《重生相守1977》 第一章 遗憾 也许这个世界上,真的有报应这么一说。 沈月华曾经抛夫弃子,为了参加1977年的高考,狠心的摔掉了自己肚子里的孩子,跟陌生的军人丈夫离了婚。 所以下半辈子就合该孤独终老,无子送终。 她现在就躺在高大宽敞的病房里,身边有两个高级保姆,还有中医院的主治医师在叮嘱着她,要放松心情、不要胡思乱想。 沈月华却好似什么都没听见,只费力的支起身子,望着门外面的老夫妻,看着对方也是跟她一样的年纪,虽然穿的不咋样,但是身边却儿女成群,老来有伴,这日子估计也是过得有滋有味。小說中文網 不像她,这辈子太好强,年轻的时候考上了大学,就一/门心思在赚钱和开公司上面。 等到好不容易成了百万富翁,也人老珠黄了,再看平辈的男人们,都有种说不出的隔阂。 女人太强,再加上年纪大又嫁过人,在那个年代也属于剩女愁嫁的行列。 就算是期间处过几个对象,那些个男人,也没有一个是能立得起来的,说的好听是为了爱情,但是实际上却只是为了她的钱。 沈月华不缺钱,现在更是身家几十亿,就算是生了重病,却也有人身前身后的伺候着。 但是沈月华能以一个女人的身份,从最开始的身无分文,到现在身价无数,在看人方面就是一把子好手,自然也能看清这些人的目的,单纯只是为了钱而已。 就连她的哥哥嫂嫂,姐姐姐夫,也来她的病房里大献殷勤,旁敲侧击。 沈月华顾忌着大家都是亲生的兄弟姐妹,在自己发达起来之后,也会拉扯自家的兄弟一把。 但是这些人却是扶不起来的阿斗,除了跟她双生的沈世鸣之外,其他的人都是好吃懒做、等着天上掉馅饼的。 沈月华知道自己的时日无多了,便也不想看着这些碍眼的亲戚,就都派人打发了。 现在她的病治不好了,在医院住着也是花钱熬日子罢了,弥留之际回忆起自己的一生,沈月华不觉得对不起自己,因为她已经将事业做到了极致。 但是,她却总想起在张家村度过的几年生活,想到那个没缘分的孩子,还有当年强娶她的男人,觉得心中遗憾不已。 她当年强行流产伤了身子,去医院检查之后,才知道这辈子都无法再生育做母亲了。 得知这个噩耗之后,她心中也是说不出的后悔,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哭的浑浑噩噩的,最后还是被沈世鸣劝了很久,才慢慢想开了。 身边的人都有眼色,从来不在她面前提起孩子,久而久之的,似乎连自己都忘记了。 没想到现在又想了起来,她叹了一口气,躺在了床头上。 正准备闭眼休息的时候,却听到外面传来了喧闹的声音,她下意识的皱起了眉望着门外,就看到一个穿着笔挺西装,五官周正眼神犀利的中年男人,推开半掩的房门走了进来。 沈月华不知道这人到底是谁,但是看那人目光端正眼神清亮,心中就有几分好感,便按下了床上的控制器,把自己推了起来,先开口礼貌的说道:“你好。” 男人愣了一下,认真的打量了一下沈月华脸上的表情,随即自嘲一笑,上前几步道:“沈总,你好,我是张建斌,我这次来,是想跟你当面谈一下,你在张家村的投资事项,……” 他一板一眼的说着,沈月华却听的不耐烦,只说道:“我投资全部的家产在里面建设你们张家村,只是为了我未出世的孩子。你也不必多说什么了,有事儿就去找我的秘书吧,如果没有其他事情的话,我还要休息。” 沈月华开口委婉的赶人了,她现在是真没心思管这些事情。 而这个男人,也就是张建斌闻言,眼神黯淡了下,张了张嘴,原本想说什么的也逼了回去,只道了一声:“多谢你的慷慨,你的身体不好,不应该过度操劳。你,还是要放松心情好好养养,你还年轻,将来……” 他磕磕巴巴的说着,语句颠三倒四,却看得出十分严肃认真,沈月华心头一热,便抿着嘴唇笑了起来。 她的确不老,现在也就五十岁多一点,平日里保养的好,看上去才四十出头,再加上五官标志长相柔美,这么一笑,看着就更显年轻了。 但是身子骨到底是受了损,年轻的时候她为了赚钱,不怎么爱惜自己,老了才觉察到不对,但是这时候却已经为时已晚。 她经商多年识人无数,看得出这个男人行走做派都大方得体,且有股子军人凌厉正派的气息,她知道眼前这个男人是真心感激她,才会说出这样的一番肺腑之言,所以她也承他的情。 此刻,她老老实实的点头应下,这个男人才意识到自己可能逾矩了,脸上便露出了尴尬的神情来,身板却挺得更直了。 沈月华见状,心情难得的好了起来,但是到底是身子疲乏,没一会儿就累了,居然在那个男人絮絮叨叨的说话声中,眯起了双眼睡了过去。 这一睡,就再也没有醒过来。 沈月华的葬礼,也是按着早已签订的遗嘱来办的,她的公司交给了自己的双生弟弟沈世鸣打理,而她的个人资产却全部投资给了张家村。 在她的葬礼上,来了许多的人为她送别。 沈月华在业界的风评极好,也有许多相处的好的合作伙伴,她为人讲究诚信且性子温婉,就算是做决策,也会留人三分情面。 为人滴水不漏,很是结下了一番善缘。 但是,在这些人之中,却不包括她的哥哥姐姐们,他们不满意遗产之中分得的钱财,居然在她的葬礼上大闹了起来,最后被黑着脸的沈世鸣全部撵了出去。 在葬礼的丧钟声里,张建斌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脸上的表情有几分哀伤。 