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寻仙路》 第一章有一个混混叫阿飞 “阿飞混蛋,起来,干活了。” 正睡得迷迷糊糊的荆飞被人从床上一脚踢了下来,连着肮脏的被单一起被踢了个嘴啃泥。 荆飞是夜总会的编外保安,简单地说,就是个小弟。 他,整天就是在夜总会的舞厅里瞎混,标准一个混吃等死的货,初中毕业后去读了个武校,三年过后,毛都没捞着一根,考大学不用指望,幸好给自己锻炼得结结实实,高中毕业后,一事无成,最后实在混不下去了,才找了一个朋友介绍到了这家帝豪夜总会,当了个没有证件的保安,也可以说是内保。 不过,这对荆飞无所谓的,有酒喝,有饭吃,有烟抽,还能赚点钱,别的什么都不是问题。这个夜总会里有十多个荆飞这样的内保。 为了不让自己饿死在街头无人收尸,荆飞对工作还是很热情的,尤其他喜欢舞厅里经常有架可打的氛围,对于他来说,有架可打,不给钱他也干。 老板是华东市赫赫有名的富二代,富二代啥的,肯定是要逼格的,养几个十几个内保做小弟根本就不算事。 本来让死党李强踢了一脚,心里很他娘的不舒服,正在抱着美女亲热呢,居然被打断了,老子做个梦,梦见和美女亲热容易吧我?何况这个美女还是虞玲。 虞玲也是在夜总会里上班的,不过刚刚来了没多久。 荆飞以前在这个城市混日子的时候,是租了虞玲她家的房子,虞玲她爸是个势利眼,一旦荆飞没有及时交上房租,他就要赶荆飞走,要不是虞玲几次帮忙,荆飞现在都不知道沦落到什么地步了。 只是不知道这个女孩子心里怎么想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巧合,荆飞一来到这个夜总会当内保之后,虞玲艺术学校毕业后,也来了。 隐隐听说虞玲的老爸醉酒开车,出了车祸,受了重伤,家里的钱几乎都用光了,她才没办法来这种地方。 只不过这一切都不是荆飞能够帮助到的,他现在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月月都是月光族。老爸老妈都在美国做大生意,钱有的是,不过他们离婚了,谁也不想要荆飞这个拖油瓶,直接放在华东市,一个月转点钱,饿不死就没人管了。 上学的时候,老爸还给他寄来一些钱做学费生活费之类的,也是勉强够用罢了。退学之后,屁都没有一个,老妈更不用说了,不知道她还记不记得有自己这个儿子。最后荆飞换了电话号码,现在,可以说已经没有一个人来管他的死活了。 听到李强的话,顿时兴趣来了,一翻身爬了起来,被子也不捡了,满脸喜色道:“对方几个人,有没有带家伙?” 混黑社会也不是不用头脑的,打架斗殴之前,首先要知道自己的对手是什么后台,有多少人马,不然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李强一脸哭笑不得地道:“猪脑,现在太平世界,那有那么多人送着来让你这个混蛋揍,妈的,是好事,听说华东市郊区的发现一个天然溶洞,深不见底,老大这次举行了一次旅游,让我们俩个给她们去当保镖。” “她们是那个?” 一看没有架可打,荆飞又想睡觉,但听到李强说是去陪人旅游,顿时有些兴趣了。 在夜总会里什么都缺,就是不缺少美女,里面有几个美女荆飞都看着眼热,可是寻常的时候,那些妞都眼睛朝着天看的,他们这些做内保的,与路人没什么区别。 “还能有谁,虞玲,张丽丽,许蓉芳,娘的,反正这些妞都要去,说,你去不去,不去我另外找人了?” “去,妈的,不去是王八蛋,最好在山洞里来个地洞惊魂,老子要英雄救美。” 广场上停着一辆豪华的巴士,上面亭亭玉玉坐满着女孩子,一个个戴着墨镜,皮肤雪白,身材骄好,穿着暴露,看得荆飞有些想流口水。 “妈的,都是些极品种啊——” 可是这都是只能看不能动的,这群女孩子都是前几天从艺术学校招过来的,夜总会也是有规律的,有许多限制的,夜总会的老板虽说是混黑社会出身的,做生意却是个好手,知道什么时候拿这些人卖,更赚得多一点。 像虞玲几个,都是类似走穴的歌手,一天在舞台上现面两到三次,男人别说想泡她,想和她说话都很难,头牌就是这样产生的。 华东市是个沿海城市,山都不高,天然的地洞几乎没有,这时忽然发现了一个巨大的地洞,顿时引起了整个市的人们注意,立即,一条旅游胜地线路就产生了。 天然的溶洞在一条名叫燕水湖旁边,一座石头山的半山腰间,入口只有几尺宽,是一个当地的农民伯伯在山地里寻找自己乱跑的小孩,一脚踏空,发现了这个山洞。 “大家排好队,别乱跑啊,里面人太多了,自己照顾自己,有没有需要帮忙,尽管提啊,不要对我们客气。” 山中无老虎,李强这个猴子就称霸王了。 一群女孩子三四十个,统一的制服诱惑。一出现立即吸引了无数人的目光,更有一些猥琐的大叔假装走错路借道什么的,尽朝着女孩子身上撞,李强与荆飞已经赶开了四五个了,可是围过来不怀好意的男人,却是越来越多。 山洞里面已经装上了电灯,灯光之下,天然古老的溶洞神奇无比,流光溢彩,洞内各种石钟乳等自然景物玲珑剔透,形象逼真,令人目不暇接。各种钟乳石姿态各异,或高大崎崛,或精怪玲珑,鬼斧神工,浑然天成。 置身其中,惊得一群女孩子连连续赞叹,可是荆飞与李强却没有那么的好命了,路上有两三个娇滴滴的美女断了高跟鞋,这不,得让他们拉着,若不是他们还不想被累死或者摔死,那几个女孩子都想让他们背了。 “哇,那儿有什么,我瞧到了什么?”。 一名美女惊叫连连,美眸发着光,几乎扯开了荆飞的衣领。 “不就是一条死猪,有什么好瞧的,瞧你那么激动,又不是看到帅哥。” 荆飞很不满,本来一身西装革履打扮,加上自己个子一米八二,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如鹤立鸡群,可是刚才扶着那名断了高跟鞋的女孩,就累得出了一身大汗,自己还没有回过神来,却让这名叫许蓉芳的女孩扯破了衣领,令他形象全无,不就是一个有点像猪的溶雕么?有什么好奇怪的。 “不是啊,你看,那条猪是活的呢,眼睛还会动呢。” 许蓉芳惊叫声更大了,手指头都指到荆飞的脸上来了。 怪事,石头猪还会动,出鬼了不成? 荆飞抬头一看,灯光之下,只觉得眼睛一花,那条石头猪果然有一双乌溜溜的黑眼睛,正盯着自己眨眼呢? “我靠,真的假的。” 荆飞一头撞在旁边的石头上,痛得直咧牙,又揉揉眼睛,再去看时,却又发现那条石头猪已经没有半点异常之色了,整个一块像猪的石头而已。 “妈的,白日见鬼了,看眼花了。” 想想荆飞有些觉得好笑,自己太疑神疑鬼了,那有会动的石头呢? 这时,许蓉芳又奇怪地道:“怎么回事?怎么看不到眼睛动了呢?” 荆飞顺便地在她肩膀上拍了一下,道:“你昨天是不是看韩剧了?” 许蓉芳奇怪地道:“你怎么知道?” 这时正巧走到一个转弯处,荆飞手顺势从她的肩膀上移了下来,假装不小心地在她屁屁上拍了一下,妈呀,好软啊,手感一流:“你要不是昨晚没睡好,怎么会看花了眼。” “荆飞你这个混蛋,我要杀了你。” 荆飞以为许蓉芳没有注意自己的偷偷偷袭,那知才一眨眼间,山洞里响起了震天的吼叫。吓得荆飞腿脚一软,差点摔倒,看得附近的女孩子嘻嘻哈哈笑了起来。 “这个荆飞混蛋,整天就只知道揩油,做了又怕得要命,真是一个没种的货。” “长得那么帅气,长猪身上去了。” “妈的,当初瞎了我的桃花眼,把他当梦中情人,天生一个贱货。” “——” 嘻嘻哈哈,众女乱嗲一气,也不知是真是假。 走在最前面的虞玲也回过眼来看了一眼狼狈的荆飞,抿着嘴笑了。 “这个家伙,几年时间了,还是这个老样子,敢做不敢当,以前我认识他的时候,‘不小心’摸过自己的禁区还少么?只不过在一起几年了,却没有一次表白,哎,这家伙没救了。” 她的心里,曾经有过这个男人,只可惜,终究是个梦。 虞玲叹着气,跟随着张丽丽,一起走入了一个十字路口。 这个地方已经到了山洞的深处了,里面有几个山洞可以走,不过有一两个山洞却没有装上电灯,不知道有没有人去探测过,反正谁也不知道里面会有什么,只是有工作人员在山洞入口处写了一张木牌,上面写着一行字:此路禁行,请绕道。 “这里有一个洞,怎么不让进去呢?” 虞玲疑惑地问。 “应该是没有探测过的吧,山洞才发现没几天,工作人员那里忙得过来,现在光是收门票就收到手软了,谁一下子有时间来管这里有没有装好电灯。” 山洞的门票是一百五十元钱一张,这开业的几天里,开发商赚了个盆满钵满,无本生意赚大钱,只要游客多,开什么超级公司都及不上它的半成。 虞玲侧着身子朝着黑暗的山洞里面望去,里面寂静无声,一眼望去,全都是黑暗面,什么也望不到,不过这山洞要比另外两个山洞较小一些,不然开发商肯定会朝这一边先行开发了,现在没有开发,肯定是时间没来得及。 “要不,我们进去看一看?” 虞玲一下子冒出了这个念头。 张丽丽也不知道那一根弦不对头,也来了兴趣:“去就去,这个山洞上面的台阶不是自然的,这里面以前肯定住过人,说不定还能摸个古董,那我们就发了。” 虞玲本来就是随口一提,可是听到张丽丽这样一说,心也动了,自从她父亲出了车祸之后,家里能用的,能够借到的钱几乎全都用空了,可是父亲的伤却像是个无底洞,还不知道要多少钱才能治好,听说古董都是很值钱的东西,若真如张丽丽所说,能够找到一个古董,自己也不至于要跑到夜总会来上班了,虽说自己现在只是兼职歌手,可是在这种风花雪月之地,谁又知道明天会发生些什么呢? “好,叫那个死混蛋荆飞一起去。” 虞玲立即下了决心,对着正站在一边与李强说话的荆飞大叫:“荆飞,快过来。” 荆飞一副懒洋洋的模样走到了虞玲的面前,擦了擦嘴角的口水,眼睛直在虞玲那玲珑笔挺的身材上瞄,心里暗暗地想:“妈的,才几个月不见,又大了许多,不知道现在碰一碰是什么感觉?” “靠,打我干嘛?” 还没回过神来,一巴掌打在了自己的头上,熟悉的手感,已经不知道打自己无数次了,每次挨打了,荆飞都会说上这一句。 “眼睛不许乱瞧,给你一个机会,我们想去这个山洞里走一走,你陪不陪我们去?” “去——不会吧,这里面没有光呢,怎么进去啊?” 一看是黑漆漆的山洞,荆飞有些不想去了,不是他怕出什么意外,就是不想朝黑暗的地方走,光明多好啊,可以清清楚楚地看着美女,偶尔美女还会走光——可是黑暗里,美女便是脱光光,也看不清楚的啊。 “你猪头啊,我们不都有手机么?” 虞玲又想动手了,吓得荆飞赶紧闪开。 “不许骂人,说你几百遍了,更不许打头,男人头女人腰,都是不能碰的。” 虞玲嘻嘻道:“谁让你这么欠扁呢,说,去不去,一句话。” 荆飞一时被激怒了,去就去,你一个女孩子不怕,我个大男人怕个屁,再说,到了那黑暗的地方,说不定可以用手看看我的虞玲某个地方有没有长大了一些。 “去,不去是王八蛋。” 脑海里飞转着猥琐的念头,荆飞立即同意了。 身后不远处的许蓉芳这时才走到了这里,望了一眼虞玲,又瞧了瞧荆飞,笑嘻嘻地道:“玲姐,说什么呢?” “我们打算去这个山洞里瞧一瞧——” “哎,这里怎么还有一条路呢,我也要去,不过怎么没有灯光啊?” 许蓉芳皱眉。 “我们大家都有手机,手机一照,不就是什么都能够看见么?” “也是哦,我也要去瞧瞧。” 于是几个人约好了,荆飞给早就跑到前面去的李强打了个电话:“强猪,我们几个人想去这边一个山洞里看看,你照顾好那些妞,有事联系我啊。” 李强叫着道:“滚吧,别有事没事打电话,妈的,有事你去——什么,你打算去那边那个山洞,小心些啊,那个山洞可没有灯光,听导游说那条山路还没有探测过,怕有什么危险啊——” 他正搂抱着一个有些胖的美女,美女几乎整个身体都靠在他身上,山洞里的路本身就很难走,加上带着一个人,李强难受得要命,不过,他也非常享受这种难受——正应了那句老话:痛并快乐着。 “你个死强猪,什么时候你也这么怕事了,不就是一个破山洞么?” “行了行了,滚去吧,小心些。” 挂了电话后,荆飞拿着手机,启动了手机侧面的手电筒光线,一脚将那块木牌踢开,大步走了进去。 “哎,等等我们。” 当四个人走了进去之后,后面又跟来三四个女孩,原来她们就在附近的,也对这个山洞有些兴趣,听有人愿意来钻洞,自然跟了上来,很多人对这种陌生的环境有独特的喜爱,陌生永远比熟悉更让人喜欢,所以世上才出现这么多的探险家。 荆飞看了看后面跟来的几个女孩子,这几个女孩也是夜总会里的小姐,与他不是很熟悉,不过也算是认识,偶尔也说过几句话,其中有一个叫做陈芬,还有一个叫沈如欢,另外两个荆飞就不认识了。 看见她们跟了进来,荆飞也没说什么,那都是她们的自由,他一个小小内保,也管不了,只要没出事就好。 荆飞他们没有发现的是,在他们消失在山洞里后不久,有四个流氓打扮的青年偷偷摸摸地从一边钻了出来,然后飞快地钻入山洞之中,朝着他们后面追了过来。 走了一段路,前面越来越宽阔了,也越来越黑暗寂静了,手机微弱的光线一照射,洞里美轮美奂,无数的钟乳石巧夺天工,似乎不是在人间。 山洞似乎没有尽头,不知通向何处,众人都没有说话,只有脚步踩在地面上发出的唰唰脚步声,偶尔会有谁惊叫一声,原来又看到了奇妙的溶境。 走动之间,忽然,荆飞有一种猛然而出的预感。 这种预感就是忽然之间出现在他的脑海里面的,预感告诉他,就在前面的转弯处,那堵石壁后面,有一个隐藏着洞穴。 这种预感荆飞是从来没有过的,这次忽然发生了,让荆飞十分奇怪。 “怎么会有这种预感呢?” “大家先走一步,我在这里等一下。” 荆飞心里没有底,但想知道自己的预感是不是真有其事,只好退后一步,让所有的人先行一步。 可是虞玲不干了:“你要做什么?你不走在前面,我们都是女孩子,不怕啊?” 荆飞不好意思地道:“呵呵,没办法,人有三急,我方便一个,要不一起?” “呸,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虞玲一下子脸红了,赶紧小跑了几步,走到最前面去了。 “这男人女人果然是不同的,世界和平组织一直提倡男女平等,可是男女天生是不能平等的,男人身上就随时带着凶器,我说一句,吓得她们都跑了。” 荆飞猥琐地笑着,假装掏出男人的凶器,其实已经伸手在探索着面前的石壁了。预感中,这个地方有一个八卦图,双鱼形,有点像满月。 果然,手一伸过去,就感觉到这个地方与别的地方不同。 触手冰冷,微有刺入骨髓的寒气。拿过手机光线朝着上面一照,目光所及之处,一双凶狠的目光死死盯向荆飞,这那里是一个双鱼八卦图,分明是一个狼形头像,头像上面色彩鲜艳夺目,尤其是那上面的狼眼睛里的凶光,好象择人而噬的凶狼,活生生地出现在眼前。 第二章时空隧道? “啊。” 山洞里出现了一声惊叫,荆飞似乎被人狠狠地在他的头上击打了一拳,手机啪的一声掉在地下,摔成几块,身体朝后猛地一退,后脑袋一头撞在石壁上,伸手一摸,哇,都是血,见红了。 前面正走着的几名女孩,忽然被荆飞一声惨叫齐是吓了个颤抖,脸色苍白,有一名女孩更是一头栽倒,幸好前面的那名女孩一把抱住她,才没有被撞伤,几个惊魂未定的女孩子战战兢兢朝着荆飞这边望来。 虽然这几个女孩喜欢到陌生不安定的地方寻找刺激,可是并不代表她们胆子真的很大,她们敢来这个地方,主要是人有这么多,又有一个男人在这里,但是一有个风吹草动,她们立即恢复了女孩胆小如鼠的心情,如果明知道会有风险存在,打死她们只怕没一个敢进来。 “荆飞,你怎么了?” 虞玲拼命压抑着自己的恐怖,高声叫了起来。 荆飞没有回答,头都还在发昏,那里及得上去回答了。 