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与罗马》 第1章 何时,何地,何人? 清晨,当第一缕阳光穿透薄雾,草原上的露珠闪烁着晶莹的光芒。远处的山峦在晨光中若隐若现,仿佛是守护这片土地的巨人。草尖上的露珠,像珍珠般圆润,随着微风轻轻摇曳,折射出七彩的光芒。草原的早晨,是宁静而清新的,空气中弥漫着泥土和青草的芬芳。 袁华醒来的时候,他就觉得疼,火辣辣的疼,全身都如同被烈火炙烤过得疼! 他的双手被麻绳严严的捆着,绳子捆在一棵枯木之上。 他想摇摇头,他身体在忍受着烈火般炙烤的疼痛,脑袋也疼痛无比,如同刚刚被巨锤锤过。 可身上一点力气也没有,动一下脖子都艰难无比,只能轻声呢喃。 他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了?他明明在土库曼斯坦勘探矿场,一群中土工程师喝酒,最后的记忆是自己在站起来干了一杯伏特加,所有人都在叫着,闹着,酒店房间里所有人都在叫好。 咱中国人,没酒量可以,但是不能没酒胆! 可他不明白,为什么醒来的时候,会被绑在这里,整个人全身都火辣辣的疼! 他终于艰难的转过头,脸贴在草地上,不远处有人在活动,很多窝棚一样的建筑,乱哄哄的建造在一起。 他动不了,就那么看着这些破烂的窝棚,这些窝棚简直就像原始部落的产物,墙壁是泥巴糊的,窝棚顶上是茅草,看上这里贫穷的不像样子。 有人在驱赶羊群,在晨曦里走向远方,他很想叫,可声音喊出来时,全是低沉的嘶鸣,如同垂死的野兽。 突然,身边有一个声音轻轻的响起,“不若死咯!死咯或许就可以回咯!” 袁华想转头,可他已经没有力气,他就这么侧脸趴着,看着这些窝棚,疼痛再一次袭来,他晕了过去。 一只矫健的雄鹰振翅高飞,穿越辽阔无垠的草原和广袤深邃的森林。它锐利的目光俯瞰着下方的大地,突然,一片小小的人类部落映入了它的眼帘。 这个部落坐落在一片绿意盎然的草地中央,周围环绕着一圈简陋的篱笆。然而,就在部落旁边的小树林边上,赫然出现了两个赤身的人类。他们赤身裸体地暴露在阳光下,身躯上布满了触目惊心的血迹和一道道深深浅浅的鞭挞伤痕。 那鲜血已经干涸,凝结成暗红色的痂痕,与他们苍白的肌肤形成鲜明对比。这些伤痕纵横交错,仿佛诉说着曾经遭受过的残酷折磨。阳光无情地照射在他们身上,使得那些伤口显得更加狰狞可怖。 它收拢翅膀,猛地下冲,划破长空,它想着用自己的鸟喙和利爪,撕开这两具血肉,好好的品尝一顿大餐。 可一个锐利的骨头羽毛箭矢,从林间飞出,擦着鹰的身边飞过,带着锐利的破空之音,雄鹰受到惊吓,猛地侧身飞开,然后展翅在天空上翱翔,不时发出鹰叫。 林间,有一个穿着破麻布的的长发人冲出,亚麻色的头发很长,奔跑的时候,飘舞在空中,一双兽皮做的靴子,皮肤黝黑,左手持着弓,右手搭着骨箭,警惕的看着空中盘旋的雄鹰,发出尖锐有节奏的嚎叫,仿佛在宣誓这是他的领地,而地上的两个人也属于他! 雄鹰盘旋不愿离去,不时在天地间发出鹰鸣,寻找着进攻的机会。 野人感觉到雄鹰的企图,他快步跑向一棵大树。 看到地面的人在移动,雄鹰猛地俯冲而下,朝着野人凌空抓去,鹰爪直指野人的眼睛。 野人,靠着大树,抬弓,拉弦,也直直的指向俯冲的鹰,弓弦发出咯吱的响声,弓身弯入满月。 直到雄鹰飞近30米左右,野人才松开弓弦,骨箭离线,如游鱼出海,在空气间游动极速射向下扑的鹰。 鹰的视力极好,它尾羽微微偏转,堪堪避过羽箭,野人此时已经躲在树后,从身后的皮囊里飞快的抽出一根羽箭,搭在弓身之上。 雄鹰的速度太快,从大树旁边掠过,再次振翅想从密林的树枝间飞上天穹。 可展翅的一瞬间,一根羽箭在空中与它相遇,锐利的骨质箭头洞穿鹰的翅膀,雄鹰跌落,在森林中翻滚扬起无数落叶。 鹰在不停的扑腾,想要飞起,可翅膀的疼痛让它在地上不断的翻滚。 又一根利箭破空,将它洞穿,箭头穿透鹰的胸膛,血液喷溅,挣扎慢慢的减弱。 野人,小心翼翼的捡起一根枯木,狠狠地砸在鹰身上,直到鹰一动不动为止。 他拖着鹰的尸体,走出丛林,来到两个被捆的男人身边,撩开头发,说着奇怪的语言。 袁华已经昏死! 一个倔强的声音在丛林里响起,“我们是汉人,我们不是奴隶!放我们回去!放我们回去!” 野人撩开亚麻色头发,露出一张脸庞,居然是一个满脸雀斑的年轻女人,她用皮靴踩在那个叫喊的男人胸口,大声说道,“你们是部族的奴隶,我们用二十只羊换来的奴隶!你们要逃跑,就要接受惩罚,下一次再敢逃,我会切下你们的一根手指!记住了吗?”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那男人用奇怪的语言回答道,“送我们回去大汉,我送你十匹马!” 女人笑了,她再次加重了脚力,皮质脚底按在男人的胸口的伤口上,结痂的伤口再次流血,男人痛的不停惨叫。 阳光落在她青春黝黑的脸上,泛着微光,她说道,“我没有听说过什么大汉!我们也不要十匹马,部族需要劳动力,我再说一遍,下次我会切掉你们的手指!记住了吗?” 她站在那里,右手拖着鹰的尸体,左脚再次加重了力道,惨叫声在草原和森林的边缘回荡。 一个穿着破皮子,赶着羊群的老牧奴听到惨叫,也不回头,挥动鞭子,驱赶着羊群,说道,“活着已经是恩赐!大汉是什么?为什么一定要回大汉?” 袁华醒来的时候,仰面躺在一堆干草里,天色已经漆黑,漫天星斗。一个男人在用嘴巴咀嚼野草,然后混着唾液涂抹在袁华身上。 袁华现在觉得全身都痛和痒混在一起,整个人无比难受,他对着星空发出嘶哑的惨叫。 那个男子看见他醒了,哭着说,“醒来就好!醒来就好!” 袁华看向照顾他的男子,星光下,那是一张中年人的脸庞,国字脸,瘦骨嶙峋,上身赤裸,只有下身围着一块破破烂烂的皮子。 他艰难的问道,“这里是哪?” 那男人看着袁华,眼睛里有着哀伤,他说道,“你不记得了?” 袁华忍着奇痒和剧痛,摇摇头,“我头好痛,不记得了!” 那中年男人皱着眉头说道,“这群野人,他们骑在马上用木锤砸了你的头,唉!娃子,你的头被敲坏了。” 他也不回答袁华,他极度疲惫,仰面摔倒在草堆里,震动带起空气里,一股剧烈的羊骚味。 袁华就这么仰面躺着,耳边传来男人的呼噜声,全身的不适,让他睡不着,整个人都焦虑无比。 夜里有一只羊,在舔他的伤口,可能是人的表皮带有盐分,让他焦虑的心,慢慢平静下来。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在这里?他不知道这是哪里?他不知道这世间还有这么穷的地方?他不知道这些绑匪为什么要劫持他?他也完全不记得,他什么时候挨得打,什么时候被人用锤子敲过脑袋? 袁华觉得这群绑匪是不是搞错对象了!他很穷,家里同样也不富裕,父母都是退休工人,能支付多少赎金?小城市的房子卖了也没几个钱,为什么绑架他? 他也不认识,刚刚那个帮他的中年男人,可感觉他和自己很熟的样子,为什么? 他整晚都睡不着,身体也动弹不了,一转身,背上的伤口就会裂开,疼痛无法忍受! 他就这么躺了三天,每天这个叫做崔力的男子,会为他带来一些食物,只是食物是一种黑乎乎的面饼,干涩粗糙,难以下咽! 可一个人,一旦饿疯了,那什么都能吃下,哪怕是草子和树皮。 袁华的身体极其饥饿,他努力的吃下这种黑色面饼,咀嚼间还能吐出沙砾,可至少吃完肚子不会饿得疼,可他知道这食物完全没有营养。 他已经看过自己,身体并不是他以前的水桶腰,这是一具年轻的身体,和身边的崔力一样瘦弱不堪,只要低头,他就能看见自己的肋骨。 他也知道,这他娘无比荒唐! 这里叫个什么康居?这里位于康居的东面,居然是匈奴人的势力范围。 大汉居然还在,他们是都护府的仆从营的营人,三个月前被匈奴俘虏,卖为奴隶,被这个康居的小部落买下。 本来一次性卖过来的有三个汉人,袁华(这一世也叫袁华),崔力和罗老大。罗老大在一个月前,得了一场大病,不久就死了。他临死前,是一声声喊着“大汉,大汉,回大汉啊!”咽气的,就埋在不远处的草地里,那里有一根矮矮的木板。 罗老大是马夫,本来在这里养马;崔力以前在汉军里就是木匠,所以这个康居部落让他做些木器活;而袁华以前是个铁匠学徒,现在是牧奴,这个羊圈里的羊本来归他放牧。 他们若不是有点手艺,早也被匈奴人砍了,扔在荒野里喂了狼! 前几天,两人想着罗老大,最后死在了这里,魂都回不去大汉!两人说着说着,就泪如雨下,于是决定连夜逃跑! 可在这片荒漠和草原上,人哪里跑得过马? 最终还是被部族追上,两个人被狠狠地鞭打,才成了今天的样子! 大汉? 康居? 大汉永初元年? 袁华觉得自己快疯了! 父母怎么办? 我的身体在哪里? 我怎么回去? 他抚摸着羊圈的枯木栏杆,上面有三条划痕,今天是第三天,他伸出右手,紧紧的握着木杆,努力挣扎,慢慢的站了起来。 旁边正在吃黑饼子的崔力,看着袁华一点点站起来,泪如雨下,嘴里自言自语道,“站起来,好!站起来,好!” 崔力看上去是个中年汉子,人却极为简单纯朴,他自幼在安西的小军寨里长大,多的是军户的豪爽和豪迈,没有那么多弯弯绕绕。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袁华昏死的时候,崔力就想着,“若是这娃死咯!俺也不独活!”,他会挣扎着活下来,就是为了护着这个娃。 这娃子,是汉人的种,如果能救活,就不能看着他没人管,不能留他一个人孤孤单单的活着。 袁华扶着栏杆站着,看着夕阳下的原野和远处的山脉,微风缭乱了他满头的乱发,头发间的草子儿被风吹的零落。 春日的风还带着寒意,袁华在春风里轻轻的抖着,他转身看向东方,那里已经陷入黑暗。 他在想,“先活下去,崔叔把我救活,要带着崔叔活下去!一定能找到办法回去,把崔叔送回大汉,自己也要回去自己的时空!” 远处,有几个人赶着羊群,口里喊着不知名的号子,数百只羊群,漫过金色的山坡在向着这边过来。 崔力站起来,说道,“娃,你身体刚好,先躺下,风寒!” 袁华转头,他现在不知道自己的容颜。他现在,很年轻,很年轻,大约也就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瘦弱,微微颤动的身体,如同一株荒野上蒿草。 他笑着对崔叔说道,“崔叔,我们先养养身体,总能回去的!” 崔力没说话,他再次蹲下,默默的在草堆里啃着黑饼,轻轻擦了擦眼,啥也没说! 袁华看着崔叔,一个人蹲在那里抹眼泪,他知道,因为崔叔说过,死也要死在汉地,投胎也要投个汉家儿郎! 汉人啊,自古以来便极为看重“落叶归根”这一传统理念! 对于每一个大汉子民而言,如果不幸客死他乡,那么他们的魂魄将无法回归故乡,如同那飘零的树叶无法重回滋养它的大地。那些命丧异乡的孤魂野鬼,将会永远迷失在陌生的路途之中,再也找不到归家之路,甚至连自家的大门都难以辨认了。如此一来,下辈子、下下辈子呢?恐怕也再无可能成为堂堂正正的大汉之人啦! 这种观念深深地扎根于汉人的灵魂深处,无论身处何方,始终铭记着对故土家园的深深眷恋和牵挂。 袁华并不理解汉人的执念,他就是纯粹想报恩,他就他娘的不信,山水相连,老子这一生就回不去大汉了? 他再次看向东方,他就不断的告诉自己,先忍耐,苏武也牧羊十九个寒暑,十九年后不也能回去了吗?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2章 牧奴的生活 袁华像是变了一个人,如果说以前是一个少年,在经历过生死以后,突然就变得成熟了一样! 以前是崔叔跟他说,“要忍耐,要活下去!” 现在变成了袁华给崔叔打气,“叔,忍耐一下,我们能回大汉的!”。 这时候崔力啥也不说,就点点头。 袁华从来没有放过羊,他从第四天起,就拿起了羊鞭,开始跟着一个老牧奴,出去放羊。 他仿佛天生能听懂康居人的语言,或许这就是上一个袁华留给他唯一的礼物。 老牧奴是大月氏人,十七岁被匈奴人卖到这里,一呆就是二十个春秋,三十七岁的他,老的如同六十岁。 他年轻的时候也逃跑过,有两根手指被切断,他拍了拍袁华的肩膀,说道,“活着已经是运气了,别再逃了!逃不掉的!” 袁华什么也没说,只是点点头。然后拿起羊圈里,属于他的劳动工具,一个杂草编的口袋,一根粗木棍和一条可以绑在木棍上的长鞭。 两个穿着破破烂烂皮子的老少,就在清晨里,赶着羊群离开了同样破破烂烂的部落,向着草原的深处走去。 他从来都没想过,牧羊人居然是一个技术活?甚至是一个非常专业的技术工种! 千万不要以为是田园牧歌的文科,这他娘是一个纯粹的理科,还要加兵科的工作! 这个三十七岁老人,说了很多,有时会抓着羊跟他说很多知识。 原来牧羊人真的要懂很多,要是一个兽医,卫生管理员,饲养员,天气预报员,助产医生,半个木匠,外加战士和猎人?! 这个大月氏老人,一项项的说,不厌其烦的告诉袁华,牧羊人到底有哪些工作?虽然他以前说过一次,但袁华告诉他自己在后脑勺挨了一锤子,啥也不记得了。 一个好的牧羊人,要定期检查羊群的健康状况,注意是否有生病或受伤的羊。 每天都要保持羊群的清洁,减少疾病的发生。同时,确保羊群有充足的饲料和清洁的饮水。 出门前,要注意天气变化,避免在极端天气条件下放牧,雷雨,风雪,都会让羊群受到伤害,这些草原上的动物,其实远比人类难伺候。 对繁殖母羊进行特别照顾,确保母羊和羔羊的健康。要一直保持羊圈的清洁和干燥,避免疾病的传播,否则死了羊要挨鞭子,死的多了,要切手指! 定期检查羊圈的设施,确保羊圈的安全,狼有时会在夜里袭击羊圈。 了解常见的羊病症状和治疗方法,部落不会管是不是疾病,少了羊就会打人。 发现疾病时及时隔离病羊,防止疾病传播,这是最可怕的事情,一死就会死一片,上一个被杀的牧奴,就是因为羊群发病。 这个时代,狼群和熊遍布荒野,要防止羊群受到野生动物的攻击。要知道如何和狼,以及熊搏斗,要知道它们的弱点!牧奴可以受伤,可以死,但是部族的财产不能有损失,否则熊没有杀死你,部族也会杀死你! 袁华看着老者,将一根木棍舞的风生水起,他暗自叹息,熊?!面对那玩意,你拿根木棍,有个吊用? 直到老者,在木棍顶端加上长皮鞭,连续三鞭子,将十二米外的三块石头,逐一抽的粉碎,他才真正认真起来。他第一次了解到,他的爸妈曾经是多么的温柔,那截记忆深刻的扫把杆子,到底是有多么的温柔? 到此他也终于明白,为什么皮鞭可以抽死人。这样的力量,击打在人的身上,如果长鞭使足了全力,伤害的可能不是肌肤,而是人的五脏六腑! 袁华再次将学习的顺序排了一下,要想不死, 先要保证羊群不生病; 然后一定要学会看天气,别一个惊雷下来,羊群在草场里跑散; 然后,必须把棍子和鞭子学好,不然自己迟早变粑粑! 同时,他也在观察,观察康居的这个小部族是如何运行和管理的,他们的生活习性! 他观察的很仔细,从他们的族群的规模,生活习性,文化习俗,到饮食结构,每一个细节都不放过。 这个部落并不大,大约也就是四百人左右,但年轻男女皆善于骑射,只是武器大多都是骨器和石器,有少量的青铜器和铁器。 按照大月氏老人的说法,铜铁很贵,小部落根本无法锻造,十头羊也换不回一把小刀。 康居的马非常优秀,至少在半吊子袁华看来,这马有一个人的肩膀高,比他见过的蒙古马要高,速度很快,就是不知道耐力如何。 他问牧羊老奴,“你是怎么被卖到这里的?” 老人叹息,“月氏王族柔弱,匈奴人不断劫掠我们大月氏东部,我们四百多青壮为了掩护部族向西撤退,和匈奴骑兵在荒漠里打了三天,我被包着铜皮的木棍击晕,最终被俘为奴!” 这时,他站起来遥看南方,黯然说道,“我离家的时候,女人已经怀孕,不知道有没有生下我的血脉?只希望,她们一切都好,就算改嫁了,也好!”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袁华能够感受到老人心里的牵挂和念想,家,永远是离人梦里的牵挂! 他又问老人,“这里是谁的势力范围?” 老人摇摇头,“这里靠近匈奴,部族目前臣服于匈奴,这里是康居国和匈奴的交界处,战乱不断!” 袁华总结了一下,“所以,这是一个臣服于匈奴的康居人部落?” 老人点了点头。 接下来的生活,袁华和老人,就守着三个羊圈,日复一日的劳作和学习。 袁华有一个特点,做事总是井井有条,行动力还极快,羊圈被他打理的非常干净整洁,每天清早起来就会整理羊圈的卫生,连草垛子都码放的整整齐齐! 就算部族里的族人,在看过羊圈后,都自愧不如! 他用一年的时间,学会了给羊治病,照顾母羊,如何通过观察天空推算后面几日的天气。 这一年里,他甚至遇上过两次狼群,一边吹响低沉的牛角号向部族报警,一边和老人一起站在羊群里,挥舞着长鞭和狼群鏖战! 他现在一鞭子下去,如果抽实了,“啪啪”两声,真的可以把一只狼抽的皮开肉绽,横飞出去,奄奄一息。他真的相信,长鞭的尾速可以超越音速,不然一小截皮鞭,怎么可能拥有如此大的杀伤力? 他现在每一天,无论刮风下雨,都要锻炼一个小时的鞭子,不但他练习,还拉着崔叔一起练习,这是他们唯一可以掌握的武器。 部族不允许奴隶用弓,同样他们那些金属兵器更加不可能给他们用,而骨头和石头制作的那些武器,根本就是一个渣渣,用了等于没用! 他终于知道,为什么汉军强盛之时能够进行大规模骑兵突袭,汉军已经大量拥有铁质武器,这对比起骨质武器,简直跨越了青铜到铁器两个大段位! 按照大月氏老人的说法,匈奴人会冶铁,但他们的冶铁技术很落后,产量不高。 既然会冶铁,为什么产量却不高呢?袁华通过跟随这个康居小部族的游牧生活发现,这极有可能跟他们的游牧生活有关系。 冶铁需要大量的人力,在固定的地方进行开采和冶炼,这需要大量的脱产劳动力和粮食。 但是游牧民族无法固定在某个地区,越大的部族,对于草场的要求就越大,一旦牧群将一片草场吃光,全部族就要开始移动向下一个草场。 一旦部族开始大规模迁徙,他们就不可能只留下匠人和作坊,这样等于是给别的部族送菜,必然要带着所有人离开。 这意味着,他们无法常年在一个固定的城市进行大规模制造! 而且,匈奴人把铁器卖的特别贵,袁华推测这也是不想这种高技术武器流入附属部落,这样匈奴人将拥有技术优势,可以用铁器一直压迫其他游牧民族。 同样,袁华还敏锐的获得了另一个情报,大月氏也会冶铁,而且质量不错,这才是他们和匈奴人交战百年还能延续至今的一个主要原因。 但大月氏的锻造靠的是人工锻打,这是老人离开大月氏时的记忆,他的原话是,“一把好刀,要耗费一个匠人三个月的时间,要反复对折,不停的锻打,人力和钱粮的耗费极其巨大。” 作为中国矿业大学的毕业生,袁华知道在西汉中后期,中国的铁匠们就发明了两种快速获得钢的技术。 一种是“炒钢”法,这技术是将生铁加热至一定温度后,撒入矿石粉并不断搅拌,使生铁的含碳量降低而成钢,这是一种制钢简便快捷的工艺。 另一种是灌钢法,这是一种将生铁和熟铁合炼成钢的方法。 这两种方法,能够快速得到大量钢材,才让环首刀成为汉军的制式装备!否则靠锻打,几十万汉军的钢刀要搞死多少工匠?要耗费多少时日? 他虽然知道,可这两种方法到底怎用,他没有亲手做过,不得而知。 可有一件事,他一直没说! 这个小部族身后的大山里,就有一座铁矿,看品相非常优秀,只是袁华不愿意便宜了匈奴人和这个部族,他打死也不说出来!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3章 月黑风高夜 游牧部落的牧场其实是固定的,一般来说至少需要拥有两个,强大的部族可能同时拥有多个,就算他们不使用,也不允许其他的部族使用,不然就用刀子告诉你,什么是规矩! 这个部族,会根据季节变化进行迁徙,以寻找更适宜的放牧条件。他们在春季和夏季,会迁徙到海拔较高、气候凉爽的地区;而在秋季和冬季,会迁徙到海拔较低、气候较暖的牧场。 看上去这没有什么问题,但游牧民族迁徙本身就会造成动荡,迁徙本身就是原罪! 这一次,春天他们回迁高海拔牧场的时候,就发现一个新来的部落已经占据了这片牧场,他们宣称这是匈奴的指令,说是王庭将这片土地已经赐予了他们! 匈奴的指令有用吗? 有时候有用,前提是匈奴的大军就在身边! 那草原上会不会有人主动让出牧场? 嗯,有的,除非两个部落的实力不成正比! 可这一次,两个争夺牧场的族群,人数差不多,甚至看上去,康居部落还要多出几十人,于是麻烦就来了! 袁华能够看到一个部落的失控,对就是失控,族长要去匈奴那里确认,可部落里的勇士不愿意,他们聚在一起大声嚎叫,“一去就是一个多月,我们的牲口等不起,那里本来就是我们的牧场,凭什么让出去?” 有的勇士甚至质问族长,“你是不是太过老迈,失去了战斗的勇气?” 大月氏老人在听到后面这个质问的时候,立马拉着袁华和崔力躲得远远的,他低声说道,“有祸事!离得越远越好!” 对于汉人,对于游牧民族的文化并不了解,他们俩个都很困惑,不就吵个架? 可老人说,“如果,勇士敢质疑族长,那么只有一种可能,他们已经决定联合起来,要推翻族长!否则,没有人敢这么和族长说话,族长的亲信会直接砍死他!” 他回头看了看那个营地里的大窝棚处,双方还在对骂,他说道,“这个族长完了!” 袁华将信将疑,他们这个夜晚就躲在羊圈里,观察着营地里的动静。夜里,喊杀声一片,惨叫声响彻夜空。 第二天早上,有人告诉他们,族长死了,新族长决定今天夜里突袭敌人! 袁华问老人,“为什么你说族长完了?” 老人一边打扫羊圈,一边说道,“草原上,没有仁慈,如果一个族长不当场杀死挑衅者,那么接下来死的就必然是族长!” 袁华再次问,“为什么?” 老人直起腰,拍了拍说道,“这说明族长怕了,而对方拥有更多的实力,有恃无恐!” 这件事,让袁华明白了一个道理,草原上没有仁慈,没有什么大局观念,没有亲善,没有所谓和平相处,甚至没有亲情,因为杀死族长的居然是他的亲侄儿。 崔力也大声骂道,“这群人简直就是一群狼,哪有忠义仁孝?” 老人却叹息道,“这就是草原的规矩,是神的安排,不要把汉的一切,拿来套用在草原上,你们无法掌控西域,问题不再你们的刀剑和勇士,而是汉人从不曾了解草原,你们是那朵只能在太阳下开的花朵!” 袁华把这句话记下了,深深地记在心里,进入一片土地,就要遵从那片土地的文化,这么说很有些道理! 可崔力却始终不认可这种文化,他坚定的认为大汉的一切都是对的,草原迟早会学会汉人的文化,就像曾经的西域。 袁华听到他说,有些五味杂陈,他知道历史,可他不能说,因为无法解释! 可老人的话,虽然有道理,可袁华也很纠结,一个国家怎么可能存在两种文化? 不仅如此,这两种文化之间存在着一种与生俱来、不可调和的对立关系。其中一方完全抛弃了亲情和人伦道德,没有父母双亲的呵护与关爱,也毫无亲朋好友间的深厚情谊,他们只信奉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一言不合便拔刀相向,只有强者才能生存下来并成为众人敬仰的老大。 而另一方则截然相反,极其注重天地自然的秩序、君主的权威、亲人的恩情以及师长的教诲,主张以仁爱和孝道来治理整个国家,强调社会中的长幼尊卑之分,每个人都应该恪守自己的本分,遵循既定的等级制度。 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理念就如同水与火一般相互排斥,难以融合共存。它们之间的巨大差异是否会导致这个庞大的帝国逐渐走向分裂呢?毕竟,当两种完全相悖的思想在同一个国度里激烈碰撞时,极有可能引发一系列无法预料的严重后果,甚至可能给整个国家带来灭顶之灾——那便是最为可怕的分裂之祸! 可这个问题并没有困扰袁华太久,因为两个部族的厮杀开始了! 在部族勇士出发的时候, 大月氏老人,居然拉着两人开始在外面的森林低洼处挖洞? 崔力问,“为什么要挖洞?” 老人说,“为了活下去!” 袁华问,“我们只是奴隶!”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可老人停下,盯着他们俩的眼睛问道,“你们见过疯子吗?杀人杀疯了的疯子?” 两人沉默,他们知道有时候真的会杀红眼,只要看到是活的就砍,不砍死不罢休! 老人继续挖洞,喊道,“快挖,部族赢了就算了,如果输了,有可能整个部族所有人都会被杀死!只要不是女人,只要看上去,你是男人,老人和孩子全部杀死!” 三个人开始拼命挖,沿着低洼处的土层,向着土里打洞,然后插入枯白中空的牛大腿骨,三个人就趴在营地的边缘看着远方战士们去的方向,这一天部族里所有人都惴惴不安! 第三天傍晚,远处传来战马奔腾的声音和嚎叫声,老人二话不说,拉着他们就往低洼处跑,边跑边喊,“快!快啊!那些是敌人!” 三个人开始拼命跑,袁华和崔力跟着前面的老头,莫名其妙的狂奔。 袁华跟着他跑,气喘吁吁的问,“你怎么知道是敌人?” 老人也喘着气说道,“部族胜利时的喊声,不是这样的,只有匈奴人的叫声才是那样,像狼一样长短声嚎叫!” 袁华回头看,部族好像也乱了,到处都是哭喊声,袁华开始祈祷,“不要看到我们,不要看到我们!” 他们跑过一片草原,跑进树林,跳进洼地,像三只老鼠一样,钻进洞穴,全身都是泥土,然后从外面将一块带着枯草的大土块挪过来,封死入口,好让敌人看不出这是一个洞穴。 这洞穴极小,三个人只能并排横着躺下。三个人如同躺进了一个棺材,还排列的特别整齐。 人在洞穴里,不知道时间,黑暗密闭的环境让人非常难受,他们只能通过洞穴顶部插着的六七根大牛腿骨的空洞观察光线。 夜晚,他们能听到有脚步声在附近响起,有人的声音在大喊大叫,他们完全不敢发出一点声音,哪怕。。。哪怕袁华发现,有一只老鼠正在他的耳边和他窃窃私语,他感到极度恶心,可他死死的咬着嘴唇,一声不吭。 牛骨里的光线从黑暗,到明亮,然后再到黑暗,空气越来越混浊,弥漫着一股子尿味,作为现代人袁华实在受不了,他说道,“出去吧!” 崔力和老头才轻声说道,“好吧!”,可两人肚子里咕咕的叫声也出卖了他们,饥饿如影随形。 三个人,推开土洞前面的泥土,在黑夜里爬出了这个“合葬墓地”,开始沿着树林间茅草堆,一点点的摸出去,猫在草原的边缘向外看去,月光下,那座曾经数百人生活的村庄,毫无生气,如同一座鬼域。 老头没有说话,轻轻的拍了拍他们的肩膀,把右手盖着嘴巴,又指了指左侧,示意让他们跟上。 三个黑影,匍匐在地上,悄悄的向着森林的左侧移动。 大约也就移动了七十米左右,“老头”停在一个土包后面,开始用双手刨土。 袁华和崔力相互看了一眼,月光下,这“老头”简直就像个土拨鼠,挖土的速度之快,难以想象。。。 转眼,他就将一半的身体,深入了土包,然后拖出来一个长方形的牛皮包裹。 轻轻拍掉泥土,老头半跪,郑重的打开。。。 袁华以为这里面会是一本武林秘籍,而崔力以为里面应该是一些兵器,可老头打开以后。。。 里面是一些黑黢黢的饼子,上面居然还有一些牙齿印。。。 “吃吧!”,老头拿起一个,开始慢慢的咀嚼,然后大方的推给面面相觑的另外两人。 袁华真的佩服的五体投地,粮食这么少,这老头怎么能省下来这么多粮食? 本来平时就吃不饱,现在,两人也是一天没吃东西了,确实极度饥饿,于是也各自拿起一块黑饼子开始啃起来。 三个男人对坐,就在春夜的月亮下,开始一场浪漫的晚餐。 崔力吃的时候,脸是红的,他心里觉得有愧,这么少的食物,老头居然能存下这么多,他要挨多少饿啊?他在责备自己,平时怎么就不能节省一些? 浪漫的夜宵,三人也就吃到一半,突然他们听到村庄里有喊杀声传来。 三人一愣,紧握着粮食,急忙趴下,就看到有一个黑影从村庄里跑出来,朝着这片林子就冲了过来。 这个黑影的身后,居然还跟着四个追杀的人,他们魁梧的身影,在月夜的草原上起伏,追逐着前面瘦小的背影,用匈奴语在大喊大叫, “果然还有余孽,你跑不掉的!”, “首领说了,你们一定还有人在外面,饿得受不了就会回来,真的被猜中了!” 那黑影要死不死,偏偏就朝着三个吃宵夜单位地方跑来,搞的他们将珍贵又无比坚硬的黑饼,都捏出了手指印来。 袁华和另外两个人点了点头,两个牧羊人同时解下了皮鞭,而木匠兄则掏出一把木锤子,锤头居然有两个拳头那么大,袁华看到时,忍不住多看了一眼,心里在想,这玩意为什么平时我都没看到?崔叔究竟把这玩意,都藏在哪里?莫非?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停!画面有点辣眼睛。。。 远处有弓弦声传来,前面的黑影踉跄了一下,又继续奔跑,像一只兔子一样,从三人的头顶跳过,消失在密林中。 三个人将身体紧紧的趴伏,希望那四个人也能跳过这片低洼地,这样他们就会追着那个小个子去了,他们则溜之大吉。 四个追杀者,前面三个都身手敏捷,先后跳过低洼地,泥土被带起,落了袁华一头。 等到第四个蠢货,这是个胖子,他也试图高高跳起,可最终还是落进了沟里,一转身,他居然看到三个黑影正看着他,于是。。。皎洁的月光下,四个人陷入了一种诡异的安静。 中亚地区,游牧民族早已经有胡萝卜,也不缺动物内脏。袁华他们是不缺胡萝卜,这本来就是奴隶的食物之一,袁华有时候看到胡萝卜都想吐。 而这些匈奴游牧部落,绝不缺少动物内脏。 所以,四个人都没有夜盲症。 时间在这一刻静止,四人在这一刻深情相望。。。 最后,还是胖子猛然站起,将一个铁锤子高高举起,冲着三人大声嚎叫,如同一头肥硕的巨狼在啸月。 然后,这嚎叫猛地变成惨叫,两根皮鞭的末梢,带着啸叫,狠狠地抽在他的面门之上。老头和袁华出手了,而且都不讲武德,打人专打脸。 巨汉,痛嚎,捂着脸向后退,可身后是一道土层,他陡然明白,自己退无可退,于是松开手,再次嚎叫着就要冲上前。。。 就看到一个黑影扑下,“咚”的一声巨响,崔力将两个拳头大的木锤狠狠地抡在了这个匈奴巨汉的脑门子上,架势之足,如同他在打桩一般! 巨汉轰然倒下,崔力将他的铁锤一把夺过,在手里掂了掂,说道,“好家伙事!”,顺手一锤就再次抡到巨汉的后脑勺上,一股黑色飞出,也不知道是血还是脑浆。 袁华和老头都打了个寒战,这他娘,是那个爱哭的崔叔?这他娘,是那个老实的木匠? 冲在前面三个匈奴战士,也觉得不对,他们在大声喊,“小心,后面有人!”,“熊,你还在在吗?”,“我要杀了你们这些余孽”。 三人也不追杀那个瘦小的黑影,转身冲回这个洼地,他们以为这是一伙的,都是那个部族的余孽! 袁华想要解释,可想了想。。。 呃。。。好像,也没错!我们确实是余孽! 老头想跑,往后退了一步,正要招呼另外两人。 可就在这时,崔叔如同神魔附体,右手拿着铁锤,左手拿着木锤,猛地跳出上土层,一声汉语暴喝道,“大汉崔力在此!”,这是崔力亲眼看到的,西域时那些汉家儿郎,大战匈奴之时,皆可以以一敌五,有我无胡!我崔力,也乃堂堂汉家儿郎,偷生被匈奴所俘,一生奇耻,今夜死战,必雪耻于此! 袁华此时也无退路,他总不能看着救命恩人崔叔去死,他也猛地跳上土层,暴喝一声,“大汉袁华在此!” 老头也是苦笑,若是这两个沙逼死了,他也活不过今夜,死便死吧!做奴隶,能活过三十七,也算高寿了!他也跳上土层,可他就听到前面两个人喊的“大汉”,他也不懂,就觉得颇有气势,也跟着大声喊道,“大汉!” 也不知为何,三声暴喝,却把冲回来的三个匈奴给吓到了! 他们以为真的有汉军,匈奴和大汉打了百年血战,死伤惨重,他们三人的部族也在西域和汉人死战过,浮尸遍野,历历在目。 顿时,气势跌落,冲在最前面的猛然停下,想要等后面的两人。 可说时迟,那时快,崔力已经冲上前来,几乎只有一刀的距离,几乎要面贴面了。 最前面的这个匈奴战士只能,右手举起斧头从上到下用力朝前挥砍,想阻止崔力的进攻。 袁华和老头,就看到朦胧的月光下,崔力左手用木锤高举格挡,右手一铁锤就抡到那个匈奴兵的心口,“咚”的一声巨响,这铁锤狠狠地砸进匈奴人的心窝。 崔力如同神鬼附体,一个回合,就将这个匈奴兵放倒,他如同疯魔,将匈奴兵的尸体猛地一推,嚎叫着冲进密林。 袁华也冲了上去,紧接着是老头,三人成伍,居然冲出了一股子,一往无前的气势。 一个匈奴兵,连忙摘下盾牌,右手挥舞一把钢刀,缓缓向着同伴后退。 后面的匈奴兵,搭箭,张弓,就要向着崔力射击,一把冰冷,泛着月光的牛骨的匕首,从后面狠狠地扎进了匈奴弓兵的后脖颈,鲜血顺着骨头中间的空洞飙射而出。 袁华猛地抽鞭子,从左边将最后一个匈奴兵的右手凌空捆住,向着自己这边狠狠一拉。 老头也抽鞭,从右边将匈奴兵的左小腿捆住,猛地向右边前冲。 匈奴兵失去重心,横着倒地,他一声惨嚎,月光里,眼睁睁的看着崔力的铁锤凌空落下,一铁锤砸裂了他的头骨,带起一蓬黑血,立刻气绝。 三人看向那个瘦弱的身影,右手拿着骨头匕首,扶着左边肩膀,正要跌倒。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崔力扔掉双锤,一把扶住,借着月光,他才认出,这就是去年狠狠踩他伤口的恶毒女子。 可这时,他正抱着这女子,松手不是,不松手也不是,一时愣在原地,不知该如何做了? 老头,走上前来,说道,“古尔丽,你怎么逃出来的?” 女子吃力的想要站起来,可左边肩膀上的伤口剧痛和失血,让她有些脱力。 她看着老头,“是你?阿拉什?” 老头点了点头,他蹲下来,掏出一个火折子吹燃,借着火光看了看古尔丽的肩膀,说道,“已经射穿了肩胛骨,还在流血,我要帮你取箭!” 古尔丽咬着牙,点了点头。 于是,袁华就看到老头,野蛮的将箭矢再次从后背推往前方,把箭矢用力再送进去几分,伤口的血液流出,古尔丽直接痛晕了过去。 然后,老头双手用力,将箭杆折断,再猛地拔出,毫无怜香惜玉之心,简直辣手摧花,呃。。。看看这个叫古尔丽的妞,这是一朵野花,辣手摧野花! 老头回身看向袁华,问道,“你还要看多久?” 袁华也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把老头气个半死,大声喊道,“找个没有树叶的地方烧火,要快,我要草木灰!” 袁华悻悻的走了,他在想我又没有抱过,关我屁事? 那个他们以前待的土洼,在月光下燃起了一堆篝火,将森林的边缘照亮,明亮而温暖。 黎明前,这堆篝火熄灭,所有人离开了这片森林,向着远方的峡谷而去,明天这片林子肯定会有人来搜索,已经不安全了。 四个人,两个要往东走,他们要回大汉;一个要往南走,要回大月氏;最后一个,要留下来,找匈奴人报仇! 现在,只是临时组队,先避一避风头再说! 古尔丽在黎明时分醒了,她说,“我和弟弟那天在山上骑马打猎,后来远远的看到村子燃烧了起来,我们就躲在山后的峡谷里,那里有一个站点,有一些武器和一点点粮食,是部族狩猎的站点。现在,我的弟弟在那里守着。” 袁华问她,“有粮食,你为什么还回部族?” 古尔丽惨笑,他她看着袁华说道,“原本还有些念想,想看看部族的地窖里,还有没有活着的族人!” 所有人不再说话,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什么也没有找到,甚至可能看到了一些不该看到的东西。 阿拉什对这片草原的了解,远胜过袁华和崔力,他知道,在这片大地上,两个人是撑不起一个部族的,古尔丽的部族完了! 同时,如果古尔丽和她的弟弟,不马上找到一个部族重新依附,很快这片大地上的猛兽就会吃了他们,一群狼,一头熊,一头豹子,任何一种猛兽都有可能吃掉他们,连骨头都不吐出来的那种! 他看了看古尔丽,轻声叹息!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4章 进山 夜里,在古尔丽还在昏迷的时候,袁华和老头悄悄的摸进了村里,居然让他们找到了八匹战马,可这些马有些病怏怏的,走起路来,有些不稳? 阿拉什摸了摸马的脖子,又嗅了嗅马的鼻子,他摇摇头,轻声说道,“狼毒草,古尔丽还挺狠!” 袁华知道这种草,这玩意是多年生草本植物,高度大约在20-50厘米之间。根茎木质,粗壮,圆柱形,不分枝或分枝,表面棕色,内面淡黄色。茎直立,丛生,不分枝,纤细,绿色,有时带紫色,无毛,草质,基部木质化,有些有棕色鳞片。 两人翻开匈奴人的背包,取出食盐融了一盆盐水,给马匹快速喂下。 然后,两人用两根细木棍,刺激马匹的咽后壁和舌根诱发它们呕吐。 在黎明来临前,马匹的状态有些恢复,两人拿起匈奴人的背包,行军皮帐篷放在马匹的背上,牵着它们慢慢走向森林。 在森林的边缘,将醒来的古尔丽扶上一匹状态最好的战马,然后四个人就向着远处的大山走去。 这一天是公元108年4月3日。 在这片大陆的最东边,东汉汉安帝刘祜在位,永初二年。去年,因为西域的形势不利,遂罢都护,将在西域屯田的士卒全部撤回,汉朝与西域的关系再一次中断。汉朝正在积蓄实力,准备再一次拿回西域。 这时的大汉,汉和帝的时代刚刚过去。在经济方面,他减少赋税,奖励农耕,东汉垦田面积逐渐增加。到公元105年,东汉人口达到了5325万人,拥有垦田面积732万多顷。东汉经济繁荣,百姓生活安定富足。 汉安帝接手的大汉帝国,人丁兴旺,物产丰饶。但在西域,西域各国不满班超离任以后担任西域都护的任尚的苛政,纷纷叛汉,导致在去年不得不先撤出西域,整军备战。 而西边,罗马帝国的皇帝是图拉真,今年五十五岁,他在位期间是罗马帝国的鼎盛时期之一,以军事扩张和行政改革着称。 罗马帝国在这一时期享有强大的军事、经济和文化实力。建立了许多宏伟的建筑和公共设施,如斗兽场、温泉浴场、水道等,同时也产生了大量文化和艺术作品,如希腊罗马艺术、拉丁文学等。 罗马帝国的疆域达到了最大范围,他向东征服了达契亚(今罗马尼亚地区),向西征服了部分伊比利亚半岛和北非地区,使罗马帝国的版图进一步扩大。马略已经开始对罗马进行军事改革,推行募兵制,大批无地和少地的公民加入军队,罗马的军事力量的到补充,其影响深远。 罗马帝国在图拉真时期,文化和艺术也相对繁荣,希腊罗马艺术和拉丁文学得到了发展。总体来说,罗马帝国在图拉真的统治下,正处于一个相对和平、繁荣和扩张的时期。 当然这一切对于,袁华而言都是不知道的。他那匮乏的历史知识,只知道大汉有个西域都护府,至于这个都护府有多大,这还是崔力告诉他的。 可崔力并不知道,去年大汉的军队已经退出西域,进入了战略性收缩的大周期。 在进山的时候,崔力今天很高兴,这汉子左手牵着马,右手指着东边,告诉袁华,“往东走,快马一个月的脚程,就能见到大汉在最西边的军寨。” 袁华也很期待,大汉啊!确实想去看看中华在汉唐时期的风采! 四人登上高山,在半山腰的一个峡谷间,他们见到了那个小小的猎人补给站。 古尔丽在走的时候,用石块堵住了大部分的洞口。 一个七八岁大的小孩,躲在一个洞穴里,拿着一根长矛就那么死死的守着一个人可以爬进去的洞口,他的眼神里有些惊慌和恐惧。 在古尔丽走进山谷,开始呼喊他名字的时候。小家伙流着泪大声的回应,努力的爬出那个小小的洞口,一把抱住了他的姐姐。 四个大人,一个孩子,开始围坐在山洞里,清点起所有的物资。 这个小部族埋在山洞里的物资不多,只有大约三百支石头箭,四张弓,两个石头长矛,两块做工粗糙的蒙皮木盾。两个皮口袋的肉干,大约有个十斤重,一个皮口袋的麦子,有大约二十斤的样子。 再看那些匈奴人的东西,武器有一面蒙皮盾牌,四张弓和四筒石制箭矢,两把刀,一把铁锤子,一把铁斧头,四件皮甲,四把小刀,八匹战马。 另外,这群人还有十斤肉干,三十斤粮食,四小袋子食盐,以及四个单人用的简易皮帐篷。 合在一起,他们现在有二十斤肉干和五十斤粮食,为了以防万一,每人都分了两斤肉干和五斤粮食,随身携带大约三天的粮食量和食盐。 还剩下的,十斤肉干和二十斤粮食交给古尔丽的弟弟看管,他们可能要在这座大山里待一段时间,匈奴人是极为记仇的,他们一定会来寻找他们。 草原上的民族,如果要灭族就必须灭干净,否则报复是早早晚晚,带着弓的“独狼”,是特别危险的存在!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夜晚,为了防止有人可以通过火焰和烟柱发现他们,阿拉什他们在远离洞穴的峡谷里又挖出了一个小洞,小洞顶部的四周,用木棍捅出了很多小洞,这样烟气会分散导出,不会形成烟柱。 而且,他们还用木头和杂草,挡住了远方视线,让古尔丽的弟弟古塔,跑出五百米在谷口观察,看看能不能看到他们升起的火堆。 小家伙跑回来兴奋的说,完全都看不到,连烟都看不见。 然后,一群人开始去收割牧草,八匹马一天的食量是惊人的,阿拉什不允许他们在附近直接割牧草,必须前出三公里以外的山中,他当心匈奴骑兵,能沿着割断的牧草找到他们。 而且,他们还为每条马,制作了藤蔓编制的篓子,一直吊在马屁股后面,用接马粪用。 阿拉什非常清楚,匈奴人非常善于通过马匹的粪便,来寻找敌人。 大月氏和匈奴也打了数百年战争,大月氏是除了大汉,对匈奴人最了解的民族。 他们下午将马匹牵出去,沿着陡峭的山路,向上攀登,马匹在高处的草场吃草的同时,四个大人和一个孩子就在拼命的割草料,用绳捆好,一堆堆的扔在一旁。 直到傍晚,他们才迎着山风和余晖,牵着驮满牧草的战马,走下山坡,回到峡谷,这一天他们打了大约五天用的草料。 出于职业习惯,袁华观察了所有路过的区域,他居然发现了铜矿和铁矿,他一路走来,判断出来这里有一片巨大的铜铁共生矿脉。 他拿着矿石,一路意淫,想象着给自己打造一副全身甲,里面是钢铁,外面刷上一层铜,做一个金灿灿的小铜人! 可崔力的话,让他瞬间冰凉,“你拿这玩意干什么?你还能打铁不成?好引来匈奴人?” 可古尔丽看袁华的眼神,有些不对了,她试探性的问道,“你知道怎么做出神的兵器?” “什么是神的兵器?”,袁华反问。 古尔丽拔出腰间的小刀,说道,“这就是神兵!” 袁华明白了,她说的是铁器,于是点点头,他吹牛皮道,“可以!” 他其实是心虚的,说话的声音不大,但古尔丽很高兴,她想的更多,她沿着下山的道路,一边走,一边想,“或许,跟着他们,能够重建一个部族?任何拥有神兵的部族,都无比强大!” 古尔丽不愿意带着弟弟去加入别人的部族,那样只能做奴隶,只能勉强求活,她是部族里的女战士,她不愿意做奴隶!更不愿意,自己的弟弟做奴隶! 袁华懂矿,但这逼绝对没有炼铁术,对于炼铁这件事,他就知道要起个大炉子,然后用木炭加鼓风机烧,拼命的烧,就会有铁水流出!说实话吧!他甚至连最古老的冶铁炉都没有见过,这炉子要造多高,他都没有概念! 他觉得吧?按照记忆,他在电视里看到的钢铁厂里钢铁炉子,怎么也有两层楼来高?!这完全只是他的预估! 仅此而已,至于什么炒钢法,灌钢法,他就知道个原理,完全没有实践! 夜里,五个人在远离洞穴的火炉处,吃了一顿饱饭。这是老头,袁华和崔力这么久以来吃的最饱的一次。 崔力问老头,“阿拉什,你哪里来的那些黑面饼,你平时不饿吗?” 老头躺在火堆边的一块大石头上,用一根细木棍挑着牙齿,说道,“那是去年冬天,我从潲水桶里捡的,冬天部族人可能吃不惯这东西,有人扔进潲水桶里准备喂小猪的,我就捡出来了。洗一洗,晒一晒,就好了!” 袁华和崔力,突然觉得极度恶心,想吐,又舍不得,这种感觉无比难受! 古尔丽的伤口还没有愈合,她无法去打猎,于是阿拉什就拿过古尔丽的弓,试了一箭,射在五十米外的树上,听着声音,摇了摇头,说道,“这弓没劲!” 崔力将他背的匈奴弓递给这个三十七岁的大月氏“老头”,说道,“你试一试这个?” 阿拉什拉开,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说道,“还行,但还是没劲!” 古尔丽好奇的问,“阿拉什你能开多重的弓?” 阿拉什看了看四周,指着古塔说道,“把他吊在弓弦上的重量。” 崔力看了看古塔,摸着下巴说道,“大约一石的弓”。 汉代一石等于现代的29.95公斤! 袁华想了想,于是伸手指向古尔丽的弓和阿拉什拿在手里的匈奴弓说道,“把这两把弓给我,我来试一试!” 他们以为袁华要试着射箭,于是把两把弓和两支羽箭抵了过去。 可袁华只是不断拿起两把弓端详,然后在旁边翻找木头,皮革和细一点的绳子。 三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知道袁华要干什么? 袁华要干什么?嗯,他已经看过了,古尔丽的弓是最传统的单体弓,而匈奴人的弓是复合弓,于是,他准备把这两把弓合起来,做一把佩诺布斯科特弓! 这是一种印第安人的弓,可以叠加两把弓的威力,弓的体积可以控制的同时,威力还很大!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他也是在纪录片里看过,现在准备动手给老头,做一把出来耍耍,反正饭后要动一动消化食物。 他找到崔力帮忙,两个人蹲在一起不知道在说些什么,袁华一边说,崔力一边在挑选着木头,用斧头和小刀在修修改改。 时间,就这么一点点过去,直到回到洞穴,两个汉人还在那里忙碌,另外三人实在顶不住就先睡了。 第二天上午,袁华顶着一个黑眼圈,将所有人叫起来,说道,“今晚要换一个人值夜,不能这样乱搞,我昨晚一夜没睡。” 阿拉什点了点头,反问道,“弓好了吗?” 崔力走到洞穴里面,在一堆杂物上,拿起一把奇怪的弓,递给阿拉什,说道,“我昨晚试了一下,确实很有把力气!” 这把弓的前面,是反转的古尔丽单体弓,后面匈奴人的复合弓,弓弦套在两个两把弓的四个弓梢上,一起发力! 阿拉什试着开了开弓,他立刻就笑了,说道,“你们汉人的心眼,到底是怎么长的,居然能想出这种办法!” 崔力对阿拉什说道,“你和袁华出去打猎,我们需要更多的肉食。” 然后,崔力看向古塔,说道,“小家伙,你跟我去砍木头,我们把另外的弓也要改造一下!” 古尔丽站起来,她的脸色不太好,崔力指着她睡过的茅草堆说道,“你先睡一下,这两天你就不要行动了,等伤好了再说!” 大汉的男人,可没有剥削女人的习惯,大男子主义刻在骨子里。 安排好一切,四个人出发了! 袁华是第一次看到阿拉什这个“老头”使用弓箭打猎,他们俩以前放羊的时候,做过陷阱,捕捉兔子和老鼠,打打牙祭。 但那时候,没有真正的武器,这是第一次看到阿拉什用弓狩猎。 这个大月氏的男人,简直就是一个天生的猎手,他仿佛知道一切动物的习性,行动起来又像一只狸猫,悄无声息。 他们沿着岩羊啃食的草叶,一路悄悄的行动,终于在一个水潭处找到了一个岩羊的族群。 从一百米外的岩石堆后面,居高临下的看过去,这群山野里的精灵,正围着那个不大的水潭在喝水和休息,显得无比惬意。 阿拉什在观察,不久他拿起了弓,开弓时,袁华能清楚的听到弓弦发出的“咯吱”声,这说明弓弦的受力极大。 “嘣”的一声响起,箭矢如流星般飞出,一箭飞过百米,狠狠地插入一头岩羊的脖颈处,巨大的力量直接将岩羊的脖子洞穿,箭头从对面透出,岩羊跑了两步就倒在地上,脖颈处和口鼻里不断喷出血液,这应该是气管被穿透了。 所有的岩羊,一股脑全都跑了,一只不剩! 袁华问老头,“为什么不多射几只?” 老头指了指远处的那只大岩羊说道,“一只就够了!杀戮太多,山神不会喜悦!” 他又看了看,那些在山石间不断跳跃的岩羊群,说道,“山羊的生活环境很苦,所以数量不多,杀多了,这个族群就会毁灭。人的欲望无限,要有节制!” 袁华突然觉得,这个死“老头”,绝不是普通的大月氏人,他的眼睛里有不同于常人的智慧和知识,具体有什么不同?袁华说不上来,反正他绝不像普通人,他的幼年一定受到过极好的教育。 走到近前,先下来的袁华,这才发现这只大山羊居然个头很大,也很重,抬了一下发现,反正他一个人绝对是搞不动的!这动物的体重肯定超过一百公斤! 阿拉什在水潭边用皮囊装水,然后直接喝了,袁华本来想叫住他,提醒他有寄生虫,可这老头直接一口喷了出来,他哈哈大笑,说道,“这是盐泉,这是盐水的泉啊!” 袁华趴下,尝了一小口,发现真的很咸,立马吐掉。 两个人灌满水壶,然后砍下一根粗粗的木棍,将岩羊抬起,沿着山间的高高低低的地方,踏上了归途。 沿路,他们都在寻找标记,他们出发时,阿拉什总会留下标记,提醒袁华,“大山有时能困住蠢货,但绝对留不下智者!” 袁华很好奇,他问走在前面的老头,“你以前在大月氏是做什么的?” 老头说道,“王庭卫队!” 袁华第一次对大月氏产生了好奇,他继续问道,“能跟我说说大月氏的历史吗?” 老头看向东面,那里被大山阻隔,慢慢才开口说道,“根据诗歌,我们来自于大汉的北方,是一个叫虞氏的遗族。在那片北地,我们和匈奴同源,只是我们崇拜天神,而匈奴崇拜狼神。但后来兄弟成了死敌,匈奴人杀了我们的王,攻陷了我们的王庭,我们只能不断西迁,不断的远离故土,沿路无数族人死去,到处都是悲歌!” 袁华继续问道,“你们有信仰吗?” 老人想了想说道,“我们除了相信天神,部族里也有人信仰佛陀。我的家族就是信仰佛陀的。” 袁华明白了,为什么阿拉什不喜欢杀戮,他是佛教徒!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袁华笑了,说道,“难怪,原来你信仰的是佛祖。” 老人好奇的问道,“你知道佛祖?” 袁华说道,“释迦牟尼佛,我知道的!” “再跟我说说大月氏的王庭卫队吧!”,袁华有很多问题。 老人整理了一下思路,说道,“大月氏的各个大部族每年都会将一些十二三岁的孩子送入王庭,接受教育和学习战斗,三年以后当这些孩子到十五岁,就会参加考核,优胜者加入王庭卫队,为我们的王,征战大漠!” 两人就这么走着,虽然四肢被倒挂的岩羊还是很沉,在木棍上晃晃悠悠的轻轻摇摆,但这一路聊着聊着,就在中午时分,就已经进入了峡谷,远远的古尔丽在向他们挥手。 两个人都笑了,不知为何,在这个陌生的地方,在这个陌生的时空,袁华突然有了一种家的感觉。 回到岩洞,阿拉什和袁华开始切割山羊,他们将皮,肉,内脏和骨都分离出来,羊角也被仔细的摘下。 而崔力和古塔则蹲在洞穴的入口处,一直在捣鼓着什么,古塔还时不时在说,“这是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做?”,“能教我吗?” 古尔丽则用一只手,在远处的小厨房熬干袁华他们带回来的盐水。旁边还有一堆小火焰,高处挂着几根切削的非常完美的单体弓,它们被绳索紧紧的拉起两端,弯成了半圆形,现在正在定型,要用温度将它们烘干,崔力告诉古塔,他要送一把最厉害的弓给他,这把弓的力气,超过草原上所有的弓手! 这位女子的身体素质实在令人惊叹不已!就在今早,她那略显苍白且略带倦意的面容仿佛预示着身体状况不佳,但谁能想到仅仅经过半天时间的休憩调整,她竟然就如同换了一个人似的,气色明显好了许多!原本黯淡无光的双眸此刻也重新焕发出神采,脸颊逐渐恢复血色,不再像之前那般毫无生气。这种惊人的恢复能力着实让人咋舌,想必其体内蕴含着超乎常人想象的强大生命力和自我修复机能吧。 袁华一直忧心忡忡地担心着她会不会因为箭伤感染发炎而发烧,但眼前所呈现出来的情况却让他大为惊讶。经过仔细观察和分析后,他不得不感叹道:原来人类老祖宗们的身体素质竟然如此强大,远远超过了现代人类!或许是由于当时艰苦的生活环境以及频繁的体力劳动等因素,使得他们的身体得到了充分锻炼和进化,从而具备了更出色的抵御疾病和适应外界变化的能力。 另外,还有一种可能,残酷的生存环境,只有适者可以生存。在没有疫苗,没有消炎药的时代里,袁华在过去一年里,发现部族里很多体弱多病的孩子,根本就活不到成年。人类社会的早期,本质上就是赤裸裸的优胜劣汰,能活到成年的生命个体,本身就无比坚韧,如同这片荒原上的野草一般。 这一天,过的简单而充实。 目前看来,匈奴人还没有找到这里,天大地大,匈奴狼崽子们估计有的找了!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5章 强弓劲弩 袁华第一次看到如何造弩,也第一次理解了什么叫做“强弓劲弩”,原来这不是说两把武器,而是说的一把武器。 没有强弓,就不会有劲弩,这是承上启下的关系! 眼前的这把弩,横向宽度有一米五,长度也有一米三左右,这完全是一把步战弩。崔力说是先打一把样子,所有的木头要完全干透,还需要小火苗慢慢的烘烤十几天,他先要确定弩身,所以先试着做一把出来。 这一次,崔力学会了,这个丧心病狂,将两把大单体弓一前一后排列,前面的短一点点大约只有1.3米,后面的有1.5米长,用弓弦一起拉上,两张单体弓一起发力,连阿拉什都拉不开,大喊变态。 袁华看到了也啧啧称奇,这他娘简直就是两把英格兰长弓叠加!没有最变态,只有更变态。 崔力也不解释,大汉军队对于弩的威力追求,这群蛮子们完全不懂!这是一种艺术,是一种极致的军事体验! 崔力将弓身安装在一把方形木条上,他用最硬质的木头做了弩机,虽然比不上金属,但射击上百次没有问题。 另外,他还制作了很多套弩机零件,坏了就换。 这个大汉的木匠,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信仰,反正只要坐下来,他就在切磨弩机,完全不管日升与月落,心无旁骛。 阿拉什试着拉开弓身,可无论他怎么努力,都只能拉到一半,剩下的一半就算脸憋的通红,如同拉大的一般,也死活拉不上! 袁华问崔力,这东西怎么上弩? “一个人坐下用双脚蹬着弓臂,双手拉弦,用腰部发力就能上!”,崔力说道。 于是,袁华试了一下,很费劲,但还真的给他拉上了。 崔力给他上了一根弩矢,袁华看了看,问了一个傻问题,“咦?为什么有羽毛?” 崔力说,“远射的弩矢是有羽毛的,近射如果用纯铁为矢可以不用羽毛,可破盾,但射的不远,不过百步!” 崔力开始给他讲如何瞄准,如何用望山,另外三个人也听得津津有味,他们知道大汉的弩很厉害,今天倒要看看,如何厉害法? 崔力先让袁华射二十米外的木桩,这大的目标,袁华没有兴趣,他要射个远点的,于是将弩交给了一直在一边跃跃欲试的古塔。 八岁的小孩子抱着弩,确实有些重了,端不住,于是给他换了一个位置,把弩靠在一块大石头上,慢慢瞄着。 “蓬”的一声,古塔扣下扳机,骨质箭头的羽箭如电射,“咚”的一声钉进了枯木,箭杆和尾羽不停的摇晃。 众人走上前去,比划了一下,阿拉什和古尔丽的脸色都变了,他们已经发现这东西射的极其深,远超弓箭。 阿拉什也射了一箭,相同的箭杆插进木头里的深度,比弩矢少了三个指节。 三个指节很短,但是每多一个职阶其实都是了不得的力量,如果换成弓箭手,那要可以开三石强弓的人才有可能射出这样的深度! 可放眼整个西域,有几人能开三石的弓?可袁华这个少年,就能轻轻松松用弩开三石,而且连古塔都能趴着射击,这简直就是全民皆兵的利器! 袁华也对两张大单体弓的的合力感到吃惊,这他娘就是崔力在山里挑的木头,一个白天加一个晚上就做出来了,真他娘,变态。 听他说,如果木头还能烘干的更好些,威力会更大一点! 另外,现在有了羊角和羊筋,崔力说,他能有这些羊筋做胶水,能用羊角做反曲复合弓,材料合适,时间足够的话,一张弓也能做出三石到四石的力气。 这一天,所有人都试了重弩,连古尔丽也有单手试着激发,她的准头不错,居然能射中一百五十步外的树干,居然和阿拉什这个老头不相上下。 至于袁华,一百步还凑合,一百五十步,他就必须靠蒙,嗯,射的多了,总有中的! 崔力也只能射一百步,而小小的古塔也能准确的射中一百二十步外的目标,两人感慨,草原上部族,可能在射箭方面真的有天赋异禀! 下午,他们忙完还出去采了一些野草,人不吃素菜,是容易生病的! 他们就这样在大山里劳作,尽量用腌制和烘烤的肉食和野草取代粮食,想着过一个月出山看看。 美好总是短暂的,十三天后,终于有人进山了。 袁华和老阿拉什在进山的山道上铺了一层浮土,他们每隔三天,就会到这附近看看,看看有没有马蹄印。 在进山之后的第十三天,也是古尔丽拆开绷带的这一天,袁华和老阿拉什本来要去再次看看那段路,结果半路就听到了马匹的嘶鸣,他们急忙隐藏在山道旁的长草里。 十五个匈奴骑兵,三十匹战马,在向着山区进发,这里离他们的峡谷只有不到十里地。 可匈奴骑兵已经走到他们前面去了,他们只能悄悄的跟着。 当匈奴骑兵绕过一个山崖后,他们爬上山顶,推倒了一棵无根的树木,这是信号树,用来告诉远方的人,敌人来了。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他们不知道,山谷里的那三个人是否看到,但他们非常清楚,再让这些家伙走下去,迟早会找到人类活动的痕迹,虽然他们已经很小心,但有些事,对于老斥候而言,根本就不管用! 阿拉什自己,曾经就是王庭卫队的斥候,他知道不能让这群人再深入了! 在距离山谷大约还有四里左右,夜色降临,匈奴骑兵开始燃起篝火,他们大声喧哗,毫不在乎是否会有野兽攻击他们,至从有了弓箭,弯刀和盾牌,就算是老虎,他们十五个狼骑兵也能一击必杀! 夜里,山风很冷,袁华瑟瑟发抖和阿拉什一边啃着肉干,一边在高处看着三百米外的那几个大火堆,想着该怎么搞死这群让他挨冻的杂碎! 两人退回到山坡后面,开始讨论。 “三百米太远,弩能射,但是没有准头”,老阿拉什说道。 于是两人准备再晚一点动手,他们一起动手,将附近的茅草全部捆成一把把的,然后再用草绳将它们串起来,下面垫一层,上面盖两层,两个人窝在这个山顶的茅草堆里,这四月夜晚的山风确实冻死人了。 袁华开始流鼻涕了,止不住,根本止不住! 阿拉什对袁华说,“你先睡,我等下叫你!” 袁华紧紧地闭着双眼,试图让自己进入梦乡,但无论如何努力,那睡意就如同顽皮的孩童一般,始终与他捉迷藏。即便身上盖着厚厚的茅草,那寒冷依旧如影随形,透过层层牛皮侵袭着他的身体。 此时此刻,袁华不禁想起了那些曾经存在过的史前文明。他们为何会选择居住在幽暗深邃的洞穴之中呢?如今亲身体验到这夜晚的严寒后,他总算是恍然大悟——山洞里可要比眼下这个露天之地温暖太多啦!想象一下,在那封闭的空间内,石壁阻挡住了外界凛冽寒风的肆虐;而且由于山体本身具有良好的保温性能,洞内的温度相对稳定且较为宜人。相比之下,此刻身处野外的袁华只能默默地忍受着寒冷的折磨。 在山的那一边,古尔丽,崔叔和古塔其实也在观察匈奴人的营地,或者说就是十几个单人牛皮帐篷和几堆篝火。 八岁的古塔,冻的在发抖。崔叔让他躲进了他们带来的那些帐篷,这是上次那四个匈奴人的。 他们的帐篷搭在山道北侧的高处,在山的背面,就算是白天,匈奴人也看不到,更不要说是夜晚。 崔力看了很久,终于匈奴人大多数都睡了,只留下两个值夜的士兵,守在火堆旁。 他观察了一下角度,于是爬上山顶,在两块巨石的夹缝里,用火折子点燃了一根松油火把。 他举起火把,在匈奴人看不到的位置,不停挥舞,他不知道袁华他们在哪里,但他希望他们能知道,自己已经来了! 不多时,远方的一个山包上,他也能看到一个火把在挥舞,崔力放下心来,又爬回了原来那个安全的观察所。他指着远处的一个山的黑影,告诉古尔丽,“他们在那个山头!” 古尔丽点了点头,她紧紧的握着那把重弩,她也很冷,但仇恨此刻已经蔓延上整个心头。 在老阿拉什观察到远处的火把,掀开草席,也用火把回应时,袁华也坐了起来。 阿拉什熄灭火把,轻声笑着对他说道,“睡不着?” 袁华点了点头,老阿拉什指着远处,半坡开阔地上,那个匈奴人的宿营地说道,“你知道,面对篝火的人是看不清外面的吗?” 袁华想了想,他点点头,说道,“瞳孔在看到明亮东西的时候会缩小,但看清黑夜需要放大,这里面有一个时间差!” 老阿拉什不懂什么是瞳孔,他也约为诧异,他对于袁华的博学感到很有意思,但现在不是时候。 他轻声说道,“跟着我,不要发出声音!” 两个人如同两只大老鼠,从山坡上轻轻的向下走,沿途所有的石块和树木都是他们的掩护。 一直到一百五十米外,前面的老阿拉什用右手手掌向下压了压,袁华明白,这里就是他们的伏击地点。 袁华坐下,开始给弩上弦,又抽出一只弩箭,轻轻的搭在弦上。 星光下,一百五十米外,那个半山坡的匈奴人营地,火光熊熊,格外醒目。 一个守卫靠着长矛头不停的在下坠,抬起,下坠,再抬起,如同小鸡啄米。 另一个,则站起来,不断活动着身体,像是在暖身。 阿拉什指了指那个打瞌睡的守卫,又指了指袁华,袁华点点头,他明白这是让他射那个拿着长矛不停点头的家伙。 他端起弩,开始瞄准,耳朵里,可以听到,老阿拉什拉开弓弦的咯吱声。 三秒后,“喯”的一声,弓弦回弹,老阿拉什的箭羽飞出。 袁华也扣下了扳机,重弩的弓弦在歌唱。 可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袁华的弩矢飞越过瞌睡虫守卫的头顶,直接射进营地。 而,老阿拉什的箭精准的命中了,那个正在做扩胸运动的匈奴人,一声惨叫将营地震动。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袁华再次上弩,他的手有些抖。 可老阿拉什开始了他的个人表演,他对着那些单人帐篷开始了速射,有三个倒霉蛋,刚刚爬出帐篷,就迎头撞上了箭矢,惨叫声响成一片。 头领,这时举着盾冲出来,看了看手下中中箭的位置,他已经判断出敌人在哪里射击了,他左手那盾牌挡着自己,右手用刀子指向阿拉什和袁华的位置大声喊道,“用盾,冲出去,杀了他们!” 可就在他们刚刚举起盾牌,要冲出营地的时候,他们身后,古尔丽和古塔开始射击了,他们一人一把重弩。古塔的弦,是崔叔负责上的,这小孩的射击天赋远远高过于崔力,所以崔力主动给他上弦,让古塔来射弩! 两支弩箭从这群匈奴兵的侧后方的高处向下射来,力量之强大,让弩箭从首领背后射入,箭杆破体从首领身前飞出,连箭羽都没进了他的背部。 匈奴兵大乱,这时十五个匈奴兵,只剩下九人。 这九人一时不知道该往哪里冲,有的想向下,冲向老头和袁华;有的大喊要冲上山,干掉上山的崔力和古尔丽他们。 可战场上哪能犹豫? 羽箭和弩矢再次到来,特别是腰张弩,力量大的,匈奴人的皮盾根本不可能挡住,骨质弩矢居然能够洞穿牛皮轻盾,再穿透前臂,被射中的匈奴人哇哇大叫。 剩下的匈奴人最后围成了一个圈,八个人在外围,那个被射穿手臂的在里面,向着拴马的地方移动。 可弩矢还在射击,速度不快,但每六秒,就有一轮发射。 袁华居然射中了一个人的脚踝,而古塔的弩矢也从盾牌的缝隙中穿过,射中了一个人的胸膛。 现在,匈奴兵还剩下七人。 他们离拴马的地方只有不到二十米,可他们不能跑,盾牌阵一乱,他们就是靶子。 第四轮重弩和弓箭来了,又有两人倒地,这一次阿拉什降低射箭的角度,连续射中两个敌人的小腿。 这两个人惨叫歪倒,给三发重弩打开了缺口,袁华现在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朝着人堆里射就好。 他的一发弩矢,洞穿了人的脖颈。而古尔丽一发命中了一个人的额头; 最后的三人,亡魂皆冒,他们发疯的喊着冲向马匹,然后上马,狂奔而去。 但最后阿拉什还是再次射中一个骑手的后背,逃出去的只有两人!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6章 深入大山 杀光了所有匈奴伤兵,清点了他们全部的兵器,收获了皮甲,二十八匹战马,一些粮食。 可没有人高兴,因为接下来最多三天,就一定会有匈奴人进山,而且来的人肯定不会少。 偷袭这种事,做一次能成那是运气,按照老阿拉什的说法,“这是天神的庇佑,这群傻子,其实只要向我和袁华这一边冲锋,很快就能脱离山上的射程,逃的就会是我们。” 他看了看刚刚升起的日头,说道,“走吧!往更深的大山里走,现在是春天,天气还不寒,看看能不能找到更深一些的居住地。” 没有人说话,只是默默的收拾着一切可以用的东西,然后将匈奴人的尸体平放在坡地上,阿拉什唱起了大月氏的歌谣,这是大月氏的安魂歌。 他的声音苍凉而有节奏,仿佛是一段歌曲在不断重复着歌唱,袁华也轻声跟唱,山野里的风在这一刻也变得温柔和暖和。 在回去的路上,袁华在仔细研究匈奴人的武器,弓箭极为常见,几乎人手一把,只是质量,参差不齐。 盾牌很轻,是轻质木片和一层皮革,用左前臂横着挽起,应该能够格挡弓箭和刀,但确实无法抵挡重弩。 刀已经开始变得有一些弧度,看来匈奴人已经知道,骑兵刀要有弧度才更有杀伤力。 最后有两件武器,让袁华看到了游牧民族的恐怖战力。 一把是两米五的长枪,铁质的枪头,握手处捆着麻绳。老阿拉什拿过长枪,给他表演了一些枪刺术,确实有些名堂。他第一次听老阿拉什说,长枪的尾部为什么被切尖? 这老东西指着枪尾,说道,“首先,如果枪兵对敌,特别是一对二的时候,如果有敌人绕到背后,枪兵可以用枪尾刺敌;第二,长枪斜斜的排列成墙,尾部要刺入土层,能阻挡马队的冲锋!” 袁华指着长枪问,“这东西在马上能用吗?” 老阿拉什摇摇头,说道,“不好用!” 袁华这才仔细的观察马匹,他作为牧奴是没有资格骑马的,再加上这段时间,为了不让马蹄声吸引到敌人,他们一直也是步行,说实话他还没有骑过马。 他叫来古尔丽,让她骑马给他看看,这一下他终于明白,现在的草原民族还没有马鞍,马镫和马掌。 他们是将一块羊毛毯子铺在马背上,在马腹上打上绳结,整个人是爬上马背的,姿势不怎么优雅。 用马套头和皮绳控制马匹的方向,他们已经会了,可另外三样,他们还没有掌握。 袁华默默的记下了这几点,回头要和崔叔说一下。他掏出一张大的枯叶,用烧过的木炭记下来。 一把居然是流星锤,或者说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流星锤,一根短木头,一根粗麻绳,一个纯粹的铁疙瘩,这个疙瘩还不是圆的,像是从炼铁炉子里直接扒拉出来的一坨铁,随意敲到之后的形状。 袁华对着路边的树木,挥舞了一下,铁疙瘩狠狠地砸在树木上,木屑横飞,树干上砸出了坑洼。 这东西要是砸在人身上,绝对杀伤力惊人。 轻盾肯定拦不住,皮甲在这玩意面前,就是一个样子货! 回到洞穴,五人开始打包物资,这一次的马匹足够,足足三十六匹。 他们把所有东西全部都带上,还有十匹马不需要背负藤筐。 可古尔丽依然带着他们制作了二十个丑陋无比的藤条框给这些马匹背上,她指着这些马说道,“沿路我们休息的时候,可以割草,堆在藤筐里,作为马料,后面的路我们部族也没有走过,不知道有没有草场。” 看着她忙碌的身影,袁华开始了解到牧民和大牲口之间的关系,他们其实是一种相互依存,有时牧民甚至把大牲口看的比自己还重要。 众人开始沿着古尔丽他们部族走过的道路,慢慢向着大山深处摸索前进。 古尔丽和袁华走在最前面,阿拉什走在最后面,他在认真的清理马队走过的痕迹。 马粪被小藤框接住,掉落出来的不多,主要是马蹄印要用小树枝扫掉,尿液要用浮土盖掉,按照阿拉什的说法,“能做多少,就要做多少?只希望这批匈奴不要带着狼!” 于是,袁华再次被打开一个知识点,匈奴人有狗!这绝对是个麻烦事! 可古尔丽却说她有办法对付狼,在休息的时候,她将一些狼毒草,碾压出汁液,然后涂抹在肉粒上,撒在路边的草堆里,笑着说,“狼是要吃肉的!” 阿拉什点点头,他觉得这是一个办法。 可袁华想的更多,他指着这片休息区,又指了指旁边那片他们取水的小水洼说道,“离开时,将狼毒草的汁液倒进去,另外将狼毒草的枝干剥皮,切成小段插进水潭底部,只要他们经过,一定会取水!” 阿拉什和古尔丽都愣了,他们脑袋里冒出来的都是同一个想法,“这些汉人真的狠毒,他们的脑袋很好使,这确实是一个好办法。” 只要走进大山,人类就会显得格外渺小,五个人,三十六匹马,在这片大山里,不停的行走。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在原始无人的西部大山里寻找道路,确实是一项充满挑战和未知的任务。袁华不知道这座山叫什么名字,连古尔丽也不知道,他们就叫这“大山”! 四月里的西部大山,山势雄伟,巨石嶙峋,草木繁茂,这些自然景观看上去虽然美丽壮观,但也给寻找道路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首先,这里原始无人,这里完全没有现成的道路可供行走,或者即使有,也可能因为年久失修、自然灾害等原因而断裂或被覆盖。因此,寻找道路需要具备一定的野外生存技能和经验,比如能够识别地形地貌、判断方向、寻找水源等。 幸好,老阿拉什作为大月氏的斥候,有过这方面的经验。 其次,四月的西北大山气候还比较寒冷,尤其是在他们登上高峰,高海拔地区,居然还会遇到降雪和结冰等情况,这无疑增加了寻找道路的难度。 袁华第一次体会到古人在开拓新的领地,或者部族迁徙时的痛苦。 他们经常会行走一天,却发现此路不通,然后折返。再寻找一天,再次折返,这就像是一个痛苦的轮回! 沿途虽然也在打猎和采集野菜,可走到第十四天,天空下起了大雨。 人不能长时间暴露在大雨里,这山里的大雨还有着些许寒意,淋久了会感冒发热。 他们冒着雨,在森林间不断砍伐长树枝,架在几棵树木之间,搭成一个向着一边倾斜的顶,然后铺上茅草,供人马避雨。 这一天傍晚,无论如何节省,他们的粮食终于还是吃完了。 从一个覆盖着皮囊的箩筐里,拿出了不多的木炭,古尔丽带着古塔引上火,将大一些的湿木头架在周围烘干。 而老阿拉什,袁华和崔力则在另一边,用小刀将一些细木枝湿漉漉的表皮剥掉,露出里面的木质部分,递给古塔。 外面云层低垂,暴雨倾盆,林间光线昏暗,八岁的古塔将这些细木头,小心的架在炭火之上,动作无比的轻柔。 他很冷,在微微颤抖,火光照在他的脸上,能看到他黝黑稚嫩脸庞上的喜悦。 看着古塔,古尔丽在这一刻,突然就不想报仇了,她只想自己的弟弟能够长大,生子。 晚饭是一陶罐的蘑菇汤,因为有盐,这汤的味道还行,但所有人都知道,这东西不扛饿。 夜里,崔力,袁华和古塔,三个人围在一起,继续用木头,牛皮,藤条和麻绳制作马鞍和马镫。 崔力居然见过马镫这东西,他说大汉有些骑兵,已经开始在用了。 只是很原始,大汉骑兵是用一根宽麻绳捆着两个木环,直接捆在马身上,没有和这个什么马鞍在一起。 崔力后面的话特别有意思,这几乎颠覆了袁华以前所有的认知,“这东西,匈奴人是不屑的,他们天生就能上马,只有我们汉族士兵上马都有困难,才让工匠想出了这么一个办法!边寨很多部族,看到汉骑用这东西上马,还笑话我们。” 袁华一直认为马镫应该来至草原民族,可现在他终于知道,思维是有惯性的。 他无数次看到,古尔丽部族的男人,可以随着马匹奔跑,草原上,他们的亚麻色的长发和马匹的鬓毛一起飞扬,然后轻松的跳上战马。有时也能看到他们,直接从马屁股上双手支撑跳上马背,这大约就是跳马运动的起源。 在这种情况下,谁会需要一个马镫?用马镫的人,怕是真的要被瞧不起的。 唯有很少骑马的文明才需要这样上马,才可能会去想该如何上马吧? 另外,他还在崔力这里,知道了另一个情报,大汉的骑兵居然已经开始有金属甲了,穿着那东西怎么跳?你跳一个试试?这可能是要发明马镫的第二个原因! 袁华想明白了这一点,他豁然开朗,后来草原民族开始使用马镫,那一定是因为他们也采用了金属甲,他们也跳不起来了! 夜色深沉,大雨慢慢在减弱,老阿拉什和古尔丽在说些什么,而崔力他们则已经造好了第一套马鞍和马镫,奇丑无比。 火堆在黑夜里燃烧,火焰的热量将顶棚上树枝的水分蒸发,烟气缭绕。 袁华太累了,他躺在被烘烤过的茅草上,沉沉睡去,直到天明!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7章 解忧部 五月,清晨的山谷里鸟鸣山涧,远处的那条小溪,一夜之间宽阔了很多。 棚子里面没有人,袁华就走出林子,看一看清晨时的山野。 日光轻柔,山间的微风轻抚,空气里全是泥土和炭火的芬芳,一夜的好梦,让袁华精力充沛,神清气爽,他突然觉得生命是如此的美好,这片大地是如此的宽广雄壮,他自己也不知道,直到这时他内心里才真正接受这个时代和这个世界,以前他总认为自己就是一个过客,在用旁观者的角度审视一切。 老阿拉什和古尔丽从山脚下回来,每个人都背着一个沉重的箩筐,还有血水在滴落。 袁华这时才知道,他们杀了一匹老马,大家看他睡的深沉,也没有叫他, 袁华也拿上一个藤条筐子,背在肩头,随着两人向着山下走去。 山脚下,山涧边的石头滩上,崔力和古塔正在分割马肉,一匹成年马有将近500斤的体重,至少能提供300斤的肉食。 下山的路上,老阿拉什告诉他,“不能当着马群的面杀马,那样马群会失去忠诚。” 而古尔丽告诉他,“我们的盐只能腌制一半的马肉,剩下的一半要烟烘干。大山里有很多蘑菇和野菜,如果和马肉在一起炖煮,节约一点,我们五个人能吃三十天。” 这一天,所有人都在为食物忙碌,马匹在林外的草地上吃草,古塔带着一个骨笛,背着一把弩,坐在树上,看着这些战马。 古塔的力气还小,拉不开弓,也拉不开重弩。所以,崔叔给他做了一把中型弩,还做了一个上弩器。可不要小看这把中型弩,这东西一样有一百米的射程,而且一百米也能射穿轻皮盾,只是不能穿透,对付狼之类的生物,完全没有问题。 袁华这时正跟着古尔丽在生火,他们就在昨夜的棚子下,用湿的树枝覆盖火焰,烟气升腾。 崔叔架上木杆,又在木杆上挂上马肉。 老头则爬到上面,取掉一些覆盖的茅草,然烟气从棚顶不同的地方一点点散开,这样远处的人不会看到烟柱。 为了效果更好一点,也为了遮挡火焰的光亮,他们又用茅草围了一圈,看上去就像一个林间的茅草棚子,只是棚子顶上有着丝丝缕缕的烟气在林间的山风里飘散,这些烟气带着焰火和马肉的味道,对于饥饿的人来说,这烟气很香,让袁华的肚子咕咕的乱叫。 接下来,他们一边用马肉炖煮蘑菇,一边用不多的盐腌制剩下的马肉,这是他们未来一个月的粮食,所有能够吃的东西都不能浪费。 可就在他们准备将食物带给古塔的时候,一阵骨笛的声音惊动了山间的飞鸟,那是古塔的报警信号。 四个人立刻熄灭火焰,拿起弓弩和武器,向着古塔的位置跑去。 古塔站在一棵大树上,指着溪流的对面,那里有一大片茅草,大约有五百米的距离,说道,“那里有人!有三个人” 老阿拉什犹豫了,他很想立刻就走,可食物还在熏制,如果现在就跑,接下来他们连盐都没有,很快就会陷入绝境。 袁华则指着那片地方说道,“那是我们没有去过的地方,照道理匈奴人不可能从那里过来!” 接着,袁华放下武器,拿起木盾,对所有人说,“我去看看,你们守在我后面五十米,如果他们射箭,你们就反击。” 于是,袁华没有拿武器,双手举盾,向着山坡下的溪流走去。 而崔力四人拿着弓和弩跟在他身后大约五十米左右,也猫着腰在草丛里一点点前进。 袁华先用康居话喊,“你们是什么人?”,没有反应。然后又切换成汉语,又再次大喊。 对面的草堆动了,一个中年男子从草丛里冒出头来,也用汉语问,“大汉?” 经过一番艰难的交流,袁华至少知道,这群人肯定不是匈奴人,但隔着溪流,怎么比划都无法知道他们到底是什么人。 最后,还是对面商量了一会,那个男子高举双手,证明自己没有武器,淌水跨过溪流,来到了这边。 双方在溪流的沙地里,写写画画中,袁华先是认出了两个汉字,“乌孙”。 当袁华用康居话,告诉阿拉什和古尔丽,他们也终于知道了这群人到底是谁了? 他们是乌孙人,是大汉在西域的盟友之一! 接下来,袁华也认出了三个字,那是“解忧部”,他不理解为什么会有一个这么有诗意的名字,而且还是汉字!难道他理解错了? 袁华告诉崔力,这三个字可能是“解忧部”的时候,崔力哈哈大笑,他放下武器走上前来,狠狠地抱住那个乌孙的汉子,大声说,“好兄弟!大汉和解忧部是好兄弟,是亲兄弟!” 现在轮到袁华他们懵逼了,这崔力发什么疯? 那男人这时也招手大喊,让后面的一个妇人过来,那妇人也趟过溪流,走上山坡。她看上去大约四十岁左右,只是不像长期劳作的样子,皮肤白皙。 她对着崔力鞠躬,用纯正的汉语问道,“可是,大汉来人!”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崔力高兴的说道,“正是!” 一番解释,所有人现在都知道了,对面这个部族也是在逃亡。大山以北,乌孙和匈奴正在大战,他们是解忧部的族人,为了躲避战祸,就从北地进了这座大山! 解忧部,其实是一个古老的部落,他们是两百年前大汉解忧公主随从组成的部落,他们一直有人学习汉语,也一直坚持着汉字的传承。 这个部落,半游牧,半耕种,有三千族人,可这一次他们被匈奴人的军队冲散了,进入这片山区的只有不到四十人。 男子汉语名字叫“刘行”,女子的汉语名字叫“刘玉”,他们整个部族的祖先,以前都是解忧公主的随从,解忧公主在进入乌孙领地时,赏赐所有随从刘姓。自从那以后,所有这个部族出生的孩子,全部都姓“刘”。 刘玉叹息道,“解忧公主已经离开了一百五十年,再没有大汉的公主来到草原,解忧部已经十代人过去,懂汉字的族人越来越少,只有向我这样少数的几个女史官还会写和说汉字。再这样下去两代人,解忧部就会全部胡化了!” 袁华知道,这就是自然,一个帝国如果它的力量不能抵达所在的区域,那么他的文化也同样无法抵达! 换句话说,语言服从于强者! 这群人有四十一人,男人十一个,女人二十四人,其中居然有六个女娃娃,是真的女娃娃,只有四到六岁。 原来,她们是整个部族的女官部,她们负责记录整个部族的历史,分辨节气,指导耕种和保留汉字的传承,这是解忧公主的安排,她曾经说过,“一个没有文字,没有历史,不知道祖先来处的部族,就是野蛮人!” 这句话,被翻译给了老阿拉什和古尔丽,老头点了点头,大月氏的南部贵族已经开始创造文字,他们已经开始进入文明社会。 古尔丽却问袁华,“能不能教我和古塔,我们也想写字!”,她不想成为野蛮人,更不想自己的弟弟是一个野蛮人。 袁华点了点头,对面不坐着一群老师?她们就是专门负责教学的! 那十一个男人则围着崔力和古塔,他们在看重弩的射击,看见重弩的穿透力,他们都很兴奋,都要来试一试。 那个女官,看到这一切,不由得感慨,“五十年前,我们还能制造重弩,但现在我们已经遗忘,已经变得和胡人一样,只会制造弓箭了。” 说完,她向着袁华行跪拜礼,把袁华吓了一跳,连忙扶起,问道,“为何行此大礼?” 女人说道,“请教我们弩造”。 叫过崔力,他拍着胸口说,“我给你们造弩,你们在旁边学。” 女人翻译崔力的话,十一个男子大声叫“好!” 这个时代,游牧民没有明确的分工,除非是拥有极大人口的部落,例如匈奴王庭。 否则,低下的劳动生产力,根本不可能让一批人完全脱离粮食生产,而专门从事某项工作。 像大汉这样,能够养活数十万匠人的文明,这在游牧文明里,不可能存在。 所以,这群男人其实都会一点木工,但却又都不精通,这就是,样样会,样样稀疏! 这群人带着粮食和五十匹战马,但他们的粮食也不太多了,于是两拨人聚在一起,将粮食仔细分配,细致到以后每一天的粮食用量。 所有人都行动起来,女人在这片山区采摘蘑菇和野菜,而男人们则在四周的山地里寻找猎物。 袁华则拉着崔力和古塔,在一边捣鼓起了另一样东西,捕鱼篓子! 袁华前面就已经看过了,溪流里面有鱼,很多,但都不太大,大约只有一个巴掌长,可只要是蛋白质,他们就需要! 捕鱼篓,是用细藤条围出来的,开口大,腰部细小,后面的篓子又很大。 他们试着做了两个,袁华将马匹的内脏切碎,扔进去篓子,再把它用麻绳绑上,扔进了溪水里。 古塔很心急,不时的问他,“要不要去看看篓子?” 袁华摸了摸他的小脑袋,说道,“猎人,要有耐心,明天清早我们再去看。” 傍晚时分,为了避开视线,人们在这片山林的深处,搭建起了很多茅草屋,这些茅草屋围成了一个圈,中间是几个小火堆,而火堆的高处也覆盖了一层茅草顶棚。 远远看过来,树林本身会遮挡很大一部分视线,然后草屋会遮挡住火光,而顶棚让火光不会照亮高处的树木。 乌孙部的战士和老阿拉什,都在林外仔细观察过,确实看不出什么问题,才放心的回去。 今夜,他们排出顺序,每天夜里都有两个男人值班,值班的人第二天中午之前,不需要劳动。 而崔力则继续在制作弓身和弩机,他带着古塔和两个乌孙部族的男人,在火堆旁一直忙到夜深,月亮升上穹顶,才睡去。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8章 匈奴人来了 袁华他们并不知道,追杀他们的匈奴部族,在喝过那个水潭的毒水以后,全都上吐下泻,被折磨了一个半死。 连他们的战马,都因为喝了水,四肢无力,上百名匈奴人差一点出不了那片山区,回不到他们的部族。 现在,那个匈奴部落再看向那片山区,都浑身冒汗,肝门收缩。他们一致认为那片山区的水有毒,那是一片生命的禁区。 确实,在没有检测仪器的这个时代,谁他娘能知道,到底哪个水潭的水能喝? 现在,他们的南面是安全的,但袁华他们不可能去试,万一还有敌人,那回头走就是送菜! 可现在,解忧部带来了一个更加不好的消息,山北一样有匈奴,山北还是一片战场,现在再往北走,一样会碰到那群狼崽子。 于是,所有人商量了一下,先在这里安定一段时间,等上十天左右,再出去看一看。 好消息是,他们在另外一片峡谷里,看见了野牛群,看上去至少有上百头,体型庞大。 十四个男人围坐在火堆旁,在女翻译的帮助下开始商量,如何围猎这个牛群。 袁华对于这种事,完全不懂,他就这么听着。 听下来,袁华发现,原来捕猎牛群的风险极大,野牛比野猪还要可怕,它们在受到攻击之后,不是逃跑,而是转身会朝着发起攻击的人冲锋,不死不休! 向着野牛冲进人群的画面,袁华觉得是不是该换个目标,这有些太冒险了。 可阿拉什说,“换什么没有危险?除了兔子,这草原上所有的动物都不好惹,狼,虎,豹,野马,哪一种动物都有野性,都桀骜难驯。这就是草原,强者生存!” 袁华嘀咕着,“兔子不也挺好?” 可那个懂汉话的女子说道,“兔子喂不饱我们这么多人!” 这时,崔力带着古塔回来了,他们一人扛着一个鱼篓,古塔离得老远就在喊,“好多鱼,好多鱼啊!” 小家伙走的不快,可能是鱼篓有点重,他来到火堆边,将鱼篓倒在草地上,哗啦啦满地都是银色的鱼儿。 袁华数了数,至少有三十条巴掌大的鱼。崔力也倒出了鱼,比古塔的还要多,今晚应该可以吃全鱼宴了,还会剩下一些。 更让袁华吃惊的是,乌孙部不缺盐,他们居然有一大块盐板,简直不可思议。 刘玉告诉袁华他们,“从部落冬季的牧场向着西北边走,大约千里,那里有一个全是盐的大海,我们每年都会派人走一个月去取盐,回程还要一个月!” 袁华问,“如果再往西呢?” 刘玉说,“传说,再走一千里,是一个比盐海,还要大的海!烟波浩渺,不见尽头!” 好吧!袁华现在知道他们在哪里了,这里应该是乌兹别克斯坦,他们在咸海西南一千里处,当然古人的距离不一定准! 众人将鱼去掉内脏,崔力却在收集鱼鳔,他告诉袁华,“这是最好的胶。” 袁华用小刀将鱼鳞全部剃下来,用陶罐装好,众人好奇,问这是干什么? 袁华笑着说,“等我做好了,你们就知道了!” 夜晚,所有人都分到了一条烤鱼,撒上盐,味道真的很不错。 同时,袁华还给所有人打了一碗白白的汤,撒上野葱,放上盐,喝起来美味无比,立刻就问,“还有没有?” 袁华指着两个陶罐说,“自己去打,还有一些!” 刘行放下陶碗,对着刘玉说了几句话。刘玉翻译给袁华,“刘行说,我们忘记了太多大汉的东西,就像这碗鱼汤,我们已经不知道制作。解忧族现在就像野人,他们在野外一直是带着鱼鳞一起烤的。” 袁华端起碗,对着刘行,笑着说,“没事,一起生活,慢慢就会了!” 夜里,袁华带着一块牛皮去找刘玉,挠着头,问她们会不会做皮衣? 一群女人都会说汉话,笑着说,“肯定会的!” 于是,袁华画了开始和她们解释,该怎么做一件他需要的皮衣,皮裤和皮带。 一群女子问了很多问题,最后袁华用炭笔,在皮子上画了一个样子,对着这个样子跟她们解释。 于是,她们线量袁华的肩宽和腰围,用小刀裁切,用小木棍先做扣子,用细麻绳为线,开始一点点制作。 而袁华则自己在制作一条牛皮四角裤,下面总那样吊着,虽然很凉快,可心里上有阴影,很不适应啊! 为了透气,他还用小刀,在牛皮上穿孔,这事情枯燥,可一旦一个人开始慢慢的做,其实很快。 所有人都睡下的时候,袁华试了试自己的杰作,他发现能穿,可是好像他忘了穿绳子,会往下掉。。。 于是,他只能在皮上穿孔,穿上一根皮绳,唉。。。你还别说,挺完美。。。袁华拿着一条黑色的皮质四角裤,在那里傻笑。。。怎么看,都有些变态。。。 第二天上午,所有男人集合,古塔也跑进去,可被古尔丽拎着耳朵,从队伍里拉了出去。 他们扛上弓弩和长矛,带着箩筐和绳子就上路了,今天他们要去猎野牛。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从太阳刚刚出来,到进入那片峡谷,他们走了大约五个小时,这时已经是中午。 他们趴在一处高地,向着下面看,袁华居然看到了动物世界里的画面,一头老虎在捕猎牛群。 上百只牛在奔跑,它们跑向一侧,而牛群的首领正在和老虎对峙。 “难怪厉害的都叫牛逼!”,袁华发现那头巨大的公牛,居然不怕老虎?就这么隔着三十米和老虎面对面站着。 反倒是老虎比较谨慎,不断在左右徘徊,像是在寻找机会? 这说明了什么?这说明,老虎知道这牛逼玩意还挺厉害! 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动物之间的战斗,非常野蛮和血腥,老虎最后咬住了牛的气管,可它的胸口也被牛的尖角刺破。 公牛轰然倒下,老虎艰难的站起来,试图吞食,可它也只是进食了两分钟,也倒下了,看来那牛角刺破了要害。 牛群开始远离,新的首领会接替曾经的王,而袁华他们却过来了,他们就是一群“黄雀”。 在一片幽静的山谷之中,一群身强力壮、经验丰富的人们正围绕着两头体型庞大的动物忙碌地展开工作。 他们有条不紊地手持各种工具,小心翼翼地将两只巨兽的皮毛与骨骼分离开来。每一次切割都需要精准的技巧和力量,以免损坏到珍贵的肉质部分。 随着时间的推移,一块块鲜嫩多汁的肉块逐渐从巨兽身上剥离下来,堆积成小山一般高。不仅如此,就连老虎那尖锐无比的牙齿以及牛角这样坚韧的部位,他们也丝毫没有放过。因为对于他们来说,这些可都是打造精良武器的绝佳材料啊! 终于,经过长时间的努力奋战,太阳渐渐西斜,天边泛起一抹绚丽的晚霞。此时,这群辛勤劳作的人们才心满意足地收拾好工具,带着满满的收获离开了这个山谷。 就在他们离去之后不久,一大群早已守候在一旁多时的鸟儿如同一阵黑色旋风般猛扑向地上残留的食物残渣。这些鸟儿们叽叽喳喳地争抢着,仿佛一场激烈的盛宴正在上演。 待到夜幕完全降临,整个山谷陷入一片宁静祥和之中。只有那些鸟儿还在不知疲倦地享用着美食。而第二天清晨,当第一缕阳光洒进山谷的时候,这里除了两堆洁白如雪的白骨之外,再也看不到任何关于昨日那场猎杀的痕迹。或许,这便是大自然残酷却又公平的生存法则吧。 归途漫长,太阳落下,可在他们还差五里路就要回到居住地的时候,远处山谷里隐约的火光,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 部队快速返回,四个解忧部的战士,悄悄的摸过去。 捕猎队带回来大量的肉食,女人们开始用盐防腐,可所有人都忧心忡忡,人们在焦急的等待,期盼那四个解忧部战士平安归来。 他们在两个时辰后终于返回营地,可消息让所有人更加不安,那是一支百人规模的匈奴人小队,有可能是顺着解忧部的足迹跟来的。 这一夜,所有人都没有睡觉,崔力他们在制造重弩,而女人们在制作骨箭。 袁华则带着所有的战士,在树林里布置陷阱,他把越战里看到的各种陷阱告诉这群战士,他们在月夜里挖掘带尖刺的陷阱,悬空的尖木桩,拉弯有韧性的树木装上木矛。 他们的营地离森林边缘有两里地,这片森林就是他们唯一的依靠。 黎明之后,他们睡了三个小时,然后这群战士都睡不着,所有人在山林的后面挖开土层,挖出了一个巨大的地洞,覆盖上杂草,让所有女子和小孩躲在里面。 如果敌人真的发现他们的踪迹,那么这将是一场血战,他们只有十四个男人,外加两个女战士,可匈奴人有百人,战力悬殊! 傍晚,老阿拉什带着两个战士,再次出发去探查敌情。对于袁华来说,这个夜晚依然难以入睡。 他不明白,匈奴人要这么多土地干什么? 是的,他确实无法明白,大汉的不断进攻,大汉军队的强势,正在一步一步将大汉北边的匈奴逼向这里,北边的匈奴部落生活日益艰难,很多部族正在一点点西迁。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9章 山坡上的战斗 老阿拉什很快回来了,他说道,“匈奴人就在山脚下的溪流边,他们发现了捕鱼篓!” 所有人都黯然,居然没有人能想起那几个捕鱼篓子! 老阿拉什说出了一个想法,“我们必须立刻做决定,我的意见是杀出去,把这群匈奴兵,向南边的山谷引,给这里的女人们留条活路!” 大月氏能活到现在,完全是当年,无数大月氏的男人在前面与匈奴血战,为后面的妇孺留出了西迁的时间。 刘玉作为翻译,把老阿拉什的想法说给刘行,他点了点头,于是所有人都行动起来。 先是古尔丽和刘玉牵出三十二匹战马,带上五天的粮食,在密林里行走,向着南面的山坡而去,她们在那里等这些勇士。 十四个男人,穿戴好皮甲,将武器插在腰间,背上弓和盾牌,拿起重弩,向着山坡处快速跑去。 老阿拉什带着两个斥候跑在最前面,所有人跟在他们三个的后面,大约有四十米的距离。 前方老阿拉什趴在一处茅草后,向他们做手势,于是所有人都悄悄匍匐着过去,选了一处茅草做掩护,向下看去。 一百多人的匈奴骑兵,已经到了小溪的这边,他们将马交由两个人管理,其他人已经开始顺着山坡,向上走来。 双方的距离大约有三百米左右,所有人开始坐下给弩上弦,草丛里全是弓弦的“咯吱”声。 这些弩全是用单体弓和匈奴人的复合弓合制的,威力跟双单体弓差不多,必须腰张上弩,他们现在一共有十把。 老阿拉什口里含着骨笛,在草丛后面逐一拍着十三个人的肩膀,指了指自己的骨笛,所有人都明白,这是让他们听到笛声再射击。 袁华有些紧张,他侧头看过去,十四个人都半蹲在野草的后面,一动不动的瞄着下面的人。 匈奴人此时已经知道山上有人,于是百夫长让所有人上山搜寻,可山体并不平缓,原本散开上山的人,正在向着一处平缓处慢慢集中。 两百米,一阵骨笛声响起,十四支弩箭飞射,也不用瞄准,一百多个匈奴骑兵现在都几乎聚在一起,形成前队和后队两群人。 前面举着盾牌的只有五个,后面大多数人都拿着长武器,有的是长枪,有是长棍,还有两个明显身体更强壮拿着双手斧。 而且这支匈奴骑兵,穿皮甲的也不多,不到三分之一,很多只能算是皮袄。装备远比不上,山南的那群匈奴兵。 十支重弩射出的骨箭,将两个盾牌手放倒的同时,侧面射击的也射中了三个长枪手,他们在队伍里跌倒,将身后的七八匈奴兵也带着跌倒。匈奴兵的队伍有些混乱,有的想往后,有的却在向前。 山脚下,匈奴百夫长在大喊,“冲上去,冲上去!” 再次向前爬了十米,第二波重弩先后到了,从上向下射击的重弩,威力远大于平射。 最前面的那个盾手,被三根弩矢击中,一根射穿了小腿,一根将盾面击穿的同时将盾排压迫他的胸前,第三根重弩直接穿透盾面,箭头射进了他的胸口。 其他的箭矢,从这个倒下的盾手位置射进去,直接将一条线的敌人全部射倒,有一根弩箭直接穿了两个人,这一波带走至少六人。 190米,匈奴兵倒下十一个! 匈奴人也发狂了,后面的人捡起盾牌,继续向着山坡的顶处移动,后面的弓手也开始射击,可弓仰射没有准头,只能射个大概,而且这群人躲在草丛里,匈奴射手现在其实也搞不清他们的具体位置。 170米,这段山坡稍缓,匈奴兵前进的快了一点。 第三轮重弩来了,两个盾牌手倒下,四个长矛手被射穿。匈奴人到此,已经倒下十七人。 150米,第四轮重弩,直接把第一群匈奴兵射崩溃,因为他们冲的越近,人的本能就会越往人多的地方靠拢,两侧的重弩射手也越容易看到盾牌后面的人。 他们整个队列中后部挤在一起的匈奴兵,被两侧的重弩成了筛子。 有三根重弩矢,都洞穿了两人,这一轮就带走了一个盾手,八个长枪兵。 匈奴兵此刻已经在山坡上倒下整整二十六人。 前面的这个群体,只剩下六个人,猛地一声怪叫,就朝着山下飞逃。 第二群人,此时刚刚进入两百米,也开始犹豫该不该上前,他们的脚步和士气已经被前面逃下来人打压了。 百夫长在山下拼命的大吼,他无比愤怒,掏出长刀指着逃跑的四个人大声叫骂! 第二群人,开始向前,但他们的速度变得的极慢,他们几乎是推着前面的五个盾牌手在前进。 他们最后在一百六十米,也崩溃了,山坡上留下了五十一个哀嚎的匈奴兵。 百夫长知道,这一战已经不可为,但如此惨痛的伤亡让他无比愤怒。 他下令撤退,撤回昨夜的宿营地,并且下令连夜赶制重型盾牌。百夫长知道,不能这么回去。这样回去,千夫长会砍了他的脑袋。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解忧部将山坡上所有的匈奴兵全部杀死,然后堆在河岸边,一把火烧了。 老阿拉什看着这群人撤退的方向,问袁华,“要不要追上去?” 袁华摇了摇头,他再次抬头看这片山地,他在思考明天如果他是匈奴人会怎么打? 让崔力把刘玉和古尔丽叫来,所有人坐在山坡的草丛后商讨明天匈奴人的进攻,袁华让他们死命的想,看看他们能想出什么办法? 这群人最后给出的办法就是造大盾牌,然后再来。 袁华让崔力将现场匈奴人的武器全部收回去,继续造弩,这次就用匈奴人的弓造中型弩,他让刘玉用脚蹬住弓弦,看看能拉开多少力气,然后让崔力按照这个力气设计弩。 他接着在地上,一边画,一边给所有人讲他的计划。 “沿着正面战场的两侧挖出两道沟,覆盖上茅草做隐蔽,我们一边六个先躲进去,等鼓声响起再射弩。” 他画了交叉攻击线,说道,“越往上,匈奴人一定会在盾牌后面挤的得密密麻麻,到一百三十米,我们从两侧射击盾牌后的匈奴人根本不需要瞄准,朝着人堆里射弩就行!而女人们顶着盾牌,用中弩向下射击,吸引敌人上山就可以。” 同时,他指着大树说道,“今夜我们砍倒大树,做出擂木,用斜木头架起来在用绳子绑好,明天匈奴人上到一百三十米,老阿拉什和古尔丽就解开绳子,让木头顺着木架滚下去。” 然后,他再次对刘玉说道,“今夜准备好陶罐,让女人们把那些上山的路全部淋透,让泥土变得湿滑!” 这一夜,所有人都没有睡觉,所有人都在拼命。 匈奴人在砍树,他们用麻绳将树木捆起来,做成三个人可以举起来前进的木盾,这样的盾他们前前后后做了五个,并合练了进攻队形。匈奴兵,每十个人一队,前面三个举盾,后面的拿弓刀。 崔力带着三个人忙了一晚上,终于做出了十五把中弩,让女人们试了试,确实可以用,用腰部开弩,比一般的匈奴射手射的更远,也更直。 所有的女人都射了二十箭,袁华让她们专门射腿部,他在茅草屋上划了一根线,指着线的下方,让一百五十米外的女人们朝着这里射。 第二天,清早,他们就来到阵地前,一直等了一个时辰,匈奴兵终于来了。 这一次,匈奴人真的举着木盾开始攻山,老阿拉什,刘玉和古尔丽被安排在山顶指挥一群女人。 两百米外,老阿拉什就吹响了骨笛,十五把弩开始射击,效果并不好,只有一个匈奴兵被射中了小腿倒下。 一百七十米,又倒下两个抱着脚的匈奴兵,山路湿滑,这一次匈奴人推进的更慢。 一百六十米,倒下三人。 一百五十米,再次倒下三人。 一百三十米,古塔敲响了皮鼓,老阿拉什和古尔丽同时解开了绳索,本来被斜斜架起来的一堆木头开始向下滚动。 而两侧的十二个重弩手掀开茅草,朝着盾牌后面的人群开始怒射。 十二只重弩矢,在人群里掀起死亡的狂潮,全都是一串,穿两个很正常,有的直接穿透三个人。 十二个重弩兵射出了千军万马的气势,这一轮就射崩了三个大盾队伍,另外两个也被擂木撞击,盾牌倾倒,山坡正面的女人们,一次射击又射倒四个。 整个匈奴队,全都逃了,山坡上至少倒下了将近四十个人,后面弩箭还追着他们,跑回去的只有寥寥十人。 阿拉什一声大喊,“杀光他们!” 所有男女都端起弩弓开始追击,几十个人一站起来,气势如虹! 古尔丽简直像山间的精灵,她拿着匈奴人的反曲弓,一边奔跑一边射箭,射速极快。 她的行动带动其他的战士,他们也放下重弩,反手摘下弓箭,开始一边跑,一边向着山脚下奔逃的匈奴人射箭。 女人们不时上弩,速度有点慢了,可射出的弩箭威力很大,抛射的距离也很远。 袁华也放下弩,拿出了一张匈奴弓,也一边追一边射,至于准头。。。那还是不要说的好。 这里最厉害,最老谋深算的要算老阿拉什,他沿着山坡的高处一直跑,他一边跑,一边也在抛射,但他射的不是人,是离那些匈奴人最近的马匹。 几匹马被射中,立刻就开始发狂,拉断皮绳,向着原路奔逃,这些马将所有的马都带动的无比焦躁,全都开始不停的跳动,让匈奴人一时骑不上去。 百夫长刚刚将战马安抚好,骑上去就变成了靶子,小溪对面,一百米外的追兵,所有的箭全部都朝着他射来,要知道解忧部的射手,一样从小就练习射箭,一瞬间就有五支箭射中了这个百夫长,重重的摔落。 最后骑上马的奔逃的那个匈奴骑兵,是被高处的阿拉什射中了马脖子,马猛地摔倒,匈奴兵的头撞在地上,整个人昏了过去。 这场战斗,只有一个冲在最前面的战士被射中了大腿,被腿部的皮甲挡了一下,入肉不深,轻轻切开一点皮肉就取了下来,那是一个匈奴兵射的。 但袁华还是用盐水给他洗过,再用烫过的麻布认真的给他包扎好,只是有点丑。。。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0章 出山前的准备 审讯俘虏的工作交给解忧部,他们急切的想要知道他们部族的情况。 古尔丽和另外的两个战士,骑着战马追出了五里地,在匈奴人的营地,将那些受伤的战马找到,带回了营地。 现在,他们的武器非常多,战马数量达到295匹,还获得了一匹死马作为粮食。 另外,这些匈奴人每个人都还有五天的粮食,这意味着他们多出了五百人天的粮食,这让他们的粮食变得充裕起来。 可审讯完俘虏的解忧部战士带来了不好的消息,山区北面的乌孙部族已经撤退,北边匈奴人的主力正在向西追击乌孙部。 他们这一百人只是匈奴人的仆从部队,他们在北边山口发现足迹,为了抓奴隶,一路追到了这里。 “他们进山也有三天了,并不知道现在外面的情况。听他们说,乌孙部这一次战死了三千多勇士。”,刘行有些忧虑的说道,他很担心部族的伤亡。 袁华一连问了好几个问题,“你们有没有地图?匈奴人有多少人?乌孙部到底有多少人?骑兵一天能走多远?” 于是,一群人蹲在草地上,解忧部的战士开始给他们讲解地图。 袁华看着这群人在地上鬼画符,说着大概,也许,估摸的字眼,他一直就在心里骂娘。 于是,他拿过一张马皮,用崔力做的木尺,再拿过一根小木炭,开始慢慢制图。 在这些战士的解说下,一场宏大的战争画面在袁华的脑海里展开,五万匈奴骑兵从东北面的大湖边杀来,乌孙部仓促应战。 几十个东边的乌孙部族,集结起来的三万乌孙部战士,在山北的草原地带试图封堵匈奴人。 可他们战败,在牺牲三千人后,向着西边撤退,去汇合更多的族人。 袁华已经知道他们大约在哪里了,应该是在后世的塔吉克斯坦的杜尚别以北的山区。 他在中亚已经工作了四年,中亚这一带他已经去过不下二十个城市。 他指着地图问刘玉,“骑兵一天能跑多远?” 刘玉说道,“平常的骑兵,一人双马,一天能跑九十里!” 袁华好奇了,他再问,“不平常的呢?” 刘玉说道,“一人四马,日行一百五十里!” 握草,一百五十里?这么变态的吗? 于是,袁华将一片小树叶放在北面山口的西边大约三百里的地方,说道,“匈奴人的主力应该在这里!” 没有人说话,他们确实不知道,不知道中间是否还有战斗,也不知道匈奴人是否停止追击,一切都是未知的! 袁华再次问阿拉什和刘行,“如果是大月氏和乌孙的骑兵,在主力后面是什么部队?” 阿拉什说道,“大月氏的后队是小部族的牧民护卫队,以及奴隶运输队!” 刘行说道,“仆从部族和奴隶运输队!” 呃。。。看来游牧民族的套路是一样的! 接着,袁华问了一个非常奇怪的问题,“如果。。。我是说如果,在草原上乌孙人和匈奴人最大的区别是什么?我的意思是你们如何分辨匈奴人?” 大家相互看了看,说道,“衣服,我们两个部族的服装是不一样!语言也有不同。” 袁华眼珠子转了转,再次问道,“如果匈奴人穿了你们的服装,远远的你们认得出来吗?” 大家思考了一下,摇了摇头,“认不出来,除非双方交流!” 刘玉明白了什么,她吃惊的问道,“难道。。。你要用那些匈奴人的衣服?” 袁华笑了,他说道,“你看,匈奴人一定俘虏了很多你们的族人,我们换成匈奴人的衣服,是不是可以救下一些你们的族人?另外,穿这身衣服,我们是不是可以骗过匈奴人,可以试着穿过他们的阵营,去到乌孙部族的集合点?” 刘玉看着袁华,不由感叹道,“大汉的智慧,我们自愧不如!” 于是,将袁华的打算告诉所有人,他们的眼睛里都是佩服和激动,就算没有救出族人,他们这样的打扮也能骗过匈奴人的后队,找到空隙和乌孙大部族汇合。 袁华站起来说道,“准备一下,清洗和收集匈奴人的衣服,另外每个人都要准备两套皮甲,装配上马鞍和马镫,我们要来试一试新的战术!五天后,我们出山!” 所有人又不懂了,什么是马鞍和马镫?什么是新的战术? 崔力带着人,开始制作马鞍和马镫,现在他们一共有四套,那是一路上他给袁华他们做的。 现在他还需要再制作一批,给所有人配上。 袁华带着几个人去寻找木头,唯一要求就是又轻,又直,又长,还要多,越多越好! 另外,就是找石头,只要比一个拳头大一点,越坚硬越好! 所有人都纳闷,难道要扔石头?那是最蛮荒部落的战术! 但袁华却笑着说,“等准备好了,我给你们演示!” 最后,石头找到一堆,上千个鹅卵石,圆溜溜的,堆在地上老大一堆。 袁华当着所有人的面,做了一个绳网,将鹅卵石包进去,又用一根一米二长麻绳连接,一头和带孔的木棒连接。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他让战士们搬过来一截枯木,他骑上带有马镫的战马,挥舞起石头流星锤。 皮鞭练得久了,他纵马奔驰,一流星锤准确的砸在枯木正中,马速加上流星锤的动能,枯木居然被砸的粉碎,从中间断裂开来。 所有人都看的目瞪口呆,石头有这么大的威力? 他们全都开始制作,然后一个接一个开始测试。 一个战士将匈奴人的一个木盾固定在树上,策马奔腾,一锤子砸上去,整个盾牌崩裂。 另一个战士,拿出刀和流星锤的长度做对比,他发现木棍加上绳子,比刀长的多了,这说明他们只要拉开一点马距,就能在战马交错的瞬间砸飞一切。 他们问,“这武器叫什么?” 袁华说,“流星锤!” 八岁的古塔也从石头堆里捡了几个小点的,给自己做了一个,小家伙居然也能骑着战马,挥舞着流星锤,一锤子砸倒茅草靶子。 女人们也来尝试,结果她们也能用,只是还不够精准,要多加练习而已。 当然,这里面也有经验,流星锤只能纵向挥舞,如果横过来,有可能伤到同伴,于是这个经验被传达下去。 而长杆实在没有找到,最后一个战士用一根五米长的手臂粗原木,在两头用斧头劈开十字型,一分为四。每个人再用小刀慢慢削切成圆柱型。 这工作繁琐,一个人一天也就只能搞出一根。 袁华给这根细木杆装上匈奴人的铁矛头,然后做了一次演示! 这细木长枪很细,在战马跑起来的时候,前端伸出去的枪头居然还有点晃悠。 袁华左手持盾,右手的手心处绑有一块牛皮,掌心是虚握的,膈肌窝夹着长枪的尾部,枪尖伸出马头的前方长达三米五。 人们从来没有见过,如此长的长枪,他们都在一旁看着。就看到袁华的长枪随着马速,狠狠地扎进覆盖着皮甲的木块,枪身“咔嚓”一声从中间断开,马匹错身而过。 人们跑上去,看见枪头扎穿了皮甲,枪头还刺入木头至少两个指节,这威力大的出奇,这要是人体,绝对已经洞穿。 袁华骑着马跑回来,说道,“长枪只用一次,用来破开敌人对冲的阵型,杀进去就用流星锤!” 现在,所有人都已经明白,这是一种怎样的战法,刘行更是提出来,可以用密集阵列冲锋,冲进去再错开身位,用流星锤或者马刀攻击。 一群人开始进行合练,甚至崔力还在中弩的下方安装了一个木块,女人也试着在马上用一只脚踩着弩机下方的木块,双手开弩。 她们的力气,开弓射箭的射程太短,会在匈奴士兵的弓箭射程以内,所以干脆放弃了用弓,转用中型骑兵弩。 她们练习着另外一种战术,背上背着盾牌,一边骑乘,一边开弩,然后回身射击。 这些草原上长大的女子人人都会骑马,有一些女子居然能够在两匹马并行的时候换骑,当然并不多,大多数还是要停下来换马。 为了大家回身射的安全,袁华甚至给一人多配了一块盾牌,盖住马屁股,以免马匹的屁股中箭,马匹吃痛,人和马一起跌倒。 于是,一支奇怪的骑兵出现了,这一群男男女女,全都是一人双盾,一部分用弓,一部分用弩,全都有超级长枪,有流星锤。 整个部队在山区又待了十天,终于在六月初,收拾好所有行囊,穿戴好匈奴人的衣物,一人五匹战马,开始向着北边的山口,奔行而去。 小孩子们,被放在马匹带着盖子的背篓里,她们趴在背篓的边缘,笑嘻嘻的相互看着,对未来充满了好奇。 可所有的大人,则一脸严肃,他们不知道外面到底是什么情况,这一路可能会有很多战斗,可能会有很多人会流血,会牺牲,但这群不愿为奴的人们,没有退路,唯有向前!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1章 游牧民族的远行 这是第一次长时间骑行,整个过程是快乐,并痛苦的双重体验。 当然,生活在这群游牧民族之中,袁华还是学会了很多以前完全不知道的东西。 例如,老阿拉什知道袁华和崔力这两个汉人根本就不会骑马,以前在山区马队走走停停,甚至有很多时候,大家其实是下马步行更多。 他走上前来,将一个小皮袋子递给这两个菜鸟,说道:“这是马油,每一次休息的时候,自己抹到腿部的内侧,一定要抹的足够多,不然你们会非常不爽!” 两个汉人拿着这个小袋子,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然后再看看其他人,确实有些人在抹马油。 他们不知道为什么,但是还是抹了,只是油腻腻的,有些难受。 昨夜下过一阵小雨,六月的山地还有些微凉,但所有人在太阳还未升起的时候都醒了,早早的吃过马肉粥和一些野菜,全都开始认真的检查自己的战马和装备。 袁华不懂,他就看别人怎么搞?这群骑兵先是检查马鞍、缰绳、马镫等装备是不是完好无损,偶尔会用力拉一下,看看有没有松动。 然后,这群人还会检查马蹄是否健康,以及观察马匹的粪便,他们会尽量合理分配马匹的负重。 马匹的进食也是有控制的,他们会特意准备一些盐水,一些干草料,不让马匹吃的太多。甚至有些人还会牵着马匹走动一下,就像热身运动。。。 然后是分组,四十六人,被分成了四个小队: 打头阵的是三名斥候小队由刘行带领; 接下来是十人战斗小队由阿拉什带领; 然后是妇女和儿童小队由刘玉带领; 最后是五个人的尾巴小队,由袁华,崔力和古尔丽带领,当然其实领头人是古尔丽,她比两个汉人更懂什么是马战! 一队接一队在晨曦中出发,他们牵着战马,从平缓处慢慢下山。袁华观察到,战马的爬山能力还不错,它们自己会掌握好平衡,慢慢的下山。 然后,淌水跨过溪流。 妇女队在这时还回收了五个鱼篓,将这些鱼篓挂在马匹的侧面,看到满满的五篓小鱼,她们银铃般的笑声,连还在山坡上艰难下行的袁华都听到了。 有一个妇人回身对着山坡上的袁华喊道,“华先生,很多鱼,中午你来做鱼汤!” 袁华哈哈大笑,他远远的喊,“好,我来做!” 趟过溪流,刘行第一队上马,开始的一里路,马匹缓步前进,然后再慢慢提速。 袁华作为后队,他第一次经历这种长时间骑行,队伍慢,他们就慢,队伍快,他们就快。最开始的一个小时,这种体验很酷,看着大山绵延,溪水潺潺,马匹也不需要太多管控,它会自动跟随马队的速度,迎着六月的山风快速驰骋,这种体验非常酷。 可随着时间的推移,山还是那些山,水依然是那些水,可大腿不再是那个大腿,屁股也不再是他的屁股,整个人在马上渐渐麻了。 可他看看前面的女人队伍,再看看身边的古尔丽她们,他也把心一横,老子怎么也是个男的,还比不过几个娘们吗? 再回头看看跟在后面的崔叔,他发现崔叔也是满脸便秘的表情,他的心情突然就好了,终于找到了同病相怜的人啊! 袁华为了分散自己的注意力,不断问着古尔丽各种骑行的问题。 随着古尔丽的讲述,一个游牧民族千百年总结出来的经验,如同一个宝库向他徐徐展开。 首先,马匹的速度是一个波浪线,不能一直快,而是快与慢要结合,这是马匹长途行军的关键。 长时间相处,骑手可以感知马匹的状态,比如它们会出汗,如果马匹在大量出汗,就要慢慢减缓速度,让它们喘息一下。 同时,定期要补充淡盐水,这样马匹身体里的水分可以得到补充,另外不能吃的太饱,太饱马匹在剧烈运动以后会极度不适。 所以,长期行军的战马,会很快消瘦,要尽快找到牧场让它们可以恢复肌肉和脂肪,否则马就非常容易生病。 古尔丽还补充道,“如果是大雪天,要给马匹全身都披上羊毛毯,它们也生命,它们也会感到寒冷。在大雪天,如果极速奔跑,马匹大量流汗,汗水会变成冰晶,会夺走马匹的体温。这时候,如果不保暖,马匹会被活活冻死!” 袁华心里在骂,“握草,你们部落冬天也没有给我过羊毛毯,好不好?让我们自己去捡芦花,自己做一床草毯,冻的要死!” 可他并没有说出来,他明白,这就是草原和大漠上的规矩,奴隶连大牲口都不如。 老阿拉什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没有奴隶,部族可以自己干!可没有了大牲口,这个部族就会全部饿死!” 当时,袁华还蠢蠢的问,“不是还有羊这些小牲口?” 老阿拉什像看白痴一样看着他,反问道,“大牲口都冻死了,小羊能活?” 呃。。。有点道理!这群牧民把马和牛看的极重,冬日还会为大牲口盖草房子,可羊就是一个羊圈,最好也就是带个茅草顶而已。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当然,去年冬天,他们还在羊圈里用泥巴炉子生了火,用来升温。 每当袁华回忆起此地的冬天时,身体便会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仿佛那寒冷已经深深地烙印在了他的骨髓之中。这里简直就是人间炼狱啊!他暗自咒骂着。 尽管没有温度计能够准确测量气温,但从一些日常现象便能轻易判断出温度之低。比如,他撒出去的尿液,转瞬间就会被冻结成冰柱;而那坚硬如石的地面,更是让人难以行走。据他粗略估计,这里的温度绝对在零下十度至二十度之间徘徊。 在如此严寒的冬季里,袁华为了取暖,每晚只能紧紧抱住那些毛茸茸的羊羔入睡。它们身上的温暖成为了他唯一可以依靠的慰藉。然而,即便这样,夜晚的寒意还是常常穿透层层衣物,侵袭他的身躯。有时,他甚至会产生一种荒诞的念头:要是自己也能像这些小羊羔一样,浑身长满厚厚的绒毛该有多好啊!那样或许就能抵御这无尽的寒冷了。 这条山路,弯弯绕绕,队伍在中午停下,在一个溪流边的石头滩上集结。 斥候队还在前进,他们至少要多跑三里地,自己在前方休息,不然如果碰到匈奴骑兵,没有突前的斥候队进行预警,匈奴骑兵就能无限接近营地。骑兵只要开始冲锋,五百米的一里地,他们眨眼就到,失去马速,所有人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 你也别想逃,你的战马刚提速,人家的战马已经飞速掠过,钢刀横切而过,你的头就能飘飘欲仙,飞上半空,在落到地面,然后你就能看见,那些从来没有见过的风光。 这一次休息,也有很多知识,这他娘,活到老,还真是学到老。 人们会让马匹先喝点淡盐水,然后稍微放松一下,去寻找一些青草,但时间不长就会把它们牵回来喂干草,这样才能控制它们的食量。 大家吃饭加休息大约半个时辰,人们会再次检查装备和马匹状态,然后再次上路。 再一次,斥候换人了! 不能让前面的三个人一直干斥候的工作,这份工作要求人的注意力高度集中,长期干,很快就会疲乏,反而会忽视很多东西,效果反而赶不上定期替换。 但这样的换人有一个前提,那就是斥候队里必须有两个老兵,那些见过生死,那些知道分辨痕迹的老兵。 夜晚宿营时,袁华提出了建议,那就是将哨兵分为两队,每队两人,一队是近处的明哨,一队是远一点的暗哨,大家同意了。 于是。。。袁华成了第一个晚上的暗哨成员,带着草毯和羊毛皮,窝在一个草坑里,被蚊子轻吻了一个晚上。 第二天上午,看着他浑身红点,奇痒难赖,所有人都笑了。 刘玉带着他走到旁边,指着一种草说道:“用这个铺在地窝里,就不会有蚊子!” 袁华才想起来,以前放牧的时候,都是老阿拉什做的地窝子,看来连挖一个小坑都是有学问的,现代人就算要千般本事,面对大自然,远远比不上这些古人。 就这样,小小的马队一路风尘仆仆地前行着,整整走了三天。漫长旅程终于结束,第三天的傍晚,夕阳西下,如血的残阳将整个天空染得通红,仿佛给大地披上了一层神秘而又壮丽的面纱。 此时,队伍终于抵达了位于大山北面的山口。他们停下脚步,稍作休整后,一群人便悄悄地爬上了附近的一个小山丘。众人小心翼翼地趴在山头上,目光都朝着北面的山口方向望去。 只见那群山环抱之处,宛如大自然鬼斧神工般造,被劈开了一道缺口。透过这个缺口放眼望去,可以看到外面是一片广袤无垠、一望无边的草原。这片绿色的海洋犹如一块巨大的翡翠,一直向远方延展而去,直至与那天相接,消失在视野的尽头。 此时,微风吹过,身边的草丛沙沙作响,伴着山鹰在高空不停的鸣叫,仿佛是大地在吟唱着古老的歌谣。 没有人说话,可所有人的表情已经说明,他们有喜悦,也有恐惧,山的外面谁也不知道有什么在等待他们,一切都是未知的存在。 袁华很奇怪,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了?这一世,他仿佛漠视死亡,他看向那个山口,完全没有恐惧。有时候,他会有一种非常奇怪的想法,是不是死了,就能回去自己的时空? 这世间他没有亲人,没有故乡,就是一个过客而已。现在,他唯一放不下唯有崔叔,他说过,要带着崔叔回家,回去大汉。 这就是他,唯一存在的念想!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2章 唯有杀 看着两侧山壁陡峭,袁华在思考这地方都是是个极度适合重弩伏击的,可怎么爬上去呢? 袁华一边思考,一边用羊皮和木炭记录自己的想法,随着晃晃悠悠的马队,他们终于跨过了雄伟陡峭的山口。 当袁华的战马踏上草原,他明显感觉到这个生灵,无比的兴奋,连脚步都变得欢快。 放下羊皮,他再次看着这片在晨曦间,随风起伏的草海,不悲不喜。 崔力则坐在马上,他在研究袁华给他画的上弩器,这东西有意思,人只要抬到力气最大的位置,然后摇动后面的两个把手,就能将弓弦挂上弩机。 按照袁华的说法,就算是古塔也能自己上重弩,只是射速慢一点! 可崔力知道,这不是问题,为啥?因为重弩本身比的就是力量和准头,弓不能长时间瞄准,弓手拉开弓的同时,弓就在轻轻颤抖,时间越久弓手的准确度就越差,而弩手可以一直瞄,可以等到最好的机会再出手,一击必杀! 而且,弩的力量是弓的数倍,重弩在百米内的近距离,几乎是一条直线,准确度极高。 所以,大汉的弩从来就不是追求射速,而是追求威力!要追求射速?那可以三轮射,三排人一轮接一轮发射,前排人射完,回到后队上弩,第二排跟上射击,这就如同海潮,一层接一层,轮回往复,永无止境! 而且,弩手的腰张,比弓手的臂张要更为持久,崔力就亲眼看到,大汉的士兵可以一个上午不停的开弩,而游牧民射完三十支箭,手臂就会酸痛,弓力会很快衰减! 还有一张图,崔力还没看懂,当然这是袁华自己在琢磨的,他知道后世有一种滑轮弩,力气大的变态,他就试着画一画和崔力一起讨论一下。 队伍在出了山口后向着西北面移动,第一天中午,他们来到了一个乌孙部曾经的部落驻地,可放眼望去全是燃烧后的灰烬,一切苍凉和萧索。 刘玉指着前面说到,“再走半天,就是我们部落的夏季牧场。”,她没有再说话,可她的眼睛里,有着无尽的哀伤。 袁华问了一个问题,“草原上的战斗多吗?” 刘玉摇摇头,说道,“乌孙部其实是很多小部落的集合,往常我们相互之间的战斗并不多,只有匈奴人他们会带来死亡和奴役!” 袁华再次问道,“为什么匈奴人和周边所有的部族都有矛盾?大月氏,康居,乌孙,到处都是他们的身影和仇恨?” 刘玉看向长空,叹息着说道,“因为大汉!” 袁华不理解了,他反问,“因为大汉?” 刘玉点点头,说道,“匈奴是最靠近大汉的部族,他们学会了大汉很多东西,他们甚至说大汉是他们的故土,他们是夏的后人。匈奴有完整的官职,有从大汉俘获的匠人,有从大汉学会的技能,他们和大汉数百年战争让他们的战术比我们更完善。他们能制造马车,他们能制造铁器,他们知道如何修建城池,他们也知道如何用计谋分化其他部族!” 袁华没有说话,他只是保持着马速,紧紧和刘玉并行,等待着她后面的话语。 刘玉思考了一会,最终还是说了出来,“乌孙部有一些部族,臣服于匈奴,数百年来,他们反对乌孙和大汉结盟。他们说,大汉太远,无法提供保护!匈奴太近,随时能够让我们伏尸千里!” 她再次回头看了看,那个已经毁灭的驻地,脸上满是愤怒,继续说道:“乌孙并不弱小,可不能团结才是匈奴人欺负我们的原因。” 她仰天发问,“乌孙啊!何时才能如大汉一般,百族一统啊?” 袁华思考了很久,他良久以后才,举着马鞭,指着大地说道,对着刘玉说道,“要想统一这片草原,只有一个办法!” 刘玉急切的问道,“告诉我,告诉我,有什么办法可以统一乌孙部!” 袁华咬着牙,重重吐出了一个字,“杀!” 刘玉震惊了,她不可思议的看着袁华,说道,“杀?” 袁华再次点头,再次说道,“杀!” 刘玉有些落寞,她指着那个村庄说道,“死了这么多人,难道还不够吗?” 袁华是知道历史的,他知道成吉思汗是怎么做的,也只有成吉思汗曾经真的统一过从亚到欧的草原,他叹息道,“刘玉!你生在草原,你应该比我更了解草原,草原人到底信奉什么?大汉的那一套,真的适合草原吗?” 刘玉不再说话,她低着头,策马前行,背影有些孤独,也有些寂寞,数十年她学习汉字,传承汉的文化,只为将秩序和和谐带到这里,可这个汉人却告诉她,“杀”! 那和匈奴人有什么区别? 袁华看着她离开,突然觉得自己有些残忍,可他必须说出来,刘玉他们必须知道这个道理,否则他们没有延续下去的权力! 忽然前队有些乱,一个战士策马沿着队列奔来,他高声大喊,“前方有匈奴人的小队,全体备战!”。 袁华急忙策马奔腾,他绕开中队直接冲向前队,大声喊道,“等一等,我有话说。。。”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草海里,一支匈奴人的仆从小队在前进,他们大约三十个匈奴牧人,五十匹马,还有七辆马车,马车上捆着四十多个乌孙男女,他们在大声说笑。 突然,前方有口哨声传来,远远的他们都能看到,一支匈奴骑兵在向着自己走来。 头人大喊,“戒备!”,他坐在马上,拿出了斧头和盾牌。这片草原,没有什么人可以信任,你若是不展示武力,匈奴部落之间也会劫掠。很简单,只要说自己部族是死在乌孙人手里就行,那么奴隶和财富就是他们的了。 三十三个匈奴牧民,取弓,持刀,慢慢聚集到前方,迎着那个不大的匈奴队伍的方向。 袁华还是有一点紧张,他和八个战士骑马走在最前面,看上去吊儿郎当,双手都没有触碰武器。 可他们的身后的有三排,三十个男男女女,都已经将各种弩机上弦,等待着发射。 双方走到二百米,一个匈奴壮汉放箭,羽箭划破长空,斜斜插在袁华面前的草地上,箭矢没入泥土,羽杆在“嗡嗡”作响。 这就是“一箭之地”! 一箭的距离通常指的是古人用箭射出的长度作为度量,大约相当于一百三十步左右的距离,大约相当于今天的200米左右。这个距离是一个比喻性的说法,用来形容两个地点之间相距不远。 在古代,由于没有现代的精确测量工具,人们常常使用一些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事物或动作来作为度量单位。箭作为一种常用的武器和狩猎工具,其射出的距离自然成为了一个易于理解和使用的度量标准。 对方在高声喊着什么,可袁华听不懂,他只是低声说道,“走”。 前队的九人,突然就向左偏转,开始策马奔腾。 匈奴人的视线随着这九人在移动,可下一个瞬间,有匈奴人大喊,“散。。。” 可话还没有落音,对面原地不动的三十个男女骑手的弓弩已经扣下扳机和松开弓弦。 匈奴头人,就这么睁大眼睛的看着,他试图抬起左手的盾,可弩矢的射速比他认知的箭快的多,两根重弩的弩箭射透了他的身体,他的身体向后翻倒。 而他的身后,那些聚集起来的匈奴牧人,这一刻也倒下一片,十五人被射倒,乱成一团。 三十个射完弩的男女,打马回转,居然向着远处逃去? 匈奴人无比愤怒,他们盯着那三十个逃跑的人,大声叫骂,狠狠地用马鞭抽打自己的战马,开始提速追赶。 可就在这时又有族人在大喊,“右边,小心!” 就见,那刚刚策马奔腾出去的九人,已经回转马速提的极快,从右侧冲了过来。 老阿拉什大声喊道,“倒!” 九匹并排疾行的战马,马蹄翻飞; 九杆五米的长枪开始伏倒,枪尖如林,直指那刚刚开始提速的15名匈奴族人。 一百米,轻骑兵,其疾如火! 匈奴人和他们的战马看到那些锐利的矛尖,都有些害怕,想要侧转逃离,可两军已经交汇。 一瞬间,长枪入体的“噗呲”声,惨痛的嚎叫声,枪杆“咔嚓”的折断声,不绝于耳。 第一次冲阵,所有人都有些紧张,九杆长枪,只刺中五人。 袁华拿着断开的枪杆,从一个匈奴人的眼前掠过,右手挥动枪杆,狠狠地拍在他的脸上,马速加上手臂挥动的力量,这一下就把他打下马背,双手捂着脸,满地打滚,拼命嚎叫。 等到他冲出五十步,马匹回转之时,再看敌人,只剩下七人正在打马想要逃离。 可远处的三十人已经上好弩机,开始散成一条直线扑了过来,他们只能转向。 袁华大声喊,“射马,射马” 三十把弩箭射出,草原人比袁华更懂什么是骑战,他们全都向着马匹射击,人仰马翻,只有两人冲出箭阵。 一群解忧部骑兵追了出去,老阿拉什和古尔丽也紧追其后,双方在草原上开始了生死追逐。 半个时辰后,追击的士兵回来,两颗人头被扔在草地上,他们混浊空洞的眸子看着苍穹。 六月中旬的这一战,在袁华的安排下,众人进行了偷袭,没有一个受伤,只有一匹战马左肩被射中,休息几天就能好。 缴获战马四十一匹,一些粮食和武器,七辆匈奴人的马车。 解救乌孙族人四十五人,其中男人十个,女人三十人,小孩五人。 队伍的人数扩大到九十一人,其中男子二十四人,小孩十二人,女子五十五人。 他们埋掉这群匈奴人,整备武器,向着西北继续前行,依旧是装扮成匈奴人的样子。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3章 林间血战 这群人一路靠着匈奴人的装扮,走走停停,就这么走了近七百里地,一路祸害匈奴七个仆从小部族。 到108年的七月初,他们的人数达到了七百人,其中男人达到了两百,女人和小孩有五百,马匹有三千匹,大车也有四十架,甚至他们居然还缴获了一些拉车的牛。 他们终于还是引起了匈奴人的注意。第二次行动时,一个逃回去的匈奴人,告诉匈奴后面的军队,说是有一个百人的队伍伪装成匈奴人在半路劫杀。 于是,从东北面再次过来了一队五百人的匈奴骑兵,日夜兼程,开始沿途追踪他们的足迹。 最后一次审讯,他们也终于知道,再向前三百里,就是乌孙和匈奴的战场。 七月八日,他们找到一个大森林,于是驱赶着马队,进入林间宿营。 袁华告诉崔力,“想办法联系上乌孙族,等战争结束,让解忧族派人送我们回大汉,不然我们两个人绝对活不到大汉!” 崔力也知道,两个人在这片大地上,屁也不是! 他们依然非常谨慎,用大车围成圆形,再用茅草遮盖,要保证森林外的敌人看不见火光。 可现在老阿拉什已经无法掩盖这么多人的行踪,他总觉得有些担心。 袁华也知道,匈奴人迟早会发现,于是做了很多报警器。 这就是两个木板,一根细绳子,一旦有人碰到绳子,木板就会发出“啪”的声音。 同时,马车的外侧木板被加高和加厚,一般的弓射不透,而自己的弓手和弩手可以从这些木板的孔洞处向外射箭。 为了安全,夜里值班的暗哨和明哨增加到了十四人,他们两人一组分散在四周。 夜里,会有一个检查队伍,一旦发现有人睡着,就会抽鞭子。老阿拉什很会抽鞭子,让你死去活来,却不会伤害内脏。 现在所有男人都有一把重弩,一把弓,以及一些武器。 但骑兵长枪不多了,只有不到五十根,只能装备五十名骑兵。今天夜里,崔力他们还要再做一些。 袁华让人在外围也布置了几个柴草堆,如果有人偷袭,车阵里面的弓手可以用火箭引燃这些柴堆,为射手们提供视野。 但没有人希望这些东西被用上,一旦这些柴堆被点燃,那么就是血淋淋的生死时刻。 解忧部在乌孙人中,代表着智慧和丰收,因为他们会种庄稼,他们部族有非常稳定的粮食收入。 所以,所有乌孙部的族人都很尊敬他们,现在刘玉按照袁华的要求,每天晚上教所有人两个汉字,并教会他们怎么念。 今天,学的是“吃饭”,大家的学习热情出奇的高,都在念叨“吃饭,吃饭”! 可粮食确实也不多了,明天可能要杀一头牛了,不然没有体力,这些人无法战斗。 袁华他们在大树之间捆绳子,这绳子只有一尺半高,被涂成了黑色,在林间的夜色里,不仔细看,你绝对看不出来! 这是防止骑兵冲锋的,战马的前蹄会碰到这些绳子,然后跌倒,袁华一边捆,一边在想象那些倒霉的骑兵。 他站起来,看向营区,那里只有淡淡的光,他们始终无法完全遮蔽亮光,但再远也就看不清了。 这一夜过的很安宁,可黎明来临前的时候,木板被触碰的声音响起。 袁华被人从梦中叫醒,崔力对着睡眼惺忪的他低声说道,“有人袭营。” 他猛然就醒了,他最不喜欢被人袭营!问题是。。。谁喜欢? 等袁华冲出帐篷,女人开始快速给他披甲时,他已经能听见惨叫声和弓弦的激发声,心中焦急无比。 他大声喊道,“用火箭点燃柴堆,快,用火箭点燃柴堆!” 五百匈奴骑兵,终于还是顺着足迹找到了他们,这群狼崽子们,选择在黎明前进攻,这是人最疲乏的时候。 外围的暗哨们,已经和匈奴兵开始接触,他们一边射击,一边在快速回撤。 皮甲还没有穿好,可他已经听到了很多人在远处的鬼哭狼嚎,匈奴人已经知道偷袭失败,他们试图用狼叫来恐吓他们的敌人。 敌人从南面过来,四个南面的哨兵,只跑回来两个,他们在拼命的奔跑,冲过了燃烧的柴堆,向着车阵死命的奔跑。 一个匈奴人的骑兵,从黑暗的森林里冲出来,黑色的皮甲被火光反射成了红金色,他搭弓射箭,射中了后面士兵的腿弯处,士兵跌倒,开始向着车阵爬来。 那匈奴骑兵好想再次搭箭,可他的战马猛地跌倒,他惯性让他猛地前冲,脸部狠狠地砸在草地上,贴着草地滑行了两米。 第一个跑回来的士兵冲进了营地,可第二个又被一箭射中屁股,一边大声惨叫,一边继续爬行。 袁华突然举着盾牌从车阵中冲出,他一把拉住士兵的手,拼命的往回拉。 那名刚刚跌倒的匈奴骑兵,这时已然站起来,他满脸是血,再次抽箭。 这一刻,时间凝固,车阵上的人们还没反应过来。 匈奴骑兵的身后,再次有马匹摔倒,又有人凌空飞来。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崔力和阿拉什猛地大喊,“放弩”“射箭”。 那名匈奴兵,刚刚拉开弓弦,车阵上弓弦声响成一片,他猛然向后倒去,正面的身上插着至少十根箭矢,一个重弩矢甚至洞穿了他的头骨,他走的很快! 正面大约两百米宽度的林间,不断有匈奴骑兵冲出来,然后跌倒,再然后被弓弩点名。 袁华将那名士兵拖进了营地,两个女人立刻扶着他进入了后的营区。 袁华看着那些站在大车上射击的众人,大声喊,“车阵轮射,车阵轮射,不要乱,每组三人,车阵轮射” 刘玉也在用乌孙语重复着他的话。 大车,其实不大,只能站六个人,前面三个,后面三个,一些男人跑到车阵后方站立。 现在匈奴人已经知道有绳索,他们在吆喝,叫停战马冲锋,营地里的人们也开始慢慢冷静下来。 木板后面,射手将弩射完,立刻递给蹲下,递给车下的人,第二个射手对着外面瞄准,车下的人先把自己的弩递给第一个人,然后快速装弩。 慢慢的车阵的射击频率开始稳定,人们没有目标也不会再乱射。 外围,匈奴人已经全部下马,开始向着营地抛射弓箭。 营地里有人受伤,才惨叫,更多的人爬进车底,或者跑向自己的皮帐篷,那里有盾牌。 营地里有着孩子的哭声,各种惨叫,各种人的大呼小叫。 袁华举起盾,冲向营地中间的那面皮鼓,他知道这一刻需要鼓舞,需要军心,不能乱,要有人给所有战士勇气。 匈奴人和车阵的对射还在继续,只是他们的身影会被篝火照亮,而大车的木板挡住了他们的视线,那些木板上的射击口很小,隔着百米很难射进去。 突然,匈奴人听到了战鼓声,战鼓隆隆,是从敌人的营地传来的。 营地里所有的人都看向中央,那里,袁华左手举盾,右手击鼓,大声吼道,“盾锤兵,盾锤兵,到马车边去。” 一群人已经找到盾牌,左手举盾,右手拿着流星锤,陆陆续续走了出来,快速向着车阵走去。 老阿拉什,这时也随着鼓声唱起了大月氏的战歌,歌声苍凉,无数大月氏王庭卫队的战士,曾唱着这歌声,催动骏马,向着匈奴骑兵发起决死冲锋。 “大漠广阔, 生命荒凉, 为王征战, 一死何妨, 王护族民, 我护王庭, 生死相依, 来生再聚 ” 乌孙部听不懂歌词,但歌曲本身就有感染力,他们也随着哼唱,歌声和鼓声越来越大,士气开始一点点高涨。 匈奴人在外围,不断的被射倒,可他们看不见里面的情况,远处骑在战马上的千夫长抬起右手,一握成拳,身边的战士举起牛角长号,“呜,呜,呜”的匈奴进攻号被吹响。 匈奴兵举起盾牌,开始冲锋。 这时,晨光乍现,林间落下微弱的阳光,弩箭还在发射,匈奴兵冲过150米,他如同蚂蚁一般冲出森林,如狼般嚎叫着,冲进昨夜营地锯倒树木的开阔地,如同潮水。 重弩还在发射,盾牌阵中不时有人倒下,如同浪花。 袁华一边擂鼓,一边大声喊,“女人拿起弩,拿起弩战斗,我们永不为奴!永不为奴!” 刘玉跟着大喊,将他的话,翻译给所有族人,女人们也开始镇定,纷纷去寻找自己的弩,连古塔这样的孩子,也在上弩。 匈奴兵终于冲到了车阵旁,他们的撞击,让大车不停的摇晃。勇敢的古尔丽,端着一个煮着热水的陶罐,爬上摇晃的大车,沸水翻涌烫伤了她的手腕,她只是紧皱眉头,将陶罐的热水从木板后面倒出去。 四五个匈奴兵被浇了一身,发出凄厉的惨叫,更多的妇女跑上去,将原本准备的各种粥食的瓦罐端给车上的战士,这一下外面全是被烫伤的匈奴兵,在地上翻滚。 刘行带着盾锤兵,守在车阵的缝隙处这里只能通过一人,匈奴兵只要挤进来,四五个流星锤就会砸上去,盾毁骨折。 崔力带着几个工匠守着一个缺口,他们全是双手大锤,进来一个就抡一个,盾牌来挡连着盾牌带手臂一起砸断,刀剑来挡,刀断头裂,手下无一合之将! 而女人们发现了一个可以射击的地方,她们全部趴下,从车底的空隙向着外面射那些匈奴人的脚,五百把中弩这一下发挥了巨大的威力。 一圈圈匈奴士兵抱着脚倒下,整个外围攻击的匈奴兵阵型为之一空。 高处的阿拉什发现了机会,他大声喊,“冲出去,冲出去,杀光这群狼!” 搬开堵死车轮的巨石,推开大车,盾锤战士和工匠全部冲了出去,他们全是钝器,一路横锤,无人可以阻挡。 袁华将鼓槌交给刘玉,他喊上古尔丽和古塔,骑上战马也从缺口处冲了出去,后面的妇女也牵出两匹战马,自己骑上一匹,冲出缺口后,交给其他战士一匹,跟着袁华他们冲锋。 这一下子,匈奴人整个溃败,他们疯狂的向着树林跑,他们身后是追兵,追兵的后面是骑兵。 拦马索已经被匈奴人砍断,骑兵在森林里提速,袁华一路用流星锤在不断击打着每一个看到的匈奴兵。 马速,加上锤子的威力,没有人能接住一下。 匈奴千夫长也在逃,所有的匈奴兵都在逃,他们被不断驱赶,甚至没有机会去到马群,骑上战马。 袁华和古尔丽,两骑当先,死命的追逐,他们身后是不断从森林里冲出来的骑兵,他们散开来,从森林追杀进草原,先杀步兵,再追杀骑兵。 他们从清晨追杀到中午,一路追出三十里,只杀的一路血迹,横尸遍野,才陆陆续续返回营地。 最后,回来的小队,还带着千夫长的人头,被扔进大火里全部都烧成了灰。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4章 不奴部 人们总是以为胜利后,都是欢笑,胜利后都是欢呼。 可袁华骑着战马,经过一具又一具匈奴人尸体,他沉默着,右手拿着满是血的流星锤,微微的颤抖。 战斗之后,他感到无比疲惫,也无比空虚。 回到营地,看到大营的空地上,整整齐齐躺着三十五具自己人的尸体,那里面有男人,女人,甚至还有孩子,他就那么站着,有些悲伤,有些冷。 十一个男人有的是被近距离的弓箭射穿了挡板的孔洞,被射中了咽喉或者面门,有的是被刀剑砍杀死的,而营地里的这些,女人和孩子是死于匈奴人的吊射。 现在,这个小小的逃亡队伍,只剩下了六百六十五人,可袁华再次看向四周,还有很多人受了伤,袁华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发炎,发烧? 可他,没有药。 他问自己,“还要死多少人?” 营地里,也一样没有人在欢呼,所有人都在劳作,如同没有生命的木头。 袁华根本就没有看见匈奴人的俘虏,他知道这群乌孙人已经自己处理了。 对于那群匈奴人的命运,他丝毫也不怜悯。他们是敌人,敌人最好是躺着的! 老阿拉什的声音在营地外传来,他居然在用汉语喊,“华,力,过来!” 袁华转身再次走出营地,在空地外他看见老阿拉什带着三十几个男女,用绳索捆着四十八个赤裸着上身的男子,这些人的身上,能看到全是皮鞭的伤痕,全都低着头。他能看到,这些人的畏惧,弱小和颤抖。 崔力也走过来,他原本正在带人分类那些匈奴人的武器。 老阿拉什指着这四十八个男子说道,“我在西南面发现了匈奴人的宿营地,这些是匈奴人的军奴,你们觉得应该怎么处理?” “军奴?”,袁华听说过,但第一次见到。 崔力倒是知道,他走上前,翻开那些人的手掌,他们右手的大拇指都被切掉,此生都不能用弓,也用不好刀剑。 崔力挠了挠头,他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他转头对袁华说道,“他们是奴隶,帮匈奴军队喂马,修车,维修军械,只有大部族的匈奴部队才养的起这样的奴隶”。 袁华听到了两点,第一,这些人有一定技能;第二,他们杀掉的那个千夫长,是属于一个匈奴大部族的。 他正想开口让,崔力先把木工挑出来,奴隶群里居然有人用汉话问,“汉人?” 他俩都看过去,有人在大声对着身边人喊,“他们是汉人,汉人啊!” 崔力将前面的奴隶拔开,来到来个披头散发的奴隶面前,将他的头发拨开,露出了一张大汉的脸庞。 然后,他再次看向周边的七人,他们都是汉人的脸庞和肤色,他问道,“你们也是汉人?” 八个人痛哭,大声喊道,“我等是汉人。” 袁华上去将他们解开绳索,逐一问他们姓名和籍贯,才一一确认这些都是汉人。 为首之人姓董,叫董三,原是大汉随军铁匠,其余七人,也是匠人,有的是皮匠,有的是车匠,居然还有狼奴。现在他们有四条狼,一公三母,呃。。。应该叫狗,可他们叫狼。 然后,这八人带着所有奴隶跪下,求他们不要杀这些奴隶,他们可以带着这些奴隶给他们干活。 袁华再一一问过,这些人有的是阿兰人,有的是康居人,有的是乌孙人,还有两个居然是金发碧眼的人,说不清自己是什么人,只是很小的时候被阿兰人俘虏,后来又被匈奴人俘虏。 最后,袁华把刘玉和刘行也找来说明了情况,希望能够接收这批人,编入崔力的匠人组,二人在询问过以后,都没有意见。 但刘玉带来了不好的消息,她对所有人说,“这支匈奴骑兵,是专门来寻找我们的,看来我们已经被匈奴人盯上了。而且匈奴人已经下令,以后路途上任何两支押解奴隶的部队,都不许靠近,双方要离开至少五百步,不然就是敌人!” 所有人都知道,他们的手段,接下来玩不转了,要再次解救乌孙人,只能靠硬碰硬,必然有损失! 同时,刘行也提醒道,“虽然这支匈奴部队带的粮食,够我们吃二十天,也有一千多匹战马,但现在已经是六月中旬,我们必须找到部族,再过四个月天气就会转冷。” 众人商议了一下,决定立刻启程,继续向着咸海的方向,那里有乌孙的大军。 没有人再管匈奴人的尸体,只是将自己人挖坑掩埋,他们搬过来三十五块石头,放在这些人的土堆前。有乌孙的战士在吟唱歌谣,袁华则蹲下去,用炭笔在每一块石头上,写下两个字,“不奴”。 刘玉将这两个字,解释给所有乌孙族族人,他们都在点头! 夜里,有七个人和刘玉找到袁华他们,他们跪拜在星空下,以头点地,而刘玉说道,“他们的部族都不在了,请求你们的收留。” 老阿拉什一声叹息,“失去自己的族群,他们如果不能建立新的部族,就要给其他部族做奴隶了。”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而古尔丽也拉着古塔跪下,学着那七个人的样子,用生硬的汉语说道,“华,力,拿去,我,塔。” 崔力的心软,他扶起所有人对袁华说道,“娃,收下他们吧!都是可怜人。” 袁华也知道,在这片大漠之上,若是没有自己的力量,他和崔力回不去大汉,于是站起来指着星空,对着所有人说道,“让星星作证,今夜我们结为族人!” 刘玉提醒道,“部族要有自己的名字。” 崔力他们看向袁华,袁华想了想,指着所有人说道,“我们走到一起,就是因为不想过奴隶,那我们就叫不奴部,我们部落没有奴隶,我们部落永不为奴!” 刘玉将他的话,翻译为乌孙语,而袁华用康居话告诉古尔丽和老阿拉什,所有人都单膝跪下,大声道,“以星星为证,我等愿加入不奴部,没有奴隶,永不为奴!” 公元108年,六月中旬,在咸海西南二百六十里外的一个野地里,一群失去家园的人们走到一起,组建了一个小小的部落,名字叫做“不奴部”,一共七百一十三人,此时他们要面对的是匈奴的追杀和未知的命运。 在袁华和崔力看来,这就是给所有人一个名字,所有人凑合着一起过日子,相互协作,或者说一起逃亡。 可对于草原上的流民,这就是希望,这就是可以正大光明行走在草原的基础,没有部族的人,会被任意捕杀,会被任意奴役,毫无安全和保证,毫无作为人的尊严可言。 第二天早上,袁华从小小的皮帐篷里醒来,拿起帐篷外的一个破陶罐,准备去湖边打水洗脸的时候,一个族人很开心的挥着右臂,对他说了一句汉话,“不奴部”。 袁华有些莫名其妙,他一边向前走,一边不时有人朝着他笑,用汉语喊着“不奴部”,虽然这些话都说的不标准,但袁华发现这群人很开心,完全没有昨夜宿营时的哀伤。 他寻思着,难道一个名字,就这么重要?他不理解! 二十二人的斥候部队,两人一组,分为十一组,撒开,向着四周而去。 从今天起,队伍要保证至少周围十里地的安全,斥候会形成两圈,以部族为中心,内侧是十里,外层是三十里,所有斥候带上八天的粮食,每五天会有人出发接替,而他们返回。 队伍现在的行进速度不快,因为带着大车,带着这么多马匹,需要给大牲畜留下进食的时间,一天现在最多走五十里地。 沿途皆是被毁掉的部落,到处都是人间惨剧。 不时,有零散的乌孙人过来,他们是斥候发现的,这些人在山上,在草丛里,在山林间,躲过了匈奴军队的屠杀和抓捕,可家园已经没了,现在没有粮食,也居无定所,活在生与死的边缘。 不奴部,成了他们活下去的唯一希望。 又走了三天,不奴部的人口增加到了八百人,而最西北面和最北面回来的斥候带来了一个非常不好消息,“到处都是匈奴人的斥候,我们没敢接近。” 大家商量了一下,只能向西走,先走三天,再看看是不是能向北,打一个左勾拳绕过去。 于此同时,又有斥候回来汇报,有匈奴斥候盯上他们了。 于是,再不犹豫,立刻向西。 同时,不奴部开始设计如何杀掉那些“尾巴”,如果不杀掉这些匈奴的斥候,匈奴骑兵将会很快找到他们。 夜晚,宿营的时候,袁华让人在营地西北外围挖下三条壕沟线,每条壕沟相距两里,壕沟大约有一米七深,三十五米宽,能够让十个战士和二十匹战马进入,用木枝架上在铺上茅草,远处看起来就像三个茅草堆子。 为了让战马安静,准备了大量的草料,让战士一把把慢慢喂,让它们有东西吃,但不能吃太饱。 因为老阿拉什说过,一旦大队伍离开,斥候肯定会进入营地查看,这样能够通过痕迹判断敌人的数量,以及马匹的数量,好衡量需要派出多少兵力。 老阿拉什说道,“有经验的斥候,只要查看营地,就知道有多少人,多少马,敌人一天能走多远?” 第二日清晨时分,太阳还未完全升起,柔和的晨曦洒落在大地上,给整个世界蒙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色光辉。刘玉和崔力带领着众多族人,开始了新一天的行程,他们继续朝着西方前进。 此时,不远处的草丛中,袁华等人正静静地趴伏着,目光紧紧地盯着远方。只见天边的朝霞如绚丽多彩的画卷一般展开,红、橙、黄等颜色相互交融,美轮美奂。而就在这片绚烂的霞光之中,族人们有条不紊地忙碌起来。 他们首先迅速地拆掉了昨夜搭建的帐篷,将各种物品整理妥当后放置到马背上或牛车上。接着,男人们矫健地跃上高大的战马,女人们则温柔地驱使着牛车,还有一些孩子兴奋地跟随着队伍奔跑嬉戏。 在阵阵马蹄声和车轮滚动声中,大批的马匹和牛车组成了一条长长的队伍,浩浩荡荡地向前行进。这些骏马身姿挺拔,步伐稳健有力;牛儿们则低着头,拉着满载货物的车辆,缓慢而坚定地前行着。 渐渐地,这支队伍越来越远,最终缓缓地消失在了袁华他们的视野之中,只留下一片空荡荡的草原和那依旧灿烂的朝霞。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5章 战斥候 这一支伏击匈奴斥候的队伍里,都带着一名女战士,他们是解忧部的女官,也能射弩,她们还能够挥动轻一点的石头流星锤,但就算轻一点,你也绝不想尝试。 最重要的是,她们是翻译,为方便袁华和所有人的沟通。 大家蹲在壕沟里,刘行在给所有人介绍匈奴人的斥候。 刘行说道,“匈奴人的斥候非常优秀,他们是狼王的眼睛!他们需要的主要任务是侦察敌情,包括人数、装备、地形地貌和环境,会直接向千夫长汇报。 匈奴人的斥候,就是牧民的打扮,无甲,一人双马,有时也用三马,只有一把弓,一把木制长枪,带十天左右的粮食,这样他们的负重最轻,跑得很快,优秀的斥候,一天能跑一百五十里路。” 所以,这一次,所有人都没有穿皮甲,只是在胸前垫了两块牛皮。而且,这一次他们也没有带五米的长枪,只带了弓或弩,一面轻盾和流星锤。 刘行对着袁华说道,“射马,记住一定要射马!只有一匹马,那么他们就跑不掉!” 袁华点点头,他这一次也是用的弓,虽然这段时间的劳动,让他的力气长了一点,可他挑了软一点的弓,射程最多一百五十米,而且没有准头。 袁华已经明白,他绝对做不成神射手,但他可以做一个快弓手,他每天都在练习如何快速上弦和开弓,阿拉什说过,“在战争中,快弓手的杀伤力一样强大!你不要瞄,就朝着人堆里面射,有多快,你就射多快,慢慢你就会有感觉,慢慢就会越来越准!这需要一些时间” 袁华后来问了一下,老阿拉什说道,“射完一万支箭,你就合格了。大月氏王庭卫队的要求是射完十万支箭,那自然就是一个优秀的快弓手。” 袁华算了算,一天如果他上午射三十支,下午射三十支,那么一天就是六十支,一万支箭需要167天,也就是半年! 而十万支箭,需要训练五年半才能达到,他终于明白一个弓箭手,一个优秀的弓箭手至少需要训练四年半,这还需要极大的毅力,每日都要坚持训练,无论下雨还是严寒! 可这还不是全部,袁华已经观察了,一个妇女制作一支箭,需要至少二十分钟,十万支箭,就算能回收也会有损耗,如果按照百分之十的损耗,那就要至少制作一万支箭,需要耗费3333个小时的劳动力,如果一个人一天八个小时都在制作箭矢,需要416个人天! 他已经明白,每训练出一个精锐的弓射手,除了他需要自己拼了命训练四年,光箭矢还需要投入至少一个劳动力提供一年半的劳作。这还不包括马匹和弓的消耗,如果把这些都算上,可能就是三年。 所以,训练出控弦十万的勇士,还需要至少八万劳动力来专门付出,要养活这十八万人,又需要多少劳动力的付出?这简直就是天价! 他在想,难怪成吉思汗活着的时候,只能有二十万蒙古骑兵,这是可能需要上百万人的劳作才能养活的吧! 他突然在想,如果是流水线会不会人要的更少,能够以更少人养活军队?他的脑袋里,全是乱七八糟的东西,有些混乱。 刘行拍了拍他的肩膀,指了指外面,远处有三个小队的匈奴斥候出现,他们五人一组,分散开来从壕沟的缝隙间进入营地。 匈奴斥候非常谨慎,趴在两里地外的袁华发现,这三个小队,他们五人一组,每个队伍都有三个人停在五百米外,两人进入了营地,正在到处观察。 所有人都牵上战马,等待着刘行的命令。 一声骨笛声响起,三个坑道掀开草皮,人和马从两端的斜坡冲出,散成一个半圆形向着一里地外的匈奴斥候的后队扑去。 匈奴斥候飞快上马,开始奔逃,一场追逐战爆发。 双方的箭支在空中飞射,袁华举着盾策马飞驰,他知道自己的技术,不拉进到一百米,他射个毛线? 可双方在一百五十米,就已经开始互射,只是匈奴人在回身射,而不奴部在向前射。 再加上不奴部有心算无心,前段马速更快一点,慢慢的,双方的距离在拉近。 而袁华这个举着盾牌冲锋的家伙,简直就是一个箭靶子,就在他追近快到一百米,准备掏弓的时候,四五只羽箭飞来,两根插着头皮,两根钉在皮盾上,一根射进了马的左肩,战马吃痛猛地摔倒,他双手举着盾牌被向前抛飞,狠狠地砸在地上,一路滑行和翻滚,整个人狼狈不堪。 战友们已经从他的身边冲过,继续再追击,而他的第二匹战马,本来也已经冲过去了,这个有灵性的家伙,现在绕了一个大圈,回来接他。 袁华再次上马,他的额头磕破了,膝盖也破了,双臂疼痛无比,一大片青紫。他咬着牙,取出弓一路追着他们再次前进。 那匹跌倒的战马,正在站起来,可它已经左腿已经骨折,走起路来一瘸一拐,无法奔跑,在后面吃力的跟着。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追杀还在继续,袁华队伍冲过,袁华看见一个匈奴斥候,也跌倒在地,他还没有爬起来,就被两只羽箭射中了背部,在那里痛哭哀嚎。 袁华策马而来,一个流星锤砸在他脑袋上,一切都安静下来。 继续向前。 他看见一个自己人,他躺在草地上,胸口有一支箭,穿透了两层皮甲,正在痛苦的嘶喊,可袁华不能停,他将战士放在他的马匹上,抚摸着他的额头说道,“坚持住”,咬着牙,牵着他的战马,继续上马追击敌人。 这场追逐,一直到下午,他们驱赶这匈奴斥候一路向西北,最后还是被跑了两个,但他们也失去了所有备用的马匹。 看着最后这具尸体,刘行说道,“他们如果要回去报信,一匹马要走至少两天半,我们能向西多走一百里!” 这一次,不奴部损失了五名战士,十匹战马,杀死了十三个敌人,夺下五匹战马,这让袁华发现,斥候之间的战争,比正面战场还要血腥和残忍! 所有人都没有回头,袁华想去寻找那匹受伤的战马,可刘行拦住他,说道,“不要回去了,它的腿断了,不可能赶的上队伍,找到我们也要杀掉。” 可袁华不愿意,他说道,“它也是战士,我不会放弃它,我的车给它。” 刘行只能让一个战士陪着他回去,而其余人收拾好东西,赶去预先安排好的宿营地点。 夜晚,崔力站在营地门口焦急的等待,夜色已经深沉,他不知道时间,但月亮已经过了中天。 这时远处有斥候在大喊,“华,回来了!” 崔力听着声音的方向,举着火把就跑出五百米,就看到袁华和一个战士,牵着六匹马在慢慢往回走,他满脸灰尘,很疲惫,但笑的很灿烂。 他们一路找到三匹受伤的战马,但有一匹已经起不来了,袁华用小刀送走了那匹英勇的战马。 另外两匹还能一瘸一拐的行走,它们很高兴人回来找它们,不停的舔着袁华和那个战士。 努力的曲着受伤的腿,跟着他们行走,一直回到营地。 兽医当晚就给马匹正骨,说道,“以后只能做驼马,不能再做战马了!” 袁华很高兴,他说道,“让它们先上大车,拉着走,以后让它们好好养老,别杀勇士!” 第二天清早,不奴族的族人都知道了,华先生连受伤的战马都不愿意放弃,他们知道自己跟对了人,他和崔力都是善良的人。 而老阿拉什并不高兴,他在当晚就找到袁华,劈头盖脸的骂道,“以后不能在这么干!如果还有匈奴斥候,你们怎么办?跑了一天,马力也没有了,你们逃都逃不掉!答应我,以后不能这么干!” 袁华也知道,自己其实干了件蠢事,可他看着老阿拉什的眼睛说道,“如果有危险,我就不干了,但是如果没有危险,我还是会这么干!” 老阿拉什无奈,他不知道该说什么,他只能低声说道,“袁华,我不知道你以前到底是什么人?但我知道,你有大能耐,别死的太早!” 袁华也拍了拍老头的肩膀说道,“老头,你也一样,你也有大能耐别死的太早!” 清晨,袁华没有去补觉,他依然起的很早,他和崔力做了一个用厚厚稻草草扎的大席子,挂在运送粮食的牛车上午两侧和后侧,连牛都挡住侧面。 老阿拉什问他们,“这是什么?” 袁华笑着说,“这是箭靶子!这样就算迁移途中,我们也能练习射箭。我的技术太差了,要不停的练!” 老阿拉什也笑了,他叫来刘玉,说道,“把这部牛车放在最后,让所有人每天都骑马,在一百米外射那个箭靶,每天至少三十支,以十人为一队,哪一组得分最高的,我们奖励食物!” 这一下,男女老少都激动了! 他们是草原的部族,谁不会射箭?为了更多的食物,拼了!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6章 血仇 咸海西南两百里处,匈奴人的粮食也不多了,他们正在和乌孙部谈判。乌孙人已经同意用一千名奴隶,大量的粮食和盐换回土地,以及暂时的和平。 而匈奴人的营地里,一个豪华的大帐里,一个金杯被狠狠地摔在地上,酒水泼洒而出,一个男人的声音在大喊,“追,杀光他们!” 一千名匈奴骑兵,五百名军奴,骑上战马,推动牛车在牛角号里,开始向着西南开拔。 这是一个匈奴的大部落,这个部落有三万族人,五千奴隶。这一次,首领带着他们随王庭征战,他们的首领带来了两千战士和两千奴隶。 可今天首领得知消息,他最喜欢的儿子战死在东南面的一片森林里,只找到一具被乌鸦啃食过的残破身体,破烂的皮甲是唯一的特征,他们连头颅都没有找到。 而斥候告诉他,有一支部族很可疑,极有可能就是他们干的,这个部族正在向西移动。 于是,他派人通知王庭,留下五百骑兵和一千名奴隶,守护财富。而自己则带着一千骑兵和五百奴隶出发,开始追逐那个部族而去。 匈奴的王听到这个消息,不以为意的和左右说道,“这时候离去?只是,为了一个儿子?这一次战争,这个部族的收益减半!” 大帐里昏暗,只有火光在缭绕,所有人的脸庞在火光里时隐时现,没有人说话。王就是规则,王的话不容反驳,除非你已经做好,成为“王”的准备。 袁华他们不知道,他们杀了一个要杀他们的人,却结下了血仇!一群匈奴兵正在全力西来,一直沿着他们的宿营地追逐着他们。 “在往前有一段荒漠,我们要走两天。”,这是刘玉说的,但她也是听其他的部族人说的。 所有人商量了一下,决定休息半天,采集足够的草料和饮水再出发。 袁华则带着几个孩子,在外面捡石头。他让五个孩子,把沿路所有有意思的石头都捡起来给他看,然后他会挑出有用的,进行标记。分别写明是什么矿,在哪里发现的。 这一路,他已经发现四座铁矿,两座铜矿,一座金矿,甚至还有铀矿和铝土矿,中亚简直就是宝库。 他发现如果咸海在北面两百五十里,那么他们已经走了三天,应该走了150里,如果再走两天那就是两百五十里,接下来应该向北了。 如果在向西跑下去,他们可能就要到达里海的东岸了,这时代没有导航,地图也不明确,简直就像乱撞的苍蝇。 将一块木片用炭笔写好,然后用细皮绳绑在石头上,放进去一个大木箱,又在地图上做好标记,写下矿石的名字他才走下牛车。 远处的草海里,数百人在辛勤的劳作,将一捆捆青草割下,装满箩筐,再用战马背负,放进营地里摆好。 而一群妇女则在编制箩筐,她们的速度很快,只要大约四十分钟就能做出一个能用到大箩筐,不好看,但是很结实。 一大群老人和孩子则从山上砍下藤条和树枝,有些则是野菜,瘦小的身体托付着沉重的负重,弯着腰,不断的背进营地。 十几个妇人在准备中饭,空气中弥漫着一股人间的烟火气,混着马肉和黍米的香味,让人迷醉。 不远处,有六个男人正挑着一根大木头,进入营地,崔力带着四十人的工匠队伍,他们正在制作各种武器,长矛,弓身,盾牌和弩机。 而狼奴则带着四条狼,十几个男子在草原上打猎,太远,已经看不清,但看着他们趴在地上,应该是在掏洞,应该是小型动物的窝。 这里就像是一个真正的部落,一个辛勤劳作的部落,一切看上去都如此美好,安静又宁和。 他走向崔叔,看看自己能做些什么,毕竟这段时间以来,他也学会刨木头,凿眼子,总能帮上忙。 下午,部族再次启程,渐渐的草地开始稀疏,戈壁滩出现在前方,他们正式进入荒漠。 两天后,就在他们准备扎营,明天就要进入另一片草原时,后方的斥候传来消息,有匈奴的斥候再次跟上来了。 大家再次聚到一起开了一个会议,总结出来三点: 首先,不可能杀光这群斥候,只能驱离; 其次,如果他们走了这么远,匈奴还派出斥候,那么就是一定有大军跟在后面,否则斥候不可能跑到这么远的地方来,这里已经跨越过了荒漠。 最后,必须离开这片荒漠,不能再这里和敌人作战,马匹和牛群都需要草料,他们已经没有更多草料了。 袁华再次问刘行,前方探路的斥候有没有回来,刘行摇了摇头,说道,“还没有回来!” 老阿拉什说道,“最后一次回来的斥候说,再走二十里些,就是草原,有着很多起起伏伏的小山包。” 于是,会议最后决定,立刻派出斥候,今夜不休息,举着火把前进,要寻找到一处有草的山包才能扎营。 所有族人也知道危险临近,没有人说话,都快速收拾起行囊再次踏上前路。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夜里,一直走到月上中天,草原终于出现在他们面前,而且这里是丘陵地带,森林和草原交织在一起。 袁华指着月光下,附近最高的丘陵说道,“去那里,那里最高,还有树林,快!” 于是,所有人驱赶着牲畜再次前行,这一夜牲畜也累了,它们只在山坡上吃了一点草料就睡了。 可不奴族的全体族民都没有睡,他们在拼命劳作,先是一群人卸下货物大车抬上山丘,将山顶树林围起来。 用用斧头,将山坡上三百米视线内的树木全部砍伐一空,再将所有杂草和灌木堆积成堆,在两百米处做好可以被引燃的柴堆。 树木被抬上山顶,做好滑道,如果敌人攻山,就将这些树木推下去。 做完这一切,天已经快亮了,阿拉什让一百个妇人和老人们带着武器和年幼的孩子,牵着一半的马匹和所有的牛,向更西边走,至少要走出三十里才准停下来。 他对所有出行的人说道,“我每天都会派出两个斥候联系你们,如果有一天人没有来,你们就继续向西,不要回头!记住,用马牛做交易,换取自由,你们不做奴隶,谁要抢,就用重弩射他们!” 所有人哭着离开,他们知道这是给他们留一条活路,而这群留下的人们,将要和匈奴人血战到底。 朝霞很美,可离人的心是碎的。 这些人,已经经历过生离死别,挣扎着活着,好不容易找到一个部族可以栖身,现在却要再次分离。两百五十人被点名,带着四十个孩子离开队伍,孩子们的哭声在丘陵间回荡,可天地不仁,万物不语。 袁华带着人将山坡的四周削的更为陡峭,崔力则用昨夜砍伐的木头在制作投矛和木板。 木板被架在车阵的后面,围着车阵摆放,就像一个巨大的雨檐,这样能防止敌人抛射造成的伤害。战士也能举着盾牌,爬上木板,用投矛攻击敌人,他们的位置比车阵更高。 没有休息,他们一直在忙碌,有人从两里地外打来了水,用马匹的皮囊背负,再倒进陶罐,一趟接一趟。 所有人的眼睛都是红的,疲劳不断袭击他们,在山体切削好以后,下午袁华命令一半的人休息,不能再这样熬下去,人会垮的。 傍晚时分,匈奴人的军队终于被外出的斥候引到了这里,远远的看过去,一千五百人的队伍,无数的马匹,上百台牛车,蔚为壮观! 袁华让另一半人休息,他说道,“先睡,匈奴人不会立刻进攻,你们睡一觉他们都不一定会来,再说,来了我就叫醒你们!” 这群人实在是太累了,只要一倒下就睡着了,到处都是坐着就睡着的男男女女。 袁华,拉着刚刚睡醒的崔力走到一边,给他讲解了一下,让他做两个东西。 这两个崔力都看懂了,一个石头车,一个居然是砖窑? 袁华指着地面说道,“这里只有土,没有石头,只能烧砖,但不需要那么硬,烧一个晚上就行,只要不散就能用!不要做太大,每个泥球比拳头大一点就行。” 有指了指这山上的树林,说道,“在两棵树之间支起木头,就能做投石车,重物就用泥土,用草绳结网,装上泥土,也足够重!” 他站起来,有点摇摇欲坠,实在太累了,说道,“崔叔靠你了,我要睡一下” 崔力站起说道,“我来,娃,去睡!” 袁华走到一个大车后面,靠着大车坐下,立刻就睡着了,所有人的劳作和叫喊,他都听不见。梦里,他梦见了自己的爸妈,他的嘴角带着笑意,眼角却有泪水。 这一夜,匈奴人没有攻山,他们也很累,他们一直在急行军,所以他们在山丘边的草地宿营,双方都能看到对方的火把,双方都知道明日有一场死战! 崔力先是派了一百人烧砖,几个汉人工匠带着四十人,直接在挖开土层,快速做好十个最简易砖窑。三十人劈开昨夜伐上来多出来几十根的大木头,做成木材。再派出十人牵着几十匹战马在夜色里从后面下山,再去取水。二十人开始用水合着泥,双脚不断踩细泥土,开始做圆形的土球。 一个时辰后,第一个砖窑开始点火,两个时辰后十个砖窑都开始点火,而这群人没有停,还在挖砖窑,这个晚上他们在山顶挖出了二十个砖窑。每个窑里面都有三百个拳头大的圆形砖块,二十个窑就是六千个。 整个夜晚,人轮换着伐木,制作泥球和添加柴火。最后这群工匠还做了二十个大皮囊,让人不停的脚踩鼓风,时间太短就上火焰的强度。 同样,崔力也带着一百人在制作简易投石车,他在大汉军中做过,轻车熟路,这就是一个带有弹性的长木头,最重的三分之一下面,轻的三分之二在上面。在两棵树之间架上木头,一根是转轴,一根是挡木。 架在两树之间的转木,中间捆绑连着这根长木头,前端木头越长射程越远,长木头的下方吊着一个大网兜,垫上皮子,放入大量泥土,这就是配重。 夜里,一百多人在不断劳作,有的在两棵树木之间绑木头,有的在制作草绳,有的则是在伐木,有的将两个木头扎紧,一层层的草绳不断的捆上去。 月过中天,第一个投石机好了,于是,崔力将一截大木头放进藤条抛射兜,松开绳索,向着后山的方向抛射出去。众人能看到这大木头飞得很高,然后落下看不清楚,听声音很远。 这飞来的木头,把后山打水回来的人吓了一跳,他们在四百米外就看到一个大木头落下,咚的一声砸在地上,又翻滚出去二十米才停下,他们的心脏被搞的彭彭跳。 这一夜,山顶的砖窑烟雾缭绕,二十台投石机做好,每一面山体都有五架,而且如果需要,可以解开绳索,抬着整个投石机移动到任何地方再捆起来就好。 清晨,当肉汤的香味飘来,袁华醒了。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7章 匈奴攻山(一) 袁华喝了一碗肉汤,他觉得自己就像再活了一次,整个人都有精神了。 等找到崔叔的时候,他抱着一把斧头睡着了,就靠在一棵大树下。 袁华取来一块毛毯,轻轻的给他盖上。 然后,他起身,走向那些冒着烟的砖窑。 一个红着眼睛的匠人,指着一个砖窑说,“这是最早开始烧的,已经烧了一个晚上,大约四个时辰,要不要开窑看一看?” 袁华摇摇头,说道,“先不急,你要不要去睡一下?” 匠人摇了摇头,指着远处躺在草地里的那群人,又指了指身边的这三十人说道,“不急,等下会有人会来替我们,我们要看着火。” 袁华却喊来一个刚睡醒的战士,说道,“叫三十个昨夜睡过的人过来,学一下怎么烧火和鼓风”。 战士立马去找人了,半个小时后,三十个匠人也去睡了。 袁华看着这些冒火的砖窑,他知道这是一场恶战,急不来,慢慢烧吧! 爬上车阵后面的木板,在树叶间向着远方看去,远处的山谷里,那里的营帐里也烟气缭绕,匈奴人也已经开始生火做饭了,最多一个时辰,战斗就要打响。 袁华爬下木板,在营地里走着,现在这里有五百五十人,昨夜有两百人熬夜工作,有三百五十人养精蓄锐。 第一波攻击就要靠这三百五十人了,这里面有男有女。他叫醒老阿拉什和刘行,三个人一起,一个个走过他们的身旁,拍着他们的肩膀,向着他们微笑。 这时候,什么话都是屁话,这时候要让这群人知道,统领们都在,这里没有逃兵。 刘玉也从另一边走过来,她昨天死活不愿意离开,她还在坚持着自己的信念。 她每到一处,就把这些战士叫过来,问他们的名字,然后用汉字的同音字在一个小木牌上写下,再写上一个数字,再用麻绳穿好,郑重的给他们挂上。 这是袁华安排的,数字是他们队伍的编号,比如,“一”就是第一个小队,一共十个人。这些人都能认识数字了,至少二三十个数字能认,这不是给士兵看的,这些男女士兵都知道谁是自己的头。 这些数字是给袁华他们看的,他们要知道各个位置是不是都是正确的队伍在防守。 山顶并不大,走完一圈,他们分头去自己管理的区域了。 袁华再次爬上木板,这一次他看到匈奴人动了,穿着皮甲的匈奴战士,开始陆陆续续集合,他们也没有队列,大约也就是十个人一伙,开始走出营地。 他们在营地前集合,似乎有人在说话,只是袁华看不真切,但所有人都知道,匈奴人要来攻山了。 两里地走过来只要十分钟左右,战斗将会很快打响。 匈奴人在山下,五百米外再次集合,这一次他们没有骑马,只有一个人骑在马上,在队伍的后面,在向着这边遥望。 匈奴人没有一次性全部冲上来,而是左右各派出五十人,举着盾牌开始进攻,这让袁华倒是刮目相看,这说明匈奴有军事传承,知道试探性进攻,好看看小山包上的战斗力,到底如何。 而且这一次,他发现匈奴兵进攻的很有些章法,一个小队伍是五个人,三个人在前面举盾,后面两个拿弓。 老阿拉什站在袁华后面,他说道,“匈奴人的战术,进攻高处,他们会先用弓箭手散射,大规模的时候,可以一队接一队派出去,日日夜夜不断消耗对方” 他指了指脚下的这群人,说道,“他们人不够,不能用这样的战术,现在就是试探!” 袁华看了看正在接近的匈奴部队,喊道,“女弩手先来,用中弩射腿!” 车阵上面的男性重弩手跳下来,女弩手爬上去,另外的女弩手站在车阵后面的木板下,给她们上弩。 进入一百五十米,双方开始对射,中弩射不透盾牌,但确实能射小腿。也就十分钟,两个五十人的小队伍,最后退下去的时候,地上躺着三个,还有十五个是抱着腿,被后面的匈奴兵拖下去的。 而自己这边,也有两个女弩手受伤,一个被射中了咽喉,一个被射中了肩膀。 这一轮射击,让袁华看出了名堂,这群匈奴人居然知道集火,五十人开始是乱射的,但是后面大多数的箭都是射在两个车上,这才让他们射中了两人。 袁华再次下令,“如果下一次敌人进攻,被集中射击的车,用木板封上射击孔,让别的车先射。” 刘玉和其他几个妇人,把这些话传给所有大车。 第二轮,匈奴人不再试探,他们已经知道了虚实,对于敌人的武力也有了了解,他们居然退回去了。 “他们去造大盾了”,老阿拉什说道。 袁华对后面陆陆续续爬起来的匠人喊道,“开第一个窑,然后烧大砖,人头那么大的” 第一个窑熄火,估计还要等一段时间才会冷,而匈奴人今天估计是不会来了,造大盾要砍树,他们也要忙一天。 这就是古代战争,节奏有点慢,但一旦真的打起来,生死也是一个瞬间的事情。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人们在山顶,安葬了那个牺牲的女兵,她的名字叫“水绿”。她是和三个族人,在半路加入的,那时他们已经一天一夜没有吃过东西了。她的族人说,因为以前的部族边,有一条小溪,她出生在春天,所以叫“水绿”。 袁华将一块木板,树立在她的坟前,上面写着“不奴族水绿之墓”。没有酒,也没有香,袁华他们在她的墓碑前放上一块羊皮和一碗马肉汤,希望来生她永不受饿,永远都有羊皮衣! 刘玉在一块羊皮上,写下了第一名字,这是袁华要求的,他说,“不能忘了她,只要有名字,不奴部就不会忘记。” 一直到傍晚,第一个砖窑的温度才下去,匠人把人头大的圆形泥球放进去,这一次烧的是一百个。 拿起第一次烧的泥球,崔力狠狠地砸在地上,泥土被砸出了一个浅浅的坑,但泥球没有碎裂。 刘行拿着这些还有余温的坚硬泥球,再次感慨对刘玉说道,“再好好的教我汉字吧!大汉的智慧,我们需要。” 所有人都涌上前来,拿起这些堆在那里的泥球,他们很多部族都没有砖头房子,所以无法理解泥土怎会如此坚硬? 陶罐不是一敲就碎了?为什么大汉人做的这个泥球,会这么硬?真的不可思议!汉人,真的强大! 这一次,袁华带着一群人来到后山,将十个这样的硬泥球放进投石机的藤框里。 “呼”的一声,投石机将这些泥球抛飞出去,阳光下这些小黑点飞上高空,在三百米外的高空垂直落下,传来“彭彭彭”的声音。 昨夜的试射,很多人都没有看见,现在所有人都发出惊呼,大声喊道,“这是神的力量,这是天神的力量!” 是啊!一个拳头大的重物,能扔上五六十的米高空,然后再重重落下,那个人类能够办到? 这一次,连老阿拉什都震惊了,他看向这群汉人的工匠,问了一个问题,“汉人能够拥有如此强大的武器,为什么不杀出来?” 这老头还是游牧民族的思维,强大就要杀出去,土地越多越好,牧场越大越好! 袁华却说道,“一个国家的统治是有极限的,土地和人口扩张到一定程度就会自动停止。” 很多人其实都不知道大汉到底有多大?这一点连刘玉都不知道,她问道,“我们只知道大汉这个名字,以及他的文化,大汉到底有多大?” 这一点,连崔叔他们也不知道,只有袁华可以回答,袁华的记忆中,他大约记得,于是他说道,“大汉应该的有五千万人口”。 刘玉和老阿拉什的眼神瞬间变得凝重起来,仿佛被一股无形的压力所笼罩。他们周围的人群大多一脸茫然,对于“五千万人口”这个数字并没有太多清晰的认知。然而,在这片喧嚣之中,还是有那么一小撮人能够真正领悟到这个数字背后所蕴含的巨大意义。 那究竟什么才是五千万人口呢?这不仅仅只是一个简单的数字而已,它意味着源源不断的粮食产出。想象一下,广袤无垠的农田里麦浪翻滚、稻穗低垂,数以千万计的农民辛勤劳作,方能满足如此庞大人口的口粮需求。同时,这还代表着可动员的兵力规模,当国家面临危机时,那将是一支怎样令人震撼的力量啊!还有数不清的牲畜,它们为人们提供肉食、奶制品等生活必需品,支撑起整个社会的运转。再者,专业匠人更是数不胜数,铁匠们打造出锋利无比的兵器,木匠们建造出坚固耐用的房屋,裁缝们缝制出精美华丽的衣裳……而要养活这么多人,所需的土地面积也是超乎想象的辽阔。 这一夜,砖窑在继续燃烧,崔力他们在制更多的木矛,这一次是长木矛,用来刺出车阵,让匈奴兵无法轻易接近用的,还好这片山林的树木很密集,够他们折腾和祸害的,这时代大多数山林都没有主人,人可以随意取用。 人很奇怪,期待明天,又害怕明天!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8章 匈奴攻山(二) 第二天,还是老时间,还是老朋友,还是老地点,匈奴人又来了。 这群狼崽子们带来了礼物,三十多面巨大的盾牌,都是实木的。袁华感慨道,“难怪后世要植树造林!” 看着匈奴人在组队,袁华很痛苦,他把顺序搞错了,应该先烧大圆砖,结果现在砖肯定没烧好,那么大中间要烧透,至少还需要一天。 现在只能依靠滚木,但对方一定能够进入一百米,这必然有一场死战。 突然,身边有一个人在问,“为什么不用投石机?” 他是大汉工匠的头目董家三郎,董三。 袁华说道,“泥球下了,无用!” 可董三说道,“用草网兜装起来,把他们整个投出去,一样很重!” 袁华猛地一拍脑门,自己就像一个蠢货,他抓着董三的肩膀喊道,“董三,快,快去装网兜,等我的命令!” 董三带着一群匠人跑去后面,而袁华可是计算双方的距离。 他发现匈奴人也是蛮,这群人的木盾太大,也太重,用马车运过来的时候还好,可当他们抬起来要移动。。。那就是要了他们的命了! 这群人抬起来走五步,居然就要停一下,然后有人在大声吆喝,像是在喊号子,再次抬起,再往前走五步,真的是步步为营。 袁华跪谢天地,让他遇见了一群愚蠢的匈奴人。 可匈奴首领不这么想,他认为越厚重,越有味道,也越安全。他骑在马上,用马鞭指着山包,大声说道,“你们,把这些木头射穿,给我看看?” 身后,有匠人在林子里大喊,“做好十个”,草网子做了很多,他们只要装填小泥球就好。 袁华把老阿拉什拉过来,指着远处的木盾墙问他,“你看看,这有多远?投石机能不能砸到?” 老阿拉什完全没有准备,他眯了眯眼睛,又想了想昨天看到的距离,突然大声用汉语喊道,“杀”! 把袁华和周边的人全都吓了一跳。 这老小子只会这个“杀”字,他还不会“投射”这两个,可这不妨碍工匠们理解,他们立刻松开绳子,巨大的装着泥土的草网下沉,五个投石机的木杆快速上翻,五个巨大的草网被抛飞,向着前方的高空,飞了出去。 匈奴人,也看到了,小山包上飞出了五个黑乎乎的东西,向着他们砸来。。。 他们能看到落点,可这盾牌。。。太重,他们也不喊号子了,就那么傻傻的站着,就那么傻傻的看着。。。 连匈奴首领也傻了,他张大口,看着这些飞来的黑点,落进盾牌阵里,将紧密的盾牌阵砸出两个缺口。 一个网兜里有三十个小泥球,重量加上下落时的加速度,让这些小球球拥有了无比的杀伤力,砸在木盾上,草网崩裂,木盾翻倒,泥球飞射又砸到周边的人身上,哀嚎倒地。 有三个落在盾牌阵前面,到处奔射的泥球,打中了一些人的脚踝,有倒下一些。 然后,工匠们不再停了,不停落下抛石机,不断装入草网,女人们跑去帮忙编制更多的草网,山林里都是人,所有人都无比高兴。 更多的人去后面取其他的投石机,袁华让他们安装在最后面一点的林子里,这样可以建立起层次。 可匈奴人不高兴啊! 天上射过来的草网,简直就是噩梦,连续被射中四块大盾牌,在首领的大声命令下,开始奋力向前。 而首领此时已经意识到不对,这种武器只有汉军才有,那么这些人是汉军?他开始警觉,如果是几百人的汉军,那么一千人的匈奴兵不一定打的下来!想到这里,他甚至把战马都往后移动了一小段距离。 穿过三百米左右的距离,投石机就越过了他们的头顶,匈奴兵此时还有二十四面大盾牌,他们开始再次聚拢,开始向前移动。 二百五十米。。。没动静 二百米。。。好像也没动静。。。 他们还没有来的及欢呼,六个草网向着他们飞来,狠狠地砸进盾牌阵中,三个盾牌倒地,一群人被砸伤。 他们继续疯狂前移,终于进入一百五十米,他们还有二十面盾牌,匈奴兵开始抛射,而袁华也让弓手和弩手,点燃那些缠绕草绳抹上牛油的箭矢,向着盾牌射击。 一时间,对方盾牌兵还在向前,双方箭矢在不停对射。 一百米,又是五个草网落下,再次砸倒三面盾牌,这一下这些盾牌后面的九十几个弓箭手遭殃了。不奴部所有的弩和弓都向着这些缺口射击,连袁华都在瞬间射出了三支箭,他看到密密麻麻的人群中,有两个人被他射中。 但最后的十七面盾牌还是靠过来了,刘行砍断了擂木的绳索,大木头滚下,又砸翻了七块大木盾。 袁华大喊,“上木板,拿上武器上木板”。 十面盾牌猛地靠上阵车,阵车摇晃,匈奴人开始顺着盾牌向上爬,双方进入短兵相接。 不奴部的男人们全部拿着武器,爬上了木板,女人们则站在下面,开始集中射击那些冒头的匈奴兵。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一个匈奴兵,刚爬上大木盾,看到一群女人,刚刚狞笑着想要大喊,就被十支弩箭射成了马蜂窝,重重的向后跌落。 男人们一手举盾,一手投矛,将匈奴兵射个对穿,但后面的匈奴兵也在用弓箭射杀他们,不时有人掉落下木板。 袁华在大喊,“投矛手,射杀匈奴弓兵。” 于是,刘玉她们也大喊,木板上的投矛手,开始转换目标,开始向着外面投射锐利的木矛,那些没有皮甲的匈奴弓兵挡不住木矛的穿刺,不断倒下。 而那些翻过大木盾的匈奴兵,先是要过四百女弩手的箭矢之墙,然后在墙后,还要面对成群盾锤兵的锤子。 老阿拉什将所有的投矛手都喊下来,让他们在盾墙后面用投矛射那些爬上墙的匈奴蠢货。 他背着三筒箭,一边跑,一边射,箭无虚发。 这就是战斗经验,老阿拉什知道,现在站在上面会被外面的匈奴弓手点名,这没有意义,白白增加伤亡,守住墙就好。 十面大木盾,对方一次性能爬过几个人?最多三十个蠢货。 自己这边有四百女弩手,光她们都能把这些用双手攀爬的蠢货射成筛子。更不要说,还有两百盾锤兵。 可匈奴人以为他们赢了,他们能看到有人不断在爬过大木盾,他们看不见里面的情况,连首领都策马向前,冲进两百米大声叫喊,“杀光他们,杀光他们!” 随着,源源不断的人匈奴兵爬过盾墙,首领激动的心情,也渐渐凝固,为什么声音越来越小? 不是应该有惨叫声,不是应该有女人哭闹声?为什么声音越来越小,这不对劲,这绝对不对劲! 他正要叫住,最后的那些蠢货射成,突然一根箭矢飞出两百米,一箭射穿了他的胸膛。 古塔爬在大树的顶端,树叶遮盖了这个小孩,他用自己的中弩,在十五米高的位置,不断在射杀那些蠢货。 刚刚他看到了那个骑马的男人,他瞄了很久,最后一箭射穿他。 小古塔骂道,“这也是一个蠢货!”,然后,继续装箭,瞄向下一个。。。 刘行在侧面快速伸头,看了看外面,回头吹了一个口哨,女人们立刻明白了,她们跑去后山骑上战马,顺手还牵了另外一匹。 后面山坡处,一辆大车被崔力带领工匠挪开,女骑手猛地一抽马屁股,数百匹战马从后边的缺口里冲出去,就像破开大坝的洪水。 马匹沿着斜线,慢慢向下,越来越多的人来到后山的坡下,他们绕着山开始奔驰,绕到正面,弓弩齐射,把最后那些还想翻过大木盾的人成批射倒。 这一刻,战斗已经结束,匈奴人还以为对方来了大量援军,他们猛地往回跑,可弓矢如雨般落下。 不奴部的屠杀开始了,男人们也推开大车,从前面杀出来,满山遍野都是追杀匈奴族的男女,他们纵马驰骋,如同神兵天将。 这一次,一个匈奴兵都没跑掉,因为战马不在身边,在这片大地上,人如何能跑得过马? 匈奴人就那么躺在那里,渐渐冰冷,就如同他们的首领一样。 而,不奴部再次收获了大量的粮食,马匹和大车,还收获了五百奴隶。 夜晚,山顶燃起篝火,人们聚在一起送九十位勇士离去,刘玉写字的手有些颤抖。 而袁华正在伤兵营里给所有伤兵用盐水消毒,包扎,嘱咐他们好好休息。 这一天是公元108年六月二十七日,不奴部的人数达到一千二百零九人。 凌晨,那些远行的女人们抱着孩子,驱赶着马牛回来了,山上和山下一片欢呼,人们相互在拥抱,孩子们在哈哈笑着。 活着,再聚,真好!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9章 不为奴 公元一零八年六月二十七日,不奴部的人数达到一千二百零九人。 他们的战马数量达到四千四百匹,牛二百八十头,大车一百六十辆,粮食现在足够他们吃上一个半月。 现在他们拥有大量的武器和皮甲,唯一缺少的就是男性战士。 这一次战斗,爬上木板的男性投矛手牺牲的最多,达到了六十人,这让本来拥有三百五十人男性战士的数量,缩减到了两百九十人。 工匠们虽然人数众多,但匈奴人切掉了他们右手的大拇指,他们拿不了单手武器。 要重新训练左手,一般人基本做不到,除非是大毅力之人。 他们休整了一天,六月二十九日,他们踏上向北的旅程,那里是咸海的方向,那里有乌孙部的族人。 他们离开一天后,一支由三百匈奴骑兵,三十辆牛车组成的补给队伍,抵达了那片丘陵,他们是这个匈奴部族的补给队伍。 在挖掘开全是尸体的低洼地,匈奴骑兵脸色巨变,他们沿路快速返回,要把这个消息告诉自己的部落和王庭。 六天后,不奴部终于抵达了咸海的南面,斥候带来了消息,他们已经碰到了乌孙的斥候,双方已经交换了信息。 乌孙斥候告诉他们,只要再向北走五十里,就能看到乌孙联军的营地。 所有人都很高兴,大家终于把心放下,解忧部更是下午就派出一队斥候,一骑三马,以最快的速度,去联系自己的部族。 这天夜里,他们围着火堆载歌载舞,有乌孙的老者甚至拿出了胡琴和手鼓,为那些跳舞的男女伴奏。 在众人的欢笑声和简单欢快的乐曲中,袁华对崔叔说,“崔叔,汇合乌孙部,应该有机会回去大汉了。” 崔力笑了,袁华很久都没有看到这个男人笑过了,这一刻,崔叔一定很高兴。 可凌晨时分,派去解忧部的族人突然返回了,他还带着另外十个解忧部族人,他们是在半路上相遇的。 他们带来了一个不好的消息,乌孙部把不奴部卖了! “把我们卖了?”,袁华不理解。 刘玉则焦急的问那几个来报信的族人,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那族人愤怒的说道,“匈奴人说,要乌孙部交出你们,才会退兵!说是有一个匈奴的贵族,死在你们手里。” “乌孙部怎么说?”,刘玉的脸色苍白。 “族长召开乌孙大会,投票的结果,是把你们的位置告诉匈奴人,让匈奴人自己解决!”,解忧部族人愤恨的说道。 刘玉再问,“我们解忧部的族长怎么说的?” 族人说道,“族长让我们来告诉你,别回去,赶快跑!向西北边跑。他说,东面全是匈奴人,让你们去阿兰人的地方,阿兰人和匈奴有血仇,不会放匈奴人进去。” 篝火在烈烈燃烧,干柴发出噼啪的声音,所有人都在沉默。。。 老阿拉什叹息道,“匈奴人在这片北地还是这样的霸道!” 袁华则毫不犹豫的站起来,他对刘玉说,“击鼓召集所有族人,我有话说!” 鼓声隆隆,所有人都起来,聚集到营地的中央,袁华让他们坐下,让刘玉翻译他说的话。 他说道,“乌孙部族大会,把我们的位置告诉了匈奴人。现在匈奴人可能已经出发,我们将往西北边迁徙,愿意跟我们走的,马上收拾行囊,我们将在半个小时内出发。不愿意走的,可以带着十天粮食和两匹马离开。请你们立刻做出选择,我们没有时间!” 刘玉将这些翻译给这些人,袁华等了一会,见无人站起来,就再次问道,“我再问一次,有没有人要走?” 还是,没有任何人站起来! 袁华向着所有人作揖道,“从此,不奴部就是一个整体,生生死死,大家在一起!永不为奴!” 刘玉将他的话,说给所有人听。 大家都齐声回答,“生死在一起!永不为奴!” 解忧族的那十个族人着急了,走出来对着刘玉说道,“族长说了,女官要回去的,解忧部不能没有懂的汉文和耕作的女官。” 刘玉不说话,她走到三位年龄比较大的女官面前,向她们拜倒,说道,“解忧部拜托三位了!” 三位年龄大一些的女官,将她扶起,说道,“刘玉,请放心,我们会认真教导解忧部的下一代!” 刘玉又问刘行,“你们呢?” 刘行躬身作揖道,“我们是您的护卫,一生都追随您的步伐!” 于是,半个小时后,不奴部向着西北而去,而十名解忧部的骑兵带着三位女官回去部族。 这一夜,匈奴人并没有出兵。 其实匈奴王在等,他在等乌孙部有人来求情,等乌孙部拿出更多的赔偿。他根本就不在乎那个大贵族死了,他很希望这些大贵族全都死光。 可第二天,一个白日过去,乌孙部都没有来人,他变得被动。 无论如何,一个贵族死亡,他都必须给这些贵族一个交代,要么是财富,要么就是生命!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他在傍晚时分,问这些贵族,“你们谁愿意去取了,那些不奴族人的生命,把他们首领的头颅带给我?” 大帐里,三个贵族站起来说道,“我等愿意为王争战!” 匈奴王微笑,指着那个年龄最年轻的说道,“其靡,你去吧!” 其靡单手抚胸,说道,“尊王命!” 三千匈奴骑兵,两千奴隶出发,浩浩荡荡的向着西边而去。 上百名乌孙人的斥候军,就在北边看着,他们都很愤怒,手把刀柄捏的咯吱作响。 可是,乌孙的贵族已经腐朽,无人愿意为勇士而战! 有人喊道,“为什么?为什么?他们解救乌孙人,他们和匈奴战斗,为什么要放弃他们?” 也有人喊道,“今天是他们,明天又是谁?” 为首的百夫长,拔出战刀,对着身后的百名战士说道,“跟我回去,我倒要问问部族大会,明天会是那个部族?会是谁?” 沿途,其他的部队碰到他们,也拔马,跟着他们回去大营,这一下,犹如溪水汇聚成河流,又如河流汇聚成海。 这一条一路有一百里,一百人的队伍渐渐汇聚了近万人,各个部族都有,他们杀气腾腾的冲向营地。 整个乌孙部都被震动了,号角连连,鼓声阵阵,上百个乌孙贵族走出自己的帐篷,看到远处的烟尘,滚滚而来。 一队千人的重骑兵,在营寨门口拦住乌孙战士,为首的将领指着年轻战士问道,“乞力,你们要做什么?是要造反吗?” 乞力下马,单手抚胸向将领说道,“可彦,万夫长大人,我们不是要造反,我们只是想问问部落大会,今天我们出卖了不奴部,明天还要出卖哪个部落?” 身后的年轻战士,全部都在高声大喊道,“明天是哪个部落?” 可彦看着眼前的年轻人,眼里有着欣赏,但作为万夫长,军规必须遵守,他指着大帐外的大鼓说道,“你可知道,击鼓问帐,要挨五十皮鞭?” 乞力站起身,身形挺拔如同青松,双眼清澈的看着万夫长,严肃的说道,“乌孙战士,无怕死之人!” 然后,他转身,大声问身后的士兵,“若是我被抽死,尔等可敢击鼓问帐?” 士兵齐声大喊,“问帐,问帐,问帐”。 上万人齐声大喊,声震草原,很多营地里的年轻人也跟着喊,他们很多人的家人都死于匈奴之手,早已愤怒无比。 这一日,乞力先被抽昏。 可一个又一个战士,走上前,拿起乞力用过的鼓槌,不断击鼓。他们,一个又一个被抽晕当场,连续被抽晕三百人,连执行鞭刑之人,都换了三十人。 第三十一个执鞭者,也扔掉鞭子,在数万人的注视下,走上前去,拿过那把掉落在地上的鼓槌,将那面击鼓狠狠击破。。。 围观数万乌孙部族民,高声喊道,“今日不奴,明日何人?” 大帐之内,那些主战派的首领,一个接一个站起来,走出帐外和所有人在一起,齐声质问乌孙部落大会,“今日不奴,明日何人?” 听到消息,大营之外,越来越多的战士,从各个地方汇聚过来。他们策马奔腾,也在这一刻听到了部族内部那巨大的山呼海啸,原本死都不怕,这一刻心如死灰的他们,也在这一刻活了过来。 有千户长高喊,“随我击鼓问帐”,上千战士逐一拔刀,大声喊道,“愿击鼓问帐”。 草原只佩服勇者,越来越多的千夫长都在咆哮,草原上,拔刀之声,不绝于耳。 这一刻,就算不愿意打仗的将领,也不得不拔刀,这一刻,乌孙再容不下懦夫,谁再不拔刀,必死于身后的刀下! 第二日,乌孙再次对匈奴宣战,攻击之猛,战斗之英勇,已百年未见! 他们居然,把匈奴狼骑打的节节败退,匈奴骑兵最后只能退入大营,做战略防御。 而这一刻,可彦万夫长正对着三百名刚刚醒来的战士们训话,“你等可知,作为带头之人,难有容身之处?” 众人皆是黯然,可唯独乞力,跪坐如铁般笔直,他说,“我等无愧于乌孙!” 可彦很高兴,但他并没有任何表情,而是开口说道,“我现在给你们一道命令!” 三百乌孙战士俯身听令。 可彦说道,“我命你们去寻找不奴部,用生命保护他们的安全。现在乌孙正与匈奴来战,战力并不充足。这是我能够给予他们最大的支持,尔等可愿?” 三百战士大声说道,“我等愿往!” 可彦不再废话,他站起来,对乞力说道,“你来带队,武器,干粮,战马,就在帐外,即刻出发!另外,解忧部派出了十名斥候,他们知道不奴部最后的落脚点,他们也将与你们同去!” 乞力站起来,用手抚胸,大声说道,“必不负万夫长所托!” 可彦哈哈大笑,走出帐外。 三百一十名乌孙战士,甲胄在身,背上弓刀,将干粮和饮水放在马背之上,一人三马,朝着西北疾驰而去。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20章 痛苦的分离 去哪里? 袁华,崔力,老阿拉什,刘玉,刘行,他们都不知道。 现在,他们的身后可能有匈奴人的追兵,而身前是一片完全陌生的大地。 白天的气温很高,在这片被烈日炙烤、风沙肆虐的七月大地之上,这个千人的小部落,仿佛沧海中迷航的孤舟。 在荒原与草原的无情交织中艰难前行。他们的心中,不仅承载着对恶劣环境的恐惧与无奈,更深刻地体验着一种对未知命运的深深忧虑与迷茫。 男人们紧握着缰绳,目光坚毅却难掩内心的动荡。他们深知,每一次前行都是对未知的探索,每一次选择都可能决定部落的生死存亡。他们的心中充满了对身后故土的怀念,对过去的温暖记忆如同荒漠中的绿洲,给予他们片刻的慰藉,却又在转眼间被现实的残酷所吞噬。他们渴望找到一片新的土地,让不奴部得以繁衍生息,但这份渴望却又如同海市蜃楼,遥不可及,让人心生绝望。 女人们则用她们特有的温柔与坚韧,守护着部落的脆弱与希望。她们的心中充满了对家人的担忧与不舍,每一次离别都可能意味着永别,每一次重逢都如同恩赐。她们用歌声与故事,试图安抚孩子们心中的恐惧,却也在不经意间,将自己的不安与迷茫,融入了那些悠扬的旋律之中。 孩子们的眼神里,既有对世界的无限好奇,也有对未知旅途的深深恐惧。他们或许还不明白,为何家园要远离,为何要在这一片茫茫大地上漂泊。但他们的心中,却已经感受到了那份来自大人世界的沉重与无奈。他们试图用自己的方式,去理解这个世界,去寻找属于自己的答案,但那份稚嫩与纯真,却让他们在迷茫中更加无助。 老人们围坐在篝火旁,他们的眼中闪烁着对过往的回忆与对未来的忧虑。他们深知,部落的未来,掌握在这些年轻人的手中。他们试图用古老的故事与智慧,为部落指引方向,却也在内心深处,感受到了那份无法言喻的无力与迷茫。他们知道,无论前路如何,部落都必须前行,因为生存,是他们唯一的信仰。 在这片广袤无垠的大地上,部落人民的心理状态如同一幅复杂的画卷,交织着恐惧、忧虑、希望与迷茫。 找来阿兰部曾经的族人,他们也对现在这片土地茫然无知,他们全是的更北面的部落长大,他们对于这片土地和自己的部族并不了解,但他们都说,“近二十年,匈奴人在不断劫掠我们的土地,杀死我们的男人,抢走我们的妻女,我们族人绝不会把不奴部交给匈奴。阿兰人都知道一句话:不能和匈奴做交易,匈奴人是永远喂不饱的狼。” 走了大约三天,七月九日,他们在一个小湖边,遇到了一个乌孙部的小部落,人数不多,只有不到五百人。 用十匹马与他们交换粮食和一些羊皮,部落老人告诉他们再往前是荒漠,荒漠的西边是一片咸水的大海,要跨过这片荒漠才能遇上阿兰人的部落。 刘玉问,“这片荒漠要走多久?” 老人看了看他们的队伍,说道,“你们需要至少走四天,如果抛弃大车,三天吧!” 袁华他们还剩下一个月的粮食,可已经没有草料,于是他们再次用十匹马来交换割草的权力,小部族同意了。 这一天傍晚,乞力带三百一十人找到了不奴部,他们带来了两个消息。 首先,乌孙部再次和匈奴开战,这一次乌孙人不再议和,要用刀来拿回自己的土地。 其次,他们在路上已经遇到匈奴人的斥候,三千匈奴最精锐的狼兵,正在后面追逐不奴部,距离这里也最多三天。 乞力非常细心,他观察过匈奴人的足迹,说道,“匈奴人带了大车,他们最快一天也只能走八十里路,要你们要想摆脱他们就要也日行八十里才行。” 袁华立刻去把这个小部族的首领找来,告诉他匈奴人的骑兵过来了,人数有三千,三天内就会到达。 让他们立刻迁徙,向着附近有草场的地方迁徙,要快。 然后,今夜所有人都不睡觉,连夜割草,今夜每个人都要准备好,至少供四匹马吃四天的草料和充足的水。 可老阿拉什看着天空,摇着头说道,“今夜,要下雨了”。 草原的天气,白天热,夜晚冷,一旦在夜晚被雨淋湿,人非常容易生病,而这个时代人口不多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没有药。 虽然,匈奴贵族的奴隶里有药奴,可这个时代的药,效果并不好,聊胜于无而已。 刘行站起来下令道,“把马车盖上茅草,赶到草原上去,下雨人就直接躲进车里,不下雨就割草” 可有老人说道,“带雨的草料,会沤坏的,牛马吃了会生病。” 刘行说,“那就分两辆车,一辆是下雨前割的,一辆是下雨后割的,我们明天在路途上晾晒,先吃晾晒好的。” 于是,所有人都不迟疑,赶着马车去到草场里,分好各个马车的区块,开始拼命割草。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只留下三十个女人做饭,她会骑马送到各个马车处。 他们只忙到月上中天,雨就落下了,然后就不再停歇。 老阿拉什看着外面的雨水,想了想,说道,“下过雨的草原,行进会更加困难,而我们将要进入荒漠,那里留不住雨水,明日上午如果雨还不停,温度只要起来了,我们再割半天,就立刻出发。” 七月十日,清晨,雨停了。 小部族的首领送来六只羊,两公四母,然后打马离去。草原上的民族,就是如此,有时会如寒冬,有时又如艳阳。 但袁华他们很高兴,古尔丽抱着羊说道,“我们部落也有羊了” 刘玉也笑着说,“没有羊的部落,看上去确实很奇怪。” 将这些羊拴在车旁,众人顶着烈日不停劳作,到中午时分,妇女们做好早饭,也不停歇,立刻出发。 早饭是直接在马背上吃的,人们各自骑着战马,排着长队到那些堆满厨具和陶罐的马车旁,领取自己的食物。 可又有一个难题出现了,刘玉带来的盐不多了,最多还能用七天,盐就没有了。 牧民对盐的需求,比耕种的农户更大,因为牲口也需要吃盐,没有盐,这些牲口两天后就会乏力。 所有人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这时,袁华站起来,手指着西面说道,“先沿着草原往西,只要看见大海就有盐”。 没有人反对,队伍开始转向,而斥候部队派出七支,三支在后面警戒,四支在前方探路。 这一天,乞力发现,这个队伍之所以一天只能走五十里,是因为一直用牛拉大车。大牛也会累,下半天的速度快不起来。 于是中午休息过后,人们将牛卸下来,用多匹马匹来替换拉车,速度立刻就上来了。 这天他们走了七十里,夜里人们聚在一起,开始仔细规划,如何更合理的分配畜力。 又走了三天,七月十三日傍晚,远处的天边出现了一片大海,无边无际,碧涛翻滚。 夜里,袁华让所有人拿出陶罐,将附近的灌木,森林,杂草全部取来,他们不停的接着海水开始熬煮海水,他已经管不了海水的盐分里是不是有什么奇怪的物质,先要解决有无的问题。 而一直跟在他们后面的匈奴,这是已经抵达他住宿过的小部落,其靡也在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粮食。 这个时代的草原人口稀少,其靡这一路都没有碰到可以劫掠的部落。他虽然带来了三十天的粮食,可现在已经过了七天。也就是说,他最多还能追七天,就必须返程,否则粮食不够。 当晚,他一人坐在火堆前思索,接下来该怎么办? 第二天,七月十四日,清晨,其靡带着两千五百人的骑兵,一人双马,先行出发。后队的五百骑兵,保护着两千奴隶和辎重,跟着他们的足迹在后面行进。 而此时,经过一夜的休整,取盐和割取草料,不奴族也沿着里海的东北边,一路向北。 这样做是因为反正要向北,那么不如靠着大海,一边走,一边可以在夜晚取盐,这样接下来他们可以拥有大量的盐,一举两得。 接下来的路,就渐渐成了荒漠,草越来越少,沿途人们都在尽量收集草,只要有一把,他们也割掉带走。 又走了三天,后队有斥候回报,匈奴斥候上来了。 前队也有斥候回报,要离开这片荒漠还需要两天。 是夜,上百人以一个半圆撒出去,搜寻附近是否有可以利用的高地和树林,但看着一片荒凉,大家都知道,希望不大。 阿拉什站在寒冷的夜风里说道,“匈奴军队的斥候一般突前三十里,而我们的斥候也是在三十里外发现的他们,也就是说我们两边相距应该是六十里” 他指着北方说道,“你们带着马匹和一切能够由马匹携带的东西,沿着大海一路向北,两天后你们就能进入草原。” 袁华站起来说,“那你呢?” 老阿拉什笑了,他说道,“给我一百人,一人三马,所有的牛车,以及十天的干粮,我带着马队转道向着东北前进!” 他又看向乞力,说道,“乞力,我看的出来,你是一个最好的战士,答应我,用生命保护他们!” 乞力抚胸说道,“我死之前,不奴族会永远存在。” 他再次看向袁华,他拍了拍袁华的肩膀,“我把我知道的都告诉了你,如果我没有回来,那就带着我的知识活下去。” 再然后,阿拉什找到刘行和刘玉说道,“撤退的部队,要沿着一条直线前进,一个接一个,不要散开来乱跑,这样敌人会分辨出你们的马蹄印和人数。” 刘行点点头,他也是斥候老兵,他知道了。 再一次分离,一百个不奴族男人骑上战马,带着三百匹战马和所有的牛车,开始向东北出发。 夜风里,孩子们抱着绵羊,老人们和女人们唱起了歌谣,袁华和崔力泪流满面。 这一去,何时才能再见? 公元一零八年七月十七日夜,不奴部的人数是一千五百一十九人,可一百名勇士离开,他们负责吸引敌人。 袁华他们这带着剩下的一千四百一十九人,在黑夜里排着整齐的队列,如一条长龙般,沿着里海的东岸一路背北上。 风里有哭声,可袁华第一次生出极度的怒火,总有一天,总有一天,老子要杀回来,把匈奴人给予的一切,还给匈奴。 一旦这个思想开始发芽,他就不再是一个游荡在世间的人,他需要力量,需要一切可以使用的力量,才能杀回去。 匈奴人太强大了,动辄几万的大军,可以逼迫所有的部落,而且根据阿兰人说的,匈奴在北边不断的蚕食着阿兰人东部的土地。 袁华已经开始知道,随着大汉的强大,匈奴人被迫已经开始向着西边移动,阿兰人和匈奴终有决战。 而结果是,阿兰人打不赢匈奴,匈奴人越过了阿兰人的广阔领地进入了欧洲。 留给不奴部的时间到底有多少? 他很忧虑。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21章 临时的落脚点 不奴部在哪里? 分别的时候,他们在今天哈萨克斯坦的贝内乌区,现在他们沿着大海一路向北,四天以后在今天的哈萨克斯坦的伊利沃伊区,他们遇见了第一个阿兰人的大部落。 不奴族中的阿兰人,去向阿兰的卫队解释他们的来处,当听说这是一群和匈奴人作战的勇士,阿兰族卫队向着营地飞报。 袁华在观察这些阿兰族骑兵,他们有金属武器,但并不多,大多都只是长矛前端的一小截。 只有卫队的队长有一把短剑,而短剑很短很宽,插在一个红色的剑鞘里,剑鞘的做工很不错。 他们都有皮甲和轻盾,但轻盾和皮甲的做工很一般,盾牌甚至没有覆盖皮革,也没有修边,木板参差不齐。 怎么说呢?至少眼前的阿兰人卫队骑兵,看上去还要弱于乌孙部骑兵,但有可能这并不是精锐的阿兰骑兵。 只是,袁华对那把大匕首很感兴趣,那家伙的做工还是不错的,他很想抽出来看看材质。 不久,有一队骑兵过来,明显盾牌好了很多,修边包皮了。但依然是皮甲,依然是只有一个铁矛头。 阿兰人没有统一的服装,各种颜色都有,新旧不一,他们的样貌是典型的混血,很多人眼睛的颜色都有不同,发色也有不同。 但总体而言,黑色居多,亚洲人的样子更多一点。 族长在一个大帐篷里接见了他们,在认真听过他们的故事以后,说道,“来自于远方的朋友,我将派人告知阿兰部的大首领,是否接受你们,要等待大首领的通知。” 不奴族问,“大约需要等待多久?” 大首领说道,“需要大约三十个日落” 然后他挥手,对着他的卫队长说道,“把他们先安置在西边,那一块大海边的草场上,同时不要让匈奴人进入我们的领地。” 这确实是一个大部落,卫队队长告诉他们,这个部落有一万人,除了他们这个最大的营地,在周围三十里地之内还有两个小的营地。 在一条河流边,卫队长指着河岸边的草地说道,“你们暂时在这里,最后的归属地,还要等大首领的安排。” 又指了指左边,说道,“离这里不远就是大海” 然后,骑兵卫队长抚胸拜别而去。 看着眼前河湾处的肥沃土地,刘玉叹息道,“可惜错过了农时,我们已经无法种下庄稼了。”,她还有一小袋种子,一直带在身边。 众人开始搭建帐篷,袁华却再次叫来刘行,将三种石头交给他,说道,“这段时间,让斥候们到处去找找,看看有没有一样的石头,有就回来告诉我” 然后,他分别告诉刘行,这是煤,铁和铜,是制造金属武器不可缺少的东西。 刘行无比重视,他安排了三十个斥候都认真看过这三块石头,开始分头出去寻找。 此时,袁华站在一个丘陵上向着东边看,他希望能看到那个老头的身影,他希望看到有人在远处朝他挥手,就像以前一起牧羊时一样。 不奴族里的阿兰人,用一千匹战马和阿兰族交换了三千只绵羊,他们没有粮食,未来这些绵羊将是自己粮食的来源。 现在他们的战马已经只有不到三千匹了,已经做不到一人三马,但那些怀孕的母马他们没有卖掉,明年这片草原上会降生至少一百匹小马,马匹又会慢慢增加起来。 可这样看来,粮食始终是不够的,于是上百个鱼篓被放进小河,这一次鱼篓的空隙比较大,袁华他们并不想竭泽而渔。 但这个时代的渔业资源何其丰富,第一天他们就收获了四百多条大鱼,这让族人们都很开心,他们去到海边建立了一些窝棚,每一天都有人在海边的森林里伐木煮盐。 崔力则带着工匠再做三件事: 第一件事,开始建造大车,这是最重要的劳动工具,现在他们要一架架造出来。 第二件事,烧砖。 第三件事,造船。 这三件事,对于任何部族而言都是大事,可不奴族的工匠特别多,他们几乎占据人口的三分之二。 于是,袁华和崔力将他们按照技能分组,开始慢慢进行细致化分工。 特别是造船,这里没有人会造船,就连崔力也没有见过,于是袁华画出最简单的帆船样子,这是一条只能做二十人的小帆船。他一边画,一边和这群工匠讨论,用了五天,终于让他们先了解了基本思路。然后,开始将伐木,切板,火烤成型,做胶,浸油,制作绳索,编制草席为帆,全都进行了专门分工。 他们的营地每一天都无比忙碌,卫队长来过两次,他发现捕鱼篓子很好,就问不奴族要了一个,自己拿去用了。 过了三日,卫队长带着一只羊过来,腼腆的说,想用来换五个捕鱼篓子。这大约是,不奴部和阿兰族的第一次交易,双方都很满意。 随着大汉工匠们发现野生的麻,随着土窑开始点火,精美的陶器和坚硬的砖块和瓦片开始出现。上百名匈奴奴隶中的汉人工匠,数千年的知识积累,让他们的器物相较于阿兰族的东西而言,无比精美,华夏文明的光,在一点点明亮这片天地。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不时,有阿兰牧民过来交易陶器和捕鱼篓,这是他们的必需品。 十天后,一个斥候兴奋的冲进营地,他高举着手里的箩筐大声喊道,“煤,煤,煤”。 他会的汉语不多,但铁,铜和煤,他已经会了。 十五天后,铁也被发现了! 二十五天后,铜被发现! 一座两人高的砖窑正在盖起,袁华站在砖窑前,他准备带领不奴族的族人,大踏步走入铁器时代。 可大首领的命令来了,让他们沿着里海向前再走一个月,让他们在里海的西面安家! 族人很失落,他们好不容易安定下来,现在将要再次远行。 袁华带上一车的陶器,赶着大车前去首领的大营,他向首领请求,让不奴族在这里渡过冬天,明年二月他们将启程。 他向首领承诺这个冬天,向首领进献一千件大陶器,希望得到允许。 首领抚摸着这些大陶器,这确实是他们部落需要的,于是他下令道,“最迟,明年的二月底,你们要动身,我会和大首领说明情况。” 回到不奴部,袁华站在高处说道,“从现在起,我们有七个月时间,准备出发的物资。” 所有人都很高兴,他们是游牧民,他们已经习惯了迁徙,但能有七个月,他们就能够熬过这个冬天,这个冬天会少死很多族人。 上千的马匹和上百人出发,他们跟随斥候去采集煤矿和铁矿,他们现在还没有大车,只能让马匹带着两个巨大的箩筐。 崔力他们正在批量制作大车的组件,但全部组装起来,要到八月底了,因为一辆耐用的大车,需要用到铁。 八月十五日,在一个隐蔽的丘陵洼地里,第一炉铁水出炉,明亮的橘红色铁水流动如同溪流,整个不奴部的工匠全部都在欢腾,这就是文明的力量。 八月底,工匠们在河流处树立起简易水车,再用水车的转盘来不断举起铁锤,日夜不停的击打铁料,工匠们三班倒,日夜不停的劳作。 而袁华则在研究到底什么是炒钢法?这还有一段时间。 当铁器出现,劳动生产率在快速拔高,用水车齿轮开始出现,它们带动的钢铁轮锯,让木头的切割无比快速,这个设备连大汉的工匠都是第一次看见,锯子居然可以是圆的?崔力第一次使用这种圆锯说道,“这东西的速度,能够顶上十个老木匠!” 然后,斧头,小刀,针,铲子,锄头,剪刀,柴刀,菜刀开始渐渐充裕,个人劳动效率在飞速提高。 八月底,木匠们用三天,拼装出了十辆新奇的四轮大车,将换来的羊油灌进轴承,两匹马就能拖着走,运输效率大增。 这一辆车去拉煤,一车就等于十二匹马的负重。 同时,砖块已经足够,人们开始建造大房子,这是不奴部第一次建造房屋,所有人都跑来观看。 袁华他们设计的是一长排房子,他们让熬盐的妇女和儿童在海边每日捡回来大量的贝壳,然后将一箩筐一箩筐的贝壳倒进一个大石头坑里,用水力锤子粉碎,再用火煅烧做成原始水泥。 房子有二十米长,五米宽,中间每五米用砖隔断,这样一次性他们能造出四间二十五平米的房间。 八月底的一天,有人在营地外大喊,“阿拉什,阿拉什,回来了!” 袁华跑出去,就看到有一个老家伙,带着几十个人和一大群马在向着营地走来,他向着袁华挥手! 袁华冲上去,给这个刚刚下马的老头,一个大大的拥抱。 而老阿拉什则笑着对他说,“不错,你做的不错,阿兰族的人都和我们说了,你是一个好首领。” 