他面无表情的看着墓碑上的照片,喃喃道:“其实当初是我错了,我不该强娶你的,更不该为了留下你,让你怀了身孕有了孩子。” “对不起!” 照片上的女人,穿着白色长裙,却笑得一脸温婉。 今生有太多的遗憾和未知,因此才会有重生,努力弥补上辈子的亏欠。 在1977年初春的深夜,贫穷的农村张家村新房里,躺在炕上一脸虚汗的女人,再次睁开了眼睛。 第二章 重生 沈月华听着头顶平稳的呼吸声,怔怔的出神。 她的记忆还停留在医院的病房里,她还记得自己明明已经病入膏肓了,在一个叫做张建斌的男人说话的时候,就这么睡死了过去。 但是,眼下这是个什么情况? 她的身上盖着散发着霉味的红色棉被,布料摸起来十分粗糙,这对于过了几十年精细生活的沈月华来说,有些新鲜和不适。 而暖烘烘的被窝里,她能感觉到她的身体,正窝在一个人的怀里,从皮肤相贴的地方传来温热的触感,她都能摸到对方身上结实的肌肉来。 那必然是一个男人的身体,但是她已经有十几年没处过对象了,跟一个男人躺在一张床上,更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 沈月华意识到了不对劲的地方。 此刻房间里漆黑一片,她的身上更是粘哒哒的很不舒服,好像是发了烧,现在头脑一阵阵的眩晕。 再加上腿间那个敏感部位,动一下都撕扯着疼的厉害,湿润润的触感,似乎是有什么东西,正从里面流了出来。 沈月华察觉之后顿时脸色大变,整个人都僵住了,她的这番动静,自然吵醒了身边警觉的男人。 男人倾身靠近过来,却把沈月华吓的下意识往旁边躲了躲。 男人便停下了动作,一言不发的往身上套衣服,掀开被子下了床,打开房门走了出去。 沈月华见状,巴不得这人永远别回来,她突然之间换了个环境,此刻人依然是懵的,再加上烧的晕晕乎乎的,整个人都不舒服起来。 但是,就在这个时候,房门又被推开了,她仰着头看了过去,在昏暗的月光之下,可以看见那人端着一盆水走了进来。 依旧是之前的男人,但是沈月华却看清了一些,那就是这个男人长得真的很高,至少也有一米八五的个头。 身上虽然穿着一件厚棉衣,却体型修长、高大挺拔。 从刚才在床上无意间摸到的肌肉来看,对方也不是个身子单薄的,可见是个结实精壮的男人。 沈月华愣愣的看着那人走到了床头来,放下水盆之后,就拿起了一侧柜子上的火柴点燃了一盏煤油灯。 突然亮起来的灯光,刺着沈月华的眼睛,她闭上了双眼躲进了被子里。 但是一双结实的手,却从棉被的下方摸了上来,在沈月华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就拿着温热的帕子在那处轻轻地擦了擦。 沈月华顿时红透了脸,一把掀开被子,朝着那人低吼道:“你干什么?!” 男人抬起头若无其事的收回手,十分老实的淡淡道:“你下面伤着了,我给你擦擦。” 沈月华气的捏紧了拳头,但是目光在落在对方脸上的一刻,突然脸色大变,颤抖着手指指着他,道:“张……张建斌,你怎么会在这儿?” 男人,也就是张建斌闻言,皱了皱好看的眉,一本正经的道:“新婚之夜,我不在这儿,我还能在哪儿?” 新婚之夜?! 四个大字在沈月华脑海之中盘旋着,她两眼一翻差点没晕过去,但也只是差点而已。 她喘着粗气,焦躁的看了看周围的布置,却发现这地方并不算完全陌生,但是却让沈月华更加恍惚起来。 原因无他,只因为这里曾经是她生活了半年多的房间。 是她在乡下插队的时候,生病病弱之中,被大舅妈强拉着从床上起来,嫁给了一个未曾谋面的男人。 新婚之夜,那男人就直接占了她的身子,第二天一大早就去了部队上。 据村里人说是要去战场了,估计是觉得自己回不来了,才会在村里急急忙忙的找了一个媳妇,花了五百块钱的高昂彩礼,就想找个胸大、屁股翘好生养的女人,结婚洞房生孩子。 沈月华病了一场,又经历了这样的糟心事儿,好几个月都缓不过来,对周围的事情也不怎么留心。 等到有一天吃早饭的时候,突然吐出来的时候,她才意识到了不对劲,去村里的赤脚大夫那儿号了脉,才知道自己居然有了三个多月的身孕。 她当时愣了很久,在得知自己怀了孩子之后,更是万念俱灰。 而就在这个时候,却突然传来了恢复高考的消息,于是她咬牙从山上摔了下来,打掉了这个孩子,去了城里…… 沈月华目瞪口呆,怎么现在又回到了新婚之夜,她忙看着眼前的这个男人,问道:“你确定是张建斌,不是别的什么人?现在是什么时候了?” 张建斌原本见她这副模样就十分不安,见她好歹还能问话,虽然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到底安心了些许。 他松了一口气,道:“我姓张名建斌,行不更名坐不改姓,这名字我都用了二十多年了。至于现在的时间,估计是凌晨四点多了,现在还早,你躺下多歇息一会儿吧。” 沈月华被他哄着下意识的点点头,却不料那男人居然脱了衣服搓了搓身子,驱散了身上的寒气之后,就掀开被子躺了进来。 他见沈月华吃惊的瞪着他,很是无辜的笑了笑,手上的动作却很流/氓,上来就搂着她的身子。 要知道,她现在可还是浑身赤/裸着的。 沈月华到底是从信息大爆炸时代过来的人,此刻也知道自己大概是遇上重生的情况了,虽然心里感激的不行,但是在面对这个陌生的新婚丈夫,还是觉得特别窘迫和头疼的。 