见到荆飞没有回答,他的手机又摔坏了,光芒也不见了,顿时几个女孩子全都慌了,更有一个女孩子大叫了起来:“救命啊,快来人啊——” 虞玲迟疑了一下,却还是朝着荆飞小跑了过来,一边跑一边叫着:“荆飞,你怎么了?” 跑到荆飞身边,看见荆飞活生生地在动,虞玲才松了口气,埋怨地道:“死混蛋,你吓死我了。” 又回过头对着另几名女孩道:“荆飞没事,都过来吧。” 一众女孩子这才稍是放了点心,一齐跑了回来,可是眼光一望着荆飞,俱是脸红如赤,这流氓,长枪居然还露出在外面,最活宝的是,在这种地方,他的小兄弟还直直的,笔挺如枪,傲然屹立。 原来荆飞刚才找借口方便,也真的是想方便了,可是拿出小兄弟的时候,一心二用,一边伸手去看八卦图,所以才闹出了这种乌龙事。 虞玲也很快发现了,脸上一红,狠狠地踢了荆飞一脚,转过身去,不理荆飞了。 这时,张丽丽有些害怕了,虽然刚才是有惊无险,可是谁知道后面会发生什么事,况且这里离入口处最少有三四里地了吧,便是发生什么事,大喊大叫都没有人能够听得到,安全第一,还是回去吧。 虞玲也有些心灰意冷了,走了这么长的山洞,屁都没发现一个,看样子只是一个天然的山洞罢了,什么古董,只怕是个笑话罢了,还是回去吧,荆飞这样一吓,胆子小一点的都会吓成神经病,伤不起啊。 “回去吧,我们回去了。” “是啊,黑漆漆的,没什么好玩的,还是快回去吧。” “——” 另外几个女孩倒是没有责骂荆飞,与他都不是很熟悉,再说荆飞一手都是鲜血,也不是故意要吓她们的,可能是不小心撞破了头,才发出惊叫的。 荆飞也没有拒绝,现在人太多了,不管自己的预感是真的还是假的,反正现在是不能去启动那个机关了。 这么奇怪的事,他可是开天辟地的第一次有奇妙的预感,让他放过是不可能的,等到那天有空的时候,自己一个人再来一趟吧,反正这个秘密决不能让别人给发现了。 再说,便是什么也没有,那个类似八卦图的狼头像,好象是件古物,像是青铜器,不是石头的,这个青铜器自己也要掀下来,说不定可以卖个好价钱。 心里有些遗憾,手悄悄地伸了过去,摸到了那个狼头像上面,圆圆的,像是一个笑面佛的雕像,荆飞眼睛在四处打量了好一阵,一定要记住这个地方。 却没有发现,他手上的血液却从手指头上渗入了那个狼头像里面,化成一丝丝血线,朝着狼头像的嘴里面钻了进去。 几个人才走了几步,却忽然听到背后发出了一声巨响,似是铁轨拉动的响声,震耳欲聋。 轰隆隆地在山洞里回荡起来。 “啊,救命啊——” “妈呀,什么响?” “有鬼啊,救命啊。” “——” 更有两个女孩子一个紧张,紧紧地抱住了荆飞的左右手臂,整个人都想钻入荆飞的怀抱之中,在危险之中,所有的女孩子都有同样的心思,将事情交给在场的男人去做,让男人宽阔的胸怀将自己隐藏起来。 荆飞却没有暖玉温香的感觉,因为他发呆了。 就在刚才自己摸到的那个地方,忽然光芒四射,无数道夺目的光线从那个地方裂开的一个缺口里透射了出来,这些光线不同于外面的电灯泡,也没有电灯泡那么正常,但是比手机电简光却胜过百倍千倍,一下子将这群正在黑暗中摸索的人都震惊了。 不过大多的人都以为见鬼了,张丽丽更是夸张地哎呀一声,一头撞在荆飞的后背,然后慢慢地摔倒了下去,在光芒的照射下,脸色苍白,竟然是昏过去了。 这时,不用荆飞吩咐,几个女孩子几乎是同一时地钻到了荆飞的后面,缩成一团,畏畏缩缩,连看也不敢看了,狠是将荆飞完全推到了最前面。 荆飞还在震惊中,因为就在这个诡秘的光芒照射出来之时,他的脑海里转来了一句极其清晰的话:“尊贵的第十三代的时空隧道主人,你已经用自己的鲜血点燃了时空隧道的穿越之光,如果穿越的话,将扣除你十三年的时光,你将后退十三岁,是否立即穿越,请回答。” 第三章 古老器灵 有吃有喝的,鬼才想去穿越,要是给老子穿越到了原始社会,吃个饭都是他娘的生的,泡个妞都是老古董,那我活着还有个屁意思? 荆飞第一个念头便是这样的。 地球上的人都知道,穿越是个什么玩艺儿,世界上真的有这么奇怪的东东么?竟然还发生在自己身上,荆飞有些无语了。 他的确不想穿越,以前的世界那有现在这么光彩啊,便是想看个电视,上个网都得做梦,旅游个地方,得坐马,速度还慢得要死,鬼才想穿越呢?不过脑海里立即出现了一句话,打断了他的幻想。 “你已经成功启动了时光遂道的穿越之光,如果不配合穿越的话,将由系统随意将你穿越到任何朝代的任何地方,哦,也许会掉落到大海里,是那种茫茫没有边际的大海里面。” 威胁,赤果果的威胁。 “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是穿越时光遂道的时光法宝的图腾器灵,现在是你的管家,只听候你的吩咐。” “那么给我穿越到2020年元月好了。” 妈的,看来再坏的事都有好事与差事两个想法,荆飞最恨的是,在二○年那年没有抓住股票市场,那一年内,所有的股票可是连翻个不停,随便拿一笔钱投入进去,都是数十倍的上涨,那怕是借一年贷款,都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只是可惜,荆飞在那一年里,整天都是无所事事,吃喝玩乐,还不知道股票是个什么玩艺儿? 现在有这样的机会,荆飞要是放弃了,那就太可惜了。 那怕没有钱去借网贷,去找那个也许已经将自己不当一回事的老爹老妈,也一定要给自己赚足一辈子够花的钞票。 “这是不可能的。” 时光法宝的器灵一句话打破了荆飞的美梦:“由于时光法宝已经残缺,穿越之光目前只有一个方位,便是春秋战国时期的秦国地带,没有任何别的选择,当然,你可以选择是穿越落到长江里,还是选择穿越落到黄河里面,这个你可以随便挑。” 荆飞气得吐血,妈的,这个器灵不是个好东西啊,选择掉到水里,自己虽然有些水性,可是也是有限,一穿越过去,又说要扣除十三岁的时间,那么自己现在二十五岁,立马变成了十二岁,我靠,让一个十二岁的小孩子掉到黄河或者长江水里去,百个千个都得淹死。 “当然,你还有一个选择,秦国大军此时正在攻陷赵国的都城,两军正在激战,你可以选择穿越到战场上,选一名战死的士兵身体。” “妈的。” 荆飞一头栽倒,这个器灵真极品,什么鬼主意都想得出来,紧接着想到些什么似的:“什么?穿越过去还要依附别人的尸体才能够穿越。” “不错,不过不是别人的尸体,而是你自己的身体,只不过恢复到了十三年之前,但是得接受一个秦国人的灵魂,对方的灵魂必须要占据你的一部分身体,也就是说,你穿越后,你就不再只是你一个人了,而是两个人了,谁叫你是穿越之光的主人呢,做老大的,就得多付出一些。” “那么,这些人是不是也要一起穿越呢?” “不错,穿越之光一旦启动之后,已经进入穿越之光中的人,是没有一人可以离开的,但是必须达到十三个人,才能够正式穿越,这些人也和你一样,同样得费用十三年的生命,但是他们没有穿越的后遗症,也就是说,不必接受另外一个人的灵魂。” “靠,为什么受伤的会是老大,你看这个世界,外面做老大的,打架往往是小弟朝前冲,风光却是属于老大,出再大的事,小弟去认罪,老大屁事没有,像你这样说,那鬼才愿意当这个老大呢。” “这个我就不能解释了,应该是时光法宝曾经损坏过的缘故吧,何况此时你只不过是暂时的主人,你管那么多干嘛,现在你们才九个人,嗯,后面还有四个人来了,这四个人不错哦,个个手里都拿着柄刀,这样才对嘛,有男有女,男女搭配,穿越不累。” “什么?有四个拿刀的人进来了。” 荆飞大惊,这条路可以说是他们临时想进来的,外面应该不会有人像他们这般无聊,也进来玩吧,最主要的是,这四个人手里还有刀,肯定是看着自己一个人带着这么多的美女进来,他们想来劫个色。 两人在荆飞脑海里交流,似乎过了很长时间,可是对于虞玲这些人来说,也不过一个瞬息间。 慢慢地,虞玲抬起了头,眼睛望向了光线处,她也曾经看过听过了许多传说故事,知道有些时候,出现了异宝时,会发出奇怪的光芒,还有一些墓葬之地,经常发生一些匪夷所思的事,其实是里面的宝贝在作怪。 这样一想,心里的惧意便少了许多。对于自己投身夜总会,心里总是很难平静的,不过她也是没有办法的事,父亲的伤,没有钱,便只有一条死路,为了父亲的伤,为了钱,什么事都可以做。 现在还好,夜总会的老板也算一个聪明人,招来一批新人,首先训练出一批歌舞手来,慢慢地在夜总会里亮相,吸引别人的注意,然后等待那个财大气粗的大老板看中了谁,这样就可以将这个新人卖个高价了,尤其是那些有才有艺的女孩子更好卖个高价,像虞玲这种歌手,在夜总会里,已经隐隐有了小天后的名声了,甚至于有几个三流的演艺公司都动了心思,想花高价从夜总会老板手里签过去,可是黑心的老板还嫌不够,暂时没有答应那位星探,价格还达不到某个目标。不过也幸亏了夜总会的老板贪心,虞玲才免除了暂时的灾难,娱乐圈不是谁都能混好的,虞玲这种小白兔,大抵上会被人吃的骨头都剩不下一根。 虞玲时刻都在想着自己的未来,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呢? 只是,这样的日子很快就要来了,但是如果她能够在这里寻到一个值钱的古董,拿出去换到了钱,就什么都不用愁了。 一想到这样,虞玲脸上的惧色消失殆尽,眼睛发亮,从荆飞身后钻了出来,朝着亮光处小心翼翼走了过去。 第四章 珠宝满室皆虚幻 一步一步,脚步轻得像猫步,不足一丈的距离,虞玲硬是用了十分钟的时间。 所有的人都从刚才的惊恐万状之中抬起了头,恐怖之后,大多的人都产生了好奇,这个忽然出现的山洞里面到底有什么呢?又为什么会发光呢? “难道真的有宝贝?” 虞玲离透光的山洞越来越近,荆飞身边的女孩,一个个慢慢地从他身后站起身来,由陈芬带了头,除了地下昏迷的张丽丽之外,余下的几个女孩都朝着山洞边钻去,到了最后,原地,除了昏迷的张丽丽之外,场地上只剩下了荆飞一个人了。 “妈的,不知道是倒霉还是走运,居然要穿越到春秋战国时期去,那可是七国争霸的年代,别他娘的一个不好,落到了战场上,那自己连个尸体都保不全了。” 荆飞心里已经知道了答案,也没有与那些女孩子争,这些人,与自己一样,都是同样的可怜虫,即将离开故乡,可能是永远别去这个正呆着的世界。 平时因为一直活得太衰,所以荆飞最喜欢幻想与做梦,也只有幻想与做梦之中,他才能够得到最寻常的温情与亲人的关怀,也只有在幻想与做梦之中,才有如此荒谬的事发行,可悲的是,荆飞便是连幻想与做梦中,都没有穿越这一个词语的出现。 第一个钻入山洞里的虞玲被面前的景色震呆了。 这果然不是一个普通的山洞,这根本就是一个藏宝洞,山洞宽约十丈,里面别的什么没有,就只有珠宝,全都是由金银宝石组成的一个山洞。 一踏入石门,一阵金光闪烁,所有的人张大了嘴合不拢了,眼前数以千万计的金砖银块,珍珠宝石,几是数不胜数。 迎面就是十颗晶莹剔透,圆嫩闪亮的鸽子蛋般大小的夜明珠,镶嵌在神秘山洞的入口处,将山洞映射出五彩光芒,夜明珠之后,是数以万计的宝石,一排一排,就像某个书房的书,不知道有多少。 虞玲直接呆了,她这可是看到的一个个自由之身啊,全都是人民币啊,只要从这里随便拿上一颗,她这一辈子都不用愁了,只要随便带上一些,她立即可以挤身于世界诸豪之林的地位,若是能够将这个山洞全部拥有,那么她便是这个世界最有钱的富婆。她现在最缺少什么,无疑是钱。 荆飞慢慢地走了过来,看着虞玲一边流口水,一边发呆,不由摇摇头,叹道:“可怜的孩子,你只是被一个可恶的恶魔给骗了,你看到的不是财富,而是告井离乡啊。” “小子,说话小心一点,别看你是时光法宝的暂定主人,可你狗屁不是,小心我扁你哦。” “我靠,这么小声你也能听清?” “我现在暂时居住在你的识海里面,你的想法是什么,我不知道,但是你做的任何一件事,我都很清楚。” “我怎么这么倒霉,以后我要是交了女朋友,办事的时间不都是——” “滚,妈的,你以为老子是个喜欢看别人隐私的人么?” “哎,不管了,今天还没过去,谁能够想到明天会发生什么,喂,这里面的这些宝贝,是不也有我的份啊。” “什么宝贝?哦,你是说出现在山洞里面的这些东西吧?” “是啊,这些可都是很值钱的东西啊。” “哼,猪头,那些都是假的,老子是看你们人数不够,有可能要等待人聚集全,时间有点长,给你们点乐子,一穿越之后,狗屁都没有,你瞧她们,一个个疯也似的,哈哈,好有趣啊。” “你真变态。” 荆飞心里说,知道这个家伙时刻在自己身边,嘴上可不敢乱说了,自己的命运已经被他给控制了,万一他娘的一不小心给老子穿越到秦赵的战场上,那老子一重新做人就他娘的报废了。 “那你的意思是说,如果我们没有凑齐十三个人,便永远都不能穿越?” “意思是这样的,嗯,不知道是多少年前了,有十个家伙发现了这个山洞,也启动了时光法宝,可是他们永远没有凑齐十三个人,所以,他们现在的尸体好象连骨灰都找不到了。” “妈呀,连骨头灰都没有了,不知道已经过去了多少年,太可怕了,我们才八个人,便是加上后面的四个人,也不过是十二个人,万一这几天没有人碰巧过来,那只要三两天,也许我们可以去见马克思先生了。” “原则上会是这样的,不过你小子运气好,现在这个山洞变成了旅游胜地,很快就有人会像你们一样,过来探险的。” “要是万一停了个三两天——” 荆飞怒道:“那你刚才还说是否立即穿越,忽悠哥们啊?” “猪头,我是说立即穿越,但只是启动了时光法宝而已,只要人员能够达到,就会立即穿越,又不是说让你现在就穿越。” “哇,这是什么?”忽然一个陌生的声音在耳朵边响起。 是个男的。 荆飞吓了一跳,黑暗之中忽然出现一个声音,鬼都能够给吓死,荆飞胆子再大,也禁不起这样突然的袭击。 赶紧闪到一边,借着亮光转着一看,来了四个人,这四个人一看就不是好人,脸上都写着我是坏蛋的大字,看那掉口水的贪婪眼光,只好象恨不得立即将这些宝贝,全都装到自己肚子里去。 荆飞立即想起了器灵告诉过自己的话,说是有一伙人尾随跟着来了,一想到自己这群人,大多是女人,只有自己一个人是个男人,他们肯定是想来劫个色,才追了进来,而现在,看到了这些多的宝贝,那里还有心思去想女人,只要有钱,这个世界几乎就没有办不到的事,什么样的女人又找不到。 这一时事太多,这件要命的事差点给忘了,可以想得到,这帮人都敢劫色,那么杀人的心思应该差不远了,自己虽然整天混吃等死,总不能这样没缘没故地死在这个狗屁山洞里。 “我靠,这么多金银财宝?” “妈的,全都是好家伙,无光自亮,晶莹剔透,成色上佳,去,全他妈的是个无价之宝,我们发达了。” “是啊,以前我在百佳看到的那种珠子,最少都是百万起价的,这里这么多。” “冲啊,这些全都是我们兄弟的了,呵呵,发达了,以后泡妞再也不缺装B钱了,老子吃饭吃一半倒一半,买豪华车买一辆,砸一辆给听响,我靠,给个帝王都不换了。” 一把将荆飞推到一边,双眼发光,朝着洞里面冲了进去。“妞们,都给哥滚开,这些都是哥的了。” 第五章 清场惹出来的祸事 满室的珠光宝气,满室的富贵,这全都是这世界上最美丽的宝贝啊,随便拥有一点点,就足够衣食无忧了。 如果拿到这里的百分之一,在世界的富豪榜上,最少会有你的名字了,如果你拿到了十分之一,你就是当之无愧的世界首富,如果全部属于你一个人,那什么也不用说了,整个世界如果能够以金钱划价,什么东西你都可以轻易买得下。 不说这些小混混了,连那些女孩都疯了。 