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眼神捕的江湖武侠世界》 第1章 白眼黑鱼 “何为侠” 在一方完全由黑白两色支配的世界中。 三个苍劲的毛笔大字,似被某种无上神力,缓缓书写于天穹之上。 “这是什么地方?” 萧麦血目圆睁,青筋暴起,汗流如注。 他脚下,是一方油漆质感的白色汪洋,海浪没过脚踝,起伏无绝,激荡不止。 汪洋之畔,是泼墨一般的黑色天幕,张牙舞爪,一波接一波地向萧麦逼近。 这种奇怪的幻境,让萧麦觉得,自己好似身处一个巨大的“太极阴阳鱼”中——黑鱼白眼的位置。 只是不知何故,白色鱼眼似乎在不断萎缩。 此消彼长,黑色鱼身化作的天幕,正迅猛地吞噬着这片光明洁白之地,离萧麦越来越近。 萧麦预感到,一旦自己被黑暗吞噬,就意味着生命的终结。 于是,他拼尽全力往前奔跑。 可水中奔跑所受的阻力,绝非陆地可比。 更别说,脚下也不是水,而是一种类似油漆般黏腻的白色液体。 萧麦的体力,在涉“水”而行中疯狂流逝。 “我怎么会在这里?” 他分明记得,不久前的自己,还在往警校报到的路上。 萧麦的父亲是一名缉毒警,在他年幼时,就牺牲在了抓捕毒贩的行动中。 之后,贫苦无依的他,在父亲生前战友和有关部门的照顾下,一步步长大成人,终于在今年拿到了警校的录取通知书。 不出意外的话,四年之后,他将接过父辈的旗帜,成为一名活跃在缉毒战场上的战士。 显然,意外发生了,命运似乎在此刻,偏离了预定的轨道。 “如此真实的感觉,绝对不会是梦境!” 萧麦不断地调整呼吸节奏,以适应这场艰难的跋涉。 为了活下来,不被黑暗吞噬,他使出浑身解数,将这具肉身的潜力发挥到了极限。 终于,在体力与毅力都将耗尽的前一刻,萧麦一步一个趔趄,跑到了鱼眼最中心的位置。 与此同时,黑色天幕,亦将白色汪洋,吞噬到仅剩萧麦脚下三尺方圆的范围。 天下皆黑,唯我独白。 “何为侠” 萧麦抬起头,看到了黑幕之上,如山峦般宏伟的三个大字。 心中莫涌出一股压抑与热血,不知该如何回答,却又跃跃欲试。 很快,“何为侠”三个字,开始消融、分解、重组,化作了竖向排列的三个词: “游侠”“豪侠”“官侠” 萧麦本能地从左往右,默读排在第一列的那个词:“游侠——” 刹那间,“豪侠”“官侠”隐匿其形,“游侠”晕染为两只水墨蝴蝶,倏地一下朝萧麦飞过来,扎入了他的双眼。 “啊!” 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 萧麦扑通一声瘫坐在地,捂住双眼,察觉到,两股温热的液体从眼缝中渗出。 “血?” 尽管眼球痛得像是快要爆裂开来,萧麦还是拼尽全力,一点点睁开眼睛。 这一次,连白色汪洋与黑色天幕都看不到,视野内只有一片虚无。 萧麦,他失明了。 但又没完全失明。 一匹马,一匹膘肥体健、鞍鞯齐全,色泽如胭脂的红鬃马,穿过漫无边际的虚无,迈步来到了萧麦跟前。 它毫不掩饰对萧麦的喜欢,先是用湿润的鼻子去蹭他的肩膀,又用舌头舔舐萧麦的脸颊,把他脸上的血污都舔了个七七八八。 萧麦则惊愕得恍如梦幻。 这种感觉太奇怪了,黑暗虚无的世界中,什么都没有,只有这么一匹马。 甚至,当他闭上眼睛之后,仍能看到这匹马。 “怎么回事?这不科学啊!” 萧麦被一系列的异象,折磨得眼痛,头也痛,下意识地揪住头发。 却发现,本来很精神的板寸,不知何时,竟变成了飘逸的长发。 不由萧麦想明白关窍,红鬃马侧过身,用那肥硕的肚皮,去蹭萧麦的胸口。 明明是初次邂逅,却似相伴多年的老朋友。 萧麦默契地读懂了红鬃马的意思,它在邀请自己骑乘。 “好!” 萧麦出身内陆,没学过骑马。 此时却像天生会骑,他抓住马背,把左脚伸入马镫,使劲一蹬,便翻身坐在了马鞍上。 红鬃马顿时发出一声兴奋的嘶鸣,抖擞精神,扬起四蹄,先是缓缓行走,继而小跑,不断加速,直到撒开蹄子狂奔。 对于初学者而言,驾驭一匹快马,就好似坐在一个狂风颠簸的高凳上,还没有扶手,只能凭借自身的力量保持平衡。 萧麦勾住马镫,夹紧马腿,俯身抱住红鬃马的脖子,可还是支撑不了多久。 眼见就要从马背上摔下来,说时迟那时快,红鬃马的头顶上,忽然浮现出一行白色的水墨风发光字体: “马术:0。” 这行字的下面,还有一根经验条,正伴随着红鬃马的冲刺,而疯狂上涨。 转眼间,“0”就变成“1”。 与此同时,萧麦忽然发现,自己似乎凭空掌握了一些马术技巧。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他更加用力地夹紧马肚子,弓起双腿,让屁股微微贴在马鞍上,以减少颠簸对身体的冲击。 这个姿势,正是武术界大名鼎鼎的基本功:“马步!” 一分钟后,经验条涨满后清空,马术也从“1”升为了“2”。 更多的技巧涌入萧麦的大脑,他进一步调整姿势,让自己在马背上更加轻松自如。 “这就是系统啊!” 在经历过置身黑鱼白眼、双目失明独见马匹,两桩怪事之后,萧麦很坦然地接受了“系统”的存在。 也就在他心中默念出“系统”的瞬间,水墨风格的“系统界面”,出现在了萧麦虚无的视野中。 这个界面分为“左一右二”三个板块,属性词条均为遒劲有力的毛笔字体,观之若古代名家的书法墨宝。 与当初在黑鱼白眼中所见的宏伟巨字,字体一模一样。 板块左半部分上的文字,像是被水泡过了一般,模糊不清。 右边板块分为上下两部分,上面的板块,名为“武技”。武技栏很空旷,似乎能容纳很多词条,但目前只有一个词条:“马术:2。” 下面的板块,名为“游侠天赋”。天赋栏很窄,只容纳了一个词条:“天马行空:0级。” 见系统到账,萧麦心跳加速,热血沸腾。 当热血流经眼部时,伤病的血管承受不住,疼得萧麦险些从马背上摔下来。 “怎么一激动,眼睛就疼得厉害!” 萧麦只好强迫自己冷静。 这一冷静,也就发现了一个问题:“失明之后,系统就到账了。而且除了系统,什么也看不见。这二者之间究竟存在什么关联?” 萧麦记得,失明发生在,“游侠”二字化作的水墨蝴蝶入眼之后。 系统界面,也出现了“游侠”的字样。 “另外,我究竟是不是主角?” 这年头的小说里面,有系统真不等于是主角,系统持有者败给主角的金手指,沦为跳梁小丑的大有人在。 好在萧麦性格豁达,很快就想开了。 “是不是主角又如何?无论摸到什么牌,都要拼尽全力地打出去。” “系统到账已是命运垂青,好生利用,不留遗憾。能走多远,就走多远。” 不知不觉间,红鬃马已狂奔了半个小时。 马术也从“2”涨到了“10”。 在此期间,萧麦拼尽全力,亦无法看清系统左栏上面的文字,索性不再去看,系统也随之隐入黑暗。 他转而观察自身,发现除了头发变长外,化纤衣物变成了粗布麻衣,运动鞋也换作了草鞋。 分明是一副古代贫民打扮。 萧麦意识到,自己大概率是穿越到古代了。 至于是真实的古代,还是架空的古代,还需继续找机会验证。 这时,红鬃马开始减速,头顶上的数字和经验条也逐渐消失。 “马儿啊马儿,你把我带哪儿了?” 萧麦竖起耳朵,感知周遭环境。 和煦的阳光,温柔地洒在身上。 微风吹拂着草木,发出哗啦啦的声音。 马蹄声不时会惊起枝头上的鸟儿,它们扑扇翅膀四散飞去。 萧麦判断,自己正身处清晨的林中。 很快,他又听到一阵轻微的、“噼里啪啦”的声音,风儿也送来了灼人的热浪。 是火。 前方燃起了熊熊的火焰。 但以红鬃马的沉稳淡定来看,料想不是森林大火。 “是有人在烧东西吗?” 离火场越来越近,红鬃马亦由小跑变成了漫步。 渐渐地,黑暗虚无的视野中,出现了三道长条形的淡淡红光—— 注意,萧麦此时是闭着眼睛的。 他看不见,有人从林中收集木柴,堆放在一方空地上,垒成了东西北三道墙。 每堵墙,都将近有一人多高,两米多厚,上面浇满了硫磺、油脂等助燃物。 再被人一把火点燃,化作了三道熊熊燃烧的烈焰之墙。 火墙所围绕的这方空地中间,赫然是一座“京观”。 二十多具伤痕累累的新鲜尸首,一层叠一层,堆成了一座类似“麦垛”的尸丘。 鲜血渗入尸丘底部,汇作一条条“血溪”,向四面八方流开来。 染红了大片的土地,最终化作了一汪腥红的血潭。 三个赤裸上半身的壮汉,正围着尸丘,或者说京观,踩在湿润的红土上,跳起古老而神秘的舞蹈。 烈火,在他们满身伤疤的皮肤上,映出了耀眼的古铜色。 一曲舞毕,为首的一名中年壮汉,从腰间的口袋里,掏出了一个酷似手炉的青铜器具,高高举起对着尸丘。 一胖、一瘦两个小弟,望着青铜炉,眼中都闪烁出贪婪的目光。 “祭心为焚,赐我神功!” 壮汉低沉地念叨着,语气中是压抑不住的激动。 三面烈焰之墙,似乎也因感应到了炉中之物,而不安地摇曳开来,发出冤魂哭泣一般的声响。 紧接着,壮汉眸中,忽然闪过一丝狠戾,然后毫无犹豫,如饿狼般,狠狠咬向自己的手腕。 “咔嚓——” 鲜血涌出,壮汉抬起手臂,让鲜血滴在青铜炉上,沿着上面的小孔流入炉中。 里面的东西,被血腥味唤醒,带动青铜炉,也兴奋地颤抖起来。 “哈哈,大哥,戾火终于被唤醒了!” “快,献上血食,交换神功!” 老二、老三,眸中闪烁着火光,迫不及待地催促老大行动。 老大深以为然,这便要打开青铜炉,释放戾火。 “有人吗?” 一声问候,突然打断了献祭仪式。 三人立马回头,看到一个身穿粗布麻衣,骑着高头大马,双目流下血泪的少年。 “请问,有人吗?” 萧麦见三道红光微动,却无人回应,于是又问了一遍。 喜欢盲眼神捕的江湖武侠世界请大家收藏:()盲眼神捕的江湖武侠世界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2章 天马行空 面对萧麦这个不速之客,三人先惊后喜。 常年在一起打家劫舍,早已养成了深厚的默契。 只需互相使个眼色,就一致决定,马上送这个自投罗网的冤种上路。 奉献给戾火的血食,自然是越多越好。 另外,瞎子所骑的那匹马,一看就价值不菲。 抢过来,不论自己骑,还是转手卖掉,都很不错。 但前提是,得先把瞎子围起来,免得他惊觉异样而伺机逃脱。 老大最先开口,明明凶狠如豺狼,声音却是慈祥和善:“小兄弟,你眼睛怎么了,要不要帮你报官?” 一句话,验证了萧麦的两个问题。 这次的确穿越到了古代,现代人是不会说“报官”的;是架空的古代,因为对方说的是略带口音的普通话。 “在下突发眼疾,并无大碍。”萧麦模仿古装剧的说话风格,“三位大哥,在此地烧火作甚?” “开荒,烧草木灰以肥田。”老大刚扯完谎,忽地脸色一变,“你怎知是我弟兄三人?” 萧麦虽闭着眼睛,却能看见三道红光,就随口试探了一下。 结果还真让他猜对了。 “耳力尚佳,听出来的。”萧麦略作掩饰,就又问道,“离此处最近的城镇村庄在哪儿?” 老大道:“小兄弟眼睛不方便,就先在这里歇会儿,待会我们送你回去。” 老三也笑道:“对啊,我们打了几只野鸡,正准备烤着吃,一起来吧。” 说着,他给老二使了个眼色,两人就一起上前,准备由老三牵马,老二包抄堵路。 萧麦起初觉得,萍水相逢就请吃烤鸡,老乡们还挺淳朴的。 于是,就骑着红鬃马,往烈焰之墙所包围的地狱中走去。 然而,没走几步,当老三牵住辔头边的缰绳时,萧麦忽地打了个冷颤。 只因他注意到,三人之中有一个鬼鬼祟祟,绕到了自己来时的路上。 从小立志成为缉毒警的他,一直在有意识地培养自己的反侦察能力。 对方无端的绕后之举,让萧麦心里发慌,哪怕周围热浪滚滚,也驱不散身上的冷意。 恰在此时—— “叮——” 一道琴弦拨动之声,在萧麦脑海中响起。 “首次触发歼匪剧情。” “任务内容:将三名强盗杀死或抓捕见官。” 黑暗虚无的空间中,突然浮现一行如血水写成的毛笔字,系统生效了! “我,歼灭三个土匪,真的假的?” 系统现身,彻底坐实了对方的土匪身份。 萧麦却无甚欢喜,因为系统给的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好歹给个新手礼包吧,不求神功秘籍,一把刀也行啊!” 双拳难敌四手,好虎不架群狼。凭自己一人之力,赤手空拳,根本敌不过三个成年人。 失明之前,还能凭借长跑冠军的身体优势,跟敌人周旋;如今眼盲,跑都不知往哪儿跑。 此刻,萧麦的纠结尽显于脸上。 见他迟迟不肯下马,又神色怪异,土匪头子料想自己已被识破。 “识破就识破,无所谓。” 老大给老三使了个眼色。 他立即会意,一手抓住缰绳,一手拔出插在腰间匕首,就往萧麦的腿上扎去。 单凭红光,萧麦很难看清对方的动作。 是某种强烈的直觉,刺激着萧麦向一旁拨马。 说时迟那时快,红鬃马突然一记侧踢,碗口粗的马蹄就重重撞在老三的胯下。 “哎呀!” 老三一声惨叫,丢下缰绳和匕首,捂住裤裆,径直摔倒在地。 “疼死我了!” 红鬃马心善,不忍见老三如此痛苦,原地一个弹射起步,跳起一米多高。 落地时,两只前蹄狠狠往下一蹬,不偏不倚地砸在老三胸口。 八百公斤的体重,冲击力轻松破吨,瞬间就结束了老三的痛苦。 “歼匪人数:1。” 视野中荡起涟漪,浮现出一行血墨文字。 “啊?” 就这么死了吗? 萧麦双目失明,看不到那血腥的场面,所以更加诧异于,生命逝去时的猝不及防。 “兄弟!” “兄弟啊!” 经历多少大风大浪都过来了,眼见终于唤醒戾火,将要获得神功,一朝化龙。今日竟会骤然死于马蹄之下! 二人心痛如割。 原本负责堵路的老二,抡起胳膊粗的大棒子,就朝萧麦的头顶砸了下来。 红鬃马向前两步,让萧麦躲开了被“开瓢”的下场,自己的屁股却没躲过。 疼得它嘶鸣一声,猛地一撅后蹄子,踹向老二。 老二闪躲不及,就用胳膊抵挡。 “咚——” 这条胳膊,千锤百炼,一臂膀的横练气力,就在刚才,还生生勒死了几个砍柴的雇工。 红鬃马一蹄子过去,竟然没把他的胳膊踢断,只是把老二踢得后退数步。 老二站稳身子,咬紧牙关,不再盯着萧麦,而是横抡大棒,攻击红鬃马的下盘。 他料定,这么强壮的一匹马,一定极为耐摔打。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但再强的马,腿都是脆弱的,一旦折断,就是死路一条。 红鬃马深知自己的弱点所在,见老二动身,连忙急转身并下蹲,把屁股对准大棒,狠狠地挨了一下。 萧麦在马背上一阵晃悠,就被吃痛的红鬃马载着,先往前疾冲几步,再猛然转身,冲向了老二。 老二见状,使出吃奶的力气,挥棒砸向红鬃马。 “咚——” 红鬃马用脖子,硬生生挨下这一棒,同时像一辆疾驰而去的货车,一头撞倒了体型肥硕的盗匪。 乘胜追击,紧跟着就是一阵死亡践踏。 伴随着胸骨的根根碎裂声,老二口中血如泉涌,几乎连内脏都要吐出来。 “歼匪人数:2。” 一刻也不曾停留,暴走的红鬃马,就冲向了尸丘前的土匪头子。 老大万没想到,一眨眼的工夫,自己的左膀右臂,就全部死于非命。 以他的武功,抄起金丝大环刀,还是有与红鬃马一战之力的。 可臂膀被斩,完全挫败了他的锐气。 怀中的青铜炉,更是在给了他希望的同时,又剥夺了他孤注一掷的血性。 “不能死!” 老大赶紧绕到尸丘另一边,打开青铜炉的盖子。 此时已来不及奉献血食,无法发挥戾火的全部力量。 “能拿多少,就拿多少!” 想着,老大就要吞下戾火。 说时迟那时快,红鬃马飞身一跃,脚踏尸丘,以泰山压顶之势撞向了老大。 “咚!” 一蹄子击中老大后背,就把他五体投地地摁在血潭中。 青铜炉就此飞出,砸在地上,从里面溅出一团黑色的火焰,点燃了草地。 “不——” 老大目眦尽裂地望着青铜炉,见到因无血食供奉,黑色的火焰迅速褪色,泯然众火,眸中的不甘也随之黯淡下来。 “歼匪人数:3。” “任务完成。” “基础奖励:强化点+3;随机奖励:经验值+100。” 血墨文字消失一行,浮出一行,当最后一行文字出现后,颜色也从血色变作了白色。 紧接着,系统界面浮现,这行文字则快速缩小,来到了界面最底下的一行。 这会儿,萧麦则顾不得什么奖励、系统,因为完全被红鬃马的彪悍战绩惊呆了。 顷刻歼灭三个土匪,这哪里是“马儿”,分明是“马哥”! “难道这匹马,就是我苦苦寻找的新手礼包?” 呆愣半晌,萧麦才回过味来,开始查看系统界面和任务奖励。 此刻,界面左边栏中,水泡过一样的模糊字体,已经变得清晰起来。 栏目名为“基础属性”,下面是一排朴实无华的文字。 “根骨强化:0” “经脉强化:0” “血肉强化:0” “感官强化:0” “韧性强化:0” “‘根骨’、‘经脉’、‘血肉’,外加另一栏的‘武技’,我是穿越到一个存在神功绝学的武侠世界了吗?” 一想到,自己将成为飞檐走壁,笑傲江湖的大侠,萧麦便兴奋得摩拳擦掌。 好在一激动就眼疼的毛病,让他保持着足够的冷静。 从先进发达的现代社会,穿越到落后贫穷的古代社会,无疑是件坏事;但获得了修炼神功,超越力量极限的机会,又弥补了这一点。 “若能练成绝世神功,那留在这个世界上也不错。” “得赶紧把这个系统利用起来。” 眼下仅有3个基础强化点,基础强化栏却有5个词条,所以要仔细研究一下各个词条的作用。 很快,萧麦发现,当凝神于其中一项时,该词条下面就会出现注释。 第一项,强化根骨,注释为可以增强包括软骨在内的骨骼强度和再生能力。 “简直是神属性!” “对人类而言,过度的体育锻炼,会加剧骨骼磨损,久而久之落下一身病根。” “骨骼系统的强化,意味着可以消除过度锻炼的负面影响,无限制地修炼下去!轻松突破极限不是梦。” 萧麦眼馋不已,接着看第二项,强化经脉,注释为提升对“气”的感知。 “这个气,就是气功的气、真气的气吧?” “强化经脉,应该可以增强气功的修炼天赋。” 看过武侠小说的都知道,气功与内力挂钩。肉体锤炼终归小道,内功修行才是康庄大道。 第三项,强化血肉,注释为提升自愈能力,包括且不限于疲惫、损伤、中毒、生病。 “神技能啊,乱世保命必用!”萧麦心想,“不知血肉强化,能否让我的双眼重见光明?” 第四项,强化感官,注释为在不附加负面效果的情况下,提升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及一定程度上的记忆和神经反应速度。 “不附加负面效果,哈哈,这个系统还挺贴心的。” 感官敏锐是好事,但过分敏锐,也会带来种种不便。 这项强化,对普通人而言,或许意义不大,但对于一个盲人来说,则是不可或缺的神强化。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萧麦心想,若他注定一辈子失明,那么用强化感官来代替视觉,是自己唯一的出路。 第五项,强化韧性,可以提升对各种负面感觉的忍耐力,让心智身体更加坚韧。 与前四项神属性相比,这一项似乎有些鸡肋,萧麦觉得不用加点,自己的忍耐力就已经够高的了。 将五大属性全部盘过来一遍后,可以说,除了“韧性”,他是个个欣喜,样样眼馋。 可惜强化点太少,而且“样样通,等于样样松”,前期平均加点看不出效果,不妨专精一门,打造自己的极限长板。 “究竟该如何取舍?” 萧麦思考良久,决定先排除根骨和经脉。 这两个固然是神属性,但都是给修炼打基础的,自己还没有开始修炼,可以先不加。 再排除血肉。 因为自愈力未必能让双眼复明,在没有受大伤的情况下,强化血肉对改善当前处境意义不大。 归根结底,只有“感官强化”立竿见影,对目前的处境最有帮助。 “就你了!” 萧麦心念一动,“感官强化”后面的数字,就由“0”变为了“3”。 “来吧,目如鹰,耳如蝠,鼻如狼,舌如鲶!” …… “咦,好像没什么变化。” 萧麦已经极力竖起耳朵,大口呼吸了,在排除心理作用后,所听所闻,跟之前都没有区别。 他这才注意到一个细节:“基础属性”一栏中的根骨、经脉、血肉、感官、韧性,后面都跟了“强化”两个字。 “我的根骨、经脉这些属性,不可能是零,所以这个‘强化’,是在我本身的基础上进行的强化。” “1点强化值,等于基础属性的百分之一、千分之一,都是有可能的。” “所以,强化值要高到足够程度,量变引起质变,才能显出它的作用。” 萧麦有些失落,但也很快放平了心态。 他正要隐去系统,界面最下边却以水波荡漾的形式,提示还有100经验值未消耗。 “这个经验值怎么用?” 系统立即回应萧麦的心声,令游侠天赋中的“天马行空”微微闪烁。 “原来经验值是用于升级天赋的,那就消耗吧。” 经验值随即归零,紧接着,游侠天赋栏中的“天马行空”,由0级升为了1级。 “嘶——” 红鬃马仰头嘶鸣,然后欢呼雀跃,把马背上的萧麦,颠得跟坐了斗牛机似的。 “停下,停下!” 红鬃马跑来跑去,颠来颠去,一直颠到骑术从10点升到11点,方才畅快地停下来。 接着,红鬃马双膝跪地,示意萧麦下马。 萧麦双脚刚落地,红鬃马便伸出耳朵,在他的肩膀上来回摩擦,再吐出舌头,给萧麦舔来舔去。 那股子开心劲,把萧麦也感染得不由开心起来:“马哥你咋了,为啥我加点你开心?” “难道,‘天马行空’,是加在你身上的!” 红鬃马连连点头。 “是不是只要给天马行空加点,马哥就能变强?那接下来,要继续找坏人,做任务吗?” “呱噔呱噔呱噔——” 突然,远处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萧麦眉头一皱,翻身上马,正要离开火场,五匹快马已经冲了进来。 来者是五个身强体健的年轻人,个个腰挎雁翎刀,奔入火场,见到的是这样一幅画面。 一个紧闭双眼,满脸血污的少年,骑着一匹膘肥体健,神采俊逸的红鬃马。 身旁是失踪百姓堆成的京官。 两具赤裸上身的尸首,各自口喷鲜血,横躺于地,眼看着都已经死透了。 “你是何人!” 一人厉声问道。 萧麦忙回答:“过路之人,遇见盗匪,要害我性命。多亏马哥护主,把他们都踢死了。” “你,速速下马!” “凭何下马,你们是什么人?” “你眼瞎吗,京兆府捕快办案!” “……” 萧麦一阵沉默。 他突然发现一个细节,当初遇见盗匪时,他们都在自己的视野中显出红光,哪怕自己闭着眼睛。 可此时冲来的众人,萧麦完全看不见。 这说明,他们是好人? 萧麦斟酌过后,翻身下马,站定后抬起双臂,说道:“差爷,小人真的是正当防卫!” 捕快中为首一人问道:“总共有几个歹人?” “三个,都在地上躺着呢。” 萧麦根本不知道,老大的尸体,被尸丘挡住,众捕快是看不见的。 “少侠站着别动。你俩,去检查一下。” 二人先下马,对着画像,检查躺在地上的尸体:“头儿,没错,是苟狼和朱狼!” “他们怎么死的?” “这身上都是马蹄印,没有别的伤,应该是给踩死的。” “去尸堆后面看看。” 二人绕开尸丘,把土匪头子的尸体拖了出来。 “头儿,胡狼也死了。我们还发现一个青铜炉,里面是空的。” “附近有没有东西被烧着了?” “炉子旁边有一片草木灰。” “好。所有人都下马。” 首领翻身下马,径直走到萧麦跟前,向他一抱拳。 “我乃京兆府捕快严智,感谢少侠助我等斩杀泰西三狼,不知怎么称呼?” 萧麦长舒一口气,还以拱手礼:“小民名唤萧麦,偶然路过此地,差点被那贼人所害。严……严捕头,我这正当防卫,不犯法吧?” 严智爽快地一笑:“不犯!” “那就好。”萧麦心里的石头落地,随即产生一个疑问,“泰西三狼,何故在此放火?” 严智瞥了眼尸丘,又看了看萧麦,决定隐瞒他差点被献祭一事。 “杀人放火,还需要什么理由?” 这时,一名捕快望着京观,恶狠狠地说道:“一蹶子踢死,太便宜他们了!应该拖到刑场上,任万人唾弃后,再明正典刑,凌迟处死!” 严智拍了拍他的肩膀,又对萧麦说道:“感谢好汉为民除害,请跟我们到衙门走一趟,领取赏金,顺便录份口供。” 喜欢盲眼神捕的江湖武侠世界请大家收藏:()盲眼神捕的江湖武侠世界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3章 梧都县衙 去县衙的路上,跟严智攀谈得知,这里是梧都县的地界。 因临近京城,而受到京兆府的直接管辖。 “小兄弟竟不知自己身在何处?”严智发现,萧麦对本地的风土人情,一问三不知,不由对他的身世产生了好奇。 萧麦清楚,谎言只能骗得了一时,骗不了一世,索性如实回答。 “我生在边陲小镇苍南,娘亲走得早,父亲是一个捕快,抓捕贼人的时候牺牲了。” “靠着官府的抚恤,我才长到这么大。” “本来想着子承父业,谁知一觉睡醒,就不知道自己在哪儿了。” “多亏马哥,有灵性,不但救我出来,还带着我一路走,还顺手灭了几个土匪。” “谢谢马哥。” …… 萧麦的故事,怎么听都像瞎编的。 可严智试探过后,发现他说的都是实话。 试探的方法,就是从故事的某个节点出发,让萧麦反复插叙、倒序。 萧麦暗自称奇,心想在这个时代,就已经有这么先进的审讯技巧了吗? 编造虚假记忆,依靠的是逻辑,所以谎言只能顺着逻辑,一路正叙下来。 一旦令其插叙、倒序,就会磕磕巴巴,甚至在心理压力下,直接忘个干净。 因为萧麦并没有撒谎,只是给故事披了一层马甲,所以无论插叙、倒序都对答如流。 严智不得不信服:“萧兄弟应该是无意间,跟某位大人物扯上了关系,但真相究竟如何,当下也不好判断。小兄弟且保重身体,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多谢严捕头提点。” “别一口一个‘捕头’,听着生分,我年长你几岁,看得上的话,就喊我一声‘大哥’。” “啊?” 萧麦如今是个双目失明的无业游民,严智则是京兆府的锦衣捕快,还是捕头这一级别的。 他从小涉猎各类刑侦、司法方面的书籍,对古代法制史也十分了解,甚至古代的捕头,那就是“爷”,权力大到没边。 所以面对严智的称兄道弟,萧麦多少有点警惕,但表面上还是表现得受宠若惊。 “好,严大哥!” “哈哈,既然认我做大哥,那愚兄就提点你两句。据你所言,这匹马非你所有,又是踏杀泰西三狼的功臣,照理是要归公的。等到了县衙,要有心理准备。” “嗯。”萧麦早有预感,骏马相当于古代版豪车。匹夫无罪,怀璧其罪,遭人觊觎,理所应当。 萧麦好奇的是,与系统高度绑定的红鬃马,究竟有没有可能被人夺走,会以什么样的方式夺走? “对了,严大哥,待会儿见了县官,要怎么说啊?” 严智等人赶来时,泰西三狼已死,所以他们是没有功劳的,萧麦考虑要不要把功劳让给对方。 “放心,要是抢你功劳,就带你回京兆府了。见了县官,实话实说就好。” 萧麦听严智所言,发现对方似乎真的对自己心怀善意。 很快,众人来到梧都县衙,在严智的安排下,衙役给萧麦洗了把脸,除去血污。然后找来当地最有名的大夫,给萧麦看眼伤。 “小伙子,这眼病素来是最难治的,你要有心理准备。” “一般来说,眼伤未愈之人,不宜见光,以后出门,记得佩戴眼罩。” 大夫找来一块灰布,绣成长条形的眼罩,给萧麦戴了上去。 这条眼罩,事先经过药汁熬煮,散发着一股怡人的药香,用来遮眼,不但痛感削除,还有几分舒适。 萧麦惊呼对方为“神医”。 就在萧麦治眼病时,很多捕快、衙役,听说了马踏三狼的事迹,都跑来凑热闹。 “真是个瞎子啊!” “看样子,不像武林人士,怎么可能杀得了泰西三狼?” “没听京兆府的人说,踏死三狼的,是那匹马!” “这小子倒霉了,泰西派的人,一向睚眦必报,肯定会找他报仇的!” …… 萧麦并没有听到众人的议论,收拾好眼疾,就被人带到了主管司法刑狱的县尉面前。 此时,县尉已经看过严智和仵作的报告,确定泰西三狼系死于烈马踏杀。 “朝廷给泰西三狼定的赏金,是三百两纹银。请小兄弟过目,哦不,过手。” “真……真给啊?” 衙役将一个托盘,递到萧麦手里,沉甸甸的,三十斤白银足斤足两。 严智早就提过,擒杀泰西三狼的赏银是三百两。只是他平日看古装剧,官府几乎都贪赃枉法,这回能足斤足两地拿到赏银,倒是出乎意料。 萧麦端着托盘,向县尉一鞠躬:“多谢朝廷赏赐。” 县尉一直在观察萧麦,尽管眼罩遮挡了大半张脸,看不出具体的表情,但通过平静的嘴角,仍可以判断,萧麦此刻镇定自若。 这不由令县尉生疑。 三百两纹银不是小数字,萧麦一介布衣,为何如此平静? 难道这少年,胸有城府,深藏不露? 其实,萧麦根本不知道,三百两银子究竟值多少钱。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要是告诉他,朝廷的奖励是五十万,萧麦早就乐开花了。 县尉这边,疑惑归疑惑,但下手丝毫不软,话锋一转:“小兄弟既然有了盘缠,也得为以后考虑了。你虽自称来自苍南,却没有身份文牒,依朝廷法度,无文牒而离乡,应以流民罪处理。” 萧麦赶忙辩解:“可我是被绑来的。” “小兄弟莫急,听本官继续说。即便是情有可原,也不过是免于处罚,派人把你送去苍南。这一来一回,危险不说,你费事我也费事。” 萧麦深以为然,带着三百两纹银被押出梧都县,只怕刚上路就到西天了。 “本官倒是有个主意,小兄弟拿一笔银子出来,在梧都县落个户,有了正式的身份,走哪儿都畅通无阻。” “落户!” 熟读法制史的萧麦深知,户籍制度无论在古代十分重要,以后要在这个世界生存下去,一个名正言顺的身份是不可或缺的。 县尉若能办成此事,花多少钱,都是自己的大恩人。 “多谢县尉大人,请问多少银子才能把事情办成?” “落户一事,牵扯到买房买地,少说也得五百两银子。” “五百两!” 也就是说,把赏银全搭进去都不够,还得倒贴二百两银子?关键自己哪有二百两! “县尉大人也看到了,小民身无分文,只有这三百两……” “叮。” 视野中忽然浮现出一行水墨文字:“首次检测到宿主将有大额消费,是否切换豪侠身份?” “豪侠?” 萧麦回想起,当初在白眼黑鱼中,见到“游侠”“豪侠”“官侠”三个词。 其中,游侠化作水墨蝴蝶飞入眸中,豪侠、官侠则隐入黑暗消失不见。 他还以为后两者是彻底消失了,没想到只是暂时隐藏。 “系统难得主动提示一次,我也想看看,豪侠天赋能带来什么,立马切换!” 刹那间,一只水墨蝴蝶,飞入系统界面,落在“游侠天赋”之上。 但见水墨晕染,“游侠天赋”化作“豪侠天赋”;“天马行空:1级”也化作“豪气干云:0级”。 另外,界面下方多了个24小时倒计时,暂时不解其意。 萧麦忙于研究系统,一时冷落了县尉。 县尉则以为,眼前的少年人是过于紧张,吓得不敢说话,于是笑道:“谁说没有,依本官所见,那匹红鬃马,就值个二百两银子。” “啊?”萧麦恍然大悟,县尉不但看上了赏银,连红鬃马也要夺走。 依正常程序,红鬃马归公,就等于落入县令之手;县尉想据为己有,就在职权之内,不让红鬃马归公,而是花钱买下来。 但县尉老爷自然不肯出钱,就想了个落户的借口,巧取豪夺。 只要萧麦说个“不”字,就以“流民”论处,乱棍打残,驱逐出境。 理清楚县尉的一石二鸟之计,萧麦悬着的心反而落了地:这才符合我对贪官污吏的刻板印象嘛! 直觉告诉萧麦,红鬃马作为系统的一部分,与自己有着强绑定,贪官污吏拿不走。 所以他并不着急,只关心系统奖励。 “大额消费,究竟有什么好处?” 萧麦决心试验一番,就把盛着三百两纹银的盘子,放在了县尉面前,笑道:“这些银子,全部送给县尉大人。” 话音未落,视野中便浮现水墨信息:“舍金弃银,基础奖励:强化点+3;随机奖励:经验+100。” 原来,切换到豪侠身份后,单靠花钱就能获得奖励。 萧麦早有预感是这个结果,但还是欣喜不已。 “点数全部用于强化感官,经验用于升级天赋。” 心念一动,感官强化从3点升为6点,“豪气干云”从0级升到了1级。 萧麦仔细体验了一下,发现原本嘈杂的声音,似乎变得清晰了一些,但变化仍然很不明显。 另一边,县尉敏锐地注意到,萧麦送出三百两纹银时,眼皮子都没眨一下,送完后嘴角还微微上挑。 “这小子哪儿来的资本这么豪横?” 县尉怎能想到,三百两纹银,对此时的萧麦而言,跟三百个游戏币差不多,甚至还不如游戏币。 “嗯嗯。”县尉回过神来,干咳两声,用很阴阳的语气说道,“什么叫送给本官?这是上缴官府,给你本地落户,置办田宅所用。” “对对对,大人所言甚是。” 县尉又说:“反过来,本官倒可送些银子于你,帮你补上这二百两的亏空。” 萧麦这下是真有些恶心了,于是开门见山:“是要以红鬃马做抵押?可马哥非我之物。” “愚蠢!不是你的马,你还收什么赏银!”县尉深谙变脸之道,前脚还和风细雨,后脚就敲着桌子怒斥。 可惜,他这番表演,萧麦又看不见。 “大人,不好了!”这时,一个衙役慌慌张张地跑进来,“马,马没了。” “什么马?” “就是那匹红鬃马,撞破马厩,翻墙跑了!”衙役激动得唾沫星子都喷出来了。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县尉惊道:“翻,翻墙?衙门的围墙将近一丈高,什么马能跳这么高,它会武功?” “马哥跑了?”萧麦略感惊讶,“难道跟我切换了天赋有关?” “走,出去看看!” 县尉带着萧麦和一帮衙役来到马厩,发现围栏的确被撞碎,墙头还有红鬃马的脚印。 可以想见,红鬃马纵身一跃,翻过墙头的身影。 “小兄弟看不见,但那马儿的确是跑了!” “放心,我已经派人去追了,肯定给小兄弟抓回来。” “多谢县尉大人,马哥本来就不属于在下,走就走了吧,算是还它自由了。” 萧麦的语气很淡然,可在县尉听来,就是民不与官斗,瞎子认命了。 于是,县尉多少有些难堪,心想自己这次枉做小人,没得到宝马良驹,还凭空背上个巧取豪夺的骂名。 “小兄弟放心,马会给你追回来,落户之事,也一定给你办好。” 半晌过后,萧麦携带文牒和地契,拄着盲杖从衙门走了出来。 “小兄弟!” “严大哥?” 萧麦听到了严智的声音,于是拄着拐杖,走到他跟前说话。 “严大哥怎么不在衙门里待着?” 严智说道:“三狼已伏诛,我的任务完成,也该回去复命了。” 萧麦不无惋惜地说道:“本意拿到赏银,就请诸位兄弟喝酒,谁想落户置宅都要花钱,三百两银子,转眼就一分不剩。” “哈哈,是有点惨啊。银子没了,马也跑了。” 严智苦笑,从腰包里取出一串铜钱,约莫有百十个大子儿,塞到萧麦手里,然后拍了拍他的肩膀。 “以后,好好过日子。” 手里拿着还带着热气的铜钱,萧麦只觉难以置信。 严智分明被自己抢了功劳,不但不恼,还几次三番地伸出援助之手。 “大恩不言谢,严大哥,今日之恩,我萧麦记下了,他日必定百倍偿还!” 最初喊“严大哥”只是客套,这次是发自内心。 “哈哈。”严智忍不住笑了笑,他内心不太相信,萧麦还能有咸鱼翻身的一天。 一是萧麦出身低微,还身有残疾;二是踏杀泰西三狼,泰西派不日定会派人报复。 可谓“关关难过”。 但严智还是鼓励道,“那等你的好消息。告辞!” 说罢,严智带着四个捕快兄弟离去,萧麦则在衙役的带领下,去到了自己的新家。 说是新家,实则是个废弃多年的破屋子。 萧麦眼睛看不见,但明显感到,这房子在四处漏风的情况下,还散发着陈腐的霉臭味。 “瞎子,以后你就住这儿了。” 萧麦心里不太满意,可衙役只是带路的,房子又不是他选的,所以没有埋怨半句,反而很客气地说道:“多谢差爷引路。” “我辛辛苦苦陪你走这一趟,腿都快折了,嘴都快干了,你就一句谢谢啊。” “啊,有这么严重吗?”萧麦心想,这段路,自己不是跟衙役一起走的吗? “拿来!” “什么?” “跑腿费,你想让我白跑一趟啊,快拿来!” 萧麦心尖一冷,知道衙役见钱眼开,要抢劫严智送的那笔钱。 那笔钱,不只是百十个大子儿,更是严大哥的恩德,居然要被人抢走,能忍吗? 还真能忍。 正愁没花钱的地方。萧麦不但能忍,还热情洋溢地掏出铜钱,双手奉上,笑脸相待:“衙役大哥缺钱,且拿去用。” “这还差不多。” 衙役接过铜钱的瞬间,“叮”的一声,萧麦眼前的黑暗虚无中,出现了新的提示。 “舍金弃银,基础奖励:强化点+3;随机奖励:经验+100。” 刹那间,萧麦嘴角勾起一抹微笑,他送出铜钱,就是为了测试,能否触发豪侠系统的任务奖励。 测试结果,不但触发了奖励,还跟当初舍弃三百两纹银时一样多。 这就意味着,“舍金弃银”的任务,奖励与金额无关,只与舍弃钱财这个行为有关。 衙役拿了钱,趾高气扬地走了。 萧麦默默记下今日之仇,然后继续研究自己的系统。 “这两次舍财,都让自己身无分文,下次试着舍一半,看看有什么奖励。” “现在先加点,全加了。” 豪气干云,得到100经验值后,等级没涨;感官强化,则在萧麦的死磕之下,达到了惊人的9点。 所谓量变引起质变,9点感官强化,让萧麦排除心理作用,真真切切地发现,自己的听觉、嗅觉、触觉都变得敏锐了。 “看来当初的判断是正确的,1点强化值,大概相当于基础属性的1%,两三点自然无用,10%的提升就很明显了。” 通过感受屋子里的风,萧麦发现了六个比较大的破洞,还从风里面的味道,嗅出了院子里的一只死老鼠。 “这房子,得好生打理一下才能住人。” 不过,萧麦这会儿也懒得打理,而是继续研究系统,想着怎么样才能变得更强。 “话说回来,这个所谓的天赋‘豪气干云’,究竟什么意思?” “如何发动?” 说时迟那时快,当萧麦心中默念出“发动”二字后,一道看不见的劲力,犹如雷达声波一般,横扫四周。 紧接着,视野内浮现了一抹金色的光团。 喜欢盲眼神捕的江湖武侠世界请大家收藏:()盲眼神捕的江湖武侠世界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4章 豪气干云 这是继泰西三狼后,萧麦第二次见到光,上次是诡异的血光,这次是喜庆的金光。 萧麦循着金光找去,一路摸索到破宅旁边的荒地。 说是荒地,实则就是破宅跟院墙间的过道,才一米多宽,杂草丛生,土里面尽是石头渣滓。 金光就埋在这堆石头渣滓下面。 “不会是什么宝贝吧?” 看样子埋得不是很深,萧麦又无工具,索性徒手去挖。 混在泥土中的石头渣滓,又小又锋利,把萧麦割得满手血痕。 土地从来是越往下越坚硬。古往今来的埋尸案,为何大多埋得很浅?就是因为地不好挖,仓促之间想挖个深坑是很难的。 萧麦挖了足足一个多小时,才终于触摸到那团金光,揪出来一摸,竟然是用油纸包起来的一口小箱子。 “果然有东西。” 箱子上面有把小锁,萧麦打不开,索性抓起一块石头,朝锁的位置猛砸。只砸断锁,自然最好;锁没断,箱子碎了,也能接受。 结果,一石头下去,连锁带箱子,全被萧麦给砸碎了。 拨开木屑,萧麦从里面摸出来一本书。 “这是什么书?” “叮!” 系统界面忽然闪现,武技栏中出现了第二行文字。 “玄黄印:0。” 单看“玄黄印”三字,还不知什么意思,结合手里的这本书,那板上钉钉的武林秘籍。 萧麦恍然大悟,豪侠天赋“豪气干云”,可以帮助自己寻觅周围的武林秘籍,或者不限于武林秘籍。 手捧玄黄印,萧麦似乎已经看到自己武功大成,为侠为圣的一天。 然而,乐呵了不到三秒,萧麦发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他眼睛看不见! 给盲人一本武林秘籍,多少有点地狱笑话,摸得着,看不见,没法练,急得萧麦挠腮抓耳。 “请个读书人,给我一个字一个字地念?” “可但凡是个正常人,都该一眼认出这是武林秘籍吧?” “找个上私塾的小孩子?估计小孩子比读书人更危险,别到时候,他给我乱念一气,自己偷偷修炼,最后成了主角。” 之后,萧麦又想到,这部玄黄印,不可能无缘无故出现这座破宅中,肯定是故意埋在那儿的,说不定原主还会回来找,届时自己就危险了。 “搞不好,我的生命已经进入了倒计时!” “马哥救我!” 萧麦立即以意念调出系统界面,再反复默念“切换”二字,结果那个24小时,如今只剩下15个小时的倒计时来回闪烁,豪侠天赋一栏则是岿然不动。 萧麦恍然大悟,原来切换天赋是需要冷却期的,要再过15个小时,才能把豪气干云切换回天马行空。 这15个小时的冷却期,也逼得萧麦不得不冷静下来,寻找出路。 玄黄印不消多想,一时半刻肯定练不成,反而要找地方给它藏起来。 藏哪儿呢? “叮!” 正当萧麦苦思,如何收纳秘籍时,系统界面突然再度出现。 只是这次出现的,不再是属性武技天赋栏,而是一个名为“豪侠宝库”的空白栏。 紧接着,萧麦手中一松,玄黄印凭空消失,豪侠宝库下面,则多出了一行字。 “玄黄印秘籍…………1。” “随身空间!” 面对系统给这个惊喜,萧麦欣喜若狂,一时玩心大起,心念一动,玄黄印的字条消失,实物出现萧麦手中;再一动,实物消失,字条重现。 为了测试豪侠宝库的用途,萧麦又拿起一块砖头,默念收纳,砖头却纹丝不动;又捡起宝箱的碎片,心念一动,立即收入豪侠宝库,化作字条“宝箱碎片…………1”。 萧麦遂得出结论,通过豪侠天赋,找出来的隐藏物品,方可被收入豪侠宝库,再加上“豪侠”二字,可猜出,收纳隐藏物品,亦是豪侠身份方可使用的天赋能力。 一旦切换回游侠身份,那么豪侠宝库,就会像马哥一样立即消失。 尽管加上了诸多限制,但这可是随身空间!还是意念空间,搁修真文里都是神通中的神通,大罗金仙见了也要流口水。 “豪侠身份,可以发动豪气干云,寻找和收纳隐藏物品,还能通过消费钱财,来增长基础强化点,简直是猥琐发育的神器。” “游侠身份,可以获得马哥这样的强力保镖,能打能跑,令人十分安心,还能通过击杀或抓捕土匪来获得强化点,用途更偏向于战斗。” 花钱比剿匪容易太多,凭萧麦如今的实力,苟起来发育才是最佳选择,于是决定先不切换天赋。 把坑填埋好,萧麦的肚子也饿了,准备出去找点吃的。 可家徒四壁,身无分文,还双目失明,想活下来,似乎只有一条路—— 要饭。 从衙门到破宅,这一路走来,萧麦不但把路记在了心里,还请衙役给自己讲解,路上有多少房屋,几家商铺,为的就是给以后的生活做准备。 他摸到一处民宅门口,轻叩房门。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来了来了。” 门内传来一个大娘的声音。 “小伙子,是你啊!” 萧麦跟衙役来新家时,一路上很多百姓都看到了。 古代县城,可不似上下楼都互不认识的现代城市,想来用不了多久,整个梧都县都会知道,有个少年盲人在这里落户了。 “大娘,我……我没有钱,也没有吃的。” 萧麦的声音很轻,本来仰着头,一句话说完,头已经埋得跟地面平行了。 事先做过心理建设,此刻忍辱负重,是为了日后一飞冲天,然真到开口乞讨时,自尊心还是让他羞红了脸,心里面更像是撒了辣椒粉一样难受。 “小伙子,你等一下啊。” 大娘很是热心,回到厨房,给萧麦拿了一块麦饼。 “谢谢大娘!我不白吃,有什么活儿,是我可以帮忙做的吗?” 自食其力,是萧麦无论如何,也要为自己保留的尊严。 “一块饼子,多大点事儿!小兄弟,你打哪儿来的?” “我来自苍南,算是被绑过来的,县尉老爷慈悲,给我办了梧都的户籍,等我有了积蓄再回去。” “户籍?”听到这两个字,大娘愣了一下,“县尉老爷那么好心?凭证拿来大娘看看。” 萧麦嗅到了一抹不祥的气息,急忙把凭证交给了大娘。 大娘拿到凭据,打眼一瞧:“我就说嘛,官老爷哪有那么好心。小兄弟,你这个不是户牒,是白票。” “白票?大娘识的字!” “我不识字,但户牒和白票,还是一眼能看出来的。” “什么是白票?” “就是个临时的户牒,过几个月,小兄弟还得走人。” “果然!”萧麦心一沉,当初县尉说,可以帮他办户碟时,萧麦心里还有一丝感动,就是因为,从古至今,流民落户这种事情就不好办。三百两换落户,县尉还算是帮了自己的忙。 结果萧麦还是高估了贪官污吏的底线,这给的哪儿是“白票”?分明是白嫖! 萧麦本就不舒服的双眼,又开始剧烈疼痛,但这回是真的怒了。 不但是为县尉愚弄自己而愤怒,更是为县尉断送自己的前途而愤怒。 在古代没户牒,就像在现代没身份证,寸步难行,上山当土匪都没人要。 “户牒不好办可以慢慢办,三百两银子又不是一笔小钱,写个暂住证糊弄人,过个把月后就驱逐处境?真就逮着个瞎子往死里欺负是吧!” 萧麦在心里把县尉狠狠问候了一遍,他自问不是个小肚鸡肠之人,前几次受委屈,都看得很开,但这次实在被践踏了底线。 “好好好,这么贪是吧?早晚有一天,我会用银子砸烂你的嘴!”萧麦记下了今日之仇。但面对大娘时,依然维持着平静:“能住多久,就住多久吧。” “大娘,您可知附近哪有能讨饭的营生,我不怕吃苦。” “小兄弟还挺有志气的!” 大娘暗自佩服,眼前这个小伙子,都双目失明了,也不甘于讨饭过活,若身体健全,一定会很有出息。 “老宋家是做豆腐生意的,前两天他家的驴子死了,我帮你问问,要不要人手。” 王大娘把萧麦领到老宋头的家,说明来意,老宋头就把萧麦从上到下打量了一番:“倒是够壮实,会不会拉磨?” “……” 萧麦沉默了一下,心道老宋头果真想把自己当驴使了,而且是自备眼罩的驴。 然而,古代生活,本就诸事艰辛,容不得自己挑三拣四。 萧麦想起了刚才吃掉的麦饼,面粉混合着秕糠的粗粝味道,绝对是他这辈子,吃过最难吃的东西。不但不好吃,而且难以下咽,强行吞食还辣嗓子。 “没拉过,但应该不难,我可以。” “那先来试一下吧。” “不消试,我一定做得好,可除了管饱饭之外,我还要工钱。” “工钱!” 老宋头尖啸一声,萧麦眼睛虽然看不见,但心里已经能想象,老宋头这会儿,估计头发都竖起来了。 “好心给你一口饭吃,你还要工钱!走走走,不要你了。” 萧麦没走,而是伸出一根手指:“一文。一天一文钱,日结。” “一文?”老宋头犹豫了。 去集市买头老驴,少说也得三四千文,萧麦一个月只要三十文,怎么看都很划算。 “行吧,日结太麻烦了,月结吧?” “必须日结。” 老宋头本来想着,月结好赖账,可见眼前的少年似乎不太好拿捏,只好不情不愿地应承下来。 “行!” 说定之后,立即上岗。 一口气干到太阳落山,萧麦已经快要累瘫了,只想回去好生睡一觉。 可他还是拖着疲惫的身躯,敲响王大娘的房门,将一文钱递了过去。 “大娘,这是我今日的工钱,谢谢你。” “叮。” “舍金弃银,基础奖励:强化点+3;随机奖励:武技+1。” 喜欢盲眼神捕的江湖武侠世界请大家收藏:()盲眼神捕的江湖武侠世界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5章 马踏丐帮 离开王大娘的家,回到自己的破宅里,身体虽然辛苦得不行,心中却是狂喜。 因为萧麦的猜测,得到了完全的验证:“舍金弃银”这个任务,跟金额完全无关,只要把身上的钱,全部送给别人,就能获得奖励。 “倾囊相赠,果然是豪情万丈。这种事,确实也是豪侠才做得出来。” 更让萧麦开心的是,随机了这么多次,终于让他随机到了“武技”。 激动的心,颤抖的手,萧麦调出系统界面,先继续死磕“感官强化”,把数值加到了12点,然后将武技点加在了“玄黄印”上。 “玄黄印:1。” “似乎没什么感觉——使用玄黄印。” 心念一动,萧麦便不由自主地挺直身体,先深吸一口气,再意随身动,全身发力,右脚后撤半步,左臂横推出去,再往旁边一拨,然后右掌重重打出去。 “没了,就一招啊?” 萧麦有点失望,这一招的威力,还不如拳击——毕竟,正常人打架,谁会用掌法? 但转念一想,1点武技值就想上天?自己刚坐上马鞍,骑术值就1点了,跑个半小时,就飙升到了5点。所以1点玄黄印,估计就相当于看了一招功法演示。 “先休息吧,明日再练。” 一夜无话,次日,萧麦早早来到老宋头家,继续拉磨。 碾豆子的石磨,分量是很足的,拉起来费劲不说,绳子勒在身上还生疼。 光拉磨还不行,还要配合老宋头的节奏,他说快就得快,说慢就得慢,说停就得停。 更关键的是,老宋头多少沾点心理变态,不但脾气暴躁,还喜欢欺负人。 自从萧麦上磨之后,他就一直骂骂咧咧。 “拉那么快干嘛,那么有力气,你去河堤上扛麻袋啊!” “拉得那么慢,磨上栓头猪都比强!” “我都喊停了,你怎么还拉,耳朵聋了?” “你倒是慢点停啊,是不是想偷懒!” “也就是老头子我心善,给你口饭吃,还给工钱,去别的地方,倒贴钱都不要你!” …… 萧麦已经努力过滤掉污言秽语了,可老宋头的啰里啰嗦,还是让他比孙悟空听紧箍咒还难受。 这样折磨下去,别说人了,驴子也受不了啊。 更可恶的是,老宋头的宝贝孙子,也是个熊孩子,一会儿推自己一下,一会儿拿豆子丢自己,一会儿扒自己的裤腰带,萧麦好几次都忍不住想要动手。 唯一支撑萧麦继续忍下去的,是因为无意间,触发了豪侠系统的另一个剧情。 “犯而不较,基础奖励:强化点+3;随机奖励:武技+1” “犯而不较,基础奖励:强化点+3;随机奖励:经验值+100” “犯而不较,基础奖励:强化点+3;随机奖励:强化点+1” 犯而不较,即对别人的冒犯不计较。 但这个剧情判定,跟舍金弃银相比,没有那么清晰直观。 照理说,县尉、衙役乃至早死的泰西三狼,都曾冒犯过自己,这些时日,也有别家的几个熊孩子,编童谣骂瞎子,但都没有触发犯而不较的剧情。 有几次,萧麦故意惹老宋家的其他人生气,换来几句呵斥,也没有“犯而不校”。 唯有老宋头和他的倒霉孙子,每天都来给萧麦送分。 上午,老宋头送3分;下午,小孙子送3分,做完一天工,拿着赏钱去找乞丐施舍,得4分。 话说怎么变成4分了? 就是在第二次去老宋头家做工后,萧麦领完一文钱回家,一时不知该怎么处置。 送给王大娘?感觉有点奇怪; 直接花掉?这一文钱来之不易,萧麦不愿冒险,毕竟,花钱就能涨经验,未免显得太容易了。萧麦拥有这个系统的时间不长,但直观感觉,这个系统没那么好心。 丢到路边?系统没有任何反应,于是又捡了回来。 几番尝试后,萧麦忽然灵机一动,拄着盲杖,在路人的指引下,找到一个真正的乞丐,把铜钱送给对方。 “叮!” 耳畔传来了熟悉的声音,但系统界面显示的不是“舍金弃银”,而是“慷慨解囊”: “慷慨解囊,基础奖励:强化点+4,;随机奖励:经验值100。” 除开第一天不算,萧麦在老宋头家一共干了十天,每天都在经历相同的生活: 上午被老宋头冒犯,强化点+3;下午被小孙子冒犯,强化点+3;傍晚施舍乞丐,强化点+4。 加上每次的随机奖励,萧麦的感官强化,已经达到了124点,豪气干云达到了第3级,玄黄印15点,另外,拉磨技能被萧麦刷到了惊人的89! 萧麦在老宋家,已经是拉磨之神般的存在,每一步都能拉得恰到好处,老宋头想挑刺都张不开嘴,拉出来的豆浆又细又匀,做出来的豆腐,人人吃了都说味道比以前好。 走出老宋家,124点的感官强化,让萧麦的听力、嗅觉、触觉都远超常人,路上隔老远,就能听出周围行人的大致位置;与路人擦肩而过,就能大致判断对方干的什么营生,吃了什么东西;隔着草鞋一踩,就知道地面有几颗石子,几片小坑。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只要萧麦乐意,完全可以丢掉盲杖,最多就是走得慢一些,因为要回避极个别,站着不动,身上还没什么气味的人。 “我估计,200点的感官强化,就能让自己像正常人一样生活了,但仅仅是日常生活而已,对于武林高手而言,远远不够。” 武侠小说中,从来不乏盲侠形象,萧麦此前还不觉有异,等自己瞎了之后才发现,盲人想成为武林高手,真的是难如登天。 哪怕自己的感官,都强化到124点了,还是很难听见人的动作声。只要这个动作,不与外物发生碰撞,萧麦估计,感官强化到200点,也要么听不见,听见了也不知对方在干嘛。 “想跟传说中的盲侠一样,纯靠听声辨位,就感知敌人的武功招式,需要多少点强化,300点?400点?还是500点?” “光的速度,大约每秒三十万千米;声音的速度,大约每秒三百四十米。视觉与听觉之间,将近一百万倍的差距,弥补起来太难了。” “或者,应该放弃近战,对敌人发动远程攻击。” 此时,萧麦恰好踩中一块石头,从地上捡起来,心念一动,就朝着前方掷了出去。 系统界面随即出现新的词条:“掷石:1。” “嘿,这也算武技?” “对,这就是武技!” 石头丢得好,可能比拳脚功夫更实用,尤其适合在正面敌不过的时候,出手暗算。 更关键的是,掷石没有秘籍,可以硬练,不会与其他武技争抢点数。 正当萧麦为这一意外发现惊喜时,忽然听到,身后有两个脚步,离自己越来越近,越走越快。 他下意识地回头看,才想起自己看不见。 也就在这个当口,那人行至近前,拎起一个麻袋就扣在了萧麦头顶,然后另一个同伴,抡起大棒就朝萧麦身上砸去。 萧麦的体质本来就强于常人,经过这几日的磨砺,玄黄印也达到了15点,绝非全无一战之力。 只是敌人太阴险,先把麻袋套在他身上,又抡起大棒砸,这路数一看便知是街头混混的拿手好戏。 萧麦亦有经验,遇到这种情况,意识到肯定脱不了身,连忙双臂抱头,蜷起身子。 来者下了死力,几棒子就把萧麦打得皮开肉绽,剧烈的疼痛,瞬间吞噬了萧麦的力气,当两人停下来后,萧麦已经疼得连胳膊都抬不起来。 紧接着,两个人一左一右,夹住萧麦的胳膊,往前面拖去。 萧麦睁不开眼睛,看不到偷袭自己的人,但能从二人身上,嗅到一股很特别的臭味。 在梧都县,只有乞丐才会有这种味道。 “我为什么会被乞丐偷袭?” 萧麦百思不得其解,自从来到梧都,他一直谨言慎行,与人为善,还天天给乞丐施舍钱财,尽管每次只有一文。自忖不该有人报复自己啊。 “你们要带我去哪儿?” “闭嘴!去了你就知道。” 萧麦暗自记下路线,心中有些许后悔,光顾着强化感官,没有强化血肉,挨这么重的一顿打,不知何时才会自愈。 两个乞丐,一口气把萧麦拖行了五里地,从县东头拖到了县西头,最后把他丢在了一个很嘈杂的地方。 嘲笑声、呻吟声、风声、火声;酒味、肉味、骚味、脂粉味…… 萧麦初步判断,这是一个很大的半密闭场所,类似于客栈、庙宇、义庄之类的,环境应该很脏乱差,一群男男女女正在这里聚会,大概七男两女。 “这是什么地方?”萧麦开口问道。 “我的地方。”一个尖锐中略带几分苍老,语气中尽显阴森的声音,从萧麦正前方响起,想来就是这帮人的头目。 “把我带到这里做什么?” 萧麦话音未落,就有一根棒子劈在了脸上,接着,旁边的喽啰就气急败坏地说道:“叫你多嘴!庆爷面前,只有老实回答的份!” 先前萧麦有防备,故而没被伤到头,神智一直保持清醒,但这一棒子毫无征兆,打得萧麦的脑袋狠狠磕在地上,一时之间让他有些神志不清。 这时,庆爷又开口道:“我跟泰西三狼喝过酒。” “嗯?” 萧麦使劲甩了甩脑袋,确认自己没有听错。 “泰西三狼……” 萧麦正要解释,泰西三狼是死在马哥蹄下,但转念一想,这种人会听自己的解释吗?不如认下来。 “不错,是我弄死的。可那是个意外,我只想问个路,他们却要抢劫杀人,我别无选择。” “哼,倒是有几分志气。本来只想要你一条腿,现在——外加一条胳膊。” 显然,庆爷讨厌有骨气的人,他喜欢的是世人对自己卑躬屈膝。 这一发话,几个凶神恶煞的歹人,立即上前,泰山压顶般把萧麦摁在了地上。 然后,一个人抽出萧麦的胳膊,死死摁住,另一个人走到旁边,似乎拎着一条棒子。 “等一下!” “哈哈,打、打、打!”周围的男男女女,一边欢呼一边吼叫,似乎越残忍的场面,能让他们越兴奋。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嘿嘿!”大汉帮手上吐了两口唾沫,然后举起了棒子,“跟你的胳膊,说再见吧!呵!” 歹人连求饶的机会都不给,萧麦见自己的胳膊即将不保,急得双眸如撕裂般疼痛,使出全身力气大喊了一声:“马哥救我!” “咚——” 一匹背似黑云,身似火焰般的红鬃马,在萧麦把天赋切换为“天马行空”后,一脚越过墙头,呱唧呱唧呱唧,瞬间冲到持棒大汉身上。 两百斤的人,怎么顶得住八百斤的马? 壮汉瞬间被顶翻在地,红鬃马上去就是一蹄子。 “扑——” 那边口喷鲜血,萧麦这边已收到系统提示:“诛恶人数:1。”与此同时,虚无黑暗的视野中,出现了几道代表敌人的红光。 红鬃马踏死一人后,毫不停歇,又冲向离它最近的两个人。 这二人完全被眼前一幕吓呆,一动不动,红鬃马的双蹄左右开弓,同时踢中两个人的胸口。 “嘭——” 二人顺势向后一躺,一张八仙桌都被砸扁,酒、肉溅得哪哪都是。 “诛恶人数:3。” 这时,一个人趁着同伴被击倒的机会,准备从红鬃马身后溜走,却忘了马的眼睛是长在两边的,背后的东西也能看见。 红鬃马“眼疾蹄快”,屁股一提往后一踹。 那人恰被腕口粗的马蹄踢中太阳穴,两颗眼珠子都被震出眼眶,跟稻草人一样飞出了大厅。 “诸恶人数:4。” 见顷刻之间,已有半数同伴遇难,有人举起棒子,有人抽出腰刀,还有人转身向外跑去。 红鬃马诸恶务尽,立即追出去,一蹄子踢到了那人后背,登时脊骨断裂,“咚”的一声,他就被马哥踩在了地上。 “诸恶人数:5。” 之后,红鬃马毫不停留,又冲向第二个逃跑的人,如法炮制,“咚”的一声,把他也踩在了蹄下。 “诸恶人数:6。” 此刻,现场只剩下庆爷和他的两个手下。 喜欢盲眼神捕的江湖武侠世界请大家收藏:()盲眼神捕的江湖武侠世界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6章 拉磨成神 庆爷老谋深算,还在观察战局,熟悉马哥的攻击套路。 他的两个手下已经忍不住了,一个人上前一步,抡起大棒,就往红鬃马的头顶砸去。 红鬃马一闪脖子,大棒就砸在了它的肩部,震得它趔趄了一下。 吃痛之余,马儿凶性爆发,疾奔两步将壮汉顶翻在地,撕咬起来。 莫要小看食草动物的牙口,没点气力嚼不了干草,红鬃马几下就把壮汉咬得血肉模糊。 另一个持刀手下,则闪到红鬃马身边,冲着马身挥刀就砍。 说时迟那时快,萧麦一个箭步上前,就把对方撞倒在地,然后压在对方身上,控制住对方的双臂。 他知道,敌人身上最危险的,是那把刀,所以得先把刀夺过来。 “该死,他的刀呢!”萧麦想夺刀,可因为看不见刀,而迟迟没有进展。 敌人被萧麦摁在地上,胳膊动不了,但手还能动,他直接翻转手腕,锋利的刀刃就砍进了萧麦的肩膀。 “啊!” 萧麦吃痛,全身缩成一团,忽见系统界面更新,“诛恶人数:7”。 “马哥已经得手了!我得赶紧撤离,换马哥输出!” 萧麦不在与敌人缠斗,顺势向旁边一躲。 敌人见盲眼少年闪开,正要起身,就看到那头威武的红鬃马,后蹄直立,前蹄高抬,而后“刷”的一下朝自己砸过来。 “咚——” “诛恶人数:8。” “还有一个。” 萧麦捂着肩伤,看向庆爷的方向,在他的视野中,那里仅有一道淡淡的红光。 红鬃马在以实力碾压八人后,也开始喘息,同时在庆爷面前游走,像狼一样寻找战机。 “这个庆爷很厉害吗?马哥似乎对他很忌惮。”萧麦心想。 “哈哈——”这时,庆爷突然发出了尖锐的笑声,“哈哈,杀得好,杀得痛快!我这辈子,还是头次见到这么聪明,又这么勇猛的战马。臭小子,没想到你还有将门背景。” “将门?没听说过。” “你不是将门中人?” “不是。” “它也不是将门之马?” “不是。” “好好好。”庆爷再度观察,发现萧麦确实不像军人,心中顿时有了计较,“这匹马如此聪明,看来,泰西派所失‘戾火’,到底是着落在了它身上!” “也好,杀马,取火,成就神通。” 庆爷一声吼,仿若虎啸山林。 “嘡啷!” 萧麦听到了兵器摩擦声,庆爷似乎提起了某种长柄兵器,额头顿时沁出了冷汗。 一寸长,一寸强。兵击中,只要对面不是傻子,那短兵器想战胜长兵器,几乎就是不可能的。 萧麦只能猜出,庆爷手里是长兵器;红鬃马则看得清楚,那是一柄陌刀,杆粗如腕,刀口长直,专斩骑兵。陌刀之下,人马俱碎。 见战况陷入僵局,萧麦心想,正好趁这个机会,问一下庆爷把自己带过来的动机。 当初他故意挨这一顿打,没有早早召唤出马哥,就是为了把事情查清楚,到底谁要对自己不利。 “庆爷,我不信你这种人会讲义气,喝过酒又能怎样?你肯定是为了其他原因,才把我抓过来虐待。究竟是为什么?” 庆爷见红鬃马凶猛,不愿硬拼,也在寻找战机,所以不急于战斗,便回复萧麦:“我乃本地丐帮帮主。你这样的瞎子,天生就是乞讨的好材料,不好好利用一下,岂不可惜?” “原来庆爷干的,是采生折割的买卖。”萧麦还想跟对方聊一聊,可话不投机半句多,面对这种彻头彻尾的恶棍,多说一句都让人恶心,“那可真该死啊!” “我的命,我说了算;别人的命,还是我说了算!”庆爷挥动掌中陌刀,“这就送你俩归西!” “嗖——” 银光一闪,陌刀挥下,红鬃马向后一跃,刀尖就从它的鼻尖划过,再听得“咔嚓”一声,陌刀就把成年男子两条胳膊合抱粗的柱子砍断了一半。 萧麦看不见,却能听见,那陌刀砍断了某种很坚固的物品,从中激荡而出的刀气,都刮到了萧麦脸上。 “好恐怖的力量,好可怕的刀!” 这种近乎于神仙打架的战场,萧麦一时间根本没有插手的机会,只得腾腾后退几步,躲到战局之外。 “马哥,小心!” 当前战局,庆爷攻,红鬃马守,因红鬃马没有兵器,挨上一记陌刀实在吃不住;但庆爷一方打得也很保守,因为畜生的韧性比人强得多,一刀没砍好,不一定要了红鬃马的命,反而红鬃马一蹄子踢到自己身上,必死无疑。 一人一马互相试探,在主厅里面转圈,萧麦则已经逃出主厅,站在院子里“观战”。 在他的视野中,红鬃马的形象是极其清晰的,庆爷则是一道红光。红鬃马跳来跳去,并不停地朝庆爷踢腿,铁蹄处时而激荡电火花,显然是在用铁蹄抵挡庆爷的长兵器。 “常言道,上砍骑兵,下砍马腿。马腿是马哥最重要的武器,也是它最大的弱点。这么打下去,迟早吃亏!”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萧麦很急,但他不知道的是,庆爷这会儿也很急。 红鬃马一蹄子的冲击力,能轻松超越一吨,莫说人,哪怕水牛都能一脚踢死。 庆爷心里没有吨位的概念,可陌刀每次被踢中,都震得庆爷双臂骨软筋麻。 庆爷可不是一般人,乃堂堂的“气体合一”境高手。巅峰时期,曾单靠一对胳膊,将一头两岁大的黄牛活活夹死而名扬一方,在江湖中号称“铁臂”。 如今年事已高,气血衰弱,但双臂仍能爆发出八百斤的气力,是故一刀下去就能劈断梁柱。 所以,当这双铁臂,被红鬃马震得受不了时,庆爷感到了无比的压力。 “必须速战速决!” 想到这儿,庆爷故意卖了个破绽,他右手挟持刀柄,先向左扬起,再向右边的红鬃马劈砍。这招幅度太大,拖慢动作,红鬃马趁机冲上前来,用脖子和肩膀抵住刀柄,然后猛抬双蹄踹向庆爷。 马踢腿的速度,比人出拳的速度快得多,萧麦124点的感官强化,也看不清红鬃马的动作,依常理言,哪怕庆爷这样的高手,这么近的距离也根本躲不开。 然而,庆爷竟借助红鬃马的肩抵之力,顺势闪到红鬃马右侧,堪堪躲过红鬃马的踢脚后,紧接着反手一拳。 “咚!” 八百斤重的拳力,重重砸在红鬃马的脖子上。 红鬃马破天荒地发出一声痛呼,腾腾往旁边平移两步,接着扑通一声跌倒在地。 庆爷攥紧左拳,深吸一口气:“没想到吧,我最拿手的,是拳法!” 说完话,庆爷已调整好气息,举起陌刀,就要将已经被打懵的红鬃马一刀两断。 “咚——” 说时迟那时快,庆爷忽觉耳后生风,想躲闪已来不及,一块砖头重重地砸中了他的后脑勺。 回头一看,竟是萧麦在朝他丢砖头。 “不知死活的东西!” “啊!” 萧麦骇得后退一步,全身如坠冰窟,他没想到,自己拼尽全力掷出的砖头,竟然没把庆爷放倒。 庆爷甚至只是回头瞪了他一眼,就又转身,挥刀朝红鬃马砍去。 他的确为萧麦的偷袭而暴怒,但萧麦只是一个普通人,自己堂堂的气功高手,进入战斗状态后,筋骨皮肉都会大幅提升强化,站着不动让萧麦打,萧麦也伤不了他。 反观这匹红鬃马,八百斤的拳力,要不了它的命,最多让它原地呆愣一会儿,一旦回过神,又是自己的心腹大患。 所以他瞬间做出取舍,要先取了红鬃马的性命。 电光火石间,眼见庆爷就要下毒手,萧麦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撞到庆爷身上,然庆爷纹丝不动,就又摸索着,抓住他的刀柄。 要说,庆爷这一刀,为啥砍得这么慢?乃是因为,庆爷的气功修为,不足以支撑他随心所欲地使用。 这一刀要斩断红鬃马,必须默念口诀,将丹田之气汇聚于双臂,让双臂爆发出数倍于平常的气力,是故下刀速度很慢,给了萧麦可趁之机。 但庆爷对此并不以为然,只因运气已成,萧麦根本挡不住他,这一刀,照样让红鬃马一刀两断。 萧麦这边也急了眼,眸中迸出血泪,浸染了遮眼的白布条:“让你看看,89点拉磨值的含金量!” 他把庆爷幻想成磨,把陌刀幻想成杆,转身凭肩抵杆,振发全身气力——“给我飞!” 在萧麦的幻想中,凭这一招,非把庆爷甩飞出去不可,谁知,庆爷还是纹丝不动! “混蛋,哪有练功不练下盘的!” 庆爷气急败坏,萧麦的力量,的确不足以把他摔倒,但却拦住了他的刀和胳膊,让这一刀砍不下去了。 高手对决,锱铢必较,多亏萧麦拖延这一瞬,红鬃马终于回过味来,蹭地一下站起身,跳出刀锋之外。 “该死!” 庆爷见大好机会,白白丢失,气得一脚踢到萧麦屁股上。 萧麦受这一击,当空旋转九十度,飞出数米,又滑行数米,跌入了屋内的草垛之中。 与此同时,红鬃马将屁股对准庆爷,一撂后蹶子,碗口粗的铁蹄,就飞踢向他的胸口。 庆爷只觉一团黑影越来越大,自己却无从躲避。 “咚!” “嗖——” 梧都县丐帮帮主直接飞出主厅之外,在萧麦的视野中消失。 “诛恶人数:9。” “任务完成。” “基础奖励:强化点+9;随机奖励:经验值+200,武技+1。” “鬼门关头走一遭,居然只加9点?我在老宋头家赚一天窝囊费,还有10点奖励呢!”好不容易打赢这仗,庆祝还来不及,抠门的系统就泼来一盆冷水。 “罢了罢了,点数全部加给血肉强化,经验值全部加给马哥,武技先留着。” 这次没再死磕感官强化,因为眼下需要尽快提升自愈能力,否则身无分文又身负重伤的自己,接下来就只有等死了。 经验值当然要留给马哥,这次无它相救,自己小命不保。 随着200经验值的加入,天马行空从1级升到了2级。 红鬃马得到强化,当即嘶鸣雀跃,欢快得像是给四蹄装上了弹簧,全无方才大战一场后的疲惫感。蹦跳之后,又跑来对萧麦是又舔又蹭,它真的很喜欢加点。 “马哥,我的屁股……唉,走不动道了。麻烦你驼我到后院……寻宝。” 切换游侠身份前,萧麦先发动了一次豪侠天赋,探查到了梧都丐帮的宝库。 喜欢盲眼神捕的江湖武侠世界请大家收藏:()盲眼神捕的江湖武侠世界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7章 血洗县衙 宝库就在庆爷的居室里,门口上着一把铁锁。 萧麦一阵泄气,他伤得很重,从主厅走到这里,已经快要耗光他的意志和气力,却要再返回去摸尸:“唉,白走冤枉路,回去吧。” 这时,红鬃马却轻轻推开萧麦,然后扬起铁蹄,只听“当”的一声,铁锁应声而断。 “哇!太厉害了,马哥!” 萧麦循着记忆中的方位,一点点摸索,发现那个位置被书架挡住,于是跟马哥一起用力,将书架推开。 再一摸索,地面上有块凸起的砖头。 萧麦大喜,意识到,宝物就藏在地砖下面的暗匣中,这便要把手伸进去。 忽然,红鬃马抬腿,将萧麦推开,接着扬蹄往下狠狠一踩,“当”“咯吱”两声,一股血腥味扑鼻而至。 “马哥,你把什么玩意儿踩死了?” 红鬃马轻轻扬蹄,把地上的某个东西,往萧麦跟前趋了两下。萧麦伸手去摸,发现那东西呈长条形,浑身布满鳞片,触感十分阴冷。 “蛇?那混蛋竟然在里面放毒蛇!” 多亏红鬃马反应机敏,否则萧麦就要当场交代。 “这个世界太危险了!我的听力,也实在太弱,感官强化不能停。” 萧麦丢掉毒蛇,把手伸进暗格,从里面摸出来一本破破烂烂的书。 系统界面随即更新:“铁臂拳:0。” “铁臂拳?听起来像三流武学。罢了罢了,乞丐哪能嫌饭馊,有的练就不错了。” 萧麦猜想,保存铁臂拳的地方如此隐蔽,一定是庆爷极为珍视的秘籍,甚至是他得以安身立命的武功。只要将这部武学融会贯通,就能拥有独霸一个县城的实力。 “得小心收藏起来。” 萧麦心中默念“收纳”,然而豪侠宝库却没有出现,原来随身空间,的确是豪侠身份才能拥有的天赋技能。 这下,萧麦犯了难,丐帮死了九个人,皆为红鬃马踏杀,官府一查便知跟自己有关,一旦把自己捉拿归案,铁臂拳秘籍肯定是保不住的。 如今,最好的选择,就是把铁臂拳秘籍,放回到暗格中,用书架盖好。 可被踢断的铁锁,踩碎的毒蛇,怎么解释呢?官府会不会顺藤摸瓜,搜出秘籍呢? 正当萧麦发愁时,红鬃马低下头,似乎把什么东西衔进嘴里,然后嘎吱嘎吱地吃了起来。 萧麦一愣,回忆那个方位,才猛然惊觉,马哥把毒蛇给吃了! 不光吃了,还把地上的蛇血给舔干净了。 马牛羊猪这样的食草动物,并非真的不吃肉,只是吃得少,或者没机会吃;蛇毒虽然厉害,但接触血液才能发作,不接触血液就是蛋白质,进肚子就被胃酸消化了。 “马哥!”萧麦险些对红鬃马抱头痛哭,“您这素质,才像个真正的穿越者!从今往后,跟你混了,向你学习!” 感激过后,萧麦忍着疲惫和剧痛,将秘籍和书柜归位,顺便把断锁也放进暗格中,便准备离开此地。 行至半路,忽然听到声音。 “附近有人!” 萧麦一惊,心想丐帮的贼寇,还没有被清理干净吗?可系统分明提示,诛恶任务已经结束了。 他突然想起来,庆爷自称做采生折割生意,管理着梧都丐帮。 可萧麦遇到的匪徒,个个身手矫健,哪儿有半点残疾的意思?那被丐帮压迫的乞丐,都在哪儿呢? 思虑至此,萧麦立即指挥着马哥,循声找去,最后来到后院一间大屋子门前。 “嘭——” 红鬃马一蹄子踢碎门板,惊得里面的人,通通惊声尖叫。 萧麦看不见,可弥漫在屋中的臭味,以及尖叫中的稚嫩之气,让他判断出,这里就是庆爷关押乞丐的地方。 这时,众乞丐也纷纷平静下来,因为他们看到的是,一匹黑背红毛、神采俊逸的宝马,上面驮着一个虚弱的人。 试问,一匹马,一个病人,对自己能有什么威胁呢? 见众人逐渐安定下来,萧麦才清了清嗓子,然后说道:“庆爷死了。” “啊!” 一石激起千层浪,众乞丐个个面露惊疑,根本不敢相信萧麦的话。 “他的喽啰们,也死了。” “从今往后,你们自由了。” …… 在萧麦的设想中,当自己宣布丐帮的覆灭后,众人欢呼雀跃可能做不到,至少泪流满面,哭成一团,庆祝重获自由。 可结果,这里似乎比自己没来时,还要更加寂静、压抑。 原来,众乞丐已经被规训得不敢起逃跑之心,只把萧麦当成了庆爷试探他们的工具。 “罢了,等官府来人,会救他们的。马哥,我们走。” 红鬃马与萧麦心意相通,听到萧麦的话,便退出房间,正准备离去时,萧麦忽然一把抓住了它的缰绳。 红鬃马不解,萧麦则是突然想起一件事,又对众乞丐言道:“差点忘了自我介绍。我是萧麦,每天都会给一个孩子施舍一文钱。” “萧大哥?” 片刻后,人群中站出一个小孩儿,正是萧麦帮助过的那一个。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他拄着拐杖,满脸不可思议地看着萧麦:“庆爷,真的出事了?” 萧麦仰天大笑:“哈哈,何止庆爷!欺负你们的狗贼,已被杀绝,你们自由了。” “叮!” “完成扶危剧情,基础奖励:强化点+11;随机奖励:经验值+400。” 萧麦愣了一下,他救人乃是发自初心,没想过刷分,所以这个奖励是意外之喜。 他笑了笑,在昏倒前,对系统进行了赋值。 “点数全部强化血肉,经验全部加给马哥。” “血肉强化:17。”“天马行空:3级。” …… 不知过去多久…… 阴冷、潮湿、腐臭…… 萧麦苏醒时,通过风声、气味,判断自己身处在一个陌生的地方。 “马哥,马哥?” “嘶——呱噔呱噔——” 伴随萧麦的呼唤,熟悉的嘶鸣声和马蹄声响起,萧麦顿时心安了不少。 然而,他只能听见红鬃马的声音,看不见红鬃马的身影。 这种事情,上次遇到过。进梧都县衙时,红鬃马被人牵到马厩,自己就看不见了。 他挣扎着站起身,先摸了一下肩膀,发现已经被人简单地包扎了一下。 然后,循着声音,摸索着向前走,很快碰到了一堵墙。 萧麦扶着墙壁,倾听从外面飞进来的风声,手往上摸,摸到了一扇窗户。 这扇窗户上,有一排被钉死的木条,没有贴窗户纸。 萧麦把手伸出窗外,外面的红鬃马也仰起头,舔了舔他的指头。 那熟悉的温度,让萧麦彻底放下心来,开始思考自己的处境。 “奇怪,就算是穷苦百姓,也会把采光用的窗户,做成可开合式的。” 萧麦继续摸索,很快摸到了一扇木门。使劲开门,外面立即传来铁链的哗哗声。 萧麦恍然大悟,他是被关在一个房间里了。关门的锁链相当厚实,连马哥都没办法踹开,只能在外面干着急。 “奇怪,我是被丐帮的残党抓起来了?” “可他们为何帮我包扎伤口,马哥在门口溜达也不管,难道都被马哥踩死了?” “也不对啊,他们打不过马哥,我怎会被关押起来;他们打得过马哥,马哥又怎会出现在这里?” 这时,一阵风吹过来,将一股淡淡的异味,吹入了萧麦的鼻孔。 “什么味道?” 萧麦仔细嗅了嗅,124点的感官强化,让他区分出,那是来自外界的血腥味。 “马哥不会真的把人杀光了吧!” …… “我去!怎么回事?” 这时,从离萧麦很远的地方,传来一个人的惊呼。 此人名为薛义,乃是来自捕门的锦衣捕快,与他同行的还有三个伙伴,严智、徐少野。 他们原本是至此公干,敲门没人应,就把刀伸入门缝,拨开门栓,进来一看,就发现满地狼藉,血流成河。 上至县令、县尉,下至捕快、衙役,足足三十八具尸首,后院还有官吏们的家属、仆从,二十二具尸首。 可以说,整个县衙皆被屠灭,一番搜查下来,没发现一个活口。 徐少野,绰号“少爷”,是个长着秀气娃娃脸和络腮胡子的中年捕快,明明已年至三旬,但模样仍像十七八岁,声音也柔柔的像个小孩儿。 他简单地检查了一下,说道:“根据尸僵,可以判断都是死于昨晚,凶器不明。” 薛义笑了笑:“这可是超级巨案,完全超出了我们的能力,得回京城请掌旗大哥来看看。” 严智说道:“萧麦可能还在牢里,过去看看。” 三人来到牢房,血腥气登时扑面而来,门板被人用外力撞断,走进去一看,横七竖八躺着十四具尸首,死法跟外面的人差不多,都是身披多处重创。 严智一眼扫过去:“萧麦不在此处。” “等等,我好像听到了什么声音。”薛义竖起耳朵,拔出腰刀,快步向声音传来的方向跑去。没几步,就来到了死牢区,看到死牢门口,站着一匹红鬃马。 严智:“是萧麦的马。” 薛义眼前一亮:“嚯,还真是匹宝马良驹。” 此时,正不知如何脱身的萧麦,听到薛义的声音,赶忙大声喊道:“严大哥,我在这儿!” 听见萧麦的声音,严智心里的石头落了地:“走!” 三人循声追去,发现萧麦是被关进了死牢。 喜欢盲眼神捕的江湖武侠世界请大家收藏:()盲眼神捕的江湖武侠世界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8章 将门宝马 死牢的大门,是用玄铁木经特殊流程炮制后打造而成,坚固异常,很难暴力破开。 三人在门上,见到一大片深深的凹痕,像是被一头疯狂的野兽,狠抓了大半天。 通过这些划痕可见,凶手昨晚有意暴力破门,但失败了。 之后,三人交换眼神,严智先开口:“你怎么被关进死牢了?” 萧麦答道:“我先前被抓进丐帮巢穴,多亏马哥出手相救,杀了一帮歹人,救了被关押的人质。之后,因受伤太重晕倒,醒来时就在这里了。” “胡说八道!死牢岂是阿猫阿狗能随便进的,速速从实招来!” 徐少野厉声呵斥。 他本来天生一张温柔的娃娃脸,此时却眉头紧皱,面目狰狞,声音中尽是恐吓之意。 萧麦心中坦荡,并不畏惧:“此事不该去问县衙之人吗?” 另外,萧麦嗅到外面有股浓重的血腥气,本想要询问对方,最后还是忍住了。 在公差面前要谨言慎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徐少野则被萧麦问得哑口无言。 这时,严智打圆场道:“先把人放出来吧,我去找钥匙。” “不必。”薛义拔出嘴里的牙签,插进锁眼划拉两下,便听得“啪嗒”一声,铁锁就打开了。 严智见状倒抽一口凉气:“这可是朝廷专门为死牢配发的铁锁,就这么打开了?” 薛义瞥了严智一眼:“这种‘二关锁’,捕门已经完全破解,正准备上书,推广越大师新研制的‘三关锁’。” 说罢,薛义推开房门,见到了红鬃马的主人——萧麦。 此时的萧麦,身穿一件破衣烂衫,肩膀露出包扎用的沾血绷带,为眼睛遮挡强光的白色眼罩,也被血水和汗水染成了乌色。 薛义打量过后,说道:“看着倒是结实,手伸出来。” 萧麦问:“缘何伸手?” 徐少野闻言又怒:“讨打吗?让你伸你就伸!” 严智开口道:“跟你介绍一下,这两位都是捕门的锦衣捕快,薛义、徐少野。他俩例行检查,萧兄弟伸手便是。” 萧麦信任严智,便伸出双手,薛义扶住他的双腕,左右手都检查了一下。 见萧麦惯用右手,薛义便放下左手,先把试了一下脉搏,再沿着手腕摸到臂肘,又从臂肘捋到肱二头肌,一边检查一边说道:“脉象虚浮,筋肉孱弱,呼吸节奏紊乱。” 萧麦生平第一次得到“孱弱”的评价,自然有些不服,但察觉到薛义那恍如工厂机械臂一般的力量,硬生生忍住了争辩的欲望。 “有把子力气,但也只有一把子。”最后,薛义得出结论:“不会武功,很安全。” 徐少野放下心来,这才把刀插回到腰间:“昨晚发生之事,当真不记得了?” “不记得。”萧麦抿了抿嘴唇,开口道,“差爷,我好久水米未进,可否先吃点东西。” 薛义大笑:“走,厨房。” 从牢房到厨房,弥漫在空气中的血腥气,越来越浓厚。 另外,上次来县衙,还人来人往十分热闹;今日在县衙,却听不到除了三人之外的任何声响。 萧麦实在按捺不住好奇心:“发生什么事了?我怎么感觉,跟身在命案现场一样?” 薛义直言不讳地说道:“县衙发生灭门惨案,周围全是尸首。” “县衙?灭门!” 萧麦震惊不已,完全想不到,这两个词能被联系到一起。 但转念一想,武侠世界,高手逍遥,一切皆有可能。 梧都县衙藏污纳垢,县官贪,捕快恶,罪有应得招致灭门之祸,虽在意料之外,亦在情理之中。 “等一下!”萧麦意识到一个关键问题,连忙止住脚步,“衙门里的生还者,不会就我一个吧?” 耳畔立即传来薛义的声音:“哈哈,被你猜中了。” 萧麦已是脊背悚然。 “古代”、“命案”、“唯一生还者”,这三个词结合在一起,就意味着自己是天选背锅人。 萧麦不死心,又问:“连囚犯都死了吗?” 徐少野冷冷道:“死得干干净净。” 萧麦疑惑:“那我为什么能活下来?” 薛义、徐少野不约而同道:“问你自己。” 好在,严智跟萧麦有交情,便解释道:“其他囚犯,都关在普通牢房,门窗不够坚固,被凶手破开,就丢了性命。死牢固若金汤,你才逃过一劫。” “原来如此。那我被关在死牢,算不算有不在场证据?” 严智言简意赅:“不算。” 很快,三人抵达厨房,薛义使一手快刀,和面、切面、切菜、切肉、爆炒,不多时,就做出了四大碗油乎乎的面条。 萧麦起初很是惶恐,他全无与衙门对抗的力量,卷入这样的大案,意味着生死未卜。 他反复地调阅系统,苦思破局之道,发现想要活下来,就只有一条路:“协助薛徐严三人,破获命案。” 问题是,在刑侦技术极度落后的古代,侦破流窜犯作案,难如登天。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正当他的心情难以平静,眼痛有隐隐发作之势时,浓郁的饭香味,分走了萧麦的注意力。 不知薛义是不是个好捕快,但他一定是个好厨子。 在老宋头家,连吃了十日豆渣饭,又被县衙关了不知多久水米未进,萧麦尝到这碗肉丝面时,只觉得味蕾都被激活了。 “香!香!太香了!” “世上怎会有这般美味的食物?” 萧麦忽然想到,感官强化中,自然也包括味觉。124点的强化,足以让他尝出很多人尝不出的味道,所以这碗肉丝面,才能在萧麦口中,激发出无与伦比的层次感。 “意外之喜啊!美滋滋!薛差爷,你这碗面,是我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面!” 薛义笑了笑:“哪有这么夸张,只是多放了些肉。小兄弟看样子是真饿了,这样吧,你先回答我几个问题,待会儿再给你下几碗,管饱。” 萧麦头脑中,立即冒出了两个字:“诱供?” 以饭食诱导嫌犯供述,是一种很常见的审讯方法,萧麦没想到会用在自己身上。 “差爷且问,我一定知无不言。” 薛义问道:“你跟将门有何关系?” 萧麦记得,庆爷临死前,也提过“将门”这两个字。 他猜“将门”指代的是军队,于是说道:“完全没关系,我没有当过兵。” “若无关系,怎会有将马愿意跟随?” “将马,差爷说的可是马哥?” 红鬃马一直守在萧麦身边,听到二人议论自己,立马踱步上前,用脸颊在萧麦胳膊上蹭了蹭。 徐少野见状不由一乐:“哟,这马成精了!” 红鬃马闻言,白了徐少野一眼,徐少野更加吃惊:“这个表情是什么意思?” 薛义则说:“天底下只有将门,才拥有如此聪慧的马匹。前段时间,将门正好丢了一匹红鬃马,至今没有找回来。” “将门丢了一匹马?” 从薛义的弦外之音中,萧麦隐约察觉,他们口中的“将门”,可能指代一个狭义的组织,而不是笼统的军队。否则,不会说“将门丢了一匹马”,而说“哪只军队”“哪个将军府”丢了马。 另外,萧麦还判断薛义是在“诈供”,将门根本没有丢马,于是说道:“马是一种很忠诚的坐骑,谁自称是马哥的主人,就让谁过来领。” “哦,倒也是个主意,不过——”薛义见红鬃马对萧麦的亲近程度,料想接下来的事情不太好办。 京城有许多显贵,听闻梧都县出现一匹神马,接连踏杀三狼、丐帮,都十分感兴趣。 于是临出发前,上峰特意叮嘱,要查清神马的来历,如有机会就将之带回捕门。 “不太好办,但也不是不能办,大不了连同萧麦,一起带回京城。”薛义暗中打定主意,顺便下好了第二锅面。 喜欢盲眼神捕的江湖武侠世界请大家收藏:()盲眼神捕的江湖武侠世界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9章 辟邪之眼 众人狼吞虎咽,很快便吃得心满意足。 最后剔牙的时候,薛义说道:“萧兄弟,实不相瞒,我们这一趟,专为你的案子而来。” “我的案子很简单,就是庆爷想搞采生折割,把我抓过去用刑,马哥为了保护我,跟他们打了起来。我想他们的尸体应该都还在,死因一验便知。眼下最重要的,应该是调查县衙灭门案!” 话音未落,萧麦忽然听见,从县衙大门方向,传来了推门声,便脱口而出:“有人来了。” 徐少野质疑:“哪有人?” “啊!死……死了!” 推门而入的衙役,见到满院子的尸体,立即惊讶地叫喊出声。 “还真有人。”薛义意味深长地瞥了眼萧麦,然后又给徐、严二人使眼色,“走,处理一下。” 古代衙役,就跟如今的打工人一样,白天来衙门上班,晚上回到自己家休息。 可萧麦来到的这个世界,存在一种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神功绝学”。 衙门为了保护自己的安全,会在署内修宿舍,提供给衙役们居住。 这也是梧川县衙灭门案中,一下子死了这么多衙役的原因。 但总有些衙役,甚至为数不少,因为没住宿舍,昨晚就逃过了一劫。 见到准时来上班的衙役们,薛徐严三人出示令牌,让他们都在衙门外候着,不准妨碍捕门办案。 之后,重新关上了大门。 薛义转身对萧麦说道:“萧兄弟,要不你也先去牢里歇着?”商量的口吻,搭配命令的语气。 萧麦眉梢一挑,他知道自己接下来要做的事情会很难,但那是他不得不做的事情,否则,自己的命运就要握在别人手里了。 “薛差爷、徐差爷、严大哥,我爹以前是捕快,我也学过一点,想助你们一臂之力。” “啊?” 三人闻言皆是一愣,之后便是相顾而笑。 徐少野说话最不客气,笑完后,直接怼了一句:“一个瞎子,还想查案?” 萧麦顿时心口一揪,对于一个渴望从警之人而言,失明是巨大的打击。 可他还是强撑着说道:“常言说得好,是骡子是马,一遛便知。” 严智终于忍不住开口道:“要不,让他试一下?” 薛义立即反驳:“说的什么话,命案现场,就这小子一个活人,一没打他,二没骂他,三没拿他顶缸,居然还不知足,想干扰咱们办案,这不开玩笑嘛?“ 萧麦算是听明白了,薛义和徐少野,以专业人士自居,根本看不起外行,懒得听自己一个无名之辈的意见。 “那就露一手,让两位瞧瞧,我究竟是不是外行。” 萧麦不再多言,循着血腥气,径直走到一具尸首边。 多亏双目失明,见不到尸首的惨状,让萧麦第一次验尸,就很轻松地进入了状态。 “人在死亡后的一个时辰左右,就会发生尸僵,先从面部开始,再扩散至躯干,最后到四肢末端。整个过程,大概在五至六个时辰内。该过程也会受天气影响,不过眼下正值春末,气温不冷不热,暂时不必考虑这一因素。”萧麦一边说,一边在尸体身上摸索,“面部僵硬,躯干僵硬,手臂僵硬,腿部僵硬,手腕未僵,脚腕未僵。严大哥,请帮我看一下尸斑。” 薛徐二人,起初对萧麦极其不屑,可听完这番话后,脸色立时大变,严智对萧麦也是刮目相看。 古代没有互联网,知识壁垒非常严重,哪怕是检验死亡时间这种仵作基本功,寻常人都闻所未闻。 萧麦说出这番话,就足够证明,他不是外行。 严智反应过来,立即说道:“我帮你看一下。” “等等。”薛义阻止严智,又向萧麦问道,“考你一下,这人什么时候死的?” 萧麦很严谨:“要结合尸斑来看。” “先不看尸斑。” “那猜对了,可以让我协助三位吗?” “考虑一下。” 萧麦立即给出答案:“案发时间,大概在五个时辰前。” 因不懂古代十二时辰与现代二十四小时的对应关系,萧麦没报具体的时辰。 另外,薛义的答复是“考虑一下”,而“考虑一下”往往就是“不同意”,所以萧麦又补充了两句: “杀人案,无非为情、为仇、为财,激情杀人四种。我们暂时人手不足,建议先从仇杀开始,调阅这些年的卷宗,问询衙门里活下来的人——昨天晚上,不可能所有人都在衙门值班。” “再双管齐下,查一下近些年来,县衙有没有办过冤假错案,得罪了人,当然,案子办对了,也可能招惹仇人。所以着眼点要在于大案,最好是牵扯到武林人士的案子。” 见萧麦说得头头是道,连一向穷横的徐少野,都情不自禁地露出赞同之色。 薛义也笑了笑:“看来,你爹还真是捕快!那行,看在同行的份上,就破例让你长长见识。” 萧麦顿时热血上头:“真的!谢谢!我不会让三位前辈失望的。”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啊?”徐少野有些意外,他对萧麦虽已有所改观,但还没有带他一起办案的想法。 可谁也不知道,徐少野的凶神恶煞,只是他的伪装。 碍于一张娃娃脸,老是有人把他当小孩儿,进而生出轻蔑之意。 为求自保,他就习惯了扮狠装深沉,动不动撇嘴皱眉怼人,实际上自己也难受。 今见薛义、严智都同意萧麦加入,也就索性随大流,只是冷冷地叮嘱了一句:“莫要耍花样,否则定要送你去捕门大牢,好生吃点苦头!” “明白,多谢三位前辈!” “叮!” “首次检测到宿主正在参与官方调查,是否切换官侠身份?” 萧麦没想到,自己竟误打误撞,解锁了系统的第三个身份:“官侠。” 官侠,萧麦猜测,应该就是为官方效力的侠客,例如《三侠五义》中的展昭。 前两次身份切换,无论从游侠切换到豪侠,还是从豪侠切换到游侠,都给自己带来了巨大好处。尤其是两大职业天赋,个个都是神中神的神通。 所以,当新身份出现,萧麦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切换。 系统界面基本保持不变,唯有右下栏的“游侠天赋:天马行空3级”,被一道飞来的水墨蝴蝶,变成了“官侠天赋:辟邪之眼0级”。 “辟邪之眼?什么东西?也没个介绍。先试试再说,辟邪之眼,发动!” 喜欢盲眼神捕的江湖武侠世界请大家收藏:()盲眼神捕的江湖武侠世界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0章 官方侦探 照理说,萧麦的视野只有虚无黑暗,没有远近之分,可就在辟邪之眼发动的瞬间,视野就开始向极深极广的方向快速延伸。 最终,在不知跨越了多远的距离后,黑暗当中,浮现了一口长满青苔的木棺材。 “倏——” 萧麦还没来得及看清大概,辟邪之眼便迅速消失,他的视野恢复到了没有边际的黑暗。 然后,系统界面出现提示:“检测到宿主并未正式拥有官方身份,暂时封印部分天赋技能,封印部分任务触发渠道。” “啊?” 封印部分天赋技能,意味着辟邪之眼的能力无法充分发挥;封印部分任务触发渠道,意味着行侠仗义没有奖励了。 “嘶——” 就在萧麦切换身份后的一瞬间,红鬃马突然发出一声尖锐的嘶鸣,然后撂起蹶子,朝着衙门外就狂奔而去。 徐少野惊道:“不好,跑了!” 薛义:“可不能让它跑了,追!” 严智倒是十分冷静:“我留下来看护现场,你们赶快去追吧。” 红鬃马的蹄子,沾了十二条人命,薛徐是一定要将之带回捕门的。 严智是京兆府的捕快,捉回红鬃马对他没有好处,何况他已经追过一次,深知这匹宝马的厉害,于是果断摸鱼。 薛义、徐少野皆以轻功见长的捕门高手,却只能眼睁睁看着,马尾巴离自己越来越远,马儿越跑越快,不一会儿就溜进山中没了踪迹。 趁二人不在,严智赶紧跟你聊了些敏感话题:“萧兄弟,你的处境很危险。薛义跟少爷,没有领受调查血洗县衙案的任务,这案子也明显超出了他们的权限,就算啥也查不出来,也不会受责罚,所以对你态度还行。等真正的钦差来了,只要真凶不归案,你随时都可能被抓去顶缸。” 萧麦深以为然:“我明白,所以才不计代价,也要加入到这次调查。谢谢严大哥帮忙说话,给我澄清冤屈的机会,小弟感激不尽!” 严智苦笑:“不必客气,我堂弟严勇,就是在押解泰西三狼时,被泰西门的人偷袭至死。你马踏三狼,算是替我严家报仇,是我严家欠你的。” “原来如此!”萧麦恍然大悟,严智的善意竟是来自这段恩怨。 薛、徐二人之前的态度还行,是跟萧麦没有利益冲突,待二人气喘吁吁地回来,脸色就变得很不好看了。徐少野怒斥道:“你马怎么跑了?” “两位差爷,我都强调好几次了,那不是我的马,想什么时候跑,就什么时候跑,马厩也拦不住。”萧麦实话实说,县衙中人,在自己昏迷时,肯定有把红鬃马关进马厩,血案之后,就又跑了出来。 薛义冷着眉眼问道:“那它还会回来吗?” 萧麦没有立即回答,而是故作思索了片刻:“应该会吧,上次在丐帮,就是它自己跑回来的。” 薛义和徐少野,这才稍稍安心了一些。 严智见状说道:“跑都跑了,急也没用,先查案吧。” 徐少野负责尸检,薛义和严智负责现场记录,萧麦则拄着盲杖,在一边旁听。 本案受害者的尸体状况都大同小异:有些是分布着四至五道平行的伤痕,间距最长不过半寸;有些则是插入要害的四至五个洞;有些则是伤痕跟洞痕兼具。凭此可判断,凶手使用的,是一种类似于钢爪的兵器。 从尸体的分布状况来看,凶手应该是翻东墙入内,从捕快们居住的厢房杀起,最先遇害的是四个值夜捕快,有两个人连刀都没有拔出来,就被凶手以利器割喉;另外两个刀倒是拔出来了,但刀上没有任何痕迹,显然连凶手的衣服都没碰到。 之后,值夜捕快的惨叫,吸引了巡逻捕快和汪捕头的注意力,他们匆匆赶到这里,把正在卧室内屠杀熟睡捕快的凶手,堵了个正着,但凶手还是在杀死所有人后,冲出了房间,跟汪捕头战在一处。 与其他捕快往往一击毙命不同,汪捕头身上有很多伤,一道比一道深,显然经历了一场殊死之战,最后被利爪贯穿后颈而死。 徐少野从汪捕头身上搜出一块木牌,上面画着一团云日,寓意天日昭昭;下面画着一只独角獬豸,寓意惩奸除恶,中间铭刻着两个大字:“己上。” “嚯!”徐少野见此二字,不由惊呼出声,“这么厉害?” 萧麦忍不住问道:“差爷看到了什么?” “己上!捕快这行,汪捕头已经做到头儿了。”徐少野解释完,忽然心血来潮,“话说你爹是几品捕快?” “啊?”萧麦愣了一下,心想在这个朝代,捕快还分品级吗?再一想,当然要分品级,因为这个时代,武功是真实存在的! 在没有武功的时代,抛开身份、地位、权势、财富这些标签不谈,每个人的本质都是人,跑得不会比子弹更快,挨一发穿甲弹必死无疑。哪怕曾拥有滔天权势,一朝失势,两个辅警都能将之料理。 可在武侠世界,人与人之间,本质就不一样,那些飞天遁地,杀人无形的高手,跟普通人只是长得一样,实际上内里的品种早就变了。 对付这样的高手,只能派出至少同等水平的高手,专门负责缉贼抓匪的捕快行当,自然也要划分品级。 “己上——是天干计数法来计算品级的吗?我依稀记得,天干数是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所以己上就相当于——六品上。这个品阶很高吗?” 萧麦想,要不要撒个谎,就说父亲是庚字号的捕快,比己字号低一品?但转念一想,撒一个谎,就要用无数个谎言来圆,不如直接说:“爹爹没提过,我也不知道。” “呵呵。”徐少野不置可否地笑了笑,然后捡起了汪捕头的刀。 汪捕头在江湖上有个诨号,叫做“钝刀”,意指他喜欢钝刀杀人。 喜欢盲眼神捕的江湖武侠世界请大家收藏:()盲眼神捕的江湖武侠世界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1章 夺命青棺 喜用钝刀,并不意味着残忍,至少在公门同行眼中,这绝非残忍之举。 “捕快,捕快”,其关键在于“捕”与“快”。 即便案犯罪大恶极,与负责追缉的捕快本人,通常也并无直接仇恨,故而,大多数捕快不会对罪犯赶尽杀绝。 更别说,朝廷也允许捕快滥施刑罚,挞杀无辜。 汪捕头使用钝刀,或许也有刀下留人的心思。 然而,若遭遇过于强大的敌人,“刀钝”便会成为致命的破绽。 徐少野捡起的这把刀,显然已多年未加打磨,刀口犹如锯齿般坑坑洼洼。 他在锯齿之上,发现了几缕深绿色的丝线,仿若蛛丝般纤细:“有发现,好似是从凶手衣服上扯下来的。” 接着,徐少又野闻了闻,立马向后一仰头,刀伸到一边,同时眉头紧皱:“真臭啊!” 严智见状也凑上去闻了一下,闻完之后便跑到一边干呕起来。 薛义也过来闻,结果破口大骂:“妈的,尸……” 正要说,这缕丝线一定被尸水泡过,他忽然冒出了一股坏水,把刀口抽向萧麦:“小子,不是想办案吗,来闻一下。” 捕门中人主动递来表现的机会,萧麦怎肯放过?他沿着刀口一路闻上去,最后在那几缕丝线处停下,眉头紧皱。 臭,太臭了!好似一颗子弹直冲脑门,熏得萧麦差点昏厥过去。 但他还是强忍着痛苦,浅嗅低闻,凭借被强化过的鼻子,果然嗅出一股异常的气味:“三位大哥,这丝线上面,除了尸臭味之外,还有青苔和陈木的味道。” “嗯?” 三个人直接愣住,严智甚至又闻了一下,结果比刚才吐得更厉害了。 徐少野则呵斥道:“瞎子说瞎话,哪有别的味道!净干扰我们办案。” 萧麦:“……” 萧麦本欲坚持己见,但想一想,对面都是资深捕快,自己一个后生晚辈,人微言轻,在他们面前显摆什么? 从谏如流、不耻下问的君子始终是少数,多数人是见不得晚辈比自己强的。 更何况,这又不是拍短剧,主角非得嘴贱,让配角连骂个两三集,为了挑动观众情绪搁那儿硬拖节奏。 萧麦索性闭嘴,三人也不再理他,继续各查各的。 萧麦嘴上不说,心里却在嘀咕:“尸水、青苔、陈木——这不就是,辟邪之眼看到的那口棺材吗?” 辟邪之眼,提前预判了下一步的侦查方向,这令萧麦喜出望外。 “原来,官侠的天赋技能,就是跳过冗长的搜证和排查阶段,直接把案犯的底裤扒下来!” 此前,萧麦还忧心忡忡,凭古代的刑侦技术,想要破获流窜犯作案,可以说难如登天。 即便他参与进来,也完全没有破案的把握。 可现在,系统竟赋予了自己,如此强横的破案天赋! 这局稳了啊! 由于过度兴奋,也会导致眼病复发,所以萧麦很快平复好心情,轻松愉快地思考起凶手与棺材间的联系。 “凶手难道是从棺材里爬出来的?” 棺材里爬出的凶手,难免会让人想到,僵尸鬼怪之类的东西。 “莫非这个世界里面,存在一些超自然力量?” 萧麦有点不敢相信,因为僵尸鬼怪,在武侠世界中,明显超模,意味着这个世界上存在比武功更加强大的力量:“武侠系统,把自己丢进神魔世界,多少有点无聊了吧?” 思来想去,萧麦决定问一下:“三位大哥,你们说,这世上究竟有没有妖魔鬼怪,生死轮回?” 这个问题,哪怕在现实世界中,也经常有人提,更别说是近似古代的武侠世界了,所以没有暴露穿越者身份的危险。 三人也只是对萧麦提问的动机感到疑惑。薛义反问:“问这作甚?” “一夜之间,血洗县衙,受害者死状如出一辙,明显是一人所为,可一个人如何杀害几十个人?” 徐少野根本没想到,萧麦是在套话,立即用凶狠的语气说道:“蠢货!一夜杀几十个很多吗?杀几百个的都常见。之所以杀不过一千个,不是杀不了,而是天亮了。” “可这些尸首,并非刀剑所伤,而是利爪。”萧麦蹲下身,在一具尸体上摸了摸,“这利爪的宽度、深浅排布,都类似于人的五指,就像传说中的——僵尸。” 薛义终于从萧麦的话语中,找到了智商优越感:“我一开始就说了,凶器是某种钢制兽爪。身为捕快,迷信妖魔鬼怪,以后还怎么办案?” 严智也说:“我办案多年,只见过装神弄鬼,没见过妖魔鬼怪。” 萧麦点点头:“多谢三位大哥指点,以后办案,我再不会往妖怪身上无端联想了。” 不耻下问的人少,好为人师的人多,萧麦说丝线上沾有青苔和陈木的味道,众人都不高兴,可萧麦多谢三人的指点,他们就挺开心的。 只是薛义还注意到一个细节:“以后办案,你还想当捕快啊?” 辟邪之眼就是专门用来办案的,以后不办案,不就浪费了吗?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这……我一直想当捕快。”萧麦淡淡地回复道,然后转移话题,“对了,我先前验尸时,发现一个很奇怪的地方。” “说来听听。” 萧麦指着一具尸体的心口位置说道:“他的心口有点略微隆起。” 为了更直观些,萧麦扒开了死者胸前的衣物,于是三人皆看到,死者的心口处,真的鼓起了一个大包。 “不止一人如此,我排查过的每具尸首,都有心口隆起的状况。三位前辈见多识广,能否赐教,这痕迹究竟意味着什么?” 严智蹲下身,摁压隆起处后,叹了口气:“造成这种痕迹的原因,最有可能的是,凶手是以某种高深内功,隔空捏住死者心脏,向外一拽,导致心脏与胸骨破裂,伤口外凸,皮肤渗出大量鲜血。” “啊?”初次直面内功的威力,萧麦忍不住心生向往,“这高深内功,有点太高深了吧?” 薛义笑道:“没有金刚钻,谁揽瓷器活?那些有武林门派坐镇的地方就不说了,这天底下的县衙、府衙,从来都是高手最多,武力最强的地方。没两把刷子,谁敢挑衅官府。” “薛大哥,冒昧地问一句,凭您的武功修为,与凶手单挑,有几成胜算?” 薛义哈哈大笑,笑完之后,眉宇间掠过一抹,萧麦看不见的狠劲儿:“我的武功,也就比汪捕头强一点,你说有几成胜算?” 萧麦心里一凉。 当一个人说,自己比另个人强一点时,意味着这俩人就处于同一水平,甚至前者还要差一点。 人以类聚,徐少野、严智,能跟薛义搭伙儿,水平估计都差不多。一个汪捕头被凶手碾压,那三个汪捕头能赢吗? “若凶手此时突然返回现场,我等岂不是都要死?” 喜欢盲眼神捕的江湖武侠世界请大家收藏:()盲眼神捕的江湖武侠世界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2章 偷得秘籍 “奇怪,凶手既已凭空捏爆死者的心脏,为何又要用利器,割开对方的喉管呢?”萧麦又发现了一个疑点。 不止这一具尸体,萧麦调查过的每一具尸体,都浑身是血,伤痕累累,不管心口有没有凸起。 严智没把握地说道:“这恐怕要等凶手归案,才能知晓了。” 查着查着,四个人来到汪捕头的房间,这里没有尸首,但薛义三人却搜得很仔细,最后从衣箱最底下,翻出来一个带锁的盒子,薛义拔出牙签,轻轻一插,咔哒一声开了锁,从里面拿出了一件宝贝:“哈哈,我就知道,汪捕头手上一定有货。” 萧麦不知箱子里有什么,但听到了翻动书页的声音,立即想到,箱子里面是一本书。 “薛大哥找到了汪捕头的看家绝学吗?” “不错,汪捕头这样的大能人,肯定有压箱底的宝贝。我看一下——《彩练刀法》?啧啧——”薛义翻阅过秘籍上的内容,语气顿时变得很失望,“这不是娘儿们练的武功吗?汪捕头怎么练这个!” “有的练就不错了,以为都跟薛家似的,家学渊源?”徐少野从薛义手中抽出秘籍,翻阅后也皱了下眉头,“这套武功,的确差点意思,还不如我捕门的天罗刀法。” 严智则说道:“汪捕头凭一部不入流的武学,成为六品上的捕快,的确是天纵英才。可惜,这年头不缺英才,缺机遇。” 原来,“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的天干计数法,捕门自己都觉得不方便,私底下也用“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无”来称呼品级。 “三位大哥,这本秘籍,能让我看一下吗?” 徐少野道:“怪事,你一个瞎子,看秘籍做什么?” “摸一摸,闻一闻,万一有意外收获呢?” 由于《彩练刀法》不是什么厉害的武学,徐少野并不在意,随手就交给萧麦。 “叮!” 系统界面发生变化,出现了新词条:“彩练刀法:0。” 尽管三人一致认为,彩练刀法是不值得修炼的下乘武学,但对于一穷二白的萧麦而言,蚊子再小也是肉,反正就是多一个词条的事情,何乐而不为? “玄黄印、铁臂拳、彩练刀,词条颜色是一模一样的,是我所收集的都是下乘武学,还是武学品级不做颜色区分?” 萧麦将秘籍录入词条后,就还给了徐少野。 徐少野则打开随身的机关木匣,将秘籍放入其中,忽然觉得有必要跟萧麦解释一下:“小子,搜找案发现场的武林秘籍,上缴藏书阁,是捕门的规矩。” “藏书阁?”萧麦顿时一阵心动,“入了捕门,就能去藏书阁,阅览群书吗?” “当然!前提是得立功受赏。不过,跟你小子是没啥关系的。哈哈。”徐少野忍不住笑了笑,笑完后,自己都觉得有些缺德。 搜完汪捕头的住处,贴上封条,四人又来到宋县尉的住处。 这个宋县尉,就是白嫖了萧麦三百两银子,气得萧麦恨不得用银子砸烂他嘴的宋县尉。 可惜,凶手先萧麦一步。 宋县尉负责缉贼捕盗之职,武艺自然也是不俗,伤势却都在背后,后颈一处,后背十几处。 显然是逃跑时,被凶手追到,摁在地上,一顿撕扯,凄惨而死。 铜臭味会腐蚀心智,武者可以贪财,但不能钻营;过分钻营,就会丧失一往无前的勇气。 宋县尉的武功,不在汪捕头之下,汪捕头尚且能跟凶手过个十几招,宋县尉就直接被当猪杀了。 薛徐严三人,也不在乎宋县尉的死。 三人忙着搜查他的居室,很快搜出来成箱成箱的金银珠宝。 徐少野被这些钱财,晃得一个劲儿眼晕心跳,忍不住咽了口口水,然后用装出来的怒意,来压制心里面的贪欲:“这个宋县尉,是个搜刮民脂民膏的狗官啊!” 萧麦适时说道:“的确是个狗官,朝廷念我诛杀泰西三狼有功,赏赐了三百两纹银。县尉骗我说,可以帮忙落户,结果三百两银子,只给我发了一张白票。严大哥可以作证。” 严智也笑道:“没错。当时弟兄们起哄,想让萧兄弟请客,结果从衙门出来时,啥都不剩了。” “拿钱不办事?这种恶人不能忍!”薛义拍拍胸脯,“我做主,把这三百两纹银,全部还给贤弟。” 萧麦寻思:“你们该不会是用这三百两银子封我的口,想把县尉的家产私吞了吧?” 寻思归寻思,三位大哥想干什么,不是萧麦能管的。萧麦并不贪财,只想拿回本来属于自己的那一份:“那真是多谢薛大哥了——” “叮。” “检测到宿主行为有悖官侠操守,警告一次,鉴于尚未获得官方身份,暂不惩罚。” “啊,我违规了?”萧麦大吃一惊,心想他只是拿回属于自己的赏钱,怎么就被系统警告了呢? “检测到宿主行为有悖官侠操守,警告两次,鉴于尚未获得官方身份,暂不惩罚。” “检测到宿主行为有悖官侠操守,警告三次,鉴于尚未获得官方身份,暂不惩罚。”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检测到宿主行为有悖官侠操守,警告四次,鉴于尚未获得官方身份,暂不惩罚。” …… 就在萧麦愣神的时候,警告次数,已经从一次升格到了四次,而且没有要停止的迹象。 他这才知道,在切换天赋技能时,身份也在切换;做出符合身份的事情,才能获得与之对应的奖励。 游侠纵情江湖,天马常伴左右;游侠伸张正义,故而歼匪诛恶可以获得成长。 豪侠家大业大,宝库吞金吐银;豪侠一掷千金,故而舍金弃银可以获得成长。 官侠扞卫朝廷法度,辟邪之眼勘破一切罪恶;目前尚未触发官侠职业的剧情奖励,但猜得出来,奉公守法,为民伸冤,惩治贪官污吏才能获得成长。 反过来,做了违背身份操守之事,就会被系统惩罚。 萧麦本有一颗侠心,做游侠、豪侠时,都没有违背过操守,所以不知道这件事。 做官侠时,对薛徐严三人,试图瓜分赃款的行径视而不见,严重违背操守,系统才跳出来。 只要违规行为不纠正,系统就会一直发出警告。 “有一说一,官侠守则也太死板了,我自己的钱都不能动?难怪官侠会被人耻笑为朝廷鹰犬,不合‘侠以武犯禁’之道。” 然而,这会儿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再说也没法后悔,官侠就是眼下最适合萧麦的身份。 萧麦只好立即改口:“多谢薛大哥,可这些都是将来给县尉定罪的赃款,怎可私相拿取?我相信,朝廷会给自己主持公道,将赏金归还于我。” 话一说完,警告立即结束。 “啊?”薛徐严三人尽皆愣住,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白花花的银子搁面前,真就看都不看一眼? 万一后面朝廷没有主持公道,不归还赏金呢? 薛义和徐少野都忍不住嘲笑,可笑完之后,又发现,若私取了宋县尉的钱财,萧麦可能会向上告发。 这就又轮到他俩不痛快了。 没办法,最后薛义只能把搜出来的钱财,全部录入档案,贴上封条,等着日后上缴捕门。他的信条是,我可以不拿,但我不拿的前提是,谁也不能拿。 处理完金银财宝,薛义又搜出来一本秘籍:“《妙烟指》?这梧都县,怎么净流行女人的武功?” “‘妙烟指’乃妙烟大师所创绝学,指如云烟,飘渺无极,女子修炼,事半功倍,算是入流的武学了。”徐少野的家世,没有薛义那般显赫,妙烟指在他看来,已经是相当不错的武功了——当然,品阶高不等于他想练。徐少野连自家的徐家刀法都没练明白,更没空练妙烟指。 正当徐少野准备将秘籍放入匣子时,萧麦再次开口:“徐大哥,这本秘籍,能让我看一下吗?” “你这瞎子很可疑啊,明明看不见,还对秘籍这么感兴趣。”徐少野一边冷笑,一边打量萧麦的神情,忽然灵光一闪,“该不会是想通过气味找秘籍,或者通过秘籍上的气味找人?” “我就是想过把瘾,练不成,摸一下也好。”见对方已经开始起疑心,萧麦索性把手一挥,“不让看就算了。” “呵。”徐少野也没惯着萧麦,直接把秘籍收入了木匣。 接下来,三人又开始搜查县令的居室,这里也是县令的死亡现场。 众人发现,县令最亲密的几个家眷,老娘、妻子、儿女,都死在了县令身前,鲜血汇成了水泊,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 似乎是在凶手步步紧逼之时,县令为苟活,把亲人都推了出去,但这个自私的行为,也没能保住他的性命。 “快看,这是凶手的脚印。” 严智在地上发现一排脚印,是凶手诛杀县令后,退出房间时,踩在血泊上留下的。 萧麦蹲下身子,去摸索地上的血脚印。 徐少野见状立刻制止:“喂,你想破坏物证?” “我在判断凶手的身高、体重和年龄。”感官强化,不止强化了听觉、嗅觉、味觉,还包括触觉。 经过抚摸,萧麦很快在脑海中,勾勒出血脚印的样子。 严智不解:“凭脚印,就能知道身高、体重和年龄?” 喜欢盲眼神捕的江湖武侠世界请大家收藏:()盲眼神捕的江湖武侠世界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3章 僵尸作案 “每个人的身高、足长比例是差不多的。三位前辈可以测一下,你们的身高,大概是脚印的七倍略少些……据我估算,凶手大概有五尺三寸。” 徐少野直接笑出声:“哈哈。五尺三寸,凶手是小孩子啊?” 萧麦疑惑:“五尺三寸,就是1.76米,怎么说是小孩子?” 严智先是测算了一下自己的足长,然后乘以七,发现确实跟自己的身高差不多:“这个测算身高的方法是对的,但萧兄弟应该是算错了。凶手的身高是七尺六寸。” “七尺六?”萧麦马上反应过来,这个世界,1尺=23厘米,比现代1尺=33厘米要短得多,“没错,是我算错了,凶手身高七尺六寸。” 薛义追问:“体重呢?” “胖子的脚印边缘会很清晰,瘦子就要模糊一些,这几枚脚印,介于两者之间,说明凶手不胖不瘦,身材中等。年轻人的步幅长,擦痕少,老年人的步幅短,擦痕多,依我看,凶手的年龄,大概在二十五到三十岁中间。” 三人闻言,心生好奇,都忍不住原地测试了一下,发现萧麦的计算完全正确:凶手的身高跟自己差不多,但步幅略短,这证明他的年龄略长于自己。 薛义笑道:“这些,都是你爹教你的?” 萧麦点头:“也有些是衙门里的叔伯传授。” 徐少野不无遗憾地说道:“麻衣捕快里面,也是卧虎藏龙,捕门按理应当破格录用。” 薛义道:“脚印的情况,了解得差不多了,继续搜查别的东西吧。” 武侠世界,崇武抑文,欲仕途坦荡,必须通过武举考试,纯粹的文人,只能给武官当副手。 县令尊为一县之令,武艺自然也是不俗的。 从他的居室中,捕门翻出了两部秘籍:《筑基要旨》、《五梅天仙掌》。 听到“筑基”二字,萧麦还以为来到了修仙世界,听薛义解说后方知,此筑基非彼筑基。武侠世界的“筑基”,乃是“锤炼根骨,奠定根基”的意思。 武侠世界中,根骨不行的人,是不能练武的,否则练着练着身体就毁了;根骨行的人,也要不停地锤炼,才能适应更上乘的武学。 找到《筑基要旨》这本书时,发现上面落了些灰尘,薛义遂笑道:“看来县太爷不甚勤勉,懒于筑基啊。” 接下来是《五梅天仙掌》,乃是五梅师太创立的武学。传说,五梅师太虽是女子,然身高八尺,猿臂狼腰,招法大开大合,所创五梅天仙掌,也是一门刚猛至极的武功。 