她是真的不记得自己的新婚丈夫是谁了,她在离开村子之后,就将结婚怀孕的事情当做污点一样,从来不回忆那段时光,再加上之后又过去了好几十年,自然是忘得一干二净了。 所以就算是张建斌出现在病房里,她也不知道,那人居然就是她那几天所回忆的新婚丈夫。仦說Ф忟網 说起来那人就只在她面前出现过一次,也就是高考完之后的一天,突然跑回来的,拽着她的胳膊就一脸凶狠的问道:“你把孩子打掉了是不是?他们都说你是从山上摔下去的,但是我知道你是故意的,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沈月华当时也恨他恨得要命,听到对方的责问之后,便冷笑着说道:“你当初只是想找个女人传宗接代而已,要怪就怪你自己眼瞎,挑中了我当媳妇儿,我是不会在村子里刨食,跟着你这样的男人过一辈子的,你死心吧!我要跟你离婚!” 那男人闻言,眼圈通红的看着她很久,脸上脖子上青筋暴起,喘着粗气恨不得将她打一顿。 她到底是个体弱的女人,虽然嘴上说得厉害,但是面对那人高大健壮的身子,就下意识的缩了缩脖子,低下头去不敢看他。 那人也是干脆,虽然沉默的喘气很久,却十分利落的说了一个字:“好!” 沈月华回想起当年的那一幕,忍不住抬头看着近在咫尺的面孔,发现两张面孔的确是一个人,沈月华忍不住郁闷起来。 她低头摸着自己平坦的腹部,那人的手也摸到了她的胸口下,却没有动手动脚的,只将蒲扇似的大掌放在她的手上,热乎乎的温暖着她。 沈月华不知怎么的便眼眶一热,仰头看着身边眼神犀利、精壮结实的男人,喃喃说道:“你为什么要娶我?” 第三章 丈夫 张建斌没想到她居然会问这个问题,一时间愣住了,也没顾得上回答她。 说到底,张建斌心中,还是心虚的。 他原本是想着先将沈月华娶回家,也没顾着要圆房的,毕竟沈月华到底年纪小,据说还没满十八岁。 但是他娘却说长得这样标志的城里人,心思最是莫测,若是不干脆点占了身子,之后还不知要怎么闹腾。 到时候鸡飞蛋打,他就算是出去打仗心里也不安生,还不如先处置了,等着回来之后再好好处处。 等到这女人有了孩子,心思也就安定下来了,才会老老实实的跟着他过一辈子。 所以,他才会硬着头皮来了这一段,不然他就是再禽兽,也不会在对方没过生日之前就下手,更不会趁着对方体虚的时候欺负她。 此刻,听到她这么问,望着他的眼睛也是水汪汪的,心里便软成了一团,张口亲热的道:“我喜欢你才娶你啊。” 沈月华闻言,脸色顿时涨红了起来,暗骂这人没脸没皮。 这个时代的人不是都应该很内敛的么,看张建斌也长了一张端正正派的脸,说话也太直接了。 张建斌见沈月华不搭理她,想着平日里几个兄弟说的话,也不靠谱,他是脑子被门夹了,才会信那些个平日里总跪搓衣板的男人。ωww.xSZWω㈧.NēΤ 想起娘的几句嘱咐,张建斌觉得自己看上的媳妇儿,不会是那样无理取闹的,便也打算跟她交交心,说说心里话,不然人家凭什么等着他。 于是,他老老实实的说道:“其实我看上你很久了,只不过最近才有了机会,我平日里大部分时间都在部队里待着,偶尔回来几次,你的身边也都是年轻小伙子在献殷勤。” 说到这儿,他很是吃味的撇撇嘴,让沈月华见了格外好笑,却听他继续道:“原本我想着算了的,但是你大舅妈却在村里放话,说是你要相看人家,我就先下手为强了。” 沈月华没想到中间还有这么一出,不由得把大舅妈恨得要死。 当初她万念俱灰不怎么理事,偶尔听到些消息,都是大舅妈带过来的,现在看来,其中的真实度还有待商榷呢。 沈月华也觉得自己愚蠢,但是这辈子却绝对不会这样了。 她垂下了眼眸,心中暗暗发誓,以后不管是谁说话,都要在心里保留三分,亲戚都不可信,旁人的话就更加不能信任! 张建斌不知道沈月华在想什么,只见她低垂着头眼睫毛又长又卷,特别的好看,小嘴巴微微抿着,脸上的酒窝就露了出来,看上去喜气又漂亮。 他当初就是因为见沈月华长得漂亮,才会多看了两眼,之后也是因此上了心,几次遇到沈月华,虽然没上去打声招呼,但是却暗暗观察着,算是摸清了对方的性子,心里头才更加割舍不下。 在得知沈月华大舅妈放出来的消息之后,他更是把修房子的钱拿去娶媳妇儿了,他的哥哥弟弟都说过他好几回,说是看沈月华那模样,就不像是个好好过日子的,以后有的闹腾。 但是他却觉得娶媳妇,就得娶自己喜欢的。 这不,看沈月华现在这幅表情,真是又好看又乖顺。 张建斌只觉得自己这辈子都没有遗憾了,当然了,若是能给生几个娃,那就更好了。 于是,张建斌便摸着沈月华的肚子,有些不安的道:“我总觉得是你大舅妈一个人的意思,但是机会难得,虽然要了一大笔礼金,但是把你娶回家,我就觉得值,钱没了可以再赚,但是媳妇儿没了,那我可要后悔一辈子。” 他一说完,见沈月华就这么靠在怀里,也不吭声,嘴角的笑容虽然好看,但是却总让人感觉到陌生和隔阂,似乎从面上就已经隔了一层一样。 张建斌便有些心慌起来,他到底是个大老粗,这个时候也不会说一些甜言蜜语,心里也觉得自己笨的要命,但是身子却比脑子动得快,居然将沈玉华抱的更紧。 