在这个时候,她们已经忘记了自己的身份,身为一个弱女子,在危险的地方,忽然出现了几个手持凶器的男人,她们应该是想办法尽快地离开这里,可是她们没有,她们本来就是对自己的未来已经绝望,打算一辈子呆在欢场,过一天算一天的女人,在欢场的生活,还不是为了钱,但那个钱,却是必须付出声色才能够得到,而此时,面前全都是远比那个钱更多的宝贝,又是随手可得,她们不疯了才怪呢。 发呆过后,一哄而上,猛地将自己最近的宝石全都自己口袋里装,有几个倒霉的女孩子穿着裙子,不过这也难不住她们,扯开裙角,也顾及不了是不是走光了,拿着些她们以为最值钱的东西全自己衣裙上塞。 见这群男人想将她们赶走,顿时引来了她们的怒火,许蓉芳身材高挑,人看上去很靓丽,可是力气却不小,防狼术学得最精,吼叫一声,一把抓住面前手持利器的男人头发,往下一拉,同时膝盖朝上一提。 “哇——” 一声惨叫,这个男人这辈子只怕难尽人道了,直痛得在地下打滚,脸色铁青。 这四个人也算是华东市赫赫有名的恶少了,痛得地下打滚这家伙叫萧江,他老子是华东市副市长,专门抓建设的,他身边的那个叫苏军,老子也是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另一个像是领头的,来头更是不小,他叔叔是华东省的省委副书记,传说中说这名副书记只有一个女儿,没有儿子,这个黄方山是他的私生子,具体是真是假,倒没有人去仔细研究,也研究不出来,领导的事,若领导没有下台的痕迹,世情便是这样,谁敢去管。剩下的那个混蛋,身份在四个人中最差,却也是最有钱的,他老子是国外某家公司总裁,随便给了点剩汤留给叶枫老妈,这不,她老妈便成了华东市第一富婆。 正因为这四个人在华东市有钱有势,他们的父母对他们又极是放纵,所以,他们在华东市可以说是横行霸道,没有谁敢管,不知造了多少孽债,却都让他们父母轻易摆平,这样,他们的胆子越来越大了。 今天他们是无意中来到这个山洞的,却不想忽然看到好几个美女也进去了,一看机会难得,立即跟了上来,是不是可以有个什么的艳遇,当他们看到有几个离开了人群朝着一个没有探测过的山洞里面钻去,更是大喜。 更让他们惊喜若狂的是,美女倒没什么,主要是发现了一个绝世的宝藏,他们家虽然有钱有势,可是谁又怕钱多啊? 一时霸道起来,吼着便要清场,反正他们在华东市可以说是只手遮天,没人敢惹,这些女孩子看上去都是什么会所的小姐,一个男的,一看就是保全性质的小弟,小姐及小弟是什么啊?还不是随意给人当牛马的啊! 至于其中有一个男人,看上去身强力壮,他们也根本不当回事了,平时他们不欺负别人都算他们做好事了,谁又敢对他们支吾。 谁知才一清场,倒霉的萧江竟然让一个女孩给偷袭了。 萧江痛得汗水直流,他一辈子何曾吃过这样的亏,大吼着道:“流氓枫,你他妈的还看个屁,赶紧将她给我打死往死里打,我靠,我这一辈子全完了——” 几个吃惊的男人才反应过来,眼光迷恋在从满室金光之上移开,叶枫冷笑着道:“臭婊子,你完蛋了,你知道你打的是谁吧,你打了萧副市长的儿子,你等着将牢底坐穿吧。” 一出场就摆老爸的资历,这确实是官二代的特色。 许蓉芳这时好象才清醒了过来,望着地下痛得打滚的萧江,听说又是市长的儿子,她父母都是一个平民百姓,对大官天生就有畏惧,吓得浑身发抖起来。 “跪过来,妈的,臭娘们,不知好歹,还有你,你——” 叶枫见许蓉芳一脸惊色,顿时得意洋洋起来,连连指着面前的几个女孩,叫着道:“你们都过来这边站着,这个臭娘们打伤了萧少爷,你们都有份,都给老子跪下来,一个也不要想跑。” 虞玲陈芬这些人都害怕起来,她们本来就是一个胆小的女孩子,这时较为清醒了,面前的珠宝诱惑力就小了许多。 有一个荆飞不知道姓名的女孩此时竟然想逃跑,用裙子抱着一大包财富,趁着几个男人没注意,转身就想跑,一对结实光滑的玉腿行动如飞,可是她人还没有跑到洞门口,头发就让苏军一手抓住。 苏军这个人看起来文弱有礼貌,其实是个手段最狠毒的角色,以前在公安局里审讯犯罪嫌疑人时,他就到场多次,有许多犯罪嫌疑人一看到他就心战胆寒,因为他的手段比干警的手段更可怕十倍,下手更是不要命的招呼,反正怎么让你最难受,他最喜欢那样做。 一手扯着头发后,往后一拉,一把扯到地下,接着一脚狠狠地朝着她的腹部踢下,那个女人当场痛得眼泪都流了出来,张着嘴,呼吸都变得困难起来。 “听到没有,都给老子跪下来,排成一团,跪成一排,别想跑,你们谁也跑不了,妈的——” 荆飞看到情形越来越不像样了,见几个女孩子真是吓坏了,有几个都有向前屈辱地跪下的意识了,赶紧走前一步,道:“几位兄弟,事情不要闹大了,多没意思。” 第六章 乱斗 “他妈的,你算什么东西,滚,这里有你说话的地方吧,你以为你谁啊。” 听到荆飞站出来,叶枫一点不给情面,手指头都指到了荆飞的面前了。 “我是说,大家和和气气地,不是——” “滚——妈的,你也算一个,我怎么瞧着你眼熟,哦,我记起来了,昨天看了那张通缉犯的图像,那个人就是你吧,持刀杀人后逃跑,兄弟们,赶紧挡着他,别放他跑了。” 苏军不亏为公安局长的儿子,出口便是罪证,管你有没有,先按上一个治服你再说。 反正在场的人一个也没想跑,便是不要他们的命,也休想得到自由身,这么多的宝贝,事件一旦泄露出去,可都没他们什么事了,国家怎么可能允许如此多的无价之物,落入私人的口袋呢,便是他们的父母官做的再大,只怕也是不管用。 别看这几个花花少爷,可都是有些真本事的,寻常除了闹事生非之外,大多的时候都在练跆拳道,叶枫与苏军都是跆拳道六段的高手了,黄方山也是跆拳道五段的了,最差的萧江,也是跆拳道四段了,不然,他们几个人经常在华东市胡混,保镖都没带一个,还能活生生地做流氓,那才叫怪呢? 荆飞怒了,他虽然没什么本事,可还是从来没有人敢这样骂过他,在武校里生存的几年里,也不是胡混过日子,一般的人真还不放在眼里,不然也没资格做一个大夜总会的内保了。 何况他所在的武校不是一个一般的学校,而是真正有几个武僧在里面教拳的,不说什么一个打十个,基本上对付寻常的三俩人,还真不是问题。 其中有一个五十多岁的武僧更是厉害了,寻常看着一般的,可却是个大狠人。 荆飞运气好跟了这个武僧一段时间,教了荆飞许多东西,偶尔才知道他居然是某个特殊地方出来的高手,本事多的要命,在学校里只是寻点事做罢了。 但都有一点,他所学的事五分八门,驾驶,游泳,长跑,射击,开锁,偷盗,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都是最一流的。 荆飞对读书没什么兴趣,因为小时候个子小,经常被欺负,一直想着自己长大后要做一个顶天立地的好男人,所以对练武真的很认真。 “你昨晚回家问了你妈没有?” 荆飞越生气,脸上的笑容却是越多,笑咪咪地望着苏军。 “问我妈什么了?” 苏军有些不理解了。 “我昨天和她玩了一天,可是件大事,难道她没有报警?” 荆飞一本正经地道。 “我去你妈的,王八蛋。” 苏军雷霆大怒,飞起一拳直接击向荆飞的脸,一拳想将这个讨厌的嘴脸击个粉碎。 荆飞早就注意到苏军了,一见他手一动,身子一侧,闪过拳头,反手扣着苏军的手臂,往前一扯,自己一拳猛地击在他的胸口处,苏军顿时吐了。 荆飞在武校里就是最顶尖的几个人之一,整天训练的大多就是如何打人的事,后来进了夜总会,打架是经常有的事,所以对于打架,他从来没有任何胆怯。 一旦动手,对人都是往死里打,他也知道,若不反抗,这些人便是在这里将自己给打死了,只怕出去了,最多到外面随便找个替死鬼来替罪,而他们,半点事也没有的,这几个人看上去都有点本事,别让自己阴沟里翻船了,所以一出手,尽可能地将对手打成暂时无反击能力,不然倒霉的便是自己。 明明一拳可以将苏军打倒半天爬不起来,可是这家伙好像天生就是沙袋,肚子里如天翻地覆了,可还是猛然一用劲,一把将荆飞的腿抱住,同时大叫起来:“快动手。” 荆飞一拳击倒苏军后,眼睛就在望着另外两个站着的男人了,根本没有料到苏军的抗打能力如此强大,一个反应没过来,双腿便被抱住,迎面跌落,人还没再爬起来,黄方山就冲了过来,一拳击在荆飞的后脑门上,顿时荆飞如同被飞跑时让车撞中,大脑一阵回响,感觉自己被打成脑震荡了。 可是荆飞并不是一个一见情景不对便求饶的人,他一发恨,也不去管另外两个人动手猛打他了,反手一把抱着苏军的脑袋,紧握着拳头朝着他的脑袋上打去。 打死一个算一个,打算两个赚一个,妈的,他荆飞何时曾怕过人。 叶枫与黄方山的拳头如雨水般猛地打了下来,可是荆飞始终没有半点松手,拳头很稳,一下一下,猛地朝着苏军的头上打去,完全是不要命的打法。 “你疯了。” 黄方山见荆飞一拳一拳猛击下去,而下面的苏军紧抱着荆飞双腿的手也松了,人都昏迷了过来,荆飞却还是一拳一拳地击打下去,这样下去,自己两个人没有收拾了荆飞,苏军都得被他活活打死,这人疯了么?他竟然敢当苏局长的公子是沙袋么?从开始的猛打变成了拉扯,两个人一见情况不对,赶紧拉住荆飞的手,可是纵两个人用了吃奶的力气,荆飞还是一拳一拳地击了下去,苏军的头肿了一个大包,鲜血飞沾,生死不知。 “混蛋,你会打死他的,快住手。” 黄方山一边拉扯着,一边疯狂地叫了起来,他也真是有点怕了,这个混蛋看上去人兽无害,竟然是个不要命的货色,自己怎么倒霉惹了一个这样的混蛋。 若是让人在他们身边打死了公安局长的儿子,那他们以后的好日子到头了,便是别人不说他们,他们自己都原谅不了自己。 荆飞的脑袋已经处于了一种麻木的状态,他完全上无意识地挥拳,尽力击下,别的什么都没有去想,脑子里一场空白。他只有一个目标,便是自己死,也要拉上一个人去陪葬。 在死亡之前,谁都是平等的,并不因为你父亲是某某,你自己是某某,而不会死,人都是一样会死的,会被别人打死的。 山洞外面,忽然转来一阵怒吼:“那里来的王八蛋,敢打我兄弟。” 第七章 穿越了 李强来的很及时,若是晚来一会儿,虽然荆飞可能将苏军打死,可是荆飞也免除不了被黄方山与林枫的下毒手。 荆飞是很能打,按说这几个人虽然也算是高手了,可是与他比较起来,差的也不是一点半星,只不过,他没有估计清楚苏军的抗打能力如此强大,身体中了他一拳,摔倒在地,居然还有力气,抱紧他的双腿,所以失了个先机,让黄方山与林枫在他脑袋上猛打了几拳,加上场地太小,手脚放不过来,一步错,步步错,根本就没有机会反击了,所以他也没有去多想了,干掉一个算一个。 荆飞不知道的是,他们来这个山洞已经很长时间了,李强他们那些人都出洞要回去了,可是左等右等却等不着人,而他们的电话,竟然一个也打不通。这样,李强呆不住了,别的人他可以不管,可是他的兄弟在洞里面,便是明知道会发生些什么事,他都不会推辞。 甚至于他没有去等警察赶来,自己一个人先冲了进来。 李强人还在很远,便听到这边场面纷乱的声音,加上昏暗的宝石光芒,隐约可见几个人正在拳头乱挥,而这里面,夜总会里几个女孩子都吓得缩成了一团,显然是荆飞在里面与人打架了。 一声吼叫,在山洞里如同响起了一个惊雷。 李强与荆飞两个人同是夜总会的打手,一起刀光剑影中无数次了,在打斗之中产生的兄弟感情,有时候都愿意替对方用身体挡刀,一见荆飞陷入了危险之中,李强大怒。自己这个兄弟最清楚不过了,打架的时候,往往是别人满头都是血,荆飞却半点事都没有过,而看此时的情景,荆飞却处于危机之中。 不过也因为李强的这声吼叫,荆飞短暂地清醒过来,眼睛迷糊地看着自己身体下,这个脸都变成了猪头的苏军,手便扬起再也打不下去了。 自己怎么下这么毒的手,打死人可就麻烦了。 荆飞心想。 不过立即想起了能够在自己体内传话的法宝器灵,想到了即将离开这个熟悉的世界穿越到秦朝去,心里想,都要离开了,这一辈子不知道还能不能回来,自己一无所有倒也罢了,可是这个猪头听说好象是公安局长的宝贝儿子,这样的人活在世上,天生就是享受的命,可是,从今之后,就是享福都没法享了,跟着自己去一个未知地,真可怜—— 果然,心里刚刚想到那家伙,那家伙的声音就转了出来:“人数已经齐全,是否立即穿越?” 荆飞心里奇怪,“难道这个时间我也能掌控?那我可以选择十年后再穿越如何?现在过的日子还马马虎虎,哥暂时不想穿越——” “这个时间你是可以掌控的,有五分钟的时间,可以随便你安排什么时候选择穿越。” “我靠,五分钟谈两句情话都不够——” “那好吧,给你十分钟。” “我晕,好了,好了,我问问你,是不是我们几个人同时会穿越在一个地方?” “这是不可能的事,将由系统决定的,这个开启法宝的主人,将会送往秦国,至于其他的人,就看他们的命运了,也许可能在什么赵国,也许会在什么燕国,也许会穿越到另外一个星域,这都是有可能的,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你们是会穿越到同一个时代的,另外,你们谁都没有任何的选择余地,其实这么美好的事,一下子年轻十多岁,我估计你们都得偷着乐。” “我才长大好不好,我不要变小。” “嗯,还可以好好聊聊,还剩下七分钟。” “妈的,你狠。” 荆飞赶紧爬了起来,这时才发现自己太过投入了,没有发现,被自己打成猪头的苏军已经被人拉走了,正在急救,而自己的兄弟李强,手提着一个木棍,挡在自己面前。 也正是因为李强的忽然撞入时光法宝的光圈,让光圈里面的人数达到了圆满之数,时光法宝便自动开启了。 加上多了一个对手,自己的兄弟又生死不知,黄方山几人赶紧将苏军拉开。 “李强,你相不相信世界上真的有时光遂道这回事?” 没有时间了,只好早告诉自己好兄弟一点,让他有个心里准备,荆飞赶紧对李强道。 “你有没有被打坏脑子了,好象是你将人家打成猪头,你怎么也成了猪脑了。” 李强怀疑荆飞脑子被打坏了。 荆飞苦笑着道:“还剩下六分钟的时间,我们将穿越到古代去,你别不信,我本来也不信的,现在我相信了,以后,在那个世界,赶紧来找兄弟,我们同样做一辈子的好兄弟。” 也不再与他多话,用力爬了起来,走向几个战战兢兢的女孩子,给了她们一个笑脸,虞玲担心地道:“飞哥,你没事吧,他们——” “别担心,我还死不了。” 荆飞已经没有时间去与她胡聊什么了,只说了重点:“也许你们会将这种事当成神话,但这个神话的确存在,并且立即会发生了,我们,这里的十三个人,将立刻会进入时光遂道,将穿越到春秋战国时代去,到了那个地方,我们都会被强制分散,不知道会落在什么地方,有一点你们必须要牢记,自己保护好自己,好好活着。最后一点,穿越过去后,我们都会年轻十三岁,这是穿越的后遗症——” 几个女孩子果然如同听到神话般死盯着荆飞,茫然不知所措。 在一旁的黄方山几个人,也发现了荆飞的异常,黄方山不由冷笑着道:“看来这个人的脑子真被打坏了,不过想疯了便没事,做梦吧。” “多余的话我也不说了,只有两分钟了,我告诉你们最后一句话,到了那个地方的时候,大家若是有能力,一起到秦国的咸阳相聚吧,多多保重。” “哦,真的是最后一句话了,我们面前的这些宝贝都是假的——” 在这个时候,所有的人都震惊了。不是因为荆飞神秘的话,而是面前所有的珠宝,这些无价于天下的宝贝,就这样慢慢地消失在他们的面前,甚至于从他们的手心里口袋里,忽然就消失不见了。 事情出现了这种诡异的情景,再也没有人怀疑荆飞的话是假的了。 最后穿越的时间,荆飞伸手拉过虞玲,给了她最后一个拥抱:“自己保重。” 而虞玲,在穿越之前的最后一个念头:“这个家伙临走了,也不会忘记了非礼自己一下,真是个大混蛋——” 第八章 肉票 睁开眼睛,一股淡淡的香味从鼻孔里面飘了进来,揉搓着眼睛,轰隆一声,世界在这一刻全变样了,这是什么地方? 