为表示尊重,徐少野专门用红绸子,将秘籍裹起来,才小心翼翼地放入木匣。 萧麦得知此事,心痒不已,琢磨着怎么找机会摸一下。 “话说回来,破宅、丐帮、县衙,三个地方怎么都藏有秘籍?难道在这个武侠世界,秘籍都烂大街了?” “不对,不能算烂大街,这是正常现象。” “这个时代没有互联网,知识只能通过口述或书本来传播。武林高手,在家中藏秘籍,再正常不过了。 …… “大功告成!”薛义在库房门口贴上封条,抬手一拍,“让他们进来收尸吧。” 此时,县衙门前,已经围满了形形色色的人,大多都是捕快、衙役们的家眷。待捕门宣布解除封锁,除了部分从外地调来的捕快,其他每抬出一个,就会有一个家庭爆发出撕心裂肺的哭嚎。 原本,在衙门当差的儿子、丈夫、父亲,是整个家庭的骄傲,飞来横祸之后,好似整个天都塌了。 萧麦看不见这一幕,但只是听着,就不免生出兔死狐悲之意。想当初,单位给家里送来烈士的荣誉证书时,自己差不多也是一样的反应。 “儿啊,儿啊——” 这时,萧麦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是……王大娘?” “王大娘,王大娘!”萧麦立即循声挤进人群,来到王大娘身边,一旁的严智见状,也紧跟过来。 “王大娘……” “萧麦?”王大娘通红的脸上,挂着两大片湿痕,见到萧麦,立即扑上去,死死抓住他的手,“你还活着!你有没有看到,是谁害了我儿?” “大娘,对不起,我没看到。” 王大娘手一松,又扑回到儿子身上大哭,那声音好似一下一下地撕扯着自己的心脏。 “呃——”萧麦忽觉双眸一阵裂开似的剧痛,同时,那口长满青苔的棺材,一遍一遍地在视野中闪烁。 摧心、割喉、尸水、棺材、青苔……种种线索,好似化作千万条丝线,在萧麦脑海中揉成一团,怎么解也解不开。最后,一道剑光闪过,将这团丝线一劈两断,萧麦也猛然抬手。 “王大娘,我一定会查出真凶,将他绳之以法,给王大哥报仇。” 简单的一句话,每个字都铭刻着萧麦的决心,既是对王大娘的承诺,亦是发给自己的誓言。 王大娘仍身处悲痛之中,没听到也不理解这句话的含义,一旁的严智则听得清清楚楚。 他不明白,萧麦为何会发出这样的誓言。一来,萧麦不是捕快,怎能保证自己一定可以查出真凶?二来,凶手的武功深不可测,连自己都没有与之对抗的信心,萧麦如何将他绳之以法?三来,萧麦跟王大娘一家非亲非故,凭什么,舍出性命也要帮王家报仇? 思来想去,严智只能得出一个结论。 加入捕快这一行,很多人或是为了衣食无忧,或是为了耀武扬威,或是为了飞黄腾达。但也有人,是为了给百姓伸张正义,是为了将罪人绳之以法,是为了保一方朗朗乾坤。这种闪烁着人性光辉的壮士,固然稀少,但一直存在,前赴后继,身化明灯,忍受着孤寂与痛苦,为迷失在黑夜中的人们送去光明。 萧麦纵然没当过一天捕快,但他骨子里就是一个捕快,会对苦主感同身受,会视苦主的仇恨为自己的仇恨。若不能报仇雪恨,他的灵魂就永远不得安宁。 县衙血案中受害者的尸首,作为证据,暂时还不能被家眷领回,要集体安置在义庄内,等待进一步的勘验。 萧麦望着众人远去的背影,若有所思。 严智拍拍他的肩膀:“我们也该走了。” “去哪儿?” “我们这趟来,是要处理你的案子。眼下这桩案子,跟我们本来没有关系。若是小案,顺手也就处理了,但如此大案,得向上级汇报,派更厉害的人来。” “更厉害的人——”萧麦读过古代刑法史,深知在很多时代,都有命案必破的规定,一旦无法再时限内破案,主政官员就会受到严厉惩处,因此他们往往热衷于制造冤假错案,尤其擅长找替罪羊。 偏偏,萧麦自己就是最好的替罪羊。 “严大哥,凶手为何会穿着沾有尸臭味的衣物?” 严智挑眉,其实他早就注意到了这个疑点,但一时也想不通:“大概是某种特殊的癖好?” “尸臭,是一种强刺激性的气味,且不说谁会拿尸臭作爱好,关键是,县衙公人应该对尸臭非常敏感。凶手欲屠灭县衙,应该力求隐蔽才是,为何大张旗鼓,难道真就那么自信?” 严智这会儿,已经不把萧麦当成普通人看待了,而是一个可以对话的同行晚辈:“有道理。那你觉得,凶手此举的动机是什么?” 萧麦早已有了想法:“我猜,某种境遇,让他不得不穿尸衣。” “不得不穿?”严智最先想到的是被人逼迫,顿时再度泛起呕吐欲,毕竟,被人逼着穿尸臭衣物,实在是太恶心了,“究竟谁在逼他?” “我猜是他自己。” 严智脱口而出:“啊,变态?” “对,就是变态。浑身散发着尸臭味道,以利爪伤人,让你想到了什么?” 萧麦深知,自己人微言轻,说话没有分量,所以没有斩钉截铁地道明结论,而是对严智循循善诱,让他自己得出结论。 人,对自己,才是最深信不疑的。 严智也不孚所望,当一丝尘封的记忆被勾起,当即睁大眼睛:“僵尸?难怪你一开始,就把案情往僵尸鬼怪上面引,是早就想到了这一点?” 萧麦点头“对。但我想,这桩案子里,应该没有僵尸鬼怪,只有装神弄鬼。” 严智一拍手:“没错!”接触越多,严智对萧麦就越佩服,后者所做的结论,将目下所掌握的线索,全部串联了起来,包括一些萧麦自己都不知道的细节。 其实,现场比萧麦所想象的,还要恐怖。除了血腥之外,每具尸首都面部扭曲,显露惊恐之色,似乎在生前看到了极其可怕的画面。 这固然可以用,目睹凶手杀人如麻来解释,可这个解释,又怎比得上“看见僵尸”更合理? 严智追问:“那你可知,凶手为何要假冒僵尸?” 萧麦摇摇头,神色很是凝重:“我也不知道他的动机,但可以从这点入手,将凶手抓获归案。” “怎么说?” 萧麦扭头看向严智,尽管所隔眼罩:“我爹跟我讲过,他曾听过一种戏,名为僵尸戏,化个妆,带上假指甲,穿上特制的戏服,就能假扮僵尸了,且效果特别拟真,吓死人都不成问题。” “凶手若只是假扮僵尸,那没必要忍受恶臭,穿上尸衣。除非,他的心理已经彻底扭曲,真把自己当成了僵尸。” 严智连连点头,在萧麦的引导下,凶手的形象,正在逐渐变得清晰:“凶手既然把自己当成了僵尸,就会像僵尸一样去生活,对吧?” “对。僵尸会在哪里生活呢?” “坟地,或者义庄!”严智咬牙切齿,一字一顿地说道。 第14章 修炼内功 “嗯……也对。”萧麦本意是把话题往棺材上面引,毕竟,当辟邪之眼给出青苔棺材的线索,自己又从汪捕头刀口所留丝线上,嗅出尸臭、青苔与陈木味道后,就基本确认了,凶手藏在一口棺材当中,在模仿僵尸害人。 若论哪里的棺材最多,自然是坟地或义庄。 “贤弟快与我一起,将发现说予二位弟兄。” 倒不是说,严智特别高风亮节,不愿独占破案之功,而是凶手过于强大,他一个人对付不了。 这时,薛义和徐少野也在探讨案情,但一直原地打转,理不清个头绪,便决定直接将案情上报。 见严智喜冲冲地过来,立即笑道:“就等你了,一起回去打报告吧。” “我跟萧贤弟,刚商量出一点头绪,二位兄弟帮忙参详一下,有没有道理。” 萧麦全程无言,任由严智滔滔不绝,把凶手假冒僵尸,藏在义庄或者坟地的猜测说了一遍。 “呵,有点意思啊。”薛义笑笑,心里则有些复杂,他了解严智的能耐,绝无可能凭自己得出这个结论,所以一定有高人指点。 这个高人,无疑就是萧麦。 薛义瞥了眼萧麦,心道,堂堂锦衣捕快,竟输给一个没入门的小子,还真有点挫败感。 但挫败为挫败,严智的推断,薛义还是大体认可的:“单凭尸衣、利爪和死者惊恐的表情,就判断对方假扮僵尸,多少有点牵强,但眼下也没更好的解释,死马当活马医,先从这个方向入手吧。” 薛义表达完认可,徐少野自然点头:“凶手武艺高强,我三人最好一起行动,义庄和坟地,先从哪里入手?” “义庄。”严智已经思考了很久,当徐少野问起,便不假思索地说道,“我们至今都不知道,凶手为何要杀那么多人,但杀死这么多人的后果,就是衙门的停尸房装不下,只能寄存在义庄之内。” “也对,传说被僵尸杀死的人,也会变成僵尸。今天晚上,凶手可能会返回义庄,我们提前设伏,打他个措手不及!”徐少野已经开始摩拳擦掌。 薛义点点头:“我补充一下啊,义庄要查,坟地也不能放过,但这个任务,可以先交给其他衙役,让他们挨家挨户地清点坟冢。” 三人一致同意:“就这么定了!” 薛义本欲亲自回京城报告,如今案子有了眉目,就把任务交给了县衙内的一个公人,他则与两个同伴,准备前往义庄。 “萧麦,委屈你在天牢,多住一晚?整个梧都县,没有比哪儿更安全的地方了。” 萧麦连忙把头摇成了拨浪鼓,留在天牢,那不等于把命运,交到别人手里吗? 更何况,没有自己的提醒,他们怎知凶手躲在青苔棺材之中? “三位兄长,让我跟你们一起行动吧。这个案子,我也想尽份力。” 三人当中,只有严智明白你的动机,薛义和徐少野则满腹狐疑,后者更是不客气地说道:“瞎子,县衙里所有人都死了,就你没死,不排除你跟凶手里应外合的可能。不想被怀疑,就老实待天牢去。” “我,里应外合?” 萧麦解下眼罩,迎着刺眼的光线,跟磨砂一般的痛感,勉强睁开一双血红且浑浊的眼睛,说道:“无论是县衙卷宗,亦或三位兄长打上去的报告,一定都提到了我这么一个人。若是里应外合,我势必暴露,试问一个双目失明又不会武功之人,如何逃脱官府的追捕?” 一时间,三个人皆被问住。严智见状,从萧麦手里抽出眼罩,重新给他戴了上去。 “少爷的怀疑没错,贤弟的确有嫌疑,但嫌疑微乎其微,否则早就把你关起来了,何必等到现在?”严智打圆场。 义正词严地宣讲过后,萧麦的语气,也立即缓和下来:“我知道三位大哥是讲道理的人,否则早就抓我去顶罪了。所以我必须借这个机会,给自己彻底洗清嫌疑。否则,岂知下个主审官,究竟好不好说话。” 徐少野则依旧冷言冷语:“你也不说了,不会武功又是个瞎子,跟去又有何用?只能拖后腿。” “假如,我是假如,万一真在义庄,跟凶手打起来,结果没打赢,我至少能当个垫背的,给三位兄长争取时间吧?”萧麦直接豁出去了,反正现在一无所有,一条烂命就是干。 “哈哈,有点意思啊。”薛义直接被萧麦给逗笑了,“真到那时候,你别怨我拿你当垫背,就一起来吧。” “谢谢薛大哥!” 接下来,三人步行走向义庄,似乎是故意考验萧麦,走得特别快。萧麦听声辨位,用盲杖探测地形,死死地跟在后面。 这令三人不服不行,心道这萧麦果然不是寻常盲人。 很快,四人来到义庄,避开百姓聚集的前门,从后门入内。 义庄是存放尸首的临时场所,地方不大,从正门进去是影壁墙,影壁墙后是武圣殿,里面供奉着武圣人。穿过武圣殿,后面是个小院子,院子里种着一棵大槐树。 槐树后面则是府君殿,面积比武圣殿大出好几倍,里面供奉着泰山府君。在泰山府君的注视下,殿内整整齐齐地摆放着二十口棺材。 为了存放新来的七十多具尸首,司事命人把棺材都搬到后院,腾出地方,将尸首密密麻麻地放在了地上。 四人从后门进入,直接来到后院,就看到了二十余口棺材。 只一眼,甚至不用一眼,萧麦就暗道一声“不妙”,因为他没有嗅到青苔味,只闻到一股石灰味儿。 “敢问司事,你为何要在院子里洒石灰?” 司事很疑惑,薛义、严智、徐少野,皆是衣裳华丽的锦衣捕快,萧麦则是个瞎子,还一身穷苦百姓装扮,这四个人是怎么混在一起的? 他只能猜测,萧麦或许是捕门的密探,于是不敢怠慢:“启禀小老爷,石灰不但防潮杀虫,据说还有辟邪祛灾、鬼怪不侵的作用,所以小的就撒上了。” “完了。撒石灰的地方,不长青苔,凶手肯定没藏在义庄。” 萧麦想到这一点,不由得有些泄气。 薛徐严三人,则根本没想到这点,兢兢业业地打开了每一口棺材,又重新合上。 待合上最后一个棺材盖,徐少野拍拍手,得出结论:“凶手不在义庄。”殊不知萧麦在一个小时前就知道了。 严智也没指望,能直接在义庄找到凶手:“这义庄是梧都县尸气最重之地,今日又添了这么多具新尸。凶手喜欢假扮僵尸,那不可能不来。” 徐少野说道:“来也要等到晚上了。” 薛义笑道:“那不正好,先熟悉一下地形,再练练配合,免得打起来手忙脚乱。” 萧麦还在思考,怎么劝说三人,放弃在义庄的行动,“练配合”三个字,吸引了他的好奇心。 薛义想到什么,回头对萧麦一指:“你也得练。” “我?”萧麦表面困惑,实则大喜,暗道学本事的机会来了,“怎么配合?” “你的呼吸声太粗,白天还好,晚上很容易被高手听见,不就暴露了?我教你些粗浅的吐纳功夫。” “薛大哥居然要教我功夫!” 武学,在武侠世界,是极其珍贵的资源,有人肯指点几招武功,就好比现代社会,有人透露几句股市的内幕消息,堪称天大的提携与恩德。 萧麦没有那种自带龙傲天气场的主角性子,不会觉得别人给的好处都是自己应得的,所以得知薛义要教自己武功,连连鞠躬致谢,甚至一边感谢,一边自我反省:“我之前一直当薛义是个笑面虎,是不是太狭隘了?” 反省不到两秒半,就又听见薛义说:“男子汉大丈夫,大恩不言谢。司事,准备笔墨,让萧兄弟写个五百两的欠条。” “啊?” “怎么,嫌贵啊,告诉你,多少人想花钱学都有价无市!吐纳功夫,练好了能出内力。若非赶上对付凶手,我才不教你。” “呵呵——”徐少野跟严智,忍不住都笑了,显然,五百两银子教吐纳,属于典型的诈骗。但笑归笑,三人互为好友,肯定不会驳了薛义的面子,所以也没说什么。 萧麦也被气笑了,心道“果然”,薛义就是个笑面虎,不会做赔本的买卖。 “我可不能认栽。”笑过之后,萧麦冷静了一下,才说道:“多谢薛大哥,我愿意写欠条,不过要等到三天之后。” 三天之后,切换豪侠职业,五百两子多少能换点积分;你问为啥是三天后?因为这三天,要留着游侠天赋保命,势头不对随时召唤马哥。 薛义则不知道萧麦的小九九:“为啥要等到三天后?” “我若死了,没人帮忙烧纸,欠薛大哥的债怎么还?”萧麦急中生智,想了个绝妙的理由。 这个理由把薛义说动了,或者说,薛义本来就很信任萧麦。 严智在来义庄的路上,已经把萧麦立誓为王大娘报仇之事说给了薛义和徐少野,外加先前,拒绝瓜分县尉财产的事迹,萧麦在薛义眼里,已经是块榆木疙瘩了。 榆木疙瘩固然可笑,但也绝对值得信任。 薛义也时常感慨,身边滑不溜丢的泥鳅太多,正直可信的榆木太少,所以才允许萧麦打欠条,他相信只要萧麦有机会,就一定会归还。 第15章 走火入魔 “也好,三日就三日,吐纳是水磨功夫,得下大心血研习,我早点教,你早点练。” 萧麦早就注意到,薛义三人的呼吸,细密悠长,与普通人迥乎不同。 他偷学了很久,也没学明白,直到薛义传授,方知吐纳法虽不难,但无人指点此中关窍,琢磨一辈子也未必能琢磨出来。 当萧麦研究吐纳法时,三个捕快也练起了配合,关键是严智跟薛、徐两人的配合。 薛、徐同出捕门,早就培养出了深刻的默契,严智来自京兆府,跟他们的配合就差一点。 训练时,薛、徐轮流扮演凶手,让严智熟悉他俩的节奏,读懂他俩的动作,加深互相之间的默契和信任。 萧麦在一边被动旁听,得知三名锦衣捕快,都自认单打独斗不可能敌得过凶手,但也都坚信,三人配合拿下凶手不成问题。 “以前读的武侠小说,境界差距,都不是人数能弥平的。但这个世界的人,似乎不同意这个观点。” 一口气练到入夜,吐纳术已经升到了19点。 改换沿用了十八年的呼吸法,多少有些不适,时间长了,身体逐渐变得轻盈而温暖。萧麦尝到了吐纳带来的改变,于是加倍用功,可练着练着,开始全身酸痛,好似剧烈运动的后遗症。之后,每尝试一下吐纳,身体都会变得像要碎开一样。 “一定是经脉浅薄,承受不住高强度的内功修行。唉,点数完全不够用啊!” 根骨强化、经脉强化、血肉强化、感官强化,个个都是神属性,但强化点却很紧张。 萧麦觉得不能再这样蛮干,于是把手头上的资源盘查了一遍,发现目前掌握的玄黄印、铁臂拳、彩练刀,均为外家功夫,而修炼外家功夫,免不得要打熬根骨,所以根骨强化比经脉强化更重要,更别说还有比根骨强化还要紧的感官强化,暂时根本没有点数加给经脉强化。 “经脉浅薄,修行吐纳,事倍功半。” 萧麦的身体,本来就撑不住了,想通这一点,心态也不免懈怠下来,一不留神,就靠在树上睡着了。 不知过去多久,朦朦胧胧中,听到有人在呼唤自己:“萧麦,萧麦!” 昨晚,四人各自爬到义庄外面的大树上蹲点。 萧麦猛地惊醒过来,发现自己还坐在树杈上,身前则传来严智的声音。 “严大哥,什么时辰了?” “日上三竿了。” “凶手呢!” “没来。” 这个结果,早在萧麦的意料之中。他正要起身,把义庄内不长青苔,与丝线上残留的气味不符,所以凶手另有藏身之地的猜测说出,却惊讶地发现,自己的身体动不了了。 “怎么回事,严大哥,我为什么动不了?” 萧麦怀疑自己陷入了梦魇,然眼前景象十分清晰,轻咬嘴唇亦有痛感。 严智对萧麦的遭遇,似乎习以为常:“别担心,你做梦吐纳到什么时候?” “一直到睡着。” “这么拼命啊!看来你对武功还真是一窍不通。”严智摇摇头,“内功修行是很危险的,欲速则不达,你不小心练岔气,身体自然就动不了了。” “那怎么办,我不会瘫痪了吧?” “不至于,你忍着点。” 严智攥紧拳头,右手大拇指抵住中指指尖,令指肘自动隆起,这招在江湖中,被称作“凤眼拳”。 严智握起凤眼拳,在萧麦胸口各处穴位,用力捶打了七下。 刹那间,萧麦只觉几股气流,在经脉中乱窜,最后汇成一口浊气,被他咳了出来。 “呼——”萧麦长舒一口气,逐渐恢复对身体的控制,感觉神清气爽,“多谢严大哥,我今日才知道,内功修炼还有风险。” “嗯。”严智点头,再开口时,语气带上了几分赧然,“薛义跟我多年交情,当着他的面,我不好多说什么。他所传授的吐纳法,五百两银子当然不算贵,只是内容过于粗浅,用途也很狭隘,仅能用于隐藏气息,练到呼吸细密无声就行了,别贪多。否则开蒙时就养成坏习惯,日后修行高阶吐纳法,你怎么练怎么别扭。” ”萧麦对严智提到的新武学,产生了兴趣,“高阶吐纳法?吐纳之法,还有高阶、低阶之分?” “不止有高阶、低阶,还有上乘、下乘呢。”严智向萧麦解释,高阶、低阶是相对于同一境界而言的,上乘、下乘则指的是不同境界,“下乘吐纳法,以口鼻呼吸,气入肺腑;上乘吐纳法,以腠理呼吸,炁入经脉。” 腠理,指的是皮肤的毛孔和缝隙,萧麦头次听说,人居然可以通过皮肤来呼吸。 不只是萧麦觉得新鲜,甚至来讲述此事的严智,神色言语之中,都不乏对那种高深境界的向往:“当然,非先天经脉海量者,无以修行上乘吐纳法。” 严智抬手,看向自己粗糙的手掌心,上面遍布这一生辛苦修行,留下来的无数伤痕、老茧:“也不知我的经脉,够不够资格。” 原来,想要修行上乘吐纳法,不但需要万里无一的经脉资质,还需要名师指导。千里马易得,伯乐难寻。在这个门户之见深重的时代,没个好出身,修行之路,注定走不远。 “唉。”严智叹了口气,但很快又笑了笑,对萧麦说道,“言归正传,我跟老薛、老徐合计了一下,这义庄司事,为人还算勤勉,若凶手经常来此装神弄鬼,他一定会有所察觉。如今一无所获,证明这里不是凶手的巢穴。” 萧麦点头,他知道,三人蹲守一夜,才合计出这个结果,并不是三人愚钝,没提前想到这一点,而是害怕万一。万一司事就是没察觉,万一这里就是凶手的巢穴呢? 他们又不是推理小说的主角,拿着参考答案去推理,不考虑任何意外,永远直奔主题。 但萧麦手里确实有参考答案。 24小时的技能冷却期已过,萧麦再度发动天赋技能。 “辟邪之眼,告诉我真凶何在!” “检测到宿主并未正式拥有官方身份,暂时封印部分天赋技能,封印任务触发渠道。” “倏——” 黑暗虚无的空间之内,忽然有了强烈的距离感。 在某个遥远的地方,出现了一口棺材,那棺材已经有些年头,乌黑且腐朽,棺木上长满了斑驳的青苔。 画面一闪而过,视野重新回到虚无。 透过眼罩,萧麦揉了揉酸胀的双眼,回忆上次看到的画面,与这次别无二致。 “被封印的辟邪之眼,只能看到这么多吗?” “那完全解封的辟邪之眼,是否就可以看到棺材的具体位置,或者躺在棺材里面的人。” 萧麦还在思考辟邪之眼的作用,严智已经接着说道:“咱们也先回县衙吧。” “嗯。”萧麦摸索着,便要从树干上划下去,大概是清晨露水重,打湿了树干,正好被萧麦摸到,让他整个人一激灵。 严智疑惑:“你抖什么?” “严大哥,我知道凶手藏在什么地方了。”识海中的那道灵光激荡全身,带来豁然开朗的舒爽感。 “……”严智犹豫了一下,问道,“当真?” “人睡觉的地方,叫什么?” “床啊。” “对啊。人睡觉的地方,不是卧室,不是客栈,不是酒楼,而是床。” “同理,僵尸待的地方,叫什么?” 不是义庄,不是坟茔,不是乱葬岗。 严智改写了最初的答案:“是棺材。” 萧麦问:“那什么地方有棺材?” “义庄、坟地……还有,棺材铺!”严智眉头一舒,恍然大悟,“我猜到了!凶手假扮僵尸,定会给自己打造一口棺材。若凶手是梧都县人,那么,在接下来的排查中,谁家找不到这口棺材,谁就是真凶!” “严大哥说得对,我们一起棺材铺。” “嗯!” 造棺材是一门技术活,整个梧都县的棺材,都来自王记棺材铺。 巧的是,这家棺材铺,正是王大娘夫妇经营的。 “这账本,跟我儿的命案有何关系?” “大爷、大娘,现在还不好说,不过你们放心,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京兆府和捕门的差爷都来了,一定可以把凶手抓拿归案。” 萧麦的劝说,让王大娘的心情,稍微好了一些。 她长长地叹了口气:“老头子病倒了,我也没什么心力,这两年的账本都在,你交给差爷,让他慢慢看。” “好的。” 换做平时,王大娘肯定八卦,萧麦是怎么跟公差混一起的。但正如她所说,爱子惨死,心力交瘁,实在无心管别的闲事。 萧麦对打扰王大娘一事很抱歉,但办案就是这样,往往要揭开受害者的伤口,才能接近真相。 他把账本交给严智,然后继续问道:“王大娘,我有一个问题,对查清王大哥的冤屈可能有帮助,就是……在梧都县,有没有那种,对棺材有特殊癖好的人。比如说,喜欢把棺材当床睡的?” 第16章 求仙问卜 王大娘木讷地摇摇头:“没听说过。” “那有没有人,明明看上去没死相,却给自己购置了一口棺材,之后也的确没死的人?” “没……”王大娘正要继续摇头,识海中突然蹦出来一个名字,“你问这个作甚,他跟案子有关系吗?” 萧麦的心,轻颤了一下,身后严智的手,颤得更厉害,险些一不小心,撕裂指尖的账本。 严智问道:“是谁?” 王大娘对严智这样的公差,天然有畏惧心理,赶忙实话实说:“大概半年前,王大少爷,名字叫王无忧,没病没灾,却托我们给他打了口棺材。两个月前,也就是七月份,王无忧失踪了,官府也查不到去向,乡亲们都说,大少爷是自杀了。” 严智立即又问:“为何自杀?”他预感到,自己已经锁定了真凶,声音中有着掩饰不住的兴奋。 “败光了祖宗家产,典卖了妻妾儿女,一无所有,唯有一死啊。” 严智敏锐地察觉到里面有猫腻:“败家?一个大少爷,再怎么吃喝玩乐,也不至于把家败光。是惹上官司,还是染上赌瘾?” “对,就是赌瘾,他在庆老爷——哦不,王庆的场子里,把家产输光了。”王大娘也意识到不对,开始积极回忆此事,“哦,也有种说法,是大少爷没输那么多,是王庆联合他的书童,在契据上动手脚,把一亩田产改成了千(仟)亩田产。大少爷不服,去官府上告,却被县太爷以诬告之罪打断了一只手,自那之后,才变得浑浑噩噩。” “好,多谢王大娘提供的线索,这账本作为呈堂证供,我就先带走了。贤弟,咱们赶紧回衙门。” “嗯,王大娘,我先走了。” “慢走啊。” 在回县衙的路上,严智满面春风,连走路都是飘的:“一切都对上了。睡棺材,扮僵尸,跟县衙有仇怨,甚至连为啥此时动手,都有了解释。王无忧肯定是想连县衙带丐帮一起收拾,结果丐帮先被你灭掉,他得知此事,害怕有人赶在他前面灭县衙,就先下手为强了!哈哈……咦,贤弟怎么不开心啊?” 萧麦如何开心得起来。 “若王无忧只杀了狗官一人,我会敬他一杯;可他想杀掉的,是县衙里的所有人。难道那些人,都该死吗?” 狗官手底下,确实有很多帮凶,但更多的,是只想努力活下去的芸芸众生。 王无忧却不分青红皂白,连砍柴烧水的伙夫、抬轿喂马的杂役、端茶倒水的丫鬟都杀,他们又犯了什么罪呢? “王无忧,你杀了那么多人,想来冤仇已解。” “那接下来,就轮到我为王大哥,为无辜枉死的人们,伸冤了。” 萧麦打定主意,深深地吸了口气:“王无忧躲在棺材里,消息怎能那般灵通?想来是有人通风报信。” “哈哈,等王无忧落网,报信的也跑不掉。”严智甚至根本不把这事当回事。 “差不多得了。”萧麦深吸一口气,决心冒着被系统惩罚的风险也要说,“我怀疑,这个通风报信的乡亲,也是同情王无忧的冤屈,何必那么较真?” “啊?”严智忍不住重新审视萧麦,“原来,贤弟也没那么死板。” “死板?”萧麦这才想起来,自己如今的身份是官侠,按道理应该严遵法度,恪尽职守。可表达对凶手的同情立场时,系统并没有跳出来予以警告。 经此一事,萧麦确信,官侠系统,并不强迫宿主,成为彻头彻尾的朝廷鹰犬,宿主仍然可以拥有自己的善恶立场,可以在律法与人情之间进行取舍。 严智这边就更无所谓了,毕竟案子查到什么地步,最终抓多少人,并不是他可以决定的。 来到县衙,薛徐二人正在听取衙役的汇报。 见状,严智干咳一声:“查得怎么样了?” “暂时还没什么发现。”薛义见严智,故作平静之下,掩藏着一脸的春风得意,不由问道,“你有发现?” 严智扭头问向衙役:“梧都县,是不是有个叫王无忧的人?” “有,他上上个月失踪了,不过,我们还是去验了他家的祖坟,没有发现疑点。” “他身高多少?” “这个……”衙役一时半会儿还真想不起来,“大概……” “是不是七尺六寸?” “对对对!” 薛义、徐少野本来是坐着听汇报,闻言都站起来了。 “体型如何?” “不胖不瘦,中等身材。” “年龄呢?” “这……快三十了吧。” 三重验证后,严智终于问出了最关键的问题。 “他是不是在衙门受过委屈?” 衙役哑口无言:“……” “怎么不说话?” 衙役把头压得很低,眼珠子叽里咕噜地乱转:“启禀大人,他半年前诬告王庆,太爷就赏了他一顿板子,不知这算不算委屈?” 严智闻言,伸出手去,一把抓住衙役衣领,一身横练肌肉,单臂就把他举到空中,厉声呵斥:“我在衙门当差这么多年,头次听说,打板子能把人手打断,你说算不算委屈!” “大人饶命,他的手,不是我们打断的,是牢里的犯人弄折的!”衙役带着哭腔喊道。 “还不说实话,信不信我把你的手也弄折!” “是王庆!王庆买通狱卒和囚犯,打断了他的手,小的只是个衙役,怎么斗得过庆爷啊!”衙役为自己的冷眼旁观开脱。 这会儿,薛义、徐少野都站了起来,薛义还是一脸笑模样,徐少野则是怒不可遏,上去就是哐哐两个耳光:“婢养的玩意儿,这么重要的线索不汇报,让我们白忙活!” 严智见状松开手,轻轻遮拦徐少野:“好了好了,他们也是怕上面怪罪。” 衙役没了支撑,骨头一软瘫在地上,诉苦道:“大人,王无忧只有三脚猫的功夫,怎么可能是犯人呢?” “滚!”徐少野作势要踹,衙役听到“滚”字如蒙大赦,咕噜一下爬起来,刚跑到门口,身后又传来薛义的声音:“站住!” “大人还有何吩咐?” “凶手的身份,若走漏半点风声,我就请你去捕门的大狱坐坐。” 薛义音量不高,可在衙役听来,犹如催命一般,比徐少野的怒骂更骇人。 “是,是!” 衙役连滚带爬地走开之后,严智不免有些担心,提醒徐少野:“常言道,强龙不压地头蛇。对地头蛇还是客气一点,免得他们暗中使绊子。” 徐少野则不以为然:“下面的这些捕手,个个都是媚上欺下的贱骨头,打心眼里觉得挨上头的打骂天经地义。你待他们好,他们只会暗地里骂你白痴。” “哈哈——”薛义不置可否地笑笑,转头看向严智,“士别三日,刮目相看啊。你是怎么查出这个王无忧的?” “运气。” 薛义冷笑一声:“呵,以前怎不见你有这般好运气,我看你是多了个好帮手。是吧,萧麦。” 萧麦语气平静:“我只是提了几个点子,嫌犯是严大哥挖出来的。不过,只是嫌犯,还不能确认就是真凶。” 于是,严智就把二人推理调查的全过程,跟薛徐二人复述了一遍,二人听得连连点头。 “八九不离十。凶手的身份已确认,接下来就是调查他的藏身之处。你能不能再想个点子出来?”薛义此时,对萧麦的兴致,甚至超过了缉凶。 萧麦早就有主意了,但他不想显得自己太聪明,于是装作思考很久,直到徐少野都有些不耐烦了,方才开口道:“常规办法,就是派遣衙役全县摸排,一定有人知道王无忧的下落。” 这个常规办法,也是薛徐严三人不约而同的主张。 严智立即问道:“那非常规办法呢?” “把梧都县所有的卦师、相师、风水先生,全部请过来。” 徐少野一听,连装狠都顾不上,直接乐了:“你该不会是想求仙问卜吧?” “求仙问卜,当然不如自己做主。”萧麦刻意卖了个关子,“且请来便是。” 严智有些担心:“贤弟,丑话说在前面,大家对你的信任是有限的,你可千万不能出错啊。” “没有把握的事情,我不会浪费三位兄长的气力。” 薛义笑道:“行,给你个表现的机会,但只有一次。” 徐少野有些不服气:“你们真信他啊,一个乳臭未干的毛孩儿,哪里懂什么断案?反正我不信!萧麦,你现在说清楚,为啥要请风水先生?” 第17章 聚阴之地 “这个徐少野不按套路出牌啊!”萧麦忍不住腹诽道。 正常套路,应该在问出王无忧下落后,再揭秘自己的推理过程,就像推理小说那样。 可是徐少野不准自己当侦探,必须立即揭秘。 “行行行,官大一级压死人,我说就是了。” 上级可以给下级讲话云里雾里,搞些“云在青天水在瓶”的谜语;下级汇报则必须把话讲清楚,敢跟上级说谜语,上级直接跟你急,哪怕上级本人就最爱说谜语。 萧麦只好提前透底:“王家祖坟,没有凶手的下落,那他很有可能,把栖身的棺材,布置在了别的地方。一般人选墓地,会选风水宝地;可王无忧的情况有些特殊。” “民间传说,世上有种凶煞之地,名唤‘养尸地’,在养尸地埋葬的尸首,不但不会腐败,久之还会变成僵尸。我不知王无忧有没有听过这个传说,但他一心复仇,极有可能选个凶煞之地埋骨。” 三人听完萧麦的解释,都觉得不是太信服。徐少野更是直言不讳:“纯属猜测,毫无根据。” 严智也问:“还有更扎实的证据吗?” 萧麦早有准备:“还是当初,挂在刀口上的丝线,我在上面嗅到了陈木和青苔的气味。毫无疑问,陈木就是腐朽后的棺木。王无忧的棺材,是六个月前打造的,这种棺木,放在室内,十年也不会腐朽,只有放在室外,日晒雨淋,才会在短时间内糟烂成这样。” 徐少野道:“还以为你有何高见。王无忧的棺材,不放在室外,难道放家里?” “徐大哥莫急,听我继续说。梧都县地处北方,光照充足,气候偏向干燥,但只有阴暗潮湿的地方,才能生出大片大片的青苔,以至于在凶手的衣物上留下气味。那么问题来了,凶手为何不选个阳光干燥之处落户,偏要精挑细选一个阴暗潮湿之处安家?” 严智眼前一亮:“他要找养尸地,变成真正的僵尸!” 经过萧麦的分析,徐少野都感觉被说服了,至少他找不出反驳的理由。 薛义点点头:“这个分析,还算有点意思,那就把人叫来审一下。” 县衙的动作很快,立马就把全县的风水先生,都喊了过来。 萧麦本打算参与审问,却被徐少野拦住,这次他没再一脸凶横,而是笑得意味深长:“查案,的确看天赋,灵光一现,能少走很多弯路;审讯,只能看经验,审的人多了才能掌握门道。也该轮到我们露一手了。” 然而,说是给萧麦露一手,实则根本不让他靠近,似乎生怕萧麦偷师。 可萧麦听力好,哪怕薛徐二人,把风水先生拉到密室审讯,萧麦竖起耳朵,也能听出来一些。听完后不由哂笑:“就这?” 这个时代没有录像设备,刑讯逼供还是主流,二人连哄带骗外加推搡打骂,纵使风水先生个个老江湖,三两个回合下来,也就吓得全撂了。 可他俩审了两轮,就是没人承认,跟王无忧有过接触。 于是,徐少野又怒气冲冲地跑出来质问:“萧麦,你的点子不行啊,这些风水先生,没一个见过王无忧。” 萧麦顿了一下,淡淡道:“意料之中。” “你耍我们!”徐少野说着就要来掐萧麦的脖子,好在被严智及时拦住。 “莫冲动、莫冲动。贤弟,你葫芦里究竟卖得什么药?” 萧麦说道:“本案有个关键疑点,就是半年之前,王无忧还是个本事稀松平常,被丐帮和县衙随意拿捏之人。短短半年,甚至只有两个月,王无忧就成了单人屠灭县衙的高手。这段时间,究竟发生了什么?无外乎两种可能。” “其一,王无忧得了天材地宝、灵丹妙药之类的奇遇;其二,他有高人指点。” 薛义眉眼微挑,沉思过后,忽得双掌相击:“养尸地的位置,是幕后高人指点给他的!” “哦!”徐少野也恍然大悟,之后又冲向萧麦,“害我们忙活这么久,就为帮你排除一种可能,该打!” 萧麦则为自己叫屈:“徐大哥,我可从来没说过,把风水先生抓过来,是为了审问谁跟王无忧接触过啊!我只是觉得,风水这行,骗子太多,把所有人都喊来,总得有个会真本事的,帮咱们找出养尸地吧。” “你,你不早说!” “都不让我近身,我咋说啊。” “别吵了别吵了,再吵下去,天都黑了。老薛、老徐,麻烦你们再审一遍吧。” 从一堆风水先生中,甄别出谁有真本领,还是挺麻烦的一件事。 这些人里面,许多人一辈子没听过“养尸地”仨字,都能东拉西扯硬掰扯一大堆,最后把手一指,让捕快们去荒地里找王无忧的棺材,把薛义、徐少野气得不轻。 最后,十几个风水先生里,只有一个告诉众人,他不知道啥是养尸地,但听他爹说过,梧川县有个“蛇盘涧”,看似藏风聚气,实则聚的都是阴气。 埋尸于蛇盘涧,尸体就永远不会腐烂,会一直吸纳天地阴气,生生世世给后人带去霉运。 第18章 棺中尸人 是夜,四人带着五十多个衙役,在风水先生的指引下,来到蛇盘涧。 蛇盘涧位于两座东西走向的山丘夹缝中,常年不见天日,渗出的地下水,汇成了一片片浅滩。 不知为何,浅滩当中,堆积着许多动物的尸骨,不但污染了水源,还带来了恐惧。 浅滩周围,生长着一些低矮的灌木,不时有黑影掠过其中,发出古怪的声音,骇得众捕快惊呼连连。 “山狐野兔,怕个锤子!”徐少野忍不住怒斥众人,他本来不害怕,可被气氛感染,腿肚子筋似乎也开始抽搐。 严智的心情倒是不错,月光、火把的映照下,四处遍生的青苔,印证了先前的全部推理。 “贤弟,这次估计是找对地方了。” “嗯。” 萧麦勉强应了声,心里则在想:“古书上说,临阵对敌,口中有唾,方为勇士。我胆子不是挺大的吗,这会儿怎么口干舌燥的?” 这时,队伍前面,传来一个惊喜的声音:“捕头快看,那是不是一口棺材?” 在蛇盘涧的最深处,明明地形封闭,却微微有风。那风又不是一般的风,而是阴风,吹在身上,穿肌透骨,带来极为令人不适的恶寒。 一口腐朽发黑,又遍布青苔的棺材,正静静地躺在风眼之内。 薛、徐、严三人彼此交换过眼神,又不约而同地朝萧麦看了一眼。 最后,徐少野指着两个衙役说道:“你俩,把先生跟瞎子都送回去。” 正在努力调整心态,准备待会儿直面生死的萧麦,直接愣住:“啥?” 严智道:“贤弟,先前跟你开玩笑的,哪能真让你垫背。回去吧,等我们的好消息。” 萧麦甚觉意外,但还是说道:“多谢三位兄长,但这里所有人都能走,唯有我不能走。擒住真凶,我才有出路。” “哈哈,有志气!”三人见萧麦态度坚决,也就没再客气,派人先送走风水先生,然后又指使衙役,“你们俩,去把棺材打开。” “啊?哦……哦……哎哟!”被指派的捕快,捂住肚子,满地打滚,“头儿,我突然肚子疼,哎哟,受不了。” 另一个衙役见状,也有样学样,坐在地上,抱着腿:“哎哟,我腿抽筋了。” 徐少野见状,上前一人给了一脚:“你们两个混蛋,连瞎子都不如,给我起来!” 然而,两个衙役都打定主意,这三位都是过路神仙,给他们干活儿也得不到升职,上前开棺则有送命的风险,所以宁死也不上去。 徐少野又看向其他人,结果目光所及,众衙役纷纷屈腿躬身,如躲避弓箭一样,对他避之不及。 “混蛋啊!这么没出息,难怪一辈子当麻衣捕快!” “我要是锦衣捕快,我比你还猛。”这时,人群中有衙役小声嘟囔。 “是谁在胡说八道!别以为我找不到你。萧麦,刚才是谁在说话?”徐少野想把那人揪出来打一顿。 萧麦则道:“徐大哥,算了,人多只能添乱,关键时刻还得靠自己。” 薛义转身对众衙役说道:“你们守住涧口,好生瞧着,锦衣捕快是怎么办案的。” 众衙役如蒙大赦,纷纷退到百步开外,准备势头不妙,就脚底抹油。 试问他们何以畏惧至此?答案很简单,血洗县衙的殷鉴不远。最能打的县令、县尉和捕头,都被当猪狗一样给宰了,剩下的乌合之众,自然毫无斗志。 三名锦衣捕快,则抱团来到距离棺材十步开外的地方,然后,徐少野从机关匣中,取出了两把形似钩镰枪,一端连着铁链的奇门兵器——琵琶锁。 琵琶锁,是捕门中人的专用兵器,一般用于擒拿内功高手。使用时,将枪尖刺入犯人体内,穿透琵琶骨,再用镰钩卡住肩膀,最后给枪尖和镰钩的交接处上锁。没有钥匙,谁也取不下琵琶锁;一旦被上琵琶锁,天大的武功也使不出来。 徐少野这时拿琵琶锁,自然不是给凶手上锁,而是为了开棺。 他掷出两把琵琶锁,一左一右,不偏不倚,刚好卡在棺盖的边缘处,然后双臂发力,只听得“刺啦”一声,棺盖就被掀了起来。 “扑通——” 棺盖落地,在这个寂静的夜晚,惊得远处衙役都纷纷哆嗦了一下。 然而,落地之后,就没其他声音了。 严智问道:“棺材里没人?” 徐少野则说:“一试便知。” 他收回琵琶锁,又将其中一只,丢向了棺材。 毫无疑问,徐少野的本意,是要用琵琶锁,勾住躺在棺材里的人。 说时迟那时快,棺材之中,忽然伸出一只手,紧紧抓住了琵琶锁。 见此情形,薛义和徐少野都吃惊不小,只因琵琶锁乃精钢锻造而成,镰钩、铁枪都锋利无比,可谓吹毛断发。棺中人竟徒手握抓,武功之高,简直令人匪夷所思。 紧接着,一个面目好似蜡像融化的人,直挺挺地从棺材里坐起身,一袭墨绿色的衣衫,好似长了一身青苔,正应合刀口所留之丝线。 三人仅仅是与之打了个照面,就顿感惊恐之意,在心头疯狂滋生。 棺中尸人,用他那外凸的眼球,扫过三人后,一道含糊不清的声音,从喉咙里面滚出:“杀尽天下公门狗!” 说罢,尸人猛一发力,就拽得徐少野一个趔趄,跌跌撞撞地滑向棺材。 薛义、严智见状,立马上前,一手抓住徐少野,一手抓住琵琶锁的铁链,与尸人角力。 “哗——” 三人稳住阵脚,再一步步向后退,拽着整个棺材都在地面滑动。 见坐在棺材里,没办法发力,尸人便将气息一提,整个人嗖的一下站起身,跳出棺材,站在了地上。 江湖中人,重视下盘,普遍修炼千斤坠的法门。尸人也不例外,双脚刚一沾地,就仿佛有了千斤之重,对面三人龇牙咧嘴,也难以撼动尸人半分。 尸人正要得意,忽听“嗖”的一声,似乎有什么东西朝自己飞了过来。 “嘭——” 一块石头,砸中了他的头顶。 “掷石:12。” 第19章 剖心之刃 11点的掷石武技,完全不足以百发百中,但萧麦运气好,凭着感觉一下子就打中了。 接下来,萧麦将手里的石头,一块一块地掷向尸人。 这种程度的偷袭,连给尸人挠痒痒都不够格,也正是察觉到没危险,尸人才不躲不闪。 然而,石头伤不了人却烦人。 气恼之下,尸人不再打持久战,猛然间激发全身气力,瞬破三人阵脚,把三人猛拽向尸人方向。 薛义忙道:“松手!” 话音未落,三人同时松手,薛义、严智松开徐少野,徐少野松开铁链。 抢过琵琶锁的尸人,将琵琶锁往身后一丢,但见一道电火花闪烁,琵琶锁就扎在了身后的石壁上。 “是个硬茬。”徐少野甩了甩酸痛的双手,收起琵琶锁,从机关匣中拽出了一支九节鞭。 薛义则把捕门的通用装备雁翎刀收回,拔出了两把乌黑的砍刀。 刀身不足二尺,刃口向内,像是菜市场猪肉摊上的家伙。相较于普通刀具,这种砍刀更符合人体力学,挥砍起来更加顺手;但缺点也很明显,就是砍刀没办法做得很长,遇见长刀很容易败下阵来。 薛义提前知道,凶手使用的是钢制兽爪这种短兵器,才放心换用的砍刀。 严智则是坚信一寸长一寸强,拔出了事前插在地上的霸王枪。 相较于一般的红缨枪,霸王枪的枪头更宽大,破甲能力更好,枪身也更加坚固,是黑白两道都十分钟爱的兵器。 三人刚摆好阵势,尸人已冲至近前,他左手如常,原先右手的位置,被一只钢制兽爪所取代。 严智执霸王枪顶上,尸人右爪迎上,枪爪相抵的瞬间,尸人向下一压,严智枪尖就朝地面一伸,被尸人一脚踩住枪头。 接着,尸人挥动左手,一掌劈向严智胸口,明明相隔甚远,胸口被掌风扫过的感觉,就像受到一只铁锤重击,砸得严智气血翻腾。 紧接着,尸人又变掌为爪,像凭空揪住严智心脏一样,往后一拽。 “扑棱——” 眼见严智的心脏和胸骨,就要被尸人捏爆,千钧一发之际,徐少野甩出九节鞭,缠住了尸人的左臂,令其暂时无法行动。 薛义则旋身如月,绕过严智,飞身掠至尸人身后,然后压下双腿,挥动双刀,猛砍尸人的腿。 这一刀若是砍中,哪怕练过金钟罩铁布衫的高手,也得乖乖留下一条腿。 尸人连忙高抬腿,躲过刀锋,严智顺势拔出长枪,又猛地向前一刺。 “扑——” 锋利又霸道的枪尖,在距离尸人心口仅剩半寸之处停下,竟是尸人的左手,紧紧抓住了霸王枪柄,另一边用九节鞭捆住尸人左臂的徐少野,被尸人拽得一趔趄。 此刻,攻击尸人下盘的薛义,一刀不中,又出一刀,砍向尸人的另一条腿。 电光火石间,尸人踩下抬起的那条腿,一脚踩中砍刀,薛义措手不及,扑通一声趴到地上。 借助这一脚的力量,尸人以掌中霸王枪为撑杆,纵身一翻,绕着霸王枪翻了一百八十度。 徐少野刚趔趄完,还没站稳脚跟,就被尸人掀飞,在空中转了个大圈,重重砸到长枪另一边的泥坑里,摔得他一时站不起来。 趁薛义、徐少野皆被击倒,尸人左手抓枪杆,疾步向前,魅影般冲到严智跟前,抬起右爪就是一记“黑虎掏心”! 没练过长枪的人,往往会觉得,长枪相较刀剑过于笨重,一旦被近身就完蛋。 实际上,长枪足够长,也足够灵活。 当尸人抓住枪杆逼近,一记黑虎掏心直取自己心窝时,严智接连退后数步,一直退到枪杆底端,然后他松开枪杆,一转身就窜到了长枪另一边。 此刻,尸人与严智正好面对面,中间隔着一杆长枪。 接着,严智纵身一跃,一脚狠狠踢在枪杆上。 尸人正用左手抓紧枪杆,被严智这一踢,直接震得五指生疼,同时枪杆撞在胸口。 “咚——” 尸人当场被撞飞出去,霸王枪则反弹到严智手中。 “好!” 萧麦悬着的心稍稍放松,他虽目不能视,但听得出,严智在被尸人纠缠时,通过踢踹长枪来帮自己解了围。 “难怪三人,总以锦衣捕快的身份自豪,水平跟麻衣捕快果然不一样。” 穿越以来,萧麦一直以捕快之子自居,所以关于捕快的常识,他一句也没敢问,生怕惹人怀疑,只能暗自观察、总结。 他发现,哪怕武学修为处于同一水平,面对穷凶极恶的罪犯,锦衣捕快的表现也远胜过麻衣捕快。 “可惜,我不会武功,无法参与如此酣畅淋漓的战斗。” 萧麦一腔热血燃烧,可打开系统界面,凄惨的数值,让他只能把这团火掐灭。 “底牌,还是留到绝境时再用吧。” 另一边,第二回合的战斗,已经打响了。 尸人只是看上去像尸体,本质上依旧是个人,即便精神已经扭曲,但智商仍在,初战之后就明白,这三个捕快,看似孱弱,对付起来却很不容易。 薛、徐、严三人则发现,尸人空有一身强悍修为,但招式变化呆板,战斗经验匮乏,根本不知如何发挥自己的优势,于是信心倍增,第二回合一开始就急于抢攻。 “呼——” 尸人将左掌一推,一道环形掌劲激荡而出,掀起地面上的滔滔污泥,三人措手不及,被遮挡视线。 下一刻,尸人从泥幕中杀出,一道掌风拍在了薛义胸口。 薛义登时睁大眼睛,只觉一股巨力穿透胸膛,然后紧紧地将心脏包裹。 他想要反抗,却发现,在心脏被攥住的情况下,任何多余的行动,似乎都能导致心脏破裂,于是一动也不敢动。 尸人趁势挥出右爪,砍向薛义的脖颈。 “先割喉,再碎心?” 之前尸检时,薛义就发现,大多数尸体身上,都存有两道致命伤,一道在脖颈,一道在心口。 最初的判断是,凶手先以内功震碎心脏和胸骨,再割断脖颈放血,没想到真正的顺序是反过来的。 薛义还没来得及深入思考,死神之吻已经要落在他心口了! 第20章 枪鞭双刀 “嘭——” 一道霹雳般的银光闪过,以毫厘之差,硬塞入了兽爪与脖颈之间微小的缝隙,薛义甚至能隔着霸王枪,感受到兽爪的一点阴寒。 “嗖——” 又是一道流光,在月光之下,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不偏不倚刺中了尸人的左手掌心,赫然是徐少野的九节鞭。 九节鞭的顶端,是一枚枪头,在甩动之时,可以获得比长枪直刺还强的冲击力,一枪就击碎了尸人的掌力,将薛义的心脏,从虎口中解脱出来。 徐少野这边,见一击得中,是既喜且忧,喜的是救出了老朋友,忧的是自己这一鞭,居然没能穿透尸人的掌心。 想当初,师父曾语重心长地告诉徐少野,武学的真谛,就是血肉之躯不可敌金戈,能对付兵器的只有兵器。 可眼下,尸人分明以血肉之躯,挡住了自己的兵器! 九节鞭的攻势不可持续,讲究一击脱离。击中尸人掌心后,徐少野正要收鞭,尸人一把抓住了鞭尖。 “不会吧,我的九节鞭可是开过刃的!” 徐少野奋力抽鞭,却发现枪尖在尸人手里纹丝不动。 与此同时,趁着薛义劫后余生,尚未回过神来,尸人抬腿一脚踢中他的肚子,将薛义踢飞出去。尚未落地,剧痛已逼得他双刀脱手。 严智见薛义倒下,立即把枪尖往上一抬,绕过兽爪,再接一记横斩,直取尸人的脖颈。 尸人立即抬起左臂,“咣当”一声,霸王枪尖击中了九节鞭。 格挡成功,尸人再次猛拽鞭子,他发现徐少野下盘不稳,就死逮着徐少野欺负,一把将他拽到身前,朝严智方向猛地一推。 严智连忙收枪,准备接住徐少野,尸人又是一记诡异的劈空掌,隔空抓握住了徐少野的心脏。 这下子,严智正好站在徐少野身后,想要营救,就得绕过徐少野,可显然已经来不及了。 一人被打倒在地,一人被同伴所阻,此刻还有谁能救你! 尸人喜欢先碎心再割喉,但如今身陷重围,他也不介意先解决掉一个,再慢慢享用另外两个。 “去死!” 口中发出一声声含糊的呐喊,尸人当即要捏碎徐少野的心脏。 说时迟那时快,一道黑光突然掠过。 “嗖——” “嘭!” 尸人脑袋上又狠狠挨了一下,瞬间破功,松开了徐少野。 给尸人来这一下的,自然又是萧麦,他今晚手感极佳,扔一下中一下。 “掷石已经升到21,这项武技比其他词条升级都快,难道系统亦有隐藏天赋设定,会影响不同武技的提升速度?” 萧麦没练过掷石,但练过套圈,投掷手感比一般人好,技能升级的速度也很快。 另一边,尸人老是被干扰,心里也不痛快,于是决定先放下这三个人,优先把萧麦解决掉。 可还没冲出两步,就被一杆霸王枪挡住了脚步。 “你的对手是我!” 严智将掌中霸王枪,挥舞得虎虎生风,枪尖乱颤好似漫天梨花,眉间、咽喉、心窝、腰腹、大腿,皆在梨花枪法的攻击范围内。 尸人格挡不及,且战且退,突然猛踩地面,溅起泥浆,遮挡严智的视野。严智则索性闭上眼睛,凭感觉对尸人穷追猛打,直接突破泥障,节奏丝毫不变。 然而,眼见形势一片大好,实则暗藏危机,严智只是凭着不要命的打法,拼死挥霍气力,勉强压住了尸人一头,但修为的差距,是很难凭一腔孤勇弥平的。 只要尸人抓住破绽,严智就会瞬间破功,反胜为败,而且严智预感到,伴随着尸人越来越熟悉自己的招式,这一刻离自己越来越近了。 眼看就要撑不住,徐少野杀入战圈,把严智替换了下来。 严智趁机退出两张开外,调整呼吸,恢复气力。 尸人见徐少野竟敢独战自己,不由得生出轻蔑之意,毕竟三人所组成的战阵,好几次都是徐少野成了他破阵的突破口。 但人都是会成长,会变化的,徐少野明白自己下盘不稳,力气也不够大,一旦被擒住就任敌拿捏。于是,一直跟尸人保持距离,并以九节鞭展开花式攻击。 与寻常兵器相比,九节鞭的攻击路线非常多变,可弯可直,可长可短,令人防不胜防。尸人不过几个照面下来,就能摸清霸王枪的套路,但对天花乱坠般的九节鞭,完全束手无策。 见此情形,尸人索性把徐少野引入泥潭,一脚踢飞一大滩污泥,徐少野没有像严智一样硬冲,而是抽回九节鞭向后撤身。 然而,就在此时,尸人蓄势突发,一个箭步冲上前,抓住了正要收回的九节鞭。 这一刻,尸人看到了胜利的希望——徐少野也看到了。 徐少野抓紧九节鞭,朝旁边猛地一闪,一记乌黑的刀光,就与他擦身而过,飞向了尸人。 尸人惊骇不已,立马挥出钢制兽爪,但见一道火光激荡,刀光被弹飞,回到了薛义手里。 薛义揉了一下自己的肚子,方才尸人一脚击中丹田,令他气息失衡,险些就地岔气瘫痪,调息了很久才恢复过来。 “我要把刀,插进你的肚子,报这一箭之仇!” 不同于徐少野的下盘不稳,薛义的下盘极稳,还擅长一门“地游功”,施展之时,脚、肘并用,看上去就像在贴地行走,且速度快捷如风,外加掌中两把双刀舞动,专攻敌人下盘。 由于贴地时,使用者的手与敌人双腿间的距离,远远短于敌人的手与使用者后背的距离,所以拼招时,往往可以赶在敌人刺中后背前,先行砍断对方的双腿。 这招破解起来也不难,纵身一跃,使出了个燕子抄水式,从空中刺击对方即可获胜。 然而,徐少野的九节鞭,却挥舞得如同罗网般,抢攻尸人的上半身,让他不敢轻易纵身。 两个配合无间,一个居左,攻其上半身,一个居右,攻其下半身,使得尸人空有一身修为,却顾此失彼,腿肚子被划破好几下,身上也挨了好多下九节鞭。 “我也来!” 严智调整好气息,大喝一声,抡起霸王枪,欲加入战局,徐少野、薛义立即左右分开,将正面留给严智。 所谓“一寸长,一寸强”,霸王枪的压制力,远胜过徐少野的九节鞭跟薛义的双刀,指左打右,指东打西。尸人只觉眼前,密密麻麻全是枪影,无论如何格挡,都会有杀机趁虚而入。 明明有一手剖腹摧心割喉的绝技,却被三个捕快堵得半点施展不出来,只能无奈地且战且退,而身后则是高耸的悬崖。 这一场大战,萧麦目不能视,心中甚为遗憾。好在还有一双耳朵,在这个寂静的黑夜里,能把双方每招每式都听清楚。 当然,他还没有光凭声音,就判断双方所用招式的境界,那不但需要耳力,还得有极其丰富的武学和战斗经验。 但萧麦听得出,长枪、鞭子、双刀的声音,都十分有节奏,配合起来像一首悦耳的旋律,相较之下,尸人所发出的声音,就多少带点紊乱。 “显而易见,捕快这边占尽上风,马上就要赢了——” “吗?” 第21章 飞棺在天 这一战,薛、徐、严三人,看似已经掌握了节奏,实则隐藏着一个巨大隐患。 萧麦注意到,战局中表现最强势的严智,在独战尸人后,花费很长时间,才把气息调整回那种悠长绵密的状态。 可见,霸王枪的压制力,固然胜过双刀和九节鞭,但对体力的消耗也很大。 只怕用不了多久,严智的体力就要耗尽,薛义、徐少野能撑久一些,但也有限。 说到底,三人依靠配合,可以将爆发力捻成一股绳,压制修为远高于他们的尸人;然而爆发力能捻在一起,耐力则不行。 尸人闯入县衙,从东杀到西,从南杀到北,最后全身而退,毫发无伤,这份耐力根本不是寻常人能望其项背的。 “久拖必败,必须速战速决。” 萧麦暗中做出判断,为扭转战局,他想起了红鬃马。 “要不要切换身份,将马哥召唤出来?” 萧麦生出冲动,但理智又帮他按捺下去了这份冲动。 武林高手对决,不是街头围殴人越多越好,何况红鬃马还不是人。 薛、徐、严三人配合得很好,红鬃马与他们的战斗风格迥异,冲进去只会打乱他们的阵型;单打独斗,红鬃马又未必是尸人的对手。 毕竟当初,红鬃马单挑铁臂王庆,险象环生;据说王庆又跟衙门的汪捕头实力相近;汪捕头又被尸人碾压。这盘斗兽棋打下来,萧麦是真不敢让红鬃马上去冒险。 “这会儿只能祈祷了。” 为了听得更清楚一些,萧麦走上前去,拉近了与战场的距离。 另一边,薛义发现体力下降得厉害后,就给两个同伴打了个暗号。 原来,身为武林中人,他们更知道,与人打架究竟有多费力,所以提前约定,发现体力衰颓后,就孤注一掷,全无保留,要么把敌人一波带走,要么被敌人一波带走。 然而,殊不知这个计划,产生了难以预料的后果。 正如当初推测的那般,尸人的真实身份,就是王无忧。他起初武功很低微,跟街头混混交手都有落败的风险,所以对武学和战斗的认知都很浅薄;后来得邪道宗师僵尸鬼的指点,修炼神通,研习秘术,从而一步登天,极短时间内就攫取了强大修为和近乎于用之不竭的力量。 同样,因为修行时间短暂,战斗经验不足,王无忧根本没想到,对面三个公人,体力是会耗尽的,只以为对方跟自己一样能打能扛耐力强。 发现三人越战越勇后,也没想到,那是孤注一掷,做殊死一搏,只当自己是要输了。 王无忧不甘心,他堕入邪道,由人变鬼,日日夜夜承受皮肤溃烂,五脏灼烧之痛,就是为了向公门报仇。若到头来,死于公人之手,那岂非前功尽弃? “跟你们拼了!” 尸人喉中,滚出含糊不清的一句话,之后自毁丹田,逆转经脉,使出了鱼死网破的禁术。 “轰——” 三人围攻正急,忽有一道罡风,似爆炸般从尸人体内激荡而出,震得三人齐齐后退数步,一个个气血翻腾,经脉紊乱。 “哈——哈哈——” “扑——嘶嘶——吱——” 尸人仰天长啸,以掩埋体内经脉内力逆行所带来的,近乎于凌迟的痛楚。 与此同时,尸人体表的皮肤,也在道道破碎声中,撕裂出一道道血痕,从里面渗出了汩汩的黑色液体,腥臊恶臭,令人极为不安。 “小心!” 严智开口喊道,让同伴小心那些可能有毒的血液。可不用他提醒,薛徐二人也停止了攻势,默默地观察形势。 “发生什么事情了?” 萧麦只听得,三人围攻正酣时,忽然炸出一阵风,紧接着三人撤步,都停下了攻势。 “好臭!”被风携裹而来的恶臭,直冲脑门,萧麦嗅到,当即往后一仰,身体晃了两晃,“可恶,是想把人臭晕过去吗?” “嘭——哈拉——” “又是什么声音?”萧麦仔细分析了一下自己所听到的声音,在脑海中模拟出了眼下的场景:尸人向后退了两步,然后跌入棺材,合上了盖子。 “这是认输的意思吗?” 萧麦的想法,也是三人的想法。但显然,四人都清楚,这只是一种美好的幻想,哪怕是最危险的时刻,尸人仍有一战之力,怎会束手就擒。 “轰——” 棺材突然立了起来!然后腾地一下跃起,冲着三人就飞了过去。 薛义、徐少野连忙向一旁闪躲,严智则闪躲不及,见棺材动作迅猛,只得挺起霸王枪去试图抵住对方。 然而,这一尝试,让严智好似直面一头全力狂奔的蛮牛,货车都要被撞得一趔趄,何况是人? 霸王枪当即脱手,严智一跤摔倒在地,紧接着,竖起来的棺材,就似泰山崩倒一般朝他压了过去。 “咚!” “严智!”徐少野惊呼一声。 “严大哥?”萧麦心脏一揪,他听得出来,好像有人被撞倒了,但没想到是严智。 这会儿,严智被尸人一棺材砸进泥坑里,五脏六腑差点被从口腔里挤出来,当即气血翻腾,经脉紊乱,完全丧失战斗力。 见解决掉一人,尸人又在里面操纵棺材,横着跳起,然后打着旋地飞向徐少野。 徐少野先是狂奔两步,见棺材飞得更快,索性往地上一躺,准备从棺材下面躲过去。 谁知,棺材掠过徐少野上空时,棺盖忽然划开,一只钢制兽爪就直刺过来。 徐少野下意识地抬起手臂抵挡,来之前,徐少野特地在衣服里面绑了一层皮甲,然皮甲防切割不防穿刺,锋利的兽爪,一下就穿透了他的手臂。 “啊!”徐少野发出一声杀猪般的尖叫,响彻山谷,棺材继续飞,拖着徐少野滑了两步,兽爪才拔出来,徐少野在地上滚了好几下,疼得站不起来。 “捕头败了,捕头败了!” 远处围观的众捕快,听到徐少野的叫声,骇得肝胆俱裂,五十多号人,一股脑地往涧外奔去,个个争先恐后,只恨爹妈少给自己生了两条腿。 见形势瞬间逆转,萧麦却没有逃跑,而是反其道而行之,冲向了战场。 薛义见徐少野伤口喷血,不由得怒号一声:“老徐!” 他举起砍刀,冲到近前,就要跟尸人拼命,可尸人躲在棺材里,哐哐两刀,砍在棺木上,正待拔出,棺材猛地向前一点头,重重地砸在了薛义的脑门上。 薛义头破血流,双目眩晕,腾腾后退,尸人趁势掀开棺材,一记劈空掌挥出,瞬间抓握住他的心脏。 “去死!” 尸人把薛义拽到跟前,正要碎其心胸,割其咽喉,说时迟那时快,“嗖”的一声一杆长枪飞来。 尸人可以对飞石声无动于衷,因为完全伤不到自己,但飞枪就不能熟视无睹了。 他猛地合上棺盖,长枪撞在棺盖上,直接落回到地面。 因其投掷者并非武人,而是不会武功的萧麦,所以杀伤力几乎为零。 “还有一个!” 棺材原地一跳,就朝萧麦飞了过来。 “我去!” 萧麦对这凭空转向,完全无视物理定律的一幕,惊得魂飞魄散。 但在没有腿麻的情况下,萧麦也没有逃跑,因为严智和徐少野已经做过示范,跑不赢! 眼见飞来的棺材,就要把自己砸成肉糜,萧麦当机立断,切换游侠职业。 “马哥救我!” “嗒嗒嗒——” 一溜马蹄声从背后疾驰而来,萧麦听到声音,立马蹲身缩成一团,朝旁边拼命一滚。 可他甚至还没来得及滚,红鬃马与棺材已在萧麦正上空相撞。 “扑哧——” 棺材当即炸得稀碎,把尸人从里面甩了出去,红鬃马也被撞飞出几米远,在地上滚了几圈,又拼命爬起身,冲到萧麦跟前。 萧麦一把抓住缰绳,踩住脚蹬,纵身跃至马背上。 不及萧麦坐定,红鬃马扬起蹄子就往涧口狂奔,四只碗口粗的蹄子,溅起了一溜高高的水花。 “哪里跑!” 尸人含混地喊了一声,迈开步子就追了上来。他不会轻功,但光凭一身强悍修为,也能跑出轻松破纪录的速度。 游侠的身份天赋,除了能召唤马哥协同作战,还可以如低清晰度的热成像仪一般,在视野内显出罪人的影子。 萧麦回头一看,只见尸人的红色身影,已经追到了红鬃马屁股后。 “就是现在,马哥踹他!” 人跑得再快,也不可能比马快,红鬃马故意放慢速度,引尸人追至近前,撂起后蹶子就狠狠一踹。 “嗖——” 尸人被踹得飞了起来,在空中打了两个旋才落地,一时间有点懵。 “踢死了吗?”萧麦问道。 红鬃马使劲摇头,它踢中的是尸人的胸口,这种狂奔状态下的向后一踢,除非正中脑门,否则普通人都可能踢不死,更别说是尸人。 于是,红鬃马急停下来,调转方向,再次往尸人的方向冲去,准备来个助力飞踢。 尸人这会儿也回过神来,一使劲,身体好似装上了弹簧,直直地从地上站起,然后朝着红鬃马就迎面冲了过去。 “萧麦!”薛义捂着自己的额头,望着远处的战况,揪心地呐喊了一声。 他不知道,红鬃马为啥每次都会在关键时刻出现,但他觉得这场人马大战,不该有第三者插入。萧麦骑在马背上,不但拖慢红鬃马的速度,还会成为被尸人针对的弱点。 事实上确实如此,眼看红鬃马就要跟尸人撞在一起,尸人突然纵身一跃,跳过马头,扑向了萧麦。 “苍天保佑!” 薛义以为是萧麦失策,实则萧麦就是故意吸引尸人来攻,见尸人中计,他连忙一边祈祷,一边用双臂裹住了自己的头。 “咚——” 尸人一把揪住萧麦,二人当即从马背上跌下来。说时迟那时快,二人尚未落地,红鬃马就撂起后蹶子,狠狠一踹,又踢中了尸人的后背。 “咚——” 红鬃马这一脚,势大力沉,二人当即像稻草人一般,飞出十几米开外,重重地摔在地上,又在地上滑行了好几米。 古代衣物,大多是用纯天然植物纤维制成,少数为动物纤维,非常容易损坏,因此上至王公贵族,下至平民百姓,往往都会穿打过补丁的衣物。 萧麦这一滑,后背衣物直接破碎,蹭了一身的黑泥,险些没一口气上不来晕过去。 他猛咬牙关,令自己抢在尸人前面恢复神智,奋起十成气力,一掌拍向尸人的额头:“玄黄印!” 刚猛的掌力,令尸人猛地一仰身,躺倒在了污泥中。 红鬃马也趁势冲上前来,扬起马蹄就往尸人身上猛踏,不消片刻,萧麦就听到了熟悉的声音。 “叮!” “完成诛恶剧情,基础奖励:强化点+75;随机奖励:武技+8,经验值+400。” “这么多!”萧麦暗自惊呼,不愧是富贵险中求,杀一个尸人,奖励比历次诛恶任务奖励都要多,只是,奖励明明如此丰厚,萧麦却莫名感到很难受。 他低头一看,方才难受原因:“我去!” 第22章 落井下石 无论练拳还是习武,都有一个必修课——克服本能。 这种本能,会让人面对拳脚、刀枪,乃至猛兽的冲撞,会下意识地放空大脑,全力闪避。 以尸人的修为,完全可以跟红鬃马硬碰硬,但他习武的时间太短,战斗经验不足,面对红鬃马这样的猛兽,不敢硬来,只想取巧。 当他视萧麦为弱点时,萧麦也同样视他为猎物,以身做饵,创造前后夹击的陷阱,终于赢下了这一局。 可胜则胜矣,萧麦还是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他发觉身体不舒服,低头一看,肋下正在汩汩地往外喷血,原来是尸人的兽爪,把自己的肚子给扎穿了,难怪会觉得力量在疯狂流失,肢体正在逐渐失去知觉。 “我难道要死了吗?” 萧麦连忙用沾满泥浆的手,捂住肚子,刹那间,医学常识让他幻想无数细菌钻进了腹腔,自己离死亡更近了一步。 “系统,系统——” “经验值全部加给马哥,强化点全部加给血肉!” “天马行空:4级。”“血肉强化:92。” 血肉强化,可以提升自愈力和免疫力。点数加上去,萧麦的精神压力稍稍松弛了一些,但肉体的痛苦则加剧了。 一阵接一阵抽搐式的疼痛,把萧麦疼得满头大汗,一时间坐也不是,躺也不是,伸直了身子不是,蜷着身子也不是。 萧麦一向觉得自己意志力足够顽强,从小到大,受再重的伤都没有哭过,至于打针就当是做针灸按摩了。可这次腹部中刀,是种直击灵魂,难以言喻,无法忍受的疼痛。 这时,红鬃马上前,轻轻舔舐他的脸颊,给了萧麦一些慰藉,但痛楚仍丝毫未减。 又过了一小会儿,薛义给徐少野包扎完伤口,就赶忙跑了过来,一看这情况,就先脱掉锦衣,再脱掉里衣,把里衣递给萧麦,让他用来摁住伤口止血。 “萧麦,你这情况不太妙啊。” “我会死吗?” “说不好。”薛义摇摇头,“还有啥心愿未了?” “我的心愿就是不想死!扶我上马,我要看大夫!”萧麦咬紧牙关,双目好似喷火,抓住马缰绳就要往上翻,可怎么翻得上去? “停停停!”薛义叫住萧麦,把他摁回到地上,“先把伤口包扎一下再行动啊,你想失血过多而死吗?” 薛义本意是来给萧麦送终,可没想到他的求生欲望这么强,旁边的红鬃马也在不停地嘶鸣、踏脚,好似在请求薛义救人。 于是,薛义把心一横,帮萧麦脱去外衣,取出绷带,把里衣紧紧缠在萧麦的肚子上,然后取出一枚红彤彤的丹药塞进萧麦嘴里:“此乃捕门疗伤圣药,桃花丹,有止血生肌之用。” “多谢薛大哥。” “何必言谢,你小子,救了我的命。” 接下来,薛义跑出去老远,回来时大骂衙役都是废物、饭桶,不讲义气的乌合之众。 这帮人是彻彻底底地跑光了,还顺走了三个锦衣捕快的坐骑,害得他们只能徒步回县衙。 三人之中,徐少野伤得最重,伤在根骨——尸人用钢爪扎穿了他的臂骨,这属于永久性伤害,将来治好了,气力也很难恢复如初。 “多大点儿事,我又不是左撇子,右手不还好好的?以后照样抓贼。”徐少野不再摆出一副凶相,而是乐呵呵地,安慰自己的伙伴,“先带萧麦回去看大夫吧,我跟老严慢慢走回去。” 严智点点头,他伤得第二重,伤在气血——经脉之气完全被打乱,成了暂时性的废人,施展不出武艺,也无法开口说话,只能靠投来的目光,表达自己的关怀。 薛义满脸是血,脑袋也一直隐隐作痛,却是三人中伤势最轻的一个,伤在皮肉,约莫休息几日便可痊愈。他劝慰两个伙伴:“你俩也别担心。老徐,咱们这次立了大功,可以向上头讨几枚接骨丹疗伤;老严,回去躺好,歇上个把月就能痊愈。” 之后,薛义骑上红鬃马,带着萧麦,一口气跑到了张大夫家中。 张大夫,在梧都县素有“神医”之称,当初给萧麦调配眼罩,治疗刀伤的,都是这位大夫。 可当大夫解开绷带和里衣,看到萧麦的伤口,一番问诊把脉后,把薛义叫到了门外。 “大夫,怎么样?” “腹部中刀,实为险症。肠不穿破,尚可医治;肚破肠穿,必死无疑。” “你说萧麦没得救?” 萧麦这会儿,虽气力全无,但耳力犹在,听说大夫给自己下了死亡通知单,连忙叫道:“有的救,有的救!” “萧麦!”二人回到屋中,却无言以对。 片刻后,还是张大夫率先开口:“小兄弟,你这伤,老夫实在不知该如何下手啊。” “天无绝人之路,且容在下好生想想。” “你这次又要出什么鬼点子?” 萧麦没有回答,因为连他自己也不知道答案。 “看小说都没遇到这种情况,让人扎一下就要死?” 然而,这个武侠世界,就是这么残酷。 尸人武艺高强,单枪匹马就能灭掉整个县衙,对上三个锦衣捕快,单打独斗皆有碾压般的优势;可三个锦衣捕快,外加一人一马,愣是把尸人给打死了。此事让萧麦明白了一个道理:蚁多真的能咬死象,在这儿不能瞧不起武功不如自己的人。 徐少野、严智的武功都十分高强,但徐少野被扎了一下,手臂直接留下终身隐患;严智被磕了一下,直接连话都不会说了;外加肚子上的几个血洞,让萧麦明白了第二个道理:在这里千万要爱惜身体。 “加点,必须加点,把血肉强化加满!” “问题是,上哪儿赚强化点?” 游侠身份目前只探索出三个赚强化点的方式:歼匪、诛恶、扶危。 歼匪任务还算较为直白,诛恶和扶危的判定则比较迷。萧麦诛杀作恶多端的王庆,系统认定完成诛恶,获得一分,之后救出被王庆关押的乞丐,认定完成扶危,获得九分。 后来诛杀尸人,系统认定完成诛恶,直接获得七十五分,正好是血洗县衙一案中,七十四名死者外加王无忧本人的数量;顺便救下薛徐严三人,系统却没有扶危判定。 同样血债累累,为何杀王庆,只算王庆本人的分数;杀尸人,则把他杀过的人也计算在内? 同样是救人,为何救乞丐,就按人头算分数;救薛徐严,一分也没有? 复盘之后,萧麦发现,处于游侠状态时,奖励剧情不但判定迷惑,完成难度也很高。从泰西三狼到丐帮帮主到棺中尸人,若无马哥相救,自己直接没了。 “归根结底,游侠身份,不适合日常刷分。我如今身负重伤,歼匪、诛恶、扶危三件事都做不来,想要赚取点数强化血肉,必须切换身份。” 萧麦看了一下倒计时,距离下次切换,还剩将近一天的时间。 “肠穿肚烂,也不至于立马就死。咬咬牙,坚持下来,生路就在明天晚上!” 这一晚,萧麦反复睡着,又反复被疼醒,辗转反侧,熬了许久许久,次日清晨的阳光,才洒入萧麦的房间。 “砰砰砰——” 三声敲门后,有人推门而入:“萧兄弟,晨安。” “薛大哥晨安。” 萧麦作势要起,被薛义摁回到床上:“好生歇息,别乱动。给你介绍两个新弟兄。” 依靠听声辨位,萧麦知晓,算上薛义,这回一起进门的有五个人,让小小的房间显得十分拥挤。 “他叫陈树,耳东陈,树木的树,也是我们重光队的弟兄;这位名唤岳远,是强圉队的弟兄。” “重光、强圉……捕门原来是靠天干计数法来分队的吗?”萧麦将这个情报,默默记在心里。 十大天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各有别称,即阏逢、旃蒙、柔兆、强圉、着庸、屠维、上章、重光、玄黓、昭明。 “这二位弟兄……” 薛义正要介绍,岳远开口打断:“我自己说。” “你好,我叫岳远,强圉队捕手,你叫萧麦,苍南人士,对吗?” 萧麦听出对方似乎言语不善,于是简单地“嗯”了一下。 岳远冷冷地说道:“你声音太小了。” 与徐少野装出来的凶横不同,岳远是真的狠。他那冰冷的语气中,不时间显露出伤人的凶光。 萧麦瞬间得出结论,岳远是一头披着人皮的猛兽,这种人对于弱者,拥有极强的攻击性,哪怕无冤无仇,也准备随时扑上去,狠狠地咬下一块肉。 “差爷,我腹部受过伤,无法大声说话,请见谅。” “把眼罩摘了。” “我的眼睛,薛大哥已经检查过好几次了。” “让你摘你就摘。” “……” 萧麦沉默,薛义则来了劲:“你什么意思,信不过我?” “我只信我自己。”岳远说着,目光死盯萧麦,在床边来回踱步两遍,那模样活像一头寻找时机捕猎的狮子,“泰西三狼,丐帮帮主,棺中尸人,你来梧都才几天,就干了这么多大事。这其中必有蹊跷。” 第23章 棺中四鬼 面对岳远的质疑,萧麦无话可说,因为他的质疑是对的。 可薛义有话说:“哈哈,我起初也觉得疑点重重,后来相处时间长了,才知道这是一种天赋。正如捕门之中,最厉害的捕头,总是在办最多的案子。萧麦有这个天赋,所以罪案总是如影随形。就算没遇上泰西三狼,也会遇到川南五虎;没遇到丐帮帮主,也会遇到漕帮帮主;没遇到棺中尸人,也会遇到色中恶鬼。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以后习惯了就好。” 岳远怒道:“你们行事大意,早晚惹祸上身。” 徐少野也怒了:“喂,都是一个级别的,用不着你来教我们!没萧麦帮忙,我们昨晚就全死了。” 岳远冷笑:“还不是因为你们菜,打个小小的尸人都翻车。” “你他么打一个试试!”徐少野不顾臂伤,撸起袖子就要跟岳远干仗。岳远不退反进,投去挑衅的目光,陈树见状,立即拦住岳远,薛义则拦住徐少野,好生说和,才平息一场争端。 萧麦在一旁静听,并得出一个结论,捕门队伍之间存在激烈的竞争关系,且有明显的强弱之分。 岳远所在的强圉队,属于实力较强的队伍;薛义等人所在的重光队,则属于较为弱势的队伍。岳远敢当着三位重光队捕手的面出言不逊,可见强圉队平日是何等的嚣张跋扈。 争端平息后,跟岳远一起来的陈树说道:“你还做不做记录?” “不做记录,我来这儿干嘛。” 捕门的每个案子,都要留档记录,由于主要办案人员,薛义和徐少野都来自重光队,所以上峰派出岳远来配合陈树一起问话记录。 陈树自然想把记录写得漂亮一些,更突出薛徐二人的功劳,岳远则更偏向于把功劳记在严智身上,倒不是说跟严智关系好,而是不愿意让重光队出风头。 双方拉扯半天,等记录终于写好,徐少野看了一下,因吵架而通红的脸,逐渐开始发青:“这……这不对吧,上面怎么没有萧兄弟啊?” 方才抢功抢得太狠,一不留神,把萧麦的功劳给瓜分干净了。 萧麦忍不住腹诽,双方的商议过程,他从头听到尾:“徐大哥,您现在才发现?” 强圉、重光两队商议出的记录里:验尸搜证功劳属于徐少野,确认真凶身份功劳属于严智,锁定真凶位置功劳属于薛义,最后击杀真凶的功劳由三人平摊,外加感谢一匹红鬃马。 对,他们在记录的最后部分,提了一句马哥,都没有提萧麦。 这怎么办? 抢功,是人性本能,在团队当中,每个成员都会觉得自己的位置是最重要的,或者至少是很重要的。 战场上为彼此舍生忘死的同袍,完全可能在战后为功劳争得面红耳赤。 所以,薛义、徐少野和严智,都觉得对不住萧麦,但谁也不愿意分出自己功劳。 “要不这样吧。”严智灵机一动,提出个建议,“这次捉拿尸人有功,上面估计会发五十两的赏赐,咱们每个人拿出十两,补贴萧麦如何?” “多谢严大哥!” 萧麦没有推辞,因为相较于功劳,他现在更需要钱,准备待到今晚,就切换豪侠身份,用银钱换点数,以强化血肉。 “那我们先走了,不打扰贤弟休息。” 议妥之后,五人离开病房,又过了一小会儿,徐少野折返回来。 “徐大哥还有事?” “兄弟,之前真是对不住,觉得你身份可疑,所以说话冲了点。” “小事而已,我从没放在心上。” “宠辱不惊,够器量。”徐少野向萧麦竖了一下大拇指,然后凑近一些,低声问道,“实话告诉愚兄,你对武林秘籍那么感兴趣,究竟是不是想通过气味去找人?” 徐少野怎么都不肯相信,一个瞎子找武林秘籍真的是为了“看”。 萧麦苦笑:“与寻人无关,徐大哥只当是我的怪癖吧。” “也罢。”徐少野打开机关匣,从里面取出几本书,“给,满足你。” 萧麦心尖一颤,激动得忘记了腹部的疼痛。他接过这三本书,系统词条随之更新: “妙烟指:0”“筑基要诀:0”“五梅天仙掌:0”。 “哈哈……”萧麦咧开嘴笑了笑,然后将秘籍还给徐少野,“多谢徐大哥。” “怎么,有发现?”徐少野以为萧麦从秘籍中,发现了所寻之人的线索。 “无甚发现,只是怪癖被满足,心中愉悦。” 萧麦意识到,徐少野并没有看上去那般凶恶,正好利用这份愧疚之心——当然,没有任何恶意——向他打听一些情报:“徐大哥,假设我手里面,有一门掌法,一门指法,一门刀法,一门内功心法,我欲踏上习武之路,该从哪里练起呢?” “兄弟,别嫌我话糙,莫说双目失明,哪怕是独眼龙,都不适合习武,因为只有两只眼睛,才能确认敌我之间的准确距离。非要练的话,我推荐暗器,尤其推荐飞蝗石。一来你有这个天赋,昨晚对付尸人,百发百中;二来飞蝗石便宜,去河边找河卵石打磨一下就是,甚至不打磨也能用,丢就丢了,不用想着再捡回来。” “练暗器的时候,还可以顺便研习一下掌法,一来锻炼手劲和臂力,二来不小心被近身,也有个防身之术。” 徐少野的建议,令萧麦醍醐灌顶,他掌握的武技词条有很多,但武技强化点很少,不知该加给谁。徐少野算是帮忙指了条明路,最强的武功,不一定适合自己;最适合自己的武功,则一定很强。 萧麦暗自决定,待身体痊愈,就苦练投石,刷到的武技点,则加给玄黄印和铁臂拳。 “多谢徐大哥,帮我指点迷津。” “客气。” “对了,三位兄长准备何日回京复命?” “就今日。” “这么匆忙?”萧麦有些意外,他以为,捕门会把自己也带回京。可三人今日回京,自己重伤未愈,那显然是不带自己了。 “我三人此番前来,本意是奉命协助当地官员,审理丐帮灭门一案,谁知刚好碰上县衙被灭。换成别人,可能就直接带你回捕门了,我们三个责任心强,就留下来勘查了一下,结果捕门的支援还没来,案子就破了。” “这里面,萧兄弟出力很多,还受了重伤,我们不忍心再让你舟车劳顿,去捕门受提审之苦,商议后一致决定,把你留在县衙养伤。放心,我们给新县令留下了书信,管保判你无罪。” 萧麦听后,不由为薛徐严三人的通情达理而动容,然片刻后,又忍不住叹了口气:“多谢三位兄长照顾,可小弟不愿留在梧都,宁可回京受审。” 徐少野眉头一皱,声音也变得严厉:“兄弟有所不知!我们跟你有交情,不代表整个捕门都跟你有交情。我毕竟是捕门中人,不好把自家人说得太不堪,但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进捕门大狱之前,先想想身后有多大背景,口袋里有多少银子!” “捕门大狱很危险?” “没背景,没银子,不管有冤没冤,进去就出不来。” “嘶——倒是把这一点忽略了。”萧麦毕竟是穿越者,即使对朝廷的道德水准,已经抱着很低的预期,但偶尔还是会发现,自己对他们太过高估,“这可如何是好?” “话说回来,你为何执着于进京?” “王无忧只用了半年时间不到,就从碌碌庸人修成了武林高手,背后定有高人指点。我担心留在梧都,会遭那高人怀恨报复。” 除了王无忧背后的高人,还有玄黄印的主人,这二人的存在,直接把梧都县变成个针对萧麦一人的火药桶,随时可能爆炸。 想着跟捕门回京城,天子脚下,能稍微安全一些,没想到又有昏官酷吏等着自己,这下前狼后虎两头堵了。 徐少野摸了摸自己坚硬的胡茬:“你这个情况,我们也考虑到了,觉得还是梧都县更安全一些。王无忧身后的那位高人,应该就是‘棺中四鬼’之一的僵尸鬼。” “关中四鬼……僵尸鬼?” “江湖人称‘尸棺老祖’的血棺门门主,座下有‘僵尸鬼、好色鬼、白煞鬼、嫁衣鬼’四大弟子,合称‘棺中四鬼’,个个都是不世出的邪派高手。我们将现场的勘验结果上报后,上峰据手法判断,真凶定与僵尸鬼有关。又因僵尸鬼每次犯案之后,都会流窜,所以捕门主力,优先前往梧都周围布控。如今得知真凶伏法,弟兄们已经撤控了。” “撤控……意思是,捕门判断,僵尸鬼不会再流窜回来?” 徐少野如此回答道:“僵尸鬼没有返回案发地的习惯。” 萧麦稍稍安心了一些,僵尸鬼不回来,那自己的暴毙概率,起码下降了一半。 忽然,识海中灵光一现,萧麦察觉到徐少野话语中,隐藏了一件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细节。 “徐大哥,你说捕门增援姗姗来迟的原因,是因误把凶手当成僵尸鬼,又因僵尸鬼惯于流窜,所以没有第一时间派人支援,而是立即在周围各县布控,对吧?” “我可没说啊。”见萧麦直接点明了捕门判断失误一事,徐少野赶忙摆手,“不过,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 萧麦眉头皱成一团:“说实话,小弟不该多嘴,奉命侦办僵尸鬼一案的总指挥,似乎有点自以为是。三位兄长虽有立功,但驳了这位总指挥的面子,回去之后,会不会受罚呢?” 第24章 垂死挣扎 徐少野正处于立功受赏的喜悦中,萧麦这句话,多少有点触霉头。 好在他并非不讲道理之人,愣了半晌后道:“不至于这么小心眼吧?” 萧麦保持沉默,而沉默就是最好的回答。 “那怎么办?贤弟有主意吗!” 萧麦既然敢把这么触霉头的事情指出来,自然提前想好了应对之策:“卷宗该怎么写,还是怎么写,但如果总指挥当面找兄长的麻烦,就把一切责任推到我身上,就说是我不想回京受审,极力挽留三位兄长,你们才机缘巧合,抓住了本案的真凶。” “这……这不太好吧?”徐少野面露尴尬,当他觉得此计可行时,就更尴尬了。 “无妨,我又不是他手底下的捕快。堂堂总指挥,总不至于,跟一个瞎子计较。”萧麦淡淡一笑,其实,对方究竟计不计较,他自己也不清楚,但眼下要竭尽全力,多卖薛义、徐少野、严智几个人情,因为他已经打定主意,将来定要去京城走一趟,或许还要想办法做官。 毕竟,“官侠”身份,以及其天赋技能“辟邪之眼”,必须做官才能完全解锁,至于做什么官—— 萧麦心血来潮,问了一句:“对了,徐大哥,我从小到大的志向,都是成为一名捕快。如今双目失明,您看,我还有机会吗?” “呃——”徐少野不忍心打击萧麦,于是说道,“捕门倒是没规定,残疾人不可为捕快,上章队的陆指挥,就是个双腿残缺之人。” “入门之前残的,还是入门后残的?” “……” 徐少野本来还有意隐瞒,以给萧麦希望,没想到萧麦直接点破。 萧麦长叹一声:“罢了,我再想想其他的出路吧。” 徐少野回去之后,将一番谈话,全部告知了薛义和严智。 三人准备返程,离开前,向萧麦道别时,两人专门提及了做捕快一事,严智先说道:“听老徐说,贤弟想做捕快?这很简单,我在京兆府多年,也积累了一些人脉,可以推荐你来京兆府当差。” “麻衣捕快,做到头,也只能做到戊上(五品上),属实没什么意思。”薛义反驳道,然后给萧麦出主意,“做捕快,就得加入捕门,做锦衣捕快,起步就是己下(四品下)。萧兄弟若放不下自己的志向,我可以向洪大哥,也就是我的顶头上司,举荐你去给他做幕僚,只要立下功劳,转正不是问题。” 麻衣捕快跟锦衣捕快的天差地别,萧麦已经领教过了,所以无疑是薛义的主张更有吸引力:“当真?” “当然是真的!你何时准备好了,就来城北安德坊薛家,我给你安排。”薛义拍着胸脯,满口应承,搞得严智、徐少野都向他投去了怀疑的目光。 “多谢薛大哥!”萧麦虽隐约觉得,薛义这次的话不靠谱,但他毕竟帮自己燃起了希望,于是表达了感谢之意。 “萧兄弟,我们也该走了,你多加保重。” “三位兄长保重。” 天下无不散之筵席,三人离开梧都县衙,追上了捕门的大部队。 在路上,徐少野无不埋怨地说道:“老薛,你干嘛骗萧麦啊,他这回得罪了高指挥,洪头儿怎么可能帮忙出头?” “唉。”薛义也叹口气,“萧麦破肚穿肠,过几日必死无疑。干嘛非要说出真相让他难过,临终之前,高兴一天是一天。莫说问我能不能当捕快,就是当掌旗、当指挥、当校尉、当……(顿了一下)我都说能。” “捕神”二字临到嘴边,又被薛义咽了回去。可能他觉得,掌旗、指挥、校尉的位子,做梦还能想想;捕神的位子,真是做梦都不敢想。 话分两头,三人走后,萧麦本欲好生休养,孰知刚过午后,伤势突然恶化,不但开始渗血,严重的发烧,折磨得萧麦五迷三道。 然而,晕眩感丝毫没有减轻萧麦的痛苦,无力感又让他躺在床上动弹不得,只能轻咬着被子强撑。 “萧麦,坚持住,不可以死!撑到切换身份那一刻,就有救了!” 起初,萧麦还唤出了系统界面,跟着倒计时的跳动而读秒,可发现每一秒都是煎熬,索性又把界面关了。 先前的挣扎,令眼罩有些松了,露出一条缝,将一片刀割般的光明,引入了萧麦的视野。 萧麦不顾刺痛,望着窗外方向,从来没有像今天一样,渴望过太阳落山。 张大夫路过病房,听到里面绝望的呻吟声,不由连连点头,心道果然是没得救了。 在度日如年中,好不容易捱到日落,萧麦意识到曙光已近在眼前。 “只要时间一到,我就切换身份……” 就在萧麦等待最后的倒计时时,忽有两个捕快冲入房间,七手八脚,把萧麦抬上了担架。 “你们……带我去哪儿?” “要死,死自己家去,别给我们找晦气。”两人手脚很麻利,一口气就把萧麦抬出去老远。 “可是……” “可是什么?别当破了案就了不起,狐假狐威,我最看不起你这种人!”一个捕快粗暴地打断了萧麦。先前,薛徐严三人办案时,对他呼来喝去,对萧麦却颇有礼遇,当时就让他嫉妒得发狂,更别说后来,萧麦真帮捕门把案子给破了,在梧都县出尽风头,更是让他妒火中烧。这会儿,他越想越气,索性将双手一翻,把萧麦硬生生掀下了担架。 另一个同伴见状,便用一种很招人嫌的语气,阴阳怪气地说道:“他都快死了,你还摔他干嘛?” 萧麦瞬间听出,这个阴阳怪气之人,就是当初敲诈自己的捕快。 王无忧灭了县衙三分之二的捕快,居然还是让他成了漏网之鱼! 因嫉生恨的捕快,这会儿更加嚣张:“我不仅摔他,我还打他呢!” 见萧麦正以侧卧的姿势,蜷在地上。他两步冲到跟前,抬脚就往萧麦受伤的腹部又踢又踩。 “咚咚——” 几脚下去,伤口崩裂,血水涌入食道,让萧麦大口大口地吐血。 那字面意义上肝肠寸断的疼痛,直冲萧麦的天灵盖,让他晕眩的意识恢复了清明,紧接着,心中灌满怒火,口中吐出了两个沾血的字:“你敢——” “怎么,不服,还以为有人跟你撑腰?”那捕快蹲下身,伸出食指和大拇指,摁住萧麦的双眼,像要随时把眼球捏爆一样,挑衅地说道,“哈哈,捕门的三条狗已经走了,你没人管了。乖乖地喊一声爷爷,爷爷我就心疼你,不打你了。” “扑——”萧麦拼尽力气,一口鲜血喷在了他脸上。 捕快没想到,萧麦居然还能反抗,先是一愣,随即三尸神暴跳,七窍内生烟,蹭一下站起身:“我杀了你!” “咚——” 话音未落,疾驰而来的红鬃马,一头将他撞飞出去,落地后当场不省人事。 当初敲诈萧麦,这会儿有阴阳怪气的捕快,见状就要拔出刀来,可刚摸到刀柄,红鬃马就一蹶子踢中他胸口。 他“扑通”一声跌坐在地上,剧烈的疼痛已经令他大脑宕机,意识一片空白,全身动弹不得。 可他不清醒,红鬃马就帮他清醒,上前一口咬住了他的胳膊。 “咔嚓——”捕快的臂骨应声而断。 “啊!”他惨叫一声,抬起另一只手拍打红鬃马,结果红鬃马撂起蹶子,四蹄狂奔如飞,拖着捕快就往前跑。 古人的衣物很脆弱,路面又极其坎坷,血肉之躯根本承受不住与地面的摩擦力,区区几步路,捕快的屁股,已经血肉模糊,疼得吱哇乱叫。 “救命,救命!” “饶命,饶命啊!” 红鬃马把捕快拖回到萧麦跟前,才松开口,这会儿他已只剩半条命,除了“饶命”什么都不会说了。 此时,嫉恨萧麦的捕快,见到同伴的惨状,也起身要跑。红鬃马上前一脚把他踹翻在地,他一跑它就踹,如是三番,捕快知道自己跑不掉,只好跪地求饶,磕头如捣蒜。 “马哥,先这样吧,留着他们的命,还有用。” 萧麦很想杀人,但眼下还有比杀人更重要的事情——求生。 红鬃马与萧麦心意相通,用嘴捡来担架,丢到那捕快跟前。 “你们两个,抬我去王大娘家。” “是,是!”那捕快赶忙喊起同伴,然而,他的同伴被咬断一条手臂,又被拖得浑身是血,整个成了废人,根本没办法抬担架。 他只好忍着剧痛和屈辱,独自把萧麦背到了王大娘家中。 命案告破,真凶伏诛的公告,已经贴了出去,消息也很快传遍全县。 王大娘一家,见到告示后,先是聚在一起大哭了一场,之后,王大娘想起,萧麦跟一个锦衣捕快,前脚问过王无忧的线索,后脚案子就告破,明白他在里面立了大功劳。 于是,王家准备好礼物,想要上门感谢,却得知萧麦重伤不能得见,只好无奈返回。谁知,萧麦竟主动来到了自己家。 “萧麦,你怎伤成这副模样?快,快去请张大夫!” “不必,王大娘,我的状态很差,怕是挺不过去了。请你帮我一个忙,这次办案,捕门赏赐了许多银两,我想均匀地布施给乡亲们。” “你太善良了!”王大娘感动得直抹眼泪,“人好的时候,帮乡亲们报仇,临到了,还想着布施,呜呜……” 王大爷安慰了媳妇几句,然后对萧麦说:“小伙子,你放心,我们肯定帮你,把钱均分出去。” “不,我要亲手把钱交给他们,我……我舍不得大家……” 处于豪侠状态时,施舍银钱,就可以获得奖励点数。但萧麦没有尝试过,经他人之手间接施舍,还能不能拿到奖励。保险起见,他编了个理由,让乡亲们聚集起来。 王大娘对他的话深信不疑,立即动身,去通知四邻街坊。 “萧麦那孩子,身子快不行了,临终前想把朝廷的赏赐,全都布施出去,给自己下辈子积德……” “听说了吗,萧瞎子在王大娘家布施,去了就有钱拿。” 古代的照明之物,不论蜡烛还是灯油都很昂贵,是故百姓入睡很早,却因王大娘放出的消息,三更半夜都从床上爬起来,里三层外三层,把他家围了个水泄不通,足足有五六百人。 第25章 回光返照 仇人踹向萧麦的那几脚,引发了腹腔的大出血。 纵然拥有92点的血肉强化,萧麦仍被折磨得奄奄一息。 他接连好几次,见到湛蓝的天空,舒卷的白云,朦胧的雾霭。灵魂在不知不觉中变得轻盈,像是要脱离冰冷、麻木又沉重的肉身,向着天空飞去。最后,都是凭着强大的意志力,把灵魂硬拉回到躯壳之中。 待到乡亲们聚拢得差不多了,24小时倒计时也终于结束,萧麦当即将身份切换为“豪侠”。 或许是因为,这一刻看到了生存的曙光,萧麦竟然回光返照,肉身又恢复了气力,只是稍稍有些冷。 “大家排好队,我给各位,发钱。” 借用了王大娘的宝地,自然要从王大娘开始。 萧麦掏出钱袋,里面装着薛徐严凑出来的银锭,一枚一两,总共三十两。 他颤颤巍巍,勉强控制虚弱无力的手,取出一枚银锭,交给王大娘。 系统没反应。 “谢谢,谢谢!”王大娘一边领,一边抹眼泪,然后便要退出队伍。 “等一下,还有。” 萧麦掏出了第二枚。 系统仍无反应。 萧麦深深地吸了口气,这会儿肺脏也虚弱无力,呼吸都变得困难,可能再过一会儿,就要窒息了。 第三枚,第四枚……系统均无反应。 王大娘见萧麦这个样子,本来觉得不该开口,但实在不忍看到他这般费力,于是哭道:“萧麦,你说个数,大娘自己来吧。” 萧麦的气力近乎透支,连银锭都快捏不住了,同时一颗心也沉到了谷底,若第五枚银锭,仍无法让系统起反应,那他就只能一次性全部交出去了。 第五枚。 “叮。” “首次完成广施恩泽剧情。基础奖励:强化点+1。” “计划行得通!” 系统界面变化的瞬间,强烈的求生欲念,化作一股洪流,为萧麦带来了第二次回光返照。 “成功了,成功了!身为豪侠,花钱真的可以变强!” 两颗冰冷的泪水,从萧麦脸颊滑落。 广施恩泽的奖励,只有舍金弃银的三分之一,且没有随机奖励。但三十两银子,只够完成一次舍金弃银,却够重复三次仗义疏财。 “下一位。” 萧麦爽快地一把掏出五两银子。 “完成广施恩泽,基础奖励:强化点+1。” “下一位” …… 这个过程,一口气重复了五次,三十两纹银全部花完,萧麦的血肉强化,也从92涨到了97。 萧麦深知,5点差距等于没有差距,不足以保住自己的命,但钱已经花完了,怎么办呢? 不急,钱花完,不等于不能继续施舍。 “苍天保佑,助我得偿所愿。” 这时,排在第六位、第七位的乡亲,等半晌见没有钱,便吵闹起来:“就三十两,还说全部都有,这不是骗人吗?” “三更半夜拿我们寻开心,有没有良心啊!” 这二人一吵闹,连带着院里院外,都沸腾起来,吵着闹着,似乎今晚要不到银子,就要把王大娘的家搬空。 萧麦有些心凉,但没有责怪众人,因为他知道,不分好歹的善不是善,自己莫名其妙地给人发钱,引发了乡亲不可遏制的贪欲,才是挑起争端的罪魁祸首。 “大家安静,都听我说。”早些时分,王大娘已如萧麦所吩咐,准备好了笔墨纸砚,他这会儿没力气说话,便让王大娘代劳,“萧麦让我告诉大家,现银呢,只有三十两,可朝廷的赏赐,还有几百两银子,所以剩下的打成欠条。若他能活下来,就亲手发给大家;若……呜呜,有个闪失,就让大家拿着欠条,去衙门讨要。” 听说可以打欠条,骚乱才逐渐平息,虽说不及现钱,可有总胜过没有。 萧麦早料到,自己可能没气力亲自写欠条,所以提前委托了识文断字的王大爷,代为书写。 “写多少呢?” “五。” “好。” 王大爷写完欠条,萧麦摁上手印,受赠者欢欢喜喜离开,系统界面也给出提示。 “广施恩泽,基础奖励:强化点+1。” 萧麦死灰般的脸上,露出了释然的微笑,这一把,他赌对了。 豪侠,不是花钱豪爽的侠客,而是豪气干云的侠客。这份豪气,不会因为本人的起势或低谷而改变,哪怕萧麦此刻,除了负债一无所有,他仍然可以通过给予大家信心,来聚拢人心。 诛三狼,杀王庆,灭尸人,这是一桩桩大事;做苦功,报恩德,施钱财,这是一桩桩小事。 现代社会,信息传播速度很快,人们可以轻松知晓万里之外的世界,却对身边的事情一无所知;古代社会则相反,信息传播很慢,大多数人,都不知道本县之外的世界,对身边的事情如数家珍。 萧麦的大事小情,早已传遍整个梧都县,所以,此时此刻,他写下的欠条,才是有价值的。若非大家的信任,一个身无分文的盲人所写的欠条,莫说五两,就是五千两,也是废纸一张。 就这样,一连写了十五张欠条后,萧麦的血肉强化达到了112点,只是对疗愈腹部的致命伤而言,这个点数还是不够看。 与此同时,队伍又出现了意外。 “老宋头?”王大爷正要写,忽见对面是卖豆腐的老宋头,当即停下笔,“你怎么来了?” “乡亲们都来了,我咋不能来?”老宋头把脸一仰,理直气壮地说道,“瞎子刚来的时候,没吃没喝,是我给他吃给他喝,还给他发工钱,我是他恩人啊!” 王大娘闻言发怒:“什么恩人,别以为我不知道,萧麦搁你家卖了十天力气,就受了十天委屈,还好意思来?走,快走!” “男子汉大丈夫,卖力气赚钱怎么了。我不走,给我钱!”老宋头本来就是无赖,完全不顾周围人的百姓,在萧麦面前大吵大闹,自己领不到,也不让别人领。 萧麦这会儿,连生气的气力都没了,他心想,自己忙着赚救命点,哪有空跟老宋头扯皮? “给,给。” 王大爷听到萧麦说给,于是劝住王大娘,给老宋头写了一张欠条,萧麦按上手印。 “广施恩泽,基础强力:强化点+1。” “犯而不较,基础奖励:强化点+3;随机奖励:武技+1。” 萧麦原本很烦,但这会儿忍不住,在心里笑了一下,暗道不愧是老宋头。 老宋头拿着欠条,嘴里絮絮叨叨:“也不知有没有用,可能就是废纸一张,拿我们寻开心呢。” 然而,唠叨归唠叨,他还是小心收好欠条,走出门还说道:“萧麦以前在我家干活,相当于我的仆人,他的钱都该归我才是,居然给别人。妈的这个没良心的!” 老宋头走后,大家继续有条不紊地排队领欠条,偶尔有人插队,惹来一番吵闹。 写了二百多张欠条后,王大爷的手都酸了,于是请了另一个识文断字的先生帮忙写。 萧麦光摁手印,也累得够呛,有两次险些直接咽气。 王大娘见状,央求张大夫,给煮了一碗人参鸡汤,但萧麦腹部受创,又不能吃东西,只好闻闻味儿,给自己心里暗示,闻味也能续命。 最终,当萧麦签下第四百张欠条,血肉强化升到整整500点后,他几乎可以清晰地察觉到,被仇人踢爆的腹肠,正在一点一点地复原,若非一整天水米未进,身体缺乏能量,还能痊愈得更快。 毕竟,这可是500点强化值啊! “大娘……我想喝鸡汤。” “鸡汤?”王大娘疑惑了一下。 这会儿,张大夫也赶到了现场,听说萧麦要喝汤,连忙道:“萧兄弟腹肠破裂,不可饮食,食之必死啊!” “无妨,且端来。” 凭现如今的自愈力,饮食加重的伤势,分分钟就能恢复,但人参鸡汤提供的能量,则是不可或缺的。 这会儿,鸡汤已经有些凉了,味道也不如刚出锅之时。萧麦端起来,一口气全部喝光。 鸡汤的余温流经身体,萧麦终于有了重新活过来的感觉。 劫后余生的喜悦,任何言语都无法形容。 神识,终于不用再陷入永恒的黑暗虚无,从炼狱般痛苦的死亡过程中逃脱后,连呼吸都让人无比地快乐。重新回到繁华似锦的人世间,以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未来大有可为。 与此同时,系统也给出了新的提示:“系统判定:债务已超出宿主的偿还能力,仗义疏财不再获得奖励。” “上限了?算一下,我应该写了四百张欠条,每张五两,就是二千两。” 萧麦喝完鸡汤,脑子又活络起来,对这件事感到很奇怪:系统为啥认为,自己的偿还上限是二千两? 突然,他灵光一现,想起豪侠宝库里面,存了两样东西,玄黄印秘籍和宝箱碎片。宝箱碎片自然是一文不值的垃圾,那价值二千两银子的,就是玄黄印秘籍? 这会儿,院外还有些百姓没有拿到欠条,见萧麦喝完鸡汤,又“回光返照”,于是纷纷催促,让他继续写欠条摁手印。 继续这项业务,对萧麦已无意义。 可或是劫后余生,让他心情大好,亦或者豪侠系统的奖惩制度,潜移默化地改变了他的性格。 不就是欠条吗,债多不愁,虱子多不痒,萧麦大手一挥,继续签! 然而,签了没几张,外面忽然吵吵嚷嚷,紧接着一队捕快冲了进来,领头之人,正是那个因妒生恨,挟私报复的小捕快。 第26章 抄家灭门 尸人血洗县衙后,三天之内旋即被灭。纵然没有萧麦出手,十天半个月内,王无忧也一定会落入法网。 甚至从一开始,捕门都没把王无忧当对手,他们的假想敌是棺中四鬼之一的僵尸鬼。 这般实力,让萧麦深刻意识到,自己根本没有与朝廷作对的本钱,于是就没有对那两个包藏祸心的捕快下死手,而是让红鬃马代为看管。 从游侠切换为豪侠后,红鬃马自然退场,两个捕快趁机逃跑,回去纠集了一批人马,明火执仗,闯入了王大娘家。 “终于来了。” 萧麦长叹一声,他早就料到,豪侠身份,会让自己失去保护,直面仇家报复的危险,但为了活命,这是他不得不做的事情。 王大娘见到,一下子来了这么多捕快,便上前询问:“四儿,深更半夜,你带这么多人来干啥?” “干啥?大娘你看,姓萧的把我兄弟,打成什么样了?”小名叫“四儿”的代理班头,指着被红鬃马拖行得屁股开花的捕快,恶狠狠地说道,“公然殴打官差,形同谋反,我们要抓他回去审问!” “这点小事,哪里用得着见官?私底下商量商量不就解决了。可别忘了,萧麦破案有功,让县衙的弟兄们,在天之灵可以瞑目,是大家的恩人。依我看,多赔点医药费,就这么算了。可好?” “去你的!”四儿听了王大娘的劝说,反而气急败坏,一拳打在了她脸上。王大娘略显肥胖的身躯,当即后退两步,扑通坐在了地上,脸上鼻血迸溅。 “叫你一声大娘是给你面子,你以为你谁啊,敢在本官面前说三道四!” “对对对,王根儿都死了,还当自己有靠山呢!” “真是不自量力!” 忽然挨了这一拳,王大娘一时间有些懵,待反应过来,才明白这群昔日总来家里蹭饭,一口一个大娘叫得亲热的白眼狼,等自己没了儿子,就立马过来欺负自己了。 换做平时,王大娘泼辣的性子,定要与之厮打,可这会儿悲从中来,一时间泣泪不止。 周围排队领欠条的百姓,见这群捕快,连昔日对自己有恩的王大娘,都痛下毒手,一时间敢怒不敢言,又因为没拿到钱,所以舍不得离开,都站在一旁观望。 萧麦听到,王大娘挨了打,顿时气得眉间颤抖,一双盲眼隐隐作痛。更令他愤恨的是,这个欺负王大娘的人,他是认得的,名叫常四儿。 当初,县衙捕快畏惧凶手,办案时都十分懈怠,唯有这个叫常四儿的很勤勉。当然不是办案勤勉,而是鞍前马后,端茶倒水,甜言蜜语,给薛徐严三人伺候得很周到。 薛义一高兴,就封了他个代理班头,还特意叮嘱,自己走后让他好生照顾萧麦。 没想到,常四儿前脚满口应承,后脚就要害人,正如当初,王大娘的儿子在衙门当小班头时,常四儿待王大娘比亲娘都亲,王根儿一死,抬手就把她打得满面是血。 这种靠溜须拍马上位之人,不但对真正有本事的人心怀怨恨,对被他逢迎之人更是视若雠仇。 萧麦的情绪,大多时候比较冷静,但在直面最赤裸裸的邪恶时,也会变得不冷静。 “待我神功大成,势必清理你这垃圾。” 萧麦拼命咽下怒火,见众捕快就要上前围殴自己,开口说道:“这么多双眼睛看着呢,我若出了事,捕门会放过你吗?” “哈哈……哈哈哈……”常四儿闻言,捧腹大笑,周围的手下,也跟着笑了起来,“给几个小捕手,当了两天狗腿子,就不知道自己姓啥了?” 说话间,常四儿上前两步,用刀鞘轻拍萧麦的脸颊,萧麦则一把抓住刀鞘,死握住不松手。他刚喝过参汤,气力稍稍有些恢复。 常四儿见状,不由发狠:“娘的,还敢反抗!实话告诉你,想要你命的人,就是捕门的老爷。” “嗯?” 萧麦手劲一松,常四儿趁机抽回了刀鞘。 “不至于吧?” “还真至于。” 萧麦早就料到,自己在尸人案中过于出风头,会惹本案的总指挥不高兴,但想着,自己一个盲眼瞎子,堂堂的捕门总指挥不至于计较。 谁知,有的人,就是官位越大器量越小,连根针都容不下,何况是一个人。 这时,常四儿喊道:“抓起来!” 众捕快一拥而上,便把萧麦五花大绑,抬出了王大娘的家。 一转眼,就把他抬到乱葬岗。 月明星稀,鬼哭狼嚎,在此起彼伏的坟包之中,捕门们已经挖好了一个将近一米深的大坑。 “扑通——” 萧麦被人丢进坑中,摔得一身骨头都要四分五裂。 500点的血肉强化,只是暂时遏制了伤势的加重。 萧麦并没有痊愈,身子骨仍旧虚弱,哪怕是轻微的伤害,也会让他如遭暴击。 “埋了!”常四儿一声令下,众捕快就开始一锹一锹地填土。 刚出虎穴,又入狼窝,生死关头,萧麦再次爆发出惊人的求生欲,拼尽全力高声喊道:“且慢,我还有话要说!” “停!”常四儿立即喊停。 他不是杀手,不追求干净利索;跟萧麦也没有杀父之仇夺妻之恨,纯纯就是嫉妒萧麦。若萧麦此刻卑躬屈膝,磕头求饶,常四儿听了会很舒服:“还有什么话说?” “我,我……”萧麦这会儿,完全是靠一口求生欲强撑,身体虚弱得说一句话都要喘三喘。 常四儿笑了笑:“想拖延时间,等那匹红鬃马对吧?睁开眼睛看看,我这二十多个弟兄,要刀有刀,要枪有枪,不怕它来,就怕它不来。今晚加餐,马肉烧酒!” “马肉烧酒!”众捕快高亢地喊道,在这寂静的深夜中,二十多人的呐喊加起来,简直如山呼海啸一般。 萧麦自然不是在等红鬃马,离下次身份切换,还有将近二十个小时,等马哥赶来,就只能在坟前祭拜了。 “我承认,我的确失算了。”萧麦心中暗想,他原先以为,县衙来人报复也不怕,有那么多百姓在场,一旦自己有个三长两短,凭与捕门的交情,施暴者肯定吃不了兜着走。凭这个对方,喝止县衙那些捕快很容易。 可万没想到,常四儿居然有捕门大佬做靠山,那事情就麻烦了。 他必须为自己另谋出路。 “还不求饶,那继续埋了!”常四儿恐吓道。 “且慢。事已至此,求饶无用。真金白银,能换我命吗?” 一提到金银,常四儿顿时眼前一亮。 最近这些天,他一直在念叨“升官发财”“升官发财”,可官是升了,财还没有发,所以急得心里刺挠:“你哪儿来的金银?别提什么赏银,偏偏无知百姓也就行了,我可不信。” 萧麦一听常四儿的态度,顿时知道,有门! 他掩住心头欢喜,低声说道:“我只告诉你一个人。” “耍花招?” “苍啷”一声,常四儿拔出腰刀,跳进土坑,把刀狠狠插进萧麦脖子旁边的泥土中。 然后蹲下身,恶狠狠地问道:“小心,我一刀抹了你的脖子。说!” “我在王庆的老巢,找到了一些金银——比金银还贵重的东西。” “什么东西?” “武功秘籍。” “呃!” 常四儿的眼珠子骨碌一转,心里面开始了合计。 王庆死后,县令立即查抄了他的家产,常四儿也参与了本案,亲眼见到查获了无数金银珠宝,唯独缺了一样很重要的东西——王庆赖以立足的铁臂拳秘籍。 当时,萧麦已经昏倒,被关在死牢里面。紧接着,案件的知情人,都死得七七八八,除了自己没别人了。所以,萧麦应该不知道,王庆少了本秘籍。 “难道真是他藏起来的?不对,也有可能是别人告诉他的。” 常四儿咽了口口水,用只有萧麦能听到的声音问道:“说,你把秘籍藏哪儿了?” “要是直接说出来,我岂不是立马就得死?” “不说也是死!” “差爷,你杀了我,就搅入了捕门那些大人物的恩怨,以后性命都不在自己手上了。” “扯什么闲篇,再不说,我砍断你的手!” “锦衣捕快,一向看不起麻衣捕快。”萧麦先抛出去一句,常四儿无论如何也会认同的话,让他一时不知如何反驳,然后又说道,“给锦衣捕快做事,可以;卷入锦衣捕快的恩怨,不智。” 捕门上峰,因憎恨薛徐严抢了他的风头,又不好直接处理薛徐严,就指使当地捕快结果萧麦的性命以泄愤。可将来东窗事发,或薛徐严追究起来,那位捕门上峰真会帮常四儿摆平吗? 常四儿自然也寻思过此事,一咬牙,恶狠狠地说道:“没点抄家灭门的觉悟,怎么往上爬?搭上捕门老爷那条线,他肯拉我一把,我就发了;不肯拉,大不了一死。” 常四儿嘴上发狠,心里发狠,出手也狠,他把腰刀往下一摁,冰冷的锋刃就切开了萧麦的脖子,殷红的鲜血渗了出来。 萧麦没想到,这个卑鄙无耻的小人,居然狠到这种地步,顿时提起了十二万分精神来应付:“好,秘籍当然藏在丐帮老巢,回去,我指给你看。” 第27章 幽默四哥 常四儿把萧麦从泥坑里拖出来,带着人,浩浩荡荡来到王庆的老巢。 接着,他命人守住前后门,自己单独押着萧麦来到院内。 “说吧,秘籍在哪儿?” “书房。”萧麦这会儿,已然气力耗尽,站都站不稳,说话也是言简意赅。 俩人又来到书房,深更半夜,屋内一片漆黑,仅有几缕月光,沿着窗缝洒下,看上去阴森森的。 “到书房了?秘籍呢。” 萧麦施展豪气干云,确认埋藏秘籍的暗格后,故意绕开,去到反方向:“王庆说,秘籍藏在一处地板下面。” “地板?”常四儿一看,地面黑漆漆的,根本无法分辨暗格位置,“我去掌灯。” 趁常四儿点蜡烛,萧麦悄悄走到暗格位置,坐下身,以最快速度,用被反绑的手掀开地砖。 常四儿听到声音:“喂,你干什么?” “我找到暗格了。” 说时迟那时快,萧麦把手伸入暗格,祭出豪侠宝库,先将铁臂拳纳入意念空间,又把半本玄黄印放入暗格。一切做得神不知鬼不觉。 “你别动,我来!” 常四儿放下烛台,走了两步,怕萧麦搞鬼,又拿起烛台,到暗格旁边一照,看见里面果真躺着一册书,顿时心脏一揪。 秘籍,武侠世界的无上至宝。 在这个以武功衡量上下尊卑的世界,习得高强武功,就能高人一等。 王侯将相之家,不会武功之人,也会遭人白眼;乡野村夫、江湖散人,纯靠武功高强,亦可裂土封疆。 正因如此,武学资源被世人疯狂瓜分、垄断。多少成名高手,宁可把自己的绝学带进棺材,也不肯授予后人? 多少人渴望逆天改命之人,为了得到从高手指缝里洒出来的一点点碎屑,就能置生死于度外? 一本武林秘籍流入江湖,就能掀起一场腥风血雨,真不是开玩笑。 可如今,无数人拿命都换不来的秘籍,就摆在自己面前,常四儿哭了,泪水流得满脸都是。 他颤巍巍地伸出手,用比抱自己刚出生的亲儿子还要温柔的力道,轻轻地拿出了那本秘籍,同时心里已经开始展望更美好的未来。 自己还年轻,根骨也算过硬,拿到王庆的秘籍,练个三五年,就能成为下一个称霸梧都县的“庆爷”,哦不,是“四爷”! 常四儿拿出秘籍,迫不及待地翻开来看,脸上的笑容逐渐凝固,紧接着表情开始扭曲,怒而冲萧麦低吼道:“这秘籍怎么回事?” 原来,常四儿从暗格里拿出来的秘籍,不是铁臂拳,而是玄黄印;还不是完整的玄黄印,而只有半本;还不是前半本或后半本,而是每隔一页就缺一页的,只有一三五七九,没有二四六八十。 这种“半成品”根本没法练! 这一切,自然都是萧麦的谋划。 为了活下来,萧麦反复钻研自己的系统,终于发现,豪侠宝库有个奇特的用法,就是放进去的物品,不用整存整取。 就比如,宝库中有一堆宝箱碎片,萧麦可以凭意念,一片一片地取出来;又换用秘籍来试验,发现秘籍也可以一张纸一张纸地出。 于是,他赶在常四儿前面,先行打开暗格,用半本玄黄印换走了铁臂拳。 “是我干的,另外半本我藏起来了。” “你敢!”常四儿放下烛台和秘籍,一把揪住萧麦的衣领,把他架了起来,“说,在哪儿,不然杀了你。” “说出来,才会杀了我吧?四爷,我现在要休息了。等我吃饱喝足,再把剩下半本告诉你吧。” 萧麦算准自己已经吃定常四儿,恰逢精疲力竭,就安心地仰面睡了过去。 另一边,常四儿急得双目赤红,举起腰刀就要砍下萧麦的首级,然而刀举到半空,却迟迟无力落下。 毕竟,半本秘籍已经到手了。 这就好比,拆开了一座无主库房的第一道锁,透过近一尺宽的门缝,已经可以看到满载的金银珠宝,差一点儿就能挤进去,结果遇到了第二道锁。 若第一道锁就打不开,常四儿或许还能忍住诱惑,可第一道锁已经打开,金银珠宝近在眼前,差一点点就能揽入怀中。常四儿的贪欲,已经膨胀到无穷大,此刻放手,他如何舍得? 结果显而易见,萧麦一觉睡到自然醒,已是次日正午。 腹部伤口,被人换过药,又重新包扎。肚子仍然一阵阵地绞痛,却掩不住汹涌的食欲。 “来人,来人!” 哗啦啦的开锁声后,一个男人,踱着谦卑的小碎步,跑到了萧麦身边。。 常四儿关切地说道:“萧兄弟,你可算是醒了,我是真担心你有个三长两短啊!” “四爷担心的不是我,是秘籍。”萧麦这会儿占据主动权,便不跟常四儿客气,说话开始夹枪带棒。 “叫什么爷啊,太见外了,以后叫四哥,咱俩就是兄弟了!” “……” 萧麦差点爆出一句国粹,心想不愧是常四儿,脸皮比城墙拐角都厚,昨晚还差点把自己活埋,今早可就成兄弟了。索性,你演戏我也演戏。 “好,四哥!” “这就对了,不打不相识,一笑泯恩仇……” 萧麦直接打断他的寒暄:“我饿了,想吃肉。” 常四儿懒得挪步:“哦……大夫说你这肠胃,不能吃东西。” 萧麦则冷笑一声:“让我选的话,我宁可做饱死鬼。” “可是……”常四儿话说得好听,但落到实际的好处不想给,“还是喝点清粥吧,养胃。” 萧麦针锋相对:“那武功也别练了,伤筋动骨,对身体不好。” 常四儿有求于萧麦,见此情形,只好起身:“行,我给兄弟买酒肉,你好生歇着。” “哗啦啦——” 常四儿关门上锁,萧麦确认他已走远后,挣扎着站起身,四处摸索一番后,忍不住啐了一口:“切,又把我关死牢了!” 死牢的门板跟窗户,都是经特殊炮制的铁木所制,坚硬如铁,连尸人都破不开,红鬃马更是无能为力。 “只要逃出去,就召唤马哥,离开梧都县!” 此时,距离切换游侠天赋,还有7个小时的冷却期。 不多时,常四儿就提着酒肉来探望萧麦,酒是自家珍藏的陈酿,喝起来香甜可口,肉是用八角、陈皮、肉桂、茴香等精卤出来的肥肉。 萧麦已经很久没有畅快地吃过肉,顾不得形象,抓起来就吃。 常四儿心里全是秘籍,没啥胃口,就说道:“贤弟慢慢吃着,顺便听我说。” “其实,从一开始,我就身不由己。捕门老爷想害你,我一个小小的麻衣捕快,根本就拗不过。过去这么久,我也想开了,捕门不是铁板一块,指使我的老爷是老爷,给贤弟撑腰的老爷,也是老爷。” “这两拨人斗法,我掺和进去,飞黄腾达的可能只有一成,遭打击报复的可能有九成!” “可没办法,人微言轻,武功又低,不掺和进去肯定死路一条。现在不一样了,秘籍在手,我可以正儿八经地习武了,有跟捕门老爷叫板的资本了。” “贤弟,我在衙门有官位,你在捕门有人脉,应该通力合作,就跟上任县令和王庆那样,称霸梧都,何必要窝里斗呢!” 萧麦闻言,也不由得停下吃食:“四哥说得太对了,合则两利,分则两害!” “贤弟认可就好!来,我敬你一杯。” 萧麦一摆手:“肚子疼,吃饱了再喝酒,空腹受不住。” 常四儿尴尬地放下酒杯:“贤弟,还是不信我啊!” “信,怎么不信?锦衣捕快,向来瞧不起麻衣捕快,那捕门老爷再怎么赏赐,顶多封四哥做捕头。可若四哥习得神功,哪怕不做捕头,梧都县不也是你说了算?” 常四儿喜欢听这个,他兴冲冲地抿了口酒:“说得好,贤弟明白这个理儿,就不用我多费口舌了。那贤弟,把另外半本秘籍的位置,也给我说说?” “四哥,我话还没说完,理是这么一个理,问题是,人有时候不讲道理。就算你有九成可能放过我,不还有一成可能杀了我?”萧麦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常四儿为了“一成”的可能杀萧麦,萧麦也为了“一成”的可能不信常四儿。 “那贤弟如何才肯信我?” 如何跟一个企图杀死自己的人取得互信?萧麦还真没有这方面的经验。 好在,他读书多,很快从水浒好汉的事迹中获取灵感,那就是“投名状”。 “四哥敢不敢交投名状?” “投,投名状?”常四儿往后一仰,显然听过这种江湖手段,目光鹰顾般看向萧麦,犹疑地说道:“杀人,可是掉脑袋的重罪。” “哈哈哈——”萧麦瞬间被逗笑,“四哥可真幽默啊!” 常四儿敢当着所有人的面,半公开地活埋萧麦,绝对是一等一的狂徒,这种敢拉着九族去赌命的人,害怕杀人罪,着实是幽默。 幽默归幽默,问题还是要解决。 萧麦在梧都县,还真有一个仇敌。 那人口蜜腹剑,奸恶至极,萧麦都差点死在他手里。那娴熟的害人手法,真不知梧都县的百姓,受过那恶捕多少欺凌。 正好,借常四儿之手,为梧都县除一恶鬼。 “昨晚,你有个弟兄,死命往我伤口上踢,差一点就弄死我了。四哥把他杀了,我就信你。” 见常四儿一句话不说,萧麦又补充道:“四哥若是下不去手,我愿代为效劳。” 第28章 血肉强化 常四儿从萧麦的语气中,听到一股令他都为之胆寒的杀气,确信萧麦不是在说笑、试探或者拖延时间。这下轮到他为难了:“啧,贤弟,你杀他干嘛?脏了自己的手。” 萧麦的态度很坚决:“江湖中人搭伙,都流行投名状。手上沾了血,才好绑在一条船上。你让我把仇人杀了,我就相信,四哥是真想跟我联手,称霸梧都县。” 在常四儿看来,萧麦要杀的人,是一条不错的狗腿子,宰了有点心疼;可不宰的话,萧麦又信不过自己,不肯交出秘籍。 思忖再三,常四儿闷了一杯酒,猛地砸在了桌案上:“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成大事者,不拘小节,贤弟且放心,最多这两天,我就安排你送他上路!” “好!四哥是干大事儿的人。”萧麦曾为生存,说过许多违心的话,但这次绝对真心实意。 在萧麦看来,常四儿此人,心黑手狠脸皮厚,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碰上强者就麻溜下跪,碰上弱者就狠踩一脚,但凡挡了自己的路,管他什么恩人、兄弟,统统杀无赦;但凡对自己有利,管他什么敌人、仇家,都称兄道弟,推心置腹。 梧都县城这种环境,着实限制了常四儿的发挥,给他一个更大的舞台,整个天下都要掀起血雨腥风。 为苍生免于其害,萧麦下定决心,必须防微杜渐,将此恶贼扼杀于萌芽之中。 于是,他亲自斟酒,敬了常四儿一杯,算作提前送行:“四哥,我敬你一杯。” 常四儿这边,见萧麦给自己敬酒,心中非常得意,同时又趁热打铁:“贤弟,既已决定合伙,彼此也甭在隐瞒。