袁华带着他去看那些正在建造的大房子,豪气的说,“挑一间,勇士先挑” 老阿拉什贪婪的抚摸着砖块,反问,“我一个人的?” 袁华笑了,“你想的美,一个房子要住六个人” 老阿拉什再问,“我能不能挑人?” 袁华哈哈大笑,“可以!” 于是,阿拉什,袁华,崔叔,古尔丽,古塔和刘玉被分到了一个房子里,中间用草席隔开,四个男的一半,两个女人另一半。 老阿拉什带回来四十五人,他们把匈奴人引走了,可还是发生了战斗,他们逃亡了整整十天,一路杀马,一路打猎,用了一个多月才找到阿兰族,回到这里。 老阿拉什把一张羊皮交给刘玉,说道,“这是五十五个勇士的名字,请收下!” 刘玉用颤抖的手接过,所有人都沉默着。 大海上,有风吹来,呜呜的声音,如同草原上的号角,风里有咸味,如同鲜血的味道。 有些人永远也回不来了,他们的魂魄随着这些名字将和不奴部同在。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22章 冬天 九月初,第一条船下海,人们试着捕鱼,但忙活了十天才第一次从大海里获得鱼获。 找到鱼群多的地方,他们将大草网子放进水里,然后放入很多敲碎的贝壳肉,然后就那么静静的飘着,等上半个小时再拉起渔网,就能看到几条大鱼在里面跳跃。 大海第一次,向他们展示了自己的慷慨。 现在,只要天气好,总会出海,走的不远,他们就在岸边可以看到的地方捕鱼,每天每条船都能收获至少一百斤鱼肉,多的时候船舱里都不敢装了。 不奴部慢慢的对于未来要挑选的定居地点有了自己的认识,首先必须要有金属矿,煤和铁不能缺少。 其次,要找到河流的入海口,至少要有条河流,这样会多出一个食物来源。 最后,最好有肥沃的土地和山林,一边能种植,一边能打猎,可以保证食物的多源性。纯粹的游牧,食物来源单一,部族只要碰到天灾就会灭绝。 九月底,他们已经盖起一百间简易房屋,不奴族每个成年男女都在帮忙,他们现在都已经知道该如何挖地基,如何合水泥,如何上木梁,如何上瓦片。 另外,和阿兰族的交易,也越来越频繁,卫队长甚至一次性用一百头羊,交易了三个大车和满满三车的陶罐,他已经派人前去其他部族交易,他笑着说,“这个冬天,会是我最富裕的一个冬天。” 不奴族不知道,光一个大车,在草原上就能换五十头最好的羊。但这就是生意,应该让中间商赚差价,不然商品无法流动。 现在,已经有很远部落的人在大雪天未到之前,来到这里交换物资。他们用牛和羊做交易,战马对于他们太宝贵,那是战争物资。 他们也带来的远方的消息,匈奴人在最近又摧毁了三个东边的阿兰人部落。他们剩下不多的族人,正在草原上四处流浪,寻找可以收留他们的部落,可他们不愿意做奴隶,这个冬天他们可能过不去。 袁华找到不奴部里的阿兰人,以及乞力,让他们在十一月前找到这些人,把他们带回来,不奴族愿意接收他们作为平等的族人。 在听说这也是被匈奴人驱赶的可怜人,部族里都没有人反对,乞力带着阿兰向导和三十人的斥候队出发了。 现在已经九月底,十一月就会大雪覆盖整个旷野,他们的时间不多,如果二十天里找不到这些可怜人,他们就只能返回。 现在,他们种植了一些野菜,到了要收获的时候,他们用盐水制作好泡菜放进陶罐里保存,这是冬天里维生素的主要来源。 到处都很冷,只有铁匠工坊里,热气腾腾。 现在,劳动工具已经差不多了,他们在打造武器,明年春天来临之前,他们就会踏上征途,去到新的家园,他们需要更为强大的甲胄和武器。 袁华他们已经知道,为什么新来的部落都会被分配到里海的东南面,那里来了一个强大的敌人,他们拥有大量到军队和金属武器,他们的名字叫做“罗马”。 新的部族被分配到那里是为阿兰人建立起一条隔离带,这样罗马人过来时,阿兰人能够有时间反应。 袁华在想,阿兰人其实在用他们做肉盾! 而卫队长的剑,就是罗马士兵的武器,袁华拔出来看过,短而锋利,宽厚的剑身能够在挥砍不易折断,而且力量极大。 袁华找来阿兰人中和罗马人作战过的战士,开始一点点了解罗马人,从投矛,到弓箭,从盾牌到短刀,从投石器到骑兵战术,袁华都在认真记录。 他不想和罗马冲突,可凡事都有万一。 于是,对于罗马军队的战术研究开始了,这也导致武器的变化。 老阿拉什指着袁华画的罗马士兵装束说道,“他们很像大汉的士兵,有金属盔甲和盾牌”,大月氏是知道汉军的,商贸从未断绝,大月氏商人带回来很多大汉的情况。 “所以,轻巧的刀和箭,没有用”,刘行说道。 工匠将刚刚做好的鱼鳞甲套在草人身上,袁华拿出一把匈奴单刀,狠狠地劈砍在鱼鳞甲上,鱼鳞甲屁事没有,袁华的手却有点不适,虎口疼。 老阿拉什也狠狠试了一刀,他的手也在微微的抖。 呃。。。这是他们现在唯一会制作的甲胄,锁子甲怎么做,他们的工匠还在研究,但现在看来,这鱼鳞甲很棘手,刀根本砍不动! 这种甲,现在一共只有三套,分别属于老阿拉什,刘行和乞力,现在拿出一套来,众人开始拿着各种武器折腾。最后发现,只有重型武器和钝器有用。 换句话说,管你怎么来,这武器要重,砍不到你,也要震死你。 最后,大家综合比下来,单手斧的威力够大,而且攻击速度也最快,决定采用单手斧作为步战主武器。 还有一点,就是这玩意在迁徙途中可以开路,很耐用不容损坏,任何野兽都挡不住斧头的正面一击。 画了很多图,最后一个一面是斧头,一面是锐利锋刃的图稿被通过。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然后是盾牌,鉴于罗马步兵的投矛,第一次提出采用弧形面,长方形的金属蒙皮盾牌,同时护手处要加一层铁皮,这样重量会增加,但重步兵需要防御力,而不是速度。 在后面是盔甲,头盔,胸甲,护臂和腿甲都需要,步兵只做防御,不追求进攻的速度。 同时,重步兵可以携带一把中弩,而不是投矛,比较起来,三把投矛的重量和中弩差不多了。 这是第一排的防御性步兵。 第二排是盾枪兵,用来防御骑兵冲锋,长枪三米,枪尾带金属尾刺,可以扎进土里,在防御骑兵冲锋的时候,士兵只是一个支架,冲击力由大地去承受。他们同样携带中弩。 第三排是重弩兵,只带斧头,小臂盾,重弩,两筒弩矢,两百米开始不断进行轮射,五十米配全钢弩矢,可以直接破盾。 他们都是游牧民,对于骑兵作战有自己的理解,骑兵要求快,所以不能太重。 只需要提供保护额头的皮头盔,前胸后背和大腿有鱼鳞甲即可,手臂和小腿依然是皮甲,马匹有机会可以配皮甲,但不能是金属甲,不然根本就没有行动力。 另外盾牌还是皮盾,以轻巧为主,男骑兵用弓,而女骑兵用弩,全部都配流星锤和一把单手斧,这样马上的攻击距离远,威力还大,而且都用熟了。而下马可以换斧头,这样不会造成误伤。 唯一不同的就是,男骑兵有一把五米长的骑兵枪,用于必要时的骑兵冲阵。 现在武器定下来了,作坊在整个冬天都有的忙了,铁矿石现在几十车已经送进来,到十一月大雪前,至少还能有一百车的铁矿石和煤会被送来。 鉴于这里并不是永久定居点,所以只做了铁炉子,向外的烟囱已经做好,大雪来的时候统一开始烧煤。 十月很快就过去,天气寒冷的不像样子,雪越来越大的时候,乞力回来了,他们带回来了三百个骨瘦如柴的牧民。 十一月的里海北面,大雪飞扬,漫长的雪季终于来了,三百人的新族民,被安置在那些大仓库了,原本那些仓库里阴干的木头已经快被用光了。 每天,几十个孩子会在不同的时间去一个点着火炉的大帐篷,在那里学习汉字。刘玉和几个女官,把这群孩子分为三个年级,按照不同难度来安排教学。 这里,学汉字和数字,袁华觉得这两项学好,才能学别的。他正坐在自己的房间里写教材,关于自然,物理和化学。但这些等孩子们至少先三年的汉字和数学的学习才能理解。 袁华依然坚持每天射箭,现在每天射一百支,每一箭都射的很认真,一丝不苟。 在他的带动下,所有人无论多么寒冷,都会出来练习射箭。当然。。。主要是每七天有一次比赛,成绩最好的十个人,有一片牛肉干!这十个人要轮空三轮,到第四次比赛,才能再次领牛肉干,也就是一个月可以有一次机会,但是你要努力。 牛羊马被送进一个背风的山谷,修了草房子,每天都有人去给它们喂食草料和干净饮水,以及打扫房间。 只有工匠们,他们在作坊里每日劳作,现在正在风雪里安装几台风车,利用这些风车的动能来制造物资。 他们已经习惯了动力系统,现在用手工锻造钢铁的速度是水力大铁锤的十分之一,他们如何能受的了! 于是袁华告诉他们,或许可以做风车,立刻吸引的这些工业狂魔的兴趣,他们爆发了。 大车和船一直在做,这些东西在房间里就能做,工匠们有两条没有隔墙的厂房,他们所有人就在这个厂房里工作。 到处都是一片白茫茫的大地,风车转起来的时候,只有河边的不奴部工坊,人声鼎沸,无比热闹,甚至很多年轻人无事也跑到里面学习,这里的炉子最大,最暖和。 女人们在用换来的羊皮和牛皮制作衣服,以及用羊毛做出毯子,明年二月底,他们还要出发,那时大地依然寒冷,人和动物都需要防寒。 这个冬天,和以前的冬天比,不会饥饿,还算温暖,却无比忙碌。 不奴部,在二月前,一共拥有1764人。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23章 出发,两路并进! 众人其实一直在讨论,究竟要不要西去,可这个时代信息闭塞,没有人知道乌孙和匈奴战争的最后结果。 在听新来的阿兰人说,“匈奴人的进攻越来越多,他们的一些部族已经向着西边过来了,东边到处都是他们的人” 老阿拉什说道,“先到大海的西边去躲一躲,等天气暖和了,我们在派人回来看看,如果战争停了,我们就回来,也就一年半载的。” 这话在于游牧民族完全可以接受,离开一年两年再回来,确实也没有什么问题,只有崔力和袁华苦笑,这他娘,怎么越跑越远,见了鬼了! 可又能如何?难道赖着不走,和阿兰人再翻脸?罢了,先积蓄实力吧! 袁华看看那一百套骑兵盔甲和一百套步兵盔甲,觉得这就是实力,只要拥有一千套,不奴部也大小是个势力了! 大雪里,外面的两个高大炼铁炉,还在吞吐着煤炭,风力鼓风机在不断摇动向着炉心鼓风。 现在已经是二月初,他们在利用最后的一个月疯狂的冶铁,一边备好铁料,一边铸造盔甲和武器。 行动计划已经定好,部队分为两支,一支是陆上部队,他们就沿着大海边一路走,对方说走三十日,那就是一千里的样子。 他们也不管只要超过八百里,他们只要找到好地方就扎下营地,反正这个时代,谁也搞不清楚距离。 而第二路则是船队,他们有六条船,一条比一条大,到最后一条,已经能装下六十人,载重超过五十吨,这些船都用来装载重物,例如风车和水车的组件,以及铁料等。 真正探路的其实是船队,他们沿着大海边航行只要看到河流的入海口,就会派人上岸进行搜索,如果没有人就标记下来。 大家约定,陆上部队会每天晚上在沿海的高地点燃篝火和升起旗帜,这样只要靠近海岸的船只就能看见。 他们现在也有旗帜了,是站立的人,左手拿着镰刀,右手拿着斧头,镰刀是收割草料和粮食,代表劳动。斧头代表着强大的战斗力。站着的人,代表永不为奴! 旗子本身的颜色是麻原色,站立的小人是红色的。这样非常显眼,又明亮,这个画面是刘玉想的,也是她画的。 现在,他们的马队和船队上面都有一块这样的不奴族的旗帜,同样他们的族人现在所有的衣服也都是红色的,原因。。。很简单。。。他们只找到红色的染料。 这种红色的染料,是一种荒漠上的植物,叫做“半日花”,折断它的地上部分会流出红色的乳汁,这就是含有红色染料。而不远处的荒漠里就有很多,不奴部的人们在夏日里收集了一些。 所以,当不奴部的陆上迁徙部队,向着西边出发时,白色的荒原上全是策马奔腾的红色的小人儿,怎么看,怎么喜气。 而袁华则站在大船上,遥望着出发的队伍,直到看不见他们,才带着一百五十人的水军出发了。 现在他们所有的船都有一个厚厚的草席棚子和草帘子,船仓里还有一个小铁皮炉子,炉子是固定在一个方形石头上的,这样可以和木板隔离,又用烟囱把烟气引出去。 而最后造的两条大船更是在甲板上造了一层木头房子,甲板下还分成水密隔仓,这样万一漏水也不会全船沉没。 袁华爬进船舱,下面是二十吨铁料和三十吨煤炭,这真是无比扎实的压舱石。 他和两个匠人再次检查了一下,看看有没有漏水的地方,他爬上甲板,将羊毛兜帽罩住自己的小脑袋,大声问其他的船只,“你们检查好了吗?” 崔力在另外一条船上喊道,“我这边好了!” 另外四条小一点的船,也在喊,“好了”。 于是,袁华拿起一个吊在钢条下的铁锤,敲打钢条,喊道,“起航!” 小船的船员解开大船的缆绳,站在码头上,听到大船上有号子声传来,左右各有十把船桨在有节奏的划动,慢慢离开了码头,然后,船头和船尾,两个草编织的三角风帆被升起,慢慢朝着大海深处而去。 他们也跳上小船,用长木棍将船推离码头,划着桨离开浅水区,一声汉语,“起帆”,船尾的中后部,两个水手开始拉动缆绳,一个小小的三角硬帆升起,不断调整着风帆的方向,小船开始追逐大船而去。 现在,甲板上还有两个人,他们穿的很厚实,又围了一块大牛皮,一个负责转动风帆,一个负责掌舵。 其余的十八个人都进到了草席做的船舱,一个大沙漏被翻倒,只要沙子全部落入下面,就要换人。大约也就是一个小时左右。 按照规定,他们只在白天航行,会在晚上来临前找到一个可以上岸的地方。如果实在没找到,那么也要在海边扔下铁锚进行停泊。 这群人其实都不知道远航,也就从九月到第二年的二月,玩了六个月海水。 进入十一月,唯一还有产出的只有海洋,他们整个冬天都在出海,一边训练,一边捕鱼。也亏了这些水手,这个冬天他们并没有杀更多的羊,大车上也满是咸鱼,就是味道有点浓烈。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袁华在船舱里清点个人物资,他也是出发前收到的,他确实挺好奇的,想看看到底有些啥东西。 首先,这是一个很大的木箱,非常简易的松木箱子,没有油漆,上面还有淡淡的松木香味,上面用炭笔写着袁华两个字。 木箱有活页,这还是他告诉工匠做的,解开绳索,翻开顶盖,里面有一套卷起来的金属鱼鳞皮盔甲,一把斧头,一把木把手,金属链条的尖刺流星锤,一把弓身和弩机分离的重弩,三条弓弦,三桶箭矢,一袋肉干,一个新的皮制水囊,最下面是一个轻皮盾,因为他是骑兵。 还有一个大皮包,里面有擦在皮上的针,皮绳,十米长的粗麻绳,一种止血的粉末,一卷羊皮,一把小刀。 袁华知道这是出行前刘玉安排的,这种金属鱼鳞甲目前只有两百套,但所有的成年男女都有一套皮甲,其他的东西都是相同的。 重步兵的武器,例如大盾牌和长枪,由他们自己携带,目前是一百人,这些人都是体力最强悍的不奴族男人。 骑兵的五米长枪有六百把,由一辆大车拉着。 109年二月底,不奴部,一共拥有1764人。其中满十五岁可以战斗的男性战士共六百零五人,成年女性共八百五十人,一百二十位老人,一百八十九个不满十五岁的孩子。 当然,你不能把这个时代的孩子当做你的时空,这个时代的孩子,生猛程度,绝对超出你的想象。就像八岁的古塔用弩,射死过至少十三个匈奴战士,他们几乎过了七岁就成年了一样。 目前,重步兵是三百人,只有第一层的斧战士有金属甲,第二层和第三层的一百名战士只有两层皮甲。他们的金属甲要到新的营地建立起来以后,才会制作。 男性轻骑兵三百零五人,只有一百人有金属甲,其余人都是双层皮甲。但他们都有两根五米长枪,皮盾,两袋羽箭,流星锤和斧头。 弓都是单独配的,要到崔叔那里去开弓计算每个人的力气,袁华就有一把自己的弓。 所有的女人都有一套皮甲,两面盾牌,一把中弩,两桶箭矢,一把单手斧和一把流星锤。 现在的不奴族,每个战士都有两匹战马,无论男女。但是老人和孩子只有一匹驮马,当然大多数时候,老人和孩子的驮马要用来拉车,他们的牛确实不多。 这一次,陆上行进的队伍有一千五百把匈奴骑兵刀可以卖了,希望可以换到大量的牛羊和种子。随着金属甲胄开始出现,他们的单兵武器已经全面提升为斧头。 但一把刀,在这片草原还是非常值钱的东西。听不奴部里的阿兰人说,一把刀可以换一头牛,或者三个奴隶,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袁华将甲胄拿出来,穿上,然后又卸下,叠好,放回去,心满意足的出了船舱。 这一次,他要给所有人找一块风水宝地。。。等等,这么说,好像有些不太好,应该是找一个不错的生活营地。 他们要落地生根,等长成大树以后,就带着几千勇士杀回大汉,在大汉做个富家翁,颐养天年! 水军的速度快多了,大船每三个小时会把一个浮筒投入大海,然后计算十分钟他们走了几个绳节。 结果,从上午八点出发,到五点停船。袁华发现,好家伙,他们每小时能走22公里,这一天能航行200公里,远远超过陆地行走的距离。 夜晚,一百六十人的船队成员,一百人坐小船在陆地上扎营,留下六十人在船上。 袁华突然发现,他不但有点晕船,还居然晕陆地,这是啥子情况? 但还是派出十人,在外围部署暗哨和原始报警器,大多数人都用皮帐篷,围着火堆,睡下了。 可不到两个小时,所有人又都起来了,无他,这地方把人冻成了冰棍,还不如回去船上睡觉,那里有棚子,有炉子,全天点着小火炉,还能享受大海的摇篮。 于是,直接全都回到船上,白白忙活两个小时,袁华骂自己蠢猪。 为了防止夜晚,小船被吹跑,用绳索把所有船都连起来,再派出人轮流守夜,这才睡下。 到凌晨四点,他被叫醒,轮到他守夜了,于是他也值班了一个沙漏的时间,这才发现在船上守夜也很不爽,要不停的走动才不会冻僵。 这一个小时,他几乎是看着沙漏度过的,度秒如年!这他娘,冬天的里海,可以冻死一切! 他突然觉得,其实航海的文明,也不容易,比如冬天里的航行,可以要了老命! 他觉得,自己还是更热爱大地,必须赶快找到一个新的营地,不然。。他可能是第一个被冻死的穿越者。。。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24章 新的家园 第二天傍晚,袁华看到了一个极其优秀的大河入海口,他们傍晚时分抵达河口,然后在一处无人的沙滩外过夜。 第三天,清晨,坐上小船,踏上陆地,悠悠糊糊的走了半个小时才感觉正常一点。 这里是一大片冲积平原,到处都是肥美的牧草和各种河流,这里简直就是天赐之地。 可他们遇到了阿兰牧人,经过交流才知道这里有几个大的阿兰人据点,这里已经被别的阿兰人部落占据。 袁华转身说道,“走,下一个地方,搞毛线”。 四月必须春耕,没有时间浪费! 按照计算,他们应该已经航行了四百公里,也就是八百里。陆上部队,如果每天能走六十里,也要走十三天才能抵达这里。 于是,一群人垂头丧气的回到船上,继续航行。 一直到第六天,他们终于发现了一个还算过的去的地方,这里有沿海的草原,有河流,外围全是大山,那就应该有矿场。 最重要的是,这里好像没有人居住,这里的温度也还可以,于是袁华派出一百名船员在沿岸的高地扎下营盘,敲下一个大木板,上书“不奴部之家”五个大字,现在这地方就是老子的了,谁来也不给! 这地方在哪里? 嗯,就在今天阿塞拜疆和俄罗斯的分界线上,那里有一条河,流入里海。具体地点应该是今天的阿塞拜疆,一个叫库巴的城市向北大约四十公里。 袁华这个蠢货,他看到的大山就是高加索山脉,山脉的那一头,罗马和帕提亚天天打战。 可他不知道啊? 他就知道这里没人,这里土地肥沃,有河流,有草场,有森林,有大山,这里简直就是,不奴族的天赐之地! 他想的是,老子有海军!嗯。。。只有六条船的海军。 然后老子还有重甲陆军,四周有大山,往山谷里一站,你们哪个鬼能过来?嗯。。。就两百个步兵,很强大啊。。。 最后,沿海地带全是草原,我们还有骑兵,可以随意驰骋,遇神杀神,遇佛杀佛,你们谁能挡的住! 嗯。。。骑兵确实算是有一点,不过要把女人全部都算上。。。 袁华用一天把一百人全部都放下,把营寨安排好,立刻调头,回去接人。 用了四天回程,在出发后的第十一天,他们再次回到那个大河边阿兰人的据点,他们二十个人就在河口边搭了帐篷,一边去据点里联系人做交易。 无他,他手上就有三百把匈奴刀可以卖,就问问有没有人买?顺大便,在这里等陆上部队的到来。 结果,两天后到来的路上部队,发现河口处挤满了人群。袁华他们已经卖了两百二十把匈奴刀了,身后的河滩草地里全是牛羊,船上还有上百袋麦子,他生意不要太红火。 于是,一个叫做“不奴部”的新部落,在大海河口做军刀买卖的消息,就像一阵风,在河口附近的几个大部族之间传开了。 袁华也是鬼,他就在岸上摆几把军刀,货物都在船上。岸上十个人,他们身后五十米的船上有五十个水手,人手重弩。 抢你抢不了几把,另外这群岸上的人全都有金属甲,手里拿着锋利的斧头,往那里一坐就像大部落的贵族。 动心思的阿兰人很多,但目前没有人真的敢动手。 现在,再看到一个上千人的部落过来,全都穿着红色的衣服,一样的旗帜,人人都有皮甲,人人都有巨斧,所有人都冷静了。 最后,这群人就趴在河口做了两天的军火生意,也不扰民。 四个阿兰人部落首领,一次性买下了剩下的一千把军刀,用了五百头牛,四百包麦子和四百名奴隶。 并且双方还约定,如果还有武器,可以继续来这里交易。 袁华让翻译告诉这群奴隶,“你们可以成为不奴族人,前提是你们会认真劳动,砍一千棵一人抱的大树,或者挖一千车矿石,或者耕耘一千亩土地就可以,并且我们会为这些劳动支付你们食物和教导你们认字。不奴部没有奴隶,你们现在可以靠劳动换取食物,你们现在就是属于不奴族的自由人。对了,告诉他们,如果要走也可以,帮我们在春天耕种完十亩土地就可以走。另外这十亩土地里有一半的收益是你们自己的,离开就没有了。” 奴隶们很安静,没有人说话。 袁华也不想屁话,他拿出地图对刘玉和刘行说道,“我们的新领地在这里,我可以先把工匠们都带去,这么多牛马和羊群,你们要自己走过来。” 刘玉看着地图问道,“还有多远?” 袁华想了想,说道,“一千二百里左右,按照一天七十里,马队要走十七天。” 他又想了想,然后在地图上标了三个点,说道,“你们先走六天,我们在这里再碰头,我还能再接三百人过去。” 大家于是各自行动。 船队不断在里海的西岸,来回奔波,他们先是接走工匠,然后接走老幼,最后接走奴隶。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在公元109年的四月四日,所有人都抵达了新的家园,他们把这里叫做“不奴山谷”。 而奴隶们也在和周边阿兰族人的交流中开始相信,不奴族真的没有奴隶,而自己真的能够靠劳动获得不奴族的认同。 四月五日,清点完人数,五位老人和一个儿童在迁徙途中死去,四百名奴隶中也死去两人。 不奴族总人口达到2156人。 最奇特的,不奴族拥有一个庞大的匠人群体,登记在册的匠人数量是550人,这个部族居然四分之一是工匠? 另外,所有人都要会认汉字,每天要学习一个汉字,第二天领食物的时候,能读出来,就多领一块小肉干! 这肉干真的很小,两根手指宽,两根手指长,可这肉干威力无穷,奴隶们都疯了,每天劳动的时候都相互交流,“昨晚教的那个字,怎么读?什么意思?我好像忘记了。。。” 对于没有文字的文明,要学习汉字其实是痛苦的,但一天一个他们还能坚持,并慢慢接受。 很多人,包括牧民,包括奴隶都没有姓氏,他们不知道自己的归属,于是这些人都共用一个姓氏“不奴”。 于是,“不奴”这个姓氏成为后来加入者的共识,他们把自己的姓氏,命运和整个部族牢牢的捆绑在一起。 而北面的草原上,也流传开了一句话,“如果你失去了部族,如果你在荒野里流浪,去大海的西南,那里有一个永不为奴的部落。” 春耕开始了,工匠们将去年做的曲辕犁都拿了出来,上百头牛驮着犁在土地上耕耘,刘玉带的种子和阿兰人给的麦子,都被种在广阔的大地上。 砖窑,炼铁炉,风车,水车,拔地而起。 到八月,所有的人都有了自己的房子,虽然还是六个人一间,但很多人都是第一次住“房子”,这两个汉字,很快就朗朗上口,人人都会写,也会读了。 为了不破坏草原,不进行游牧式的生活,不奴族养羊的方式也很奇怪,他们用人力割牧草,来喂养羊群。 这是迁徙途中,人们发现的,牧草被收割后有几捆一直遗忘在牛车里,结果拿出来时,马牛都抢着吃。于是,在过去的半年里,他们发现将青草卷起来,堆放在仓库里放上一个月左右,牛羊吃过会长的更好。 而且这样做,羊不会吃草根,第二年,草长的跟第一年一样茂盛。 两个人,一个曲辕犁,配合一头牛,一天能耕耘十亩地。他们连续耕作了十二天,一百架曲辕犁在田野中,耕种了一万两千亩土地。 刘玉抚摸着曲辕犁说,“这犁真好!这样的耕种规模,我在乌孙部从未见过。” 袁华问了一个傻问题,“一亩地能出多少粮食?” 刘玉说,“生地,第一年大约是一百二十斤左右。” 袁华就蹲下来,用奇怪的数字在计算,“120乘以亩,嗯。。。等于720吨!” 刘玉问道,“什么是吨?” 袁华说,“就是两千斤!“ 然后,袁华抬头继续问傻问题,“一个人一年要吃多少斤粮食?” 刘玉想了想说道,“不饿死至少需要八百斤,要吃的饱一点需要一千斤” 于是,袁华低头又拿着小石头,在计算,“我们有2156人,一年要一千斤,也就是五百公斤,半吨!720吨?等等,只能养活1440人?” 他抬起头说道,“不够啊!还要种!” 刘玉低头思索,她说道,“不知道会不会误了农时?这地方我也是第一次来,对于粮食的耕种时间,不太确定!” 袁华可不管那么多,他对着旁边人下令道,“换人换牛,再种两万亩”。 然后,又对大汉工匠说,“设计一个引水渠道和鱼塘,要保证干旱时,能够保证灌溉。” 大汉工匠对这个熟悉,他点头答应,“我立刻去安排人手”。 突然,袁华没头没脑的又问刘玉,“你有稻谷的种子吗?” 刘玉摇摇头,“只有麦子和黍米”。 袁华很气馁,他想吃米啊,要求很过分吗? 他站起来,指着里海对面说道,“等老子有空了,杀回大汉,吃米饭!” 所有人都笑了,这是他娘是一个怎样的吃货! 新的犁很快就造好,十三天以后,亩耕地全部耕耘完。 刘玉才对袁华说,“你那天算的不对!” 袁华想了想,又蹲在地上算了算,抬起头说道,“没错啊!“ 可刘玉咬着嘴唇说道,“我们还有那么多牛羊?你算了吗?” 袁华一拍脑门,他没算过,去你妈蛋,我就不是管农业的料,明年换人! 老子不管了!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25章 完美的109年 春耕结束后的五月,里海的西部,一个文明慢慢扎下根来,它开始发芽。 随着铁矿和煤矿的发现,这个文明又开始快速成长。 这文明很奇怪,靠近里海的平原地带被开垦出一小部分农田。是的,就算是三万两千亩农田,在这块土地上依然看上去不大。。。 按照袁华的计算,这个地方如果守住两头,这是一个长度为350公里,最宽处为70公里的沿海狭长地带,总面积大约是平方公里。 这其中,有三分之一是沿海平原地带,应该有4000平方公里可耕种土地,嗯。。。如果换算成亩,那么就是600万亩! 所以,亩在这片土地上,就是一个小点点! 袁华计算过就这些沿海的平原,就算按照生地的120斤产量来计算,六百万亩土地,能出产36万吨粮食,能养活72万人口! 这还没有算上那些山地和丘陵,那里他准备留给牛羊马作为牧草产地。 对于不奴族,这样的土地简直叫做完美! 四月,五月,两个月之间,工匠们们制作了十个陶器窑,二十个砖窑,可袁华的命令是,“不够!再造十个陶器窑和二十个砖窑!” 好吧!砖窑的工匠队伍再次扩大,又增加了五十人。 崔力问袁华,“你造这么多窑干什么?” 袁华贱兮兮的,指着地图说,“一个是用来和阿兰部长期交易的,另一个,是在东南面和北面,各修两道城墙!” 崔力不明白,他问道,“为什么要修两道?” 袁华很贱,他说道,“一道,我觉得不安全!” 崔力反问,“娃,你有那么多兵吗?” 袁华硬着脖子说道,“我们全民皆兵!” 崔力无语,好像目前确实是这么个状况! 第一道城墙,是从六月开始在东南面山脉和海峡的最窄处开始建设的,袁华再次体现了他的变态。他在发现石灰矿以后,总觉得设计方案里面的四米,矮了! 他将高度直接提高到了八米! 乞力看到这个方案,他说了一句非常经典的话,“这是不是,大汉说的不战而屈人之兵?” 崔力和刘玉无语,他们不知道该如何解释! 刘行则直接问他,“袁华,你是怎么想的?为什么要定在八米?” 袁华神秘一笑,对着这群人说道,“你们是怎么攻城的?” 所有人都知道,于是回答,“砍树,做梯子!” 可袁华告诉他们,“斥候已经看过了方圆三十里,高过八米的树,也就三百棵,我们可以全部砍了!” 一群人无语,这变态! 可这也是极度坑爹的战术,树都没有,你攻个毛线城? 可有人又问了,“起这么高,墙体不牢固啊?” 袁华说道,“下面四米全是地基,用砖头切实了!就留个中间的洞!对了,除了前面的石头拱门,给我在后面加个木头格栅做的落闸门!” “为什么是格栅的?” “射死他们,没洞眼,你射个屁啊?” 完了吗?不,还没有,他指着门洞的正上方说道,“这里装两个可以倾倒的油桶和两个巨型石条” 众人再问,“为啥?” 他说道,“爬不上墙,他们一定就会走门!要撞开门,就一定要上冲车,不下雨,就倒油,一把火下去,把这群王八蛋烧成灰。如果下雨,就把巨型条石扔下去,八米高,肯定先砸穿撞车的顶部,再砸断撞木,我让他们撞个毛线!” 好吧!你们碰到变态了! 其实这是定式思维,古人没见过什么高楼,而袁华对于八米,其实还是觉得矮了! 接着就是军事装备和军事训练的问题,大家一致认为,在不完全脱产的情况下,所有成年男女都要接受每日半个小时体能训练和一个小时的射击和近战训练,也就是说每一天要练习一个半小时。 工匠部和拍着自己的胸口,说,“金属铠甲的制作,我们还会继续。” 袁华不再说什么,但是他对于船舶工业却提出了极高的要求,“以目前载人六十人,载重六十吨的船为原型,再制造六条,需要在甲板上前后顶部各安装一门带护盾的弩炮,另外安装一个人力吊臂,可以自己装卸重物。” 乞力问道,“为什么是六条?” 袁华说道,“如果不装货全装人,这船可以装进去三百人。现在我们有两条,再造六条,那就意味着八条船,我们一次性,能在里海的周围投入两千四百人的军队。” 旁边,古尔丽问道,“我们连两千四百个人都没有!” 可袁华说,“会有的!” 接下来是经济作物大耕种,依然是曲辕犁,人们在后面的丘陵地带开始大规模种植亚麻和大豆。可惜大豆的种子,刘玉带的不多,只能先种一批来育种。 所有的田地,不论是小米,麦子,大豆还是亚麻,地方都修有蓄水池,从河流通过水车和陶土管道向着成排的蓄水池送水。 每个蓄水池,要独立负责可以灌溉十亩作物。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整个不奴山谷,到处都在建设,鱼塘,水渠,蓄水池,沿着河流的水车和风车组合动力工坊,不但向田间提供水资源,还为工坊提供各种各样的动力,有的是锯子,有的是巨大的铁锤,有的压弯机,有的是磨砂机,各种动力工具达到了十七种之多。 各种作物都在发芽成长,到十月将会迎来第一个丰收的季节。 但现在,粮食依然紧张,很多的肉类收入来源于河流,海洋,山地狩猎,山上的各种野菜和蘑菇,这些越充足,就可以保留更多的羊,从而获得羊毛。 现在,工匠已经在研究水力羊毛纺织机了,如果能够成功,那么毛毯将很快可以大量问世。 最后就是贸易,不奴族开始了陶器和金属刀具的长期贸易。 一条大船,现在正航行到上次那个河口(伏尔加河的里海入海口),他们在这里继续和这些部族做生意,也在贸易结束以后,开始沿着伏尔加河北上,并沿途记下所有的部落。 贸易带来了巨大的物资和人口,现在有人已经计算过了,只要能源源不断的向市场注入产品,就能获得足够多的食物,甚至可以直接养活所有不奴族。 但高层都不同意,他们全都挨过饿,牛羊和庄稼是他们真正不可碰触的红线。 八月,船队在他们最初的落脚点,建立了一个交易站,卫队长很高兴,他大声喊着,“我的朋友们,你们终于回来了,你不知道我到底有多么想念你们!” 九月,大河入海口的第二个贸易站开启,那些据点的首领同意他们拥有十亩土地,建立一个贸易点和仓库。 十月,在大河的上游分流处,第三个贸易点建立,他们已经开始深入阿兰人的整个经济体系。 大量的物资从这些贸易点流出,大量的牛羊和流民从这里上船,去向不奴部的山谷。 就在十月初,东南边城墙封顶的时候,有一群斥候过来,声称这里是他们的土地,而他们代表的是帕提亚的利益,要求他们立刻离开,并拆除高墙。 谁鸟他? 公元109年的十月中旬,随着流民的不断加入,人口达到了三千。而这一年,粮食大丰收!收获黍米和麦子总共2080吨,总够养活4000人口。 不奴部的人们看到这些堆的向山一样高的粮食,他们都震惊了!整个城市里,到处都是人们的欢声笑语。 十月底,一队罗马士兵过来,声称这里属于罗马,那队罗马士兵在城墙下说道,“离开,或者战争!” 去你妈! 而远行的船只带回来一个重大的消息,大月氏已经早已经变成了贵霜帝国,他们在疯狂北进,已经兼并康居,到达里海的东边。 匈奴人,乌孙人,大月氏人,在争夺里海东北的土地,三方都不想让。 上一次的战争,最后匈奴退兵了,可他们和乌孙现在时时都有小的战斗发生在边境。 好吧!世界乱成一锅粥,不奴部一切安好! 但不奴部还是觉得要加强军事建设的重要性,除了平时训练,现在每个月都有一次模拟对抗行动,无论多冷,都要演习长途行军和军事对抗。 十一月,大雪来了,世界也安静了,袁华觉得没有人会在这个时候搞事情,哪怕是匈奴! 十二月,大雪封山,呃。。。确实已经搞不出事情来了。 这一年,不奴部过的无病无灾,总算是安然度过。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26章 奇怪的所有制 冬天来了,要向所有人开始分配粮食了,不奴族高层在经过讨论后,他们定义了一个奇怪的所有制! 那就是均田均粮制,啥意思? 刘玉在总结完所有人发言后,她带着众人来到一个个聚居区,向每一个生产建设队伍,单独做出说明:“ 你们看每开垦一百亩土地,需要用到两个人,这就是专门从事耕种的技术工人。 然后需要用到牛,那就是需要专门的畜牧业工人。 需要修建水渠,那就要用到专业的泥瓦技术工人。 需要制造农具,那就需要专业的锻造工人。 农具需要木头,需要铁,那就是需要矿工和伐木工。 而在粮食没有上来的时候,是贸易工人和渔业工人在养活我们,而且他们是灾年的口粮保证。 而今年十月,如果没有那道石头墙,没有墙上的士兵,我们的粮食可能被抢光,所以他们也在工作,对不对? 这个农田的产出是所有人的付出,对吗?” 大家想一想,看了看工具,挠了挠头,觉得好像是这么一个道理。只是他们不知道,为什么刘玉要带着所有先生,来到他们生活的地方给他们做这个说明? 刘玉最后说道,“我们准备采用均田均粮制,也就是每一份收获,所有人都能平均分配,每一块土地也进行平均分配!” 很多人也不理解,什么是平均分配? 刘玉接着说,“我们现在有人口三千一百人,收获粮食2080吨,留下百分之二十作为灾年的准备粮食。按照人口平均分配,每个人能够领取1072斤。现在,每个人,无论大人和小孩,都能随时去领粮食,只要不超过1072斤,你们都可以领出来!” 接着,袁华上前一步说道,“大家没有粮仓,所以我建议每个家庭先领一每个人个月的存粮,也就是89.3斤。粮食我们已经送来了,你们一共有100人,我们用大车送来了100包粮食,每袋都有89.3斤。” 于是,他转身,向后挥手,一辆牛力大车进来,满满一车粮食,所有人都吃惊的看着这些粮食,很激动,很开心。 有人再问刘玉,“玉先生,这些都是我们的?” 刘玉点头,她让士兵将粮食一袋袋放在每个人面前,男女老幼都有。然后让这里的管事人清点了一下口袋数量,看看对不对?再在一个羊皮本子上盖手印,确认。 再次叮嘱道,“以后,每个月,自己派大车去仓库区取,记得也要这样签字!另外,以后自己做饭了,知道了吗?” 那管事人连忙点头,笑着说,“好,好,好,我们自己去,我们自己去!饭,我们也自己做!” 袁华也指着这些口袋,大声的告诉大家,“明年四月,我们春耕的时候,要不要种更多的土地?要不要领更多的粮食?” 所有人都在喊,“要!” 等刘玉和袁华他们离开,他们能听到身后的聚居区里,那大声的欢笑声,这些人怕是从未见过这么多粮食! 聚居区里,所有人都在抚摸着自己的粮食口袋,特别是老人,孩子和女人,他们以前从来都没有和男人平等过,这是第一次和男人一起领到一样的粮食。 而男人则看向自己的女人,老人和孩子,心里想,要好好照顾他们,要多生几个孩子,这样领的粮食就会更多,家里就会有更多的粮食。另外,工作组对于独身的老人和孤儿也会特别照顾,毕竟多一个人口就多一份粮食,老人和孩子吃的不多,他们总有些余粮。这大约就是另外一种,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吧! 这一夜,所有人都是欢笑的,无论是农民,渔民,匠人,矿工,伐木工,所有人的家庭在这几天,都是欢声笑语。 袁华根本就没有农民的概念,他在推行的其实是技术工人制度,这个制度会不断完善下去,比如一个人负责种地三十亩,那么如果他所种的地收的粮食低了,他以后就会分的少,但这件事会一步步实施。 现在,他需要集体荣誉感和归属感,是一群为了粮食,一起努力的人民! 管理组也收到了粮食,他们安排了一个专门的女人做饭,偶尔大家也动手做一做。 刘玉也在笑,其实属于部族可以调动的资源还有很多,比如牛马羊和鱼获,这些目前都没有参与分配,这些还是属于公有制,不奴族的高层还是控制着巨量的资源。 另外,明年开始要进行轮种,也就是今年种麦子的土地,明年种大豆,后年种黍米,秸秆也要烧成草木灰混着牛羊的粪便,回到田里去。 刘玉说,“只要用肥料培育土地,三年后,这里就会是熟地,产量会一年比一年好!” 袁华点头,他说道,“冬日寒冷无事,在空了的大仓库里点上铁皮炉子,派一些妇人把最饱满的种子拣选出来,我们自己慢慢育种!她们可以在仓库里吃中饭,给家里节约些粮食” 刘玉点点头,“好!这些,以前在解忧部都是我们女官干的!”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袁华却说,“要通过这些,把育种的知识传下去,传进千家万户,让他们回去也知道要把好种子挑出来,然后拿过来跟我们换,一斤换一斤,不让他们吃亏。” 刘玉笑了,她说,“你懂的真多!” 袁华也笑了,他们踏着冬日的积雪回去住处。 这个时代,不奴部也是不养闲人的! 为了杜绝有人好吃懒做,这个冬天,不奴部管理层大会,各个生产组都派出了十人参与,经过所有人激情澎湃的讨论和争吵。 一个极具时代特色的管理制度新鲜出炉,那就是“执鞭者”制度! 所有的劳动者,每十个人有一个“执鞭者”!如果一年下来,有人完不成最低劳动量,那么执鞭者将执行鞭刑,最严重者,会被打五十鞭! 而执鞭者自己,每年由十个人在管理部进行不公开投票。很简单,一个由军队把守的小房子,空无一人,十个人分别将一个木牌子,放进“可”和“不可”两个木桶里。 只要超过一半的人,不认可执鞭者,那么执鞭者会退扔,进行重新选举,而执鞭者本身会去其他生产队,比如,以前他是种地的,那么就去铁匠工坊工作,以免他受到报复! 一个工人,如果连续两年被执鞭者鞭打,那么,这个人将被流放!将此生不可再进入不奴族的领地! 这个时代,流放就只有两种命运,“奴隶”和“死亡”! 袁华第一次知道,草原部族本身就有这个制度,这是草原部族本身的优胜劣汰,他们能够每数百年崛起一次,看来有其内在原因! 现在,这个文明的骨架在从底层,一点点构建,它拥有华夏的技艺传承,拥有华夏的仁慈,可它也有草原的冷酷无情,更有航海民族的开拓,它就是一个无比复杂分混合体,可偏偏获得了某种平衡,所有人能够通过粮食,安全和姓氏紧紧的粘合在一起! 袁华他们其实就想多带些人,杀回大汉去,他们哪里想到自己培育出了一个怎样恐怖的文明! 均田均粮是极致的集体荣誉,执鞭者是极致的冷酷,而金属甲胄,巨斧和重弩是武力的极致之美,那高大无比的城墙象征着无比宏伟的工程极致。 阿兰人在草原深处传播着他们的富有和仁慈,而帕提亚人和罗马人已经见到那面不可思议的高墙,他们的高层都知道北面来了一个拥有建筑的文明,这绝对不是一个好消息,阿兰人不懂修建城墙。 “他们到底是谁?”,罗马士兵在问。 “那高墙何其雄伟,要攻下来将要用无数勇士的鲜血!”,帕提亚的士兵在议论。 贵霜帝国的骑兵在里海东边巡逻的时候,发现一群人正在从一条大船上下来,笑着和他们打招呼,“我们是来做买卖的,您看有需要吗?” 只看见那人从拿出了,匕首,陶器,白盐,锄头,铲子,以及红色染布。 贵霜骑兵的统领,拿起匕首,朝着一块牛皮挥去,眉头皱了皱。然后,拿出了自己的匕首,相互对砍,他猛然张开嘴巴。问过价格,他挥动皮鞭指着这些商人,大声喊道,“你们随我来!” 乌孙族,正在匈奴和贵霜的夹击之间,苦苦支撑。 解忧部,很多族人都在这个冬天冻饿而死,一个斥候打马跑进解忧部的大帐,他气喘吁吁的说道,“刘玉,刘玉,回来了!他们带来了不奴部的消息,他们很快就,就到!” 而另外一处大帐里,可彦正在哈哈大笑,他拍着乞力的肩膀,说道,“乌孙部能在这场纷乱中活下去了!” 说完,他看向那些钢刀,弓,箭矢,这些武器是不奴族的馈赠,为了报答310位勇士的赠予之礼。 三百把钢刀,三百把反曲弓,六百桶带铁箭头的箭矢。 但这还不是全部,以后乌孙部可以用比阿兰部便宜四成的价格,向不奴部购买武器,要多少就卖多少,他们的武器供应优先级最高! 可彦想了想,他用小刀割开手指,用鲜血在一张羊皮上画了他自己部落的徽标,郑重的交给乞力,严肃而郑重的说道,“你们从大雪里过来,你们给我的部族战斗下去的希望!今天的可彦部什么也没有,唯有一腔热血。今天我可彦与不奴部结下血盟,但凡不奴部有需要,就算千里,我可彦部也踏雪而来!” 乞力本来就是来结盟的,他切开自己的手指,也在一张羊皮上画下不奴部的徽标,郑重交给可彦万夫长,说道,“不奴部,可彦部,同生共死,永不背弃!” 可彦拿过羊皮,他的手在微微颤抖,他张开双臂,狠狠地拥抱乞力,这就是草原男子之间最真挚的感情,这就代表我把胸膛交给你。 这些武器里,金属箭头是这片草原上最具有杀伤力的武器,就算匈奴和贵霜人,也只有精锐战士才能拥有金属箭头,铁料无比珍贵。而箭头是一种消耗品,一场大战,千骑纵马,百里追逐,上万的箭头可能都无法收回。 一般的部落,根本就消耗不起! “去大海边驻扎,我们可以快速增援可彦部”,这是乞力离开时说的。 可彦点点头,他知道怎么做! 小小的不奴,名动中亚。 备注:大汉的铁料,在罗马称为赛里思铁,无比坚硬!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27章 狼烟四起 随着船只的远行,里海的四周,他们都已经抵达,船员们见过四米长的大鱼,也见过可爱的小海豹,每天都能看到无数海鸟跟随船只飞行,他们也慢慢了解,海鸟多的地方鱼群就多。 更加奇怪的是,人们还发现里海的北面的鱼群和里海南面的鱼群就像两个种类,明明这个大海是通的,为什么两边的鱼群不一样呢? 他们不知道,里海北面有大河注入淡水,所以有很多淡水鱼,而南面的大海水更加咸,所以是海水鱼类。 他们登陆任何有人烟的地方,在海滩边建立起一个个小小的贸易站点,将各种物资卖给当代人,交易一切他们需要的,例如种子,牛羊,马匹,甚至奴隶。 信息也在汇聚,浩瀚历史的画卷在这个小小的部落里展现,这个时代是真正的帝国时代。 东面的大汉正在一点点蚕食匈奴人的势力,逼迫他们不断西迁; 东南面的贵霜,在帕提亚(安息)帝国和大汉的夹缝中,他们不得不向着南北扩张自己的势力,最北抵达里海东岸,而最南已经深入印度。 南面的帕提亚,也在罗马和贵霜的夹缝里,他们占据整个南面的土地,努力维持自己的疆域。 西面则是罗马,此时的罗马雄心勃勃,正在四处扩张,其势力已经抵达里海的西岸。 阿兰人带来了东西两边的消息,到处都是战争,罗马在入侵他们,匈奴也在入侵他们,东哥特人也在入侵他们,阿兰人很疲惫。 东西两边失去族群的人们,不断向着不奴部迁移,为了自由和也为了活下去的权力。 二月底,雪还没有全部化开,一队阿兰人的骑兵,穿过正在修建的北部城墙,来到山谷,他们带来了大首领的命令。 三月底在大河的中游,河流的分叉处,将举行部落联盟会议,不奴部必须派人参加,同时不奴部要进贡一百匹马,或者五十头牛,或者二十五把战刀,感谢阿兰人赠予的土地。 袁华他们接待了这群远道而来的勇士,用丰盛的鱼肉,羊肉和面食招待他们,双方都认可了对方。 在这群勇士离开的时候,袁华说,“告诉大首领,我们一定会去,并且我们会带着五十把战刀送给大首领。” 勇士们哈哈大笑,单手抚胸说道,“愿神与不奴部的兄弟同在!” 袁华看着这群人,踏雪而去,眼里却充满了哀伤,他知道,未来百年,匈奴人会不断西进,直到将他们全部征服。按照游牧民族的方式,这个过程将无比血腥和残忍,他们有多少人能老死在自己的帐篷里? 这里面没有对错,匈奴人要活下去,就必须西征,阿兰人要活下去就必须抗争,这片草原只有强者才能拥有。 一个匈奴就已经够强大了,如果加上罗马,再加上东哥特人,阿兰人的命运必然无比坎坷。 他转身看向山坡下的田地和河道边的工坊,将拳头握的紧紧的,一千套金属甲胄不够,他还要更多! 去年一年,军队再次装备了八百套金属甲胄,他们现在拥有五百重甲步兵和五百轻甲骑兵,所有的成年男女都装备了皮甲,每天都有训练。 但袁华知道,这不够,他们要面对的是上万匈奴骑兵,这些人远远不够! 这一次,他让船队放出话去,他们需要最好的战马,可以用金属武器来交易。 公元110年三月十日,袁华,刘玉,古尔丽,乞力带着一百名骑兵,离开不奴山谷,向着东北疾行而去。 而老阿拉什和刘行坐镇山谷,他们带领重装步兵和骑兵们守护着这片小小的山谷。 北面的高墙已经修到六米高,工地上一片繁忙,他们穿越城门时,所有人都在欢呼,不断呼喊着这群人的名字! 这里没有王,这里是一群可怜人的家园,所以这里没有跪下磕头的习惯,这里所有的人都是站着的。 他们一个个站在城上和城下,向着远行的部队不断挥手,用汉语高喊着,“平安,平安,平安!”,直到骑兵们消失在地平线上,这是他们最简单,也最真挚的祝福。 大地依然坚硬,可钢铁的马掌,将坚硬的土层击碎,掀起泥土和灰尘。 寒冷的风将红色的披风吹起,高高飘扬,一百骑兵,穿着红色的战衣,外披双层皮甲,弓刀,流星锤和单手斧被挂在马侧,其疾如风。 沿途不断有部落向他们挥手,他们都已经和不奴部做过交易,双方已经很亲近了。现在,整个草原,拥有统一服饰的,只有不奴部。他们是如此的特别,一眼就能看出来。 而不奴部的骑兵,这时会派出一人,将一块巴掌大的雪白食盐,交给向他们打招呼的人群。 战士们说,“这是不奴部的礼物,不多,它代表着不奴部如雪般纯洁的友谊”。 富裕阿兰的游牧民会回赠肉干,大声喊道,“这是我们的友谊,愿不奴部永不饥饿!” 而贫穷的人们会下跪,帮他们向天神祈福,这时不奴部战士会扶起他们,给他们拥抱,告诉他们,“如果有困难,向南边去,告诉我们”,然后离去。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他们以最快的速度在行军,平均每天要跑八十里地,已经近乎于强行军,但这就是拉练,让所有骑兵放开马力奔跑,让渡过冬日的战马和他们都消耗一下脂肪和赘肉。 十三天后,这群人越来越多,他们汇聚成群,向着大河分叉处汇聚,远远的能听的见大鼓声传来,那是阿兰的呼唤。 袁华他们并不是阿兰族,但阿兰人在他们最艰苦的时候收留了他们,所以他们愿意帮助阿兰人,这就像是兄弟之间的情谊! 远方无数帐篷绵延十里,有巡逻的斥候问清楚他们是哪个部落的头人,然后领着他们前去宿营地。 拿着雪白食盐的年轻斥候,他衣服单薄,挠着头,腼腆的说道,“还有三个日落,会议会进行,你们听到号角声和鼓声同时想起,就去那片大营,告知守卫你们部落的名字,自然会有人安排你们的座位”,说完,他指了指远处那个最大的帐篷。 袁华他们等待了三天,在这三天里认识了很多部落,居然让他们看到了第一次收留他们的首领和他的卫队长,大家相互拥抱,哈哈大笑。 现在,不奴部的名声响亮,首领也在与他们的交易里获得实惠,这就是经济的力量。 大会在鼓号声中召开,袁华他们不要求只能进去五人。于是,五个人就和一群中小部落的头领们坐在外面的小帐篷里参与了这一次阿兰人的大会。 首先,是各个部落向大首领进献感恩礼,有的是马,有的是牛,有的是羊,也有的是老虎皮,反正各种各样。 袁华第一次看见,居然有人送的是女人,一个金发碧眼的年轻女孩,赤身裸体,裹着羊皮,瑟瑟发抖的站在那里。 等叫到不奴部时,袁华,乞力和一个阿兰人翻译,抱着战刀走上前去,按照之前人的规矩,他们将一把把战刀整齐的摆在地上,让所有人都能看到,大声告诉大帐里所有的阿兰贵族,“不奴部,进献五十把勇士的战刀!” 小部落区域的声音突然就大了,他们部落有几把钢刀就非常好了,现在不奴部一次性就拿出五十把,这绝对是诚意。 大首领让人拿起一把,送到他手里,他抽出战刀看了看,然后挥刀砍向立柱,刀口深深地劈进去立柱里,他用力拔出来,再看看刀口,然后哈哈大笑,说道,“不奴族,这是我们收到的最好的礼物!” 会后,袁华发现,这些进献的东西,并不是大首领一个人拿去,而是赏赐给去年英勇作战的勇士! 难怪,那个东边部落的卫队长,他并没有和罗马作战,却有一把罗马刀! 这大约是游牧部落的某种公平,大首领需要依靠这种公开地公平,来维系自己的统治! 袁华又学到一些奇怪的知识,他准备继续往下看。 可此时,两个骑兵从远方飞速冲来,嘴上大喊着什么,所有人都站了起来。 翻译告诉袁华他们,“西南,罗马从中部越过了大山,很多,很多人,小部落无法阻挡!” 袁华他们也站了起来,他内心无比焦急,他知道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罗马在十几天前就进来了,骑兵报信的最快也要十三天。 大会立刻结束,包括不奴部在内,南边的十五分部落组成部落联军。西面和东面的不能动,他们要防御东哥特人和匈奴人。 所有人约定好时间和地点,所有部落的首领,全部都在向着自己的部族飞奔。 草海起伏,红色身影如同闪电,军情如火。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28章 姜还是老的辣 队伍最前面控制马速的乞力,他俯下身体,在起伏中,仔细倾听战马的喘息声,然后,直立起腰,抬起带着皮手套的左手,大声喊道,“缓”,将马速慢慢的降低。 随着,乞力的喊声,骑手也不再夹紧马腹,马匹知道意思,开始都慢慢放松下来,跟着头马以中等速度奔跑着。 他们每快速奔跑五里,就会让马匹以中等速度休息喘息大约五里左右,速度在不断变化,如果一直极速奔跑,马匹会受不了。 等到这匹马提速时,已经有些艰难,那就会休息一会,换下一匹战马。 每三个小时,还需要休息一下,毕竟战马也是生命,要休息要进食,要饮水,不能持续不停的奔跑。 饮水也不能直接让它们吃雪,那样容易生病,要尽量化开雪水,让水有些温度,还要放入一些食盐。 等到夜里宿营时,要把所有马匹聚拢,然后给它们盖上马毯,这气候到夜晚还是有可能下雪,依然寒冷。 骑兵是一个大学问,一个优秀的骑兵,本身就是一个优秀的饲养员。 他们能知道马匹的健康状态,他们能通过观察知道马匹到底哪里不舒服。 就像现在,大家已经开始宿营。 古尔丽却发现,她的战马,右脚掌有问题,因为停下来之后,一直在不断的曲起右前腿,不断的在轻轻的点地。 她走过去,发现这匹战马的右前蹄子上的铁马掌已经脱落,她心疼的抱着自己的战马说道,“黑羽,是不是跑起来很难受?” 她拿出背包,从里面挑出一个铁马掌,用一个小锉刀挫着,这是为了配合马匹的脚掌形态。 然后,再重新给马装上马掌,这些都是骑兵应该会的基本技能。 黑羽也很调皮,它吃一口草,就舔一下古尔丽,把这个姑娘舔的咯咯笑。 袁华也在检查自己的战马,一切都还好,两个蠢马一直都在吃草,连看都不看他,一点都没有黑羽的灵性,把他嫉妒的,全是酸味。 乞力看着天空,说道,“明天可能会下雨。” 所有人都抬起头,天空的云朵密集黑沉,这是袁华最不希望出现的情况。 所有的骑兵都面露忧色! 如果,明天下大雨,在四月初,还有着寒冷的雨水里奔跑,人和马都容易生病。 可军情如火! 突然,乞力说道,“今夜不休息,还有两个时辰,我们能赶到大河的渡口,那里经常有我们的船,那样会比比骑马更快!” 没有任何异议,所有人再次收拾行囊,上马向南奔驰而去,只留下一些被马蹄掀飞的草叶和几堆还有温度的余烬。 很幸运,今天就有一条大船,它就那么漂浮在河口的水面上。岸上的宿营区里,睡着六个士兵,营地外有两个哨兵。 听到奔驰而来的马蹄声,哨兵吹起骨笛,所有人,营地里和船上的人都惊醒了,全都在寻找武器,乱成一堆。 等,刚刚拿好武器,战马已经到了营地门口,乞力在大声喊,“我是不奴部骑兵统领乞力,这里谁负责?” 一个老男人,走上前来,单手抚胸说道,“先生,是我负责。” 乞力指着大船说道,“战争来了,我们要回不奴山谷调兵”。 老者立刻直起身问道,“现在?” 袁华策马向前说道,“不,等明早,夜里行船不安全,我们也跑了一天,还没有吃晚饭,麻烦你安排一下,我们今夜在营地里休息” 于是,老人立刻去安排草料,柴堆和饭食,但船上的人并没下来,而是继续在向这边张望。 袁华点点头,这群人还是非常守纪律,大部分人都在船上,没有过来凑热闹。 这一夜,睡在营地里,外面有哨兵,他们睡的无比香甜。 清晨时,大雨果然来了。 大船靠岸,将马匹从小船上吊上去,然后人员才逐一做小船,冒着大雨,爬上网绳登上甲板。 所有人都湿透了,而穿着蓑衣的船长大喊道,“起航”。 一大一小两条船,离开码头,在暴雨中,向着南边航行而去。 袁华脱掉湿透的铠甲和皮衣,将它们放在火炉旁慢慢的烘干,温度不能太高,否则皮甲会很容易坏掉。 他走了十步,推开后面的船舱门,两个水手穿着蓑衣,正在风雨里操作着风帆,估计是大雨打湿了茅草,看上去要比晴天花费更大的力气。 再走回向下的仓口处,向下看,两百匹战马挤在一起,似乎有些恐惧的样子。还好,没有马匹惊慌失措。 他转身叫上脱下皮甲的战士们,将草料扔给他,他扔进船舱,或许吃点草料,马匹的惊慌会缓解一点。 并且,他打开了室内的舱盖,这样至少有光线透进来,不然在密闭无光的环境里,马匹可能会发狂。 吹的是南风,他们要在海面上,走之字形,才能获得动力。袁华知道,这条航线,如果走之字形,他们可能要走四天到四天半。 可草料不够了! 一群东倒西歪的骑兵坐好,他们已经被晕船折磨的不像样子,可一群这样的病人最后还是琢磨出了一个好办法。只要雨一停,就找地方上岸。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袁华一个人先跟船回去,他们沿着路骑行回来,连古尔丽都不愿意呆在船上,看来这群旱鸭子们,已经对船产生了心理阴影。 第二天,雨停了,马匹和人员用小船摆渡到大地之上,就见这些人和马都东倒西歪,走路居然都站不稳。 可袁华没笑他们,他第一次长途坐船也是这德性。 四月七日,就在村庄在大春耕的时候,袁华从码头上下来,对走过来的刘行说道,“战争,来了!” 春耕绝对不能停,崔力带领六百名工匠们从各个工坊里走出来,老人也带着孩子们走了出来,他们接过了曲辕犁和牛鞭。 崔叔对袁华说道,“去吧!给老子活着回来!” 男女战士们全部去准备自己的行装,战马和草料。 袁华,老阿拉什,刘行在一个大房子里,讨论如何作战。 “首先,不奴山谷绝不能出问题!”,袁华说道,他指着地图上的两道城墙,“五百重步兵,一边城墙分配两百五十人,刘行你来带领,守好家。” 刘行站起来说,“交给我,一定守好。” 袁华再次说道,“两边城墙外的大海上,要留下一条船,来去有三百公里,要相互支援,船的速度最快!” 接下来是骑兵到底要去多少人? 他们现在有五百金属甲骑兵,五百轻甲骑兵,另外还有一千五百女骑兵,共有两千五百人。 刘行说道,“我建议留下五百女骑兵,她们能射弩,能帮助守城!” 袁华没有意见,可老阿拉什问了一个问题,“为什么要去和那群罗马人硬碰硬?” 袁华疑惑的看着他,说道,“部落大会说好了,大家要把兵聚拢在一起!” 可老阿拉什反问他,“所有南部的部落,集结为何?” 袁华这时已经明白,他看着老阿拉什混浊的眼睛,说道,“老头有话直说!” 老阿拉什拿过一个柴火,横着放在长方形木桌上,指着说,“这是南面的大山”。 接着他把一个煤球放在木材右边的上方,说道:“这是我们的领地”。 然后,又拿了两个煤球,一个放在中部的上方,一个放在中部的下方,他指着上方的煤球说道,“我假设这是翻过大山的罗马军队” 然后,他的手指指向下方的城市,说道,“阿兰人说这里叫第比利斯”。 这下所有的人都明白了,这老东西要偷袭第比利斯? 可刘行说道,“我们不知道第比利斯到底有多少罗马军队!是不是有点冒险?” 袁华抬起头,看向刘行说道,“我们不一定要攻城,断他们的粮食,敌人自然会退兵。” 老阿拉什笑了,他说道,“记住,草原人有速度,不要和罗马对攻,他们是步兵,永远都比草原人慢,只要拉着罗马人在草原上转圈,没有补给他们就必须撤退!”,姜还是老的辣。 袁华沿着老阿拉什的思路,袁华继续延伸,“我们需要派出一队人马,去告诉南部部落,只要他们拖着罗马人。另外一支部队自然会断掉罗马人的粮食,罗马不攻自破,必然撤退。” 于是,会议的最后,老阿拉什统帅五百金属铠甲轻骑兵,乞力统帅一千女弩骑兵,向南穿越高加索山脉的东侧城墙,然后再向西路潜行两人相互配合,切断罗马人的粮道。 而袁华则统帅五皮甲骑兵,向北去汇合南部各族,让他们拖住罗马人的大军,拖到他们自己撤退为止。 三人清晨就出发了,两支向南,一支向北,崔力一手扶犁,一手拿鞭,脚踩着寒凉的泥土,看着远去的袁华,眼里有着担忧。 可这男人啥也没说,他转头,右手对着天空挥鞭,鞭子在空中发出“啪”的响声,他对着前面的老牛大喊,“走起”,老牛“嚒”的一声,开始发力。 这一次,崔力他们拥有八百头耕牛和四百台曲辕犁,牛歇,人和犁不歇。他们每台犁车,每天要翻耕至少三十亩土地,四百台犁车就是亩。 春耕将进行十天,他们今年要翻耕出亩土地。 按照亩产120斤麦子,那么他们今年将出产七千二百吨粮食,所以工匠们在春耕完以后,还有很多工作。 他们将要修建更多的水渠,鱼塘,还要建造大型仓库,这些工作可以让他们忙乎很长一段时间。 可战争必须要赢,如果输了,强盗们就会抢走所有的粮食,这些劳动就是别人的收获。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29章 第一次交手 五百皮甲骑兵,带着一人十日的干粮,一人双马,向着南部联军的集结地而去。 他们路途最为遥远,等他们抵达的时候已经是四月十四日,联军大营处汇聚了数万人马。 这一次,不同于部落会盟,袁华骑这战马,一路向着营地大帐而行时,也在观察阿兰人部队的情况。 战马穿越过一个个营区,营地里到处都是乱七八糟的杂物,各个部族随意的展开帐篷区域,屎尿味充斥着鼻腔,而耳朵里全是叫骂声,喧哗声,围观打架的嚎叫声。 营寨外部,营寨与营寨之间,全都没有隔离的栅栏,他们的部队过来的时候,也没有斥候阻拦和查验身份,这里完全就是一群乌合之众,毫无军事行营的规矩。 袁华的眉头皱成了一个“川”字,可以夹住一根筷子。 光从这些表象,他就已经可以看到很多事情,而这些事情直接指向这一个核心问题: 这里要么没有主事之人! 要么,就是这个主事之人,就是一个真正的蠢货! 他情愿是前者,如果是后者,那就是一场灾难。 不奴部的骑兵排着三列纵队,全副武装,左右两侧斧盾在手,中间队列弓已经上弦,而队尾的五排骑兵则全部拿着弓箭,这是刘行和阿拉什带出来的军队,也是东方游牧部落,骑兵行动时的标准行军队列。 这样做,无论左右有攻击,都有盾斧骑手可以阻挡,而中间一列可以迅速开弓射箭,立刻用弓箭实施远程攻击,减缓敌人接近的数量和速度。 同样如果他们撤退,队列尾部的骑兵可以反身射箭,延缓对方追击的速度。 他们一进入营区,经过的地方都慢慢安静,很久都没有见过如此整齐队列和武装这么强大的军队,很多阿兰人的战士都转身看向他们。 很多阿兰人的眼神里,对于这些不奴部士兵手里的那把单手重斧,流露出渴望和贪婪。 袁华的部队就这么在营地间,畅通无阻的行进,没有任何人上来阻拦,他一直行进到大帐之前,才有一个穿着皮甲的人上来问他们是哪一个部落。 袁华带着翻译,进入大帐,可其中的画面让他直接就想打人。这群人居然在饮酒,甚至还有两人在大帐中间摔跤。两边围观的一群部落首领,要么是在哈哈大笑,要么是在窃窃私语,这哪里像一个军营? 有两个首领认出了袁华,他那种汉族的束发样式和红色的军服,确实与众不同。 他们端着酒杯站起来,喊着“不奴族的朋友”,袁华走过去向他们问好。 然后让翻译帮他问,“谁是主官?” 他们哈哈大笑,指着前面,那里有一个躺在地上呼呼大睡的肥硕男子,齐声说道,“那个死胖子就是主官!” 袁华的脸色冰冷,他在想该不该留下来?可不奴族只有数千人,一旦整个南部草原失守,那不奴部必然难以自保,他们早已不是游牧民族,他们需要不奴山谷。 袁华猛地拔出单手斧,来到大帐的中间,两个蠢货还在旁边打架。 双手握住斧柄,朝着顶住营帐穹顶的三根巨木就砍了下去,一下接着一下,“咚,咚,咚。。。”,斧头的伐木声响彻了大帐,所有人都愣了,疑惑的看着他。很多人在想,这他娘,是不是一个傻子?砍倒巨木,帐篷倒塌,他跑的掉吗? 喧嚣声没有,也不再打架了,所有人都看着袁华一下下的砍着木头,到第一根木头已经被砍断一半,终于有首领忍不住大声喊道,“你在干什么?疯了吗?” 袁华放下斧头,转身指着他们说道,“你们在干什么?疯了吗?” 袁华用力的拍了拍已经被砍断一半的木头,然后用手指着帐篷的穹顶,大声喊道,“老子砍断这个木头,最多就是倒掉这个帐篷!可你们现在这个样子,死的就是外面上万的战士!死的就是你们部族里所有的男女!整个南部的阿兰人都会成为罗马人的奴隶,男人在斗兽场里被野兽啃食,而女人被被人使用生下别人的孩子!” 翻译将中文变成阿兰语,帐篷里没有人说话,可袁华依然愤怒,他继续说道,“如果南部败了,西边的部落就要同时面对东哥特和罗马的进攻,他们能挺多久?如果西边败了,东部的阿兰人就要面对匈奴,东哥特和罗马三个敌人的同时进攻,他们能活几天!你们告诉我,他们能活几天?而所有的一切,都是你们带来的,混乱的营地,混乱的斥候管理,毫无军纪,首领们在这里饮酒打架,我可以带着士兵一路走到这个营帐前,没有一个人阻拦!如果来的是罗马人,你们现在全部都是尸体,冰冷的尸体!罗马人会把你们全部剁碎了喂狗。 ” 翻译在说话,袁华的胸口在剧烈起伏,他无比愤怒。。。 听着翻译的话,所有的阿兰首领们都低下了头,他们知道这个年轻人说的没错,外面确实很乱。。。 整个大帐,被众首领整理干净。 那个昏睡的,像一头死猪一样的所谓大首领,被四个人抬起来,直接扔进了另外一个营帐。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所有的首领,都在招呼自己部队修建营寨,派出斥候兵侦察,并要求每个部落都派出十个战士,合起来组成营地卫队,任何人要进入营地,必须先进行通报。 南部部落联盟军的大营,开始渐渐拥有秩序,随着斥候渐渐往南,罗马军队的消息终于传回来了。 “他们就停在离开中部山口以北,大约两日路程的地方”,一个头发乱蓬蓬,满身体味的斥候,指着羊皮地图说道。 袁华问他,“他们在哪里干什么?” 那斥候想了想,回答道,“就是在砍木头和修墙。” 袁华明白了,他对身边的一群阿兰首领说道,“罗马人在那里修建营地,未来有可能就是一座城市!” 一个脑袋有问题的阿兰首领说道,“城市?那不是很好吗?” 居然,还有人会附和。。。 袁华头很痛,他实在不想跟这些人解释,也不想和他们玩了。和他们组队,自己迟早被玩死,这一次越快结束,越好。 他只是在想,老阿拉什应该没有想到,罗马人不追逐骑兵,而是开始在草原上建立营地,与游牧民族开始打阵地战。。。 高加索山脉的南面,乞力已经看见了第比利斯城。这是一个被三米左右高度的木头围起来的小城镇,城墙上罗马的鹰旗在迎风飘扬,城墙的四个角还修了了望塔。 乞力发现有罗马士兵在城墙上来回行走,这说明木头墙可以站立士兵。 老阿拉什在第比利斯城北面的山谷里,在那里他也见到了罗马人的补给军队。 这个补给队有三十辆大车,八百罗马士兵,一千五百其他部族的骑兵,看武器是弓骑兵。老阿拉什没动,他知道自己的人数不够,他要去找乞力他们一起配合。 于是,他派出斥候,一部分跟着罗马的补给部队,一部分去找乞力。 可很快,罗马人的斥候发现了尾巴,四月的山道间,峡谷里,溪水畔,斥候之间血腥的追逐开始了。 罗马人的轻骑兵以达契亚人为主,达契亚是指历史上达契亚人也称大夏,他们居住的地区主要位于今天的罗马尼亚,特别是特兰西瓦尼亚地区,还包括摩尔多瓦的一部分、乌克兰西部、塞尔维亚东部、保加利亚北部以及斯洛伐克和匈牙利的部分地区。达契亚的核心区域在喀尔巴阡山脉周围,这片区域在地理上提供了天然的防御屏障,同时也是达契亚人文化和政治活动的中心。 达契亚人是古代的一个民族,他们在这片地区建立了自己的王国,并与罗马帝国发生了多次冲突。最着名的冲突发生在公元101-102年和105-106年,他们刚刚被被罗马皇帝图拉真征服,成为了罗马帝国的一个行省。在被罗马征服后,达契亚地区现在正在经历了罗马化的过程,这对后来形成的罗马尼亚民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这就是罗马和其他民族的不同,他们都是征服者,但他们并不是完全屠杀或者驱离本土居民,而是离间当地的部落,将敌对者变成奴隶,驱使当地仆从部族为他们修筑城市,加入雇佣军团。 不断的向前修建军事要塞,然后这些要塞不断的城市化,从最初的军事城寨,慢慢转化为集合经济和文化影响力的城市。 达契亚人,也是第一次和不奴部进行战斗,最开始他们以为是帕提亚人,或者这应该是帕提亚的一个部族,因为那个旗帜他们从未见过。 而且,这群人和帕提亚人的战斗方式很像,弓箭为主,也一样可以骑马近战。 但随着时间推移,他们发现了不同,这群人的黑色鱼鳞甲居然是金属的,他们的弓箭射不透,而且就算射倒了马匹,两三个达契亚骑兵也无法活捉一个他们的士兵。 他们的刀砍不开鱼鳞甲,而对方的斧头可以轻易杀死他们的士兵。往往,他们一个士兵落马,其他的骑兵就会调头回来营救,三五个骑兵就能在厮杀了打退十个以上的达契亚士兵。 斥候部队本来就不多,战斗了两天,他们也没有俘虏到任何一个敌人,反而自己损失了十一名骑兵。 押送粮草的罗马军事主官,对副手说道,“这很不正常,他们不是帕提亚最重甲骑兵,帕提亚可能新组建了一个新的兵种。” 可一个罗马老兵却说,“达契亚人说的那个旗帜,应该是高加索山脉东侧城墙上的旗帜,一个人左手拿着镰刀,右手拿着斧头,他们不是帕提亚人,他们应该是阿兰人的一支!” 军事主官看过地图,他说道,“必须告诉第比利斯,阿兰人下来了!立刻,派两百骑兵回去第比利斯,告诉他们” 一群达契亚骑兵离开营地,向着南边飞驰而出,可罗马老兵摇了摇头,他觉得对方来的一定不是只有几个斥候,两百人太少了。 可他没有说,因为向北还有三天的路途,他们也需要骑兵的保护,达契亚人死多少和他都没有关系,他们的责任是把物资送到山北的罗马军营。 天色已经渐渐黑下来,四周的大山,看上去非常高大,就像囚笼,老兵走向营地。 而两百达契亚骑兵,依然举着火把,在山路间穿行,他们必须要用三天,穿越过山区,将情报带到第比利斯。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30章 喝凉水会塞牙吗? 喝凉水不会塞牙,但只要人倒霉,什么事情都会堆在一起! 公元110年五月初,不奴部把所有的好运气全部用完了,他们选的这个风水宝地,处于阿兰,罗马和帕提亚的三个势力交界处,三个势力都声称拥有这片土地。 就在骑兵出去城门向南离开的五个日落后,南边山谷的城墙外来了一群客人,还是不请自来的那一种,他们在两里地外建立了营帐,只是这片山海相接的破地方实在不大,他们的营帐只能摆成一条长蛇行,向着南边的海岸徐徐展开。 刘行爬上城墙,他右手扶着墙垛看向远处的旗帜,那是迎风飘扬的旗帜,在告诉刘行,老子是帕提亚人! 刘行看了看身边的士兵,他们只有七百五十人,其中男性战士二百五十人,女战士五百人,可对面有多少人?刘行不知道,只是远远的看过去,看不到营帐的尽头,他盘算着,“这他娘,帕提亚至少来了有三千人!” 他并不是很紧张,这城墙很高,而且滚木,垒石,重弩,开水,热油,他们都不缺,来就来吧,他怕个球? 唯一让他担心的,是大山南面的两千名不奴部骑兵,这群杂碎把骑兵们回家的路给堵上了。 他手里人数太少,绝不可能出去厮杀,所以此时的他,心情烦闷。 袁华此时,也是极度不爽。 他还不知道不奴族南面的城下,聚集了一群来吃饭的客人,他此时正在一处小山包上看着远处罗马的营地。 这群罗马小矮子们,居然在短短十几天的时间里,修起了一个坚固的营地,三米高,碗口粗的树木,将他们的军营围成一个巨大的圆形,而且他们还在建造了望塔。 这群罗马人对于,这群远远围观的一群阿兰贵族,完全不屑一顾,就在他们眼皮底下,忙忙碌碌,甚至还敢跑到附近的森林去伐木,好像这群阿兰人就是空气一般。 当即就有首领举着他的长刀,高声大喊,“杀上去,杀光他们。” 但大多数人还算冷静,没有人附和这个蠢货,而是安安静静的站在袁华的身后。 现在,那个肥胖的蠢猪也站在人群里,他觉得袁华比他更聪明,不如管好自己的部族,这种劳心又劳力的事情,就交给这个不奴部的男人。 没有人嫌弃袁华看上去是有十七八岁的年纪,游牧民族的勇士,很多人都在十几岁就杀人无数,建功立业,年纪并不是问题。 最重要的是,这少年带来的士兵,虽然人数并不多,可他们的铠甲和武器都很不错,应该是这群首领里面最强的之一,所以他有资格站在最前面。 袁华看着罗马人修建的那个大院子,又看了看身后跟来的那些首领卫队,这群人最好也就是皮甲,金属甲聊胜于无。 让他们去冲击城寨? 那就是去给罗马人送功绩! 可不能让罗马人这么修下去,每修建一天,这个城寨就会坚固一分,要给他们找点麻烦。 于是,他问身边的首领,“谁能带弓骑兵骚扰那些伐木的罗马人,记住不要追逐靠近那个城寨!” 最开始高声大喊的首领,跳出来喊道,“让我公羊部来,我们的勇士早已迫不及待!” 于是,他领着三百公羊部的骑兵,冲下了山坡,向着远处的树林疾驰而去。 罗马已经看到了,他们吹响了号角,伐木的罗马人立刻朝着营寨跑去。 袁华总觉得这里有问题,可他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 所有人都看到那个首领,带着三百骑兵冲过了树林,为了追杀罗马人,他居然向着罗马营寨冲去,一边冲,还一边在马上嚎叫,确实像一头发情的公羊。 袁华立刻大喊,“让他们回来” 于是身边的一个首领,按照约定敲击铁板。 可那个蠢货仿佛没有听到一般,居然还在冲锋,直接冲进了营寨三百步之内,他觉得空手而归哪里有勇士的样子,一定要冲进两百步射一轮弓箭,哪怕射倒一个罗马人,也算有点面子。 可罗马人也是这么想的,他们开火了。 城寨上,罗马扭力弩炮开始发射。 虽叫做罗马弩炮,发射的却是石弹,利用两束皮绳产生的扭力作为投射装置,将石弹发射至300米以上的距离,对敌人进行狂轰滥炸。 在恺撒远征高卢地区时,罗马人就将重型弩炮作为火力支援武器使用,可以轻松摧毁青铜盾牌与铠甲,令高卢勇士惊叹不已,巨大的打击力和精度让人不寒而栗,罗马弩炮发射的弹丸可以将高卢人的头颅整个打飞,炸死两至十个人,凯撒率领罗马军团围攻重镇埃瓦利库姆,依靠远程火力打得高卢士兵溃不成军。 斯巴达将领阿基达姆斯不禁哀叹:“伟大的赫拉克勒斯啊,自此之后,人类的武英勇再无任何价值了”! 罗马扭力弩架在城寨的内部,城墙上的罗马人在大喊,四门扭力弩向着天空抛射石块,砸进公羊部的骑兵群里,直接带走三个骑兵,人仰马翻,骑兵一片混乱。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袁华再次喊道,“命令他们回来,再次敲打铁板” 可那个蠢货居然还不思悔改,居然还在嚎叫冲锋。 罗马的弩炮再次发射,又有四个骑兵倒地。 那些逃跑的罗马人先是跑到城寨的高墙下,再绕着高墙向门口跑去。 公羊部的人刚要搭弓射箭,就被营寨高墙上的罗马士兵射成了筛子,到处都是跌倒的公羊战士,哀嚎一片。 这时,那首领也被一箭射中左臂,骑兵掩护着他,立刻向后奔逃,城墙上的人罗马人哈哈大笑,士气高涨。 而反观,阿兰人这边则士气低落,袁华叹息,自言自语道,“这不是军队,无法令行禁止,怎么打仗?” 但这一次,袁华已经知道了,对方有一种射程非常大的武器,最远射击距离是三百米左右,射击的是一种圆形的石头弹,大约一个拳头大小很坚硬,打在人体上会造成钝器伤害,石弹的重量加上速度,盾牌不可能挡住。 人一旦被这种武器击中,必然是重伤,而马也一样,击中就会立刻倒地不起,将骑兵抛飞。 同时,他还发现一个问题,大多数被弓箭射中的其实是战马,但一旦失去战马,落马的阿兰人就会被木墙上罗马弓兵集火射击,根本跑不掉。 看来,马也要做好一定的防护,不奴族没有那么多人口可以作为战争的消耗品。 现在这个罗马人的营地,就像一个让人无从下口的铁王八,而且还会吐刺的那种,怎么办? 战后,他观察了一下那些还带着箭伤的阿兰战马,可能他们比较远,金属箭头射入的不深。取出箭头让人隔着150步,看看能射穿几层牛皮? 最后的结果,是两层牛皮可以挡下一百五十步外的箭头穿刺,于是他直接用铁羽箭和这些阿兰部族换取牛皮,生意简直无比火爆。 可他还是没有找到,如何引诱罗马人出战的办法! 而老阿拉什和乞力,他们二人合兵一处,在一个山谷里,将两百达契亚人的骑兵射落马下,最后俘虏了四十五人和七十匹战马,这一次老阿拉什没有杀掉这群人,而是将他们审讯过后,全部捆绑起来,押着一起上路。 他们追着罗马辎重队,向着北面的山口而去。 山道险峻,虽然他们的马速极快,可老阿拉什让斥候认真检查所有的山坡,走的并不快。 这种谨慎的态度,在第二天下午让他们躲过了一次敌人的伏击,直接让伏击战变成了对攻战,带着宽边冲压金属帽,可以躲在巨石后平射的女骑兵们,在乞力的指挥下,不断进行着一轮接一轮的中弩齐射。弩射手,即可以用石头保护身形,也能在向着高处射击的时候获得了射程和穿透力上的优势。老阿拉什和乞力都知道,弓箭手射击的时候需要站起来,而山坡上只要有站起来的弓手,他们的皮甲根本挡不住弩箭的穿刺。一排排弩矢的集火射击,让伏击的达契亚弓骑兵损失惨重,他们不得不撤退,去和罗马士兵汇合。 而不奴族的骑兵再次抓获了四十人的俘虏,这些俘虏都带着箭伤,他们被医治,然后捆起来让马匹驮着同行。 这一战,不奴族损失二十五名战士,而达契亚损失人数超过四百,罗马部队的总人数降低到1500人,而其中骑兵总数已经不到900人。 乞力和老阿拉什商量,山地并不适合骑兵战斗,他们将不断压迫敌人,然后将真正的战斗放在山口北面的草原上,只有拥有移动的空间,骑兵才能真正发挥出战斗的全部天赋。 罗马的辎重部队指挥官,也一样忧虑,他的手下全是罗马青年兵,和精锐的老兵军团不一样,这些人没有长期战斗在最前线,装备和士气都无法和老兵相比,他希望快速和前方的罗马驻军汇合。 于是,夜里那个罗马老兵带着五十个达契亚骑兵出发,向着山北出发,他们要跑一天半,辎重部队需要前方要塞派出的援军。 战争在随时发生着变化,这个时代没有无线电,完全是靠感觉和军人本身的认知。 罗马老兵手里拿着,一根不奴部的弩箭,这是从一个达契亚伤兵的身上拔出来的。 这种金属铸造的三棱型弩矢,绝不是阿兰族可以制造的。箭头无比锐利,做工精良,箭头的下方带有长杆,这应该是为了增加重量,可以直接插进芦苇箭杆。 他必须提醒军团长,这一次他们碰到的不是野人,而是一个真正的文明,罗马要小心应对。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31章 第一次守城战 帕提亚的军队,在两天后,终于开始攻城了。 帕提亚的战士在五百米外列阵,他们穿着各种颜色的衣物,但前排的战士都有皮甲。 刘行站在八米高的城墙上,看着远处帕提亚人的梯子,他苦笑道:“袁华,总有人比你聪明!” 无他,这群帕提亚人确实找不到高大的树木,那些树木都被不奴部砍倒,然后切开,搬回城墙后面,用作了建筑材料。 可这群帕提亚人却找到了另外的办法,他们用麻绳将两个梯子捆在一起,于是一个十米长的梯子就出现了。 刘行苦笑无语! 但他也不在乎,他看着已经慢慢排列成型的帕提亚军阵,飞速的在脑海里计算。 第一波的攻击,帕提亚派出了大约一千二百人,二十架登城梯,前面的士兵都有盾牌,后面的士兵全部拿着弓箭,看上去很有气势。 刘行先是对着左右两边大喊道,“起板”。 一个个木架车从城墙后面,被推到前面城墙的垛口处,上面有一块两米三米宽长的大木板伸出城垛外一点点,就像城墙上多了一圈雨棚,这是防止箭矢坠落时造成的杀伤。 同时三米长能够几乎能挡住抛射过来的所有箭矢,袁华他们已经试过,无论怎么射,箭矢都会落在木板上,或者落进城墙的后方。 同时,刘行看了看那些城外不同颜色的石头,转身来到城墙后方,大声喊道,“五百米,齐射!” 八十名女兵们在城墙后面百米处,松开二十架投石机的绳索,投石机开始向上运动,将三十个拳头大的圆形砖块抛上高空,高高的越过城墙,向着城外飞去。 她们四个人一组,立刻拉动地面上的省力滑轮组,将抛射臂用绳索拉回,再次装弹,然后三十枚圆形砖头弹再次抛出。 二十架大型投石车,每架能够投射三十枚,一次性就是六百枚圆形砖头弹 这些黑色的小点,飞上高空,然后,斜着向下重重砸落。 刘行也无语,这群帕提亚人直接就敢在五百米外集结,他不知道这群人到底是怎么想的? 帕提亚人其实想的是,按照阿兰人的弓力来计算,在高处最多三百米,五百米已经留有余量,而且越近越能节省战士的体力,于是他们选择了五百米,同时也选择了面对自己的命运。 看着这些黑点,你会感觉很慢,但其实他们下落的时候,能达到50米每秒,换算成我们可以理解的速度概念,那么这就等于180公里每小时的速度。 你想象一下,600颗拳头大的砖头,以180公里每小时的速度,砸在人的身上,那会是怎样的场景。 两百五十名战士和刘行一起看见了,他们能看见当石头成群落下时,整个帕提亚人的阵列一瞬间就空了很多,可诡异的是没有太大的惨叫声。 大约被砸到,人就已经完了,发不出什么叫声。 帕提亚这边也蒙圈了,部队其实还在做最后的集结,没有任何新的命令下来,那群战士木木的看着身边那些被砸到的战士,他们还没有反应过来。 他们遇到的不是什么阿兰人,他们要进攻的是不奴部,这是一个人口四千,却拥有六百多工匠和袁华这个来自未来的古代工业文明。 袁华设计了一个省力滑轮组,让原本至少需要二十人拉倒的投石机,用四个人就能拉倒,而浑圆的砖头,符合空气动力学,它们比棱角分明的石头,飞得更远。 另外这个投石机还能调节抛射角度,从六百米到三百米之间,都是他们的投射范围,这一次,投石机无比凶猛,比匈奴人曾经见过的,威力大了一倍以上,而且非常节省人力。 这一组滑轮组,让工匠们见识大涨,他们已经开始将金属滑轮用于各个方面,比如吊机,又比如下一代的单兵重弩。 这个文明,开始一点点在科技的推动下,展示出完全不同的光辉,就像他们红色的徽标,血红,血红的光辉。 一旦这些投石机开始发动,只要没有命令,那么就不会停止,圆形的砖头弹已经被放进箩筐,就放在投石机旁边,四个女兵只要抬起来走五步,就能挂上投石机的末梢挂钩。 松开滑轮组的把手,投石机就会开始上翻,将砖头雨送出高墙之外。 在这些女兵看来,就是二十架投石机在不断上翻,然后被拉倒,此起彼伏。 而刘行的眼皮在跳动,他能看到帕提亚的大型军阵就在眼前崩溃,远处的草地上全是红色,跑掉的士兵连三分之一都不到,沿路还在被砸。 这些砖头雨完全没有规律,散布的毫无道理,却非常有威力,也有密度。 同样,后方的帕提亚军事首领也看到了,他只是沉默,并没有让人杀掉逃兵,现在他也已经有些混乱,这一次,他们碰到了一个非常棘手的敌人。 他抬起头,通过金属面甲的缝隙,再次看向那面旗帜,那是一个人,左手拿着镰刀,右手拿着斧头,面甲下有一个声音,愤怒的说道,“不奴族,我帕提亚与你们不死不休!”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夜晚,那面高墙之上,时不时会向外射出几根裹着粗布的沁油火箭,将城下照亮,这是军事条例,预防敌人夜晚攻城。 五月的山野间,风是温暖的,没有任何飞鸟,只有虫鸣声响起。 帕提亚的所有将领汇集到大帐之中,他们在讨论后面的攻城计划。 而刘行则带着军官在城墙上巡逻,他抚摸着一块横在城墙垛口外的巨木,小声说道,“你们要守护好这个城关!” 这座城关,还有很多秘密,袁华和所有将领在不断预研那些敌人进攻的方案,然后用机械来抗衡,因为他们知道,他们的人力不足,如果没有机械,他们在这片大地上,弱小的不成样子。 第二天,第三天,敌人都没有来,可刘行知道,他们干什么去了,因为按照预研,敌人这个时候要做的就冲车,一种带着厚厚木头顶的冲车,因为只有尖顶冲车才能阻挡小砖弹的攻击! 可敌人不知道,他们还有大砖弹,还有其他很多的手段,按照袁华的话,“用技术打败他们,我们是更高阶的文明”。 刘行其实不懂什么是文明! 但他知道技术的力量,就像水车,就拥有巨大的力量,通过滑轮组,它所能抬起的锻造铁锤,那不是任何人,或牛马,可以做到的。利用下落的力量,那些巨大的铁锤可以让坚硬的金属臣服,变成人类想要的任何样式。 这个时代的战争就是这样,时间漫长,一直到五月十五号,帕提亚人又出现了,这一次他们带来了二十辆巨大的冲车,而且确实是尖顶。 这一次他们聪明了,这些冲车停在八百米外,这已经超过投石机的攻击范围,刘行在等着帕提亚人走进五百米,因为后面的一百米是投石机可以延伸的打击距离,他现在还不想让帕提亚人知道。 双方就隔着八百米对望,大地在这一刻无比安静,走兽和飞鸟都已经逃离,厮杀的人类,在这一刻是大地的主宰。 号角声传来,三十个帕提亚士兵在冲车内奋力推动,装木在微微摇晃,木轮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冲车开始一点点向前。 可能是因为太重,这些冲车走的很慢,但几十台冲车一起动,确实有一种威势。 连刘行他们在城头上,都能听到冲车里的号子声。 这一次刘行没有动,一个不奴族军官再看到冲车越过五百米的石头,转身跑去后墙,大声喊道,“大砖弹,五百米” 昨天的戏码再次上演,只是这次的数量不多只有二十枚,可它们很大也很重,这是一个篮球大的砖块,大约有16公斤,这是一个十六公斤,以180公里每小时,飞向冲车的圆形石球。 帕提亚人已经计算过了,他拿到小的圆形砖块,爬上悬崖扔下来,三公分厚度的斜角木板能够挡住并弹飞,只是表面会留下一个深坑。 但他们确实没有测试过16公斤的大石头,现在不奴族帮他们测试,于是悲剧来了。 在冲车里面的帕提亚战士,只有最前面的号子手能从缝隙里看到外面,但是他们也看不到天空,在听不到撤军军号的情况下,他们会喊着号子,一路向前。 而远处的帕提亚将领们能看见,但从他们的角度看上去,二十个小黑点,怎么看都没有什么威力! 可落下去的一瞬间,这些东西直接砸破了斜坡型的木顶,横飞的木片,坚硬的砖弹在冲车里面横飞,砸断手臂和大腿,五架冲车里面传来痛苦的嚎叫,停了下来。 但帕提亚没有下令吹撤军号,其他冲车里的士兵就不会停止,他们绕过,继续向前。 冲车缓慢的速度,不停落下的黑点,最后只有三台冲车走过了三百米的安全线。 帕提亚将领,不动声色,他在等,等冲车进入门洞,开始撞击大门。 而刘行不再等待,他大声喊道,“火油箭,上火油箭” 这种箭支的前方,带有一个装满油脂的小皮袋,弩射手点燃箭支,然后还是对着三架冲车射击重弩的射程极其远,而冲车的体积很大,绝大多数的火油箭都射中了木头冲车。 火焰引燃油脂的皮袋,燃烧的油脂顺着木头顶的缝隙落进冲车内部,这三辆冲车,向前行进了不到五十米,全部燃起大火,所有的帕提亚士兵全部从冲车的后面跑出,开始逃离。 可重弩手已经开始集中射击,这九十人,逃回去的只有八人,大多数被箭矢射倒,在城下的草地上哀嚎翻滚。 可两边都没有人在乎,帕提亚再次撤军,夜晚再次来临,哀嚎声也渐渐停止。 这就是战争,没有仁慈的战争。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32章 叹息之墙 帕提亚的军队再次退回,他们所有的军事贵族全都骑马登上一个两里地外的小山包,无语的看着,那道无比坚固,极其难缠,牺牲了将近千人,却还没有摸到边的城墙。 他们在想这到底是谁修建的? 怎么会有如此变态的高度,如此强大的守护武器,简直就是第二个罗马,不,这个城墙比罗马的城墙还要可怕,还要危险。 戴着铁面具的将领,问他的手下,“还有别的办法吗?” 没有人回答,因为他们前几天就已经想破脑袋了,再说他们的大脑里本来也都是肌肉。 将领在想,难道真的要做一个铁皮的冲车?那根本推不动,帝国也不会同意这样的事情。 “制造同样高度的箭塔!”,一个贵族倒是提出了一个点子。 可旁边的贵族说道,“四米以上的箭塔就已经很难推动,如果高达八米,士兵根本无法推动!” “或许,我们可以夜袭?黑夜能够让我们可以更加靠近,他们的火箭也就只能射到三百步多一些,我们从四百步外发起攻城?人员可以在家分散一些这样石头造成的伤害会最小化”,一个贵族说道。 铁面具说道,“看来只能夜袭了,王的要求是一定要拿下这个城市,他需要这些奴隶,为王都建造这样的城墙!” 旁边的一个军事贵族却说,“我也觉得这个城市我们一旦能够拿下这里,那些投石机,那些射的极远的弓,能帮助帕提亚超越罗马!” 于是,夜袭计划被通过,各个军事贵族都拿出自己军队的一半参与进攻。 这一次,他们出动了十个部族,共九千名士兵,分为重装骑兵,轻装骑射和征召步兵。 这一夜,他们把手上的步兵和骑射手编成了四千人的队伍,共三十架登城梯。 帕提亚帝国并没有所谓的“军团”这种固定编制,这是罗马军队的特征。相反,帕提亚帝国的军队主要由骑兵组成,尤其是重装骑兵和轻装骑射手。这些骑兵部队并非常备军,而是根据需要快速集结起来的。帕提亚的军队结构较为松散,由各个贵族、农奴以及雇佣兵组成,通常在战争或危机发生时由国王或贵族领导召集。 帕提亚军队的规模很难有一个确切的数字,因为这取决于具体的战争或冲突。例如,在对抗罗马的卡莱战役中,帕提亚军队据说由1000名具装骑兵和9000名骑射手组成,总数约为人。但这并不是一个固定的数字,实际的兵力会根据战争的需求和可用资源有所变化。 此外,帕提亚帝国能够动员的兵力还包括轻装步兵,这部分士兵通常由征兵和雇佣兵组成,用于在骑兵冲锋后对敌军进行打击。然而,与骑兵相比,步兵在帕提亚军队中并不占据主导地位。 攻击是在月亮过了中天发动的,四千帕提亚人,突然就冲出来,喊杀声震天。 城墙上的士兵大声喊叫,重弩不断向下射击,城墙上人员在不断涌向自己的防守位置,并带上鳞甲围脖,宽边铁盔和钢铁面具,这是为了防护下面的直射。 不奴部的人口太少,袁华他们只能把防护做到极致,重步兵根本不考虑什么移动速度,只追求安全,更安全。 帕提亚人已经不在乎生死,因为出发前,铁面贵族已经说了,攻不上去,他们将全部被斩首,王只要这座城市,不要懦夫。 一架架云梯被竖起,可因为确实太长,竖起非常困难,这也算是袁华给予敌人的变态折磨。 刘行急忙大声喊,“推出一格” 所有的墙垛外都有一根三米长的粗大原木,横在所有墙垛口的外面,木头被根长三角钢铁滑动槽连接,两个士兵向前推动钢铁滑槽,横着的原木先被被推出于半米,就像一个巨大的抽屉。 那些竖起来的云梯,原本会勾住城墙的大铁钩,现在只能勾在原木上,这时城墙上的士兵会再次向前推动将原木直接推离来城墙三米,这样帕提亚人傻眼了。 他们现在是爬也不是,因为爬上去,梯子顶端离开城墙还有整整三米,你试一试爬在梯子上立定跳远,看能不能跳过三米? 可不爬也不是,城上在不断射箭,箭矢的威力极大,能够将人体洞穿。 于是,游戏开始了。 帕提亚人,将场梯抬起来,想从巨木下方挂进去,可长梯很长,取出来就不容易,等他们刚刚取出来,原木回去了。。。 他们扛着梯子,整个就傻了。。。 他们已经知道,挂上去,结果不会有任何改变。。。握草啊!这是什么人设计的? 可这还不是全部,随着帕提亚人在玩着长梯,城墙下全是帕提亚人,他们试着用铁制的飞钩,来勾住城墙。 可这个时候,每隔一米,城墙上就有一个出水孔,一大锅开水倒进去,管道就会分支滚烫的沸水,沸腾的水冲出出水孔,城墙下的星光里全是蒸腾的水蒸气,成群的帕提亚人,痛苦嘶嚎,不断翻腾,这场景简直如同身在地狱。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帕提亚的将领全都目瞪口呆,他们从未见过哪个城墙,连木梯都搭不上的,还让不让人好好玩了?你们这是在作弊! 可他们不了解,两头配重,钢铁滑槽,槽里有钢珠,加入羊油,又在战前不断检查,不断的推动,这个东西其实不难做。 唯一需要的就是士兵的训练,在合适的时间推出和收回。 城墙上,女弩手也上来了,三轮射正式开启,每四秒,就是两百发弩箭发射,周而复始,无穷无尽。 而第二锅开水又倒下去了,只是城墙下的哀嚎声,没有第一次的响亮。 帕提亚人攻不上去,射箭会被铁面具和铁围脖挡住,除非真的倒霉射进了眼睛。 这就是屠杀,一边倒的屠杀,战斗只持续了半个时辰,城墙下已经没有多少帕提亚士兵,最后的士兵已经开始溃散,他们宁愿被砍头,也不要被开水烫死。 帕提亚的所有军事贵族全部都石化了,这究竟是谁设计的城市,怎么会如此可怕? 再打下去,就要把精锐弓骑兵和重甲骑兵送上去了,那个城市贵族能够承担这样的损失,那些战士是他们统治的核心,一旦失去,王将予取予求,连他们自己的城市也会失去。 一声叹息,铁面具挥手道,“撤退吧!我们需要认真计划,再打下去,毫无意义,王那边我来解释。” 一群军事贵族,全都点头,这个时候要是谁高喊进攻,那恭喜你,你可以立刻把自己城市的士兵派上去了。 而其他人则会心存感激的,去攻取你的城市。 帕提亚可不是罗马,更不是大汉,帕提亚的贵族拥有自己的军队,而且他们认可实力,认可大鱼可以吃掉小鱼,只要你向王进贡的足够多。 在黎明破晓之际,天色依旧灰蒙蒙的,晨曦透过云层洒下微弱的光芒。此时,帕提亚那庞大的军营已经悄然撤离,只留下一片空荡荡的营地和满地狼藉。然而,在城外的广袤草地上,却时不时传来阵阵痛苦的哀嚎声。 不奴族的英勇战士们手持锋利的战刀,迈着坚定而沉重的步伐穿梭于这片草地之上。他们目光锐利地搜寻着每一个受伤的身影。对于那些伤势过重、回天乏术的伤者,战士们毫不犹豫地举起手中的刀,以一种果断的方式送他们最后一程,让他们免受更多的折磨。 与此同时,一旦发现还有救治希望的伤者,不奴族的战士们便会地将其抬起,送往城内接受治疗,活不活的下来要看他们的运气,但基本的消毒和包扎,不奴族的战士会做。 有时候,人需要一点人性,不然和野兽何异? 这场由帕提亚挑起的战争,暂时就这么结束了,但刘行还是觉得这座墙不够强大,他觉得还有很多可以改进的地方。从此,这家伙走上了一条不归路,那就是研究城防,改进城防,建造世界上防御度最高的城防体系。 不奴部的工业已经初具规模,这就是刘行的底气,也是不奴部的底气。 同样,袁华也在面对罗马人的城墙,它们很矮,高不到四米。可带着一群,没有工匠,没有重甲的阿兰人,怎么攻城?这真的是一个巨大的问题! 袁华试着问其他人,可问完,他才发现还不如自己想,这群人简直就是乱来,梯子,人海,就是他们唯二的选择。 最后,袁华看着这群五大三粗,力气很大的男人们,终于想起了一个办法,这办法很蠢,但这办法绝对管用。 至少,这办法能让罗马人不再敢当着他们的面砍树,可以让他们坐困愁城,甚至他还可以再进一步,只是需要先看看罗马人的应对。 你要问是什么办法,且听下回分解! 而罗马的军团长,也已经见到了老兵,他看着手里的弩矢,问老兵,“辎重队距离这里,还有多远?” 老兵指向南面说道,“马车还有两日的路程”。 军团长没有说话,掂量了一下金属箭头的重量,他也已经意识到,南面的敌人并不简单。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33章 相互的认知 如今的罗马帝国正处于其军事力量的巅峰时期,整个国家都沉浸在一种强大而自信的氛围之中。而在这个辉煌时代里,有一位堪称传奇的人物——图拉真皇帝。他不仅是一位卓越的领导者,更是一位令人瞩目的军事统帅。 图拉真一生征战无数,发起了多场具有重大意义的远征行动。其中最为人所称道的,莫过于那场惊心动魄的达契亚战争。这场战争见证了图拉真那超凡脱俗的军事智慧和指挥才能。 在面对达契亚人的顽强抵抗时,图拉真并没有盲目地采取强攻策略。相反,他精心策划每一次进攻,巧妙运用各种战术手段来突破敌人的防线。他深知兵不厌诈的道理,常常通过设下埋伏、声东击西等计谋让对手防不胜防。 此外,图拉真还非常注重军队的训练与装备。他亲自监督士兵们的日常操练,确保他们具备过硬的战斗素质。同时,他大力推动军事技术的创新发展,引进先进的武器和防具,使得罗马军团在战场上更具优势。 正是凭借着这些出色的能力和举措,图拉真最终成功征服了达契亚地区,将罗马帝国的版图进一步扩大。他的名字也因此成为了罗马历史上一个永恒的光辉符号,被后世人们传颂不衰。 他励精图治,全面加强罗马帝国的军事力量,不断对外扩张。 现在,罗马帝国有30个军团。这些军团分布在帝国的各个边境地区,负责保卫帝国的安全。每个军团的标准编制人数约为5000至6000人,具体人数可能会因具体时期和任务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图拉真深知“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这一至理名言的重要性,因此对于后勤保障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为了确保远征军的补给始终保持充足状态,他精心构建起一个规模极其庞大且完善高效的后勤系统。 这个后勤系统涵盖了众多方面:首先是数量众多且分布广泛的仓库,它们被设立在战略要地以及行军路线附近,里面堆满了各种军需物资,从粮食到武器装备应有尽有;其次还有一支强大的运输船队,这些船只穿梭于江河湖海之间,将各类物资源源不断地运送到前线;此外,四通八达的道路网络也是该系统的关键组成部分,不仅方便了物资的快速运输,还使得军队的行动更加迅捷灵活。 当然,仅有这些硬件设施还远远不够,为此图拉真专门组建了一支训练有素、战斗力强悍的护卫部队。他们负责保卫仓库、运输线路以及沿途的重要据点,防范敌人可能发动的袭击与破坏。正是因为拥有如此完备而严密的后勤保障体系,图拉真所率领的远征军才能够在漫长的征途中无后顾之忧,勇往直前地向着目标挺进。 以图拉真征服达契亚的战争为例,他动员了约8个军团,每个军团约有5000至6000人,总计约40,000至48,000名军团士兵。此外,他还动员了约70,000名仆从军,使得整个远征军的总人数达到了约110,000至118,000人。这种庞大的军事力量和严密的后勤保障,使得图拉真能够在达契亚战争中取得决定性的胜利。 当下,这支罗马军团已然踏入阿兰人的领地,其正规军的编制足有六千之众。不仅如此,他们尚有一支同样规模为六千的仆从军团。为了抵御游牧的阿兰族,这支仆从部队清一色皆是受雇的骑兵,而他们,乃是来自罗马东北面的哥特人。 为了确保辎重部队能够万无一失、安然无恙地抵达目的地,军团长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毅然决定在次日上午便迅速调遣出一支多达两千人的仆从骑兵队伍前去支援。这支精锐之师由经验丰富的老兵亲自率领。 两千名仆从骑兵如疾风骤雨般疾驰而出。马蹄声响彻云霄,扬起滚滚烟尘。他们,身着坚固的铠甲,手持锋利的长枪和弓箭地向着南面前进。 这时,辎重部队刚刚踏出高加索山脉不久,在缓坡丘陵地带向北行军。 就在他们身后约莫五里远的地方,不奴部那如狂风般呼啸而来的骑兵队伍也猛然间从山谷之中冲出。这些剽悍勇猛的骑士们瞪大着双眼,充满好奇与警惕地打量着周围陌生的环境。这可是他们生平头一遭涉足这片土地!举目远眺,但见眼前是一座连着一座的小山坡,宛如起伏的波涛一般,连绵不绝,一直延伸到视线的尽头。 在蜿蜒曲折的山路上,经验丰富的老阿拉什与勇猛无畏的乞力正热烈地商讨着作战计划。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后,他们终于达成了共识:由阿拉什亲自率领那支身披坚固鳞甲、训练有素且行动敏捷的骑兵部队前去引诱敌人的轻骑兵。一旦成功吸引到敌方轻骑的注意并将其引离主战场,剩下的战斗部署便要交由那些英姿飒爽的女骑兵来执行了。乞力将指挥手下的女兵们巧妙运用手中的弩箭,对被孤立出来的六百罗马步兵形成严密的包围圈,并给予他们致命一击。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两人立刻开始行动,阿拉什的部队沿着罗马辎重队的痕迹,沿直线前进。 而乞力在他们的东面五里的视线外,并行前进。 如果,乞力听到牛角长号的信号,就将部队展开,对辎重队进行围歼。 他们两人已经盯上了罗马人的大车,那个车队足足有一百二十辆大车,里面一定有无数粮食和武器,这他娘,就是嘴边的肉,怎么可能不要? 双方的斥候再次相遇,双方在丘陵上相互追逐,而老阿拉什则带着主力骑兵快速推进,很快他就看到了辎重部队的尾巴。 罗马辎重部队将领也是老兵,为了避免对方的远程射击,会大量杀伤拖着大车的牛,他不得不派出六百达契亚骑兵。 两方都是骑兵,鳞甲骑兵不断在远处,用弓箭射击达契亚骑兵,将他们一点点引开。 而乞力终于在这一刻,听到了牛角号声。他挥动手臂,指向西北面,一千五名女弩射手散开成一条线,向着辎重队而去。 乞力把一千四百名女骑手分为七组,每组两百人,从三个方向上进行远程打击,第一波来的太猛,罗马步兵死伤超过七十五人。 罗马军官大喊,剩余的五百二十五名罗马青年步兵,开始搭建盾阵,形成一个四周包括顶部都覆盖上盾牌的阵型,然后慢慢朝着最近小山包的顶端移动。 罗马盾牌很厚实,中弩难以击穿,同时乞力不愿意让这些女兵冲阵,于是他直接下令,让一千女骑兵在四周围住这些罗马士兵,然后当着他们的面将大车和赶车的奴隶,全部带走一路向着东边而去,离这里最快三天的路程就是不奴族的北关城墙。 再说,他们的任务本来就是断掉敌人的粮草辎重,现在已经完成战役目标,不用和敌人步兵纠缠,反正他们也追不上骑兵。 这场战役到最后,老阿拉什也和达契亚的骑兵脱离,双方各有损失,但因为有铁甲,不奴族战死四十五人,而达契亚骑兵战死两百二十人。 这其中很大一部分是为了救,那些战马跌倒的战士,虽然救回来一些,可损失还是比较大。 在回程的路上,老阿拉什和乞力沟通了一下,双方认真的讨论了轻骑兵的战术。 老阿拉什说,“我们不奴族的人口太少,这一次战斗就损失四十五人,想起来就心痛,不能这么打!” 乞力说道,“要解决轻骑兵的战斗力问题,在弓力差不多的情况下,需要加强马匹的防护,但一旦加强马匹的防护又会带来速度减慢和路程减少的问题,这样下来轻骑兵就会慢慢变成重骑兵,失去速度和长途奔行的能力,这就是一个死节。” 老阿拉什看向身边这些行进的战士,叹息的说道,“要想解决这个问题,真正的改进方向,应该是让弓力能够拉开差距,可人的力量是有限的,这简直就是一个死局。” 乞力又说,“当然还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找到更加优秀的战马,例如大宛马,那是力量和速度都优秀的战马,可这样的战马何其珍贵。” 两人就这么一路谈话,一路向东,朝着不奴族的北城门而去。 这一天,袁华在干什么? 他在挖坑! 是的,他带一群阿兰人用了两天,就直接朝着树林挖壕沟,然后罗马人一出来,就站在壕沟里射箭,现在罗马人还真的砍不成树了。 袁华也是鬼,他就挖到四百步左右,横向再展开壕沟,然后就停了下来,想看看罗马人的反应。 第三天的清晨,他被人叫醒,擦了一把脸就走出去,有人喜气洋洋的告诉他,“你的点子很有用,罗马人撤了!” “罗马人撤退了?”,袁华有些懵圈,这不应该啊!这还没有交手,他们怎么就撤退了?! 罗马的军团长有苦难言,他出发的时候带了一个月的军粮,目前只剩下八日,如果节省一点能吃十日。 但是,敌人已经出现在高加索山脉之中,第比利斯和这里的山路也不再安全。 就算现在起,就从第比利斯城寨再次起运粮草,军团所需的给养也不一定能够及时送达。更不要说,第比利斯已经没有足够的粮草。 作为罗马的军团长,他不能用6000罗马老兵的生命开玩笑,现在的时间已经不多,他毅然而然的选择了主动撤军,哪怕他需要向皇帝做出说明,甚至降职。 这一刻,罗马军团正以行军队列向着高加索山脉前进。 袁华看着空荡荡的罗马营地,他突然就对罗马军团的军团长有了全新的认识,这绝对是一个理智且果决的人物。同时,他也再次重新认识罗马的军事制度。 从细节里可以看出来,罗马军团长拥有极大的自主性,或者说临机决断力。 有阿兰首领问,“要不要追击?” 袁华摇摇头,说道,“我们的任务是打退敌人,现在敌人已经退了,不必再付出族人的鲜血,没有必要。” 众首领讨论了一下,确实,既然罗马已经退兵,那确实也不需要再牺牲自己部族的战士。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同样,罗马也正式和袁华他们见面,对于不奴族的战斗力也产生了一定的认知。 罗马军团长在写给皇帝图拉真的羊皮信中是这么说的,“在高加索山脉的东北山谷,那里有一个新的部族,从表面上看他们属于阿兰人,但他们的武器和装备,和阿兰人完全不同。从骑兵和步兵的交手结果看来,这个部族的战斗力非常强悍。最重要的是,这些敌人他们知道进退,就算有能力全歼600青年罗马军团,他们也非常克制,不愿意用无谓的伤亡,换取无谓的胜利。另外,我随信附上他们的钢弩矢,这种弩矢的硬度很高,说明经历过反复锻打。能够使用强度如此高的钢铁作为消耗品,这绝对不是一个小部族可为,他们的背后极有可能站立这一个庞大的势力,阿兰人没有这样的能力,我推测是帕提亚。我个人认为,这个部落是帕提亚伸向阿兰人领地的一只手,他们在用这种方法餐食阿兰人的领地。” 而铁面此时也在向帕提亚的王书写信件,他的信件同样认为,不奴部不是阿兰人,他们应该是罗马培养的势力,他们是罗马在阿兰人中钉下的木楔子,并且用来封死帕提亚帝国向上发展的空间。 信件的末尾,他写到,“他们拥有钢铁的箭头,拥有高超的建筑技能,拥有匪夷所思的城市防御装备,我们需要高度重视,如果还要进攻这个部落,那么我认为至少需要两万人以上,要不惜一切代价,否则毫无意义,徒增伤亡。”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34章 大历史的背景 公元110年的高加索山脉,这里混合着三个巨大的势力,他们各有特色,也各有所长。 让我们从更高的维度来了解一下,公元110年图拉真时期的罗马、帕提亚和阿兰人,他们在政治、经济和军事上的不同及其冲突。 一、政治上的不同 图拉真时期的罗马帝国正处于其扩张的顶峰,图拉真本人以其军事才能和政治手腕,将罗马的疆域推向了前所未有的广度。罗马的政治体系以皇帝为中心,实行中央集权制度,图拉真通过军事征服和政治联姻等手段巩固了罗马的统治。 而帕提亚帝国是一个由阿萨西斯王朝统治的君主制国家,其政治结构相对分散,各地方诸侯拥有较大的自治权。帕提亚国王的权力受到贵族和地方势力的制约,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对外扩张的统一性和效率。 再看阿兰人,他们的政治结构则更为松散,他们由多个部落组成,缺乏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权。阿兰人的领导权往往由部落中的强者掌握,这种分散的政治结构使得他们在对外冲突中缺乏统一的指挥和协调。 至于经济, 罗马帝国的经济基础是农业和贸易,其广阔的疆域和发达的交通网络为贸易提供了便利。图拉真时期的罗马通过征服达西亚等地区获得了巨大的财富和土地,这些资源为罗马的公共建设和军事扩张提供了资金支持。这是一个集合生产,海洋贸易和武力掠夺为一体的帝国。 而帕提亚的经济以游牧经济为主,但也有一定的农业和手工业。帕提亚控制着丝绸之路的一部分,因此在国际贸易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帕提亚的财富主要来自于对国境贸易的征税和对附庸国的控制。帕提亚虽然也有生产,但他们近一半的收入来自贸易,这其实是一个贸易帝国。 阿兰人:阿兰人主要以游牧和掠夺为生,他们的经济活动较为原始,缺乏固定的农业和手工业基础。阿兰人通过袭击和掠夺邻近地区来获取资源,这种经济模式使得他们在经济上对外部世界具有一定的依赖性。这就是一群牧民加上打劫的人,比匈奴更原始,也更野蛮。 最后,我们需要在军事上理解的三者的不同点。 罗马军队以其纪律严明、装备精良而着称。图拉真时期的罗马军队主要由重装步兵组成,辅以骑兵和辅助部队。罗马军队的战术以方阵和有序的进攻为主,强调集体作战和纪律性。换句话说,罗马是一个步兵战术为主的帝国,他们靠阵型和不停向前建设军事要塞来压迫敌人。 帕提亚军队以骑兵为主,特别是重装骑兵和骑射手。帕提亚的骑兵战术灵活,擅长利用机动性进行远程打击和快速突击。然而,帕提亚军队在步兵和攻坚能力上相对较弱。帕提亚最出名的其实是他们的重甲骑兵,全身覆盖铁甲,用最好的战马和最强壮的骑士,可以硬生生冲开罗马人的步兵方阵。 而阿兰人,他们的军队主要由骑兵组成,他们以速度快、机动性强而闻名。阿兰人的战术更倾向于游击战和突袭,缺乏与罗马和帕提亚军队相抗衡的正规战能力。阿兰人,其实就是轻骑兵和弓骑兵,几乎没有什么铠甲,可这就是一群苍蝇,你很烦,可你打不到他们。 关于三者之间的战争冲突,罗马与帕提亚在图拉真时期,他们之间的冲突主要集中在对亚美尼亚的控制权上。罗马试图将亚美尼亚纳入其版图,而帕提亚则试图维持其在亚美尼亚的影响力。一切都围绕着亚美尼亚,就是高加索南面的地区。 阿兰人与罗马的冲突主要发生在罗马的边疆地区,尤其是在黑海和多瑙河一带。阿兰人以其游牧民族的特性,经常对罗马边疆进行掠夺和袭击。罗马则试图通过军事行动来对抗阿兰人的侵扰,并保护其边疆安全。同时,罗马还雇佣或者蛊惑东哥特人与阿兰人冲突,他们用计谋和外交不断同时削弱这两个敌人。 帕提亚与阿兰人之间的冲突主要源于对亚美尼亚地区的争夺。帕提亚试图通过控制亚美尼亚来巩固其在高加索地区的影响力,而阿兰人则试图通过掠夺和袭击来获取资源。双方在亚美尼亚地区的冲突不断,帕提亚在与阿兰人的战争中也暴露了其在步兵和攻坚能力上的不足。 你看出来了吗? 三个势力的焦点在哪里? 在亚美尼亚,就是袁华选的风水宝地,这个货,自己把自己送进了死亡的中心,送进了历史舞台的最中央位置。 为什么要争夺亚美尼亚,罗马、帕提亚和阿兰人都有他们自己的战略考量。 亚美尼亚,这个位于欧亚交界的古老国度,因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和战略价值,自古以来便是各大帝国争夺的焦点。罗马帝国、帕提亚帝国以及阿兰人,都为之疯狂。 亚美尼亚的地理位置是其成为争夺焦点的主要原因之一。亚美尼亚位于亚洲西南部,周围环绕着伊朗、土耳其、格鲁吉亚和阿塞拜疆等国家,这片土地的地理位置使其成为东西方文明交流的重要纽带。亚美尼亚不仅是连接欧洲和亚洲的陆桥,也是古代丝绸之路上的重要节点,对于控制贸易路线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亚美尼亚的地理位置对其经济和文化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影响。尽管亚美尼亚是一个内陆国家,但它位于东西方贸易的交汇点上,使得亚美尼亚成为了东西方文化和商业交流的桥梁。控制亚美尼亚意味着控制了重要的经济资源和贸易利益,这对于罗马和帕提亚这样的大帝国来说无疑是极具吸引力的。 对于罗马帝国而言,控制亚美尼亚是其东扩战略的一部分。罗马通过控制亚美尼亚,可以遏制帕提亚的西进,并保护自己的东部边疆安全。 对于帕提亚来说,亚美尼亚是其对抗罗马的前线,控制亚美尼亚可以作为缓冲区,保护自己的核心区域不受罗马的直接威胁。 对于帕提亚和后来的萨珊王朝而言,控制亚美尼亚也是为了传播和强化自己的宗教信仰,即拜火教,中东一直都是宗教主导的世界,到今天依然如此。 阿兰人作为一个游牧民族,他们的介入更多是出于对土地和资源的需求。阿兰人不满足于只占据南俄、黑海间的肥美草原,阿兰人开始南下和西征,介入更南方和西方的事务,与帕提亚和罗马爆发了冲突。阿兰人的军事行动不仅是为了掠夺资源,也是为了寻找新的牧场和生存空间。 亚美尼亚之所以成为罗马、帕提亚和阿兰人争夺的焦点,主要是因为其地理位置的战略价值、经济利益、军事战略考量以及文化宗教的影响。这些因素共同作用,使得亚美尼亚成为了这个时期世界西面各个势力争夺的热点地区。 我就问,不打他,打谁? 然而,这家伙对于眼前这种状况竟然毫无半点察觉和认识!他就像是一个懵懂无知的孩童一般,对周围所发生的一切浑然不觉。不仅如此,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还因为给自己找到了这么一块看似不错的土地而沾沾自喜、洋洋自得起来。他心里暗自思忖着:“瞧瞧我多厉害啊,轻而易举地就发现了这么一处好地方,以后这里就是我们不奴部的专属领地啦!”却丝毫未曾意识到潜在的危险正一步步向这不奴部逼近…… 于是,战争的火焰,将不断燃烧,现在只是开胃菜,袁华终将见到认真的罗马和帕提亚,而且这货还有一个不怎么靠谱的盟友,阿兰人能打战,可阿兰人其实不会打仗,这才是真正的问题!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35章 神眷之地 等袁华回到不奴山谷,已经是五月十一日,五月的高加索山脉气候宜人,春季是这个地区最宜人的季节,适合户外劳作和嬉戏,比如袁华现在的骑马。 除了他的大腿内侧确实很疼,其他都无比完美,就如同他骑在战马上笔直的身形。忍着痛,满脸微笑的向着北面城墙上的守军们挥手,而那些城墙上的士兵也向他们行抚胸礼,欢迎勇士们回到故乡。 他缓缓地行走在通往城市的道路上,目光所及之处,漫山遍野的花朵竞相绽放,仿佛给大地披上了一层绚丽多彩的锦缎。红的像火,粉的如霞,白的似雪,黄的若金……各种颜色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幅美轮美奂、五彩斑斓的画卷。微风拂过,花枝轻轻摇曳,送来阵阵沁人心脾的芬芳,让人陶醉其中,无法自拔。 北高加索地区属于温带大陆性气候,而南高加索地区则呈现出亚热带地中海性气候。五月时,北高加索地区的冬季严寒已经过去,夏季的炎热还未完全到来,气候温和。南高加索地区由于受到地中海暖湿气流的影响,五月已经进入夏季,气候炎热,冬季温和多雨。 崔力狠狠地将他抱起,老阿拉什捶他的胸膛,乞力给他拥抱,刘行和刘玉在一旁微笑,古尔丽和古塔也一起上去抱住他。 下午,所有不奴族的人民全部去到后面的山谷,他们看着用绳索悬挂的石匠们,用铁锤和凿子在山壁间刻下一个又一个人的名字,然后再用红色的染料,把这些名字染红。 有的人将佛像刻在山崖上,有的人将山水的诗句刻在山崖上,而不奴族将所有为部落献身战士的名字,刻在这片山崖上。 这片山崖就在城市的后面,你站在城市的高处就能看到这些名字,就会记得为了这个部落,为了这个族群,有多少人失去了年轻的生命。 刘玉站在山崖下,向所有的人介绍上面这些名字,他们的年龄和性别,他们从哪里来,他们为什么加入不奴族,他们在哪里战死。 时间很长,可没有人说话,高加索的大山之上,只有刘玉的声音和风的呜咽。 “我们来自不同的地方,我们有着不同的身份,为什么我们走到了一起?因为命运,也因为我们自己的选择。汉字里面的人字,就是站立的!谁也不能征服我们!不管是罗马,帕提亚还是匈奴,没有人可以奴役我们!” 她伸手,指着山体上的名字,说道,“我,刘玉,将追随他们的脚步,若有哪一天到来,我也将为不奴部而战,无人可以驱使我,鞭打我。吾宁死,不为奴!” 所有人都在小声说,“吾宁死,不为奴!”,可声音虽小,千百人的声音汇聚,亦如海潮在翻涌,如同森林在呼啸。 傍晚,刘玉带着袁华他们去见了两个人,一个是阿兰族的流民代表,另一个则是俘虏推举的代表。 最近这段时间,罗马在边境的战争,摧毁了一些阿兰族的小部落,他们都失去亲人,营地和财产,慢慢汇聚到不奴部,已经有一千人左右。现在,他们在不奴部的农田里干活,有的跟着工匠在修建水利系统,有的在开挖鱼塘,妇女则跟着织布,他们在靠劳动换取每日的口粮。为了加入不奴部,上千流民推举了一个阿兰老者,让他全权代表流民来请求加入不奴部。 袁华只是提醒他,“你知道不奴族有执鞭者吗?” 老人说道,“知道,懒惰者将受到惩罚,严重者要离开城市。” 袁华继续问,“你们还想加入不奴部?” 老人说,“我们,不为奴!” 袁华笑了,于是走向下一个房间,那里是一名俘虏的代表,一名达契亚骑兵。 俘虏单膝跪下,脑袋低垂,这是达契亚人面对胜利者的尊敬,他们曾经这样跪拜过罗马皇帝图拉真。 袁华问,“你们可以离去!”,袁华知道俘虏最想知道什么? “但我们也有条件!”,袁华的话锋一转。 俘虏抬起头问道,“尊敬的统治者,我们想知道条件是什么?” 袁华说道,“你们可以派出代表,通知罗马和帕提亚,让他们按照规则,用金币来赎买你们!” 那名战士的眼睛里,光芒已经消失。作为军团仆从军,他知道罗马根本不会用金币来赎买他们,他说道,“如果没有人来赎买我们,我们是否还能回到家乡?” 袁华说道,“为我们免费工作一年,作为赎买金。一年后,你们可以选择留下,或者再次踏上回家的路。” 那士兵以为听错了,他问道,“不用成为奴隶?不用打上奴隶的烙印?” 袁华转身向着门外走去,留下一句话,“这里没有奴隶!以后,你们会慢慢了解。” 那士兵在后面大声喊道,“如果有人伤残了,手臂断了,腿断了,也可以吗?” 袁华转身看向他,说道,“可以,总有可以适合他们干的,只要他认真干活,就能回家!” 士兵俯首,说道,“感谢您的仁慈!”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对于俘虏,袁华他们这么干,有两个方面的思考,一,山谷缺少劳动力;二,山谷不能白白养活一群俘虏,要么收钱,要么干活; 实在给不了钱,那就劳动吧,劳动最光荣! 就这样,一群阿兰族的流民,一群俘虏合起来大约有一千三百人,就在五月中旬加入了不奴部的劳动大军。 海岱今年二十一岁,他是帕提亚南部部落的勇士,是帝国的精英骑射手,在部落里精英骑射手是仅次于重骑兵的存在。他在南城关的高墙之下被射穿大腿,侥幸捡回一条命,现在正在营地里排队,等待安排工作。 终于轮到他,桌上有六块牌子,分别是木,石,农,渔,牧,建。 他看不懂,想问又不敢问,于是选了中间的“农”,于是负责人指着他身后的队伍,中间第三队,说道,“去那里!” 于是,海岱走了进去,这一组大约有二十人,都是俘虏。 开始在田地里劳动的时候,海岱第一次看到这片山谷和大海之间的开阔田地,人在十二万亩的土地之前,何其渺小。 天地之间,能够看到还有很多队伍分散在这片广阔的田野之间。 他们被分为两队,一队负责将肥土覆盖铺在田间,另一队负责将田间疯长的野草刨除,草也不扔,堆在一起干燥,然后隔几天还要烧掉,将草木灰送去做肥料。 他注意到,这个地方的农耕非常奇怪,他们将土地分成一行一行的,一行挖的低一点,一行堆的高一点。 种子应该是种在堆的高的那一行上,他从未见过这样种地的,这样的劳动量应该比帕提亚人种地要付出更多的劳动,帕提亚和罗马也会平整土地,但不会这样分成一行行的,更加不会施肥,甚至不会去除草,更多是天生天养,主要是靠着神的恩赐。 这就是中华的分陇种植,又称垄耕种植法,是一种传统的农业种植技术。这种种植方式将庄稼成排种植在垄上,垄与垄之间保持一定的间距,垄的土地一般要比垄之间的沟略高。分陇种植的优点很多,是最先进的种植方式。 能保证每株庄稼独立成长,互不干扰,可以让每株作物都有独立的生长空间,农民在垄和垄之间行走进行除草和间苗时,不会踩伤到庄稼。 便于通风,减少腐烂,庄稼之间保持适当的间距,有利于空气流通,减少因湿度过大导致的腐烂问题。 便于灌溉,提高浇水施肥效率,分陇种植法使得灌溉和施肥更加集中和高效,有利于作物吸收水分和养分。 轮流修耕,保持地力,在两季种植之间,垄和沟的位置会互换,这样每垄土地实际上是轮流修耕,有助于保持土壤的肥力。 增加地表面积,提高土壤温度,分陇种植法使得地表面积增加,可以增加土壤的太阳辐射能,提高土壤温度,有利于作物生长。 改善光照条件,提高光合作用,特殊的垄、沟相间的曲面型地表,改变了太阳光线的反射角度,改善了植株下部的光照条件,增加了基部叶片的光照强度,有效提高了群体的光合作用。 分陇种植是一种能够保证高产的种植方法,它在中国农业史上有着悠久的传统,它陪着中华民族从远古一直走到今天。 海岱对于这种种植方式无比的好奇,他让翻译问领头人,渐渐的,他已经知道了为什么要这样种植,只是他们不向神灵祈祷,这样真的有用吗? 执鞭者在俘虏间行走,谁如果做事偷懒,鞭子就会上去,两次下来,就没有俘虏再敢偷懒。 等到中午吃饭的时候,他发现不奴族的领头人和执鞭者,和他们吃的一样,并没有区别对待他们。 一碗海带汤,两个大馒头,一盆青菜,大家基本能够吃饱,这在俘虏们看来已经很好了,只要认真干活,就不会挨打,也不会挨饿。 海岱总是笑笑的,领头人和他还算合得来,于是两人开始说起各自的经历,海岱被他的故事吸引了,更加对这个地方产生了好奇。 他看向远处的城镇,简直不敢相信,这里也就建立起一年多时间,那么多砖头房子,这么多田地,那八米高的巨大城墙,一年就能建好? 这简直就是神迹! 难道,这里是神的眷顾之地?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36章 工人和军人专政 不奴部总共也就几千人,这放到现代,一个中学就能有他们的规模。 所以,在袁华看来这几千人只能进行分工协作,以流水线来完成所有事情才能极度高效。 对必须高效,否则他们这几千人,虽然有两道城墙防护,可古代人也有重型投石机,真的不要命了,他们依然岌岌可危。 袁华是在工匠里,最先提出了流水化的概念,这种东西是一种生产方法的改革,就算是古代人也能很快的理解。 比如,以前制造一架曲辕犁,是一个木工从头干到尾,可在不奴部,他们将这架曲辕犁拆开来,分成不同的工序,每个组负责一道,然后再由一群人合起来组装完成。 看上去和现代工业流程没有区别,但现代大工业可以几万人参与,分工严谨,部门众多,他们可没有这么多人手。 刘玉他们在看过工业流水化以后,都为这样的高产出而震惊。他们提出了一个非常奇怪的问题,伐木,开矿,种田,打渔是否也能流水化作业? 袁华以前从未想过万事万物全部流水化,比如打渔,该怎么流水化作业? 于是,他们开始分析,渔民只负责打渔,他们不要修理船只,船只由船厂的匠人直接负责维护。 同样,渔民也不再负责腌制鱼和分割鱼肉,他们安排了七个人,每天就负责将每天渔民送来的海鱼,切分,腌制,晾晒。 而这些渔民,以前需要多花一天的时间处理鱼获,现在则能够利用这些节省出来的时间,再次出海。 农业也一样,在大春耕的时候全民参与,可一旦春耕结束,那么也会进入流水化,肥料有十五人专门负责收集和制作,施肥和除草是另外一批人,农田水利和农田灌溉还有一批人负责建设。 专门从事一项工作,这些人的效率会非常高,比如杀鱼这件事,袁华算是开了眼界了,那速度,十个他也赶不上! 一眨眼,鱼骨,鱼肉,内脏全部分割完成,然后再一眨眼,已经抹完盐,挂出去了。 这速度,简直骇人听闻。 刘玉带着女官部人,每天都在各个领域里行走,她们记录所有的流程,再不断进行分工,以加快效率。 不奴部在一点点改变,这种改变是自古以来从未有过的,其他的国家或者势力,牧民就是牧民,农民就是农民,可在不奴山谷里,你已经无法区分。 整个系统环环相扣,大家其实都是流水线上的一个环节,就好像在一份工作。 这带来的可不仅仅是生产方式的改变,这带来的是原本的阶级划分在不奴族并不存在。 从公元110年开始,每个月,不奴族都有一次大会,所有分工的队长和军事主官都会参与,他们会一起讨论接下来该如何配合进行生产分工,以及关于政治,经济和军事,所有的国家大事。 这是一种工人和军人为一体的政权,袁华笑称这是“军工专政”。 这种专政的有好处,那就是解决问题非常快速,目前而言,还看不出有什么问题。 同样,他们也一起分享所有的产出,现在开始,任何产出都将进行分配。 政府留存所有物资的百分之二十用于部族建设,新移民的安置,战争开销。然后剩余的部分,他们在用一种不奴族自己做的铁钱来进行部落内部的自由交易。 工作,没有贵贱!他们按照劳动产出来计算,各个工头们都会报出相应的人天,比如打一百斤鱼需要多少人天,比如砍一个碗口大的树需要多少人天,大家商议好之后,然后按照物品产出,和人天投入,来负责给各个生产环节的小队结算铁钱。 这些铁钱可以购买,领地里所有的产出,这样就能繁荣市场,也能按照族人的需要进行分配。 早期,为了繁荣经济,袁华想出了一个坑爹的招数,铁钱每年会换一个模具,每年必须用完,不然第二年作废。 于是,没有人会存钱,只要有了钱就去买东西,就算有人存钱,也会在年底用完,不然那就是蠢货。 这就像消费习惯,袁华希望所有人都把货币换成实物,无论是粮食,陶器还是牛羊,钱只有流动起来,才有意义,不然埋进地下,那就是浪费资源,是对生产力的极大浪费。 这么做,带来了一个袁华也想不到的奇怪效果,那就是在那些俘虏看来,不奴族的族人每个月都能购买大量物资,每家每户都过的很好,这让他们羡慕不已。 在这个宁静祥和的小镇里,家家户户的屋檐下都悬挂着一条条色泽金黄、香气扑鼻的咸鱼。这些咸鱼经过精心腌制和晾晒,成为了人们餐桌上美味可口的佳肴。不仅如此,许多家庭还养着可爱温顺的羊羔,它们在绿草如茵的草地上欢快地奔跑嬉戏。有些较为富裕的家庭甚至会共同出资购买强壮俊美的马匹,用于日常出行或者运输货物。 在这里,粮食充足且供应稳定,居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随时前往指定地点领取。因此,这片土地仿佛被上天眷顾一般,看不到丝毫贫穷与饥饿的影子。街道上来来往往的行人个个精神抖擞、面色红润,他们迈着轻快的步伐,脸上洋溢着幸福满足的笑容。孩子们在街头巷尾追逐打闹,老人们则坐在门口晒着太阳,悠闲地讲述着过去的故事。整个小镇充满了生机与活力,宛如一幅美好的田园画卷。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身体不好的人,残疾的人,也被分配了力所能及的工作,产出虽然不多,但部族会适当补助,生活其实也很好。 这些人赶不上罗马和帕提亚的贵族,可对比起来,普通人拥有的物资,已经远远超过了罗马和帕提亚的平民,更不要说一无所有的奴隶。 同样地,伴随着海上贸易如火如荼地开展,高效率的生产力犹如一台强大的引擎,源源不断地制造出大量琳琅满目的商品。这些商品不仅种类繁多、品质优良,而且数量惊人。它们通过商船的运输,漂洋过海抵达各个港口和城市,然后在热闹非凡的市场里找到了自己的归宿。 换回的物资更是五花八门,应有尽有。其中一部分物资直接进入市场,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必需品或奢侈品;另一部分则被不奴部直接用来购置原材料,以满足不断增长的生产需求。如此循环往复,整个经济体系就像一个精密运转的巨大机器,每一个环节都紧密相连,相互促进,共同推动着社会的繁荣与发展。 如今,通过交易这种方式,他们轻而易举地获取到了数量极其可观的煤炭以及铁矿石资源。如此庞大的量完全可以充分满足他们当下的各种需求。然而,出于对未来长远发展的考量,为了避免出现开采技术中断传承、后继无人的局面,袁华毅然决然地下达命令,要求那两支负责相关工作的分工队伍持续不断地开展采集作业。不仅如此,他还特别授予了这两个团队更大程度的工具定制权限,目的就是要借助先进且适宜的工具,使得他们仅需投入相对较少的人力资源,就能够生产出与以往同等规模甚至更为丰盛的原材料产量。这样一来,既能确保当前的供应稳定无虞,又能为将来可能面临的挑战提前做好充足准备。 两个工头还就答应了,他们经过讨论,一致认为工具定制权,其实比人力更重要,比如利用风车来提取井口下的煤矿,比人搬运要快的多。而且,袁华向他们介绍了铁轨,只要有铁轨和铁轨小车,一次性能拉上的煤矿,十倍于人力。 这两个部门多出来的人口,被释放去其他的生产部门。 说起那些毫无技术含量的活儿,比如挖土这种获取制作陶器与砖头所需原材料的工作,由于其需求量庞大,并且极度消耗人力资源,所以他们往往采取直接交易的方式来解决。之所以如此行事,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调动外部的人力资源供不奴部加以利用。通过这种策略,可以将那些虽然耗费大量人力,但并不能创造出最大价值的工作,从阿兰族内部剥离出去,并以瓷器和铁器作为交换条件,外包给其他族群或个人去完成。这样一来,不仅能够减轻阿兰族自身的劳动负担,还能集中精力从事更具附加值、对部落发展更为关键的生产活动,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以及效益的最大化。 这种交易,沿着里海周边的部落都抢着着做,泥巴换瓷器和铁器,谁不愿意? 刘玉在四月底做过统计,如果按照他们的工业使用量,开采这些煤,铁和泥土,不奴族需要动用一千五百的人力,这也就是说,不奴族已经调动了外界至少1500人在参与劳动循环,这还是按照不奴族的人力来计算的,普通阿兰族的部落,他们没有那么多生产工具,他们的生产力,可能还远远不止这点人数。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37章 三族协议 五月和六月,天下太平,不奴部在里海沿岸的生意,做的风生水起。 伏尔加河中游的贸易站点,已经再次向前,开始向着上游延伸。他们在上游的中段建立起一个临时的贸易据点。从六月初开始,他们每七天会过来一次,每次当船只靠岸的时候,很多部族都赶着牛羊等在河滩边,交换着各种物资。 慢慢的这片河滩,开始变成了一个小小市集。附近的游牧部落,每七天就会过来一次,他们先是把各种各样的产物,就那么摆在河滩边的草地上,等待其他人的挑选。 后来,不奴部的战士在河滩边开始搭建凉棚,作为自己固定的位置。其他的部落也跟着有样学样。在六月底,这里已经有了三十七个凉棚,居然就这么形成了一个很有些规模的市场。 这个市场,在三个阿兰部落交界的地方,不奴部选在这里,也是因为这里是各个部落的边界交汇点,离所有人的距离都算适中。 现在,不奴部一共拥有五个市场,在里海周边有三个全年营业的市场,分别在伏尔加河的入海口,第一次过冬的那片营地,以及和可彦部在里海东北角的市场。 而沿着伏尔加河流域,有一个中部的长期市场和一个上游的周期性市场。 这些市场,将阿兰族,乌孙部,不奴部三方的经济,大量的牛羊,皮革,麻料,陶土,铁矿石,煤矿,木材,铜矿石,羊皮,甚至粮食,在沿着里海和伏尔加河流域,开始进行循环流动。 三个势力之间,在形成一种经济互生关系。袁华和刘玉在六月中旬有过一次大概的计算,他们发现依托这个贸易,他们所调动的外包人口已经达到至少五千人。 只要能够维持整个体系的持续运转,不奴部就能不断通过自己的工业体系,不断的捆绑越来越多的人力加入,会形成一个庞大的利益集团。 里海的东北面,可彦部和解忧部已经将营地移动过来,他们面临着两个巨大的难题: 一是这里的草场并不肥美,无法依托畜牧业养活全部的族人。而一旦开始迁徙,贸易口岸就有可能失去。乌孙部很多部落都眼红他们的交易,知道两个部族在交易中都获得了巨大的收益。 二是匈奴人和贵霜人在不断向乌孙部施压,双方都已经露出了獠牙,乌孙成了这两个庞大势力下一个目标。整个乌孙草原,随时都可能爆发大战。 袁华和刘玉拜访了可彦万夫长和解忧部的希耳族长,在走访过两个部落的领地以后,双方进行了一次为期三天的会议。 接着两位部落领袖,也乘船去到不奴部,在这里走访整个不奴部的运作,以及走访不奴部的家庭。 在六月底,三个部落签订了第一份《三族里海经济和军事协议》。 在乘坐海船回程的路上,可彦对希耳说,“协议已经签署,接下来我们两族将开始全新的定居生活。希耳,我们的选择是对的吗?” 四十岁希耳,身材高大,他手扶着海船的栏杆,遥望着里海辽阔的海面,回答道:“可彦,你比我更清楚,我们已经没有退路。乌孙的人口太少,部落联盟本身也无比脆弱。我们靠游牧根本无法抵御强大的匈奴和贵霜帝国。我们只能修建起城墙来保护族人,然后,用物资和不奴部交换产品,靠贸易和耕种来获得发展。除了这条路,我们已经无路可走了。” 可彦转身看着他,说道,“我们没有时间去建造两座城,我甚至担心接下来,匈奴和贵霜也不会给我们留下两年建造城市的时间,我们要思考接下来该怎么做了,两个部族要合力了。” 两人最后商议,在今天图帕卡拉干区旁边的一处岛屿上建立附属营地,将一部分族人先迁移上去,储存起足够三个月可以吃的粮食和肉干,他们将在那里平整土地,等来年再进行耕种。并在沿岸用煤火熬制海盐来和不奴山谷做交易。 然后,向不奴族购买大量二十人的小型海船,这样平时可以捕鱼,来补充食物消耗,就算战争来临,他们两族人口也可以顺利撤退到海岛之上。 七月初,海岛上建立起第一个营地,大量的粮食开始进入,两族也派出两千人的队伍,一边建设营地,一边熬煮海盐换取物资。 八月初的时候,炎热的阳光洒落在广袤的大地上,但这并没有阻止贵霜人的行动。他们开始悄悄地策划着一场重大的军事行动,目标直指乌孙部。 在里海东南部那片辽阔的土地上,可以看到源源不断的贵霜士兵从四面八方赶来集结。这些精锐之师迈着整齐有力的步伐,迅速地汇聚成一支庞大的军队。 与此同时,后方的营地也呈现出一片繁忙的景象。大量的粮草被源源不断地运送到这里,堆积如山。工匠们日夜不停地忙碌着,锻造着锋利无比的武器,火花四溅、叮当声不绝于耳。而那些负责采购战马的人员,则奔波于各个牧场之间,精心挑选着强壮而敏捷的良驹,以确保军队能够拥有足够的机动性。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整个贵霜阵营都弥漫着一种紧张而又兴奋的气氛,每个人都深知这场即将到来的大战将会决定他们国家的命运。所有的准备工作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只待时机成熟,便会如雷霆万钧之势向乌孙部发起猛烈的攻击。 最早知道这个情报的居然还是不奴部的商船,他们在和贵霜帝国沿海居民交易的时候,才知道贵霜帝国在集结队伍。 只要不是蠢货,就知道贵霜人到底要干什么?向北,匈奴在乌孙以北,除了乌孙还有何人? 贵霜帝国的核心区域位于今天的阿富汗、巴基斯坦北部以及塔吉克斯坦部分地区。这个地理位置使其成为连接古中国、古印度和古罗马三大文明古国的桥梁,他们贸易发达,也在贸易中学会了很多技能和知识。 东边的大汉和高原,贵霜帝国的东边是强大的汉朝,汉朝在极盛时期东并朝鲜、南包越南、西逾葱岭、北达阴山,国土面积广阔,人口众多。同时,高原地带的自然环境恶劣,不利于大规模的军事行动和领土扩张,这限制了贵霜帝国向东的扩张。 西边的帕提亚帝国(安息帝国)同样也是一个强大的帝国,其疆域西达小亚细亚东南的幼发拉底河,东抵阿姆河。帕提亚帝国与贵霜帝国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竞争关系,同时也有贸易往来,但并没有形成军事同盟。因此,贵霜帝国向西的扩张也受到了帕提亚帝国的制约。 由于东边是强大的汉朝和难以逾越的高原,西边是帕提亚帝国,贵霜帝国不得不选择向北和向南扩张。向北,贵霜帝国扩展至中亚的部分地区,向南则进入了印度次大陆,占领了今印度的旁遮普、信德、卡提阿瓦和马尔瓦等地,使得整个印度河流域处于贵霜的控制之下。 公元110年四月,贵霜帝国的皇帝是阎膏珍在朝议时提出了他的国策,“帝国往东是大汉,往西是帕提亚,与大国交战耗损国力。我们唯有向北和向南,经过深思熟虑,我要求你们向北,去征服所有可以看的见的草原部落。然后利用他们的战马和勇士,驱使他们不断向南攻伐南面的土地,把他们人口变为奴隶建造我贵霜的浩大城市。帝国需要土地,资源和人口。北伐南征,此为未来之国策!” 贵霜源于大月氏,他们的祖先是东方帝国的草原部落,千百年的习俗,让他们依然保持着草原的礼节。在奢华的贵霜帝国大帐之内,所有贵霜帝国的官员皆抚胸说道,“遵王命!北伐南征,天佑我贵霜。” 消息先是被商船用最快的速度送,去不奴族山谷,然后再次出发,风帆全部展开,如同一支破开海浪的利箭,向着里海东岸的乌孙部而去。 乌孙部落是一个游牧民族,他们的生活方式与草原的自然环境紧密相连。当得知贵霜人将要进攻时,乌孙部落大会也开始行动起来。 他们派出侦察骑兵,骑马穿越草原和荒漠,收集关于贵霜军队动向的情报,包括他们的人数、装备、行军路线和预计到达时间。 部落首领会召集部落中的战士,准备武器和马匹。他们会迅速集结,准备迎战或者撤退。 加强他们的营地防御,设置陷阱和障碍物,如挖掘壕沟、设置尖桩等,以减缓敌军的进攻速度。 为了保护部落的牲畜,乌孙人会将牛羊等牲畜转移向北到更安全的地方。 各个部落开始储备食物、水和其他必需品,以备长期围困或撤退时使用。 乌孙部落可能会寻求与其他部落或国家结盟,共同抵抗贵霜人的进攻。这片土地上还有成百的分散部落,他们或许能够成为合力。 如果敌军力量过于强大,乌孙部落大会制定撤退计划,带领老弱妇孺和重要物资向草原深处或其他安全地带撤退。 萨满或精神领袖会举行仪式,祈求神灵的庇护和战斗的胜利。 这片土地,仿佛没有安全,战争总是时不时会降临,乌孙人极其困苦和疲惫。 老人们坐在火堆旁祈祷,祈祷部族的延续,可神真的会回应他们吗? 不奴族也按照三族协议,开始进行战争准备,水利铁锤的锻造之声,彻夜响起。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38章 贵霜与乌孙 贵霜,他们是大月氏的继承者,他们的历史,就是大月氏的历史。 可彦在乌孙部落大会上,这样说,“如果谁和贵霜有血仇,那么第一的是匈奴人,而第二的就是我们乌孙人。这一次,我们若不胜利,就是灭亡。” 为什么? 他们都是来自于浩瀚的中华外围,他们都曾经生活在中国西北部草原和山脉之间,他们都说自己曾经是夏朝的后人,他们曾经都在中华的西北草原追逐着丰美的水草和动物而生,他们都是来自东方的民族。 大月氏,匈奴和乌孙都起源于华夏西北,他们三族拥有同样的文化根源和同样的祖先。 大月氏曾经非常强大,控弦十万,游牧在祁连山到敦煌之间广阔的原野上,沃野千里,牛羊无数,连匈奴都有一段时间要臣服于他们。 后来,匈奴人能够一统草原,靠的就是大败大月氏。残忍的匈奴人,甚至将大月氏王的头颅做成了酒具。这两个民族之间,有化不开的血仇。 而乌孙,他们曾经和大月氏一样,在祁连山和天山之间游牧,大月氏为了独占土地,将乌孙的王杀死,逼得乌孙的王子去到匈奴,寻求庇护。 大月氏被匈奴打败后,乌孙人联合匈奴,他们在伊犁河谷再一次沉重的打击了刚刚迁徙过来不久的大月氏,将大月氏人刚刚愈合的伤口,再一次扒开,逼得大月氏再次向南迁徙。 那一次迁徙,沿途都是饿死的大月氏人民,两族的仇恨就这么被记下,生生世世不敢相忘。 西迁的大月氏,灭掉了西边的大夏,将大夏的国土分为五个大月氏的部落管理,这就是大月氏的五侯共治时代。 这五个部族中,其中就有一个叫做贵霜的部族,后来贵霜强大起来,他们吞并了另外四个大月氏部族,正式建立起庞大的贵霜帝国,人口达到三百万之众。 现在,贵霜帝国已经准备北伐,要夺回大月氏曾经被迫放弃故土。曾经不断向西南逃离的大月氏人,他们杀回来了,接下来,必然是血淋淋的报复,是无尽的仇杀和奴役! 乌孙部的斥候战士,带回来了消息,在里海南边的到处都是贵霜的斥候骑兵,他们无法进入腹地。 可他们已经观察到的贵霜帝国的军队,看上去贵霜帝国的部队已经开始转变成骑兵和步兵的组合,和曾经的大月氏已经完全不同,这一次斥候们看到了两种类型的部队。 在部落大会的大帐之内,熊熊的篝火将整个大帐照亮,斥候军主官站在大帐中央,四周都是乌孙各个部族的首领,他说道,“他们军队有大量的步兵和弓兵的混合部队,他们不是草原人,个子矮小,皮肤黝黑,装备有长矛和盾牌。步兵队还带着弓兵,他们步弓手不穿甲,但是他们的弓很大,射程比我们乌孙的骑兵远。 贵霜骑兵包括轻装骑兵和重装骑兵。轻骑兵和乌孙军队差不多,贵霜的重骑兵已经装备了铁甲,连战马也有甲,只是看不清是铁甲还是皮甲。” 听完斥候的回报,整个大帐里乱哄哄的,人们在交头接耳。 那些更靠南边的部落首领,全都无比焦虑,他们站起来,大声喊着要部落联军在南部集合,不能让贵霜人进入阿姆河的上游,随意的践踏乌孙人的草原。 也有人喊道,“请大汉和匈奴人来帮忙,谁能帮助我们击退贵霜人,我们就臣服于谁!” 这再次引起了喧哗,一个首领站起来说道,“大汉远隔万里,匈奴贪得无厌,我们必须要靠自己。” 可有人反对,“乌孙部全部加起来,也不到五十万人,我们有多少战士?乌孙能死多少儿郎?” 有人问可彦,“万夫长大人,您怎么看?” 可彦一直在思索,眉头紧锁,他想了想,站起来,对着所有人说道,“我认为,对我威胁最大的不是步兵,也不是重骑兵,他们的速度都太慢,追不上我们乌孙的战士。现在最重要的是,我们需要知道的是,贵霜帝国到底来了多少轻骑兵,只要歼灭他们,这场战争就能打下去!” 原本安静的大帐,再次闹哄哄起来,对于可彦的判断有些人认为可行,可有的人并不认可。 有大部落的首领站起来说道,“可彦,他们有步兵,如果他们沿路修筑城池,我们该怎么办?” 这一下整个大帐都安静了,这是游牧民族最害怕的东西,一旦贵霜帝国沿途修建城池,那么乌孙部将毫无办法。 乌孙部本就是一个人数稀少的部落,他们实在难以与强大的贵霜人持续地展开激烈的城市争夺战。要知道,这种旷日持久、残酷血腥的战斗对于任何一方来说都是巨大的消耗。而以乌孙部现有的人力和资源,若执意如此行事,无异于飞蛾扑火,最终只能将整个乌孙民族都彻底地拖入万劫不复的深渊之中。那将会是一场可怕的噩梦,无数生命会在战火中消逝,曾经宁静祥和的家园也会被摧毁得面目全非,沦为一片废墟。 可彦再次皱起了眉头,他在心里想着,“我为什么没有想到这一点!我始终还是认为大月氏是游牧部落,忽视了大月氏有可能已经会建造城市。一个拥有大量步兵的帝国,往往已经会建造城市,这将是乌孙的末日!”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有人站起来,说道,“我们去大汉,他们知道该如何攻打城市,他们可以教我们。” 可大帐里有声音说道,“一来一回,战争可能都结束了!大汉太远,他们救不了乌孙!” 这一次,也不再有人喊着让匈奴人来帮忙,他们知道匈奴也不擅长进攻城市。 突然,可彦想到了不奴部,那些高墙后面的巨大投石机,他腾的站起来,挥舞着拳头说道,“我知道有谁会制造机械攻城!他们可以帮助我们” “是谁?”,有人问道。 “不奴部,那个曾经想加入我们,却被你们出卖的不奴部!”,可彦看着这群蠢货,大声说道,“他们会大汉所有的东西,他们会制造攻城武器,他们会来帮忙!” 有乌孙首领问道,“你怎么知道?” 可彦站的笔直,他挺起胸膛,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希耳,大声说道,“我们俩去过大海对面的不奴山谷,那里就建造了几十台投石机,高大无比,听说能将人头大的坚硬石头,投射出数百步的距离!” 所有人都倒抽冷气,他们的眼里有了希望,全部站起来,向着可彦和希耳鞠躬道,“请二位和不奴部联系,乌孙人愿意用一切来交换他们的协助,请他们帮助乌孙打退贵霜。” 第二天,可彦带着一大群乌孙首领,来送别希耳。 可彦说道,“希耳,我要整备军队,这一次拜托你了。” 一群乌孙首领齐齐抚胸说道,“希耳族长,拜托你了!” 希耳也抚胸说道,“我会尽全力!愿乌孙长存!” 所有人都说道,“愿乌孙长存!” 侍卫牵来战马,希耳牵着战马开始奔跑,然后翻身而上,朝着西边的海岸线疾驰而去。 乌孙所有的首领都望着希耳的背影,直到他消失在大地的尽头,才回去,这是他们最后的希望。 有首领叹息道,“如果我们不曾放弃他们,现在乌孙部又怎么会畏惧贵霜人?” 众人皆是唏嘘不已。 远在海的彼岸,崔力正在给所有人展示最新的重弩。就算有袁华的提示,工匠们还是研究了一年,他们终于在弩弓的两端装上了一对小巧的滑轮组,能够用相同的力气,拉动更重的弓臂。 乞力带着九名士兵上前,全部坐在地上,用双脚踏住弩机弓身,双手抓住弓弦,用腰部发力,将弓弦挂上弩机。 瞄向远处的靶标,这个靶标的距离已经超过三百步,大约有四百米远,比他们以前的重弩,多了整整百米。 乞力大声喊道,“射”。 十发弩箭射出,箭矢出弩的速度之快,连围观的人群都看不清楚。 四百米外的靶标,也极小,他们只能使用集中射击来满足命中率。 远处,有士兵跑过去,然后挥动了红色小旗两次,这说明有两根弩箭命中。 一群人也跑过去,就看到命中的弩箭居然还带有力量,将一个指节厚度的草靶射穿,箭头已然穿透草靶,也有两个指节。 再次测试,用全金属杆穿过芦苇杠打造的重弩矢,将一面罗马人的盾牌做靶子。 在一百二十米能够射穿,箭头穿过五指。如果能够冲进百米之内,那么重弩能够完全穿透罗马人的重盾,这个测试让所有人眼睛一亮。 但乞力说道,“要进入百米,我们也要面对罗马人的重标枪,伤亡不会小。” 而老阿拉什也表示,“这是重弩,只有重步兵才会携带,中弩的效果不知道如何?骑兵才是我们最重要的兵力!” 工匠们表示,重弩的机构还要在缩小,要给他们三个月左右的时间,看看如何缩小齿轮组,既要小巧,又要保证坚固,这本身也是一种挑战。 可刘行却提出了另外一个解决方案,一个非常奇葩的方案,“骑马重步兵,他们用马匹移动,用两匹马,一匹携带盔甲和武器,一匹用来驮运人员,这样就可以让重弩移动起来。” 古尔丽在旁边问,“我们缺少战马吗?为什么只有两匹,如果配四匹,他们就能跟上轻骑兵的速度!” 众人对视,都在对方眼里发现了光芒,是的,他们不缺少战马!只要愿意,他们可以用商品买到更多的马匹。 于是,重装骑行步兵开始被提上议程,不奴部要为他们想好全套的装备和远行的配备,这件事直接交给刘行的重步兵队伍来思考。 骑行重步兵,将要走上历史的舞台。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39章 这是重步兵? 刘行领了差事,就去了重步兵在城镇的兵营,现在的不奴山谷里的这群重步兵共有一千人,他们分为两个五百人队。 每个五百人队负责一个城门,然后每个队亦兵亦工农,他们在两个城门之后两里地还有一个军事小镇。 军事小镇的前面还在修建第二道城墙,现在正在修建的是南边的第二道,每天都有上百的建筑工人在忙忙碌碌,他们已经用上了滑轮吊车,城镇每天都会用马车运来青砖和水泥,他们就按照计划修建,现在已经把四米高的地基给修完,正在准备建造上面的城墙和城楼。 这五百人的守军,有两百五十人守卫城墙,检查来往的行人和商旅。另外有两百五十人平时就待在后面的营区,家属区和田地。 五百人,每七天一轮换。 轮换下来的士兵,有一天休息,六天劳作。 别小看这群士兵,这群人居然也在这两个城墙之后开垦出了一万五千亩土地,放眼望去,从城墙到军事小镇的道路两边全是郁郁葱葱的田地,一边是麦子,一边是大豆,他们每年轮换耕种,出产的粮食养活他们绰绰有余。 而不奴山谷的重步兵驻扎地,其实就一排瓦房,一个大操场。这里平时主要是用来早上操练一个小时城镇民兵和每月一次的民兵大演武,平时整个营区也就二十个负责训练的老兵,整个营地都空空荡荡的。 刘行骑着马冲进了营地,大声喊,“来人!全都给老子死过来!有好事,哈哈哈!” 二十个老兵,从各个犄角旮旯跑出来,笑着帮刘行牵住马匹,忙问,“老刘,有甚好事?” 刘行下马,指着他们说,“从今个起,咱们也是骑兵了!” 众人吃惊,问过,才知道新的重弩装备,不奴族准备给他们配马,这他娘,步兵终于不用爬了! 众人大喜,连忙跟着刘行去了办公室,一群人在里面捣腾了两天两夜,终于弄出一份报告交了上去。 然后,袁华和刘玉他们就木了。 首先,这群人写的汉字,那是真的挫,歪歪扭扭,怎么看都不爽。 袁华暗骂,怎么还有比自己还挫的字体? 把刘行叫到一旁,一边读,一边让他解释,这他娘到底是个什么字?啥意思? 等艰难的读完这份报告,袁华他们彻底无语了。 “来来来,刘行你告诉我,为啥马还要铠甲?你们是步兵,不是重骑兵!”,袁华有些头大,这都是什么要求? 可刘行站在说话,完全不腰疼,他说道,“我就问,重步兵对付的是什么部队?” 刘玉说道,“轻骑兵你们肯定是追不上的,大抵应该是对方的攻城步兵,或者在野外对阵对方的重骑兵和步兵。” 刘行哈哈大笑,说道,“那不就对了!守城和攻城的时候,我们肯定用不到马匹。用到马匹的时候,十有八九是碰到了对方的步兵和重骑兵。” 他转身看着所有人问,“我他娘就问一个问题,对方的重骑兵来了,我们就只能站在地上等他们冲击,等他们来砍我们?我们不能对冲吗?或者,对方是步兵,我们就不能骑上铁马冲一冲?老子手下的兵,虽然现在叫做重步兵,可我们也是骑马出生的,骑上战马可不比现在的骑兵差!” 老阿拉什问刘行,“你准备怎么和重骑兵对阵?” 刘行大手一挥,说道,“冲阵的时候,拿三米长枪的长枪兵放在第一排,盾斧兵中间,重弩兵压后。” 袁华不明白了,他问道,“重弩又不能在马背上上弩,他们也就是射一箭的货色,押后有什么用?” 刘行哈哈大笑,他说道,“谁他娘上了马,还用重弩,我们都是牧民出身,谁还不会用弓?我们人人自备一把弓,马战就用弓!” “你们已经一人四马,为什么每十人还要配一辆双马马车?”,刘玉问道。 刘行嘿嘿笑道,“这步战武器和骑战武器会有所不同,行军时我们拿着骑战武器,容易快速行动。只有守城和攻城时才拿步战武器。所以,这马车是用来装步战武器的。” 老阿拉什大骂,“刘行,你小子的部队最吃铁钱,难不成还要为重步兵再配一批武器?” 刘行笑笑,他拱手说道,“盾牌,仓库里不是还有一大堆匈奴骑兵和达契亚人的轻盾吗?长枪的枪头也有一堆,大不了,用惯了斧头的,自己买把斧头,把木柄加长,就是双手长斧”。 说完,这货拍拍手,一个老兵拿着个奇怪的武器进到屋内,众人无语。 这他娘,是啥啊! 这就是一杆一米八长的长斧,只是顶部和尾部都装有一个枪头。 刘行说道,“这是斧枪,骑在大马上可以刺,也可以挥砍,威力极大!” 说罢,他将斧枪扔给那个老卒,喊道,“给他们耍耍看,让这群人见识见识我们马上重步兵的蛮横!” 那老兵凌空接住斧枪,嘿嘿一笑,转身踏步出门,一吹口哨,一匹老马奔行而来,踩着马镫,翻身上马,左手持缰,右手执斧,于营区中纵马驰骋。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只见那匹雄壮的战马如同疾风一般急速掠过,带起一阵烟尘飞扬。而就在前方不远处,一个竖立着的、手臂粗细的稻草木桩赫然出现在眼前。 此时,那位久经沙场的老卒目光紧紧锁定住这个目标,他双手紧握斧头,手臂肌肉紧绷,青筋暴起,仿佛蕴含着无穷的力量。紧接着,他大喝一声,用尽全身力气横向一挥手中的斧头! 刹那间,斧刃闪烁出耀眼的光芒,犹如一道划破夜空的闪电,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横切而过那个稻草木桩。只听得“咔嚓”一声脆响,稻草木桩的上半截应声凌空飞起,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后重重地摔落在地上。 这一幕实在太过惊人,竟然仅仅凭借一斧之力就将如此粗壮的稻草木桩斩断!众人都被老卒这威猛无俦的一击震撼得目瞪口呆,一时间四周鸦雀无声,唯有风声呼啸和马蹄声阵阵传来…… 刘行大喜,再次高喊,“捅一捅,用力捅一捅”。 听到刘行的鬼叫声,营区里,那个还在奔马的老卒再次点头,他一夹马腹,再次纵马疾驰,再经过一个木桩时,这老卒双手平举斧枪,暴喝一声,极速一刺,就见斧枪的枪尖刺穿手臂粗细的木桩,战马飞驰而过,老兵抓着枪杆尾部一用力,枪尖横着扭动,木杆直接从一侧撕碎,木屑横飞,威力惊人。 这老卒耍的兴起,降低马速,大声对场边其他老兵喊道,“流星锤来” 场边一老兵,将流星锤送上。 战马飞驰,木屑与草屑一起横飞,锤锤中木杆,锤锤无虚发。老阿拉什点头,乞力则看的两眼发光,大声叫好。 众人到此时已经明白,这群老兵其实都是重骑兵的好料子,只是没有给他们发挥的机会,一直屈才了。 可老阿拉什却说道,“重骑兵只可以可以虐杀步兵,切不可对战敌方重骑!” 众人错愕,皆问,为何? 老阿拉什仰天长叹,低头骂道,“一群无脑之人,有些蛮力,就要尾巴上天了么?我们有几个人丁?能对冲几个回合?不若交由轻骑兵,用一切手段虐死敌之重骑,也比重骑对冲来有效的多。” 众人皆是清醒,连忙点头称是,袁华总结道,“以重骑对步兵,以轻骑对重骑,我们要捡便宜,捡软柿子捏,才是王道。” 刘玉问,“我一直想问,轻骑兵如何对战重骑兵!” 袁华,老阿拉什,乞力和刘行哈哈大笑,他们确实找到了一些办法,就是手段多是下三滥,也不好用自己的战马做测试,试一试,说不定就死掉咯。 这时,有人来通报,说是乌孙部的希耳族长来了,正从码头往城镇办公区而来。 众人连忙起身,纷纷上马,去迎接这位老朋友。 通过希耳族长带来的消息,众人问崔力,“我们可有投石机的组件?” 崔力点头,说道,“尚有四十套,原本是用于第二道城墙。铁器作坊还要生产四十套,用于步战使用。留下一半做防御补充,目前可以先给解忧部二十套。” 袁华起身说道,“派二十会用之人,携带二十套投石机组件和两种砖弹各两个基数,立刻上船,随希耳族长返回乌孙部,教他们如何使用。” 希耳深深鞠躬,说道,“感谢不奴部,我乌孙部愿意用物资来换取这批武器,不能让不奴部白白付出,无论牛羊还是战马,亦或是奴隶,我乌孙部大会已经给予了我可以交换的权力。” 众人商议良久,最后向乌孙部提出条件,每架投石机换二十名奴隶,共计四百奴隶。 希耳族长立刻答应下来,同时袁华也告诉族长,不奴部作为盟友,只要希耳和可彦发来请求,必渡过大海,和他们并肩战斗。 希耳感动不已,他再次郑重的鞠躬,表示感谢,并以火神的名义承诺永远忠于誓言和盟约。 第二日所有投石机组件,砖弹,人员,随希耳族长返回里海东岸。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40章 论战 到现在,如果再不知道袁华找的落脚点是个“风水宝地”,那这群人也不要混了。 公元一一零年七月初,每月一次军事与工业大会再次召开,三百多与会人员聚集在一个大型仓库里进行会议。 他们到目前为止,都没有修建过什么豪华的政府大厅,袁华说那玩意屁用没有,就造大仓库,政府先用着,等以后物资更多了,就把桌椅抬出去,直接存放物资。 这次会议的主题很明显,那就是“战争”,眼下就有一场在大海东面的战争,可能下一秒就会到来。 作为常驻城镇的最高军事长官,刘行向大家做了发言,他站起来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屁话,我也不多说!这地方多灾多难,兵祸连连,我们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武备要做足,兵器要锋利,训练要跟上,不然这地方我们所有的产出,最终都会是别人的菜!” “唉!”,仓库空旷的空间里,全是数百人的叹息之声!从109年4月到这个地方,现在才是110年7月,这才短短十五个月,不奴山谷已经和罗马,帕提亚帝国各打了一战。 现在,还没有安静两个月,估计又要和贵霜帝国再打一战,这他娘,是个什么事啊! 接着刘行先开始向众人介绍介绍帕提亚帝国,罗马帝国,贵霜帝国的军事力量,这些信息一部分来至商队,一部分来自俘虏,一部分来自那些天天骚扰邻国的阿兰部落,一部分来至军事部门通过计算的推断。 刘行说道,“罗马,首都罗马城,在我们的西面,号称人口超过六千万,他们拥有大约三十个主力军团,约十八万正规部队,按照达契亚人的描述,罗马发动战争的时候,还会动用超过自身人数的仆从部队,可动用的总兵力,最多应该能达到三十六万之众!” 他在黑板上,用石膏笔写下了“罗马,36万”,这两个数字。 然后,他再次介绍帕提亚帝国,“帕提亚,帕提亚帝国的首都是泰西封(位于今天的伊拉克境内,具体位置在现代巴格达东南约32公里处,沿底格里斯河)。们没有所谓的正规军团。他们的军队都是各个城市贵族的私人军队和领地平民组成,质量不如罗马,但数量却有些惊人。按照俘虏的说法,城市可以调动的军队不超过他们人口的二十分之一。我们根据推算,帕底亚帝国的人口可能已经达到八百万,极限情况下帕提亚可以调动四十万军队。这也是他们可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可以抗衡罗马的主要原因。” 接着,他在黑板上,用石膏笔写下了“帕提亚,40万”,这两个数字。 他再次说道,“贵霜帝国,我们并不是很了解他,但大海东南面的商人,告诉我们贵霜帝国的首都富楼沙(今巴基斯坦的白沙瓦)的盛况,以及一些沿线城市的情况,我们推算他们的人口大约在三百万到三百五十万左右。他们的政治结构和帕提亚类似,所以我们推断他们目前能够调动的最大兵力数可能是20万以内。” 底下众人,皆是一片哗然!什么鬼?后面都是万?这敌人居然全都如此强大? 这个时代,人们对外界的了解不是太多,绝大多数人一生都在一个固定的区域里面行走,就算是游牧民,也就是在多个草场之间往来,所以对外面世界的理解甚少。 刘行讲完军事力量,袁华上来,他将一块黑板推到众人面前,这是他画的一张欧亚地图,完全就是根据他的狗屁记忆,一个大约的图形。 他开始讲解,整个亚欧大陆各个帝国的大致位置和他们的领土范围,讲完,他指着最中心的一个小点点,说道,“呃。。。这就是不奴山谷!看上去只有一点点。” 所有人都在冒汗,这不是看上去,这他娘,就是一点点! 这一次全面科普,激发了整个团队的向心力,气氛非常热烈喜人,有人高声喊道,“砌墙,砌墙,八米不够!两道也不够!要十米,至少三道城墙!” 也有人喊道,“加强重步兵,全民军事训练还要加强!” 还有人提议,“在外海再找个领地,以防万一!”, 最后,有工匠说,“我们有生产力,可以进行全民重装武备,以一敌十。” 这时袁华提出了一个疑问,他问在座的工匠,到底是板甲好,还是札甲好? 为此,他不仅详细地阐述了未来欧洲即将问世的全覆式板甲这一令人瞩目的装备,更是深入剖析了其独特的设计理念和卓越性能。这种全覆式板甲将全方位保护战士的身体,无论是头部、胸部还是四肢,都能得到坚不可摧的防护。而且,它采用了最先进的制造工艺,使得板甲既轻便又坚固,不会给穿戴者带来过多负担。 更值得一提的是,他还独具匠心地介绍了如何巧妙运用水车动力来进行板甲的锻造工作。通过利用水流的力量驱动水车转动,进而带动各种锻造设备运作,可以大大提高生产效率,同时也降低了人力成本。这样一来,不仅能够满足大规模装备军队的需求,还能保证板甲的质量始终如一。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此时,众多工匠正聚集于下方一处宽敞之地,他们围坐在一起,热烈地讨论着各种护甲的优劣。每个人都各抒己见,言辞激烈,仿佛一场激烈的辩论赛正在上演。然而,经过长时间的争论之后,令人惊讶的是,最终所有工匠竟然都一致倾向于选择札甲作为最佳的防御装备。 站在一旁的袁华对此感到十分困惑和不解。因为在他长久以来的认知当中,那些来自欧洲的铁罐头式盔甲,其防护能力理应更加强大才对。毕竟从外观上来看,那种厚重而坚固的铁甲似乎能够提供更为全面且无懈可击的保护。 “为何大家会如此坚定地认为札甲更好呢?”袁华忍不住向崔力问道。 崔力站起来,说出了工匠们的看法,“你说的板甲,我们能造,防护力也应该可以,可这没有意义!” 袁华不理解,问道,“为何?” 崔力说道,“单从纯粹的防护能力来看,经过深入研究和分析后,我们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札甲丝毫不逊色于板甲。不仅如此,札甲的制作工艺相对简单得多。只需大规模地锻造出符合标准规格的铁皮,那么家家户户都能够凭借自身的力量来制作这种铠甲。其产量更是惊人,相较于板甲来说,绝对能达到十倍甚至二十倍之多。 再看看那全身覆盖式的板甲吧,它必须严格按照每个人的身高尺寸进行量身定制。这也就意味着,每一套板甲仅仅适用于特定的某个人。所以说啊,这玩意儿与其说是一种实用的战争工具,倒不如称之为精美的工艺品更为贴切呢! 然而,真正的战场上需要的是什么?我们所追求的应该是当一名战士不幸倒下时,紧接着另一名战士便能迅速接过他身上的铠甲,毫无阻碍地投入到激烈的战斗当中去;而绝非像现在这样,要么只能在一旁眼巴巴地望着,要么即使勉强穿上也几乎无法动弹分毫。只有具备高度通用性且易于制造、快速补充的装备,才能最大程度地保障军队的战斗力,并在瞬息万变的战局中立于不败之地。” 袁华终于理解了,为什么东方一直是札甲,因为战争规模和甲胄的通用性。 有工匠提出在城墙后在修几座风车和大型水砖混水塔,以及大型煤炉和金属水箱。 军事主管们,完全不懂这些用来干啥? 工匠说道,“平时我们可以用风车将水提上水塔,可以修四到五座水塔,可以用其中的一半来灌溉城墙后的田地,就算干旱,那些田地依然有产出;战时,风力不够的时候,可以用水塔里的水做动力来进行上弩,这样士兵只需要上弩矢和射击,可以长时间作战!另外三个大型煤炉和铁水箱,能够每三十分钟烧开一大箱热水,每十分钟就能让热水冲出冲出城墙外的出水管道,烫死敌人,如果火炉架高一点,还能用金属管,向着敌人的梯子喷射,来多少烫死多少!” 握草啊! 工程师疯起来,简直没边! 但刘行立刻记录下来,他是城防狂魔,必须上,必须马上进行设计和规划。 最后,很多人都提到人口,不奴部的人口不够,需要大量的人口,现在开始要大量引进人口。 一位军事主官站起来说道,“我们需要人口,现在的全民半工半军,非常影响生产,我建议快速建立职业军队,当然全民军训不可松懈,但小规模战斗不至于影响生产的正常进行。” 于是,接下来,是加强武备和增加人口,会议决定从现在起,伐木业的工人全部进入工业体系,木材直接用海船采购,这样能节省出来两百劳动力进入各个工业环节。 从现在起,不奴族会提供钢片和绳索和冲压式头盔和面具,家家户户要自己制作札甲,除了老人和孩子,每个成年男女都要有一套全金属甲胄,万一战争进入白热化,那么所有成年人都能进行守城战和进行重甲骑兵冲锋。 现在的不奴部已经进入工业总动员,要在最短的时间,完成全民披甲! 这简直就是疯狂! 袁华计算过了,这一轮建设完成,五千七百人口的不奴部,将拥有三千九百二十五名铁甲战士,这披甲率有些吓人啊。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41章 大旱 七月到八月,天地不仁,雨水少的可怜,太阳却如此毒辣。 所有人都没有想到,贵霜还没有进攻,阿兰草原却先出事了,大干旱降临。 草原上的大旱,是一场无声的灾难,它悄然而至,却以一种几乎不可逆转的力量改变了这片广袤土地的面貌。在这片曾经水草丰美、牛羊成群的地方,干旱如同一只无形的巨手,悄无声息地掠夺着生命的活力。 起初,草原上的清晨还带着一丝湿润,露珠在草尖上闪烁,仿佛是大自然给予的希望。然而,随着太阳的升起,温度迅速攀升,那点点露珠很快就被蒸发,消失得无影无踪。天空中没有一丝云彩,阳光直射在大地上,仿佛要将每一寸土地都烤焦。草原上的风,不再是往日的温柔,而是带着灼热的气息,吹拂过每一寸肌肤,让人感到刺痛。 草,这片草原的主角,开始变得枯黄。它们曾经是那样翠绿,那样生机勃勃,但现在,它们低下了头,失去了往日的骄傲。草根部的土地开始干裂,裂缝如同老人脸上的皱纹,记录着干旱的残酷。曾经繁茂的草丛变得稀疏,有的地方甚至露出了光秃秃的地面,那是生命无法触及的荒凉。 河流和湖泊,草原上的血脉,也开始干涸。水面一天天下降,露出了河床的石头,那些曾经在水中嬉戏的鱼儿,现在只能在泥泞中挣扎。湖泊变成了水洼,水洼又变成了泥潭,最终,连泥潭也干涸了,只剩下一片片龟裂的土地,记录着水曾经存在的痕迹。 动物们的生存也受到了极大的威胁。牛羊不再悠闲地吃草,它们的眼神中透露出焦虑和恐慌。它们四处寻找水源,但往往只能舔舐那些几乎干涸的水坑。野生动物,如鹿和羚羊,它们的迁徙路线被打乱,不得不在干旱中寻找新的栖息地。一些无法适应的动物,如小型啮齿动物和昆虫,数量急剧减少,有的甚至整个种群消失。 牧民的生活也变得艰难。他们依赖草原上的水草生活,但现在,他们不得不面对牲畜因缺水而死亡的现实。他们的生活来源受到了威胁,不得不寻找新的生计。一些牧民开始迁移,争夺那些还有水源的地方,这样的迁徙伴随着血腥和死亡。 沿着伏尔加河,两岸发生无数的部族厮杀,部落联盟和大首领却一言不发,他们本身就是这场厮杀中的一员。 这就是草原,强者生存,而弱者死亡! 伏尔加河的上游,河床都开始分段裸露,浅浅的水流之下,能看到淤泥和砂石,不奴族的商队已经无法进行上游的交易。 不奴族因为修建了大量的农田水利,开挖大量的田间鱼塘,又有高加索山脉的水源滋养,他们的日子还算过的去,庄稼还能获得定期的水源补给。 众人在北城外行走,这里原本有一个小部落,现在已经没有人烟,到处破败不堪,甚至有人类的尸骨,被风吹干,就这么躺在沙土里。 可老阿拉什伸手抓了一把泥土,轻轻一握,泥土就如同沙砾,从他的指缝间流下,飘散在炎热的夏风之中。 他就那么看着自己手里残余的沙砾,叹息道,“天不佑阿兰啊!死亡之神,在凝视这片土地,血液会弥散,大地将陷入动荡!” 袁华他们都没有说话,因为他们已经知道,将要发生的事情。 刘玉也叹息道,“牧民们活不下去,那么沿着阿兰族的边界就是战争,西北面的东哥特,西南面的罗马,东面的匈奴,必然会受到攻击。成千上万的阿兰人会加入战争。这时只能依靠掠夺,部族才能存续,否则内斗也会死去无数阿兰人。” 袁华没有说话,作为现代人他无法接受大量的人渴死饿死,或者到处是杀戮,白骨露于野,千里无人烟。 崔力也蹲下去,用手抚摸着干燥的泥土,他说道,“大汉也有灾荒,那时也是流民无数,沿路都是白骨。” 袁华思考良久,他站在炎热的风中,抬起头,说道,“我们还有多少粮食?” 刘玉叹息道,“已经不多了,如果打开城门,灾民会淹没不奴山谷,我们也会被拖入深渊。” 可袁华是华夏人,他从不屈服于天地,他知道人的价值,他说道,“我们问百姓借粮,在里海周边建立两个营地,用我们的余粮,用海鱼,能救一个就是一个,让他们加入不奴部,我们来提供粮食,先撑过十月!” 乞力却说,“有粮食,没有淡水,也就救不活那些人丁。” 袁华转身对崔力说,“崔叔,我们是不是在大海边有上千口煤火熬盐的大铁桶?” 崔力点点头,说道,“应该有一千二百口。” 袁华说道,“给铁桶加一个盖子,让灾民在大海边熬盐,盖子会凝结水汽,灾民可以收集淡水,盐交给我们。” 关于熬盐会蒸发水分,这些人都是知道的,可他们确实没想到可以收集这些水。 这样一来,一个大铁桶一天能熬四桶盐,每桶海水都重达一百公斤,这里面绝大多数都是水,水占到百分之九十六,盐的比重很少。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袁华指着里海说道,“就算只能收集到一半,那每个桶子一次能收集到五十公斤的淡水,四次能收集到两百公斤的淡水。能够提供至少130人的饮水量。1200个金属大水桶,能在这片大海边,救活16万人。如果密封能够做的再好些,每增加百分之十的淡水收集量,就能多救活1.6万人,或者牲畜,我们要快!” 刘玉想到了什么,她说道:“陶器也能煮水,我立刻让陶器坊立刻烧制大量装水的大型容器,陶器也可以烧水,让那些吃饱饭的人,去挖煤,只要有源源不断的煤,就有源源不断的水。” 这一下,就这一下,所有人都看到了希望,金属桶很难制造,可陶器的烧制很快。只要土壤合适,甚至可以派人就地取材,就地烧制。 刘行看到了源源不断的人口,他大声喊道,“我立刻安排,让所有回港的船只带上铁桶,煤和烧窑工匠出发。” 乞力喊住他,说道,“我和你同去,营地要派军队保护,人饿疯了,什么都干的出来。” 两人飞身上马,绝尘而去!身后是马蹄扬起的干燥烟尘,弥漫了众人的双目。 三天后,里海北岸的两个大型贸易据点开始点火,每个据点都有六百个铁炉。 崔力带着工匠仔细制作封口的铁盖,熬煮时用泥巴封口,接水的陶罐用的是细口陶罐,上面还盖了木板,防止水分蒸发。这一天,六百铁炉在日夜不停的熬煮海水,一百公斤的海水,能够提供将近七十公斤的淡水,一天就可以储存168吨淡水。可陶罐不足,他们不得不在一边挖出大坑,用两批陶罐接水,然后倒入坑里,一夜就形成了一个小水塘。 轻骑兵分散冲进干燥的荒漠,通知他们遇见的所有部落,他们冲进有人的部落就会大喊,“去不奴部贸易站,加入不奴部,那里有水,可以活命!” 先是,三三两两的人来了,他们盖下手印,领取装满清水的陶罐和一包粮食。 然后,是更多的人,他们都是小部落的族民。小部落根本就抢不到大河边的位置,他们驱赶着瘦弱的牲畜向着大海边迁移。 人越来越多,牲畜也越来越多,袁华站在营地里,无比焦虑。 他知道,水的问题可以解决,可草呢?牲畜不能只喝水,它们要吃草才能活下去,没有这些牲畜,再多的人也无用。 这时,乌孙部的可彦正好过来,商量采购铁箭矢的问题,他站在船上也看到了阿兰草原的灾难和海边无数的灾民。 可彦跳下摆渡的小船,淌水走来,大声喊道,“乌孙部可以帮忙!乌孙人愿意帮忙!” 四天后,乌孙人在里海东岸收割的牧草,用大船运来,码头上全是加入不奴部的阿兰人,他们在大声呼喊,“不奴和乌孙,亲如兄弟,永世友好!” 袁华也不让乌孙人民白干,他特批了十万铁箭头,让不奴山谷的工匠用模具日夜不停的制造,再用海船送到东岸。 临别时,可彦对袁华说,“贵霜人应该在十月进攻,他们想等我们的粮食成熟和牛羊肥美时,来收割我们!” 袁华说道,“可彦,只要你们一句话,不奴部就会渡海而来!” 两只手,在里海的湿热海风中,紧紧的握住,如同两个部族紧紧相连的命运。 临走时,可彦对着海边不断挥手的袁华,大声喊道,“我和解忧部商量好了,下一次送牧草的时候,会派出五百儿郎来不奴部学习汉字!” 是的,乌孙没有文字,可彦部渴求文明,他们已经决定学习汉字和汉语。他们已经决定,用汉字来记录自己族群的历史,他们要把自己的历史用汉字刻在石头上,万古长存。 随着海船远去,袁华已经不可见,但数千煤火熬制海水的烟尘,将天空的云朵染了颜色,可彦听到身后的族人在轻声议论,“不奴族居然能够挑战天神,简直不可思议!” 可彦转身说道,“不仅仅是不奴部,我们,我们可彦和解忧也和不奴部站在一起!” 他举头望天,仰天长啸,大声喊道,“若神明有眼,请你睁开双目,给这片大地上的生灵留一条活路!” 阿兰的大部族也知道了消息,他们却毫不为意,很多首领只是淡淡的说道,“这是神的旨意,不奴只是徒劳!” 而这一刻,袁华站在高地上,命令驾起更多的陶器和煤火,他指着干旱的大地,大声喊道,“把多余的水,还给草地,天上没有雨水,我们就从大海里取” 然后,他再次大喊,“凡不奴浇灌之地,皆为我土,谁要来抢,就献上生命!” 骑兵在沿海的帐篷里奔行,把袁华的话传向四方,十万不奴部民众走出帐篷,从火堆边站起,放下怀里的羊羔,放下手里的牧鞭,放下赶车的马鞭,放下肩头的树木,在大海边齐齐高声大喊,“凡不奴浇灌之地,皆为我土,谁要来抢,就献上生命!” 九月底,当第一滴雨水落下时,不奴部已经成为阿兰草原上最大的部族,拥有十三万族人,三个营地,分布在里海的西岸,北岸和东北岸。 他们开始建造城市,用割来的牧草喂养牛羊,从大海里捕鱼填饱肚子,虽然很多人都吃不饱,可他们有了一个共同的汉字姓氏“不奴”。 他们还在默默的劳作,可生命绝望时的互助,让他们的生命和情感紧密相连,从此永不分离! 九月三十日,大雨。 坐在茅草棚内,刘玉作为女史官,在接过一个战士的统计数据后,用炭笔在羊皮上写下,“今日,不奴部有民十三万三千七百零九人!民饥,日日劳作,心手相连,此后必为强族!”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42章 出征里海东岸 不奴山谷各行业也都派出了几十人去到两个新建立起来的大型营地。 他们开始手把手,教十三万新加入的族人,如何分工,如何协作,如何烧制砖块和陶器,如何冶炼金属,如何建造房屋,如何向河流和大海要食物,如何耕耘土地。 他们将大地平整,分垄,然后一半种下冬小麦,一半用来种植胡萝卜,白菜,菠菜等各种蔬菜。 将不奴山谷的苹果和梨的种子带来,他们在里海的北面,种下一大片苹果和梨的种子,这些果树需要很多年,但总有一天会硕果累累。 袁华第一次感受到人力充足时,流水线可怕的生产力。 好一幅波澜壮阔、热火朝天的劳动画面!只见那广袤无垠的山林之中,上千名身强力壮的工人挥舞着斧头,砍伐着粗壮的树木。他们喊着整齐的号子,汗水湿透了衣衫,但手上的动作却丝毫没有停歇。而在不远处的空地上,同样有上千人忙碌地工作着,他们正将砍倒的木材运往一座座木工工坊,准备制作成各种木板和木材。 烧窑的工地上,数百个窑炉在燃烧,熊熊烈火映红了天际,浓烟滚滚直冲云霄。 另一边,上千人的建筑队伍正在紧张有序地施工。他们有的搬运砖石,有的搅拌水泥,还有的则站在高高的木制脚手架上砌墙铺瓦。一栋栋崭新的房屋逐渐拔地而起,宛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人们眼前。与此同时,还有上千人围坐在火炉前,专注地冶炼着各种金属矿石。火花四溅,金铁交鸣之声不绝于耳。经过千锤百炼之后,一件件精美的工具被打造出来。 再看那辽阔的田野之上,上万名农民们弯着腰,辛勤地耕耘着土地。他们手中的锄头起起落落,仿佛在大地母亲身上弹奏着一曲美妙的乐章。远处的山坡上,也有成千上万的人在开山凿石,挖掘煤炭和矿产资源。一辆辆装满矿石的马车在道路上来回穿梭,扬起阵阵尘土。 草原上,上万头牛羊悠然自得地吃着青草。牧人们骑着骏马,手持长鞭,驱赶着马车将草料送入牧场。大海边,上万名工匠正在精心打造一艘艘巨大的船只。船坞里木屑飞扬,锯声鼎沸。而在城市周围,更是有上万人参与到城墙的修建和码头的扩建工程中来。他们或搬砖运石,或搅拌灰浆,或铺设石板路,每个人都各司其职,忙得不亦乐乎。 城外巨大的军营,周边搭建起一圈茅草屋,上万战士在工匠的带领下,开始在这些草棚下制造武器。他们将所有收集和交易来的牛皮和猪皮,制作成坚硬的皮甲胄。用木材和铁枪头生产骑兵长枪,以及铁箭头羽箭。 他们要在一个月内,生产出九万九千件皮甲,同样数量的长枪和六百万个铁箭头,保证每个战士都可以拥有两袋铁箭,这是两个新生城市的保护力量。 这些战士家家都有弓,他们都善于骑射,部族也还保留了一些战马,他们缺少的只是皮甲,铁枪头和铁箭头,必须在最快的时间里完成。 同一时间,有两万人转移去了不奴山谷,填充那里的劳动人口和工匠,不奴山谷的生产力也在飞速提升。 十月底,整个不奴部的三个城市正在如火如荼的建设之中,乌孙族带来了消息,贵霜帝国动了。 而且这一次,贵霜帝国并不是劫掠那么简单,他们准备了整整四个月,军队和马车蔓延百里,他们要来阿姆河的上游修建城市。 贵霜人的使者在乌孙部族大会上倨傲的说道,“我们的王,要的是永远占据这片土地,乌孙要么臣服,要么死亡!” 乌孙族开始向北迁徙老弱和牛羊,而战士则在阿姆河上游的草原集结,这一次他们没有退路,只能应战。失去阿姆河,就会失去咸海,失去所有可以放牧的土地。 一个失去土地的民族,就如同失去泥土的花朵,终将枯萎,凋零,化为泥土。 这一次,不奴族的人口充沛,前段时间更是在不奴山谷,家家户户制造了大量铁甲,不奴族的军队动了。 一千重装步兵,一千铁甲轻骑兵,两千双层皮甲的弩弓骑兵,踏上了海船,破开海浪,迎着里海的微风,向着大海的东岸而来。 十月二十五日,刘玉在伏特加河口新城的建筑工地上写到,“十月二十五日,大军出征,四千铁骑将在大海的东岸对阵贵霜” 十月二十九日,大军抵达东岸和可彦,解忧二部汇合,三方军议,讨论下一步行动计划。 十月三十日,小雨。可彦和解忧部向南出发,去会合乌孙大部队。而不奴部的四千战士,再次踏上海船向着里海的东南海岸而去。 这一次,袁华,乞力和刘行统军,他们的任务是,截断贵霜军的物资补给通道,从而逼迫贵霜帝国撤军。 十一月二日,他们在今天的土库曼斯坦里海沿岸的中部登陆,船只等待在大海边,军队带着马匹和车辆,穿越草原和戈壁,向着马拉坎达城进军(今天,他有一个另外的名字,撒马尔罕)。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八十人的斥候部队被撒出去,在大军前面三十里铺开成一个巨大的圆,圆心就是四千不奴铁骑。 十一月五日下午,在刚刚踏入一片草原的,斥候遭遇了敌军,在诱捕杀死两个敌人骑兵后。斥候部队在二十里外发现了一个贵霜运粮队。 “对方向着西北前进,士兵总数为800百人,全是轻骑兵,大车有三百台。”,斥候士兵将烈烈的篝火映照下,向三名指挥官汇报。 乞力将一块木头扔进火堆,袁华躺在一个牛皮做的睡袋里,双手抱头枕在一个草枕头上,看着漫天星星。 刘行则在烘烤着袜子,味道在一点点弥漫开来。 乞力说道,“我的建议是夜袭!” 刘行问为什么? 乞力站起来说道,“我们需要粮食,不奴族还吃不饱,明天行动可能会有变局!” 刘行没有说话,他看了看袁华。 袁华爬出睡袋,穿上靴子,站起来对着两人说道,“走!”。 两人懵逼,齐声问道,“走什么?” 袁华觉着这两人是傻子,补充说道,“出发,去夜袭!”,说完,转身走向远处的篝火,去将所有士兵叫起来。 另外两人这才反应过来,乞力立刻起身,而刘行忙着穿袜子和靴子。 袁华让一个士兵去叫醒所有人,转身问乞力,“怎么打?” 乞力说道,“你我率领轻骑兵和弩骑兵左右包抄,中路由刘行带着骑马的重步兵发起突击”。 袁华问刘行,“有问题吗?” 刘行摇摇头,说道,“我没有问题。” 袁华严肃的说道,“行动吧!就按照乞力的计划,我走北路,乞力走南路,刘行你们走中路,目标是抢下所有粮食。” 两人同时说道,“好咧!” 贵霜人也在星夜里升起火堆,一日的辛劳让他们疲惫不堪,很多人吃完饭,躺下就睡着了,只有四个士兵在四周放哨。 人如果在火堆旁,在黑夜里看不清太远的事物,而从黑夜里看火堆旁的人,则是非常清晰。 刘行他们牵着马,潜伏到四百米外,也不射弩,那样会打草惊蛇,反而不美。 他轻轻的骑上战马,身边的战士,也一个个骑上战马,战马的嘴巴里含着马嚼子,草原上一片安静。 刘行紧了紧手里的斧枪,猛地大喊,“随我冲杀!” 一人一骑就向前冲出,接着一千人的重步兵全部冲出去,战马将地面踏的震动,隆隆的马蹄声密集的如同雨点。 贵霜人都从梦中惊醒,守夜士兵在大声喊叫“夜袭!夜袭!”,可刚睡醒的人有一段缓冲,大多数都在揉眼睛。 可四百米,对于正在冲锋的骑兵,简直转眼即逝。 四百米的距离,不到二十八秒,刘行已经冲到。 他身着重甲,胯下战马亦是全副武装,那厚重的铁甲在月光下闪烁着冷冽的光芒。当他们如疾风般冲入火光映照的范围时,仿佛是从九天之上降临凡间的神魔一般。熊熊烈火将周围的一切都照得通亮,而他与战马却宛如黑暗中的幽灵,带着无尽的威压与霸气,所到之处,敌人无不胆寒心惊。 贵霜哨兵就那么木木的看着铁甲骑兵,一道寒光掠过,这士兵头颅和身体分开,他突然觉得自己飞起来了,又重重落地,随后就失去了意识! 一瞬间,上千匹铁甲骑兵冲进营地,一时掀起血雨腥风,惨叫声回荡在原野的星光之下。 只见那战场上,一群贵霜士兵惊慌失措地打着马匹想要逃离这血腥之地。然而,他们的行动早已被远处的不奴部射手察觉。刹那间,无数箭支如同雨点般从远方飞射而来,划破长空,带着凌厉的风声直直朝着这些逃窜的贵霜士兵而去。 只听得一声声惨叫此起彼伏,那些原本还企图逃跑的贵霜士兵纷纷中箭落马。有的直接被一箭射中要害,当场毙命;有的则身中数箭,鲜血四溅,痛苦地倒在地上挣扎着。一时间,马蹄声、惨叫声和箭矢破空之声交织在一起,构成了一幅惨烈无比的画面。 这场战斗,最后贵霜士兵全部被歼灭,而三百牛车夫也被砍死六十三人。 乞力连续用刀插入五个麻布口袋,大喜,高声道,“麦子,全是麦子!”,300辆牛车,每辆车是一点五吨,那就是四百五十吨粮食,能养活九百人一年,能养活人一个月的时间。 三人趁着天黑,立刻让三百骑兵护送物资到大海边,在那里物资将会装船离开,送去领地。而大车和牛车夫还要返回,或许以后还能用到这些大车,谁知道呢? 第二天,队伍继续向东,不奴劫匪们现在的兴致很高,斥候撒丫子到处乱窜,简直视贵霜帝国如无物。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43章 如何养活十三万人 就在袁华率领着他的队伍东征之际,远在不奴山谷的刘玉和古尔丽正忙得热火朝天。此时正值秋收时节,整个山谷都弥漫着丰收的喜悦气息。 她们两人齐心协力地搬运着一筐又一筐沉甸甸的谷物,额头上挂满了晶莹的汗珠,顺着脸颊滑落下来,浸湿了她们的衣衫。然而,尽管劳作辛苦,她们的脸上却始终洋溢着灿烂的笑容。 终于,经过一番努力,所有的粮食都被搬进了仓库。刘玉和古尔丽站在最后一个仓库门前,望着那堆积如山的收获,心中充满了成就感。她们相互对视一眼,然后一起用力推动沉重的库门。随着“嘎吱”一声响,库门缓缓合拢,将这份来之不易的果实安全地封存起来。 阳光洒在她们满是汗水的脸庞上,映照着她们满足的神情。这一刻,刘玉和古尔丽仿佛忘却了疲惫,只感受到了劳动带来的充实与快乐。 一个女官在旁边大声宣布,“今年,共耕种十二万亩良田,亩产均一百三十五斤,合8100吨”,他们已经采用了袁华的现代度量衡制度。。。 听到这个数字,刘玉却眉头紧皱,8100吨,听起来很多。可这些粮食,其实只够养活人口! 她再次问,“牛羊我们还有多少?能够养活多少人?” 女官说道,“三个营地全部加起来,还能养活八万人口。” 刘玉轻轻说道,“九万六千人,还有四万人的口粮。” 再次问道,“现在,我们的渔业能够养活多少人口?” 女官翻看账目,说道,“三万人口左右” 刘玉说道,“下政令,增加渔船建造,必须要把一万人的口粮填满!” 女官抚胸说道,“我马上去安排!” 古尔丽说道,“我们还能打猎补充食物!” 刘玉摇了摇头,说道,“今年大旱,野兽也不多了!” 古尔丽沉默了,她在想,看看还有没有别的办法。 突然,她说道,“我们能不能用物资去换?” 刘玉摇头,说道,“阿兰部哪里还有粮食?他们今年冬天也难过了!” 古尔丽却摇头说道,“不是阿兰,是帕提亚和罗马!” 刘玉好奇的问道,“可我们没有贸易,而且还是交战方!” 古尔丽笑了,她笑着说,“我们的船开到南面的帕提亚沿岸,穿乌孙部的衣服,就说自己是乌孙部就好了,一样可以交易啊!” 刘玉拍头,哈哈大笑,说道,“我愚钝了!” 古尔丽说道,“玉姐姐,我来负责帕提亚的买卖可以吗?” 刘玉高兴的拉起古尔丽的手说道,“好好好!就交给你了!但是为了安全,你要带上老阿拉什。” 古尔丽高兴的答应,她终于有一个自己的舞台,她也要向刘玉一样为部族做点事,她跑着离开,去找老阿拉什了。 刘玉转身,走向新来的阿兰人新区,她要问一问离罗马和东哥特人最近的阿兰部落,是哪两支? 既然,古尔丽去负责帕提亚的交易,她也要试着在东哥特和罗马之间架起一道贸易的桥梁。 刘玉是现实主义者,打仗归打仗,钱和粮还是要赚的! 她皱着眉头忧心忡忡地漫步在那片广袤无垠的田地之中,脚下的泥土散发着淡淡的芬芳。放眼望去,映入眼帘的是刚刚经历了丰收后略显空旷的土地,但这并不意味着这片土地会就此沉寂下去。 此刻,勤劳善良的不奴部人民正热火朝天地忙碌于田间地头。他们手持各种农具,或弯腰播种、或细心浇水、或认真施肥,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对生活的热爱和对未来的憧憬。这些人们深知冬季即将来临,而在严寒到来之前,必须充分利用好每一分每一秒,尽可能多地种植各类蔬菜,以便为自己和家人储备足够的食物度过漫长的寒冬。 突然,她停住了脚步,因为她看到了池塘,按照这里的规矩,每九亩田地,就有一亩鱼塘。 也就是说,他们有12万亩土地,就有亩鱼塘! 她的眼睛突然就亮了,迈开脚步,朝着田间跑去,跑得太急,不慎跌倒,周边的族民跑过来扶起她,忙问她伤到没有。 可刘玉却不管自己是否受伤,是否一身泥泞,她指着远处的鱼塘说道,“帮忙,帮忙捞鱼,把那个池塘里的鱼捞出来,看看,看看有多少鱼?” 族人们迅速地围了上来,小心翼翼地将她从地上扶起。其中几个身强力壮的男子赶忙跑过去,搬来了一个粗壮结实的木桩,轻轻地放在了田边。他们搀扶着她缓缓走到木桩旁,并贴心地扶她坐下。 这时,人群中有几个人自告奋勇地朝着海边的码头跑去,他们要去找寻那用于捕鱼的渔网。而其他留在原地的人也没有闲着,大家纷纷卷起衣袖,准备大展身手。 夜幕逐渐降临,但族人们却依旧干劲十足。经过一番努力,终于在夜晚来临之前成功地将整个鱼塘都打捞一空。只见一筐筐活蹦乱跳的小鱼儿被捞起后,又被快速地扔回到了池塘之中。这些小鱼儿在水中欢快地游动着,仿佛在庆祝自己重获自由。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刘玉静静地坐在木桩上,目光紧紧地盯着那些装满了银色大鱼儿的箩筐。看着眼前这丰收的景象,她不禁喜笑颜开,笑得连嘴巴都合不拢了。那灿烂的笑容如同春日暖阳一般温暖人心,让人感受到她内心深处满满的喜悦与满足。 称一称,居然有2900斤鱼获,她算了算,如果有口鱼塘,他们能收获吨鱼肉,这能养活人。一万人的口粮能够补足,还能把今年借不奴山谷老百姓的粮食全部还上。 她哈哈大笑,拉着族人的手,流着泪水说,“够了!够了!粮食,粮食够了,不奴族不用挨饿了!” 族人们围着她,和她说话,这才知道原来刘玉一直在为大伙的口粮着急,很多新来的阿兰人泪流满面,他们知道这都是为了他们。 刘玉安慰他们,说道,“来了就是族人,来了就要一起过日子,老天无情,不奴族有情!” 所有人都单膝跪下,抚胸说道,“一天不奴部,一生不奴部!” 就在这一夜之间,整个不奴山谷都被一件事情所震动,消息如同疾风一般迅速传播开来。许多家庭听闻此事后,纷纷行动起来,他们毫不犹豫地奔向那位负责管理事务的女官所在之处。 数百家庭的人们脸上带着坚定和决然的神情,他们紧紧握着彼此的手,心中怀着一个共同的信念——不用将之前借出去的粮食归还给了!因为他们都经历无数艰苦才来到这里,路途上他们都是平均粮食。他们深知,这些宝贵的粮食在即将到来的灾年中将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帮助大家度过那段艰难困苦的时光。 当众多家庭聚集到女官面前时,现场气氛显得格外热烈而庄重。每个人都争先恐后地向女官表达自己的意愿,表示愿意将原本应归还的粮食留在谷内,用于共同抵御可能出现的灾荒之年。一些年长的人眼中闪烁着泪光,回忆起曾经经历过的苦难岁月;年轻力壮的则挺直了脊梁,展现出坚韧不拔的决心。 三天以后,这件事被海员们带到了另外两个城镇,所有人都感动不已,把这件事默默的记下。很多老人,在生命最后的时间,还记得这件事,喊着“一天不奴部,一生不奴部!”。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件事情竟然引发了一连串连锁反应,产生了另外一个显着的效果。当新的城镇开始进行大规模的开荒活动时,全体民众都积极地投身其中,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热情和疯狂,他们开垦了超过260万亩土地。他们不畏艰辛,全力以赴地开垦着每一寸荒地,仿佛要将这片土地彻底征服。 不仅如此,人们对于修建水利设施也给予了极高的关注和重视。为了解决可能出现的干旱问题,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努力打造了数量众多、规模庞大的风力水塔。这些水塔宛如一座座高耸入云的巨人,屹立在田野之间,成为了一道独特而壮观的风景线。 而且,在规划农田与水塘的布局时,人们遵循着一种古老而智慧的比例——“九亩田一亩塘”。这种巧妙的安排既保证了充足的耕地面积用于农作物种植,又提供了足够的蓄水空间来应对可能到来的旱季。可以说,这样合理的设计为整个族群在未来抵御旱情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整个不奴部在整个冬日,都在忙碌。外面飞雪万里,不奴族的老百姓还在地下洞穴里用枯木种蘑菇,还在大海上捕鱼,还在养殖园里养小兔子,这是秋季从草原上抓来了,明年春天就会有很多小兔子了。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44章 帕提亚翻译官扎多 扎多,是一个帕提亚人,来自泰西封。。。附近。。。一百公里外的一个小镇,生在一个自由民的农业家庭,家里有田三公顷,也算小康。 然而,他身为家中排行老三的孩子,按照家族传统与规矩,根本没有机会继承家庭那赖以生存的田地。这对于一个渴望拥有属于自己产业、实现自身价值的年轻人来说,无疑是一种沉重的打击。 面对如此困境,家中那位饱经风霜的老父亲经过深思熟虑后,决定与他一同商讨未来的出路。最终,他们达成了一项共识:让这个年轻气盛的儿子从小就开始熟悉弓箭技艺,并倾尽全力为他购置了一匹威风凛凛的战马、一套坚固耐用的皮甲以及锋利无比的弓刀。 这位慈祥的老父亲心中满怀期望,他深知军旅生涯充满艰辛与危险,但同时也是一条能够改变命运的道路。他衷心地期盼着自己的儿子能够投身行伍,凭借自身的勇气和智慧谋取一份良好的生计。倘若运气眷顾,立下赫赫战功,那么或许在不久的将来,扎多不仅可以摆脱贫困的生活,还能够拥有一片真正属于自己的肥沃田地,过上安稳富足的日子。 可悲催的扎多,他人生的第一战,就去了叹息之墙! 在往回跑的时候,被一箭从侧面射穿了半个屁股,哼哼唧唧的,在不奴山谷的俘虏营区躺了一个月,才好起来。 后来,就加入了伐木队,他和另外两个俘虏每天跟着不奴部的伐木工人进山伐木。最有趣的是,每天砍伐了几棵树,还要在旁边种下他们的树苗。 在这里,他第一次看见锯子,对,就是那种两人拉的大钢锯! 他真的第一次看见,以前在帕提亚的军营他也要负责砍木头,可用的全都是双手斧! 他发现锯子真的很好用,效率是斧头的四五倍不止,越大的树,越粗的树,锯子的优势越明显。 作为经商帝国的帕提亚子民,他有时候在想,这东西要是能卖去帕提亚,那绝对能发大财。 另外,他是唯一一个家里愿意赎人,可自己却不愿意走的帕提亚人,这一点让人印象深刻! 其实,他也没觉得有啥,也只是单纯的想为家里节省一枚金币!一枚金币,那也是家里的父兄要整整劳作一年,才能节省下来的财富。 另外,这家伙早年上过学,会写字,会写帕提亚的文字。 古帕提亚帝国使用的文字主要是碑铭帕提亚文(Inscriptional Parthian),这种文字也被称为巴兹地文(Pahlavi script),因为帕提亚语中的“巴兹地”意为“王者之语”。碑铭帕提亚文属于一种抽象化的形式文字,使用帕提亚文字母表进行书写,包含34个字母。帕提亚文是帕提亚王国的官方文字,被广泛应用于墓碑、宫殿、城堡以及官方文件等领域。 很多帕提亚俘虏都找到他,给家里写信,然后交由南面城墙回来的军士。 不奴族的斥候会在野外巡逻的时候,时不时会远远的碰到帕提亚的斥候。双方隔着三百米对视,这时他们会将信件的包裹,扔在地上,然后后退。 帕提亚的士兵会在他们离开一百五十米以后,再上前捡起来,这就是信件可以传递回帕提亚的原因。 从五月到十一月,扎多和那群不奴部的伐木工人都混熟了,可能天生就有语言的天赋,扎多居然能跟他们说一些汉语,这一点在所有的俘虏里面显得极为突出。 后来伐木队被撤销,扎多又去了锯木厂,结果那些伟大的水力机器彻底的征服了他的心灵,每次看到圆形锯飞速的切开木头,他居然还有些兴奋。。。再加上之前受过良好的教育,他居然还能看懂图纸,只是看不懂字和度量衡,这让他很想学习汉字。 一天他指着汉字说,“我,想”。 锯木厂的工头,指了指城市里的一个房子,一字一顿的说道,“晚上,那里,教,汉字!” 扎多居然还听明白了。于是在十一月初的一个傍晚,他从冒着大雪,在工厂一下班,一个人跑去那个学校。 这里有一位女老师,每天夜里都教新来的阿兰族人,学习几个汉字。 扎多站在门口,手舞足蹈的表示自己也想学,女老师指着最后的几个座位,笑着说道,“坐下吧!” 结果,他居然还发现了两个达契亚俘虏,他们居然也在这里学习汉字? 双方的语言并不相通,只是笑一笑,也就开始了各自的学习。 扎多发现,汉字和所有的语言都不一样,如果说帕提亚的王者之语,和希腊人的文字,都是使用符号的来作为拼音字母,而套明朝当地语言的发音,汉字就像画画。 对非常非常像画画,比如“火”,“木”,“水”,这些都像是从画画演变来的,这让他想到了儿时,那些故乡岩洞里碑文上的远古符号。 他时常会迷失在汉字里,有时写完一个字,他会端详很久,觉得确实应该就是这样。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他突然想起了以前小镇里的老师,他们说的话,“大山里,那些岩洞里的符号是最远古时代的叙事,千百年之前我们就已经遗忘,可能这个世界上再也不会有人使用这样的叙事。” 可他在这里,又见到了这些符号,他们很像,一横一竖的组合,神奇无比。 他学习的很认真,每一天的五个汉字,他都能掌握。 十一月中旬,古尔丽和老阿拉什找到扎多,双方沟通下来,扎多终于明白原来他们想开拓帕提亚在大海边的市场,请他来做翻译。 扎多答应了,他站起来抚胸说道,“我很荣幸,能做不奴部和帕提亚之间的翻译人。” 古尔丽找到锯木厂工头,说明了来意,工头告诉古尔丽,“带他去吧!扎多是个好小伙,如果哪一天你们不需要他了,送他回这个锯木厂!” 于是,古尔丽,扎多和老阿拉什回到码头,登上海轮,在铁板的敲击声中,三条海轮出港。 他们带着三百吨货物,顺着风向,破开碧蓝的波涛,朝着南边的帕提亚海岸疾驰而去。 扎多对于这条巨大的海船无比感兴趣,他从船舱,到驾驶舱,到船舵,到风帆全都认真的观察和学习,并用着生硬的汉语和船员沟通,问这些都是干什么的? 于是,船上多了一个“爱问问题的扎多”,走到哪里都是为什么? 等船到了南部海岸,一群人下去寻找村庄,终于在二十公里外发现了人烟。 在扎多的翻译下,对方的族长看了他们带过来的几个样品,居然很感兴趣,想要去看看他们大船里的货物。 瓷器,金属工具,麻料衣服,铁皮水壶,铁皮水桶,铁做的炉子,羊皮,牛皮睡袋,皮衣,皮裤,各种钉子,螺丝,这些东西让帕提亚的族长都很感兴趣,于是问他们怎样交易? 经过协商,对方用一半的金币,一半的牛羊,换取了所有物资。 为了凑齐这些东西的所有款项,帕提亚的族长还联合了另外两个部族,才一口气把他们的货物统统吃下。太监的声音小却嘹亮, 临走的时候,帕提亚的族长还拥抱他们,他说道,“你们是从大海来的朋友,希望我们之间能够保持长期的贸易关系。”,帕提亚是一条丝绸之路上的商业帝国,他们的文化里有对贸易和财富的极度崇拜。 这次交易可以说是,极度成功,第一次找到一个部落就找到了买主,还换来了金币和牛羊,还定下了下次交易的承诺。 另外,古尔丽和阿拉什虽然听不懂扎多的话,但能从族长的神色中看出了扎多做的很好,两人对视了一眼,都觉得扎多可以好好培养。 在回程的路上,古尔丽交给扎多一枚金币,说道:“扎多,你做的很好!下次交易,你继续跟着我们过来。” 老阿拉什也过来,拍了拍扎多肩膀,说了一句,“你很好!” 然后,两人就进入了船舱。 扎多看着手掌里的那一枚金光闪闪的金币,愣愣的站在那里,任凭海风吹拂他的衣襟。 就在那一瞬间,一种难以言喻的情绪涌上了他的心头。他突然感到一股强烈的冲动,想要放声大笑,但与此同时,泪水却又不受控制地在眼眶里打转。这两种截然相反的情感交织在一起,让他的内心仿佛变成了一片汹涌澎湃的海洋,无数的想法在心中翻腾不息。 在扎多那遥远的故乡,一枚金币所代表的财富简直超乎想象。这一枚小小的金币啊,竟然可以买下足足三亩肥沃的土地!要知道,那可是他的父兄们整日在田间辛勤劳作、挥汗如雨,历经整整一年的时光,也未必能够积攒下来的巨额财富。 然而,即便是如此庞大的收入,如果除去家庭日常开销等各项费用后,最终能够剩余下来的部分恐怕也就只有一半左右罢了。毕竟生活中的柴米油盐酱醋茶,样样都需要花钱去购买;还有家中妻儿老小的衣食住行,哪一样又离得开金钱的支撑呢?所以说,真正能够留存于手中的财富往往比人们最初预期的要少得多。 他突然觉得,不奴山谷就是自己的机遇,自己天生就应该是不奴族的族人。 他握紧金币,这枚金币他此生都不会用掉。因为这枚金币就是神谕,是他生命里的光和方向。 看向广阔无垠的大海,他不再有来时畏惧,他朝着大海大声嚎叫,把生命里的抑郁全部释放,从今天起,命运要由他自己来掌控!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45章 鏖战小山包 话说那袁华带领着他的得力二人组,率领着整整四千名精锐骑兵,如一阵疾风般驰骋于广袤的大地之上。他们的身影穿梭在阿姆河的中游与下游之间,行踪诡秘,令人难以捉摸。 这支部队从不曾在同一个地点停留超过两天时间。仿佛他们是一群幽灵,刚刚还在此处出现,转眼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无论是茂密的丛林、险峻的山谷还是辽阔的草原,都无法困住他们飘忽不定的脚步。 每一天,太阳初升之时,他们便迎着晨曦踏上新的征程;夜幕降临之际,他们又在月光的掩护下悄然离去。 部队为了保持良好的马力,美日行营的距离都不超过三十里,这样即便是碰到敌人,他们也能有充足的马力和敌人周旋。 经过商议,袁华直接将手下一千人的轻骑兵一分为二,每一日一轮换。每天上午,十个人一个小队,形成五十个小队,五百名披甲轻骑兵会全部散出去做侦察。 侦察的部队会向外成圆形扩散,侦察周边五十里,夜里返回。 十一月十日,斥候发现了一个运输队,当晚就被攻破,斩杀敌军四百一十七人,收获七十辆牛车,三百匹战马,顺带还收获了一大批马肉和草料。 牛车照规矩连人带车全部送去里海的东面,由船只送往不奴山谷。 但这一次,夜色昏黑有三人隐藏在一堆茅草之下,得以逃脱。贵霜帝国立刻暂停了所有运往前线的车队,以大将夏多统领,开始调动周边城镇的军队,对他们进行全方位围剿。 但此时,四千劫匪们的情绪极其高涨,还在继续流窜作案。 十一月十七日,当乞力高兴的用匕首连续刺破三个麻袋,流出来的全是沙子的时候,他们才知道有麻烦了。 远处的小山包之上,在茅草后面的夏多冷冷的一笑,挥动了右手。 三千贵霜轻骑兵和附近部族的七千游牧民弓手,骑着战马,啸叫着从茅草丛中冲出来,向着袁华他们冲去。 可能是做贼的,总有点心虚。袁华三人组毫不犹豫,立刻齐齐高声大叫,“跑啊!”,四千劫匪们立刻上马,头也不回的朝着西边疯狂逃窜。 草原上的马拉松开始了,四千不奴劫匪在前面疯狂的逃,后面贵霜一万骑兵在后疯狂的追,双方都是双马,双方都要跑死对方。 跑了四十分钟,刘行就觉得不对了! 他们重步兵,虽然有四匹马,可换马要时间,对方就在两里地后全力追击,他们根本就没有时间给马换甲。 刘行大声朝着袁华和乞力喊道,“不能再跑了,再跑,重步兵的战马全都会跑死!” 袁华和乞力这时才发现,出来打劫带着这群铁罐头,简直就是蠢得无边无际。 马不能停,袁华和乞力将马速放慢一点点,靠上刘行,三个臭皮匠开始商量。 乞力说道,“分兵,一千重步兵对付两三千轻骑应该还能想点办法,人多了,他们也会被淹死!” 袁华皱着眉说道,“如果他们全部都追重步兵怎么办?” 刘行也急了,他的马已经汗出如雨,必须要休息了。他在边边大声骂道,“那你们就回头,在旁边射他们,看他们能不能不管你们!” 没有时间犹豫,袁华大声喊道,“我带轻骑兵右转,乞力你弩骑兵左转” 然后,他指向前面的一个山包说道,“重步兵冲上去,在那里结阵迎敌” 说完,袁华双腿一夹马腹,纵马而去,沿着前面奔跑的马群的右侧,一路上溯,沿途不断高喊,“轻骑兵跟我来” 一队队轻骑兵向着他身边汇聚,然后右转奔驰。 而乞力此时也在左侧,不断召集女骑手,向着左边奔跑而去。 刘行也指着前面三里地外的山包,高声大喊,“传下去,随我登山,准备结阵!” 重步兵不断将话传下去,一人四马,紧紧的跟随刘行的战马向着远处的小山包冲锋。 夏多看着前面的敌人在不断分兵,可他却指着,敌人中路正在奔逃的重骑兵说道,“不准分兵,就追中间一路的敌方重骑!” 夏多这一个瞬间,就有两个想法: 一,轻骑兵并不好追,不一定能追上! 二,他要重甲,他一定要把那些人和马的重甲全部夺下,有了这些重甲,他夏多部的实力能够一飞冲天! 因此,无论跑了多少敌人的轻骑兵,他都毫不在意,始终将目光牢牢锁定在那些重甲骑兵身上。经过细致观察,他敏锐地察觉到,对方重甲骑兵胯下的战马体力已近乎透支,它们沉重的喘息声如同风箱一般呼呼作响,四蹄也开始变得有些不稳。这种强弩之末的态势又怎能逃过他那双如鹰般锐利的眼睛呢?他深知,这正是给予敌人致命一击的绝佳时机! 刘行在接近山包的时候,对身后战士下令,“传下去,散开,成横一阵列”,重步兵一人四马,慢慢散开成一个一字,准备冲上山包。 夏多眼睛一眯,对着贵霜骑兵大声喊道,“加速,加速,给我冲上去,不能让他们结阵,快,必须快!”