十几块彩色球灯在屋内的空间里飘浮着,发出了粉红色的光彩,房间里一阵芬芳扑鼻,足够有十丈多宽,活足足一个五星级的标准,这是什么地方? “难道我让人给绑架了?” 荆飞有些发呆了,应该不会吧,我只是老爸老妈都不记得的私生子而已,按说他们正室的那三个姐姐一个小弟都比自己价值多得多,犯不着来绑架我吧。 老爸以前一年才给几万块的零用钱,这么多年了一次面也没有见,他就只给点扶养费罢了,现在更是没有我这个儿子似的,绑架我浪费米饭钱罢了,谁有这么蠢材? 何况,绑架人也不会养在这种地方吧,一天最少得几千,不是穷到要绑架的人住的地方。 脑海里在急转着,想着自己怎么忽然出现在这种奇怪的地方来。 要知道,他虽然是个富二代,可却是名副其实的穷二代,活了二十五年了,都不知道五星级宾馆朝那走,实在是搭上了这不靠谱的老爸老妈,活得太失败了。 不,投胎投的太失败了。 忽然之间,他想到了醒来之前的事,对了,他是帝豪夜总会的内保,因为李强那个混蛋,叫他一起去出公差,送美女去看一个刚刚被人发现的溶洞,途中遇到那个好奇心极重的虞美人,叫自己陪她们去一个还没有被人探测过的山洞,就在那个山洞里,他遇到了一件最奇怪的事,他竟然开启了时光隧道的穿越之光,哦,对了,时光法宝的器灵不是说,自己会穿越到秦国来么,想来这里便是秦国了。 胡思乱想中,门忽然被推开了,一个身材高挑,皮肤白皙的少女轻飘飘地走了进来,她手里端着一个银盘,盘子里似乎有一些水汁之类的东西,这是什么? 荆飞又乱想起来,说不定在山洞里只是自己做了个梦,是自己昏倒了,被那个好心的富人给救了,然后送到酒店里来让自己休息,而根本就不是他妈的什么鬼穿越。 眼睛一转,心里却道:“运气啊,难道现在的绑匪也人道化了,不但给住好,并且还有美女相送——” 看到美女的第一眼,荆飞就宁愿相信自己是被人绑架了,而不是被可恶的那个器灵给送到秦国来。 做肉票就要有做肉票的规律,荆飞呵呵笑了起来,手一拍,道:“美女,怎么这么眼熟,我们以前是不是见面过啊?” 美女还没有说话,荆飞却发呆了,因为他发现,自己的手掌竟然小了一大半,整个一个发育不良少年。 “妈啊,这是怎么回事?我怎么一下子变小了?” 惊叫出声,立即跳了起来,浑身没有半根纱,最多一米二高,要知道荆飞以前可是一百八多了,身材强壮无比,一下子又回到十来岁,这让他怎么能够接受得了。更让他疼心的是,他的小兄弟软绵绵的,像一个橡皮糖,那有半丝做为大男人的气概啊? 美女笑嘻嘻地道:“公子醒了啊,请用茶。” 荆飞那里还吃得下东西,脑中亮光一闪,心里暗想:“他娘的,鬼器灵那么可恶,不过他说的话倒也没一句骗老子,老子一穿越,人就变年轻十三岁,我靠,我讨厌诚实人。” 只是现实比人强,任何事不会因为你不喜欢而不发生。 荆飞再不喜欢这种穿越,却也不得不接受面前的现实。 这的确不像是现代世界,虽然房间豪华奢侈,可是应该有的可以有的东西一样都没,像电脑电视,电话,电灯,样样全无,里面只有艳丽高贵的丝绸,晶莹剔透的水晶油灯,以及只能在电视里面可以看得到的檀木桌椅。 房间虽然大,却是没有玻璃——最重要的是,自己那时身上的东西居然一件也没有留下来。手机是被自己摔坏了不假,可是身上多多少少有一些饰品,诸如值几个银子的白金手链,诸如二十岁生日时,虞美人送的皮包腰带,还有那柄从特务连退伍回来时,一直珍藏着的军刀,都不见踪影。 就像是掉入了土匪窝,被洗劫个干干净净。 这穿越搞的,真够悲壮啊。 “姐,大姐,大奶妈,这里是那儿啊?” 调戏美女的心思没了,荆飞认真地问了一句。 “这里是赵国啊,难道公子睡一觉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美女也没有生气,只是嘻嘻而笑,觉得这个小男孩确实有点意思。 “赵国,什么狗屁越国,你家皇帝是谁?” “皇帝?什么才是皇帝啊?” “人长得漂漂亮亮,却是一个白痴,可惜了。” 由于忽然变得年龄小,自己的心态也像个小孩子了,对美女有天生优质的免疫力,所以没半点可怜,心里还哈哈大笑一阵,只是问:“你是谁家的小妹妹啊?” 聊了半天,终于从迷糊的大美女嘴里知道了个大概,原来这果然是七国争雄的时期,而他现在所呆的国家,却是正被秦国大军逼至城下的赵国,却不是可恶的器灵所说的秦国,不过,说是秦国也没有错,七国之乱后,秦国一统万里江山,赵国以后还不就是秦国。 得知这个时候,正是秦国大军攻击赵国的时候,而且势如破竹,他现在所站在的地方,就是两军交战的最前线,荆飞不由破口大骂:“怎么这么倒霉,连个穿越都穿到了生命禁区。妈的,不知道送自己到唐朝的太平盛世,或者清朝也行啊,偏偏送自己来这种鬼地方,让我怎么活啊?” “真背时啊,看来是老天爷惩罚我经常喜欢摸摸美女的小屁屁,而产生的后遗症啊,难怪人都说女人是老虎,老虎屁股摸不得,不就是说,女人的屁屁不能乱摸啊——不过穿越到七国争雄的时代也不错,最少以后有空了,还可以有机会去和秦始皇聊聊风花雪月,唯一的憾事,我活了二十五岁还是个处,到现在,竟然又回到了解放前——” “若是能够从现在摸几件东东再穿越回去,那可都是古董啊,发了,发达了,身入宝地啊。 ”幻想是美好的,现实却残酷。迷迷糊糊不知道怎么来到这个鬼地方,还做梦回去,荆飞很快就将高兴变成了绝望,绝望之中,不断给自己找一些穿越的好处来安慰自己。 慢慢地想着头有些疼了,肚皮饿了起来,先解决了生活问题再说。 “找点东西来吧,谢了,我饿了。” 反正荆飞也记不起为何这名侍女会待他这般好,现在,先好好活着才是。在侍女去找食物来的时候,他自己脑海里另一个灵魂印记出现了。就如同时光法宝的器灵所说,这是开启时光法宝,促使穿越的代价。 这个灵魂在荆飞的脑海里,不时与荆飞的灵魂相溶合,不声不响,却将一古脑儿的陌生记忆强行灌注在荆飞的灵魂之中,荆飞想拒绝都不行。 这事不用说不是件好事,谁想让别人也能控制自己的身体啊,自己的身体可是只有一个啊,荆飞赶紧叫了起来:“我说兄弟,你悠着点,咱们好好谈谈。” 没有回答,那好象是一个死物,但是却真实存在。 荆飞脑海里一声巨响,一个跟头栽倒在地,灵魂印记是人脑中最脆弱的东西,有时候多想点不开心的事,都有可能让一个人疯狂,何况,这个灵魂如此肆无忌惮地溶合,万一搞个不好,溶合稍微出点问题,那可是致命的伤害啊。 “鬼器灵,你他妈的赶紧给老子滚出来。” “我操你全家十八代,妈的,赶紧让这个混蛋停下来。” “求求你了,放过我吧,我答应为你做一件事,不,做十件事,无论什么事,我都愿意,只要你让他停止——” 荆飞疯也似地狂吼起来,可是他脑海里始终一片平静,那个器灵好象已经不在他识海里面了,永远消失了一般。 第九章 杀手荆轲 “生活就像强奸,如果不能反抗,就一定要学会享受。” 这句另一个世界网络上的名言,就像荆飞此时的现实。 灵魂溶合虽然看起来如履薄冰,一不小心便会走火入魔,造成神经错乱。 荆飞被脑海中出现的灵魂溶合时,虽然惊险重重,却是有惊无险,当那一半灵魂溶合入他的灵魂之中,他立即知道了许多事。原来那个灵魂印记的身份是一个飘泊江湖的浪子,一个游戏人间的杀手,虽然现在只有十三岁,可是死在他手里的人已经有二十多名了,虽说在七国世界里排行不到一流杀手的行例,却也是微有名声的人了。 还真巧,他以前的名字就也姓荆,叫荆轲。 这一次出现在赵国也是他自己主动来的,目标就是为了帮助赵国化解去这一次灭国命运,他想去刺杀秦王。 当然一个乞丐出身的杀手,是不会无缘故帮人做事的,原因只有一个,当年荆飞九岁的时候,有一次饿得快死了,是赵国的军队里一个将士给他三个馒头,才让他活到现在,就为了这个理由,他想帮助赵国一次。 这些事,是面前这名可人的侍女告诉他的,而侍女却是从先前的那个‘荆轲’嘴里听到的,说来够讽刺的,自己的话再由别人告诉自己。 刺秦?荆轲?荆轲刺秦? 荆飞呆了一下,虽说在学校里上课几乎是睡觉看课外小说逃课为主,可是大名鼎鼎的荆轲刺秦的传说却还是知道的。 难怪一直心里别扭,怪不得,撞大运了,荆飞?荆轲?他娘的,自己搞一个小小的穿越,竟然与历史上最有名的刺客荆轲的灵魂相溶合?发现天外飞星,买中亿万福彩了?荆轲刺秦可是一个悲剧结尾的啊?难道说,我终有一日得死在这件事上,再说,荆轲刺秦是由燕国太子丹主导的,怎么会发生在赵国?谁又能够告诉我,荆轲现在怎么还只有十三岁?谁能告诉我,荆轲刺杀秦王的时候,只有十三岁么? 乱天了。 荆飞草草地吞了一碗米饭,虽然没饱,可是再也没有心思吃下去了。 一名留着长须的铁汉推门而入,铁汉身高八尺,甚至比活在穿越前的荆飞还要高半个头,不仅如此,体重最少重一百八十斤以上,加上一身战衣鲜丽,好一个俊男儿。 俊男儿名赵开,为赵国一名先锋将军,力大无穷,为赵国立下了赫赫战功,也正因为此人性子极烈,为人却平易近人,荆轲才来拜见,寻找刺秦的机会,谁知道竟然在此时,练功忽然走火入魔,一举送命,若不是荆飞穿越过来,只怕荆轲刺秦之事,在这片天地里再也不可能发生了。 几千年前的故事,有几个是真实的?许多东西可能只是一个传言,慢慢流传了下来。 十三岁左右的杀手荆轲,居然有机会面见秦始皇,搞笑吧? 赵开开门见山地道:“十日后,在太阿山,秦王会去拜见一名隐士。隐士名鬼谷子,现在正居住在太阿山的岁月亭侧。” “鬼谷子?这可是春秋战国时期著名的思想家、谋略家,兵家、教育家,是纵横家的鼻祖,通晓纵横捭阖之术,独具通天之智。” 荆飞眼睛一亮,这位在中国古代传得神乎其神的神人竟然真有此人!竟然现在还活着?要是拜他为师,随便学个二五八,便是靠哄蒙拐骗都可以发家了。 赵开身后跟着两名唯唯约约的女子,端着两个玉盘,玉盘上面,有一柄精致的短剑,以及两绽黄金。 荆飞这才明白,原来,自己好巧不巧地穿越过来,竟然是荆轲即将离别的一天。 不过荆飞还是感到欣慰的,毕竟器灵并没有将自己给送到了赵秦战场上,不然以现在这个瘦弱的身体,十个百个都得完蛋,只是不知道跟随着自己一起穿越过来的虞玲李强这些人在什么地方?不过现在想联系到那些人根本不现实,这个世界可是没有电话网络的啊,有时候便是与对方擦肩而过,自己也根本就不知道。 荆轲来此处,便是想得到秦王的消息。 有了秦王的消息,当然要付诸行动,不然别人都瞧不起自己,再说,再不离开这里,在这里等死啊,秦国大军兵临城下,赵国必亡的历史,决不会免。 路上行人纷纷,哭喊连天,整座城市如同乱蓬蓬的蚂蚁窝,一队队一伍伍的人群争相朝着城外走去,谁都知道,这个地方已经不能久待了,秦军一杀到,赵军兵退如山倒,天险已失,赵城被破只在朝夕间。 “老伯,你这个破碗送给我好不好,我差一个喝水的碗。” 荆飞面前是一个陶制的碗,浑身漆黑,看上去十分粗糙,荆飞仅看一眼,就觉得手足软麻,心里大叫:“妈啊,无价之宝啊,春秋战国时期的碗啊。” 话才说完,眼睛便望着那个碗一边的一个瓷罐。眼睛立即瞪圆了,气息也吐不清楚了。 “我靠,鬼谷子下山图罐?” 这个瓷罐尺许左右大小,束腰,颈小圆底,一眼看去,一个光头端坐在一虎一豹拉的车中,身体微微前倾,神态自若,超凡如仙。车前两个步卒手持长矛开道,一位青年将军英姿勃发,纵马而行,手擎战旗,上书‘鬼谷’二字。一行人与山色树石构成了一幅壮观而又优美的山水人物画卷。 整个青花纹饰呈色浓艳,画面饱满,疏密有致,主次分明,浑然一体。人物刻画流畅自然,神韵十足,山石皴染酣畅淋漓,笔笔精到,十分完美。 最主要的是,这个图罐还是挺新鲜的,出土——哦,不,出窑的时间最多不超过十年,如果在当代,肯定是个笑话,只不过,出现在荆飞面前的却是春秋战国时期啊,这可是千真万确的真品啊。 如果有这个瓷器在手,荆飞这一辈子就不愁了,当然,是在没穿越前,如果有这样一个玩艺儿,拍卖之后,找老婆是带挑的,并且买一带三,分为春夏秋冬四房,外带小三若干,房产对不起,必须得整个的,最少万多个平方的别墅。当然,是在北京上海外圈。 “哎,现在的年代人啊,一个破碗也想要,想要就拿走吧,几文钱就能买到的东西,我想带走也得有力气带啊。” 荆飞几乎想要给这位好心的大伯跪下叩几个响头了,稀世秦朝陶瓷呢?居然当废物处理了。小心翼翼地抱着曲瓶,荆飞乐得嘴都合不拢了,可是当他看到一家店铺门外,一大排同样的瓶罐,被当成破瓦烂砖地抛得到处都是的时候,荆飞兴趣一下子消失了,他才记起,自己现在是在秦朝,而不是在当代。 如同一杯凉水从头顶倒下,荆飞哭了。“妈的,我爱我的祖国,我爱我的华中市帝豪夜意会,祖国,你在那里?” 痛哭流涕半响,没有半个人来安慰,若是在现代世界,早就有人过来指指点点了,可是现在却没有,没有一个人感觉到意外,两国一交战,死亡的人太多了,都麻木了。 江湖一点红,何处没有哭啊? 荆飞走了,不过却没有带走他爱若至宝的秦瓶,也没有摔碎,而是将它藏匿在一个池塘边的小洞里,用枯草包裹起来,然后埋藏了进去。 这可是价值连城的宝贝,藏在这个地方,说不定几千年之后,后人挖了出来,立即就如多中了一个福彩头奖,名动天下。 一步三回头,荆飞带着他的剑,大步而去。 第十章 镶嵌黄金的弓箭 经历了半天的推缓时间,荆飞已经习惯了这个瘦弱的身体,也将这个身体里一些原主人的往事历程接受了,他这才知道,历史上最有名的杀手荆轲,是由十来岁开始杀人的。 怪不得他敢持剑去击杀秦王,成名立万。 看来在历史上,想名流千古,都是早有准备的,不是偶然而就的啊。 他真的是一个剑客,一名杀手,十三岁的杀手, 在现代,十三岁的小屁孩子还哭着喊着要吃糖呢,可是,荆轲现在已经变成了一名杀手,并且已经有了两年多的杀手经历。 荆轲,十三岁,孤儿,从知事起就没有亲人,一生乞讨为生,饱受世态炎凉, 十岁之时,他偶然之间在一座荒山遇到一个古洞,洞里得到了一本破旧的剑谱,名为惊天十八剑,却只是本残缺不全的剑谱。 里面,就只有第一招,并且这一招也没有完整,只有个起手势,好象如果想炼就此术,后面不知道有多少困境在等待着他去破解,却是有一个十分响亮的剑名,名为冲天一剑。 也仅仅是苦炼了这半分剑招,三年之后,荆轲已经成为了苍茫大地之中微有名气的剑客了,这让荆轲从战乱之中,小小的年龄,才活到了今天。 历史上也有错误啊,这也是难免的,因为谁也没有亲眼所见亲耳所听啊,历史上记载着荆轲是一个齐国大夫的后人,其实不是,他本身就是一个小乞丐,人是齐国的不假,可是父母却是最普通的老百姓,在他几岁时,被几个村里的流氓给杀害了,荆轲若不是运气好,让一个老人偷抱着逃跑,只怕也早就送了性命。 感叹了好一阵之后,荆飞脑海里又转出一个念头。 “杀手好啊,无本生意最顶端的事业,尤其是在古代,只要一柄破剑,就能发大财。” “有人说,百分之八十的利益就可以以命拼了,那做杀手,可是百分之千的利益。” “虽然风险,可是人不是常说,投资有风险,买股须慎入么?在现代,多少人炒股炒得家破人亡,都是以命在拼,炒股再好,是得要本钱的,所以说,穷人在穿越后,做杀手无疑是最好的一种行业。” 而现在,他都不用去说了,溶合了荆轲的一小半灵魂后,就当自己是杀手了。 跑了半天路,感觉肚皮有些饿了, 荆飞于是想去找家酒楼喝点小酒,填饱肚子,可是连续走了好几家店面,却没有半个人来招呼他,里面俱是一片狼藉,主人早就跑光了, 不过还好,荆飞竟然发现了一只大难不死的大公鸡,正躲在柴房里打冷战呢, 想来,它也知道了大难临头了。 