愚兄真的很好奇,你双目失明,又是怎么找到的秘籍?” “唔——”萧麦早已准备好说辞,“味道。” “味道?”常四儿笑了笑,“你别告诉我,能闻到武林秘籍的气味儿。” “失明之前,确实不能,失明之后,突然就多了这门神通。不信的话,请四哥回忆一下,王庆凭一双铁拳,称霸梧都县,可你找到的秘籍,跟拳法没关系吧。” “啊!”常四儿惊得张大了嘴巴,他过于沉溺获得秘籍时的狂喜,以至于没太注意,或者不想注意秘籍本身的疑点,“好像是这么一回事。难道,这本玄黄印,不是王庆的武功?” “是的,我把两本秘籍掉包了,王庆那本,早就藏到了别处。” “你……你,你还有第二本秘籍!” “没错。”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萧麦不得不提前布局,以防常四儿突然变脸,对自己下毒手。 若当初,直接交出铁臂拳,那等常四儿翻脸时,萧麦就只剩下玄黄印这张保命牌。问题是,常四儿可以选择不接这张牌,执意将自己杀死。那死到临头,要不要交出玄黄印?不交,死路一条;交出来,还是死路一条。 于是,萧麦将两部武学掉包,先交出玄黄印。 玄黄印乃掌法,明显不是王庆的看家拳术,所以常四儿就会无比相信,萧麦还有第二本秘籍。如此,贪念就会遏制常四儿杀人的欲望。 “哈哈,藏得够深。你都有两本秘籍了,为啥不拿出完整的一本,给愚兄掌掌眼?” 见对方已完全落入自己的陷阱,萧麦乐呵地笑了一下:“四哥肯定不信,我能凭气味寻找秘籍,索性给你露一手。王无忧得棺中四鬼指点,只用两个月,就练成了血洗县衙的高强武功。若棺中四鬼临走前,在纸上给他留下了三言两语,我一定能找到。” 常四儿闻言更加心动。 武学,素来有上下高低之分。王庆练了一辈子铁臂拳,实力也就跟汪捕头五五开;王无忧得僵尸鬼指点,两个月就碾压了汪捕头。 听萧麦这么一说,常四儿手里的玄黄印都不香了,他咽了口口水,极力维持冷静道:“贤弟该不会是想逃跑吧?你身边那匹马,是有点邪门。” 萧麦则顺着他的话茬说道:“上次差点被活埋,它也没出现,说白了,吃软怕硬,四哥多带人马,它就不敢来;来了,也只能做马肉烧酒。” 常四儿终究是败给了自己的贪欲:“好,等你纳了投名状,我得了另外半部秘籍,就带你去找上一番。” 跟常四儿谈妥之后,萧麦也就不再急于切换身份,而是安心留在死牢里养伤,顺便从床底抠下一颗石子,孜孜不倦地练习投石。 至于纳投名状一事,则由着常四儿头疼去,如何给萧麦创造报仇的机会,又杜绝红鬃马劫狱抢人的机会。 自从来到梧都县,风波一场接着一场,逼得自己一直为了生存而搏命;如今被关死牢,反而有了难得的喘息之机。 沉淀之后,萧麦对自己的随身系统,又有了更进一步的认知,主要是关于“武技”系统。 绝大多数后天所习得的技能,都免不了“易学难精”、“用进废退”。 先说“易学难精”,技能的成长曲线,大多都是开始陡峭,逐渐趋于平滑,直到成为一条直线。 可萧麦练习掷石时,发现自己的成长曲线,是笔直中仅带有一点点弯曲,弯曲的原因,也不是难度变高,而是一直练功,骨头受不了,毕竟萧麦还没有强化过根骨。 待到第二日,掷石就升到了61点,十米之内,铜钱大小的目标,可以做到百发百中。 正常人,想达到这个水平,起码也得练个小半年,而萧麦满打满算,才练了不到七十二小时。这肯定不是他天赋异禀,而是源于系统加持。 如今的他,只要手里攥一把鹅卵石,单打独斗,连初窥武道之人,也根本不敢近身。 然这点伎俩远远不够用,因为这些日子里,萧麦也充分见识了,这个武侠世界中的武德含量,简直就是负数。 单打独斗?公平较量?压根不存在!以多欺少,以众欺寡,暗箭伤人,趁病要命才是王道! 所以,萧麦在熟练掌握单发技能后,立即开始研习双发、三发、四发、五发、天女散花,目的是在面临以一敌多时,也能应付自如,另外遇到身法高强的敌人,一颗石子打不中,十颗一起丢难道还会打不中吗? “没猜错的话,系统是将武技,直接赋予神经系统,所以我才能练得这么快,并且没有‘用进废退’的烦恼,一经获取,就是永久效果。” 萧麦不禁觉得可惜,若自己没有眼盲,所获武学,就可以直接研习。届时,玄黄印、铁臂拳两门功法在身,早就称霸梧都县了。 但反过来想一想,眼盲有没有可能,就是系统的一部分? 封印自己的视觉后,想要成长就只能不停地行侠仗义,完成系统的奖励剧情。 否则,根本不用行侠仗义,苟在家里都能变成天下第一。 第29章 纳投名状 住进死牢的第三天晚上,萧麦正欲入睡,忽听到一阵脚步声走来,紧接着锁链哗啦啦响,两个人伴随着酒肉的味道,走进了死牢之中。 光凭味道,萧麦就能听出,来者是常四儿和自己的仇家,那个外号叫白脸的小捕快,因为他身上有皮肉伤正在愈合的味道。 “这么快。” 常四儿的行动,多少有点出乎萧麦的意料,他以为,这种案子至少要筹谋十天半个月,确定万无一失才能行动。 “萧兄弟,我把人带来,给你赔罪了。”常四儿给白脸使了个眼色。 白脸连忙拱手,尽管萧麦看不见,还是表现得极其委屈诚恳,声音里都带着哭腔,与那晚想要萧麦性命的凶恶样,完全判若两人:“萧大哥,真是对不起,我错了。都怨捕门的家伙,瞧不起咱穿麻衣的,整天对我呼来喝去,又打又骂,我是真的受不了,才一时糊涂冒犯了你,对不起,我是真的知道错了,萧大哥就原谅我这一次吧!” 说着说着,白脸已经是涕泪横流,情到深处,直接跪倒在地,哐哐磕头:“对不起,对不起!”那场面,倒反天罡,好似萧麦才是欺负人的那个。 萧麦实在听不下去了,忍着心里面的厌恶,伸手把白脸扶了起来:“别哭了。你若诚心悔改,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老天爷会原谅你的。” “至于我的任务,就是送你去见老天爷。”萧麦心中暗想。 “哈哈,这就叫不打不相识,我专门买了酒肉,庆祝你们冰释前嫌!”常四儿从食盒取出酒菜,摆了满满的一桌子。 入座后,常四儿居中,一把搭在萧麦肩膀上,一把搭在白脸肩膀上:“今晚咱们不醉不归,明天就是亲兄弟了!” 白脸连忙应和:“对,亲兄弟,亲兄弟!”之后,又真心感动得垂下眼泪,庆幸自己因祸得福,彻底攀上了四哥这条线,日后跟着他一起飞黄腾达,权势财宝,娇妻美妾,应有尽有,谁敢跟自己结一点冤仇,就让他家破人亡! 常四儿见白脸哭得稀里哗啦,一时间悲从中来,紧紧地握了下他的肩膀:“啥也不说了,来,吃菜!” 萧麦亦不多言,闷头大口吃肉。自从血肉强化以来,萧麦的饭量就开始暴增,也没觉得胃口有多好,结果总在不知不觉间就吃下了三五碗。 与此同时,他的肌肉也在猛涨,好似变成了一只大猩猩——倒不是说长得像猩猩,而是猩猩这种动物,明明喜欢吃素,却能长出一身彪悍肌肉。萧麦也跟猩猩一样,吃进肚子里的食物,能直接转化成肌肉。 原本,萧麦的体型匀称中偏于消瘦,可在死牢的这三天,他硬是顶着剧烈的腹痛,胡吃海喝,体重暴涨了十多斤,全身肌肉愈发得漂亮结实。 “趁着还能白吃白喝,一定要多吃多喝。上路之后,还不知去哪儿着落饭食。”萧麦心想,他当然不可能给常四儿玄黄印,所以杀掉白脸之日,就是他跑路之时。 另一边,白脸对满桌饭食,固然眼馋,却强忍着没咋动手,他忙着给两位大哥敬酒,一边祝贺常四儿前途无量,一边称赞萧麦智勇双全,溜须拍马之言一套接着一套。 最后,常四儿甚至没有灌他,白脸已经有了七八分醉意。 见此情形,常四儿悄悄从袖口取出一个小药包,将里面的药粉倒在杯子里。 药粉遇酒则融,化为无形。 常四儿一笑,把酒杯递给白脸:“哥哥我敬你一杯。” “扑通——” 白脸喝罢常四儿递来的酒,一头扑倒在了桌子上。 正在啃鸡骨头的萧麦,动作滞了一下,心想怎么突然就醉了。 这时,常四儿伸手搭在白脸肩膀上,缓缓站起身,走到了白脸身后,道出了几声满是哀愁的话语:“兄弟,我对不起你啊。” 见白脸没有反应,常四儿又上前,从背后使劲他,猛勒他的两侧肋骨,见白脸没有反应,才彻底放下心来,声音顿时变得阴沉又狠毒:“我是想带你一起干大事儿,可惜啊,你惹了不该惹的人,挡了我的路。” “放心,等我混出模样,一定善待你的家人。”说罢,常四儿松开手,抬眼看向萧麦。 萧麦纵然戴着眼罩,亦觉察有一道阴森的寒光,射入了自己的识海。 “四哥,他是怎么晕倒的?” “我在他的酒里,加了点蒙汗药。” “完全没听见!”萧麦多少有点心惊,倒不是因为常四儿的狠毒,而是在竖起耳朵,仔细倾听的情况下,亦没有察觉到他的行动。这说明,以萧麦如今的感知力,日后闯荡江湖,哪怕歹人当面下药,他也毫无办法。 “人,我带来了。贤弟说,怎么弄?”常四儿本不想纳萧麦的投名状,但事已至此,他的狠劲上来,摆出了一副萧麦不杀白脸,他就弄死萧麦的架势。 萧麦并不畏惧,事实上,为了这一刻,他已经准备很久了。 萧麦起身,走到白脸的位置,右手从桌上摸起一根筷子,左手将白脸的头轻轻揽起。 “扑——” 一瞬间,筷子经鼻孔,几乎整个没入了白脸的头颅。 这一招,让常四儿大开眼界:“精彩,精彩啊!我从没见过这么厉害的杀人法。” “寻常仵作,验尸时不会检查鼻孔,全身上下查不出一点伤痕,就只能得出暴病而卒的结论。”萧麦淡淡地说道,涉猎了大量刑侦学书籍的他,对各类稀奇古怪的杀人方法信手拈来。但那时候的他,只把这些当成识破罪恶的工具,没想到,如今自己也用上了。 “叮!” “完成诛恶剧情,基础奖励:强化点+3。” “嗯?” 这个提示来得很突然,萧麦也很意外,他心想,这都快邪恶了,系统还判定为诛恶呢? 另外,诛恶不是游侠身份才能获得的奖励吗,原来豪侠身份也可以? 等等,萧麦又想起来,游侠身份诛恶时获得的奖励,除了基础奖励外,还有随机奖励。 但以豪侠身份诛恶,就只有基础奖励了。 这似乎是在提示自己,系统眼中,不同身份,对同一行为的判断,是不一样的。 豪侠、游侠虽然都鼓励诛恶,但豪侠对诛恶行为就没有游侠那般提倡。 以此推测,定然存在大量剧情,均被豪侠、游侠、官侠三种身份所认可,但认可程度不同,因之奖励亦不同。为了利益的最大化,在触发剧情前,要有意识地切换最恰当的身份。当然,这建立在,对豪侠、游侠、官侠三种身份的精神内核,拥有充分认知了解的基础上。 “亏了一点随机奖励,可换来这个情报,还是很值当的。” 萧麦还在琢磨系统,常四儿已经兴奋得拍案而起:“暴病而卒,这四个字真好听,以后谁敢我……们,就让他暴病而卒!” “尸体怎么处理?” “贤弟不必担心,我都准备好了。”常四儿搓了搓手,语气又变得意味深长起来,“如今贤弟大仇得报,是不是该履行承诺了?” “好,为表诚意,我这就奉上,另外半部玄黄印。”萧麦一手搭住床沿,一手伸向床底,启动豪侠宝库,拿出来半部秘籍。 常四儿兴奋地一把夺过:“没错,就是这半本!贤弟可真行啊,灯下黑,居然把秘籍藏在这么隐蔽的地方。” “四哥可别忘了,神功大成之后,你掌白道,我掌黑道,咱们一起称霸梧都县。” “那是当然!贤弟继续吃喝,我去处理尸首,今晚就先不回来了。” “好的,四哥保重。” 第30章 新官上任 听到常四儿拖行尸首,关门上锁的声音后,萧麦唇角终于忍不住勾起:“第二个火药桶,终于解决了。” 萧麦的本意是,戏就唱到白脸归西,之后骗常四儿打开牢门,自己立即召唤红鬃马,逃出梧都县这个是非之地。 可白脸一命归西后,不知是心态发生变化,还是确实想出了更好的主意,萧麦临时决定,把戏继续唱下去,以彻底解决眼下面临的难题。 萧麦屁股下面,一直藏着两个火药桶:其一,是诛杀僵尸鬼的弟子王无忧,僵尸鬼随时会来报复;其二,是玄黄印的主人,迟早回来取书,届时自己无法交代。 第一个火药桶,据捕门分析,暂时不会炸;第二个火药桶随时会爆炸。萧麦索性把玄黄印交给常四儿,让他做自己的替死鬼。 火药桶就此移除,萧麦神清气爽,胃口大开,正要大快朵颐,忽然想到什么。 于是,他拿起白脸喝过的酒杯,又跟自己的酒杯做比对,反复嗅闻:“我要记住这个味道,蒙汗药的味道。” 次日,白脸的尸体,被人在路边发现。仵作果然没有检查鼻孔,也没有查出致命伤,就定了个暴病而卒。 常四儿只觉三喜临门:一喜瞒天过海,平安过关;二喜秘籍为真,研读之后,很快就初窥门径;三喜得了萧麦的投名状,从次多了个强力帮手。 “来,都来!”常四儿朝众捕快勾手。 众捕快则一个个面露苦色,纷纷摆手:“来不了来不了,捕头太厉害了!” “老子还没尽兴呢,你们不来,那我来了!” 常四儿冲入人群,就像一只冲入鸡群的鹰隼,惊得众鸡一哄而散,两个跑得慢的捕快,则被常四儿轻松撂翻。见自己如此神勇,常四儿忍不住仰天大笑:“哈哈哈——” 这是他修行玄黄印的第七日,武功已经突飞猛进,感觉每一天,都有源源不断的力量,涌入自己的经脉之中。 常四儿想要发泄,就纠集一帮捕快给他当陪练。 在武侠世界当捕快,那必然有两把刷子,可惜也只有两把。众人仅会一些粗浅的拳脚功夫,又深知常四儿睚眦必报的秉性,切磋的时候不敢下重手,加之常四儿确实能打,所以十几个人愣是被他一个人摁在地上欺负。 正玩得开心,忽然有人趋步过来,常四儿眼疾手快,一掌拍到对方胸口。那人腾腾后退七八步,一屁股坐在地上,险些没背过气去。 “敢偷袭我?” “哎哟,捕头……”那人捂住胸口,龇牙咧嘴地说道,“新任县令已经到了,您快去迎接吧。” “哟,差点把正事儿忘了!” 县衙此时张灯结彩,锣鼓喧天,门口云集了梧都的士族名流、富商大贾。见到新任县令的车马,立即迎上前去,常四儿跑在最前面,亲手把县令从马车上扶了下来。 这位新县令,本家姓罗,年近四旬,相貌用一个词来形容,就是“天庭饱满,地阁方圆”。他的发际线稍微有点偏后,露出饱满光滑的大脑门。浓眉、大眼、高鼻梁、厚嘴唇、四四方方国字脸,搭配三绺山羊胡,总之很是“气派”。 身材偏胖,但很壮实,因此刻身着黑衣,活像熊罴成精。常四儿搀扶他时,手劲稍稍重了些,探出罗县令的胳膊上全是肌肉。 “高手啊!”常四儿心中惊诧不已。 罗县令也察觉到有人试探自己,侧目瞅了常四儿一眼:“叫什么名字,做什么的?” 正常礼节,作个揖就能回答。可常四儿似乎被罗县令虎狼一样的眼神吓住了,连忙后退两步,哐哐哐磕了三个响头:“小人常四儿,是梧都县的代理捕头,日思夜想,今日终得见大人英姿,心中……心中……呜呜……” 说着说着,常四儿居然哭了起来,好像见了失散多年的亲爹。 梧都县的其他名流,见状都十分不齿,罗县令则是笑了笑,对他这番卑躬屈膝很是受用:“手上倒是挺有劲,起来吧。” “噼里啪啦——” 阵阵鞭炮声中,罗县令一家,在众人的簇拥下走进了县衙。 接风宴办了整整一天,常四儿鞍前马后,直到深夜,才抽出空来,带着剩饭剩菜,跑到死牢探望萧麦。 “新官上任,我的案子,终于要有结果了。” 这七日光景,他的伤势已经好得七七八八。由于不能外出,他百无聊赖,只好专心致志练习掷石,终于把该项技能刷到了封顶的100点。 至此,飞蝗石已经成了他身体的一部分,指哪儿打哪儿,甚至可以做到,一把握住五枚鹅卵石,同时击中五个目标。单靠这手绝技,萧麦预计,十几个普通人加起来,也近不了自己的身。 神功大成,正该出去走走,常四儿就带来了新官上任的好消息,萧麦不由心情大好。 反观常四儿,就有些闷闷不乐:“新来的罗县令,不是个简单角色。” “怎么说?” “贤弟有所不知,我今日接驾,搀罗县令下车时,他居然一下把我推开,劈头盖脸就是一通臭骂。之后在接风宴上,也是横挑鼻子竖挑眼,对弟兄们作威作福,心眼儿简直比针眼儿都小。这种人,无理都要搅三分,肯定不会让贤弟轻易过关!” 萧麦倒抽一口凉气,心想常四儿是不是在蒙我?于是说道:“前任县令,刚因为欺压百姓而死,朝廷不吸取教训,派个优容点的人来吗?” 常四儿忧心忡忡:“说的是啊!依我看来,这个姓罗的,嫉贤妒能,我总捕头的位子,不保啊。” “这梧都县都快没人了,四哥不做总捕头,谁来做?” 梧都县最能打的几个人,县令、县尉、捕头,被王无忧一波带走,红鬃马又带走了王无忧和王庆,如今梧都县,就属练了玄黄印的常四儿武功最高。 “罗县令乾纲独断呗!”常四儿愤怒地把酒杯往桌案上一拍,“依我看来,罗县令就是仗着武功高,才不把我放在眼里!玄黄印还是太弱了,我需要更强大的武功!” 第31章 给你一拳 萧麦终于听明白了,归根结底,常四儿就是觊觎僵尸鬼的武功,才跟自己扯一堆有的没的,不由在心中怒骂:“你是不是有病啊?王无忧的秘籍,我就是随口一说,从没真想过帮你找。何况,玄黄印一听就是正派,僵尸鬼一听就是邪派,放着名门正派的武功不学,想着练邪派武功,要当僵尸啊?” 常四儿听不到萧麦的心声,听到了也只会嫌萧麦没胆量。 他坚信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成王败寇,邪派武功又如何?练成了照样是宗师。 棺中四鬼的师父,杀人如麻,罪恶滔天,江湖中人谁见了,不照样得尊称一声“尸棺老祖”? “贤弟,择日不如撞日,咱们今晚就出发,去寻王无忧的秘籍,如何?” 萧麦则摇头:“须待我的案子了结,恢复自由之身,才好放心去找秘籍。” 常四儿把头摇得更厉害:“此言差矣,贤弟不给我找秘籍,我在县令面前说话就不硬,怎么给你求情啊?” 萧麦冷笑一声,不再言语。 他确信,尝到了玄黄印甜头的常四儿,对血棺门武功滋生的贪欲,会把他完全变成自己的提线木偶。 见萧麦不吃自己这套,常四儿也很无奈,心想,反正萧麦手里有人命,也不怕他临时跳船,便说道:“也罢,我就豁出这张脸皮,给贤弟求情!” 梧都县衙的公堂,正对大门,中间是个七八丈长,两三丈宽,约有三分之一个篮球场大小的院落。 接风宴次日,罗县令正式坐堂办公,他命人在院子中间设一道栅栏,对外宣布,往后审案,百姓都可以在栅栏之外旁听。 实际上,许多县级衙门,审理案件时,都允许百姓旁观,只是前任梧都县令,是个恨不得把“贪官”俩字写脸上的主儿,每次都是关起门来,论资断案。 罗县令这一命令,算是一扫前任的歪风邪气,百姓们很是期待,但凡有闲暇的都跑来围观,一下子云集了几百号人。 县令处理的第一桩案子,就是萧麦的丐帮灭门案。 他仔细核对了各方的证言证词,发现一切都严丝合缝,就命人从牢里把萧麦提了出来:“萧麦,供词上面说,丐帮九人,皆死于马蹄之下。这匹马,现在何处啊?” “启禀大人,那匹马并非在下的坐骑,而是在下的恩人。缘起而聚,缘灭而散,我亦不知它如今身在何方。” 罗县令捋了捋自己的山羊胡,沉头沉思片刻,忽然一笑:“从苍南到梧都,想来你是有高人相助啊。也罢,既然是马踏杀人,杀的又是恶人,本官就判你无罪,就地释放。” “另外,念你对梧都县的百姓有功,本官正式授予你梧都户籍,以后就安心在这里生活下去吧。” 听到“无罪释放”的判决,萧麦仅仅如释重负,后面那句授予户籍,瞬间在他心里掀起了惊涛骇浪:“谢大人!” 谁知还没完,罗县令又一摆手:“取银两来。已故的前任县尉,敲诈了你三百两的赏银,今日物归原主!” “还给钱啊?” “好!”“好!” 栅栏外面的百姓,听到这样的判决,几百号人齐声叫好。 不止萧麦意外,罗县令更意外,心想梧都百姓,果然知恩图报。 歼三狼、灭丐帮、诛尸人,萧麦为百姓做了很多,百姓也发自真心地尊敬他。 于是,罗县令轻轻挥手,让萧麦早点去接受百姓们的欢迎:“退下吧。” “是。”萧麦一手执拐杖,一手提银袋,向栅栏走了几步,百姓们见状,纷纷向他招手,示意他快点出来。萧麦却转过身,隔着眼罩,又看了罗县令的一眼,忽然间有点理解,武艺高强的南侠展昭,为何要自领约束,效命于包公帐下。 罗县令的判决,固然出于法理人情,但在这个官吏人均奇形怪状的年代,法理人情四字,简直就是寻常百姓不敢奢求的美梦。 心意所至,萧麦向罗县令一抱拳:“县令大人,我萧麦只是个小人物,但有朝一日,您有用得着的地方,我愿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嗯?”罗县令没想到,萧麦会突然冒出这样一句话,顿时皱紧眉头,“本县秉公办案,又不是收买人心,公堂之上不可胡说八道,速速退下。” “谢大人。” 萧麦走出公堂,来到栅栏外面,百姓们顿时把他团团围住。 “萧麦,你发财了啊!” “你打的欠条,还作不作数?” “还钱!” “不管怎样,欠条是你自愿打的,不还钱现在就打官司!” “欠条在哪儿,白纸黑字!” …… 罗县令原以为,百姓们这么支持萧麦,是因为他颇有人望,没想到都是来追债的。 “师爷,萧麦怎会欠下这么多债务?” “启禀大人,卑职这就去打探。” 萧麦也很无奈,他使劲抓住银袋,只因老有人伸手来抢。 “还,都还,大家先去衙门外面排队,我挨个还。” 此言一出,百姓们呼啦一声,就簇拥着萧麦走到了衙门外面,罗县令审案一事瞬间没人关心了。 待百姓们排好队,萧麦收一张欠条,发五两银子,撕掉之后,收一张欠条,发五两银子。 也有人没拿欠条:“萧麦,那天晚上我去了的,你应该记得,就是欠条忘带了。” 萧麦道:“你见过找人还钱不带欠条的吗?” “我回头补给你不成吗?你给我吧!”说罢,那人伸手抓住银袋,就要把手伸进去抢钱。 萧麦气得一掌把他推出七八米远:“下一个。” 还有人浑水摸鱼,胡乱拿张纸,冒充欠条来领钱。 萧麦一摸便知,上面的字迹根本不是欠条,便直接戳破:“假欠条来捣什么乱?” 被识破后,那人没有羞愧,只有气急败坏:“你是瞎子,你怎么知道欠条是假的?来,你们说,这欠条是真的假的!” 乡里乡亲的,也没人拆他的台。 何况,他要是骗钱成功,其他人也可以如法炮制,所以都盼着萧麦给钱。 “嘿嘿,看吧,乡亲们都能证明是真的,你给我钱,你给我钱!” “我给你一拳!”萧麦一拳把对方打出十几米远。 第32章 嗟来之食 “杀人啦,杀人啦!” 那人被推倒之后,就坐在地上,大声哭喊。 “我的胸口疼死了,走,去见官,我要你赔钱,坐牢!” 哭完之后又站起身,抓住萧麦的袖子。 给不相干的人发钱,或许会触发舍金弃银或仗义疏财的剧情。 忍气吞声,则有可能触发犯而不较。 但萧麦实在忍不了,宁可不要点数也要给这种人一点颜色瞧瞧。 他二话不说,抬脚就踹在这人的腰子上,接着说道:“谁摁住他,就先给他发钱,否则我现在就把银子全上缴,你们一个子儿也别想要!” 见百姓们无动于衷,萧麦作势就要进衙门。 众人赶紧一拥而上,压住那个无赖,有的为表忠心,还往无赖脸上扇耳光。 见巧取豪夺会挨揍,有些人就疯狂打感情牌,主要是一些大妈:“萧麦,那晚上我也去了,排了一宿的队,临到了你被抓走了,真不怨我啊。你就可怜可怜我,给我点银子吧,家里穷得没饭吃,孩子们饿得直哭,等着救命呢!” “银子就三百两,有欠条的都不够还,何况是没欠条的,走吧走吧!” 转眼间,三百两银子发了个精光,还有一堆人围着萧麦要钱花,萧麦不胜其扰,索性拔腿就跑。 罗县令不住摇头,这会儿他已问过好几个人,了解了来龙去脉:“唉,莫名其妙给人发钱,这不是施恩德,而是给自己结仇家。” 好不容易逃出重围的萧麦,复盘当初的抉择,也是越想越无奈。 五两银子,相当于七八千块钱,对贫苦百姓来说,不算多,但也绝对不是小数字。 人不患寡而患不均,领到银子的自然欢天喜地,没领到的还不得恨死自己? 久负大恩反成仇,世人大多有这样的心理:面对不想还或者还不清的恩德时,就会对恩人产生仇恨,希望一辈子不见面,甚至诅咒恩人去死。 如此一来,没领到银子的恨自己,领到银子的更恨自己。 全县发钱,表面广施恩德,实际是与全县百姓结仇。 “我虽然拿到了梧都县的户籍,但全县皆敌,估计混不下去了。” 萧麦不敢回自己家,肚子又饿了,灵机一动,跑到了常四儿家蹭饭。 但他不知道常四家在哪儿,只得一路走一路问,功夫不负有心人,还是找到了常四家。 “砰砰——” 萧麦敲响院门,从里面探出半个身子,看清来人样貌后,立即用尖酸刻薄的声音喊道:“臭瞎子,真晦气,别在我家门前转悠,否则家里的回来,看不揍得你屁股开花。” “四嫂,我是萧麦。” “什么小麦大麦五谷杂粮的,四嫂也是你能喊得?你个不长眼睛的臭瞎子,跟我家里的称兄道弟,你配吗?” “我跟四哥真是兄弟,他应该跟你提过我。” “我家里的可是堂堂的捕快班头,怎么会认识一个臭瞎子!滚滚滚滚滚——” “砰!” 常四儿的媳妇,重重地把门关上,给萧麦吃了个结结实实的闭门羹。 萧麦站在门外,深深吸了一口气,才压下满腔的怒火。 “意料之外,情理之中,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真正有过错的人是我,我为何会对常四儿抱有希望?” 反思结束后,系统忽然弹出提示。 “犯而不较。基础奖励:强化点+3;随机奖励:武技+1。” “哈哈。” 萧麦不禁苦笑。 这会儿,他没有钱,回不了家,也吃不上饭,只能来到街边,倚靠一面屋墙,干坐着晒太阳。 俗话说得好,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尤其是血肉强化之后,饭量大增,再挨饿是真难受。 萧麦捂着肚子,不由想起了老宋头:“要不,回去赚窝囊费?” “嘭。” 这时,一个行人从面前路过,紧接着,似乎有什么东西,落在了自己面前。 萧麦伸手一摸,原来是枚铜板,料想是那行人之物,于是赶紧起身,叫住对方:“喂,你钱掉了。” “嗯?”行人有些意外,回头对萧麦说道,“赏你的。” 萧麦听出对方是个女子,同时嗅到一股怡人的体香:“多谢姑娘好意,我不是乞丐。男女授受不亲,这钱——还给你。” 说着,萧麦将铜钱轻轻丢入空中,对方见状,一把接住。 见状,行人身旁的同伴,发出了吃吃的笑声。 “嗯?” 有人笑,就说明有人。可萧麦听得分明,身前明明只有一个人,怎会发出两个声音? “笑什么笑?”行人问向身旁。 旁人答道:“师父,他喊你姑娘啊,嘻嘻。” 那小徒弟的笑声很甜,很软,像一样,竟令萧麦生出涤荡双耳般之感,识海中,瞬间勾勒出一个娇俏可人的模糊身影。 诚然,现实当中,声音与相貌不匹配者比比皆是,俊俏美艳者,不乏声如水牛呕哑嘲哳;平庸丑陋者,亦不乏声如天籁婉转动听。 然萧麦如今双目失明,与他而言,声音就等同于相貌,声音动听就是美人。 除此之外,萧麦也终于分辨出,那股充满青春气息,让他误会行人是一名少女的体香,实则来自于行人的小徒弟。 行人笑道:“姑娘怎地?男人至死是少年,女人为何不能至死是姑娘?” 少女把手搭在行人肩上,用撒娇的语气说道:“唔,师父教训的是。” 她的脚步声、呼吸声、动作声,以及衣料的摩擦声,都极其细微,完全被遮掩在她师父的声息之下。 如同闹市中轻抚过的一缕清风,若不是主动发声,萧麦无论如何也不会注意到她。 “很抱歉,看不到前辈的模样,闹了笑话。” 行人跟她的弟子,并没有接萧麦的茬,而是自顾自地边聊边往前走。 其实,她们对萧麦,也不是全无在意。 待走远之后,那个走路无声无息的少女,又提到萧麦:“方才那少年,似乎很有志气,师父何不结个善缘?” 她口中的“善缘”,自然不是指施舍一两枚铜钱。 师父则不屑地说道:“知道不是嗟来之食那个人的下场吗?这年月,有志气的人多了。可究竟能走多远,都是由出身说了算。此生此世,我们都不会再跟他有交集,也就无所谓结缘。” 第33章 摊牌之战 捱到傍晚,常四儿下班回家,见到守在门口的萧麦,这才把人迎入家中。 得知二人真的有交情,常四儿媳妇才不情不愿地端出发馊的窝头和咸菜,以及两碗清可见底的稀粥。 常四儿见状非常生气,让媳妇去买酒肉。 她闻听此言,顿时暴跳如雷,哭诉自己操持这个家多么不容易,常四儿却花钱大手大脚,整天带不三不四的人回家,日子简直没法过了。 于是把门一摔,直接赶着驴回娘家了。 “娶到这娘儿们,我是倒八辈子霉了!这种人生的绊脚石,过两天我一定把她踹了!”常四儿恨得咬牙切齿,一双拳头握得咯咯响,看样子是动真格的了。 萧麦看得出来,常四儿不是为了讨好自己,而随便说说。 或许,他跟媳妇曾经是“珠联璧合”,一个刁钻蛮横的“泼妇”,正合一个悭吝狠毒的“泼皮”。 但如今,常四儿秘籍在手,眼看要一飞冲天,称霸梧都县,那“升官发财死老婆”,自然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嫂子刀子嘴豆腐心,说到底,不还是管了我一顿饭吗?”萧麦大快朵颐,也顾不得食物干不干净,反正500点的血肉强化,无惧任何细菌病毒。 “话说回来,贤弟实在是,唉,白花花的银子,平白无故地发出去,这不是造孽吗?”常四儿一想到这件事,就感到痛心疾首,忍不住把手往胸口狠拍。 “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嘛!”萧麦笑道。 常四儿立即摇头:“我只看到了借,没看见还。” “我说的是系统。”萧麦暗想,不把欠系统的钱还清,下次再遇到要命的事情,还怎么借? “贤弟是不知道,那个罗县令有多难缠,为了给贤弟摆平官司,我花了多少钱,找了多少关系,嘴皮子都快磨秃噜了。”常四儿指着自己的嘴唇,振振有词地说道,“原本指望着你的赏银回口血,这下好了,啥也没了。” 萧麦心念一动,将碗筷放下:“我赔给兄长。” “怎么赔?” “今晚,咱们就去蛇盘涧,找王无忧留下的宝贝。” “等的就是你这句话!” 常四儿还想着,怎么劝萧麦早点动手。 萧麦想的是,尽早解决掉常四儿。 两人一拍即合,恰逢天色已晚,便步行前往蛇盘涧。 自从上次抓捕尸人,涧内热闹了一番,之后又迅速恢复了曾经的阴森死寂。 正值盛夏,涧内却冷风刺骨,各种不知名的虫鸣声,被风声扭曲成了鬼哭狼嚎。 “贤弟,王无忧的宝贝,真会藏在这儿?” “武林至宝,当然是藏自己家里最安心;只要那玩意儿真的存在,就一定在蛇盘涧。” 萧麦事前已经去过王无忧家,发动豪气干云天赋探察过,那里没什么有用的东西。 豪气干云的冷却期,仅有三分钟,几乎等于可以无限发动。 “三分钟已过。豪气干云,发动!” 刹那间,萧麦黑暗虚无的视野中,出现了一团金光,而那团金光,恰好处于蛇盘涧的最深处。 “居然真的有宝贝!” 他起初也没抱太大希望,如今自然喜出望外。 但因天色太黑,常四儿没看清萧麦的神情,是故仍在发愁:“贤弟,凭味道找秘籍,究竟是不是真的?” “四哥不都试过好几次了?” 当萧麦第一次提到,他的这门神通时,常四儿一时脑门发热,相信了。回去一想,又觉得这不是扯淡吗?于是趁闲暇时,带了很多东西,野草、野花、酱油、酒瓶之类,让萧麦凭嗅觉分辨,萧麦无一例外全部答对,常四儿才稍稍相信了一些,但也只是稍稍相信。 只是,贪欲最终战胜了理智,他太想要王无忧的功法,于是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来到了蛇盘涧。 “我对贤弟,一直是掏心掏肺,以后的日子还很长,贤弟可千万别负我!” “四哥且放心,我已经嗅到宝物的味道了。” 萧麦拄杖探路,循着金光所示的方向,来到了水潭中的一块平整的石头前。 他当然看不见石头,可能够听见,石头上坐着不少蛤蟆。 常四儿则瞧得清楚,在一片漆黑的石潭中,有一块磨盘大小的石头。月光穿过山崖间的缝隙,不偏不倚,恰好落在这块石头上,把石头映得如同白玉。 几只蛤蟆蹲在石头上,仿佛是在吸取太阴之精华,见到有人过来,立马在一片“咕呱”声中四散而逃。 刹那间,强烈的直觉告诉常四儿,宝物就藏在石头下面。 那种鱼跃龙门,蜕变飞升的狂喜,瞬间刺激得常四儿血脉贲张,他再也按捺不住,抡起用于探路的大棒,就往萧麦的后脑勺砸去。 “嗖——” 萧麦听到声音,下意识地向一旁躲闪,那棒子便与自己擦身而过,砸在水潭中,溅起一大片水珠。 “你干什么!”萧麦厉声喝问。 常四儿赶忙说道:“贤弟,你站的地方有条蛇!”说话间,他上前两步,抡起棒子又往萧麦的脑门砸去。 “咚!” 萧麦躲闪不及,慌忙中举起盲杖,挡住了常四儿的大棒。 “咚咚——咔嚓——” 常四儿接连砸了三棒,每一棒都拼尽全力,最后在第三下,直接砸断萧麦的盲杖,重重落在他的肩膀上。 萧麦吃痛,向后一仰,跌坐在水潭中,顺道抠出一枚鹅卵石,朝着常四儿就丢了过去。 常四儿正一个箭步,朝萧麦扑去,结果被鹅卵石砸中面门,当即鲜血迸溅。 逼得他腾腾后退数步,用大棒支撑住身子才没倒。 萧麦亦不客气,抠出更多鹅卵石,连珠炮似的砸向常四儿。 常四儿不得已,接连退后十几步,趁鹅卵石气力消散,才左躲右闪:“住手,住手!” 萧麦见离常四儿太远,鹅卵石砸不中,方才心有余悸地停下来。 “常四儿!我好心好意带你寻宝,你居然要取我性命!” “我没骗你,真的有蛇……” 常四儿说着,悄咪咪地缓步向萧麦走去。 可萧麦又不是聋子,岂会听不见他的涉水声? “我去你妈的!”萧麦明知砸不中,还是丢了几发石子过去,逼得常四儿不得不撤身。 “哈哈哈——”常四儿见状,索性不演了,“没错,我是想要你的命。但一切都是你的错,我真心实意带你干大事,你却跟我不是一条心。” 第34章 被抓软肋 “我连投名状都纳了,你凭啥这么说?” 萧麦跟常四儿当然不是一条心,只是一直以来的伪装被识破,略微有点不甘心。 “哈哈,白花花的银子,说送就送,还说什么,给姓罗的赴汤蹈火。咱俩天生就不是一路人!”常四儿拍了拍自己的胸脯,一字一顿地怒道,“梧都县,以后是我的地盘,你给百姓做事,给县令做事,他么的早晚坏我的事。” “靠,还真让你说对。”见常四儿摊牌,萧麦索性也不演了,把憋在心里很久的话,一股脑地倒了出来,“没错,我跟你从来不是一条心,教你玄黄印,本意也是借刀杀人。谁知玄黄印的主人,可能真死半道上了!到头来,还得让马哥上!” “哒哒哒——” 一道急促的涉水声从身后传来,常四儿心里一惊,连忙往旁边闪身,一匹红鬃马便与之擦肩而过,疾冲到萧麦身前。 “马!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常四儿气急败坏地以脚蹚水。 萧麦亦冷笑道:“对啊,我也很奇怪为什么,你明知道我有马哥保护,还敢单枪匹马地来害我?” “你运气再好,它也不可能每次都适时出现吧!” 常四儿的声音里,已经带上了哭腔,他赌红鬃马不会出现,但他赌错了。 红鬃马威名赫赫,泰西三狼、丐帮众人以及尸人王无忧都死在它的蹄下,常四儿完全没信心与之对抗。 但常四儿还有牌,他一抹脸上的泪水,强硬地说道:“萧麦,你不能杀我!” “我是不能,但马哥能。” “马哥也不能!我是梧都县的班头,不是通缉榜上的罪犯,杀了我,你也得掉脑袋!” “……” 萧麦立时无言。 常四儿今晚若横死,官府很快就能查到自己头上,哪怕让他死在马蹄下,朝廷也不会放过自己。 捕门的厉害,他是亲眼见过的,犯案之后,能逃过捕门的追捕吗? 见萧麦沉默,常四儿知道,自己猜对了,于是再度放声大笑。 “哈哈哈,我就知道!当初你跟捕门那帮人混在一起时,我就看出来了,你想要个清清白白的身份,去捕门混饭吃。这就是你的软肋!只要你放不下这点心思,你就不敢犯法,不敢对我动手!” 似乎是为了印证自己的猜测,常四儿迈步就往萧麦面前走去。 红鬃马急躁地扬起四蹄,蹦来跳去,发出啪啪的溅水声,萧麦却扯住了它的缰绳,尽力让红鬃马安静下来。 但他自己的心中,亦有惊涛骇浪在翻腾。 “若无穿越,我的人生,应该按部就班地,成为一名警察。” “凭什么,穿越之后,就要变成一个逃犯?” 一想到,杀死常四儿之后,自己就要变成朝廷通缉的罪犯,萧麦的心口,就一遍遍地犯恶心。 见此情形,常四儿心中大喜,深知自己已抓住了萧麦的软肋。 他便扛着棒子,一步步地向萧麦接近,直到离他仅剩十步远才停下。 毕竟,人有软肋,马没有,他还是很害怕,红鬃马会突然发狂过来践踏自己。 “萧麦,我早就说了,没点诛九族的觉悟,就不要出来混!不管是捕头、帮主,还是山贼、强盗,只要能当人上人,我什么都愿意干。你呢,一心想走正道,怎么可能斗得过我!” 萧麦没心思回复常四儿的屁话,他正在绞尽脑汁,思考杀死常四儿,又能顺利脱罪的方法。然而,目击到他跟常四儿在一块的证人太多,根本就没有办法掩藏真相。 常四儿见状,更加得意,于是试图绕过萧麦,接近他身后的石头。 “你杀不了我,我也杀不了你,总僵持着也没意思。要不这样,咱俩讲和,重归于好,平分石头下面的宝藏?” “再敢往前,我就让马哥给你一蹶子。” 红鬃马应声,立即向前一跃,常四儿以为是牲畜失控,吓得一屁股跌坐在了水潭里。 萧麦见状,冷笑一声。 “混蛋!敢戏弄我。”常四儿立马站起身,抄起一抔水,豁向了红鬃马。 红鬃马不躲不闪,被泼后抖了抖皮毛,似乎很享受他的人工淋浴。 常四儿急了:“萧麦,要么杀了我,那么把宝藏给我!” 听到常四儿给的这两条路,萧麦登时愣住,紧接着哈哈大笑:“我这一时,脑袋没转过弯儿。杀你和给宝藏之间,也有第三条路。” “什么路?” “把你打个半死!” “你!” “马哥!” “停停停,等一下,我投降!” 一听说,萧麦要指挥红鬃马揍自己,常四儿当即两股战战,再不复之前的嚣张,急忙开口求饶。 …… “哈哈哈——” 二人正僵持之际,天空突然传来一道清亮的女声。 大半夜的,猝不及防地听到这种声音,纵然最坚定的唯物主义者也要被吓一跳。 “谁!” 萧麦立即转身,抬头望向声音传来的位置。 “唧唧歪歪,拖拖拉拉,一桩小事,吵到现在,我说你俩有完没完?” 伴随着一个尖刻的嘲弄声,萧麦又听见一道衣袂翻飞之声,从上到下,似从天而降的仙女,落在了离他不远处的一块石头上。 很快,虚无黑暗的视野中,出现了一道红色的身影。 游侠天赋中,包含一项鉴别善恶的技能:穷凶极恶之人,将在萧麦的视野内化为红影。 “她是从天上飞下来的?这是高手啊!” 萧麦顿时把心提到了嗓子眼儿。 他很紧张,常四儿则是惊恐,因为前者只能看见一道红影,常四儿看见的则是全貌。 来者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女,头发简单地扎在一起,着一袭贴身的黑色衣裙,勾勒出修长匀称的身材,应该是还没有完全长开,个子不高,较为消瘦。 皎洁月光,映出少女令人一言难尽的容貌:肤色黝黑,甚至握剑的手,都跟煤炭一样;脸型崎岖不平,还长满雀斑;眼耳口鼻,每个五官都显出一种精致的丑陋。 看来,爱美的天性,让少女也精心修饰过自己的容颜,只可惜底子太差,怎么化妆都无法挽救。 她飘飘悠悠地从天而降,脚尖点在一块笼包大小的石头上,便站稳脚跟,岿然不动,充满攻击性的表情,搭配强大的压迫感,似女鬼,更似魔头。 第35章 戾火红梅 常四儿吓得不敢抬头直视,扑通一声跪在了水潭中,先磕了三个响头以示敬意。 见两人都不说话,少女咯咯一笑:“刚才不都挺能说的吗,这会儿怎么都变哑巴了?” 萧麦紧张得都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但还是强装镇定,说道:“我是梧都县民萧麦,你是什么人?” “萧麦,为何不是大麦,燕麦,小米,芋头?”少女掰着手指头,一个一个列举,“我觉得啊,还是芋头这个名字更适合你。因为你的脑袋,就跟个芋头一样,杀人这种小事,都久拖不决,你不烦,我都烦了。” “啊?”常四儿顿时吓得魂飞魄散,以为少女是要帮助萧麦杀死自己,于是磕头如捣蒜,“前辈、仙子、娘娘,别杀我!我是好人,我是好人啊!” “好人?巧了,我专杀好人。”少女俏皮地说道。 她现在的表情,若出自美女,那一定让人赏心悦目;但由于脸型崎岖,致使她笑起来比哭都难看,越是想装可爱,就越显得惊悚。 “不不不,我是坏人,我是坏人,我把萧麦带过来,就是专门要杀他的!” “这还差不多,哼。” 常四儿闻言,心口稍稍松弛,然后担心言多必失,就不再说话了。 少女这时,也介绍起了自己的来历:“我叫沈红梅,是戾火教的圣女。机缘巧合,找到了这处风水宝地。你们冒冒失失闯进来,扰我清修,要是不给点教训,世人只会以为,我沈红梅软弱可欺。” 萧麦望着沈红梅的身影,似乎愈发得血腥诡异了。 常四儿则迫不及待给自己开脱:“娘娘,我起初是不想来的,是萧麦,都是他,非说石头下面有宝藏,我才过来的,你要罚就罚他吧!” “宝藏?说实话,我在这儿好几天了,竟不知有什么宝藏。” 沈红梅来了兴致,她拔出剑,插入身后的石头缝中,轻轻一挑,数百斤重的巨石,竟然直接被挑翻开来。 再一抬手,藏在石头下面的木盒子,就飞到了她手里。 常四儿见到这惊人的一幕,全无宝藏被夺的愤怒,只有无尽的恐惧。一剑挑开巨石,恐怕入了境的高手,自己在她面前,完全就是蝼蚁。 “嘿嘿,居然真的有宝藏。”沈红梅打开盒子,从里面取出一个被蜡封的丸子,打开后,发现是枚绿色的丹药,“哟,血棺门的尸解仙丹,服之可功力大增,我运气可真好。” 说罢,沈红梅张开嘴,将仙丹一口吞下:“嗯,有股卤肉的味道,嗓子眼儿回甘。” “啊?”萧麦简直要惊掉下巴,“你不是说,你出身戾火教吗,找到血棺门的仙丹,验也不验,直接就吃了?” 莫说是血棺门这种邪门歪道炼制的仙丹,就算是名门正派炼制出的丹药,萧麦都不敢吃,生怕重金属中毒。 可沈红梅吃得干净利索。 “呃——”突然,沈红梅发出一道呻吟,她不但相貌丑陋,声音也跟个老太太似的,又把萧麦、常四儿吓一跳。 紧接着,沈红梅捂住肚子,蜷曲身体,露出极端痛苦的表情:“这仙丹,有毒——我好痛,你们救救我——” 萧麦闻听沈红梅的挣扎,心道:“啊,真把自己吃死了?这也太无厘头了吧!” 常四儿本来都快把脸埋进了水潭,这会儿也仰起脸,挺直腰板,望着沈红梅蜷曲下去的身子,嘴角也是越来越压不住。 说时迟那时快,沈红梅嗖地一下又把身子挺直了:“怎么样,装得像不像?” 萧麦、常四儿同时:“啊?” “嘻嘻嘻,你俩是不是都盼着我被仙丹毒死?可惜啊可惜,我先天戾火圣体,百毒不侵,死不掉啊死不掉,哈哈哈——”沈红梅见到两人的表情,不由笑得前仰后合。 常四儿连忙又把脸埋进了水潭,萧麦则在心中吐槽:“我去,这人心理变态啊!” 沈红梅好不容易止住笑声,才继续说道:“本姑娘服食丹药,功力大增,心情十分畅快。所以大发慈悲,决定从你们当中,放过一个,留他宣扬我杀人如麻的恶名,再杀掉另一个,剖出他的心脏,做餐后点心。” 说到这儿,沈红梅的声音里,已经没有了俏皮,只剩下毫不掩饰的阴狠。 常四儿闻言,顿时全身冰冷,泪如雨下,他没有求饶,因为已经没有了说话的力气。 萧麦则死盯着沈红梅,以维持自己的尊严。 然而,面对沈红梅的高手,萧麦深知连手中的鹅卵石都打不出去。 每当他想动手之时,都会有一种求生的本能,死死摁住萧麦的动作,在他耳畔轻语:“勿动,动辄毙命。” 见二人都不说话,沈红梅觉得有些无趣,便准备趁早结束这场游戏。她从腰间拿出一枚特制的铜板,正面是一团火,背面是一朵花:“我抛出铜板,若是正面,则瞎子死;若是背面,则傻子死。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向神明祈祷吧。” 说着,沈红梅将玉指一弹,铜板飞入空中,又迅速落下,停在她的手背上。速度之快,让二人连观赏人生走马灯的机会都不给。 “让我看一下,是正面,还是反面。” 常四儿捂紧太阳穴,发出了窒息般的低吼:“唔——唔——唔——” 他不敢抬头看,可心脏就像被一块钢铁,硬生生地压扁。血液停止流淌,肺部停止呼吸,身子恍恍惚惚有种失重感,似乎坠向了万丈悬崖。 与此同时,沈红梅松开手,拿起那枚决人生死的铜板,亮出了最后的结果。 此刻,萧麦蒙着眼睛,常四儿低着头,二人都看不见,沈红梅索性自己来公布答案。 “正面。” “瞎子死。” 第36章 天马飞驰 “我去你的!” 得知沈红梅的结果后,萧麦二话不说,原地旋身,全力使出一招天女散花,将掌中鹅卵石全部丢向对方。 沈红梅微微一笑,长剑出鞘,挥舞如风,顷刻间将鹅卵石全部击飞,之后蜻蜓点水,脚尖轻点水面,似离弦之箭般飞向萧麦。 萧麦的反应也很迅速,他几乎在鹅卵石脱手的瞬间,就抓住缰绳,翻身上马:“走!” 红鬃马与他心意相通,扬起四蹄,全速飞奔,一路溅起长溜的水墙。 萧麦保证,这绝对是红鬃马有史以来,跑得最快的一次,迎面撞来的夜风,几乎让他窒息,只能使用薛义传授的吐纳法,才能保持呼吸。 “跑得这么快,妖女应该追不上了吧?” 萧麦回头一看,好家伙,沈红梅正不紧不慢地追在身后,那鲜红的身影完全就是个女鬼。 她上半身稳得像在散步,若非头发都被狂风撩了起来,真看不出是在奔跑;至于下半身,已经快得完全看不见影子了。 沈红梅见萧麦看自己,立即加快脚步,追到距离他们仅有不到五米的距离,然后做了个鬼脸,口中笑嘻嘻地念叨着:“跑不掉啊跑不掉!” “马哥,全靠你了!” 萧麦咬紧牙关,集中全部注意力,灌注于握住缰绳的双手上。 他明明什么都没做,气力却在光速消耗,额头汗水汩汩而下,浸透了暗红色的眼罩。 红鬃马似乎真得到了萧麦的精神力加持,那是越跑越快,越跑越快,起初马蹄声还“哒哒哒”跟机关枪一样,后来就变成了“咚咚咚”跟敲大鼓一样,竟是红鬃马四脚离地,每一步都能飞跃出一两丈的距离。 “嘿嘿,有点意思!” 就在萧麦耳畔,响起了戾火教圣女沈红梅,那尖刻残忍的声音。 萧麦扭头一看,红色鬼影竟已飘到了自己身旁,与红鬃马并驾齐驱! “世间怎会有这种怪物!”萧麦心绪稍稍一乱,红鬃马的脚步立时不稳,速度顿时减缓了一大截。 “芋头,你要输了,还是乖乖停下,让我一口吃掉!” 试想一下,深更半夜,一个脸型崎岖,声线尖刻的女疯子,一边嗲声嗲气地卖萌,一边举着个轰隆作响电锯,以八十迈的速度追赶你的感觉—— 就是萧麦此刻的感觉! “不能慌,不能慌!”萧麦发现,只要自己一慌,胯下的红鬃马就会跟着慌,只要自己稳,红鬃马也会跟着稳,“稳住!现如今的局势,就是一旦被妖女捉住,她就一定会剖开我的心脏去下酒。所以,我现在什么也不要想,什么也不要管,一门心思往前跑!至于生死就交给天注定!” 想到这儿,萧麦陡升出一股勇气,他相信马的速度一定比人快,经过系统加持的马会跑得更快! “专心战斗,我一定会赢的!” 沈红梅这边,则一直紧跟在萧麦身后,发出各种奇怪的笑声。 “用不了多久,你一定会从马背上摔下来!” 她有一副流浪猫般的心肠,抓住猎物后,不喜欢立即杀死,非要等到玩够、玩腻之后再处理,猎物反抗越激烈,她就越兴奋。 红鬃马在跑完一段路后,筋骨肌肉完全舒展开来,于是越跑越快,沈红梅的速度有点跟不上了。 但她并不着急,流浪猫有时也喜欢故意放老鼠跑一段路,再嗖的一下追上去捉住。 战马的爆发力,的确比人强得多,连武林高手都要甘拜下风;但耐力不太行,武林高手只要一直追一直追,就能把战马活生生跑死。 毕竟,奔跑会产生大量的热,人类有遍布全身汗腺,可以轻松散热;战马一身皮毛,散热不便,跑久了就会中暑而死。 在沈红梅眼里,萧麦所做的一切,不过是垂死挣扎。 然而,事情很快超出了沈红梅的预期。 红鬃马驮着萧麦,穿山过林,跃马溪涧一口气从前半夜跑到后半夜。 沈红梅也一路紧追,寸步不让。 她轻功高绝,身体轻盈若羽毛,本来就可以凭风使力,疾步如飞。 为了追赶红鬃马,更是灌注内力于双腿,让本来就很快的速度,更上一层楼。 中途偶遇几个赶夜路的行人、守夜路的山民,都完全看不清她的身影。 只见两道红光,“刷”地一下就从身旁掠过,吓得他们屁滚尿流地跑回家,一个个求神拜仙,祈求百鬼远离。 这场生死竞速,在持续了六个时辰后,终于分出了上下高低。 红鬃马速度丝毫没有衰减,它越跑越快,好似一辆拥有无限油箱的跑车,相反沈红梅则逐渐摸到了生而为人的极限。 “如今起码跑出四百多里地了,我的衣服都已经磨破了,为什么它还在跑?该死!” 沈红梅这会儿,已经抛开玩闹的心理,只想追上前去,将人马俱碎。 可是,一股无形的屏障,牢牢地堵在面前,令她无论再怎么努力,也无法突破这层障碍。 待晨曦微白,沈红梅已经跑出了六百多里路,体能逼近潜力的极限,她只觉自己已呼吸不到空气,吸到肺里面的全是冰块。 至于萧麦和红鬃马——早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她这会儿之所以还在跑,仅仅是为了让身体适应减下来的速度,免得血脉爆裂而亡。 古人的衣物,质地大多比较脆弱,在人都快崩溃的情况下,衣物更是早已承受不住。 沈红梅的鞋底、裤腿、裙子、腰带、臂肘、肩膀,全部都有了磨损的痕迹,连绑缚秀发的红绳都断开了。 但与身体的痛苦、衣着的破损相比,心中所受的挫败,才是最难以忍受的。 “我认准的目标,居然会跑掉!” 相貌崎岖的少女,激愤之下,五官变得更加抽象,完全一副恶鬼模样。 此时此刻,红鬃马驮着萧麦,翻山越岭,绕寨穿城,毫无停歇,一口气帮他把骑术飙到了94点。直到萧麦因气力耗尽,从马背上摔下来,昏睡了过去,马儿方才停下。 没错,在理论上,人的耐力比马更强的情况下,红鬃马表示不相信理论。 哪怕萧麦拥有500点的血肉加成,掰手腕比赛,可以轻松扳倒四个成年男子的合力,他依然先于红鬃马累垮了。 …… 萧麦苏醒时,已在午后时分。 身下凹凸不平且震荡不已,似乎躺在一块木板上,同时耳畔还有滚滚的车轮声、马蹄声、行人的走路声。 他胡乱一伸手,抓住一块木板,扶着坐起了身,见红鬃马就陪在身边,跟着自己一起赶路,一颗心顿时回到了肚子。 见萧麦坐起身,旁边随行的一个路人惊喜地说道:“兄弟,你醒了?” “嗯……呃,好疼。” 萧麦忽感双腿间,传来一阵刺痛,这才发现自己的裤子,不知何时被人扒了。 第37章 官居三品 原来,骑马的时候,因为大腿根儿不停地跟马鞍摩擦,一整晚下来,已经被磨得稀巴烂。 有好心人就帮忙脱掉裤子,给伤口涂抹了金疮药。 做完这一切,又给萧麦盖了一张毯子来遮羞。 “我这是被人救了吗?” “对啊,你得感谢张小姐,没她拿主意,你这会儿还在路边躺着呢。” 萧麦昏倒之后,红鬃马又跑了一段路,直到他从马背上坠下来。 这时,一队人马从旁经过,见到倒伏在路旁的萧麦,就向张小姐汇报。 骑马骑到磨烂大腿根,还精疲力竭地躺在官道旁,正常人都能意识到,大概是遭遇了追杀。 换成别人,或许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了。 可张小姐心地善良,命人医治过后,还把自己放到车上,一起赶路。 萧麦一瞬间就想明白了,自己昏倒后发生的一系列事情。 “兄弟,我叫萧麦,落木萧萧的萧,五谷杂粮的麦。阁下怎么称呼?” “哈哈,还阁下呢。我就一镖师,名叫魏春,是扬风镖局的人。” “镖局——那你们是一支押镖队了?” “嗯,我们受秦老爷所托,护送他未来的儿媳妇,也就是张小姐,进京跟秦公子完婚。” 萧麦竖起耳朵,仔细听了一下。 “这十几辆车,都是张小姐的嫁妆?” “啊?”魏春不解,抬手在萧麦面前挥了一下,“你咋知道有十几辆车?” “听出来的。”萧麦指了指自己的耳朵,“准确地说,是十二辆车。车夫、力夫、镖师,所有随行人员加起来,大概五十多个吧。” “……” 魏春完全不相信,人的耳力能强到这种地步,不由对萧麦的身份产生了怀疑。 萧麦理解魏春的心态,换成自己,也会觉得,是有人提前通风报信,才能知道得这么清楚。 “魏兄,你从地上捡几颗石头,握在手里,扭两下,我就能通过摩擦声,猜出总共有几颗。” “我试试。” 魏春捡石头时,故意用手捂住,连他自己都不知捡了多少。 “你猜。” “没声音可听不见,扭两下。” 魏春扭动手指,发出咯咯的细微摩擦声。 “八颗。” “这么快?” 魏春摊开手掌,数了一下,顿时面露惊喜:“嘿,萧兄是个人物哎!” “过奖。” “话说回来,还不知道萧兄的来历呢?” “我乃苍南人士,之前在京城边的梧都县定居,后来被人追杀,才逃到这里。” “被什么人追杀啊?” 萧麦想起沈红梅曾自称“戾火圣女”,于是说道:“一个我不认识的江湖邪派。” “为什么追杀你?” “看我不顺眼呗,哈哈。”萧麦无奈地笑笑。 “是江湖邪派的作风。萧兄放心,张小姐已经吩咐过,只要你问心无愧,我们就保你平安。” “这么好?” 死里逃生,萧麦对伸出援助之手的恩人很感兴趣。 “张小姐,究竟是什么人物啊?” “不是刚说过,张小姐是秦公子的未婚妻。至于秦公子,来头可大了,他在捕门做掌旗呢。” “捕门?”萧麦若非双目失明,这会儿肯定眼前一亮。 他先前自称捕快之子,担心被人瞧出端倪,就一直没敢问关于捕门的事情,这会儿遇到一个走南闯北,见多识广的镖师,那可不能再错过这个机会:“捕门,是做什么的?” “兄弟跑江湖,居然连捕门都不知道?” “不太清楚。” “捕门,是朝廷网罗天下高手,组成的专门捉拿江湖重犯的衙门。凡是入了捕门的捕快,都可以穿朝廷统一发放的锦绣官服,所以道上都管他们叫‘锦衣捕快’。” “我听说,有些锦衣捕快,不在捕门当差?” “有。一些锦衣捕快,没有后台,本事也一般,就会被借调到其他衙门当差,之后跟捕门就没啥关系了。” “原来如此。”萧麦料想,严智大概就是类似的情况,他出身捕门重光队,后来入了京兆府,但跟之前的同袍,还保持着较为良好的关系。 “对了,掌旗又是什么官?” “锦衣捕快内分四等,校尉、指挥、掌旗、捕手。掌旗是捕手们的顶头上司,官居三品。秦家除了雇佣扬风镖局,还派了一个锦衣捕快协同护送,听说跟秦掌旗是生死之交。” “我懂了。” 萧麦判断,张小姐敢出手相救,除了心地善良外,捕门背景也让她有了行善的底气。 “得去跟张小姐道声谢。” 萧麦自言自语,正要起身,忽然肚子咕咕叫了起来。 魏春听见大笑,将一个油纸包递给萧麦:“饿了吧?专门给你留了张饼子。” 萧麦亦不拘谨,接过这块梆硬的杂粮饼子,三下五除二就吃得干干净净。 魏春看萧麦的吃饭动作,跟江湖草莽很相似,便问道:“兄弟也是有武功在身的人吧?” “我天生有把子气力,可惜没师父教,至今不会武功。”如今寄人篱下,萧麦不欲展露锋芒,何况也没有锋芒可露,所以回答得十分谦谨。 “话说,那匹红鬃马是你的吗?” 魏春有点不好启齿,但事实是,扬风镖局最先发现萧麦时,没想过救人,只贪图那匹膘肥体健的红鬃马。 可任他们软磨硬泡,这匹马都始终护在萧麦身旁,不愿跟镖局之人离去,他们逼得紧了,红鬃马还会撂起蹶子踢人。 “马哥……” 萧麦心中顿时涌起热血。 经历过这场大逃亡,萧麦确认了一个事实:红鬃马拥有无限体力,可以一直奔跑。 给游侠天赋“天马行空”升级,除了会让红鬃马变得更强之外,可能还会让它跑得更快。 沈红梅起初纯玩闹,单论爆发是比红鬃马更快的,因为这份大意被拖到耐力赛,对方才渐渐不支,以至于被甩掉。 “下次,若遇到一个更认真的对手,一个箭步冲上来,把我跟马哥全解决掉,那找谁说理去?同理,若马哥跑得比谁都快,我的安全将得到前所未有的保障。” 心念所至,萧麦随手查了一下系统界面,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多出了5个基础强化点,1个武技点,以及500经验值。 “这是哪儿来的?是逃脱追杀的奖励,还是马哥沿路顺蹄踏死了几个强盗?算了,先加上再说。” 萧麦将强化点加给感官,武技点加给玄黄印,经验值加给了红鬃马。 第38章 红袍大王 “萧兄,那匹马究竟是不是你的?” “是,也不是。” “是就是,不是就不是。到底是不是?” 萧麦摇摇头:“这是一匹有灵性的神马,数次救我于水火之中。一旦我安宁下来,它又会自行离开,从不在我身旁久驻。” “这么神奇?”魏春眸中流露出艳羡之色。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嘛!” 魏春问:“那你接下来有啥打算?” “正好顺路,我想去京城投奔朋友。当然,不会白吃白喝,张小姐还缺人手吗,我可以效劳。” “行,我帮你问问。” 魏春去后不久,来了个中年妇人,是伺候张小姐的老妈子:“你想帮忙干活儿?” “嗯。” “伤成这个样子,怎么挑东西?倒是你那匹马,看上去很壮实,能不能让它帮你挑货?” 很多人不知道的是,马儿不但善于奔跑,还精通驮运、拉车、拉犁、拉磨,比牛、驴还好用。 只是古代中原并不盛产马匹,马的价格很贵,所以很多人不舍得让马干这种粗活。 “啊?这马哥……”萧麦看向红鬃马,发现它不紧不慢地跟在一旁,没有抗拒的意思。 “小兄弟,做人可不能没良心啊。小姐为救你,专门给你腾了一辆板车,让别人平白多拉了几箱货,你不会连马都不让用吧?” 妇人的话,令萧麦无法反驳:“那马哥,劳烦你帮忙运一下?回去喂你吃精豆料。” 之前早就有人,想让红鬃马帮忙拉货,但红鬃马很抗拒。 萧麦一出面,红鬃马立即贴紧货车,示意它很乐意。 见状,萧麦遂放下心来,让镖队将一些货物,放在红鬃马背上。 一般的马儿,当货物重量,超出它的限度后,就会发出嘶鸣,示意可以停了。 但红鬃马一直没喊停,驮着几麻袋的货物,还蹦来跳去,似乎在说:“太轻太轻!” 这一下,连萧麦都来了兴致,同意让秦家人,不断给红鬃马加码,以此试探马哥的极限。 最后,秦家人把整整一车还多的货物,全放在马背上,远远望去,像是扛起了一座山。 不再加码的原因,不是马哥撑不住,而是绑货的绳子撑不住了。 红鬃马扛着货山,依旧气定神闲,步伐稳重,把旁边的马、驴、骡子都看傻了:“这是马还是牛啊,牛也没这么能扛的。” 有好事者也给其他牲畜加担子,结果自然是纷纷趴窝以示抗议。 得益于红鬃马的存在,萧麦在送亲队伍中,拥有了一席之地,可以安心躺在板车上,一边疗伤,一边思考往后的路怎么走。 “感觉自己无事可做了。” 掷石技能已经满级,没有提升的空间;吐纳术由于功法不全,练到20便为极限,强行修炼就会走火入魔;至于其他武学,空有词条,看不到秘籍,也修炼不成。 “以我目前的状态,想变强,就只能靠做任务。” 沈红梅的存在,犹如悬在脑门上的一把剑,萧麦不敢再轻易更换身份。 游侠想要变强,目前摸索出来的三个途径,分别是歼匪、诛恶、扶危。 “对啊,我是游侠,我得游历江湖,主动斩奸除恶!问题是……” 游戏世界中,新手村周围往往只刷新小怪,给玩家充分的升级机会。 但真实世界,boss是全地图随机刷新的。 萧麦新手村都没出,就刷到了沈红梅这样的大boss,强到看不见任何战而胜之的希望,完全不给新人活路。 萧麦有心去斩奸除恶,但也怕被奸恶斩了,毕竟他可没在系统里面,见到回档功能,死了就是真的死了。 萧麦苦思破局之道时,突然灵光一现:“魏兄,秦家娶媳,为何要请这么多人沿途保护?” “这年头,哪儿哪儿都是绿林好汉,若是无人保护,岂不是出门就要给人劫了。” “跟我想得一样。” 萧麦顿感精神一振,魏春的话意味着,这一路不会一帆风顺,很大可能遇见绿林好汉。 双方一旦打起来,自己就有机会,跟在后面刷经验。 当然,若实在遇不到绿林好汉,也无所谓。 萧麦毕竟不是一个忘恩负义之人,不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盼着恩人陷入危难。 事实上,无论萧麦怎么想,送亲队伍,这么大的目标,这么多的财货,遇不见绿林好汉,是完全不可能的。 次日,迎亲队伍正在官道上行走,忽听一声哨响,紧接着嗖嗖几箭,就射在了马车的货箱上。 众人见状,纷纷俯身寻找掩体躲避,只有领队的捕门高手巍然不动,受雇保护张小姐的镖头,则从趟子手那里拎起长枪,与几个徒弟,四面护卫张小姐所在的车厢。 “贼人出现了!”萧麦见视野内出现几道红光,既惊又喜,连起来就是“惊喜”。他让红鬃马匍匐在地,如山般高的货箱,就成了一个天然的防御工事。 “嗷——嗷——” 潜伏在官道两旁的土匪,发出各种奇怪的呼啸声,手持长枪短刀,蚂蚱一样,从两米多高的草丛里跳出来,将送亲队伍团团包围。 场面过于混乱,萧麦也无法分辨,对面究竟有多少人,但可以肯定,绝对比送亲队伍的人数多得多! 然而,土匪们敲锣打鼓,声势搞得很大,但并没有跟迎亲队伍接战,而是围着大家走来走去,用脚步声扰乱众人的心智。 为首的捕门中人,见到这个场面,扭头对轿子里的人喊道:“嫂子莫慌,小事一桩,我很快处理好。” “有劳叔叔了。”轿子里面,传来一道平静的声音。 新娘子的信任,让捕门中人也信心倍增,他拨马上前,挥动长枪,堵在面前的土匪,见状纷纷向后撤步,让开了一段距离。 他也没有急于追赶,而是拨马转向,横立道中,冲众土匪喊道:“让你们大王上前说话!” “轰——” “轰——” 两声炮响,草丛中冒出滚滚的白色烟柱,紧接着,十几个骑马土匪,扛着五颜六色的旗幡,簇拥着一个金甲红袍,壮似熊罴的猛将出场。 那熊罴将所骑骏马,通体漆黑,油光发亮,浑身上下没有一根杂毛,神气得仿佛弼马温亲手所养,个头儿也比寻常马匹大一圈。在这个时代,骏马就相当于豪车,两军相遇,谁的坐骑血统更高贵,对面光气势就得矮上一节。 捕门中人,见对方盔甲艳丽,坐骑雄壮,料想不是易与之辈。 但他心中无惧,纵马上前,先是一抱拳,自我介绍后,询问对方身份。 “捕门,余秀。敢问大王怎么称呼?” 熊罴将相貌粗野,但一开口,音色深沉,字正腔圆:“本王喜穿红袍,道上的兄弟,敬我的,唤我‘红袍大王’;不敬我的,就唤我一声‘红袍怪’。” 第39章 霹雳拳锋 萧麦点点头,继续集中精神,旁听双方的交涉过程。 送亲队伍的最前边,专门负责缉贼抓盗的捕门余秀,没有对红袍怪喊打喊杀。 性格清冷的他,在马上一抱拳,用尽可能客气的口吻说道:“原来是红袍大王,久仰。开门见山,后面坐着的,是我捕门着庸队掌旗秦锐的未婚妻,看在捕门的面子上,请大王放行。” 这时,扬风镖局的镖头,也上前拱手施礼:“大王,好久不见,我是扬风镖局镖头,方杰。去年令尊大寿之日,我们镖局还送过贺礼呢。” 红袍怪手捋长髯,微微一笑:“记得,本王跟总镖头,也算神交已久的老朋友了。” 见红袍怪态度不错,镖头便建议道:“大王今日高抬贵手,回头,我镖局必有厚礼献上。如何?” 萧麦有些失望,心想:“这两拨人怎么还聊上了?” 消灭土匪,蹭奖励点的计划,似乎是要落空了。 红袍怪这边,听完余秀、镖头的介绍,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好,捕门和镖局的面子,我都给。车队所载财货,本王只取三分之一,给你们一家留三分之一。” 送亲队伍,共载了十车财物,红袍怪开口就要走三车,捕门余秀自然不能答应。 “捕门中人,若被绿林好汉所劫,传扬出去,岂不成了天下人的笑柄?大王若肯放行,我愿以私人名义,犒劳众兄弟一百两银子的车马费,不能再多了。” 镖头也说道:“在下只是个小人物,没多少积蓄,咬咬牙,也补贴五十两银子。” “哈哈——” 红袍怪闻言大笑,众土匪则是嘘声一片。 仪仗队里,一个扛旗的土匪,高声嚷道:“一百五十两,打发叫花子呢?一万五千两还差不多。” 镖头心想,漫天要价,坐地还钱,于是笑道:“价钱好商量,咱们支个摊慢慢聊,让弟兄们也休息会儿,别剑拔弩张的,多累人。” 红袍怪则道:“三成,已是本王的仁慈。扬风镖局,可别给脸不要脸。” “呵?” 镖头闻听此言直接惊了。 你红袍怪行走江湖,没听过南七北六十三州总镖行总会长总镖头——“五岳豪侠”郑长风的名号吗? 直接挑衅整个扬风镖局,真不怕总镖头把你的骨灰都扬了? 捕门余秀则更加直接,他本来就不想谈判,只是为了张小姐的安全,勉强谈了一下。 “谈不拢的话,那就按江湖规矩,兵对兵,将对将,捉对厮杀,以拳脚见真章。” “好!”红袍怪倒也爽快,直接应战。 武将阵前捉对厮杀,在萧麦所处的时代,只是小说家言;但在武侠世界,这个首领一人之伟力,就足以左右两军胜负的时代,捉对厮杀就成了最佳的解决方案。 本以为不会打起来的萧麦,听到形势急转直下,不由得兴奋起来。 余秀为表诚意,先行下马,将长枪丢给一旁的随从,赤手空拳走到场地中央:“大王,请!” 红袍怪拨马上前,众镖师见状,惊得纷纷上前一步,以为对方不讲武德,要骑马偷袭余秀。 毕竟,坐骑对战力的加成实在太大了,步兵很难单挑赢过骑兵。 好在,红袍怪及时驻足,再开口时,声音也变得阴沉起来:“凭你一人,还不配与本王为敌,让方镖头也下马,我们酣战一场。我若输了,分文不取;你们若输了,我要一半。” 余秀闻言,先悚后怒。 他乃名门正派出身,自幼因过人天资,兼品行端良,勤学刻苦,受到师父与诸位长老的喜爱,得他们倾囊相授,武功修为在众师兄弟间一骑绝尘,参加捕门考试,只比试了一场,就得到破格录用。 之后在门内,又得到诸位指挥、掌旗的指点,冬练三九,夏练三伏,无一日敢懈怠,武功突飞猛进,在整个着庸队里也是佼佼者。 如今,居然被一个占山为王的草寇蔑视! 余秀大怒:“何须方镖头出手,我一人足矣!” “啊?”镖头正要下马,见余秀这般言语,一时上也不是,下也不是。 此时,正在后方“听战”的萧麦,立即感到余秀有点迂腐。 “有围殴的机会,为何要单挑?” 他亲身参与过围剿王无忧一战,深有感触。 薛徐严三人的武功,跟王无忧一比,啥也不是,但愣是蚁多咬死象,灭掉了王无忧。 足见人数优势,对武力加成巨大。 萧麦这会儿,双腿已经结痂,不影响战斗力的发挥。 只是,跟余秀、方镖头不认识,想上前帮忙,也一定会被二人拒绝。 索性安心“听战”,等待最佳的出手时机。 这时,红袍怪亦翻身下马,上前两步,朝余秀一拱手,然后张开双臂,摆出约战的架势。 “大擒拿手?”余秀一眼认出红袍怪的路数,心里便有了底。 “咚咚咚——” 土匪们搬来战鼓,敲得震天响,众人的血脉,亦在鼓声的震荡中开始沸腾。 但对萧麦而言,如此大的噪音,已使他无法分辨队前的声音。 “得离得近一点,才能知道发生了什么。” 萧麦当机立断,从马车上跳下来。 魏春忙问:“你去哪儿?” “前面看看!” 萧麦一溜小跑,来到队首,众人忙于跟土匪对峙,都顾不上他。 沿路土匪见到,一个下身只穿了条短裤的蒙眼少年,纷纷发出了笑声。 殊不知,萧麦也在笑,因为双方约战之后,众土匪化作了红彤彤的一大片光影。 这些可都是丰厚的奖励点! 终于,赶在双方正式开打前,萧麦及时跑到了队首。 俗话说,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高手对决,很讲究先手优势,谁抢占先机,形势就对谁更有利。 余秀纵然恼怒,但不敢小瞧红袍怪,战鼓一响,一个垫布冲拳,直取红袍怪的面门。红袍怪身穿铠甲,防御坚固,头颅就成了唯一的击打部位。 红袍怪早就料到这一手,抬起左臂挡住余秀的冲拳,右手一记重拳,反攻余秀心窝。 余秀化拳为掌,左手似水蛇般缠住红袍怪右掌,将他的拳劲引向一边,趁对方身体失衡,抬脚“咚咚”两下,重踢红袍怪的腰间,但力道都被山文甲挡住。 红袍怪拨开余秀的右拳,自己则双臂合拢,两拳合一,一记铁炮锤砸向余秀心口。 余秀立即抓住红袍怪双臂,胸口向后一佝偻,避开红袍怪冲拳,但凶猛的拳风,依然将两寸开外的衣裳,撞得向内凹陷。 “好强!”余秀暗叹,难怪红袍怪如此自大,竟然是修炼出了“拳锋”! 第40章 临阵斗将 当红袍怪挥拳之时,体内的真气,将牵引外界的空气,使之成为缠绕在拳头周围的劲风,即为拳锋。 拳锋可以大幅度强化臂力、拳力,并延长拳头的攻击距离,让对方还没打到自己,就已经被自己的拳头击中。 好在,红袍怪的拳锋,只是初窥门径,并无杀伤力,余秀虽觉棘手,但仍有取胜的信心。在挡住红袍怪的进攻后,他又化掌为拳,击打红袍怪的手背。 人的手背缺乏皮肉保护,一旦被击中,就会疼痛异常。红袍怪见状,立马缩回双手,然后使出两招大摆拳,两只拳头各自击向余秀的太阳穴。 太阳穴之气,直连识海,识海又是三丹田之中的上丹田,一旦被击中,武功越高死得越快。 余秀猛地后退一步,红袍怪的双拳,就擦着他的睫毛尖合在一处,之后,红袍怪又翻手一掌,拍向余秀面门。 余秀猛地向后一仰,使出个“铁板桥”的功夫,躲在红袍怪的掌劲,然后双手撑地,使出一招“倒马飞踢”,双脚就踢在了红袍怪的护心镜上。 护心镜坚固,红袍怪沉稳,这两脚下去,红袍怪岿然不动,余秀则被震得双腿发麻,一个竭力,凌空翻身三百六十度,落在了地上。 “你这功夫,不是大擒拿手,而是霸王拳!”余秀愤愤不平。 红袍怪笑道:“大擒拿手,最后用来擒你;霸王拳,专克你这花里胡哨的阴阳掌。” 萧麦的感官,还不足以支撑他听声辨招,好在能通过红色的光影,判断红袍怪的大致招数。 此人内功深厚,铠甲坚固,拳劲凶猛,是个如同坦克般攻防一体的高手,面对余秀的进攻,以不变应万变,那股子从容自信,简直就是大人打小孩儿。 反观余秀这边,其实也不弱,两人虽过了好几招,但在外人眼中,就交手了一刹那。 可惜,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这一刹那,足以显露二人之间的差距。 因天资高绝,加上性格讨喜,余秀一路走来,都不乏名师指点。 可一来,武侠世界,藏私之风太重,名师指点虽多,但都没有教他真本领,导致余秀所学甚为庞杂,却没有一门堪当大用。 被红袍怪教训完,余秀的头脑也冷静下来,大喊了一声:“方镖头,助我!” “好!” 方镖头翻身下马,一个箭步冲到战圈之中,朝红袍怪一拱手:“大王,得罪了!” 话音未落,镖头纵身跃起,以近乎于偷袭的速度,顶起双膝击打红袍怪胸口,红袍怪不慌不忙,快速出拳,冲击镖头双腿。 镖头身子向前一倾,双肘击打红袍怪的天灵盖,红袍怪赶忙后退一步,才躲过了镖头的攻击。 然而,镖头的进攻马不停蹄,他拳脚功夫皆为上乘,出拳出脚又快又狠,快速挥舞时犹如掀起道道黑风,击打在红袍怪的铠甲上,发出铿锵之声,疼得红袍怪面露难色,好似被鞭锏、骨朵之类的铁疙瘩击中。 红袍怪与之对拳,方镖头愣是顶着他的拳锋,每次对拳都能给他一点小小的震撼,转眼之间,两个拳头已经红肿。 萧麦看不清战况,但眼见红影左躲右闪,拳脚交锋铿锵作响,心中便不禁啧啧称奇:“原以为那镖头,只是个弱不禁风的背景板,没想到武功比余秀高多了!” 想来也很正常,在真正的武侠世界走镖,没点本事傍身,出门就被绿林好汉大卸八块了。 反倒是萧麦常看的武侠小说,总是对镖师这个行业,充满了文人的鄙视,明明最接近武林的一帮人,偏偏弱得都不像武林中人。 红袍怪这边,战斗还在继续,他单是应对方镖头,就已经非常吃力,余秀观察一番,熟悉了红袍怪的出招风格后,也加入战斗。 二打一,镖头凶猛剽悍,余秀轻灵敏捷,一个硬桥硬马,一个见缝插针,拳出如流星,掌走似闪电,腿脚快如风,身法游如龙。一时之间,红袍怪只觉四面八方,全部都是二人的影子。 他起初还能凭借厚重的拳劲,跟二人打得有来有回,很快就转入防御,然而双拳如何防四手?二人左一拳右一脚,打得红袍怪节节败退,狼狈不堪。 见自己这边顺风顺水,观战的镖师、杂役,纷纷高声欢呼,土匪一边则阵脚大乱,不仅仪仗队乱糟糟的,连大鼓都敲得有心无力。 真如那章回小说一般,斗将结果直接决定队伍士气。 萧麦心想,红袍怪要是没点压箱子的绝招,这把就输定了。 “可惜,红袍怪输了,捕门和镖师也只会放他走,双方打不起来,自己也无法刷经验。” 正这么想着,场上突然起了变化。 红袍怪勉力跳出战圈,抬手朝二人猛地做出“止步”动作:“且慢!” 余秀仍保持着出招的姿势,得意地问道:“是要认输吗?” 红袍怪做了两次深呼吸,突然扯断肩上的麻绳,一身红袍金甲,顷刻间哗啦啦落地:“这身重物,太不灵便!” 见红袍怪先脱铠甲,后脱裙甲,再脱臂甲,最后撸起袖子,像是要赤膊上阵。两人都十分惊讶,只因在实战中,铠甲能对武者实力提供巨大的加成。 若先前,红袍怪没有铠甲保护,怕是光对上余秀都要吃大亏。 可现在,红袍怪却脱掉铠甲,究竟要搞什么鬼? 此刻,萧麦闻言,眉头一皱,退到马车旁边,一手紧抓木栏,一手望向战场,心道:“红袍怪终于要使出真本领了吗?” 行走江湖,有压箱底的撒手锏不奇怪,没有才奇怪,就是不知道红袍怪会有什么绝招。 萧麦都懂的道理,余秀和方镖头自然更清楚,但此刻不是生死对决,而是临阵斗将,至少表面上要做到公平,一时也不好趁红袍怪卸甲时抢攻,只能在一旁干看着。 很快,红袍怪卸甲完成,之后,脸色陡然一变,怒如虎豹,厉声威吓:“来吧!” 话音未落,早已按捺不住的余秀跟方镖头,立即左右夹击,一刚猛一阴柔,杀至红袍怪近前。 红袍怪见状,双臂交叉,将丹田劲力,悉数运抵手少阳手少阴两道经脉,阴阳之气相冲,瞬间震荡出细密的蓝色电流,紧紧裹住他的双臂。 “电流声?”竖起耳朵的萧麦,在武侠世界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直接惊讶得合不拢嘴。 至于方镖头和余秀,则更是心下骇然,识海中蹦出来两个可怕的字:“入境!” 第41章 入境强者 此时此刻,二人终于明白,红袍怪为何如此自信,竟能打破常规,选择跟敌人一挑二,原来是早就立于了不败之地。 若二人还有说话的机会,定会大声骂娘,埋怨红袍怪为何不早点自报身份,否则这一战根本打不起来。 然而一切都来不及了。 红袍怪卸下那五十斤重的战甲后,速度大幅狂飙,眨眼间,就冲到了余秀和方镖头跟前。 二人还没来得及收招防御,红袍怪两条蓝色臂膀,左右开弓,划出两道优美的弧线,先后击中方镖头和余秀的胸口。 “咚——” 二人立即如轻盈的稻草人一般飞将出去,一个跌入了左边的草丛,一个跌入了右边的草丛,众土匪一拥而上,三下五除二,将两人绑成了粽子。 其实,就算不捆,两人也失去了反抗之力。 红袍怪的雷拳,震得二人丹田沸腾、经脉错乱,好似被点了穴位,连根手指头也动弹不得。 “秒杀?”萧麦料想到红袍怪会翻盘,但没想到,翻得如此干净利索,绝招一出,瞬间碾压余秀和镖头,“这究竟是什么武功,我为何会听到电流声?” 红袍怪赢下这战后,便散去臂上雷霆,连续几次吐纳,平复了自身气息,同时也让自己恢复些气力。 他刚刚入境,对这份力量的掌控还不熟练。 官道两侧的众土匪,见首领酣畅大胜,纷纷挥舞掌中兵器,发出此起彼伏的吆喝声,负责鼓乐的喽啰,更是把大鼓敲得震天响,所有人都沉浸在胜利的狂喜中。 反观迎亲队伍,见余秀和镖头落败,顿时像被抽了虾线一样,个个垂头丧气,负责跟土匪对峙的人,也是一个个地往后退。 萧麦见状,立即从队首跑到队尾,此时众人都在担忧自己渺茫的前景,根本顾不上他。 “马哥,轮到咱们上场了!”萧麦跑到红鬃马跟前,抓住捆绑货物的绳子,想要将其解开。 魏春见状,不由气恼,但又无可奈何:“萧麦,你要逃跑吗?” “魏兄,我眼睛看不见,请你帮忙把绳子解开。” “唉,你要跑的话,能不能把张小姐带上,不然扬风镖局的名号就毁了!”魏春愁眉苦脸,这趟镖,最重要的镖货就是张小姐本人,一旦张小姐出事,那他即使活着回去,也要被扫地出门。 “我不跑,就算跑,也得先跟红袍怪碰一下。没时间了,快解开绳子!” “你要跟红袍怪碰?”魏春以为自己听错了,或者误会了萧麦的意思。 “呃,找到了!”萧麦找到绳头,解开之后,成堆的货物,顿时如山崩一般倾倒下来。 另一边,余秀和方镖头被押到红袍怪面前。 方镖头审时度势,双膝跪地,磕头如捣蒜:“小人有眼不识泰山,竟不知红袍爷爷,是入了境的高手,有罪有罪。求红袍爷爷大人不记小人过,放小人一条生路吧!” 若非亲眼所见,谁能想象,武功路数刚猛无匹的方镖头,身段居然如此柔软。 反观武功充满阴柔之气的余秀,态度则要刚直得多。 他不肯给红袍怪下跪,直接趴在地上。可惜土匪也不惯着他,两个喽啰一左一右架住他的胳膊,逼他跪在红袍怪面前。 然到了此时,余秀仍自恃捕门身份,对红袍怪怒目而视:“愿赌服输,财货你拿走一半。” “啪——” 红袍怪直接一巴掌扇在余秀脸上,直摔得这位宗门天骄,眼冒金星,口鼻流血,一身傲骨都被踩到了尘埃中。 另一边的方镖头见状,立马主动把脸埋入尘土,吓得瑟瑟发抖。 “败军之将,凭什么讲条件。” 余秀肿着脸,仰起头:“堂堂捕门,不容折辱,你不怕我们跟你不死不休吗?” “啪——” 红袍怪又一巴掌扇到余秀另一边脸上:“捕门?酒囊饭袋,藏污纳垢之地罢了。实话告诉你,本王对那点财货毫无兴趣,只想要人。” “人?”余秀心中悚然,顾不得身上痛楚,“什么人?” “当然是新娘子了,呵呵!”红袍怪将狠毒的目光,投向了不远处的车轿。 他之所以从名门正派弟子,堕落成土匪山大王,就是因为自己的妻子,也是在花轿上被劫的。 自那之后,红袍怪对送亲队伍,就有种妒火中烧的仇恨。 凭什么别人成亲就能顺顺当当,自己却要人财两空? 所以,从一开始,红袍怪就没打算放过他们,之前的话,只是麻痹镖局的策略罢了。 余秀这下是真的急了:“不不不,财货你全部拿走,就是不能动我家嫂子!” 红袍怪向身旁人喝道:“墨叽什么,还不把人揪出来!” “是!”一个喽啰应声,直接跳上马车,钻了进去。 片刻后,把一个又哭又闹的青衣少女抱了出来,然后一把丢到马车下面。 那少女梳着典型的丫鬟髻,是张小姐的侍女无疑,但容貌十分清秀,众土匪见色起意,纷纷伸出咸猪手,扒拉对方的衣物。 “全部滚开!” 说时迟那时快,眼见丫鬟就要被当众扒光衣物,一袭火红色的身影忽至,一头冲散了围在丫鬟身旁的众人,将她救了下来。 几个喽啰躲闪不及,直接被撞飞出去,还有几个躺在地上的,挨了红鬃马的蹄子,当即只有出的气,没有进的气。 可以说,在红鬃马面前,任何喽啰都是沾着死,碰着伤。 这时,那个土匪又钻回车轿,正要再把张小姐拽出来,萧麦抢先一步,一把抓住了他的后衣领。 500点的血肉强化,让萧麦抓土匪如抓小鸡,拎起来一把丢在地上,然后操纵红鬃马狠踏几脚,直接索了他的性命。 “扶危,基础奖励:强化点+13;随机奖励:武技点+3,经验值+100。” “强化感官、玄黄印、天马行空!” 强化完成,萧麦朝瑟缩成一团的众镖师吼道:“我们还没输,站起来保护张小姐!” 然而,众镖师惊愕地看着这个衣着破烂的瞎眼少年,一动也不敢动。 “完蛋,他们的士气,全跟着余、方两人的败北,烟消云散了!” 见指望不上他们,萧麦扭头冲车轿内喊道:“张小姐,我是昨日得你相救的盲者萧麦!莫要慌张,我先去跟敌酋会上一会。”接着,又对那丫鬟说道:“保护小姐!” 之后,萧麦拨马冲到队首,在马车前面驻足,直面敌酋:“红袍怪,你还没赢呢!” 第42章 挺身而出 “瞎子?” 红袍怪没想到,此刻还敢有人站出来,而且是一个蒙眼少年。 余秀和方镖头更惊讶,初识萧麦时,他俩纵然意识到,这少年身上有神异之处,但也没太把放在心上,因为二人检查过萧麦的手掌和脉搏,确认他不会武功。 “难道他是什么世外高人?”余秀旋即否定了这个念头,他坚信,武林是一个麻袋,高人就像锥子,放进去就会冒出头,所以不存在世外高人—— “等等,他刚才自称什么来着?萧麦!” 余秀想起就在近期发生的一件事:京师周边的一座县城,衙门遭人血洗,捕门怀疑是血棺门的人作祟,于是派出整支强圉队去布控。 结果人都没到齐,重光队的三个捕手,就捷足先登,诛灭了真凶。 话说重光队何时变得这么厉害?捕门盛传,他们是得到了一位盲眼少年的相助,这个少年的名字,很像一种食物,好像是——“烧麦”! “不会这么巧吧,此处离京城,可有六七百里地!”余秀心尖不由发颤,无论如何,掌旗的未婚妻不容有失,只要有人站出来,不论是谁都好,余秀求他来拯救这一切! 方镖头不曾听过萧麦的事迹,只知他不会武功,见其从人群中冲出,心中不由暗骂:“年轻人逞什么强!红袍怪乃是入境高手,捏死你就像捏死一只蚂蚁!只求他别激怒红袍怪,连累大家一起死!” 众镖师见萧麦直面红袍怪,大多也是跟方镖头一样的想法,觉得萧麦这趟十死无生。 其实,萧麦也差不多的想法,红袍怪的“雷拳”,是完全颠覆他预期的东西,倒不是说这招有多么厉害,而是这种招式,完全超越了寻常武学,看样子不像武学,而像修仙。 试问凡人如何打得过修仙者? 更何况,红袍怪就算不出雷拳,单纯发挥出打余秀时的水准,也足够三招送萧麦归西了。 但萧麦还是站了出来,因为他觉得,自己领受过张家小姐的恩德,如今见她身陷危难,掉头就跑实在有违侠义之道。 何况,这一战又不是完全没得打,至少没有死亡的风险,见势不妙可以纵马扯呼;万一打赢了,那定是笔很大的进账。 “管它呢,命运能让我匹配到红袍怪这样的敌人,已经很不错了。同样‘红’字辈的沈红梅,那才是真怪物!”萧麦有预感,自己还会跟沈红梅见面,若不抓住一切机会积蓄力量,下次再见她,必然死路一条。 “红袍怪,可敢跟我斗上一场!”萧麦向红袍怪提出了单挑,毕竟他也只能单挑,群殴的话,敌人比飞蝗石还多,根本斗不过。 红袍怪将萧麦上下打量了一番,觉得是个有趣的年轻人,但也不值得放在眼里:“不是什么人,都有资格与我动手。着甲!” 两个伶俐的喽啰上前,服侍红袍怪重新穿上甲胄。 萧麦倒没有趁机发动偷袭,因为这还不是最好的时机。 他想了想,双臂撑住马背,双腿猛地一践,整个人便直挺挺地站在了马背上。 “哇——” 众喽啰见状,纷纷发出惊呼,连红袍怪,也不由得高看了萧麦一眼。 马背直立,山寨中也有能人勉强做到,但绝无萧麦这般的潇洒利索,充满观赏性。 萧麦心里则是一喜。原来就在刚才,他有种强烈的直觉,觉得自己可以随心所欲地在马背上活动,于是稍微浅试,就真的成功了:“一定是拜94点骑术值所赐,让我成为了宗师级的马术高手。这样就更有说服力了。” 于是,萧麦继续开口道:“我胯下这匹,乃是百年难得一遇的宝马良驹,日行千里,夜走八百,来去如风。冲出你们的团团包围,简直是轻而易举。可张小姐对在下有恩,我自愿代她出战。” “红袍怪,可敢与我马上单挑一局?你若赢了,我死,良驹归你;你若输了,就分文不取,放所有人离开。当然,你若不敢比,执意派些虾兵蟹将来围殴——”萧麦坐回到马鞍上,冷冷道,“我马上走!” 红袍怪刚赢下一场,士气正盛,没理由拒绝萧麦的挑战。 他大手一挥,唤来自己的坐骑,在两个喽啰的侍奉下,翻身上马,从奴仆手里,接过了一杆三米长的大枪。 此时,在众土匪、镖师的眼中,红袍怪的铠甲、枪尖,在太阳之下金光闪闪,威风凛凛得如同天神下凡,望之便令人胆寒。尤其是那柄大枪,三米的长度,无论视觉压迫感还是心理压迫感全部拉满。 反观萧麦,胯下坐骑,神采是不输红袍怪的黑马,但坐骑上的身影,一身破烂装束,落魄得如同乞丐,看着就没有安全感。 尤其是一些经验老道的镖师,他们阅人无数,通过神态、气质、相貌、习惯,一眼就能分辨一个人的武学水准。 所以萧麦在他们眼中没有秘密——根本不会武功:“这人不是找死吗?” 若萧麦见到红袍怪此刻的威风样,估计也会动摇。好在他看不见,视野中仅有一道飘起来的红影,似乎拿起了一种类似长枪的兵器。 萧麦不禁咽了口唾沫,心脏砰砰直跳。 人们常以怀揣一只兔子,来形容紧张,萧麦这会儿算是体验到了,心跳太剧烈,以至于有种砸击胸膛的感觉。 然而,他的战意,未因恐惧而折损,反而愈加高昂。因为越是害怕,就越是渴望胜利,希冀以胜利证明自己的勇气。 这时,身后忽然传来了张小姐的声音。 “来人,给少侠递一把枪。” 原来,面对这场决定自己命运的一战,张小姐将轿帘拉开一条缝,悄悄关注着战场上的态势。 见红袍怪横枪立马,萧麦则赤手空拳,她赶忙让人递兵器。 然而,无论仆役还是镖师,闻言都面露难色,他们对萧麦完全没信心,生怕这会儿递了兵器,待会儿萧麦败了,连同自己一起陪葬。 见众人都做起了缩头乌龟,张小姐心急如焚,抓住车栏,就要亲自为萧麦递兵器,却被青衣丫鬟阻止:“小姐,还是我来吧!” 丫鬟刚被人从车轿里拖出,经历了一场噩梦,是最不愿意下车的人。 然而她心里清明,深知萧麦若败,其他人或许还能逃命,自己跟小姐就是死路一条。 于是,她咬紧牙关,低着头,快步走到一个镖师身边,从茫然无措的他手里抢过大枪,又冲到萧麦跟前,将这柄约有2.5米长的大枪,递到了萧麦手里。 “少侠,你一定要赢啊!” “嗯!”萧麦接过长枪,那沉重扎实的手感,给了他一种独属于长兵器的安全感。然而,转念一想,便知这种安全感是虚假的,因为萧麦不会使枪。 但他还是扛着枪,驾着马,向红袍怪抵近几步,两人距离之近,红袍怪只要稍微近身一丁点,就能刺穿萧麦的心窝。 萧麦心里紧张害怕,面上却勇猛淡定,他右手把长枪扛在肩上,左手指着红袍怪的鼻子问道:“开战之前,我有句话问你!” “嗖——” “扑——” 话没说完,一支暗箭飞来,萧麦听到声音时,箭矢已经插入了自己的胸膛。 他能清晰得感觉到,箭头擦过胸骨,抵住了自己的肺叶,只差一点点,就会让自己肺部大出血窒息而死。 第43章 一骑当百 射出这支箭的,是隐没在人群中的一个土匪,见自己射中,顿时高兴得手舞足蹈:“哈哈,我中了!” “射得好!”众同伙纷纷贺喜,紧接着,这支东拼西凑的弓箭队,乱箭齐发,一下子就把萧麦射成了半个刺猬,胸口、左臂、腰间、腿上尽是羽箭,“哈哈,射瞎子真好玩儿!” “妈的!” 萧麦瞬间火冒三丈。 他一直在做单挑的准备,思考怎么把红袍怪挑落马下。 万没想到喽啰兵会暗箭伤人。 他们完全不守江湖道义,毫无廉耻之心,见你是瞎子就往死里欺负你。 “我就弄你怎么了?有种你弄回来啊!哈哈哈——” 偷袭成功,众喽啰欣喜若狂。 可他们没想到,萧麦真的会弄回来。 他抓住箭羽,一把拔出,顿时鲜血迸溅。 萧麦却不管不顾,他心中怒火激荡,拨动红鬃马,一个箭步冲上去。 弓箭队只见一个庞然大物冲过来,根本反应不及,只得四散而逃,可他们怎么可能跑得过红鬃马? 红鬃马一头上去,就撞翻了五六个人,再连续死亡踩踏,砸得几个弓箭手,连内脏都吐了出来。同时,萧麦在马上左劈右砍,长枪所过之处,无不鲜血迸溅。 没办法,骑兵对步兵的优势,就是这么大,尤其是萧麦这种,马术超绝,“天生神力”的骑兵,对付没有长兵器保护的弓箭手,那完全是黄鼠狼杀鸡,得心应手。 红袍怪精心培养的十二个弓箭手,一个照面,就被萧麦和红鬃马劈死了九个,另外两个要逃跑时,被萧麦从身后追上,长枪一捅,直接一串二,被萧麦当糖葫芦一样举了起来。只剩最后一个,也是最先射箭的那个,早已吓得魂飞魄散,只恨刚才为何手贱? 瞎子想跟大王单挑,就让他单挑去,自己干嘛掺和进去,现在惹上了煞神可如何是好?万般无奈之下,只得双膝扑通跪地:“大侠饶——” 命字还没说出口,萧麦就一把将他从地上提溜起来,放在马背上,抡起拳头,一拳、一拳,一拳——殷红的鲜血,像喷泉一样,从他嘴里喷溅而出。 萧麦只砸得他胸骨尽碎,五脏成糜,方才像丢垃圾一样,随手扔在地上。 “歼匪人数:12。” 之后,萧麦才举着两具尸体,重新回到原位置,发现除红袍怪之外,无论仪仗队、鼓乐队,还是喽啰兵,全部后退了几步,看向萧麦的眼神,再无任何轻视,剩下的只有畏惧。 “太快了,实在是太快了!” 所有见到这一幕的土匪,都无不惊讶于骑兵屠杀步兵的效率,并生出了一个可怕的念头:“他一个人,就能把我们全杀光!” 事实上,连萧麦自己都是这么想的,他发现自己都低估了自己。 500点血肉强化,带来的是数倍于常人的力量和体力;红鬃马本身就无限体力。 两相结合,完全就是关公再世,霸王重生,打正规军自然会很疲软;打一群乌合之众,根本手到擒来。 “再敢捣乱,我把你们全宰了!” 见此情形,土匪们刚刚还很高昂的士气,顷刻间崩溃,胜负再次系于红袍怪一身;众镖师则精神大振,原本还瑟瑟缩缩的他们,挥着兵器,就把越线的土匪们往外赶。 张小姐和青衣丫鬟,见到这血腥的一幕,固然有些惊吓,但更多的是激动:“能赢!” 除了围观者之外,红袍怪受到的惊骇也不轻,有点类似于,萧麦发现红袍怪竟能操纵雷电时的感觉,好像世界观都被颠覆了。 “怎么可能呢!萧麦受了这么重的伤,为什么还能打?” 同样感到世界观被颠覆的,还有余秀和方镖头,因为他们在看到萧麦被射中第一箭时,就觉得这人已经废了。 因为最简单的武学常识:兵器一旦刺入皮肉,就会产生剧烈的疼痛,使经脉收缩闭合,真气无法流转。 这种闭合,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哪怕是先天无痛感的人也不能摆脱。所以,一旦受伤,任你是天下第一高手,也会瞬间变成废人。 余秀和方镖头,就是因为之前被雷拳揍得太疼,才被几个喽啰轻松五花大绑;萧麦却在被射成半个刺猬的情况下,越战越勇。 “只有一种解释:萧麦是真的不会一点武功,纯纯的天生神力!” 红袍怪想明白缘由后,先怒后笑:“难怪敢冒头领死,难怪有两把刷子。” 萧麦针锋相对:“管好你的手下,咱俩之间的单挑,谁敢捣乱谁先死!” 说罢,萧麦奋力挥出长枪,要把两具尸首扔出去,以震慑众人,谁知在他的奋力挥舞下,长枪竟因承受不住,砰的一声断做两截,两具尸首叽里咕噜地掉在地上。 见此情形,一个镖师眼疾手快,将一杆乌黑的大枪递给萧麦:“少侠,这是我们方镖头的大枪!” “多谢!”萧麦接过长枪,顿觉手感比先前那柄强了好几倍,且长度也更长,估摸至少有三米多。 毕竟,这是方镖头的专用兵器,青衣丫鬟递过来的则是一柄普通的红缨枪。 然而,饶是这么好的枪,萧麦把玩之后,便使劲往地上一摔,枪尖立即没入了地面,示意不用。 “啊?不用枪!”方镖头正为自己的枪,能用来诛杀红袍怪而沾沾自喜,谁知萧麦竟把枪给丢了,这令他大惑不解,“马上厮杀,不用长兵?” “哦!”方镖头恍然大悟,“确实不该用长兵!红袍怪铠甲坚固,自己的长枪无法破甲,就等于烧火棍。” 于是,他大声喊道:“给少侠一对蒜头!” 挟持方镖头的土匪,因被战况震慑,所以也不敢阻止他下命令。 一名镖师得令,就把自己的蒜头交给了萧麦。 所谓“蒜头”,其实是一种锤,由一根1.5米长的木杆,嵌套一个鹅蛋大小的铜锤组成。因铜锤的造型酷似大蒜,故得名蒜头锤,是战场上的破甲利器。 往往一锤下去,铠甲没事儿,人却没了。 萧麦接过蒜头锤,试了试手感,觉得这东西很神奇,拿在手里,有种既轻便又沉重的感觉:“多谢,就用这个,砸烂红袍怪的脑袋。” “少侠威武!”递蒜头锤的镖师,见状立即大喊了一声。卫护迎亲队伍的镖师、杂役,也纷纷大喊:“少侠威武!少侠威武!” 红袍怪的副将见状,忍不住挥动长戈,冲到首领跟前,示意要带领众人一拥而上,杀杀萧麦的气焰。 至于单挑,抱歉,没那个胆子。 红袍怪却用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将副将斥退。 好饭不怕晚,他这会儿并不急着打。 因为红袍怪看到,萧麦身上的箭伤,一直在外流血,越晚开战,流血越多,再过一会儿,说不定根本不用打,萧麦自己就躺了。 第44章 没羽神箭 其实,红袍怪的判断很正确。 萧麦起初凭借愤怒与孤勇,顶着箭伤屠灭了红袍怪的弓箭队。 但等这股怒火发泄完,撕心裂肺的疼痛就掩不住了。 而且血越流越多,萧麦亦感到头脑发昏,心慌心悸,四肢冰冷。 他深知不可以再拖下去,但开战之前,有件事情必须问清楚。 “红袍怪,我有话问你,你这辈子究竟害过多少人?” 红袍怪笑道:“问这作甚,你要审案啊?” 萧麦厉声道,但由于失血过多,这会儿气息已经不稳了:“回答我!” 于是,红袍怪的心态更加放松:“杀得多了,谁还会记得?本王只记得,第一次杀人,就取了一家满门三百一十二条性命;这一次动手,会杀掉五十八个!” 余秀等人闻言,心口不由一揪:五十八,正是整个迎亲队伍,加上萧麦的人数。 “三百一十二,五十八……很好,就用你的性命,来验证一个答案!”萧麦一字一顿地喊道,同时举起了蒜头锤。 红袍怪好奇问道:“什么答案?” 然而,他话音未落,便听得“嗖”“嗖”两声,萧麦已迎面掷出两柄蒜头锤。 红袍怪连忙双手举枪,枪杆一旋,就把蒜头锤磕飞了出去。 紧接着就看见,萧麦拨马掉头跑了! 萧麦这边,则收到系统提示:“掷锤:2。” 掷石和掷锤的武技值,居然是分开计算的吗? 萧麦顾不得吐槽系统的吝啬,掷锤之后,掉头就跑。 他深知,莫说是2点掷锤值,就是100点,也未必能砸死红袍怪,所以必须一击脱离。 红袍怪见状冷笑一声,他用枪杆尾部,重重摔在马屁股上,坐骑嘶鸣一声,就朝萧麦追了过去。 “嗖——” 双马疾驰如风,快速从迎亲队伍和土匪的对峙中间穿过,惊得镖师们纷纷跌在货车上,土匪则纷纷摔到了草丛中。 青衣丫鬟扒住车栏向后望,只能看到红袍怪的背影:“萧麦要跑吗?” 张小姐则语气坚定地说道:“少侠不会抛弃我们。他若想逃,早就逃了。” 转眼间,二人已经飞奔出数百米。 萧麦不用回头,单凭马蹄声,就能判断与红袍怪的距离。 红袍怪的坐骑,已经是千里挑一的宝马,但萧麦的红鬃马是举世无双的神驹,可以轻松甩掉红袍怪。 “我现在很安全,可想要赢,还是得冒险!” “三百一十二,加五十八,这么好的机会,绝对不能放过!” 萧麦一咬牙,不露痕迹地放慢速度,红袍怪心中大喜,他不知道红鬃马无限体力的秘密,以为这就是萧麦的水平,于是快马加鞭,追上萧麦。 待二人仅相距不到两米,红袍怪举枪便刺。 如此危急关头,萧麦听不出红袍怪的动作,但听得出他胯下坐骑速度稍稍放缓,意识到这是配合主人出招了! “闪!” 就在红袍怪刺枪的瞬间,萧麦左脚勾住马镫,使劲往右边侧歪身体,同时一个旋身,向后仰躺,使身体与地面平行。 与此同时,长枪已从萧麦身上穿过,划伤了他躲闪不及的手臂。 红袍怪见一击不中,立马向下压枪,“咚”的一声,枪杆就砸在萧麦肚脐向下的位置,差点把他的骨头都震碎了。 萧麦强忍剧痛,飞石出手。 想当初,没羽箭张清,凭一手飞石绝技,轻松打败水泊梁山十五员大将。 回马枪、没羽箭,向来是骑战中极其危险的招式,萧麦今日将两者结合,以回马枪的策略射出飞蝗石。 此刻,二人的距离不过两米多,红袍怪又是冲萧麦的方向策马,还保持着捅枪的姿势,要躲要挡均已来不及。 “咚!” “啊——” 飞蝗石机缘巧合,竟不偏不倚,砸中了红袍怪的右眼,整个嵌进了他的眼眶。 他疼得大吼一声,捂紧了血流如注的眼睛。 萧麦乘胜追击,接连几颗飞蝗石,打得红袍怪掌骨破碎,面门崩裂。 人在马背上遭遇攻击时,往往会下意识地脱离马背,寻求更为稳当的地面。 红袍怪没有克服这项本能,见飞石如蝗,便一侧身,从马背上摔下。 然而,就是这一举动,彻底宣告了他的结局。 萧麦勒紧缰绳猛然掉头,红袍怪正要阴阳相冲,施展雷拳,可连呼吸都没调整过来,就被红鬃马一蹶子踢翻在地。 紧接着,马儿连续几个死亡踩踏,就把盔甲下面的尸体踩成了一团肉泥。 “歼匪,基础奖励:强化点+12;随机奖励:武技+2,经验值+100。” “诛恶,基础奖励:强化点+312;随机奖励:武技+45,强化点+32,经验值+1200。” “扶危,基础奖励:强化点+57;随机奖励:武技+9,强化点+4,经验值+600。” 一个个“天文数字”在眼前浮现,萧麦只感觉自己简直要赢麻了。与红袍怪交战不过两分钟,两分钟就狂揽了四百多个奖励点!这番胜利的狂喜,足以掩盖此刻所有的肉体疼痛。 “基础点全部加给——” 萧麦正要依惯例,将点数全部用于强化感官,可忽然想到一件事,无论是喽啰们的暗箭伤人,还是红袍怪的长枪击打,都伤及了自己的骨骼。 根据系统介绍,血肉脏腑的自愈能力,跟骨骼经脉是分开计算的。 “这次就给根骨加一点吧,免得留下骨病。” “感官强化到500点,多余的加给根骨;武技点全部加给玄黄印;经验值全部加给马哥!” 很快,系统界面显示:“根骨:68;血肉:500;感官:500;玄黄印:78;天马行空:6级。” 同时强化生效,刹那间,一缕风声入耳,紧接着,一缕又一缕,无数风声,交织成一整片的风,轻抚官道两侧的草地,送来泥土、花草和血液的味道。 萧麦一辈子,都没听见过如此纷繁复杂的声音,如此别样多彩的气味。 这些蕴含着无数信息的声与味,成为了墨汁和颜料,在微风的笔触下,勾勒出一幅印象派风格的画作,成为了萧麦识海中的世界。 第45章 根骨强化 尽管这个世界仍然很模糊,就像超高度近视患者眼中的世界,可至少不再是两眼一抹黑。 另外,萧麦没有忘记,自己强化感官的目的,除了代替眼睛感知这个世界,更重要的是,让自己在这个武侠世界,获得与人对战的能力。 要实现这个目标,首先,必须听到动作声。 萧麦没办法拿自己做实验,索性从口袋里掏出一枚鹅卵石,丢到空中,倾听石头飞翔的声音。结果是——只有在专心致志的情况下,于极短范围内,才能勉强听出石头飞行的轨迹。 鉴于武者的出招声,比寻常动作响亮得多,所以500点的感官强化,对于应付一般武者而言,算是勉强够用,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相较之下,萧麦如今更缺乏的,不是能力,而是经验。他失明得太早,对武学的研究不够深入,即使能听到对手的出招声,也不知对方究竟用了什么招式。 不过,只要假以时日,克服这个缺点并不难。 同时,萧麦专攻的玄黄印,也达到了78点的高峰。 系统界面上的数字,几乎全部具备量变引起质变的属性。原先20点的玄黄印,根本不堪使用,如今达到78点,离炉火纯青还有一段距离,但日常使用已经绰绰有余。 萧麦念及“玄黄印”三字,识海中顿时凭空生出无数记忆:玄为天,黄为地,印为真。所谓“玄黄印”,便是天地之间的武道真谛。 当萧麦依靠本能,将丹田之气,灌注于经脉之间,运抵四肢百骸,驱动身体,左突、右闪、上跃、下压、旋身、翻滚、推掌、托掌、劈掌、戳掌、撩掌、擒拿——或如龙游于野,或如猛虎出笼,出掌踢腿皆铿锵有声。 很快,萧麦打完二十一掌,以他为中心,方圆十几米的官道上,尽是深深浅浅的脚印。 试想一下,这是何等惊人的威力?人来车往,被轧得十分瓷实的土路,想用脚留下痕迹,谈何容易?可萧麦如今,一脚一个坑!脚力跟铁锤差不多了。 然而,威力纵然巨大,消耗更巨大。 500点的血肉强化,数倍于常人的体力,在打完一套(可能还不到一套)玄黄印后,萧麦竟生出刚跑完马拉松般的力竭感。 全身每一块骨头都在隐隐作痛,尤其是脚骨,简直就快被自己踩碎了! “我去,‘要练武,看根骨’,诚不欺我。这要是没点天赋异禀,怎么撑得住这样高强度的修炼?”萧麦捂住左半身的伤口,恍然大悟地自言自语。 方才,羽箭留下的伤口,已经凝固不再流血,但萧麦演练玄黄印时,又把伤口纷纷震裂。 他坐在原地,休息了好一阵,勉强恢复些气力后,才起身,从红袍怪手里,摸索出一柄匕首,奋力切下了对方的首级。 “凭此物,应该足以震慑宵小,让土匪们不战而退了。” 萧麦提着红袍怪的首级,正欲上马,忽然听到一阵缓慢逼近的脚步声,马上用沙哑的声音喝到:“什么人?” “我,余秀!” 萧麦顿时松了口气,倚在红鬃马身上:“原来是余捕头,红袍怪已死。” “嗯,全都看见了。”余秀觉得自己的口好干,只想喝水,肚子里又翻江倒海,什么也喝不下。 萧麦竖起耳朵,听到余秀身旁声音杂乱,又问道:“你身边跟了很多人,是土匪吗?” “都是扬风镖局的兄弟。” 这时,魏春的声音也响了起来:“萧兄,你,你伤得很厉害。” “没错。”萧麦忽然气若游丝,无力地瘫坐在了地上。 当萧麦专心致志与红袍怪对决时,仪仗队中的几匹快马,也追了上来。 于是,这些红袍怪的贴身随从,亲眼目睹,萧麦一个回马枪,就用飞蝗石击杀了他们的大王。 虽然平日里老喊着“义薄云天”、“誓死效忠”,可试问一帮为非作歹、杀人如麻的土匪,哪里有什么道德底线? 见红袍怪落马,二话不说,掉头就跑。 上百个喽啰,见大王的亲随都跑路了,早就战意全无的他们,也立即丢盔卸甲,四散奔逃。 扬风镖局的镖师们,也是个个狠人,别看刚才吓得畏畏缩缩,痛打落水狗是毫不手软,追上土匪就是狂砍滥杀,等着拿脑袋回官府领赏。 直到能砍的全砍了,剩下的土匪都跑得一干二净,镖局众人才得空去寻觅萧麦的踪迹。 待把萧麦背回来后,先由医师出马,为萧麦清理伤口,抹药包扎,然后张小姐又从货箱里,挑选一件上等的成衣,欲送给萧麦遮蔽身体,毕竟先前的衣物,实在太脏太破了。 余秀得知此事,有些担忧,隔着轿帘问道:“嫂子,这是大哥的衣物,交给外人,是否有些不妥啊?” 张小姐闻言笑道:“一件衣服而已,萧少侠对我等有救命之恩,待回到京城,奴家还要劝说秦郎,赠金百两,以示谢意。” 余秀有些无奈:“好吧。” 于是,萧麦穿上了为秦锐量身定做的衣物,白色丝绸打底,缀以靛青色的条纹,上面绣满了梅兰竹菊一类的暗纹,远观低调,近看奢华;洁白中透着一点淡蓝色的裙摆,被分成了六块,以最大限度保障行动时的灵活性;脚踏一双柔软的白靴,让穿惯了刺挠草鞋的萧麦,一时间有种腾云驾雾的感觉。 总而言之,这身新行头萧麦非常喜欢,美中不足的是,秦锐的身量,比萧麦要大一号。 青衣丫鬟手巧,临时改了一些,可还是不太合身,但萧麦已经很满意了。 毕竟在古代,纺织业十分落后,所以衣物属于贵重物品。一般的地主老财,平日都穿打补丁的衣服。寻常百姓过不下去了,也可以靠典当衣物来维持生计,但冬天若来不及赎回,就有冻死的风险。 至于成衣店,那是州府级别的大城,才有的玩意儿。一般老百姓都是买布自己做衣裳。 众镖师追砍土匪,一来是为了换取朝廷赏银,二来也是为了扒对方的衣物,根本不管合不合身。这么说吧——王侯将相级别的官员,官服往往也是不合身的。 是夜,由于红袍怪的阻挠,打乱了送亲队伍的行程,使众人没能及时赶到下一个营地,于是只好在旷野外安营扎寨。 萧麦的身体稍稍恢复了一些,便跟镖师们围坐在篝火边聊天。众人对他的来历很感兴趣,萧麦就把他说给魏春的话,又重新复述了一遍。 余秀问道:“少侠怎么不提自己,在梧都县的事迹?” “哦,余捕头听过在下的名字?” 余秀说道:“捕门都传开了,少侠协助重光队的兄弟,抓住了僵尸鬼的徒弟。” “人是薛大哥、徐大哥、严大哥三人抓获的,我只是稍微提了些建议。” 萧麦将自己的功劳轻轻遮过,他连着好几次吃亏,都是因为过分高调,惹人妒忌。 如今,早把性子磨砺得,比之前谦谨低调得多。 然而,有些事情,是低调不了的。 “僵尸鬼?”方镖头听到这个名字,甚是惊骇,“是棺中四鬼之一的僵尸鬼吗?” 第46章 戾火之光 余秀笑道:“这世上可有第二个僵尸鬼?” 方镖头连连摇头:“啧啧,了不得,少侠年轻有为!立下如此功劳,朝廷当有重赏,为何突然逃难至此?莫非,是僵尸鬼上门报复?” “这个我不太想提。” “说来听听!”众镖师纷纷起哄,余秀也是满心疑惑,似乎萧麦不把真相说出来,就无法放下对他的疑心。 萧麦索性不隐瞒,直接开口道:“诸位可听说过戾火教?” 刹那间,正在起哄的众人,不约而同地噤声,无论先前是何表情,此时都凝固成了一个表情:惊惧。 “呼呼——” 凄凉的夜风,拂动摇曳的篝火,发出鬼哭狼嚎的声响,一时间,令火光都变得阴冷了。 最后,还是余秀率先打破了沉寂:“戾火魔教,但凡是江湖中人,谁不知晓。” “那可是江湖第一魔教。打着弃善扬恶的旗号,整日杀人放火,无恶不作。”方镖头也补充道,“他们还有个口号,叫什么,戾火焚天,乾坤一炬。光明肇始,极乐炎炎。” “戾火焚天,乾坤一炬——”萧麦皱紧眉梢,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自古以来,再邪恶的魔教,都会打着真善美的旗号给自己涂脂抹粉,甚至行为越邪恶,口号就越漂亮。我还从来没听过,有恨不得把‘邪恶’俩字写脸上的宗教。” “嗯?少侠倒是有趣。”余秀有些不解,萧麦张嘴就是“自古以来”,这证明他一定博览群书,通晓古今,却对大名鼎鼎的戾火教一无所知。 好在,不知道戾火教不犯法,余秀只是怀疑,但也没说什么,反而向萧麦解释道:“武学修行有一极高境界,名为‘天人合一’。武者一旦入此境界,就会从灵台之内生发‘武道之光’,据说,那束光会为武者指明下一步的修行方向,只要沿着那个方向走,就能获得异乎寻常的强大力量。红袍怪所施展的‘雷拳’,便是如此。” 萧麦恍然大悟道:“我可否简单理解为,武道之光,会赐予武者超能力?” 余秀没听过这个词,但顾名思义,就点了点头:“的确是超凡绝伦的力量,有人也称之为‘神通’。” 萧麦有些惊讶,但也没有太惊讶,毕竟很多上乘武学,修炼出来的效果,跟超能力也没两样。 让萧麦不解的是:“这个红袍怪很厉害吗?他怎么就天人合一了!” 余秀苦笑:“入境是讲究机缘的,说白了,这碗饭,一半是老天爷赏的,一半是老师父赏的。” “怎么说?” “先说老天爷。”余秀抬头望向漆黑的夜空,“他老人家赏饭,搁娘胎里都能入境。我不止一次见过,有人一招武功没练过,却掌握着逆天的武道之光;也见过有人皓首穷经,苦修一生,却仍心处暗室,不见光明。” “再说老师父赏饭。”余秀低下头,往昏红的篝火处,稍微挪近了一些,“武道之光,是可以传承的。拥有武道之光的强者,可以把自己的光,照到徒弟心里去,前提是徒弟要接得住。” 方镖头见余秀语气中,颇有壮志难酬之感,便劝他道:“这天人境,入得了如何,入不了又如何?我扬风镖局的总镖头,统领南七北六十三州绿林豪杰,世上强过他的高手,一只手就能数过来,不也没入境?” “也是。”余秀笑笑,想来平常也没少劝自己,“入境高手,得分出大量精力培养武道之光,不入境,就只能锤炼武功本身。只能说,前者是个捷径,但走到最后,殊途同归。” 萧麦刚杀掉一个入境强者,难免对其低看一眼:“有道理,入境这玩意儿,花里胡哨的,中看不中用。对了,那武道之光,跟戾火教又有何关系?” 余秀神色一冷,说道:“戾火教所供奉的圣物‘戾火’,可植入人心,作用跟武道之光基本上完全一样,助人轻松入境。” “啊!”萧麦心想,你刚才把入境说得那么难,现在又说可以直接入,“那副作用一定很大吧?” 余秀点头,随手捡起一根树枝,在地上画了一个圈,又在圈里面画了一条弯曲,最后点了两个点。 萧麦对这个图案再熟悉不过,太极阴阳鱼。 可余秀却说:“上古传说,两种相生相克的神力,创造了鸿蒙宇宙。一为创世黑火,一为灭世白焰。修行者的武道之光,就来自于黑火;戾火则来自于白焰。” “因一体同源,武道之光与戾火的效用,一模一样。区别在于,武道之光对人只有无尽的益处;而戾火会激发人性中的贪欲和恶念,让人迷失本性,走向沉沦与堕落,成为以弃善扬恶、为非作歹为宗旨的邪魔。” 萧麦吃惊于此神话传说之余,又发现一个疑点:“你说戾火是戾火教所供奉的圣物,又说武道之光是种修行境界,这一个东西,一个境界,怎会一体同源?” 余秀回答:“一实一虚,相生相克,很合理啊。” “……” 萧麦顿了一下,又问道。 “那戾火是什么样子的?” “据说植入人心之前,是一种黑色的火焰。” “植入之后呢?” “跟武道之光差不多。” “武道之光又什么样?” “类似于灵光一现,说不上来啥模样,但就是有用。” “……” “萧少侠还有问题吗?” “有。”萧麦感觉很不可思议,“一帮迷失心智的恶棍,是如何组成一个邪教的,他们不会自己打起来吗?” 余秀说道:“据说,戾火会互相感应,戾火教徒遇见教友,会生出故旧好友一般的亲切感,所以很容易抱团。” “原来如此,那你说的这些副作用,有办法避免吗?” 余秀沉重地说道:“古往今来,无数高人强者,以血的代价,验证戾火之毒无药可解。” “没办法啊!”方镖头叹了口气,“戾火需以痛苦的血肉来供养,否则就会玩火自焚。都沦落到吃人了,怎么保持初心?” 萧麦问:“何为痛苦的血肉?” 余秀解释道:“死者生前遭受越多痛苦,他的血肉,就越为戾火所认可。” 萧麦闻言一拍大腿:“原来如此,我说那魔头,为何如此变态,弃善扬恶,玩弄人心!” 余秀早猜到几分:“少侠莫不是遇到了戾火教的妖人,不得已才远遁他乡?” 萧麦无奈点头:“正是。有一人,自称戾火教圣女沈红梅,莫名其妙就要挖我的心去下酒。我被她追了三天三夜,多亏马哥善于奔走,否则早就成了她的盘中餐。”其实只追了一夜,但为免暴露红鬃马的无限体力,萧麦故意说成“三天”。 余秀闻言,立即从腰间掏出一个小本子和一支笔,就要给记录:“少侠可否跟我仔细描述一下,那个叫沈红梅的相貌特征?” 萧麦无语,指了指自己的眼睛。 众镖师的笑声,让余秀回过神来,顿时尴尬地收回了本子:“抱歉,习惯了。” “没关系。”萧麦也不计较,反问道,“余捕头见多识广,可听说过这个叫沈红梅的?” “她叫什么不重要。戾火教众行走江湖,通常不会用真名。少侠下次遇见,可能已经换了新名字。” 萧麦一愣:“下次还会遇见?”尽管他早有准备,但听余秀直接说出来,还是感觉怪怪的。 余秀则毫不掩饰地说道:“戾火教众,追求念头通达。沈红梅既然说了要杀你,那追到天涯海角也一定会杀你,否则她念头不通达。” 第47章 空村谜案 “这么严肃的事情,不要用这么淡定的口气说出来好不好?” 萧麦早就猜测,沈红梅一定会找到自己。 但猜测归猜测,现在有了余秀的官方认证。 萧麦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那怎么办?” 余秀反问:“少侠之后有什么打算?” “我准备去京城,找份安身立命的事情做。” 萧麦没说出口,他所谓“安身立命的事情”,就是拜入捕门,成为跟余秀一样的锦衣捕快。 余秀点头:“既然顺路,以后就一起走吧。少侠本领高强,路上可以互相照应。待到京城,我会将此事上报,让捕门派人保护少侠。” 萧麦心头一暖,不禁问道:“我以为,说出与戾火教结怨之事,诸位便不与我同行了。” “素来只有邪魔外道惧怕捕门的道理,捕门何曾惧过邪魔外道?”余秀说着,目光扫视众镖师。 显然,扬风镖局对戾火教是避之不及,但余秀当场定调,方捕头等人也就不便再说什么。 不知不觉间,夜色渐浓,明日还要赶路,于是众人各自散去。 萧麦躺在一张草席上,倾听黑夜的声音,感受洒在身上的月霜,幻想着玉盘高悬的景色。自从误打误撞闯入这个世界,他还是第一次,有机会静下心来,享受如此平静的时光。 只可惜,在这方美丽的夜空,始终蒙着一片挥之不去的阴云。 “唉,我何时才能拨云见日啊。” 此后两日,萧麦安心养伤,凭借着强大的自愈能力,他身上的箭创均已结痂,预计再过个五六天,就能彻底痊愈。 见萧麦恢复得这么快,余秀等人不禁怀疑:“少侠莫非与将门有关系?” 萧麦反问:“何为将门?” “将门,是世人对‘护国将军府’的俗称。