他着急忙慌,见现在气氛着实尴尬起来,便有些笨拙的起了话头,叮嘱吩咐说道:“我平日里虽然不在家,但是我的几个兄弟姐妹都是个好性子的,虽然还没分家,但是都是一家人平日里也很少折腾。等我去了部队之后,你就搁这儿住下,有事儿的话,也可以去隔壁找我的哥哥弟弟,他们和我十分亲近,平日里谁家若是有事儿,也会帮衬一下。” “我爹娘都跟着我大哥住一块儿,这里是家里的老房子,你且在这里住着也方便,等过段时间,我的情况上报到部队之后,你就跟着我去部队上吧,虽然那儿人少但是军嫂很多,你在那儿待着,我也高兴。” 他想了想,又觉得部队里太安静了,估计沈月华这样的城里人,怕是不愿意去。 他便纠结着眉宇,突然想起来上级无意间提到的一件事,虽然是机密,但是他又不明说,只暗暗的提点了一句,道:“我听说国家要有动静了,似乎是政策要下来了,你是城里人,如果不喜欢部队的话,也可以去城里过日子。” 他搂着沈月华的身子,蹭了蹭对方柔滑的脸蛋,感叹着道:“等我攒够了钱,就给你买套房子,你和孩子就住在城里等着我。我再干几年就退休转业了,到时候找个朝九晚五的工作,陪着你和孩子过安生日子。” “你说这样,好不好?” 他低头看着沉默不语的沈月华,以为她还要闹,便脸色凝重的说道:“你既然已经嫁给我了,我们又有了夫妻之实,我会努力让你过上好日子,你跟了我吧。我张建斌发誓,这辈子都不会辜负你的。” 沈月华抿着嘴唇,忍住眼眶里的眼泪。 心道:她上辈子定是被城里的一切给迷住了眼,才心狠的打掉了自己的孩子,也错过了这么好的男人。 张建斌是真的好男人,沈月华上辈子也算是处过几个对象的,虽然都没有更进一步的发展,但是也知道这样一心为了家,且心中还有她的男人有多么的难得。 易得有价宝,难得有情郎。 感谢上天赐给她重生的机会,她原想着就算是为了孩子,也要尝试着跟张建斌处处试试。 但是现在,在听到张建斌的肺腑之言后,她却希望自己也能和这个男人,就这样携手一生走下去,等到将来老了,儿孙满堂,他们两个老的,就搀扶着相互走下去。 这样的生活,是她上辈子临死的时候最羡慕的,但是重生之后,只要她不走上辈子的老路,好好跟眼前这个顶得住事儿的男人过下去,就可以达成心愿。 第四章 新婚 沈月华下定了决心,便放软了身子靠在了张建斌的怀里。 那柔顺的姿态,虽然她一句话都不说,但是张建斌却觉察的到,此刻心里更是高兴的,恨不得出去跑几圈。 张建斌有自知之明,他虽然长得好又是当兵的,在这个年代算是份好职业。 但是在家里的时间却很少,自己的个人财产也少的可怜,虽然当初凑了五百块钱做彩礼,但是给了彩礼之后,就又恢复了一穷二白的状态。 如果不是之前问几个兄弟借了一百块钱,等到他走了以后,自个儿的媳妇儿都要喝西北风去。 张建斌自觉自己比不得城里来的沈月华,虽然很多人都说她就长了一张好看的脸,和胸大、屁股大好生养的身子。 但是身为侦察兵出身的张建斌,虽然和沈月华相处不多,但是也摸清了这女人的性子,知道她就是外表看着柔顺而已,内心却是主意正的,轻易劝不动,简直比他见过的一些大老爷们儿,还要有主意。 就算是他当兵去了部队,没有男人在家里当家做主,以沈月华的本事,也不是过不下去的,甚至会过得很好。 张建斌只觉得自己一定是上辈子烧了高香了,才会得了这么个称心如意的媳妇儿,还省去了中间的那么多波折,让沈月华也有了现在这样的柔顺态度,不然就算是娶了回来成了亲,他也还有的磨呢。 张建斌平日里也不是个怕事的性子,但是对沈月华是真的上了心,古人都说英雄难过美人关呢,他虽然算不上英雄,但是在喜欢的女人面前,估计所有的男人,都会变得瞻前顾后起来。 他又很清楚的知道,自己这是占了天时地利人和,才娶了沈月华,若是人家现在跟他闹起来,张建斌除了闷头生气,咬死牙关不松口之外,也拿她没法子。 男人做成他这个样子,外人都觉得窝囊,但是张建斌却不这么认为,他知道自个儿的媳妇儿沈月华,难攻克且还是有本事的,心里反而高兴呢。 很多男人一辈子都尝不到情/爱的滋味,宁愿选择一个好媳妇儿,也不愿意选择一个自己喜欢的媳妇儿。因为过起日子来太遭罪。 但是人嘛,都要有个想法,张建斌从小就有自己的想法,换了村里人的说法,就是主意正,当初去参军当兵,也是他自己的意思,自己报了名去了部队,现在也混出了个样子来。 他娶了沈月华,而沈月华一看就不是村里那些个普通女人,将来定是要出人头地的,一般男人都受不了女人太强,但是张建斌却觉得媳妇儿有本事,他这个做丈夫的面上也有光。 至于那些个说酸话嫌弃吃软饭的,先把自己立住了再说别人吧,就算是有本事的男人说酸话,他也能反驳回去,嫌弃媳妇儿能干的男人,一定是个内心没自信的。 张建斌就是这么有自信,才敢跟人这么说。 此刻他抱着怀里娇娇软软的身子,只觉得自己都要软成一团了,那股子柔情蜜意,简直要在攻克他的心脏之后,继续前行攻克他的大脑了,让他整个人都晕晕乎乎的。 张建斌忍不住笑了起来,喃喃道:“也是我运气好,居然娶了你这么好的媳妇儿,你且安心在家里等我,我打完仗之后就回来,也就半年左右的功夫,等这段时间过了,我就升职了,到时候也不用再拿命去拼。到时候时间多了,我再去多看几本书,不是说书中自有黄金屋吗?我要求也不高,搬一套城里的房子回来就行,到时候让你和孩子过上好日子。” 