店铺里什么都不少,酒还有好几瓶,全都是店主人没来得及卖出的酒,也是啊,命都没有了,谁还在乎这些身外之物,倒便宜了这个胡乱寻食的荆飞小人。 酒倒像是好酒,用这年代看上去高档上档次的陶瓷装好。 不过藏在床底,掩耳盗铃般的措施,对曾经生活在现代,经历过太多的阴谋诡计,又有几千年历史文明的培养下的荆飞来说,一眼就看到了。 也是,店掌肯定在想,说不定有朝一日还可以回来呢,带不走的酒,还是藏一下吧,虽然知道赵国一破,他回来的可能性几乎是万分之一,可是有一点的可能,生意人是不会放弃的。 一剑将鸡头给割了,找柴火烧了开水,很快就将鸡煮熟了。一股香味扑面而来,甚是爽意。 荆飞穿越前虽然是个富家公子,却由于父母都不在身边,自己也经常会做些饭菜吃,口味虽然不如何,却是能够煮熟。 “好好,太他娘的好吃了。” 荆飞一边大口喝酒,一边大口吃菜,别提多畅意了,早将生死攸关之事抛到耳后去了。 什么刺秦,什么大难,都滚一边去了,有酒须尽欢,谁想以后事。 “喂,小家伙,鸡腿留我一只,别吃那么狠,小心噎着。” 一个急促的声音从耳边飘来,荆飞还没有反应过来,碗里面的一条大鸡腿已经有主人了,定眼一看,这主人是个光头, 身穿破布条的光头。 “和尚也吃荤腥菜么?” 经历过现代社会的渲染下,见到光头,就当成和尚,这绝对是不会错的,错了也无所谓,谁都是别人的过客。一别去,谁都不是谁的谁? 荆飞倒没争那条鸡腿,他已经吃了大半响,早就饱了,加上十三岁的身体,那里能吃下一只几斤重的鸡。 见这和尚打扮的人狼狈不堪地吞食着鸡腿,没半点得道高人的风貌,不由一笑问道。 “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阿——弥陀佛。” 和尚含糊不清地大口吃着鸡腿,一边说着话。 “阿米豆腐?豆腐你个和尚头,慢慢吃,小爷我吃饱了,剩下的全给你了。” 荆飞鄙夷地瞧了和尚一眼,很瞧不起这个家伙,不过回想起那个世界里,和尚包二奶,坐跑车,住别墅,这个和尚仅是吃一条鸡腿,倒不算太过分, 只是太肮脏了,一身衣服都不知道穿了多少天了,隐隐约约有一股难闻的臭味传来, 这让荆飞很是不爽,这和尚让看多了暴发户般的和尚,觉得他混得太差劲了。 荆飞就想走了,不过眼睛一扫这和尚放在桌子上的包裹一眼,眼睛立即变了, 在荆轲的记忆里,有许多活在这个世界上厉害人物的传说,其中之一,有一个和尚,真实姓名不知道是什么,他有一个外号叫做恶人和尚。 恶人和尚。 荆飞一眼便认出了此人来,这个人便是天下臭名远扬的恶人和尚,为了钱财宝贝,坏事做尽的家伙。 在天下的任何一个城池之间,几乎都有一张恶人和尚的通缉令, 黑白两道,没有一个不想要他性命的。 只是他坏事做尽,纵是有几次让人团团围攻,他都脱得身去,厉害无比。 荆轲以前在江都替一个世家除去一名厉害的对手时,得到那个世家的主人厚爱,赠送了一本天下英雄谱,上面有许多江湖上的大人物的传记与画像,上面就有恶人和尚的画像,他最特殊的一个标志就是他包裹里面有一柄镶嵌黄金的弓箭。 而这个包裹里面,正露出一张弓的弓首,是黄金所镶的,由此不用瞧恶人和尚的相貌,只看到他一个光头,便猜测出来此人是谁了。 便不是臭名昭著的恶人和尚,单凭他大气地将镶嵌黄金的弓箭随意显露,也不能怪别人欺负他了。 例如一个普通的寻常人,有一天居然手里有个价值百千万的宝贝,还随便给别人看到,那么迎接而来的不是被骗就是被抢走,说不定还会送了性命。 荆飞却没有打算要替天下除去这个大恶,那个世界无数事实告诉过他,做好事,往往伤害的是自己,伤不起啊。 扶个人过马路就罢了,可是过马路后,那个本来活生生有礼貌的老太太却昏迷倒地了,倒地也就罢了,偏偏老太太的儿子恰巧出现,于是,一句话,给钱。 看到一个人被无良的摩托车撞倒在地,而摩托车司机却逃跑了,你赶紧送去医院,替交了医药费,这也罢了,偏偏不久后,这个人的亲戚来了,说是你撞倒的,一句话,钱。 恶人和尚与他十多年来没半点交际,又没有对他喊打喊杀,更没有骗他抢他银子,他坏事做尽,关他屁事。 话说回来,面前一个大恶人,抢了他的鸡腿吃了,还嫌不够,边嘴鸡腿边四处扫望,显然不怀好意。 这样的人,不捉弄一下也说不过去。这不是荆飞的本色。于是眼睛一眨,有了。“我说和尚哥——” 第十一章 迷药 “和尚哥?” 恶人和尚眉头一皱,横着眼看着荆飞,不悦地道:“小屁孩,你叫我?” “呵呵。”荆飞故意装出了一个笑脸,道:“我比你小,叫你和尚哥应该没错吧。” 恶人和尚想了想,又仔细看了荆飞瘦弱的身体一眼,觉得这个小孩子实在对他没半点杀伤力,自己刚才吃了他的一条鸡腿,又吃了他这么多鸡肉,他叫自己哥也没错,于是笑了笑,很认真地道:“好久没有人叫我哥了,从此之后,我允许你叫我哥。” 点了下头,接着道:“既然认哥了,那就赶紧去给哥拿瓶酒来,没酒不成席,无酒何来欢啊,只可惜,鸡肉有点少而已。” “酒店里酒管够,我老爹不在家,今天全算我的,要不是过几天秦军就要攻城了,我可不会这么大方。” 奸诈的小屁孩一转身就有了个房产,又有了一个从没见面的便宜爹,你懂的。 “这家客店是你家的。” “是啊,小的姓王,排行老三,所以大家都叫我小三儿,和尚哥,以后你可要经常来照顾我们的生意啊。” 恶人和尚心里冷笑着道:“以后还来照顾你的生意,屁话,现在乱世之间,过一天都不知道后一天会发生什么事,何况秦军兵马一来,你一个小小破店还不被铁骑踩碎,便是没被踩碎,你一个小小家伙,吓都会被吓死,还做梦想开下店去,真是笑话。” 不过嘴上却是说:“那是当然,现在我都认你做弟弟了,以后你家的店就是我的店,你老爹妈不在家,我来照顾你。” “是吗?太感谢和尚哥你了。” 荆飞立即眉开眼笑,装成一副小孩子什么也不懂的表情。 “呵呵,是啊,快拿酒来,我都没酒了。” “酒在里面的住房里面,我老爹平常最怕我偷他的酒喝,所以藏到了他的睡房里面去了,要喝多少有多少,不过我力气小,搬不动,和尚哥你自己去搬吧。” 荆飞身上有蒙汗药,药效果很不错,而且味道小,很不容易分辩,这是做为一个杀手随时随地必须品,对了,他正是想给恶人和尚放迷药,他看到恶人和尚的包裹里鼓鼓的,里面肯定有不少好东西,不顺手牵羊拿走一些,都对不住自己的鸡腿了。 恶人和尚没半点疑心,哈哈大笑一声,拍了拍荆飞的肩膀,顺着荆飞指点的地方走过去,当然,顺手拿走了自己的包裹。 这个道理荆飞懂,江湖上的人,东西都是随身携带的,除了能够带走的以外,他们拥有的,就只有手里一杯酒了。 他很快就回来了,回来的时候,荆飞已经离开了桌子,一脸是汗,正拿着一块破布在擦试着门槛儿,很认真地将上面的污点擦个干净。 恶人和尚大笑着道:“你小子果然没骗我,真的是好酒,这般的好酒,我已经有好多天都没喝过了,不错不错。” 荆飞笑笑道:“和尚哥你慢点喝,喝完了就到上面找间房子躺下,这几天房间空得是,我们哥们今天好好聊聊。” “好,好。” 恶人和尚开怀大笑,他一生混迹在这肮脏的江湖之上,经历过的路不知几凡,却从来没有遇到过荆飞这般没有算计,又天真可爱的小孩子,他面对的人,不是他算计别人,就是别人想除掉他,什么时候有谁肯请他喝酒吃肉,又能不带一点目标呢。 也是荆飞年龄太小了,表情又太逼真了,让恶人和尚一下子回想起到他的童年,那个时候,他也是如同面前这个看上去毫无心计的小孩子一般天真啊,只可惜,后面发生了太多的事,让他性格大变。 只不过他却没有想到,面前这个毫无心计,大方天真的小孩子,只是在想谋算他包裹里的宝贝,若是他知道的话,只怕这酒再也喝不下去了。 虽然心里确认了荆飞不可能有害于他,但他还是习惯性地抽出了一根银针,在吃过的菜肴上到处点了一下,见没有异样,才开始动嘴。 这是江湖上行走的规律,小心行得万年船,小心无错事,也是这一份小心,让他比别人活得久,在江湖上如鱼得水,好多次受人员围杀,却安然而脱身。 荆飞还假装在擦试着地面,可是嘴角却露出了一丝讥笑。 从几千年后生活过来的荆飞,虽然不学无术,成绩超级烂,不过却是经历过三年武校的生活,又经历过数千年文明史毒打过的他,岂是那般容易让几千年前的一个毛贼发觉他的毒药,若是那样的话,他都可以去拿块豆腐撞死算了。 迷药是涂抹在恶人和尚用的筷子上面,并且只擦试在筷尖当头上面,纵是恶人和尚再小心谨慎十倍,也绝对料想不到面前这个小屁孩已经坏得如此彻底了。 酒很快去了半瓶,菜已经光光了,不过恶人和尚兴致很高,还在大饮,他也知道,这一次喝酒之后,便是逃命的岁月了,能不能活到逃出生天的那一天,还得另说,但是,想再一次饮酒的机会,只怕是很少了。 就这样,酒越喝越多,人却越来越迷糊,迷糊之中,荆飞笑嘻嘻地从桌子上将他那个包裹拿走了,他还对着荆飞笑了一下,半点没有被人盗的觉悟。 天生一个被人卖了,还给人去数钱的可怜儿。 最后,他留下了,荆飞离开了,离开的时候,连他那匹高头大马也没有放过。 荆飞在那一个世界里,虽说父母不在身边,钱物刚开始时还是用不完的,一个人又没有朋友,放假的时候曾经去大草原呆过几个月,他最少有半年时间是在草原里度过的,什么样的烈马他都敢骑,有一次差点摔死,不过骑术却是学得精会。 有了一匹快马,荆飞的速度快多了,路上遇到一队队落难的过客,正艰难地走着,可他快马一纵,便远远而去。 有着赵国的军队将军的文令,本来他到任何一个属于赵军的军队里去挑一匹马是很容易不过的事,不过他却没有那样做,再说骑走恶人和尚的坐骑,他没有半点不安心,相反很开心,想着恶人和尚醒来的时候,不知会是个什么模样,想必很生气吧,呵呵。 第十二章 乐极生悲 一路快马轻骑,很快离开了赵国都城,朝着太阿山而去。 太阿山在赵国的南边,一座长有数百里的大森林,随便问一个人,都知道,很好找,只不过想找到里面居住的鬼谷子,却不容易。 不过这都不是问题,荆飞并没有觉得一定要刺杀秦王,那比他经常在游戏机上打恐龙一般,是万死无生的结局,他才没有那么傻呢。 在恶人和尚的包裹里,好东西不少,一柄镶金铁弓,一柄削铁如泥的宝剑,还有几百两黄金,更有几件造型很精美的玉器,这些东西,一看便不是凡物,比黄金都有价值得多,这些东西不知道会让恶人和尚心疼多久。 最后,在一个隐秘的山谷里,荆飞将弓箭宝剑以及那些黄金全都找个地方埋了下去。 这些东西,带在身上,会惹祸上身的,怀譬其罪的道理,荆飞是懂的。 他一个小孩子,身上带那么多显眼又贵重的东西最容易引来杀身之祸,只是那几块玉器,他倒留了下来,反正装在口袋里,没有人能够看得到,关键时候,还能够拿去换食物吃。 凡事留一线,日后好生活。 在那个世界,他凡事不用愁,反正是拼爹时代,他便是屁都没有,只要肯低一下头,联系一下老爹,那个便宜的老爹也会将他一辈子给安排好的,可是到了这里,不说爹妈了,便是死堂李强也不在,明明他与自己一起穿越的,为何不见他的人呢?说实在的,荆飞有些想李强了。 虽然是战乱年代,荆飞现在还是活得有滋有味的,最少这片天地没有毒牛奶,没有基因大米,没有污水自来水,更没有环境污染,随便呼入一口空气,都觉得整个人都飘了起来,活在古代的岁月好处还是有一些的。 可是很快就乐极生悲了。 在通往太阿山的一条古道上,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座下的快马猛然掀蹄,整匹马都飞了起来,狠狠地将它背上的荆飞一头栽落在古道边的水田里,悲惨的是,水田里还有水,一头栽倒在水泥之中,一身是泥。 开心的是,水田里有软泥,若是一头撞在硬地面上,只怕头都会撞到肚子里去了,不死也会成个乌龟公。 这一跌马引来了路边一大群小孩子拍手称快,看着这一群皮包骨头的小屁孩乐不可支的表情,真是郁闷。 最倒霉的是,那匹马竟然一个转头,朝着回头路大步而去,半点犹豫都没有,决然而去。 “这是怎么回事了?畜生都认生了,回去找它主人去了,我靠。” 又气又怒之下,只觉得天昏地暗,头一阵巨痛,刚才虽然是摔在水田里面,可是在快马而过的途中,忽然摔下,摔得可不轻。 荆飞坚持了一会,脑袋里却一片模糊,身体一软,一个跟头栽倒在地。 一队威武雄壮的车队疾驰从古道上掠过,路边的人都没有来得及躲避,就看到几十匹快马飞奔而来,有几个闪避得慢的人,直接让快马刮倒,引来一阵阵骂声。 “又是这一伙混蛋,都是不得好死。” “这帮王八蛋,每次走一趟这条路,都不知道要撞伤多少人,他们慢一点会死啊。” “是啊,禽兽不如,上次李家的李老太,被撞得脑门出血,现在还躺在坑上呢,死活不知。” “天收了这帮王八蛋吧——” 不过再多的骂声,这帮人没有一个人能听得到,在经过荆飞的时候,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他们里面有一个粗壮的汉子忽然丢出一根绳子,将荆飞连人带泥一起扯上马来,引来一阵惊叫声。 那群小孩子都吓得脸色苍白,惊叫起伏,远远逃开了。 路上一个镖师模样的男人皱眉对着扯上荆飞的汉子道:“老四,一个满身是泥的小鬼,你拉他上来做什么?我们是镖局,不是人贩。” 老四笑嘻嘻地道:“我说老二,你的眼光太差了么,你瞧我手里这是什么?” 他将手扬了扬,一块精巧的玉器露了出来,顿时让老二的呼吸都有些困难了。 一块手掌大的龙雕,不仅雕塑得活龙活现,那块玉石竟然是最珍贵的和田玉,这样的一块玉石,肯定是名师雕塑出来的,便是一块毛胚,也最少价值千金之多啊。 他们一路送镖来回,风险无数,有好多次都是付出惨重代价才能完成,并且还不是经常有生意接手。 发呆一阵后,老二忍不住大喊了起来:“老大,老大,让大家稍休息一下吧。” 他们是一家镖局,是由五兄弟组成的,镖主是他们的老大,叫黄天龙,老二叫黄天虎,老三叫黄天蛇,老四叫黄天牛,老五叫黄天飞。 他们本来都是在江湖上混的,可是后来老大发现做镖局生意很赚钱,于是将几个兄弟叫了过来,带着他们所有的手下,组成了一个天龙镖局。 果然,几年下来,比他们在外面混十来年的银子都多,这一趟是接了赵国一个大富豪的一个镖,送一大堆珍贵宝贝去南面,由于战乱时期,要的价比寻常多十倍以上,狠狠地敲诈了那赵国富豪一次。 他们五人个个身手不错,办事速度又快又安全,所以虽然被敲诈了,赵国富豪也只得点头同意。 老大黄天龙冷哼道:“老二,你有毛病啊,现在还在赵国,说不准什么时候秦国大军杀来了,我们一个也逃不掉,还休息,赶紧跑路吧,今天才跑了一个时辰,最少得跑三个时辰才能找个地方休脚。” 老二苦笑着不说话了,眼睛却望向了老四,老大觉得奇怪,以前老二一向是个稳重的人,身体体质也好,不可能没有缘故,才跑了一会儿就想休息了,发生了什么事了。 眼睛顺着老二望过去,当看到老四手里的东西时,他忍不住惊呼出声。 “大家都听好了,前面便是一片平原,休息吧。” 二十多个汉子一起跳下马来,将荆飞满身是泥的弱小身体围了起来,个个眼睛雪亮,像一群瞪着老鼠的猫。 “好东西啊,这块玉器最少值上千金,这次发达了,竟然碰到了只肥羊。” 老大感叹了,真是应了一句话,人要想发财了,挡都挡不住啊,随便在路上捡了个小孩,就从小孩的口袋里拿出一块便是赵国宫殿里也算极为尊贵的玉器来,太不可思议了。 老二叫着道:“再看看肥羊身上还有什么宝贝。” 第十三章 做婊子立牌坊 不用他说,几乎所有的人都想伸手,不过除了几兄弟之外,别的人只能看着眼热罢了,那有他们动手的份儿。 几兄弟一起动手,差点将荆飞的小内内都扯落下来,所有的东西摆成一堆。