大将军被尊为‘将主’;他的门下弟子,则被称为‘将种’。萧少侠,你除了容貌不像,骑术、力量、坚韧、自愈力,都跟将种如出一辙。”余秀笑了笑,又指了指萧麦胯下的红鬃马,“连少侠的坐骑,都像一匹将马。力大无穷、不知疲倦,甚至还粗通些武艺。” “容貌不像——莫非将种都长得奇形怪状?” “是极。将种们在修炼时,会以特制的药水浸泡身体,这样做会让身体膨胀,面目扭曲,变得如同庙里的金刚力士。他们是天下武林人士的克星,一个将种碰上一个武者,除非武者自信能胜出将者几个大境界,否则绝不敢与之争锋。他们虽不会内力,但本身就力大无穷,意志顽强坚韧,即使身披数十创,也能继续战斗。寻常高手,都不愿与之交锋。” 萧麦不解:“咦,将种凭什么天克武者?” 余秀意味深长地说道:“萧少侠,不就克死了红袍怪?” 萧麦回忆了击杀红袍怪的过程:“难道是因为,将种都擅长骑马和暗器?” “萧少侠,你能战胜红袍怪,不是因为暗器打得好,而是你能打能抗,意志坚韧,即使身披数十创,也能坚持苦战。红袍怪就不一样了,他是标准的武者,一旦脱离甲胄,被打中一下就完了。” “标准的武者,被打中一下就完了?” 萧麦顿时想起,当初跟王无忧一战,薛、徐、严似乎都特别脆,稍微受点伤,就无法再继续战斗。 此时的他还不知道,武者受伤会导致经脉闭合,让内功无法施展的道理,只是隐约察觉,系统把“韧性”这个词条,单独列出来,与根骨、经脉、血肉、感官这种神属性并列,并非无的放矢。 余秀这时打断了萧麦的思路:“话说萧少侠,我怎么觉得,你跟个敌国间谍似的,对天下之事一无所知。” 萧麦如今,已经不会为这种问题感到头疼了。 他淡然一笑,回答道:“我在被卷入江湖之前,只是个普通人。余捕头以为的江湖常识,于我而言,均是闻所未闻的新鲜玩意儿。” 转眼,夕阳西下,送亲队伍赶在夜幕降临前,来到了下一站目的地:“河西村。” 据方镖头介绍,河西村居于河湾沃地,水流充沛,与上下游的村落,均无水源争端,所以民风较为温和。 加之交通便利,往来客商不绝,村中主路就形成了常驻的集市,并盖起一座十分气派的客栈——河西客栈。今晚,众人就要在客栈内落脚。 “今晚,咱们可得好生洗个澡,将老板娘把衣服都烫一遍。这么长时间没打理,我都长虱子了!哈哈——” 方镖头的打趣,引来众人的欢笑,连萧麦都忍不住心生向往。 “头儿,不对劲啊!” 这时,人群中冒出了一个不和谐的声音,竟是一个不起眼的趟子手。 所谓趟子手,就是平日帮镖师打下手,搬东西的杂工。 大部分没门路的普通人,不论武功强弱,想成为镖师,都得从趟子手做起。 方镖头顿时不悦:“瞎说,哪儿不对劲?” 趟子手对镖头很是敬畏,但对自己的发现很有信心。他指着河西村的方向说:“这都快到饭点了,怎么见不着炊烟呢?” 方镖头大手一挥:“就知道吃,你去前面探路。” 谁发现问题,就让谁解决问题。 趟子手倒吸一口凉气。 整个村子,在饭点时不见一缕炊烟,这分明是发生了意外。 或许,一群山贼正在村子里面肆虐呢,自己一个人过去,被山贼抓了怎么办? 见趟子手扭扭捏捏,方镖头厉声催促:“还不快去!跑快点儿。” 趟子手无奈,只好硬着头皮,赶去河西村的方向。 萧麦则轻嗅从河西村方向刮来的风:“我没嗅到一丝一毫的烟火气,河西村估计出事了。” 方镖头笑道:“少侠安心,我已派人查去了。” “我建议,咱们也别停着,继续往前走吧。” 送亲队伍继续向前,不多时,被派去探路的趟子手,匆忙跑回来汇报:“头儿,怪事啊,村子里一个人都没有。” “怎么可能,你是不是没用心找?” “挨家挨户地找了,每间屋子都空空如也,连门板、窗户、甚至瓦片都让人扒了,啥都没有!” “搬家?”方镖头顿觉莫名其妙。 萧麦暗道:“毗邻水源,土地肥沃,交通还很便利。今年又风调雨顺,百姓怎会舍弃家园,搬往别处呢?” 这时,余秀开口道:“我去前面探查一番,请诸位原地待命,保护张小姐。” “我跟余捕头同往。”萧麦没嗅到烟火气,但嗅到了一股不祥的气息。 余秀考虑了一下,点点头:“好。反正距离也不远,有事就发烟花。” “好勒!”方镖头本身就喜欢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输给红袍怪那一战,更加打击了他的热情,所以乐得别人出头,自己享清闲。 “哒哒哒——” 离河西村仅剩一二里路,两人策动快马,转眼就来到了河西村。 如学徒所言,河西村如今只剩下一个空壳子。 泥土夯成的围墙,在失去“人气儿”的维护后连片倒塌,显出一座座空有架子,没有门、窗、屋顶,半没在杂草丛中的房屋。 “此地看样子已荒废很久了。但不对啊,上个月出发接嫂子时,我打这儿过,还品尝了当地的特色小吃,河西丸子呢。” 此时,余秀见天色已晚,就从搭在马背上的布袋中,掏出一根未点燃的火把,递给萧麦:“我点个火,请少侠搭把手。” 萧麦默然接过火把,余秀又掏出火镰,“铿锵”“铿锵”,将火把点燃。 “多谢。”余秀收回火镰,接过了火把。 “客气。” “少侠且在此稍待,我去村中探查一番,百姓何故突然搬走。” “不必查了。” 余秀正欲拨马前行,被萧麦一句话拦住了脚步。 “少侠有何高见?” “这里发生过命案,屠村级别的命案。” 第48章 会一点点 萧麦平淡地给出了霹雳一般的判断。 刹那间,一缕怪风掠过,惊起一只叫不上名字的怪鸟,从草窝里扑扇而出。 余秀心口一缩,接着,忍不住把火把放到萧麦面前,确认了他还戴着那条眼罩,“萧少侠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我们还没开始查呢。” “我曾听人讲过一桩命案,凶手行凶时,刺穿了死者的动脉,大量鲜血浇在地上。凶手移走尸体后,对地上的血迹,只做了简单的掩埋。孰料,自那之后,连着好几年,只要下雨,地面就会有血水渗出来。” 余秀皱紧眉头:“这跟命案有什么关系?” “我嗅见了血水的味道,很淡,但是也很多。” 萧麦方才一直沉默,实际在用听觉和嗅觉,探查这座河西村。 “有吗?”余秀使劲嗅了嗅,当然只能闻见混合着草木和泥土味道的空气。 萧麦回道:“若只有一缕血腥味,那说明不了什么,但我闻到,四面八方皆有血腥气,像犹如无数冤魂,徘徊在残垣断壁之间。” 余秀冷不丁打了个哆嗦,拧眉说道:“我不迷信,但深更半夜,还是别说那个字。” 萧麦发现余秀这人有点双标,他自己说话经常低情商,却很忌讳别人说出不合时宜的话。 “对不住,我只是打个比方,不是说真的有‘鬼’。” “嘶!”余秀抽了口凉气。 “不说了不说了。”萧麦摆了摆手,“言归正传。若河西村发生了屠村级别的命案,那么当地官府,应该会选择挖乱葬岗,将尸首就地掩埋。” 余秀说道:“你的意思是,会在附近发现乱葬岗?” “没错。” “先四处看看吧。” 余秀被萧麦一口一个“冤魂”、“鬼魂”搞得心里发怵,脚步都有些迟疑了。 他跟在萧麦后面,来到村庄深处,忽然,萧麦嗅到了空气中的一缕异味:“止步!” “一惊一乍的,又怎么了?” 余秀有点不耐烦,因为跟萧麦在一块儿时,他总有种,萧麦才是锦衣捕快,而自己是无业游民的错觉。 “村里有人。”萧麦给出了自己的判断。 “嗯?”余秀仔细环顾四周,也竖起耳朵倾听,“没什么异样啊。” 萧麦也不解释,直接冲着气味的方向喊道:“诸位已经暴露,何不速速现身?” 他的声音在寂静的村落中回荡,惊起了树上的飞鸟,草丛中的昆虫,但潜藏于黑暗中的诡影,仍岿然不动。 “虚张声势。”余秀轻道,以为萧麦只是咋呼一下,根本不确定有没有人,“这一路走来,连个脚印都没发现,怎么可能会有人呢?” 萧麦坚信自己的判断,扯开嗓子喊道:“这几位的潜伏技巧,的确堪称一绝。凭我的耳力,也听不到任何声音。可惜百密一疏,大概是长夜漫漫,寂寞难遣,有位弟兄受不住,偷偷抽了口烟袋。” 余秀使劲嗅了嗅:“有烟味儿吗?” 见还是没人出来,萧麦只好继续说:“诸位也别埋怨这位抽烟的兄弟,不止他一人露了破绽,还有一位偷吃了酒肉。至于第三位,第四位,都有破绽,要我继续说下去吗?” “嗖嗖嗖——” 萧麦话音未落,漆黑的村落中,就飞出了五条黑影,将萧麦和余秀包围在中间。这几道鬼魅般冒出来的身影,把早成惊弓之鸟的余秀,吓得勒紧缰绳,原地胡乱走了几步。 然而很快,余秀在火光的映照下,注意到这五个黑衣人,眉眼都十分熟悉,似乎在哪里见过。 “余秀?”对面先喊出了他的名字。 “哎哟!”余秀终于认出来,对面真是熟人,于是赶紧下马:“凌爷!” “居然互相认识。”萧麦暗道,于是也默默下马。 被唤为凌爷的中年人,来不及跟余秀打招呼,他走到一个黑衣人身前,扬起巴掌就往对方的脑袋拍去:“抽烟!抽烟!看我不抽死你!” 众人见了,纷纷过来劝阻,结果凌爷又一把抓住另外一个,同样是巴掌伺候:“偷吃!偷吃!老子不把你头拧掉!” 余秀赶忙拉住凌爷的胳膊:“别这样,凌爷,有外人在呢,莫要给人看了笑话。” 凌爷怒道:“笑话还不够大!多亏这位小兄弟没恶意,不然你们今晚全交代这里了。” 萧麦见缝插针,询问对方身份:“几位,莫非都是捕门的差爷?” “正是。给你介绍一下。”余秀指着训斥手下的中年人说道,“这位是凌爷,捕门玄黓队的黑旗首领。” “小民萧麦,见过凌爷。”萧麦拱手施礼。 “不必多礼。”凌铳摆手,对那张遮挡小半张脸的眼罩很感兴趣,“你这对招子——” “害了眼疾,怕风怕光。” “平日做得什么营生?” “还没找到营生。余捕头见我有把子力气,让我跟着送亲队伍一起进京。” 萧麦对红袍怪之事一字不提。 “可惜。”凌铳摇头,捕门不可能招揽残疾人,否则就凭他的鼻子,就足够在捕门谋个差事。 他又看向余秀:“你们送的什么亲?” 余秀道:“是秦大哥的未婚妻。” “秦锐?我听说他不近女色,三十多岁还打光棍呢。” “大哥用情专一,花了十几年,才找到青梅竹马的下落。我一定要把嫂子安全送回京城,完成大哥的夙愿。凌爷,前面那条路,还能走吗?” “能,但建议在村外凑合一宿,明日太阳出来再赶路。” 余秀想起萧麦先前的判断,于是开口验证:“这河西村,究竟发生了什么变故?” 凌铳叹了口气:“十天前,有客商路过河西村,发现全村百姓,不分老幼均被屠灭,死状——甚为凄惨。” “十天前?”余秀注意到了这个奇怪的数字,“我怎么感觉,此地好似荒废了十几年。” “命案之后,河西村发生了草木疯长的异象。上峰对此案相当重视,便派我前来调查,结果一连七八天没有任何头绪,弟兄们多少有点懈怠,这也是人之常情。” 说着,凌铳扯住余秀的衣角:“我会好生教训他们,请余兄弟莫要将今晚之事传扬出去,回头请你去醉仙楼喝酒。” 余秀的回复很平淡,不带任何感情:“我这个月休沐,捕门之事与我无关。” “好好好。”凌铳见余秀承诺不打小报告,悬着的心才放下来,“那行。河西村今晚是住不得了,劳烦你们多走几步路,找个远点的地方扎营,免得惹上晦气。” “那是自然。”余秀也不想多待,“萧少侠,我们走。” “……” 余秀已经调转马头,可萧麦还原地驻足,纹丝不动。 余秀催促:“走啊!” “啧,余捕头且稍待,我还在纠结。” “纠结什么?” “要不要助凌爷一臂之力。” 第49章 一天破案 “嗯?”正欲礼送二人出村的黑旗小队,闻言不由一愣。 凌铳问道:“助我?” “……” 萧麦心里十分纠结,他只要切换官侠身份,使出辟邪之眼,就能接近真相。 问题是,一旦切换身份,马哥就会离场。他跟黑旗小队的这些人都不熟,一旦遭逢危难,无法指望他们伸出援助之手。 可不帮忙的话——这可是屠村命案啊! 起码牵扯到几百条性命,一旦侦破,少说几百个奖励点,这种机会上哪儿找? 再说了,萧麦这种读刑侦学书籍都能上瘾的人,碰上这么大的案子,让他袖手旁观,他心里能不刺挠吗? “要不,还是助他一臂之力吧!” 萧麦的心理,愈发向插手屠村案倾斜。 凌铳这边,则多少觉得有些滑稽,一个无业游民,仗着有点能耐,就想来指导捕门办案。 见老大没发话,那个被萧麦揪出偷吃酒肉的捕手,便颇不友善地问道:“你会武功吗?” “会一点点。”萧麦的回答很谦虚,武技栏里有那么多词条,只有玄黄印达到了78点,所以算是“只会一点点”。 捕手无法理解萧麦的谦逊,闻言便冷哼一声:“那别说帮我们了,我们还得腾出人手保护你。” 余秀见状,顺势说道:“嫂子的安全要紧,就别在这里多做停留了。” “是啊。”萧麦不由点头,所谓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如今的首要任务,就是履行保护送亲队伍的承诺,“可余捕头想一下,凶手若在附近徘徊,那他的存在,是否严重威胁张小姐的安全?” “这……”余秀不由陷入迟疑。 见余秀犹豫不决,萧麦朝他伸出一根手指。 余秀皱眉:“何意?” “一天,一天破案。”萧麦坚定地说道。 “这个案子,一天?”余秀简直怀疑自己的耳朵。 “对。我有信心,一天破案。” 萧麦话音未落,凌铳已按捺不住,上前一把抓住了萧麦的衣领,声音不再和气,而是多了十分威严,甚至是恐吓:“你说什么?” 萧麦努力让语气显得友善:“凌掌旗,请松开手,否则,我可能会因为气愤,拒绝施以援手。” “我怀疑你就是真凶!” 凌铳的道理很朴素:不是你干的,你凭啥要管? “凌掌旗辛辛苦苦,带着弟兄们在河西村蹲守,肯定是想抓住真凶,而不是胡乱找个冤大头背锅。既如此,何不让我试一下?” 萧麦语气平定,似乎是吃定,凌铳在虚张声势。 “你小子……” “萧麦!”余秀直接打断凌铳,一脸愤怒相地说道,“你未免太自大了,瞎猫碰上死耗子,就真当自己是神探了?” 凌铳正在气头上,恨不得当场穿了萧麦的琵琶骨。但听了余秀的话,反而冷静下来:“什么死耗子?” 余秀不情不愿地说道:“也没什么,就是前段时间,帮重光队破了梧都县僵尸鬼徒弟的案子;前两天又帮我们斩杀了啸聚当地的山大王红袍怪而已。” “萧麦!我想起来了,那案子破得太漂亮了。”凌铳顿时转怒为喜,连忙帮萧麦整了整衣领,“抱歉,抱歉,我还以为,你知道线索,跟真凶有关呢。” “无妨。” 凌铳又嗔怪地看向余秀:“小余,这等人才,你怎么不好生介绍一下?” “一开始就说了啊,他叫萧麦。” “哈哈,没留意。重光队多少年没破过案了,突然就抓了僵尸鬼的徒弟,肯定是有高人指点。早知少侠是高人,我刚才就请教了,本案究竟该从哪里入手?” “我还没勘验现场,但料想不难破,前提是要满足三个条件。” “什么条件?”凌铳对此并不意外,请高人出山,若不付出点代价,他自己都会心虚。 但高人所提条件要是太离谱,也会被他归类为欺世盗名的骗子。 萧麦最先伸出食指:“第一,得看张小姐的意思,她若愿意在河西村附近停留一天,我才有时间出手相助。” 凌铳想了想,指派一名捕手行动:“小罗,你陪小余去探探张小姐的口风,记住,能劝则劝。” 这个罗姓捕手,见萧麦的年纪还没自己大,心里颇有些不服,暗道:“我咋就这么不信,你有啥能耐呢。放心,我一定劝人留下,看你怎么丢人现眼。” 接着,萧麦又伸出中指:“第二,我武艺不精,找出凶手,也未必能将其擒拿,反而容易引火烧身。所以,想见识一下凌爷的身手。只有您足够强,我才敢留下来。” 凌铳的神情,顿时变得微妙起来:“怎样才算够强?” 萧麦想了想,迄今为止,他遇到武功最高的人是沈红梅,其次就是王无忧,遂说道:“至少要比县衙案的真凶王无忧强。” “哈哈哈——”凌铳闻言大笑,身边几位捕手,见状也跟着笑了起来。 好一会儿,才有个捕手说道:“王无忧算什么东西,头儿少说能打十个!” “去!哪有这么夸张。”凌铳脸一沉,手一挥,呵斥一声,紧接着脸上又绽放了一朵花,“萧少侠,我也不知自己能打几个王无忧,要不露一手,少侠自行判断。” “请!”萧麦精神一振,对捕门掌旗级别的战力,非常感兴趣。 “都先退后。” 演示之前,凌铳先屏退众人,确保周围没有其他人干扰。 随后,他来到一堵屋墙边,站定身子。他深吸一口气,双眼紧闭,集中精神。 接着,双腿微微弯曲,膝盖微微下沉,仿佛扎根于地面。同时气沉丹田,汇聚全身力量,摆出一个准备冲拳的动作。 此刻,萧麦感觉到一股无形的压力弥漫在空中。 连空气都似乎被凌铳那磅礴的气势所牵引,围绕着他形成了一个旋涡。 第50章 神探出山 下一刻,但听“轰隆”一声,凌铳拳出如炮响,砸在屋墙之上。 刹那间,民屋就像面粉堆砌而成似的,被凌铳一拳崩碎为粉尘,向着远处飞溅而去。 “凌头儿拳法无敌!”“无敌!” “哈哈哈——” 凌铳收起双拳,收拢丹田之气,来到萧麦跟前:“虽不能见其形,亦可闻其声,少侠意下如何?” “强。” 萧麦已经想不出更好的词,来形容此刻的心情。 凭他500点的血肉强化,加上玄黄印的加持,确实也能在土墙上打个洞出来,但不可能打崩一堵墙。 凌铳打崩的不只是一堵墙,而是整个房子! 要知道,房子可是空心的,就像一个鸡蛋,一指头戳个洞很容易,一指头戳碎整个鸡蛋壳,那需要怎样的技巧和力量? “打十个王无忧,确实不成问题。” “哈哈哈,那就好,第三个条件呢?” 萧麦仍沉浸在凌铳那一拳的威势中,他百思不得其解,这一拳究竟是怎么做到的?以及,掌旗和捕手之间,只隔了一级,怎么感觉所隔为天壤? 直到凌铳开口询问,萧麦才回过神来,说道:“是……” 忽然,红鬃马撂起蹶子,在众人眼底下绝尘而去。 “萧少侠,你的坐骑跑了,快追啊!” “不必追。”萧麦此刻已切换为官侠身份,“第三个条件,就是看马哥的意思,愿不愿意让我留下。” 众捕快早就一眼认出,萧麦的坐骑来头不小。 见坐骑逃走,主人却无动于衷,都感到很疑惑:“少侠怎么不追啊?” “我这马哥,颇有灵性,此番遁走,就是断了我的念想,让我专心留下帮诸位探案。” 萧麦扯了个理由。他当然不能说,自己切换了官侠身份,所以马哥就走了。 “那它是去哪儿了?” “大概是找了个隐蔽的地方躲起来了,没关系,过段时间还会回来。” “啊?” …… 萧麦已经习惯了众人的质疑,但每次都得耐着心思解释。 解释完后,就不管他们有没有听懂,立即集中精神:“辟邪之眼,开!” 刹那间,虚无黑暗中出现了空间感与距离感。 萧麦的视野,就此被延伸到极远,最终定格在一株参天大树上。 那是一株榆树,树干遒劲粗壮,树冠高大茂盛,叶片苍翠欲滴。 然而,就是这么生机盎然的一棵树,却让萧麦感到一股阴森恐怖。 只见树干上,隆起了许多血管状的瘤子,组成了一幅幅近似骷髅的造型;从树干处分出的枝杈,像一只努力伸向天空的骷髅手骨;甚至连叶片,颜色都很不自然,实在是太绿了,绿到发黑,绿到发红。 由于没有正式的官方身份,辟邪之眼的持续时间很短,目前只能看出这么多。 “一株榆树,与屠村命案,又有什么关系?难道跟上次的尸人案一样,凶手就躲在榆树上?” 萧麦思考的这期间,凌铳也试图打探他的口风,对案子究竟有什么看法。 最后被催得实在受不了,萧麦才说道:“张小姐拿主意前,我不会发表任何意见;我若发表意见,就一定要有结果。” 很快,远处传来马蹄声,是余秀跟小罗回来了:“小姐答应,在村外停留一日。” “好!”凌铳一拍大腿,“萧少侠,现在可以说了吧。” “嗯,我先了解一下情况。本案有多少死者?” “河西村,有村民二百四十一户,死者一千零六十二人,无一活口。” 搁以前,如此血腥的案件,足以令萧麦胆寒。但见得多了,心也就麻木了,现如今,再多的死者,于萧麦而言,也是系统即将赋予的奖励数字。 “死因如何?” “分尸。” 分尸通常不作为死因,于是凌铳进一步解释道:“凶手应该是用了某种极薄、极长,类似于镰刀的兵器,行凶时将村民瞬间切作数段,大多数人会当场死亡,但也有一些,凶器偶然了避开头脑、脖颈、心脏等会导致人瞬间死亡的部位,这种村民即使被切碎了,也会继续存活一段时间。” 这种残酷的杀人方法,光是听一下,就令人如坠冰窟,全身不适,好似有几柄看不见的钝刀在身上摩擦。 “凶手共有几人?” 凌铳不太喜欢这种被盘问的感觉,于是示意让一名捕手回答。 “一千零六十二人,一千零六十二次出招,部位虽有不同,风格则一模一样,凶手极大可能,只有一人。” 萧麦做了个简单的计算,一个人,对一千零六十二人,十秒钟杀一个,都要花上足足三个小时。 “他不会疲惫吗,他的刀不会钝吗,百姓都不会跑吗?” 捕手说道:“村北方向的尸身,死亡时间略早于村南。所以,凶手是从村北开始,在极短时间内,就挨家挨户完成了灭门。” “作案时间呢。” 捕手答:“酉时,村民们耕作归来,正准备吃晚饭。” 根据目前所掌握的线索,萧麦逐渐在识海中,勾画出当天案发时的场景。 夕阳西下,河西村炊烟袅袅,村民们荷锄而归,互相招呼说笑,准备享受家里人准备的饭食。 这时,一袭修长的身影,持一把,或者两把长镰刀,踏着昏黄的霞光,从北面走入村中。 村中常有往来客商,所以百姓们对这张陌生面孔,并无丝毫防备。 直到其来到一户民居前,长刀挥舞如风,顷刻间将人斩作数段,鲜血如鲜花般四溅。 目睹这一幕的百姓,惊得四散归家,然凶手快如闪电,追上众人,一一斩碎,再突入民居,杀戮出现在眼前的任何一人。 最初被碎身的百姓,尚未完全死去,残躯倒在血泊中,望着凶手走进自己家,听着惨烈之声入耳,直到对方闪出,方才不甘地流下血泪。 与死者为邻的村民,听到哭嚎惨叫之声,不知发生何事,有些懵懵懂懂,有些正欲出门查看,凶手已翻墙而入,或者穿门而入。 杀、杀、杀—— 第51章 致命樵夫 杀戮的风波,犹如一枚石子,溅入池塘中掀起涟漪,将死亡送向整个村子,让鲜血浸透每一方土地。 凶手冷血、精准、细致,一遍又一遍,不知疲倦地执行着杀戮行动。 他不似活人,倒像是一场突如其来的天灾,一次席卷生命的地震,一位审判众生的—— “死神。” 萧麦脱口而出。 年轻捕手疑道:“什么死神?” 萧麦解释:“我给凶手起的外号。” “死神……”凌铳琢磨了一下,然后猛拍大腿,“凶手正好缺个名字,就叫他死神好了!” 余秀一心想着,回去守护张小姐的安危,指望着萧麦早点说完早点走:“你准备怎么对付这个死神?” “别急啊,案子还没问清楚呢。凌爷,村内草木异常茂盛的原因,找到了吗?” “没有。” “凶手的动机呢?” 凌铳一笑:“少侠莫再问了,要是有线索,我又岂会带着弟兄们,在此守株待兔,等着凶手故地重游?” “凶手有可能故地重游吗?” 凌铳回答:“当然。河西村被屠灭后,周围村子里的百姓,都上门来抢东西,一天时间就把村子搬了个精光,两天就把门板窗户都拆了,第三天拆瓦片,第四天还有人碰运气,结果碎尸案重演,来捡东西的百姓,死了个干干净净。” 闻听此言,余秀身上,顿时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凌爷的意思,凶手随时会来?” “没错。” “呼——” 这时,一道夜风吹过,不知是与何物摩擦,发出了鬼哭一般的声音,骇得人心里发慌。 余秀意识到,凶手若喜欢在村庄周围徘徊,那么迎亲队伍将极端危险。 于是按捺不住,再次催促道:“萧麦,你到底有没有主意?” “后续的碎尸案,能确认为同一人作案吗?” 凌铳的回答斩钉截铁:“能。” 萧麦越来越有底气。 “有些案子,抓住真凶,就能解答种种谜团;有些案子,解决种种谜团,才能拼凑出最后的真相。”萧麦开始了与众人的头脑风暴,“我认为本案有两个最关键的谜团。” “第一,凶手作案时,用的什么兵器?” 有人回道:“某种神兵利器?” 萧麦反问:“这世上有砍了一千多人不卷刃的神兵利器?”高分子振动切割刀吗? 众人先是一阵沉默,然后凌铳回道:“我是没听过,你知道吗?” 萧麦亦摇头。 余秀想了想,忽然说道:“有没有可能,凶手带了很多备用凶器?砍钝一把,就换一把?” “不可能。”凌铳立马否定,“你验过尸体就知道,每一处切口都非常平整。凶手不但拥有连砍一千多人的气力,中间还从来没有换过刀。” 余秀无奈:“那我实在猜不出来了。” 一个年轻捕手问道:“萧麦,你不是说一天破案吗,那你倒是说啊,凶器是什么?” “不知道。” “呵,那你还保证说一天破案?” “在下不是神仙,不会算命,遇到谜团,也要一步步动手去解。” 即便事先知晓参考答案,明白凶手藏身于榆树上,但就目前所掌握的线索而言,要推断出那棵榆树,依旧困难重重。 如同数学中的证明题,答案都摆在明面上,但逻辑推导的过程,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写出来。 “那你准备怎么解?”捕手依旧咄咄逼人。 萧麦意识到,这名捕手,完全不服自己。 他的态度,又代表了众人的潜意识。 捕门捕快,希望得到高人相助,又害怕真被高人比下去,所以对自己既期待又轻蔑。 不让他们心服口服,往后就得花费大量的精力跟他们内耗。 一天时间,还真不够用。 “如何让他们心服口服?” 萧麦很快想到一个策略。 “直觉告诉我,凶器是两把柴刀,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 “等一下。”凌铳赶忙打断他,“怎么不重要?这个很重要!少侠为何以为,凶器是柴刀?” 见凌铳上钩,萧麦便道:“直觉而已,姑且说之,诸位听听就行。刀剑的锋刃,比骨头硬不了多少,一个正儿八经的刀客,不会拿心爱的宝刀,去硬磕敌人的骨头。越是厉害的刀客,越擅长避让人体的坚固部位。可本案中的死神,真正做到了毫不避让。” 凌铳回想起遍地尸块的惨状:“或许,死神的武功过于厉害,不屑于避让呢?” “这是一种可能,但在下更愿相信另一种可能,凶手不会或者至少不太会武功。” “不会武功杀得了这么多人?” “可能天生神力,或者,觉醒了武道之光,感染了戾火之类的。” “……” 众捕快一阵沉默,由于案情过于诡异,他们的确考虑过武道之光,或者戾火的可能。 片刻后,凌铳说道:“少侠没验过尸,凶手用刀,其实还是挺有章法的。” “他可能常年跟刀打交道。” “屠夫?” “屠夫、厨师之类,都会避让骨头的。” “那他是——” “樵夫。” 萧麦做了个砍柴的姿势。 “樵夫,砍柴为生,常年用刀,善于劈砍。” “嘶——” 众人倒吸一口凉气,之后面面相觑。 凌铳默默说道:“凶手的招式,的确十分单调,不是劈,就是砍。” 然而,之前屡次发问的捕手,对萧麦还是不服:“这都是你的猜测,没有任何真凭实据。” 萧麦点头:“的确是猜测,大家姑妄听之。” 他费劲巴拉,将话题扯到樵夫身上,是方便日后引出榆树。 居然凶手是不是樵夫,兵器是不是柴刀,根本拿不准。 但有一件事,萧麦能拿准。 “第一个问题,没有解答的头绪,就先放到一边,谈谈第二个问题。” “河西村的草木,为何疯长?” 捕手问:“你说啊,别卖关子。” 萧麦道:“兄弟是否不信我能破案?” “是。”他毫不掩饰自己的态度。 “那我们打个赌吧。” “什么赌?” “你们随便拔一株草,越茂盛的越好,若根系颜色正常,我走;若是红色,你就信我。” 第52章 鲜血浇灌 一直跟萧麦抬杠的捕手,闻言一愣,没有应下这个赌约。 他的捕门同袍,也有些奇怪。 余秀瞧出氛围不对,便询问众人:“怎么回事,草根难道还有红色的?” “余哥,你们这几天,真的一直在一起?” “是啊。” 见众人不正面回答,余秀索性自己去验证。 他几步来到路边,将一株野草连根拔起,在火把上检验了一下,顿时心中错愕:“萧麦,你怎知草根是红色的?” “余捕头可还记得我讲过的案子,鲜血浸透土地,多少年的风雨都洗不清。” “你的意思是,这片土地因鲜血浇灌,才能疯长如此?”余秀若有所思,旋即生出更多疑惑,“但少侠可知,肥料要在堆积发酵之后,才能滋养庄稼。不经发酵,莫说是血,就算是一泡尿,撒在哪里,哪里的野草都长不高。” “是啊,鲜血浇地,是不合理的。”一名捕手说道,他们早就验过,这方土地上的草木根系是红色的,只是很好奇,萧麦身为盲人,如何会知道这个情报。 “吃人变强也是不合理的,但戾火教徒不还是吃了?”萧麦又想起了沈红梅,以及余秀所说过的那些话。 凌铳问:“萧少侠的意思是,凶手掌握了某种秘法,可以鲜血浇地,助草木滋长?” “我的意思不重要,重要的是,若这条假设成立,那么草木丰盛之地,就是死者血洒之处。” “过去这么多天,地上的血迹已经消失,如何检验二者是否重合?” 萧麦想了想:“斩去草木地上部分,然后将烈酒与酽醋泼在原地,会使已渗入土中的血迹显现。” “嗯?” 众人闻言又是一惊。 这种令血迹显现的办法,真能成立的话,那么就是一条很珍贵的秘诀,值得一些人严防死守,传男不传女,带进坟地里。 萧麦就这样随随便便说出来,完全不当一回事。 凌铳忙问:“这招,你是在哪儿学的?” 萧麦回道:“我爹教的,他以前也是捕快。” 凌铳略加沉思:“那凌某就相信少侠一回,这就让人去购买烈酒和酽醋。若是验不出血迹,就恕凌某要以干扰公务的罪名,送你去大牢里坐坐了。” “呃……”萧麦感到很无语,来帮忙居然忙出坐牢的风险,但他还是点头应允,“可以。” 夜色已深,烈酒与酽醋不好置备,估计明早才能继续侦查。 余秀便向众人告辞,他还担着保护张小姐的职责,要去另一边驻扎。 余秀离开后,萧麦亦有些疲惫,从捕门那边,借来一张草席,就躺下呼呼大睡了。 凌铳等人见到这一幕,不知该说萧麦是胆大还是心大,在凶手随时可能回返的案发现场,都能睡得这般香甜。 清晨,东方刚升出启明星,萧麦就被人唤醒,原来是购置烈酒和酽醋的人回来了。 “这么快?” 萧麦有意控制探案节奏,即使超过一天也无所谓,只要找出有力线索,捕门会主动请求延长时限。 但若是破案太快,游侠天赋来不及切换,凌铳就带自己去抓贼。赢了还好,一旦输掉,小命不保。 凌铳不管这些,拉着萧麦就去验证。 “先拿这块空地试试,泼!” 很快,酒味与醋味弥漫,萧麦感到甚是刺鼻。 “头儿,没反应。” “再试试这块草地。” 捕手闻言,迫不及待地抽出腰刀,清理附近的草地。 “咔嚓——”“咔嚓——” 萧麦听着除草声,忽然,心脏莫名轻颤了一下,而后心跳越来越快,越来越快。 紧接着,辟邪之眼,竟然自行发动。 黑暗虚无中,再现那株榆树的身影,只是这一次,树干上犹如血管般的瘤子,竟然真的像血管一般,一下一下的起搏。 “难道村中草木,与榆树相通,刈草会招来凶手吗?” 如冲击波一般屠戮河西村的“死神”,一旦降临,凭自己的武功,只怕一个照面就要被斩成数段。 念及此处,萧麦顿觉悚然。 说时迟那时快,一只粗大的手掌,突然搭在了萧麦肩上。 “萧少侠?”旁边传来凌铳的声音,“心跳得这么厉害,萧少侠难道怕了?” “凌爷,割草会招——等一下!”萧麦忽然察觉到一桩不得了的事情,“您能听见我的心跳?” 凌铳笑着回道:“习武之人,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这没什么大不了的。” “没什么大不了?”萧麦愣住,他的感官已经强化到了500点,但也听不到凌铳的心跳。 见萧麦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凌铳笑着解释道:“内家高手,一旦运功,眼耳口手心,都会异于常人。所谓眼观前,耳听后,口调息,手随意,心流转,方可临阵搓招。” “凌某不才,于内功修行,略有所成。” “凌爷谦虚了。” 一拳打爆一座民屋,这叫略有所成? 凌铳说道:“萧少侠天生神力,根骨精奇,应趁年轻寻访名师,钻研武道,修成正果。” “对,我是应该拜师。” 萧麦意识到,因为没有师父引进门,自己先前都不是在走弯路了,而是南辕北辙。 提升感官的最佳方法,不是给感官加点,而是给吐纳加点。 习得吐纳,就可修炼内功;习得内功,自可提升感官,顺便强化血肉根骨,一石三鸟。 “唉。”萧麦叹口气,“然而拜师,谈何容易啊!” 当初在宋老头家,每当他正式做豆腐时,都会把萧麦赶出去,连个瞎子都要防。 这年头想拜个真心实意教自己本事的师父,太难了。 凌铳也认可这句话,拜师的确不容易。 “终于割完了。这雁翎刀割草不顺手,要是有把柴刀就好了。” 负责清理杂草的捕手,掏出手帕,将佩刀上的汁液擦拭干净,收回刀鞘。 另一个捕手,就把烈酒和酽醋,泼洒在了地面上。 第53章 初见端倪 很快,原来杂草疯长的地面,显出了一大片的血迹。 “头儿,萧麦的方法管用,这些杂草真是血液浇灌出来的!”众捕手兴奋地高声叫喊,盲目地蹲守了七八天,今日案情终于有了进展。 萧麦暗暗松了口气。 凌铳检查过后,猛地一拍地面:“小李。” 一名捕手应声:“在。” “凶手不但入境,更是入境高手中的佼佼者,你立即回捕门报告,申请让老大来支援。” 萧麦拄着盲杖来到凌铳跟前:“很棘手吗?” “算不上很棘手,但老大,也就是我们玄黓队的指挥,若能在此坐镇,就万无一失了。” 萧麦皱眉:“此去京城数百里,一来一回,要好几天的时间。” 凌铳这回相信,萧麦有点本事,但不信他有那么大的本事:“怎么,少侠真有把握,在今天破案?” “让李捕头留下吧,明日再上报也不迟。” 凌铳一寻思,若萧麦真在今天查出了真凶,那小李这一走,自己就少了个帮手。 打架摇人,多多益善。 “那行,小李先留下。” 李捕快顿时白了萧麦一眼:“萧少侠,今日若是找不到凶手,得治你个扰乱公务之罪,你服不服?” 萧麦淡淡地说道:“会找到的。” 凌铳瞪了李捕快一眼,示意他不要忙着内斗,然后又问萧麦:“下一步怎么办?” 萧麦抬起右手,伸出食指和中指:“两条路。其一,死神用鲜血浇灌草木,证明这些草木,对他有着不平凡的意义。我们可以在河西村点一把火,烧毁这些草木,引诱死神现身。” 凌铳立即会意:“放火烧村?” 众人面面相觑,最后还是凌铳拿主意:“如今的河西村,已经是个空壳子,烧了也不会有多大损失。问题是,官府烧村,影响不好。萧少侠若能保证,此计定可引出死神,凌某这就去县衙申请。” 成了,凌铳受赏;没成,自己背锅,萧麦可不干这种事,立即摇头道:“我无法保证,也担不起烧村的责任。” “这——”凌铳犹豫了一下,又问道,“第二条路呢?” “死神如此爱护草木,那他一定生活在,一个草长莺飞,生机勃勃的地方。调查方圆百里之内,哪里草木不正常地疯长,哪里就可能是死神的栖息地。” 辟邪之眼所看到的榆树,茂盛到几乎不正常,这正是萧麦给出第二条路的底气。 “妙计啊!” 凌铳连连点头,这次的判断,比上次关于柴刀的判断合理多了,而且越想越合理。 “美中不足的是,有点慢。” 第一条路,一把火就可能引来死神;第二条路,就需要捕门四处寻访调查,费时费力。 人人都有惰性,捕门高手也不例外。 但凌铳能修得高强武功,成为捕门掌旗,凭的就是不怕苦不怕累。 “先查,查不到再烧。” “萧少侠是同我们一起查,还是回去等消息?” 萧麦自忖,自己有自己的方法,捕门有捕门的手段,观摩一下,也好涨涨见识。 “我愿与凌爷同往。” 走访调查是很辛苦的,尤其是在这个时代,百姓视公差如豺狼,公差视百姓为鱼肉,前者生怕后者抓不到真凶,就拿证人顶罪,所以完全不愿意提供任何线索。 凌铳为了逼他们开口,也是用尽各种非常手段,诱骗都属于较为温和的,更多的是恐吓乃至刑讯。 萧麦有些看不下去,当一名捕手,抡起拳头,就要殴打不愿开口的百姓时,萧麦伸出盲杖,拦住了他。 “完成制暴剧情,基础奖励:强化点+3;随机奖励:武技+1。” “制暴?是制止恃强凌弱,还是制止官府欺压百姓?” 无意间,居然探索出了一个新剧情,对萧麦来说算是意外之喜。 他把强化点加给经脉,把武技点加给了吐纳,准备重新规划自己的修行路线。 那名捕快很是不忿:“这帮刁民,不教训一下,就不会开口!” 萧麦说道:“有没有一种可能,就是公差作恶太多,大家才这么不信任你们?” “什么作恶,你有能耐,你让他开口。哼!” “试试就试试。”萧麦来到这家人面前,先拱手施礼,“大叔好。” 对方怯生生说道:“少爷好。” “哦,我不是什么少爷,一介寻常百姓而已,受邀协助捕门办案。你们不必害怕,这次来的捕门老爷,一心只想抓住真凶,无意找人顶罪,否则,第一个被拿去顶罪的就是我。” 见萧麦现身说法,村民稍稍有些动摇:“真不找背锅的?” “不找。” “那好吧,我倒是有点线索……” 见方才还一口咬定,啥也不知道的村民,经萧麦一劝就开口,捕快顿时大怒,又被萧麦拦住。但这次就没再获得奖励。 “什么线索?” 村民告诉萧麦,沿河诸村落,喜欢砍柴烧火,周围几座山都被砍秃噜了,连灌木都没有留下。 但近来,有人在深山之中发现一片林地,还以为找到了宝,结果一进去,发现林中诡影重重,村民待在里面,过一会儿就会满身是血,不知被什么东西割伤的。 消息一传开,就再没人敢去了。 “有眉目了,马上通知凌头儿!” 此时,距离日中,尚过去了不到两个时辰。 当众人汇合后,便准备请村民为向导,前往那片阴森的树林。 “萧少侠,凌某很少真心佩服一个人,你算一个。说是一天破案,这还没到一天呢,就确定了真凶的藏身之处,回头定要好生敬你一杯!” 此时,凌铳对萧麦的怀疑,已经烟消云散。 萧麦则乐不起来,他自己都没想到,事情竟然如此顺利:“现在就要进山,是不是太早了?” 凌铳笑道:“不早,再晚点,天都黑了。” “可我的马哥还没冷却好呢。”萧麦心想,没有马哥护卫,他实在没有安全感,“得想个办法拖延时间,有了!” 萧麦向凌铳提出建议:“死神的武功非同小可,就我们这些人,实在不太保险。不如通知县衙,让他们派来高手助阵?” 凌铳则跟萧麦解释:“麻衣捕快,不值得信任。把他们找来助阵,稍有点风吹草动,就会一哄而散;若是一切顺利,又会来分走咱们的功劳。不如单独行动。” 萧麦顿时想起,上次围剿王无忧,梧都县衙的捕快,的确连放屁添风的作用都没起到。 他还以为,是县衙高手俱死,无人坐镇,才表现得那般不堪。 原来是一直都这么不堪吗? “为什么会这样?”萧麦不由问道。 凌铳这会儿,已经把萧麦当成了自己人:“萧兄弟有所不知,捕门虽有统领天下捕快的名分,但历代捕神,都不喜欢从麻衣捕快里面招募人才,所以给捕门干活儿,实际上没有升迁机会。你明白了吗?” 萧麦恍然大悟,麻衣捕快给捕门办事,办好了没奖励,办砸了有处罚,那谁用心办事,谁不就是冤大头吗? 可萧麦不明白的是:“为啥不从麻衣捕快里招募人才?” 第54章 拳法宗师 “地方县衙,风气太差,就像个大泥潭。不管多优秀的人才,在里面混几年,也都混成黑煤球了。” “这种人一旦入京,根本无心办案,只会蝇营狗苟。” “捕门喜欢的人才,是出身名门正派,世家大族,血气方刚,质朴纯良的小伙子。” 凌铳介绍完捕门的风气,突然话锋一转:“当然,萧兄弟这样的人才,捕门也欢迎,就是你这双眼睛吧,实在不好办,但想进捕门的话,也不是完全没办法。” “哦,凌爷怎知道,我有心加入捕门?” “令尊是捕门中人,你又这么热心地来帮忙,说对捕门无意,谁信呢?放心,咱们早点了结本案,一起返程回京,之后的事情,我来安排。” 凌铳的承诺,比薛义等人果决得多,萧麦自然开心。 子承父业,缉毒缉凶,一直是他的理想。一朝穿越,警察做不成,做个锦衣捕快,也能扫奸除恶,伸张正义。 更重要的是,官侠天赋“辟邪之眼”,最适合的就是捕门捕快、大理寺卿士、刑部官员这几个职业。 入捕门难度很高,可大理寺、刑部的门槛只会更高。 一旦入了捕门,到时候处理不完的公案,就是源源不断的奖励点。 称霸武林,指日可待。 暗喜过后,萧麦又想起一事,说道:“届时怕不能与凌爷同路,我还要护送张小姐回京。” “我们玄黓队用人,不拘一格,兄弟何必还要讨好着庸队?” 张小姐是着庸队掌旗秦锐的未婚妻,凌铳以为萧麦此举是向着庸队示好。 萧麦解释道:“凌爷误会了。我遭遇仇人追杀,倒伏路旁,幸得张小姐出手相助,赠医施药。无论跟着庸队有无关系,这份恩德,我都必须偿还。” “啊?”凌铳惊讶出声,或许是穷凶极恶、卑鄙无耻之徒见多了,再听到萧麦这番发言,多少有些不适应,许久才笑了笑,“言必信,行必果,知恩图报。兄弟有侠客君子之风啊,哈哈!” 戴完高帽后,凌铳再次邀请萧麦一起进山。 见萧麦面露迟疑,索性用上了激将法:“少侠若实在害怕,就在山外,等我们的好消息。” 闻听此言,萧麦只觉脑子嗡嗡响。 跟着去吧,有性命之虞。 不跟着去吧,以系统的悭吝劲,铁定不会给奖励,等于一趟下来白忙活儿。 河西屠村案,一千多条人命,就是一千多个奖励点。 萧麦现在,好似面前摆着一把左轮手枪,里面不知装了多少子弹。 朝脑门上来一发,枪响了,死;枪没响,赚一千多万。 犹豫到最后,萧麦自己都笑了,觉得换成寻常小说里的主角,莫说左轮,加特林都敢往脑门上怼。 知道自己有不死之身,就是这么豪横! 可萧麦,真的不知道,自己有没有不死之身。 在这场与自己的生死博弈中,最终取到决定性的砝码,还是那一千多条冤魂。 正义感,让萧麦选择开枪。 “好,我与大家一起进山。” 此刻,距离冷却期结束,还剩2个小时。 与河西村毗邻的山丘,因多年滥砍滥伐,光秃秃地不见一棵树。 土壤失去树木的保护,一下雨就流失,结果露出大大小小的石头,使得山上连荒草都见不着几根。 众人连着翻过两道山岗,终于见到了远处谷地中的一抹绿,犹如镶嵌在黄金上的绿翡翠。 然而,这块美丽的绿翡翠,却让村民望而生畏,两股战战:“差爷,你们要找的林子,就在前面,时辰不早,小人还得回家造饭呢。” “行,你先回去吧。” 得到凌铳的许可,村民掉头就走,越走越快,最后变成了疾速狂奔,似乎生怕林子里冲出恶鬼,将他生吞活剥。 一名捕快,望着远方的霞光,不无忧虑地说道:“头儿,天快黑了,林子里一定更黑。真凶出招又快,夜战于我们不利。” 萧麦赶紧应和:“言之有理。不妨于此安营扎寨,待到明日再与他决一死战。” 此刻,距离冷却期结束,还剩1个小时。 凌铳回头,对四名捕手说道:“记住,咱们是锦衣捕快,不要怕夜战。书上不都说‘锦衣夜行’吗?夜里才是锦衣捕快拿人的最好时机。” 萧麦心中吐槽:“凌爷,你是不是曲解了‘锦衣夜行’的意思?” 但有句话,萧麦很认同:“锦衣捕快不要怕夜战。” 夜晚,让懦夫愈懦,让勇者愈勇。这世上有无数罪犯,既喜欢借助夜色的掩护行凶,也喜欢借助夜色的掩护潜藏。 捕快如猫,贼人如鼠,猫欲捕鼠就必须熬夜,捕快抓贼就得习惯夜战。 “说起来,还是我功夫不到家,否则夜晚就是我真正的舒适圈。” 萧麦越想越后悔,没能及时认识到内功的作用,把武技点都加给了玄黄印。 “无论如何,这次都要大赚一笔,把吐纳练上去。” 望山跑死马,谷地看着很近,实则跑了二十分钟,才来到林地边缘。 萧麦时不时就会调出系统界面,查看冷却时间,这会儿还剩下40分钟。 “离冷却结束已经很近了,40分钟,只要再坚持40分钟!” “有了!” 萧麦又想出一个主意,可以拖延时间:“不若放一把火,把真凶逼出来?” 凌铳摇头道:“是个好计策,可万一凶手被直接烧死在里面,我们交不了差。” 这会儿,太阳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沉沦,只剩下浅浅的一条边。 “枪来!” 听到凌铳吩咐,一名捕手就把手中短棍丢给另一名捕手,这名捕手则把自己的短枪,跟短棍嵌套在一起,组装成一柄长枪,恭敬地献给凌铳。 凌铳接过枪来,不住摇头:“密林里面用长枪,想害死老子?”说着,他重新把长枪分成两截,左右各执一半。 “枪?”萧麦听到凌铳换用短枪,不由发问:“凌爷不是拳法宗师吗,为何用枪?” “哈哈,临阵对敌,还是枪用着更方便。让我考虑一下,是摸黑潜入,还是明火执仗。”凌铳望着漆黑的密林,眉头紧皱,脑筋疾速飞转,在分析了各种利弊后,吩咐道,“点火!” “呼呼——” 很快,众人点燃了五柄火把,四个捕手各执一柄,剩下一柄则交到了萧麦手里。 让盲人提灯,萧麦只当是段子,未曾想有朝一日,居然真的发生在自己身上。 第55章 柴刀骨刃 五人踏入林地后,天色瞬间暗了下来,若非有火把照明,简直伸手不见五指。 因罕有人迹,地形十分原始崎岖。见有半人多高的杂草堵路,一名捕手,拔出腰刀准备开路。 “且慢!”萧麦听到兵器出鞘声,便开口制止,“凶手爱惜草木,不要轻易损毁。” 被提醒的捕手,看向了掌旗凌铳,凌铳也给他使了个眼色:“听萧兄弟的。” 萧麦趁机又提醒道:“注意,若遇到不正常的树木,请及时提醒我。” 说着,阻路的草木忽然消失,萧麦一脚踏入了一片空地中。 “谷中密林,竟如此狭小,这么快就走完了?” 一个捕手声音滞涩地说道:“萧少侠,一棵不正常的树,我们找到了。” “在哪儿?” “就在你正前方。” 原来,萧麦踏入空地,不是走出了密林,而是密林之中,生出了一棵巨型榆树。 它那庞大的树冠,将阳光遮挡得严严实实,以至于树冠之下,几乎寸草不生。 如此,在密林正中央,形成了一片以大榆树为中心的,广场般的天然空地。 凌铳见状,默默地把短枪,又组装成了长枪。 萧麦调出系统界面一看,顿时眼前一黑(虽然本身就是黑的),距离冷却时间结束还剩35分钟。 他只得硬着头皮,继续坚持下去:“那是什么树?” “好像是……榆树!我从未见过这么大的榆树,这得结多少榆钱啊?”捕手想起了榆钱炒鸡蛋的味道,顿时口中生津。 同伴连忙拽了他一下:“什么时候了,还想着吃!注意警戒。” 萧麦又问:“除了体型巨大,还有什么特殊之处?” 捕手回道:“树干上面,盘着许多蛇一样的树瘤。” 与辟邪之眼所看到的一模一样。 萧麦终于可以下结论:“没猜错的话,这里就是死神的栖身之所。” “你们四个注意警戒,我先上去探一探。”凌铳斜提长枪,枪尖点地,缓步向着那株庞然巨物走去。 “头儿,快回来,让我们去吧!”几个捕手见状就要上前。 凌铳闻声喝道:“想抗命吗?都退下!” “这……”众人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凌铳沉默片刻,再开口时,声音竟多了几分慈祥:“弟兄们,都记清楚了。我是树,你们是藤。藤只有依附大树,才能攀高望远;你们也只有依附于我,才有力量。” “待我先与那死神较量一番,你们看清了招式再动手。” “头儿!”众捕手闻言,无不心潮澎湃,生出效死之心。 萧麦则默默站到四个人中间:“都听凌爷的吩咐。” 死神刀法太快,若遭他突然袭击,四名捕手,可能都会被瞬间斩杀,毫无还手之力。 唯有凌铳顶在前面,为他们承担压力,四个人才有出手的机会。 树冠纵然庞巨,可用脚来丈量,总共也没有几步路的距离。 凌铳很快抵近树干,一身战意也愈发凛冽。 “屠灭河西村的死神,莫再躲躲藏藏,有胆量的话,就现身一战。” 声音不大,但足以响彻深夜中的山谷。 片刻之后,榆树上传来了回应。 “是有客人来了吗?” 这是一个女人的声音,悠扬,婉转,又略带几分虚弱,听起来像极了一位病美人。 萧麦竖起耳朵,仔细倾听,确认那声音就是来自于榆树。 “死神,竟是一名女子?” 这多少有些出人意料,屠灭河西村的手法如此刚猛又酷烈,大家都默认凶手是一名男子。 凌铳闻言说道:“装神弄鬼,快些出来!” “请恕奴家身体抱恙,不便见客,请客人速速离去,莫要惊扰到了他。” 这个人,每说半句话,都要喘上一喘,听样子,似乎随时都可能咽气。 但她还是努力打起精神,说话声越来越快,尤其是在提到“他”时,尾音中甚至带上了哭腔。 凌铳意识到,说话之人可能并非真凶,于是立马转换语调,温柔地说道:“姑娘,可否现身说话?” “呵呵——”那女子苦笑一声,整棵榆树,竟然无风自颤,发出了哗啦啦的声响。 众捕手见状,有些仍死盯着凌铳的背影,有些则茫然地看向同伴:“自己,是遇见树妖了吗?” 不只是他们这样想,连萧麦都有些动摇,因为他发现,那声音就是来自于榆树! 不是有人躲在榆树上装神弄鬼,而是榆树本身在说话! 连穿越这种事都经历了,萧麦还有什么不能接受的? 只是,若这个世界里,真的存在妖魔鬼怪,那么自己整个的生存之道都要因之改变。 “游侠、豪侠跟官侠,加起来也无法跟仙侠比啊!” 这时,就在满树枝叶摇晃不止之中,萧麦忽听得到一道空气割裂之声,从上而下,落在了凌铳面前。 “死神,从树上现身了!” 凌铳眼中的死神,是个手长腿长,皮肤幽绿的少年,穿一件用树叶编织而成的衣服。 他倚靠着树干,径直滑落到地面,睁开眼睛,露出一双血红的眸子;嘴唇微挑,露出一对野兽般的犬牙。 三分像人,七分像鬼。 饶是凌铳见多识广,也不曾听闻过这样的怪物。 死神的武器,是两把弓形柴刀。 四个捕快,忍不住都往后瞥了萧麦一眼。 “真柴刀啊!” 萧麦听不出死神的兵器,若知道是柴刀,估计也得愣一下:“蒙对了?” 凌铳则瞅了一眼自己的长枪,嘴角不禁勾起一抹冷笑:“一寸长,一寸强。” 然而,似乎连死神也意识到,自己的两把柴刀,抵挡不住凌铳的长枪,于是将柴刀交叉,又猛地分开,但听“噌”的一声,从他的肱骨(上臂骨)顶端,各自伸出两柄四尺余长的骨刃! 那骨刃锋利如刀,白光森森,上面还沾着殷红的皮肉。 第56章 百兵之王 众捕快远远看见,各自在惊呼中向后撤身,一下子就相当于把萧麦推到了最前面。 “发生什么事了?”萧麦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红色影子,突然伸出两根类似于剑的光影。 没有人顾得上回答萧麦的问题,战斗已经一触即发。 死神率先挥动柴刀骨刃,向凌铳发动冲击,但一个照面下来,就被凌铳的长枪压制,一时间转入守势。 兵器,是手的延伸。使用长枪,就好比把双手延长了好几倍,且是无惧疼痛的双手。 想要压制一个胳膊比自己长好几倍的人,除非存在境界上的差距,比如大人打小孩儿,否则基本上是不可能赢的。 死神的境界,显然没有比凌铳高出太多,所以没有很好的破枪策略,只得且走且退,以抵挡为主。 凌铳除了死神伸出骨刃时,稍微惊了一下,其他时候心态都极其沉稳。 他坚信,枪,乃百兵之王。以长枪对短兵,只要不是一个照面就落败,那就不会再败。 凭借着一拳打爆一栋民屋的力量,凌铳把掌中长枪使得威猛霸道,又灵巧迅捷,飞旋如风的枪尖,化作片片梨花,被一阵强风吹着砸向死神。 死神的动作也很快,柴刀骨刃挥舞得水泼不进,在与“梨花”的撞击中,发出马蹄般急促的铿锵声。 很多人会误以为,短兵会比长枪更灵巧,速度更快。 其实不然。 长枪本身是一个杠杆,持枪者这边,只要有轻微的移动,就能造成另一端大幅度的摆动。 短兵器想要挥出同样的幅度,往往要双臂抡上一大圈。 所以,长枪比短兵更快,在枪术大师手里,甚至比短兵器更加省力。 恰好,凌铳就是一位枪术大师,他见到死神拼命格挡的模样,只觉得好笑。 久防必失,这一局,自己赢定了! 与凌铳的气定神闲不同,萧麦则有些激情澎湃。 死神的出招速度,已经快到他根本看不清的程度,只见到一团红光,缠绕着缭乱的光影,在榆树前方飞来飞去。 毫无疑问,若无凌铳的压制,死神瞬间就会化为死光,射过来把自己大卸八块。 “强,实在是太强了!” “我何时才能获得,如此强大的肉身力量!” 四名同行的锦衣捕快,见惯了大场面,所以没有萧麦那般激动。 他们一边警戒,一边窃窃私语:“我还以为是妖怪呢!原来也就是个人。” “你咋知那不是妖怪?” “妖怪还会怕兵器啊?” “谁规定妖怪不能怕兵器?不怕兵器的那是鬼!” “兄弟们都别说了!注意观察敌人招式,该我们上了。” 听到“上”字,萧麦双耳微微一提,难以置信,面对如此强大的敌人,他们也敢迎难而上。 这就是捕门吗? 转眼,战斗已过了十分钟。 萧麦那个世界的顶级拳手,连续十分钟的高强度对战,估计也早就累瘫了。 薛义、严智这个级别的武者,这会儿也已经被王无忧翻盘了。 但或许是得益于深厚内力的加持,两人的身体状态已经很稳,只是心理状态发生了变化。 凌铳牢牢掌握战场主动权,死神尝试了各种方法,都无法突破枪尖流光组成的“梨花墙”,反而被压迫得喘不过气来。 于是乎,他的招式越来越凌乱,出手没有章法,好几次被长枪突破防线,险些遭受重创,导致心态更糟,如此恶性循环。 终于,凌铳真正的杀意,在长久的蛰伏后,终于露出爪牙,透过防线中的破绽,一枪刺了进去。 “喀!” “咚——” 只见死神以骨刃抵住长枪,猛地翻身而起,双脚踏树,上行几步,凌铳这必杀一枪,则深深扎进树干中。 原来,先前的破绽,是死神有意布置的陷阱。 目的,正是为了卸下凌铳的长枪。 死神见计谋得逞,立即乘胜追击,双脚踏树,令身体如利箭般激射而出,双刀直取凌铳的咽喉。 “苍啷——” 见长枪一时拔不出来,凌铳立即拔出腰刀,“当”的一声,抵住了死神的柴刀。 死神攻势受阻,单脚落于枪杆之上,再借力旋身,以肱骨之刃砍向他的头颅。 这一刀若是落实,凌铳就要被削掉半个脑袋! 好在,真正的高手,除了需要真才实学的武艺,还要必备直面逆风的心态,以及处理各种复杂局势的灵巧变通。 甚至可以说,这份心态与变通,正是区分“相同境界,不同水准”的关键。 凌铳曾遇到不少,与其修为相近的高手,但战到最后都不如自己,就是因为他不怕逆风! 他坚信,唯一能战胜自己的人,就是比自己强,而且强很多的人。 面对挥来的骨刃,凌铳果断弃刀,向后一仰,躲开骨刃,同时抬脚踢向长枪。 “咚!” “刺啦——” 一脚踢中枪杆,使插入树干的枪尖抬升,划到一大道口子,崩得树皮碎屑四溅,殷红的血液从树中喷溅而出。 死神被这一脚踢得下盘不稳,立即翻身跳落回地面。 凌铳此刻亦后退三步,抽出长枪,朝死神冲杀过去,重新掌握了局面。 “砰——” 凌铳的腰刀落地,恰好刀尖朝下,插在了土壤中。 直到此时,被突如其来的变故,惊得心中一骇的众人,心才放回到肚子里,然后纷纷叫好! 听到众人叫好,萧麦心里痒痒,他完全看不到凌铳的动作,出招声也因过于繁多,而无法分辨,只知道,根据死神的反应判断,的确打得不错。 死神见计策不成,又连续几个突袭,可只要冒头,就会被铺天盖地的枪影打回去。 凌铳则继续稳扎稳打,消耗死神的气力。 他察觉到,死神的动作越来越慢,当然,自己的内力也在快速消耗。 凌铳计划着,再坚持一小会儿,把死神的气力压得足够低,再让养精蓄锐的四名手下登场。 他们全程观战,对死神的招式和风格已经相当熟悉,加之实力差距大幅度缩短,只要一上阵,就能以暴风骤雨之势压垮死神。 想到这儿,凌铳嘴角的笑容越来越压不住。 孰料,就在此刻,死神突然向自己丢出了柴刀! 两把柴刀,各自封住两个闪身方向。 凌铳不急不忙,挥舞枪柄挡下一刀,又闪身躲开一刀。 死神也早就料到,两把飞刀击不中他,所以掷刀的瞬间,就猛一个踏步,冲到了凌铳跟前。 凌铳见死神抵近,立即收缩长枪,脚后跟猛踏地面,身形便向旁边一滑。 “砰——” 就在凌铳刚划出去时,身后突然传来金属撞击声。 原来,与凌铳擦身而过的柴刀,径直飞向了身后的四名捕快。 其中一人眼疾手快,抄起盾牌就磕飞了柴刀。 死神却趁机穿过凌铳的防线,接过落地的柴刀,一刻不停地冲向四名捕快。 原来,他已经洞察了凌铳的战术,所以要趁自己尚有余力,先解决后顾之忧。 掌旗是树,捕手是藤。 死神先斩藤,再砍树! 第57章 树中少女 “完蛋!” 萧麦见红影突然冲过来,吓得连掌中焐热了的飞蝗石都没扔,直接掉头就跑。 “嗖——” 他早就计算好了路线,连跑十步,穿过一棵树,然后止住脚步,躲在了树后。 “还好,没追来。” 由于萧麦几乎没练过内功,死神察觉不到他的高手气息,所以只把他当成一个过路百姓,生死都对战局没有影响。 他真正的目标,就只有那四名捕快。 “砰砰砰!” 四人各自丢下火把,一人持盾护住同伴下身,三人各自拔刀,顶住了死神的抢攻。 原来他们早就准备好了,根本不怕死神的突然袭击。 死神的速度起码比四个捕手快三倍;问题是捕手们有三把刀。 三把刀狂挥乱舞,水泼不进。 死神见凌铳打不过,捕快又打不过,是真的有点气急败坏。 一时间舍弃防御,全力进攻,骨刃柴刀挥洒如风,纵使四人拼命抵挡,依旧衣衫破裂,血光四溅。 凌铳自然不会放任手下被屠杀,转眼便冲将过来,从背后突袭死神。 死神只得放弃攻势,转而继续与凌铳纠缠。 这时,众捕快互相询问:“伤得怎么样?” “无妨,擦了点皮!” “还能打吗?” “能!” “那就打!” 四人或多或少都见了血,但没有伤及经脉,不影响战斗。 加之刚才那个照面,让他们意识到,自己已经有了与死神一战之力,便立即投入了战斗。 因死神除了两把柴刀之外,还拥有两柄骨刃,所以面对围攻时,没有立即落败,但形势对他已经很不利。 一边有凌铳的强力压制,使他不得不专心应付,身旁又有四个捕快的刀盾偷袭,稍有差池就性命不保。 “嗖嗖嗖——” 转眼间,死神已经多处擦伤,其中一处捕手造成的背伤,已经触及经脉,将死神的战力大幅度削弱。 凌铳趁势痛打落水狗,势必要在三招之内分出胜负。 他甚至有心情喊出一声判决:“胜负已定,死神受死!” 说时迟那时快,漫天榆叶自行脱离树梢,呼啦一下就覆盖在了整个战场,遮住了五名锦衣捕快的视线。 高手较量,生死一瞬。死神岂会放过这个机会?他一甩左臂,骨刃就划开了一个捕快的肚皮,肠子呼啦一下全流了出来;再一振右臂,骨刃捅进了一名捕快的胸口;同时挥出一柄柴刀。 那柴刀在空中飞旋过几个圈,砸进了一个捕快的脑门。 他甚至没反应过来究竟发生了什么,直接被柴刀的冲击力砸得仰面栽倒,当场气绝。 三个捕快瞬间失去战斗力,只剩下一个没有威胁的盾牌手。 死神不管他,扬起柴刀,狠狠往下,但听“咔嚓”一声,直接砍断了凌铳的枪头。 凌铳心中大骇,完全来不及为手下死的伤悲,因为他知道,枪断了,意味着自己也要死了! 一旁观战的萧麦,听到兵器入骨声与枪杆折断声,立刻在识海中勾勒出现场画面。 “刚才不还势如破竹吗,怎么一眨眼就被翻盘了?难道,是那阵风——” 萧麦听到,榆树叶忽然哗哗作响,待那声音落地,胜券在握的凌铳就已经半只脚踏入了鬼门关。 “一阵风,有这么大威力?不对,其他草木都没有声音,那绝对不是风,而是树本身发出的声音!” 萧麦立即生出一个可怕的念头:“这榆树该不会真成精了吧,它在保护死神?” 无论如何,凌铳已经输定,再挣扎,也不过是早死晚死的区别。 “要跑吗?不行,跑不掉!” 死神毫无怜悯之心,他势必会追上来,像屠灭河西村一样弄死自己。 此时,距离冷却还剩20分钟,红鬃马无论如何也赶不及了。 “拼吧!再不拼,今晚就交代在这儿了!” 萧麦咬紧牙关,额头青筋暴起,穷尽全力思考破局之策。 “直接跟死神对打?不行,会被秒的!那死神有啥弱点吗,有啥是我比他强的吗?” 脑筋全速运转之下,很快便迸溅出灵光。 萧麦忽然忆起,开战前,那个虚弱的女声。 死神虽然没说话,但力战之时,也会发出尖锐的吼叫,明显是个倔强的少年声。 “死神还有一个伙伴,是那棵榆树吗?” 若死神的同伴是树妖,那这里必定是自己的埋骨之地。 若死神的同伴是个人,那么挟持住他,自己就有一线生机! 萧麦只能向苍天祈祷后,在草木的掩护下,跌跌撞撞绕到榆树另一边。 代表死神的那道红影,因榆树的遮挡而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另一道红影。 “榆树背后,果然藏了一个人!咦,此人的影子,怎这般奇怪?” 这个人的影子,就像被绑在树干上一样,萧麦甚至能看到绳子的光影。 可他之前反复确认过,自己只能看到目标的血肉之躯,看不到对方所执的武器。 所以,那些把人缠在树上的“绳索”,就是那个人身体的一部分。 正当萧麦对此震惊不已时,绑在树上的那个人,虚弱地开口了。 “奴家不该帮助小松……可奴家不舍得见他有事。” 若萧麦没有失明,会看到这样一幕,一个仅用树叶遮蔽身体的少女,半个身子都嵌入了树干中。 人与树的连接处,生出了很多根系,一边连接树干,一边插入了少女的血肉,就像输液针管,殷红的树汁供给了她赖以生存的营养。 树中少女,没有注意到,此时的客人是位盲眼少年,仍然自顾自地说道:“小松不愿我死,便以神功将我养在树中,变成如今这副不人不鬼的模样。” 萧麦这才知道,少女不是被绑在树上,而是跟榆树融为了一体。 少女继续说道:“我很难过,可小松更难过。他的心,日日夜夜,都架在火上烤。” “火?” “客人,您若有心,就送我一程吧。” 拼尽最后的力气,少女说完这句话后,就垂下头,不再发出言语。 “姑娘,我还有话要问你!” 萧麦知道,少女的视力和听力都不行,于是壮着胆子来到近前。 他发现,少女已经没有了人的气息,全身散发出来的,就是一颗树瘤的味道。 萧麦来不及思考,当一个人被活生生地变成一棵树,全身动弹不得,肢体逐渐麻木,对世间的感知愈发迟钝,究竟是何等痛苦的深渊。 他必须争分夺秒,解决眼下的危机。 “姑娘,请你告诉我,怎样才能制止小松,让他不再杀人?” 第58章 心火烬灭 这句话,几乎是萧麦贴在榆树少女身前问的,他相信少女一定听得见。 但榆树少女没有回应。 “姑娘,你说啊!” 还是没有回应。 萧麦心急如焚,忍不住把手伸到腰间,握住了藏在那里的匕首。 这是进山前,凌铳借给自己的。 当时他还特意叮嘱:“少侠切记,此刀仅为壮胆之用。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事实上,萧麦也不想动刀。 少女已同榆树融为一体,刀捅上去能不能杀死还两说,但死神一定会被激怒。 萧麦甚至连挟持都不愿做,他再次问道:“姑娘,看得出你心地善良,小松正在疯狂杀人,求你想想办法,怎样才能阻止他?” 这下,少女稍稍动了一下,但还是什么都没有说。 萧麦只好耐心等待。 另一边,死神那兴奋的呼号声,越来越嚣张,凌铳的招式则越来越乱,眼看就要支撑不住。 一秒、两秒、三秒—— 冷汗涔涔而下,萧麦是硬捱过人生中这场最漫长的等待,终于得到了少女的回复。 “奴家一死,他心里的火,也就灭了。” “啊?” “杀、了、我。” “杀你?” 萧麦不是没杀过人,但他杀过的每个人,都是罪恶滔天,死有余辜。 可眼前少女,明明还心存良知,即便有罪,与榆树融为一体,受到的惩罚也够多了。 再说,杀死对方,也不一定能制止死神,说不定会让死神狂暴,送自己更早地上西天。 “姑娘,我不想杀你,我想救你!有没有其他办法?” 时隔多日,再次听到“救”字,树女不由得落下两行清泪。 若是一早就死得干净,也不会有后来这么多的折磨。 “请将我……与树分开。” “分开?” 萧麦虽目不能视,但此刻也猜出来,将少女与树木连接的“绳索”是做什么用的了。 她几无心跳,几无呼吸,几无一丁点活人的生气。 她的生命之源,都来自榆树的供给。 一旦分开,就相当于给病人拔管,失去养分,必死无疑。 “就没有其他办法吗?” “分开!” 少女的声音固然微弱,但心坚如铁。 “姑娘……” 萧麦只恨自己没早点与对方认识,初见面,竟是要终结对方的性命。 见对方不忍动手,榆树少女落下一滴露泪。 她在想,这位公子真是一个温柔的人,可惜,自己是看不见他的模样了。 “奴家……疼……请助我……解脱。” “姑娘!” 萧麦几乎急火攻心,他不是不能帮少女解脱,问题是,少女解脱之后,自己又如何脱身? 少女说死神心中的火会灭,万一没灭呢? “帮……我……” 这回,轮到了少女催促萧麦。 “也罢,我萧麦,舍命陪君子,今日送姑娘一程。” 生死关头,总得做点什么,萧麦上前抱住了树女的身体。 那触感,像极了一块冰冷的木雕。 他想要温柔地把她从树上抱下来,却挣不开身后的根系,只好用力拖拽。 “啊……” 树女发出了痛苦的嘶喊。 萧麦动作立即一滞,榆树后面,就传来了兵器入肉与凌铳的嚎叫声。 “凌爷快要顶不住了!” 萧麦已经没时间犹豫,他使出全身力气,将少女与榆树分离。 “砰砰砰——” 根系被一条条地扯断,溅出来殷红却寡味的鲜血。 少女几次咬紧牙关,闭紧嘴唇,试图让自己不发出声音,又连续几次疼得哭嚎出声。 很快,最后一条根系被扯断,萧麦把只剩下半个身子的少女,完全抱了下来。 这一刻,少女反倒不再哭嚎,而是在生命的流逝中,心态愈发得归于平静。 唯一的期许,是想要睁开眼睛,看清楚这个送自己最后一程之人的相貌,可她微弱的视力,根本看不清楚,正如萧麦,也永远不知她长得哪般模样。 在迎来彻底的解脱前,她使用最后的气力,向萧麦道了一声: “谢谢。” 与此同时,萧麦视野中的红色光影,也逐渐消退,直到最后彻底消失。 “姑娘——” 来不及伤感,不远处忽然传来一声尖啸,那强大的冲击波,穿透萧麦的耳膜,震动他的脑浆,像是要把他的魂魄都从身体里挤出去。 萧麦捂紧耳朵,心道:“死神果然狂暴了,撤!” 他支撑着被声波冲撞而几乎散架的身体,踉跄着走出两步,耳畔便飞来一道风声。 萧麦未及回头,两道冷意掠过,一道在胳膊,一道在肋间。 因双目失明,萧麦甚至不知发生了什么。 直到撕裂灵魂的痛苦袭来,瞬间吞噬掉他的一切气力后,方才发觉,是死神的骨刃,斩断了他的左臂,切开了他的肋骨。 他几乎像个动作片里,被主角一招撂倒的小兵一样,就此无声无息地倒下。 发不出声,动弹不得。 死者捡起少女,紧紧地抱在怀中,发出了迷失一切方向的哭嚎声。 “呜……呜……” 他颤颤巍巍地把人放进树坑,召唤根系植入少女的身体,可根系却在少女的皮肤前,被一种无形的力量所阻。 这种力量,名为死亡。 “啊——” 死神万念俱灰,先前遭受的一切苦难,付出的任何代价,都在此刻变得毫无意义。 再没有人,可以在他的心,遭受烈火煎熬时送上抚慰。 “扑——呼——” 终于,熔岩般的烈火,失去控制,在心中爆裂开来。 死神的心口,被烈火轰碎,一道道黑色的火焰,从中喷涌而出。 恰在此时,身负重伤的凌铳,在犹豫过后,还是追了上来。 于是,他就看到了这样的一幕:死神的心口,从内而外炸出一个破洞,黑色火焰如岩浆般喷溅而出,洒在了身上、树上、草地上,还有萧麦的断臂上。 “戾火?” 身为捕门掌旗,凌铳对这种黑色火焰早有耳闻,但亲眼所见还是第一次。 戾火,在溅到尸体、草地与树木上后,都很快褪去黑色,化为了普通的火焰。 可溅在萧麦断臂上的戾火,却一点一点地渗入了他的皮肤。 与此同时,萧麦的肾上腺素,已经压制了最初的疼痛,让他恢复了一点点气力。 萧麦心道,断掉的手臂,短时间内是可以再接上的,何况自己拥有500点的血肉强化。 只要找回断臂,接上胳膊,以丝线缝合,就能很快痊愈。 于是,他咬紧牙关,硬撑着海啸般,一浪一浪冲击大脑的疼痛,坐起身,捡回断臂,接到断口处。 “糟了!”凌铳见到,渗入断臂中的戾火,疾速穿过断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蔓延进萧麦体内。 萧麦还纳闷,这断臂怎好似突然伸出了无数触手,瞬间就跟断口接连在一处。 不但痛感大为降低,左臂也就此运转自动,在萧麦的控制下,捂住了肋部的伤口。 萧麦暗喜:“我的自愈力,已经强到,能让断臂瞬间重连了吗?” 凌铳则是大惊:“他感染了戾火!” 第59章 感染戾火 捕门与戾火教,素来势不两立。 捕门高手,有不少都被戾火教徒所杀,但死于捕门的戾火教徒人数更多。 在无数次清剿案例中,就没有一次,出现过被戾火感染而不堕变的角色。 纵然心有不舍,但刚刚并肩作战,甚至有可能是自己救命恩人的萧麦,此刻已变成致命的敌人。 凌铳不由握紧了手中的刀。 “凌爷,是你吗?” 此时,萧麦也听到了凌铳的声音。 凌铳不由打了个冷颤。 “太好了,凌爷还活着。” 萧麦强忍着肋部的剧痛,一手扶着榆树,勉强站了起来。 “伤得重不重?” “皮……皮肉伤,没什么大碍。” “那我就放心了。” 萧麦松了口气,又指着地上的尸体说道:“死神,已死。” “嗯,他是怎么死的?”凌铳明知故问。 “我猜,是殉情。” 萧麦被死神砍断手臂后,整个人直接麻了。 根本没注意到,死神是被一股无名之火轰碎胸膛而死的。 等缓过味来,也只当是死神是与心爱之人自焚殉情。 “唉。” 萧麦莫名感到一阵难受,本能地一拳砸在了树干上。 “咚!” “这小子,天生神力!” 凌铳暗想。 他是内功高手,与死神一战,受伤太重,导致经脉闭合,肉身强度也随之蜕变为寻常人水准。 萧麦则不同,几无内力,纯靠一身神力。 如今二人都受了伤,凌铳折损更大,自忖已经斗不过萧麦。 “此时动手,恐遭其反杀。” 想到这里,凌铳连刀都握不紧了。 萧麦则在又喘了几口气,将手从树干上拿开,向凌铳走了过去。 刹那间,凌铳的冷汗下来了。 “他要杀我灭口吗?” 这时,萧麦说道:“几个捕门的兄弟,是不是都受了伤?” “还,还好,弟兄们正在修整。” 凌铳虚张声势。 “还好?” 萧麦心想,哪里好了,他分明听到,几个捕手都受了致命伤。 “凌爷,带上兄弟们,赶紧回去找送亲队伍,随行医师的医术很高明。” 说话间,萧麦一步一步向凌铳走去。 凌铳听萧麦语气平和,于是重新审视起这位盲眼少年,从他身上感觉不到一丝杀意。 “难道……” 一个想法,窜入了凌铳的识海,那就是萧麦,还不知道自己被感染了戾火。 待萧麦自然而然地从他身旁走过,凌铳彻底确认—— 因为不自知,所以从头到尾,萧麦对自己都没有任何恶意,凌铳完全是自己吓自己。 不但如此,尽管这位少年身负重伤,可最惦记的,还是几位同伴的伤势。 想到这儿,凌铳一阵唏嘘。 紧接着,他又听到身后传来一阵马蹄声。 回头一看,那匹遁走的红鬃马,居然又回来了! 萧麦终于等到冷却期结束,切回了游侠身份。 他牵着红鬃马,一番寻觅,才发现凌铳口中的“还好”,实则二死一伤。 被柴刀砍入颅骨的捕快,当场死亡;胸口被骨刃捅穿一个小洞的捕快,挣扎了一段时间后,也因失血过多而死。 伤势最吓人,肚皮被豁开,肠子流了一地的捕快,反而因肠道本身没破损,侥幸活了下来。 死者已矣。 盾牌手是众人里,唯一没有受伤的。 他略懂医术,用针线帮同伴简单缝合了肚皮,又给萧麦缝合了一下肋部。 接下来,众人又把伤者放到马背上,萧麦再跨上去。 “凌爷,我带弟兄先走一步,回去就请余捕头派人来支援。” “一路小心。” “驾!” 不知何时,萧麦来到了一个虚无黑暗的世界。 正当他不辨方向,无所适从之际,视野中忽而升出一道金色的光芒。 萧麦如同看见指路明灯,立即趋步而前,很快看清了那道光芒的全貌—— 竟是一棵熊熊燃烧的参天榆树。 乌黑的树干,被烈焰烧到发红;翠绿的枝叶,亦被染上金粉,簌簌而下,如蝴蝶般上下翩飞。 萧麦忆起,与榆树合体的少女,担心其葬身火海,赶忙绕到树干另一边。 果然,他再次见到了那名少女。 只是,萧麦怎么都看不清她的脸,或者说,她的脸无法在萧麦的识海中留下印象。 他只能看到,少女青绿色的肌肤,被火焰映得通红。 “姑娘——” 萧麦想救下对方。 他伸出手,欲学上次那样,将少女从树干中拽下来,可一股无形的力量,在两人中间构筑了一道破不开的屏障。 萧麦拼尽全力,也无法跨越那看似咫尺实则天堑的距离。 就在这时,似乎感应到萧麦的努力与绝望,树中少女先是睁开眼睛,流下两颗火泪,然后张开朱唇,从里面长出了一朵白色的小花。 接着,那朵比指甲盖稍大的白花,就像一只蝴蝶,从少女嘴里飞了出来。 在空中盘旋着,盘旋着,逐渐被热浪染成了金红色。 之后,这朵红花穿越屏障,飞到了萧麦面前。 萧麦下意识地伸出手,红花便落在他的指尖上,然后倏地钻入了他的指腹。 见萧麦收下自己的礼物,少女露出心愿已了的微笑,再度闭上眼睛。 火势陡然扩大,将连同少女在内的整棵榆树,飞一般地燃烬成灰,洒向那片虚无。 “姑娘,姑娘!” …… “喂,起来!” 萧麦猛然惊醒,发现视野内一片虚无,方知自己刚才在做梦。 叫醒自己的人,正是余秀。 昨晚,萧麦拼着最后一丝气力,把受伤的捕快带回到营地,通知余秀快去接应凌铳后,就一头昏死了过去。 红鬃马则整夜守护在萧麦身旁。 见萧麦从草席上坐起身,红鬃马反而趴下来闭目养神。 余秀这才敢往他身旁挪近一些。 “一口一个姑娘,想起梦中情人了?” 萧麦这会儿,脑子里一片混沌,根本听不进余秀的玩笑。 他下意识地调出系统界面,见到了侦破屠村案的奖励。 “首次完成缉凶剧情。基础奖励:强化点+1065;随机奖励:武技+82,强化点+195,经验值+2400。” 1065! 第60章 气体合一 萧麦心里的阴霾,在这个“天文数字”的激励下,瞬间一扫而空。 心道“富贵险中求”,这趟搏命是真的值了! “险,太险了!屠村案的真凶,可是掌握了戾火,能将人与树相融合的高手。一个照面就能将自己秒杀,没有任何抵挡的办法。” “多亏这位死神,只为恋人而活。树女死后,也就紧跟着自戕了。他但凡有一丁点的私心,自己都是死路一条。” “若有的选,我再也不愿面对这种风险了!” 萧麦复盘完战斗,便立即分配奖励点。 “先将经脉强化到500点,方便接下来转修内功。” 经脉强化带来的改变不太直观,至少萧麦没发现跟以前有什么不一样。 但他清楚,等开始修炼内功,就会从这500点经脉强化中获益无穷。 “再把根骨也强化到500点,如今这副身子骨,打完一套玄黄印,都跟要了亲命似的。” 根骨强化带来的改变,比经脉强化直观得多。 仿佛骨髓在这一刻,化作了滚烫的岩浆,瞬间就为自己炼化了一身铮铮铁骨。 萧麦缓缓握紧拳头,感觉自己变成了机器人,骨骼就是自己的内装甲,挥舞胳膊就像在挥舞几根铁棍。 至此,萧麦就成了根骨、经脉、血肉、感官,全部500点的四边形战士,另外还剩下169个强化点。 这169点怎么用?萧麦注意到了为“0”的韧性值。 自从穿越以后,萧麦吃尽了各种苦头,接连几次痛不欲生。那要不要给韧性加点,以减轻疼痛呢? “不加!我可是吝啬鬼。” 萧麦瞬间否决了这个念头,宁可选择继续死撑,也不愿给韧性加点。 反正已经度过了最危险的时刻,萧麦索性先把剩余的强化点数储存起来。 接下来强化武技,首当其冲的自然是吐纳。 “将吐纳加到100点!” 萧麦没有读过完整的吐纳心法,但强化过后,心念一动,整套吐纳功法就出现在了自己的识海中。 如何吐纳运气,如何疏通经脉,如何洗炼根骨,如何凝聚丹田,一应俱全。 望着识海中的这一切,萧麦喜出望外,迫不及待地踏入这扇通往内功世界的大门。 在余秀眼中,萧麦就像癔症了一般,醒来后就开始发呆,然后忽地盘腿打坐,双掌撑开,指尖相抵,掌面朝上,辅助肺部进行吐纳呼吸。 “咦,这小子,不是不会内功吗?” 余秀有些意外,但出于礼貌,没有打断萧麦的修行。 “吐纳:100”的效果,不仅让萧麦熟知吐纳法,更是达到了精通的地步。 这使得他跳过“研习吐纳”的阶段,直接步入凭吐纳增长内功的环节。 内功修行的第一境界:名为练气。简而言之,就是练习对气的运用。 练气境圆满的武者,掌握诸多增强气力发挥,又减少体力消耗的法门。 一来,可以通过绵延不绝的呼吸,将氧气源源不断的送往肌体,减少甚至消除因无氧代谢产生的乳酸、磷酸,让武者无论是修炼还是战斗时,都不会感到身体酸痛,从而让耐力变得更持久。 二来,可以将运动中产生的体热,以呼吸的方式排遣出去,减少体液(主要是汗液)流失,维护身体的水平衡。充足的水液,可以保护器官,大幅度降低乏力感。 三来,流行于经脉中的气,本身虽微弱,但依附于筋骨血肉后,可以提供成倍的强化效果,让人爆发出数倍于平日的力量,并且变得更耐打。 总而言之,练气境是武者与凡人之间的分水岭。 踏入练气境的武者,各项身体素质都将远超凡人,赤手空拳的情况下,可以轻松以一敌多。 萧麦起初感应不到经脉的存在,直到将吐纳之气引入经脉后,才发现身体内部,竟如蛛网般密布着大大小小错综复杂的经络。 这些经络非常发达,吐纳之气轻而易举地汇入其中,跟随萧麦的意识流经全身。 “这就是500点经脉强化的好处吗?” 吐纳术满级后,萧麦获得的不只是娴熟的技术,脑子里还凭空多出了许多理论知识。 这些知识告诉萧麦,感受自身经脉的能力,被武林中人称之为:“练气期二重,脉感境。” 单是抵达脉感境,就足够资质平庸的武者,修炼个十年八年了。 至于普通人,就算对着全身经络图吐纳,别说感应经脉,就算是体内的气息都感应不到。 而感应气息的能力,则被称为:“练气期一重,气感境。” 先感应气息,再感应经脉,然后利用吐纳之气,将经脉一遍遍疏通、拓宽、锤炼,直至畅通无阻的修行境界,就被称为:“练气期三重,通脉境。” 萧麦500点的经脉强化,瞬间从练气一重飞升至练气三重,成为了“通脉境”武者。 要较真的话,萧麦甚至堪称,“史上第一通脉境强者”。 全天下的通脉境武者,有一个算一个,没有任何一个,经脉能比萧麦更健康、更强壮、更宽容。 可惜(其实也不怎么值得可惜),萧麦“史上第一通脉境强者”的名头,只保持了一秒钟。 因为在他开始吐纳的瞬间,就从通脉境,破入了下一境界:“练气期圆满:气体合一”。 与此同时,武技栏内出现了新的词条:气体合一。 当吐纳之气流经诸脉,对肉体进行淬炼时,“气体合一”后面的数字,亦开始飙升:1、2、3、4——5。 突然,肋间一阵剧痛,阻止了数字的飙升。 萧麦吃痛,伸手去捂,却摸到了一手的血迹。 余秀见状问道:“这回真醒了?” 萧麦点头:“这处伤口,医师昨晚包扎过,今早怎么更严重了?” 余秀伸了个懒腰,他已经习惯萧麦的缺乏常识:“你吐纳运气时,着实把我吓了一跳,还以为你天赋异禀,能超越常理,顶着伤病之躯练功。最后果然是我想多了。” 萧麦问道:“伤病之躯,不能练功吗?” 余秀道:“兵器入肉,斩断经脉,经脉不通,何以练功?强行修炼,只能自毁身体。” “原来如此。”萧麦苦笑,他还以为,练功可以加快身体康复,“看来只有等康复后,才能继续练了。” 余秀对萧麦的师承感到怀疑:“我一直以为少侠不会武功,没想到也精通内家修炼法门,敢问是哪位名师所传?” 萧麦灵机一动,旋即道出借口:“先前有高人,传过我几句口诀,我一直不解其意。直到昨晚面临生死,才机缘巧合勘破迷雾,一醒来就赶忙试试。” 余秀笑道:“可你做梦之时,一直在喊,‘姑娘’,‘姑娘’,难道是梦中情人助你顿悟?” “啊?”萧麦尴尬地挠挠头,梦中发生的一切,此刻都如泡影一般破灭,他只记得,树中少女赠予了自己一朵红花。 说时迟那时快,萧麦似乎听到了蝴蝶扇动翅膀的声音。 紧接着,一朵金红色的鲜花,飞入了萧麦黑暗虚无的视野。 萧麦下意识地抬起左手,红花就落在了自己的指尖上,那触感微微发烫。 “嘶——”萧麦倒抽一口凉气。 余秀看到萧麦那奇怪的动作,不由问道:“你干嘛呢?” “余兄可曾看到,我手指尖有一朵花?” 余秀斩钉截铁:“没有。” “怎么会呢?” 萧麦左手不动,右手小心翼翼地去扑打那朵花,可触手所及,只有左手手指。 第61章 戾火焚身 “摸不着?” 这朵花,能闯入萧麦的视野,已经足够古怪,关键是还摸不着。 难道是系统所赋予的能力? 豪侠天赋,可以窥探宝物;官侠天赋,可以识破罪恶。 可无论宝物还是罪恶,都是实际存在的东西。 但这朵花,余秀看不见,自己也摸不着,造型也很玄幻,飞舞轨迹更是违背物理规律。 它一定不是真实存在的东西,性质很类似于萧麦的系统面板。 对了,系统面板。 萧麦这些天,已经养成了一有闲暇,就调阅系统界面的习惯。 类似于一个写网文的,有事没事就爱翻阅自己的作者后台。 这次把系统界面调出来后,萧麦很快在武技界面,发现了一项新词条:“戾火:0。” “这词条哪儿来的?” 萧麦看看词条,又看看红花,心中渐生一个不祥的念头。 “此花,不会就是戾火化身吧?” 他忆起来,这朵红花,乃是睡梦中由树女所赠。 树女与死神又是一对情侣。 余秀和方镖头曾向萧麦讲解,戾火与武道之光非常相似,也可以在人与人之间传播的。 “十有八九,它就是树女传给我的戾火!” 一时间,萧麦竟不知如何是好。 死神与树女的下场历历在目,萧麦可不想变得跟他们一样。 再说了,萧麦自问,他的傍身系统足够强大,只要稳扎稳打地修炼下去,登峰造极指日可待。 戾火之于他,连锦上添花都算不上。 万一被戾火迷失心智,心脉日夜遭其煎熬,从而堕落成,以他人血肉为食的邪魔,那完全得不偿失啊! 萧麦遂打定主意,放戾火在武技栏中,陪着难兄难弟一起坐冷板凳。 “但愿,戾火不会自行成长。”萧麦暗自祈祷。 可理智反问萧麦:戾火真的不会自行成长吗? 萧麦苦恼地一拍脑门。 一旁的余秀,被这番奇怪的动作整懵了:“你又怎么了?” 听到余秀的话,萧麦忽然想起来,捕门跟戾火教势不两立,余秀身为捕门中人,对戾火一定十分了解。 不妨跟他打听一下,更多关于戾火的情报。 当然,萧麦不能直接问“给我讲讲戾火呗”,这样恐会引起余秀怀疑。 他得设法套话。 萧麦眉梢一动,计上心头。 他一拍脑门,无奈地说道:“昨晚那一战,都把我打出幻觉了。” 余秀说道:“明白,凌掌旗都告诉我了,屠灭河西村的凶手,是一名戾火教强者,这一仗打得很不容易。” 萧麦没想到,他还没开始套话,余秀就自己抖落出来了。 “对。戾火,是真厉害。要不是早听你形容过,我真会当凶手是妖怪。差一点就全军覆没……哎,凌爷呢?” 余秀道:“走了,昨晚就回京述职了。” “哼哼——” 这时,红鬃马冷哼两口气。 它想起昨晚,萧麦昏迷不醒,凌铳几次三番,欲对他图谋不轨,但都被红鬃马喝退。 虽说人马心意相通,但主要是红鬃马通萧麦,萧麦不怎么通红鬃马。 他只当马哥犯脾气,就转过身来,摸了摸红鬃马的肚子。 一边摸,一边道:“居然走了?真应了那句老话,有事钟无艳,无事夏迎春?” 余秀叹了口气:“玄黓队的黑旗,遭此重创,估计三五年都缓不过来。好在诛杀戾火教高手有功,上峰的赏赐,多少能弥补一些损失。” 萧麦想起那两个惨死的捕手,明明不久前,还在一起聊过天,办过案,转眼人就没了。 不禁令人感慨,世事无常。 “唉。” 萧麦一声长叹,却让余秀起了误会,以为他是怨恨凌铳,独占功劳和赏赐。 余秀说话,又素来低情商,见状便直接说道:“从一开始,着庸队的闲事,你就不该管。管来管去,除了落下一身伤,连一文钱的赏赐都没混到。何必呢?” “捕门的赏赐,我都不稀罕。倒是这次直面戾火高手的经历,让我受益匪浅。” 余秀顿时来了兴致,问道:“凌掌旗的嘴挺严的,昨晚究竟发生什么事了?” “这是可以说的吗?” “当然,着庸队又没给你赏赐,你自然没必要替他们保密。” “行,我就跟你说说,与死神那惊天地泣鬼神的一战。” 萧麦就把擒杀死神的过程,事无巨细地述说了一遍,唯独隐去了自己曾断臂一事。 当时萧麦被疼麻了,没细想,现在回忆一下,断掉的手臂能瞬间重连,这种近乎于超能力的神通,根本不是500点血肉强化能给予的。 真相只有一个,当时树女已经把戾火传给了自己。 听完故事,余秀开口道:“纠正你一下,凶手并非殉情自焚,而是死于戾火之下。” “戾火?” “萧少侠有所不知,戾火以血肉中的痛苦为食。戾火教徒,若不能及时以血食供养戾火,戾火就会灼烧他自己的血肉。” “依我所见,树女的死亡,给凶手带来了巨大痛苦,使他自己的血肉,成为了戾火的美食。“ “戾火在短时间内急剧膨胀,以至于烧毁了他的心脉。” 萧麦听完余秀的分析,感到耳目一新:“戾火真会把持有者也烧死啊?” “当然,你知道捕门喜欢怎样处决戾火教徒吗?” “不知道。” “在牢房中关上几日,戾火教徒得不到血食,自然就被戾火烧死了。” 余秀还补充道:“当然,一般情况下只烧心脉,不会像本案一样夸张,烧得哪哪儿都是。估计凶手真的很爱树女,树女之死带来的打击太大。而绝大多数的戾火持有者,都是铁石心肠,除了戾火本身,任何事情都不会让他们感到心理上的痛苦,自然也不会烧得那么快。” 萧麦心里咯噔一下,暗道自己也不是铁石心肠,将来不会也被戾火烧成灰吧? “余捕头,你觉得树女,是不是戾火持有者。” 余秀不假思索:“当然,虽然是凶手把树女跟榆树融合的,但树女控制榆树的神通,一定来自于死神传给她的戾火。” “树女虽持有戾火,我怎么觉得,她也不是纯粹的坏人。” “怎么就不是纯粹的坏人了?她操纵榆树,干扰捕门办案,害死了玄黓队的两个弟兄。一般的坏人,还做不出这种事。” “……” 见萧麦似有异议,余秀又补充道:“只能说,跟其他泯灭人性的戾火教徒比起来,她还残存了一点人性。估计与其生存方式有关。” “此话怎讲?” “若我没猜错,树女没有直接杀过人,也没有直接饮用人血,而是榆树先饮血,再滋养树女,所以心智没有被戾火扭曲太多。” “不直接杀人饮血,就不会扭曲心智?” 第62章 不受影响 余秀反应再迟钝,这会儿也该有所察觉了。 他怀疑地打量萧麦,最后蹦出来一句:“你小子很可疑啊。” 萧麦向后一仰,心虚道:“怎么了?” “一会儿强调戾火持有者有人性,一会儿又说有办法不扭曲心智。你是不是被戾火迷住了?” “你想什么呢,聊天,瞎聊嘛!”萧麦以笑容掩饰尴尬,“哈哈……” 余秀道:“很多人跟你一样,见过戾火的威力后,就非常着迷,老想着去试一下,结果试试就逝世,最后悔不当初。” 萧麦暗松一口气,原来余秀只是怕自己误入歧途。 “余捕头放心,我只是很同情树女,想着有没有办法,以后帮助那些感染戾火,但仍保有初心之人,脱离苦海。” 余秀闻言叹息:“没办法的,帮戾火教徒解脱的路只有一条,就是送他们上路。” “戾火,需要血食供养,不从他人身上掠夺,就要燃烧自己的血肉。哪怕为了活命,也只能为非作歹。树女是个特例,没直接食肉饮血,可又能怎样?还是活得生不如死,哭着求你杀了她。” 余秀的话,几乎彻底打消了萧麦的信心。 为什么说“几乎”呢,因为下一刻,萧麦就发现了与事实有出入的地方。 先是飞来飞去的“红花”不见了。 萧麦心念一动,它才再次从指尖浮现。 然后,萧麦让红花围着自己飞舞,不时掠过身体,却没有感到任何不适。 余秀信誓旦旦,说戾火需要血食供养,否则就会灼烧自己。 可萧麦500点的感官强化,愣是察觉不到一丁点的灼烧感。 “这玩意儿,应该就是戾火没错啊。” 突然,一道灵光射入识海,惊得萧麦张大了嘴巴。 余秀见状一耸肩:“你要吃人啊?” 萧麦道:“打个哈欠不行吗?” “看来是真醒了,快吃点东西,就起来赶路吧。” 余秀主动结束聊天,去指挥送亲队伍准备出发了。 萧麦则依旧在原地坐了好一会儿。 他的脑筋飞速旋转,思考着先前被忽略的一个问题:戾火,是一种技能吗? 似乎,不是。 这种可以在人与人之间传递,需要燃烧血肉来维系其存在的东西,或许,真的就是一种“东西”。 既然是东西,那最多进物品栏,怎么就进了武技栏呢? 难道,这项词条的意义,是使用戾火的熟练度? 可这又如何解释,自己完全不受戾火的灼烧? 萧麦想到了一个办法,能轻松验证,武技栏中的“戾火”,究竟指戾火本身,还是戾火的熟练度。 那就是给“戾火”加点。 加点之后,戾火壮大,则指戾火本身;戾火不变,运用戾火的技巧提升,则指戾火熟练度。 萧麦还剩2个武技点,正好来寻一个答案。 “戾火:1。” 加点之后,戾火好似燃起了血色之火,变得比之前更加殷红。 紧接着,这抹多余的红光,从花瓣中抽离出来,在五片花瓣之外,凝聚出了第六片花瓣。 戾火,成长了。 “武技栏中的戾火,指的真就是戾火本身?” “别人需要血食才能滋养的戾火,我只需加点,就能让它茁壮成长。” “可问题还没解决,戾火明明是样东西,为何会被收入武技栏中?” “难道……” 突然,一段并不久远的记忆,将萧麦的迷惑彻底解开。 “余秀曾说过,戾火跟武道之光,就像灵光一现中的‘灵光’,本身是看不见摸不着的。” 可萧麦这朵红花,是有固定形状,且清晰可见的。 甚至能如系统一般,随自己的心意出现或隐藏。 所以,它不是戾火,而是戾火所带来的“神通”! 武道之光与戾火,这两样东西—— 为红袍怪带去了驾驭雷电的神通; 为死神带去了血养草木、化人为树的神通; 为少女带去了操纵榆树的神通; …… 为萧麦带来的神通,就是凝聚红花! 那戾火呢? 极有可能,少女的戾火,就像之前接触过的众多秘籍一样,只在自己手上过了一遍,让系统录完词条就没了。 所以,萧麦可以在没有戾火的情况下,使用戾火所带来的神通。 “这也太赚了吧,纯纯的无中生有啊!” 萧麦的心脏开始狂跳,血液开始沸腾。 白捡一门神通,这岂不是天大的便宜? 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测,萧麦决定将仅剩的一个武技点,也加给戾火。 刹那间,红花再度于血色焰光中,长出了第二片花瓣。 “身体还是没有任何不适!不会错了,我确实不受戾火影响。” “现在只剩下一个问题:这门神通究竟有何用处?” 又经历一番仔细观察,萧麦发现,这朵红花的花瓣边缘,简直比美工刀还要锋利。 “原来,是暗器。” 对于戾火生出暗器类神通,萧麦想想,也算在情理之中。 毕竟现如今,自己最擅长的就是暗器。 只不过,这门神通还过于脆弱,只能存在于萧麦的精神世界。 萧麦倒是想要找办法,将暗器释放出来,可眼下身处送亲队伍,四面八方都是人。 萧麦心想,神通作为压箱底的绝技,千万不能泄露出去。 反正,好饭不怕晚,先修吐纳,提升内功,待到僻静无人,再仔细琢磨戾火的妙用。 就这样,平静地度过了两日。 肋间伤口已经结痂,经脉也在萧麦的不懈努力下,以吐纳之气疏通。 萧麦得以端坐马车上,专心苦修吐纳心法。 武技“气体合一”,很快从5点修炼到了25点。 数值看似不高,对萧麦的提升则是巨大的。 当他深吸一口气,发动“气体合一”时,身体各项技能,都会在原先基础上,提升将近四分之一。 若是专攻一处,例如听觉,提升幅度可达到将近一半。连十步之外的动作声,萧麦都能听见。 为了检验自己的修为,萧麦邀请自己在镖局中认识的第一个朋友来切磋。 第63章 切磋比武 魏春说道:“萧兄真要比试?” “切磋而已,点到为止。不准用腿脚,不准插眼、锁喉。”拳脚比试,很容易伤感情,所以萧麦提前说好,“三个回合定胜负。” 魏春有些迟疑:“你这天生神力,我怕承受不住。” 萧麦道:“我只用七分力。” 其实,萧麦还没修炼到能精准控制力气的水平,所谓七分,也就是不会尽全力。 魏春这才勉强答应:“萧兄,得罪了。” 得知有比武可看,镖局众人都纷纷前来围观,连方镖头都来了。 比武地点,就在官道上。 这里地形平坦,脚下是黄色的土路,前后是送亲队伍的马车,左右是郁郁葱葱的杂草。 萧麦、魏春在人群中间站定,前者先抱拳:“请魏兄赐教。” 魏春点头,然后两腿分开,膝盖微曲,施展千斤坠之法,脚底好似生根,死死地抓住地面,接着双拳摆在腰间,做出“伏虎拳”的架势。 萧麦闻音,抬右掌护住额头,是为“天印”,推左掌护住腹部,是为“地印”。 “萧兄,看招!” 魏春直面萧麦,心里没有胜算,于是决定抢占先机,率先一拳冲向萧麦的心窝。 萧麦闻得冲拳之声,双掌向前一合,抱住魏春的胳膊,不待魏春出第二拳,便腰马合一,猛地旋转身体,把魏春直接甩了出去。 “啊——” 魏春一下子就被甩出去七八步,好不容易才站稳身体。 “第一回合。” 他擦了一下冷汗,心道幸亏没跌倒,否则面子就丢大了。 镖师伙伴们见状,都不由大笑:“连个瞎子都打不过,这辈子有了。” 魏春听到后则生气地回应:“萧兄天生神力,谁觉得自己能打过,谁就上来比划比划。” 众人闻言,则都把头扭到一边,跟同伴继续说笑,至于上阵是不可能上阵的。 “魏兄,再来。” 萧麦招呼道。 “好,这次我要动真格的了。”魏春一咬牙,他自知很可能打不过,但不想输得太难看,“看招!” 魏春虎步而前,一双拳头挥舞得虎虎生风,劈头盖脸地朝萧麦砸来。 萧麦竖起耳朵,施展“气体合一”之术,一边格挡,化解魏春的攻击,一边练习通过声音,来判断魏春的招式。 二人一连缠斗几十拳,魏春终于突破萧麦的防御,一拳砸向萧麦的肩膀。 萧麦闻声,肩膀立即向侧后一缩,但拳掌是人体运动最快的部位,即便萧麦应对及时,魏春的拳头,还是在他肩膀上轻轻擦了一下。 萧麦早就有心相让,是故索性后退三步,拉开距离,出声说道:“第二回合,是魏兄赢了。我们第三回合定胜负!” “好耶!”魏春心中欢呼,能赢上一招,已经心满意足。他有预感,等自己年逾古稀,儿孙满堂之时,今日胜这一招,仍是值得吹嘘的资本。 围观众人见魏春能胜一招,也多少有点吃惊,毕竟萧麦可是射杀红袍怪,助捕门掌旗诛杀屠村案真凶的高手,但转念一想,萧麦毕竟是瞎子:“我上我也行。” 当然,精神胜利法是一定要赢的,上是绝对不可能上的。 很快,第三回合开始,魏春又是一番抢攻,招式比第二回合更凶猛。 他毕竟是镖师出身,一身横练功夫,拳头又快又狠,普通人挨上一拳就得缓半天。 萧麦一边听声辨位,一边撤身格挡。 两人缠斗不已,脚下荡起了高高的烟尘。 忽然,他听到魏春的招式中间,出现了一个破绽,下意识地一掌插入其中,以手为刀,砍在了魏春的脖子上。 这一掌的力度,说轻不轻,说重不重,刚好把魏春惊得后退数步,捂住了自己的脖子。 “承让。” 萧麦一拱手。 魏春长呼一口气,拱手道:“是萧少侠赢了。” 片刻后,周围响起了稀稀落落的掌声:“不错!”“打得好!” 但亦有不合时宜的声音:“真到了战场上,哪有论拳脚功夫的?拼的都是兵器!” 萧麦还没有打过瘾,以他目前的功力,完全可以瞬败魏春。 之所以打这么久,是为了练习听声辨位的本领。 他发现,每当听到出招声后,自己总是先在心里勾勒出对方出招的模样,再根据对方的招式进行应对。 这就导致动作总是比对手慢半拍。 对付魏春这种,硬实力各方面都不如自己的人,自然是手到擒来,但换个跟自己差不多的,就没胜算了。 “还得接着练,要克服把听觉信号转换成视觉信号的本能,养成直接对听觉信号做出反应的习惯。” 因此,萧麦很渴望实战,向着刚才提议比试兵器的镖师说道:“拳脚也可,兵器也可,恳请阁下赐教。” 那镖师立即把头扭到一边,假装萧麦不是在跟自己说话,同伴们见了,纷纷难掩嘲笑之色。 方镖头见此情形,心想扬风镖局的面子不能丢啊,于是站出来说道:“萧少侠是击杀红袍怪的大英雄,寻常人怎配与你切磋,还是让我老方来比划两下。” 听说方镖头要切磋,萧麦心潮澎湃:“好,多谢方镖头赐教。” 方镖头问道:“萧少侠擅长什么兵器?” 萧麦答道:“在下最擅长飞蝗石,也只擅长飞蝗石。” 方镖头顿时无语,心想比武用暗器,你这不是玩赖吗? 萧麦也有理由说的,跟瞎子比武,本身就已经够玩赖了。 “争强斗胜损感情,还是不要比了。” 这时,余秀的声音传过来。 “诸位休息得差不多了,就赶紧动身启程。离京城,只剩两日路程。” 人群立即散去,方镖头也抱拳告辞:“真是太可惜了,改日再切磋。” 余秀又对萧麦说道:“萧少侠,行百里者半九十,最后一段路,劳烦你多多费心。” 萧麦笑道:“离京城只差一日旅程,天子脚下,也会有贼人作乱?” 第64章 六大衙门 余秀笑道:“好人喜欢京城的富饶繁华,难道贼人就不喜欢?京城黎民百万户,大大小小的武林门派,加起来不下一百个,更别提那些来京城游历的、求学的、跑官的。这么多高手聚在一起,能不乱吗?” 萧麦略作沉思:“请教余兄,这么多江湖人士,朝廷是怎么管理的?” “怎么统治百姓,就这么管理江湖。整个江湖的武林人士,加起来肯定比朝廷要多,但天然就团结不到一块儿。朝廷只要保障,自己的实力,远超任何一个江湖势力,管理他们就不难。” “江湖中人犯法,朝廷会怎么处置?” “萧少侠问的是武林高手吧?” 武林高手,不一定是江湖中人;同理,江湖中人,也不一定是武林高手。 “不论京师或地方,主政当地的官署、衙门,都有高手坐镇,对付寻常的习武之人,绰绰有余。至于那些不寻常的——”余秀伸出大拇指和小拇指,说道,“则由六大衙门整治。” 萧麦顿时来了兴致:“六大衙门?愿闻其详。” “边走边说。” 余秀、萧麦跨上坐骑,走在队伍的最前面,聊起了那六个名为衙门,实为归朝廷统辖的超级武林宗门。 其一,捕门。“一神、四校、十指挥”,外加上千名锦衣捕快,是朝廷用以维护江湖秩序最重要的力量。只要不法之举东窗事发,罪名上了通缉榜,那无论是邪道魁首还是正道宗师,捕门高手都会像疯狗一样,一咬到底,不死不休。 其二,将门。全名“护国将军府”,掌握着名为“将道”的修炼法门,源源不断地培养出名为“将种”的异类高手。将种身材庞巨,力大无穷,不畏疼痛,还擅长马上作战。每当捕门遇到实在无法处理的敌人,将门就会出动大军,马踏江湖。 其三,内监。全名“内十二监”,由皇帝最信任的大太监统辖,负责保卫皇家安全。监内弟子,多为自幼修持童子功的宦官,战力相当剽悍。 其四,不良府。皇帝专门设立,用以刺探武林情报的间谍机构,首领号称“不良帅”,麾下数万不良人,遍布整个江湖。 其五,谈忘司。比不良府更加神秘,据说是由一群奇人异士组成,职责是对付神鬼妖魔。 其六,黑龙寺。又名“国师衙门”,是供奉历代国师的寺庙,寺内豢养了大批的武林高手,不受任何律法节制,只听皇帝命令。 萧麦是个优秀的倾听者,等余秀把话说完,才问道:“谈忘司和黑龙寺的画风,怎么跟前边四个不太一样。” 余秀解释道:“捕门、将门、内监和不良府,权势太大,朝廷就设立了条条框框来制衡,但制衡多了,陛下用起来就不顺手,所以就另设了谈忘司和黑龙寺,这种只为皇家干活的衙门。” “哦,明白了。自古以来皆如此,所有为方便皇帝执掌大权的部门,最后都会变成臃肿的累赘,反过来制衡皇权。”萧麦一边评论,一边在心里种下了对谈忘司和黑龙寺不友善的种子。 纵观历史,这种只对皇帝负责,又掌握生杀予夺之权的衙门,基本上没有正面角色。 因为这种衙门,乃皇帝满足独裁与贪欲的工具,从根子上就是坏的,经常作恶多端,偶尔坏心办好事。 不过,偌大江湖,没个正儿八经的反派,岂不是太无聊了? 江湖有戾火教,朝廷有谈忘司,这才叫般配。 时间在不知不觉中流逝,转眼日薄西山。 连走了几个时辰的路,众人都甚为疲惫,想要尽快找到落脚点休憩。 可站在马背上,余秀所看到的,都是一望无际的野地,起伏不定的荒山。 落寞的官道,夹在低缓的山谷中间,两侧皆是比人还高的野草,路中间除了送亲队伍,一个路人都没有。 “走错路了吗?” 余秀喊来方镖头,一起研究手里的地图。 方镖头一边看看地图,一边看看四周:“不对啊,这条路我走过好多遍,没错的。” 余秀也做出分析:“从这里到京城,只有一条官道,不可能走错路。可怎么不见落脚之地?” 萧麦上前询问:“发生什么事了?” 方镖头道:“路上本该有的驿站,不见了。” “驿站怎可能无缘无故消失?”萧麦猜测,“莫不是还没到?” 方镖头斩钉截铁地说道:“萧少侠有所不知,镖局的每条路线都精打细算,这个时候早该到了。” “那我们还在官道上吗?” 余秀踩了一下地面:“这就是官道。” 公家修的路叫官道,百姓修的路叫野道。 原则上,前者宽阔,后者狭窄;前者平整,后者坑洼;前者坚实,后者松软。 哪怕是废弃已久的官道,也不是野道能比拟的。 假设有人能私设官道,夷平驿馆,那么他所掌握的力量,将超乎想象地强大。 萧麦预感到危险,神经也紧绷起来:“事出反常,必有妖。” 方镖头以为萧麦说的是真的“妖”,顿时倒抽一口凉气:“我觉得更像鬼打墙。”走南闯北,见多识广之人,未必就不迷信。 萧麦倒没把灵异事件一棒子打死,但也不想对此投入过多精力:“除非神鬼妖魔直接贴脸,否则一切案件均视为人在捣鬼。” 余秀默默点头,萧麦的观点,与捕门不谋而合。 捕神曾经说过:“大家伙儿给面子,唤我一声‘捕神’,可我知道自己是人不是神,也根本不信什么神。儿郎们都记好了,捕门的卷宗里,不准给我神神叨叨!” 萧麦这种敬鬼神而远之的态度,是捕门明面上最为推崇的。 方镖头则坚持以为:“装神弄鬼,能在几天时间内,就修出一条假官道?眼神再怎么不好使,也该分得清新路、老路啊?” 萧麦则说道:“戾火能把人变成树,修一条假路又有何难?” “啊?”方镖头愣了一下,然后眉头一皱,“这不难吗?” 余秀说道:“不必争执,继续赶路,尽早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好。”方镖头拨马调头去通知众人,想来明白人都看得出眼下风头不对,所以不会有怨言。 萧麦思来想去,举棋不定的神色,逐渐坚定下来。 “余兄,有句话,不知当不当问?” “呵呵。”余秀苦笑,“通常这么问的时候,就是明知不该问,又特别想知道。” “嗯,我想知道秦掌旗与张小姐的来历。” 第65章 庖丁断臂 不是萧麦起疑心,而是事情太邪乎。 秦锐只是娶个老婆,怎么就这么难? 先是红袍怪劫道,再是死神堵路,接着又遇上鬼打墙。 余秀常说,当今世道清平,国泰民安,难道就是这么个清平法? 捕门掌旗娶妻都这么难,让老百姓怎么活? 萧麦只能怀疑,秦锐和他的未婚妻,至少有一人身份特殊,故而被人盯上了。 余秀自然懂得萧麦的意思。 他远望随山峦起伏的霞光,心态就如即将落山的太阳一般消沉。 明明四周都是人,却一身孤寂,惴惴不安。 “秦大哥是靖州秦氏家主之子,嫂子是靖州长史家的千金,既是门当户对,又是青梅竹马。后来因故失散多年,好不容易才团聚。” “他本意是亲自接送,可捕门规矩严,任务多。临到头,整个黑旗都被上峰指派去查案。” “秦大哥好不容易匀出一人,来护送嫂子去京。这个人就是我。” 言至此处,余秀的口吻仿佛有千钧之重。 他不只担负着护送大嫂的任务,更在思念黑旗的弟兄们。 萧麦此前已得知,捕门共有十支队伍,队长名“指挥”,每位指挥手下都管理着青、黄、赤、白、黑五个旗,每旗满编十名捕手,但满编的很少,大多都缺编。 接亲这种大事,只派一人来,显然秦锐麾下缺编得厉害。 那为何会缺编?一般是所在队伍不够强,上峰不肯优先补员;或者伤亡太大,来不及补员。 “秦掌旗定是捕门的一头猛虎。”萧麦说着,摸了摸身上略大一号的衣物,“应该办过不少案子,也得罪过不少人。” 余秀点头:“嗯,大哥说过,他这辈子吃得苦太多了,无论如何,也一定要出人头地。” 听了余秀的话,萧麦纵使双目失明,也似乎看到了秦锐的野心。 有野心是好事,但让野心刺到别人,就会坏事。 萧麦问:“所以,有人不希望他顺顺当当地完成婚事?” “这就说不清楚了。” 这时,方镖头拨马回来,告诉余秀:“都吩咐好了,找到落脚处再歇息。” “好,加快脚程。” 很快,太阳完全落山,夜幕笼罩苍穹。 好在今晚月明星稀,高悬空中的玉盘,洒下了清冷的银辉。 镖师们纵然不举火把,也能勉强看清前面的路。 当某种感官被封闭后,另一种感官往往就会变得敏锐。 白昼里无人在意的车轮声,马蹄声、脚步声、人声、虫鸣声、风声,在夜色中声声入耳,嘈杂又静谧。 不时,空气还会摩擦出鬼哭狼嚎般的声音:“呼——呼——” 饶是豪胆,在鬼打墙的当下,也会感到恐怖。 “扑通——” 突然,一辆镖车狠狠地颠簸了一下,那声音直传到萧麦耳中。 押车的镖师见状,没好气地向车夫说道:“看点路,轧着石头了。” 察觉车子又被卡了一下,车夫也停下骡子,冲镖师说道:“帮忙搬下石头。” 镖师蹲下身,发现月光映照下,卡住镖车的是一截长条形的石头,外形很像一根短而粗的树枝。 可当镖师抓住那截石头后,发现它居然有弹性,像某种活物。 “啊——” 镖师被吓得连忙缩回手,“扑通”一声坐在了地上,同时后背生出一片鸡皮疙瘩。 车夫见状问道:“怎么,有蛇啊?” 周围几个镖师,见同伴摔倒,也上前查看:“你怎么坐这儿了?” 他咽了口唾沫,说:“车底下有东西。” 众人也很快看到了那截灰白色的石头,其中一名镖师,举着哨棒,把那东西从车底下划拉出来。 之后赫然看到,“石头”另一端,生着五根“枝杈”! “人手!” “啊!” 镖师吓得一把丢掉断臂,众人也被恐惧驱使,四散退开数步。 另一边,萧麦注意到队伍中不和谐的声音,便冲余秀说道:“先停一下,后面有情况。” 余秀点头:“我守在这儿,你先过去看看。” 萧麦拨马前往。 此时,众镖师已从惊悚中回过神,又被好奇心驱使,围观地上那条断臂。 断臂整体呈青灰色,是从腋部齐根砍下的,断口处的皮肉缩紧,露出骨头顶端。 伤口平直,骨骼完整,砍断这条手臂的人,拥有庖丁解牛般的技艺。 沿着骨骼间的软骨缝隙,一刀下去,就完成了断臂的操作。 这时,萧麦恰好赶到,听镖师们汇报,在路上发现一条断臂,就让他们拿来给自己检验一下。 这条断臂,已经被砍下来好些天,奇怪的是并没有腐败,臭味也很淡。 断臂修长纤细,骨骼却比较重,可以判断属于男性;加之手部没有任何老茧,显然它的主人是个不做体力活的贵公子。 断口处有明显的收缩现象,毫无疑问是生前砍断的。 萧麦又让众镖师检查地面,是否存有血迹,回答是“没有”。 说明这里不是第一案发现场,断臂是被人刻意丢在这儿的。 “十有八九是桩命案,而且是分尸案。” 萧麦陷入沉思。 分尸的目的,往往是方便掩藏尸体,掩盖死者身份,凶手怎么堂而皇之地,就把尸块扔在地上? 当然,对萧麦来说,查明真相并不难,切换官侠身份,用辟邪之眼看一下便知。 待查出真相,不但能满足萧麦的好奇心,还能获得系统的丰厚奖励。 问题是,此时正遭遇鬼打墙,前途未卜,萧麦亟需红鬃马的保护;使用辟邪之眼,就等于要将生死置之度外。 思来想去,萧麦做出决定,先把断臂收起来,等到了京城安定下来,再施展辟邪之眼调查真相。 “诸位兄弟,再发现其他尸块,请及时通知我。” “好嘞!” 萧麦让人在发现断臂的地方,做了一个记号,然后找来破布把断臂包好,回到余秀身边。 “余捕头,送你份功劳要不要?” “什么功劳?” “有镖师在路上捡到一条断臂,估计牵扯一桩命案。我觉得此案不难破,想立功的话,我可以给你当幕僚。” 余秀颇为吃惊:“断臂?” 萧麦就把包袱里的断臂,递给余秀查验。 “呕——” 余秀见到包袱里伸出来的断臂,腹内登时一阵反胃,险些把刚才吃的干粮都吐出来。 “此物不祥,速速扔掉!” 萧麦把断臂塞进包袱,不解地问道:“余兄好歹是锦衣捕快,还会怕尸块吗?” 余秀则说道:“夜里黑,我每一步都走得很小心,根本没看见路上有断臂。” 第66章 断臂之意 余秀一语惊醒梦中人,萧麦这才发现,眼盲改变了他的思维习惯,以至于忽略了这么重要的细节。 银辉灿烂,再加火把照明,送亲队伍的视野并不黑暗。 为何走在前面的人,没有发现这条断臂,反而是后面的人发现了? 萧麦眼盲,自然觉得看不见很正常;但正常人肯定会觉得不正常。 “稍待,我去问一下方镖头。” 萧麦找到方镖头时,对方已知晓手下发现断臂一事。 方镖头身为正常人,很正常地问道:“太不正常了。这么明显的一条手臂,放在官道中间,咋就是没人看见?最后还是卡住车轮了才发现。” “没错,是有些怪异。”察觉到异常后,萧麦又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下,“这条断臂,脱离躯干起码有七日之久,却没怎么腐败,甚至连恶臭都没有,本身就很可疑。” “啊?”方镖头感到不解,“萧少侠怎知,脱离躯干有七日了?” “尸僵已经完全缓解,摁压上去发软,死亡没超过七日,不会有这种状况。” 萧麦知道,说得太深,方镖头也听不懂,索性用最简单的语言来解释。 方镖头还是听不懂,但觉得萧麦很专业。 在专业人士面前,他也不想露怯,于是说道:“我怀疑,有人故意把断臂,丢在了路中间。” “是吗?”萧麦也有这个怀疑,只不过,自从疑似遭遇鬼打墙后,他就一直竖起耳朵,关注周围的一切风吹草动,完全没听到,有送亲队伍之外的人声。 那么,丢下断臂的那个人,极有可能是送亲队伍的一员。 可对方丢手臂的原因是什么? 萧麦又问:“请教方镖头,不明人士送来断臂,在江湖上有说头吗?” 方镖头想了想,很快找到了类似的掌故:“几年前,皋陶郡的虎狮镖局两兄弟分家,各自成立了虎威镖局和雄狮镖师。起初安然无事,后来,虎威镖局勾结官府和绿林,一个劲地侵吞雄狮镖局的地盘。” “雄狮镖局一忍再忍,直到忍不下去,就给虎威镖局送了金银。可虎威镖局仍死咬不放,雄狮镖局就送去了一根断臂。” “意思就是,往日看在手足之情的份上,不做计较,可若执迷不悟,就休怪雄狮镖局不顾手足之情。” “自那之后,断臂,就有了斩断手足之情的意义。” 萧麦对这种酷烈的做法,感到十分惊愕:“后来呢?” “后来——”方镖头话锋一转,拍了拍自己的胸脯,“我扬风镖局的总镖头出面调停,让虎威镖局搬离了皋陶郡。” 萧麦略加思索:“没猜错的话,作为礼物的手臂,一定是刚刚斩下,还血淋淋的对吧?” 方镖头竖起大拇指:“萧少侠料事如神。” 萧麦叹了口气,指着断臂说道:“这条断臂,已经砍下来很久了。我们这次遇上的,就不是斩断手足之情。” 方镖头挠挠头:“还有一次,一个很小的武林世家,把嫡长子送到落枫谷修行。不知怎地,那弟子得罪长老,被判处了‘六钉之刑’,也就是用六根‘摧心钉’,钉入那弟子的身体,然后逐出师门。” “饶是如此,那长老犹不解恨,接连派出几波人马追杀不休。那个世家又送礼又道歉,使尽浑身解数,长老还是不肯高抬贵手。” “最后实在没有办法,就送去几条断臂,附上了一封信。” “信上说,本家为了阻止族人报复落枫谷,已经砍断了领头之人的手臂。要是再咄咄逼人,本家就举族与落枫谷玉石俱焚。” “这件事以后,赠送断臂也就有了示弱和威胁之意。” “等等,故事说一半怎么停了?”萧麦被勾起了好奇心,“最后两拨人怎么样了?” 方镖头说道:“长老消停了半年,等到世家掉以轻心,就突然出手把那弟子杀了。其后又过了两年,长老外出时被人埋伏,也丢了性命。” “啊,这长老是头驴吗,这么倔?”萧麦觉得这个故事的结局很恶心。 吐槽之后,萧麦才说:“我们现在连送断臂的是谁都不知道,大概也不是要示弱。” 方镖头也无奈:“除此之外,真不知道,送断臂还有啥意思。” 萧麦说道:“也罢,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先找个箱子,把物证存起来。” 方镖头便吩咐下去,让力夫腾一口空箱子。 力夫跳上马车,解锁开箱。 微弱的月光洒下来,映得箱内一片惨白。 力夫疑惑,他记得这口箱子里面,盛放的是一些布匹。 于是,他小心翼翼地将火把照过去,结果箱子里面的东西,惊得力夫大叫一声,又“扑通”一声从马车上瘫倒下来,重重地摔在地上。 紧接着,力夫慌忙起身,涕泪横流,连滚带爬地冲到萧麦和方镖头跟前,又绕到他们身后。 萧麦嗅到一股骚味,力夫居然被吓得尿裤子了。 “箱……箱……箱……” 人在极度紧张的情况下,舌头的确会打结。 力夫指着马车的方向,结结巴巴,直到最后,也没说出个所以然。 反倒是几个警惕的镖师,先后跳上马车,往箱子里面看过后,瞬间如触电般全都从上面跌落下来。 “头儿!里……里面……全是人的胳膊!” “什么!” 方镖头闻言,心头一凛,他抓住萧麦的衣袖,一起走到马车上,往里面一探头,只见箱子里,装满了白花花的断臂! “完了!” 见状,方镖头双腿一软,多亏萧麦及时扶了一下,才保住了这位大镖师的脸面。 萧麦劝道:“镖头何至于此?” 方镖头的声音,已经带上了哭腔:“咱们是遇见‘恶鬼’了呀!今晚怕是走不出这儿了。” “什么恶鬼,装神弄鬼罢了!” 萧麦招呼两个镖师,搀扶住方镖头,然后自己也跳上马车。 单条断臂的腐臭味并不重,一箱断臂堆叠在一起,那股恶臭就好似当头一拳,好些没把萧麦熏晕过去。 萧麦以袖掩鼻,将手伸入箱中摸索,果然发现了许多断臂。 这些胳膊,有的长,有的短;有的左手,有的右手;有的僵硬(尸僵仍未缓解),有的柔软(尸块已经开始腐烂);有男人的,也有女人的;有出身权贵的,亦有出身贫苦的。 总共有十三条断臂。 第67章 敲骨吸髓 萧麦叫来力夫和镖师,询问关于这口箱子的来历。 “少侠,每口箱子都有编号,里面装了什么,都在账本上记着呢。” 镖师取来账本,上面记着这口箱子里,原本装的是布匹。 可现在,哪里还有布匹? 这会儿,方镖头也缓过来了,他望着箱子里面的断臂,整个一痛心疾首:“镖丢了,牌子砸了,我也完了!” 萧麦上前劝解:“才丢了一箱,扬风镖局家大业大,难道……” 正要说“赔得起”,萧麦突然一个激灵,想到一桩很可怕的事情。 他深深地吸了口气,发现除了发现断臂的箱子外,另外九辆货车,也都被笼罩在浓烈的死气之下。 “等我一下!”萧麦拨马跑回到队伍最前面,把发现了一箱子断臂的事情告诉了余秀。 余秀向后一仰,狠狠地倒吸了一口凉气,紧接着凉气就在他肚子里化为了怨气和怒气:“什么鬼东西,没完了!” 扬风镖局乃江湖中首屈一指的大镖局,做事十分周到,给每辆车都配了专门的押箱保镖,即便晚上睡着时也会轮流值守。 另外,队伍中还有秦、张两家的家丁,雇佣来赶车挑担的力夫。 几波人各为其主,互相监督,想从他们眼皮子底下偷梁换柱,简直难如登天。 当然,只是丢掉一箱货物,算不得什么,可对方用一箱子断臂来调换布匹,这样充满威胁意味的举动,显然不止想要一箱货。 见余秀这副要崩溃的模样,萧麦都有点不想开口了,但又不得不说:“余兄,我希望把箱子都打开验一下。” 余秀这会儿的脑子,已经不太清楚:“什么意思。” “我怀疑其他箱子,也有被调包的……唉,跟你直说吧,我回来这一趟,感觉整个车队,都被一股死气笼罩着。” 余秀以为事态已经够坏了,没想到还可以更坏,他深吸了一口气,才说道:“我还要保护嫂子,麻烦萧少侠代为调查了。” 这时,丫鬟恰好从轿子里下来,麻雀一般跑过来,在二人跟前止步,仰着头问道:“余捕头,萧少侠,停这么久不动,是要就地扎营吗?小姐坐了一天,很是辛苦,想下来走走。” 余秀压低声音:“抱歉,请姑娘回去通禀,队伍里面发生了点意外,可能还要多耽搁一会儿。” 他把丫鬟请回车轿,萧麦也拨马回返,让人一箱一箱地验货。 张家给姑娘准备了整整十车的嫁妆,一通检查下来,发现每辆车上,都有一箱货物都被调换成了断臂。 萧麦让人把所有断臂,包括在路上捡到的那条,统统都摆在路边。 凄冷的月光下,这些泛白的断臂,就好似满地乱爬的蛆虫。 凡是见到这一幕的人,脑子里无不嗡嗡作响,胳膊与肩膀的接连处也隐隐作痛,似乎随时都有可能被人砍下来。 好在萧麦看不到这一幕。 他只发现,这些断臂无论男女,都长着一副匀称流畅的肌肉。 可见凶手并非见人就砍,他是有选择性的,只会挑那种漂亮的胳膊下手。 类似这样的胳膊,不多不少,整整一百条。 “又是一桩滔天大案。” 一百条胳膊,凶手起码杀了五十个人,一旦侦破,就等于说至少有五十个强化点进账。 要是凶手对送亲队伍起了杀心,又会触发救人剧情,奖励更多。 可萧麦这次,完全没有前几次闻战则喜的心态。 因为无论对付王无忧、红袍怪还是死神,萧麦总觉得天塌下来有大个儿顶着。 现在不成了,余秀和方镖头完全靠不住,萧麦只能靠自己。 “我,对付一个,可以在众目睽睽之下,神不知鬼不觉调换十箱货物,砍了至少五十个人的法外狂徒?真的假的!” “不论如何,我需要更多的力量,以及更敏锐的感知。” 萧麦心念一动,给血肉又加了80点强化,给感官加了83点强化,至此,血肉强化580,感官强化583。 系统生效一向是瞬间的,加点完成后,萧麦顿觉周围风声更加清明,连总共有多少只虫子都听得出来。 身体也增加了更多的力量,好似一拳就能打死一头牛。 但他明白,这只是幻想,真正的内家高手,战斗时,各项身体素质,会轻松强化到自己根本难以企及的地步。 唯一可能助自己翻盘的,就是戾火。 萧麦祭出戾火。这朵六瓣红花,据说能摧毁人的心智,将人活生生地变成魔。 但当萧麦望着这朵花时,心中得到的则是勇气和宁静。 “如今没有多余的点数,来培育戾火了。怎么办?” 萧麦忽然想到,余秀曾提过,食人血肉可滋养戾火,但前提是饱经折磨,被负面情绪充盈内心之人的血肉。 “糟了!凶手又是置放断臂,又是调包货箱,再加上缘由不明的鬼打墙,难道是为了给我们制造极端的恐惧,然后敲骨吸髓,吃干抹净?” 思虑至此,萧麦倒吸一口凉气,心脏也不由得砰砰直跳。 他顾不得收拾地上的残肢,立即向送亲队伍下令:“舍弃一切辎重,全速前进!” 可此举招致了方镖头的反对,他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 “少侠跟捕头可以只保人,镖局不行啊!人和货都要保,丢了货物,不但要赔钱,镖局的名声也毁了。” 萧麦苦口婆心地劝道:“钱没了可以再挣,面子没了可以再补,命没了就真的什么都没了!” “求求少侠,我给你跪下了!”方镖头抓住萧麦的衣袖,作势就要下跪,“你足智多谋,把幕后搞鬼之人揪出来,我宁可跟他死战,也不能丢镖啊!” “哎哟!”萧麦赶忙拉住方镖头,可不敢让他跪,“行行行,我尽量!” 劝住方镖头后,萧麦又跑回到余秀跟前,提到自己的判断:“方镖头舍命不舍财,我实在劝不动他。” 余秀闻言,亦左右为难。 有个众所周知的典故,财主不小心掉进水里,一个小伙见义勇为把他救上岸,结果财主扭头就把小伙告上官府,理由是小伙救人时扯坏了他的衣裳,要求赔偿。 如今身处险境,舍弃辎重,轻装简行,无疑是正确的,可回去之后怎么交代? “我去问一下嫂子。” 张小姐在车轿里,听到余秀的汇报,立即说道:“秦郎在京城的营生,缺了钱可该如何维系?叔叔也莫要惊慌,歹人既然并未现身,就继续往前走;若是现身,就结营御敌;敌不过,再舍弃辎重撤退不迟。” 这番话,萧麦远远地也听得清楚,心中不由感佩,秦掌旗倒是娶了个奇女子,不但慈悲为怀,还遇事冷静。 余秀则是吃了颗定心丸,告退后就找到萧麦。 萧麦示意他不必多说:“明白,快走。” 送亲队伍继续前进,官道上又响起了连绵不绝的车轮声、马蹄声、脚步声。 萧麦仗着红鬃马有无限体力,就队前队后不停地跑,警戒随时可能出现的敌人。 可他不知道的是,原本晴朗的夜空,莫名飘来一片乌云,遮挡住了那轮皓月。 黑夜,瞬间变得伸手不见五指。 第68章 打草惊蛇 “呜——”“呜——” 往来不休的风声,起初仅有偶尔几声像鬼哭。 不知不觉,正常的风声愈发罕闻,鬼哭之声则不绝于耳。 那声音,就好似十几个披麻戴孝的孝女,在深夜的灵堂中,围着绿油油的鬼火,扯着嗓子发出的嚎哭。 “呜——”“呜——” 众人身处这广阔孤寂的天地间,闻听着一声接一声的鬼哭,心中无不被勾起了最原始的恐惧——对黑暗的恐惧,对死亡的恐惧。 萧麦意识到氛围不对,这种草木皆兵的恐慌,对凶手而言,无疑是最为诱人的食物。 只有冷静,才能拖慢凶手的节奏,为己方争取更多的时间。 “嗖——” 草丛中突然穿过一道强劲的怪风,惊得萧麦汗毛倒竖,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什么东西?” “窸窸窣窣——” 又一道怪风,从相反方向袭来,拨动着草丛发出怪异的声音。 “草丛里有东西!” 萧麦听不出草丛里是什么,只知道对方速度很快,而且不像人,像是某种爬行的野兽。 若对自己发动突然袭击,红鬃马将来不及起步。 他也没有很好的应对之策,只能拨马稍稍远离路边,同时双手握紧飞蝗石,准备听到东西出来,就予以迎头痛击。 “嗖——”“嗖——”“嗖嗖——” 穿梭之声越来越密集,不止萧麦这边,另一边的草丛也传来了相同的声音。 数量亦从一只、两只,增加到萧麦也不知有多少只。 这些鬼玩意,仿佛牵动着众人的心弦,每发出一次怪声,就会把人吓得心里一揪。 镖师们害怕突然遭袭,纷纷亮出兵刃,指向纷乱不已的草丛,无形中放慢了速度。 方镖头见行进速度变慢,知道越拖延越危险,便呼唤众人:“别疑神疑鬼的,快走,快走!” 凄冷寂静的夜里,忽然冒出这么一声响彻云霄的呐喊,众人心头为之一振,但相应的,也些微驱散了怪生带来的恐惧。 萧麦眼前一亮,暗道:“对啊,走夜路时,扯着嗓子大声喊,可以驱散恐惧。” 于是,萧麦就找到方镖头,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方镖头听后一拍脑门:“不小心失了方寸,把这个给忘了。” 他连忙吩咐下去,整个镖队准备一起喊口号,然后,由方镖头领头,喊出了扬风镖局的壮胆打油诗: “一身正气走路稳! 胆大包天心不寒! 黑夜虽长终有尽! 黎明到来满天光!” 一道接一道的声浪响彻荒野,草丛中的怪声亦是穿梭不息。 两道声响仿若角力,一个拼命点燃勇气之火,一个竭力扑灭这团火焰。 很快,这场较量就决出了优胜方。 原来,唱歌壮胆,适用于疑神疑鬼之时;镖队面临的是实实在在的风险,嚎地声音越大,越是衬托得自己外强中干。 不消片刻,一个生性鲁莽的镖师,再也承受不住内心的压力。 他提着鬼头刀,朝着身前的空气,“呼”“呼”挥出两下:“龟儿子,吓唬你爷爷是吧!我倒要看看,你究竟是个什么龟鳖东西!” 吼罢,就一头扎向草丛。 “别啊!”周围正唱歌的同伴,见他忽然发狂,便伸手去拽,结果没拽住,还是让镖师冲了进去。 官道两边的草丛,足有一人多高,他刚冲进去就不见了身影。 同伴还想追进去,这次被另一个同伴拦住了。 很快,荒草开始激烈抖动,似乎是那莽撞镖师,正在与什么东西缠斗,并发出了求救声:“鬼!是鬼!救,救我!” “啊——” 镖师发出惨叫。 “咯吱咔嚓——” 草幕之下,发出血肉分离,骨骼破碎之声。 “嗖——” 草丛一阵疯狂抖动,镖师就被瞬间拖到了十几米开外。 那恐怖的呼救声,愈发令人肝胆俱裂 “鬼!有鬼!鬼手,鬼手!救救我,谁来救救我!” 然而,听到呼救声的众人,不但没有上前营救,反而个个向后撤身,有些甚至倚靠在车栏上,才让自己没有瘫倒在地。 萧麦虽没有撤身,但也僵在原地,不知该如何是好。 就凭丛中怪物的移动速度,便不是萧麦能与之抗衡的,冲进去大概率九死一生。 “叮!” 视野中突然出现两行红字。 “见死不救。检测到宿主行为有悖游侠操守,警告一次。” “三次警告前不纠正,将随机清零一项词条;所有词条清零后,抹杀。” 萧麦看到这行字,心中不由一凛! 他知道违背侠客操守会受惩罚,但没想到惩罚居然如此严厉。 再说,这则警告是否有些不公平? “给我一个申诉的机会,我不是见死不救,是救不了!” 30秒后。 “见死不救。检测到宿主行为有悖游侠操守,警告两次。” “三次警告前不纠正,将随机清零一项词条;所有词条清零后,抹杀。” 系统不是做错一件事就警告一次,而是做错事后,就会一直警告。 距离下次警告,只剩30秒的时间。 是冒着生命危险,冲入草丛救人? 还是以清零一项词条为代价,继续观望局势? 亦或者,直接切换身份,逃避系统惩罚? “混蛋,我跟你拼了!” 冲入草丛救人,已是九死一生,一旦某个高数值词条被清零,战斗只会更艰难;若切换身份,万一风向不对,没有红鬃马的保护,跑都跑不了。 唯一的选择就是硬拼! “其实,此亦我心之所向,救人!” 红鬃马与萧麦心意相通,一尥蹶子,就冲入了草丛。 “哇!” 萧麦这一举动,好似划破黑夜的一道光。 在所有人都被吓得退避三舍,对朝夕相处的弟兄见死不救时,萧麦这个陌生人反而冲锋在前。 一瞬间,见到这幕的众人,心里面都蹦出来一个字:侠。 萧麦冲入草丛,听得四周尽是窸窸窣窣之声,像是有无数野兽在奔走。 可擒住镖师的就一个。 他纵马追上镖师,忽听到一声震耳欲聋的尖叫,与一道骨骼断裂声,惊得萧麦抬手一记飞蝗石打过去。 “嗖——” 那东西立即丢下镖师,潜入草丛。 “跑了?” 这有点出乎萧麦意料,本以为是殊死一战,没想到敌人会主动退避。 “难道是因我心中,尚未积攒到足够的负面情绪?” 不论如何,萧麦没有迟疑,凭借高超的马术,在红鬃马冲到镖师身边后,侧身一把将他提了起来。 紧接着,两人一马冲出草丛。 第69章 血肉盛宴 “好!” 见同伴被救出,众人欢欣鼓舞,心头被积压的阴云,也稍稍被驱散一些。 这世道自称“侠客”的人过江之鲫,可多数都是蝇营狗苟,吹牛拍马,妄图虚名之人。 今日有幸邂逅真正的侠客,怎能不令人心生振奋? 至少,在自己危难之际,也会有人挺身而出。 萧麦把人轻放在地上,然后大声呼喊:“大夫,救人!” 孰料,大夫还没回应,系统先跳了出来。 “完成扶危剧情。基础奖励:强化点+3;随机奖励:武技+1。” 本以为九死一生,没想到全身而退,还收到一份意外之喜。 “全部强化感官与戾火。” 感官强化从583升到586,基本显不出效果;戾火升到3后,识海中的六瓣红花,又生出了一瓣。 “大敌当前,戾火,你倒是给点力啊!” 危急关头,萧麦只能先强化自己最厉害的词条,以图度过难关。 都说戾火能给持有者带来逆天神通,可萧麦实在察觉不到,戾火为自己带来了什么强化。 “大概是点数太低,还得继续赚点数。” 另一边,见萧麦救下了自己的同伴,众人都不由自主地向萧麦靠近,以图一份心安。 大夫好不容易,才钻出人群,为受伤的镖师验伤。 很快,他摇了摇头:“全身骨头都被扭断了,断裂的肋骨,也插进了肺叶。大罗神仙,也救不得了。” “肺叶?” 萧麦这才知道,为何镖师获救之后,便一声不吭。 原来是肺叶被捅穿,无法呼吸,自然也就不能再出声了。 大口大口的鲜血,从气管中涌入口腔,流了满满一地,镖师也很快失去了最后一丝气息。 萧麦愣在原地,思忖像扭麻花一样,扭断人全身的骨头,究竟需要多大的力气? 这时,方镖头出声,打断了萧麦的思路。 “都傻愣着干嘛,还不快走?等着被抓进草丛,像他一样变成肉丸子!” 众人回过神来,赶忙七手八脚,将已死去的镖师,用破布抱起来放在车上。 队伍得以继续前进,多数人的心态已经临近崩溃。 至今没有四散而逃,只是被黑夜中未知的恐怖,骇得完全不敢落单。 得知萧麦冲入过草丛,方镖头便询问,里面穿梭不停的怪物,究竟是什么? 萧麦回答道:“没看见。” 是真的没看见。 先前遇到的敌人,都会在萧麦视野中化作红光,这次却没有红光。 加之怪物所发出的声音,都十分临近地面,穿梭速度很快,却没有四肢着地声。 这两个迹象加起来,让萧麦产生怀疑:“敌人,究竟是不是人?” “停!” 队伍最前方,忽然传来了余秀的声音。 “怎么又停了?” 众镖头一边埋怨,一边都把后背紧贴在马车上,尽可能地防备两侧的草丛。 萧麦则骑马来到队前,询问余秀发生何事。 今晚,他骑着红鬃马,队前队后跑来跑去,跟个不得停歇的陀螺一般。 余秀紧皱眉头:“少侠,你没看见吗?” 萧麦疑惑:“我看见什么?” 余秀这才想起萧麦是盲人:“哦,不好意思,我给你描述一下吧,前面路上,摆着许多惨白的手臂。” 萧麦使劲嗅了嗅,果然发现了从前面飘来的腐臭味:“总共有几条?” “六条,越往前越多。”余秀的声音,已经冷到了极点,“干脆后队变前队,撤吧。” “有道理。”萧麦也赞成。 “我去跟嫂子请示。” 张小姐坐在车轿里面,不知外面发生了什么,自然也会担忧和害怕。 余秀事事禀报,联系不断,让她对状况了如指掌——至少是自以为了如指掌,能让张小姐感到极大的安心。 实际上,张小姐根本不会反驳余秀的建议:“就按叔叔说的,往后走吧。” 得知余秀要带队调头,起初大家还很兴奋,以为能够逃出这个绝境之地,谁知没走出多远,方镖头就拦住了队伍。 “前面,也净是人手!” 微弱的火光下,几条青灰色的断臂,七零八落地躺在地上,乍一看还以为是超大号的蛆虫。 当萧麦听闻此事,顿感天灵盖下面嗡嗡作响。 “什么时候摆上去的?几步路而已,我怎么一点声音都没听见?” 眼下的局势是,前后都有断臂堵路,左右还有怪物穿梭不止。 送亲队伍,已被四面合围。 这下子,连红鬃马都不一定能杀出重围了。 方镖头已经完全心寒,他失魂落魄地跑来跟萧麦商议,可没说两句,就冒出来一句:“萧少侠,我们是不是死定了?” “捕头别这样,凶手在吓唬我们,他就是想要大家害怕!”萧麦鼓励对方,“振作一下,你可是扬风镖局的大镖头,是大家伙儿中武功最高的一位,你得支棱啊!” “支棱——”方镖头苦笑,他现在“支”不起来,“棱”倒是挺“冷”的。 萧麦一看方镖头的反应,就知道坏了,这位是指望不上了。 至于余秀,状态也很丧气。 其实,江湖中排得上号的武林高手,基本上都有头有脸,家大业大,想见一面都难如登天。 连戾火教的杀人狂,也往往更钟情于虐杀普通人,不会轻易跟武者对决。 因为武者往往有师承,有同门,有关系,杀死一个,招惹一群,谁知道他背后有没有站着一位惹不起的老祖? 余秀长这么大,见过不少厉害人物,但他们不是亲友同门,就是捕门高层。 除此之外的高手,都是由指挥或者掌旗带队,才有幸得见几面。 这次遇见喜欢砍人手臂的强者,境界高出自己这么多,余秀自然会感到崩溃。 平日想见都见不到的人,今晚不但见了面,还成了死敌! 其实,余秀不知道的是,这回仍有捕门的高手在场,只是他见不到了。 在距离官道不远处的一座低矮山丘上,七零八落地分布着一堆人类残躯。 从锦衣碎片上,可以判断出,这群人隶属捕门麾下,是余秀的同事。 其中一具残躯,还佩戴着一枚属于掌旗的令牌,等级为“丙下”。 凌铳将萧麦感染戾火一事上报后,捕门立即做出反应,派遣了玄黓队掌旗苏谅前来抓捕。 苏谅在半路设下埋伏,没想到,先等来了一位魔君,此时已全军覆没,化作了血肉盛宴。 第70章 蓄势待发 萧麦对此事浑然不觉,出于礼貌,他轻声安慰了余秀几句。 然而,就在这时,草丛中的异响愈发逼近,路旁的草丛剧烈颤抖,仿佛随时都会有猛兽破笼而出。 “完了!” 萧麦预感到大事不妙。 四面被围,莫说红鬃马都逃不出去,即便能逃,也会背上见死不救的惩罚。 可继续撑下去,以自己目前的实力,根本是死路一条。 “剧情,我需要奖励剧情!我需要点数来强化自己。” 生死存亡关头,萧麦的脑筋,又开始急速运转,很快摩擦出一道灵光。 这条计策,若能成功,或许就能解决眼下危局;若是失败,十死无生。 萧麦没有选择,只能为了那一线生机搏命。 他纵马来到张小姐的车轿前,余秀见状立即拦住他:“你要干嘛?” “来不及解释了!小姐,我需要钱。” 余秀一听急了:“你现在要钱?” 萧麦义正词严:“此时不要,更待何时。” “呵呵。”余秀冷笑一声,“没想到少侠这么爱钱。” 萧麦懒得跟他解释:“钱可是个好东西。” 这时,车轿里给出怯生生的回应:“多少?” “多多益善。” “五千两可好?” 萧麦以为最多讨得一千两就不错了,没想到张小姐开口就是五千两。 “可,要现银。” 十车嫁妆当中,有一车专门用于装银钱,打开箱子,火光映出了金灿灿的银子。 不多不少,正好有五千两。 萧麦深吸一口气,以平复惴惴不安的心绪:“生死成败,在此一举。干!” 系统界面弹出,身份被切换为豪侠。 “嘶——” 一声马鸣,红鬃马从身边离开,轻踏四蹄,越跑越快,越跑越快,很快就没入了道路尽头的黑暗中。 众人见状,纷纷过来提醒:“萧少侠,你的坐骑跑了。” 萧麦心道:“这么惹眼的坐骑,不知能否引起凶手的兴趣,希望可以帮忙拖延一点时间!” 嘴上告诉众镖师:“我故意的!赶走坐骑,与大家共存亡!” 接着,萧麦跳上钱箱,抓起几锭白银高高举起:“兄弟们,小姐已经答应,出银子,犒赏三军!只要活下来,就能荣华富贵!” “来,拿钱!” 余秀这才知道,萧麦竟是要施展“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的策略。 可眼下这个策略行得通吗? 果然,众人都忙着防备草丛中的危险,应者寥寥。 一来,眼下生死难料,有钱怕是也没命花;二来,自己是镖师,保不住镖,死了也活该,怎么能拿雇主的钱呢? 萧麦一揣度,也明白了大家的心思,于是又喊道:“张小姐已答应,把银钱都赏我了,弟兄们尽管来拿!” 先解决大家的后顾之忧,又说道:“放心!前两日屠灭河西村的死神,不也被我弄死了吗?我向大家保证,今日不会折在这儿!快来拿钱!” …… “娘的!上黄泉路,也不能做穷死鬼,就当奈何桥上的买路钱了!” 魏春在扬风镖局地位不高,但最为配合,率先冲到马车下面,伸手问萧麦要银两。 一锭银子是十两,萧麦一块银锭一块银锭地给,一直给到二百两,系统终于出现提示。 “首次触发毁家纾难剧情。现已犒劳:1人。” 见到提示,萧麦顿感精神大振:“果然,豪侠花钱就能变强!” 他事前最大的疑虑也不存在了,那就是给镖师发钱,究竟会怎么计算奖励? 要是按一整个事件来计算,那完蛋了,差不多3点奖励,今晚必死无疑;好在是按人头计算,赏赐一人,就计算1人的分数。 “唯一的疑问,是该剧情,为何名叫毁家纾难,而不是犒赏三军?” 眼下也来不及思考太多,萧麦先是给二十二个镖师(包括趟子手)发钱,每人二百两,然后给力夫、车夫们发钱,每人二十两。 前者是后者的十倍,但没人有怨言,因为真上场拼命的只有镖师,他们要是败了,力夫、车夫也得跟着死。 当然,萧麦甚至没指望让镖师上场,他只是为了完成任务。 每发一笔银子,萧麦都要在心里思考:“苍天保佑,苍天保佑,一定要多奖励些武技点!” 很快,五千两银子犒赏完成。 “现已犒劳:52人。” “毁家纾难完成,基础奖励:强化点+52;随机奖励:强化点+5,武技+7,经验值+400。” “耶!”萧麦惊喜不已,“就我这倒霉催的运气,武技点比强化点多就算成功!” 57的强化点,加给谁都无所谓,萧麦直接加给了血肉,达到637,力量得到了些微的提升。 7点武技则全部加给戾火。 刹那间,在萧麦的识海中,那枚七瓣红花,花心处凝结一道金光,从里面伸出了跟蝴蝶触手一般的花蕊,一根接一根。 最后,当七根花蕊,全部长出来时,整朵红花就绽放出了耀眼的赤金光芒。 “成熟了,七瓣七蕊花!” 直觉告诉萧麦,五瓣红花,成长为七瓣七蕊花后,就意味这朵花已经是完全体。 “来吧,赋予我克敌制胜的力量!” 作为对意念的回应,七瓣七蕊花,归入萧麦体内,向着丹田的位置下沉。 可当它沉入丹田后,却无法扎根。 “扎根,扎根啊,怎么不扎根?” 萧麦的好心情,顿时又变作了心急如焚。 植物扎不了根,说明土地贫瘠;七瓣七蕊花无法扎根,是因为萧麦还没修炼出武学意义上的丹田。 其实,若有名师指导,萧麦这会儿早就凝炼丹田了。 因为在他的词条库中,有这么一门武功:《筑基要诀》。 这其实是一门内功心法,比薛义传授的吐纳术,高出一整个大境界。 别人先练吐纳术,再练筑基要诀,是很正常的流程;可萧麦分明不用走正常路。 他要是早些把点数加给筑基要诀,就能跳过炼气境,直入“筑基境”,筑基境圆满就能凝结丹田,步入所谓的“结丹境”。 不错,武学界之中,也有“结丹”的说法,但与修道者的“结丹”同词不同意,前者结的是丹田,后者结的是金丹。 萧麦不清楚,无法扎根丹田,对戾火的影响有多大。 但他分明感觉到,蕴藏于七瓣七蕊花中的力量,已经蓄势待发。 第71章 屠戮开始 “都说,戾火与武道之光,能照亮武者的修行方向,我的方向又在哪儿?” 另一边,所谓财帛动人心,众镖师怀揣着大笔银子,心态较之先前急剧改变。 明明这会儿又起了大风,天气变得更加诡异恐怖,大家却没有之前那么恐惧了。 直到,一条青灰色的胳膊,突然自草丛伸出,抓住了离路边最近的一名镖师的腿。 “啊!” 那镖师在连声惨叫中,被拽入草丛,拖行着在草丛下来回飞梭,并不时发出骨骼破碎之声。 紧接着又有第二个镖师,也被如法炮制,拖入草丛。 那撕心裂肺的喊叫,瞬间击碎了由财货所构筑的虚妄信心。 众人再度乱成一团,陷入极度的恐慌之中。 车轿内的张小姐听到哭喊,便询问余秀:“外面怎么了?” 余秀向车轿靠近两步:“歹人发动袭击了!” “呃!”张小姐发出一声惊呼,立即跟丫鬟抱作一团,接着又问,“能对付吗?” 余秀张开嘴,却发现说不出话来。 见他哑口无言,张小姐也就明白了,她深吸一口气,让自己冷静下来,立即说道:“丢下一切辎重,快走!” “好,我这就去办!”余秀赶忙去吩咐众人舍弃辎重,全部聚拢到小姐所在的车轿周围。 张小姐则与丫鬟相拥,口中发出了遏制不住的哭腔:“我与秦郎分别十二年了,十二年前中断的婚礼,今生可再续上前缘?” 送亲队伍轻装简行,小姐丫鬟、奶娘大夫的两驾马车,被围在正中间;力夫、车夫、趟子手紧靠马车,做人肉盾牌;众镖师则身处最外围,高举兵器,摆出了一个刺猬阵。 夜风也越来越大,吹得草浪倾伏,乱石飞天,连残肢断臂都开始满地轱辘。 队伍迎着狂风往前走,断臂很快就滚到了众人脚下。 起初,余秀只见到了六根断臂,其实远不止六根。 无数的断臂滚过来,像极了有生命的,满地乱爬的蛆虫。 所有人都不敢碰,尽量躲着,可断臂很快就铺满了脚下的路,无处下脚,就只能踩上去,结果发出的爆裂声和恶臭味,更像蛆虫。 萧麦这会儿失去了坐骑,只能步行。 他眼睛看不见,却能感受到,狂风推着无数的断臂,从他的脚边滚过,并不时撞在他的小腿上。 那感觉,就好像硕大的蛆虫,在自己的腿上爬来爬去。 恐怖之外,又多了十分的恶心。 由于各种极端情绪,都会害眼病复发,所以萧麦一直在有意识地锤炼自己的心性。 这会儿正好派上用场,为他保存了几分理智。 其他镖师就惨了。 有镖师忍不住,拿起火把映照脚下,然后直接精神崩溃,因为他分明看到,断臂以手为足,满地乱爬! “这些断臂是活物!” 与此同时,断臂亦发觉了他因崩溃而散发出的绝望气息。 刹那间,犹如猛虎寻得了致胜之机,立即朝他群起而攻之。 无数断臂如蛇一般把他扑倒在地,肆意拉扯。 见到同伴的诡异经历,恐慌立即似涟漪般蔓延开来,刺猬阵也就此土崩瓦解。 断臂自然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纷纷发动攻势,似上百条狂蟒出笼,缠住目标就拖往草丛。 一时间,整个队伍都是凄厉的惨叫声。 余秀惊得下马,再跳上马车,用身体堵住轿门。 其他人则竭力攀附车架,想要将身体固定在上面,可那断臂力大无穷,拽得马车左摇右晃,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 小姐、丫鬟何曾遇到这种场面?被吓得花容失色,只能紧紧地拥抱彼此,口中不由自主地发出凄厉的尖叫。 嗅到绝望气息后,几条断臂就像蛇一般,猛地弹跃而起,有的撞在窗框上,落下来,抓住某人的肩膀,然后勾住他的脖子,将他拖入草丛;有的则冲入窗户,抓住小姐和丫鬟,把两个大活人,在轿厢里面如玩具一般翻来滚去。 余秀听到动静,掀开轿帘往里一看,下意识伸手救人,却又想起男女授受不亲,于是干脆僵在了原处。 “少侠,救我!” 此起彼伏的惨叫声中,萧麦听到了对自己的呼唤。 “魏春?” “扑——”“啊!” 魏春身上已遍布断臂,所紧握的车栏突然断裂,旋即整个人都被拖向草丛。 萧麦见状,一把赶在他被拖走前,抓住了魏春的胳膊,然后另一只手抓住了车轮。 六百多的血肉强化,数倍于常人的身体素质,照理说是天生的拔河圣手。 可惜,萧麦没有师承,连最基础的千斤坠都没练过,下盘极为不稳,只能借助马车的重量,把自己固定在原地。 然而,马车自己都左摇右晃,更别提给萧麦助力。 才几秒钟的工夫,车轴忽然断裂,“咚”的一声,车轿侧翻在地。 萧麦登时就连着魏春,一同被拖入了草丛中。 另一边,马车侧翻,余秀就被甩了出去,没了他的阻止,小姐和丫鬟立即就被断臂从里面拖了出来。 “啊——”“啊——”“救命!” 这下子,余秀再顾不上男女大防,冲上前,抓住了张小姐的腿,再施展千斤坠功夫,死死地钉在了原地。 丫鬟无人看护,慌乱中抓住小姐的手:“小姐,救我!” 然二女皆无气力,很快就被断臂分开,被拖进草丛的那刻,丫鬟眸中尽是绝望之色。 正常人被拖入草丛,由于什么都看不见,自然会方寸大乱,被敌人轻易收割人头。 但萧麦不同,他本来就看不见,被拖进去后,依旧保持着足够的冷静,透过耳鼻来判断周围的情况。 此时,草丛中已是血腥气弥漫,甚至被拖行时,都会沾到许多许多血。 显然,有人正在草丛中进行大屠杀,可他究竟在哪儿? 草叶声、虫鸣声、哭喊声、滑行声,都在干扰萧麦的判断,他只能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警戒周围的异常状况。 尽管他现在还被魏春拽着,一起在草丛中滑行。 “扑哧——” “啊——” 说时迟那时快,一道与先前不同的声音,突然激射而来,紧接着,萧麦只觉手上一松,魏春在惨叫声中被拖走。 留在萧麦手中的,只剩两条断臂。 他抓着一条,一条抓着他。 第72章 百臂魔君 “呕——” 萧麦差点当场吐出来,一个大活人,就在他眼前被活生生肢解了! 饶是萧麦心坚如铁,横遭此祸也不免心神震荡! 强烈的负面情绪汹涌而来,令双眸开始隐隐作痛。 个别断臂嗅到绝望之气,也纷纷飞扑过来,抓住萧麦的身体,指头深深地抠进肉里,疼得萧麦龇牙咧嘴。 越疼,心态越崩;越崩,断臂的进攻就越狠,如此恶性循环。 人心,是最不可控的。 陷入绝境时的压力,活人惨死面前的恐怖,诱发的负面情绪,不是嚎两嗓子“要冷静”,就真能冷静下来的。 保持冷静要真那么容易,国际体育赛事上,为何遍地都是心态崩溃的选手? 最多也就是装冷静,骗得了别人骗不了自己,骗得了自己也骗不过对手。 这会儿,一条断臂已经勒住了萧麦的脖子,最多再过十几秒就要交代在这儿。 “翻盘,必须想办法翻盘!不改变当前逆境,心态就稳不下来!” 萧麦拼命思考,自己还有啥压箱底的招数没使出来。 “对了!” “豪气干云,开!” 萧麦不知为何要开豪气干云,因为它只是个搜宝技能,可眼下实在黔驴技穷,开也就开了。 谁知,就这么一开,远方忽然显出一道红色的人形光影。 “什么?” 豪气干云所寻得的宝物,通常散发金光,见到红色光影还是第一次。 而在游侠状态下,红色光影往往是危险的代名词。 “我明白了!识破奸人位置,搁游侠身上是被动技能,搁豪侠身上则是主动技能!” “但我上次,为何没探测到沈红梅?是超出探测范围,还是探测时,沈红梅尚未表现出恶意?” 来不及分析太多,确认敌人所在,就不用再被动挨打,萧麦信心大增,驱散了胸中的雾霾。 束缚脖颈的断臂旋即放松,萧麦趁机挣脱,然后拼尽全身气力,朝着红光的方向狂奔而去。 一口气冲出五十多米,完全超出了火光的映照范围,进入一片黑暗当中。 萧麦完全不受影响,见距离差不多了,就把手伸进腰袋中:“吃我飞蝗石!” 一时间,飞蝗石若天女散花,封住了敌人的闪身之路。 凭萧麦此时的气力,可以轻松把飞蝗石打入夯土墙中,威力跟大弹弓比都不相上下。 被弹弓打死的概率很低,但绝对不是零。 敌人没有闪躲,也没用血肉之躯硬扛,而是挥动衣袖,直接把六枚飞蝗石全部扫飞。 “完蛋!” 萧麦顿感不妙,他完全做不到,格挡自己射出的飞蝗石,敌人却轻松做到。 这证明,对方的实力,可能高出自己一个,甚至两个大境界。 “这怎么打,我又没帮手!” 打不了,也得打! 无论手上有什么牌,都要竭尽全力地打出去! 萧麦放慢脚步,一点一点地逼近敌人,同时不断激射飞蝗石。 不知不觉间,飞蝗石见底,只剩下最后一颗,然而自始至终,敌人都站在原地,面对飞蝗石也只是随手拨开。 这般压迫感,简直像一座大山,压得萧麦喘不过气来。 “飞蝗石都打不过,玄黄印就更打不过了!” “怎么办?” “对了,飞蝗石是暗器,拿来正面对敌,倒显得我愚蠢了,得想个办法——偷袭!” 萧麦打定主意,见敌人没有立即来攻,便决定与他先唠上两句,再伺机动手。 “晚辈名唤萧麦,一介游侠,承蒙张家小姐之恩,自愿随行保护。” “不知前辈尊姓大名,与我等有何仇怨?竟至于要赶尽杀绝。” 听完萧麦的话,敌人只是淡然一笑。 紧接着,萧麦视野中的红光,突然朝他飞了过来。 萧麦反应不及,被红光撞到胸口,然后红光顶着他,一口气飞出三十多米。 最后,当红光止步时,萧麦还在惯性的作用下,又飞出十多米,才跌落在地,并继续翻滚,直到撞在侧翻的马车上才停下来。 多亏六百多的血肉强化,让他变得皮糙肉厚,否则光这一下,就得摔个吐血身亡。 萧麦还没来得及喘口气,两旁便各有一条断臂,抓住萧麦的肩膀,把他拖回到红影跟前。 “居然不知道本座的名号,该死。” 红影说出的每个字,都冷得跟冰刺一般。 萧麦极力压制心中的恐惧,问道:“阁下说出来,晚辈自然知晓!” “也好。”红影没有隐藏家门,而是直接自报名号,“本座尊号,百臂魔君。” “魔君?”萧麦心道,眼下这人口气不小,不知跟戾火圣女沈红梅相比,究竟谁强谁弱。 为了拖延时间,寻找战机,萧麦仍继续示弱:“敢问我等之中,何人得罪了魔君?” “呵,就凭你们,想得罪本座,配吗?”魔君口吻中,净含轻蔑之意。 萧麦问道:“既然无冤无仇,又何必下此毒手?” 百臂魔君,立时发出阴惨的笑声:“对有冤仇之人下手,那叫报仇;对无冤无仇之人下手,才叫享受。” 一边笑,魔君一边转过身去,悠游自在地把手背在了身后。 “好机会!” 萧麦心想,这下看你怎么拂袖,于是立即把手伸向口袋,捏住了飞蝗石。 然而,下一刻,他的胳膊就动弹不得了。 “怎么回事,我在害怕吗?” 萧麦当然害怕,但自忖还没怕到不敢动的地步。 那就只剩下一个原因:“自己被百臂魔君控制了。” 这个混蛋!萧麦心想,难怪这家伙这么放松,原来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内。 此刻,百臂魔君幽幽地说道:“纵横江湖二十载,如你这般胆大的不多见。好在,全是一吓就死的也无聊,那就陪你稍稍多玩一会儿。” “咔嚓——” 百臂魔君话音未落,萧麦捏住飞蝗石的手,腕部忽然不受控制地翻转360°,疼得萧麦当即惨叫出声,发了一身冷汗。 飞蝗石也因之掉落在地,萧麦失去了最后的武器。 第73章 红梅乍现 整个过程,百臂魔君一直信步闲庭,跟萧麦保持着距离。 萧麦完全想不通,他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自己完全没感觉到,有外力强迫自己,纯粹是自己的手,在不受控制地翻转,仿佛这具身体有另一个人在操控。 另一边,百臂魔君则继续絮叨:“本座天生双臂残小,异于常人,最羡慕别人拥有修长健壮的臂膀。可越是如此,就越令本座失望。” “本座天生根骨强健,经脉深厚,是百年不遇的练武奇才,为何偏偏双臂不如人?” “咔嚓——” 萧麦的双臂应声向后翻转360°,拧得跟麻花一样,疼得他险些直接昏死过去。 可一股奇异的力量,支撑着萧麦的身体,让他坐在地上动弹不得。 接着,已经拧成麻花的双臂,又缓缓上抬,从后面抱住了萧麦的头。 这种诡异的动作,带来一浪接一浪的剧痛,堪比凌迟,饶是经历过双目失明、腹部被刺、手臂被砍的萧麦,也完全承受不住,一下一下地翻白眼。 什么思考,什么翻盘,什么计划,统统都顾不上,现在的他,除了痛,识海中一片空白。 百臂魔君转过身来,望着萧麦扭曲的面庞,心满意足地说道:“没人能承受痛苦,没人不畏惧死亡。” “疼吧,怕吧,变成我想要的,盛宴。” …… 魔君一边说,一边操纵萧麦的双手,扣住他的头颅,往右边扭了80°,然后慢慢地,一度一度地加码。 81°、82°……85°……90°……100°! 脖颈错位之声,咔咔而来,好似死神的脚步,无常的催命符。 萧麦意识到,只差最后1°,颈骨就要扭断! “嘻嘻嘻……” 凄冷、残酷、绝望的屠戮场中,竟在萧麦死亡前的最后一刻,传来了少女的吟笑声。 试问什么样的人,能在这种情境下,还笑得出来? “她是……” 萧麦一辈子都忘不了这个笑声,那种刻入骨髓的恐惧,硬生生让他在将死之际,口中还蹦出了一个名字—— “沈红梅。” 百臂魔君循声望去,只见火光当中,款款走出了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女。 她此刻身着一袭白衣,上面缀饰着红色的条纹和梅花状的图案,走路姿势袅袅婷婷,仿佛每一次落脚,都能让地上长出莲花。 美中不足的是——实在是太丑了! 黝黑的皮肤,崎岖的脸型,满脸的雀斑,干瘪的身材,再搭配自以为很美的神态和气质,以及说东施效颦都是侮辱东施的“勾人”眉眼。 百臂魔君见到来者,第一想法是呕吐,第二想法是把对方打一顿,第三想法还是算了。 从沈红梅的气场中,他察觉到了与自己势均力敌的戾火之气。 眼前的少女,是自己的同类。 不知是出于警惕还是礼貌,百臂魔君松开萧麦,先把他丢到了一旁。 萧麦趁机松了口气,但两条胳膊脱臼,仍然动不了。 然而再怎么难受,萧麦此刻都是幸福的,他万没想到,自己最害怕的人,竟然在生死存亡之际,成为了自己的救命恩人。 “沈红梅和魔君,都想取我性命,那就狗咬狗吧,最好咬个两败俱伤!” “哈哈——” 萧麦已经幻想起,双方惊天地泣鬼神的一战了。 孰料,接下来的话,让萧麦惊掉下巴。 “小女子沈红梅,乃戾火教圣女,敢问阁下如何称呼?” “本座号百臂魔君,见过圣女大人。” “百臂魔君,就是那位喜欢砍人手臂的大魔头?哈哈,久仰久仰!” “圣女大人,也是年轻有为!” …… 萧麦一头雾水:“这二人怎么聊上了?” 沈红梅和百臂魔君继续聊。 只听沈红梅说道:“这个叫萧麦的,跟魔君大人有仇怨吗?” 百臂魔君顿时来了兴致:“圣女认得他?” “嘻嘻。”沈红梅故作娇俏地笑了笑,尽管她的笑一点都不可爱,“认得,我就是专程为他来的,找了他好久呢。” 百臂魔君闻言不悦:“此人与本座结下了甚深仇怨,若放虎归山,恐将对本座不利。” 沈红梅一摆手,笑道:“魔君放心,本圣女只吃他的心,剩下的,全归魔君。” “哈哈哈。”百臂魔君这才发现,自己是误会沈红梅了,“还以为圣女大人是美女救英雄,原来要参加本座的宴席。甚好甚好,最美味的心脏,就送予圣女,当本座略尽地主之谊。” 沈红梅立即握紧粉拳,轻轻抵住下巴,拼命点头,一副纯真少女的模样:“好好好,嘻嘻嘻。” 听得二人谈话,萧麦目瞪口呆。 原以为是场狗咬狗的大戏,没想到沈红梅是赶来吃饭的! 自己听来的情报一点没错,戾火教徒之间,真的会互生好感,自动抱团。 “问题是,我也有戾火,他们怎么对我不亲切?” 这进一步验证了萧麦的判断,他只是可以使用戾火所唤醒的神通,但本身并不持有戾火。 所以,他不会被戾火扰乱心智,堕入魔道;同理,也无法让戾火教徒认可自己是同类。 这时,沈红梅又说道:“对了,人家今天穿着白衣,沾了血不好清洗,可否请魔君为小女子挖心?” “小事一桩。” 百臂魔君一个响指,萧麦顿觉有股看不见的力量,把他从地上提了起来,然后猛地拽到魔君面前。 “完了,心脏要被挖出来了!” 萧麦登时汗如泉涌,浸透了全身的衣物,冷得他牙齿打颤。 “呼——呼——轰隆——” 弥漫天空的乌云,被汹涌的雷霆撕裂,点点滴滴的雨水,逐渐倾泻下来。 这是立夏的第一场雨。 “啊!” 萧麦又不受控制,伸出双手,猛地扯开衣物,露出胸膛。 百臂魔君则伸出了一只手。 他曾自称,因双臂残小而自卑,但此时从罩袍之下伸出的手臂,修长、粗壮而有力,手中还握着一把尖刀。 萧麦几乎能听见,雨水滴落在手臂与刀身上的声音。 “哇——”见到萧麦即将被剖腹剜心,沈红梅忍不住用黑黢黢的双手捂住嘴,耸起肩膀,露出一副很期待的神色:“莫名觉得好刺激,比自己杀人还刺激!” 第74章 七瓣七蕊 很快,刀尖抵住了萧麦腹部偏左的位置。 人的心脏,有胸骨保护,直接从心脏处下刀,会被胸骨阻挡。 所以掏心的正确做法,就是切开腹部,把手伸进去,再掏出心脏。 或许是为尽地主之谊,百臂魔君动作很慢,以积累萧麦的惊恐绝望,来让血肉变得更加甘美。 萧麦感受着刀尖抵入皮肉的冷痛,大脑已经完全放弃思考。 就在刚才,他把脑筋都快转冒烟了,也实在想不出,在两大戾火教强者的夹击,怎样才能存活下来? 理智在此刻已经不管用,身体完全交给了本能。 萧麦不想死,他想好好地活着。 身怀系统,却不能练就本领,只手遮天,反而像个小喽啰一样,悲惨地死在一个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魔君手上! 萧麦不甘心,不同意! “我要活着,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挣脱枷锁,活下去!” 挣脱枷锁的第一步,就是夺回身体,尤其是双臂的掌控权。 萧麦咬紧牙关,拼尽意志力,试图去挪动双臂;明明毫无动作,却已耗尽气力,冷汗与雨水哗哗而下,冲刷着他的身体和灵魂。 “没用吗?动不了!” 正在他为了生存而拼命时,刀尖已完全插入腹部,抵住肠道,传来一阵阵揪心的疼痛,鲜血则如泉水般喷涌而出。 生命已如风中残烛,热血却在激昂澎湃。 刹那间,疯狂的求生欲,在这一刻凝结出真切的力量,牵动着体内的七瓣七蕊花开始吐芯。 金色的花蕊疯长,从心脏位置出发,一只花蕊留在中间,左右三只花蕊,各自先延伸至肩膀处,再沿着胳膊向前,贯穿手少阳、手少阴、手太阳三条经脉,直抵手指尖。 自此,在七瓣七蕊花的作用下,萧麦冲破了百臂魔君的控制术。 此时,百臂魔君捅穿萧麦的肚皮,正好向上切割。 说时迟那时快,萧麦一把抓住他的手腕。 此举着实吓了魔君一跳,他没想到萧麦竟能靠意志力,夺回手臂的使用权。 但很快,魔君便转惊为喜:“难怪戾火教的圣女,都这么喜欢你,果然非同凡响。” 说话间,一股劲力,从魔君手腕处激荡而出,导入萧麦手中,顷刻间就震断了右手的三根花蕊。 萧麦再度失去对右手的掌控权,于是又挥出一记左勾拳,击打百臂魔君的太阳穴。 可魔君早有准备,一抬手,就抓住萧麦的手腕,挡住了这一拳,再内劲勃发,震断了另外三根花蕊。 “啊!” 骨断筋折的疼痛袭来,萧麦仰天就是一声惨叫,同时双臂再度失去控制。 “等摘下你的心脏,本座就立即砍断你的双臂,永久收藏!” “刺——” 尖刀猛地向上一提,拉开了更长一道口子。 “六根花蕊俱被震断,这回真的要结束了吗?” “不,还有一根!” 在求生欲的驱使下,第七根花蕊,牵引着锋利如刀的七瓣花,流经左臂,飞抵左掌。 “哈哈!”魔君仍在大笑,因为他看到了人生中,最满意的一双手臂。 砍下这段手臂,嫁接到自己的肩膀上,人生就能得到圆满。 “嘻嘻——”沈红梅也在笑,她喜欢观赏萧麦的垂死挣扎。 事实上,作为首个从自己剑下逃走的目标,若真被百臂魔君随随便便捏死,她只会觉得无聊。 “呵呵。”萧麦也笑了。 两行血泪,浸透眼罩,沿着脸颊落下,与雨水相融合,化作血雨。 当感觉到,七瓣花飞至指尖,再也控制不住,要激荡而出时—— 萧麦化拳为掌,指尖正对准百臂魔君。 百臂魔君,毫无防备,在他看来,萧麦双臂断折,肚破肠出,已再无反抗之力。 “嗖——扑——” 一朵血花,如子弹一般,从指尖射出,割断了百臂魔君的后颈,破开了脆弱的脑干。 百臂魔君的笑容,就此永远停留在了这一刻。 他向后一仰,呼啦啦从罩袍里,掉落一大堆的残肢断臂,恰好埋住了自己的尸体。 至死,百臂魔君也没想到,自己究竟是怎么死的。 望着百臂魔君的尸体,萧麦除却享受死里逃生的喜悦,更多的是为觉醒神通、明辨武道而畅快。 “戾火照亮的武道之路,我终于找到了。” “诛恶。基础奖励:强化点+100;随机奖励:强化点+12,武技+15,经验值+600。” “扶危。基础奖励:强化点+6;随机奖励:经验值+200。” 系统适时地给出奖励,萧麦二话不说,立即开始进行分配,因为接下来,还有一场恶战在等着自己。 112点,用于强化血肉,的确能让力量增强不少,但面对沈红梅这样的怪物,根本是杯水车薪。 反倒是强化经脉,对戾火的发挥很有帮助。 之前,七瓣七蕊花,就是在经络中运行的。 “基础点数全部强化经脉,武技点全部加戾火,经验值全部加豪气干云。” 系统面板立即发生新变化:经脉强化至612;戾火强化至24;豪气干云升至4级。 “快快快!让我看一下肉身的变化!” 沈红梅的存在,就像催命一样,逼迫萧麦不敢有丝毫懈怠。 经脉与天赋强化后带来的变化且不提,戾火强化后,萧麦的识海中,飘来一瓣红花。 接着,这朵红花开始延展,从一瓣变作两瓣,两瓣变作四瓣,四瓣变作七瓣,又从花心处生出七根花蕊。 至此,萧麦拥有了第二朵七瓣七蕊花,另外,还有一片单独的花瓣,飞来飞去,孤独无依。 萧麦顿时理解,每1个戾火点,可以滋生1片花瓣或者1根花蕊;每14个戾火点,就能化生1整朵七瓣七蕊花。 至于七瓣七蕊花的作用,百臂魔君的尸首,足以说明一切。 为了击杀百臂魔君,第一朵七瓣七蕊花,花蕊全断,花瓣残破,好似雨打风吹凌,不知何时才能恢复,暂时不堪大用。 好在,萧麦又有了第二朵七瓣七蕊花,正好用来对付沈红梅。 萧麦转过身,直面沈红梅。 此刻,沈红梅的笑容,已经僵在脸上,并于不知不觉间,化作了惊愕。 眼前的这一幕,完全颠覆了沈红梅的认知。 为什么,萧麦居然掌握武道之光? 为什么,萧麦明明掌握武道之光,却能一直忍到现在才拿出来? 为什么,萧麦都伤成这副模样,还能使用武道之光? 在她的认知中,肉皮撕裂,鲜血迸溅之人,经脉阻塞,内力难施,植根于丹田中的武道之光,绝对没有施展的余地。 想来百臂魔君也是一样的想法,刀都捅进肚子了,还能有什么还手的余地? “难道……难道……” “萧麦是千万中无一的,天生入境之人?” 尘世间,绝大多数武者的武道之光,都是进入结丹境(凝结丹田之境)后,方才修炼出来的。 但也有一些受天命眷顾之人,一出生就自带武道之光。这种人极为稀少,可谓千万中无一。 萧麦若是这种人,那一切就都能解释了,他天生武道之光,又没修炼出丹田,自然就能在身负重伤的情况下,继续使用神通! “这样的好运气,凭啥会让他碰见!” 沈红梅此刻,又不解又后怕又愤怒,多亏刚才心血来潮,想要扮可爱,让百臂魔君帮自己掏心。 若是自己动手,那这会儿死的就是自己了! 一想到,堂堂戾火教圣女,竟差点死在一个小喽啰手里,沈红梅那张本来就崎岖的脸,顺理成章变得更加扭曲癫狂。 “混——蛋!” 沈红梅一声叱骂,“苍啷”一声拔出了宝剑。 她的压迫感仍旧稳如泰山,让萧麦几乎喘不过气来。 方才击败百臂魔君,也是误打误撞,触及了百臂魔君的认知盲区。 他根本没想到,在双臂几乎被拗断,肚皮被切开的情况下,萧麦居然还能发动功法。 如今,沈红梅早有准备,七瓣七蕊花再想出奇制胜就难了。 毕竟,沈红梅亦掌握戾火,拥有超乎想象的大神通。 “我还能赢吗?” 萧麦不知道,但无论能不能赢,他都要战斗到最后一刻。 于是,萧麦将七瓣七蕊花运抵指尖,然后摆出玄黄印的架势,准备跟沈红梅决一死战。 沈红梅一眼看去,萧麦浑身上下尽是破绽,恶狠狠地一笑。 “一招,或者两招。” “这次,我不止要你的心,还要你的全部!” 第75章 白雪红梅 言毕,沈红梅纵身一跃,神念守一,丹田牵动经络真气,真气透过腠理牵动周身炁流,形成无数无形无色肉眼不见的气旋,将她整个人托举在了半空中。 在萧麦的视野中,象征沈红梅的那道红光,好似坐上了透明电梯,嗖地一下,飞至两丈高的空中,然后当空悬停。 “这是什么武功!” 萧麦对武学已非一无所知,深知寻常武学,大体上都遵循常规物理规律。 这种违反地心引力,凌空虚渡的神功,难道就是戾火所赋予圣女的神通? 事实上,萧麦还真就猜错了。 沈红梅的凌空虚渡,乃是一种稀世罕见的绝顶轻功。 她接下来展示的,才是真正的戾火神通。 围绕沈红梅周身的气旋,开始扭曲变形,从旋涡变作圆形的锋刃,一半从透明色变成白色,另一半则变成了血红色。 两者交叠飞舞,好似一阵强力旋风,席卷地上的白雪,飞入一片梅林。 正是沈红梅的神通武学:白雪红梅! 萧麦看不见这奇诡华丽的一幕,但他听得见,风雪乱梅花的飒飒声;感应得到,无数剑气正围绕着沈红梅的周身盘旋。 那恐怖的威压,足以令周遭草木都为之倾倒断折。 至于萧麦,更是感觉,沈红梅好似变作了一架武装直升机,正在用黑黝黝的机炮口对准自己。 而且,机炮手还不是电影里,那种只会描边枪法的氛围组,而是真正的神枪手。 无论自己原地站立不动,还是转身逃跑,都会在沈红梅的攻势下,瞬间灰飞烟灭! 这是真正的绝望,是凡人之躯,面对天道排斥、命运碾压时的无助和绝望! 若七瓣七蕊花,不是两朵,而是二十朵,在面前构成一道屏障,或许可以挡一下。 萧麦不由想到,但旋即更加绝望。 因为战斗当中,攻击永远大于防御,就算有二十朵七瓣七蕊花,也会败给敌人的白雪红梅。 这种差距,是张开想象力,都无法填补的沟壑。 “要认命吗?” “放下此刻的负面情绪,坦然接受死亡,至少,让自己的血肉,变得不那么好吃。” 然而,赴死的念头刚刚冒出来,就被萧麦用力否决。 他想活,他不想认命。 身怀无比强大的机缘,若不能在这天下间纵横驰骋,萧麦是死也不肯甘心。 “生路何在!” “生路——” 萧麦忽然想到,或许可以凭借气体合一,强化肉身,再用强化过的肉身,去硬扛沈红梅的绝招。 说不定,能顶住一波而不死! 至于之后怎么样,之后再说! 萧麦自知,撑住这招的概率,无限趋近于零。 但如果不尝试,就连万分之一的生路都没了。 “就这么办,在沈红梅出招的瞬间,抱头脱身,并用胳膊护住心脉,其他的一律不管了!” 萧麦打定主意,随时做好旋身的准备。 说时迟那时快,沈红梅察觉到,萧麦身上,那几乎已经累积到极点的痛苦绝望,正在快速消减! “为什么?” “区区蝼蚁,竟不惧我?” 沈红梅简直是要疯了,她心中的戾火,还没把仇敌烧成灰烬,倒先要把自己烧死了。 这世上的仇恨,分为两种,一种是我认为我应该报仇,一种是我就是想要报仇。 萧麦就属于前者,他的仇恨,被牢牢禁锢在道德与理性之中,尽管报仇欲望也很强,但面对仇人,也往往是一刀了结,不徒增痛苦。 沈红梅则不同,她的仇恨,必须化为痛苦,加倍奉还给敌人,否则就无法消解。 她想过一剑杀了萧麦,以躲避他那奇异的天赋武道,可如此一来,实在难消她心头之恨。 “你这蝼蚁——” “我要把你一剑一剑活剐了!” “杀!” 环绕沈红梅周身的上百道红白剑气,化作两道洪流,左右开弓,倾泻而出。 萧麦依照计划,在听到沈红梅出剑的瞬间,匍匐、缩身、抱头、侧面对敌。 然而,梅雪洪流,居然没在第一时间落到他身上,而是落在萧麦两侧,炸得泥土纷飞。 同时,剑气迅速逼近,不消片刻,擦过萧麦的身体,划破他的衣衫,撕裂萧麦的皮肉。 感官强化,令萧麦清晰察觉到,剑气掠起的罡风,卷起萧麦的皮肉,瞬间扯成四分五裂的状态。 剑气甚至没有真正打在萧麦身上,六百多属性点强化出来的血肉,就已经坚持不住了! 他的判断完全失误,在沈红梅的戾火神通之下,自己的血肉之躯会在顷刻间粉碎成沫,毫无任何生存机会! “完啦!” 顷刻间,绝望之意,再度充盈萧麦的胸膛。 沈红梅察觉后,乌黑的嘴角随之勾起:“没错,就这样,带着绝望,去死吧!” “唰——” 电光火石间,一道修长的白光,划破黑夜,直冲沈红梅的额心袭来。 此刻,沈红梅正在全力攻击萧麦,身体僵在半空,劲力和注意力都在下方,等发现这道白光时,杀机已近在咫尺。 说实话,沈红梅和百臂魔君,虽是同境界的高手,但习惯与境遇的不同,也造就了两人不同的风格。 百臂魔君惯于凌虐弱者,畏惧与高手争锋,临场应变不足,全力进攻时忽遭第三方偷袭,估计也是一个死。 沈红梅嚣张跋扈,不可一世,遇强越强,遇弱凌弱,历尽生死考验。 当发觉白光已抵至近前时,竟硬生生改变真气流向,散去白雪红梅,调动周身气旋,在半空中向后一仰。 与此同时,白光擦着沈红梅的眉间飞了过去。 沈红梅一翻身,双腿跨开,稳稳地落在地上,同时挥剑遮挡面门,做出防御姿态。 她眉间那道擦伤,不偏不倚,恰好位于天庭正中间,此时渗出血水,犹如一片美人花钿。 视线掠过冰冷的剑刃,望见远方,一点灯火飞来。 萧麦全身盖满泥土,知自己命悬一线之际,一支利箭飞来,破了沈红梅的剑招。 正好,他侧卧在地,耳朵贴紧地面,能够清晰地听到,呱噔呱噔的马蹄声正在疾驰而来。 来者,至少在十人以上。 第76章 烈影剑光 风雨飘摇之夜,一盏明灯,如鬼火般飘在空中,以风一样的速度飞来。 “这盏灯——” 沈红梅将脑海中,所知的江湖高手,快速掠过一遍,很快从中抽出了一个名字。 “夜灯客,钟离明。” “他怎会出现在此地?” 沈红梅自问,与夜灯客素无冤仇,他怎会突然出现在这种地方? “一定是冲百臂魔君来的!” 沈红梅心里一恼,嫌百臂魔君,不但给萧麦送了人头,还引来了捕门高手,阻止自己报仇雪恨。 “我不允许任何人阻止我!” 沈红梅翻转手腕,换防御为攻击姿态,刹那间,一道彻骨阴寒,射入了萧麦的识海。 他正为援兵天降而兴奋,忽然又感觉到沈红梅的杀气,心口猛地一缩。 “不好!” 萧麦赶忙调动七瓣七蕊花,抵近指尖,只盼沈红梅出剑时,趁机与她鱼死网破。 然而,杀意临门,犹如上了断头台,顶上的铡刀却迟迟没有落下。 原来,不是沈红梅心慈手软,而是她惊愕地发现,隔着几十丈的距离,钟离明的凛凛杀气竟恍若近在咫尺。 沈红梅好似被点中穴道,全身几乎动弹不得。 说时迟那时快,钟离明的人马,犹如风驰电掣,刹那间就冲到了近前。 萧麦仰头回望——实际上看不见,他只能听——细雨当中,是十六个干练的骑马武者,每个人身上都散发着属于强者的气息。 沈红梅倒是看得见。 为首之人,是个头戴斗笠,身披黑色蓑衣的高瘦年轻人。 略微侧歪的斗笠,遮住了他一只眼睛,但遮不住此人的绝代风华。 青年肤色白皙,剑眉星目,整张脸帅气中,显出几分幼态,可那深邃的眼神,证明其真实年龄要比看上去大几岁。 斗篷之下,是泛起蓝光的臂甲,腰间还悬挂着一柄,镶嵌着蓝色宝石的长剑。 此人,正是“捕门夜灯客,罚罪钟离明”。 钟离明身旁,则是他的随从,转轮刀孟斩。 孟斩此刻没有提刀,而是提着一盏灯,一盏不知盛放着什么照明之物,却能把周围照得亮如白昼的一盏灯。 现下,一方是孤身一人的沈红梅,另一方是钟离明和他的十五名手下,双方以地上的萧麦为界,互相对峙。 沈红梅的目光,掠过笠檐,与钟离明相对时,识海中已展开了一场大战。 战场,在晨初的雪山金顶之上。 沈红梅先出手,白雪红梅一出,无数锋利气旋幻化的雪花、梅花,携裹她的身躯,以快如闪电的动作,向钟离明席卷而去。 钟离明也瞬间拔剑,对准沈红梅,掌中长剑一抖,瞬间幻化出十几道分身,好似一手握住十几柄剑。 紧接着,钟离明松开剑,双臂如太极般挥动一圈,十几柄剑又顷刻间碎裂成千万道光影,闪烁着烈阳一般的剑光。 “唰——” 白雪红雪迎战烈影剑光,顷刻间,雪融梅落,沈红梅退后十几步,从识海之战中脱离。 “呵呵,钟离明,你一个大男人,带着这么多手下,难道要欺负我一个弱女子?” 沈红梅极力让语气变得柔软,可血色花钿下的眉眼,怎么都掩不住那番狠戾之色。 钟离明则笑道:“再来晚些,你这弱女子,就要开始吃人了。” “我就是想吃,爱吃,又能怎样?” “戾火邪魔,人人得而诛之。” “哈哈,你有这个本事吗?”沈红梅大笑,但目光丝毫不敢偏离钟离明半分,然后说道,“你听着,我不爱权力,不惜性命,不讲规则,与我结仇之人,我必送他下地狱。你可以带着百臂魔君的尸首去交差,但想以后睡得安稳,这个人,必须交给我。” 钟离明无言。 但片刻后,他身后的十五名手下,不约而同地发出笑声,并丝毫不掩饰笑声中的嘲弄之意。 于是,钟离明也笑了:“我也有个建议,姑娘把性命留下,我带上你和百臂,一起回去交差。” “哈哈——” 众捕快再次大笑。 沈红梅深吸一口气,道出一个字:“好。” 说出这个字时,沈红梅的声音都在发颤。 接着,沈红梅猛地一蹬脚后跟,整个人便跃入空中,倒着向后方飞去。 “萧麦,改日再见!” “站住!” 孟斩纵马欲追,钟离明伸手拦住。 “不必追。” “大人?” 孟斩十分不解,钟离明以前,从不会坐视罪犯逃走。 “此女轻功卓绝,绝计追不上的。先去看看那少年的情况。” 这会儿,萧麦已经捂着伤口,从地上爬了起来。 象征沈红梅的红光,已经彻底消失于黑暗中,萧麦好似卸下重担,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 他自知,多亏那位叫钟离明的大侠,神兵天降,自己才能侥幸逃脱。 起身之后,便立即上前,向钟离明鞠了一躬:“多谢各位侠士救命之恩。” 然而,此言一出,队伍中的一名捕快就怒道:“大胆刁民,见了捕门指挥,还不跪下!” “捕门——指挥?” 萧麦已然知晓,捕门自门主“捕神”之下,有校尉、指挥、掌旗、捕手四个等级。 指挥的地位,仅次于校尉,算是朝中的高级武官。 可任他地位再高,萧麦身为现代人穿越而来,对“跪拜礼”深感排斥,一时间有点跪不下去。 “救命之恩,跪一下,也不算有辱人格吧?” 正当萧麦犹豫时,钟离明却对手下说道:“住口,给萧少侠递一把伞。” “是。” 雨势渐丰,一名捕快下马,给萧麦递了把伞。 “谢谢。”萧麦接过伞,夹在了腋下。 钟离明问:“为何不用?” 萧麦答:“恩人都没有打伞。” 准确地说,钟离明戴着斗笠,身穿蓑衣,无伞无蓑的是他的手下。 钟离明闻言一笑:“萧麦,果然名不虚传。” “指挥大人竟识得在下?” “我乃捕门玄黓队指挥,钟离明,凌铳与苏谅,都是我的手下。” “原来是凌掌旗的上官,久仰久仰!”萧麦拱手施礼。 “你不认得苏谅?” 萧麦回忆了一下:“没听说过。” “看来……”钟离明意识到,苏谅还没见到萧麦,就已经出事了,不由叹了口气,“唉。你们四个分散出去,把苏谅找回来。” “是。” 四名捕快得令,扭头奔往四个方向。 萧麦心想:“看来苏谅就在周围行动,他也是钟离明麾下的掌旗?” 这解释了萧麦心中的疑惑,素昧平生的钟离明,怎会在关键时刻赶来救自己。 原来,只是巧合,钟离明真正要接应的人是苏谅——而苏谅被派来这里的目的,应该就是为了伏击百臂魔君。 此时,萧麦和沈红梅殊途同归,都以为钟离明是冲着百臂魔君来的。 实际上,捕门玄黓队,已收到凌铳,关于萧麦被戾火感染的情报。 苏谅至此,是为清除萧麦。 第77章 人尽可夫 “钟离指挥,在下受张小姐雇佣,保护送亲队伍去京,不成想半路遇见百臂魔君,死伤惨重——对了,这个就是百臂魔君。” 钟离明的灯很亮,把现场照得很清楚,早就看到,躺在一堆断臂中的百臂魔君了。 百臂魔君,是个不折不扣的大人物,值得捕门派出一整支天字号队伍来围剿。 但如今他死了,辉煌过往皆成云烟,在钟离明眼里,就是一堆垃圾,根本不值得多加留意。 “另一个呢?” “另一个——”萧麦一时没明白,钟离明说的是哪一个。 “那个要杀你的女人。” 萧麦这才知道,沈红梅认识钟离明,钟离明不认识沈红梅。 “她自称戾火教圣女,沈红梅。” 听到“圣女”二字,人群当中爆发出一阵轻笑。 萧麦听不懂了,这有什么好笑的? “戾火教的女高手,多数都喜欢自称魔女、妖姬,自称‘圣女’的还是头次听说,简直是恶心。”一个捕快热心地解释道。 由于此时正在下雨,所以大家交谈时,音量都提高了几分。 萧麦又问:“为何不能自称圣女,又为何恶心?” “小兄弟初入江湖,有所不知。”一个络腮胡须,看上去很稳重,实则有点老不尊的捕快说道,“感染戾火之人,食欲、肉欲都会膨胀。所以,戾火教的那些人,男的全是采花大盗,女的个个人尽可夫。沈红梅,一个戾火教的妖人,自称圣女,属实玷污了这两个字。” “哈哈——真会给自己脸上贴金,耀明圣女听了不得气死,什么档次跟她用一个名号?哈哈——” 经他这么一解释,众人笑得更欢了。 萧麦听懂之后,也不由得尴尬一笑。 沈红梅自称圣女,性质就好比,青楼花魁自称女大学生,这不闹得吗? “行了,都先别笑了。”钟离明觉得眼下这个氛围,明明很适合审讯,结果大家一笑直接破功,“萧少侠,这百臂魔君,是怎么死的?” 萧麦知道,他迟早会面临这个问题。 “我必须隐瞒戾火的存在。” 先不说,公布戾火在身,会引来杀身之祸;单是从与百臂魔君一战中,萧麦就得出一个结论:“自己的戾火,太适合出奇制胜了。” 七瓣七蕊花,威力其实不大,效果跟一把飞刀差不多。 一旦公之于众,作用甚至不如飞蝗石。 可只要隐瞒下来,便等于多了一张,别人都看不到的底牌,以后在大逆风局使出来,就能出奇制胜,以弱胜强。 这么简单的道理,萧麦相信,自己能想到,其他戾火或者武道之光的持有者也会想到。 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只要条件允许,也是会尽量隐藏绝招的。 萧麦决定隐瞒戾火的存在,就必须否认是自己杀了百臂。 否则,以自己的武功,单杀百臂,根本就说不通。 那么,如何解释百臂的死? 下面这个故事,萧麦已在心里酝酿很久了。 “在下与沈红梅有夙愿,她发誓要取我的命,吃我的心,一路追到这里,恰好碰见在下被百臂所擒,开口索要,百臂不予,然后不知怎地,沈红梅隔老远出了一招,百臂就倒地上了。” “什么招式?” “看不见。” 一名捕快下马检验:“启禀指挥,此人确系死于剑伤,只是,伤在后颈。” “剑伤?”萧麦心中,泛起一丝涟漪。 关于百臂的死,他说得很含糊,这名捕快却斩钉截铁,断定魔君死于剑伤。 “难道,七瓣七蕊花,类似于剑气?” 都说武道之光与戾火,除了能赋予人神通,更能指明修行的武学之道。 若七瓣七蕊花真的是剑气,萧麦日后就要主攻剑道了。 “身前挥剑,身后中招,倒是很有趣的神通。”钟离明不置可否地说着,同时死盯着萧麦的眼睛,因为一个人的眼睛,会暴露他内心的想法。 然而,萧麦是个盲人,还戴着眼罩,脸上还净是雨水,什么也看不出来。 钟离明不禁有些失望。 这时,一名捕快提出了质疑:“戾火教徒,怎会自相残杀?” 萧麦闻言,心口一沉,暗道这个疑点,果然被提出来了。 正发愁,捕门将揪着这个疑点,打破砂锅问到底,自己该怎么回答。 就有另一名捕快说道:“戾火教徒,都是一帮疯子,犯起疯病来,自灭满门也是常事,自相残杀又算得了什么?” 听同伴这么说,提出质疑的捕快,也点了点头:“倒是这个理儿。” 萧麦暗暗松了口气,没想到捕门竟会主动替自己辩解。 另外,他还发现,自始至终,捕门都没有怀疑过,是自己杀死了百臂魔君。 原来,钟离明等人跟百臂魔君犯了相同的错误,见萧麦肚皮被割破,鲜血横流,就默认他失去了发动戾火的能力。 就好像一个现代人,从小就被教育,一把没有子弹的枪开不了火;那成年之后,让他如何想象,一把空枪打出了子弹? 总不能说是用了枪斗术,将意念凝结成子弹打了出去吧? 见萧麦的回答,不说天衣无缝,至少也是顺理成章,又适逢雨势渐大,他便停止问询,吩咐麾下人马,兵分两路。 一路就地扎营,躲避大雨,一路跟着萧麦,去搜寻其他生还者。 捕门选了个视野好,地形平坦空旷的地方,扎起了一顶帐篷。 这顶帐篷很小,只够钟离明一人使用,其他人则在帐篷周围站岗巡逻。 身为捕门指挥,钟离明需要保障自己充沛的体力、完美的状态,来应对一切突发事件,心安理得地享受着最舒适的条件。 其他捕快作为副手,就只能在外面淋雨。 通常来说,他们的状态不会影响战斗的胜负。 能赢的战斗,状态不好也能赢;赢不了的战斗,自然有钟离明出手。 “大人,为何不用琵琶锁,先把萧麦铐起来?他身上的戾火,很危险。” 孟斩望着旷野中的灯,心中大为不解。 钟离明则说:“你有点太小看萧麦了。戾火魔女,百臂魔君,两大高手,在他面前一死一逃。至于他,则几乎全身而退。” “看准时机再出手,以免多出不必要的牺牲。” “玄黓队,人不多了。” 第78章 血食法宝 经过搜寻,百臂魔君身死后,除却萧麦,送亲队伍只剩下六个生还者。 他们前脚还在跟断臂进行殊死搏斗,后脚就不见了断臂的踪迹。 反而惊愕地发现,与自己一直苦苦缠斗的,根本不是什么断臂,而是自己的手臂,或者同伴的手臂。 原来,百臂魔君的神通,是制造幻象,让人自相残杀,自我了断。 若非存亡关头,萧麦以豪气干云,识破了百臂魔君的真身,所有人的下场都是死路一条。 六名生还者中,五名都是镖师,方镖头因开战前,就已经接近崩溃,所以没能活下来。 另一名生还者就是捕门余秀,当他清醒过来时,发现怀中躺着一个娇软的身体。 此时,夜雨淋漓,浇灭了镖局的火把,周围伸手不见五指。 余秀拼命祈祷,怀中之人是张小姐的婢女。 然而,当萧麦跟捕门中人,提着灯过来搜寻时,余秀还是惊恐地看到,怀中人是张家小姐的装束。 “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 他分明记得,张家小姐被断臂纠缠,脖颈被死死勒住,自己上前解救,拼命撕扯的是断臂。 现在才知,攻击张小姐的不是断臂,而是自己。 玄黓队的捕手,来之前就听说,着庸队余秀,护送秦锐之妻入京的事情。 没想到,亲眼所见,被指派来保护张小姐的余秀,亲手勒死了秦锐的未婚妻。 再结合周围众人凄惨的死相,真相昭然若揭。 兔死狐悲,同门一场,大家都索性装作看不见。 萧麦捂着伤口,见余秀抱着张小姐的尸体,嚎啕大哭,满含泪水的眼睛,无助地扫视四周,不由得也悲从中来。 一个倒伏路旁,伤痕累累,又双目失明的乞丐,别人都唯恐避之不及,独独张小姐伸出了援助之手。 此后,她对自己种种不合常理的主张,也大多给予了包容和支持。 若无她关键时刻,深明大义,仗义疏财,让七瓣七蕊花完全成熟,自己在百臂魔君手下绝无生还之机。 可天道不公,不肯降下赐福,让她与心上人白头偕老。 萧麦挥拳捶胸,挥掌捶地,一腔愤懑无处发泄。 纵使百臂魔君已死,也难抵消他犯下的罪孽。 “张小姐,对不起,我萧麦食言了,保证过一定护送你回京城,却让你半道被奸人所害。” “此仇,萧麦终身铭刻五内。” “我再发一誓,杀尽世间戾火教徒,将那些大奸大恶之贼,悉数送下地狱为你陪葬!” 起誓之后,萧麦又规劝余秀:“余捕头,人死不能复生,节哀顺变。” “大哥交代的差事办砸了,我还杀了他最心爱的女人,回去怎么面对他?我还有什么脸面回去!” “这又不是你的错。” “这就是我的错!早该猜到,一切都是百臂魔君制造的幻觉,是我愚蠢,是我没用……”余秀一边说,一边滚下了大颗大颗的泪珠。 很难想象,这个涕泗横流,满脸无助的青年,与初见时那意气飞扬的天之骄子,竟然是同一个人。 见余秀钻牛角尖,萧麦也有些着急,劝慰时放大了嗓门:“幻觉?那怎么会是幻觉,那是百臂魔君的神功!如果是幻觉的话,我会差点给自己的胳膊都扭断?” 萧麦恨不得告诉余秀:“连我自己,挣脱百臂魔君的神通控制,靠得也是另一门戾火神通。普通人遇到戾火教的邪魔,就是砧板上的鱼肉!” 然而,萧麦越是劝说,余秀就哭得越厉害。 最后,反倒是钟离明的手下,在余秀身旁放了一盏灯,就劝说萧麦:“让他好生静一下,我们先去聊点事情。” 萧麦跟随对方,来到钟离明的帐篷前,敏锐的耳力,听到钟离明的几个手下,均匀地站在四周,对自己形成了合围之势。 “这是什么意思?” 萧麦不由得提高了警惕心,此刻众人若群起而攻之,哪怕依仗戾火,自己也难以幸存下来。 “少侠莫要紧张,只是走个流程,请你先把眼罩揭下来。”一名捕快开口道。 “什么流程?” “验明正身。” “队伍里的所有人,都能证明在下的身份。” 萧麦很不解,为何要在此时验身? “你不愿揭下自己的眼罩吗?” “并无此意。” 这会儿还在下雨,眼罩都被雨水浸透,其实很不舒服。 萧麦摘下眼罩,顺手拧干。 “请把眼睛也睁开。”捕快要再次验证一下,萧麦的视力。 “我睁眼的时候,会很不舒服,所以通常都是闭着眼睛。” 萧麦一边解释,一边缓缓睁眼。 眼皮与眼球摩擦的感觉,就像有无数刀片在活剐眼角膜,那感觉极其疼痛。 等萧麦完全睁开眼皮,就露出了一双血红而浑浊的眼睛。 在这风雨飘摇的夜晚,恐怖得如同厉鬼。 见到这一幕的众捕快,忍不住面面相觑,他们还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眼睛。 给萧麦验身的捕快,提起灯笼,在萧麦眼前照了一下。 瞳孔没有反应,证明萧麦无法感应光照。 “好了,如果感觉不舒服,可以重新将眼睛闭上。” “嗯。” 萧麦闭上了眼睛。 接下来,这名捕快,从同伴递来的箱子里面,取出一个盘子。 当他揭开罩在盘子上的红布,萧麦立即嗅到一股血腥腐臭的味道。 他下意识地微微向后倾身,同时抬手遮住鼻子:“什么东西?” 捕快语气平静地解释道:“这是一颗死刑犯的心脏,临死前受了凌迟之刑。” 与此同时,他就把盘子,递到了萧麦下巴处。 萧麦赶忙后退一步,抬起右手,做了个拒绝的手势:“这是何意?” “例行检查,请萧少侠配合。”捕快的语气,依旧是不紧不慢,“端好这个盘子。” “端盘子!” 眼下端盘子,肯定不是让自己扮演服务生,而是要用盘子里的心脏,作为勾引戾火的鱼饵。 “一定是我感染戾火的事情,泄露了!” 萧麦立即猜到,玄黓队的凌铳,察觉到了自己感染戾火一事,上报给了顶头上司钟离明。 至于苏谅,十有八九根本不是来追捕百臂魔君的,而是在伏击自己的路上,遇上了百臂魔君。 “难怪河西村一案了结后,马不停蹄地就走了,原来是怕我反应过来,先下手为强!” 第79章 全军覆没 “我把江湖上的这些能人,想得太简单了。” 想到这儿,萧麦心中一阵后怕。 但也仅仅是后怕。 萧麦已经无数次验证过,他只拥有戾火所赋予的神通,而不持有戾火本身。 否则,百臂魔君、沈红梅,也不会一见面就要打要杀,始终没把自己当同类。 所以面对检查,萧麦信心十足,甚至跃跃欲试。 这种心态,类似于住旅店时遇到扫黄,恨不得让警方多盘问两句。 于是,在一瞬间的惊慌后,萧麦很快恢复镇定,坦然自若地接过了盘子。 雨珠打在盘子上,噼啪作响。 因味道太难闻,萧麦微微仰头侧首,以回避血食的气味。 几双如炬慧眼,死盯着萧麦的一举一动,只要发现不对,就群起而攻之将他就地正法。 充盈着极端负面情感的心脏,是滋养戾火最美味的血食。 因此,凌迟而终的死刑犯心脏,对戾火教徒将拥有无法抵抗的吸引力,是检验一人是否为戾火持有者的最强法宝。 检验结果,自然是风平浪静。 然而,捕门所设关卡,也不是好过的。 面相上虽无问题,不排除刻意伪装的可能,于是负责验明正身的捕快,又道了声:“抱歉,接下来我要检查少侠的脉搏与心跳。” 一个兼具逆天表演才能和绝伦自控力的戾火教徒,完全可以对血食无动于衷。 但扎根于丹田内的戾火可不管这些,见到美味血食就一定会燃烧起来,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两名捕快上前,先检查萧麦的腕脉和颈脉,又检查了上中下三丹田:泥丸(眉心)、膻中(胸口)、关元(脐下),发现皆无异常反应。 于是,两人转过身,向同伴摇了摇头。 “什么?” 围观的众捕快,无一不怀疑自己的眼睛。 “凌铳的情报,怎么可能会出错呢?” 唯独钟离明,似乎早有准备,向负责检查的两个捕快点头示意。 于是,捕快收回盘子,小心地将心脏收好:“检查结束,多谢萧少侠配合。” “我对捕门一向都很配合。”萧麦明知故问道,“可我不明白,诸位差爷,究竟要检查什么?” “这——”捕快回头看了一眼,见钟离明默默点头,于是对萧麦直言不讳,“实不相瞒,与戾火教徒交往过密,就会有感染戾火的风险,我们只是例行检查。” 萧麦心想,真是个绝妙的借口。 可惜,余秀曾跟自己讲过,无论是戾火还是武道之光,传播都需要传与被传双方配合。 所以捕门不是例行检查,而是专门冲自己来的。 想明白这一层,萧麦也不点破:“余捕头说,感染戾火,会堕入魔道,变得人不人鬼不鬼,可在下从没感觉,身体有什么变化。” 捕快笑道:“是的,恭喜少侠,你身上毫无戾火之气。” “那就好。”萧麦长舒一口气,“接下来呢?” “需要少侠回捕门,做个笔录。” “可以,不过在下承诺过,要护送张小姐回京。哪怕人已去世,我也要把她的遗体,送回到秦掌旗身边。” 萧麦由衷而为,绝非推脱。 “这——”捕快的语气变得犹疑,“带着棺木上路,走不快,我们没时间耽搁。” 萧麦建议:“就地做笔录如何?当然,是等雨停之后。” “萧少侠。”这时,转轮刀孟斩,穿过雨幕,龙行虎步地走到萧麦跟前,“笔录这种事情,自然是哪里都能做。大人的本意,是邀请少侠到捕门做客。” 萧麦不解:“邀请我?” “不是什么人,都有幸成为玄黓队指挥的座上宾,少侠不要错过这个机会。” 孟斩的语气,有些高高在上,但暂时听不出敌意。 萧麦想了想:“可否等在下送完这一趟,再去恩人门下拜访?” 孟斩将萧麦上下打量了一番:“少侠,你是在送终,不是在贺喜,送回遗体,秦锐也未必会感谢你。” “我与秦掌旗素昧平生,不在乎他什么态度。但张小姐待在下有恩,与秦掌旗团聚是她生前的愿望,我必须帮她实现。” 孟斩起初以为,他执意继续护送,是为了讨好秦锐或者着庸队,没想到单纯就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这番品德,令孟斩刮目相看。 他在宦海浮沉太久,凡事过于权衡利弊,早就没了这份少年侠气。 “唉。”孟斩叹了口气,拍拍萧麦的肩膀,“ “少侠有所不知,秦掌旗,不会再来迎接张小姐了。” 萧麦心口一沉:“为何,秦掌旗悔婚了?” “今早刚收到的消息,秦掌旗与他的麾下弟兄,全军覆没,无一生还。” “……” 这还不如悔婚呢! 萧麦完全没想到,居然会是这么一个结果:“消息可靠吗?” “尸首已经由捕门忠魂堂验明正身,送至崇信寺祈福,不日下葬。” 谈及此事,孟斩不禁生出几分感同身受的悲怆,纵有神刀在手,却无法改变挥之不去的厄运。 原来,捕门近期频繁收到坏消息,减员十分严重。 单是玄黓队,麾下五旗,黑旗(凌铳队)在河西村一案中,损失过半;白旗(苏谅队)至今杳无音讯,估计已在与百臂魔君的遭遇战中全军覆没。 好在,钟离明与孟斩,都不是小肚鸡肠之人,没把苏谅队的全军覆没,凌铳队的损失过半,怪罪在萧麦身上。 相反,孟斩在按照钟离明的指示,向萧麦释放善意。 “萧少侠,且来帐中一叙。” 这时,钟离明突然开口呼唤。 孟斩闻声抬手,做了个“请”的姿势。 萧麦遂步入帐中,向钟离明一拱手:“指挥大人有何吩咐?” “吩咐倒没有,只想与少侠叙谈一番。”钟离明从身旁的火炉上,拿起茶壶,将烧热开水倒满一碗,递给萧麦,“少侠且暖暖身子。” 萧麦全身已经湿透,接过水碗,暖意逐渐从掌心流经全身:“谢大人。” “不必为秦掌旗的遭遇难过,出生入死,本就是捕门中人的命运。” “……” 萧麦谈不上难过,就是心里很遗憾,一对二十年的恋人,眼看就要修成眷侣,最后竟迎来这样的结果。 武艺高强的捕门掌旗,与官宦之家的千金小姐,外加众多捕门捕手,镖局镖师相伴护送,尚且弹指间灰飞烟灭,这个世界上,寻常百姓的生活,又该有多艰辛? 钟离明见状,忽然抛出一个问题。 “捕门创立已有七十余年,门内弟子,平均年龄才不过二十七八岁。可知为何?” 第80章 断臂篇完 经过前面的铺垫,捕门高手,普遍年纪偏小的原因,也就呼之欲出了。 萧麦心有计较,却不知如何开口,索性反问:“请大人赐教。” “原因无他。捕门的敌人,都是天底下最凶恶、最疯狂的暴徒。”钟离明想起与沈红梅对峙那刻,唇角不禁一哂,“就拿那个魔教妖女来说,你可能会觉得她很特别。可只要在捕门待上三年,就会对这种人司空见惯。” 萧麦回想这一路来的所见所闻。 他只是个“普通人”,只是出趟远门,就无数次经历生死考验。 至于捕门,见证的罪恶,想来只多不少。 萧麦不禁慨叹:“世道污浊,恶贼何其多。” 钟离明深以为然:“加入捕门,长命百岁是一种奢望。” “加入捕门”这四个字,引起了萧麦的注意。 他隐约感觉到,钟离明是在暗示些什么。 “指挥大人为何要对在下说这些?” 钟离明也不跟萧麦打哑谜:“听说,你爹也是捕快,对这个行当怎么看?” “惩世间之邪恶,匡律法之威德,还百姓之公道。” 萧麦攥紧拳头,他做梦都想着,把子弹送进毒贩的脑袋。 钟离明闻言,则是哈哈大笑:“你想太多了,捕快捕快,就是捕贼要快。” 萧麦:“……” “不过——”钟离明话锋一转,“想不想继承你爹的遗志,再更上一层楼?” 萧麦不假思索:“想。” 钟离明没想到,萧麦居然回答得如此干脆,他还以为,捕门这一行的惨烈程度,多少会让他犹豫一些。 “好,有少年胆气。本月十五,捕门要办一场武举,招募四方贤才加入。照理说,以你的身份不能参加,但我可以破例,给你写一份推荐信。” 萧麦心中顿时掀起波浪:“大人要举荐在下,参加武举考试?” 钟离明点头:“正是。” 捕门指挥,亲手递来的橄榄枝,莫大尊荣! 萧麦心潮澎湃,一时间连头发丝都感到愉快。 其实,他心里也很清楚,就此接下橄榄枝,是要冒很大风险的。 捕门内部,派系林立。 钟离明的人品,以及他所领导的玄黓队,究竟是个什么情况,萧麦都一无所知。 在古代,中原之地盛行“二元君主制”,每个人头顶上都有两个君主。 第一个君主,是坐在龙椅上的那个人;第二个君主,是提拔自己往上爬的人。 前面那个君主,往往都是空架子,后面那个才是真正要效忠的人。 接受钟离明的提拔,就等于认他为主公,以后要一直在玄黓队混。 万一玄黓队在派系斗争失势,自己也就算混到头儿了。 然而,对身为平民的萧麦来说,风险再大也要上。 假设他是什么宰相、尚书、诸侯王公之子,什么剑仙、刀神、世外高人之徒,进捕门就像进自己家茅房一样简单,那么自然可以深入考察捕门的派系状况,精挑细选最适合自己的岗位,然后扭扭捏捏,让捕门大佬三顾茅庐才肯出山。 关键萧麦不是。 对平民而言,甚至是不如一般平民的盲人,面对机遇就一句话:能早点上车,就早点上车!拖拖拉拉只会错失良机。 尤其是萧麦,玄黓队状况如何,根本不重要。 重要的是,只要加入捕门,就有了海量的资源在供自己利用。 无论是藏书阁的秘籍,还是案卷中缉贼捕盗的任务,都能助自己一飞冲天。 萧麦打定主意,当下便认钟离明为主公,拱手施礼:“加入捕门,乃在下生平所愿,便不做辞让!多谢大人提携之恩!若武举顺利,今后愿为大人效鞍马之劳!” “哈哈哈——” 玄黓队众人,见状都不由笑出声。 他们此行,本是为了清除萧麦这个威胁,结果到最后,反而让萧麦成了自己的袍泽。 “那就祝麦子武举顺利。”钟离明顺手给萧麦起了个绰号,接着又向手下吩咐道:“口供一事,依我看就不用录了,麦子且安心护送,待到京城住下,自会收到信笺。” “遵命。” “差不多就这样,秦掌旗那个兄弟,状态很不好,你多去规劝一下。散了。” “在下告退。” 萧麦转身跑向远处的余秀。 见他离开,一名捕快收起笑容,向钟离明提出疑问:“大人,老凌信誓旦旦,说萧麦染上了戾火,为何我们查不到呢?” 钟离明给出了判断:“此人身怀武道之光。” “武道之光?”众下属面面相觑,对此都感觉难以置信,“那么粗浅的修为,也能练出武道之光?” 钟离明向众人解释:“一万个入境强者,九千九百九十个,靠的是后天修炼;但也有那么万里挑一之人,先天身怀武道之光。萧麦感染戾火,我们又遍寻不见,只能说明,戾火是被武道之光扑灭了。” 听了钟离明的分析,众人这才恍然大悟。 戾火与武道之光彼此相克,掌握了武道之光的人,除非一心堕落,否则就不会被戾火传染。 “难怪大人要招揽萧麦,他的确很有潜质。不过,这样会不会得罪强圉队?”又有一名捕快提出了自己的疑虑,“高指挥不喜欢萧麦。” 听到“高指挥”三字,钟离明眉头微皱,嘴角却露出一丝蔑笑:“高胜寒。做他的敌人很危险,但做他的朋友更致命。” 另一边。 先后经历死里逃生、护送失败、指挥招揽这些事,大喜大悲,波澜起伏,萧麦心中五味杂陈,难过也难过不起来,开心也开心不起来,于是准备找余秀聊聊天。 谁知,行至近前,他忽然嗅到,雨水中混杂了一抹新鲜的血腥气。 “余捕头,余捕头?” 又走了两步,来到张小姐丧命的位置,萧麦察觉面前似乎有人,于是伸手触摸,结果摸到了余秀那身锦衣,又嗅到了他身上的血腥气。 “余捕头!” 萧麦心下不妙,伸手去摇晃余秀,却不慎被利刃割伤了手。 他再仔细一检查,发现余秀正跪在张小姐尸首前,以剑柄撑地,剑尖抵喉,穿透了他的脖颈。 余秀,自戕。 第81章 分道扬镳 次日,萧麦与玄黓队分道扬镳。 五名侥幸生还的镖师,早已骇得魂飞魄散,宁可从此改行,也不愿再走下去。 他们拿着自己的,以及从同伴身上搜罗来的五千两银子,就地折返。 镖货被玄黓队查封,等待扬风镖局与秦张两家派人来处理;尸首除了余秀和张小姐,其他都被就近安置在义庄中,等待落叶归根。 临走前,萧麦祭拜了与自己同行的众人,尤其是在魏春的棺材前,多上了三炷香。 “麦子,确认不跟我们一起走?” 玄黓队的人都骑马,走得快,邀请萧麦一起。 万一沈红梅杀个回马枪,还可以互相照应。 萧麦有极其充分的理由,冒着生命危险,也要单独行动。 “我须得带上朋友,就不与诸位兄长同行了。” 孟斩很是无奈:“也罢,你好自为之。” 之后,玄黓队十六骑,先行出发前往京城。 一路上,脚程不快的时候,众人也会讨论。 “萧麦这小子是真够倔的,油盐不进,死都不跟咱们一起走。” “是啊。大人为了他,要冒多大风险,他却一门心思给个死人表忠心。” “没有大人护着他,萧麦能不能进京城还两说呢!” “别说进京,活着走到京城大门口,就算成功!” 听着属下们的议论纷纷,钟离明也是心烦意乱。 当下,玄黓队正是用人之际,又看在萧麦身怀武道之光的份上,钟离明才决定破格提拔。 谁知会是这样的结果。 潜藏于暗处的戾火魔女、在京城守株待兔的高胜寒,个个都够萧麦喝一壶的。 “他真不怕死吗?” 萧麦自然怕死,但他不能跟钟离明一起走。 从道义上,他得把张小姐和余秀送回去;从利益上,萧麦发现了一个不得了的宝库。 刚刚斩杀百臂魔君时,萧麦完全沉浸在死里逃生的喜悦中,以至于忽略了奖励数额。 现在回想一下,百臂魔君,修为、罪恶都远胜河西死神十倍不止,可诛杀河西死神,奖励一千多分;诛杀百臂魔君,奖励一百多分。 奖励配不上战绩! 原因是什么呢? 很简单,诛杀河西死神时,萧麦确认他身上背着一千多条人命,诛杀百臂魔君时,萧麦只确认他身上背着一百条人命。 所以,系统不是按照目标本人的罪恶来给分的,而是按照萧麦发现的罪恶来给分的。 萧麦很后悔,当初没问清楚,百臂魔君究竟杀过多少人。 为了弥补损失,萧麦苦思冥想,忽然想起一件事:百臂魔君既然在此行凶,是否会搭建一个临时巢穴? 抱着试试看的态度,萧麦施展豪气干云,一路搜寻,果然在沿途的一道山坡上,找到了一大团金光。 里面一定埋藏了大量的宝物。 萧麦默默记下这个位置,先跟玄黓队一起回到县衙,之后送走钟离明等人。 接着,他在县衙中养精蓄锐,待到伤口结痂,身份切换的冷却期也就过了。 这意味着,萧麦随时可以切换游侠天赋,在遇到生命危险时,骑马逃走。 但目前,豪侠身份还有用,萧麦也没急着切换。 待到夜深人静,萧麦悄悄翻墙溜出馆驿,徒步来到了藏宝处。 这是一座很险僻的山洞,坐在陡峭的半山腰,洞口堆满了石头。 萧麦搬石头时,忽然听到,里面似乎有人说话的声音。 藏在山洞里的人,听到外面的动静,也随之噤声。 萧麦想了想,继续搬。 很快,当他搬开一大块巨石后,正准备踏入其中,前面突然传来一声箭响。 他赶紧向一旁躲闪,一支箭就与自己擦脸而过。 “豪气干云,开!” 洞穴之中,立即显出三道红影。但当初,豪气干云只探查到了一堆金色的宝物。 这证明了萧麦先前的猜测,豪气干云作为主动技能,当敌人尚未显出恶意时,不会化为红影,出现在萧麦的视野中。 “你是何人?” 见陌生人意图山洞,三道红影,立即摆出三才阵法,以三角形的站位抵挡萧麦,同时厉声喝问。 萧麦心道:“先射箭再问来历,要是直接射死,就不用问了,对吧?” 没保住张小姐和余秀,萧麦十分难过,总觉得一口火气堵在心里,吐不出来咽不下去,只能任由它炙烤自己的血肉。 “一切悲剧,都源于你们这种滥杀无辜的烂人!” “礼尚往来,看招!” 萧麦掏出一把飞蝗石,使出天女散花,朝三人丢了过去。 三人躲闪不及,被飞蝗石砸中,好似挨了拳王的几招重拳,当场被打倒在地。 趁此机会,萧麦纵身一跃,从搬开巨石后,露出的口隙跳入洞内。 此时,三人刚起身,萧麦进步上前,挥出七瓣七蕊花,接连精准洞穿两人咽喉。 “神通!” 第三个人,也就是朝萧麦射箭的那个人,见状不由惊呼出声。 萧麦有意隐藏神通,所有见过七瓣七蕊花的人都要死! 可,就当他准备取第三人性命时,却发现这朵七瓣七蕊花,跟上一朵一样,在杀伤敌人后迅速残破,不堪再用。 “耐久度这么低?” 萧麦忍不住吐槽一句,同时动作不停,循着先前的兵器落地声,快速从地上捡起一柄雁翎刀。 与此同时,弓箭手也站稳身子,拈弓搭箭,冲着萧麦的面前就松开了弓弦。 “嗖——” 萧麦躲闪不及,直接被箭矢刺穿右肩,一股直冲脑门的剧痛,瞬间令他晕眩脱力,雁翎刀也就此脱手。 弓箭手见一击得中,正要暗喜,萧麦也朝他甩出了一枚飞蝗石。 “嘭——” “孤注一掷”的威力,是“天女散花”远不能及的,只之下就打得弓箭手面门崩裂,仰头栽倒在地。 萧麦忍着痛,捡起雁翎刀,冲上前,一脚踩住弓箭手凶手,一刀架在他的脖子上。 “说,你们是什么人?” “大侠,我是百臂魔君的弟子,求你手下留情。” “百臂魔君?还真让我猜对,他果然有巢穴!” 第82章 魔君宝库 侠义故事中,经常出现一代宗师,孤身一人游历江湖的情节。 其实,这种事情,不能说没有,只能说极其罕见。 就以百臂魔君为例,他武功再高,也只是一个人。 行走江湖时,想要过得舒服,就少不得雇人使唤。 得有人掂包扛货吧,得有人牵马赶车吧,得有人洗衣做饭吧。 一代宗师游历江湖时,要是自己背行李,自己赶马车,自己洗衣做饭,日子过得苦哈哈,连潜心修炼的时间都没有,那这一代宗师当得是不是太跌份了? 百臂魔君身为邪派人士,出行时,只雇佣了三个弟子使唤,算是很低调了。 跟他同境界的正派宗师,出行时前呼后拥,带三五十个弟子、奴仆都不算多。 至于沈红梅那样,仗着年轻,一个人闯荡江湖,走到哪儿就杀到哪儿的法外狂徒,真的没多少。 江湖上的“独狼”,要么是武学天赋,还没充分发挥,所以只在乎游学苦修,不在乎物质享受;要么就是身怀任务,不想让太多随从拖自己后腿。 同样的道理,这种为侍奉主人而存在的“弟子”,本质就是奴仆。 百臂魔君没有动力,也不敢教他们武功,免得弟子学会本事就挥刀砍自己的师父。 所以,这三个弟子,每个人都弱得可怜,萧麦轻轻松松就把他们全部拿下了。 “说,你杀过多少人?” 弓箭手立马跪下磕头,涕泗横流地哭道:“大侠饶命,小的是被百臂魔君绑来的,从来没有害过人啊!” 他擅长察言观色,见萧麦听闻“百臂魔君”四字后,面露凶光,立即反应过来,这是遇见师父的仇家了! 所以才连忙改口。 萧麦下刀,使锋刃割开对方颈部的皮肉,再厉声斥问:“说!你究竟杀过多少人?” 弓箭手忍着痛,继续嚎哭:“大侠,小人从来没有害过人啊!不要杀我,不要杀我,我从来都没害过人,只是被魔君绑来的,我太冤了啊!呜呜……” “冤?你都红得发紫了,还跟我说冤?” 这弓箭手身上的红光,证明他对萧麦始终怀有杀意。 “易地而处,你今日会放过我吗?” “啊?” 不及弓箭手回答,确认从他身上榨不出更多油水,萧麦决然地一刀下去。 “诛恶。基础奖励:强化点+3。” “全部强化血肉。” “血肉强化:640。” 萧麦强忍剧痛,拔出箭头,嗅了嗅,发现这枚箭头上的血,跟平日常嗅到的不太一样。 “箭头居然淬毒了。” 好在,血肉强化会提高萧麦的毒抗,他这会儿没有特别不适。 山洞之内,点有炭火来取暖照明。 这种炭,是皇家御炭,点燃后近乎于无烟,也没什么炭气。 魔君弟子,在洞口挂了一层幕布,加上石堆,外人就看不见里面的火光了。 萧麦诛杀三人后,先将炭火踩灭,消除洞内全部的光源,以免此地被走夜路的人发现。 接着,才发动“豪气干云”,见三人身上各有几点微弱的金光,但山洞深处,则有一大片的金光。 萧麦最先在弓箭手身上摸索,找到了一瓶毒药和一瓶解毒粉。 毒药直接纳入豪侠宝库,解毒粉则敷在伤口,又简单地把伤口包扎了一下。 “接下来,正式清点战利品。” 萧麦循着金光,来到山洞深处,发现里面堆放着八口箱子。 每口箱子上面,都挂着一只大锁。 萧麦把手搭在一口箱子上,默念“收纳”二字,宝箱当即凭空消失,进入了豪侠宝库。 “黄金宝箱…………1。” “嘶,这一箱子,全是黄金!有多少两啊?”萧麦如今的力气倍于常人,故而对重量的判断已经不精确了。 好在,萧麦心念一动,宝箱词条下面,就出现了一行注释:“金锭三百枚,共计一千五百两。” 刹那间,萧麦心口热了一下。 他对白银没概念,但对黄金有概念,简单换算了一下,一千五百两黄金,相当于两千八百多万华夏币。 由于身处古代,黄金更稀有、更保值,购买力也会更高,实际价值破亿也说不定。 拿去置办田产,足够换千亩良田,享受一辈子荣华富贵,并且福泽子孙,日后开枝散叶,成就一个大家族。 当然,萧麦肯定不会拿钱去置办田产,在这个武侠世界,没有武力保护的财富,就是狼群中的羔羊。 “这些黄金,就是我日后闯荡江湖的资本。” 第一口箱子,就开出这么大一笔奖励,萧麦不由对其他箱子,拉满了期待值。 他把手搭在第二口箱子上,心念一动,将之收入豪侠宝库。 “白银宝箱…………1。” “银锭五百枚,共计二千五百两。” 二千五百两白银,跟一千五百两黄金相比,自然算不得什么。 但黄金是财富的象征,很少直接进入市场流通。 有了这箱白银,就免去了日后,去钱庄换钱的麻烦。 萧麦搭上了第三口箱子。 “珠玉宝箱…………1。” “含各类珠宝玉器共五十一件。” 第四口箱子。 “珠玉宝箱…………1。” “含各类珠宝玉器共六十二件。” 珠宝玉器在现代,价值多少有点唯心,有些人觉得是无价之宝,有些人看来则一文不值。 但在古代,化工产业几近于零。 人们遵循爱美的天性,想要找些漂亮的东西,来装饰自己和家居,珠宝玉器就是必需品,它们也因此成为人人认可的硬通货。 萧麦断定,这两箱珠宝的价值,甚至超过了前面的两箱金银。 说不定里面还有一枚就顶千两白银的宝贝呢。 一口气收了四箱金银珠宝,“陡然乍富”,萧麦只觉心口发热,手脚都不禁有些发抖。 “没出息,真是没出息!武侠世界,钱财皆乃身外物,唯有功法是最高。苍天保佑,一定要让我开出一箱秘籍啊!” 萧麦抱着忐忑的心情,开始收纳第五箱宝物。 “叮。” 熟悉的,如同琴声的系统音响起,弹出一句令萧麦始料未及的话。 “宝库容量不足,请升级豪侠天赋。” “啊?原来豪侠宝库,不是无限大的啊?” 为了搞明白,另外四口箱子里面装了什么,萧麦先搬出白银宝箱,再挨个收纳其他宝箱。 “一千贯余铜钱。” “衣箱……1。” “锦绣衣物十件,锦缎十匹。” “机关箱……1。” “内藏机关,开之即毁,杀伤四方。” 第83章 大发横财 “嚯。”萧麦惊叹,百臂魔君居然在里面藏了个地雷,多亏有豪侠宝库,否则今日就交代在这儿了。 “等一下,这是否意味着,以后遇到需要拆开的东西,我都可以先收入豪侠宝库,对其进行安全检查?” 武侠小说里面,常见一打开就射暗器的机关箱,以及淬了毒的礼品盒。 通过豪侠宝库,就可以回避这些风险。 发现了天赋技能的新用法,萧麦喜笑颜开,把手搭在了最后一口箱子上。 刹那间,他先是表情一滞,进而血脉贲张、狂喜不已。 只因系统词条显示: “丹药、秘籍宝箱……1。” “各类武学、药理、机关、星相秘籍,共二十二本;各类丹药,共四十二瓶。” “哈哈哈——”萧麦欢呼雀跃,“我就知道,凡是武学高手,皆有秘籍傍身!” 虽说眼下没有武技点,萧麦还是忍不住先过把瘾。 豪侠宝库里的秘籍,是不可以直接读取的,但可以通过“整存零取”功能,直接隔空取物,从里面取出全部秘籍和丹田,摆在面前,一样一样地激活词条。 丹药的名字大多都很抽象,少数如参芝续命散、紫玉断续膏等几样,勉强知其功效,其余如万毒金丹、千金不夺散、万灵通导散之类,根本看不出用途,暂时不敢乱用。 二十二本秘籍中,有十二本是天文地理、医卜星象、机关暗器之类的杂书。 里面所记载的知识很有用,可囿于武技点过于珍贵,决定它们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只能坐冷板凳。 “或许,给每个词条都加1点数值,可以分担关键词条因违背侠客操守而清零的风险,承受更多次的系统惩罚。” 萧麦似乎找到了冷门词条的用法,但还是老问题,武技点过于珍贵,致使给每个词条都加1点,也是当前无法承受的消耗。 “还是多关心一下武学吧。” 武学秘籍,共有十本:《孤月掌》、《断玉刀》、《玉鼎神枪》、《阴风脚》、《九合诸侯剑》、《乾坤星宇诀》、《百臂神拳》、《离火凶霸功》、《黑火剑法》、《袖里神功》。 萧麦乐得嘴角根本压不住,抱着这堆秘籍笑了好久。 笑完之后,又开始发愁。 “武学也是分三六九等的,这么多秘籍堆在一块,我咋知道它们成色如何呢?” 眼不盲的话,翻一下,就大概知道一本秘籍的成色了。 可萧麦双目失明,只能猜——这可不敢乱猜,武技点何其珍贵,万一加错了,哭都没地方去。 好在现如今,也没有武技点可供浪费。 过完瘾,萧麦正要把秘籍都收起来,忽然心念一动:“豪侠宝库,到底是怎么算容量的?” 假设豪侠宝库是个四四方方的仓库,那么箱子塞不下,不等于没有剩余空间。 于是,萧麦试着,把秘籍、丹药,分别纳入宝库,结果收到一半,就被系统提示容量不足。 萧麦立即意识到,对于收入宝库的物品,系统会自动为其分配一定的空间。 类似于一些游戏仓库中,一只宝箱只占四个格子,打开后,里面的物品反而占了八个格子。 所以,将物品收纳入箱子,再收入豪侠宝库,才是最节省空间的做法。 得出这个结论后,萧麦又把秘籍纳、丹药,都放回了箱子里。 “战利品清点完毕,收工!” 萧麦想了想,把黄金、珠宝、秘籍四口箱子先放在山洞里,再把白银、铜钱、绸缎及机关收入宝库。 对,萧麦起初是打算不管这口机关箱的。 但思来想去,豪侠宝库又不是无限容量(或许豪侠天赋升到满级就无限?),自己迟早还是要搞个私人仓库,把机关箱放进去,也算是上道保险。 之后,萧麦快速下山,把四口宝箱,都装在马车上,跟棺材放在一起。 接着二次上山,把黄金、珠宝、秘籍四口箱子,装进宝库。 顺便捡起地上的弓箭和腰刀,戴在自己身上,从此有了正儿八经的防身兵器。 最后用石头把山洞封起来。 这里面还有不少生活用品,以百臂魔君的品味,自然都是价值不菲的高档货。 萧麦想着,以后有机会,就再来收拾一下;若是没时间,就当给魔君的三个弟子作陪葬了。 满载而归后,萧麦哼着小曲,摸黑下山。 待行至坡底,离马车已不远时,突然—— “轰!” 平地一声雷,炸裂了夜晚的寂静。 萧麦下意识藏进草丛,紧接着,滚烫的气浪迎面而来,吹倒了官道两旁的草丛。 里面携裹着的无数铁珠,就跟子弹一样,刷刷刷地从萧麦头顶掠过。 幸亏躲得快,否则定要被炸上一身的窟窿眼儿。 “怎么回事,机关箱自行爆炸了?” “豪气干云,开!” 萧麦发动天赋,立即看到,在马车不远处,躺着一个红影,正在挣扎着想要爬起来。 “有人触碰了机关箱!” “还有——这是个高手啊!” 萧麦自忖,以机关箱自爆时的威力,换成自己,当场就要没命。 “这人是谁?” 不管是谁,此人显出红影,说明对自己存在杀心。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萧麦抽出羽箭,搭在弓上,快步向红影靠近。 与此同时,察觉到有人在靠近,红影加大力气挣扎,很快就摇摇晃晃地站起了身。 “嘶——” 萧麦倒抽一口凉气,遇到这种机关箱都炸不死的高手,他丝毫不敢托大。 “天马行空,开!” 一道水墨蝴蝶,飞入系统界面,将原先的豪侠天赋晕染为游侠天赋。 耳畔随即传来,全世界最让萧麦安心的声音——呱噔呱噔的马蹄声! 这道声音,萧麦能听见,红影自然也能听见。 当看到那匹愈发雄壮威武的红鬃马,疾似闪电快如风地飞奔至萧麦跟前,她顿感心中仇恨滔天,恶狠狠地吼出了那个名字:“萧——麦!” 听到红影的呼唤,萧麦顿感浑身一悚! 这个女人的声音,他一辈子都不会忘,正是戾火圣女——沈红梅! “就这么想要我的命?” “钟离明离开才一天,就又上杆子来追杀我了!” “多亏是先把机关箱运下去,否则我岂不是已经没命了?” 第84章 折梅雪恨 萧麦这回是真的生气了,决心跟这个魔女,来一场彻底的了断,一劳永逸地了结这个麻烦。 他翻身上马,拈弓搭箭,对准了沈红梅。 沈红梅此时,全身血肉模糊,无数铁弹嵌入皮肉,一身白衣,完全染成了血衣。 搁往常,萧麦拈弓的瞬间,她就能冲上前去,切开他的喉管。 可如今身负重伤,无论盖世武功,还是戾火神通,全部失效,面对弓箭的威压,居然动弹不得。 “嗖——” 萧麦不废话,一箭射出。 羽箭“不偏不倚”,正中距离沈红梅一丈开外的石头上。 沈红梅眼前,都开始飘人生走马灯了,没想到这一箭居然没射中。 “是我急了!” 初学者都不至于偏得这么远,实在是萧麦太想杀沈红梅,搭上弓箭就射,才偏得这么远。 与此同时,新词条出现:“射箭:1。” “冷静,冷静!” 萧麦拈弓又射,第二箭,在离沈红梅右肩膀二尺宽的地方掠过,把沈红梅吓得一哆嗦。 “萧——麦!”沈红梅的吼声中带上了哭腔,“你玩儿我吗,士可杀不可辱!” “谁特么侮辱你了?” 萧麦调整了一下方向,射出第三箭,箭矢又从沈红梅左边掠过。 “射箭:2。” “原来你不会射箭?” 沈红梅终于反应过来,其实,以她的武学修为和江湖经验,萧麦射第一箭时就能判断,对手不会箭术。 只是过分绝望,影响了她的判断力。 沈红梅怎么也想不到,真正的百兵之王,克制天下高手的弓箭,搁萧麦手里居然是废物。 萧麦也急了:“弓箭,竟是这般不便之物!” 他收起弓箭,从怀里拈了一枚飞蝗石。 “嗖——” “咚!” “哎呀!” 石头不偏不倚,正中眉心,打得沈红梅仰面栽倒。 只是,栽倒时,沈红梅不但涤荡了悲苦之色,反而咯咯地笑了出来。 倒地的瞬间,沈红梅一个鲤鱼打挺,又从地上站了起来,而后拔腿就往山上跑。 “受了这么重的伤,居然还能跑!” 萧麦吃惊不小,心想武林高手,一旦身负重伤,武功不就废了吗? 原来,武林人士受伤后,经络会不受控制地堵塞,导致气息无法流通,武功尽失。 但这种状态,不是永久的。 一般在十五至六十息之后,经络就会渐次张开,让情况得到好转。 一息,约为一秒钟。 通常情况下,高手对决,一息就能决出生死,受伤后根本不会有恢复的机会。 沈红梅是被机关箱炸伤的,待萧麦赶到近前时,已过去了一段时间。 接着,萧麦担心飞蝗石威力不够,就直接使用弓箭,结果连续三箭不中。 此时,距离机关箱爆炸,恰好过去了整整六十息。 沈红梅稍觉功力恢复,立即开始逃跑。 她深知,六十息后,功力虽然会逐渐恢复,但永远不可能恢复至巅峰,能恢复一成就谢天谢地了,而且起码需要一天时间。 现如今的她,连萧麦胯下的红鬃马都打不过! 只能逃! 萧麦在马上追,抡起飞蝗石就往她身上砸。 可正应了他的猜测,沈红梅韧性高得跟牲口一样,机关箱都炸不死,飞蝗石就更是只配挠痒。 “这就尴尬了,威力足够的弓箭不会射,会射的飞蝗石威力又不够!” 萧麦一咬牙,收起飞蝗石,专心骑马,准备用红鬃马碗一样粗蹄子砸死对方。 “萧少侠!” “你饶了我吧!” “我再也不敢了!” 沈红梅一边哭着求饶,一边在山坡上闪转腾挪。 她身怀上乘轻功,纵使不能完全发挥,也能在布满乱石、灌木的山坡上如履平地。 反观红鬃马,虽有无限体力,但身体结构天然就不适合爬乱石坡。 此消彼长之下,明明速度远高于对方,好几次差点都能踢中,却都被沈红梅躲了过去。 萧麦起初很急,担心这么好的机会,一旦错过,老天爷绝不会再给自己第二次。 可急来急去,不见战果。 萧麦越到紧急时刻越冷静,久战不利,反而愈发清醒。 “不能急!不能小瞧了沈红梅。” “她是我迄今为止,所见过最凶狠、最狡诈也最顽强的敌人。” “杀她就像钓大鱼,得慢慢来,不可能一蹴而就。” 想到这儿,萧麦决定跟她好好玩玩。 沈红梅身负重伤,没时间包扎。 猫捉老鼠的游戏,继续玩下去,老鼠迟早会因失血过多而死。 于是乎,放平心态的萧麦,优哉游哉,接连翻过了几座山,把沈红梅撵到了油尽灯枯的地步。 因失血过多,双目发昏,外加天黑,沈红梅不辨方向,竟一头撞上了绝路。 她腾地停下脚步,发现前面是百丈悬崖。 与此同时,萧麦听到了从下方传来的水流声。 “这里似乎是——悬崖?” “不好!” 刹那间,萧麦闲适的心情彻底破灭,因为他发现,不知不觉间,竟然赶上了武侠小说的经典桥段——悬崖对峙! 沈红梅站在悬崖边,百丈之下是滔滔江水,身后是骑着红鬃马堵路的萧麦。 “萧——麦——” 沈红梅气若游丝,已经无法再发出那阴阳怪气的声音。 饶是如此,亦难掩语气中的滔天恨意。 “居然,能把我,逼到这种地步!” “对啊,我怎么把她逼到这种地步了?她接下来是不是要跳崖,然后被高人所救,习得神功,最后来报仇雪恨?”萧麦倒吸一口凉气,心想,“究竟她是反派,我是反派?” “我化作厉鬼,也不会放过你。”沈红梅发出诅咒,脚步往旁边一趋,无数尘土碎石就滚落了悬崖。 “等一下!”萧麦认为不能让沈红梅跳崖,必须亲手把她宰杀在面前,于是绞尽脑汁劝说道,“沈姑娘,在下做这一切,不是为了杀人,只是为了让你明白,那些遭你逼迫、残害的冤魂,生前是多么痛苦!” “你懂什么?我乃戾火教圣女,生来就注定给人痛苦!”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沈姑娘,只要你愿意痛改前非,我就放你一条生路!” 沈红梅眸中,闪过一道泪光:“放了我?” 第85章 系统漏洞 “对!”萧麦心想,你一过来就踢死你,同时向沈红梅伸出手,“你现在已是死路一条,我没必要骗你。苦海无涯,回头是岸。“ “你骗我!身怀戾火,如何回头?” “……” 萧麦顿时语塞,暗道怎么把戾火这茬给忘了? 但该忽悠,还是得忽悠:“我曾遇到过一个姑娘,与你一般年纪,虽身怀戾火,但心地善良。只要你愿意回头,就一定有机会回头!” “真的,可以回头吗?” 沈红梅面露犹疑之色。 她不像萧麦,读过很多武侠小说,知道把人逼上悬崖,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所以不理解萧麦,势必要斩杀她于悬崖之上的决心。 沈红梅只是不明白:“我好几次差点杀了你,你之前也拼命想杀我,现在又不杀,究竟在搞什么?” “抱歉,姑娘武功太高,我打不过,出手是为彻底解决你对我的威胁。现在威胁已解,我当然要救你!” “好,那你发誓,放我一条生路,否则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萧麦对誓言很看重,不愿随意毁诺,而且身为侠客,自当轻生死重然诺,万一说话不算话,被系统判定违背侠客守则就好笑了。 但不发誓,沈红梅肯定不信自己,于是稍作思索,就假装急不可待说道:“我发誓,只要姑娘回头,我就放你一条生路。” 他鸡贼地加了个限定条件,要沈红梅先“回头”才放她,至于怎样算回头:“抱歉,解释权在我。” 听到萧麦的誓言,沈红梅松了口气,又低下头,带着哭腔地呢喃道:“我一生听惯了‘别杀我’,还是第一次听到‘要救你’。萧麦,你跟别的男人都不一样——我,我向你投降。” 说罢,扑通一声,沈红梅朝萧麦跪了下来。 “居然真成了?” 萧麦已经做好了谈崩的准备,没想到沈红梅居然真的投降了。 “骗傻子呢?傻子才信!” 萧麦根本不信沈红梅会投降,正准备继续演戏,诱而杀之。 孰料,一桩令萧麦措手不及之事发生——视野中象征沈红梅的红光,消失了。 “沈姑娘?”萧麦以为沈红梅是死了。 “我在。” 萧麦的心脏开始发抖,因为人还活着,红光消失,证明沈红梅的杀意已经退却,是真真正正心服口服地投降。 “我开玩笑的,你真回头啊?” 这直接给萧麦整懵了,那还杀不杀? 杀的话,沈红梅的确悔过了;不杀的话,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她以后再露出獠牙呢? “依我看,还是杀了比较好,这种罪大恶极的灵魂,早死早投胎。” 就在此时,忽听“叮”的一声响起。 “首次完成劝善剧情。基础奖励:强化点+3;随机奖励:经验值+100。” “劝善!” “这种烂人还能劝啊?” 沈红梅的投降,让萧麦懵了一半;系统判定,让萧麦彻底懵了。 他缓了好一会儿,才有了决断:先把沈红梅绑起来,仔细审问之后再做判决。 “我把缰绳递给你,你牵着绳子走过来。” 他骑着红鬃马,向前走了几步,来到沈红梅跟前。 此时,红鬃马一脚,就能把沈红梅踢下悬崖。 但萧麦只是向沈红梅丢出缰绳的一端。 沈红梅牵住缰绳,支撑着残躯,缓缓在山崖边站起:“萧麦,你是个好人,谢谢你。” “恩将仇报啊?我饶你一条性命,你发我好人卡?” 萧麦心中腹诽,就牵过绳子,准备把沈红梅扯到近前。 说时迟那时快,原本已经消失红光,突然间再次乍现。 紧接着,沈红梅单纯的脸上,浮现一抹阴森的笑容,她拼尽气力,朝萧麦丢出了一只飞刀。 这把飞刀,凝聚了她得到喘息之际后,恢复的全部功力。 眼盲的缺陷,致使萧麦次次遭暗箭,次次躲不过。 这回勉强侧了一下身,肩膀还是被飞刀扎穿。 刹那间,剧烈的疼痛,刺激得萧麦脑门发昏,险些从马背上跌落下去。 “毒妇!” 见一击得手,沈红梅凄冷大笑:“哈哈,回头?狗屁!天下人不许我回头,我也不让天下人回头!” “咚——” 红鬃马原地摇晃两步,撑住萧麦摇摇欲坠的身子后,满腔怒火,撂起蹄子就踹在了沈红梅胸口。 沈红梅被一脚踢飞,口喷鲜血,飞向了悬崖之下。 “萧麦,陪我一起下地狱吧——” 悬崖下面,传来了沈红梅的声音。 “扑通——” 她落入了江河之中。 “劝善?我善你十八辈祖宗——” 萧麦再坚持不住,从马背上摔了下来。 他一路走来,受过的伤多了,但这么疼的属实罕遇。 从伤口处,萧麦嗅到了一股腥臭味道。 “毒!” “真是个彻头彻尾的毒妇!” 系统界面有写,血肉强化可提升毒素抗性,可六百多的强化,居然还是挡不住毒性的扩散。 沈红梅这把飞刀的毒性,远胜百臂魔君弟子的箭毒上百倍,就是冲见血封喉来的。 “为什么?” “沈红梅竟能骗过系统?” 沈红梅投降时,萧麦根本就不信。 结果系统显示,沈红梅的杀意退却,萧麦才临时,在杀不杀她的这个问题上,产生了一些迟疑。 “所有恶贼都该死,戾火教徒尽是不可救赎的邪魔!往后见一个杀一个,再有半点手软,我就把名字倒着写!” 萧麦想起当初,捕门在义庄设伏时,曾提过要敛藏气息,以免被尸人发觉。 气息可以敛藏,那杀意跟恶意,是否也可以敛藏? 沈红梅可能掌握一种,在短时间内,将恶意完全敛藏的武功,效果甚至可以骗过系统,让系统发放了劝善的奖励。 “系统,有漏洞!” 萧麦头晕目眩,只觉得整个大地都在摇晃,意识更是越来越模糊。 他不甘心,比本次凶险万倍的危机,都凭借智勇安然度过了,最后竟在这么简单的骗局里翻船。 萧麦试图调动七瓣七蕊花,但此花对遏制毒素蔓延毫无用处。 “这回,是真的要完了吗?” “不甘心,真的不甘心!” 晕眩之中,萧麦仿佛产生了幻觉。 身下的草地,在翻滚中,化作了一圈色白如漆的液体。 周围的黑暗,则泛起了滚滚的黑色天幕。 临终之前,萧麦再度回到最初的白眼黑鱼之中。 “叮。” 令人如沐春风的琴声响起,一排白色的水墨文字浮现。 “经检测,宿主在没有违反侠客守则状态下,因系统漏洞陷入生命危险,正在进入紧急补救阶段。” “补救?”萧麦坠入冰窟的心,顷刻一暖,“系统,救一下啊!” “新武学‘敛杀术’已录入数据,该武学将不再干扰敌我判断,漏洞已消除。” “啊?”萧麦一愣,怀疑自己看错了,“哦,敢情所谓的补救,是救你自己?坑啊!” “稍安勿燥,正在为宿主查找脱险之法。” “要多久?”萧麦感觉毒素已扩散至肺部,大约再过一分钟,自己就会窒息昏迷。 “预计耗时一百年。” 第86章 万毒金丹 “你windows 95啊,这么慢!罢了罢了,我自己来吧。” 萧麦放弃继续跟系统较劲,这纯属浪费时间。 还不如自己动脑,都比系统转得快。 “我应该如何自救?求系统直接赋予满级血肉强化,百毒不侵?就系统这个抠门劲,它肯定不愿意!” “对了,我不是刚从百臂魔君的巢穴里,找到了几十瓶丹药吗?” “系统,检查一下,豪侠宝库里的丹药,有能救命的吗?” 系统有了萧麦的指引,不再像没头苍蝇一样乱试,很快给出回应。 “经检验,万毒金丹,完美适配宿主病情。” “果然!” 那些丹药名,大多抽象拗口,看不懂究竟有啥用。 其中有一瓶万毒金丹,因朗朗上口,被萧麦给记住了。 他当时还想,用一万种毒药炼制金丹,给人下毒的话太浪费,所以应该不是毒药。 “得赶紧服食万毒金丹!” 然而,冷却期没过,萧麦无法切换豪侠身份,也就不能调出豪侠宝库。 “切,系统,快帮我切豪侠!” “抱歉,此举违背系统设定。” “是你先出漏洞……” 这时,萧麦发现自己已不能呼吸,残存在体内的氧气也飞速消耗。 无法说话,很快,连思考也即将停止。 垂悬生命的丝线,眼看即将断裂。 “怎会这样?明明已经找到了生路,居然,还是难逃一死——” 忽然,一道沁人心脾的凉意,源于腹部,迅速向全身扩散。 流到哪里,就消除哪里因毒变而产生的痛苦、麻木和阴冷。 