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刘行在自己战马冲到山脚下之时,再次下令,“下马,只带穿有马铠的战马和携带陆战武器的战马登山,另外两匹马留下山脚下阻挡敌人” 只见那整整一千名重步兵迅速翻身下马,动作整齐划一,仿佛经过无数次演练一般娴熟。他们毫不犹豫地跃上身旁早已准备好的一匹战马,然后又伸手牵住另一匹马的缰绳。就这样,每个人都骑着一匹马,同时还牵引着另一匹马开始攀登眼前这座并不高的山包。 而那两千匹战马,则静静地散布在山脚下。它们似乎已经耗尽了全身的力气,再也无力奔跑。只能迈着缓慢的步伐,在原地徘徊。每一步都显得那么沉重,伴随着粗重的喘息声,仿佛在诉说着刚刚经历过的艰难旅程。这些战马的身上沾满了泥土和汗水,皮毛也变得湿漉漉的,但它们依然坚守在那里,等待着重步兵们归来。 就在即将抵达山脚之际,目光敏锐的夏多自然也注意到了这一情况。以他们的射术,如果此时选择射击战马,完全有能力将这些马群驱散开来。然而,面对如此众多且精良的战马,夏多心中不禁生出了一丝贪婪之意。毕竟,整整两千匹战马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啊!倘若就这样轻易地将它们射散,万一其中一些马匹受惊逃窜至远处,很可能就再也无法找回了。想到这里,夏多紧紧握住手中的弓箭,暗自思忖着该如何才能将这群宝贵的战马尽收囊中。 他喊道,“派牧民牵开那些战马,轻骑兵准备冲山” 这一句话给了刘行他们一丝生机,他们将要接近山顶的时候,贵霜牧民已经牵开战马,贵霜轻骑兵开始冲山。 刘行转头,看到正要冲上山坡的贵霜轻骑兵,心急如焚,大声喊道,“下马,下马,立刻结阵!” 说完,翻身下马,从另外那匹战马上,取下盾牌和单手斧头,再一拍马屁股,让它们离开。 咚的一声,将重盾砸在斜坡上,举起斧头大声喊道,“以我为中心,随我结阵,随我结阵!” 一千重步兵纷纷下马,四百盾手居前以刘行为中心形成一排,而后是三百长枪兵,再后是四百重弩兵。 就在重弩兵们手忙脚乱地准备给弩机装上弩矢之时,贵霜的轻骑兵如一阵疾风般迅速冲上了山头!眨眼之间,双方便狠狠地撞在了一起。然而,那倾斜的山坡却成为了贵霜战马的阻碍。这些没有被蒙上眼睛的马匹,面对眼前布满长枪尖刺的密集阵型,心生畏惧,任凭贵霜士兵怎样用力抽打它们的身体,也不敢贸然直冲过去。于是,贵霜的轻骑兵们不得不纷纷下马,场面顿时变得混乱不堪。 只见有的人弯弓搭箭,向着敌方阵营胡乱射去;有的人则高举着盾牌和长刀,奋不顾身地朝着盾阵猛冲;还有的人手持长枪,借着惯性向前奋力刺出。一时间,战场上各种声音交织在一起:盾牌相互撞击发出沉闷的响声、刀剑砍杀时清脆的金属交鸣声、长枪刺穿铠甲的刺耳摩擦声、人们激昂的呐喊声、受惊马匹的凄厉嘶叫声以及弓弦回弹和箭矢划破长空的尖锐呼啸声……这一切汇成了一曲惊心动魄的战争交响曲。 只见那山下的贵霜大将夏多,瞪大了双眼,遥望着山上那片混乱不堪、喊杀声此起彼伏的战场。由于距离较远,再加上硝烟弥漫,战况实在难以看清,但他心中已然有了决断。 只见夏多紧紧握住手中的马鞭,高高扬起,指向山坡之上正在激烈厮杀的战团。他深吸一口气,运足中气,再次扯开嗓子大声吼道:“我们英勇无畏的部族牧民们啊!此刻正是展现你们忠诚的时候!全都给我冲上去!不要放过任何一个敌人,将他们统统斩杀!一定要把那些的战甲抢夺到手!让我们用敌人的鲜血来书写属于贵霜的荣耀!” 山包之上,血开始流淌。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46章 山坡上下的血 刘行左臂举着盾,右手拿着一把单手斧,眼睛在金属兜帽的缝隙里冷冷的看着,一群冲上来的贵霜轻骑兵用刀疯狂的砍着他的盾牌,只有有机会,他会猛地向前推左臂,右手狠狠地一斧头劈下去再迅速收回,重新用盾格挡。 他的身后左右都是拿着三米长枪的士兵,他将长枪从刘行盾牌的两侧伸出,不停的刺出,拔回,再刺出。他们的枪尖全是血红色的。 长枪手的后面是重弩兵,在这种阵地战的情况下,他们没有更多的弩手形成三连射,只能从盾阵的缝隙处,对外精准射击那些最活跃,冲的最猛的敌人。 这一刻,刘行也只能紧紧的盯着眼前的敌人,他实在无法顾及到更多的地方。 战斗打到这个时候,靠的就是士兵平时的训练,以及所有战士临场的随机应变。 现在,队伍的两侧都开始慢慢向后弯曲,有下马的贵霜轻骑兵正在试图绕过两侧。 三千枪骑兵已经全部冲上来,正面挤满了人,后面冲上来的战士全都向两侧涌去。 两侧的重装不奴部战士,在不停的大声叫喊,他们为了应对两侧出现的敌人,开始向内慢慢弯曲阵型,第三排两侧的重弩手也放在重弩,拿着单手斧迎了上去,形成人墙挡住敌人。 山下,贵霜牧民也开始陆陆续续冲上山坡。左手持弓,右手拿着缰绳的夏多,在山脚下冷冷的看着山坡上的战斗。 现在,夏多已经看明白了,敌人的阵线已经弯曲,只要压上去更多的人,这条弯曲的阵线就必然崩溃。 无论你是铁甲,还是金甲!只要那个阵型有一个点被杀穿,只要有贵霜的战士从那个缺口涌进去。只要那些重甲骑兵的身后站着他们贵霜的士兵,你就算是力大如牛,就算有铁甲的保护,也必然没有活下去的道理。 现在,夏多要用人海战术,彻底堆死那些山坡上的重骑兵。 可就在这个时候,夏多听到了战马奔腾的声音,他先是看向右侧,那里是数千刚刚逃跑的敌人轻骑兵。他在想,“这些逃兵居然还敢回来? 然后再次传来更多的战马奔腾,马蹄践踏大地的声音。此时,夏多看向左侧,乞力带领的女弩兵也已经向着这片山脚杀来。 这一刻,夏多的脸色突变,他身边剩下不到千人,而两边的敌方骑兵至少有两千多人。 他连忙大声喊道,“敲响退军鼓!” 身后的亲兵,拿着随身战鼓,开始敲响随军鼓的时候。 山顶上,所有的贵霜战士都听到了鼓声,全体举盾向后,向着山下退兵。 刘行此时,也看清了山下的情景,直觉告诉他,不能让敌人轻易退下去,要像狗皮膏药一样粘死敌人。 他大声喊道,“前进,前进!” 然后,左臂举起盾,缓缓前行,他一动,身边的盾牌手,长枪手和弩手全动了。然后,整个山头上的不奴盾阵也动了,向着山坡缓缓压了上去! 袁华也看到了,山上的刘行在不断向下缓缓进攻,他们在粘死敌人。袁华高声大喊,“以我为中心,密集队列,长枪突击!” 轻骑兵开始迅速行动,紧密排列成了一行,面对夏多的方向。 袁华大喊,“突击,突击!”,他的战马猛地冲出。 一千匹战马,靠的非常紧,如同一道向前的极速推进的城墙。 向前冲出两百米,战马的速度提到极致,袁华在寒风中策马奔腾,对着左右大声喊道,“倒枪,立刻倒枪!”,说完他就先倒下了右手握着的五米骑兵长枪。 一杆杆长枪倒下,一千个骑兵,一千匹战马,在草原上形成了一道死亡的直线。 乞力也看到了袁华的冲锋,他下令道,“冲上去,在一百五十米外对射,不得再前进一步” 这一刻时间仿佛凝结,刘行在高声叫着,左手盾牌格挡,右手狠狠的挥砍下去,札甲上全是鲜血。盾牌阵线在不断向下移动,一直贴着下山的贵霜帝国轻骑兵。 说时迟,那时快,也就在这个时候,女弩手在一百五十米外,齐射弩箭,落进山下正在聚集的贵霜人群,哀嚎声不断。 战马起伏奔跑,最后五百米,袁华大喊,“稳住,保持队列!” 见牧民已经回来一半,夏多手下已经有四千人,他猛地拔出长刀,指着袁华的轻骑兵说道,“随我冲锋!”。 四千贵霜牧民,举着两米多长的骑兵枪,木盾,跟着冲锋的夏多就冲了出去。 三百米,袁华喊道,“起盾” 一千名紧紧依靠在一起,向前冲锋的轻骑兵,将左手的的盾牌举起,这面盾牌随着战马在起伏,它将挡住箭矢,保护轻骑兵的安全。 两百米! 一百米! 双方终于撞到一起,五米长枪极为强悍,第一波就带走了至少四百贵霜骑手,然后双方的骑兵彻底混战在一起,流星锤的呼啸声,人的惨叫和呐喊,刀盾相击的声音,响成一片。 混战让女弩手彻底无法射击,她们将弓弩瞄向了,那些还在从山坡上回撤的贵霜帝国骑手,弩矢如雨,离弦而出。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这一刻,杀戮是这个地方的一切!山上在杀戮,山下在杀戮,随时都有人倒下,随时都有人死去,到处都是血在流淌。 最后,一千五百名不奴部女射手也放下弩,左手举盾,右手挥动流星锤,加入了战场。 她们就像压死骆驼的最后1500根稻草,在乞力确认重步兵无事之后,他带领着她们从背后冲进四千贵霜牧民背后,一瞬间就击溃了这群游牧民。 夏多在拼命呼喊,可崩溃的牧民军队,就如同雪崩裹挟着他不断远去。 那些被重步兵压着打的贵霜轻骑兵,看到牧民弓手远去,也崩溃了。他们跑向马匹,可双腿怎么跑得过飞来的弩箭和冲过来的骑兵? 短短的一个小时,整个一万人的剿匪部队和匪徒,角色就做了对换,袁华和乞力追逐两个小时才回转,草地上全是尸体和鲜血。 夜晚来临前,袁华他们回到山脚,清点损失和战利品,然后连夜离开,又走了十里地,才在一个山坡上扎营。 这一夜,所有人都累瘫了,派出三十个暗哨,所有人都不想说话,钻进自己的单人帐篷,倒下就睡着了,一夜无话。 这场大战,重步兵死八十人,伤一百一十七人。轻骑兵死一百二十人,伤一百八十人。女弩手只受伤三十人。 没有俘虏,缴获战马四千匹,粮食和物资一大堆,没有人去数。 夜里,天空下起了大雪,袁华睡了四个小时就再也睡不着了。他爬出单人牛皮帐篷,一个人坐在火堆旁,时不时添加干柴,就这么静静的看着熊熊的烈火和漫天大雪。 他什么也没想,就那么发着呆! 清晨,乞力和刘行也醒过来,走到袁华身边,三人开始探讨这一次行动的失误和收获! 第一,劫匪穿重甲,这就是一个巨大的错误。 第二,不是不可以用重步兵,从最后的结果看来,重步兵的杀伤力还是很靠谱的,一千重步兵至少拖住了五千人。问题是怎么用? 第三,袁华提出了一个很值得探讨的问题,“如果全员重甲,会不会结果更好些?”,他是一个现代人,总觉得重甲流不会死这么多人。 他们三人立刻就在雪地上做推演,如果他们是拥有一万轻骑兵,面对四千重甲骑兵会怎么做! 乞力先开口,“我绝不会硬上,我只会围住四千铁甲骑兵,他们跑不快,也跑不远,就没日没夜的骚扰,用弓箭远距离射击,反正重甲骑兵追不上我们。” 刘行更狠毒,他说,“我不射人,就射马!备用的马匹没有铠甲,射倒备用的马匹,一人一马的重甲骑兵,一天能走三十里顶了天!到夜里,他们的马其实已经废了。一旦他们给马卸甲,我们夜袭的时候,继续射马,第二天他们穿着重甲,还要带上给养,根本走不出五里地!” 袁华到此已经明白,为什么西夏和辽朝的重骑兵,最后都挽救不了他们的国家。 他站起身来,看向辽阔的雪原,终于明白,这里是轻骑兵的天地,任你钢铁再发达,没有枪械的今天,这片草原就是轻骑兵的王国。 回过头,三人再次商量,如何重新设计轻骑兵。 乞力的意见是,“战斗大多数时间是发生在追逐和被追逐阶段,马匹只需要保护颈部,胸部和屁股” 他在雪地里画了三个东西,袁华能看懂,但他画的真的很丑。 刘行补充了几点,“轻骑兵不用像重步兵这样的防御,全身皮甲,胸口,背部和头部有鳞甲,就可以,这样能减少很多重量。” 袁华反问,“重步兵的战马,是否可以采用相同的马匹防护?” 刘行想了想,点了点头,说道:“应该可以!” 袁华继续发问:“如果全部的战马全都是三片简易金属甲,那重步兵能在骑乘的时候换乘吗?” 刘行想了想,摇了摇头,“少数可以,但要求所有人都能在战马奔跑的时候换马,那是不现实的!” 袁华终于知道,自己是小说看多了!就算是游牧民,大多数人换马,都还是需要按照流程。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47集 冬日里的笑 最后,三人的谈话再次回到重步兵的话题上。 袁华站着问道,“在草原上,重步兵到底该怎么用?” 这时,有士兵送来马肉黍米汤,三人都接过一碗,太热,先放在火堆旁稍微凉一点再喝。 袁华让士兵去烧开水,等水凉了给所有人的皮囊里灌上,并提醒到,一定要把昨天的水倒掉。 刘行问袁华,“还记得我们在乌孙草原流浪时的战斗吗?” 乞力没有经历过那些战斗,但他听说过,他也看向袁华。 袁华反问:“你说的是车阵?” 刘行点点头,他再次反问:“如果那时候,我们有重甲步兵,结果会怎么样?” 袁华笑了,他说:“那匈奴人就倒了血霉了!来多少,死多少!” 乞力没有经历过车阵时代,他说道:“车阵和轻骑兵比起来太慢啊,如何一起行动?” 刘行端起马肉粥,还是太烫,又放回去,说道,“你把车阵当做城市,一个流动的小型城市,是轻骑兵的补给点,也是敌人追击时的保护点就可以了!” 袁华也说道,“如果我们这一次有车阵,那么晚上宿营的工作量会小很多,爬上车横着能睡七八个人。现在,我们还要搭帐篷,大车本身就有帐篷。” 乞力明白了,他说道:“所以车阵是核心,它即是移动的城墙,也是移动补给站和保护所,而重步兵是它的守护者,而轻骑兵是它挥出去的刀!对吗?” 袁华和刘行都点头,这就是最早他们战斗的方式,有很多事,他们都已经忘记,应该再捡回来。 袁华补充道:“车阵还可以是建设中心和简易军事工厂。以前,崔力他们就是一边走,一边在大车上制造弩和维修武器。” 乞力明白了,“这就是一个很小很小的城市,而且大车能够携带的粮食,是轻骑兵的数倍,作战时间也能延长很多!” 袁华看向大雪,伸手接过一片雪花,小小的雪花在皮手套上快速融化,只剩下一个水滴。 袁华说道,“把粥给我,吃完我们就出发回不奴山谷,派船只给乌孙部送消息,我们受到伏击,需要回去休整一下,很快就会再次返回东岸。” 袁华想到了手机,没有手机的时代,送一条信息就要派一条船,简直是巨大的浪费。 突然,袁华想到了鸽子,他问乞力和刘行,“乌孙部有没有一种鸟,一种可以送消息的鸟?” 两人摇了摇头,反问道,“有这种鸟?” 袁华好奇了,他问道,“你不是训练老鹰吗?” 两人笑道,“那倒是有的,可是不能送信。” “那用来干嘛?”,袁华好奇了。 乞力说:“用来抓老鼠,兔子,弄些小肉食用的!” 握草,这他娘,这不就是和鸬鹚一个用法?!小说,害死人啊! 好吧!看来鸽子要自己去找了,明年春天要派人去抓些鸽子回来饲养,看看是不是真的能用来送信。 十一月二十日,袁华他们登上海船。 十一月二十二日,部队回到不奴山谷,人们到码头迎接自己的英雄,欢呼声如同海潮。 十一月二十三日,崔力带领一群工匠开始挑选一百辆大车,对它们进行加固和再加工,用于组成车阵。这些工匠很多都是老手,以前的车阵就是他们制造的,现在只是要做的更为坚固。这群看上去的老实人,居然将铁皮镶嵌在内侧。 崔力挠了挠头说道:“别人看,这就是木头的!”。 好吧!工匠是世界上,最无耻的存在,但袁华他们喜欢! 然后,这群工匠还觉得火力不足,他们又做了二十台小型投石机,直接坐在二十架大车上,可以随军行动。 与此同时,大海东面的战争,也因为大雪和寒冷暂时停止了。 乌孙人的军队回到各自的部落,他们来年春天才会再次聚集。 而贵霜帝国在阿姆河上游开始建造城市,那里大雪纷飞,天寒地冻,大量的奴隶在严寒中劳作,冻死,饿死的奴隶难以计数。 这里的冬天很漫长,也很寒冷。袁华他们在所有不奴族的城市中,人们顶着严寒开始建立了识字所。 这些识字所,每一千人聚居区就有一个,部落提供的建设的材料,各个城市出人工。 有半个月时间就建好了,现在每天上午是小孩子们上学,下午是成年人学习。老师全是最早的那批人,他们都能熟练的使用汉字,并能看懂公文。 公元一一零年,就这么过去了,这一年他们居然和罗马,帕提亚,贵霜帝国都交过手了! 这他娘,袁华都觉得不可思议,他就问还有谁? 谁他娘,有这样的本事,一个小部落揍三个大帝国,还都赢了!虽然,这种赢,其实就是在牛身上拔了一根毛,但老子也是拔了,不是吗? 就在他洋洋得意的时候,罗马皇帝图拉真和一群贵族,正在传阅那个箭头。 一位贵族说道,“这完全不像帕提亚蛮族的箭头,帕提亚人的箭多有倒钩。”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另一个贵族则说道,“这个箭头的铁材非常好,确实不像帕提亚人的手法” 图拉真问道,“会是谁?” “赛里斯人,只有赛里斯人,有这样的铁和高大的城墙!”,一个贵族站起来说道,他拍拍手,一个宫廷官员将一个商人领进大厅。 商人向所有人介绍了他的见闻,包括长城,包括丝绸,包括万亩良田,包括大量的农用铁器。 图拉真来了兴趣,他站起来问商人,“他们的军队如何?” 商人说,“和罗马一样雄壮,和罗马一样人数众多” 图拉真来回踱步,然后对所有贵族说道,“世界的西方已经在我们手里,可东方,我们需要了解,摧毁那座城市,我们需要那里的工匠。不论他们是帕提亚还是塞里斯,摧毁它!” 所有的罗马贵族站起身,躬身说道,“是,伟大的征服者!” 同样,在帕提亚帝国皇宫,帕科罗斯二世下令道,“拿下那座城,我需要里面的一切,拥有那里的一切,帕提亚将把罗马踩在脚下!” 公元一百一十一年一月一日,不奴部正式宣布三个营地的名字。 第一个聚居地不奴山谷,现在有五万人口,它位于高加索山脉以东,里海以西,终于有了一个正式的名字,称为“山海城”。 伏尔加大河河口边的聚集地,位于里海以北,大河的入海口,现在有五万人口,称为“江海城”; 曾经在阿兰草原的第一个落脚点的营地,位于里海的东北角,也有三万六千人,称为“源启城”。 除了山海城可以依靠南北两个城关,建立城市防御体系。另外两座城都需要建设城墙,现在还只是挖了护城河,打下了一个地基,要到春日来临后,才会再次动工建造。 一日,大雪。 袁华,崔力,穿着厚厚的羊皮袄,带着内有羊皮毛的兜帽披风,踩着深一脚,浅一脚的大雪,去找刘玉。 原因很简单,这两人早起,做着简易的粥食,就坐在炉灶边一边吃粥,一边聊天。火炉温暖,粥食滚烫,二人谈起大汉现在在做什么,崔力说,“现在要准备过正月旦咯!也不知道父母兄弟可好?阿翁,每年这个时候会准备酒食,还会给一枚铜子。” 汉代确实有春节的庆祝活动。春节在汉代被称为“正月旦”,是汉历正月的第一天。 于是,袁华一时兴起,取了披风,又扔给崔力一件,说道:“走,去找刘玉,让她算算正月旦是啥日子!咱们也过过节。” 崔力一拍大腿,说道:“甚好!” 于是,二人开始在地面上做两只小爬虫,向着刘玉的住所爬去。 这时代也没有大规模工业,白雪洁白如玉,覆盖了小镇的每一个角落,给这个宁静的地方披上了一层洁白的外衣。 雪花如同天女散花般纷纷扬扬,覆盖了这座小镇的青砖路,屋顶的青色瓦片,以及远处的山峦。小镇在银装素裹中显得格外静谧,仿佛时间在这一刻凝固。 晨光熹微,炊烟从各家各户的烟囱中袅袅升起,与飘落的雪花交织在一起,构成了一幅动人的冬日画卷。街道两旁的公办店铺门扉紧闭,只有偶尔的行人踏着积雪,留下一串串深深的脚印。 小镇的中心是一座新修的青砖石桥,桥有九孔,桥下是一条结冰的河流,河面被厚厚的雪覆盖,只有偶尔的冰裂声打破这片宁静。 远处报时的钟声悠扬,回荡在空旷的雪地之上,给这个寒冷的冬日带来了一丝温暖。街道两边飞檐上的冰凌如同水晶般晶莹剔透。 有早起的孩子们,在雪地里嬉戏,堆雪人、打雪仗,他们的笑声给这个冬日的小镇增添了活力。而老人们则围坐在火炉旁,谈论着过往的岁月。 袁华很少在冬日的早晨出门,也很少驻足看过这座汉代建筑风格的小镇,现在认真看一看,白雪,炊烟,青砖,小院,水车,狗叫,沿着丘陵,一路在他的脚下慢慢向着远处的大山展开。 大雪里,就如同一幅水墨画卷,给予袁华灵魂深处的安宁与祥和。 他问崔力,“崔叔,这里像不像你的家乡?” 崔力抬头遥看,傻呵呵的笑,点着头说道,“像,很像啊!” 袁华说道,“等打退了贵霜人,我们就回大汉!我去你家乡做客,不知你父兄可会欢迎?” 崔力哈哈大笑,“甚好!我的铁钱还有蛮多,咱要拖一车牛羊回去,给家里父兄留一些,然后剩下的咱们吃个饱!” 远处,有一排简易的砖房,四周白雪压弯的绿树环绕,有一个大院子,院门前的青砖小路外,是封冻的小溪和一个小木桥,那里就是女官们的家。 袁华隔着老远就大喊,“刘玉,刘玉,我们来了!” 他也不管自己是不是扰了别人的冬梦,那排小屋有人披着皮披风走出来,推开柴门,刘玉站在风雪里,冲着他们笑,那笑容如同春日般灿烂。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48章 饺子和匠座 什么才是民族认同? 如果要认真说起来,民族认同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它牵涉到非常多的东西。 首先,一群人要有共同的历史和文化遗产,民族认同往往与共同的历史经历、语言、宗教、传统和文化紧密相关。这些共同点为每一个民族成员提供了一种连续性和身份感。 其次,语言是民族认同形成的重要因素之一。共同的语言不仅是一种沟通工具,也是文化和身份的载体。 再来,就是地理环境和居住区域可以促进共同的生活方式和经济活动,从而形成共同的身份认同。 最后,是政治组织和国家政策对民族认同的形成和发展有着重要影响。民族国家的形成、民族政策的实施等都会影响民族认同。 当然,宗教,外部威胁和挑战,也会加强民族内部的团结和认同感。 可不知为何? 袁华到今天却觉得很简单,认同其实只需要一盘饺子。 正月旦这一天,三个城市都举办了聚会。傍晚,他们在冬日的操场上,点起上百堆巨大的柴堆篝火。数万人在森林里捡来的干柴,将整个操场的雪都融化,地面在一点点干燥,这一刻真的让人们体会到“众人拾柴火焰高”的道理。 这年代的人,特别能吃,袁华他们合计了一下,为每个人都准备了三十个羊肉饺子,当然还有烤肉和烤面饼。 操场边上架起了五百个大铁锅,每个大铁锅要负责一百人的饺子。 另外,他们还准备了茶水,但不是真正的茶叶,袁华他们没有发现茶树,而是这片大山的馈赠,松针茶。 他们选择3米高度以上、6年生长期以上的松树,春夏采雄树枝梢的松针,维生素C含量高;秋冬采雌树枝根的松针,维生素E含量高。 袁华为了孩子们高兴,还准备了很多线控的木头小人,都是工匠们做的,用细木枝穿孔,用麻绳穿上,就是一个手持长枪,威风凛凛的木头将军,把线放进木板的夹缝里,小孩一拖一拉,木头将军就会挥动长枪,好不威风,那一群小孩乐的一阵疯叫。 十一岁的古塔在一边看着一群小屁孩在那里乐着,他瘪嘴说道,“谁玩这种东西?”,可背后的小手里却握着一个小人儿,大拇指还在不停的揉搓着。 没有酒,可所有大人们都端着一杯松针茶,聚在一起聊天,吹牛,打孩子,好不热闹。 等第一锅饺子开始下锅,袁华站在操场的一个大木桩上喊道,“第一锅饺子,五十岁以上老人,十五岁以下的孩子们先来!老人和小孩拿着自家的陶碗,按照编号去大锅前面排队!” 上百高大的士兵,将他的话重复喊了一遍。 看着陶碗里的饺子,那股浓郁的香气便扑鼻而来,让人垂涎欲滴。饺子皮薄而透亮,隐约可见内里饱满的羊肉馅料,仿佛是冬日里的一抹温暖阳光,照亮了寒冷的餐桌。咬下一口,饺子皮的柔韧与馅料的鲜美在舌尖交织,羊肉的肉质细嫩而不失弹性,伴随着恰到好处的香料,如青菜清新,以及胡椒粉的微微刺激,共同奏响了一曲美妙的味觉交响曲。羊肉的鲜美被完美地锁在了饺子皮中,每一口都是对味觉的极致诱惑。羊肉的香气与香料的香气完美融合,没有一丝膻味,只有纯粹的肉香和香料的清新。汤汁丰富,每一口都能感受到羊肉的鲜美和汤汁的醇厚,仿佛是冬日里的一股暖流,温暖了胃,也温暖了心。 这一天,羊肉蔬菜的饺子,征服了所有人的味蕾,三十个不够啊! 绝大多数人都没有吃过如此美味的食物,以至于他们一直在念叨,今年要多种地,多养羊,明年这个时候,还要聚在一起吃“饺子”,一人五十个才行,还要一起过不奴人的正月旦! 连俘虏们都被饺子和正月旦的场景给彻底征服了,有一半的俘虏表示想要留在不奴部,另一半也希望回去带着族人迁徙过来。 数百位乌孙族的年轻人,也在高声叫好,他们商议好了,明年要回去带着自己的族人,也过正月旦。这大汉和不奴人的节日,能体会到很多不同于乌孙人过节的东西,他们说不上来,却觉得心里无比温暖。 有时,文化的力量,能够超越战争,这是一种人类心底的认同,它柔软,温馨。如果说军事是凛冽冬日的严酷,那文化却也有春天般温柔的伟力,且更为持久。 袁华他们是最后吃的,崔力吃着吃着就抹起了眼泪,他想家了。袁华也在心里说,“爸妈,你们还好吗?今年吃饺子了吗?儿子还活着,儿子想你们啊。” 刘玉她们则先将饺子,放在面前的草地上,朝着东方拜了拜,说道,“解忧公主,我等女官必不负所托,把汉制永远的延续下去!” 老阿拉什问乞力,“尊老爱幼,你知不知道?” 乞力莫名的看向他,问道,“知道啊!” 于是,老阿拉什从他碗里扒拉了三个饺子,然后夺路而逃。乞力这才反应过来,端着碗就追这个老不休!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古尔丽给自己的弟弟,多扒拉了六个饺子,古塔不要,可古尔丽摸着他的头说,“多吃点,等长大了,你要保护姐姐!保护部落。” 古塔眼睛一红,想起了父母,于是大口的吃下,右手扒拉饺子,左手拿着小人,挥舞道:“我已经长大了,我可以保护姐姐!也可以保护部落。” 古尔丽咯咯的笑,看着古塔,眼睛里全是温暖和爱护。 这一刻,南北城墙上,伙夫也将饺子送上了城门,数百战士也在风雪里吃着热气腾腾的饺子,这一刻不奴部的人们,胃里,心里都是暖洋洋的,他们守护的是这一片山谷,也同样是这一刻的美味和人间的温暖。 一个士兵吃着吃着就大哭起来,众人上去问为何? 那士兵红着眼睛说,“大兄今年战死了,他死之前都没吃过这饺子!” 十夫长走上前来,拍着他的肩膀说道:“知道你大兄为何战死?” 士兵摇了摇头。 十夫长站起来,看向城墙外的大雪,喊道:“他们战死,为了咱不奴部的所有人,能吃上这口饺子!明日,若我也战死沙场,所有人要记得多吃一个饺子!” 众士卒皆动容,将最后几个饺子,慢慢的吃下。这一刻,他们只觉着,这饭食得来不易,不可再狼吞虎咽。 那士兵也擦干眼泪,将饺子一口口吃下,心里想着,若是不奴人每年都有这样的饭食,自己死了又有何妨? 是的,一份现代人极其普通的食物,在劳动生产力低下,人均都吃不饱的时代,那就是珍宝。 这世间有万般好,有金,有玉,有象牙,有珊瑚,有珍珠,有铜钱,可袁华曾经说过,“在我看来,只有:三件东西是珍宝,一是吃饱,二是刀剑,三是文字,其他都是假的,毫无意义!” 所以,不奴部有三件事可以视为最重要的事情,一是春耕;二是武备;三是教育。除这三件事外,皆是小事。 正月旦以后,全体会议,而后刘玉行文,正式确定不奴部政体。 不奴族,全部由“工匠”构成,哪怕是女官,也称“文匠”;军事主官,称为“军匠”;种粮食的,称为“粮匠”。。。 十个工人是一个工作组,按照产业分工,每两年工作组在市政府,不记名投票选一个“少工匠”;同年,每十个少匠座,也在市政府不记名推举一个“中匠座”;中匠座可以进行城市政府的听证和议政,并在重大决策时参与投票。 最后,政府在这些中匠座中,进行考核,每个行业选出五名“大匠作”,组成中央政府。 大匠座的任期,最长是六年,六年之后必须退任,从中匠座里面再次选出新的人选。 退任后的大匠座,称为“匠参”,在政府中组成各行各业的参谋部和监察部。 每升任一级,个人收益提升三成。举例说明:如果普通工匠领一千斤粮食,那么少匠座是1300斤;中匠座是1600斤,大匠作和匠参是1900斤。 于此同时,为了鼓励创造和向政府分享,每一次个人的重大发现,等同升级一次。 如果农业匠人发现一种新的粮食种子,并试验种植通过,那么他就是少匠座,第二次他就是中匠座,以此类推!贡献到达大匠作,将可以进入政府,享受退任后的匠参待遇。 这是一种社会专利权,对发现者和发明者分配供给享用终生,但不可移交下一代。 十五岁之后的年轻人,无论男女,要至少从事三个不同的行业,并从军两年,才能最后选择一个行业,作为自己一生的职业。 按照袁华的说法,“从事三个行业,这是开拓个人的视野,理解各个产业之间的协作,同时参军,是为了理解和平的意义,打磨性格,能够成为一个性格刚强的人。不从军的家庭和个人,不得参选匠座!” 这就是不奴部的规矩,每个家庭都要为部落的安全做出牺牲,不能只让少数家庭去承受。同时全民军训一日不可松懈,每日上午六时到七时,必须训练一个小时,每月马步必须合练两日。 扎多看着这个政府的建立,他认真计算了居民的军事训练时间。吃惊的发现,平民每年训练的时间合计,等同于六十个人天,这简直和帕提亚的贵族正规军也差不多了。毕竟帕提亚的贵族军队还要做很多非军事训练相关的事物,例如帮贵族养马,或者进行农活。 推开自己房间的盖这厚木板的格栅木窗,扎多看着远处的里海,寒风缭乱了他的长发,自言自语道,“这是将近十四万的大部落,除老幼外人人军训,几乎就等同于十万人的士兵,谁可以征服这样的部落?希望帕提亚的那些贵族,不要做出错误的选择!那将万劫不复!”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49章 年春 袁华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四年,他想带着崔叔回大汉,可他娘的,被匈奴人直接赶到了高加索山脉脚下,这是个什么鬼事情? 这一次,帮乌孙人赶跑贵霜帝国,他和崔力就必须回大汉。崔力说,他的爹娘都老了,若是再不回去,可能再也见不到他们了。 是啊!这个时代,五十岁的人,就已经极其苍老了,还能活多久? 所以,必须把那群贵霜傻子给打跑,让他们十年不敢北望! 船厂在整个冬季都没有停歇,这么多船只造下来,他们已经有了很多经验。最近在制造的十条海船,是六十名船员,可以载货三百吨的中型帆船了,而且也已经用上了软帆,它的舰体修长,破浪舰首,软帆受风面积更大,航速是现在帆船的一倍。 这个冬季,阿兰族也没有多少粮食和牛羊可以交易,他们还是需要不奴部的商品,所以交换的物资全是大木头,煤炭和各种矿石。 于是,现在的仓库里,被各种物资塞满,很多木料只能停放在简易的茅草棚下,进行阴干。 军备上有三个创新,首先轻骑兵马铠全部完成,这种由薄铁皮,冲压,加上红色油漆涂抹防锈的弧形马铠,只保护马的头颈,胸脯和屁股,份量很轻。 但一百米以外,弓箭是射不穿的。 其次是弩矢匣,弩手以前需要上弩,然后放上弩矢,现在已经不用了,一个五支弩矢的箭匣出现,让所有弩手少了一个步骤。 最后,是滑轮弓的出现。原本这套小滑轮组弓身,是为中弩设计的,可老阿拉什第一眼就发现这个弓身,弓手也可以使用,虽然弓身增加了重量,可射程和保持拉力的自动锁扣让弓箭手第一次能够长时间战斗和瞄准。 虽然这种设计也有缺陷,那就是射速慢于普通反曲弓,可将领们试验下来,全部都叫着“这是好东西”。 同样的拉力,这种弓的射程,能做出百分之二十,这是什么概念?如果敌人的最远射程是150步,那么他们的射程就能达到180步,三十步的差距,就是不可逾越的鸿沟。 例外,更强的弓力,也让弓箭在近距离的杀伤力更强,弓手的威力和射程已经能等同于以前的中弩。 另外,二月底灌钢法试验成功,钢铁产能再次提高数倍,又随着新城的风车和水车与日俱增,三个领地的钢片和麻绳的产出已经开始放量。 现在各家都在制作成年男女的金属铠甲,到三月初,三个领地已经拥有金属甲胄,多达四万三千具,而且每日都在增加。这些铠甲是自己家人使用的,没有人敢糊弄。而且还会有工头会上门指导和验收,有问题的地方会被要求立刻返工。 现在,每个成年人几乎都有两套甲胄,一套是轻骑兵用的皮甲,一套是守城战用的金属甲。每个月的训练也对应了轻骑兵战术和重步兵战术,无论男女都要做到能听懂鼓号,能知道位置,以及如何配合。 这时代的人,活的艰辛,男女都无畏寒暑,草原和荒漠间多有猛兽,经常只为保住部族的几头牛羊,都敢拿着木矛,石块和野兽搏命。 现在,他们无论男女,抚摸着自己的铠甲和武器,都会露出笑意,这是在荒野上活命的本钱。 回想以前,一个中型部落也不会有几人拥有。现在就算是女人放牧,也会穿上双层皮质铠甲,英姿飒爽,她们拿上弓斧,也能斩杀夺食的饿狼! 不奴族的武风之重,从女人身上就可以看出来。你若是行走在不奴城镇的街道之上,时不时就能看见,身穿皮甲,背负弓箭,马侧挂着战斧的牵马女子。 在这里,比的不是金银,不是华服,比的是战马和牛车!谁家有最好的战马,才是牛逼格拉斯!谁家的牛,力大无穷,能够拉最多的货物,才是富有之家。 无他,只因为房子是城市分配的,人均土地也是城市分配的,再加上袁先生经常在课堂上说,“金玉何用?能吃否?能强国本吗?能让敌人放下弓刀吗?只有人们体格强壮,智慧豁达,强弓利斧,才能让四方臣服,天下太平!” 这里的儿童,从六岁起,入学堂,半日识字读书,半日习武做工,到十五岁出学堂,必然能文,能武,亦能工! 而且习武这事,也和其他的民族完全不同,这些儿童从幼时起,就开始学习战阵之术,五人一伍,十人一什,百人结阵,随鼓而进,随号而攻,鸣金收兵。 就连小孩子打群架,也是结阵对打,还有模有样,事后免不了被父母打屁股,被先生打手掌,可乐此不疲! 城镇的守军,身兼三职,一是防务,二是警务,三是救灾。 军队的名字也是袁先生起的,名为“不奴子弟兵”,最大的编制直到万夫长,其下千夫长,百夫长,十夫长,五夫长。 最小的军事单位是五夫长,五人小队,地面结阵时三盾斧在前,两弓斧在后。 马上进攻作战时,皆是五米长枪,马如墙进,枪倒如林。冲入敌阵后,则是单手重斧或流星锤,挡者破碎!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马战撤退时,皆是在军匠号令之下,全体弓弩回身仰射,一时间万千箭矢凌空而来,如同乌云盖顶! 重步兵还要训练被无数箭支射击,只是箭支的前端是沙袋,但他们要练到面对万箭集火,不动如山! 而重弩手的反击也要做到,如大海潮汐拍岸,层层叠叠,绵延不绝。 认真讨论过后,不奴族的重步兵没有学习罗马的盾阵,那样负重太多,他们的重弩手要做到三百步以内,无人可以向他们射箭。 现在重弩手,每日训练的就是如何目视测距,如何用好重弩的望山(弩的射击标尺),然后进行集群轮射打击。 也就是,从四百步开始,敌人每向前三步,就要承受一波重弩的齐射。不奴的重弩手分列三排,不射击的人是坐着的,射击的人站起射击,然后坐下上弩,换下一排站起射击。 最后,军事训练会随机让军匠“牺牲”,让下一级军官立刻替代指挥,看看整个军队的指挥能力和适应能力。 三个月下来,所有的部队就习惯了自己军匠时不时的“莫名死亡”,很多部队甚至制定了名录,明确序列由谁来接替指挥。 另外,不奴族的军队训练,特别看重三件事情, 一是士兵的耐力,负重五公里奔跑是每月第一天的必训项目; 二是战马的耐力训练,战马平时有特殊食物,而且每天都要在草原上进行带甲负重长跑训练。 三,战阵训练,军队主官的升级,这是一个重点,横列,纵列,方形,圆形,鱼鳞,这些都是每月训练时消耗时间最多的。 经过如此长期且高强度的耐力训练之后,所带来的显着成果便是不奴族的战士与他们胯下的战马展现出了一种共通的特质。无论是那些英勇无畏的战士们,还是陪伴着他们南征北战的忠诚战马,其外表皆呈现出一副精瘦干练、肌肉紧实的模样。这种体型并非是因为营养不良或者缺乏锻炼所致,而是历经无数次艰苦训练后的自然体现。 从远处望去,这些战士们身形矫健,犹如猎豹一般轻盈而敏捷;他们的动作流畅自如,仿佛每一次挥剑、每一次拉弓射箭都蕴含着无尽的力量和精准度。同样地,他们所骑乘的战马也是如此,四肢修长有力,步伐稳健轻快。当它们奔腾起来时,风驰电掣般的速度令人惊叹不已,仿佛能够瞬间穿越山川河流,将敌人远远甩在身后。 更为重要的是,由于长期接受耐力训练,使得这些战士和战马具备了超乎常人想象的持久力。无论面对怎样漫长而艰难的征途,他们都能始终保持旺盛的精力和迅捷的反应能力,持续不断地向前冲刺、战斗。也正是凭借着这份坚韧不拔的毅力以及出色的体能素质,不奴族方能在战场上屡建奇功,成为令敌人闻风丧胆的强大存在。 不要听到负重五公里就头痛,这个时代的人能扛着重物走很远,他们是世界残酷选择的胜利者。只要能让他们有足够的食物,他们的体力,耐力和意志都不是现代人能够相比的。 袁华计算过,光一个牧羊人,他们一天的劳动量和运动量,比现代的篮球运动员一天的消耗都大。 而且,他们随时行走在野兽和荒野之间,牧民天生就时刻面对生死,天生就是战士。 老牧民会说,“如果你不曾徒手搏击过狼和豹子,你就不是勇士!” 这就是这个时代的事实,草原,蛮荒和森林里,野兽比人多的多,人类才是这个时代的少数! 人类不够多的时候,无论军队如何清理附近的草原和森林,第二年这些空出来的领地,就会从别处迁移来大量的野兽,大自然很快就会填补这一块空缺。 这就是,自然神灵统治世界的时代!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50章 再次东征 四月十日,不奴山谷刚刚完成春耕,乌孙部送来信件,战争,又开始了! 这一次,不奴部就此次参战,安排了大量的人力和资源,这一次他们可不仅仅是劫匪,而是非常,非常,非常专业的侠盗! 这伙侠盗准备去多少人呢? 不多,也就一万两千人! 有没有见过一万两千人的劫匪?哦,不。。。是侠盗,一万两千人的侠盗? 今天就让你们见识一下! 二百三十辆牛力大车,两千重步兵,四千轻骑兵,四千弩骑兵,随军两千工匠。 就这么点人了!贵霜帝国,保护好你们的物资补给线,我们来了! 之所以要乌孙部分开作战,是因为乌孙部的管理很杂乱,混在一起根本无法指挥,所以干脆自己开一个副本,自己玩! 当然,这里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就是打劫有好处,打劫一次就能解决自己的粮食问题,打劫两次就有盈余! 打劫三次。。。那就发财了! 袁华心中一直秉持着这样一种独特的观点:战争未必就一定意味着亏损和损失,实际上,战争本身完全有可能成为盈利的手段!他坚信,只要自己的行动足够迅速、果断,那么对手必然会被他牵着鼻子走,不得不跟随他所设定的节奏。而到那时,对方的国库必将被他挖空,财富源源不断地流入他的囊中。这种想法或许有些疯狂,但对于袁华来说,不断打击对方的后勤体系,应该成为不奴部战争思维的核心。 另外,老阿拉什这个大月氏的老战士,这货认为贵霜部族推翻了五族共议的传统,害死了王,谋夺了月氏王庭的权力,他们不是月氏正统。 所以,他还给了一条毒计,那就是做侠盗,把贵霜帝国里的小部落人口全部带回不奴部,来过好日子! 这倒是提醒了袁华,他觉得自己是不是能在里海的西南再开一座城市,这一次倒是可以去踩踩点。 这货自从看了军队合练,觉得自己武德充沛,已经不把贵霜帝国放在眼里了。 刘玉已经看出来了,她认真严肃的提醒道,“贵霜是大帝国,华,不可轻敌!” 老阿拉什更加露骨,“你就是得意的老鼠,在耗子窝里称王,以为自己可以战胜大象!” 好吧!被数落,袁华有点难受,他心里想,我演饰的这么差吗?看来,要好好学习一下《论演员的修养》。 阳光明媚的四月十二日清晨,伴随着激昂的号角声,庞大的军队如汹涌澎湃的洪流一般从山海城中倾泻而出。那震耳欲聋的军号声响彻云霄,仿佛要将整个山海城都撼动起来。 数万名心怀不舍与祝福的百姓纷纷涌向码头边,他们有的手捧鲜花,有的高举彩旗,眼中满含着对出征将士们的深深敬意和殷切期盼。人群中不时传来阵阵呼喊声:“一路顺风!”、“早日凯旋!”这些真挚的话语如同温暖的春风,吹拂过每一个战士的心间。 放眼望去,六十条雄伟的海船整齐地排列在碧蓝的海面上。它们就像一条条钢铁巨龙,伸展着巨大的船帆,在微风的吹拂下猎猎作响。一艘接一艘的海船紧密相连,船帆相互交织,形成了一片绵延不绝的白色海洋。而此起彼伏的号子声更是响彻天际,仿佛是一曲雄浑壮阔的交响乐,让人热血沸腾。 当船队缓缓驶出港口时,只见一排排起落有致的船桨在海水中搅动起层层浪花,犹如银白的鱼鳞闪耀着耀眼的光芒。远远望去,这支庞大的舰队,向着东方的海岸破浪而去,渐渐消失在海天之间。 贵霜帝国的皇帝阎膏珍,是在公元107年接过上一任皇帝丘就却的皇权,他在位期间,贵霜帝国的国势强盛,他继续向南征服阿富汗和印度半岛西北部,将势力范围扩展至花拉子模,形成了中亚的一个庞大帝国。 此时贵霜国内经济繁荣,与中国、罗马帝国保持友好关系,并有频繁的贸易往来。 阎膏珍继承了丘就却的宽容宗教政策,各种宗教崇拜的偶像均在其钱币上有所反映,尤其是湿婆、公牛和祭坛上的王,显示了浓厚的印度色彩。 阎膏珍是佛教徒,大批佛教僧侣开始经由陆路和海路前往中亚、中国、锡兰(今斯里兰卡)等地,传播佛教。 他是印度历史上第一位发行并实际使用金币的君主,除了金币,他还铸造了铜币与银币,多数的金币都使用在对罗马帝国的贸易上。 在他的统治时期,大月氏人的东方游牧文化开始向印度化转型,对后世的贵霜帝国文化的发展方向产生了深远影响。 如果要给他画一幅画,那么画面应该是,一个左手拿着佛经,右手拿着剑的皇帝,背景是横跨万里的丝绸之路。 这个时代的各个帝国都很有意思,他们可以打生打死,可各个帝国之间的贸易却极其发达。这个时期的帝国,全都是现实主义者,他们会派出军队主动维护丝路商人的安全,各个帝国也在这些商人的贸易商队中加入自己的货品来获取收益。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贵霜帝国的货物远到罗马,中间还要穿越罗马人死敌的帕提亚帝国,可帕提亚居然还提供保护和一切食宿,你说奇怪不奇怪! 袁华在听到这一切时,觉得不可思议,他觉得吧!这些帝国的商业思维高度,绝对超越他那个时代的美国! 人家这是真的商业自由,是真的维护全球贸易体系,好不好!比那些道貌岸然的东西,强了百倍不止! 贵霜帝国沿着丝路销售的货物,主要是来自中国的丝绸;东方的香料;各种时尚奢侈品,例如佛教“七宝”中的诸类物品;和田的玉石;来自阿富汗北部的青金石,罗马人的武器也被运到东方,作为贸易的一部分。游牧民族的手工艺品,如毛皮、牲畜、纺织原料、肉类和乳品等销往罗马这样的农耕文明区。 这些货物,先抵达帕提亚,帕提亚商人会购买一部分,也会再加入一部分帕提亚商人的物品,随同庞大的商队再次向西,进入罗马的各个城邦。 回程时,罗马的橄榄油,工艺品,武器,葡萄酒,是返程时极好销售的商品,帕提亚,贵霜,甚至大汉的商人都会购买。 阎膏珍并没有将乌孙人看在眼里! 乌孙人有什么?有马,有羊,有牛,还有什么? 他们有金属吗?有锻造武器的作坊吗?有攻城的武器吗?有等级森严的军队吗?有源源不断带来金币的庞大贸易商队吗? 他们什么也没有,甚至连人口都不多,连文字都没有!乌孙就是一个野蛮民族,就像没有开化时的大月氏。 贵霜帝国此次声势浩大的北伐行动,绝非像以往那样仅仅是为了简单地狩猎或者掠夺财物那么简单。这一次,他们出动了规模庞大的军队,并携带着数以万计的奴隶一同出征。这些奴隶并非用于作战或后勤保障等常规用途,而是肩负着一项艰巨且重要的任务——修建城池。 贵霜帝国显然有着更为长远和宏伟的战略规划,他们深知单纯依靠武力的掳掠只能获取一时之利,若想真正长久地占据那片肥沃富饶的土地,就必须建立稳固的据点和城市。于是,这批数量众多的奴隶成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力量。 可以想象得到,在遥远的北方边境线上,那些被奴役的人们被迫从事着繁重的劳动。他们顶着烈日、冒着严寒,开山凿石、挖土填方,用自己的血汗一点点构建起贵霜帝国未来统治这片土地的基石。而贵霜帝国的军队则在一旁严密监督,确保工程能够按照计划顺利推进。 阎膏珍能够想象,这场大规模的建设活动无疑将对当地产生深远影响。随着一座崭新的城池拔地而起,贵霜帝国的势力范围也会不断扩张。原本属于其他部落或国家的领土逐渐纳入其版图之中,新的政治格局即将形成。 战争,每一天都有无数的战斗。阎膏珍根本没有关注过,有一支老鼠,已经偷了他两支补给队,消灭了八千贵霜战士。 当然,夏多可没写,死了这么多人!他只写了一千多轻骑兵,至于那些牧民? 夏多问自己,他们存在过吗? 当然,贵霜帝国等级森严,军法明确,夏多因为这件事还是被鞭挞了二十鞭,抽的他皮开肉绽,鲜血横流。 可皇帝并没有剥夺他万夫长的位置,还是让他在后方负责粮道的安全。 夏多也终于想明白了,他上次之所以会败,就是败在贪财这一点之上,这一次绝不会犯同样的错误。 夏多时常想,不要让我在碰到那些耗子,如果再碰到,我要剥了他们的皮,将他们挂在草原的长木杆上,晒成肉干! 好吧!不幸言中,一万两千人的部队此刻正在大海上向着东边航行,乞力站在甲板上对老阿拉什说,“你上次没来,没看到那个贵霜指挥官当时有多绝望,他一直在那里叫喊,可没有人听他的,最后自己也跑了!” 刘行却对古尔丽说,“别听乞力瞎说。其实那家伙挺聪明,他一直盯着我们重步兵,我们只是走运,他们只要再早一点,重步兵可能就全完了!” 袁华却在想,这一次的对手,是哪个悲催的娃?!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51章 初遇粟特商队 依然是老线路,一万二千人的不奴军团,以每天四十里左右的速度,向着马拉坎达(今天的撒马尔罕城)推进。 为什么是马拉坎达? 因为那里是贵霜人的物资集散地,大量的货物,辎重会在马拉坎达汇集,然后再向前线分发。 这一路,老阿拉什向袁华介绍了很多关于马拉坎达的历史和过往,这些都是大月氏王庭时期,王庭卫队的粟特人老师说给他听得。 “马拉坎达城是一个天赐之地,它的历史久远,已经无人知道它最早起于何时?若其他的城市有一条母亲之河,那么马拉坎达就有两条父母之河——母亲是阿姆河,父亲则是锡尔河。悠久的马拉坎达就在这两条河流之间的流域,沃野千里,物产丰富,千百年粟特人的开垦,已经让那里没有多少野兽。马拉坎达背靠两座大山,面朝大河,是这片土地上最闪亮的珍珠”。 袁华对这些地理和历史无比的好奇,他过去对于中亚有了解,可那只是关于现代的大型矿场,不是真正的历史和地理。 袁华问阿拉什,“跟我说说粟特人吧!” 老阿拉什回忆起他的粟特人老师,慢慢的说道,“粟特人是生活在中亚阿姆河与锡尔河一带的古老民族,他们有自己的语言,这是一个以经商为主业的民族。他们一直活跃在与大汉贸易之路上,我们大月氏,以及帕提亚都非常熟悉粟特人,也依赖粟特人的商队带来财富和信息。 粟特人大多信仰祆教,这是一种二元神论的宗教,信仰善神阿胡拉·马兹达与恶神阿赫里曼的对立。但他们从不反对外来的教派,非常开明。在粟特人的地方,除了祆教,还有佛教、景教、摩尼教。 粟特人以麦面和羊肉为主食,他们的葡萄酒是我们大月氏王的最爱。 粟特人组成商团,成群结队地东来中国贩运到我们大月氏和帕提亚帝国,有许多人就逐渐在经商之地留居下来,我的老师就是定居在大月氏的粟特人。 有意思的是,这群粟特人虽然建立过许多绿洲城邦,但从没有建立过统一的国家,他们更喜欢经商,而不是征服! 如果说在这片大地上,我最喜欢什么人,那必须是粟特人!我见过的粟特人,诚实,友善,守信,谦和,见识渊博,他们是最好的老师和朋友!” 有时候,命运就是这样,当你谈论什么人,这些人就会出现在你的面前。 四月十九日,下午,斥候说他们在三十里外发现了一个庞大的车队,大车有四百多辆,护卫千人,旗帜是一团燃烧的火焰。 老阿拉什长身而起,哈哈大笑,走向自己的战马,然后老东西转身对着袁华他们喊道,“走,我带你们去见识见识,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商队!” 袁华他们也意识到了什么,立刻上马跟着阿拉什的战马,一路疾行,朝着商队而去。 在辽阔的草原上,一群轻骑兵正策马奔腾,他们的身影在金色的阳光下拉出长长的影子。这些骑兵身着轻便的皮甲,头戴红色羽毛装饰的头盔,腰间挂着锋利的战斧,手持弓箭,他们是这片草原上的猎豹。 草海起伏,如同海浪,他们无数支如同劈开海浪的利箭,一往无前。 远处,视线中突然出现了一支庞大的牛马商队时,他们的心情瞬间被点燃了。商队由数百辆装满货物的马车组成,护卫队在队伍的两侧缓缓移动,扬起的尘土在阳光的照射下形成了一道道光柱。 对于草原民族而言,商队的出现意味着财富、交易,信息和故事,阿拉什挥手让所有人停下,让身边的士兵将不奴族的旗帜竖起来,迎风飘扬。 然后,在对方也摇动旗帜时,才带着袁华几人,单独踏马缓缓朝着商队而行,这样是为了显示自己并无恶意。 吆喝声不断响起,车队停下。粟特人的卫队让开一条路,让老阿拉什,袁华和古尔丽进入车队的中央,那里有一面火焰旗,是粟特商人的位置。 二十个粟特商人已经下了牛车,在那里等待。 袁华远远的看着他们,有些是西方人的面孔,有些又是东方人的样子,看来这是一个混合了不同血脉的民族。 他们穿着简单而朴实,并不是后世那种商人豪华奢靡的样子,除了皮袄很新,样式好看一点,倒也没有其他太多的不同。 为首的中年粟特人,笑盈盈的用粟特语高声笑道,“欢迎你们,我的朋友,粟特人向你们致以诚挚的问候!” 而身边又有两人,用大月氏语和匈奴语说出同样的话语。 袁华能听到大月氏语,这和康居话是一样的。 阿拉什下马,走上前去,用粟特人的语言说道,“愿阿胡拉·马兹达(拜火教里的善良之神)的光,永远护佑你们,我的朋友们!” 袁华和古尔丽一直没有说话,他们第一次接触这样的大商队,就在一边静静的看着,听着。 这个商队的头领,粟特人夏尔多,他的眼睛不知见过多少人,眼光何其的老辣。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面前的三个人,从他们战马的品质,金属甲胄的做工,大而奇特的弓,以及那把黑色的锋利战斧,能看出来,他们绝对是来自一个实力雄厚的大部落。 而且,老阿拉什的问候,是粟特人朋友之间的问候,这代表这个人熟悉粟特人的一切。 夏尔多,热情的走上前,为阿拉什介绍起随行的各个粟特人。 一直介绍到一个叫做康石的中年人,阿拉什问了一句话,“你来自邵武九姓?” 中年人吃惊,连忙鞠躬道,“我的家族确实是邵武九姓。” 粟特人中的东方家族在中国史籍中被称为“昭武九姓”,包括康、安、曹、石、米、何、火寻、戊地、史等九大家族。这些家族以马拉坎达城为中心,在丝绸之路上扮演了重要的“中间商”角色。 这九姓是大月氏昭武部发展而来,他们原居住在祁连山以北的昭武城中。后来匈奴攻占邵武城,他们远逃西域。攻占了粟特人一部分领域,称为康居,久而久之,他们的文化也成了粟特人的一部分。 老阿拉什笑道,“我以前是休密部的大月氏人,我们同源!” 大月氏的五族,根据历史记载,分别是休密、双靡、贵霜、甘顿、都密五部翕侯。这些部落在大月氏西迁至中亚地区后,形成了大月氏的主要分支。 两人相互抚胸致意,这是大月氏的礼节,也是所有东方游牧民族的礼节。 阿拉什也介绍了袁华和古尔丽给所有的粟特人。 夏尔多热情的的招呼他们上大牛车,要用最好的饮食款待朋友的到来,当然顺便要展示粟特人带来的物品。 精美的瓷器,丝绸,各种来自大汉的兵器,以及茶叶! 袁华在听到茶叶的一瞬间,人的眼睛都亮了!茶叶啊!我有多久没有喝过茶叶了?好像是一万年。。。 可端上来的茶叶是煮的,茶不仅仅是单纯的茶水,加入各种调料包括葱、姜、橘皮或干果以及瓜片等,粟特人说,这是汉人的茶饮,称为“茶粥”。 袁华对阿拉什说,“我想看看茶叶,想买一些。” 这些话,他说的是汉语,在座的粟特人中后部,有一个东方人的面孔的人,脸上的表情有了些许变化。 当粟特人拿来瓷器封装的茶叶,袁华看着手里的茶叶,很高兴,也想哭,他终于可以喝到茶叶,终于开始回归日常最简单的,中国式生活了。 去他娘的松针茶,他喝够了!茶叶啊!茶叶。 老阿拉什知道茶叶,这也是大月氏人生活的一部分。大月氏王庭曾经也想栽种,可天气太冷,茶树都死光了。 他问夏尔多,“茶叶怎么卖?” 夏尔多报了价格,两个贵霜金币一斤,这把袁华吓了一跳,而老阿拉什却在点头?于是,袁华用汉语问阿拉什,“会不会太贵了?” 阿拉什说,“差不多的,茶叶从大汉的南部万里之遥送来,一路艰辛,确实要这个价格。” 袁华咬咬牙问道,“问问他们,帕提亚的金币可以交易吗?” 夏尔多很高兴,帕提亚的金币也是商队主要的货币,他们愿意接受。 袁华正在纠结,他的小钱包里面,所有的钱就值三个金币,要不要买? 这是古尔丽却问道,“这些茶叶在帕提亚卖多少钱?” 夏尔多回答道:“走到帕提亚的王都,我们还需要一个月的时间,路上人和牛马的大量开支,让这些茶叶要卖到三个金币左右,只有大城市的首领或者帕提亚的王室才有权力享用。” 然后,阿拉什和袁华傻了,古尔丽站起来,那娇小的身躯,却说出了巨人般,让人震惊的话语,“你们有多少茶叶?我有六百枚帕提亚金币!” 夏尔多微笑,他很高兴,没想到能在路途上碰到这样的大买家。 袁华知道这丫头负责帕提亚的市场,可他没想到,丫头居然这么有钱的吗?以后要抱一抱她的大腿,为了。。。为了茶叶。。。 突然,袁华很想回大汉,为什么?因为他发现,茶叶很赚钱,回大汉去捣腾茶叶,肯定一本万利! 就在交易做完,袁华他们准备骑马,带着粟特人赠送的牛车离去时,那个康石叫住阿拉什在一边说话。 一个人在远处,用汉语叫住了他,“袁华,你是汉人吗?” 袁华蓦然转头,一个穿着粟特人衣服的东方人,叫住了他,笑笑的,却说着很流利的汉话。。。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52章 扶风马氏和阿拉什的族人 袁华对于大汉的理解,其实很模糊! 模糊到,他大约只记得汉朝人很威猛,从汉武帝开始北击匈奴,到东汉继续打,追着匈奴人的屁股,上百年持续猛揍,一次接一次北伐,逼得北边的匈奴没有活路,只能西征求活! 到三国时期,国内打成一锅粥 ,国内到处都是夹生饭。可北方的曹操还是派夏侯渊北伐匈奴,打的北方的各个少数民族都不敢南顾。 还有就是,汉朝好像是一个世家构成的朝代,各个大世家的商议,决定着这个帝国的命运。 汉朝皇帝,其实是一个最大的世家。然后,他要分化,拉拢各个大世家,来平衡朝堂里的权力和利益。 至于大世家的名字,他就记得几个,好像有个啥弘农杨氏?也不知道那个什么四世三公的袁绍家,现在算不算是个大世族? 反正曹操他们家族,现在肯定屁也不是! 那年轻的男子,走上前两步,双手作揖,一礼道,“扶风马氏,马平,见过袁先生。” 袁华正要上马,左手还拿着马鞭,他手忙脚乱的连忙学着作揖,见礼,想着如何回答对方,自己是谁。 不管了,实话实说吧! 袁华说道,“山海城,袁华,见过马先生。” 那男子有些许诧异,却又很快恢复,笑着说,“刚听您的名字,又听您说汉话,我以为您是汝南袁氏的族人。” 袁氏的开山鼻祖,袁安同志。他在东汉时期担任官职,汉章帝时期(75年—88年) 袁安在汉章帝时期曾担任过汝南郡的功曹,负责考察和推荐人才。他以公正无私的态度处理事务,赢得了当地百姓的尊敬。 之后,因治理地方卓有成效,袁安再次被提拔为楚郡太守,继续以清廉和勤政着称。 没想到,这老小子在地方上做的非常出色表现,袁安逐渐被提拔到更高的职位,成为东海太守,到此时已经是一方大佬。 接着老皇帝挂了,新皇帝登基,没想到袁安居然一飞冲天! 汉和帝即位后,袁安被任命为司徒,这是东汉时期最高的文官职位之一,相当于宰相。在司徒任内,袁安继续秉持清廉正直的原则,为汉和帝时期的繁荣和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袁安此生极其公正廉洁,在担任司徒期间,袁安的清廉和正直更为人称道,就连世家都知道,这比玩意难搞。 袁氏在汝南的威望,也是来自于袁安的爱民如子。一年冬天,汝南郡遭遇大雪,许多百姓生活困难。袁安主动将自己的俸禄拿出来救济灾民,自己却住在简陋的房子里,与百姓共度难关。这一事迹汝南百姓记到了三国末年,也是“雪中送炭”成语的来源之一。 他也就算了,他的儿子们现在也牛逼的不行,其家风严谨,才学无双,在世家之中也广为称道。 此时的袁安家族,如同冉冉升起的新星,明亮而耀眼。 扶风马氏是汉朝时期一个非常显赫的世家大族,主要居住在今天的陕西省兴平市(古称茂陵),属于扶风郡。这个家族在政治、军事和文化领域都有着重要的地位,尤其是在东汉时期,扶风马氏的影响力达到了顶峰。 扶风马氏的祖先可以追溯到战国时期的赵国名将赵奢。赵奢的儿子赵括在长平之战中战败,但赵奢的后代依然保留了一定的声望。 马氏家族在秦汉之际迁徙到关中地区,定居在扶风郡,逐渐发展成为一个显赫的世家大族。 这他娘,扶风马氏是一个军事贵族家庭。 马通,在西汉时期担任过将军,为家族奠定了较高的社会地位。 马仲,曾任西汉的郡守,继续维持了家族的显赫地位。 但最狠的是马援(前14年—49年)。字文渊,东汉着名将领和政治家。他多次率军平定叛乱,特别是平定南越的功绩最为着名。 大汉朝廷还特意立了一根铜柱,上面刻有铭文,记录了他的功绩。 他的子孙也争气,能文能武,将才和文官层出不穷。 现在,马援的长子马严,正在东汉朝堂担任太中大夫。 马家现在也因为马援的赫赫军功,在世家中也是如此明亮耀眼,和汝南袁氏,一文一武,同时崛起,简直就是帝国双壁,风头之盛,一时无两! 可袁华知道个屁啊! 他老实说道,“我就是一个飘零在西域的汉人,有幸和一群人建立了一个部落,叫做不奴部!” 马平也笑着说,“其实,我刚才叫住兄台,就是为了不奴部而来!” 两人这一交谈,终于相互了解起来,马平这次出行西域,就是为扶风马氏打开西域的商道。 武官家族,不同于文官,要训练大量的子侄和亲兵,耗费的钱粮可不是一个小数字。 大汉什么最赚钱?贸易! 最大的国际贸易在哪里?西域! 而西域是班氏家族的地盘,大量的贸易其实是班超的手下负责的,这其中的利润,让众多世家眼红不已。 马平说道,“袁兄,我此次前来就是和粟特人一起走访西域各国,希望建立起一条我杨氏的商路,不知不奴族可有意,与我扶风做长期交易!”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袁华听明白了,这是要他做代理商! 可以谈谈看,这货直接就问,“茶叶,我们需要茶叶,价格能便宜一点吗?” 马平笑道,“可以,我便宜你三成,但每次交易,需要一千金币以上。” 好吧!这是批发价! 袁华不敢托大,这事情是刘玉负责的,他需要回去商议,于是拱手道,“马兄,我需要回去商议,不知如何联系到你?” 马平说道,“我们在马拉坎达的驿站有自己的商队,可以去那里找我们。只要在门口用汉话喊一声,扶风马氏,就有人会接待你。我写一张手条,你收好!到时可以给商队的人看。” 袁华认真的收好手条,纸张还有些粗糙,可比羊皮要轻便的多了。 突然,袁华想到了什么,他问马平,“能不能卖我们一些稻谷?” 马平说道,“当然可以,只是价钱很高,你们能接受?” 袁华拍着胸口说道,“当然,等我商量好,去驿站找你们。” 双方作揖拜别,这是袁华和大汉世家的第一次见面,只是,这一次的见面有些潦草。。。 回程的路上,一路疾行! 老阿拉什有心事,他皱着眉头,一个人骑马独行,也不和人说话。 一个小时后,袁华忍不住了,他死不要脸的,策马贴上去,问道:“老东西,你咋了?那个姓康的说了啥?搞的你这么不开心!” 老阿拉什刚要说话,远方有牛角号的声音传来,两长一短,那是召集不奴部士兵的号声。 众人,朝着号声处,策马奔腾。 下午,斥候发现了一队贵霜的辎重部队,等他们赶到时,战斗已经结束! 六千不奴部战士,杀伤了七百多贵霜骑兵,抢下一百一十俩牛车,战马四百匹,俘虏三百多贵霜人,此战只有四十人受伤,无一人死亡,可称为大胜! 滑轮弓和滑轮弩的威力开始体现,贵霜人拿三十步的距离毫无办法,他们只要追击,不奴部就向后撤退,反身射箭。 他们返回,不奴部又会贴上来。 一拉一扯间,箭雨满天,贵霜骑手和战马纷纷跌倒,这简直就是虐杀。双方轻骑兵之间,有一道三十步的鸿沟,非人力可以逾越。 夜晚,众士兵在清点物资,营地里全是欢声笑语,乞力在远处大声喊:“刘行,过来看!粮食够我们吃一个月,还有投矛和箭矢,也有三车”。 袁华这时才从老阿拉什的嘴里知道了他的心事,曾经大月氏最大的部落休密部,现在很不好,或者说很惨! 老阿拉什叹息道,“为了保卫王庭,曾经三万人的休密部落,现在只剩下两千妇孺,他们在马拉坎达城外的草原上流浪,连基本的牧场都没有。” 袁华不知道说什么,唯有叹息!这就是大月氏的内战,贵霜部要获得统治权就要举起刀,向着大月氏部族内部的刀!内战,有时候,比外战还要残酷!无论那个帝国,无论那个民族,只有彻底肢解掉对手,才能让王权巩固! 古尔丽在一旁守着火堆,她站起来,对着两个长吁短叹的男人说道:“草原上的汉子,从不叹气!拿起你们的弓斧,我们去找休密部!” 然后,这丫头也不管这两个男人,大声喊道,“乞力,刘行,你们过来!” 乞力和刘行听完这一切,两个往那一站,大声对着老阿拉什说道:“你的部族就是不奴部的部族,我们去找她们,无论她们在哪里?我们去找!” 从来不流泪的老阿拉什,这一夜流下了眼泪,他站起来,抱住乞力和刘行。 这一夜,他们做出安排。 两千轻骑兵,随同老阿拉什连夜出发,去马拉坎达城外的草原搜寻休密部的妇孺。 而袁华他们则带着大部队沿路跟来,一群人制定了沿路休息营地的位置,这些位置都很偏,不至于让贵霜帝国轻易找到。 双方约定最后见面的地点,马拉坎达以西一百里的草原,如果他们遭遇贵霜人,不在那里,那么就需要老阿拉什带着人往回找,在指定的宿营地点寻找痕迹一路跟来。 四月的草原,夜晚还是寒凉,袁华给老家伙披上披风,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老东西,别死了!”,转身走了。 老家伙,一脚踢在他的屁股上,说道,“会不会说话?”,然后,翻身上马,扬鞭而去。 两千骑兵,在月光下,追逐着他手里的火把,一路向东北而去,最后草原上只剩下风声和月光下的草海。 袁华没有回头,他紧了紧自己的披风,在心里说道,“老家伙,一定要找到你的族人,带他们回家。”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53章 回家孩子 阿拉什,十三岁入王庭,十五岁从王军,十七岁结婚,妻子刚刚怀孕,十七岁的他就骑上战马,随王庭大军出征,血战匈奴,兵败被俘。 被贩卖为奴二十一年,两次逃跑被切断两根手指。 三十八岁时,带着袁华他们逃跑,这一跑又是三年多,到今日他已经四十一岁。 在这个时代,在这片草原上,四十一岁真的已经很大了,很多人都活不到五十。 阿拉什带着两千骑兵,向着马拉坎达城行进,作为老人,作为一名大月氏王庭的斥候骑兵,他已经过了冲动的年龄。 一路上,他都安排上百斥候,一人三马,散出去三十里,作为侦察半径。 为了以防遇到敌人,虽然他们是轻骑兵,还是日行只有五十里,留下了一半的马力,来应对突发情况。 他想家,想自己的族人,想下一秒就回到他们身边。可他知道,身边这两千战士也有家人,他不能因为自己而害了他人。 二十四年,弹指一挥间,少年已然老去,两鬓之间,已然尽是白发,唯一还有的只有那颗依然澎湃的心。 他这些年,一直在教导袁华,把这个小子当做儿子一般教导,教他识别天气,教他饲养牲畜,教他挥动长鞭,教他如何跟踪马队,教他如何战斗。 他一直想回部落看一看,可他怕,怕看见自己的妻子改嫁,怕自己的孩子没有出生,怕族人看不起他做过奴隶,怕一切认识的人都已作古,怕。。。 所以,他一直没有提起,一直这样漂泊。有时,阿拉什会对自己说,就这样吧!死了,就埋在山海城的后山的高处,坟头对着大海,对着城镇,他躺着就可以看到自己亲手建立的城,也就不再寂寞了。 直到,听说族人的悲惨遭遇,他再也坐不住了!无论如何,他要回去!无论如何,他要带着族人,去找一条活路!不能再这样,在一边看着,看着她们流离失所,看着她们冻饿而死! 战马在风中驰骋,驰骋过艳阳,驰骋过星月,驰骋过草原,驰骋过荒野,他只记得,那一夜新婚,阿夏的娇羞;那一天离别,阿夏的泪水; 阿夏,阿夏,对不起!你还好吗?你还活着吗?我们的孩子,他或者她,出生了吗? 对不起,我的妻子,我的爱人,我错了,我错了! 风,带走了他的眼泪,带着他的披风招展,猎猎作响,战士老去,他纵马寻找自己的故乡。 对于游牧民族而言,故乡不是土地,故乡是人! 是那一张张已经迷糊了面容的笑脸,是曾经一起狩猎,一起拔刀战狼群的少年;是阿翁的皮鞭,是阿姆的呼唤,是炊烟。。。 休密啊!休密! 我的部族,我的家园,族人们,你们流浪在何方?你们在哪里哭泣?我的心,永远与你们同在,休密,你可知道,那曾经的少年,他也在哭泣! 两千人在草原上,一路向着东北,再向东。 这大地太广阔,而人太渺小,跑了三天,一路上阿拉什只碰到两个小部落,他们都不知道休密部在哪里? 只有一位老人,他还记得,他拄着拐杖叹息道,“休密部,是王庭最后的守护者,他们战斗到最后一个男人!他们是草原上的狮子,是天神勇士的部落!” 没有人知道休密部在哪里? 一次次带着希望,走入人群; 一次次带着失望,离开。 阿拉什的心,被一次次撕碎,他又自己一点点缝合。 直到,直到一个牧羊的妇人,指着远方的山脉,说道,“去年,我去年在那片山区,见过休密部,他们只剩下女人,活的很苦!” 阿拉什看着这个妇人,她也活的很苦,衣服破烂,容颜憔悴,身形枯槁。可她说,休密部活的很苦,阿拉什的泪水再次流下,他不敢想,他不能去想,那些没有男人照顾的休密部女人,在这片大山,这片满是野周的荒野,她们究竟是如何活下来的! 阿拉什没有钱,他交给妇人一袋干粮,那妇人跪在地上为他祈福,可阿拉什扶起她,轻声说,“谢谢你,愿天神永远赐福于你!” 又跑了一天,在一个傍晚,阿拉什纵马登上一个小小的山头,他停下了,就那么停在那里,久久未动,任凭风缭乱了他的长发和很久没有剃的胡须。 远处,是几十个窝棚,泥巴和草做的窝棚,很多衣布遮体的妇人,在外面劳作,有小孩的哭声远远的传来。 他木然的看着,那些窝棚的深处,有一面旗帜,那黄色的旗帜破破烂烂,但破烂的狮子旗,依然在傍晚的风里,随风激荡。。。 那是休密部的旗帜,那是他的旗帜,身后两千名骑兵也登上山头,所有战士都看到了,那一面迎风飘扬的狮子旗。 阿拉什明白了,在这片草原,如果你放弃部落的旗帜,将旗帜伏倒,向着王者跪拜,你将获得宽恕。 可一旦你要竖起部落的旗帜,那么大月氏的新王将杀光这个部族的男人,放逐所有的女人。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而且,更残忍的是,大月氏的骑兵会每年回来,带走所有男孩,让妇女们永远没有男人可以依靠,这是逼迫一个大月氏部族臣服最残忍的方式。 大月氏不同于其他部落,大月氏的女人地位和男人一样荣耀,曾经的大月氏就有多位女王。 贵霜要逼迫休密部的女人们低头,要让她们臣服! 阿拉什在马背上轻声说道,“这样,贵霜部才算真正统一大月氏五族,是吗?” 可下一秒,这男人的神情变了,他指着远处飘扬的旗帜,问身边的战士,“那旗帜上画的是什么?” 战士说,“狮子!” 阿拉什再问,“你们可见过臣服的狮子?” 战士们回答,“不曾!” 阿拉什流着眼泪,哈哈大笑,“休密部的男人没有死绝,休密部永不臣服!” 阿拉什举起马鞭,对身边的战士说道,“举起不奴部的旗帜,跟我去见见我的族人。” 两千战士齐声道,“喏!” 傍晚的夕阳落进山谷,女人们惊恐的看着远方,两千骑兵掀起的烟尘和他们沐浴在夕阳下金属甲胄的反光。 一名老妇,站起身,眯着双眼,她看到了旗帜,一个人站立着,左手是镰刀,右手是斧头,她不认识这面旗帜,所以更加危险,她大声喊道,“进窝棚里去,我来拦住他们!不准反抗,他们要拿什么都给他们。” 近乎赤裸的女人们带着孩子,躲回了窝棚,她们全都在发抖,孩子们也不再哭泣,躲在母亲怀里。 老妇人就那么站在道路中间,就那么迎着奔腾的战马,拄着拐杖站着,如同一位赴死的战士! 马队在她面前停下,两千金属甲胄的骑兵无人说话,双方就这么沐浴在夕阳的金色光辉下,静静的对峙着。 老妇人看着这些战士,也有些害怕,她浑身颤抖,但不能退。三色的羽毛带着她的白发间,她是族长,要站在最前面,哪怕是死,也要死在第一个! 她开口问这些强悍的士兵,“你们是谁的战士?” 士兵们分开,一个戴着铁面具的男人下马,走上前来。 他走的很慢,似乎在看自己,老妇人再次大声问道,“这里是休密部,你们是谁?哪个部族?” 那男子走到近前,面具下有颤抖的声音传来,“阿依姆,我是休密的孩子!” 那铁面,单膝跪下,用右手抚胸,再次低声道,“我是休密的孩子,阿依姆,我迷路了,回来晚了!请你原谅” 老妇人的手猛地颤抖,阿依姆是休密人称呼女族长的话语,她睁大了双眼,看着这个跪在地上的男子。 男子揭开自己的面具,抬起头,看向老妇人。 这一刻,一个男人的容颜,出现在老族长的面前,那满是沧桑的脸上,有憔悴,有孤独,有悲伤。 老人看着这张脸,她好像认得,可记不起来了。时间是一切的迷药,可以模糊一切的记忆。 老妇人悲伤的说,“孩子,休密部没有男人了,休密部什么也没有,只有一些可怜的女人!” 阿拉什的泪水再也控制不住,他看着族长,他已经认出来,这是他的婶婶,是齐丽婶婶。 他低声说,“不,齐丽婶婶,休密部还有男人,他回家了!” 这句话就像闪电,击中了老族长,她扶着拐杖,摇摇欲坠,阿拉什一把把她抱在怀里,泪水滴落在老妇人的脸上。 婶婶伸出枯槁的右手,轻轻的抚摸着他的脸庞,“孩子,你叫什么名字?” “休密.阿拉什”,阿拉什说道。 然后,他对着远处的窝棚,大声喊道,“我的名字,叫做休密.阿拉什!” 老族长的手猛地停下,她睁大双眼,想再看清楚一点。 夕阳下,阿拉什的脸庞,如同刀斧雕刻般坚毅刚强。 “阿拉什”,老妇人不断重复着,她哭着问,“阿拉什,阿拉什,你回来了?我的小阿拉什,他们说你战死在匈奴人的战场,你是部落最英勇的战士,你带着人引开匈奴,你真的回来了吗?” 阿拉什抱着老人,失声痛哭,他大声回答道,“我回来了,我回来了” 窝棚里的女人们,都走了出来,不敢上前。 一个女人,多往前走了两步,可她突然回头,跑进自己的窝棚,将自己藏在茅草堆里,号啕大哭。 夜里,女人哭累了,她在茅草堆里睡着了。可一个男人,将茅草抱开,用一床羊毛毯轻轻的给她盖上。 火把的光影里,那男人就那么静静的坐在旁边,就那么静静的看着她,柔声说道,“阿夏,我回来了!” 他已经知道,他和阿夏的儿子,十四岁就出征,战死在与贵霜人的战场上。 这群女人们一直没有投降,靠着一点点羊,野菜,出卖肉体而活着,即便没有尊严,即便总是饥饿,即便受人侮辱,她们依然保护着狮子旗,等着有人回来,再次举起它。 她们把和其他部族配种生出来的男孩,藏在大山里,用双手,用肉体换来粮食,哺育他们长大,教导他们战斗,等着他们长大,再一次举起狮子的旗帜。 这就是草原里的女人,这就是休密部的女人,她们才是部落最后的守护者。 他阿拉什,什么也不是!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54章 不奴族 清晨,阿拉什牵着阿夏的手,走出窝棚,老族长带着所有的妇人都站在外面。 阿拉什指着飘扬的狮子旗大声说道,“去把男孩都带过来,举着狮子旗,跟我走,我们去新的家园!” 然后,他吹了个口哨,三名骑兵策马奔来,阿拉什下令道,“派一百斥候,按照预先定的地点,我们去找袁华他们。” 三名士兵抚胸说道,“喏!”,策马而去。 休密部只剩下一千三百女人和一百一十个孩子,去年冬天她们饿死了三百多妇人,却没有饿死一个孩子,这就是草原的女人,用命换命。 骑兵把备用的战马给她们,粮食很少,可这些妇人一粒也不愿意放下,小心翼翼的装进士兵给的皮口袋,她们的口袋很多都已经破烂的不成样子。 所有的战士已经知道了这些休密女人的过往,他们看向这些女人,只觉得她们无比伟大和坚强,像照顾自己的亲人般,照顾着她们。 很多骑兵,把小孩接过来,喂他们面饼,和他们做游戏,从此他们就是一个部落。 阿夏依偎在阿拉什的怀里,她还抱着一个小女孩,眼泪不停的流。而阿拉什把她们紧紧的拥抱,一刻也不想分离,他对不起阿夏,他对不起部落,他来晚了。 一名身着重甲、英姿飒爽的战士,紧紧地握着手中那面已经破烂不堪的狮子旗。他的战马坚定而有力,一步一步地向前走着,身旁则紧跟着不奴部那面鲜艳的旗帜。 此刻,微风轻拂而过,两面战旗同时迎风招展起来,猎猎作响。它们就像是两位并肩作战的勇士,相互呼应,共同展示着自己的威严与荣耀。 此情此景,不禁让人想起了阿拉什和袁华他们初次相遇时的情景。那时的他们,一个是老牧羊奴;另一个则是被痛打的小奴隶。仿佛是命运的巧手在暗中牵引,让这两个看似毫不相干的人,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相遇相知。 或许,正是这种冥冥之中的安排,注定了他们将会一同踏上一段波澜壮阔的征程,书写属于他们的传奇故事。 马背上, 阿夏说,“我老了!” 阿拉什说,“你是我的妻子,一如新婚时美丽” 阿夏说,“你可以再找一个好女子” 阿拉什说,“没有比你再好的了!” 阿夏说,“我们的孩子战死了” 阿拉什说,“我为他骄傲!” 阿夏说,“要我,让我再为你生个孩子!” 阿拉什说,“好,今夜就要你!” 阿夏不再说话,只是落泪。 小女孩看向阿拉什,然后用脏脏的手,去擦拭阿姆的泪水。 阿拉什笑了,他对小女孩说,“叫一声阿爸!” 小女孩看向阿夏,阿夏流着泪,点头。 小女孩小声的说,“阿爸!” 阿拉什的泪水也流了出来,他再次抱紧这对母女,此生不再分离。 而女孩在马背上,吃力的爬起来,用小手抹去阿拉什的眼泪,说,“阿爸,不哭!” 阿拉什流着泪,哈哈大笑,说道,“不哭,狮子旗下的男儿和女儿,都不流泪,我们只流血!” 三人回头,都看向那面破烂的旗帜,它在对着战马的奔腾,烈烈迎风。 下午,有战士回报,“有人在跟着我们!” 阿拉什回望身后,地平线上确实有几个人影,他说道,“继续走,不要管他们!” 老阿拉什知道,不奴部的旗帜无人认识,一般而言,草原上的牧民不会轻易接近一支不明的部队。但休密部作为大月氏的五族之一,他们的旗帜有很多人知道!跟着这面旗帜,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狗腿子们去通知贵霜人了。 夜里,那些尾巴还在! 第二天,清晨,尾巴多起来了! 第二天下午,五百人的轻骑兵,出现在他们身后。 第三天上午,尾巴变成了一千五百轻骑兵。 第三天下午,阿拉什命令道,“今夜多走十里!” 第四天,清晨,尾巴变成了五千轻骑兵。 阿拉什下令道,“分出一千人,钓鱼,不准靠近一百八十步!其余人,立刻启程。” 对方确实也觉得奇怪,为什么一千人敢主动靠近? 贵霜人的将领指着这靠近的一千不奴战士,大声喊,“杀了他们!”,身边的贵霜骑兵打马,嚎叫着冲了出去。 可一个小时后,他不再追击,这一路,他们损失了五百多人,可死活也追不上敌人。 广袤无垠的草原之上,放眼望去,满目皆是贵霜骑兵与他们胯下战马那横七竖八、惨不忍睹的尸体。这些曾经威风凛凛的战士们,如今已化作冰冷的躯壳,无声地诉说着战争的残酷。 那位贵霜将军满脸悲愤之色,他下马,伸手拔出深深扎入一匹受伤马匹身体里的一支箭羽。定睛一看时,不禁倒吸一口凉气——这支箭头竟是由坚硬无比的钢铁所打造而成!而他们身上所穿戴的皮甲,在此等锋利的武器面前简直如同纸糊一般脆弱不堪,丝毫不能阻挡这致命的攻击。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他不明白,为什么对方的弓射程这么远,为什么他们人人都有铁箭头,为什么他们的战马的耐力也如此优秀? 为什么?为什么?无数的为生么围绕着他。 而且,这种箭头也很奇怪,三棱形,没有倒刺,看上去似乎很仁慈,可三棱形的伤口根本无法愈合,很多战士都是流干血液而死。 现在,他很纠结,到底还追不追休密部,这样追下去,自己的部族还要死多少儿郎! 可要是让贵霜王知道自己放过了休密部,接下来,灾祸必将降临到自己的部族。 就在他还在纠结的时候,袁华和古尔丽正站在车阵的顶上,向着远处的人们挥手,老阿拉什回来了,带着他的族人,回来了! 休密部的老族长,从缺口进入车阵,她的眼睛猛然睁大,她看到车阵的内部全是满身金属重甲的战士,这在草原上可不多见,非无比强大的部族不可拥有!放眼望去,这里几乎有上千人的铁甲士兵,他们站在车阵之上,守护着这个营地。 就算曾经的休密部,拥有数万战士的休密部,也养不起这么多铁甲战士,除非是贵霜帝国,他们有可能有。 夜里,老族长和阿拉什找到袁华他们,问,“我们可以保留狮子旗吗?” 袁华说,“可以,从此以后,你们就是不奴族的休密部”。 所有人都看向袁华,这是第一次他把不奴部称为不奴族! 袁华本来觉得这就是个名字,总不能有两个部落吧,他觉得族这个名字,应该比部落大一点。 可这群人这么看他,他觉得自己是不是搞错了? 于是,他怂了,问道,“不可以叫做不奴族吗?” 哪知道乞力和刘行都很高兴,他俩大声说,“很好!很好!就叫不奴族!从今天起,我们就是不奴族,合百部以成族!”,高兴的不得了。 袁华反过来问老阿拉什和古尔丽,“他们俩个,发什么疯?就是一个名字而已!” “不,这很重要!”,阿拉什突然单膝跪下,对着袁华说道,“休密部,愿加入不奴族,生生世世与族同存,只要休密部还在,不奴族就永远长存!” 老妇人也跪下,“休密部愿用生命启示,永远护卫王庭的安全!生生世世,永不更改!” 袁华懵了,他傻傻的问古尔丽,“王庭?” 乞力,刘行和古尔丽也跪下,说道,“我们愿意用生命守护不奴族,与王庭同在,生生世世永不更改。” 这他娘是怎么回事? 袁华彻底蒙圈了,改个名字,需要这么来吗? 他喊道,“这他娘,不奴族连王都没有,搞什么王庭?搞个毛线啊!” 可这群人没起来,而是说道,“先有王庭,而后有王!部族的王,都是在王庭由百部推选的!” 袁华也劝不动他们,他确实不怎么待见王这个词,总感觉怪怪的,有一种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的感觉! 而且,他确实不觉得,今天的不奴族有谁能做“王”。他不喜欢,有人能够随意断人生死,不奴族一直以来都是商量着来的。 他把人们一个个扶起来,说道:“名字,你们爱怎么整,就怎么整,但是决策不能由王一个人来断定。若真的有王,那就是我们所有人。王庭也好,政府也好,我们不奴族的事情,最后还是所有的匠,一起来做决定,可好!” 众人很高兴,只要不奴族成立,那么其他的部落就可以加入,不用将部落拆散,可以直接合并其他的部落。 因此,无论袁华究竟说了些什么话语,都已经不再重要了。因为今日最为关键的事情,便是要率先充满希望的“不奴族”成功地建立起来!这无疑将会成为一则震撼人心、令众人欢欣鼓舞的重大喜讯。对于每一个身处其中的人来说,这个崭新族群的诞生,都意味着他们即将迎来全新的生活与机遇。 当晚,这个消息被所有战士知道,欢呼声响彻星空,袁华搞不懂,需要这么激动吗?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55章 被盯上了 “我们被盯上了!”,斥候什长走进帐篷,对所有人说道。 阿拉什站起来,问道:“有多少人?” 什长说道:“暂时还不太清楚,夜里太黑,但外围的暗哨刚刚和敌人的斥候交手了,杀了一个,抓住一个,但是跑了一个。” 阿拉什走出帐篷,说道:“走,带我去看看。” 齐丽族长叹息道:“应该是白天跟着我们的人,这么多马的痕迹和粪便,不可能瞒的过斥候的眼睛。” 乞力笑了,他指着刘行问道:“刘行,你怕不怕?” 刘行站起来,紧了紧自己的腰带,最近吃的太饱,腰子粗了,然后说道:“来的正好,老子去摸摸斧头,正好要减减膘了!” 袁华笑骂:“你们这份量,还是算了吧!” 古尔丽站起来,手提中弩说道:“交给我们女骑兵,来多少就射死多少!” 这下倒是把老族长给惊到了,这群孩子,怎么好像迫不及待,全部在期待有人打上来? 老人轻声说道:“白日里,那些人可是有五千轻骑兵啊!” 乞力笑着说:“就怕他们只来五百,那就没得赚了!” 老人更加疑惑,问道:“赚?” 乞力指着袁华说道:“他说的,敌人来的多,那就是俘虏多,战马多,武器多,粮食多!打仗就是要抢这些东西!要赚钱,不能亏本了!” 刘行又坐下了,只是肚子有点大,看来真要运动一下了,他也说:“你们说,奇怪不奇怪,我们乌孙部以前打仗,总是亏本,马死的多,人死的多,牛羊也被抢走好多!可跟着不奴族,我们越打越大,越打越强,这是什么道理?” 古尔丽也不明白,她低头在想,袁华这群人为什么运气总是很好!自己以前的部落,跑去打别人,输的一败涂地。 袁华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他也歪着脑袋想,或许运气不错,我们合体之后拥有神一般的运气? 再想想,自己和崔力出生就是奴隶,老阿拉什就是奴隶中的老奴隶,古尔丽姐弟家破人亡,刘玉和刘行他们被匈奴人追着屁股打。 嗯。。。明白了!负,负,负,负,得正!而且,每个人的怨气都极大,所以这些负数还极大,相乘就是极大的正数! 他终于想明白了,要想打赢我们?嘿嘿,你们要足够倒霉,然后还要再找偶数的极大倒霉者做拍档才行! 远在山海城的崔力,此时打了一个喷嚏,骂道:“谁他娘在诅咒我?” 他最近也挠头,袁华出行前交给他一个任务,就是做弹簧?这逼,还画了一个图纸,一个钢丝弯成的卷卷,那是什么鬼? 问他干什么用? 他很神秘的说,以后你会知道的,很有用,用了你会舍不得! 袁华其实就想解决一下马车震动的问题,那马车走起来,颠簸的不行,搞的他睡不着觉。 于是,半夜爬起来,他想一想,搞个弹簧不就解决了? 他想了,说了,然后崔力苦逼了!这个时代做弹簧,你怎么就不上天呢?还好,他没说用途,不然崔力会用水力锻钢机的大铁锤,捶死他。 老阿拉什半个小时后回来了,他说道:“就是白天的那班人,又多了两千,都是周边部落的人,在十五里外扎营。” 哟!来生意了? 一群侠盗头挨着头,开始嘀咕起来。 “我去吧!” “不行,你白天辛苦了,我来吧!” “你看,你们太重,走两步都辛苦,还是我们来吧!” “重步兵也有马,不用走!” “砍多费劲,中弩就够用了!” “你那会射死马的,马是财富,财富你知道吗?” “那俘虏不是财富,你们一斧头,财富全没了!” 一边的袁华受不了,大声喊道:“停,停,停,你们表搞事!给老子一千重步兵和一千弩兵,你们全去,老子守家,行了吧!” 一群杀才,相互看了一眼,转身就出了营帐。娇小的古尔丽,也跟在他们屁股后面? 袁华大喊:“古尔丽,你去哪里了” 古尔丽转身,甜甜的笑道:“我去看看,就看看。” 袁华疑惑的问道:“那你拿着弩干嘛?” 古尔丽一把,把滑轮中弩抱在怀里,小脸一红说道:“防身,外面狼多!” 握草? 你牛逼! 袁华无语,真的要他一个人来守家了,一群杀才,连女的都是,过分了! 他无力的挥挥手,说道:“滚吧!滚吧!” 老族长起身,躬身一礼说道:“袁华先生,我们也去准备了。” 袁华纳闷,“你们要准备什么?” 老族长说道:“我们也有弓,可以先上弦,万一有敌人,我们这些人也能射箭的。” 袁华无语,草原上的女人都这么彪悍吗?他突然在想,草原上的男人一定很爱的女人,不然等着他的,可能就是一箭穿心! 难怪。。。丘比特用的是弓箭?! 袁华走出营帐,和两个千夫长先讨论了一下防务和暗哨的配置,以及夜里如何值班。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春风把火堆吹的呼呼响,火焰在不断飘摇,他躺进火堆旁的牛皮睡袋,将披风卷成枕头,睡着还行,可他怎么也睡不着,他觉着自己可能需要一片安定! 实在不行,给老子一瓶伏特加也行,说不得喝醉了,就会醒来,这一切可能就是黄粱一梦,也说不定呢? 可酒也是奢望,不奴族的粮食不够,哪里能有余粮用来酿酒? 他开始寻思什么可以赚钱,不怕告诉你们,玻璃他已经做了,做出来的简直就是一坨屎,各种颜色混杂,一坨一坨的。告诉崔力那不是屎,可崔力说,你吃吃看?他搞不懂了,那些写小说的,你们到底有没有烧过沙子? 火药?他可不想跑到厕所里面去刮硝,你们到底有没有体验过现在的茅房,你试着刮一刮看?更不要说,他也没找到硫磺。拉倒吧! 等等,他还做过肥皂,你他娘,那是肥皂?软趴趴,臭烘烘,他摸着就恶心,还洗手,去你妈的! 羽绒服,他也做过,可真的很扎人,到处掉毛还丢脸,他感觉自己很废材,做啥啥不成! 最近,在安排工匠做纸,你还别说,这群工匠居然还有人真的见过,不知道他们做出来没有!回去要看看。 他在想,自己还有什么能搞出来?发电机是不是能搞一个?铜丝很难吗?油漆很难吗?漆包线很简单吧!磁铁天然就有,嗯。。。回去让崔叔弄一个耍耍。 他想着有了发电机,嘿嘿,那就有电动机,嗯。。。有了电动机,那什么没有,直接电力时代,我牛逼大发了。。。哇咔咔。。。跟老子打架?直接电网,电不死你们! 想着想着,这小子睡着了。 可今夜,崔力怎么都睡不着,他在想那个弹簧,有点邪门啊!咋弄那玩意,睡不着觉呢? 夜幕低垂,星辰点缀着苍穹,春季草原的风带着寒意,仿佛预示着即将到来的血腥风暴。 不奴族的军队如同草原上的幽灵,他们身着的皮甲和铁甲皆为黑色,悄无声息地接近目标。他们的脚步轻盈而迅速,仿佛与草原融为一体。领头的将军目光如炬,手中的战斧斧刃在月光下闪着寒光,他深知突袭的关键在于速度与突然性。弓箭手们紧握着漆黑的弓身,箭矢上绑着易燃的油布,准备在接近敌营时点燃,制造混乱。 被袭营的贵霜军队在草原上扎营,篝火旁的士兵们或围坐交谈,或已沉沉入睡。他们对即将到来的危险毫无察觉,营地的守卫松懈,只有少数哨兵在外围巡逻,但他们的警觉性并不高。 突然,夜空中划过一道道火光,袭营军队的弓箭手们射出了第一波箭雨,点燃了被袭营军队的帐篷。火光和烟雾瞬间惊醒了沉睡的士兵,他们惊慌失措,四处逃窜。马匹因受惊而嘶鸣,混乱中,许多士兵甚至找不到自己的武器。 袭营军队的步兵紧随其后,他们手持斧头和盾牌,冲入敌营,与混乱中的敌人展开肉搏战。金属碰撞的声音、士兵的呐喊声、受伤者的呻吟声交织在一起,构成了战争的残酷乐章。 被袭营的军队在最初的混乱后,开始组织起反击。一些经验丰富的老兵迅速集结,他们拿起武器,开始抵抗入侵者。指挥官从帐篷中冲出,尽管衣衫不整,他大声呼喊着,试图稳定军心,组织起有效的防御。 然而,袭营军队的战术已经奏效,他们利用了敌人的混乱和恐慌,迅速占据了优势。战斗在篝火的映照下变得愈发激烈,草原上的每一寸土地都成为了生死搏斗的战场。 随着夜幕的渐渐退去,战斗也逐渐接近尾声。草原上留下了无数的尸体和伤者,血迹斑斑,烟火缭绕。被袭营的贵霜军队虽然英勇抵抗,但最终还是败给了有备而来的敌人。袭营的不奴军队在取得胜利后,一路追杀,草原上留下一片狼藉的战场,和数千尸体,等待着朝阳的洗礼。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56章 贵霜的震怒与追杀 贵霜帝国的起源,源于贵霜部的崛起。 而贵霜部并不是依靠其他四部在王庭的推选成为共主,而是依靠武力征服,或者说分化和屠杀。 休密部的不屈服很重要吗? 就本质上来说,这并不重要! 但从民族大义,和民族情感上来说,又无比重要! 换句话说,这就是所谓的正统性。 一个人,一个部族,一个帝国,一旦强大,富有,拥兵数十万,那么接下来要的到底是什么?那就是名声,就是所有人的认可和尊敬。 贵霜帝国对于休密逃脱他们的掌控,无比恼怒。阎膏珍还没有得到消息,但贵霜部在马拉坎达城的统治贵族却已经下达命令,无论如何不能放休密部离开! 夏多再次领命,率领周边部族所有的战士,追踪休密部,杀光所有协助休密部逃离的人,同时把休密部的那群女人带回原来的流放地。 大贵族对这单膝跪地的夏多,说的只有一句话:“若是带不回休密部,你也不用回来了!” 夏多已然知道,这就是军令,不成功则成尸。“成仁”和草原人是没有关系的,他们不懂,但他们懂什么是尸体! 夏多走出军帐,就命人立刻将昨夜逃回来的那些士兵聚拢,他有话要问。 半个时辰后,两千多贵霜士兵陆陆续续抵达校场,很多人还带着伤,士气低迷。 夏多让百夫长出列,他详细询问了敌人的情况。在听到旗帜,武器和士兵服饰以后,夏多赫然起身。他把皮鞭狠狠地抽打在地面上,对着所有百夫长大声喝道:“现在,立刻整军,随我出征!” 百夫长们起身,准备回到部队中间时,夏多冰冷的声音传来,“大人已经下达了死命令,这一次如果再放跑休密部,你们将被全部斩首!” 这话语冰冷,冷超过二月的冰,教场里所有人都在颤抖。 夏多也不是莽夫,他已经知道对方人数至少六千人,而且武器和战马精良,于是连续下达三道命令: 一,方圆三百里内的部族,必须全部出兵,不出兵的,贵霜将要征讨。人数不能低于部族总人数的八分之一。 二,征集三百里内所有城市,一半的城防卫队。 三,派出自己部族的全部战士。 这样算下来,夏多预计能有两万多人。 他在大营里来回踱步,思考良久,才再次提笔,给前方与乌孙部对峙的大营写信,请求他们派出一支一万人的精锐轻骑兵,向南回防,保护粮道的安全。 写完信件,让骑兵以最快的速度送去北方大营。 做完这一切,他稍微安心一点,叫上部下开始整备粮草和辎重,立刻拔营,向着昨夜的战场而去。 袁华他们现在也在讨论,接下来该怎么办? 老阿拉什的意见是:“必须立刻走!我们这么多人不可能隐藏痕迹,敌人很快就会找上来,而且会越来越多,直到压死我们!” 其他人却有些犹豫,因为打击敌人粮道的任务他们只做了一点点,还没有达到既定的效果,无法给乌孙部那边减轻压力。 可这个老顽固站起来怒骂道,“这里是不奴族最精锐的部队,我们回到海上,哪里去不得?就算等十五天,他们追兵粮草耗尽,我们再回来,也一样能搞死他们,而且还能让他们筋疲力尽。” 这时乞力也转过弯来了,他说道:“一般的轻骑部队,最多带三十天的粮食,这还是最多。我们十五天找不到我们,就必然回程,这时我们再来,刚刚回到部族的他们,估计想死的心都有了。” 袁华和刘行这时也想明白了,战争又不是十五天就结束了,他们随时能杀一个回马枪,何必较劲这十五天时间? 于是,大部队立刻打包向着西边里海的方向撤退。 贵霜帝国还在召集部队,最远三百里外的部族,轻骑沿驿站换马,送信要至少两天,部族立刻出发最快也要四天后才能抵达聚集地。 而此时,不奴族已经回程,他们再以每天七十里的速度向着里海的东岸撤退。 双方的斥候骑兵再次在中亚的土地上,你来我往,杀的昏天黑地。 夏多接到斥候情报的时候,再也坐不住了,他现在等于是眼睁睁的看着敌人逃跑,却什么也做不了。 他不敢孤军追击,到现在他手下也只有四千人,冲上去那就是送死!不但自己事后要被砍头,自己部落的战士势必也死伤惨重,部落会一蹶不振。 他再次命人送信,八百里加急送去北方大本营,现在他们的轻骑兵向南急行军,或许还有可能截住西逃之敌。 而他也毅然决定跟上去,但始终保持六十里的距离,这样可进可退,就算他死,也至少能保住部落的战士生命。 贵霜北边大营的主帅在接到第一封加急信的时候,已经在准备。这不是因为一个小小的夏多,而是因为休密部不可以放过,不然皇家震怒,一众武将吃不了要兜着走。 第二封加急信抵达的时候,一万贵霜精锐轻骑兵已经出发,他们向着南面一路疾行。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公元一一一年五月四日这一天,阳光明媚,微风拂面。一支由一万名精锐的贵霜轻骑兵组成的队伍浩浩荡荡地从北大营出发了。这些身着重甲、手持长矛和弓箭的战士们个个英姿飒爽,士气高昂。 经过数日的艰苦跋涉,这支轻骑部队终于有了重大的发现——他们找到了大量人马留下的清晰足迹!这些足迹表明,前方不远处正有着规模庞大的军队在行动。 与此同时,在距离此地六十里之外的地方,夏多所率领的士兵们也正在紧张地集结着。原本分散各处的贵霜士兵纷纷汇聚而来,人数逐渐增加,最终达到了六千之众。他们同样在匆忙地行军。 随着双方越来越接近,一场惊心动魄的大战似乎即将拉开帷幕…… 一万贵霜骑兵,沿着痕迹一路快速追踪,在五月五日中午,双方的斥候交战。 这个时候,离里海的东岸只剩下半天的路程。袁华下令,让一千女骑兵,两千工匠,保护所有休密部的女人和孩子先走,上船不要等他们,直接去山海城。 剩下的九千士兵,立刻开始结车阵,女弩手和重步兵守车阵,而乞力带着四千轻骑兵隐藏到附近丘陵的山谷里,等待进攻长号的吹起。 刘行全身铁甲,站在车阵上,遥望远处,先是己方的斥候部队在零零散散的撤回,然后他看到地平线上,全是贵霜骑兵铺天盖地的出现在地平线上。 刘行咂巴了一下嘴,自言自语道:“贵霜还是有些货的。”。 然后大声对外面的士兵喊道:“你们快一点,给我滚回来!” 那些士兵在捆铁拒马,这是一圈围绕车阵之外三十米,碗口粗的木栅栏,木栅栏上捆着一把把对外锐利的铁枪头木矛,用来防止骑兵野蛮冲锋用的。 转身,刘行喊道:“投石机上散弹,射程四百米” 这种中型投石机是架在大车上的,每个投石机四个人负责,一共三十辆。 每架投石机,一次能够发射三十个拳头大的砖弹,或者一个大砖弹。 发射散弹,一次性能够投射900枚,最远到四百米外,最近是两百米。 两千重步兵已经甲胄在身,五百盾斧手守住大车的连接处,进来一个他们就用斧头剁一个。 五百长枪兵在他们后面二十步,身边插着一个武器长矛和五把小投矛。他们是防止四周有人爬上车阵,一旦有人爬上车阵,他先是用投矛送他们一程,然后是用长枪捅。 重弩手守住正面的大车,而女弩手守另外三面。 一块块木板被搭起来,将站人地方的头顶全部覆盖,就好像一个个大型简易凉亭,这是防止对方仰射。 袁华站在中心的一个凉亭下,那里只有他,古尔丽和几个鼓号手,以及一面大鼓。 袁华没有站在高处,但他能听到那震动大地的马蹄声,能感受到地面的微微震动。 他就低着头,看着地面那些杂草和尘土,他很静,什么也没有想,只是在等待刘行的信号。 老阿拉什则爬上右侧的车阵,探头看向外面。 刘行就盯着远处一块石头看,那石头朝着他这面是红色的,那就是500米界石。他们已经算过,从发命令到投石飞出,落地,对方骑兵能冲出一百米左右。 现在,他在等,等第一批贵霜的蠢货冲过五百米,然后他就会下令先用小石头敲他们的脑袋。 然后,就在他举起右手准备挥下的时候,对方居然在六百米外停下来了? 刘行不知道这群货,到底要干什么?他的右手就那么傻傻的举着。 很简单,夏多的部队也在急行军赶来,他们要聚集一万六千人,一举拿下这个营地。 贵霜帝国也经历战争无数,他们知道很多朴素的军事原理,以多击寡,集中优势兵力一举歼灭敌军。所以,夏多和这名万夫长,经过斥候交流,决定合兵一处。 现在,贵霜轻骑兵只是将他们团团围住就好,等到一个时辰后,夏多援军的抵达。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57章 车阵大战(一) 双方知道,这场大战无法避免,但双方也要走个过场。 对方的万夫长命人来喊话,无非就是归顺贵霜,扰尔等不死,这样的屁话。 而刘行揉着肩膀,直接骂回去,“去你娘的,有本事你们就来打,没本事就滚蛋!”,他右手举了半天,这群傻逼居然派了一个人出来喊话。 老阿拉什爬下车阵,他毕竟和匈奴人,认认真真打过两年血战,他一眼就能看出贵霜想干啥? 他举着轻盾,走进中间的木板亭,对袁华说道:“给乞力射令箭,让他们绕行,去敌人后面,这群兔崽子绝对有援军,能打就打,不能打就拉走!” 古尔丽问:“你怎么知道他们有援军?” 老阿拉什指着前方说道:“没援军,他们在这里会说这么多屁话?” 袁华从来都是一个好学生,他叫来三个重弩兵,朝着约定的方向射出三卷命令。 这些重弩如果不看准头,能射出六百多步,近八百米,这些命令都是汉语写的,贵霜人能看懂,他就算服了! 现在,他们也不知道乞力收到了没有,一切都看命了。 山谷里,一个斥候将命令带回了山谷,乞力展开,然后思索了一小会,就立刻下令:“从山谷的南侧绕出去,急行军往南三里,然后再往东。斥候先行!” 夏多这边正在朝着西边行军,他心情很不错,怎么看,都觉得这一次十拿九稳。一万精锐轻骑兵在前方已经钉死了敌人主阵,加上他的六千人的城市卫队和牧民弓手,后面还有源源不断赶来的各部族牧民射手。 只要在等两天,这片地方就会汇聚超过四万的贵霜人,那几千人插了翅膀也飞不出去! 他对着身边骑行的贵霜战士,大声喊道:“快一点,日落之前必须汇合。” 而乞力也在抽马疾行,他也大声喊道:“快,再快一点,必须截住敌人的援军!再派出三十名斥候,一人三马,散开来,斜插东北面。” 下午五时,夏多收到了斥候的信息,“前方发现敌军斥候,双方交战,我方一死,对方无伤亡。” 乞力也接到情报,“发现对方斥候,杀死一人,跑掉一人,对方逃跑的方向是东面。” 乞力哈哈大笑,他立刻下令:“命斥候全力向东侦察,全体换马,跟我去会一会敌人。” 五点四十,双方终于都在地平线上看到了对方,夏多面色难看,他没想到对手居然还有这么多骑兵在外面。 但此时,已无退路,唯有杀散这些敌人,才能和主力汇合。 夏多用马鞭指着远处的不奴骑兵大声喊道:“全体出击,杀败敌骑!” 然后,荒漠之上贵霜骑兵开始冲锋,六千多轻骑兵展开,打马奔出,如同潮水奔涌,掀起烟尘滚滚。 远处,乞力已经看到了,他笑了笑,跟身边的四个千夫长说道,“四个千人队,散开,环射。一百五十步就向后移动,将敌人拉开。等我吹号!” 夏多也在后面跟着冲锋,他看到了对方的变化,眼睛一眯,他已经知道这些人来自哪里? 环射,是指骑兵策马奔跑成一个巨大的圆环,这时马匹会自动随着这个大圆环形奔跑,这个圆环会不断向后或者向前快速移动。 奔行的骑士可以射击,近处的射角低,而远处的射角高。这样战斗的最大好处是,马匹已经开始热身和运动,在撤退和追击的时候,随时能够爆发最大的速度,不会因为突然加速而造成马匹的肌肉拉伤。 这是阿兰人经常采用的战术,或者说,这是阿兰族最喜欢采用的战术,这种战术最大的好处就是,速度,始终都保持着一定的速度,随时能跑路! 夏多的骑兵全部已经冲了出来,这时战马奔腾,隆隆的马蹄声已经掩盖一切声音,已经不可能在下达任何命令,这一刻贵霜骑兵只会向前,不断的向前,除非有退兵号响起! 而乞力带着二十个鼓号轻骑兵登上后方的山包,他在这里能够看到四个巨大的圆环在草原上奔驰,远处有潮水般涌来的敌人。 环形作战的千夫长,每隔几分钟会回转一次,他们能看到后方远处山包上的二十个小人儿。 乞力见到对方已经靠近圆环六百步,他下令道,“摇旗,分散后撤!” 一个士兵拿出一面白色画有分散标志的旗帜开始摇动,四个圆环开始向快速向后退,并不断分散开来。 乞力转身指着下一个山包,大声喊道:“随我去那里!” 二十骑,转身下坡,去到后面下一个更高的山包。 他们身后,冲锋的海潮,被四个巨大的圆形吸引开始分散,但无人指挥,有的人多,有的人少,看上去就像一条大河分出了四条支流,却粗细不同。 两百步,双方开始仰射。 箭支在空中交汇,贵霜人的前锋开始不断有人马倒下,这就是速度差的问题。 一边是迎着箭头向前冲,对方在两百步外仰射,等箭支落地,你正好冲进一百八十步。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而追击的一方,射出的箭,会落在向后移动部队的身前,就算射中两百步外的杀伤力已经很小。 乞力登上山头,回身大声喊道,“挥旗,撤退!” 四个圆环开始解体,马速很快,四个千人队开始快速向后奔跑,回身射击。 乞力不动如山,就那么看着,他在等,等一个时机。 射了五轮,乞力能够看到,三里地外,分出去最小的那个溪流,被第四个千人队射的稀稀落落,追击的骑兵已经有了退意。 乞力再次下令,“四号,进攻旗!” 一个士兵拿出一面红色的旗帜,另一个士兵拿出写有巨大“四”的旗子,一起摇动!号手也连续吹了四个短音节,然后是一个长音,这样连续三次。 四号队千夫长,从马腹上拿起五米长枪,高高举起,大声喊道,“纵队,看我行动,与我冲杀!” 部队开始举枪,马队开始拉长,这时后队还在反身射箭,前队五百骑兵已经拿枪在手,一路还在向前疾行。 双方已经变成了一条长长的追击队伍,在草原上奔行。 最前面的千夫长看了看左右,大喝一声,“右转”,他策马向右,所有骑兵都跟着他向右急转。 而身后追击的贵霜士兵还在盯着,一百八十步外的队尾,不停射箭。 荒漠上,四号千人队已经调头的前队,正在回身射击的后队和追击他们的敌军,已经变成了一个巨大的“问号”,只是问号的这个点很长。 敌人马速已经最大,他们猛地发现他们的右侧有一群骑兵杀来时,连忙换弓为枪,一片混乱。 五百枪骑兵的五米长枪,穿阵而过,捅穿无数人和战马,双方后队源源不断的撞在一起,惨叫声,矛折断声,马匹嘶叫声,响成一片。 贵霜人全都换成盾和枪,拼命向前增援,双方在接触点不断堆积,很多战马控制不住速度,之间就冲进了马群,挤成一团。 这时,千户长拿起重斧,在马背上左手盾,右手斧,一路劈砍,当者披靡。这一刻,重武器的威力,不可阻挡,轻骑兵的盾根本挡不住,就算没有劈开,手臂也会骨折。而骑枪没有速度,无法破开金属札甲。 这是一边倒的屠杀! 再加上,后队的不奴弓手也已经回转,他们并不冲入阵列,而是沿着右路疾驰用箭羽怒射,将挤在一团的贵霜人,成群的射落马下。 只一刻,这个贵霜骑兵队就彻底崩溃,所有人头也不回的,打马往回逃。 夏多看到大声怒骂,策马去追逐这些逃兵。 乞力在山坡上就这么看着,他什么也没说,这一刻就看千夫长的能力了。 那千夫长指着最近的一个战团,大声喊道,“换弓贴上去,一百八十步平行射” 战斗有时候就是这样,就像看上去雄伟建筑,只要地基松动了一个墙角,慢慢就会倒塌。 一刻钟,第二支敌军,直接被射垮。 再一刻钟,已经无力的射击的两队,直接蛮横冲锋,将第三队敌人拦腰截断,重斧在荒野里带起鲜血如柱。撤退的不奴族的部队也反身杀来,三队合一,将敌人直接杀崩。 最后一队的敌人,见大势已去,急忙撤退。不奴轻骑掩尾追杀,只杀到天色大黑,哀鸿遍野。 这一战,四千轻骑兵,杀崩六千贵霜人,斩首四千,俘虏六百,缴获夏多部队的辎重无数。 自身损失是战死两百,另有伤员两百,至此敌人再无援军。 贵霜万夫长等到月落,也没有看到夏多的部队,派出斥候沿路寻找,最后看到了战场。月光下,那里全是贵霜人尸体,布满了整个荒野,足足有数千人之多。 万夫长,这一刻也是遍体生寒,他开始怀疑,这就是一个陷阱,一个引诱贵霜人的军事陷阱。 他已经萌生退意,可军令在此,左右为难! 连夜,他派出八百里加急,向着贵霜北大营报信。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58章 车阵大战(二) 五月七日,袁华他们披挂铁甲,全副武装,等着一万骑兵上门,可酒席摆好了,客人却一直站在门口? “什么鬼?”,袁华问道。 老阿拉什说:“乞力那小子太狠,估计把这群人杀怕了!他们要么在等命令,要么还在等援军。” 现在,所有人又郁闷了,外面堆着一万贵霜骑兵,他们想撤退都难,大车一旦拆开,敌人的骑兵就一定会动。 对方不进攻,就像一个巨大的阴影笼罩在所有人头顶,是个猪也知道,这要是再拖下去,来的贵霜人只会越来越多。 刘行站起来,说道:“今晚就夜袭,重甲冲阵,搞死他们!”这货就是重甲狂人。 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可老阿拉什指了指天空,所有人抬起头,天上有乌云在汇聚,今夜有雨。。。 刘行骂道:“去你娘!” 大雨只要落下,草地和泥地湿滑,重甲根本就不可能出动,越重摔得越惨。 重步兵动不了,轻骑兵也动不了,弓弦不能湿,一湿就嗝屁。马速也提不起来,有马和没马一个样,搞个屁。 大雨之下,一切皆休! 夜晚,对面的贵霜万夫长,此刻也是纠结,大雨会让信报延时抵达,同时他也一样无法进攻。 双方就这么和平的度过一夜。 五月八号,艳阳高照。 贵霜人还是不动,把穿了一天重甲的袁华他们,累个半死,也气个半死,决定今晚一定要狠狠揍一顿那个龟孙子。 再次研究敌人的营盘,这群人修的还挺规整,有木头营墙,还有拒马。这样,重步兵也不能骑马直接冲进去,有些麻烦。 众人商议,结果出来了,简单粗暴,有着一股子创业团队的蛮干风采。 你不出来是吧! 那好,你就待在里面,看老子怎么轰死你们! 凌晨两点,女骑兵和重甲步骑先出发,在距离敌人三百米外的黑暗里,建立起阵地,三面都是随行牛车拖来的拒马。 而乞力也在敌营后面出现,不到四千的轻骑兵,不断在敌人营地前掠过。 这些行动都被贵霜的哨兵发现,他们发出了警报。 现在整个营地都知道了,不奴族出动了。可外面黑夜茫茫,两边都有敌人,加之敌我情况不明,万夫长当心这他娘就是一个陷阱。 万夫长在想,“我有拒马,我有两米高木头的营寨,一动不如一静,守住营盘,拖死敌人,等待援军,一切皆安!” 他就不动了,就做乌龟了,你能怎样?贵霜将领让士兵全都起来,盾牌,长枪,弓刀全部都准备好。他倒是要看看,对方如何杀进来? 袁华他们杀进来个屁,他们把三十架投石机牛车送进阵地,然后。。。第二批牛车把各种弹药运来,他们做机械运动,投石,投石,投石,不断的投石。 先是带着草袋的大石球,浇上羊油,点燃,熊熊燃烧,三十颗火流星就这么飞出去。连续快速发射五轮,一百五十枚燃烧的石头弹,砸的营地里全是火星,先是帐篷和马吃的草料被引燃,贵霜人营地里到处是火焰。 贵霜将领大惊,他从未遇到过这样的攻击,急忙召集军队,准备冲出去打一架。 可接下来,军队正在集结,三十架投石机一次性投射过来九百枚小砖弹,这批小砖头有一部分落进人群里,掀起腥风血雨,士兵到处乱跑。 贵霜人的营地,大火照的通亮,袁华等人已经看见他们在集结,袁华下令,“不要停,轮换投石手,给我狠狠地砸。” 这边在投石,这时代的投石机是没有精确度可言的,但就是各种莫名的奇怪抛物线,极度危险。贵霜的士兵在到处找地方藏身,帐篷?燃烧的干草堆?举起盾牌?躲在马腹下? 屁用没有,现在整个营地里面没有一个地方是安全的,乞力那边也动了,他们纵马掠过栅栏,用火箭不断精确抛射着贵霜人的营区,这些人简直是火上浇油。 万夫长拔刀,指着火流星的来处,怒喊道:“冲出去,冲出去,杀光他们!” 这时整个营地一片鬼哭狼嚎,听到的有一部分,没听到也至少有一半以上。 贵霜人拿着刀盾和弓箭,推开营门,推开拒马,一群群的向着黑暗里冲了进去。 火光之中,刘行看的极为清楚,他在敌人进入三百步,大声喊:“重弩轮射!” 然后,在三百步古尔丽大声喊道:“女弩手射击” 袁华这对着,一时发愣停下来的投石机大喊:“继续砸营寨不要停,继续狠狠地砸!” 一千重弩手,四千女弩手,射出的弩矢像海潮,冲出营区的贵霜人成排的倒下,特别是重弩矢,能够直接射穿骑兵轻盾,挡无可挡! 这些弩矢,每四秒就会发射一波,每一波都有一千五支弩箭飞出。 贵霜人根本看不见黑夜里,发射的砖头和弩矢,他们被射懵了,居然在三百步开外试图对射。 很多贵霜的百夫长在大叫:“射箭,射箭”。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在他们的理解里,这是对的,因为箭矢一般只能射到150步左右,除非力大无穷的神射手,可对方怎么可能有上千的神射手? 那么敌人就在一百五十米开外,所以他们也开始吊射。只是,他们的箭全部都射进了大地母亲的胸膛。 贵霜的盾牌兵冲进黑夜,贵霜的弓手在后面吊射。 在那激烈的战场上,一些幸运的盾牌手们奋勇地向前冲锋,终于抵达了阵地前方。然而,等待着他们的却是一道难以逾越的防线——拒马!那些尖锐的木刺高高耸立,宛如狰狞的巨兽獠牙,无情地阻挡着他们前进的道路。而在拒马之后,则隐藏着无数锋利的长枪,如毒蛇般蓄势待发。 此时,背后熊熊燃烧的火光将这些勇敢的战士映照成了一个个移动的黑色剪影。他们置身于这明暗交错的光影之中,显得格外孤独和无助。要么被前方的长枪无情地捅穿身体,鲜血四溅;要么遭受后方弩手们密集的箭雨攻击,瞬间身上便插满了密密麻麻的箭矢,痛苦地蜷缩着身子倒在地上。 这样持续了三十分钟,不再有贵霜人冲出营地,大地之上全是伏倒的尸体和哀嚎的伤兵。 刘行大喊:“重步兵上马”。 投石机停止射击。 整整两千名身着重甲、全副武装的步兵,他们动作整齐划一,迅速地翻身跃上那些披着金属铠甲的高大战马。这些战士们等待了很久,现在已经热血沸腾,他们犹如一股汹涌澎湃的洪流一般,从那无尽的黑暗之中猛然杀出! 马蹄声响彻云霄,仿佛要将这大地都踏碎。而战士们手中紧握着寒光闪闪的斧头和长枪,盯着敌人燃烧的营地。 只见那原本用来阻挡他们进攻的拒马,早已被敌人自己搬开。他们毫不犹豫地纵马冲过那空旷的缺口,继续向前冲锋。 紧接着,敌人打开的营门。有贵霜士兵大喊着,奋力推动想关闭营门。但这些骑着战马的重步兵毫不畏惧,怒吼着直接用战马撞开营门,撞飞那些士兵,以排山倒海之势涌入敌阵,径直杀入了营区之内。 他们见人就砍,血液在春天的夜晚在营地里流淌。有誓死一搏的贵霜士兵想用长矛捅死重步兵,可飞来数根锐利的投矛将他钉死在大地上。 弓箭射不穿,刀砍不动,前方不奴族的重甲盾斧兵和重甲长枪兵,在人群里撕开血路。重弩兵在他们后面下马,快速组成轮射阵,快步跟着重骑兵一步步推进,重弩矢将两边冲来的敌人直接撕碎,射飞。 营地东面的敌人刚刚转身,冲去支援西边,无数套马索套住拒马和营门,数百匹战马,一起发力直接拉开和拉倒它们。 乞力拿起重斧,指着燃烧的营地大声喊:“杀进去!” 黑夜里,战马奔腾,东边的数千轻骑兵呼啸着杀了进去。 女弩手们身骑骏马,如同一股汹涌澎湃的洪流一般,自西边呼啸着杀入了敌营之中。她们手中紧握着强韧有力的弩弓,眼神凌厉而坚定,仿佛燃烧着熊熊怒火。 其中一名女弩手猛地挥动起手中巨大的流星锤,那流星锤闪烁着寒光,在空中划出一道致命的弧线,以雷霆万钧之势狠狠地砸向敌人的头盔和盾牌。只听得“咔嚓”一声脆响,坚固无比的头盔瞬间被砸得粉碎,四散飞溅;而那厚重的盾牌也像是纸糊的一般,不堪一击地破裂开来。 与此同时,其他女弩手纷纷扣动扳机,一支支锋利的弩矢如同闪电般疾驰而出,带着刺耳的破空之声,准确无误地射穿了任何胆敢阻挡她们前进道路的敌人。那些不幸被弩矢击中的敌人,要么惨叫着倒地身亡,要么捂着伤口痛苦地哀嚎着,完全失去了抵抗能力。 这一夜,仿佛世界末日降临一般。不奴族的勇士们如同一群凶猛的野兽,彻底杀红了眼。他们挥舞着手中锋利无比的武器,毫不留情地砍向敌人。刹那间,鲜血四溅,犹如一场猩红的暴雨倾盆而下。熊熊烈火燃烧起来,照亮了漆黑的夜空,将周围的一切都映照得通红。 死亡的阴影笼罩着这片土地。惊恐的尖叫声、痛苦的呼喊声交织在一起,回荡在空气中,让人毛骨悚然。而那些原本自由自在生活在荒野中的动物们,此刻也被吓得瑟瑟发抖。它们瞪大双眼,望着眼前这可怕的景象,纷纷蜷缩在洞穴或草丛中,不敢轻易露头。有的甚至因为极度恐惧而失去理智,四处逃窜,却又不知道该逃往何处才能避开这场灾难。 白天来临,袁华看到被烧掉的粮食心疼不已,他觉得昨晚是不是有点过分了? 俘虏很少,只有不到三百人,他们杀掉了至少八千人,还有一部分可能逃入了荒野的暗处。 赚到最多的是战马,完好的足足有七千匹,还有六百匹医治一下能做工作马。 将军械和甲胄全部带走,他们继续西行,在半天后分批登上海船,朝着山海城而去。 贵霜帝国的人,在两日之后才抵达这里,恐惧写满了这些斥候的面容,贵霜震动,这是和乌孙开战以来最大的战损。 阎膏珍更是在听到休密部逃离以后,雷霆大怒,夏多和那个万夫长的人头也无法平息他的怒火。 再知道斥候沿着足迹追到大海边,又有商人告诉他,这群敌人来至大海的对面,他站起来,指着里海的方向说道,“造船,跨过大海,杀光不奴部!” 好吧!袁华他们一圈得罪了一个遍,一群天煞孤星!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59章 天下皆敌 回到山海城,部队并没有解散,而是休整几日,他们还要再次出发。 这他娘,和大帝国真正开战,还是有些吃力啊! 刘玉已经安排好休密部的妇孺,大家终于聚集到市政府那个小破屋子,开了一个小规模会议。 有好消息,也有坏消息! 好消息是,另外两座城市的冬小麦长势良好,估计到七月可以收割。老百姓都饿怕了,他们去年开荒种粮食时,全部出动,这一次种植面积巨大,超过260万亩,十三万人的食物肯定不是问题了。 而坏消息是,刘玉在阿兰人和罗马人的边境找到了一个货物代理商,双方通过秘密渠道一直在做交易,合作非常愉快。 扎多也在古尔丽离开的时候负责帕提亚的生意,他目前向刘玉汇报,生意也非常火爆。 袁华纳闷了,“这不都是好消息吗!” 可刘玉却说道,“最新的情报,罗马和帕提亚已经在囤积粮草和兵器,目标都是我们!” 所有人都愣住了! 袁华看向刘玉,他觉得刘姐没开玩笑,不确定的问道:“你是说,罗马,帕提亚,都要来搞我们?” 刘玉点了点头,非常严肃。 老阿拉什摸着额头,苦笑,说道:“我们也是厉害啊!罗马,帕提亚,贵霜,匈奴,全都是敌人,这世界上还有其他人这么厉害吗?” 崔力气呼呼,他说道:“匈奴和我们是死敌,贵霜打我们的盟友,这就算了!可罗马和帕提亚侵略我们,难道就不能还手了?” 刘行就一蛮子,他站起来拍着桌子说:“来吧!全来,老子砍不死这群混蛋!” 乞力却试着问:“有没有可能讲和?总不能树敌太多。” 刘玉却摇摇头,说道:“我们都不知道和谁谈?现在只有商人的情报。他们边境的城市粮价和铁价涨的很厉害,商人们一打听就知道了。他们还想问我们买铁,卖过去。” 袁华吃惊道:“握草!这群商人是怎么想的?我们卖铁,然后敌人用铁来打我们?” 古尔丽在旁边小声说,“他们又不管,能赚钱就好!” 袁华转过弯来了,他问道:“现在,铁很赚钱吗?” 刘玉说:“以前的三倍!” 袁华开始动歪脑壳,他说道:“那我们铁农具是不是要涨点价格?” 刘玉说:“我们已经涨价了”。 好吧!当我没说过。 刘行不明白,他问:“铁农具不是铁?” 崔力回答道:“农具不用锻打那么多次,本来就贵,回炉再造,然后再次锻造的成本更高。” 刘玉接着说:“这一次,你们必须留下两人指挥军队,如果罗马或帕提亚来攻,要有人统领防御。” 众人商议,决定让刘行和老阿拉什留下来,他们俩一个擅长防守,一个擅长进攻,可以相互配合。 崔力也向众人介绍了工业最新的情况,“四月我们又建起了四座水力机械厂和七座风力机械塔,另外冶铁高炉也新建了一座,现在我们每月能够生产三百吨铁料。另外,新来的移民,经过快一年的磨合,很多小工厂已经走上了正规,质量和产能会慢慢成长。另外,十三条三百吨大船,五月底下水!大车我们一个月能做一百部,也可以对外销售,阿兰的那些部落已经来问过我们很多次了!” 袁华问道:“他们自己不能造吗?” 崔力说:“能造,不好用!” 袁华纳闷了,“不好用?为啥?” 崔力笑着说:“你画给我看的轴承,你还记得吗?他们没有轴承,也做不出来。” 袁华知道了,那是最容易磨损,也是最容易坏的地方,难怪不好用。 袁华想到铁,就想起来重甲步兵的铠甲,他问崔力:“崔叔,所有家庭的铁甲材料都发下去了吗?验收了多少?” 崔力说:“嗯。。。发下去九万副,目前做好的要问刘玉,我不知道。” 刘玉拿出一个羊皮卷,她说道:“验收合格的有六万套,有两千套需要返工,其他的刚刚发下去,那些家庭还在制作。” 袁华点点头,再次问刘玉:“江海城和源启城的城墙修的如何了?” 刘玉说道:“四月底的时候上报,还需要六个月,他们的工程量是我们的两倍,最快也要到年底了。” 刘行倒是着急山海城的第二道城墙,他说道:“那两座城旁边都是阿兰人,应该没有什么危险。倒是山海城的第二道城墙,修的如何了?” 崔力倒是知道,他有配套的金属件要送过去,他说道:“南面的已经修好,在安装武器,昨天六十台大型投石机的金属件和木材刚刚送过去。北面还在砌地基,早的很。” 刘行哈哈大笑,有了南面的第二道城墙,他就觉得安全多了。 乞力倒是很关心轻骑兵,他的问题是:“轻骑兵的训练如何了?” 刘玉回答的很简洁,“按照计划,每日一小时,一个月一次大集训,他们本来就是牧民,适应的很快!”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乞力点点头,这事也急不来,他补充道:“最主要是号令,让他们要先学习号令!” 刘玉点头记下。 最后,古尔丽笑着问刘玉,“玉姐姐,扎多干的怎么样?” 刘玉点点头,说道:“目前看来还不错,他上个月赚了一千六百枚金币和大量物资。” 古尔丽和老阿拉什对望了一眼,两人都笑了,这小伙他们选的,没给他们丢人。 刘玉还补充道:“扎多带回来很多种子,其中有一种应该是袁华说的棉花,有三百多斤。” 袁华腾的站起来,他说道:“在哪里?带我去看” 刘玉笑着,白了他一眼,说道:“在土里,要不你自己扒开去看看!扎多买了十几个种棉花的奴隶,我们已经种下去了。种了125亩,那些种棉花的人说,亩产能达到200公斤左右,应该能收2.5吨棉花。五月前种下去,十月能收。” 刘玉拿出另一个羊皮卷,说道,“那些人说,三公斤一床被子,能做8300床被子。” 袁华笑着说:“好小伙,棉花种出来,第一个给他做被子!厚厚的,压死他!” 袁华是真的受够了羊毛皮,总觉得有股味道,他想要棉衣,想要棉花,想要。。。 乞力笑着说:“先分给战士和牺牲者的家庭,他们流血就应该先得,这样能够让所有人知道付出就有收获。” 这话在理,所有人都表示同意! 袁华却问刘玉,“棉花几月份可以种?” 刘玉说:“四月和五月都能种!” 袁华看向古尔丽,“古尔丽去和扎多说,有多少棉花的种子我们都要,还要会种棉花的奴隶!有多少我们要多少!现在是五月,还可以种。” 刘玉又笑了,她说道:“你不用折腾了,我已经安排了,扎多现在已经出发,我告诉他金币全部都用来买棉花种子和工人,你以前说过这东西很重要,我记得的!” 袁华乐开了花,今年冬天应该很多人都有棉被了,这绝对是天大的好事。 老阿拉什却说道:“首先,要练兵了,不然我们有没有冬天,还是一个问题啊!” 众人的心情一下子沉重起来。 袁华站起来,叹息道:“是啊!举世皆敌,这他娘,日子怎么过?” 乞力大马金刀的一坐,正色说:“那就杀到他们服软为止!” 刘行也捶着桌子,说道:“我们不去找他们,就已经是便宜他们了。如果他们敢来找事,那接下来我们就要让他们不得安生!” 老阿拉什再次认真说道:“口号可以说,但训练要做足,我们去找他们麻烦,也要带一队精兵强将!” 众人点头。。。 会后,袁华问崔力,“崔叔,弹簧怎么样了?” 崔力苦着脸,说道:“还没弄出来。” 袁华哈哈大笑,向前走道:“不急,咱慢慢来!” 崔力却快走两步跟上,低声问袁华:“娃,咱啥时候回大汉?” 袁华不笑了,他转身对着崔叔,认真的说道:“打败贵霜,咱们就通过乌孙人的地盘回大汉,我答应你!绝不食言。” 崔力点点头,他低声说:“至少回去看看,给老人家报个平安!也送点钱粮。” 袁华好奇的看着崔力,他挠着头。 崔力不好意思的说道:“这地方我拄着舒坦,真要走,还舍不得了。以后我们还回来,就回去看看,行不?” 袁华再次深深地点头,他也舍不得。 搂着崔叔的肩膀,袁华说:“你的父母就是我的父母,我也要带份礼物过去。” 崔力问他:“你真的不记得自己是哪里人了?” 袁华哈哈大笑,双手作揖,对着崔力说道:“山海城,袁华,有礼了!” 崔力摸了摸他的脑袋,心疼的说,“娃,跟叔回家。”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60章 给我打把刀 袁华和崔力去了一趟水力铁匠工坊,里面巨大的铁锤,不断起落,“铛铛铛”的声音震耳欲聋。 袁华对其中一位铁匠师喊道:“给,我,打,把,刀!” 那师傅充耳不闻,继续忙着自己的事情,这让袁华感觉很没面子啊。 崔力看到哈哈大笑,他直接上前,拍了拍匠师的肩膀,那匠师转过头,看到是崔力也笑容满面,伸手从耳朵里掏出一块小羊皮,他乐着说:“崔头,你怎么来了?” 袁华这才明白,原来这师傅堵着耳朵,难怪听不见他的狮子吼。 崔力带着二人离开工坊,找了一个工人平时休息的地方,坐下说话。那工匠还洗干净木杯,装了三杯凉白开。 袁华很高兴,至少现在所有人都知道不能喝生水,水要煮开了,放凉,再喝。 工匠很高兴,他是跟着崔力出师的,崔力当年带着他们十几个人,在流浪的棚车里一起做弓,一起修车轮,也一起抡着锤子锤匈奴人。这群人,感情好的不行,碰到难题就一起讨论解决,就像是十几个亲兄弟。只是。。。这些亲兄弟长的都不一样。。。 那工匠乐着问崔力:“是不是想老哥们了?” 崔力挠头,指着袁华说道:“他要做两把刀!”,这叔,从来不知道捣浆糊。。。 工匠正色道:“袁头,要做两把刀?” 袁华点点头,然后倒了一点水在手指上,在青石桌面上画了起来。 崔力和工匠看他画完,全都面面相觑,这是什么刀?这样式,好生奇怪? 你猜袁华画的是啥? 工匠兄走到袁华坐的位置旁边,再次仔细端详,说道:“莫非这是个船桨?” 崔力也点头道:“这确实是个船桨,袁华你画的真像!” 袁华无语,泪先流。。。 “听我解释,听我解释”,袁华向二人解释,“它像船桨,但它不是船桨!它是一把刀!” 工匠和崔力同时问道:“这是一把刀?” 袁华点头:“嗯。。。棹刀!” 袁华重新画,并开始讲解:“我用我的度量衡讲,你记下来就好。这刀总长两米,下面是长木杆,用有韧性的木头,带尾刺,刀头长六十厘米,两面开刃,顶部尖锐,中间有刀脊,用来加强重量和强度。刀脊要足够厚,建议一厘米,刀刃下窄,而上宽,力大势沉,一刀可断战马!” 崔力和工匠听完,同时说道:“两边开刃,这是剑啊!“ 袁华懒得啰嗦开始耍无赖,说道:“我发明的,我说是刀,有啥问题吗?” 两人摇头,说道:“没啥问题!” 袁华问:“能做否?” 工匠想了想,说道:“能,就是刀脊一厘米,有必要吗?那是斧头!” 袁华说:“我发明的,有问题吗?” 工匠又想了想,摇头:“没问题!” 袁华接着画第二把刀,这下两个工匠都看明白了,同时说道:“这才是刀!” 袁华白眼,有完没完? 袁华说:“这是苗刀!” 崔力和工匠,异口同声的说,“这是斩马刀啊” 袁华皱眉,他反问:“大汉有这玩意!” 崔力反问:“你这刀是不是有点点弧度?看着有点弧度” 袁华点头,确实是有! 然后,崔力摇头:“我们大汉有这种长刀,但是,是直的!我们戏称拍屁股刀,这刀不是斜挎,是横跨在屁股后面,走起路来,不停的拍屁股,很有趣。” 工匠问:“你这刀为啥刀柄无环?” 崔力也觉得奇怪,说道:“怎么可以无环?” 袁华反问:“为啥要有环?” 工匠说:“调节配重用的,你不知道吗?” 袁华摇头,他苦笑:“我以为是扎红布条的!” 崔力和工匠懵逼,“为啥扎布条?” 袁华不准备和他们屁话了,他说道:“这刀1.45米,刃长95,刀脊底部厚度一厘米,然后逐步收窄,到锋锐。重量控制在三公斤以内” 工匠重复道,“须做环首!”,他看上去非常固执。 袁华无奈,“好吧!环首,环首,必须环首,这个听你的!” 工匠眉开眼笑,大汉工匠以环首刀为荣。 袁华想起一事,提醒道:“这把刀,刀刃的后面三分之一不开刃” 工匠又懵逼了,他反问:“那。。。不是钢条吗?” 袁华白眼,“我发明的。。。”,话还没说完。 工匠立马补充道:“没问题!” 崔叔问了一个好问题:“这两把刀给谁用?” 袁华说道,“前一把给重弩手,他们上马冲阵,或者步战冲阵时使用;后一把。。。我自己耍,一直想要一把。。。” 工匠说,“那棹刀也是极重,估计可比重斧,乃是极霸道的武器,这份量舞起来可吃劲啊!” 袁华觉得,战争就是搏命,战斗动作最简单越好,越单纯的武器杀伤力越大,这他娘不是表演套路!你武艺再高,能扛着三把长刀不?砍不死你! 崔叔也已经对袁华的度量衡认知非常深刻了,他继续问,“苗刀,你耍的动吗?三公斤可不轻啊!”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袁华想了想,说道:“开个血槽,应该可以减一点重量”,于是他画了一道血槽。 工匠看了,还挺欢喜,连连说:“这样好,这样好!” 崔叔也说,“这刀看着美,可为啥要弧度呢?”。 袁华画了一道曲线,又紧贴着画了一条直线,说道:“微微的幅度,划过铠甲时,可以将全部的力量集中在一点上,造成的破口可以加深,然后随着划拉不断加大” 工匠明白了,“明白咯,像偃月大刀”。 握草,孺子可教也! 可那工匠接下来说的话,挺让袁华伤心,他说道:“工时加铁料,木料,需要三金,或三百铁钱” 袁华无语,他摸了摸自己的小皮口袋,里面就只有三金。 于是这一天,袁华就成了赤贫大佬。。。 路上,崔叔笑着说:“没事,我还有钱!” 袁华浑不在意的说道:“我就是这么想滴!” 可转头他才想到,“握草,那棹刀又不是我用的,我出什么钱啊!回头要找刘玉报销。” 崔叔笑了,他提醒道:“若是士兵喜欢,部队真的采用了,你还能申请发明,还能多些俸禄。” 袁华哈哈大笑,确实是这么个道理,知识是有用的,知识是有价格滴。 韧性木材和刀材,不奴族有常备库存。加上大型水力锻造,力大无穷,速度也远非常人可比,效率极高。 四天后,袁华先拿到了苗刀。 一群武将杀才,看见袁华手里的长刀,那是一个个激动非常,搞的像是他们的刀一样。 刘行直接就说:“走,咱试试看,这刀是兔子,还是狼?”,这是草原谚语,意思是到底厉不厉害? 先是一件皮甲,加一个羊腿,袁华一刀,直接两断,众人大声叫好。 厨师立马把羊腿拿跑了,边走边说:“掉在地上,我还要洗,真的麻烦”。 然后是铁甲,挥砍,没有砍透。 穿刺,倒是刺了进去。 刘行瘪瘪嘴,说道:“就是一只狐狸!” 乞力却骑上战马,大声喊道:“借我来试一试!” 袁华将刀抛给他,他临空接住,拍马奔驰,单手挥长刀,刀光闪烁,一刀砍在包裹着铁甲的木桩上,马速带着刀划过,带起丝丝刺耳之声,随后掠过。 众人跑上前去,定睛一看,好家伙,加上三十公里左右的马速和手速,这效果立马就不一样了。 乞力也回转马匹,骑在战马上伸头来看,乐道:“居然破甲了,还入木三分” 好家伙,这比汉语还学的挺好! 乞力再抬起刀,仔细观察刀口,他点了点头说道:“钢不错,只需稍微磨一下。” 又单手,双手都舞动了一下,乞力的眉毛挑了挑,问袁华:“为何后面不开刃?” 袁华伸手拿过来,左手握柄,右手握着未开刃的刀身,说道:“这样可以格挡,也可以穿刺,反正随便玩” 老阿拉什拿过刀,认真看了看,抬头问乞力,“你觉得怎么样?” 乞力想了想,说道:“就威力而言赶不上斧头,但它更长,攻击的范围要超过斧头很多,具体好坏,要多使用一段时间才知道。” 老阿拉什严肃的问袁华:“这刀几钱?” 袁华想了想,他觉得三个金币里面,应该有一半算它的,说道:“一点五个金币左右” 阿拉什想了想,说道:“借我使用两日,两日后如果好,我也定一把。” 刘行和乞力也叫道:“也借我两日”。 袁华看着这群老兄弟,能说什么,叹息道:“拿去吧!唉。。。” 正在此时,步兵训练营区的门外,冲进来一个士兵,喊道;“乌孙部请求支援” 袁华一个健步走上前去,扶住那个士兵问道:“可有信使?” 士兵说:“有,可彦的一封信” 袁华打开:“乌孙在阿姆河上游被击败,只能返回后方休整。” 袁华合上羊皮信,站起来对众人说道:“出发,去可彦部。”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61章 机械,知识和尊重 自从上次利用投石机机动作战,众人都已经知道机械的力量。 如果,没有投石机,要用人力来攻打贵霜人的营地,那就要用无数人命来填,先不说败,就说胜,那也会是一场惨胜。 不要说什么铁甲无敌! 在捡点敌人兵器时,袁华已经看到敌人营地里也有成堆的铁流星锤,带有铁矛头的投矛,一些士兵死的时候,手里也有重斧和铁锤,这些武器对于重甲步兵也有致命伤害。 想想也是,如果铁甲无敌,那么后世的大宋有最多的步人甲军队,西夏更有防护到极致的铁鹞子,也没有看到这两个如何真的强大了,反而都被金和蒙古压着打,直到亡国。 经过这么多次作战,不奴众武将已经对骑马重步兵有了一个清晰的定位,其作用有三: 一,以重甲守城,各重甲只需要守住方寸之间,坚甲重城,极其坚固。 二,以重甲守车阵,与守城相似,其坚固将让游牧兵极难攻克。 三,以重甲骑步,夜晚冲营,这样对方视野不明,远不可射,只可近战,而重甲近战无敌。 军队回到山海城,立刻进行了一种新的武器装备,盾斧兵和重弩兵暂时不变,但重枪兵多装备三根金属头投矛。 这一次用缴获的投矛,长枪兵的投矛杀伤力极大,五十步以内无人可挡。 学习罗马人的金属尖刺投矛,在战马上利用速度投矛,五十步可以破重盾。这种投矛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前端的尖刺,再投出去后大多会弯曲,敌人无法拿起再用。这就让敌人无法再使用这种重武器,威胁己方士兵的安全。 无论东方西方,只要有用就需要学习。 他的部队学习东方大汉军队的阵型,学习东方大汉的札甲,学习东方帕提亚的重甲重骑,学习东方大汉的重力投石机,学习阿兰人的环射,学习东方游牧民族如何养育牛马,学习大汉如何孕育苗木,学习中亚种植棉花,学习大汉的人力织布机,然后用东方的水力机械改进,织出西方的油布软船帆。 现在,他们还在学习大汉如何造纸,学习罗马人的投矛,有用就拿来。 人需要开阔,心胸够大,世界就足够大! 此次出征,人数不变,但他们从船上拆下四十套大型弩机,这种弩机也用了滑轮组,需要五人或者一牛,一齐发力上弩,可从零度平射到四十度仰射,其最大射程可达五百步。一次可以上三支铁矛头带尾羽的木杆重弩矢,每一支都如同一支小投矛。 这四十架弩机被架在新加入的四十架牛车上,可以随军移动,同时这种船用弩机,还带有一个软油布棚,雨天也可以保护弩机进行射击。 海港边,看着这一切,袁华感慨:“穷则陆军上舰,富则海军上陆啊?” 老阿拉什在一边说道:“富个屁,现在就是有啥用啥,别自以为是!” 哟!这老小子,汉语学的牛皮了! 刘玉也说:“再造四十架弩机,会影响农具的生产,收入又少了很多!” 好吧!袁华不说话了,咱还是穷啊。穷也要海军上陆!四十架弩车而已,一个个都大呼小叫,也不知道配合一下,真没意思。 船支上的重弩机,将由工匠提供新一代弩机替代,需要一个月的时间补足。 袁华他们就骑马立于码头通往城镇的道路之边,一队队骑兵,一架架车马行过,这些士兵无论男女,皆是红衣玄甲,铁盔红缨,战马雄壮,众人心情皆无比豪迈。 这时,一队少年兵在队尾随行,他们也皆是白马,引得路边送别的百姓大声叫好。 袁华看着这上百个白马少年,颇为不解,问刘行:“这是哪里来的小兵?” 刘玉却作揖道:“这是我安排的,汉字学习,一日不可废弛,所以我安排识字最好的一百学生,随军教字,教军号命令,他们都已经跟随我们女官学习两年,人人皆可识汉字三千,已经可以教士卒一些汉字了。” 老阿拉什看向这群少年,不禁回忆起自己年幼时,策马入王庭时的场景,那一日也是人潮欢呼,白马鲜衣啊! 他感慨道:“好一群白马少年郎!” 袁华大声笑道:“好,刘玉,你做的好!我们确实需要认识文字,懂文化,人人知号令的部队!” 刘玉拱手再次说道:“其实,这些少年也可以为士兵写家信,这样无论在哪里,不奴三城都将和千里之外的士兵连为一体。” 乞力大喜,他说:“这样的少年兵,谁不喜欢,怕是老兵也要礼让三分!谁还没有家人,写信是一个了不得的本事,士兵们会高兴的。” 刘玉在众人临行前,又说道:“今日,我族强盛,人口已过十四万,田亩广阔,若集中于一城,来回耗时,不利于耕种和牧业,我思索良久,欲建村落,这样可以方便耕种,不知各位可同意否?” 这是实情,众人点头,相互拜别! 看着远行,登上海船的众人,刘玉带领所有民众作长揖送别,码头上全是俯身作长揖的人群,数万人,看不到边际。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这是大汉为勇士送行的礼节,是为国征战者,应该获得的礼遇。 袁华也感动,他带着旗舰的官兵也作揖拜别,所有的千夫长,百夫长,士兵一个个跟着,站在海船上向所有人作长揖。这是为建设部族人们的敬意,是为十数万日日夜夜在田间,在工坊里劳作人们的尊重。 岸上,海上,很安静,却庄重而神圣,这一刻,不奴族再也不像游牧部落,而是像极了大汉! 老阿拉什作揖完毕,立正身型,看着眼前的一切,不禁感慨:“袁华曾说,军民一家!今天,我们应该算是做到了。我不奴族必将昌盛,此处山海,也必将不凡!”,这老东西,拥有语言天赋,他已经能够熟练的使用汉语,能阅读刘玉那些女官所写的文章,渐渐已经汉化。 公元一一一年五月三十日,不奴族再次东征,战贵霜! 这一次,他们已经决定正面与敌交战,上万士兵再用来继续摸鱼,反而得不偿失,也并不赚钱! 袁华站在船舱里,对着与他随行的乞力,古尔丽还有所有的千夫长说道:“此次东征,我不奴族要打出山海的气势,要和贵霜人比一比高下!与正面战争接敌,与正面战场败敌,此一战要为乌孙立榜样,要让乌孙人知道什么是知识和科技的力量!我欲整合乌孙人,不依靠武力,不依靠奴役,依靠友谊和信任,依靠工业和商业,依靠文字和文明,哪怕我们世代接力,用十年百年之功,合兄弟之部落!” 众人皆是大喜,皆抚胸说道:“奉王庭之命,合百部成族!” 袁华也向他们抚胸,说道:“我们一路走来,吃过太多的苦,牺牲过太多的人,感谢你们一路同行,愿我不奴,以文明合百部,世代昌盛!” 众人齐声回答:“愿我不奴世代昌盛!” 经过两天两夜的航行,那艘巨大的船只终于缓缓地靠近了可彦和解忧所在的海边城池。站在船头极目远眺,只见一片广袤无垠的草海与波涛汹涌的大海相互交融在一起,而就在它们的连接处,赫然矗立着一座雄伟壮观的城池。 这座城池依照汉制建造,宛如一头巨兽般威风凛凛地屹立于天地之间,其城墙也参照不奴,用砖木搭建,墙高八米,坚不可摧;城池还在建造,可城墙已经近乎完工。城楼巍峨耸立,气势磅礴。远远望去,整个城池给人一种庄严肃穆之感,令人心生敬畏之情。 据说,这座城最初被命名为“希望”,乃是刘玉所取。这个名字蕴含着深刻的意义,因为它承载了可彦部和解忧部所有族人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殷切期望和憧憬。在这里,每一块砖石、每一堵墙壁都仿佛诉说着他们不屈不挠的奋斗精神以及对幸福生活的执着追求。 此时此刻,海面上热闹非凡。众多小巧玲珑的渔船犹如一片片轻盈的树叶,漂浮在波光粼粼的海面上。渔民们辛勤劳作,撒网捕鱼,脸上洋溢着丰收的喜悦。而在海边,则摆放着一排排整齐的煤炉,炉火熊熊燃烧,正熬煮着晶莹剔透的海盐。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海水味道,让人感受到这片土地的富饶与生机。 总之,在这一方小小的天地里,处处可见人们忙碌的身影。无论是出海捕鱼的渔民,还是熬制海盐的工人,他们都是那样的勤劳勇敢,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着美好的生活。 可彦和刘希耳站在码头边,看到遮天而来的海帆,那无数迎风招展的不奴族旗帜,皆是大喜。 旗舰靠上木制矛码头,缆绳系好,厚木板搭好,袁华他们走下大船,双方紧紧的拥抱。 接着,一条条海船靠岸。码头不够,也有远处海船放下长舟,不奴军队开始登岸。 一队队的骑兵,一辆辆牛车,上万人的军队在码头上集合,排着整齐的队列,源源不断的走向城外的军营。 可彦看着一列列沉默着走过身旁的这些不奴族战士,总觉得这些士兵有些不一样,但一时之间,也不知道哪里不一样了。 众人就这么看着,交谈着,看着一队队士兵走完。这才,一起骑上战马,跟着最后的辎重部队,向着那个巨大的营区而去。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62章 西路大营 六月三日,下午,可彦带着乌孙部大会的决定,来到大营,他笑着说:“袁华,大会已经同意,我三族士兵合为一支部队,征战西部靠海的战场。” 此时,贵霜人也在建城,这座城在阿姆河的上游。这个城市一旦建成,贵霜人将可以控制整个阿姆河上游广阔的草场,三十万乌孙人将永远的失去牧马之地。 众人在大帐之中,围着一张木桌,木桌之上,是一张炭笔画的牛皮地图,有着抽象派和野兽派的画风。 刘希耳指着牛皮地图上的三个黑色的圆圈,说道:“贵霜人在城市的东北面,北面和西面修了三座大营。每个营地相距五里。” 然后,他的手指落在西面的大营上,说道:“这里是我们要进攻的西大营,其他两营其他的部落会负责。” 乞力问:“敌人有多少?” 可彦说:“贵霜人这一次来了六万人,西大营有两万左右。” “所以,我们有一万二千,可彦部能出八千,解忧部能出一千,我们要用两万一千人对付两万贵霜人,还要攻进营寨?”,袁华说道。 乞力再次问道:“其他两营,有多少乌孙部的战士进攻?” 可彦说道:“他们每一路,比我们多一点,三万左右。” 袁华皱眉,他觉得乌孙人这一次太过冒险,用八万军队,进攻六万人的营寨,贵霜人可以依靠坚固的营地防御,乌孙胜算不大。 可又能如何?三十万乌孙人,去掉老弱,能召集七万多战士,已经算是抽干了自己的血液。 乞力也不无担忧的说:“八万对六万,还要进攻,胜算不大”。 可彦和刘希耳齐声叹息,他们的表情也写满了无助,乌孙人已经竭尽全力了! 袁华在一边的胡凳上坐下,他想了想,回头问可彦:“如果我们一路进攻,另外两路乌孙人能拖住贵霜的增援吗?” 可彦和刘希耳都愣住了,可彦疑惑道:“只有我们进攻?” 袁华坚定的点头道:“具体说就是我们进攻,但乌孙人拼死也要拖住另外两个大营的敌人!” 刘希耳反问:“为什么不是同时进攻?” 乞力叹息道:“那样死伤太重,乌孙就算赢了,青壮年如果死伤太多,明年呢?后年呢?现在只有不奴族,有强攻,还能自保的能力。” 可彦疑惑道:“既能强攻,也可少死伤人?” 袁华反问:“给你们二十套的投石机在哪里?” 可彦说道:“目前就放在城里。” 袁华站起来,对着他坚定的说道:“我能用砖头敲烂贵霜人的营寨,以强弩和长矛牢牢的守住阵地,将这场进攻战,变成防御战。” 刘希耳的眼睛亮了,他看着袁华他们说道:“你的意思是,你能逼着两万贵霜人冲出来和我们搏命?” 袁华点点头,乞力和古尔丽则是肯定的说道:“可以”,因为他们已经用过了,投石机在这个时代,就是一个无解的东西。 可彦指着另外两个敌人的营盘,说道,“我立刻去部落大会,死也不让那两个贵霜营地增援这边,而且野战我们人数更多。” 他转身离去,乞力快步跟上,他告诉可彦,“如果贵霜人有披甲重骑兵,只可远射,不可对冲!” 可彦却立刻反问:“如果重骑兵全朝着西边营地过来,他们就不拦了吗?” 乞力只说:“你等等,我去拿一样东西。”,说完,快步离开,走向辎重车队。 很快,乞力带来了一辆牛车,他手里还拿着一大捆东西,有些奇怪。 可彦问:“此为何物?” 这东西是八根细麻绳连接在一起,每根麻绳的顶端都有一个狰狞的四角尖锐菱形刺,菱形刺上有一个小孔可以穿线,被麻绳捆住。 乞力指着牛车说道:“这一车都是袁华发明的铁蒺藜,专门用来绊倒战马用的,你带去,给部族的轻骑兵。” 说完,他走开两步,高举右手,挥舞麻绳,八个铁蒺藜在空中盘旋发出呼呼的响声,然后朝着无人的方向投掷而出,八个铁蒺藜在空中散开,如同蜘蛛网般跌落在营地的土地上,一个个尖锐向上,无比狰狞。 乞力快步走上前去,他单膝跪地,伸出右手手掌,仔细比量铁蒺藜的尖刺,有半个手掌的高度。他陡然起身,哈哈大笑,指着这些散开的铁蒺藜说道:“战马若是踩到,必然跌倒。人若是落在这些铁蒺藜之上,必死无疑!” 乞力则走到他身旁,严肃的说道:“之所以用麻绳串起,是为了方便布撒,也为了便于收回。切记,战后一定要仔细收回,不然乌孙草原上再也难以奔马!” 可彦高兴的拍着乞力的肩膀,他说道:“我这一生,做的最正确的事,就是把让你去不奴部。” 乞力也笑了,他挠着头,嘿嘿笑道:“确实是,不奴部挺好!袁先生说,不奴和乌孙是兄弟,也是家人。” 可彦看向营帐之中,袁华正在和众人一起安排军务,看上去整个人都有一种青春和精干之感。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可彦再次拍了拍乞力的肩膀,笑着说道:“乞力,你是最优秀的战士,永远跟随袁先生的脚步,你将无比光耀!” 他捡起铁蒺藜,骑上战马,带着牛车,缓缓向着营门而去。这老将,虽已两鬓斑白,可脊背挺直,如同一根勇士的长矛。 六月五日,大军出营,可彦部和解忧部策马在营地外汇集,三路大军合而为一,朝着东南而去。 六月七日,清晨,三万乌孙大军出现在西大营之外,袁华让人扎了一万草人,放在马上,显得他们兵强马壮,站在远处的草地上如同山岳绵延。 数百乌孙战士策马而去,他们不断在贵霜西大营之外,三百步处掠过,高声大骂,让贵霜人出营一战! 贵霜大将,快步登上木制望楼,他极目远眺,开始计算乌孙部来了多少军队。 然后,转身对身后的千夫长说道:“命各个千人队,不可出营,坚守营盘,待磨灭对方战意之后,我自有安排!” 千夫长抚胸,快速爬下望楼,带着十个卫兵,一路在营地里策马疾行,向各个千夫长传达命令,“万夫长令,不可出营,等待命令!” 见贵霜人坚守不出,袁华笑了,他笑的如同草原上的格桑花,明媚而耀眼。 乞力在一边策马,沿着军阵奔跑,大声喊道:“上拒马,列阵,摇旗”。 一个士兵跳上马背,站起身来,高高的将一面大旗,在空中不断挥舞。 远处的一个高地上,古尔丽转身对着身后的士兵喊道:“投石机,弩机,随我出发!” 她策马奔下高地,身后的山谷里全是各种大车,三十架车载投石机,二十架组装大型投石机,四十门三射弩机,各种弹药辎重,各种车阵牛车,共六百辆牛力大车和三千士兵。 吆喝声不断响起,皮鞭的响声在山谷里回荡,牛的么么声,马匹的嘶鸣,庞大的队伍动了,他们跟随着古尔丽的马蹄印,一路向东。 贵霜万夫长,每半个时辰就会爬上望楼,看一次外面,这一次他觉得这些乌孙人很奇怪,从上午就站在五百步(一步比一米长一点,大约是625米)之外,也不离开。 总是一半人下马休息,一半人在马上警戒,就这么一直在他的营地之外,也不后退,也不扎营。 贵霜万夫长,有些奇怪了,他总觉得这些乌孙人有些诡异,可他现在还并不想出营死战,毕竟对方人数众多。 中午,他已经得到快马信报,另外两个大营外也聚集了很多乌孙人,看来他们想要强攻。 可为何白日不进攻?难道是夜袭? 他命人立刻制作草球,让人将大草球推出营地门口一百步,然后快速跑回,这样就算乌孙人夜袭,他们也能用火箭点燃草球,照亮一百五十步的视野。 他又再次安排今夜值守的士兵,可不知为何,他总有一种非常不好的感觉,只是不知道这种感觉从何而来。 下午,有士兵来报,敌人来了很多牛车。 他再次爬上望楼,就看到数百牛车进入敌人大阵之中,这也不是很奇怪,用牛车补给是正常的事情。 只是,这一次的牛车有点多。 万夫长在想,“难道乌孙人想要长期对峙?” 百思而不得解,又下了望楼,回到自己营帐之内。 他只是没有注意,袁华他们在慢慢前移,不注意你看不出来,他们用一天的时间,前进到了四百步的距离。 傍晚,万夫长再次登上望楼。夕阳下,他发现对方建起了一个车阵,数百大车围成一个环形,外面摆着拒马,也摆着很多干草堆,敌人营地里面号子声不断。 这明显就是防御,他现在非常确定,对方要在这里和他们耗下去。 他一边往回走,一边自言自语道:“三万人,车阵,拒马,乌孙人能耗的过我贵霜?你们有足够的粮食吗?男人不从事生产,你们明年又如何过活?” 想到此处,他哈哈大笑,一切疑虑皆如太阳下的晨雾,消散而去,此时心情大好。 但他依然谨慎,将营区走遍,仔细检查所有防务和辎重。 夜晚,就这么来临了,草原上一片安静和宁和。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63章 石头和铁矛之威 这个车阵和以往不同,具体来说,这个车阵其实是一个半圆阵。 四百步处面对贵霜营区的是一条长长的直线,这条直线上的车,是由一百辆大车组成,除两头是普通车阵外,中间每一架普通士兵射击用的大车,它们的两边,都是一辆有挡板和射击孔的三射重型弩机。 车阵的前面,是一排拒马和三排重装步兵,盾牌保护着他们,而他们的射击位置比大车低,双方并不影响,还能增加射击密集度。 他们的后面是三十台中型投石机和二十架大型投石机。中型投石机能够投射四百步到五百步,而大型投石机能够投出五百步到六百步,你不要问我为什么数据差别这么大?这时代就这样,石头飞上天的弹道有些诡异,飘忽不定。 你想精确打击目标? 可以,扔一百颗,你可能就能打中一颗。 如果不行,那就一千颗。。。 袁华在一边大声唠叨,“别用火油弹,记住别用火油弹!” 这话,他说了六遍了,古尔丽觉得很烦,这男人没有一点草原人的豪迈,甚至。。。连女人都比不上!太吵了! 天色已经黑了,可进攻时间还没有到。古尔丽觉得,眼前的大沙漏,好像有永远都漏不完的沙子。 她再次检查所有的投石机和三射弩车,所有人的状态都不错,就算上重型弩机的牛也在一边吃着干草,喝着凉白开,一幅很舒服的样子。 忽然,有士兵在喊她:“古尔丽,沙子,沙子漏完了。” 她转身,跑向沙漏,然后大声喊道:“投石机发射!” 阵前,指挥重步兵的乞力也听到了,他喊道:“准备”,身边的士兵不断接力喊着“准备”,重步兵的阵型变得更为紧凑。 投石机的力臂上翻,将三十颗圆溜溜的砖头弹,扔进星空。营地内部,五十架投石机在不停起落,蔚为壮观。 对面的营地里,也有人听到了投石机的巨大响声,他们都走上前来想要听得更仔细一些。 天空中,猛地砸下一片石头,这小东西不大,跟拳头差不多,但它落下的时候,带着一百八十公里每小时的速度和无法预测的轨迹。 现在,你还能做一件事,那就是祈祷,祈祷神的保佑! 五十架投石机同时抬起,一千五百枚砖头弹,如雨点般落下,他们飞行时的声音不大,落地时也只是砰的一声扎进土地。却带起来大片人的惨叫,靠近这半边的贵霜营区,突然就响起无数人的惨叫,犹如万鬼在呼嚎。 整个营地一下子就乱了,到处都是乱跑的人群,他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是看到不停有石头落下,不停有人脑浆崩裂,胸膛塌陷,腿骨断裂,手臂外折,肩膀碎裂。 覆盖的范围太广,让身处其中的人不知道哪里是安全的。 万夫长在中军,刚好在射程之外,他冲出营帐,抓住一个慌忙奔跑的士兵,大声问:“发生何事?” 士兵语无伦次,只说:“石头,石头,好多石头。” 万夫长将他一把推开,穿上甲胄,带着亲兵,就向着哭喊传来的地方跑去。 他一冲进西边的营区,他和他的亲兵们都愣住了,到处都是倒地的士兵,到处都是砸死和砸伤的人群,却没有看到一个敌人。 就在他转身想问亲兵,这是为何时。 三十枚石弹,正好落下在他们的区域,石头弹散的很开,一枚正好砸在万夫长问话亲兵的脑门上。 这个亲兵就在万夫长眼前,一瞬间,头骨炸裂,颈椎折断,血液喷洒,脑袋诡异的吊在背后,无声无息的倒下。 剩下的九个亲兵和万夫长一时木然,不知发生了何事? 地上有贵霜人在痛苦的,抱着大腿满地打滚,他撕心裂肺的大喊:“跑啊!跑啊!这是神的惩罚,这是石头的雨,灭世的雨!” 万夫长转身将那个伤兵,一脚踢昏,他大喊:“不准乱,不准乱,谁再乱喊,我就杀了谁!” 可身边乱跑的士兵,谁也没有人听他说话。 亲兵举起轻盾,将万夫长盖住,可这一次万夫长的运气用完了,也不知道哪里来的石弹,直接砸在盾牌上,将盾牌击碎的同时,也砸中了万夫长的肩膀,他的左侧肩膀碎裂,疼痛让他也满地打滚,痛苦嚎叫。 亲兵将万夫长拖回中军营帐,此时他已经痛昏过去。 众亲兵面面相觑,一时不知该如何办。 袁华就站在车阵的最高处,向着敌人营地了望,他大声喊:“拒马前移百步,车阵前移百步,大投石机不要停。” 整个车阵动了,先是重步兵扛着拒马向前百步,放下,然后举盾再次结成防守阵型。 接着,车阵解体,士兵快速推动大车,向前百步后,再次横置结阵。 紧随其后,古尔丽带着三十台车载投石机,也向前移动百米,开始再次装填。 整个过程,也就十分钟左右。 车阵两边的空缺,正在由内部等在那里的大车快速填补,女弩手正在登车。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爬上车阵的可彦和刘希耳,他们看的是目瞪口呆,他们从未想过战争会是这样的,可以就这么一路平推吗? 他们的动静,被一些好运气躲过石头的贵霜士兵看到了,那些士兵在栅栏后面大喊大叫。 喊叫声和惨叫声在对面营地里混成一片。 东边营地里的士兵也听见了,可万夫长不下令,夜里,士兵是不准离开自己的营区的,以免发生营啸事件。 所谓营啸事件,是指古代军营的夜晚,如果让士兵随意的聚在一起,有时候,会因为私人矛盾,发生私人械斗。 一旦,多个营区的士兵混在一起,又不是同一个指挥使旗下的士兵,那么就极其不好约束。 士兵们,好勇斗狠,拉帮结派,一群群的涌上去,会导致冲突不断扩大,有时会造成整个营地里的全面混战,死伤惨重。 所以,古代,各个千夫长,百夫长都有自己的营地,夜晚非命令不得离开营区,违者鞭刑,严重者斩首! 可几个的千夫长冲进主帐时,看到的却是万夫长已经昏死,气若游丝。 东边的八个千夫长就在这大营之内开始商议,接下来该怎么办!有人主张杀出去,有人却说应该防守,双方吵的不行。 结果,架还没有吵完,成片的砖头雨已经落下,当场砸死三个千夫长,重伤一个,其余人抱头鼠窜,往东边拼命的跑。 西面的几个千夫长们,此时还有人想守住营门,让士兵顶着石头雨去营门前防守。 可一阵石头雨,把他们好不容易在营门口聚集的一点士兵,被彻底砸散,连两个千夫长都被砸的疼死过去,所有人都瞬间逃散。 可彦傻傻的看着这一切,他觉得武将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未来已经不是他的时代,心情无限落寞。 而刘希耳则狠狠地用拳头砸着车顶,他看向那些不断起落的投石机,满眼崇拜,这就是大汉的力量吗?不奴族真的强大无比。 袁华打的很小心,每投石半个小时,才前进一百米,从晚上八点开始进攻,到大约十点点,他们终于接近拒马。 重步兵举盾上前搬开拒马,幸运未死,有没有逃离的,零散贵霜人还在射箭。 可车阵上的重弩兵,集火射击,将他们射成马蜂窝,倒飞而倒。 成片搬开拒马时,敌人营地里有战马奔腾声响起,东面的营地终于开始发起反击,上万骑兵冲向西边的大门。 重步兵立刻回转,再次摆好自己的拒马。 古尔丽大喊:“投石机继续发射,不要停。” 而袁华则喊道:“三射重弩机准备!” 四十架三射重弩机的弩手盯着营门,此时他们距离营门已经只有五十步,近在眼前。 就看到,敌人营地的火光处冲出一大群骑兵,敌人极度疯狂,可能是真的被砸疯了。。。他们距离营门三百步,速度极快。 袁华大声喊:“射击,所有弩射击,重弩手,中弩手,三射弩机全部开火!全体射击” 中间和两侧的弩手全部开始轮转射击,只是不同于步阵,车阵的射击是弩在轮转,人不动。两人负责上弩,一人负责从孔洞向外射击。 一时间,弩矢如雨,特别是三射重弩机,简直就是杀神,一弩之下人马皆飞,在冲锋的马队里掀起血的狂涛巨浪。 三射弩机射完,车下一人就赶着牛,向后拼命拉动弩弦,上弦需要八秒左右,然后另外两个士兵放进三支弩矛,一个士兵再次瞄准,拉动射把,再次发射。 结果,牛的力气太大,有两头停不下来,居然把两把弩机的弓弦拉崩,临时只能换作四个人力来拉。人力上弩器,是四人分前后两排坐地,双手抓住木杆脚蹬木桩,四人同时腰部发力,一起用四人腰力上弩。 海船上就是四人负责射击,四人负责上弩,轮换休息。 这三射重弩也就射了三轮,弓弩手也就射了十轮,对面的营区已然空空荡荡,满地都是尸体和哀嚎的伤兵,再无人马出现。 西大营士兵已经丧胆,最后的四千人马全部从东面逃出,向着修建城池的地方,纵马狂奔,无人敢回头看,生怕下一秒石头雨就会落下,杀人的巨箭会直接穿透。 是夜,西大营破,万夫长死,贵霜军全部败逃。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64章 这是炮坦步协同作战 一群人看着贵霜人的辎重,笑的合不拢嘴,这群贵霜人确实地道啊! 送了他们两万人两个月的小麦,两个半月的马肉,投矛五千,武器和箭支数不过来,皮盔甲一万套,全身铁盔甲都有三百,另有一万贵霜金币,三万七千银币,这他娘大手笔啊! 对了,对了,还有四千匹战马和一百头牛,它们知道往东边跑,居然能活过了石头雨,活着真好。 袁华热泪盈眶,双手合十,喊着“阿弥陀佛“,完全是以佛教徒的心,真诚的感谢阎膏珍,感谢贵霜帝国! 古尔丽趴在一堆金币里面打滚,拉都拉不起来,她一边滚,还一边大声喊:“果然,华说的对!杀人放火金腰带!咯咯咯,杀人放火金腰带啊!” 袁华咳嗽了一下,提醒这个野丫头,“注意一下形象,怎么说你也是个女子。” 古尔丽浑不在意,在金币上又打了一个滚,咯咯的笑,就像吃饱了,不断蹭背的猫。 袁华笑着对两位乌孙部的族长说道:“让两位见笑了,这丫头没见过这么多钱,莫怪,莫怪啊!” 可彦和刘希耳也笑的合不拢嘴,莫说这小姑娘,他们也是第一次见过这么多粮食和金币啊! 可彦笑着说:“你还莫说,我这老头也想在里面滚一圈啊!” 三人,哈哈大笑! 袁华拉着两位坐到一旁,开门见山的说道:“我的建议是,按照人头分配所有物资和金币,大家都出力了,见者有份!” 两位族长推辞,可袁华站起来,说道:“不奴族就拿我说的那一份,你们不要,就放在这里吧!” 两位长者对视了一眼,站起来拱手说道:“我们收下了!” 乞力走过来,将一个人头扔在地上,说道:“这是贵霜万夫长的人头,我去的时候,他已经死了”。 可彦上前,指着人头说道:“这是乞力取来的,功劳我们不要” 袁华倒是来了兴趣,问道:“这有啥功劳?” 可彦说:“乌孙大会有令,取敌万夫长首级,战马三千匹!千夫长三百匹。” 乞力笑了,他回身对着战士喊道:“把那些穿银甲的头也剁了!” 贵霜万夫长金甲,千夫长银甲,百夫长黑铁甲,当然是镀铜(看上去像金)和镀银的!别想歪了! 袁华他们的马现在太多了,他问道:“能换牛吗?” 希耳笑道:“五马换一牛,可换六百头牛”。 乞力笑道:“那我们手里还有八个千夫长,战马值2400匹,可以换480头牛了” 袁华在寻思,这游牧民族挺会算军功,这杀了万夫长,这等于是直杀中军帐,其实这就等于至少打垮了一万人以上的军队,就算一人一匹马,那也搞了至少五六千匹,还不算各种缴获。 拿出三千匹战马,其实他们没出一毛钱,牛皮啊!可不能小看了草原人,人家这账目,算的可是真的清楚明白。 古尔丽终于爬出了钱堆,她睁着大眼睛问袁华:“你的脑子是怎么长的?你们汉人都是这么聪明吗?你脑子好使,崔叔的手好巧,什么都能做,真搞不懂为什么汉人把所有好东西拿去了!” 可彦万夫长也说道:“我一生大小战争不下七次,独独这一次,给我无比的震撼!打进攻战,两万贵霜帝国最精锐的士兵,居然毫无还手之力!一路被你压着打,还没有任何伤亡,不可思议,真的不可思议啊!” 刘希耳也问:“这战法有何称谓?” 袁华想了想,说道:“炮坦步协同作战!” 众人不解,问何为“炮”,“坦”? 步兵他们是理解的,协同也就是合作,这也可以理解,可炮坦是什么意思? 袁华指着投石机说道,“你可以把这玩意叫石头炮,他可以发射包着火的石蛋弹,所以我管他叫“炮”。” 然后,又指着大车说道,“这东西是不是在土地上的一个箱子,像不像“坦”字?” 乞力和古尔丽学过,点点头,你别说,这两个字还真的像。 袁华一顿忽悠,继续说,“炮加上坦,加上步兵,一起作战,所以就是炮坦步协同作战”。 他站在那里,认真的解释,看上去给人一种军事大家的赶脚,把一群人糊弄的不行,古尔丽现在看他的眼神都变了,居然。。。有一点点的崇拜! 乞力的脑子很活,他想了想问道:“如果加上骑兵,如何应用?” 所有人都来了精神,我草啊!草原上的国防科技大学,不上白不上! 袁华想了想,然后他蹲下来,拿起一个小石头,思考该如何现场糊弄,不然他的形象会受损。 一群耳朵尖的人,全部围过来,千夫长,百夫长,士兵,都围了过来,黑压压的一群人,把袁华他们几个蹲着的围在中间。 袁华整理好思路,开始忽悠。 他先介绍这个阵型的优点和缺点:“这东西今夜看上去很牛逼,对吗?” 所有人都点头,那场景就像上百只小鸡在吃米。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袁华继续说:“嗯,这玩意很难攻,你远了挨石头,中间挨弩箭,近处被重步兵狠砍,怎么都难受,对不对?” 一群小鸡又开始啄米了。 “可若是你不攻呢?”,袁华反问。 但他没有让这群懵逼的人们解释,他自己解释道:“这玩意的速度很慢,要有威力,人数也不能少,只要离开五百步,不断打断它的补给线,炮坦步协同其实就有崩溃的危险。” 乞力明白了,他大声说道:“就是饿死他们!” 握草,这小伙有天赋! 袁华继续说道:“是的,结车阵要时间,拆开来,还是要时间,而且一旦拆开来,这车阵就不是车阵了,只是车队!只要是车队,那到处都是漏洞。” 小鸡再次啄米。 “所以,骑兵是他们的守护神!有骑兵在,这车阵就能横着走,谁不服就轰死谁!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一直带着数量最多的骑兵,而不是最多的步兵!”,袁华终于自己想明白了,他很佩服自己,居然有如此的急智! 唉!我果然带有系统,我的大脑就是最牛批的系统,你们知道吗? 乞力也明白了,他说道:“其实,一直以来,这就是炮坦步骑协同,只是在最后进攻的时候,为了减少骑兵的伤亡,只由炮坦步出手对吗?” 袁华站起来,拍了拍乞力的肩膀,说道,“知我者,乞力也!” 可彦再问,“那这种协同,不是可以横行草原?” 袁华摇摇头,说道:“要想横行,其一,别人是傻瓜,不会有样学样;但没有人是傻瓜,总有一天他们也会学的。其二,一旦车阵解体,那么就是最危险的时候,有足够的骑兵就能冲垮行动中的车阵。” 他叹息道:“此世间,后世间,没有一成不变的方法可以百战百胜,要不断强化,要会利用自己的智慧和体系,不断创造新的战法!” 古尔丽站起来,大眼睛盯着袁华,问道:“智慧我知道,体系是什么?” 袁华很吃惊,古尔丽什么时候如此好学了,今天被金币刺激了? 他指着所有的车,炮,武器装备,说道:“你可以这么理解,从耕种,到牧羊,从采矿,到工坊,从航海,到建造城池,所有所有的一切,就是我们的体系!” 可彦默然,他叹息道:“可惜,乌孙部什么也没有。” 袁华看着可彦,认真且严肃的说道:“可彦,我问你,如果有一天有一个部族终将统治草原,在匈奴,贵霜和不奴之间,你们选谁?” 所有人都愣了,他们看向袁华,这个平时吊儿郎当的人变了,他居然将不奴和匈奴并称? 可今夜,不奴族展示出来的武力,就算匈奴在前,又能如何? 可彦和刘希耳对看了一眼,同时站起来,说道:“我们选不奴!” 袁华严肃的问道:“为什么?今日你们若是向匈奴称臣,或是向贵霜称臣,一样可以保有部族,为什么选不奴?” 可彦对刘希耳说,“我先来回答”。 希耳点头。 可彦并没有回答,他站起来问身边,那些乌孙的族人:“你们怎么选?” 这些人高举武器,全部高声大喊:“不奴!不奴!不奴!” 可彦压手,声音停下,他上前一步说道:“匈奴凶狠,贵霜贪婪,我乌孙陷于战祸,唯有不奴族千里来援!我乌孙儿郎岂是忘本之人,别的乌孙部怎么选我不知道,但我可彦部一定选不奴!绝不更改!” 刘希耳也上前,他躬身一礼,说道:“我们解忧部,只有三千七百族人,我们祖上皆是解忧公主的随从,从大汉到乌孙已有百年,不奴族说汉话,用汉字,我们就是血脉相通的部族。解忧只选不奴,不做他选!” 袁华伸出手,左手握着可彦,右手握着刘希耳,他笑着说:“只要我们携起手来,这片草原何处去不得?” 刘希耳紧紧握住袁华的手,说道:“解忧愿追随你的步伐!” 可彦哈哈大笑,他说道:“我争取活到,我们统一草原的那一天!” 公元一一一年,六月八日,凌晨,袁华,可彦和刘希耳,一直谈到朝霞漫天。 三方正式合并,不奴三城将派出大量工匠和管理人才,帮助两个部族的希望城从内部转型,从而对接不奴族的体系。可彦和希耳也正式进入不奴政府,参与重大事情的讨论和表决。 但可彦部和解忧部需要借助此次胜利,合并更多的乌孙部落,要争取将整个乌孙部带入不奴族。 袁华看着天边的朝霞,对他们说:“朝霞真美,先休息一下,我们将开启下一场战斗。草原追随强者,我们不奴族就是他们要找的强者!”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65章 压死骆驼的,最后无数块板砖 葱岭的冰雪融化,造就了温柔的阿姆河,而阿姆河的流水,滋养了这片乌孙人的世代居住的草原。 在这里,阿姆河快要走完她的旅程,奔腾的浪花最终将流入咸海。 五月的草原,晨光熹微,是大自然最温柔的诗篇。当第一缕阳光穿透夜幕,草原便从沉睡中苏醒,展现出一幅生机勃勃的景象。 东方的天际渐渐染上了橘红色,太阳如同羞涩的少女,缓缓揭开夜的面纱,露出了它那温暖而柔和的面庞。草原上的露珠,在晨光的照耀下,闪烁着钻石般的光芒,仿佛是大地的珍珠,点缀在这片绿色的海洋之中。 空气中弥漫着泥土和青草的清新气息,让人心旷神怡。偶尔,一只早起的鸟儿掠过天际,划破宁静,留下一串清脆的鸣叫。 草原上的野花也在五月的早晨竞相开放,它们在微风中摇曳生姿,色彩斑斓,为这片广袤的绿色增添了无限生机。小溪在草原间蜿蜒流淌,水声潺潺。 袁华在大车里睡觉,可摇晃的大车,让他实在难以入睡。 他就这么躺在牛皮上,下面是一垛厚厚的干草,有点席梦思的味道,可摇晃的大车,却完全没有摇篮的感觉。 他双手枕着头,看着大车的顶棚,这也是用干草编制的席子,也不知道出自哪位妇人的双手,居然如此的光洁。 部队在向着贵霜人的北营地出发,他在晃悠,时光在流逝,直到大车停下,车外有人在大声喊:“我们到了!要不要叫醒袁先生?” 乞力的嗓门也大,他喊道:“他凌晨才躺下,让他多睡一会。” 好吧!你们这么喊,鬼才能睡的着? 草原上的男人和女人,嗓门天生就大,估计是这片草原太辽阔,不大声,没人能听见,于是。。。嗓门自己就进化了。。。 袁华跳下草垛子,他卷起宝贝的牛皮睡袋,仔细用麻绳捆好,放进那个属于他的大木箱,轻轻的抚摸了一下木箱,站起来,掀开麻布帘,草原的美景映入眼帘。 众人登上高坡,远处是贵霜人的北大营,然后向西看,那里还有一片营地,那是三万乌孙人的地盘。 可彦和刘希耳也醒来了,可是他们的黑眼圈在诉说着一个故事,这故事肯定在说:“请给我一个弹簧,让黑眼圈不再是问题!” 五月八日,上午,十一时,这群天煞孤星再次来到一个贵霜人的营地面前,他们登高远眺,风光无限美好! 三个乌孙斥候,策马奔来,可彦和希耳迎上去,双方沟通了一下,然后那三个斥候像疯了一样,转身拼命的打马,朝着自己的营地而去。 袁华觉得,这三个人这样,会活活把自己的战马抽死,这到底造了什么孽啊? 可彦和刘希耳走过来,说道:“我们去一趟大营,让他们配合好接下来的行动!” 袁华点点头,没有什么精神,他自言自语道:“估计是年纪大了,不能熬夜!” 可旁边的古尔丽却说道:“你才十九岁,你还小。” 袁华很不服气,他对古尔丽说:“我不小!” 古尔丽白了他一眼,继续说道:“你比乞力都小!” 袁华觉得受到了无数点暴击,他等下要和乞力去比一比。。。但他想了想,还是算了,有什么好比的? 过了一个小时,可彦他们回来了,还带来两个老头。这年代看皮肤,谁都老,反正袁华觉得他们就是老头。 双方见面,相互介绍,然后全都一屁股坐在草地上,袁华暗自得意,我有皮内裤,绝不怕草扎我! 转念,他又想,是不是皮内裤影响了发育。。。 什么乱七八糟的,袁华开始认真听他们的谈话。他已经发现,乌孙语,康居语和大月氏语,其实是一样的,只是语调有不同,说的快了,你会误以为是两种语言。 袁华有一种猜测,东方游牧民族,极有可能源于同一个发源地。匈奴,大月氏,乌孙,甚至阿兰人,他们其实拥有同一个祖先。 只是,草原太苦,刀子和箭矢让血缘变得不那么重要。 另外,草原上地广人稀,很多偏远的小部落走很久都碰不到其他部落。他们在远古可能就知道,部落内部是不能通婚的,但部落本身又人丁稀少,他们会让自己的妻子或者女儿,去和外来人交合,这样来保证部族的后代足够聪明,这可能也导致了他们的血缘应该很接近。 谈话很有趣,那两个老头居然不同意他们独立进攻这个贵霜人的营盘,一定要一起上。 睡眠不足,让袁华的脑子有点飘忽,他居然在想石头会不会把这两个老头给砸死? 袁华知道,今天他不在状态,他叫来乞力,说道:“我睡眠不足,今天的战斗你来指挥。” 乞力点点头。 可彦或许是被这两个老头烦到了,他让人把万夫长的脑袋拿来,指着脑袋说:“我们有这个本事,你们只要听我的,就会少死很多族人!要不,你们去拿一个万夫长的头回来,我就听你们的!”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这他娘,居然还有效果? 那两个老头居然还真能认出,这个扭曲面容的贵霜万夫长。他们也终于答应就在一旁压阵,如果可彦部和解忧部召唤他们,他们才会出手。 召唤?请给我一只姓孙的猴子吧!袁华又开始放飞自我,脑子里全是乱的。 最后,他干脆拍了拍乞力的肩膀,说道,“我们比一。。。哦,不,我先去睡一会,战斗交给你了,乞力!” 车辆就停在这里,他爬上去,没多久就睡着了,他睡的很香,后来大车的移动也没有吵醒他。 这一天,乌孙人,贵霜人,都见证了一场神迹。 这一次合起来的乌孙人有五万人,五万人啊!铺开来,放眼望去,整个草原上全是乌孙人的骑兵。 贵霜人没有任何其他的选择,只能防御,只能等待援军的抵达。他们还不知道,昨夜贵霜人西边的大营已经没了。 接下来,就是不奴族的魔法秀! 一个庞大的车阵在贵霜人四百步外开始展开,然后慢慢成型。 乞力甚至再次做出了改变,这一次不是一个半圆型,而是一个弯月型,弯月的凹面正中心,对着营地的出口,这样能够更好的集中弓弩的威力。 很多乌孙人不明白,为什么把营寨建立在离贵霜人四百步,这么近的距离?朴实的他们,骑着战马跑过来,告诉这群人,这样做很危险。 可万夫长可彦,却站在车阵之上,大声对他们说道:“这不是扎营,我们将要开始进攻!认真看看,看看强大的不奴族是如何战斗的。” 两位骑马站在山包顶上的乌孙老头,下一秒都大声惊呼,“那是什么?”,“我的天神啊!” 这个时代,草原上的城池很少,就算大汉对上强大的匈奴,也是以野战为主,不可能深入千里使用大型攻城武器。 而贵霜的敌人,也主要是北面的草原游牧部落和西边的帕提亚,这两个敌人也多是骑兵战斗,攻城也主要靠弓箭,长梯和人海,这三板斧。而贵霜的南面,古印度人从来就不善于战斗,贵霜征服印度,弓和刀就足够了。 他们从来没有见过大型的攻城武器,这一次彻底的震撼了整个草原,无论是旁观的乌孙人,还是感同身受的贵霜人。 白日之下,无数的石头,从那个车阵里腾空而起,飞越高空,触摸到天穹,然后如雨点般落下。 到处都是死亡的哀嚎,到处都是倒下和翻滚的人体,连战马和牛也被一下击倒,毫无抵抗之力。 贵霜人比昨夜还要柔弱,昨夜他们还敢冲锋,可今天,今天外面是五万乌孙骑兵,谁敢冲出去?对着车阵冲出去,那就一定是死。 于是,这些贵霜人向着后面的营区躲,现在他们至少能看出落点,他们知道另一半的营区是安全的。 可车阵会移动,乞力每半个小时就向前移动百米,贵霜人死的越来越多,空间越来越小。 这就像死神在你耳边呢喃,他在说:“别急,下一个,下一个就是你了!” 贵霜人最后还是崩溃了,他们冲出南面的营门,拼死在乌孙人的围追堵截里杀出血路,向着正在建造的城市逃去。 一路上被不奴和乌孙的轻骑兵射死了很多人,可他们不敢停,他们甚至不敢回身射箭。这一刻,他们只想摆脱死神的呢喃,只想去到安全的地方。 乌孙人看的目瞪口呆,很多老人向着车阵跪下。 这不是人力可以做到,没有人能够将石头扔上这么高的天空,扔出那么远! 如果不是“人”,那么就一定是“神”,不奴族是神派来拯救他们的人,是神赐予他们力量和仁慈,帮助乌孙人夺回草原。 所有的年轻战士,则是看到了另外的东西,不奴族太强大了! 他们几乎未死一人,就拿下了两万贵霜人驻守的庞大营地,他们是真正的强大的部族,他们比匈奴更强大,他们比贵霜更强大,他们是这片草原的守护者,是秩序的维护者! 有人高喊:“不奴!” 千百人高喊:“不奴!” 随后,是五万人同时在高喊,“不奴,不奴,不奴,不奴。。。” 这一天,不奴族无比耀眼,乌孙战士向着东边的营地涌去,如同游动过草原的一朵朵乌云,又像漫过堤岸的海潮。 东边的贵霜人,本来就因为对面的三万乌孙人,而压力巨大,此刻看到排山倒海而来的乌孙骑兵,整个就彻底崩了。 万夫长直接下令,从南门突围,两万贵霜士兵,在八万乌孙骑兵的追逐下,亡命的奔逃,最后能够进入还在修建的城池之中的,不到一万人,路上全是贵霜骑兵的尸体,铺满大地。 无数乌孙战士将这个城池团团围住,他们纵马驰骋,他们大声嚎叫,他们泪流满面。 从去年冬天开始,他们就在不断战斗,他们的兄弟,父亲不断牺牲,悲伤和绝望日日围绕着他们。 今天,今天他们终于胜利,终于将这些强盗围困在这个死地。 贵霜的将领们瑟瑟发抖,他们发现外面的乌孙战士在高声喊着什么,那好像是“不奴,不奴,不奴!” 他们非常绝望,因为城池里只有不到两万士兵,以及四千奴隶,如何杀出去?如何回到故乡? 此时,袁华正在做梦,他梦见自己回家了,老妈在做饭,老爸在拖地,他推开门,在梦里高兴的喊着,“爸,妈,我回来了!”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66章 源启变革 刘玉在五月八日这一天,带着山海城和江海城的所有大匠师来到源启城。 源启之城,是不奴族在阿兰草原的第一个聚居地。 刘玉带着所有人参观了,当年的第一个码头,第一座房屋,第一座砖窑和工坊,所有人都感叹不已。 夜晚,刘玉在房间里,写下这样的提案:“源启之地,现有民四万,吾欲从此开启变革。学大汉之村庄,承不奴之匠制,在源启之地新建村庄十个,每村二千人。然村之一地,须有地,即有粮;须有工,即有钱;须有道路,则万物通达;此事应该循序而渐进。 先,吾等需为定居之民修建房屋,此房屋应好于城镇,方有人愿往之; 次,此村所耕之地,所牧之牛马羊,应有一半属于耕种之人,而新耕之地更应第一年收益尽归村人; 再次,城镇须修通各村之路,按时维修,保村通达。 最后,每村,应有一工坊,或木,或砖,或瓷,或铁,有一半村民应以工贸为业,方能繁茂。 农工一体,粮牧贸同身,道路通达,技能传承,方可生生不息矣。” 崔力和一众大匠师看到这个提案,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村之工造,可为粗品,而精品造于城镇之工坊。此为村镇一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体系通达,万民合力。” 这是什么意思?就是外面的村子农业,牧业和手工业,将要同步发展。两千人的村子,一半从事农牧业,一半从事手工业,村子按照分工将粗加工的东西送到城镇,而城镇可以利用水力和风力作坊,进行细致的精加工。这样,农村和城镇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这样一来,村和城是相互依存的关系,因为有了工业,那么村庄会和城镇紧密相连,而村庄又能很好的管理分散在外面的田地和牛羊马,他们希望创造一个高效且紧密的村镇体系。 源启是不奴人最开始劳作的地方,现在变革也要从这里开始。 崔力曾和大匠师们说道:“这很不同啊!大汉的农村没有工业,而不奴族的农村有一半的人要参与我们的工业大生产,生产的东西又能换成铁钱。我想啊,不奴人的村子,要比大汉的村子要富有一些,农人的日子应该也会好过一些吧。” 大匠师们看着这个提案,也说:“修大房子,修作坊,修路,开荒有一年的所得,种的粮食和养的牛马有一半是自己的,我等也想去啊!” 崔力笑骂:“等源启试点以后吧!” 刘玉也笑着说:“我们试点一年,看看效果,若这十个村子能欣欣向荣,那就全面推广,若有问题,我们还要继续改革。等到推广,你们也可考虑。” 众人再次商议,看看这个农工村,该如何合理规划,要保证百姓吃饱,穿暖,还能富裕。 一个新的不奴族农工村一点点展现在大家面前: 首先就农业而言,以麦和大豆轮种,另外还要大量种棉花,麻,作为经济作物,也同时解决老百姓的穿衣问题。田间每九亩地,要有一亩塘,要修水渠,建砖头水窖,这样既可以抗旱,还可以提供淡水鱼。马和牛放牧,羊圈养,因为羊吃草根。粪便收集作为肥料,和池塘每年清理出来的淤泥,以及草木灰一起沤肥,然后回田。 工业作坊因地制宜,靠近森林就是木业,靠近矿场就是矿石开采,靠近河流就是锻造,靠大海就是渔业,左右不靠可以烧瓷,也可以做周边村子原物料的粗加工。 崔力他们没有想到,真正改变不奴族的其实是那些没有天赋资源的村落。他们的二次加工,后来成就了很多真正的产业链,分工越来越细,做的东西也越来越好,产量也越大,他们成了这个农工体系中最有力的工业发动机。 而刘玉没想到的是,那些散出去的不奴人农工村,会是不奴人最终统治这片阿兰草原最大的助力。 这些村子离周边的阿兰部落的距离比城镇近很多,很多普通的阿兰牧民经常会到村里做客和交换物资。 当贫苦的牧民看到漂亮的村舍,看到一望无际的麦田,看到如同白雪的棉花,看到吃不完的咸鱼,看到人们手里的铁钱,看到不奴人家里的各种器物,看到羊圈里,草场上,那些吃不完的牛羊,看到冬日里的暖炕,看到为牛马过冬修的大瓦房。小部落最先坐不住了,因为他们最苦,他们需要不奴人的帮助,他们主动加入不奴族。 然后是中型部落,周边的小部落一旦开始变成村落,他们就显得特别的难受,原本生活还过得去,可一两年之后,再次相比之下,突然就不好了! 于是,中型部落也开始加入不奴族,希望不奴族以族人的方式对待他们,而他们愿意用土地来换取建造村落,以及学习不奴族的一切。 当小型和中型部落解体之后,大型部落也就失去了社会基础,看上去上万人的大部落,在工业体系之外,一旦生活产生对比,他们依然是孤独和贫穷的。 无论最后的时间有多长,他们最终会融合进不奴人农工村的海潮之中,当然这后面还有很多的故事和大历史的背景。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这一切,在源启变革之初,刘玉和崔力都是没想到的,他们最初只是认为很多田地离开城镇太远,农人劳作要虚耗太多时间和脚力。 而在村落里建立工坊,是因为他们认为只有粮食产出,不参与贸易,村人饿不死,但永远无法富裕。所以,他们为每个村子规划工坊,只是想让他们能够有多一点的铁钱收入,也可以利用农闲的时候,好好利用一下闲散的劳动力。 最有意思的是,这群从城镇里生活过的人们再次走入荒野,居然采用了城镇里面的劳动方式。 就算是农业,他们也开始进行分工,有人专门制造天然肥,有人负责专门除草,有人负责灌溉,有人负责鱼塘,有人负责修砌,有人负责运输。 除了大耕种和大收获的时候,全民上阵,其余的时候各自分工劳作,在执鞭者的管理下,井井有条。 而且,这些村落位于荒野,军训也一日不废,因为不奴族战争他们要参与,野兽也时常触摸于附近,这让他们对于武备更加认同和重视。 最后就是白马少年,每年毕业的学子,要选择一个村落或者军队去服务三年,之后才会分配工作。 这群孩子毕业的时候,军队和村长,要送白马去学校。用一匹白马来表达自己的诚意,把这些学子请进军营和村落。而这些少年,要教他们写字,帮他们写信,给他们解读政策,也和执鞭者一起商讨赏罚,他们一起劳作,一起战斗,一起生活。 这群白马少年,后来都是农业,工业,军队和文人之中的“大匠”,他们年轻时都是从田间,从工坊,从村落,从军队的最底层走出来,他们的根和不奴族的百姓紧紧相连。 袁华说:“若是五谷你都分不清,若是你连牛马都不知道喂养,若是你都没有和军人一起巡逻过,你凭什么管理别人?就凭你会写字?去你妈的,去死吧!” 反观,每一年的九月,军队和乡村的白马大队进城请人的时候。那时所有城镇皆是万人空巷,如同盛大的节日,人们看着马背上的少男少女们,都会在街边大喊:“我不奴白马少年,壮哉!”。 而当父母看着自己的孩子,被人用一匹白马恭敬地请走时,那是一种心里无上的骄傲,“你们看,快看,那个骑着白马的,是我的孩子。” 这就是不奴人的节日,这一天后来称为“白马节”,这让不奴人在心里有一种天然,对文化和文明的尊重。 而每日上午七时到八时的军事集训,每个月两天的轮训,优胜的社区团队会获得物资奖励,同时家家户户备有马匹,皮甲和弓刀,每年四月,山海城会在石壁前祭奠先烈,这让不奴人骨子里善武而勇烈。 这是一个混合了农耕和游牧,工业和航海,文明和野蛮的奇怪部族。汉字和汉语是官方语言,文字就像一条心灵锁链,让这个部族有别于周边。 而四面皆敌,战争随时会降临,敌人就像锻造钢铁巨锤,在不断锤炼这他们的灵魂和肉体,又让他们要不断前进,不断学习,不断强化自我内部的民族认同。 文明上,不奴人,有一种奇怪的自我认知,因为他们没有奴隶,这让他们在心理上俯瞰周围所有的文明。 后来,年老的刘玉,曾经这样说过:“这一切都是命运!是敌人成就了我们,是苦难和痛苦不断让不奴人团结。而我们来自四方,所以胸怀开阔,也因为人民的心更为开阔,我们才可以接纳四方而来,源源不断加入我们的部落,待之如亲。不奴啊!其实,只是浩大历史中的一个偶然。”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67章 不屈城 大地昏沉,星月无光,贵霜的一众将领在还没有修好的城池里,坐困愁城。 袁华则在远处看着这座并不大的城,朦胧中能看到,这座小城的城墙高约五米,长宽不过一里半,有着一半中国风,一半中东风,很有风格。如果说这是城,不如说这是一个有城墙的小镇。 当然,在游牧民族看来,这应该是一座非常不错的城市了。 他的身后,是数百乌孙部族的首领,他们都没有说话,只有马匹在不时打着响鼻。 袁华今日醒来,坐着马车一路向南,路上全是贵霜人的尸体,不知为何,他已经有些厌倦杀戮。 转身,袁华说道:“明日,我来劝降!” 一位乌孙的老者,上前一步说道:“今我乌孙,士气正盛,何不攻城?” 袁华环顾所有人的脸庞,黑夜里看不清他们的表情,但袁华能感受到他们握紧刀把的手,在咯吱作响。 袁华问了老者,一个问题:“你的部落有多少男子?” 老者大声说道:“我部落五千,有大好男子一千五百!” 袁华继续问:“为何男子少于女子?” 老者说:“近年征战,男子死伤重!” 袁华转身,指着城池再问:“若让你去攻城,会死多少族人?” 老者默然,他不知道。 袁华感慨:“乌孙和贵霜,总要和平,若真的成为死敌,乌孙的男人慢慢会死绝的!” 另一个乌孙壮汉,踏步向前,右手扶刀把,大声说道:“杀光他们,恐惧亦是武器!” 袁华笑道:“第一,你杀不光贵霜人;第二,恐惧亦带来仇恨。你希望贵霜和乌孙年年征战吗?” 众人皆沉默。 袁华知道他们心里有恨,很多人甚至有仇,但他总有一种感觉,和平就在转瞬之间,他总要试一试。 袁华骑上战马,再次看向远处的城池,回头对着乌孙首领们大声说道:“明日,我去劝降,留他们一人一马,五日口粮,奴隶和其他辎重必须留下。若行,放他们走!若不行,后日我等攻城,誓死一战!” 众首领点头,大声回答:“喏!” 第二天,上午,袁华一人穿铁甲,骑铁马,从八万乌孙大军中,踏马而出,一人一马,走到贵霜城下。 贵霜派将领,也一人一马,出城相谈。 袁华给出条件,双方约定,若中午时分,贵霜将领愿意接受,就在城头挂上白旗。若决一死战,则无需挂旗。 贵霜将领回城。 袁华回到乌孙战阵之中,等待对方最后的抉择。 乞力走到他的身边,轻声问他:“这是不战而屈人之兵?” 袁华点头。 乞力看向远处的城池,说道:“我们有投石炮,要拿下那座城,易如反掌!” 袁华点头,他看向乞力,问了一个问题:“乞力,你喜欢战争吗?” 乞力想了想,摇头道:“不喜欢!” 袁华说:“我也不喜欢,我可以杀光他们,可我希望争取一次和平,哪怕只有几年!乌孙人也能获得几年的和平。男人可以平静的劳作,女人可以安宁的喂养孩子,老人在床上安详走完一生,而不是被刀砍掉头颅。” 乞力点了点头,他问道:“贵霜人会要和平吗?” 袁华摇头道,“我不知道,但我要试一试!” 然后,他看向远处的城池,豪气干云的说道:“若贵霜人一定要打,那我们就打到底,打的他们哭爹喊娘,打的他们十年也过不上好日子,打到阎膏珍老窝里去,我去他娘,给脸不要脸,那就不给他脸!” 乞力笑了,他喜欢简单直率的袁华。 袁华转身,叫来一白马少年,说道:“我说,你写,用大月氏的语言写。” 白衣少年,从白马的马背上,拿下一个小木几,再从皮囊里拿出一根羽毛笔,跪下,慢慢的研磨墨水,然后将一张薄薄的羊皮摊开。 做完这一切,他静静的跪坐在木几之前,等待袁华的话语。 这一刻,被所有的乌孙人看到。 袁华端坐在战马之上。 白马,白衣少年,木几,笔墨,羊皮,少年跪坐在草地之上。草原上的风,将他们的汉家衣裳吹起,随风而舞,就像一幅让人宁静的画面。 一只大雁,鸣叫着飞过天空。 袁华思索良久,开口说道:“致阎膏珍,贵霜的王者。我乌孙,长居阿姆河畔,咸海之滨,未有南下侵扰贵霜之民。而贵国大军北伐,让两族交恶,兵祸连连,何其悲哉!今我乌孙,破贵霜三营,围孤城于北地。我等本可杀之,却偶见孤雁悲鸣,升起无尽悲悯之心,不愿再造杀戮,愿放之回去故里。战与争,只会徒增伤亡,你我二族可以通商,以物换物,贵霜亦可拥有草原之资,何须武力!佛说,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我等无南下之意,唯望长期往来,商贸不绝,两族慢慢融合,终可开启百年和平之盛世。若再起刀兵,我等亦会死战!贵霜虽有万里,可东有大汉,西有安息,南有不服之族,若北境再不宁,贵霜就是四战之地,是为王者不取也。乌孙部,愿两族交好,不再妄动刀兵!”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袁华是用汉语说的,乞力在一边将这番话,翻译给所有乌孙族人听,众人抬头看着在天空中徘徊的孤雁,心中亦有悲凉,皆躬身向袁华行礼。 这一刻非常奇玄妙,袁华代表乌孙向贵霜皇帝写下议和之书,却无人反对! 这一刻,所有乌孙人好像也放下了仇恨,开始展望未来。真正经历过战争的人们,知道和平的可贵。 中午,城墙上升起白旗,袁华和白马少年,两人两马,再次前往。 城门前,袁华对贵霜的万夫长说道:“死的人够多了,你们值得尊重!对于战士,我允许你们带着武器离开。” 万夫长单手抚胸,低头施礼,这是对胜利者应该有的礼节。 袁华让少年将羊皮卷送上,指着草原说道:“这是和平之书,请告诉你们的王,草原够大,够贵霜和乌孙一起生活。我们不要再举起弓刀,愿两族世代友好!” 万夫长动容,他双手举起羊皮卷,再次行礼,说道:“我会亲自送达王都,愿两族友好!” 这一天,是公元111年5月10日,贵霜大军撤离,留下辎重和四千奴隶。 袁华带着乌孙部进入城市,对着伏倒在地的四千奴隶说道:“从今日起,你们不再是奴隶,可愿成为我不奴族的族人?若你们愿意,我会提供给你们食物,钱币,请帮我们建完这座城池。若不愿,可以领十日的粮食,离开这里。从今日起,你们自由了!” 奴隶动容,皆跪地叩首,为首之人大声说道:“愿加入不奴族!” 四千人皆大声说道:“愿加入不奴族!” 袁华转身对着乌孙部的众首领说道:“我不奴族不能有奴隶,今日我取了四千族人,那粮草,辎重和战马,我一分不取,可好?” 众乌孙部的首领动容,他们齐齐抚胸说道:“听大首领安排”。 袁华纳闷,我怎么就是大首领了? 他看向可彦,可彦只是笑笑,不再多言。 袁华再次指着城市说道:“我们把这座城市建完,从此以后这里就是我们所有人的城市。因为乌孙人的不屈,我们取得了胜利,我觉得这个城市就叫不屈城吧!” 众人皆是认可。从此,温柔的阿姆河边,宽广的咸海以南,广阔无垠的大草原上,就多了一座小城,名为“不屈之城”。 是夜,乌孙人召开大会。 他们无法决定这座城到底由谁掌管,最后还是可彦站出来说道:“不奴族千里来援,更是打败贵霜人的绝对主力,帮我们夺回草原。我认为可以将城市交给他们管理,我们每个部落都拥有一个小街区,可以生活也可以做买卖,可好?” 最后,部落大会投票,袁华他们再次拥有了一座城市,到此为止,不奴族已经拥有五座城市,由西往东,分别是山海,江海,源启,希望,不屈。 不奴族人口总数达到17.8万,在乌孙和阿兰人之中已经拥有强大的威望,里海之上,伏尔加河流域,阿姆河以北,到处都是他们的商队。这些商队东起匈奴和大汉,西抵东哥特,西南与罗马,南与帕提亚,东南与贵霜都有大量的交易。 这时代也确实有意思,不管打仗如何,商队却总是受到各个地方的欢迎,他们所过之处,带来财富,货物,信息和知识。 而贵霜的皇帝阎膏珍在接到羊皮信后,没有做出回答。他既不召集士兵继续北伐,也不派出使者商量贸易,他只是默认那些商队往来。 有一天,一位贵霜的大贵族问阎膏珍:“王,我等该如何对乌孙?是战,是和?” 阎膏珍却回答:“休密!” 大贵族不再说话,他已经知道王的答案,王只是需要时间,恢复军力,王终有一天,会再次挥舞战刀。 休密不回,战争永不结束!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68章 回大汉(一) 葱岭,今帕米尔高原,古称不周山,最早见于《山海经·大荒西经》:“西北海之外,大荒之隅,有山而不合,名曰不周。”帕米尔高原在此时的汉朝以“葱岭”相称,因多野葱或山崖葱翠而得名。 《西河旧事》的记载,葱岭因其山上生长野葱而得名。郦道元《水经注》引《西河旧事》云:“葱岭在敦煌西八千里,其山高大,上生葱,故曰葱岭。”同时,《广志》中也有提到葱岭上生有大葱的景象。 葱岭据赡部洲中,南接大雪山,北至热海、千泉,西至活国,东至乌铩国,东西南北各数千里。玄奘在《大唐西域记》中提到葱岭的范围,北起今吉尔吉斯斯坦的伊塞克湖、塔拉斯一线,南至瓦罕走廊南端的兴都库什山,东起今新疆莎车,西至今阿富汗的昆都士一带。 这大山,以其高大山岭和幽谷险峻着称,恒积冰雪,寒风劲烈。葱岭上能够生长野葱的景象,与人们想象中葱岭是终年积雪和寒风凛冽之地形成鲜明反差。 葱岭是古代东西方陆路交通的要道,古代中国与西方之间的交通,多经由葱岭山道。葱岭为古代东方和西方陆路交通的必经之地,汉属西域都护统辖。 现在,贵霜和乌孙暂时和平,而罗马和帕提亚目前也没有来进攻。 袁华总不能一直等着,他最后找到刘玉,刘行,老阿拉什和乞力,告诉他们自己要陪崔力回一次家乡。 众人问,崔力的家在哪里? 崔力说,家在葱岭的东面,一个叫乌垒城的地方,那里是大汉西域都护府的所在。 袁华听崔力说起过,“家里父母,有一大兄,田百亩,有牛一头,羊二十头,还算安康。也不知,父母和大兄可好?” 众人也不多言语,刘玉和刘行去安排车马以及随从;乞力去牵来最好的战马;阿拉什抱着女儿,给他们带来阿夏做的干粮;古尔丽和古塔去收拾行囊。 袁华纳闷了,问古尔丽和古塔,“你们收拾行囊干什么?” 古尔丽和古塔说:“跟你去看看大汉!” 袁华无语,他说:“这一路山高水长,路途艰辛,你们还是待在家里吧!” 可古尔丽却说:“我还想去看看大汉的市场,玉姐姐准了!” 无语。。。好吧! 按照军衔和军功,袁华在乌孙的战绩,分金币八十枚,现在他已经是一个小富翁了。 而崔力也把这些年买的牛马,这一年存的铁币都换了金币和一路的粮草,也剩下四十枚。 两个人合起来老有钱了,有120枚金币,嗯。。。大约值60斤茶叶。。。算了,不说了,茶叶太贵,说起来都是泪。 为了他们的安全,一百二十名不奴族战士,将随他们一起返回,人皆四马,其中一百金属甲轻骑,二十重甲骑马步兵,每十人一辆双套马车。 刘玉临行前,将一个布袋交给古尔丽,小声说道:“路上备用,莫让袁华知道!”,古尔丽点点头,这已经是她收到的第四个钱袋。老阿拉什,乞力,刘行,都已经悄悄塞给她了。 古尔丽知道,这些这些家伙的私房钱,不多都是几十个金币,但这里全是情义。 刘行将长苗刀带来,还给袁华,笑着说:“这玩意不错,我们决定造了!另外,弩兵对那个啥棹刀,也觉得很牛皮,人人都要,我们也决定造了!回来,你能领的工资更多些!” 袁华笑眯眯的问道:“你们是不是故意的,好吊着我,让我回来!” 刘行哈哈大笑:“你这么想,也可以,但老子是军人,这刀确实可以。” 袁华不解,问道:“可站着砍不动金属甲啊?” 刘行笑着说:“有多少敌人有金属甲?这刀长,加上手臂的长度,这玩意在马背上能砍到很远的敌人,控制的范围比斧头宽多了!” 袁华想想,点头说道:“也是这么个道理,但是斧头还要带着,万一碰到重甲,还是斧头更厉害”。 刘行点点头,说:“咱马多,让第二匹背着斧头就好。” 五月三十日,趁着天气极好,一行人登上海船,向着东边而去。 这一次,袁华,崔力,古尔丽,古塔,一百二十名战士,共一百二十四人,带着496匹战马,十二辆大车,先进入不屈城,再一路向东。 这一次,他们要从葱岭的南线进入大汉的西域都护府,万水千山啊! 由于战争停止,他从不屈城跟着不奴的商队,先去了马拉坎达城,见到了扶风马氏的人,定下来稻谷良种和茶叶的订单。古尔丽支付了一半的定金,这是刘玉给的公家钱,一共一千金币。然后货物送到不屈城,马家将收到另外的一千枚金币,真的是大手笔。 路上,袁华好奇的问古尔丽,“刘玉给了你多少钱?” 古尔丽小脸一偏,说道:“不告诉你!” 袁华碰了一鼻子灰,他也没想要,就是想知道自己的财力。算了,拉倒吧! 从马拉坎达城出来,他们付钱,加入了一个粟特人的小商队。这商队规模不大,大约五十辆大车,一百随从。他们就吊在商队的尾巴上,一路向东,继续前行。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每一日,袁华都要给古塔上两个小时的课,学习一天不可荒废。这小东西十一岁,已经长大了,性子倒是更沉静了些,居然能认真听讲,还会问问题,孺子可教也。 只不过。。。这小家伙,每天都在擦拭钢刀,铠甲,开弓射弩,怎么看也不是一个文官的料,好吧!以后丢给乞力他们,老子不管了。 越往东,山愈发雄伟,山路愈发艰难。 行到极高处,人很难受,呼吸不畅,天上无飞鸟,山间无走兽,四顾皆茫茫,若没有商队一路提点照拂,这群人绝对要吃很多亏。 路上,经常能看到白骨,有人的,也有牛马的,商人说:“这条山路,一年要吃掉不少人!” 偶尔,人们会在山间看见狼群和豹子,狼群的数量没有草原上的多,但也有二十只左右。 它们要也不攻击人类,只是在山间游荡,袁华觉得可能是人多的关系,狼群知道不好惹。 豹子,就很诡异了,它趴在山石之间,你几乎无法看出来,保护色极好。但这些动物,也不靠近人类,反而是人类来了,会立刻起身离开。 葱岭,真的有野葱,袁华他们会用这些野葱炖干牛肉,撒点盐,慢慢煮,味道很香。 因为海拔,又没有高压锅,这里的水沸点低,你看着沸腾不止,可其实并不滚烫,只能慢慢煮。 队伍里,有几人非常不舒服,已经躺进马车了,可商人说,“我们还有更高的山口要过,他们不一定能挺的过!” 袁华想要派人,把高原反应剧烈的士兵送回去,可没有一个人肯,他们全都喘着气说:“陪崔先生回家乡,是荣耀,我等不愿回。” 商人让人去采摘了一些草药,让袁华他们熬水喂给不舒服的人喝,叹息道:“这是命运之神的安排,希望他们能坚持过那个山口。” 命运有时候就是这样,在第二高的山口,喘的很厉害的袁华,将一束野花放在一个小土包上。 他们失去了一位战友。 崔力哭着给他立下木头碑,古塔单膝跪下,用毛笔在墓碑上写下:“不奴族勇士尔尔丹之墓”。 袁华举目看向群山,蓝天白云之下,雪山绵延不绝,直达天的尽头。 这一刻,他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大汉止步于葱岭之东! 因为这些山,这些山将大汉和中亚隔开,汉帝国只要没疯,就绝不可能让千万士兵翻越这些山口进行西征。 先不要说打仗,就是一路高原反应,会死多少人?对于幅员辽阔的大汉而言,山的东面,直达大海,已经足够大了,没有必要跨越皑皑雪峰,劳民伤财! 袁华从未上过这么高的山峰,以前到中亚都是飞机,现在,当用脚丈量大地,登上高峰,他的心灵空寂,只剩下敬畏。 送走一位战友,队伍里气氛有些压抑,某些伤痛只能靠时间来缝合,别无他法! 幸运的是,袁华再一次看到了这个时代人类的体魄,最开始高原反应激烈的人,居然慢慢在恢复,队伍里也渐渐能听到笑声。 等翻过最高的山口,粟特人说:“还有十五日,就过了山区了” 袁华无语,他们已然走了一个月,居然还有十五日才能走出这片大山? 现在,他不再抱怨两个金币一斤的茶叶了,他有时会想,我要卖到三个金币!可想到那埋在高山之上的坟茔,袁华再次沉默,黄金突然变得没有意义,生命是无价的,他心里很难受! 崔力在细心照顾每一个士兵,他在夜里总会起来,看看大家是不是都能暖和。 袁华知道,崔叔觉得那士兵因他而死,可袁华不想安慰他,因为男人天生就应该承受,他也相信崔叔是一个顶天的汉子。 古尔丽倒是无比精神,她从小就在山里打猎,她和古塔,仿佛本身就是山间的精灵。两个人完全没有高原反应,反而能够拿着弓狩猎,只是动物确实稀少,总是两手空空。 六月十三日,他们终于快走出大山,随着海拔降低,所有人都开始活跃起来。 危险却来临了!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69章 回大汉(二) 这一天,商队开始是正常行进的,队伍的最前面是粟特人的十名守卫,然后是粟特人的车队,袁华他们的车队是跟在车队的最后。 大约是习惯,不奴军人会一直策马行进在车队的两边,而且他们已经形成一种习惯,走在队列右边的骑兵会右手持盾,就算不顺手,也必须这样拿盾,这就是军队的行进的强制要求。 这样,在右边有人伏击时,右手抬起盾牌,比左手要快的多。这是老阿拉什强制要求的,也不知道打过多少鞭子,要知道这老东西的鞭子非常狠,抽起来痛死人。 而粟特人的商队护卫却没有这种习惯,他是行进在大车之间的位置。袁华看到,有时大车上不去坡道,他们会立刻下马推行,这也可能是他们的经验。 袁华他们的车队要好很多,首先他们并没有货物,装的几乎全是给养和私人物品,所以马车不重。其次他们的马车是豪华版,也就是一辆马车是两匹马拖动的,双引擎,所以很少出现需要人推的情况。 大家原本都在说说笑笑,可下一秒,右边的山崖上,射下上百箭支,整个车队一下被打懵了,人的惨呼和马的叫声,在山间谷地回荡。 袁华在马车上和古塔下五子棋,可箭支射中厚木板的声音,外面的嘈杂,让他们立刻警觉起来,两人开始相互帮忙穿上甲胄。 他们在里面穿,外面的箭头在不停落下,有两根甚至射穿了窗口的厚席帘,钉在车厢地板上,尾羽嗡嗡作响。 等袁华帮古塔穿好他的小金属甲,左手拿弓,右手将苗刀插在背后,才猛掀开布帘,向前冲出车厢,站在车辕上。这时,才从面甲的缝隙里,看到外面的景象。 右侧有数匹战马被射倒,有一个倒霉战士的大腿甲和护腿板之间被射中,倒在地上,佝偻着身体,用盾牌护住全身,一个战士正在拖着他往车厢左侧的箭矢死角。 其他人,都已经躲到左侧,向着右侧的山坡顶端射箭。 前方他看不到,他并不知道商队的情况。 车厢上全是箭支,幸好这群敌人没有故意射马,不然剩下的路,要靠腿了。 袁华看向右侧,山不高,但是茅草很深,那些人应该是躲在草里伏击他们。 一根箭射中了他右肩膀,身体微微震动,被肩膀的金属肩甲弹飞。 他转身喊道:“古塔不要出来,用木桌挡住自己。” 然后,跳下车辕,躲进前面车厢的左侧死角,开始仔细观察右面的山头。 他没问崔力和古尔丽,现在问也没用,必须先解决掉右侧山头的敌人。看了看四周,不奴族的战士还算镇定,没有出现乱射箭的神经病。 袁华平静了一下心情,问身边一个老兵,“对面山头射了几轮?” 老兵想了想,说道:“有个十轮左右。” 这个问题,是老阿拉什告诉他的,“如果,你和弓箭兵作战,那你记住,一个弓手射完三十箭,他就会累了,右手无力,这时候出去揍他,你会轻松很多。” 袁华知道,现在要逼迫敌人拼命射箭,要让敌人冒头,否则这山上的蟊贼们,还有的折腾。 他大声喊道:“重步兵,跟我出列,举盾慢慢前移,其余人观察山头,给我射死那群傻逼!” 袁华接过一个士兵递过来的盾牌,举起在身前,向着右侧山地走去,他一边走,一边喊:“向我聚拢” 很快,十个重甲步兵,聚拢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半圆型盾阵,向着山坡顶处慢慢移动,这样可以防止旁边射来的箭支。 山顶上的箭,开始发疯的射向他们,可重步兵的盾牌和盔甲够实在,箭支射不透,就是盾牌上的箭头有点多,份量有点重。 身后,轻骑兵弓箭的百夫长也在指挥,他们在集中弓箭吊射,朝着那些飞出箭矢的草丛。 袁华他们也已经听到山头上,有惨叫声传来,只是不多,三三两两。 袁华没喊冲,他走的很慢,因为重甲有三十五斤,这样的山坡如果冲上去,也不用打了,士兵会直接累倒。 这一刻,他们只能相信盔甲和盾牌,左手持盾,右手拿斧,顶着半圆形盾阵一点点登山。 山高两百米,这群蟊贼挺会选,因为一般弓的射程是一百五十步,也就是两百米不到,可如果站在山上,利用高度和箭支的重力加速度,那就能射到车队。 就这么以乌龟的速度,一路向上,走到一百米高度,袁华已经呼吸急促。这他娘,穿着重甲,举着盾牌登山,老子还是头一次,看来以后还要加一个训练。 也是这个时候,山上的蟊贼急了,他们居然站起来,双手举过头顶,用石头砸他们,他娘,不讲武德! 可他们一站起来,就暴露在山下的一百名弓箭手眼里,几十支箭就直接找上这些站起来的家伙,好几个直接被射成马蜂窝,直挺挺向后倒下。 可石头还是落下两枚,袁华幸运中彩票,一枚石头正好砸在他举起的盾牌上,直接将他掀砸的往后倒,左臂生疼。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幸好石头不够大,不然,有人会就地穿越。 爬起来,他抬了抬左臂,还好没有骨折,再次捡起盾牌,挤进盾阵,向上,向上。 冲上山顶,十几个穿着破羊皮衣的人,怒吼着举着刀枪就从草堆里冲了过来。 袁华喘着气喊:“砍。。。砍。。。砍死他们。” 山顶上杀成一片,不奴族的重步兵有他们特殊的进攻方式,他们在进攻的时候,其实有两件武器,斧头和盾。 盾也是武器,但不是用来砸的,傻逼才会把盾举起来砸,那样中门暴露等着被捅吗? 不奴族是冲撞,重步兵会举着盾,等敌人进入十步,他们举盾向前冲击,一般他们冲出五步,正好用左侧肩膀靠着盾牌撞上敌人。 这一下有多重? 这个时代,肉食充足的情况下,草原男人的正常体重能达到一百四十斤左右,加上铠甲的三十五斤,再加上盾牌的六斤,武器四斤,总重量一百八十五斤。 当一个重甲战士开始极速奔跑你可以这么理解,大约相当于一百八十五斤的坚硬物体,以二十五公里每小时的速度撞上面对面奔跑的你,记住你的速度这时也是二十五公里每小时。 换个比喻,你会理解的更为容易,就是一个带人的轻便电动单车,以五十公里每小时的速度撞上站在马路中间的你。 重步兵要接受这种训练,在训练场,有一个一百二十斤的木头桩,吊在空中,外面包着稻草,士兵要举盾撞击。然后,慢慢的增加木桩摇摆的幅度。 这种撞击不是蛮力,其实也有技巧,要盯着冲过来的敌人,撞击的一瞬间,肩膀要贴实盾牌,不是撞击来人的中心点,要微微侧盾,撞击他的侧身,让他翻滚或者失去重心。 