几块黄金,十来块与老四手里一般无异的玉器,一柄短剑,一件赵国的公文。 这就是荆飞身上所有的东西,如果他知道他会这般倒霉被马摔了还摔昏头的话,他肯定会将这些玉器全都与恶人和尚的弓箭以及宝剑等东西一起埋藏起来。 藏起来虽然有可能根本没有机会去取,可是落在一群常年活在刀尖上跳舞的人手里,不仅东西会被抢,自己的小命不知道能不能保得住。 众人看到这么多的宝贝,一齐倒抽冷气,纵是他们一生见识过的宝贝无数,但却从来没有过如此多的珍贵之物随手可得啊。 有了这些东西,他们还混个屁江湖啊,寻一安全的地方,可以舒舒服服地过好几辈子了。 老大激动得快哭了,他早就厌倦了在刀尖上讨生活的日子,一见到这么多的珍宝,那里还忍得住:“老四,这次算你立了头功,我们发达了。” 一直没有说话的老五黄天飞,却不声响地捡起了地下的赵国公文,仅仅看了一眼,目光惊讶地扫过地下的荆飞,忽然道:“这些东西我们不能拿。” 这句话一出,几兄弟全都拿白眼瞪着他。 黄天飞尴尬地一笑道:“这位小兄弟是我们唯一的救星了,是赵国唯一的希望。” 那公文上面很简单地介绍了躺在地下的这个小男孩,言明太阿山边的赵国驿站赵太守要不择一切力量协助这个男孩,并且如有需要,那怕是将整个驿站的人都去送死,也要替这个小男孩完成先前的工作。然后等待他去刺杀秦王。 刺秦。刺杀秦王。 五兄弟都是赵国本土之人,对赵国很有感情,寻常杀人越货,都是去附近的几个国家做的,抢到的东西,大多都捐给了赵国的民福堂。 为的,就是要帮赵国一部分人能够有饭吃,有衣穿。 在赵国,除了惊扰的路人之外,知道内情的人一说到天龙镖局谁不夸赞。 虽然现在秦国大军兵临城下,赵国将灭亡,可是他们时刻没有忘记,自己身为赵国的一员。 现在,有一个微不起眼的男孩,居然担任起了刺杀秦王的重任,虽然不知道赵将军为何会派遣一个这般弱小的男孩担任这种重任,可是无论从那个方面,他们是侠盗,做不出抢即将可能成为赵国的救国英雄的行径来。 听到黄天飞的话,众人呆了呆,接过他手里的公文,俱是都看了几眼,之后,他们脸上的表情丰富了起来,眼睛里面的贪婪消失去了许多。 老大咽了咽口水,咬着牙将眼光从玉器上面移开,接着老五的话说道:“不错,这样的事我们天龙镖局做不出来。” 众人都沉默了,都觉得这个天大财富舍弃了太可惜了,可是谁都真的不想去做这样的事。 刺杀秦王,这可是用命去拼的事,不论成功与否,都是万死无生之事,这样的英雄,他们平生最敬重了。 荆轲这个名字,他们也听说过,知道荆轲的一些来历,并没有因为他年龄小而瞧不起他,相反对他更高看了一眼。 十三岁的杀手,能够杀人就已经很了不起了,何况还闯荡出了一些名气。 老四有些心不甘,支吾着道:“他是去杀人,宝贝留在身上又没有什么用?我们——” 老大咬牙道:“老四不用说了,这样的事,我们不能做了,做了,我们连以后都羞于做为一个赵国人了。” 老大发话了,几兄弟便是再有所不心愿,也只有放手,这样的事,他们实在是真不想做。 荆飞其实早就醒了,在马背上的时候,就已经清醒了过来,不过一眼看到老四是与一群人一起奔跑着的,他便是可以一击得手,将老四击杀,他也不敢出手,这些人个个身强力壮,杀一个两个还有把握,若是他出手将其中一个杀了,别的人围了上来,他再厉害也得送命,一边暗地闭上眼睛,寻找机会逃走,一边心里暗骂自己:“真他妈的悲剧,老天没长眼啊,我招谁惹谁了,先是让马摔跟头不说,一转眼就被匪人给绑了。” 他最担心的是,当这群人搜寻了他身上的东西后,会将他一刀砍杀,可是接下来事情居然大出他的意外,这群人竟然打算放过他,并且他身上的任何一件东西也不拿,自己运气真好,遇到了一群这么好心的强盗,太有强盗的道德了。 其实心里却在鄙视这群臭货,有财不拿,乌龟王八,傻到透顶。 做了婊子还要开牌坊,明明心里想要得要死,却一个个还紧紧扯着绑住衣服的那根草叶带。 看来,赵开将军留下来的公文不仅是对赵国军队里的人有大用,连对付强盗也大有妙用啊,神物啊,真是难以相信。 侠士取财,取之有道。 什么时候强盗也有如此高风亮节,让人刮目相看。盗亦有道啊。 到了这时,荆飞再也装睡不下去了,拍拍手,一个翻身,从地下爬了起来,对着面前这一群傻货给了一个笑容:“诸位大哥,我替赵国他娘的感谢你们。” 一伙人干脆都找个干净的地方坐了下来,荆飞也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这件衣服是五兄弟中最小的黄天飞的,穿在荆飞身上,像是披了件佛袍,仅露出个乌龟头,害得黄天飞连连告罪,感觉很不好意思,恨不得自己再缩小几分,衣服刚好与荆飞穿合身才好。 荆飞却丝毫没有感觉不舒服,拿过天龙镖局的兄弟们送上的干粮与水,一边大啃大喝起来,一边大发感叹:“你们这群兄弟都是我见过最伟大的大侠客,是啊,我身上带的这些东西,其实都不是我的,而是赵王派遣赵开送到边境的军资,谁都知道,这一次,赵国麻烦大了,所以,趁早将一些财物搬到边境安全的地方藏匿起来,就是为了将来有朝一日,赵国有志之士振臂一呼,统领赵军为报仇而留下的资金啊。”心里却说:“你们是我遇到的一群最愚蠢的笨蛋。” 几兄弟听荆飞这般一说,对他身上的巨富,都彻底地死了心。 这才说的通啊,去刺杀秦玉,用得着带这么多财富去么?原来是军费! 其实这些东西大多是恶人和尚包裹里的,属于不义之财,一部分才是赵开送的,可天龙镖局几兄弟不知道啊。 第十四章 冒名顶替 尤其是听说,赵王居然还有将军重整旗鼓的打算,更是热血沸腾,要知道,秦军一出兵,赵国军队便兵败如山倒,所有的人都以为赵国都要灭亡也,可是忽然见到一丝曙光,谁能不开心呢?因此,都对荆飞也亲热了几分。 荆飞再捅出一重响锤:“这笔财富,是李牧将军亲自让在下送过来的,李牧将军也即将随后赶过来——” 李牧是赵国名将,在地方和军队里名声极好,战功显赫,生平未尝一败仗。 历史上都会出现的人物,不是个马屁精,就是有点真材实料,荆飞肯定李牧在当时名声极大极威严,因此狐假虎威,借赵国名将出来撑门面。 果然,几兄弟一听,更是大喜过望,更加相信了荆飞。 最后,听得荆飞言说要去太阿山,又得知秦王将去太阿山拜见名满天下的术士鬼谷子,李大将军意图让荆飞在其间寻找机会刺杀秦王,五兄弟怕荆飞再出意外,于是便转移了路线,与荆飞一起上路。 太阿山是位于匈奴境内,从赵国都城邯郸前往,骑马的话一般要七天时间才能够到达。 而在五兄弟的眼里,当然到达越快越好,谁能保证,一到太阿山便能够找到谷子的居所呢,再说,刺杀一代王者,没有从容的时间,那么得手的打算几乎为零。 现在离开都城已经有三天了,路却只走了三分之一,所以一行人都拼了命地赶路。 荆飞又无奈又感动,这日子过得比猪都累,跑马累得像一条死猪。 两天之后,再也忍受不住的死猪,在这天夜里,偷偷摸摸一个人溜走了,还留下了一封书信,言明自己的不辞而别的原因,不是拒绝几兄弟的大义帮助,而是因为受到暗中命令,得去一个隐秘地方,会见秘密客人,并不是失礼为之。再留下一些玉器,做为谢礼。 就在第二天,天龙镖局所处的小镇里,已经传来了赵国已经灭亡的消息。 秦将使用反间计使赵王杀了赵国名将李牧与司马尚。而秦将王翦将军,率大军攻赵,突破赵国最后一道井陉口关卡,攻陷进入了邯郸,俘虏了赵王。 从此以后,赵国灭亡在即,或者说,赵国已经亡国了。 消息由驿站的信鸽传来,消息一出,举镇大悲。 不过这一些荆飞都没有去注意,此时他正躺在一间客栈里的软床上,喝着美酒,啃着牛肉,舒服得要死。 太阿山是必须要去的,当然,不是寻死去刺杀秦王,而是去寻找鬼谷子,这个历史上最神秘传奇的人物,不见上一眼,荆飞怎么都不会甘心,若是能够得到这神奇人物随便传授自己一点本事,自己就算不枉来此天地一趟了。 再两日之后,荆飞携带着公文寻找到了太阿山附近的太阿驿站,找到了驿站的赵太守,言明了来意,并将公文送出。赵太守早就知道赵国已经灭亡了,此时正心事重重地不知道自己即将要往何处去。 国家都灭亡了,他一个小小的驿站,手底下仅有几百条兵,又算得了什么。 不用秦国大军前来扫荡,没有赵国的支持,单是附近的流寇杀过来,就足够将他们全杀光了,没有了赵国大军的威胁力,他一个驿站什么都不是了。 因此对荆飞的来访不冷不热,根本不想理睬,一个十来岁的小孩,居然异想天开地去刺杀秦王,太搞笑了。 还是赵开赵将军保荐的,连带他一向敬佩的赵开,也让他鄙视。 赵国有这样的将军,难怪赵国不亡。可是荆飞死命不放,非要得到鬼谷子的确切地址才行。 赵太守被逼无奈了,只好将早先准备好的一张地图一些得到的消息交给了荆飞,上面就有鬼谷子的住址。 当荆飞匆匆忙忙赶到的时候,那个地方却成了一堆灰烬了,鬼谷子不仅率人离开了那个地方,还将那间房子放火烧了, 这让荆飞一拳打在棉花上,上不得下不得,难受得要命。 正在郁闷的时候,却发现一队神色异常的人快马而来,这一群人全都是壮汉,都是很有力气的将兵。 一见这间房子变成了灰烬,俱是一怔,一伙人在吃惊的时候,才发现了荆飞。 荆飞手里暗中摸出了短剑,心里慎重起来。一人问:“小家伙,知道居住在这里的一位先生去了何处么?” 荆飞眼睛一转,灵机一动:“师父让小可在此处等待你们多时了。” 瞧,反正鬼谷子不知道,他又多了一个便宜弟子。 那些人一听,齐是恭敬起来,见荆飞年龄不大,却没有寻常小孩面对生人那样的畏惧之色,原来竟然是鬼大师的高徒,顿时让他们一改嚣张的语气,恭敬地道:“原来是小先生,拜见小先生!” 荆飞轻轻地摆摆手,道:“师父曾经道,将有两路人来此地寻找他,因此他老人家让在下在此等候,请问你们是什么人?来自何处?” “我们是秦王的侍卫队,鄙人叫秦如松,是侍卫首领,拜见小先生。” 荆飞微笑着道:“秦大人不必多礼,先请说明你们的来意吧?” 秦如松不敢有违,轻言道:“太阿山的酒池已经布置完好,圣鼎正在运送途中,不知道鬼老先生还有没有什么吩咐的?” “酒池?”荆飞眼睛一亮,原来鬼谷子离开了此地,并不是因为不想见秦王,而是另外换了地方,这酒池是什么东西,又在什么地方?还有圣鼎又是什么?便是不能拜见鬼谷子,远远地看一眼也好,再说,若是真有机会将秦王杀掉,倒也可以一试, 赵家五兄弟给荆飞的感动太深了,让他一个不良少年都产生了惭愧之心。若是能够杀死了秦王,倒不枉穿越过来一次,至于是不是历史因此而改变,这倒不是荆飞想去理解的。 假意思索了片刻,荆飞对着秦如松淡淡地道:“带我去酒池。” 酒池在二十里之外的森林里面,长宽都超过了百米,听说深竟然有八丈,还未走近,一股酒香扑面而来,浓郁得引人欲醉。或者这里真是一个杀人的好地方。 一时荆飞热血沸腾起来。微微思索了片刻,荆飞道:“秦王什么时候来此地祭鼎?” 一路上,倒听到不少消息,原来这个酒池,竟然是用来祭一个鼎的,里面的烈酒百万斤,奇花异草无可胜数。秦如松没有半点疑心,道:“几天之后,大王将有可能来此地。” 荆飞闭上了眼睛,其实是在压抑着内心的激动,终于,知道了秦王即将的旅程,若真的能够将秦王刺死,那怕便是身死此地,也是一种荣誉。 这可是中国历史上一个超级大B0SS,远比击杀恐龙里的老王更刺激,更让人流鼻血。 而在秦如松这帮人的眼里,此时他们尊敬的小先生,可能正在施展厉害法术,年龄才这么一点大,本领却是不小,真是让人佩服。 许久,荆飞才吐出一句话:“三天,三天的时间里,酒池旁边不允许任何一个秦军出现,秦军守卫的将士,退出酒池十里之外,驻守此地,不能接近。” 第十五章 隐伏 幽静深辽的太阿山南面山地,此时被数十万钢铁战士团团围住,铁盔闪亮,刀光剑影。 一个用烈酒与鲜花搭载的水池,就孤独地摆放在太阿山南面山地的深处。 这个水池长约百丈,水深八丈,全都是用大理青石盖面,又以烈酒当水,由鲜花为引,仅仅是这一池里的酒,就花费了数万之人,以数不清的粮食,用上数年的时间,才酿造出如此之多的烈酒来,可是,在这里,却只是一个水池。 水池的上方,面东朝南,摆着一张白虎皮,一张黄金巨椅,十个艳丽非凡的女子,簇拥着一个满身是伤疤的铁血壮汉。 铁血壮汉手握着硕大的铁杯,五指紧握,紧紧扣住,就像他所走过的土地一般,被他紧紧地抓在手里,永远没有人可以夺走,而这些艳丽的女子,却如同酒池里的无根鲜花一般,随时都有可能褪去颜色,永远化为灰烬。 数十年的战斗,将所有的仇敌都踩在脚下。长平一战,四十万赵军被俘,便是秦王可称帝的一战,此一战之后,天下再无人可做他的对手。 他一出现,令对手闻风丧胆,大军一出,所向披靡,也让当年寄人篱下的弱瘦少年逐渐成长为一个豪气四射,无人可挡其锋的真正帝者。 他就是中国第一代皇帝,秦王赵政。 “始皇旨:即日起,大赦天下,与万民共福。” 响亮的声音从年近老迈的岁公公的嘴里,对着前方跪拜一地的诸侯,一字字清晰响亮地吐出,响荡四野,天下轰动。 一个不男不女的声音,几个简单的字符,在他的嘴里,却发出如此的强势声音,令天下都变了颜色。 这就是无上的权利带来的气势,令人无比迷醉的大势。 接下来不久,秦王一挥手道:“择日出兵,灭亡燕国,统一天下。” 赵军败下阵来,退出了诸侯称霸的舞台之后,对秦王即将继续的征程,首当其冲的便是燕国。 谁也没有注意到的是,在酒池后面百步之外的一个草丛中,露出了一双冷漠的眼睛,这一双眼睛里没有半点人色,眼光之中全都是血腥的凶光,便是凶狼面对这般的目光,一定会心战胆寒,惊恐万状。这是一个人,一个仅仅十三岁的少年,荆飞。 他已经呆在这个隐秘的山洞里七天了,七天里,除了十来个干冷的馒头及一袋清水之外,还有一柄七尺长的锋刃。 他之所以出现在这里,便是来杀人的,所想杀的人,便是他百丈之外的大帝秦王。 当日持着鬼谷子的大旗,命令秦军的人退出酒池十里之外,而他自己,却在假装离开后又带着食物偷偷溜回来。 在酒池旁边找了好久,才寻找到一个废弃的兔子洞,他的身体本来就不大,稍微将这个小洞挖大一点,便可以藏得下他来。 在另一个世界里,荆飞是很不怕死的,打架斗殴往往都是冲在最前面的。 现在,他像是打了鸡血一般,斗志昂扬。 他真的有些想杀掉秦王了,要知道,这可是一件可以改变历史的事件,纵是以命付出,如果做成了,也是一件令荆飞死而无憾的开心事。 只是幻想很美好,现实太残酷。 “我还是太弱小了一些,这百步之路,我若是想冲杀到秦王面前,最少得受到一百柄刀剑的攻击,并且在第一时间里,如果不能到达秦王面前,我将独自面对数万将士的围杀。” “这百步之远,便是最快的速度,也要十个呼吸时间,十个呼吸时间,那些人反应再慢,最少一人可以刺出十剑,而我,必须能够身受百千剑不死才可抵达。” “这些人全都是力大无穷的勇士,力可断金碎石——如果此时出手,只有一个结局,便是我死,便是自己有可以抵抗一切攻击的力量,他们随便出动几个人,就足够将我挡在秦王之外,这是一个死局。” 荆飞很是冷静,他也觉得刺杀秦王的难度太高了,几乎就没有半点胜算,甚至千千万万分之一的可能性都不会有。 他虽然勇猛,悍不畏死,却也不是个呆子,白死的事是绝对不会去做的。 仔细再看了一眼秦王,眼中的凶气渐渐淡了下来,露鞘的匕也收了回去,十指紧握,扣着地下的土地,死死扣住,露出一丝微不可闻的叹息。 心里想着,还是以前的那个世界好啊,只要手里有一把阻击步枪,休说杀一个秦王,十个百个秦王都不够杀啊。 何况现在的距离只有百步,对于一名经过高精机械的现代人来说,三点一线,手里若是有一柄阻击步枪,杀这样距离的一个人,真如同宰杀一只小鸡一般容易。 