待流经肺腑,瞬间疏通了被毒浆堵塞的气管,萧麦猛地深呼吸几口,然后噌的站起身,大口大口地咳血。 直到把体内的污血全部吐尽,顿感身轻如燕。 “又活过来了!呃——好热!” 凉意拂过全身后,腹内又涌起一股热流,似开水般滚烫。 “这是什么力量?” 萧麦忽然想到,系统曾提过“万毒金丹”,而自己现如今的感觉,的确像是服下了一枚金丹。 金丹入腹,发挥出的效力,类似于气功。萧麦试着牵引其流散全身经络,以避免都挤在腹内,烧坏肠肚。 这一尝试非常成功,暖流所过之处,犹如千锤百炼,让筋骨、血肉、经络都变得比往常更加强健。 卡在肩膀里的飞刀,也一点一点地被身体挤了出去、 “这股力量,除却解毒外,竟还有锤炼身体,增强内功之效!” 与此同时,白眼黑鱼之中,又浮现了新的提示文字。 “为弥补系统漏洞造成的损失,系统已为宿主完美炼化万毒金丹。” “万毒金丹完美炼化效果:永久大幅度提升毒伤免疫、毒素抗性,毒伤状态下,修行速度大幅加快。” 之后,文字隐去,白眼黑鱼也消散于黑暗虚空,萧麦亦将万毒金丹彻底炼化完毕。 “系统数值虽然没变化,但感觉自己脱胎换骨了一般——我似乎又变强了许多。” “看来,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基础属性强化,是不会被录入系统的。” 萧麦不知道,万毒金丹是天底下一等一的武林至宝,服食之后,最高有一成概率,为人辟易万毒,洗筋炼髓,甚至重铸丹田,令内功修为翻倍。 另外九成,则当场暴毙。 本来,要炼化万毒金丹,最起码也得是结丹武者,凭萧麦如今的本领,吞下去只会有暴毙这一种可能。 系统为补偿萧麦,绕开身份限制,为他直接炼化金丹,并且是完美炼化,将金丹的效果发挥到了极致。 江湖中的宗师级高手,历经九死一生,炼化两三成,就足令人会喜极而泣。完美炼化了万毒金丹的萧麦,因浑然不觉,则只是深吸一口气,感慨自己又在鬼门关前走了一遭。 “大幅度提升毒伤免疫,毒素抗性,什么意思?” 萧麦猜测,效力不强的轻微毒素,可以直接免疫;无法免疫的剧毒,身体也能忍受比普通人更长的时间。 至于毒伤状态下,修行速度大幅加快——暂时派不上用场。但等萧麦研习医理毒术,有所成就后,这一技能就是外挂金手指般的存在。 但于萧麦而言,此行最大的收获,是对系统有了新的认知。 系统并不是这个武侠世界中,全知全能的神。 它对这个世界的认知也是有限的,在此之前不知道“敛杀术”的存在,以至于被沈红梅无意间钻了漏洞。 它还会更新数据库,修复漏洞,弥补因漏洞对宿主造成的损失,算是具备一定的智能和成长性。 萧麦忽然生出一个念头: 系统是一开始,就像现在一般完善的吗? 有没有可能,它是从人工智障,一步步成长为人工智能的? 自己也不是系统的第一个宿主? 萧麦越想越怀疑,在自己之前,系统已经有过好几任甚至几十、上百任宿主。那些人带着系统,一点点增加对这个世界的认知,并一个个倒在了半路上。 多亏自己,在临死前的最后一分钟,及时想到,豪侠宝库有解毒丹药。 否则系统就在修复这个漏洞后,就继续寻找下一个宿主了! “哈——” 萧麦长呼一口气,心想这下实锤了,此系统不会为宿主加持主角光环,搞不好真会害死自己。 漫漫江湖路,走起来,要更加如履薄冰了。 “但无论如何,我,一定要走到最后。” 萧麦大病初愈,一刻也不停歇,纵马回到货车旁。 拉货的马儿,被当场炸死。 两副棺材质地过硬,外表虽有损伤,好在里面的逝者未遭打扰。 盛放锦缎布匹的箱子,被炸得四分五裂;盛放铜钱的箱子,则破开一个大洞。 萧麦收拾了一下,用布箱的碎片,补上钱箱的缺口,再把锦缎布匹包起来,放在红鬃马的背上。 之后,解开死马的缰绳,套在红鬃马身上,萧麦就继续赶车上了路。 至于死马,则留在路旁。 想来很快就会被路过的百姓发现,拖去剥皮食肉,以解饥馑之苦。 红鬃马很聪明,会自己赶路。 萧麦就坐在两口棺材中间,吐纳调息,修炼内功,为下一步行动做筹谋。 “沈红梅死了没有?” “应该是没死,否则系统会给到诛恶的奖励。” “唉,到头来,还真让她走了一遍跳崖不死的流程。” 萧麦猜测,待再次见到沈红梅,她一定会变得比之前更强大,手段更阴毒。 自己已经连续三次,从她的魔爪下逃脱,还会有第四次好运气吗? “必须变强,不择手段地变强。” “下一次再见面,不依靠任何运气,单凭实力去碾压!” “我必须了结这段因果,否则她的念头不通达,我的念头更不通达。” 第87章 奢华车队 萧麦打定主意,更加废寝忘食地修炼。 待马车抵达京城大门前,武技“气体合一”,已经修炼至51点。 效果是,他对气功的运用更加娴熟,可以轻松运用内功,强化自己的每一根经络,每一个器官。 眼下646点的血肉强化,在气功加持下,可以爆发出最少1000点的气力; 586点的感官强化,在气功加持下,也能爆发出接近1000点的听力和嗅觉。 1000点气力是什么概念呢?举个例子,单凭一枚飞蝗石,萧麦就能把二十米开外的普通人,打得骨断筋折。 1000点的听力,能让萧麦能够听清楚,外人五步之内细微的动作与十步之内大幅度的动作。 美中不足的是,强化不可同时“兼顾”,也做不到“瞬发”。 强化了感官,就顾不得血肉;强化了血肉,就顾不得感官。 “强化”本身,也需要萧麦,花费五秒左右的时间,去进入状态;花费时间越长,进入的状态就越好。 假如有人忽然对萧麦发动袭击,那么他至少要在战斗开始十秒之后,才能进入巅峰状态。 这无疑是个致命的缺陷。 “‘兼顾’与‘瞬发’,大概练到‘气体合一’大圆满,才能完全掌握。” “这一天,为时已不远。” 气体合一,从0修炼到51,才花了五天时间。萧麦信心十足,预计最多再花五天,赶在捕门武举前就能达成100。 而一般武者,想达成练气期大圆满,耗时通常为十年。 大圆满之后,纯凭身体素质,就足够稳胜捕门的大多数捕手,跟掌旗级别的强者,也有一战之力。 武举,只要别遇上暗箱操作,应该十拿九稳。 另外,萧麦也观察京城周边的风土人情。 临近京城,商贾云集,官道上一直都是人来人往,川流不息。 当中不乏呼吸细密,步伐轻盈的武林高手,与前呼后拥,弟子成群的大人物。 然而,官道上很热闹,人烟却很稀少。 京城外百里之内,大片大片的土地抛荒,偶尔见到有人在草地上放牛放羊。 原来,京城虽是天子脚下,但“民少相公多”,百姓的生存极其艰难。 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可能只有一个衙门管你;京城外面,可能十几个衙门管你。 前者只需伺候一个衙门,后者要伺候十几个衙门,还得伺候源源不断的来京武者,碰见脾气不好的,稍不留神就人头落地。 于是,有志气的百姓,削尖了脑袋往京城钻,城里剥削多,但赚钱的门路也多,凑合一下,还能继续过。 剩下的,则不堪其苦,都搬到了类似梧都县一样,距离京城百里开外的村镇。 城里的权贵心善,见不得穷人,也乐意把百姓们都轰走。 如此一来,天底下最富饶繁华的京城,反而坐落于天底下数得着的贫苦之地。 马车一直走到,能看到高耸巍峨的城墙后,人烟才终于开始稠密起来。 百姓们在城门外,支起了各种各样的小摊,卖吃食、卖玩具、卖布匹、卖药材,甚至卖地图、卖秘籍,应有尽有。 官道前,排起了入京的长龙,有官僚,有商贾,有武林人士,也有寻常百姓。 行人们挤来挤去,却又默契地留出一片空地,因为萧麦的车上,拉着两口棺材。 萧麦乐得清静,坐在车里吐纳调息,忽然,鼻尖从乱七八糟的气味中,捕捉到一抹清新的芳香。 这股香味很独特,似乎在哪里闻见过,但一时想不起来。 不过,既然想不起来,就说明不是特别重要,萧麦忙于吐纳,就没有出去寻找来源。 另一边,三个便衣装扮的朝廷高手,游走于城门前的长龙之内,相继在萧麦周围靠拢。 “棺材车上蒙眼睛的瞎子,应该就是萧麦。” “看上去没有什么特别的。” 一少年垂下眉头,眸光尽显小觑。 目前捕门所收到的情报,都评价萧麦武功平平,但长于智力。 少年觉得,只要自己的动作,足够干净利索,那么就能扬长避短,让萧麦带着他的“小聪明”,稀里糊涂地死去。 “小心点,此人身染戾火,却能全身而退,大概是先天的入境强者。” “莫说先天入境,后天入境的,我也杀过不少。” “要不,现在就上去,给他一个教训!” 少年舔舐嘴唇,想起杀人的滋味儿,便不禁跃跃欲试。 “寻常人忌讳棺材车,离得都很远,我们贸然凑上去,很难不招致怀疑。” “前怕狼,后怕虎。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他对两位过分谨慎的同伴,感到十分不屑。 “那是什么?” 此刻,一支奢华的车队引起了他们三人,乃至城门口绝大多数人的关注。 这支车队由三辆马车与三辆货车组成,每辆车的两旁,皆有两名手持利剑的侍女守护。 货车无需多言,不过是普通的马拉货车,车上装着几口精美的大箱子。 而那三辆马车,每一辆均由八匹毛发色泽完全相同的骏马拉动,驾车的则是两位衣着华丽、面容姣好、轻纱遮掩的年轻女子。 这些马车的外形极为独特,没有车厢,只有类似步辇的基座,四周环绕着一圈高度不足一尺的木质栏杆。 在基座的后端,竖着一根长达六尺的木杆,木杆上方支撑着一顶宝伞形状的车篷,车篷的边缘垂挂下一圈轻薄的帷幔,将整个基座笼罩其中。 笼车的轻纱质地,也很有讲究,第一辆为白纱,第二辆为粉纱,第三辆为青纱。 纱帐之中,各自端坐着一位蒙面美人,分别为黑衣、红衣与蓝衣,怀中各自抱着古筝、琵琶、笙箫三种乐器。 远隔轻纱,又有一群执剑女弟子护送,路人不得近前,自然看不清三人的容貌。 但可以看见,三人若明珠般煜煜流光的眼眸。隔着朦胧的纱帐,依旧显得那般勾魂摄魄。 至于面纱之下的倾世容颜,自然令人浮想联翩。 “哟,这三个大美人儿,都是什么来历?” “没猜错的话,应该是白玉宗幻音阁的‘妙乐三仙子’,奉天子之命,为八诸侯王献艺。” 第88章 绝世美人 “长得真漂亮,真想一棒子全打晕,塞我床上,好生颠鸾倒凤一番,嘿嘿。” “住口!不可出言不逊。” “咋地,兄长暗恋她们,想明媒正娶啊,哈哈?” “你——”青年剑客面露怒色,“在捕门当差,连妙乐三仙子都没听过,平时有没有好好看塘报?” “没听过又怎样,以色事人的婊子罢了。” 闻听少年此言,另一名年纪稍长的同伴,往旁边走了两步。 少年疑惑:“你走什么?” 结果,带队的青年,往另一个方向也走了两步。 如此就把少年孤立在正中间。 “你们躲什么?” “继续污言秽语,被三仙子听了去,人家轻轻一拨琴弦,你就没命了。听着,因嘴臭而死,我们可不会为你报仇。” “说得那么吓人,是不是真的?” “不怕死就试试,但先离我远点,免得天雷劈下来连累我。” 见两个同伴,皆如此认真,少年欲言又止,同时后背渐生凉意,索性也闭上了嘴。 三人顾不得萧麦,都安静下来,默默地享眼福。 …… 妙乐仙子的豪华车队,也引起了一对师徒的注意,她们这会儿正在食摊里吃早饭。 师父三十多岁的年纪,其长相——最合适的形容词,应该是雄壮。 她里面穿一身淡白色的里衣,衬着一件蓝灰色的外衣,外面又套了一件深红色的坎肩。 盘起来的头发,昭示其已婚的身份。 一张大脸盘子上的眉眼五官,四平八稳,端端正正,跟“美”字不沾边,但很敞亮,让人一眼看上去,就觉得是个厉害角色。 体型稍微有点胖,但不是虚胖,而是衣服下面裹得全是肌肉的那种“虎背熊腰”之胖。 手掌、脚掌,都比寻常体型的男子更加粗大。 相较于师父的威严大气,一旁的徒儿则显得“小巧玲珑”。 十七八岁的年纪,不足一米六五的身高,穿着一件明亮的黄色衣裙,妆容精致,五官美艳,一脸的天真无邪之相。 身材十分纤细,但细枝结硕果,赘肉都长在该长的地方。 说是小巧玲珑,实则都是被师父反衬出来的。 师父的气场过于霸道,才显得徒弟小鸟依人。 其实,细看之下,徒弟是个倾城绝世的美人胚子,眉眼虽未完全长开,但已初见“侵略性”的端倪。 这种侵略性,已经强到近乎于“挑衅”的地步。 有些美人,她的美是温润的,好似一块晶莹剔透的羊脂玉,不论男女老少,人见人爱。 有些美人,她的美是尖刻的,好似有毒而鲜美的河豚肉,让人欲罢不能又心生忌惮。 也有些美人,她的美是充满侵略性的,好似一头疯狂的野兽。 男人只要见了她,就会忍不住生出一种,虽然恶俗但是恰如其分的念头:“美人只配强者拥有。” 自认弱者,就会在这种美貌之下,被压得抬不起头来;自认强者,就会像迷恋权力一般,疯狂迷恋她的美,眼睛里再也容不下其他女人。 眼下,跟他们在一个摊上吃饭的行人,自然没几个会自认强者,就算自认强者,也会对少女的师父更感兴趣。 所以,偌大的美人坐在这儿,周围竟无一人敢看过来。 反倒是黄衣少女,盯着不远处的三座花车,眸中写满了羡慕。 “师父,白玉宗幻音阁,跟我们钱来山桃夭派,是不是师出同门啊?” “当然,妙乐三仙子,都当得起你一声‘师姐’。” “为什么,师姐出行,配得上那么大的排场?我们却要靠走路。” 师父问道:“你很羡慕?” 黄衣少女,先是点头如啄米,后见师父似乎不悦,连忙又摇头如拨浪鼓:“不羡慕,我心甘情愿跟师父一起走路。” “呵。”师父冷笑一声,拈起桌子上的茶杯,“排场再大,也不过是尸位素餐之徒的玩物,丢了白玉宗祖师爷的脸面。” 明明相隔很远,周围又很嘈杂,连同摊吃饭的其他宾客,都听不清楚她说了什么。 孰料,妙月三仙子中的大师姐,白衣仙子戚弦庭,竟一字不落地听了去。 她眉头一皱,当即手抚琴弦,轻轻一挥—— “当——” “嘭——” 筝声过后,师父掌中瓷杯碎裂,茶水洒在桌子上,溅得二人身上星星点点。 “好厉害的音波功!”此时,食摊距离车队,足有三十步的距离,黄衣少女掩唇惊呼:“师姐生气了。” 这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隔着那么远,不偏不倚地震碎师父的瓷杯,这份修为,放眼整个白玉宗,估计都少有人及。 “哼!”师父放下瓷杯碎片,头也不抬,只是冷冷说了句,“不知天高地厚的东西,今日就让我姚某人教教你,何为尊师重道!” 话音未落,师父挥掌在桌上轻轻一拍。 “砰砰砰——” 戚弦庭怀中古筝的二十一根琴弦,竟全部应声而断,弹在她的手掌心,割出无数道血痕。 鲜血滴滴答答落下,染红了她的衣裙。 戚弦庭捂着自己的手,不止有琴弦划破皮肉之痛,更有内功激荡,震颤筋骨之痛。 她想过对方会报复,故而已有防备,并将内功施加于铁筝之上。 然而,对方的音波功,竟轻而易举地突破自己的防备,好似撕开一张废纸。 “这般盖世修为,难道是——” 戚弦庭扭头看过来,眸中尽显惊恐之色。 这时,一辆拖着两口棺材的马车,恰好从中间路过,阻断了双方之间的眼神交换。 正忙于修炼的萧麦,对此浑然不觉。 直到有人喊他,萧麦才回过神来,拿出身份文牒,交给了守城的卫兵。 卫兵粗略地检查了一下:“把棺材打开来看一下。” “光天化日,莫要惊扰了亡者的安寝。”萧麦从腰间取出一吊钱,塞到了卫兵手中。 “呵,竟敢公然行贿,太可疑了!”卫兵把铜钱往怀中一塞,就朝同伴一挥手,“弟兄们,来活儿了,开棺验尸!” 几个士兵聚上来,当即把萧麦围住,这就要上前开棺。 恰在此时,人群中传来一声断喝:“住手!” 这一声势如霹雳,震得众军士,纷纷停下动作,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 只见来者是个身材挺拔的捕手,锦绣织就的官服,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第89章 初入京城 “他怎么来了?” 三名捕手,本来还在开小差,欣赏妙乐三仙子的绝代容华。 忽见萧麦被刁难时,一人窜出,仗义执言,不由吃了一惊。 “谁给着庸队的胆子,敢横插一杠子!” 少年气急败坏,望向那人的目光,充满了嫉妒之色。 这位惹人嫉妒的捕门郎君,身材英姿挺拔,脸型棱角分明,生得目若朗星,举手投足间,充满了道不尽的风流。 许多等待入城的女子,不论官家千金,还是江湖侠女,见到如此俊俏的公子,都不由得满面含羞,眼冒金光。 人们对容貌俊美之人,往往怀有更多善意,不分男女。 卫兵跟捕手分属两个系统,照理说,前者可以根本不搭理后者。 但见来者如此俊俏,赏心悦目之下,也就真的停了手:“有事吗?” 郎君先跟萧麦打了个招呼:“我是捕门着庸队捕手凤修怀,敢问仁兄可是姓萧?” “你知道我?” “那就没错了。”凤修怀转身向卫兵深施一礼,说道,“棺木之中,安寝着我捕门的兄弟和遗孀,请高抬贵手,莫要打扰了。” 卫兵收起兵器,说道:“你可愿为他做保?” 凤修怀一拍胸脯:“没问题。” “那画个押,就能过了。” 卫兵把萧麦的名字,写在名册上,然后凤修怀签字画押,示意由他做保,日后出问题二人连坐。 之后,凤修怀纵身一跃,坐在了萧麦身边:“走吧。” 萧麦微微一笑,暗道对方倒是个自来熟:“去哪儿?” “你想去哪儿?” “崇信寺。” “一起。” 一道高耸的城墙,隔绝了京城内外两个世界,一个极度繁荣,一个极度贫穷。 京城的繁华程度,远超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朝代,几乎能与现代都市相媲美。 坊市制度被彻底打破,形形色色的店铺,在街头随处可见。 究其原因,是因为武侠世界,存在有十分精巧先进的机关术,世人对“奇技淫巧”也不排斥。 尽管历代机关大师,都热衷于用机关术制造杀人兵器,但连带着也发明了不少生产工具。 久而久之,创造了极为繁荣的工商业。 可以说,正因这份厚实的家底,才养得起大量完全脱产的武者。 入城之后,萧麦听到熙熙攘攘的人流声中,夹杂着此起彼伏的叫卖、杂耍、宴饮、曲乐、闲聊之声。 他已经很久没感受过如此热闹的气息,不由怀念起穿越前的生活。 但凤修怀并不给他怀念从前的机会,这个跟他年纪相仿的少年,不但平易近人,还健谈到近乎于话痨。 “首先申明一点啊,我跟余秀不在一个旗,平时见面也不多,互相都不太熟。他现在没了,我说我多么多么伤心,那肯定是虚情假意,最多就是有点兔死狐悲,想着指不定哪天,我也跟他一样马革裹尸了。” “真正为余秀伤心的,只有他的弟兄和亲人。弟兄就不说了,整个旗都躺在崇信寺,他这一去就整整齐齐了。至于他的家人,宗指挥组织大家给死去的弟兄捐款,我捐了三个月的俸禄,算是够意思吧。” 萧麦问道:“捐款?跟余捕头相识一场,我也想捐,可否帮忙?” “萧兄就不必凑这个热闹了,我们捐款只为表达心意,余家豪门大户,根本不缺银钱。”凤修怀回头看了一眼,无奈地摇摇头,“他啊,就是日子过得太舒服,心智没淬炼过,一点小小的挫折就要死要活。我跟他可不一样,好死不如赖活着,世界这么美好,我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自杀。” 萧麦心中惆怅,否定凤修怀的说法:“余秀并非死于挫折,而是自觉辜负了对掌旗大哥的道义。” 他一直在想,假如玄黓队,能早点把秦锐旗全军覆没的消息带过去,余秀是否就不用死? “逼迫弟弟以死谢罪的兄长,根本就不值得履行道义。秦锐要是不需要余秀谢罪,那余秀自戕,只会让他加倍痛苦。“凤修怀自有他的道理。 此时,强圉队三人,也跟在了棺车后面。 “停停停!等一下啊。” 行至一个路口,凤修怀翻身下车,来到一个布衣荆钗,脸蛋红扑扑的少女跟前。 她挑着一个担子,一头盛着碗筷,一头盛着新鲜的豆浆。 “凤大哥,还是老规矩,一碗豆浆?” “认识了个新弟兄,来两碗。”凤修怀掏出两枚铜板,放在了浆桶上。 “好勒!” 少女给凤修怀盛了满满当当的两碗豆浆,浆面都快涌出碗口了。 凤修怀则稳稳地端在手里,待纵身一跃,坐回到马车上,也没洒落一滴:“兄弟,请你尝尝咱京城的特色美食,桂花浆。” “多谢。” 习武之人的体力消耗特别大,因此个顶个的能吃饭。 于是乎,请吃饭,就成了武林人士最通用的礼节之一。 萧麦接过瓷碗的瞬间,豆浆就洒了出来。 “厉害。” 豆浆里添了一点干桂花粉,闻起来特别香,萧麦忍不住一饮而尽。 “爽快!” 凤修怀效仿萧麦的动作,端起浆碗满饮而尽,然后像扔飞盘一样,把瓷碗不偏不倚地扔进了豆浆少女的桶里面。 听到这一幕,萧麦更加惊叹,心道这位仁兄的手法,很值得自己琢磨一番。 “看来阁下是饿了,崇信寺的斋饭特别好吃,待会儿再请你一顿。” “我与凤捕头素不相识……” “喊凤捕头就太客气了,直呼其名即可,我叫凤修怀。” “好,凤兄,为何对在下如此客气?” “哈哈,你的事迹,早在捕门传开了。帮重光队抓僵尸,帮玄黓队抓死神,帮着庸队抓土匪,人才啊!” 萧麦叹了口气:“可惜,我最想做的一件事,偏偏办砸了。” “何事令萧兄如此遗憾?” “没保护好张小姐。” “别内疚了,那又不是你的错。百臂魔君那个实力,根本不是普通人能应付的。再说,人送到了又有何用,还不是没法团聚?上天不佑,人能奈何。唉,不说这些了,还是说说,萧兄有何妙法,搞定那么多案子的吧。” 二人一路聊到崇信寺。 第90章 黑火神教 此地香火鼎盛,往来的善男信女络绎不绝。 一入寺中,萧麦顿感一股热浪扑面而来,空气中飘荡着令他十分熟悉的味道。 “此地好生炎热。” 凤修怀答道:“黑火庇佑之地,当然十分炎热。” “黑火——庇佑之地?”萧麦似乎发现了不得了的情报,“崇信寺,崇的是哪位佛?” “佛?那个教派也太冷门了,只在南疆才有人信。崇信寺崇的是至高无上的黑火神。” 乍听萧麦提佛,凤修怀还满心疑惑,后来一想,他来自苍南,也就不足为奇了。 “黑火神?”萧麦确信,自己没在任何一本历史书上,见过这位神明,“他是做什么的?” “这你都不知道?黑火神的原身,是一条创世黑龙,它吐出的阴阳龙炎,将虚无熔铸成了阴阳两界的万物生灵。阳炎尽则化为阴炎,阴炎灭则化为阳炎。生灵之所以能存在于世,在阴阳两界中轮回,凭依的就是体内龙炎。”凤修怀谈及黑龙创世,就像萧麦谈及盘古开天一样信手拈来。 萧麦总觉得哪里不对:“黑火跟戾火,是什么关系?” “戾火是对黑火的亵渎。黑火神创造的世界里,每个人都只能修持自己的灵火。但有人急于求成,把别人的灵火取出来自己用,就变成了戾火。黑火神会诅咒每一个沾惹戾火之人,让他们堕入魔道,永世不得轮回。”凤修怀咬牙切齿,身为捕门弟子,见过太多戾火教徒伤人的案例,对戾火早已深恶痛绝。 “灵火——是武道之光吗?”萧麦发觉这两者似乎很像。 “对,一个东西。信黑火教的,就叫灵火;信儒道的,就叫武道之光。”说着,凤修怀凑上近前,压低声音说道,“在圣教的地盘,还是别提‘武道之光’四个字了。” “明白。” 萧麦这才明白,凤修怀不是黑火信徒,只是个儒道、圣教都兼修一些的普通人。 之后,二人将棺椁送至忠魂堂,即专门停放因公殉职之人的灵堂。 灵堂周围,种了许多槐树,它们遮挡光线,让宽敞的灵堂,即使在大白天也黑漆漆的。 灵堂内,有许多用木头架子搭起来的火盆,里面的火焰是淡蓝色的。 萧麦眼睛看不见,但能感受到,这里的火焰,温度非常低,甚至比室温还要低。 灵堂里面,摆放着八具棺材,就是秦锐和他的七个手下。 萧麦跟凤修怀一起,把张小姐和余秀的棺木,放在了秦锐身边。 “凤兄,秦掌旗他们,是怎么全军覆没的?” “东阳府外雀屏山,出现了一座‘鬼客栈’。白天去的时候,遍寻不见;一到夜晚,就灯火通明,人声鼎沸。周围百姓,都说那里是鬼客栈,专做阴间生意。有好奇之人登门查看,但没有一个活着出来。秦掌旗带人过去,也没逃掉。” “鬼客栈?” 萧麦想起百臂魔君制造的“鬼打墙”,让送亲队伍出现集体幻觉,在根本不存在的路上徘徊、争斗、自相残杀。 “只有进入客栈之人,才会被杀?” “没错。” 萧麦设身处地,假设自己是秦锐,那么调查鬼客栈时,肯定会派人在外面接应。 秦锐跟凌铳可不一样,后者只有四个手下,全部上阵都不够用;前者有七个手下,怎么都得匀出一人,守在门外吧? 更别提,捕门肯定会征召当地捕快接应,把客栈围个水泄不通,众目睽睽之下,真能坐视秦锐团灭? “这桩案子,是怎么交到捕门手里的?” “先是当地官府派人调查,然后驻军介入,都没什么结果,才上报刑部,最后分配给捕门。” “眼下秦掌旗失手,捕门准备怎么办?” “上峰还在研究。” “……” 萧麦从凤修怀的描述中,嗅出了戾火教的气息,对这个案子,产生了浓浓的兴趣。 甚至忍不住想要开棺验尸。 可捕门武举在即,萧麦实在没空,再往东阳府跑一趟。 “等正式加入捕门,再着手侦办此案吧。” 介于先前一直没有正式的官方身份,萧麦的官侠天赋被长期封印,得到公差的授权,也仅仅是部分解封。 他很想知道,完全体的辟邪之眼,究竟有多逆天,才能跟天马行空、豪气干云这两个神级天赋并驾齐驱。 自灵堂出来,萧麦和凤修怀,又给管理灵堂的僧侣许多香火钱,请他们多多念经超度。 崇信寺的僧侣,都是身穿一袭带兜帽的黑袍,披头散发,跣足而行。 根据身份的不同,会佩戴不同的徽章,高级僧侣还会配发规格不同的手杖。 僧侣们装扮和行动都很低调,但萧麦从他们的呼吸和步伐中能听出,这些人个个身怀绝技,几乎无一人不会武功。 武侠世界中的宗教,除了解决生死问题,还要阐述武学的来源。 黑火教对武学真意的诠释,几千年前,就在诸多教派的论战中,力压群雄,脱颖而出。 只因该教派的武学理论最为扎实,按照黑火教的教义修行,真的能够增长修为,生发灵火,获得天赐神通。 当然,绝大多数宗教,都压抑人性,黑火教也不例外,种种清规戒律、繁文缛节,都不是寻常人能忍耐的。 无论达官显贵,还是江湖中人,都更崇尚以上清派为代表的“儒道”。 萧麦通过打听,得知武侠世界的“儒道”,是一道杂糅了儒家的伦理和道家的修身的学说,从人性出发,既推崇对外人的忠孝仁义,又崇尚内心的潇洒自由,是武学世界的主流思想。 因儒道崇尚中正平和的修炼之道,修行效率较之黑火教显得略慢。 朝野上心的武林高手,很多都遵从儒道的伦理道德来为人处世,然后修行黑火教的武功以强身;但信奉黑火教的僧侣,基本没人会去研习上清派典籍。 听着凤修怀的讲述,萧麦想起了从魔君巢穴,找到的那本《黑火剑法》。 “黑火教,是不是有一门武功,叫黑火剑法?” “当然!这是常识。” “黑火剑法,威力如何?” 萧麦眼下,身怀十几本武学秘籍,其优劣高低不得而知。 第91章 善男信女 “中规中矩吧,我也没研究过。” 凤修怀一边说,一边把萧麦带到了食堂。 两碗杂粮米饭,一碟香煎豆腐、一碟红烧茄子,一碟香椿鸡蛋,一碟芹菜炒蘑菇,一碟油炸花生米,就是二人的午饭。 素斋要想做得好吃,就得舍得放油,凤修怀点得这几道菜,油性都特别大,浇在碗里很是下饭。 萧麦一口气干了五碗,吃到舌尖儿都有点打滑,才心满意足。 “从未吃过如此美味的斋饭,多谢凤兄款待。” “哈哈,萧兄是个美食家啊,吃饭的感觉特别香。” “呃……哈哈。”萧麦也笑了,他现在的舌头,可比一般美食家灵敏太多了。 “既然萧兄爱吃,那以后有空,我就带你吃遍京城美食。这里别的没有,吃喝玩乐的销金窟,有的是!” “一言为定。不过说好了,以后凤兄做向导,在下来请客。” “兄弟豪爽!日后准备在哪儿营生?” “玄黓队的钟离指挥,答应写信介绍我去参加捕门的武举。” “啊,萧兄跟玄黓队说好了?”凤修怀有些错愕。 “是的。钟离指挥是在下的恩人,若无他及时出现,我早就死在了妖女手里。” “理是这么个理。问题是,你千辛万苦送回遗体,让张小姐跟秦掌旗团聚,最后不选着庸队,那不等于白干一场?” “我护送张小姐的目的,就是为了护送她。” “唔——”凤修怀将萧麦之言,放在心里使劲琢磨了一番,他已经很久没见过,如此纯粹的为人了,“也好,钟离明外号‘夜灯客’,很多人说他像夜里的一盏灯,性格方面挺温和的,在他手底下干活儿很轻松,不过——玄黓队的实力,整体偏弱,分不到特别肥的油水,萧兄要有心理准备。” “抱歉,我有些听不懂,什么油水?” “来,带你见识一下。” 见凤修怀要拉自己走,萧麦连忙挥手:“且稍待,我先去找寺内主事,寻个借宿之处。这么大的寺庙,应该收留香客投宿吧。” “收是收,费用可不便宜,都是善男信女才住,我给你介绍个更实惠的居所。” 二人离开饭堂,来到通往寺外的大路上,这里铺着层层叠叠的石阶,逐级而下,最远处即是寺门。 下台阶时,一位衣着华丽的贵妇人,在两个丫鬟的侍奉下,正沿着台阶逐级向上,正好与萧、凤二人擦肩而过。 萧麦嗅到从贵妇身上散发的味道,不由得停下了脚步。 凤修怀问:“怎么不走了?” “没什么,继续走吧。” 凤修怀可不信没什么,他也想起方才的妇人,回头一看,琢磨了一下,才恍然大悟。 “哦,明白了。明明是参拜神明,却搞得这般浓妆艳抹,想来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嗯。”萧麦看不到妇人的装束,但闻得见味道,妇人使用的香料,是几十种花粉精心调配而成的,低调又浓烈,离得越近,就越能尝到那百转千回的滋味。 这种滋味,肯定不是为神明准备的。 萧麦和凤修怀窥破了丑事,但没有戳破,只当是笑谈。 二人走出寺门,坐上马车,这次凤修怀自告奋勇,帮萧麦赶马。 萧麦叮嘱道:“马哥很聪明,凤兄莫要抽打,让它去哪儿,说一下就成。” “真的吗,我试试,马哥,往左。” 红鬃马对凤修怀的话,充耳不闻,继续闷头向前跑。 凤修怀有点失望:“没那么灵啊。” 萧麦摇摇头:“左边又没路,往左就撞到人家的摊子上了——是扇子摊吗?我听到许多扇子,在轻轻摇晃。” “嚯,萧兄好耳力!若非蒙着眼罩,我都不信你看不见。” 依照萧麦的指示,凤修怀很快熟悉了驾驭红鬃马的方法,之后,他抓住缰绳,操纵红鬃马往目的地飞驰。 红鬃马有无限体力,拉着一辆马车,却比战马的全速飞奔还要快,又会自动避让人群,让凤修怀大呼过瘾。 三个捕手,哼哧哼哧地在后面追。 行至半路,带队青年一摆手:“不用追了,再追就彻底暴露了。” “瞧这方向,是往凤翎街去了。凤修怀想保下这个人?” “回去禀报大人,着庸队强行阻拦,我们没法对萧麦动手。” 马车穿街走巷,过了约莫半个钟头,凤修怀载着萧麦来到一条街,放慢了速度。 长街两旁的店铺、摊贩,见到凤修怀,都纷纷起身跟他打招呼。 “凤捕头好!” “凤捕头今日休沐啊!” “凤捕头吃饭了没?” “凤捕头,送您点小礼物!” …… 凤修怀也站起身,热情地跟乡亲们回应。 最后,马车停在一座酒楼门前,里面正有咿咿呀呀的声音传出来,原是有位少女在唱歌。 古代没有扩音器,没有音响,更没有字幕,故而表演者的调门都很高,节奏也很慢,往往老半天才唱一句词。 不这样的话,离得稍远一些,客人就听不见歌伎在唱什么了。 所以穿越小说里,常见的抄现代流行歌曲一炮而红的桥段,不能说完全不合理,至少流行歌曲在古代是流行不起来的。 萧麦身为穿越者,已经很久没享受过丝竹悦耳,但对这种咿咿呀呀的腔调,还是有些接受不能。 “好怀念以前听的那些歌儿。” 凤修怀则十分受用,仿佛每一声唱腔,都勾起了他的心弦,让他也忍不住,哼哼唧唧了起来。 片刻后,凤修怀才想起旁边还有个萧麦,尴尬地笑了笑。 “走,喝酒。” 酒楼不大,装饰也很朴素,桌椅板凳、柜台楼梯,都挂满了斑斑驳驳的痕迹,看上去也很有年头了。 然而,就是这么普通的酒楼,早已过了饭点,客人还是不少。 究其原因,就是令萧麦接受不能的咿呀唱腔,或者说,在酒楼中间表演歌舞的少女。 两人进楼时,少女刚刚唱完一曲,正要端起盘子讨赏,忽见凤修怀进门,清秀的脸庞立时愣住,然后脸一红,转身就走出了幕后。 第92章 列土封疆 “哎——” 凤修怀恋恋不舍地看着对方的背影,直到掌柜走上前来,打断了他的思绪。 “哎哟,凤捕头又来了,欢迎欢迎!真是不巧,小桐刚表演完,您没赶上。要不,我把她叫出来,再演一回?” “不了,我今天不是来看小桐的,是请我兄弟喝酒的。”凤修怀指了指身旁的萧麦,“来个雅间儿,顺便帮我把老齐找来。” “好勒,请上座。” 凤修怀不劳掌柜引路,轻车熟路地带萧麦来到临窗的二楼雅间。 “萧兄,你往窗外看……哦,听也行。” “怎么了?” “京城之内寸土寸金,每一片土地都有他的主人。”凤修怀的声音,突然变得深沉,“我,就是这条凤翎街的主人。” “任何可疑之人,只要踏入凤翎街,都逃不过我的耳目。” 他分明只是坐在酒楼雅间,俯瞰身下一条不过二百米的街道,口气却好似君临整个天下。 萧麦顿了一下:“凤兄如此年轻,竟能挣下这么多铺子,可喜可贺。” “唉,不是这个意思。”凤修怀赶紧纠正,然后做出了一个,把东西都捞进自己怀里的动作,“这些铺子另有东家,但是我管着他们。” “街道办主任?”萧麦脱口而出,意识到不对,赶紧改口,“哦不,是……管理这条街的主事?捕门捕手,还能兼任这个职位吗?” “萧兄怎么听不明白?我的意思是,这条凤翎街是我的地盘,我相当于这里的土皇帝,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哦,明白了,凤兄就相当于‘凤翎街陈浩南’,是这片的黑道大哥。” “什么黑道大哥,我好人!”凤修怀被萧麦整得没脾气,于是决定不再卖关子,“得了,我还是从头跟你说吧。” 朝中武力最强横的六大衙门里,只有捕门完全地刀口向外,是压制江湖不法势力,维护天下太平最重要的一把武器。 为此,朝廷给捕门弟子,提供了相当优厚的俸禄待遇。 然而,捕门这一行,实在过于玩命,以至于即便很优厚的待遇,也无法满足捕门弟子的需求。 于是乎,捕门之主,就像切大饼一样,在京城给指挥们划分势力范围,指挥再给掌旗划分势力范围,掌旗再给麾下捕手们分。 这样一层一层分封下去,每位捕手都能分到属于自己的地盘。 凤翎街,就是凤修怀分到的地盘。 在自己的地盘上,几乎可以为所欲为。 只要不是杀人放火,奸淫掳掠之类人神共愤的大罪,捕门都会提供庇护。 “话说到这份上,萧兄该懂我的意思了吧。” “懂。捕门抢了黑道的饭碗。” “哎呀,你还是没抓住关键,京城这块饼,有的地方薄,有的地方厚;有的地方香,有的地方臭。捕神也是看人下菜碟,能耐越大,分到的饼就越香越厚;反之则越薄越臭。” “我们着庸队兵强马壮,宗指挥勇冠三军,连带着我这样的小捕手也能沾光,分到了一条很肥的凤翎街。玄黓队的情况,可完全不一样,人数本来就少,最近又接连折损了两旗人马,下个月开会,钟离明的地盘,肯定要被切出去一大块。你这个时候去投靠他,就是典型的明珠暗投。” 归根究底,凤修怀还是希望劝说萧麦,投靠着庸队。 萧麦心想,着庸队不也刚刚折损了一旗人马,情况能比玄黓队好多少? 不过,也正因这两支队伍,适逢重创,急需招兵买马,才会热情地招揽自己。 “京城最肥的地盘归谁管?” “西市的地盘最肥,归强圉队管。” “强圉队。” 时隔多日,萧麦再次听到这个名字。 捕门之中,实力最强,作风最嚣张的队伍。 仅仅因为自己协助重光队,抢了强圉队的头功。 强圉队的上峰,就不惜纡尊降贵,视自己这一介草民为眼中钉肉中刺,必欲除之而后快。 这个仇,萧麦还没忘。 凤修怀对双方之间的恩怨,也略有耳闻,他相信萧麦心里不痛快,但不信萧麦能复仇、敢复仇。 他只觉得萧麦是在害怕。 “放心,着庸队的实力,不比强圉队差,投靠我们宗指挥,前途无量。” 萧麦问:“强圉队的指挥,叫什么名字?” 凤修怀有些警觉:“问这个作甚?” “随便问问。” 凤修怀左右看看,确认周围没有生面孔,才压低声音说道:“强圉队指挥,叫高胜寒。” “高处不胜寒——他武功有多高?” “问这个没意义。捕门最弱的指挥,杀五品以下的捕手,也从不用出第二招。” “……” 萧麦深吸一口气,暗道:“此时谈复仇,的确为时尚早。真正需要防备强敌的人,反而是我。” “怎么样,要不要改投着庸队。” “多谢凤兄好意,我加入捕门的初心,不是为了争地盘。” “那是为了什么?” “杀人。” “嗯?” “加入捕门,我才可以合理合法地杀人,为人世间扫除污浊。” “……” 凤修怀愣住了。 这句话,看上去是萧麦在讲笑话,但听起来又完全不像个笑话。 一时半会儿,竟让他不知该怎么接上这个话茬。 恰在此时,掌柜带来一个小老头儿,打破了氛围的尴尬。 这个小老头儿,正是凤修怀先前提到的老齐,他有一座闲置的房产,可以租给萧麦。 于是,萧麦跟着老齐去验房,凤修怀在一旁陪同。 去了之后发现,这处房产,是将原先一处“大宅院”,中间筑起三道墙,强行分割成了三份后的中间一份。 比当初在梧都县住的荒宅,还要小上将近一半。 老齐还有话说:“地方小是小了点,但好歹也是独门独院,租金也便宜,只有寻常的三分之一。” “这里太小了,我想租个大点的房子。要有主厅,有卧室,有厢房,有柴房,有马厩,还要有个能施展开来的院子,方便我日常习武。要是能带个地窖,地方再僻静一些,就更好了。” 老齐和凤修怀听完萧麦的要求,人都傻了。 老齐咽了口唾沫:“少侠,您一个人,住这么大的房子啊?” “很大吗,寻常百姓之家,不都皆是如此?对了,我眼睛不方便,还得雇个洗衣做饭的仆人,请齐老帮忙留心一下。” 第93章 毛遂自荐 萧麦刚抄了百臂魔君的老巢,钱多得豪侠宝库都放不下,正是他此时豪横的底气。 “这……” “我先跟萧兄说几句。” 凤修怀把萧麦拉到一边,惊疑地问道:“萧兄,京城寸土寸金,你说的这种房子,月租少说得七八贯,我都嫌贵,你付得起吗?” “还可以。”萧麦光现钱就有一千贯,够租十年。 “你哪儿来的钱?” 凤修怀满腹狐疑,只因萧麦此时的装束,怎么都不像有钱人。 “当保镖挣来的。”萧麦随便扯了个理由。 “那也用不着糟践啊。等你在捕门过了见习期,自然会有地盘分给你,何必在别处租房?” “分了地盘,也不能霸占民宅啊,到时候不还得租?早租晚租在哪儿租都一样。” “啧啧。萧兄可真是个怪人啊。” 最终,老齐帮萧麦物色了一间很让他满意的宅子。 不但满足萧麦的所有要求,兼具主厅、卧室、厢房、柴房、马厩,还附带一个地窖。 风景也不错,庭院内有一株枣树,犹如画龙点睛,赋予了宅子生机勃勃的活力。 萧麦虽不能见,但光是听到清风吹拂嫩叶的沙沙声,就足以令他心旷神怡。 这地方不止萧麦喜欢,红鬃马也很享受,自己去到马厩,“扑通”一声卧倒,然后挺直四肢开始睡觉,模样很滑稽。据说,马儿只有在感觉绝对安全的情况下,才会躺下来睡觉。 萧麦后来知道,居无定所时,一旦切掉游侠身份,红鬃马就会跑到没人的地方消失;但有了带马厩的住所后,红鬃马就会在闲暇时待在马厩里,顺便给萧麦看家护院(但不切换游侠身份不让骑)。此事表过不提。 当然,租金也不便宜,房东开价十二贯,凤修怀帮忙砍到了十贯钱,萧麦一口气支付了半年的房租。 最后,房东推荐自己的侄女,来给萧麦洗衣做饭。商议过后,约定一日三顿饭,三日洗次衣,月薪八百文。 之后,萧麦在京城,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一席之地。 为了庆贺此事,凤修怀提议,喊上几个捕门弟兄,一起大吃一顿。 萧麦以忙于准备武举的理由,婉拒了凤修怀的邀请,但为表谢意,他单独请凤修怀吃了一餐,地方就选在最初议事的酒楼。 落座后,还没点菜,萧麦就先问起了歌伎之事:“掌柜的,今日我与凤兄来时,在台上表演的姑娘,怎么称呼?” “哦,她叫潘小桐,客官找她有事吗?” 听萧麦提起小桐,凤修怀的神色,顿时起了微妙的变化。 “凤栖梧桐,真是个好名字。请她登台演出,要多少银钱?” “小桐每日未中登台演出,客官可以免费观赏。” “明日无暇,就要今日,请她专门演出一场,花费几何?” “这……”掌柜阅人无数,一眼瞧出,萧麦不是个有钱人,心想没钱还装什么蒜,难不成想借着凤修怀的官威,白嫖姑娘的演出?于是随口胡乱报了个价钱:“少说也得十两银子。” 萧麦二话不说,从怀中掏出两锭银子,拍在了桌案上:“那就请小桐姑娘受累,唱两场。” “广施恩泽。基础奖励:强化点+1。” 此时,萧麦已将红鬃马安置在厩中,身份切换为了豪侠。 掌柜拿起元宝,掂量了一下,顿时心花怒放:“公子且稍待,小的这就去请!” 凤修怀则对掌柜怒目而视,盯得掌柜很不好意思,忙不迭地走出了雅间。 “十两银子,未免也太多了。冒昧地问一下,萧兄给人当保镖,究竟赚了多少银子?” 萧麦举起手,五指撑开:“这个数。” “五百两!” 这个数目,对凤修怀而言,说多不多,说少不少,相当于他半年的收入。 “难怪如此豪横,但恕我直言,就萧兄这个花法,撑不了多久。” 萧麦则笑了笑,忽然,他想起来,日后切换成豪侠,免不了还得大手大脚撒钱。可自己又没那么高的收入,届时肯定惹人怀疑。 不如从即刻起,就给自己立个人设,掩饰自己挥金如土的真实动机。 “凤兄有所不知,算命先生说我是,‘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命格。只要把钱花干净了,就会有好运到来。” “什么算命先生,骗你的吧!哈哈……”以凤修怀的情商,怎么会相信这种人设。 萧麦也不去反驳,只说了句:“拭目以待。” 这时,一股很浓重的香粉味飘了过来,紧接着,一个轻盈的脚步声,穿过屏风走到近前。 “公子,奴家名唤依依,曾跟随幻音阁的师父修行过,弹得一手琵琶,也会唱曲。自诩不比小桐差,特来毛遂自荐,请公子给个机会。” 依依的语气有点怯场,但嗓音清润洪亮,一听便知是唱歌的好手。 她听说,雅间有位盲眼公子,花十两请小桐唱曲,眼馋到不行,就鼓起勇气来碰碰运气。 “姑娘有心,但在下不喜欢听曲,还是算了吧。” “啊?”依依想过自己会碰壁,但没想到萧麦竟以这样的理由回绝,于是不服气地说道,“奴家虽在小地方演出,曲艺也是师承自幻音阁。如若不信,奴家可先清唱两句,为公子洗耳。” 萧麦抬手制止:“在下是真的不喜欢听曲。不过,姑娘家中是否病人要照顾?” 依依闻言,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 要不是为了给儿子挣汤药费,她又会岂会抛下颜面,冒着被小桐记恨的风险,公然争抢她的恩客? 问题是,这个盲眼少年是如何知晓的? 这下连凤修怀都很好奇:“萧兄第一次来凤翎街,怎会知道依依的事情?” 萧麦答道:“虽然施了很重的香粉,但还是掩盖不住姑娘身上的汤药味和炭火气,说明今早曾给人熬煮汤药。她本人中气十足,生病的就一定是她的家人。” 凤修怀愣了一下,才想起给萧麦鼓掌:“哈哈,精彩,萧兄虽目不能视,但看到的比一般人还多!佩服,佩服。” 依依见状,大失所望,只好怯生地低头:“既如此,奴家就告退了。” “且慢。”萧麦叫住依依,先切换为豪侠身份,然后掏出二十两银子,放在桌子上,“曲子就不听了,这些钱,拿去买药吧。” “这,这怎么行呢?” 嘴上说着不行,但身体很诚实,依依拿起银子,眉开眼笑,心想接下来几个月的药钱都有了。 与此同时,萧麦视野中,也弹出了系统提示。 “雪中送炭。基础奖励:强化点+3;随机奖励:武技+1。” 萧麦选择强化感官和戾火,前者的数值飙到596,后者升级到了25。 “多谢公子赏赐,不知奴家可为公子做些什么?” 平白无故得到这么多赏钱,依依多少有些不踏实。 “以后有用得着姑娘的地方,再说吧。” 日后要想以捕快的身份,在京城扎根,免不得要建立属于自己的情报网。 第94章 择艺而修 萧麦广施恩惠,提前为以后筹谋。 凤修怀则看不懂萧麦的操作,等依依退下后说道:“萧兄,照理说,我不该背后拆依依的台,但她不是一个诚实的女人。” 萧麦早有预料,但还是问道:“怎么说?” “她所谓的幻音阁进修,只是给一位幻音阁出来的乐师,端过两天盘子。” “哈哈哈,这有何妨?我又不听她的曲子。” “哦,也对。” 谈笑之后,萧麦问道:“幻音阁,是做什么的?” “幻音阁是专修乐理的武林门派,掌门讳名琴素心,门下皆为女子。对了,妙乐三仙子,就是琴素心最得意的三个入室弟子。” “妙乐三仙子?没听说过” 凤修怀这才想到,萧麦眼盲,是故没看到城门口的车队。 “就在城门口,跟萧兄擦肩而过,今天奉召入京,过几日要在八诸侯宴会上表演才艺。” “哦。” 萧麦对歌舞表演兴味寡然。 凤修怀看出了这一点:“萧兄不喜欢听曲,为何还要请小桐出场?” “小桐姑娘是凤兄的意中人吧?” “呃,你咋看出来的?” 萧麦一笑:“我虽不知凤兄的相貌,但料想必定一表人才,否则这一路上,不会有那么多姑娘暗送秋波。” “这又是咋看出来的?” 萧麦指了指自己的耳朵:“从你身旁路过的姑娘,一个个都心花怒放,我听得见她们的笑声。” “哈哈,其实萧兄也是相貌堂堂,只是眼罩遮得太多,稍微窄一些,把眉毛露出来才更好看。”凤修怀对穿着打扮还挺有研究。 “嗯,眼罩做这么大,主要是为遮光。以后有机会试试。”萧麦忙于修行,暂时不想被莺莺燕燕纠缠,“言归正传,很多姑娘喜欢你,但你面对她们时,心态都毫无波动。唯独见到小桐姑娘时,凤兄的心跳声加快了。” “所以,萧兄据此判断,小桐是我的意中人?万一猜错了呢。” “猜错就猜错,又不会损失什么。” 不知不觉间,两人已聊了很久,潘小桐亦被人着急忙慌地从家中叫出来,梳妆打扮后,便准备登台演出。 演出前,掌柜还特意鸣谢:“今日,萧公子出银十两,请小桐姑娘出面,为大家弹琴弄舞!开始前,让大家一起感谢萧公子!” “好!” “谢谢萧公子!” …… “糟糕,忘记留凤兄的名讳了。” 凤修怀倒也大度:“哈哈,要饭哪儿有嫌馊的,萧兄请我喝酒听曲,我感谢都来不及呢。” “那就好。我不喜欢听曲,这会儿就先走一步了。”萧麦起身离席,“凤兄且好生欣赏,表演结束后,也找人家说说话。” “一个人行吗?” “我一个人走到京城,还走不回凤翎街?” 凤修怀倒也不拘小节,领了萧麦的好意。 于是,萧麦孤身走出酒楼,拄着盲杖,照着记忆中的路往家走。 走了约莫有半个多时辰,终于回到住处。 之后,他插好门栓,从豪侠宝库中取出了那十本秘籍。 《孤月掌》、《断玉刀》、《玉鼎神枪》、《阴风脚》、《九合诸侯剑》、《乾坤星宇诀》、《百臂神拳》、《离火凶霸功》、《黑火剑法》、《袖里神功》。 “终于抽出空来,好生研究一下这些典籍了。” 此时的萧麦已经了解,武学是分三六九等的。 上乘高阶武学,就是胜过下乘初阶武学,给上乘武学加1点,胜过给下乘武学加100点。 问题是,系统对词条等级不做任何区分,以至于萧麦两眼一抹黑,根本看不出该选哪一个。 萧麦关上灯,把十本秘籍,依次放在地上,开始了参悟。 “百臂魔君,能够练成那般厉害的武功,一定有上乘武学傍身,会是哪一本呢?” “百臂神拳?” 百臂神拳,跟铁臂拳就差俩字,听上去像是三流武学,但架不住跟魔君的名字里都有“百臂”二字。 “要不,我也练百臂神拳?” “可有没有一种可能,百臂神拳是魔君的收藏品?他也是看中,百臂神功跟自己的尊号重名,才专门寻来收藏的。” “袖里神功?” 当初,百臂魔君轻挥衣袖,就格挡了萧麦的飞蝗石。 所以袖里神功,是萧麦唯一能确定,百臂魔君真真切切练过的武功。 “我相信魔君的眼光,不会错的,以后就练它……吗?” 萧麦看了一眼自己的袖子。 武林人士,大多喜欢束袖绑腿,让衣物尽可能贴身,萧麦也是这个风格。 习练《袖里神功》的话,意味着以后可能得适应宽袍大袖的着装,这样明显不方便。 “再挑一下别的吧。” “玉鼎神枪怎么样?” 这段时间的经历,让萧麦发现,长枪在实战中的压制力实在太强了。 薛徐严三人大战王无忧时,就属严智的霸王枪对王无忧威胁最大,有严智顶在前面,其他人才有了发挥的余地。 玄黓队掌旗凌铳,一拳打爆一间屋子,跟死神交手时,还是老老实实选择了长枪。 至于萧麦,也曾一人一马一枪,冲阵杀敌,势不可挡。 显然,在无法分辨众功法上限之时,选择下限最有保证的枪法,是相当明智的。 “唯一的问题就是,玉鼎神枪用的是什么枪?” 长枪有长有短,短辄齐眉,长则丈余。 若跟萧麦身高差不多,那还好;若是丈余长,四五米的大枪,那就只有在战场上才有用武之地了。 “另外,是不是还要考虑一下内功心法?” 名字类似内功心法的,只有两部:乾坤星宇诀、离火凶霸功。 单从名字上来看,一正一邪,前者王道后者霸道,萧麦实在难以抉择。 “百臂神拳、袖里神功、玉鼎神枪、乾坤星宇诀、离火凶霸功,究竟该选哪一个?孤月掌、断玉刀、阴风脚、九合诸侯剑、黑火剑法,里面有没有被名字耽搁的沧海遗珠?” 这个问题,似乎成为了萧麦的心魔。 他明知“戾火”嗷嗷待哺,近期没有多余的点数,去“宠幸”任何一门武功。 可萧麦就是抓耳挠腮,若不从中选定一门武学,便无法静下心来修行内功,提升“气体合一”的境界。 “罢了,这样苦思冥想,想一辈子也不会有结果。” “干脆,用全世界最科学的办法,来确定以后学什么吧!” “我丢!” 第95章 黑火剑法 萧麦在地上画了十个圈,每个圈里面放一枚石头来定位,然后脱下鞋子,背对众圈丢了出去。 之后,萧麦发现,用石头给圆圈定位是多余的,他单凭耳力就能判断,鞋子选中了《离火凶霸功》。 “啧,我一个正派人士,是不是应该练点格调更高的武功?不是很满意啊,再试一次。” 这次,鞋子选中了《阴风脚》。 “为啥叫阴风脚,不叫疾风脚、神风脚,难道因为招式比较阴险?不行不行,再试再试。” 继续丢,砸中了《九合诸侯剑》。 “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何其伟哉?只是,齐桓公的下场不太好,离开管仲就不行了。” 再丢,《断玉刀》。 “名字太简单的武功,往往上限低下限也低,得再选一个。” …… 萧麦选来选去,一口气选了几十次,可次次都不满意。 选到最后,他自己都嫌太过犹豫不决。 这时,他忽然注意到,这几十次的尝试,每个圈都被鞋子丢中好几次。 唯独有一个例外,一次也没被选中过:《黑火剑法》。 命运似乎很不愿意,让萧麦修炼这门功法。 “黑火剑法。” “凤修怀说这门武学,中规中矩。有点冒险,但是——” 黑火剑法,以黑火教神话中的“创世黑火”为名,性质相当于“儒剑”、“佛剑”、“天主剑”之类。 没点技术含量,不敢取这么宏观的名字。 “小凤的话,也不能全信。” “他说中规中矩,不一定就真的中规中矩。” “我这人天生叛逆,怎么会听一只鞋子的命令?” “就你了,黑火剑法!” 他眼下还没有给“黑火剑法”加点的条件,只是守着这么大一座武学金矿,不早些筹划一番,不符合萧麦的性格。 如今,路线已确定,心也随之安定,萧麦这才开始专心致志地投入到吐纳之中。 次日清晨,萧麦已将“气体合一”修炼至59点。 这时,外面传来了急促的敲门声。 “咚咚咚咚——” 萧麦长呼一口气,从坐垫上起身,一边舒展筋骨,感受气功带来的提升,一边走出主卧,给来者开了门。 “谁啊?” “在下玄黓队捕手宋信,见过萧少侠。” “哦,在下萧麦,见过宋捕头。” “客套的话就不说了。”宋信将一封信递给萧麦,“这是钟离指挥的亲笔信,他让我代为转达,请在五日后的四月初六辰时之前,抵达捕门,参加本年度的武举考试。” 萧麦接过信件:“多谢。请转告钟离指挥,我会如期参加考试,全力以赴。” “嗯。”宋信点头,然后朝院子里看了看。 萧麦忙于修炼气体合一,全无留客之意,便问道:“宋捕头还有话交代?” “一些私人问题。凤修怀没告诉你,这里是着庸队的地盘?” 听出宋信的弦外之音,萧麦有些惊讶,心想捕门的派系对立这么严重吗? 玄黓队的捕手,连着庸队的房子都不能住了? 他只好硬着头皮解释道:“凤修怀只说凤翎街是他的地盘。在这里租房,可以享很大的折扣。” 宋信听萧麦跟着庸队往来,只为享租房折扣,不由连连摇头:“等指挥大人给你分地盘了,一文钱都不用花,想住哪儿就住哪儿。” “话不能这么说,武举能不能过关,见习能不能转正,都是未知数,考虑得太长远也不好,我亟需一个住处先安定下来,凤兄又有现成的房源,就一拍即合了。若玄黓队实在忌讳,在下可以搬家。” 宋信若不提“分地盘”之事,萧麦还不会太往心里去。 可既然提出来了,萧麦自然不乐意。 所谓“分地盘”,根本就是画饼。 萧麦一介盲人,初至京城人生路不熟,着庸队都能想到派人来接待,玄黓队却不管不问。 态度这般冷漠,以后真能给自己分饼? 萧麦也很能摆正自己的位置,玄黓队态度冷漠,说明把自己当成了无足轻重的小兵。 他想着,既然是小兵,就不要满脑子派系斗争,像个傻瓜一样,莫名敌视跟自己没有过节的人。 应该是,谁对自己好,就把谁当朋友。 小兵唯一能为本派系做的事,就是在自己的位置上,恪尽职守,干出成绩,除此之外都是扯淡。 宋信被萧麦这一呛,说不出话来,直接转身告辞了。 回去路上,想着给钟离明打个小报告。 “萧麦私底下跟着庸队走得很近,估计有首鼠两端之心,大人对他千万要多加提防。” …… 接下来一整日,萧麦都在认真修行。 房东侄女来送饭时,萧麦吩咐道,从今往后,让她直接把饭菜放在门口,自己有空再去吃。 傍晚时分,凤修怀下班回家,提着酒肉来探望萧麦。 老槐树下,有一副石桌石凳,二人摆上油灯,当月对酒,边吃边聊。 “听说萧兄一整日都没出门,在家里干嘛呢?” “修行。” “修心还是修武?” “修武。” “我听人说,在梧都县的时候,萧兄还不会武功。这才过去几日,武功突飞猛进,莫不是有高人指点?”凤修怀问这番话时,嘴里还塞着食物,一副日常闲聊的口吻。 但萧麦知道,这是在调查自己的底细。 “经历很离奇,说出来也没人信。” “我就喜欢稀奇古怪的故事,说来听听。” “重光队的薛义,薛大哥,教过我半套吐纳心法,我日思夜想,把剩下半套心法琢磨出来了。” “噗——”凤修怀闻言喷饭,他猛一擦嘴,“这怎么可能?” “我就知道,没人信。”萧麦也不辩解。 “萧兄要真自创了吐纳法门,那就是千万中无一的武学天才,将来必定登堂入室,成为一代宗师,到时候千万别忘了提携兄弟。”凤修怀半是认真,半是玩笑。 “借凤兄吉言。”见酒肉已尽,萧麦便说道,“今日就到此为止,我晚上还要修炼,为武举考试做准备。这几日,也请凤兄先别来了,等过了考试,再把酒言欢。” “行,那我也不打扰了。”凤修怀也是个爽快人,起身告辞,“提前恭祝萧兄旗开得胜。” 把凤修怀送出门,萧麦眉头蹙紧,喃喃自语:“倒是一个难题。” 第96章 两大难题 这个世界上的武学功法,宏观来看非常普及;微观来看又高度垄断。 武林高手如过江之鲫,功法秘籍更是多到数不胜数。 然而,高手们敝帚自珍,死守秘籍,不肯轻易传人;门下弟子,往往与师父有着极深厚的关系。 所以,每一位武者,都必定有一条清晰的师承路线。 就算他自己不说,只要亮出自家武功,外人就能看得出来。 萧麦没有师承。 甚至因为眼盲,连机缘巧合捡到武林秘籍这种瞎话都编不出来。 眼下一直在用飞蝗石,这个问题还不明显。 万一后面施展黑火剑法、玉鼎神枪之类的武功,被人认出来,又该怎么解释呢? “要想真正在这个世界扎根,还就真得拜个师父。” “可是,拜师太难啦——” “要不,我干脆给自己编个师父?唉,也不行!” 这个武侠世界里的人,都不太信世外高人的传说。 他们认为,武功就像放进布袋里的锥子,藏是藏不住的。 身怀高强武功之人,定会出来搅动风云,争霸天下。 就算真有世外高人,大概率也是江湖要犯,才隐姓埋名不敢露头。 思来想去,萧麦觉得,还得走一步看一步,慢慢寻找拜入名师座下的机会。 这一日结束时,萧麦的“气体合一”,增至65点。 从第二日开始,萧麦的状态更佳。 京城的空气固然喧嚣,他却像深山中的苦行僧一般,心无旁骛,探究内功境界。 修为也随之突飞猛进。 第二日结束时,“气体合一”增至80点。 第三日结束时,狂风大作,电闪雷鸣,暴雨如注。 萧麦丝毫不受天气影响,待因疲惫而睡着时,“气体合一”增至95点。 第四日刚过半,“气体合一”便已终至大圆满! 大功告成,萧麦深呼一口气,从坐垫上站起身,步入了庭院之中。 此时的他,可以真真切切感觉到,凡是吸入体内的空气,都会直接变成“额外”的力气。 为什么说“额外”? 是因为,系统和气功,都能起到强化肉身的作用。 但两者给萧麦的感觉完全不一样:系统加点时,萧麦能感觉到,是自身变强了;气功施展后,萧麦的感受则是,在自身力量之外,又多了一份可支配的力量。 这份“额外”的力量有多强呢?相当于500点血肉强化,500点感官强化。 先前,气体合一未及圆满,血肉与感官,成了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强化一个就得忽略另一个;圆满之后,就能够做到同时强化。 又因为,萧麦已习惯于细密悠长、连绵不绝的吐纳呼吸法,保障有源源不断的稳定空气涌入身体,所以这加起来将近1000点的额外强化,几乎成为了常驻效果。 “目前,血肉基础强化效果为640,额外强化效果将近500,加起来就是1140的强化,四位数!” “赶紧试一下。” 庭院里面那株合抱粗的老槐树,自然成为了萧麦的目标。 萧麦来到槐树跟前,摆出架势,恰逢一缕微风拂过,吹得树叶飒飒作响,仿佛是在畏惧接下来的拳锋一般。 “树兄,得罪了。” 说罢,正要出拳,忽听得院外传来敲门声。 “萧大哥,我来送饭了!” 是负责每日送饭的房东侄女。 萧麦开门,三下五除二,将饭菜解决后,就把碗筷还给对方。 侄女临走前,想到什么,特意叮嘱道:“萧大哥,你平日一个人,注意安全。” “怎么突然说这些?” “昨天晚上,凤翎街的一栋宅子塌了。得吸取教训,有漏水漏风的地方,及时跟我说,我让叔叔来修。” “好勒。” 送走对方后,萧麦继续之前的修炼,回到槐树前,冲拳直击。 “一!” “咚!” 一拳冲在树干上,好似一击重达八十块钱的铁锤砸去。 刹那间,一声巨响,盔甲般的树皮,在拳锋下直接崩碎,合抱粗的树干微微一晃,震荡下无数树叶。 与此同时,萧麦也蹭地一下蹦出老远,捂住破皮流血的拳头苦道:“好痛,好痛!” “不小心忘记,力的作用是相互的了!” 当萧麦像铁锤一样冲击树干时,树干也在像锤子一样冲击自己的拳头。 只是破了点皮,没骨折,已经是根骨精奇,血肉不凡了。 “等我去扯块布,把拳头包一下。” 萧麦打开盛放丝绸的箱子,扯下来两块,将左右拳头包好,就开始了第二轮的尝试。 一拳、两拳、三拳、四拳——“咚”“咚”“咚”“咚”! 四拳之后,萧麦退后两步,缓了好一会儿,疼痛才逐渐消退。 “怎么会这样?” 经过这次测试,萧麦发现两个严重的问题。 其一,当自己全力冲拳时,会下意识地屏住呼吸,致使经络之气无以为继。 萧麦仅仅出了四拳,就耗尽了全部气力,且只有第一拳威力最大,往后一拳不如一拳,最后一拳跟普通一拳威力已经差不多了。 “这不等于一秒钟真男人吗?” “对方的武功,得比自己弱多少,才能一秒钟将之打倒啊?” “不够用,完全不够用。” “得克服出拳时屏住呼吸的本能。” 然而,这并不容易,萧麦又连着挥拳上百次,发现只要加快出拳,呼吸就会紊乱;只要全力出拳,就会屏住呼吸。 这一本能,似乎不太容易克服。 其二,当拳头感到疼痛时,气就有点顶不上去;当拳头感到剧烈疼痛时,经络就直接闭塞,无法再施展气功。 简而言之,疼痛会堵塞经脉。 直至明白这个道理,萧麦才恍然大悟,为何红袍怪、百臂魔君,见到自己受伤后,都会掉以轻心? 甚至连钟离明等一干捕门中人,见萧麦肚皮割破,就直接排除了是他杀死百臂魔君的可能。 就是因为在他们的意识中,受伤等于剧痛,剧痛等于经脉堵塞,经脉堵塞于内功无法施展,内功无法施展就等于废人。 你都成废人了,我还怕什么? 可他们没想到,萧麦根本没练成内功,全靠“天生神力”,甚至连戾火都没在丹田里面扎根。 受伤完全不影响他发挥。 然而现如今,萧麦步入气体合一境巅峰,摸到了内功的门槛,致使自己也半步落入窠臼,一旦受伤,实力就大打折扣。 “如此一来,我岂不是要越练越弱了?” 第97章 神之属性 若因内力提升,导致自己失去重伤后再战、以及重伤时使用戾火的能力,那就完全得不偿失了。 “这个问题必须解决!” “重伤后,能够再战并使用戾火,是我的金手指啊!” “总不能为了提升境界,把自己的金手指废了吧” “怎么办?” 萧麦察觉到,戾火对内功十分向往,身体里面的两朵七瓣七蕊花,一直蠢蠢欲动,想要扎根于丹田。 “小花花,真抱歉,我是真不能结丹,不能失去随心所欲使用你的能力。” “要不——把修为限制在练气期,纯靠强化基础属性来变强?” 理论上,身体素质若能无限攀升,靠一力降十会也能称霸天下。 问题是,人的身体,真的能够无限强化吗? 萧麦发现,伴随基础属性的不断提升,他的饭量也越来越大。 要是无限强化下去,早晚有一天,能量摄取跟不上消耗,人生就只剩吃和拉两件事了。 “有没有更好的办法?” 每次遇到难题,萧麦就习惯于调出系统,陪伴自己一起思考。 这回如法炮制,目光自系统界面扫过时,突然,一则显眼的属性,如一道灵光射入萧麦脑海,让他浑身一个激灵。 “韧性强化:0。” “效果:提升对各种负面感觉的忍耐力,让心智身体更加坚韧。” 自始至终,萧麦都觉得自己忍耐力很强,于是,不管受多大伤,吃多少苦,就是不愿意给韧性加点。 然而,五大属性强化,四个都是神,凭啥就韧性一无是处? “难道说,韧性的价值,就是压制疼痛,让自己在受伤的情况下,也能施展内功?” 一想到这儿,萧麦的心脏不由狂跳。 若这一猜测成立,那么最没有存在感的韧性,将成为最逆天的属性。 甚至可以说,韧性,才是自己真正的金手指! 毕竟,根骨、经脉、血肉、感官这四大属性,武侠世界中的天才,也能练到神乎其神的地步,系统顶多是帮自己缩短了起跑线。 可韧性不一样。 这个世界上的武者,韧性基本上都是0,一旦受伤,就会暂时性地功力全失。 自己却可以凭借超强韧性,跟武者以血换血,以伤换伤,最后硬顶着血伤将之打败。 这是什么?这就是开挂啊! 同阶无敌,越阶挑战,实在打不过了,还可以躺下来当老六,趁对方不注意然后——偷袭! “韧性啊韧性,我如今没有多余的奖励点,等下次赚到积分,优先给你加点!” “你可千万支棱点,让根骨、经脉、血肉、感官四个兄弟瞧瞧,谁才是真正的神之属性!” 萧麦向苍天祈祷,暂时放下了“避免越练越弱”的问题。 “回到最初的问题,出拳时,呼吸怎样才能不紊乱?” 灵感依然是从系统界面中寻找。 很快,萧麦注意到了武技栏中的一项词条:“玄黄印:83。” 玄黄印是萧麦唯一掌握的正儿八经的武功。 上次演练时,由于这门功法过于刚猛,折磨得萧麦骨头都要酥了。 他因之确信,这绝非自己当下能掌握的功法,所以就暂时放弃了修行。 “如今我已气体合一,再来试试你的深浅!” 于是,萧麦调动烙印于识海中的记忆,在庭院中演练玄黄印。 结果,从第一招开始,萧麦就有了意想不到的发现。 原来,如玄黄印这样的高阶武学,都由“心法”与“招式”两部分组成。 招式为表,心法为里,前者就是拳脚运动等摆在明面上的部分,后者则是呼吸、运气之类藏起来的部分。 每一个招式,都有与之对应的呼吸节奏、运气法门。 由于初学者在战斗中,不可能一直保持绵密的呼吸,所以如萧麦最初那般,胡抡王八拳,一直保持刚猛,很快就会上气不接下气。 但依照心法,演练玄黄印时,萧麦发现,自己明明没有用力,还在优哉游哉地呼吸,可掌劲又猛又快,比铆足了气力抡王八拳还劲儿大。 随着演练的深入,萧麦又发现,玄黄印中,除了那些“优哉游哉”的常规掌法,也包含许多迅猛暴烈的掌法,因出掌太快消耗太大,呼吸完全跟不上。 但这个时候,就可以借助“运气法门”,对呼入的气息进行分配,区分出掌法中的“实招”和“虚招”。 “实招”就是运足气力,真材实料的招式;“虚招”则是表面唬人,其实根本没用力的招式。 通过虚实相生,快慢结合的技巧,令出招可以一直享受到气功的额外加成。萧麦打完一套玄黄印,几乎完全不觉得累,反而有种渐入佳境的快感。 于是又接连打了十几套,才因体力不支而暂停歇息。 “我明白了,我终于明白了!” “江湖中人的招式,为何都那么花里胡哨,原来是为发挥内功的作用!” 抡王八拳的效率,肯定比遵循招式要高。 可王八拳最多抡三下,就会因上气不接下气而失效;遵循招式则能一直保持威力,撑过前三招就能秒杀对方。 于是乎,武道强者都不得不沿用固定的招式对打,令战斗变成了博弈。 谁能提前判断对方的出招,施展相克制的招式,谁就能赢下战斗。 那怎么预判对方的出招呢?很简单,多看,多想,多战。 这一番“武学之道”,对一般的初学者而言,师父一上来就会教;萧麦没有师承关系,就只能自己参悟。 待把这番道理悟透,牢牢地刻在心里,第四天已经结束了。 第五日,距离武举考试的最后一日。 鉴于“气体合一”已经升至满级,武技栏中已练无可练,萧麦就走出院门,准备找机会赚一些武技点来升级,最好在考试之前,把玄黄印升到100。 仅有83点的玄黄印,明显缺了几招,导致这套功法不圆满。 万一考试时,被对手看出破绽就不妙了。 那怎么赚武技点呢? 血债累累的恶徒,可遇不可求。平日赚武技点最快的途径,就是当豪侠,猛花钱,尤其是给有需要的人花钱。 试问什么人最需要钱? 第98章 林家医馆 萧麦拄着盲杖,扛着一口袋金银珠宝,依靠问路,来到了附近的一家医馆。 见一大清早,就有位盲人进门,林采薇便走上前来,轻轻拈住萧麦的衣袖:“客官,请这边坐。” 她二八芳华的年纪,一张圆润的鹅蛋脸,肌肤吹弹可破,五官清秀可人。 头上戴着一条鹅黄色的头巾,上身一袭白衣,搭配一条淡青色的裙子,浑身散发着浓重的药香。 听见对方的声音,萧麦感到很愉悦:“谢谢,我还是站着吧。” “不好生坐着,如何为客官诊病?” 萧麦反问:“我像是有病的样子吗?” 林采薇则问道:“既然无病,为何遮眼,为何入馆?” “哈哈。”萧麦忍俊不禁,“我的确是为病而来,但不是为了自己的眼疾,而是为了别人的病。” 林采薇不解:“病人为何自己不来?” 萧麦道:“不必来,我自去找他,不过要请姑娘助我一臂之力。” 林采薇还是头次遇见这么奇怪的人:“我如何助你?” 萧麦这才道明真实来意:“其实,我跟姑娘是同行,都会给人治病。只不过,姑娘诊病,靠的是望闻问切,我治病,靠的是金银珠宝。” “呃……公子,要不我先帮你把把脉吧?” 显然,林采薇把萧麦当成了失心疯。 “薇儿跟谁聊天呢?” 这时,从医馆后院传来一个声音,紧接着,一个衣着干练,身材高挑的青年,掀开帘布走了出来。 林采薇回头说道:“哥,这位病人自称大夫,要金银珠宝给他治病。” 萧麦赶紧澄清:“姑娘,在下不是这个意思。” “好大的胆子,敢来我杏林医馆闹事!给我出去。” 林采薇的兄长林渊,抬手就把萧麦往门外推。 这一推势大力沉,萧麦本能地绷紧肌肉,挺在原地不动。 林渊见这一下推不动他,于是又加大力气,发现萧麦就跟一块磐石似的,死死钉在地上。 “呵呵,难怪,原来是习武之人,那我就不客气了。” 话音未落,林渊左脚向前,抵住萧麦的后腿,右手抓住萧麦的左手,左臂顶住萧麦的胸口,猛一发力,就给萧麦来个过肩摔。 萧麦急忙右脚向后,稳住身形,再用右臂勾住林渊后背,两人紧紧地抱在一起。 之后,二人互相纠缠,各自施展跤法,一口气交手十几个回合不分胜负。 “我不是来闹事的。”萧麦一边防守,一边解释,“只是想给贵馆提供帮助。” 林渊暗道:“这瞎子有点意思,待我好生与你切磋一番。” 这一战,萧麦仅动用蛮力,可以一边摔跤一边说话,林渊则是借助内力加持,才能与萧麦抗衡。 一旦开口,有可能扰乱呼吸,于是并未答复。 见林渊不说话,萧麦也不敢停手。 见二人角力不止,林采薇生怕有个闪失:“喂,别打了,快分开!” 说着,她冲上前来,一手抓住萧麦,一手抓住林渊,想要将两人分开。 可林渊内功深厚,萧麦天生神力,林采薇的尝试,犹如蚍蜉撼树。 反倒是林渊担心伤到林采薇,分出气力,用胳膊肘推了一下自家妹子:“躲开一点,别伤着!” 然而,就是这一句话,一个动作,暴露出破绽。 萧麦灵光一现,战斗本能告诉他,要抓住这个破绽。于是不假思索,拍出一记玄黄印掌法,穿过林渊的两臂防御,打在了林渊胸口。 这掌若是打实了,林渊肯定吃不消。 好在,临到头,萧麦忽然想到,他是来找合伙人的,又不是来打架的,于是赶紧收力,卸去了九成掌劲。 饶是如此,林渊还是被一掌拍飞,跌倒时后背重重砸在了柜台上。 “哥!”林采薇连忙上前,一手抓住林渊的胳膊,一手握住了他的手腕,“你没事吧?” 见林渊脉搏正常,她才抽空对萧麦怒斥道:“快走!这里不欢迎你。” “呃,抱歉,在下并非有意。” 可林渊缓过气来后,当即怒道:“搅闹医馆,殴打公差,我今日必抓你回京兆府!” 说罢,林渊腾地一下弹起身,挥起拳头就要朝萧麦砸来。 萧麦听声辨位,猛地后退一步,把手伸进包袱。 说时迟那时快,林渊进步向前,拳头离萧麦仅剩两步路时,萧麦从包袱里抓起一把珠宝,黄的白的红的青的都有,伸到了林渊面前:“且慢!” 林渊被那五颜六色的光芒晃了下眼,下意识地停下动作:“嗯?” “且慢,且慢,有话好好说。” 萧麦小心翼翼地绕开林渊,来到医馆柜台前,解下包袱,放在桌上,再摊开来,露出一大堆金银珠宝。 “啊!” 林采薇惊讶地轻掩朱唇,林渊更是当场愣住,这对兄妹,从来没见过这么财宝。 片刻后,林渊回过神来,收回拳头:“你不是来找事的?” “找事?”萧麦顿时察觉,林渊的脾气如此暴躁,可能是经常有人上门闹事,“在下找贵医馆,的确有事相商。” 林渊将萧麦上下打量,凭他在官府当差多年练就的眼力,判断出对方应该没有恶意:“薇儿,赶紧把门关上,再给客人搬张椅子,沏一壶茶水,之后的再慢慢说。” “哥,不都快要点卯了吗,你咋还不上班啊?”林采薇扶着门框,一脸迟疑地说道。 “都什么时候了还上班?我今天请病假。你关好门就去沏茶。” 等林采薇坐到炉旁,开始点火沏茶,林渊才问道:“说吧,客官怎么称呼,打哪儿来,做什么营生?” “我叫萧麦,苍南人士,前几日刚到京城,暂时没有营生。” “所以,客官想开医馆?” 萧麦带来的金玉珠宝,足够把杏林堂买下来,林渊故有此一问。 “并无此意。” “不开医馆,那带这么多宝贝过来,是来贿赂我这个小捕快的?”林渊忍不住笑道,其实他倒很希望,萧麦是来贿赂的,只是他想不出自己哪里有贿赂的价值。 “小捕快?”萧麦心想,京城如此卧虎藏龙吗?一个小捕快,都有如此厉害的身手。出门前没参悟出玄黄印的运用之道,纯靠蛮力,不用飞蝗石,萧麦自诩不一定打得过林渊。 “在下初来乍到,还未惹上官司。” “哈哈,这倒是奇哉怪也。不开医馆,不为贿赂,总不至于是来向我妹子提亲的吧?” 第99章 属性银行 “哥!”林采薇把火钳往煮茶的炭中一插,登时星火飞溅,“你别胡说!” “大人的事儿,你少插嘴。”林渊朝林采薇一挥手,接着用不太确切的口吻说道,“说实话,我不太可能把妹子许配给一个盲人。” “我是来捐款的。”萧麦直奔主题。 “捐款?” 林渊愣住,林采薇也一抬手。 “二位经营医馆,定然见过不少贫病无药医之人,我想帮助他们。” 林采薇不由问道:“为什么呢?” “我明日要过一道难关,今日特意积德行善,给自己攒点运气。” “哈哈。”林氏兄妹忍俊不禁,他们一个医馆,一个在衙门,见惯了形形色色的人,但萧麦这样的还是第一次见。 片刻后,林采薇说道:“客官要积德行善,何不去寺庙里捐香火?” 萧麦回道:“已经捐过了。” 他给崇信寺捐了不少钱,但系统一丁点奖励都没给。 “只是,捐给寺庙的钱,不是给神明塑金身,就是落入僧侣的口袋,大概率落不到真正有需要的人身上。我并没有感觉自己的运气在变好。” 林采薇问:“所以,客官要借医馆之手,把钱施舍给真正有需要的人?” “在下正是此意。” 林采薇点点头,然后继续低头煮茶,唇角不由得越勾越翘。 林渊则是蹙眉眯眼,毫不掩饰对萧麦的怀疑。 他是一个警惕心很强的人,见一大早,就有个素未谋面的瞎子登门,声称要给杏林馆捐款,这种事怎么想怎么可疑? “该不会是个骗子,来套路杏林堂的吧?我须小心应付。” 于是,林渊在斟酌之后,问道:“客官要过什么难关,都得靠散财来攒运气了?” “明日捕门武举,我去碰碰运气。” “捕门武举?”林渊的表情先是一僵,然后忍俊不禁,“哈哈哈——” “哥,你笑什么?”林采薇不满。 林渊笑着擦了擦眼泪,指着萧麦的眼罩道:“实在太可乐了,客官这个条件,还要参加武举啊?” “是的。” “捕门的门槛很高,人家可能根本不让你进。” “我有推荐信。” “啪!”林渊一拍桌案,说道:“那完了!没推荐信还有可能进,有了推荐信,必死无疑。” “哦?”萧麦立即被勾起了兴致,“愿闻其详。” “道理很简单,现在想进捕门,必须得有裙带关系。关系够硬,免试入内;关系不够,才要推荐信。可你知道,每年的武举考试,拿推荐信进捕门的,平均有多少人吗?” “多少?” “猜一下。” 萧麦心想,光自己知道的,捕门一个月之内,就折损了玄黓队的凌旗和苏旗、着庸队的秦旗,重光队的薛义、徐少野二人,虽侥幸身亡,但身负重伤,一时也难以再战。 加起来,也有二十多人了。 损失多少人,就得补充多少人,于是萧麦说道:“大概二三十人。” “太乐观了,再猜。” “十几个?” “继续。” “七八个总得有吧?” “继续。” “难道,只有一个?” “答案是一个都没有。” “不会吧!”萧麦难以置信。 这时,林采薇沏好了茶水,为林渊和萧麦各自斟满了一杯。 林渊拈起一杯,放到唇边,因为太烫没法喝,就只是闻了一下茶香。 林采薇则是看向萧麦,无奈地说道:“客官,我哥又要讲起他以前的故事了。” “我意难平啊,妹妹!”林渊捶了捶自己的胸口。 萧麦见状,从包袱里摸出一枚拇指大小的珍珠,交给林采薇:“茶水难消愁,请为你家兄长打一壶好酒,我们边喝边聊。” 林采薇看向林渊,林渊则一摆手:“去吧去吧,把门关好。” 待妹妹走后,林渊才继续说道:“客官有所不知,杏林堂原本是京城最大的医馆之一,光伙计就有十七八个,我小时候是杏林堂的大少爷,日子不说钟鸣鼎食,至少也是衣食无忧。可惜啊,长大后迷上了捕门,一心想进去当差,爹娘费尽心思给我跑关系,前前后后搞来了四张推荐信。最后又能怎么样呢?每次都是,一开局就碰上关系户,赛前就有人来给你打招呼,老实认输。” “我忍了三次,最后一次实在不想忍了,就把关系户打伤了。谁知道第二场,捕门就把我跟托安排在一场。那个托,结丹境啊!我呢,练气境。相差两个大境界,一招就把我干废了。回去之后也不得安生,那个关系户天天来找麻烦,最后爹娘气死了,杏林堂败没了。” “多亏医馆从前的主顾可怜我,介绍我去了京兆府当差。薇儿也争气,她苦学医术,把杏林堂又一点点支棱了起来,日子是越过越好了。但想起捕门那帮缺德带冒烟的玩意儿,我就气不打一处来!” 萧麦听完他的故事,内心大受震撼,暗道就算他的话有夸张成分,但被捕门坑惨了这件事,应该不会有错。 “你确定,那名结丹境高手,是托吗?” “千真万确,他是强圉队指挥高胜寒的幕僚,‘残风手’葛枭。他年年参加考试,年年给那些没背景的考生使绊子,已经是捕门公开的秘密了。” “结丹境……” 萧麦默念这三个字,心里面也有些担忧。 以他目前的修为,想要不暴露“重伤状态下仍能施展内力和神通”的金手指,仅以武学修为,跨两个大境界击败敌人,属实没有把握。 “敢问林兄,依你所言,捕门都是关系户的话,那谁来干活儿呢?” “说到点子上了。”林渊只要提到捕门,就会滔滔不绝,“关系户,不一定都弱,总有一些关系不够硬,实力又很强的,他们是捕门的主干力量。另外,人手实在不够,捕门指挥还会雇佣幕僚,说是‘幕僚’,其实就是私兵,干的活儿跟捕快一样,实际上没编制的。” “是有这么个说法。”萧麦想起来,当初薛义曾提过,介绍自己给捕门高层当幕僚。 等搞清楚“幕僚”的真正含义,萧麦不由得怀疑,钟离明写推荐信,就是为了收买人心,其实压根没想过给自己编制。 待武举失败,就顺理成章地雇佣自己做幕僚。 见萧麦低头凝思,林渊叹了口气:“一见到你,就想起当年的我,不撞南墙不回头,不去捕门试试不甘心。” “是的。” 即使从最功利的角度出发,捕门也是最适合官侠大展拳脚的地方,萧麦无论如何不能轻易放弃。 “那还有什么好说的?”这会儿茶水已温,林渊举杯相敬,“祝客官好运。” 萧麦亦举杯:“攒运之事,就有劳林兄费心了。” 碰杯之后,萧麦想到什么,又补充了一句:“事成之后,我帮林姑娘重开杏林堂。” 第100章 采薇遇袭 “扑通——” 林渊一时没拿稳,茶杯碰了下嘴唇,失手落在了桌子上。 “你说什么?” “开一间比原先更大的杏林堂,雇五六个医师,十七八个伙计,重现辉煌。” 萧麦已经开始盘算,要是赠医施药被证实,的确可以获得系统奖励,那么就把杏林堂办成一座“奖励点银行”,有需要就过来提款。 林渊自然想不到萧麦的真实动机,他思来想去,认为值得萧麦如此下本的,只能有一个原因:“你该不会真对我家妹子有意思吧。” “扑通——” 这下轮到萧麦失手掉落茶杯了。 他还没来得及解释,就听得门外传来“砰砰砰”的敲门声。 “薇儿回来了。” “不,门外是个男的。” “砰砰砰砰——” 一个急切的声音响起:“有人吗!” “真是个男的?”林渊很吃惊,心想萧麦是怎么听出来的? 但他很快就顾不上这个问题了。 因为门外的声音喊道:“林捕头在吗,林大夫出事了!” 闻听此言,萧麦腾地一下站起身,但性格更暴躁,也更警惕的林渊,已经冲到门前,打开房门,见来者是一位街坊:“我妹怎么了?” “有坏人正在欺负她,就在那儿——”街坊给林渊指了一下。 林渊朝街坊指的方向看去,就见萧麦的身影,抢先一步冲到了他前面。 “我已听到声音,这边走!” 话分两头,林采薇刚在酒庐打完酒,出门时遇到一群少年郎,各个骑着高头大马,身穿五颜六色的丝绸衣物,在街道上纵马游乐。 她刻意等到这群人走远,才离开酒庐,谁知没走几步,这十几个少年郎就踏着烟尘,拐头冲了过来。 林采薇不及闪避,已被众少年围了正中间。 一群人,骑着高头大马,遮蔽了天上的太阳,还围着自己不停转圈,马蹄荡起了漫天的烟尘。 林采薇顿时感到了强烈的无助和窒息:“你……你们要做什么?” 为首之人,约莫二十出头的年纪,锦衣华服在阳光的映照下熠熠生辉,头上还簪了一朵红花。 他居高临下,声音冰冷,眼神又不无淫邪地问道:“你是不是姓林?” “是啊,公子有何贵干?”林采薇起初抬头相告,可很快就被那目光灼得不敢与之对视。 “哈哈哈,嘘嘘——”少年朝她吹了两声口哨,同伴们也纷纷吹起口哨。 林采薇吓得赶紧捂住耳朵,蹲在了地上,开始大声叫喊:“救命,救命啊!” 越是见她恐惧害怕,这群少年郎就越是兴奋。 “哎哎哎,笑什么,跟一群流氓似的。咱是正经人,讲道理的。” 最先调戏林采薇的少年,这时却教训起同伴来,同伴却无人反驳,立即止住笑声,一言不发。 林采薇见状,幻想对方真的讲道理,就缓缓地松开了耳朵。 少年又道:“林姑娘,我刚才掉了一块玉佩,怎么都找不着了,是不是被你捡了?” “不,不是我!”林采薇急忙摇头,“我没看见玉佩。” 这时,一个同伴开口说道:“刚才这条路,就你一个人在走,不是你捡的,还是土地公捡的?” “就是,就是!”其他少年也纷纷应声。 林采薇无力地辩解道:“不是我,真的不是我!呜呜……” 为首少年见她瑟瑟发抖,忍不住兴奋之意:“姑娘说没捡,就证明给我们看。弟兄们,你们说,怎么证明啊!” “当然是脱衣服,一件一件脱!” “对,脱光了让我们检查!” …… 林采薇早就知道对方来者不善,只是抱着最后一丝幻想,觉得往日无怨近日无仇,这帮人没理由害自己,可能真的丢玉佩了呢? 现在,最后一丝幻想也破灭,她明白过来,什么丢玉佩根本是借口,这群人就是冲着自己来的! 可明白了又如何?自己一介女子,如何敌得过十几个骑马少年? “你们这群流氓!小心我哥抓你们蹲大牢,他是京兆府的捕头!” “京兆府?哈哈哈——”众少年闻言皆是大笑,之后一个少年嚣张地喊道,“京兆府算个屁,我大哥是捕门的捕头!” “捕门!”林采薇顿时瞳孔一缩,彻底想明白了前因后果,她抬起手,指着为首的少年,声音不住地颤抖,“你,你是裴素?” 裴素,就是林渊第四次参加捕门武举,遇到的关系户。 他睚眦必报,在擂台上输给林渊后,一直怀恨在心,使尽手段,害得林氏破财破家。 直到前些年,被公派到长乐山虚怀谷洞灵真人门下修行,才消停一些,让林氏兄妹有了喘息的余地。 近日学成归来,第一件事,就是来找林家的麻烦。 见林采薇认出自己,裴素大大方方就承认了:“没错,就是我!” “你……” 仇人在前,却无力复仇,林采薇只得掩面而泣。 她盼望林渊能赶来救她,却又害怕林渊出现,与自己一同遭难。 但仇人显然不会因为她的痛苦就放过她,一群少年仍在兴高采烈地起哄:“快脱,不然我们就动粗了!” “动粗,动粗!” 这时,裴素再次强调:“动粗动粗,整天就会动粗!违法乱纪的事不能干,我看还是带她去见官吧。” 一个同伴会意地说道:“老大,她这样子,明摆着耍无赖,不跟咱们去啊!” “文的不行,就来武的。” 说罢,裴素接过同伴递来的绳索,一端被系了一个绳圈。 众人见状,立即四散开来。 林采薇察觉不妙,抬起头,结果正好看到,一条绳圈就朝自己飞了过来,不偏不倚套中了自己。 绳圈上有个活扣,裴素一扯,本来很宽松的活扣,一下子就勒紧了林采薇的腰。 “抓小偷见官喽!” 裴素大笑道,拨马向前,林采薇当即跌倒,被快马拽着在地上拖行。 古代衣物用的都是纯天然材质,非常脆弱,一扯就破,所以林采薇当即衣衫碎裂,娇嫩的皮肤触碰到路面,马上皮开肉绽,鲜血横流。 那凄厉的尖叫声,隔着几条街之外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裴素自然不会拉林采薇见官,他拖着林采薇,在路上反复转圈,留下一道道血痕,众少年则围着他一路欢呼。 一少年笑得最欢,正好起码从裴素跟前掠过。 说时迟那时快—— “嗖!” 一颗飞向裴素的飞蝗石,不偏不倚,正好砸在他脸上。 “啊!” 恶少惨叫一声,从马背上跌落下去。 他离裴素近,裴素又被众星拱月般围在中间,于是坠马之后,险些被四周纷乱的马蹄踏死。 与此同时,一声断喝响起:“住手!” 第101章 京城恶少 这一声断喝,好似平地一声雷,震得众恶少在马上都哆嗦了一下。 他们旋即驻马转身,就看到京兆府捕快林渊,与一个蒙眼少年。 那少年身穿蓝衣,头戴灰红色眼罩,手持盲杖,背负弯刀,腰间还悬挂有一只鼓鼓囊囊的布袋,里面盛放的不是银两,而是飞蝗石。 另一边,林渊几乎一眼分辨出,地上那具血肉模糊的身影,正是自己的妹妹林采薇。 他不顾一切,冒着众人凛冽的目光,一头冲入马队,来到裴素跟前,把浑身是血的林采薇抱了起来:“薇儿!呜呜……” 此时,林采薇已经是血肉模糊,气若游丝,她强撑着最后一丝气力,睁开眼睛,微弱地说道:“哥——” “我在呢,我这就带你去看大夫。” 林渊正要抱起妹妹,却被林采薇轻轻抓住衣袖:“来不及了。” “不,来得及,一定来得及!” “哥,薇儿以后不能陪你了,你一个人,要小心——” “薇儿!呜呜——” 林渊虽没正经钻研过医术,可毕竟出身医馆,又在衙门当差,深知林采薇所负重伤,恐神医在此也回天乏术。 一想到,最后的至亲也要离自己远去,林渊心如刀绞,一时痛哭流涕。 见到林氏兄妹的惨状,裴素居高临下,心中充满大仇得报的畅快。 但这还远远不够,当年败于林渊之手的耻辱,他还要千倍万倍地报复回去。 与此同时,被打落马下的恶少,已经从地上爬了起来。 他一摸自己的脸,发现肉皮破裂,血流不止,想到这便毁了容,一时间怒火中烧:“妈的,敢暗算你老子!” 他从腰间拔出一柄匕首,冲着林渊的后颈就刺了过去。 “嗖——” “咚!” 又是一颗飞蝗石,正中恶少太阳穴,他原地旋转两圈,就此躺倒在地,生死不知。 裴素等人这才意识到,暗算他们的不是林渊,而是那个蒙眼少年。 “林渊!”萧麦大喊一声,同时不紧不慢地众人走去。 林渊听到有人喊自己,怀抱林采薇,红着眼朝萧麦望去。 萧麦则从豪侠宝库中,取出一瓶“参芝续命散”,丢给林渊:“接住了!” 凭借满级掷石术,小药瓶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精准地落在了林渊手里。 其实,萧麦并不清楚参芝续命散的功效。 但名字里既有“续命”二字,想来有急救之效,便丢过去给林采薇续命。 听见林渊接住了小药瓶,便分出精力,直面裴素。 裴素见萧麦给林渊递药,不由得冷笑一声:“瞎子,你是林渊的朋友?” 话音未落,众少年已放开对林氏兄妹的包围,只留两人看着林渊,其他人纵马飞身,隔着两三丈的距离,将萧麦团团包围,并不停地转圈。 萧麦闻声,踩了踩脚下的土地。 这条街道人来人往,地面虽没铺石砖石子之类的东西,但也早已被车马人流踩得异常结实。 测试过硬度,萧麦又蹲下身,放下盲杖,摸了摸地面,结果触手所及,凹凸不平,还时不时凸出来一些锋利如刀的小石子。 之后,萧麦站起身,淡淡地说道:“你可真该死啊。” “敢威胁我们老大,我看你是活腻——” “嗖——” 一名恶少仗着人多势众,绕到萧麦身后叱骂,可话都没说完,萧麦已丢出一块飞蝗石。 但听“砰”的一声,飞蝗石就打断了他满嘴的牙齿,冲击力把他整个人从马背上掀翻下来。 “杀了他!” 见又有同伴落马,其他人立即掏出兵器,拨马而上,要对萧麦群起而攻之。 萧麦不紧不慢,掏出两枚飞蝗石,然后左右开弓。 “嗖嗖——” 冲在最前面的两个人应声落马,坠地后捂住眼睛大声哭喊。 那哭声过于惨烈,惊得众人纷纷勒马望去,只见那二人,鲜血不断从指缝间喷涌而出,竟是被萧麦射爆了眼球。 “呃!” 见萧麦飞石百发百中,众恶少纷纷纵马后退,唯有裴素原地不动,以及另一个面色冷峻的青年,纵马上前,试图将裴素翼护在身后。 此人正是裴素的保镖。 萧麦单凭呼吸,就没把这群外强中干之人放在眼里。 但裴素的这位保镖,呼吸绵密而深沉,周身萦绕着极为不凡的气息,可能是个难对付的角色。 “少爷,我去杀了他。” “住口!天子脚下,应该遵纪守法,怎么能打打杀杀。” 裴素从保镖身后稍稍探出头,以便自己能观察萧麦,又能随时躲到保镖身后。 “好一手飞蝗石,你叫什么名字?” “我的名字不重要。”萧麦回避了这个问题。 “不,很重要。”裴素微微前倾,把手搭在马脖子上,意味深长地说道,“你当街飞石,打伤我几个兄弟,我得抓你去见官啊。” “原来你眼里还有‘官’,那还敢纵马伤人?” “纵马伤人?你哪只眼睛看到我纵马伤人了。”裴素挺直身子,伸了伸懒腰,然后从腰间解下玉佩,丢到地上,“这丫头捡了我的玉佩不肯还,我只好带她见官,有错吗?” “……”萧麦意识到,这是当着自己的面,栽赃陷害。 裴素太享受这种自己做法外狂徒,又用律法压死旁人的感觉了:“一个人的武功再高,也高不过一个‘理’字。瞎子,现在就去见官,你是自缚双手,还是要我亲自动手?” “哈哈哈,精彩精彩。”萧麦怒极反笑,不由为裴秀鼓掌,“看来的确是我错了。” 林渊抱着林采薇,拼尽全力地大声喊道:“兄弟,别听他胡说八道,赶紧杀出去!” “呵,这里还有个从犯,看来得一起抓回去。”裴素对形势的发展似乎很满意。 萧麦想了想,眼前之人,言必称官府,定然极有背景。 且不论,以一敌十几,生死难料,就算是打赢了,得罪他背后的大人物,自己也将毁掉在朝廷的前程。 可,那又能怎样呢? 今日不给林采薇讨一个公道,萧麦一辈子也咽不下这口气! 第102章 一手遮天 萧麦决定以彼之道,还之彼身。 裴素不是喜欢讲道理吗?萧麦偏要用道理压死他。 “我一直很担心,阁下会胡搅蛮缠,没想到这么讲道理,好,就按你的道理来。林姑娘身上的绳子,还牵在你手里。” 这条绳子,坚固无比,死死绑在林采薇身上,林渊怎么都解不开。 萧麦又道:“你解开绳子,马上滚蛋,事情就这么算了。你敢往前一步,我就正当防卫,弄死你。” “切。” 裴素连律法都不放在眼里,自然更不会搭理萧麦的警告。 他闻言,立即抖动绳索,拨马向前一步。 说时迟那时快,萧麦已丢出手中飞蝗石。 然而,目标不是裴素,而是他身边的保镖! 要解决裴素,得先搞定这个保镖! 显然,萧麦的判断一点没错,哪怕事前放了烟雾弹,保镖还是抽出刀来,一下就磕飞了飞蝗石。 “好身手!” 萧麦惊叹,他自问接不住自己的飞蝗石,可保镖居然接住了,这份修为可以啊。 这般高手,自己绝不能与之近战,必须远程解决! 打定主意,萧麦又丢出两枚飞蝗石,可还是“当”“当”两声,被保镖磕飞出去。 “雕虫小技耳!” 连续接下三枚飞蝗石,保镖自问已摸清萧麦的实力。 投掷兵器,对寻常武者是绝杀,对他可没用。 保镖不再被动挨打,硬顶着暗器的威胁,纵马朝萧麦冲了过来。 “此人有些手段,飞蝗石打不中他。” 萧麦立即变换策略,左右开弓,射出两枚飞蝗石,目标不再是保镖,而是他的胯下坐骑。 “咚咚——” 飞蝗石正中两只前腿,马儿吃痛不住,当即向前扑倒。保镖赶忙猛踹马镫,纵身飞起,落到地上,再以刀具护住面门,继续向萧麦冲来。 “嗖嗖嗖嗖——” 萧麦又连续丢出四枚飞蝗石,全部被保镖挥刀挡住。 “没用的,你只有死!” 保镖一声蔑笑,此刻距离萧麦仅剩五步之遥。 萧麦成竹在胸,又射出第五枚飞蝗石。 保镖挥刀挡住的刹那间,石头忽然爆裂,溅洒出一大片石灰粉——竟是萧麦特制的石灰飞蝗石! 保镖措手不及,当场被蒙了眼睛。 他没有听声辨位的能力,接下来被三枚飞蝗石,接连击中额头、左右肩膀,剧痛之下,雁翎刀掉落在地。 萧麦趁机三步并作两步,冲上前去,运用玄黄印功法,一记掌剑击中了保镖的咽喉。 咽喉中拳其实并不致命,问题是咽喉很软,几乎没有防护,被击打后,虽不致命,但会剧烈疼痛,能直接把人疼晕过去的那种。 保镖挨了这一掌,当场就废了,可萧麦稳妥起见,又是两记掌刀,砍在了保镖的两侧脖颈上。 “扑通——” 保镖扑倒在地,已不省人事。 “当哥!” 见到这一幕,裴素的笑容当即僵住,下意识喊出了保镖的名字。 萧麦解决掉保镖,又一刻不停,向裴素冲去。 裴素骇得魂飞魄散,方才的气度一扫而空,丢下绳索掉头就跑,边跑边喊:“都给我挡住他!” 其实,裴素武功不弱,刚在洞灵真人座下修行过,虽然平日以贪玩偷懒居多,但也学到了不少真本事。 公平一战,萧麦想赢他并不容易。 可是,武功比裴素强出一个大境界的魏当,一个照面就被萧麦解决掉了,这让他如何有勇气与之一战? 当然是逃命了! 然而,裴素似乎是忘了,萧麦的兵器是飞蝗石! “嗖——” 一记飞蝗石,正中裴素后背。 “啊!” 裴素一声惨叫,只觉得脊背差点被萧麦砸碎,痛得当即翻身坠马。 众恶少见状,虽有心逃跑,可一想到会因护主不利被追究,就不得不硬着头皮去阻挡萧麦。 萧麦听声辨位,飞蝗石尽出,又接连打落七八个恶少。 正要继续打下去,谁知一摸口袋,飞蝗石不够了。 萧麦心底一凉,没有武器,单凭赤手空拳,根本敌不过这么多人。 孰料,萧麦分明已没了石头,恶少们还是相继落马,最后全部跌倒在地,翻来滚去,似乎受了莫大的伤。 原来是萧麦出手太重,被飞蝗石击中的人,一个个血肉迸溅,把这群人吓成了惊弓之鸟。 打又打不过,跑又不敢跑,索性主动坠马,假装中招,以躲避萧麦的飞石。 萧麦看穿他们的心思,也乐得如此。 捡起盲杖,顾不得找裴素算账,先往林氏兄妹跟前走去,半路耳畔响起提示音,系统界面自动弹出。 “雪中送炭。基础奖励:强化点+3;随机奖励:武技+1。” “强化韧性与黑火剑法。” 数值变化的瞬间,萧麦挥动盲杖,随手耍了个黑火剑法的起手式。 这招恰好被林渊看见,心下一惊:“萧麦是黑火教廷的人?” 萧麦收起盲杖,正好来到兄妹二人跟前:“林渊,你妹妹怎么样?” “好多了,谢谢你的药。” 当初,见林采薇血肉模糊地躺在怀里,林渊急得恨不得拿头撞地。 所以接过萧麦递来的药瓶后,问也不问,就打开瓶盖,倒出药丸。 刹那间,一股强烈的山参、灵芝之气扑面而来。 “这个味道!” 林渊惊诧莫名,他从小生在医馆,虽学艺不精,但也分辨得出来,这么强烈的参芝之气,定是千年人参与百年灵芝炼制而成。 这样一颗丹药服下去,死人都能复活了! 何况,药瓶里还有三颗! 这么贵重的药物,寻常的王公贵族都吃不起,何况是平民百姓? 一颗丹药下肚,欠下的恩情就一辈子还不清。 林渊不喜欢欠人情,可为了救妹,他一咬牙一狠心,想着大不了以后让妹子以身相许,眼下先保住命再说。 于是,他解下林采薇腰间的酒葫芦,把三颗丹药,全部以酒送服。 林采薇吃了丹药,片刻后,突然睁开眼睛,就要从地上爬起来,被林渊强摁在地上:“别动,好生休息。” “哥,你给我吃了什么?我现在好热,肚子里像是有团火。” “甭管了,少说话。”林渊暂时不敢告诉林采薇实情。 这会儿,萧麦抵至近前,嗅到强烈的血腥味,就提议道:“快回医馆,处理伤口。” “好叻!”林渊把林采薇抱起,萧麦顺势把绳索从她身上取下来。 走出几步,林渊突然止步,瞅了一眼在地上打滚的裴素,不无担忧地说道:“萧麦,欺负薇儿的人,就是我们林家的仇人,裴素。他很有背景,你准备怎么办?” “当街纵马伤人,自然是报官。” 大庭广众,一刀攮死固然痛快,可往后还怎么在京城混呢?别说自己没得混,还会连累林氏兄妹。 萧麦思来想去,决定还是放弃逞一时之快,先按程序办事。 然而,得知萧麦要报官,林渊有不同的意见。 “我就是官!”话音未落,林渊有点心虚,因为锦衣捕快才算官,麻衣捕快只算吏,但意思就是这么个意思,“这事儿不太好办。” “你在京兆府衙门,见多识广,估计一下,多少钱能摆平?” “裴素,他姓裴啊!背后是一手遮天的护国将军府,多少钱都摆不平!” 第103章 对簿公堂 听到“护国将军府”五个字,萧麦心里咯噔一下,暗道那不就是“将门”吗? 但转念一想,跟林渊说道:“将门的人多了,打了又如何?” “他可不是一般人,他姓裴啊!”林渊催促道,“你快跑吧,我不会供出你的!” 萧麦摇头:“这件事,摆得平要摆;摆不平,也要摆!” 说罢,萧麦捡起沾血的绳索,走向了裴素。 裴素一时缓不过劲,又见萧麦大步流星地走来,当即抬手道:“喂,你干什么,别轻举妄动,我姓裴,是裴家的人!当今将主裴继业是我伯父,你不能杀我!” 萧麦行至近前,举起盲杖,听到“将主”二字,动作稍稍一滞。 下一刻,他就使出吃奶的力气,朝着裴素的脸就狠狠摔了下去。 “将主是吧,将主是吧,我看你还犟不犟!” “砰砰砰——” “饶命饶命!” 裴素先是恐吓,又是求饶,很快就被抽得鼻青脸肿,一声也不敢吭。 之后,萧麦才蹲下身,使劲把裴素结结实实地捆了起来。 裴素起初以为,萧麦会活生生抽死自己,可现在把自己绑了,说明不敢真杀,顿时又支棱起来,张开肿得发紫的嘴唇,哈哈大笑:“怂货,就知道你不敢杀我,我裴家在京城,就是天——” 不等他说完,萧麦就一掌拍在了他脸上,玄黄印的掌力,直接拍断他五颗牙。 “啊——”裴素吃痛,吐出断齿,难以置信有含糊不清地说道:“我姓裴啊——” “啪——” 一掌下去,又拍断另外一边几颗牙。 之后,萧麦揪住裴素的头发,语气狠厉:“你说对了,我不会杀你。但杀你之外,我什么都做得出来。再不老实,就把你的骨头一根一根全打断!” 言罢,萧麦从裴素的右手开始,一下拗断了他的四根指头。 寻常武者惯用右手,右手被废,就杜绝了裴素搞偷袭的可能。 “啊——呜——我服了,我服了——”裴素先叫后噤声,只把怨毒埋在心里:“这辈子不把你碎尸万段,我誓不为人!” 萧麦知道裴素不服气,但至少表面被打服了,算是暂时给林家出了口恶气。 之后,他对林渊说道:“你先带令妹去疗伤,我守在这里,等官府的人过来。” “……”林渊犹豫了一下,心想等官府的人一来,萧麦不就完了吗? 护国将军府,在京城是真正的一手遮天。 将主裴继业,跺下脚就足够震动整个天下。 林渊不想做忘恩负义之人,但留下来只能陪萧麦一起死,他还有妹子要照顾,不能把命留在这儿。 于是,林渊只好自我安慰,暗道萧麦既然敢跟裴家作对,定有脱身之策,然后他抱起林采薇,冲萧麦说道:“兄弟放心,我会发动京兆府的所有关系来帮你!” 林家兄妹走后,萧麦把裴素翻了个个儿,让他趴在地上,自己则往他背上一坐,等待官府的人来处理。 等待的这段时间,萧麦是越想越气,资助杏林馆的业务,他获得积分,林氏重振家业,百姓得到救治,三赢的大好局面:“结果遇到这么个烂人,把我的计划全毁了!” 不多时,忽听得前边传来纷乱的脚步声。 “萧麦?” 萧麦立即分辨出,那是严智的声音。 “严大哥!” 原本都躺在地上,假装受伤的众恶少,见京兆府的官差赶来,呼啦一声全部爬了起来,将严智和他的五个手下团团围住:“当街杀人,当街杀人啊!” 严智不耐烦地推开他们,来到萧麦跟前:“贤弟何时来的京城,你身下又是何人?” “蠢材,我裴素都不认识!”裴素一边拍地一边吼,因为满嘴的牙都被打掉了,说话很是漏风。 “裴大少爷!”严智脑袋嗡的一下,“贤弟,快让开。” 萧麦退到一边,两个京兆府的捕快,立即上前掰萧麦的胳膊,把他拽到了一边。 “等一下!” 在等官府的这段时间,萧麦也在不停寻思,痛快之后,接下来怎么收场。 他想起,豪侠身份尚未切换,那索性继续豪横下去。 两名捕快,本来想要控制萧麦。 萧麦双手一摊,一手一块金锭,在太阳底下闪闪发光。 “啊?” 趁两人被金光晃瞎了眼,萧麦趁势抽出双臂,拉住一个捕快的手,把金锭放在他手里:“我跟严大哥过命的兄弟,大家自己人。” 拿到金锭后,本来怒目圆睁的捕快,脸上顿时笑成了一朵花:“自己人还这么客气——太客气了!” 接着,萧麦又从宝库里面,掏出四块金锭,给严智的手下,一人塞了两块。 “慷慨解囊,基础奖励:强化点+15;随机奖励:强化点+1,武技+3,经验值+100。” “韧性强化:18。”“黑火剑法:4。”“豪气干云:4级。” 萧麦默默加点,不由感慨,“豪侠”果然是来奖励点最容易的身份,大撒金钱就能变强。 虽然上限没有游侠高,但游侠的高分数任务,都是又苦又玩命。 “萧兄弟,上次见你还破衣烂衫的,一个月没见,发达了呀!” 这时,一个捕快跟萧麦打招呼,他是当初追随严智缉拿泰西三狼的手下之一。 “小意思,待会儿进了京兆府,还请诸位兄长多多照拂。” “好说好说,都是自己人。不过,你是怎么得罪裴大公子的?” “京兆府林渊有个妹妹,被这个姓裴的欺负,我一时气不过就动了手。” “林渊!” 听到这个名字,众人都不约而同往医馆的方向看去,紧接着,偷瞄裴素的眼神,一下子就变了。 原来,林采薇因相貌出众,又温柔体贴,医术高明,时常免费给兄长的同僚们赠医施药,在京兆府当差的捕快,许多都暗中倾心于她。 只不过倾心归倾心,没人敢提亲,原因无他,担心惹来裴家的报复。 此时听说林采薇遭难,一个个敢怒不敢言,只能默默地在心里为萧麦叫好。 另一边,裴素松绑之后立即扯住严智,满嘴漏风地说:“快把那家伙抓起来,乱棍打死,出了人命我负责!” “裴公子息怒,那少年已被控制,我想问一下,你俩怎么闹出来的过节?” “他就是个疯子!我带着弟兄们出来耍,他挡着路不让走,我往哪边走,他就往哪边堵,我寻思干脆绕道,他就打我!抓他,我命令你快点弄死他!” “明白了!”严智暗骂,这个姓裴的,真是比瞎子都会说瞎话,就裴大少爷这嚣张跋扈的劲儿,怎么可能给人让路。 但裴家是能跟皇室楚家掰手腕的超级世家。 严智的出身,在裴素面前完全不够看,所以只能哄着他。 最后哄了小半个时辰,才哄着裴素同意回京兆府受审。 京兆府属于超级衙门,权力范围很大,最高长官“京兆尹”日常处理的事务很多,所以很少会亲自审案,一般是交给少尹处理。 一进到京兆府衙门,衙役马上给裴素搬来一张椅子。 裴素往椅子上一坐,便对萧麦怒目而视,但很快,愤怒便被惊诧所取代。 只见萧麦像变戏法一样,从袖子里面掏出一大堆珠宝,挨个儿往捕快们的手里面塞。 “一点见面礼,不成敬意。” 第104章 慷慨解囊 平日收惯百姓好处的衙役,见状也不由大吃一惊,暗道这位盲眼少年究竟是何方神圣,居然在众目睽睽之下大洒金钱? 萧麦也觉得自己这样做,有点过于荒唐,但谁让系统真给奖励啊! 现在大大小小的捕快、吏员,共有三十六位,萧麦发出去了三十六件珠宝。 “仗义疏财。基础奖励:强化点+108;随机奖励:强化点+12,武技+11,经验值+1300。” 萧麦立即将点数全部用掉。 “韧性强化:138。”“黑火剑法:15。”“豪气干云:5级。” 赶在少尹升堂问案前,萧麦把除了裴素之外的人,全部贿赂了一遍,并趁机把韧性升到了一百多。 但因暂时没有受伤,故而没觉得身体有什么变化。 这可把裴素气得够呛,同时也迷糊:“他这也太猖狂了,这是什么来历啊?” 贿赂这种事,从来不是有钱就能做的,更关键的是有门路。 没门路的话,给再多钱,当事人也不敢收。 然而,萧麦逞一时之勇,不走寻常路,打了众人一个措手不及,还真让他给送出去了。 很快,在京兆府总捕彭律的陪同下,少尹出场,准备升堂问案。 结果,少尹还没来得及拍惊堂木,裴素就开始大声嚷嚷:“少尹大人,我举报啊,就在刚才,瞎子给所有人都送了钱,不信搜一下他们的口袋,全是证据!” “何人咆哮公堂啊?” “我,裴素,当朝护国大将军,是我大伯!” “嗯?”少尹愣了一下,便呼唤手下,“严智,验明身份了吗?” 严智上前:“禀报大人,裴素公子与大将军,确为同宗。” “哦——” 少尹随即把心放进了肚子里。 若裴素与大将军关系很近,严智肯定会明说;强调同宗,那关系搞不好都出五服了。 大将军都不一定认识裴素这个人。 当然,即便不认识,也不能掉以轻心,裴家的势力在朝中盘根错节。 裴素与大将军关系不近,不代表跟裴家的其他大人物也疏远。 少尹觉得还是应该小心应对,便再次询问严智。 “那裴公子举报之事,是真是假?” 严智没有直接回答,而是上前两步,凑到总捕头彭律耳畔说道:“彭大哥,被告准备了两颗夜明珠,鸡蛋大小。一颗送予少尹,一颗由您笑纳。” 彭律闻言,眉头一皱,接着一把推开严智,并怒斥众人:“混账东西!简直是胡闹。” 捕快们闻言纷纷低头。 “愣着干嘛,还不快吐出来!” 在彭律的威压下,众捕快、吏员排队上前,把萧麦赠予的珠宝,都堆在了公堂之上,垒成一座小山。 少尹当了这么多年官,还是头次遇见,当庭贿赂这么多钱财的!立即命人将珠宝撤下,并训斥彭律:“你看看你带着的这些人!” 彭律:“……” 严智收到彭律的眼神,立即上前说道:“启禀少尹,弟兄们非是收受贿赂,而是收集被告行贿的物证啊!” “对对对!”众捕快纷纷应和。 “被告叫什么名字?” “启禀大人,在下萧麦,苍南人士。” 苍南距此地万里之遥,少尹当即判断,萧麦是来京城游历的。 “这些钱财,都是你的?” “呃,之前是。” “嘭!” 少尹一拍惊堂木:“大胆!彭捕头,此人罪行,依律如何处置?” 彭律道:“萧麦行贿公差,证据确凿,念在初犯,又未能成功。依据我朝律法,应杖责二十,以儆效尤!” “二十!”裴素惊了。 依据朝廷律法,对行贿者的处理,有杖责、流放、斩首三种处理方式。 凭萧麦的贿赂金额之大,人数之多,手段之猖狂,裴素判断,最少也得是个流放三千里,然后看在自己面子上,不得判个斩立决? 然而,彭律的建议是杖责二十。 裴素瞬间想明白了,彭律让众人交出赃物,只是为了把赃物洗成净货,顺便从中抽水。 “凭什么,我是裴家人,京兆府不偏袒我,而去偏袒一个瞎子?” 答案是当然要偏袒。 少尹一听彭律的建议,就知道他在打什么主意,但没有点破,甚至没有反驳。 原因何在?当然不在于区区夜明珠。 而是一口气拿出这么多金银珠宝,手段还如此豪迈,连裴家公子都不放在眼里,试问什么样的人物能做到? 那唯有江湖一等豪门出身的贵公子了! 一边是护国大将军的同宗,一边是江湖豪门子弟。 事关两者的案子,京兆府是很不愿意处理的,因为得罪哪一边都不好,必须小心翼翼地和稀泥,还容易吃力不讨好,落得两边都埋怨。 京兆府喜欢处理哪种案子呢? 要么,就是权贵重臣子弟,干死江湖豪门子弟,后者往往不喜欢打官司,也就不会来劳烦京兆府;要么,就是江湖豪门子弟,干死权贵重臣子弟,这样直接给捕门签发逮捕令就行。 最烦人的就是两边都没死。 京兆府能怎么办?裴素既然吃了亏,就让他再吃点亏。 少尹立即同意彭律的建议,让书吏写好判决,给萧麦签字画押。 然而,当判决落到面前时,萧麦有些犯难,他担心在京兆府留下案底,会影响自己以后在捕门的仕途。 正扭扭捏捏不想签之时,外面突然冲出来一个捕快,从萧麦身旁跑过,一头跪倒在书案前:“启禀大人,城东水渠中发现一具裸体女尸!” “女尸而已——”少尹正要斥责对方,一点小事如此惊慌,但转念一想,正要借眼下这桩命案行“拖”字诀,“人命关天,本官这就处理。” “大人,那具女尸……”捕快一狠心,迈步走到彭律跟前,冲他耳语了几句。 别人可能听不见,萧麦是听得清清楚楚,那捕快说的是:“经初步勘察,女尸正是昨日失踪的妙乐仙子,姚掌门已经到场了。” “妙乐仙子?” 萧麦想起来,凤修怀提过,妙乐仙子是白玉宗幻音阁的大人物,曾与自己在同一日进京,目的是在八诸侯宴上献艺。 他嗅到一股滔天大案的气息。 第105章 滔天大案 得知是妙乐仙子,彭律也吃了一惊,立即到公堂之上,向少尹耳语。 “姚掌门?”少尹不由双眼睁大,瞳孔微缩,“兹事体大!原告被告,且留置偏房,等待审理。” 说罢,少尹起身,给部下命令:“速与我前往案发现场。” 裴素见状忙道:“案子还没审呢,大人是要去哪儿啊?” 少尹也没搭理他,带着彭律及一干人等,匆匆忙忙地离开公堂,前往案发现场。 之后,几个捕快上前,带二人去偏房等候审理。 “萧少侠,跟我们走吧。” “多谢。” 萧麦很配合京兆府,这便要去往偏房。 裴素则是老大不情愿:“我就坐在这儿等,少尹大人没空处理,就让京兆尹亲自来审!” “裴少爷,这公堂四面漏风,也不是休息的好去处。到了偏房,有茶水点心供应,还有侍女丫鬟伺候,不比这里强?” “那就让人,都来公堂伺候!” “少爷,您也别为难小的,少尹回来要是看见,我们弟兄几个,吃不了兜着走啊!” …… 直到萧麦去到偏房,裴素还在跟捕快们扯皮。 所谓的偏房,或者说为萧麦准备的偏房,其实就比厕所隔间略大一些,出口围着一圈令箭造型的木栅栏,人坐在里面,连腿脚都施展不开。 萧麦很疑惑:“不是说有茶水点心,侍女丫鬟吗?” 守在门口的衙役说道:“那是有权有势之人,才能住的上房。” “我想住间上房,能否帮忙安排一下。”萧麦从袖口拿出两枚金锭,递给了衙役。 衙役收下金锭,立即喜笑颜开,朝萧麦一拱手:“大侠无功名在身,只能待在这里,您想要吃什么点心,小的可以帮忙捎带。” 萧麦对点心、侍女之类的并无兴趣,只想顺手赚点积分,谁知等了好一会儿,系统都没有任何反应:“奇怪,之前送礼,不都有奖励点吗?” 他不禁有些意兴阑珊,就对衙役说道:“点心什么就算了,请弟兄帮个忙,去林渊林捕头家探视一下。” 话音未落,系统便弹出提示:“仗义疏财。基础奖励:强化点+3;随机奖励:武技+1。” “哦,原来如此!” 萧麦恍然大悟,原来,在豪侠状态下,消费钱财用于个人的物质享受,是没有奖励的。 先前在京兆府大洒金钱,系统判定,在本案中,自己与林家高度绑定,贿赂官府的行为会间接帮助到林家,所以给予了“仗义疏财”的奖励。 给看守自己的衙役送钱,则被系统认为于林家无益,是故没有奖励。 但当萧麦提出,探视林家时,系统就随之改变了判定。 “这个系统是要把我改造成一个真正的大侠。” “但侠的评判标准并不是唯一的,若先前切换成了官侠,单就行贿这件事,估计扣分就能扣到死。” 正当萧麦琢磨的时候,衙役已经下定决心,说道:“小事一桩,我找个弟兄来替班,就去林家探视。” 说罢,衙役正要离开,前面突然疾风一般跑来一个熟悉的身影。 “林渊?” “原来在这儿啊。老俞,我想跟人单独聊两句,通融一下。” 说罢,林渊往老俞手里塞了一把铜钱。 老俞刚得了两枚金锭,自然看不上这些铜钱,又想着无功不受禄,就把铜钱推给林渊:“自家兄弟客气什么,有话慢慢说,这案子一时半刻审不完。” “好勒,谢谢!” 送走老俞,林渊立马上前,抓住围栏,将萧麦上下打量。 不等他开口,萧麦先问道:“怎么不守着令妹?” “多亏了你的药,薇儿已无大碍。” 听林渊的口吻,不像是在强装镇定。 “参芝续命散,原来这么厉害?” 萧麦对丹药没啥概念,只是选了一瓶看上去最能救人的丢给了林渊。当时还想着,若药效不行,就换其他丹药。 “但也不能掉以轻心。我这些一切安好,快去守着令妹,防备裴家暗中报复。” “放心,我把薇儿藏在了安全的地方。你的那些金银珠宝,也都托关系送出去了,我还能帮你做些什么?” “啊?”萧麦想起,自己在杏林堂,留下了一包袱的珠宝,原本是开奖励点银行的启动资金,没想到林渊全送了,“唉,怎么不提前跟我商量一下?” “我是不是送错了?”林渊误解了萧麦的意思,以为萧麦有更值得砸钱的门路。 “没什么。我的确有件事,想要拜托林兄。” “听说城东出了大案,请转告严捕头,若案子实在棘手,我有把握在一天之内助其破案。” “什么?”林渊深感意外,“兄弟,不是我信不过你,只是,眼睛都看不见,怎么能破案呢?” 萧麦自信地笑了笑:“绝非自吹自擂,我虽目不能视,但心里亮堂,魑魅魍魉,无所遁形。” “别是开玩笑的吧?” “都说了不是吹牛。你没见过我的手段,但严大哥见过,且放心去说。” “严大哥?” “我跟严智捕头有点交情。” 林渊再次对萧麦刮目相看,相识不过两个时辰,他已经连着被刷新了好几次认知。 “你到底是什么来历?” “这不重要,快去吧。” “好吧,反正也没别的办法,我就帮你打听一下。” 待他走后,萧麦闲暇无事,便在偏房之中打坐冥想。 大洒金钱,只能糊弄一时,待官府发现自己真的无权无势,后果不堪设想。 如今恰逢重案,搅合进去,展示自己的价值,或许就能彻底疏通与京兆府的关系。 退一步说,若在京城之中,当真找不到立足之地,那么赶在召唤红鬃马跑路前,顺便破个案子,攒点积分也是好的。 再退一步,就算拿不到积分,萧麦也乐意去查明真相,帮无辜冤魂昭雪,令凶手伏法。 约莫半个小时后,林渊回返。 