沈月华闻言,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起来,两人之间的隔阂顿时少了许多,沈月华也有了跟他聊天的心思。 于是,她笑的眉眼弯弯,趴在张建斌身边,歪头问道:“你是什么学历?” 张建斌见她这么笑着,脸色就红了起来,到底是刚结婚的年轻小伙子,沈月华立刻就察觉到,那不安分的抵着她腹部的东西。 没好气的瞪了那人一眼,张建斌却也不尴尬,很是直白的说道:“我对你有感觉你才该笑呢,不然哭都没地儿哭去。”尐説φ呅蛧 论脸皮的厚度,自诩文化人的沈月华,自然比不过这老兵油子,正儿八经的糙汉子。 闻言之后,沈月华的脸颊立刻就烧起了红晕,狠狠的瞪了他一眼,便闭上嘴不吭声了。 张建斌却急了起来,他现在是把沈月华真的放在了心里的,那是含在口中怕化了,捧在手心怕摔了。 此刻见沈月华生气了,便也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才想起来沈月华之前问的问题,忙讨好的说道:“我上完初二就没念了,我爹说我是个闹腾的闲不住的,上课的时候也是上蹿下跳的,我们老师见着我都头疼,所以我早早就跟家里人种地了,之后部队来这边征兵,我就去了部队,之后就在部队里一直待着了。” 他说着,又想起来了什么,脸色变了变,他还恍惚记得上级开的一句玩笑话,似乎是跟上学有关的,只是他这个笨脑子也记不住事,现在也觉得后悔,不然还真能拿出来说说。 反正当时聊天的时候,上级也说了是猜测的玩笑话,当不得真,沈月华平日里有着文人的清高,又不是个嘴碎的,也不怕她说出去。 张建斌越想越后悔,最后更是狠狠地砸了自己的脑袋一下,这下子可把沈月华给吓着了,连忙扑了上来拦住他,嘴里还有些着急的说道:“干嘛呢你?傻呀,往自己脑袋上打,练过铁头功吗?” 她原本是讽刺的话语,却不想张建斌还真就老老实实的回答,道:“金庸武侠里的铁头功没练过,但是部队也训练过拿脑袋去碰砖头,每次训练,我都能碰碎所有的砖头。” 他说到后面,语气带着几分骄傲。 沈月华听着好气又好笑,也知道这人虽然是个好性子的,但是两人到底有代沟,文化人和当兵的代沟就不说了,光是她重生回来1977年,就和这整个时代都有代沟。 沈月华重生回来之后,最大的执念就是孩子,但是却也不是打算自己一个人过一辈子的,如果新婚丈夫是个好的,她自然要优先选择跟张建斌过一辈子,而既然要过一辈子,那两人之间就需要深入的磨合和沟通。 听起来就任重而道远,好在张建斌是个能调/教的性子,且没有一般男人的大男子主义,就算是说了他,他也不会翻脸,反而会好好地考虑,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而且张建斌很疼她,照这疼媳妇的态度,沈月华也想着要好好地教育一番,让他紧跟时代的步伐。 不要跟其他的很多当兵的一样,转业之后没事儿可做,只能当保安和保镖,依旧是拿命挣钱,还很不安全。 沈月华这么想着,便低头看着张建斌的脸,不知不觉间就愣了神。 第五章 不舍 沈月华看着张建斌的脸,心道:这人的五官长得的确很好,就是跟前世那些电视电影明星想比,也不差什么了。 这张脸看起来二十五六岁,倒是按着年纪长的,丝毫不像其他军人一样,当了几年兵之后,就显得特别的粗糙苍老。 头上蓄着一头薄薄的短发,很精神,沈月华忍不住伸手去摸了摸,被那粗糙的触感,逗得笑了起来。 二人四目相对,沈月华看着他英气十足的剑眉之下,一双眼睛初一看显得精神凌厉,但是仔细看了之后,才发现他居然长了一双桃花眼。 眼尾微微上挑,此刻又是咧着嘴唇笑着,看上去特别的性/感。 他的鼻梁很高,而且是天生的高鼻梁,若是让现代的人来看,也是极为完美的。 嘴唇…… 她的目光落在张建斌的嘴唇上时,对方的嘴唇动了动,就凑了上来,一只结实有力的手放在她的脑后,缓慢的抚摸着她的长发,嘴唇却含住了沈月华殷桃般小巧的唇瓣,在口中吮吸着,舔/舐着。 夜色深沉,她这么“热辣辣”的目光,直白的挑/逗着男人脆弱的神经,此刻也顾不得对方是新婚之夜还是初次了,居然翻身再次压了上去,想要鸳鸯被里红浪翻。 但是沈月华却觉得这样的进展还是太快了,她虽然下定了决心跟张建斌过日子,此刻心里到底还是缺少了点感情。 再加上她知道自己肚子里,已经有了能生娃的种子了,便也不想再那样这样,免得再出个什么岔子。 沈月华这么想着,身上便带了出来,见张建斌已经察觉到并且浑身僵硬,便讨好的抱着对方的脖子,说道:“我还在发烧呢,身体不舒服,那儿也疼的厉害,还是不要了。” 张建斌闻言,脸色顿时舒缓了下来,很快便笑了起来,摸了摸沈月华的额头,道:“是我不好,我不闹你了。” 他这么说着,果真就不闹了,只安安分分的抱着沈月华,望着床顶。 感觉到怀里的女人柔软的身体,说是没有那样的心思,他自己都不信。 但是他也听战友说过,这女人是感性的动物,不像男人来的那么直接,若是想要把那女人收服了,关键还得靠时间和耐心。 张建斌自知自己待在家里的时间不多,明天更是要去战场了,据说危险很大,不过只要他小心点,活着回来是没有问题的。 