不然,真的硬撞,谁他娘也受不了! 山顶上,一瞬间两拨人就撞在一起,双方都有人撞飞,只是倒地更多的是蟊贼,接下来是斧头剁在人体里的声音,就像重刀砍猪腿,其实也没有什么声音,全是人的惨叫。 斧头这玩意,是不能挨的,管你有没有金属甲,只要挨斧头的全力一击,都会骨断筋折,更不要说斧头刃破开甲,剁进去了,是人就受不了! 而且,斧头还有一个特点,人的肌肉夹不住,刀开血槽,也是为了抽刀方便。斧头这玩意,前面锐利后面厚,加上斧柄的杠杆作用,从人体里拔出,肌肉夹不住。 战斗结束的飞快,十三个敌人,只用了十二秒,最后一个逃跑的家伙,是被两把飞舞的斧头砍进后背,摔在地上。这群盾斧重步兵,有这个训练项目,最开始扔的乱七八糟。 可一千次以后,大多数人都能扔到五米外的木桩上,厉害的,十米也能很准。 休息了一下,他们沿着山包顶,向前摸索,一路上见人就砍,血把盔甲都染红了。 红衣红甲,铁面具上也是血,看上去无比狰狞,可这群人现在就是杀神,无一合之将。 最后的敌人,是他们和商队护卫一起砍的,他们也冲了上来,只是山坡上留着七八具尸体,伤亡有些大了。 审讯完,才知道这一百多个劫匪,都是西域的流民组成的,平时饭都吃不饱,到处打劫小商队和小部落。 可有一个消息,让崔力的眉头紧皱,大汉的西域都护府居然没了?! 袁华也纳闷了?西域都护府这他娘说没,就没了吗?现在又不是三国,现在东汉不是还可以吗?搞什么名堂? 袁华拍了拍崔力的肩膀,说道:“先回去看看,按照他们的说法汉军是自己撤退的,没有大的死伤。老百姓应该也一样!” 崔力点点头,消息确实是这样的! 俘虏变成了商队的奴隶,这劫匪当的有点水平,居然混了口饭吃,有前途。 队伍继续向东,只是山头上多了一些坟茔,寂寞的看着这条,丝绸之路。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70章 孤城 在西域的辽阔大地上,一队孤独的马队商旅缓缓行进,他们穿越了无尽的沙漠,荒凉的戈壁和绿洲,终于在夕阳的尘埃中遥望见了乌垒古城(今新疆轮台附近)的轮廓。 袁华遥看,那座古城,它如同一位沉睡的巨人,静静地躺在群山的怀抱之中。 崔力则是有些惴惴不安,西域都护府已经不在,他不知道父母和大兄可好,想要就立刻冲去城北的小家,却又有些害怕。 粟特商人们的皮肤被风沙磨砺得粗糙,但他们的眼神中却透露出喜悦的光芒。领头的商人,一位经验丰富的老者,他的脸上刻满了风霜的痕迹,但那双眼睛却依旧明亮,仿佛能穿透时空,看到那座城昔日的繁华。 长期和马匹相处,袁华注意到身边那些粟特人的马匹,它们驮着沉重的货物马车,步伐稳健,它们的眼睛直视前方,轻轻的鸣叫,有些兴奋,它们应该知道自己可以休息了,它们也能感受到那座城的召唤。 望山可以跑死马! 望城也一样! 随着马队逐渐接近,夕阳已然落下,乌垒城的轮廓在地平线上渐渐成了金色。 在古城的身后,是金色的巍巍群山,它们如同大地的脊梁,雄伟壮观。山峰高耸入云,山顶覆盖着终年不化的积雪,在阳光下闪耀着银光。山脚下,是一片绿色的绿洲,为这片荒芜之地带来了生命的希望。 这,山与城,如同宿命的伴侣,在天地间相守。 随着马队逐渐接近古城,天色愈发暗了,崔力什么也不说,就一直看着那座城。 等他们到达城下,城墙和城门处已燃起火把,有士兵正要关闭城门。 粟特商人大声喊道:“莫关,我等还要入城。” 那胡人士兵不管,只是推门不停。 城头上,有一胡将大声喊道:“时辰已过,汝等,城外过夜!” 公元一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崔力终于站在了,故乡的南面城门之前。 商旅们开始卸下帐篷,准备在古城外稍作休整,明日一早进城。 崔力就那么站着,他一动不动的看着城墙上火焰中摇晃的旗帜,那居然是匈奴人的火焰狼旗。 这一刻,崔力身躯在微微的颤抖,他的心已然碎了,匈奴人的残暴,谁人不知? 袁华走过来,也看向那面狼旗,转头对崔力说道:“崔叔,咱家在城北,对吗?” 崔力点头。 袁华牵过他和崔力的战马,说道:“走,我们去看一看!” 最后,十名轻骑兵,崔力,袁华,古尔丽骑上战马,绕城向着北面而去。 奔出不到五里的地,一个小村落就出现在众人面前,那里的房屋在月光下显得如此宁静,房屋中有灯火的光芒。 崔力大喜,他策马疾驰,带着众人在一所大院子前停下,想伸手去敲门,却又停下,一时心潮起伏,不能自已。 袁华走上去,拍了拍崔力的肩膀,轻轻叩响房门,就听到有人在院子里喊道:“谁啊?” 说的却不是汉语,这一声回答,让崔力失去了全部的力气,整个人就那么斜斜的靠在土砖做的院墙之上。 院门打开一条缝,一个胡人妇女小心的问:“你们找谁?” 借着月光和火把,崔力看到了那女人的脸庞,他再次站直了身体,颤抖的问:“是耶儿婶婶吗?” 那胡人妇女,先是仔细的看了看崔力的脸庞,忽的大喜,推开院门就一把抓起崔力的手,对院子里面喊:“孩子爹,崔家二郎回来了,崔家二郎回来了!” 一个胡人老汉,披着一件羊皮袄子,急急忙忙的跑出来,看了看崔力的脸庞,一把抱住了他,哈哈大笑:“二郎,二郎啊!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啊!” 这一次,他们说的都是汉话,袁华知道这应该是崔力认识的人家。 小院里,一个泥炉子里点上干柴,火焰起伏,崔力,袁华,古尔丽和两位老人坐在院中,谈起了往事。 胡人老汉说道:“你被俘之后不久,咱这片就乱了,后来听说大汉就下旨让撤掉西域都护府,那时候村子里人心惶惶,唉!” 耶儿大婶在一边说道:“你娘为你的事哭了好久,你阿爹和你哥在外面一直在外面奔波,和村里的汉人一起去龟兹城(今新疆库车附近)找班长史,想看看以后怎么办?就让我们住进来照顾你娘。” 崔力忙问:“我爹娘现在在哪里?” 胡人大叔说:“最后一次送他们离开时说,说是要去大漠南面的于阗国(今新疆和田地区),那儿的国王愿意接纳汉人,还答应给土地。” 袁华问:“大叔,从乌垒城到于阗国要走多久?” 胡人老汉叹息道:“听他们说,要走一千六百里,还要过荒漠和沙海,路难走啊。” 袁华问崔力:“为什么要走1600里去于阗国,而不是跟着军队回大汉?” 崔力摇头,他确实不知道。 胡人老汉却说:“回老家也没地了,一家人如何活下来?这村里的汉人都是戍边汉军的后代,在大汉哪来的土地?”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崔力默然,是啊,以前阿爷在的时候也说过,他们从九原来,世世代代都是边军的后代,内地哪里会有什么土地! 末了,崔力送于两位老人一匹战马,这对于农人来说就是一个壮劳动力,两位老人笑的合不拢嘴。 众人回到城南的营地,商量了一下,明日清早进城,看有没有商队去于阗国,他们一起随行。 崔力的话不多,袁华看着熊熊的篝火,说道:“他们在匈奴人来之前就去了于阗国,一个村子一起走的,不会有事,我们明日就启程!” 崔力点点头,只是眉头依然紧锁。 夜晚,所有的人都睡了,袁华今夜带着三个士兵值守,他看着月下的乌垒城,轻声叹息:“偌大的东汉王朝啊!你们怎么会放弃这片富饶的土地?到底发生了什么?” 古塔居然也没睡,小家伙披着一床羊毛毯,爬出帐篷,走到袁华身边,指着大城问袁华:“这大城,是大汉建造的?” 袁华点头。 小家伙再次问:“大汉有多少这样的城市?” 袁华不知道,但他在想,五千万人口的东汉,怎么也有上千座这样的城市吧? 他回答道:“我考考你,如果一个帝国有五千万人口,一座城能管理五万人口,需要建多少座城?” 古塔拿起一根树枝,在旁边的沙地里算着,不久他站起来,拿着树枝开心的说道:“一千,我算出来了,是一千座这样的城。” 接着,古塔愣住了! 小孩子再次看向那座黑夜里的城市,转身,火光将他稚嫩又有着风霜的黑黝脸庞照亮,他不确定的问:“我,是不是算错了?” 袁华摇摇头,说道:“你没有算错!” 古塔的眼睛睁的大大的,用木棍指着乌垒城说:“这么大,这么高的城,大汉有一千座?” 袁华笑道:“这乌垒城,城里能容纳的人口不过1200人,士兵不过300,在大汉而言,这还算很小的城市。如果我们在向东走,一直走,城市应该会越来越大,人口会越来越多。直到看到几十万人口的大城。那里有长安,有洛阳,现在应该无比的繁华和热闹。” 古塔兴奋的问道:“这一次,我们会去吗?” 看着远处高达十米的城墙,袁华将一块木头扔进火堆里,大火被木头压服,火焰少了几许。可不久,火焰就再次吞噬木材。 袁华摇摇头说:“不知道,如果崔叔的家人不在于阗国,我们可能就要再往东走了!但我希望,不要再往东走了。” 大木材,被火焰吞噬,噼啪作响,烈焰腾空! 根据《汉书·乌垒传》的记载,乌垒城有“户百一十,口千二百,胜兵三百人”。这意味着乌垒城的居民大约有1200人,能够提供300人的兵力。 乌垒城的具体规模在考古发现中有所体现,其总面积约为38万平方米,分为外城、内城及高台城址。外城、内城平面呈不规则长圆形。 乌垒城的城墙经过三次大的修筑、改建,主体年代在两汉时期。城墙基宽底部宽达25米左右,根据推算城墙的高度应该在八米到十米之间,建筑使用大型土坯砖,尺寸为45×25×15厘米,且规格统一,这表明营建过程需要动用大量人力,并有相对统一的工程管理。 两汉时期,乌垒城虽人口不多,但其地理位置重要,城池规模较大,城墙结构坚固,是当时西域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军事中心。 在西汉时期,大汉无比重视西域,汉宣帝神爵二年在此设西域都护府,名为乌垒城,是当时汉朝管理西域三十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军事中心。西域都护由皇帝亲自任命,3年1替,从未间断,据《汉书》记载:西汉历任都护18人,其中立传可考的历史上着名的有郑吉、郑宣、甘延寿、段会宗、廉褒、韩立、郭舜、孙健、李崇、但钦等10人。 到东汉,在西域又建一城,名为龟兹,班超就是坐镇龟兹城统御西域。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71章 西域江南 次日清晨,众人跟随商队进入乌垒城,在客栈之中,他们和粟特商人告别。 粟特商人们,一个个走上前来和他们拥抱,笑着说:“下次有机会,我们再一起同行!” 袁华也笑着说:“记得去不屈城,那里也需要你们的贸易。” 古尔丽也走上来,将一张单子交给粟特商人,说道:“这是两张纸,一张是我们不屈城有的东西,一张是不屈城需要采买的东西,你们看看是不是有钱赚?” 商人拿过来认真看,然后他抬头,吃惊的问道:“居然有这么多铁器和陶器?” 古尔丽笑了,她再次说出一个重大的消息:“八月,我们不屈城会开通到马拉坎达城的船运,以后运输会很快,装的也多,也不需要那么多牛马沿途运输了,牛马只要在码头卸货就好。” 这一下,把粟特商人可乐坏了,他们连忙表示,接下来一定会去不屈城看一看。 客栈里人声鼎沸,崔力这时也领着一个商人过来,说道:“有商队要去于阗国,我们可以同路!这是他们的头领乌尼克,他愿意带我们去于阗国。” 没想到,乌尼克居然认识这帮粟特商人,他们先拥抱了一把。 粟特商人告诉乌尼克:“带上袁先生,他们很厉害,没有人能够打的过他们,你的商队会很安全。” 乌尼克向着袁华单手抚胸,笑着说道:“于阗国商队,乌尼克,见过袁先生!” 袁华也单手抚胸说道:“山海城,袁华,见过乌尼克先生。” 乌尼克向粟特人道别,然后将袁华一群人带到旁边的桌子上坐下,向他们介绍了路程和时间,然后,他建议道:“这一路有1800里,牛马人力耗费巨大,我建议你们采买一些货物去于阗国,这样可以赚回一些耗费。” 袁华不懂,于是很直白的问:“乌尼克先生,我们应该买什么去于阗国?” 乌尼克笑道:“瓷器,茶叶,铁器,布匹,甚至牛马都可以!” 古尔丽像一只小狐狸,她问乌尼克:“我们合起来买一点可以吗?到时候您来卖,分我们一点就行!” 乌尼克哈哈大笑,说道:“你有多少金币?” 古尔丽想了想,说道:“三百贵霜金币和一百帕提亚金币。” 乌尼克点头,说道:“那我出三百贵霜金币,我们合起来买牛和羊,于阗国需要牛耕地,也需要羊!” 袁华诧异了,他问乌尼克,“七百金币能买多少头牛羊?于阗国有这么田地需要耕种?”,在他一路走来,看到过田,但是大多数都是牧场。 乌尼克笑着说道:“能买一千头牛外加两千头羊,我们于阗国是西域的江南,良田二十万亩,物产丰茂,用牛车的地方很多。于阗国人也极喜欢吃羊肉,羊会很好卖。另外,沿途的小国我们还能买卖牛羊,只要有钱赚就行。” 七月二十九日清晨,乌尼克商队的三十辆大车,六十商队成员,加上袁华一行人,赶着牛羊就踏上了,前去于阗国的遥遥旅途。 这一路,他们穿越绿洲,荒野和沙漠。这一路,他们在不少部族停歇,乌尼克带着古尔丽去买卖牛羊。 这一路,于阗国的商队向他们介绍了他们的国家,一个无比美丽的地方。 乌尼克很骄傲的说:“我们那儿,有无数绿洲,湖泊,远处冰山有河流滋润大地,稻谷成熟的时候,你能闻到稻花漫天的香味,蚕丝织造的丝绸无比美丽,山上有金玉,湖泊里有鱼,你去了,一定会喜欢上那里!很多汉人都在那里定居,他们和我们一起盖房子,他们说于阗国就是西域的江南。” 袁华瘪撇嘴,你就吹吧!还西域江南!他现在满眼黄沙,要用布遮着脸,才能呼吸,不然嘴巴里全是沙末子。 至此,袁华理解了,为啥子阿拉伯人,全都要穿长袍,带头巾。 这他娘,穿上下的衣服,到处都是缝隙,到处都是往里面钻的沙砾子。如果不带头巾,头发里也是沙子,使劲摇一摇头,沙子飞扬,有一种重金属摇滚吉他手的感觉。 这个时代,塔克拉玛干,虽然已经沙漠化,但沙海中时不时能看到绿洲,偶尔还有成片的树林。 袁华看着眼前的一切,只能叹息,叹息时间沧桑,叹息最终人类和自然伟力的合力,会毁掉了这些沙海里生命的载体。 在走过这么多地方以后,袁华对这片土地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 塔克拉玛干啊! 西有高大葱岭拦住了里海过来的风,南有雄伟的青藏高原挡住了印度洋的水汽,北面是巍巍天山,西南是阿尔金山,这地方简直就是一个巨大的内陆盆地,离开四周的大海都很远。 很远也就算了,偏偏这些山都异常高大,带有水汽的风根本进不来。 这片沙海,其实很脆弱,靠着冰山的融雪和极少的降雨,在努力维持最后的生态。 可人类是最后的推手,砍伐森林,牧羊吃掉草根,让这片土地不得不死去,最后变成真正的死亡之地。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塔克拉玛干,你要拆开来读,就会知道是什么意思! 塔克拉,是指“地下”。 玛干,是指“家园”。 这个名字,其实带有无尽的感伤,也有无尽的历史,那片沙海之下埋着他们曾经的家园。 而这些被沙海埋葬的家园,今天就在袁华的面前。 就是他们走过的一个个的小小的绿洲,和这些小绿洲养活的一个个小小部落。 看着那些绿洲部落里微笑的脸庞,袁华其实有些哀伤,因为他知道,这些笑脸最终都会落泪,而最后一滴泪,将落入无尽的沙海。 会有多少人哭泣的离开? 会有多少人会在流浪中死去? 会有多少人会成为其他部落的奴隶? 会有多少人,在梦里回忆这些美丽的绿洲? 袁华想要告诉人们,不要砍树,可他们需要木头。 袁华想要告诉他们,不要养羊,可他们需要食物。 袁华有些无力,他此刻就像沙海里的一粒沙,历史的风将他吹起,却毫无所依。 就这么走着,看着,笑着,寂寞着,人们走了整整一个月,终于抵达了于阗国边境。 乌尼克站在车辕上,哈哈大笑,他张开双手,大声的对着袁华喊道:“欢迎我们的客人,于阗国将敞开她母亲般温柔的怀抱!” 不奴族所有的人都惊呆了,在穿越沙漠和那些小绿洲以后,吃完无数沙子以后。 他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竟然就这样毫无征兆地踏入了传说中的天堂! 展现在他们眼前的景象,美得令人窒息。 那是一片广袤无垠、望不到尽头的湖泊,湖水清澈透明,宛如一面巨大的镜子,倒映着蓝天白云; 湖边则是一片片金黄的稻田,微风拂过,稻穗轻轻摇曳,谷粒饱满,压弯了稻杆,这景象是如此的丰饶而美丽。 远处有牧人带着羊群,漫步在草海之中,风吹动草原,如同波浪。 蓝天,白云,雪白的绵羊,翠绿的牧草,蓝色的湖泊,金黄的稻谷,深绿色的森林,这让不奴族的族人感觉像是突然走入了一幅不真实的画卷。 袁华吐了吐嘴里的沙子,对着崔力说道:“崔叔,如果你父母在这里,我们也就安心了。” 崔力拼命点头,他希望自己的父母和大兄能住在这样的地方,这里真的很好。 古塔从车上跳下来,抱着咯咯笑的古尔丽在草原上打滚,他们是草原的孩子,这一刻他们也回到了母亲的怀抱。 袁华看向乌尼克,说道:“你。。。很好!” 本来他想说,你没骗我,但这么说好像有点小人,于是最后变成了“你很好!”。 乌尼克笑了,他说道:“你告诉过我,你和崔先生都是汉人,我们于阗国和大汉是兄弟之邦,大汉待我们如亲人,教我们种植稻谷,教我们养蚕和制作丝绸,教我们建造房屋,所以汉人在这里受到尊敬,于阗国就是你们的家。” 众人休息了一会,等古塔玩累了,再次踏上行程,他们要去更远处的于阗城,要交易牛羊,也要寻找崔力的家人。 袁华一路走,一路看,他看到的于阗国已经完全是一个农耕文明的国家,这里的种植非常发达。 他甚至看到了成片的桑树林,也看到了采摘桑叶的人们。 当缓缓走过那繁华喧嚣的市集时,眼前所见之景令人目不暇接。只见宽敞的街道上人来人往、川流不息,身着各色服饰的人们在其间穿梭而行。他们或行色匆匆,或悠然自得地漫步,每个人都带着自己独特的目的和心情。 街道两旁摆满了琳琅满目的摊子,这些摊子仿佛是一个微型的宝库,散发着诱人的光芒。有的摊子上摆放着精美的玉石,它们温润而光滑,宛如大自然赋予人类的珍贵礼物;有的则陈列着色彩斑斓的玛瑙,其艳丽的色泽让人不禁为之倾倒。此外,还有各式各样的金属农具整齐地排列着,从锄头到镰刀,无一不展现出劳动人民的智慧与勤劳。 除了这些,摊子上还堆满了金黄的稻谷、雪白的面粉等各类粮食,它们散发出阵阵淡淡的香气,吸引着过往行人的目光。不仅如此,街道旁更有着一家家生意兴隆的饭店,从店内飘出的阵阵饭菜香更是勾得人们食欲大动。食客们围坐在桌前,一边品尝着美味佳肴,一边谈笑风生,好不热闹!整个集市充满了生机与活力,宛如一幅生动鲜活的市井画卷。 他问乌尼克,“于阗国有多少人口?” 乌尼克昂首挺胸,脸上洋溢着无比的自豪,他大声说道:“我们伟大的于阗国拥有多达两万之众的子民!不仅如此,我们还有五千名身经百战、英勇无畏的精兵强将!放眼这广袤无垠的大漠南边,我们于阗国乃是最大国!无论是人口数量还是军事力量,都无人能比。” 《汉书·西域传》中有对於西南是阿尔阗的详细记载: - “於阗国,王治西城,去长安九千六百七十里。户三千三百四十,口一万九千二百六十八,胜兵五千四百八十五人。……其地宜五谷,出玉石、铜、铁、雌黄、金、银、青玉、白玉。”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72章 相聚与过往 九月一日,下午,于阗国的一处森林外,在一个小小汉人村落里。 崔力终于在这里找到了父母和兄嫂,他一别五年,跪拜在父母身前,哭的像一个孩子。 崔母趴在他身上,也号啕大哭。 崔父和大哥将母子拉起来,然后父亲也拥抱了这个本来以为死去的儿子。 大哥向他介绍了自己的媳妇,这是一个于阗国的女子。 崔力将袁华他们一一介绍给父母兄嫂,袁华他们笑嘻嘻的将从市集上采买来的各种东西,堆满了崔力家的木桌。 傍晚,崔母带着村落妇人一起燃起柴堆,开始做饭。崔力陪着父兄聊天,而袁华则带着古尔丽和古塔,开始在这个小村子里面晃悠。 这里的房子都不大,而且都是泥砖造的,房顶也只是用了茅草铺盖。 村子有大约五十间房屋,道路没有铺砖,这两天天气好,如果碰到雨天,那绝对是一脚雨水,一脚泥。 森林外,有一片新种植的桑树苗,看上去没有几年,也长不成大树。 村里的孩子,也很瘦小,看样子日子过得贫苦。 他歪头问古塔:“你看出什么来了?” 古塔说:“这村子很苦,他们吃不饱!” 袁华好奇了,再次问道:“你怎么看出来的?” 古塔指着一处茅草泥砖做的仓库说道:“那应该是装粮食的地方,其他的地方都不像,现在门是开的,我看了一下,啥也没有!” 袁华好奇了,这孩子怎么知道看仓库? 于是问道:“我就纳闷了?你个小鬼,怎么知道进村就看仓库?” 小鬼笑了,他歪着脑袋说:“老阿拉什说的,进军营就先抢仓库,反正到哪里都要先找仓库!” 袁华骂道:“果然,那个老东西不是好鸟!” 古塔反问:“华,你是不是也知道他们过得不好?” 袁华点头,说道:“我是观察小孩,我们汉人不会饿着小孩,若小孩都很瘦,那就是真的没粮食!” 古塔点头,“嗯,以前最苦的时候,你,崔叔和老阿拉什都是让我先吃的。” 袁华摸了摸古塔的脑袋,然后大手一挥,说道:“走,吃饭去!” 可古尔丽却在一边说道:“我们一百多人,会把这个村子吃垮的!” 袁华哈哈大笑,他说道:“老子还有金币,等下就叫人全部换成粮食!” 古尔丽咬着嘴唇,她在想,要不要把那些家伙的钱拿出来? 夜里,村子里在森林边摆下各种各样的木桌,这些都是从其他家搬过来的,所有村子里的汉人们也都来了。 崔力给一个个老人磕头,感谢他们的帮助,老人们将他扶起,有些人眼泪都流了下来,都说着:“活着就好,活着就好啊!” 袁华算了算,这村子一共有一百五十七人,按照千斤粮食一人,需要七点八吨的粮食。 他摸了摸口袋,好像还有七十七枚金币,不知道能买多少粮食? 故里古尔丽却已经叫了一名战士,对他说道:“吃完东西,去找乌尼克,就说牛给我们留十头和羊一百只,今晚就带来。” 从这里到城里,大约十里,士兵快一点,一个小时肯定回来了。 大家开始吃饭,也就是馒头,青菜,肉很少,但所有人都吃的饱。 崔母今日特别高兴,她拉着崔力的手说道:“你也老大不小了,要讨个媳妇。” 崔力嘿嘿笑。 古尔丽在一边说:“崔叔在山海城可厉害了,好多阿兰族的姑娘都想跟他,可他就是不答应呢!” 崔母握着儿子的手问:“娃,为啥啊?” 崔力挠着头,“这不没有跟父母说过,哪敢结婚啊?”。 在一边啃着馒头的袁华,直摇头,这个时代怕真的有这个规矩,难怪崔叔一直单身。 崔父这时看着袁华,似乎在回忆着什么,然后他问道:“袁华,你以前是军中铁匠?” 袁华也不记得,他只是听崔力说起过,于是点头,说道:“晚辈也不记得了,还是崔叔告诉我的。” 崔父疑惑,崔力连忙解释:“阿爹,袁华被人用锤子敲过脑袋,很多事都忘记了。” 崔父了然,但他接着说的话却让袁华愣住了,“那次汉军撤退,你们失踪以后,我在营区曾见过你的母亲和妹妹。那一次,一共失踪八个工匠,一共八户人家被叫到了龟兹城。你们家应该是龟兹的匠户。” 袁华一时沉默,他占据了一个少年的身体,而这个少年有母亲和妹妹,接下来该怎么办? 崔力却不知他的想法,就站起来对着袁华说道:“我们去龟兹找她们,娃,我们去龟兹。” 古尔丽也说:“既然找到了崔叔的家人,那接下来我们去找你的家人。” 古塔也凑热闹,“好啊!好啊!我也想去看看龟兹城”。 袁华只能点点头,他其实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个世间的家人。但有些事情,既然知道了,总要去做,至少要知道她们过得如何? 众人吃完饭,各自回家。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崔力也回家去住了。 袁华则带着不奴士兵们,在小村的森林旁边,将大车围成一个小圈,营地扎在小圈中间,这就是习惯,习惯就成自然。 夜里,有人举着火把在村外的道路上大声喊:“牛羊回来咯!牛羊回来咯!” 古尔丽跳起来,爬上车阵向外招手:“干得好!回头请你们吃羊肉串” 然后,死丫头回头对着刚刚爬出帐篷的袁华喊道:“华,羊肉串,你来烤!” 袁华莫名其妙,大半夜烤什么羊肉串?可看到牛和羊,他终于知道了。 他问古尔丽,“多少钱?” 古尔丽笑了:“我买的,送给崔叔家的,你的钱买别的吧!他们需要粮食。” 袁华也不客气,说道:“那我烤羊肉串就不收你钱了!” 古尔丽一脚把他从车厢上踹了下去,看着他摔得四仰八叉,哈哈大笑,指着他说道:“我要二十根,一根也不能少!” 这群士兵都是牧民出身,他们知道这些羊用来干什么,他们对古尔丽说道:“十头牛,一公九母。一百头羊,就十头公羊,其他都是母羊。” 然后,这些士兵还笑着牵过两头羊,笑着说:“嘿嘿,乌尼克送的!这家伙,人不错!” 最后,士兵还递给古尔丽一个钱袋,说道:“乌尼克说,去掉这些牛羊,我们赚了九十枚金币,里面是本金和多出来钱。” 古尔丽拿过钱袋,转身翻下大车,钻进她的小帐篷,就不再出来了。 袁华知道,这丫头去数钱了,天生一个财迷样,全都毫不掩饰的写在脸上。 袁华带着士兵将牛羊赶到刘力家门口,也不管人家睡没睡觉,就在门口大喊:“崔力,收货了,有你的快递!” 这牛羊的叫声也把村子惊动了,很多还没睡的人家,都披着衣服跑了过来,一看到这么多牛羊,都吃了一惊。 崔力打开院门,看到这么多牛羊,愣住了,忙问:“哪里来的?” 袁华歪着脑袋说:“古尔丽送的,这富婆,真的大手笔啊!” 他不知道,古尔丽算完,擦着眼泪,从自己身上的小包包里掏出来十三个金币放进了公家的钱袋。 然后,她歪着脑袋说道,“不行,明天要吃三十根羊肉串,不,四十根!” 古塔跑过来,把小脑袋伸进,问道:“有羊肉串?在哪里?” 古尔丽没好气的说:“明天,明天才有,你给我睡觉去。” 古塔又说,“我刚刚看到好多牛羊,是我们的吗?” 古尔丽悲痛欲绝,她捂着脸说道:“十三个金币啊!十三个金币啊!” 古塔觉得他姐姐有问题了,金币和牛羊有什么关系?他爬出帐篷,然后觉得自从听到了羊肉串以后,他肚子就有点饿了,从皮囊里掏出了一个硬面饼,开始啃着。 崔父也出来了,他走出门,在火把下,看着十头牛,一百头羊,顿时也愣住了。 崔力指着这些牛羊说:“这些都是给家里的,古尔丽让袁华送来的。” 崔母也出来了,连忙说:“这要好多钱啊!娃,这使不得。” 崔力笑了,他说:“娃有钱,你们收下!让村里的各家养着,明年生小羊和小牛,再还给我们就好!” 崔父也不啰嗦,总不能让这些牛羊就这么待在门口,于是对村里人喊道:“去把大伙都叫来,我们分着养这些牛羊。” 这下村里热闹了,全村的人都来了,崔父和几个老人一商量,就定下契约,将牛羊分别牵走,村子里到处都是欢声笑语。 崔家最后留下了两头牛和二十只羊,崔家的大哥和嫂嫂摸着大牛,很是开心。 这年代,一头牛能顶好几个壮劳力,能耕田,能送货,还能生牛犊子,对于农家而言,牛有时比人都重要。 很多农家,在牛怀孕的时候,吃的比人都好。 第二日,村里人再次看到了车队,袁华买回来大量的粮食,将他们的粮仓堆的满满的,笑着对村民说:“放开吃,我按照人头买的,每人一千斤,大人小孩都有份。” 村民感动的不知道说什么,几个老人都要给袁华跪下了,可袁华却拦着他们说道:“你们是崔力的乡亲,我袁华的命是崔叔给的,所以你们也就是我的乡亲,不要见外!等我老了,说不定还到这里来养老,到时候吃你们的!” 众人哈哈大笑,都说:“好”。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73章 你们是来搞笑的吗? 九月一日,真他娘是个好日子! 崔力找到了家人。 在遥远的山海城的南面,帕提亚人的身影逐渐出现在了“叹息之墙”的前方。这一次,他们显然是有备而来,浩浩荡荡的队伍宛如一条蜿蜒的长龙,气势磅礴地向着目标挺进。 整整两万名全副武装的精锐士兵迈着整齐有力的步伐,如汹涌澎湃的潮水一般涌来。他们身披各种铠甲,手持锋利无比的长枪和战斧,面容冷峻而坚毅,透露出一股不可阻挡的强大力量。不仅如此,还有一万人组成的辅助军团紧随其后,这些士兵虽然没有主战部队那般装备精良,但同样训练有素、纪律严明。 三万大军就这样在山海之间铺陈开来,一眼望去无边无际。嘹亮激昂的号角声此起彼伏,仿佛是来自远古战神的呼唤;密密麻麻的营帐如同白色的蘑菇般点缀在大地上,形成了一片壮观的营地;铁甲骑兵们骑着高大威猛的战马,马蹄声响彻云霄,扬起阵阵尘土;马弓骑手们则骑着战马,矫健地穿梭于队列之中;而那些步兵们,则以坚实的方阵稳步推进,每一步都踏出坚定的信念。 此时的海边已经完全被这支庞大的军队所占据,他们的存在让人感受到一种无法言喻的压迫感。海风呼啸而过,吹起军旗猎猎作响,似乎在预示着一场大战将要来临。 这刘行,乞力和阿拉什都站在高墙之上,看着极远处那些密密麻麻的帕提亚人的营寨,都有一点压力。 刘行指着远处说道:“帕提亚是不是有病?隔三差五就要来搞我们一次?” 老阿拉什眯着眼睛,说道:“接下来,要看看他们有什么手段了?” 乞力则皱着眉说道:“他们上次和我们交过手,了解过我们的城防,这一次肯定带有相对应的装备。” 刘行回头看了看城墙上的东西,说道:“袁华那句话是怎么说的?魔高啥来着?” 乞力说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刘行点头,“就他娘是这个意思!帕提亚就是那个魔,我们就是那个道!” 老阿拉什笑了,骂道:“去你的,你才是道士,我不是!” 乞力问刘行:“你觉得他们什么时候回来攻城?” 刘行问老阿拉什:“阿拉什,你怎么看?” 阿拉什望向远处的海面,然后他说道:“最快后日!” 刘行不明白,反问:“为什么?” 老阿拉什说道:“总需要做些准备,例如攻城梯,谁也不会傻到扛着梯子行军!所以今天一定会做准备。海面上有乌云在聚集,现在是西风,西风会把乌云带过来,明天会下雨,所以最快是后天!” 刘行反问:“下雨不能攻城?!” 老阿拉什问乞力:“下雨,你会攻城吗?” 乞力摇摇头:“我不会!几万大军冒雨攻城,无论是否能攻下来,接下来会有大量人得病,万一病会扩散,那就完了!” 刘行恍然大悟,拍着石头城墙,对身边士兵,说道:“给我把草棚拉起来!” 阿拉什无语了,他问道:“刘行,这天没下雨,你拉什么草棚?” 刘行嘿嘿一笑,说道:“这九月的太阳也挺狠,防晒,防晒啊!” 无语。。。 草棚是一捆捆厚茅草卷起来,放在城墙顶部的铁架上,每隔三米有一大捆,原本是用来阻挡箭雨的,当然下雨也能阻挡雨水。 现在倒好,用来防晒了? 袁华要是在这里,一定会问刘行:“你要不要来一瓶防晒霜?”,然后一脚踹在刘行的屁股上,骂道:“我去你的!” 果然,老姜确实辣! 帕提亚真的在第三天上午,开始动了! 就在刘行他们看着远处的帕提亚大营开始旗帜摇动,营门大开之时,搞笑的一幕出现了。。。 西面,对西面的山头上,先有一面罗马的鹰旗出现,然后是号角声,一队队罗马步兵出现在山头上,密密麻麻的全部都站在那里,傻愣愣的看看帕提亚的军营,然后再看看刘行他们。 握草,三缺一啊! 你一定会问为什么? 为什么帕提亚和罗马会同时在一个时间点出兵,对吗? 好吧!我来告诉你,古代军队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抵达! 首先,我们必须要有一个基本概念,大军团行动,在古代极其耗费粮食! 在古代,一万军队一个月的消耗量是十分惊人的。以罗马帝国为例,一万步兵一个月消耗的谷物总重量为28.5万千克(285吨),而一万骑兵(每人1匹战马和1匹驮马)一个月内消耗的粮草是285吨谷物和6000吨的草料。你可以想象一下,需要多少人和牛,来转运这6285吨粮草?再想象一下,运这6285吨粮草到远征军营地,路上运输的部队,护卫的部队,牛和马要吃掉多少?注意,不是只去就行了,他们还要回来的,要计算回程的粮食消耗! 在汉武帝时期,为了打败匈奴,汉朝不惜好马喂精粮,军马吃的可都是黄灿灿的粟米,马吃的可比人多,又增添一笔不小的粮食供应。汉武帝征讨大宛时动用了“牛十万、马三万匹,驴骡数万”,无论是马还是牛,它们都需要消耗大量的粮草才能够维持宝贵的机动性。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大汉是真的智慧,他们找到了办法。 从文帝、景帝开始,汉朝就入粟于边,即每年将大量粮食运往边境贮存,为武帝反击匈奴打下基础。不过这种准备显然是撑不起汉武帝的野心的,随着战争的深入,后方运输的路途逐渐延长,消耗也在增多,出现过“千里负担馈饷,率十余钟致一石”,消耗量达到九成。 这么说吧!为了搞死匈奴,汉朝差不多也搞死了自己! 回到主题,罗马和帕提亚选在这个时候,是因为接下来就是粮食收割的季节,只要拿下敌人,就能就敌于粮,甚至还能运回大量的粮食! 这样打仗才合算,战争本质就是一道血淋淋的数学题。 罗马人和帕提亚人都算的很清楚,九月初抵达,战斗一个月,拿下这个城,然后掠夺一切,包括粮草,包括奴隶,包括工匠。 这样,军队回程时满载粮草和财富,可以带着巨量的收获,在王都里骄傲的游行,用来宣传王的英明神武。 现在好了! 他们准备了大半年,所有的军团也按时抵达了,可这一刻真的非常的尴尬,你知道吗? 帕提亚和罗马本来就是死敌,他们为了亚美尼亚打的昏天黑地。 对于罗马而言,今天,现在,他们西面没有敌人,北面的蛮族还没有构成真正的威胁,阻止他们扩张的就是面前的这个极其恶心的帕提亚! 为什么恶心? 因为帕提亚人不讲武德,从来不进行正面对决,永远就是远程射箭。然后,一旦罗马重步兵冲上去,这群混蛋就开始跑,永远都是一箭之地的距离。 如果,罗马重步兵一旦协调不好,某个方阵冲快了,那帕提亚第二个恶心的东西就会冒出来。那是帕提亚贵族的亲兵,也就是重甲骑士,他们会成群的用金属铠甲的战马,强行冲击凸前的罗马方阵,很少有步兵方阵能顶得住这些重甲骑兵的撞击,很快重步兵方阵就会解体。 双方搞到现在,罗马人想出了三个办法: 一,加强骑兵,无论是罗马自己的骑兵还是雇佣外族骑兵,六千罗马重步兵现在干脆征集六千骑兵,与他们一起作战。 二,加强罗马扭力弩车,它们的射程远超弓箭。你不是在远处射箭吗?我重步兵就不动了,将盾牌全部竖起,组成龟甲阵,彻底变乌龟!然后,你们要到一百五十步射箭,老子在三百步就用扭力弩射你,你的箭射不透盾牌,可扭力弩你只要吃到一发,就上天吧! 三,老子不和你们玩野战,老子每前进一百里就修一个营寨,你他娘来攻城吧!看看你们死不死的起!营寨连营寨,中间行进的辎重部队只要守两个个小时,总是能等来一个营寨的骑兵救援,你们想打劫也变得困难。 而帕提亚人也被罗马人恶心到了! 你们他娘的,在我们的地方到处建营寨,你们他娘的,天天躲在营寨里,还讲不讲武德了,还讲不讲情义了? 现在,帕提亚真的很头痛,罗马正处于巅峰,图拉真是一个野心极大的皇帝,他每年都在向东扩展,每年都在一点点向前修建营寨,就像在地图上拉屎,到处都是一堆一堆的,恶心死帕提亚人了。 好吧! 今天,你们见面了! 哦不! 今天我们三,见面了! 接下来,怎么说? 现在,老阿拉什的表情很精彩,他看看东边,然后在看看西边,然后哈哈大笑,笑的眼泪都出来了。 他和袁华混的最久,他直接调用袁华的话,“你们他娘的,是来搞笑的吧!”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74章 载入史册的静坐战争 刘行觉得好生难受! 自从三缺一以来,他站在城墙的遮阳棚下,已经整整三天了! 三天,他怎么都睡不踏实,每天月到中天才睡下,可太阳还没出来,他又醒了。然后,他就会爬上城墙再看一看。 每次看完,他就会骂:“草泥马,一群兔子!” 一群兔子,在草原上,指的是生的多,却没有胆的东西。意思是,人多,却是怂包的群体! 是啊!门口堵着两个大帝国,共六七万人,谁他娘能睡着啊? 除了乞力和老阿拉什,这两个猪,睡的那个踏实。他俩只要一睡着,那就热闹了,轮流在房子里有节奏的唱歌,还一个高音,一个低音,简直就是演唱会,这估计也是刘行睡不着的另一个主要原因。 太阳已经露出了笑脸,远处的两个巨大营区里,火堆还在熊熊燃烧,双方的斥候,没日没夜的骑行,也不知道在干些什么? 刘行右手扶着冰冷的城墙,低声自语:“要么打,要么走,你们怎么这么纠结?” 他不知道,对面营地里的两个将军,此时也在无限痛苦ing。。。 双方都是皇帝直接下达的命令,双方的帝国都为了此次远征,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帕提亚派出了三万人的大军,罗马更是出动了三个军团,外加同样数量的辅助兵种,人数达到了三万六千人。 这如何撤退? 如何向皇帝交代? 如何向元老院交代? 如何向贵族合议大会交代? 可他们也不敢打!这一战打完,怎么可能还有力气进攻不奴族? 甚至,不奴族会不会突然杀出来,在背后插刀? 用脚想,也知道,不奴族肯定会在最关键的时候出手,不出手就是蠢货。如果,你认为他们是蠢货,那么你自己就是真正的蠢货! 怎么办? 等! 等什么? 等皇帝陛下的手谕!或者,援军! 等多久,鬼才知道! 于是,现场无比诡异,三个势力就这么静静的对坐。三方眼睛盯着眼睛,鼻子对着鼻子,死死的盯着,就这么坐着。 刘行看的出神,乞力的声音把他吓了一跳,“要不要出去捅一下?” 刘行一抖,然后他看到乞力走上前来,再次问他:“要不要出去捅一下?” “捅什么?”,刘行疑惑道。 乞力指了指外面敌人的营地,说道:“捅罗马或者帕提亚,你猜我去捅一下,会有什么后果?” 刘行想了想,他把自己摆在罗马将军的位置思考,如果不奴族打我,我能怎么办? 打回去?那帕提亚打我怎么办? 一对二,我傻逼吗? 不打回去,我傻逼吗?坐着挨揍?! 他回答道:“我们捅谁,谁难受,左右都是个傻逼。” 但是,他有一点没明白,问道:“老子不玩了,老子走还不行吗?” 老阿拉什也登上了城墙,他笑着说:“他们要是能走,早就走了。他们肯定有什么原因,走不了!” 刘行继续说:“不走也行,老子就做乌龟,死活不出来,你能拿我怎么办?” 老阿拉什想了想,觉得这个还算合理,说道:“我们还不能用投石机!” 乞力问道:“为什么?” 老阿拉什说:“我们出去打的太狠,那另外一家就会在背后捅我们,知道吗?现在就是一个死局!” 刘行问道:“如果,对方有人来了援军呢?” 乞力说道:“难!来个几千人,屁用没有。来多了,召集士兵,准备粮草没有两个月,绝不可能!” 刘行看向外面,感叹道:“几万人在外面坐着吃两个月粮草?这也太牛逼了,真是财大气粗啊!” 老阿拉什眯了眯眼睛,就像一头将要扑食的狼,说道:“如果是我,我会退兵!但,不是真退。” 另外两人思考了一下,同时说道:“回马枪?” 老阿拉什叹息道:“可惜,我们玩不了这一套!拉倒吧,随他们了。” 九月五日,罗马人退兵了,他们连夜退兵。 可帕提亚依旧没有进攻,整个世界都很安静,和平,宁静,却让人焦虑。 老阿拉什,突然就不睡了,他也总是在夜晚爬上城墙,看向远处的帕提亚军营。 又过了三天,帕提亚军营动了,老阿拉什叹息道:“唉,帕提亚输了!” 刘行不解,不解的问道:“你怎么知道?” 老头无语,他反问:“帕提亚要赢了,我们呢?” 刘行猛地反应过来,他凶神恶煞的一声大喊:“帕提亚,必输无疑!” 可阿拉什没有说的是,他发现罗马军团将很难搞,因为这群人有脑子。 有脑子的人,特别难搞! 乞力也发现了,他说道:“罗马应该已退出百里之外了,就算急行军他们也不可能在一天内赶到。” 老阿拉什笑了:“两日,三日又如何?这座城墙,只能守两三日吗?” 乞力彻底明白了,“只要帕提亚开始进攻,他们就输了!”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老阿拉什叹息道:“罗马人,可能会很难搞。” 九月九日,帕提亚开始进攻了。 帕提亚将领命人把斥候全部撒出去,他们就像潜伏在荒野上的狼犬,与罗马的仆从军斥候战斗追逐,始终盯着向西慢慢行动的罗马军团。 刘行他们终于看到了,帕提亚人用来对付八米高墙的办法,如果袁华在这里他一定会说出一个词:“井阑”。 此时,老阿拉什他们没见过,他们眼前的是一种游牧民族大车为底座,上面竖起一座八米高的箭楼。 这两头牛身披铠甲,它们拉的大车为了减重,箭塔上方的射击平台只用四根拼接木头作为支撑,横向拼接了几根木头来稳固高塔。 高塔顶部的平台上,能上去四名射手,皆是力大之士,人人可射到两百步远的距离。 这样的牛车高塔,帕提亚足足准备了百架,从营地里出来之时,确实气势汹汹。 大量的步兵举盾前行,金属铠甲的牛在他们后面拉着高塔,嘶鸣着奋力前进,两侧是弓骑兵部队保护左右。 乞力笑了,他说道:“难怪帕提亚一定要试一试,他们一定觉得依靠这些牛车高塔,一举就能攻下我们的城墙” 刘行点头:“若是他们能攻下城墙,罗马人就算赶回来,也捡不到便宜。” 老阿拉什严肃的说道,“那就让帕提亚人见识一下不奴族的力量吧!” 刘行哈哈大笑:他转身走向城墙的背面,对着下面喊道:“准备,等我下令,前五轮,六百米散弹”。 一个大型投石炮旁边,六个士兵站起来,两人一组,将五筐圆形砖头散弹抬到投石机的装弹处,并将其中一筐装入已经拉倒的投石机发射器中,这样下一次四名士兵重新拉倒投石机,另外两名士兵就可以快速装弹,让抛射速度达到最快。 一个城墙上的士兵,他放眼望去,六十架投石机,三百六十名士兵,分为三排,在城墙之后展开来,有一种威严浩大的气势。 一个城墙上的老兵对身边人说:“上次二十架,就已经很恐怖了,这一次增加了这么多,也不知道齐射的时候,会是一个怎样的场景?” 另一个士兵说道:“来安装的工匠说,这是工业的力量,是人间的神力!” 老兵再次看向城头那些藏在垛口后面的重型弩机,叹息说道:“勇士,再无用处!大地之上,皆是工业的神力!” 这些士兵六人一组,负责的就是这种三射重弩机,这东西在八米城墙之上能射出四百五十米,箭矢如铁标枪,中者必死。 他们四人上弩,一人上弩矢,一人射击,每八秒能够发射一轮,每三轮,射手会替换两名上弩手。 老兵大声喊道:“别屁话了,先热身,等下不要闪了腰,全部给老子滚去热身。” 热身,就是四人坐下,拉住没有挂弩弦的上弩机,脚踩木头踏板。听号令,连续运动二十次,让背部肌肉习惯这种运动,不至于一上来就拉伤肌肉。 刘行还在大喊:“鼓风,让煤炉烧起来,将水箱的水全部注满。” 士兵们把城墙后面架高的十个煤炉的气门打开,一个士兵负责将煤铲入炉子中,另一个士兵开始用脚踩鼓风皮囊,第三个士兵将插在金属水管处的石片取开,原本不断滴水的铁管,开始滚滚流出清水。 等铁皮水箱满了,一个负责注水的士兵,又会将石片再插回去。 城墙后有四个十米高,巨大的风力水塔,这些水塔平时可以用风力提水,战时可以用牛驱动提水,现在这些水塔全是满的。 煤炉的热量在提升,在城墙上架高两米的铁皮水箱,慢慢有白色的水汽蒸腾,城墙上有淡淡的水蒸气在升腾,虽然这还是真正古代的战场,可看上去,却给人一种蒸气时代战争的即视感。 这种工匠主导的战争,谁曾见过?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75章 工匠战争 匠,这个字,可以追溯到远古! 匠”字是一个会意字,其古字形从匚(fāng),从斤。其中,“匚”是方形盛物的器具,而“斤”则是刀斧类工具。这种组合形象地表达了木匠在方形盛器中放置斧头的场景,从而会意出“匠”的意义。 甲骨文时期,“匠”字已经存在,其字形像筐篓里装着刀斧工具,象征着木工背着工具的形象。金文和篆文时期的“匠”字基本承续了甲骨文字形,但有所变化。隶书和楷书时期,“匠”字进一步演变,最终形成了现代汉字的形态。 “匠”字不仅指代木工这一职业,还泛指靠手工技能谋生的人,如铁匠、石匠等。此外,“匠”字还引申为具有某一方面造诣或成就的高超技艺者,如宗匠、巨匠等。 到现代,我们有时把文人也称为“文学巨匠”。 “匠”在最远古的时期是非常受到尊敬的人,他们的地位等同于“巫”! 一个部落拥有“巫”,代表部落拥有精神世界的引领;而拥有“匠”,则代表这个部落将可以慢慢征服自然! 换句话说,“巫”聚拢人心,而“匠”带领部落征服自然。 可人类后来变了,某些黑暗的时刻,人们把“匠”看做低等的职业。 对于文明而言,这个时刻一旦出现,那么那个文明就会渐渐失去征服自然的能力,也会失去战斗的能力! 如果你仔细观察不奴族,你会发现他们最开始的人口里,匠人的比例就非常高。 而之后,他们为了交易物资,为了快速的换取粮食和物资,越来越多的人参与生产。 他们沿着里海和伏尔加河,不断在开拓定居地和贸易点,这让他们的工业产品的贸易量在不断增加。 阿兰人,乌孙人,甚至贵霜人,帕提亚人和罗马人,他们都对金属器件有巨大的需求,可他们并没有掌握最先进的冶铁工业,大汉在这个方面领先整个世界至少八百年。 于是,基于不奴族基于水力,风力和金属冶炼业在不停的疯狂扩张。 到111年6月,他们月生产铁料的产能,已经达到每个月三百五十吨,他们还没有停,还在扩大产能。 这个数字在现代啥也不是,但在古代是一个什么概念? 一套铠甲是35斤,17.5公斤。 不奴族一个月生产的钢铁,一个月能够生产两万套金属铠甲的原料,不奴族九万套金属铠甲,钢铁原料只用四个半月就能全部生产出来。 而钢片,他们拥有大量的水力机械,这些水力机械在大河边,一座连着一座,按照袁华的建议,直接是一个建立在大河边的工业流水线。 川流不息的牛车将他们串联起来,每两百米就是一个工坊,前一道工序出来,装上牛车,两百米外就是下一道工序。 上百座这样的工坊,铸造,锻打,让他们成为了吞食钢铁的猛兽。 袁华这个疯子,还把储能技术带到了这个蛮荒的时代,超大型水车在白天驱动工业线的同时,也会注满高处的水池,风车将水池的水送外高地的水库。 碰到河流水位不足,水库就放水,这些水可以驱动水车,然后通过漫长的水渠,流入农业灌溉系统。 当袁华把这些说出来的时候,大工匠会议,惊为天人!工匠是实干型的人才组成的队伍,一旦认可,从此,他们开始全面设计和建造。 到目前为止,还只有山海城,有一些这样的储能系统,但其他城市也已经开始在建造。 袁华,其实能力一般,他什么都是一般般,也没有什么强烈的权力欲望,他知道自己就是个普通人,也就想过一个普通人的生活。 同时,他也没有发现在不奴族有什么人真的有王者之风,而整个个不奴族有一点文化和明白事理的人几乎都是那群匠人,同时他们也受到老百姓的尊重。 于是,他推动建立了“大匠师”制度! 现在,这个大匠师文明,开始展现出它的獠牙。从草原上面对贵霜人开始,这群最早来自匈奴汉人奴隶的文明开始崛起。 这一次,是帕提亚。 帕提亚的王,奥斯罗埃斯一世,认为他已经足够重视这个不奴族了。 他用一年时间训练了两万士兵,召集了一万辅兵,制造了攻城塔,为牛打造金属铠甲,准备了大量粮草,选择了九月这个最好的季节。 他从未想过,这场战争他会输! 公元一百一十一年,九月九日。 刘行站在高墙之上,看着那些帕提亚士兵的盾牌越过六百米外的那些标记石,他大声喊道:“投石炮,开火!” 现在,这群人都认可了袁华的炮坦步协同理念,于是这些投石机都叫做“投石炮”。 城墙后,六十架投石机开始被同时释放,这一波来的极其猛烈而疯狂。 每架投石机都能抛射三十枚砖头弹,六十架投石机,一次性能抛射出去一千八百枚投石弹。 向着高空飞行的砖弹,毫无规律的散开,然后爬到最高处,再次毫无规律的呼啸着砸下。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距离还远,刘行听不到惨叫声,他只能看到如雨点般的小黑点落进敌人步兵阵线里,敌人阵线上多出一些空隙。 刘行不管,他就那么看着,这就是战争,没有仁慈可言,你死,我活。 他对身边的千夫长说:“让投石炮五轮过后不要停,我需要看看散弹投石对那些箭塔是不是也有伤害。” 千夫长转身离去。 接下来,散弹不再停止,六十架投石机在不停起落,天空中是一团一团在空中散开的石头雨,就像神罚一样,不断落进帕提亚的军阵之中。 帕提亚王所寄予希望的高塔,也一样脆弱,神射手一样顶不住这样的攻击,哀嚎着从八米高处跌落,伤上加伤,立刻死透。 箭塔顶部的木板也会被击穿,但帕提亚人不管,只要有人掉下,就立刻让另外一个从后面的木梯爬上去。 最终,很多箭塔进入了四百米,他们终于进入了三射重弩机的射程。 刘行在大喊,三射重弩机射手在就位,瞄准射手通过望山在瞄准那些箭塔上的射手,十架城墙上的三射重弩机开始进行精确射击。 这东西不是开玩笑的,三发弩矢飞过平台时,一支就能射穿两个人,并带着他们肉身飞下箭塔,灵魂升上天空。 进入三百米,重弩手们开始轮射,这一刻攻城战进入高潮的序曲,刘行擂鼓,用鼓声来带领轮射。 他们已经发现,整齐的射击,比凌乱的射击要有更好的杀伤效果,或者说心理威慑力。 鼓声阵阵,箭矢轮射和石头弹雨不绝,这一刻的叹息之墙,简直就是吞噬生命的怪兽,帕提亚前面部队在不断倒下,很多前面的方阵都已经残破不堪。 后面的帕提亚军队,响起了号声,帕塔雅步兵还是呐喊着冲锋,两万人组成的大军开始抬着云梯进攻。 三百米,刘行大喊“三射弩机,给我射牛,不能让对方靠近!” 牛的目标很大,铁矛一样的弩箭,呼啸着给它们点名,轻易洞穿了牛的铠甲,血液喷涌而出,巨兽跌倒哀嚎,前排箭塔被卡死在三百米到两米之间的位置。 那些登上箭塔的射手被重弩手和弩机快速猎杀。 帕提亚步兵已经冲到城下,但他们的长梯依然只能挂上推动的原木,这不在计划范围之内,帕提亚士兵都懵了。 上一次,没用重弩机,牛的铠甲很厚,能够阻挡一般的重弩。 原本,移动的箭塔将进入两百步,帕提亚弓箭手可以射击城墙上的敌人,让他们无法推动木头。 可这一次,重型弩机的出现,将牛车射倒,箭塔不能向前移动,这让帕提亚步兵瞬间就陷入了绝境。 这些士兵被城头上的弩箭射击,被冲出出水孔的滚水浇灌,爬上长梯想要射箭的士兵,被不奴士兵端着金属水管,用喷出的滚水,烫的皮开肉绽,惨叫跌落。 城墙下全是血和水,帕提亚人拼命的射箭 可仰射落下的箭支会被茅草棚子挡住,直射又射不透头盔和面甲。 帕提亚的攻城战,最终以惨烈的失败而告终。那座高耸入云、坚不可摧的城池宛如一座无法逾越的天堑,无情地嘲笑着进攻者们的无力与绝望。 战场上弥漫着令人窒息的血腥气息和浓烈的硝烟味道。士兵们舍生忘死地冲向城墙,但迎接他们的却是如雨点般密集的箭矢和滚烫的热油。每一次冲锋都伴随着无数生命的消逝,伤者的惨叫声此起彼伏,令人毛骨悚然。 然而,尽管付出了如此巨大的代价,攻城一方仍然未能看到丝毫胜利的曙光。城墙上的守军顽强抵抗,毫不退缩,使得攻击者始终无法突破那道固若金汤的防线。 出征时的一万五千名勇士,如今能够活着回到帕提亚营区的已不足五千。他们拖着疲惫不堪的身躯,带着满身的伤痕和满心的哀伤,眼中满是痛苦和迷茫,仿佛灵魂已经被这场残酷的战争所吞噬。 众人再看那道城墙,那里简直就是吃人的魔鬼洞穴。 帕提亚将领,下达了撤军命令,他不认为靠现在的这些士兵,能够拿下那道城墙。 此时,罗马人正在赶来。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76章 罗马军团再来 那位身经百战、经验丰富的罗马军团长,此刻正站在高处,目光如鹰隼般锐利地扫视着四周。他紧握着手中的剑柄,心中默默盘算着下一步的行动策略。他已经派出罗马精锐骑兵以及辅兵骑兵所组成的斥候队伍,则如同鬼魅一般在这片广袤无垠的土地上游走。 罗马的重步兵军团虽然已经在一百里以外,但沿途军团长不断在夜晚将骑兵分散出去,隐藏在附近的森林之中。 当帕提亚开始进攻的时候,帕提亚的斥候阵线也出现松动,让罗马斥候得以深入,他们在高山之上看见了帕提亚的攻城,也看见了帕提亚的失败。 斥候用接力的方式,用从中午,到第二日清晨,一夜的时间跑完了一百里,将情报送到了罗马军营。 军团长没有犹豫哪怕一秒钟,他下达了命令:“所有骑兵出发,追击帕提亚残部,封住他们,拖住他们,等待重步兵军团的抵达!” 罗马三个军团各有六千名辅助骑兵,这天清晨,一万八千名骑兵,一人双马,冲出了营地,向着东面疾驰而去。 帕提亚在这一天上午,撤退了! 可命运就是这样,就是这一个夜晚的拖延,帕提亚军队将自己送入了危险之中。 下午,刘行在城墙上看到了罗马斥候骑兵在帕提亚营地里出现。 再后来,他们看到了源源不断的罗马骑兵,出现在山丘上,他们只停留了不到一刻钟,就排山倒海的,向着南面而去,那是帕提亚军队撤退的方向。 刘行不知道,那些帕提亚的命运如何?但刘行作为游牧骑兵出身,他喃喃自语道:“帕提亚现在应该在四十里外,这群罗马骑兵最快在明天上午能够追上。” 在他看不到的地方,罗马重步兵军团驱赶着马车,在向着南边快速移动,为了加快速度,罗马重弩兵的盾牌被放在大车上,步兵一半也由大车运输。 他们每个小时,行走的重步兵会登上车辆,而另一半坐车的会下来步行,这样是为了加快速度。 但三天以后,九月十三日,罗马军团再次出现在“叹息之墙”的南面。 罗马的鹰旗高高飘扬,罗马军团的士气很高,三个军团,共三万六千人如同河流般从南面涌来。 这一次,他们驱赶着大量的帕提亚俘虏,为他们建造营寨。 现在,这面城墙上只剩下刘行,他将带领四千重步兵,两千女弩手守好这道城墙。 老阿拉什和乞力现在并不在这面城墙上,没人知道他们去了哪里? 罗马非常有耐心,他们认真拷问帕提亚人,关于他们帕提亚攻城时的情况,然后罗马随行的一百工匠和四百奴隶开始制作相应的攻城设备。 罗马军团长站在营地前,对着随军奴隶说道:“我给你们五天时间!如果五天后,你们没有达到军团要求,那每五个人,我会抽出一个杀掉,明白了?” 罗马不同于帕提亚,罗马人攻城前准备的时间会更长,他们会制作的攻城设备更多。 于此同时,军团长叫来手下,指着六百米投石线说道:“在那条线的外侧,开始向城墙挖掘坑道,将城墙底部掏空,从现在起立刻开始干!我给你们五天时间,每个军团都要挖掘出一条抵达城墙的坑道,如果谁没有完成,那么我将抽取每个军团里的十个士兵,执行鞭刑!” 再然后,军团长找到扭力弩部队,他说道,“五天后,你们要必须在三百米处射击城墙顶部,你们要自己找到办法,穿过三百米敌人的投石区,我不管你们死多少人?我只要扭力弩在三百米外开火,明白了吗?” 然后,罗马军团长再找到所有军官,进行军事会议。 他坐在一个木箱上问所有军官:“你们应该都知道了,帕提亚人说他们的梯子搭不上城墙,对方有一根原木可以推出来,你们有什么办法?” 一众罗马军官开始议论,然后有一个军官说道:“我们的攻城塔应该可以搭上去!” 罗马军官摇头,“攻城塔我已经安排,数量肯定不多。我现在问的是,步兵如何自己把梯子搭上去!” 这时,另外一个军官,站起来说道:“用绳勾拉住圆木,这样他们就拉不回去了!” 军官想了想,觉得这办法可行,但再次问道:“还有什么办法?” 众人讨论很久,始终没有找到更多的办法。 于是,军团长站起来,大声说道:“去准备绳勾,五天后,我要有至少两百条绳勾,去吧!” 最后有一个军官问道:“滚烫的热水怎么办?” 军团长叹息道:“用盾牌,举起来,挡住吧!目前,我只想到这个办法。” 树木被锯倒,火炉被竖起,锯木声和敲打声彻夜不停,工匠和奴隶在没日没夜的制造攻城武器。 罗马军团长在油灯下,给罗马皇帝写信,灯火昏黄,羽毛笔将一行行拉丁文浸润在羊皮之上。 罗马军团有要求,定期要上报军团的位置,时间和事件,以便帝国掌握所有军团现在的情况。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这些邮件,将由补给的辎重部队带回后面的营寨,然后送往沿海港口,由海船送去罗马的首都。 在那广袤无垠的大海之上,当海风轻柔地吹拂着巨大的船帆时,一艘艘商船如离弦之箭般破浪前行。海运在顺风的助力下,速度的确令人惊叹不已。相比起遥远的汉朝时期与西域之间艰难的通信方式,这种海上运输的优势显得尤为突出。 汉朝与西域之间的联系依靠着漫长而艰险的陆路通道。使者们穿越茫茫沙漠和险峻山脉,历经数月甚至数年才能将信息传递到目的地。 在广袤无垠的大地上,罗马帝国所占据的地区,大多环绕着辽阔的海洋,形成了一道罗马的海岸线。 从这里向西一直走,便是波涛汹涌的黑海。 罗马帝国拥有众多先进的海船,它们就像一群忠实的使者,定期穿越茫茫大海,抵达这片土地。每一次的到来都带来了满满的物资,包括各种珍贵的食物、武器,精美的工艺品等,满足了当地人民生活和生产的需求。再将原材料带回罗马。与此同时,这些海船还肩负着另一项重要使命——充当信使。 当海船缓缓靠岸时,罗马人都会满怀期待地聚集在港口,等待着来自远方的消息。船员们带着各地的情报、政治动态和商业信息,将外面世界的精彩与变化传递到这个角落。通过这种方式,罗马帝国能够及时了解周边国家的情况,并做出相应的决策和调整,进一步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 至于不奴族他们和里海周边的通信也依靠船。他们还在饲养鸽子,只是目前才刚刚才开始饲养。 就在罗马军团长向罗马写信的时候,袁华也在写信。 他答应过刘玉,只要有空就给山海城写信。这些信件将由粟特人的商队带去马拉坎达城,然后在跟随别的商队去到不屈城,最后会在里海边的码头上船,直达山海城刘玉的桌上。 这封信要跨越群山,跨越草原,跨越荒漠,跨越里海的烟波,走过数千里才能抵达目的地。 袁华他们今天要去龟兹城了,他将最近几日的事写在羊皮上,然后让士兵送给乌尼克的商队,他们会交给过来购买玉器粟特商人。 “崔叔找到家人了,他们过得苦,但身体还算健康。 古尔丽买了十头牛和一百只羊,我买了很多粮食,未来一年,他们应该会过的很好。 我知道了自己的身世,我有一个母亲和妹妹,她们在龟兹城,我们要出发去找她们。 不知道,不奴族最近怎么样?很想念你们。刘玉不要太辛苦,要知道休息;老阿拉什,你要照顾好丫头和阿夏,她们以前过得苦;乞力,你要娶个老婆,你不小了;刘行,守好城墙,我估计罗马和帕提亚快来了。 等我找到母亲和妹妹,我就回来,每个月把我的专利金留下来,最近我快穷死了! 不说了,说多了都是泪! 对了,我房间里的那些粮食。。。” 这家伙可真是个话痨啊!他那滔滔不绝、没完没了的话语仿佛永远也说不完似的。只见他手持一支毛笔,蘸满墨汁后便开始在那张羊皮纸上奋笔疾书起来。起初,他似乎还能控制自己写字的大小和布局,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越写越兴奋,字体也变得越来越大。不一会儿,羊皮纸的前半部分就被他密密麻麻地填满了硕大的字迹,几乎没有一丝空隙。 然而,当写到后半部分时,空间明显不够用了。但这并没有难倒这个唠叨鬼,他竟然毫不顾忌美观与否,直接把字写得小如蝇头。如此一来,整个羊皮纸看起来简直就是一场灾难:前面的大字张狂豪放,占据了大片地盘;而后面的小字则蜷缩在一起,像是一群受惊的蚂蚁,拥挤不堪且难以辨认。 这样的书写风格实在是让人不忍直视,堪称丑陋至极,世间无双! 他写完后,还拿起来,认真看。 看完后,这逼点了点头,看上去颇为满意。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77章 一个不按套路出牌的敌人 刘玉带领着解忧部以前的九位女官,在不奴族主管的四件事:民生,政务,财政和教育。 老阿拉什,乞力和刘行主官军事。其中刘行主管城防,以及城防主力重甲骑步兵。老阿拉什和乞力全是骑兵将领,或者说野战军将领,负责轻骑兵和女骑弩手。 崔力以前主官农工,在出发前,他安排了一次大匠师会议,现在有十三大匠师在主管农业和工业。 而袁华呢?这个性格随意,做什么都一般般的人,总是突发奇想,然后各部门会豁然开朗。他什么部门都掺和一点,但最主要的是军事。 原因很简单,从最开始,这家伙就被匈奴人给打急眼了!从他娘葱岭以西,一路被匈奴追杀,活生生跑到了里海以西。 他咽不下这口气,一直就想搞一支队伍,杀穿匈奴,杀回大汉。 后来,这家伙找的那个地方也是绝了,敢在罗马和帕提亚头顶上拔毛,外加蹦迪。 搞的不奴族,必须把军事摆在最重要的位置,否则死的会很难看,还特别难看! 这个政治体制,平时真正的老大,其实是刘玉。 只是玉姐姐为人稳重,性格温柔,让所有不奴族的人都觉得如沐春风。 却又因为常读解忧公主带来的史书,以前在解忧部掌管历法,又经历过和匈奴战争的生死,性格又有刚毅的一面,极为坚守原则。 所以,整个不奴族,没有人不服刘玉的安排和管束。 袁华和崔力,能够远行万里,是因为信任两个人:一个就是刘玉,另一个是老东西阿拉什。 崔力是这么形容阿拉什的,“这老家伙,很厉害!” 刘玉则说:“阿拉什在,不奴族稳!” 袁华问刘玉,“那我呢?” 刘玉笑着说:“你其实就是一个小阿拉什!” 好吧! 罗马人,已经在拼命造武器要攻城了,还花样百出。老阿拉什,你这个老家伙在哪里? 这老货,现在正站在一个山海城南城墙外的高山上,遥遥看着远处罗马军营的火光,他乐呵呵的对乞力说道:“我给你四千骑兵,你去断掉罗马人的粮道。” 乞力摇摇头,说道:“你只带六千人是不是太少了?” 老阿拉什笑着说:“罗马人绝对想不到,我们其实早就出来了,就在他们身后。六千人够了!你给我往西打,记住有多少抢多少!罗马抢帕提亚人,我们抢罗马人。所以,你记住!统统都是咱们的!” 三天前,老阿拉什看到罗马人去追帕提亚的时候。他二话不说,直接带着乞力,把第二道城门口后面,等着的一万轻骑兵全部拉出了城门,在这一处隐蔽的山谷里隐藏起来。 现在,罗马人来了! 那,老阿拉什就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出牌了。 他问乞力,罗马人的三个军团在这里,那西边还有多少罗马军队? 乞力说,不知道? 老阿拉什就说,那你就去看看! 这一路上,只要是罗马的,那他们全部打包带走,活活饿死这群罗马强盗。 乞力起身行礼,然后骑上战马,一路奔行,一路大声喊:“五六七八,四个千人队,给我走!” 老阿拉什这时再次高声对乞力喊道:“小子,聪明一点,别死了!” 乞力回头大骂道:“老家伙,你会不会说话?“ 老头哈哈大笑,他指着乞力说:“哟!可以啊,年纪轻轻,脾气不小!” 乞力懒得和这老货纠缠,打马而去。 远远的老阿拉什的声音传来:“乞力,好好干!这一次我们发财就看你们的了!” 不奴族的战士出征,为了激励士气,也为了激发不奴族的从军意愿,现在一半的缴获归参战的全体战士。 这时,刘行也站在城墙上遥看南方的群山,暗自说道:“老阿拉什啊,你好好干!弟兄们的收入要靠你了。” 刘行也是苦逼,带着一群重甲步兵守着一个城门,只能等着敌人来攻。这敌人来攻城,除了留下一地尸体,几把破武器和盔甲,啥辎重也没有,甚至俘虏都没有几个!守城这种事,那简直就是一顿操作猛如虎,一看收入零鸭蛋! 罗马军队,这是第一次面对,真正来自于东方的正统游牧军事力量。 这些来自东方的军队,他们作战的方式和罗马以前的敌人大不相同! 他们不同于卡尔特人,日耳曼人,他们是体格强壮,力量更为强大,擅长一对一搏杀; 也不同于北非的迦太基人擅长海战; 亦不同于希腊文明的排枪盾牌阵和埃及的长矛加马车弓手堂堂列阵。 甚至同为骑兵,他们也不像帕提亚人,这些人至少也会列阵和罗马人在战场上面对面,虽然帕提亚人已经够恶心了。 与半个东方游牧民族阿兰人也不像,这群阿兰人就是劫匪,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立刻跑路,连部族都全部带跑。罗马人打阿兰人也极其恶心,这群穷鬼屁也没有,除了土地,他们就只剩下做奴隶和一点土地了。怎么说呢?阿兰人根本没有一个文明的样子,这就是一个原始部落集合。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以前,罗马的敌人,在战争中更无限趋近于武力和战阵,以强硬对强硬,枪对枪,刀对刀,弓对弓,骑兵对骑兵。 而现在,这群来自真正东方骑兵,则是无限趋近于智力型的军队,他们狡猾的像草原上的狼,总在寻找比较优势,不断的游走寻找最薄弱的缝隙,然后切进去! 老阿拉什来自大月氏,大月氏最主要的敌人是匈奴,这两个民族在草原上从北打到西,从战国时开始就一路干仗。 最后大月氏输了,可大月氏的一群败退的族人,居然到了中亚就横扫一切,把塞族部落横扫一空,又抓起印度各个王国一顿暴揍。 为什么大月氏不愿意帮汉朝反攻匈奴?因为大月氏在中亚过得不错,能暴揍弱者,何必回到东方的草原和匈奴人死磕! 大月氏为什么能在中亚如此强悍?因为东方的战争艺术,在这个时代远超西方,他们弓刀锋利,他们来去如风,他们一直擅长突袭和偷袭,他们不会蠢得和敌人一对一搏杀。 按照老阿拉什在大月氏王庭接受的军事教育,其实就是一句话:“移动,不断移动,再强大的敌人,也总有薄弱点。不断找到敌人的薄弱点,不断杀下去,敌人自己会崩溃!” 这也是匈奴人的战争方法,不然大汉能和匈奴人打数百年战争? 不然,李广如此名将,带着大汉的铁甲骑兵军团,居然在匈奴人手上讨不到什么好处?一生未能封侯?! 若不是卫青沉稳,步步为营;若不是霍去病少年轻狂,连辎重都不要,一路骑兵横扫,不断杀伐,就敌于粮,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下一步打哪? 这两个妖孽般的组合,一慢一快,一正一斜,打的匈奴人找不到北。两人联手,拿下了祁连山脉那片广阔的养马之地,让大汉也拥有了源源不断的战马补给。加上人口庞大,金属工业领先于世界,匈奴人才会慢慢衰弱下来。 袁华在这群东方游牧民族中生活,他对于东方游牧民族,有着自己的见解,曾经和刘玉说起:“华夏北面和西面的草原,天生就是一个孕育战士的沃土,他们英勇且狡猾,他们在战争中学习华夏的军事手段,同时也在学习华夏的工艺。 控制好这两片草原,华夏就拥有世界上最强大的军队,将无往不利! 失去这些草原,那会不断陷入战乱和纷争,不得安宁!” 刘玉问袁华:“那么该如何统御草原?” 袁华说:“我不知道,但必须融合,而不是不断厮杀,刻意去区分汉胡。” 刘玉痛苦的说:“这怎么可能?大汉称我们是胡人,蛮族,他们不会认同我们。” 是啊!刘玉他们很难受,作为解忧部,他们的先祖全是汉人,他们尊崇大汉的一切,可大汉并不认同他们。汉人却称他们为“胡”。 袁华安慰她,说道:“我不管大汉怎么想,我们不奴族没有汉胡之分,皆是族人。学汉字,说汉话,就是我们的族人,不分你我!” 最后,他告诉刘玉:“我们是炎黄子孙,炎帝和黄帝也不是一个部落,他们是合并而来的。总有一天,华夏会知道,若真的想要文明昌盛,那就要展开更大的怀抱,让文明普照万族!” 这些话,刘玉告诉了其他人,所有人都认同这个观点。 大汉在东方就是文明的主体,就算是匈奴人,在心里也知道,大汉比他们先进太多。匈奴人抢夺人口和粮食,很大一部分也是想要汉人工匠,为什么?因为这些工匠本身就是汉文明的承载,他们同样渴望文明。 甚至匈奴人自己,也把先祖看做来自华夏。他们认为华夏族和匈奴族有共同的起源,夏朝灭亡后,夏朝最后的君王桀的一支后裔逃到北方因为拥有更多的智慧,他们在草原上吞并了其他部族之后成为“匈奴”。 匈奴人的历史确实非常悠久,大月氏和乌孙也是从匈奴中分出来的民族。他们的足迹遍布北方,西方和中亚,他们在商朝时被称为“鬼方”,周朝时被称为“猃狁”,到了战国时期才称为匈奴。 他们从夏朝灭亡以后,和华夏已经共生了将近两千年。 抛却仇恨,匈奴和华夏,这二者其实是一朵相生的莲花,只是这朵莲花是血色染红的。 老阿拉什现在要守护不奴族,守护他们的理想,没有奴隶,不分汉胡,亦不分你我。 他要用战争让罗马人尊重这个民族,他要用“血”来提醒罗马,不奴族不可辱! 这一刻,乞力的部队已经远去。 而老家伙就站在高山之上,遥望这片山海。 他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严酷出现在他的脸上。 看着遥远处罗马人营地里那微弱的火光,他自言自语道:“罗马人,你们不该出现在这里!”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78章 罗马军团攻城(一) 罗马军营里到处都是劳作之声,看上去一切正常。 可从第三天开始,军团长开始有些不安。 按照道理,昨天就应该有新的补给部队抵达,延迟一天是有可能的。 可一直等到今天月亮升起,依然没有补给部队的消息,这不符合正常情况。 在罗马,如果补给部队有延迟,会立刻派出斥候通知,不然全体都要挨鞭刑。 第四天,清晨,军团长派出一千骑兵沿路去寻找补给部队。 军团长站在营地的朝阳里,对一个骑在战马上的罗马军官说道:“向西一直找,一直到第比利斯。但每天都要派出一队人向我汇报。” 他就站在营区门口,看着这个千人骑兵队,一骑双马,渐渐消失在高加索高耸的山脉之间。 夜里,他一边监督攻城武器的制造,一边等待着骑兵的回报。 可是,这一天的夜里,那支千人骑兵队,居然没有任何回报? 军团长现在已经知道,就离开他们战马一天之内的距离里面,一定有一支敌人的部队,要么千人骑兵队已经被吃掉,要么就是斥候被拦截! 他立刻在夜里,找来骑兵队所有的主官,命令他们第五日清晨,派出五千骑兵,分前后两队,相距三里,向西搜寻那支千人队。 他说道:“多派斥候,前后两队要经常联系,往西搜寻一天。晚上要严格按照军规,建立营地,第二天必须返回!” 第二天,这支五千人的骑兵队返回了,可他们战死了一千五百名骑兵。 他们昨天下午,在经过一个峡谷的时候受到伏击,至少五千敌人隐藏在山坡上射箭,他们死伤惨重。 也曾经想攻上山头,可那里山势陡峭,很难攻上去,只能撤军回来。 一时之间,罗马军队陷入了一种奇怪的境地,首先他们对于攻城并不害怕,在他们看来这世间没有罗马不可攻陷的城市;其次,他们真正担心的其实是补给,因为攻城战不知道会持续多久,他们的军粮只够二十日了。 军心无比重要,军团长站在罗马军营的大帐之中,对着所有武将下达命令:“明日攻城,我将派出一万重步兵,务必一战而下!打开那道城墙,我们去掠夺不奴族的城市!” 所有在场的军官,全都挥舞右臂,大声喊道:“罗马,万胜!万胜!万胜!” 公元一一一年九月十五日,清晨。 天空阴霾,云朵压着城楼,远方的大地上,罗马人的尖顶攻城破门锥,由人推动,高达八米外面带有木板墙的攻城塔,前面顶着厚木板的扭力弩车,五十架前端带有铁钩云梯,两百套带有绳索的飞勾,一万重步兵开始列阵。 人数超过一万,那就会有一种铺天盖地的感觉,更不要说这些军队之中,还有各种各样的攻击性武器,这种压迫性更为强烈。 刘行能看到,那个罗马军团长,骑着战马,沿着军阵在大声吼叫。 然后,罗马军人全都跟着他大声吼叫,看上去气势不错。 刘行觉得这逼玩意还挺会弄,于是他大声喊道:“给老子吹集合号,敲集结鼓,咱也要来点气势,压一压对方!” 于是,有士兵举起长牛角号,这是草原民族最常用的军号,“呜,呜,呜”的牛角号长音在天地间回荡,然后城墙上三面巨大的中国鼓,也被士兵擂动。 “咚,咚,咚”的鼓声,伴随着牛角号的长音,向着远方扩散,这两种声音都能唤起血液和心脏的共鸣,城墙上的不奴族战士也举起武器,大声嚎叫,纵情释放所有战争前的压力,这一刻恐惧会变成愤怒,会变成力量和勇气。 罗马军团长挥剑指向城墙,他大声喊道:“进攻,为了罗马?” 罗马军团的重步兵开始举盾向前移动,他们步伐整齐,盾牌上是罗马的徽标,头盔上有红色穗,被风吹起。 罗马圆军号开始吹响,它的声音一样悠扬,军官在队列的右侧大声喊着口令,协调着自己的方队,整齐向前。 每走五步,罗马士兵就会随着军官的大喊,用短剑在盾牌的表面拍打一下,然后整齐的大声“吼”。 罗马军团长,骑在战马上,看着军团迈着整齐的步伐向前,军阵的战吼声响彻大地。 他再次高举右臂,大声喊道:“罗马!” 这是属于罗马的战吼,罗马曾经这样恐吓过迦太基,日耳曼,凯尔特,埃及和希腊文明的诸城邦,这战吼声穿越了七百年的人类历史,无数民族的旗帜倒伏在这海潮般的战吼声中。 罗马人是骄傲的,这样的战斗方式可以追溯到公元前六百年,那时他们战斗在意大利中部的台伯河畔,那时拉丁人和撒丁人为争夺亚平宁半岛的统治权而战。 然后,拉丁和撒丁融合成为了今日的罗马! 随后,整合后的罗马开始了他们的扩张。 罗马的历史,其实就是一部战争史,征服是一部波澜壮阔的罗马人史诗,它记录了罗马从一个小小的城邦成长为横跨欧、亚、非三洲的大帝国的过程。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最开始是拉丁人的内部战争(前499-前338年),这是拉丁民族整合战争。 罗马与其邻近的拉丁城邦之间的长期冲突,最终以罗马的胜利告终,拉丁联盟被解散,许多拉丁城邦被并入罗马领土。 然后是萨莫奈战争(前343-前290年),这是为了征服意大利。 他们与萨莫奈人的三次战争,使罗马逐步控制了意大利中部和南部地区,巩固了其在意大利半岛的霸权地位,这是立国之战。 然后是皮洛士战争(前280-前275年)。希腊曾经欺辱罗马,掠夺罗马。现在,统一的罗马开始扞卫自己的领土。 面对来自希腊的皮洛士的入侵,罗马最终取得了胜利,进一步巩固了其在意大利南部的统治,至此罗马人再不畏惧希腊。 接下来,是打垮控制大海的是非洲北部的迦太基人,布匿战争(前264-前146年)开始了。 罗马要辽阔的大海,要地中海上的自由贸易权和主导权。 第一次布匿战争(前264-前241年):他们与迦太基争夺西西里的控制权,罗马最终获胜,获得了西西里岛。 第二次布匿战争(前218-前201年:迦太基将领汉尼拔率军进入意大利,给罗马造成了巨大威胁,但最终罗马在扎马战役中击败了汉尼拔,巩固了其在地中海的霸权。 第三次布匿战争(前149-前146年)罗马彻底摧毁了迦太基,将其领土变为罗马在非洲行省。 为了地中海的霸权,他们开始远征马其顿(前214-前148年),年复一年,源源不断的派出军队。 罗马与马其顿王国进行了多次战争,最终在第三次马其顿战争中彻底征服了马其顿,将其变为罗马的行省。 罗马开始将目光投向东方,他们将手伸进了中东。 叙利亚战争(前192-前188年)开始了。 罗马与塞琉古帝国的安条克三世交战,最终在马格尼西亚战役中获胜,确立了罗马在东方的影响力。 奥古斯都即位后,继续扩张罗马帝国的版图,征服了高卢、西班牙、潘诺尼亚等地,巩固了帝国的边界。 今日的图拉真皇帝,罗马帝国处于巅峰,帝国的疆域无比广阔,他们征服了达契亚(今罗马尼亚)、阿拉伯半岛部分地区以及美索不达米亚。 今天,他们将征服不奴族,为罗马红色的版图上在增加一小块红色。 罗马剑锋所指,皆尽臣服。 罗马没有疆域,罗马军团所至,皆为罗马! 罗马大军从900米外,开始推进,大军踏步向前,攻城武器也在号子声中,被奴隶奋力推动,不断向前。 军团长策马来到三个坑道处,大声问道:“尔等挖到城墙了吗?” 一个老兵鞠躬,说道:“确实挖到城墙了,可城墙根基太深,我们还要向下再挖。” 军团长大声吼道:“我再给你们一天,如果挖不到墙底,你们自己领鞭子吧!” 老兵单膝跪地,大声回答道:“是,军团长!” 风中全是双方的号声和鼓声,刘行看着罗马军队慢慢靠近,他大声喊道:“投石机准备。。。” 罗马士兵的腿跨过六百米线,就看到无数石头从敌人城墙后面腾空而起。罗马军官大喊:“举盾”,方阵士兵左手举起盾牌,这是罗马之盾,谁可攻破? 可这一次,盾牌挡不住一百八十公里每小时的圆形砖头弹,盾牌阵中不断有盾牌消失,惨叫声不绝于耳。可罗马军纪森严,没有人管倒下的士兵,活着的士兵踏过倒地者,一路向前。 血腥的战斗就这么开始了。 老阿拉什就在南边山顶的茅草后面看着罗马大军的攻城,有千夫长问道:“是否进攻?” 老阿拉什没说话,他只是眯着眼,就这么静静的看着,就像一头趴在山顶的狼。 而乞力此时,正骑着战马,在一处小山包上,指着远处的一个罗马商队,说道:“围住他们,在一百八十步外用弓射杀,杀到他们投降为止,把所有货物和人全部带走”。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79章 罗马攻城战(二) 罗马的重盾挡不住投石,但是对弓弩有很大的作用,他们源源不断的越过三百米的投石区,在身后留下了一地的尸体和伤兵。 这让罗马军团长无比愤怒,他骑着战马在后面的山头上,不停的左右移动,他下令道:“传我命令,开城之后,杀光男人,烧掉不奴族的城市,将海水灌进田地,将这里变成永远的不毛之地”。 传令士兵立刻骑马而去,朝着战场的方向。 罗马人以前就这么干过,因为迦太基曾经入侵罗马。所以,罗马人杀光了迦太基的男人,在迦太基的土地上,他们掘开海堤,让海水倒灌进入田地,让迦太基的土地再也无法种植庄稼。 这就是罗马!这就是所谓的罗马文明! 投石机已经换装大型砖头燃烧弹药,一路击毁数台破城锥和箭塔,它们的残骸在战场上熊熊燃烧。 剩下的破城锥,还在向前奋力移动,可以行动的罗马的箭塔,也已经进入两百米,有弓箭手向着城墙上抛射弓箭。 罗马士兵开始搭起登城梯,飞勾在不奴城的原木推出的时候,拼命上抛,牢牢勾住了原木。 罗马士兵十几人举盾,将麻绳先后牵引,不奴族无法收回原木。而攻城梯再次被取下,从原木下方再次勾住了城墙垛口,源源不断的罗马步兵开始登上木梯,扑向城头。 滚烫的热水,将他们冲下木梯,到处都是罗马士兵的哀嚎,可罗马人并没有退却,倒下一批,又会冲上来一批,热水却需要时间煮沸。 弩矢在射击,刘行用斧头将一名罗马士兵劈下城墙,指着正在从两百米大声喊道:“重弩手用羊油箭点燃那些登城箭塔,门口的羊油柴堆准备。” 燃烧箭的前面是一捆浇了羊油的茅草,茅草之上还绑着一个装满羊油的小皮袋子。无数弩箭在这一刻射中了登城箭塔,登城箭塔的正面开始燃烧,可罗马人依旧在推动箭塔向前。 盾斧兵开始守住垛口,罗马人只要上来,正面的士兵就用盾牌挡住,两侧的人用斧头将罗马士兵砍倒,然后推下八米高的城墙。 城墙上,打成了一锅粥,到处都是飞射的弩箭,到处都是重甲士兵之间的对决。 城墙之下,一架罗马的破城锥已经抵达城门之下,有罗马的号子声传来,“砰,砰”的城门撞击声传来。 城门之上,有一个个巨大的草球,被浇上羊油,然后点燃,再用长枪推动,落在了破车锥的左右,熊熊烈火将破城锥围起来燃烧,城门下传来罗马人的惨叫声。 不久后,破城锥就不再动荡,那里只剩下一片大火,木头工程车整个被点燃,只剩下烈火和浓烟。 这个破城锥刚好又挡住了后面的车辆,有烈焰腾空,后面的罗马人一时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有罗马士兵,想用铁钩将攻城车勾住,然后拉出来,可大火很快将麻绳也烧断,徒劳无功。 就在此时,那座巨大的铁炉之中,熊熊燃烧的火焰舔舐着锅底,使得其中的热水再度沸腾起来。伴随着一阵“咕噜咕噜”的声响,滚烫的开水如怒龙般汹涌而出。 城下的那些出水孔,犹如猛兽张开的血盆大口,源源不断地向外喷射着灼热的水流。而城头上的士兵手持金属管道,滚烫的热水则像是一条条咆哮的炙热水龙,向着登城梯上的敌人喷去,一路向下,将整个登城梯上的罗马士兵全部烫伤,尽情宣泄着愤怒与炽热。 这突如其来的热水洪流,瞬间就将成群结队的罗马士兵淹没其中。他们被烫得皮开肉绽、惨不忍睹,发出阵阵凄厉的惨叫,仿佛置身于地狱的火海一般。许多人无法忍受这般剧痛,纷纷松开了手中紧握着的攻城梯扶手,像下饺子一样接二连三地从高处坠落下去。 一时间,原本密密麻麻挤满了登城罗马士兵的城头,竟然变得空空荡荡,只剩下满地的鲜血和残肢断臂,以及那些还未完全冷却的热水所散发出来的腾腾热气。 刘行大喊:“重弩手换金属箭” 一个个军官在城头上大喊:“重弩换金属箭矢,重弩换金属箭矢!” 这一次,上千把重弩开始替换金属箭矢,重量加上向下的重力加速度,让破盾能力成倍提升。 不夸张的说,这些都是小型投矛。 罗马重步兵的盾开始被洞穿,金属铠甲一样也挡不住重弩用金属箭矢的正面射击,城下的罗马士兵被成片的射倒。 一架登城箭塔燃烧着大火,挂上了城墙垛口,然后前面带有倒钩的厚木板门倒下,将箭塔与城墙连为一体。 一队队罗马士兵冲出,他们直接从后面爬上箭塔,然后从前面冲上城墙。 不奴族的盾斧战士在前面顶着,后面枪兵投出飞矛,重弩手也拿起棹刀,组成刀阵,挥砍那些冲上城墙的罗马士兵。 城墙上再次陷入混战,双方都不退让一步,到处是双方战死士兵的尸体,到处是受重伤倒地哀嚎的士兵。 刘行摇旗,让后面的女弩手登上城墙,补足位置,此时战斗已经血腥无比。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女弩手组成弩阵,占据城墙的位置开始从侧面对着挂在城墙上的登城箭塔,她们持续轮射那些,源源不断冲出箭楼的罗马士兵,为正面封堵的重步兵战士减轻压力。 这惊心动魄的战场上,双方激战正酣。手持弩弓的女战士们,一轮接一轮发射。她们手中的弩矢,已经换成了锋利无比的金属箭矢。这种箭矢相较于普通箭矢而言,不仅硬度更高、穿透力更强,而且其尖锐的箭头能够轻易地撕裂敌人的铠甲和肉体。 当罗马人的身影出现在登城箭塔附近时,早已蓄势待发的弓弩手们瞬间发动攻击。只听得“嗖嗖嗖”一阵破空之声响起,密集如雨的金属箭矢如同闪电一般朝着目标疾驰而去。由于距离极近,这些箭矢几乎没有给罗马人任何反应的时间。进入箭塔的罗马士兵,爬上顶部,刚刚踏出登城箭塔,便被迎面而来的箭矢射中。有的箭矢直接贯穿了他们的胸膛,让鲜血如泉涌般喷出;有的则射中了他们的四肢,令其惨叫着倒地不起。 然而,战斗还未结束。后续源源不断涌上登城通道的罗马士兵并没有因为同伴的伤亡而退缩。相反,他们毫不留情地将受伤倒地的战友推向一旁,甚至直接将那些还在痛苦哀嚎着的伤者从狭窄的登城通道上推落下去。一时间,登城通道上充斥着伤者的惨叫声和重物坠落的撞击声,场面异常惨烈。 罗马军团长,已经看到,现在罗马军团的攻势已经被扼制,这时候如果不投入决定性的兵力,势必功亏一篑。 他举起自己的黄金罗马短剑,指着城墙处的战场,大声下令,“投入所有的重步兵,投入一半的骑兵,给我拿下这个城。” 七千五百罗马骑兵下马,他们和剩下的六千罗马重步兵组队,开始从八百米位置开始冲锋。 刘行看到了,他猛地转身对城墙后的投石兵再次大喊:“散弹,散弹,六百米,立刻射击。” 战打到这个时候,指挥已经用尽,接下来比的是战士的勇气和毅力,哪一方拥有更多的勇气和毅力,就能获得胜利。 罗马援军在顶着致命的石头雨,呐喊着,疯狂向前奔跑。攻城的罗马士兵士气大振,喊杀声一片。 刘行冲到大鼓之前,用尽全力开始擂鼓助威。 他用汉语唱起了大月氏的战歌,这是老阿拉什教给他们的,这是草原的战歌: “大漠广阔, 生命荒凉, 为王征战, 一死何妨, 王护族民, 我护王庭, 生死相依, 来生再聚” 城头上的不奴族士兵,城后的投石兵,全都在高唱。 他们挥砍着敌人,射击着敌人,和敌人一起摔下城墙,他们拉动投石机。血液和汗水打湿了铠甲,一个个不奴族的士兵开始吟唱那古老的歌谣,这歌谣有着赴死的精神,有着携手对敌,携手同亡的傲气。 鼓声传的极远,连老阿拉什他们都听到了,这一刻这老货终于拔出了他的苗刀,用长长的刀身指着远处的战场,大声喊道:“为不奴而死!” 六千战士早已忍受不住,他们站在山顶全部举起武器指着战场,大声喊道:“为不奴而死!” 六千骑兵上马,开始向着罗马人在城外的营地杀去。路上任何敢于接近的罗马斥候,皆被射成豪猪,跌落马下。 罗马斥候拼命打马,向着进攻阵地奔行,可不奴族的骑兵也在拼命打马,六千洪流紧追着前方的罗马斥候。 罗马斥侯知道,这样下去军团将毫无防备,他取下号角,开始拼命吹号。 原本注意力全在攻城的罗马军团长,听到号声,他策马登上高坡看向后方。 这一刻他呆住了,两里外,几个罗马斥候在拼命奔逃,他们的身后是黑压压的骑兵,那肯定是不奴族的骑兵! 他拼命大喊:“骑兵,骑兵,立刻结阵,给我冲出去挡住那些骑兵!” 罗马这边,最后的六千骑兵立刻上马,对着一里地外的不奴族骑兵开始冲锋。 冲在最前面的老阿拉什也看到了,他转头对着身边的骑兵大声喊:“传下去,倒枪,杀穿他们!” 不奴骑兵们,按照训练时一样,他们的战马紧紧的贴到一起,一排排五米的长枪倒下,战马们也知道最后的时刻将要来临,它们也在控制着速度,齐头奔跑。 双波骑兵就这样迎头撞上,但如林般的尖锐长枪,让罗马骑兵的战马畏惧,它们居然在快要接近的时候想要往两边跑,这一瞬间就决定了双方的胜负。 不奴族的长枪在折断,罗马骑兵不断的倒下,最终双方狠狠地撞在一起,双方的前队进入了残酷的厮杀。 不奴族的后队骑兵,分两侧快速绕行,用弓箭向着中间的罗马骑兵狂野射击,这是不奴的战术,一半肉搏,一半弓箭。 这时根本不需要瞄准,那里全是挤在一起的罗马骑兵,只要射速快,一切都是浮云。 战斗结束的很快,只十分钟,罗马轻骑兵就在军团长的眼皮子底下崩溃了。 不奴族的骑兵们并没有去追击那些四散奔逃的罗马轻骑兵,他们就像是一片汹涌的黑色乌云一般,以排山倒海之势成群结队地掠过了那座罗马军团长所伫立的山坡。 这些骁勇善战的不奴族骑兵,个个身跨骏马,手持强弓劲弩,弓弦声和马蹄声响彻云霄。只见如雨般密集的箭矢朝着罗马军团长飞射而去,瞬间便将他连同身下的战马一起笼罩其中。 可怜那位罗马军团长,还未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便被这铺天盖地的箭雨射中。一支支锋利的箭矢无情地穿透了他的铠甲,深深地扎进他的身体里,让他变成了一只名副其实的“豪猪”。鲜血从伤口处喷涌而出,染红了脚下的土地,而他胯下的战马也发出痛苦的嘶鸣,最终轰然倒地。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80章 龟兹城 龟兹城的城墙,修的并不高大约四米左右,从建筑的规模就能看出,东汉修建的龟兹城,比西汉修建的乌垒城要矮不少。 袁华感慨:“谁说历史就一定是进步的?东汉修的城池居然比不上西汉,看来国力上西汉更强啊!” 龟兹国以库车绿洲为中心,北枕天山,南临大漠,西与疏勒接壤,东与焉耆为邻,相当于今新疆阿克苏地区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部分地区。 行走在这座古老而神秘的龟兹城中,袁华仿佛穿越了时空的隧道,真正地踏上了历史的漫漫长河之旅。街道两旁商铺林立,吆喝声、讨价还价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形形色色的商人们从四面八方汇聚于此,他们操着不同的语言和口音,展现出一幅热闹非凡的景象。 这里有来自中原大地的汉人,他们身着华丽的丝绸服饰,举止文雅;也有身材高大、金发碧眼的胡人,他们骑着骏马,带着异域的货物前来交易;还有来自遥远贵霜帝国的商人,他们带来了精美的珠宝和香料,散发着迷人的香气;更有善于经商的粟特人,他们精明能干,在市场上如鱼得水。此外,还有许多叫不上名字的商人,他们各自携带着独具特色的商品,让人目不暇接。 袁华漫步其中,好奇地打量着这一切。他看到一个汉人商贩正在向一群胡人介绍自己手中的精美瓷器,那瓷器质地细腻,上面绘制着精美的图案,引得胡人们连连称赞;不远处,一个贵霜商人正与一个粟特商人激烈地争论着某件货物的价格,双方各不相让,互不相让的模样甚是有趣;而在街角处,几个不知名的商人围坐在一起,品尝着当地的美食,谈笑风生。 难怪东汉要把这里作为新的中心,这里的商业之发达,可比现代时空的小县城集贸市场! 这可不是讽刺,就是这种规模和感觉,这就是袁华的真实感受。 漫步于熙熙攘攘的市集之中,袁华仿佛置身于一个奇妙世界。他饶有兴致地四处张望着,目光被一群身着绚丽服饰、身姿婀娜的龟兹人所吸引。这些龟兹人身怀绝技,个个都能歌善舞,他们的表演犹如一场视觉与听觉的盛宴,让人陶醉其中。 而乐器,在这里更是成为了备受瞩目的商品。各种各样精美的乐器琳琅满目地陈列在摊位上,有的小巧玲珑,如琵琶般精致;有的则体型巨大,似鼓一般威风凛凛。每一件乐器似乎都蕴含着独特的故事和魅力,等待着有缘人将它们带走。 随着夜幕的降临,市集逐渐变得热闹非凡。当袁华他们路过一家店铺时,突然听到一阵悠扬动听的音乐声传来。循声望去,只见店门口聚集了不少人,正围拢在一起欣赏精彩的演出。原来是几位技艺娴熟的龟兹艺人正在那里尽情地演奏和舞蹈。 只见那舞者轻移莲步,翩翩起舞,她的动作优美流畅,如同风中摇曳的花朵,令人赏心悦目。而乐手们则手持各种乐器,或弹拨、或吹奏、或敲击,奏出一曲曲美妙动人的旋律。那欢快的节奏和激昂的音符交织在一起,仿佛能够穿透人们的心灵,引得围观的人群纷纷驻足观看,并情不自禁地大声叫好起来。 龟兹的舞女,她们的舞蹈身形柔软,那动作既有现代维吾尔舞蹈的妩媚,也有淡淡的印度舞蹈风味,很多动作就像后世敦煌壁画里飞天的样子,确实是一种视觉上美好的享受。 众人找到多家客栈,这一百多人的商队,居然没有一家客栈可以让他们全部住下? 好吧!众人只能一分为四,有的住在客栈,有的住在酒楼,有的干脆出钱住了民宿。。。无语啊! 袁华准备等以后有钱了,在这里搞一个大酒店赚点小钱钱。可摸着口袋里的十枚金币,他有些气短。 所有人都对这个城市的感觉非常好,他们完全没有见过如此热闹的城市,也没有见过这么多商人和货物,一切都是新奇的。 袁华找到酒楼的胡人老板,向他打听大汉匠人们的去向。老板叫来伙计,让伙计带着他们,去找一个叫徐的匠户,他说:“徐,是汉人匠户里面的头人,他应该知道你要找的家人。” 袁华和崔力,跟着那个年轻的伙计沿着龟兹的小巷穿行。 说来也怪,袁华站在那些狭窄而蜿蜒的小巷前时,一种难以言喻的熟悉感如潮水般涌上心头。他怔怔地望着眼前的景象,心中涌起一股莫名的亲切感,仿佛这些小巷曾无数次出现在他的梦境之中。 那青石板铺就的道路,被岁月打磨得光滑如玉;两旁古旧的墙壁,爬满了青苔和蔓藤,宛如一幅古老的画卷。每一块砖石、每一道门楣都似乎在向他招手。 袁华缓缓地迈动脚步,走进其中一条小巷。脚下的石板发出轻微的声响,仿佛在向他诉说着往昔的点点滴滴。他的目光扫过那些紧闭的门户和窗棂,熟悉感愈发强烈。 随着深入小巷,那种熟悉感愈发强烈起来。他甚至能够清晰地回忆起梦中的某些片段: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斑驳的光影,微风轻拂着脸庞带来丝丝凉意……这一切让他不禁怀疑,这里或许真的就是自己前身的故乡。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小巷的深处,有一个打铁坊,门里有阵阵打铁声传来。 店铺伙计在门口,大声叫着:“徐,徐,有事情找你!” 不多时,打铁声停下,一个中年壮汉穿着一件单衣,袖口挽起,大汗淋漓的走了过来,站在门口说道:“何事?” 店铺伙计指着袁华说道:“这汉人要找母亲和妹妹,你知道否?” 徐大汉看向袁华,一时愣住,他猛地一把抓住袁华的手说道:“娃,你没死?” 袁华也愣住了,他问道:“你认得我?” 大汉又愣了,他反问:“你不记得我了,你打铁还是我教的!你娘用一筐鸡蛋,让我教你学打铁。” 袁华摇摇头,他真的什么也想不起来,只是觉得面前这人有些亲切。 崔力上前施礼道:“徐大哥,这娃被胡人用锤子敲过头,以前的事全都忘了。” 徐姓大汉,牵着袁华的手就往门里走,一边走,一边说:“家里说话,走,咱家里说话。” 崔力给了几个铁钱给店小二,然后施礼道:“感谢小哥带我们找到故人。” 店小二拿着铁钱,笑容满面的用汉话说道:“找到就好,我先告辞了!” 于是,双方告辞,崔力也抬步走入了铁匠铺之中。 这是一个大院子,五间瓦房,两间住人,一间厨房,一间打铁铺,一间仓库。 徐家汉子,坐在院子里的石桌旁,拉着袁华的手,在说些什么。 徐胜也是大汉匠户,他家三代前到的龟兹,世代冶铁和打铁,是世世代代的匠户世家。 徐匠户的妻子和儿子也出来了,他们看到袁华也高兴的很。 徐盛问袁华:“娃,这些年你在哪里?” 袁华想了想,说道:“匈奴人把我和崔叔卖成了奴隶,我们想跑被打了个半死。后来趁着战乱就跑了出来,匈奴人一路追杀我们,带着一群老弱只能逃,一路逃到了很远的西面,在那里建了一个城,叫山海城。” 徐盛听到山海城这三个字的时候,也是一愣,他问道:“你等一等,我去取个物事。” 说完,徐盛进房间,不久拿着一把剪刀出来,指着剪刀上的一个钢印说道:“可是这个山海城?” 袁华以前还真没注意,他拿过剪刀,真的在上面看到了一个钢印,上面写着“山海城三”。 袁华看向崔叔,崔叔笑道:“这确实是我们的钢印,山海城就印山海城,江海就印江海城,三代表是第三工坊做的。” 徐盛坐下来,问袁华:“我是从一个胡商那里买的,你们山海城居然用这么好的钢口,来做剪刀?还如此便宜” 崔力解释道:“我们有千斤水力锻机,所以锻打的百炼铁,确实好一些。” 徐盛和他的儿子同时疑惑道:“千斤?水力锻机?” 崔力指着袁华说道:“他想的!我们用河水推动水车,用水车和齿轮组举起铁锤,然后自动起落,工匠只要放入铁料就可以,力量比人大的多!” 袁华笑了,他用手指沾清水,在石头桌面上向徐盛和他儿子介绍水车,这把两个工匠惊到了! “一个铁锤,居然能有三千斤?一天能起落一万四千次?”,徐盛倒抽冷气,这简直就是神力啊! 崔力笑着没说话,袁华可能也不知道。源启城有一个五千斤的铁锤,现在应该也开始用了,双水车带动,一天起落能到达两万次。 袁华这时问道:“徐叔,我母亲和妹妹现在在哪里?” 徐胜拍了拍脑袋,说道:“瞧我这记性,你母亲在这里等了你三年,日子过得清苦,两年前带着你妹妹回渭城了,说是去投奔亲戚。” 袁华愣住了,渭城?渭城在哪里? 崔力也吃了一惊,他问道:“长安附近的渭城?我听老一辈说,回长安有七千四百里,这要走一年啊!” 徐盛说道:“他们是跟着商队走的,有马车,听说要走一百八十天才能到渭城。” 袁华突然想到了另一个问题:“我父亲呢?” 徐盛叹息道:“你父亲在你八岁,你妹妹一岁的时候就走了,原本他也是铁匠,手艺不错,可惜死的早。” 袁华问道:“所以,我是我娘养大的?” 徐盛点点头,徐婶也说道:“你娘帮胡人守店铺,才养大的你和英子,命苦啊!” 袁华想了想,站起来对着徐盛作揖道:“师傅,徒儿必须去找娘和妹妹。” 徐盛站起来,说道:“汉子就当如此。” 袁华知道这个时代,师傅其实就是给口饭吃的再生父母,他留下五枚金币,对徐盛说道:“师傅,请收下,这是徒儿的一点心意。” 徐盛,拿过一枚,然后将另外四枚装进袁华的口袋,说道:“此去长安七千里,路上用钱的地方多的去了,身上当多留些。若是下次回来,有钱就给师傅带着酒水,我心足矣!” 徐婶可不让他们走,无论如何要留袁华和崔力吃个晚饭。 于是袁华和门口不奴族的护卫交代了一下,让他通知大家,今夜不用等他和崔力,让大家先去吃饭。 这一夜,崔力和徐盛聊的极为开心。听到袁华他们的经历,山海城的种种趣事,各种神奇,以及大匠师制度,这些都让徐盛对山海城和不奴族心向往之。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81章 此去七千四百里 袁华把战马的马鞍锁紧,拍了拍这家伙的背,战马回头看了一下,又低头寻着路边的野草。 九月底的龟兹城外,一眼望去郁郁葱葱,碧水与长天,草木与羊群,全是生命繁盛的气息。 这片土地属于大陆性气候区,年降水量较低,但依靠雪山融水在夏季形成数十条季节性河流,这些河流为龟兹的草原提供了丰富的水源,使得龟兹草原在夏季时得以茂盛生长。 现在的草原上,绿草如茵,繁花似锦,尽管已经过了盛夏的鼎盛时期,但草原上的生命力依然旺盛。九月,随着气温的逐渐降低,草原上的色彩反而变得丰富多样,绿、黄、红等色彩交织在一起,构成了一幅美丽的画卷。 远处,是浩瀚的天山南麓,草原景色被雄伟的山脉所映衬,更添一份壮丽。 他们找到一个要去长安的于阗国人的商队,拿出乌尼克给的商队玉佩,那商人头领哈哈大笑,指着这玉佩说道:“你们是汉人,是乌尼克的朋友,那就是我哈尼尔的朋友,我带你们去长安!” 这就是草原人,这就是于阗国男人的豪迈,他同样指着龟兹城说道:“用你们的钱去购买龟兹的特产,无论是葡萄干,葡萄酒,还是龟兹的乐器,亦或者我们于阗国的玉器,大汉都会喜欢。别空着手走这七千四百八十里。” 于是,一群人再次回到龟兹的市场,开始大采购。 古尔丽挥斥方遒,叉着腰站在葡萄干的摊位面前,指着葡萄干对着摊主大妈说道:“你这有多少葡萄干?我全要了!” 大妈一惊,她盘算了一下,没算清楚,又找到隔壁的人帮她算一算,结果她报出了一个数字,声音很小,“姑娘,这里一共需要二十个金币,可以吗?” 古尔丽直接跟身边战士说:“打包!”,然后将二十个金币递给大妈,可把大妈乐坏了,手忙脚乱的,给这些葡萄干装麻袋。 袁华凑上去,小声的对古尔丽说:“我有九个金币,参一股!” 崔力一听,连忙也拿出钱袋,小声说:“我也还有五个金币,参一股!” 古尔丽的大眼睛一亮,她怎么没想到,她自己也有二十个金币呢?那也要参一股! 转身问身边的士兵,“你们,要不要参一股,凑钱买东西,去大汉卖,赚了分钱!” 于是,好乖乖,一百多人居然凑出了二百五十六个金币,好大一笔钱啊! 这群杀才,一个个摊位扫过去,站在摊位前面,古尔丽就说一句话:“这些多少钱?我全要了!” 十二辆马车居然装不下,立马再买三辆马车,装的满满当当的,赶去城外和哈尼尔的商队汇合。 于是,双方车队加起来,八十五辆马车,四百二十人的大商队就朝着东方而去。 路上,崔力问了一个非常好的问题:“那个。。。袁华啊!我们把钱都买了货物,那接下来怎么住店和吃饭啊?” 袁华突然尬住,他好像没想过这问题,主要是刚刚在龟兹市场里,被古尔丽的气势镇住了,就觉得过瘾,没想过吃饭的问题。 他骑马追上古尔丽,小声问她:“那个。。。古尔丽啊!你有没有留点钱给大家吃饭啊?” 古尔丽原本笑容满面,此刻突然也愣住了,她思索了很久,说道:“吃葡萄干!” 袁华僵立在马背上,他看向古尔丽,再次不确定的问道:“七千四百八十里,我们就吃葡萄干?” 古尔丽转头笑着说:“不!我们还有葡萄酒,不错吧!” 袁华被打败了,他垂头丧气的,骑着马回到崔力身边,说道:“接下来,我们要吃葡萄干过日子了!” 崔力也尬住了,只是他的思路更清奇,反问:“这个。。。吃葡萄干,会不会太贵了?” 袁华抬起头,睁着大眼睛看着崔力,他感觉自己怎么认识的朋友,都很奇葩呢?! 古尔丽其实也很懊悔,她一时贪心,把另外四个人的钱袋和公款也全都用了,想着可以大赚一笔。 好吧!接下来可能要一路卖货来换些吃食了,住店?你们就别想了,自己搭帐篷吧! 商队走的挺快,毕竟商人对于时间是极其敏感的,现在他们每天能走六十里。 哈尼尔发现,古尔丽居然在落脚的部落里卖葡萄干,于是走上去问了问情况,然后他哈哈大笑,笑的连眼泪都流出来了。 结果,哈尼尔将二十枚金币交给他们,说道:“等到了长安,你们卖了货物再还给我。节省着用,这些钱应该够你们吃到长安。” 小古塔坐在马车上做计算题,题目是:“我们有二十个金币,每天走六十里,七千四百八十里要走几天,一天只能用多少金币?” 古塔算完了,他们要走123天,每天只能用0.16个金币。 第二天,古尔丽给所有人讲:“好吧!我们现在有20个金币。我们一共是一百二十三人,每天只有0.16个金币,从今天起我们自己买面,路上做馒头吧!”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袁华不理解,他觉得0.16个金币,应该可以吃的不错了,为啥要做馒头? 古尔丽愤怒的说道:“你一定没算马!马不要草料吗?” 袁华彻底无语了,好像真是这样! 第三天,袁华站在车辕上召集所有战士,他指着远处的草原,说道:“我们自己割草,我们自己准备马匹的草料,为了可以喝羊肉汤,你们有没有意见?” 一百多人齐声喊:“没有意见!” 袁华振臂一呼,“为了羊肉汤!” 底下所有人也跟着哈哈大笑,喊道:“为了羊肉汤!” 第四天,他们遇到了匈奴骑兵,上千匈奴骑兵围住了车队,哈尼尔上前和他们交涉,匈奴人在收完十枚金币后,交给哈尼尔一个牌子,然后离开。 袁华问哈尼尔,“这牌子有什么用?” 哈尼尔说道:“证明我们已经交过税了,后面的匈奴人不会为难我们。” 袁华反问:“我们在龟兹也交过税了。” 哈尼尔苦笑,他说道:“龟兹国是龟兹国,这里是匈奴人的地盘,所以要给匈奴人纳税。等以后进入大汉,还要交税。” 袁华说道:“我终于理解商人的艰辛了,你的税金帮我们记上,等我们卖了货物,一起分担。” 哈尼尔笑了,他说道:“没有你们,我们一样是交十个金币。金币 你就不用给我了,到长安请我吃个饭就行。” 袁华哈哈大笑,说道:“一言为定!” 哈尼尔向袁华他们介绍了接下来的路线,这是一条汉军曾经用鲜血和生命开拓出来的道路。 从龟兹(今新疆库车一带)到长安,首先需要穿越塔里木盆地北部,会经过一些小的绿洲和城镇。 然后,沿着丝绸之路的北线行进,这条路线沿着天山山脉的南侧延伸。 途中会经过疏勒(今喀什)、焉耆等地。 接着,继续向东行进,经过高昌(今吐鲁番)。 再越过天山山脉附近的隘口后,会进入河西走廊地区。 沿着河西走廊向东行进,会经过武威、张掖、酒泉等城市。 最后,经过河西走廊的东端,进入关中平原,就可以到达长安(今西安),这里是丝绸之路的起点和终点。 虽然,东汉已经迁都洛阳,可西域的商人,一直保持着长安作为目的地。 他们一直以长安为终点和起点,他们认为长安以后的贸易是大汉国内的贸易。 西域商人们不轻易涉足大汉国内的贸易体系,那样会得罪一些东汉的世家,这是商人们不敢触及的东西。 现在,袁华他们正走在这条路上,他们要走123天,他们将在冬季抵达长安。然后哈尼尔他们会在长安过冬,第二年春天再次踏上归途。 他们来的时候带着西域的各种特产,而走的时候会满载丝绸,瓷器和茶叶,这些是整个西域,贵霜,帕提亚和罗马都需要的东西。 这条漫长的丝路,就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国际贸易大循环。 通过这些贸易,中华知道了贵霜,帕提亚和罗马,这是中华第一次知道外面的世界到底有多么广阔。 而世界也知道在地图的最东方有一个国家叫塞里斯,那里是天国,盛产丝绸,茶叶,瓷器和铁,那里有他们要的一切! 直到西方的大航海时代,他们一直在寻找这个伟大的国度,以能够和这个国度进行直接贸易为最大目标。 袁华骑在战马上,他遥望东方。 那里是大汉,那里有长安啊!那里是汉人灵魂的归处! 古尔丽骑马赶上来,她也看着东方,然后问了袁华一个问题:“长安的茶叶卖什么价?” 袁华无语了。。。你没发现,我在感伤吗?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82章 草原上的溪流 图拉真愤怒的将身前的木桌推倒,羊皮卷落在光洁的大理石地板。 罗马的宫殿深处,所有的贵族们噤若寒蝉,皇帝咆哮的声音在大厅里回荡:“不奴族,还我三个军团!向亚美尼亚增兵,我要踏平不奴山谷!” 帕提亚的皇宫中,刚刚坐上皇位不到三年的,奥斯罗埃斯一世,面无表情,神情严肃。他用低沉的声音,对着群臣说道:“这一切都是阴谋,罗马的阴谋!看来我们还是太过软弱,必须要先将罗马在亚美尼亚的势力全部除掉,不然我们难以占领不奴山谷!” 奥斯罗埃斯一世支持自己的侄子阿克萨克(Axaxar)成为亚美尼亚国王,从而可以控制亚美尼亚。 现在的罗马咄咄逼人,帕提亚皇帝认为,他们和罗马之间必须有一个缓冲地带。 这个国家就是亚美尼亚。 但现在的亚美尼亚的王,要到罗马接受图拉真的册封,本质上亚美尼亚现在的王,臣服于罗马。 罗马甚至可以驻军亚美尼亚,这一点上帕提亚奥斯罗埃斯一世和罗马的图拉真之间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 在图拉真发出怒吼以后,罗马的整个军事和政治都开始行动起来,各种军事资源开始向着亚美尼亚集中,而这一切却导致了帕提亚帝国陷入了紧张。 不奴族在九月底进行了大匠师第三季度大会,这个季度有三件大事发生: 第一,七月江海城和源启城完成了冬小麦的收割,且九月刚刚完成新一轮的耕种。江海城,源启城,希望城和不屈城的天气更冷,所以刘玉安排种植的全是冬小麦。每年的九月,他们种下冬小麦,第二年的七月完成收割。这一次,260万亩粮食顺利收割,收获吨小麦,光粮食产出就足够养活30万以上的人口。 同时,九月中,全民开始耕种新一年的冬小麦,这一次耕种的面积由于不屈城和希望城的加入,达到了350万亩的数量。 第二件事,铁料的产量在九月底,随着新的高炉和鼓风机的问世,已经突破五百吨每月,这为金属制造业打下了更为坚实的基础。 这是袁华在离开时反复强调的,“最重要的只有粮食和铁器,只有用不完的粮食和铁器,不奴族才能应对任何威胁。高炉和钢铁作坊不能停,要不断设计更大更强的高炉,要不断建造更大的锻造工坊”。 第三件事,就是成功防御了帕提亚和罗马的入侵,但伤亡不小。帕提亚和罗马军团的进攻,让不奴族牺牲了一千三百名战士,重伤三百人。战争如同悬吊在头顶的重斧,随时可能落下。 这次季度大匠师会议,山海城,江海城,源启城,希望城和不屈城,五个城市,共28位各个行业的大匠师聚集在山海城中,讨论接下来该如何应对战争和经济发展问题。 这次会议,历时三天,席间讨论和确定了三件大事: 第一,军事安全问题。 刘行向所有大匠师介绍了帕提亚和罗马人攻城战的详细情况。 他这样做总结陈述:“帕提亚在快速学习,而罗马天生就拥有攻城的经验。 我们发现如果再给罗马两天,他们可能就会挖空我们的城墙的底座,城墙就会崩塌。 而且罗马人现在掌握的工程技术,也能对我们的城市防御造成巨大的伤害。我希望各位大匠师能找到办法,再一次加强我们的城防系统。” 最后,在袁华这个神经病没有参会的情况下,大匠师会议做出了以下安排: 一,修建护城河,宽五米,深八米,这将让罗马人的攻城塔无法靠近。同时让罗马人的地道工程的难度倍增,他们如果不能向下挖掘更深的深度,水的重量会压垮坑道,那里会变成罗马士兵天然的坟墓。 这个年代,挖掘深达十几米的坑道,那将是一项极其庞大的工程。 二,再次加强投石机数量,要让敌人从六百米到三百米这段距离,付出难以忍受的伤亡数字。 投石机的数量将要扩大一倍,由六十架扩充到一百二十架,一次性可以投射三千六白枚砖头散弹,或者120枚重型火油弹,而且正式组建投石机部队,将大型投石机也牛车化。 三,恐怖的石头钢铁闸刀。 去掉推动的原木,在城墙上,安装一个三米高,石头配重的钢铁闸刀。这些闸刀,一字排开,每个巨大的闸刀都装在城墙外五十公分处,整体用钢铁制作。 闸刀的配重是一个条石,条石的重量达到八百公斤,然后有钢条包裹,下面是锋利的钢铁闸刀,总重量达到一吨。 这些条石由大型人力转盘,加上齿轮组举起,然后扣死,如果敌人攻城梯搭上城墙,就松开,落下斩断登城梯,或者说其实是砸断更为靠谱。 这其实是一种可以反复利用的滚木,只是从木头变成了恐怖的石头外包钢铁利刃。 当然,这需要试验,但原理上可行! 第二件大事,是关于战争抚恤的问题,这一次大战,伤亡战士太多,不奴族要指定严格的抚恤政策。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从现在起,战死军人的家属由不奴族每年提供定量的粮食补助。 同时在军事缴获里,给不奴族上交的一半缴获,在销售以后,也会再次拿出一半来直接支付给牺牲和重伤的不奴军人家庭。 刘行没有想到的是,城防重步兵这一次其实获得的缴获居然是最多的。因为,他们在城墙下收集的数万套武器和数千套各种式样的盔甲,居然被阿兰部落抢购一空。 确实,帕提亚人和罗马人制造的武器,比阿兰人自己造的不知道好多少。 而老阿拉什和乞力,也缴获了大量辎重和牛马,这场战争居然还让不奴族参战的战士,人人都获得了至少九个金币的收入。 最后计算完成,牺牲者家庭能够分到三笔收入,一是战场上一半属于战士平分的九个金币;二是战后支付的四点五个金币;三是每年发放的粮食或者牛羊。 很多家庭,一辈子都没有见过这么多财富,一个金币就够一个四口人的家庭用一年的开销。 十三点五个金币等同一个家庭十三年半的开销,外加上每年给予一个人的口粮。 不奴族的阿兰人和乌孙人都觉得公平,反而参战的意愿更高了。 第三件大事,不奴族将开始接收自愿加入的阿兰人和乌孙人的小部落。 他们的要求很简单,需要提供给他们定居地点,帮助建造房屋,提供第一批金属农具,以及派人指导他们如何耕种。 而他们愿意按照约定上交一半的收获,以及派出战士参与不奴族的军队。 一千人左右的小部落,连饭都吃不饱,现在他们只想拥有不奴人的生活。 他们根本也不要求什么政治权力,他们也知道面对近十八万人口的庞大不奴族,他们根本要不到任何权力。 刘玉他们目前也没有想过太多! 现在有人愿意主动加入不奴族,愿意用劳动来来换取房屋和农具,愿意提供一半的产出,且不要求任何政治权力,那就应该接受。 这样做,至少有三个好处。 第一,小部落也有牧场,虽然都不大,但不奴族的领地在不断扩大。 第二,小部落看上去很小,就像山间的溪流。可溪流多了,也会变成江河,而江河终有一天会成为大湖和大海。 第三,不奴族需要人口,农业需要更多的人口,工业也需要,军队同样也需要。只有更多的人口,不断壮大的他们才有能力,对抗罗马和帕提亚。 这就像一支开始煽动翅膀的蝴蝶,不奴人开始利用更先进的生产力,更好的生活条件,源源不断的吸食草原人口。 看上去,很不起眼! 看上去,跟他们混的,全是面黄肌瘦,连衣服都破破烂烂,牛羊都没有几头的穷鬼们。 阿兰人的大首领听到这个消息时,还嘲笑不奴族,他跟手下的人说:“这群穷鬼,屁也没有,他们会把不奴族吃空!我真的想不通,不奴族怎么会这么蠢?” 站在传统游牧民族的角度,他这么理解是对的! 草原上的游牧部落,因为游牧的生活,又因为生产力低下,他们的粮食收入并不多,主要的财富全是牛羊和马匹。一旦遇到各种天灾,牛羊死亡太多,他们就连现在的族人都不一定能养活! 谁会没事找一群穷鬼养着? 不奴族的脑袋确实有病! 这这是不奴族的选择,关他们什么事!随便不奴族去折腾吧! 于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草原上流传起一句话:“如果你的部落没有食物,如果你的部落没有衣服,如果你的部落无比困苦,去大海边,去大海边,那里的不奴人会收留你们,给你们食物,带着你们劳动,那里就是天堂。” 看上去,不奴族也就隔三差五增加几百人,在十八万人的大族中,他们是是如此的不起眼! 说实话,不奴人自己也没有想到,那些每天从草原里突然钻出来,穷得叮当响的小部落,将会是改变他们所有人命运,那一把最关键的钥匙。 九月底,这片广阔的草原上,有无数溪流,它们先是慢慢汇聚到小河,然后日夜奔流着汇入大河,最后波涛汹涌,滚滚向前,要么进入里海,要么进入咸海,谁也不可阻挡!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83章 一个故事 商队一路沿着天山的南麓,一路前行。 袁华每天做的事情,很简单,很有规律。他们每天早上比商队早起一个小时,留下五人做饭,其他人全部会去到草原采集一些草料,用麻绳捆起来,堆在马车上。 这群天煞孤星,完全不管这些草捆,会不会是压死马匹的最后一捆草。 然后,吃完早饭,他们就开始继续上路。袁华会在上午给古塔讲两个小时的课程,主要是数学和一些故事。 古尔丽没事也会爬进车厢,和古塔挤在一起听故事。 这些故事五花八门,有格林童话,有中华历史,有孙猴子,甚至这神经病还讲变形金刚和忍者神龟,完全是钢铁的生命和乌龟战士,让古塔和古尔丽吃惊不已,在马车里大呼小叫,不亦乐乎。 结果,骑兵们也凑在马车的窗口听,马车吱吱吱吱的响,很影响听觉享受。众战士实在不过瘾,就叫着嚷着让袁华在吃饭的时候讲。 于是,商队每天晚上就多了一个固定的节目,由神经病袁华同志给大家讲故事! “话说,钢铁神物,变形金刚的宇宙起源涉及到一个至尊太君,他用火种创造了两个生命的先驱:宇宙大帝(Unicron)和元始天尊(Primus)。宇宙大帝代表混沌、黑暗与毁灭,而元始天尊代表秩序、光明与创造。两者之间的冲突导致了一场覆盖整个宇宙的战争! 代表光明的元始天尊,他一生创造了13个钢铁构造的机械生命体,被称为十三使徒或始祖至尊,其中之一的堕落金刚背叛了光明,与黑暗的宇宙大帝结盟,祸害宇宙。。。。” 这神经病说的这个故事,可有味道了。 他用汉语说,每说一句,三个翻译,要坐在一边用乌孙语,阿兰语和于阗国语翻译给三波人听。 然后,场面无比精彩,一群人开始提问题了! “宇宙是什么?” “钢铁怎么会动?会说话?” “他们离我们远吗?” “这是不是拜火教里面的光明神和黑暗神?” 这些问题,五花八门,层出不穷,众人的思路还无比开阔,居然把这故事和拜火教连了起来,连袁华都自愧不如啊。 于是,每天晚上,两个小时的时间,这故事都只能讲一半,另一半的时间是用来解惑的。 袁华还挺有耐心,他像神棍一样,指着星空说道:“你们等一下,等一下,我一个一个来解释!先说宇宙!宇宙这玩意,指的是包含所有存在的物质和能量的总体,包括所有的星系、恒星、行星、物质、能量以及所有的物理定律和现象。它是时间和空间的无限延伸,包含了我们所知的一切。包括真实世界里的你我,也包括我们的灵魂世界。” 呃。。。问题开始变得更复杂了。。。星系?恒星?行星?物质?能量?这些都是什么? 一群人又开始问这些问题! 袁华指着星星说:“你们看到的每一颗星星都是可以发光的太阳,每一颗都比我们的世界大很多很多!这就是恒星,离我们最近的恒星就是太阳!” 握草啊!每一颗星星都是太阳? 这简直颠覆所有人的想象,袁华这逼为了说明问题,拿着一根树枝,在一块沙地上给众人画了一个巨大的太阳系。 然后,开始给所有人讲解,太阳,地球,月亮,火星,水星。。。 为什么有年?为什么有月?为什么每一天太阳会升起?为什么月亮会有圆缺?为什么大海会有潮汐?为什么一年有四季? 你们必须知道,那个时代是神灵和信仰的时代。这个时代的人们,都活在一个神话体系里,可真正能够合理解释这个世界的神话,少之又少。 于是。。。随着一群人越听越觉得袁华说的好像有些道理的时候,他们看袁华的眼神都变了。。。 接下来,狂信徒小古塔最先拿起毛笔,开始在羊皮卷上画太阳系,然后不断的问问题。 然后,崔力,古尔丽,哈尼尔,所有认识字的人,都拿起毛笔和羊皮开始记录。 袁华在那里自嗨! 这逼玩意很喜欢作为老师,为别人答疑解惑,他喜欢看到那些人崇拜的眼神,于是他自个儿玩的很嗨。 他指着火星说:“火星是一个“红色星球”,这是因为其表面富含氧化铁,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铁锈,使得火星表面呈现出红棕色。”,然后他拿起一根生锈的铁马掌,说道:“你们看这就是铁锈,你们可以这么理解,这颗行星外面都是铁锈。” 握草,有没有说服力? 一群人都在点头,他们奋笔疾书。 商人群体的识字率还是很高的,这四百人的队伍里,有大约有两百人会写字,他们看见别人都在记录,全都拿出笔开始记录。 于是,这一路,袁华每天夜里都会讲故事,然后再解释他们的问题,而有两百人则认真做着笔记。搞的他们沿途都要补给羊皮,而哈尼尔则说:“看来下次去大汉,我还需要买些纸了。这羊皮实在用不起!”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可就是这么奇怪,人们原本就是听一个故事,可袁华总能把这个故事里的东西,说清楚。 最开始,人们并没有觉得有什么?可随着不断的学习,不断的提问,不断的讨论,不断的试验。 他们发现袁华说的那些东西都是真的!是真的! 比如,袁华说:“空气有体积!” 于是,他让人吹起羊皮浮水囊,放进装满水木桶里,真的排开了水,一群人惊叹不已! 不如说,他说:“火焰需要氧气!” 于是,这群人用木桶盖住小火堆,小火堆真的熄灭了,目瞪口呆。 再比如他说:“声音是一种震动。” 他用手拨动龟兹的琴弦,琴弦震动发出声音,而用一根羽毛挡住不让琴弦震动,声音就没有了? 握草啊!真理! 再比如说:“他说地球是圆的” 人们第一次认真观察山峰,随着他们走近,山峰越高。于是,袁华做了一个大泥球,捏出一个山峰,又用一个小泥球做人,告诉他们沿着圆的表面行走,才会看到这一切。 随着这些真理在路途中,不断被验证,于是所有人都慢慢变得和古塔一样,他们都成了狂信徒。 于是,每个夜晚的故事,就不再是故事! 呃。。。那是什么? 那是教主,在向门徒传达世间的一切真理! 这是袁华第一次,非常系统的阐述宇宙,万物,钢铁能不能动,钢铁以后会不会有智慧,什么是能量,如何收集能量,能量块是不是真的会出现? 他只是觉得有趣,他只是在讲一个变形金刚的故事!可他不知道,当他开始描述汽车,高楼大厦,电话,飞机,摩托车,钢铁大桥,等一系列新的名词。然后,在沙地上画出它们的样子。 然后,向人们介绍这些东西最基本的原理时,对于这个时代的人们,究竟有多么大的震撼! 有些事情是可以理解的,比如用钢铁来建造桥梁,比如四个轮子的车,比如水泥和砖头本身就能起十米的高墙。 可电话是什么? 这些如何实现? 这对于袁华,他只能说出基本原理,然后告诉他们,未来一定会有的! 这条七千四百里的遥远路途,现在人们觉得并不遥远! 很多不会写字的人,也找到古塔,希望古塔教他们认字,他们觉得听到了世间的真理,若不是自己用笔记下,怕再也无法记起。 而哈尼尔他们也开始学习汉语和汉字,因为袁华说的某些东西,无法用他们的文字记录。 而袁华却可以用汉字,精准的描述,这就是未来文明的越级碾压,这让他们无法忍受。 这段行程,在后来成为了一个神话,一个关于新的拜火教和四百信徒的神话。 这教义很奇怪,或者说这个宗教的书籍很奇怪。 你如果翻开新拜火教的书籍,你会先阅读一个故事,可这个故事你会看到很多不理解的名词。然后,你需要查这些名词上的编号,在书后寻找这些编号的解释! 可怕的不是故事本身! 可怕的是这些名词解释! 如果,你仔细推敲这些解释,然后开始记录,一个新的世界将展现在你的面前。 这个宗教,这本教义,就像一把巨斧狠狠地劈砍在历史的长河之中,一斧头劈开了古代和现代。 就像哈尼尔后来说的那样:“在那次旅途之前,我只是一个野蛮人,在那次旅途之后,我已经截然不同。就如同新生的儿童,第一次睁开眼睛看这个世界,神志清明,而又充满了渴望。” 这本书,是由两百多本羊皮卷书籍汇总而成,这本书最早的名字叫做《篝火边的故事》。 可这本书,第一次出现在于阗国和不奴族的时候,于阗国王和刘玉在阅读过之后,都猛然站起。 他们同时都意识到了这本书的恐怖价值,为了这本书,为了这本书里的知识。 于阗国王带着国家级商队,行走四千里,去到山海城,寻求真理! 而刘玉更是将这本书,作为不奴族的必修课,每个学生都要学习和理解。 后来,学生们称这本书为《教义》,而草原人这时都信仰拜火教,拜火教也有善恶两神,他们渐渐将这本教义和拜火教融合。 成就了一门新的拜火教,简称为《新教》! 后来,于阗国也把新教奉为国教! 于阗国王抄书三百份,不远万里,将五十本教义送去大汉洛阳,作为国教赠送给大汉朝廷。 这本书为大汉的知识阶级也打开了一道眉心之间,那道通天的眼,开始观察未来,也开始关注远在天边的那个汉字文明—不奴族! 这就是,一段旅程,一个故事,一个神经病和四百个狂信徒,引发的科学思想大爆发!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84章 长安那片月 崔力对于袁华懂的这么多,觉得很奇怪。 旅途之中,崔力有一次问袁华:“娃,你自从被敲了脑袋后就不一样了!好像啥都懂。” 袁华不知道该如何解释,他只能说:“那一次被捶晕!我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那梦里我去了很多地方,见过很多的人,看见过无数的繁华。” 说完这些,袁华愣住了! 他在这里呆的太久,他突然有一种非常荒唐的感觉,自己的过去,自己的时空,那些花开花落,那些亲朋好友,那些迎来送往。。。 是不是,真的,只是一场梦? 他摸了摸自己的脸庞,忽然有一种淡淡的悲伤。我是谁,谁是我? 古尔丽的声音在身边响起,这姑娘从来心大,她听到了崔力和袁华的谈话,于是眨着她的大眼睛问道:“这么说,我们以前的部落,是你变聪明的地方?” 袁华能说什么?他总不能说,我是个妖怪,占据了袁华的身体。 所以。。。他只能点头。 于是,一个谣言,在营地里传播开来。向西三千里,在葱岭的西面,在一片大山的脚下,古尔丽以前的部落,那里是袁华突然变聪明的地方。 再然后,这个谣言变成了,袁华在那个山脚,有一天突然就开悟了。他一瞬间就理解了天地万物,知晓过去未来,那里是可以开悟神性的地方! 袁华也听到了,但他什么也没说,因为他说不清楚,于是当做没有听到。 可他越不说话,越是沉默,那就代表默认了一切。 于是,圣地就这样产生了,那个袁华挨锤的地方,那个把他打的死去活来的地方,那个老阿拉什请他吃潲水食物的地方,就这么成了四百狂信徒们的圣地! 一群人围着古尔丽和古塔,高高举起手里的羊皮地图,求他们将圣地标注出来。 古尔丽洋洋得意,她原来也是圣地出身的人啊!她高傲的指着地图,说道:“这里!这里是我和古塔出生的地方。” 她不知道,这一指,再加上她和古塔出生在这片土地,她和古塔后来就成了“圣女”和“圣子”,为什么?因为他们出生于那片土地,也因为他们指引了狂信徒们的方向,让所有人拥有前往开悟之地的权力。 当然,现在这群人现在还只是想要知道那片土地在哪里?神话还只在萌芽的阶段,神话只有随着距离和时间慢慢神化。 这七千里遥遥长路,白日他们验证一切袁华说的道理,晚上接受袁华的“教诲”。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群人越来越觉得,这一次是命运让他们相聚。 他们来自里海,来自咸海,来自阿姆河畔,来自于阗国,来自大汉,如果没有神的指引,他们如何会相遇? 如果没有神的指引,袁华为什么会突然开悟? 有一天,没有人记得到底是哪一天?这群人开始称呼对方,我的兄弟。称呼袁华,叫做先知先生。 就这样,一位先知和四百位兄弟,他们的命运就这么紧紧的相连。 有一天夜里,袁华也记不清日子,他只记得那一天,天空开始下雪了。 哈尼尔带着三位商队的管事,他们找到袁华,鞠躬说道:“先知先生,我们想把您的故事写成一本书,将它作为礼物送给我们的王,可以吗?” 袁华笑着说:“当然可以,故事本来就是说给别人听的。”,他觉得被别人称为先知先生,感觉还是很不错的,满足了他的小小虚荣心。 一边的古塔,从篝火边站起来,小大人一样,也走过来。他站在篝火旁,对着商人们说道:“我们一起吧!我也要把这个故事写给玉姐姐看。大家可以相互借鉴笔记,看看是不是可以补足。” 哈尼尔他们很高兴,拉着古塔的手说道:“好 好,好,我们一起借鉴,完成这个故事。” 袁华没有在意,他就说了个变形金刚的故事。他们爱写给谁看,随便他们,他打着哈欠,钻进了自己的单人帐篷,嘴巴里唠叨着:“这天真的,冷的要死”。 九月底出发,他们一路向东。 他们走过万水千山,走过白天黑夜,走过风霜雨雪,走过白骨的旷野,走过繁华的市集,走过部落的破帐篷,走过汉人的茅草房,看尽人间的悲苦和繁华。 终于,在一个寒冷夜晚,月光下,带着羊毛兜帽披风的哈尼尔,伸出右手,指着远处,说道:“看,那里就是长安!” 袁华也披着披风,用围巾包着自己的脸,只露出眼睛,看向远方。 月光下,那里是一片黑暗的影子,那是月下的长安,那是长安的月色。 崔力,古尔丽和古塔,一百一十九位不奴战士,一起策马向前。 他们遥望远处的月色,那月光下就是长安啊! 崔力感慨道:“长安啊!”,你永远也无法理解一个大汉人,长安意味着什么? 古尔丽则想着,长安一定有无数的茶叶和丝绸,一定特别便宜! 而古塔,却双手支撑,双腿站起,高高的站在马背上,深情地注视着那片月色。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一个十二岁的孩子,从八岁起,就听袁华和崔力跟他讲长安的故事,讲长安的豪迈,他几乎算是大半个汉家小孩,长安是他梦里的地方。 这一夜,他们还是露宿在野外,露宿在长安的月光下,天气很冷,可人们的心是暖的,因为长安就在眼前。 人们用筷子串着冷馒头,用篝火来烤,这些用火烤好的馒头很香,配上放入盐巴,野葱和姜片炖的羊肉汤,就是人间无上的美味。 袁华这一夜很高兴,他伸手接住细小的雪花,对着崔力说道:“崔叔,谢谢你们陪我走这么远。” 崔力微笑,他的话从来就不多,他转身再次看向那座城,说道:“我也想看看长安。” 哈尼尔端着一碗羊肉汤,盘腿坐在他们身旁,叹息道:“长安虽然还是很热闹,可已经不复往日盛景。听我爷爷说,若是我们早来八十年,长安比现在繁华百倍!” 袁华知道东汉定都洛阳,可他并不记得长安发生了什么,问道:“八十年前,长安发生了什么?” 哈尼尔喝了一口羊肉汤,长出一口气,叹息道:“听我爷爷说,几十年前,绿林军和赤眉军两度攻破长安,将皇帝陵墓挖开,把宫殿都烧毁,大火烧了三天三夜,百姓逃离,哀嚎遍野啊!现在的长安,人口比盛时少了一半不止。” 袁华问:“现在长安有多少人?最好的时候,又有多少人口?” 哈尼尔端起那碗热气腾腾的汤,轻轻吹了几口气后,便迫不及待地喝了起来。每一口都带着浓郁的香气和温暖,顺着喉咙滑入腹中,让他感到无比满足。不一会儿,一碗汤就见了底,哈尼尔放下手中的空碗,小心翼翼地将其搁在了一旁。 随后,他伸出双手,靠近那熊熊燃烧的火堆,感受着火焰带来的炽热温度。跳跃的火苗映照在他的脸上,使得原本有些昏暗的面容瞬间变得明亮起来。那张被火光映衬得通红的脸庞上,透露出一丝淡淡的忧愁。 哈尼尔微微叹了口气,缓缓说道:“我也是偶然间听到长安城里那些掌柜们闲聊时说起的。想当年,长安城正值鼎盛时期,那时可是有着足足七十万的人口啊!可如今呢?这座曾经繁华无比的都市,人口却已经锐减到不足三十万啦。唉……真是令人唏嘘不已。” 说到这里,他稍稍停顿了一下,目光凝视着火堆,仿佛思绪也随着那升腾的烟雾飘向了远方。过了片刻,他才又接着开口:“不过话说回来,如今这大汉国里,人口最多的城市已经变成洛阳喽。那里的人口多达上百万之众!洛阳城现如今好一番热闹繁荣的景象……” 袁华没想到,这个时候的长安居然人口这么少! 三十万人口? 这还是长安吗? 他有些萧索, 可再次回望那座长安城,它终究还是长安! 无论经历多少风雨沧桑、岁月变迁,这座古老而伟大的城市始终承载着这个文明无尽的辉煌与荣耀。 终有一日,它将会再度焕发出昔日的光彩,迎来一个全新的繁荣盛世。 届时,来自世界各地的使节和商队将纷至沓来,长安城的大街小巷都将充斥着异国他乡的面孔和语言。各国的文化在这里交融碰撞,绽放出绚烂多彩的火花。街头巷尾人头攒动,游人如潮水般涌来,他们或驻足观赏精美的建筑和艺术品,或品尝当地独具特色的美食佳肴。 与此同时,城中的商业也将蓬勃发展,各类商铺琳琅满目,各种奇珍异宝应有尽有。商人们忙碌地穿梭于集市之间,讨价还价声此起彼伏,热闹非凡。长安城再次成为了财富汇聚之地,吸引着无数商人前来谋求商机。 毋庸置疑,当这一天到来之时,长安城必将以其璀璨夺目的光芒照亮整个世界文明的进程,成为人类世界瞩目的焦点。 月色之下,长安,就在那里静静的等待,再次繁华的时光。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84章 长安的月 这条路,漫长; 这条路,悠远; 这条路,是四百狂信徒,在上下求索; 这条路,神经病一直在蛊惑,他觉得这日子挺好,看不见血,也看不见那些纷争。 一日,一群人围着火堆烤火,崔力问袁华:“娃,你自从被锤子捶了头,就不一样了!” 袁华不知该如何解释?他总不能说,我就是一个抢了别人身体的鬼魂吧! 他看着火堆,开始胡扯,“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我去了另一个世界,那里有人告诉我这些故事和道理。” 崔力摸了摸他的头,叹息道:“我情愿你不知道这些道理。” 旁边的古尔丽睁着大眼睛问道:“你是被我们部落锤过脑袋,才知道这些道理的?” 袁华能说什么? 他唯有点头。 第二天,营地里就有人就开始议论,袁先生是在古尔丽以前的部落开悟的。 第三天,这话语又变了,古尔丽他们以前的部落是神赐之地,是神在那里指引袁先生找到真理! 然后,就乱了!很多人跑来找古尔丽和古塔,他们高举着一张画的非常抽象的羊皮地图,让他们把部落的地点标注一下。 古尔丽和古塔,就用手指了一下,然后说:“好像是这里!” 好吧!这两人指的好像还有点偏差,可谁管那么多?这他娘,以后有机会,一定要去看一看,要去看一看那个神赐之地。 袁华看到这些人的兴奋劲,他想解释一下,可想了想,怎么解释?说我根本就是个鬼?去你妈的,老子不说了,爱咋地咋滴! 他越是沉默,这地方就越是神秘! 接下来,古尔丽和古塔的身份也变了。你想一想,有人是出生在神赐之地,那是多么荣耀的事情!他们和神明之间,必然有些联系! 于是,这些狂信徒们,居然私下叫他们俩个是“神赐之地的孩子”,然后随着时间,这群人叫着叫着,就变成了“神子”。 当然,这是以后的事情,现在这群人还是很正常的,这事情会随着时间和空间的扩大而慢慢发酵。 有一天的夜晚,袁华也不记得是哪一天,只是天气已经很冷,天空飘着雪粒子。 哈尼尔带着三个族人,来到袁华他们的火堆前,先是恭敬的施礼,然后问袁华:“袁先生,我们想把你说的故事,写下来送给我们的王,可以吗?” 袁华拨弄了一下火焰,有火星飞散,他笑着说:“当然可以!故事,本来就是说给人听的。” 这时古塔也站起来,他身形挺立,火光照着这孩子的面容,这一刻看上去有些居然有些成熟和坚毅,他说道:“我们一起吧!我也想把这个故事写给玉姐姐看,我们相互参考笔记,相互补足吧!” 哈尼尔他们大喜,连忙说道:“好,好 ,好,我们一起借鉴,一起来完善它”。 于是,一群狂信徒凑在一起研究袁华说的那些故事和道理,看看如何能写出一本书来。 而袁华则烤了烤手脚,就爬进了火堆边的单人帐篷,自言自语:“这天冷的要死,我的电热毯啊!” 他完全不在意那本小说,开玩笑,小说他有一百本,随便他们吧!爱咋写咋写。 可他没有发现,那群人坐在一起时,那虔诚的态度,那无比认真的精神,根本就不是在写故事。 他们都觉得这本书,无比重要,如果不能写好,那么就是亵渎神的指引!他们白天和黑夜,只要有时间就坐在一起认真讨论,如何既能保证故事的好看,还要能让人理解。 最早的两本书,是用羊皮装订的。 一本是故事的原文,另外一本是注释。 故事的原文还好,虽然厚,但是不离谱。 可注释就离了大谱,这注释有三本原文书厚。古塔甚至还不满意,他认为自己还要再做一版。下一版,他要把这些注释的内容再串起来,成为一条逻辑清晰的注释链,上下联通。或者,用袁华的话来说,那是科技树。 袁华不能理解,这个时代的人,是如何崇拜知识! 一本书,在这个时代,其实就是一笔巨大的财富。穷人是读不起书的,这里还不是说学费,而仅仅说的就是书本身。 你可以想象吗?上千张羊皮,裁切整齐,由人手写,工工整整的抄录,这本书如果放到现在要多少钱? 所以,“知识无价”这句话,在那个时代是真话,而不是口号。 这两套书,一本是古塔和崔力带领懂汉字的二十几个战士,用汉语写完的; 一本是哈尼尔他们用于阗国语写的,只是于阗国语写的,中间还要加上汉字,不然他们的语言承担不了这么大的知识量,因为表音字要为很多东西制造词汇。 而汉字却不需要,因为汉字有一个特别的本事,那就是汉字的组合可以很清楚的表达一个意思。 这个工作从十二月初开始,一直干到第二年的三月底,一共有七十八人参与编写,两百多人校验,共耗时四个月。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期间,他们会认真核对每一个问题,有不懂就会再次问询袁华,然后先写草稿,最后才再次落笔。 他们就这么一路走,一路写,一路探讨,一路实践,一路实验,一路惊叹,一路总结。 他们相互之间,通过这项伟大的工程,变得无比亲近,相互之间称为“我的兄弟”。 请一定要记住,这个时代无比纯朴,他们爱恨分明,“兄弟”这个词,和现代的意义完全不同! 这个时代的“兄弟”,是真的会一起拔刀,一起冲上去,一起死的那种! 而他们越写,越惊讶,他们能够感受到这本书拥有改变世界的力量。 他们私下会称袁华为“先知先生”,这里并没有特殊的含义。原本只是因为,袁华比其他人更早的知道这个世界的本质。 时间就这么过去,从夏到冬,从西域走进大汉,走过一个个部落,走过一个个村庄,他们终于走到了终点。 哈尼尔指着远处,月下的一座城,说道:“看,那就是长安!” 袁华带着羊皮披风和兜帽,用围巾裹着脸,他的眼睛上有冰雪的结晶,他看着远处的月,和那座月下的古城,默默不语。 崔力策马向前,他的话很少,但说的深情:“长安啊!” 古尔丽在想,那座城里一定有无数的茶叶,丝绸和瓷器。 而古塔却双手按住马背,他高高的站在马鞍上,看向远处的大城。这孩子从八岁起,就常常听到袁华和崔力议论大汉,议论长安。他跟着刘玉,学习汉字,说汉话,读汉文古籍。那些解忧公主带来的竹简,被一代代女官复刻,那些故事里全是长安!一半的古塔,其实已经是汉人。这时,不知为何,古塔突然想哭,可又不知道为何要哭,泪水就在眼底。 是啊! 一个孩子,他走了一万两千里的长路,只为看一眼长安。 夜里,他们最后一次露宿野外,天气很冷,可他们的心是滚烫的。 哈尼尔喝了一碗羊肉汤,长长的出了一口气,对着火光叹息说道:“若是我早生八十年,就能看到最繁盛的长安。” 袁华不懂,他问道:“现在的长安不繁盛吗?” 哈尼尔摇摇头,他仰头看着雪花,说道:“我的爷爷曾对我讲述那段历史,那还是在距今七十多年以前的时候,当时强大无比的大汉王朝正处于风雨飘摇之中。绿林军和赤眉军如汹涌澎湃的潮水一般,攻进了繁华壮丽的长安城。 他们一路势如破竹,所到之处皆燃起熊熊烈火。那些宏伟壮观的宫殿楼阁也未能幸免,被无情地付之一炬,滚滚浓烟直冲云霄。这些人,还将贪婪的双手伸向了埋葬着历代皇帝的皇陵,肆无忌惮地挖掘开来,获取其中珍贵的财宝。 那场大火整整燃烧了三天三夜,仿佛要将整个长安城都吞噬殆尽。昔日车水马龙、热闹非凡的街道如今变得冷冷清清,满目疮痍。无数长安百姓惊恐万分,纷纷拖家带口逃离了这座曾经让他们引以为傲的城市。 遥想当年,长安城中人口多达八十余万,熙熙攘攘,一片繁荣昌盛之景。然而经过这场浩劫之后,如今这里只剩下区区三十万人左右,往昔的辉煌已不复存在。。。” 袁华知道东汉定都在洛阳,他真的不知道为何东汉要定都洛阳,现在他终于知道了真相。 原来,长安曾经被大火点燃,原来长安曾经经受劫难。 他缓缓地转过身去,目光再一次投向了远方那座历经沧桑、古老而神秘的城市——长安。这座曾经辉煌无比的都市,如今虽然略显沉寂,但他深知,它终有一日会再度崛起,焕发出昔日的荣光与繁华。 想象着大唐时的长安,他仿佛看到了一幅壮丽的画卷在眼前徐徐展开。届时,来自世界各地的使节和商队纷至沓来,他们带着各自国家的奇珍异宝和独特文化,汇聚于此,使得长安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国际大都市。大街小巷人头攒动,人们摩肩接踵,川流不息。街头巷尾弥漫着各种语言的交谈声、欢笑声以及商贩们此起彼伏的叫卖声,交织成一曲热闹非凡的交响乐。 那些宏伟壮观的宫殿楼阁将重新修缮一新,金碧辉煌的琉璃瓦在阳光照耀下闪烁着耀眼光芒;宽阔笔直的街道两旁店铺林立,琳琅满目的商品令人目不暇接;茶馆酒肆里宾客盈门,艺人们弹唱着悠扬动听的乐曲……这一切都让人感受到长安那无与伦比的魅力和活力。 随着各国商人的频繁往来,贸易活动也日益繁荣昌盛。丝绸之路上驼铃声不绝于耳,满载货物的马车络绎不绝地进出城门。长安城内的市场上摆满了来自天南地北的珍稀物品,从西域的香料宝石到江南的绫罗绸缎,应有尽有。 他坚信,长安必将再次崛起。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85章 长安的酒馆 白日里,袁华随着商队进入长安,他们去到市场,长安的集市依旧繁华,人来人往,叫卖声,吆喝声,牛马的嘶鸣声,人们的交谈声,让集市看上去热闹非常。 葡萄干和葡萄酒很好卖,刚刚进入市场里,就有商贩笑容满面的上来询问,这大抵还算是吃食。 乐器和玉石则跟着哈尼尔,走了很多商铺才全部卖了出去,这些算是高雅的物件,收购的量都不大。 一直忙到下午,生意才算交易完成。 算一算,袁华居然赚了一大把银子,大约值五个金币。现在,这家伙的个人财富达到了十四个金币,有钱的一匹啊! 这群人现在有钱了,心里就痒的不行。傍晚时分,喊上哈尼尔一群人,浩浩荡荡的杀进长安酒馆区。 长安城的黄昏,天边的云彩被夕阳染成了金红色,街道上行人渐稀,而城中的酒馆却开始热闹起来。一盏盏油灯在酒馆内外点亮,将温暖的光芒洒在青石板铺就的路面上,映照出酒馆门口悬挂的酒旗,随风轻轻摇曳,仿佛在召唤着过往的行人。 一条长街,两边都是酒馆,酒旗迎风,伴着小雪摇晃。 商队四百余人,人数众多,袁华他们只得分开七八个酒馆,他们寻了一个街道最末尾的这家大酒馆,在门口脱了皮靴,走了进去。 走进酒馆,一股混合着酒香、肉香和香料的气味扑鼻而来。酒馆内部装饰简朴而温馨。 大汉的风格有一种质朴之美,饭堂宽阔,跪坐的席面也宽大,众人皆是跪坐,中间有一张宽大的矮桌,大约每张桌子能坐八人。几案上摆放着精致的陶器和瓷器酒具。 明亮的油灯下,木制的桌椅和厚草席经过岁月的打磨,散发出淡淡的光泽,显得格外亲切。 酒馆的角落里,几位老者围坐一桌,他们面前摆放着几壶酒和几盘小菜。老者们边品酒边下棋,棋子落在棋盘上的声音清脆悦耳,伴随着他们的谈笑声,显得格外和谐。旁边,几位中年文士正在谈论些什么,有人抚琴而歌,酒馆里充满了文雅的气息。 酒保们忙碌地穿梭于客人之间,他们穿着干净的布衣,脸上挂着热情的微笑。他们熟练地为客人倒酒,动作优雅而迅速。酒馆提供的酒品种并不多,以米酒和葡萄酒为多。 袁华,崔力,古尔丽姐弟,哈尼尔和三个管事,他们找了一处座位坐下,小二走上去,笑着问询客官要些什么? 哈尼尔是老手,他直接说道:“两盆烩菜,六斤羊肉,葡萄酒三壶,胡麻(芝麻)拌菜,水煮胡萝卜,水炖鱼一条,再来饼八张。” 小二叫了声“好”,就去了后堂。 酒,羊肉和饼,上的极快,众人腹中饥饿,开始大快朵颐。 而袁华则端着小酒碗,仔细看着这大汉的酒馆,听着人们的话语,恍如一梦。 吃到 一位华服老者端着酒碗,走上前来,他笑着问道:“诸位可是来自西域?” 哈尼尔站起来,躬身一礼,说道:“正是,我等来自西域于阗国。” 那老者端着碗,对着身后的那四五个老头,说道:“真是于阗国的朋友!” 一群老者纷纷举碗,拿着酒菜就围了过来,把袁华看的是一愣一愣的,这么自来熟的吗? 哈尼尔却哈哈大笑,让众人挤一挤,一起再落座。 那华服老者,举碗说道:“大汉和于阗亲如兄弟!” 众人皆举碗说道:“亲如兄弟!” 袁华看明白了,这是大汉人向于阗铁哥们问好来了! 一位老者笑着说道:“吾年轻时,也曾在西域都护府任职,我观服饰,知汝是于阗儿郎。” 另一位老者问:“西域现在如何?” 哈尼尔向各位老者介绍,西域现在的势力情况,以及于阗国和龟兹国等待大汉回归的心情。 哈尼尔说:“失去大汉统领,我西域三十六国,现在偶有攻伐。匈奴人税金也是极高,无论商队大小皆收十金。小商队负担很重,现在若是大车不过三十,出来也是赚不到几钱。” 他喝了一口老者倒上的米酒,叹息道:“大汉在时,会根据车队规模和货物收税,这样小商队还能活,商路上皆是商旅,商贸繁盛。可现在车辆已经比以前少了很多。而且,大汉维持各国秩序,三十六国皆颇为和平。吾等皆盼望大汉西来啊!” 众人皆尽唏嘘,叹息大汉放弃西域,有老者也不知是不是酒喝多了,他居然说:“朝堂昏聩,怎可放弃西域?如何对得起大汉数百年基业?” 一群老头,居然还都大声附和,“怎可弃我西域?害我大汉赫赫威名!” 这群老头这么一闹,好嘛,旁边一桌的文士也端着酒碗过来了,众人把长桌一凑,开始发酒疯,乱议国政。 好一堆乱臣贼子,端的大胆! 可酒店老板,见怪不怪,任他们胡说。 一中年人问袁华:“汝是汉家郞?” 袁华说:“是” “汝在西域落户?”,一位老者问道。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袁华笑道:“曾是,但现在落户的地方还在西域的西边,要翻越葱岭再走四千里。” 众人皆惊,忙问:“西域之西,是何光景?” 袁华也是喝了酒,豪情来了,他用手指沾酒水,推开碗碟,在大木桌上,给众人开始画西方的地图。 他一边画,一边说:“翻过葱岭,此地为贵霜国,有民三百万众,他们上接乌孙,南有各个土邦,现在立国不久,欣欣向荣。” 这时,酒店里的所有人都围了过来,连店老板都围了过来。 然后袁华再画安息(帕提亚),他指着里海说道,“这里有一个大海,大海以南是安息国,国民五百万众,善骑射,重贸易,以分封建国,皇帝统帅诸贵族。” 接着,他再画大秦(罗马),他画出欧洲和地中海,包括非洲,手指包着地中海沿岸画了一个圈,说道:“此为大秦,我们叫他们罗马,有自己的文字,称为拉丁语,统治整个地中海沿岸,有民五千万,国王图拉真,一代雄主正在不断东征,现在正在征伐安息帝国。” 众人皆惊,原来世界是如此的!而且,居然有一个帝国和大汉一样大,拥有和大汉差不多的人口。 有老者问:“你落户在何处?” 袁华在里海的西侧,帕提亚的西北面,画了一个小小的圆圈,说道:“这里!名为山海城!我们用汉字说汉话,着汉服,并有史官记录自己的历史。” 有中年人再问:“从长安到山海城,有多远?” 袁华写下一个数字:“一万二千里” 众人皆惊。 有商人问:“山海城出产何物?” 袁华笑道:“以铁器为精!” 他抽出身后的苗刀,连刀带鞘,摆在桌上,指着这1.45米长的长刀,豪情说道:“此长刀,为我山海城锻造,各位一试便知。” 有中年文士,立刻拔出环首刀,双刀对砍,环首刀已然有些微的伤口,苗刀微微卷边。 众人皆是一惊,要知道大汉的铁料,已然天下无双。 且环首刀短,而苗刀长,这说明山海城的锻造工艺,更为精深。 这商人再问,“如何去山海城?” 袁华说:“从龟兹随粟特人商队,翻越葱岭,然后去马拉坎达城,再到不屈城,不屈城西面有海船码头,可以直达山海城。” 一时,酒馆里气氛热烈,商人们都在议论,要不要去一趟山海城。 有人再问:“山海城缺什么?” 袁华说道:“茶叶,丝绸,稻谷良种,染料,油漆” 一班商人立刻让老板找来竹简,用笔写下。 古尔丽却说:“其实,你们在不屈城就可以交易,不用再横渡大海。不屈和希望城都在大海的东面,更为方便。” 有老者再问:“你们有几座城?” 袁华沿着大海画圈,说道:“沿着里海,我们有山海,江海,启源,希望和不屈,五座城池!” 众人啧啧称奇,再问:“有民几何?” 袁华用手指再次写下一个数字:“十八万” 那些老人人点头,说道:“十八万人丁,在北地,这已然是一个大部族了。” 众人还要在聊些什么,可梆子声响起,宵禁之时已快到,众人只能抱拳告退,互道有缘再见。 去到客栈,袁华酒意微醺,步伐轻缓,他看着小雪里的长安,看着雪地里的足印,看着店铺门口摇曳的灯笼,朝着不远处的客栈走去。 汉这长安的一夜,那个长安的酒馆,长安人的热情,长安人的豪迈和好客,让袁华有些高兴。 从这些普通人身上,他能看到大汉是一个开眼看世界的帝国,大汉人有着走出去的热情,大汉就是那个大汉,无论西汉还是东汉,汉人就是汉人。 他倒在床上,一夜无梦,等醒来时,窗外已然是大雪纷飞。推开酒店的院门,看出去,大雪落长安,好一幅写意的水墨画卷。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86章 渭城暮雪 渭城最初是秦朝的都城咸阳的一部分。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将咸阳建成了一个宏伟的都城,渭城因此成为当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之一。 始皇陵及其兵马俑坑就位于渭城附近。 公元前202年,刘邦建立汉朝,定都长安(今西安)。渭城作为长安的近邻,继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渭城位于渭河之北,是连接长安与西部边疆的重要交通枢纽。通过渭城,可以方便地前往陇右、河西走廊等地,这些地区在汉代是重要的军事和商贸路线。 袁华,崔力和古塔,三人六马,迎着大雪,迎着风,向着长安西北的渭城而去。 今日,古尔丽带着其他人留在长安城中,随哈尼尔采买回程的商货。 汉代的大雪满原野的风光,让袁华不禁想起了很多诗句。 像小雅里的诗篇,“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真好,这是华夏思乡人写下的温柔。 而大汉有大汉的豪迈,司马相如的《上林赋》就用汉赋写尽冬日的壮美。 “若夫重峦复嶂,隐天蔽日,飞雪雾集,素冰峨峨”。 汉赋之美,何其壮阔! 大雪覆盖下的原野一片银白,田野、村庄、道路都被厚厚的积雪覆盖,呈现出一派宁静祥和的景象。 渭河河面上覆盖着一层洁白的雪,远处的山峦在雪的映衬下显得更加苍茫。树木被雪覆盖,枝头挂满了晶莹剔透的冰凌,整个世界仿佛被冰雪雕琢成了一幅精美的画卷。 骑马穿越村庄,在雪地中的农舍,炊烟袅袅升起,与周围的雪景形成鲜明对比,增添了几分生活的气息。 大雪之后,道路上行人稀少,偶尔有马车或行人经过,留下一串串深深的足迹,更显出冬日的静谧。 出长安,随官道,西北行六十里,看尽人间雪景。 傍晚时分,雪白的原野上,渭城黑色的城墙慢慢出现在众人面前。 策马城前,遥望古城,袁华感慨:“终于到了!右扶风,渭城。” 昨日酒馆之中,听闻他要去渭城,一中年书生告诉他:“吾大长安,有三辅: 其一,京兆尹,管辖长安以东。 其二,左冯翊,管辖长安以北。 其三,右扶风,管辖长安以西。 三辅之地,拱卫我浩大之长安! 渭城,乃右扶风治下之重镇也!” 交了入城的铁钱,三人下马,进入渭城,寻一客栈住下,明日去找寻自己的母亲和妹妹。 夜里,渭城的风雪越发的大了。 他依旧教古塔数学,也教着孩子一些华夏的历史。崔力也坐在一旁烤火,他们一起听着,津津有味。 只是,最后古塔说了一句话,让所有人陷入了沉默。 这孩子听到外面落雪的声音,咬着毛笔说道:“先生,这雪下的如此的大。我们西北的草原上,不知会冻死多少牛羊和百姓?” 袁华沉默良久,才摸着古塔的脑袋说:“古塔,所以我们要学习!学习怎么造房子,学习怎么造炕,学习怎么采煤,学习怎么取暖。如果可以,我们也可以给大牲口修房子,取暖,让它们也能躲过风雪。” 古塔点点头,又继续做着袁华出的算术题,只是这孩子用的已经是阿拉伯数字和现代的加减乘除,他已经理解小数点后面的意义,这让袁华非常高兴。 公元一一二年二月三日,清晨。袁华和崔力踏雪出门,小古塔留在客栈里等他们回来。 他们去到官府,请求寻人。 官府门口的一个小吏,在收到一把铜钱后,立刻带着他们进入衙门,查询户籍。 中午时分,他们已经策马来到了一个古村旁,那里看上去有百来户房舍,背靠山林,冰雪满天。 袁华站在大雪里敲门,问披着蓑衣走出来的农家。 然后,在一处破落的小院外,停了脚步。 崔力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举步上前,拍响木门,喊道:“家里可有人?” 一清瘦的少女举着竹帽,推开房门,用清脆的嗓门问道:“你寻何人?” 袁华摘掉羊皮披风的兜帽,拉下羊毛围巾,看向那少女,问她:“你可认识我?” 少女举着竹帽儿,举步向前,认真的看了看袁华,她突然就愣住了,浑身颤抖,回头对着屋子大声喊道:“阿娘,阿娘,哥哥,哥哥回来了!哥哥回来了!” 木屋的门被“砰”的推开,一个中年妇人,先是,扶着门向这边看来。然后,她也不管风雪,就提着破烂的裙子,一路奔跑,凑近认真看着袁华的脸庞,她的泪水在不停的流。 母亲罗氏,今年三十有五,可看上去已经有些老了。她就这么站在风雪里,隔着低矮的木门,伸手抚摸着袁华的脸庞,流着泪说:“娃,是你吗?” 她的手冰凉,可袁华的泪,滚烫。两人就这么流着泪,站在风雪之中。 这一刻,袁华其实是喜悦的,他找到她们了。可不知为何?看到这妇人,泪水仿佛自己在奔涌,这可能是这具身体的感情。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崔力笑着说:“进屋,咱进屋说,外面冻!” 妇人和女孩打开矮门,牵着袁华的手就进了她们的破瓦房。 推开门,这房子很小,一半还堆了粮食,一张大席,一床被,一张瘸了腿的矮桌子,一个陶炉,几个破碗。 袁华没来由的悲伤,他回来晚了。 看见妹妹袁怡穿的单薄,他默默的脱下羊皮披风,披在妹妹的肩头。 崔叔也解下披风,交给袁华,他又给母亲披上。 然后,什么也没说,就在这间小破屋里,双膝跪在冰冷的席上,给母亲磕了三个头。 罗氏跪下,抱着自己的儿子号啕大哭,妹妹也跪着一边哭泣。 崔叔也在一边抹泪,一边说着:“这是高兴事,不哭啊!咱不哭啊” 袁华抱着母亲起身,又扶起妹子,说道:“我回来了,日子会好起来的。” 罗氏一直拉着儿子的手,生怕松手,这场梦就会醒。 崔力则问小妹,“娃,带我去买些吃食,中午我们做饭,吃一顿好的!” 母亲点头,小妹带着崔力去了旁边村里的大户人家。 母子交谈,袁华才知道母亲带着妹妹在龟兹等了他三年,后来渐渐没了希望,又不想再呆在那个伤心的地方。 于是,求人,她们跟着汉人的商队,远行七千里回到了渭城。 这里是母亲的故乡,只是她的父母已经不在,这房子还是老乡给帮忙建的。 村里也还算照顾,给了她们十亩荒地,没有男人做劳动力,她们娘俩耕种十亩地,村里有小伙会过来帮忙,但日子过得清苦。 袁怡今年12岁,本来等明年,小妹十三就要找人家嫁了,可没想到居然还能看到儿子回来。 罗氏的泪,一直在流,止不住的流。 袁华抓着母亲瘦弱的手,说道:“儿子被敲过头,有很多事都不记得,以后我会照顾你们,跟着儿子吧!” 罗氏连忙看他的头,真的在他的脑袋后面,发现了一个伤口,她抱着袁华的头,不停的说:“儿啊!娘不该让你从军啊!娘不该啊!” 袁华却笑着说:“一切都过去了,娘儿子现在过得不错,跟我走吧!” 中午,崔力扛回来半扇猪肉,一袋子面,四人就挤在小屋里做了一顿饭,看着妹妹狼吞虎咽,袁华知道她饿坏了。 袁华摸着妹妹的小脑袋,轻声说:“慢慢吃,不急!” 妹子笑着点头,可吃东西并不慢。 午后时分,阳光柔和地洒在大雪地上,仿佛给整个村庄披上了一层金色,袁华跟着母亲来到一间大房子前。袁华见到了村里的里正,他跪下给里正磕头,感谢他们在母亲最困难的时候,收留了她们。 他拿出一枚金币,交到里正手里,说道:“给乡亲们买些吃食”。 里正笑着说:“娃,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啊!” 然后,袁华也办了手续,落户在这个小村,至此袁华就是大汉渭城人。 再问过里正,给出三枚金币,两枚用来修建一所像样的房子,一枚用来应付往后的税金,他说道:“我带着母亲和妹妹离开一段时间,这房子和田地就先交由乡里打理,谁耕种田地,收获就是谁的,可好?” 里正和一群乡民都大喜,这三枚金币也是这农闲时不错的收入,连忙抱拳道:“交给我们来办,尽可放心!” 傍晚时分,袁华带着母亲和妹妹回到客栈,五个人在客栈住下。 二月四日这一天,阳光被厚厚的云层遮挡住了光芒,寒风凛冽地吹刮着大地。就在这样一个寒冷的日子里,有一支小小的队伍正缓缓前行。这支队伍由五个人组成,他们身骑战马,朝着长安城进发。 马蹄踏过积雪覆盖的原野,发出清脆而有节奏的声响。每一步都深深地印入雪地之中,仿佛要在这片银白的世界里刻下属于自己的痕迹。远远望去,只见雪地上留下了一串长长的马蹄印记,宛如一条蜿蜒曲折的小路伸向远方。 那漫天飞舞的雪花却没有丝毫停歇的迹象。鹅毛般的大雪纷纷扬扬地洒落下来,与呼啸而过的风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道白茫茫的帷幕。整个世界都被笼罩在一片迷蒙的雪景之中。 雪地里,只留下一行马蹄印,向着长安的方向。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87章 公元112年,救人 公元112年,东汉的皇帝是刘祜。 他在106年登基,时年十三岁。 到今年,正好18岁,一个青春少年郎。 可这位少年皇帝郎,他在位期间天灾不断,就在刚过去的一年。 春季正月庚辰朔日,发生了日食现象。同月丙戌(初七),有十个郡和封国发生了地震。 同年,东汉遭遇了严重的旱灾和蝗灾。连续的干旱导致农作物欠收,而蝗虫的大量繁殖则进一步加剧了粮食短缺的问题。这种双重打击使得百姓生活陷入困境,甚至出现了“人相食”的惨状。 在自然灾害频发的同时,东汉还面临着来自羌族的威胁。先零羌部落攻打河东郡,并一度到达河内郡,迫使朝廷调动军队进行防御和镇压。 袁华是不知道这段历史的,但在长安游荡时,他看见了长安城外三里有无数破烂的窝棚。 他和崔力一时好奇,踏马前往,却看到了人间的惨象。 向着那片窝棚区策马行进,先是看到官道边堆积着尸体,那些赤条条,冻的发黑的尸体就那么堆在一起。 有人将这些尸体抛进大坑,然后填土掩埋,只是尸体太多,实在来不及掩埋。 然后,他们路过了一个施舍粥水的地方,几十口大锅在熬粥,可崔力看过后,只说了一句话:“那就是汤水。” 再往前,就是无数的破草席窝棚,人们都蜷缩在里面,无人动弹。 大雪,寒风,凛冽如刀,割般刺骨。灾民们蜷缩在窝棚里,用单薄的身体紧紧依偎,相互取暖。 他们的衣衫破旧不堪,难以抵御严寒的侵袭。许多人冻得瑟瑟发抖,牙齿打颤,双手紧握成拳,试图用这种方式来保持一丝温暖。 四周是一片荒芜的景象,没有树木,也没有茅草。偶尔有几只乌鸦飞过,发出凄厉的叫声,更添了几分悲凉。灾民们靠着微薄的救济粮度日,但这些汤水的粮食,根本无法满足他们的基本需求。许多人饿得面黄肌瘦,甚至有人开始啃食树皮、草根,以充饥腹。 夜幕将要降临,寒风更加肆虐。 灾民们在窝棚前,或许柴火不足,只燃起微弱的篝火,火光在寒风中摇曳不定,仿佛随时都会熄灭。他们围坐在火堆旁,眼神空洞地望着火焰。 孩子们在母亲怀里哭泣,声音微弱而无力。他们的脸上满是污垢,眼中闪烁着泪光。这些无辜的生命,在这场灾难中备受折磨,让人心痛不已。 长安城内,灯火辉煌,歌舞升平。而城外,却是这番凄凉的景象。 在记忆里,袁华只以为,汉末的三国才会有这样的景象,可现在这一切就在眼前。 这一个寒冷的冬夜,又有多少灾民会死去? 袁华行到一半,已经无法再看,他调转马头,策马回长安,他的心情无比沉重。 夜里,古尔丽已经购买完了货物,袁华直接找到她,问道:“你还有多少钱?” 古尔丽笑着说:“全买了货物!但是留下了五十金,一路开销。” 第二日,袁华带着商队所有人去到东城之外,那些窝棚让他们不忍直视。 哈尼尔说:“我们能救几人?” 袁华说:“能救几人便是几人!” 崔力上前,掏出了自己所有的金银,大约值六个金币,他说道:“拿去,能救几人便是几人!” 一百二十三人,把自己的金币全部掏出来。这几日他们都买了些东西带回山海城,最后也只凑出两百枚金币。 哈尼尔也叫上他的人,喊道:“先知先生说,能救几人便是几人,你们愿意帮忙吗?” 于是,商队里的人也把自己的钱掏了出来,这一下又凑出一百五十枚金币。 袁华想,一次性买了粮食发给灾民,可哈尼尔却叫住他:“你若是这样,怕也救不活几人。” 袁华不明白,问:“为什么?” 哈尼尔指着远处的窝棚说道:“那里至少有十万人,几日就吃完所有的粮食,接下来的冬日还是一样的。” 袁华再问:“那,我该如何做?” 哈尼尔想了想,说道:“走,去长安城问问粮食的价格。我们要算一算如果带他们去西域能养活几人?” 袁华有点懵,反问:“去西域?” 哈尼尔点点头,说道:“愿意跟我们去西域,那么我们于阗国有粮食和土地。他们只要肯劳动就能活,我们的王一定会救济这些汉人,帮他们渡过最开始的日子。” 古尔丽也说:“不奴族有广阔的土地,带他们回不奴吧!” 崔力也说道:“我家祖上就是流民,只要是流民,那就没了土地,只有屯边了。” 袁华不理解,他说道:“大灾过后不是可以回去继续耕种?” 崔力摇头,他看向远处,说道:“都已经饿成这样了,谁家还有种子和地契?早换了活命的口粮了。我祖上便是如此,后来只能去随军去九原,再后来又随军去了西域。” 袁华猛地转身,朝着长安就走,大声喊道:“走,去买粮!”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询问完粮食价格,一个金币在长安平时能养活四口人一年的吃食,可现在粮食涨价,也就够两人一年的口粮。 于是古塔又要做题目了! 如果,一个金币够两个人吃12月的粮食,那350个金币,够多少人吃四个月? 古塔最后算出来,只够233人吃四个月。 袁华指着多出来的那些战马,说道:“我们一人三马,卖掉一百二十四匹,看看能换多少粮食!我们一人两匹,也不太影响战力。” 这些战马是乞力一匹匹挑出来的,它们不奴族最好的战马! 这些战马,一牵进马市,立刻引来很多商人询价。 最后,被换了两百金。 这一次,一共有价值550枚金币的金银,他们能救366人。 众人再次合计,大家再节约一点口粮,救四百人吧!这是他们能够做到的极限了。 古尔丽这时指着货物,问哈尼尔:“哈尼尔,如果我沿途卖货,能换多少金银?” 哈尼尔皱眉,他觉得这样不划算。突然,他想到了什么,对古尔丽说:“你等一等,我去找找这里的于阗国人。” 一个时辰后,哈尼尔带着一位老者前来,让他看过古尔丽的货物,两人商量了一下。 老人笑着对古尔丽说道:“这货物我按照原价买下来,请你们带到龟兹售卖,如果有利润我们一人一半,可好?” 古尔丽连忙点头答应,于是老人说:“你们等一等,我去取钱来!” 古尔丽好奇的问哈尼尔,“你怎么说的?居然有这样的好人?” 哈尼尔笑了,说道:“实话实说!我就是把你们要救人的事情说了,他就同意了。他是我们这里最老的行商,生意可大了。再说,我们帮他压货,也有利润,为什么不做?” 袁华其实一直不知道,古尔丽到底有多少钱,他悄悄的问:“那个,古尔丽,这些货值多少金币?” 古尔丽歪着脑袋,想了想,说道:“2000枚金币!” 一群人全都呆住了,握草啊!这真是富婆一枚。 最后,将所有的钱凑到一起,他们一共拿出了相当于,2550枚金币的金银。 古尔丽这时却犹豫了,她问袁华:“这里面有1600枚金币是公家钱,原本是900枚,路上赚了700枚,这些是公家钱怎么办?” 袁华和崔力商量了一下,说道:“我们去和刘玉说,先救人!” 这天下午,袁华等人找到管理流民的官员,表明他们来自于阗国,如果有人愿意跟他们的商队返回于阗国,他们可以救下大约1700名灾民。 官员也为这些灾民的口粮发愁,而且人聚集的多了,还容易滋生事端。 他举手作揖道:“这件事,我需要禀报上官,请等我一下。” 半个时辰后,他骑马赶来,喊道:“上官已经同意,你们可以挑选灾民离开,我会发放通关文牒。” 于是,官员带着这群人,站在流民的区里大声喊:“可有愿意去西域的人?沿路提供口粮,到了西域每户可分二十亩土地,可有人愿往?” 开始是三三两两,然后是一户户,最后很快1700人的数量就到了。 袁华此时才发现这些人,很多都衣不遮体,根本无法在雪天,走完这遥远的路途。 那大汉的官员见他踌躇,就问他何事? 在交谈后,官员领着他们来到一个地方,指着地上的麻袋说道:“每日的米粮,都用麻袋运来,这里有一千多个麻袋,你们付点钱就可以拿去。” 袁华大喜,至少能做些衣服挡挡风寒。 崔力又说,“我们马多,购买几套轮轴,我可带着男人们沿途做些马车。让女人和小孩待在车上,这样可以少做一些衣服。” 袁华哈哈大笑,拍着崔叔的肩膀说:“老崔,有你的!” 于是,一个带着货物,一群身穿麻布袋的人们,爬冰卧雪,踏上了去西域的旅程。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88章 北方,大雪 刘玉静静地站在雪原上,狂风卷着雪花,无情地吹打着她的身躯。她的披风在风中烈烈作响,仿佛在与这狂暴的自然力量抗争。她的眼神中透露出深深的忧虑,这片曾经广阔而美丽的草原,如今已陷入了恐怖的白灾之中。 远处,白茫茫的一片,看不到任何生命的迹象。曾经肥美的牧草被积雪掩埋,牛羊也失去了踪影。刘玉心中明白,这场白灾对于草原上的不奴牧民来说,是一场巨大的灾难。他们的生计将受到严重的影响,甚至可能面临生存的危机。 她紧咬嘴唇,思索着,究竟该如何做,帮助牧民们度过这场难关?她转身,迎着风雪,骑上战马,坚定地向前走去。她和二十个护卫的骑着战马的身影在白茫茫的雪原上渐行渐远,只留下他们那烈烈迎风的披风,在遥远的风雪风中舞动,这是披风,也是不奴人绝不向白灾低头的勇毅。 刘玉是草原的女儿,她知道这样的大雪会带来什么? 白灾啊! 大雪将草木覆盖,雪下的草会死亡,而牛羊也无法刨开这么厚的雪层,来吃到那些野草。 没有食物,牛羊的体温会降低,然后是生病,大量的牛羊会生病死去。 等牛羊死光了,接下来就是人! 失去牛羊的部落,就失去了生存的依托,为了活下去,草原人只有两种选择。 是的,他们只有两种选择: 一,老弱走进风雪,把食物留给青壮年,为部族留下最后的火种。 二,拿起刀,为了活命去掠夺。抢不到就饿死,反正就是死,又为什么不去抢呢? 刘玉在风雪里,进入一个不奴族最偏远的村落。 当执鞭者听到敲门声,打开大门时,看到满身风雪的刘玉他们,他惊呆了。 “您怎么来了?伟大的大匠师,你们怎么顶着这样的风雪而来?”,执鞭者连忙将他们一个个拉进房间,风雪跟着涌入,带来无尽寒冷。 刘玉脱下羊皮披风,抖落一地雪花,在地上融为冰水,她皱眉问道:“牛羊还好吗?村子里有没有冻死人?” 执鞭者说道:“我和白马少年,每天都会在傍晚去村里走一圈,到昨天为止没有死人。牛羊被关进了木头房子,可是草料已经不足了,我和白马少年讨论了一下,可能需要杀掉一些牛羊,来节约草料。” 刘玉点点头,严肃的说道:“告诉我,你们村子还有多少粮食和牛羊,我需要一份详细的数字。” 执鞭者挠头,他站起来说道:“尊敬的大匠师,我去把白马少年找来,他有数字。” 刘玉点头,那执鞭者麻利的披上披风,一把拉开房门。白日的光和风雪一起涌入,房屋里的东西吹的叮当作响,烛火在拼命摇曳。 不久,两个人进入房间。 一位少年看见刘玉,连披风都未曾脱下,激动的单膝跪地,说道:“玉大人,学生尔青,向您致敬!” 刘玉站起来,躬身,伸出双手,将尔青扶起,笑着问道:“尔青,你辛苦了。这村子现在的情况如何?” 尔青此时才将披风解开,又从怀里掏出了一叠羊皮,摆在木桌上,翻开最后一页,说道:“我们村有人口三百四十人,老幼40人,男人130人,女人一百七十人。 粮食有170吨,非常充足,够所有人吃十三个月。 牛有六十头,羊四百只,可准备的草料已经不足,只够这些牛羊吃十二天。雪太大了,牛羊根本无法吃到雪下的草。 我和执鞭者讨论过,可能要杀掉三分之二的牛羊,这场大雪有可能会持续很久。” 刘玉皱眉,她在思索,她反问道:“你们觉得这场大雪会持续多久?” 老执鞭者说道:“大匠师,我已经活过四十五个寒暑,这场大雪可以和三十年前的大雪相比,那一次冰雪融化要到一个半月以后了。” 刘玉点点头,她说道:“那就是还要坚持四十五天!” 白马少年和执鞭者都点头,说道:“至少”。 刘玉站起来,说道:“我有个提案,你们听一听” 两人作揖道,“听大匠师教诲!” 刘玉指着桌面上,那些牛羊的数字,说道:“只杀四分之一的牛羊,将肉分给村民。” 白马少年不解,他问道:“可草料不够。” 刘玉说道:“将麦子和草料混起来,喂它们,另外发动所有劳动力,掀开大雪,人工收割雪下的牧草。每天只干两个小时,要足够保暖,让不出门的人把羊皮袄子都给干活的人!分工协作,男人们翻开雪层,女人们收割牧草。” 白马少年明白了,不奴人的大匠师,现在这是要和天争夺大牲口! 他和执鞭者同时抚胸说道:“喏!” 刘玉站起来,披上披风,说道:“若只是减少四分之一,明年我们还有机会补上,不奴人要很天斗,为了更好的生活!” 白马少年问道:“外面大雪,风寒,您这是要去哪里?” 刘玉笑着说:“离这里十五里,还有一个村子,我也要去看一看。”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那白马少年激动说道:“我陪您去!” 刘玉伸手按住少年的肩膀,说道:“尔青,你的责任是带着这个村子走上富裕。做好你自己的事情。而我,也有自己的责任,你我做的是同一件事,为了不奴人求一个好日子!” 回过头,刘玉也向着执鞭者伸手作揖,老者连忙回礼,刘玉站定说道:“执鞭者,也辛苦你了,你是这村子的规则,你要守护好它!” 执鞭者是老兵,他站直了身体,说道:“我是王庭的执鞭者,绝不负王庭所托!” 双方再次拜别,刘玉飞身上马,指着南面说道:“看到那个山了吗?” 身后的二十士兵大声回答:“看到了!” 刘玉大声说道:“那个山脚下,就是下一个村庄,随我而行!” 士兵齐齐大喊:“喏!” 鹅毛般的大雪纷纷扬扬地洒落下来,凛冽的寒风呼啸着吹过空旷的原野。尔青和执鞭者静静地伫立在这漫天飞雪之中,目光紧紧追随着刘玉大匠师逐渐远去的身影。 那身影起初还清晰可见,但随着距离的拉长,渐渐地变得模糊起来。最终,刘玉大匠师完全融入了那片白茫茫的雪幕之后,消失得无影无踪。然而,尔青和执鞭者却依然望着那个方向,仿佛能够透过重重雪雾再次看到她的身影一般。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寒冷的冰雪不断地落在他们身上、脸上,但他们浑然不觉,心中只有对刘玉大匠师深深的尊敬。那股情感如同这漫天飞雪一样,无边无际。 尔青叹息道:“有王庭如此,不奴必可昌盛!” 执鞭者说道:“我们守护好这个村子,就是守护好王庭,愿不奴昌盛!” 就在这一天,整整一百支如同刘玉所带领的那样的小队,正顶着漫天飞舞的鹅毛大雪艰难地向前奔行着。这些小队中的成员身份各异,其中不仅有技艺精湛、经验丰富的大匠师,还有处于成长阶段但同样实力不俗的中匠师们。 他们之所以如此匆忙地在这恶劣的天气条件下赶路,只因不久前收到了来自王庭下达的紧急命令。这份命令要求他们迅速分散开来,对各个村落展开全面细致的巡视工作。其目的一是要想方设法尽可能多地保住村民们赖以生存的牛羊等家畜;二是要不遗余力地守护好每一个村落中的百姓,确保他们能够安然无恙地度过这个严寒的冬天。 同时,各个城市的演武场,有大量的士兵在铲除冰雪,老阿拉什正指挥着士兵将整片场地清理出来。 他拿着鞭子挥舞,鞭子发出巨大的啪啪声,他大声喊着:“你们他娘的,没吃早饭吗?现在起,每日早晨都要清雪,这他娘就是热身,然后弓箭,投矛,重步兵撞击,弩箭轮射,骑马射箭全部都要给老子练起来。谁偷懒,我抽死他!” 乞力则在督造城防,闸刀和投石机,开始进入安装的时候。 乞力带着士兵,每天都要带着战马跑圈,这些战马也开始吃草料和大豆,要保持这些马匹的体力。 不然一个冬天不动,很多马都会变懒,这些玩意和人一样,平常多练练,就会非常活跃,要是一直窝在马棚里,明年跑起来就会气喘吁吁,如同老马。 这三个人此时内心都充满了难以言喻的紧张情绪,他们紧紧地握着手中的皮鞭,目光警惕地看着远方。 要知道,他们可都是来自广袤无垠的草原、身经百战的老兵啊! 他们太清楚不过了,每一次可怕的白灾过后,紧接着必然是一场残酷至极的血战。那些在白灾中无法存活下去的部落,将会如潮水般成群结队地从远方涌现而来。这些部落中的人们,早已被生存的压力逼迫得失去了人性,变得如同凶狠残暴的饿狼一般。 而此时此刻,站在这里的他们,也已然不再仅仅只是普通意义上的人类了。在这种生死存亡的关头,他们必须摒弃一切杂念和情感,将自己彻底化身为无情的杀戮机器,去迎接即将到来的血腥风暴。因为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在这场惨烈的战斗中幸存下来,守护住自己的族人。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89章 你我皆凡人 二月中旬,大雪落得少了。 一支破破烂烂的商队在官道上前进,袁华第一次看见这么多被苦难折磨的已经麻木的人群。 车队停,他们就停;车队走,他们就走;眼神麻木,而空洞,好像没有任何希望。 就连每天喝粥的时候,也很安静。每个人,都有一只破碗,就这么寂静的排着队,然后蹲在一边默默的吃。 这些人,完全没有交流,就像是死了一般。 虽然有麻袋制作的衣服,可这个寒冷的天气,依然是这群人难以扛过去的。 走了五天,这条路上已经倒下了十三人。 不奴族战士骑着马,逆行去抢救倒地之人的时候,那些背着粮食同行的人们却毫无察觉,或者就算察觉了,他们依然麻木前行,冷的如同寒冬里堆在户外的铁料。 袁华将马车让给那些带着儿童的妇人,每天带人翻开大雪,割下茅草,让这些妇人编织草席。 只有在这个时候,袁华才能看到这些妇人有一些人气,她们就坐在车厢里,低着头一直做,一直做,双手都有冻疮,可是依然灵巧的不行。 同样,那些男人们,只有在劳作的时候,用斧头砍伐大树,在雪地里掏兔子洞,或者刮树皮的时候,他们会流露出一些人气,仿佛只有在和自然搏斗时,才能看到他们的毅力和勇气。 哈尼尔问他:“这么冷的天,你做这么多草席和树皮衣做什么?” 袁华再次告诉他一个道理:“为什么羊皮袄子穿着暖和?” 哈尼尔说道:“里面有羊毛,羊毛暖和啊!” 袁华看着远处穿着麻袋衣服劳作的男人们,摇了摇头,说道:“并不是羊毛暖和,而是因为羊毛能留住人体的热量” 哈尼尔好奇的问道,“难道席子能暖和?” 袁华还是摇摇头,看着远处说道:“他们不暖和,但可以挡风。这样冷风不会肆意带走人体热量,他们会暖和一点。” 袁华让女人们,将草席编的很密,很紧实,又用后树皮做成披肩,然后把这两个东西用草绳编织在一起。看上去,这就像是一件草做的披风,袁华还让妇人们为这个草席披风,做了草绳穿的木扣子。 每天,袁华在夜里会将大约五十件草披风,送给那些白日里做事最多的男人,跟他们说:“走路的时候,披上它,然后扣起来,防风,下雨天也能防雨。” 那些男人什么也不会说,只是将披风披上,然后睡觉也不会再脱下。 他们每天凌晨六点出发,吃完早饭,水壶换上凉白开就出发。 马车已经装满,马匹全都驮运粮食,男人们也要背上一小袋粮食。他们先吃男人们背的粮食,慢慢减重。 只有巡逻的战士,拥有十匹战马,他们巡视在队伍两边。 崔力也有两辆马车,他带着几个会木工的男人,在马车上不断锯木,刨木,用火炉烤木头,全天都在劳作。 中午,他们会休息两个小时,二十个女人做饭,其余人还是要劳作。 男人们一半会去寻找小动物的洞穴,老鼠,兔子,蛇,他们总是能找到。或许他们走过死亡的边缘,这世界上所有能吃的,他们可能全都吃过。 另外一半,会翻开雪层,收割茅草,一半用来喂马,一半用来编织草席。 而不奴族的战士,会出去狩猎,偶尔会有飞鸟和一些野生的动物。 每一天,找到的肉食,袁华他们会统一处理,然后用陶罐煮一碗野草肉汤,每个人都能喝一碗。 如果没有抓到袁华也会用买来的咸肉,切碎煮野菜肉汤,人们需要热量,不然走不完这条漫长的路。 他们每天要走五十里,吃饱饭的人们还能够坚持。 夜晚,是他们最舒服的时候。 袁华会烧很多开水,然后所有人要把手和脚洗干净,才能吃饭。 吃完饭,袁华会给商队讲故事,然后解答商队人们的问题。 这时候,所有流民也会听,他们这时在眼里会流动一些神采。 只是这些人,从不提问,就围着火堆,默默的坐在外围,侧耳倾听。 变形金刚的故事,早就讲完了。 现在,袁华讲的是《鲁滨逊漂流记》。 这本书是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于1719年出版的一部小说。这部作品被认为是第一本用英语写成的长篇小说之一,也是笛福最着名的作品。故事讲述了主人公鲁滨逊·克鲁索在一次航海冒险中遭遇海难,独自一人流落荒岛,经过长达28年的孤岛生活后最终获救的故事。 在这段时间里,鲁滨逊不仅学会了如何生存,还建立了自己的小王国,包括种植庄稼、驯养动物等。他与大自然进行了顽强的斗争,并且在精神上经历了深刻的转变。故事中还有一段着名的插曲,即鲁滨逊救下了一个土着人,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从此两人成为了好朋友。这段友谊展现了人性中最美好的一面——即使在最极端的环境中,人与人之间的理解和帮助也能超越种族和文化的界限。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袁华刻意选择了这个故事,他想通过这个故事告诉所有人,无论落入何种境地,人都可以自我成长、自我救赎、人类可以战胜自然,也可以战胜自我,不同种族和文明的人可以相互携手一起面对自然。 可这个故事,依然会有很多科学,比如大航海,比如帆船,比如火枪,比如世界的海洋,比如如何通过星星指引方向,比如指南针,比如海战的火炮,比如全球航行还会发现什么地方? 人在困境里,心灵比肉体更渴望慰藉。 袁华说:“鲁滨孙的困境何其艰难,他一个人面对世界,为了不会失去语言的能力,连说话都要自言自语。可他从未放弃,因为他和我们一样,我们都是凡人,可凡人从不屈服于困境和自然。记住,就像汉字写的一样,我们是站立在大地之上的人类!” 袁华搞不清楚,到底是长久的相处?是一起日夜的劳作?还是,鲁滨孙的故事? 这些人,开始渐渐有了生气。 有一天,一个男人将一只兔子递给他的时候,朝他微笑。 另一天,一个女人把一床草席交给他的时候,居然向他叩头。 虽然,他们不曾言语,但袁华能看到希望,对希望在慢慢回到他们的身上。 而那些孩子们,恢复的更快,他们已经开始欢笑,袁怡会带着这群孩子,听古塔给他们讲汉字。 古塔学着袁华的样子,在沙地上画一个圆,然后直指天上的太阳,问他们:“像不像太阳?” 一群小孩都点头,有些兴奋的还跳来跳去。 然后,古塔会慢慢给这个字变形,最后写出一个“日”,说道:“这就是日,也就是太阳!” 一群小孩,发出惊叹,然后很崇拜的看着古塔。 古塔昂着头,说道:“一群小鬼,去捡树枝,全部给我在地上写个日字,去,快去,谁写不好,不准听我讲课!” 一群披着席子的孩子全跑光了,他们乐呵呵的捡来各种树枝,开始在地上鬼画符。 袁怡也很认真的写一个“日”,她也不识字,要从头学。 每天,袁怡都会跟古塔学五个字,然后跑来写给母亲和哥哥看,袁华总是摸着她的小脑袋说:“真厉害,不愧是我的妹妹!” 而母亲,则在一边编着草席,微笑的看着这对兄妹,她觉得挺好。 袁华,现在每天夜里都要巡视营区,如果一旦有人发烧,他就会把人放进一辆专用的马车,让女人们戴着布口罩照顾他们。 有老人认识草药,他们采来熬水,喂给这些病人。 袁华尽力让他们活下来,可这世间就是这么残忍,走到第三十天,倒下的人已经到了三十一人。 每一次,袁华都会带着所有人,为故去者建一个小小的坟包,然后崔力会竖起木头的墓碑,而小古塔会写下这样一句话:“这是一个勇敢的不奴人,他走完了一生!” 开始,是不奴人和商队的四百人,会排队在坟墓上,放上一根根树枝,因为现在没有花。 后来,越来越多的流民也会放上一根树枝,或一根草。 那些小小的坟堆,看上去无比的隆重,那里不再仅仅只有哀伤,那里渐渐变成了一种仪式,为了亡者,更为了生者! 有一天,哈尼尔看着那些流民,对袁华说:“在他们身上,我看到了某些东西。” 袁华问:“是什么?” 哈尼尔想了想,说道:“希望,自我宽恕,升华!” 袁华看不出升华,也看不出自我宽恕,他看到了希望,但他还看到了一种东西,那是一个人死过以后,再次活过来的无畏。 就像远处的那个男人,他正挥动着斧头砍伐一棵大树。以前他们如同僵尸,有力而无气。可现在却带着一种沉静,一种专注,一种一往无前的力量和气势。 他每一次砍伐,都用足了力气,心无旁骛,精准无比,力破群山。 袁华很高兴,凡人亦可以,再活一次!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90章 路遇匈奴 大雪是公平的,它们落在大汉,落在里海周边,也落在北方的草原。 人们只是觉得今年雪大,可他们不知道的是,这只是一个开启,一个冰河时代的开启。 接下来的百年,曾经无比繁盛的帝国时代将都将走向自己的末路。更北的北方人类已经无法生存,他们在不断向着南面移动,他们占据别人的土地,抢夺粮食。那些被抢夺了土地的民族唯有继续南下,这就像第一块倒下的多米诺骨牌。 袁华他们这支破烂商队,还在前行,如同一条雪原上的生命之舟,一路向西。 大汉为守住祁连山的养马之地,也为了联通西域。汉武帝在祁连山的北面,设立了四座守卫的边城,它们是武威、张掖、酒泉和敦煌。因为他们皆在黄河以西,固称作“河西四郡”。 三月十八日中午,商队两千多人,抵达了张掖东面十五里。 来时,他们曾在张掖停留,那时来巡城的汉军老兵,上来讨碗羊肉汤,一群西北的汉子们瞎聊时,曾告诉他们,张掖名字的由来。 那老兵骄傲的说:“听老将们说,当年我大汉孝武皇帝,指着堪舆图说,此城要断匈奴之臂,张我大汉之臂腋,谓之张掖”。 中午队伍停下,正在劳作和准备午饭时。 前方,袁华派出的两名斥候,骑着战马猛地冲回商队,他们一边跑,一边大喊:“前方有战事,前方有战事,大汉和匈奴正在前方激战!” 袁华跑上去,牵住缰绳,问骑在马上斥候:“双方有多少人,还有多远?” 那斥候说道:“我看的真切,双方都有千人,就在前方五里处。” 袁华转身大喊:“不奴轻骑兵,将战马上的粮食卸下来,把粮食全部扔进崔叔做的新马车里,着甲,上弓弦,一人两马,随我去看看!”。 然后,袁华对正在一路跑来的哈尼尔喊道:“哈尼尔,我留二十个重步兵给你,你们带着重步兵和商队护卫守好商队,记住不要参战,商队要保持中立,知道了吗?!就在这里扎营,我们会在夜里回来,不会让匈奴人看到。” 然后,袁华喊来古尔丽和崔力:“你们管好所有汉人,等我回来!” 古尔丽拿着弓,大声喊道:“不,我要跟你们一起去!” 袁华指着所有人说:“古尔丽你必须留下,你和崔叔都有战斗经验,要有人带领他们。我的母亲和妹妹,古塔,都在这里。你是一个战士,守护好他们!明白了吗?!” 袁华带着九十九名轻骑兵,快速着轻骑兵金属甲,为马匹也披上简易马甲,喂它们喝一点盐水。 从车厢底部,把五米长矛抽出来,袁华跨步踏上战马,高举长枪,大声喊道:“随我出征!” 左手回拉缰绳,战马左转,轻夹马腹,战马开始慢慢奔跑,然后速度渐渐加快,他的身后跟着一群轻骑兵,策马奔腾。 袁华对身边的斥候喊道:“在前面引路。” 斥候,再次提速,在前方五百米处小,引着部队向前。 袁华把五米的骑兵长枪,平放在马鞍右侧下方的两个金属挂钩上,然后用右腿夹住,左手将马匹左侧背负的弓,从弓囊里取出来,再次试了试弓弦,以保证可用,然后左手拿弓,右手牵着缰绳一路向前飞驰。 斥候停在一个小山包之上。 一群骑兵登上山包,远处的雪地上,全是倒地的尸体,红黑色的血混在雪地里分外扎眼。 冲下山坡,骑兵们绕着战场统计,斥候们则在寻找痕迹。 “三百七十匈奴人,二百一十汉军”,一名骑兵跑来汇报。 远处,斥候指着西面,喊道:“他们往西面去了!” 袁华喊道:“追上去!” 一百轻骑再次向西疾驰。 沿路都有战死的双方士兵和倒地的战马,但袁华知道汉军在撤退,匈奴人在追击。 因为汉军和他们的战马是被箭支射穿和刀劈砍了后部。 疾行了半个时辰,斥候先停住,然后袁华他们也慢慢停下。 远方的山包上,有大汉的旗帜在飘扬,那里有人在战斗。 山包之下是匈奴人的轻骑,他们将山包团团围困。 袁华看了看匈奴人说道:“他们至少有两千骑。” 匈奴人也发现了他们,两个百人队的匈奴轻骑立刻从攻山的队列里冲出,向着他们疾驰而来。 看着匈奴人越来越近,袁华喊道:“回身射,向后慢慢移动,把他们和匈奴主力拉开” 一百人开始回转马匹,向着原路慢慢奔跑,马匹不能在刚刚放松下来以后,猛然提速,它们也需要适应。 匈奴千人将也看到袁华他们,但区区百骑,他已然安排了两百匈奴轻骑去对付他们,不足挂齿。 不奴族的这一百士兵,是最精锐的战士。他们是不奴族中射速最好的轻骑兵,他们的战马是不奴族中最好的战马,他们的滑轮弓和开弓的力量也是不奴族中最强的。 如果说,一般的不奴族轻骑兵,射程是一百八十步,已经领先普通轻骑兵三十步步,他们就都能射出两百步,遥遥领先普通轻骑兵五十步的距离。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不奴族的骑射也非常有特点,就算是反身射,也不是士兵自己自由射击,而是由百夫长指挥,统一射击。 这样做,是为了增加远程吊射时,箭雨落地时的密度。 追击的两百匈奴骑兵一上场就被震动了,当敌人还在两百步外,就开始回身射击时,匈奴骑兵和战马就开始纷纷摔倒。 有匈奴兵在大声喊:“神射手?那些都是神射手!” 但匈奴人多,他们依然拼命打马追逐。 每一轮,不奴族的回射都相距大约十秒,这是老阿拉什测试后的安排。 他是这么说的:“阿兰人和乌孙人都是好射手,但射的快了,手臂会很快酸痛。十秒一次,射手们能射出最多的箭,有更长的战斗时间。” 匈奴人也是见了鬼了,每十秒就有一波人掉落,看上去也就十几人,可他们就是追不上。 十轮齐射后,匈奴人已经只剩下不到八十人,他们开始害怕,居然转弯开始逃离。 袁华大声喊:“吊在他们后面,十人一组,轮换射击” 不奴族的一百轻骑兵也调转马头,他们不在齐射,而是每十秒,就有十个骑兵冲在最前面,射击远处的敌人。 这样做,是为了让死亡永远追逐敌人,不断驱赶着他们,而且大多数人都能获得更长的休息时间,慢慢恢复体力,让肌肉恢复能量。 又是十轮,这一次匈奴人每一次掉落马下的不过的三四个,十轮过后,还剩最后四十九个匈奴骑兵,他们逃回了攻山的队列里。 山头上的汉将开始也看到了,他原本以为那些轻骑兵会被驱赶走,可此时他猛地站起来,因为那冲出去追逐的两百匈奴人,回来的不到五十人。 再看远处,那些奇怪的轻骑兵依然有百人,简直不可思议! 他大声喊道:“好强的援军,尔等全都守好,我们有援军来了!” 汉军也都看到了,山头之上五百汉军,此时士气大振,全部大声叫好。 不奴骑兵也不靠前,就在远处换马,然后就这么看着。 匈奴千人将,怒不可遏! 今日,他用千人诱敌,再用一千五百人伏击,将最后的五百汉军团团围死在小山坡上,以两千人围杀不到五百汉军,此功劳已经唾手可得。 却不想半路杀出一群狼,想要坏了他的好事,他指着远处喊道:“可有人愿意再去,给我杀了那区区百人?” 一位匈奴族长,站出来大声喊道:“我愿往!” 匈奴千人将问他:“你要带多少人去会他们?” 族长伸出四个手指,说道:“四百人足矣!” 千人将想了想,说道:“好,我给你四百人,但事若不成,我便要砍了你的头!” 族长回身,喊上四百匈奴骑兵,朝着那群敌人冲去。 过了半个时辰,四百人的匈奴轻骑回来了。可回来的时候,极其狼狈,只剩下不到八十人,连那个族长都没有回来。 正在攻山的众匈奴百夫长皆惊,再次看向远处那一百骑兵都变了脸色,这一次才真的详细询问对方的实力。 当听到对方人人可以开弓射二百步,所有的百夫长皆是吃惊,难不成那百人皆是神射手? 此时,袁华他们也是强弩之末,人人手臂酸痛,现在其实也就是做做样子了。 一百个样子货,就那么吊儿郎当的在远处晃悠,好像是在说:“你们来啊!来多少,老子杀多少!” 也就在此时,远处的平原上,有号声传来,大汉的旗帜在地平线上浮现。 匈奴千人将叹息道:“事不可为,撤退吧!” 匈奴人毫不犹豫,立刻收兵,向着北面而去。这就是狼群,能吃就吃,吃不了就立刻跑路。 袁华松了一口气,这他娘,要是再来一波,他们能再射三四轮,也就顶了天了,接下来就是不停的跑路了!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91章 再遇马氏 “在下,张掖校尉,扶风马原,不知各位是何人?”,山坡下,那汉将拱手道。 袁华下马作揖道:“我们来自西边的山海城不奴族。” 马原倒是知道不奴族,他哈哈大笑:“最近,我扶风有一笔好买卖去西域,也是去山海城,不知你们可认识马平?” 袁华笑了,他说道:“有幸在西域和马平先生见过一面,我们确实在马拉坎达城下过订单,问马氏采购一些商货。” 有援手之义,又有商贸往来,两人立刻变得熟悉起来,就在山脚下落座,攀谈了起来。 不奴族的战士则已经返回,他们将沿途散落的匈奴马匹和武器收拢,又去商队喊人,将大量的死马抬上马车。 此时,远方的大汉骑兵也在靠近,马原站起来,走向为首的将领说了几句。 那将领挥鞭,指着北方,大军继续向北追击匈奴。 马原走回来,热情说道:“走,跟我回张掖,今日必要和袁先生一醉方休。” 可袁华却抱拳道:“谢马校尉好意!我们的商队还在后面,那里有两千人还要安排起居和吃食,唯有下次再聚了。” 马原吃惊道:“两千人的队伍?这是多大的商队?” 袁华苦笑,只能将流民的事情告知。 马原听说后,站起来,说道:“走,我与你一起去,看一看你们的营地” 然后,挥手叫来几个小将,说道:“你们带着伤兵和战死士兵的尸首回营,我带几个人去去就来!” 沿路,马原看到了披着草席的流民,将死马扔进车厢。 也看到他们将匈奴人的武器,皮袄和皮甲取下来,也扔进车厢。 进入营地,马原看到了更多的流民,他们在荒原上劳作,有的在收集草料,有的在砍伐木材,有的在编制草席,有的在修造大车,只是人人都穿着麻布袋做的衣服,披着一件草做的披风。 他感慨道:“流民不易,袁先生高义啊!” 旋即,他问身边,跟着的一个大汉将官,“我等还有没有多出来的羊皮?” 那将官说道:“羊皮只有不到一百,倒是麻布有不少。” 马原指着这些流民说:“袁先生对我等,有援手之义,去把羊皮都拿来,有多少麻布也都送来!” 袁华大喜,躬身一礼道:“在下代流民谢谢马校尉援手!” 马原叹息道:“大汉这些年天灾不断,地龙翻身,大旱千里,虫灾不绝,流民无数,我等倒是要谢谢袁先生大义,活我大汉子民啊!” 双方在营地里又待了一会,一辆汉军的马车行来,车上是三十匹用来做军服的麻布和一百张带羊毛的羊皮。 马原翻身上马,指着这大车说:“这大车你们也留下,我等有缘再见”。 袁华连忙道:“马校尉,稍等” 说完,他用一小块羊皮写下了一些商品的名字,交由马原,说道:“这是山海城需要的货物,如果您方便,可否交由马平先生。” 马原哈哈大笑,忙道:“可,这于我马氏是好事” 说完,二人在荒原上再次行礼,马原拍马而去。 可又过了一段时间,再次有一队汉军的马车过来,那上面三十匹死去的马匹。 一位汉军士兵行礼道:“校尉让我们也收集马尸,送于不奴族。” 袁华高兴的不行,拿出一大袋盐腌制过羊肉送给这些士兵,说道:“我等穷困,也只有这些回礼了!” 士兵也很高兴,将马匹卸下来,赶着马车队远去。 这一天下午,众人在两处战场上,收集到两百匹战马,四百匹死马,五百件皮袄和皮甲和各种弓刀长矛。 所有流民都活跃起来,他们笑着切开马匹,将骨肉分离。马骨拿去炖汤,马肉用盐腌制,挂在火堆旁烘烤,整个营地里都是肉香。 袁华看到这将近八十吨马肉的森林也是挠头,这么多,怎么运走? 一群人商议,在此处休息两日,崔力可以再拼装出五辆双马大马车,加上汉军给的一辆马车,应该能拉走十吨。 剩下的,直接拉到张掖城里卖了,再换些粮食,盐和马车。 傍晚,又有一队汉军驰来,他们将一个竹简交给袁华,然后扬长而去。 袁华展开竹简,眉头渐渐紧皱。 哈尼尔上来问道:“何事?让你如此烦心。” “哗”的一声,袁华收拢竹简,说道:“汉军此次与匈奴交战,是因为他们劫掠商队。北方大雪,税金已经不够匈奴人养活自己了。马原提醒我们,一路一定要小心!” 这一下,倒是把哈尼尔也吓到了,匈奴人居然开始劫掠商队?这会死多少人?商队如何能打的过军队? 哈尼尔骂道:“匈奴人怎么这么蠢!一旦商队受到劫掠,商路断绝,他们以后收不到税金,吃什么?” 古尔丽这时从黑夜走过来,淡淡的说道:“那是以后,白灾之下,很多人能活到六月再说吧!” 于阗国其实已经农耕,哈尼尔不明白为什么是五月? 古尔丽解释道:“大雪之后,那些死的牛羊可以吃一段时间,但四月之后,他们就要宰杀最后的牛羊,五月之后就没了吃食。”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众人皆是沉默,这事情有对错吗? 所有人,都仅仅只是为了活下去,而已。 袁华再次调整策略,他说道:“我们要在这里在呆一段时间,先不要卖马肉,从明天开始全部吃马肉。” 然后,袁华叫来重步兵和轻骑兵的两个百夫长,说道:“从明日起,这里的八百多汉人男子,全部都要拿起弓箭和刀盾,跟你们学骑马,学战阵搏杀,教最简单的,能排长阵,能听懂简单号令。我只能先给你们十天!” 袁华心里计算了一下,现在有两千一百人,要保证训练和体质,若每天每人两斤马肉。 那一天就是四千两百斤,大约每天要消耗两吨。 十天就是二十吨! 他立刻跑向马车工坊,对崔力说道:“明日,派人进城去采买车轴,我们要在这里等待十日,崔叔我们需要更多的马车。” 崔力说:“钱呢?” 袁华指着马肉说:“用这些来换!” 崔力低头说道:“好”!然后,继续带着五十几个男人制造马车。在这里,他也将工艺分开,有人用火专门制作车轮,有的做木轴,有的切割木板,有的做车梁。 每个工序现在都是十人,这样只做一小部分,他更加容易教。 袁华再次找来几个带头的妇人,说道:“我需要草席,更多的草席,要能挡住弓箭的草席。” 妇人们不懂,问“何为可以挡住弓箭的草席?” 袁华拿来一张匈奴人的反曲弓,让她们将四张草席叠起来,然后在一百步外,一箭射出,箭矢穿透三层。 袁华说道,“所有的车棚外侧都需要四层草席,你们有十天可以制作” 然后袁华向着所有的妇人行礼道:“众人的性命,要靠你们了!” 妇人皆拜倒,说道:“我等用命来造!” 然后,袁华把所有商队和不奴族的战士全都找来,指着营地外说道,“留下两个出入口,围着营地百米,全部掏陷马坑,不需要太大,能让马蹄陷入,让奔跑的战马腿骨折断即可。” 众人大声应“诺”,然后全部拿起工具冲了出去。 他们后面还跟着五十八个小孩,他们嘻嘻哈哈的跟着大人们一起挖洞,挖洞多好玩啊! 众人没有问为什么? 因为袁华的神情无比严肃,他们已然知道,一定有什么危险在靠近,就在这片荒原之上。 现在,他们不缺弓刀,也有皮甲,可最大的问题是,这群流民到底有没有与匈奴一战的勇气? 袁华忧虑的看着这片营地。 袁华和商队有马,大不了自己逃,可只要他们一走,眼前的这些活生生的人,他们的命运就注定了! 如果,以前的匈奴人还要奴隶,那现在的匈奴人,他们只会杀光这里所有的人,抢走最后一粒粮食,因为他们也没有粮食,他们也在死亡的边缘行走。 你不能指望一群饥饿的狼,会有仁慈。 袁华再次叫来三十个男人,带着他们找到崔力。 说道:“教他们做最强的单弓弓体,然后将两把单弓合起来,造重弩!” 崔力说:“没有干燥的木头,做单弓用不久!” 袁华却说:“只要活到于阗国!一路上,他们学不会用弓,只能用弩!” 崔力明白了,他跳下马车,朝着三十个男人喊道:“拿起斧头,跟我来,我先教你们选树,你们立刻伐倒,然后抬到这边来。” 有时候,命运就是这样,不奴族人手一把单手重斧,这一刻,一百二十四把做工精良的单手重斧,让这个团体的生产力飞升。 如果,袁华他们用的是刀,那就屁用没有! 第二日,袁华,崔力,哈尼尔,古尔丽进到张掖城,马原带着他们去买东西。这扶风马氏的浑人,在张掖确实有面子,一路砍价,连哈尼尔都翘起了大拇指,不得不服。 众人用二十吨马肉,换来了盐,粮食,马轴和一些工具。 崔力甚至买了一个可以装上马车的小型炼铁炉。 马原这厮,从随军工匠的营地里偷来百斤铁料,小声说道,“走走走,莫要让人看到!” 一群人嘻嘻哈哈跑出了张掖城,在城门外,袁华朝马原大声喊:“马原,一定要到山海城来,我请你从山上,一直吃到海里!” 马原在城门口,笑着大骂道:“哪个要去海里吃饭?滚吧!” 有些人,一生只见过一次,可你会觉得他就是老朋友。 袁华这人简单,偶尔有神经病,他不懂绕圈子想问题,他天生和武人在性格上相合,所以老阿拉什,乞力和刘行和他关系极铁。 问为什么,因为他会骂娘,会踢屁股,会和他们一起拔刀冲锋,会死里求活,会指着鼻子骂,这就是“武人”!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92章 逃不开的命运 十天,其实很短! 崔力他们利用十天,硬生生搞出了十一辆双套马车,加上汉军送的那一辆,车队等于多出来十二辆马车。 选择两匹体型大的马,再加上开始启动时用另外的马匹拖动,它们一次能拉动大约1.5吨的货物,他们携带了18.5吨的马肉上路。 而八百男人们则每人还背负大约二十斤的箩筐,也装满马肉,跟着队伍前进。 他们等于又背了八吨马肉。 然后,多出来一百八十匹战马,有三十匹要驮着武器,盾牌和皮甲。 多出来的一百五十匹,每匹马三十吨马肉。平均负重四百斤,等于又带走了三十吨马肉。 女人们还在车厢里轮流编制草席,已经有一半的载人马车已经是四层草席,她们还在日夜不停的劳作。 雪已经开始融化,人们再次踏上向西的漫长旅途。 可这一次再次前行,孩子们都已经有了羊皮袄子,男人们则里面穿着皮甲外面依然披着草披风,只是又多了一个草做的帽子,哪怕厚实一点,也就会再暖和一点。 女人们则一半挤在大车上,一半会轮换下车,轮流帮着男人背一段马肉。 这样,队伍速度会更快一些! 肉食无限充足,只要你不是浪费,那就放开吃,袁华现在开始要加速前进。 部队每日现在要多走十里,也就是六十里一日。 这对普通人来说,就是一个极大的考验! 但这群死过的人们,在再次吃饱后,又知道匈奴人随时会出现,他们爆发出来的毅力,绝非常人可比。 袁华日复一日,行走在他们中间,却没有听见过抱怨,他们反而有越来越多的笑声。 你能够感觉到这些人经过两个月充足的食物补给,特别是最近十五天马肉和动物油脂的补给。 这群每天需要行走五十里,还要劳作的人们,居然不断强健起来,他们皮肤黝黑,肌肉却紧实的如同豹子。 这些人长时间背着二十斤食物,行走在山路上,快若疾风。 现在,这群人傍晚要练习一个小时军阵,已经有些样子了。 有一些人已经展现出个人勇武和能力,袁华在这群人里选了一批十人长和百人长。 其中,有一个叫高进的汉子,简直就是一个人间的怪才。 这家伙,投矛能够百米插进指定的大树,用盾牌冲击,三个成年人挡不住他。 哈尼尔说,这家伙在西域绝对拥有百人杀的实力! 所谓百人杀,其实并不是杀死百人,而是一人面对百人结阵,依然能够杀穿。 袁华问,“于阗国有几位百人杀?” 哈尼尔笑了,他说道:“一个都没有!” 袁华倒是认真了,他再问,“那西域三十六国有几个?” 哈尼尔说道:“有三个,其中一个在龟兹,一个在莎车,一个是匈奴人。” 原来,百人杀,如此难得! 从张掖到敦煌,这一路经常能看到汉军骑兵巡逻,倒是没有碰到匈奴骑兵。 但所有人都知道,西域都护府已然不在,出了敦煌再往西,那里就是混乱无比的地方,那里有匈奴,有西域三十六国,也有时不时出现的沙匪。 为了避开北面的匈奴,哈尼尔决定走南线回去,这条路是出阳关,过若羌,在经过且末,回到于阗国。 这一路,几乎都是在阿尔金山西北麓和塔克拉玛干沙漠的东南部边缘地带行走。 哈尼尔说:“这一路都是小部落,匈奴人很少进入这片土地。货物我们在于阗国交易,价格低一点,却安全很多。” 西出阳关有故人,他们现在只想立刻抵达于阗国。想好好的睡一觉,想过一点像人的日子,而不是现在这样,像是一匹骡子! 可命运永远无常,匈奴人没有出现。但一群被匈奴人占领了家园,掠夺了粮食的小部落们,他们刚刚经过用刀子来说话的和平谈判,在南线组成了一个庞大的沙匪集团。 袁华他们,就是这群沙匪的第一条大鱼! “你说他们有上百辆大车,有两千人的护卫?”,一个沙匪头领在问手下。 那几个手下拼命点头。 “真乃是天助我等,这粮食没几天就见底的时候,居然就有一个这么大的商队出现在我等眼前!”,大首领哈哈大笑。 另一个头人,也站起来说道:“真乃时也,命也,我等若是不取,那就是违背了神的旨意!” 三千人的沙盗团伙,立刻启程,他们这么多人,其实是连老幼都带上了。这么做,只为抢到第一口粮食,就立刻让族人吃掉,以免有人起坏心,在路上生变。 双方的斥候,在三十里外就发现了对方。 沙匪完全是一群乌合之众,他们是没有战术的。 可这群没有战术的土匪,就一窝蜂向前冲,居然追着不奴族的斥候,一路杀到近前。袁华看到他们的时候,根本没有时间组成车阵,只能紧急集合步兵,然后让骑兵在侧翼埋伏。 于是,三千沙匪冲到近前时,看到的是八百人的军阵。从外面看,只见这些人穿着草席,前面两百盾投矛刀兵,中间两百长枪投矛兵,后面四百重弩兵。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袁华就带着这八百草席兵,就那么站在那些大车前,在一片落日黄沙之中。 沙盗首领哈哈大笑,用马刀指着那八百草席兵说道:“我从未见过如此可怜的商队护卫,连皮甲都买不起,连我们沙盗都不如!” 是的这群人是真的穷,他们现在身上连一个金币都没有。 可你要是说他们没有皮甲!那你说错了,他们都穿着皮甲,只是有些是牛皮的,有些是马皮的,那些马皮都是一路用生马皮和别的部落换的。 他们两张生马皮换一张熟马皮,然后打上铁钉,全部做成了马皮甲。 于是,这些士兵都有皮甲,除了最后两排没有皮甲,只能在草披风下夹了四层草席保住胸部。 原本为制作他们的皮甲,现在披在前面两排盾刀手身上,所以前两排全是双层铁钉皮甲。 沙匪也是不管,头人们举刀,咆哮,所有人都骑马直接咆哮着冲锋,那管什么战术? 杀进去,抢东西啊! 袁华在正中心举起盾牌,大声喊道:“四米长枪驻地,盾刀兵起盾”,他负责前两排士兵的指挥。 而古尔丽站在重弩射手中间,大声喊:“听我指令,第一排举弩!” 崔力此时也在喊:“妇人举弩,只要他们越过那个白色的石头就射他们!” 八百人的阵型开始变化,先是第二排和第三排的长枪倒下,四米的长枪尾刺插入沙地,士兵双手握住长枪,身体向后微微斜靠,与四米的铁头木枪的后半部分成为一个三角形,枪头则伸出阵前,一排排斜斜的指向奔马。 长方形的盾牌很大,盾牌手半跪着举起盾牌,第一排挡住地面,第二排挡住第一排的头顶,自己和后面的长枪兵,这些是袁华和罗马人学的。 第一排的盾牌,还有一个粗木杆,用来斜撑地面,正面冲击的力量很大的一部分会被大地分担。 袁华他们根本没有时间教他们圆阵,三角阵,锋矢阵,鱼鳞阵。。。,他们现在就学了方阵。 袁华在盾牌的缝隙之间,观察对面的敌人,骂道:“去你妈的,来吧!老子,砍死你们。” 