萧麦迫不及待地问道:“严大哥怎么说?” 林渊道:“我还没去找严捕头。不过,先帮你打探了一下案情,这案子不得了啊。” “怎么了?” “前些日子,白玉宗幻音阁妙乐三仙子入京,为皇帝陛下献舞。可就在开演之前,大仙子离奇失踪,朝廷连着搜查数日无果,直到今早,才在城东水渠,发现了她的尸体。” “跟皇帝抢女人?果然是滔天大案。” “知道是滔天大案,就别掺和进去了。” 林渊真心劝说,但效果适得其反。 越是滔天大案,萧麦就越好奇,哪怕倒贴也得往里面插一脚。 “林渊,接下来我说一句,你就跟着我说一句。” “为什么?” “别问为什么,我自然不会害你。” “行吧,那你说。” “请你助我侦破妙乐大仙子身亡一案。” 第106章 武林前辈 萧麦开口,诱导林渊帮忙,助他切换官侠身份。 林渊不解其意,忍不住问道:“为什么?” 见林渊好奇心爆棚,萧麦只得找个借口:“我给自己立过一个规矩,必须有官府中人的正式邀请,才能参与案件侦破。” “你让我邀请你办案?”林渊闻言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不行,我都表达过自己的态度了,不愿你掺和进去。” “你不明白吗?越是滔天大案,越要使劲掺和。只要案子大到,裴素听了都害怕的地步,从今往后,他自己就会对咱们敬而远之。” “可你有没有想过,被拿去顶缸啊?” “我查出真凶,不就不用顶缸了?” “你能查出来吗?” “能。” 萧麦的回答斩钉截铁。 “嘶——”林渊倒抽一口凉气,左右看看,见四下无人,便压低声音问道,“你有线索?” “没有。” “那你为何如此笃定能破案?” “林兄别问了,且信我一次,将我的话复述一遍。”。 “唉,行吧,我说。”林渊抱着帮萧麦完成遗愿的态度,黯然道,“请你助我侦破妙乐大仙子身亡一案。” 萧麦闻言,立即将身份切换成官侠,并发动“辟邪之眼”。 既然林渊还没通知严智,那正好,先探一下这案子的水究竟有多深。 辟邪之眼发动后,视野迅速延伸,于黑暗虚无的空间中,定位到一扇巍峨的朱门。 上书三字:太子府。 “太子府!”萧麦苦恼地一拍额头,心道,“早知水深,这水也太深了吧!” “你怎么了?” 林渊不解,明明是萧麦要求,请他侦破谜案,为何开口之后,萧麦又为难到不行? “没什么。”萧麦深呼一口气,“所谓富贵险中求,请去通知严大哥,我想试一试。” 这趟,林渊去了很久都没回来。 萧麦在隔间也很忐忑,一方面担心林渊的安危,一方面思考如何调查妙乐仙子案。 待到日中时分,萧麦听到一阵嘈杂之声传来,并且越来越近,最后在京兆府公堂处停了下来。 “有人来了。” 紧接着,又听得一阵整齐划一的脚步声,铿锵作响的甲片碰撞声,纷乱的马蹄踩地声,显然是有一支精锐部队赶来,包围了京兆府。 然后又有一大群人,涌入了京兆府公堂,听他们雄壮的脚步声,应该是一群顶盔掼甲的将士。 “军队怎么闯入京兆府了,这些人都是为妙乐仙子案而来的吗?” 前两次发动辟邪之眼,所见到的青棺、榆树,皆为凶犯的栖身之所。 所以,妙乐仙子的案真凶,就藏在东宫。 东宫是太子的居所,任何案子一旦牵扯到他,就都是滔天大案。 “既然是滔天大案,应该一步步抽丝剥茧,像一张蛛网那般,把越来越多的人牵连进来。” “然而眼下,怎么案子刚出来,军队就涌入京兆府,摆出了一副要最终决战的架势?” 萧麦也想不通。 话分两头,最先回到京兆府的,是少尹宇文光、总捕头彭律与桃夭派掌门姚倩淑。 被宇文光命令,去偏房等候审理的裴素,此时还赖在公堂上。 随从搬来一张藤椅,他就优哉游哉地躺在上面,左右各搂着一个丫鬟,喝她们喂给自己的汤水。 因牙齿被打断了十几颗,疼痛难忍,现在吃不下东西,只能喝汤。 听到身后的动静,两个侍女立即起身,见到少尹和总捕,陪着一个红衣胖妇人,急匆匆地往公堂走来,立即提醒裴素:“公子,有人来了。” “哼!”裴素闻言冷笑,把身子往藤椅上面一靠。 红衣胖妇人,即桃夭派掌门姚倩淑,见到有人躺在公堂里大吃大喝,顿时怒从心头起。 “好狗不挡路!” “滚!” 她上前一脚把裴素连人带椅,踢飞出八九米远,直撞到墙壁上才掉下来。 “啊!啊!” 两个侍女吓得花容失色,姚倩淑则指着地上的食案:“还不快清理干净?” 侍女根本不认识姚倩淑,却被她的威势震慑,赶忙搬走了食案。 接着,姚倩淑朝少尹使用的书案一挥手,就隔着七八步远,将书案推到一边。 她再握紧拳头,往怀中一划,书案后的椅子,就直接飞到了跟前。 姚倩淑转身,坐在椅子上,冷言道:“案子不破,本姑娘就不走了。” 少尹和总捕,见到这般娴熟的隔空取物手法,不禁都面面相觑。 裴素却没有看到这一幕。 他正舒舒服服地躺着,忽然就被人掀飞在地,摔得五迷三道,躺在地上缓了好一会儿,才在侍女的搀扶下站起身。 “谁这么大胆子,暗算的我?站出来!” 总捕彭律,吓得连忙跑到裴素跟前,说道:“裴公子,今日京兆府有事,不审案,你先回府吧。” “回府?本公子今天被人打了,你们京兆府不管吗?我朝的吏治,何时败坏到这种地步了!”说着,裴素把目光投向了姚倩淑,“好哇,就是你这个臭娘们干的好事!” 说罢,裴素就要找姚倩淑算账,彭律赶紧拦住他:“公子且慎言!这位姚掌门乃是武林前辈,不可冒犯。” “狗屁前辈!没有主人的流浪狗罢了。”裴素嚣张地喊道。 姚倩淑闻言眉头一皱,问向少尹宇文光:“本姑娘看上去,像个好脾气的人吗?” 宇文光立即回道:“前辈息怒。来人,快把裴公子轰出去!” “遵命!” 两个膀大腰圆,武功深厚的捕快,立马冲上前,推开侍女,一左一右架住裴素,就把他往公堂之外推。 “放开我!好啊,敢这么对我,我发誓让你们吃不了兜着走!” 因牙齿被打断,裴素连叫骂声都有些漏风,听上去很滑稽,但言语中的愤怒与杀意则是赤裸裸的。 宇文光听了冷汗直冒,还是给姚倩淑赔着笑脸:“裴公子年纪小不懂事,前辈千万别放在心上。” 彭律也附和:“对对对,姚掌门是天上一样的人物,哪儿会把地上的尘埃放在眼里?” 姚倩淑则不怎么吃他俩这一套:“你俩有空在这儿溜须拍马,不如多花点心思在怎么破案上。” 这时,裴素眼见就要被两个捕快轰出衙门,外面突然传来军队的列阵之声,紧接着,一队顶盔掼甲,身高过丈的军士走了进来。 这队军士实在过于壮硕,普通人面对他们,犹如面对一堵又高又厚的铁墙。 细观其相貌,则如庙里的金刚一般狰狞扭曲,远观更是如天神下凡,凛凛不可犯。 裴素一眼认出,领队之人,正是自己的堂兄裴养浩。 第107章 请缨断案 “浩哥,是我啊,小素!”裴素来了劲儿,奋力推开两名捕快,上前向裴养浩施礼,“你是专门来给我出头的吧!里面有个女的,居然偷袭我!” “闭嘴!滚回家去。” 裴养浩没空教训裴素,只是将掌中千锤铁剑,轻轻一拨,就把鸡仔一样的裴素推到了一边。 裴素被这样对待,只觉分外委屈:“你咋这样啊,眼看着咱裴家被外人欺负吗?” 裴养浩有要事在身,根本没空搭理裴素。他径直步入公堂,先向少尹宇文光行礼,然后又朝姚倩淑一拱手:“晚辈将门裴养浩,拜见姚前辈。” 姚倩淑嫌裴养浩等“将种”长得太丑,便合上眼皮,淡淡道:“免礼。” 裴养浩掏出匆忙写就得邀请函:“我奉大将军之命,请前辈入府一聚。” 姚倩淑问:“凶手是裴继业吗?” 裴养浩立即回道:“自然不是。” “那他知道谁是凶手?” “这个,暂时也没有线索。” “既不是凶手,又不知谁是凶手,见他何用?” “这是大将军的邀请,请前辈务必赏脸。”裴养浩将邀请函往前递了递。 “裴养浩。” 姚倩淑念出了他的名字。 “你命令我?” 紧接着,裴养浩忽觉手上一凉,低头一看,才发现姚倩淑不知何时,捏住了自己的虎口。 身为将种,裴养浩身高丈余,一双铁掌黑如木炭,大如蒲扇。 姚倩淑捏住他的手,就像一个小女孩儿抓住父亲的手。 下一刻,一股剧烈的疼痛,从虎口向裴养浩全身袭来。 那疼痛是如此剧烈,足以一瞬间吞噬掉他的全部气力,然后又如石磨一般碾压裴养浩的内脏。 裴养浩铜浇铁铸般的肉身,顷刻间垮了一下,向着姚倩淑双膝跪下,同时大口大口的鲜血从口腔往外喷溅。 随他同至的四名将种,见状立即拔出兵器。 说时迟那时快,姚倩淑一眼瞪过去,四名将种各有一颗眼球齐声爆裂,痛得他们丢下武器,捂住眼睛原地打滚。 “前辈,我错了,饶……饶命!”裴养浩毫无招架之力,只得一边吐血一边求饶。 正在一旁气势汹汹瞪着姚倩淑的裴素,见此情形,顿觉胯下一阵湿热。 裴养浩是将门当中,数得着的一流战力。 单枪匹马,可以轻松踏平一个江湖上的中等门派。 可姚倩淑收拾他,就像收拾一个婴儿般简单。 听到裴养浩的求饶,姚倩淑冷酷地说道:“本姑娘接下来说的话,请你一辈子记在心里。我脾气很坏,同时胆子又小,很怕仇家来报复。所以,一旦决定与人结仇,就会找来仇人家的族谱,一个一个杀过去,斩草除根,永绝后患。” “回去告诉裴继业,不要与本姑娘为敌。” “记住了,记住了!” “还有,你个子太高了,往后再遇见武林前辈,要跪着说话。” “是,是!”裴养浩流下血泪,苦苦求饶。 他自诩铁骨铮铮,哪怕遭遇凌迟之苦,也不会多眨一下眼睛,却被姚倩淑离奇的手段,瞬间折磨得战意崩溃,心服口服。 姚倩淑这才松开手指,裴养浩缓了好一会儿,刚恢复些气力,就立马从地上爬起来,扶着几个同伴,匆匆忙忙退出了公堂。 解决完裴养浩,姚倩淑又指了指宇文光和彭律:“你们两个也记住,本姑娘不是在开玩笑!” “明白,晚辈这就去查!” 宇文光满头是汗地退出了公堂,然后召集众人,来到二堂议事。 “逃之夭夭姚倩淑,真是名不虚传。她如今苦苦相逼,这可如何是好啊?” “这……” 众人面面相觑,刚领教过姚倩淑的武功,谁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你们倒是说话啊,平时不是一个个挺能说的吗,关键时刻怎么就成哑巴了?” 然而,任由宇文光训斥,众人还是一言不发。 宇文光无奈,只得亲自点将,指着一名捕头说道:“你,你说,说不出来,就罚三个月俸禄!” “大人,这……卑职以为,朝廷高手如云,待国师、将主、昶公、捕神、不良帅齐至,姚倩淑就只能束手就擒!” “屁话!”宇文光立即反驳,“这几位要是愿意给京兆府出头,早就出了!他们巴不得看京兆府的笑话。” 见计不成,宇文光又点了第二人。 “大人,不妨将驻守各州郡的高手,全部调来京城。姚倩淑武功再厉害,也不可能把咱们全杀光!” “行,等开战之时,你打头阵,如何?” “这……这,卑职武功低微,最多只能打配合。” 宇文光可不敢用这条计策,生怕一旦打起来,京兆府的高手就全跑光了。 于是,他又点了第三人的将:“严智,你说。” 严智不由想到,林渊刚刚跟自己说过的话。 他本不愿让萧麦插手此案,但眼下,姚倩淑闹得天翻地覆,京兆府别无他法,便开口说道:“启禀大人,卑职认得一位破案高手,或可侦破妙乐仙子案,给姚倩淑一个交代。” “破案?” 听到这两个字,不止宇文光愕然,众捕头、捕快更加吃惊。 彭律不禁问道:“可是你以前在捕门的兄弟?” “此人一介布衣,并无功名。” 宇文光闻言顿时泄气:“一介布衣,哪里懂得断案?你也罚俸三个月。” 严智扪心自问,虽谈不上多干净,但放眼整个官场,也算一介廉吏。一口气被罚掉三个月俸禄,那可受不了,于是赶紧解释:“此人虽为布衣,但生在捕快之家,极善探案之术。妙乐仙子案,既然无人能破,不妨让他试试,就算破不了,也没有什么损失。” 宇文光一想,的确是这么个道理,只是他心里没底:“你敢为他做保吗?” “……” 见严智沉默,宇文光叹了口气:“瞧瞧,你自己都没把握。” “大人,卑职保举之人,名唤萧麦。当初在梧都县,能顺利侦破县衙被灭一案,就多亏此人出手相助。后来,听捕门的弟兄说,他在河西村被灭一案中又立奇功,仅一天时间,就帮捕门擒杀真凶。天赋才智,可见一斑。” 梧都县案,河西村案,都是震动京城的超级大案。 宇文光闻言大喜:“竟有此事?哈哈,这个萧麦……咦,怎么有点耳熟?” 彭律问道:“可是今早公堂之下的被告?” 严智点头:“正是。” “哦,我想起来了!那个被告就叫萧麦。”宇文光又起疑心,“严智,你该不会是收了他的银钱,想给他找机会戴罪立功吧?” 第108章 故人重逢 严智:“事关重大,卑职若真的收了好处,只会让他离本案远远的,岂会把他搅和进来?” 见他言之有理,宇文光似乎有了底气。 少尹没再轻易否决,而是当着众人的面,在二堂中来回踱步,随后才说道:“把萧麦带过来。” “卑职亲自过去。” 严智自告奋勇,带上林渊离开二堂,直奔偏房。 “萧麦,严大哥来了!” 刚吃罢午饭,萧麦正闭目养神,结果隔老远就听到林渊的声音。 “看来是有结果了。” 萧麦心如止水,从凳子上站起身,冲严智一拱手:“严大哥,久违了。” “时间紧急,就不跟贤弟客套了,林渊说你想参与妙乐仙子被杀一案?” “是的。” “为什么?” “一来是好奇心重,见到大案子就挪不动步;二来刚跟裴家结怨,搅和进一桩大案子,他们就不敢来打扰了。” “我丑话说前面,这桩案子,不但牵连广泛,而且侦破难度极高,要是破不了,你我都会有麻烦。” 听出严智语气中,极度的不信任,萧麦稍加思索,忽然灵光一现,便伸出一根手指:“一天,一天破案。” 严智愣了一下,自己反复跟萧麦强调,本案非同小可,他却来了句“一天破案”。 “这么有信心?” “没压力就没动力嘛!” 察觉到严智压力很大,萧麦就特意说了句俏皮话。 “呵呵,还有心情说笑。一天,一天——真的一天?” “案子能破的话,一天足矣;破不了,多少天都不行。当然,我认为能破。” 严智别无选择,就撤去围栏,把萧麦放了出来。 “先带你去见少尹,依我对大人的了解,他肯定会让你立军令状。” “意料之中,我无所谓。话说京兆府今日怎来了这么多人?” “简单跟你说下案情。妙乐仙子戚弦庭失踪前,跟桃夭派掌门姚倩淑起过冲突,她这一死,姚倩淑就成了最大嫌疑人。如今,姚倩淑大闹京兆府,非要逼我等查明真相,还她一个公道。” “江湖门派掌门,大闹京兆府——她的后台是谁?” “呵,姚倩淑没有后台,她自己就是后台。” 萧麦的脚步微微一滞,自从穿越以来,他听惯了“关系”和“后台”,已经形成思维惯性。 “她的武功很高吗?” “京兆府中无人能及。”严智说得很含糊,他不敢把姚倩淑的来历,说个一清二楚,因为担心吓到萧麦,“对了,千万要注意,这位姚前辈的脾气很不好,跟她说话时一定要恭敬。” 两人绕开正堂,来到二堂。 “大人,卑职把萧麦带来了。” “草民萧麦,拜见少尹大人。” “你出身何派,师从何人?” “草民无门无派,武功是自学成才,探案之术则是来自家父与衙门诸位叔伯的传授。” “呵呵,无门无派,自学成才。”宇文光望着萧麦的盲眼,心里有些没底,“闲言少叙,你会破案?” 萧麦心想,既然少尹肯定会让自己立军令状,那不如自己主动立了,之后还好讨价还价,于是说道:“大人若能将妙乐仙子案交给草民,草民愿立军令状,一天,一天之内破案。” “一天?” 曾震撼了严智的话,此时也一样震撼了在场的众多捕快。 “怎么可能呢?” “一天时间,连死者做过什么都不知道。” “这人该不会是个算命先生,净吹牛皮吧?” …… 思忖过后,彭律说道:“京兆府虽不是军营,但同样无戏言。一天之内破不了案,逃到天边,我也有办法摘你脑袋。” 萧麦微微一笑:“一个人的话有多少分量,跟他的地位息息相关。草民人微言轻,不压上自己的性命,诸位又怎可能听我一言?明天这个时候,若还破不了案,我死。” “好!”宇文光忍不住鼓掌叫好,“好个少年,胆色不凡,那本官就给你一次机会。我麾下五大悍将,彭律、燕南、苏烈、赵影、严智,这一天时间内,都听你调遣。找出真凶,本官自有封赏;若徒劳无功,就让他们把你五马分尸,如何?” “没问题,但草民有两个小小的要求。” “说。” “第一件事,草民不想在京兆府留案底,与裴素的官司,还请大人多多留意。” “小事一桩。本官可以做主。” “第二件事,让林渊带薪休沐半个月。” 林渊措手不及:“嗯?” 宇文光还以为,萧麦如此卖命,会提什么过分的要求,没想到一件比一件简单:“好说,只是,为何要让他休沐?” “林捕快的妹妹,被裴素所伤,需要有人照顾。” 宇文光立即猜到内情:“林渊,萧麦跟裴素起冲突,是因为他把你妹妹打伤了?” “启禀大人,确有此事。” “姓裴的那些恶少年,仗着将军府的背景,整日胡作非为!本官再调拨两名捕快,保护令妹安全。” “谢大人恩典,只是……”林渊望向萧麦,眸中尽是担忧之色。 萧麦察觉到林渊的犹疑:“安心去吧,等我的好消息。” 接着,萧麦朝众捕头一抱拳:“诸位捕头,请随在下一同出去,会一会这位姚前辈。” 烫手山芋几乎已经甩了出去,照理说宇文光能放松一天了。 可他又生出好奇心,疑惑萧麦究竟要怎么查,于是也跟着众人,从二堂来到一堂。 姚倩淑这会儿,正坐在椅子上,看似闭目养神,实则吐纳调息。 听到有人来,便抬起眼睛,这么打眼一瞧,发现一个熟悉的身影。 “怎么会是他?” 严智还想给萧麦带路,可萧麦循着呼吸声,就来到姚倩淑跟前,躬身施礼:“晚辈萧麦,见过姚前辈。” “免礼。” “前辈的声音好生熟悉,我们在哪里见过吗?” “……” 众捕头很意外,萧麦一开口,竟然是跟姑娘搭讪时的经典对白。 可姚倩淑的年龄,差不多能给萧麦当娘亲了。 之后,姚倩淑顿了一下,开口道:“梧都县。” 萧麦立即忆起:“想起来了,前辈当初施舍了在下一文钱。” “本姑娘也记得你,你不吃嗟来之食,又把钱还我了。” 众捕快面面相觑,萧麦居然不是搭讪,两个人真的见过面。 姚倩淑这会儿有点害臊,因为她记得清清楚楚,曾跟徒弟保证过,此生此世都不会与萧麦再有交集,谁知这么快就又见面了。 “多亏徒儿不在,否则本姑娘今日就丢大人了。” 想到这儿,姚倩淑清了清嗓子:“嗯,很不错,才几天工夫,就从流落街头,混成京兆府的座上宾了。” 萧麦顺势把话题转移到案子上:“实不相瞒,晚辈受人之托,前来调查妙乐仙子案。” 第109章 横扫千军 “就凭你?连眼睛都看不见。” 听说萧麦要破案,姚倩淑不由大笑。 萧麦则不气不恼,开门见山:“晚辈这里有几个疑问,请前辈如实相告,这对案子来说很重要。” 然而不给姚倩淑反应的机会,直奔主题:“请问,妙乐仙子戚弦庭,是什么人?” “啊?”众捕头再次愣住,看萧麦一副信誓旦旦的模样,以为他早已成竹在胸,没想到连死者是谁都不知道啊? 姚倩淑继续反问:“你要审我?” 萧麦道:“是请前辈协助,一同查明真相。” 姚倩淑想了想,对彭律说道:“来人,给萧麦搬张凳子,本姑娘不喜欢仰着头跟人说话。” 尽管搞不清萧麦的脑回路,但到目前为止,居然在姚倩淑面前,混了一把凳子,事情似乎正在向好的方向发展。 萧麦坐定之后:“谢前辈赐座。” 姚倩淑不废话,介绍起自己跟死者的关系:“妙乐仙子,一共有三位,古筝仙子戚弦庭,琵琶仙子翟紫凝,笙箫仙子胡雅韵。戚弦庭排行老大。她们三人都是幻音阁琴素心的亲传弟子,琴素心的师父,又出身逍遥山白玉宗。巧了,我也出身白玉宗,论辈分,是琴素心的师妹,三仙子的师叔。” “原来是叔侄之情,同门之谊,姚前辈竟不惜以身犯险,孤身来到京兆府,为戚姑娘申冤。”萧麦不禁感叹人间有真情。 “错了,同门之谊略有,叔侄之情全无。五天前,本姑娘与戚弦庭在城门口偶遇,只是批评了她两句,这丫头就敢用琴声打碎我的茶杯,这种目无尊上,不知天高地厚的晚辈,我自然不能无视,就替琴素心,教训了她一顿。” “结果昨日失踪,今日就陈尸沟渠,传扬出去,天下人不都得以为是我杀了她?” “所以,本姑娘就亲至京兆府,督促破案。” 姚倩淑一口气说完了自己的动机。 萧麦注意到一个细节:“前辈是如何教训戚姑娘的?” “我震断了她的琴弦,琴弦又割伤了她的手指。” 萧麦直言不讳:“幻音阁,听名字像是以乐为武的宗门,伤其手指,令其不得弹琴,算是极大的仇怨了吧?” “若非如此,本姑娘便用不着向世人澄清。” “还有一个问题,前辈来京城作甚?” “听闻太乙剑仙李疏狂人在京城,本姑娘欲同他切磋一番,可至今也不见其踪迹。” “前辈都去过哪里?” “庙宇、酒肆、茶楼、武馆、驿站、赌坊,该找的地方都找了。本姑娘能感觉到,李疏狂就在京城,故意避而不见。” “李剑仙有无可能,是躲在了皇宫、官府之类的地方?” “李疏狂乃江湖楷模,岂会跟朝廷之人搅在一起?”姚倩淑同时释放潜台词,她也不愿意跟朝廷打太多交道。 至此,萧麦几乎可以彻底排除姚倩淑的嫌疑,她的确是清白的。 “多谢前辈答疑解惑,晚辈就问到这里。”萧麦起身,向姚倩淑鞠了一躬,之后对众捕头说,“下一步就验尸吧。” 严智道:“尸体在仙音坊。” 萧麦疑惑:“怎么不搬到京兆府?” 姚倩淑道:“是本姑娘的决定,让她在最熟悉的地方长眠,免得一个人在京兆府,孤孤单单。” “好,那我们先去城东勘察现场,再去仙音坊验尸。” 萧麦走出几步,又折返回来:“前辈不妨与我等同去,也算做个见证。” 姚倩淑满腹狐疑:“调虎离山?真凶落网前,本姑娘哪儿也不去。” 萧麦解释道:“不出意外,真凶今日就会落网。他武功极高,单凭京兆府的人马,未必能将之降伏。但若有前辈出手,就万无一失了。” 姚倩淑甚是意外:“你今天就能破案?” “也可能是明天,案情又不复杂,正常来说,一天时间,十二个时辰,破案绰绰有余。” “哈哈哈哈——”姚倩淑难得失态一次,她仰天大笑道,“牛皮大王我见得多了,像你这么能吹的我头次见。实话告诉你,本姑娘生平最讨厌有人在面前胡吹大气,夸夸其谈。今日若是没能破案,我扒了你的皮。” “不是今日,是一日。”萧麦出言纠正。 “差不多。” “若是破了呢?” “……” 姚倩淑顿时语塞。 萧麦则在此刻心血来潮:“若能成功告破,前辈收我为徒如何?” 众捕快闻听此言,顿生恍然大悟之感,难怪萧麦甘冒奇险,竟是为了抓住这一步登天的机会。 逍遥山白玉宗下辖分支,钱来山桃夭派掌门姚倩淑,是江湖中一等一的人物,拜她为师,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机缘。 姚倩淑听到这个请求,不由大笑:“哈哈,你倒是聪明,知道该抱谁的大腿。” “前辈是同意了?” “桃夭派的武功,传女不传男,拜我为师,只能扫地打杂。” “没拒绝!”众捕头先惊后羡。 宰相门房七品官。 能拜姚倩淑为师,多少人扫地打杂也心甘情愿啊! 虽说桃夭派的武功,传女不传男,但姚倩淑身为武学宗师,多少会一些外派武功。 从指缝里稍微掉下来一点残渣,也够一个普通人吃饱一辈子了。 然而,萧麦想的是,给姚倩淑扫地打杂,耽误自己赚积分,于是果断拒绝。 “那还是算了吧。” 姚倩淑的笑容微微一僵,她跟众捕快一样,以为萧麦会感恩戴德,跪下来叩谢自己愿意给他扫地的机会。 “呵呵,不识抬举。”姚倩淑冷笑一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舒展了一下筋骨,“走,我看你怎么破案。” 众捕头跟在萧麦身后,心里都只有一个念头:“他是不是傻?” 一群人浩浩荡荡地走出京兆府。 待行至大门口,萧麦顿感一股强大的压迫力袭来。 竟是一群顶盔掼甲的军士,站成密集队形,里三层外三层,如一堵森严的铁墙,把门口围得严严实实。 见姚倩淑出现,齐刷刷地提起长枪,做出了防御姿态。 萧麦暗道:“这几百号甲士,都是来擒姚倩淑一人的吗?” 姚倩淑一眼扫过去,二话不说,冲着眼前军阵就拍出一掌。 “轰!” 但听一声炸响,六排军士应声而倒,森严的铁墙顷刻间被破开一道大豁口。 “啊!” 豁口边缘,未被波及的众军士,瞬间吓得四散开来。 只见姚倩淑面前的一大片土地上,密密麻麻地躺倒了六七十个同袍。 这些同袍个个七窍流血,命绝当场,而姚倩淑只出了一掌。 姚倩淑的掌力,稍微偏斜一丁点,那死的不就是自己了吗? 将门的铁血军纪瞬间崩溃,边缘的士兵们,纷纷溃散开来,只求离姚倩淑越远越好。 接下来,姚倩淑踩着尸山血海,走出了京兆府。 下一刻,捕门着庸队指挥宗星阳,率领四十名锦衣捕快赶到了京兆府。 第110章 城东沟渠 当姚倩淑轰开将门铁墙时,宗星阳正好赶到,围观了这一幕。 “这是何等高深的修为!” 宗星阳感觉自己多年来的认知都被颠覆了,此前他一直以为,将门军士只要列队成型,对江湖人士而言,就意味着不可逾越的鸿沟。 可面对姚倩淑,竟不如土鸡瓦狗,土鸡瓦狗也不至于一掌被拍死那么多。 姚倩淑处理完碍事的铁墙,就继续径直往前走。 见这位武林宗师向自己走来,强烈的求生欲,让宗星阳立即挥手:“两边散开!” 着庸队立即分列两侧,给姚倩淑让开了一条路。 接着,宗星阳翻身下马,一路小跑,来到姚倩淑跟前躬身施礼:“捕门宗星阳,拜见姚掌门。” 姚倩淑对此视而不见,旁若无人地往前走。 宗星阳赶紧跟上,边走边说道:“请允许在下,为掌门准备车马,一路派人护送。” 姚倩淑依旧充耳不闻,虎步龙骧,大摇大摆地从着庸队中间穿过。 这时,着庸队的一名捕手,注意到了姚倩淑身旁的萧麦。 他兴奋地压低声音喊道:“萧麦!” “凤修怀?” 萧麦把头扭向凤修怀的方向,点点头,算是回应凤修怀的招呼。 之后,他跟着姚倩淑走远,把着庸队甩在了身后。 宗星阳不敢自作主张,就命令手下紧紧地跟在京兆府后面。 凤修怀则将发现萧麦的消息,向掌旗汇报,掌旗又向宗星阳汇报。 “他就是萧麦,怎么跟姚倩淑、京兆府混在一起了?” 很快,众人走进一条闹市。 街道上百姓很多,有人见到黑压压一群公差,就连忙向一旁躲避。 也有人耽于游乐,没注意到这些人。 姚倩淑这回,没有以无上神功清场。 而是主动放慢脚步,有时甚至会刻意避让大街上那些活泼好动,跑来跑去的小孩子。 从一个乞丐身旁路过时,还随手丢下了一枚铜板。 “萧麦。” 姚倩淑忽然喊出了萧麦的名字。 “晚辈在。” “冲破将门的围堵时,本姑娘察觉到了你的杀意。” 萧麦顿感后颈一凉。 亲眼目睹,姚倩淑一掌拍死五六十个士兵后,她就立即被萧麦列入了“诛恶”目标。 不单是为了奖励点,更是出于对无辜枉死之人的同情。 那一刻,萧麦想要除掉姚倩淑。 随行的京兆府捕头们,因为离他俩都很近,所以也听到了姚倩淑的质问,以及萧麦的默认。 “怎么就默认了!” “你不怕死吗?” 大家都为萧麦捏了把冷汗。 可萧麦思来想去,还是决心说道:“交涉一下就能解决的事,前辈为何非要动手杀人?” “若今日被围堵之人,乃是当朝皇帝,你还会认为他们死得冤吗?” “……” 萧麦不由怔住。 扪心自问,姚倩淑轰杀围堵她的士兵,萧麦会以为罪大恶极。 可皇帝诛灭围堵圣驾的军队,似乎就天经地义,顺理成章。 明明是一模一样的事情,就因为人的不同,便有了天差地别的判断。 这是为什么呢? 姚倩淑自有一番道理。 “朝廷,是一个由鲜明等级和森严法度编织而成的罗网,越往中心越尊贵,越往边缘越下贱。” “至于罗网之外的芸芸众生,则一律被视为最低贱的草芥。” “即使本姑娘身怀盖世神功,只要还在江湖一天,哪怕一个最不入流的小小吏员,也敢打心眼里瞧不起我。” “可本姑娘要说的是,朝廷有朝廷的法度,江湖有江湖的规矩。” “朝中之人的等级在心里,江湖之人的等级在手里。” “我不需要人人向我下跪,只是因为我有涵养,但不下跪,不代表彼此的地位就平等。” “小小螳臂妄图当车,碾为齑粉就是唯一的下场。” “萧麦,你我虽无师徒缘分,但本姑娘不介意教你一句话。” “不要遵守别人给你制定的规矩,否则你早晚被规则的制定者玩儿死。” …… 当姚倩淑率队来到城东时,周围已浩浩荡荡聚拢了一大批人。 京兆府、大理寺、太子东宫、长公主府、秦王府、晋王府、燕王府、捕门、将门、内监、谈忘司、黑龙寺以及京城大大小小的衙门、宗门,多多少少都派出了人手来查探。 甚至发现尸首的沟渠,都已经布置了大批的城防营士兵。 当然,这些士兵都提前得到命令,无条件配合桃夭派掌门姚倩淑,以免增加新的伤亡。 古代城镇的下水道建设,是非常不完善的,排水沟渠大多露天。 城东这条沟渠,就是京城最大的露天沟渠,里面堆满了生活垃圾、人畜粪便。 漆黑的渠水,散发着熏天的臭气,里面爬满了白花花的蛆虫,乌黑的蝇虫像一阵风般吹来吹去。 姚倩淑轻掩鼻尖,释放护体罡气。 如此一来,离得最近的京兆府捕快们就看到,凡是落在姚倩淑身上的蝇虫,都会被当场震死,雨水一般哗啦啦地往下落。 接着,姚倩淑叹了口气:“师侄何等佳人,竟丧命沟渠,身覆污秽,可惜可叹。” “萧麦,你都发现了什么?” 沟渠的恶劣环境,对萧麦来说是个巨大的挑战。 比常人更加敏锐的嗅觉,让他每吸一口气,都似有黏腻的臭气钻入体内,让整个人都有种不干净的感觉。 他耐着性子边听边嗅,在沟渠边上来回踱步,并不时询问严智一些问题,很快搞清楚了沟渠的情况。 为了容纳大半个京城的垃圾、粪便,这条沟渠修得很深,直通城外的江海。 此前,经常有人往沟渠里面抛尸。 手法往往是将人杀死后,与石头一起装入麻袋,再抛入沟渠。 这样处理的尸骨,往往只有等疏通渠道时,才会重见天日。 但妙乐仙子案不同,戚弦庭是被剥光衣物后,直接抛入的沟渠,根本就没有沉底。 晨起,百姓们来倒垃圾时,一眼就瞅见那具白花花的尸首。 他们一边上报京兆府,一边通知仙音坊。 当京兆府赶到时,仙音坊与姚倩淑已先来一步,辨认出死者就是戚弦庭。 “萧贤弟,实话跟你说吧,站在京城里面,只要不停往东走,最后都会来到这条沟渠,路太多了,根本无法确认抛尸地点。” “就算确认了抛尸地点,一切痕迹,也早就被倒垃圾的百姓们破坏了。” “这案子,侦破难度太高了。” 严智此时忧心忡忡。 彭律也问道:“小兄弟可有什么见解?” “我还在思考。” 彭律道:“姚掌门的脾气,你是见过的,万一查不明白,不消我们动手,她自己就会把你丢进这沟渠里。” 第111章 仙音乐坊 “若无有用的线索,就请总捕头保持沉默。” 萧麦不想被打乱思绪。 纵然已拿到参考答案,知道凶手就在东宫,但萧麦却不知,该如何把沟渠与东宫联系在一起。 他甚至无法判断,东宫是否为第一案发现场。 在掌握过硬的证据链以前,萧麦不想说得太多。 与此同时,京城中的各方势力,也通过各种手段,知晓京兆府已委托萧麦,全权处理妙乐仙子案。 姚倩淑这会儿来城东,也是为了协助萧麦查案。 “这个萧麦,究竟是何方神圣,一个人伺候京兆府、桃夭派两方势力?” “或者是,说京兆府、桃夭派两方势力伺候他一个。” 这个问题,萦绕在所有人脑海中。 此时,钟离明的玄黓队,赶来与宗星阳的着庸队汇合。 两人远远地蹲在一座屋顶上,远望沟渠旁边,站定如松树的姚倩淑,与来回踱步的萧麦,议论着时局的发展。 “京师重地,天子脚下,就任由她一介江湖人士,肆意妄为?” “小明,姚倩淑可不是一般的江湖人士,多少年前就有人盛传,她的武功已直逼赤蟒神君和太乙剑仙。今日我更是亲眼所见,她一掌就轰开了将门的铁墙。” “……” 宗星阳不由叹了口气:“萧麦不把案子查清楚,这出戏就没法收场了。” 钟离明则道:“案子查清楚,他自己的人生,就没办法收场了。” 能杀死妙乐仙子之人,一定大有来头。 一旦被揪出来,此人背后的势力,可能拿姚倩淑没办法。 吞噬一个小小的萧麦,易如反掌。 另一边,太子东宫。 金碧辉煌的宫殿中,太子楚铖,身穿一件宽松的明黄色外袍,慵懒地躺在龙榻之上。 两个衣不蔽体,媚骨天成的绝色佳人,正以各种妖娆的表情和动作,向楚成投递着美味的水果点心。 只不过,这些水果点心,皆是极其鲜艳的红色。 仔细看去,竟是由鲜血染红。 一名魅影般的暗探,不知何时,突然出现在殿中:“启禀太子,姚倩淑已抵达城东沟渠,原因是一个名叫萧麦的江湖人士,宣称可以一日之内,助姚倩淑查明真相。” “一日?呵,哗众取宠的跳梁小丑罢了,不必管他。” “倒是这个姚倩淑。” “自以为是,惹人厌烦。” 幽深的眸底,掠过一抹杀机。 …… 在沟渠边上待了半个时辰后,萧麦向姚倩淑提出:“前辈,接下来就去仙音坊吧。” 姚倩淑没有行动,而是投来了怀疑的目光:“本姑娘思来想去,发现一个问题。案子若破不了,即使你死了,我也照样会成为江湖上的笑柄。” “若成功告破,不也会成为前辈的荣耀?请。” 姚倩淑本意是让萧麦请自己吃一粒定心丸,稍微透露一点发现,没想到萧麦会这样回答自己。 她虽然脾气坏,但很有胸怀,索性对萧麦一信到底。 “仙音坊”是隶属于“幻音阁”的一座歌舞伎馆,当家人“仙音坊主”是幻音阁掌门琴素心的师妹。 这里本是张灯结彩,富贵烟云的销金窟,如今却撤去了彩帛,换上了缟素。 阵阵凄冷的哀乐,从仙音坊流出,闻者无不伤心感怀。 绕开放置在门口的屏风,就是戚弦庭长眠的棺材。 旁边两个披麻戴孝的,就是戚弦庭的师妹,瞿紫凝和胡雅韵。 另外,陪姚倩淑一起入京的徒弟,见到师父之后,微微欠身施礼。 “师叔好。” 姚倩淑认为徒弟的修为还不到家,故而让她在外人面前,与自己以“叔侄”相称,以免被有心之人利用。 然而,小徒弟那夜明珠般的璀璨光华,轻纱遮面也无法掩盖。 进入仙音坊的众男子,视线只要与那双晶莹妩媚的眼睛扫过,就会免不了心神荡漾。 当然,萧麦是个例外。 “他不是那个——” 小徒弟一眼认出,萧麦就是不久前,在梧都县邂逅的盲眼少年。 再想起当初,姚倩淑信誓旦旦地保证,此生此世不会再与他见面。 “原来,师父也有犯错的时候。” 小徒弟想到这儿,不由偷偷地笑了一下。 当然,在名义上的师姐遗体旁边笑,对成年人来说很不得体。 但少女天真烂漫的性格,是任何礼法都不能束缚的。 萧麦嗅到了那股熟悉的芬芳,立即意识到,姚倩淑那位声音酥软悦耳的小徒弟也在这里。 瞿紫凝、胡雅韵和她,三位各具风情,如花似玉的美人,依次站在面前。 京兆府的众捕头,无不觉得大饱眼福,心里面的春波一浪一浪翻涌。 唯有萧麦,对这阵芬芳毫不在意,他循着气味,摸到了戚弦庭的棺木。 仙音坊对遗体进行了反复的冲洗,但仍然洗不去那股异味,所以她们在棺木里面,堆满了气味浓郁的鲜花。 戚弦庭一丝不挂地,安详地躺在花海之中,犹如一位真正的仙子。 “死因查明了吗?” 回答的是姚倩淑。 “凶手先握住师侄的手腕,拗断了她的三根手指,令其不能再弹琴。” “之后一记掌刀,击中她的咽喉,令其不能再发声。” “再击胸、击腹、击曲骨。” 姚倩淑一边描述案发经过,一边当场演示。 “遭此重击,师侄已无法再使用任何武功。” “她趴在地上,试图逃走,却被凶手追上,以长剑贯穿了后背。” “你还有什么要问的?” 萧麦一边想,一边在心里比划。 “击胸、击腹、击曲骨……曲骨?” 曲骨,就是耻骨。 “有问题。” 萧麦后退一步,向戚弦庭的棺木,深深鞠了三躬。 “姑娘,得罪了。” 接着又上前,先是掰开了戚弦庭的嘴:“除了脏器的腐败味,还有一股血腥味。” 之后,又分别验过戚弦庭的胸口,确认凶手那一拳,击断了她的三根肋骨;心窝处的剑伤,穿透了她的身体。 接着是腹部,受创部位,触感与别处明显不同,若开腹验尸,估计会发现肠道破裂的状况。 最后是耻骨,凭借590多点的感官强化,他单凭触摸,就能发现耻骨处存在一定程度的骨裂。 姚倩淑见状,冷冷地说道:“这般亵渎尸体,要是无甚发现,本姑娘可不饶你。” “晚辈欲向您单独汇报,可否请众人回避?” “可。” 众捕头被请出了仙音坊。 彭律向严智问道:“他会发现些什么?” 严智道:“一定会有发现,就像上次在梧都县。” 仙音坊内。 “现在就剩下咱们两个人,有话就说。” “前辈,根据死者曲骨位置的伤痕,可以判断,是遭受了拳头正面的攻击。” “不错。” “那问题来了,什么样的拳法,会刻意地去攻击曲骨?” 第112章 东宫太子 “这种下三路的拳法当然有。不过——凶手第一招,使用的是最正宗的擒拿手,其后两拳,也是堂堂正正的路数,本姑娘也想不明白,最后一拳会变得下三滥。” “晚辈有个想法,请前辈参详……但有些下三滥,若有冒犯之处,请前辈见谅。” “放心,本姑娘也是吃过见过的,说吧。” “好。” 萧麦直接盘腿坐在地上,伸出右手,将自己代入死前的戚弦庭身上。 “凶手先抱住我的右手,折断之后掌击咽喉,上拳击胸,下拳击腹。” 接着,萧麦又仰面躺倒。 “我遭受重击,就此躺倒,凶手顺势捶下一拳,重击曲骨。” 萧麦原地翻滚,向前攀爬。 “剧痛之下,我翻过身去,向门外使劲攀爬,却被凶手上前一剑,刺穿后背,当场气绝身亡。” 之后,萧麦才站起身,掸了掸灰尘:“这,就是戚姑娘的死亡过程。” 此时此刻,姚倩淑的脸都绿了。 她原本就谈不上漂亮,生气时面目更加狰狞,好在萧麦看不见。 “戚弦庭是在床上与人欢好时被杀的!” 就是因为死者和凶手,案发时都坐在床上,戚弦庭的伤势才会呈现那样的分布。 见姚倩淑主动说出答案,萧麦便再无顾忌。 “鉴于死者身上,没有明显的抓痕、擦伤,可以判断,她是心甘情愿与人欢好。” 如此一来,也解释了另一个问题:死者被发现时,为何没有穿衣服? 一般来说,剥光死者衣物,是出于隐瞒身份的目的;可本案中,戚弦庭的尸体,未经任何处理,就被直接抛入沟渠,显然凶手没有掩盖死者身份的打算。 所以,戚弦庭不是被剥去了衣物,而是死的时候就没穿衣服。 姚倩淑只怒得头发丝都快竖起来了。 “难怪两个丫头,都不知你去了哪儿,原来是偷跑出去,私会情郎了!” “真是个不争气的东西!” “堂堂妙乐三仙子之首,江湖豪门、王公贵胄的正室之位,岂不是任你挑选!” “放着大好前途不要,居然跑去偷情!” “偷情也就罢了,倒是把眼睛擦亮啊,选个像人的啊,到头来竟死在了情夫手上!” “白玉宗的脸面,都快被你丢尽了!” 然而,逝者已矣,姚倩淑毕竟是一代宗师,发泄完后,也很快冷静了下来。 “今日之事,决不可传扬出去。” “事关白玉宗清名,晚辈会烂在心里。” “要多长时间,可以确定负心汉的身份?” “晚辈保证过,一天时间。” “那你继续。” “接下来,晚辈要提审琵琶仙子和笙箫仙子。” 琵琶仙子瞿紫凝,笙箫仙子胡雅韵,正在门外焦急等待,忽然姚倩淑如在耳畔的声音。 两人立即回道仙音坊:“拜见师叔。” 受戚弦庭拖累,姚倩淑再看瞿紫凝、胡雅韵,心里总有些别扭,怀疑她们是否已经珠胎暗结,辜负了宗门的栽培:“萧麦有话问你们,照实回答,不得有误。” “是。” 萧麦开口道:“请二位将案发前的经过,简单叙述一下。” 二人已经回答过很多次,复述起来轻车熟路:“早前,幻音阁受皇家邀请,入京表演歌舞。” “五日前,我师姐妹三人,在城门口巧遇姚师叔。” “师叔以传音入密之法,斥责我等摧眉折腰,奉事权贵,师姐不服,以琴声击碎师叔的茶杯,师叔反手震断了师姐的琴弦,割伤了师姐的左手。” 验尸时,萧麦摸过戚弦庭的左手,证明确有其事。 “之后,师姐就一直在仙音坊疗养,没去过别的地方,也没见过其他人。” “三天前,皇帝陛下宴请八大诸侯,早早便派人,命我等事先准备。” “特使刚走,师叔就光顾仙音坊,再次斥责了我们。” “师姐气不过,又顶撞了师叔几句,之后不欢而散。” 姚倩淑在此时出言打断:“等一下——你们说得也太简略了,本姑娘问心无愧,不必替我遮掩。原话复述!” 瞿紫凝、胡雅韵互相对视一眼,说道:“别的话记不清了,只记得最后,师姐说,‘不要摆宗门长老的架子,幻音阁的人,轮不到桃夭派来教训’,师叔说,‘如此不明事理,终有一日,不知身死何处’。” 萧麦:“……” 他终于明白,姚倩淑为何如此担心,有人怀疑是她杀死了戚弦庭。 假设没有系统,看不到凶手是东宫之人,自己也会怀疑姚倩淑。 姚倩淑的运气,的确背得跟推理小说里的冤大头一样。 接着,二位仙子继续讲述。 “午后,就不见了师姐的踪迹,原以为她是有事出去了。” “谁知一直待到筵席结束,也没见到师姐的踪影。” “本以为,师姐是面不服心服,听进了师叔的话,才故意玩失踪,以此抗拒上台演出,甚至可能找了师叔赔礼道歉。” “昨日,我们找到师叔,才知道自从上次不欢而散,她们就再没见过面。” “我们这才害怕,就听从师叔的建议,去京兆府报了官。” “谁知,今日就见到,师姐葬身沟渠。” 朝夕相处之人惨死,每回忆一次,就相当于揭一次伤疤。 瞿紫凝、胡雅韵再次哭作一团。 萧麦见没什么好问的,就让二人退下。 但姚倩淑就没他那么好说话,叫住两个师侄:“戚弦庭是不是已有了意中人?” “这……” 两人面面相觑。 “关起门来说话,不会有外人知道,事关真相,不许隐瞒。” “是。这两年,戚师姐时常收到一个神秘人的礼物,不是价值连城的珠宝玉器,就是见所未见的稀罕玩意儿。师姐每次收到都会很开心,想来与那神秘人互相中意。” “幻音阁允许与外人私相授受?” “门规是不允许的,但是……” 二人明显心虚了。 姚倩淑欲行斥责,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她明白,人都有叛逆期,自己也经历过喜欢跟规矩对着干的年纪。 当初,自己在白玉宗当小师妹时,只觉得所有规矩全是狗屁,我爱喜欢谁就喜欢谁;如今自己开宗立派,也开始花费巨大心力培养弟子后,就愈发认可门派规矩都是金科玉律,门下弟子私相恋爱简直是欺师叛祖。 这时,瞿紫凝说道:“幻音阁与京城相距甚远,凶手总不至于是大师姐的情郎吧?” “你俩能否找到,与戚弦庭情郎有关的物证?” “是有几件首饰,但师姐都随身佩戴,随着师姐的离开,也全都不见了。” “呵,赔了夫人又折兵。” 姚倩淑越想越气。 萧麦此时则有了一点思路:“那情郎若是东宫太子,所赠珠宝,定是东宫之物,这里面大有文章可做;但如若不是呢?” 太子平日深居宫中,如何跟远在天边的幻音阁弟子勾搭成奸? 第113章 最后一餐 “萧麦,下一步怎么查?” “目前查到的线索有些琐碎,请容晚辈好生琢磨一番。” “那我让人给你腾个房间,让你慢慢想。” 于是,萧麦暂时“入住”仙音坊上房,与他在同一个房间的,还有姚倩淑跟京兆府的几位捕头。 受萧麦所托,严智找来了一份京城地图。 萧麦看不见,严智就从最中间的皇城开始,一圈圈向外,向萧麦讲述每一个衙门,每一座寺庙、每一条街道、每一处民居。 感官强化之后,记忆力似乎也随之提升,萧麦很快就把整张地图全部记了下来。 只要心里一想,清晰完整的京城地形图,就会像三维全息投影一样,出现在自己的脑海中。 “爽!”萧麦唇角微微泛起笑意,这份记忆力,对立志成为一名神捕的他来说,简直是不可多得的助力。 “萧贤弟,你要这地图有何用?” “解答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尸检和口供,都证明死者于前天被害。可她的尸首,为何待到昨晚才被抛尸?” 严智道:“这重要吗?凶手很有可能是有事耽搁了。” 这个分析,得到了众捕头的一致赞成。 萧麦没有反驳他们,只是提出了另一种想法:“也有可能,是当天晚上不适合抛尸,或者根本无法抛尸。” 一名捕头议论道:“这不还是有事耽搁了吗?” “前晚能有什么大事,比抛尸还重——等等。”萧麦眼前灵光一现:“诸位捕头,前天晚上,京城之中,都发生过哪些大事?” “最大的事情就是——” 一名捕头正要脱口而出,忽然,一股惊悚的直觉,让他把剩下半句话,生生咽了回去。 然而,此时无声胜有声,一时间,众捕头全都明白了他的意思。 姚倩淑察觉到异样,便问道:“说啊,前晚有何大事?” 回应姚倩淑的是一片沉默。 这难不倒姚倩淑。 “呵,不说话是吧?正好说明你们心里有鬼。” “本姑娘数三个数,再不回答,我就从你们当中,随便抽一个杀掉。” 见姚倩淑要大开杀戒,彭律心想,我是京兆府总捕,我不出头谁出头。 于是,他硬着头皮说道:“前天晚上最大的事情,就是皇帝陛下,设宴款待八大诸侯。” 帝国的疆域实在太大,朝廷管不过来,就在边疆地区,册封了八位诸侯王。 八大诸侯,每三年入京朝拜一次,朝廷每次都会安排盛大的宴席来招待他们。 恰好,萧麦当时忙于修炼,没赶上八大诸侯入京时的热闹。 姚倩淑是个聪明人,尽管彭律说得很简略,她还是很快抓住了关键:“据说,那一夜的晚宴,一直持续到很久。” “是的。当晚,八大诸侯心血来潮,轮番上台表演绝技,把宴席硬生生拖长了一个多时辰。” “本来,八大诸侯应该回八王府休息,可陛下开恩,留他们在宫中住宿。” 明明都是实话,彭律还是有点心虚,因为他意识到,这番话可能带来很严重的后果。 果然,姚倩淑听完后,意味深长地笑了笑:“怎么,想借我之手,除掉八大诸侯?” 彭律赶紧摆手:“在下绝无此意。” 姚倩淑道:“放心,若凶手真是八大诸侯中的一个,本姑娘照杀不误。” 萧麦则问道:“当晚在宫中留宿的,只有八大诸侯吗?” “……” 又是一片沉默。 姚倩淑有些受不了了:“你们几个,磨磨唧唧,真是烦人!让紫凝和雅韵过来。” 琵琶仙子和笙箫仙子进屋后,姚倩淑询问他们:“前天晚上,招待八大诸侯的晚宴结束后,都有谁被留宿宫中?” “八大诸侯,与最受宠爱的几位皇子公主,都被留宿了。” “说具体点,哪几位皇子公主。” 二人想了一下,然后掰着手指头说:“有长公主、二公主,太子、秦王、晋王和燕王,共六位殿下。” “我知道了,先去门外候着。” 二人出门后,姚倩淑冲着众人冷笑一声:“八大诸侯,六大殿下。你们说,凶手会是其中之一吗?” 这种问题,自然没人敢回答。 萧麦暗道:“没想到,会以这种方式,让东宫太子进入姚倩淑的视野。” 他寻思,要不要提议,直接从太子府开始查起? 等见到太子,自己在问话中,稍微设几个套,或许就能把真相套出来。 问题是——这个方案,是否过于投机取巧了? 其投机取巧的程度,即便自己揪出了真凶,世人也只会觉得自己是瞎猫碰上死耗子。 萧麦觉得,做事要脚踏实地。 投机取巧之后,万一发现凶手不是太子呢?万一自己没把话套出来呢?万一把一天时间耽搁了呢? 萧麦思来想去,开口道:“留宿皇宫,说明不了什么。尸检证明,最迟在前天下午,死者就已经遇害。即便凶手是赴宴者之一,也可以杀完人再赴宴,顺便派手下处理掉尸体,不至于等到第二天晚上。” “萧麦言之有理啊!”彭律立即表示赞同,“换位思考,若咱们是诸侯、皇子、公主什么的,本来就不会亲自去抛尸,肯定是要交给手下干的。” 姚倩淑道:“确实有道理。那你们说,还能有什么原因,让凶手耽搁到第二日才抛尸?” 兜兜转转,又回到了最初的原点。 萧麦再度从识海中,调出记忆里的京城地图,标注出从东宫往城东沟渠的路线图。 “东宫位于皇城之东,与城东沟渠,步行的话,将近有一个小时的路程,赶车的话,速度会快一些,轻功高手就更快了。” “若死亡地点在东宫,那么凶手会以怎样的方式,来转移尸体?” 渐渐地,萧麦感觉自己的脑力有些不太够用了。 紧接着,腹内一股强烈的空乏感,将萧麦从思考的心流中抽离出来。 “现在什么时辰了?” 严智答道:“快该掌灯了。” 萧麦略微吃惊:“时间过得这么快?” 姚倩淑冷笑道:“你的时间不多了。” “那就先吃饭吧。” “吃饭?” 众捕头有些无语,他们这会儿都愁得茶饭不思了,萧麦竟还有胃口用餐。 萧麦则说道:“人在饥饿的时候,是没办法深入思考的,先吃再说。” 姚倩淑深以为然:“没错。本姑娘会为你准备一顿丰盛的晚餐,千万要多吃一些,搞不好就是你的最后一餐。” 第114章 不良人帅 此时此刻,夜幕已完全降临。 仙音坊外,仍然围着数千号人马,或执兵器,或持火把,犹如层层叠叠的黑色森林。 各派势力,都在紧张关注着形势的发展。 但从几个时辰前开始,仙音坊内就风平浪静。 京兆府众人,一步也没有离开过。 这会儿,屋顶上的宗星阳和钟离明,都快蹲麻了。 宗星阳仰头望了眼天上的月亮:“不是说好了,一天之内破案吗?都窝在屋子里面不出来,怎么调查,如何破案?” 钟离明猜测:“姚倩淑,会不会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利用仙音坊中的密道,已经走人了?” “以姚倩淑的身份,去哪儿都大张旗鼓的,不太可能会悄悄溜走。对了,你怎知仙音坊有密道?” “我猜的。不是一直有传言说,京城内有一方地下世界,以交错纵横的密道相连。” “那可不是传说。” 宗星阳想起自己的亲身经历,忽然一个激灵,心中有了破题思路。 但很快,宗星阳就把思路压了下去。 归根结底,姚倩淑虽贵为武林宗师、江湖巨魁,但对朝廷里面的门路并不了解,以至于一开始就搞错了方向。 京兆府主要管的是“官民关系”,涉及到官场或寻常百姓时,京兆府才会出手。 妙乐仙子是纯粹的武林人士,她离奇被杀,应该直接去找捕门调查。 但这种权责划分,属于心照不宣的潜规则。 明面上,捕门就没有查案的权力,他们只负责抓人。 姚倩淑凭着对律法的粗浅了解,就找上了京兆府,令京兆府有苦难言。 至于捕门,态度很明确——袖手旁观。 捕神不想伺候姚倩淑这尊大神。 他不但选择避而不见,甚至连手下的四大校尉都没派,就派了两个指挥过来“意思意思”。 顶头上司都不想管,自己若跳出来指手画脚,岂不是自讨没趣? 宗星阳只能在心里说道:“萧麦,祝你好运吧。” 另一边,启用萧麦的京兆府,没有把赌注全部押在萧麦身上。 京兆尹早早地拜见了不良府首领,穆凌云。 穆凌云三十有五,正值春秋鼎盛的年纪,只是从小长得显老,酷似一个五十多岁,其貌不扬的小老头,独自打理着一间小书店。 京兆尹久闻其名,初见其人,甚觉意外。 之前关于穆帅的种种传闻,给京兆尹创造了一种神秘莫测,威严霸气的印象。 可实际上的穆帅,眉眼慈祥,笑口常开,活脱脱一位隔壁热心老大爷。 “京兆尹此番登门,令寒舍蓬荜生辉啊,请上座,老朽亲自为大人斟茶。” 穆帅牵着京兆尹的手,便要扶他落座。 京兆尹起初一愣一愣的,回过神后,屁股还没沾到椅子,就蹭地一下蹦起来,向穆帅是拜了又拜。 “使不得使不得。京兆尹乃三品大员,老朽仅是个小小闲官,受不得您这番大礼。” “当然受得!穆帅手眼通天,对京城内的一切都了如指掌,下官也就不废话了。姓姚的来势汹汹,不给她一个交代,她怕是要拆了下官的京兆府啊!” “时间还早,大人莫急,先喝口茶。” 急病碰上慢郎中,京兆尹又欲催促,穆帅只是做了一个手势。 不经意间流露出的威严,就让京兆尹本能地噤声了。 穆帅沏好茶,亲手为京兆尹斟满。 氤氲而起的雾霭,为京兆尹送去了沁透心脾的芬芳。 “好茶,好茶!” 京兆尹端起茶杯,轻轻吹了两下,便送入口中,结果把舌头烫得不行。 “一盏茶而已,耽搁不了多长时间,大人何必如此心急?” “哦?” 京兆尹眼前一亮,放下茶杯,往穆帅跟前,稍稍探身,充满期待地问道:“大帅莫不是早已胸有成竹?” “哈哈。”穆帅手捋长髯,淡然一笑,“真正胸有成竹的,应该是大人您才对。” “穆帅这话是何意?” “若非胸有成竹,又怎会将人命关天的大案,交给一个籍籍无名的瞎子?” 京兆尹急忙为自己辩解:“这都是下边人搞出来的事情,我已经骂过宇文光了。就是因为信不过那个瞎子,才来找的大帅啊!” “用人,又不信人。唉——” 穆帅长叹一声。 京兆尹忙道:“本官对穆帅,是绝对信任的。” 说罢,京兆尹起身,再次地向穆帅作揖:“求穆帅指条明路,如何把那个瘟神,彻底送走?” “大人莫要如此,老朽担当不起。” 穆帅笑着把京兆尹摁回到座位上,手捋长髯道:“依老朽之见,用人即当信人。萧麦今日,必能破案。” “啊?”京兆尹向外一瞅,天色已经很黑了,“万一,破不了呢?” “大人这句话,是不信他呢,还是不信我?”穆帅意味深长。 “……” 京兆尹恍然大悟,因为紧张而略显瑟缩的身子,也随即舒展开来。 “有了穆帅这句话,本官心里就踏实了。” “京兆府还有许多公务要处理,本官就不多叨扰了。 京兆尹起身离去,行至半路,又转过身来,端起了茶杯。 茶温恰好降到最宜人可口之际,京兆尹一饮而尽。 “好茶,真是好茶。” “穆帅赐茶,不能不喝,日后但有吩咐,本官敢不从命!” 离开书店,坐回轿中。 京兆尹的表情,瞬间就从一脸怯懦谄媚,变得冷若冰霜。 “去晋王府。” …… 华灯初上,夜饰锦绣。 仙音坊中,后厨准备了满满一桌子的精致美食,蔬果、点心、炒菜、汤羹一应俱全。 萧麦虽不见其色,单闻其味,亦食指大动。 众人落座之后,萧麦双掌抱歉:“感谢前辈款待,晚辈先开动了,诸位请自便。” 他虽眼盲,但光凭味道,就能精准地夹住食物,盛肴汤羹,风卷残云地消灭着桌上的饭食。 这可把一旁的严智急到不行,心道:“都什么时候了,兄弟你哪儿来这么好的胃口?” 事实上,不止严智,所有人都没动筷子,只是静静地看着萧麦。 片刻后,萧麦停箸,问向众人:“大家怎么不吃啊?” “……” 第115章 突袭军营 回应自己的,只有针落可闻的寂静。 最后还是萧麦自己打破了沉默:“呵,大家是不想陪我吃断头饭吧?正好,我又想起一桩小事。严大哥,京兆府可有京城内部的巡防图?” “那是机密,只有巡防营才有。” 姚倩淑问:“要巡防图作甚?” “晚辈想起一事。在我租住的地方,每天夜里,都会不停地有巡逻士兵经过。所以,我想知道,凶手是如何绕开巡逻,将尸首运至城东的。” 一位捕头说道:“轻功高手,完全可以背着尸体跑,绕开巡逻很容易。” 萧麦道:“大半夜的,扛着一具裸体女尸跑,多少有些诡异。” “可以裹一条被子。” “然后,把被子拿回去,继续用?” “哈哈——” 众捕头都被这句话逗笑了。 这下姚倩淑很不满意:“死者为大,你们笑什么笑!” 众人赶紧绷住嘴,萧麦则解释道:“晚辈只是猜测,凶手应该是使用某种载具来运尸,驴车、马车、人车之类的。” “说明白些,有了巡防图,是不是就能破案?” “把握会更大一些。”萧麦没把话说死。 姚倩淑道:“好,那本姑娘,就让你死得心服口服。你先吃着,我这就去取巡防图。” 彭律立即起身:“掌门准备怎么取?” “硬取。” 见姚倩淑出门,彭律立即给众人使个眼色,大家就全部追了出去,严智也只是在萧麦肩膀上轻拍了一下。 在京兆府众人心里,姚倩淑才是一以贯之的主角,这出戏只有围在她身边才有的唱。 众人走后,房间内瞬间清冷下来。 萧麦很欣赏这种氛围,可以安静地吃喝,安静地思考。 他继续狼吞虎咽,从食物中汲取大脑思考所需的养分。 忽然,从食物的芬芳之中,萧麦嗅到了一缕忽如其来的奇特香味。 “姑娘走路,一直都是这样没声音的吗?” 少女十分惊奇:“你是怎么发现的?” “姑娘所用的香粉独一无二。” “可我从来不用香粉。” “……” 萧麦这才知道,那是天生的体香,一种只有他才能闻到的气味。 他没来由地脸颊一热:“姑娘如何称呼?” “我姓苏,名字嘛,暂时保密,你可以叫我小苏。” “是姚前辈派你来的?” “对。师父让我看着你,不能让你跑了。” 萧麦忍俊不禁:“还以为姚前辈足够信任,知道我不会跑。” “其实,你要是想跑的话,现在是最佳时机。” 小苏来到窗前,推开两扇窗户,可以看到,原本森罗的人马,已经走了十之八九。 他们的关注点,也都集中在姚倩淑身上。 “小苏姑娘没吃饭的话,也可以坐下来吃点。” “心可真宽。要是最后证明,你是个只会装腔作势的草包,那我一定非常失望。” 小苏关上窗户,从萧麦身旁走过,停在了角落处。 “我会安安静静的,绝不打扰到你。” 至此,小苏似乎与整间屋子,完全融为一体。 以萧麦的敏锐程度,若无那缕淡淡的幽香,他也完全无法察觉小苏的存在。 另一边,巡防营收到消息,弓马盾牌列队完毕,整整三道防线皆严阵以待。 身为保护京城安全的主力军,巡防营是驻守京师的十六支军队中,最为强大的一支。 主帅龙飞渡,更是将主裴继业麾下,最为倚重的大将之一。 自从领命主政巡防营以来,他宵衣旰食,兢兢业业,十年之间,镇压了无数企图搅闹京城的武林高手。 赫赫战功,绝不在捕门之下。 方才收到护国将军府的命令,要以必死之志,试探出姚倩淑的深浅时,龙飞渡甚至感到有些莫名其妙。 “区区一个姚倩淑,哪里值得将门如此忌惮?” 他自然已收到消息,裴养浩的部队,已溃败于姚倩淑掌下。 但裴养浩,如何能跟自己比? 整个将门,除了将主裴继业,世子裴承羽,龙飞渡谁也不服。 此时此刻,他已命人搬来一个马扎,自己端坐在大营前的空地上,擦拭自己的长枪。 门外,则是喧天的喊杀之声,想来三道防线,已经与姚倩淑接战。 他觉得,凭借巡防营的战斗力,擒杀姚倩淑定不费吹灰之力。 可万一,姚倩淑真能突破重围,杀将过来,龙飞渡就要用怀中这杆飞龙枪,了结姚倩淑的性命。 不多时,营外的喊杀之声,逐渐停息下来。 龙飞渡便向身旁的亲兵吩咐道:“去看看,姚倩淑杀到哪儿了?” “这儿!” 龙飞渡猛一回头,不见亲兵,只见一根粗大的旗杆,朝自己飞了过来。 他甚至没来得及施展任何武功绝学,就被旗杆砸得当空翻转七百二十度,狼狈地落在地上。 下一刻,姚倩淑已经一脚踩在了他的胸口上。 “姚——” “嘘——” 姚倩淑做了个噤声的动作,龙飞渡的咽喉,顿时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样,半个字也吐不出来。 “我是个很胆小的人,一旦与人结怨,就必须斩草除根,晚上才能睡得踏实。” “接下来,你敢说半个不字。” “我就去找你家族谱,从高祖开始,一路杀到重孙。” “管保这世间,再不存有你一丝血脉。” …… 仙音坊内。 萧麦风卷残云,填饱肚子之后,就命人撤去餐食,把京城地图铺在桌上,临图沉思。 小苏静静地坐在墙角,望着萧麦在地图上,比比划划的模样,感觉很是奇怪。 明明是个盲人,为何还要看地图? 其实,道理很简单。 很多人思考时,就是喜欢摆弄一些东西。 当萧麦把手放在地图上时,他的思维也映照在了地图上。 识海中的地图,与真实的地图融为一体,显得更加具象化。 萧麦翻来覆去地检查,从东宫通向沟渠的每一条街道,思维在东宫、仙音坊、沟渠之间反复跳跃。 “戚弦庭于两年前,就不断收到神秘人的礼物——” “五日前受邀入京,准备为皇帝款待八大诸侯的宴席助兴——” “三日前的午后,戚弦庭悄悄离开仙音坊,与情人私会,旋即被杀——” “当晚,太子参加宴会,并留宿皇宫——” “次日,戚弦庭被确认失踪,京兆府与姚倩淑开始介入——” “是夜,戚弦庭的尸体,被运送至城东沟渠抛弃——” “今早,尸体被发现。” 这其中,究竟掩藏了多少个问题? “给戚弦庭送礼的神秘人是谁?” “即将在国宴之上登台演出,戚弦庭不好生准备,为何跑去与情郎私会?” “情郎为何要杀她?” “尸体为何没有被当晚处理,而是拖到了次日?” “为何是丢入沟渠,而不是其他处理方式?” …… 一个个不得其解的问题,好似一条又一条,在萧麦脑子里游来游去的鱼。 第116章 自投罗网 他摸来摸去,最后一条也没能摸到。 小苏托着腮帮子,瞧着萧麦眉头紧蹙,满面愁容的姿态,不由连连摇头。 “唉,先前在师父面前,那叫一个成竹在胸,指挥若定,师父一走就露馅了。” “萧麦看来是真要完蛋了。” …… “来人啊,有贼!” 突然,一声凄厉的呐喊,刺破长夜的安宁。 萧麦中断思路,往声音传来的方向瞅了一下。 “声音来自后院!” 很快,坊内弟子的呼喊声、剑器破空声、兵刃相撞声此起彼伏地响了起来。 与之相对的,则是自己这个房间,依旧安静无声。 “小苏姑娘,怎么不去帮忙?” “我的任务是看住你,其他的,我不管。” “入侵者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这个时候来,与妙乐仙子案可能大有关联。” “那你怎么不去?” 萧麦也是坦诚:“胜算太低。” 单从入侵者发出的声音,萧麦就能分辨,对方以长剑为兵器,剑招迅疾如电,身法快如鬼魅,与数名仙音坊弟子缠斗不落下风。 萧麦的掌法再厉害,也拼不过剑法,使用飞蝗石,又有误伤友军的风险。 “只能请姑娘出手。” 小苏稍加思忖,站起身,耸了耸双肩。 “也罢,就当舒松筋骨。萧麦,最多十息,我就能擒住来者,你可千万别想着逃跑哦!” 话音未落,小苏的身形,已化作劲风,从萧麦身旁掠过,从窗口飞了出去。 两人所处的房间在二楼,小苏跳到空中,撑开蕊黄色的纸伞,如滑翔翼般轻飘飘地落入后院。 之后,收起纸伞。 此时,坊内弟子已将入侵者围在中间。 小苏凭借神鬼难测的身法,寂静无声地突入战圈之中,绕过众多仙音坊弟子,一息之间就冲到了入侵者跟前。 这入侵者虽是一身粉色女装,可身形过分魁梧高大,即使遮着头巾面纱,是个人也都能看出是男扮女装。 他见一袭魅影朝自己冲来,下意识地就刺去一剑。 小苏以伞为棍,从入侵者的胳膊内侧,拨开他的长剑。 再猛地开伞,雄厚的劲力,瞬间将长剑震飞出去,“嗖”地一声插在了院子里的柳树上。 紧接着,小苏收伞,往入侵者咽喉处一戳,就把他顶出数米开外。 遭此重创,入侵者无法呼吸,内功尽失,还没来得及动弹,几个护院弟子已上前,横七竖八地把兵器架在了他身上。 “绑起来,准备受审。” 吩咐众人下一步的行动后,小苏一转身,走楼梯快步回到了萧麦的房间。 “说十息就十息,没骗你吧?” “小苏姑娘谦虚了。” 真正过招只用了一息,剩余九息都在赶路。 “有句话不知当不当问?” “你说。” “刚才为何要走楼梯?” “我也想从窗户直接跳回来,可惜不会轻功。” “……” 难怪小苏要反复强调,不准萧麦逃跑,她怕萧麦跑了之后自己追不上。 之后,二人来到后院,准备对入侵者进行审问。 审问前,要例行搜身,由于坊内弟子皆为女性,不愿与一男子有太多接触,于是,萧麦索性自己来。 结果,萧麦在来者左臂处,搜到一支袖箭,右臂处搜到一只袖刀,腰袋里摸出几枚雷火弹,腿上又绑着一张机关弩,两只鞋子里面藏得还有软刀。 小苏见了,都直呼大开眼界:“这么多机关暗器,你是墨家弟子?” 入侵者很是恼火,他败得实在太快,以至于这么多家伙事,一件也没派上用场。 “你是不是来刺杀我师父的?” “不,不是!我要见庭庭,我要见庭庭!” 萧麦皱眉:“戚弦庭?” “对,她在哪儿?让我见见她,呜呜……” 入侵者忽然哭了起来,看来他自己也知道,戚弦庭已遭不测。 萧麦忽然想起,戚弦庭曾收到过,情郎寄来的许多新奇的小玩意儿。 “你是不是给戚弦庭,寄过许多机关玩具?” 入侵者愕然:“你怎么知道?” “啊?”小苏惊呼一声,“你就是戚师姐的情郎?” 入侵者的回答斩钉截铁:“没错。” “居然,破了案了。” 姚倩淑与京兆府商讨案情时,小苏虽不在场,也偷听到了一些,知道戚弦庭就是被自己的情郎所杀。 恰在此时,一名坊内弟子,气喘吁吁地来禀报:“师姐们,师叔回来了!” “太好了,可以向师父交差了!萧麦,你的小命保住了!” “……” 萧麦面色凝重,这一切来得过于突然,又顺利得难以置信。 接下来,小苏迫不及待地让人把入侵者拖到大厅。 他一见到摆在当场的棺材,伴随着撕心裂肺的哭喊,就像发了疯似的扑过去,几个坊内女弟子都拦不住。 “庭,庭庭……啊……” 众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他牢牢地绑在柱子上。 为防止他继续哭喊闹人,又往他嘴里塞了一团破布。 至此,入侵者动弹不得又喊不出声,就只能望着棺材哗哗落泪。 这边刚绑好,那边姚倩淑已率领一大帮子人,走进了仙音坊。 身后除了京兆府的众捕头,还有巡防营主帅龙飞渡。 龙飞渡也是将种出身,身高丈余,壮似熊罴,貌若寺庙里的金刚、夜叉。 可这么威猛的存在,此刻却如同猎物一般,身上绑着一条麻绳,绳子的另一端牵在京兆府捕头严智手里。 严智跟龙飞渡没仇怨,可惜谁让他在京兆府资历最浅,于是得罪人的活儿,就只能落在他身上。 他一路上百般道歉,说:“将军见谅,非我无礼,实乃姚掌门的命令,不好抗拒啊。” 龙飞渡则委屈巴巴地盯着那个肥胖的背影,不敢不跟着一起走。 姚倩淑一进门,就看见柱子上绑着个男扮女装的家伙。 还没开口问,小苏已开心如彩雀般跑过来,停在姚倩淑跟前,挥舞双手,扭动腰肢。 这般倾国倾城的美人胚子,在面前摆弄如此活泼可爱的舞姿,看得众捕头双眼发直,嘴巴大张,几乎就要流下涎水。 一时间,心中除了她,再无别人。 甚至于,连姚倩淑都觉赏心悦目,暗道自己何其有幸,收到如此美丽动人的弟子。 于是一直等到小苏跳完这支舞,才开口询问:“你搁我这儿扭什么呢?” “嘻嘻,师叔!杀害戚师姐的凶手抓住了。”小苏一手指着入侵者,一手指着自己,“这回我是头功!” 第117章 痴情种子 “凶手抓住了?” 这无疑是比小苏的舞姿,更令京兆府震惊的事情。 姚倩淑很了解自己这个徒弟,她哪有什么破案天赋:“莫不是哄我开心吧?” “他自己都承认了!不信且去审问。”小苏信誓旦旦。 姚倩淑看向萧麦:“你要的巡防图,我已经带来了,他又是怎么一回事?” 萧麦将装有机关暗器的包裹摊在地上,说道:“此人是墨家机关门弟子,这些都是从他身上搜到的物证。刚才,他强闯仙音坊,被小苏姑娘所擒,经审问,已承认是经常送礼物予戚弦庭的情郎。” 姚倩淑:“……” “太好了,案子破了!” 姚倩淑尚未开口,京兆府众人已经迫不及待地开香槟了。 “这才过去半日吧!” “萧麦,你早就算到这一步了吗?” “你小子够贼的,把大家都支开,一个人抓凶手,半点功劳也不给咱留啊!” “萧贤弟,恭喜了!” 京兆府四大捕头,将萧麦簇拥在中间,或拍肩,或击拳,争先恐后,致以自己的心服口服。 见手下们都失态成这样,彭律忍不住干咳一声:“嗯嗯。” 众人听音,遂安静下来。 彭律趁机穿过人群,来到萧麦跟前,顿了一下,然后突然来了一个熊抱。 “好小子,前途无量!” “来,飞一个!” 说罢,彭律抱起萧麦,直接抛到空中,落下时被五位捕头一起接住,再抛再接。 “谢谢各位捕头大哥,行了行了,差不多了!” 萧麦一个劲地喊停,但大家就是不停,只因心里面实在太爽了。 人皆有好奇心,最好奇的莫过于生死。 是故,破解命案,尤其是离奇复杂的命案,好奇心得到满足时的爽快是文字难以形容的。 京兆府之前也破过案,但这么离奇、这么重压、又这么痛快的还是头一遭。 最后,是姚倩淑看不下去,出言喊停,众捕头才停止了庆祝。 “呵,得意什么啊,凶手是自投罗网,又是被我师侄所擒,你们有什么功劳?” 性格豪爽的燕南捕头道:“姚掌门,姚前辈,不论怎样,您就说是不是一天之内破案吧?” “……” 姚倩淑为人,最恨两件事,一种是对她颐指气使,一种是挡了她的路。 颐指气使尚可火,挡她的路必须死。 除此之外,姚倩淑其实没啥忌讳,燕南捕头察觉到这一点后,也敢放心大胆地跟她开玩笑。 姚倩淑说不过他,也就不说了。 彭律拍拍萧麦的肩膀,回头对姚倩淑一拱手:“姚掌门,凶手既已归案,剩下的事情,就交给我们京兆府吧。放心,一定给您一个满意的结果。” 姚倩淑则一挥手:“不,敢杀我白玉宗的人,本姑娘亲自审问,亲自处刑。” “等一下。”龙飞渡有些尴尬地问道,“姚掌门,案子既然破了,我是不是也可以走了?” “好生等着。” 姚倩淑走向入侵者。 萧麦则来到龙飞渡跟前,拱手施礼:“将军,你是因何故被带来的?” 严智先上前解释:“巡防图一般人看不懂,姚掌门抓龙将军,是为了帮忙解读。” “哦。”萧麦点头,“龙将军且稍待,过会儿再请您解读巡防图。” “贤弟这是何意,真凶已归案,再看巡防图有何意义?” “我认为——” “我要见戚弦庭!” 一声凄厉的呐喊,打断了萧麦的讲话。 紧接着,口中被除去破布的入侵者,声音又软了下来。 “前辈,求求您,让我再看一眼庭庭吧,求求您了!” “倒是个痴情种。好啊,老实回答问题,我就满足你的要求。” “好,晚辈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听到审问开始,众人都聚拢上前,在一旁观瞧。 萧麦虽看不见他的表情,但也在仔细关注他的表情变化。 姚倩淑问:“先说说你叫什么名字?” “墨羽尘。晚辈是墨家机关门战甲派弟子,墨羽尘,我师父是机关大师墨千手。” …… “跟戚弦庭怎么认识的?” “五年前,我到山上砍柴取料,正好看见庭庭在山上练琴。” “只一眼,我就认准了,此生此世非她不娶。” 墨羽尘回忆当初,嘴角勾起了甜蜜又痛苦的微笑。 见到如仙子下凡一般的戚弦庭,墨羽尘又喜欢又自卑,犹豫了很久才鼓起勇气上前搭讪。 谁知,戚弦庭对自己一见如故,无论自己说什么,都能逗得她笑靥如花。 其实,两个人见面的机会很少,几乎每隔一个月,才能偷偷见一次面。 但每一次见面,两个人的感情都会升一次温。 郎情妾意,干柴烈火,终于在相识后的第三年,两人私定终身,发誓非彼此不娶不嫁。 …… “琴素心耗尽心血培养出的大弟子,一心指望卖个好价钱,怎可能便宜了你小子?” 姚倩淑跟琴素心并不熟,但这一刻,灵魂有了共鸣。 她下意识地瞥了一眼小徒弟,心想,要是某个籍籍无名的混子,凭张嘴就想癞蛤蟆吃天鹅肉,那她绝不介意痛下杀手。 可小苏二八年华,正是情窦初开之时,听了墨羽尘的故事,不由得想入非非。 这一切都被姚倩淑看在眼里,她心中渐生愠怒。 “姓墨的,你但凡有一点名气,也不至于一点名气都没有。” “还攀附妙乐仙子,你就没照过镜子,想想自己配吗?” 墨羽尘闻言,识海中美好的回忆迅速破碎,取而代之的则是一段段不堪回首的记忆。 当他鼓起勇气,求师父墨千手帮忙提亲时,得到的则是一顿皮开肉绽的鞭子。 墨千手的话,至今历历在耳:“琴素心的弟子,日后注定要嫁入王侯将相、世家豪门。你一个无名小卒也妄想登天!” “还不如现在就废了你,免得东窗事发,牵连我战甲派!” 墨羽尘躺了一个多月,但仍不服气,又去求助于师娘。 谁知师娘更加反对:“戚姑娘年纪还小,没吃过贫穷和卑微的苦,没尝过金钱和权势的味道。” “要是真跟了你,以后长大了,明白事理了,只会恨死你!还是尽早放手吧。” 可无论师父师娘如何劝阻,墨羽尘都早已把戚弦庭当做生命的一部分,哪怕中间隔着一道南墙,他也有信心,与戚弦庭一起把墙撞碎。 第118章 力排众议 然而,墨羽尘没想到,如同师娘预言的那般,戚弦庭与自己在一起的时光里,不再总是幸福洋溢,眼睛里也不再只有他一个人。 戚弦庭变得越来越惫懒,越来越心不在焉,对墨羽尘的指责也越来越多,似乎无论他做什么,都会惹得戚弦庭生气。 直到上个月,最令墨羽尘害怕的事情,终究还是发生了。 戚弦庭提出,跟墨羽尘断绝关系:“羽尘,我都等了你五年了,可五年来,你始终都是一个默默无闻的机关师。你就像你做的那些小玩具一样,好玩归好玩,但是没有价值,你懂吗?” “我的师伯师叔,师姐师妹们,一个个都嫁给了朝野上有头有脸的人物。论武功论姿色论才艺,我明明哪里都比她们强,凭什么沦落个不如她们的结局?我不想成为一个穷酸机关师的妻子,成为所有人的笑柄。” “从今往后,不要出现在我面前,否则,我会杀了你。” …… “哈哈……哈哈哈……” 戚弦庭的话,每一次回忆,都犹如一把刀,捅入墨羽尘的心中,反复搅拌,直到他的灵魂、神智彻底扭曲。 正如他本是个英俊温柔,如机关一般刚直硬朗的少年郎,此刻却扭曲成了身着女装,涂脂抹粉的变态。 墨羽尘先哭后笑,忽然张开嘴,朝着不远处的棺材,像是要将其一口吞下。 “我……我……我确实配不上她。” “无名机关师,配不上妙乐大仙子。” “可她要是死了呢?” “不管生前是什么人,死了就是一样的死人!” …… 狠辣过后,再望着那口漆黑的棺材,回忆着躺在棺材里的人。 墨羽尘又突然想起,青梅竹马初相识时,戚弦庭那份只属于自己的纯真、美好与温柔。 泪水又止不住地奔涌。 墨羽尘羞愧地闭上眼,低下头,发出绝望的哭泣声。 “对不起,我错了!” “庭庭,我好后悔!” “呜呜呜……” “姚前辈,让我再见庭庭最后一眼,就杀了我给她陪葬吧!” 姚倩淑再也压抑不住怒火,挥起手来,连掴墨羽尘几个耳光,震得整个仙音坊,都回荡着哐哐的声音。 一时间,围观的众捕头,都有种耳光扇在自己身上的感觉。 “大丈夫何患无妻!战甲派配幻音阁是差了点,换个门当户对的不就行了?白瞎了机关门对你的栽培!” 姚倩淑的话,萧麦也觉得很有道理。 墨羽尘的条件其实不差,从他出招时的声音可以判断,单论武功修为,勉强能达到捕门掌旗的水准。 一身机关暗器,若能发挥出水准来,那肯定是超越大部分掌旗的。 再加上,能被戚弦庭这样的绝色美人看中,墨羽尘的容貌绝对不差,甚至可能在凤修怀之上。 以他的实力,中小宗门里的女弟子,几乎可以随便挑,甚至单凭一张脸,获得豪门之女的青睐也未可知。 只是配戚弦庭,就有些不太合适了。 戚弦庭若是琴素心的亲女儿,整个幻音阁有她一份的话,或许真可以做到不在乎身份,只挑自己喜欢的人嫁。 可惜,戚弦庭只是琴素心的徒弟,出身乡野的她,最大的资本就是名头和容貌。 戚弦庭若想资本变现,就只有攀附权贵、嫁入豪门这一条路。 墨、戚二人的结局,一开始就是注定的。 姚倩淑唏嘘之后,又朝墨羽尘身上狠踹了一脚:“还有,装什么深情!你若真心喜欢我师侄,又怎舍得让她弃尸沟渠,身覆污秽?” 墨羽尘哭道:“我当时疯了,怨她看不起我,才把她丢到最肮脏低贱的地方——对不起,我为什么会做出这种事?对不起!让我死吧,让我跟庭庭死在一起吧。” “好,满足你。” 姚倩淑一抬手,身旁一名仙音坊弟子,腰间长剑就飞入了她手中。 “嗖——” 一剑挥去,精准地斩断墨羽尘身上的绳索。 然后,姚倩淑抓住他的衣领,一口气把他拖到棺材旁。 墨羽尘被姚倩淑一掌踢碎了经脉,全身疼痛僵硬,可碰到棺材后,还是奋力爬上去,一眼就看见了躺在花海中的戚弦庭。 依稀记得,初次相遇时,也是在这样一片美丽的花海。 墨羽尘忍不住笑起来:“庭庭,我来看你了。” 趁此机会,姚倩淑后退一步,以免待会儿血溅到自己身上,然后朝着墨羽尘的脖子,手起剑落—— “咚!” 这一瞬,小苏惊得抬手掩住朱唇,众捕头也纷纷后退,并下意识地握住了腰上刀剑。 只因,在墨羽尘人头落棺的最后一刻,萧麦抬起手,挡住了姚倩淑的手腕,令其无法落剑。 其实,萧麦出手的瞬间,姚倩淑就已经察觉了他的动作。 只是,她始终不敢相信,萧麦真有胆子动手。 “你敢拦我?” 姚倩淑生平最恨两件事,一是不恭敬,二是挡她路。前者尚可活,后者必须死。 “请前辈三思,案情尚不明朗,墨羽尘未必就是真凶。” 话音未落,仙音坊内众人,已皆被姚倩淑的滔天杀意,刺得全身悚然。 最后,还是彭律最先反应过来:“上!” 言罢,众人默契地一拥而上,拖着萧麦,就远离了姚倩淑十几步。 严智慌张地说道:“凶手已经认罪,贤弟还多什么事?” “对啊!”另一名捕头压低声音吼道,“你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别管了!” 萧麦坚决地摇了摇头:“不,案子还有疑点,不能妄下定论。” “有什么疑点,不是很清楚了吗?让凶手早点伏法,对谁都有好处!” “我认为墨羽尘不是真凶!唔——” 众捕头赶紧捂住萧麦的嘴。 “嫌命长啊,他不是真凶,你就要死了!” 京兆府已极力遮掩,但姚倩淑又不是瞎子,怎能看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她将目光投来,锐利的眼神中充满疑惑。 彭律赶紧解释:“姚掌门有所不知,依照朝廷法度,给墨羽尘定罪要走很长一段流程。小萧只是觉得动用私刑不合法度,但江湖事本来就该江湖了,掌门请继续。” 这时,一直沉默的小苏也十分委屈地开口道:“萧麦,凶手是我抓到的,你嫌我抢了你的功劳吗?” 姚倩淑突然做出决断,她一抬手,掌劲激荡而出,簇拥萧麦的五个捕头,就被全部震开。 紧接着一缩手,萧麦便直接飞到姚倩淑面前,被她揪住了衣领。 “螳臂当车,取死之道。” 第119章 发现密道 “好在我眼睛里容不得沙子,给你一个辩解的理由,好让你死得心服口服。” 萧麦顿时松口气,只要不被当场灭口,他就有很多话说:“戚弦庭的师妹说过,最近这两年,她经常收到珠宝玉器。墨羽尘顶多送些不值钱的机关玩具,要是送得起金银珠宝,也就不至于被分手了。” “你的意思是,戚师侄还有个情郎?” “对,那个情郎,才是真凶。” “可墨羽尘已经招认了。” “前辈可以问一下墨羽尘,他怎么杀得戚弦庭?管保他答不上来。” 姚倩淑心念一动,就松开萧麦,把墨羽尘提了起来:“说,你是怎么杀死戚师侄的?” “是我杀的,前辈杀了我吧,让我跟庭庭埋在一起。” “不准在本姑娘面前犯浑!” 姚倩淑捏住墨羽尘的手腕,刹那间,筋骨血肉俱碎,简直生不如死的痛苦,席卷了墨羽尘的身体。 墨羽尘立即清醒过来:“啊,啊——” “说,你怎么杀死的戚弦庭?” “我不记得了,我就记得血,好多好多血,反正就是我杀的!” “撒谎!” 姚倩淑加重力道,疼得墨羽尘哇哇乱叫。 “不记得了,真的不记得了!” 姚倩淑这回信了墨羽尘的话,让他如烂泥般推到一边:“居然真的答不上来。” 眼见萧麦就要翻案,彭律站了出来:“凶手因刺激太大,忘掉行凶经过,这种事情很常见。” “对啊。”众捕头连忙应和。 萧麦道:“总捕头言之有理,但问题又来了,墨羽尘跟戚弦庭,谁的武功更高强?” 小苏对此很有发言权:“当然是戚师姐,她内功深厚,一招就能震碎师叔的茶杯,比墨羽尘这样的绣花枕头强太多。” “是——”瘫如烂泥的墨羽尘,居然强忍着疼痛,开口道,“庭庭的音波功,出神入化,我不是她的对手。” “连他自己都承认了,不如戚弦庭,但大家别忘了墨羽尘的身份,他可是机关师。换位思考,若我是墨羽尘,想杀掉戚弦庭的话,一定会用自己最擅长的机关暗器搞偷袭。” “不不不!我怎么会害庭庭,更不会偷袭她!”墨羽尘话刚说完,就想起片刻前,他还信誓旦旦保证过,“我是凶手?啊——为什么,我为何要犯傻?庭庭,对不起,我本不想用机关术杀你,我明明只想帮你,做出世上最厉害的机关乐器,让你的音波功如虎添翼。呜呜——” 墨羽尘身体动弹不得,就以头抢地。 “墨兄,我已经说了,戚姑娘不是死于机关暗器。”萧麦叹了口气,“看”向姚倩淑,“她是被人用擒拿和拳法,正面击破之后,才一刀毙命的。” “凶手的武功,远强于戚弦庭。” 萧麦给出了最后的判断。 “这跟墨羽尘的条件,根本对不上。他不是凶手?” 寂静,死一般的寂静。 所有人都屏住呼吸,视线往返于萧麦与姚倩淑之间。 甚至连墨羽尘也止住了哭泣,因为他觉得萧麦说得好有道理。 “庭庭,真是我杀的吗?” “应该是的。” “可我怎么一点都记不清了。” 不知过去多久,“当啷”一声,死寂的氛围被打碎。 姚倩淑松开手,宝剑落在了地上。 “本姑娘做一切,不是为了杀人立威,而是为了查明真相。” “萧麦,明日午后,查不出真相,你跟墨羽尘一起死。” 闻听此言,京兆府众人的心都凉了。 运气不可能一而再,再而三地垂青于一人,错过了这次机会,案子还能破吗? 萧麦舍不得耽搁时间,立即上前,扶起墨羽尘:“我接下来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找出本案真凶,为戚弦庭昭雪。你若对她还有一丝一毫的情意,就如实回答我的一切问题。” “……” “你是怎么潜入仙音坊的?” 墨羽尘顿了一下,问道:“这重要吗?” 萧麦点头:“很重要。” “密道。” “密道?” 发掘密道,会闹出很大的动静。 一条连接仙音坊内外的密道,不可能掩人耳目。 姚倩淑立即询问仙音坊主:“真有密道?” 坊主迟疑了一下:“启禀师姐,确有一条密道。” 姚倩淑眉毛一挑:“怎不早说,连我也隐瞒!” 坊主急忙俯身下拜:“师妹不敢,只是觉得,这与本案无太大关系。” “怎么就没关系了?戚弦庭离奇失踪,或许就是通过这条密道。带我去看!” “好的,就在后院柴房。” 众人来到后院,搬开屋子里的柴草,果然发现了一条密道。 这条密道的出现,犹如一道光,激入萧麦的识海。 旋即化作了一张网——一张疏阔又脆弱的网。 那些像鱼一样,游来游去都抓不住的线索,终于看到了收网的迹象。 “墨兄,这张网,哦不,这条密道,究竟通往何处?” “百步之外的一座地窖。” “哪位捕头可陪我下去一探?” “我来。” 一名捕头自告奋勇。 姚倩淑向仙音坊众人吩咐道:“你们守在这里,我带墨羽尘去另一边查探。” 密道很是狭窄,只够一个成年人佝偻着腰通过。 但墙壁修葺得很平整,这么窄的密道中,愣是修了一条一尺宽排水沟。 “修密道的人,看来是个专家。” “专家?” “就是大师的意思。” 两人行走了一百步,就来到了尽头,旁边还放着一张梯子。 上面传来了姚倩淑的声音:“到了吗?” 萧麦说道:“墨羽尘没撒谎,密道修得很不错。” 众人回到仙音坊,坊主见到姚倩淑,内心很是不安,忍不住主动解释。 “师姐,这条密道,本是为了防备意外,让姑娘们疏散逃生才修起来的。” “绝无勾连内外,藏污纳垢之意。” “哼!”姚倩淑冷哼一声,“我还没问,你就不打自招了。” “……” “回头再收拾你。” 萧麦则继续审问墨羽尘:“你怎么知道仙音坊下面有条密道?” “我想再见庭庭一面,可仙音坊都被团团包围了,就找京城‘包打听’,买了这条密道的情报。” “包打听?”萧麦觉得有些奇怪,“你早就知道有条密道?” “不知道。” “那你怎会想到,找包打听买情报?” “喝茶时偶遇的,但他好像早就知道我,装作偶遇,实际就是冲我来的。” 墨羽尘虽然有些发癫,但智商仍在。 萧麦则嗅到了一股阴谋的味道:“你知道在哪儿能找到包打听吗?” “不知道,我对京城也不熟。” “诸位捕头大哥,你们谁能找到京城包打听?” 严智欲言又止,却被彭律以眼神喝止。 第120章 择日抛尸 本来马上就能结案,回去喝庆功酒,萧麦非要节外生枝,这会儿众捕头都对他有意见。 “也罢。” 萧麦心想,包打听这条线,等查出东西,一天时间也早过了,根本来不及。 于是,他又叫来坊主审问:“这条密道,仙音坊所有人都知道吗?” 坊主很严谨地回答:“据我所知,只有个别人知道。” 她的意思是,她只告诉过个别人,但个别人有没有告诉更多人,就不是她能掌握的了。 “坊主告诉过死者吗?” 坊主赶忙摆手:“没有没有。” “能问出来,是谁泄露了秘密吗?” “这……” 很显然,谁都不会承认,是自己跟戚弦庭泄的密。 而且,连京城包打听都知道的事情,戚弦庭完全可以通过外人来获知。 “这个外人,有没有可能,就是凶手?”萧麦暗想。 他设身处地地代入戚弦庭,想要偷偷溜出去,跟情郎私会,会选择什么办法? 她肯定不会直接找人问,仙音坊内有没有密道。 最多是买通一名弟子,询问怎样可以安全地溜出去,正巧那名弟子把密道的消息告诉了她。 之后,戚弦庭才通过密道出去,跟情郎私会,那名弟子则把柴草堆在密道口,抹去了动用密道的痕迹。 “不对!”萧麦发现了这个假设的疑点,“戚弦庭初来乍到,对京城的地形根本不熟,她怎么就能精准地找到情郎?除非,情郎就在出口处等待!他料定戚弦庭一定会在那个时辰出现。” 萧麦抓住了方向,开口向坊主请求道:“仙音坊中有内鬼,前天下午,一直守在柴房附近的人,就是内鬼。” 坊主也是聪明人,立即领会了萧麦的意图:“我这就去查。” 姚倩淑等人则有些不解:“什么内鬼?” 萧麦说道:“情郎在仙音坊安排了内鬼,这个内鬼指引戚弦庭,通过密道与他私会。抓住这个内鬼,就能套出情郎的线索。” 众人恍然大悟,暗道一声“高!” 只有墨羽尘还是一头雾水:“什么情郎,我不就是庭庭的情郎吗?” 姚倩淑:“你闭嘴。” “不好了!”后院忽然传来一声惊呼。 众人赶紧循声追去,只见坊主身旁,躺着一名女弟子。 严智急忙上前查看,片刻后,惊恐地回过头:“她咬破毒囊,自尽了。” 萧麦问:“她就是内鬼?” 坊主声音颤抖:“是的,前天下午,她一直在柴房附近转悠,我早就觉得不对了。” 彭律惊叹:“够下本的啊,事情败露直接自杀,这一定是凶手的死士。” 伴随妙乐仙子案调查的深入,终于出现了第二名死者。 这似乎预示着,一场腥风血雨的开端。 “坊主,她什么时候来的仙音坊?” “一年前,她说丈夫病死,天天被公婆欺侮,又无家可归。我见她可怜,就收留了她。” “密道是什么时候挖得?” “六年了,我盘下这块地后,就修了这条密道。” 线索已足够完整,萧麦遂向众人展开了自己的推理:“根据另外两位仙子的供词,戚弦庭与神秘情郎的接触是两年前,墨羽尘的话可以佐证。” “一年前,情郎派出死士来仙音坊潜伏。证明他早就预料到,终有一日,戚弦庭会住进仙音坊,并在死士的引导下,悄悄与他私会。” “如此深沉的心思,如此长远的谋划,难道就是为了一亲芳泽?这根本不可能。凶手一定在酝酿着一个惊天阴谋。问题是,究竟什么阴谋,值得如此大动干戈?” 萧麦看向众人,见大家都默然不语,于是自己给出答案。 “惊天阴谋,一定要搭配惊天大事。这些天,京城内唯一的惊天大事,就是八诸侯宴!戚弦庭,恰恰也在受邀名单之内。” 听完这话,或许是小苏最先反应过来,也可能是其他人意识到却不敢说。 总之,小苏迫不及待地说:“凶手想在八诸侯宴上搞事!戚师姐,戚师姐……她一定是拒绝配合凶手,才惨遭灭口的!” 彭律、龙飞渡等人,闻言后背皆是一悚。 若萧麦与小苏的猜测成真,那么妙乐仙子案,将成为一场不折不扣的滔天大案。 面对大案,他们心中没有兴奋,只有恐惧。 贸然介入这样的大案,查得出真相也好,查不出真相也好。 幕后黑手,都有能力轻松碾碎他们。 “退出!” “无论如何也要退出!” 正当他们心神不定之际,姚倩淑敏锐地捕捉到了空气中的恐惧。 她笑着直接挑明:“你们是不是害怕了,想退出?” “……” “告诉你们,不退出,凶手可能灭你们九族;退出了,我现在就灭你们九族。” 姚倩淑以最强硬的态度,直接打消了他们的幻想。 “萧麦,继续说。” “我需要巡防图。” 严智递上地图:“城防图来了!” 一直坐冷板凳的龙飞渡,得到姚倩淑的眼色,连忙上前:“我来给少侠讲解。” 巡防营共有两万余人,每天晚上都会几班倒、不定时地全城巡逻。 当然,越远离皇城,巡逻密度越低;越靠近皇城,巡逻密度越高。 以其密集的频率,生活在皇城附近的百姓,只要违背宵禁私自外出,几乎一出门就会被发现。 “若是轻功高手呢?”萧麦疑问。 龙飞渡不屑地说道:“轻功这样的上乘武学,全天下都没几个精通的,根本不用在意。” “轻功——是上乘武学?” “对啊,上乘武学中的上乘武学。” 经龙飞渡提醒,萧麦猛地想起来,杀死百臂魔君,获得的十二本秘籍中,没有一本跟轻功沾边。 小苏的武功那么高,下楼的时候要打伞,上楼的时候要走楼梯,身为姚倩淑的高徒,居然也不会轻功。 当然,在内功的加持下,很多高手都能跑得很快,但那本质上属于“力大砖飞”,靠蛮力硬堆起来的速度。 真正的轻功高手,萧麦只遇见过一个——戾火圣女沈红梅。 “可太子门下,总会豢养无数高手;高手之中,总会有人擅长轻功。” “第一案发现场若在东宫,那么,绕过东宫卫率,弃尸城东沟渠,这一行动在案发第一天跟第二天进行,难度上应该没什么区别。凶手为何非要拖到第二天?” 从弃尸沟渠这一行为来看,凶手对死者存在严重的报复心理,这种憎恶,会驱使他尽早处理到尸体,绝不会留到第二天。 “所以,兜兜转转,第三次回到原点,究竟是什么,阻止了凶手当天抛尸?” 萧麦在思考这个问题的答案时,冷不丁想起了一件几乎被他遗忘的小事。 第121章 塌房真相 当这桩小事,回到他的视线内后,萧麦耳畔,恍惚间回荡起一句歌词: “一些漫不经心的说话,将我疑惑解开。” 萧麦按捺住猛然沸腾的心情,将手轻轻放在地图上。 若有心之人会注意到,他的手,正好搭在了东宫与城东沟渠之间的——凤翎街。 之后,萧麦向姚倩淑微微鞠躬:“前辈,捕门着庸队,应该还守在外面。” “着庸队里,有一捕手,名唤凤修怀,是我的好朋友。” “您可否将他请来,我有事向他请教。注意,是请,不是抓。” 姚倩淑不由冷笑:“区区一个捕手,让本姑娘亲自去请,太不给我面子了。” “啊?”龙飞渡闻听此言,忽然觉得很有面子,毕竟是姚倩淑亲自把他“请”来的,于是嘴角也不由自主地勾了起来。 只见姚倩淑胡乱一指,指到笙箫仙子瞿紫凝:“你,去把凤修怀请来。” “呃……遵命,师叔。” 这会儿,各大势力都还在外面站岗。 月光之下,街道中、屋顶上、楼阁里,黑压压的全是武者们松柏般的身影。 瞿紫凝袅袅婷婷地走出仙音坊大门,先朝众人施了个万福。 “敢问,捕门着庸队的差爷何在?” 很快,一个身材高挑,体格匀称的捕手飞身而来。 “我着庸队宗指挥有请。” “谢谢。” 宗星阳近距离见到瞿紫凝后,纵使一向自诩不好色的他,也忍不住心花怒放,生出怜爱之意。 暗道,妙乐三仙子中,排名第二都有这般容貌,那排名第一又是何等天人下凡。 凶手又是何等绝情,才舍得下手将之杀害? “宗指挥。” “哦。瞿仙子有何贵干?” “我师叔请您麾下的捕手凤修怀入坊问话。” “凤修怀——他与本案有关系吗?” “这是师叔的意思。” “好,请姑娘先行返回,凤修怀马上就到。” 瞿紫凝对姚倩淑都怕到骨子里了,办事不敢有一丝差池。 她当即摇头,轻声细语道:“指挥大人,定是要吩咐凤捕头小心回话。恕奴家直言,这毫无意义。师叔有一万种办法,让凤捕头不得不说实话。” “……” 宗星阳立即意识到,自己在官场混太久,思维也有点官僚化了。 姚倩淑是不吃官僚那一套的。 自己让凤修怀打马虎眼,姚倩淑真会过来打自己。 罢了,自认倒霉吧。 宗星阳叫来凤修怀,也没再多说什么,一挥手就让他跟着瞿紫凝去了。 一旁的钟离明问道:“怎么查到咱们头上了,凤修怀跟本案有啥关联?” 宗星阳摇头:“我唯一能想到的关联,就是凤修怀跟萧麦是街坊。” 仙音坊内。 凤修怀跟着瞿紫凝,惴惴不安地来到灯火通明的大厅。 见到姚倩淑后的第一句话:“我不紧张。” 姚倩淑:“……” 凤修怀:“不,不是,晚辈捕门凤修怀,拜见姚掌门。” “怎这般害怕,本姑娘像个杀人如麻的女魔头吗?” “当然不像。”凤修怀连连摆手,“姚掌门乃正道宗师,自然不是女魔——” “错。我的确是个杀人如麻的女魔头。” 凤修怀当即立正,同时一滴冷汗自脸颊滑落。 “问你个问题,答对了,仙音坊就送你一首曲子;答错了,就把你埋在仙音坊当花肥。” “……” 凤修怀噎半天才说出一句话:“千万别太难。” 一盏茶之前。 瞿紫凝刚出门,姚倩淑就问道:“别卖关子了,说,你要请教凤修怀什么?” 萧麦低头沉思,没有立即回答。 “臭小子别太放肆,本姑娘问你话呢。” “晚辈忽然改主意了,凤修怀是晚辈的朋友,我直接问他,以后捕门追究起来,可能会给他惹麻烦。所以,斗胆请您亲自询问。” “你要问什么?” “前天,凤翎街有间民宅塌了,请前辈问他,塌的是房子还是地基?” “这跟案子有关系吗?” 这既是姚倩淑的疑问,也是所有人的困惑。 如此紧急的时刻,萧麦为何要腾出精力,去过问一桩无足轻重的小事。 萧麦为此给出了一个比喻。 “谜案,就像一个毛线团,看上去都是线索,其实大多都查不出头绪。” “唯有抓住最重要的那根线头,整个毛线团才能迎刃而解。” “凤修怀的回答,极有可能,就是那根破解谜案的线头。” “作为感谢,请前辈在他回答完之后,送他一首曲子。” 一盏茶后。 姚倩淑直直地盯着凤修怀的眼睛:“前天,凤翎街的一间民宅塌了。请问,塌的是房子还是地基?” “啊?”凤修怀还以为,姚倩淑会提多么诡异的问题,没想到这么简单。 他有些不敢相信,于是怯生生地说道:“地基?” “呵。”姚倩淑微微一笑。 姚倩淑的五官很大气,却跟美貌不沾边。 她这一笑,凤修怀就是一惊,赶忙强调:“真的是地基!” “恭喜你,答对了。紫凝,你来安排,送他一首最好听的曲子。” “是,师叔。” “就这样?”凤修怀一头雾水。 萧麦趁机上前,向凤修怀一拱手,表示感谢。 凤修怀满头冷汗,很想问,到底是咋回事。 但现场明明很多人,却安静得可怕,没一个人开口多说话,整得凤修怀也不敢多言语。 瞿紫凝上前:“请凤捕头随奴家至雅间听曲。” “真,真听曲啊?” 凤修怀忽然咯噔一下,想起当初,萧麦曾请自己酒楼听曲。 这一回,难道也是他的主意,想假公济私,请自己赏一曲平日根本听不起的仙音坊歌舞? 来不及求证,凤修怀已被邀请至雅间。 “你的问题,本姑娘已经问过,你找到真相了吗?” “差不多了。”萧麦转身问向坊主,“请问仙音坊的密道,是请何人所挖?” “乃号称‘掘地鼠王’的韩老先生。” “那接下来兵分两路,我与姚前辈一路,请坊主带路,拜访韩老先生。” “另外一路,前往凤翎街,探查那条塌方的民宅。没猜错的话,它下面应该有条密道。” 第122章 鼠庙之战 听完萧麦的部署,众人都顿生一种,眼前迷雾被拨开,但没完全拨开的感觉。 自己已经很接近真相,但仍需时间去思考。 姚倩淑也没再问下去,她自恃一代宗师的身份,也不想跟个童生似的,处处询问萧麦这个小先生。 “好,我们去找那只老鼠;小胡、小苏,你二人带着京兆府的捕头们,去凤翎街调查。” 胡雅韵和小苏点头应允。 彭律听闻姚倩淑要与自己分头行事,遂道:“姚掌门,凤翎街用不着那么多人,下官还是带着两个兄弟,继续跟着您走吧。” “不行,本姑娘就是要把你们绑一块儿。凤翎街要是查不出个结果,就把你们一起处理了。” “……” “前辈,事不宜迟,我们赶紧出发吧,走密道出去。” 姚倩淑很谨慎,她深知,密道过于狭窄,万一有人暗中偷袭,纵有通天武功亦施展不出。 于是,她让萧麦和坊主先走,又让仙音坊弟子守住入口,最后一个人安全地通过了密道。 经此一事,萧麦得出结论:“这位姚前辈,看上去豪放不羁,为所欲为,实则步步为营,心细如尘,绝不会真的轻易去冒险。” 寒月之下。 一紫、一红、一蓝,三道身影,迈着迅捷如风的脚步,穿梭在京城平整修齐的街道上。 尽管没有施展轻功,但三人的奔跑速度都非常快。 不多时,一行人来到了京城“鼠庙”。 老鼠,是农业时代中,百姓们的一生之敌。 可这种被深恶痛绝的动物,居然也有属于自己的庙宇。 这座庙宇,坐落于一栋酒楼和一家瓷器店中间的过道里,仅有不到十平米的面积。 中间盖着一座一人多高的神龛,神龛内放置有神台,台上摆着一座陶制的大老鼠,身上披着喜庆的红布。 坊主取出事先准备好的三炷香,指尖在香烛上轻轻一捏,便将其点燃。 然后将香插在炉中,后退两步,站在仅有的一块石砖上,连续拜了三拜。 “嗖嗖嗖——” 说时迟那时快,神龛内忽然射出三支箭,直指坊主与姚倩淑而来。 坊主躲闪不及,姚倩淑眼疾手快,一把抓住射向师妹的暗箭,一把抓住射向萧麦的暗箭,并向后猛地一仰身,再站直时,嘴中又用牙齿咬住了一支箭。 “呸!” 姚倩淑将三支箭全部丢掉,怒道:“这条大老鼠,是不想活了。” 坊主惊道:“奇怪,鼠王以前不这样。” “呼——” 萧麦听到动静,一抬头。 下一秒,姚倩淑已抓住他和坊主,猛点脚尖,退出十步之外。 与此同时,一张布满荆棘铁刺的罗网落下,盖在了他们原先站定的位置。 “嗖嗖——” 夜空中闪过两道黑光,姚倩淑拔出剑来。 “砰砰——” 两只被涂成黑色,在黑夜中杀人无形的弯刀,被姚倩淑精准地弹开。 “何方鼠辈,也敢与我争锋!” 话音未落,姚倩淑一掌推往弯刀掷来的方向,再猛地一抓,隔着十丈开外,掩藏于黑暗中的刺客,就被一招抓到面前。 紧接着,萧麦听到一阵引线点燃的声音,从刺客身上发出来。 若在昨天,萧麦听到这种声音,可能还反应不过来。 但给墨羽尘搜身时,就找到了两颗类似的东西—— “雷火弹,前辈小心!” “轰!” 话音未落,藏在刺客胸前的雷火弹,就猛地炸裂开来。 在这个世界中,天然硝土非常稀缺,工匠们配不出什么质量特别好的火药。 姚倩淑近距离挨了一发雷火弹,也没有当场死亡,而是腾腾后退两步,跌入了坊主怀中,一时间不省人事。 “我去!”萧麦心中大喊不妙,心想姚倩淑一代宗师,居然中了跟沈红梅一样的招式。 但他来不及慌张,当机立断,捡起地上的长剑,同时一手握住几枚飞蝗石,挡在了姚倩淑和坊主跟前。 “倏——” 忽听得耳畔生风,萧麦赶紧闪躲,一杆大枪贴着他的面门落地。 袭击者一击不中,又猛使出一招旋风扫,令枪杆重重砸在萧麦双腿上。 “嗖——” 萧麦被扫到的瞬间,一颗飞蝗石出手。 枪客躲闪不及,被一石头砸中脑门,登时脑浆迸溅,仰面躺倒在地。 萧麦亦因双腿被击,身体失去平衡,扑通一声摔了个五体投地。 “制暴。基础奖励:强化点+3;随机奖励:武技+1。” 寻常人挨这一枪,双腿当场就要骨折。 可萧麦五百点的根骨,六百多的血肉,是白强化的吗? 那叫一个钢筋铁骨,皮糙肉厚,再加上141点的韧性强化——当然还是很疼,但疼痛程度完全在可忍受的范围内。 “韧性加上去之后,还真挺舒服的。” “继续,全部强化韧性和黑火剑法。” “韧性:144。”“黑火剑法:17。” 还没高兴多久,“嗖嗖”几声,黑暗中又跳出几个黑衣人,各执刀枪棍棒,机弩弓箭。 他们站成参差不齐的一排,像渔网一样慢慢地压过来。 中间一名黑衣人,尤是信步闲庭,很快就与同伴拉开距离,一马当先。 从他身上,萧麦感受到了一种独属于一流高手的威压。 这个人,单是平常的呼吸,就能令周围产生寻常人无法察觉,但对武林人士极其致命的“气旋”,压得萧麦喘不过气。 没有双目失明的坊主,看得更加清楚。 为首之人,虽全身黑衣,只露一双眼睛。 可那双眼白多于眼黑的眸子,像倒映着月光的惨白钢剑,锋芒毕露,杀机四伏。 单是与之对视,就好似无数柄剑,抵住了自己的眉心、咽喉、心脏、小腹、双臂。 坊主完全动弹不得。 首领的心情是非常愉快的。 这场伏击只是一次试探,他根本没想到,能重创名震江湖的一代宗师姚倩淑。 雷火弹一击得手,简直是意外之喜。 待离得足够近,只剩不到十步的距离后。 首领一挥手,四名弓弩手乱箭齐发。 “嗖嗖嗖嗖——” “砰砰——” 萧麦猛地站起身,挥剑磕飞两支箭,却被另外两支箭击中。 强大的惯性,冲得他猛退数步,一直退到坊主跟前,才勉强站稳脚跟。 “不自量力。” 见此情此景,还有人垂死挣扎。 首领冷哼一声,猛一点脚尖,整个人就朝萧麦弹射而来。 他速度实在太快,好似瞬间移动般,突然就飞到萧麦身边,并举起弯刀,对准了他的咽喉。 这是黑衣首领惯用的杀人法门,以极快的速度与目标擦肩而过,借助惯性,顺势砍下目标的首级。 第123章 戾火疗伤 然而,就在首领袖中弯刀,距离萧麦咽喉仅不到半厘时,一个身影忽然挡在了首领面前。 “咚咚咚——” 她抬手三指,点中了首领的周身大穴。 趁首领因吃痛而张大嘴巴时,姚倩淑又一把抓住他的下巴颏,往下一掰。 “咔嚓”一声,首领的下巴已脱臼,牙齿不得闭合,也就咬不破口中毒囊。 大穴被击中,周身气息不得流转,瞬间内功全失,一丁点力气也使不上来。 首领就这样,一声不吭地化作烂泥,无力地瘫倒在了地上。 众刺客见姚倩淑是假死,立即四散开来,向四面八方逃遁,想着姚倩淑速度再快,也不至于把这么多人全部抓回去。 “这么想,就大错特错了!” 姚倩淑双掌一冲,施展隔空取物打法,凌空抓住二人,瞬间揪至跟前,扑通两声,耗尽掌劲就震碎了他俩的心脏。 她有绝对的信心,能把这帮人全部抓回来,挨个处死。 可正要追赶之际,忽听得身后传来倒地声,想起萧麦,回头一看,见他已躺在仙音坊主的怀中。 想起方才这盲眼少年为自己挡剑,心肠不禁一软。 她马上回到萧麦跟前,蹲下身,先是将箭杆齐根捏断,再敞开他胸前的衣物。 以一种独门指法,戳击伤口周边的穴位,减少血液流失。 就在姚倩淑准备取箭时,仙音坊主忽然开口阻止。 她抱着萧麦,语气五味杂陈:“师姐,箭头插得太深,上面还淬了毒,他活不成了。” 姚倩淑动作一滞,身为武林名宿,她又岂会不知?这样重的伤势,换作自己来,恐怕也十死无生。 这位桃夭派掌门,素来不喜欢做无用功,听坊主这么一说,就真的放弃了。 “你这臭小子,学点什么不好,学人家英雄救美。” “本姑娘再年轻二十岁,都不吃这一套。” “下辈子注意点。” …… “咳咳。” 一支箭射穿了萧麦的肺叶,呛得他几乎无法呼吸,鲜血大口大口地从嘴里涌出来。 听姚倩淑要放弃治疗,萧麦赶紧拼尽最后一口气,说道:“拔出箭,我还能活。” 姚倩淑道:“我建议你省点力气,留下遗言。” 萧麦闻言,心态都快崩了。 他自愈力再强,也得先把箭拔出去才行啊。 “求拔箭!” “求生欲倒还蛮强的,也罢,就当满足你的临终心愿。” 于是,姚倩淑无可奈何,继续方才中止了的施救。 她先将伤口切开,以隔空取物之法,先用内力撑开里面的皮肉,防止箭头上的倒钩卡在肉里,再将深深扎入脏腑中的箭头抽离出来。 也多亏她精通内功外放之道,否则换个神医,面对带有倒钩的箭矢,也只能感慨回天乏术。 箭头拔出来以后,姚倩淑取出随身百宝袋里,专门用于缝合伤口的针线。 一番飞针走线,三下五除二,就把两处箭创缝了个严实。 除去箭矢的阻碍,萧麦的血肉强化开始发挥作用:血液快速凝固,堵住了所有的出血口,并开始一点点地将皮肉脏器恢复原状;至于毒素,则在万毒金丹的残余药效下,迅速被中和。 “只是,我怎么越来越冷了?” 按理说,箭伤正在愈合,毒素也被解除,萧麦的情况应该越来越好,然而事实恰恰相反,他的状态在变差! 原来,竟是肺叶遭受重创,流出大量鲜血,堵在肺泡和呼吸道里面,无法再充分呼吸,导致萧麦全身缺氧,渐渐感觉不到温度了。 发觉这一点后,萧麦吃惊不小,他没想到箭的杀伤力会这么大。 先前也受过不少伤,看上去比现在严重的多得是。 可从来没有一次,让他这么快就产生濒死感。 “血肉强化,救一下啊!” 萧麦调出系统,确认自己的血肉强化为640点,以这个巨大的数字来支撑活下去的希望。 那种如溺水者渴望空气的求生欲,植根于萧麦心中,在他拼尽全力呼吸时,唤醒了沉睡中的戾火。 火光灼烁,红花飞舞。 只是,刺骨伤痛,闭合经脉,使萧麦如寻常武者那般,根本无法正常动用戾火的力量。 可萧麦毕竟是不寻常的,红花亦不是正常的戾火。 114点的韧性强化,赋予了萧麦克服生理本能的力量,为闭合的经脉,挣开了一条缝隙。 两朵七瓣七蕊花,各自艰难地抽出了一根金蕊,延伸再延伸,穿过经脉间的缝隙,将两处箭伤的内部缝合。 之后,萧麦猛地咳嗽两声,吐出淤堵在呼吸道中的毒血,恢复了正常的吐纳呼吸。 “啊?” 姚倩淑和坊主,见状皆是目瞪口呆。 饶是武林名宿,也没见过这样的生命力。 接着,更令二人吃惊的事情发生了——萧麦从坊主怀里站起来了! 坊主:“你你你你……” 姚倩淑:“你怎么起来了?” 萧麦道:“多谢姚前辈帮忙处理伤口,我现在好多了。” 七瓣七蕊花,没有修复伤口的作用,但可以为伤口止血,令受伤的脏器暂时恢复功能。 这招对普通武者而言,作用就很不得了了。 对萧麦来说,搭配血肉强化和韧性强化,那更是不死之身。 只要不是斩首、穿心、断颈、碎颅之类秒死的伤害,萧麦都可以顽强地活下来。 意识到这一点,萧麦的振奋之情可想而知。 所以,哪怕身负重伤,全身发冷,他也得站起来蹦跶两下。 可姚倩淑与仙音坊主,就有点太不理解了。 “这莫非是,武道之光?”仙音坊主自己都不信自己的判断。 姚倩淑也给出了理由:“身受重伤,就算有武道之光,也无力施展啊。” 萧麦活动完筋骨,回头朝二人一拱手:“晚辈天生体质异常,受了再重的伤也能痊愈。” “你属蚯蚓的啊?” 姚倩淑先是一急,后又两眼发光,第一次对这个盲眼少年,产生了深深的艳羡之意。 自己要是也能有这么强的体质,那还不得原地起飞? 普天之下,就真的再无敌手了。 第124章 地下鼠王 姚倩淑虽贵为一代宗师,身怀盖世武功,但肉身也很脆弱,也会担心不慎重伤,无人相救。 萧麦这种自愈能力,是她做梦也渴望得到的神通。 当然,艳羡只能是艳羡,人家的天赋,抢也抢不来。 姚倩淑说道:“小子,你这门天赋,以后决不可在人前施展。师妹,你也记住,不准泄露出去。” “是,师姐。” “多谢前辈指教。” “还有一事。本姑娘根本不惧什么雷火弹,假装受伤,也只为引出潜藏于黑暗中的高手。” 姚倩淑看向仍旧瘫在地上的黑衣首领。 萧麦有些不解:“他也算高手?分明不是前辈的一合之敌。” “摆开阵势,公平对决,他最多只能撑十招;可是,他躲着不出来,我也抓不住他。” 这已经是个很高的评价了。 萧麦顿时对黑衣人肃然起敬。 要知道,姚倩淑抓统领万军的巡防使龙飞渡,就跟老鹰抓小鸡一样容易。 “我没有丧命之危,自然也不会承你的救命之情。” “你以后也要记住,这世上只有真心爱你的女人,才值得你舍命相救。” “不喜欢你的,施恩越多,收获的怨怼越多。” “……” 说罢,姚倩淑行至黑衣人跟前,将他口中的毒囊取走,才重新为其装好下巴。 恢复说话能力后,黑衣人先是咽了口唾沫,然后哈哈大笑:“堂堂武林宗师,居然使出装死这种下三滥招式,可笑,可笑!” “过奖。论卑鄙无耻,本姑娘还没输过谁。说,谁指使你来的?” “事已至此,我无话可说。” “敬酒不吃吃罚酒。” 姚倩淑正欲用刑,突然,一双白森森的手,从黑衣人身下的土地中伸了出来。 那双手抓住黑衣人的腰,“倏”地一下,把他整个人都拽进了地里。 只一眨眼的工夫,就什么都没有了。 萧麦听出异常:“发生什么了!” “土遁!”仙音坊主大声喊道,“是鼠王的绝学,师姐小心。” “土遁?” 萧麦顿时来了兴致,他跑到黑衣人刚才躺着的位置,蹲下身摸了摸地面。 泥土邦邦硬,上面没有任何痕迹。 在完全不破坏地面的情况下,将人拽入地下,这完全超出了正常武学的范畴。 “好厉害的神通啊!” 土遁,本就是一门极其厉害的神通。 遇见打不过的敌人,往土里面一钻就安全无虞,还可以随时偷袭敌人的脚底。 寻常武者,哪怕只是脚底受伤,也足够令其经脉闭合,功力大减。 鼠王这门神通,不但能自己遁,还能带人一起遁。 萧麦心想,要是自己学会这招,想要谁的命,就抓住他的脚,把他扯入地下活活闷死。 “这土遁术的威力,已不是越级挑战那么简单了,而是‘机制杀’!哪怕是天下第一高手,进入其领域,也有丧命之虞。” 仙音坊主,更是直接开口道:“师姐,这鼠王不好对付,咱们赶紧撤吧!” “师妹好生胆小,被区区一只老鼠吓跑,你我的面子往哪儿搁?” 姚倩淑一伸手,隔空取物,捡起宝剑,并以剑尖抵地。 那架势,分明是在等。 等鼠王出手的一刹那,将剑插入地里刺死对方。 萧麦心想,这倒是个主意,就是无法保障同伴的安全。 说时迟那时快,察觉到脚下有异常颤动的萧麦,一个旱地拔葱“腾”地一下就跳了起来。 与此同时,一只白森森的爪子,恰好从他脚下挥过。 下一刻,姚倩淑剑气已至,将那块地面劈开一道口子。 可惜,白爪赶在剑气之前,及时缩回了地面。 “好险!” 萧麦猛然意识到,幕后黑手要杀的人有两个,一个是姚倩淑,另一个是自己。 自己与姚倩淑,任何一个人死掉,真相都会石沉大海,凶手也就安全了。 意识到危险后,萧麦瞬间绷紧身体,连续几个弹跳,躲避鼠王的攻击。 “最好是找个高点的地方爬上去!” “前辈助我!” “来了。” 姚倩淑上前,一把抓住萧麦的肩膀,把他丢到了鼠庙旁边的屋顶上。 “师姐也助我一下!” 仙音坊主见状,赶忙向姚倩淑伸出双手。 鼠庙附近的房屋都太高了,没学过轻功的人,还真不太容易跳上去。 姚倩淑正要救人,忽觉脚下不对劲,顿时弹身而起,一道白森森的剑尖,就跟笋一样从地里冒了出来,然后又迅速缩回去。 待姚倩淑落地,就又是一剑,逼得她只得再跳再躲。 可无论她跳到哪里,剑尖就追到哪里。 姚倩淑一发狠,一跃而起,身体当空翻转,脚朝上,头朝下,往剑尖刺来的方向落剑。 “嗖——” 三尺长剑,竟在姚倩淑的劲力下,齐根没入土中。 这一招,极大地震慑了鼠王,将之暂时逼退。 姚倩淑将长剑从土中抽出:“小老鼠有点意思,今晚就陪你好好玩玩儿。” “姚倩淑——” 这时,一道苍老的声音,从地下传了出来。 因先经历了泥土的分散,使得那声音,略带一种被变音器处理过的感觉,听起来十分诡异。 “小老儿经营‘地府’六十年,掌握了京城之内各色人等,无数见不得人的秘密。” “多少人对小老儿恨之入骨,巴不得千刀万剐而后快。” “没点看家本领,焉能活到今日?” “识相的话,就滚出京城,否则一代宗师,小老儿也照杀不误。” 话音未落,又是一记暗剑冒头,只不过目标不是姚倩淑,而是仙音坊主。 这一剑,扎穿了仙音坊主的玉足。 坊主疼得赶忙抬起脚来,结果鼠王的第二剑,扎穿了她另一只玉足。 “扑通——” 坊主跌倒在地,紧接着,一剑、两剑、三剑、四剑、五剑,剑剑都扎在坊主身上,一时间血流满地。 “啊——” 坊主声声惨叫,哭嚎着向姚倩淑伸出手:“师姐,救我!” “来!” 姚倩淑一抬手,施展隔空取物绝技,一把将远隔数丈的仙音坊主抓在怀里,然后反手扔到了屋顶上。 “哈哈,姚掌门好身手,可惜奈何不得小老儿。” “再不滚出京城,仙音坊主就是你的下场。” “当然,在此之前,小老儿会先把你白玉宗的弟子,全部杀光!” 第125章 声震鼠辈 “哈哈哈——” 鼠王一边在地下游走,一边肆无忌惮地向姚倩淑威胁挑衅。 姚倩淑也不还嘴,只是集中全部注意力,在自己脚下。 一个地下王者,一个地上宗师,二人互为猎人与猎物,都在寻找制伏敌人的机会。 萧麦趴在屋檐上,伸长了耳朵,倾听着姚倩淑的声音。 据他判断,胜利的天平无疑在向鼠王倾斜。 这个家伙躲在地下,以坚固的土地为屏障,只要不出头,姚倩淑就伤不了他。 关键是,鼠王的武学修为还不低,连续几招快剑,打得仙音坊主毫无招架之力。 就算不以土地为屏障,二人公平对决,估计鼠王亦有一战之力。 “在这样僵持下去,最危险的局面,是让朝廷意识到,姚倩淑并非无敌之人。” “一旦一拥而上,姚倩淑必死无疑。” “得赶紧想办法翻盘。” 这时,血越流越多,精神近乎崩溃的仙音坊主,终于忍不住哭喊道:“师姐,这案子的水太深了,咱们别查了,走吧!呜呜——” 连鼠王这样的地下王者,都在为幕后黑手效力,显而易见对方的来头有多大。 萧麦更加坚信,凶手是东宫太子! “凶手在东宫上班,或者临时躲在东宫的可能,已经完全排除了。” “既然如此,还要不要继续斗下去?” 斗到最后,结果无非就是,姚倩淑直面太子。 之后,要么姚倩淑杀掉太子,要么太子杀掉姚倩淑,要么两败俱伤,要么两方和解。 四种结局,除太子死亡之外的三种,自己会作为牺牲品,当场升天。 而太子死亡之后,姚倩淑名声大振,拍屁股走人,自己作为“帮凶”,要面临的可是皇帝与朝廷的怒火。 那结果无非还是一个“死”嘛! 生还概率,唯一比较大的选择,就是承认失败,放弃调查。 反正,姚倩淑自己都遇到了过不去的坎,她自然也没理由再报复自己。 所以——要认输吗? “输你妈!” 萧麦恶狠狠地骂了一句。 