他走了以后,就留下新婚媳妇儿沈月华一个人待在家里,他自己都觉得这事儿很不靠谱,也对不起人家青葱一样的年轻姑娘,便想着明天出发的时候,再去哥哥嫂子那儿,一一叮嘱上几句。 他娘那儿,张建斌是一点也不担心的,因为他娘李桂芬,虽然是村里出了名的强悍,但是心里却是有货的,不会像村里的恶婆婆那样,就是见不得媳妇儿好过,所以虐待媳妇儿,或者是在小夫妻之间挑事。 这样的事情,他娘是不会做的,虽然娘不怎么喜欢城里的女人,但是就是看在他不在家,而沈月华一个人住着的份上,都会给沈月华多添三分底线,只会对她好,帮助他留住这个“花钱买来的媳妇儿”。 张建斌这么想着,便想着趁着这个功夫,给沈月华介绍一下他的家里人,也免得他不在家之后,她两眼一抹黑啥事都不知道,觉得陌生不好过。 但是转过头去看的时候,才发现,原来沈月华早在他深思的时候,就已经睡着了。 他却不知道,在他说完那句话之后,沈月华心知他说的话都是当真的,说不会闹就真的不会再动手动脚。 她心中一松,再加上身子是真的累,连根手指都不想动,迷迷糊糊之间也睡了过去。 张建斌见着,看她娇小的脸颊,小嘴唇微微张着,时不时动一动,心里便稀罕的不行。 这么想着,他便借着昏黄的煤油灯,看着沈月华那张在灯光下,越加明媚娇艳的脸蛋,一看就看到了天擦亮的时候。 他知道再看下去,可就误事了,心里只觉得可惜,但是到底还是部队的事情更紧急。 于是,他便轻手轻脚的下了床,拿起了干净的制服就往身上套了上去。 他个子高,手长脚长,再加上从小打架,到了部队之后更是扎扎实实的训练过,所以身材极好,虽然没有部队里的战友那么壮硕,却也是身材修长,带出去不丢人的。 等到穿好衣服之后,他便俯身在沈月华的脸颊边上亲了又亲,将借来的一百块钱,放在了沈月华明天要穿的衣服里。 做完这一切之后,才恋恋不舍的起身,喃喃了一句:“等我回来。”便转身,头也不回的离开了屋子。 沈月华睡的迷迷糊糊的,恍惚之间听到了房间里轻微的响声,她也没有多想,翻了个身就继续睡了过去。 但是一句轻声的话语,还是留在了她的脑海里,让她印象深刻。 那是张建斌的声音,他在承诺,也在祈求,道:“等我回来。” 第二天,沈月华自然没起的来床。 沈月华生病多日,再加上昨天晚上的劳累和重生冲击,心情上下起伏的,身体也就更加承受不住,这一睡居然睡到了晌午才醒来。 沈月华是被饿醒的,如果不是肚子饿的直打鼓的话,她也不会醒过来,估计还要再睡一阵子。 沈月华醒来之后,也不打算再躺下去,便哆嗦着两条白生生的腿,开始往身上套衣服。 却在起身的时候眼前一黑,重新栽倒在了床上。 她在床上缓了很久,那阵晕眩的感觉才褪去。 她这才想起来,她在嫁给沈建斌之前,就已经病了有一段日子了,而且烧的很严重,好几次都直接厥了过去,治病抓药的钱也花了不少,身子骨却是越来越差。 估计也是因为这个,她大舅妈才敢胆大包天的放言要卖了她。 如果她没记错的话,是五百块钱的彩礼呢,在现代来说这五百块钱不算什么,但是在1977年这个时候,五百块钱可是比巨款。 沈月华上辈子恨张建斌,便也没想着将彩礼钱要来自己花。 但是现在她却不会再那么做,而是打算等过几天,身子养好之后,就去大舅妈那儿闹一场,让她把五百块钱原封不动的吐出来。 第六章 夫家 沈月华这么想着,便不打算继续娇惯自己的身体,而是继续慢慢的给自己穿衣服。 动作之间扯着腿根处,她发现腿间那处虽然疼,却很干净丝毫不感觉黏腻,肯定是早上又被好好处理过了,而能帮她这样细致打理的,除了张建斌之外,也没别人了。 沈月华想起这件事情来,便忍不住脸上的红晕了,忙咳了几声,驱散脑海之中的念头。 她知道张建斌一大早就走了,也恍惚记得他走的时候说了一句话,好像是让她等着他,沈月华知道自己昨天推开他之后,那人估计又多想了,便觉得有些愧疚。 张建斌想必是早早就起身,打水打理完她那处之后,就收拾行李去部队了。 想到张建斌还要有半年多才回来,沈月华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觉得心情有些怏怏的,浑身都不得劲起来。 这事儿就连沈月华自己也觉得荒谬,她向来是个外柔内刚的性子,心里很少存着事情,更别说被别人影响了。 但是,她现在偏偏就已经开始怀念张建斌了。 沈月华抿紧了嘴唇,转念想到,自己这么晚才起床,想必张建斌的家人也会对她有意见。 她一边用小火炉上温着的水洗脸刷牙,一边从自己模糊的记忆之中,拉扯出关于张建斌家人的一切。 当年她在张建斌走后,躺了好几个月才将身子骨养好,其实本来只是感冒而已,但是耐不住她心中郁结,对被强嫁强婚这件事格外抵触,心里把罪魁祸首的张建斌恨得要死,在面对张建斌的家人的时候,自然也没有过好脸色。 而她记得为数不多的记忆,却也大概够用,反正她是刚入门的新媳妇儿,她的婆婆,也就是张建斌的妈妈,是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年轻的时候在村里是个惹不起的,临到老了,虽然嘴碎,但是心里却是有本子账的,也不难对付,只要对她的儿子好,那她对媳妇儿便也很好。 这样的婆婆,在农村里也是极为难得的,若是让她把你当做心里人,那在村里基本就没有人敢说三道四了。 