八百步,六百步,五百步,四百步,古尔丽大声喊:“射弩,射弩!” 一百名弩手发射,然后他们右转推后,第二排弩手发射,然后是第三排,第四排。 古尔丽没有再指挥,因为一旦开始射击,那就不要停,自由射击就好。 只需要不断轮换,越快越好! 他们没有铁箭头,只能用匈奴人的骨质和石制箭头,但重弩的力量很大,一样洞穿盾牌。 沙盗冲锋阵型的中央开始塌陷,不断有马匹倒下和人倒下。可沙盗还是在向前冲,开始进入一百五十步,沙盗开始射箭。 双方的弓弩在这时你来我往,双方都有人倒下。 沙盗有人是正规骑兵出身,他们蒙了马眼,五匹战马直接撞上了长矛,和盾牌,一时间被长矛洞穿的,长枪折断的,盾牌被撞倒的,前排乱成一片。 也就是在这时,袁华大喊:“投矛啊!投矛”,然后,他的盾牌也被撞击,盾牌后的木棍断裂,马匹被撞晕,一下跌倒,倒塌的盾牌压倒袁华,只听到他在下面骂,“卧槽!” 高进带着第二排的盾牌兵,站起来猛地投矛,这就是近在眼前,一百根投矛,瞬间扎穿一片骑兵。 高进疯了一样大喊:“我日你娘,日你娘啊!我要杀了你们,我要杀了你们!” 他带着投矛兵,将手边的三根投矛全部扔了出去。 三百根投矛,在阵前掀起腥风血雨,倒下上百沙盗。 袁华也艰难的推开盾牌,日你娘,一把铁刀就在眼前,他心说:“玩球了!” 可一根长枪猛地从他头顶刺出,将那挥刀的人,刺穿。 袁华猛地站起来,一脚踹在那个傻逼胸口,将他从长枪上踹开,胸膛里的血喷了他一身。 这傻逼被血喷了满身,这一刻温热人血让他疯狂,双手持苗刀,青筋暴起,冲着堆在前面的马群,他就提着长刀杀了进去,一边杀,一边喊:“让你们剁我,我让你们剁我,让你们有血淋老子,老子砍不死你们。” 前面的盾牌手看他冲进了马群,也猛地起身,冲进拥挤的马群,开始一群人的混战。 然后是长枪兵,也冲了进去。 古尔丽脑袋清楚,大声喊:“重弩兵,不准前进,给我不停的射!” 沙盗见中间拥挤,骑马从两边杀来,第三排和第四排长枪兵启动的晚一点。他立刻抽出背后的投矛,朝着边投射,三发连射,居然把敌人冲锋的两翼射的千疮百孔。 不奴族轻骑兵,这时也杀出来,他们在左侧一百八十步外开始对着敌人集中的地方,一顿疯狂输出,直接把左翼打垮。 崔力站在大车顶上看的真切,他喊道:“车上的中弩,朝着右侧射击,朝着右侧一直射!” 大车后面一百把中弩开始射,右翼冲锋的沙盗,右翼猛地被被这阵弩矢打晕。右翼沙盗死伤太重,猛地散开,夺路而逃。 袁华已经疯了,谁他娘拦着他,他就砍谁!是人,就砍人;是马,就砍马。 这货现在双手持刀,长期训练力气也大了很多,沙盗居然无一合之敌。 袁华,也是狠人,你他娘,举单手刀格挡,他就跳起来,狠狠砍下去,连刀带人一起劈断;你他娘举盾?老子就砍你这逼的小腿! 你们他娘的不让老子好好活,好好种地,老子就把你们剁碎了肥田! 我去你娘的! 这神经兵,也不管别人,就他娘一路杀,只杀到前面没有敌人,再回头继续砍。 只杀到日头落山,沙漠上全是血,全是尸体,连苗刀都砍断,他就那么拿着半截断刀,站在沙丘之上愣愣的看着一地的死人和血色的晚霞。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93章 勇士 这一战,赢了。 可,赢的凄凉!战死一百七十人,重伤一百零三。 八百人的队伍,只剩下五百二十七人可以行动。 一百七十个坟墓,就堆在冰冷的沙丘上,面对大漠弯月。 袁华这一天,被血淋过以后,就疯了。他一个人在不停的杀,战场上的敌人伤兵有一半是他一个人杀的。 他就拿着一把断刀,走上去,对着哀求的伤兵,直接一刀砍下去。 一刀砍不死,就两刀 ,三刀。 崔力叫他,他也没反应,就不断杀人。 这家伙,面无表情,谁叫也不听,就冷漠的一刀接一刀,把古尔丽,崔力,哈尼尔和高进,都看的眼皮直跳。 崔力知道,这是被什么刺激了,汉军中把这事叫“魔”。 晚上,崔力拿着一块炖烂的马肉和一个馍送给盘坐在马车里的袁华。 掀开草帘,袁华就那样坐着,从傍晚一直坐到现在,一动不动。 崔力叹气,把马肉和特意给他做的馍放在车厢的地板上,转身离开。 古塔跑上来问:“叔,华哥好些了么?” 崔力摇摇头,说道:“他入了魔,怕是要一段时间。” 袁华确实入魔了,那些血将他淋湿的时候,他觉得无比恶心,那一刻,他疯了,他恨所有敌人,为什么杀我们?我们已经躲着你们了,为什么还要逼上来?逼他动刀,逼他杀人? 袁华是从现代过去的人,他只是尽量装的勇敢,他一直忍着恶心在战斗,他一直想要少杀一些人。 他不喜欢血,更讨厌脑浆,看见血,看见白的脑浆,闻着那些东西的咸腥味,他就恶心。 可他不明白,为什么人就不能和平相处,为什么要不停的厮杀,难道这就是文明? 难道文明的本质就是杀戮? 难道所有的活着的人,部落,帝国都必须一直杀,一直杀,杀到白骨累累,杀到血满江河? 在这里,想平平安安的过一生,不行吗? 在这里,以后的日子全是杀戮吗? 那活着,还有意思吗? 他盯着那把被血染黑的断刀,它就躺在木头地板上。 他的心原本是热的,一直想活人。可现在,他发现,这世道,活着就要杀人。 其实,他早已经醒了。只是看到那满地的尸体,想着是自己一刀刀, 将人割断喉咙,喷出的血; 将人手臂砍断,喷出的血; 剁开大腿,喷出血; 他就很恶心,恶心这个世界,恶心自己。 看着崔力放在地板上的食物,他不想吃。吃了,也会吐。 外面有哭声,很压抑的哭声,像是女人,那是哭自己的丈夫?还是哭自己的孩子? 他能听见有脚步声,在车厢外走来走去,他听得出来,那是母亲的脚步声。 他想说什么,可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难道说,“母亲,一切都会好的!” 可真的会好吗? 这世界,真的会好吗? 去你玛德,这世界好不了,好不了了! 他的手,脸,头发,身体,全都黏糊糊的,那全是人血,全是人血啊! 老子不管了,老子已经帮崔叔找到家了,老子也找到母亲和妹妹。 袁华只想睡下,永远的睡下,不要醒来,永远不要醒来。 这一天夜里,没有故事。 第二天夜里,没有故事。 不知为什么?所有人的心里,都有着淡淡的哀伤,可能是失去了这么多朝夕相处的人,也可能是没有了鲁滨逊的故事。 营地里,从来没有如此压抑! 崔力到此时,才知道,袁华对于所有人而言到底有多重要。 在篝火边,他跟哈尼尔说:“他那时伤的很重,我以为他要死了,我哭的不行,我从小没哭的那么惨过。后来,一路逃亡,那时是老阿拉什带着我们,没觉得这孩子有什么?再后来,建了山海城,刘玉管的事情最多,觉得刘玉很厉害。可今天,我突然觉得袁华才是最重要的那一个。” 古尔丽没说话,她抱着膝盖就坐在一边,看着火堆明灭。 古塔把袁华的故事摊开,他就一直看着袁华最后讲的那一段,一动不动。 哈尼尔看了看他们,又看了看身边沉默的袁母和袁怡 ,说道:“你们看,现在是夜晚。可明天,就会升起太阳。光明总会来的!” 这时,古塔却猛地站起来。 他左手捏着拳头,右手扭着羊皮书,就一直走到袁华的车旁,一屁股坐在地上,被石头隔应,又挪了挪。。。 然后,他摊开羊皮书,却发现没有光,转身对古尔丽,大声喊道:“我要光!” 于是,光就有了!只是古尔丽举着一个火把站在他身边。 所有人都看着,这对姐弟,一个小孩坐在地上,一个女子站立在旁边举着熊熊的火把,火星在风里飘散。 小家伙拿着羊皮卷在那里大声念到: “鲁滨逊·克鲁索出生于英国约克郡的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他的父亲是一位成功且体面的商人,原籍德国,后来移居英国。克鲁索有一个幸福的家庭,父母对他寄予厚望,希望他能继承家业,成为一名律师,过上稳定而体面的生活。克鲁索有两个哥哥,其中一个在军队中服役,另一个在非洲失踪,生死未卜。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尽管家庭条件优越,但鲁滨逊从小就对航海充满了浓厚的兴趣。他经常听水手们讲述海上冒险的故事,这些故事激发了他强烈的冒险欲望。他对大海的向往日益强烈,梦想着有一天能够亲自出海,探索未知的世界。然而,他的父母坚决反对他的想法,认为航海充满危险,希望他能够安心在家学习法律,将来继承家业。 尽管父母的反对让鲁滨逊感到困扰,但他内心深处的冒险精神始终未曾消退。在一次与父亲的激烈争执后,鲁滨逊终于下定决心离开家乡,去追求自己的梦想。他悄悄地离开了家,登上了前往伦敦的船只,开始了他的冒险之旅。 鲁滨逊的第一次航海经历并不顺利。他乘坐的船只在海上遇到了猛烈的风暴,船几乎沉没,许多船员丧生。这次经历让鲁滨逊深刻体会到了大海的危险,但他并没有因此放弃。相反,这次经历更加坚定了他成为一名真正航海家的决心。他意识到,要想实现自己的梦想,就必须勇敢面对一切困难和挑战。” 车厢里没有反应,于是小家伙大声喊:“袁华,什么是律师?!我上次问,你说是打官司的人!可官司不是官员来解决的吗?为什么要有律师?” 哈尼尔的眼睛突然亮了! 他从火堆边猛站起来,他也喊道:“袁华,你个逼上次糊弄我,说铁管能够发出火,说以后搞给我看,这他娘都一个月了,发火的铁管呢?” 一个接一个的问题,一个接一个人站起来,连那些流民们也站起来喊:“袁华,给我们讲故事,我们需要你的故事!” 袁华的母亲也站起来喊道:“娃,起来,给我们讲故事。” 妹妹也哭着喊:“两天了,哥,你都没看过我写的字!” 袁华在车厢里,流泪,他很累,可他知道外面的人在呼唤他,终于他大声喊道:“古塔,你烦不烦啊!” 外面的人笑了,他们全都在大声喊,“不烦,不烦!” 袁华骂道:“你们当然不烦!” 外面一片笑声,至少这是袁华两天以来说的第一句话,这人只要说话,那就会好。 古塔站起来,拍了拍屁股,这是他和袁华学的,他也不知道拍屁股干什么? 他举着小拳头说:“袁华,你下来,看我不揍你,你还不如鲁滨逊!” 袁华骂道:“我下来,你不要跑!” 古塔说:“谁跑,谁就是傻瓜!” 于是袁华下来了,然后古塔跑了。。。 袁华站在那里,笑着骂道:“傻瓜”,但他的眼睛里有着泪水。 古尔丽还举着火把站在那里,古塔在远处喊:“古尔丽,你傻不傻,站在那里干什么?” 古尔丽这才反应过来,把火把一扔,也跑了。 所有人都哈哈大笑。 袁华,看着他们,看着所有人,说道:“我想洗个澡,吃点东西,然后继续讲故事,可以吗?” 哈尼尔喊道:“老子帮你烧水” 母亲站起来说道:“我去热马肉和馍。” 崔力走上去,抱住这个脏的不成样子的男子,笑着说:“娃,叔在这里,都会好起来!” 袁华不喜欢这个世界,可这里有一群这样的傻瓜,他们居然要听他的破烂故事,他们还蠢的要问那么多问题! 这群傻子啊! 我如何才能放下你们? 告诉我,我如何才能离开? 袁华叫袁怡,“妹妹,帮我拿一套新的衣服。” 袁怡的大眼睛笑成了月牙儿,立刻就跑去马车,去给她哥找衣服。 夜里,所有人围在火堆旁,袁华让他们把伤员抬在最前面,那些伤员在哭,可袁华却说:“你们是我的勇士,今夜,我为你们讲这个故事!” 众人皆在落泪,为了勇士,也为了故事!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94章 北地狼烟 尔青,骑着白马,大声催促着前面的人,“扔掉那些牛羊,跑,快跑,不要回头” 可他回头了,身后是他们的村庄,这时已经燃起了浓烟,直冲天际。 执鞭者对他说:“带着孩子,女人跑,去源启城,不要回头!”,然后,他就带着男人们冲上去了。 可尔青已经看到,那里有无数的敌人,漫过山包源源不绝,执鞭者冲过去的队伍,在那些敌人面前是如此渺小。 尔青的瞳孔突然一缩,他看见身后有人在追来,再次转身,策马冲上去,用马鞭狠狠地抽打那些还要牵着牛羊的女人,喊道:“不准碰,给我跑!” 那些女人们,这时也看到了身后的追兵,她们尖叫着打马向前,然后沿路发了疯的尖叫,有些撕心裂肺。 尔青知道,这是为了她们的男人,也是为了那些牛羊,已经男人,失去了粮食,再失去这些牛羊,这个村庄的女人和孩子该如何生存? 尔青来自阿兰联盟,他小的时候也经历过战争,可从未见过这么多匈奴人。 那些点燃村庄的火焰和浓烟,就是草原上的狼烟,匈奴人来了! 那些匈奴人,疯了,他们不管散落在草原上的牛羊,他们一直追逐着尔青他们。 他们将马刀举起,在头顶上挥舞,他们啸叫,如同狼群,他们这一刻要杀光看见的所有人,因为匈奴王说了:“只有杀光他们,土地才是我们的!去吧!杀光你们看到的所有人,匈奴的狼骑!” 他们一路西来,一路杀戮,一个个阿兰人的部落被点燃,一批批阿兰人被砍死,这一次他们连女人和孩子都不放过,因为这些人也要耗费粮食。 匈奴人越追越近,他们能在马背上换马,他们是最精锐的王庭骑兵。 但尔青他们不行,他们甚至没有第二匹马匹。 尔青不断的喊,不断的催促女人们快跑,马蹄践踏春泥,风在耳边咆哮,匈奴人已经快接近一百五十步,那是他们射箭的距离。 尔青的喉咙已经嘶哑,他左手拔出左侧的弓,右手从身后的箭囊里抽出羽箭,这一刻他将为这些女人和孩子战斗,他是不奴人的白马少年,他也是白马战士。 他嘶哑的对马儿说道:“白烟,很高兴他们把你牵来,能够与你一起生活是我的荣幸!” 马儿仿佛听到了他的声音,再次加速,如同一抹白色的光,划过碧绿的草海。 尔青反身,开弓,弓如满月,松开弓弦,箭如流星,直飞苍穹。 白马少年每一天都要训练射箭,他们训练最多的就是反身射! 教官说过:“反身射,不需要瞄准,但你要知道对方的方位,让箭落进那个方位,让命运之神来决定带走谁?” 一个匈奴狼骑,此时也掏出弓,正要搭箭,可天外有流星坠落,一箭扎穿他的马颈,战马瞬间跌倒,匈奴人被抛飞,惨叫着在地上翻滚。 他最后看到的,是一个黑色的马蹄,不断扩大。 所有匈奴人大喊:“射死他!” 四十把匈奴弓被掏出,箭飞如雨。 尔青轻轻一扯缰绳,白烟向着右边微微偏转,这就是草原少年的天赋,他们知道不能急转弯,那样会丢失速度,只能轻轻的漂移位置。 四十枚箭头,落在尔青原来前进的草地里,最近的箭头几乎擦着他的左肩。 再不迟疑,尔青再次反身,这一次,他五指夹三箭,连续三次开弓,如后羿射日,直飞太阳! 然后,尔青再次让白烟向左偏转一点,劈开草海,如白色飞羽,一往无前。 也不知是谁在庇佑,这三箭连续射倒两个匈奴骑兵,匈奴人极其愤怒,他们已经不再追逐那些女人,杀了那个男子,必须杀了那个白马男子! 他们疯狂的追逐,一定要杀掉那个骑白马的少年! 连续躲过两次,可第三次,一根箭矢射穿了尔青的右边肩膀,用牙齿咬住马鞭,尔青再次反身,忍着剧痛,扭动身体来发力,再次射出一箭。 疼痛让他大汗淋漓,战马突然嘶叫,尔青连忙查看,可他没有发现白烟中箭。 这时,白烟突然再次发力,向着前方一直跑,任尔青如何抽缰绳都坚定不移的朝前。 匈奴人也发现了不同,他们再次搭弓,可一枚箭又从天空而来。在这片碧绿的草原上,带起一朵血色的花,再次带走一个狼骑兵的生命。 尔青回头看到了,他笑了,他在马背上哈哈大笑。 今天他值了,草原男儿就该如此,以命换命,以箭还箭! 突然,前方有马蹄声响起,如同春雷滚滚,一个骑兵的身影冲出山包,两个,三个,一百个,一千个,一万个,满山遍野,然后是一面旗帜! 那是一个人,左手拿着镰刀,那象征着耕种;右手拿着斧头,那象征着战斗! 白烟大汗淋漓,它死命在草海里奔跑,向着那支队伍,向着那面旗帜,拼了命的跑。 一支箭飞来,射进了白烟的后腿,它嘶叫着倒下。 尔青被摔飞,整个人晕死过去。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有人在马背上,用马鞭指向这里,上万骑兵涌下山坡,四十个匈奴人拼命偏转。 乞力策马来到尔青身旁,对身边的士兵说:“把他和那匹战马都带回去,他们都是勇士!” 然后,他看向远方那些奔逃的匈奴人,说道:“跟着那些匈奴人,我们去找匈奴人的大部队!” 一万骑兵,滚滚向前,现在匈奴人在逃,不奴人在追。 可一切还没有结束,一个士兵将尔青放到马背上,尔青醒了。 突然,他再次听到了马蹄声,如同海潮翻涌,那片山包,再次被震动。 老阿拉什踏马登上山顶,他看到了远方的浓烟,骂道:“去你妈的,早来一点就好了!” 他身后,涌上来无穷无尽的骑兵,老阿拉什指着即将消失在远方的乞力他们说道:“跟着那小子,那小子会带着你们找到匈奴。” 然后他骑马下坡,问尔青:“白马少年,你可愿随我出征?” 尔青的右边肩膀剧痛,但他依然挣扎着从马背上下来,单膝跪地说道:“愿为不奴而死!” 老阿拉什微笑,说道:“你天生应该从军” 大军滚滚向前,从他们身边奔过,一辆马车缓缓停下,老阿拉什指着马车说:“上去,医官会为你取箭,别叫,越叫,他们取得越慢,知道了吗?” 尔青点头,他转身看向被抬上另一辆马车的白烟,对老阿拉什说道:“不要杀它。” 老阿拉什对他说:“你很像一个傻子,那个傻子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我不会杀它,它是勇士。去吧!” 这一天,不奴族出动了五万骑兵,向着启源城的东北面而来。 他们在五天前才收到消息,匈奴人来了!他们向西,杀穿了阿兰人的地盘,正在南来。 他们紧急征召江海城和希望城的战士,组成五万大军,开始北上,可还是晚了一步,北面的村庄还是陷落。 但这不是全部,阿兰人会从西面过来,山海城和不屈城的大部队,正在登船。 这一次,不再是108年,不奴族不会再逃亡,他们要迎着匈奴人的箭雨而上,他们要把这群匈奴狼剁碎了肥田。 刘行此时正站在山海城的海船上,大声骂到:“你们他娘的快一点,再迟,老子去了也是吃屁!” 刘玉在旁边咳嗽,这这个蠢货完全不懂暗号,再次骂骂咧咧的说道:“那两个瘪玩意,故意让老子守山海城,知道这鸟地方没军功。” 刘玉实在看不下去了,说道:“刘行,记住去要服从老阿拉什的安排,这是战争,不是游戏!不要为了争攻,让士兵陷入危险!” 刘行立马老实了,挠着头,说道:“不敢,绝对不敢!” 刘玉看向东北方,那里是大海,可大海的对面是启源城,不知道去年冬天她去过的那个村子可好?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95章 战论 匈奴人的箭头是骨头磨制而成,很尖锐,很光滑,没有金属倒刺,这让军医取出来的很快。 尔青一直咬着自己的马鞭,一声不吭,这小子很听话,很聪明。 然后,他被抬上了另一辆马车,这里有六个床位,左右各有三个上中下铺位。他被人直接用担架,塞进了右侧的下铺。好吧!现在这个马车里,摇摇晃晃,也空空荡荡,伤兵就他一个。 这算好事,还是坏事? 傍晚,有战士送来晚饭,一个木头的饭盒,里面有一块肉,一些青菜,然后是一块饼。 这份量挺大,尔青撕了一半饼子给那个送饭的战士,他笑着拿走了。 吃完晚饭,那战士将饭盒收走,说是要统一煮一下,尔青不明白,为啥煮饭盒? 那战士说:“听说这些,都是袁华大匠师在的时候说的。” 夜里,有人拍了拍他的腿,爬起来居然在火把的光亮下,看到明天救他的那个老头。他不知道这老头的名字,可绝对是大匠师级别的人物。 “没睡着,就跟我来,听一听战论吧!”,老头喊道。 尔青立刻起来,跟着这老头去了一个很大的营帐。围绕在大帐里圈,一大圈火把的光线,把营帐照的通亮。 这大帐里的格局也很有意思,左边是很多长凳,右侧相对也是很多长凳,中间有一张大桌子。陆陆续续正在有人进来,尔青能认识他们胸前的标记全是百夫长级别和以上的军官。 还有很多是白马少年,他们也占了大约一半,这些人分为两边入座。 直到这时,尔青才发现每个人手里有个木牌,上面写着应该去哪一边坐。 阿拉什看出了他的疑惑,指着中间两侧的位置说道:“凡第一次参与的坐到中间的位置,那是中立方的位置。” 尔青坐了过去,这时另一个年轻人也坐了过来,他对着尔青笑了,举起手里的牌子说道:“今天,我是贵霜!” 牌子上写着贵霜两个大字。 然后,又有一些人拿着罗马,帕提亚,的牌子坐进了中立区。 很快,有千夫长站起来,敲了一下鼓,所有人都安静。 只见一位威严的千夫长站得笔直,目光如炬地扫视着面前整齐入座的士兵们。他清了清嗓子,声音洪亮而沉稳地开口喊道:“现在开始点名!”随着一个个名字被喊出,士兵们齐声回应,气势如虹。 点完名后,千夫长面色凝重地开始向众人陈述当前这场战争的重要情报。他详细描述了敌军的兵力部署、武器装备以及可能采取的战术策略。每一个细节都仿佛历历在目,让在场的所有人都能清晰地感受到战争的紧张氛围。 紧接着,千夫长又将敌我双方的位置和实力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对比分析。他用手指着地图上的各个标记,一一指出我方的优势与劣势,并对敌军的强项和弱点也做了深入剖析。然而,就在这时,千夫长突然话锋一转,郑重其事地强调道:“我刚才所说的这些信息并不一定完全准确,这仅仅是基于我们目前所掌握的情报展开的一场论战而已。战场上局势瞬息万变,任何一点细微的变化都有可能影响整个战局。所以大家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随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灵活应对。”说完这番话,千夫长再次环视全场,那坚定而严肃的眼神似乎在告诉每一名士兵,战争不是游戏。 尔青第二次听到“论战”这两个字,他不懂,只能安静的坐着,继续等待。 一方是进攻方,他们代表匈奴,由二十人组成匈奴队。 一方是防守方,他们代表阿兰联盟和不奴族,共二十人,每组十人。 然后就是尔青这群吃瓜群众,一群中立方。 老头宣布这次论战正式开始,第一个回合是讨论进攻,匈奴一方有一个小沙漏的时间思考,下一把他们怎么进攻。 然后换防守方讨论,如何防御和反击,同样一个沙漏的时间。 如果发生交战,中间桌子上有三位主持人会同时推动双方要动用的兵力到地图上。 这些兵力是很多,红,黑,黄三色的小圆盘,上面有数字,分别是一百,一千,一万。 这些木头圆饼都放在三个大木盒子中,只要一方讨论出结果,就由一个人上前,告诉主持人多少人前进到哪里。 这时三位主持人要同时摇动骰子,计算点数,又通过计算来判定双方的损失和最后还可以动用的人数。 最有意思的是,还有一个人,在营帐的一角,每一轮会摇动骰子,大声说出每一轮,现在的天气情况,晴,阴,雨,这三种天气在不断转换。 尔青悄悄的问一个身边的中立方白马少年,“这是谁想出来的?” 那少年侧头,低声的回答道:“袁华大匠师。” 这是尔青今天第二次听到这个大匠师的名字,听说他已经离开了,去大汉寻找亲人。 尔青又认真看了一会,这简直太有意思了,他又问道:“这种推算,一次多久时间?多久进行一次?”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那少年说道:“每三天进行一次!每次大约两个时辰。” 尔青一直看到结尾,他深受震撼! 从这一次推演里,他至少了解到很多战场的基本情况: 一,敌人有多少? 二,敌人分布在哪里? 三,我们有多少? 四,我们如何进攻和防御? 五,双方各自接下来可能的动作。 这是一种大局观,就像刘玉大匠师说的,治理领地也要有一种大局观。 这种大局观需要全方位、深入地洞察领地内的各种情况。首先,要精准统计出领地中的人口数量以及他们的年龄分布、职业构成等详细信息。接着,仔细探查领地所具备的独特天赋禀异之处,比如是否存在某种珍稀矿产资源,或者是否有着与众不同的地理环境优势。然后,全面分析领地里适合种植何种农作物或经济作物,是肥沃的土地适宜种植高产粮食,还是特殊的气候条件利于栽培珍贵药材。同时,还要思考领地里适合发展怎样的手工业,是依靠本地特产加工制造手工艺品,还是利用周边资源开发特色制造业。此外,还需考虑如何科学合理地分配人力,根据不同季节和生产需求灵活调配人员。例如,夏天阳光充足,可以组织更多人从事农业劳作;而到了冬天,天气寒冷,则可以安排一部分劳动力转向室内手工业生产,确保全年都能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的作用。 通过这一次军事推演,尔青看出了很多不同。 首先,战争的节奏非常快! 如果说建设至少要用季度来衡量,那么战争很多就是以天为单位。 大的战争,有时都可能在几天之内就决出胜负。 这就意味着,令人惊讶的是,不奴族每年那庞大得惊人的军事支出,竟然实际上只是被用于短短几天的时间而已!如果是以前的尔青,他会认为,这些巨额资金本可以投入到更多有益于族群发展和民生改善的领域,但却仅仅集中消耗在了如此短暂的时间里。 可今日,尔青作为一个过来人,曾经亲眼目睹了那些残酷而又真实的场景。如果没有强大的军队来守护一方安宁,那么所有的东西——无论是鲜活的生命、堆积如山的财富还是那粒粒珍贵的粮食,都不过是虚幻的泡影罢了! 在这片广袤无垠的草原之上,从来就不存在所谓的怜悯和仁慈。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只有强者才能生存下去,并掌控着一切资源;而那些弱小者,则注定会成为强者刀下的亡魂,惨遭无情地屠戮。在这里,力量就是真理,武力便是法则,谁能掌握绝对的优势,谁就能坐拥天下,享受无尽的荣华富贵。反之,若只是一味地软弱无能,等待族群的唯有灭亡一途。 战论结束后,他站起来走向老头。 他听到有人叫那个老头“阿拉什”,这一下他终于知道这位老者就是最出名的军事大匠师,“老阿拉什”。 向阿拉什鞠躬,尔青说道:“我的村子已经毁灭,我请求留在军中,继续学习和工作,不知您是否允许?” 老阿拉什喊来一个千夫长,指着尔青说道:“这个白马少年交给你了,让他多听听战论,另外可以适当安排一些工作,只是这小子肩膀上有伤,别用坏了” 那千夫长哈哈大笑,说道:“来吧!白马少年,跟我走,你先熟悉一下我们的人和装备。” 尔青再次向老阿拉什鞠躬,老家伙挥挥手,让他离去。 然后,阿拉什看向坐在一边思考的乞力,说道:“你怎么看这次战论?” 乞力坐直了身体,他说道:“我总有一种感觉,这个地图小了!” 阿拉什来了兴趣,他坐在乞力身边,问道:“那你觉得这地图应该有多大?” 乞力说:“如果这是战争,而匈奴人进入了我们的领土,那么这张地图就要把匈奴人的领土给画进来!” 老阿拉什的眼睛猛地明亮,乞力的话像是某种东西,将他的眼界再一次打开,他站起来思索,反问乞力:“你知道匈奴人活动的领地有多大吗?” 乞力点头:“刘玉说过,东面到冰封之海,东南面接壤大汉,西南接壤乌孙,西面是阿兰和不奴。” 老阿拉什再问:“你还是坚持要把这样的地图放进来?” 乞力笑道:“为什么不?他们能来?我们不能去?” 老阿拉什觉得自己老了,这孩子的心比他大,他扶住乞力的肩膀说道:“接下来,你要做的,我会全力支持!” 乞力站起来,躬身作揖。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96章 “食物”引发的战争 所有的战论都指向一个点:“食物”。 匈奴人发动战场战争,是为了“食物”。 而不奴族和北方的阿兰人必须保留自己的食物才能熬过这一年。 刘玉用飞鸽传书,也只写了两个字:“食物”。 沿着广阔的阿兰草原,不奴族有上百个大大小小的定居点,这些定居点很多都是为后来依附的小部落而修建的。 到今天最北面的三个已经被匈奴人攻克,这些匈奴人杀死他们看见的所有人,将牛羊和粮食劫掠一空,再用火把将这些村落的房屋一一点燃,浓烟升上天空,一切化为灰烬。 匈奴人这样做,是让所有逃跑的人,失去希望,也失去归宿,只能永久的离开,再也不敢回头,再也不敢看一眼自己的故乡。 所以,第一件事就是“保护人口和食物”。 只要有人,有食物,就有希望。 房子倒了,他们可以再建;田野被烧毁,他们可以再种;不奴人是这片草原上最聪明,也最勤劳的民族,他们有能力在任何废墟上建起,比以前更好的村落。 可这一切都需要和平! 老阿拉什将五万轻骑兵分为两个部分: 一,由他和可彦统帅四万,在正面战场上应对十五万匈奴骑兵。 二,由乞力统帅一万,立刻进入草原,向东不断运动,去寻找匈奴人的部落,毁灭他们。 这还不是全部,刘行和刘玉带着山海城和不屈城的三万大军,正在海船上日夜兼程,赶往源启城的码头。 三天后,这些大军都将登上源启城的土地,然后向北行军。 公元一一二年五月十日,老阿拉什和可彦将四万大军分散为,四百个,百人小队。 这些百人小队,在整个源启城北面的草原上呼啦啦铺开,就如同在广阔的大地上有一个巨大的围棋棋盘,棋盘以一里为距离,横线和竖线交织的地方,就是一支百人队。 老阿拉什指着北方说道:“记住,所有人不得跟匈奴人正面对冲,你们要将所有遇到的敌人引入棋盘之中。不断的骚扰他们,然后不断的把匈奴人的骑兵往南拉动。 带上引火的潮湿茅草,让辅助马匹背负,如果敌人数量超过五百,你们就找到高处引燃茅草,吹响牛角长号,烟和号声会指引你们附近的小队前来支援。” 他每说一句话,上百名军官会在台下重复一遍,大营里非常安静,只有风卷起旗帜时的声音。 老阿拉什停顿了一下,再次大声说道:“所有人,要记住,只要看到焰火,只要听到牛角号,就一定要冲上去!你们是不奴族北方的屏障,是匈奴人的迷宫,每坚持一天,就多一个村庄可以撤离,给我守死这条防线!” 下面的军官再重复,然后数万人,高声大喊:“诺!” 这声音带着杀意,把那些飞鸟惊飞,它们扑腾的飞向高空。 老阿拉什和可彦这么做是因为他们了解匈奴人,这群狗杂碎不会数万出动去劫掠村庄,那他娘划不来!因为劫掠来的粮食,都不够大军战马和人的消耗。 匈奴人打打草谷的队伍,一般数百人,最大的时候不过千人,七八支不奴族的百人骑兵队就能死死的吊住他们。 这么做就是为了沿着北边的村子可以将粮食和牛羊转运到南方的源启城,他们要把这群强盗饿死在这片草原上! 同样他们也飞骑向西北面的阿兰部落传递消息,让他们全部向西边撤退。不然匈奴人会抢走他们的粮食,杀害他们的族人。 不奴族现在是阿兰人和乌孙人的集合体,他们有责任通知所有人,并且阿兰人迁徙的越多,匈奴人的粮食就越少,他们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虚弱。 曾经在战论时,有军官推演了决战,可结果是就算他们在战场上赢得了胜利,那也是一个凄凉的胜利。 如果五万精锐之师与十五万虎狼之军即将展开一场集中一切力量的大规模对决!一方是剽悍善战的匈奴大军,另一方则是以顽强抵抗着称的不奴大军。两军会在草原上有一场大规模厮杀。 然而,战论一方,扮演匈奴人的不奴军官们已经推演了。 这片广袤无垠的大地并不仅仅局限于正面战场,没有足够粮食的匈奴人,一定会在上百个方向出动,一支支匈奴的小型部队如同饿狼一般,悄无声息地向南挺进。他们的目标明确而残忍——彻底摧毁所有不奴人的村落。 这些匈奴小部队如鬼魅般穿梭在山林之间,避开不奴大军的防线。当他们抵达那些宁静祥和的村落时,毫不留情地展开杀戮。手无寸铁的村民们惊恐万分,但面对这群凶狠残暴的敌人,他们毫无还手之力。一时间,哭喊声、求饶声此起彼伏,鲜血染红了土地,房屋被付之一炬。 不仅如此,匈奴人还疯狂地抢夺着不奴人的粮食储备。匈奴人本来就是来抢劫的,他们会一袋袋沉甸甸的粮食装上马车,源源不断地运往匈奴的营地和匈奴的后方。 老阿拉什看完战论结果,他站起来对所有军官说道:“即便按照战论,我打退了匈奴大部队,可如果是这样的结果,我们到底是赢了?还是输了?”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所有人都沉默,是啊!这到底算赢了,还是输了? 可彦站起来说道:“这有什么好想的?匈奴人得到了粮食,他们为粮食而来,得到了粮食,他们能养活更多的匈奴人,那就是赢了!而接下来,不奴族要重建村落,要供养人口,我们屁也没得到,还付出无数的食物和物资,我们输的一败涂地。” 老阿拉什也再次补充道:“袁华曾经说过,打仗要赚钱!你们全部回去都要用脑子再想想,这场战,我们怎么才能赚而不是赔钱!” 这问题,其实很难,袁华自己都不一定能做到! 就像他们与沙盗的那一战,捡了七百匹死马,捡了六百多尸体,死伤近二百多人,算什么? 赚钱? 去他玛德,他赔到姥姥家了! 可这个问题,一直被不奴人摆在台面上思考,他们打仗首先就要思考这个问题。 所以,他们打仗首先就会挖别人的祖坟,抢后勤是必须的,现在乞力干脆开始抢劫匈奴部落了。而前方则宁愿不要决战,散成一地的珍珠,为村子撤退争取时间。 他们这么搞就是无赖打法! 匈奴人会非常被动,几千人不一定能搞的到一个村子,可动用几万人搞到一个村子,还不够他们自己的开销。 可彦笑着跟老阿拉什说:“老子也学到了,以后谁他娘要来欺负希望城,老子也这么搞。老子就没有主力了,你来啊!要么,你来攻城?看看你有没有那个本事?” 确实,战马充足的百人小队,他们一直就他娘偷袭,也不正面。你派人去追,他会沿途喊人,派多少合适? 你他娘,派一万人去追一百人,那匈奴的王,绝对当众用鞭子,活活把你抽死,因为匈奴王不养神经病! 现在,难题交给匈奴人,他们要看看匈奴人如何选择? 匈奴西征前锋大营,万夫长看到从三个不奴族村落抢劫回来,那些堆积的如小山般的粮食,他笑的无比癫狂! 这一夜,匈奴的大营里彻夜狂欢,万夫长将酒和女人送给那三个匈奴军头,他站起来指着南面的不奴族土地说道:“谁给我带回十个这样的村落的粮食,我就给他一个千人的部落!一百个我就给他一个万人部落!” 这一下,整个匈奴人的营地疯了,谁不要强大部落,用不奴人的血换取匈奴部落的不断强大,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匈奴人全都在营地里大喊大叫,“杀光不奴人!杀光不奴人!杀光不奴人!” 同样是这个夜晚,在同样的月光下,四万不奴族战士已经抵达了各自的位置,他们一百人一个小队。 他们用单人帐篷围成两层圆圈,四周燃起火堆,暗哨散出去。 在一片空旷的平原之上,熊熊燃烧的火堆照亮了周围的黑暗。所有人都静静地围坐在火堆旁,默默地吃着手中的食物。他们的表情严肃而专注,仿佛正在准备迎接一场生死之战。 有的人手里拿着一把锋利的斧头,正仔细地用磨刀石打磨着斧刃,使其变得更加锐利;有的人则认真地检查着自己身上的装备,确保每一件物品都能在关键时刻发挥作用;还有一些人细心地照料着身旁的马匹,给它们喂食、梳理毛发,让这些忠实的伙伴保持良好的状态。 另外一些人正忙着将铁蒺藜分装到一个个小巧的皮包里,然后小心翼翼地把这些皮包分发给每一个战士。这些铁蒺藜可是战场上的利器,可以有效地阻止敌人的前进。 最后,还有一群人手持着写有字的木牌,耐心地给每个什人队讲解着上面字的意思和读音。这不仅能够提高战士们的文化水平,更有助于他们在战斗中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命令。整个场面虽然安静,但却充满了紧张与期待的气氛。 今天,一个白马少年交给他们的字是“狼”,他说道:“狼,是草原上最厉害的群居食肉动物。匈奴人说他们是狼,所以我们要去杀狼!让我们看一看,这片草原到底是属于匈奴狼的,还是我们不奴人的!”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97章 风暴将临 袁华他们在沙丘旁的战场停留了五天,再次收获了大量马匹和死马。 沙盗们没有再来,估计他们已经被杀破胆了,可这群强盗还是抢劫了其他的商队。 这条路变得很危险,这让所有从阳关的商队居然都跟在袁华他们的后面。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有一千八百人,是所有商队中最大的队伍。 袁华他们将装不了的那些盐腌制的马肉,卖给这些小商队,而小商队用各种各样的物资和他们交换,虽然真的很便宜,但至少不会浪费。 在知道他们杀了很多沙盗以后,一个商人上来问他们,是否能把武器都卖给他们? 这倒是一笔不错的生意,金属做的武器,仿佛永远不缺买家。 一大堆刀,枪,弓,盾,卖了七十个金币。 皮甲,袁华没有卖,他们还缺少,现在他恨不得给每一个战士配双层皮甲。 第六天,商队终于再次启程! 沙海,绿洲,蓝天,白云,是这段旅途永远不缺的风景。 鲁滨逊的故事讲完了,袁华在思考接下来讲什么? 第一个故事,完全是他随意选的,可那是一本开眼看未来的故事,讨论的科学。 第二个故事,是关于人与自然的关系,他希望用它来激励凡人。 第三个故事,应该讲什么? 牵着马行走在绿洲上,脚踏着草地和沙砾,感受这脚底的柔软,一边走,一边思考。 他的马匹一直很乖,不叫,不闹,就是有点傻,没有古尔丽的那一匹有灵气。 回首,看向商队的后方,居然一眼望不到头,什么时候居然有这么多商队跟着他们一起前行了? 好吧!跟着就跟着吧。队伍大一些,也安全一些。 他们又多了很多马,可还是没有马可以骑,因为要背肉,这算什么事?这么长一条路,居然要靠双脚丈量大地来完成,这是不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等等,后来有人也是这样走完万里! 袁华突然知道自己该说什么,他再次看向所有的族人,他已经决定今夜要讲的内容。 在向前,就是若羌,大约还有两百里,还要走四天左右。 五月,沙丘留不住热量,夜里的沙漠还是很冷。 袁华让所有穿上所有能穿的衣物,点燃路上捡来的枯木,燃起一堆堆的篝火,再一个个看过伤员,他坐在了最中央的火堆旁,开始了今天的故事。 这一夜,很多商人也围在外围,他们也点燃火堆,静静的听着袁华的声音。 袁华端坐,他无比庄重的说道:“今天,我要讲的故事叫做《红军,万里长征》,这个故事要从一群人最初里理想说起。那时有一个国家,国内军阀林立,政府软弱而无力,大的城市里有很多其他国家的租界,人民穷困潦倒。 有一群人站出来,想为这个国家找一条出路。这条路,要让百姓能吃饱,能有衣穿,冬日里不会赤脚,孩子能读书,病人能看病,能不受其他国家的随意欺凌和侵略。。。” 袁华的声音在火堆边响起,三个翻译随着他的话,一段段翻译。 一场无数人牺牲,无数人为之战斗,无数人倒下,只为了一个国家的新生的故事,徐徐展开。 这一夜里,袁华介绍了那个国家和那个时代的恢宏背景,就已经引来无数的问题。 “他们什么也没有,没有军队,没有粮食,没有钱,他们怎么做革命?” “是啊!穷人没有土地,怎么可能能过上好日子?” “我觉得,他们和我们差不多啊!种地,织布,大多数人不认识字,周边的国家很强大,他们和我们不奴人很像啊!” “为什么那些土地都是地主的?我们不奴人的土地是属于所有人的,就算村庄能拥有一半收入,可一半收入也是平均分配的,为什么他们会出现地主?” “自己的城市,为什么要让别人派军队进来,这样很不安全啊!他们为什么不战斗,把外人赶跑?” “为什么有军阀?我们不奴族就没有,谁要分裂不奴族,我们和他们战斗到底,剁碎他们种地!” 袁华一一解答他们的问题,然后告诉他们,接下来他会讲,这群人是如何理解那个世界,经历过多少牺牲,经历过多少痛苦,最后找到自己的道路的。 这个故事,像一部史诗,这个故事更贴近人们的经历,它不同于变形金刚,不同于鲁滨逊,这个史诗故事仿佛就发生在身边一般。 是啊!旧时的中国老百姓和这群不奴人有什么区别?他们一样是男耕女织,一样是努力劳动在大地上寻找食物,养儿育女。 袁华甚至在想,不奴人至少还有很多牛羊能够提供肉食,而那时的那个国家,他们有那么多肉食吗?普通的百姓,一年能吃多少肉? 想到此处,袁华觉得往后的一千七百年,中华到底有过什么根本性的改变?他想不出来! 秦汉或许是一个分割线,秦汉以前,中华文明遥遥领先! 而秦汉以后,无论唐宋如何风光,华夏的老百姓的生活有什么不同吗?一千七百年的风刮过,数千万人民的生活其实没有改变,是吗?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为什么? 到底是什么让这个伟大的文明,在那里停了下来? 当然,他同样也必须承认,大汉之后的中华,要比现在的各个伟大的文明要做的更好一点点,至少它还在延续,而没有灰飞烟灭。 可袁华就坐在火堆边,看着火焰升腾,看着火光的明灭,他始终认为华夏后面的一千七百年算是虚度了。 有人在赞美大唐,可袁华现在再次回首,他觉得大唐其实连西汉都有不如啊!西汉,知道不断削弱诸侯,知道诸侯不可以强大! 而大唐却不断纵容节度使,最后那些节度使彻底毁掉了它。 宋?历史学家都说这个朝代,老百姓日子好过。 可真的好过吗? 这个朝代,被北方民族一直一路暴揍。先是辽,西夏,然后是金,蒙古,他们从北往南,一路逃亡,不断失去北方的家园,不断被驱赶,每隔一段时间就要流浪,这样的生活怕是地狱吧! 反正,他绝不想活在宋代! 明?明朝中期以后,整个清代,中国其实已经开始落后了。 袁华实在弄不清楚,我们这个民族啊!一千七百年,活到什么地方去了?秦汉极其强悍,秦汉极其先进,光冶铁技术遥遥领先欧洲近千年,到底是什么扼杀了中国人的创新和不断向外开拓? 别跟说什么大唐强盛,万国来朝,唐有什么真正的变革?认真看一看,政治,经济,科学,文化,袁华看不出来唐人到底有何真正的变革! 中国仿佛,在秦汉时就走完了全部的变革! 秦汉时有什么不同吗? 袁华掏空脑袋只想到一种可能,那就是百家争鸣!对,从春秋进秦汉,那时候有无数声音,这个国家可以随意畅想治国的理念,甚至各个国家的君主会进行各种尝试。 直到,秦国以法治国横扫六合,但秦国也没有禁止其余百家,百家依然存在! 直到独尊儒术! 等等,独尊儒术? 自从那个时候,中国就失去了青春的气息,变得暮气沉沉,变得不敢进行任何变革,任何事都要引经据典,任何文章也不可逾越一步! 呵呵!这才是真正的“文字狱”啊! 一千七百年的“文字狱”,锁死所有人去寻找其他道路的可能! 你敢不学孔子?你敢跟我说要变革,要让孔子走下神坛?你就是造反,你就被打压,你就会万劫而不复! 袁华不知道这么想,到底对不对? 但他突然发现了自己存在的意义! 他要把这个牢笼打破,他要用另外的思想狠狠地冲击中国,要从外面用思想,变革,政治,经济,去打破儒家的牢笼。 他不管会不会打来动荡,一个不能迎接动荡,不敢迎接动荡的民族,有何在这个残酷世界里存在的理由? 而且,战国都走过来!他坚信,他深爱的华夏,那片土地,那里的人民,必然能够走过思想的革命,迎来新生! 他就那么坐在那里,火光在黑色的眸子里,不断跳动,这家伙一旦决定做什么?他就会去干,有一切手段。 他现在已经决定,要在不奴族放开所有思想,他要让不奴族迎接所有的治国之论,要在不奴创造百家争鸣! 然后,将这些思想先传到西域,再从西域传进大汉。 他已经决定,必须干死匈奴,他不认为匈奴人有本事阻挡不奴人的脚步。这世间能够破解大骑兵,加炮坦步协同战术的国家还没有出现,他要兵临北地,在华夏的北方先掀起思想解放的风暴。 现在,他还不知道,乞力已经出发,这家伙带着一万轻骑兵,一人四马,带着充足的粮食,已经杀进匈奴人身后的草原。 这个天煞孤星,他是草原人出身,他是一个真会把高过车轮的人全部砍死的货! 现在,这个货,带着一群铁甲轻骑兵,一路向东,沿途横扫所有匈奴人的部落。 匈奴人要想剿灭这一万人,至少要派出五万人以上。 可这个时候,西边的匈奴在进攻阿兰,而东边的匈奴在劫掠西域和大汉,草原上是空的。 谁能想到,有人会发疯,会在草原上屁也没有的时候,一路杀进去!他们啥也抢不到啊! 可乞力说:“没粮食?那我们就杀掉他们所有的马,部落里总有一点粮食和牛羊,杀光那些人,那些就是我们的!跟着我,我们杀穿匈奴!” 这他娘,一群天煞孤星!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98章 群星闪耀时 这究竟是一个怎样的时代? 公元一百年前后被称为“帝国群星闪耀的时代”,主要是因为这一时期多个帝国达到了鼎盛状态,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方面都取得了显着成就,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罗马帝国在图拉真皇帝的统治下,版图扩张至历史最高峰,征服了达契亚王国和帕提亚帝国的部分地区。汉朝在刘秀建立东汉后,经过“明章之治”,国力强盛,西域都护府的设立使西域纳入中央政权管理。贵霜帝国在迦腻色伽王时期达到鼎盛,成为中亚强国。 丝绸之路的繁荣促进了东西方贸易往来,汉朝的丝绸、瓷器等商品远销西方,罗马帝国的玻璃制品、葡萄酒等传入东方。罗马帝国修建了大量道路系统,加强了国内经济联系。海上丝绸之路的发展使贸易更加便捷。 罗马帝国在建筑、法律、文学等领域取得了辉煌成就,如图拉真柱、罗马法典等。汉朝的《汉书》、《说文解字》等着作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蔡伦改进了造纸术,促进了文化的传播。此外,佛教在贵霜帝国时期传入中国,对中国文化产生了重要影响。 基督教在罗马帝国境内逐渐发展,终将成为世界性宗教。佛教在贵霜帝国开始全面流传,终将传入中国,与中国本土文化融合。同时,汉朝的儒学思想也进一步发展,对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 这些文明都在北纬三十八度线附近,大地的北方依然蒙昧。 这个时代,其实是奴隶制的顶峰! 请不要小看奴隶制! 你要养活奴隶,至少要满足一个最基本的条件,那就是要有粮食! 为什么草原人,到成吉思汗的时代还会杀掉所有高过车轮的人,因为没有多余的粮食! 游牧民不懂得耕种,北地的粮食产量也不多,绝大多数人都不会耕种。 不要说,北方的粮食产量少,你看看今天的俄罗斯,他们一年的产量到底有多少?他们已经是世界上最大的粮食出口国。 今天的北方,人口稀少,土地广阔,真正制约他们的是,不懂得如何耕种,如何让土地拥有更多的收获。 他们种地的方式,粗糙的看不下去,游牧民是将种子撒在原野上,让它们和牧草一起生长。 这样做是有原因的,因为他们都会拥有两个牧场,在作物生长的时候,他们已经离开。 游牧生活,让他们即便在种植的时候除草了,可离开以后,牧草依然会疯长,那还除草干毛线? 现在,你可以想象一下,一块和草一起长大的庄稼有多少收获了,这还要被老鼠,鸟类,甚至野生的动物吃掉很多。 一亩地,能有五十斤收获吗?有五十斤已经要感谢天神了! 没有粮食啊!所以,游牧民族其实没有完整的奴隶时代,他们甚至没有传统意义上的奴隶文明。 粮食缺乏的时候,最先杀掉的就是奴隶!他们比牛羊死的还早。 这也是,古尔丽不愿意成为奴隶的原因,她情愿带着古塔和袁华他们流浪,也不愿意成为其他部族的奴隶。 阿拉什曾经这样说过:“如果你恨一个人,那就让他出生在草原上,因为他的一生都只能不断的体会饥饿,死亡和鲜血!” 不奴族带着汉人工匠来到里海边,他们带来了中华的耕种技术,生地他们能收获120到130斤,这其实已经逆天了! 可这些用双手种下去的粮食,同样也是他们的原罪。 阿兰人过不下去的小部落,能够有不奴族收养,手把手教他们如何耕种,在他们最艰难时送给他们可以裹腹的食物,帮助他们走过最艰难的时期。 可匈奴人没有不奴族,匈奴人只能依靠最原始的杀戮来解决粮食危机! 无论他们赢了,还是败了! 是的,你没有看错! 即便是败了,那也死了足够多的人口。不多的食物,能够让剩下来的人,活到下一个痛苦的循环。 为什么,游牧民族是所有文明恐惧的敌人?因为他们是为了粮食,为了活下去,而举刀! 他们像什么?他们其实就像汉末的黄巾军,那场动摇整个大汉的农民大起义。 为什么?因为同样的道理,为了活下去! 大汉真的没有粮食吗?真的连最基本的让所有不死的粮食,也没了吗?他们有的,只是世家不会愿意,因为他们是人上之人! 人上之人? 这就是很多人认为的道理,这也是所有朝代走向灭亡的道理! 很多人都说,人性如此,必须要有私产,没有私产就没有劳动积极性! 真的吗? 我们先不说犹太人好坏,但他们的基步兹农庄,平均年产出量高于任何地方!有兴趣,你可以去了解一下! 刘玉提出来要建村庄,袁华是赞成的,但他第一个提出来,收入要有一半贡献整个社会! 而社会提供基础建设,提供劳动生产工具,提供最原始的基础生存保障。 他要干什么?他要用基布兹模式,重新塑造整个世界!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他要狠狠地动摇所有人那些愚蠢的观念! 他啥也没有,他怕个屁,大不了就是死!反正老子已经死了,再死一次,说不定还能回去,来吧! 他在不奴族里面,是唯一知道历史最后走向的人,可因为他看的到,他就知道,任何社会都必须二元结合,公有和私有要并举。 否则,社会就会极度脆弱,任何一次天灾,就能推倒一个王朝,不论你曾经疆域如何辽阔,最终会死在人祸之中! 大汉其实是死在世家手里,大唐死于节度使,大宋死于一群神经病文官,大明死于大地主,大清死于多病并发。 这些势力阶层,拥有最大的私有财产,一旦私有过度,那么接下来就是亡国灭种! 罗马的灭亡,就是因为贵族的腐败!为什么他们会腐败?因为再也不用劳动,只要躺着就好,那干嘛站着! 袁华做了三件事,这三件事看上去都不显眼,可这三件事却是他认为极其重要的事! 一,是不断要求扩大铁厂的产能,不断推动水力和风力作坊。 崔力说:“娃,这么多铁用不完啊!” 可袁华说:“老子用来造桥还不够呢?” 所有人都无语了,用铁来造桥?好吧,是不够! 没有人知道,铁其实是这个时代,最坚固的文明根基!袁华知道,只要铁料越多,那工具就会越便宜,战士的战斗力就会越强,工业会随之发展,文明自己会开出不一样的花朵。 所以,建铁厂,不断的建,不断的建造更大的铁厂! 二,建造社会农庄。以不奴法律规定的社会农庄,没有人可以占有它们,它们是不奴人民共有的财产! 我去你娘的全私有制,老子最多就拿一半出来私有,另一半必须进国库! 谁他娘反对?反对,你就去死! 老子就站着问所有不奴人,战争来了谁出钱粮?是你吗?还是你? 天灾来了,谁去救助百姓? 只有这政府,只有所有人平时合力,才能聚集资源,面对一切变动! 天道,在北地,不是不仁!那是残忍!不要做傻逼,只有不奴族强大,不奴人才能活! 三,所有的白马少年,全部给老子下基层!去田里,去工厂,去战场,不要写文章,写你基吧文章,有屁用? 有本事的就革新,从农业,到工业,到军事,到管理,要革新的地方多的去了! 我不拦着你写文章,但你要干活!你要走在人间,你基吧就是个凡人,不要做神仙梦! 这三点,他推进的非常顺利,甚至毫无阻碍。 为什么? 因为刘玉,老阿拉什,乞力,刘行,古尔丽,甚至刘希耳,可彦,他们都赞同。 因为没有道理反对! 反对什么? 反对大家一起劳动,一起分配食物?去你妈的,游牧民隔三差五就吃不饱,族长天生就要公平分配粮食,不然下面人会剁了你! 反对,大规模生产铁? 我去你妈的!老子还不够用呢!老子的生意这么好,你是要捣乱吗? 剁了你! 反对,白马少年学习农业,工业和军事,让他们坐在庙堂里面写文章? 你觉得,这群游牧民会怎么看你? 你只要敢说出来,他们的眼神里,就会有同一个意思:“你是傻逼吧?” 文章能吃吗?文章能用吗?文章能打仗吗? 这群人其实很多连文章都写不全,你他娘,敢说文章天下第一,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 你今夜说完,明日横尸! 信不信? 所以,袁华这个神棍在六千里外天天给人家讲故事,可不奴族一天天都在强大,只是大汉太远,感受不到而已。 罗马,帕提亚,贵霜,这三个国家,每个都知道,这群货,必须早早按死,不然绝对会搞出大事情! 而匈奴这群傻逼,居然在孙悟空头上蹦迪,没事找抽! 夜空里,袁华在讲故事; 夜空里,源启的北方,不奴骑兵星罗棋布; 夜空里,乞力正在冲进东面的草原; 夜空里,刘玉正在船头,遥望这同一片夜空,她轻声说道:“很久都不曾收到袁华他们的信了,不知他们可好?快点回来吧!”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99章 星罗 马蹄在飞驰,画出残影,草原在飞速向后,百夫长不奴启玉催动战马不断向前,他大声喊道:“回身。。。三连射!” 身边是隆隆的马蹄声,不奴族的一百名战士,全都回身,张弓射日。 他们都是东方游牧民的后代,他们天生就是用东方游牧民的射法。 蒙古射箭法是一种具有悠久历史和独特技巧的传统射箭方法,以下是其主要特点和技巧: 在启玉喊出“回身”时,这些弓手们会利用技巧性吸气,保持身体和精神稳定。 使用右手大拇指的铁扳指扣住弓弦,夹着另外两支箭的食指和中指自然地扣在拇指上面,箭尾卡在拇指和食指的指窝处。 奋力大拉距拉弓,弓如同满月。 在箭将要离弦而出时,他们全身放松,将身体和弓融为一体,用感觉,而不是用眼睛去瞄准目标。 下一秒,启玉“射”的命令抵达,一百张弓震动,一百支箭飞上高空,然后是下一支,再下一支。 三箭连发!三箭射日! 没有人看结果,对于草原骑兵而言,那没有意义。 所有人开始再次将身体伏低,催促战马不断随着启玉前进。 他们身后是五百匈奴兵,有人和马不断在跌倒,匈奴人在怒骂,可风和马蹄敲击草原带走了他们的声音。 风鼓荡着启玉的衣裳,他微微斜身,喊着自己的第二匹战马的名字,那战马有灵性,自己加速跑到启玉的右手边,跟着他一起奔跑。 启玉从第二匹战马的背囊里,抽出牛角号,迎着怒吼的风,他鼓气猛地吹响。 “呜,呜,呜,呜”的牛角号声,在天地之间回旋,扩散,直到天边。 匈奴人还在追逐,这一路他们死伤惨重,必须杀了前面的不奴百人队,必须杀了他们。 可这时,草原上,山谷里,到处都是牛角号的声音响起,好像这些牛角号无处不在。 忽然,远处再次出现一队不奴骑兵,还是百人。 匈奴首领大喊:“不管,给我死死的追前面的敌人,杀了他们!”,他们依然死死的追逐不奴启玉的百人队,就像是盯死猎物的狼。 启玉再次下令,又是三百支箭飞越长空,将三十几名匈奴人射落马下。 匈奴人已经疯了,他们一路追来,已经把战马抽的嘶叫,可无论如何追击,永远都差几十步,他们的弓,根本射不到前面的那群杂碎。 匈奴首领在想,回去吗? 不,死的一百多人怎么算? 不能回去! 绝不可能,就算把马跑死,也要追上这群杂碎,将他们全部剁碎,撒在草原上喂狼! 启玉他们的百人队,冲上一个山包,然后消失在山包之后。 三百七十人的匈奴兵,也冲过这片山包,然后战马依然在向着山下冲,可所有匈奴人全都瞪大了双眼,惊恐的大喊:“回去,回去!” 山包之下,七八个不奴人百人队,从四面八方围了上来,这一刻不奴人是狼,而匈奴人是羊! 战马正在下坡,匈奴人慌忙的调转马头,可马匹速度的惯性,哪能这么快停下,他们依然在向着山坡之下斜斜的奔跑,然后再慢慢的回转,上山的速度很慢。 启玉再次大喊:“射”,这一次没有回身,因为他们在冲锋,七八支不奴人的百人队都在冲锋,不奴人张开了獠牙。 “射”,“射”,“射”的声音不绝于耳,一支接一支,极速冲刺的不奴百人队,朝着匈奴人开始了三连射。 成片的匈奴人,连人带马全部跌倒,能冲上山坡的不到二十骑。 可迎面是有一个不奴的百人骑,那是他们最早看到的那个小部队,那是他们曾经不屑一顾的那支不奴百人队。 不奴人的战马从他们身边奔过,匈奴人还没有来得及为逃脱而欢呼,就一百把,被近距离的射击的箭矢,直接透体而过,射成了二十只喷血的刺猬,不断跌落马下。 这片草原,不奴族的战士骑马掠过山坡,轻轻的挥舞斧头和流星锤,把那些刚刚站起来的匈奴兵,一一砍死和锤死。 启玉他们留下打扫战场,另外九支骑兵毫不停留,奔向远方。 不奴启玉一边让人将没死透的匈奴人补刀,一边将这群杂碎剥光,铠甲,衣服,刀,弓,箭,盾牌,战马全部带走。 连战场上战死的战马,他们也用斧头劈开,用草绳穿上,挂在战马的背上。 他们向着草原的南方而去。 一路上,能看到还有其他的部队在回程,他们也带着匈奴人的战马和装备。 双方在草原上相互报出自己的编号,然后挥手致意,并行保持着两百步的距离向南快速奔去。 保持两百米,是阿拉什这个老东西的强制要求,他不希望有匈奴人冒充不奴骑兵,而导致莫名其妙的死伤。 因为袁华那个货,曾经就带着他们,穿着匈奴人的衣服,在乌孙草原上,阴过无数的匈奴人。 不管,那个祸害死了没有? 老阿拉什现在想起那货的一肚子坏水,就害怕!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万一,匈奴人里面也有一个同样的坏水,那就不美了! 可彦看着,不时有一队不奴百人队进入营区,然后将匈奴人的武器,像扔垃圾一样倒进大车的车厢,再将一捆捆的马肉,笑骂着扔给一群正在腌制马肉的士兵身边。 那些盐腌制马肉的士兵,在那里骂着:“这他娘,事情做不完,你们能不能消停一点!” 启玉也骂道:“我他娘也不想折腾,匈奴人不让啊!” 可彦听着他们的谈话,哈哈大笑,这么多年了,他他娘也是第一次看到有人让匈奴人这么憋屈。 启玉走上前来,这小伙是早年活不下去阿兰小部落的成员。以前没有名字,部落人都叫他“棍子”,因为这东西没事就操棍子。 后来跟着部落,进入了不奴族的领地。 登记的女官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他不喜欢棍子,所以说:“我没有名字!” 女官知道了,她笑着说道:“我给你起个名字吧!” 他点点头。 女官说:“不奴是你的姓,启明星将为你指引道路,玉石代表纯粹,你就叫不奴启玉吧!” 旁边的阿兰翻译,用阿兰话翻译女官的话语。 启玉点点头。 于是,女官在羊皮上写下他的名字,那时启玉不认得汉字,但是他喜欢这个名字,于是也喜欢上那些,看上去很美的汉字! 现在,启玉来到可彦面前,右手抚胸向可彦鞠躬。然后将一张羊皮交到可彦的手里,再次抚胸离开。 可彦展开羊皮,看了一下数字,叫住他,“百夫长,你叫什么名字?” 启玉转身,说道:“不奴启玉!” 可彦点点头,他提醒道:“下一次,军功羊皮上要写下你的名字。” 启玉说道:“诺,万夫长大人!” 可彦挥了挥手,提笔想在羊皮上写下他的名字,可。。。“启玉”的“启”,怎么写来着? 他悄悄的问坐在旁边的老阿拉什,老阿拉什看着他,说道:“这你都不知道写?” 可彦骂道:“你会写就说,别磨叽” 老阿拉什很干脆的回答道:“我会写个屁!” 可彦笑了,他说:“那你写个屁来看看!” 老阿拉什腾的站起来,直接走出了帐篷。 可彦在后面哈哈大笑,原阿拉什连“屁”也不会写啊! 他笑的眼泪都出来了,喊过一个白马少年,让他把“启”字写上,然后自己认真的看了看,又用手指沾水在桌面上写了几次。 可这老货,还在笑,停不下来了。 半晌过后,老阿拉什回来了,他在木桌上用手指写下了“星罗”二字。 可彦笑着说:“这是什么意思?” 老阿拉什说道:“我想给这个战术起一个名字,刚刚问过那些白马少年,他们说可以叫做星罗!” 可彦继续问:“何意?” 阿拉什看向远空,说道:“就像遍布天空的星星。” 可彦愣住了,他在想象黑夜里星空的画面,重重的点头,“好!这个名字好啊!” 于是,一个不奴人新的战术有了一个正式的名字,“星罗”。 然后,刘玉又在这个词后面加了两个字“棋布”。 可这群粗人,字越少,他们越容易写,一直称这种战术叫“星罗”。 星罗,让匈奴人痛不欲生,最开始的三日,损失的匈奴小队,达到了二十五支。 没有回来的匈奴兵,达到了六千五百人。 开始叫着“杀光不奴人”的匈奴人,现在都不再叫了。他们发现这片阿兰草原开始变了,变得极度危险。 匈奴前锋营,命令小部队不可以再出发,他们向大营汇报,等待着匈奴王新的指令下达。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00章 龙啸大漠 在星夜的草原上,万马奔腾,铁蹄翻飞,尘土飞扬。无数骑兵挥舞着火把,如同流星划破夜空,照亮了整个草原。火光与星光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幅壮观的画面。 火龙蜿蜒十里,在黑暗的大地上不断向前。 骑兵们身着铠甲,手持长矛,头戴战盔,身姿挺拔。他们骑着高大威猛的战马,马蹄踏过草原,发出沉闷的轰鸣声。火把在他们手中摇曳生姿,犹如一条条火龙在夜空中穿梭。 火龙蜿蜒十里,在黑暗的大地上不断向前。 草原上的风呼啸而过,吹拂着骑兵们的长发和衣袂。他们的眼神坚定而炽热,仿佛燃烧的火焰一般。他们的心中充满了对敌人的仇恨。 他们已经见过被杀害的执鞭者和那些英勇的男人们,他们的尸体被匈奴人用马拖拽着血肉模糊。 乞力为何愤怒,乞力为何要杀进大漠?是那些士兵的怒吼,“为什么?我们也有马,为什么只能是匈奴人杀害我们的族人?万夫长带着我们杀进大漠!” 最前队的乞力高声喊道:“停下!” 随着一声令下,骑兵们纷纷举起火把,将其点燃。瞬间,整个草原被火光所笼罩,如同白昼一般明亮。火把的光芒照亮了骑兵们的脸庞,映照出他们坚毅的神情。 后队的九个千夫长策马而来,在熊熊燃烧的火把下,乞力指着地图上的一座山峰说:“分成五个千人队搜索队,散开,带上狼烟草和军号,如果有匈奴人的大部落就点燃狼烟,我们所有部队看到都要杀过去。小部落,你们自己看着办!七天以后,我们在东面五百里最高的山峰下汇合。这一次,一,二,三,四,五,你们五队先做搜索队,七日一轮换!记住,我只要粮食,任何高过车轮的男人,我不要!你们要不要,自己看着办。” 五位千夫长抚胸,大声说道:“喏!” 一条巨龙,分散开来,五条瞬间散开,向着黑夜里的荒野深处奔去。 骑兵们开始奔驰起来,速度越来越快。他们的身影在火光中若隐若现,仿佛幽灵般飘忽不定。他们的马蹄踏过草地,发出震耳欲聋的声音,震撼着整个大地。 草原上的夜空被火光所点亮,星星也黯然失色。骑兵们的身影在火光中跳跃着,他们是英勇的战士,匈奴人的末日,来了。 这群来自草原,他们由阿兰人和乌孙人组成,他们和匈奴的文明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甚至乌孙人的语言和匈奴人有着相近的发音。 但一路向东,他们已经看到几十个被匈奴人杀戮过的阿兰人部落,到处都是死人,到处都是一片灰烬,到处都是被匈奴人虐杀过的妇女和孩子,愤怒如同火焰,时时在炙烤着他们的灵魂。 如果,不是乞力的仁慈,留下那些矮过车轮的人,他们会杀光看到的匈奴人,因为草原人,以命换命,以箭换箭,以刀换刀。匈奴人杀害妇女和儿童,那他们就要用同样的方式,回敬匈奴人! 以前他们的图腾是马,是狼,是牛,是羊,但刘玉说我们的图腾是龙!是一种比蛇大一万倍,头上长角,有四肢和巨大龙爪的龙。 星空下,一个疾驰的千夫长,他右手举起战斧,左手指着远处有着点点火光的一个匈奴人部落,大声喊道:“我的战士,用不奴龙的利爪撕碎了他们!” 上千不奴骑兵同时举起武器,大声喊道:“撕碎匈奴狗!” 黑夜里,匈奴人听到了马蹄声,他们冲出部落的帐篷,女人和孩子发出尖叫,男人们拿出武器,老人们拿起叉子,他们冲向声音来的地方。 可军队就是军队,牧民就是牧民,木叉叉不穿战马胸部的轻质金属马铠,也叉不穿战士的双层牛皮甲。 长枪把匈奴男人刺穿,斧头劈开老人的头颅,弓箭把躲在营帐后面射箭的男女全部射倒,千人的不奴族骑兵像梳子刮过一般,将所有反抗的人全部杀死。 车轮边全是尸体,粮食,哀嚎的女人和小孩被捆起来,直接扔进匈奴人的大车。 刚刚审讯完,满手是血的千夫长,伸出手指,指着东南,说道:“十五里外,还有一个匈奴人的小部落,今夜我们在那里休息!我带九百人先行,留下一个百夫长压着粮草,牛羊过来!” 十个百夫长商量了一下,一个人带着队伍留下,其余人立刻骑上战马追随这千夫长的马蹄,再次滚滚向前。 所有的千夫长都知道,现在匈奴人的西征大军就在他们的身后,离他们只有三百里,所以必须以最快的速度杀进东面的草原,要拉开和匈奴主力的距离。 这也就是,为什么乞力说:“七天以后,我们在东面五百里最高的山峰下汇合”。 这意味着,他们要在五天里,一边战斗,一边快速行军,每日必须行进至少七十里。 所以,千夫长一刻也不敢延迟,命令部队在夜色里,必须再往东,再进攻一个匈奴部落才休息。 留下百夫长,看着这个部落不多的牛羊和粮食,又看了看那些哭泣的女人和孩子,低声跟身边的士兵说道:“到了下一个地方,让这些女人干活!不干活,她和她的孩子就全部没吃的,知道了吗?”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士兵说道:“喏!” 这就是草原,这就是草原上的规矩! 我好好的拿着刀子跟你讲话,你要听话,不然我就剁了你! 匈奴人如此,乌孙人如此,阿兰人亦如此,甚至贵霜和帕提亚何曾不是如此? 只是贵霜和帕提亚的粮食更多,他们会留下一些男人,作为奴隶而已! 女人们哭泣着驾车,牛车开始向前,然后是马车,然后是牛羊,两侧是不奴人的百人骑兵队,一边各五十人,他们手里拿着皮鞭和弓箭,谁敢故意拖延他们会毫不犹豫的鞭挞,甚至直接割喉。 因为所有不奴族的骑兵都知道,他们身后的不远处,就是十五万匈奴狼骑兵的大营。 这一夜,七个匈奴人的部落消失了。 是的,消失了! 无论这些女人怎样,就算有人侥幸逃过这场报复,一个没有男人的部落,在草原上再也没有生存的权力。 从此,匈奴人就会少掉七个小部落,看上去不起眼,可这还只是刚刚开头。 源启城北面,匈奴人的西征大军,现在终于全部抵达先锋营地。 匈奴王在第一时刻,同时接到了两份情报,一是不奴人有非常非常多的粮食;二是匈奴的打草谷碰到了问题。 六千匈奴狼骑被这片草原吐了,不奴人将无数的小部队横在整片草原之上,他们将匈奴的打草谷部队和不奴人的村庄彻底隔开。 尽管是白日,但王的大帐里依然昏暗,油灯的火光明灭不定,映照在匈奴王的脸上,显得极为恐怖和狰狞。 匈奴王拿着一把战刀把玩,他问身边的万夫长,“你们怎么看?” 万夫长们全都沉默不语,因为这一代的王其实并不喜欢有人太聪明! 那些嘴巴多的人,现在早已经成为草原上的白骨。 王将刀子狠狠地插进王座旁的木几之上,站起来,说道:“既然。。。不奴人不让我们去村庄抢粮食,那我们就继续南下,去劫掠他们的源启城。” 随后,他快步向外走去,走出大帐之外,看着南方的蓝天和白云,背着手,转身说道:“命令三万前锋营向南出发,大军在五里后跟进,我们去源启城!” 然后,他看向一边的一个匈奴万夫长说道:“到了源启城,我要看到一百架登城梯,少一架,我就把你的头盖骨揭开,让鹰吃掉你的脑子!” 那万夫长立刻抚胸,大声说道:“遵命,我的王。” 公元一一二年六月十五日,匈奴大军从启源城北三百里处,开始南下。 茫茫草原上,匈奴骑兵和斥候的身影遍布四方。十五万大军如汹涌的潮水般开始南下,他们的目标是不奴族的启源城。 马蹄声响彻云霄,旌旗蔽日,匈奴铁骑的气势汹汹。斥候们穿梭在草原上,传递着情报,为匈奴大军指引着前进的方向。 匈奴士兵看了看自己的粮食袋,已经快要见底,眼神中透露出冷酷和无情。 十五万大军的行进如同一场风暴,所到之处,尘土飞扬,草木皆伏。他们全速行军,以每日六十里的速度移动,向着启源城逼近。 不奴人的骑兵百人队,在敌人大军的外围不断骚扰,可匈奴人依然不断南下。 村庄里的粮食已经被搬空,牛羊被牵走,可愤怒的匈奴人依然点燃大军经过的村落,不奴人原本宁静的家园,现在到处都是火光和浓烟。 只是,匈奴王已经下令不准点燃麦苗,他还想收获这些粮食,因为他已经看到这些粮食很快就可以收获。 匈奴的巫,已经剥开了颗粒,眼睛里流露出贪婪之色,双手高举,跪着向匈奴王说道:“王,这是我见过的最好的粮食,我们要占据这片土地,让所有不奴人生生世世为匈奴耕种!”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01章 怪道人 月光下,袁华牵着战马,随着庞大的商队而行,他登上一个山包,远处一个小城微弱的火光,在冷风中若隐若现。 哈尼尔策马经过他的身边,高兴的大喊:“华,那是且末,那是且末啊,再往西南,就是于阗。我们快到家了!” 袁华看着这家伙策马奔下小坡,朝着且末一路打马而去,笑了。 可下一秒,他才想起来,他的家还在好远,好远的地方,那里背靠大山,面朝大海。那里的庄稼也已经快收割了吧,现在,如果登上不奴族的一个山包,那里应该是漫山遍野金黄的麦穗,它们会随着风轻轻摇曳,如同金色的海潮起伏,壮阔而美。 他想家了,想那里所有的人。 夜里,大家还是宿营在且末城外,但哈尼尔带回了一些商人,他们在一边讨价还价,最终买去了一些物资。 哈尼尔笑着对古尔丽说道:“价格还不错,已经收回一部分成本了。” 古尔丽也可以归还那位于阗老人的一部分钱财了,她长长的呼出一口气。 袁华这一夜继续着长征的故事,所有人都很安静的听着,直到可以提问。现在,现场的人很多,商人们也敢提问了,因为袁华知无不言。 这天夜里,当故事讲完,袁华见到了三位道士! 对,就是道士!这些人一眼就能看出来,他们可能是这个世界上一直变化不大的一群人。 一位看上去年长一些,长的仙风道骨的老道士走上前来,笑眯眯的说道:“你这故事讲的极好!贫道张陵”,然后他转身指着身后的两个年轻人说道:“这是我的两个徒儿,他叫王长,这一个叫赵升。” 袁华作揖道:“山海城,袁华见过三位道长!” 袁华对于道士,天生有一种尊敬,在他看来道教非常特别,这群人和儒家佛家都不一样。 他们平时都不怎么起眼,一直自己窝在深山里,修炼自己的道法,期待飞天。他们很少与人说什么大道理,也不太追求门徒满天下,一门心思追求自我的圆满。 可只要天下大乱,民不聊生,这群人就开始出山了! 想一想,东汉末年的黄巾军,袁华只能说一声,厉害啊! 张陵好像对袁华的故事很感兴趣,他问道:“小友,我有几个问题不解,想请你解惑,可也?” 袁华笑着取过三张牛皮,垫在地上,说道:“道长请坐,小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张陵哈哈大笑,说道:“好一句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我今日已经得了你的道了!” 他先坐下,又招手让两个徒儿也坐下,才端坐问道:“这天下真的可能将土地平均分配吗?我尽读群书,也未有一朝如此!” 袁华知道,如果看有文字记载的历史,确实没有一个朝代能做到真正的平均地权。 除非,你能再活一千八百多年。 所以,袁华只能说真实的世界,只能说这个世界真正的古法,他笑着反问:“必须法古?那我们就来讲一讲真正的古法!” 张陵想了想,说道:“有趣!” 王长说:“愿闻其详”。 赵升说:“人之学识皆有法,可法古,也可法天地”。 袁华再问,“人之最初,如何活?” 张陵想了想,说道:“你是说女娲造人之初?” 袁华点点头。 三人陷入思考,这个问题其实他们确实没有思考过。 袁华自己说道:“若我们四人,现在可以回到人之初,会是怎样的场景?” 三位道士再次陷入了思考,袁华这问题有点烧脑。 袁华指着身边所有的东西问他们:“可有衣服,可有金属工具,可有金属武器,可有牛马,可有庄稼,可有如此多的人口,可有文字,可有皇帝,可有百官,可有地主?” 众人皆是困惑,至少他们知道有人之后很久,仓颉才造出文字;知道皇帝是始皇帝发明的;知道金属工具是后面才有的,到今日很多地方还在用木头工具。 袁华继续说道:“若我们回到最初,四人赤身露体,手上毫无工具,没有任何粮食,就站在这片荒野里,最先想到的是什么?” 张陵说的是:“食物”。 王赵二人说的是:“安全”。 袁华点点头,说道:“你们说的没错,先找到食物,然后保证安全” 然后他问了最关键的问题:“现在,你们其中一人,突然发现了一块土地上有一些食物。你们是会平均分出去,保证大家都能活,都有力气,一起面对野兽,还是占有那片土地一个人吃饱?” 张陵道:“当然先分出去,要全部吃饱,才能合力对抗野兽。” 王赵二人也说:“没有刀斧,一人何以能应对野兽,今日就算有刀斧,一人要对付狼群也极难,更不要说虎豹熊。” 袁华反问:“这就是人之最初,这就是最早的古法?只是后面的王和帝皇都不会让真正的古法流传下来!历史被改的面目全非了,不这么改如何做人上之人?”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张陵等,陷入沉默,他们此时皆在思考,最早的人类究竟是如何面对这个世界?这个世界最初的法则到底是什么? 袁华继续说道:“我们今日所听到的,所看到的,所说的,一定就是“真”吗?若都已经是“真”,你们求的道,又是什么?莫非是“虚”?” 王长此时却说:“既然这世间已经如此,若平均地权,莫不会天下大乱,民不聊生?” 袁华指了指那些流民,“若不能平均地权,天下的民,日子真的好吗?” 他正色问王长,“你愿意做没有土地的人吗?” 王长叹息道:“不愿!” 张陵依旧在思考。 赵升却说:“有一口吃的,也比乱世要好极多!” 袁华笑了,他反问:“你们如果这么认为,那何必修道?与凡尘间苟活一世,不就好了?” 张陵这下皱起了眉头,他修道就是为了逆天改命!那这天下的百姓,真不能平均地权,逆他们的天,改他们的命吗? 赵升一时语塞,他忽然觉得,袁华这问题确实有些扎心啊。 袁华并不想打击这些道士,他站起来拍拍屁股,说道:“我可以告诉你们,社会总会变革,如同周替代商,以礼法替代了巫神;战国时,百家争鸣,只为找一条华夏新的道路;秦以法治国,并吞八荒;汉独尊儒术,是为了维护皇帝的统治!这片土地,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变一变!终有一天,会有人站出来,将天地平均分配给每户人家。人人有饭吃,人人可读书!” 张陵也站起来,说道:“若平均了地权,那百姓确实可以吃上饭。可人人可识字,人人可读书怕是不可实现!” 袁华笑了笑,大喊:“古塔,把所有小屁孩都叫过来!” 于是,几十个穿着草披风的小孩呼啦啦的围过来,嘻嘻哈哈的问袁华,叫我们做什么? 袁华问道:“你们今日学了什么字?” 孩子们大声说道:“吃饭了没有?” 袁华满头黑线,他问:“我问你们今日学了什么字?” 孩子们全都小鸡啄米,再次大声喊道:“吃饭了没有?” 古塔拉了拉袁华的衣袖,小声说:“今日,我确实就教他们,吃饭了没有,这五个字!” 袁华笑了,他随着一群小屁孩说道:“把这些字写下来,给这三位道长看看!” 一群小屁孩,从草披风里掏出了一根小木棍,就在地上开始瞎搞。 可张陵等人的脸色也是变了,这些孩子全部在学字,有些让他们觉得不可思议。 张陵抬头,认真的看向袁华,问道:“你莫不是,真的要让所有人都识字?” 袁华点头,微笑的说道:“不应该吗?” 张陵一时不知如何回答。 王长自言自语道:“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袁华严肃的反问:“王道长,你希望自己的徒子徒孙,是可以认得字,可以讲道理,可以读写道经之人,还是全部都是蒙昧之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王长猛地一震,他今日终于明白了,到底什么才是真正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张陵也笑了,他躬身一礼,这是他第一次向袁华行礼,说道:“今日所闻,收益良多!我等懂一些医术,若有需要可以派人来通知我等。” 袁华也施礼道:“道长,这也是我个人的一些看法,也不一定全对,您可以思考,其中利弊!” 三个道人施礼之后,就回去了自己的车队,衣袂飘飘,仙风道骨啊! 袁华此时还不知道,这位大神究竟何许人也! 这位就是张道陵,天师道的开创者。 他这一路西来,是为了解西域风貌,为了解西域的草药和医道,也为在人间行走,求通天之道! 袁华看着他们的背影,轻声说道:“懂医术,好啊!” 他想着,怎么把这三个人弄去山海城,让他们开一门医学课?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02章 阿兰兔子 匈奴人在阿兰草原的东面大肆屠杀阿兰部落,阿兰部落只能向着西边不断迁移,哀鸿遍野。 一队队愤怒的阿兰战士,他们含着泪水,骑着战马,向着阿兰草原的中部日夜不停的奔驰, 直到自己的两匹战马全部累的跌倒,再也不在起来,他们会跪在苍凉的阿兰草原上悲痛嚎啕,然后擦干泪水,拿起刀弓,向着远方继续奔跑。 收到消息的阿兰部落,全都愤怒了,他们牵出最好的战马,带上那些东部的战士,继续向西,向西,沿途不断的吹起牛角号,不断的召唤远方的部落。 中部的阿兰部落最先开始集结,六万人的阿兰骑兵,带上各个部落里,已经不多的粮食,向着东部的草原快速推进。 一队队骑兵,从各自的部落里出发,他们如同溪流,不断的汇入上千人部队的江河,然后再次汇入上万骑兵的大海。 这一刻,不管阿兰人内部有多少矛盾,全部都放下。阿兰草原是阿兰人的,匈奴人举起刀,那阿兰人就回敬刀,阿兰人会为先祖的大地而战。 阿兰人的骑兵非常有特色,他们的部队其实就一个字“快”! 你看的没错,他们快,是因为负重少,负重少,是因为阿兰人的盔甲很少! 绝大多数阿兰战士,最多一件皮甲,金属甲几乎没有,除了少数阿兰人大部落的亲族。 你一定觉得这么落后,怎么打仗? 可就是这群啥也没有的阿兰人,让罗马人,无比头痛,头痛欲裂! 为什么? 你永远都追不上这群没有盔甲的亡命徒! 他们成群结队的劫掠罗马的商队,劫掠罗马营寨的补给,将少量出击的罗马部队吃掉。 但是,罗马一旦真的愤怒了,派出军团和大量辅助骑兵,这群阿兰人就立刻会跑路,甚至带着自己的部落一起跑! 阿兰人比匈奴人还要穷,穷的袁华都不忍看,但就是因为穷,这群人拿着一个包,骑上战马,嗯。。。他们这就算搬家了! 你要是罗马人,你头痛不头痛? 重步兵碰到轻骑兵,那简直天生属性相克,八字不合,一言难尽! 可匈奴人也是轻骑兵,他们来的太快,东部的阿兰部落根本来不及反应,很多部落就被屠杀一空。 阿兰人很久都没有吃过这么大的亏了,他们必须反击,不然阿兰联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就在匈奴大军距离启源城还有一百二十里的时候,阿兰人的六万轻骑兵终于抵达了匈奴大军的西北面。 现在,这片地方无比热闹,不奴族,匈奴人,阿兰人的成千的斥候,在这片大地上到处乱窜,弓来刀往,杀的昏天黑地。 如果你是一只雄鹰,展翅在苍穹之上,你会看到十五万匈奴人在不断向南,不奴人的星罗围绕着匈奴人大军的边缘,时聚时散。 而阿兰人的大部队则在匈奴人的西北面,尾随着匈奴大军一步步向南。 现在,不奴人和阿兰人合起来有十万人,匈奴有十五万。 看上去,你一定觉得不奴族和阿兰人已经可以一战了! 老阿拉什也这么想,他兴致勃勃的赶去阿兰人大营,可他回来时满头黑线,脸色铁青! 可彦问他:“谈的如何?” 老阿拉什破口大骂:“这就是一群兔子,兔子!他们居然想趁着匈奴人攻城的时候,再偷袭匈奴。这群兔子,想用源启城做诱饵,然后他们在后面可以捡便宜。” 兔子,是草原人骂生的极多,却胆子极小的人,这话其实很有侮辱性! 可彦也皱起了眉头,他觉得阿兰人可能不好指挥,双方的进攻节奏很难把握。 但他确实没想到,这群阿兰人居然如此狡猾! 可彦越想越气,跟着老阿拉什一起骂到:“这群混蛋,真的是一群兔子,不,他们就是一群小兔崽子!” 阿拉什听到可彦也开始骂了,他倒是冷静了,再次看向地图,说道:“源启城外那些沿河的工业区,怕是保不住了!” 同一时刻,刘玉也和刘行站在源启城的城头上。 刘玉和刘行的三万部队已经抵达,现在刘玉看着远处的小河边,那里有几十个水车和风车工坊,对着刘行严肃的说道:“让工匠们立刻拆卸那些水车和风车内部的齿轮组,把一切可以带走的,全部带走,不要让匈奴人拿走了!” 刘行立刻走下城头,对着这里的匠师喊道:“去把那些水车和风车里面可以拆走的全部拆走,不能落在匈奴人的手里。” 工匠立刻带着三百人,骑马冲出了源启城北面城门,直扑沿河工业区,他们身后跟着几十辆马车,用来拖拉重型物件。明天匈奴人的大军就会抵达,这些工匠们只有一天的时间。 他们工作量将会非常巨大,但这是技术活,不可能让完全不懂的人一顿乱拆,那样的话,拆下来的东西就是一堆废铁了。 刘行看着那些远去的匠人们,他苦笑着对刘玉说,“这要是袁华在这里,会不会心痛的要死?这家伙什么都不爱,唯独对任何与铁相关的东西,一直热情极高。这么多工坊要是真的被匈奴人一把火烧了,袁华可能会哭死在半夜!”。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刘玉可不像这家伙一样,她再次对着身边的千夫长下令:“让源启城的老幼全部登船,先去江海城,立刻安排,今夜必须撤离!” 那位千夫长正要走下城墙,刘玉再次喊住他,“你等下再过来一下,我手写一封信件,让执鞭者带去江海城,交给那里的大匠师们”。 千夫长点头,再次向着城墙下走去。 刘行这时也认真了起来,他走向旗杆,将一面不奴族旗帜升起。 这面旗子依然是不奴族的人举镰刀和斧头,但底色不同,是一种极度鲜艳的红。 这面旗帜一旦升起,那么全城的成年男女就要去城市演武场,领取写有自己名字的全金属甲胄,这代表全城动员,与敌人决一死战! 然后,他走下城墙开始指挥所有的牛车大型投石机在四面城墙后,全部展开。 现在每面城墙后面都有三十架投石机,一旦他带来的一百二十台移动的投石一旦展开,就能让每一面城墙拥有六十台投石机。 而且,投石机还能移动,一旦确定了匈奴人主攻的方向,那这些投石机就能再次移动,集中火力。 刘行一边指挥投石机展开,一边不停的嘀咕:“轰不死你们,轰不死你们,我名字倒过来写!” 然后,他想了想,行刘?哈哈,好奇怪! 就在刘行在安装投石机的时候,袁华在钓鱼。。。呃。。。他在钓三条道士鱼。 他假装路过,然后和张陵瞎聊,最后他告诉张陵:“你问我有没有平均地权的地方,我现在告诉你,不奴族就是平均地权的地方,你们可以跟着我的商队去看一看,看看那里的百姓过的如何?” 然后,他拍拍屁股就走了! 他已经想好了,这一路还有二十天,他要用三步钓鱼法,一步步让这群人叫着喊着,“圣人,你带上我吧!” 接下来,他还有两个杀手锏:第一,关于人体构造,现代医学如何看人体的各个器官的作用。二,化学与医学实验,没有化学,搞毛线药物治疗?有了化学,没有医学实验,那也不行! 至于细节,那就呵呵了。 袁华觉得他只要能说个开头,做几个小实验,说一说基本原理。。。非常非常基本的那种,这群人应该会比自己更厉害。 开玩笑,中国历史上什么最懂化学反应? 道士,只能是道士! 这群人能炼丹,炼到爆炸,然后直接送自己升仙,你信不信? 袁华觉得吧! 中华历史上,有科学基因的人,大多都是出自诸子百家中偏门的派别,比如墨家,比如道家,比如阴阳家,这三家里出的人物都有些基础科学的思想基因。 墨家学派非常重视科学研究和技术应用,其科技思想在当时独领风骚。墨家的科学思想建立在实验科学和科技实践的基础之上,如《墨经》中就包含了丰富的科学概念和思想,进行了光学投影和成像实验、小孔成像实验等,体现了科学精神。 道家的辩证法思想对自然界的变化规律有深刻认识,强调顺应自然规律,这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科学思想。这群人还特别奇怪,一边思想上讲究顺应自然,可行动上却追求超凡,不断进行科学实验,非常矛盾的和谐存在! 阴阳家的阴阳五行学说,是中国古代重要的科学思想之一,通过研究阴阳五行,揭示了天地万物之间的内在联系,为理解自然界的规律提供了框架。阴阳家也很牛皮,这群人对于星空的理解,可以说,这个时代绝对领先于世界。还非常擅长,以一种奇怪的阴阳理论,可以以季节,天气,地区和作物轮种平衡阴阳,制定合理的农业规划。这些学问,简直博大精深,无奇不有啊! 这个时代,什么最重要? 人才! 所以,必须搞走,统统搞走!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03章 里海野望 一旦被一个超大的帝国盯上,那是一种怎样的感觉? 匈奴人一定有他们的体会,大汉算是盯上他们了,从西汉已经干到东汉了,匈奴人已经衰弱了很多。 不奴人现在也体会到了,罗马人居然开始了两路并进。 第一路,出现在山海城城墙的南面,罗马的斥候又出现了,但这些斥候也不靠近,就是每隔几天就会出现一次。 镇守城关的不奴族千夫长也派出了斥候,斥候们向着南部和西部不断搜寻。 他们终于在不奴城的南面,大约两百里不到的位置,发现了罗马人的秘密。 罗马人已经有一个军团在建造木墙营寨,而且他们很快,木头城墙居然已经快合围了。 第二路,罗马再次从中部穿越高加索山脉,他们在北面山口的丘陵地带,再次建立了一座营寨。 这一次罗马的城寨,就修在高加索山脉的出口处不远的地方,牢牢的守死高加索山脉的北部入口。 现在罗马人的皇帝图拉真在下棋,他对罗马将军们说道:“让我的军团分两路慢慢推进,罗马有时间,直到将不奴人的南北全部堵死,再一举拿下不奴人的城市。” 他们来的时间太好了,阿兰人和不奴族全部都在对付匈奴人。那些高加索北面的阿兰小部族,他们得不到任何援助,只能向北撤离,别无他法。 罗马人在一个合适的时间,制定了一个非常谨慎的计划,非常完美。 可罗马人在南边修建的城寨,已经深入帕提亚的控制区,这就是赤裸裸的侵略,帕提亚人无比愤怒。 帕提亚帝国西北面的贵族联合起来,要求立刻拔除罗马人的营寨,如果放任不管,帕提亚的西北部将永无宁日! 战争再次在这片土地上降临,这比以往来的都快,罗马和帕提亚以前也会发生战争,可以前是几年才会有一次,现在已经发生到年年都要大战一场。 这节奏,有些不对了! 不奴族是改变这一切的起因。他们出现的位置,他们拥有的技术,是一种致命的诱惑。 一个民族如果太过优秀,却又不够强大!那优秀本身就是原罪! 不奴人虽然两次成功抵御了帕提亚和罗马人的进攻,但他们从未杀入这两个文明的内地,这让罗马和帕提亚产生了一种错觉。 这不奴族其实很弱小,无论我怎么欺负你,你们也只能防御,只能逆来顺受! 既然你们喜欢逆来顺受,那你们就一直逆来顺受吧!罗马会一直进攻,耗损你们的实力,直到彻底打垮你! 罗马对马其顿,罗马对迦太基就是这样做的,罗马不在乎损失,源源不断的进攻在敌人农忙的时节一次次抵达他们的边境,毁掉他们的田地,毁掉他们的村落,将人口变为奴隶。 这样做,罗马会一天天强大,而他们的敌人会一天天衰弱下去。这就是罗马的战争方式,抵近你,不断的压迫你,使用任何可以使用的手段削弱你,然后让战争的天平一点点倒向罗马。 最终,那些与罗马敌对的文明,都会轰然倒塌,罗马人会将他们的文明彻底抹掉! 因为罗马皇帝图拉真说:“这个世界都应该像罗马,我们的文明和制度是唯一的真理,其他的文明没有必要存在!让他们学习罗马,沿用罗马的一切,带他们进入罗马的文明。去吧!我的罗马军团,去推平蛮族的城市,去毁掉蛮族的文化,让罗马的制度和罗马的文明照亮外面的世界!” 于是迦太基消失了,希腊消失了,马其顿消失了,塞硫古消失了,埃及消失了。 罗马军团占领的城市,会点燃大火将其他文明的一切烧毁,他们会推倒其他文明的神像,毁掉其他文明的文字,杀掉所有其他文明的学者,唯罗马可以宣扬。 这是罗马崛起的方式,这也是帕提亚恐惧的原因。 帕提亚人要想保留自己的文明,他们只能战斗,只能以强硬对待强硬。 与罗马人妥协?不,那些妥协的文明全都死绝了? 就算是曾经的波斯帝国,也会保留其他文明,他们的宫廷里有埃兰语、阿卡德语、波斯语、阿拉美亚文和埃及语,他们的碑文会用很多语言书写,他们不会彻底摧毁其他文明。 波斯人只需要你的服从,他们认为文化本身就应该是多姿多彩的,因为中东本来就是世界的连接器,他们知道世界各地的文明有多么灿烂和伟大。 可罗马人不是! 罗马人他们称自己是文明,如果那也是文明,那就是蛮族的文明,他们狭隘的认为他们就是世界的中心,全世界都应该和他们一样! 帕提亚的上一个王曾经这样评价罗马:“如果世界是一片森林,那罗马人要的森林是只有一种树木的森林,那里没有草,没有花,没有万物生灵!” 帕提亚动了,他们开始再次聚集军队,数万大军在聚集,他们准备进攻罗马人在里海的西南面新建立的营寨。 罗马在有条不紊的推进着他们的战略,帕提亚开始准备反击,不奴族和阿兰族在北面和匈奴人死磕。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贵霜帝国的阎高珍来到了里海东南角的一个贵霜小城。 这位贵霜的皇帝,在这里巡查船舶建造的情况,这件事他一直记得。 三条小船浮在海面上,贵霜的工匠根据商人们的描述,用木板做了三条能坐二十人的小船。 这些船是不奴人经常用的,主要是他们对于贵霜的海岸情况不太了解,所以进行交易时,会放下小船,然后将货物装进小船,再进行交易。 小船吃水浅,什么地方都能去,甚至能够滑进一些沿海的河道,非常方便。 贵霜商人见到过那些船,于是贵霜的工匠们就根据他们的描述开始一点点摸索,终于制造出了这种小船。 船不大,可以坐二十人左右,靠船桨滑动来提供动力。 阎高珍骑着战马,带着一大群侍卫,站在岸边的高地上,看着三条小船被一群人推下水,然后在号子声里,船桨翻飞,三条小船的船员们开始划水。 就在这时,那激昂而嘹亮的号子声如同战鼓一般,节奏变得越来越急促,仿佛在催促着人们加快步伐。划船手们听到这振奋人心的号子声后,手中的桨挥舞得越发迅速起来,他们齐心协力地划动着船桨,每一次用力都像是要将全身的力量倾注其中。 只见船只如离弦之箭般破开了那碧蓝如宝石般的海水,溅起一片片洁白如雪的浪花。在蓝天白云的映衬下,这艘船就像一只勇往直前的巨兽,毫不畏惧地驶向大海的深处,去探索那未知的世界和无尽的奥秘。 山顶,夏日的风中,阎高珍非常高兴,他挥舞右拳,大声喊道:“好,好,好,重重有赏!” 当天傍晚时分,夕阳如血,将整个大营都染上了一层橙红色的余晖。他风尘仆仆地赶回营地,还未及休息片刻,便迫不及待地召集来了一众官员。 只见他神色严肃,目光坚定地扫视着众人,然后开口说道:“此次归来,我甚为高兴。那些工匠们功不可没。他们夜以继日、不辞辛劳地打造出如此精良的船只,应当给予重赏!这件事情就交由你来妥善安排。务必让每一个付出辛勤努力的工匠都能得到应有的回报。” 说罢,他稍稍停顿了一下,接着又继续道:“然而,这仅仅只是一个开始。我们对于船只的需求依然紧迫。这些船的建造绝不能有丝毫停歇,必须加快进度!我希望在明年春天来临之际,能够亲眼看到整整一百条这样的船只,停靠在港口之中。这不仅关乎到我接下来战略部署能否顺利实施,更是关系到我贵霜的兴盛。所以,诸位务必要全力以赴,不得有误!” 最后,他再次强调道:“除此之外,还要选派一批精明能干之人前来学习如何驾驭这些船只。只有熟练掌握驾船技巧,我们才能真正发挥出这些战船的威力,在战场上克敌制胜!”说完这番话后,他挥手示意众官员散去,各自去执行任务。而他自己则站在营帐前,凝视着远方,心中默默筹划着未来的作战计划…… 他其实在思考另外一个问题,既然这片大海能够造船,那贵霜南有大海,是不是也可以造船? 想到上百上千的战船,它们一齐挥动船桨,劈开海浪前进的画面,他有些激动,手指紧紧握紧座椅的靠背,身体兴奋的颤抖。 于此同时,山海城南部城墙外,罗马营地里的罗马将领,也骑着马从里海边回来,他走入军营,立刻给罗马写信: “尊敬的罗马皇帝陛下: 今日,末将有幸亲眼目睹了那片广袤无垠、辽阔无边的大海。它宛如一面巨大而深邃的蓝色镜子,一直延伸至天际,让人不禁心生敬畏之情。 那些不奴人的城墙固然高耸入云,但与这浩瀚大海相比,却显得微不足道。因为在这苍茫的大海之上,绝不会有他们那坚不可摧的城墙存在。 我们伟大的罗马帝国,拥有着举世无双、最为高超精湛的造船工艺。想象一下,如果能在东面的大海上,运用这些技艺打造出一艘艘宏伟壮观的大型船只,那么它们必将成为我们突破不奴人防线的利器。届时,我们完全可以绕开他们的城墙,长驱直入,直接进攻其内部的城市。 倘若从今年下半年便开始精心筹划此项行动,待到明年下半年之时,想必在这片神秘陌生的大海之中,就会有好几条属于我们罗马的大船乘风破浪、扬帆远航了。那时,我们便可开启对这片海洋全面深入地探索之旅,并在摸清情况之后,寻找到最合适的登陆地点,进而一举攻克那不奴人的城市。 罗马本就是依海而生之国,正是凭借着海洋赋予我们的力量和勇气,才使得我们日益强大。相信在不久的将来,罗马的鹰旗定会伴随着轻柔的海风高高飘扬,所到之处皆被我们彻底征服。我们所见,我们到来,我们征服,愿罗马强盛!” 到目前为止,在里海辽阔的海面上,不奴族还没有发现贵霜帝国的船厂,他们也不知道罗马已经准备开始建造船舶。 截至当下,不奴族始终牢牢占据着这片广袤无垠、波涛汹涌的大海的统治地位。他们所掌控的贸易体系堪称登峰造极,其繁荣程度令人瞠目结舌。每一天,都有成百条庞大而坚固的帆船穿梭于辽阔的里海之上。这些帆船犹如一条条巨龙,乘风破浪地前行着。它们肩负着重要使命,源源不断地将各个城市精心生产出来的各类物产运往四面八方。同时,又不辞辛劳地把通过贸易赚取的巨额财富以及从外界引入的珍稀商品带回不奴族所属的每一座繁华都市。 里海,依然在起伏,它终将被人类的贪婪和血染成红色,这就是人们所歌颂的文明。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04章 源启雄城 源启城在里海的东北海岸边,这里的土地河流,曾经庇护过一群无家可归的人们。 不奴人在这里度过了阿兰草原上的第一个冬天。 他们在这里打渔,在这里炼铁,在这里烧陶器和砖,在这里起房子,在这里和附近的阿兰部落交易,这片土地,是不奴人和阿兰草原,一切源启的地方。 所以,在这里草原大旱的时候,他们在这里的海岸边架起无数的铁罐和陶罐,蒸馏海水求助曾经帮助过他们的阿兰人。 然后,他们留下来,在这里修建了一座雄伟的城市。 源启之城,墙高八米,墙厚二十五米,整体是一个巨大的四方形,每一面城墙的宽度都是一千米,城内有一平方公里的面积。 城内分为四个区,仓储,商业,居住和军训,以及工业区。 城市的北面,东面和西面是广阔的田地,南面三里处就是里海的万里碧波。 一条小河穿城而过,沿着这条河的两岸是无数的水车和风车工坊,周边村落采集的物资会汇聚到这里变成不奴族的商品。 最开始的时候,这座城市所管理的土地有三万五千人,现在随着小部落不断的加入,这座城管理的区域在极速膨胀,村落已经向四周扩展了近三百里,人口已经达到了五万。 源启城正在建造护城河,护城河的河水将由那条穿过城市的小河提供,但工程刚刚开始不久,匈奴人就来了。 现在的城市里,老人和孩子已经撤离,城市里只剩下成年男女。他们全部在居民区附近的演武场领取了自己的金属铠甲,带上自己的弓斧,开始按照指令进入各个城墙的防区。 刘玉和刘行此时,正站在高高的北面城墙之上,看着匈奴人出现在北方,先是一队队骑兵,然后整个地平线上全是匈奴人人的骑兵,最后是各种旗子。 一个八头牛拖行的移动帐篷出现在远处的山包之上,号角长鸣,匈奴人发出山呼海啸般的欢呼。 “那就是匈奴王?”,刘行问道,他没见过匈奴王出行的样子。 刘玉也没见过,她只是看着远处那移动的黑色帐篷,淡淡的说道:“来吧,匈奴王!我们就在这里,一决生死!” 匈奴王此刻也高高的,站在牛车的大帐之下,看着远处那座城市,轻声说道:“好一座大城!” 他指着那座城市,问身边的巫,“你说那是匈奴的命运之地?” 年老的巫,向匈奴王鞠躬,说道:“是的,我的王,占据那里,匈奴必将永昌!” 匈奴王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得意的笑容。他那锐利如鹰隼般的目光缓缓扫过四周辽阔无垠的原野,只见满眼尽是金黄色的麦浪,此起彼伏地翻滚着,宛如一片波涛汹涌的海洋。 极目远眺,远处蜿蜒曲折的河道边矗立着许多造型奇特、风格迥异的建筑。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当属那些用木头制成的巨大圆盘,它们正不知疲倦地飞速旋转着,发出阵阵低沉而有力的轰鸣声。这奇异的景象让见多识广的匈奴王也不禁瞪大了眼睛,心中充满了好奇与疑惑——如此精巧复杂的构造和运作方式,他之前从未曾见到过。 即便是成年人,他们内心深处依然潜藏着强烈的好奇心。然而,如果这个人恰好是匈奴人的王者,那么当这种好奇心生起时,所引发的后果将超乎想象。因为对于这位匈奴之王而言,一旦心中涌起对某样事物的浓厚兴趣和渴望了解的欲望,那么最为直接且理所当然的做法无疑就是——强行抢夺到手!毕竟,身为一方霸主,拥有强大武力和无上权力的他,早已习惯用这样简单粗暴却又行之有效的方式来满足自己的一切需求与欲望。 视线从远方收回,落进脚边的人群,指着远处的大城,匈奴王问道:“两百架登城梯做好了吗?” 一位万夫长鞠躬道:“已经做好,就在后面的牛车上。” 匈奴王又看了看天色,此时已经接近黄昏,他下令道:“扎营,明日一早开始攻城。” 所有匈奴人低头,抚胸,整齐的喊道:“尊王命!” 黄昏时,刘玉看着那些没有被烧毁的水车和风车,眉头紧蹙。 刘行问道:“匈奴人没有烧那些水车,也没见你开心。” 刘玉反问:“他们为什么不烧掉水车?” 刘行确实想不明白,这群匈奴人到底在想什么? 今日。。。发善心了? 刘玉摇头,说道:“以前是要粮食。现在他们最想要的,就是这座城。” 刘行怒目圆睁,大声说道:“来多少,我就杀多少!” 源启城西面十五里的一个山坡下的军营,老阿拉什对可彦说道:“刘行一定在想,来吧!来多少,我杀多少!” 可彦却对他说道:“阿兰人可能很快就会有行动。” 老阿拉什问:“何以见得?” 可彦说道:“我刚刚和,几个我们派去联系阿兰人的士兵,单独谈了谈,他们都说阿兰人的食物超不过十天。”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老阿拉什在这些信息里,发现两个问题,他说道:“一阿兰人粮食不够。二是阿兰人几乎没有任何安全意识,什么玩意都向外说。” 他让身边的白马少年记下,:“传令,以后由白马少年来接待外面过来的阿兰人,另外要告诉所有百人队不可在外人面前谈论不奴族的军务,违者抽鞭三十次”。 可彦也点点头,确实军情不可以随便让外人知道,谁知道这家伙会不会被匈奴俘虏? 可彦指着地图说道:“阿兰人最多只会再等三天,从这里回去中部至少也需要七天的粮食。” 老阿拉什则眯着眼睛,说道:“源启城守三天没有问题,我倒要看看这些兔子,三天里会做些什么?留一万轻骑继续骚扰匈奴人,其余部队回来集合。” 现在匈奴人组织了一支神射手队伍,不奴族也开始出现伤亡,只是神射手太少,不奴族能承受这种伤亡。 匈奴士兵们粗暴地将不奴人的弓拆解开来,散落在地上的零件显得杂乱无章。然而,当他们看到其中隐藏着的复杂齿轮组时,都不禁瞪大了眼睛,满脸惊愕与困惑。 这些匈奴人平日里只熟悉简单的武器和工具制作,对于如此精巧且神秘的齿轮装置,他们根本摸不着头脑。即使是部落里被视为智者的巫师,此刻也是束手无策,对着这些齿轮苦思冥想,却始终无法参透其中的奥妙。 那一个个小小的齿轮相互咬合、转动,仿佛蕴含着无尽的智慧和力量,可匈奴人就是难以理解它们究竟是以何种方式运作,又是如何能够精准地发挥作用的。这看似平凡无奇的机械结构,对他们来说简直如同天外来物一般陌生而神奇。 试了试,不奴弓,匈奴王的眼睛都亮了,他得到源启城的欲望,完全不可扼制。 公元一一二年七月二日,清晨,匈奴人开始攻城。 匈奴人是强悍的。 五千名身材魁梧、面露凶悍之色的匈奴战士高举着厚重坚实的盾牌,迈着整齐而有力的步伐向前推进。在他们的肩头,扛着两百个长长的云梯。与此同时,另有五千名精悍的匈奴弓手,跟在攻城部队后面,如疾风般席卷而来,他们个个手持强弓,弓弦紧绷,箭头闪烁着寒光,显然这是一支专门用于远程攻击的精锐之师。 这支由一万人组成的匈奴进攻部队宛如汹涌澎湃的洪流,带着一往无前的气势向城池发起了猛烈冲击。他们口中发出震耳欲聋的喊杀声,那声音如同惊雷滚滚,响彻云霄。然而,当他们刚刚踏入距离城池六百米的范围时,原本激昂的呐喊瞬间转变成了凄厉的惨叫声。 只见无数颗巨大的投石和密集的散弹犹如雨点般从城市中呼啸而出,铺天盖地地砸向匈奴大军。那些投石硕大无比,每一颗都蕴含着千钧之力,从天而降之际,狠狠地砸在了匈奴人的头上、身上。刹那间,鲜血四溅,惨不忍睹。有的石块直接将人的头颅砸得碎裂开来,脑浆迸射;有的则重重地击打着举着盾牌的手臂,硬生生地将其砸弯甚至折断;还有的无情地撞击在人们的肩膀上,瞬间将其砸塌,使其失去战斗能力;更有甚者,直接命中了人的大腿,只听“咔嚓”一声脆响,大腿骨应声断裂,伤者痛苦地倒在地上,发出阵阵哀嚎。 一时间,大地上横七竖八地躺满了匈奴人倒地哀嚎的士兵和一具具冰冷的尸体。鲜血染红了土地,与破碎的盾牌、折断的弓箭以及散落各处的肢体交织在一起,构成了一幅极其惨烈血腥的画面。 这一幕将匈奴王都惊到了,他双目圆睁,猛地从王座上站起来。 其余的匈奴将领们也震惊无比,还没有摸到城墙就死伤如此多勇士,这座城可能极其难攻。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05章 天下皆苦 上午,商队停留在城外,袁华他们则骑马进入且末城游玩和交易。 昨夜一些商人买走了他们的一些货物,但袁华实在吃腻了马肉。他让士兵带上30吨盐腌制的马肉,跟随他进城售卖,看看能不能换些其他的食物。 且末城不大,却有着浓浓的西域风格,黄土做的圆形房子低矮,屋顶没有瓦片,用的是茅草覆盖。 哈尼尔告诉袁华,“我们这里一年也没有几天下雨,茅草够用了!其实真正要遮挡的是白日里的太阳和冬日里不多的雪。” 是啊!这地方,天上的降雨和降雪都不多,天气干燥,茅草确实也够用了。 且末也没有夯土的城墙,只是圆木围成一人多高的防护木墙,城墙之后有一些了望塔,能看到有士兵站在上面。 袁华骑着马,悠闲的行走在城市之中,主道两边有很多小小的店铺,卖什么的都有,古尔丽和古塔两个高兴的很。 他们这里看看,那里看看,居然还厚着脸皮到处问价?袁华很想代那些摊主问一句,“你们有钱吗?” 小城不大,走完五百米繁华的街道,再往下走,街道渐渐的人流稀少。 又走了百米,袁华他们居然已经穿城而过,出了城门。 可就在这时,袁华突然就停住了,因为城门之外,马路两边跪着很多面黄肌瘦各色人种,这些人的身前都摆着一把茅草。 哈尼尔叹息一声,轻声说道:“只要匈奴人南下,很多北面的部落就会被驱赶,这些失去土地和牛羊的人们,只有两条路可以选择,要么做沙盗,要么卖身。” 袁华反问,“且末不能接收他们?” 哈尼尔摇头,他说道:“太多了!且末的也没有粮食能接收这么多人。即便是我们于阗国,虽然还有土地可以接受这么多流民,但也拿不出这么多粮食。” 袁华问:“那这些人最后能去哪里?” 哈尼尔没有回答。 袁华默默无语,他骑着马,沿路行走,看着沿路跪在那里的西域流民,不由仰头问天:“大地如此辽阔,物产如此丰富,为何有如此多的人,连一口饭也吃不上?大汉是这样,西域也是这样,为何啊?为何?!” 袁华猛地将缰绳一拉,对着跟在身边的护卫高进说道:“通知士兵,马肉不卖了,送到这里来” 然后,他指着跪在路边的人说:“送给他们!按人头分,一人一份,这是我们唯一能做的。” 高进也是饿过的人,领命而去,毫不停留,转身就向着城里的摊位跑去。 哈尼尔骑在马上,就那么静静的看着袁华在安排古尔丽他们去清点人数。 在落雪的长安城外,他一直认为袁华是汉人,所以他见不得汉人受苦,所以会倾尽所有,去救助汉人。 但今日,哈尼尔看到的,听到的,让他忽然觉得袁华很不一样,他看着世间众生是一样的,他的心里其实没有汉胡之分。 这一刻,哈尼尔觉得突然想,若西域是袁华,是不奴族来管理,是不是会不一样? 可接下来,他自己也是苦笑,袁华虽然近在眼前,可不奴族却远在天边,自己也是蠢了,商人怎么可以异想天开? 中午,商队将马肉送入了这些西域流民的营地,古尔丽和古塔负责,带着士兵给所有西域的流民分配马肉。 古塔向袁华汇报,“一共有一千六百人,青壮年一千四百人,老幼两百人,我们按照一人一天一斤马肉,给他们三十斤每人,共分给他们24吨马肉,这样可以让他们坚持一个月。那些老人们说,他们节省一点能坚持四十五天。” 袁华点点头,他能做的只有这么多,接下来希望他们自己能在四十五天里,能找到活路。 七月二日,商队离开且末城向着于阗国出发。 马肉送出去二十四吨,袁华这下总算是有马骑了。他时不时就骑着马,去后面的商队,找张陵三人吹牛打屁,坚决执行着他的钓鱼计划。 七月三日,高进跑上来说道:“袁先生,那些西域的流民一直跟在商队后面。” 袁华听闻之后,毫不犹豫地扬起马鞭,驱使胯下骏马疾驰而去。马蹄声响彻在空旷的沙漠之上,带起一溜烟尘。 随着距离的拉近,袁华终于望见了那支长长的商队后方。在那里,一支规模庞大的西域流民队伍正缓缓前行。粗略估计,这支队伍足有一千六百人之多。 这些流民们身背简陋至极的背篓,里面或许装着他们仅有的一点家当。有的人则扛着破旧不堪、甚至已经出现裂缝的陶罐,仿佛那是他们最珍贵的宝物一般。 人群中有白发苍苍的老者,被年轻人搀扶着;也有年幼的孩童,紧紧抓住父母的衣角,努力跟上大人们的步伐。他们相互依靠,一步一个脚印地在这茫茫沙漠之中艰难跋涉。 每个人的脸上都写满了疲惫和沧桑。尽管如此,他们依然没有放弃,始终坚定地跟随着商队。 袁华一出现,所有的西域流民,立刻全部都跪下,齐齐向他磕头。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袁华大声问他们:“你们这是要去哪里?” 几个人走上前来,再次跪拜,说道:“跟着您,我们将永远追随您,无论您去哪里!” 袁华叹息道:“我也没有那么多粮食”。 这几个小部落的人,头深深地埋在大地上,说道:“我们知道,如果我们死了,那也是天神的安排。请让我们跟着你,您是神送于我们的启示,不可遗失!” 袁华看着他们,久久不语! 他打马回到前面的队伍,把这件事告诉了崔力,哈尼尔和古尔丽,问他们的看法。 古尔丽说:“如果节约一点,马肉应该能够让他们坚持到于阗国,但接下来于阗国会不会接收这么多流民?” 哈尼尔也不确定,他真的不知道一下子去三千多人,他们的王会不会接收,毕竟他们自己也就两万人口。 崔叔站起来说道:“先带上他们到于阗国再说,总有办法,接下来就是粮食收获的季节,粮价也会便宜一点。等东西卖完了,看看能剩下几个钱?” 最后,几人决定,先让那些西域的流民跟上来,先一起吃饭,到达于阗国再看看情况。 那些西域流民听到袁华愿意接受他们,在营地里再次跪拜袁华他们,称他们“主人”。 可袁华却摇头说道:“我们不是你们的主人,不奴族里面,每个人都是自己的主人,我们一起干活,一起战斗,从今日起我会安排你们工作和训练,你们同意才能留下!” 所有的西域流民,全部表示愿意听从一切安排。 夜里,所有商队都知道不奴人又收留了1600人的西域流民,他们都送来了一些东西,聊表心意。 而队伍里的大汉人和那些西域人相处的倒是非常融洽,按照高进的话来说:“都是快饿死的人,还分什么你我?” 袁华拍了拍高进的肩膀,说道:“他们军事操练,你来了!记住,我们还有可能遇到沙盗,练得越严格,就是救他们,同时也是救我们,知道了吗?” 高进不可思议的问道:“我?” 袁华笑了,“盾斧兵,枪矛兵,弩兵,简单的方阵,你学会了吗?” 高进挠头,说道:“那倒是会了!” 袁华继续问:“把他们编进各个训练队列,跟着一起练可以吗?” 高进说:“当然可以!” 袁华再问:“若是他们练得不好,你能耐心的教吗?” 高进说:“我肯定会” 袁华反问:“你还有什么疑问?你觉得自己不行?” 高进立刻站直了身体,说道:“不,我行!您说过的,男人不能说自己不行!” 袁华哈哈大笑,搂着高进的肩膀,说道:“你要认真想,究竟该怎么训练,才能训练出一支让沙盗怕的队伍!” 高进突然问:“为什么让我训练他们?” 袁华实话实说,“我看见了,战斗中,你勇武过人,可以服众。我觉得你是一个当兵的材料。可你若还想再进一步,那就需要学习如何练兵和统兵,这些是武将的基本功,你需要学习和训练。我给你一个机会,证明给我看!” 高进点点头,他确实觉得战斗比种田有意思! 就在高进一边想着如何训练新兵,一边向外走去的时候,袁华再次叫住了他。 高进转身,看着袁华很严肃的看着他,声音传来,“高进,我问你,这支军队是用来干什么的?” 高进想了想,说道:“保护商队和我们这些流民。” 袁华严肃的声音再次传来:“你要发誓,一生都保护百姓!不奴族的军人不是为了什么光耀门庭,是为了保护那些跟着我们的老百姓,你来自老百姓,为了老百姓,知道吗?” 高进看着袁华严肃的眼神,立正,单手抚胸说道:“我发誓,一生保护老百姓!” 袁华点点头,说道:“记住,你说的话,我大汉男子顶天立地,言出必行!” 高进再次回答:“顶天立地,言出必行!”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06章 四河平原 乞力要去哪里? 乞力要去的地方是夷播海,就是今天的巴尔喀什湖,大汉说这是夷播海。 是位于今日哈萨克斯坦东南部的一个巨大的内流湖。 这是一个内陆冰川堰塞湖,是世界上第四长湖,乌孙和匈奴为了这片土地发生过无数战争。 夷播海很特别的,它的东西两部分水质不同。西半部是淡水,而东半部是咸水。这种“一湖两水”的现象是由于伊犁河等河流主要流入湖的西部,而东部缺少河流注入,加之湖区气候干旱,湖水蒸发量大,导致湖水含盐量增多。 巴尔喀什湖属于温带大陆性气候,西部年平均气温10℃,东部9℃,年降水量430毫米。湖面在11月底到4月初会结冰。 这里有伊犁河、库尔乌苏河(卡拉塔尔河)、勒布什河(列普瑟河)、爱古斯河(阿亚古兹河)流过这片土地,这些河流又会分支出无数支流,千万年河流的泛滥带来泥土和淤泥,给这片草原注入了无限的生机。 乌孙人最终失去了这片土地,当老人们曾说,那里只要撒一把种子,就能有不可思议的粮食收获。 大汉称这里“夷播海”,但乌孙人称这里“四河草原”。 要想让匈奴人离开西域,那就必须占据这里,这里是匈奴人在整个西边的牧马之地,就如同大汉那边的河套之地。 一万不奴族轻骑兵,不断在草原和荒漠间,汇聚然后再分散。他们如同进入这片宽广天地的游龙,快如疾风。 匈奴人已经知道他们来了,可这群轻骑兵将部队分为两波。一千人押着妇女和孩子在后面以每日八十里的速度在向着东面移动,而九千轻骑兵则每日以一百一十里的速度在前面快速扫荡。他们的速度和匈奴牧民向后传递消息的速度几乎差不多,匈奴人根本来不及反应。 每一次只要攻下一个匈奴部落,就会派出一个百人队去到下一个集合点,等待后面部队的抵达。 这个百人队,在交接物资和人口之后,再次以更快的速度向东驰骋,去追逐大部队。 乞力每七天会在一个集合点,汇集所有部队,然后统计部队人数。 结果,当他仔细审视自己所率领的部队时,惊讶地发现其规模竟然越来越庞大。这一现象令他感到十分诧异,于是赶忙派人去询问其中缘由。经过一番打听之后方才得知,原来有许多原本隶属于匈奴人的其他部落,竟纷纷在广袤无垠的草原上四处寻觅着不奴族,并主动请求加入他们的队伍。 为何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深入了解后才明白,原来是匈奴人在严寒的冬日里,毫不留情地夺走了那些部落本就少得可怜的粮食储备。由于失去了赖以生存的食物来源,这些部落中的老人和孩子最终都难以抵御饥饿与寒冷的侵袭,悲惨地饿死在了无情的风雪之中。 无尽的仇恨如瘟疫一般在人们的心中迅速蔓延开来,无法遏制。而此时不奴人的强大骑兵,则如同那一把熊熊燃烧、势不可挡的燎原之火,瞬间将整片草原彻底点燃! 草原就是这样,当一个部族强大起来,就需要更多的草场和粮食。草原看上去很大,辽阔无边,可真正适合放牧的地区其实并不多,更多的地方是荒漠,草木匮乏,不足以支撑部落的生存和发展。 就像肥美的四河草原,两百年前曾属于乌孙,匈奴人用屠杀将乌孙人驱逐,用那片土地养育更多的匈奴人口。 于是匈奴越强大,乌孙越衰弱。 匈奴人不但这样对待乌孙,也这样对待其他的游牧部落,匈奴人的部族文明,极其简单的野蛮制度和狭隘的民族心胸,根本不足以真正驾驭这片草原。 乞力在七月三日,让十个千夫长上报了各自的人数给白马少年,那少年统计完之后,将一个数字交到他手里。 乞力在营帐里,猛地站了起来,对白马少年喊道:“把所有的千夫长叫来!” 他再次拿起那份白马少年做的报告,确认了一下上面的数字。 那数字写着,战士一万六千七百人,妇孺两万三千人。 他没有搞清楚,这一路打仗,怎么战士会越打越多?他要问个明白。 十个千夫长向他汇报以后,才明白已经有十个小部落,大约一万一千人已经加入了他们。 其中所有的男人都拿起了武器加入军队,而妇孺和老人全部加入了后面的大车队。 乞力问:“他们都有马匹,武器和铠甲吗?” 一位千夫长走上前来,说道:“马匹是他们自己的,但我们补充了一些匈奴人的马匹,让他们也可以至少一人双马。另外,大多数人都有弓和箭矢,我们将匈奴人的武器和苗刀分了一部分给他们,做到一人至少有一把武器;大多数人都没有皮甲,我们将匈奴人多出来的牛皮帐篷拆掉,将牛皮交给后面的队伍,正在帮他们制作。” “粮食还够吗?”,这是乞力最担心的问题。 千夫长说道:“如果算上所有妇孺,干粮以及缴获的匈奴人牛羊,够我们吃二十五天。”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乞力非常清楚,如果每天这样赶路,牛羊没有时间进食,会很快虚弱下去。 他想了想说道:“在派出三千人保护后队,让他们每日只行进四十里,慢慢跟上来。后队一定要向四周扩散斥候要到五十里左右,如果碰到匈奴人人大部队就点前浓烟” 所有人都鞠躬,单手抚胸说道:“是,万夫长大人!” 乞力再次对身边白马少年说道:“后队四个千人队,每个千人队要有一半我们的人,每一队要配有一个白马少年。一路行进,一路对新加入的战士进行基本的不奴族军训。这四个千人队的千夫长,在百夫长里选择,以军功最高者得。” 白马少年俯身应诺。 然后,乞力站起来,走到指挥桌前,招呼所有的千夫长过来,指着一个地方说道:“我要这里!” 所有人都知道,那是水草丰美之地,四河草原。 乞力接着说:“前锋一万两千人。从现在起,沿途以最快的速度,清理沿途的匈奴部落。但记住时间期限,所有人要在十天之内抵达900里外的四河草原西面,谁要是迟到,我就让他滚去做百夫长。” 一群军官连连点头,谁都知道四河草原是西部匈奴的养马之地,那里全是匈奴大部族的牧场,若是占有那片土地,那么匈奴人在西域的根基就要被彻底撼动。 乞力挥手说道:“去吧!立刻挑选出新的千夫长,保护后队安全。” 七月十三日,他们的前锋军团终于抵达四河草原的西面,这十天又有六个小部落加入,前锋部队的人数已经达到一万六千人,后卫部队的人数也有六千人。 匈奴后面的大部落,终于在这里建立了起一个军营,匈奴在四河草原各个大部落集合最后能战斗的战士,一万匈奴骑兵,向着乞力的部队发起冲锋。 乞力却笑了,他下令道:“六千骑兵用骑射钓着他们向西移动去会合后队的六千战士,另外一万人随我绕过去,袭击他们的部落。” 一万匈奴人确实上当了,他们一路追着不奴人的骑兵向西而去。 就在此时,乞力率领着一万名身着双层皮甲、手持长枪的轻骑兵,如同一股汹涌澎湃的洪流般,从南边迅速绕行而过。他们马蹄声响彻云霄,扬起漫天尘土,宛如一阵狂暴的旋风直扑向匈奴人的后方营区。 刹那间,哭喊声、叫骂声和箭矢入肉的噗嗤声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曲惊心动魄的死亡交响乐。匈奴人的营帐被瞬间冲破,惊慌失措的匈奴人四处逃窜,但却无法逃脱轻骑兵们凌厉的攻击。 在广袤无垠的四河草原之上,乞力有条不紊地指挥着他手下的一万骑兵。他将这一万人马巧妙地分成五个小队,每个小队均有两千精悍之士,完全无一战之敌。 这些队伍如同离弦之箭一般,每日疾行百余里,所到之处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他们以雷霆万钧之势接连攻破一座座匈奴人的营地,毫不留情地斩杀敌人,抢夺粮草物资。他们每一次冲锋都像是一把锋利无比的斧头,直直砍在敌人的心坎上,让匈奴人根本来不及做出有效的抵抗。 就这样,这支英勇无畏的军队一路向东挺进,势如破竹,横扫过整片四河草原。他们的身影在夕阳余晖的映照下显得格外高大威猛,匈奴人在四河平原的根就此断绝,这片土地上再次崛起一代新的霸主。 匈奴人追击的一万牧民部队,也在西面被两支不奴人的骑兵部队合围,武器的劣势,让他们一日日被削弱,直到最后当各个部族被攻破的消息传来,匈奴人轰然倒塌,向着东北面逃离。 沿途被不奴族轻骑兵一路追逐,一路杀戮,最后消失在东北荒原里的匈奴人剩下不到千人。 至此,东匈奴和西匈奴,被不奴人从四河草原斩断,直接从腰部断开,中间一千里全是不奴人的骑兵,两边的消息彻底断绝。 乞力发出不奴族四河草原令,任何加入不奴族的部落,将拥有一块四河草原的草场,一时之间,四面八方的小部落全部都来归附,甚至一些原本匈奴的小部落也加入了不奴族。 短短二十日,乞力在四河草原再次征集了三万军队和十万牧民。 八月初,乞力留下五个千夫长带领三万军队镇守四河草原,自己则带着两万两千骑兵,沿着伊利河谷一路东来,杀穿整个伊犁河谷。 九月初,他们正式从北面的山谷杀出,一举杀入西域的北方。 西域各国震动,三万劫掠西域的匈奴人立刻向北聚集,准备和不奴族大战一场。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07章 再入龟兹 八月初,庞大的商队进入于阗国,由于匈奴人骚扰商队,沙盗更是猖獗,让抵达于阗国的商队比以前少了很多。 以至于,这支商队抵达时,于阗国的国王都出来亲自接见了各个商队的首领。 哈尼尔将袁华的故事,双手捧着,郑重的进贡给自己的王,并亲自在进入王宫为于阗国王做详细的阐述。 商品因为战乱减少,货物的价值上升,古尔丽在这里销售了大量的商品,归还了老者的本金,并且两人都赚取了大约一千枚金币的收入。 现在,他们的财富再次上升到一千二百枚金币,其中的两百枚有卖沙盗武器获得的七十枚,有卖马肉获得的三十枚。 剩下的一百枚居然是崔力赚的。 他们的马多,于是他带着百人,沿途不断购买铁料,在夜里锻造轴承,在路上的大车里制作木材,原本是制作自用的大型四套马车,结果商队在试用过之后,纷纷出钱购买。 这个时代,单套马车需要一人驱使,双套也是一人,而四套也只需要一人。所以,四匹马的马车载重量更大,空间更大,用的人力还是一人,简直就是这个时代的重型卡车,而且不奴人的马车很特别,它们是四轮的,前两个转向轮小一点,后两个负重轮大。特殊的现代大型滚珠轴承设计,倒入羊油和牛油,让这种四轮马车的载重量和空间远超两轮马车。制造四套马车的工艺更复杂,目前只有不奴人制造,所以过了这个村,就没了这个店,商队全部趋之若鹜。 崔力制造这种马车的起因很简单,那就是两匹马拉的车还是太小,只能让两人挤在车厢里劳作。 他只是希望工作空间能够大一点,这样生产力会更高一些。 哈尼尔告诉袁华,于阗国王已经同意,他们可以留下一千人。 于是,袁华问所有大汉和西域的流民,他们谁愿意留在于阗国?并告知他们,接下来他们要回不奴族,要翻越五千米的山口,有可能很多人会因为高原反应而死去! 让袁华感到奇怪的是,最后只有四百西域流民愿意留下。这些人的土地被于阗王特许分配在崔力父母村子旁边,还给予了第一年的粮食。 崔力带着他们去到定居地,并介绍两个村子认识,希望父母他们多照顾一下这些可怜的西域流民。 袁华问大汉的流民们,“为什么要跟我回不奴族?真会死人的!” 流民中的大汉老人说:“跟着你们,会教我们的后代写汉字,说汉话。可留在这里,几代以后,就再也不是汉人!另外,您能给孩子们一个接受教育的机会,用我们的命来换,值得!” 袁华默然,居然是因为这个原因? 为了可以做一个汉人,老人们居然愿意去翻越五千米的山口!这是一种怎样的执念?他开始理解这个时代,也开始理解这个时代大汉人的骄傲。 他又问一位西域流民的老者,“老人家,你知道翻越高山有可能会死吗?” 老者给他深深地鞠躬,说了一句话:“我们生活在西域,我们知道高山会带走生命,但能够活过山口的人们将获得更好的生活。” 袁华反问:“你怎么确定,能活过山口的人们能获得好的生活?” 老人说道:“你们能拿出食物,说明你们善良;所有人都没有反对,这说明你们团结;普通战士给我们分发食物时,没有人的眼睛里有可惜,这说明他们都过得很好,平时并不缺乏粮食。所以,你们在的地方,一定是一个很好的地方,那里必然是一个善良,团结,富足之地!” 袁华从这个老人的说话里,听到了智慧,西域人独有的智慧。 在于阗国与哈尼尔商队依依惜别之际,现场弥漫着一股沉重而又感伤的氛围。每个人的脚步仿佛被铅块拖住一般沉重,缓缓地走向对方。 当他们终于面对面站定的时候,没有过多的言语交流,只是默默地张开双臂,然后紧紧相拥在一起。这拥抱如此用力,似乎想要将彼此揉进自己的身体里,永不分开。 一个接一个,与哈尼尔商队相互拥抱着。这一刻,时间仿佛凝固了,整个世界只剩下他们之间那份真挚的情感。 分别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一种难以承受的痛苦,就好像是亲生骨肉被迫分离一样令人心碎。泪水在眼眶中打转,但他们强忍着不让其滑落,因为他们不想让这最后的离别时刻变得太过悲伤。然而,那微微颤抖的肩膀还是出卖了他们内心深处汹涌澎湃的情绪。 但人生如同旅途,总有离别的一日。 袁华他们用两百金币买了大量稻谷和小麦,装进那些空出来的大车,又用一百金币买了很多铁料和工具。 古尔丽用九百金币在于阗国购买了他们的特产玉石和丝绸,准备带着这些货物去翻越葱岭。 张陵三人已经被袁华钓上钩了,表示愿意跟他们去看看山海城,顺便想去看看葱岭之上和里海周围是否有一些特殊的药材。 他们在于阗国待了五天,本来准备在八月七日启程返回山海城,却在八月六日夜里迎来了一位尊敬的客人和一个消息。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于阗国王连续三日阅读袁华的故事,他惊为天人,亲自上门来询问一些问题。 当他听到袁华他们属于不奴族高层,更加震惊。 于阗国王说道:“你们真是西边大海上的不奴族?” 袁华他们全部点头,然后国王说出了一个让袁华他们震惊的事情,“我们在龟兹城的商队,给我飞鸽传书。他们说不奴人的大军,已经占据了四河草原,现在正在从东南面的峡谷地区,向着西域进军!西域的匈奴军队全部向北方移动,接下来可能有一次大战。” 袁华他们全部站了起来。 如果这是真的,那么他们将可以从北面的河谷地带回去西面的草原,那条路没有高海拔的山口,将会少死很多人。 上一次他们原本想走那条路,当匈奴人控制着那里,他们始终觉得不安全,就走了葱岭。 袁华指着北方四河草原沿着西面峡谷进入西域的道路说道:“匈奴人在向北集中兵力,那说明我们确实来人了,要么是老阿拉什,要么是乞力,我觉得乞力的可能性更大。” 古尔丽说道:“我们可以去龟兹等,如果乞力赢了,我们就向北,绕山谷回去。如果乞力撤退了,我们就从葱岭回去。” 袁华却用手指敲着地图,在想着什么。崔力和古尔丽这时都知道,袁华肯定又有什么坏水,这家伙只要这样,就一定在想着什么大胆的想法。 袁华突然站起来,走了几步掀开布帘,看着外面正在训练的西域流民,问崔叔:“叔,你认为西域有多少部落,因为匈奴人失去土地和部落?” 崔力感慨希耳说道:“木工那边倒是有几个西域流民,他们说北边有数百小部落失去了家园。” 袁华立刻叫来几个西域流民兵,他问:“失去土地的北面部落,都去了哪里?” 那士兵说:“匈奴人胁迫很多西域小部族为他们打战,抢夺我们的土地,死的都是西域人,我们打不赢就只能放弃土地向这些城市逃亡。楼兰,若羌,龟兹,且末,于阗,离战场远,是我们可以落脚的地方。” 袁华疑惑了:“我这几日并没有在于阗国,看见路边有饥民!” 那西域人说:“于阗国善良,安排了他们做工,并给了食物。” 袁华再问:“去到龟兹的流民多吗?” 那西域兵再次说道:“龟兹是大城,我们本来也想去的,所以人一定很多!” 袁华让那士兵继续去训练。 他两眼放光,转身对崔力和古尔丽说道:“我们以最快的速度去龟兹!” 崔力觉得他肯定要搞事,就问道:“华,你又要做甚?” 袁华眯了眯眼睛,这东西学着老阿拉什的样子说话:“你们说,若是有两三千不奴族的骑兵已经深入西域,截断匈奴人运往北部的粮草,那匈奴人还打得赢北面我们的骑兵吗?” 古尔丽这货对于抢劫粮草,激情四射,大眼睛一闪一闪的说:“马无夜草不肥” 袁华笑着对应说道:“人不抢劫怎富?” 古尔丽挥舞着拳头说道:“干了!” 崔力问道,“你的意思是,我们去龟兹招人?” 袁华点点头,说道:“我想明白一个道理!” 崔力问:“什么道理?” 袁华指着西域地图,说道:“西域一共三十六国,于阗国已经算是比较大的国了!可于阗也就五千士兵!” 崔力不明白,“你继续说” 袁华直接了当的说道:“我们有一百一十九名老兵,有六百经过沙盗血战的汉族士兵,还有六百名正在训练的西域士兵,共有1319人,对吗?” 崔力点头,他继续问:“那又如何?” 袁华嘿嘿笑着,说道:“若是我们在龟兹还能搞上一两千人,那我们在西域也是一方势力了。于阗作为大国只有五千兵,那三千兵马已经是三十六国中不小的势力了!” 崔力和古尔丽还是不太明白! 袁华解释的更清楚一些,“以兵马为基础,老子沿路就征召那些失去土地的小部落随我参战,滚雪球一样向北进发,去捅匈奴人的屁眼!帮他们抢回土地,帮我们北方战士打败匈奴人,然后从四河草原回家!” 这下全明白了! 打回去!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08章 南北极速 乞力在占据四河草原以后,他根本没有丝毫犹豫,立刻颁发出四河草原令,以周边小部落的人口快速填充这片肥沃的草原。 有人口,才有兵源,有兵源才有可能长期占有这片土地。 他每日都在琢磨接下来该怎么办?西边的匈奴人已经被扫荡一空。根据,当地牧民的情报,现在能够威胁四河草原的只有东南边峡谷里的匈奴部落。 那条峡谷很长,东南边的峡谷出口,将西域和四河草原连接在一起。 要想守住这片天赐的草场,就必须拿下峡谷,不然匈奴人会源源不断的从那个峡谷地带涌出来,一波又一波的进攻四河草原。 而且,在峡谷险要的峡口修建城寨进行防御,只要数千士兵,就能够封死东南面匈奴轻骑入侵的线路,这样的防御成本远远低于,组织上万人和匈奴人在四河草原上的鏖战。 乞力的部队,在今天其实还是一支孤军,西面的不奴族和乌孙族都太过遥远,难以获得任何支持,只要打通那条峡谷就能和大汉建立连接。 四河草原需要太多的东西,他们需要铁料,他们需要工匠,他们需要粮食。 这些不奴族可以提供,但今天,匈奴人还有一支军队在围攻不奴族,西边的道路不安全,所以,这一切只有大汉或者西域三十六国能够提供。 乞力必须打通这条通道,只有这样才能稳住四河草原的局面。 乞力下达的命令是:“以最快的速度打通东南面的峡谷。” 现在,乞力正站在一处山谷中,不奴骑兵在进攻一处匈奴人修建在高处的木头营寨,里面大约有一千五百人,营寨的墙并不高只有两米左右,但没有重甲的轻骑兵还是出现了不少伤亡。 乞力手上没有投石机,也没有金属重甲,他只能砍伐树木,做成临时的盾牌和长梯。 不奴族的士兵很英勇,但进攻了一次,没能拿下,反而损失了五十几名士兵,乞力知道不能再这么耗下去。 他叫住正要进行第二次攻打营寨的千夫长,说道:“用厚木盾做掩护,逼近用火箭点燃这个木寨,彻底烧了它。” 这时,袁华正带着一千二百士兵,乘坐战马和马车向着龟兹城快速移动,他们快速穿越沙漠,这个时候的沙漠还有非常多的绿洲和小草原,他们日行百里,每日只休息八个小时。这部队一路疾行,连马匹都走到瘦弱,这部队有六百大汉人组成的步兵,也有六百游牧民组成的弓骑兵。他们沿途就做三件事:吃饭,睡觉,赶路。 崔力和古尔丽带着剩下的人,跟随在后面,也慢慢的向着龟兹城移动。 两支部队,一北一南,全部都在极速向着峡谷的出口而去。 羊,已经一天没吃东西了。 他并不是一只羊,只是以前在部落里养羊,所以被人们称为“羊”。 他们的部落很小,总共只有五十人不到。他和另外一个“老羊”,负责整个部落一百头羊的饲养。 他不知道父亲是谁!母亲带着弟弟,在部落里负责采集食物,浆果,野菜,药草,甚至夜晚烧篝火用的枯木,只要部落里要的,他们都干。 那时部落很穷,人们总是吃不饱,但首领会将不多的食物分配给所有人,一家人总还有一口吃的。 后来匈奴人来了,他们抢走了所有的羊,将他们驱逐出以前的土地。五十个部落里的人们,不断有人倒在路边,不断被卖给其他的部落做奴隶。 可其他的部落也没有那么多粮食,没有人要母亲和弟弟,所以羊没有离开,整个部落五十个人,最后走到龟兹的不到十人。 包括首领,有二十人做了其他部落的奴隶,在路上活活饿死了二十个老人,他们自己不吃东西,走着走着就倒下了。 这个小部落最后的十人,大多都是女人和孩子,没有人愿意收留她们。他们靠着一路捡拾浆果,野菜,在冰川融水的小河里抓鱼,才最后来到龟兹城下。 十四岁的羊,现在每日进城去干些体力活,换一些粮食。母亲和弟弟则跟着最后的七个族人,用茅草在小河边搭了几个小小的茅草屋子。 她们找不到活,就在外面的河流里用藤条筐捕捉小鱼,如果有一天多一点,就拿到城门口去出售,换一点盐。 他们每日都很饥饿,永远都没有余粮。 一天,羊的母亲,对他说:“若是冬天来了,我们还是没有粮食,我就自己出去!你要带着弟弟活下去!” 羊知道什么是走出去! 那就是去死!自己走入风雪,让风雪冻死自己,这样可以少一个人吃粮食。 可羊却笑着对母亲说:“阿妈,我和弟弟陪着你”。 母亲抱着他们哭泣,轮流亲他们的瘦的不成样子的脸颊,不停的说:“不,我会用生命乞求天神,善良的天神会用我的生命,给你们兄弟一条活路。” 弟弟还小,他不舍得妈妈哭,就身边的破陶罐里,抓出一个肥肥的白虫子,递给阿妈,说:“阿妈,不哭,给你吃!”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人活着很苦,饥饿,劳累都不算什么,最苦的其实是没有希望! 羊每日都跟着一群商队进城,他帮忙卸货,帮忙养马,帮忙送货,每天带回来的粮食分给族人们,永远不够。 他很焦虑,九月就要来了,冬天就要来了。 这片龟兹草原的九月很美,但放眼望去,全是这样的茅草小棚。 羊每日进城前,都会站在晨曦的风中,看一眼这片茅草棚的区域。 这里大多数都是瘦弱的女人和孩子,这些人都是神不需要的是吗? 这一天傍晚,羊再次回到这片茅草棚的荒野,他看见了一个巨大的营地就建在旁边。 只是很奇怪的是,在他经过的地方,这片茅草棚子里的人少了很多,人都去哪了? 母亲和弟弟就站在小河边等他,看见他回来,拼命的喊:“快一点,快一点羊,我们去大营。” 弟弟冲过来,手里举着一个白色的食物,大声喊:“哥哥,哥哥,我们去大营,这是他们给我们的。” 羊抱住弟弟,伸手接过白色的食物,硬硬的。他掰下一小块,吃进嘴里,是小麦做的。 牵着弟弟走到母亲身边,母亲指着远处的营地说道:“羊,我们去那里,那里有吃的” 羊问母亲,“阿妈,他们为什么给我们吃的?” 母亲牵起他的手,只是急急忙忙的向着大营走去,她什么也没有说。 母亲牵着羊,羊牵着弟弟,就这么在荒野上,深一脚浅一脚的走着,一直走到大营前。 一个士兵指着队列,说道:“去那里排队,先领晚上的食物,然后每家派一个人去中间的空地等着。” 羊领了三个人的食物,三个馒头,一碗野菜汤,这个小部落最后的十个人,就蹲在营地的角落里吃完了各自的食物。 很简单,也没有完全吃饱,但是这是这么久以来,十个人吃的最饱的一顿。 这个十人的部落,现在只有羊一个男子,剩下的只有四个女人和五个孩子。 于是,她们让羊去营地中央,听听他们说的。 母亲给他整了整破烂的衣裳,又捡掉他头上的稻草,说道:“无论如何都要留下来,只有留下来我们才能活下去,知道吗?羊” 羊点了点头,但他还是想知道,他们到底会说什么? 他就坐在营地中央,营地里有男,有女,有老人,坐的满满的。 大家都很安静,安静的等待,除了风吹动篝火的声音,一切都很安静。 一个年轻人,带着几个人走到了场地的正中心,他说一句,就会有其他人翻译成各种语言。 羊只是盘坐在那里,眼睛盯着那个红衣皮甲的年轻男子,他非常认真的听。 “我叫袁华,不奴族的将领。如果你们愿意加入不奴族,那就是我的族人。我们会提供食物,武器和工作。但只要加入不奴族,那么十三岁以上,五十岁以下的男女必须拿起武器和我们一起战斗。” 那男子说完,翻译们开始一个接一个翻译。 等所有翻译说完,那红衣黑皮甲的男子继续说道:“小孩,我们会抚养,老人我们也会抚养,但所有人都要干活,不奴族不养闲人。” 最后,他说道:“我们要向北进军,打击匈奴人的军队,如果你们怕死可以离开,我给你们一个时辰思考的时间,可以回去跟家人商量。愿意留下来的,一个时辰后在这里登记。” 羊走回部落最后十人的角落,问所有人:“你们要留下吗?” 所有人全都点头,她们其实也已经听到了,她们不怕上战场,至少孩子们有一个归宿。 阿妈拉起羊的手,说道:“给你弟弟留条活路,阿妈不怕死”。 然后,阿妈又指了指身边的三个女人们说道:“她们也不怕死,反正我们也活不过冬天,人总会死的。” 那三个女子都点头。 然后阿妈,又指向五个孩子,说道:“至少,他们不用上战场,还有一口饭吃。有饭吃,就能活过这个冬天。” 羊点点头,他也不怕死,这一路他已经对死麻木了,有时他觉得死了更好,那就不饿了。 于是,他走回中心的空地,对着一个士兵说道:“我们留下来,接下来怎么做?” 士兵指了指几个桌子说道:“去那里登记,把你们原来的部落,人数,姓名都告诉那些穿白衣服的少年。” 他走上前去,对一个少年说道:“我们部落叫青,我们有十个人,我叫羊。。。” 火把在桌上熊熊燃烧,那白衣少年让他说慢点,然后拿毛笔在一块薄木板上写下他说的东西。 袁华实在太穷,他们要在龟兹卖掉所有于阗国的货物,然后全部换成米面。现在,连羊皮也用不起了,只能用柔韧的薄木板来作为书写的材料。 从此,不奴族多了十个人,而袁华的手下多了,一个叫做青羊的十四岁男子。 袁华在龟兹城外休息了十天,一边让马匹恢复体能,一边操练士兵,一边等待后面车队的抵达。 这一次,徐师傅带着一家人也进入了营地,他们还带来了七户汉人匠户的后代,他们想去山海城看一看,因为袁华承诺了他们的住房和土地,至少已经都有了落脚的地方。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09章 阿兰人的攻势 匈奴攻了两天源启城,前后上去三万人,最后撤回来的不到六千。 匈奴王此时已经知道自己的后方被人偷袭,粮草已经不多,而坚城极难攻打。 第三天,清晨他还在犹豫,要不要再次投入大军再次攻城。 阿兰人却动了! 阿兰人,作为一个松散的联盟,他们连真正的王其实都不存在。 各个部落凑合起来的军队,各种无法统一的思想,如同强盗般的战争逻辑,让阿兰人的战争永远是一种无序的状态。 这一次阿兰人的进攻,来的莫名其妙! 起因,只是有三个中型部落的阿兰骑兵,粮草已经只够回程。三个首领又不好意思啥也没打,就夹着尾巴回去,让所有阿兰部落嘲笑。 于是,三个活宝一合计,我们先打一把,大不了跑路! 至少,其他的阿兰部落不能说他们是胆小鬼不是?你们看,老子动手了,还是第一个动手的!你们才是胆小鬼! 可三傻,派人去通知阿兰联盟,然后大清早就集合军队,雄赳赳,气昂昂的向着匈奴人的大营而去。 其他阿兰部落,其实这时候也没啥粮食了,见前面有三个部落打头,勇气也就上来了! 他们的思想非常朴素,非常的实用主义,反正来也来了,去打一把,实在打不了,我们就走! 于是,阿兰人的大营,各个大部落的首领,这一刻傻逼了! 他们都还有一些余粮,原本还能等几天,等匈奴人在源启城再多死一些人,再动手在背后捅刀子。 可他们就看到,一队接一队的各个阿兰族中小部落,在这一天清晨全都动了,成千上万的阿兰战士,拿着武器,骑着战马,向着匈奴人的方向而去。 六万人的大军,这一动,就走了将近四万人,整个营地都是空空荡荡的,风卷起破布,飘舞在风中,看上去居然有些凄美。 各个大部族,实在无语,一个阿兰的首领问身边的首领们:“这群傻子要是打败了,那匈奴人会不会直接杀到这里来?” 这个蠢问题,所有人都知道答案。 另一个大部落首领说道:“让辎重队向后移动,我们的部队要跟着这群傻瓜,万一他们要是败了,我们还有时间逃跑” 一群人全部在点头,于是这个计划就这么定了! 老阿拉什说的没错,这群阿兰人其实就是一群劫匪,和一群兔子!在没有战斗以前,就已经全部想好了,如何跑路! 小部落如此,中部落如此,大部落亦是如此! 这就是没有王庭的游牧文明的通病,各个松散部落组成的军队,在弱肉强食的草原上,谁会真的敢把部落战士全部葬送在草原上? 匈奴人会死战,那是因为匈奴有王,有王庭!谁敢逃跑,王庭就会发出追杀令,整个匈奴所有的部落都会追杀这个可耻的叛徒部落。 没有王庭也就算了,我说,阿兰兄弟,你们至少统一一下东南西北的站位啊!可阿兰人不是,他们是自由的精灵,我想怎么跑,怎么站,那是我的自由!你又不是我的王,凭什么管我们? 他们也不通知不奴族! 你一定不理解,对一个人不是多一份力量? 那你为什么不想想,多一个人,是不是会多分一些战果? 匈奴王在得到阿兰人全体出击的情报时,他皱着眉头问道:“阿兰人的阵型是散开的吗?” 斥候单膝跪在地上,说道:“他们的队形很密集”。 匈奴王笑了,他哈哈大笑:“果不其然啊,这些阿兰人一旦聚集到一块儿,简直就跟一群毫无头脑的蠢货没什么两样!全体轻骑兵听令!迅速分成左右两个方向,即刻出发!不必在意可能产生的伤亡情况,你们要以两列纵队的形式全速前进。待接近阿兰人群之后,立即张弓搭箭,狠狠地射击他们,同时驱赶他们。相信我,这群乌合之众在我们如此凌厉的攻势之下必然会阵脚大乱、自行崩溃。而那时,便是我们乘胜追击、痛打折翅的鹰的时候了!记住,一个都别放过,让他们知道阿兰草原到底是谁的!” 等老阿拉什接到情报,急忙召集不奴族的骑兵赶到战场时,他骑马登上高坡上,然后就愣愣的看着,远处是一场屠杀。 阿兰人出发的队列分为三批,第一批是三个小部落的骑兵:第二批是中型部落的骑兵,第三批是那些大部落的骑兵。 他们完全没有想到,匈奴人居然全部冲了出来,沿着左右两边的一箭之地,匈奴骑兵一掠而过。 匈奴人举着盾,盯着阿兰人的无数箭雨落下,不时有人落马。可匈奴人他们不管,继续打马快进,左右第一排举盾,后面在马背上发射箭矢。 匈奴人来的太急,阿兰前队的三个首领,挤成一坨,他们的队形太密集,展不开环射,就算回身跑路,也被后面的战马和人堵的死死的。 十五分钟前队很快崩溃,溃军冲击了第二团队的阿兰部队,匈奴人猛地提速从两面继续包抄上去。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匈奴人继续从两边用弓箭夹击第二队阿兰士兵,而第二队阿兰人至少还有防备,他们挤在中心拼命向外射箭,不出意外,双方都在人仰马翻。 可匈奴人更加残暴,他们如同不怕死的狼群,不论死多少人,他们死死围绕着中间,阿兰人的阵地不断的射击。 阿兰人试图展开,可人一旦展开就会靠近匈奴人两侧的部队,全部被射成刺猬。 阿拉什在高处能看到,双方的损失都很大,但他转身对身后的士兵大声喊:“冲出去,在远处射匈奴人!” 阿拉什其实已经知道,阿兰人败了! 没有人能被围在中间被拼命射,人一旦陷入包围,心里就会天生觉得自己已经输了。 现在他们是这群阿兰人最后的希望,他带着不奴族的三万骑兵在冲锋。 而阿兰人队伍后面的大部落部队,却已经撤离了,他们拼命的打马,拼命的跑,生怕匈奴人找上他们。 老阿拉什在战马上大声喊:“吹牛角号,吹牛角号” “呜呜呜”,的声音在草原上回荡! 阿拉什要让阿兰人知道,不奴族的骑兵来了,这样至少能给他们最后的勇气! 可没有用,阿兰人是听见了,但他们也只是坚持了三分钟,就崩溃了! 战场上,六万匈奴人在追逐三万阿兰人,三万不奴人在追逐六万匈奴人。三方,向着草原的深处追逐而去。 匈奴大营再次吹号,再次冲出三万匈奴轻骑兵,他们又追着不奴族的骑兵而去。 整个源启的北方草原,一片混乱。 可彦带着最后一万轻骑兵抵达战场,听到这一切,他大骂道:“天啊!难道说我们真的不小心冒犯到了那强大而神秘的火焰之神吗?否则,他为何会赐予我们如此愚笨不堪、令人抓狂的盟友啊!整整六万个身强力壮的士兵啊,就算面对的是如潮水般汹涌而来的敌人,哪怕他们只是一群微不足道的小老鼠,也绝不应该失败得如此迅速和惨烈才对呀!这简直就是一场噩梦。一群阿兰蠢货啊!” 他挥了挥手,指着后面三万匈奴兵,暴喝:“追下去,追下去,给我狠狠地射这群狼!要让他们知道这片草原到底是谁的!” 这一天,被追击的三万阿兰人最后活下来一万人。 匈奴人最后是被老阿拉什他们射疯了,转身开始追击不奴人。 不奴族同样也有伤亡,主要是后面的三万匈奴人造成的,两千不奴士兵牺牲在这片草原上。 最后,可彦和老阿拉什联手,将两万匈奴骑兵永远的留在这片草原上。 十五万匈奴人,现在只剩下十万,匈奴王在这天夜里再次进行了一次规模巨大的夜间攻城。 三万匈奴兵,一次性被投入攻城战,火焰投石弹飞越匈奴兵人群时,将战场照亮,黑暗里的人潮人海会露出狰狞的面貌,刘行这一夜一直站在城楼上指挥防守。 炙热的热水喷出去,空气里都有着让人作呕的肉香。弓弩手的棹刀,都砍出了缺口。 一些石头落闸使用多次出现故障,匈奴人就从这些缺口,架起登城梯,不断的冲击这些城墙。 可城墙上全是不奴族的铁甲士兵,匈奴人的刀根本砍不动,反而被斧头和流星锤狠狠砸落。 但夜色昏黑,匈奴人一次次爬上城头,一批批被砍死,被砸落,尸体将城墙底部都堆满。 三射重弩机,很多连弓弦都拉断,不得不临时更换弓弦。 火焰投石不时照亮远处,投石机群时不时开始成批的投射散弹,黑夜里根本不知道砸死了多少人,但至少造成了战场隔断。 黎明来临时,刘行眼前的荒原上,全是匈奴人的尸体。 朝阳下,刘行朝着匈奴大营怒吼,“匈奴王,来啊!来啊!你爷爷在这里,有本事我们一对一!”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10章 强攻乌垒堡 没有时间为这些新人制作反曲弓,袁华以前的师傅徐盛,带来了几位工匠,其中就有一位专门做弓的匠人。 他这些年存了大约二十根好柘木,已经阴干多年,古尔丽将于阗带来的丝绸卖了一部分,将这些柘木全部买下。 然后袁华在所有人中间挑出臂力最大的一百五十人,让他们开弓测力,为他们制作了大型单体长弓。弓长一米八,以马筋和羊肠为弦,力量其大,最近者能射二百五十米,最远者能射三百米。 崔力在路上又为新加入的三百妇人,再次做了三百把中弩。 青羊,从未摸过武器,这是他第一次摸弓。没想到,测试开弓,这小子可能是长期从事重体力活,看上去瘦弱,吃饱饭后,居然力大无穷。 这小子和高进二人,都能开满一米八的长弓,射三百米。 不同的是,射十箭,高进的箭飞过三百米,能有六箭落入指定的直径为两米的圆圈之内。而青羊却能全部落进圆圈,还能有三发正中圆圈的靶心。 袁华让一百一十九位不奴老兵,将金属铠甲让给这一百五十名战士,没有铠甲的直接锻造一面薄铁皮放置在躯干正面中心处,而老不奴轻骑兵们全部恢复到双层皮甲。 同时,这一百战士除了全身铠甲,他们还有一面中盾,一把在龟兹买的战斧,三根轻标枪,配两匹战马。 袁华让这一百人站在阵型的中列,前排是盾斧投矛兵,第二排是长枪投矛兵,第三排就是他们,叫做盾斧弓兵,第四排之后是盾枪重弩兵。 他们真正特别的是,袁华管他们叫做自由攻击手。 在战阵之中,他们可以不跟随重弩的齐射命令,自由射击所有敌人的重要目标,或者自由远程狙杀任何敌人。 现在,袁华的军队,男性战士共有一千八百人,女性弩战士(目前只有简易木盾,小手斧和中弩)有两千五百人。 袁华也已经从来往的商旅处,搞清楚了匈奴人在乌垒城(今轮台),焉耆(今焉耆县)的人数。 乌垒城现在只有五百匈奴人,焉耆有一千五百人匈奴人,三万匈奴人已经进山堵死了伊利河谷的山区出口。 袁华下令,先攻下东北方三百五十里的乌垒城,看看匈奴人的反应。 他的想法是让天山山脉里的三万匈奴人撤出来一部分来攻击乌垒城,为乞力减轻压力。 现在,古尔丽已将于阗的玉石全部卖给了龟兹的胡商,只留下了于阗一部分的丝绸,换来的钱财再次购买了牲畜和粮食。粮食装上大车,牛羊则由老人们赶着,跟着队伍前进。 青羊领到了两壶箭,他们一百多人每日训练最多的就是射箭,而且训练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射城头的匈奴士兵。 袁华又恢复了老传统,他让两架牛车,竖起板子,板子上面锯出城墙的样子,中间有草人冒头,后面是厚草垛。 每个弓箭手,步行在两个箭靶的侧面,每隔一个小时要射十箭。 随着马车日益增多,众人的负重在不断减轻,为了保存体力,现在每日只走五十里。 九月二十二日,上午走了五里,乌垒城出现在远处,崔力看到这座城感慨良多。 袁华拍了拍身边大车上的长梯,笑着对众工匠说,“这真是感谢各位了,有了这神器,乌垒城今日必可攻下!” 众工匠嘻嘻哈哈的说:“那还要您有这种奇思妙想,我们才能做出来啊!” 袁华哈哈大笑,“等下各位就能看到你们手艺的威力了!” 袁华从来就没有什么给敌人准备的打算,他也不下什么狗屁战书,他直接就下令:“前进到八百米列阵”。 匈奴人在八米的城墙上,看见了不奴族的整齐行进队列,立刻鼓号连连,关闭城门,登上城墙。 八百米处,军阵之中,袁华喊道:“命令三百盾斧兵,举盾前进,到城外二百五十步外停下结阵。” 鼓声响起,三百盾斧兵举盾前行,二百五十步,鼓声停止,两排盾斧兵结阵,一面盾向向前,一面盾向天,封住所有匈奴兵射击的角度。 袁华就这么站着,他要看看匈奴人射箭能不能射到二百五十步?看看有没有这样的牛皮家伙。 果然,真有一牛人,还真能射出二百五十步,可惜已经无力连盾牌都射不进去。 袁华嘿嘿笑,他再次下令,“前进到二百三十步” 鼓声再起,三百盾斧兵大喝一声,盾阵向前二十步,盾牌再次落地,盾牌声砸的地面彤彤响。 城上一阵乱射,结果能摸到盾牌的不过小猫两三只,而且基本也是无力。 袁华点点头,笑着对崔力说:“叔,上手段!” 崔力挥挥手,二十架牛车出列,两头牛的大车,两头大牛牛上方有一个厚草席,专门用来遮挡敌人抛射的箭支,后面拖着一个大车。 车子也停在二百三十步,然后车上下来三个举着盾牌的工匠,开始将车上的东西展开。 这是啥?嗯,一个滑轮拉绳式的超大型三脚架,高达十米,对着城墙那一面也有一张大草席,挡住对面弓箭的射击。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全部升起来,工匠将拿出木板将两个三角架的顶端连接,好家伙这是一个十米的射台,外带草席防护。 袁华下令:“盾弓手和重弩手出动,轮流登梯。长枪手准备攻城梯。” 于是就在匈奴人眼皮子底下,一个比城墙还高两米的十个高台之上,一下子上去了五十名长弓手。 其余的长弓手和重弩手在梯子后面准备接替。 匈奴人傻了,朝着那席子拼命射箭,有匈奴人高喊:“射火箭,射火箭” 可这火箭前端重,阻力有点大落在席子上的寥寥无几,下面有人背水囊上顶部,将整个席面淋湿。 可对面五十名长弓兵就已经开始点射了,每个高台上有五人,他们齐射一个城垛。 青羊居高临下,射二百三十步,箭无虚发,每一箭都带走一名匈奴人,匈奴人只能在城墙之上,举盾相迎。 袁华笑了,命令道:“换三名重弩兵” 每个射台之上,下来三名弓手,换上三名重弩兵登上高梯。 钢头重弩矢,直接穿盾,将举盾的匈奴兵连盾牌带人钉在城楼之上,惨叫声一片。 这一下,连头都不敢露全部都躲在城垛之后。 袁华再次下令,“搭攻城梯,搭在一起,不要分散,就放在射台的中心线,让射手可以掩护登城。” 长枪手举盾,扛着十架攻城梯开始前进,有匈奴人看到,大喊大叫。 匈奴人再次冒头,想要射击长梯。 结果被长弓兵和重弩兵射倒一片,一时间无人敢冒头。 登城梯搭上城垛,两个匈奴人想将一罐热水倒下,可重弩将一人射倒,一大罐热水歪倒在城墙之上,烫的匈奴人怪叫连连。 袁华严肃的大喊:“换长弓手,盾斧兵登城” 两名长弓手立刻被替换,前面的三百盾斧兵开始登城。 匈奴人此时也疯了,不管弓箭开始探头向下射击,又被箭矢射倒多人。 十架攻城梯开始有人不断的登上城墙,开始和匈奴人短兵相接。 有匈奴人被砍死,也有不奴族士兵被推下城墙,摔的口吐鲜血。 登上城墙的不奴族盾斧兵迅速地在登城之处集结起来,并紧密地结成了一道坚固无比的盾牌阵。这道盾牌阵犹如铜墙铁壁一般,牢牢地挡住了左右两侧的去路。 而此时,匈奴人的队伍如同汹涌澎湃的潮水一般,从两边疯狂地发起了冲锋。他们嘶喊着,挥舞着手中锋利的战刀,气势汹汹地朝着不奴族的阵地猛扑过来。然而,面对如此凶猛的攻击,不奴族的士兵们却毫不畏惧。 只见城墙上的长弓手射速极快和破甲重弩手们杀伤力疯狂,他们纷纷拉开弓弦,搭上锐利的箭矢。随着一声令下,无数支羽箭如雨点般倾泻而下,准确无误地射中了那些正在冲锋的匈奴人。一时间,惨叫声此起彼伏,许多匈奴人被当场射倒哀嚎。 与此同时,登城的长枪投矛手,开始投掷标枪,标枪也发出了怒吼。呼啸着划破长空,带着强大的冲击力狠狠地扎进了匈奴人的队列之中。每一支都能穿透一名敌人,造成极大的杀伤。刹那间,鲜血四溅,匈奴人的冲锋势头受到了严重的遏制。 再加上盾斧兵结阵完成,不断盾击,斧砍,匈奴人的皮甲和轻盾根本难以阻挡。 十分钟后,重弩兵纷纷登上城楼,开始在盾斧兵和标枪兵之后轮射,城墙上的五百匈奴兵迅速被清空,死伤大半,活着的全部冲下城墙,骑马带着家眷从东面冲了出去。 乌垒城破!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11章 一夜暴富和挖坑 袁华这个货,打仗不讲套路! 这古代打仗,怎么也先要劝降不是?你怎么也要给别人一个选择的机会不是? 这攻城,也要有来有回,打个三五天不是? 这货倒好,上午到,立刻攻城! 居然还被这货,一战而下,从开仗到结束也就一个小时左右,麻利的不像样子! 连城主都在城墙上,被重弩兵一箭穿喉,死的透透的! 当然,话说回来,还是人家匈奴兵人数太少,这附近的匈奴人全部都去堵乞力去了,这货捡了个大便宜。 仗一打完,这货立刻兵分两路。 一路是高进带着士兵直接就冲去仓库区。 一群粗糙的人啊!明明钥匙就在旁边的小房子里,这些货上去就用斧头直接剁开门上的铁锁,合力将木门推开。 高进和青羊他们都傻眼了,他一辈子都没有见过这么多粮食。 仓库里武器,粮食和皮草堆的满满的,青羊看着这些粮食包,每个麻袋都不一样,这些全是匈奴人劫掠西域各个小部落得来的。 青羊撕开一个麻包,抓起一把豆子,豆子在手指间流散,他想到那些倒在路边的亲人,心中有无尽的怒火和哀伤。 第二路,袁华带着崔叔,古尔丽前去城主府,路上居然还能看到抱着花瓶跑出去的下人。 袁华看着这些人,总觉得,你们是不是拿了我的东西?可总不能为了花瓶打人家一顿,算了吧! 进入城主府,这些人找了一圈居然没找到啥值钱的东西?全是地毯,银餐具,几把刀,三匹马。 什么破城主,混的这么惨吗? 袁华想想总觉得不对,这些匈奴人会问所有的商队收税,而且乌垒城还是一个中型贸易集散地,怎么可能没钱? 你骗鬼呢?! 于是,一群人就在城主府里到处搜寻,找到夜里屁也没有找到。 袁华破口大骂,什么玩意? 夜里,古塔上茅房,这小家伙发现了城主的秘密! 他捏着鼻子,指着茅房里的一面墙说,“这明明是个石头房子,为什么要做一道木墙?” 袁华也左手捏着鼻子,右手举着火把,看向那扇木头墙。 他心里想,我怎么没注意,这厕所居然是软包的?可为啥不全包,只包一面墙? 于是,一群人捏着鼻子,半夜里研究茅房里面的木墙。 最终打开一个暗扣,木墙居然可以向里面推动,露出一条向下黑黝黝的通道? 袁华纠结了,他心里想,这会不会直接走进粪坑? 最后,他还是举起火把,走向了这条通向粪坑的通道。 这个城主,还真他娘是个天才! 袁华等人走下去,居然看见了一个大密室,密室里面放着很多小箱子。 这里居然还有通风管,完全没有味道,当然也有可能他们已经完全熟悉了,也说不定? 古尔丽打开箱子,火把的光亮,把银白色的钱币照耀的无比明亮。 这傻丫头,兴奋的大叫,“快,打开所有箱子。” 一箱箱金币和银币出现在众人面前,把所有人的眼睛都晃晕了! 古尔丽让士兵把箱子都抬出去,结果在移动最大一个箱子的时候,士兵发现了一个暗门。 这门不大,人要趴着才能进去。 袁华再次骂骂咧咧的,举着火把爬了进去。 爬了大约五米,居然又变高了。这里又变成一个大一些的通道,可以供两人并排站立行走。 袁华带着一群人,在这条通道里行走,他时不时看向火把,祈祷火焰不要熄灭,老子可不想憋死在这茅坑边的暗道里! 这个通道还挺长,也不知道走了多久,一个木门出现在众人面前。 袁华右手拿斧头,左手拉开门栓,猛地推开,外面居然是一片一人高的茅草? 分开茅草,在向外走,外面是一片森林。 回头看,通道的尽头居然是一座小石头山。 众人明白了,这是一条逃生通道! 袁华笑道:“这匈奴城主,果然是个人才!粪坑,财宝,通道,简直是人间奇才!” 然后,他举着火把,带着众人爬上小石头山,望向远处。 他们居然已经出了乌垒城,现在这里是乌垒城北面的一个小森林,袁华不得不承认,这城主真是一个人才! 再次将门锁好,一群人回到城主府内,将金币和银币进行清点。 袁华点着点着就睡着了。。。 结果第二天起来,古尔丽和古塔居然还在清点,这姐弟俩红着眼睛,就像两只熬夜的小松鼠。 崔叔也早已起来,他推开门进来,将早饭放在桌子上,对古尔丽姐弟说道:“先吃饭!” 古尔丽皱着眉头,伸出右手,做出了一个向外推动的手势,这意思很明显,别烦我。。。 最后,袁华终于知道,为啥这么难算!这货的财宝里,有很多碎银子,古尔丽和古塔要用秤来称,我滴个乖乖,幸好老子昨夜睡着了! 古尔丽上午终于算完了,折合金币大约三万八千枚,还有很多黄金和银的首饰,无法估价。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中午,古尔丽姐弟去睡觉了。 袁华去看了看母亲和妹妹,叫上崔叔和三位道长一起吃了中饭。 下午,再次回到城主府,看着那一箱箱的财宝,又看了看地图,袁华突然就觉得不好了! 这么多钱财,其他的匈奴人真不知道?乌垒城是块肥肉,他们不知道?他仿佛已经看到匈奴人气势汹汹的杀来,为了这个城主的财富和位置。 袁华立刻叫醒古尔丽兄妹,叫上崔力,然后全部冲出城主府,回到军营,召集所有人下达命令:“一,崔叔我给你六百女弩手,你带上车队,带着所有粮食,老幼和金币先藏进附近的大山里去,找到地方派骑兵告诉我。二,古尔丽,你带上两千女兵一人双马,第二匹马上面扎一个轻一点的草人,在城外两里处待命,如果城中有士兵骑马跑出来,你们就跑,向龟兹一路跑,直到甩开敌人。如果没有追兵,你们就悄悄回来,藏在那西城外的那个大森林里面,知道了吗?” 崔力和古尔丽问他:“你呢?” 袁华笑的有些邪性,他说道:“我要给匈奴人来个中心开花!” 然后,他严肃的说道:“如果三天之内,我没有派骑兵来找你们,那你们就去龟兹碰头,跟着粟特人的商队回山海城,知道了吗?” 古尔丽和崔力看了一眼,他们知道这种事不能开玩笑,点了点头。 袁华下令道:“你们现在就走,立刻就走,匈奴人随时都可能来!” 崔力和古尔丽都走了,袁华带着高进和青羊这些男战士留了下来。 他安排一百盾斧兵上城墙,告诉带领他们的百夫长,“只要发现有匈奴人的大部队,就立刻下城楼骑马往西逃,保护好西面的那些女兵,引着匈奴人去追你们,放心匈奴人也跑了很久,他们的战马追不了你们多久。” 然后他再次安排两个千夫长,指着地图上的一片森林,说道,“你们带着一千五百人去这片山林等我的命令,如果没有命令,三天后你们就立刻去龟兹,保护崔力和古尔丽回到山海城,明白了吗?” 两个千夫长点头! 袁华再次叫上高进,说道:“带上五天的粮食,一百五十名盾弓手和五十个盾斧手跟着我,我等下有命令给你们。” 再然后,他叫上几个军医,跟着他在军营和城主府里面溜达了两圈,然后几个人嘀嘀咕咕了很久又分开了。 第二天上午,匈奴人的大军真的到了。 一百守城的盾斧手二话不说,立刻下城墙,骑马跑出了西城门。 一万匈奴大军兵分两路,一路七千人暴追逃兵,一路三千人直接进了城市。 一个小时后,追击的匈奴士兵也回程了,乌垒城居然兵不血刃的拿下,简直不可思议! 匈奴将领让所有士兵住在军营,然后自己就带着一百亲兵住进城主府,这些人开始搜寻城主府,看来他们也知道以前的城主非常有钱。 结果,他们也找了很久,啥也没找到,那匈奴将军也在大骂。 匈奴人赶了整整一天半,他们也人困马乏,累的实在不行。派出人手巡视城墙,吃过一些饭也就休息了。 也不知为何,今天觉得特别累,很多巡城的士兵抱着长枪也靠着墙睡着了! 一夜好梦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12章 吃人的乌垒城 不敢把太多人放在密室里面,分了一部分去后面的通道,又让人把通道后面的木门打开,火把也用一小支,袁华生怕把氧气给一把火给烧光了。 摇曳的微弱火光里,他问随军的医师,“你们到底是怎么下药的?全部倒进井里?” 两个医师摇了摇头,其中一个说道:“要是全部倒进去,第一批喝水的就会晕倒,后面的人,看到了,肯定不会喝的。” 袁华挠了挠头,问道:“那你们怎么做的?”,他也觉得一次性全倒进去确实不怎么靠谱。 那医师嘿嘿一笑,说道:“我们把大木桶子的底下做了一个夹层,上面有些小洞,药粉全部在夹层里。只要他们打水,那药粉就会一点点融进井水里,用的越多,溶解的就越多。” 袁华想了想,一万人的大营,吃喝确实要用不少水,而且这些人想的这个歪招绝对靠谱,谁会没事看水桶底下。 只见他面带微笑地朝着那两名医师竖起了大拇指,眼神之中流露出一丝赞赏之意。而那两位医师见状,亦是迅速做出回应,同样面带笑容地向着他回敬了一个大拇指。紧接着,这三个人像是心有灵犀一般,不约而同地发出了一阵“嘿嘿”的笑声。那笑声在空气中回荡着,仿佛带着一种莫名的默契和欢愉。他们的笑声虽然不大,但却充满了感染力,让人不禁想要知道究竟是什么事情让这三个看起来有些“贱兮兮”的人如此开心。 文化有时候就是这样,袁华把这群人带的越来越像现代人的行为方式。 突然,身后的小洞里爬进来一人,人还没出来,就在洞里小声的说:“华先生,月过中天了!” 老不奴族战士都这么叫袁华,听着奇怪,可叫的人和听得人,慢慢也就习惯了。 袁华站起来,轻声说道:“走,按计划行动!” 刚走两步,回头又对众人说:“不准喝城主府和大营里的水,等下要喝水去居民区和商业区去打水,知道了吗?” 火光里,所有人都在点头。 袁华他们将茅房里的木门轻轻打开,一股子味道扑面而来,酸爽。 黑夜里,那个石头茅房里,有人在源源不断的出来,走路全都蹑手蹑脚,先出来的人开始沿着墙角向着各个房间摸去。 这一路,所有的岗哨全部都睡的像猪一样,袁华带着一群士兵一路走,一路用匕首收割着生命。 不到二十分钟,整个城主府里就被清理一空,居然还被他们搞到了三十件铁甲,这个匈奴贵族还是有些货的。 身后的茅房就像是一个魔法,还在源源不断的出人,长城外森林里的一千多人正在通过通道进入。 就是有一段要用爬的,非常不爽! 袁华之前没搞明白,但现在他明白了,以前的城主绝对是个极其聪明的家伙,如果有追兵,那么爬行的那一小段,就是用来阻止追兵的。 只要派两个人站在洞口,那个爬行的家伙能够搞的过站着的士兵?两个人拿长矛往洞里捅,就能捅死任何要爬过来的家伙。 以后,这玩意他决定学了,作为阴人的东西,一直做为他的保留节目。 第二天清晨,匈奴人醒来的时候全部被五花大绑,扔在城市军营的中心。 三千多匈奴附属小部族的士兵,被分开在另一边捆绑,这群货很好认,服装完全不同。 袁华冷着脸,对附属部族的俘虏们说:“不奴的神,降下神罚,让你们全部陷入昏睡,你们现在想要,死还是活?” 那一群小部族的士兵,全部说,“要活,要活!” 袁华让士兵给他们先松绑十人,让他们当着所有人的面砍死十个匈奴俘虏。 当然,还有十个不奴族的士兵拿着斧头,就站在这十人的身后。只要他们不砍匈奴人,斧头就会立刻砍了这些家伙。 这一个上午,袁华让三千西域部族的士兵,砍死了将近七千匈奴人,最后他放掉已经吓傻的最后几个匈奴,告诉他们:“我们的神已经注意到匈奴的残忍,神昨夜降下神罚,让我收割你们的生命来平息他的怒火,现在神已经平息怒火,你们回去吧!” 看着匈奴人失魂落魄的跑出乌垒城,旁边的高进问袁华:“你怎么会把这些人放了?” 袁华笑了笑,对高进说:“我要让这些人告诉匈奴,西域的小部落开始反抗了,他们也在杀戮匈奴人!你要记住,这是将这群西域部落和我们绑死的最好办法。” 然后,他看向那些西域小部族的士兵,他们还在看着匈奴人的尸山血海发呆。 袁华走上前去,大声喊道:“今日你们屠杀数千匈奴人,你们觉得匈奴人会放过你们,会放过你们的部落吗?” 没有人说话,因为所有人都知道,接下来就是匈奴人的报复,疯狂的报复。 袁华再次说道:“每个部落可以立刻派出三人,去通知你们的部落,让他迁移到乌垒城的西面,我放开这片草场作为你们这些部落的牧场。”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几十个部落战士上马,冲出城门,他们现在根本不关心牧场,部落必须立刻迁移,不然一旦匈奴大军来了,所有人都要死。 崔力和古尔丽他们也回来了,一进城门就看到袁华在安排人将数千尸体运出城外,用火焚化。 上百个巨大的火堆,浓烟滚滚直冲天际。 叫来高进和青羊,让他们把这些西域部族的士兵全部拆开来,分进各个百人队。 这一天他正式下令,高进统领这支部队,青羊统领全部盾弓兵。 安排完一切,他一个人就蹲在营地里,静静的思考,接下来该怎么办? 以前有老阿拉什,有乞力,有可彦可以商量,现在他必须自己独立思考,接下来该怎么办?! 匈奴人在北面的山口,应该还有两万士兵,乞力他们到了吗?乞力带来了多少人?他们的给养有多少? 袁华觉得这个时代真的靠命!难怪这个时代需要信仰,因为一切都要靠猜,一切都不可把握,如果没有命运的眷顾,真的很难搞。 他想了很久,想不出头绪,吃过午饭,他将所有百夫长以上的人全部叫来,一群人围坐成一圈,开始讨论接下来该怎么办? 袁华问的第一个问题是:“你们如果是匈奴人,会怎么想?” 这问题,把所有人都难倒了,我又不是匈奴,我怎么知道匈奴人怎么想? 袁华见一群人抓耳挠腮,就知道这群人想不出来。 于是,他将一群西域归降部族的小头领叫来,让他们说明一下现在匈奴人的情况。 “不奴人攻的很猛,已经夺下了两个营寨,匈奴人不敢进攻,现在正在修建新的营寨,想用高地和峡谷封堵住不奴人的攻击。”,一个小首领说了一下情况。 另一个小首领,画下了一个简易的地图,所有人现在终于明白,乞力已经打到山口,离他们只有一百五十里。 袁华这一次将会议的人员扩大,让小首领们也加入会议,他拿出两根干草,一根长,一根短。 他拿起长的一根说:“如果你们觉得匈奴人会来进攻乌垒城,就选长的” 然后,又拿起短的说道:“如果不会,那就选短的” 他说道:“我数十下,你们必须给出选择!” “十,九,八,七。。。”,袁华在倒数,这家伙搞的像是要火箭发射一样。 这群粗人都拿出了各自的选择,在中间的空地上分成了两堆。 结果? 袁华无语,居然差不多! 有意思吗?你们? 唉!还是要靠自己来蒙啊! 这货让所有人滚蛋,然后将地上的草全部扔进一个皮口袋,伸手进去抓一把,算算长短数,看看哪个多。 第一把,长多。 第二把,短多, 第三把?居然是一样的! 袁华指着天骂道:“你玩我呢!” 天根本不了他,依然云朵悠悠,微风拂面。 把一把破草扔在地上,他大声喊道:“青羊,过来!” 袁华猜个屁,他安排盾弓手和一群老不奴骑兵,直接骑马去看看,现在只有老不奴骑兵有滑轮弓,而盾弓手的长弓也射的极远,这两拨人直接组队,去瞅一眼匈奴人的大营。 当然,他也想让盾弓手和老骑兵们学习一下,怎么搞侦察!他准备把这群盾弓手搞成一支特殊部队,不能只有力气,没有脑子! 脑子这东西是一边看,一边学,一边想出来的,人只有做的事情多了,想的多了才长脑子。 接下来,他也不想赌博,再次将城里的团队一分为三,崔力带着大车队继续山里去躲着,古尔丽带着女兵去城外远处的森林里躲着,双方每天派斥候联系。 他们现在这么多人,这么多家当,可不能被匈奴人一把端了,那亏到老家了。 他反正已经决定了,匈奴人要是再敢来,他就让乌垒城再吃一次人。 他让士兵立刻把水井里的水舀出来,就等着匈奴蠢货们上门一聚。 当所有事情都被精心地安排妥当之后,他缓缓地爬上了那高耸入云的城楼。站在城楼上,他极目远眺,目光向着东北方向延伸而去。展现在眼前的,是一片广袤无垠、辽阔无边的景象:天空湛蓝如宝石,澄澈透明,仿佛没有一丝杂质;而大地上则铺满了郁郁葱葱的青草,宛如一块巨大的绿色绒毯,一直蔓延到天边。微风轻拂而过,草叶随风摇曳,泛起层层绿浪,与蓝天白云相互映衬,构成了一幅美轮美奂的自然画卷。 又看了看身后的乌垒城,他突然悟了! 我是要这座城吗? 不是啊!老子是来玩死匈奴人的。 现在,匈奴丢了乌垒城一定很郁闷,要是他再丢了下一座城,他们会不会抓狂? 乌垒城有这么多东西,那焉耆呢?再丢了焉耆,估计匈奴人要饿肚子了吧? 他想着,老子多备些马匹,匈奴人多老子就跑。 匈奴人要是抢了乌垒城,老子晚上再进来剁了他们。 他留下三百战士守乌垒城,直接告诉他们只要匈奴人来了,立刻跑路去找古尔丽他们。 自己立刻带上剩下的六千人直杀焉耆,他要继续抢匈奴人的老窝,抢到他们自己受不了,来追他们。 下午四点左右,六千战士骑上战马,驱赶着牛车,开始再次向着东北方的焉耆城出发。前队斥候,中队是大部队,后队是牛车。后队立刻主部队有五里,如果路上碰到匈奴,那骑兵会把敌人引着远离牛车队伍。 反正,不能吃亏!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13章 匈奴人急了 匈奴人虽然没有再大举来攻,但还是向乌垒城方向派出了斥候,现在双方斥候在大地上追逐。 不奴族更远的弓箭射程,让原本准备抓舌头的匈奴斥候骑兵,最开始吃了大亏。他们舌头没抓到,倒是送给不奴人几个舌头,有苦难言! 可随着时间推移,他们也知道只要保持一定的距离,就相对安全。 一名匈奴斥候站在一个山包上,对身边的匈奴兵说:“他们要去焉耆,你马上回去告诉万夫长。” 身边的匈奴骑兵,飞身上马,朝着山坡下奔去。到了山脚,也不下马,减慢马速。 另一个匈奴兵,将另一匹马的缰绳递给他,他伸手接过,大声吆喝着,一人两马朝着北面,绝尘而去。 “焉耆?!”,匈奴营帐之中,一个匈奴将领猛地站起,大声骂道:“南面的不奴人,欺我无人吗?” 可另一位坐着的匈奴将领却叹息道:“银鹰葬送掉我们一万人的部队,你我确实已无人可派了。” 他说完站起来,指着营寨的外面,对面绵延起伏的山包之上,那里有一个不奴人的大营,说道:“不奴人弓力胜过我们,铠甲优于我们,今天如果不是士兵人数差不多,我们还占有地形的优势,这个营寨怕是也难以守住。我们哪里还有人可以派去焉耆?” 那愤怒的将领站起来,反问道:“我军军粮皆存于焉耆,若焉耆丢失,你我何处之?” 那将领也是眉头紧皱,自言自语道:“当面有两万不奴精兵,背后还有六千敌军,若失去焉耆,则粮草断绝,此为死地啊!” 他思索了片刻,抬头,眯着眼睛问道:“折罗,不若我们抢了焉耆,分了银鹰的部落,回去北地?你我两个部落现在已经不缺粮食,耗在此地又是何苦?” 折罗眉头一跳,问道:“那如何与王做交代?” 那将领拿起马鞭,轻轻在手里转悠,反问:“我且问你,王若是还在?四河草原怎么会丢失的?你我两个部落留在那里的族人,又怎么会被屠杀?” 折罗突然陷入了沉默,他也低头思索,久久不语。 然后,他抬起头看向瘦弱一点的将领,目光如刀,有精光流动,“厌尔,若你我可以合兵一处,一路向北,或许可以收服北地各部落,重组王庭!” 厌尔笑了,他转着皮鞭,反问:“你我何人为王?” 折罗也笑了,他说道:“若你我现在就不团结,王若回归,你我必死!” 厌尔站起来,将皮鞭背在身后,说道:“也是这个道理!等聚拢所有部落,送那位王去见天神之后,我们再按照王庭的规矩来吧!” 折罗哈哈大笑,他站起来,说道:“我去聚拢军队,立刻就出发!” 厌尔叫住他,摇摇头道:“这里必须留下一些人手,至少要为我们争取两日时间。” 他再次看向远处乞力营寨,说道:“你我各留两千人马,必须守两天,不然他们一旦越过这个营寨,我们谁也走不了!” 折罗点头,说道:“我立刻安排!” 他走出营帐,厌尔看着他雄壮的背影,笑了,只是笑的有些阴暗,有一些负面。 折罗同样在笑,笑的有一些癫狂,他用自己能听到的话语说着:“厌尔,愿你能活到北方。” 袁华也在笑,他拍着马背上的粮草,哈哈大笑,“老子何时如此富裕过?” 高进骑马过来说道:“华先生,我们已经暴露了,匈奴人跑了很多斥候。” 袁华笑道:“我们每日就走五十里,保留马力,如果匈奴来了,我们就跑,反正我们人少,粮草还多,看看我们谁耗得起!” 高进想想,好像也是这么一个道理,又策马回去前队。 青羊他们此时潜伏在匈奴大营外,正在他们遥望那片北方的高地营寨的时候,一大群骑兵从营寨里出来,浩浩荡荡的朝着焉耆而去。 老不奴族点人数,有自己的套路,他们先点一个沙漏的时间,统计这段时间里面的人数。然后不断翻转沙漏,计算翻转的次数,直到敌人走完。 将沙漏翻转的次数,乘以单个沙漏的人数,他们就得到一个大约的人数。 一个老斥候说道:“一万五千人,他们去到焉耆的人数,大约一万五千人。” 他将青羊叫过来,说道:“你带着盾弓手回去,告诉华先生,说匈奴人向焉耆增兵一万五千人”。 青羊问:“你们接下来干什么?” 老斥候看向匈奴人的队尾,说道:“我们会跟着匈奴人的大部队,看看他们最后是不是进了焉耆?” 挥挥手,对着青羊说道:“快回去告诉华先生。” 袁华接到情报之后,陷入了思索,他在想一万五千匈奴人不来找自己,回去焉耆干嘛? 他想不通,老子就六千,你们难道要用一万五来打防守战?没天理啊?难道我已经霸气侧漏的如此厉害? 他百思不得其解,这完全没道理啊! 乞力此时也发现,对面营寨今日的防守好像没有前期有力,他下令道:“将攻山的次数增加两次”,他看向眼前的陡峭山道,这屁眼大的地方,一次性最多投入三百人进行攻击。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这破地方,人多也无用,乞力只能寄希望于后面在制造的土法投石机了。 乞力想:“这真的是个破地方,也不知道刘行那边怎么样了?” 刘行此时在哈哈大笑,匈奴人居然撤离了。 今天清晨有士兵来通知他,“匈奴人撤退了!”,他就睡在城头,一骨碌爬起来,向外一看,匈奴人的大营真的不见了。 只见那如潮水般汹涌的匈奴人大军,开始缓缓地向着东北方向撤退而去。马蹄扬起的尘土遮天蔽日,仿佛要将整个天地都吞噬一般。而在这滚滚烟尘之中,老阿拉什和可彦二人毫不犹豫带着三万大军地拍马疾驰,紧紧追随着匈奴人的步伐。 与此同时,最后剩下的那一万阿兰骑兵,也早已被他们重金租下。他们拿着弓箭,穿着破烂皮甲,也浩浩荡荡地跟在了老阿拉什和可彦他们身后,一同展开了这场惊心动魄的追击之战。 风在耳边呼啸而过,战马的嘶鸣声此起彼伏。老阿拉什和可彦目光坚定,心中只有一个信念:绝对不能让匈奴人就这样轻易逃脱! 老阿拉什对可彦说:“老子只是说接济他们食物,他们问能不能多给一些,他们部族也缺粮食,于是老子说可以,但是你们要跟着我打匈奴人!这群兔子居然答应了?要的还不多,一人算一百斤粮食,他们就跟着我们杀匈奴!挺划算的!” 可彦叹息了一声,幽幽的说道:“希望他们别一击而溃吧!” 阿拉什嘿嘿的笑:“我现在就支付了他们三天的粮食,老子说的很清楚,他们要拿到后面的粮食,要听我指挥,不然滚犊子吧!” 可彦感慨道:“早知道如此,我们就该一开始雇佣他们。” 老阿拉什鬼笑道:“他们要不是被匈奴人打惨了,这些阿兰人不可能听我们的。” 可彦叫过一个千夫长说道:“让我们的士兵把抚恤和自己的工资说给阿兰人听,看看他们的反应。” 阿拉什不明白,问道:“你这是要干啥?” 可彦嘿嘿的一笑,说道:“他们损失这么多男人,后面的日子肯定不好过,现在要让他们知道,不奴族是个好地方!” 老阿拉什一拍脑门,这真的是个好阳谋。 不奴启玉骑马过来,说道:“我们已经追上匈奴后队,是否攻击?” 老阿拉什问启玉,“启玉,不要追太紧,不要追太急,但要让他们落在最后的要足够痛。” 启玉点头,说道:“喏,我会让前队,集中射击匈奴最后的部队” 老阿拉什挥手,说道:“去吧!注意安全” 可彦笑着看启玉离开,说道:“这小子英勇,又有脑子,这次星罗战术,他们小队收获最多!” 阿拉什说道:“所以,他已经是千夫长了,我觉得这小子迟早是万夫长的料” 可彦摸着胡子,笑道:“乞力已经成熟了,我们确实也要有更多的年轻将领!” 阿拉什悄悄的说:“我觉得还有一个年轻人可以关注。” 可彦好奇的问道:“是谁?” 阿拉什鬼笑,“不告诉你,免得你关注太多,反而不美,让他像一棵青松一样,慢慢的成长吧!”,说完,一鞭子抽在马屁股上,绝尘而去。 可彦骂道:“你这个老东西,等等我。” 此时的匈奴王犹如热锅上的蚂蚁一般,心急如焚,坐立难安。他站在高高的马背上,目光急切地望着远方,手中挥舞着马鞭,不断地大声催促着手下的军队加快行军步伐。 “快!快!一定要以最快的速度赶回去!”匈奴王声嘶力竭地喊道。他深知时间紧迫,如果不能及时回到四河草原,后果将不堪设想。那片广袤无垠的草原不仅是他们西部匈奴繁衍生息的根脉之地,更是他们民族精神的象征和寄托。如果失去了它,就如同大树被斩断了根基,鸟儿失去了巢穴,整个部落将会陷入一片混乱与绝望之中。 作为匈奴王,他肩负着守护这片土地、保护族人的重任。一个连自己的家园——四河草原都无法守护住的王者,又怎能让众人信服?他的威望将会一落千丈,甚至可能引发内部的动荡和分裂。因此,无论如何,他都必须夺回四河草原。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14章 吃凉水会塞牙的匈奴人 袁华现在已经知道,有大约一万五千匈奴人去到焉耆城,如果情报没有错的话,那么以前焉耆还有一千匈奴兵,那么这两拨人合起来就有一万六千人。 “我还没病,绝不会带着六千人去打一万六千人的城市!”,袁华这么想着。 这货以为匈奴人是准备蹲在城里,给他玩一把人数占优势的防守反击战术,可两位匈奴将军其实就是想劫掠整个焉耆城然后溜之大吉。 袁华最后想了想,你他娘,不让我打焉耆城是吧!那我去打你们那个山口的营寨,老子最擅长就是背后捅刀子,我倒要看看那些守着营寨的人搞不搞的过我? 下午,袁华下令,让向东北焉耆前进的部队,转向北直接去搞匈奴人的山口营寨。 九月二十八日,凌晨,匈奴人一万六千人向着焉耆城而去。下午,接到消息的袁华带着六千人向着北面的山口出发了。 你打你的,我打我的,反正老子绝不硬碰硬!我的风格就是,逮着弱鸡一顿暴揍! 九月底的天山已经微凉,清新的山风里,袁华带着一个遮阳的破斗笠,一边骑着战马疾行,一路想着,如何欺负那群弱鸡? 两位匈奴大将也在极速朝着焉耆出发,他们决定用一日的时间,将焉耆彻底搬空。同时用武力收服焉耆城外的银鹰部落,然后向北迁徙,沿路用武力一路收服所有的匈奴部落,听话就留下,作为仆从军。若是不听话,那就杀光男人,留下女人和孩子。 匈奴人内部的战争一样的血腥和无情,这就是草原的常态。 在袁华转向离开匈奴营寨有一天的时候,匈奴人离焉耆城还有一天的时间。 袁华他们跑了一天,夜里,居然下起了小雨。 下雨烦死袁华了,大火堆点不了,天山这个鬼地方睡在山区,九月的夜里居然也能冷死个人。 他将一张带有羊毛的大羊皮子先塞进牛皮睡袋,然后自己在爬进去。他就躺在睡袋里,右手臂枕着自己的头,在小帐篷里,侧着身体看着外面一圈帐篷里,一群西域人居然在对着秋雨跪拜行礼。 袁华其实能理解,这地方的一年也下不了多少雨水,水源依靠的其实是四周高大的冰山融雪,能看到下雨是一件非常神圣的事情,因为水带来生命和希望。 这一夜,睡在天山山脉里,昏暗的夜色里,风声夹着西域人们对着小雨的吟唱,居然给袁华一种无比神圣的感觉。 人类要的多吗?幸福真的那么难吗?伸出手,去感受这一场毛毛雨,觉得人类是一种非常矛盾的生命。 我们一直在质朴和奢靡之间游走,我们的痛苦,绝大部分其实来源于我们自己的无尽欲望。 他在人们的吟唱中,沉沉睡去,这一夜他居然睡的无比香甜。 夜里,他做了一个梦,他好像看见一群人在山海间劳作,身影在麦浪里若隐若现,有孩子的笑声在他耳边响起。。。 一切都很美好! 清晨,一个士兵将他叫醒。 袁华爬出睡袋,将羊皮和牛皮睡袋,快速收拢,用麻绳捆好,塞进一个大皮囊。然后,快速收掉单人帐篷和铺在地上的草席,将这些全部用绳子捆好。 他将帐篷和睡袋套装,放在昨天骑行的战马背上,今天他会骑行另一匹战马,今天这家伙的负重少一点。 吃草的战马,抬起头,舔了舔他的脸,他揉了揉这家伙的头。 然后,从地上的皮囊里取出一个大陶碗,去到营地侧面的早餐处,这里已经人山人海。 早餐是一个烤饼,一碗小米粥,一块咸鱼,外加三块盐腌制的姜块,袁华居然还很喜欢,他吃的很爽! 吃完早饭,他洗干净餐具塞进自己的行囊,将行囊背起,放在第三匹马的背上。 这时,高进和青羊带着几人走来,问他今天要不要加快速度。 几个人蹲在草地上,青羊拿着一根小树枝,在画地图,真的很抽象。 “从这里到匈奴大营,按照五十里的速度,我们要到今天傍晚才能抵达,要不要加快一点速度?”,青羊画完抬头看向,翻译给袁华解释。 袁华叼着一根枯草,一副痞子样,说道:“你们怎么看?今天就攻击?” 高进挠头说:“我们就是想问问你的看法?” 袁华发现这草根有点苦,吐掉说道:“就按照五十里的速度,但落地就攻击!” 高进想不明白,“夜里攻山?” 袁华站起来,看着还蹲着的几个家伙说道:“立刻派出斥候,中午休息的时候,我告诉你们怎么做,先出发!” 袁华看了看天上的太阳,他心里嘀咕着,这鸟地方气温不高,太阳却能晒死人,撑着太阳还不大,多赶点路吧!他的盛世美颜这么晒,可受不了! 大军开始出发,袁华带着自己的三匹马,骑行在队伍中间。 一眼望过去,他不尽叹息,“真他娘难看!” 正规的不奴族军队,是红色的汉军制式军服,外面套黑色皮甲或黑色金属甲,头盔都是黑色金属,头盔顶部有一根羽毛,士兵是红色色羽毛,百夫长是白色羽毛,千夫长是蓝色羽毛,万夫长黄色羽毛。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然后,马匹都用轻质金属甲,马甲也是涂成黑色,重骑兵的马甲更是全身黑色双层皮甲,重要的位置有金属甲片。 当不奴大军启程出征之际,整个大地都被他们的身影所覆盖。放眼望去,只见漫山遍野皆是身着红衣、戴黑甲、头顶白羽的英勇战士。他们宛如一片汹涌澎湃的红色海洋,其间点缀着黑色与白色的光芒,显得格外醒目而壮观。 那支军队的阵容无比雄壮,士兵们个个昂首挺胸,精神抖擞。他们的队列整齐得如同用尺子丈量过一般,每一行、每一列都笔直如线,毫无偏差。无论是横看还是竖瞧,都能感受到那种严密的组织和高度的纪律性。 不奴大军开始了冲锋。刹那间,原本竖立的五米长枪纷纷倒伏下来,骑兵紧紧依靠,枪尖闪烁着寒光,犹如无数条银蛇在空中舞动。这一幕场景实在是杀气腾腾,令人胆寒心惊!战马嘶叫,狂奔,大地都能震动,仿佛要将眼前的一切敌人都碾碎于脚下。 那气势何其雄壮! 可眼下自己的这支军队,穿着五花八门,五彩缤纷,乱七八糟,皮甲也是动物皮的原色彩,黑的,黄的,白的,居然还有拼接的颜色,什么鬼? 然后,头盔也是五花八门,皮的,铁的,木头的,身边居然还有一个带着白色牛头骨的头盔,真的叹为观止啊! 盾牌也是,各种木头拼接的,好的,上面有层蒙皮,大多数都是原木色,这些人自己做的盾牌居然中间还有缝隙,看不下去啊! 唉!没有办法,没有不奴族工业体系的支持,就是这个鸟样! 不过,匈奴人也是这鸟样!呼啦啦一群冲过来,身上手上全是各式各样的破烂货,这时空里能统一军服的还真没几个国家,到目前为止只有大汉和罗马,还是有些军容齐整的样式。 他突然感觉,看一个军队的战斗力,其实看装备统一的情况,一目了然! 带部队这么久了,他对于武器和装备的统一性已经有所了解。 以不奴族为例,斧头应该是人手一把的武器,长期训练使用斧头的人,重劈砍训练,而罗马军队的短剑肯定重刺击训练。 统一武器,能让士兵武器损坏时,能够迅速拿过其他人的武器继续战斗,如果突然从斧头换成罗马短剑,没有长期训练,杀伤力要下降至少三成。 盾牌也是,不同重量的盾牌,格挡速度,对于身体的保护,能够带着盾牌奔跑的速度,这些都需要训练,如果每个人不一样,那一群人冲锋,跑着跑着,就会乱七八糟。你扛着重盾,能和拿着轻盾的人一个速度,跑不死你! 现在,眼下,就这样吧!等回到不奴族,再统一装备和武器,西域根本就没有工业体系的概念,十个工匠做出的武器是十个不同的调调。 袁华在感慨。 匈奴人在骂娘,他们是把马力拉到极致,一路疾驰,终于在九月二十九日下午看到了焉耆城。 可匈奴人全部都停在一个小山包上,全部都傻了! 为啥子? 因为,站在这个视野良好的地方,能够一眼就看到,远处的焉耆城,以及。。。正在攻城的大汉军团。。。 折罗大骂道:“无耻汉军!” 厌尔则指着汉军大营,说道:“必须打垮他们,我们的时间不多了!” 折罗回头,对厌尔说:“全军冲杀,务必将汉军一击而溃!” 厌尔点头,回头对自己部落的士兵大声喊道:“换马,全部准备冲锋!” 坚壁清野的汉军斥候,也看见了这群客人,立马吹响号角,攻城的汉军开始快速撤离。 汉军的大营之中,旗子飞扬,鼓声隆隆,吆喝声不断,一排排大汉弩兵,枪兵和盾兵开始列阵。 匈奴人,挺有运气。。。。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15章 至此东西花尽开 九月三十日,夜。 袁华在离开匈奴人营寨东南面三里处的一个山谷里扎营,这山谷里有溪流,可以提供饮水。山体走向又能遮光,让远处的匈奴人看不到任何篝火的亮光。 袁华他们下马时,已经是黄昏时分,松开马匹任由它们在山谷里奔驰,吃草,立刻让炊事兵以最快的速度埋锅造饭,袁华则带着一群人再次研究今夜的突击。 几年下来,袁华指挥的战斗,开始渐渐有了自己的风格,总结起来就两句话:“专打软柿子,打快不打慢”! 嗯,专门捡比他弱小的,还用最快的速度进攻,好生威武的战斗风格! 他原本是想,今夜强攻,可刚刚踏上山顶,隔着茅草,遥望那个夕阳之下,孤独的营寨,他又觉得该换个方法! 他下了山坡,找来一千匈奴人的仆从部队头领,仔细问过匈奴人山南的防御,再问过匈奴人一些带军的习惯,他已经有了主意。 袁华再次蹲在溪流边的草地上,开始认真讲解他的战术,众人惊呼声一片! 袁华眨眨眼,问道:“你们是不是绝对想不到,老子会这么作死?” 众将领皆摇头,直呼:“这确实作死!” 袁华笑了,牙齿白白的,“你们想不到,那匈奴人想得到吗?” 一群人再次摇头,说道:“他们绝不可能想到!”,“就从来没听过这么打仗的!”,“是不是有点太冒险了?” 有人问,“有人这么打过仗吗?” 袁华嘿嘿笑,只是他不说,因为真有人这么玩过,只是发生在抗美援朝战争中。 夜里,匈奴士兵在营寨的南面高墙之上,看着远处慢慢走来一条火焰长龙。 匈奴士兵能看到火把下,那些人穿着乱七八糟的军服,看服装像是西域的仆从军。 一个匈奴哨兵在三百米外,拦住这群人问道:“尔等是何人?” 一西域士兵举着火把说道:“我等是新归附的西域人,大将军让我们来协防营寨,连夜赶路而来!” 那匈奴士兵再问:“可有信物?” 那西域士兵掏出一个玉质的狼符,这是死在乌垒城的银鹰万夫长身上找到的。 匈奴人说道:“你随我来,其余人在此等候。” 于是,西域士兵带着五个人跟上匈奴卫兵,向着营寨里走去。 匈奴人大声喊叫,然后营寨门开启,三个盾弓弓兵一跃而上,一斧头劈死带路的匈奴人,挤开大门又一斧头劈死一个正在推门的匈奴人,一箭射死另外一人。 前排的三百骑兵立刻打马冲锋,后面所有人开弓对着营寨高墙之上拼命射箭。 前面五人皆是铁甲内穿,外面覆盖皮甲,三人举盾,三人开弓,将赶来的匈奴人挡在半扇门前。 高进策马,第一骑就冲进营地,三发投矛如闪电般出手,将远处射箭的三个匈奴直接洞穿,然后大喝一声“威武”,举起左手盾牌,右手抄起斧头就纵马而入。 紧跟他之后的是青羊,连续开弓将冲过来的三个匈奴兵射倒,紧紧跟着高进就杀进了匈奴营地。 之后,三百骑兵鱼贯而入,也不停留在门前,直接杀进匈奴营区,如同龙入大海,鹰击长空。 这一下匈奴人的营地彻底大乱,到处都是纵马而过的不奴骑兵,流星锤和斧头在黑夜里一闪,带起黑色的血液飙飞。 越来越多的不奴骑兵冲入匈奴人营地,全都大喊:“匈奴主将已死,匈奴主将已死!” 匈奴主将走出中军,站在营地之中,大声喊道:“莫要听他们胡说,我未死!” 青羊听得懂匈奴话,他在一百五十步外,在帐篷的缝隙间,看到中间的营地里面,火光之下,有一个匈奴人在大喊大叫,几个匈奴士兵还守护在其身后。 原本已经打马而过,立刻回转,张开强弓,一箭从帐篷的缝隙间飞过,直接扎穿了那个乱叫之人的脖子。 他看到远处那人的脖子处有一股黑血喷出,猛然栽倒,他吐了一口唾沫,大声喊道:“现在,你死了!”,然后再次纵马,杀向其他战团。 袁华也在纵马,他进来的稍晚,一直往前冲,就看到有三个匈奴举着枪从营地一角拐出来,怪叫着向他杀来。 袁华大喝一声,“来的好!” 打马,挥舞流星锤,就冲了上去。 结果,身后不知谁射了一箭,将冲在最前面的匈奴人射穿,后面两人居然转身,一拐弯,就不见了。。。 袁华的流星锤停了下来,他无比郁闷,英雄尽无用武之地?袁华不管了,再次打马,找下一个倒霉鬼去。 匈奴人的营地里,帐篷布置的乱七八糟,袁华带着两个护卫,在营地里一顿乱钻,明明看到有敌人,冲过去不是被别人捡了,就是一下子就跑了。 这货在营地里冲杀了好一阵,冲的自己气喘吁吁,战马都出了一身汗,屁也没捞到。 抬头一看,自己居然又冲回了进来时的大门口,原来自己竟然跑了一圈,又回到了原点,握草啊!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杀到大半夜,袁华愣是一个没杀到,跑却跑死,累的像条狗,他破口大骂:“你们这群兔崽子!” 也不知道是在骂匈奴人,还是在骂他手下的猛将兄们? 高进的战马已经受伤倒地,他一人持盾,撞飞一匈奴,斧头连续砍倒两人,现在正在和五人对峙。 青羊打马而来,连续两箭带走两人,其余三人跪地投降。 高进喊过来几个士兵把这些人绑了。 然后举盾继续前冲,青羊则骑马跟在他身后,两人一步一骑,配合无间,无人可挡! 二人身后,士兵越聚越多,一路杀穿整个匈奴营地,又再次杀回。 袁华郁闷至极,直接打马去仓库,结果这货今夜背到极点,将仓库大帐掀开,里面就三十几包粮食,屁也没有! 把他气的七窍生烟!大骂“穷鬼,穷酸,穷到这个地步还打仗,你们打个毛线?” 确实,他生气也是有道理的,就算他不打,明日早饭结束,这群人也要撤离了。 因为匈奴人只给他们留了两日的粮食,也就是到明日上午,他们必须撤退,怎么说,也还要留一点口粮回去焉耆。 对面的乞力也听到了山头的战斗,他立刻命令,派一队不奴士兵出击,看看是否可以乘机攻破营寨。 可冲上山头,就看到山头的火光里有一面不奴人的旗帜在迎风飘扬。 只是,这旗帜确实很丑,画的简直有辱不奴人的尊严! 士兵对着营寨大喊:“对面何人?” 营寨里有人大喊:“对面可是不奴族的兄弟?我们是华先生的部队。” 不奴族这边的老兵大喜,大声问:“可是袁华先生?” 对面,袁华终于来了。 这货往营寨上一站,右脚踩着营寨木墙,朝着山下的黑暗处,大声喊道:“我是袁华,谁是你们的主将阿拉什,还是乞力?” 对面的黑夜里有人回答:“乞力将军!” 袁华哈哈大笑,喊道:“让乞力那小子来见我,我送他一个营寨做大礼包!” 对面喊道:“好咧!稍等华先生” 大帐里,袁华和乞力先是给了对方胸口一拳,然后热烈的拥抱。 双方士兵也在热烈拥抱,篝火将整个营地点亮的如同白昼,相互之间介绍着各个百夫长和千夫长。 乞力笑着问袁华:“你真的到哪里都不安生!” 袁华嘿嘿笑,说道:“老子天生异禀,生来就是无法无天的主,偏偏霸气侧漏,随者如云,是不是很羡慕?” 乞力哈哈大笑,又给了袁华一拳说:“老阿拉什说了,这世间坏水最多的人,非袁华莫属!” 袁华一愣,他悄悄的告诉乞力:“这世间最坏的就是老阿拉什那货,我全是跟他学的,你要离他远远的!” 乞力点头,说道:“有道理!今年吃饺子,我要离他五百米以上。” 两人在营帐里商量了一下,于是掀开营帐布帘,叫来两个部队所有百夫长。 袁华下令道:“明日一早,我带你们发财去!” 众人哈哈大笑,问:“如何发财?” 袁华站在椅子上,指着东南方向,说道:“不远处,有座焉耆城,我们去痛打匈奴鬼,然后搬空它!” 乞力也站起来,挥舞右拳,大声喊道:“我等去痛打落水狗!” 众将士皆挥舞右拳,大声喊道:“痛打落水狗!搬空焉耆城” 会后,乞力问:“这里还有多少粮食,我们的军粮不多了!” 袁华眼睛眨了眨,问:“你们还有几日的粮草?” 乞力说:“八日”。 袁华叫来高进,让他连夜派出斥候,去通知崔力和古尔丽,让他们把粮草全部搬来,在山口外等他们。 乞力问:“他们有粮食?” 袁华点点头,说道:“不但有粮,古尔丽还有钱?” “有钱?”,乞力不明白了。 袁华大气一挥手,说道:“我们有三万多金币,以及够我们两万六千人吃三个月的粮食,都是匈奴人送的,匈奴人真的够朋友!” 乞力呆如木鸡,他在四河草原打生打死,也没搞到多少钱粮,可眼前这货在西域居然赚下如此多钱粮,天不开眼啊! 莫非,他真的是霸气侧漏? 这一夜,伊犁河谷打通,山北山南繁花似锦,一条通途已经打开。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16章 卖你一座城,价格好商量 112年的春天,对于大汉帝国的北方边疆的人民而言,是异常严酷的。突如其来的雪灾席卷了北方大地,覆盖了广袤的草原和山川。这场雪灾不仅带来了汉人北部村落生存的危机,也同时开启了东部匈奴人南下劫掠的狂潮。 112年的春天,北方的雪灾来得异常猛烈。厚重的积雪覆盖了大地,阻断了交通,摧毁了牛羊和本来就少的可怜的作物,使得原本就艰苦的匈奴北方部落生活更加艰难。这场雪灾不仅影响了大汉帝国的边疆居民,也对更北面匈奴部落的生存造成了更为恐怖的威胁。 在生存压力的驱使下,匈奴部落集结,开始大规模南下,劫掠大汉北方的各个村落。他们如同草原上的狼群,趁着雪灾带来的混乱,对大汉的边疆发起了一波又一波的攻击。这些攻击不仅造成了巨大的物质损失,更给大汉的边疆居民带来了深重的苦难。 这些匈奴人,一旦攻进村落或城镇,那就是一场劫掠和屠杀的恐怖盛宴,他们连俘虏和奴隶都不需要,只需要粮食,男人,老人和孩子全部杀绝。女人也在玩弄过后,被一个个拖出去像羊一样,割喉而死。 面对匈奴的侵略,大汉的军队没有选择沉默。他们迅速集结,开始了对匈奴人的反击。大汉的将领们深知,如果不对匈奴的集结地和附庸部落进行打击,北方的边疆将永无宁日。因此,他们采取了积极的军事行动,不断打击匈奴的集结地,削弱其力量。 从112年春天开始,大汉与匈奴之间的战争就没有停止过。双方在北方的战场上展开了一场持久的较量。大汉军队利用其强大的组织能力和军事技术,对匈奴的集结地和被其占领的城市,进行了有效的打击。而匈奴则依靠其对草原地形的熟悉和游牧民族的机动性,不断在汉军的行进缝隙间穿插,快速屠杀和掠夺,与大汉军队进行着生存博弈。 大汉军队不怕匈奴人集结,真正让汉军头痛的是,匈奴人那些分散进攻的各个小部队,他们行动灵活,飘忽不定,大汉的北地村落太过分散,这让汉军疲于奔波,军事成本耗费巨大,却难有所获。 112年的春天到九月底,大汉与匈奴之间的战争成为了北方大地上的一场持久战。 大汉朝廷已经发现,如果一味被动防御,北部和西北的边军,不但会被拖死,还无法真正保护北方的村落。七月开始,朝廷决定改变战争策略,汉军正式深入北地和西北部更深的地区,主动对匈奴人的集结地进行远征作战。 河西四郡一群被憋坏了汉军,这下子全部嗷嗷叫,他们是最希望打通西域的一群家伙。 为什么? 因为这群武将身后都有大世家,世家早就想要恢复西域都护府,只有打通商道,征收商税恢复大汉的货物贸易,他们才能从中获得充足的利润,壮大自己的家族。 而武将本身,天天防守,上千上万的汉军,每日在村落之间追杀几百匈奴骑兵,如何获得军功? 既然,洛阳已经下令,大军可以远征,那河西四郡就挥军向西,开始沿途征伐所有匈奴人的势力。 汉军和罗马军团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军事力量,它们在组织结构、战术运用、装备特点等方面有着显着的区别: 就组织结构和指挥体系而言,汉朝的军队统一,军权高度集中,军队的指挥和管理体制严密。汉朝大量屯田,为巩固边防和保障军队供给提供了条件。汉军的军官在日常军法的执行上并不完全负责,需要向皇帝汇报,且有廷尉、军正等独立于将军的官员干涉其中。这就像洛阳大汉政府,在军队中有两条相互制衡的脉络,一为军事主管,一为军法主管,相互制衡。 而罗马军团的军官拥有更多的权限,包括在紧急情况下不经授权指挥其他单位的部队,百夫长也能根据战况自发组织和调整作战任务。罗马军团的指挥更加通畅,军令可以迅速下达至百夫长,甚至直接给士兵下达命令。罗马军团的主管可以随意处置自己手下的士兵,无论是鞭刑和处决,有军团主官自由裁决。罗马军团如果作战失力,主官可以执行十一抽杀,从十人里随意抽取一人杀掉,以建立军队威信。 就兵役制度和兵源构成来看,汉朝的兵役制度是普遍征兵制,而精锐的边军主体是小农,也有少数民族的募兵参杂其中,但汉人是绝对主体。 罗马士兵来自于不同的国家地区,包括破产农民、当地招募的土着和奴隶,构成相当复杂,罗马人占的比例远低于汉军的汉人比例。 汉朝军队,拥有军队数量优势,国家极其重视马政,骑兵数量优势明显。 罗马军团则以步兵特别是重步兵为主体,充分的训练,海军优势明显。 从这些对比,我们能非常明显的看出来,大汉朝廷对军队的控制力,军队的整体规模,军队的民族主体性,汉军基于大量马牛的移动速度,是优于罗马军团的。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这是华夏和匈奴人战争数百年,慢慢总结出来的经验,重步兵是不可能阻止游牧民南下劫掠的,长城其实从未成功阻挡过任何游牧民的南下。 卫青和霍去病为大汉打下了一个完美的演示案例,那就是匈奴人南下,那我们就北上,双方都采用大量战马,都强调快速作战。 说句不好听的,大汉深入作战的本质,就是你骚扰我边境,杀我边民,那我就深入草原杀你们的部落民,杀进王庭的核心区,追杀你们大部落的人口。 来吧! 就算和匈奴一换一,甚至二换一,大汉要看看匈奴人是不是换不起! 匈奴人对汉军的战法也尤为头疼,这群人有骑兵,和匈奴人的移动速度一样。这群人还有大量步兵,用弩和枪盾防守起来,一样如同乌龟般坚硬。 匈奴弓的射程远不如弩,而匈奴人用战马冲阵,那就要用大量匈奴人和大汉人一换一,就算胜利,也是惨胜。 现在,厌尔和折罗就是这样的感觉。 大汉防御的极其严密,中部是长枪,盾牌加弩兵的大阵,两侧是轻骑兵。 他们多次冲杀,都无法冲开汉军的大阵,而一旦撤退,汉军的轻骑兵就会立刻开始追杀。 双方在焉耆城外,已经战斗了整整一天半,胜负未分。 他们不断向北面派出斥候,以防不奴人的军队出现在他们背后。 偏偏这时还不能进城,匈奴人有自知之明,他们攻城和守城的经验跟大汉比,那就是萤火比皓月,蚂蚁对大象,毫无胜算。 匈奴人以往,攻破汉人的城市,那就快速劫掠,然后离开,不然被汉军堵在城市里,那就必死无疑! 在匈奴的记忆里,任何匈奴人的守城战,就没有胜利过的,这群汉军会源源不断的过来,早期不跑路,后期无路跑。 汉军恐怖的人数,能够源源不断的开拔而来,将匈奴人占领的城市里里外外围三层,大汉不但有足够的粮草和匈奴人耗,而且还能制造层出不穷的攻城设备,匈奴毫无胜算! 厌尔最后对折罗说:“不可再耗,我等分了银鹰部,立刻回转北方。不奴族的军队很快就到,到时前后夹击,我等死无葬身之地!” 折罗依然不甘心,他狠狠地看着远处的大汉军营,说道:“你我再攻一次,我不甘心!” 厌尔则冷声说道:“你若不听,你就去攻,我会带着自己的部落立刻北上” 折罗仰天长叹,“时不与我,时不与我啊!” 两人立刻挥军北上,举起弓刀,直扑银鹰的部落,这是他们最后发财的机会,如同分食同伴的野狼。 大汉军阵之中,左侧轻骑兵军阵之中,马原骑在战马之上,看着匈奴人的军队向着北方而去,转头急切的看向中军大帐。 若是那里有摇动轻骑兵进攻旗,他就带着兄弟们冲上去剁了这群匈奴人。 可等了一刻,中军大帐之中并无号令传来,他唯有长叹。 于此同时,中军挥舞步兵旗,已经命令步兵继续攻城。 大量步兵出列,登城梯准备,床弩准备,冲车准备,投石机准备,鼓号声和吆喝声响成一片。 可突然又有斥候打马而来,其疾如风,直冲大营而去。 大营立刻又再次挥旗,鸣金,一队队步兵又回到大阵之中开始摆开防御阵型。 马原甚至纳闷,这是发生了何事? 然后,就看到西北方,一群群黑压压的骑兵涌出山口,游牧民的长号声绵延不绝,铺天盖地的向着焉耆城而来。 众人皆是一惊,一眼望去,对方两万多人,六万多骑,将整个西北的草原都覆盖的满满当当,满眼皆是旌旗招展,烈烈迎风。 大汉士兵皆是面容一紧,长枪倒伏,弩弓上弦,“大汉威武”之声不绝于耳。 对方停在两里开外,双方对峙半晌,一骑从对方阵营中飞驰而出,向着大汉军阵而来。 这一人一马越来越近,马原觉得有几分眼熟,他突然想到一人,自言自语道:“莫非是袁华?” 就见那人,将战马停在一箭之地,大声喊道:“不奴族,山海城,袁华,求见大汉将军!” 马原叫来旗下小将,让他立刻通知大帐,就说他马原认得此人,乃杀匈奴人的好汉子! 不多时,汉军大营之中亦驰出一匹战马,一员汉将领着袁华进入大营。 同时,又一名骑兵回报:“命校尉马原,立刻进中军大帐!” 马原策马横穿军阵,翻身落马,几步跨出,进入大帐之内。 就听见袁华在那里正说道:“我们乃是盟友,共同攻打匈奴,我军有一座从匈奴打下的西域城池,可以交易给大汉,价格好商量。” 马原一时愣住,脚步为之一缓,心道:“好乖乖,袁华这货生意做的如此之大?人家商队是卖货,他倒好,居然有一城池要贩卖?真是好胆!”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17章 何为汉族 马原进入大帐之中,给主将班雄作揖,然后踏步走到右手边和副将班勇站到一起。 