就在他面前百步之外的地方,秦王的面前,一队队犯人被拉了出来,被一个个全身武装的战士像提着鸡狗一般,提了起来,从秦王面前的过道扯过,拉到酒池边,无数的亮光出现,惨叫连天,鲜血飞沾。 一刀割喉。 最少有两百名浑身战战兢兢的人被一刀宰杀,鲜血流了出来,滴入酒池之中,太阿山之上,慢慢出现了一喽喽的血腥之味。 这些死人,身上还穿着残破的战衣,便是长平之战的赵军战俘。 紧接着,又是数百名,被秦军战士拉到水池边,一刀割死,让鲜血流入水池里,然后拉着死尸,后面又有人接上。 太阿山另一侧,一个宽约里许的山沟里,此时已经落满了尸体,不时还有未死之人,满身肌肉在抽搐,眼光无神,发出凄厉的惨叫。 这些是帝国所逮捕的战俘,不屈服的灵魂,在接受最侮辱的谋杀,不甘的冤魂惊天动地,久久不散。 隐藏在地底的少年目光如血,浑身战颤起来,觉得自己的灵魂也如同被杀死的战俘一般,发出凄厉的呼喊,却是没有一丝声音。 第十六章 洛阳神石 这一杀居然杀了三天。三天里,秦王寸步未离,四十万战俘已经全然变成了尸体。 此时,鲜血早已经将酒池染红,犹如水溪般的血水,涌过酒池,从里面缓缓地流了出来,直到这个时候,四十万战俘被杀得个干干净净。 他们的尸体就在山沟里燃烧起来,臭味将太阿山都包围了,太阿山里的兽群拼命乱跑,低吼着,战战兢兢,逃得远远而去。 再过三天之后,只见外围传来一声惊天动地的吼叫声,紧接着,便是无数的吼叫之声响起。 一望无际的山林之中,硬是让铁骑给踩出一条长宽十丈的大道上,数百名赤膊上阵的硬血战士用力抬着一块紫色的大青石,蹒跚着朝血池步来,一名满脸是汗水的秦国将军远远叩拜在地,四肢腑地,大声道:“拜见吾王,洛阳神石已运到。” 这是一块巨大的青石,很久以前就出现在洛阳清水河的岸边。 传说中是从天上掉下来的石头,在黑暗之中,偶尔便有人可以看到无数七彩的光芒在飘浮,重达数万斤。 可是,硬是让秦王派出五千名力大无比的将士,不远千里,运到了这太阿山的血池边,便是运这一块巨石,花费的代价都及得攻陷一个大城的代价了。 原因只有一个,鬼谷子的一句话,以天降神石祭鼎,以万千战魂之血温养七七四十九天,可保江山万万年。 “出兵,灭燕。” 岁公公冷漠地望了一眼酒池,巨大的青石已经被抬上了狼神鼎的上面,小半的青石装入鼎内,而青石的最上面,用巨鼎的铁盖遮盖着。远远望去,似是一座小山,发出诧异的光彩。 岁公公目光有些迷离,却是立即望着东方,那里,是燕国的天空。 那里,即将是一片死亡之地。 一排排铁骑在长久的鼓啸之中整齐划一地朝着东方而去,一个个战士意志高昂,血气正重,杀气腾腾,其中,秦王坐在一张十八匹马拉的软塌之上,疾快地朝着东方的燕国而去。 血祭神石炼圣鼎,需要七七四十九天才可以完成,这些日子,只需要在太阿山的外围留下一万精锐将士,在血池的附近十里之内,便连一只兔子也找不到,所以根本不怕有人或者动物破坏,而这九九四十九天的时间,足够秦军直捅长龙,杀入燕国了。 在血池的正中心,酒水里面,隐约可见一只巨大的铜鼎。 这铜鼎长达九尺,高约九尺,净重数千斤,鼎有四足,上有一盖,也有三千余斤两,可为罕见,鼎为狼神。 在鼎的盖面上,有一面狼首傲然屹立,目光如箭,活龙活现,似乎随时都会脱身鼎面,化为活狼,凶杀四方。 只不过此时的鼎盖之下,却是那块数万斤的神石上压。谁也没有注意到的是,那块神石在酒池血海之中,竟然慢慢地裂出一条细不可见的缝隙来。 狼神鼎任谁一看,都会认为这是大凶之物,并且确实是大凶之物。 当日,秦王率军攻破赵国之后,命千名将士破坏赵国祖墓葬风水破坏之地,不意挖出此鼎,一时之间,整座山林都树枝枯黄,草木凋零,天地失色,令当时在场的风水大师口吐狂血,死于非命,近千将士更是死伤惨重。 诸将都建议秦王将此鼎诛毁,可是鬼谷子一句话却将此鼎留了下来。 “此鼎名为狼神,乃是上古一名圣人以七彩玉石,以及万千珍稀之物所铸,是那个时代的图腾之物,如果强行摧毁,必引天之大祸,如果以酒林血池,祭炼七七四十九日,将其血性煎出,杀气返真,定为国之重器,可保秦朝万代不朽。” 鬼谷子是天生神士,有母无父,其母食异谷怀孕而生。 据传,天下之事,没有他不知道的事,已经活了一百五十六年,却任然如同一个五十来岁的老头模样。 本来秦王对此鼎也有些看法,听他这一言,便立即下了决心,于是,将赵国四十万俘虏一起带入太阿山,最后还将洛阳的天降神石运来,一起祭炼,才有了今天这血池之故。 再待了一天,呆在山洞里面的荆飞已经食完了最后一个馒头,鹿皮袋里面的清水早已经喝个干净了,此时又渴又累,加上附近血气弥漫,几尺之间都不可能看到半点身影,犹如是大雾蒙蒙,奇异之极。 荆飞不知道秦军是不是都已经离开了此地,可是他已经没有了选择,他只能出来,不然,用不着别人动手,他都自己将自己饿死了。 “还是太年轻了,不知道天高地厚,秦王若是这般好杀,也宁不到自己出手了。” “还是活在都市里生活太幸福了,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做饥肠辘辘,原来想做一个名垂千古的大杀手,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仅是这样的饥饿,也不是一般的人可以忍受得了的。” 荆飞叹息一声,一手缓缓地从荆棘之中伸了出来,将荆棘之中的小洞拉扯大,好让自己爬出来,这个小洞仅有一尺大小,若不是荆飞显得身体弱小,根本就藏不下身,若不是荆飞年龄虽小,意志却坚强,也不可能躲藏到今天也没有被人发现了。 血池附近没有半丝人烟,所有留下来守卫炼鼎的将士都远远退出十里之外了。 虽然都是一些饱经血腥屠杀的将士,却也不喜欢这种血气冲天之地,他们宁愿去百里之外的小城喝酒聊天,杀人放火,宁愿去铁骑参杀,攻陷城堡,也不愿意与鲜血染成的酒池为伴。 因此,荆飞在钻出小洞的大半个时辰里,根本就没有半个人发现在他们守卫的血池旁边,居然还藏匿着一个人。 荆飞眼睛死死地望着百丈血池里面的鼎盖,上面一双凶恶的狼眼在血水隐约之中,仿若活转过来,透露出浓郁的杀气,冷冷地也在望着荆飞。 “我靠,这个头像怎么看起来这么熟悉?” 荆飞一怔,觉得自己一定是以前见过这个巨鼎,不然怎么看到那狼的头像有一丝熟悉感觉。 过了好一会儿,荆飞眼睛一亮,立即想了出来:“对啊,穿越之前,开启时光法宝的时候,自己不是看到那个八卦图,那个八卦图上不是有一匹凶狼的图像么?” “那可以开启穿越之光的关键之物,这狼神鼎难道与时空法宝有关?” 在巨大的鼎盖之下,那张天降神石此时的裂隙却是越来越大,透着裂隙,荆飞的眼睛一闪,里面居然也有血色,那血色竟然比血池里面的鲜血还要闪亮百倍,一眼望去,一片火红。 “炼鼎,以鲜血祭鼎,用万千战士的鲜血祭鼎,用四十万人的性命,只为祭炼一个破鼎——” “大赦天下的背后,竟然是惨无人道的屠杀。” 荆飞只觉得脑海之中轰隆隆地响了起来,经历过现代的文明世界生活,再面对这般的屠杀,血气一下子升上了大脑,在这一刻,他真的想杀掉秦王,这是他真正第一次有了以命相杀秦王的意识。 不过那不太现实,现在,荆飞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将此鼎摧毁,那怕是死。他的手紧紧握着冰冷的剑刃。 第十七章 狼神鼎 荆飞爬出土坡,在这十多天里,他浑身的血液觉得都凝固了,一幕幕死亡的影子不时在他面前呈现着,一个个活生生的人,就在他的眼睛下面被冷酷屠杀,变成冰冷的尸体。 这一幕,比在前一个世界里看得所有3D电影都刺激得多,也真实得多。同样也震惊得多。 杀人,无论那个年代,都会存在,一将成,万骨枯,一个朝政的产生,不知道将有多少勇士遗尸其中。 历史只会记录着成功者的足迹,可是谁能知道,那是用多少血肉组成的一个盛世。 秦王最终灭六国,称帝中原,问鼎天下,杀的人何止千万,慈不掌兵,这一次居然将四十万降军,当着自己的面,将一个个战士当场宰杀。 在荆飞脑海里,荆轲那半灵魂记忆里面,死的这些人里面,就有当初给过他馒头,给过他棉衣的赵国战士。 可是,现在,这些人都变成了一具具冰冷的尸体,甚至已经变成了燃料,化成了飞灰。 他记得,当年自己饿得快死了,无意之中走入了一个军营,在里面,遇到了一个好心的大胡子军官,就是这个大胡子军官,将那群侮辱他的将士们赶走,再递给他一个个热气腾腾的馒头。 三个馒头,不多,可是却救活了一个人的性命。 三个馒头,仅仅只需要半纹钱,可是在荆轲的心里,却是比天还要厚的大恩。 就在秦国对赵国出兵的时候,荆轲知道,报恩的时候来了,只需要在此时将秦王击杀,秦军立即会退兵回朝,秦国群军无首,定然会大乱,说不定,赵国还可以趁机反杀,将强大的秦国击败,最少,赵国不会败得太快。 然而,直到赵国灭亡后的今天,荆轲都没有半点机会出手。 可是,荆轲根本没有想到的是,是他自己太弱了,不说自己根本不可能将秦王击杀,便是想见一面,都是不可能,一个天之帝者,一个平民乞丐,那里有见面的机会。 这次扯鬼谷子的虎皮,荆轲才寻得机会,在酒池附近隐藏了起来,十天,仅仅只是见到秦王的几面,冒死而来,却仅仅只能够看到恩人的仇敌一面。 而这一眼的代价,却是用生命做赌注,如果被发现,铁定必死无疑。 更可惜的是,恩人的军队就是一只只待宰割的猪牛,落入对手的手里,连反抗都没有半点机会了,此时,四十万个不屈的灵魂,就散落在荆飞面前的这个酒池里面,充满了无奈,绝望,阴霾,伤悲之色,充滞着整个太阿山的天空。大恩再不可报,恩人的灵魂陷入了酒池, 鲜血化为酒水,在酒池里随风飘浮。 这已经是个终点,永恒的终点,永远无法报答的诺言。 或者大胡子军官已经忘记去了当初某一天,自己一时好心,用几个冷冰的馒头,救下了一个卑贱的少年,可是这个卑贱的少年,却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天,那几个冷冰的馒头,救了他一条性命。 大赦天下的背后,却是将四十万条活生生的生命做为祭品,抹杀在这片冷清清的天空之下。 十三岁少年的心里,泛出了一丝无力感。 现在,荆飞脑海中的荆轲那些灵魂记忆,只有一个想法:用自己一条性命,去摧毁这个巨鼎,当做报答。 也许这样,才能够让大敌得到一丝丝失意。 这种决然,让荆飞哭笑不得。两个不同的灵魂意志在荆飞的脑海里纠缠着,穿越而来的荆飞肯定舍不得自己因为一个破鼎就付出性命,而原先存在身体里的荆轲灵魂,却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去摧毁巨鼎,那怕便是死身也在所不惜,这股意志之强,让穿越而来的荆飞灵魂根本不可抵制,两股灵魂纠缠在一起,而想报复的心性却越来越烈。 许久后,荆飞手握利器,狂睁大眼,猛地朝着血池里面跳了下去,在他的面前,血气弥漫,无数的冤魂在天空飘浮着,呆呆地包裹着这一个勇敢的少年。 鼎离岸上有数十丈之远,荆飞水性不差,却还是忍不住吞食了几口血酒,水又腥又苦,酒气刺鼻,有鲜血的苦涩,更有烈酒的芬香,有发臭的腥味,也有沉闷多年的酒气。 还未到鼎边,荆飞已经忍不住哇的一声吐了起来。 这几天间,一天才吃半个馒头,水早已经光光了,所以,这一吐,除了自己的鲜血,另外什么也没有吐出来。 不过,他还是很快就冲到了鼎的面前。 鼎在水池里面魏然耸立,安静遥远,犹如秦国长城,雄立一方,威不可挡。 荆飞一手扣住一只鼎耳,猛一用力,一步冲了上去,整个身子站在了鼎盖之上。 轰隆,犹如半空转来一声惊雷,整个太阿山都似乎给震动了,处在外围的秦军将士只觉得地面一阵乱晃,兵器架上的兵器都铮铮做响,更有一些人如若重击,五窍来血,翻身倒地。 “怎么回事?” 秦浩是秦王的一名贴身侍卫,很受器重,这一次被秦王特意留下来关注狼神鼎鼎祭之事。 他此时正在外营里与两名民女寻欢,正动作得欢,忽然地动山摇,令他大吃一惊,衣服也不及穿,从女人身上狼狈地爬了起来,大喝道:“来人。” 五名身披战衣的将士连忙冲了进来,一齐恭身:“大人有何事吩咐?” 秦浩虽然身上没有半丝衣服,却是威严四射,长龙笔挺,冷声道:“外面出了什么事?” 一名将士回道:“禀大人,不知何事发生此变故,卑下正派遣一队军士前去酒池,很快就会转来消息。” 秦浩厉声道:“再派遣十个小队,给老子死死围住酒池,有任何消息,立即来报。” “是。” 鼎乃是万物之尊,一身威严,纵是秦王这般人物,对待此鼎都是恭恭敬敬的,何况此鼎极有灵性,让一个弱冠小子踩在自己头上,让它如何受得了,一声长啸从鼎里面呼啸而出,似是深山狼嚎,一声长啸,荆飞只觉得身体如同受到巨石相撞,骨头立时断了几十根,手中利刃咣的一声落在狼神鼎之上,立即顺水一滑,掉落而下,消逝在血海之中。 “啊。” 忽然发生这样的变故,纵是如同荆飞这般饱受无数艰苦,又是从后世数千年后穿越而来之人,也是经受不起,全身衣服寸寸裂开,一头栽下鼎盖,痛不欲生。“难道我荆飞便要死在此地么?” 第十八章 战魂血 荆飞来此处之时,便想到了自己的许多种死法,让人发现后乱刀砍死,呆在山洞里被饿死,或者让荒山里被蛇咬死,或者被乱马踩死,可是却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死在一个没有生命的破鼎之上。 衣服破裂,骨头尽断,这到底是怎么造成的,荆飞觉得自己的思路已经跟不上变化了,这根本是不可想象之事。 远处,山林之外,此时也传来了阵阵铁蹄之声,十来里之路,眨眼便至,只要他们一到了附近,那自己便会暴露在他们眼里,那样,除了万箭穿心之外,已经再没有去路了。 冷静地想了一下退路之后,他发现,便是现在想钻去以前的那个小洞里也绝不可能了,他全身骨头尽断,移动半步都觉得痛不欲生,根本不可能在众骑过来之前爬到那个山洞边,况且,那个地方已经暴露出来了,便是再藏匿进去,也会让人立即发现,根本就逃不了一死。 却在这时,荆飞眼睛一亮,看到了巨鼎。 这种鼎虽然荆飞以前没有看到过,可是却也清楚,这鼎里面应该是空的,除了里面装着的天降神石之外,里面什么东西也没有,这么宽阔的空间,除了放置下洛阳神石之外,还有许多空间,可以藏人,藏匿下自己这般弱小的少年便是藏几个也没有问题。这也是唯一的办法了。 荆飞一咬牙,借着水的浮力,寻了一个空隙之处,伸手猛地一扯鼎盖,一个侧身,一头朝着鼎里面钻去。 恰巧,神石此刻也猛地裂开一大块石头,可以容纳一个人钻进去。 这鼎里面竟有一间房子般大小,足够摆上一张麻将桌,四个人打麻将。 现在才装上一块巨大的石头和一个活人,一点也不觉得拥挤。 只是奇怪的是,那面鼎盖竟然虚浮在鼎上五尺左右的地方,似有人托着一般,发射出一喽冷漠气息,将鼎与巨石一起遮盖,鼎立于水下,人在鼎内,荆飞却没有感觉到空气压抑。 此时,鼎内的石头已经被化去了大半,无数的鲜血如同活了似的活跃了起来,而奇怪的是,鼎里面原有的血水,随着洛阳神石的化解,却缓缓地被逼出了鼎里,就像水火不相溶,就在众骑快马而至的时候,看到巨大的鼎正慢慢朝下合拢,里面以前高出鼎面的大块神石奇迹般地消失了大半,令众骑都看呆了。 轰隆,又是一声巨响,鼎盖终于将巨鼎给盖住了。 血池之外,秦浩与一队亲兵肃然站立着。 秦浩皱眉道:“天降神石居然被血水给化了,这怎么可能?这究竟是什么预兆?是福还是祸?” 余下亲兵俱不敢乱言,良久之后,秦浩手一挥,道:“退出去,留下十人,一个时辰一报。” 