沈月华上辈子反感张建斌,但是对这个爱憎分明,且有大智慧的婆婆,却也十分敬爱,等到当年强行落了胎,她心中最过意不去的,就是辜负了婆婆对她的疼爱和教导。 等回到城里之后,偶尔也会给婆婆家寄点东西,但是人家都分文不收,寄回去什么样,寄回来就依旧是什么样。 但是多年以后,在她三十岁的时候,却收到了婆婆的一封信,歪歪扭扭的字写道:我儿子还在等你。 当时的沈月华对此嗤之以鼻,对这样拿得起放不下的男人最看不过眼,也就压根儿没往心里去,此刻突然想起来了,倒是更加愧疚了。 心道:她有一身的本事和见识,上辈子亏欠张建斌很多,这辈子便慢慢补回来,在张建斌回来之前,她定要混出个事业来,帮衬着张建斌的家人,也发家致富不可。 而她的这个想法,却着实不简单,也确实很困难。 因为张建斌家里,是村里出了名的大户,光是大人就有十二个,还不加上孙子辈的孩子。 因为张建斌他爹娘,生了十个孩子,这在能生的村里,也是独一份的,且每一个孩子都长得好不说,还都是干活的一把子好手,总之就没有一个懒惰的。 虽然早些年养孩子的时候,家里很是受了番穷,但是等到把孩子都拉扯大之后,就成为了真正派的上用场的劳动力。 沈月华仔细想想,发现也的确如张建斌所说的,虽然张家现在没分家,但是却没有那么多乌七八糟的闹腾事儿,就是偶尔吵个嘴也不超过一两天的。 因为家里还有老人和大哥立着,以身作则,下面的小的就是闹腾起来,也能收拾的住。 张家的地不算多,但是也不少,至少还需要一大家子人一起下地,才能收割完,等到平日里农闲了,也会找些事情做。 总之这一家人都是勤快的性子,家里富裕的也很快,她当年离开村子的时候,张建斌一家人已经挣够了钱,准备建新房子了。 张家分家是没有分的,但是吃饭却是分成两拨吃的。 张建斌的大哥,具体叫什么名字,过去了这么多年,沈月华也记不得了。 但是他大哥大嫂一家,是和张建斌的爹娘,还有两个弟弟,一个妹妹在一起吃饭的,再加上家里生了的两个七八岁的孩子,就拼成了一桌吃饭。 而张建斌的二哥和三哥也都是一大家子人,孩子生得多,若是和大哥他们一块吃饭,那光是每日做饭就要做很久,还吃不上热活的,所以他们的饭菜就都自己解决。 二哥三哥是一对双胞胎,从小就感情好,两人都成亲之后两家也住得很近,平日里顿顿生火做饭也觉得麻烦,两家人就约定好在一起吃饭,做饭是轮流做饭,饭钱菜钱却是平摊的。 只是,这样下来,后来也闹出了一些笑话来。 沈月华记不清到底是怎么回事,现在也只能记在心里,等到之后真的叫她碰上了,再说吧。 而张建斌除了三个哥哥之外,还有两个弟弟,据说年纪都不大,最大的跟她差不多大。 最开始见面的时候,这个大弟面上还有几分腼腆,但是之后在发现沈月华清高的不行,不拿他们当一家人之后,也就冷了脸,见里面都不怎么打招呼。 而最小的那个弟弟,却年纪小得多,现在还在上小学,平日里也是个闹腾的性子,闲不住的很,白天里都在外面耍,晚上天擦黑了才回家,见着她了手脚都不知该往哪摆,每次都是逃的飞快。 而张建斌除了这可观的五个兄弟之外,还有三个嫁出去的姐妹,和一个正准备相看人家的妹妹。 所以张家是真正的大家族,且都是一母同胞,这让沈月华最初听说的时候,对张建斌的娘,也就是她的婆婆,佩服的不得了。 也正是因为张母能生,她生下来的四个闺女,便都是极为受村里人欢迎的媳妇儿。 且长得都还不错,虽然没有张建斌长得那么精致完美,但是比之村里其他人家,也是要高出一截的。 大姐、二姐、三姐,在沈月华嫁进来的之前,就已经嫁出去了。 张家还有一个十六岁的四妹,在四个姐妹之中长得最是漂亮,再加上又是幺女,便被养的有点子任性,听风就是雨的,上辈子没少给她甩脸子,但是好在根子不坏,倒也还能相处。 沈月华撩着水,回忆完张家的这一大家子人,便吁了一口气。小說中文網 她打开了房门,朝着大哥住的房子走了过去。心道:既然已经下定了决心,跟张建斌好好过日子,那就必须和张建斌的家人处好了才行。 人跟人之间的交往,关键还得看诚意和本心,她又是昨天才嫁过来的新嫁娘,只要她去主动敲了大哥的门,摆正自己的态度,就不愁这家人不喜欢她。 第七章 婆母 沈月华过去的时间点有点晚了,不过正好是张家大哥这一家人,吃完午饭的时间点。 她过去之后,先敲了敲门框,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之后,才缓步走了进来。 一进门之后,便笑着行了一个礼。 这是大礼,年轻一辈的人懂得不多,但是两个年纪大的,也就是张建斌的爹娘,张铁头和李桂芬,当初也见过几分世面,便知道的很清楚。 眼下两个老的,原本对城里来的媳妇儿有点不满的,因为人家刚嫁入家门,就让自己的儿子在临行之前,千叮万嘱要好好照顾他的媳妇儿。 这是典型的娶了媳妇儿忘了娘啊,李桂芬有点吃味,但是为了宽儿子的心,到底还是应下了。 而张铁头是男人,想的也更多一些。 最近村里面,知青和他们当地住户,也就是农民之间的矛盾,越演越烈。 本来也是隔三差五的就要闹起来的,这一次他们强娶了知青之中,最为漂亮有名的沈月华,那些知青之后得知消息了,还不知道要怎么折腾反对呢。 他对这些个城里来的知青,倒不是嫌弃和恶意揣测,实际上他的看法倒是不偏不倚的。 