他睁大了眼睛,就看着袁华唾沫星子飞溅,站在大营之中和大汉主将谈着商贾之事,觉得不可思议。 等等,袁华那厮说的是乌垒城?这货居然把乌垒城打下来了? 再等等,这群不奴族居然把四河草原也打下来了?这么牛皮的吗?那你还做啥子生意?你躺着收税金不好吗? 大帐之中,灯火通明,班雄看着眼前之人,觉得甚是有意思,开口问道:“不知,不奴族欲将乌垒城作价几何,售与我大汉?” 袁华这货,在古代人眼里有些奇葩,他毫无上下尊卑之分,遇到煌煌大汉军威,也不畏惧,居然开口说道:“说了这么多,有些口渴,是否能喝杯茶水?” 众人面面相觑,班勇在一边小声的问马原,“你认得这厮?” 马原小声回答:“认得,在张掖城外,我与匈奴交手之时,袁华等人曾有过援手之义。” 班雄也看不透袁华,眼前这人明显是个汉人,汉话说的极为流利,却有着胡人无拘无束的性子。 他严肃的朝士兵挥了挥手,士兵下去取水。 袁华接过水碗,大口喝水,他刚刚确实觉得口渴,将碗还给士兵,还笑眯眯的说了声:“谢谢,小哥!” 众将也不说话,就静静的看着袁华。 袁华想了想,他说道:“我不奴族只有两个要求:一,乌垒城外的牧场给一些西域部族牧马,这是他们帮我们打战时,我们许下的承诺,君子一言,四马难追;二,我们希望和大汉建立起一条稳定的贸易线路,希望大汉能够和我们联手从西域经四河草原,最后到里海之间建立起一条驿站之路,让商贸繁盛,让沿途的百姓都能依托商贸过上好日子。” 大营之中,一时议论声纷纷,班雄却有些意外,他问道:“此话当真?” 袁华笑着说:“当真!” 班勇此时也有疑问,他先向班雄一礼,虽然班雄是他大兄,可军中不可无礼。 班雄点头,班勇才踏前一步问道:“你的意思是,不奴族出兵数万,打下乌垒堡,更是歼灭上万匈奴,现还要将乌垒堡送于我大汉,却不要金银赏赐,亦不要西域任何地方?” 袁华笑道:“是的,只求万里通商,沿途百族共富!” 班勇疑问:“通商对于不奴族有如此重要?” 袁华此时收了笑容,对着班勇说道:“贸易,是天下经济的血脉,它促进了各个部族之间经济的繁荣与发展,随着人员和货物的流动,可以加深世界对大汉文明的交流与理解。 通过贸易,大汉能够获得更大的市场,从而增加销售额和产量,推动国内百业的生产和老百姓的收入。 国际市场的竞争促使各国不断改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增强竞争力,从而推动整个国家经济的增长,老百姓日子好过,谁要打仗? 各国还可以根据自身的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进行专业化生产,通过贸易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比如,西域盛产葡萄,而大汉盛产茶叶,这样的贸易就是互补。 再比如,大汉缺铜和银,却善于炼铁,那就可以用铁换铜和银,来获得整体国力更大的发展。。 通过国际贸易,大汉的文化和大汉的文明得以传播,增进了国际社会的相互尊重和合作,更多的了解会减少战争的发生。 请各位思考一下,如果大汉的经济和西域的经济紧紧联合在一起,如同一个又一个连接在一起的草环。 一旦这种体系成型,哪一族又能离开大汉的经济体系,让自己的子民受穷,受苦? 更何况,这种贸易,收益最大的其实就是各国的贵族,他们一定会是整个体系最坚定的支持者。 你们想一想,是不是这样? 这不是对于我不奴族重要,这是对大汉,对沿途的所有百姓都是无比重要的事情!” 班雄看向身边的文官,问道:“这些话是否已经记下?” 那文官汗颜,“说的太快,记之不及!” 班雄哈哈大笑,他们班家其实就是袁华说的一环,他说的极为有理,只是很少有人说的如此透彻。 他站起来,对着袁华说道:“等下可否请先生再详谈,我将亲自手写奏折去洛阳。” 袁华拱手说道:“敢不从命?” 班雄对于袁华的身份也颇为好奇:“问道,我观你是汉家儿郎,又怎会成了不奴族人?” 袁华苦笑,说道:“这说来话长,我们本来都是汉家工匠,被俘,再被卖为奴隶,欲逃回大汉,却。。。” 众大汉将官,在大帐之中听说袁华他们的故事,唏嘘不已,颇为感慨,原来这也是死中求活之人,行不得已之事,却建立了一番功绩! 是夜,袁华先回不奴族军营地之中,让各位放心。 又再次带着数人返回大汉军营,连夜制作了一份《西域和平通商协议》。 第二日,袁华更是给班雄和班勇二人,详细讲解了贸易的重要性,其中他提出了商业的四个好处:“商是国家大事,商可以资源互补增强国力,商可以让大汉文明播散四方,商可以建立起连接各国的经济血脉,带来更为持久的和平。”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也同时提出了,如果不重视商业,可能会带来“闭关锁国”的问题。 最后,袁华送上了一份世界地图,他要让大汉开启眼界,要让大汉群臣都知道这世界到底有多大?这世界的文明何其灿烂辉煌! 班雄和班勇,和他交谈整整一天,越是深谈,越是觉得此子不凡。 班勇叹息道:“袁先生真乃大材,可惜不能为我汉家所用!” 可袁华却笑着说:“不奴族其实就是汉文明的分支,不奴族可以为汉所用啊!” 班雄急忙问:“此话何解?” 袁华问:“我有一个概念,称为汉族,凡习我汉字,遵从汉人的习俗和礼仪,尊老而爱幼,皆为汉族!” 班勇不解:“若是黄发蓝眼,习我汉字,尊重我汉族礼仪,亦是汉族?” 袁华点点头,说道:“上溯到远古,我族从炎帝和黄帝合并而来,这说明我汉族从远古以来就是心胸开阔,能容纳不同民族之民族。我大汉其实是万族之合,我大汉能够有今日之疆域,其实本质上是一种不断和万族融合的过程,若葱岭以东可以,那么葱岭以西不可吗?这件事,不是急于一时,但只要持续的做,终有一日,葱岭不再是阻隔,东西南北皆说汉话,写汉字,尊重我汉族文化,向汉族归心,这才是千古之事!” 班家兄弟不语,这个概念的冲击太大。 班勇立刻执笔,写下“汉族”二字,然后在后面又写下,“万族之合”四个大字。 他略微思索,俯身对班雄一礼,说道:“此事关系重大!末将,愿往东都,向朝廷说明此事。” 班雄点头,说道:“此乃归本溯源,开拓万方之事,确实极其重要,你去,我亦放心。” 袁华还在天平上,加上了一个砝码,“二位,为大汉威仪,我亦会派遣使臣,请大汉册封,如果大汉愿意,可以向不奴族移民,我欲让双方渐渐融合,让大汉的文明再扩展六千里,直达里海,其间万族与大汉终为一体!” 袁华是现代人,知道去大汉册封,其实是个赚钱的买卖,而且大汉需要这东西,他也希望大汉能接受不奴族的存在,认可不奴族的存在,能够向不奴族移民,充实汉人血脉。 汉人,是这个世界上少有的勤劳和谐的民族,袁华和那群汉人工匠相处日久,就越发确信汉族拥有非常奇特的亲和力。 大汉,不应该把脚步停在葱岭以东,应该让血脉翻越崇山峻岭,去西域,去里海,去开拓汉文明更广阔的文明圈。 袁华说完,还在地图上,用手指画了一个圈,这个圈从东海之滨,到里海西岸,昂然万里。 班勇和班雄猛地站起,他们死死的看着这张地图,心脏直跳,连呼吸都急促起来。 班雄半晌才说道:“冠军侯亦未有此功绩!” 班勇亦叹道:“若此事能成,我等皆可金竹留名!” 两兄弟又相互看了一眼,他们知道这件事,谁也挡不住! 皇帝若开始推广此事,那么从更远的历史上来看,这件宏图伟业将从他起,必可万古称雄。 世家亦会推动,商业贸易可以为各大世家带来丰厚的收益。 文官亦不会阻挡,此为先以商贸开通途,后以文化为主,军事为辅,文官必定也会认同。 两人对袁华齐齐行礼,说道:“袁先生,请等待我们的消息,我们将携带通商协议去东都,面见陛下。此事,必有佳音!” 袁华站起来,微笑,说道:“我是汉人,写汉字,说汉话,不奴族全族都在学习汉语,我们就是大汉向西边伸出的臂膀,大汉的文明终将环抱西域。” 三人齐齐作揖,为了“汉族”二字! 袁华带着不奴人远去,但他知道这件事,大汉绝对会支持,如果不支持,那就不是大汉! 同时,他也管不了千年,至少他活着的时候,能让不奴族和汉族紧密的联合,让文化和习俗开始慢慢融合,三代人之后,汉文明就能牢牢的在西域扎根! 他抬头看天,这天还挺美啊!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18章 丝路驿站 如果穿越伊犁河谷,从大汉的长安城到里海西岸的山海城到底有多远? 这个时代没有精确的数字,乞力按照他们每日行军日志,一路杀来的路程来计算,足足有一万六千里。 袁华这个时代,不可能为这样一条漫长的道路修建道路,但草原,荒野和山脉之间,来往的人类早已形成了最原始的道路。 这条道路虽然泥泞,虽然荒凉,虽然颠簸,但人和牛马走的多了,这条路就在这里。 袁华的整个西域和平和通商协议里面,牵涉的的东西有很多,甚至很多都是他带着古尔丽和几个白马少年连夜思考的,还仅仅只是一个框架。 但这个协议,从根本上将改变不奴族和大汉之间的政治,经济和安全态势。 这份协议有两点是核心,:第一个核心,是驿站! 从长安到焉耆有七千三百里,这一段的贸易驿站将由大汉负责建造,每五十里会有一个商业驿站。从焉耆到山海城,又有八千七百里,这一段的驿站将由不奴族来承建。 按照袁华的要求,这个驿站其实是一个小型综合体,它的规模可以不大,但功能必须齐全: 第一,它必须是通信传递的节点。在这个没有现代通信技术的时代,驿站通过马匹或步行传递书信、公文,商业合同,银票和军事情报,是国家级别通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里值得重视的是袁华提出了银票,长安和山海城双方同时将在对方处存有一笔金银作为银票对换的本金,而商人使用银票要叫一笔费用,这是驿站的第一笔经济来源。 第二,驿站是古代交通网络的节点,驿站和道路构成了古代的交通网络,它们通常沿着主要道路分布,为长途旅行者和商队提供休息和补给的场所。 袁华首次提出了提供住宿,饮食,酒馆和马匹的草料豆料的服务,这些服务的定价将核算成本,按照商队可以承受的价格提供,这是驿站的第二个收入来源。 第三,快马和人员快送服务,在战争时期,驿站可以迅速提供马匹,传递军事命令和情报,对于军事行动的协调和指挥至关重要。 第四,驿站商业贸易,驿站也是商业贸易的中转站,商人和货物在这里停留,进行交易或等待进一步的运输。驿站本身可以展示当地物产,提供交易服务。 第五,面向普通人的邮政服务,袁华觉得这一次他和山海城之间的通信极为艰难,驿站还需要承担面相普通人邮政服务的角色,负责邮件和小型物品的收集、分类和分发。 第六,双方各派出一支大型散货商队,每月定期从长安和山海城之间发出,可以收取运费,送到各个驿站或者城市。这也是驿站系统的盈利项目之一,小商队完全可以将货物转交给这些商队,而不用自己牵着马牛去走这么漫长的道路,整整一个来回。 第七,依托大型驿站,袁华他们将在伊犁河谷和四河草原分别建立起两个巨大的商业集贸市场,并希望由这些大型的贸易市场形成大型经济连接点,而后由这个集市再慢慢发展成城市。这些驿站里面的市集,将首先向外收取摊位租金,然后是租赁门店,最后随着城市建立,还能销售地产! 总之,袁华给出的驿站计划,是一个既能服务商队,也能服务国家的体系。 最有趣的是,袁华认为驿站能赚钱,这真的对于汉代人是一个非常烧脑的问题。 第二个核心,是和平! 如果连和平都没有,谈什么贸易。 沿途驿站所牵涉的沿路部族,都必须签订军事保护驿站协议,并要同意不奴族和汉族军队进入的许可。 如果有谁在沿途,却不签署这份协议,那么不奴族和大汉有讨伐他的权力。 原理上,伊犁河谷以东归大汉管理,伊犁河谷以西归不奴族管理,在特殊情况下,双方可以合兵一起讨伐。 这个特殊情况就是匈奴!双方都承诺全力打击匈奴人的势力。 这里面,袁华写入了一个特别条款,那就是每年的四月,双方都必须同时出动三万以上的轻骑兵,从东西两个方向,同时进入北方,不进行大规模作战,只消灭匈奴小部落。进行积极的战略性进攻,绞杀匈奴人根基的战略,直到匈奴臣服,愿意被拆散。 这个特别条款非常重要,因为匈奴是大汉的大患,大汉人人得而诛之。加上这条条款,将极大推动大汉方面对协议的认同。谁都希望从东西两路同时夹击匈奴。 两万不奴骑兵在新的万夫长带领下,继续向北征伐匈奴。 现在袁华正带着商队的八千人和乞力的两千不奴士兵一起返回四河草原,乞力看过协议以后对袁华说:“如果大汉同意这份协议,那匈奴完蛋了。” 袁华点点头,他说道:“我们这边进去的就绝不是三万人,阿兰人绝对会趁火打劫,这群家伙绝对擅长做这件事。” 乞力又缓缓说道:“先不说阿兰人,就算不奴和汉朝六万轻骑兵进入草原,如果分散进攻各个中小部落,匈奴人不征召十万以上部队绝不可能围剿。可四月正是草原刚刚复苏的时节,牛羊饿了一个冬季,这时候聚集这么多部队杀进去,你真的比我还狠。”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袁华没说谎,他不是杀人魔,但他已经看清了这个世界的本质,不奴和匈奴只能有一个活着。 袁华挥了挥马鞭,大声对着峡谷大喊,所有人都看过来,大家知道这货又开始神经了。 袁华到今日还学不会“君子之仁”!他明白知道,草原之上,万物竞争,强者生存。可就是因为知道,他心里不舒服,必须喊一嗓子。 袁华转头看向并排行进的乞力,说道:“回到四河草原,向匈奴下达屈服令,若他们不屈服于不奴族,那我们唯有战场上见!” 乞力也看向他,说道:“这样的做法毫无用处,要知道那些匈奴的首领们,绝对不会容许自己所属的部落遭到拆分。因为对于这些匈奴头人来说,部落就是他们生存和发展的根基所在,如果部落被强行拆散了,那么他们将会变得一无所有,甚至连最基本的身份地位都难以维系。毕竟,一个失去了部落作为依托的头人,就如同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一般,根本无法在这广袤无垠的草原之上立足。所以说,想要让这些匈奴头人们心甘情愿地接受部落被拆散这样的结果,那就只有杀!” 古塔在一边说道:“其实还有另外的办法!” 乞力笑着问身边的小男子汉,“还有什么办法?” 古塔说道:“分裂他们,让他们相互厮杀!” 乞力问:“如何分裂他们?” 古塔笑了,这孩子看向乞力,反问:“如果匈奴王,死了呢?” 众人觉得这是一个严肃的问题,乞力认真的思考,这件事的可能性。 他们绝不认为匈奴人能够攻下源启城,于是开始推算匈奴人接下来的动作。 乞力认为匈奴人会想夺回四河草原,他们会向东撤退,乞力指着地图说:“匈奴王,不可能像我们那样,轻车简从,他们最快应该在十月中旬抵达四河草原。” 袁华问道:“四河草原现在有多少兵力?” 乞力说:“我离开的时候,他们已经拥有三万人,但装备和训练并不充分。” 袁华再问乞力:“你觉得老阿拉什会轻易放过匈奴吗?” 乞力摇摇头说道:“不会,如果损失不大的情况下,老阿拉什和可彦两个会吊着匈奴一直追下去。这两个人,是这片草原最老,也最有经验的两个老头。” 袁华不再问问题,他就静静的看着地图,最后他下定决心:“乞力,你带着我的六千士兵,在加上一千老不奴骑兵,立刻回转四河草原,三万七千人已经拥有能牵制匈奴王的实力,要快!” 乞力反问道:“另外的两万继续追击匈奴?” 袁华点点头,说道:“我提供粮草和金银,让他们一直追杀到十月底,然后回到焉耆城过冬,明年再返回四河草原。” 乞力点点头,草原人知道打狼可不能打一半,要死死的追着狠揍,不让狼恐惧,那么狼就会记仇,每日每夜盯着你的部落里面的牛羊和人口。 乞力最后给袁华留下了五百士兵,带着六千五百人快速返回四河草原,那里将会有一场大战,战争的结果将决定匈奴人是否分裂。 草原太大,袁华不觉得乞力他们能够真的杀死匈奴王,但一个被削弱的匈奴王,他的地位一样岌岌可危。 所以,袁华在乞力离开的时候,骑马追上他们,对乞力说:“重要的不是匈奴王,重要的是他的部队,要最大的杀伤匈奴王本部落的士兵,留下一个虚弱的匈奴王,会给匈奴部落带来更多的厮杀!” 乞力点头,然后带着军队向着西北疾行而去。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19章 湖边悟道 这一次,袁华他们回返山海城,要走三个月。 崔叔看到可以不用翻越山口,他也赶回去于阗国,想问问自己的父母和那些亲友愿不愿意跟他去不奴族。 以前他是害怕父母年纪大了,走不过五千米的山口。 袁华派出一百战士随同崔力回去于阗,自己带着所有人先踏上了回程。 而乞力则派遣一个新任的万夫长,留下两万不奴轻骑兵配合大汉攻打焉耆城,在焉耆城投降以后,他们再次从焉耆向北,追逐匈奴骑兵到十月底,那时北方已经开始下雪,他们会回到焉耆,第二年春天返回四河草原。 袁华,古尔丽带着最后两千多老幼的破烂部队,踏上了回去四河草原的道路。 袁华这一路下来,也算是看明白了。整个西域其实是一个巨大的宝库,他一路捡拾矿石,发现天山山脉拥有各种矿场,好好开发绝对富甲天下。 而天上的融水,让这片大地的沿河地带拥有充足的水量,日照充足,牧草丰美,只是这片土地的人们不善于精耕细作,他们种植的方式虽然比草原好一点,可依然并不精细。 古尔丽被太阳晒的黑黑的,可这姑娘的就像一只小母豹子,每个白天都挥着她的小马鞭,笑盈盈的。 晚上,古尔丽总是喜欢爬进那个装有金币和银子的马车,清点一下。 袁华有一天问她:“你们原来部落的名字是不是葛朗台?” 古尔丽疑惑的说道:“不,我们以前的部落名字叫野马。” 古塔在旁边贼兮兮的笑,他知道袁华说的葛朗台是什么意思,那是一个每天晚上都要去点钱的贪财鬼,袁华以前说过这个故事。 小家伙故意把马速降低,悄悄的告诉袁怡,两个小东西在后面,缩着头,笑的像两只偷吃的小老鼠。 袁华的母亲,永远都仿佛停不下来,她带着一群妇人,总是在忙碌,马车走就在马车里编织蓑衣,停下就帮着做饭和看管孩子们。 接下来就是冬天,他们现在已经不需要穿草披风,但蓑衣可以挡住风雪,在接下来的冬季会很有用处。 十月的伊犁河谷,白天的天气还好,到了夜晚已经有些寒凉。 袁华很奇怪,他让所有人在砍伐木头时,总让人们将一些树枝插入土地,并浇灌一些清水。 他说:“这些都是插枝可以成活的树木,不能我们一代人就将后人的森林都砍完了,要给后人留下些希望。” 就这么走了二十日,终于在十月底,在一片小雪里四河草原。 斥候领着一队骑兵来见袁华,他们带了一个消息,老阿拉什和乞力共七万大军,他们在三百里外围住了匈奴王最后的三万人。 袁华点点头,他觉得自己不必要为三百里外的事情操心,最后的五百士兵要保护老幼也不可能再调去战场。 于是,他告诉斥候:“去通知老阿拉什和乞力,就说我们去看看大湖,会在大湖的南面扎营,等他们凯旋而归。” 袁华在十一月五日,抵达的大湖的南面。这里有一片被初冬轻吻的湖泊,它的名字叫做巴尔喀什湖。 巴尔喀什湖名字的原意为“沼泽中的草丘”。 站在大湖的南岸,了望大湖,在广阔的水域中散布着一些草丘或小岛,小岛上全是积雪覆盖的牧草。 在这个季节,它如同一位沉睡的少女,静静地躺在冰雪的怀抱之中,等待着那些愿意探寻她秘密的旅人。 初冬的巴尔喀什湖,是一幅静谧而又神秘的画卷。湖面上,冰层开始悄然蔓延,像是大自然在水面上铺开的一层薄薄的水晶。阳光透过稀薄的云层,洒在冰面上,反射出耀眼的光芒,仿佛是无数钻石在湖面上跳跃。湖岸的树木,早已褪去了夏日的绿装,换上了金黄与深红的秋衣,它们在寒风中摇曳,似乎在诉说着季节更迭的故事。 袁华一个人走在湖边,脚下是柔软的雪地,每一步都留下深深的足迹。这些足迹,是旅人与这片土地对话的印记,是初冬给予的温柔拥抱。偶尔,一阵风吹过,卷起湖面上的雪花,它们在空中旋转、飞舞,如同精灵般轻盈。这些雪花,是初冬的使者,它们带来了寒冷,也带来了纯净与宁静。 袁怡和古塔带着一群孩子在湖边嬉戏,而远处的宁静中,巴尔喀什湖的野生动物也开始了它们的冬季生活。粉红火烈鸟在湖中优雅地觅食,它们的羽毛在初冬的阳光下显得格外鲜艳。西伯利亚白鹤在天空中翱翔,它们的身影在湖面上投下长长的影子,如同一幅动人的水墨画。这些生灵,是巴尔喀什湖初冬的守护者,它们的存在,让这片湖泊更加生动,更加富有诗意。 夜幕降临,篝火边的巴尔喀什湖变得更加神秘。星空如同一块巨大的黑色天鹅绒,上面点缀着无数的钻石。这些钻石,是星星,它们在夜空中闪烁,仿佛在与湖面上的冰晶对话。在这样的夜晚,时间似乎静止了,一切都沉浸在初冬的宁静与美丽之中。 袁华一个人,将帐篷竖立在大湖的旁边,盘坐在帐篷中,静静的看着小雪里大湖。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巴尔喀什湖的初冬,是一首无言的诗,一幅无声的画。它不需要华丽的辞藻,也不需要繁复的色彩,只需要一颗愿意感受的心,去体会那份宁静,那份纯净,那份属于初冬的独特之美。在这里,每一个呼吸都充满了初冬的气息,每一次凝望都能感受到自然的魔力。巴尔喀什湖,用它的初冬,诉说着一个关于季节更迭、生命轮回的故事。 他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如此安静和宁和过,现在他要认真思考,未来该如何做,不奴族到底该如何面对这个世界。 同样,这个世界该如何看待不奴族?! 他问自己,为何这世间有这么多纷争和厮杀?难道人类找不到一条通向和平的道路?人们到底争夺什么? 他曾经问过很多人,这个问题,也得到过很多回答。 有人说,是为了土地!就好像眼前的大湖,优秀的资源是有限的,这些导致不同群体或国家之间的竞争,如同匈奴人要这片土地,是为了土地,水源和无尽的牧草,归根到底是为了更多一点的食物。 有人说,只有扩张才能带来和平,越大的领土,就能为核心地带提供越大的安全保障? 是的,历史上,许多国家通过征服其他国家来扩大自己的领土,然后对别人说,是为了自己的安全。 可如果人人都是如此,那这个世界根本就不会有安全! 为了政治权力?为了争夺或维护政治权力,不同政治集团之间可能会发生冲突。这种事情一旦发生,那么民族和国家在本质上已经分裂,不同的利益集团已经开始赋予自己不同的标签,如同汉末时的三国,他们已经不是大汉,他们是魏蜀吴。 如何避免不奴族的内部分裂?如何避免民族区分,避免党派区分,避免人种区分,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这一次回去必须立法来解决。 有一个问题,是一直困扰袁华的。为什么大汉和罗马在这个时期都如此辉煌,可再过千年罗马的辉煌就消散如烟?文明的内核,到底有何不同?到底是什么让华夏能够一次次分裂,却不停顽强的聚合,哪怕尸山血海,哪怕死伤无数,为何华夏要一次次不断粘合破碎的国度?而罗马却如同摔碎的冰块,被历史的风拂过,烟消云散? 他日复一日的坐在这大湖边,看着冰雪不断覆盖大湖,看着日升与日落,看着大湖的白日和黑夜。 他抽丝剥茧,开始把问题向更深的核心。 一个民族,它的兴盛和灭亡,其实本质上是内部认同的强度。 现在,这个世界,人口还远远比不上后世,蛮荒才是主题,人在这片山河之间是如此稀少! 从十四亿人口的现代中国,回到五千万人口的大汉,更不要说西域,你总会感觉到寂寥,很多时候行几十里,也见不人烟。 所以,土地其实不是真正的问题,问题在于如何有效的开发土地,如何让农业发达起来,让更多的粮食种子进入这片大陆。 他在沙地写下了两个字,“美洲”,他需要美洲的粮食种子。然后,他在美洲之后,写下了“黑海”。从黑海扬起风帆,进入地中海,出直布罗陀,横渡大西洋,就到美洲! 然后,他再次在“黑海”之后,写下“大船”这两个字,他已经决定将不奴族的手伸向西面,在黑海的东岸建立新的城市。 安全? 他写下“罗马,帕提亚,贵霜,大汉”四个名字,大汉他可以和平共处,但其他三国都表现出了敌意。 他认真写下自己的底线,“高加索”三个字出现在沙滩上,只要他们不越过高加索,他不会掀起战争,甚至可以开启更多的贸易。 最后是“民族认同和凝聚力!” 这个问题,他思索了很久! 首先,他划掉的就是党派,党派轮换执政,各个城邦的投票制度,源于希腊。可希腊文明本身就是一直是分裂的,希腊人的内部战争,一直从未停歇。 为什么?因为政党要存在,那么天生就需要“切分”,比如我是“大汉党”,他是“阿兰党”,政党制度本身就是自私的,一个不自私,不能维护党派核心利益的组织,没有存在的必要! 一旦开启党派,开启投票,那么几代人以后,这个国家必然走向分裂,只是时间长短的问题,然后就是内战,然后就是永久的分裂。 这就是罗马文明走向末路的原因,他们的文化,无论希腊还是罗马,他们太过强调自我,从未真正聚合欧洲的民族和力量。 袁华,在沙地上写下“大一统”,他反复在看,他觉得“大一统”,统治的人心,是认同,而不是土地。 他始终记得,第一次吃饺子时的场景,所有人不分民族,不分你我,都能在其中获得认同和快乐。 至从,他开始明白后世为什么高考要给少数民族让分,就算少数民族的孩子学习成绩差一点,也可以读更好的大学。这是帮助,这是加强民族认同,这是心里有其他民族。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就像什么?像一个真正的家庭,一个孩子天生弱一点,家里都会伸手照顾这个孩子,而不是强壮的孩子殴打和辱骂他,这样会带来家庭的分裂。 他不知道,不奴族能存在多久?或许,有一天历史会带走这个民族,可只要他在一天,不奴族之中就不能有歧视!每一个加入不奴的人,都要有基本的权力,包括粮食,包括教育,包括最基本的生存条件。 然后,他再次写下“大匠师”三个字,他开始认真思索,这种制度的出路在哪里? 目前而言,大匠师更多的是技术人才,人们天生在这种制度下选出的大匠师都倾向于技术人才。 这些人,都有一种实干精神,而不奴族的分工协作让这群人拥有产业链的概念。 这些大匠师的产品,又通过贸易,和这个世界紧密相连,他们至少知道这个世界的丰富多彩。 这群人可能对于更宏大的主题,并不关心,但至少这群人都必须生活和工作在人群中,知道人民的苦与乐。 他写下了一条规定:“大匠师日常工作不离开基层,只是每月例会,讨论和决定国家大事。” 而真正管理不奴族的是大匠师选出的“匠师官”,就像刘玉她们。大匠师会议,将每年“问政”政府,而且这种“问政”将在是公开的,并由史官做全程记录,这就是不奴族的历史。 袁华写下“广场问政”四个字和“不奴历史”四个字。 他再次写下“六年轮值”,六年到底够不够推动一个长期政策的执行?六年到底是不是一个合适的时间长短?下一个六年会不会是上一个六年的延续?还是否定? 面对,浩瀚的大湖,他一个冬天都在思考。 老阿拉什和乞力回来时,整个营地都一片欢腾,他却一人独坐在帐篷里,陷入沉思之中。 老阿拉什过来,问他:“在干嘛?” 袁华微笑的说:“回来了?我在思考不奴族的未来,我想让这个民族能走的更稳和更远些。” 老阿拉什笑了,老东西挤进袁华的帐篷,将手伸出帐篷烤着火,说道:“你想让它走多远?” 袁华想了想,说道:“至少千年!” 老家伙的手,有点颤抖,他反问:“真能走这么远?” 袁华从屁股下面抽了一根干柴,轻轻的架在火堆上,说道:“我尽力。” 阿拉什搓了搓手,说道:“大月氏的五族,也就两百年,大汉又能存在多少年?” 袁华不说话,他只是盯着火堆。 乞力和古尔丽走过来,古塔和袁怡跟在他们屁股后面,居然搬来两个小帐篷。 看到他们走来,袁华让他们坐到火堆前,才淡淡的说道:“我们是一群离乱中走到一起的人,我不想再看到离乱,不奴族是一个家,我想要这个家完成两件事。” 众人不说话,只是烤着火,眼睛都看着他。 袁华开口说道:“第一,要和大汉融合,睁开眼看这个世界,大汉至少不是奴隶文明,他们的制度已经比周边文明领先数百年,我们不奴族永远也不会有奴隶,就目前而言,大汉和我们双方的文化最为相近,也能够相融。第二,不奴族又要引领大汉,我们要是大汉另外一个分支,要用一部分大汉的文化,也要在这个文化的根茎上开出更美的花朵。” 他指了指冰雪覆盖的大湖岸边,说道:“就如同春天来了,这片湖滩会开出各种颜色的花朵,我们要有自己的色彩。” 他慢慢向所有人讲解,自己这段时间的思考和所得,古塔拿来纸笔记录,袁怡在旁边为古塔磨墨,其他人不时在提问。 雪花,从苍穹落下,扑向大地的怀抱。 当袁华展开心胸时,所有人也敞开心胸,因为袁华的一句话打动了所有人。 “人这一生,能吃多少?人死了,需要多大的土地用来埋葬?谁还会记得我们?后人,只有通过那些文字写下的东西。我希望不奴族有两个东西永世不可更改,一为大匠师的地位;二就是史官的地位!前一批人老老实实做事,后一批人老老实实记录,就像老阿拉什曾经教过我的,勤恳的牧羊人,总会有更多的收获。要是有一天,我死了,老阿拉什死了;乞力和古尔丽,你们要坚持这两个原则;若是你们死了,古塔和袁怡要接过这个责任。只要这个民族是老老实实的,这个民族就不会灭亡!” 老阿拉什让乞力叫来所有的千夫长和白马少年,把袁华说的话,让他们记下,然后给所有不奴族战士传达。 从此,不奴族里开始流传一句话,“不奴人,与匠师和史官同存!” 刘玉,听到这句话时,泪流满面。她记得上一任女官,死前曾握着她的手说道:“孩子,请你接下我的责任!解忧公主说,有历史的部落,将会永存!”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20章 泰西封 冬日的帕提亚帝国首都,泰西封,被一层轻柔的雪纱覆盖,街道上铺满了洁白的雪毯。清晨的阳光透过稀薄的云层,洒在这座古老城市的屋顶和墙壁上,金色的光芒与雪白的地面交相辉映,仿佛是神明在这片土地上洒下的金粉。 街道两旁,古老的石质建筑在冬日的寒风中显得格外庄严,它们的轮廓被雪勾勒出柔和的线条,仿佛是时间的雕刻家在这些建筑上留下了岁月的痕迹。偶尔,一阵风吹过,卷起街道上的雪花,它们在空中旋转、飞舞,如同一群轻盈的精灵,在冬日的舞台上演绎着无声的舞蹈。 市场上,商贩们裹着厚重的羊毛披风,他们的摊位上摆放着各种商品,从远方运来的香料、丝绸到本地的手工制品,应有尽有。尽管天气寒冷,但人们的交易热情并未减退,他们的声音在寒冷的空气中显得格外清晰,夹杂着讨价还价的热闹声,为这个冬日的早晨增添了一丝温暖。 偶尔,一队骑兵穿过街道,他们的马蹄在雪地上留下深深的痕迹,马儿呼出的热气在空气中形成一团团白雾,随着他们远去的背影,这些白雾渐渐消散在寒冷的空气中。骑兵们的盔甲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他们的身影在雪地的映衬下显得格外英武。 泰西封的冬日,是一幅静谧而又生动的画卷,它既有历史的厚重感,又有人间的烟火之色。在这里,每一砖一瓦都诉说着帕提亚帝国的故事,每一片雪花都承载着冬日的宁静与祥和。 扎多牵着马匹,行走在泰西封的街道之中,他看着眼前的一切,熟悉却又有一种陌生感。 熟悉是泰西封的颜色和它的古朴,而陌生感是他看到街道两边的小巷里,有很多穷苦之人蜷缩成一团,用一块破烂的麻布来扛过这个寒冬。 这让从山海城而来的扎多,觉得无比的心痛。 山海城富裕吗?不,山海城也并不富裕,他们没有金碧辉煌的神庙,他们没有威严的皇宫,刘玉他们办公的地点是一栋不起眼的小房子。 可山海城没有披着一张麻布过冬的人群,人们至少有一间房,有一碗粥,有几片羊肉和一些咸鱼,以及酸菜。 扎多行走在泰西封的街道上,他的思绪却在思考这里和山海城的不同。 他深爱这片生养他的土地,他以前曾经无比向往那些金碧辉煌的建筑,以前他走入泰西封总是在看那些高大的建筑,总是看到那些贵族的房子,总是忽略那些小巷里的贫苦之人。 他曾经问刘玉,“贸易赚来如此多金银,为什么从不见您们穿戴?也不建高大的庙堂?” 刘玉微笑着放下羊皮卷,给他倒好一杯热茶,轻轻的说道:“其实,我也爱金玉,女人谁又不爱美丽?” 刘玉将热茶,推到扎多的面前,说道:“你辛苦了,喝一杯茶,暖暖身子。” 扎多双手端起茶杯,贪婪的闻着茶香,他喜欢闻茶的味道,那让他觉得神魂安宁。 刘玉将铁壶放回小泥炉之上,问扎多:“这泥炉好看吗?” 扎多看向泥炉,那泥炉小小的,手工制作的,有些歪歪扭扭,他实话实说:“古朴,却也不怎么好看!” 身边跪坐书写的女官们,咯咯的笑,刘玉伸手故意装做要拍打她们。 一位女官说道:“这可是刘玉的宝贝。” 扎多不明白,他再次看了看泥炉,又看向刘玉。 刘玉说道:“这是我们第一次烧窑时,匠师们教我,我自己动手做的,那时房间里能有一个自己的小炉子,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扎多可以理解,他知道这群女官曾经过的无比艰难,或者说不奴族最开始的岁月是在死中求活,他点点头。 刘玉再次说道:“你所赚取的金银,可以有两种用途:一,是我们把它们穿戴在身上,美艳非凡;二,可以变成一粒粮,一块布,分给万民,助他们渡过冬日的严寒。我们选择了,只是选择了后者!” 扎多在明白和不明白之间,他再问:“若勇武之人,若才智之人,不能分的更多,如何激励勇与智?” 刘玉端起茶杯,轻轻吹气,说道:“当有人抢劫你的家庭,你为家庭的安全拿起刀剑,是为了金银吗?” 扎多说:“不是!” 刘玉再问:“当你为家庭修建一个新的小房间,是为了金银吗?” 扎多说:“不是!” 刘玉最后,轻轻的放下茶杯,展开双臂,说道:“这个房间里,都是我的姐妹,我们从大海的西面而来,曾经生死与共,我们就是家庭!” 一群女官这时也正襟危坐,她们同时向刘玉施礼,然后一位女官对扎多说道:“华先生曾经说,我们最开始就是一群命运与共的人,我们是一个家庭,无论是最开始的百人,还是现在的数十万人,不奴人是一个家庭。” 扎多思考了一下,他反问:“可人有私心,你们可以,后代也可以吗?” 刘玉笑道:“人生不过数十载春秋,我们能做到即可。后代如果狭隘,那不奴族会有自己的命运,如同大汉浩瀚的历史,自私和贪婪一旦称为传统,那朝代自然更替。”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扎多来至帕提亚,他的观念依然停留在过去,但这一次交谈,给他开了一扇窗。 今日,他行走在泰西封的宏伟之城中,第一次看那些凡人,第一次发现宏伟本身,可能就有两种完全不同的定义,他的眼睛在庙堂和陋巷之间徘徊,自言自语道:“泰西封是贵族眼里的宏伟,而山海城是凡人心中的宏伟。这两种宏伟,何其不同!” 贵族的骑兵,从他的身边掠过,战马将雪和泥掀起,沾满了扎多的衣裳。 这一刻,他开始怀念山海城,那里的士兵不可以在城市中骑行,只能牵着战马步行,这也是为了平凡人的安全和尊严。 扎多感慨,“原来,我更爱山海城的生活。” 他走向远处店铺,在那里有他在泰西封最大的客户,今日这位客户将带他见一位帕提亚的贵族。 扎多此次前来,为了不奴族和帕提亚的和平,他怀里带有一份协议,关于两边和平和商业贸易的协议。 在他登上里海的帆船时,刘玉对他作揖,说道:“此行千里,注意安全,将我们的心意带到即可,和平非一日之功,你需要安全回来。” 他也对着刘玉作揖,不知为何,他居然喜欢这种礼节,这和单手抚胸礼有不同,双手作揖在他看来,这是朋友之间,是战友之间,是庄重而又平等的礼节。 在店铺的二层,扎多将协议,双手恭敬的递给帕提亚的贵族。 贵族拿过,打来来细细研读,信是刘玉写的,扎多将它翻译为帕提亚文字。 贵族看完之后,他将羊皮卷卷好,又细细的用麻绳捆上,扎多在观察他,他很认真,也很小心。 这说明,这位贵族是认可帕提亚和不奴族停战的。 扎多没有过多的言语,因为这一切都取决于帕提亚的王,他只是举起酒杯,向那位贵族致敬,并说道:“愿和平降临大地,愿帕提亚繁荣昌盛!” 那贵族举起酒杯,问他:“告诉我不奴人的山海城是怎样的?” 扎多端着酒杯,看着红色的葡萄酒在杯中轻轻摇晃,他准备实话实说:“山海城没有泰西封好看,没有豪华的庙堂,没有金碧辉煌的神像,亦没有贵族们的美丽马车,但他们有一些泰西封没有的。” 贵族来了兴趣,他摇动红酒,问道:“他们有什么,是我泰西封没有的?” 扎多伸手推开木窗,窗外就是一条小巷,他看着那些在风雪里蜷缩着的人们,说道:“山海城没有饥民!” 那贵族笑了,他说道:“这不可能,天下不可能有没有饥民的城市,哪怕是罗马!” 可扎多没有笑,他举起酒杯,对贵族说:“帕提亚是我的故乡,无论这一次协议是否能够签署,我真诚的邀请你去一次山海城,您可以向我一样,在人间行走,用心看一看那座城市。看一看那里地人们,山海城最美的不是建筑,而是平凡之人。” 那贵族喝尽杯中之酒,站起来说道:“你很有趣,我喜欢你说的在人间行走,无论协议是否成功,我都会去看一看那座名为山海的城市,光这个名字都让人觉得豪迈。” 扎多单手抚胸行礼,因为入乡随俗,真诚的说道:“我将为您的到来,安排好一切。” 那贵族男子哈哈大笑,转身下楼。 扎多则再次从高处看向泰西封,他轻声说道:“愿和平,愿帕提亚的人们过的更好一点,哪怕只是一点!” 他也喝完杯中之酒,踏步下楼。 与老板再次寒暄,牵着马匹,向着山海城的方向,汇入泰西封的滚滚红尘之中。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21章 不奴的自我进化 回到山海城已经是公元一一三年的春末。 大军回到源启城时,全城都陷入了狂欢,草原上牧民们举着不奴族的旗帜追逐着军队,源启城所有人都出城三里,迎接他们的英雄回到家乡。 女孩们骑着马,将亲手编制过的花环,套在士兵们的脖子上,这是阿兰人的传统,这是姑娘们向英雄们表示,我想嫁给你。 刘行乐呵呵的站在人群的前面,挥舞着右拳,笑着高声大骂:“你们这群混蛋啊!每次吃肉都不带我!” 老阿拉什骑在马上,笑着说:“有骨头不也挺好?” 刘行把这老东西拉下马来,然后狠狠地抱着这家伙。 然后场面就乱了,人群把士兵们都拉下战马,给他们热烈的拥抱。 袁华满脸都是口水,也不知道有多少人舔过他的盛世美颜,让他的发型都缭乱了。 但他喜欢这群游牧人的疯劲,他喜欢这些心思不多,简单爱恨的人们。 母亲和袁怡坐在马车上,看着这一切,都很开心,几个妇人将煮好的鸡蛋塞进车窗,让她们接都接不过来。更过分的,居然有人向马车里扔进来了一只灰兔子,把她们搞的手忙脚乱,哈哈大笑。这一次她们能真切的感受到这片土地上人们的热情。 他们在源启城呆了三天,袁华带着母亲和妹妹参观了他们最初落脚的地方,告诉她们最开始的样子。 然后,一部分部队解散,另一部分山海城的部队登船,回去山海城。 在山海城的码头,又是另一种感受,刘玉带着所有人在码头作揖,向远征的军人们致以最高的敬意。 数万人整齐的作揖,让所有战士都感受到灵魂里的感动和骄傲。有的士兵抱着勇士的骨灰,流着泪,轻声说道:“你看到了吗?他们都来看你了!” 等军队走下海船,人们发出了巨大的欢呼,声音整齐的如同山呼海啸,更多的东西被送入了行进的军队,更多的花环被套在勇士们的身上。 刘玉严肃的对袁华说道:“你很懒!信写过两封,后面就没写了,是不是?” 袁华站在码头上,尴尬的摸着鼻子。 刘玉也不管他,伸手扶过袁母,笑盈盈的带着她们向着城市的广场走去。 然后,乞力走过袁华身边,在他耳边说道:“你很懒啊!” 然后,老阿拉什走来,说道:“唉!还是这么懒。” 然后是刘行,“懒啊!懒啊!” 古尔丽直接给了他一个白眼。 最后连古塔都走上来,刚刚说了一个“你。。。”,就被袁华直接踢了屁股,揉着屁股嘻嘻哈哈的跑了。 第二天,人们聚集到那个山崖下,再次刻上了五千七百八十二人的名字,这些人来自各个城市,但他们的名字永远的刻在山海城后面的山崖上。 袁华看着那些名字占据了整片山崖,心情有些沉重。 老阿拉什一手抱着女儿,一手牵着妻子,肃穆站在那里。他对妻子说:“若有一天,我的名字也被刻在这里,不要流泪,那是骄傲,要笑!” 妻子摸了一下他的脸庞,温柔的说:“我永远为你骄傲!” 女儿也跟着说:“阿爸,我也骄傲!” 阿拉什笑了,这老货笑起来还挺帅。 乞力今日也带了一个女孩。 现在,光棍只剩下袁华和刘行,当然还有那个还在回程路上的崔叔。 接下来几日,袁华先是安排好母亲和妹妹,然后又给他忽悠来的三位道长安排好了一切。 再次去到沿河工业地带,找到各个部门的匠师们聊天,看看有什么工业和材料上的进展。 你还别说,袁华安排崔力搞的那个弹簧,终于有匠师做出来了, 袁华拿着这根手臂粗的弹簧,傻笑着,这下他的减震车身,终于可以开始搞起来了。 然后,一位匠师将一大叠纸张资料,搬进大型水力工坊的二楼工作间,袁华看到这些纸张,高兴的问匠师:“你们造出纸来了?” 众工匠点头,只是告诉袁华,“这东西目前产量还不高,只能提供给匠师官和我们用来做一些记录,并不对外销售。” 袁华抚摸着这些黄黄的,有些粗糙的纸页,兴奋的不得了,呜呜呜,上厕所有救了。 紧接着,那位经验丰富的工匠小心翼翼地将那些叠放整齐的纸张缓缓展开。随着纸张的展开,众人的目光也被紧紧吸引住。就在这时,只见工匠又一次伸手从身旁的工具箱里取出了两样物件。 袁华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盯着那东西,整个人仿佛瞬间石化一般,呆立当场,完全无法动弹。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所看到的——竟然是铁轨和铁路运输车厢! 这突如其来的景象令在场所有人都惊愕不已,大家面面相觑,一时之间不知该作何反应。而袁华更是心中掀起了惊涛骇浪,他怎么也想不到,这些人居然有着如此大胆且宏伟的计划:要用铁轨将整个沿河工业地带紧密地串联在一起!这个想法实在太过工业风。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一个汉人大匠师,指着这些图纸说道:“这一张是铁轨的样式,这一张是铁轨铺设的地图,我们计算了一下,需要铺设大约三里地。最后这一张是车厢的设计稿。另外这两个是模型,我们在考虑应该比铁矿用的要大些。” 袁华眼睛发光,问道:“你们怎么想到要用这些的?” 一位大匠师说道:“当我们偶然间发现煤矿正在使用某种东西时,脑海中瞬间闪过一个念头:或许这种玩意儿同样适用于我们所在的工业区!毕竟,每当下起倾盆大雨的时候,那满载货物的车辆沉重的车轮碾压原本由煤渣铺成的土路,路面会变得坑坑洼洼、崎岖不平,冰雪一冻简直就是一场噩梦,让我们苦不堪言。” 袁华继续问:“这些东西的动力是什么?” 另一位大匠师说道:“是马,我们用两匹马来拉动车厢。当然,我们还想过用水车加齿轮组来驱动这些车厢,只是工程量太大,我们最后还是决定用马。” 袁华指着这图纸说道:“你们去申请专利吧!先在山海城试点,然后再推广去其他城市。” 然后,袁华又指了指弹簧,纸张,激动的说道:“这些都可以申请专利,你们干的非常好,非常好!” 袁华再次认真的看了轨道的设计稿,工字型钢加枕木,枕木之间填充矿渣和煤渣,这样,在两个铁轨之间,会形成一条透水的道路,下雨天也能够使用。 他给了一个简单的建议,“可以在车厢前部为拉车的马匹,加一个简易的茅草。棚,这样大雨天,马匹不会被雨淋湿,可以有效防止马匹生病”。 最后,袁华还看到了一个工匠们自己发明的东西,水龙头!是的,就是水龙头。只是设计思想非常奇葩,一般人根本想不到。 反正袁华是从没想到过,水龙头能这样玩。 这是一个动物皮管加金属结构的设计。进水口那一头,用鱼胶加铁丝紧死,保证不漏水。出水口那一头的皮管,会伸进一个铁管,铁管上有一个扳手,把扳手打横,铁管中间会有两根细铁柱会夹死皮管。 握草,这设计很有原始工业风啊! 袁华没有发表任何建议,反而大声表扬他们的设计很有创意。他不想阻断人们自由的设计思想,他很高兴看到完全不一样的设计思路。 工匠们也很高兴,他们向袁华介绍,水管内部也涂有隔水胶,皮管缝合用的是三层细麻线,错位缝制,在涂上最好的防水胶水,保证不会漏水。 一位工匠说道:“我们已经测试三十天了,目前都很正常,就是不知道冬天寒冷的时候效果如何?” 而且这群货,还在商量如何量产,是不是搞一个风力缝纫机? 袁华彻底懵了,风力缝纫机是什么鬼? 他不明白了,问道:“这水龙头这么短一支,有必要上水力缝纫机吗?这一年能做多少水龙头?” 一个大匠师站出来说道:“这不是仅仅只卖山海城的,这个水龙头我们可以卖给周边所有城市和部落。另外,缝纫机空闲的时候,还可以做衣服,做船帆!这些也要消耗很多人力,我们山海城只有五万人,我们都有在带徒弟,可徒弟上手需要很长时间,有技能的人力一直不足。” 袁华拿起水龙头再次认真看了看,他的眼睛透过这个小小的东西看到了很多不同的东西。 不奴族的工匠,已经开始了自我进化!或者说,不奴族的工业体系开始一点点自我成长。 他不禁感慨,这些工匠有的来自大汉,有的来自乌孙,有的来自阿兰。他们以前是木匠,皮匠,铁匠,石匠,可一旦融入不奴族的工业体系,在充分的物资支持之下,人类的创造力会被自然释放。 以前,是他一直在一点点引导,可今日这个孩子开始试着自己站起来行走,虽然还很稚嫩,还摇摇晃晃,可他们开始在人类的历史里迈出了属于不奴人自己的步伐。 袁华站直身体,不奴族现在只需要时间,需要安全的空间,不奴族的文明终于开始起步了。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22章 不奴与罗马的博弈 不奴族现在到底有多大的势力范围? 他们有山海,江海,启源,希望,不屈,五座核心城市。然后,从里海东北岸到伊犁河谷之间广阔的区域都是不奴族的附属部落。 然后在四河草原的南面正在修建一座四河城,另外在伊犁河谷有一座伊犁城也在规划。 真正属于不奴族的人口将围绕在七座核心城市,不奴族核心总人口大约在二十五万人左右。 与匈奴人战争结束以后,不奴族的军队有三个主要的军事核心城市。 分别是山海城,不屈城和四河城。 其中,山海城的主要防御方向是防御帕提亚帝国和罗马帝国,不屈城主要是为了防御贵霜帝国,四河城是为了防御匈奴人。 在巴尔喀什湖畔的冬雪里,袁华终于想清楚了一个问题:“到底如何看待战争?” 他在六月底,不奴族大匠师季度会议的时候,曾经就罗马军团越过高加索山脉的事情,有过这样的评论:“首先,我们要感谢我们的敌人,罗马。如果没有罗马人越过高加索山脉,如果没有罗马人在山海城南城关以南两百里修建营寨,那么我们将在这里举杯庆祝胜利和安全。 请尊重我们的敌人!没有匈奴人的追杀,不奴族可能永远都不会出现。 在大湖边,我想明白了很多道理,包括战争。” 袁华说到这里,拿起茶杯喝了一大口凉白开,他继续说道:“国无外患,则恒亡!罗马就像炼铁时的铁锤,而不奴族是那块火红的铁块,我们与罗马的每一次撞击过后,我们都将变得更为紧密和紧致,会越来越摆脱脆弱,走向坚韧。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若是没有敌人,没有共同的防御目标,其内部将很快陷入灯红酒绿和腐化堕落,离灭亡就不再远了! 所以在我看来,罗马跨越高加索山脉是一件好事!我们不奴人有信心打败罗马,他们要打多久,我们不奴人就陪他们打多久,一直打到罗马人畏惧,一直打到罗马人敬畏为止! 他们的皇帝叫图拉真,那我们就要定一个目标,要打到,只要图拉真一提到不奴人,就要瑟瑟发抖。要打到,罗马人一想起不奴人,就夜不能寐。 我不喜欢战争,但战争本身就是文明存在的证明,也是凝聚文明意志的关键点。战争,是文明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我们应该尊重战争,我们也应该谨慎的对待战争,到我们绝不可畏惧,也绝不可回避。” 众人在会后,认真讨论了罗马当前的态势,他们已经开始在高加索山脉的中间北部,修建第二座营寨。 罗马这一次非常谨慎,也非常有耐心。这两座营寨,一座牢牢的锁死高加索中部的通路,而第二座,则是向着东北面前进了一百里。 每个营寨都至少有一支五千到六千人左右的罗马正规军队,以及六千左右的外族骑兵。 这样的罗马军团营寨,每前进一百里,就为罗马增加出一个半径为50里的城市范围。 罗马人就是用这样的方法打垮的达契亚人,他们逼着达契亚人不断的向后退,不断的放弃土地。 图拉真曾经说过:“只要我们一步步地稳扎稳打、徐徐前进,达契亚人的领土便会像被蚕食一般逐渐减少。对于任何一个民族而言,若想要生生不息地延续下去,必定需要占有足够数量的土地作为生存之根基。然而,如今的达契亚人,如果还渴望其族裔得以存活于世,那么摆在他们面前似乎只有一条道路——那便是对他人的土地展开疯狂掠夺。但可悲的是,这其实不过是一个致命的陷阱罢了。放眼当下局势,根本不存在任何一方势力,有能力同时应对来自罗马帝国排山倒海般的猛烈攻势,同时还能进行与周边其他民族之间错综复杂的战争冲突。所以,让我们勇往直前,毫不退缩地持续向达契亚的核心领地进军,并逐步建立起一座座坚固无比的营寨。随着时间的推移,在罗马军队势如破竹的推进之下,达契亚人最终必将走向覆灭的命运!” 在那场激烈而残酷的战争之后,强大的罗马最终取得了胜利。英勇无畏的达契亚战士们,尽管他们曾经奋力抵抗,但最终也无法抵挡罗马军团那坚不可摧的力量和无往不利的战术。 战场上,硝烟弥漫,喊杀声、兵器相交之声此起彼伏。达契亚人的鲜血染红了大地,然而他们的顽强抵抗却未能改变战局。最终,疲惫不堪且伤亡惨重的达契亚人无奈地选择了屈服。 那些曾经骄傲的达契亚勇士们,如今一个个低下了高贵的头颅,颤抖着双膝跪倒在了罗马的鹰旗之下。他们眼中满含屈辱与绝望的泪水,向罗马乞求成为其卑微的奴隶,并祈求罗马能大发慈悲,给他们留下一小块可怜的土地以供生存。 站在高处俯瞰这一切的图拉真皇帝,他的身影如同山岳般威严耸立。他冷漠地注视着这些战败者,心中没有丝毫怜悯之意。对于这位战功赫赫的帝王来说,达契亚只是他征服之路上的又一个里程碑罢了。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随着图拉真一声令下,罗马士兵们如潮水般涌上前去,彻底践踏并征服了达契亚这片土地。从此,达契亚沦为了罗马帝国的附庸,失去了自由与独立。 现在,罗马要用同样的方式,夷平阿兰人和不奴人,一点点的蚕食他们的土地和势力范围,将他们逼进死亡的螺旋之中。 老阿拉什笑着说:“实际上,我们为何不能效仿罗马人呢?他们能够一路行进、一路修筑营寨,并不断拓展自己的领土范围。难道我们就做不到吗?这无疑是一个充满趣味且行之有效的策略,如果我们不去借鉴和学习这样的方法,那岂不是愚不可及? 想想看,当我们踏上征程时,可以沿着道路每隔一段距离便建立起坚固的营寨。这些营寨不仅能够作为我们前进途中的休息站和补给点,更能成为我们防御外敌入侵的坚实堡垒。随着一个个营寨的建成,我们的势力范围将逐步扩大,原本属于那些不奴人的土地也会逐渐纳入我们的版图之中。 这种步步为营的扩张方式,既能保证我们的军队有足够的后勤支持,又能有效地稳固新占领的地区。而且,通过不断地修建营寨,还能向周边的部落和民族展示我们强大的实力与决心,从而让更多的人心生敬畏,甚至主动归顺于我们。如此一来,我们的影响力将会日益增强,最终实现称霸一方的宏伟目标。所以说,面对如此精妙绝伦的战略手段,若我们选择视而不见,那简直就是对自身发展机遇的一种极大浪费!” 刘玉比较担心,她担心阿兰人的反应,“假如我们通过建造城寨这种方式逐步地朝着西部进军,并一点一点地扩张属于我们自己的领地范围,那么那些一直以来都占据着这些土地的阿兰人又将会作何感想呢?他们是否会因为我们这样的举动而感到愤怒和不满,进而导致双方之间的矛盾被进一步激化?毕竟对于阿兰人来说,这些土地或许已经承载了他们世代相传的记忆、文化以及生活方式。当我们试图将其纳入自己的版图时,很难想象他们不会采取一些行动来扞卫自己的家园和权益。这其中可能包括武力对抗、外交施压或者其他各种形式的抵抗手段。如此一来,一场激烈的冲突恐怕就难以避免了。然而,如果我们能够提前预见到这种可能性并制定出相应的应对策略,也许就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紧张局势,甚至找到一种和平解决争端的途径。但无论怎样,这个问题都需要我们深思熟虑、谨慎处理才行。” 袁华想了想说道:“从表面现象来看,阿兰人完全能够凭借我们所设立的营寨展开游牧生活。我们不仅会给予其坚实可靠的军事防护保障,还会积极开展各类商品交易活动。值得一提的是,这处营寨所占用地域面积其实并不算大。 接下来让我以一种更为通俗易懂的话语来解释一下:实际上,我们采用了相对较为柔和友善的策略手段,通过商业往来、工业制成品的交换,还有更具先进性的生产模式等途径,逐步对阿兰人实施渗透与影响。在这里,我们跟罗马人的做法存在着本质性的巨大差异。要知道,罗马人一心追求的是广袤无垠的土地资源以及数量众多的奴隶人口;然而,我们并不像他们那样奴役其他族群,相反,我们真正所需的正是阿兰人本身。我们期望他们能够舍弃游牧生活,转而采取定居的方式融入我们。只要他们愿意进入城寨从事各种劳动工作,只要他们在经济发展和军事力量方面高度依赖于我们的城寨体系,那么到最后,他们别无他法,只能自然而然地与我们相互交融、合而为一,根本不存在第二种可能性!” 最终,不奴族在最后选择一种看上去很笨的办法,他们开始在高加索山脉的北面,开始向西不断修建自己的营寨。 他们在修建营寨之初,就会通知当地的阿兰部落,他们是保护者,他们将与阿兰人一起对抗罗马的军队,这些营寨只是临时的军队驻扎地和贸易区,他们的牛羊永远不会占用阿兰人的牧场。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23章 修建营寨 从山海城北面的城墙外,向着西面每一百里不奴人就修建一座营寨,附近的阿兰部落不但没有反对,还不断将老弱迁徙到附近。 袁华正带着人将土地挖开,掏出一个三米深的大洞,然后扔进木材将大洞烧的滚烫,再将一根六米长的原木底端伸进这些火焰之中,不停翻转,将整个木头底部的三米处烤黑。 然后,利用人力杠杆吊车,将碗口粗的原木竖立起来,插进三米深的坑底,再用被烧过的泥土回填,这样做能够让埋入泥土深处原木部分不会轻易腐烂。 外层原木围墙高三米,内层原木围墙高两米,中间留有两米的空隙,会填入泥土,然后以人力夯实,这样比烧砖来建造围墙的速度要快的多。 这种营寨并不大,是一个以五百米为半径的,圆形区域。袁华经过计算,为两圈围墙,他们需要三万根原木。 山海城现在用物资向周边阿兰部落交换原木和人力,具体一点说就是用小刀,金属农具,陶瓷,食盐,粮食和布匹让周边的部落提供原木和夯土的人力。 这生意对于贫苦的牧民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这个时代高加索山脉附近,森林茂密。附近部落里,几个牧民组成一个小组,他们先租用不奴族的锯子,带着几匹马或者牛车就能在森林边缘不断的放倒树木,然后用牲畜将木材运去不奴人的营地。 三十根碗口粗的木头就能换一把两人用的钢锯,接下来再运来的木头就能换取其他的物资。 锯子在这个时代,简直就是神物一般的存在。首先,打造有薄有韧的钢铁这本来就已经很难,还要在上面开出数百坚韧的锯齿,对于传统手工打造铁器的铁匠简直就是难上加难,极其难以制造。 很多更远的部落,为了能拥有更多的钢锯,也会派出大量牧民赶过来进行劳作。 当然,为了防止有些家伙将钢锯偷偷顺走,租赁钢锯的时候要留下牛或者马作为押金。 袁华他们第一次建造这种大型木桩夯土式大型营地,特意派了三千士兵和一百工匠参与建造。 附近的阿兰人居然来了七千多劳动力,六千人伐木和挖坑,一千多人负责夯实两排原木之间的土墙。 五月的高加索山脉,百花盛开,微风拂面,远处大树的倒伏声,近处夯土的号子声,此起彼伏。 上万人施工的营地现场,显得无比热闹,喧哗。 不奴族先是用大车在旁边的高地上做了一个车阵,为所有人提供住宿和餐饮服务。 同时,万一碰到罗马人进攻,他们也能利用大车的车阵进行防御。 这一次他们要修建两座,先向西延伸出去大约一百公里,老阿拉什和乞力负责第一个,袁华和刘行负责更远的第二个。 袁华发现自己有病,说不清楚这到底是什么病,他就是喜欢看着一个地方慢慢被建设起来,就像是有人喜欢玩砍杀游戏,有人喜欢玩战略游戏,他现在喜欢这种人间的建设游戏。 而且军事建筑,这种游戏的感觉尤为强烈,你几乎每天都能看到营地里都在快速变化。 外层围墙只用了五天,而且后面两天的进展极快,可能是人员和工序之间磨合的问题解决了,人们的分工越来越有效,有人负责挖坑;有人负责烧火;有人负责运来木头成排的摆在木墙修建的位置外圈;有人负责竖起;有人负责平整,将高出的部分砸进去;有人负责用铁钉和木板固定。 反正,后两天的进度能够赶上前面的三天。 现在,已经有一部分开始进行内圈原木的插入和逐段开始夯土了。 一百多名工匠在制作两层落闸式营门,这是一种用滑轮组升起的营门,一共前后两道。 这样的营门一共有两处,要制作四扇这样的落闸门。 有五十人在制作更高的哨楼,离地高度是六米,能看的更远。 一百多人在烧窑,不停的制作土砖,只是用来建设里面的建筑物,这些建筑物将在城墙修完以后,再进行建造。 按照大匠师给的设计稿,袁华觉得这就像是一座城堡,而不是什么城市。 人们将用木头,水泥和砖块,修建三层楼的建筑,最高的顶部平台是边长为二十五米的四方形建筑,高达十米,顶层的原木平台之上会放置三射重弩机能够居高临下的射击,那些登上城墙的敌军步兵。 袁华在想,如果从天空俯瞰大地,这个营寨的外围是一个圆形城墙,而中间是一个四方形高塔建筑,它会很像一枚铜钱,外圆而内方。 另外,还将开挖了一个深水井,修建四个蓄水池。 袁华此时正走在城墙的工地边,和一群工匠和士兵有说有笑,嘻嘻哈哈。 这里只要修好,就是一个标准的前沿营寨,整个营地驻扎的部队大约两千人,一千重甲步兵,一千轻骑兵。 同时,这里还是附近的物资贸易点和征兵点。一旦加入不奴族军队,那么这个人的家属将可以移居到不奴人的任何城市。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这代表不奴人接受这个战士和他的家人,他们从此就是不奴人。 罗马人就在一百里外,也在修建第二个营寨,他们目前已经完成了百分之八十。 现在,双方的斥候已经在高加索北面的山区碰头了。 罗马斥候很快就分析出,与他们交手的已经不再只是阿兰部落,不奴族出场了。 很简单,只要看箭头,阿兰人一般用的是骨箭头,而不奴人真的奢侈,居然箭矢全都是锐利的铁箭头,杀伤力惊人。 同时,这些士兵的铠甲也非常坚固,匈奴骑兵不明白,老子明明一箭射中了斥候的胸膛,他为什么还是能自己把箭头一把拔出来? 因为不奴族给每个骑兵的皮甲里面,还配置了一块护胸铁片,将皮甲穿在外面,根本看不出来。 这是袁华的意思,他要阴死这群罗马人,怎么阴,怎么来! 夜里,篝火熊熊,人们劳累了一天,躺在火堆边,很快就进入梦乡,呼噜声简直能把天都震塌。 从这里到山海城北关,有大约两百里,每五十里还有一个驿站。 驿站有十个阿兰人承包了,不奴族向他们提供马匹,工资,派遣工匠教他们修建,这工作比放羊赚的多多了。 今夜,有一匹快马,正在夜色下奔驰,将一封信先送到老阿拉什他们修建的营地,然后再次送到袁华的手里。 原本已经睡着的袁华,被士兵叫醒,一个士兵将插有三根鸡毛的信件交到他的手里,让他在一封签收信上写下自己的名字。 袁华让身边士兵安排这个送信的士兵去帐篷区住宿,自己在篝火边开始阅读文件。 信件很短,但信息非常重要,“帕提亚与我方已经停战,并正式通商,在罗马退出亚美尼亚之前,我们之间应该会保有脆弱的和平,刘玉。” 袁华站起来,晚风将他的头发吹的缭乱,火光之中,他满脸笑容。 他走过火堆,向着远处的另一个大火堆走去,用脚叫醒正在打呼噜的刘行,将信件递给这个男人,然后从他的帐篷里拿出来一块牛皮垫在旁边,看着跳跃的火焰长舌。 刘行看完信件,再次递回给袁华,说道:“至少目前少了一个敌人,这是好事。” 袁华还想说些什么。。。 突然,有尖锐的哨声响起,哨声传来的方向,是在西面森林里。 刘行和袁华猛地站起,身边不断有人穿行在营地里,一个接一个将睡觉的士兵叫醒,整个营地一时间有些混乱。 刘行高声喊道:“着甲,所有人不准乱动,按照宿营位置找到自己的百夫长。” 袁华走向最近的大车,他爬上大车,月光下,远处的森林里有几个人骑马冲了出来。 然后,他听到了隆隆的马蹄声,一大群骑兵从远处的那片森林里冲了出来,跟在几个骑兵的身后,向着车阵冲来。 袁华高声大喊:“重弩手,登上最近的战车,立刻进行防御。前面的放过来,那是我们自己的斥候。” 刘行也爬上车阵,他站在高处,如同夜色里的高塔,高声喊道:“重步兵堵死车阵的缝隙,堵死缝隙。” 刘行看了一会,立刻跳下车顶,跑向自己的帐篷,他应该是去穿重甲。 一队队已经穿好的重甲的士兵,开始登车,给弩弓上弦的声音不绝于耳。 反应最快的是轻骑兵,皮甲穿着起来飞快,他们已经拿着弓占据了一部分大车。 营地里全是百夫长的吼声,不断有人登上车阵。 有人在大喊:“举盾,举盾” 刚刚冲进帐篷的袁华,猛地弯腰,伸手去捡盾牌,箭雨已经落下,几支箭射穿帐篷,一支箭擦着左边肩膀,射进了他的牛皮睡袋。 左边肩膀火辣辣的疼,可能流血了,外面有很多人惨叫,但袁华管不了那么多,右手已经将盾牌操起,举在头顶。 他暗骂道:“怎么会忘了悬挂木板,安逸的日子过得太久?” 以前,他们会在营地里竖起一个个木板的亭子,帐篷会安置在这些临时做的小木亭子下面,用来挡住抛射的箭支,但这一次他和刘行居然都没有这么做,这简直就是一种退化。 人一旦安逸了,战斗意识就会迅速退化。 袁华也不再穿甲,他举着盾牌看向月光之下的营地,有不少战士已经倒下,到处都有人在惨叫。 这就是代价,只是遗忘了一种防御技能就会造成这么多伤亡。 车阵上的弓手和弩手也开始射击,外面也是一阵惨叫声传来。 死亡的乐曲开始响起。。。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24章 野地夜战 三个亲卫冲过来为袁华举着盾牌,另外两个开始为他穿甲。 刘行这货已经被穿好重甲,大声喊着什么。 弓弦释放的声音,连绵不绝。有敌人抛出铁钩,用战马在强行拖开外面的拒马。 叫声,吼叫声,惨叫声,战马死前的嘶鸣声,拒马被拖开的咔嚓声,篝火燃烧时的噼啪声,响成一片。 远处那些牧民的营地,也开始纷乱,有敌人的骑兵冲进了阿兰牧民的营区,将火把扔进那些牧民的帐篷,火焰在蔓延,那里发生了厮杀。 袁华的左臂在流血,眼皮在跳,背后有一种冷气从背部直冲头顶,头发都一根根竖起,给他清明,亦给他愤怒。 就在亲卫给他穿完重甲,将头盔为他戴好的一瞬间。 敌人已经从扒开的拒马缺口里,纵马冲向车阵,刘行在车阵上大喊:“射缺口,给我射缺口。” 袁华带上铁皮面具,向前走去,他走过一个倒地重弩兵的身边,一根箭矢穿透了他的肺部,仰面躺在火堆边,双目盯着月空。 袁华蹲下,拿起这个士兵的棹刀,双手平端这把沉重的武器,稳步走向车阵的缺口。 没有人能看见他的面部表情,但他捏着棹刀的手,青筋暴跳。 袁华恨自己,日子过得太安逸,对危险的敏感度下降了。 “不应该死这么多人,这全是我的错!”,是的,这就是他的错,他是主官,而刘行只是副官。 他愤怒到极点,现在他要去砍死那群王八蛋,砍死他们。 他有十名亲卫,其中五人值夜,没有卸甲。另外五人也有一人被箭支射中左腿,失去了战斗力,四人正在相互帮忙穿甲。 他领着身后的五人走向一个车阵的缺口,那里有敌人的骑兵正在冲击,不奴族的战士和敌人正在混战。 袁华有一种奇怪的理念,他觉得战场上活不活的下来,靠的不是本事,其实是一种运气。 死不死,也不是你的力气和技能有多么强大,只是概率问题。 另外,他总是会给自己一种奇怪的心理暗示,那就是死了说不定就能回去。 所以,这货杀起人来有些疯。 他走到车阵处,火光闪耀,他已经看清楚了,冲阵的是罗马重骑兵。 他骂道:“这群傻逼重骑兵!” 罗马人的重骑兵在他看来,就是一群骑在马上的长矛盾兵。 这群人没有马镫,穿着锁子甲和金属头盔,马匹稍微大一点,但是没有披甲。 看着一群士兵挤在缺口处攻击,一直盯着罗马人的士兵相互厮杀,他暴喝一声:“傻逼,砍马,给我砍马!” 然后,他举起双手棹刀,隔着一个不奴士兵,就将刀尖对着最前面的罗马战马的脖子就狠狠刺了进去,能感觉到刺破皮肉的沉重手感,又狠狠拔了出来,马的鲜血喷涌而出,嘶叫着倒下。 前面的盾斧兵俯身,用重斧挥砍落马的罗马骑兵。 又有一个罗马骑兵冲了进来,袁华暴喝,“杀”,再次挥刀直劈马头,马侧头躲过,可棹刀速度极快,直接劈砍进了马脖子。 袁华将力量全部压在了双手棹刀之上,这一下极其猛烈,居然一刀斩下了马头,血液喷洒了周围不奴士兵的一身。 罗马重骑兵再次倒下一个,被不奴盾斧手一斧头砍断右手手臂,撕心裂肺的惨叫。 袁华就站在这个缺口的正前面的中间,左右都是亲兵。 五个亲兵有的是盾牌斧头,有的是双手苗刀,个个都是铁甲。 袁华这一刻听不见任何声音,只要有人冲进来,他就直直的挥砍马头,这通道已经被马匹的尸体叠高了半米。 有罗马士兵纵马想要越过,袁华就把棹刀的尾部插进土地,人依靠这棹刀,把尖刺的位置对着落下马匹的胸部。 他处于一种非常奇特的状态,即不要命,又很清醒,他只是不断的在铁面具后面,一遍又一遍大声喊着:“来啊!来啊!来啊!” 有两个重弩兵也拿来各自的棹刀,和他站在一起,三个人并排站立在缺口的位置。 三把棹刀就是死神的呼唤,任何想冲进来的罗马骑兵,全部被三把棹刀斩落马下,然后被旁边的盾斧兵直接砍死。 车阵的射击,随着弓兵和重弩兵的就位,射击越来越密集,外面的罗马骑兵和达契亚骑兵不断被射落马下。 刘行已经看出来了,这群罗马骑兵总数也就三千人,他大声喊:“轻骑兵从后面缺口冲出去,射死这班王八蛋。” 袁华此刻双眼通红,犹如一头凶猛的野兽,浑身散发着令人胆寒的杀意。只见他猛地一步跨越到那匹已经死去的战马背上,手中的棹刀闪烁着冰冷的寒光,宛如死神挥舞的镰刀一般。 他稳稳地站在马尸之上,身形高大而威猛,居高临下地俯瞰着四周。就在这时,一名敌兵骑着战马气势汹汹地朝他冲杀过来。说时迟那时快,袁华毫不犹豫地挥动棹刀,以雷霆万钧之势朝着那匹马的头顶狠狠劈去! 只听得“噗”的一声闷响,棹刀重重地砍在了马头之上。由于这一刀力量极大且来势迅猛,竟硬生生地将马头一劈两半!刹那间,鲜血四溅,脑浆迸射而出,仿佛一道血色喷泉在空中炸开。那匹可怜的战马发出一阵凄厉的嘶鸣,随即轰然倒地,扬起一片尘土。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与此同时,这名罗马骑兵的头部狠狠地撞击在一辆大车上,但他并未放弃攻击,依然奋力地想要将手中的骑兵枪刺出。然而,袁华岂会给他这样的机会?刀光再次一闪而过,如闪电般迅速地划过空中。紧接着,又是“咔嚓”一声脆响传来,袁华的棹刀准确无误地落在了这名罗马士兵的胸口处。 尽管那坚固的锁子甲抵挡住了棹刀的锋芒,没有被一刀斩断,但棹刀所蕴含的巨大冲击力却丝毫未减。在这股恐怖力量的作用下,这名罗马士兵的胸部肋骨瞬间断裂数根,整个胸腔都似乎塌陷了下去。他惨嚎一声,口中喷出一股鲜血,然后眼前一黑,彻底失去了意识。 一名达契亚轻骑兵,看到袁华刀锋落地,刀势已老,纵马举刀就冲了过来。 就在那电光火石般的瞬间,袁华仿佛如有神助一般,竟然做出了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举动。他并未按照常规动作收刀防御或继续攻击,而是出人意料地直接将手中棹刀的刀头猛地插入地面之中。 只见那锋利无比的刀头犹如一根尖锐的钢钉,深深地扎进坚硬的土地里,而此时棹刀的刀部尾刺却高高翘起,宛如一支闪着寒光的长矛,直直地指向了正疾驰而来的达契亚人胯下的战马胸部。 说时迟那时快,只听得“噗呲”一声闷响,那锐利的尾刺如同闪电一般精准无误地刺穿了战马厚实的胸膛。刹那间,鲜血四溅,战马痛苦地嘶鸣起来,前蹄扬起,整个身躯失去平衡,重重地摔倒在地。 然而,与此同时,达契亚骑兵的马刀也已经呼啸而至,狠狠地砍在了袁华左臂的臂铠之上。一时间,火星四溅,金属撞击的声音响彻云霄。这一击力道极大,若不是袁华身着坚固的铠甲,恐怕他的左臂早已被斩断。但即便如此,强大的冲击力还是让袁华感到一阵剧痛袭来,手臂微微发麻。 就在这惊心动魄的瞬间,那匹雄壮的达契亚战马突然一个踉跄,重重地跌倒在地!伴随着它的倒下,达契亚骑兵的左腿被死死地压在了沉重的马身之下,一时间动弹不得。而此时的袁华,眼中闪过一丝狠厉之色,毫不犹豫地再次举起手中锋利的长刀,准备给予敌人致命一击。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一道寒光如闪电般从袁华身旁疾驰而过。定睛一看,原来是一把巨大的棹刀在空中划过,其刀身在皎洁的月光映照下闪烁着令人胆寒的光芒,宛如夜空中最耀眼的星辰。这把棹刀以雷霆万钧之势迅猛劈下,带着无尽的力量和杀意。 只听得“噗”的一声闷响,那把棹刀狠狠地斩入了身穿皮甲的达契亚骑兵的前胸。刹那间,鲜血四溅,仿佛一朵盛开在黑夜中的猩红之花。强大的冲击力使得达契亚骑兵的胸膛被整个劈开,破碎的皮甲碎片与血肉混合在一起,飞溅而出。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血腥气息,让人作呕。 不奴族轻骑兵已经冲出车阵,他们朝着牧人的营地冲锋,双方狠狠地撞在一起,刀光血影,惨烈至极。 袁华再一次杀疯了,他带着另外两把棹刀,和十个盾斧兵,牢牢的堵死了这个最大的车阵通道。 袁华此时又变得极为血腥。 不奴族的五百轻骑兵开始源源不断的从后侧冲进黑暗,从侧面杀进战场,只要是冲向营寨的人或马,他们就用弓箭射击。 这些不奴族的弓,力量极大,一百米距离不断射倒罗马骑兵和他们的战马,,。 就在这时,另一队多达五百人的不奴骑兵如狂风般冲入了旁边的营地。他们胯下的战马嘶鸣着,马蹄声响彻夜空,仿佛要将这片大地踏碎。这些不奴骑兵个个勇猛无畏,挥舞着手中锋利的弯刀,向着正在大肆屠杀阿兰族牧民的达契亚骑兵猛扑过去。 刹那间,喊杀声、金属碰撞声以及痛苦的惨叫声交织在一起,从远处源源不断地传来。整个战场陷入一片混乱之中,血腥之气弥漫开来,令人作呕。 只见双方骑兵在营地里展开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混战。刀光剑影交错闪烁,每一次挥砍都伴随着鲜血四溅和肢体横飞。那些原本宁静祥和的营帐瞬间被摧毁得面目全非,地上满是残破的旗帜、断裂的武器和死去战士们的尸体。 而此时,高悬于天空中的那轮明月似乎也被这惨烈的战斗所震撼,它洒下的银辉在这一刻竟变得如同鲜血一般猩红,映照着满地的残骸与杀戮,让人毛骨悚然。杀红了眼的双方士兵已经忘却了一切,心中只有一个念头——杀死敌人! 这一夜,血腥和鲜血是主题,到处都是死亡的乐章。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25章 难搞的罗马人 丛林的深处,有短促的号声响起,死伤惨重的罗马骑兵开始如同潮水般撤离。 这一夜,不奴族三千战士,受伤四百零三人,战死一百二十五人,阿兰牧民营区里战死超过四百。 如果不是不奴族有车阵和外面的尖刺拒马,死的人会更多。 罗马人的骑兵来了应该有三千骑兵,一千罗马重骑兵,两千达契亚骑兵,造成最大伤亡的反而是那些达契亚马弓骑兵,他们装备了罗马的铁箭头,在营地外的仰射,给袁华和刘行带来的士兵造成了巨大的伤亡。 可罗马人没能冲破车阵,他们也留下了一千三百多人的尸体,其中罗马重骑兵死伤六百人,达契亚人七百多。 袁华穿着重甲,就站在月色下,看着罗马骑兵在号声传来的一瞬间,就立刻如同潮水般消失。 身后的不奴士兵在欢呼,可袁华此时没有任何喜悦,他看到了不同的东西。 这群敌人非常有纪律,哪怕是达契亚骑兵,也一样听到军令立刻撤离,他们不管伤兵,不在乎任何战场上的物资,撤退的非常坚决。 罗马,是一个强大的对手,他们可以做到令行禁止,这就是真正的军队。 战斗一旦结束,袁华才感觉到左边肩膀的巨疼,肩膀上流下的血液将他带着金属护臂的左手都染红了,黏糊糊的。 亲兵为他卸甲,这时才发现锋利的箭头划过他左臂的时候,将左臂的皮肉切开,撕开了一个长达三厘米宽,一厘米深的切口。 亲兵用盐水为他清洗过伤口,用道士做的粉末盖住,最后用干净的麻布将伤口捆好。 刘行这货,居然屁事也没有,他的札甲至少挡住了三根箭矢,头盔上也有一个白点。 所有士兵分为三队,一队收集外面罗马人的物资,包括武器,铠甲,马匹无论是死马还是活马。一队在营地里救治士兵,把死去的士兵整齐的摆在营地中间。最后一队,在帮助那些牧民重新建立营地。 刘行将头盔摘下,他说道:“罗马人的斥候居然锁定了这里,他们的斥候还挺厉害。” 袁华看着乱七八糟的营地和那一排排士兵,低声对刘行说道:“不一定是罗马的斥候,有可能我们或者阿兰人之中有人在倒卖情报。” 刘行的眼睛里有了杀意,袁华却再次低声说道:“悄悄排查一下,那些牧民有什么部落没有伤亡?” 刘行点点头,叫来一名亲卫安排统计牧民的人数,以及死去的牧民属于哪些部落,并告诉士兵不奴族会给死人的牧民部族送上补偿。 袁华听后,觉得刘行做的非常好,一面可以排查奸细,一面还可拉拢周边的阿兰部落,这样做可以让那些人知道,为不奴族作战会有收获。 袁华对刘行竖了一个大拇指,刘行笑了笑。 然后,袁华再次看向摆在营地中间的尸体,说道:“我们大意了,不该死这么多人。” 刘行点点头,他也说:“如果是以前,我们会搭建木头隔板,这段时间的一系列胜利让我们昏了头。” 袁华再次提醒刘行,“罗马人的骑兵,在听到撤军号以后,撤退的非常干脆,这是一个非常难缠的对手。” 刘行笑了笑,他伸手接过亲兵递过来的茶水,恨恨的说道:“很快罗马人也会意识到,我们也是非常难搞的敌人。” 两人又商量了一下,决定明夜要住进那座还在修建的营寨,至少外围的木头墙能提供更好的防御。 今天至少要把两个外围的营门修好,另外用木板沿着外圈的圆木墙体的内侧,做一圈可以爬上去人的临时隔板,让士兵可以站上去作战。 接下来,每夯实一段,就拆除一段木头隔板,直到工地的围墙全部完工。 再次,放出信鸽的同时,再次派出一队五人的轻骑兵,向山海城汇报,要求立刻补充兵力。 罗马人可能还会过来。 昨夜,敌人骑兵来的太快,投石机根本来不及反应,他们就已经冲过了三百米的最近射击距离。 五月二十日,整个白天,营寨的围墙修建工作全部停下来。 劳动力分为三波,第一波沿着营寨外围开始疯狂挖掘陷马坑,用本来用来制作内圈城墙的木头,制作围绕营地一圈的木头尖刺拒马。 第二波开始在外城围墙的后面搭建简易木板通道和木梯,可以让士兵快速爬上去进行防御作战。 第三波,则开始制作木顶小棚可以遮住所有的单人帐篷。 刘行派出了更多的骑兵,向周围扩散侦察距离,任何山谷和洼地都要侦察,昨日这群罗马人一定白天就藏在附近。 后面的营地里,老阿拉什派来了一千人补充这里的人手,还带来的他们全部的三十台投石机,现在这个最凸前的营寨已经拥有六十架投石机。而后面老阿拉什的营地也向山海城要求了新的援军。 傍晚,有斥候飞马前来,罗马人真的再次出动了,一个罗马重步兵军团带着四千左右的轻骑兵开始向这边进军,三个小时前,已经抵达了六十里外。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斥候说道:“敌人带着大量的攻城器材,行动的速度很慢,我们估算了一下,他们最多一天走五十里。最快也要明天下午才能抵达!” 袁华今天的状态并不好,他的左边肩膀的伤口有些发炎,感觉到有些冷,他发烧了。 亲兵们也告诉他,很多受伤的士兵都有发炎的迹象,达契亚人的箭头可能有毒。 刘行让人把敌人的箭收集过来,才发现这些箭杆的前部的颜色有些不一样,应该是浸泡过什么东西。闻一闻,还有淡淡的恶臭。 袁华知道这群人渣一定用粪便浸泡过这些铁箭头,看来都是狠人! 袁华立刻叫来一个千夫长,让他把发烧的伤员全部集合起来,用马车运往山海城,那里有更好的条件和医师。并立刻派出骑兵,通知老阿拉什和山海城,罗马人来了。 可他不能走,让士兵叫来一个随军的军医和刘行,他对军医和亲兵说道:“捆住我,用毛毡堵住我的嘴巴,然后用开水煮沸小刀,切掉我肩膀上受伤部位的肌肉。一定要用盐水洗干净双手。记住,我无论怎么叫都不能停,切不掉那些腐肉,我就会死。” 刘行有些犹豫,袁华盯着他的眼睛,再次说道:“如果我死了,记住你就是这个营地的主将,不可发怒,不可意气行事,所有士兵的生命在你手里!” 刘行急忙说道:“要不,你也随车回去,那里有三位道长,他们或许还有其他办法。” 袁华摇头,他冷的厉害,轻声说道:“一样的,这个时代没有更好的药物,如果不切掉腐烂的皮肉,一样会死!” 刘行知道,这是最后的选择,他转身走出帐篷,狠狠地一脚踹在一块大石头上。 袁华能在帐篷里听到,那货在大声骂道:“我日你,罗马人,全部给我过来,把箭头全部泡进粪便里,要把我们的痛苦,全部还给他们。” 袁华什么也没说,他穿着亲兵给他批的羊皮袄,就窝在一个椅子里,看着军医在炉子上用盐水煮着各种小刀和镊子,旁边还煮着盐水,那应该是放凉以后洗手用的。 袁华严肃的提醒道:“一定要把指甲全部剪掉,要把指甲里的泥,用猪毛刷子全部洗掉,然后再用盐水清洗。” 军营点了点头,又把一个猪毛刷放进盐水里煮沸。 袁华看着这一切,火炉,沸水,各种明晃晃的小刀,镊子,水蒸气,那张正在被捆上麻绳的木头架子,他觉得自己就像一只将要被屠宰的猪,而且是一头主动提出来要被人杀的蠢猪,他整个人都有些恍惚。 另一个军医端着一碗温水走进来,说道:“您可以喝了这碗天花水。” 袁华不明白,他问:“这是什么?” 军医说:“可以让人昏睡的药,就是我们在乌垒城用过的那种。” 袁华心里叹息道,这大概就是命运的因果轮回,总有一天会回到自己身上。 但他还要再次确认一下,“这到底是什么东西熬的水?” 军医恭敬的说道:“一种美丽的花,佛教徒称他们为天花,曼陀罗,喝了它们果实粉末熬的水,人就会睡着。” 袁华暗骂那是中毒,不是睡觉。 但他还是端过碗,想了想,还是喝了一半,然后。。。就很快没有然后了。 他整个人很快就意识模糊,天旋地转,在一阵阵恶心里,瘫倒在椅子里,像极了一只待宰的绵羊。 为了防止他半途醒来,军医还是让士兵将他捆绑在木架子上,用小刀再次切开伤口,血流了出来,然后再快速将伤口两边的肉切掉。 最后,有一名军医用一根烧的通红的小烙铁,将切口的切面烙过,在撒上止血的粉末,包扎好! 袁华依然昏睡,但他全身都是汗,帐篷里有烤肉的香味四溢,但所有人都看着昏睡里的袁华,满眼的担心。 刘行进来,问军医:“他什么时候能醒来?” 军医说:“至少,要到今天夜里。” 刘行想了想,叫来袁华的亲兵说道:“带他回山海城,如果他醒了要骂人,就让他来找我!听明白了吗?” 亲兵点头,他们背上昏睡的袁华,爬上了回去山海城的伤兵车队,开始向着东面出发。 刘行站在营地门口,这个平时大大咧咧的男人,此时神情里满是哀伤。这个时代人如果一旦发烧,能活下来的几率不到五成。 刘行紧了紧身上的铠甲,他已经下令从今日起所有人的铠甲不能离身,重也要给我穿着,热也要给我受着,睡觉觉得硬,你他娘就多垫茅草,反正谁脱掉铠甲就要挨鞭子。 他爬上刚刚搭好木板走道的外墙,遥望西边,日光下那里空无一物,但刘行知道,罗马人要来了。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26章 要死了 马车上,曼陀罗的毒性,手术时的大量失血,烙铁的剧烈疼痛和身体的高温混合在一起,袁华整个人都陷入了混乱,他在不停的说着各种胡话。 高烧像一场无声的风暴,在身体内部肆虐,将人卷入一个模糊而混沌的世界。袁华的身体仿佛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所控制,一切感官都被扭曲,他时而昏迷,时而清醒,一切感觉都被放大。 体温还在炙热燃烧,像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在体内蔓延,从皮肤表面散发出来。皮肤滚烫,仿佛被烈日炙烤过。亲兵轻轻一触,便能感受到那种灼热的温度。他们在不断从陶罐里打湿麻布,为袁华擦拭身体。 袁华的身体汗水不断从毛孔中渗出,顺着脸颊、脖颈滑落,浸湿了衣物,带来一丝丝的黏腻感。头发也被汗水打湿,贴在额头上,湿漉漉的,像是刚刚淋过一场大雨。这种热度让人感到燥热难耐,仿佛置身于一个没有尽头的夏日,四周都是滚烫的空气,没有一丝凉风可以吹拂. 袁华的身体没有丝毫的力气。四肢仿佛被抽去了力量,变得沉重而僵硬,仿佛灌满了铅水。想要动一下手指,却感到无比艰难,仿佛它们不再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而是被某种无形的力量牢牢束缚住。就连抬起眼皮,也需要耗费巨大的力气,眼皮沉重得像是挂了千斤重物,怎么也睁不开。整个人像是被掏空了一般,没有一丝力气,只能躺在床上,任由身体被高烧肆虐。 袁华的脑袋仿佛被一层浓雾笼罩,思绪变得模糊不清,像是被搅成了一团乱麻。视线也变得模糊,眼前的一切都像是被水雾打湿的玻璃,看不清任何细节,只有朦胧的轮廓在晃动。耳朵里似乎也充满了嗡嗡声,像是无数只蜜蜂在耳边飞舞,让人无法集中注意力,只能任由思绪在混沌中漂浮。 时间仿佛也变得扭曲。每一秒都像是被拉长了,变得无比漫长。躺在马车的车厢里,外面的光线一点点地变化,却感觉像是过了一个世纪。 高烧让他失去了对时间的感知,只感到无尽的煎熬。 他已经不再是那个纵横在草原上的神经病,他这一刻无比脆弱和孤独,睡梦里,高烧的汗水和泪水在一起流淌,他不停的在喊着,“爸爸,妈妈”。 他这一刻回家了,他再次回到了儿时,他躺在床上,发着高烧,母亲抚摸着他的额头,父亲用毛巾擦拭他的身体。 马车在晃晃悠悠的前进,袁华的身体也在晃悠,亲兵时不时用麻布为他擦拭身体,时不时喂他喝水,他们也非常焦急,却毫无办法。 他们只能不断的鞭打马匹,让它们更快一些,并在驿站快速换上新的马匹,通宵不眠的赶回山海城。 第二天下午,他们抵达了老阿拉什和乞力正在修建的营区。 阿拉什将指挥权交给乞力,将自己的两匹战马牵来,直接爬上马车,自己开始照顾袁华,这是他的学生,是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 老阿拉什看着袁华昏睡在马车车厢里,整个人都已经陷入了迷糊的状态,他单膝跪下,扶起软的像面条一样的袁华,给他喂下一碗凉开水。 将袁华轻轻放下,阿拉什盘腿坐在袁华的身边,对着袁华说道:“活下来,锤子没捶死你,鞭子也没打死你,冬天没冻死你,神看到你都会讨厌!只要自己想活着,你就能活,你他娘的给老子活下来!” 袁华没醒,他蜷缩成一团,身体在微微颤抖。 老阿拉什对着车外大喊,:“有羊皮吗?” 亲卫立刻拿来羊皮,老阿拉什给袁华轻轻盖上,可袁华还是抖。 他对袁华的亲卫喊道:“快,去,去找乞力要更多的羊皮”。 他的眼里满是疼惜,他其实一直把袁华当做自己的学生,也一样是自己的孩子。 当野马部落把十五岁袁华送到他身边,跟着他一起做牧羊奴的时候,他就会想,若是自己有孩子了,也会是和袁华一般大吧! 他喜欢袁华的鬼精灵,他喜欢这货没有那么多花花肠子,他喜欢这孩子对人简单真挚,他能感觉到这孩子内心里藏着很多东西,背负着很多东西。 阿拉什从来不问,也从来不说,做过奴隶的人,还能期待什么?活着,能够简简单单的活着,其实就已经是无上的幸福。 可现在,罗马人居然活都不让袁华活下去。 这老头的眼睛里全是火焰,他盘腿坐在那里,他没有发烧,但心里却满是愤怒的火焰。 战马的嘶鸣声传来,乞力骑着战马追上来,他将一捆捆羊皮扔进车厢。 他还想爬上马车,被老阿拉什赶回去了,营地里的建设和防御必须有人看着。 老家伙陪着袁华回到山海城,又在山海城陪了他三天,才回去军事营寨。 母亲,妹妹和古塔在照顾袁华,刘玉也过来看过两次,古尔丽在袁华回城后的第三天,才从帕提亚交易完货物回来。 她拎着各种干果回去找袁华的母亲,才知道袁华病了。这姑娘立刻就请假,也陪着袁母照顾病秧子。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袁母到这时才发现古尔丽是喜欢袁华的,袁母倒也喜欢这姑娘,只是古尔丽不是汉人,而且还比袁华大一岁。 她还要等儿子好起来,再问问儿子的意见。 袁华发烧了四天,才慢慢退烧,他躺在房子里,将芦花枕头垫在背后,看着木窗外的景色。 他的家在山海城的高处,推开窗能看到极远处的大海,五月的山海城是最美的时候,大海碧蓝,云朵雪白,近处是一幢幢的青砖黑瓦房,偶尔能听见狗叫,一切都很宁静而美好。 刘玉今天又来了,将几个水果送给袁母,开门就看到正在眺望大海的袁华,笑着说:“看来,你很挺逍遥。” 袁华苦笑:“嗯,此生逍遥天休问,古来万事东流水”。 刘玉听了,倒是一愣,笑着说:“这话说的极好,我要记下来。”,于是转身对着门外喊道:“古塔,去拿纸笔来”。 袁华单手抚面,无可奈何。刘玉还是这么一本正经,居然还真的要拿纸笔来记 刘玉拿过一张小板凳,坐在他床头,问道:“那个《篝火边的故》,写的极好,我看的入迷了,只是注释中有很多不明白的地方,需要你的解惑。” 袁华叹息道:“玉姐,你怎么开的了口?你看看我现在这个状态,需要休息啊!” 古塔这时将笔墨送进房间,刘玉拿起笔,问道:“此生逍遥天休问,后面一句是什么?” 袁华无奈,接着刘玉的话说道:“古来万事东流水。。。” 刘玉将这些字工工整整的写在纸上,然后自己拿起来仔细的看,良久,疑问道:“怎么看都像是一个老者对人生感悟。” 袁华瘪撇嘴,说道:“不是我写的,只是记忆里面有,也不知是在哪里听到的。”,他是真的不记得这是谁写的,只是刘玉提到逍遥,他的记忆里就跳出这句话,感觉是某个诗的一部分。 刘玉将纸折叠好,仔细收进自己的小布包,笑着问他:“我还真的有很多问题问你。” 袁华再次小声抱怨,“我需要休息。。。” 刘玉看了看他,反问道:“你不是正在休息吗?躺着好好的?” 袁华无语,袁华抓狂,怎么说,古人大抵是不知道脑力也是一种运动滴。 他只能弱弱的说道:“就一个问题!” 刘玉摇摇头,说道:“我就三个问题,你一次给我解答,不然我还要天天过来。” 袁华再次无语,想了想,确实每天来一回,他也不用休息了。。。 袁华叹息道:“随你吧!” 刘玉拿出一个小纸片,问道:“什么是芯片?” 袁华懵了,这他娘,第一个问题就是地狱级别的,我该如何解释? 他问道:“下一个是什么?” 刘玉再次拿起纸片,问道:“何为万有引力?” 袁华再次挠了挠头,纠结的问道:“第三个是啥?” 刘玉这次不用看纸片了,问道:“AI是什么?为什么注释里说,是一种计算机思维能力?为什么你把它叫AI?” 袁华懵逼了,这三个问题,回答都极其困难,他感觉自己快要死了。。。 两个小时后,刘玉开心的走出了房间,红光满面,满脸微笑。 袁怡推开门,看见袁华满脸青色,生无可恋,斜斜的躺在枕头上,无神的看着远方的大海。 袁怡用小手在哥哥面前挥了挥,问道:“哥哥,你傻了?” 袁华看向袁怡,哭丧着脸说道:“不,你哥哥不是傻了,是快要死了!” 袁怡嘿嘿一笑,将水壶放在桌子上,说道:“死不了!道长说你的病快要好了。” 袁华软软的说道:“亲爱的妹妹,下次刘玉再过来,你就说我死了,好不好?” 袁怡不明白,睁着大眼睛说道:“我不能撒谎!” 袁华哭着说道:“不,妹妹,如果她下次再来,你哥哥必死无疑。。。”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27章 夜的报复 在不奴族看来,阿兰大地是他们要守护的东西。 无论是阿兰人还是不奴人,谁主宰这片大地,都可以。 但罗马人和匈奴人,不行! 袁华受伤的消息如何点燃荒原的野火,刘行,阿拉什和乞力都很愤怒。 但还有一群人更为愤怒,那就是被袁华从生死边缘拉回来的大汉和西域的那群流民。 古代普通人有一种天然的概念,那就是你救我一命,那我的命就是你的,你将是我一生的主公。 很多现代人会对这种思想嗤之以鼻,可你要把自己放入这个时代。你要假设,从你出生以来,基本的温饱都是问题,随便一个天灾就能让全家死绝。在生与死的边缘,有一个势力,有一个人伸出手来,他能够带领人们活下去,能吃饱,能有衣服,还能有一点点尊严,那就值得拼命,为自己,也为家人! 如果说老阿拉什,乞力和刘行这些老兵痞,和袁华是生死相依走过来的兄弟。 那袁华对于高进和青羊而言,那就是主公,是可以把命托付的主公。 没有人这么说过,可不奴族都知道那从大汉跋涉万里,走回来的六千多流民,其实就是袁华庇护的,其实就是袁华的心腹。 他的十个亲兵,也是五个大汉人,五个西域人组成的。 现在,他们的主公被罗马人射成重伤,高烧不退,还有可能会死,这群流民组成的死士就必须和罗马死磕到底。 偏偏,老阿拉什当时向刘行派出的一千援军,就是这两个货带领的,分别是高进带领的五百重步兵和青羊带领的五百轻骑兵。 他们当时还并不知道袁华受伤高烧不退,但心里记挂袁华的危险,一路在穿越草原直线疾行,反而没有走正常绕行的道路,错过了袁华他们返回山海城的车队。 夜里抵达刘行所在营寨的时候,才知道袁华高烧,已经送回山海城。 夜色的篝火里,两人单膝给刘行跪下,刘行说道:“请万夫长给我们一个机会可以出击,打击罗马军团。” 刘行却严肃的看着他们说道:“不行,除非你们有合理的计划,战争不是私仇,我不会同意,袁华如果在亦不会同意!” 高进抬起头,说道:“您的意思是如果我们有合理的计划,您就会让我们出击?” 刘行点点头,严肃的说道:“不但要有计划,还要按照计划执行,不然我要用军法处置你们。” 两人单手抚胸,说道:“我们会认真讨论,给万夫长一个合理的计划。”,起身欲走。 却被刘行叫住:“两个混球,给我记住袁华没有死,他命那么硬,也绝对不会死,他绝不会允许你们用一千人的命去做傻事,知道了吗?” 两人再次给刘行施礼,走回自己营区的火堆旁,开始商量接下来该怎么做。 高进说道:“我们人数只有千人,确实不能蛮干。” 青羊说道:“罗马人在五里以外扎营,我的五百轻骑兵可以骚扰他们,让他们今夜睡不着觉” 高进说道:“可敌人亦有数千骑兵,若他们追击你们,一样起不到什么效果。” 青羊陷入沉默,这计划确实作用不大。 高进也陷入了沉默,他手里的士兵太少,五百重步兵下马作战能力还行,可又能杀伤多少敌人? 青羊这时反问:“如果你是罗马人,有人骚扰,会派出多少骑兵追击敌人?” 高进想了想,说道:“夜里情况不明,我最多派出千人。” 青羊说道:“那我们是不是可以吃掉这个千人队?” 高进来了精神,他叫来一个营地里的斥候,问了问罗马军营附近的情况,距离罗马军营附近大约八百米外有一个小山,高度不高,也就百米不到,可山势陡峭,骑兵无法冲山。 于是,一个计划浮出水面。 刘行听过以后,只说了一句话:“若损失人数超过一百,你们就给我滚回去当小兵吧!” 两人大喜,这就是说刘行同意了他们的夜袭方案,愿意让他们去执行。 刘行继续说道:“我手头也就两千五百名士兵,无法给你们再多的支援,打不赢就跑回来,知道了吗?” 两人点头,立刻开始准备。 五月的高加索草原,夜里凉风习习,非常舒适。 走了一天的罗马军团,劳累无比,在搭建好营寨以后,除了三百名守夜的哨兵,很快进入了梦乡。 高进他们也先睡了三个小时,但大多数人都是闭目养神,等十夫长来拍醒他们的时候,都醒的极快。 罗马人的营地有两层暗哨,夜里突然有人吹哨,整个罗马营地全都惊醒,立刻开始防御部署。 黑夜里,就看到有一队举着火把的骑兵从黑夜里杀出,绕着罗马的营地的外圈奔行,距离保持在两百米左右。 三百五十名轻骑兵举着火把,另外一百五十人用他们的火把点燃火箭,开始对敌人营地不断抛射火箭。 青羊手下这一百五十人用长弓能射三百步,但因为火箭的风阻更大,这一次最多只能射出二百五十步,可依然能够将火箭射入敌营五十步左右。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他们射速极快,火箭如同火雨流星,从疾驰的队伍中射出,一片片落进罗马人的营地,引得营地之内大喊大叫。 本来还想观望的军团长,在观察一会后,立刻下令:“弓箭反击,他们只有五百人,派出一个达契亚千人骑兵队去追杀他们。” 罗马军营之内,飞起无数箭支,可很难射出两百步开外,再加上青羊已经看到罗马弓兵在集合,他再次大喊:“跟着我,向外侧拉出二十米”。 快速拉开的二十步很关键,这让少数能射出两百步的罗马弓手,也毫无所获。 此时,一千达契亚骑兵已经冲出营地大门,嚎叫着,追着青羊他们而来。 可不奴人非常狡猾,达契亚骑兵一出来,他们就跑了。 于是月光下,一个在逃,一个在追,双方保持着两百步的距离,不奴族的轻骑兵在不断回头吊射。 青羊冲进一片山坡之时,大喊“抛铁蒺藜,后面的人把铁蒺藜扔出去。” 接着,他端起牛角号吹响,呜呜呜的声音在夏夜的草原上回荡。 高进他们此时正趴伏在百米高的山顶,就看到底下先是一大团黑影涌过,又听到三声牛角号。 高进大声喊:“重步兵就位,重弩手射后面的那一大团黑色,快速轮射,不要停。” 山顶上呼啦啦站起一片人,而山下猛地一片马匹跌倒的声音和人的惨叫声。 山上的重弩兵开始一轮轮,向着山脚下的一大堆挤在一处的黑影不断的射击。 第一排射完,就立刻进入队尾,坐在地上双脚蹲着弩臂,双手拉弦,用腰腹之力狠狠地扣上新的弩矢。 重弩手有三百名,每一次射击大约一百支弩矢,月色里,它们没入黑暗,带起黑色的血液和惨叫。 不奴族是农耕加畜牧的文明,他们从来不缺动物内脏,而且胡萝卜早已是西域的主要粮食之一,这群人根本就没有夜盲症。 黑夜里,他们虽然看不清人,但借着月光看清山下百米处,跌倒一片的骑兵,绝对没有问题。 而且这群人也不瞄准,反正哪里黑影多,就往哪里射!不停的射,死命的射,像一波波海潮一样,不时有上百条弓弦的震动声成片响起。 黑夜里,达契亚人被射懵了,他们三十秒以后才反应过来,大喊着:“他们在山上!他们在山上!” 可此时,一千达契亚骑兵已经损失了近两百多人,重弩矢百米直射,能将人马都洞穿,锁子甲都阻挡不住,更不要说只有皮甲的轻骑兵。 山势陡峭,八百达契亚人下马试图在黑夜里攻山。 高进让身边的弓手用火箭点燃下面四个巨大的草堆,那些草堆是他们从营地里带来的干草垛子,浇上油,遇上火星就会点燃。 现在,整个山脚下被火堆照的明亮,而山顶上还在黑暗的笼罩之中。 袁华曾经给士兵们讲过:“人的瞳孔非常有意思,碰到明亮的东西会自己收缩,以免受到光线的伤害。夜战,如果会利用这种人类自然的反应,能把睁眼的敌人变成瞎子!” 他甚至,让这些士兵在夜里做过测试,让他们亲身体会如何利用大型火堆来营造特殊的战场环境。 不奴族特别重视夜战,原因很简单,他们多次大战都是通过夜袭来发动,并取得奇效。 达契亚士兵被熊熊的火光笼罩,他们分成几队爬山的身影,被火光照耀的无比清晰。 山顶上重弩兵开始自由射击,而青羊的轻骑兵也开始回转,在两百步以外也开始夹击这群达契亚蠢货。 一时之间,山坡上全是被正面和背面黑夜里射来的箭矢射倒滚落的士兵,惨叫声一片。 达契亚人向着山头仰射,可高进的重步兵连面部都有札甲和铁面具,根本不怕弓箭,不奴族的重弩手敢隔着五十米和达契亚人面对面对射。 重弩的威力极大,有时能将达契亚轻骑兵,射的翻滚而出,摔落山下。 而青羊更加歹毒,他大声喊:“射马,将他们的山下的战马全部射散” 五百轻骑兵立刻朝着山下的达契亚马群射击,战马受伤跌倒无数,更有战马发狂,冲散马群,朝着黑夜的草原发狂逃走。 战斗了十五分钟,没有一个达契亚的骑兵能够登上山顶,陡峭的山坡上,到处都是他们的尸体,达契亚人崩溃了。 他们再次朝着山下慢慢退去,可山上的重弩没有停止,上来容易下去难! 青羊更是下令道:“散开成半圆形,封死他们回罗马军营的路,杀光他们!” 火焰是火红的,人的血却是黑色的,双脚奔逃的达契亚骑兵,在青羊看来就是黑色的剪影,不断黑夜里散开的不奴族弓箭手射成马蜂窝倒下。 至始至终,达契亚人都没有能够锁定那些不奴族的骑兵,他们就像黑夜里的狼群,无声的在远处发射箭矢。 最后一个达契亚人倒下,青羊他们也没有献身,而是山顶的高进带着重步兵下来,沿途不断补刀和收集战利品。 偶尔有装死的达契亚人,猛地站起来想要逃跑和拼命,被重步兵的斧头和标枪收割。 但如果有人投降,就会被捆起来带走。 达契亚的重伤员,不奴族会直接送他们上路,但如果只是射穿腿倒地哀嚎的,会被捆起来扔进车厢,能活下来就是免费的劳动力。 达契亚的战马也找回来三百多匹,死马太多只能带走百匹。 这一夜,不奴人用一千人罗马骑兵队,为袁华报仇,罗马军营也因为达契亚雇佣骑兵的消失,而彻夜未眠。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28章 以炮对炮,文明碰撞 六千罗马重装军团和三千骑兵昨夜一夜未眠,罗马军团长身经百战也觉得有些诡异。 他在凌晨就进行了军事会议,制定出了详细进攻计划。 罗马人已经知道,不奴族拥有重型投石武器,他们也带来了二十架重型扭力弩和三十架射矢弩。 罗马重型扭力弩,也称为弩炮,是一种做工复杂的远程武器,也是罗马军事科技的巅峰之作。 弩炮通常由坚固的木制或金属框架构成,框架上装有弩臂和发射机构。 弩炮的核心是扭力弹簧,通常由动物毛发(如马鬃、马尾毛)制成的绳捆构成。这些绳捆被扭紧以储存能量,当弩弦被拉紧时,绳捆进一步扭紧。这种设计的先驱者是希腊,罗马在与希腊的战争中学会并改良的了这种技术。 弩臂连接在扭力弹簧的两端,弩弦则固定在弩臂的末端。当弩弦被释放时,储存的扭力使弩臂迅速向前运动,从而发射弹药。 罗马人的弩炮也装备有瞄准装置,如准星和箭槽,以便精确瞄准目标。发射机制包括一个扳机和一个绞盘,用于拉紧和释放弩弦。 罗马人的弩炮可以发射不同类型的弹药,包括重箭和石弹。重箭的直径是普通箭支的四倍,金属箭头,箭羽由硬木片制成重箭有相对准确的射击,石弹是由花岗岩石头雕刻而成的圆形石弹。 罗马弩炮的射程取决于弹药的重量和扭力弹簧的强度。大型弩炮能够将重达26公斤的弹丸抛射到270米之外。换装轻型13公斤的轻型石弹,大仰角射击,能够抛射出去四百五十米。 这种武器是罗马纵横地中海海岸的核心攻城武器。 而射矢弩是一种发射重型箭矢的两人操作武器,同样采用了扭力弹簧,但只能发射重型箭矢,射程最远能达到470米左右,威力比弩炮小,但准确度却很好。 这两种武器,让罗马在整个地中海的战争中处于远程攻击的不败之地,重型弩炮的持续射击,能够直接轰垮石制的城墙,更不要说木头营寨。 上午六点,罗马军队在吃过简易的食物之后,立刻开拔,向着刘行的城市而来。 罗马人知道不奴族有一种投石机,能够投掷距离达到六百米,所有这一次的重型弩机制作了木头包金属的尖顶,在尖顶的保护下,可以用牛拖行,也可以用十个罗马士兵推进。 斥候早已将罗马行动的消息传给了刘行,他站在高墙之上,能看到罗马的士兵停在八百米之外,正在整军备战。 罗马人弩炮的金属条蒙皮尖顶,在晨曦里泛着银白的微光,刘行能够看的清清楚楚。 他下令道:“六十架投石机,一半重弹,一半散弹,准备六百米发射” 每个投石机后面,四名士兵像拔河一样,飞速拉动绳索,通过齿轮组释放出更大的力量,将投石机的投射臂一点点拉下,然后放入砖头弹药。 他们等待着刘行下发射击命令。 而刘行也在等待罗马人进入六百米,双方在草原上等待着最后血战的到来。 军号声响起,罗马人的投石机开始向前移动,跟着的是松散阵型的弓箭手,而弓箭手之后是松散阵型的重步兵。 罗马骑兵则列阵在重步兵两侧,也在以松散阵型慢慢前进。 六百米,刘行发出了投掷命令,两种弹药同时升空。 真正的两个工业文明开始了硬碰硬的战争。 实心的大圆形砖头弹药,没有准头,而散弹却无法击穿罗马人的金属厚木板尖顶,会砸出凹痕却无法砸穿。 罗马人前进到四百米,松散的重弩炮,只付出了两辆弩炮被击毁的代价。 十八门弩炮开始安装轻型石弹进行射击,双方的石头弹雨开始在高空之中面对面飞舞。 而罗马人的三十架射矢弩也在金属尖顶的保护下进入了四百米,目前至少还有二十五架。 刘行第一次面对如此残酷的对射,他拼命在大喊:“卧倒,躲在圆木墙体后面。” 可他亲眼看到一发罗马射矢弩的重弩矢,将一名不奴族的士兵的胸膛射穿,然后带着倒飞,血液喷洒,惨叫着跌下围墙。 双方都在用重型投射武器,伤害着对方,刘行猫在圆木墙体后,看到一枚枚罗马轻石弹落进营地,将士兵砸死,或者弹跳将人的腿骨砸断。 这支有三架投石的立柱被砸倒,两架倾倒。 一时间,罗马的阵地,不奴人的营寨里面,全是惨叫声。 刘行悄悄的站高一点,从木头缝隙里看出去,罗马人那边也一样不好受,又有三架重弩被不奴人的重型石弹击中,零件在空中飞舞。 罗马人看到营寨里投石机的位置,但他们能看到投石机砖头弹药起飞的位置,于是有罗马军官在大喊些什么。 松散的罗马弩炮开始集火不奴人的重投石机位置。 短短的三轮射击,刘行损失了五门投石机。 他也急了,也不管死不死了,直接爬下城墙,大声喊:“分散,分散”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然后,叫过百夫长,让他们把投石机分散到圆形营地的四周。一枚石弹就落在他两米附近,将一根原木砸断,木屑飞舞刺破他的额头,血顺着眉毛流下来。 刘行大骂:“对轰是吧?全部换重型弹药,老子轰不死你们。” 然后,这货心一横,让营地里面的三射床弩仰射,并指定一个十夫长带着人爬上墙头给这些隔着营寨木墙仰射的床弩引导目标。 刘行血流满面,坐在墙脚,一个亲兵在给他包扎,他在不断下达命令:“让步兵引导,命令投石机,分成两组,给我瞄着罗马人分散的投石机集中射击,轰死这群王八蛋。” 接着整个营地里全是大呼小叫:“左边,左边”,“你他娘,往左边去一点”,“过了过了,转向右边” 步兵和床弩兵从来没有合练过引导射击,整个射击无限混乱,但也有欢呼声传来“打中了,打中了,牛皮啊!打中了,下一个左转”。 现在,无论是罗马人,还是不奴人,绝对都是陷入了疯狂,死不死绝对看命。 上一秒,那人还在对你笑,下一秒就被重型弩矢带飞,或者被石头爆头。 射击持续了一个小时,罗马人最终还是因为扭力弩数量只有不奴族的三分之一,再加上隔着营寨木墙难以校对和集火,全部摧毁。 最后一架死的极为悲壮,四十架投石机朝着它,扔出了四十发石头弹,三枚命中,砸的碎成一地,崩裂的金属部件将一名罗马士兵的额头击碎,当场挂掉。 罗马万夫长立刻下达攻城命令,六千罗马重步兵扛着登城梯开始冲锋。 刘行一边让重步兵和弩手登上木墙,一边让所有投石机换装散弹,并让二十架三射床弩不准停,继续在步兵的引导下隔着木墙抛射。 一枚枚石头和弩矢带走罗马人,一架架云梯也被罗马人搭上三米高的木墙,罗马人开始登城进攻。 刘行再次大喊:“泼油,泼油”。 夏季天气暖和,油脂不会凝结,一桶桶羊油和豆油被泼洒在罗马人的登城梯上,登城梯变得很滑,罗马士兵难以站在登城梯上挥舞武器,不断被斧头砸下。 双方在西面的城墙上,杀成一片,双方的喊杀声震天。 高进和青羊在远处高地的茅草后潜伏,他们并没有进城,刘行让他们在城外见机行事。 刘行是这么说的:“老阿拉什上一次,干的非常漂亮,不能死守城,城外一定要有一支军队,你们见机行事吧!” 这两个货现在趴在草丛里,看着远处的战场正在商量。 “看上去,敌人主官那里还有三千骑兵。”,高进说道。 “嗯,有点多”,青羊小声说。 “要不要让我们重步兵和披甲战马冲一把?”,高进看了看身后的披甲重步兵。 “有点风险,万一陷进去就玩球”,青羊说。 “罗马的重步兵太多了,我们不冲一把,刘老大那里可能顶不住,已经有罗马人上城墙了”,高进看着营地围墙着急的说道。 青羊想了想,说道:“我带五百轻骑兵先冲出去,把三千骑兵引开一部分,我们把五米骑枪给你们,记住冲进去杀一波,马速不能慢,要一路杀穿。” 高进爬下山坡,走到重步兵中间,说道:“把达契亚人的那些轻盾全部拿来,马屁股上也挂一面。” 然后他拍了拍,穿了两层皮甲的重步兵战马,指着马肚子的位置说道,“马肚子左右各挂一面轻盾,带上备用马匹,等下随我冲阵,所有人不能降低马速,我们直接冲破罗马人的营地。” 五百重步兵点头。 青羊也下到坡后,对轻骑兵说道:“把长枪全部给重步兵,等下跟我去吸引敌人的轻骑兵” 五百轻骑兵点头。 罗马人已经很小心,他们留下了三千轻骑,不奴人在城外的伏兵,却不惜性命,准备亡命一搏。 来吧!你是豆腐还是石头,我们一试便知!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29章 得道者多助 袁华曾经说:“得道者多助!” 刘行问:“什么是你说的道?” 袁华说:“少说点大话,只要让老百姓的日子过得好一点,少一点强迫,多一点温饱。今年能比去年好一点,能多出一点米,能多出一床棉被,那就是道!” 刘行有汉族血统,他也学过汉字,最近几年更是开始阅读汉字文章,但他却是草原上长大的男子,在他以前看来“道”就是“刀”。 只要我的“刀”比你锋利,我拿“刀”的手比你多,那就是“道”。 可今天,他终于看到了一些不一样的东西,他将一名罗马士兵剁下城墙,远处西北方的大地上,有“呜呜呜”的牛角号声传来。 他开始以为是自己埋伏在外的一千士兵,可很快他就发现那些从地平线上升起的旗帜都是附近阿兰人小部落的旗帜。 有协助防御的阿兰人,他们站在墙头举着刀,大喊:“我们的人来了!我们的人来了,阿兰神庇护我们。” 罗马和不奴族都忘记了,这片草原最开始的主人,好像所有人都忘记了阿兰部落联盟的存在,他们才是最早生活在这里的人民。 青羊手下的五百轻骑兵正要冲出山谷,可下一刻他们也听到了号角声连天,青羊再次下马登上高坡,从茅草之后观察远处。 三千阿兰人的各个部族的弓骑兵,他们的服装各异,皮甲不多,可他们已经开始逼近罗马军团的后背,阿兰人开始进行打马奔行,准备对罗马军团的后方部队展开环射。 罗马军团的后队现在还剩下三百重步兵和三千骑兵,军团长向骑兵下令:“驱散那些阿兰的乞丐,去打垮他们” 高进此时也爬上了山坡,只是重甲沉重,他有些气喘吁吁。 高进看了一眼,大喜道:“没想到我们居然还有援军?” 可此时又是一阵军号声传来,西面的大地上,再次有军队抵达,地平线上又一面罗马的鹰旗飘扬。 高进当机立断,毫不犹豫的说道:“轻骑兵凸前,重步兵中路跟随突进,接敌前,轻骑兵分两路,把中路让出来,让我带着重步兵和披甲战马做最后冲阵。” 青羊立刻说道:“好,你冲开中路,轻骑兵从两侧射击,我们以快打快。” 刘行已经转身冲下山坡,大声吆喝着自己的战马,战马立刻跑来,他翻身而上。 青羊穿皮甲跑得更快,已经跳上自己的战马,他大声喊道:“随我冲锋,接敌一百五十步分左右绕行” 五百轻骑兵大声应诺。 青羊策马而出,一骑冲出峡谷,身后五百轻骑鱼贯而出。 高进在战马上高举长枪,大声喊道:“儿郎们,为不奴而死,随我中路,杀穿敌阵!” 五百士兵高举长枪,大喊:“为不奴而死!” 五百重骑兵也在轻骑兵之后冲出山谷,马蹄翻飞,快捷如风,朝着罗马军团的后队杀去。 高进对身边鼓号兵大喊:“三角冲阵!” 鼓号兵从身后抽出一面三角形小旗子,在高举挥舞。 五名百夫长开始大声命令士兵变阵,五百名重步兵驱使着披甲战马开始慢慢变阵,变成一个锐利的三角形,这是重步兵冲阵最常用的阵型。 阿兰人搞的阵势太大,环射奔跑的气势汹汹,掀起烟尘,三千罗马骑兵和后面的罗马军队派出的骑兵,全部都把视线牢牢的锁定在阿兰人的环射阵型之上。 此时,阿兰人的环射阵型正在不断后撤,将两支罗马骑兵都吸引去了西北面。 直到青羊他们冲入五百米,罗马士兵才看到这群突然杀来的敌人。 罗马士兵开始调整阵型,已经通过军号呼叫援军。 可步兵都在攻城,而罗马的轻骑兵也已经在三里以外。 罗马士兵组成盾墙,高举投矛准备攻击。 也就一分钟多一点,五百不奴轻骑兵已经两百步外,开始进行第一轮射击,在一百五十步外分散为左右两边,从罗马三百士兵的横阵两侧,掠过,射出第二轮箭雨。 罗马士兵此时却不敢转身。 轻骑兵分开之时,五百不奴重骑轰然现身,枪倒如林,寒光四射,近在眼前。 三百罗马重步兵后面的士兵被一百五十步外的轻骑兵,从后面两侧飞来的破甲箭,瞬间射倒四十多人。 重骑兵冲进一百五十步,高进大喊:“举盾” 所有人胯下战马飞驰,隆隆马蹄声中,左手举盾,右手持枪,五米长枪的后部夹在腋下,一往无前。 罗马人在高声喊着什么,上百把投矛被投出,二十几名重骑兵跌倒。 就在那电光火石般的一刹那间,只见轻骑兵们于两旁如疾风骤雨一般再度倾泻出一轮密集的箭雨。这些利箭犹如蝗虫过境,铺天盖地地朝着罗马军队射去。而与此同时,重骑兵的前排战士们则手持长枪,以排山倒海之势直直地冲入了罗马的坚不可摧的盾阵之中!刹那间,只听得“咔嚓”一声脆响,那是长枪与盾牌猛烈碰撞后折断的声音;紧接着便是一阵震耳欲聋的“砰砰”巨响,原来是战马如同脱缰野马一般狠狠地撞击在了盾牌之上;随后又传来了此起彼伏的“铛铛”之声,这是双方士兵手中的刀斧相互劈砍时所发出的声响。一时间,各种嘈杂的声音交织在一起,宛如一曲惊心动魄的死亡交响乐:有人们声嘶力竭的呼喊声、有受伤者痛苦至极的惨嚎声……整个战场瞬间陷入了一片混乱不堪的局面。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青羊的轻骑兵也不停留,直接追着罗马军团长的骑兵卫队而去。 百米之外,罗马军团长这一刻正带着十几名亲卫骑兵,快速向着远处的第二支罗马大军奔逃而去。 高进此时也是极其凶猛,长枪折断,立刻从取下战斧,一路砍杀。 战马奔腾而来,每一匹都雄健无比,肌肉贲张,再加上马上全副武装的骑士,其重量之沉简直超乎想象。当它们如雷霆万钧般冲撞向罗马士兵时,那撞击所产生的力量堪称惊天动地。被撞上的罗马士兵就如同狂风中的落叶一般,瞬间被击飞出去,有的甚至在空中翻滚数圈后才重重地摔落在地上。 战场上,五百名重装骑兵组成的钢铁洪流与三百名罗马重步兵狭路相逢。只见这些重骑如离弦之箭,以锐不可当之势直直地冲向敌人。他们首先像一把锋利的长矛一样,轻而易举地穿透了罗马士兵的防线。紧接着,骑兵们的三角突击阵的巨大尾部宛如一条咆哮的巨龙,带着无与伦比的气势冲入刚刚撕开的缺口中。刹那间,只听见一阵震耳欲聋的金属碰撞声和痛苦的呼喊声交织在一起。原本坚固的罗马盾阵在这股强大冲击力面前不堪一击,瞬间被从中间挤爆,分崩离析,彻底崩溃。 高进也不停留,高喊:“跟紧我,保持马速,穿阵而过。” 就在此时,身边有士兵大喊,“罗马人的军旗倒了,罗马人的军旗倒了!” 高进看向前方,那举着军旗的罗马骑兵被箭射中,跌落马下,鹰旗已然歪倒。 他转身看向那些正在攻城的罗马士兵,他们也在转身向这边观望,不奴人营寨城墙上也是一片欢呼之声。 高进调转马头,用斧头指着攻城的罗马士兵大喊:“随我杀敌!” 五百重骑兵还剩下四百六十骑,他们保持马速,徐徐转向,向着还处于震惊状态的罗马攻城士兵杀去。 刘行此时也感觉到了罗马人士气已无,他站在营寨的城墙上,对着后面的后备兵力大声喊道,“你们五百人,骑马从后面营门杀出去,从左侧绕行,配合重骑兵一路砍杀” 青羊的轻骑兵此时也已经杀光了罗马军团长卫队和那个军团长,也开始回转营寨战场。 罗马军团此时已经彻底崩溃,所有攻城的罗马士兵开始往回逃,被营寨上的弩手不断从背后射倒。 高进的重骑会将任何想要在野地上,组成阵型的罗马步兵全部冲垮,所有的轻骑兵会用弓箭,斧头和流星锤纵马掠过不停的收割生命。 第二支罗马军团也看到了这边的场景,立刻派出三千骑兵部队想要过来救援。 可第二支阿兰人的骑兵又抵达了战场,他们也看到了不奴族在追杀罗马溃兵。 阿兰人的首领指着正要去救援的罗马骑兵喊了什么,于是两千阿兰骑兵冲了过去,用弓箭远程射击,阻击罗马援军。 现在整个战场,分为三个战团,有些混乱,第二位罗马军团长不能放任溃军不管,唯有下令,“列阵前移,去接应那些撤退的罗马士兵。” 到现在,一切都显得诡异,这里应该是不奴人为罗马挖下的陷阱! 他们已经杀掉了三个罗马军团,而就在眼前,第四个罗马军团也已经废了。 现在他必须小心谨慎,以防止自己成为第五个。 如果说之前,这位罗马军团长还在思考如何联合两个军团的力量,来夺取不奴人的营寨。 现在看来,他要思考的是自保,要活着回到自己的营寨之中。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30章 小院传经 在山海之间,有一座古朴的青砖小院,静卧在岁月的长河里。小院由四间房子组成,它们像是四颗岁月的珍珠,串联起一段段温馨的故事。背后是连绵起伏的大山,它们像是守护着小院的巨人,用宽厚的臂膀将小院紧紧拥入怀中,给予它最坚实的依靠。远方是海天一线的壮阔景象,海与天在天际线处交汇,仿佛是大自然最完美的融合,让人不禁感叹大自然的神奇与伟大。 6月的风,带着温柔的气息,轻轻拂过小院的每一个角落。它像是一个顽皮的孩子,时而在青砖上跳跃,时而在树叶间穿梭,发出沙沙的响声,像是在和小院里的生灵们玩着捉迷藏。风中夹杂着淡淡的花香和泥土的气息,让人闻之便心旷神怡,仿佛置身于一个世外桃源,远离了尘世的喧嚣与纷扰。 天空碧蓝如洗,没有一丝杂质,像是被精心打磨过的蓝宝石,闪烁着耀眼的光芒。白云如雪,它们在蓝天的映衬下显得格外洁白,像是大自然的画笔在蓝天上随意挥洒的白色颜料,勾勒出一幅幅美丽的画卷。它们时而聚集成群,像是在窃窃私语,时而飘散开来,像是在翩翩起舞,给这宁静的小院增添了几分灵动与生机。 青山苍翠欲滴,它们像是大自然的屏障,将小院与外界隔绝开来,营造出一个幽静而神秘的世外桃源。山上的树木郁郁葱葱,枝叶繁茂,像是在向世人展示着它们旺盛的生命力。偶尔还能听到几声鸟鸣,清脆悦耳,像是大自然的乐章,为这宁静的小院增添了几分诗意与浪漫。 在这山海之间的小院里,生活是如此的恬静与美好。清晨,当第一缕阳光洒在青砖上,小院便被唤醒,开始了一天的忙碌与欢笑。傍晚时分,夕阳的余晖洒在小院里,给青砖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辉,像是给小院披上了一件华丽的外衣。夜幕降临,星空璀璨,小院里的人们围坐在一起,仰望星空,畅谈心事,享受着这宁静而美好的时光。 在这山海之间的小院里,时间仿佛变得缓慢,岁月静好,现世安稳。它像是一幅美丽的画卷,永远定格在人们的记忆里,让人在喧嚣的尘世中,总能想起那份宁静与美好,心生向往与憧憬。 这是一座被高加索山脉和里海环抱的汉风小镇,这是一个小镇中的非常平常的小院。 可因为一个人,这个小院却是这个小镇中最热闹的院子。 刘玉对于《篝火边的故事》非常重视,可这个时代没有印刷术,她想把这本书送去不奴族的每个识字所,让老师们可以把这个故事带给所有人。 于是,刘玉开始蛮干了,她等到袁华好一些,就招来三百位白马少年,每日坐在这个院子里,由古塔读书,三百白马少年就在六月的风里抄写到纸上。 院子是真的不大,三百人坐在院子里,有些坐在屋檐下,最后还是坐不下,于是刘玉指着院墙说:“拆了!” 好吧!袁华晕死,你们来听故事,居然还要拆家?!到底讲不讲道理了? 可一看刘玉严肃的表情,袁华唯有叹息一声,算了吧!以后再砌吧! 好汉不能和女人计较,这是求知欲,是自己神经病之后的因果,该! 于是,这日子变得好生奇怪。 每日,院子里古塔在大声念书,底下一群人在抄写,说一段,下面写一段。 不时有人提问,古塔先解释,而后如果古塔解释不清楚的地方,就由坐在一边的袁华解释。 然后,一群人会热烈讨论,总结出最后的文字解释方案,在补充进入解释里面。 袁华发现一件有趣的事情,这种教育方式很原始,速度很慢,但知识不是仅仅来自文字,而是来自探讨。 甚至,袁华自己都能在这些讨论中获得很多不同的思路和知识,而且每周他们会有一天实验课程,让这些白马少年们能亲身体验那些知识。 这些少年一旦被开启视野,那么接下来他们的想象力能让袁华惊叹。 比如,他们居然决定制作一个大型钢铁杠杆吊车和小型集装箱,用于码头。 再比如,他们要用弹簧组来测试新的投石机。因为袁华说弹力可以叠加,又因为袁华说杠杆和齿轮组可以叠加,可以施展巨大的力量。好吧,这群少年要用弹簧和齿轮组的怪物,他们还设定了一个目标,能投掷五十公斤的重量到1000米外,袁华倒是想看看这群货到底能不能搞出来。 再比如,他们要做热气球,要寻找燃烧热量大东西。有人居然知道石油,他们有人的家乡就有这种黑色的油,就在荒野流淌,无人在乎。有些地方,甚至终年在燃烧,浓烟滚滚,也没有人可惜。 好吧!大佬们,你们真有钱。 中亚确实有的是石油和天然气,这真的是躺着就能发财的地方。 袁华和刘玉商量之后,定了一个规矩。那就是三百个人被分为十个小组,每个小组三十人,称为“未来项目小组”。 他们都可以提出一个研究项目,一旦被大匠师会议通过。研究所需物资由不奴族提供,他们需要将所有的实验过程和数据全部记录,提交给不奴族大匠师会议。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实验成功,并被采用,那么他们就能获得提升,会获得更高的收入。 不成功,也没有关系,但要有所有实验的数据记录,供后人可以参考。然后,可以再次提案,交由大匠师会议讨论。 袁华不知道,这算不算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可持续发展的大型科学研究院。 但至少在他看来,这三百个少年开始了不奴人展望星空的眼睛。 最后,通过决议的项目有活字印刷,改进造纸,热气球,弹簧炮,蒸汽机,更精确的度量衡标准体系,粮食杂交育种,牛马羊育种,远洋船支,柳树消炎药剂。 袁华看到大匠师会议从上百个提案中,通过会议选择出来的这十个项目,有无限感慨,也不知道哪些是能够最先被研究出来了。 这些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不奴族将从现在开始正式进入科学研究体系时代,三百名有知识的少年将开启一个新的时代。 通过学习,少年们也发现,这个世界其实本质上就是物质和能量,而火焰是人类最先掌握的能量。 这些少年将自己称为“新拜火教徒”,而篝火边的故事就是他们的“教义”。 他们相信有一天,人类的造物终将飞出地球,飞向宇宙,他们的后代将制造出变形金刚这种钢铁生命,机械可以被教育,它们也可以拥有善良和灵魂。人类也可以是造物主,人类终将如同神灵般的存在。 这三百人,后来全部成了科学狂信徒,因为他们不断在看到袁华所说的,通过他们的手成为现实。 你可以想象,三百个少年,在草原上放飞第一个载人热气球时的心情吗?人类可以如同神明般,在三百米高空俯瞰大地,人小的如同蚂蚁。第一个走下热气球的少年,他泪流满面,将身体匍匐在大地之上,虔诚的用额头触碰那本书籍。这是神的力量,而他是神灵在这世间的一双手。于是,这成为传统,每一次实验成功后,他们都会这样做。 当弹簧炮将五十公斤的巨大石块,抛射向高空,然后将在大地上砸出深坑,这就是神话里巨人的力量。他们不是欢呼,而是齐齐跪拜,以最严肃和崇敬的心,向神致以感谢。 当这些少年点燃蒸汽机,那台丑陋的机器开始咆哮的那一刻,通过齿轮组,将沉重的金属矿车从深井中快速拉出,所有的矿工都跪下来,学着少年们匍匐在地,高喊“神迹”。 是的,这确实是神灵的力量。可这些力量能够通过不奴人的思考和双手被用于人间,这个神何其伟大,何其无私,何其仁慈。 对比起来,新拜火教的神明,是所有信仰里最无私的存在,它无所不能,它无处不在,它热爱人间。 新拜火教,那是一个与世间所有宗教都截然不同的存在!它固然也会探讨善与恶的界限和分别,但更为引人瞩目的是,它能够切实地将神明那深不可测、神秘而强大的力量引入到凡人的世界之中,使其得以在人间自由行走。这种独特之处,乃是当今这个时代里其他任何一种宗教都难以企及的神奇景象。 在广袤无垠的不奴族控制区域内,崭新的拜火教就宛如一场狂暴至极的飓风一般,以雷霆万钧之势席卷而过每一寸土地,将一切旧有的拜火教教众统统横扫在地。那些有幸亲眼目睹这一奇景的人们,无不为之震撼和惊叹不已。他们无论怎样思考和揣测,最终都会坚定地相信,这必定是来自神明的伟大启示,是神明亲自选定了不奴族成为其在人间的神圣代言人。 草原上,慢慢流传出一句话:“在不奴族,你能看到火神的神迹,他们是神在人间的行者,只要信仰他们,承认他们的他们的统治,将孩子送去那里,学习神的文字和语言,接受他们的文化,神灵会将力量赐予你的部落。” 当然,这是后来的事情,有些实验耗时数年,不断失败,不断总结,不断向前研发,直到成功。 袁华并不知道这个时代的人会神话这种能力,他一开始只是好玩,现在他觉得自己是在上课。 他绝对没想到,有一天他会被称为“神的第一个行者”,他教育的也不是什么学生,而是一群狂野的科学信徒。 他现在还在小院里,指着太阳说:“太阳拥有光和热量是因为它内部进行着核聚变反应,你们可以理解为这是一个燃烧的星球。 太阳内部主要进行的是氢原子核聚变反应。在极高的温度和压力下,它们会被点燃。 太阳内部的温度极高,核心温度约为1500万摄氏度。这种高温使得核聚变反应得以持续进行。 太阳内部的压力也极大。这种高压环境有助于维持核聚变反应的稳定进行。 从太阳核心向外,能量主要通过辐射的方式传递。辐射区的温度和密度较高,光子在其中不断被吸收和再辐射,逐渐向外传递能量。 太阳表面的光球层温度约为5500摄氏度,是太阳辐射能量的主要来源。光球层发出的光和热辐射穿过大气层,到达地球等行星表面,为地球上的生命提供能量和热量。 你们可以这么理解,太阳就是宇宙里的熊熊火炬,燃烧自己,赐予我们光明和热量,它是地球万物生灵的起源。” 袁华觉得这是知识,可下面的孩子们全部都觉得这就是神谕,是神明在给他们讲解宇宙,讲解万物。 为毛? 因为,中间跳过了很多科学思想,科学实验和科学条件。 就像如果你是一个行路人,走到一半,前面是悬崖,可身边有个人很笃定的告诉你,走过去,那边就是人间的圣地。 于是,你试着在悬崖上搭建出一截木头,向前迈出一小步,结果你真的看到了神迹,你看到了圣地里的一朵小花,何其神秘?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31章 混合战争形态 农耕和游牧两种不同的文明形态,对于战争的理解是完全不同的。 农耕文明因为基于一个地方长期耕种,他们和土地是天生依附的。袁华有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他觉得是粮食驯服了人类,让农耕文明无数的人口服务于它们,为它们育种,为它们创造最好的生存环境,服侍粮食作物从生到死。而且还在不断扩展耕地,为粮食征伐天下。 反正,他经常发神经病,胡思乱想。 农耕文明的战争是在乎一城一地得失的,为什么?因为失去土地的流民,大多数都会饿死。不是没有仁慈,而是农耕文明哺育人口的数量本来就多,再加上劳动效率并不高,一个城市能够提供的余粮是有限的。所以,当一个地方的人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只要一旦失去土地,那么接下来就是大量的死亡。 而游牧民族他们也争抢土地,但土地本身的重要性赶不上农耕民族。 老阿拉什,乞力,刘行这三个军事头目出生于什么环境,他们都出生于游牧民族。 他们眼里的战争,和农耕民族完全不同。 之前,要步步为营作战的其实是刘玉和袁华,因为他们想借罗马人为借口,在阿兰人的地盘上合理的延伸据点,并依托这些据点渐渐吸收人口和资源,一边战争,一边扩大地盘和经济辐射圈。 其实,不奴族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军事文明杂交体,这一点刘玉看的比袁华更清楚。 她端着一杯茶对袁华说:“我观大汉的历史,发现大汉的军事策略多有计谋,而反观我曾经生活过的乌孙部落计谋用的极少,你可知为何?” 袁华还真没思考过这些问题,好奇道:“为何?” 刘玉放下茶杯,说道:“你曾经说大汉是农耕文明,我觉得这说法极好!后来,我管理不奴族的村落扩张计划,我终于发现了大汉与乌孙的不同。” 袁华更为好奇了,“有何不同?” 刘玉笑着说:“凡农耕文明要成长,就必须既要土地,也要人口;而乌孙这样的游牧文明,其实只要人口,而且只要女人和孩子,因为牧民的食物产出极其不稳定,只能非常缓慢的扩张自己的部族。” 袁华不解,“这和军事策略有什么关系?” 刘玉笑了,她贝齿轻启:“我观解忧公主带来的竹简和你最近从长安带来的一些竹简,大汉的战争是绵长的,他们习惯用几十年,数百年的绵延不绝的战争来决定胜负,甚至有时攻占一座城市可以鏖战数年。一个绵延数十年的军事博弈,若只依靠蛮力而不依靠计谋,总是和别人一对一厮杀,那任何帝国就算战胜,怕也是离死不远了。大汉的战争是为了土地和人口,每一步都需要算计得失,思考策略,如同围棋。” 袁华再次问:“那游牧文明作战的方式又有何不同?” 刘玉再次端起茶杯说道:“全民皆兵,以快打慢,速战速决!就像两个战士的决斗,他们都想一次性杀死对方。拖的久了,游牧文明的粮食产出会出问题,会自我崩溃。” 这就如同闪电,划破黑夜,袁华突然明白了,成吉思汗西征为什么动不动就屠城,他们大军出动,草原上的粮食产出根本不足以支持他们的长期的西征作战,那怎么办?杀光一个城市的人口,这个城市的粮食就能支持成吉思汗打下一个城市。 袁华一时间有一个明悟:“如果科学的催化剂是火焰,那么文明的催化剂就是粮食。粮食产量的稳定性,决定一个文明的高度。大汉能支撑上百年的战争,是因为他们的粮食产出足够雄厚,只有在这样的基础上才能从容的部署各种策略,否则明天就饿死了,你还想个毛线,直接抢吧!” 袁华到此时已经彻底通透,他对刘玉说:“煤炭和钢铁是工业之母,粮食是文明之母,这一批白马少年是科学之母” 他站起来,左边胳膊还很痛,他咬了咬牙说道:“刘玉,我需要西边大海的据点,要派一批军队和工匠过去” 刘玉反问:“是要去取种子?你说的那些粮食种子?” 袁华点头,说道:“要快,接下来会是乱世。” 刘玉皱眉,问道:“为何?” 袁华反问:“如果天气每年都很低,不时就会有白灾,这天下会好吗?” 刘玉也吃惊了,她看向袁华,眼睛里有着一丝丝的恐惧。 袁华直视着刘玉希耳眼睛,微微的点头。 刘玉说道:“老阿拉什已经去了!” 袁华不懂,反问:“这老东西去哪里了?” 刘玉说道:“你受伤以后,老阿拉什找到我要求给他五千士兵,他要西征。” 袁华这一下吃惊不小,他看着刘玉说道:“五千士兵?西征罗马?他脑袋有病,你怎么会同意?” 刘玉却不动声色,说道:“我还给了他一万金币和充足的粮食,这些钱足够他在草原上找一万个死士!” 袁华明白了,这是雇佣兵战争。 这也没有办法,不能每一次都像和匈奴作战那样全民动员,他们不奴族的脱产战士只有三万人,就算三万人对于二十五万人口的不奴族,也算是一个不小的负担,也只能如此了。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现在,老阿拉什正坐在一个阿兰大部落的大帐之中,踹倒一箱银币,问部落首领:“我要购买勇士,连他们的家人一起,这些钱够买多少人?” 首领一辈子没有见过这么多财富,这对于部落而言是无数的粮食和物资,他满脸笑容,对着老阿拉什说道:“我们能提供三百五十名战士,不,四百五十名战士,五个银币一人,他们的家人每人算一个银币,您要多少?” 老阿拉什笑了,他没想到人还挺便宜,他起身说道:“我需要和你们部落签订契约,四百五十个人要盖上血印。” 族长拍着胸脯说道:“当然,阿兰神将作为鉴证”。 这句话说的很重,老阿拉什点了点头,说道:“召集他们,我想看看” 族长再次看了一眼,满地的银币,他激动的掀开布帘,大声吆喝着什么。 不要惊讶,那时候草原上买卖人口是非常正常的事情,这是合法的。因为,很多小部落甚至在大型灾难降临后,全部把自己卖给大部落,只为活下去。 围攻营寨的罗马军队最后还是撤离了,刘行手里的士兵太少了,守城士兵只有两千五百人不到,外加高进和青羊的援军也就三千五百人。 那个罗马军团长被射死,罗马军旗被不奴人夺走,逃回去的不到一千人,还有两千七百人的达契亚附庸骑兵。 刘行吃不准,自己算不算是剿灭了这支罗马军团,只能老老实实的将战果和损失上报。 这一战,他们打死四千七百罗马士兵,俘虏四百人。打死罗马方面的骑兵两千,达契亚骑兵三千人。 但他们自己战死了五百一十人,受伤二百八十人,伤亡惨重。 三日后,乞力带着四千士兵过来,笑着问刘行:“要不要吃肉?” 刘行大喜,高声喊道:“走走走,吃肉去” 于是,一前一后两个正在建设的营地各留下一千士兵和大量部落民。 乞力,刘行,高进和青羊带着六千士兵,大量马车和投石车向着罗马人的营地而去,来而不往,非礼也。 刘行问乞力:“老东西死哪里去了?” 乞力看了看西北边,说道:“他现在应该在招兵买马吧!” 刘行好奇道:“我们不奴族没人吗?” 乞力却说:“刘玉说的,现在不奴族有钱,把阿兰草原上最好的战士全部买来我们不奴族,为我们征战,然后加入我们部落,我们缺人口。” 刘行倒是点了点头,说道:“种地,放牧,采矿,钢铁,器物,航海,贸易,修建驿站确实都需要人,要用人的地方太多,我们不奴族人口确实不够!” 这时,一个阿兰人骑马追上了部队,问刘行:“大首领,你们营寨修的极好,我们部落有七百多人可以在附近定居吗?” 刘行哈哈大笑,说道:“当然可以。我们可以守望相助,也方便交易物资。如果你们愿意加入不奴族,我们还教你们种地,帮你们建房子,教你们孩子认字,天灾来了我们还提供最基本的口粮,当然这是自愿的。” 阿兰人大喜,他问道:“我要回去和族人商量,如果定下来如何找你” 刘行说道:“去山海城找刘玉或者袁华” 说完,让亲兵拿来一块铁牌,说道:“带着这块铁牌去山海城,城关的士兵会带你们去城里,找他们两人” 那首领接过铁牌,仔细的看了看,又认真的收入怀里,单手抚胸行礼,吆喝着,挥鞭而去。 乞力笑着问道:“这是第几个部落?” 刘行说道:“第三个”。 乞力点点头说:“比我们那里多,到目前为止后面的营寨只接收了一个部落,五百人左右。” 刘行说道:“大约是这里离罗马的人营寨更近,他们时时被威胁安全,需要寻找保护。” 乞力笑了,他说道:“没想到罗马人倒是帮了大忙。” 刘行哈哈大笑,二人挥鞭西去。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32章 匹敌罗马的文明 公元一一三年六月一日,当乞力在罗马营寨外一千米建立起车阵营地的时候,罗马人终于看到了另外一个工业文明的獠牙。 这一天军团长在写给罗马的羊皮信中,是这样写的: 在一千多米之外,不奴族正忙碌地操作着一辆辆外观奇特、外覆金属的牛车。那些车做工非常精良,散发着令人瞩目的金属蒙皮微光。随着他们的动作,一个规模宏大的营地逐渐呈现在眼前。 我们瞪大了眼睛,目不转睛地注视着这一切。只见他们熟练地将三头壮硕无比的牛从大车上解下,然后以惊人的速度将这辆大车巧妙地合拢起来。眨眼之间,原本普通的大车竟然神奇地变形成了一个巨大的五角星型结构!这个独特的造型让我感到十分困惑,实在难以理解他们为何会选择如此特殊的设计。 仔细观察之下,可以发现这座大车不仅外形奇特,而且建造得异常坚固。它足足有两个人那么高,车身四周布满了密密麻麻的射孔和厚重的挡板,显然是为了防御而精心打造的。更让人惊讶的是,大车的外侧还环绕着一圈锋利如刃的尖刺,其作用无疑是阻止任何人试图攀爬上去。 围绕着整个车阵的,则是一道由尖锐的拒马组成的低矮围墙。这些拒马紧密排列在一起,形成了一道坚不可摧的防线,将营地牢牢地保护在其中。 生平第一次,我见识到了居然还有敌人能够掌握如此精湛的制造工艺,足以与罗马相媲美。毫无疑问,这样强大的对手将会给我们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 我暗自猜测,接下来他们恐怕就要对我们的营寨发动猛烈的攻击了。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我决定继续坚守,在这里,我将会把自己所目睹的一切都详细地记录下来……” 六月二日,罗马军团长下令两千罗马重步兵携带十辆罗马弩炮,进行试探型进攻。 可这种试探,在六十架不奴族投石机面前,只持续了不到二十分钟,罗马就撤退了。 罗马军团长的脸色铁青,六百米射程的投石机给他的震撼太大,不到二十分钟,他就损失了一百二十名士兵和四门投石机。 除掉走出营门的时间,他们接敌不过八分钟,这种投掷石头的武器,杀伤力太过恐怖。 有罗马士兵告诉他,这还是因为敌人用的全是大石头,在集中打击他们的弩炮,如果是小石头,那死去的士兵会更多。 现在,罗马军寨之中,军团长下令将剩余的弩炮全部用土堆垫高三米,希望延伸轻石弹的射程。 乞力并不着急,他是一步明棋,要锁死这群罗马军团,让他们不能回到高加索山脉的中部山口。听说阿兰人说,那里罗马人的营寨,修建的位置很高。 他现在每天让人把车阵向前挪动五十米,现在的位置是九百五十米左右。 老阿拉什现在应该在偏北的位置,正在派出使者,不停购买战士。 至于袁华,听信使说,已经好了,只是左臂还被绷带吊着,这小子就是杀不死的小强。 刘行和乞力都知道他们是吊住罗马军团的诱饵,不能打的太狠,也不能让敌人看出破绽。 最后,他们还要防止罗马人狗急跳墙,向他们发起大规模进攻,车阵不同于营寨,防御度没有营寨高。 如果罗马人发了疯,那也够他们喝一壶的。 高进和青羊依然被放出去,在车阵后方大约四里地的一个山谷的树林里宿营,他们是车阵反击和防守的帮手。 现在,对于罗马来说就是等待,这也是一种精神上的煎熬。 六月三日,九百米。 六月四日,八百五十米。 六月五日,暴雨,八百米。 乞力和刘行看着浓密的黑云,闪电和暴雨,就知道今天会出事。 刘行立刻让所有重步兵着甲,而乞力则要求将所有个人挡箭亭,一部分移动到大车后面形成大车后部上弩的挡雨棚,以及一部分在营地中间组成一个大亭子,用来集中一部分弩手对登上车阵的敌人进行远程集中射击。 同时,让所有弩手全部换成金属弩矢,也就是没有尾羽的弩矢,射程会减少很多,但尾羽雨天不受影响。 在其他人看来,不奴族有两个最重要的武器,一是弩弓,二是投石机。 下雨天,对于弓弩而言是致命的! 传统的弓箭,其弓体材质多为木材、竹子等天然材料。以木弓为例,木材含有大量的纤维素和木质素等成分。当遇到雨水时,木材会吸收水分。水分进入木材内部的细胞结构,使得木材的纤维膨胀。这种膨胀会导致弓体的形状发生改变,弓的弧度变小。例如,一把原本弯曲程度合适、能够提供良好弹性的木弓,在吸收水分后,其弯曲弧度可能减小10%-20%,这使得弓的弹性降低,拉弓时所需的力度变小,但同时箭的射程和速度也会相应减少。一句话,下雨天,弓本身的力气会变小。 弓弦的材质也多种多样。如果是传统的麻绳、丝绳,丝或者羊肠,马毛等材质的弓弦,在下雨天会吸收水分。以麻绳弓弦为例,麻纤维在吸水后会膨胀,绳子之间的间隙会被水分填充,导致弓弦变粗变松。原本绷紧的弓弦在受潮后,其张力会下降。就像一根原本拉紧的橡皮筋,如果被水浸泡后,它的弹性会变差,无法像之前那样有力地弹回。这使得弓弦在被拉动和释放时,无法给箭提供足够的加速度,箭的飞行速度和精准度都会大打折扣。弓弦本身也会弹力变弱。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最后就连箭,也受影响,箭杆的材质常见的有木材、竹子和现代的碳纤维等。对于木制或竹制箭杆,在下雨天会吸收水分。木材或竹子的纤维结构会吸附水分,使得箭杆的重量增加。例如,一根原本重量为20克的木制箭杆,在吸水后重量可能会增加到22-25克左右。箭的重量增加后,在飞行过程中,空气阻力对它的影响会变大。因为箭在飞行时,空气阻力与箭的重量、速度和形状等因素有关。重量增加的箭,其飞行速度会减慢,飞行轨迹也会发生改变,原本平直的飞行轨迹可能会变得弯曲,很难准确命中目标。 箭羽的作用是稳定箭在飞行过程中的姿态。传统的箭羽多为羽毛制成。羽毛在干燥状态下,其结构轻盈且有良好的空气动力学性能。但在下雨天,羽毛会吸收水分。水分会使得羽毛的纤维膨胀、粘连,原本蓬松的羽毛会变得湿哒哒地贴在一起。这就破坏了箭羽的空气动力学结构,箭在飞行时,由于箭羽无法正常地引导箭的飞行方向,箭的飞行姿态变得不稳定,容易在空中翻滚,就像没有舵的船在水面上漂浮一样,很难准确地到达目标位置。 罗马人真的来了,在阴沉沉的天光里,在闪电和暴雨的海洋里,罗马重步兵和骑兵全部杀了出来。一万两千人组成了一个巨大的散开来的冲击阵型,在大雨之中,他们端着盾牌,拿着罗马短剑和刀,扛着楼梯冲了出来。 闪电不时照亮,原野上那些密密麻麻罗马人的盔甲和盾牌,哗啦啦的雨声都盖不住近处,上万罗马士兵冲锋时的吼叫。 这一刻,就算吹号,大雨磅礴雨声也会遮挡住号声,几百米外就难以听见。 所以,无法召唤在外的一千人。 乞力和刘行要依靠营地里的五千人,防御冲过来的一万两千罗马士兵的攻击。刘行一边让投石机开始抛射散弹,一边在车阵之间游走,不时拍着士兵的肩膀。 而乞力则站中央的小亭子区域正中,静静的站在战鼓旁边,等待刘行发出弩弓发射的命令。 即便重弩在此时只能发挥出中弩的水平,可中弩装金属弩矢,一样能在五十米洞穿盾牌和盔甲。 唯一的问题是金属弩矢,他们每个战士只有二十支。 棹刀都依靠在车阵之上,只要弩矢射完,他们会立刻转变为大刀兵。 雨越下,越大! 刘行再次跳上战车,从射击孔看出去,什么都看不清,罗马人可能在抛出钩爪,合力将拒马拉开。他能看见三十米外的拒马被拖开。 刘行没有喊,因为中弩金属弩矢射百米,威力不足。 他在等,等敌人逼近五十米。 虽然这非常痛苦,但他必须等。 可罗马人在八十米就已经开始投掷,他们的投矛能够投出一百米的距离。 不断有罗马投矛飞入营地之内,也有人不幸刺穿,惨叫声在瓢泼的大雨声中断断续续的响起。 闪电落下,雷鸣声在众人耳边炸响,刘行的叫声和乞力的鼓声响起。 这诡异的大雨和闪电里,拼命击鼓的乞力只能听见雨声,只能看到不断有影子爬上车阵,不断向后倒去。 而车厢后希耳刘行,则满耳朵都是附近车厢的叫喊声和厮杀声,哗哗雨声和隆隆鼓声。 刘行一发投矛,将一个登上车顶的罗马士兵射倒,向着外面栽倒,他抹了一把雨水,大声骂到:“来啊!来啊!” 罗马人真的狗急跳墙了?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33章 一潮翻腾一潮涌 雨很大, 钢弩矢太少。 一个熟练的重弩手,每分钟能射三轮。 每人二十支钢弩矢,也就射击不到七分钟。 可这七分钟,给罗马人也带来大量的伤亡,重弩射出的钢弩矢,当者披靡,射倒了大量罗马士兵。 大雨倾盆, 刀光剑影, 越来越多的长梯搭上车阵, 越来越多的罗马士兵爬过车墙, 闪电里,车阵顶上都是罗马士兵的身影。 刘行左手举盾,格挡住一个跳下车墙的罗马重步兵的短剑刺击,右手挥动斧头,剁在那个罗马士兵盾牌上,他在焦急的大喊:“结阵,结阵”。 乞力听到了,他停止了擂鼓,拿起牛角号开始吹起结阵号。 不奴族士兵在渐渐汇集,他们在车阵的中心慢慢形成了圆形防御阵。 雨水迷离了刘行的眼睛,他举着盾,死死的盯着眼前的罗马士兵,对面的罗马士兵也举着盾死死的盯着他。 又有一个罗马士兵跳下,向他逼迫而来。 刘行只能慢慢的向后退,融入不奴族的圆形盾阵之中,他拿着斧头和盾牌在第一圈阵型之中站定。 圆形大阵,外圈是中盾斧兵,中圈是长枪兵,内圈是拿着棹刀的重弩兵,最内圈是皮甲轻盾斧头和流星锤的轻骑兵。 最中心的乞力,此时扔掉牛角号,再次击鼓,大喊:“进”,一锤子狠狠地擂在鼓面之上,发出“咚”的一声。 刘行和前排重盾斧兵,跟着大喝一声“进”。 向前,猛地举盾撞击,将面前的罗马士兵撞退两步。 乞力再次大喊,“退”,狠狠击鼓。 重盾兵向后退回原位,越来越多的罗马士兵进入车阵之中,立刻快速围了上来。 乞力大喊:“刺”,重重击鼓。 前排重盾兵盾牌微微侧身,长枪兵的从他们身侧斜斜的刺出,这些长枪诡异的不是刺自己的正面,而是贴着刘行的右侧大腿的外侧向下刺出盾牌的缝隙,专门刺击右侧敌人的下盘。 整齐的狠狠一刺,也不管刺没刺中,立刻缩回,如毒蛇吐信,快如闪电。 三米长枪,这种刺击敌人下盘的袭击,非常隐蔽快速,而且一般人都是左手持盾,右手持刀,身体右侧的破绽多于左边。 另外,他们和罗马交手次数很多,他们发现罗马士兵上身盔甲防御度高,而大腿和小腿的防御度低,或者说几乎没有防御。 一时间,罗马士兵群里,发出一片惨叫。 乞力继续大喊,“斩”,长枪兵侧身和重弩棹刀兵换位,棹刀高举,阴沉的天空中有闪电划过,一圈刀光如雪,此起彼伏的,从前排盾斧兵的间隙之间落下。 棹刀长两米,叫刀,但前端是厚剑,两边开刃,刀尖锐利,刀脊中间厚达两公分,重量极大。 这一刀向下的狠劈,盾牌格挡的,手臂会折断,劈砍在人体之上,骨肉分离,连链甲都被砍进血肉里。 罗马人第一次见到这种武器,成片砍下的威力,前面倒了一片,大雨的哗哗声中,居然一时之间,无罗马人敢再进一步。 整个战场陷入一种诡异的安静,罗马士兵还在源源不断的爬过车阵,跳入车阵之内,两军都手持大盾和利刃,中间却隔出了两米的距离,中间泥泞的地上全是尸体和倒地哀嚎的双方士兵。 一群罗马士兵将大车解锁,奋力推开一辆大车,罗马士兵从这个缺口如同潮水般涌入。 乞力再次擂鼓,刘行大喊:“我不奴威武,愿为不奴而死!威武,威武” 数千不奴士兵齐声喊道:“愿为不奴而死!威武,威武” 前排重步兵护盾向前,然后是长枪兵,棹刀兵和轻骑兵齐齐向前移动,他们们就像一块滚滚向前的巨石。 罗马人有人吹响号角,罗马士兵也这。整齐击盾大喊:“罗马,罗马,罗马”。 双方狠狠地撞在一起,喊杀声震天居然压下了大雨之声。 四里外,一个斥候冒着大雨冲入山谷,马蹄掀起泥泞飞上天空,又被暴雨击落。 而后,山谷里集合号混着暴雨的声音响起,一千骑兵骑上战马,迎着倾盆大雨而出,直冲营地。 大雨磅礴,草地泥泞而且湿滑,骑兵也不能纵马驰骋,只能保持着中速前进,大雨下的极其密,士兵们都看不清五十米外的道路。 车阵里面鲜血喷涌,车阵之外一千援军拼命向前,罗马士兵也在源源不断的从缺口进入车阵内部。 不奴族前方只要有士兵倒下,后面就会立刻把他拖回阵地后方,脱下他的札甲,轻骑兵会穿上,然后快速挤入军阵去面对敌人的短剑。 老阿拉什在四百里外的一个阿兰人的帐篷里,看着远处的乌云,觉得有些烦躁,只是不知道烦躁从何而来。 袁华此时与古塔在小雨里下围棋,三百白马少年每次遇到下雨就会放假,因为院子里没有修建避雨的雨棚。 袁怡在旁边双手撑着小脑袋,昏昏欲睡。 轮到袁华执白落子,可他总是看着窗外的小雨,总觉得今日的雨让他有些心情烦躁。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古塔问袁华:“怎么了?” 袁华说:“今日的心有些烦躁,无法静心下棋” 古塔点点头,像个小大人一样,说道:“那就不下了,我们换个游戏。” 这时,院门被人敲响,细雨中中有人再问:“华先生在吗 ?” 袁华在屋内大喊,“我在,稍等我来开门。” 袁怡却是先醒了,小丫头站起来,冲出房间打开了院门。 一名不奴族士兵走入院中,身披蓑笠,站在屋檐下,向刚刚从房间里出来的袁华俯身一礼,说道:“玉先生说有紧急军情要与您商议,特意让小的过来接您。” 袁母已经听到,从屋内寻来蓑衣和斗笠,给袁华披上,轻声嘱咐袁华:“病刚好,切不可淋雨。” 袁华点头,连说“好的”。 袁华穿着蓑衣,行走在六月山海城的烟雨里,向着政府办公小院而去。 在古朴的青砖议事堂里,袁华喝着一杯热茶,接过刘玉送来的纸张,认真看着。 纸上写着,“六月一日,下午。我银河号商船,在里海的东南角,发现上百条船支在进行训练,船看上去都不大,大约可坐二十人的小帆桨船。可没有想到,他们突然对我们船支发起攻击,小船初速很快,箭支造成了三人死伤,后来我们风帆更大,跑起来船速更快。加上船舷高,船员奋力战斗,对方一时无法登船,才顺利逃脱。从地点来看,那里应该是贵霜帝国的海军基地,请大匠官和大匠师会议知晓!” 文件的后面还配有手绘的地图,袁华发现这个地方处于帕提亚和贵霜的交界处,有一个海湾,有河流和森林,是一个天然港口(今日的托尔卡曼港)。 他敏锐的发现了一个问题,这个港口既有可能属于贵霜,也有可能属于帕提亚。 他对刘玉说道:“我们需要和海军方面的主官碰一碰。” 刘玉说道,“已经去港口叫了,路程比较远,要点时间。这事情你怎么看?” 袁华将纸张放下,说道:“首先,我们要知道周边有多少人在制造船支?又有哪些人对我们充满敌意?然后,绝不可手软,只要发现制造船支,又表现敌意的,我建议立刻铲除!没有敌意的,也要在下一个阶段铲除。我们一个接一个来,里海对不奴族太过重要,绝不可让别人插手!” 刘玉点头,说道:“所以,我们的计划应该是组织船队,沿海岸线进行详细侦察,立刻摧毁那些攻击我们的港口和船只!” 袁华点头,说道:“要快,要派出足够数量的船只,要对这些船只进行快速武装改造”。 里海的海船和海军是同一个部门管理,称为不奴海洋部。 海洋部的正副主官,是一个最早船员和一个船匠,两人同时抵达,在屋檐下脱掉蓑衣,迈步走进议事堂。 袁华把情况和他们做了一个快速说明,并下达了三条命令: 首先,从今天起直至明天结束,务必将山海城中所有能够出征作战的船只数量精确地统计出来。而且,在五日之内,必须获取到其他四座城市准备参与战斗的海船具体数量。这是我们制定战略计划、调配资源的关键依据,绝对不容有丝毫差错。 其次,刻不容缓地派遣出速度极快的船只,针对里海的西南方向、正南方向以及东南方向展开全方位的侦察行动。在执行任务时,一定要高度重视自身的安全问题,但同时也绝不能遗漏哪怕仅仅一平方米的区域!任何细微的变化或者潜在的威胁,都可能影响到整个战局的走向,因此每一个角落都需要被仔细探查清楚。 最后,造船厂方面要马上着手制定海战快速改装方案。这个方案不仅要操作简便、易于上手,更重要的是能够迅速地将普通船只改造成适合海战的战舰。时间紧迫,我们没有太多的余地去慢慢琢磨复杂的设计,一切都以高效、快捷为首要目标。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我们在短时间内拥有足够强大的海上力量来应对即将到来的激烈战斗。 袁华看着绵绵细雨,觉得这真的不是一个好地方,战乱太多,生存不易,唯一声叹息!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34章 惨胜 傍晚。 雨停了。 可车阵里全是尸体和血水,连土壤都变成红黑色。 刘行重伤,他的左腿被罗马短剑刺穿,流了很多血,整个人都陷入了昏迷。 五千不奴族士兵最后活下来的,不到两千人,人人带伤,连乞力的左臂也被短剑砍伤。 如果不是高进和青羊带着一千骑兵直接冲进罗马人的军营,逼得罗马军营为了保护主将而吹响撤军号角,这两千人也不一定能活下来。 同样,冲入罗马军营的一千骑兵,同样也损失惨重,回来的不到五百人。 两路人马最后合在一起,也只有两千四百多人。 但罗马人一样没有吃到好果子,七千罗马重步兵,回去的不到两千人,六千骑兵也战死了超过两千。 不奴人的武器太过强悍,斧头,流星锤,长枪和棹刀,基本上都是重型武器,挨上任何东西在身体上落实了,不死也残废。 特别是棹刀,这一玩意落下,举盾都挡不住,手臂都要立刻废掉。 乞力缠着绷带,大马金刀的坐在营地中央,对着两千五百人开始下达了新的命令: “第一,老子不走,不打下这个罗马人的营寨,老子绝不走! 第二,所有的伤兵,全部由大车运回去,派一百士兵随行保护。 第三,立刻飞鸽和快马通报山海城,我们需要四千人的增援。” 现在罗马还有六千人,而他们还有两千四百人,却连夜修复车阵,绝不后撤。 为了防止罗马人再次狗急跳墙,凌晨时分,乞力让青羊领着一千骑兵牵着马步行两里地,然后清晨时从后方骑行而来,让罗马人认为不奴族新的援兵抵达了。 两方再次僵持了两天,罗马军团长每天都能看到清晨时,不奴族总有一千人左右的部队抵达。 随着对面人数的不断增加,罗马人的压力越来越大,甚至连士兵层面都有希望撤离回北边山口的声音。 第三天,真正的一千不奴援军在中午抵达,但因为清晨青羊又操作了一次。在罗马人看来,这一天不奴人又补充了两千士兵。 而此时,车阵已经推进到了罗马军营之外五百米的位置。 乞力把进攻时间确定在第四天下午,他希望还能得到一波真正的援军。 第二天中午,第二批千人队确实抵达了车阵,内外都是一片欢呼。 这一刻罗马人的距离劣势,体现的淋漓尽致,罗马现在亚美尼亚附近原本只有四个军团。 一个威胁山海城的南面城墙。 两个驻守在高加索山脉北面的两个营寨,再加上一个进攻军团。 现在进攻军团已经被团灭,连军旗都被不奴族缴获。 高加索的北面,今天只有两个罗马军团,分别驻守在两个营寨之中。 作为凸前的营寨,伤亡已经过半,同时,后面营寨里面的罗马军团主官,今日已经回信明确表示不会向前再派出援军,并且要求他们也放弃前面的营寨回撤到山口的位置。 对面营地里的罗马军团长还在犹豫是否放弃营地的时候,六十架投石机开始了抛石攻击。 这一次,乞力不在乎缴获,他要报仇,为三千五百位战死的不奴人报仇。 只见他面色凝重地站在高处,眼神凌厉地注视着远处的罗马军营。随着他一声令下,无数燃烧弹被点燃并迅速投向了敌人的营地。这些燃烧弹在空中划过一道道炽热的弧线,宛如一颗颗坠落的火流星,带着无尽的毁灭力量。 它们密集如雨点般砸落在罗马人的军营之中,瞬间引发了熊熊大火。火势迅猛蔓延开来,整个军营顿时陷入一片火海。原本平静的营地此刻变成了地狱一般的景象,浓烟滚滚,火光冲天。 而此时正值六月,天气炎热异常,前两日持续的高温早已将空气中的水汽蒸发殆尽。这使得燃烧弹所引发的烈火得以毫无阻碍地肆虐燃烧,仿佛要将一切都吞噬殆尽。那烈烈燃烧的火焰与高悬天空中的烈日相互呼应,交相辉映,形成了一幅令人胆寒的画面。 每投掷两个小时,乞力就下令前进百米,重新列阵,重新将火雨投入罗马人的军营。 罗马人的弩炮也能发射到四百五十米的距离!然而,一百五十米的差距,这短短的距离却宛如一道深不见底的文明鸿沟,无情地横亘在罗马人面前,成为他们难以逾越的巨大障碍。 就在此时,一种前所未见的炮坦步相结合的战术横空出世,如同一记重锤狠狠地砸在了罗马人的头上,将他们打得晕头转向、不知所措。这种精妙绝伦的战术组合让罗马军队完全陷入了被动挨打的局面,毫无还手之力。 眼见局势不利,罗马方面匆忙决定在营地内集结士兵,企图从右侧营寨大门突围而出,并对不奴族那严整有序的车阵发起猛烈攻击,以期扭转战局。可惜事与愿违,正当这些好不容易集结起来的部队准备冲锋之时,一场突如其来的投石雨从天而降,密密麻麻的石块如同暴雨般倾盆而下,瞬间将这支队伍笼罩其中。刹那间,哀嚎声、惨叫声此起彼伏,无数士兵纷纷倒在血泊之中,伤亡极其惨重。面对如此惨烈的状况,罗马人不得不紧急解除集合状态,各自抱头鼠窜,只求能尽快逃离这片死亡之地,回到安全的家中。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而那位领军的罗马将领,在这生死攸关的最后时刻,当机立断地舍弃了所有宝贵的物资,率领着他手下残存的全体罗马士兵,不顾一切地朝着后方的城寨狂奔而去。他们的脚步踉跄而慌乱,心中充满了恐惧和绝望,唯恐稍作停留便会被凶猛追击而来的不奴人赶上,从而落得个全军覆没的悲惨下场。 最后,居然顺利逃入下一个军事营寨。 另外,不奴族向里海周边的海岸,不断探索的船只,开始侦察里海周边的船舶制造工厂和码头。 现在海面上到处都是扬起的洁白风帆,不奴人的战船和货船都非常好,它们性能非常不错,就是太贵! 现在的不奴族只生产两种船只,一种是拥有船员三十人,载重量一百五十吨排水量的轻型快运帆船。 另一种是拥有船员六十人,三百吨级别排水量的大型运输船。 所有船舶的都采用钢铁和木头混合使用,龙骨和框架部分采用钢铁结构,而其余部分多采用木头。 不奴族的船舶制造非常特点: 船体的横向结构由紧密的肋骨和隔舱板构成,纵向强度依靠龙骨和大橹维持,如广船,结构坚固,具有较好的适航性和续航能力。 两侧有护板,船舱为水密隔舱结构,底尖利于破浪,吃水深,稳定性好,安全舒适。 风帆采用软帆,这些船就像是东西方结合的产物,船体拥有东方船舶的坚固性,而风帆的利用部分采用了欧洲人的软风帆。 现在每条船都有两台三射重弩机,能够发射弩箭和燃烧弩矢,射程四百五十米。 每条海船之上的水兵都有特殊的甲胄,浸油藤甲,对就是孟获他们用的藤甲。 藤甲拥有不错的防御同时,还能漂浮在水面之上,是海军在对比过所有甲胄以后立刻就选上了这种新的甲胄。 六月十一日,二十条不奴人的海军的船只,进攻了贵霜人的海港,他们始终保持远距离,一直在用重弩射击贵霜人的小船。而贵霜的小船也用重弩和弓箭攻击不奴人的船只。 广袤无垠的海面上,两国海军的船只纵横交错、穿梭往来,彼此之间展开了一场惊心动魄的追逐战。漫天飞舞的箭矢如雨点般密集地划过天空,让人目不暇接。由于双方激战正酣,船支相互碰撞的情况时有发生,发出阵阵沉闷而又震耳欲聋的巨响。 其中,不奴人的大船凭借其巨大的体型和坚固的构造,常常能够轻易地将贵霜人的小船压入水下。然而,贵霜人也并非毫无还手之力,他们迅速组织起几条战船,形成包围圈,紧紧围住不奴族的海船,并以敏捷的身手登上敌船。刹那间,双方在狭窄的甲板上短兵相接,展开了一场血腥残酷的近身肉搏。 战斗异常激烈,刀光剑影闪烁不停,喊杀声和惨叫声此起彼伏。经过一番殊死搏斗,最终贵霜人成功夺取了不奴族的船只。然而,那些坚守到最后的不奴族海军战士们宁死不屈,毅然决然地执行了与舰同沉、绝不投降的命令。他们在舱室内点燃油料,熊熊大火瞬间升腾而起,将整个舱室吞噬在一片火海之中。 此时,周围其他未被攻陷的不奴族水兵们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战友身陷绝境,不禁热泪盈眶。但他们并没有丝毫退缩之意,而是强忍着悲痛,纷纷拉满弓弦,将一支支带着烈焰的箭矢射向那条已经被攻陷并燃起熊熊大火的不奴战船。 放眼望去,海面上火光冲天,浓烟滚滚。一艘艘燃烧的船只宛如一座座漂浮的火山,不断向外喷吐着炙热的火焰;四处散落着破碎的船板,随着海浪起伏飘荡;还有那燃烧殆尽的残骸,或沉入海底,或继续在海面上随波逐流。原本平静蔚蓝的海面此刻已变成了一片修罗地狱,充满了死亡与毁灭的气息。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35章 人口是关键 不奴族有人口吗? 有,按照刘玉的统计大约三十一万人口,可对比五千万人口的罗马,这个数字只是罗马帝国的零头。 所以,乞力就算最后获得了战役的胜利,这一场惨胜,在不奴族看来其实是一次惨烈的失败。 刘行重伤,高烧不退,这位不奴族的大将到现在还挣扎在生与死的边缘。 三千五百不奴人的伤亡,也是不奴族不可承受之痛。 弓弩在大雨中的表现,让罗马发现了不奴人的弱点,那就是雨天是属于罗马的。不奴族同样也发现一旦失去弓弩的加持,要想靠人力对抗罗马是极其困难的。 不奴族对抗匈奴时调动了数万大军,为什么这一次不再调集,不再全民皆兵?那是因为,罗马不同于匈奴,与罗马的战争往往耗时漫长,不奴族不可能一直全民皆兵,不可能让百分之二十的人口一直处于战争状态。 如果是那样,那就进入了罗马人游戏的规则,最后自己内部的经济彻底崩溃。罗马可以一直输,一直不停的骚扰不奴族的边境,直到最后不奴族最后内部塌陷,经济崩溃,他们自然会获得最后的胜利。 袁华和刘玉去看了昏迷中的刘行,他的大腿被短剑贯穿,虽然三位道长开出了一些药剂,可归根到底只能依靠他自己的抵抗力扛过来。 刘玉的压力很大,这次和罗马作战两次,袁华和刘行受重伤,而乞力也被砍中了右臂,还好这家伙体质优秀,没有发烧。 这个时代,最怕的就是发烧,一旦人开始发烧那就进入了命运决定的环节。 袁华脸色铁青,他已经意识到与罗马的战争不可能速战速决。这些罗马将领对于军事的理解,无论是偷袭还是借助大雨的坚决反击,都可以看出来罗马人的军事素养足够,他们是军事上绝对的强敌,不会放过任何机会。 老阿拉什在草原上购买战士,可这只能是临时行为,不奴族也没有那么多金币长期这么做。 袁华决定从根本上解决人口的问题,他,刘玉,可彦和刘希耳进行了一次长时间会议,这一次会议是为了兼并乌孙人的全部部落。 会议上,刘希耳说道:“到目前为止,三十万乌孙人真正加入不奴族的部落,在希望城和不屈城生活的总人数大约是五万人,其他人依然是以部落游离的方式存在,不属于不奴族的直接管理。” 可彦补充说道:“乌孙联盟和我们还算亲近,可各个部落依然遵从传统的游牧生活,不愿意转变成定居农耕,甚至很多大部落不愿意接受大匠师会议的制度,这样等于是乌孙贵族放弃权力,他们并不愿意。” 袁华单刀直入,说道:“我们需要乌孙人的加入,罗马对我们的威胁太大,现在的人口基数根本不足以对抗罗马人的长期战争。” 可彦说道:“目前而言,小部落正在慢慢加入不奴族,但是中型部落和大型部落的速度很慢,还需要时间和机会。” 刘希耳倒是给出了一些方案,他说道:“四河草原上的很多部落本身都不太大,他们的牧场都是不奴族赐予的,或许可以考虑先颁布法令,可以从那里开始转化。” 刘玉点头,她提笔记下,说道:“我立刻着手办理”,然后她看向袁华说道:“有可能,我会亲自去一次四河草原来促进这件事情的落实。” 袁华点头,说道:“我会协助女官们的管理,人口确实是今天我们最核心需要解决的问题。” 可彦此时问道:“这两日,我们的海船已经和贵霜人开战了,不知二位对贵霜有何想法?” 袁华说道:“目前而言,我们先要确保里海之上没有任何人的海军可以威胁到我们,发现就必须铲除!” 可彦却摇头,再次问道:“海战一旦开启,接下来陆战将不可避免,贵霜人在海上的根基薄弱,绝不可能战胜我军,一旦他们失败,骑兵会立刻直发不屈城外,战争已经迫在眉睫了!” 刘希耳也说:“贵霜人的王,并没有放下休密部,有贵霜的商人告诉我们,到今日休密部的名字依然在贵霜的名册之上。” 袁华眉头紧锁,西边是罗马的绵延战火,东边的贵霜又会爆发战争,这样下去不奴族的元气会一点点被耗损。 刘玉说道:“不可两边都大打出手,现在唯有与一方和平。” 可彦摇头,说道:“贵霜那边,绝无可能!贵霜是睚眦必报的性格,现在我们已经知道他们之前的和平是为了建造海船,而那些海船上训练的都是士兵。打不屈城用不到海船,他们造那么多海船,目的就非常明显了,只有可能是为了山海城。他们想要攻击不奴族的心脏,一击必杀!” 袁华同时说道:“罗马也不可能!图拉真在这里已经损失了四个军团,若是不打垮不奴族,他无法跟罗马贵族交代。除非,所有的贵族被我们打怕了,才有可能反过来影响图拉真的决定。一个雄心勃勃的帝王,怎么可能让一个他们心里的野蛮人部落挡住他东进的步伐?”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刘玉眉头紧锁,说道:“我们不可能长期和两个帝国开战,我们背负不起这样的消耗。长此以往,必然无以为继!” 此时,有士兵进入议事堂,向他们禀报,“崔力大匠师已经派人送来信件,他们已经抵达希望城,预计三日后抵达山海城,随行人员有三千七百人,于阗国国王随同一起到访。” 然后,士兵递上一封崔力的亲笔信,才退出去。 众人长身而起,这是目前听到的唯一好消息,都非常高兴。 打开信件,崔力介绍了此次于阗国国王带随行人员两千人,货物无数,特意来山海城求见袁华,并为建立两国友好和商贸而来。另外,崔力还告知众人,大汉长安和洛阳一带发生了旱灾和虫灾,又有流民无数。崔力已经拜托,于阗国的商队让他们继续救人,只是不知道可以救下多少大汉的流民。 袁华问刘玉,“库中还有多少金银可以用于招揽流民?” 刘玉去查看过账目,须臾回转,说道:“库中可以调用的金银还有两万之数。” 袁华对着可彦和刘希耳说道:“请二位明日回希望城时领取两万金银和一部分粮食,从希望城立刻派出轻骑和车队,通知四河城和伊犁城备下马牛和草料,在这两地换马牛和补充草料,日夜兼程赶往长安。” 刘玉说道:“可以分一部分轻骑兵,携带一半金银以最快的速度出发,这样可以更早的赶到长安,安排相关事宜。” 袁华更是向刘希耳躬身一礼,说道:“希耳兄,是否可以劳烦您和解忧部轻骑兵来完成此事?并且请您直接前去洛阳,带上我们的国书,请求大汉的册封。并告知大汉,若是有大汉饥民,孤苦无依,没有土地,我不奴族愿按照人数人均三十亩不可交易的土地和住房提供给大汉流民,助他们在不奴族安家落户。我们需要更多的人口才能对抗罗马和贵霜。” 刘希耳躬身回礼,说道,“必全力而为!” 刘玉让人喊来女官,立刻安排工匠进行新的居住区建设规划,并先将空出的大型仓库用来短期安置所有新来的移民。 等到安排好一切,众人再次落座商讨接下来的问题。 经过讨论,对于罗马方面,不奴族将采用守势,用三千重步兵,一千工匠,五千轻骑,守住第二个营寨,开始吸收周围的阿兰小部落。 一旦罗马再次向东北进发,利用营寨为基地,不与罗马硬碰硬,只不断派出轻骑兵骚扰对方辎重,让他们无力再建造下一个前进营寨。 一千工匠将不断烧制砖块,不断加固和加高攻占的罗马人营寨,这一次将以原有罗马圆形营寨为基础,修建内部夯土和外部砖木结构的星型要塞。 最后是关于贵霜帝国的问题,可彦回去将开始加固不屈城,派出两千工匠开始加固不屈城城防,并开始在城中储备粮食和大量建造投石车。 所有人都知道,只要贵霜人开战,那么不屈城将是贵霜人首先要进攻的城市,不屈城如果守不住,接下来就是希望城。 袁华的命令如下:“不屈城全面转入军工制造,投石机,三射重弩机,要保证有压倒性优势,要修建全部城墙的防雨棚,要修建更多的开水器,要囤积足够不屈城军民三个月坚守的口粮和饮用水。要存入大量的猛火油。” 注意,这一次袁华特别说明了猛火油,就是石油,他们已经开始采集,正在派出大量牛车用大型陶罐存储和运输。现在装满三百吨猛火油陶罐的大船,正在希望城码头离开海港开往山海城。 袁华准备先在战争中使用这种黑色的黄金,然后再思考提炼的问题,战争现在是所有矛盾中,最主要的矛盾。 战争,已经牵涉到不奴族的生与死!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36章 星型要塞 星型要塞,这一独特的城塞形式诞生于火炮开始主宰战场的黑火药时代。它首次现身于 15 世纪的意大利,故而又有“意大利式要塞”之称。 回溯到中古时期,当时流行的环形要塞在直面能够直接轰击其直立城墙的猛烈炮火时,显得不堪一击、异常脆弱。为了抵御住新式火炮那摧枯拉朽般的强大威力,城墙逐渐演变成低矮而厚实的形态。与此同时,一种崭新的结构——棱堡横空出世,成为了新式要塞最显着的特征之一。正是基于这些变革与创新,星型要塞得以应运而生。 这种精妙绝伦的设计理念在 1530 年至 1540 年间迅速传遍整个意大利半岛。随后的三百多年时间里,它更是风靡全欧洲大陆,受到各个国家的热烈追捧和广泛采纳。一时间,欧洲各国纷纷不遗余力地招募技艺精湛的意大利工程师,恳请他们亲赴本国,助力建造这种先进且坚不可摧的新型要塞。 星型要塞通常由一片平坦开阔的建筑区域构成,周围环绕着众多彼此呼应、互为犄角之势的三角形棱堡,再加上深深的壕沟防护。棱堡的巧妙设置赋予了守军得天独厚的优势,他们可以从多个方向对来犯之敌展开全方位无死角的火力压制与封锁,极大程度地强化了要塞自身的防御能力,使其宛如一座固若金汤的钢铁堡垒。 除了棱堡之外,还将会增设一系列其他类型的堡垒,如半月堡、角堡、皇冠堡以及其附属堡垒等等。如此一来,便能够构建出一个结构繁杂却又相互制衡且平衡稳固的庞大建筑体系。 棱堡的城墙一般来说都会选用砖块以及泥土之类的原材料来进行修筑。之所以这样选择,主要是由于当面临炮击之时,砖墙所受到的损伤程度要远远小于石墙。而作为重要防御设施之一的护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胸墙),其厚度多数情况下大约处于 3 至 5 米之间。目前留存下来的绝大部分星型要塞以及棱堡式城市中的护墙,它们的厚度基本上也都达到了这个标准数值。 在星型要塞之中,每一个角落处都精心地设置并安放着一排排威力巨大的重弩机。这些重弩机可以直接瞄准射击相邻棱堡的边缘地带。而且值得一提的是,每一座单独的重型弩机实际上都是受到来自于其两侧火力强有力的掩护支持的。随着这种复杂形制要塞不断地发展演进,各个炮位逐渐形成了纵横交错的密集火网。位于前方位置的那些炮台更是能够有效地掌控局势,不仅可以守护好城墙本身,同时对于那形制错综复杂的土坡也能够起到良好的防护作用。 让守军可以主动防御,守军投石机不仅是用来应付强攻也可对付敌军投石机,使他们无法逼近要塞,以免朝脆弱的城墙行直接射击。守城的关键也因而变成围绕要塞外缘的壕沟,这是既隐蔽又隐密的路径。 星型要塞能够有效打击城墙根部的敌人,因为弓箭和小型床弩可以调俯仰角,守军可以从高处对攻方进行火力压制。 这种堡垒一般都是太大,主要是要塞化的防御体系。 但袁华确实研究过,棱堡最可怕的一点是,任何一点都会被两个以上的点位攻击,而且墙下的任何位置都不是安全的。 最让人恐惧是的,如果大部队进攻,要搭上长梯从正面冲击城墙,那么两侧的射塔会对登城的士兵形成倒三角射击。 倒三角射击,是什么意思? 就是你在爬城墙,除了上面有人可以射你,左右两边也有大量的射手可以射击到你,这就是倒三角射击阵。 在重弩轮射的情况下,倒三角射击阵的杀伤力非常恐怖,杀伤效率高的惊人。 现在的星型要塞,图纸是袁华画的,并且他还想让人用泥土制作了一套小棱堡模型向大家讲解。 虽然,袁华讲解棱堡在这个时代是超前的存在,但袁华还是对于棱堡的弱点做了讲解。因为,他非常清楚,棱堡不是什么高科技,罗马人一样可以学会使用。 所以,万一不奴族在未来碰到罗马人修建的棱堡,不奴族要知道如何应对。 首先,棱堡有防御死角问题。尖角处射界缺陷。棱堡的尖角部分几乎无法向前开火,形成了明显的射界死角。攻城方可以利用这一弱点,通过挖掘Z形壕沟等方式,逐步靠近棱堡,而守军的火炮和步兵火力难以有效覆盖这些区域,从而为攻城方提供了接近棱堡的机会。 对坑道破坏无效,在面对攻城方的坑道爆破时,棱堡的火力难以发挥有效作用。攻城方可以在棱堡的隐蔽路掩护下,挖掘坑道直取墙根,而守军很难对这些地下作业进行打击,只能被动地等待城墙被炸开,从而削弱了棱堡的防御能力。 棱堡的建造需要精确的几何计算和复杂的工程设计,以确保各个棱堡之间的火力能够有效交叉覆盖。这不仅需要专业的军事工程师和大量的劳动力,还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资源,建造过程复杂且耗时。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棱堡的维护也需要持续的投入。城墙、棱堡、护城河等防御设施需要定期进行修缮和加固,以应对自然侵蚀和战争破坏。 棱堡的设计和建造对地形要求较高,需要平坦开阔的地形才能充分发挥其防御优势。 袁华对于这两座棱堡的修建非常重视,在迎接完崔叔一行,以及和于阗国王交谈过以后,他就带着中国十名白马少年去了乞力驻军的营寨。 乞力见面的第一句话就是:“刘行怎么样了?” 袁华说道:“我出来时,已经醒了,烧也退了不少。” 乞力长长的呼出一口气,他也是心情极为复杂,当时是他邀请刘行去的最前线,刘行要是出事,他难辞其咎。 然后,他展开棱堡的设计图纸,他好奇的问道,“这是啥?” 袁华说:“星型要塞!” 刘行好奇的再次看了看,这个图纸,他骂道:“没见过这么造营寨的?” 他突然想到了什么,他记得袁华安排的五角星车阵,多面杀伤的效果。 他问袁华,“这是五角星车阵变得?” 袁华笑道:“是的,怎么样?” 乞力拿着图纸,看了再看,说道:“从图纸来看,确实有多个射击点位,但真的是否好用,要试一试看。” 袁华懵了,问道:“怎么试?” 乞力笑了,他反问袁华,“当然是罗马人来打我们,难不成我还找一群人来,自己打自己?” 袁华一敲脑门,说道:“这脑子发烧的时候烧坏了,常常死机,你说的对,等罗马人来送人头!” 乞力问袁华,“接下来怎么打罗马?” 袁华想了想,歪着脑袋说道:“抢劫!只要罗马人敢把任何军队送来高加索山脉以北,那我们就把他的内裤衩子都扒拉了!” 乞力笑道:“那帮货,没有内裤衩!只有你要用那玩意,哈哈哈哈” 袁华改口了,他却是记起来这个世界无人穿内裤衩,“那就抢他们裤子,冻死他们!” 乞力再次拆台,说道:“现在这天气极好,不穿裤子也冻不死人的。” 袁华懒得和这货扯淡,他叫来工匠开始研究星型城墙的宽高。 最后被确定在五米,袁华对工匠们说道:“一个角,一个角的完工,完工就立刻和原来罗马人修建的圆形营寨连为一体,立刻就可以发挥作用。” 工匠们点头,袁华再次问道,“不知道,你们是否还有其他问题。” 一位工匠举手,袁华让他问。 “是否可以提供给我们几台起重机?” 袁华笑道,“起重机不方便运输,我可以要来设计图,你们要自己学会,自己做出来。” 几个工匠连声说:“诺!” 还有一个工匠举手:“我看过图纸了,稍微计算了一下,工程量非常大,是否可以去请些勤快的阿兰人过来帮忙?” 袁华先是点点头,说道:“好的,可以这样安排。不过在此之前,我们需要立即着手调查一下周边地区究竟有哪些阿兰人希耳部落的死亡人数相对较少。经过一番详尽的探查和统计之后,将这些部落按照死亡人数从少到多进行排序。然后呢,把其中死亡人数最少的那三个部落筛选出来。对于这三个部落的人员,无论他们表现得多么出色或者具备怎样的能力,都坚决不能予以聘用。而当有人对此提出疑问时,我们便可以对外宣称,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决定,完全是因为要特意留出相应的职位名额给那些在战斗中表现最为勇猛、无畏无惧且战功赫赫的部落。如此一来,既能够保证我们所选用的人才都是真正经历过血与火考验的勇士,又能避免因聘用了死亡人数过少的部落成员而引发其他不必要的麻烦或争议。同时,还能让各个部落之间形成一种良性竞争的氛围,激励大家在未来的战斗中更加英勇地拼搏奋进。 最后就是,那三个死人最少的部落,有可能有罗马人的奸细,绝不可以录用,但暂时不可以对外说,我们目前还没有证据。”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37章 疾风 有些人,天生就是战士,天生就知道如何作战,天生就会作死,偏偏无论怎么作死,都不会死,比如老阿拉什。 七月中旬,老货带着一万轻骑兵,抵达了又一个大海的岸边,这里应该是袁华曾经说过的黑海。 老阿拉什不懂,他看上去这片大海和里海也没啥不同。里海这名字,他还能明白,因为那片大海被大地环抱,所以可以被称为“里海”。 可眼前的大海一样是蓝天白云,一样是蔚蓝的海面,为啥会叫做“黑海”?不过老东西不会为这件事纠结,他就骑着战马站在黑海边,指着南面问阿兰人的斥候老兵,“你们曾经沿着这条路进入过亚美尼亚?” 那老兵说道:“是的,万夫长,我们曾经顺着大海的东面这条山路,一直杀到过大山的南面,那里有平原和丘陵,物产丰饶。” 老阿拉什扬鞭在空中抽出一声长鞭“啪”的脆响,对着亲兵大声喊道:“立刻让所有千夫长来见我。” 半晌,十位千夫长来到阿拉什的身边,面朝大海,盘坐在老阿拉什的背后。 海风将老家伙的头发吹起,很多发根都已经白了,可这货看上去还是挺帅的,黑色的皮甲锃亮,背脊挺得笔直,红色的披风迎着海风飘扬。 等到最后一个千夫长下马,向他单手鞠躬,然后落座,他转过身来,对着所有人说道:“接下来,我将带领你们西征罗马,摧毁任何敢于臣服于罗马的城镇和乡村,你们可敢与我一起?” 千夫长全部半跪,俯首说道:“愿誓死追随,为不奴而死!” 阿拉什点了点头,他看向十人,这里面有七人出身老兵,有三人是白马少年,都经历过战火。 三个三十岁左右的老兵,有着沉稳内敛的杀气。其余七人都是十几岁的年纪,脸上满是风霜,却也英气逼人。 老阿拉什举起马鞭,指向南方,说道:“罗马人认为我们是蛮族,一直肆意侵略我们的土地,屠杀和奴役我们的人民。往南走,都是罗马人的控制区,我们要杀穿山脉,杀进罗马人的控制区,我们是去复仇的,劫掠一切可以劫掠的东西,要让罗马的侵略者感到无比疼痛。我不知道能带着你们多少人回来,所以今日请所有士兵留下家书,不会写字的让白马少年代劳。” 众千夫长应“诺”。 老阿拉什再次问道:“知道疾风战术的人,请举手!” 一共有四人举手,三个白马少年,一个年轻的将领,老阿拉什点了点那个年轻的将领说道:“启玉,你来说。” 启玉放下手,说道:“以最快的速度移动,不断杀伤敌人有生力量,不在乎一城一地的得失,像狂野的风暴刮过大地。” 老阿拉什点头,笑着说:“很好!” 然后,他蹲下来,召集众人在坐的近一些,拿起一截树枝在沙地上开始讲解战术,“此次作战,有三个核心: 一是斥候,每个千人队都要派出五百名轻骑兵,将前沿所有的道路全部探查清楚。 二,是速战速决,能攻占的城镇要用最快的速度攻占,攻占不了,就用火焰投石机烧了它,每个城市的作战时间都不允许超过两个时辰!所有的投石机全部采用四马甚至六马拖行,我要求速度,最快的速度, 三,征集附近所有的阿兰部族,让他们一人三马,告诉他们随军运输粮草,让他们给我输送粮草,同时把战利品用最快的速度带回草原,缴获物资的一半归他们,俘虏必须全部归我们。” 然后他指着身边的湿茅草说道:“如果遭遇罗马军队,每燃烧一捆烟柱代表五百罗马士兵,如果是一千人就点燃两捆,如果是两千人就点燃四个烟柱,知道了吗?号角也是一样的,长音一次是五百,两千人就是四个长音。” 众千夫长点头,说道:“明白!” 然后,老阿拉什盯着他们,极其严肃的说道:“我不希望这里有蠢货,想要自己显示勇武,任何攻击都必须保证自己的人数超过对方三倍以上,就算你有一千人,碰到五百罗马士兵,也要在等五百骑兵的增援才能动手,否则我会军法处置。” 众将领再次应“诺”。 老阿拉什扔掉木棍,说道:“我给你们一日的时间准备,包括给投石机加马匹和征集附近的游牧部落,带齐每人十日的粮食,分配给个人。现在是中午,明日中午吃过饭,我们开拔!立刻去安排,相关事宜。” 众千夫长应诺而去。 公元一一三年七月十六日,中午,一万不奴族骑兵,带着三十架投石车,两百大车,四千游牧民开始沿着黑海的东边,高加索山脉的西面(现代的索契),一路沿着大海疾驰南下。 沿途的村落,一个个被点燃,物资被带走,人口被俘虏扔上大车,送往北面的草原。 老阿拉什行动极快,小村落他只留下五百轻骑兵战斗,三十大车和五百游牧民搬运。 大一点的城镇,老阿拉什会带领大军先快速绕行,先截断城镇向南的撤退道路,留下足够的部队。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其余部队丝毫也不停留再次南下,他们一人四马。前队分两波轮流彻夜不眠挥鞭南下,快如闪电,连城镇派出报信的骑兵都跑不过他们,被俘虏或者射杀。 这就像杀进罗马统治腹地的狼群,快的不可思议。 对于不肯投降的城镇,老阿拉什只有一句话,“烧了它!”,然后打马而去。 这个时代,大多数的城镇都不大,也全是木头建筑,三十台投石机的燃烧弹,不断的落下,只要一个小时,整个城镇就会如同火炬般燃烧。 这时,小镇里的人就会拼死突围,不奴族也不硬杀,只是围着射箭,直到敌人崩溃。 他们会杀掉任何抵抗的人,然后将剩余的人口,捆绑成粽子一样,放进大车快速运回草原,交给阿兰部落看管。 当第一批阿兰游牧民,带着财富和人口回到阿兰草原,他们分了一半的财富和物资,整个阿兰草原的西部都疯狂了。 越来越多的部落都加入了运输部队,连女人和老人都骑上马匹,跟着运输队伍,连夜南下。 随着消息越传越远,西部的阿兰族也知道了,他们开始集结部队和人员,一批又一批的南下。 这些人就像闻到鲜血的鲨鱼,成群结队的向着罗马的腹地杀来。 而此时罗马人只有一个军团守在后方,他们到现在还没有获得不奴族入侵的消息,还不知道疾风会带起大海的潮汐,最终会惊涛拍岸卷起万人的血。 老阿拉什也没有想到,他们的行动会造成阿兰草原的连锁反应,此时他们依然在快速前进,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前锋部队,用六天杀穿了高加索山脉的西侧,已经踏马进入平原。 单手持弓,千夫长尔青稳住了战马,他的身后,举着火把,如同一条长龙,源源不断的不奴族轻骑兵纵马从密林中奔出。 他们的眼前,远方的黑夜里,奥加姆塞尔小镇,隐约的灯火就在眼前。 尔青挥舞火把,身边的士兵同时挥舞火把,火龙开始向着火把挥舞处集合,渐渐在密林外的平原上形成了一个星火的巨大圆团。 尔青叫过启玉,说道:“我的千人队从北面绕过这个小镇,在这个小镇的东南面建立封锁线。你点亮一根香,等香燃尽,你们来负责攻击。” 启玉点头,说道:“好!” 尔青让人举起他们千人队的旗帜,用火把照亮,然后向着北面慢慢骑行,方便后面的人可以看见并跟上,也控制马速,让声音尽量轻一点。 尔青甚至沿路返回,逐一和百夫长打招呼,命令熄灭三分之二的火把。 等到后面传来喊杀声,尔青才大声命令,“散开封死道路和开阔地,射杀任何从西面过来,对不上口令的人。” 果然,十分钟后,月光下,三个人骑马疾行而来,不奴族士兵在黑夜里大喊:“口令” 来人却再次加快了马速,明显要闯关。 尔青没有说话,只是在后面远远的看着,那三人的马速越来越快。 突然,山林间有人大喊:“射” 上百支羽箭射出,旷野里全是弓弦崩飞得声音,那三人带着马隐隐约约的跌倒,有惨叫声传来。 十几个不奴族轻骑兵过去,黑夜里惨叫声停止了。 尔青看向东南,那里有更多罗马人的附属势力,明月之下,草原和丘陵起伏,一条土路蜿蜒的向着远方而去。 一个小时后,启玉带着士兵过来,对完口令后,他对尔青说道:“已经控制住了小镇,后面的千夫长已经接手。” 尔青点头,说道:“我们在这里宿营,等下一批部队抵达,明日一早再出发。” 启玉点头说道:“确实太累,昨夜我们两个千人队都没有睡,必须休整一下了。” 两人立刻安排,轮流守夜的士兵和暗哨,然后点燃篝火,在地面上撒下防止蛇虫的药粉,铺上牛皮,打开单人帐篷,快速宿营。 七月二十二日,不奴族正式进入亚美尼亚的核心区域,龙张开了锋利的爪牙。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38章 巨浪滔天 图拉真没有意识到,他到底惹了一个什么怪物! 这个怪物,拥有大汉的技术可以构建铜墙铁壁一样的防御体系,同样这群人还拥有东方游牧民族的快速突击。 大月氏,匈奴人和乌孙其实是同一个起源,他们的战斗方式非常接近。 匈奴人让强悍的大汉都头痛了数百年,更不要说罗马。 不是匈奴人有多少,也不是匈奴人的武器有多锋利,真正的问题来自于东方游牧民族在和汉文明较量的时候,有一套自己的战争思路! 是的,是一种战争思路! 不同于西方蛮族的决战思想,凯尔特人,日耳曼人,迦太基人,希腊人,马其顿人,整个西方的战争思路,几乎都是硬碰硬,总是试图在一场决定性战役来决定战争的胜负。 但东方游牧民族,从商代就开始和中原碰撞,跨越周朝,跨越春秋和战国,跨越秦,一直到汉! 东方游牧民族一直在和强势的中原文明较量,他们非常清楚,自己不可能通过一场战争打败中原,所以。。。他的战术思想变成了分进合击。 这种战术思想非常可怕! 这些游牧军队,他们像梳子一样梳理过中国北方的广阔领土,劫掠无数村庄。 这些人,打的过就打,打不过就跑,重步兵军团拿他们根本没有任何办法。 这也是中国从战国时期的北地赵国开始了一场,名为“胡服骑射”的军事变革。 为什么是赵国?因为赵国除了秦国这个敌手,就是匈奴人这群王八蛋!这群匈奴人拿着骨头箭头,劣质的铁刀,但分成无数小股兵力进攻赵国的村庄。赵国,传统的步兵和车兵,根本就追不上这群混蛋,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劫掠和杀戮。 于是,赵国横下一条心,老子学你们,你杀我,我就冲进去杀你们,最早进入草原反击匈奴的其实是军事变革之后的赵国。 秦国在整个战国时期后期,其实只有两个真正的强劲敌人,一个就是胡服骑射的赵,一个是可以大规模制造精良铁器的楚。 赵国骑兵的战术,逼着秦国也要学习和变革,秦国也走上了纯骑兵战术。 这位后来一统天下,在军事上埋下了重要分伏笔。 到汉代,可以说无比重视“马政”。 鼓励民间养马,汉朝政府通过政策激励民间养马,例如“今令民有车骑马一匹者,复卒三人”,即每家若有一匹马并上交给国家,可以免除三人的徭役赋税。你可以这样理解,在汉代政府眼里一匹马顶三个壮劳力。 汉朝重视马种的改良,通过与西域的良马杂交,提高了马的质量,增强了骑兵部队的战斗力。 建立国家级养马基地,汉朝在河西地区建立了庞大的养马基地,利用当地丰富的自然资源和适宜的气候条件,大规模饲养和繁殖马匹。 制定养马政策,汉朝制定了详细的养马政策,包括马匹的饲养、繁育、训练等方面的规定,确保马匹的质量和数量。 汉朝加强了对马政的管理和监督,设立了专门的官员负责马政事务,确保马政的有效实施。 贵族阶层对马匹的喜爱,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汉朝的马政不仅关注军事需求,也推动了马文化的发展。例如,汉武帝对“天马”的追求,甚至为了马匹开启战争,却无人反对!这说明了当时社会对优秀马匹的盲目崇拜和追求。 为什么?因为大汉非常清楚,你的盔甲在厚实,刀箭再锋利,在东方游牧民族面前,若是没有马,你就屁也不是! 大汉远征匈奴,虽然步兵众多,但霍去病用行动告诉所有人,轻骑兵才是战争的主力。 速度,速度,速度,重要的事情要说三遍。 大汉知道,军队没有马匹就没有速度,没有速度就连屁也吃不上,你既无法保家,也无法卫国。 汉军在北部和西部,总是拥有三万以上的骑兵,无论如何耗费钱粮,他们都举国供养马匹。 大汉的战争,早已从围绕重步兵,转向围绕高机动的马军,发现,侦察,野战,突击和尾随全是骑兵。 重步兵其实最重要的事情是镇守城池,防止游牧民族奇袭城市。 而罗马到此时,还是一支以重步兵为核心的武装,他们的骑兵还不是战争的主力,甚至罗马人大量雇佣蛮族骑兵来为他们作战,骑兵只是辅助。 现在,老阿拉什来了,他带着一万骑兵从高加索山脉的西面杀进亚美尼亚,其疾如风,侵掠如火。 在攻下奥加姆塞尔之后,老阿拉什的手指沿着海边一路向下指,指向了巴统(今天属于格鲁吉亚,公元四世纪巴统城就出现在文献了,名字叫Batus,意思是“深水良港”。) 罗马人这时已经知道他们西部的防线已经被突破,驻守第比利斯的罗马军团原本和高加索山脉以北,以及里海西岸的罗马军寨形成了军事战略上的铁三角。但此时他们后勤线路被切断,不得不西进追逐老阿拉什带领的不奴族骑兵。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但重步兵为主的罗马军团,强行军也只能每日行进最多六十里,他们陷入了速度的泥潭。 而老阿拉什一人三马,配有大量四马拖动的马车,飞速向着巴统城进军。 罗马军团的军团长快要疯了,原因很简单,看上去罗马有三十个野战军团,可这些军团大多数都部署在帝国边境。 他们从未见过如此迅速的对手,从未见过劫掠过沿海这么多村庄和小镇还行动如此迅速的敌人。 原理上,以前北方蛮族在战斗胜利以后,会携带人口和大量缴获物,速度会越来越慢。 可今天的敌人,就像是吃了春药,一样快如闪电。 七月二十四日,罗马军团开始向西挺进。到七月二十六日,他们才向西走了两天,也就是120里左右。 这一天,巴统其实已经失陷。不奴族轻而易举的在城外诱歼了三百罗马驻军,此时已经占据巴统城。 老阿拉什在巴统缴获了大量罗马的商船,甚至俘虏了一大批人口,包括数量非常多的船工家庭和船奴。 他们派出五百战士,分别登上二十条大大小小的罗马海船,用武力看管船员,带上大部分缴获沿着黑海的东岸一路北上,去到阿兰族的领地下货。 同时,把另外的一部分交给阿兰族的牧民沿路返回带回草原。 这些返回的牧民,在路上遇到了阿兰人自己组建的军队,无数货物把这群狼的眼睛染的通红。他们知道巴统已经没有收获,这意味着向南走,会一直吃屁,已经没有任何收益,于是这群狼直扑东南,向着罗马军团进军的方向而去。 现在,整个高加索山脉的西南面乱成了一锅粥,而且还是夹生的。 越过巴统向西,只有到罗马帝国西里西亚(Cilicia)行省的首府凯撒利亚(Caesarea)城,意为“凯撒(大帝)之城”才有军团驻扎。(今土耳其开塞利) 也就是说,从巴统到凯撒利亚之间的1800里,再无罗马军团! 当然老阿拉什和他的那些阿兰人向导都不知道。 但他现在是来抢劫的,就算有罗马军团他绕开就好,老阿拉什的习惯是永远是挑软柿子捏!永远都要以多打少! 而且,这一次他们已经俘获了超过三万金币的货物,超过六千人口,特别是拥有了二十条海船,这导致这老货特别重视沿海的线路和城市,这老货指着西面说道:“沿着黑海的南面,我们以最快的速度推过去!让海轮送完货物,沿着黑海沿岸来找我们。” 找来一些商人,他们已经知道下一个目标是四百里外的特拉布宗(今土耳其特拉布宗市)。 特拉布宗是黑海东南部沿岸的一座古城。 公元前8世纪,特拉布宗是古希腊人的移民城邦,由来自米利都的希腊殖民者在公元前756年左右建立,是本都地区最古老的希腊城市之一。 公元前4世纪,希腊将领色诺芬在《长征记》中提到,特拉布宗是“万人远征军”在公元前401年战败后,于公元前400年2月到达黑海时的停留地,他们在特拉布宗附近的科尔基斯村庄休息了30天。 公元前1世纪,特拉布宗在罗马帝国统治下逐渐繁荣,成为罗马军事行动的重要基地。 作为军事港口,特拉布宗有罗马军队吗?有的,大约有八百人的罗马军队和六百人的雇佣军。在自己的腹地拥有这样人数的职业军队,已经不少了! 可他们接下来,要面对的是一万人的不奴族军队,而且他们还带有远程投石机。 斥候最先出发,他们像是撒豆子一样,前后左右的任何分叉路口,全部都有十人的斥候小队冲进去,他们要把整片地区全部摸清楚,还要制作简易地图。 七月二十七日,不奴族飞速的劫掠完巴统城所有的财富,人口,货物和船舶,留下五百轻骑兵继续诱骗罗马的海船入港。 大部队再次踏上了西征的道路,七月的黑海,风和日丽,山花烂漫,美不胜收。 上万红衣黑甲不奴士兵,沿着黑海的南边,在山海之间狂突猛进,一路收割着沿海的各个村庄。 不奴族的军队,就像狼入羊群,吞噬一切,所过之处,只给罗马人留下空荡荡的村落和小镇,偶尔有两声凄凉的狗叫。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39章 沸腾 亚美尼亚的山海就是一口巨大的铁锅。 老阿拉什带领的不奴族大军就是一大捆干柴,正在锅底熊熊燃烧。 这老货烧一大锅开水,一大锅水正热烈地沸腾着。锅底的火焰欢快地跳跃着,将炽热的温度源源不断地传递给锅中的水。水开始时只是在底部轻轻翻滚,渐渐地,这种翻滚蔓延开来,整个锅都变得活跃起来。 这锅里原本炖着亚美尼亚的本土居民,罗马军队和本土的一些杂鱼。可阿兰人劫掠部队的跟进,就像又给这个大锅里倒入了一大桶水,煮着煮着就再次沸腾了。 水面上,气泡不断涌现,它们像是顽皮的精灵,从锅底深处探出头来,争先恐后地向上冒。起初,气泡还很小,只有米粒般大小,它们在水中缓缓上升,途中相互碰撞、融合,变得越来越大。当气泡靠近水面时,再也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猛地冲破水面的束缚,发出“咕嘟咕嘟”的声响,随即破裂开来,化作一缕缕白色的水蒸气,袅袅升起,在空中弥漫开来,空气里顿时充满了湿润而温暖的气息。 现在,老阿拉什在向着西边狂奔,掠夺一切。 阿兰人向着东南狂奔,掠夺他们见到的所有村庄。 罗马从第比利斯出来的军团朝着西边狂奔,想要阻止这群强盗,虽然他们同样也只是一群强盗。 亚美尼亚的伪王,也在各地组建军队准备和入侵者死战。 锅中的水被气泡搅动得波涛汹涌,水花四溅,仿佛是一片小小的沸腾海洋。水的颜色也因为沸腾而变得更加清澈透亮,折射出耀眼的光芒,如同无数颗璀璨的钻石在水面上闪烁。这沸腾的水,充满了活力与激情,它在锅中尽情地翻腾着,释放着自己的能量,预示着一场盛宴即将开启。 七月二十九日,两万阿兰战斗游牧民在今天格鲁吉亚的巴格达蒂,碰到了西进的罗马军团。 双方陷入了一种奇怪的对峙! 怎么说呢?阿兰人是来打劫的,这群货也不和罗马人死战,就永远隔着一里路,时不时上去环射一两轮。 罗马人追击,这群阿兰强盗立刻跑路,罗马人一旦休息,这群货又会立刻围上来。 罗马骑兵追击,这群货就分散跑,双方在马背上射的不亦乐乎,罗马骑兵和阿兰骑兵都损失了一些人,可罗马就是抓不到这些混球。 这就算了,这群阿兰人每日像苍蝇般的骚扰,让罗马军团的行动速度大大减缓,骑兵还在一点点减员。 问题是,阿兰人的数量居然还在一点点增加,从北面下来的阿兰人还在一天天增加,他们分散成几百人的小部队去亚美尼亚的各个村落劫掠财富和人口,亚美尼亚到处都是狼烟和悲惨的呼号。 现在,罗马军团只能派出斥候,绕道南部向西部的凯撒利亚预警,但斥候也是人,他们还在老阿拉什之后四百里,他们的速度只比老阿拉什的大部队快一点。 时间,现在属于不奴族的军队! 七月一日,特拉布宗的城外发现了一群穿着破破烂烂麻衣的马匪,这群四百人的马匪,公然在城墙外劫掠一个庞大的车队。 这群强盗就在城门四百米外将一个货物运输队团团围住,一顿乱射。马车车队只能挤成一块,拼命的射箭防御,城外哀嚎声和喊杀声一片。 城墙上,罗马士兵看的真真切切,立刻就敲响了警报。 这怎么能忍?罗马士兵和雇佣骑兵开始快速集合。 五百罗马士兵和六百辅助骑兵很快就开出了城门,向着城外杀去。 战斗毫无悬念,那群马匪虽然向罗马士兵射箭,可他们已经开始后退。 六百罗马雇佣骑兵,直接就追着那群马匪而去,势必斩杀这群强盗。 五百罗马重步兵却留下来,带着商队进城。 这时,没有任何罗马人认为有什么威胁。 那群雇佣轻骑兵尾随着马匪冲过一个山包,紧接着又冲进树林,又追了百米,然后就傻眼了。 树林里,百米之内,密密麻麻都是骑兵。鼓声响起,上万支箭矢射来,罗马骑兵人仰马翻。 后面的罗马骑兵惊慌失措,立刻调转马头,想逃回特拉布宗。 森林的骑兵这时却动了,铺天盖地的涌出来森林追逐着罗马骑兵,不断向罗马骑兵射击。 正在进城的罗马士兵和商队此时也听到了隆隆的马蹄声,他们抬头看向东面的山包,一时全部呆立三秒。 无数骑兵如同潮水般涌过山包,前面奔逃的罗马骑兵被不断射落马下,被后面的骑兵踩踏成泥。 罗马士兵在大喊:“快进城,关闭城门。” 可正在进城的车队,突然露出了獠牙,六百人的车队突然就从衣袖里,车厢下,抽出各种短刀,斧头,流星锤,猛地拔出向着身边的罗马士兵挥砍下去。 城门口乱了,马车上的货物空箱和茅草被猛地掀开,启玉大喊一声“随我登城”,就从车厢里跳下,带着上百身披重甲的士兵冲了出来,劈开城门后的罗马士兵,带着上百重甲兵直接冲上城门口的登城道。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很快,城外的骑兵就冲杀上来,里应外合将城门口的罗马士兵全部斩杀,直接从城门洞里涌过,像红黑色的海水从城门洞里冲出,涌进了特拉布宗的各个道路。 城墙上的罗马士兵还在嚎叫着战斗,但随着骑兵从后面的城墙通道上来,两边的城墙下都有弓箭手射击,很快就被红黑色的海潮彻底淹没。 战斗发生的很快,奔逃的罗马士兵根本跑不过战马,在大街小巷里被轻骑兵追上挥动斧头和流星锤砍倒和砸死。 特拉布宗的居民和码头上卸货的船只完全没有反应过来,就看到一队队骑兵极速掠过。 这群强盗已经抢出经验了,老阿拉什交代过首先最重要的地方是三个:码头,仓库,城主府。 码头冲上去,首先要射的就是想要解开缆绳的蠢货,再次占据码头的高地用弓箭控制船舶的甲板和空旷地,最后快速登船。 如果敌人的船只已经解开缆绳,就立刻抛飞登城的铁飞勾,牢牢勾住船舷,高处的弓箭手解决所有冲上甲板的敌人。 仓库则是防止敌人放火,冲向这里的骑兵千人队,他们的第二匹战马,都还带了一个大的牛皮水囊,可以临时救火,这群货在老阿拉什的带领下把抢劫当做事业在认认真真的搞。 至于城主府,也有专门的千人队去进攻,他们的副马带着可以快速拼装的木梯,一百人,三分钟,就能拼出二十架三米高的铁钩长梯。 而五百斥候部队,根本就不进城市,他们早已沿着外部绕行,打马狂奔,疯狂的冲去城市西面。他们留下百人守着西面的城门口外,其余人将要向前不停的延伸三十里,沿途所有的人全部都要拦截下来。 不听话的全部要杀掉,听话的全部捆起来带回城市。 特拉布宗比巴统城大,属于军需品大型集结地。 启玉带着士兵,用重斧劈开铜锁,推开仓库的大门,兵器,盔甲,粮食,弩炮配件,箭矢,堆满了一个个仓库,他笑了。 尔青进入船舱,用匕首扎穿一个麻袋,小麦像流水一样流出,他笑了。 老阿拉什在城主府,看着一个房间里的二十几个打开的箱子,里面全是银币和金币,他面无表情,只是说了一句:“派人立刻清点,这些我们自己带走。” 中午攻破城市,傍晚时分三千随军的阿兰部落的运输队就用大车和马匹,满载所有的军械和粮食返回阿兰草原。所有人都笑的合不拢嘴,要知道这里面有他们的一半。 可三千阿兰人能带走的还不到整个仓库区的三分之一,剩余的三分之二开始装船。 傍晚时分,他们在装船的时候,居然还有两条罗马的海船再次入港,他们乐呵呵的和旁边船上,那些光着膀子干活的不奴人打招呼,完全没有意识到他们现在已经羊入虎口了。 他们的命运,可想而知! 夜里,三十条大船起航,向着巴统城的方向,这一次再次派出六百人跟船离开。 可仓库里还有五分之一的东西没有搬空。 七月二日下午,巴统城缴获的二十条海船已经日夜兼程从阿兰人的海岸回返,并赶到了特拉布宗。下午他们装入最后的货物,将特拉布宗的人口塞满船舱,再次启程回返阿兰海岸。 但是,到此时还有一千特拉布宗的人口没有带走,老阿拉什再次留下五百人,一边看管这些俘虏,一边继续钓鱼执法,继续吊罗马入港的海船。 现在,老阿拉什带着剩下的八千轻骑兵再次踏上征途,目标吉雷松城。 吉雷松是黑海南部沿岸的一个城市,其历史可以追溯到公元前6世纪。 吉雷松最初由来自锡诺普的古希腊人建造,并在约公元前180年接纳了来自科提奥拉(今土耳其奥尔杜)的移民。古希腊人将其称为Choerades。 公元前2世纪,该地区被本都王国统治,本都国王Pharnaces I在公元前183年重建了这座城市。 公元前63年,吉雷松被并入罗马帝国。罗马人将其称为Kerasous或Cerasus,这个名字后来演变成了“樱桃”一词的来源 吉雷松的主要经济来源是榛子,这里是世界上榛子的主要产地之一。此外,吉雷松还出口核桃、皮革和木材。 这是一座黑海沿岸的经济城市,商业和贸易的集散地。 老阿拉什现在爱死的海港城市,他觉得打劫就要打劫海港城市,那些小村庄只是顺手牵羊,除了有人口,其实那些普通村庄口袋比他们的脸还干净。 这种想法,其实不仅仅是老阿拉什一人的,所有参与此次西征的不奴族都第一次意识到海洋城市的富有,他们都在内心里做着一次非常重要的心理转型。 那就是,去海洋,拥有海洋,财富来源于海洋!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40章 武器的变革 老阿拉什在黑海南面狂突猛进! 乞力将星堡的建设权和指挥权交给高进和青羊,交代以防守反击为主的战略为主。 自己已经回到了山海城,他直接找到了袁华,工业部门的各个大匠师一起开会,提出需要一种重弩,可以不在乎天气。 他直接拿出一把重弩,用水打湿,然后在会议厅外的广场上,演示了雨水带来的恶劣影响。 乞力把湿漉漉的重弩放在地上,站起来说道:“各位,此次作战伤亡如此巨大,有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那就是无论是弩还是弓,在雨天都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这场胜利其实是靠人命堆出来的!” 他叹息道:“死的人太多,我恳求大匠师会议能拿出解决方案,来解决这个问题。不然,只要碰到大雨,罗马人可以用人数慢慢耗死不奴族。我甚至能够看到,以后罗马大军的攻城,会专门挑选雨天来进行。罗马有的是人口,他们一换一,二换一,十换一都是赢得。” 这句话,把所有大匠师都震撼了,所有人仔细分析,都觉得乞力说的话,是有道理的。 如果,不奴族没有远程优势,那么接下来的战争将不再处于有利的地位。 众人分为三个组,分别讨论弓臂,弓弦和箭矢。 最先讨论出来的其实是箭矢,工匠会提供一种特殊的雨天箭矢,依然是木杆铁箭头,但是尾羽被改为薄木片,木片镶嵌进箭杆尾部的开槽,用鱼胶沾牢固。 第二个被讨论出来的是弓弦,提供给战士每人两条特制的雨天弓弦,弓弦的两头是连接在铁丝上,弓弦本身要粗一点,弓弦上刷上蜡,然后用分层的薄羊皮包裹,外面涂上鱼胶封口。 最后,被讨论出来的是弓臂在雨天,拉力减少的问题。 崔力他们在早期为了解决那个什么弹簧问题被折磨的要死,他们实验过各种金属不同的配料来锻造钢片。 他们已经发现一些钢片可以拥有韧性,他们原本思考过用钢为弓臂,可钢片的行程短,拉距不够。 但会议现场,崔力说出了一个故事,那就是他们刚刚进山逃亡时,袁华做过的一把他叫做佩诺布斯科特弓的东西。 那时为了加强弓力,袁华让崔力在匈奴人的复合弓前面加上了一把单体弓,开弓时两张弓同时发力,力量大了非常多,把老阿拉什爽死了。 所以。。。崔力在黑板上用石膏笔画出了一个造型特别的配件,很简单一个微微幅度的钢片加多个螺杆夹子,可以彻底紧死在弓身之上。 崔力把石膏笔摆在黑板下,说道:“我们需要计算弓力,生产出多种不同拉力的钢片,供战士们挑选,因为每个人的力量是不一样的,特别是弓手。下雨天,弓臂受潮,张力减少,就安装这个配件来反向平衡弓力,这样做不但增加了拉力,还能保护弓身不会被过度的力量拉断。这个思路不知道是否可行?” 大匠师们在下面议论成一团,袁华悄悄给了崔叔一个大拇指,不愧是我崔叔,牛逼啊!这都能想起来,他早就不记得了,最开始他还想直接上滑轮钢弩,但是钢片的行程太短,威力不一定能赶上现在的长行程重弩。 他完全没有想到,施加反向作用力的方法,这个想法需要验证,但想法本身就值得尊敬。 