言罢,纵马而去,心里却在想:“是不是要给秦王去个信儿,这事已经不是我可以处理的了。” 狼神鼎之内,一片血光掠人。 荆飞已经失去了意识,在钻入巨鼎之中,他身上所有的力气都消失了。 可怖的是,他体内的经脉忽然暴开,血如泉水般涌了出来,骨头从头到脚,从里面到外,都变成了粉碎。 他整个人忽然之间小了半个,本来就显得很瘦小的少年,此时更小了,他身上热呼呼的鲜血一从体内流出之后,立即被神石里面的神秘鲜血逼出了鼎内,流去了外面。随着荆飞的鲜血流出鼎内,神石表皮的一些石头此时也在飞快消失,渐渐呈现出来了一团火红的血团,血团之中,一双双冷漠的眼睛缓缓睁开,气息可怕,压制得荆飞被逼到了一小处角落里,身体更加瘦小,如同三岁小孩般大小了。 这种疼痛的感觉,比那一次在草原上骑马差点摔死所受的伤,不知道重多少倍,痛得无法形容。 更胜过在武校里面自己设置的魔鬼训练法,以前在武校的时候,几乎就以为那种训练是人类最顶端的极限,可是与今天一比较,只不过是小巫见大巫。 一夜过去了,又是一个阴沉沉的日子来临了,荆飞在这一天里,痛醒了无数次,然后又昏迷了无数次,这根本就不是人力所能承受得了的痛苦,若不是荆飞意志力远胜一般人,他根本就不可能还活着。 又是一天过去了。 荆飞觉得浑身开始冰凉起来,身上的鲜血好似全部都流出体内了,可是他还没有放弃,他的眼睛发射着可怕的光芒,死死盯着那一团鲜血中的无数眼睛。 太饿了,饿到要命。那是一团颜色鲜丽的血团,五彩缤纷,五光十色,却又如同一抹太阳般成圆,飘浮在巨鼎里面,血团似乎全都是活着的无数个生灵,有着自己的肉体与灵魂,又水淋淋地似水果,让人看到就想吞食一口,尤其是荆飞这种几天没有吃喝半点食物的人了,面前这团血阳,有着最大的诱惑力。 荆飞凝聚着全身最后一点力气,拼命朝着那团血球扑面扑去,一口咬在血球之上,这不是本能,这是荆飞最后的杀招,拼命之招,也是他活着的最后一个选择,不选择便是死,是别无选择的一个目标。 在武校无聊时学会了许多东西,都是最有效果的求生之术,像有些时候,一泡尿都可能救活一个性命,一个老鼠都可以使一个人多活三天。所以,在生死攸关的关头上,吞食一块血团,并不算什么?没有腥味,入口即溶,血球在荆飞的嘴化一团热气,缓缓地朝着咽喉里钻去,顺着已经破裂得不像样的经脉,缓缓流向全身各处,说也奇怪,这些血球一流过那些破损的地方,那些破裂开的经脉居然神奇般地缓缓缝合起来,一条条断成碎片的骨头架子,也在血球流泻的时候,重新组合着,而荆飞的丹田之处,砰的声响,轰隆炸开,接着飞快重组,荆飞奇异地发现,这个丹田不再是以前那般大小了,居然有五步多宽,这怎么可能,整个荆飞都不足一步,但却是让荆飞认定的便是,这个丹田之处真的有五步大小。丹田是炼武之人,修炼真气聚集的地方,真气的多少,直接证明着这名武者的修为有多深,也是人体内最为神秘的地方,只不过,让荆飞感觉到他自己的丹田穴窍居然有五步大小,不由惊呆了。不过随着身体里吸收的血球慢慢增多,身体明显好受了许多,荆飞也不去再想其他,猛地吸收起血球来,最后干脆将自己整个身体朝着血球里面钻去,一头栽倒在血球里面,诧异的是,血球竟然在缓缓流动,最后将荆飞团团包围起来。 一天,两天,三天,四天——一天天过去,血池之中始终一片血腥,腥风血雨,四处飘浮,在太阿山的山顶之上,终日不见烈阳,一片阴森。 第十九章 不死仙药 秦浩脸色很不好看,目光如血,死死地盯着在血池之中飘浮的狼神鼎。 在他的身边,一名五十来岁的老头脸色凝重,手指轻动,不知在扣算着什么。另外一边,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女孩正拿着一个鲜红的苹果,小嘴轻咬,在这种血腥之地,除了吃,好象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吸引她似的。 在这种地方,别人呆上多一刻,都想吐,可是她吃着苹果,根本当玩儿似的。 “老先生,血池自从当日发生异变之后,鼎盖自动将鼎盖住,好象里面的神石已经消逝不见似的,这已经过去了三十五天,一直没有任何变化,这究竟是何玄虚之事?” 秦浩恭敬地对着身边的老人言道,这个老人便是鬼谷子。 当日狼神鼎发生巨变之后,秦浩早得到告示,不敢轻举妄为,立即派遣人快马加鞭前往鬼谷禀报鬼谷子。 而那天之后,纵是人呆在这血池边不用一个时辰都会晕厥,他也是下了死命令,时刻都有百十名将士死死守在血池边上,时刻将最新的动静传报给他。 而鬼谷子听到禀报之后,立即飞马而来,只不过路途遥远,赶过来的时候已经是一个月之后了。 鬼谷子呆视良久,忽然叹息着道:“天意,天意啊——” 秦浩皱眉道:“如此说来,祭鼎已经失败了?” 鬼谷子闭上眼睛,却是摇头道:“天机不可言说,此乃是天意所为,握我探测,秦王将一统万里江山,开创一个前无古的大朝,但是,却与此鼎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 秦浩道:“此话怎讲?还望前辈解惑。” 鬼谷子道:“此鼎乃是上古时代一个图腾之物,是古之神人采集万山千水里奇异之物所铸,若是可以掌握在手,可保秦朝万万年,只不过,我却没有预测到,天降神石乃是极活之灵物,不能去邪,只能增强,故有所变故,我纵横一生,临死时留下这一个绝大的黑点,实是我之故,不过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却给世人留下一条通天之道,如果能够派遣人前往,求得长生不老之仙药,可求得长生不老,与天同命。” “长生不老?”秦浩失声道:“世上有何人可以长生不老?” 鬼谷子轻笑道:“觅得登天路,可求长生药,不死仙药,便可长生不老。” “何处有此不死仙药?” 鬼谷子手指着天空,道:“天上。” 荆飞在血池里面昏昏沉沉,不知过了多久,包裹着他的鲜血越来越稀了,所有的鲜血在这数十个日夜里一点一点地钻入了他的身体之中。 一天一天,荆飞只觉得自己重伤临死的身体慢慢地恢复过来,并且体内的精血越来越强大,仿佛如果让他暴发出来,一拳可击碎天地。 而他意识之中,丹田越来越大,此时已经足足有十步之宽了,就如同自然成一个空间,不呆在他身体之中一般了,丹田之内,真气纵横,不时从丹田之内钻入了他的经脉之中,一步一步地冲击着他的肌肉,让他本来瘦小的身体越加强壮。 在这数十天来,荆离不仅恢复了以前的瘦小身体,更是足长了半尺之高,以前皮包骨头的手臂也可见血性,黑色皮肤也变得逐渐白了起来,只不过头发却在变化之中,化为飞灰。 尤为奇怪的是,他发现自己的血不再是红色了,而是一种紫色,晶莹剔透的紫色血液。 这是怎么回事?荆飞想不懂,不过他生性率真,为人不较真,想不懂的事从不去浪费心计。 人都死过好几次了,又是从另一个世界穿越而来的人,那里还在乎身体上的一些异常,人都不知道能够活到什么时候,还有什么想不开的。 山中无岁月,又不知过了多久,猛然一日,围困着荆飞的血球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了,这么久以来,荆飞终于可以动了。 这些日子以来,他一苏醒便是炼化进入体内的神秘鲜血,用丹田里面的真气一点点冲刷,包裹,击碎,然后又等待着那些怪异鲜血一点点地流入血脉之中,周而复始,从来没有去想过这一件事发生得有多诧异,再说这几十天来,他竟然半点食水都未入口,不仅人没有渴死饿死,反而精神抖擞,吐气如风。 现在,他终于可以动了,猛地一拳击在头顶上的鼎盖之上,他有绝对的信心,体内爆发的力量,便是一块千斤青石都可以击个粉碎,这个鼎盖不过数千斤之重,肯定一拳击飞。 可是他失望了,一拳击出,鼎居然连晃都没有晃动一下,就像蚂蚁撼山,愚公移山,不值一笑。 荆飞怒了,他来这片天地的第一目标是要做一个绝代的杀手,一个绝代的杀手,就是不能够向任何势力与强大屈服,那怕是用命去拼,也要分个高低。 当然,游戏中的除外,被恐龙打击了几百上千次后,他对游戏绝望了。 说也奇怪,荆飞在武校算是极其出色的人物,可却偏偏是个游戏瞎。他的游戏智商等于零,这种小孩子都能够轻易过关的游戏他总在第一关老王的出现就杯具了,竟然还不止一次。 这件事在武校里几乎无人不晓,引为最大的笑话。 砰砰砰砰——荆飞仿佛体内有着无穷尽的力气,一拳接着一拳,用尽体内最大的力气向头上的鼎盖击去,一往无前,奋勇当先。 当荆飞击出第一拳之时,外面守卫着的将士已经发现了异常,此时已经有一百五十多天了,大雪纷飞,可是秦王却始终没有撤走呆在太阿山这里的一万名将士,每天依旧有几十名将士冒雪守卫在这附近。 只不过现在已经从当初的初秋到了如今的冬天了。 “快,立即去禀报秦大人,圣鼎终于发出异响了。” “速去。” “——” 几十个人齐声叫起,数名将士飞一般地跳上马背,朝着太阿山外面冲去。 砰砰砰砰—— 秦浩赶到的时候,里面的响声竟然一直不断。 秦浩眼中露出一丝疑惑,想了半响,却也是不敢派遣人下水探视究竟,只是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绵囊来,双手紧握绵囊,心里暗道:“鬼谷子,就看你的了。” 原来鬼谷子在离开的时候,给他留下了一个绵囊,告诉他如果发现此处有异常,立即打开绵囊,里面会告诉他如何做。 秦浩本来就很敬重鬼谷子这般的神人,此时更是坚信不疑。 “退后二十里,五日后率兵回朝。” 绵囊里就只有这两句话,秦浩点了点头,他也曾听人说过,此鼎乃是大凶之物,与天降神石一般,不是这个天地的产物,如果发生了变故,非人力可以处理,看来,是离开的时候了。 响声依然在响个不停,就像铁锤敲打在铁板之上,令人心慌,守卫在这里的这一队将士早就想离开了,再不离开有可能就疯了,一听秦浩的命令,不由大喜过望。 第二十章 诧异变化 一连击出了一千多拳,荆飞才觉得浑身的真气消失殆尽,手脚一软,全身酸麻,一头栽倒在圣鼎之下,却在这个时候,他才发觉,自己的手掌之上已经鲜血淋漓,而圣鼎之上,却也露出了一个小小的裂缝,透出了一丝光芒。 荆飞大喜,心里却在暗惊,自己什么时候这么厉害了,尽力击出一千多拳,手掌才击出鲜血,这一千多掌,掌掌都足以击死一条狂暴的野牛,如果击在人的身上,再厉害的人只怕也得死于非命,难道自己的鲜血被抽光,无意中炼化了怪异血团,竟然得到了天大洪福不成? 心中疑惑的时候,眼睛朝着鼎上望去,此时力气用尽,便是可以推开鼎盖,他也不能爬出,他只是随意地望了一眼,就打算再打坐息气,争取早点恢复真气,脱此绝地。 可是眼睛稍微朝上一望,顿时呆了,他手上紫色血液沾在鼎盖之上,竟然慢慢地渗透进去,让墨黑如铁的鼎盖现出了一丝亮光,上面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个人影,这个人影手里握着一柄剑,正做出一个奇异的动作。 “这是——” 荆飞觉得有些眼熟,立即惊叫出声:“惊天十八剑——” “怎么可能?这上古残卷我手里仅是一招的残篇,居然这一招在一个破鼎上面呈现出来,并且几近完整无缺,怎么可能?” 然而,不论他如何惊讶,这确实是惊天十八剑的残卷第一式,冲天一剑。 浩然,肃穆,阴冷,萧杀——无数种情绪猛地划入荆飞的脑海里面,同时,两个灵魂飞快地旋转起来,纠缠地越来越紧,而对这个他占据了身体的杀手荆飞的灵魂,慢慢地熟悉了起来,似乎两种灵魂在相互吞噬,相互溶合,两个不同的灵魂也逐渐清晰了,同时,那一招的残卷渐渐地饱满起来—— 接连三天,荆飞出奇地没有使用任何粗力去击开鼎盖,只是盘腿坐在鼎中,细细地体会着这一上古奇招。 再过两天,荆飞终于从招式之中清醒了过来,无形之中,他才感觉到自己又是几天没有吃任何东西了,可是肚子里,却没有觉得任何不适。 他忽然想到了这个世界里的这个自己的灵魂里面有一些残存的记忆,一些古老传说,说这方天地里有炼气士,入门之后,武艺深不可测,千里可取万军之中首脑,翻天倒海,手段通天,有的炼气士一闭关便是数十上百年,却不吃不喝,出关之时,人却仍然如同往昔。 传说,这是辟谷仙人。 “难道我吞食了这些神秘的鲜血之后,居然直接成为了修士,可以辟谷了?” “难怪我觉得自己的丹田都有数十步大小了,我一个人腰围不足三尺,里面的一个器官怎么可能有数十步大小,如果是炼气士的话,一切就可以说得出来了。” “传说中炼气士都是仙人,可以长生不老,难道从此之后,我就可以长生不老了?” “难道传说是真的,天地之间,真有长生不老的仙人?” 深思良久,荆飞还是有些不敢相信,如果炼气士这般轻易便可以长生不老,那天下的仙人还不是堆积如山,修士乱飞了。 荆飞自嘲地笑了一声,这消化剑意的几天里,他丹田之内的真气已经早就饱和了,而他手掌上的伤口也早已完好无损。 这一天,他猛然一用力,居然就将圣鼎盖推到一边,此时,血池里面的水已经清了许多,池面上更是结成冰块,他这才发现,外面已经下雪了。 “哈哈,下雪了——” 荆飞忍不住大笑一声,声音却在笑容中切断了,一年里要到冬天才会下雪,而记得自己来太阿山的时候,才是初秋,难道在这荒山里,自己居然呆了数个月了么? 荆飞自己都觉得见鬼了,可是偏偏这确实是冬天,雪花纷纷落下,荆飞仅仅是发了一下呆,身体之上就落了一层雪花。在这个时候,他才发现,自己居然是全身赤-裸着的,而赤-裸着的他,却没有觉得一丝冷意。 又发呆上半天后,荆飞朝着血池下一踩,就想踩雪而过,上到岸上,可是脚下一软,半条腿跌入了冰沟之中,吓了他一跳,连忙奋力跳了起来,连他自己也没有想到的是,这无意之中的一跳,居然跳了一丈多高,之后,就在发呆之中,重重地跌落在地,痛得他直皱眉头。 “我什么时候能够跳这么高了,便是天下最妙的轻功也没有我这般骇人吧。” 接着又乐了,猥琐地想:“如果我现在回到我那个世界,那些跳高运动员,都得改行了。” 不过连几十天不吃不喝也没死的事经历过,这件事就不当做回事了。站在血池边上,眼睛又望着血池之中的狼神鼎,有些遗憾地道:“这个破鼎居然毁不了,好可惜,看上去金光闪闪,说不定是用黄金铸成的,若是打碎拿去当铺一定能当不少银子,太可惜了。” 就在这念头一闪之下,狼神鼎竟然从水里冲天而出,飞一般朝着荆飞猛然撞来,荆飞大吃一惊,身体连忙闪避,可是人在心乱之时,脚上一轻,踩在一个小洞之中,脚步一滑,竟然跌倒,那个巨鼎一闪而过,狠狠地朝着荆飞当面撞到。 荆飞只好伸手抱住了头,这是本能意识,心里大惊:“这次完蛋了,妈的,不就是有一个想发财的念头么,怎么这么倒霉。” 可是奇怪的是,鼎却从他手指尖上一闪而过,一下子消失在他的眼前。 “噫?” “这破鼎怎么不见了呢?” 带着一肚子的腹诽与不解,荆飞转身离去,在这一刻,他忽然发现自己的身体竟然比以前胖了许多,又长高了许多,差不多有一米七高了,数十天没吃东西,好象还胖了又长高了,说出来鬼都不相信。 可事实偏偏就是这样。 奇怪的狼神鼎忽然消失不见,在自己身边,遇到这等异事,也不知是祸是福,反正他此时已经管不了,更不去想那么多,只要自己活着就好。 却是在此时,一直没有动静的时光法宝器灵,却忽然在荆飞脑海里说出一句话来:“即将开启时光附加功能,选择有二,其一,即刻让自己长大十三岁,其二,可以再次返回华东市一趟,时间有十三天,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