他知道这些知青虽然都是文化人,有着大智慧,曾经有些人也帮了村里不少忙,但是更多的却是吃不了苦的,下地都跟要命似的,让人着实看不过去。 张铁头当初也反对张建斌娶沈月华的,但是架不住自家儿子主意正,偷偷地就把事情办成了。 那五百块钱也是人家在部队里面挣回来的,现在人都娶过门了,今早上见着儿子的时候,听张建斌说也是给办了的,也就不能退货了。 沈月华若是成心要闹,那些知青也会借机生事,他们就拿人家没法子,毕竟是自己理亏了。 张铁头原本还有点担心,但是见沈月华来了之后,真的跟张建斌所说的那样,乖顺老实的不得了,虽然还是有些不信,但是到底脸色好看了点。 此刻,他便眯着眼睛抽着自制的卷烟,看着沈月华,研究着这新儿媳妇到底是做戏还是真心的。 伸手不打笑脸人,沈月华主动过来了,张建斌的大哥,也就是张建国,作为家里现在的一家之主,便咳嗽了一下,说道:“四弟媳妇儿,来了啊,我听四弟说你发烧了身体还没养好,怎么就过来了。”尛說Φ紋網 沈月华笑的一脸温婉,说道:“大哥好,我姓沈名月华,您叫我月华就好,我之前也没病得那么严重,只是有点发烧而已,现在身子骨爽利些了,建斌又去了部队,我这个刚入门的媳妇儿,其实心里有些心虚,便主动过来见见家里人。” 她这一番话说的文绉绉的,但是却说的极好听。 不仅将自己生病的事情一笔带过,免去了之后的许多麻烦,也堵住了那些个说自家花钱,买病重的媳妇儿生娃的八卦说法。 张建斌的娘,也就是李桂芬听了之后,也从中听出了一些端倪,此刻脸色顿时就好看了起来。 原因无他,只因为沈月华在说起她的儿子张建斌的时候,用的建斌这个亲昵的说法。 由此可见,今天早上张建斌说的那一席话,说“沈月华虽是城里人,但是却也是安心过日子的人,且已经认了命,要好好的做人的媳妇儿”,这句话是真的了。 这一点从沈月华刚才自称自己为“刚入门的媳妇儿”那,就可以看出来,人家自己都这么说了,那也就做不了假了。 在场的人的脸色都温和了下来,李桂芬嗓门大,又是婆母,此刻心里舒坦了,便笑眯眯的朝着沈月华招了招手,说道:“好儿媳,来娘这里来,咱们家建斌是部队上的人,回来成亲就把假期都用光了,今天匆匆忙忙的又去了部队里,你也别不乐意,这也是吃公粮该做的……” 她端详着沈月华的表情,见她并没有露出不情愿的表情来,便笑着继续说道:“你是初初嫁进来的,我带着你来认认家里人。” 说着,她就指着刚才说话的魁梧男人,说道:“这个汉子,看着个子高大面皮粗糙的,就是建斌的大哥,名叫张建国。他比建斌大整十岁,两兄弟感情很好,你独自在家,若是有什么事情不方便,也可以去找你大哥帮忙,他就算再忙,也抽得出手来帮你的。” 李桂芬指完之后,脸色突然一变,沉下脸来说道:“老大,怎么家里就你一人,我记得咱们刚才才吃饭吧,我倒是没留意,你媳妇儿和两个闺女呢?” 张建国心道不好,讪笑着说道:“桂花她娘身子骨不好,据说是病了,她就带着两个闺女回家看看,这……人之常情嘛。” 李桂芬闻言冷笑,道:“我看你这个老公倒像是倒插门到马家的,除了一年吃喝在家里,花家里的钱之外,其他的有啥好东西,你那好媳妇儿都紧着自己的娘家,须知道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她见张建国依旧笑着,却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便咬牙继续道:“别的也不说了,你就看看你的三个嫁出去的妹妹,哪一个有事儿没事儿就回娘家的,我看干脆她也别回来了,住在马家算了,白眼狼一个!” 李桂芬说的一肚子气,但是就在这个时候,却突然感觉到有人在给她抚背。 她年纪大了,有点气喘的毛病,平日里也生不得气,不然亏着身子,而这轻轻的一抚,但是让她稍微消消气。 不过心里还是觉得,这大儿媳妇真的是太不像话了,明知道建斌昨天娶媳妇儿,今天新媳妇儿要来见家人的,她居然选在了这个时候回娘家,可见是不把张家当成自己家的。 虽然他们都知道沈月华当初是强行被娶回来的,本来生了病起不来床,再加上是城里人平日里也清高的厉害,肯定是瞧不起这一家子人的,说不定都不会露面。 但是人家怎么样是人家的事情,他们自己要问心无愧才是。 李桂芬就瞧不上这个大儿媳妇,嫁进来十余年了,连个儿子都没生出来,两个闺女也被养的跟马家人一样,有什么好东西就往马家那边的外婆家送,她张家难道就是给马家养后辈的吗? 马家那一家子人根本就不是省油的灯,也就是大儿媳妇马桂花糊涂,被人拿捏在手里,十几年都向着娘家。 李桂芬看着老四建斌花钱买来的媳妇儿,看起来倒是好看,也低眉顺眼的,没有仗着自己的身份拿乔,也没有目下无尘。 此刻虽然一句话都没说,但是新媳妇儿本来就该少说多看。 李桂芬原本最不满意她的,现在倒是觉得瞧着有几分顺眼了,连骂人都顾不上了,只抚着沈月华的手背。 说道:“你是个好的,安安分分过日子的,以后就跟着咱们吃饭吧,建斌不在家,你又下乡插队远离父母,以后我们就是你的家人。” 沈月华听着心头一热,感动不已,便甜笑着“诶”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