大匠师们也提出了钢弩,于是所有人都建议两个一起测试,现在他们的工业能力,制作大型钢弩的样品,也只需要两天。制作崔力说的配件,也就两天时间,不如同步制作。 两天后,一把钢弩,一把加了配件的重弩,同时被浇上水开始测试。 钢弩最大的问题是行程不能太长,这导致射程不足。 但袁华再次提出,反曲钢弩从中间截断,中间部分加上强力弹簧来增加拉距。 一天后改好,钢弩的拉距确实增加,威力也不错,但两组战士测完都表示喜欢崔力的设计。 原因很简单,钢弩更重,而崔力的配件只需要在雨天安装,平时不会增加他们作战时的负重。 最后,全新的弩被制作出来的时候,乞力拿起来的那一刻就爱不释手。 这一次的弩臂依然是有韧性的木头,但木头本身从上漆,变成了木蜡油寖泡的结果,弓体本身油光锃亮。弓弦是羊肠加丝线,韧性十足,标配三根,外加两个雨天专用弓弦。 这一次的材质和做工都远超以前,原因有三点: 第一,这些年他们一直在存储和阴干最好的木头。 第二,木蜡油因为造船工业的需要在大批量生产。 第三,他们从大汉采购了丝绸,丝线和羊肠搅和而成的弓弦,韧性十足,弹力更好。 而且,这一次轻骑兵的盔甲也做了改变,整体依然是皮甲但关键部位加装了薄铁皮,例如胸口,护肩,护臂,护膝和大小腿甲。 薄钢片表面冲压成圆弧形,箭头很难直接射穿, 唯一操蛋的是,腿部的防护是坐在皮裤上的,七月天穿上去,可以热死人。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可战士们没有人愿意改,这群货,自己拿回去,用锥子,自己做了皮裤上的穿孔,笑嘻嘻的给别人看。 袁华在想冬天冷不死你们。 同时,袁华找到大匠师们,再次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海战的弩机不用考虑负重,可以改用重弹簧钢臂弩,原因也很简单,通过增加弹簧可以增加拉力。 同时海船上还可以增加两人用希耳大摇柄,来上弩,可以追求极致射程。而且袁华这一次提出不射箭,而是发射圆形砖头弹,因为重的圆形砖头弹容易制造,而且对于船体的破坏超过箭头。 换句话说,这货要的是小型投石机,一种体积小巧的直射型小型投石机。 这确实让大匠师们再次抓耳挠腮,想了很久。 一个月后,在八月初,第一台钢臂小型投石机问世,这货居然和罗马人弩炮原理类似,但是罗马人用的是动物韧性材料,而不奴族干的的是钢铁弹簧,力量原理上没有极限,取决于人力摇动绞盘的力量和速度。 可袁华看到这门弩炮的时候,整个人都是震惊的,这门弩炮简直是一个变态的产物,单个弓臂长达三米,两个弓臂展开了达到六米,中间是五组强力弹簧,摇臂是两个,两个人拼了老命的摇,上弹要三十秒,小东西发射的可以是石头弹,也可以是铁弹。 这群货居然知道将铁弹烧红放入包铁皮的射击槽,进行一种变态的火球攻击。 拳头大的铁弹,射程高达六百米,能够直接砸穿三公分厚的船甲板木头,烧红的铁球落进甲板一旦落在易燃的物体里面,绝对会烧起来。 他们做了测试,用一条最早已经被海水腐蚀的海船停靠在海边不动,做为靶标。射手发射了二十轮烧红的铁弹,命中六次,就在所有人准备放入第二十枚铁弹的时候,那船居然开始冒烟,然后从内部开始燃烧起来。 袁华更阴毒的让他们设计出一种中空有细小通风孔洞的铁弹,中间放入木炭,燃烧铁球的时候,木炭肯定被一起点燃。 通过测试,满是穿孔的铁弹,发射出去后,铁弹砸进木板后会变形,木炭会掉落出来,落满敌人的船舱,燃烧起来会更加快。 缺点是,穿孔会带来风阻,射程降低到五百米,落点也有点飘忽,但这种东西的燃烧威力更大,而且内部燃烧的木炭让铁球拥有更高的温度,飞越数百米落在沙坑里依然烧通红。 袁华问大匠师们:“给这武器起个名字吧!” 名字乱七八糟,但最后投票,这个武器的名字拥有了一个非常热情的名字,它代表了不奴族的热情好客,它叫做“火热之吻”,简称“热吻”! 热吻的优点和缺点都很明显,优点是攻击射程和威力比三射重弩机强很多,特别是针对船支。 缺点是,射速只有三射重弩机的一半,射击人员要多两人。 为了加速热吻的装弹,这武器的分为两次上弦,先由四人抬上三分之二的挂弦处,然后由两人靠转盘和齿轮组上弦最后的三分之一,这个阶段的力量太大,绝非人力可以抬动。 从七月底开始,“热吻”开始进入流水线制作,他们每个月能生产一百台,可以替换五十条海船。 替换下来的,那些轻一些的三射重弩,会安装在大车上,作为陆军武器交给各个部队。 袁华其实觉得这就是一次新武器的迭代,但他没有意识到,此次武器的迭代是一次伟大的变革。 热吻,为不奴族的所有工匠打开了一扇窗。 就像崔力在大匠师会议上的发言一样,“在热吻之前,我一直认为大型武器主材料应该是木头,但从热吻开始,我们已经意识到钢铁本身就能成为武器的主要材料,继续加强钢铁产量,继续加强各种合金不同配比的熔炼试验,需要不断的强化和推进,我期待更多大型武器的出现!”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41章 一次失败的诱捕 公元一一三年七月四日。 特拉布宗的港口外来了一条商船和一条三列桨罗马战船。 这条商船是送来货物,并来起运特拉布宗的税收金币回到罗马城的,所以随行带有一条三列桨罗马战舰。 在这片古老的海岸,码头如一位历经沧桑的巨人,静静伸向蔚蓝的海洋。一群不奴族战士装扮成当地渔民和码头工人,聚集于此。 他们的武器都在旁边,飞勾,高处的弓箭,斧头,盾牌,都放在身边的位置,只是很隐蔽,在远处看不出来。 此刻,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港口外,那里正上演着一场肥鱼的海上入场式。 这是不奴人第一次看到罗马人的战舰。 海风轻拂,卷起层层细浪,阳光洒在波光粼粼的海面上,如同无数碎金在闪烁。远处,罗马人的三列桨战船缓缓驶来,它宛如一头威武的海兽,船身涂着鲜艳的红色与金色条纹,在阳光下熠熠生辉。船头雕刻着一头张牙舞爪的海怪,仿佛随时要跃出水面吞噬一切。随着战船的靠近,人们能清晰地看到船上的士兵,他们身着闪亮的铠甲,手持长矛与盾牌,整齐地站在各自的岗位上。战船的桨手们在鼓点的节奏下,奋力划动着三排桨叶,激起一串串白色的浪花,那强劲有力的划桨声,如同战鼓般震撼人心,奏响着属于海洋的乐章。 紧随其后的是一条罗马商船,它与战船相比,更显庞大与稳重。商船的船体宽阔,甲板上堆满了各式各样的货物。船帆高高扬起,水手摇动排桨,迎风航行,船帆上面绘着罗马帝国的徽章,彰显着主人的尊贵身份。商船的船员们忙碌地穿梭于甲板之上,他们或指挥着货物的搬运,或检查着船帆的状况,脸上洋溢着对即将抵达港口的期待与兴奋。 码头上的人群中,不奴族战士紧握着拳头,眼中满是对那条罗马战舰的好奇和贪婪。 终于,战船与商船缓缓驶入港口,战舰正要靠岸,却没有等来武备官的笑脸迎接,很多码头工人反而向着战舰靠拢,脸上的神情却全无奴工的卑微,这让罗马海军将领感到了一丝阴谋的味道。 他紧急下令,“不要靠近码头,就停在这里,等待武备官的到来。” 同时,他向后面的商船也下达了同样的命令,在大海上罗马海军拥有指挥权。 双方隔着大约二十米,大眼瞪小眼,不奴族的千夫长也知道出事了,他大喊:“弓箭手射击,扔飞钩,勾住他们。” 一场混战在码头上开始了。 码头高处的弓箭手开始射箭,七八个罗马士兵跌倒在甲板上,其余人用盾牌挡住。 抛飞过来的七八个铁飞勾,有两支勾住了战舰,可罗马人的弓箭手开始在盾牌后射箭,六个死命往码头拖动飞勾的不奴族战士被射中倒地。 罗马海军将领大声喊:“划桨,立刻离开这里,这是一个陷阱。” 一群不奴族战士端着盾冲出来,想要拉出正在被拖出码头的粗麻绳。 两个罗马士兵举着盾牌,也冲到船舷边挥动斧头砍断了麻绳。 不奴族战士没有投石机,只能在弓箭的对射中看着罗马人战舰和商船的离去。 千夫长喊道:“救治伤员,立刻派人通知万夫长,罗马有战舰逃离特拉布宗的码头,他们已经知道我们攻占了这里。” 罗马战舰之上,海军将领下令道:“命令商船立刻返回吉雷松,让他们提高警惕,我们去巴统城” 他现在担心巴统城已经被占领,不然敌人不可能突然出现在这里。 同时,如果巴统被占领,特拉布宗又丢失,那么接下来就是吉雷松城。 但此时,老阿拉什他们其实已经在吉雷松城四十里外,正在快马加鞭,斥候已经抵达吉雷松城外,正躲在北部的山林高处观察着这座城市,在标定各个区域。 不奴族在罗马人的腹地向着西面飞驰;阿兰人和罗马军团在亚美尼亚纠缠;叹息之墙的南面,帕提亚大军将罗马人营寨牢牢围死。 一条罗马人的三列桨战船,正在黑海的南部,劈波斩浪沿着海岸线,向着东方航行。 罗马人的海军主力是三列桨战船,更大的是四列桨和五列桨战船。 罗马三列桨战船的建造采用了“榫接”法,这是一种从古希腊人和迦太基人那里学来的技术。榫接法通过将木板用榫卯结构连接在一起,形成坚固的船体。这种方法不仅提高了船体的强度,还增强了其在海上的稳定性。船体的龙骨通常由坚硬的枫木制成,而船体板则使用松木,加固的肋骨则采用橡木,这些材料的选择确保了船只的耐用性和坚固性。 三列桨战船配有风帆,但它的名称来源于其独特的桨手配置。每侧船体分为三层,每层桨手的数量和职责不同。上层桨手(Thranites)负责最外层的桨,中层桨手(Zygites)负责中间层的桨,下层桨手(Thalamites)则负责最内层的桨。每层桨手的数量大致相等,每排大约有50名桨手。这种配置使得船只能够在短时间内达到较高的速度,同时也提供了良好的机动性。每条战船,配备的水手大约在150到170人之间。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三列桨战船的尺寸相对较大,通常长度在30到40米之间,宽度在5到6米之间。这种设计使得船只能够在海上快速航行,同时也能搭载更多的士兵和武器。三列桨战船的排水量大约在100到150吨之间。 罗马三列桨战船不仅在速度和机动性上表现出色,还配备了多种战斗装备。船首通常装有一个青铜制成的撞角(Rostrum),用于在海战中撞击敌船,破坏其船体结构。此外,船上还建有高高的船楼和船头堡,这些结构不仅提供了良好的视野,还为士兵提供了战斗平台,使他们能够在接舷战中占据优势。 三列桨战船主要用于近海作战,其平底设计使其能够靠近海岸航行,适合在地中海的浅海区域活动。这种船只不仅在军事上具有重要作用,还在罗马的海上贸易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尽管其主要用途是军事,但三列桨战船的设计也使其能够在必要时进行长途航行,运输士兵和物资。 公元前2世纪希腊历史学家波利比乌斯(Polybius)在其着作《历史》中详细记载了三列桨战船的结构和用途。 罗马三列桨战船是古罗马海军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先进的建造技术和独特的设计使其在地中海的海战中占据优势。通过榫接法建造的坚固船体、合理的桨手配置、高效的战斗装备以及良好的航海性能,三列桨战船不仅在军事上发挥了重要作用,还在罗马的海上贸易中扮演了关键角色。这些船只的设计和建造技术,为后来的航海发展奠定了基础。 船支的速度很快吗? 三列桨战船的最高速度可以达到8节以上,巡航速度大约为6节。在天气良好的情况下,桨手可以间歇性划船6-8小时,或者夜晚轮班划船,全天推进80-100公里。 海船最可怕的不是每小时速度,而是利用风帆,就算船员睡觉,值守的水手,依然能够操作风帆,白天和黑夜不停的航行,而人马却不可以白天黑夜一直行动,人马都需要休息。 罗马舰长知道从特拉布宗到巴统,他们只需要两天,而骑兵最快也需要三天半。 如果,巴统失守,特拉布宗也失守,那么他必须用最快的速度返回最近军港锡诺普,那里驻扎着一支三十条海船的罗马海军舰队,同时那里也有两千罗马卫队可以登船作战。 另外,他们还需要通知罗马沿海的所有城市,敌人来了! 身材高大、面容坚毅的罗马海军将领,静静地伫立在船头,他那双深邃如海的眼眸凝视着远方天际处那轮正在缓缓西沉的落日。余晖如同碎金般洒落在波光粼粼的海面上,掀起一片片金色的波涛,如梦似幻。 海风轻轻拂过他的面庞,撩动着他那几缕被岁月染白的发丝。他微微眯起眼睛,感受着这带着海洋气息的微风,口中却轻轻地呢喃道:“时间啊!时间,我们太需要时间了……” 这句话仿佛承载了他无尽的忧虑和沉重的责任,又像是对命运无常的无奈叹息。在这片广袤无垠的大海之上,每一分每一秒都可能决定生死存亡,但此刻他们所能做的,似乎只有等待,等待时间给予他们转机或是最终的审判。 他的身边一位年轻的罗马海军军官说道:“商船已经回转,他们会把消息带去吉雷松。” 那位海军将领微微颔首,表示同意,但紧锁的眉头和紧绷的嘴角却透露出他内心深处难以消散的焦虑情绪。他的目光凝重地凝视着远方,仿佛能透过那茫茫大海看到隐藏在暗处的敌人。 “这次的敌人实在太诡异了!”他喃喃自语道,声音低沉而又充满忧虑。据目前所掌握的情报来看,这些神秘的敌人竟然神不知鬼不觉地将手伸进了特拉布宗,这座重要的城市如今沦陷。 然而,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整个强大的罗马帝国对此竟毫无察觉! 这位经验丰富的海军将领深知其中的严重性,如果不能及时发现并阻止敌人的进一步行动,后果不堪设想。 他对着年轻军官下令道:“将170人,分为三班,我们需要更快的速度。” 年轻将领说道:“是,我立刻去安排!”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42章 横纵 老阿拉什他们是中午抵达的,在吉雷松城外大约十里地外的森林里,休息了一夜。 可就是这一夜之差,吉雷松在第二天上午,获得了罗马商船的警报。 这导致老阿拉什不得不强行进攻吉雷松城,尽管斥候依然绕行到城后,但战斗结束以后,经过审讯,老阿拉什已经知道有多条船只已经离开吉雷松港口,向着整个罗马的黑海沿岸城市进行预警。 同时,在向前是奥尔杜和锡诺普,而诺锡普驻扎着大量的罗马士兵和罗马海军舰队。 老货在问询过奥尔杜的情况以后,知道那里根本没有罗马驻军,城镇只有千人,于是指着地图说道:“立刻派出两千人,攻占奥尔杜,把物资和人员全部运回吉雷松。” 尔青听到要把人员和物资全部运回吉雷松,就知道老阿拉什不会再前进了。 他问道:“我去吧!我们从吉雷松往回走?返回阿兰草原?” 老阿拉什笑了,他说道:“我要躲开的只是罗马的海军,他们的速度比较快,但游戏并没有结束!你先去吧!奥尔杜只有八十里,越快越好。” 这一次他们在吉雷松没能获得船支,所有的船舶都在攻城时离开了港口,但不奴族再次获得了两百多人的船匠和大量马车,以及大量粮食,物资,布匹和金银。 老家伙这一次知道自己错了,他不应该在吉雷松城外休息一夜,这导致攻城时牺牲了一百多名士兵,这是他的错。 还好,这只是一座罗马内地的商业之城守军非常少。 他在派出尔青的两千人继续向西进攻奥尔杜之后,再次派出三千人快速向着居米什哈内出发。 自己则带着三千人开始快速收缴吉雷松城的物资和人口。 他在吉雷松城待了两天,一直等到尔青回返。 在大汉工匠司南的帮助下,不奴族控制的船队,勇敢的从索契横渡黑海而来,他们先是抵达了特拉布宗,然后沿着海岸航行到吉雷松。 全部的人口和大量物资被送上海船,大汉工匠们再次依靠司南和星星的指引,直接再次向北跨越黑海前往索契。 老阿拉什让所有船队,送完货物以后先在巴统城待命,让巴统城的五百士兵立刻在巴统和特拉布宗之间每十里派出五人,监控沿岸的大海。 老阿拉什命令斥候去通知特拉布宗的五百守军立刻在特拉布宗到居米什哈内之间,每十里派出五人,沿海岸线的高山组建情报系统。 大约还有四分之一剩余的物资,主要是粮食,被老阿拉什装上大车,快速向着居米什哈内而去。 大地之上,在黑海南面,全是空空荡荡的罗马城镇和乡村,在风雨中飘摇。 居米什哈内距离吉雷松大约是四百里山路,居米什哈内地区在古希腊时期就已经存在,是古希腊文明在小亚细亚沿岸的重要定居点之一。该地区丰富的银矿资源使其成为重要的经济中心,城市名称“居米什哈内”(意为“银城”)。 居米什哈内位于通往海港特拉布松的通道上,坐落在哈尔锡特河畔,海拔约1500米。这座城市被高达3000米以上的山脉环绕,拥有近400个草原,景色优美,矿业和畜牧业都很发达。 这个时期的银城是一座银矿,牧业和贸易之城,现在罗马强大的海军,阻止老阿拉什向西的企图心,于是灾难从天而降,它成了老东西的下一个目标,真是无妄之灾。 公元一一三年七月八日,就在老阿拉什带着大部队离开吉雷松向着南方的崎岖山路出发时,锡诺普的罗马海军动了,三十条罗马三列桨战船,带着征集的商船满载两千罗马重步兵,向着东边航行而来,他们日以继夜的向着吉雷松而来。 罗马本都行省的总督震怒不已,他命令所有城镇集合一切兵力汇集沿海城镇,沿路追下去,一定要杀光所有的入侵者。 七月十日,当罗马海军踏上吉雷松的码头,一批批的军队进入空荡荡的城市之时。 远处的山头上,一股狼烟升起,然后每隔十里地就有五个不奴族的士兵点起狼烟,每一组狼烟都是十道烟柱,代表五千罗马士兵。 最先点燃烟柱的斥候小组,立刻撤退向着十里外第二个烟柱的地方出发。他们可以用最快的马速跑十里地,把情报告诉第二个小组,第二小组会再次用最快的马速撤退到第三个烟柱的地方,以此类推。 整个过程,情报都是在用最快的马速在传递。四百里,一共四十个小组,每个小组五人,老阿拉什用两百人建立起一个人类历史上最快的战地情报系统。 马匹的极速是五十里每小时左右,山路会慢一些,两匹马换乘,也有三十里每小时。 一个小时后,老阿拉什看着这身后的烟柱,他笑着对身边的军官们说:“哟!我们有小尾巴了!” 十个小时不到,一份详细的情报就送达了不奴族主力部队手里。 此时,他们离银城还有大约一百里。 一个小时候后,前方的快速情报系统也送来消息,两千不奴族骑兵已经拿下银城,正在接收物资和人员。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老阿拉什问身边的军官:“如果是你们,接下来怎么干?” 这个问题,以前他经常问袁华,这老货天生有一种培养军官的精神。 意见大约有三种,但老货最后采用了尔青的意见。 他站在半山腰,指着身边的群山说道:“这里的风景不错,山势陡峭,峡谷众多,树木茂密,适合埋人!” 转身,他对着所有军官说道:“给你们半天的时间,回忆走过的道路,我们找一个适合埋人的地方!” 现在,老阿拉什在罗马人的地盘上,拉开了一道骑兵构建的极速情报网,他要开始和罗马人玩游戏,只是这种游戏是用生命来作为赌注。 他告诉身边的千夫长们,“罗马一定是骄傲的,他们拥有如此大的土地,拥有几十万人的军队,拥有数千条战船,他们如何不骄傲?!可骄傲是致命的,他们选错了敌人,不奴族在山川,草原里是无敌的,要想打败我们,罗马不拿出五万人以上的骑兵,门也没有!!” 一天以后,他们选择了一条走过来的峡谷作为伏击地点。 一个千夫长对老阿拉什说道:“这峡谷长大约三里,看上去两边不高,也就大约七十米左右,可极为陡峭,徒手攀爬是难度的。峡谷本身也不宽,两边最宽处也就一百二十步左右,在弓箭的射击范围内,而且两边的山梁上茅草丛生,容易埋伏,我们一直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伏击点。” 老阿拉什说道:“从山下准备茅草,卷起来用绳索拉上去,越多越好,在峡谷的入口处要放的多一点,堵死他们回去的道路。” 军官问,“那出口处呢?” 老阿拉什笑了,说道:“让投石机用散弹封死出口处,从战争开始就不要停,让他们把这片山里合适的石头全部捡起来,先投掷合适的石块。出口处指只有八十步宽,三十台投石车能够彻底封死那里” 于是,跟随痕迹进山的罗马军队,在两天后进入了这片山谷,他们派出的斥候很顺利的通过,只是彻底的消失在了远处的大山之中。 六千罗马军队,排着整齐的队列进入峡谷,也走入自己的火葬场。 当一人高的茅草堆被推下山坡,成堆的拥挤在山谷两侧,两边的山梁之上射下无数箭弩之时。 这支罗马部队的命运就已经注定了。 大多数罗马士兵,不是被烧死的,他们其实是被草卷的烟呛死的,不要说罗马士兵,就连迎着风的山梁之上,不奴族的士兵一个个都被呛得不行。 老阿拉什看着山谷里的罗马人,他们根本就没有向出口处冲锋,大约是因为恐惧,或者说他们认为来路是平安的,他们全都拥向来时的道路。 为了越过烟火之墙,罗马士兵试图用盾牌来铺出道路,可在箭矢的射击下,他们的时间不够。 这个时代还不知道,遇到浓烟要趴着,罗马人奔跑着,拥挤着,哭喊着一个个吸入了大量浓烟被呛死,出口处横尸遍野。 老阿拉什没有任何感情,卷起来的草卷很耐烧,山谷的火焰烧了整个三个小时才熄灭。 老家伙让人把罗马人的铠甲衣服和武器全部收集好,找到一个洼地填埋了所有尸体。 然后,他指向南面,说道:“走吧!罗马还有很多风光,我们都不曾见过。” 一路沿着黑海南岸横扫而过的不奴族,现在开始向着南面纵向杀进罗马的腹地。 不奴族的大军向着银都出发了,罗马人的灾难还远远没有结束。 老阿拉什是一个超级劫匪,抢钱,抢粮,甚至连人口都抢。 这群强盗,狠到什么程度?连水井里打水的木桶,都会被带走。。。 这群土匪经过的城市,荒凉的不成样子,一切都是静悄悄的。夜里走过,你只能听到自己的脚步声和风声。 你一定怕得要死!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43章 风起 图拉真功绩柱是古罗马时期的一座着名建筑,位于罗马的中心,是为了纪念罗马帝国皇帝图拉真对达契亚(Dacia,今罗马尼亚一带)的两次胜利而建造的。该圆柱由大马士革建筑师阿波罗多拉(Apollodorus of Damascus)设计,于公元113年落成。 圆柱总高38米,包括基座在内总高40米。柱身由20个直径4米、重达40吨的巨型卡拉拉大理石垒成,外表由总长度200米以上的浮雕绕柱23周。 柱身上的浮雕描绘了罗马军团在达契亚战争中的事迹,包括在多瑙河上建桥、战胜河流、袭击和攻克防御工事、俘获和处死俘虏等场景。浮雕中的人物和风景刻在不同的层次,以突出单个或成组的人,森林的风景,被围困要塞的城墙等细节,士兵表情生动,形象逼真。 柱体之内有185级螺旋楼梯直通柱顶,游客可以通过这些楼梯登上柱顶,俯瞰罗马城的美景。特拉亚诺圆柱不仅是对特拉亚诺皇帝军事胜利的纪念,也是作为皇帝及其家人的陵墓。 圆柱上的浮雕是古罗马艺术的杰出代表,为后世提供了了解罗马军队着装、武器、装备和战略的重要线索。 公元113年7月16日,当图拉真在贵族的拥护下,面无表情的巡视着这个为自己歌功颂德的高大立柱。 图拉真突然指着附近的一处空地,对着身边的一群罗马贵族说道:“我觉得那里可以再竖立一根立柱。” 贵族们连忙问道:“不知陛下想竖立一根怎样的立柱?” 图拉真严肃的说道:“罗马征服不奴族的立柱。” 同一个时刻。 老阿拉什骑着战马和一群士兵笑着聊天,慢悠悠的进入居米什哈内的城门,然后。。。老东西轻轻拉住缰绳,脸上微笑的表情渐渐收敛,取而代之的是严肃,无比严肃。 老阿拉什的红色披风被这座高原之城的微风吹的飘扬,身后一群军官紧随着他停下,他们也被眼前单位景象震撼,这座城市的街道上,却弥漫着一种沉重的寂静。 街道两旁,跪满了数千人。他们的衣服款式是罗马奴隶的款式,他们大多是皮包骨头,身体被长期的劳役和饥饿折磨得几乎失去了人形。男人、女人、老人、孩子,他们全都用头点地,静静地趴伏着,仿佛是这片土地上最卑微的存在。有些人已经虚弱得无法支撑自己的身体,只能被其他奴隶紧紧地抱在怀里,他们的目光中充满了绝望和无助,但又带着一丝微弱的希望。 老将军的目光在这些人身上缓缓扫过,他的眼神中没有丝毫的情绪波动,如同深潭不波。他看到了这些奴隶身上的伤痕,看到了他们身躯的颤抖。 他知道,这些奴隶曾经是罗马帝国的财富,他们才是罗马真正的银矿!他们卑贱的命运被牢牢地束缚在了那黑暗的矿坑之中,一代又一代,永无止境。 两名夺下居米什哈内的千夫长来到老阿拉什面前行礼,欢迎万夫长的到来。 老阿拉什举鞭,问道:“这是何故?” 一名领头的千夫长,抬起头说道:“他们都是银矿山的奴隶,共有四千五百六十三人。听说不奴族可以赐予他们自由,愿意用生命追随我们战斗。我等不能决断,他们坚持要跪着等到您的到来。” 老阿拉什放下皮鞭,问道:“他们跪了多久了?” 领头的千夫长说道:“已经两天了!” 长街之上,一片沉默,唯有风摇动着树叶的声音。 终于,老阿拉什,一个曾经的奴隶开口了,他的声音低沉而有力:“这些奴隶,是我们胜利的见证,也是我们责任的开始。他们曾经被罗马人奴役,现在,我们有责任给他们一个新的开始。”他的话语中透露出一种坚定的信念,仿佛在这一刻,他不仅仅是一位将军,更是一位引领者。 他驱马向前几步,调转马头,对身后所有的军官说道:“男人编入军队,女人,孩子和老人送回山海城,从此他们不再是奴隶!” 领头的千夫长,让人翻译老阿拉什的话,声音在这座银城中随着风传播,奴隶全部抬头,坐直身体大声说着什么,然后又齐齐拜倒。 翻译告诉所有人,说道:“他们说,愿追随,直到生命的光熄灭!” 军官们开始组织士兵,将这些奴隶从街道上扶起,带他们到安全的地方,给予他们食物和水,让他们摆脱饥饿和疲惫的折磨。而老将军则继续静静地站在城门旁,他的目光似乎穿透了这些奴隶,看到了更远的地方,那里是罗马真正的弱点。 在这个寂静的时刻,居米什哈内城的街道上,只有老家伙和他身后的军官们,以及那些沉默的奴隶。他们共同构成了这个历史瞬间的见证者,而这一刻,将翻开新的历史。 按照《罗马法典》,罗马奴隶的来源,分别是:战争中的俘虏、债务人、被遗弃的婴儿、被拐卖的人以及犯罪者。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罗马法典里,奴隶在法律上被视为动产,等同于牛羊。奴隶主对其拥有生杀的权利。奴隶没有公民权,只能依附于主人生活。 奴隶的婚姻不被认为具有合法性,他们的结合被称为“奴隶同居”(contubernium)。你可以理解,在奴隶主眼里,这就是母牛生下小牛,仅此而已。 奴隶的后代通常继承奴隶的身份。根据罗马法,孩子的身份通常随母亲,即如果母亲是奴隶,孩子也是奴隶。 同样,在罗马法典中,奴隶主可以释放奴隶,这取决于奴隶主的个人意愿。 老阿拉什叫来尔青,说道:“从现在起,你要做一件事,统计我们经过的每一个罗马人的村庄和城镇,然后,告诉我每个地方罗马平民和奴隶的总数?” 尔青点点头,说道:“我会调查清楚,给您一份详细的报告。” 之后的日子里,尔青详细的统计和分析了罗马各个地区的平民和奴隶的数量,并详细观察每个地区奴隶的生活状态,让他的千人队问询每一个奴隶,并填写表格:包括他们的饮食,衣物,问询他们父辈的死亡的年龄,他们的民族,他们的故乡,从事的职业,他们劳动产出,他们先祖来源的地方等。 尔青最开始整理的是一个报告,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从这份报告里发现了很多问题,而这些问题都指向一个核心:罗马其实非常虚弱。 在这份报告的开头,他是这样写的:“当我们谈及罗马时,脑海中浮现出的景象究竟是怎样的呢?它是否是那个坐拥着数千万庞大人口、幅员辽阔得令人惊叹的国度?在那广袤无垠的土地之上,几十万训练有素且装备精良的精锐大军严阵以待,他们纪律严明,士气高昂,仿佛钢铁长城一般坚不可摧。 而那数以千计的船只,则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上扬帆远航,它们承载着贸易与文化交流的使命,穿梭于各个港口之间,将罗马的影响力传播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还有那浩如烟海般的文字,记录着这个伟大帝国的历史、哲学、科学以及艺术成就。这些珍贵的文献不仅见证了罗马曾经的辉煌,更为后世留下了无尽的智慧和启示。 再看那些恢宏壮丽的城市建筑,雄伟的宫殿、庄严的神庙、繁华的市场以及宽阔的街道交相辉映,构成了一幅美轮美奂的都市画卷。人们在这里生活、工作、娱乐,享受着文明带来的种种便利与美好。这样的罗马,无疑是人类历史上一颗璀璨夺目的明珠。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不同的罗马! 现在,我要用数字来告诉你,我作为一名不奴族千夫长看到的罗马: 第一个数字是:奴隶几乎来至四面八方,罗马到处都在打战,四面皆敌!这个帝国几乎不知道和平的意义。战争,掠夺,奴役,是帝国存在的唯一意义!所以,对于罗马而言,一旦衰弱,必将群起而攻之,死无全尸! 第二个数字是:罗马的农业技术,比大汉落后非常多,他们比游牧民族唯一优秀的地方,只有灌溉,他们还没有建立精耕细作的农业基础概念,罗马熟地的粮食产量大约是不奴族的百分之八十,而不奴族的土地大多数还是生地,现在每年的产量都在一点点提升。他们平民的人均粮食只有不到八百斤,奴隶不到六百斤,远低于不奴族的人均千斤。营养不够,就会带来体质虚弱,对抗病患和天灾的能力很弱。 第三个数字:每四个罗马人之中有一个奴隶。如果罗马人口是五千万,那么其中有一千二百五十万的奴隶。这是我们机会,罗马因其强大,罗马亦因其虚弱。 第四个数字:三十三岁!在我们问询的结果里,罗马奴隶的平均寿命不超过33岁,我不知道其他地区是否一样。但这个数字告诉我,这里的罗马奴隶过的非常糟糕,他们是炉子里的干柴,只需要一把烈焰。 第五个数字:罗马的钢铁冶炼业和锻造业,如果按照冶炼一千公斤钢铁,并全部打造成锋利的短剑,投入的人天总和来计算,罗马的人均效率只有我们的七分之一,这简直不可思议。到底我们是怪才,还是罗马是废物?钢铁可能是我们赢得战争的关键!” 这个报告后来被尔青持续在完善,直到他最后写成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真实的罗马》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44章 不奴族的速度 为了本都总督的命令,四千罗马海军和两千罗马重步兵被埋进了山谷的洼地,却无人知晓。 现在,黑海的通道再次变得安全起来,老阿拉什利用他发明的战场快速情报系统,向巴统城的海船部队发出了命令。 大量的物资和人口,将连夜起运再次抵达特拉布宗城,从海路回到阿兰草原的黑海之滨,地点就在今天的索契,现在那里被命名为“黑海城”。 老阿拉什在征兵的时候,从各个阿兰部落购买了五千勇士,同时还包括他们的七千家人,只是他们不是奴隶而是属于不奴族的自由民。 这七千人沿着各个阿兰部落,从山海城的北部城关,到黑海城之间每五十里就挑选一个水源地建立了一个小型驿站型村落,这样的村落大约有四十个,每个村落大约一百五十到两百人口之间,进行定居式生活。他们人口不多,占用的土地也不多,这样避免了和其他阿兰部落争抢大量土地。 山海城和江海城也派出三千工匠,赶着一千辆大车,分散进入各个村落,给他们带去粮食,牛马,教他们烧制砖块,开垦土地以及耕种粮食和牧草。 现在这些村落开始都进入了建设,最重要的是每个村落都至少拥有三百匹马匹,有的是不奴族送来的,有的是直接用不奴族商队的货物从各个部落手里置换的。 一条横跨黑海和里海的快速运输线开始成型。 现在,一个从山海城北关出发的大车队,只要使用马匹的数量少于三百匹,那么他们可以不用休息。每到一个驿站,就直接更换马匹,直接前往下一个驿站。 在天气正常的情况下,马车每小时能走十五里,他们每隔五十里就更换一批状态良好的驮马,可以一直保持十五里每小时的速度。 最重要的是,驿站会长期备用草料和粮食,马车队从此不需要自己再携带草料,这极大的提高了运输量。 重要的还不是这个,重要的是现在开始从伊犁开始,在荒原,峡谷,草原和荒漠之间,只要有水源的地方,每五十里就有一个这样的不奴族驿站。 这条路从伊犁城,到四河,到希望,到源启,到江海,到山海,直到黑海城,这漫长的一万四千里漫布二百八十个驿站村落。 江海和山海负责西部道路驿站的建设,源启,希望,不屈,四河,伊犁负责东部驿站村落的建设,二百八十个村落撒出去,如同一条草原上的珍珠链,串起了不奴族高效的情报网络和运输网络。 最紧急的军事邮件,从伊犁到黑海,能够日夜不停的以50里每小时的速度传递。二百八十个小时就能送达黑海城,十四天就能贯穿不奴族的东西边境。 更可怕的是货物运输,换马,换人,每一段马匹和人,都只需要负责五十里的距离,送往五十里,隔天就可以返回,人和马都不累。而大车每五十里在车轴里加注牛羊油保护轴承,就能日夜不停的滚滚向前。 货物能在四十天内跨越一万四千里,从伊犁抵达黑海城。 大汉那边也说到做到,那边的驿站也开始出现,只是大汉的马匹不足,做不到换马,但能保证再也不用携带草料,运输量正在快速提升。 让人们始料不及的,其实是短途贸易的快速兴盛。 驿站村落成了附近物资的购买中心,每七天驿站会将附近人们的需求统计好,让马车带往最近的大城,由下一个出发的商队带来。 驿站甚至提供货币兑换,附近的居民可以用矿物,粮食,牛马,来兑换不奴族的钱币,然后这些钱币用来购买物资。而驿站会将这些当地的物资,再交易给商队,送去大城市贩卖。 现在,这条北边的丝绸之路开始变得渐渐繁盛,越来越多的草原民族开始派出自己的人口定居在这些小型驿站村落。 最开始的目的很朴素,就是可以了解接下来有什么货物抵达,看看可以购买些什么,然后发现定居生活的收入更为稳定,就开始迁移来更多的人口。 袁华开出了条件,每年村落扩张的人数不能超过村落本身的四分之一,现在不奴族的驿站村落的入户名额简直要抢! 这么做,是为了维持执鞭者和白马少年的管理权威,一个大部落如果立刻加入,他们会不受管理。 原本是为了商路和速度建立的驿站村落,成了草原上的磁铁,开始疯狂的吸收起了草原人口,113年就吸附了超过一万五千人口。 看上去好像不多,可这是一个在不断扩张的数量。 而且非定居但是被雇佣用于运输和建设的周边人口也在快速增加,他们也是这条商路最积极的拥护者,是不奴族可以随时动用的战略人力资源。 不奴族用一种非徭役的方式在调动人口,他们通过商路来承载货物,然后用货物来支付劳动价值。 商路驿站能够快速建立,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一车铁工具运到,立刻就能调动周边部落上百人投入劳动。这种交易还需要周边部落争抢,或者开会来决定,不奴族的劳动积极性和劳动效率远超大汉的徭役和罗马的奴隶制度。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现在,这条路开始发挥出作用,从山海和江海城到黑海城只有一千四百里左右。 现在,源源不断的大车队,每三天就发出一批。 四天,一个车队就会抵达黑海城,四千军队和三千工匠开始入驻,所有掠夺来的人口开始被分配投入劳动。 这些人称为不奴族雇工,通过劳动换取粮食,衣物和房屋,三年后自动获得自由人身份。以前是一年,袁华和刘玉商量改为三年,但物资配给并不差,和新的阿兰移民一样。 他们就是要用这群人三年,把这座城市建立起来,就这么简单。 老阿拉什送来了大量的财富,物资,工具,粮食和人口,光人口就已经超过六万,这里什么也不缺,连木桶都是现成的。 工匠们抵达就开立刻安排农业,牧业和住房建设。 他们能有时间种下今年的冬小麦,整个黑海城外一片忙碌。 这一次,过来的工匠之中,不奴族还派出了三百船匠,加上老阿拉什俘虏的三个城市的六百八十人的罗马船匠,整个黑海城拥有近千人的船匠,他们已经开始搭建大量用于阴干木头的仓库。 在这里,他们按照不奴族的传统,也开始进行,大规模分工协作。 附近的铁矿石,木头,煤炭被一车车运来,砖炉,冶铁高炉,一座座被点燃,伐木厂在快速搭建。 从七月开始,黑海城每天都在快速变化,每四天就有一个一百五辆大车的车队抵达,送来大量人员和物资,不断在推动这个城市的成长。 罗马船匠第一次看到两种不奴族的船只模型,这是袁华他们一直以来建造的样式,或者说这是袁华最开始就画出来给老一代船匠们的模型。 一群罗马工匠从未见过这样的船型,数百人将三米长的两个船支模型围了一个水泄不通。 不奴族的船匠将模型的外壳打开,开始给他们详细讲解不奴族的分工和船支结构。 老船匠指着模型说到:“我们主要的工作是制作船只本身的木料加工,以及一些特殊的金属材料加工。除船体以外的,船帆,船舶里面用的五金件,建造船支用的工具,缆绳,炉子,这些我们都不需要考虑。” 罗马船匠通过翻译问道:“难道连船帆都不需要制作?” 不奴族船匠解释道,“我们有专门的水力机械工坊制作船帆,他们的速度是人力的二十倍,日夜不停。” 众人听完翻译的解释,全部都吃惊不已。 然后老船匠指着船舶开始介绍:“ 我们的船舶样式,是袁华先生设计的,他称之为飞剪型。 飞剪型帆船的特点有以下几点: 一,船首设计,船首是空心设计,设计水线以上呈凹形曲线,形似弯刀刀刃,航行时能“剪”开波浪而行。从侧面看有些像90度的部分圆弧面。就像一把张开的剪刀,剪开海面。 二,外形设计:外飘较大,整个舰艏体积也大,储备浮力大,可有效避免直线艏在恶劣海况下上浪和埋首现象,减少动力损失,具有较高的耐波性、高速性和纵向稳定性,整体适航性好。首部有较大的悬伸,可以扩大甲板面积,有利于锚机和系船设备的布置。 三,船舶外形设计,这船型非常瘦长。船身修长且前端尖锐,长宽比一般大于6:1,这种设计有助于提高航速,减少航行阻力。 首部水线面有内凹,后体逐渐变廋的有倾度的水线十分协调地过渡到狭窄的圆尾,与优美的船首型式和谐地混成一体。水下形状设计成最小阻力型,以进一步提升航速,同时保持一定的横向阻力剖面。 船帆设计,帆面积非常大:一般使用3-4桅全装备帆装,帆的横向尺寸大大超过船宽。桅杆高度达船长之3/4,在顶桅帆上还挂有月亮帆和支索帆,有时在船之两侧还有外伸帆桁,称翼帆杠,可挂翼帆,进一步增大了帆的横向外伸面积。 3桅飞剪船之前桅距船尾部较远,因此可用稍短的斜杠,帆间干扰较小。首柱延伸了船体的长度,沿首柱外伸一斜杠,就可在首部多悬一些支索三角帆,有利于扩大撑帆的容量。 有小的干舷,较少的上层建筑,不仅改善了船舶稳性,而且可以充分发挥帆的作用,使船几乎贴着水面航行。 早期我们的飞剪船多为全木质结构,现在已经发展出半钢飞剪船,船体更加细长,用钢来做船梁,钢桅取代木桅,索具也用机械齿轮驱动的机械取代了全人工操作,大大减少并降低了船员数量和操作成本。” 罗马工匠震惊了,他们问道:“你们用钢铁来造船?那造价会多么可怕?” 不奴族船匠们都笑了,“我们不奴族最不缺的就是钢铁,而且钢铁作为核心支撑,船舶远比木材坚固。” 他们指着船体的内部结构说道:“我们不奴族的船只,船体的框架现在都是钢筋为纵横框架,木板外挂,中用木板隔开分出不同的水密货仓,这样就算一个船舱漏水,也不影响其他船舱,船只依然能够正常航行。” 罗马工匠问,“为什么没有桨?这船有多快?” 不奴工匠说道:“最早的船支是有的,但是随着桅杆和帆布的增加,我们现在已经可以利用横向的微风出港,我们在逐渐淘汰划桨。” 他指了指港口外,那条罗马的货船说道:“我测量了一下,平均速度是罗马货船的两倍以上,极速是你们的三倍,顺风我们能跑出30公里每小时。” 所有罗马工匠都无语了。。。公里这个概念他们不懂,但三倍速度?可能吗? 不奴族工匠从他们的眼睛里看出了质疑,他笑了笑,说道:“造好以后,你们自己比一比,就知道了。罗马的船追求桨多,而我们追求帆多,袁华先生说,我们不奴族的一切设计都在追求极致的速度。”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45章 黑海博弈和归途 袁华第一次坐着大车车队,带着十架火吻前往黑海城。 这次运输的过程让他有了一次非常特别的体验,现在的大车都是双马四轮拖车,还带了弹簧的。。。 他睡在一堆零件中间,每五十里就停一下,开始更换马匹和加注润滑油,他有时会出来看一看,有时昏昏沉沉的睡着就过去了。 四天,他就抵达了黑海城的建设基地。 公元一一三年,八月初,黑海边,一场盛大的建设交响曲正在袁华面前奏响。 他走下马车时,是一个清晨。当第一缕阳光穿透薄雾,洒在这片广袤的海岸线上,一切都还笼罩在宁静之中。海风轻拂,带着咸湿的气息,吹拂过空旷的沙滩,留下一道道浅浅的波纹。远处,海天相接,云淡风轻,壮阔的景色宛如一幅巨大的画卷,徐徐展开在眼前。 然而,这份宁静很快就被打破了。随着一声声号角的响起,沉睡的大地开始苏醒。工人们三三两两地从临时搭建的帐篷中走出,揉着惺忪的睡眼,伸着懒腰,开始了一天的忙碌。他们有的扛着沉重的砖石和水泥,有的推着满载木材的手推车,还有的拿着各式各样的工具,脚步匆匆地赶往各自的岗位。 建设基地上,一片热火朝天的景象。砖块被工人们小心翼翼地搬运着,他们喊着号子,齐心协力地将这些沉重的大型砖块堆砌成城墙的基座。石块与石块之间,被精心地打磨平整,再用水泥仔细地粘合,确保城墙的坚固与稳定。城墙之上,木制的框架已经搭建起来,工人们在上面忙碌着,将一块块木板钉在框架上,逐渐形成城墙的主体结构。 不远处,一座座房屋也在拔地而起。工匠们精心地雕刻着木梁和门窗,每一刀都透露出他们精湛的技艺。他们将木梁巧妙地拼接在一起,形成房屋的骨架,再用砖瓦和水泥填充其中,一座座坚固而美观的汉代风格房屋就这样逐渐成形。屋顶上,黑色的瓦片被一片片整齐地铺开,阳光照耀下,闪烁着耀眼的光芒。 在建设基地的中心,一座座的仓库和工坊正在建造之中。它们的规模之大,令人惊叹。无数的工匠在这里忙碌着,他们分工明确,忙忙碌碌。 海风依旧在吹拂,但它已经不再只是带来宁静与祥和,而是夹杂着建设的喧嚣与活力。锤子敲击石块的声音、锯子切割木材的声音、工人们的号子声和交谈声,交织在一起,奏响了一曲动人的建设交响曲。这曲子在海风中回荡,在黑海边的建设基地上空久久不散。 袁华在工匠和战士之中与人群交流,他甚至学会用拉丁文问好,就像一个游手好闲的路人,当然身边的十个亲卫出卖了他的身份。 夕阳西下,金色的余晖洒在建设基地上,为这片繁忙的场景镀上了一层温暖的色彩。工人们陆续收工,他们满身疲惫,但脸上却洋溢着满足的笑容。他们知道,自己正在参与一项伟大的事业,一座崭新的城市即将在这片黑海边的土地上崛起。 夜幕降临,建设基地渐渐恢复了宁静。但袁华还能听到遥远处木料厂的轮锯在工作,钢铁工坊的锻造声,隐隐约约还能听到城市的脉搏跳动之声,那是建设的脉搏,是这座城市即将诞生的脉搏。在海天壮阔的背景下,黑夜中这座城市的建设还在继续,它的未来充满了无限的希望与可能。 五艘罗马大型商船在进行改装,在船头和船尾开始安装“火吻”。 弓弩还好,最要注意的是火炉,要安装一个全金属煤炉,周边也要包裹铁皮,不然火焰对于船体本身也是一种威胁。 八月八日,五条罗马货船改装完成,进行了第一次齐射训练。 他们训练的主要弹药是圆形砖头弹,金属弹和空心火焰弹,每日他们只能训练两发,毕竟这个时代抛射钢铁材料是一种奢侈的行为。 但袁华已经看过了黑海城的十个钢铁高炉和二十个水力钢铁工坊的工地,这是第一批钢铁工业,一个月后这里也不会再缺乏钢铁。 但这还远远不够,袁华的计划是这样规模的钢铁工业联合体,黑海城还需要再建设两期。 这里是造船业的天堂,高加索山脉就在身边,到处都是巨大的树木,木材品质非常优秀。 袁华站在罗马海船上看着身边不奴族的水手,正在熟悉罗马人的海船,现在的海员大部分替换成了不奴族的海员。 而罗马船员则前往里海,在那里在加入里海舰队。 袁华认为三年后,这些人会慢慢融入不奴族,这里人均所得其实超越罗马。 船员把一把碎石用纸包裹,放入发射的金属网兜,高举右手,大声喊道:“散弹!” 两个打射手转动金属底座,瞄准了远处海面上一个木筏上的大帆布,通过望山瞄准,大声喊:“已瞄准!” 船头和船尾都有一个士兵竖起红旗,袁华看向身后,四条罗马海船也竖起了红旗。 船长下令:“击鼓,发射!” “咚”的一声鼓声响起,十架火吻同时发射,“喯,喯”两声巨响,火吻的力量太大,弓弦很粗,发射声音很大。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远处海面上的木筏上,那块风帆被无数拇指大石块打的千疮百孔,两个草人被打的歪倒在木筏之上。 “换重弹”,一声牛角号短促响起,又有一声鼓响,这代表砖头重弹。 一声牛角号,两声鼓响,是金属弹。 一声牛角号,三声鼓响,是燃烧金属弹。 这是不奴海战的信号系统的一部分。 火吻很好用,但袁华却依然有压力,巨大的压力,他不知道罗马什么时候会发现这里,留给不奴族海军的时间不多。 袁华在黑海城呆了七天,在他离开时,第二批的十门火吻再次抵达,工匠们将再次改造五条罗马海轮,它们不是战船,但此时此刻必须肩负起武装海轮的责任。 慢火烘烤木材的厂房还在建设,刚刚砍伐下来不久的木头还堆积在木头仓库里,慢慢阴干。 潮湿的木头不能用于海船制作,要么用长时间阴干的办法,要么就用地热厂房来加速木材的干燥。 时间啊!时间,袁华有些担心老阿拉什,虽然他已经派人建造几条快速的小型帆船,风力和桨力共用,专门用于少量货物和人员运输,它们速度很快,其实主要用于情报传送,可三条这样的小船,也要十五天后才能下水。 踏上回山海城的车队之前,他收到了老阿拉什的信件,这信件是十五天前的,那时他刚刚踏出居米什哈内向着南方而去。 信件里,要求不奴族沿着黑海的东岸每十里建立一个五人情报和侦察小组,确保情报的快速传递。 从巴统到居米什哈内他已经建好,现在需要建设从黑海城到巴统的通信线路。八百里,需要建立八十个通信侦察小组,需要派出四百人。 袁华立刻对亲兵下令,“去找千夫长,派出四百人用最快的速度前往巴统,一人三马,带上三十天的干粮,每十里留下一个五人通信小组,有情报要派出一人快送十里,交给下一个组向后送达。” 八天以后,到八月十六日,一条从黑海城到居米什哈内的陆上通信线路建立, 总长度一千五百里,共七百五十人服务这条信息生命线,同时监控整个黑海东南的全部海岸线。 现在开始,四天之内黑海城就会收到从居米什哈内发出的情报,老阿拉什还在沿路不停的撒下情报种子。 等袁华八月二十日抵达山海城时,他再次收到情报,老阿拉什居然连下两城分别是埃尔津詹和埃尔祖鲁姆。 但罗马黑海舰队已经再次占据特拉布宗,船只是五十条三列桨战船,海运彻底终止,陆上情报网络也彻底断开。 现在,巴统城也不再安全,所有黑海上的船只全部回到黑海城码头,进行海上侦察和武器改装。 崔力当机立断,立刻加大“热吻”的产量,同时命令江海城向再次向黑海城派出一支三百人的匠人队伍,加速黑海城的建设,特别是木材烘干和船舶相关产业链的建设。 同时,一支三千人的军队再次出发,携带大量三射重弩机和投石机,以最快的速度前往黑海城。 袁华忧心忡忡,他没想到老阿拉什的胆子如此肥,居然打的这么远,现在消息全无,一时也不知该如何处理。 刘行已经好多了,但是他的右腿神经可能被伤害,行走有些无力。 刘行和乞力找到袁华,提出了新的战略,名字叫“归途”。 这两个货到底要干什么? 他们要从叹息之墙出兵,帮帕提亚人拿下罗马人的南部营寨,帕提亚人实在不会攻打坚固工事,打了整整一个月都没有拿下罗马人的阵地,他们看不下去了。 乞力说道:“老阿拉什要回来,只有两条路了,罗马海军越来越多,黑海沿岸都不安全,他要么杀穿高加索山脉的中部,要么绕路从叹息之墙回来。现在,只要我们和帕提亚合兵一处,就能推倒罗马人在叹息之墙南部的营地,这个地方敌我的人数差距最大,我们在这里为那个胆大包天的老货撕开一条生路!”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46章 罗马疯了 罗马终于收到了消息,整个本都地区已经被不奴人劫掠一空,而阿兰人也在亚美尼亚劫掠,并且和笨拙的罗马军团日日鏖战。 叹息之墙南部的营寨被帕提亚围困,这是去运送物资的队伍被帕提亚打崩以后,带回来的消息。 整个罗马的东部边疆,千疮百孔,风雨飘摇。 图拉真直接剥夺了本都地区总督的官位,他愤怒的大喊:“如果不能剿灭这些蛮族,远东的所有军团长就全部替换。” 于是,罗马的三个军团开始动了。 拜占庭(今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军团,沿海路前往巴统,切断高加索山脉西部的全部通道,彻底切断敌人的退路,围剿不奴族和阿兰族军队。 安基拉(今土耳其安卡拉)的军团,追击出发向东压迫不奴族的战略空间,以追击不奴族的军队为主要战略目标。 凯撒利亚城(今土耳其开塞利城)的罗马军团立刻进军到埃拉泽,封死不奴族往东南的路途,然后与阿基拉出发军团步步向东,不断压缩不奴族的战略活动空间。 同时,罗马海军将从黑海北岸运送三万蛮族雇佣骑兵在吉雷松登陆,沿着踪迹,紧追不奴族。 图拉真的话语很明白,“如果,帝国调动这么多军团和骑兵,还是抓不到不奴人,那么这些参与战争的军团长全部都就地解职!” 他原本是想说砍头的,但是这其中牵涉到太多罗马贵族的利益团体,他最终还是退了一步。 这样做,无论抓不抓的到不奴人,他至少能派出忠心的将领,牢牢控制住东部的六个军团。 同时,他已经安排在罗马再次重建一个新的军团,替换被不奴族打掉的那一支。 虽然,他的安排天衣无缝,但为了对付不奴族,他发现自己其实已经动用了整整七个罗马军团,外加三万蛮族雇佣骑兵,今年东部行省的税收将大为减少。 这让他非常恼怒,夜里他对一个亲近的手下将领说道:“不奴族是另一个达契亚,必须征服他们,否则后患无穷,你去制定计划,三年内我要铲除不奴族。” 将领问道:“帕提亚也是威胁!” 图拉真笑了,他站在高高的大理石台阶上,指着东方说道:“帕提亚根本不是威胁,他们的统治松散而无序,铲除掉不奴族,我们直接进军他们的首府泰西封。” 罗马将领躬身说道:“罗马万胜”。 老阿拉什现在在哪里? 这货改套路了! 这一次,他攻陷的两座城市,并没有劫掠全部人口,而是给平民留下十日的口粮,然后带走所有奴隶,粮食和金银,其他的东西他不再搬运。 他的军队从八千人,已经扩大到了一万人,还有六千奴隶的大车搬运队和工匠队,他们已经兵不血刃的拿下阿勒。 这群货是怎么拿下阿勒的,简直无耻至极! 这个时期的阿勒其实是一个非常小的小镇,木头围墙人口不到两千,主要以畜牧业为主,附带一些简单的种植业。 老阿拉什就派了三百人的士兵堂而皇之的进入阿勒镇,然后直接俘虏了镇长,然后阿勒就投降了! 为啥米? 三百不奴军可以直接进入阿勒? 因为。。。还记得那六千埋在峡谷里的罗马士兵吗?他们穿了那些罗马人的军服和铠甲,简直是王者归来。 三百人,大大方方的走过田野,走过营门,直接去找镇长聊天。。。 为了这套阴谋诡计能够一直玩下去,老阿拉什直接把阿勒两千居民,牛羊和粮食统统打包带走,又留下一个空空的小镇给罗马的统治者。 现在,老货的队伍再次扩充人数到一万八千人,斥候散开,侦察半径高达五十里,一路向着亚美尼亚的王都埃里温而去。 公元前782年,乌拉尔图人的领袖阿尔吉什提一世在此地建立了一座名为“埃勒布尼”的军事要塞,这是埃里温的前身。 公元前6世纪到现在,阿契美尼德王朝和塞琉古王朝分别统治亚美尼亚,建立了大亚美尼亚国。埃里温逐渐发展成为一个亚美尼亚重要的行政和商业中心。 老阿拉什让奴隶工匠们,将从罗马人仓库里和城墙防御上搞出来弩炮全部拼装起来,装上缴获大车。 他们原本只有三十台投石机,现在还增加了四十套罗马人的弩炮,其远程火力已经超过一般的罗马军团。 埃里温作为王都,有军队吗? 当然有,但是。。。可爱的亚美尼亚伪政权正带着上万军队向着东北方进军,他们大多数是步兵,少量骑兵,刚刚用了二十天时间走到北面的塔库伊西,配合罗马军团和阿兰劫匪们作战。 现在,埃里温就像一位温婉的少女,等待着老阿拉什的临幸。 从阿勒到埃里温,一共有三百里。 老阿拉什走了六天,每日行进的距离大约是六十里,主要的原因是他们的马和马车是真的多。 除了不奴族都是一人三马,他们在银都居米什哈内的矿山里搞到了大量运送矿石的马匹和重型马车,再加上居米什哈内又是牧业之城,又搞到一千多匹马匹,大量牛羊。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这一路,几乎就没有人步行,全部用马匹和车辆运载行动,这让他们每日行进六十里并不吃力。 每两天,他们会杀一批缴获的羊,给所有人补充营养,这群打仗的人们居然可以在夜晚,大车的车阵里烧烤羊肉串,简直不要太舒服。 那些奴隶,不但没有因为每日六十里的移动瘦弱,反而因为粮食和肉类的补充,渐渐强壮起来。 在他们身后,三支罗马军团每日的移动速度只有五十里,居然越拉越远。反正老阿拉什是不知道的,他只是按照留有一部分余力在尽量快速行动。 八月底,老阿拉什终于看到了埃里温城。 远远的从树林里观察这座要塞化城市,老阿拉什必须承认,这城墙修到五米高,在这片地区确实不多见。 他问身边的亚美尼亚人:“这是你们说的血腥要塞?” 亚美尼亚人点头,说道:“是的,这座要塞很多很多年了,人们不断的修复和加固,才有今天的样子。” 老阿拉什有审问过,今天在路途上截下的几个路人,才了解到埃里温的守军不多,大多数军队都去北方。 具体有多少人,他们真的不知道。 老阿拉什看了看天气,现在是中午,明日可能会下雨,所以他不再犹豫,下达了命令:“所有人全部换上罗马军服,打出鹰旗。把我的军团,直接开到埃里温城下。让那群蠢货打开城门,并提供给养,说我们要北上去第比利斯抵御不奴族。” 好吧!说的他真是罗马军团一样,还我的军团,居然还要抵御不奴族,牛皮啊! 现在,整个罗马东部,亚美尼亚乱成一片,谁他娘知道这群罗马人是从哪里来的? 再说,他还真的有一面罗马鹰旗,是真货,如假包换。 于是,血腥要塞真的开门了。。。 于是,罗马军团就派出了几百人进入接收物资了。。。。 于是,埃里温。。。就属于老阿拉什了。 打开库房的那一刻,老阿拉什都笑了,不愧是亚美尼亚的首都,物资和粮食存储确实比其他的内地城市要充实很多。 这一次,老阿拉什依然没有放过任何一个埃里温的居民,他们在刀斧的驱使下开始收拾自己的家当。 老家伙,用一天的时间搬空了整个埃里温的粮食,牛羊,人口和金银,以及所有运输工具。 一万人的埃里温,在亚美尼亚算是真正的大城,其中有两千多奴隶,这些奴隶在获得自由的时候全部都向不奴族效忠。 老货的队伍扩大到了两万八千人,他们第三天,向着北面的第比利斯出发了。 这一次,他们的速度减慢到五十五里每天,因为有人需要步行,老阿拉什让人们换乘,每走一个小时,就坐一个小时,来保持平民的移动速度。 当然,如果有人故意拖慢速度,他也会直接命令士兵,将这些人拖到路边砍头,用血来警告所有人。 所有从军的奴隶,也被打散进入各个百人队,各个地区混编,不让相同地方的人集中,这样就避免一群人作妖。 所有的奴隶都会拥有一把武器,而俘虏的平民没有。 因为老阿拉什知道,这群被烫上烙印的人们,走到哪里都是奴隶,除了跟他进入不奴族,他们无路可走。 就在他攻陷埃里温的时候,乞力已经会合帕提亚,开始计划进攻罗马人的营寨。 不奴族和帕提亚约定好,不奴族主攻,负责打烂营寨的城墙。他们只要罗马人三分之一的缴获,三分之二归帕提亚,包括这座营寨。 双方都表示满意。 六万不奴族和帕提亚的军队,围攻一万三千人的罗马军队。不奴人拥有六十台重型投石车和五千重步兵,而帕提亚拥有五万骑兵,罗马人的命运已经被决定了。 九月七日,当老阿拉什看见第比利斯的时候,不奴族已经轰开了罗马人的营寨城墙,帕提亚骑兵如同潮水般的涌入罗马军队的营地之中,罗马军团长拔剑自杀,又一个罗马军团灰飞烟灭。 而西部,阿兰人终于撤退了。 同一天,罗马海军收回巴统城,战争又变换了一个格局。 阿拉什在想,要不要继续耍诈,继续骗来第比利斯的营寨大门?可审讯完抓来的舌头,他发现这有点难度,因为那里还驻扎着一批罗马士兵。 骗亚美尼亚人容易,骗罗马人有些困难,毕竟他屁口令也不知道,肯定进不了营门。 但好消息是,第比利斯只有一千罗马守军和两千雇佣骑兵,人数并不多,或许可以一战。。。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47章 山间夜话 老阿拉什对于侦察和通信有一种偏执狂的执念,他的斥候部队会撒出很远,最远能达到百里。 而百里之间,每十里有一个通讯小队,这样能帮助情报永远可以用马匹的极速来完成传递。 速度有多快? 百里外的情报,最快,两个小时就能到老阿拉什的手里。 他现在的斥候部队已经将半径为百里的空间全部占据,散出去轻骑兵将近两千人。 同时,不奴族剩余的八千部队已经将第比利斯团团围死,一个苍蝇也别想飞出去。 这群散开来的斥候,抓住了很多舌头,这里面居然有东南部营地溃散的罗马士兵。 现在,局面已经非常明显! 第比利斯以东再无罗马成建制兵团,向东的大门已经打开。 他亲自手书一封书信,快速派出斥候和联络小队,联系叹息之墙的不奴守军,要和不奴族军事行动取得同步。 有时候命运就是如此,乞力和帕提亚的军队也在向西进军,两天后他们取得了联系。 老阿拉什派出一千士兵,加上三千奴隶士兵押着一万平民和大量物资马车绕路叹息之墙回去山海城。 而他则同时展开了第比利斯攻城战。 这一次的攻城战,完全是狂野的机械战争,庞大的车阵,三十架投石机,新造出来的五十架罗马弩炮,连续不断的用巨石轰击着第比利斯木头城墙。 只用了一天时间,罗马士兵损失惨重,第比利斯的城墙就破开了三个缺口。 老阿拉什第一次派出士兵,去要求无条件投降。 第比利斯城内爆发了流血冲突,雇佣骑兵杀掉了罗马士兵的军官,出城投降。 第比利斯战役结束! 不奴族军队缴获了大量罗马的军事辎重和粮草,当然包括第比利斯城内的五千居民。 但这一次,老阿拉什一反常态,他直接入驻第比利斯城,并开始修缮和加固城防,开始派出大量工匠,仿造不奴族重型投石机。 四天后,乞力和帕提亚的军队一起抵达,双方讨论接下来的战斗。 有趣的事情发生了,老阿拉什让人穿着罗马人的军服站岗,居然抓住了山北罗马营寨请求粮食支援的通信兵。 经过审讯,他们知道了一个信息,山北的罗马军团,他们的粮食只够吃二十天了。 罗马人试着去阿兰草原劫掠,可高进他们守得很好,轻骑兵远射战术让罗马人损兵折将,毫无收获。 帕提亚人在知道埃里温是一座空城的时候,欣喜如狂,他们立刻发兵三万直扑埃里温,一定要赶在罗马人之前抢占这座军事要塞城市。 老阿拉什却再次送出了一支运输队,将第比利斯城内的大量辎重,粮食和人口送回山海城。 他对乞力说:“让他们去抢,第比利斯也交给他们” 乞力不明白,“为什么?” 老阿拉什说道:“这就是一个火炉,谁进来都要被烤熟。但帕提亚人喜欢这个火炉,那就送给他们。” 乞力笑着说:“至少开始时是温暖的,让帕提亚感受这份温暖吧!我们接下来怎么干?” 老阿拉什说道:“把这里交给帕提亚人,我们带上足够的粮食,北进高加索山脉。让重步兵先返回叹息之墙,把投石机留下来就好。” 乞力明白了,这是要吃掉北面的罗马人堡垒。 乞力问道:“罗马人北部的营寨建立在高地,硬攻会伤亡惨重。” 老阿拉什眯了眯眼睛,他指着罗马人的马车说道:“我们有充足的运力,有足够吃三个月的粮食,节约一点我们能吃四个月。我们就在高加索山脉里建立一个猎杀区,封死罗马人北面营地向南的撤退的道路,不投降,就活活饿死他们。” 乞力明白了,他站起身说道:“我立刻派人给星堡写信,让高进守死罗马人北向的道路”。 老阿拉什点头,说道:“他们的敌人已经变了,不是我们,而是饥饿,我们只需要防御和等待,他们会自己走向灭亡。” 乞力站起来说道:“阿拉什,我要跟你一起进山!” 老阿拉什问:“叹息之墙有人守卫吗?” 乞力说:“有刘行和袁华在!” 老阿拉什也不废话,他拍了拍乞力的肩膀,说道:“走,我们去安排一下物资,让我看看你准备带些什么东西进山?” 乞力反问:“你有什么特别要我带的?” 老阿拉什想了想说道:“牛和羊不能少。” 乞力点点头,说道:“羊肉串和牛肉串是吗?我知道” 老阿拉什还说道:“胡椒不能少!” 乞力无语了,他看向老阿拉什说道:“有正经的东西吗?” 老阿拉什看着天空说:“刘玉说的,民以食为天!” 乞力突然说道:“要不把袁华也叫来?” 老阿拉什问:“为啥?” 乞力说:“那货会做炒菜!” 老阿拉什突然觉得自己要流口水了,但他还是忍住了,笑着转身走开说道:“不叫他 ,你就是故意逗我玩的。”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乞力看着这老货背影,有些想踢上一脚,却又极为敬佩。 九月十三日,不奴族按照约定,把高加索山脉以南的第比利斯移交给帕提亚,双方拥抱告别。 然后,老阿拉什和乞力带队,走入了九月的高加索山脉。 九月中旬,高加索山脉宛如一幅色彩斑斓的油画,铺展在天地之间,美得令人心醉。 此时的山脉,阳光明媚而柔和。清晨,第一缕阳光穿透云层,洒在连绵起伏的山峦上,山顶的积雪被染成了金色,熠熠生辉,宛如镶嵌在大地上的璀璨宝石。山腰处,云雾缭绕,如同轻纱般缠绕在山间,给山脉增添了几分神秘色彩。阳光透过云雾的缝隙,洒在山林间,形成一道道光柱,光影交错,美不胜收。 山林是九月中旬高加索山脉最绚丽的风景。树木们换上了斑斓的秋装,枫树的叶子变得火红,如同燃烧的火焰,热烈而奔放;橡树的叶子呈现出深沉的褐色,稳重而大气;桦树的叶子则变成了金黄,宛如一片片金色的蝴蝶,在微风中翩翩起舞。这些树木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片五彩斑斓的海洋。 山脚下,是一片片绿意盎然的草地。草地上点缀着各色野花,有黄色的蒲公英、紫色的薰衣草、粉色的雏菊……蜜蜂在花丛里穿梭,一刻不停。 高加索山脉的河流也别有一番韵味。清澈的河水从雪山之巅奔腾而下,一路欢歌笑语,穿过山林、草甸,最终汇入大海。 在这九月中旬的高加索山脉,无论是壮丽的山峰、斑斓的山林,还是宁静的草地、灵动的河流,都构成了一幅绝美的画卷。 夜里,队伍在一个溪流边宿营,吃过晚饭,老阿拉什找到乞力说道:“来,陪老头子走一走!” 两人在沿着溪流边的乱石滩散步。 老阿拉什问了乞力一个问题:“知道大月氏为什么被贵霜部所灭吗?” 乞力点头,说道:“贵霜部善战,南灭诸多国家和部族,最后反噬大月氏诸部。” 老阿拉什停住脚步,反问他:“你我都善战否?” 乞力抬头看向老阿拉什,他说道:“我们不是贵霜!” 老阿拉什却笑着说:“我们不是,我们死后会不会有贵霜的出现?” 乞力低头思考,他之前从未思考过这个问题,所以不再说话。 老阿拉什对乞力说:“今不奴族有三个半万夫长,我,你,可彦,还有一个半吊子袁华。这件事我先与你谈,而后也会和另外两位谈,我们要找出一个办法至少让不奴族能存在千年,不能最终,因为武人挟战功,而毁部族。” 乞力看向老阿拉什说道:“你真的相信不奴族能存在千年?” 老阿拉什点点头,他说:“袁华绝非凡人,在四河草原时,他说能,那我就相信,一定能!” 乞力严肃的看向老阿拉什,说道:“外面有人说,袁华是神在人间的第一个行者,你也相信?” 老家伙看着乞力的眼睛,说道:“我不知道他是不是行者,但我非常确定,这个家伙能看到的东西,思考的问题,都远远超过这个时代,他的灵魂里绝不是凡人。” 乞力也感慨道:“那些故事,绝不是一个人可凭空想出来的,偏偏很多道理也合理,很多人都怀疑那是神的世界,而袁华来自那里。” 老阿拉什点头,说道:“这段时间我一直在思考一种新的五匠师执政方式,只是不是五族的概念” 乞力问:“如何五执政?” 老阿拉什说道:“政,工,军,法,教” 乞力想了想,问道:“政是刘玉她们,工是崔力他们,军是我们,法和教是什么?” 老阿拉什说道:“法是执鞭者,而教是新的拜火教” 乞力看着老阿拉什说道:“你要扶着袁华登上拜火教的主位?立新拜火教为国教?” 老阿拉什笑了,他说道:“不用扶,他已经在那个位置,只是他还不自知。而且,若我说了,他肯定不会同意,那就是一个懒散性子的家伙,而且他好像并不喜欢宗教。” 乞力说:“教只是一个名字,重要的是决策时,新拜火教要有一个位置,不是吗?” 老阿拉什看了一眼乞力,哈哈大笑,说道:“乞力,你看的比我透彻,教只是一个名字,我又何必执着?” 这一夜,他们聊了很久。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48章 改变历史的不奴族的会议 当老阿拉什和乞力进入北部的山区,当阿兰人退回阿兰草原之时,罗马和帕提亚的矛盾就成了这场战争的主角。 八百里快报,将帕提亚大军拿下第比利斯和埃里温的消息,带回帕提亚的王都,整个帕提亚全部陷入了狂欢。 帕提亚的皇帝伸手指向西方说道:“再次派出军队,给我牢牢的占据埃里温和第比利斯,在第比利斯建造新的城墙,阻止罗马人东进的步伐。” 同时,罗马也知道他们丢失了亚美尼亚最重要的两个城市,但整个亚美利亚的西部已经满目疮痍,毫无粮食补给的来源。 四个罗马军团,两支停留在埃里温的西面,两支停留在巴统,等待罗马的辎重增援和下一步命令。 亚美尼亚开始进入一种短暂的和平,一种军事对峙形成的脆弱和平。 公元一一三年十月十五日,在高加索山脉中间的谷地,罗马再次损失一个军团。 最后的三千罗马士兵和两千蛮族骑兵,箭尽粮绝,死伤超过一半,罗马军团长最后下令投降。 骄傲的军团长,用罗马短剑刺穿了自己的咽喉,罗马士兵将他安葬在高加索的峡谷之中。 老阿拉什让罗马人为他,立下一块石碑,写上他的名字,并留下一句话:“一位勇敢的罗马老兵”。 至此,不奴族的第一次西征结束,罗马的势力彻底被赶出高加索山脉。 罗马现在把注意力全面集中在埃里温和第比利斯,不奴族获得了短暂的和平时间。 不奴族在十月底,在北地下雪前进行了一次不奴族大匠师集中会议,探讨部族的大事。 会议在源启城召开,最远的伊犁城的大匠师也来了,他们乘坐货运马车跨越六千里而来,换人换马,日夜不停的快速走了16天。 会议分为农,工,商,军,教,建六个方面进行了为期十日的闭门会议。 关于农业的会议,由刘玉主持,会议的重点是人均耕地,人均牧场和水利工程三件大事。 从一一三年十一月起,不奴族要求从现在起,人均要保证三十亩土地,三亩鱼塘,一亩棉田,一亩麻田,有草原的地方还要提供五十亩牧草耕种地。 从现在起所有的不奴族不再进行游牧,全部的牛马羊全部圈养,不奴族不但要挑选粮食种子和要开始培养牧草种子,每个村庄要修建水泥地窖进行青储。 沿河流的村落,要开始沿河挖出大型储水库,丰水期开闸存水养鱼,旱期用于灌溉和牲畜饮水。 刘玉的总结发言:“最重要的是,土地不可买卖,不奴族天赋地权!敢售卖土地者,售卖双方皆斩!”。 工业会议,由崔力主持,他开会的第一句话:“农业如果要完成如此浩大工程,铁器不可缺少,我们需要继续提高钢铁产量和锻造工业。” 会议决定,铁路将全面延伸,每个城市都将连接铁矿,煤矿,冶炼和锻造工业所有的工坊。 全部城市铁料的原料产量,将达到三万吨每年。 这一次,不奴族提出了一个非常特别的概念,人均铁料。 三万吨铁料,代表四十万不奴族人口,人均150斤铁料每年。 当然,普通老百姓是用不了这么多铁料的,但从此这就是一个指标,很特别。 现在,大量的工具和运输设备开始钢铁化,崔力他们已经发现,铁料的加入,大型设备的建造效率提升的非常快。 比如,大车的制造,以前大车需要切出木料主材来制作框架,现在用钢条制作框架来替代,主材就不用切削了,只需要制作车厢木板。 大车制造的工时消耗,只有以前的一半。 大城市附近,木板也由水力工坊来统一制作,制造工时只有以前的四分之一。 而且钢铁的轮轴,比木头更耐用,能够长时间使用。 最好的消息是,俘虏的罗马工匠里居然有人懂的制造琉璃,虽然颜色还并不纯粹,但是有颜色的玻璃,总比没有玻璃强! 玻璃工业开始进入不奴族工业体系。 商业会议,决定扩大香料的种植,玉石的开采,皮革材料的加工业,以及袁华甚至开始向大汉销售铁皮罐子装的奶粉,他用的方法是成吉思汗蒙古大军西征时用过的,其实游牧民族都会制作,只是从未商业化。 同时,对于阿兰,贵霜和帕提亚的销售也再次放大,铁工具,麻布,棉布,陶器的销售非常好,向他们换回香料,各种皮料和农产品。 军事会议,第一次提出了专业军队的概念,军队开始职业化。 同时城镇的军事训练,还是每个星期要进行一次,要了解军事口令和阵型,作为后备兵源。 教育,将开始大规模造纸和雕版印刷。课程以《篝火边的故事》开始教育,其后是《红军万里长征》,第一本涵盖大量科学和技术的概念,第二本是讨论社会制度和民族奋斗的浩大叙事故事。而且这两个是故事,一节课讲一个回合,大人们和孩子们都很喜欢,舍不得下课,都要求多讲一些。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建设,以道路为主,从伊犁到黑海城,将由每个沿途的驿站村庄负责建造五十里。 袁华的要求是夯土炉渣路面,村庄每年修建二十里,不奴族将负责提供建造费用,可以用村庄所需的商品来支付费用,马匹,牛羊,铁器,陶器,茶叶,粮食,大车,只要是不奴族有的商品,都可以用来支付建造道路的费用。 他用钢铁大车为标准,凡夯土五里,就提供一台四马钢铁框架大车。村庄可以自用,也可以销售。 袁华真的没想到,各个乡村对带有弹簧的,四马钢铁框架大车到底有多么喜爱,这简直就是这个时代的重卡。 沿着草原的各个部落全部都疯了,有些村庄直接开出十里地换一台,沿途的部落也抢着干。沿着这条贸易之路,沿途的男女老少全部参与建造,速度之快无与伦比,沿途的村庄居然开始靠修路赚钱。。。 而大车作为支付条件,也无形为贸易增加了巨大的运量。有些部落甚至将大车,马匹和人员再租给驿站,收取租金,换取各种物品。。。再次加速贸易的进行。 最后,各个大城市的大车工坊居然需要三班倒,才能满足草原的需要,道路居然在公元一一四年全部建成,这让所有人都觉得不可思议。 这还带来了一个新的产品销售,大汉的商人再尝试过不奴族的四马大车以后,每次都从贸易里拿出一部分利润直接在不奴族购买大车,用于沿路贸易。 这个产品,后来居然成了不奴族的利润最大的来源,这里面有一个核心技术。。。弹簧。。。 这他娘,坐过有弹簧的大车,你还怎么坐以前的大车。。。。 贵霜这一年,因为南方部落的叛乱,没时间和不奴人打仗,还算老实。 帕提亚却派出了使团,开始全面加大和不奴族的贸易,他们对不奴人的铁器尤为关注,双方签订了一份巨量的铁料订单。 帕提亚皇帝支付黄金和白银,每年采购三百吨铁料。 袁华看到这份合同时,感慨道,“这可能是人类历史上,到目前为止最大的一笔国际贸易吧!” 同时,由于商路畅通,西域三十六国也通过这条商路开始了大量贸易,他们也看到了驿站,道路和大车带来的好处。 西域三十六国和不奴族在公元一一四年,签订协议,他们支付各种特产,让不奴族帮忙出资修建贯穿所有西域重要城镇的道路和驿站。 至此,从大汉,到西域,到不奴族,万里通途,商业的形态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从于阗国发出一车货物,货主只需要派几人跟着车队,然后一路换马换人,大车一路先向北,然后向西,三十五天就抵达源启或者希望城,然后转海路抵达里海沿岸各个城市。 以前是派出大量人员和马车,要走万里,现在则是在各个商业核心城市建立商业团体,只派少量人员跟车就好。 沿途所有的部落都依靠这条商路,购买和销售,他们自发建立武装保护这条商路。 这条路要是断了,自己的商品卖不出去,想要的东西也进不来,部落就会回到原始时代,谁也无法回去过去封闭的岁月。 到公元一一五年,整个东亚,西域和中亚,贸易无比繁荣,文化传播的速度也快速增加。 这三个地方的文化开始快速融合,由于大汉用汉字,而不奴族也使用汉字,中间所有区域的商品名都使用汉字,报价却在采用不奴族的符号(阿拉伯数字),汉语和不奴族数字开始疯狂扩张,这可能是人类历史上汉语数学影响力扩张最快的时间。 同时,汉朝的度量衡和不奴族的度量衡开始对接,商路驿站里有着专门的换算表,便于双方商人计算。 西域三十六国,派出大量学生去不奴族和大汉学习汉字,然后按照不奴族的方法,在各个城市建立识字所,开始全面学习汉字和语言。 汉语慢慢在成为社会高层的通用语言,上汉语识字所是进入商队的用人标准,开玩笑报价都看不懂,你做啥生意? 不奴族依靠工业,贸易和道路将大汉,西域,不奴族串成了一个庞大的经济联合体和文化共同体。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49章 星辰之城 中亚这个地方地广而人稀,大多数部族都是从事游牧生活,牛羊不少,人并不多。 偏偏这地方,矿场多的数也数不清,石油就那么露天在大地上,无人在乎。 袁华作为矿业大学的高材生,跟着白马少年纵马山川,看到这么多矿山,看着那些原油,眼睛都火热了。 他让工业部门做出铁皮桶子,将黑色的液体黄金装进铁皮桶子,用大车运回不奴族的源启城,开始了伟大的石油分离实验。 开玩笑,石油蒸馏那玩意的原理图,他完全记得,现在他带着一群工匠在无人的荒地里,开始搭建加热器和小型蒸馏塔。 他其实就是负责画图,向所有工匠描述原理,然后让他们先做一个非常微型的钢铁蒸馏实验设备,要求很简单,先蒸馏一桶原油,看看能不能把煤气,汽油,煤油,柴油,石蜡和各种油分离出来。 他现在最想要的其实是煤油,石蜡,润滑油和沥青。 第一个可以做煤油灯,第二个可以做防腐,第三个可以替代大量动物油做轴承润滑,最后一个可以用来铺路。 想想看,公元一百年,煤油灯,沥青马路,屌不屌? 结果,他十一月离开源启城,十二月就收到了一个礼物。 这群工匠还在制作实验设备,但他们居然利用石油可以燃烧的特性制作了一个石油灯! 对,直接烧石油的灯,用罗马工匠的制作的彩色玻璃片,加上不奴族的钢铁框架,里面装上一小桶石油,可以燃烧一个晚上,只是味道有的大。 但这玩意,燃烧的火焰很大,亮度不错,放在户外做照明,绝对没有问题。 于是,袁华带着这个需要用马车运输的大石油灯,前往不奴族在山海城的广场。 他让人制作一个砖头底座,然后每天夜晚点燃这盏灯,给这个广场的夜晚带来冬日里的光明。 第二天,这个东西就成了新闻,广场上挤满了人,看着这个奇怪的东西,居然不用加柴,可以燃烧整整一个夜晚,而且非常明亮。 刘玉和崔力也去看了,他们找到袁华,问他:“你造这个东西用来干嘛?” 袁华笑着说:“不是我造的,是源启城的工匠们造着玩的,有意思吗?” 刘玉笑着问:“这东西烧的是什么?” 袁华说:“地下的黑色油,草原上有很多。” 崔力对这东西很感兴趣,他说道:“我想在广场上多摆一些,冬日的夜晚它们显得明亮,温暖。另外,我自己也想买一个摆在院子里” 袁华笑了,说道:“我们自己就可以造,去源启城那边运一些石油回来就可以。” 刘玉的雄心更大,她问道:“是不是,只要有石油,这个灯可以一直燃烧下去?” 袁华点点头,说道:“当然” 刘玉对崔力说道:“我们来点亮山海城吧!让这座城市成为冬夜里的光明之城。” 崔力很惊讶,他问道:“那要造多少这种灯?” 袁华再旁边说道:“每一百米一盏灯应该就够了” 刘玉做出了决定,她说道:“这将是山海城送给所有城市居民的新年礼物,在这片山海之间,我们将成为世界上第一座不夜之城。” 袁华和崔力看着刘玉,两个人都吃惊于这位女子的胸怀,她居然要照亮一座城市? 袁华点点头,说道:“说不定,这也是一个产品,我们先用山海城打个样板工程。” 他们拿出地图,计算了一下,好家伙,要制作至少四千三百盏石油灯,每个月要用掉三百桶石油。 袁华疑惑道看向二人问到:“值得吗?” 崔力和刘玉同时点头,说道:“值得!” 袁华不明白了,反问:“为啥啊?” 刘玉说:“文明的光。” 崔力说:“不奴人的骄傲。” 袁华把毛笔一扔,把心一横,说道:“开干!” 为了不奴人的骄傲,为了这冬夜里文明的光,我们干了! 于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石油工业的大型项目产生了。 于是,石油被源源不断的送草原上被采集,送到源启城,又装船送往山海城。 慢慢的,这成了一个全新的职业,越来越多的城市和人加入其中。 江海,源启,希望和不屈,都知道了山海城的宏伟计划,他们都表示要制作自己的石油灯,用来迎接新年的到来,一个新的产业就此诞生。 十二月,石油蒸馏器开始工作,开始是一个小小的蒸馏塔,工匠们真的分流出了不同的油料,这些油料的特性各不相同,袁华要的东西开始出现。 工业部门也发现了价值,特别是煤油灯和润滑油,让他们欣喜若狂,这样可以减少食用油脂的大量消耗,获得的产量也远远高于动物油和植物油,这简直就是上天赐给不奴族的礼物。 在源启城用沥青,铺了一小段马路,简直也是神迹,马车走上去无比轻盈。而且沥青覆盖过的路面,不会再生长杂草,一切都是如此完美,简直就是马路的神级材料。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而军事部门也测试了石油弹,“热吻”变成了非常恐怖的武器,石油的燃烧是无解的存在,远比木炭要难处理的多,他们会附着物体的表面,根本无法熄灭。 这种武器是薄铁皮包裹着石油,外面是一层沁油的皮子,点燃皮子,然后抛射。轰击在物体表面,薄铁皮会碎裂,燃烧的皮子会点燃里面的石油,而泼洒开的石油会一直附着在物体的表面燃烧。 后来这种弹药,被直接用做成了圆球状厚瓷器,作用和薄铁皮差不多,但成本更低,可以大规模烧制。 里面的油料,也变成了煤油,简直丧心病狂。 原本他们还想用汽油,被袁华阻止了,那玩意燃烧太过剧烈,别把自己玩完了。 润滑油也开始送往仓库,送一批到各地驿站,开始挂牌销售,这东西比羊油和牛油便宜很多,供商队的马车队使用。 商人是非常敏锐的,一种新的油料出现,可以用于马车轴承,那么也可以用于门轴,用于任何机械活动部件,很多商人已经开始成桶的购买润滑油,除了在路途上使用,也准备带一些回去销售。 伴随着时间的推移,天气逐渐变得寒冷起来,气温也开始不断地下降。这一变化使得原本热闹非凡、熙熙攘攘的商路,如今也慢慢地冷清了下来。那些曾经频繁穿梭于道路之上的商队,此刻也渐渐地减少了它们的身影。 然而,仍有许多商队选择在这个时候停下他们匆忙的脚步,暂时驻留在不奴族所在的城市之中。这些商人们深知寒冬的威力,明白继续前行可能会面临诸多困难和危险。于是,他们决定在这里耐心等待,等待着春天那温暖而和煦的阳光再次照耀大地,等待着冰雪消融、道路畅通无阻的时刻到来。 在不奴族广袤的土地上,每一座城市里的客栈都呈现出一片热闹非凡、人头攒动的景象。那些大大小小的客栈无一不是门庭若市,住客盈门。 有的客栈门口挤满了来自五湖四海的旅人,他们或是背着沉甸甸的行囊,或是牵着马匹,焦急地等待着店家安排房间;有的则在大堂内与同伴谈笑风生,分享着各自旅途中的奇闻异事和惊险经历。 店内的伙计们忙得不可开交,穿梭于人群之间,为客人端茶倒水、送菜送饭。而掌柜更是一刻也不得闲,既要招呼新到的客人,又要协调客房的分配,还要应对各种突发状况。尽管如此忙碌,但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热情的笑容,因为这繁荣的生意让他们感到无比欣喜。 春节来临前的一天,客栈的老板通知所有商人,“明日,请各位晚上在广场集合,我们不奴族请各位一起吃饺子。” 他们前几日,已经把客人的名单送到城市管理机构,这是城市要求他们送达的,用来计算饺子的数量。 春节的山海城,寒风凛冽却也挡不住热闹的氛围。夜幕降临,华灯初上,城市广场上人声鼎沸,本地人与外地人齐聚一堂,共同迎接这特别的时刻。 广场中央,熊熊篝火燃烧起来,火光映照着一张张兴奋的脸庞。人们围坐在篝火旁,热气腾腾的茶水在炉火上冒着热气,茶香四溢。大家一边喝茶,一边畅谈着各自的家乡趣事,欢声笑语在夜空中回荡。 酒香也在这热闹的场景中弥漫开来,山海城第一次热情地拿出自家酒坊酿造的美酒,与外地朋友一同分享。以前不奴族是不酿酒的,因为粮食不够。现在粮食够了,各个城市会少量酿酒和制作酒精。现在,各个城市的广场上,酒杯碰撞,发出清脆的声响,那是友情与喜悦的交响乐。而那一盘盘热气腾腾的饺子,更是让人垂涎欲滴。饺子皮薄馅大,咬上一口,满是春节的味道。大家你一筷我一叉,吃得津津有味,仿佛这小小的饺子,承载着无尽的幸福与团圆。 吃完饺子,每个人还能去领两根羊肉串,广场上都是饺子和烤肉的香味。 当最后一口饺子下肚,人们纷纷起身,目光齐齐投向连接广场的各个街道。广场上瞬间安静下来,只有篝火还在噼里啪啦地燃烧,仿佛在为即将上演的盛景奏响序曲。 随着一声鼓声想起,咚咚咚的鼓声里,数千盏石油灯逐一点亮。 刹那间,整个山海城被璀璨的灯火照亮,满目星光。灯光从街道的两旁洒下,从每一处角落蔓延开来,将这座城市装扮得绚丽多彩。 那些刚刚坐海船抵达码头的商人和海员们,此时无比震撼,他们虽然没吃到饺子,却看到了世界上最美的画卷。 远处的鼓声里,一朵朵星光,一点点绽放,就像一朵星光的花朵,在黑夜里慢慢绽开,何其壮丽! 山海城这一刻简直就像满城温暖的星光,无比美丽,无比迷人,让人震撼。 一位穿着裘皮的帕提亚商人,感慨道:“好一座星辰之城!” 连袁华看着灯火在鼓声中满满在城市里点亮,都感慨不已:“疑似银河落山海啊!” 刘玉也呢喃道:“何似人间?” 本地人和外地人一同陷入赞叹与骄傲之中。本地人自豪地向外地朋友介绍着这座城市的变迁,讲述着石油灯背后的创新。而外地人则惊叹于这不夜之城的壮丽,他们一边感叹,一边迫不及待地打听这石油灯的购买渠道。各地商会的代表们更是摩拳擦掌,他们看到了商机,看到了这座城市独有的魅力与活力。 在这满城灯火的映照下,人们的心紧紧相连。无论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都在这一刻感受到了家的温暖,感受到了这座城市的包容与热情。春节的山海城,因这篝火、这灯火、这饺子,这团圆,而变得更加美好。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50章 开拓未知的勇气 一一四年的春节,山海,江海,源启,希望,不屈,绕着广阔的里海北岸,在阿姆河下游,用一万五千盏石油灯点亮了五座雄伟的城市。 一时间,被所有商人传颂,慢慢的这些传颂,就变成了传说。 草原上流传着,“不奴族创造了星星之城,他们能够捕捉星辰来照亮城市,他们是神的传人”。 而不奴族内部,却因为这些普通的灯,点亮了民族的气质。 现在,整个不奴族,都被这些灯打开了心胸,我们不奴族能够创造星辰之城,那么我们就能创造更多的奇迹,建造人类历史上所有的不可能。 这些灯,如同魔法,如同冲锋的号角,开启了民族的雄心。 儿童们开始对学习的知识深信不疑,他们的幼小的心灵开始确定终有一天,钢铁的巨人将翱翔于宇宙,人类的文明之火终将跨越星河,达到无尽的彼岸。 白马少年们研发的东西碰到了很多困难,但那些灯点亮了他们的内心,如同有人举着星星的光芒,指着前方说:“走下去,走下去,你们就能看到未来的光明。” 人类就是这么奇怪,一旦心不再迷茫,一旦有基本的概念,双手就不可阻挡。 不奴族的科学魔法,从114年春,开始如同喷泉般涌现,不可阻挡。 首先,突破的是道家三人组。他们长期在和袁华学习未来的医学知识,制作了大量外科手术的器材和消毒设备。在春节期间,他们在山海城为了抢救一位难产的妇人,实施了历史记载的第一次紧急剖腹产,用羊肠细线进行缝合,母子平安。 刘玉带领三百位女官,给三位道长拜倒,她们无比激动和感谢,这将拯救无数女性。 三位道长也激动不已,同样也向着不奴族女官们作揖。能从死神里抢回两条人命,此为逆天,此为仙家手法啊。袁华说的是真的,他们能在不奴族做到这些,是因为袁华的知识和不奴族的支持。 张老道感慨道:“吾突然明了!所谓长生,其实是赋予千万人生命,吾等之生命就已然无限延伸。从今日起,打开山门,我们三人以此为道,传千万人。” 不奴族正式打开了人类历史上的外科手术规范,三位道长在不奴族成立人类历史上第一座医道学院,不奴族的医学再上台阶。 医道学院的门口的石碑上有一段话,传颂千古:“以吾之生命,续万民之生命,此为永生!以吾之医道,开万族之医道,此为功德!” 刚刚完成第一次剖腹产手术,之后三天,山海城的海滩之上。 上万居民冒着小雪,把整个海滩围的水泄不通。他们是来看飞天的。 这两天白马少年们都传开了,今日热气球组在经过很多次尝试以后,要进行载人的第一次飞天。 人可以像飞鸟一样,翱翔于长空之中啊!何其神秘,何其伟大,怎么可以错过这样的奇景? 几十个白马少年,披着白色的毛裘在海滩之上忙忙碌碌,他们这一次用煤油为燃料,用海船麻帆布和薄皮料为气球材料,下面是藤条载人框和煤油炉子。 在冬季的里海之滨,一场视觉盛宴悄然上演。天空飘洒着细密的小雪,如柳絮般轻盈,给大地披上了一层洁白的纱衣。海边的沙滩上,人潮涌动,上万名观众汇聚于此,他们裹着厚厚的冬衣,脸上洋溢着期待的笑容,目光齐齐投向沙滩中央。 那里,一个巨大的热气球静静矗立。它不同于常见的热气球,而是用麻布和皮料精心制作而成。麻布的纹理质朴,皮料的质感坚韧,两者巧妙结合,赋予了热气球独特的魅力。在白马少年们的熟练操作下,热气球缓缓充气,体积逐渐膨胀,犹如一朵即将绽放的白色棉花。 随着热气球的不断升腾,人群的欢呼声也愈发热烈。孩子们跳跃着,挥舞着小手,眼中闪烁着纯真的喜悦;年轻人互相拥抱着,高声呐喊,释放着内心的激动;老人们则拄着拐杖,脸上满是欣慰的笑容,仿佛在见证着一个时代的奇迹。雪花在空中飞舞,与热气球相映成趣,为这场升空仪式增添了几分梦幻色彩。 终于,热气球挣脱了地面的束缚,缓缓升向天空。它在风中摇曳,却坚定地向上攀升,仿佛要冲破云霄。万民欢腾,整个海滩变成了一片欢乐的海洋。人们追逐着热气球的身影,直到它飞到绳索的尽头,漂浮在数百米的高空,人群仍久久不愿离去。这一刻,里海的冬日不再寒冷,因为这热气球承载着人们的梦想与希望,划破长空,飞向了未知而美好的远方。 当第一个少年走下热气球,他跪拜在雪地之上,将《篝火边的故事》放在前面,虔诚的叩拜,用头点地。 一个又一个少年,兴奋的爬进热气球,开始完成他们人生的第一次飞天。 甚至,邀请身边围观的人群,挑选了大约三十人进行了飞天的尝试,从上午一直到傍晚,人群都无比激动,等待着自己被抽中。 有外国商人甚至上前,愿意巨资上去体验一把,可白马少年说:“稍等,我们需要问一问,请等待答复。”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袁华他们在远处的高台上,所有人都在静静的看着,刘行激动的不行,他大声喊道:“这真乃神器,至此战场之上,我等可以了望百里啊!” 袁华摇头说道:“看不到百里,首先目力到不了,其次这东西使用的时候不能有风,会被吹偏的厉害,使用非常受限制。” 可这世界真的有神人,古人也有奇思妙想,刘玉身边的一位女官却说道,“我们不需要飞得太高!以牛车装载,承重两人,携带重弩,系上绳索,飞上二十米高空。如此二十架牛车,在一百五十步外,是不是可以压制任何城墙的防御?” 刘行激动的大喊:“可也,可也,天下有哪个城墙可以修建二十米的高度?” 袁华点头,是啊!二十米完全可以,只要风力不是太大,都可以操作。 可老阿拉什却扑了一盆冰凉的雪水,他说道:“罗马城墙上可以上弩炮,这东西体积太大,就是个巨大的靶子。” 袁华却说:“无论如何,热气球在天气情况良好的条件下,能够为军队展开视野,可以开始装备。” 这时有白马少年纵马而来,大声喊道:“华先生,有外国商人愿意出钱坐热气球,可以吗?” 袁华哈哈大笑,问道:“五个金币一次,问他坐不坐?” 白马少年打马而去。 袁华转头说道:“我都没有想到,这玩意还能赚钱?” 刘玉问道:“这热气球的成本是多少?” 袁华笑道:“大约三个金币吧!” 众人哈哈大笑,一次就有赚头,发达了。 刘玉跟身边女官说道:“从现在开始,制作一批热气球送到所有不奴族城市,每个城市五个,作为游戏项目。” 女官用笔记下。 创造永不停止,让袁华最为激动的是发动机,是的,不奴族的第一台发动机面世了。 这是一台斯特林发动机,现在看上去很小,受热缸体是一个水桶大的金属圆柱体,下面是一个煤炭火炉,圆柱体中间伸出一根曲杆连接转盘。 点燃火炉,转动转盘,只要火焰不熄灭,发动机就会持续工作。 袁华画了两种发动机,但白马少年选了最容易实现的进行了实验。 燃料适应性强,斯特林发动机使用外部热源,只要能够产生热,皆可用来做为推动的能源。煤炭,木材,燃油甚至秸秆都可以使用,作为热源。 理论上斯特林循环效率等于相同状态下的卡诺效率,实验表明斯特林发动机的实际有效效率可以达到32%-40%,最高甚至可达47%,相对于传统内燃机的热效率约为30%左右。 这东西结构非常简单,不需要阀门,也没有化油器等机构,比内燃机少40%的零部件,例如自由活塞式斯特林发动机只有密封的汽缸和两个活塞,没有容易出故障的气阀机构、高压喷油系统和需要良好润滑的活塞环,维修也比较方便。 唯一最困难是是密封橡胶,他们采用的是多层半圆铜片,中间加动物皮革,用弹簧顶死钢铁内壁的密封结构。 听说,袁华要找弹性材料。 牧民告诉工匠们,蒲公英的根部烧完后能有一种胶状物质。 现在,工匠们已经发现了这种奇怪的胶状物质。草原上还很多,沿着天山山脉里的很多荒野之上,有一种蒲公英的根系特别发达,它们根部的汁液很多,工匠们发现这些蒲公英根部的乳汁,加热蒸发能够形成胶状物,很有韧性和弹性。 只是,产量很少,而且野生的蒲公英采集起来耗费人力巨大,现在他们在考虑大规模人工种植蒲公英,进行蒲公英的育种。 第一台发动机,被装上一条海船,用于皮带轮带动明轮进行测试,结果发现这东西的力量不够,带不动明轮的旋转。白马少年们认为可能还需要再增加一台,测试的时间还要延迟一个月时间。 但袁华却想到了另外的办法,那就是直接上一个螺旋桨,不过是外挂的,类似于现代摩托艇的设计,驱动杆加长斜着伸进船尾的海面下,来进行测试。 这是一次伟大的实验,人们用同一种150吨排水量的船型,载重一样并行航行,进行了从山海城到希望城的测试航行,都挑选最优秀的水手。结果拥有螺旋桨的船只,航速每小时能增加一公里,普通飞剪船每小时大约是22—26公里,而放入斯特林发动机的船能有23—27公里。不奴族的海船测速,绳子是按照一千米打结的,他们和陆地运输采用了同一个度量衡。 不要小看每小时多出来的一公里,一天下来,这条船会遥遥领先24公里,这已经是神迹了。 于是这群白马少年沸腾了,不奴族的的海船舰队沸腾了,这只是一台发动机,如果两台呢?三台呢?四台呢? 测试还在继续,可简易斯特林发动机的生产线已经在开始规划,袁华在工坊里神经病般的大声叫喊着,“批量制造,批量制造啊!测试,测试,然后我们开始生产更大体积的发动机,我们要在矿区,作坊,铁轨和道路上测试。只要能用到发动机的全部给我上发动机,速度,速度,速度!” 大匠师们也无比激动,如果这种简单的发动机可行,那么动力工坊将可以摆脱河岸的限制,无处不在。 风帆动力船,公元一一四年!来吧!世界,我们开始比速度! 神的力量,开始在人间,用神力推动船支向前,劈开层层的海浪,劈开汹涌的波涛,向着遥远的彼岸, 一往无前!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51章 黑海城 匠人文明,在黑海之滨展示着无穷的威力。 罗马工匠在这里看到了无数的工具,简直都是神迹。 钢铁拼装的龙门吊,可以在钢轨上移动,用两头牛力驱动的动滑轮组,能一次性将上千斤的砖头送往十米的高墙之上。 水力的钢铁工坊,日夜不息,匠人们三班倒,出产着各种标准件,小到各种螺栓,大到十米长的钢轨锻造,日夜不停的产出。 到处都是四匹马或牛驱动的大型重载马车,每个工匠都有一套标准的工具箱。 各种小型油料鼓风熔炉,可以再现场熔炼钢铁进行钢铁溶接。 土地的耕作,远比罗马精细,鱼塘,水渠,沿着河流开挖出大型蓄水水库。甚至,不奴族人居然敢用钢筋和水泥混凝土封死峡谷出口。 然后沿着山坡建立风车阵列,只要有风的季节,它们就会从河流里日日夜夜逐级抬水,存进峡谷,成为巨大的水库,用于干旱季节的水力锻造和灌溉所用。 罗马工匠们,震惊的不止是这些工具和工业,更让他们震惊的是,不奴族的工匠数量。 在罗马,一个万人的城镇,工匠可能只有数百人。 但这一次在黑海城的工地,他们看到了上万工匠,陆陆续续,分工明确的投入城市建设的进程之中。 这些工匠有的是负责烧窑,他们沿着山坡建立起上百个巨大的砖窑,烟火从不熄灭。 有的负责建造钢铁熔炉,有的负责建造水力和风力作坊,有的负责建造伐木工坊,他们来的快,施工快,走的也快。 一个森林里的风力锯木厂,从他们进入到施工完成,只需要十三天。而第二个就只需要九天,因为伐木场的风力圆锯一旦开始咆哮,生产力惊人。 最神奇的是,这些风力机械还带有重力存储系统,经过简单的动力切换,当无人使用风力的时候,旋转的巨大风车会将一捆捆巨大的网兜砖块吊到高处。 这些巨大的砖块网兜,会在没有风力的时候,一个个缓慢下坠,通过钢铁轮组驱动圆锯工作。 这简直就是神的构思,如此精密而神奇,没有风力的情况下,锯木厂也能持续工作两天,简直不可思议。 分工明确的令人发指,在罗马一个工匠组,如果有一匹马车,那么喂马,为马匹准备草料,都需要自己完成。 在这里却有专门的人,每天将草料送到各个工地的马棚,然后还有人在马棚里收集马粪,保持每日的清洁。 这些马粪听说会做成肥料,用于种植,这闻所未闻。 钢铁在罗马是精贵的,可在这里却是建筑材料,他们用钢铁连接件,连接任何木头材料,快速搭建房屋和大型仓库。 在罗马无比昂贵的东西,在这里随意使用。一箱箱的铁钉和螺栓,就堆在仓库里,要用就填表领取。 在罗马,他们要修建一个大型砖木仓库需要三个月,而不奴族只需要二十五天,用的人手还要比他们少一半。 还有就是运输能力,这一点让罗马人更为惊奇,他们中间的一部分去到山海城,上千里的遥远路途,四天就能抵达。 刚刚回来的人们,都在说那里的城市夜晚如同白昼,整个城市灯火通明,这在罗马任何城市都没有见过,哪怕是那些去过罗马城的海员,他们也没有见过。 有时候,他们不知道究竟谁是文明,谁是蛮族? 农业,工业,制造业,建筑业,罗马几乎在任何方面都落后于不奴族。 罗马人的骄傲,这一刻不再那么明亮。 让他们感到无比震惊的竟然是数学!那些复杂到令人咋舌的计算问题,对于不奴族的工匠们以及那位白马少年来说,仿佛轻而易举就能解决。只见他们运用着一些让人摸不着头脑的奇怪符号,还有一个被称作“算盘”的奇妙工具。 这个算盘简直就是一件神器啊!当那修长而灵活的手指在算珠间轻快地跳跃时,一串串准确无误的数字便迅速呈现在眼前。这神奇的景象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因为在遥远的罗马帝国,根本就不曾有过如此神奇的发明。人们只能依靠繁琐的纸笔运算来完成各种数学难题,哪能像这里一样轻松快捷呢? 这里的食物,也远远好于罗马,馒头,面条,米饭,肉食,小米粥,蔬菜,这里好像永远不缺乏粮食。 他们的海船的捕鱼,也非常具有规模,一种他们从未见过的巨大拖网,一次性就能运回数千斤的鱼获。 有专门的人负责,腌制这些肉食,海岸线上全是烘烤鱼干的香味。 房屋现在是每个家庭一间,但到了明年,不奴族说,他们的标准是每人一间,明年春天以后还会建造四倍的住宅,并从山顶水库延伸出管道,让水管进入每个城区。 同时,他们还在每个城区打井,为了应对枯水季节。井修的非常漂亮,下面覆盖烧过的沙砾,全部用青砖建造,上面还有一个轮轴,方便老人和女人们操作。同时水井的边缘还用木头修建围栏,防止小孩落入。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城市里修建了排水渠,道路是夯土覆盖矿渣,但听说修建完城墙以后,会用砖头覆盖路面,现在只是暂时使用。 不奴族现在的饮食是集体吃饭的,但是所有人要检查手是否干净,吃饭前每个人都要洗手和洗脸,不干净的人无法领到饭食。 有知识的罗马长者,叹息道:“不奴族比我们领先太多,罗马落后了!” 黑海城的城墙,在十一二月停工了,但十米高的城墙工程已经完成了一半,这在罗马人看来也算奇迹。 罗马如果要修建一座四米高围墙的城市,没有三年是建立不起来的。 当然,罗马没有不奴族这么多的工具和马牛,罗马完全是依靠大量奴隶在进行大规模城市建造。 现在的罗马人的思维是混乱的,他们想念自己的家乡,却同时期待这座城市的崛起,心情无比复杂。 只有老人们无比清醒,他们对身边人说:“拥护不奴族吧!因为接下来如果罗马进军这里,不奴族如果输了,我们就会全部沦为奴隶!罗马不会因为我们曾经的身份而宽容。” 六万各个族群的人们,开始慢慢融入这个城市,在农田,在矿山,在工坊,在建筑工地,到处都是人们忙碌的身影。 这个城市,一天天在成长,按照不奴族的高层计划,明年七月,这座城市就会有产出,源源不断的产品将从这里走出工坊,进入黑海沿岸的市场。 阿兰人将不奴人的商品带去西部的边境,在那里卖给东哥特人,而东哥特人又将他们贩卖进罗马人和日耳曼人,换取黄金和白银。 而日耳曼人也开始建立商队,送去更西面,那里的凯尔特人和高卢人会购买他们带来的商品,这些商品正在和罗马的商品一起在各个地区销售。 在大陆的北面,一条牵涉千百个部落的商路也在旷野和森林中慢慢成型。 每天,都有阿兰人从这里挑选商品出发,每一天也有阿兰人的商队抵达。 黑海城,慢慢成为西北部贸易的重要节点,开始串起欧洲大陆的贸易珍珠链,它是一个全新的开始。 黑海城的船厂此时呈现出一片热火朝天、繁忙至极的景象。里海各个造船厂向黑海派出了工匠,在本地也招募大量工人,总计三千的工人们在各个岗位上紧张而有序地忙碌着,一艘艘崭新的海船逐渐成形,并准备下水试航。 现在黑海造船工业链,是整个不奴族城市里面最大的,只有他们的规模超过三千人。 就算山海城,再支援黑海城以后,他们的船厂工人也只有九百人左右,已经从峰值的一千六百人,下降到一半左右。 自进入十一月份以来,源源不断的木头被运进了烤干工厂。这些原木经过精心的烘烤处理后,变得干燥且坚固,为后续的造船工程提供了优质的材料。与此同时,钢铁厂里也是火花四溅,机器轰鸣。一批批用于建造船体的钢材不断产出,它们将成为海船坚实骨架的重要组成部分。 此外,木蜡油厂也正式投入生产。这种特殊的涂料能够有效地保护木材不受海水侵蚀,延长海船的使用寿命。如今,整个造船产业链紧密配合,高效运转,使得造船进度大幅提升。 令人瞩目的是,每隔短短七天时间,便会有一艘排水量高达一百五十吨的庞然大物顺利下水。如此惊人的速度不仅展现了黑海城船厂卓越的制造能力,更彰显了这座城市在航海领域的强大实力。 为了驾驭这些新造的海船,里海舰队特意调来了大批经验丰富的海员。他们带来了专业的知识和技能,确保新船能够迅速形成战斗力。同时,当地政府也积极行动起来,面向社会广泛招募海员,并组织开展严格的培训课程。许多年轻人怀揣着对大海的向往和梦想,踊跃报名参加,希望能成为一名优秀的海员,为国家的海洋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一批的三十条全是战舰,平时训练,在渔船有需要的时候,他们的六十吨货仓还充当渔船的货仓。 这种船只前后各有两台“热吻” ,拥有五十人的战斗队,这是不奴族在黑海的第一支战斗舰队。 袁华已经在准备冲破拜占庭海峡,冲进地中海,杀出直布罗陀海峡做准备。 南北美洲之旅,已经被排上了日程,袁华需要种子,那些粮食种子正在中美洲的土地里被美洲当地人种植。 第一次出访美洲的舰队,被安排在一一四年八月,这将是一支三十条船队组成的舰队。共分为三个战斗队,每五条四炮重火力战舰,携带五条双炮轻火力运输舰,构成一个战斗单元。每个战斗单元,各拥有五百名战斗人员。 他们将在中美洲建立起一个桥头堡基地,然后另外两只舰队将向南北美洲延伸出两个临时基地,用来在那里和当地人建立贸易体系。 黑海城,将是一切的关键! 三月,希耳用大车快速来回十次,带回来三万大汉的灾民,落户在伊犁城和四河草原。并在东都洛阳接受大汉的册封后,大汉向不奴族正式派遣了持节使臣,常驻伊犁城。 从现在起,和大汉的所有官方联络将可以通过持节使臣进行联络,他们就是大汉的外交官员。 从春节以后,袁华就跟着大车运输队出发前往黑海城,他将亲自参与黑海海军的训练。 一切都是为了粮食,民以食为天。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52章 大汉持节使 大汉派出了持节使,这位持节使是谁? 呵呵,这家伙居然是袁华的老朋友班勇同志。 班勇,字宜僚,扶风平陵(今陕西咸阳东北)人,是东汉名臣班超的少子。他出生于西域,自少年时代就有父亲的风范。 他出生在西域,对西域的了解更甚于大汉。 公元一一四年,四月,在天山漫山的繁花中,他牵着马和十几个随从,慢慢的进入了不奴族的伊犁城。 远处的天山,宛如一幅绚丽的画卷,繁花似锦,绿草如茵。在这片锦绣山河之中,班勇牵着马,缓缓行走在不奴族的伊犁城中,他的目光所及之处,尽是大汉的影子。 城中的民居,仿若从大汉的街巷中搬来,青砖黛瓦,飞檐斗拱,每一处细节都散发着大汉的韵味。屋顶的瓦片在阳光下泛着淡淡的光泽,仿佛在诉说着大汉的辉煌与荣耀。屋檐下,悬挂着一串串小红灯笼,随风轻轻摇曳,为这座不奴族的边疆之城春色之中增添了几分温暖与喜庆。 街道两旁,摊贩的叫卖声此起彼伏,热闹非凡。各种货物琳琅满目,从精美的丝绸到实用的铁器,从香甜的瓜果到鲜美的牛羊肉,应有尽有。而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那些价格牌,上面工工整整地写着汉字,这是大汉文化在这片土地上扎根的有力证明。班勇看着这些熟悉的文字,心中涌起一股自豪之情,这是大汉的智慧,大汉的文明,在这遥远的西域之地,依然熠熠生辉。 走过一家识字所,班勇的脚步不由得放慢了。透过敞开的门窗,他看到一群稚子正围坐在先生身旁,用稚嫩的汉语朗诵着句子。那声音清脆悦耳,宛如天籁之音。虽然朗诵的并非《论语》,但那熟悉的语言,熟悉的音调,让班勇仿佛回到了大汉的学堂。这些孩子,能主动学习汉字,是这片土地与大汉紧密相连的纽带。他们的眼中闪烁着求知的光芒,他们的口中吐露着大汉的智慧,这让班勇很高兴,大汉的文化,将在伊犁城这片土地上,生根发芽,茁壮成长。 伊犁城的水渠,是这座城市的另一道风景。清澈的高山雪水,顺着精心设计的渠道,在城市间流淌。班勇来到溪边洗手,那冰寒的水流瞬间浸透了他的指尖,让他精神一振。这雪水,是大自然的馈赠,也是不奴人智慧的结晶。它不仅为城市提供了充足的水源,更带来了生机与活力。溪水潺潺,仿佛在诉说着大汉文化与西域纠缠的缘分,见证着两者的融合与共生。 在这座城市里行走,班勇有时会有一种错觉,仿佛自己置身于大汉的繁华都市之中。然而,当他抬头望向远处的雪山,低头看着脚下的土地,他又分明感受到,这是一座有着独特韵味的城市。这里的建筑,虽有大汉的风格,却融入了西域的元素;这里的人们,虽说着大汉的语言,却有着西域的豪爽与热情;这里的文化,虽以大汉为根基,却散发着西域的异域风情。 他很高兴,至少袁华承诺过,要让大汉的文明在这片土地上生根发芽,他做到了。 班勇牵着马,继续在这座城市中漫步。他的心中充满了感慨,也充满了希望。大汉的文明,已经在这片土地上高高飘扬;大汉的文化,已经在这片土地上深深扎根。而他,作为大汉的持节使,将守护这份融合,让大汉与不奴族的友谊,如这天山的繁花,永远盛开。 伊犁城的大匠师们,热情的接待了班勇一行人,在城市里最热闹的街道边给他们安排了一个院落。 班勇对于不奴族的政府机构非常好奇,他发现伊犁城的大匠师们居然是在几个民居一样的大院子里办公。老百姓居然可以随意出入,和这些大匠师聊天,毫无衙门的感觉。 可城市的中心广场确是一座宽广演武场,每周都有一天,城市的男女都要聚集在演武场上,分为很多队列,演练搏杀,各种阵型和学习口令。 第一周,给班勇的感觉,不奴族是重武轻文。 可第二周,当他真的认识了一位识字所的老师,他来自大汉,是最早的匈奴俘虏的匠人之一。 两人落座而谈时,他又发现不奴族极度重视教育,每个孩子都能免费读书,这是一个奇迹。 不奴族好大的气魄,每五十个孩子,就配备一个老师。白天他们上午教孩子,下午孩子们去学习其他东西,比如去木工工坊学习锯木头,他们还要教成年人识字。 班勇问老师:“你们待遇如何?” 老师说:“家里四口人,在城外的庄子里住,有一百二十亩土地,十二亩鱼塘,四亩棉田,四亩麻田,还有二百亩牧草地,这些田地由政府统一开垦和施肥,家里的老人和女人只要负责除草。我在城里教书还有一份铁钱收入,日子算是中上。” 这数字倒是把班勇吓了一跳,他没有想到这家庭的土地居然这么多! 班勇再问:“上交多少给不奴族?” 老师说:“一半” 班勇惊呼:“居然如此多?”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可老师笑道:“春耕时,是大家一起耕地的,马牛都是部族给的,犁也是部族给准备的,各种农具,每三年能够领一套新的。天灾时部族会按照人口下放口粮。就按照六十亩来计算,我家是生地,大约一亩地能收120斤,六十亩就能收7200斤,人均也有1800斤粮食还不包括鱼塘,棉和麻的一半收入,其实交一半我们的日子也过的很好了。” 班勇被这个数字惊到了,人均1800斤?比大汉的农民收入多多了。 老师还说了一个不奴族的法律:“在这里,土地不可以买卖!卖的人和买的人一旦发现,全部会被斩首!” 班勇震惊了,他问道:“这是为何?” 老师说:“袁华先生说,土地是一个人或者一个家庭最后的尊严。他说,人生在外面一切的不顺,一切的走投无路,一个人最后还可以回归家乡的田园。可一旦土地私有化,有两类人会疯狂占有土地,一个是大地主,一个是大商人。只要法律允许,他们会想尽一切办法,疯狂侵吞土地!一旦开了头,用不了多久,最终这个国家大多数人都会失去土地。只要一次天灾,很多人都会贱卖土地,很多人会流离失所,很多人会失去最后的依托和尊严,然后就是造反,愤怒人民会淹没一切,政府,大地主,商人没有一个能够获得赦免!他说,这条法令,是最后的救赎,救赎人民,也救赎政府,这是最后的底线!” 这句话,把班勇震惊了! 他陷入了深深地思考,有一点他是知道的,土地大规模兼并已经在大汉上演,世家拥有的土地越来越多,包括他们班家亦是如此。 难倒。。。最终大汉会灭亡在土地兼并之中?!他突然对不奴族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想了解的更多。 他问老师:“我前几日听见学堂里讲课,你们学的不是论语,不知你们学的是什么?” 老师笑了,他说:“我们教的是两个故事!” 班勇疑惑道:“故事?” 老师点点头,他站起来,拿过几本羊皮书,说道:“这是最后的羊皮书了,听说雕版印刷的书很快就会出来,伊犁城应该在九月收到新的书本,现在只有老师有羊皮书,孩子们只能听。等新的书本到了,他们就能自己读了。” 班勇接过书籍,开始翻阅,宇宙,钢铁造物,机械智慧,这简直颠覆他想象的极限。 他快速翻阅,一副太阳系的星球图片吸引了他的目光,他问老师:“这是什么?” 老师笑了,他说道:“这是我们所在的恒星系,最大的是太阳,它是恒星,后面是行星,水金地火木土天海。” 老师给班勇讲解了,为什么有天,有四季,有大海的潮汐,月亮为什么有圆缺。 班勇震撼了! 他,彻底被震撼了。。。 他想否认,他想继续中国神话的系统,可理智却在愤怒的嘶吼,这是有道理的,他们这样解释绝对符合最基本的道理。 他站起来,郑重的作揖,然后问老师:“我是否可以来听您讲课?” 老师笑着说:“不奴人的识字所,向所有人展开大门,只要你愿意进入,故事就在那里。下午,是大人听课的时间,您随时可以过来。” 这句话再一次震撼班勇,一句话,让班勇看到了不奴族的气魄和胸怀,看到了一个开明的民族。 但两人告辞的时候,班勇问了老师一个问题:“大汉以儒学治理天下,不知不奴族用什么治理部族?” 老师想了想,说道:“从未有人说过,但我自己的看法是,不奴族有四种精神,一,大匠师的实干;二,史官的诚实;三,对科学的向往;四,全民皆兵的勇气!不奴族用这四种精神治理部族” 两人面对面站着,彼此恭敬地弯腰作揖,随后互相道别。班勇静静地伫立在小院的门口,目光凝视着远方,仿佛要将眼前这熟悉的景象深深地印刻在脑海之中。 他心中已然下定了决心,西行万里,要沿着路途仔细观察那不奴人的城市与村落。他渴望亲身感受不奴族的风土人情。 他将跨越重重山脉,渡过波涛汹涌的大海。无论前方道路是否崎岖艰难,他都义无反顾。因为在遥远的山海城中,有一个名叫袁华的年轻人。这个年轻人曾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他突然有很多问题需要他解答。 阳光洒落在班勇身上,映照出他坚毅的面庞和坚定的眼神。微风轻轻拂过,吹起他的衣角,但却无法动摇他那颗勇往直前的心。 虽万里,我亦行之!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53章 动物疫情 人类,在这片广阔的大地上生存发展,是何其不易。 春天的四月,本来应该是万物复苏,草长莺飞,牛羊开始慢慢肥壮的季节。 可源启城北面的牧场却传来了非常不好的消息,羊群开始生病了。 人们不知道这种病是从哪里来的,只是看到一头头羊,不断的倒地死去,恐慌在这片大地之上不断蔓延。 无论阿兰族和不奴族的牧民们如何向神灵乞求,羊群都在一天天缩减,毫无转机。而且,这种病居然开始感染牛群,有牛也开始死亡。 袁华非常重视这次疫情,他带领医道学院和军队以最快的速度,乘坐海船抵达灾区。 下达了四个命令:“ 一,病死的羊和牛绝不可以食用; 二,严禁一切牲畜和人口进入瘟疫所在的牧区。 三,源启城的贸易路暂停一个月,所有已经进入的车队必须等待疫情结束才能离开,而其他商队转到希望城,先进行二十天隔离,才允许交易。 四,任何地方发生瘟疫,参照上面三条。” 瘟疫! 是袁华最为恐惧的存在! 就目前的医学而言,这几乎是无解的存在。 他严格要求一切卫生和防疫条例,从口罩到每半日蒸煮的羊皮手套,柳条汁液洗手,都做了详细的规定。 为了防止疫情的进一步扩散,他派出轻骑兵通知所有阿兰族部落,让他们也立刻封锁疫区,不要食用生病的羊肉,否则大难临头。 轻骑兵们后来补充的一句话对于阿兰人有巨大的杀伤力:“这是我们拜火教的华先生说的,他是神在人间的第一个行者。” 同时,他第一次召集三位道长,向他们阐述了血型,血浆和血清的概念,他只能想到这种熬过疫情的生命免疫力的方法。 这让所有医道学院的师生们都产生了敬畏,原来生命本身的免疫力,居然可以被用于与其他生命共享? 他们开始将生病的羊群和健康的羊群隔离,而且健康的羊群也分成很多小的围栏隔离。 然后,他们可以抽取羊群的血液,进行相互血液融合,在琉璃器中,观察血液凝固的情况。 经过一百多人七天的工作,他们居然发现了五种羊的血型。 在然后,就是用畜力拉动转盘来分离血清,这一次他们确实看到血清和血小板的分离情况。 最后,他们把那些扛过疫情,大难不死的绵羊,抽取血液,分离血清,注入那些相同血型的病羊体内。 他们发现,这方法是有效的。 虽然,这种方法的速度很慢,但医道学院开始掌握了一种利用动物自身免疫力对抗疫情的办法。 最终,这一次疫情还是要依靠封锁和动物自身的免疫力扛过去,不奴族损失了两千多头羊和两百多头牛,损失是巨大的。 但他们将所有生病然后康复的牛羊全部重点喂养,留下种羊和种牛,这就是动物的抗疫育种。 道长们说:“这是大自然挑选过送给不奴族的珍宝,要延续它们的血脉”。 为此,他们在源启城建立了第一个动物医道组,开始研究动物的各种病症,从事动物药草,动物育种和动物外科手术的研究。 并且,这一次三百人的医道学员和老师们,留下三十人在源启城组建和招收白马少年,建立动物医道组。 其他人回到山海城之后,开始了人类血型和血清实验,他们五百人中发现了四种血型。 然后,他们开始每年在所有军队里进行血型测试,这种测试非常原始,但是这将是士兵们在大量失血后,可以进行输血的唯一保障。 袁华也做过测试,他发现自己是三型,也就是现代社会的O型。 他吧唧了一下嘴巴,好吧!我是无私的! 医学院,开始就疫情和血清治疗制定了一系列章程,他们称为级数治疗法。 也就是说,如果想要通过使用同血型康复者的血清来拯救更多人的生命,那么首先需要救治三个人。而接下来,随着技术和经验的不断积累与提升,能够救治的人数将会呈倍数增长。当成功救治了三个病人之后,下一个级数就可以增加到九个人;然后再下一次,则能够救治多达二十七个人!就这样依此类推下去,所能挽救的生命数量将变得越来越多。 不过,要实现这样宏伟的目标并非易事。在此之前,必须先着手开展一项庞大且细致入微的工作——从军队开始,逐步延伸至政府机构、各个社区,最终覆盖整个城市范围。这个过程中,需要花费整整三年的漫长时光去逐一为民众进行血液检验,并建立起详尽全面的全民血型档案。只有完成这一关键步骤,才能确保后续的救治行动得以顺利展开,让更多处于危难之中的人们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 袁华对此无比重视,在每个季度大匠师的会议上,医道学院公布了这个重大的发现。 所有大匠师都知道疫情的恐怖,全票通过疫情管理,建立医学材料储备库和全民血型档案建立的政策。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之后,动物医道组也开始在源启城试点动物血型标定工作,他们开始培养专业的团队和工具,在大型村落为所有大牲口建立血型档案。 现在动物们遭殃了,它们每一个的屁股上都要烙印一个血型编号,惨叫不止。 不奴族,这个充满智慧和勇气的族群,经过无数次艰辛的探索与实验,终于成功地构建起了一座小小的生命免疫系统!这一伟大创举仿佛是在黑暗中点亮的一盏明灯,为人们照亮了前行的道路,也为应对那充满未知与变数的未来世界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这座生命免疫系统宛如一道坚不可摧的城墙,矗立在生物领域之中,成为了人类历史上首个专为守护生命健康而打造的安全围栏。它不仅凝聚了不奴族人的心血与智慧,更承载着全人类对于战胜疾病、拥抱健康生活的殷切期望。 在这场与疫情的艰苦搏斗中,每一个顽强挺过来的生命都如同燃烧的火种一般,熠熠生辉。他们以自身的坚韧和毅力,克服重重困难,最终战胜了病魔。这些勇敢的生命,将会成为传递希望与力量的使者,去点燃那些与他们拥有相同血型的其他生命之火。就这样,生命的火焰将一代又一代地延续下去,永不熄灭。 与此同时,袁华与希望城方面展开了深入的商讨,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不奴族决定全面征用希望城所属的那座岛屿,旨在将其打造成为医道学院规模宏大且至关重要的基地。 这所医道学院计划把动物医学组与人体现代医学组合并到这座海岛上。之所以如此安排,原因在于该岛拥有广阔的牧场资源,可以用来精心饲养那些成功抵御住疫情侵袭的各类动物。 不仅如此,他们还打算在此建立一个先进的实验动物中心。这个中心将会专门饲养大量用于医学研究的小老鼠和可爱的兔子等小动物。通过对这些实验动物进行细致入微的病理学观察以及精确的解剖学分析,来推动相关医学领域的不断进步。 更为关键的是,选择在这座相对孤立的海岛之上建设这样一座实验动物中心,还有着一层深远的考虑——即万一在实验过程当中不幸出现任何意想不到的状况或者病毒泄露等严重问题时,由于海岛与大陆之间存在一定距离和天然屏障,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病毒向广袤的大陆地区蔓延扩散,从而保障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四月底,不奴族的疫情全面被控制,他们的动物是不进行草场迁移的,所以比较容易控制。 五月中旬,阳光炽热地洒落在广袤无垠的大地之上,阿兰草原和乌孙草原却被一片阴霾所笼罩——动物疫情依旧如洪水猛兽般肆虐着这片土地。在这样严峻的形势下,一支由不奴族专业医学专家组成的队伍挺身而出,毅然决然地踏入了这两个饱受疫情折磨的部落所在的草原。 这支动物医学组深知任务艰巨,但他们毫不退缩。针对较大规模的部落,每个部落都专门派遣了一个由三名经验丰富、技术精湛的医学专家构成的小组深入其中。这些勇敢的专家们不仅带来了经过精心治疗已经逐渐康复的牛羊群,更为重要的是,他们携带着数量庞大的琉璃制品以及各种先进的医学工具。 随着动物医学组的到来,一场轰轰烈烈的抗疫之战就此打响。他们充分发动当地众多的牧民参与到这场战斗中来,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应对这场可怕的灾难。而在众多的抗疫手段之中,利用动物血清来对抗疫情成为了关键之举。这种创新且有效的方法,犹如一把利剑,直刺疫情的要害。 草原上的松散部落,第一次发现,不奴族居然能对抗神罚,这代表新的善良之神降临,旧的罪恶之神退让,大量的部落民众在灵魂深处皈依了新拜火教。 部落的巫师们带着孩子们虔诚的向着里海的方向跪拜。然后他们牵着马的一路跪拜,向着里海,向着不奴族山海城而来,他们要迎接不奴族新拜火教的教义,带去草原和大漠的深处。 他们是第一波虔诚的浪潮,这一波草原上的涌向不奴族的海潮,日夜不息,此起彼伏。 谁说,征服人心只能靠刀剑!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54章 分工和远行的准备 不奴族有两种层次的分工:一为工序,二为城市分工。 不奴族的城市人口在这个时代属于中上的规模,从东到西分别是伊犁,四河,不屈,希望,源启,江海,山海和黑海,大约每个城市的人口都在四万到六万左右。 袁华发现了一个非常奇怪的规律,那就是,一旦一个行业开始强行分工,那么接下来各个工序之间,就会开始自我协调。 这种协调的结果,会自然而然产生两种东西: 第一个,就是标准件。前后相接的两道工序,一旦组合起来有困难,匠师们就会协商该如何处理,然后标准件自然就开始产生。而且,这种产生的速度,会非常惊人。因为人们自动会在自己的工序里进行延伸,这根本就是一种工业自然。 第二个,是工业操作规范,这种规范虽然是不断失败和事故的结果,但规范本身就源于各种意外。而大匠师会议,会每个季度在各行各业中不断重温这些事故,并不断修正规范,然后送达各个行业。 工业像什么? 工业像一种新的生命形态,会自动生成一种自动构建的工业DNA序列。 一旦一个民族决意开始走向工业,那么所有人会在很短的时间内,被这种奇特的工业DNA重新整理和规划,一种新的工业生命体会慢慢自我成型。 然后,城市都有天生的禀赋,在工业形成的生命聚落里,每个城市都会自动形成独特的产业链,这是资源禀赋决定的。虽然,不奴族每个城市都有基础的钢铁,陶土,木头加工工业,但是却各自有非常明显的特色。 伊犁城是不奴族东边的门户,大量的汉族移民,天生善于耕种和精耕细作。它更趋向于贸易和农牧业。天山的融水,广阔而肥沃的土地,充足的日照,东西方各种种子在这里汇聚。于是伊犁城的贸易和农业极其发达,成为了不奴族最大的农业种植基地。 四河城,位于四河草原,农牧业都极其发达,但牧业更为厉害,这里最发达的是毛纺和皮革工业。 不屈城,在阿姆河下游靠近咸海,皮革制造业,制盐业,陶器工业更为发达。 希望城拥有海洋捕鱼业,造船业和钢铁制造工业。 源启城畜牧业,石油工业和琉璃业。 江海城,坐拥巨大的河流冲积平原,土地肥沃,种植业和畜牧业极其发达,同时钢铁工业也一样发达。 山海城,是造船业,军工,标准零件制造业基地和大型钢铁工业。 黑海城,拥有最大的造船工业,以渔业和造船业为主,附带钢铁工业和伐木业。 除了,黑海城的造船业是袁华特意规划的,其余城市的特色工业都是自己慢慢发展起来的。 袁华从六月底开始就一直和高进 青羊一起呆在黑海城,他们日日登上海船,适应海洋上的生活。 最开始的日子是极其难熬的,各种晕,但人的适应力是无与伦比的存在,吐着吐着你就习惯了。 开始是晕船,然后是晕陆地,最后什么都不晕了,来吧! 为了远洋航行的需要,他们开始认真规划整个航行的需要。 选择合适的船型,不同的船型适合不同的航海需求。 确保船只质量,船只的坚固性至关重要。中国古代的水密隔舱制造技艺,用隔舱板把船隔成互不相通的舱室,一旦船舱破损,不会影响整船航行。此外,还要对船只的船体结构、桅杆、帆等进行仔细检查和维护,确保其能够抵御长时间航行中的风浪考验。 掌握天文导航技术,利用天体来确定位置和航向。牵星术是古代重要的天文定位导航术,通过牵星板观察某一星辰的高度来确定船只所在位置。航海人员还需熟悉日月升坠、星斗高低等天文现象,以便在航行中辨别方向和度量远近。 跟罗马船员学习,了解地文航海知识,参照地上物标确定船位和引航。要熟悉海岸地形与海洋地貌,如海中山岛、洲屿等,这些是重要的导航目标。同时,还需掌握航道的水深及暗礁浅滩情况,明代航海者已能通过打水等方式测量水深,并绘制详细的航海图,记载大量地名、针路及星位高低,对航行途中的山峰、岛屿、浅滩、礁岩等都有详细标注。 指南针与磁罗盘是重要的导航工具,能够帮助航海人员在没有明显陆标和天体参照的情况下确定方向。此外,还有大汉工匠还参考罗马人的知识设计了量天尺、测深锤等仪器,量天尺可用于测量北极星的高度,测深锤则可抹上牛油沉到海底,通过分辨海底泥沙的质地、颜色、气味来确定船的位置。 储备充足的食物,长期航海需要携带大量食物,包括大米、面等主食,以及家畜、鸟、鱼、海龟、蔬菜、水果等副食。部分食物可在船上种植或养殖,同时在沿途停靠时也要及时补充新鲜食物。 储备大量能源,如煤炭和油料,这些可以用于斯特林发动机和简易金属锻造炉。 淡水是航海中不可或缺的资源,除了在船上设置专门的铁皮水舱储存淡水外,他们还需掌握快速海水淡化的方法以应对淡水不足的情况。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携带必要的工具和设备,如修船工具、捕鱼工具、炊具等。修船工具用于在航行中对船只进行及时维修;捕鱼工具可帮助船员获取新鲜的海鱼作为食物补充;炊具则用于烹饪食物,保证船员的饮食需求。 配备和训练专业人员,包括船长、舵手、水手、船匠等。船长负责整体航行的指挥和决策;舵手掌握船只的航向;水手进行帆的操纵、缆绳的收放等工作;船匠则负责船只的日常维护和修理。此外,还需配备一些具有特殊技能的人员,如医生、厨师等,以保障船员的身体健康和饮食需求。 船员需要掌握一定的航海知识,如天文、地理、气象等,以及航海技能,如操舵、使帆、导航等。这些知识和技能可以通过师徒传承、航海实践等方式积累和学习。 航海风险极大,为求得航海人员的心理安慰,每条船的船员里都有两名白马少年,轮流讲解袁华的那些故事,用于充实心灵和补充知识。这一次加上了鲁滨逊漂流记,让他们永远不要放弃希望。就算遇到了海难,那就在海岛上升篝火,一波又一波的不奴族海船会源源不断的远洋,要相信他们总会获救。 航海文化在长期的航海实践中逐渐形成和发展,包括航海知识、经验、信仰、习俗等。他们要求所有舰长都要记录,航海日志记录,将这些文化传承下去,为后世的航海活动提供借鉴和指导。 每一组海船是十条。 五条一百五十吨战舰,携带五十名船员,携带六个月的粮食,燃料和蒸馏淡水设备。 五条三百吨轻武装货船,携带一百名船员,除粮食,燃料,蒸馏设备外,还携带大型捕鱼设备,蔬菜种植箱体,大量草料,少量马匹,备用帆布和木板,以及各种可以用于交易的货物。 这一百名船员之中,有五十名各种行业的工匠,他们将在美洲的第一个基地投入建设。 最后,每个船舶还要安装两台斯特林发动机,并携带一条救生小船。 每组共有750名船员,三组共有2250人。 这群人每休息七天,就会集合远航七天,沿着黑海的北岸进行远航训练,并绘制航海图。 他们尽量避开,南部罗马的船队,一切都在默默的进行。 黑海里依然有暴风雨,依然有波涛起伏,依然会碰到船支漏水,依然会碰到飓风撕裂帆布,斯特林发动机停摆,队伍前后脱节,口令理解错误,船队失散,不得不自己返回海港。 反正各种错误,千奇百怪,不可思议,可他们一日一日在城市里成长,对于海洋的畏惧,一日日在减少。 至此,袁华不得不佩服他的历史时间线上,第一批大航海的人们。 那些勇敢迈出第一步的航海先驱们,更是值得我们铭记与赞颂。 一群不知道远方是什么的人们,怀揣着对未知世界的无尽好奇与渴望,毅然决然地驶向那浩渺无垠的海洋。在那个时代,海洋是神秘而恐怖的代名词,无数未知的危险潜伏其中,海怪的传说、滔天的巨浪、无尽的风暴……这些都足以让常人望而却步。然而,他们却凭借着坚定的信念和非凡的勇气,驾驶着简陋的船只,踏上了这条充满未知与挑战的征途。 他们的勇气,是人类对自然的无畏挑战,是对自我极限的不断突破。正是这种勇气,让他们在茫茫大海中开辟出一条条新的航线;虽然有血腥和屠杀,但是这种勇气,也推动了人类文明的交流与融合,让不同的文化在碰撞中绽放出更加绚丽的火花;激励着后人不断追求进步,探索未知,为人类的发展与繁荣贡献自己的力量。 大航海时代先驱者的勇气,永远值得袁华的敬仰与赞颂。 但今天,袁华他们就是先驱,他们将会是第一批大航海时代的开创者,他们将开启这个时代人类新的篇章。 只是,这一次不是殖民,而是贸易,袁华不会举起屠刀,他只想在美洲建立贸易据点,打开美洲的贸易和获得种子。 迎着风,迎着金色的夕阳,遥望开阔的海天。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55章 扬帆启航 黑海是位于欧洲和亚洲之间的一个内陆海。 黑海地处欧洲东南部地区和亚洲小亚细亚半岛之间,向西通过博斯普鲁斯海峡、马尔马拉海、达达尼尔海峡与地中海相通,向北经刻赤海峡与亚速海相连。其形似椭圆形,东西最长1150公里,南北最宽611公里,中部最窄263公里,面积42.2万平方公里,海岸线长约3400公里。 黑海是古地中海的一部分,古新世末期小亚细亚发生隆起,黑海与地中海分开,逐渐形成内海。 袁华一直把这地方叫做黑海,可他其实也不知道这地方黑在哪里? 后来他知道了! 这个海,有两个地方黑! 首先,这鬼地方只要航行出去不远,向下看就是黑漆漆的,向下投入测量水深的沉底测深绳索,两三百米都到不了底。。。真的又黑,又深。。。 深度与含盐度,黑海是世界最深的内海之一,平均水深1315米,最大水深2210米。从河流和地中海流入的水含盐度比较小,因此比较轻,它们浮在含盐度高的海水上。 缺氧现象,黑海的出口只有一处同地中海相连,即土耳其海峡,海峡狭窄使得海水交换受到阻止。黑海的表层密度由于受到顿河、第聂伯河、多瑙河等大量淡水河的注入而较小,深层海水密度较高,导致200米以下的海水与外界隔绝,得不到充足氧气补给,水中硫化细菌活跃,分解海底有机物形成硫化氢,越积越多的硫化氢把海底的淤泥染得黑乎乎的。 古希腊殖民时期,古希腊人的殖民活动始于公元前8世纪,黑海沿岸地区因其丰富的资源和商业潜力成为他们的首选目标。古希腊人在黑海沿岸的殖民扩张,对地区经济、文化和政治产生了深远影响。 袁华慢慢的也算看明白了,希腊人的文明确实因为地理优势,天生对整个黑海区域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从帕提亚的语言文字,到贵霜帝国的金币之上,希腊的字母文字无处不在。 而且希腊人和罗马人的长相是黑色的头发,黑色的眼睛,黄色的皮肤,他们只是鼻梁高一点,其实和中亚的人种是如此的相似。 反正在袁华看来,从罗马到大汉,其实都是黑色的头发,黑色的瞳孔,黄色的皮肤,只是鼻梁的结构有所不同。 怎么说呢?他有一种奇怪的感觉,那就是沿着地中海,到黑海,到里海,在跨越天山,直到大汉,这么广阔的地区都是黑头发和黑眼睛的世界。 只有达契亚人和东哥特人的发色和眼球的颜色有一些不同,这非常有意思。 黑海北部的势力范围,也非常有意思,黑海的东北角全是阿兰人的地盘,黑海的北部是东哥特人的地盘,黑海的西北角以前是达契亚人的家园,现在罗马人已经统治了那片区域。 罗马人现在和东哥特人也有很多摩擦。 黑海北部地区的政治局势错综复杂、扑朔迷离,对于袁华来说,这简直就是一团乱麻,完全摸不着头脑。在这里,东哥特人的情况尤为复杂,其中一部分与罗马帝国之间频繁爆发激烈的战争冲突,烽火连天;然而,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还有另一部分东哥特人与罗马竟然保持着一种奇特的军事雇佣关系,彼此合作无间。 综合当前所掌握的种种信息和迹象来分析,可以发现东哥特人和阿兰人的社会架构极为相似。在他们的族群之中,并不存在那种传统意义上至高无上、统御一切的王权统治。相反,这些民族更像是由一个个相对独立且分散的部落组成的松散联盟。各个部落各自为政,缺乏一个强有力的中央集权来整合和统领全局。 面对这样的局面,精明狡诈的罗马人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他们深谙分化瓦解之道,巧妙地运用策略手段将东哥特人一分为二。一方面,罗马人积极拉拢那些愿意与之合作的部落,通过给予丰厚的利益回报和政治支持等方式,使其成为自己忠实的盟友;另一方面,则毫不留情地对那些坚决反抗罗马统治的部落展开猛烈攻击,试图以武力逼迫其屈服。这种分而治之的策略,不禁让人联想到罗马人曾经对待达契亚人的做法。历史总是惊人地相似,如今的东哥特人似乎也陷入了同样被罗马人操纵摆布的命运旋涡之中。 虽然,袁华他们的训练,一直试图躲避罗马海军,可就算他们一直沿着黑海的东北部和北部沿岸的海域航行,他们还是被罗马的海军给盯上了。 到八月份,他们要出行之前,连续两次都远远的看见罗马人的海军出现在海平线上,而且明显向着他们航行。 他估计是北部沿海的东哥特人,向罗马人泄露了他们的行踪。 有一次为了摆脱罗马人的军舰,他们不得不,进入刻赤海峡,躲进亚速海之中,只为了不暴露黑海城的位置。 虽然,终有一天罗马人会发现黑海城的存在,但袁华希望能多苟一天,就是一天。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公元一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在黑海东北角,黑海城如一位雄壮的守护者,屹立于海岸的山海之畔。城边的码头上,晨曦初露,霞光万丈,照亮了这繁忙而充满情感的一幕。 三十条海船静静停泊,船身在晨光中泛着微光,仿佛即将远航的勇士,整装待发。码头上人头攒动,大量的人员正有序地登上船只,他们的身影在霞光中拉出长长的剪影,忙碌而坚定。这些勇敢的水手们,即将踏上未知的旅程,去探索那遥远的海域,去寻找新的大陆和文明。 码头边,送别的人群络绎不绝。他们中有依依不舍的亲人,有情谊深厚的挚友,有含泪相送的爱人。他们挥动着手臂,大声呼喊着即将远行之人的名字,声音在海风中飘荡,与海浪的涛声交织在一起,奏响了一曲激昂而感伤的离别之歌。 远处,高加索群山巍峨耸立,山巅被晨光染成了金色,宛如一条条巨龙横卧在天边,守护着这片土地。黑海城在群山的映衬下,更显雄壮威严,城墙高耸,城楼雄伟,仿佛在倾听红尘里的离别。城外,森林茂密,绿意盎然,树木在晨风中轻轻摇曳,为这壮美的画面增添了一抹生机与活力。 在船头之上,袁华站在人群之中,目光望向码头之上的刘玉、刘行、崔力、古尔丽、老阿拉什和乞力。他们曾一起经历过无数风雨,一起并肩战斗,一起分享过欢笑与泪水。如今,他又要踏上新的征程,去追寻永不饥饿的梦想。 袁华高高地举起手臂,用力地挥动着,向码头上众人道别。 他们也挥动着手臂,回应着袁华的告别,那一刻,霞光万丈,将他们的身影紧紧包裹,仿佛为他们披上了一层神圣的光环。 随着一声声牛角长号的长鸣,海船缓缓驶离码头,向着远方的海平线进发。送别的人群依旧站在码头上,目送着船只渐渐远去,直到它们消失在那片金色的霞光之中。这一刻,虽然充满了离别的伤感,但更多的是对未来的憧憬与期待。 刘玉问崔力:“你放心他一个人去寻找新大陆?” 崔力笑着说:“娃,已经长大了!他会照顾好自己。” 刘行问老阿拉什:“你担心吗?” 老阿拉什看着远方,反问:“担心什么?” 刘行看向大海,说道:“这大海不可捉摸”。 老阿拉什说道:“我不担心,他是天命之人,必可完成他想到的任何地方!”。 刘行也点了点头,不再说话。 乞力问古尔丽,“今天怎么没有看到古塔?” 古尔丽愣了愣,她看向左右,然后她懵了,她跳着脚,对着船支消失的方向大声骂到:“古塔,有本事你别回来!回来,看我不打死你!” 所有人都投来目光,古尔丽气的不行,对他们说道:“今天起床的时候,来码头的时候,古塔都在。偏偏告别的时候没看见他,他能去哪里?他又会去哪里?” 好吧!现在只要不是一个猪脑子,都能想到古塔究竟去了哪? 老阿拉什问道:“要不要派一条快船追上去?” 古尔丽想了想,她摇头说道:“他也不小了,该为自己的选择承担责任,就让他跟着袁华吧。” 而袁华旗舰设立在一条三百吨的海船上,在朝霞的照耀。 一个时辰以后,一条货船的船舱之中,一个超级大的粮食箩筐盖子被顶开,一个大男孩,悄悄摸摸的爬出来。 一边爬,这小家伙还一边说:“嘿嘿,出去玩,居然不带我。” 袁华此时正在思考究竟该如何,快速安全的通过拜占庭旁边的海峡(今伊斯坦布尔的博斯普鲁斯海峡)。 身边的罗马海员在向所有舰长介绍博斯普鲁斯海峡:“这个海峡的名字源自希腊人神话中的伊娥,她被宙斯变成了一头牛,从而穿越了这片水域,它用巨大的身躯拱开土石,这就是博斯普鲁斯海峡的来源。” 袁华问:“这个海峡有多长,最狭窄的地方有多宽?水深如何?” 罗马海员从皮包里掏出一个陈旧的羊皮书,然后拿出一张不奴族和罗马的换算表,在桌子上计算,须臾抬起头说道:“按照你们的度量衡,海峡全长约60里,最宽处为7.2里,最窄处1.5里,水深从27.5米到120米”。 高进说:“水深没有问题,我们的船只全部可以通过” 青羊却说:“真正的问题是700米左右的宽度,罗马如果愿意,能用海船封死这个海峡。” 袁华说道:“所以,穿越这个海峡只能用最快的速度,在黎明,或者黄昏时快速穿越。” 高进补充道:“黄昏不行,这时有大量船舶进港,他们可以很快反应,我们只能选择黎明前,天空刚刚明亮的时刻,这时大量的船只还在海港之中,人员登船和启动都需要时间。” 这时,有船只打来信号旗,有紧急事情,要求靠上来。 不多时,一个大孩子被领进船舱。。。 一个海军军官的身后,冒出一个脑袋,古塔嘿嘿的笑着,说道:“大家好啊!” 袁华无语了。。。 所有人都无语了。。。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56章 盖尤斯 盖尤斯,是一名三十七岁的罗马老水手,他是和一条运送军需物资的海船一起,被不奴族俘获的。 后来,因为他对于黑海和地中海的了解,和其他的六十名罗马海员一起,被编入了这次远洋的队列之中。 现在,船长在下达命令,“我们绕行黑海北岸,尽量不要和罗马海军发生冲突,我们希望能够和平的通过博斯普鲁斯海峡。但如何有罗马军舰靠近我们,在六百米,进行第一次警告。五百米第二次警告。四百米就立刻开火。我们希望和平,但我们不畏惧战斗,你们记住了吗?” 盖尤斯听出了很多东西,首先,不奴族并不是好战的部落,不会主动进攻罗马海船。其次,不奴族的那些火炮将从四百米开始射击,这要比罗马的海船用弩炮多了整整百米。 是的,袁华他们以前的训练大多都是在四百米区间,虽然“钢铁热吻”的射程能达到六百米,但命中概率会下降很多,特别是动对动的船只对攻。 袁华他们用十条海船,进行过五对五的船只远距离对射演习,当时用的是麻布缝制的白色石粉弹。 如果不拉近距离,双方高速航行下,六百米的命中率不到百分之五。 但距离一旦拉近到四百米,命中率立刻可以提高到百分之十五。 也就是,每发射十枚炮弹,必然能够有一枚击中对面的战船。 注意,对战的双方都是黑海舰队的剪式帆船,航速能到平均时速22公里以上。 两条船队相向而行,交汇而过的时候,其实交叉的一瞬间相对速度是非常快速的。 盖尤斯甚至觉得,对面的船只,在他眼前只非常短暂的停留了数秒,然后就消失在了海天之间。 盖尤斯和另外一个罗马老水手,工作在袁华所在的船只之上,他们的这条船有一个名字,叫做“300—108,美丽新世界”。 袁华曾经站在甲板上向所有人解释船舶编号和名字:“数字三百,代表三百吨排水量的船型。一百零八号是指我们在三百吨排水量这个级别,制造的第一百零八条船,寻找一个“美丽新世界”是我们的使命” 然后,盖尤斯无意间看到旁边的伴随航行的两条一百五十吨排水量的战舰,他们的名字分别是“150—421,海鸟”和“150—425,长空”。 盖尤斯对身边的不奴族工匠说道:“难倒150吨的海船,我们拥有425条?” 不奴族工匠点头,说道:“东边的里海之上,都是我们的帆船,那里还有一个100吨排水量的老型号,但现在已经停止制造了。” 盖乌斯非常聪明,他在心里慢慢计算,三百吨的船,有一百多条,那就是三万吨的运输量。 一百五十吨的船有425条,那就是六万三千吨的运输量。 现在整个不奴族的海船,至少拥有近十万吨运输量,这还不包括老的型号。 他知道,这已经相当于拜占庭城市海军舰队的运量,只是他们被分成了两个完全不相通的大海,实力被分散了。 现在,这条三百吨的海船,被不奴族分成了十个大组,分为航行,炮击,战斗,养殖,了望,测绘和水文,船只通信,维修,捕捞和淡水。 还有三个特殊的小组:两个白马少年,三个医生和三个执鞭者。他们也是前面十个小组里面的一员,却又肩负着另外的职责。 舰队有三条旗舰,袁华带领的美丽新世界号,高进的北美号和青羊的南美号。 不奴族制定了一系列规定,比如旗舰沉没或者离散,各个舰队小组和军舰接任的顺序。 舰队已经下达军令:“只要还有一条三百吨的大型船只在,航行就必须进行下去。去美洲建立基地,然后返回黑海城告诉他们位置在哪里。” 盖尤斯最不可理解的小组,叫做养殖。这群不奴族的船员们,每一条海船都开辟出一个专门的空间 ,在顶层甲板上固定死标准的陶土盆子,然后种上蔬菜。然后他们还养了小老鼠,兔子?兔子可以理解,但是为什么要养老鼠?难倒。。。要吃老鼠? 在黑海城就发现了,这群不奴人仿佛对种菜有一种天生的膜拜。他们的住宅前后只要有一片小小的土地,就会种上各种青菜和藤蔓类植物,当然藤蔓类植物也是可以食用的。 他听说,这一次远洋也是为了寻找种子,他几乎已经确定不奴族的信仰,肯定是种菜。 他们居然可以为了种子,召集如此规模的船队,向着从未有人航行过的大海航行,远离陆地和人群,这简直就是疯狂的行为。 这在盖尤斯一群罗马老水兵看来 实在不可思议。 盖尤斯是属于测绘和水文组,他们一共六人,责任是记录地理坐标和辨认方位。 此刻,盖尤斯正稳稳地立于那艘巨大海船最高桅杆的顶端。他双脚站立在桅杆顶部那个由坚固铁框架所搭建而成的平台之上,勇敢地迎接着呼啸而来的强劲海风。放眼望去,遥远的海岸线处,起伏的山峰在朦胧的雾气中若隐若现,宛如一幅神秘而美丽的画卷。与此同时,耳畔传来阵阵风帆被风吹得鼓鼓作响的声音,仿佛是大自然奏响的激昂乐章。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当他低头俯瞰下方时,只见甲板上的人们如同蚂蚁般渺小,而那广袤无垠的大海则如同一望无际的蓝色绸缎铺展在眼前,令人心生敬畏之情。尽管如此壮观的景象让人心潮澎湃,但直到此时,盖尤斯的双腿仍然止不住地微微颤抖着。要知道,这些来自不奴族的海船其桅杆高度堪称惊人,尤其是这根主桅杆竟然高达整整十五米!那粗壮无比的主体原木犹如一根擎天巨柱,通过坚实的钢铁牢牢地固定在船体底部,并一路向上穿透了足足三层厚实的甲板。不仅如此,每一层甲板都会使用更多的钢铁来进一步加固桅杆,以确保它在狂风巨浪中的稳固性。而且,在这高耸入云的桅杆之上,还横向展开了四层宽大的帆布,它们随风舞动,为船只提供强大的动力。每次攀爬这些桅杆的时候,盖尤斯都有一种错觉,仿佛自己不是在攀登一艘普通的海船桅杆,而是在一步步向着云霄深处迈进。 这些桅杆的顶部属于两个小组共有,三个主桅杆的顶部,有三个观察位,最前面一个属于了望组,后面两个属于他们测绘和水文组。 下面,同组的组长在大声喊叫:“盖尤斯,吃饭了!吃饭了,快下来”。 这时,一个了望组的成员,也在呼唤前面桅杆上的伙伴,吃过饭的家伙已经爬上来,进行了望组的换班。 那些家伙的胆子,真的大,居然敢踩着横向的桅杆,在主桅杆上交错而过。 然后,后面换班的家伙,就像猴子一样快速的爬上顶端。 盖尤斯也满怀激动的心情,小心翼翼的爬下桅杆,他对组长说:“已经过了刻赤海峡,一切都按照计划在进行。” 组长拍了拍这个罗马老水手的肩膀,说道:“走,吃饭去!” 盖尤斯问道:“今天吃,什么?” 他的中文还有些结巴,但凡是关于食物的中文,罗马人都掌握的无比熟悉。 组长笑着说:“我刚刚已经看过了,牛肉面,喜欢吗?” 盖尤斯黝黑的脸庞上,笑靥如花,这不奴人的食物绝对是神一般的存在! 牛肉面,我的天啦!居然在大海上,能吃到牛肉面,我的神灵啊! 以前,在罗马海船上,永远都是咸鱼,各种咸鱼,能把人吃到呕吐。 他不知道,不奴族是如何做到的,他们居然能够用陶罐长期保存牛肉,猪肉和羊肉,有时候他觉得,如果卖给罗马海船,这绝对会是一个巨大的生意。 只是,现在这些不奴族应该还没有意识到这是一门生意,有机会要跟他们说一下罗马海员的痛苦。 每人都有一个自己的深铁碗,这东西也不知道是哪个神人想出来的?居然有两种用途,平时的时候是自己的饭碗!打仗的时候,用绳索穿过两边凸起的小洞,就是一个铁头盔? 袁华很讨厌这种设计,可海员们却非常喜欢这个“铁饭碗” !这玩意比陶器好的多了,砸不坏,还能随时背在背上,随时使用。。。 好吧!袁华自己掏钱买了两个,一个用来吃饭,一个用来戴在脑袋上。 最搞笑的是看这群水兵用筷子,袁华终于知道为什么有些国家的筷子是尖头的了,他们其实是把筷子当叉子在使用。 比如,那群罗马人就把筷子的前面削的尖尖的,然后当做叉子用,有意思。 一群人吃完饭,就在甲板上,一边休息,一边听白马少年讲半个小时故事,享受着最安逸的时光。 盖尤斯觉得不奴族的神灵很奇怪,他们居然是人类可以学习的科学造物,是可以跨越星河的生命,简直匪夷所思。 可他们说的那些星星的位置,月亮的圆缺,日月年与太阳的关系,居然是如此的有道理,除了神可以告诉人们,谁能够如此透彻的理解? 难道,真的有神明已经降临人间? 盖尤斯觉得一切都是如此的美好,天气,食物,故事,以及那个看上去不怎么靠谱的最高长官。 直到,第二天下午,在黑海的西北岸,达契亚人的海岸。。。了望组,敲响了铜锣。 罗马海军的三条军舰,浮现在西南面海平面上,罗马人在海船前面的平台之上,不停的挥舞海军旗帜。 盖尤斯看完旗语,告诉袁华:“他们说,停船,否则将发起攻击!” 袁华转身对着船长说:“快速绕开他们”。 为了避免冲突,长蛇形的不奴族舰队开始转向,试图绕开罗马的战舰。 可前方三条罗马三列桨战船,放下全部船桨,在鼓声中不断加速,开始快速切入不奴族海船前行的航路,罗马海船上的弩炮全部转向不奴族编队,一切的平静都开始远去。 见过不奴族远程火力的盖尤斯,暗骂:“谁给你们的勇气,三条战船居然敢挑战不奴人的舰队?罗马何时变得如此愚蠢?” 同一时刻,刘玉通过东哥特商人向罗马递交的和平书,也送到了罗马的皇宫之中。 信件有两份,一份是汉字,一份是拉丁文。图拉真让一个罗马贵族,念给他听。等到贵族念完,他严肃的对身边的贵族说道:“你们知道,不奴族杀害了多少罗马军团?” 贵族轻声说:“六个” 图拉真大声吼道:“不!是七个,整整七个罗马军团!” 他陡然站起身,一把将刘玉的和平羊皮卷,扔进了花园里,说道:“他们没有资格跟罗马谈和平,他们根本不配和罗马谈和平! 传我的命令,立刻进攻埃里温和第比利斯,我要让不奴族和帕提亚付出足够的代价,罗马是不可辱的!”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57章 黑海的第一次海战 袁华也就纳闷了,三条罗马三列桨战舰,怎么敢直接挑战三十条不奴族的军舰? 他疑惑的问盖尤斯,“你怎么看?为啥三条罗马战舰,敢直接冲击我们三十条军舰?” 盖尤斯想了想,回答道:“我们,没有桨!” 身边的小古塔歪着脑袋,问道:“难道,罗马海军认为武力值的强弱,是看船桨多寡?!” 盖尤斯点头,回答道:“比三列桨强大的战舰,是四列桨,五列桨。在罗马看来,船桨数量代表船员的多少?也代表动力的强弱。” 袁华点点头,说了一句别人听不懂的话语,“嗯,明白了!这就像驱逐舰有没有坑?有多少坑?是一样的道理。” 坑?是什么意思?船上为什么要有坑?不理解。。。 众人面面相觑,袁华又发神经病了,他偶尔会神经病般,说出一些特别奇怪的话语,旁边人很难明白其中的意思。 袁华看着那三条找死的罗马海军战船,说道:“备战吧!全部击沉,不能让任何一条船返回罗马报信!前两轮,散弹攻击船帆,后面五轮砖头重弹攻击船体。必须让人们稍微尊重一下没有桨的船只!” 罗马的三条海船呈品字形,展开西南面的海域上,舰船之间的间隔是一百五十步左右。 三条罗马海船上,鼓声阵阵。 不奴族的海船按照训练时的要求,开始快速抢占T字头。一字长蛇阵开始做急转弯。 与这个时代的登船作战不同,袁华他们在和贵霜海军作战以后,就进行了大量海战研讨,最终选择了风帆时代的抢T字横头的战术。 现在不奴族的海军,都会在第一时间以纵队切入顺风方向的T字横队。 风帆战舰时代的抢T战术是一种经典的海战战术,其核心在于通过占据有利的T字横头位置,集中己方火力对敌方舰队进行优势打击。 在风帆战舰时代,战舰的火炮主要布置在两侧,因此侧面对敌时能够发挥最大的火力。当己方舰队以横队形式拦截敌方纵队时,形成T字横头,己方所有战舰的侧舷火力可以集中攻击敌方纵队的先导舰,而敌方只有先导舰的前部火炮能够还击,火力受到极大限制。 同样不奴族的“热吻炮”是按照现代的纵轴线布局,前后各有一个炮台。只是军舰沿着纵轴线布置了四台“热吻炮”,而武装货轮只沿着中轴线布置了两台。 这样做,可以将船体中部的空间全部节约出来,可以用于存储大量物资和扩大海员的生存空间。 这样三层甲板,下面两层可以存储物资,最上面一层可以作为船员的生活空间。 他们在黑海训练了三个月,发现处于上风位置的舰队具有更高的机动性和速度,能够更好地控制战场节奏,快速通过敌方火力杀伤区,并在敌方火力较弱的舰首和舰尾方向进行攻击。 袁华发现,真正的海战,有两个最重要的点,一是舰队需要速度,具有速度,同时具备良好的转向能力和编队控制能力,以便在进入战斗前快速调整队形,形成T字横头。二是,在交错的一瞬间,可以投射的火力密度。 通过抢T战术,可以将火力集中在敌方纵队的先导舰上,迅速削弱敌方的战斗力。 现在,三十条不奴族海船上,长号声声。 罗马人的海军将领,第一次看见这样的作战方式,敌人不是直接对着罗马的军舰航向。 而是,先逆风航行,然后快速转向,顺着海风的方向,横向切过自己前锋舰船的前进航向。 罗马的鼓声,不奴族的长号,将整个海面的浪花都激荡而起,双方的距离越来越近。 袁华他们研究过罗马人的弩炮,他们知道罗马弩炮的极限射程是三百米左右,所以他们训练最多的是从四百米左右越过敌船前方。 袁华所在的十条战舰是先导舰队,第一个从东到西,在罗马军舰前面穿越而过的是“长空号”一百五十吨级的战舰。 长空号,按照训练,他们在罗马战舰东侧,大约四十度夹角的位置,就开始了第一次四发高仰角散弹射击。 这些散弹直接炮击的,其实是罗马人的风帆,这些烧制的散弹,是大约十个陶土烧制的锐角圆锥体,就像现代子弹的弹头,用纸包裹放入钢铁弓弦牵引的金属网兜之内。 四个射击组,每个组六人,他们同时高声大喊“散弹,完成”,船只前后各合有一个战士将一面红旗竖起。 船长越过四十度夹角的时候,大喊“发射”,身边的士兵,狠命的敲击大鼓,一声“咚”鼓声响起。 四架“热吻”,钢铁弹簧组成的超级重型弩机被激发,四门热吻连续发射。 在回弹的弓臂巨力之下,野蛮的拉动牛筋弓弦,金属网兜瞬间就“呼”的一声,将四十发散弹激射而出。 纸张迎风碎裂,尖锐的散弹,却朝着罗马舰船呼啸着飞去。 长空号的船长,大声喊道:“装弹,速度装弹”。 四名上弩手,用腰腹之力将弩机上到三分之二,剩下的三分之一,由两个转盘手,飞速旋转转盘,用省力滑轮组开始一点点拉开最大力气的末尾段,一直到听到咔嚓一声,弩机到位为止。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这时他们刚好,越过中线,从敌人舰船的东侧,越过中线,到达了敌人舰艇的西侧海面。 船只向前快速航行,四架热吻再次发射,这样每艘战舰能进行两次攻击,向敌人释放八十枚散弹。 然后,长空号向西面继续航行,直到回转的长号声响起。 罗马人的弩炮也发射了石弹,但是落进大海,可不奴族的散弹却不断的撕裂着罗马最前面舰船的风帆,甚至有些落在甲板上带起惨叫声响起。 一条条不奴族的海船越过,第一条罗马海船的风帆被迅速撕碎,甲板上到处都是,血,碎裂的陶片和扎进船板陶片箭头。 失去风力,第一条罗马战舰的速度立刻慢了一些,两侧的罗马战舰从落后,渐渐变成齐头并进。 可不奴族海船在向着西北方偏转,不断的高速掠过罗马人战舰的前方。 不奴族的鼓声不断,一波波的散弹攻击,如同海潮般,此起彼伏。 这些不奴人的目标非常明确,第一步永远是撕烂你的风帆,一条接一条,按照顺序在集中火力,不断撕裂罗马战舰的风帆。 第一轮三十条海船掠过,九十门热吻炮全都发射了两轮,共激发一百八十次,抛射一千八百枚尖锐陶土散弹。 那三条原本威风凛凛、气势磅礴的罗马海船,此刻却呈现出一片凄惨景象。它们巨大的风帆已经不再完整,而是尽数碎裂成了无数块残片,零零落落地飘荡飞舞着,有的挂在了高耸入云的桅杆之上,随着海风轻轻摇曳;有的则缠绕在了错综复杂的绳索之间,仿佛被束缚住的幽灵一般,无力挣脱。这些残破的风帆,显得如此破烂不堪且凄凉无比。 长号声响起,不奴族的舰船在再次急转弯,准备再次切过罗马舰队的前方。 袁华本来准备打击两轮,但现在他立刻下达了命令,“换陶制重弹攻击”。 号角声和鼓声响起,舰队全面换装重型陶土炮弹。 按照不奴族的固定规定,散弹攻击甲板和风帆,重陶土炮弹,金属炮弹和燃烧弹攻击目标就会自动变成船只本体。 他们的重弹攻击不同于投石机的高抛物线,它们是一种低抛物线,袁华不知道速度有多快。 但测试的时候,直径十五公分,重量三公斤的砖头弹,能够直接砸穿四百米外,三厘米厚的松木板。 匠师们为了测试热吻的速度,曾经用沙漏和两百米的丝线滚轴组合,他们将丝线连接在铁球之上,通过热吻弹射而出,他们计算沙漏和丝线跑完的时间。 计算出,这玩意的初速度能达到大约118米每秒,换算成公里每小时,相当于恐怖的420公里每小时。 当然,随着空气阻力和摩擦,速度会慢慢降低,但袁华觉得这玩意的末端还有下落的重力加速度,末端速度绝对超过一百五十公里每小时。 你可以这么想象,你举着一块木板,然后一枚三公斤重的圆形砖头,以一百五十公里每小时的速度,击中你手里的木板,是个什么滋味? 反正袁华是不敢尝试的,这肯定会要了老命。 此时此刻,那一艘艘罗马舰船正身处在一场噩梦之中,它们正亲身体验着一种超乎寻常、令人毛骨悚然的恐怖场景。只见船只侧面的坚固木板在如雨点般密集的攻击下,被炸得千疮百孔,仿佛被无数只凶猛巨兽啃噬过一般。木屑四处飞溅,宛如一场狂暴的木雨倾盆而下。 船舱内更是乱成了一锅粥,惊恐的呼喊声和绝望的哭泣声响彻整个空间,犹如地狱传来的哀号。那些原本镇定自若的水手们此刻都惊慌失措地四处逃窜,试图寻找一个安全的角落躲避这场突如其来的灾难。 而甲板上的弩炮,曾经是这些战船引以为傲的武器装备,如今却也在猛烈的炮火打击下变得支离破碎。弩炮的零件像是被狂风吹散的落叶一般,在空中胡乱飞舞,然后重重地砸向甲板或坠入大海。 更可怕的是,一些不幸的罗马水手直接被威力巨大的重弹击中。他们就像毫无生气的破布娃娃一样,瞬间失去了控制,身体在甲板上疯狂翻滚,鲜血四溅,惨不忍睹。这一幕幕血腥的画面让人不寒而栗。 重弹一共发射了六轮,一共发射了900枚重弹,整个大海上,罗马人的三条海船全部停止了划桨,如同三条漂浮的死鱼。 一条正在沉没,估计侧面水线甲板被击穿,没有水密隔板的罗马战船,正在进水,可以看见,有罗马士兵在跳海。 另外两条,有叫喊和惨叫声传来,可船只本身已经无法动弹。 袁华,没有下令登船,他不想造成无谓的伤亡,他再次下令,“换燃烧弹!不许登船,如果海面上有罗马海员,就救上来。” 鼓号声响起,换燃烧弹的命令被传达。 船只通讯组,接到命令以后,爬上桅杆顶部,开始挥舞红色和黄色的旗帜,先是三次交叉,代表通讯开始。 然后红色旗帜挥舞的次数代表行数,黄色旗帜挥舞的次数代表列数,再次旗帜交叉代表第一个文字传送结束。 每个汉字会传达两次,直到旗子两次交叉代表一个字的结束。 整个信息发完,旗帜连续交叉三次。 一条条船的桅杆顶部,会把这条信息分次向后方的舰艇传达下去。 而甲板上,有白马少年会拿着一张汉字表快速查阅,按照横排先找到行,然后是列,交叉的位置就是那个汉字。 一个白马少年,说道:“烧敌舰,不登船,海面有人就救!” 他立刻传达给舰长,命令在整个不奴族海军里快速传达。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58章 烟雨地中海 现在,怕编队失散,他们在夜晚来临前,就会聚集所有海船,要么靠岸停船,或者用绳索将船只连接,在海面上聚成一个漂浮的群岛一样过夜。 他们每天凌晨五点开始航行,这时舰船会在船只的前后点燃大型琉璃煤油灯,用绳索拉起一串,可以在远处被看到。 同样,如果需要在海面上聚成一团,他们也会在黄昏时,点燃琉璃煤油灯,开始聚集所有航船。 公元一一四年八月二十日,傍晚,他们抵达了博斯普鲁斯海峡的北面入口海面之上。 这附近太多罗马的海船出入,他们只能聚集在海峡入口北面的五十里的海面上。这个时代罗马的海船都在沿岸航行,没有指南针的罗马海船,很少进入大海的深处,那样做迷航的风险太大了。 黄昏降临,船只慢慢在海面上汇集,一条条绳索把船只按照各自规定的位置绑在一起。 快速战舰在外侧,大型货船在内侧,就像一群聚集在海面的野鸭子。 八月的黑海,是一幅温柔的画卷。海风轻拂,带着咸咸的海水味和远方陆地的芬芳,温柔而怡人。天空澄澈如洗,繁星点缀其间,仿佛是天神洒落的钻石,闪烁着神秘的光芒。夜幕降临,海面上一片宁静,只有波浪轻轻拍打着船身,发出柔和的呢喃。 在这片宁静的海域,三十条海船悄然聚拢,在这一刻汇聚在一起,人们来至大汉,乌孙,阿兰,罗马,好像是是命运的安排。 船上的水手们忙碌了一天,此刻终于可以稍作歇息。他们点燃了船上的琉璃灯,灯光透过玻璃的缝隙,洒在波光粼粼的海面上,星星点点,如同夜空中坠落的星辰。 灯光在海面上摇曳,随着波浪的起伏轻轻晃动。三十条海船,三十簇灯光,它们相互呼应,交织成一片温暖的光海。从远处望去,这些灯光仿佛是海面上星星的聚落,美轮美奂,令人陶醉。水手们站在甲板上,望着这梦幻般的景象,心中涌起一股温暖。在这片浩瀚无垠的大海中,他们不再是孤独的旅人,而是彼此的依靠。 海风继续轻拂,带着一丝凉意,却也带着一丝温柔。海浪轻轻拍打着船身,像是在为这宁静的夜晚伴奏。水手们低声交谈,分享着彼此的故事和梦想。他们来自不同的地方,有着不同的肤色和语言,但在这一刻,他们都成为了这片大海的儿女,共同书写着属于他们的航海诗篇。 夜深了,海面上的灯光渐渐稀疏,但那温暖的光芒依然在闪烁。三十条海船在黑海的怀抱中,静静地航行着。它们如同漂浮在夜空中的星星,虽然微小,但却坚定。在这片古老而神秘的海域,它们希翼着远方的彼岸,向着未知的未来。 八月的黑海,海风温柔而怡人。 两名不奴族士兵和盖尤斯一起,将两份饮食送给两个双脚被捆绑的罗马海员,看着他们吃完,盖尤斯和他们说了一些话,然后又把餐盒带走。 上一次战斗,共救起四十六名罗马海员,被平均分配到三十条海船之上,其中两人被送上了“美丽新世界号”。 公元一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凌晨四点,天还未明,所有的船只都在鼓声中苏醒。 海员们快速解开绳索,舰队灯火通明在海面上慢慢做环形航行,开始编队。 五点,天空开始有一丝亮光。 舰队开始向着南方海峡的入口开始航行而去。 袁华很严肃的站在船头,这一天无比关键,因为他们要横穿两个海峡,先是博斯普鲁斯海峡,然后是马尔马拉海。然后他们要在马尔马拉海休息一夜,最后还要穿越达达尼尔海峡,才能到达地中海。 问题的关键是,整个航海的距离长达三百六十公里,而且这个区域罗马的船舶很多,将会有很多船只看到不奴族的舰队。 五点半,第一条战舰开始进入博斯普鲁斯海峡,半个小时后,三十条海船全部进入。 这条海峡全长约30.4公里,最宽处为3.6公里,最窄处仅708米。海峡两岸为坚硬的花岗岩和片麻岩,地形陡峭,海流湍急。 是的,这里的海流非常独特,海洋表面的海水从黑海涌进马尔马拉海,而底层的海水从马尔马拉海流进黑海。 在袁华的体感而言,大船在海峡之中被海流加速,在风帆,斯特林发动机和洋流的带动下,飞速向着南方的马尔马拉海航行而去。 海鸥在天空中自由地翱翔,它们的叫声和海浪声交织在一起,构成了一首自然的交响乐。偶尔可以看到几只海鱼跃出水面,溅起一片片水花,为这片古老的水域增添了几分灵动。黎明时分的博斯普鲁斯海峡,是一幅宁静而美丽的画卷。欧洲与亚洲神秘的在这里交织,在这里融合。阳光洒在海面上,洒在两岸的建筑上,东方西方的建筑在两岸融合在一起,阳光洒在亚欧大陆上每一个苏醒的灵魂上。 这是一个充满希望的时刻,一个新的开始。 博斯普鲁斯海峡在黎明的光辉中,展现出它独特的魅力。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沿路,有两条罗马货运海船,在向北穿越。当三十条不奴族展开全部风帆,舰船从他们身边一条接一条,一掠而过时。 罗马船员们全都拥挤到左侧的船舷,来观看这些奇怪的船只。 居然,有罗马人在对面的船只上挥舞手臂,高声喊道:“朋友,一路顺风!” 袁华知道这句拉丁语,这是罗马海员之间的问候。他有时候希望这个世界一切都能如同这一刻这般,和平和美好! 袁华在观察沙漏,这东西已经旋转过一次,现在已经再次流失一半。 抬头看向前方,猛然视野开阔,身边的罗马海员大声喊道:“伟大的普罗庞提斯海(现代的马尔马拉海),华,海神保佑,我们已经进入普罗庞提斯海的怀抱。” 袁华站在船头上,指着西方说道:“调整风帆,把斯特林发动机的火焰加到最大,沿着南部的海岸线,我们一直向西”。 这是来时就做好的计划,普罗庞提斯海的南部城镇较少,有大片无人的海岸线。所以,舰队将沿着普罗庞提斯(马尔马拉)海的南面向着达达尼尔海峡前进。 这一路,他们看见了几只罗马人的海船队伍,但他们的速度太快,海面上24公里的平均速度,是罗马海船的一倍以上,几乎转眼,就远远的错身而过。 夜里,他们停泊在马尔马拉海南侧,靠近达达尼尔海峡的一个山峰环抱的海湾里,没有人下船,整夜都有人员值守,毕竟这里是罗马海军的势力范围。 公元一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天空开始下雨,因为视线关系,他们延迟了一个小时出发,凌晨五点四十,当周围的山峰在视线里边的清晰起来。 整整三十条海船浩浩荡荡地再次踏上了那充满未知与挑战的征途。这些船只就好似一串璀璨夺目的珍珠链一般,彼此相隔大约两百米,整齐划一地排列着。 此时,在亚欧大陆交界处那如烟似雾的细雨之中,这三十条海船正缓缓驶入达达尼尔海峡,舰队横亘六公里的烟波之海。随着海风的吹拂,船上那些洁白如雪的船帆纷纷扬起,仿佛一条若隐若现、朦胧迷离的白色珍珠链横亘于海面之上。从远处眺望而去,这一景象宛如一幅精妙绝伦的水墨画,美得令人心醉神迷。 那丝丝缕缕的烟雨轻轻地笼罩着整个海峡,给原本波涛汹涌的海面增添了几分神秘而柔和的气息。在这片迷蒙的水雾之间,两侧的山峦和丘陵若隐若现,白色的船帆时现时隐,山峦仿佛是隐藏在云雾深处的白色仙子舞动的长袖;而海船则像是一颗颗镶嵌在画卷中的珍珠,散发着淡淡的光芒。 海浪拍打着船舷,发出清脆悦耳的声响,与风声雨声交织在一起,共同奏响了一曲激昂壮阔的海洋之歌。每一艘海船都鼓足了风帆,勇往直前地向着西南面的爱琴海驶去,它们所留下的航迹在海面上渐渐消散,却又仿佛永远铭刻在了这片广袤无垠的大海之上。 沙漏回转四圈,前方战舰上的水手吹响了号角,旗舰上的人们全部冲上甲板的前部。 在蒙蒙的烟雨之中,广敖的大海再次展开了,她美丽而开阔的怀抱。 船员们在欢呼,袁华和古塔却披着东方的蓑笠,屹立在船头之上,遥望着远处的岛屿,袁华轻轻的说道:“是你吗?伟大的地中海?曾经的希腊,迦太基和埃及,现在的罗马,你们好啊!这里是来自东方的问候,愿世界和平!” 古塔一言不发,黑色的眼睛闪闪发光。 当然,他并不知道罗马决绝的拒绝了和平。 袁华并不喜欢战争和鲜血,生活在这个时代,他对于任何艰苦求存的民族,对于蒙昧前行的人类各个文明,在内心里始终保持敬畏。 同时,他对于和平保持足够的最大的真诚,因为人类太少了。 这一路,他战斗了太多次,见过太多的血。哪怕是这片大海,目力所及之处,荒凉和蛮荒才是主题,人类何其珍贵! 他不惧战,但唯有老兵才真正珍惜和平! 他坚信,战争就如同这爱琴海上的烟雨,和平的阳光终将普照这片宏伟的山海之地。 袁华转身对传令兵说:“告诉所有舰船,收起斯特林发动机,展开风帆,让地中海的风,带着我们翱翔。向西,一直向西!穿越直布罗陀海峡,让风,让洋流,让大自然带着我们去看看真正辽阔的大海!”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59章 狗胆包天“袁教主” 袁华穿越以前,老老实实做人,老老实实读书,老老实实找矿,老老实实喝酒。 然后,老老实实的穿越。。。 但这货,一穿越就受到了奴隶的基本待遇,好一顿的毒打,这导致他对奴隶制度简直深恶痛绝! 而且,人一旦进入了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失去了所有的羁绊,失去了原本所有的情感线,人就会渐渐改变。 更不要说,他们这一路走来,全都是用刀和斧头劈出来的血路,袁华现在其实有一些神经,有一些疯,他的狗胆可以包天! 冲出达达尼尔海峡,这货居然敢在罗马人的眼皮子底下,扬帆雅典! 公元114年的雅典处于罗马帝国统治时期,这一时期雅典的政治、经济和文化都发生了显着变化。 此时,罗马帝国已经完全控制了希腊地区,雅典成为罗马帝国的一个行省城市。罗马统治下的雅典失去了独立的政治地位,但仍然保留了一定的自治权。 雅典的经济逐渐从古典时期的辉煌走向衰落。尽管如此,雅典仍然是东地中海地区的重要城市之一,其经济以农业、造船业,手工业和贸易为主。罗马帝国的统治带来了相对稳定的社会环境,但也导致了雅典经济的过度依赖罗马市场。 雅典仍然是希腊文化的重要中心。尽管政治地位下降,但其文化影响力依然存在。雅典的学校和学术机构继续吸引着来自罗马帝国各地的学生,哲学、修辞学和自然科学等领域仍然是教育的重点。 罗马统治期间,雅典的城市面貌也发生了变化。罗马风格的建筑和公共设施逐渐融入雅典的城市景观,例如罗马浴场和剧场等。这些新建筑与雅典古老的希腊建筑并存,形成了独特的城市风貌。 今日之雅典,虽然失去了古典时期的独立与辉煌,但仍然是一个重要的文化,贸易和教育中心,并在罗马帝国的框架内努力保持自己文明的骄傲忽然寻找自己生存的方向。 袁华就是通过罗马海员的描述,他决意在雅典城进行一次贸易! 对,贸易! 这个时代的地中海,来自各个地方的货船,从伊比利亚半岛,北非的海岸,中东,埃及,一直到黑海沿岸,无数的商队货船都在各个沿海城邦进行贸易。 而且,罗马人的统治是松散的,他们并不同于大汉,罗马的统治阶级主要以总督为主,以军团驻守大型城市来形成军事和政治凌驾,罗马还没有形成庞大的官僚集团可以深入每一个城镇,大多数地区都是自治。 甚至,罗马所统治的区域,连语言和度量衡都没有统一,大多数地区完全就是自己在独立生存和发展,只需要向罗马赋税,并在战争来临时受到罗马的征召。 这就带来了另一个有趣的现象,虽然归属罗马,但沿着大海的各个城邦,都需要争夺贸易,努力服务于贸易。城市是否富裕,人们过的好不好,其实是来自于海洋贸易是否发达。 这可能就是商业文明最开始的雏形! 袁华就是吃死了这一点,他现在的船队里面有着东方的丝绸,瓷器,茶叶,中亚的香料,皮革,陶器,不奴族自己的铁器。 人家的海船要用压舱石,不奴族海船的压舱石是铁料和铁制的各种工具。 袁华在这次出行前,不奴族做出了一系列安排,他们以围棋的视角看这个世界,并以东方的思维方式,一种类似围棋的方式和各个文明博弈。 当袁华只乘坐一条300吨货船靠近雅典港口的时候,就有一条希腊的小船靠上来问询:“你们来自何方?可知道雅典停船和贸易的规则?” 袁华他们的船极其具有欺骗性,火吻被油布盖着,完全没有桨,风帆也只是打开了一根桅杆,航速也不快,看上去绝对就是一个货船。 盖尤斯来过这里,他在船舷上用罗马语问道:“知道,如果只是停船需要支付三个银币。贸易就不需要支付停船的费用,但是交易要征收百分之十二点五的贸易税,对吗?最近,有什么变化吗?朋友。” 小船上的人,喊道:“没有变化,你们是要停船,还是进行贸易?” 盖尤斯骄傲的喊道:“贸易,我们有充足的货物可以销售到雅典!” 小船上的人们都很激动,那人再次高声喊道:“跟着我,我带你们进港,并安排泊位!” 地中海的波涛依旧汹涌,而雅典,这座古老而伟大的城市,正静静地躺在海岸线上,等待着来自远方的船只。袁华站在海船上,目光穿过湛蓝的海水,眺望着前方。他的船正被一条小船引导着,缓缓驶向雅典南面的宏伟海港——比雷埃夫斯港。 比雷埃夫斯港是雅典的生命线,也是整个地中海最重要的港口之一。它见证了雅典从古典时期的辉煌到罗马统治下的繁荣。现在,尽管雅典已不再是希腊的霸主,但它依然是罗马帝国东部的重要城市之一,而比雷埃夫斯港则是连接罗马帝国与东方贸易的关键节点。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站在甲板上,感受着海风的轻拂。船上的货物来自遥远的东方,有香料、丝绸和铁器,这些都是雅典贵族们梦寐以求的奢侈品。袁华知道,这些货物将在雅典的市场上换取丰厚的利润。 随着小船的引导,袁华的船缓缓驶入港口。港口的景象让他不禁惊叹。巨大的石制码头上,停泊着来自地中海各地的船只,桅杆林立,帆影重重。港口的入口处,矗立着两座高大的灯塔,它们在夜晚为船只指引方向,宛如守护着雅典的巨人。 港口内,繁忙的景象令人目不暇接。码头上,奴隶们正忙碌地装卸货物,他们的皮肤被阳光晒得黝黑,汗水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商人们穿梭其间,大声讨价还价,他们的语言各异,但都带着对财富的渴望。远处,一群罗马的士兵正巡逻着港口,他们的盔甲在阳光下反射出耀眼的光芒,提醒着人们这里是罗马帝国的领土。 船终于停靠在码头边。他望着眼前这座古老而伟大的城市,心中充满了敬畏。雅典的城墙在远处的山丘上蜿蜒,城内的建筑错落有致,白色的大理石在阳光下显得格外耀眼。他知道,这座城市曾是哲学、艺术和民主的摇篮,如今虽已失去了往日的独立,但它依然是一个充满智慧和财富的地方。 袁华深吸一口气,海风中带着咸味和远方的气息。他即将踏上这片古老的土地,开始他的贸易之旅。他知道,这里不仅有财富,未来这里将会是不奴族商品的市场。 今日之雅典,虽已不再是世界的中心,但它依然是一个充满魅力的地方,吸引着地中海的商人,从远方而来,带着货物,梦想和希望。 在港口,登记完要出售的货物清单,引领的雅典港口商业官员震惊了。他从未见过如此多的丝绸和茶叶,雅典很多年来都未有如此巨量的东方商品登陆。 他恭敬的弯下腰,说道:“我将为贵客安排最好的房间,并迅速通知城里的商户让他们来和您交易!” 袁华也有些吃惊,他问道:“不需要进城?不需要自己去找商户交易?” 商业官员的腰弯下的更深了,他谦卑的说道:“您是大顾客,雅典将为您的到来,做出最好的安排!整个雅典都将为您服务,我们将是您最好的贸易伙伴。” 等商业官员离开,古塔看向袁华,笑着说道:“雅典很有意思,从西域直到大汉,都没见如此服务商人的官员。” 袁华严肃的对古塔说道:“这就是商业文明,古塔你要记下来,不奴族的港口以后也要安排商业官员,要用法令保护和尊重,所有和不奴族贸易的商队。” 古塔点头,从身边的皮包里拿出本子,和袁华商量该如何改进不奴族的商业管理。 袁华这一次并没有进入雅典城,虽然官员表示他们无比欢迎,并已经安排了专人带他们参观雅典城。 但袁华只是在港口进行了贸易,他不喜欢在罗马人的势力范围进入的太深。 他们用货物交易了四种商品, 一,是雅典城现有的三条载重二百吨的大型海船: 二,二百五十名最好的奴隶工匠和海员,以及他们可以食用六个月的食物。 三,是希腊的特产橄榄油,黑橄榄,蜂蜜,天然海绵,奶酪。 四,大量的风帆布和制作桅杆的长原木。 同时,在离开的时候。 袁华告诉希腊商人们,在黑海的东北面,刻赤海峡的入口,那里有一个小小的营地,可以进行这些商品的贸易。 对,这才是袁华他来到雅典的真实意图,让雅典商人去不奴族在刻赤海峡入口处修建的第二营地,在那里建立起一个长期贸易节点。 这个时代,贸易线路是一种真正的财富,任何商队都会保护这种秘密,如同保护自己的生命一样。 他们带着三条希腊大型贸易海船,回到舰队所在的无人海岛,花费了五天,日夜不停。为三条希腊海船,用钢筋加固了船体内部,加装了一根贯穿舱体和甲板的桅杆,同时加装大了风帆的面积。 同时,均匀各船的船员,带着这三条希腊海船再次向西航行,这一次中途他们将不再停留,直接前去直布罗陀海峡,在那里他们会再次停船,购买消耗的物资。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60章 不奴族的落子 这世界,各个民族,各个文明,其实无时无刻不在落子。 袁华带着一群人,向着西边航行,他把自己作为一枚棋子,落在西边的新世界里。 但这只是一粒棋子,不奴族还有很多人,他们可以在这一年里落下很多棋子,布满这个广阔有垠的天下。 他们已经见过大汉的持节使班勇,他们和大汉的关系再上层楼。 很简单,不奴族和大汉都有一个共同的敌人,那就是匈奴人! 不奴族和大汉已经约定,明年四月双方同时出兵,大汉从九原城北上,而不奴族从四河草原直接绕道北方草原,向着东边横推。 现在,整个北地的匈奴因为匈奴王势力的衰弱,匈奴内部已经开始了残酷的内战,双方在北地杀的人头滚滚,连月色都是红的。 四河草原的东北面,已经有一些匈奴的小部落不敢参与残酷的内战,也为了活下去,开始试着和不奴族接触。 一些部落已经开始南下,他们接受不奴族的管理,并在四河草原开始过上定居的生活。 乞力再次披挂,带着三千骑兵和两千重甲步兵,沿着道路向着东面出发,今年冬天他们将在四河草原征召部队,等到春暖花开,就会挥军东进。 对于大汉而言,能够在西部找到一个坚定的盟友,是无比振奋人心的事情,班勇也是异常高兴,他问刘玉,“不奴族需要何种赏赐?” 刘玉笑了笑,说道:“唯求大汉可以在珠崖郡(今海南岛南部)可以让不奴族建一个小镇,我们按照大汉律法购买土地,并缴纳田赋和商赋。” 班勇当然知道珠崖郡,他只是不解,“为何要在如此偏僻之南极之处,求一个小镇?” 刘玉笑道:“大汉的南方,种植作物一年可以三熟!” 班勇点头,但是他还是不解,“三熟很重要吗?” 刘玉指着山海城外的土地说道:“我们的粮食作物,每一种一年只有一熟,并不方便培育粮食种子。” 班勇有些明白了,他吃惊的问道:“这是不奴族专门用来育种的地方?” 刘玉微笑点头,说道:“是的,不要小看一年三熟,若是百年,那就是三百次育种。民以食为天,如果我们百年能够增加粮食产量百分之二十,那这些种子推广下去,不奴族和大汉可以养活多少人口?我们愿意和大汉一起培育各种植物的良种,造福万民!” 班勇站起来,整理好自己的衣裳,给刘玉郑重的作揖一礼,说道:“若真能如此,汝必名留青史,此乃一件天大的好事!吾即刻修书往都城,促成此事!” 刘玉也很高兴,带着班勇一行在山海城观看了不奴族的汉字识字学堂,又带领他们参观了农田和水利建设。 有特意带领他们,去看一群大汉的移民,热情的在乡间准备了丰盛的饮食,接待了班勇一行。 班勇看着按照汉制耕耘的田地,听着耳边的大汉乡音,他们一行人都非常高兴,说道:“能看到大汉的移民过的好,又能看到汝等将汉字带到此间,这也是千古盛事,刘玉先生大材!” 大汉若是称呼女子为先生,那是极其敬重的称呼。 刘玉说道:“我本解忧公主所带汉部之后人,传承汉字,传承汉家文化,是吾的责任。再加上袁华,崔力皆为汉人,我等就是大汉文明伸向西边的臂膀,愿我大汉文明,万世辉煌。” 而后,班勇还参观了不奴族在河边的工坊,这水力的应用大汉也有,并没有引起班勇一行人的重视。 这个时代,汉人最重两件事,一是农业,二是文化。在大汉王朝眼里,这两件事一是关乎社稷,一是关乎文明正统,此为天大之事。 班勇立刻修书,用最快的速度送往洛阳,为不奴族在朱崖郡讨要一块土地。 而大汉朝廷对于共育良种的事情,也极为重视,朝廷批复,可以让不奴族在朱崖郡育种,允许其建一座不超过五千人口的小城。 但要按照大汉律法管理,并上交田赋和商赋,但前期免税三年,以显示大汉的善意。 刘玉在送走班勇之后,她笑靥如花,这是袁华交代给她的任务,她圆满的完成了。 在朱崖郡培育粮食种子这件事居然是千真万确的!这无疑给人们带来了无限的惊喜与希望。然而,更令人惊叹不已的是,朱崖郡不仅拥有一片广袤无垠的肥沃土地适合种植各种农作物,还蕴藏着一座规模巨大的铁矿以及茂密葱郁的森林资源。与此同时,远在南方的越南地区,其北部更是蕴含着数量惊人的煤矿资源。值得一提的是,此时的越南已然处于强大的大汉王朝的统治范围之内。 如此一来,只要各方之间保持正常有序的贸易往来,不奴族便完全有可能在美丽富饶的海南岛成功建立起一个集粮食育种、繁荣昌盛的造船业以及兴旺发达的商业于一体的重要据点。这个据点一旦建成,它所产生的影响力必将如涟漪般迅速扩散开来,进而有效地辐射至整个东南亚地区。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届时,来自遥远南美洲的各类珍稀种子将会率先被运送至海南岛,并在这里展开大规模的育种工作。这些经过精心培育的优质种子,一方面可以供应给庞大的大汉市场,满足国内民众对于粮食及其他农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另一方面,它们还能源源不断地通过便捷的陆路交通输送回不奴族的故乡,为本民族的农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此外,海南岛蓬勃发展的造船业将成为连接大汉与美洲大陆的坚实桥梁。凭借先进的造船技术和精湛工艺,这里打造出的船只足以承担起繁忙的海上运输任务,使得两地之间的物资交流变得畅通无阻。袁华心中怀揣着宏伟蓝图,他立志要让封闭已久的大汉王朝敞开胸怀,放眼全球,让勤劳勇敢的大汉子民能够自由自在地踏上这片有限却充满无限可能的世界舞台,去探索未知,创造属于大汉的辉煌。 袁华从一开始就想把美洲的种子带回大汉,因为那是他的故土,千万大汉人民也是他的同胞,海南岛得天之独厚,用的好了,整个亚洲都将是大汉子民的乐土。 他对刘玉和崔力说道:“大汉文明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其自身具备着令人惊叹的包容性。从古至今,我们这个伟大的民族从未以嗜杀与劫掠为本性。相反,我们勤劳勇敢,尤其擅长精耕细作以及各类建设性活动。 若能掌控东南亚那众多美丽而富饶的岛屿,对于大汉而言,无疑是如虎添翼。届时,大汉辽阔的海岸线将会扬起无数张洁白的风帆,乘风破浪,驶向无垠的大海深处。如此一来,我们便有机会与大汉共同孕育并发展出一种独特且绚烂的海洋文化。 这一海洋文化必将与大汉传统的农耕文明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想象一下,广袤的农田里麦浪翻滚,金黄一片;同时,波涛汹涌的海面上商船穿梭往来,帆影点点。这种农业与海洋相互交织、融合共生的双重文明模式,一旦得以成功构建,其所蕴含的力量必将无可匹敌,足以震撼这个世界!” 袁华和刘玉两人,在东西各落下一颗棋子,现在看上去好像如同在围棋棋盘之上完全无关的两粒孤子,可不奴族在布局,一个以世界为棋盘的棋局。 而崔力也在落子,袁华远航前,他曾经和崔力聊了一夜,就指向一个目标:发动机。 那一夜,窗外下着小雨,雨点顺着房檐的瓦片落下,如同珍珠串一般。 袁华说道:“崔叔,发动机将改变一切!” 崔力点头,他说道:“你是想告诉我,这是机械生命的起源,对吗?” 袁华有些吃惊的看着崔叔,说道:“握草,你的理解居然这么深刻?我本来想说的不是这个。。。” 崔叔哈哈大笑,然后又极其严肃的说道:“不是我这么看,而是整个不奴族都知道这个道理,四十万不奴人都知道的道理。” 他指着窗外的雨说道:“现在,白马少年们已经自发的行动起来,大匠师会议已经收到了白马少年们递上来的几十个提案,全是关于发动机的各种研发,很多技术连我们这些大匠师都闻所未闻,见所未见!我能感觉到,现在整个大匠师和白马少年们都相信你的故事,我们都相信你说的人类和机械生命终将飞入宇宙。” 袁华乐呵呵的问崔力:“崔叔,你信吗?” 崔力点点头,说道:“我相信,大匠师会议已经决定,将你的故事里的概念全部慢慢的进行验证和复现,从现在看来前期的实验都在证明你说的是对的!但是,这些实验也碰到了问题,很多东西我们还需要更多的时间研究和掌握!” 袁华没有笑,他只是说道:“崔叔,带着大家走下去,你会看到一个全新的世界,你们是不奴族真正的勇气和力量!” 窗外的雨还在下,可房间里的两人,已经把话题转变到了发动机的使用之上,宝贵的动力应该集中在核心的节点之上,才能最高效的产生效益,不奴族的第三枚棋子落在未来科学之上!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61章 灵魂的力量 在地中海那广阔无垠、烟雾迷蒙的海面上,一支规模不大的船队正静静地向着西方缓缓前行。这片蓝色的海洋犹如一面巨大而神秘的镜子,倒映着天空中的流云和远方的地平线。 时而,大海展现出它温柔美丽的一面,阳光洒落在波光粼粼的海面上,微风轻拂,带来清新宜人的气息;时而,天空变得阴沉灰暗,如丝般细密的烟雨纷纷扬扬地洒落下来,整个海面都被笼罩在一层朦胧的水雾之中。 然而,更多的时候,大海会掀起汹涌澎湃的波涛,狂怒地拍打着船只。那些高达数十米的巨浪如同咆哮的巨兽,张牙舞爪地扑向脆弱的船队,仿佛要将它们一口吞噬。而当厚重的阴云密布于天际时,狂风骤雨更是接踵而至,让原本就艰难航行的人们陷入更深的困境。 这些远离大陆的人们,在漫长的旅途中饱受着各种磨难与困苦。疾病无情地侵袭着他们的身体,令许多人痛苦不堪,只能蜷缩在船舱内呻吟。面对茫茫大海和前途未卜的旅程,他们心中充满了彷徨和不安,不知道自己究竟能否抵达目的地。对于未来的一切,他们一无所知,这种对未知的恐惧像阴影一样笼罩着每一个人的心灵。 生灵的伟大,在于坚韧,在于斗争,在于生于苦难,依然可以斗风破浪,奋斗不息。 袁华是一个极其普通的人,可他的身上有一种温暖。 现在,他们为了安全,为了不与罗马海军发生不必要的战争,他们直接向着西南航行,先抵达非洲的北岸。 那里的海岸线是漫天的黄沙和碧蓝的海水,有时连续航行两天,也看不见村落和人烟。 由于希腊海船的加入,他们的航速有所降低。尽管他们为这些希腊海船加装了一根桅杆,扩充了风帆,并将备用的斯特林发动机安装在这些海船的尾部船舱,可希腊平底海船的架构,依然只能十节,大约十八公里每小时的航速。 现在,他们每天从上午五点半开始启航,到傍晚六点半在无人的海岸边停航。 人们会点燃篝火,扎下帐篷,会在沙漠和大海的交融之地,休息一晚。 袁华每天夜里,会为三名雅典的奴隶解除奴隶的身份。 为什么是三个人? 因为,袁华需要逐一问询他们来自哪里?他们的年龄?他们的母亲是否也是奴隶?他们的工作,他们的食物,他们曾经跟随过什么人?他们在哪些罗马城市居住过?他们的父母是否还在?他们是否有子女?他们最大的愿望是什么? 这个时候,古塔会在一旁记录,而高进和青羊也会坐在一旁作为解除奴隶身份的鉴证人。 这是罗马的传统,奴隶主如果要解除一个奴隶的身份,要有另外的鉴证人。 当袁华看到某些奴隶的胸口处,烫有三个奴隶印记的时候,他的眼角会有些湿润。 因为,他的胸口上也有一个烙印,他虽然没有烙铁的记忆,可每次抚摸那个印记时,他仿佛能感受到那个袁华的痛苦,那一刻,一定是撕心裂肺的痛苦! 因为,那炙热的烙铁,不仅仅是烙印在肉体之上,其实还深深地烙印在人的灵魂之上,这是一生的痛和耻辱。 袁华只是按照流程,一日接一日,与一个个奴隶交流,并在鉴证之下,为这些奴隶解除他们的奴隶契约。 他作为一个现代人,会在这些奴隶解除身份以后,站起来和给他们一个拥抱,然后笑着说道:“你自由了,欢迎你加入不奴族的团队”。 在他看来非常自然,也非常简单的事情,会给一个罗马奴隶的灵魂,带来多么大的震撼?没有做过奴隶的人,其实根本无法理解! 奴隶,有时能碰到一个好一点的主人,会挨打的次数少一点,会吃的好一点。可从来不会有奴隶主关心他们来自何方,从来不会有人和他们说这么多话,更不要说有人会没有条件的为他们解除奴隶的身份,去掉他们灵魂上的枷锁,并给他们温暖的拥抱。 袁华,所做的一切,就像是黑夜里的火把,给困苦迷途的灵魂,照亮一片小小的灵魂之地。 这些奴隶是不会哭的,因为在罗马,哭泣的奴隶会被最早死去,不是早早的结束自己生命,就是被奴隶主活活打死,因为没有奴隶主喜欢哭声。 但这些奴隶知道,他们必须用生命扞卫这个男人和他身边的见证者!只有他们活着,才能告诉罗马,他们不是逃奴! 在罗马,被抓获的逃奴,如果奴隶主不支付抓捕的费用,或者没有解除奴隶契约的主人和见证者,他们会被立刻处死。 没有人,在解除奴隶契约时哭泣,他们看上去有些麻木,有些迷茫,甚至有些慌乱。 直到袁华给他们拥抱,并欢迎他们加入团队,他们的眼睛里会有一丝丝的安宁和光亮,亦如风中之烛。 可夜里,总有压抑的哭泣声,在营地里响起,没有人知道是谁在哭泣?是那些等待解除奴隶契约的人们,还是那些已经解开奴隶契约的人们?夜里总有哭泣声隐隐约约的响起,又很快的消失。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虽然,每一日,大家做的事情是一样的,可人们渐渐的感觉的到,这个队伍里有一种力量在增长。 袁华说不上来,有可能是笑容,也有可能是那些奴隶,做起事情来越来越有精神头?亦或是,某种莫名其妙的士气? 反正出发时的一千五百人,四十六个罗马海军俘虏,二百五十人的奴隶,在一点点融为一体! 袁华也告诉罗马海军俘虏,不奴族没有奴隶!他们也不会被打上烙印! 这些士兵为他工作三年,不奴族将给这些士兵房子,土地,工具和牛马。 这些财富总和起来,比他们在罗马的财富都多。 而且,不奴族的海船在震撼他们的内心。 指南针,这个看似普通却又充满神秘色彩的小物件,对于今日的罗马海员来说,简直就是一件不可思议的神器。每当夜幕降临,天空中不见一丝星月之光时,那些不奴族的海船依然能够准确地辨别出前进的方向,仿佛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在指引着它们穿越茫茫大海。这种神奇之处,让人们不禁对大自然的奥秘感到敬畏。 然而,如果说指南针只是给罗马海员带来了便利与惊喜,那么斯特林发动机所带来的,则是一场直击心灵深处的震撼!那巨大的机器犹如一头被唤醒的钢铁巨兽,咆哮着释放出无尽的能量。它的出现,就如同现代人类突然看到一台威风凛凛的变形金刚迈着矫健的步伐行走在繁华喧嚣的大街之上一样令人瞠目结舌、心跳加速! 火焰熊熊燃烧,与坚硬冰冷的钢铁相互交融,迸发出耀眼夺目的光芒。在这炽热的火光之中,斯特林发动机源源不断地输出强大动力,推动着庞大的巨轮缓缓劈开汹涌澎湃的海浪,勇往直前。每一次机械的轰鸣都像是战鼓敲响,激励着海员们向着未知的远方奋勇前行。 这已经不是神奇,而是神迹。。。 当听说这群人要去地方是穿越禁忌之海,前往大地的尽头,那里有一片美丽的新大陆之时。 所有人都感到两种情感在不断交织,那就像是恐惧和希望的交织,无比复杂的情感。 可狂热的不奴族,却坚信他们的领袖,他们总是说:“华是神的行者,而我们是他的随从!神灵在冥冥之中,指引着我们前进的方向。跟着华先生是我等的荣耀,虽百死而无憾!” 每当夜幕降临,袁华总是习惯带着管理团队,在营地之中行走一圈。 安慰生病的人们,为他们盖好麻布毯子,亦或者抚摸那些哭泣者的脑袋,轻声说:“相信我,一日会比一日好!” 人生其实是一场苦旅,肉体的痛苦容易克服,可心灵的孤独和痛苦需要真诚来慰籍。 袁华在人生最低谷的时候,是崔叔照顾他;而老阿拉什教会他如何在草原上生活和战斗;刘玉的笑容和温和,是这个时代里最温柔的光明;古尔丽展现着这个时代的野性和坚韧;古塔给了他很多快乐; 如果,没有这些人! 袁华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在这个残酷的时代中活下去? 或许,他早已放弃! 或许,他早已是荒野中的白骨! 他不是圣人,但他可以是一个温暖的人,一个普普通通却有着人性的人! 有人说,没有人性,我们会失去很多,没有兽性,我们什么也不是? 可袁华觉得这句话应该倒过来: 没有兽性,我们会失去很多! 但是,没有人性,我们就什么也不是! 像一只野兽一样,活着? 那何必活着? 不如,死去! 上天,让他来到这个时代,那他就要活的像一个人,而不是一个野兽! 这世间荒芜,这世间蛮荒,这世间根本不缺“野兽”,这世间缺“人”。 愿每个灵魂安好! 愿人间少一点点痛苦!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62章 巴统和直布罗陀 公元一一四年九月二日,罗马皇帝图拉真,将最忠诚的将军哈德良派往黑海东岸的巴统城。 九月十五日,上午,在海船的海螺号声和罗马士兵潮水般的欢呼声中。 三十八岁的哈德良,身披铠甲,走下罗马海军的五列桨巨型战舰的踏板,他看着眼前的六个罗马军团长,面无表情的问道:“各个军团的粮草和辎重,是否已经准备好?” 为首的罗马军团长,右手握拳抚胸,低头道:“按照皇帝陛下的要求,已经全部准备好!” 哈德良未置可否,他翻身骑上罗马士兵牵来的战马,对着六个罗马军团长说道:“立刻通知下去,明日凌晨开拔。目标,第比利斯!” 同时,他转身对着身边的传令兵说道:“让亚美尼亚的王,带领军队跟随我们的大军前进,这一次集中兵力,我们层层推进。” 一位罗马军团长,急忙问道:“可这样进军的速度太慢,我们可能很难按照皇帝陛下的要求,在今年十二月拿下埃里温城。” 哈德良看了看这位军团长,说道:“你不需要思考!你就是我的剑,我并不喜欢,一把会自己思考的剑。” 他策马向前,然后又转身,看着身后的六个军团长说道:“我会修书给皇帝陛下,你们只需要执行,这是我最后的解释?” 哈德良身材高大健壮,留着厚密的卷发,眼神犀利。他蓄有精心修剪的络腮胡,是第一位留胡须罗马将军。他极其喜爱希腊文化,他的胡须和头发风格带有明显的希腊化特征。 哈德良的幼年在“野兔之地”长大,那时的伊比利亚半岛(今西班牙)到处都是野兔。那里的蛮族崇拜公牛,他在蛮族间长大,天生魁梧壮硕,能单挑野牛。 他作为图拉真的养子,跟随图拉真南征北战,重视军队建设,亲自视察军营,与士兵生活在一起,同甘共苦,极其受到罗马普通士兵的尊重和敬畏。 征服达契亚的战争中,他一直是罗马军团的前锋主官,作战风格稳重而泼辣,死于他治下密涅瓦军团的达契亚士兵超过五万。 罗马从现在起,将全面反攻帕提亚人占据的第比利斯和埃里温。 图拉真在哈德良出行之前,说道:“罗马的荣耀,从来都是来自于投矛和短剑,任何敢于与罗马为敌之人,皆亡于我罗马剑下。” 九月十五日,同一时刻。 袁华他们抵达了非洲西北角的丹吉尔城,在古罗马时期,丹吉尔(Tangier)是非洲西北部的重要城市,位于直布罗陀海峡的非洲海岸,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 从雅典到直布罗陀海峡南面的丹吉尔城,是两千四百公里,而袁华他们绕道南路增加了五百公里,此次航程是两千九百公里。 他们现在的平均航速是18.5公里每小时,相当于十节航速。 每天平均能够航行220公里,从雅典到丹吉尔他们航行了十四天的时间。 丹吉尔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公元前6世纪,最初由腓尼基人建立,名为“丁吉斯”(Tingis),意为“港口”。公元前140年,迦太基人占领此地,并将其更名为“丹吉尔”。公元前42年,罗马帝国吞并了这座城市,并将其设为自由港,使其经济迅速发展。现在的丹吉尔城是罗马帝国毛里塔尼亚丁吉塔那省(Tingitana)的首府,也是当时非洲西北部最大的城市。 它位于直布罗陀海峡的非洲一侧,是地中海与大西洋之间的关键节点,具有重要的军事和贸易价值。 作为自由港,丹吉尔的贸易和商业非常发达,成为罗马帝国在非洲的重要经济中心。 随着引领船只,带领船队的进港。 不奴族众人,全部站在海船之上,了望这座非洲城市,它的建筑风格是如此多元,完美的融合了腓尼基、迦太基和罗马建筑文化,成为多元文化交融的象征。 迎接他们的港口商业官员,骄傲的说道:“欢迎你们,我的朋友,丹吉尔是自由之港,你们在这里的贸易将享受帝国税收的优惠。” 袁华好奇的问道:“什么是自由之港?” 官员乐呵呵的说道:“整个帝国只有三座自由港,分别是丹吉尔,马萨利亚(今法国马赛)和亚历山大港(位于埃及)。自由港是帝国一种特殊的经济区域,拥有贸易自由、税收优惠和行政自治,我们是帝国做繁盛的海港和贸易的天堂。” 袁华挺好奇,他再次通过翻译问道:“请问,丹吉尔的税率是多少?” 港口官员拍着胸口说道:“没有哪一座罗马的城市能有我们这么低的税率,普通商品低于5%,而奢侈品需要商谈。” 古塔吃惊了,小家伙拉了拉袁华的衣袖,小声说道:“那我们在雅典做生意不是亏钱了?” 袁华摸了摸古塔的脑袋,说道:“不完全是这样,这三个自由港其实都在罗马帝国的边疆,他们的消费能力和罗马帝国的核心区域是不同的,商品最终的售价可能也会有不同。售价和税率之间,必然有着某种逻辑!你需要思考,为什么罗马会有这种制度,这种制度带来了什么好处,以及坏处?要从各个不同的角度思考。”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虽然,袁华在引导古塔的思考,但就他本身而言,他是震撼的。 古罗马人在公元一百年,就已经开始建立经济特区了? 他们在商业领域里,思维之活跃,让袁华在内心里叹服不已。 在这里,袁华并不准备销售奢侈品,原因有两个: 首先,这里已经是罗马海权延伸的极限,这意味着什么?那就是很快,就要离开罗马海军的势力范围。 这代表外面的海域,将充满危险,除了自然,还有人。根据罗马海员的信息,这个时代从不缺海盗! 其次,袁华他们这一次只是需要兑换一些生活物资和沿途消耗的粮食,以及一些修补船舶的材料。 所以,袁华他们只能先拿出了一些陶器和铁制工具进行销售,这些足够他们用来购买所需物资。 九月中旬,地中海的阳光依旧炽热,但海风已经带来了一丝初秋的凉爽。袁华带着一群不奴族人,行走在丹吉尔城的市场中。这座城市位于非洲大陆的西北角,见证了罗马、迦太基和腓尼基文明的交融,展现出一种独特的神韵。 丹吉尔城的市场就在港口边,人声鼎沸,热闹非凡。商贩们的叫卖声、牲畜的叫声和人群的嘈杂声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幅充满活力的画面。袁华和不奴族人穿梭在狭窄的街道上,街道两旁是风格各异的建筑:罗马式的拱门和柱廊、迦太基的石质建筑以及腓尼基人的彩色陶砖装饰,这些建筑风格的融合让这座城市显得格外迷人。 袁华的目光被一家位于海边的造船厂吸引。这是一家腓尼基人的造船厂,其悠久的历史和精湛的工艺在地中海地区享有盛名。造船厂的工人们忙碌着,他们大多是当地人,身着简单的亚麻布衣,皮肤被太阳晒得黝黑。他们手中的工具简单而古老,但每一个动作都透露出熟练和专注。 造船厂里,摆放着几艘正在建造中的船只。这些船的龙骨坚固,船身修长,显然是为长途航行而设计的。袁华和不奴族人停下脚步,好奇地观察着造船的过程。一位年长的腓尼基工匠注意到了他们,他停下手中的活儿,用带有口音的拉丁语向他们介绍造船的工艺。 “尊敬的朋友,这些船是用高山之上的雪松木建造的,”他自豪地说,“这种木材既坚固又轻便,适合在海上航行。我们的祖先早在一千年前就开始建造这样的船,它们航行在地中海的每一个角落。” 袁华被这位工匠的热情所感染,他仔细地观察着造船的每一个细节。他注意到,这些船的船头装饰着精美的木雕,通常是海神的形象,这或许是腓尼基人对海洋的敬畏和祈求平安的方式。 不奴族的匠人们,对于制造,对于这些船只也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他们和腓尼基人的工匠用手比划着,居然能够顺利的沟通和理解这些船只的构造和用途。袁华意识到,工业人本身可能有另一种思维方式,他们天生就能交流。 在造船厂的院子里,袁华和不奴族人停留了许久。他们与腓尼基工匠交流着,尽管语言不通,但通过手势和微笑,他们感受到了彼此的热情和友善。 腓尼基人第一次知道了水密隔舱,而不奴族也第一次知道用不同的松木胶用于粘合和防腐。 以及腓尼基人用原始沥青和动物油脂,涂抹船只底部用来防止海洋生物的生长。 当太阳渐渐西沉,海面上洒满了金色的余晖。 在袁华和不奴族人离开造船厂的时候,他们和船厂签订了一份订单。 从明天起所有的三十三条海船,将被这个造船厂拖上码头,进行船底防腐处理。船厂将铲掉水生生物,然后为船只底部涂上沥青。 这大约需要二十个金币,将提高整个船队的平均航速。 九月十六日,当腓尼基人的工匠登上不奴族的船只,船厂老板兴奋的不行,他看见了很多他不理解的东西。 斯特林和热吻已经被搬下船只,但不奴族用钢铁作为船只主梁和框架的建造方式,让腓尼基人的工匠们惊叹不已。 而且,风帆,那数量惊人的风帆,钢铁支撑的三条巨型桅杆,也让这些工匠惊为天人。 当听到这些船只的航速时,腓尼基工匠们都呆了,他们最知道航速的意义! 腓尼基老板,对着袁华感慨道:“这样一条帆船的造价,几乎等于我们三十条船只,这简直是疯了!” 但他同样感慨道:“面对海神的愤怒,这些船只的钢铁主梁和各种支撑要比我们的牢固的多啊!” 袁华笑道:“我们将前往一个全新的大陆,你敢不敢加入我们,跟我们一起前往?我保证你将在那里拥有一座可以建造钢铁船只的船厂。” 袁华其实也就是就是一句话,但他低估了腓尼基人的冒险精神。 第三天,船厂的老板找到他,说道:“我们腓尼基人从大海的东部而来,黎凡特(今黎巴嫩和叙利亚)是我们的故乡!我们是最早的海洋民族,曾经我们的脚步遍布整个大海,迦太基人,希腊人,学习我们的造船技艺,才开始慢慢成长。而后,罗马人才慢慢在他们身上学会,什么是造船,什么是航海?但今天,腓尼基人的骄傲已经不在,我想追随你们的步伐,去建造更好,更大的船只。我愿意变卖家财,带上我的族人随你们前往新的大陆,请接受一群流浪腓尼基人,真诚的归附。”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袁华好奇的问道:“究竟是什么让你想要跟随我们?” 这腓尼基老船匠,指着远处的不奴族海船,说道:“是那些船!远古的腓尼基首领,昨夜在梦里告诉我,不能错过这一次机会。这是我们这个小小部族,最后的机会!” 这群流浪的腓尼基人小部落,只有一百人,他们祖祖辈辈都在大海边建造船只,可这群人没有一条属于自己的海船。 袁华指着码头上,腓尼基工匠们已经建好的三条一百五十吨排水量的货船,问道:“这些船,能卖给我们吗?” 腓尼基工匠摇头:“这是别人订下的海船,过两日就要交付!” 袁华笑道:“如果我愿意加钱呢?” 于是,这三条海船加价百分之二十,被袁华买下。 然后,不奴族在船厂点起熔炉,数百工匠日夜不停的劳作,用五天时间。用钢铁材料,为这三条海船加固船体,全部都加装了一条桅杆和大量帆布。 不奴族的舰队,增加到三十六条海船,人数增加到两千六百四十六人。其中,工匠人数接近千人。 九月二十五日,三十六条海船,依次出港绕道非洲西海岸一路向南,开始离开罗马人的势力范围。 袁华将航行到昼夜等长的日子,那时即将抵达赤道附近,他们会开始向正西航行。 袁华知道,那里将是非洲大陆和南美洲最接近的地区。 可他没有注意,在他购买三条货船之后,有人已经盯上了他们。 一支没有桨手的商队,带着这么多船只,出手就能溢价购买三条货船,这不是肥羊,那什么才是肥羊?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63章 非洲据点 离开直布罗陀,他们在非洲西北部的外海上,遇见了一支海盗舰队! 因为,这些海盗居然直直的朝着他们的舰队而来,毫不掩饰他们的恶意。 袁华看着远处海面之上,那五条没有悬挂任何旗帜的三列桨战舰,他笑的眼泪水都出来了。 他指着五条三列桨战舰说道:“十五条一百五十吨级的战舰迎敌,其余货轮偏转航线,继续前行。” 在黑海海战之后,不奴族的海军战术再次调整,只要敌人的海船数量不超过十条,那么货船将不再参战,只会偏转,绕过交战区,继续按照航线航行。 高进在长空号上,用旗语问袁华:“是否需要俘虏?” 袁华的答复是:“击毁所有船只,不允许登船,但是可以救海面上的人。” 高进此次出手可谓心狠手辣至极!只见他毫不犹豫地下达命令,要求全体战舰一律使用燃烧弹发动攻击。 他们也总结出经验了,十五条战舰采用阿兰人的战法,在T字横头做椭圆形环形航行。 刹那间,十五艘战舰火力全开,仅经过两轮猛轰,便有多达 240 枚煤油燃烧弹如雨点般倾泻而出。令人震惊的是,其中竟然有足足十二枚精准地命中目标。 随着一声声巨响传来,三艘海盗军舰瞬间被熊熊烈火所吞噬,火光冲天,黑烟滚滚。而另外两艘海盗舰见状不妙,企图仓皇逃窜。然而此时,不奴族人已然陷入疯狂状态,他们毫不留情地沿着海面展开一场惊心动魄的追逐之战。 最终,所有的海盗船都未能逃脱厄运,纷纷化作一个个巨大的熊熊燃烧的火炬,将这片海域照得亮如白昼。海盗们在火海中发出凄厉的惨叫声,不少人绝望地选择跳入大海以求一线生机。与此同时,不奴人展开救援行动,从波涛汹涌的海面上成功救起了整整九十名落水的海盗。 不奴族的战舰犹如一群凶猛的鲨鱼,在海面上紧紧环绕着这些已被烈焰笼罩的海盗船,虎视眈眈地盘旋游弋。待到海盗船火势愈发猛烈,其甲板之上高温难耐、根本无法立足之际,不奴族的战舰方才逐渐靠近。 一艘接着一艘,不奴族的战舰巧妙地围绕着海盗船航行,并在相距约百米之处,持续不断地发射出威力惊人的重炮弹,径直轰击船只的水线部位。伴随着阵阵沉闷的木板破裂声响起,那些曾经威风凛凛的海盗船开始缓缓下沉,直至完全消失在茫茫大海之中,就好像它们从来没有在这个世界上出现过一样。 袁华不是圣母,他可不希望有恶人进入团队。他下令将九十个海盗被分开审问,最后又杀掉三十个满手鲜血的海盗,留下六十奴隶船工加入舰队。 让不奴族没有想到的是,这些海盗其实是罗马欧洲海军的一支,这群货居然还干抢劫的生意? 袁华突然觉得,海洋文明本身,充满了矛盾?他想到了英国,那群货色,平时也做全球贸易,顺便在路上抢劫。 好吧!这算什么?罗马海洋文明的传承者?当然,审讯本身也透露出一个信息,罗马政府本身并不知道,这是罗马海军的私人行为。 古代人居然如此聪明,杀良冒功,顺便发财,这确实是一个生财之道。 在无垠的大西洋上,三十六条海船组成了一支浩浩荡荡的船队。他们沿着非洲西海岸航行,向着未知的远方。风高浪急,海浪如同愤怒的巨兽,一次次拍打着船身,仿佛要将这些渺小的船只吞噬。然而,这些勇敢的旅人并未退缩,他们迎着风浪,迎着暴风,迎着大雨,一路向南。 白天,船队以二十公里每小时的速度航行十二个小时,大约能航行二百四十公里。船只之间相距两百米左右,形成三条并行的航海纵队。他们像三条向南蜿蜒前行的巨龙,在波涛汹涌的大西洋上划出一道道白色的航迹。海风呼啸,海浪翻滚,但船队始终保持着整齐的队形,仿佛是大海上的秩序与纪律的象征。 夜晚,海浪渐渐平息,星空在头顶闪烁。船队有时会在大海上用绳索连接,彼此依靠着度过漫长的黑夜;大多数时候,他们会停靠在非洲西岸的村落或无人的海岸。每当停泊在有人烟的地方,他们便会与当地居民进行简单的贸易,交换一些食物和种子。这些交易虽然简单,却充满了人情味,也让船队的成员们感受到了不同文化的交融。 随着不断向南航行,天气越来越温暖。阳光洒在海面上,波光粼粼,仿佛是大自然的馈赠。海鸥在天空中盘旋,发出清脆的叫声,为这片孤独的海域增添了一丝生机。 整个团队在海洋上的劳作,慢慢培养起深厚的友谊和团结。袁华也是船队中的一员,他深刻地感受到海洋航行能培养民族的坚韧,纪律和团结。 这是海洋文明与生俱来的文化,它让不同背景的人们在共同的目标下凝聚在一起。 这群海员随着熟悉起来,他们在两条海船之间互骂,笑骂之间一起面对长空巨浪;他们一起在风暴中将自己绑在船舱里,让命运决定自己的生死;一起在星空下畅谈未来。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随着时间的推移,袁华开始感受到不同地区的人们,面对海洋时,其实会产生一些独特的灵魂共鸣。 这个团队里,有大汉人,乌孙人,阿兰人,罗马人,希腊人,腓尼基人,这简直就是一个农耕,游牧和海洋文明的集合生命体。 谁说,其他民族不能航海! 人类在面对大海时,会产生同样的情感。 古代的航海,会面对多种极端: 一是面对没有边际的大海,当海船绽开风帆,船只破开海浪,人们会自然在心灵深处感受到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的精神共鸣,让人想要一路向前,不断开拓。 二是狭小的船舱里,聚集这来自各个地区的人们,他们的语言,行为,日复一日在相互影响,这种压迫的环境,会让人们慢慢具备一种包容性,从最开始的吵闹,打骂,到无可奈何的融合,到最后人们会发现,他们是命运一体的,终将结为兄弟。 三是每一次停泊,人们都会停泊在不同的港口和村落。每一次停泊,是与不同种族、语言和宗教的人们共同生活、每一日见到都是新的,这带来开阔的视野和胸怀。 四是苦难带来更紧密的团结。海洋航行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团队成员之间的紧密合作和高度团结。在海上,船员们必须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共同面对风浪和挑战。这种团结与协作的精神不仅体现在一艘船的内部,还体现在船队之间。 在十月十三日,他们遇到了巨浪,一条雅典的货船沉没。所有船只拼尽全力,他们也只救下了十一人,还有九十人永远的沉入大海。 可苦难,让这些人更加团结。因为他们知道,在生命最艰苦的时候,只有身边的伙伴会伸出手来拉你一把。 最后是对未来的乐观,面对大海,如果不能乐观,那你看到的永远都是巨浪和死亡。 一路曲折向南。在十月底,他们终于发现天气变得炎热,而且白天和黑夜的时间几乎等长。 而且他们沿着非洲的海岸线,不再是从北到南,而是开始向着东方在航行。 十月三十一日,在向东航行一天后,袁华发现了不对。 他下令,“向北,我们寻找海岸的村落停泊和交易。休息三天,补充物资和淡水,后天开始将正式向西航行。” 他们在北面发现了人类的定居地,那里有一条大河,沿着海边有一些小的部落村落。 袁华根本不知道这是哪里,其实他们在今天科特迪瓦的萨桑德拉省。 这里的部落最开始很畏惧不奴族的船队,直到不奴族送出了一些陶器,双方才慢慢有了交流。 只是语言完全不通,但双方居然可以通过手语,慢慢开始了沟通和最基本的交易。 袁华他们偶尔在非洲西部的小村落附近落脚,但每一次都是停留一夜,他们和当地人只是简单的交换物品,很快就离开了。 但这一次,他认真的观察了非洲人的村落,农田和建筑。 他吃惊的发现,非洲人此时也掌握了最古老的冶铁方式,只是铁器的质量非常不好。 袁华并不理解,到底是什么锁死了非洲文明继续向前?但公元一一四年,非洲已经掌握了最基本的铁料提取和工具制作。 不奴族的铁器,成了附近村落交易的重点,小刀,锄头,铲子,叉子,铁耙,锤子,斧头,这些都是非洲人民交易的重点。 他们头顶着沉重的箩筐,带着水果,粮食,动物皮毛。。。黄金? 等等,怎么会有黄金? 有一位大爷,居然从篓子里拿出三个拇指大的黄金,要换三把斧头? 换,当然换,袁华送给了老人十把斧头,并举起黄金向他示意,这东西有多少就要多少! 黄金的熔点是1064.18度,比铜的熔点还要低,拇指大的黄金绝不可能是沙子里面淘出来的。 这里有黄金矿脉! 只是,他确实没有时间去寻找这些矿脉,而且黄金是美丽,却没有钢铁和粮食重要,他的目标无比明确。 他们在这个大河和大海的交汇之处,停留了十天,因为交易的人太多,而且很多都拿着金灿灿的东西,让他们难以拒绝。 到九月十一日,他们离开时候,这里附近部落的老人们还过来,通过手语想要挽留。 毕竟,一个可以提供大量铁器的友善部落,对于周围的小村落其实是一种巨大的方便和支持。 部落居民送来八只阿扎瓦克犬的小狗,作为礼物送给不奴族。这种成年狗,体型修长,速度非常快,速度和耐力惊人,甚至能帮助猎人捕杀羚羊。 袁华抱过一只胖乎乎的小狗,笑着说:“我们还会回来的,只是要过一段时间。” 他让士兵拿来八张羊毛毯,作为回礼送给部落居民。 最后,不奴族在这个大河的入海口,插入一面不奴族的旗帜。 不奴人留下一条大船和一百个船员,他们将在大河边修建一个小营寨和码头,作为非洲的第一个正式落脚点和补给基地。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同时,他们还会教育附近的部族如何种植庄稼,如何修建水利。 这条留下的大船上装有大量货物,以铁器为主,他们将可以自己进行贸易,并可以自主应用这些物资,雇佣当地老百姓来协助建造营地,这将是不奴族在非洲的第一个据点。 向着所有送行的不奴族士兵和附近村民们的挥手道别。 古塔的脚边趴着一条小狗,他在船舱里数着各种各样的黄金,他乐的嘴巴都合不拢了,他跟袁华说:“应该先到这里贸易,然后再去罗马买东西,这样最赚钱!” 袁华哈哈大笑,他摸着古塔的脑袋说道:“你现在和古尔丽非常像,不愧是姐弟。” 古塔举起一块拳头大的黄金,问袁华:“你不喜欢黄金?” 袁华将小狗一把抱起来,摸着它的皮毛,小东西的尾巴甩个不停,看上去很高兴的样子。 袁华笑了笑,回答道:“一般,说不上喜欢还是不喜欢,只是觉得这东西只是好看。” 古塔也不太理解,他的手换了个角度,船舱外的阳光落在金子上,金色的光芒反射到古塔脸上,问道:“那为啥这么多人都为它疯狂?” 袁华突然愣住了,是啊!为什么这么多人为它疯狂? 袁华想了想,说道:“因为它是最稳定的货币,能够交换大量的人类劳动成果。” 古塔补充了一句:“不仅仅是劳动,还有劳动人口本身也可以购买!” 这句话,突然就让袁华愣住了。。。是啊!人口! 古塔的话语,一瞬间把袁华踢回自己曾经的时空,他突然有了一丝明悟。 欧洲的奴隶制到底是多长时间? 他们其实在整个殖民时代都还是奴隶文明! 他们在全世界抓捕和贩卖奴隶,一直到什么时间结束的?袁华根本不记得,最后一批被贩卖奴隶结束的时间。 袁华开始思考,如果购买奴隶,然后不断转化为不奴族人口,是不是可以快速扩张不奴族的人口基数? 他不知道这么做,是对的,还是错的?!但就算他不购买奴隶,长达数千年的欧洲的奴隶文明,自己就会结束吗? 备注: 跨大西洋奴隶贸易在1807年后逐渐走向终结,而全球范围内的奴隶贸易直到1889-1890年布鲁塞尔会议后才基本结束。也就是说,欧洲结束奴隶文明的时间只有134年,一个无比漫长和黑暗的时代。按照统计,欧洲在近代历史上从非洲,南美和中东,共贩卖和抓捕超过一千二百万人口。 注意,这还只是能够有奴隶交易数据统计的近代,欧洲的整个古代史充满了奴隶贸易。劳动生产力极其低下的年代,一个家庭一旦失去男性劳动力,那接下来女人,孩子和老人很难独自存活,奴隶贸易直接和间接导致超过一亿人死亡。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64章 皮努历险记 公元一一四年,正值冬末,但南美洲的热带雨林依旧郁郁葱葱,阳光透过稀疏的云层洒落,为这片古老的土地披上了一层金色的纱幔。在这片广袤的绿海中,有一个名叫皮努的图皮族少年,他今年十四岁,正值青春年华。他有着一双明亮的眼睛,如同夜空中最亮的星辰,他的皮肤被阳光晒得黝黑,身上只穿着简陋的兽皮,头上戴着部落的羽毛装饰,这是图皮族的传统服饰。 这天,皮努跟随部落的长者和其他青年男女,踏入了沿海的密林深处进行一年一度的冬季狩猎。一群人端着弓箭,分散开来,轻手轻脚地穿梭在树林间,不发出一丝声响,生怕惊扰了潜在的猎物。皮努的心中充满了对未知的渴望,他梦想着能成为部落中最出色的猎人,为族人带来丰盛的食物。 然而,当他们沿着一条蜿蜒的小溪前进时,皮努突然停下了脚步,他听到了远处传来的异样声音,那不是森林中常见的鸟鸣或兽吼,而是一种低沉且有规律的响动,仿佛是木头与石头摩擦的声音。皮努心中一紧,他轻轻拉了拉身旁同伴的衣角,示意他们停下。众人屏息凝神,仔细聆听,随后,他们小心翼翼地靠近声音的来源。 穿过一片浓密的灌木丛后,眼前的一幕让所有人目瞪口呆——一条宽阔的大河映入眼帘,河面上停泊着几十艘巨大的船只,船身形状怪异,与图皮族人平日所见的小舟完全不同。从船上走下来的人们穿着奇异的服饰,他们的肤色、发型甚至语言都与图皮族人大相径庭。这些人正忙碌地在河岸边搭建营地,似乎准备在这里长期停留。 皮努的心跳加速,一股莫名的恐惧感涌上心头。他从未见过如此庞大的船只,也未曾听说过有外族人来到这片土地。他担心这些陌生人的到来会打破图皮族平静的生活,甚至可能威胁到族人的安全。皮努紧紧握住手中的弓箭,尽管他内心充满了好奇,但更多的是对未知的恐惧。 在那一刻,皮努他们意识到,自己和族人们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他必须将这个消息带回部落,让族长和长老们做出决定,如何应对这些神秘的外来者。皮努深吸一口气,努力平复内心的慌乱,他知道,作为未来的猎人,他需要展现出勇气和智慧,保护自己的家园不受侵犯。 他们一直在河岸边得森林里观察,随着黄昏降临,皮努和同伴们悄悄撤退,他们带着沉重的心情返回部落,对方部落的人数众多,却不知道是否友善。 这一刻,皮努的成长之路才刚刚开始,而他所见证的,是一个人类新时代的开端。 皮努和同伴们小心翼翼地回到图皮部落,他们的心情都异常沉重,一路无语疾行。 回到部落后,他立即向族长和长老们报告了他们在森林深处所见到的一切。猎人们详细描述了那些奇怪的船只、不同寻常的外族人以及他们在河岸边修建营地的情景。他们的话语中充满了担忧和不安。 族长和长老们听完猎人队的汇报后,陷入了长时间的沉默。 他们明白,这些外来者的到来可能意味着重大的变化,甚至是对图皮族生存的威胁。经过一番讨论,他们决定采取以下几个步骤。 命令部落中的年轻勇士们加强巡逻,密切关注外来者的动向,确保部落的安全。 派遣几个机智勇敢的族人,包括皮努在内,继续秘密观察这些外来者的行为,收集更多的情报。 组织族人加固部落的防御设施,准备必要的武器和食物储备,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冲突。 与其他附近的部落联系,分享信息,共同商讨应对策略,必要时寻求支援。 皮努被选为秘密观察队伍的一员,他感到既紧张又兴奋。他知道,这次任务不仅关系到部落的安危,也是族长的信任。 第二天清晨,皮努和三名同伴再次出发,他们小心翼翼地接近那条大河,隐藏在茂密的树林中,远远地观察那些外来者。皮努发现,这些外族人似乎并没有敌意,他们主要在河岸边砍伐树木,搭建营地,采集食物,偶尔还会在河边捕鱼。皮努和同伴们记录下这些观察结果,并计划每隔一段时间返回部落汇报情况。 可皮努他们不知道的是,他们第一次发现不奴族的时候,不奴族同样也发现了他们。 原本在河岸边,那个巨大营地里的嬉闹的一群阿扎瓦克幼犬,突然就不动了,一起看向皮努他们所在的方向。 这个时候,不奴族就已经知道,皮努所在的方向有东西引起了小狗们的注意。 袁华让人在帐篷里面的隐蔽观察孔,注意皮努他们的方向,早已经发现这群图皮族的猎人。 现在,他们再次回到那个观察位置,再次被那八只小狗给发现了,它们再次停下了奔跑,朝着同一个方向看了过去。 袁华为了安全,秘密安排了五十个重弩手,守在营地外侧的帐篷里,时刻隐蔽观察偷窥者。如果对方发动攻击,重弩手可以第一时间报警和反应。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袁华还在思考,这些原住民究竟是敌是友时,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 先是三个少年冲出了草丛,然后最后的皮努叫着,跳着,从草丛里冲出来,朝着袁华他们的营地疯跑。 不奴族的营地里狗叫声一片,不奴族吓了一跳,五十名重弩手立刻瞄准。 可下一秒,一个巨大的猫科动物从草丛里跳了出来。 美洲豹,南美猫科霸主, 它是现存第三大的猫科动物,体重70-160千克,体长110-180厘米,尾长0.5-0.75米,咬合力高达1300磅,比狮虎都高,捕食猎物喜欢咬穿头骨,连森蚺和凯门鳄都都在它的食谱里,成年人遇上美洲虎,它的爪牙和力量让人无法对抗,非常危险。 这动物的弹跳力惊人,直接跳起来,就朝着皮努的头顶飞扑而去。前肢的利爪已经从肉垫中伸出,伸向皮努的肩膀,而利齿却朝着皮努的头咬去。 皮努一边拼命的跑,一边回头看。。。 这次回头,他就看到锋利的牙齿从天而降,惊骇欲绝。 这一刻,恐惧让他已经无力奔跑,整个人都使不上力气。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凝固,一枚弩矢凭空出现,当着皮努的面,将整个丛林的王,射的在空中停留了半秒。 皮努能看到豹子眼神里的惊讶,紧接着时间再次流动,十几枚箭矢连续命中美洲虎。射的亚马逊的野兽之王,惨嚎不止,倒在地上奄奄一息。 四个图皮族的少年都傻了!可以猎杀整个部落的丛林王者,居然就这么眼睁睁的死在他们面前。 一位少年问皮努:“美洲虎怎会如此不堪?” 皮努直接给了这货一个白眼,心想你是不是想我死?美洲虎要是厉害,那现在倒在地上的就是我,皮努勇士。 这时,不奴族都已经呼啦啦围了过来,他们把四个少年和那头美洲虎尸体围在中间,所有人都好奇的看向他们的皮裙和歪到一边艳丽的羽毛冠。 青羊分开众人,走上前去,伸出右手,说道:“你好,我们是不奴族。” 四个少年瑟瑟发抖,挤在一起,拿着短矛,龇牙咧嘴,学着美洲虎的叫声,想吓退这些人。 然后。。。周围的人全部拿出盾牌和斧头,皮努四个家伙立马怂了。。。将短矛扔在地上,挤着蹲在一起,头上的彩色羽毛冠,不停的抖动,就像四个胆小的野鸡一样。 不奴族将他们四个带回营地,开始了友好的。。。交流。。。 图皮族,有吃掉敌人的传统,四个少年现在很怕被不奴族吃掉,只能向自然精灵们不停祈祷,祈祷别被杀掉,也不要被吃掉。 语言不通,四个少年又像傻了一样,不停的自言自语,折腾了一个沙漏的时间(等于一个小时),把青羊搞的极其郁闷。 最后,还是袁华想出了办法,用四块烤饼夹肉,征服了这四个少年的味蕾,双方才真正的开始通过手语交流。 不奴族最后送给皮努他们四个精美的彩色陶器,送他们离开了营地。 皮努对自己图皮部落首领说:“他们救我们性命,他们还送我们礼物,他们不像恶人,或许我们可以相互了解一下。” 另外三个年轻人也点头,他们七嘴八舌的说道,那个新来的部落挺大,看上去不像是坏人,应该可以交易和交谈。 首领知道,沿着这条宽广的大河和大海之间有上千个大大小小的部落,他也对新来的部落非常好奇,想去看一看。 公元一一四年十二月五日,不奴族横跨大西洋,终于抵达南美洲东岸。 而后经过五天的沿岸航行,他们终于在十二月十日找到了浩瀚大河的入海口,向上航行一段时间,他们在亚马逊河口建立了第一座南美洲的城市。 袁华带领舰队在这里落脚,共有三十四条舰船抵达,离开直布罗陀海峡时是2646人,俘获六十名海盗奴工,发生海难失去九十名伙伴,在非洲西海岸放下百人建立营地,有六人因为病痛永远离去,抵达这个营地的总人数是2510人。 这个地方位于今天巴西的东北部,亚马逊河流的入口,这是袁华要找的第一个定居点。 这座城市被起名叫做:“新世界城”。 袁华在这里落脚了十天,十二月二十日,他带着一千五百人和二十条海船再次向着西北出发。 前去,他要在南美建立的第二个营地,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65章 美洲定居点建设规划 公元114年冬季,不奴族在亚马逊河流大西洋出海口建立据点“新世界城”。 青羊带领一千不奴族人,十四条海船和一份新据点详细规划留在这里,进行大规模建设。 袁华选择这里是有原因的,主要是基于三点: 第一,新的营地要拥有海洋,河流和肥沃的冲积平原。 海洋和河流可以提供鱼类作为最早期的蛋白质食物来源;河流本身提供充足的淡水资源,并可以沿河修建水利设施;冲积平原能保证肥沃的土地,利用热带的温度和光照保证一年作物的三次成熟, 成为重要的粮食和育种基地。 第二,袁华选择这里是基于他矿业大学的知识储备。 这里拥有世界上数一数二的铁矿,而北面的苏里南出产优质的煤炭。这么说吧!拥有整个亚马逊流域和现代巴西的国土,就拥有了世界上百分之三十的铁矿资源,这对于钢铁文明无比重要。 第三,从这里出发去非洲,海上的路途最短,能够很快抵达非洲西海岸,这对于船队的安全而言,无比重要。 整个建设过程和人员都是挑选过的,不奴族的工业文明开始在这片土地上展现威力。 现在,十四条海船中的十条作为生活基地,被停泊在亚马逊河流的岸边。为了节省早期的建筑人力,现在所有的人,夜晚还居住在这些船舶之上。 第一个百人队,负责渔业资源开发。 四条150吨的战舰作为渔业船舶,带着一百名海员,每日出发捕捞。它们在大河的入海口外,进行海洋捕鱼作业,这里的渔业资源之丰富,让不奴族的海员们惊叹。 每天都有将近五十吨的鱼肉被打捞上来,送进营地用海盐处理,然后晾晒,这里的鱼业资源,多到根本吃不完。很大一部分,被用来和周边部落交易。 第二个百人队,负责木料和木材制造 三十台备用的斯特林发动机从海船上卸下。 其中十台被分散安装进周围的林区,一百人的伐木队伍开始进行木料产出。 第三个百人队,负责烧制陶器和砖块。 他们派二十人寻找陶土,八十人开始在丘陵之间,沿着丘陵的斜坡开始挖掘烧制陶土和砖块的火窑。 第四个百人队,负责商贸。他们穿着铠甲,牵着马匹,走访周边的图皮族部落,先是赠送精美的陶器和小刀,慢慢建立起友善的关系和贸易体系。 第五个百人队,负责侦察和寻找铁和煤的矿脉。 第六个百人队,负责烧制木炭,在没有发现煤炭以前,木炭将是最重要的燃烧物质。 第七个百人队,属于军事单位,他们开始在营地四周建立了望塔,以后的城墙将逐步连接这些了望塔来完成。 第八个百人队,开始进行农业规划,他们分区片开始有规划的烧荒。先开辟出防火带,将防火带里的树木全部砍伐,荒草铲除,然后逐步焚烧防火带内部的区域。前期先开荒出千亩土地,然后集合人手快速种植各个粮食作物的种子。 最后的两百工匠,开始建立基本工业体系,他们开始沿着大河的高地,建立铁器作坊。早期用木炭加热,用斯特林发动机来鼓风,可以加工海运带来的铁料,目前他们还有两百吨铁料可以使用。 他们这一次每条船都携带了不同的牲畜。沿途每一次休息,都会将这群生灵带出来溜达,但是还是有二十头大牲畜死在了大海的旅途中,现在还有五十匹马,二十头牛和一百头羊存活,它们都留在了新世界基地。牲畜们很喜欢这些丘陵上的热带草场,这里草木茂盛,四季常青,马群,牛群和羊群的食物非常充足。它们休息几天,将要成为耕耘的主力。 新的据点建立在从入海口进入亚马逊河流大约九十公里的河流边的高地。 这里有大片的肥沃冲积平原和丘陵,城市建立在河流的北面高地之上,这样是为了避免河流发洪水时冲毁新的城市。 所有建设队伍的饮食,由一个三十人医疗和饮食小组负责。 每天,他们都要用大铁皮桶子烧开水,然后为各个工作组提供水壶和带盖铁皮水桶。 吃饭前,全部都要用盐水洗手,经过检查才能饮食。 每个队伍里面的白马少年,会反复强调,水里面有细菌,不可以直接饮用清水。 连动物的饮水,也是统一安排的,是加入盐的凉白开。 在南美洲的广袤雨林深处,大河和海洋之滨,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正悄然展开。 他们初到雨林时,眼前是一片茂密的绿色海洋,参天大树遮天蔽日,藤蔓交织,野兽出没。但这些勇敢的开拓者并未退缩,他们手持简陋的工具,砍伐树木,清理灌木,开辟出一片片空地。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在他们身上,汗水与泥土交织,但他们的眼神坚定而充满希望。 在开荒的同时,他们开始建造砖窑。他们利用雨林中丰富的黏土资源,经过反复筛选和调配,制成砖坯。砖窑的火光在夜幕下闪烁,烧制出一块块坚固的青砖。这些青砖,将成为他们建设家园的基础。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伐木场的建立是他们迈出的又一重要步伐。雨林中生长着无数巨大的树木,他们用斧头和锯子将其砍倒,斯特林发动机带动圆锯,木材被切割成合适的长度,用于建造房屋和设施。伐木场周围,木材堆积如山,工人们忙碌地搬运、加工,汗水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为了防范野兽和未知的危险,他们在小镇的四周建造了高高的了望塔。塔身用木材搭建,顶部设有平台,视野开阔。哨兵们站在塔上,警惕地观察着四周的动静,守护着这片正在崛起的家园。 随着砖窑的不断运作,青砖源源不断地运往建筑工地。工匠们按照汉代的建筑风格,建造起一座座两层楼的砖瓦房。屋顶覆盖着青瓦,墙壁用青砖砌成,坚固而美观。这里地处热带雨林,第一层用来存储,第二层才用来住人,这是新世界城独有的特色。 排水渠和水井的建设是小镇生活的重要保障。他们在小镇内部规划出合理的排水系统,将雨水和生活污水引入专门的渠道,排出小镇。同时,他们挖掘了数十口水井,清澈的井水为居民提供了源源不断的饮用水。 浴室的建造更是体现了他们对生活质量的追求。在小镇的一角,他们建造了一个简易的浴室,用斯特林发动机抽水进入水塔和然后用铁管引水,让居民们在劳作之余能够洗去一身的疲惫,享受片刻的宁静。 城墙的建设是小镇防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用青砖和木材搭建起坚固的城墙,将小镇紧紧环绕。城墙上设有垛口和箭孔,既能防御外敌,又能保护居民的安全。城墙的建立,标志着这片土地真正成为了一个独立的家园。 铁器作坊的建立是小镇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他们利用手里的铁料资源,终于成功铸造出铁器。铁器的出现极大地提高了生产效率,也让他们的生活更加便利。铁匠们在作坊中挥舞着铁锤,火花四溅,一件件生产和战斗用的铁器在他们的手中诞生。 为了扩大耕地面积,他们采用了大面积的焚烧开垦方式。他们将大片的树林砍倒,然后点燃,火焰在雨林中蔓延,烧尽了杂草和灌木,留下一片肥沃的土地。他们在这片土地上播下种子,期待着丰收的到来。 五个月后,这片曾经荒芜的土地上,一个汉代风格的两层楼小镇已经初具规模。青砖瓦房整齐排列,城墙环绕四周,了望塔高耸入云。伐木场、砖窑、铁器作坊仍在忙碌运转,到处都是建设的人群。小镇每天都在发生变化,新的房屋在不断建成,新的设施在不断完善。 这里的不奴族用勤劳的双手,在南美洲的雨林中创造了一个奇迹。他们不仅为自己建造了一个家园,更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带来温和宽厚的大汉文化。 皮努他们现在跟着这群不奴族的工匠们干活,他们的工资是每一天都能领到一条超级大的咸鱼。 肉食,对于雨林部落,也是不容易获得的。雨林物产虽然丰富,但这里到处都是危险。巨大的蟒蛇,河流里五米长的鳄鱼,美洲豹,毒蛇,让部落的战士在进行狩猎时总会出现风险,很多族人都被森林吞噬,再也没能回来。 一条大腿粗的咸鱼,够皮努的部落里养活三个人,干活可比以前的狩猎要安全的多。 现在,他们部落里的两百多青壮年,全部都来到这里工作,连部落的首领都跟着海船出去打渔了。这老家伙,每天回来看着族人们背篓里面满满的海鱼,笑的嘴巴都合不拢了。 周边,越来越多的部落,派出了族人,开始跟着不奴族做工,或者交换物资。 现在,这里成了整个地区最繁荣的地方,不奴族的陶器是如此精美,不奴族的铁器坚硬无比,不奴族的海鱼每一条都无比肥美。 还有,就是不奴族的那些房子,皮努在修建的时候,无比羡慕,这要比他们部落的窝棚要好的多了。 连首领都问不奴族的青羊先生,“房子,好,我,要”。五个月下来,他们都懂了一些最基本的汉语。 青羊笑着说:“加入不奴族,就给你们建房子!” 首领指着自己和族人,说:“我,他,他,他,要,加入”,这老货现在也不要脸了,只要能每天吃鱼,只要能有大房子住,部落也不要了。 不过,皮努这些少年都觉得,几百人的小部落,要脸干什么?还是要鱼和房子比较划算! 青羊点点头,然后指着识字所说道:“认识一千个汉字,就可以加入不奴族。” 现在,他们这个图皮族的部落,全都在识字所里学习汉字,每天学习三个,一年后如果能完整说出一千个汉字,就是不奴人。 不止是他们部落,周边的另外四个小部落,也都每天来学习三个,这群货没有一个是简单的。 听说,在北面,不奴族还有一个城镇在建设,以后那里也需要人去建设,去就有房子分配,想想就很美。 可一千个汉字,好像有点难,他经常忘记。。。但现在,他至少已经认识了一百多个汉字,这些汉字最开始的字很好学,比如雨,日,木,水这些,后来的就越来越难了!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他们的字就像古老的岩石画,他们拥有的文字是如此神奇,他们的技艺也是如此神奇,这让周边的部落都为之倾倒,连巫师们都说,“这是神的部落,他们拥有神明的力量,也拥有神明的善良,我们应该追随。” 是的,这群人他们不吃人! 而且,他们也不允许周边的部落吃人,他们说:“吃人的部落,最后都会死去,因为神不喜欢!人类是神的孩子,神不喜欢自己的孩子相残。” 现在,这片区域,各个部落的生活都在慢慢变好!对比石头工具,铁器实在太好用了,砍伐木头,切割皮料,甚至对付美洲豹。只要拥有铁器,人们的生活在慢慢变好。 皮努将一把小手斧保护的很好,他喜欢这个工具,难怪不奴族的旗帜上有这个图形。 这是他用一个月的劳动换的,砍木头,砸东西,对付野兽,斧头是最好的工具,没有之一。 皮努有一个梦想,那就是做一个不奴族的大匠师,他们太厉害了!可以制造任何东西,他决定跟着不奴族一起生活,跟着大匠师一辈子,学习制造那些复杂的东西。 到公元一一五年五月,青羊带领的新世界城,已经能够调动周围八个部落外面雇佣的劳动力,超过一千八百人。 先进的生产力,先进的生产流程,让这些人只要学习简单的东西就能加入不奴族的工业体系。 比如,我们以木料加工而言,锯木工只要会使用两人拉锯就行;搬运工只要会赶马车就行;锯木工只要会使用轮锯,按照直线切割就行; 在比如渔业加工,他们会使用小刀分割鱼就行,只要会将鱼肉,内脏和鱼骨分离;然后,下一个人,只要会用盐腌制;再下一个,跑来跑去把鱼挂起来晾晒就行。 人们不需要懂得很多,只要学习大约一天,第二天就能开始工作。开始会慢一点,可随着时间推移,一个用锯子的伐木工经过一周的共同劳动,很容易学会老伐木工的经验,速度会快速提高。 而且,最重要的是,一起工作才知道各种工具的好处,才知道不奴族的强大,各个部落才会想购买各种工具。而越购买,越进入不奴族的生活,他们就越想要加入不奴族。 这就是一个循环,文明圈自我生命力扩大的循环。 但青羊也接受到指令,每年不奴族扩大的人口不能超过人口的百分之十,也就是说公元一一五年,真正能获得不奴族身份的人口只能是一百人。 袁华这么做,是为了稳定统治基础,同时不奴族的身份将奇货可居。 这就是,华夏文明在南美洲的第一个旋涡,现在开始慢慢旋转。。。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66章 两洋城 青羊留在新世界城,开始了大规模基础建设。 袁华和高进继续向着北面,沿着海岸航行。 他们在公元一一五年的一月底,终于抵达了目的地,今天的巴拿马城,现在袁华管这里叫做“两洋城”。 这片地方,现在居然已经有一些小小的人类部落,他们看见大量海船登陆全部都吓跑了。 袁华登陆以后,首先组建了二十人的骑兵队伍,高进带领他们横穿过山脉和大地,在六天以后返回。 “这里大约有120里长,中间有很多湖泊,你的预言是对的,只要打通这些湖泊,我们能把两个大海联通起来”,高进指着地图说道。 袁华嘿嘿的笑,他要干什么? 这货,他要在公元一一五年,挖出巴拉马运河,贯穿大西洋和太平洋! 很难吗? 嗯,很难,需要挖出大约15公里的地上河流,把这些大湖贯穿起来。 按照他现在的人手,十五公里,一千五百人,每人大约需要负责十米的河道。 他的要求不高,能通行三百吨的货船就可以,以后在慢慢挖深。 所以,这是一个宽大约十米,中间深大约五米的河道。 这大约是75万方土石工程! 平均到1500人,大约是每人五百立方米土石的工作量。 他一直没有释放一个神器,但现在他要拿出来了,那就是黑火药。 三位道长,早已经分辨出硝石矿和硫磺矿,这一次出行他带有这两种矿粉共十吨,只是一直没有混合。 现在,他要在美洲释放这头怪物,他要炸开一条十五公里的河道,要石破天惊,要把南北美洲和大汉连接成为通途。 这地方有大湖,不缺淡水资源。 这地方的大湖周边有大量可以耕种的田地和森林。周边是两个大洋,能够提供充足的鱼类蛋白质。 他让人插上不奴族的旗帜! 来吧!西方人不是比赛插旗吗? 老子在公元一一四年就在南美洲插旗,公元一一五年就在巴拿马插旗,来啊!我们比插旗的速度吧! 公元一一五年一月底,两洋城的北城开始建设,一千五百人的建设队伍,把整个丘陵和湖泊都震动了。 他们也不骚扰周边的小部落,还会给那些无人的村落送上一些装满食盐双耳陶罐,这是不奴族的礼物。 他们把东西,摆在村落中心最显眼的地方,然后就会离去。 新营地的设计,完全按照既定的规划。唯一让袁华觉得坑爹的是,找了一个月,这地方完全没有铁矿和煤矿。银矿有,铜矿也有,就是没有铁矿和煤矿,什么鬼? 没有办法,二月底袁华返回新世界城,高进接手管理整个两洋城的建设。 这一次返回新世界城,不再需要沿路勘探,速度倒是非常快,三月二十日就抵达了新世界城。 这货,拿着煤矿和铁矿原石,一个个部落走访,看他们是否见过。 结果,在新希望城西北角的一个部落还真的见过铁矿石,他们在丛林里走了一天。 袁华在这里的丛林里,看见了一座巨大的铁矿山,品质之高,世界罕见! 他站在山巅,看着脚下的铁矿山,在看向远处郁郁葱葱的原始森林,丛林和山野间飞鸟翱翔,景色无限壮观,不由哈哈大笑。 他搂着青羊和古塔的肩膀,激动的说道:“给我们十年,这里会有一座全世界最伟大的钢铁之城!” 青羊乐呵呵的,他点点头,说道:“到时候,我想把母亲和弟弟接来!这里的土地太肥沃了,什么东西只要种进去,就不停的长。我们才来了四个月,第一批稻米居然开始收获了,简直不可思议。” 古塔也说:“有了粮食,有了巨大的铁矿,这里会是人间最好的地方!下次,要带阿姐来看看,她一定会喜欢这里的。” 袁华再次拥抱了带领他们过来的本土居民,然后他笑着将腰间的苗刀解下,双手捧着送给他们的首领,说道:“感谢您的指引,愿我们亲如一家!” 首领拔出长刀,高兴的呼号,身边的族人也无比振奋,这是他们部落收到过的最好的礼物。 袁华指着这片山野,然后又拿起一块露天的铁矿石,对首领说:“送这些铁矿石过来,可以换取物资!” 首领点了点头,他知道不奴族在寻找这种石头,他转身让族人们用背篓装上这些石头,跟着袁华他们回去新世界城。 好消息有时候会接连抵达,他们回到新希望城的第二天,一个北方的部落背着一个背篓的黑色石头来找青羊。 煤矿,这是很好品质的煤矿!袁华立刻对这个部落说道:“有多少都可以用来交易,可以换取任何物资。” 那些人用煤矿换走了鱼,他们非常高兴。 这里的马匹实在缺乏,袁华让人开始制造独轮车,这是商品,同时也是加速矿产资源运输的重要工具。 独轮车在以下几个关键指标上显着优于人力运输。 长途运输,独轮车的载重量是人力运输的5-10倍。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长途运输时,独轮车持续速度是人力运输的3-5倍。 因此,从整体运力来看,独轮车的运输能力大约是人力运输的3-5倍。这种优势使得独轮车在长距离距离、中小量货物运输中表现出色,尤其是在马匹资源有限或机械运输工具不可用的情况下。 人类好像对于运输工具有着一种痴迷心理,只要在新世界城使用过独轮车的部落居民,都会赞不绝口。 铁矿和煤矿的运输部落很快就全部购买了大量独轮车用于运输。 最为有趣的是,这些独轮车有幸第一批用上了橡胶轮胎,虽然是实心的,可比木头轮子耐用很多。 矿石能够换取物资,周围大量的部落开始加入运输队,独轮车越来越多,人力越来越多。 到六月,新希望城每天能够冶炼三吨铁料,已经开始装船,每十五天向两洋城提供一百吨煤炭和十五吨铁料。 不奴族的工业就像巨大的吞金兽,无论多少铁矿石和煤炭,他们都能一口吞下。 而随着大量铁器的锻造和交易,围绕新希望城和两洋城交易的部落,也在一天天的成长。 这片广阔丛林的东北部,开始从石器时代,一举进入铁器时代。这两个时代,生产力的差距是如此巨大,所有依附不奴族的周边部落,能够肉眼可见的兴盛起来。 聪敏的部落,已经开始向着外部的边缘部落,销售着各种不奴族的物资,从中获得差价,生意无比红火。 现在,沿着整个亚马逊河流,山间和东南部的草原上天然道路,一个一个自然物资交换点都在定期流动不奴族的商品。 一个新的文明圈开始崛起,它无比强大,却不嗜好杀戮。他们公平的贸易,人们可以用劳动或者产品与他们交易。 他们要粮食种子,要丛林里的药物,要橡胶树的汁液,各种皮毛,甚至巫师们的各种药方。 他们还提供各种植物的种子,亚麻,棉花,橡胶树,药材,稻米,红薯,玉米可以用产出和他们交易任何商品。 他们还在寻找一种植物种子,根茎长在地下,能长出椭圆形粮食的种子,如果谁找到了可以和他们交易。 到七月,随着大量周边部落人口进入不奴族的生产流水线,经过两个月的磨合,大量不奴族的工匠开始退出商品原料的生产。 第一个船厂开始在亚马逊河流的入海口开始建设,一百不奴族的工匠和一百腓尼基的工匠组成一个大型造船团队,又招募了三百本地部落的劳工。 一个五百人的船厂开始进行建设,大量的木材和铁件被送来。工匠们在丛林里发现了一种木材,重蚁木是热带雨林中一种极为优质的造船木材。这种木材坚硬致密,稳定性极佳,耐腐、耐磨且耐火,抗白蚁和真菌的能力非常强。重蚁木的纹理交错,结构油腻,木材甚重,强度高,加工性能非常优异。 部落居民开始在森林里砍伐这种木头,同时袁华还要求,每砍伐一棵,不奴族会花费少量的物资,让他们保持一定的间距种植两棵。 他告诉伐木的部落里面的巫师,“上天热爱雨林,若我们采走一棵,就要还给雨林两棵,这叫做天人合一,万物循环。” 这些话,被巫师们带给各个部落的族人,部落民对不奴族更加敬重,他们发现不奴族比他们更热爱自然,他们以前从森林里砍伐木头,从来都没有想过去种植。 袁华计算过重蚁木的年轮,这些高达三十米的巨大树木,每一棵都有八十年以上的生长周期。 他提出一个要求,八十年以下的重蚁木不能砍伐,同时这种最好的木头和普通的木头混用,不能无限制消耗雨林里优秀的木材。 但雨林里面的物种如此丰富,他们后来又连续找到了三种替补的优秀木料,甚至并不比重蚁木差。 香二翅豆是一种大乔木,木材重、强度高,心材浅红褐色,耐腐性强,能抗白蚁及海生钻木动物的侵害。其木材加工后表面光洁,稳定性好,适用于造船、高级家具和地板。 铁线子是一种密度高、强度大的木材,心材深红褐色至巧克力褐色,耐腐性强,抗白蚁。其木材重、硬度大,适合用于造船、枕木和建筑。 黑拉美玉是一种大乔木,木材甚重,强度高,干缩大,耐腐性强。其心材褐色,与边材界限明显,纹理直至略交错,结构略粗,适合用于重型建筑、造船和矿柱。 腓尼基老船工,抚摸着这些木料,说道:“这些木料,比橡木都要坚硬,甚至不怕海水腐蚀,这简直就是神赐予我们不奴族的礼物。” 这些船工们,有一种古老的方式判断木材的优秀程度,很原始,也很简单,但是管用! 他们将各种木料,切割成木板,泡在海水里,隔三十天时间拿上来看,看看表面是否腐蚀的厉害,是否寄生了各种海洋生物。 可雨林的这四种木头,特别是前面两种,优秀的不像样子,居然连海洋生物都生长的很少,这简直就是为海船而生的木头。 这一次,不奴族的船匠带来了全套的生产设计图纸,他们要设计一种全新的不奴族海船,为了通过两洋城的水道,船体被设计的更加修长,长宽比达到八比一,增加第四条桅杆。再不增加船支宽度和吃水深度的同时,载重量达到四百吨。 袁华在美洲忙碌,第一批两千人的不奴族建设团队,也抵达了朱崖郡。 尔青带队,他们从希望城出发,带着大量金银,组成一百五十辆快速马车车队,沿途换马换人,用四十五天时间,先抵达长安。 然后,从长安到南海又五千里,走驰道,每日八十里,耗时六十五日。 然后,登上预先购置的十条大汉海船,才全部抵达朱崖郡。 袁华站在亚马逊的入海口,看着船厂在忙忙碌碌的建造,他看向大西洋,自言自语道:“不知朱崖郡,可好了,” 尔青则站在朱崖郡的沙滩上,望着碧海蓝天说道:“终于还是到了”。 然后,他转身大喊,“烧水,烧水,谁要是喝生水,我揍不死他!”,好好一个白马少年,跟着老阿拉什西征,回来之后,活活变成了一个老兵油子。。。 此时,公元一一五年七月七日。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67章 灭匈的“磁石” 公元一一五年四月,四河草原。 乞力在这里已经等待了五个月,等待过了风雪,等待过了一百五十多个太阳的升起和下落。 此次出征,他为主将,不奴启玉为副将,在四河草原和伊犁城征召两万骑兵,四千重甲步骑,五百工匠。携带一千五百辆四马大车,一百门投石大车,五十架斯特林发动机陆地热吻重型弩机。 其中,斯特林发动机上弦的热吻重弩机第一次走上战场,这是由四马拉动的一架大车,车上有一台三射重弩,一台柴油燃烧作为动力的小型斯特林发动机。 这种发动机可以在结合上弦弩机齿轮组以后,在六秒内为热吻重弩上弦。以前,一台热吻重弩需要六人操作,其中四人上弦,一人上箭矢,一人操作发射。 现在,这台热吻重弩只需要三人,一人负责操作结合发动机和上弦齿轮组,一人负责安装弹药,一人负责发射。 上弦的速度跟人工差不多,但机械力量通过此轮组放大,弓臂力量已经加大了百分之三十,射程高达五百五十步,约等于七百米。 而且,采用了热吻的发射装置,有三种弹药:一,是十五公分的砖头圆形弹:二,直径五公分的圆形钢弹,一次发射十枚;三,燃烧弹,外层包裹可以燃烧的沁油羊皮,内部是厚瓷瓶,装满煤油。 弹药的初速能达到118米每秒,等于424.8公里每小时的速度。 配合好的的发射组,每九秒就能发射一轮。 袁华要是看到,一定会骂:“握草!” 经过四个月推演和训练,乞力在四月十五日正式告知伊犁城的大汉持节使,按照约定,不奴族从四河草原开始东征! 同一时刻,五原城的大汉军队也按照约定,三万大汉军队,从五原向北,北伐匈奴。 启玉看着绵延的大车车队,感慨的对乞力说道:“不奴族的军队发展的太快了,我感觉自己都老了,学不过来了!” 乞力哈哈大笑,他拍着启玉的肩膀说道:“你老个屁,一个老兵油子,不要学白马少年说话了。” 启玉却摇头说道:“冬日里,看着那些被热吻散弹轰击过的骑兵靶子,连铁甲都砸碎裂,人绝对死的不能再死,我突然觉得什么都是假的,斯特林发动机加热吻就能横扫一切!” 乞力也点头,看着经过身边对他们挥舞着羊皮帽子的工匠们,叹息道:“他们才是这场战争的主角,或许。。。我只是说,或许,有一天战场上全是工匠,由他们决定战争的输赢!” 启玉想象着,一群羊皮帽子的战争,这场面。。。有些搞笑。。。也有些血腥。。。 乞力说道:“斥候出去了吗?” 启玉说道:“他们一人三马,早走两个时辰,此时应该在四十里外了。” 乞力挥手,说道:“将侦察圈扩大到半径百里,每十里安排一个三人通讯小组,老阿拉什搞得那一套我觉得很厉害,要学!” 启玉点头,说道:“立刻安排”。 他纵马而出,向着斥候队的方向而去。 乞力再次跟身边的千夫长说道:“命令轻骑兵部队,在行进队列的两翼展开,各五千骑兵。要给战车部队留出四十里的空间,这样他们能在一个小时内组建起大车阵。发现敌人,少于一千自行处理。多于一千,每一千要燃起一堆烟火,进行远程报信!” 千夫长抚胸称诺,策马而去! 乞力看着远方,他这一次要明明白白的和匈奴一战。 他就朝着匈奴王的王庭进军,管你千路来,我只一路去! 他自言自语道:“草原很大!但能够容得下王庭的地方很少!匈奴王,你没得选择,战要战,不战也要战!” 是啊!要养活数万人的匈奴王庭,至少要满足两个最基本的条件:水源充足,草场广阔。 可这样的地方多吗? 乞力这一次,直扑弱水草原(鄂尔浑河流域),那里是匈奴王庭的所在,失去四河草原,也只有那里能养活匈奴人的王庭。 王庭是能够移动的,可王庭到底移动速度,要远远低于军事大车车队。 乞力一天能换马两次,走八十里奔袭。 可王庭要扶老携幼,驱赶牛羊,最多一天四十里。 他怎么敢孤军突袭十万控弦之军?因为,匈奴分裂了,王庭和匈奴各个大部落之间已经打了整整一年,草原上已经四分五裂。 今日之匈奴,控弦之兵,有五万否? 今天,我乞力就是磁石,要把匈奴王的军队全部吸过来!我倒要看看,从此以后,那个蠢货敢在这片草原自封为王? 乞力打马前行,他看着草原,想着自己给刘玉的信件:“纵使匈奴能再次聚集十万控弦,我亦轰之。从今日起,草原上,永远只能有一个王庭,那就是我不奴族的王庭!任何胆敢称王之民族,我乞力必轰之!” 远在山海城,老阿拉什放下乞力的信件,对着身边的刘玉说:“这小子狂的没边了!轰之?有那么牛吗?”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刘玉看向崔力,说道:“有那么牛吗?” 崔力想了想,说道:“若堂堂列阵,此世间已难寻对手!” 老阿拉什刚刚举起茶杯的手,抖了抖,他还未见过陆战火吻,问道:“真这么厉害?” 崔力想了想,他试着描述,于是说了一个数字,“五十架斯特林火吻,发射散弹一次性能够发射五百枚圆形钢铁弹,七百米内,纵铁甲亦不可挡!” 他停了停,说道:“骑兵以三十公里每小时冲锋,冲过七百米需要85秒,火吻能发射九轮,共可发射4500枚钢弹!” 老阿拉什纳闷了,“四千五百枚,也不算很多啊?这小子为啥这么狂?” 崔力笑了,他说道:“这是直射火力,他还有一百门重型弹簧投石车,每架可以投射三十枚小型砖头弹,一次齐射是3000枚砖头弹,这也不是重甲可以抵挡的!” 刘玉补充道:“这还不包括,每部大车全部是四马拉动,六轮,车厢加长,每三架有一架装有,从船上退下来的三射重弩机,一千架大车他就有三百三十架三射重弩机,一次齐射是九百九十九根重型弩矢!” 老阿拉什无语了,他幽怨的问道:“请问一下,西部战区是后娘养的吗?” 刘玉看了看崔力。 崔力端起茶杯说道:“每个月可以生产大约六十台发动机,只能交给军队二十台,西部战区要等两个月!” 老阿拉什再问:“那三射重弩呢?那些船上的还有没有剩的?大车呢?老子怎么没有六个轮子的?” 崔力想了想,说道:“还要再等六个月!” 老阿拉什仰天长叹后,反问道,“工匠还要不要人?” 崔力不明白,问道:“要人?” 老阿拉什站起来说道:“明日,我就把西部军区的一万士兵全打包送去工坊,给你们打工,我要武器!” 崔力哈哈大笑,他说道:“来吧!来者不拒!” 可他接下来的话,让老阿拉什的笑脸凝固了,“交期还是六个月!” 老阿拉什无语了,站起来,对崔力说道:“大匠师牛皮,我玩不过你们,老子走了,去训练我的乞丐士兵去!” 崔力却叫住老家伙,对着老家伙躬身一礼,“西部战区靠你了!” 老阿拉什点点头,说道:“放心,就算是乞丐版的不奴族军队,也还是能打仗的。再说,帕提亚和罗马正在南面打生打死,暂时也还轮不到我们!” 刘玉却说道:“帕提亚刚刚送来信件,他们要派使臣来山海城。” 会议室里,落针可闻。 老阿拉什苦笑,说道:“看来,我还是少说话比较好!” 崔力此时,却也站起来,严肃的说道:“其实,大匠师会议也为西部战区提供了一个新东西,但是还要一个月后才能看到第一批样品。” 老阿拉什来了兴趣,问道:“是什么?” 崔力说:“白马少年制作的大型热气球,第一批样品准备给到你们,有五个!” 老阿拉什对于这玩意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但有总比没有强,于是问道:“大型?有多大?” 崔力笑着说道:“能乘坐四个人,还能再载重两百斤,具体什么样子,我也没有见过,所有配件都还在生产。” “五个?”,老阿拉什瘪瘪嘴,“到时候看吧!有,总比没有强!” 刘玉问老阿拉什:“你怎么看罗马和帕提亚在埃里温的战斗?” 老阿拉什叹息道:“第比利斯,帕提亚人没守住。我原本以为帕提亚善野战,而不善守城。可偏偏,罗马这次的主将野战也很厉害,听说罗马人将大量的弩炮用于野外战阵,帕提亚的弓骑兵伤亡很大。若帕提亚再找不出手段,在野战中克制罗马,那埃里温就守不住了!” 刘玉再问:“若帕提亚希望我们出兵,我们该如何应对?” 老阿拉什想了想,反问道:“你们知道十万大军一天要消耗多少粮食?” 刘玉当然知道,她说道:“按照我不奴族的饮食,战士消耗大,每日需要一斤粮食,一斤肉食。十万人,每日需要十万斤粮食,十万斤肉食!” 老阿拉什点点头,说道:“唇亡而齿寒,但又不可力敌,我们只要断掉罗马的粮草,罗马自然无力进攻。” 刘玉和崔力想了想。 刘玉说道:“巴统城?” 崔力则说的是:“黑海海军?” 老阿拉什点头,说道:“你们说的是一回事,要想用最小的代价扼制罗马人的攻势,那就要让他们的海运停下来,唯有黑海的海军能够主导这场战争!” 崔力却反问:“可陆运也一样可以!” 老阿拉什笑了,“时间,路上的粮食消耗,都会是一个巨大的数字!而且,罗马人已经习惯了海运模式,他们一定会想在黑海上决出生死!” 所以。。。不奴族如果要下场,那也只会是黑海海军?好吧!这世界真的热闹,不奴族也准备来开一桌。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68章 论国之本 公元一一五年的五月,这个世界是纷乱的,扰动不安的,也是割裂的。 在东之极,是大汉! 现在的东汉王朝,陷入了绵延不绝的灾祸。五月初,京城洛阳发生大旱灾,河南及十九个郡和封国发生蝗灾。 而偏偏在这个时候,羌族诸部开始造反。 北面,匈奴已经没落,可东北部的鲜卑人却依然崛起,隐隐有成为下一个匈奴的野心。 大汉内部的天灾和人祸,绵延不绝! 世界的东之极,罗马走上巅峰! 图拉真在罗马大搞建设,哈德良统帅十万罗马军团在亚美尼亚作战,先夺回第比利斯,再围攻埃里温,此时正和帕提亚的大军在埃里温城外列阵鏖战。 贵霜帝国此时已经平定南部的部落叛乱,国土向着南方继续延伸,整个印度的北部已经尽收手里。 帕提亚还在苦苦支撑,罗马给他们的压力是如此巨大,帕提亚王朝的国力难以支撑。 五月十日,刘玉将这些年管理不奴族,以及和袁华等众人的谈话,整理成了一本书籍,开始用白马少年的活字印刷术进行第一次大规模印刷测试。 这本书的名字是《论国之本》 书籍的序章,可以清楚的了解不奴族创始团队对整个不奴族未来建国的看法和将要做什么。 “观此世间,地广而人稀,行五十里,而无人烟,实为常态。 人,在此世间何其稀少而珍贵! 我不奴族,若要建国,当先固国本。 国本有四,其一,人以地为本;其二,国以民为本;其三,未来以工业,教育和科学为本;其四,天人合一,生生不息。 所谓“人以地为本”! 我不奴人,天赋地权。任何新加入之人,新生之儿女皆有耕地和鱼塘三十亩,一家皆有一屋,有棉田一亩,有麻田三亩,此为人之根本,不可交易,不可动摇! 人若无依无靠,其心必乱,人心若乱,不奴动荡! 我不奴之人,天生有三个自有:“一是土地,二是房屋,三是从业”。 若从商,或从工,土地可交由当地政府耕种,收益之四分之一归于个人。四分之一,归于当地政府雇佣人力。 若自己耕种,收入之一半归于个人。 所谓“国以民为本”,则是国家收取一半税收的责任。 安全,救灾,重建,劳动工具,牛马羊种,道路,桥梁,农田水利,城市建设,工厂建设,科学研究,皆有人民贡献的一半收入支出。 不奴族,不会有免费的徭役。从军,工程,皆由政府按标准人天直接支付铁钱给个人,由白马少年和执鞭者双线统管。支出的每一个铁钱,白马少年和执鞭者均要签字,若违纪,终生追责。 关于地方治理,我不奴族在各个城市设立白马少年和执鞭者的学校,凡毕业之白马少年去到地方,要在村庄,工厂,军队工作三年以后,根据政绩,由各地大匠师会议合议,然后由山海城审核,挑选优秀者成为官员。 任何官员的任期只有六年,每年要到各个城市的大匠师会议汇报和接受广场质询。六年之后由大匠师会议评定,是否继续录用,升迁或者辞退。 另,我不奴族将组建巡回法团,每年招收白马少年和少年的执鞭者,分春秋两季,分两批人,从山海城出发,巡游天下各个城市和村落。民间之声,由他们带回山海城大匠师会议。 若,天有灾落,则临近之乡村和城市必须救助,临近之军团必须救助。其开支列表,由我不奴族大匠师会议补足。 我不奴族,土地不可交易,但为鼓励创意和投资,今开启运输,工业和商业这三个领域。私人可投资于这三个行业,所得按国法纳税,之后是自己的家庭收入。 所谓“未来以工业和科学为本”。 早年,我们已经鼓励分享创意,创意带来收入的不同,此为我不奴族之根本。 而创意来自科学! 科学来自于教育! 今不奴族,每年将拿出全族收入的百分之五,永远用于教育和科学。 而科学要变成财富,就需要工业! 匠师,是不奴族的统治根基,而不奴族的生存要以“工业”为根基。 我们以工业为核心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天灾不可控,可工业可以逆天而行!有足够的水泥和砖块,我们可以修建水车,水库,蓄水池,水渠,池塘对抗旱灾。有足够的农业工具,我们可以获得更大的粮食产出。有足够的燃料和火炉,我们可以安然渡过寒冷的冬日。若天灾绵延,我不奴族可以用工业物资来换取粮食,获取未发生天灾地区的食物,获得全民基本口粮。甚至,我们可以用工业的能力制造大船,横渡大海,在新的世界耕耘土地,在灾年回补,来拯救万民! 二,人祸横行,工业能够横扫万方,震慑天下宵小! 一个人的力量,可能打不过一头狼! 但是穿上甲胄,拿上刀斧和弓箭,一个人就能对付五头狼。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但强大的工业,能够武装数十万不奴人,能够震慑周边所有的动乱,给我们一个和平的发展环境。 三,唯有工业,能帮助我们飞向苍穹! 我坚信袁华的故事,我坚信人类终有一日将飞越苍穹,直达星空!可万里之行,始于足下!今不奴族,以工业为根基,我们脚踏大地,仰望星空。今天,我们是星空里孤独的星球,明日,我们的后代将环抱千万颗星球,是宇宙一极! 教育,科学,工业,三者是我不奴之魂,绝不可松懈和怠倦! 所谓“天人合一,生生不息”,这个理念来自于袁华,他预言了这片土地未来的变迁,千年以后因为过度的放牧,过度的砍伐,原本的森林和草场会变成荒漠,原本的人间天堂,会变成一片荒芜的人类禁区。 人生于世间,要耗费无数草木,若只是索取而不赠予,天道就无法轮回,人道与天道就会离乱。 今我不奴族立法,“凡从自然取一木,当归还天地二木;取草喂羊,不可任由羊群啃食草根,要割草而喂。 要培育草子,要在春天向大地回馈这些草籽。 让我不奴族的大地,天人合一,生生不息。” 这本书,后面有关于四个国本的详细描述,第一次印刷是六千本,将送给所有的中级以上匠师和匠官。 而五月,老阿拉什也递交了一份文件,是关于军事统领权归属的问题。 他要避免贵霜反噬大月氏的历史再次发生。 这老家伙上来就直白的说出自己的心意,“军为国之刃,刃不可以自伐!今我请求成立军事两层管理系统,学习袁华所说之红军长征故事里的政委体系,以军事机构之中的白马少年为根基,军事长官管军事,白马少年管政治,二者并行,相互制衡。一切尝试, 从我西部战区开始。 军事长官,在任何军中任职不可超过六年,六年到期必须更换军区和直属部队,军官亦是官,不可有例外! 另,军官和白马少年,每年也必须在各个城市接受山海城直属军官团的述职调查,凡结党营私者,立刻扣押送山海城审理。经大匠师会议复议,确有其事者,斩立决!” 这位历经沧桑、经验丰富的老家伙,曾经身披戎装,纵横沙场。在那硝烟弥漫的岁月里,他凭借着果敢坚毅的性格和高超的军事才能,立下了赫赫战功,成为了众人敬仰的对象。在军队之中,他的威望如日中天,无人能及。无论是新兵还是老兵,都对他心悦诚服,言听计从。 由于长期身处军旅生涯,他对于军人们的所思所想可谓了如指掌。他深知每一名战士内心深处的渴望与恐惧,明白他们所肩负的责任与使命。而在众多军人当中,乞力和彦等人更是与他志同道合,彼此之间有着深厚的信任和默契。 正因如此,当面对一些棘手的问题时,这位老将军毫不犹豫地决定挺身而出,以铁血手段推行新的军人立法。他深知要想让军队保持强大的战斗力和高度的纪律性,就必须要有一套完善且严格的法规制度来约束和规范每一个人的行为。哪怕这个过程需要对自己身边最亲近的战友们开刀,他也在所不惜。 他已然深思熟虑过了,如果有人对此心存异议,那大可以来找他当面商谈。不过,这可不是普通的交谈方式,而是要双方手持利斧,面对面地坐下来,慢慢地谈……今天若是不谈妥当了,万一哪天他不幸离世,那么就再也没有人能够谈得成这件事了!至于袁华嘛,他人倒是心地善良,可就是太过仁慈手软,根本下不了挥动斧头的狠心啊!而乞力呢,也许具备这样的胆量和魄力,但毕竟还太过年轻气盛,像他这般朝气蓬勃的年轻人,实在不应该过早地沾染军队里那些血腥污秽之事。如此一来,也就只能由我这个老家伙亲自出马、勉为其难啦!哼哼,谁要是胆敢在这里胡言乱语、大放厥词,轻则让他卷铺盖走人,重则直接把他人给送走喽! 这些袁华都不知道,他还在美洲的犄角旮旯里,满脚泥泞,灰头土脸的,带着上千人,正挖着运河。 只是他的故事开始发挥影响力,开始慢慢产生影响,影响着整个不奴族的命运。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69章 中国人的倔强 我们这个民族,在人类的历史上,是一个非常独特的存在! 中国人干过的大型工程,其土石方和建筑工程量,在人类历史上无出其右者。 有很多人说埃及的金字塔工程无比宏伟!是的,埃及人确实伟大,他们为死人修了九十六座金字塔,其中最大的胡夫金字塔用了重达六百八十四万吨的建筑材料。 那中国的长城呢? 从工程建设总量的角度来看,万里长城的工程量远超埃及金字塔。 中国的万里长城,总长度约为21,196公里,可以绕地球半圈。 长城的建筑总体积相当于414个胡夫金字塔。 中国的长城修建持续了2000多年,涉及多个朝代,累计投入的人力难以计数。 胡夫金字塔会选在最适宜建造的坚实地面上,而中国人的长城修建在复杂的地形上,而且特别会选择易守难攻的地方,换句话说哪里难走,哪里陡峭就选在哪里!这工程是如此变态,需要克服山地、沙漠、河流各种极其复杂的地形。 这一道万里长城,它看上去修建在崇山峻岭之间,其实它真正修建在中国人的灵魂之上,是中华民族骨子里的骄傲和倔强。 长城,横贯东西,绵延万里,宛如一条巨龙蜿蜒于崇山峻岭之间。从春秋战国时期的诸侯争霸,到秦始皇统一六国后的修筑,再到明朝的加固与完善,长城见证了无数朝代的兴衰更替。 你今日站在长城之上,遥望那古老的烽火台和斑驳的城墙,再向下看看那些陡峭的山体,你应该能听到历史的回响,那里面有千百万人的号子声,有绵延不绝的预警长号和鼓声。 你闻一闻,大约还能闻到空气里,有烽火台上未燃尽的硝烟。 让我们再来看一看,隋朝的大运河。 它以洛阳为中心,北达涿郡,南至余杭,连接了五大水系,全长约2700公里。大运河的开凿,耗费了五百万的人力和巨大物力,但它的建成极大地促进了南北经济文化的交流与发展。它如同一条流动的纽带,将南北紧密相连,使物资得以流通,文化得以交融。大运河在今天,依然在航运、灌溉等方面发挥着巨大价值,堪称一项永恒的奇迹。 它到底有多宽,多深,有很多人是不知道的,很多人只是知道隋炀帝挖了一条运河,丢了一个王朝。却完全不知道,这条运河究竟是怎样的规模! 公元605年:开始修建通济渠,连接黄河与淮河。通济渠水面宽约30~70米,平均水深四米。 公元605年:疏通古邗沟,连接淮河与长江,水面宽约30到70米,深度四米。 公元608年:修建永济渠,连接黄河与涿郡,水面宽度30到70米,水深四米。 公元610年:疏通江南河,直达余杭(杭州)。宽度十余丈,水深四米。 这条运河,从公元605年开始建造,到610年完工,可以从洛阳直达余杭,只用了六年时间。 两千七百公里啊! 平均宽度是五十米,深度四米! 动用五百万人力,这是有详细历史数据和开支记载的。 人均要负责挖通多长的距离? 答案是0.54米每人,注意这是一个宽度为五十米,深度为四米,长度为0.54米的一小截河道。 这是多少土石方? 108立方米的土石方。 隋朝啊!那时候没有黑火药,全部都要靠人力挖掘,人力挑土,人力刨石头,全部都是人力。 现在,我们再来看看袁华要挖多少土石方,十五公里,十米宽,五米深,总工程量大约是七十五万立方米。 袁华这货有一股子倔强劲,他从新世界城附近雇佣了大约八百人,用六条海船送到两洋城,等到他走下船舶的时候,他吃惊了。 两洋城多出了很多本地人,高进高兴告诉他,附近的居民愿意用劳动换取粮食和工具,现在过来的大约三百人。 现在,整个两洋城一共两千六百人,这货二话不说,开始派出一半的人手慢慢开始挖掘。 另外一半的人手继续建设城镇,他对高进说:“挖三年五年,我们也要挖通!这是连接大汉和美洲的重要通道,牵涉千百年我不奴族的命脉!” 高进点头,说道:“我相信你,我来管理,直到挖通为止。” 这是一种骨子里的东西,这是一种中国人文化里面的倔强,袁华如是,高进亦如是,他们都相信能够挖通,没有什么可以阻挡中国建造的步伐。 但同时,当地人也比比划划,告诉他们一个不好的消息。在这里的北面有一个巨大的部落,他们经常会沿海过来,抓捕人口,所以最开始的时候这里的部落都躲着不奴族。 袁华知道那个部落,他说道:“玛雅。” 当地人点头,发出了“玛雅”的声音,表情有些恐惧。 袁华让高进组成军事卫队,并留下十条大海船给他们,可以进行海战或者撤离。 袁华自己则带着古塔登上海船,返回新世界城,他们将要从那里启航,绕道南美洲最南面的火地岛,回去大汉!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这一次,船上装满了各种种子,他们要尽快送回大汉和不奴族。 袁华带着古塔,在带上五条战舰和五条大船,三百名老水手和两百名招募的当地人,条件很简单只要返回来,当地人就能加入不奴族,给他们造房子,他们争抢着要加入,最后还是那些一直跟着渔船打渔和有在亚马逊河流里航行过的经验的当地人加入了团队。 一一五年九月一日,新世界城的外海,袁华和青羊拥抱告别,十条海船扬起风帆,开始沿着南美洲的东岸,一路向着南边航行。 这一季收获的棉花,全部都给了他们,现在船员没事的时候就聚集在船舱里面自己用亚麻布和棉花做棉衣棉裤。 因为,袁华告诉他们,接下来的一段旅程,要经过很冷的水域,那里会有大雪纷飞。 原住民都没有见过大雪,他们居然还有些激动,可其他人知道,冷是个啥滋味,必须以最快的速度把自己用棉花和亚麻布武装起来。 在公元115年,一群不奴族的海船从亚马逊河入海口出发,开始了他们漫长而神秘的航行。这是一次前所未有的探险,他们沿着南美洲的东海岸一路向南,目标是遥远的火地岛。这是一段充满未知的旅程,但他们勇敢地踏上了征程。 当他们从亚马逊河的入海口驶出时,眼前是一片浩瀚无垠的大西洋。亚马逊河的淡水与咸水交融,形成了独特的水域,这里充满了生机。海鸟在天空中翱翔,它们的叫声在海风中回荡。远处,一群海豚在波浪中跳跃,仿佛在欢迎这群勇敢的探险者。 随着船只逐渐远离河口,他们看到了壮观的亚马逊河三角洲。无数的支流像一条条银色的丝带,蜿蜒曲折地汇入大海。这片土地充满了生命的活力,茂密的雨林一直延伸到海岸线,仿佛是大自然的无尽宝藏。 袁华他们沿途都会停靠,现在他们每次停靠都休息一天。 这一天,他们在干什么? 袁华会组织一支武装队伍,登上附近的高地,插下一面不奴族的旗帜。 然后在最高的岩石上刻下,“此为不奴族领地”,七个大字,他在和西方比插旗! 沿着南美洲的东海岸航行,他们看到了许多令人惊叹的景色。在巴西的海岸边,他们看到了高耸的悬崖和金色的沙滩。海浪拍打着岩石,发出震耳欲聋的声响。他们停靠在一个小海湾,这里的海水清澈见底,五彩斑斓的鱼儿在珊瑚礁间穿梭。他们在这里补充了淡水和食物,准备继续前行。 当他们继续向南航行时,天气变得越来越寒冷。他们看到了巨大的冰山漂浮在海面上,这些冰山如同巨大的白色城堡,闪耀着耀眼的光芒。海豹和企鹅在冰山上嬉戏,它们好奇地望着这些陌生的船只。这里的海水变得湛蓝而深邃,仿佛能吞噬一切。 经过三个月的航行,一一五年十二月一日。 他们终于到达了火地岛。这里是南美洲的最南端,一片荒凉而壮丽的土地。他们看到了连绵的山脉,山顶覆盖着厚厚的积雪,仿佛是大自然的守护者。山谷中,冰川从山顶延伸到海边,发出低沉的轰鸣声。这里的空气清新而寒冷,让人感到一种原始的宁静。 他们沿着海岸线航行,看到了许多小海湾和岛屿。这里的海岸线曲折而复杂,充满了神秘感。他们停靠在一个小岛上,看到了一群海狮在岩石上晒太阳。这些海狮好奇地望着他们,仿佛在欢迎这些远道而来的客人 这次航行是一场难忘的探险。他们看到了大自然的壮丽景色,从亚马逊河的热带雨林到火地岛的冰雪世界,每一个地方都让他们惊叹不已。他们在这片未知的土地上留下了无数的足迹,也带回了无数的故事和回忆。 这是一次充满勇气和智慧的旅程,不奴族的海船在古老的海洋上留下了他们的历史。 当绕过火地岛,航向开始变成向北航行时,袁华做了一个决定,先返回两洋城的南城,那边现在应该有一个小型造船厂,这是他和高进约定好的。 船只也需要做一些修复,以及刮掉船底的寄生生物,再次补充好物资再出发。 十条船只在大海上,紧紧依靠,风帆展开,斯特林发动机在咆哮。它们乘风破浪,沿着南美洲的西岸,向着北方不断前行。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70章 灭匈之战 不奴族的东征军团,穿越山区一路向东。 前面的斥候部队,就有两千人,他们沿着山间的小路如同珍珠链般泼洒而出,将各个山道,峡谷,山外的草原和荒漠都连成了一张巨大的侦察和通讯网络。 山地里的匈奴小部落,根本不敢战斗,他们成片的跪地臣服,请求不奴族的宽容。 乞力每一次都会让他们做出选择:“要么拆散部落,溶于我们不奴族;要么,从草原上消失。” 这是一道选择题,可又不像是选择题,因为基本没得选。。。 为什么跪倒? 因为想活。 那只有一个选项,拆散部落融进不奴族的各个村落。 于是,一个个匈奴人开始收拾自己的家当,随着不奴族的轻骑兵,出发去四河草原,他们将在那里等待分配。 商队会接上他们,送到沿途指定的每一个村落,这一路匈奴的小部落的族人们都在流泪,因为不时会有一个小家庭下车,由一个村落的白马少年和执鞭者接收,安排他们的土地和房屋。 人们是如此的不安,因为现在开始,他们离散了,要各自面对自己未知的命运。 对于不愿臣服的匈奴部落,乞力只有一句话,“让他们消失吧!杀光男人,将女人和小孩送去后方交由大匠师们来安排。” 这条路,崎岖,蜿蜒,同样充满了匈奴人的悲歌和鲜血,亦如他们曾经给他们民族带去的痛苦一样,这是草原的命运轮回。 乞力骑在战马之上,他抚摸着战马的皮毛,耳边是匈奴部落移民的悲歌,那歌曲是如此的苍凉,而悲伤。 “大漠风沙起,铁骑踏霜寒。 家园遗荒草,部落泪无干。 曾记狼烟起,逐鹿草海间。 弯弓射大雕,长枪指天山。 如今山河碎,故土难再还。 流离失所处,风雪满天山。 老弱哭声哀,壮士心如煎。 马蹄踏残月,梦断离人肠。 异乡寻栖息,异族何所嫌。 何处是归途,望断水云天” 乞力听着,他并没有让士兵去喝止,因为这是匈奴人该有的悲伤和离情。 可他看着这片草长鹰飞的大地,轻轻的说道:“匈奴,不会再有了!” 是的,不奴族已经决定,从此以后将不再有匈奴!一次不行,就两次,两次不行就三次,直到匈奴族彻底灭亡。 刘玉写给他的信件里,写到:“尽量保留匈奴的人口,让他们迁移进我们的各个村落,融合他们。当然如果实在不行,那就杀掉吧!草原上,不奴和匈奴只能活一个!” 前方,不奴启玉策马奔来,他的身后,远方有十条狼烟高高升起,那是一万匈奴兵在来袭的信号。 乞力转身,对着鼓号手说道:“预警长号,起圆形车阵旗” 十名鼓号手,全部拿出长号,恢宏悠远的牛角号声在天地之间,悠悠回荡,它们以随着草原的征战响彻千年。 旗手踏马登上高地,挥动车阵旗,圆形的车阵旗在风中翻卷。 大车队用长号在回应,前面的大车在快速回转,后面的大车在快速冲上来。 正中间的大车停车,一名战士爬上车顶,挥舞血红色大旗,意思是,“以我为中心!” 随车轻骑兵策马向前,他们背负着不同编号的旗子,以中心大车为圆心,开始站位,他们背后的旗子之上,是各个大车的编号。 每一辆行驶而来的大车会直接去向他们编号的位置,整个车阵的营地开始井井有条的行动着,没有慌乱,也没有喧嚣。只有马匹的嘶叫,马车夫的吆喝声和滚滚的车轮碾压过大地的声音。 启玉到达近前,对着乞力喊道:“匈奴轻骑,一万,从东北边而来” 乞力点头,对着启玉说道:“命令轻骑兵环射,把匈奴骑兵拉过来” 启玉单手抚胸敬礼,大喊:“诺” 然后,对着身边的亲卫说了些什么,他带着十名亲卫骑兵,分散朝着前方,纵马而去。 一辆大车停到指定位置,四匹大马在吆喝声中回转,将车厢打横,一名刚刚站位的轻骑兵上去,将马匹从行辕上卸下,牵入后面的大阵之中。 另外两名驾车的士兵,开始架起外侧的薄铁皮挡板,同时开始给三射弩机上弦。 又有4名战士骑马而来,他们下马,从第二匹马上卸下各自的重甲,开始相互披挂甲胄。 外圈共有六百辆大车,其中三百三十辆拥有三射重弩机,五十辆正面的拥有发动机热吻弩炮,平均每个车是六名重装战士。 车阵中心是三百辆运载大车,围成的第二圈防御。 最中心是一百辆投石机,这些五百工匠操控。 乞力快速下马,登上来到自己身边的马车,这是他的专用马车。 掀开两侧可以挡箭的厚草席车帘,又看了看车厢后面的弹簧时钟,他要看一看这个车阵需要多长时间能够搭建完成。 当最后一个大车搭建完成,这辆大车的士兵右手高举,竖起了一面小红旗。中心的大车上,红旗飞舞,代表车阵完成。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乞力看向时钟,四十五分钟,比平时训练的时候,慢了五分钟。 他走下马车,爬上第二圈的大车顶端,遥望远方。 又过了大约十五分钟,大量的不奴族骑兵正在向着车阵后退,他们越过车阵的两侧之时。 乞力看见了匈奴人骑兵。 这些人显然并非来自于那令人闻风丧胆的匈奴王庭精锐之师。他们身上所着衣物破旧且褴褛,不少人的皮甲已显露出岁月的痕迹,看上去不仅老旧,甚至还多处破损。而胯下的战马更是良莠不齐,有的高大健壮,有的则显得瘦弱矮小。更引人注目的是,在这支队伍之中,可以看到约摸二十种不同部落的旗帜随风飘扬。由此可见,这应当是由匈奴牧民们自行组织起来的一支杂牌军。 望着眼前这群略显狼狈的敌人,他心中忽然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悲凉之感。遥想当年,那位威震四方的匈奴王意气风发、踌躇满志。每当他轻举手中长鞭,随意地朝着敌人一指,身旁的亲卫便会立即弯弓搭箭,射出那尖锐刺耳的响箭作为冲锋的信号。紧接着,十万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匈奴铁骑如汹涌澎湃的潮水一般席卷而来。他们身披锃亮的盔甲,手持寒光闪烁的弯刀,以雷霆万钧之势向草原上的各个部族发起猛烈攻击。然而此时此刻,往昔的辉煌已然烟消云散,曾经所向披靡的匈奴王庭卫队如今又身在何处?那些身经百战、英勇无畏的匈奴勇士们难道都已消失无踪?难道仅剩下眼前这般不成气候的乌合之众了吗? 匈奴人也看到了不奴族轻骑兵身后的车阵,那些黑色的巨大车厢绵延连接,如同横亘在草原之上的城池,巍巍然,给他们非常大的压力。 他们停在八百米之外,不住的张望,又像在争执什么,显得非常犹豫。 乞力并不知道,今日之匈奴,已然末路穷途。 南面大汉的军队在北来,匈奴王庭主力在节节抵抗。 东面鲜卑人在不断吞食匈奴的草场和部落,双方不断的爆发冲突,小的鏖战每一日都在发生。 现在西面的不奴族开始东征,他们已然无兵可用,无将可派,只能临时征召牧民作战。 大约过了一刻钟,对方还是动了,黑压压的匈奴人冲了上来。 乞力在想,“或许,他们只是为了这片土地,为了保有最后的牧场”。 可他丝毫没有犹豫,大声喊道:“投石机抛射,火吻散弹射击,三射重弩机准备” “砰砰砰”的投石机抛射声和热吻的发射声响成一片,不奴族的车阵之内一片安静,所有人都在看着远方,那是匈奴人冲来的方向。 三千枚投石散弹,五百枚钢铁圆珠弹在六百米到七百米之间,与匈奴人的轻骑兵的血肉之躯对撞在一起,人仰马翻,血肉横飞。 投石机在拼命装弹,抛射。 热吻也在拼命装弹,发射。 匈奴人,还在冲锋,他们的叫声听起来有些虚弱,已经没有狼群的勇气和狂野。 四百米,乞力挥手,三射重弩机开始发射。 整个不奴族庞大而坚固的车阵正面,此刻已然成为了令人毛骨悚然、充斥着死亡气息的生命禁地!那恐怖的场景让人不敢直视。 在这可怕的战场上,三种威力惊人的武器正无情地收割着生命。无论是英勇无畏的战士还是雄壮威武的战马,在它们面前都脆弱得如同薄纸一般不堪一击。 只见无数的人马横七竖八地飞射而出,有的侧身摔倒在地,溅起一滩滩猩红的血花;有的则直接被强大的石块力量砸的倒飞,身体在空中扭曲变形,然后重重地砸落在地上,发出沉闷的声响。血肉四处飞溅,仿佛一场血腥的暴雨倾盆而下,染红了整片土地。 更有甚者,一些倒霉的人竟然被巨大的重弩矢洞穿身体后,带着他们一起倒飞而起,就像是风中飘零的落叶般无助和凄惨。这些不幸者的惨叫声与战马的悲鸣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曲令人心碎的死亡交响乐。 匈奴人在两百米就已经崩溃了,他们甚至没有摸到一百米的拒马阵。 乞力面无表情,他从来都不会对匈奴人仁慈,如同人不会对狼群仁慈,他挥动右手,大声说道:“轻骑兵追击,追击百里,杀光他们!” 两侧休息了一会的轻骑兵,更换战马开始追击,双方隆隆的马蹄声消失在风中。 匈奴人在西部最后的防线,已经崩溃,现在从这里到弱水草原的匈奴王庭,只剩下坦途和等待收编的匈奴部落。 乞力并不兴奋,他策马行进在匈奴人战死的地方。 不奴族的战士们在收缴武器,收集马肉,偶尔还能找到几个活人,轻伤被送去医治,重伤的会送他们上路。 乞力又想起了老阿拉什说的话:“如果你恨他,就让他降生在草原上。。。” 他没有任何想法,这就是事实,可他们就生在这片草原,这就是他们的命运! 他接受这个命运,但他希望后代不要再承受这种命运,不奴族必须统治这里,用秩序,用科学,用文明而不是无尽的杀戮。 为什么杀戮? 为了。。马蹄边的那些野草。。。流这么多血。。。值得吗?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71章 落幕和登场 公元一一五年的九月。 当袁华踏上回大汉的路途,乞力追上了逃亡的匈奴王庭。 这时的匈奴王庭,已然奄奄一息,大汉的军队在这里的南面重创了匈奴王庭骑兵,此时的王庭只有不到六千骑兵保护着他们的王和数万老弱妇孺。 没有任何交流,因为匈奴人的骑兵发起了最后的冲锋,这大约是这个民族最后的挣扎,却爆发出了夺目的光芒。 六千轻骑兵扒开拒马时,已然死伤过半,可这些匈奴人依然纵马冲向车阵。 他们蒙上了马匹的双眼,站在马背上,任由战马撞死在车阵之上,自己高高跃起,爬上车阵的顶端,然后再被棹刀和重斧砍落,或者被重弩射杀。 没有一个匈奴兵逃离,他们如同扑火的飞虫,一个接一个扑向车阵,一个接一个倒下。 不奴族在不断的射杀,棹刀和斧头掀起鲜血如瀑布,可没有人骄傲,亦没有人欢呼,双方只是沉默的杀戮和被杀。 启玉看到一个匈奴兵倒下,他被重弩贯穿肺部,趴伏在车阵的挡板之上,不断吐血,头盔掉落,露出满头白发,他也有些莫名的哀伤,可依然在大吼“守好,不要放任何一个匈奴人进来”。 乞力木然的看着一切,他知道这是最后的一战,该用箭矢和斧头,送走这些勇士,因为狼一旦变成了狗,就再无骄傲和尊严可言。 随着六千匈奴老兵全部战死,匈奴王命令巫师带领所有的族人投降,而他则走入了自己的大帐之内。 匈奴王最后用匕首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同时结束掉的,还有匈奴人的历史。 匈奴啊!他们从夏朝走来,走过了商,走过了周,走过了春秋和战国,最后在东汉的夏季,走向了末路。 谁说征服者是骄傲的? 乞力并不觉得! 他看见趴伏在草原上的匈奴老幼,内心里毫无骄傲可言。 一名匈奴的巫,他卑微的跪在乞力的马前,将象征匈奴族王者的金冠,高高举过头顶,乞求保全老弱的性命。 夕阳下,这一顶鹰顶的金冠是如此美丽,可匈奴人的荣耀已经不在,它已经毫无意义! 乞力坐在战马上,居高临下的,对着趴伏的巫师说道:“带着这顶王冠,带着所有老弱妇孺,跟我回不奴族。从今日起,匈奴族归于我不奴,草原之上不再有匈奴王,也不再需要这顶金冠!” 然后,乞力指着这片草原,对启玉说道:“启玉,我给你留下车阵,工匠和一万士兵,雇佣牧民,在这里建一座我们不奴族的城市!” 他看向天边的落日,想到匈奴王胸口的鲜血,说道:“就叫他落日城吧!” 启玉单手抚胸,说道:“定不辱命!” 乞力策马转身,骑行了几步,转身说道:“厚葬匈奴王,善待那些散落在草原上的匈奴人,从今日起他们就是我不奴族的族人,收拢他们,给他们尊重!” 这句话,被匈奴的巫和所有跪在身边的匈奴人听到了,他们将额头贴紧大地,泪流满面,高呼:“不奴族,仁慈。” 可乞力却说:“我这么做不是因为仁慈,而是为了他们!” 他的马鞭指向处,是六千匈奴老兵最后作战的地方,他继续说道:“草原人,有草原人的骄傲!他们的勇敢让我看到了匈奴人的骄傲和历史。” 他策马再次转身,对巫师们说道:“你们的父兄已经战斗过了,所以,抬起头,站起来,像那些勇士一样。从今日起,巫来口书匈奴的历史,我们的史官会记录下来,不要让这个世界遗忘了你们的存在。草原终将统一,跟我们一起活下去,不再妄动刀兵,不再区分你我!” 巫慢慢起身,他泪流满面,曾经的匈奴,绝没有这样的胸怀,绝不曾留下任何失败民族的历史。 然后乞力又看向跪着的匈奴老幼,说道:“你们也站起来,只要不造反,不奴族绝不会歧视你们!如果谁敢歧视你们,就来找我,我的名字叫乞力。” 他又看向巫师,说道:“我派人跟着你,你带着这顶金冠,去周围所有的匈奴人部落,告诉他们不奴族现在是你们的王,让他们来归附,让和平到来。” 巫师再次俯身,说道:“紧尊王命!” 乞力不再多言,他策马转身,向着来时的路而去。 夕阳下,他的身影被很多骑兵围绕,可依然有些寂寥,有些孤独。 回家的路向着西面,那里是四河草原的方向,那里是山海城的方向,抬头就能看到草原和大漠的落日,恢宏而温暖。 黑色的骏马在草海间飞驰,摘掉头盔,让头发飘扬在风中,乞力朝着荒野大吼,“老阿拉什,谁说这里只有痛苦,只有死亡?老子要统一这片草原,老子要让这里称为乐土,老子要在这里养育生民百万,你个老货怎么说?” 老阿拉什是没听见的,他正站在黑海城的大海边,喝着奶茶,看着夕阳。 身边的不远处,女儿正在沙滩上和袁悦,古尔丽,一起嘻嘻哈哈的玩着沙子。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阿夏给他的茶杯倒上热水,老阿拉什抚摸着她的脸庞,阿夏有些羞涩。 老东西哈哈大笑,说道,“愿我们此生都如现在这样”。 远处西南面的海天一线处,一条条不奴族战船的风帆渐渐露出海平面。 老阿拉什站起来,他变得严肃,夕阳下金色的余晖,将他和这个世界融为一色。 老阿拉什轻声说道:“罗马,你好!” 码头上,一条条不奴族的战舰开始停靠,五十条一百五十吨的战舰上,一条接一条进入自己的泊位,到港的战舰之上,有人在欢笑,不断有人上下。 老阿拉什策马进入军港,三名海军军官向他抚胸敬礼,然后一群人走进港口的办公室,向他汇报这几日的情况。 一名负责侦察的军官先进行汇报,他说道:“我们已经按照您的要求,夜里向沿岸所有的罗马海港处派出了小船,斥候们将小船全部隐藏在沿岸的水草深处,他们已经带上马匹,带足了三十日的粮食和饮水,五人一组登上了沿海的高山,如果有罗马海军的补给船队进港,他们会在燃起狼烟,然后快速撤离。” 老阿拉什点头,他问道:“一共派出了几组?” 情报军官说道:“一共六组,分别监控六个沿岸的罗马海港。” 老阿拉什点头,问下一个军官,“和哥特人谈好了吗?” 那个军官说道:“我们支付了一百金币,他们会派出一支海船商队,去到沿路的罗马海港,看看各个海港罗马海军的情况,然后会在十五天后在黑海的北面他们的海港外海给我们情报。” 老阿拉什点头,最后他才问军事主官,“怎么样?开战了吗?” 三个人相视一笑,军事主管指着远处的泊位说道:“我们这一次击沉了五条罗马三列桨战船,俘获了八条罗马的货船,物资大约有七百吨,还没有全部清点完毕。” 老阿拉什顺着他指的位置看过去,那里确实停泊着几条罗马货船。 军事主管继续说道:“我们还俘虏了三百名罗马水军和海员,该如何处理?” 老阿拉什很快速的说道:“交给我,我会送他们去里海舰队和造船厂。” 老阿拉什想了想,反问他们,“你们知道,接下来,罗马人会怎么干嘛?” 海军军事主管说道:“回来的路上,我们已经讨论过了,罗马人一定会想要找到我们,我们估计他们会派出舰队,分南北两路沿着黑海搜寻。” 老阿拉什再问:“你们准备怎么干?” 军事主官说道:“我们准备沿着海岸设立侦察骑兵,同时派出舰船在刻赤海峡和巴统北面做巡海侦察。然后,根据情报,再逐一击破。” 老阿拉什点头,说道:“记住,永远不要分兵,用最大的力量快速搏杀,最好能隐藏黑海城的位置。按照袁华说的话,我们要先苟着!” 情报官员说道:“我有一个建议” 老阿拉什说道:“说出来,我们听听” 情报官员说道:“我们在刻赤有一个营寨,可以在那里建一个假的造船厂,只要有厂房和一些船只的龙骨,和一些造船材料就可以。” 老阿拉什点了点头,鼓励道:“是一个好办法!” 但他转念一想说道:“建个真的,建个真正的小船厂!要真的建造船只,否则交易的船队能看出来,保不准里面有罗马奸细。” 这老货和袁华两个混的久了,把汉人的阴谋诡计都学了去,各种明的暗的,各种神鬼手段全都用上了。 最后,他再次叫来负责船舶制造的大匠师,问道:“现在造船的速度如何?” 大匠师说道:“现在是战时,流水线全部都在制作战船的材料。五千造船工匠在参与制造,船坞里一共摆开五十条建造线,大约八天可以下水一条,一百五十吨的战船,目前没有在造三百吨的轻武装货船了。” 情报军官却说道:“其实还有二十条船就已经饱和了!” 老阿拉什不明白,他问道:“什么叫饱和了?” 军事主管说道:“我们没有那么多船员,就算现在的五十条战舰,也有一些是凑出来的人数。把人再匀一下,最多也就只能操纵七十条战船。” 老阿拉什点头,他对亲兵说道:“给刘玉写信,我要调里海舰队的人员,我可以用罗马单位海军士兵替换。” 亲兵点头,立刻开始记录。 老阿拉什再次看向众人,说道:“我想各位要有一个基本概念,那就是不奴族要么不出手,要出手就要往死里整。我们要的不是几条罗马人的破船,我们要的是整个黑海的制海权!” 这是老阿拉什第一次说出来,他也是最近坐在黑海边想明白了。 断罗马人的粮草,帮帕提亚人打仗?我又不是有病,老子能得到什么好处? 所以,老子要黑海,要黑海的航线控制权,要收过桥过路。。。呃,过海费,以后从黑海过,给老子交钱! 有意见?不交钱?那老子就要船,要货,还要人! 要么不打仗,要打仗就往死里打。人手不够?那老子就把里海的舰队人员全部调过来,那里有四百多条战船,那里的人手足够罗马海军喝几壶的! 去你的罗马,去你的图拉真,你敢不签和平协议,敢骑在不奴族头上拉屎? 看我把你拉下来,按在屎里面摩擦,摩擦,不断摩擦!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72章 黑海狂涛 老阿拉什,仿佛是上天送给罗马人的礼物,他每一次对罗马动手,都会让罗马人痛不欲生。 第一次西征,阿拉什一次性掠夺了十万人口,无数财富。 你可以这么理解,建造黑海城的财富,物资和人口,是老家伙带着人抢回来的。不但没让不奴族掏一个铁钱,甚至还有的赚头! 同样,罗马为了恢复这些城市,也用了整整一年迁移人口,补充奴隶,甚至提供生产和生活资料,帝国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原因很简单。。。那群强盗简直就是疯了,连水桶都要抢走,他们还能留下什么? 老阿拉什非常鬼,他让出了关键的第比利斯城,这让罗马把愤怒的火焰全部送给了贪婪的帕提亚人。 罗马人犯了一个战略性的错误,他们给了不奴族和黑海城整整一年半的发展时间。 这就像是一道数学题,罗马其实面对着两个数字,一个数字属于帕提亚,另一个数字属于不奴族。 对于罗马而言,帕提亚其实已经是一个定量。帕提亚有多强或者多弱,罗马人比不奴族都要了解。 但对于不奴族,罗马人其实了解的并不多。所以,不奴族是一个变量,图拉真应该第一时间找到黑海城,按死不奴族对黑海的野心。 可罗马人连续做错了两件事,其一,忽略了不奴族的和平协议,这意味着罗马人选择继续战争,不奴族也无路可退!二,没有第一时间打掉黑海城,奴隶文明给了工业文明一年半的发展时间。 第一件事是傲慢; 第二件事还是傲慢。 当然,这个时代就算是大汉,也没有见过什么是真正的工业文明,而且是以流水线进行分工的古代工业文明! 你应该如何理解,曾经袁华所处的历史线上,从不曾出现过这样文明体。你如果硬要比较,那你大致可以认为是他们的劳动生产力相当于1600年到1700年之间的小型英国,但他们比这个时期英国的人均生产力要高很多,因为分工更为细致和专业。特别是在农业,钢铁两个工业里,不奴族的水平肯定高于那个时期的英国佬。 随着大汉“罢默百家,独尊儒术”开始,人类的东方大陆已经停止了在自然科学领域里的自然生长。 汉武帝就像一个怪才,用儒家这个学说,将华夏文明这棵原本在自然森林里,自由生长的大树,硬生生变成一个花园里的盆栽。 而之后的唐,宋,明,清,继续沿用独尊儒术,让这棵树最多只能在造型上多长几片树叶,完全失去了在自然科学领域全面开枝散叶的能力。 袁华曾经就学说问题,在大匠师们会议里进行过极其严肃的讨论,他是这样描述的:“儒家是百家里面的一个学说,它有它的优点,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爱惜民力,而统一的学说也带来了一个好处,那就是思想的统一,带来了更加紧密的民族认同!这就像一把两边开刃的剑,一边是利于统一和管理,一边却扼杀创造和科学。我们不奴族要创新,统一认识可以更为广阔,爱惜民力也可以更为广阔,谁说科学和工业不是爱惜民力?谁说商业和贸易,不是爱惜民力?我们要创造一个更大,也更为广阔的大一统认识,任何可以增加人民生活和自尊的东西都要拿来,不管它们是源于哪里?能创造更好生活的思想,都要认真学习和融合,希腊的航海,罗马的商业,贵霜的佛教,帕提亚融合东西的美学,甚至是部落里面巫的草药医术,我们都要学习。我们不奴人心有天下,以天下为师,爱护和反哺天下之民!” 在神明纵横的年代,袁华对于不奴族就是先知,是神在人间的行者,而他的话就是神的呢喃,亦只有最伟大的神明,才拥有如此胸怀。 因为,我们都是神的孩子,而神热爱所有的人类,它希望万族和睦,让人族慢慢融合,它希望万族能够自由生长,和而不同,共同开拓宇宙星空。 现在,老阿拉什将在黑海释放不奴族的力量,他所统领的舰队就是不奴族扎穿奴隶文明的长矛。 锐,不可当! 罗马的海军军官,站在海船的前甲板上,正带领补给舰队离开锡诺普的港口。 有船员发现山岭之上有烟柱升起,他看过去,以为是山火在自燃,并不以为意,继续下令:“战舰在前,货船在后,继续向东航行。” 可他们都没有注意到,在大海的北面,海平面之上有一个小小的白色小点,那是热气球正探出了不奴族的大眼睛。 热气球被绳索牵引着,升上两百米的高空,他们用没有箭头的箭矢,将一份情报射到船的甲板上。 不奴族的军官展开纸条,“诺锡普东边的山头上,有烟柱升起,罗马海船离开港口” 军官立刻大喊:“立刻派出战船通知四百里外的大舰队” 现在,不奴族有两个侦察小舰队,各有三条战船,监视是黑海的南北两个沿海线。 而大舰队停航在黑海中心偏东的位置,随时等待情报的送达,他们每十天回去一次黑海城,补给完成会再次出发。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一天后在萨姆松东边的海面上,十五条罗马海船遇到了不奴族的海盗舰队,只是这个海盗舰队的船只有点多,足足有四十五条。 海面上,不奴族的舰队在罗马海军舰队的前方形成了一个类似S的对射阵。 不奴族的海船犹如风驰电掣一般,其速度远远超过了那些庞大而笨重的罗马战船。只见这些海船在前方灵活地回转着身姿,每一次转动都像是一场惊心动魄的舞蹈表演。与此同时,无数的燃烧弹从船上倾泻而下,宛如密集的雨点纷纷洒落。 那些燃烧弹都是用厚实的羊皮紧紧包裹着的圆形瓷瓶,内部装满了易燃的煤油。当它们以惊人的极速猛力砸向罗马战船的船板时,只听得“咔嚓”一声脆响,坚硬的船板瞬间被砸出一个个大洞,瓷瓶也随之碎裂开来。刹那间,粘稠的煤油如决堤之水汹涌而出,迅速流淌在船舱内和甲板之上。 然而,这还不是最可怕的。因为包裹着瓷瓶的羊皮早已被熊熊烈火点燃,所以当煤油与羊皮上的火焰相遇时,就仿佛火上浇油一般,火势瞬间变得异常凶猛。原本只是缓缓流动的煤油,此刻却化作了一条条张牙舞爪的火龙,沿着木板和绳索疯狂蔓延,所过之处皆被火海吞噬。 放眼望去,整个海面都被燃烧的罗马战舰所覆盖,浓烟滚滚,火光冲天。面对如此惨烈的景象,罗马士兵们惊恐万分,他们手中的弩炮虽然威力强大,但由于射程太短,仅有区区三百米,根本无法触及到远处的海盗船只。无奈之下,许多人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所在的战船逐渐被大火吞没,发出绝望的哀嚎声;还有一些勇敢者选择纵身跳入波涛汹涌的大海之中,试图寻求一线生机。 等到战舰全部燃烧起来,不奴族的海军舰队,就会更换发射弹药,这一次是一种铁锚,铁锚的后部带有粗麻绳和人工齿轮卷机。 这些铁锚会在百米射穿罗马商船的船体,然后将它们一条拖过来。单兵重弩在不停的射击,直到甲板上没有罗马海员抵抗,身穿藤甲的不奴族水兵,会在船只紧靠之后,开始强行登船。 身穿藤甲,手持重斧的士兵在前,成排的弩手在后,在喊话投降以后,开始进入船舱。 如果罗马水手投降,他们就接收船只。 然而,只要有人胆敢奋起抵抗,等待他们的必将是一场惨绝人寰、血流成河的残酷杀戮!刹那间,船舱内充斥着震耳欲聋的喊杀声与凄厉的惨叫声,不奴人和罗马人的身影交织在一起,展开了殊死搏斗。鲜血四处飞溅,仿佛将整个船舱都染成了一片猩红之色。 这场战斗从一开始便呈现出一边倒的态势。尽管罗马商船的船员们也拥有一定的战斗能力,但无论是他们手中的武器还是身上的装备,与那些身经百战的不奴族水兵相比,都显得相形见绌。往往双方刚一交锋,还没过上十分钟,胜负便已毫无悬念地揭晓——罗马一方迅速溃败,而不奴族则以雷霆万钧之势横扫船舱。 紧接着,不奴族人毫不留情地掌控住了整艘货船,并马不停蹄地朝着黑海城进发。在他们脚下,只留下船舱里满地的狼藉和那尚未干涸的血泊,见证着刚刚发生过的那场惊心动魄的厮杀。 从公元一一五年九月底开始,到十二月底,罗马海军共损失了八个补给舰队,战舰七十六条,商船一百四十八条,各种物资总计一万一千吨,被俘虏的水手超过六千七百人。 整个黑海的航运陷入了彻底的瘫痪,哈德良军队虽然攻陷了埃里温,却难以继续进攻帕提亚人的领土。 这一次,不奴族开始真的改变历史,因为按照图拉真的计划,哈德良将统帅大军进攻帕提亚的首都,而黑海物流的断绝,让这一计划彻底陷入停滞。 罗马的困境开始体现,他们有限的生产力依靠海运加上短途陆上运输,其物资损耗是能够接受的。 但一旦要全部经由陆地运输,那沿途消耗的粮食和物资,让罗马帝国难以承受。 往往运送一吨粮食,送到哈德良手里的不到五分之一,这简直令人发指! 哈德良在写给罗马的信件中,写到:“若不根除黑海的威胁,罗马将会慢慢枯萎。” 是的,哈德良说的不是帕提亚战争,他说的是罗马! 海洋是罗马的命脉,失去海洋,罗马将什么也不是!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73章 罗马的理性应对 黑海的危机,让整个罗马震动。 图拉真和整个罗马的贵族议会一致同意将不奴族作为罗马最主要的敌人。 这一次他们真的非常重视,因为不奴族的海军太狠了,居然一条完整的罗马海船都跑不出来?! 哈德良和罗马元老会专门问询了,被救起的十几个罗马海军士兵。他们了解到整个战斗的过程,罗马海船的弩炮射程远远低于对方,航速也不够。 现在,罗马已经知道,不奴族的海军有三个特点:“第一,风帆极多,航速很快;第二,弩炮射程极远,总是在四百米外发起攻击;第三,规模在五十艘船以内。” 哈德良让海军军官们进行三天的推演,他们发现无论派出多少船只进入黑海,都不可能取得胜利! 甚至有军官直接表示,“给我五十条战舰,我能封死博斯普鲁斯海峡北面的出口,来多少,我的舰队就能射杀多少!” 经过罗马议会的讨论,为了应对此次黑海危机,罗马第一次将不奴族作为最重要的对手来对待,并做出以下安排: “首先,让工匠立刻开发更大射程的弩炮,至少五百米以上的射程! 其次,为战船加装桅杆和风帆,要让战船地航行速度提高一倍以上。在海船没有得到全面加强之前,罗马海军将退出黑海。 然后,立刻封锁博斯布鲁斯海道,在罗马海军找到克制办法之前,整个博斯普鲁斯海峡禁止航行。经过推演,罗马完全可以用弩炮,以及在海峡内部水道沿岸布置大量可以燃烧的小型快船,彻底封死博斯布鲁斯海峡的航行。 再次,哈德良军团现在原地待命,罗马海军将把物资运送到地中海东北角的阿达纳,然后再有陆地辎重部队送达埃里温城。 最后,在获得充足补给之后,哈德良军团从埃里温改道,向西北出发,沿黑海东岸,向北,徐徐前进,摧毁所有非罗马的城镇。” 罗马的理性开始复苏,他们居然知道开始封锁博斯布鲁斯海峡,数百年的海战历史,让他们知道射程和航速全部吃亏的情况下,罗马海军没有机会。 连骄傲的图拉真都表示:“纵使罗马海军无比英勇,我也不可能送他们去做无谓的牺牲。” 于此同时,罗马将从海路,加上最短的陆地运输线路,从地中海向哈德良军团补给物资。 按照计算,公元一一六年的四月,哈德良的十万大军,将能够获得充足的补给,然后北上。 而哈德良自己也开始在埃里温,召集大量罗马工匠,研究如何改进陆军弩炮的射程。 罗马有能力提高弩炮的射程,但是之前三百米已经可以横扫地中海地区,他们根本没有必要去提高射程。 哈德良面对工匠们,说道:“我要弩炮的射程到五百米以上,你们能做到吗?” 一个老罗马工匠俯身说道:“将军,我们应该能够做到,但是我们需要很多的牛筋和马筋,弩炮车的造价会贵出很多。。。” 哈德良挥手,阻止了老工匠后面的废话,他对身边的亲卫士兵说道:“问罗马要这些材料,越多越好!” 然后,他再次说道:“在牛筋还没有抵达的时候,我允许你拆几台弩炮,试着用它们的材料创造出更远射程的弩炮” 哈德良这一次面对的不奴族,这是一个怪物,罗马需要研发更强力的扭力系统,罗马怎能忍受落后于人?! 老阿拉什还在等待罗马人的大举进攻,他真的没想到,自己居然能把一个帝国的海军清出黑海? 一直到二月中旬,老阿拉什才发现,整个黑海的海运全部都停止了,连带不奴族的海洋贸易也停止了。 这就像是暴风雨之前,那一瞬间的宁静! 派出侦察舰队,他们带回来,博斯普鲁斯海峡被封锁的消息。 沿岸侦察部队抓到的舌头,也证明他们现在居然把特产用马车送往博斯普鲁斯海峡之后的码头,那里有船送货到地中海的各个地区。 老家伙发现,罗马人真的挺狠,居然敢自己封锁自己,自己捅自己刀子? 罗马有些棘手啊! 而且,随着帕提亚在埃里温的再次战败,老阿拉什敏锐的感觉到,自己可能是罗马大军的下一道烤羊肉。 不奴族和罗马势力接壤的有三座要塞,东面的叹息之墙。 中间是一个罗马人修建的高地营寨,现在正在改造成为第二座星型要塞,中路有两座相距五十里的星型要塞应该是安全的。 而西部是黑海城,这座城的城墙已经高达十米,易守难攻,但老阿拉什对于罗马人有全面的认识,这群货上面打不过就会挖地道,虽然黑海城有护城河,但老阿拉什对于只有三米深的护城河并不满意,他决定继续挖深城外的护城河。 他找来工匠,要求放干护城河的水,然后开始向下继续挖深。 全城的老百姓倒是因为这次放干护城河的水,得到了大量的淡水鱼。城门口热闹的不得了,家家户户都拿着身份号牌,排着队伍来领取河鱼,毫无战争来临前的紧张感。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老家伙现在每天都在琢磨,若是罗马大军来进攻黑海城,他们究竟该如何应对。 城墙上的钢铁石刀落闸,热水锅炉,他要求每七天要检查一次,全部都要用石油润滑油保养,而一旦发现生锈的部件要立刻换掉。 同时,老家伙还要所有的家庭要参与军事训练,组织登城分配给每个人一个不同颜色的号牌,比如红色的是守墙垛的要练习重弩和单手重斧;蓝色的要学会给锅炉换水,点火和使用人力鼓风机;白色的要学会给人包扎和使用担架:绿色的要学会使用三射重弩机,如何上弩,上弩矢和发射;黑色的,要学会落闸刀,并用转盘齿轮组将石头闸刀抬起。。。。 除了老幼,城里的每个居民都有一个牌子,无论男女。 他们要集中培训两天,然后每七天轮换上城进行一次的演训。 这老货要做到六万居民,六万兵,全民皆兵! 这在他们这些游牧民族出身的人看来,本来就应该是这个样子,女人一样可以战斗。 而且,在不奴族烧锅炉和落闸这种事,女人完全能干,打开龙头和转动转盘很难吗? 最后,他再次找到城里的匠师,组成了一个由各行各业的匠师组成的小型会议组跟他们研讨罗马人攻城的手段,希望能获得一些更好的防御手段。 老阿拉什说道:“罗马人攻城,会采取以下手段,登城梯,冲车撞门锤,与城墙等高的登城楼车,远程弩炮可以采用石头弹和火焰弹,他们还会挖掘坑道让城墙崩塌” 他特意让人画出了罗马人的各种攻城设备,并做了小模型演示。 工匠们表示,登城梯可以被石头闸刀反制,冲车撞门锤能够被城门上的火油和可坠落重型条石压制,登城车可以被城头每十五米一架的三射重弩机用火焰弹压制。 “难搞的是弩炮和挖掘地道”,工匠们表示。 “弩炮在三百米外,投石机能打到,但是没有准头,有可能一发,也有可能一百发也没打中!除非,我们上热吻,它的低弹道,准确性高很多。” ,一位工匠说道。 另一位工匠说道:“可海船都不够用,我们没有多余的热吻” 老阿拉什突然想起来,罗马人已经封锁了海峡,短期来看罗马海军找不到对付不奴族海军的办法。 他下令道:“从现在起,优先装备城墙,要考虑陆战和海船可以通用的安装底座,如果需要我们可以快速转移到海船之上。” 然后,老阿拉什问道:“坑道,你们有什么更好的办法?” 汉族工匠说道:“埋缸法,大汉军中,在城墙内侧每10米埋设一口大瓮,或在城内挖井,井底放置蒙上薄牛皮的陶缸。这些设施可以侦测到敌人挖掘地道时发出的声响,这样可以提前发现地道的位置。然后,我们挖掘反地道进行拦截。反地道的挖掘方向会根据监听设施提供的信息随时校正。当反地道与敌方地道相遇时,大汉守军会通过烟熏、灌水、使用撞击式巨斧等手段攻击敌方坑道工兵。” 一群人佩服不已,大汉啥坑人的办法都有!这群人,脑袋真的有点不一样啊!居然自己可以向外挖?怎么想出来的? 工匠提醒道:“就是别挖过护城河,那玩意坑死人,会渗水” 阿拉什说道:“先不管,我们开始埋蒙皮大缸。” 大汉工匠还提醒道,“每家每户也要准备几口大缸,装满水” 众人反问:“为啥?” 大汉工匠说:“防止敌人用火攻啊!” 旁边一个工匠说:“还要每个社区加一个装在高处的大铁皮水箱,用发动机抽水上去,在用水管接到每个社区,可以快速补水。” 另一个工匠说,“要不直接用砖头和水泥起一个大水塔?铁皮用不了几年就锈坏了,水泥和砖头坏不了。而且,每家每户接一个水管,以后老百姓还真能用!” 握草,这群人就立刻这么定了? 立刻起大水塔,用斯特林发动机定期抽水。 好吗!战争引发的城市自来水工程! 果然,战争引发一切革命,从计算机,到互联网,原来水塔也是战争引发的。 袁华要是在这里,一定会说:“握草”。 战争引发了恐惧,而恐惧带来脑力激荡,现在罗马和不奴开始了正式博弈,双方的智力都被激发。 这真的是一个可怕的笑话,战争越多的地方,科技和工程的进化速度会越快! 痛苦,带来改变!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74章 你怎么又回来了? 公元一一六年,二月底。 袁华又回到了两洋城,他带着十条海船在两洋城的南部小镇靠岸,乐呵呵的拥抱了见到的每一个熟人。 所有人都傻了,这货不是回大汉了么?结果,出去五个月,居然又回来了?你这是走了个寂寞吗? 古塔从他们的眼神里,看到了疑惑,连忙解释:“我们绕着这个大陆走了一圈好不好,现在我们在太平洋这边。” 众人这时才想起来,是啊!太平洋和大西洋中间确实隔着120里。 嗯,有道理,120里,他们走了五个月! 到此,所有人终于明白了,难怪袁华这货要跑这么远,到这里来挖一条河! 袁华看着上百人,傻愣愣的看着他们,大声喊道:“派个人去通知高进,老子又回来了!另外,把船都拉上来,把船底刮干净,另外有些地方漏水要加强和补胶。” 众人这时才反应过来,立刻开始忙碌起来。 这个船厂很小,只有一百多船工,另外还有一百多当地居民,他们在这里帮忙,换取充足的食物。 这时代,吃饱是一种梦想,在这里,梦想却可以成真! 高进在两地之间,修建了两个小小的驿站,每四十里一个。每个驿站只有三人,提供两匹换乘的马匹和最简单的饮食。 他们这群穷逼,在两洋城总共就十匹马,他们南部船厂有两匹。 一名不奴族士兵,立刻骑上战马,快速向着北城而去。 沿途换马,这士兵在六个小时后抵达了北城,屁股都麻了。 高进听到袁华又回来了,他吃惊不已!于是,他在一天后抵达了南城的小营地。 “你绕了一圈?”,高进看到袁华的时候,这货正蹲在海边扔石头,很无聊的样子。 袁华拍了拍手,乐呵呵的看着高进,说道:“你还别说,南边的极寒之地,海豹和企鹅还挺好玩的,很傻的样子!” 袁华聊了很多那边的趣闻,高进对于南面有一个巨大的草原很感兴趣,他建议可以移民一些牧民到那片草原,能饲养战马,羊和耕牛。 高进告诉他:“北边营地又多了三百多人。” 袁华说道:“挺好!” 高进摇了摇头,说道:“不咋滴!” 袁华疑惑道:“为啥子?” 高进一番解释让袁华目瞪口呆,袁华说道:“你抓了一百多个玛雅人俘虏?” 高进点点头,说道:“这群玛雅人,本来是两百多人。他们沿着海边的小路一路杀人抓人。还是当地人通知我们,于是就被我们干死了一百,还留下一百多投降的俘虏,外加一百多,他们沿途抓得人口,现在还有三百多人。” 袁华疑惑了,问道:“那一百多他们抓得俘虏不回去了?” 高进摇摇头,说道:“他们的部落被玛雅人摧毁了,回去啥也没有,就直接留下了。” 袁华觉得这个消息真不咋滴,他说道:“玛雅人有病吧!学罗马抓奴隶” 高进再次摇头,他说道:“奴隶还算好的了,这群玛雅人还要人祭。” 袁华跳起来,说道:“人祭?玛雅人杀人祭祀?” 高进点头,说道:“当地人都知道。一旦玛雅人来了,他们根本打不赢,就会全部逃出去。” 袁华以前只是知道南美洲有三个文明,以及三个文明的大致分布。也记得这三个文明会拿活人献祭,但不记得到底是哪一个文明?还是说,这三个文明都会用人祭祀神明?袁华想到这里抖了一抖,觉得全身毛骨悚然。 袁华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文明越不发达,劳动生产力越低下,文明就会更加残忍。 所有人类文明的最早期,其实都是存在献祭和吃人的,但一旦进入奴隶社会晚期,这种行为就会慢慢停止,这就像一个铁律,袁华并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原理上,人类个体产出越少的时代,不是更加需要团结和人力,来共同应对大自然的挑战吗? 高进告诉袁华,玛雅人现在还在使用石器,会使用盾牌,木刀,石头斧头,投矛和弓箭,也会采用阵型。 木刀很特别,就是木条上镶嵌锋利的石片,但这些武器都其实真不咋滴,皮甲都难以砍开,更不要说铁甲,。 但袁华还是提醒高进,“你们要注意安全,不要进入北部的山林,我们虽然需要人口,但必须先保证安全。沿海的山地小道要建立哨所,让巡逻的斥候队,带上几只狗子,它们比人要敏感的多。” 他们带到美洲的八只小狗,已经有四只生了小狗,狗群增加到了三十二只。这群巴扎瓦克犬现在已经是不奴族的宝贝,它们在丛林里比人类机敏太多,能发现很多人类无法发现的危险,潜伏的鳄鱼,丛林里的美洲豹,树上移动的蟒蛇,总是狗群第一个发现。 袁华第一次感受到,狗可能是人类最重要的生存伙伴,拥有狗的部落和村庄人口的存活率要高出非常多。 这就是为什么华夏的村落里,总是能听到狗叫,一个村落里总会有几家会养狗的原因。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他已经决定,这一次回到大汉,要带一些中华田园犬来到新大陆,那些小家伙们是最好养活的犬种。 高进在南城的小营地待了三天,就返回北城了,临走时他问袁华,“还需要我送些什么过来?” 袁华说道:“粮食和斯特林发动机,你们现在能制造斯特林发动机吗?另外,给我三匹马和两条狗。” 高进点点头,说道:“马和狗拿去,粮食我来准备。上个月,听说新世界城已经开始尝试制造,他们雇佣的人手增加的很快,听说他们已经开始规划周边村落的建设。但是,我们这边没有存货,仅有的几台都很重要。” 袁华叹息,离开崔力他们,发展真的很困难。 高进走了,袁华还要再等待七天,因为船只的维护和修理还没有完成。 为什么再次回到了两洋城的南面,其实很简单,袁华对于横渡太平洋有一点恐惧,他想把船只的状态恢复到最好。 因为接下来,可不像从非洲到美洲这么近的距离。袁华记忆深刻,他们从非洲西岸出发,只用了八天就看到了南美洲的海岸。 可横渡太平洋,会遇到什么风险?要航行多远?到底要航行多久?袁华都没有没有概念。 他只知道这条航线很长很长,应该从两洋城向着西北方向航向,其余的事情他就全部交给天意了。 他再次让船上的木工制作了大量的木头花盆,他固定在甲板上,种植上各种各样新鲜的蔬菜,包括野生的西红柿和辣椒,西红柿小小的,酸甜的,辣椒晒干,然后泡盐水坛子里绝对酷毙了。 船员们每天都必须有蔬菜的摄入,不然会生病。 三月十五日,十六岁的古塔,爬上桅杆的顶部吹响了尖锐的哨子,袁华在甲板上摇响了铜钟。 码头上,全是欢送他们的船工。 袁华再次带着十条船,五百名水手,三匹马以及两条小狗,再一次。。。踏上,前往大汉的旅途。 这货先带着船队向着北美洲的西岸航行了四天,他们在沿海看见了一些原始的村落和炊烟,但是这一次他们不敢轻易接近。 沿途他们只在无人的海岸停泊,建立警戒哨,让人们和动物都活动一下。 当然,袁华有一种恶趣味,他到处插旗,到处刻字,到处撒尿。 三月二十日,清晨,这一天吃早饭的时候,袁华对古塔说:“准备两天,我们向东吧!我们回家” 古塔很高兴,能回家,能见到姐姐,是他最幸福的事情。 大海? 他已经看腻了,或者说,他看见大海就想吐,太腻歪了! 这小家伙现在的个头,已经和袁华差不多高了,袁华觉得这家伙估计能长到一米八,在这个时代是一个长腿哥哥。 他们在荒野的山林间,挑选木质坚硬的树木,上百人一起动手,砍下几棵,然后分段,抬回海滩,用两天切分出很多木板,放进船舱阴干,这是用来修补船体的材料。 三月二十三日,凌晨,十条海船开始向东远航。 白天,这些船只排成两行,成两列横队向东航行。 夜晚,他们点起煤油灯,怕夜晚迷航,船队走散了,他们用最粗绳索把所有的船只,连成一条线。 他们夜以继日的向着东方航行,十一天后,他们发现了一个大的岛屿,人们登上这个海岛,在海滩边建立营地,依然派出人守夜,在这里休息。 白天,袁华派出两条海船,让他们沿着岛屿航行一圈,而自己则登上高地继续这插旗的伟大事业。 可这一次他发现了村落,可他不敢轻易接近,这些太平洋里的各个小部落,一言不合就要吃人。 于是,这货躲在草丛后,带着一群人撒了一泡尿,溜之大吉。 回到海船上,袁华让人记录下这个海岛的纬度。是的,这个时代通过地中海的海员们用星盘能够观察太阳或者北极星,然后根据它们的位置了解自己的纬度,但经度他们并不知道。 袁华他们是从罗马人那里知道的纬度的计算方法,现在所有的海员都会使用星盘。 星盘(Astrolabe,Astrolabium) 是天文学家们用来观测恒星相对位置的一种工具,它也可以被用来计时、航海和勘探。这种仪器由希腊人发明的。 罗马人继承了希腊的一部分文明,他们现在的海船都带有这种星盘。 可罗马到今天还缺少指南针,这让让罗马的海船只能在沿岸行驶,因为他们只有一个维度的数据。 而大汉工匠带来了司南,袁华他们有至少两个纬度的数据,他们现在可以预估大致的方位。 比如,记录下这个岛的纬度,北纬十八度。 然后,袁华他们又发现了一个小岛,向北西面航行三个小时,那么袁华他们就能在记录一次纬度,然后通过方向,平均航行速度和时间三个数字,计算出岛屿相对的经度。 是的,袁华他们就在这么干。 虽然这个数据其实极其模糊,但这就是一种粗颗粒的数据,比没有,要强上一百倍! 环岛航行的船只回来了,这个岛屿居然非常大,袁华能大致推断出这是哪里了。 这是夏威夷! 袁华他们记录下周边各个海岛的纬度,然后他给这个岛屿起名叫“太平岛”,寓意一路太太平平,风平浪静,无病无灾。 公元一一六年三月十二日,袁华他们离开太平群岛(今夏威夷群岛),继续一路向西。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75章 南海之城 南海城在哪里?在今天海南省东方市的北面,大河的入海口。 袁华选这里有三点,一,和大汉的沿海近;二,离海南岛的铁矿山近,他已经在地图上给尔青他们标出了铁矿的位置;三,离越南的北部也近,他们要从那边购买大量煤矿。 尔青是白马少年出身,然后在乡村待了一年,之后投身军旅,经历了和匈奴的战争,又跟随老阿拉什西征罗马。 刘玉在二十份名单之中,挑中了他来开拓南海城是有原因的。 刘玉选人,有她独有的方法。 她先是给二十个申请带队的人出了一个题目,这个题目的名称是“如何防止疟疾和各种热带疾病?”。 在看过所有人的答案以后,她觉得尔青的提案,最为满意,也最容易实行。 尔青的方案非常野蛮,只有一个字:“烧!” 尔青回答的提案,是这样的:“医师不可少!饮水和饮食要严格把关!但先生说过,热带最难对付的是蚊子。 我仔细观察过,蚊子主要生长在水源附近分水草之中,所以唯有烧掉沿居民区附近十里以内的所有水源地附近的草丛,才能防止蚊子大规模的生长。 另外,沿居民点外的原野和沟渠也要定期焚烧,草木灰回田的同时,也能杀灭很多虫害。 所以,南海开拓之要害是为“火烧””。 刘玉看到这个答案,甚为高兴,她和崔力连夜找到尔青,三人商讨两天两夜,最后安排好一切,才让尔青带队出发。 尔青做事雷厉风行,从公元一一五年七月抵达朱崖郡开始,他就马不停蹄。 先是带着洛阳的公文,去到朱崖郡拜会大汉官员,并送上大量铁器,用以帮助朱崖郡百姓开荒所用。 又送给郡城官吏,一些不奴族的牛肉羊特产。这倒是让众官吏皆是高兴不已,要知道在大汉是很难吃到牛肉的,牛乃是国家最重要的劳动力之一。 而当地官员早先也收到大汉信函,也知道不奴族之南海城,乃是皇帝亲自恩准,自不会为难。 尔青更加拿出大量金银,请朱崖郡帮忙招募各族人手,为南海城召集人力,这一下把整个朱崖郡的官员们高兴坏了。 这许多年来,就算大汉也不曾有如此大的投资。这笔金银投入朱崖郡,他们有收益,同时整个朱崖郡也会繁荣许多,此为大政绩啊! 双方相约七日后,朱崖郡将调动三千人力,来南海城协助建设六个月。 然后,尔青再次回到营地,要求所有人暂时先住在海船之上,安排一部分人手开始沿着海边开建码头,然后另外一部分人开始穿着网孔纱衣,开始大规模烧荒。 尔青带有一种推车,这是崔力为他们烧荒专门设计的发动机钢锯。由马车拖动到森林之中,点燃发动机,电锯就会开始来回运动,只要对准大树,电锯的效率比人力拉锯的速度高五倍不止。 这群人带着二十台发动机电锯,将大片的森林伐倒,任由那些巨大的树木就那么横倒在荒野之中。 后面的伐木队选取最好的木材,切分成段,用马车拖回高处的营地,但大多数木头就那么一排排横倒在大地之上。 这个时代的海南岛森林,是一片神秘而生机勃勃的绿色世界。人类只是在沿海占有很小一点土地,大多数地区,全是郁郁葱葱的原始森林。 阳光透过浓密的树冠,洒下斑驳的光影,仿佛是大自然精心编织的金色地毯。高大的乔木如擎天巨柱,直插云霄,它们的树冠相互交错,形成了一道天然的屏障,将一切的喧嚣和炎热隔绝在外。 在这片古老的森林中,藤蔓缠绕,如同岁月的痕迹,诉说着这片土地的古老与沧桑。巨大的榕树,气根如帘,垂挂而下,仿佛是大自然的守护者,静静地守护着这片土地。 林间,鸟儿的歌声此起彼伏,它们在枝头跳跃,欢快地歌唱着,为这片寂静的森林增添了几分灵动。偶尔,一阵微风吹过,树叶沙沙作响。 在森林的深处,溪流潺潺,清澈见底,水中的鱼儿自由自在地游弋,偶尔跃出水面,溅起一串串晶莹的水花。溪边,野花竞相开放,五彩斑斓,蝴蝶在花丛中翩翩起舞,为这片森林增添了几分诗意。 但尔青来了,他们这些人,带着不奴族的强悍气质,带着钢铁工具,带着发动机的咆哮,带着火焰之神的伟力来了。 尔青做过实验,这地方的植物和北方完全不同,土地极其潮湿,而植物带有很多水分,所以他们先需要放倒树木,让它们无法从大地获得水分,在烈日之下快速干枯。 七天之后,当三千海南岛的雇佣劳动力抵达的时候,一千不奴人已经将接近七百亩的海边森林全部伐倒,密密麻麻的树木就那么横倒在大地之上,极其壮观。 黎族人看见不奴族的发动机钢锯,全部拜倒高呼天神保佑,连大汉的移民们也惊奇不已,全都围着这些东西议论纷纷。 大汉的民族文化,让他们对于神明有些不太感冒。但对于新家伙事,好奇的紧,全都在询问该如何使用。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不奴族给他们演示了,如何用这种动力钢锯伐倒一棵五人合抱的巨木,只用了二十分钟,四个不奴人就活生生干倒了这棵雄伟的巨木。 所有人,这一刻全都目瞪口呆,三千人围在森林的一角,安静的不行,只有发动机在嗡嗡的运作。 然后。。。然后,人群就沸腾了! 海南岛什么最难? 这地方开荒最难,而开荒里面砍树极其耗费人力,用原始的斧头砍树,五人合抱的大树要七八个人整整两天,还能把人全部都累趴下。 在然后,不奴族演示了四人钢锯,这一次花了三个小时,八人轮换,也干倒了同样一棵巨大的树木。 所有人都来问,这两种东西的售价,可发动机钢锯不奴族是不卖的,但四人用的长钢锯他们卖,六个月以后,等工坊投产以后,可以用劳动来换取,或者用大汉的钱币购买。 这一下,所有人的积极性全都上来了,现在他们已经领了官方给的铜钱,等六个月后能购买好些工具,确实要快些伐倒这些丛林,好让工坊开工。 于是,开荒的工作交给了三千本地人,各种工具下发给他们,发动机动力锯和四人拉锯一起上,成片的森林被砍伐一空。 最好的木材被运回南海城工地,而干燥后的成排大树会被点燃,一次焚烧上千亩的森林空地,火焰能把夜晚的天空照亮。 尔青开出条件,谁愿意入驻南海城,至少分配三十亩土地,一亩棉田,三亩麻田,起一间两层的砖房,免税三年,不论汉族和黎族都是一样的条件。 当然,也可以来这里做工,包吃包住,还给铜钱。 这让三千本地人都心动不已,很多人都表示要回家里,或者回部落商量一下。 再然后,尔青向大汉朱崖郡购买了大量土地,这时候的朱崖郡是边陲小郡,到处都是原始丛林,土地极其便宜。很快尔青就把海南岛的整个西北角,包括铁矿所在地全部购买下来。 等到契约签订,尔青坐船来到交趾(今越南北部),向大汉购买了袁华说的煤田所在地区,并在当地留下百人,招募人手开始开采煤田。 并要求他们煤田所在地建立营寨,招募当地民众,开荒和采煤两件事开始并行开展,有多少人就招募多少人,许以土地和良好的待遇。 煌煌大火,烧开朱崖郡的原始森林;数千人的建设队伍,让南海城每一日都在一点点生长; 随着,尔青将铁矿附近的黎族全部招募,大量的铁矿石被黎族兄弟送到南海城,而海船也带来了大量煤矿。 第一座,铁厂在两个月以后点火,奔流的铁水,开始了南海城不朽的传奇。 以南海城为圆心,一百里的半径以内,用五个月伐木和焚烧,再也没有原始森林。 水源地附近的草丛,也每年到旱季,就会被招募的人员,逐一点燃。 再然后,尔青还派人填平了大量野生水渠和小塘,让蚊虫失去在周边的繁殖地。 医学组则不断在统计那些生病康复的人,比对他们的血型。在某些人发生疫病的时候,先进行严格隔离,然后会选择对应血型的康复者,采血和血清,用古老的生物自然免疫法来救人。 虽然,还有疫病,但尔青他们做的很好!从未出现大规模死人的情况。 这里的自然条件,就像两个极端,只要克服了疫病,这里的土地肥沃,日照充足,气候温暖。 到公元一一六年的五月,他们居然已经收获了两季的粮食,加上海洋捕鱼业,稻谷和咸鱼,让整个粮库已经开始极大的充裕。 良好的生活条件,让大量的黎族同胞开始从山林里出来,向着南海城迁徙。新的村落开始如同珍珠链一样出现。 每批建一个村落,南海城就用铁器和粮食招募大量人手,开始烧荒,原始丛林开始一点点退让,南海郡在不断的扩展着城市的边界。 尔青拜访当地官员,言明大汉年年天灾,可以向朱崖郡移民。南海城可以负责接收大汉的灾民,提供土地和房屋,沿途提供粮食以及未来第一季度的口粮,只希望新的田地免税三年。 “这是好事啊!爱惜生民,开拓边疆,吾立刻向朝廷写文书”,大汉的朱崖郡郡守甚为高兴。 这个时代,大汉年年天灾,流民已经让大汉的国库空虚,能有一个地方开启大规模建设,并能够为灾民提供一年的口粮,此为极大之政绩。 而尔青,也爱上了这片土地。 这里物产之丰富,土地之肥沃,粮食产量之高,简直是天赐之地。 尔青每一天都非常忙碌,他在建设南海城,也在等待一个人。 那个人曾经对刘玉说:“我会从东边回到大汉,我会去南海城的位置,在那里建一个城等我,我会证明这个地球是个圆滚滚的大球,也会带你们去看一个无比广阔的新世界!” 尔青相信,他是白马少年,所以他是新拜火教的狂信徒,他没事就会研读《篝火边的故事》和《红军万里长征》。 他相信华先生说的,相信科学和工业将改变人类,比如那动力钢锯简直就是神器。 他相信,人民终将崛起。人人都能获得土地和尊严,人人都能获得知识,未来世界会比现在更公平,所以他愿意用此生来实践,来追随华先生的脚步。 虽然,这里离开山海城两万里以上,可不奴族的信仰是紧密相连的,永不分离! 他甚至为了加速南海城的建设,已经从商业贸易里拨出了大量金银,派人前去中原购买仆役。 是的,大汉也能购买仆役,但大汉的律法不允许随意杀死仆役。这种制度比罗马先进,但依然把人作为商品在进行买卖。 尔青要扩大南海城,同时尔青要扩大军事和航海单位,他必须拥有一支可以信任的队伍,他盯上了大汉法律里面的漏洞,那就是购买仆从。 作为,从过军的狂信徒,他什么都敢干,只要能帮助华先生,只要他能保证那些跟着他们的仆人能活的好,有什么不可以?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76章 罗马靠什么崛起? 吞并匈奴,让不奴族的领地向东扩大到“北海”的南岸,汉朝时期的北海就是今天的贝加尔湖。 启玉统领带领一万士兵驻扎,招募周边的牧民,在这里建设一座新的城市,城市的名字叫做落日城,地点在今日乌兰巴托以北。 北地的匈奴至此走向末路,三分之一被归顺了不奴族,三分之一归顺了大汉,三分之一被鲜卑人征服。 袁华原本历史线里面,匈奴人的西征没有发生,而不奴族增加了十三万人口,加上不断融合进来的汉族移民,乌孙族和阿兰族,到公元一一六年一月,不奴族的总人口已经达到六十万。 现在,从黑海的西北角到北海的南部,地跨一万六千里,都是不奴族的控制范围。 公元一一六年三月,乌孙部落联盟最后的十一万部落民,正式通过可彦向不奴族发出请求,请求全面加入不奴族。 大匠师会议经过讨论,在公元一一六年四月,全面接收乌孙部落,并要求其中的五万乌孙族向落日城迁徙,以稳固东部边疆。 不奴族总人口达到七十一万。 于此同时,从四河草原到落日城,每隔五十里建立一个百人的驿站村落,开始建立健全的驿站通信系统。 公元一一六年,五月十三日,黑海的东侧,老阿拉什站在城墙之上,南面山岭之上全是漫天的烽火,罗马军团的十万大军终于还是来了。 老阿拉什这一刻,他笑了,对着身边的军官说道:“终于来了!那我们就应该动一动了,按照计划执行吧!” 军官立刻抚胸敬礼,然后快速跑下城墙,将一个红色的信件交给等在城门口的十个轻骑兵,对他们说道:“山海城,可彦将军,红色急报,八百里加急!” 为首的轻骑兵接过红色信件,抚胸敬礼,立刻上马,带着十名轻骑兵一人三马,策马从城门口奔驰而出,向着东面而去。 他们将护送这封邮件到达五十里外的村落,然后村落会立刻派出十名武装牧民继续向东极速传递,每五十里更换十人,日夜不停,将信件送达山海城可彦将军手里。 这条路,长达一千五百里,轻骑兵连续换马,在白天能达到二十五公里每小时,夜晚能达到十五公里每小时,平均时速为二十公里。 三十八个小时之后,这封信被送到山海城军营之中,直接交到可彦将军手里。 老将军展开信件,仔细阅读,然后他转身对身边的军官下令道:“传我将令,中部战区两万将士,一个小时之内集合完毕,随我南出叹息之墙” 老将军手里的红色信件,上面写了很多小字,但有四个大字尤为显眼,这四个字是“第比利斯”。 好吧,那真的是一座人类历史上最悲剧的城市! 今日的不奴族共有三支军团,乞力负责东部军团,可彦负责中部军团,老阿拉什负责西部军团。 每个战区拥有半脱产两万轻骑兵,六千重甲步骑,一千大车。 东部战区负责落日,伊犁和四河,三城的安全。 中部战区负责不屈,希望和源启三城的安全。 东部战区负责山海,江海和黑海,三城的安全。 另外,所有城池都拥有一支两千人的城卫重甲部队,他们全部归属刘行统管,他们不进行野战,只负责城市防御。 所谓,半脱产!是指的每年两个农忙季节,这些士兵全部要就近去到相关城市和乡村进行集体劳作,他们有指定的田地需要耕种和收割,但平时这些田地归其他农人打理。 但不奴族最恐怖的战斗力,其实还不是些士兵。无论城市还是乡村,不奴族所有的家庭都要领取甲片和麻线,为每一个成年男女都编制一套札甲。 不奴族的成年礼,是赠送孩子一套金属铠甲,让他们自己送去城市和乡村的卫所,在那里登记上自己的名字。因为从十六岁开始,无论男女,他们都将肩负起保护族群的责任。 每周的周六,全体不奴族成年男女都要在城外,进行披甲军事操演,每个月分别练习一项,骑射,弓弩,战阵和号令攻防。 你可以这么认为,不奴族钢铁工业加上尚武的民族性格,六十万不奴族中去掉老幼,有接近四十万的披甲战士。 而不奴族的军事机构里,他们的思路其实更为奇葩,他们记得三个战区的半职业化军队其实是劈向敌人的斧头,而真正的防御可以依靠人民! 如果愿意,不奴族三个战区可以全员出动直接杀进敌人的腹地,他们是不奴族向外射出的箭矢。 而敌人要进攻不奴族的城市,还要面对每个城市至少四万的披甲平民士兵和强大的城防系统。披甲战斗民,才是不奴族真正的盾。 你绝不要小看女人!不奴族的武器非常特别,他们的主战武器是斧头,你可以试一试,让女人用斧头砍一砍你,就算你穿了札甲,斧头的重击,一样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更不要说,草原上的女子,她们长期从事体力劳动,那力气可不是现代社会里面女子。她们每日要耕田,要牧马,甚至要面对草原上的狼群,她们的一斧头,是能活活劈死一头狼的存在,我劝你不要去尝试。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哈德良现在确实看到了黑海城,但他从未想过,不奴族是如此的难搞,自从他进入黑海西北的道路,不奴族的骑兵骚扰就从来没有停止过。 这些不奴族的轻骑兵,上千人一个队伍,隔着一百五十步就开始射箭,罗马的步弓手都没有这样的射程,只能被动挨打。 而一旦罗马大军停止前进,开始结阵,并组装弩炮。这群轻骑兵会立刻撤离,就像极其狡猾的狐狸,咬一口就跑。 因为这群不断出现的弓骑兵,这条沿海的道路,哈德良军团足足走了一个月零九天,让他无比郁闷。 在抵达黑海城外,哈德良召集六个罗马军团的军团长开会,他问所有军团长:“你们如何评价不奴族的军事能力?” 中军官的答案出奇的一致,“高于帕提亚,可以和罗马军队抗衡。” 哈德良听完,倒是并不恼火,他说道:“能够正确的评估敌人,这让我为你们骄傲。尊重敌人,就是尊重自己!但我想说,罗马就是罗马,我们的战争经验,我们的国力,我们可以调动的战争资源都远远强于不奴族!” 哈德良指着地图问道:“罗马是靠什么成为今天的罗马?” 一个军团长说道:“靠罗马军团” 另一个说道:“靠强大的海军” 哈德良摇摇头,然后他指着自己的头 说道:“是靠脑袋!罗马能成为这片大地的主人,靠的确实是勇武,但迦太基,希腊,马其顿,本都,埃及,他们其实都不缺勇武,为何却一个接一个亡于我罗马的剑下?因为我们罗马有脑子” 很明显,下面各个军团长到现在还,没有听明白,他们在讨论究竟该如何用计谋拿下这座城。 可哈德良却笑了,他的嘴角有着一丝微不可察的笑意。因为图拉真给他的信件里,让他在黑海城给不奴族足够的军事压力,等待他的命令。 他是图拉真的养子,他了解罗马的皇帝陛下,一旦图拉真要求给予对手军事压力,那就代表图拉真已经有了另外的手段。 阴谋! 是罗马崛起的关键因素! 而,不是勇武! 哈德良在蛮族间成长,他了解蛮族,如果要比勇武,伊比利亚半岛伊比利亚人,高卢的凯尔特蛮族,北面的森林的日耳曼蛮族,西北面达契亚人和哥特人,曾经的马其顿人,都比罗马更为勇武。 可他们只有肌肉,而没有脑子! 除了迦太基人,希腊和埃及这三个对手还算有些脑子,但最终依然被罗马利用,分化和逐一征服。 他就那么静静到底坐在大帐之中,看着罗马的各个军团长在讨论该如何用计谋拿下黑海城,心里却在想:“父亲,你究竟在进行着怎样的阴谋?难道连你的儿子都不能够知晓?” 而此时的罗马城,城中正下着小雨,图拉真站在皇宫的回廊下,听着一个官员的汇报,他面无表情。 等到那位官员汇报完成,他说道:“你做的很好,我将赐予你新的封地和奴隶,但最近一段时间,请你住在皇宫之内,随时等待我的命令。” 官员俯身道:“是,伟大的皇帝陛下,罗马必胜!” 图拉真不再说话,他看向回廊外的细雨。 等这位官员走了,一位皇帝亲卫进来,说道:“皇帝陛下,我们派去东方的商队带来了密使,他们已经抵达码头。” 图拉真转身,他看向这位亲卫,淡淡的说道:“用马车带他们进皇宫,不要让任何人看到,所有与他们同行的人全部带进罗马的军营,没有我的命令,任何人不得离开!告诉军团长,如果,有一人走失,我会赐予他毒药。” 亲卫抚胸说道:“是,皇帝陛下,我立刻去安排。” 图拉真又问道:“关于第比利斯的计划,哈德良可有回信?” 亲卫说道:“目前还没有消息” 图拉真挥手,亲卫立刻告退,快步走出皇宫。 图拉真转身对着罗马城的细雨说道:“不奴族?请珍惜你们最后的时光。”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77章 烽火漫天 公元一一六年五月三十日,夜。 马蹄声踏破黑夜,三名骑兵披星戴月,从西北面的阿兰草原而来。 老阿拉什在睡梦里被卫兵叫醒,“西北面有变故,阿兰公羊部落有人来给我们报信。” 老阿拉什猛地坐起,走到户外,用双手捧起大缸里的清水,飞快的洗了一把脸,问道,“人在哪里?” 城门口的不奴族士兵正在给三名阿兰骑兵送来饮食,他们一人三马已经跑了三天,无比疲惫。 老阿拉什进入城门口旁边的房间,他也看到了三名阿兰骑兵,连忙问道:“公羊部有什么情报要告诉我们?” 一名骑兵站起来说道:“我们的首领得到消息,罗马人给予重金,有两个哥特人的部落和两个阿兰人的部落投靠了罗马人,他们一共有两万骑兵正在南下,准备攻击你们的村落!” 老阿拉什立刻让人拿来地图,他指着地图上靠近北面的三个村落说道:“立刻派出五千轻骑兵北上,保护北面的村落。另外派出斥候,把消息告诉山海城刘行,让沿路的驿站村落的老幼妇孺,带上全部的粮食,先躲进附近的森林,只留下足够的马匹和男人。让男人们即刻开始村落附近建立巡逻线路和暗哨。一旦发现敌人立刻骑马逃离,给我们报信,但不要作战!” 他又想了想,说道:“向北面撒出去五百斥候,让他们同时把这个消息告诉沿途所有的阿兰人部落。” 然后,他再问公羊部的三位战士:“你们的部落现在怎么样了?” 一位战士说道:“我们的首领,已经带着族人们连夜向着东边迁徙,我们想要加入不奴族,不知道可不可以?” 老阿拉什点点头,他说道:“去江海城,我立刻给江海城写信,给你们提供粮食和建设房屋。” 三位公羊部骑兵大喜,连忙感谢,而老阿拉什此时,也无比头痛。 南面的罗马已经建立起绵延不绝的营寨,每日都在砍伐树木,制作各种攻城器材。 现在,北面又有哥特人和阿兰叛徒们组成大军准备攻击不奴族的村落。黑海城四周的村落,不奴族轻骑兵可以保护,可一旦那群骑兵去劫掠沿途的驿站村落,那黑海和里海之间的通讯和物流就全部断绝。 老货的眼里露出了凶光,他询问四个敌对部落的名称和所在位置,然后安排他们今夜先住下。 地图在煤油灯下,四个红色的圆圈如此醒目,最近的阿兰部落离黑海城不到八百里,而公羊族的骑兵已经快马跑了五天。 按照阿兰人的速度,大骑兵作战,他们能够日行百里,所以老阿拉什在地图上再次画下一个红色的巨大圆圈,他们的先头部队已经离黑海城三百里左右。 现在在黑海城,只有六千正规骑兵和三千披甲正规军,阿拉什猛地起身,劲风将地图的一角带动,他对身边的军官说道:“召集所有的海军军官,执鞭者和白马少年,我有话说。” 黑海的西北角,烽火连天。 五月的中亚,阿姆河在夜色中展现出一幅宁静而神秘的画卷。河水在月光的照耀下,波光粼粼,仿佛无数颗钻石在水面上跳跃。微风拂过,带来一丝凉意,也带来了河水的清新气息。 河岸两侧,繁茂的树木在夜色中显得格外幽静。树叶在微风中轻轻摇曳,发出沙沙的响声,仿佛在低声诉说着古老的故事。偶尔,一只夜鸟从树梢掠过,打破了这份宁静,却又迅速融入这无边的夜色之中。 远处,连绵的山脉在月光下勾勒出柔和的轮廓。山峰的轮廓在夜色中若隐若现,仿佛是大自然的守护者,静静地守护着这片土地。山间的云雾在月光的映照下,如同轻纱般飘渺,增添了一份神秘的色彩。 河边,偶尔可以看到几处渔火。渔民们在夜色中撒网捕鱼,微弱的灯光在水面上摇曳,与月光交织在一起,形成一幅动人的画面。渔火的光芒虽然微弱,却在这宁静的夜色中显得格外温暖,仿佛是人间烟火的象征。 夜深了,阿姆河的水声变得更加清晰。河水在河床上缓缓流淌,发出潺潺的响声,如同一首悠扬的乐曲,回荡在这宁静的夜空之中。这声音,既温柔又坚定,仿佛在诉说着岁月的流转和生命的不息。 长久没有战争,让这片地区生机勃勃,阿姆河静静的流淌,中亚大地宁静与祥和。河水、树木、山脉、渔火,共同构成了一幅动人的画卷,让人沉醉其中。 可一条小船在黑夜里,居然迎着星光和月色,展开风帆,二十人分开坐在左右两边,在压抑的号子声里,一下下整齐的挥动着桨叶,不断前行。 船只顺流而下,速度很快。 马平忧心忡忡的坐在船尾,他今日收到一个消息,贵霜人将进攻不屈城。 刀剑无眼,他必须去通知不屈城的马家商队撤离。同时他对袁华他们颇有好感,同为大汉血脉,他一定要通知不奴人。 马拉坎达城,一个小楼被贵霜士兵团团围住,他们正在撞击小院的大门。一个不奴族的老人将十只信鸽放飞到夜空里,他遥望着月空,说道:“去吧!去告诉我们的族人,我们绝不投降!”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院门被撞开,院子里一片喊杀声。 老人拿起身边的战斧和盾牌,他开始快步下楼。。。 这一夜,不奴族在马拉坎达城的商队驻地被贵霜士兵血洗,六十七人的商队,战死六十人,七人被俘。 老人倒在血泊之中。 于此同时,贵霜帝国西北部的城市,一支支军队在调动,他们举着火把从各个军营里出发。火把在道路上不断汇合,如同无数火焰的溪流,汇聚成一条人间的火焰之河。 而草原和荒漠里,上万的贵霜骑兵在游击,任何要前往不屈和希望的商队全部被截留。 罗马和贵霜,一西一东,同时对不奴族出手。按照双方协议,双方同时在五月底进攻不奴族。罗马将拥有黑海城,山海城和江海城;而贵霜将拥有不屈城,希望城,源启城,四河城和伊犁城,他们现在还不知道落日城。 罗马官员认为他们还应该拥有源启城,可图拉真却说:“给他们更大的利益,总有一天,连贵霜都会是罗马的!” 而阎高珍也对自己的官员说:“罗马遥远,不奴族所有的城市最终会属于我们贵霜人,只要夺下希望和源启二城,利用他们的造船业,大海的沿岸都将是我们的。” 如今的不奴族正处于四面楚歌、危如累卵之境!其西南方向,由哈德良亲自统率的整整十万罗马大军宛如汹涌澎湃的钢铁洪流一般滚滚而来,气势如虹,锐不可当;而在西北之地,则有两万阿兰人和哥特人组成的剽悍骑兵不断地骚扰侵袭,他们风驰电掣,来无影去无踪,让不奴族人防不胜防;至于东南面,更是有多达十万的贵霜大军如泰山压卵般步步紧逼,那密密麻麻的军队铺天盖地,一眼望不到尽头。整个不奴族的领土之上,处处烽火连天,狼烟四起,局势动荡不安,仿佛狂风骤雨中的一叶孤舟,摇摇欲坠,随时都有可能被这惊涛骇浪所吞噬。 五天后,公元一一六年,六月五日。 帕提亚的皇帝也知道了这一让人震惊的消息,他读完所有情报,突然觉得全身一阵恶寒。 罗马人再次玩这种游戏,分裂敌人内部,然后借刀杀人。他们在部族内部制造分裂,然后在各个邻国之间制造矛盾。用利益诱惑那些蠢货,先一个一个歼灭眼前的敌人,最后再结盟那些所谓盟友的敌人,歼灭那些鼠目寸光的所谓盟友。 他在泰西封的贵族会议上,咆哮道:“罗马从来就在利用两种东西:自私和贪婪!你们这一群鼠目寸光的自私之人,若今日不救不奴族,罗马与贵霜结盟一旦征服不奴,那么接下来就是我帕提亚的亡国之期!” 他直接处死两名帕提亚投降派贵族,然后连续下达三道命令: “第一,立刻通知不奴族,我帕提亚将与不奴族结成军事同盟,共同进退。 第二,命令西部贵族联军,进逼埃里温; 第三,命令东部贵族联军,兵发贵霜边境,若贵霜不退兵,那两国就正式宣战,我帕提亚大军将攻入贵霜。” 现在,整个中亚地区得点燃了战火,原本是不奴族,罗马和帕提亚的三方博弈。 现在,贵霜已经介入,整个战争的规模被立刻放大。 现在不奴,罗马,帕提亚,贵霜,四个势力搅动了整个中亚和欧洲西部。而不奴族和阿兰人联盟也发生分裂,他们第一次对阿兰人产生了不信任感。 刘玉下令江海城向阿兰部落联盟发出质问,“我们曾经站在一起抵御罗马人和匈奴人的侵略,无数不奴人的血流淌在阿兰草原上。这一次两个阿兰部族背刺我们不奴族,我们需要阿兰联盟给我们一个明确的态度,是战,是和?” 整个北地的阿兰族也被卷入了这场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巨大战争旋涡之中。 袁华后来才知道这个消息,他整个人都懵圈了,他对古塔说:“你知道什么叫做世界大战吗?” 古塔点点头:“嗯,现在就是!” 好吧!公元一一六年,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78章 不奴族怒 不奴族看上去很弱! 嗯,从大汉,罗马,贵霜和安息看来,不奴族的人口规模太小了。 公元一世纪, 罗马帝国,人口约4600万。 帕提亚王朝,人口840万人。 贵霜帝国,人口约500万。 大汉帝国,人口接近5700余万。 不奴族有多少人? 71万! 如果从人口数据来看,这简直就是一个弱鸡! 可不奴族的实际控制区域内,可以调动的人口总数,大约应该是一百五十万人左右,这里包括中部和北部的阿兰族,也包括中亚地区各个小部落,他们现在的生活极其依赖不奴族的贸易线路。 如果不是特殊情况,比如对于匈奴人的灭族战争,不奴族严格控制人口的增长规模,除了大汉移民以外,每年吸收的人口只能是各个城镇和村落的百分之十。 烽火点燃了不奴族的边境,一封封情报在驿站之间飞速在传递,各个城市的大匠师们都收到了来自山海的战争征召令,战争的号角声和军队征召的鼓声传遍了不奴族的城市和村庄。 妻子和丈夫一起牵出战马,老人和小孩在院子门口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孩子一声声“阿爸”和“阿妈”的喊声,让人心碎! 一个学校里的白马少年们,群情激愤,全部要求上战场,可十六岁不到的他们连札甲都没有,还没有资格前去战场。 当老师们严肃的站在教室里,对他们作揖道:“从现在起,你们要肩负起父母亲的工作,去到他们工作的田间和工坊,扛起他们的锄头,拿起他们的铁锤,不奴族的农业和工业不能停,从今日起你们就要战斗在生产线上!” 他们的年纪还小,绝大多数人连十六岁都不到,但不奴族的教育非常特别,从八岁起,他们每天有一半的时间学习知识,而另一半的时间会被安排到农业和工业的各个工厂,做匠师们的帮手和小跟班,他们对这些工作都有了解。 不奴族这一次真的愤怒了。 乞力带着东部战区的军队从四河草原,日夜不停的坐着大车流动在驿站村落之间,他们在飞速向着不屈城赶路。 乞力在车厢里,掀开草席帘子,车道两旁全是一队队各个村落里出来的成年披甲部族民。 披甲部族民大多都只有一人一匹战马,所有的铠甲和辎重都用村落的大车驮运,源源不断的向着西面行进。 他拿起笔,写下一封信件,交给骑行在大车旁边的亲卫,说道:“将这封信件,以八百里加急送往落日城,告诉启玉守好那里,给我死死的震慑住鲜卑人,他不准动!” 亲兵敬礼,然后拿着信件去找轻骑通信兵。 然后,他再次看向外面不断向着西边移动的部族民部队,静坐在车厢里思考接下来的行动。 他们可以依靠驿站换人换车,日夜不停的向不屈城移动,最快三十日就能抵达,可这群部族民不可以。他们若是这样移动,要走多久? 看他们的速度,每天大约只能移动七十到八十里,他们要走将近四个月才能抵达不屈和希望城,这样做简直就是劳民伤财,且毫无效率可言。 展开地图,他开始思考,中部战区的可彦被调去西部战场,现在东部战区的正规战兵,必须以最快的速度赶去不屈城,这样不屈城不会在缺兵。 刘行已经从山海城出发,前往不屈城,他是老兵,身经百战,且善于守城,不屈城也不会在缺将。 若兵将都不缺,我乞力何必再过去? 再看地图,东部战区的部队移动速度极快,伊犁和四河的披甲部族民都应该在他们后面,也就是说现在乞力的身后还有至少五万披甲大军。 乞力看过地图,他立刻叫停了车队,然后叫来副官,命令他带领部队继续前进。 而乞力自己则带着五百轻骑兵留下,开始重新编组后面的部族兵。 他带着一群军官开始制定全新的计划,他们不需要前往不屈,他们将沿着葱岭的西部一路南下,直接进攻贵霜帝国的商业重镇马拉坎达城。 一个军官指出来,“部族民的行动太慢了,我们应该学习驿站,每五十到六十里建立一个营地,集中所有大车进行快速运输” 他展开地图,说道:“从我们现在的位置,到马拉坎达城,大约是三千五百里,每五十里建立一个临时驿站,每个驿站保留五十辆大车和四百匹马,我们只需要建立七十个个这样的战时驿站。” 乞力问:“为什么是四百匹马?” 军官说道:“大车和人每天辛苦一点,来去一百里,但马匹受不了每天驮运大车走一百里,这样马匹会累死的,所以要一天一换。” 乞力再问:“马车加一倍,马匹每天只驮运五十里” 军官说:“您的意思是,形成一个循环?” 乞力点头,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青年军官说道:“赵林” 乞力说道:“赵林,我现在封你为行军司马,统管快速运输,立刻开始收集大车和沿途建立驿站,你可能行?”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赵林抚胸,道:“定不辱命!” 乞力再次转身对身边的一个军官说道:“去征集马匹,一人一马太慢了。派十个人持我的万夫长令牌,让每个村落一半的人在驿站等待大车运输,另一半的人,一人双马。先集合三千披甲部族民,在这里集合,等待我的命令。” 军官领命而去。 乞力再次对一个军官下令,“派四百轻骑兵,现在就向前侦察,并沿途建立二十里一队的通信三人小伍,向前侦察百里!” 又一个军官领命而去。 四个小时后,三千披甲部族民已经集结完毕,乞力派出三十人轻骑兵做这些部队的百夫长,开始向前快速移动。 后面的部队,开始将每个村落出来的战士,全部调配成一人双马,每千人一组,由一个乞力的轻骑兵带领,追着乞力沿途留下的标记一路追逐而去。 而赵林则截留另外的马匹,大车和人员,沿途不断向前每五十里建立一个运输节点。 一条葱岭西侧的运输大动脉,在渐渐形成。 而乞力每天向前大约六十里,而后面追赶的部队每天行进八十里,他麾下的部队越聚越多,皆是一人双马。 斥候部队在不断汇报前方的情况,在十五日后他们在夜间,围攻了第一个贵霜人的小部落,杀死三十七人,俘虏二百七十八人,缴获马匹三百匹,一些牛羊和大车。 让人将这些东西押送回后方,补充一些粮草,乞力带着六千人的骑兵继续向南。 刘行也已经坐镇不屈城,刘希耳坐镇希望城,两人坚壁清野,相互支撑成为封死贵霜人的铁壁。 而老阿拉什更加狠毒,他在黑海城组建了一支四千人的重装骑兵队伍,配合一千轻骑兵,以海军为配合直接送去黑海的北岸。 老阿拉什的命令是:“记住,要杀的所有哥特人和阿兰人胆寒,所有敢背刺我们的部落,高过车轮的男人全部杀光,只留下女人和孩子,明白了吗?” 这四千重装步骑,人马皆有铠甲,皆配有重武器,滑轮弓,除了速度确实不快,但无论骑射还是攻击营寨,这些铁罐头绝对是游牧民的噩梦! 另外,一千轻骑兵将为他们提供眼睛和掩护,局势不对就立刻撤退回海上,让船只用远程火力打击敌人。 六月六日,五千骑兵被海船送到黑海的北侧。 六月七人,第一个哥特人部落,被夷为平地,男人被杀干净,女人和孩子被海船运回黑海城,这是第一个被灭族的部落。 六月十一日,第二个哥特人的部落被灭族。 六月十一三日,敌人摧毁了三个不奴族的驿站村落,可并没有抓到任何人。 六月十五日,第一个叛徒阿兰人的部落被摧毁。 六月十七日,这群哥特人和阿兰人终于知道了自己部落的情况,他们再次摧毁两个不奴族的村落。 六月二十日,最后一个阿兰人的部落位置,被不奴族顺着迁移的痕迹找到,部落被全部摧毁。 于此同时,阿兰联盟向两个阿兰部落发出诛杀令,从此以后,任何看到这两部落的阿兰人都会全力诛杀他们。 阿兰部落和不奴族的轻骑兵,在黑海的西北角,终于找到了这群敌人,两万敌人,对上三万阿兰人再加五千不奴族骑兵。当场被斩杀超过一万人,剩余的敌人逃进北部森林的深处。 不奴族在阿兰族和哥特族同时发出悬赏令,四个部落的首领脑袋,每一个能换一千不奴族金币,整个哥特大地和阿兰草原都行动了起来。 连罗马的联盟,一部分投靠向罗马的哥特人,也一样在寻找那些罗马的代理人的脑袋。 原因很简单,因为钱! 他们为罗马卖命,一样是为了钱,今天不奴族开出悬赏,我们依然可以去努力争取。 反正,听说那几个部落现在合起来,也不到五千人,很多人都已经因为恐惧而离开。 老阿拉什还让商人散布谣言,说罗马至始至终都没有动过,只是用钱让这些人成为炮灰而已。 哈德良笑了,他说道:“我们每天都在建造军械,谁说我们没有动过?” 罗马没有料到不奴族会反应这么快,他们只是在等待。按照约定六月底,贵霜和罗马将同时进攻不屈城和黑海城。 他们只是在准备足够一举拿下这两个城市的战争设备。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79章 不奴坚城 “我不需要他们尊重和敬爱我们,我需要他们畏惧我们” ——公元一一六年,黑海城,阿拉什。 公元一一六年,六月三十日,多云。 这一天,天空阴沉,厚重的云层仿佛要将大地压垮,从清晨起,空气中一直弥漫着紧张与压抑的气息。 罗马人的骑兵,在营寨和城外来来往往,一波又一波斥候被派出。 上午,十点左右,罗马大军开始出营,十万人的脚步在炎热的季节掀起嚣张的烟尘。 哈德良已经知道贵霜人参与战争,他佩服养父图拉真的手段,同时也觉得罗马不可能失败。 他在这一天披上战甲之时,对自己的亲卫说道:“除罗马和希腊外,一切皆是草木之民,愚夫!一切皆可死亡!” 罗马的号角与鼓声震天响,不奴族的长号与战鼓也激荡起云层的波动,两军的呐喊之声交织在一起,城外的罗马军在用短剑击打盾牌高呼“罗马,罗马 罗马!”,而城头之上不奴族则在鼓声的节奏里,高呼“威武,威武,威武!”,双方的呼喊声,震动着黑海城外的原野和海面上的波涛。 哈德良在罗马军队前,高声喊道:“罗马的勇士们,让罗马看看你们的勇武,今日先登城墙者,赏金币一百枚,军阶晋升两级。” 罗马的进军号吹响,罗马大军开始以松散队形从八百米外,开始快速向着黑海城的南面和西面城墙推进。罗马的士兵,登城梯,投石机、弩炮顶着不奴族的投石机和热吻的石头弹快速前进。 有人倒下,有人被砸成肉泥,有弩炮被击中散成零件,可罗马的步兵如同海潮,不断向着城墙冲锋。罗马的弩炮和投石机,也在五百米外就开始进行快速发射,石块和箭矢如雨点向着黑海城的城墙发射,城墙上不奴族的士兵们纷纷躲避。有的墙垛被击碎,有的士兵被罗马的弩炮击中,喷血摔飞,摔下后面的城墙,双方都极其惨烈。 罗马登城梯、大量云梯被架起,撞门锤不断撞击着城门,弓箭手们箭如飞蝗,罗马重步兵如潮水般涌来,一波又一波,试图冲破不奴族的防线,登上不奴人的城墙,轰塌不奴人的城门。 城头上,老阿拉什站在指挥位置,他那苍老而坚毅的脸上写满了从容,他站在那里轻蔑的笑看着罗马人的军团。 他指挥着不奴族的士兵们,从容应对罗马军团的攻击。不奴族的弓箭手忽然重弩手们精准地射出箭支和弩矢,将攀爬云梯的罗马士兵一一击落;盾牌手们紧密排列,抵挡着罗马弓箭兵的射击;落石刀闸不断起落,斩断长梯,长矛手重斧手们则在城墙上与冲上来的罗马重步兵争夺墙垛,展开激烈的肉搏战。 老阿拉什不时地调整着战术,指挥着士兵们进行有效的防守。当罗马人试图从城门突破时,他命令士兵们用巨石和滚木砸断罗马撞车,堵塞城门,同时从城墙上倾泻滚烫的开水,让城门洞里的罗马士兵们翻滚嘶叫,痛苦不堪。 城墙上,有的落闸损坏,罗马的长梯全都集中,罗马盾牌手举起盾牌,掩护成片的长梯搭上城墙,组成登城的盾阵,如同一条条长蛇般登上长梯,和不奴族争夺这些城剁。 不奴族战士用麻布包裹,滚烫的铁水管的铁水管,对着城墙上的罗马士兵喷出滚烫的开水,将他们成批的烫倒,在将沸水喷向下面的长梯,罗马士兵一排排的哀嚎跌落。 可开水一旦用光第二批,第三批罗马士兵再次涌向长梯,如同蚂蚁一般,源源不绝。 双方在这些城墙段,不断争夺,血液飞舞,双方不断有人倒下。 一个个战士被担架抬下城墙,一个个不奴族披甲部族民登上城楼,现在的黑海城就是一个血肉的磨坊。 远处的罗马重型登城车,在一点点移动,可热吻的低弹道燃烧弹,直直的轰击着它们,破碎的瓷瓶,喷洒的煤油,点燃了一座又一座高大的登城车,城外的战场之上,全是熊熊燃烧的登城车,如同无数巨人的火把。 就这样,一波又一波的罗马军团士兵就像海潮,不断拍击着不奴族的城墙,罗马士兵攻上城头的云梯,如同涌起的浪潮,不断涌起,摔落,再涌起,再摔落,此起彼伏,永无止息。 今日,黑海城就是黑海之中最坚硬的礁石,任由罗马的海潮拍击,坚固无比。 老阿拉什面无表情,他就这么静静的看着罗马人的攻城,不知他在想什么? 可彦此时也在进攻罗马人的第比利斯,庞大的车阵之内,不奴族的投石机此起彼伏,不断轰击着第比利斯的石头城墙,将墙体上的石块和垛口砸的粉崩裂。 看着石头可彦叹息道:“唉!帕提亚人修建的城墙,现在被罗马人利用。继续轰击,直到那面墙被崩碎为止。” 他的任务是给罗马人施加压力,逼哈德良回撤一部分罗马军队防御第比利斯。 就在此刻,刘行正以一种豪迈不羁、威风凛凛的姿态大马金刀地端坐在不屈城那高耸巍峨的城门上方。他的身影仿佛与这座坚不可摧的城池融为一体,散发出一股令人敬畏的气息。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然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城下正有数万如汹涌潮水一般气势汹汹的贵霜大军正在疯狂地发动攻城之战!喊杀声、兵器撞击声响彻云霄,整个战场弥漫着浓烈的硝烟和血腥之气。 可让人瞠目结舌的是,身处如此紧张激烈局势之中的刘行竟然气定神闲地悠然自得,手中还端着一杯精致的功夫茶。这可是当初袁华传授给他们的独特技艺。只见他轻轻抿上一小口,然后再缓缓放下茶杯,动作优雅而娴熟。接着又拿起另一杯,继续品味起来。 其实,对于这种味道略显苦涩的功夫茶,刘行内心深处并不是特别喜爱。但不知为何,此时此刻,他却觉得这般行为能够彰显出自己超凡脱俗的气质,装起逼来简直无往不利,而且更重要的是,这能让自己原本有些忐忑不安的心瞬间安定下来。 就这样,刘行一杯接着一杯地慢慢品尝着功夫茶,渐渐地沉浸在了其中。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甚至开始产生一种错觉——眼前这些看似凶猛无比的贵霜大军似乎也不过如此,就如同一群微不足道的小屁孩在那里张牙舞爪罢了。 贵霜人的攻城手段与罗马人相比,简直不可同日而语,其差距犹如云泥之别。且看那罗马人的攻城器械,投石机、弩炮和重型冲车等一应俱全,这些精良装备在战场上发挥着巨大作用,给敌人造成了极大的威慑。然而,再瞧瞧这贵霜人,他们竟然连一件像样的攻城利器都没有!既无威力强大的投石机可以远距离攻击城墙,也不见能够精准射击的弩炮来压制城头守军,更别提那种足以冲破城门或摧毁城墙的重型冲车了。撞木倒是有的,就是几十个人,扛着一根大木头,连个木顶都不给,全部被重弩几波轮射带走。 放眼望去,只见一片黑压压的人群如潮水般涌来,每个人手中拿着各式各样的武器。而那数量众多的登城梯,则成为了他们进攻城池的唯一依靠。 刘行在想,如此简单的装备和战术,使得贵霜人怎么看,怎么像是未开化的蛮族!真的有愧于四大帝国之名啊! 如果说,老阿拉什像是一头狡猾的狼,那乞力就是一头凶猛的草原之虎,他统帅的不奴披甲部族民,越打人越多,越打越凶狠,越打战马和粮食反而越来越充足。 数千披甲骑兵,沿着葱岭的西路,一路向下,沿途神挡杀神,佛挡杀佛,臣服的贵霜部落更是无数。 其中,有一支骑兵打出了休密部的狮子旗,那些休密部养大的孩子们回来了。 每次发现一个大月氏的部落,乞力现在让他们高举着狮子旗,带着数千不奴族披甲战士,将整个大月氏曾经的小部落团团围住。 休密部的战士身后,是数千士兵握着弓箭和战斧,他们直接问那些族长是否臣服? 这就像风暴,刮过大月氏的各个部落,这是王与王的争锋,小部落必须做出选择。 就像当年一样,分裂大月氏的贵霜人,也用这样的方式问过。 臣服的部落,就立刻派出所有成年战士加入不奴族的轻骑兵队伍,不臣服那就马上面对不奴族的刀斧和箭矢,他们要立刻做出回答。 而且,乞力更为歹毒的是,任何抵抗部落的男人,全部都会由那些臣服者去杀死,这样他们再无退路,唯有和不奴族绑在一起,死战到底。 因为谁都知道贵霜的阎膏珍,是一个极其记仇的君王。 草原就是这么恐怖,没有太多的城池,一旦一个势力相对强大,那么接下来,他们裹挟着各个草原部落,会像一个不断滚动的雪球,越滚越大,不可阻挡。 到六月底,乞力统御的军队,已经拥有四千归顺的轻骑兵,八千披甲重骑兵,身后更有一万重甲步兵紧紧跟随。 乞力让赵林召集所有工匠,沿路制作简易投石机,他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马拉坎达城(今撒马尔罕城。 他要在这里,让贵霜人剧痛一次,居然敢勾结罗马,背刺我不奴族,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80章 环球天下 “那天,我们在海面上碰到几条渔船,他们告诉我们这里是大汉的时候,我们高兴坏了!袁华也不让我们上岸,只是问了具体位置,原来这里附近是江水(长江在大汉称为江水,六朝以后才称为长江)的出海口,然后袁华带着我们继续沿着大海南下。” ——古塔,第一次环球航行,航海日志,公元一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从袁华先生说的长江入海口,我们沿着大汉的沿海,一路南下,一路都能看到有大汉的海船在捕鱼或者贸易,我从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这么大的国家。赛诺斯的土地如此广阔?袁华先生说,北面还有一段这么长的海岸线,可见大汉的海岸线,是如此漫长!但以我的角度看来,大汉没有利用好这片大海,他们的船只大约载重量只有罗马海船的一半,而且船只的数量也不及罗马。另外他们也有风帆,只是风帆采用的是硬质的,这样的硬质风帆顺风时,风的利用效率更高,可并不适合与侧风和逆风航行。” ——盖尤斯,第一次环球航行,航海日志,公元一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绝不能靠岸,必须先要防疫隔离三十天,以后从大汉到美洲之间都要隔离三十天。要保证绝对健康,才能登上对面的大陆。否则,两边都可能出问题!” ——袁华,航海日志,公元一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六月十五日,环球舰队终于抵达了南海城的外海,他们在海上遇上了不奴族从大陆返回的货船。 双方都看到了对方海船上,不奴族的旗子,在隔着海面一通大喊后,双方都激动不已,可袁华严禁双方靠近和登船,一路前行抵达了南海城的外海。 尔青激动不已,隔着海水,他向着袁华作揖,为了环球航行的成功,人类的知识和视野第一次扩展到全球。 而袁华也向着尔青作揖,感谢他带领不奴族建立了南海城,为不奴族在大汉建立了一个强大的据点。 双方约定在南海城的入海口,开辟出一个半岛,环球舰队先住在帐篷里。等一个月确定所有人健康以后再进入南海城的城区。 袁华小心翼翼地顺着绳梯爬上了那艘来自上海的巨大帆船的桅杆顶部。当他终于站定身子后,便迫不及待地极目远眺,目光越过波涛汹涌的海面,径直投向远方那座繁华热闹的南海城。 远远望去,只见南海城内屋舍俨然、鳞次栉比。一幢幢高矮不一的房屋错落有致地排列着,仿佛一幅精美的画卷铺展在大地上。街道上车水马龙,行人如织,熙熙攘攘的喧闹声即使相隔甚远也能隐隐约约地传入耳中。 再看那些依河而建的工坊,粗略一数竟已有四十余个之多。这些工坊规模各异,但无一不是一派繁忙景象。工人们在其中忙碌地穿梭往来,或是搬运货物,或是操作机器,每个人都各司其职,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手中的工作。 港口处更是一片热火朝天的景象。一艘艘大小不一的船只频繁地进出港湾,有的正在卸载从地下深处开采出来的乌黑发亮的煤矿;有的则忙着将各类生活物资和生产原料装载上船,准备运往其他地方;还有一些渔船刚刚靠岸,渔民们正兴高采烈地将一筐筐新鲜肥美的海鱼卸到岸上。此外,更有几艘大汉楼船改装的客船静静地停泊在码头边,随着跳板放下,上百名新移民怀揣着对未来生活的憧憬与希望,纷纷走下舷梯,踏上这片充满机遇与挑战的土地。 袁华在桅杆上,大声问尔青:“尔青,今日的南海城有多少居民?” 尔青看着桅杆上的袁华,觉得这家伙今日特别开心,如同少年,他哈哈大笑,自豪的说道:“今日之南海城,有民六万,现在每个月都有上千移民今日南海城,一半从大陆而来,一半从海岛里的山林中出来。房屋建筑队,开荒建筑队,铁料生产和船只生产是南海城最大的四个产业,每月我们都要建造一个新的村落。有房屋三百间,烧荒大约四万亩。另外,南海城已经拥有铁料生产工坊八座,锻造工坊十座,发动机工坊三座,大型船厂一座,另外就是砖窑,陶器窑,水力纱线厂,水力织布厂” 袁华很高兴,他在桅杆上对尔青说:“尔青,我不如你!感谢你付出的一切。” 尔青哈哈大笑,说道:“何时带我去看看美洲,让我也环球航行一次!许久不曾见到高进和青羊,甚为想念。” 袁华高声应诺,大笑道:“哈哈哈,我包吃包住,带你环游世界。” 你无法体会,一个白马少年,在内心里能够和袁华一起工作,一起生活,一起建设理想之家园,一起建设未来之事业,是一种怎样的荣耀和骄傲? 现在,袁华更带回来环球之地图,此为神明之指引,开凡人视野,俯瞰人类疆域之广阔,对于南海城的白马少年们是一种如何的激励! 当天,尔青满怀激动,手书一封长信,交由海船以最快的速度送达大汉码头,然后出钱币,请大汉驿站一路八百里加急直送伊犁城,而后伊犁城大匠师会议可以一读,再八百里加急送往四河城,以最快的速度送达不奴族各个大匠师会议,最后送达山海城刘玉之手。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这是,刘玉在尔青出发时就安排好的,她的原话是:“若先生此行成功,则要让我不奴族各个城市知道,天下已开,万民同庆!” 信件的末尾,尔青写下这样一段话,“今先生环球航行已成,我等已经开辟一个环球之航线,亦发现一个巨大的大陆,从此可开辟一个环球之帝国!以包容天下之心,行包容天下之事,成就先生所说之真正之天下,我愿以此生追随先生成此伟业!” 这封信件,沿途换人换马,风雨里亦毫不停歇,以日行至少五百里的速度,直扑不奴族各个城市而去。 两万里山河,八百里急报,马蹄带起泥沙翻飞,征衣撕开风雨。 十三天后,伊犁城大匠师们收到了尔青的来信,当为首的大匠师将信件读完,先是沉默了十秒,然后上百匠师们发出巨大的欢呼,派人奔走相告。 然后立刻派出加急快报,直送各个城市,从东边的落日城,到西边的黑海城,全都有专门的信使接力快速传递。 四河,落日,希望,不屈,源启,江海,山海,黑海,八座城市逐一接收到了尔青的信件,整个不奴族全都沸腾了。 连战场上的乞力,可彦和老阿拉什都先后收到了这一信息。 将领们先是召集白马少年,当众朗读了信件,这些白马少年都是袁华的狂信徒,全都陷入了疯狂,环球之帝国啊,若能实现此生无憾矣! 然后,白马少年们,用袁华在《篝火边的故事》里,提供的世界地图,向所有士兵讲解了不奴族的伟大发现。 一名白马少年,在篝火边指着全球地图说道:“我们是神的孩子,神明指引我们找到遗失的大陆,神明将站在我们身后与我们共同面对敌人,我们需要获得胜利来荣耀我们的神明,来告诉华先生,我们将追随他的脚步,构建一个环球之帝国!” 篝火的火焰里,白马少年们的眼睛明亮的如同星辰,他的话语连乞力都被打动。 这人间有何人,曾经征服如此广阔的天地,我乞力若能参与其中,无愧战士之魂,亦无愧不奴族的荣耀,我们能创造一座座星星之城,有一日这些星星之城,必将点亮全球,何其荣耀,何其光荣! 这一刻,连老阿拉什都变了,他的灵魂在慢慢蜕变,从一名部族的武将开始思考人类之大统。 他独坐在黑海城的城楼之上,看着白马少年提供的环球地图,他感慨道:“原来,这世界真的是圆的!原来,这世界真的如此之大!我不奴族其实是如此渺小,开环球之帝国,这需要多少人力?一个环球之帝国,需要多少子民才能一点点开荒和建设?” 从此刻起,老阿拉什再进行一次彻底的灵魂蜕变。 现在,整个世界到处都是烽火。 帕提亚的东路大军,已经进入贵霜的西部边境,正在攻城掠地。帕提亚的西路军队,则再次抵达埃里温城下,开始进行围城。 贵霜帝国正在围攻不屈城。 罗马帝国在围攻黑海城。 可彦在围攻罗马人的第比利斯。 乞力在征服葱岭(今帕米尔高原)西侧所有的贵霜部落,原来的大月氏部族。 而大汉呢? 大汉再次陷入蝗灾,这种灾祸一旦形成会反反复复多年才会消失,大汉陷入不断救灾,却又不断发生天灾的奇怪轮回,整个东汉的国力经过汉明帝和汉章帝的明章之治的盛世,正在慢慢走向衰落。 东汉的兴起始于光武帝刘秀的统一战争。刘秀通过一系列政治、军事手段,成功推翻了王莽的新朝,建立了东汉王朝。在刘秀的领导下,东汉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都得到了快速发展。 光武帝实行了一系列政治改革,包括废除奴隶制度、加强中央集权、削弱地方势力等,使得政治清明,社会稳定。同时,农业、手工业和商业都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国家的经济实力得到了大幅提升。文化方面,文学、艺术、科技等领域都取得了重要的进展,为中国文化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东汉鼎盛时期,东汉的鼎盛时期出现在汉明帝和汉章帝在位期间,史称“明章之治”。 这一时期,东汉的政治清明,经济繁荣,文化昌盛。汉明帝时期,佛教开始传入中国,并在洛阳建立了第一个佛寺——白马寺。 汉章帝时期,兴修水利,减少兵役,让百姓休养生息,进一步推动了经济的发展。此外,东汉在对外关系上也取得了显着成就,班超出使西域,重新确立了汉朝对西域的控制。 和帝继位,东汉天下走向巅峰。 轮到刘祜坐上皇帝之位,整个天下灾荒不断,灾荒推动百姓变卖田产,世家开始大量兼并土地,天灾又导致边疆少数民族不断造反,大汉天下动荡不安,国力已经开始走向渐渐走向衰败。 从此时起,不奴族开真正天下之图,重塑不奴之魂,又借助南海城,带大汉观此宏伟天下,世界大势浩浩汤汤,已然开始改变。 公元一一六年六月十五日,袁华抵达南海城外海之日,彻底打开了不奴族和大汉的全球视野,将人类的历史进程导入了另外一条奔腾的浩瀚长河,后世史称“开天百年”。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81章 我动血肉,你断骨血 公元一一六年,五月底,不奴族全族动员,三十万不奴披甲部族民动员,这一次对于不奴族的经济和生产造成巨大的伤害。 刘玉忧心忡忡的对女官们说道:“这一年,我们损失非常大,工业和农业都受到了巨大的影响。” 然后,这位自小学汉字,读汉史,却生于草原的女子,提笔给四位万夫长写信,“此次,我不奴族付出巨大,若不能给予敌人重创,得不偿失矣!玉,拜请各位重创敌军,至少为不奴族开十年太平!” 六月二十日,黑海城之战,进入紧急时刻,罗马人的弩炮虽然损失惨重,但它们也给不奴族的城防带来了同样巨大的伤害,特别是南面和西面城墙的落石刀闸,已经大面积损坏。 罗马和其亚美尼亚的军队损失已经超过两万,但哈德良始终没有停止过攻击和回收制造弩炮。 夜晚,罗马士兵会趁着夜色,在距离城墙五百米外,回收那些弩炮的重要材料,然后再次由罗马工匠制造成弩炮,投入战争。 虽然,罗马弩炮在一天天减少,但黑海城的士兵因为这些弩炮,还是伤亡惨重。 六月二十日,罗马重步兵再次成群的越过投石范围,冲过架在护城河上的木板长梯,如同蚂蚁大军般,不断搭建登城梯,连续突破南面城墙的三段,情况一时危急。 老阿拉什动用了木制内城登城梯,进行反扑。 这是一种用牛车拉动的大型登城梯,整体是一座木制塔型结构,可以在内城的城墙边移动 。 塔顶是射击平台,平台下方是一个一块可以倒伏的踏板和肉搏战士等待战斗的小木屋。 当罗马人抢占一块城墙,开始源源不断的占据城墙之时,两侧的城墙上有不奴族战士进行肉搏战卡死两边。 这时,城内的登城梯就会移动,八头牛拉动登城梯,顶端有六名重弩手,他们居高临下的从城墙的内侧开始不断射击城墙上的罗马士兵,然后登城车靠近城墙,登城踏板落下,不奴族重步兵会从登城车中,不断涌上城墙从内墙开始三面合围登城的罗马士兵。 六台这样的内墙登城梯,将罗马士兵再次压回了城下。 同时,老阿拉什使用了人类到目前最为暴力的燃料,汽油! 不奴族的守军们神情紧张地站在城墙上,手中紧紧握着一个个装满了汽油的陶罐。随着指挥官一声令下,他们奋力将这些陶罐朝着正在攀爬登城梯的罗马人扔去。 只见那些陶罐在空中划过一道道弧线,有的准确无误地砸在了登城梯之上,瞬间破裂开来,里面的汽油如决堤之水般流淌而出,迅速布满了整个木质梯子;还有一些陶罐则直接落入下方密集的罗马人群之中,在与地面撞击后猛地破碎,汽油四处飞溅,泼洒得到处都是。 紧接着,不奴族的弓箭手们整齐划一地射出了一排排火箭。那火箭犹如火龙一般呼啸着冲向城下,当它们接触到已经洒满汽油的地方时,只听“轰”的一声巨响,汽油立刻被点燃,熊熊烈火腾空而起。火势异常凶猛,仿佛要吞噬一切。 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完全超出了罗马人的想象和理解范围。他们虽然也曾见识过石油燃烧时的场景,但像汽油这般剧烈燃烧、瞬间形成如此狂暴大火的液体却是头一次见到。一时间,整个南海城的城墙外都被火光所笼罩,一根火箭便能引发一场铺天盖地的大火。然而,不奴族的攻击并没有停止,更多装满汽油的瓷瓶仍源源不断地从城墙上掉落下来,进一步加剧了火势的蔓延。 此时,城墙之外已是烈焰滔天,滚滚浓烟直冲云霄。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汽油刺鼻气味,同时还夹杂着烤肉的香气以及血腥的味道。这三种味道交织在一起,形成一种令人作呕又毛骨悚然的气息。 城墙之外,全是烈焰的地狱,一时间所有的罗马人,亚美尼亚人全部都被震撼了,到处都是浑身是火疯狂乱跑的人,到处都是惨叫声。 这就是神话中的火焰地狱,人头大的瓷瓶落下,从十米高的城头砸到地面,刺鼻的液体飞溅。七八个平方米之内的罗马人只要沾染上这些汽油,遇到火星就会疯狂燃烧,无论如何翻腾,火焰都不会熄灭,反而沾染到地面的汽油,让整个地面都升腾起烈焰。 哈德良也看到了,他看到亚美尼亚军队已经动摇,正在往回撤退,此时再留下罗马军队,必将被更多的火焰覆盖,他叹息一声,“撤退吧!” 罗马的退兵号吹响,攻城的军队再次如同海潮般退走。 老阿拉什下令,将那些跨越护城河的木板长桥也用汽油全部点燃,这一次已经暴露汽油,那就不需要再隐藏了。 此后,二十天,罗马人都没有大举进攻,但城里的牛皮大缸却听到了持续挖掘的声音,罗马人在挖地道。 老阿拉什却问了一个问题:“山海城和江海城的援军抵达了吗?” 副统领说道:“山海城和江海城共四万披甲民已经抵达北部三十里外的海湾。”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老阿拉什点头,说道:“命令他们组成工匠队伍,立刻分工就地砍伐森林,制造重型投石机,至少两百架。另外,转移到刻赤海峡的船厂是否已经开工?” 副官说道:“船厂已经开工” 老阿拉什点头,说道:“让他们不要停,造一百五十吨的战舰,一直造下去。” 副官领命而去。 老货的眼里,有凶光流动,他决意此次要打的罗马骨头开裂,半身不遂! 你要断我们不奴族在黑海的根,是吗? 那好,老子反过来,要了断了你们在黑海的命! 同样,乞力在灭亡匈奴以后,他已然有了一种天命。 这无法表达,但灭亡曾经无比强大,纵横东方草原千年的匈奴,让他第一次生出要统一整个草原,结束草原人悲惨命运的想法。 现在,他的身边是上万骑兵,身后更加有数万披甲部族民,他已经决意一路南下,直插马拉坎达城。 若贵霜人还不停止战争,那么他将挥军南下,直插贵霜人的首都富楼沙(今阿富汗白沙瓦)。 他总是对身边的战士说道:“草原和荒漠如此广阔,但如果想要结束流血和纷争,那永远都只能有一个王庭!要么是不奴,要么是贵霜,只能活一个!”。 这句话,在整个不奴族南下的大军里传播,发酵,渐渐成了所有南下军队的共识。 原因很简单,他们是神在人间的行者! 舒适的四轮大车,一座座星星之城,里海上的洁白风帆,人可以如同飞鸟般翱翔于云端,无一不在证明,不奴族是神的子民。 信仰之力,是灵魂深处的锁链,它超越政治,超越种族,甚至有时穿越军事。 草原上早已流传星星之城的传说,当归附的大月氏部落,听说他们就是星星之城的人们,向他们表示极大的尊敬和忠诚。因为在草原的传说里,那里是人间的仙界。 等到,四河城通过军事驿站,以最快的速度送来五个热气球,在上万战士的注视下,这些热气球徐徐升上天空。 这些巨大的热气球宛如传说中的上古神兽一般,它们庞大而壮观,色彩斑斓地飘浮在天空之中。四百米长的绳索紧紧束缚着它们,但即便如此,也无法阻挡其向上攀升的气势。然而,就在它们即将冲破云霄之际,绳索的拉力终于止住了它们在空中继续上升的势头。 广袤无垠的草原之上,密密麻麻跪满了虔诚的子民。在这里,人们忘却了彼此之间的身份差异,不论是来自贵霜、大月氏,还是那些不奴族的族人,此刻都无一例外地俯首跪地,心怀敬畏与敬仰之情。数万人的身影汇聚成一片海洋,每个人的心都向着同一个方向凝聚。 袁华身处这个时代,以现代人的思维和见识,绝对难以想象到热气球对古代人民心灵所带来的那种强烈震撼。因为在古人眼中,人类能够行走于虚空之中,那简直就是等同于神灵般的存在! 乞力身骑一匹雄健的战马,静静地凝视着眼前发生的这一切。突然间,一个念头如闪电划过他的脑海——也许,这种能够载人飞天的神奇之物,远比冰冷锋利的刀剑更为强大有力,它是一种可以征服人心的神秘武器。自那以后,每当他们成功收服数个部落时,便会举行一场盛大的飞天仪式,让所有目睹此景之人真心诚意地归附。 甚至,他还进行了测试,但他们围住一个死硬不肯投降的部落,当热气球升上天空,箭雨从天而落之时,任何部落的巫都会跪倒,然后是老人,妇女,最后是永远无法射落两百米以上热气球的战士和首领,再也无人反抗! 因为这已经不是人间的力量可以抗衡的东西,这是神的行者在进行天罚。臣服不奴,就是臣服神明,这已经不是人间君王可以抗衡的神之力! 乞力骑马踏上山岗,他遥望南方,朝阳将天地照亮,他挥鞭指向南方,无数的骑兵涌出山谷,向着南方奔腾而去。 马拉坎达城,就在前方,地平线处的城市围墙,在朝阳下熠熠生辉。 神,行于世间! 贵霜,你当如何? 这一日,公元一一六年七月五日。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82章 南海一夜 袁华有一种宿命的忙碌,到这个世间,一切都是如此匆匆,如此忙忙。 就算他将自我隔离,他们在一个无人的半岛上,依然每日随着太阳升起,他们都会鸣钟起床,然后带着五百名舰员一起学习,一起劳作,直到太阳在西边落下。 他们砍伐半岛上的树木,然后制作深入大海的滑道。高声的号子声里,众人奋力将海船顺着滑道拉上海滩,一边修复船只,一边将船底的生物去除。 袁华不知道自己能活多久,这个时代的人们寿命大多都不太长,很多人五十就已然离去。 日月轮换,昼雨夜风,转眼之间,他来到这个世间,已经九年,算一算自己已经二十四岁了。 他不知道自己还有几年,他想为不奴族和大汉找到一条路,因为他知道历史的走向,接下来就是中华最黑暗的岁月。 帝国会逐一崩塌,大汉到184年就会爆发黄巾军大起义,土地兼并严重,农民失去土地,生活困苦,赋税徭役沉重,加上自然灾害频发,百姓生活雪上加霜。 若到那时,大汉就会无路可走,天下大乱,民不聊生,残酷和残忍到什么程度,只看数据就能让人心痛不已。 根据大汉史书记载,全国共有1670.8万户,人口达到5648.7万。后世学者估算,加上未纳入统计的豪强地主庇护人口、少数民族等,现在东汉人口的峰值约为6500万。 现在的大汉啊!是人类历史上何其繁盛的时代。 可三国末年,到公元220年,中国苍茫大地之上还活下来多少人民? 只剩下800万人口,魏蜀吴三国的历史数据,只剩下800万人口啊! 这究竟是什么概念? 人口损失率87.8%! 如果是袁华生活的时代,如果以十四亿中国人而论,那就是要死12.278亿的人口,这他娘是天灾吗? 这真的是天灾吗? 这根本就是人祸,彻彻底底的人祸! 王粲《七哀诗》写道:“出门无所见,白骨蔽平原。” 曹植《送应氏二首》有:“中野何萧条,千里无人烟。” 曹操《蒿里行》也有“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 仲长统(179~219年)在《昌言》中说:“以及今日,名都空而不居,百里绝而无民者,不可胜数”。 流亡的农民走投无路,到处暴动,前赴后继。 从安帝到灵帝的八十余年中,见于记载的农民暴动大小合计近百次。 公元184年,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有组织的准备比较严密的农民战争——张角领导的黄巾大起义爆发了。 中国人啊! 他们是这个世界上最坚韧的民族,他们勤劳而善良,他们是这个世界上最容易管理的民族。 人们只记得黄巾军大起义,但这是上百次起义中的一次而已,只是这一次起义的规模更大而已。 八十年,近百次农民起义! 为什么? 因为没有土地,因为帝国的法律让贫苦的中国子民,连一口吃的都没有。 但凡中国人有一口吃的,就会忍受。可大汉的后期,世道已经癫狂,世族的粮仓堆满了粮食,睡在金玉之上,可乡野之间,百姓饿死无数啊! 《潜夫论》是东汉思想家王符所着的一部政论性着作,全书共十卷三十六篇,内容广泛涉及哲学、政治、经济、法律、军事、教育、历史、思想、文化等多个领域。王符生活在东汉中后期,社会矛盾尖锐,豪族奢侈浪费和迫害人民的现象十分严重。他眼睁睁的看着大汉一点点腐朽,痛心的写道“富者累金积玉,贫者席藁枕土”。 真到了那个时候,就如同黄河决堤,谁也救不了大汉,谁也救不了中华,谁也救不了! 他为什么要在不奴族还如此弱小的时候,毅然出海,远渡重洋,因为他是汉人。 他不可能眼睁睁看着数千万大汉人,被人祸活活饿死,被人祸拖入绵延不绝的战祸。 他要立下“天赋地权”,要用不奴族的宪法,给大汉千万生民,留一口活下去的气眼。 有些东西,他不能说,只能做! 每一日拼命的做,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对得起自己来这里一次。 在南海边,他过的很安静,也很宁和。 有一日,一群白马少年乘船,对着袁华大喊:“先生,今夜可以答疑否?” 袁华大喊:“好啊!但是要隔着船,保持至少十米。” 这群少年激动的不行,他们立刻高喊:“好勒!我们去通知其他人,先生等我们。” 袁华笑道:“去吧!” 这一夜,南海的风也宁和,浪也轻柔,数条大船停泊在水边。袁华坐在河岸上,周围的船只之上全是白马少年,南海城的居民和一些商人,有的人真有疑惑,有的人却是真的好奇。 白马少年的船上,都挂满了油灯,如同繁星。远远的看起来,千朵星火,随着南海的海浪起伏,摇曳。远远望去,给人一种轻灵之美。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有白马少年拿出一张长长的纸卷,笑着对袁华,喊道:“先生,准备接招!” 袁华哈哈大笑,“来吧,让我看看你们有何长进!” 少年的第一个问题就很大,“为何罗马和贵霜会同时攻打我们,而不是攻打帕提亚?” 袁华思考了一下,说道:“不奴族,看上去富裕,文明,有无穷的创造力,偏偏又看上去很是弱小,所以我们会成为目标。” 少年第二个问题,“如何摆脱四面皆敌的局面,恢复到和平和发展?” 袁华回答道,“让敌人恐惧!和平,从来不是来自善,而是来自对恶的恐惧。” 少年不明白,他们说道:“请先生言明。” 袁华说道:“一,彻底打垮敌人,获得大量敌人的土地和人口,壮大自己的体量,削弱敌人;二,肢解敌人,让敌人的体量缩减,让体量慢慢平衡。体量,就是人口和土地的总和。” 少年再问,“若不奴文明不断扩大,会不会如同今日之罗马,四面皆敌,战乱不断?” 袁华说,“我们周边有大汉,匈奴,乌孙,阿兰,贵霜,帕提亚,罗马,共七个民族和国家。今天,大汉和我们亲善,匈奴已然不在,乌孙已与我们融合,阿兰正在与我们融合的过程中,帕提亚是我们的盟友,只有罗马和贵霜是我们的敌人。所以,文明与文明之间也有善恶的缘分,随缘即好。朋友来了有美酒,敌人来了有斧头。” 白马少年继续问:“今天,不奴族的城市相隔万里,政令难以快递抵达,美洲的城市甚至不知道罗马和贵霜正在围攻我们,我们如何形成一个整体,如何形成合力?” 袁华已经思考过这个问题,他说道:“认可不奴族之宪法,皆是手足。手足有难,万里相帮,若有一日背弃不奴族宪法,则共同讨伐!我不奴族创造之城市,必须属于我不奴族。” 白马少年再问,“接下来,我们不奴族要做什么?” 袁华说了三点,“第一,加强研发发动机,加速各地的人和物的往来。第二,打通博斯普鲁斯海峡,让所有领地都可以通过海路链接;三,继续向美洲移民,沿美洲东西海岸建立建立定居点,融合美洲原住民,开始全面开发美洲。” 白马少年再问:“美洲之原住民若和我们发生冲突,应该如何?” 袁华说:“一,以商贸建立联系;二,建立贸易据点;三,用粮食和工具雇佣当地人一起劳作;四,部落生存艰难,先招收当地小部落先行加入。五,学习阿兰人,和当地大部落首领建立部落定期首领会议,协商解决争端,商讨购买土地,以及建立跨越各部族的贸易线路;六,若真有恶意之敌,征服他们,但不滥杀,将他们分散到所有据点。总之,以商为线,以贸易据点为点,以劳动雇佣为引,尽量和平吸纳当地之民,开启当地的建设。” 袁华拍了拍身边的印第安人伙伴的肩膀,说道:“他们其实和我们是一个祖先,在远古时跨越北边的海峡的冰层去到新的大陆,后来冰层融化,他们就在那片大陆繁衍生息,我们同宗同源。” 袁华甚至站起来,说道:“我曾涉足过无数的地域,从广袤无垠的地中海沿岸,一路延伸至到深邃的黑海,再辗转抵达辽阔的里海,最终踏上了大汉的土地。在漫长的旅途中,我发现,无论是在哪一处角落,这些地区生活的人们,都是那些拥有着一头乌黑的头发以及如墨般深邃眼眸的人们。 思考后,我产生这样一种大胆的推测:或许我们所有人都有着共同的起源!尽管如今我们分散于世界各个角落,但实际上彼此之间就如同失散多年的兄弟姐妹一般。总有那么一天,我们终会汇聚在同一面旗帜之下,紧密团结在一起,真正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不仅如此,即便是不同肤色、操持着各异语言的人类,他们是我们的兄弟姐妹,我们也终将相互交融、和谐共处。 对于我们不奴族而言,务必要以友善和包容的态度去对待每一个真心想要加入我们这个大家庭的个人和族群。 因为在接下来的百年时光里,我们肩负着最为重要的使命——不断开拓新的疆土,并让万千民众得以繁衍生息。只有所有人不懈的努力与奋斗,才能实现我们心中那个宏伟的目标,创造出一个繁荣昌盛、和平美好的新世界。” 一个白马少年继续问道:“大汉会支持我们移民和开垦新的世界吗?” 袁华笑了,他说道:“我已经想好了办法,大汉难以拒绝!但现在还不可说。等我做完以后,你们自然会看到。” 又一白马少年继续问道:“南海城的责任是什么?” 袁华很明确,“造船,开拓南海,作为新世界和大汉的连接点,作为大汉文明和世界的链接点!这里就是不奴和大汉新的起点。”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83章 拜占庭 罗马人在挖掘地道,通过牛皮大缸,黑海城能听到罗马人越挖越近。 不奴族就是一个妖孽民族,他们城墙上的热吻炮,能够射击远到六百米,这导致罗马人的坑道要从六百五十米外开始挖掘。 这个时代,没有火药,在地下挖掘坑道,碰到大石头就会极其麻烦,所以进度非常的慢。 罗马人,在按照他们的认知挖掘坑道,在他们看来三米深的护城河已经变态了,所以他们的坑道大约是深度在五米左右。 可他们确实碰到了变态,罗马人一共开挖了三条坑道,可前面的两条全都被不奴族的护城河淹没,数百挖掘坑道的罗马士兵全部被淹死在坑道之中。 最后一条,只能半途再次向下挖掘三米,可这样巨大的工程量,在这个时代,慢的简直可以让人抓狂。 老阿拉什在七月初却动手了。 这老货,不动手则已,一动手就直接触碰到了黑海的核心利益点,那就是拜占庭城。 黑海的海军现在有战船七十五条,缴获的各种罗马货船共六十五条。 共拥有船只一百四十条,满载的话,一次性可以运送一万四千人。 老阿拉什在七月一日,凌晨,站在黑海城以北三十里的海滩码头上,下令道:“今日,三万大军启程,随我征战拜占庭城。让我们打通博斯普鲁斯海峡,抢占达达尼尔海峡,将所有敌人全部埋葬。让我不奴族海军直接前出地中海,在地中海沿岸,全力打击所有罗马海军的运输线,打到罗马人乞求和平为止。” 一百四十条海船,展开风帆,甲板上全是出征的战士,他们将要航行三天,直接抵达黑海的西南角。 海军部队将连续运送三次,第一批是一万披甲部族民,三千轻骑兵;第二批是,一万披甲部族民,大车和投石机部队;第三批,是最后的一万披甲部族民和三千工匠的后队。 此次西征罗马,共三万披甲部族民,三千轻骑兵,一千辆大车,两百架投石车,外加三千工匠。 他们第一阶段将沿着博斯普鲁斯海峡的东侧前进,一路向南,彻底打通黑海的出海口,并被围攻拜占庭。 在公元116年七月的拜占庭,阳光洒在博斯普鲁斯海峡的波光粼粼的水面上,这座古老的城市在罗马帝国的庇护下展现出独特的魅力。拜占庭位于欧亚大陆的交汇点,三面环海,北靠金角湾,南临马尔马拉海,其天然的地理优势使其成为罗马帝国东部的重要军事和商业中心。 城市的建筑风格融合了希腊和罗马的元素,宏伟的城墙和高耸的塔楼守护着这座城市的安宁。沿着海岸线,繁忙的港口内停泊着来自地中海各地的船只,商人们在这里交易着香料、丝绸和宝石,热闹非凡。城内的街道两旁,是典型的罗马式建筑,石板路在阳光下反射出柔和的光芒,偶尔还能看到希腊风格的柱廊和雕塑,彰显着这座城市深厚的文化底蕴。 罗马驻军是拜占庭的重要组成部分。罗马帝国的军事力量强大,驻扎在拜占庭的一个罗马军团,肩负着保卫帝国东部边疆的重任。他们驻扎在城市的要塞和军营中,随时准备应对来自东方的威胁。罗马士兵们身着传统的罗马军装,头戴青铜头盔,手持短剑和盾牌,纪律严明,训练有素。在城市的高处,可以看到罗马士兵们巡逻的身影,他们警惕地注视着四周,确保城市的安宁。 罗马驻军的存在不仅为拜占庭提供了军事保障,也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士兵们的消费带动了城市的商业活动,许多商人和手工业者依赖军队的订单生存。此外,罗马军队的建筑技术也对拜占庭的城市建设产生了深远影响,许多城墙和军事设施都是在罗马士兵的参与下修建的。 罗马驻军与当地居民共同生活在这座古老而繁华的城市中。他们在这里守护着罗马帝国的荣耀,同时也见证着拜占庭这座城市的繁荣与发展。 同一天,第比利斯的城墙,终于被重型投石车轰塌,可彦下令:“命令重步兵进城,立刻攻占仓库和军营,投降者送去山海城,抵抗者杀之!轻骑兵向东侦察,准备进攻巴统。” 第比利斯再次易手。 是的,阿拉什和可彦。 一个进攻拜占庭,彻底打通黑海和地中海的联系,威胁罗马的海运体系。 一个进攻巴统,切断黑海城外罗马大军的粮道。 这就像两把并行的刀! 老阿拉什在四万不奴族的披甲部族民中,选出了三万披甲兵,这些人能忍受晕船。 不奴族对于参军有一种天生的追求,因为战争所得的一半属于全体参战的军人。那次跟着老阿拉什西征罗马的不奴族士兵,个个肥的流油。 所以,这一次要跟着老阿拉什去赚钱的呼声,响彻了黑海城北面的营地。 一条条不奴族的海船,停泊在黑海的西南角,一个个士兵顺着绳网爬进登陆的救生艇。 然后,水手划动小船,带着一船的披甲兵向着海岸而去。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放眼望去,现在整个海面上,全是白色风帆的不奴族海船。 大牛,泥鳅,牛虻子,老爹,细声是不奴族的一个最小的军事单位,这是一个伍。 大牛和牛虻子,一听名字就知道是力气大的,所以他们应该是什么兵? 嗯,你猜对了! 他们俩个是弓弩手,大牛是重弩手,牛虻子是弓手。 老爹和泥鳅是盾斧手,细声是长枪手。 不奴族就是这么奇怪,力气最大的用远程武器,力气最小的用长矛,中间的用盾牌和斧头。 为啥? 呃,只有长枪手用一把武器,其余兵种都是多把武器。 重弩手和弓手,除了弓和弩,还都背有一把棹刀,那玩意死沉。。。,身体弱的还背不动。 长枪的训练,也最简单!刺,刺,刺,绝对没有什么其他的花招,直刺,斜刺,下刺,以及人体拒马,就四招而已! 千万不要以为是武侠片,长枪还要格挡,格挡个屁啊!长枪手作战,就是你死我活,刺就对了! 这个伍的伍长,是泥鳅,滑不溜手的那种! 他们今天走运了,跟着百夫长,去清理一个海峡东侧村落里的罗马士兵。 泥鳅在小声的骂:“没有马,走他娘两里地去清理一个村子,会要了细声的老命了!” 细声是个十七岁女孩,她说道:“我可不老!老爹最老,会要了他的老命”。 老爹说:“小娃,你瞧不起谁?老爹我当年。。。” “嗯!当年跟着行者大人纵横草原,被匈奴人追着屁股揍。。。”,大牛特别实诚,嘴巴还毒,特别不会说话。 牛虻子从不和这群人屁话,就叫着细声,“细声,把长枪拿来,我和大牛挑着,这棹刀背在背后,还不如绑在长枪上扛着。” 于是,这群半吊子披甲部族民,那行军简直了,像是一群难民,挑着,扛着,五个一群,乱哄哄的前进,毫无罗马军团的严谨。 老阿拉什现在就带着这群家伙们去打拜占庭,他也是脑壳疼,征召士兵也就这样了。 他下的军令也很简单,“把罗马人从海峡两岸驱赶到拜占庭城里,就可以,不用硬拼。” 十名轻骑兵,从他们身边掠过,马蹄将沙子带起,糊了他们一脸,赶去前面侦察。 泥鳅这个伍长,也是混,大骂道:“孙子们,骑马不会温柔点。。。” 轻骑兵转身哈哈大笑:“跟着吃灰吧!小爬爬虫们。” 不奴族把步行的重步兵称为“小爬爬虫”,把骑上马的重步兵,叫做“大爬爬虫”,反正都是慢的不行的那种。 穿着札甲走两里地,也确实有些累人。 百夫长每次走三百米,就让部队停一下,休息五分钟再继续前进。 第二次休息后,轻骑兵回报百夫长,“有一百罗马士兵,他们在村口列阵!” 百夫长下令道:“全部给老子把武器拿好,排列队伍,我们每一百部休息一下,让罗马人慢慢等吧!” 按照不奴族重步兵的说法,在与敌人接触前,要保持充足的体力。 拜占庭的罗马重步兵,还真的没有和不奴族的重步兵接触过,在他们印象里不奴族厉害的是骑兵。 今天,罗马百人队,在村落的高处防守,没有罗马军令,罗马任何地区的守军都不能轻易撤退。违背命令的部队,其最高军事长官,斩。士兵十抽一,斩。 所以,罗马士兵的眼前,出现了荒唐的一幕。。。 不奴族的重步兵,穿的像是一个铁罐头,每百步就休息一会。 罗马士兵也不轻易移动,他们就列阵在高地之上,阵型严密。 可他们遇到了一群流氓,不奴族的重步兵战术极其坑罗马人的爹,简直让罗马人无语。 重步兵的第一要务是什么? 是能够扛线,并且勇武无双,可以以一敌百,这是罗马人的训练。 可不奴族的披甲部族民,天天练得,都是另外一种样子。。。前所未有! 隔着两百步,不奴族的重弩就开始咆哮,他们不停的用重弩搞事,可罗马士兵的标枪根本够不到,这群不奴族的胆小鬼们。 罗马士兵被重弩射的痛不欲生,不时有人倒下,罗马军官大喊:“前进,前进!” 不奴族百夫长在喊:“后退,后退!” 大家都是重甲,罗马士兵追的像一条狗,吐着舌头喘气。 不奴族也累的像条狗,累的不停的吐舌头。 但罗马重步兵就是死活追不上,移动过程中,重弩上弦困难。所以射击的任务交给了弓箭手,他们可以边撤边射,也不瞄准,就往人群里面吊射,极其没有人性。。。 罗马士兵往回撤退,他们就跟上来,毫无重步兵的荣耀和正确定位! 牛虻子说道:“去你的重步兵!百夫长是对的,我们是披甲部族民,我们的责任不是冲锋,是驱赶罗马士兵,玩不死他们!” 大牛却喘着气说:“我会不会死在罗马人的前面?” 牛虻子很真挚的说:“大牛,我会记得你的”。。。。 老爹也喘气说:“大牛,俺是木工,抚恤金足够买最好的木材,俺保管你的棺材做工优良。” 谈笑间,来回拉锯,不奴族的弓箭手先累趴下,当然重弩手还能持续攻击,罗马重步兵最后终于崩溃了。。。 好险。。。不奴族披甲民也快被跑死了。。。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84章 无耻之徒 “我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卑鄙无耻之人!”,这是拜占庭军团长在询问过逃回来的罗马士兵以后,向罗马汇报时写到的第一句话,非常经典。 是的,不奴族的训练,从来不是蛮干,除非到了真要蛮干的时候。 东方民族的作战,无论是匈奴,大月氏,还是打不赢就跑的阿兰人,这群人打仗和罗马以前碰到的凯尔特人,高卢人,日耳曼人,伊比利亚人,希腊人,都不一样! 大家面对面列阵,不是应该对冲吗?不是应该中线硬扛,两翼齐飞吗? 这群人打仗,为什么可以一路往回跑。。。你们是来打仗的吗? 武德呢?荣耀呢?要不要脸啊? 军团长在信件里还写到,“以后,我罗马驻军重步兵和弓箭兵的比例要做到一比一。甚至重步兵,弓箭兵和骑兵要做到一比一比一。否则单纯的重步兵战术,遇到不奴族,这种完全不知道羞耻的民族,会非常吃亏!” 老阿拉什却在营地里,表扬今天作战的重步兵们,他乐呵呵的说:“今天的作战,我已经收到报告了,打得不错!战术执行的非常到位。今天在村里缴获的罗马军队补给,会由军需官立刻折算成铁钱,给你们写条子,回城去领。” 现在,不奴族已经明牌了! 他们要干拜占庭,要夺下黑海的出海口,就这么简单明了! 老阿拉什的进军非常快,他先让披甲部族民快速沿着博斯普鲁斯海峡的东侧推进,沿途攻占村庄,并摧毁或者夺取罗马人的弩炮。 然后,黑海里的舰队就会沿着东侧航行,将重装披甲民快速送到最前线。 这样做,有两个好处: 第一,步兵摧毁和夺取弩炮的位置,就会立刻成为可以登陆的地点。 第二,在马匹还没送到的时候,船只可以加快不奴族重步兵的行进速度。 不奴族在进行军事行军,他们现在每天推进十公里,三天就赶到了拜占庭的对岸。 罗马军团在城墙上,眼睁睁的看着不奴族的五十条战船从东侧的海峡进入了马尔马拉海。现在整个马尔马拉海已经彻底被标注成了红色,罗马的海运已经变的极其不安全。 可这五十条海船,满载五千名不奴族士兵和攻城器材直接第一时间穿越马尔马拉海,直接在达达尼尔海峡最窄处的恰纳卡莱(?anakkale)登陆。 这座城市位于今天土耳其西北部,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城市,其历史可以追溯到公元前10世纪。 这座城市位于达达尼尔海峡沿岸,连接着爱琴海和马尔马拉海,自古以来就是重要的战略要地。 恰纳卡莱附近最着名的古代遗址是特洛伊古城,其历史可追溯至公元前3000年左右。根据考古研究,特洛伊经历了九个不同的文化时期,最早的定居点属于青铜时代。 荷马史诗《伊利亚特》中描述的特洛伊战争,可能发生在公元前1250年左右。 老阿拉什最大的本事就是“快”! 公元一一六年,七月十三日,罗马根本就没有想到,不奴族会如此迅速和疯狂。 五千不奴族士兵,在七月十四日中午登陆,五千不奴族披甲民,就立刻展开了攻城。 而且,一种全新的攻城方式开始出现,这是他们第一次出现在人间。 披甲部族民,带有一种大车。 这种大车很像是撞击城门的大车,像一座长长的,可以移动的房子。房子的顶部包有薄铁皮,内部是四头牛和二十人的推进动力组。 十架这样的大车,移动到距离城墙外五百米,先是停在那里,释放了十个大型热气球,再由这种钢铁皮的大车拖动向前到四百米位置。 大型人气球升空,各携带一门小型热吻炮和两名操作手,上升到四百米高空,然后隔着四百米,斜着向下发射散弹。 原本登上城墙的两千罗马重步兵和城内的人群,看着眼前的一切,目瞪口呆,彻底沙雕! 这种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出现的浮空炮,每次齐射是一百发钢铁散弹,朝向罗马士兵最集中的位置。 没有任何盾牌可以阻挡,每一次齐射都能彻底清空大约十米的城墙,留下一地尸体和鲜血。 十次射击之中,东北面的城墙,罗马士兵已经彻底清空,而罗马弩炮根本射不上四百米高空。 而不奴族乒乓球大小的实心钢铁散弹,能够击穿盾牌,一发将人的胸口击碎,甚至直接轰爆人的头颅。 十分钟后,城墙上的罗马主将,也被一次齐射带走,他的铠甲被击打凹陷,钢铁散弹将罗马铠甲直接轰进了他的胸口,整个恰纳卡莱的城防彻底崩溃。 没有罗马士兵再敢登上城墙,他们打开南面的城门,疯狂的逃离,只求飞翔的死亡之神,千万不要找到他们。 这绝非普通意义上的人间战争,而是一场跨越了界限、超乎想象的激烈对抗——人与神明之间的殊死搏斗!面对如此可怕而强大的敌人,那些平凡无奇的人们显得无比渺小和脆弱,他们根本就没有能力去应对这场惊世骇俗的大战。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或许,在这个世界上,唯有那个被传得神乎其神、号称拥有神明祝福的图拉真,才有那么一丝可能挺身而出,勇敢地尝试去挑战那看似不可战胜的神明力量。 公元一一六年,七月十四日下午,不奴族进入恰纳卡莱城区,接收所有罗马军队的物资和财富。 在不奴族进城的时候,整个恰纳卡莱的居民全部趴伏在大地之上,乞求神明的原谅。 一日破城之后,船队将热气球再次运送回到老阿拉什手里,他们已经用海船将大量军队送过博斯普鲁斯海峡,兵围拜占庭城。 老阿拉什对于战争的理解,那就是速度,或者可以说是时间差。 在他的战争思维里,如果要获得一场战役的胜利,那就要在一个点上集中比敌人更大的军力,瞬间压垮敌人。 而一场战争,那就要冻结敌人的战略调动能力,打击战略节点,让敌人陷入瘫痪,或者说让敌国整体反应变得极其迟钝。 他在分析罗马和不奴族,只要切断海洋,失去航运支持的罗马人,没有那么多马匹,所以在陆地战争中的速度不可能赶得上不奴族。 在黑海城的防守战中,他一直在思考罗马的弱点,或者说他在思考罗马的战略优势。 俯瞰整个罗马统治疆域的地图,你会发现一个特点,那就是罗马的疆域是沿着整个地中海沿岸形成的。 这说明了什么? 这说明,罗马其实是一个海权国家! 罗马的整个政治,经济和军事的布局,严重依靠海洋运输。 所以,击溃罗马海军,切断罗马的海洋运输,罗马就必然衰落。 于是,第二次西征开始了! 只是这一次,不同于以往,老阿拉什已经决意占领拜占庭和恰纳卡莱这两座城市,将罗马的整个东部彻底从罗马分离。 他目光坚定地凝视着地图,心中已然勾勒出了一幅宏伟的战略蓝图——要用一把锋利无比的刀,干脆利落地斩断那两个至关重要的海峡!如此一来,不奴族强大的海军便能如同一股汹涌澎湃的洪流,以雷霆万钧之势彻底切断罗马与整个东部地区之间的海运通道。 这一决策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罗马将失去其在东部地区的物资补给线和贸易往来,经济将会遭受沉重打击;意味着他们引以为傲的海上霸权将被撼动根基,在地中海的统治地位也将岌岌可危。而不奴族,则能凭借此举展现出自己无与伦比的军事实力和战略智慧,令罗马为之胆寒、畏惧。 他深知,只有让罗马真切感受到来自不奴族的巨大威胁,才能迫使高傲自大的罗马元老院低下头颅,主动提出和平协议。倘若罗马执迷不悟,继续负隅顽抗,那么不奴族的海军必将毫不留情地持续发动猛烈攻击,直至将罗马的海运线路摧毁殆尽,让罗马彻底失去对整个地中海的掌控权。 现在,拜占庭已经被团团围困,三万披甲部族民,将拜占庭和外界的联系全部切断,两百架重型投石机在日夜不停的轰击着拜占庭东面的城墙。 重型砖头弹,轰击在城墙之上的撞击声,日夜不停。整个拜占庭之内,皆是人心惶惶,不可终日。 老阿拉什已经命人,用拉丁文写下劝降信,射进拜占庭,可一万罗马守军并无回应,或许他们以为能够等到罗马的援军。 七月十七日,两百架投石机连续集中轰击一段城墙,导致拜占庭一段三十米的城墙崩塌。 这一天,天空晴朗无风,热气球升空,一点点压制缺口处两侧的城墙,不奴族的攻城长梯就这么搭上拜占庭的城墙,在浮空热吻炮的封锁下,沿着拜占庭的城墙开始向两侧延伸。 泥鳅小队跟着大部队从缺口涌进了拜占庭城里的街道。 泥鳅直接叫上另外三个五人组,举着大铁锤和重斧前进,在拜占庭居民的瑟瑟发抖之中,一路不断的拆除墙壁和围栏。 非专业的拆迁队,居然在拜占庭的小院之间,不断飞速破墙前进。 二十个人,一条直线向着仓库前进,最后一锤子,居然直接敲进了大仓库里。 一群人钻出墙壁上的大洞,看着眼前的天量的粮食,全都在傻笑。 就在这时,大门被推开,十几个罗马人举着火把进来,两边人大眼瞪小眼,含情脉脉的对望。。。 最后,罗马士兵实在受不了外面喊杀声震天,而他们的眼神幽怨,所有罗马人将火把一扔,全都跑路了。 二十个不奴族披甲民,大呼小叫,蹦蹦跳跳,扑灭满地火把,惊出一身冷汗。居然忘记了,他们还背着两个水袋,一群傻宝! 伟大的二十勇士,传奇的二十手工拆迁小队,居然拿下拜占庭战役首功! 虽然,后面很多拜占庭人在修院子的时候,破口大骂,这都是些什么人啊? 喜欢大汉与罗马请大家收藏:()大汉与罗马更新速度全网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