身为一个现代人,他对靠着会投胎,就能世袭罔替,对百姓敲骨吸髓,骑在他们头顶上拉屎撒尿的特权阶层没有任何好感。 太子又能怎样? 舍得一身剐,皇帝都敢给你拉下马。 萧麦只恨自己没有一把枪。 恰好,姚倩淑可以成为自己的枪。 可能,在姚倩淑眼里,萧麦只是一个帮她破案的工具人;萧麦眼里,姚倩淑又何尝不是自己伸张正义的助力? 萧麦,已有破敌之策。 “姚前辈,你会音波功吗?” “……” 姚倩淑没有回答,倒是仙音坊主有气无力地说道:“师姐是我白玉宗,三百年来的第一高手,琴、心、拳、剑皆天下无敌,心为内功心法,拳为拳脚功夫,剑为刀枪剑戟,琴——即音波神功。” 音波功,以白玉宗为第一,白玉宗又以姚倩淑为第一。 “嗯,跟我想得一样。” 萧麦记得,姚倩淑曾震断过戚弦庭的琴弦,料想她会音波功,出口询问只是为了再确认一遍。 “前辈,音波不仅能在空气中传播,还可以在土地中传播。请以音波攻击地面,震死那只鼠辈!” “当真?” 姚倩淑不觉耳目一新,她只知道,音波功可攻击水下之敌,还没试过攻击地下之敌。 “千真万确!” “信你一回。” 姚倩淑立即行动,将身体笔直地向前倾斜八十度,犹如做俯卧撑一般,可并未用双手支撑身体,全靠深厚内力来固定重心。 接着,她默念心法,攥紧双拳,以拳头为鼓槌,以大地为鼓面,一拳接一拳,有节奏地砸了下去。 漫天烟尘,以姚倩淑的拳头为中心,涟漪般向四周激荡而去。 萧麦纵使站在屋顶上,都能感觉地面在摇晃,瓦片在震动,胸口像是有一双无形的拳头不停落下,砸得自己喘不过气。 这首铿锵鼓乐,砸到第二十下时,一个瘦小驼背、须发皆白,活像个土地公的老者,就从地下钻了出来:“快住手,快住手!” 姚倩淑停止出拳,双手撑地,望向老者:“嘿,鼠辈,终于冒头了。” 鼠王放下杖剑,朝姚倩淑哐哐磕头:“姚掌门天下无敌,小老儿心服口服,求您手下留情,饶我一命!从今往后,地鼠帮唯您是命!” 听到鼠王的求饶声,仙音坊主登时落下一滴清泪:“赢了,居然就这么赢了。” 姚倩淑起身,没看鼠王,而是先抬头,瞅了一眼屋檐上的萧麦。 之后,才说道:“老鼠,你若诚心归降,就老实回答,指使你的人是谁?” “这……小老儿不敢说。” “你不想活命了?” “小老儿自是想活!可幕后之人,来头甚大,谁也招惹不起。求姚掌门高抬贵手,别再查下去了。” “真是本姑娘惹不起的人,也就不至于藏头露尾了。老鼠,你只有两条路,要么惹他,要么惹我。” “那,姚掌门可否对天发誓,小老儿若说出他的名字,就一定跟他斗到底?” “一介鼠辈,不值得本姑娘发誓,不过,我一定会用他的血,向整个江湖宣告,白玉宗,不容欺辱!” 鼠王犹豫了一下,终于狠下心来:“好!指使小老儿的人是——” “嗖——”“扑——” 一支从黑暗中飞出的弩箭,不偏不倚,射穿了鼠王的咽喉。 “扑通——” 姚倩淑急忙上前查看,只见鼠王脖子上插着箭,不但无救,也说不出任何话来了。 于是,她抬头望向黑暗,眸中闪过一抹仇恨。 另一边,萧麦则收获了一个小小的好消息。 “制暴。基础奖励:强化点+6;随机奖励:武技+2。” 就在鼠王咽气的同时,系统弹出了新提示。 萧麦很惊喜,没想到,黑衣首领都没死,鼠王也不是自己杀的,但系统依旧给了奖励。 可见,官侠身份下,不必事事亲力亲为。 “韧性:150。”“黑火剑法:19。” 刚分配完奖励点,就听到姚倩淑的声音。 “萧麦,接下来怎么查?” “这条线断了——”萧麦从屋顶上一跃而下,“就去跟总捕头汇合,不过得先把坊主送回家。” 姚倩淑跃至屋顶,将师妹从倾斜的屋顶上抱下来。 “你感觉怎样?” 仙音坊主道:“都避开了要害,歇息一段时日就好。” “我来给你疗伤。萧麦,背过身去。” “我?” 萧麦指了指自己的眼罩,但还是老老实实地转过身。 第126章 杀人立威 之后,他便听到,姚倩淑先后脱掉了仙音坊主的衣衫和靴子,为她涂抹金疮药,包扎伤口。 其实,幻音阁从白玉宗分家很早,跟桃夭派也没什么往来。 坊主与姚倩淑根本不熟,谈不上有啥感情。 只是姚倩淑仗着自己辈分高,武功高,一口一个师妹,把仙音坊主当丫鬟使唤,令后者敢怒不敢言。 然而,鼠庙一战,让仙音坊主意识到,这位远房师姐,脾气虽坏,但有事儿她真上啊! 姚倩淑若能称霸江湖,整个白玉宗,不论大宗小宗,主干分支,都将从中获利。 只是,称霸江湖,在朝廷的威压之下,根本就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 “师姐,为了给弦庭报仇,今晚死的人已经够多了,可以了。” “就此收手,你走你的阳关道,他过他的独木桥,彼此互不打扰,不好吗?” 仙音坊主,还是想要劝姚倩淑放弃。 姚倩淑说道:“师妹,你太天真了。我与凶手间的争斗,早已脱离了江湖恩怨的范畴,不是一句‘冤冤相报何时了’就能了结的。” “这一次,是权力之争。赢家拥有一切,输家一无所有。” “我今晚停手,明日就会沦为武林公敌,落入烈火地狱,永不超生;唯有一以贯之,将此事办成,全天下人才会明白,无人能阻我姚倩淑。” 仙音坊主,其实并不能理解姚倩淑思虑的境界,但她看得出姚倩淑的决心。 “师姐,我不能陪你一起走了,回去之后,我会在祖师爷牌位前,为你祈福。” 萧麦在旁聆听二人对话,心中一枚石子落地。 他一直担心,姚倩淑是否能坚持到最后,一旦她在强权之下折腰,自己就只能与马哥相伴,冲出京城,在各方势力的围剿下,过亡命天涯的生活。 可现在看来,姚倩淑就是要在京城,伸张自己那无敌于天下的霸权。 她绝不会向朝廷低头。 姚倩淑决心如山岳般不可撼动,那萧麦自然可以毫无顾忌,放开手脚,大胆去干。 将坊主送回仙音坊后,二人立即奔向凤翎街。 此时,各方势力已经把凤翎街围得水泄不通,街道中、庭院里、屋顶上,密密麻麻,沾满了铁塔般的江湖高手。 至于百姓们,则都缩在家里,瑟瑟发抖。 很难相信,在这么大的干扰下,京兆府能有什么发现。 “姚倩淑在此,闲杂人等回避!” 一声断喝,犹如晴天霹雳,惊得众人纷纷回头。 接下来,姚倩淑迈步向前,堵塞街道的人马,纷纷如潮水般向两侧退却,给二人让出了通过的空间。 他们畅通无阻,进入了凤翎街上,那幢无故塌方的民居。 京兆府众人,还在努力挖坑。 捕头们作为监工,督促着几十名工匠,热火朝天地进行着土方工程。 见到这一幕,姚倩淑的脸色,当场就变得有些难看。 “挖出密道了吗?” 小苏还没察觉到异样:“启禀师叔,下面的确有条密道,但因为塌方,这一段被弃之不用。有人在旁边新挖了一条路,绕开了这一段,还用新路的土方堵住了旧路。京兆府正在疏通呢。” “小苏。” 小苏双肩微微一悚:“嗯。” “我当时是怎么叮嘱你的,在我回来之前,必须把密道挖通。” “可是,他们已经尽最大努力了……” “你努力了吗?” “我……” “遇事不动脑子,那会不会动手?” 小苏望了眼旁边的大坑,心想,难道让自己陪京兆府的人一起挖? 见她这个反应,姚倩淑无奈地一拍脑门。 “我是让你杀人!谁不卖力就直接杀掉,再从卖力的人里,十一抽杀,密道早就疏通了!你这个窝囊样子,日后怎么在白玉宗立足,怎么当好大师姐!” 素来温柔的师父,今日忽然劈头盖脸地一顿痛骂,小苏先是蒙了一下,而后泪水夺眶而出。 她从不是逆来顺受的性格,遭训斥后,紧咬银牙,瞪着通红的眼睛说:“师叔教训的是!我这就当好大师姐。” 说罢,小苏一把从胡雅韵手里夺过剑。 “哎!”胡雅韵措手不及,就被小苏夺走了掌中剑。 萧麦目不能视,隐约感觉,小苏抢了胡雅韵什么东西,就气势汹汹地走向坑边。 一名正在坑边磨洋工的工匠,听见争吵,就放下铁锹。 结果一转身,就发现那个美若天仙的女子,径直朝自己走过来。 “扑哧——” 一眨眼的工夫,他完全没看清,小苏是如何拔剑,就在感觉到疼痛前,发现这一剑插进了他胸口。 “啊!” 离这个倒霉蛋稍近的工匠,惊得人仰马翻,一个个栽倒在地;离得远的,也纷纷后退;一旁监工的众捕头,更是目瞪口呆。 谁能想到,一盏茶前,还笑意盈盈,一脸天真无邪的小苏姑娘,扭头就暴起杀人! 正应了那句话,艳若桃李,心如蛇蝎。 “扑——” 小苏一剑贯胸后,又迅速抽剑,同样快如雷霆,朝工匠胸口拍出一掌。 工匠一言不发,腾腾后退一步,跌入了背后的深坑中。 “小苏姑娘!” 这一切发生得过于突然,萧麦完全没来得及反应。 紧接着,小苏剑花一甩,抖干剑上残留的血迹,向着目瞪口呆的众人喊道:“接下来,我每喝一杯茶,就杀一个人,杀到密道疏通为止,听懂了吗!” “懂了!懂了!” 工匠、衙役们,见到这么多的血,吓得再顾不上彭律的命令,疯狂地干起活儿来。 虽然京兆府众捕头,趁小苏不注意时,给众工匠下过命令,干活儿的时候,一定要热火朝天,要多卖力就有多卖力,但是——不能真挖。 谁敢真挖就弄死谁。 于是,工匠们故意绕开真正的通道,往别处挖,南辕北辙,挖一年也挖不到头。 这把戏骗骗江湖经验浅薄的小苏、胡雅韵还成,骗姚倩淑根本就痴心妄想。 姚倩淑来现场的第一眼,就看穿了京兆府的把戏。 在她的激将之下,小苏杀人立威,众工匠就再顾不得京兆府的威胁,开始发了疯一样地干活。 “师叔,这样可以吗?”小苏低头,冷冷道。 姚倩淑仍然对她怒目而视:“你是杀人狂还是女魔头?白玉宗是邪魔外道还是名门正宗?我刚教训完你就杀人,是不是想把责任推到我身上?” “……”小苏泪水夺眶而出。 “哭?明明是你陷害我,你还好意思哭!” “那究竟要我怎样?”小苏血气上头,顾不得师徒尊卑,直接出言顶撞,“是不是我做什么,你都不满意?” “先砍手,再断臂,卸四肢,最后再斩首,会不会?” “会!” 小苏应和一声,提着剑就要找下一个倒霉蛋立威。 上次没拦住,萧麦这回眼疾手快,纵身一闪,挡在了小苏跟前。 一旁的严智,倒抽一口冷气,心想萧麦的胆子可真大,不怕少女杀红了眼,顺带手连他也杀掉? 萧麦亦不敢大意,竖起耳朵,诚恳言道:“小苏姑娘冷静。” “让开!” “方才动手,勉强算你催工,现在动手,就是故意跟姚前辈对着干了。” “什么叫对着干,我不都是听她的命令行事?” “前辈的命令是催工,不是让你滥杀无辜。方才说好的,一盏茶处罚一次,自己说过的话总得算数吧?” “……” “先喝杯茶,消消气。” 萧麦做了个“请”的动作,小苏盯着他看了许久,才扭头去向摆茶具的八仙桌。 “我给姑娘斟茶。” 赶在小苏拿起茶壶之前,萧麦又抢先一步,赶在她前面,伸手一挥—— “砰——” 茶壶茶杯,被萧麦一招“横扫千军”,全推到桌底下砸成了碎片。 “不好意思,手笨。” “你故意的!” 小苏立马将剑横在了他的脖子上。 萧麦赶忙举起双手:“真是手笨!请姑娘见谅,我这就让人重新去烧。” 第127章 密道之行 “……”小苏怔了一会儿,突然破涕为笑,“呵呵。” 闻此风铃一般的笑声,萧麦暗暗松了口气,心想总算是平息了一劫。 果然,小苏下一刻,就把那柄寒光凛凛的宝剑插回到剑鞘内,向萧麦微微欠身:“对不起,方才多有冒犯,还望少侠不要见怪。” “制暴。基础奖励:强化点+3;随机奖励:强化点+1。” 系统的奖励,总是来得猝不及防。 萧麦有些不解,官侠的规矩是很严格的,小苏当众擅杀工匠,应该将之抓捕归案才对。 可系统并没有给出惩罚。 是知道,萧麦现在根本抓不了,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或许,系统赋予自己的大任务,是惩处妙乐仙子案的真正凶手——东宫太子。 但走官方流程的话,一个无业游民,想扳倒东宫太子,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在这个时代,越是大人物,朝廷为之设立的“防火墙”就越多。这些“防火墙”的作用,就是确保大人物,可以随心所欲地违法犯罪而不受任何惩处。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就眼下这条密道,萧麦已经可以断定,它就是直通东宫的。 可知道又能怎样?走正规流程,让京兆府挖,挖一百年都不可能挖到东宫。 哪怕自己亲手挖,真挖到东宫了,东宫也可以搬出朝廷法度,闲杂人等不得私闯东宫,将自己永远拒之门外。 系统要是按照最严格的法度要求萧麦,那光是一个妙乐仙子案,就足够萧麦献出一生去奋斗。 好在,系统虽然悭吝,但并不残酷,它允许萧麦以各种手段,绕开那些不公平的防火墙,让大人物受到跟百姓一样公正的审判。 当然,萧麦估计,绕开防火墙的行为,仅限于对付地位比自己高的大人物;对付小人物,他们本身就没有防火墙,那防火墙就会被用来限制自己。 …… “萧麦,我都说对不起了,你怎么不说没关系啊?” 小苏等了很久,见萧麦不说话,便催促了一下。 萧麦回过神来:“抱歉,刚才走神了。” 小苏道:“是在想案子吗?这会儿,天边都泛白了,你的时间本来就不多,还帮着工匠们拖延,万一真的逾期怎么办?” “唉,其实已经逾期了。我原本的计划是,今早去参加捕门的入门武举。” “你要加入捕门?” “对。” “我明白了,你本是想凭着侦破奇案,在京城扬名立万,做拜入捕门的敲门砖。可没想到,案子牵连这么大,以后京城都未必待得住,更别提加入捕门了。” “其实,在下完全没往这方面想,掺和进来,只有两个原因,一个是跟刚裴家结了怨,给姚前辈办事,裴家就不敢来报复;另一个,是我本来就喜欢探案,心甘情愿帮无辜罹难者沉冤昭雪。为了更方便地探案,才加入捕门;若是为加入捕门,对命案不管不顾,反倒违背了我的初心。” “这么说,你人还怪好勒。” …… “挖通了!” 新茶尚未烧开,就有工匠开心地叫喊。 当然,目前只挖出了一个小洞。 但就是这个小洞,已足够保住所有人的手、脚跟脑袋。 除了京兆府的几位大人物,所有参与挖掘的工人都欢欣鼓舞。 又过去一个小时,晨曦已普照大地,密道终于被彻底疏通。 这条密道十分宽阔,四面都修得非常平整,足够一架车马在内通行。 姚倩淑命令小苏和胡雅韵守在洞穴外,独自带领龙飞渡与京兆府众人下了密道。 两个捕头手持火把,在最前面探路;其他人在后面跟随;萧麦和姚倩淑走在中间。 其中,姚倩淑走在路中间,萧麦是扶着墙壁,一步又一步,手上渐渐沾满了土灰。 一般盲人扶墙而走很正常,可萧麦通过听声辨位,完全可以做到行走如常人,无需扶墙。 几名京兆府捕头都有些奇怪,但也没细想,只根据他胸前的血渍,判断萧麦刚受过伤,身体有些撑不住。 众人此时更关心的,是自己的前途。 传说,京城底下,是鼠王控制的地下世界,由纵横交错的密道互相勾连。 这次,算是亲眼所见了。 这条密道为东西走向,一端往城东,一端往城中,一行人正在从城东走向城中。 城中有什么? 有皇城。 暂时还未抵达谜底,但谜底已昭然若揭。 萧麦道:“趁现在有空,就跟大家讲一个故事吧。” “三日前的下午,妙乐仙子戚弦庭,赶在八诸侯王宴前,通过密道,悄悄离开妙音坊,或是乘坐一辆事先准备好的马车,或是走另一条密道,与那个秘密的情郎私会。” “之后,不知二人间发生了什么变故,情郎突然出手,将戚弦庭残忍杀死,并吩咐手下趁夜色,通过密道避开巡防营的眼线,前往城东弃尸。” “孰料上苍有眼,当然也可能是年久失修,适逢风雨大作,那天晚上,密道突然塌陷,阻止了凶手的弃尸计划。” “于是,凶手命令鼠王,在一天时间内,修出了第二条密道。弃尸的日期,也因此被推迟到了第二天晚上。” “这就是本案中,一个不怎么起眼,但至关重要的真相:凶手为何在第一天杀人,第二天弃尸。” “解开了这个谜团,凶手的身份,自然也就摆在了明面上。” “这条密道的尽头,就是凶手的巢穴。” 萧麦的声音不大,甚至略带几分喘息,在空有脚步声、呼吸声与火焰声中的密道内,又显得振聋发聩。 众捕头闻言面面相觑,紧张得掌心都有些冒汗。 最后,在众人的推举下,严智勉强开口问道:“贤弟提到鼠王时,为何要用‘命令’二字,就不能是‘雇佣’吗?” “鼠王已经死了,为了给真凶保守秘密而死。” 萧麦刻意抬高了银两。 “鼠王——死了?” 莫说是诸位捕头,连他们的爹,估计都是听着鼠王的故事长大的。 传说,这位地下王者,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无所不在,实力足以颠倒黑白两界,虽在万人之下,实在苍生之上。 这样的大人物,竟在萧麦出手后,一天之内就死了。 更关键的是,通过他的死,知道了鼠王背后居然还有人。 什么样的人物,命令得动鼠王? 光是想想,就已经令人不寒而栗。 大家不约而同地想到了退出,免得接触真相后被灭口。 可自己,是姚倩淑指名点姓要跟上来的,提退出,会不会当场就死? 就在众人踌躇不定时,萧麦忽然转身,面对众人倒着走路。 昏黄的火光下,他贴着土墙,伸出食指,抵在嘴唇上,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 第128章 再斩鼠辈 接着,他握紧拳头,轻轻敲了一下土墙。 走在众人前面的姚倩淑,动作不停,微微向后一瞥,然后一边走,一边拔出了腰间的宝剑。 这次拔剑,姚倩淑非常非常小心,居然一丁点声音都没发出来。 “难道有敌人?” 见姚倩淑如此,众人连忙握紧兵器,萧麦却连连挥手,示意大家把兵器收好,跟在后面就行。 “这是什么意思?” 姚倩淑拔剑警戒,分明是有敌人在侧,可又不让大家拔刀,众人都有些不解。 “彭律。” 姚倩淑突然喊道。 “呃,掌门有何吩咐?” “你派个人,去通知胡雅韵,不必守在洞口,谁想进,就让他进来吧。” “掌门是要将真相公之于众吗?” “对!” “我亲自去办。” 这么好的脱身机会,彭律可千万不能错过。 就在他准备转身时,忽然看见,龙行虎步的姚倩淑,将宝剑倒持。 然后,在迈出下一步,脚心落地的瞬间又猛然抬脚。 “嗖——” 姚倩淑使劲一甩手,硬生生将宝剑扎入地面,将近一尺之深。同时高抬起的脚后跟,狠狠砸在剑柄顶端,一脚将之齐根踩入泥土。 与此同时,看似岿然不动的地面,忽然弹出一节雪白的剑尖,恰好从姚倩淑的靴旁擦过。 这一幕电光火石,许多人还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为何姚倩淑突然拔剑刺地?为何地下又突然伸出一剑? 紧接着,姚倩淑拔出宝剑。剑刃留下的地缝中,涌出了如泉水般的鲜血。 “这下子,老鼠才算真的死了。” 掏出手帕,擦干剑刃的红白之物,收剑归鞘。 姚倩淑不吝任何去留,继续迈步往前。 萧麦则在尖刺前稍作停留。他抬起盲杖,抵住剑尖,将这柄剑摁压回地下,再抬脚往上狠踩两下,确认不会硌脚,才重新跟上姚倩淑。 众捕头则目瞪口呆地询问:“萧麦,什么老鼠,谁死了?” “鼠王。”萧麦淡淡道。此时,他已经收到了诛杀鼠王,系统所赋予的奖励。 “制暴。基础奖励:强化点+3;随机奖励:武技+1。” 奖励不多,但进一步确认,处于官侠身份时,不一定要手刃敌人,打辅助一样有奖励。 事实上本该如此,朝廷抓人,从来都是各部门协同,少见个人英雄主义。 众人闻听萧麦之言,不由得面面相觑:“鼠王,不是已经死了?” “死的是替身,这回遇见的,才是真鼠王。” 一炷香之前。 “姚前辈,下密道后,一定千万小心。” “这还要你提醒?” “我怀疑,鼠王没死,之前杀掉的,只是一个替身。” 姚倩淑没想到,自己辛辛苦苦诛杀的鼠王,居然是假的:“有凭据吗?” “没凭据,纯靠推理。” “说来听听。” “据说,世上有一种名为‘水鬼’的强盗,可以连着几天几夜躲在水里,靠生吃鱼虾蟹维生。遇到过路的客船,就凿穿船底,杀人越货。这种水鬼有个特点,就是作案的时候,不穿衣物。” “……” 姚倩淑顿了一下:“你认为,真正的鼠王,是不穿衣服的?” “若鼠王真的常年在土中游走,那么一定会养成干活时不穿衣服的习惯。当然,最重要的是,换位思考,我是鼠王的话,不介意豢养替身,一旦遇到危险,就把替身抛出来替死。” “照你这么说,下密道真挺危险的。” “实不相瞒,晚辈耳力不错,离得近些,应该可以听见人在土中游走时的动静。” “你能发现鼠王?” “我们约定一个暗号吧,鼠王没死,就算未雨绸缪;鼠王死了,也浪费不了多少力气。 姚倩淑的性格,自然从不嫌防范手段少。于是跟萧麦约定: 若听见游走声,萧麦就倒着走。 若游走声在头顶,就举起手来敲击土墙;游走声在脚下,就放下手敲击土墙;游走声在两边,他就不再扶墙。 鼠王以为自己是十面张网,实际上,萧麦亦在守株待兔。 与此同时,凤翎街上吹锣打鼓,前来一哨兵马。 堵在街上的人太多,很多人还没看清楚兵马,就看到了被这哨兵马簇拥着,坐在步辇上的红色身影。 “昶公!” 在见到他的那一刻,无数人默默地在心里喊出了这个名字。 内监之首,杨昶。 此人身材瘦削如柳,脸型狭长如雕,肌肤雪白如玉,堪称人世间世间一等一的美人。 一对剑眉斜飞入鬓,一双眼眸明亮如星,笔直高挺的鼻梁下,是一双涂着鲜红胭脂的朱唇,微微上扬的嘴角,总带着似笑非笑的深意。 此时的杨昶,披散着一头乌黑的长发,敞开胸怀露出肩膀,以一个慵懒的姿势,卧在奢华舒适的步辇上,享受晨时和煦的阳光。 双眸扫过沿途的芸芸众生时,还会不经意地带上几分勾人的魅惑。 哪怕是世上最坚定的钢铁直男,与这般勾魂摄魄的目光相撞后,也会情不自禁地面红耳赤,生出莫名的愉悦。 正在屋顶上观望的捕门指挥宗星阳、钟离明,见状赶忙跳下来,站到路边向昶公行礼。 直到昶公的步辇远离,方才抬起头来。 宗星阳道:“没想到啊,最先赶到的,居然会是昶公。” 钟离明道:“意料之外,情理之中。京城六大高手,就属昶公最为年轻,最是公忠体国。” 杨昶的步辇,停在庭院之外,他本人下轿,围绕地洞口转了一圈。 小苏和胡雅韵擦不敢阻拦,早早地闪到了一边。 片刻后,杨昶淡淡地说了两个字:“更衣。” 随行太监立即上前,不过几个呼吸的工夫,就除去那身宽松透气的红袍,取代了一身整齐干练的衣装,显出比女子还要纤细的瘦腰。 披散的头发,也一丝不苟地束起。 唯有那冰雪白玉般的皮肤,桃红凝脂的朱唇如故。 整理好装束,杨昶纵身一跃,跳入地洞之中。 起先,一是畏惧姚倩淑的盖世武功,二是不想跟这桩大案牵扯太多。 如今,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内监之主杨昶出面。 有他顶在前面,其他人自然无所顾忌,也纷纷跃入了密道之中。 胡雅韵见状,问向小苏:“师妹,咱们也下去吧。” 小苏深深地呼了口气:“师父已经计划好了一切,咱们回仙音坊待命。” 另一边,萧麦、姚倩淑再次遇到阻碍。 一个蒙面壮汉,身披铠甲,手握长枪,立于密道中央。 他身后,有三排弓箭手。 弓箭手身后,是三排长枪手。 长枪手身后,又有三排刀盾手,总人数超过了六十人。 “姚掌门,请止步。” 蒙面壮汉,将枪尖往下一砸,登时发出“咚”的一声巨响,震得众人头顶掉下来许多土灰。 “好深厚的内力!此人是谁的家将?” 众捕头皆惊叹不已。 然而,被众捕头视若神功的表演,在姚倩淑眼中根本不值一提。 “螳臂当车,自寻死路。” 姚倩淑冷哼一声,便汇聚掌劲,迈步走向军阵。 “等一下。” 萧麦突然开口,并挡在双方中间,阻止了姚倩淑的出手。 “昨日,将门的封锁,比诸位更加严密,却连一个呼吸的工夫也挡不住。” “请诸位扪心自问,难道比将门更强吗?” “顽抗下去,也只够抵挡一个呼吸的时间,有什么意义呢?” …… 敌将没有回答。 敌兵也毫无动静。 密道之内,照理说没有风。 双方手中的火把,却在不住地摇曳。 许久之后,蒙面壮汉方才开口。 “为君死节,即是意义。” 龙飞渡听到这话,顿时感到很羞愧。 他被姚倩淑的威势击垮,完全放弃了巡防使的尊严,估计往后,将主即使不惩罚自己,也不会再重用自己。 萧麦则奔着积德行善的目的,继续说道:“将军可真是一位忠义之士,想必您的儿女也一定会继承您的赤胆忠心,长大之后,肯定会找姚掌门复仇对吧?” 第129章 内监昶公 见萧麦提到自己的儿女,蒙面壮汉心头一紧:“你什么意思!” “姚前辈做事,从不留后患。她今日杀了你,明日也会夷你三族,不只是你,还有你身后的弟兄们,有一个算一个,父母、兄弟、姐妹、妻子、儿女,一个不留。好好想想,为了主君之忠,就放弃父母之孝、兄弟之悌、妻儿之爱,值得吗?” 此言一出,本如钢铁般坚定的防线,不出意外地发生了动摇。 众军士左顾右盼,皆露出了不舍之意,包括为首的蒙面壮汉,握枪的手也不住颤抖。 姚倩淑望着萧麦的背影,不由流露出欣赏之色。 萧麦见众人动摇,又说道:“不如这样,为成全诸位的忠义,我斗胆请姚前辈出手,将诸位全部打倒,也算你们抵抗到最后一刻,之后,就不要再起来了。” 不等众人同意,他们也不可能开口同意。萧麦回过头来,冲姚倩淑拱手施礼:“请前辈施展神功,击倒他们,而不伤其性命。” “本姑娘凭什么听你指挥?” “在下一直以为,自己算是前辈的临时军师。虚怀纳谏,乃是主公美德。” “哈哈。我喜欢听这种话。” 姚倩淑一拍萧麦肩膀,从他身边走过,对众人说道:“都躺下吧。” 话音未落,姚倩淑忽然挥出一掌。 刹那间,弓弦声声断裂,整整九排军士,应声仰面飞去,落地时个个骨酥筋麻,惨叫连连。 “走吧。” 姚倩淑踩在众蒙面军士的身上,直接走了过去。 等萧麦刻意避开军士的身体,跟到姚倩淑身后时,系统又给出了提示。 “制暴。基础奖励:强化点+183;随机奖励:强化点+19,武技+29,经验值+1300。” “啊,不制止姚倩淑屠杀军士没惩罚,制止了还有奖励?系统这回难得地大方啊。” 萧麦此次救人,全凭侠义之心,还真想过什么奖励,这次算是意外之喜。 “强化点都加给韧性,武技加给黑火剑法,经验值加给辟邪之眼。” “韧性:259。”“黑火剑法:49。”“辟邪之眼:3级。” 200多的韧性砸进去,箭伤的余痛直接减轻了近乎一半。 更重要的是,一股强大的信心,涌入了萧麦的识海。 这种信心暗示他,世上没有任何伤痛,值得他害怕。 畏惧伤痛,几乎是所有人天生的本能。这种本能,让人畏惧明明弱于自己的存在。 例如,人类明明拥有碾压狼的战斗力,却畏惧狼,很大程度就是害怕被狼咬伤。 对武者而言,这种本能,会让人在战斗时,出招趋于保守,甚至会慎战、避战。 但强大韧性所带来的自信,将会改变萧麦的战斗风格,让他变得闻战则喜,悍不畏死。 不要小看“勇气”,一头狼,单凭勇气,就能震慑一群战斗力远高于他的人。 人,单凭勇气,也能震慑甚至打败修为比他高的另一群人。 甚至,萧麦还发现,自始至终,姚倩淑都在使用这种策略。 环伺周围的武者,足足有上千人,若是齐心合力,姚倩淑纵使武功盖世,也难敌这么多人的围攻。 然而,姚倩淑有勇气,她以绝对的权威和霸道,像一个君临天下,手握重兵的女皇,轻而易举就夺走了所有人的英雄气。 “你们一起上,我肯定打不过;但我肯定能打死最先出手的那些个。” 为了维系绝对的霸道,姚倩淑坚定而决绝地,扫除一切胆敢拦在她面前的敌人。哪怕在绝对不利的情况下,也没有因鼠王的恐吓而撤退,而是选择跟敌人死斗到底。 所以,朝廷一方的高手,即使有上千人,离心离德,无人出头,就只能充当气氛组的土鸡瓦狗。 “我会记住今日一战,炼就谁也夺不走的英雄气。” 萧麦暗暗发誓。 忽然,姚倩淑再次停下脚步,并转身回头,幽邃的双眸,闪出一抹奇异的眼神。 跟在后面的众捕头,当然不会认为,自己能有幸得姚倩淑瞩目,于是也往后看。 只见一个红衣青年,俊美得不可方物,在火光的映照下,从幽深的隧道中显出身形。 正是内监之主,杨昶。 说来奇怪,身处晨曦之下,杨昶的俊美,令当世男子都不免为之心动;此刻从黑暗中显出身形,他俊美的五官、白皙的皮肤,却给人一种莫名的“异类感”:“他与我,是不同的。” 杨昶好像不是一个真正的人,而是一只妖魔,披着一张墨笔画出来的人皮。 伴随他的步步靠近,除姚倩淑之外的所有人,都开始不由自主产生一种,吸入了大量碎冰进入肺腑的阴冷感,以及无以言说的森罗恐怖。 彭律和龙飞渡,尚可勉强保持神智清醒,有意识地躲到一旁,向这位大内第一高手行礼。 其他捕头,则彻底被吓呆,完全是被杨昶那一身骇人的气场,硬推着让开了一条路。 萧麦看不见杨昶的模样,可无法抑制的心跳加快、血液沸腾,在确凿无疑地告诉他,来者很强。 非常强。 他给自己带来的威压,甚至远远超过了初见时的沈红梅。 待完全看清杨昶的容貌,姚倩淑微微收颌,神色显出前所未有的平静。 见杨昶离自己还有几步距离,姚倩淑主动上前迎接。 双方相对而行,各自释放的强大的威势,像气团一样互相挤压。 当彼此间,再无一丝缝隙,便逐渐放慢脚步,最后在距离彼此五步远的距离中,各自停下。 众捕头的心,这会儿可谓是又冷又热。 冷的是,这二人的威压着实恐怖,单是离得近一些,就有种五岳倾倒于前之感。 热的是,马上就能目睹一场当世两大绝顶高手的旷世之战。 一个是一人之下的大内第一高手,一个是睥睨四方的一代武林宗师。 简直不敢想象,这场对决究竟会有多精彩。 “对了,这么狭窄的地方,待会儿打起来,二位施展不开的话,会不会伤及无辜啊?” “还是躲远点好。” 意识到此刻潜在的风险,众捕快纷纷向后退,将萧麦护至身前。 片刻的对峙后。 杨昶率先行动。 第130章 师从天降 红衣青年伸出修长洁白如春葱的玉手,在身前合拢,然后向着姚倩淑深深一鞠躬。 “晚辈,内监尚书杨昶,久闻前辈大名,今日有幸相会,可谓毕生有幸。” 杨昶的声音,沙哑中略带几分磁性,听起来令人如沐春风。 姚倩淑则微微屈膝,把手放在腰间,施了个万福:“久仰昶公大名,妾身这厢有礼了。” 听到姚倩淑的话,萧麦倒吸一口冷气。 一向不可一世的姚倩淑,竟突然变得这般有礼貌,以前挂嘴边的动不动就是“本姑娘”,一转眼就改成了更符合身份的“妾身”。 甚至于,整个人的音色都变了。 她之前说话,语调豪放不羁,音色粗犷霸道,充满了不怒自威的力量。 而现在,完全就是一个温柔贤淑的知心大姐,声音要多软有多软,要多亲切有多亲切。 萧麦忍不住吐槽:“姚前辈,您这变脸变得也太快了吧,跟川剧学的吗?” 这会儿,杨昶又说道:“前辈客气,昶公二字不敢当,您是前辈,直呼晚辈杨昶就好。” “不不不,昶公位高权重,名震朝野,妾身不过江湖流落之人,浮萍寒微之身,怎敢在您面前造次。” “前辈说笑了,普天之下,谁人不知,姚前辈乃当今世不二出的天才,白玉宗三百年来的第一高手,武学成就已超越当年的聂祖师!高山仰止,晚辈对您钦佩不已,愿结为忘年交,邀您前往寒舍一聚。” 杨昶的燕国地图很短,很快就图穷匕见:他是来阻止姚倩淑继续调查的。 萧麦莫名地松了口气,他还以为,此地又要上演当初的沈红梅与百臂魔君旧事。 现在看来,虽然一见面都很客气,但沈红梅和百臂魔君同属戾火教,是真的沆瀣一气;杨昶和姚倩淑,分属朝野两个阵营,目标各不相同。 萧麦侧耳,倾听姚倩淑的反应。 姚倩淑道:“好好好,谢昶公赏脸。不过,妾身要先处理一桩私事,待此间事了,再与昶公把酒言欢。” 杨昶明知故问:“哦,是何要紧事,可否说来听听?” “唉,说出来真是有辱家门。我白玉宗幻音阁弟子戚弦庭,离奇被杀,妾身莫名其妙成了嫌疑人。为洗清冤屈,不得不一路追查,终于找到线索,证明凶手就在这条路的尽头。” “从此地再往前,就是王公贵族聚居的宅邸了。若无十成把握,贸然入内,惊扰大人,实为不妥。不妨先离开此地,从长计议可好?” 姚倩淑道:“不劳昶公费心,证据已经非常充分,此行必能抓到凶手,否则萧麦提头来见。” “啊?”萧麦一愣,“提谁的头?” 杨昶瞥了萧麦一眼,道:“以萧少侠的身份,恐不足以做保吧?” “看来,昶公还不知道萧麦的身份。”姚倩淑一转身,向萧麦招手,“世侄且过来,向昶公行师弟之礼。” “世侄”? “师弟”? 这都啥啊? 萧麦一头雾水,但料想姚倩淑自有主张,便照吩咐上前,向杨昶抱拳行礼:“萧麦参见师兄。” 杨昶眉梢微挑,掠过一抹意味深长的眼神:“萧少侠,竟是姚前辈的侄儿?” “是时候,向天下公布世侄的身份了。” 这时,捕门、将门、内监、不良府、谈忘司、黑龙寺,及其他大大小小的京城势力,已经涌入密道,停在了杨昶三十步之外的距离。 但因密道狭窄,故而人数虽多,只有各方势力中,最有头有脸的人,才能站在队伍前列。 饶是这些成名的大高手,也不敢靠得太近,万一两大绝世高手突然开战,离太近会有性命之虞。 萧麦心道,姚倩淑究竟要唱什么戏? 好在,萧麦的情绪一旦激烈波动,眼球就会像刀割一样疼痛。 所以,他早就学会了控制自己的心情,顺便也练出了一副喜怒不形于色的冰块脸。 再加上小半张脸,尤其是眼睛,被一张暗红色的眼罩遮挡。 没人能透过他的表情,看出他此刻的迷茫和好奇。 见萧麦很是“配合”,于是姚倩淑郑重其事地宣布。 “萧麦,是我神交已久的师兄,太乙剑仙李疏狂的弟子。” “太乙剑仙!” 萧麦的江湖知识过于浅薄,对太乙剑仙李疏狂的了解,仅限于这是个让姚倩淑都很佩服的厉害角色。 再次听到这个名字,也只是疑惑于,姚倩淑为何让自己冒充他的徒弟。 对于“李疏狂”这三个字本身,实际并无太大反应。 在场的其他江湖中人,就完全不这么想了。 “萧麦是李疏狂弟子”,是个石破天惊的大消息。 饶是同萧麦相识已久的严智,也不禁浑身一个激灵。 “李疏狂的徒弟?真的假的!” 捕门着庸队宗星阳,朝玄黓队钟离明上下打量,钟离明则是目瞪口呆。 “小明,你早就知道,萧麦的师父是李剑仙?” “围绕萧麦,的确发生过很多神异之事,料想他背后有高人指点——可谁能想到,这么高啊!” 萧麦本是苍南人士,户籍册上有据可查,却突然出现在数千里外的梧都县,还带了一匹神出鬼没、颇通人性的宝马神驹。 最初经过捕门细致的检验,再三确认根本不会武功,连吐纳术都是捕手薛义教得半吊子,这才过去一个多月,举手投足间,就已经有强者风范了。 直接或间接因他而死的高手,包括且不限于王无忧、红袍怪、河西死神、百臂魔君,入京后没消停几日,干的第一件事,就是痛殴了将门裴家的公子,之后就是协助姚倩淑,把京城搅了个天翻地覆。 这般机缘、胆色和能力,会是一般人吗? 背后必定有高人撑腰吧! 事实上,萧麦确实有高人撑腰,只不过,这位“高人”姓系名统。 武林中人,自然不晓得什么系统,但都听说过太乙剑仙李疏狂的大名。 萧麦身上发生的种种怪事,跟江湖中最神秘的高手扯上关系,就一点也不奇怪了。 因姚倩淑的背书,绝大多数人,都立即相信了萧麦是李疏狂的徒弟。 唯独一个人例外。 杨昶。 当然,不是“全不信”,而是“不全信”。 许多江湖中人,都有观其招数,知其门派师承的能力。 杨昶的眼力比他们更强一些,不出手也能看出来。 他总觉得,萧麦身上全无上清派太乙门的影子,不由暗道:“姚倩淑,该不会是拿李疏狂来震慑我吧?且试他一试。” “李剑仙一向神龙见首不见尾,自称李剑仙弟子,行招摇撞骗之事者,如过江之鲫。萧少侠,如何证明自己是真的?” 萧麦很想配合姚倩淑的谎言,但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当着天下武林同道的面,撒这样的弥天大谎,一旦谎言被戳破,往后很难收场。 他索性坦然说道:“本人无门无派,自学成才。从不认识什么太乙剑仙,也不会李前辈的任何绝学,更不会承认是他的弟子。” “哈哈哈!” 见萧麦拆台,姚倩淑不怒反笑,心想好一招“以退为进”。 果然,杨昶没有因为姚倩淑的话,就信任萧麦是剑仙弟子;也没有因萧麦的话,就相信他不是剑仙弟子。 “姚前辈,少侠既不曾承认自己的身份,您又是如何知晓的?” “世侄掩饰得很好,还装作要妾身我为师,差一点就把妾身糊弄过去了。好在,生死存亡之际,他还是暴露了本门绝学,被识破身份。” “是何绝学?” 第131章 言机语锋 姚倩淑笑而不语。 杨昶顿时理解,胡乱透露他派绝学,是种损人不利己的无礼行为,姚倩淑有理由不回答。 她不回答,自己也要搞清楚。 杨昶这一次,将萧麦认真地打量了一番,然后指着他的胸口说道:“那两处,皆是箭伤?” “是。”萧麦答道。 杨昶心中给出了判断:“太乙救苦天尊诀。” 一门传说当中,可疗人愈己的神功。 在这个世界,能帮人快速疗伤的法门,都被归入了“神通”的行列,只有极少数人掌握。 这些人无一例外,都被底蕴深厚的大势力、大宗门争相供养,尊奉为神医大长老,生活在重重监视保护之下。 杨昶与姚倩淑会面后,虽态度谦卑,但绵里藏针,对她步步紧逼,凭借的资本之一,就是内监中供奉有一位神医大长老。 更何况他还很年轻,与姚倩淑一战,即使受了伤,经神医大长老救治后,也能很快复原。 反观姚倩淑就倒霉了,一旦受伤,短时间内功力无法恢复,就会成为群狼环伺的肥肉,毫无反抗之力。 可如今,萧麦身份公布,疑似掌握太乙救苦天尊诀,姚倩淑受伤后也能快速疗愈,杨昶的优势就被抵消了。 “萧麦此人,即使跟李疏狂的没关系,也极有可能掌握神医法门,或者认识某位神医大长老,总之不可轻视。” 想到这儿,杨昶微微一笑,从怀中掏出一只拇指大小的瓷罐,丢向萧麦:“接着。” 萧麦双耳微动,一把接住。 “此为内监神医大长老亲手调配愈灵仙膏,有生肌止痛之效,少侠且拿去用。” “哇!” 三十步外的旁观者,见此情形,无不双眼发直,心中艳羡不已。 愈灵仙膏,传说中,只要涂抹在伤口处,就会瞬间消除一切疼痛,疗愈肉身的同时还能疗愈精神,是江湖中人梦寐以求的疗伤圣药。 多少官宦贵族,在杨昶面前下跪都求不来的宝物,就这么随手送给了初次见面的少年。 “这……这一定是给太乙剑仙的面子!” “连昶公都认可了萧麦的身份?” “他真是太乙剑仙的弟子!” “太乙剑仙怎会收一个瞎子为徒?” “说不定,就是因为眼盲,才能得到剑仙的垂怜!” …… 虽远隔三十步,众人的窃窃私语,萧麦也听得分明,知晓这罐子愈灵仙膏价值连城。 效果估计跟参芝续命散差不多。 要说萧麦一点想法都没有,肯定口是心非。 但收下仙膏,就等于认下了太乙剑仙弟子的身份,这种欺世盗名的行为,且不说往后会惹来多少麻烦,最先面临的就是,将一个把柄交给了诡计多端的姚倩淑。 谁知道姚倩淑往后会怎么利用自己? 思来想去,萧麦决定不惹这个麻烦,反正血肉强化+韧性强化+七瓣七蕊花,自己已经接近不死之身了,贪图愈灵仙膏没意义。 于是,萧麦转身,向姚倩淑递上愈灵仙膏,道:“前辈的玩笑开过了。没有李剑仙的面子,昶公不会赠此仙膏,所以它应该是属于剑仙的。晚辈不认得剑仙,还请前辈代为转赠。” 众人见状,又是一阵大惊。 武林中人,刀口舔血,身怀仙药,就等于多了第二条命。 得赠此等宝物,连“眼都不眨一下”,随手就交给姚倩淑。姚倩淑的亲徒弟,也不会这般大方吧? 众人惊叹于萧麦的反应时,严智则感觉有些见怪不怪,跟同伴说道:“林渊的妹妹,被裴公子打成重伤。价值万金的参芝续命散,萧麦一口气给了三颗,他还真不用把愈灵仙膏放在眼里。” “林渊是谁家公子?” “就是燕大哥手下那个小兵。” “三颗参芝续命散,给一个捕快的妹妹?真的假的!” “千真万确。” 严智这句话,不止被京兆府的同事听到,其他衙门里的人也听到了,纷纷将此事传扬开来。 “昶公看在剑仙的面子上,才给了一罐仙膏;萧麦单是救个平民小丫头,就给了三颗参芝散,这才叫真大方啊!” …… 杨昶武功盖世,众人的议论,他自然也是能听到的。 向来自诩洒脱的内监之主,竟在此时生出几分尴尬:“我抠门了吗?” 杨昶怎么想不到,有朝一日,自己居然跟抠门扯上了关系,还是在送出了自己都舍不得用的愈灵仙膏之后。 “不过,这份扶危济困,挥金如土的风格,确实有几分太乙剑仙的气派。” 宗师的心胸毕竟豁达,很快就释然了。 另一边,姚倩淑比杨昶更豁达,欣然接受了愈灵仙膏:“好说好说。” 毫无疑问,愈灵仙膏落她手里,算是一去不回头了。 之后,姚倩淑又说:“有萧世侄做保,昶公这下该放心了吧?” 原来,姚倩淑让萧麦伪装成李疏狂的弟子,就是为了给杨昶施压,让他停止对案件的阻挠。 一个姚倩淑,一个李疏狂徒弟,杨昶的压力确实很大。 然而,杨昶虽年轻,经历过的风浪,却是寻常人几辈子都遇不上的。 “杨某自然是相信二位的,也请二位信任杨某,嫌京兆府扛不起这个担子,就将人证物证呈上内监,本官亲自审理,定会还本案死者一个公道。” 萧麦急道:“凶手仅需半日,就能摧毁密道,消灭物证,拖延不得啊。” “本官自会派人,守在密道之内。萧师弟信不过内十二监?” 姚倩淑闻言,音色稍稍变冷:“昶公真是公忠体国,令人钦佩,由您保护,陛下才能高枕无忧。不过,为国事考虑太多,也该为自己的家事考虑一下。” 杨昶以为,姚倩淑是在自己的身家性命相威胁。 “晚辈幼年逢难,以致无父无母,无兄无弟,无姐无妹,无妻无妾,无子无女。是故无有家事,只有国事。” 内十二监尚书的言辞很是决绝,更重要的是,他不只是在说场面话。 姚倩淑固然武功盖世,但朝中能与她相抗衡的高手,算上杨昶自己,至少有六位。 可当姚倩淑大闹京城时,其他五人,都选择了冷眼旁观。 杨昶站出来,制止姚倩淑,不是此举能为内监带来多少好处,只因在他眼里,这是不可不管的国事。 姚倩淑也洞察了这个年轻人的心思,于是笑道。 “昶公公忠体国,令人钦佩。但无有家事,未免过了。昶公不还有个侄女,流落江湖吗?” 第132章 第一美人 姚倩淑意味深长,杨昶则当场怔住。 记忆瞬间回到十二年前。 滔天的火焰,吞噬着雕梁画栋的房屋,携裹着炽热的温度,灼得人脸上生疼。 呼救声、惨叫声、刀剑破骨声,此起彼伏,交织成一场惊心动魄的噩梦。 一伙歹人,冲入杨宅,以灭门为目的,四处烧杀劫掠。 杨昶的哥哥杨旭,挥刀砍死最先杀过来的两个歹人,自己全身带伤,无力地坐在地上。 他将襁褓之中的闺女交给杨昶,悲伤地低吼道:“我来殿后,你带上淑儿快走!” “不,兄长的孩子,兄长自己照顾,还是让我来殿后!” “昶儿!你是百年不遇的武学奇才,长大后必能为杨家报仇雪恨。我只是个庸人,唯有一死,为杨家存续最后一丝血脉。走!” 杨旭奋力将杨昶推开,一遍又一遍地让他走。 杨昶死盯着杨旭,像是要把他的音容,全部死死地刻在心里。 一转身,就是永生不见。 襁褓中的杨淑,并不适应叔叔的怀抱,一个劲地哇哇哭闹。 纵使杨昶已连斩了数波追兵,可继续带着她,就永远逃不脱追杀。 于是,杨昶想出了一个主意。 “淑儿,我替你引开追兵,你要好好活着!” 他把杨淑藏在草丛中,自己则抱着杨淑的襁褓,用石头假冒婴儿,还把自己的血洒在了上面。 然后故意引来追兵,当着他们的面,把襁褓丢入悬崖,自己则孤身一人杀出重围。 事后,仇家派人去崖底搜寻,只找到沾血的襁褓,以为杨淑是被山中的虎狼叼走吃了。 杨昶没了累赘,凭借武艺,很轻松地甩开追兵。 相貌绝美之人,走到哪儿都受欢迎。 后来机缘巧合,杨昶遇到游历天下的皇帝车队,被天子看中,拜了大太监元镇为师。 之后,一步步习武、高升、报仇。 不消十年,武艺和权势就超越元镇,成为了皇帝最信任的内十二监尚书,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可即使权势滔天,杨昶也没能找回杨淑,实现对兄长的承诺。 如今,姚倩淑旧事重提,杨昶岂能不惊? “我侄女若还活着,我怎会找不到她?” “季师姐云游江湖时,在荆歧村捡到一个女婴,因脖子上戴着一块刻有‘淑’字的玉佩,故取名‘季淑’,带回了白玉宗抚养。如今相貌已经长开,与昶公颇有几分相似。” 杨昶低眉沉思:“季淑——晚辈倒是听过这个名字。” 白玉宗弟子成年后,几乎都要出嫁。 收取高额聘礼,是宗门的重要收入来源。 宗门会给弟子的容貌、学业划分三六九等,以此来收取不同价位的聘礼。 白玉宗立派三百年,早已步入衰朽阶段,信誉大不如前,学业分基本上都是闹着玩的,唯有颜值不好作假。 果真有美人胚子,就会利用几百年下来,建立的错综复杂的关系网,满天下地宣传炒作。 季淑,就是这一代被大肆鼓吹的“白玉宗第一美人”。 杨昶手眼通天,或多或少也听过这个消息。 当然,还是那句话,白玉宗的主宗已经衰朽,公信力变得很差很差。 就像萧麦穿越前所处的时代,很多组织举办的选美活动,一开始确实能选出绝色美人,但越往后越一言难尽,最后体重半吨的变性人都能当天下第一美女。 所以朝野内外,基本上没人把季淑这个“白玉宗第一美人”当回事,包括杨昶。 哪怕她的名字里带淑。 毕竟,以“淑”为名的女子太多了,姚倩淑也带淑呢! 他从不曾想到,季淑就是杨淑,是这个世界上,唯一跟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人。 杨昶心中掀起惊涛骇浪,可面色依旧如常:“若季淑真就是杨淑,白玉宗何不早来告知?前辈,莫不是在与晚辈说笑?” “若早早告知,季淑必被接回杨家,届时与白玉宗便再无关系,请昶公多加谅解。”姚倩淑胸有成竹,“季淑身上有一胎记,是不是昶公的侄女,一验便知。” 胎记,从未告诉过任何人的秘密。 杨昶此刻,已有九成相信。 再加上对亲人的渴望,信任已达十成十。 “待此间事了,妾身就安排昶公叔侄重逢,如何?” 这话已经不是暗示,而是明示,杨昶今日若继续阻拦,他以后就别想再见到杨淑。 杨昶没有继续回答。 他只是迈开腿,往旁边走了几步,随后又折返回来,就这样来回踱步。 在他的威势笼罩下,周围气场变得越来越沉重,好似千斤重担,压在每个围观者的身上,让此刻所有人都与他的踌躇感同身受。 三回踱步后,杨昶停下来,回头看向姚倩淑。 “身已许国,再难许家。晚辈不能因私废公,还是请姚前辈,去寒舍一叙。” “嗯?”姚倩淑难得地露出了一丝惊讶,意识到事态,正在超出她的掌控。 杨淑这张牌,都不能打消杨昶的决心? “妾身若不肯走呢?” “那就请恕晚辈无礼了。” 此言一出,众围观者,不约而同地开始往后退。 当世两大强者的气场,已经开始膨胀。 这场惊天动地的战斗,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因为两个人的战意,会随时将介入者碾成碎片,就像无意间踩死一只蚂蚁。 然而,当所有人都在退的时候,萧麦原地驻足,犹如一棵深深扎根在土地中的松树。 他耳听得姚倩淑与杨昶角逐的整个过程,虽没有刀光剑影,但依旧酣畅淋漓。 杨昶年轻气盛,战意高昂,一来就占据了主动权。 为逼退他,姚倩淑先是打出李疏狂的牌,暗示杨昶,此时阻拦自己,日后将遭受江湖两大高手的围攻。 杨昶不惧。 之后,姚倩淑又打出杨淑的牌,暗示杨昶,想跟杨家最后的血脉重逢,就不要阻拦自己。 杨昶不惜。 他不惧危险,不念亲情,一心奉公,要捡起被姚倩淑踩在地上的朝廷体面。 “权势”“感情”,两张牌全部失效,姚倩淑败得彻底。 当然,姚倩淑还有最后一张牌,就是她引以为傲的盖世武功。 问题是,气势已被挫败,接下来的武力对决,姚有几成胜算可想而知。 她翻车就等于自己翻车,萧麦可不觉得,一个李疏狂徒弟的假身份,顶得住东宫太子的怒火。 “我必须帮她赢。” 萧麦打定主意,终于挪动脚步,向姚倩淑走去。 众人害怕误伤,都在选择远离二人,萧麦孤身一人挺身上前,顿时再次掀起轩然大波。 “咦,他为何不退?” “难道是想跟姚倩淑并肩作战?” “开什么玩笑!” “蚂蚁介入人与人之间的战斗,就只有被随手踩死的下场。” …… 众人议论纷纷,姚倩淑自然也能听到萧麦的脚步声,但她无暇回头,因为接下来,一丝一毫的懈怠,都有可能让自己输掉一切。 很快,脚步声传到耳畔,萧麦来到了她身旁。 “他还真想并肩作战啊?” “一开战,就会被瞬杀啊!” “不对,他还在往前走!” 在众人愕然的目光中,萧麦一直走到姚倩淑身前,将人护在身后,方才止住脚步。 第133章 天下为公 这下,不只是姚倩淑面色大变,连杨昶都忍不住皱了一下眉头。 堂堂的大内第一高手,一眼就能认出,萧麦的武功很微弱,相当于捕门捕手。 凭借一些绝技,大概能到弱掌旗的境界。 但掌旗,在杨昶眼中算什么呢? 算蝼蚁。 指挥比掌旗强一些,姑且算是螳螂。 只有到了四大校尉水平,才够杨昶高看一眼。 可如今,一只蝼蚁,竟敢挡在自己面前。 杨昶忽然觉得,太乙剑仙李疏狂的名字,应该让给萧麦,萧麦比他狂多了。 萧麦倒不觉得自己在逞狂,因为现在不狂一把,待会儿就要死了。 “在下斗胆,请教昶公几个问题。” 不给杨昶拒绝的时间,直接道:“您说不得因私废公,那么,何为公?” “天下为公。” “何为天下?” “天下之事,在京城,在朝廷,在皇帝。” “说得好。”萧麦很满意,不用引导,杨昶就说出了他想问的,“若有人要行刺皇帝,昶公该当如何?” “……” 这分明是一句很重要的废话。 杨昶是大内第一高手,专门负责保卫皇帝安全,遇见刺驾之人能怎么办? “揪出来,灭族。” 片刻沉默后,杨昶说出了五个字。 萧麦放下心来:“很好。那在下终于可以道明实情,妙乐仙子案,本质上,是一桩刺驾案。” 又是一道晴天霹雳。 只是今天的晴天霹雳太多,把大家都劈麻木了。 这次没人再喧哗,都静静等待萧麦的解释。 杨昶道:“有何凭据?” “京兆府的几位捕头,都可以作证。” 萧麦先把京兆府搬出来,免得杨昶听完不信,说自己信口雌黄。 “我们查到,凶手在两年前,与戚弦庭就开始往来,主要是赠送大量的金银珠宝。” “戚弦庭被这些钱财打动,才抛弃了原先的情郎墨羽尘。” “入京之后,戚弦庭连近在眼前的皇家宴会表演都不顾,也要在新欢的安排下,穿过仙音坊的密道,悄悄溜出去与之私会。” “在下承认,戚弦庭的确是一代佳人,可瞒着琴素心掌门,又是对她的弟子赠金施银,又是在仙音坊安插卧底。凶手的付出,实在是有点过头了。与其说是在追求美人,不如说是在培养死士。” …… “死士?” 旁观者不了解内情,不太明白萧麦在说什么。 京兆府的彭律、严智等人,一听就懂了。 真凶给戚弦庭的待遇,的确高到了近乎离奇的地步,只是萧麦最先想到“死士”这一步。 严智喃喃自语:“死士被主公所杀,只有一个原因——背叛?” 众捕头纷纷点头。 萧麦的解释,则更为清楚。 “可惜,戚弦庭并不明白,真凶没把她当爱人,只把她当死士。” “所以,在宴会开场之前,真凶道明他真正的意图后,戚弦庭便与他发生了激烈的争执。” “保险起见,真凶自然不能再给她面圣的机会。” “戚弦庭,只有死。” …… 杨昶听完了,略作分析,道:“这些都是你的猜测,没有任何真凭实据。” 萧麦向后一指:“刺杀皇帝若成功,最大的受益者就是太子。昶公若不信,不妨与在下打个赌,密道尽头是东宫,算我赢,最后皆大欢喜;不是东宫,算我输,这颗头颅,赔给昶公。” 萧麦字字铿锵,言之凿凿。 这份把握不是装出来的,而是辟邪之眼升级后,冷却期大幅度缩短。 萧麦连续验证过好几次,密道尽头,就是太子东宫。 已看清所有底牌的赌局,还有什么好怕的?梭哈! 萧麦梭哈之后,轮到杨昶出牌。 杨昶对此全无准备。 但他嗅到了一场朝野风暴的征兆。 身为一个政坛弄潮儿,风暴来得越猛,就越是令他兴奋。 “好,天下事大,本官就陪你赌上一次。” 接着,杨昶大步流星,掠过萧麦身边,来到姚倩淑跟前:“前辈,请!” “呵。” 姚倩淑笑了。 精心准备的两张牌,全部失效后,她一度以为自己要翻车了,没想到最后靠着萧麦绝地翻盘。 杨昶可以不畏惧两大宗师的武力,可以不吝惜血浓于水的亲情,但不能不在乎自己的权势。 姚倩淑和萧麦,私下调查妙乐仙子案,本不关朝廷的事。 可查案时,姚倩淑过分炫耀武力,引来京城各方势力的围观,让整个朝廷颜面扫地。 杨昶确实忠心。 在将主、捕神、国师……一个个高挂免战牌,事不关己,任由姚倩淑耀武扬威时,他一个人站出来,试图捡回朝廷体面。 没想到,一场妙乐仙子案,竟最终引出了刺驾案。 杨昶的心态一下子就变了。 他不再关心什么体面,只关心皇帝的安全,与自己的前途。 皇帝与太子,是权力场上天生的敌人。 皇帝畏惧太子夺权,历史上多少奸佞,为迎合皇帝这份心思,就靠拼命构陷太子来邀宠。 杨昶自然不屑于使用这种卑劣的招式,但太子若真的干出这种事——哪怕只是露出一点苗头——他也不介意第一个绑了去见皇帝。 二人在前面开道,很快就畅通无阻地抵达了密道尽头。 在尽头处,一排台阶拾级而上,通向一道木门。 台阶修葺得很整齐,上面还铺有干净的红砖和地毯,彰显着主人家与众不同的地位。 木门不出意外地被钉死了。 萧麦竖起耳朵,听到地面上的动静,开口道:“前辈小心,外面有很多人。” 姚倩淑道:“小事一桩。” 她抬手一掌,就把木门劈了个粉碎,让明媚的阳光照射进来。 然后,姚、杨二人飞身而出,上面随即传来乒乒乓乓的兵器撞击声。 萧麦站在台阶下,很快,众多围观者也聚拢上来。 其中,严智抢先一步,冲到跟前,拍了拍萧麦的肩膀。 “贤弟,你真是李剑仙的徒弟?” “我不是。” “那你是怎么从苍南到梧都的?” “不知道。” “那匹跟成精了一样的红鬃马,也是李剑仙调教出来的吧?” “我都不认识什么太乙剑仙,他很强吗?” “揣着明白装糊涂是吧?天下第二!你说强不强?” 萧麦顺口问道:“第一是谁?” “天下第一,赤蟒神君楚命凡;天下第二,太乙剑仙李疏狂;天下第三,桃之夭夭姚倩淑。” 楚命凡、李疏狂、姚倩淑——萧麦将这三个名字,都默默地记在了心里。 “怎么都是江湖中人?” “江湖中人才计较武功高低,热衷于排一二三四,朝廷高手再提排名,就有伤和气了。” “原来如此。” “咚!” 最后一道撞击声后,剩下的都是凄惨的呻吟声。 “战斗结束了。” 萧麦一马当先,冲上地面,潮湿的土腥味,立即被一抹花草的熏香味所取代。 这里是宫殿群中的一座偏殿。 地方虽不大,每隔几日,也会有人来燃熏香草,擦拭桌椅,把地方收拾得干干净净。 殿外直通后花园,推开门,绿意盎然的后花园中,鲜花都赶在初夏时节争相开放。 只是,如此美好的画卷,却点缀了许多不和谐的墨色。 萧麦身后的许多人,见到这些墨色,不由得议论纷纷:“太子府玄甲军!” 玄甲,即是黑甲。 这些军士的头盔铠甲,都刷上了一层黑漆,列队成型后,就如同黑云一般,威风凛凛。 照理说,列阵成型的军队,对武林人士具备碾压般的优势。 无奈,姚、杨二人,武功太高,已不是寻常军队所能抵挡的了。 对付他们,只有出动真正的将门精锐,通过步骑弓炮配合,外加顶级将领坐镇,才可以成功将之围剿。 玄甲军这种劣于将门的部队,就只有被秋风扫落叶,横七竖八躺在地上呻吟的下场。 第134章 毅英殿中 “恭喜贤弟,赌对了!” 严智很兴奋地送上祝贺。 “哦。” 萧麦早就被辟邪之眼剧透完了,所以心中毫无波澜。 “赶紧去找太子吧。” 东宫虽大,但太子寝殿总共也没有几个。 姚、杨也有很好的找人技巧——哪里的玄甲军多,就往哪里去。 从密道出来,不过一炷香,就找到了太子的藏身之处——毅英殿。 殿外是队形严整,长枪如林的五百名玄甲军。 硬打的话,自然也能赢,但杨昶已经不想再白费力气,决定直接动用权势,让他们放下武器。 “吾乃内十二监尚书杨昶,前来调查太子谋反刺驾一案。” “放下武器,就地赦免,允你们各自还家,与亲人团聚;否则,夷三族。” 大内第一高手的气场,对玄甲军的将士而言,本身已足够惊悚。 话语中的威胁与劝诱,更是令人动摇。 见状,跟随杨昶而来的内监高手,纷纷上前,为主公开路。 “退,都退下!” 铁幕一般的玄甲军,失去军心之后,在太监们的推搡下,柔弱地让开了一条路。 紧接着,杨昶、姚倩淑、萧麦跨步进入毅英殿,其他人想要跟上,却被内监高手们挡在了殿外。 毅英殿内,金碧辉煌。 当朝太子楚铖,一个如熊罴般魁梧的中年男子,以大马金刀的姿势,坐在明黄色的锦榻之上。 他身披金甲,正在擦拭一杆漆金大枪。 榻下,则是东宫豢养的一批死士,共有二十人。 修成文武艺,报与帝王家。 这些人,自从武艺大成后,就投身太子麾下,经年累月地接受东宫供奉的财帛厚禄,早早享受了对他们而言堪称极乐的舒适生活。 如今,正是报答这份恩德的时候。 然而,面对如此众多的死士,杨昶则是视而不见。 他在殿中站定后,开门见山:“太子殿下,可要谋反?” 太子冷眉瞥了他一眼:“笑话。” “无缘无故,聚拢军士,不是谋反是什么?” “防备江湖之人,前来闹事。”楚铖将阴鸷的目光,投向了姚倩淑。 姚倩淑报之以冷笑:“杀死戚弦庭之时,就该料到有今日。” 楚铖又看向杨昶:“昶公肩负卫护大内安全之职,如今本宫遭逢江湖人士威胁,公意欲渎职吗?” 杨昶道:“戚弦庭案,疑似涉及刺王杀驾,请太子配合调查。” “无凭无据,就给本宫扣上如此罪名,皇家威严何在?” 姚倩淑开口反驳:“什么叫没凭没据,无凭无据,怎会一路查到此地?你没杀人,又为何重重设卡,在密道中阻拦我们?” “你们莫名其妙地把矛头对向东宫,还不许我有所防备?” “当!” 擦拭完长枪,楚铖将枪尾往地面狠狠一砸,从榻上站了起来。 “说本宫杀人,人证何在,物证何在?” “死到临头还嘴硬!” 姚倩淑可不是法官,事事都要讲求证据。 她认准楚铖就是真凶,这便要动手开战。 然而,杨昶抬手,制止了姚倩淑。 “太子既然问心无愧,那不妨给下官一个面子,到内监一趟,说事情说清楚。” “好,本宫可以去内监,但皇家威压不可失,昶公须得拿下姚倩淑。” “……” 见太子出言挑拨离间,萧麦挺身上前,冲姚倩淑说道:“前辈,可否容晚辈说上两句?” “又有鬼点子了?”姚倩淑想起之前,萧麦凭口舌之利,劝说杨昶止战很成功,于是决定再给他一次机会,“行,你先说。” “多谢前辈。” 萧麦听得出来,楚铖离自己很远,于是上前几步,走到众死士与杨姚之间。 “在下萧麦,一介草民,今日有幸,让太子殿下死个明白。” “你!” 楚铖对萧麦,本就恨之入骨。 闻听此言,更是怒火中烧。 他早就知道,姚倩淑根本不会破案,是这个不知道从哪里来的无业游民,给姚倩淑充当谋士,七拐八绕,最后居然真查到自己头上了。 没有萧麦,太子也就不会被逼到这种地步。 然而,萧麦才不管太子的滔天恨意。 他踩了一脚地面:“很柔软的木板,踩上去很舒服,缺点是,容易留下痕迹。” “太子殿下,你先用擒拿手,废了戚弦庭的武功,然后在戚弦庭往门口爬的时候,追上去,用一柄利剑,狠狠刺穿了她的心脏。” “如此用力,必会在地板上,留下一道凹痕。” “凹痕最深处,也必定藏有怎么擦都擦不干净的血迹。” “怎么样,太子殿下,要不要我们进你的寝宫里,好生查探一下。” “……” 楚铖本来一直在笑,而且笑得很残暴,可等萧麦说完,就再也笑不出来了。 杨昶跟姚倩淑,一见他的表情,就什么都明白了。 “精彩啊!差点忘记这个细节。”姚倩淑忍不住笑道,“太子,敢让我们查一下吗?” 楚铖毕竟是太子,从小得文武名师教导,知礼义廉耻,不是市井中整日撒泼打滚的流氓滚刀肉。 见真相昭然若揭,他索性也就不隐瞒——至少不全隐瞒。 “戚弦庭,是我杀的又怎样?” “本宫是太子,素来有生杀予夺之大权,杀个人跟碾死只蝼蚁没有区别。” “你们难不成,真想要我赔命?” 姚倩淑:“你承认了就好!太子又如何,动我白玉宗弟子,本姑娘就是要你赔命!” 察觉到殿内局势急速升温,双方随时可能打起来。 萧麦吸取上次的教训,赶忙开口问道:“请问太子殿下,此生都杀过多少人?” “本宫杀人又不记账。” “大概杀过多少?” “与你有何关系?你还想替他们一一讨回公道?” “在下至少得心里有数。” …… 见萧麦把话题引到了奇怪的方向,杨昶迫不及待,直接开口打断,询问楚铖:“戚弦庭受陛下邀请,进京为八诸侯王献艺,太子杀她于筵席之前,究竟有何图谋?” “是……” “先等一下。” 楚铖正要回答,又被萧麦打断。 “太子还没回答我,到底杀过多少人?” 杨昶白了萧麦一眼:“你计较这个做什么?” “人命关天,不该计较吗?对了,昶公大人手眼通天,一定知道太子杀过多少人吧?” 杨昶深吸了一口气。 换个人敢这般聒噪,杨昶心情好的时候,也要拔下他的舌头。 但姚倩淑和李疏狂的面子还是要给的,只好耐着性子说道:“单是太子掀起的十几桩大案,每一桩的株连人数,起码都在百人以上。” “少说冤杀了千人以上,对吗?” “是。” “好。” 萧麦深吸一口气,忍不住攥紧拳头,骨节之间咯咯作响。 他既喜又怒,喜的是此案过后,奖励丰厚;怒的是,这般双手沾满鲜血的恶人,自己没机会亲手诛杀。 “罢了,刑警也不需要亲自给罪犯执行枪决。” “谁来做刽子手都一样。” 之后,萧麦退后一步,不再开口询问。 回答完萧麦的问题,杨昶准备继续问,才发现整个思路都被萧麦打断了。 他一时语塞,顿了片刻才道:“请太子告知,杀死戚弦庭的动机是什么?” 楚铖道:“想杀便杀了。需要什么理由?” “内十二监怀疑,她是知道你准备刺王杀驾的秘密,才遭灭口。” “昶公还真是有想象力,为了扳倒东宫,讨老爷子欢心,不惜讲出这么愚蠢的笑话。” “……” 杨昶的确证据不足。 第135章 死士星魂 但内监办案,哪里需要证据? 别说古代,哪怕现代,也只有刑事案件追求“无罪推定”,政治案件和民事案件都是“疑罪从有”。 刺王杀驾的大案,杨昶毫无心理负担,打定主意先抓后审。 “奉劝太子放下兵器,随下官回内监,慢慢把话说清楚。” “毫无证据,就敢动一国储君。真不知这天下,姓楚还是姓杨。” 说话间,楚铖战意释放,整个毅英殿内,都笼罩在太子的威压之下。 众死士收到信号,也纷纷亮出兵刃,摆出一副誓不让姚、杨靠近半步的打算。 “本官倒要看看,谁敢动手。” 杨昶说罢,旁若无人地向太子走去,姚倩淑则与之并肩而行。 孰料,身前又窜来一人,挡住了二人的去路。 不是别人,正是萧麦。 杨昶暗道:“怎么又是你?” 萧麦背对二人,直面太子:“且慢,在下还有几句话说。” “你闭嘴!” 楚铖急得赶紧骂道,生怕萧麦再说出什么不得了的话。 可萧麦才不管这些。 “姚前辈,以戚姑娘的武功,刺杀皇帝,有几成胜算?” 姚倩淑瞥了一眼杨昶:“最多三成。” 萧麦道:“这就对了。我记得墨羽尘曾提过,机关乐器,能够增强音波功的威力。” “是的。” “那太子有无可能,为戚弦庭准备过一把特制乐器?” 姚倩淑顿觉眼前一亮:“太子选中幻音阁,必然对音波功很有了解。造一把特制铁筝送给戚弦庭,完全有可能。” “太子殿下,你一直强调,昶公是无凭无据抓人。可若在东宫,搜出这把铁筝,就不算无凭无据了吧?” 楚铖的脸,顿时涨成了猪肝色。 “本宫岂容尔等,肆意栽赃?” “昶公,时辰还早,不妨先命内监高手,将东宫彻底搜查一遍,找到铁筝再抓人。” 杨昶道:“有这个必要吗?” 萧麦道:“无凭无据抓人,东宫死士就是尽忠职守;铁证如山抓人,东宫死士就是胁从谋逆。后者,可是要夷三族的。” 众死士闻言,气息陡然间一变。 人,拥有坚定的信念,才能一往无前地闯下去。 纵然面前是两大绝世高手,但众死士并不畏惧与之一战——保护太子,是自己的职责所在。 可是,太子的谋逆之罪一旦被坐实,那他就不是太子,而是乱臣贼子。 以朝廷的实力,诛灭乱臣贼子是手到擒来。 届时,自己不但要死,还会连累三族,带着乱臣贼子的骂名死去。这当真值得吗? 楚铖察觉到气场的变化,意识到不能再等了。 人往往想得越多越动摇,让他没时间思考,脑袋空空才好控制。 于是,趁着恩义还在,楚铖怒吼道:“本宫养士二十年,正待诸位效死节之日。速速诛杀三人,罪名——谋害太子!” “杀!” “杀!杀!杀!” 楚铖一声大喊,众死士山呼海啸,随即如潮水般涌上前来。 萧麦闻声,立即退到二人身后。 “小子,嘴皮子耍再溜,最后还得靠实力说话。” 姚倩淑前半句话还带点游戏意味,后半句就已经非常认真了。 因为众死士已杀至近前,跟姚倩淑、杨昶展开了近战。 姚倩淑的兵器,是一把寒光凛冽,削铁如泥的三尺长剑。 杨昶则是从腰间抽出了一把银色的细软剑。 这把剑很细,仅有成年男子的食指那么宽。 质地很软,不但可以盘在腰间,甚至可以缠在腕上、手指上。 剑身很长,八尺有余,相当于杨昶的身高。 如此奇门兵器,稍不留意就会伤及自身,非天资聪颖的绝世高手不可使用。 杨昶挥舞细软剑时的熟练程度,简直超过“如臂使指”,到了“随心所欲”的程度。 当他防守时,细软剑会化作周旋自身的银龙,抵挡四面八方的刀光剑影。 当他攻击时,细软剑会突然“毒蛇吐信”,嗖地一下弹射出去,变得直如钢枪,精准刺击敌人要害,防不胜防。 由于周遭的声音太杂太乱,萧麦也听不出双方之间都施展了哪些招式。 只知众死士多用长兵器,如长枪、戈戟、偃月刀之类,少数几个配备了弹弓和弓弩。 他从口袋里掏出飞蝗石,朝弹弓手和弓弩手丢去。 第一次还真打翻了一个弹弓手,但后面对方开始走位,自己就打不中了。 但也不亏,场上到处都是死士,一手天女散花丢出去,总能击中几个人。 只是,在场众人,尽是战意全开,内功充盈于筋骨皮肉之间,形成了一层强劲的防御。 萧麦的飞蝗石打不死人。 反倒是挨打多了,注意到了在旁捣乱的萧麦。 死士中有一人,名唤武星魂,号称“雪岭剑客”。 他幼时在北峰雪岭练剑悟道,常身着单衣,在大雪纷飞中,以天为师,锤炼快如风雪的剑法。 武艺大成后,连挑三千里雪山,九峰十八派的正道高手尽数败于他的剑下。 整个北峰的绿林势力,更是被他一人扫荡一空。 东宫得知此人的存在后,不远万里前去邀请,承诺奉其为上宾。 武星魂并不贪图高官厚禄,但听闻京城强者云集、高手辈出,是个钻研武道,锤炼剑法的好地方,于是欣然前往。 来到东宫,已有五年光阴。 这五年来,武星魂丝毫不为京城的富贵浮云遮眼,只醉心于两件事:锤炼剑法,挑战强者,剑术愈发臻于化境。 今日有幸,与杨昶、姚倩淑这样的绝世高手过招,武星魂单是想想就已经血脉贲张。 他的家人,都在万里之外,夷三族的旨令,也根本进不了雪岭。 所以,武星魂可以毫无挂碍,拼尽自己最后一段生命,去享受这场与至强高手的生死对决。 然而,真打起来后,武星魂尴尬地发现,自己根本近不了姚倩淑的身。 同受供奉的诸位袍泽,凭借长枪,还能跟姚倩淑过过招。 自己攥着三尺长剑,连战圈都进不了,只能在外围观望游走。 饶是如此,姚倩淑的威压与恐怖,还是令他胆战心惊。 光是用双眼,捕捉姚倩淑的剑招,就足以耗费他的全部心力。 姚倩淑每次出手,都能让他产生一种全身血液炸开的感觉。 别说上去跟姚倩淑实战,单是生出过招念头的那一刻,他就已经败得彻彻底底。 打不过姚倩淑,那打一下杨昶? 好家伙,比姚倩淑更可怕。 只一眼,就能让他全身血液冻结,脑海中生出挥之不去的疑惑:“他究竟是怎么练成的?” 姚倩淑的招式虽然厉害,但仍在武星魂的理解范围内。 武星魂自忖,假设自己长生不老,那么再苦练个七八十年,估计也能达到姚倩淑的境界。 杨昶的武功,就完全超出武星魂对剑道的理解了。 他不知道,杨昶究竟是如何运转真气,调动肌肉,才能施展那般超凡脱俗,震古烁今的奇招,且一招黏连一招,如沧海般滔滔不绝。 甚至别说理解杨昶了,武星魂连袍泽们的招式都不太能理解。 他们居然能跟杨昶过招!怎么做到的?我若上阵,或许一招就要败在杨昶剑下。 正当武星魂懵逼时,一枚飞蝗石,不偏不倚地砸到了他的脑袋上。 武星魂一回头,发现丢石头的,是那个把太子气了个半死的蒙眼少年。 “可恶,我打不过姚、杨还打不过你?” 第136章 人间大炮 武星魂调转方向,饿虎一样朝萧麦扑了过来。 萧麦立即朝对方猛丢飞蝗石,并在飞蝗石中掺杂了石灰石。 “嗖嗖嗖——” 武星魂将飞蝗石悉数磕飞,并通过声音,准确判断出,石头里面掺杂有暗器,于是直接闪身躲过。 他常年登门,与捕门指挥、将门营长、内监少监级别的高手,天天不是切磋武艺,就是坐而论道,武功远超给裴素当保镖的魏当。 萧麦的招式,根本骗不过他的眼睛。 “是个厉害的对手!” 察觉飞石无用,萧麦立即变换战术,从腰间拔出剑来。 此刻,萧麦的黑火剑法,已达49点,谈不上强,总是可堪一用。 拔剑的刹那间,无数剑招涌出识海,与自己的筋骨血肉相结合。 “黑火剑法!” 萧麦先来了一招挽剑,翻转手腕,想要隔开武星魂的进攻。 武星魂一见萧麦的招式,就知他打得的主意,同时也看到了破绽。 于是,他运足真气,长剑就以千钧之力,正好擦过黑火剑。 “砰——” 双剑接触的瞬间,萧麦的剑就被震脱手。 紧接着虎口裂开,冲击力沿着筋骨蔓延,像触电一样,迅速从右臂传导至颅顶、左手指尖、尾椎、脚后跟。 之后,萧麦的身体,完全不受控制,当场变作风车一般向远处飞旋起来,连续空转好几圈,才“咚”的一声,十分凑巧地双脚落地,腾腾后退数步。 幸赖六百多点的血肉强化、根骨强化,否则当场就是全身粉碎性骨折。 发生这一切的原因,只是萧麦跟武星魂的剑碰了一下。 “我去,这是人还是大炮啊?差点把我人生走马灯都震出来!” 萧麦回忆跟武星魂接触的那一瞬间,感觉真的好像—— 航空母舰上的电磁大炮,全马力射出一枚长条形的纯金属飞弹。自己就在站在炮口前面,拿木棍轻轻挡了飞弹一下。 “太可怕了!” 当然,战斗还没结束。 武星魂刚收剑,见萧麦中了自己一剑,略感吃惊,心想此人身上并无剑意,呼吸也没有高手的节奏,摆明了武功平平,中了自己的致命一剑,居然没有倒下? 他不知道,萧麦的黑火剑法,已有几分火候,剑法当中自然包含对身法的运用。 当被武星魂击飞后,本能地施展了黑火剑法,再加上几分运气,中午维系住身形,没有就此倒下。 然而武星魂也没过多纠结,一击不中,就再来一击,提剑就杀了过来。 萧麦大骇,心道那枚电磁大炮又轰了过来。 他很识时务地向后撤身。 武星魂则在后面紧追不舍。 耳听得马上就要被追上,萧麦下意识地祭出了七瓣七蕊花。 可武星魂实在太快了。 直觉告诉萧麦,回头施放七瓣七蕊花的瞬间,武星魂的剑就会先一步把自己大卸八块。 这下彻底被逼上绝路。 “罢了!” “绝路就绝路!” “看谁先死!” 绝对实力差距下,玩不了任何花活儿。 萧麦只得拼着一死的决心,准备使出七瓣七蕊花,跟对手玉石俱焚。 说时迟那时快! 就在萧麦回头的瞬间,“嗖”的一声,一柄飞剑激射而出,不偏不倚洞穿了武星魂的太阳穴。 武星魂在意识湮灭前的最后一刻,转过身来,睁着血红的眼睛,望向了重围之中的姚倩淑。 她正赤手空拳,游走于众死士之间。 “可惜,没能堂堂正正,战上一场。” “叮。” “制暴。基础奖励:强化点+3;随机奖励:武技+1。” “加给韧性和黑火剑法。” “韧性:260。”“黑火剑法:50。” 加完点的同时,萧麦也因剧烈的紧张,脱力地大口喘息。 刚才,自己与死亡的距离,仅有不到0.1秒。 萧麦回想起被武星魂压制的那一刻,不由得在心里暗自庆幸。 “一直待在姚倩淑身边,不知不觉间,就小觑了天下英雄。” 多亏他出手得早,让自己从幻觉中及时惊醒过来。 东宫花重金豢养的高手,这会儿看上去很小丑,仅仅因为他们的敌人是姚、杨这样的绝世高手,实际上每个人单拎出来——谁年幼时,不是万众瞩目的顶级天才? 谁没在武道巅峰之下,苦心孤诣求道数十年? 谁又不是这世间,十万中无一的顶级强者? 姚、杨可以小觑他们,但萧麦不可以,至少眼下不可以。 “小子,愣着干嘛呢,剑!” 这时,耳畔忽然传来姚倩淑的声音。 她此刻手无寸铁,面对十几个敌人的围攻,有些捉襟见肘,便呼唤萧麦递去宝剑。 萧麦赶紧从地上捡起剑,丢向了姚倩淑。 经过之前的较量,众死士也意识到,杀死姚倩淑的唯一机会,就是在她赤手空拳这段时间。 于是所有人,拼了命,都要阻止姚倩淑接剑。 姚倩淑最后还是棋高一着,挣开重围,接过宝剑,重新站稳脚跟。 她也意识到,太子东宫所豢养的死士,着实不是吃干饭的。 区区二十个人,居然就能压制她和杨昶的联手。 姚倩淑不愿在京城留下败绩,她必须赢。 “为今之计——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昶公为我殿后,妾身先取太子!” 杨昶闻言眉头一皱:“你!” 他知道,姚倩淑战太子,是为了报江湖恩怨,所以你死我活。 而杨昶自己,并不想杀太子,只是想把他抓进内监审问。 可姚倩淑的话,是通知而非商议。 她先几个闪身,把敌人都引到杨昶跟前,然后冲出重围,直取太子。 太子楚铖一直在养精蓄锐,见姚倩淑杀来,立即挺枪迎战。 “砰——” 剑枪相撞,二人各自退后数步。 楚珹胸中,早已积累了滔天的战意,这一招过后,更是热血澎湃,近乎癫狂。 “强!” “不愧是天下第三,凭单手剑竟能挡住本宫的长枪。” “哈哈——” 姚倩淑亦笑道:“与我单挑,能撑得住一招,也算你的本事。” 楚铖有些心虚道:“姚掌门若肯一直用剑,本宫即便死于你手,九泉之下也别无怨言!” “呵,跟本姑娘耍心眼?” 武林常识,敌人若能用短兵,跟自己的长兵器打平手,那至少比自己强出一个境界。 楚铖虽然骄傲,但跟姚倩淑拼过一招就接受现实了,两人间的境界差距太大,公平对决并无胜算。 只好用激将法,诱使姚倩淑扬短避长,这样他才有一线胜机。 可惜,姚倩淑向来是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之人。 “哼,戚弦庭也算白玉宗天骄,修为相当不俗。你偷袭她的时候,想过公平对决吗?如今自己身处劣势,反倒求我手下留情。” “听着,我不会让你死于剑下。戚弦庭不是最擅长‘音波功’吗?恰好,我也会一点。今日定要你,死在音波功下!” 第137章 九龙神功 姚倩淑是三百年来白玉宗武功第一,“琴、心、拳、剑”皆为第一。 排在第一名的琴,指代的就是音波功。 见姚倩淑不肯留情,楚铖恨得咬牙切齿:“我楚家以武开国,岂会怕了你一介草民。杀!” “杀!” 姚倩淑立即还了一声杀。 呐喊之时,姚倩淑本就不漂亮的脸,更是迅速扭曲变形。 梳得整整齐齐的头发,也瞬间炸毛。 好似一瞬之间,化作了一头雌狮。 整个毅英殿,都被姚倩淑一声吼,震得左摇右摆。 经过感官强化的萧麦,更是有种耳膜差点被撕裂的感觉。 至于近距离与姚倩淑对峙的楚铖,直接被声音震得向后平滑了三步。 他原本强悍的战意,瞬间被吼掉了七八成。 之后,姚倩淑才开始正式攻击,楚铖也一咬牙,挥枪迎了上去。 一个剑如乱雨,一个枪如飞花。 花雨交错,电光飞溅,缭乱人眼。罡风剑气所过之处,石柱留痕,木板断裂,人痛如割。 二人都全力施展了平生所学,惊得围攻杨昶的死士,也不由一个个停下手。 这场顶尖高手之间的对决,实在太精彩太罕见了! 同道中人怎么舍得错过? 连杨昶也收住细软剑,一边戒备众死士,一边欣赏姚倩淑与楚珹间的较量。 他不知往后,还有无与姚倩淑交手的机会,但他必须为那一战做好准备。 “精彩!” “太精彩了!” 观战几个回合后,杨昶就感到胸胆开张,热血澎湃。 他的视角,不断地在二人中间交换,思忖着假设换成自己,会如何应付对手的出招。 世上的武学宗师,一旦功成名就,便很少再与同级别的高手较量了。 因为知道自己武功太高,也知道对手武功很高。 两大强者一旦交战,败的一方非死即残。 风险巨大,收益没有。 所以,在姚倩淑逞凶之时,朝廷六大高手,除了杨昶之外,其他五位,将主、捕神、忘尊、国师、不良帅,都秉持“王不见王”的原则,不肯露面。 杨昶肯站出来,也是因为杨昶最年轻,最热血,最好战,并拥有一身金刚不坏的童子功,监内还有一位神医大长老兜底。 他自己都不知道,到了姚倩淑这个岁数,还能找到一个合适的对手,施展自己的盖世武功。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 这场战斗终究是没有持续太长。 说到底,楚铖弱于姚倩淑,哪怕在长枪的加持下,也敌不过这位武林宗师手里的宝剑。 “草莽贱民,竟把本宫,逼入这步田地!” “也好,那就同归于尽吧!” 楚铖自知,一旦亮出最后的底牌,那就是死路一条。 可面对姚倩淑这般伟力的强者,唯有施展神通,方可博取一线胜机。 哪怕胜机的代价是死亡。 “喝!” 楚铖一声断喝,全身劲力外放,震得盔甲铿锵作响,同时使出十成气力,祭出一招“神龙摆尾”,连劈带刺,与姚倩淑硬碰硬。 姚倩淑终究是吃了兵器的亏,被这一枪震出数步开外。 然而,姚倩淑并不气馁,嘴角反而勾起微笑,因为她看出来,楚铖这招已是全力以赴,根本没考虑后续。 如今,楚铖气息已乱,功力全无,正是取其性命的最佳时机。 姚倩淑抓住时机,向前一步,准备寻找施展音波功的最佳位置。 孰料,一步踏出,一股深入骨髓的阴冷,就莫名从心底袭来,好似再下一步,就是自己的死期。 “这种感觉——是神通!” 姚倩淑顿时打起十二万分精神,以宝剑护住身体。 与此同时,但听得几道虎啸龙吟之声,从楚铖金色的盔甲中,竟然飞出了六道金龙! 这六道金龙,形实兼备,恍如大殿盘龙柱上的雕塑复活,围着楚铖一阵旋转,就先后朝姚倩淑飞了过来。 “什么鬼动静?” 萧麦隔着二三十米,都能听见金龙的呼啸之声。 但他看不见金龙,只能听出有几个长条状的动物,在殿内飞来飞去。 “太子居然会召唤术?” “不对,是神通!太子祭出了自己的神通。” 神通威能,可越级挑战。姚倩淑纵然高出太子一个大境界,处置不当,亦有生命危险。 果不其然,姚倩淑望见这六道金龙,直觉告诉她很难应付。 事实上的确很难对付,全身上下皆是杀招,姚倩淑躲过龙头,紧接着就是神龙摆尾,令人防不胜防。 姚倩淑凭借丰富的临阵经验,勉强躲过第一回合,抬手一记“斩风剑”,对金龙进行了试探性的攻击。 “当!” 火花四溅,爆出一道清脆响亮的金属声。 “这个手感!” 姚倩淑微微皱眉,只觉自己砍在了真正的金龙身上。那一剑,力道稍微失当,剑身就会应声断裂。 紧接着,六道金龙接连调头,不给姚倩淑丝毫喘息之机,即刻展开第二回合的围攻。 它们体型硕大,原本宏伟的毅英殿,竟因这六道金龙的出现,而变得拥挤异常。 杨昶与众死士纷纷后退,为金龙与姚倩淑的战斗让开空间。 “传言,太子的‘九龙神功’,只能召唤一道金龙出来作战,今日居然召唤出六道。他何时修得如此造化?”杨昶惊叹于自己身为内监之主,掌握大内一切机密内闻,对楚铖的秘密却一无所知。 “若是换我来,这一仗该怎么打?” 克服神通的最好办法,就是在敌人施展神通前消灭他。 如今,六道金龙已然现身,杨昶一时也没特别好的应对办法。 “除非以神通对神通。” 杨昶望向正受困于六道金龙之间的姚倩淑,心中充满好奇。 “江湖三大高手,桃之夭夭的姚倩淑,究竟身怀何种神通?” 姚倩淑左冲右撞,剑气之盛,光余波就震得毅英殿翻天覆地,砸在金龙身上,更是一路火花带闪电。 看着热闹,实则只是给金龙挠痒。 “这金龙坚不可摧,力大无穷,又招式多变,好似楚铖的六个分身,死拼硬打难以伤及分毫。” “看来,这一战得用巧劲。” 第138章 音波神功 姚倩淑眸中泛起微光,心中已定下破敌之策。 “绡渺云中剑!” 当她施展白玉宗绝学时,在场诸人,除却萧麦之外,都忽见姚倩淑的动作似乎慢了下来,紧接着在身后拖出了一道道残影。 众多残影接连一处,犹如漫天霞云,令人无法分清,究竟哪个是真,哪个是幻。 金龙在霞云之间穿梭,攻击姚倩淑的残影,寻觅她的真身,不知不觉间,周身已裹满残影,像是被一条条霞云绑缚起来。 其实,霞云并没有力量,真正地绑缚金龙。 可金龙在挣扎一番无果后,就不由得在霞云的引导之下,按照姚倩淑的意思舞动。 “这是——舞龙?” 杨昶不由得拍案叫绝,他已猜出姚倩淑下一步的战术。 众死士则恍恍惚惚,想不出这绡渺云中剑,究竟搭配了怎样的心法和招式,才会呈现如此亦真似幻的效果。 萧麦的惊讶,相较两方都轻微很多,毕竟目不能视,只听到战场上,好像忽然多出了成百上千个人,跟那六道长条状劲力纠缠在一起。 金龙为冲破姚倩淑的霞云,状态几乎狂暴,可越狂暴,越是被姚倩淑牵着鼻子走。 “咚——” 好似两口洪钟相撞,一道金龙的龙头,重重地撞在另一道金龙身上。 刹那间,坚不可摧的金龙,炸出片片璀璨的金色鳞片,坚固的龙身被拦腰撞断;龙头也从中间裂开两瓣,好似变作了双头蛇。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 九龙神功被绡渺剑一线突破后,紧随其后的就是大崩溃。 姚倩淑三下五除二,操纵金龙撞金龙,顷刻间,六道神龙,就在自相残杀中,化作了满地的金色碎片。 “泠泠——” 紧接着,金色碎片,好似被腐蚀一般,迅速化为黑色,并在风铃声中,自动往楚铖的方向汇聚。 与此同时,姚倩淑收回绡渺剑气,漫天残影聚拢于一身。 众人重新看清殿上的局势,只见金甲银枪,威猛到不可一世的太子楚铖,此时正身处一团黑气当中,拼命地扭曲挣扎。 一道道黑色火焰,不时从铠甲的缝隙中喷出,把整副金甲都烧成了墨色。 “戾火?” “戾火!” 一名死士试探着喊出火焰的名字,紧接着就得到了同伴的声声应和。 萧麦起初还奇怪,楚铖身上,怎会有喷火之声,听到他们的呼喊,才知晓——自诩天下名门正派领袖的皇族储君,竟身染戾火,早已变成了邪魔! 戾火不但重新锻造了楚铖的铠甲,更是连同他的身体一起被熔炼。 楚铖的身躯开始膨胀,头颅扭曲变形,额头上顶出两根龙角;皮肤变黑变糙,浮现层层叠叠的鳞片;双手化掌为爪,长出锋利的黑色指甲。 短短一分钟内,楚铖就由人,变成了一条四米多高的黑色孽龙,龙角抵在房梁上,身形短粗,双足站立,一爪挥舞,一爪握紧长枪。 那恐怖的压迫感,骇得在场众人纷纷后退。 连姚倩淑,直面这头孽龙时,心跳也不由自主地开始加剧。 她成名以来,已经很久没有体验过,这种由生死之战所带来的血脉贲张。 “好,很好。” “这招本来是给李疏狂、裴继业准备的。” “今日你有幸领教,也算死得其所了。” 姚倩淑右手使一招苏秦背剑,左手握拳,伸出并拢的食指和中指。 刹那间,在场众人,都听到了一阵若有若无,但令人极其难受的声响。 “音波功!快捂住耳朵,固本收心,以丹田真气营卫周身!” 杨昶开口提醒众人,死士们赶紧照办,一个个盘腿坐在地上,双手捂紧双耳。 “嘶——”萧麦倒吸一口凉气,“什么丹田真气?” 他只听到,在姚倩淑运功后,整个毅英殿内的空气,都如沸腾了一般,在无限的震动中,发出了超强的次声波。 这种次声波,足以令周身器官都为之震动移位,可轻易致人死命。 “怎么用丹田真气营卫周身?” “姚掌门,不要误伤啊!” 然而,萧麦知道,姚倩淑这会儿杀红了眼,肯定会误伤。 “抵挡音波功,丹田真气是别想了。眼下可堪一用的唯有七瓣七蕊花。” 萧麦心念一动,识海红花便伸展出长长的金色花蕊,伸入五脏六腑,将脆弱的内脏轻轻固定了起来。 “恶心感消退很多。这七瓣七蕊花还挺全能的,连音波功也能抵挡。” 萧麦放下心来,继续观察局势。 楚铖的龙形态,持续了不足半分钟,连仗都没打,就开始萎缩,从四米多恢复了本来的身高。 但并不是九龙神功失效了,而是楚铖认为,龙形态难以击杀姚倩淑,与其浪费时间,不如直接进入最终阶段——龙神态。 这个状态的楚铖,外形似人,但头生双角,眼大如牛,面目黝黑,漆黑的战甲与皮肤几乎融为一体,成为了保护身体的鳞片。 纵然没有龙形态那般庞巨吓人,可是个人都能看出来,此时的楚铖才真正达到了属于自己的巅峰。 与此同时,姚倩淑的音波功,也基本蓄力完成。 她掌中长剑一挥,宫殿两侧的锦绣幕布,硬生生被撕扯过来,将自己与杨昶等人隔开,显然是阻止其他人目睹姚倩淑的绝学。 这一举动,对萧麦而言,毫无意义。 他听到,幕布飞出的瞬间,姚倩淑也重新扑向了楚铖。 楚铖长枪一挺,以无上神力,催动迅如雷霆的速度,直刺向对手的心窝。 姚倩淑一心跟楚铖摊牌,见长枪刺来,不躲不闪,一脚踢开长枪,同时牵引汹涌的气流,凝聚于指尖,朝着楚铖使劲一戳。 这一戳离楚铖分明还很远,可激荡的气流,在一声似开枪般的炸裂声中,仿佛化作一颗子弹,射向他的心脏。 “嘭——” 音波重重地打在楚铖的护心镜上,直接把蛋壳形的护心镜打出一个凹痕。 就这还没完! 又是一声炸响。 “咚——” 抵在护心镜上的气流,居然二度炸裂,好似在原先的基础上,射出了第二枚子弹。 这枚无形的子弹,穿过护心镜,穿过皮肉,穿过骨骼,重重地砸在了楚铖的心脏上。 “这怎么会是……音波功?” 楚铖闪过一个念头。 他一直防备的音波功,居然是从手指尖发出的! 音波功的威力,仍未完全释放。 “咚——” 又是一声巨响,抵在心脏外的气流,射出了第三颗子弹。 拳头大小的心脏,应声崩碎,音波功的力道亦耗尽。 在连续三次的爆射中,楚铖从殿中,被一路往后推,最后“轰”的一声,在墙上撞出一个大坑,半个身子几乎都嵌入了墙体中。 第139章 剑法大成 “咳——噗——” 一大口鲜血,从楚铖口中喷了出来。 帷幕落下,将这一战的最终结局,向世人宣告。 当大家见到,致命伤在胸口凹下去的那面护心镜上,除萧麦之外,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发出了惊叹。 姚倩淑的强横武功,已令在场众人惊骇了无数次,但最惊骇的,仍是这最后一次。 她打穿了楚铖的铠甲。 楚铖一直以为,凭借龙神态对肉身的百倍强化,外加这身戾火所锻的孽龙甲,坚不可摧天下无敌,可以完全放心,故而一直着力防备首级和咽喉位置。 可姚倩淑,居然能穿透护心镜,直取自己的心脏。 意识消散前的最后一刻。 楚铖恍惚间看到,以武立国的祖先,那立于尸山血海的伟岸背影。 “以武为尊的时代,君主不是天下第一,该多么可悲……” “噗——” 越来越多的血,像山泉水一样,从楚铖的口中喷涌而出。 接着,他血眸之中失去光彩,整个人扑通一声,靠着墙坐下,低垂了曾经高昂的头颅。 “叮。” “缉凶。基础奖励:强化点+1000;随机奖励:强化点+91,武技+116,经验值+。” “恶贼,终于伏诛了。” 萧麦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调查妙乐仙子案,本是一次微不足道的义举,里面还掺杂点自保的小私心。 没想到,真就演变成一桩扳倒了当朝太子的滔天大案。 自己,也在不经意间,为天下人诛灭了一条食人血肉的孽龙。 唏嘘之后,萧麦开始处理系统所赋予的巨额奖励。 付出的心血、承受的压力、所冒的风险,以及数次与死亡擦肩而过的恐怖,终于收获了自己应得的回报。 “加点!” “先把韧性加到500!” 剩余强化点851。 一股惊人的毅力,从心中涌出,将胸前两处箭伤所带来的疼痛,一口气削减了近乎九成。 生理上的痛苦,减轻的同时,心理上的痛苦也将近彻底消弭。 胸前还是很疼,但萧麦已经可以不拿箭伤当回事了。 之后,他默默祭出七瓣七蕊花,果然能在受伤的经脉内畅通无阻。 自此,萧麦完全不受伤痛的限制,可以随心所欲地,在任何情况下施展内功。 “再把感官加到1000!” 剩余强化点444。 感官强化,永远是直观最明显的变化。 萧麦瞬间感到,脑子加倍清明,隔着二十米远,都能清楚嗅到太子身上的血腥味。 听觉、嗅觉、触觉之间的互相配合,能使得七步之内,一切动物哪怕最微小的动作,都能被精准感知。 再加上自身内力,对感官的强化,感知范围能够达到十步! 十步是什么概念? 所谓“十步一杀”,就是一名剑客的暴起偷袭,最远的杀伤范围只有十米。 而十步之内的精确感知能力,能保障,萧麦绝不会无知无觉地,被任何人杀掉。 至此,基础强化点,还剩下444个。 “太富裕了,我实在是太富裕了!” 萧麦心想,经此一役,黑火剑法足够加到满级,下一步的修行方向自然是内功。 “经脉也强化到1000。” 剩余强化点56。 经脉再度被拓宽,犹如两米宽的乡间小路,变成了五六米柏油马路。 这让萧麦可以更快地施展内力。 眼下是路修好了,但车流量不够,只待更深厚的内力涌入。 最后的强化点,萧麦加给了血肉,反正气力和自愈能力,永远都不嫌少。 “血肉强化:696。” 接下来是分配武技点。 萧麦二话不说,直接把黑火剑法加到100。 刹那间,无数剑招,涌入了萧麦的识海。 这些剑招,从低到高,从易到难,从简单到复杂,一路进阶,阶层分明,共计九个境界,包含一百八十个招式! “我记得,黑火剑法,只有薄薄的一本,为何会演化出这么多招式?” “难道,我拿到的那本,仅仅是黑火剑法的一部分?” 还真让萧麦猜对了。 黑火剑法,是一部类似于“黑火教剑法百科全书”的着作,也是黑火教中“武装教士”的专业教科书。 这部秘籍,共分九卷,堆在一起,相当于一个成年男子的身高。 每一卷,就是一个境界的修行内容。 所以,一卷比一卷厚,一卷比一卷难。 黑火教徒,每研习一卷,通过学业考试,就能在教内升一级。 从低到高,级别依次是一级教民、二级教士、三级信使、四级少使、五级圣使、六级护法、七级大护法、八级尊者、九级圣尊。 也就是萧麦现如今内功不足,只能使用信使级别的剑法,也就是黑火剑法前三卷的内容。 否则,对黑火教近乎一无所知的萧麦,眼下就能混个圣尊当当了。 “我说呢,为啥不让我选黑火剑法,原来一本黑火剑法,就是九本秘籍的量。” 萧麦如释重负,心想,自己在剑术方面的造诣,算是修到头了。 从今往后,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不用再考虑修炼其他剑法。 此时,武技点还剩66个,萧麦在“戾火”“筑基要诀”“乾坤星宇诀”“离火凶霸功”之间犯了难。 “每17个武技点,能换1朵七瓣七蕊花;66个武技点,能再换4朵七瓣七蕊花。” 眼下,七瓣七蕊花的作用,相当于加强版的飞刀,外加缝合伤口的针线。 很有用。 但还不够有用。 萧麦判断,戾火在扎根于丹田后,威力会伴随内功修为而增长。 所以,眼下最关键的还是内力。 跟内力一定有关的秘籍,只有一本筑基要诀。 乾坤星宇诀和离火凶霸功,则是疑似内功,且比筑基要诀听起来要高级。 萧麦心道,反正眼下武技点稍微富裕了一些,就拿出来做个实验,给乾坤星宇诀和离火凶霸功各1点。 如此一来,不但能摸透这门武学的性质,也可以抵挡两次系统惩罚的风险。 “加!” “乾坤星宇诀:1。”“离火凶霸功:1。” 第140章 斩草除根 刹那间,萧麦的识海中,先是浮现一幅夜空星宿图,后又燃起一团熊熊烈火,紧接着些许模糊的知识,被凭空赋予他身上。 “呃!明白了,这两门果然都是内功心法。” 乾坤星宇诀,是效仿二十八星宿分布图,操纵真气流转于周身经脉、穴位,以增长修为的神功。整体风格,神秘、深邃而浩瀚,修炼难度极高。 离火凶霸功,是一门刚猛、迅捷的内功,前期可以快速积攒修为,后期因真气在经络流转时,产生的热量无处散逸,最终会化为离火。必须搭配同样暴虐、刚猛的武功,才能消耗离火,不至于走火入魔、引火烧身。 “典型的一正一邪啊!” “乾坤星宇诀,入门难,修行慢,但胜在安全可靠,越往后期威力越强。” “离火凶霸功,入门易,修行快,整个前中期都拥有碾压正派心法的优势,只是后期疲软,局限性较大。” 寻常武者,或许会在这两门神功前犹豫,但对萧麦来说,根本就不用选。 乾坤星宇诀最大的劣势,门槛高、难度大、修炼时间长,都可以通过系统来回避,等于没有任何缺陷,比离火凶霸功这种定时炸弹好得多。 只是,筑基要诀和乾坤星宇诀之间,又该怎么选? 萧麦又想到,严智曾跟他说过,内功心法分为上乘下乘,能修炼上乘就不要落入下乘。 “或许,上乘功法,本身就包含了下乘功法的内容。” “反正,黑火剑法已满级,搭配飞蝗石,攻守兼备,武技点已不似当初那般紧缺。” “我有大把试错的机会。” 这样想着,萧麦准备把点数加给乾坤星宇诀。 可就在命令系统的前一刻,一种莫名的直觉,阻止了萧麦的尝试。 “严大哥的境界,终究还是低了一些。” “他的话,不能尽信,不妨征询一下姚倩淑的意见?” 想到这儿,萧麦抬起头,“观察”姚倩淑的动向。 此时,击杀楚珹后的姚倩淑,正在大口大口地原地喘息。 想来那招惊世骇俗,颠覆了“内功不可穿甲”这条江湖“铁律”的音波功,是姚倩淑压箱底的绝技。 以她的修为,施展完后,也会喘不过气来。 武林高手的力量,都是靠气息维持的。 一旦气息散乱,任有通天本事也发挥不出来。 杨昶意识到,现在是诛杀姚倩淑,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纵使方才还并肩作战,扭头就反目成仇,实在有些不地道。 可为太子报仇,为皇帝效力,为朝廷除去一害,手段卑鄙一些又能怎样? “姚前辈!” 当杨昶差点就要暴起偷袭之际,一声呼唤,直接喊得他全身热血回归原位。 一心只有姚倩淑,怎么把这小子忘了? 萧麦从死士们中间穿过,来到姚倩淑跟前,以自己的身体,将姚倩淑与众人隔开。 “糟了,杀不了。” 杨昶心口一沉。 想杀姚倩淑,就得先杀萧麦。 可萧麦是太乙剑仙李疏狂的徒弟,杀了萧麦就要跟李疏狂结仇。 杨昶不愿承担这么大的风险。 原因无他,武林宗师的力量,强到武林宗师都害怕。 理论上,武林宗师杀武林宗师,是一件不太难的事情。 一旦跟李疏狂结仇,日防夜防,总有防不住,被他偷袭杀死的一天。 当然,反过来也一样。 杨昶要是放弃眼下的一切功名、利禄,一心置李疏狂于死地,那么李疏狂也受不了。 所以,就算武林宗师,都不愿跟另一个宗师结仇。 “罢了,今日姑且放她一马。” 姚倩淑连着喘了几大口气,终于缓过劲来,瞥了杨昶一眼。 杨昶的杀意,固然只泄露了一丝一缕,可还是被姚倩淑敏锐察觉。 同样,姚倩淑瞥来的那一眼,那抹因得计而得意的笑,更令杨昶如遭雷击。 杨昶在这一刻,突然意识到:“上当了!” “萧麦,不是李疏狂的弟子!” 最好的时机已经错过,再动手,就生死难料了。 姚倩淑站起身,揉搓了一下拳头,然后看向萧麦,眉眼中难得地多了一份温柔。 “小子,谢了。” 话音未落,姚倩淑突起一掌,砍在了萧麦的脖子上。 那一掌的速度实在太快,萧麦纵然听到,也根本来不及抵挡,身体顺势向旁边一躺,昏死了过去。 “呃——” 当萧麦再度苏醒时,已不知是什么时辰。 他是被生生疼醒的,从床上坐起来时,脖子依旧肿得老高。 萧麦不怕疼,但不代表,疼痛不会让他感到难受。 “喂,你醒了。” 如沐春风的声音响起。 萧麦不禁放下手,端正了一下动作。 “小苏姑娘?” “对,是我。师父已经离开京城,留我在仙音坊照顾你。” 萧麦竖起耳朵,便听到几首悠扬的旋律,在不同的房间奏响。 “脖子还疼吗?” “无妨。”萧麦放下手。 “肿成这样了,还说不疼?你坐着别动,我给你上点药。” 小苏凑上前,萧麦再次嗅见,那抹独属于她的体香,这一次比之前更加清晰、浓郁。 她所涂擦的药水,主要是些活血化瘀的成分,还含有一些酒精,抹在患处凉飕飕的。 “多谢姑娘,现在是什么时辰,我昏迷了多久?” “未时三刻。你昏迷了足足三个时辰。” “还好。” 萧麦还以为自己会昏迷一整天,原来才过去了六个小时。 小苏道:“师父托我给你道声歉。” 提起道歉,萧麦不得不问:“对了,她怎么突然给我来了一下?” “你若是不昏倒,接下来发生的事,会让你很难办。” “什么事?” “师父斩草除根,杀死了太子的所有子嗣。” “斩草除根?” 当姚倩淑反复强调,她一定会对仇人斩尽杀绝,不留丝毫后患时,萧麦就预料到,太子一旦倒台,整个东宫都将面临灭顶之灾。 他当时想着,事到临头再劝一劝,没想到姚倩淑直接打晕了自己。 “昶公没阻止吗?” “师父设计支开昶公,来了个回马枪。”小苏出身江湖,对生死看得很淡,她盯着萧麦的眼罩,意味深长地说道,“想来,昶公也害怕日后遭报复,所以默许了师父对东宫的清算。” 小苏此刻的语调,与平日不同,显然是话里有话。 萧麦意识到,她言在杨昶,意在自己。 杨姚二人,皆是天底下一等一的武林宗师。 先不说,太子楚铖这种骨子里“父死子笑”的反贼,能不能生出孝感动天的后代,就算他的子女真的立志报仇,打败杨姚的可能也无限趋近于零。 东宫血脉,真正能报复的人,只有自己。 第141章 代师授艺 姚倩淑不灭东宫,东宫就会灭了自己。 这让萧麦异常纠结,他反对祸及子女,滥杀无辜,觉得姚倩淑做得不对,但姚倩淑犯的错,自己是最大受益人。 “……” 见萧麦这副神态,小苏知他心绪忧结:“依少侠的性子,当时若在场,肯定会阻止师父,但师父这次不能听你的。她如今春秋鼎盛,却总有老去的一天,届时太子的子女长大成人,在各路名师的教导下,习得一身武艺,掌握滔天权势,让她的晚年不得安宁。” 萧麦犹豫:“可——人不能打着预防犯罪的名义,把没有犯罪的人处刑吧。” 小苏道:“要是朝廷没有动不动就搞株连,江湖也不会上行下效。” “呃——”萧麦顿时语塞。 在一个株连成风的残酷时代,讨论祸不及家人,实在是一种奢侈的道德。 若仇敌是平民百姓的子女,还可以跟他们讲道理,告诉他们父辈是罪有应得。平民阶层,天生具备反对株连的道德,他们真要找自己报仇,也有可能不会祸及他人。 王公贵族,高官权宦,跟平民百姓完全反过来。 百姓们喜欢过嘴瘾,把株连挂嘴边,实际上多数奉行有怨报怨;贵族权宦喜欢谈慈悲仁义,嘴上反对株连,可一旦伤害了自己的利益,就杀人杀到血流成河。 “少侠是个好人,但总是背负太重的道德包袱——”小苏叹了口气,想了想,拔出腰间长剑,把剑柄递到萧麦跟前。 萧麦疑惑:“姑娘何意?” 小苏道:“为了赶工期,我也曾滥杀无辜,少侠良心上实在过意不去,就先杀了我,再杀我师父。我绝无怨言。” “这……” 萧麦的确对小苏那一剑心存芥蒂,但对小苏本人谈不上多少嫌恶。 原因也很简单,没有小苏那一剑,任由京兆府的人磨洋工,磨个一二十年,磨到太子登基,密道也挖不开,而自己早因违背军令状而遭五马分尸了。 小苏救了自己。 “可,为什么会这样?” 姚倩淑对东宫斩草除根,小苏斩杀工匠立威,都是自己坚决反对的作为,但最大受益者偏偏都是自己。 然而,偏偏是自己反对的,让自己免于强权的倾轧,查清妙乐仙子案的真相,扳倒祸国殃民的太子,完成系统所赋予的侠义试炼;自己所主张的,幸亏没有发生,否则不但自己要死,真相也无法浮出水面,太子更会继续为害天下。 “到底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萧麦捂住额头,只觉脑子里是一团乱麻,他此刻已分不清,什么是黑,什么是白,什么是正,什么是邪。 “唉!”见萧麦如此纠结,小苏摇摇头,收回宝剑,像个老辣的算命先生一样,做出判断,“少侠如此纠结,定是没认清自己的道。” “道?” “天下英雄所选择的道,不归于朝则归于野,归根结底就一个‘利’,少侠的道在哪里?” “我……我选侠道。” “那少侠扪心自问,是否觉得自己很虚伪?” “……” “不说话,就当少侠默认了。” “姑娘怎知在下的想法?” “很简单。以少侠如今的实力,能将自己的侠道一以贯之吗?” 萧麦很坦然:“贯不了。”他这一路,遇见过的无奈,早已不计其数。 “心里想的老是跟实际做的不一样,久而久之,要么自觉虚伪,要么虚伪而不自知。” “嘶——”萧麦心想,小苏不愧是姚倩淑的徒弟,说话跟师父一样,一套一套的,“那我该怎么做?” 小苏把手背在身后,像个女夫子一样,摇头晃脑一番后说道:“方今浊世,如少侠一般,把‘侠’字刻心里的人,免不得要经历许多善恶考验。本姑娘的建议是——” “两、害、相、权、取、其、轻。”少女一字一顿,语重心长。 “两害相权取其轻?”萧麦皱了下眉头。 “两边都是坏人,你又没办法置身事外的时候,一定要帮不那么坏的一个。” “这……”萧麦心想,就不能一起处理了吗。 小苏又道:“两害相权取其轻,说起来简单,可世人往往取其重。” “这怎么会呢?” “打个比方,少侠今日,若有阻止师父杀人的能力,那会为扳倒太子选择支持师父,还是阻止师父不惜间接帮助太子?” “我……”萧麦本能选择了阻止姚倩淑。 “你看,少侠这不就两害相权取其重了?小错是容易纠正的,大错是难以更改的。抓小放大,向来是人之常情。” 萧麦顿时无言。 “大丈夫立于世间,习武重要,修心也很重要。正好,有位前辈高人能帮你。”小苏话锋一转,声音也变得轻快起来。 “谁?” “李疏狂。”小苏说着,向萧麦拱手拜贺,“恭喜萧少侠,成为太乙剑仙的亲传弟子。” “呵——”萧麦深呼一口气,暂时放下了这场沉重的善恶讨论,说道,“姚前辈怎么连自己的徒弟也骗,我根本不认识李剑仙。” “师父说了,她与你虽无师徒之缘,却可以保举你做李疏狂的弟子。见面之后,打个招呼的事情。” “……” “惊不惊喜,开不开心?” “怎会不开心呢?李剑仙之徒,这身份一亮,先前多少费尽心机也搞不定的事,都迎刃而解了。”萧麦没想到,困扰自己已久的师承问题,居然以这样的方式,得到了近乎彻底的解决,“唯一的问题是,我不认识李剑仙,不清楚他的为人,不知道伺不伺候得来。” “呵,想得美!”萧麦的话,直接给小苏整笑了,“想啥美事儿呢,还想在李剑仙座前侍奉?他老人家云游四海,救苦救难,见上一面就不得了了,还想一直跟着啊?” “哈哈,也对。太乙剑仙前辈,是个什么样的人?” “此座此座非常座,太乙剑仙曾坐过。救苦救难救世人,苍生黎民得解脱。”小苏先念了一首诗,才说道,“李剑仙是天下第一游侠,为人最好打抱不平,跟你的性情还真有点像,你们这对师徒,将来一定很合得来。” “……” 萧麦顿时肃然起敬。 他的确好打抱不平,遇到不平事,不管一下心里憋得慌。 但自身实力太弱,入京前,几乎一直面临生命危险。很多义举,都是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为了提升实力,或者遵守侠客操守,不得不硬着头皮往上莽。 太乙剑仙则是纯粹的义务劳动。 这如何不令人钦佩? 给这样的江湖楷模做弟子,萧麦此刻比刚才得知抱上剑仙大腿时,还要兴奋。 这般感觉,用一个词来形容,即“吾道不孤”。 见萧麦开心,小苏也莫名觉得开心:“还有更开心的呢!为了奖赏你,师父还决定代师授艺,传你两门武功。” 第142章 筑气成基 “授艺?两门!” 萧麦惊叹于姚倩淑的大方。 他早已无数次领教过,想在这个时代拜师学艺是多么的艰难。 姚倩淑代兄收徒,代师授艺,这份恩德,千金不换。 “这两门武功,都非常适合你。” “一门是我白玉宗的武功,名唤《音波探形功》。” “两百年前,白玉宗的一位前辈,因上了年纪,云翳蔽睛(白内障),目不能视。于是呕心沥血,自创一门神功,名为‘音波探形’。” “利用此法,双目失明之人,也能感知周遭环境。” 这门神功,普通人听了会觉得深奥。 萧麦是一下子就懂了。 这不就是“雷达”吗? 利用声波遇到障碍物会反弹的原理,通过先发出音波,再接收音波的方式,来探查周遭环境。 以萧麦目前的听力,听活物很简单,听死物就有点费劲了。 而音波探形搭配血肉强化,就能彻底弥补视觉缺陷。 “前辈竟如此为在下考虑,萧麦感激不尽。” “大恩不言谢,日后白玉宗出了事,就像戚师姐这次,你得来帮忙啊!” “当然。” “还有一门武功,名唤《太乙筑基法旨》,是太乙门的筑基心法。你先把这个练熟,日后遇到李剑仙,就能直接请教上乘武学,不用再苦哈哈地打基础了。” 又是一门筑基法。 迄今为止,与筑基有关的武学,萧麦足足掌握了四部:《筑基要诀》、《太乙筑基法旨》、《乾坤星宇诀》、《离火凶霸功》。 他本想请教姚倩淑,但姚前辈如今躲着自己,萧麦索性请教小苏。 小苏姑娘只是为人低调了一些,其实武功之高,比雪山剑客武星魂之流还要强很多很多。 “小苏姑娘,这世上有多少筑基法门?” “若繁天之星,有多少流派,就有多少法门。” “筑基法门之间,有无上下高低之分?” “当然。怎么,你已经有其他的筑基法门了?” “之前听人说,拜入捕门,就有机会,研习一本——” 萧麦顿了一下,他已经错过了捕门的入门考核。 有得必有失。 以放弃入门考核,换取正式成为李疏狂弟子,与桃夭派掌门结下善缘的结果,岂止是赚,简直就是赚翻了。 他继续说道:“叫《筑基要诀》的秘籍。我想比较一下,《太乙筑基法旨》与《筑基要诀》的优劣。” “太乙筑基法旨完胜。” 萧麦点头:“除了筑基要诀之外,听说捕门还有更厉害的心法,乾坤星宇诀,离火凶霸功之类的,跟太乙筑基法旨比又怎样?” 小苏根本不会想到,萧麦会同时拥有这几本书。 “乾坤星宇诀,略有耳闻;离火凶霸功,顾名思义。” “这两门武学,都是贯穿了练气、筑基、结丹三重境界的大武学,成色肯定强过太乙筑基法旨。” “萧少侠若是寻常武者,我肯定建议修炼乾坤星宇诀。” “因为寻常武者,毕生精力,只够研习一门心法。” 萧麦道:“我想我不是寻常武者。” 这不是自大,带系统的武者,怎么都不算寻常。 “对啊。天赋在身,就多学几门心法。” 萧麦听小苏的解释,逐渐开始理解,练气境、筑基境这两个阶段,无论使用哪种流派的修行法门,练出来的结果都差不多。 类似于现代的通识教育,仅作打基础之用。 一旦破入结丹境,根据所修内功不同,武者们会凝炼出千奇百怪的丹田。 不同的修炼法门,代表着不同的发力习惯;不同属性的丹田,对应着不同的武学风格。 类似于现代的专识教育。 寻常武者,精通一个领域的知识,掌握一种武功路数,就已经很了不起了。 但真正的大师,都是学贯古今,通晓百家的。 “先练太乙筑基法旨。筑基大圆满后,若能从李剑仙处,习得更高深的武功,就继续练;若还没遇到李剑仙,就先练乾坤星宇诀,再练离火凶霸功。” 萧麦眉头舒展开来,心中豁然开朗,向小苏一抱拳:“多谢小苏姑娘,为在下指点迷津。” “不客气。” “那事不宜迟,现在就开始吧。” “开始什么?” “传功。” 小苏顿时忍俊不禁:“嘻嘻,怎么传,让我一句一句传吗?那你得学到什么时候。我雇佣了好几个匠人,帮你雕刻板书。等板书刻成了,你自己摸索着练。” “姑娘默诵几遍,在下就能记个七七八八了。记不住的,再参考板书也不迟。” “真的?” “一试便知。” “好,我读给你听。” 小苏的声音,温润悦耳,胜过这个世界上的无数乐曲。 听她说话,都是一种享受。 萧麦一边听小苏默诵秘籍,一边思考如何分配点数。 音波探形,提升生存能力;太乙筑基,提升战斗能力。 武技点数还剩下64。 其实,在拥有板书,可以自己练的情况下,萧麦的修行速度也不慢。 花不了多少时间,就能掌握这两门武学。 可萧麦缺时间。 得罪皇帝,得罪将门,得罪鼠王的地下王国就不说了,寻常人沾上哪个都是死。 有道是“阎王好见,小鬼难缠”,“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上次在梧都县,稍微露了一下脸,就被捕门上峰嫉恨,差点死于常四儿之手。 这回在京城,更是在各方势力面前,露足了脸面。 多少人嫉恨他,多少人厌恶他,多少人恨不得萧麦死? 这些大大小小的人物,每个都拥有捏死萧麦的能力,一万个人里面但凡有一个出手,都够他喝上一壶的。 “我没时间。” “宁可浪费点数去节省时间,也不浪费时间去节省点数。” 待太乙筑基法旨默诵完成,萧麦立即把点数全加了上去。 “太乙筑基法旨:64。” 刹那间,无数口诀、技法涌入萧麦的识海,展示出筑基的四重境界。 筑基境一重:感真期。感应普通气息中,蕴含的更本源更精纯的力量——真气。 筑基境二重:采内期。将经脉之内的真气,收拢入丹田位置。 筑基境三重:合气期。将丹田之中的真气,进行初步的洗练、聚合。 筑基境大圆满:筑气成基。将初步聚合的真气,进行最后一次凝炼,从而为丹田夯实地基。 小苏默诵完秘籍,正欲考校,才发现萧麦已迫不及待,开始了运气修行。 凭借1000点的经脉强化,和64点的太乙筑基法旨,萧麦一瞬间就感应到了真气所在。 再通过绵延不绝的呼吸吐纳,迅速收拢大量真气,在识海的引导下,将它们各自引入上中下三处丹田。 接着,一举合气,将真气在丹田中聚凝成团。 跟练气期的情况,简直一模一样。 都是一口气突破前三重境界,在最后一重大圆满境界上卡了壳。 只不过,上次突破到“气体合一”时,吐纳术已修炼至100点,卡壳卡得不严重。 这次太乙筑基法旨仅有64点,所以直接卡死,练不下去了。 系统界面中,亦出现了新的词条,“筑气成基:0”。 第143章 通风报信 虽未能筑基成功,可单是感应到真气的存在,就足以让萧麦脱胎换骨。 寻常气功,仅能带来大约500点的血肉、感官强化加成;真气带来的加成,则能达到1000点!直接翻了一倍。 美中不足的是,丹田尚未炼成,合气期所能储存的真气太少,真气又是从普通气息中提炼出来的,一旦消耗,短时间内无法补充。 这使得真气成为关键时刻才能动用的撒手锏。 “想要源源不断地使用真气,必须筑气成基,必须凝结丹田。” 澄明了接下来的武道修行之路,萧麦回过神来,发现周围已不见了小苏的气息,相反嗅到了蜡烛燃烧的味道。 “天黑了吗,我究竟修炼了多久?” “吱呀——” 萧麦没听见脚步声,但听到了推门声,嗅到了香甜的饭菜气息。 “萧少侠,你练完了?” “抱歉,太乙筑基法旨,奥妙无穷,一不小心就入了神,冷落了姑娘。” “没关系!练功专注,是好事。来,先吃饭。” 练功在未时三刻,结束时在饭点,所以萧麦至少练了一个时辰。 “时间过得真快啊!姑娘吃了吗?” “不用管我,人家早就吃饱了。”小苏柳眉一挑,生出个主意,神秘兮兮地问道,“少侠用饭之时,要不要来首曲子,助助兴?” 萧麦喜欢流行音乐,不喜欢这个时代的曲子,但若是小苏弹奏,他想来会很有兴趣。 “不敢劳烦姑娘。” “嘻嘻,想什么呢?本姑娘一首曲子,至少价值百金。少侠是听不起的。我推荐绡红姐姐的曲子,一首才八两,跟这顿饭,正好凑十两银子。” 萧麦一愣:“这顿饭,要钱的啊?” “多新鲜!在仙音坊吃饭听曲,不花银子啊?” “……” 小苏送来的,原来不是免费的晚餐。 “可上次那顿饭——” “你帮师父破案,师父自然管饭,案子都破了,师父都走了,还想白吃白喝?” “呃,有道理。” “赶紧吃吧,有人在等你呢。” “谁?” “墨羽尘啊,他执意见你一面再走。” “墨兄?还是先见面吧。” 仙音坊不做皮肉生意,绝大多数客房,是不带床榻的。 也有个别上房,专门用于接待白玉宗来的“自己人”,才陈列床榻,萧麦住的就是这一种。 萧麦离开上房,跟小苏来到普通客房,见到了等候已久的严智和墨羽尘。 当京兆府顺水推舟,想把屎盆子扣到墨羽尘身上时,严智虽然没有赞成,但至少是默许。 所以此刻二人共处一室,多少有些尴尬。 但没办法,仙音坊的茶水钱太贵,单是在里面坐一会儿,也要花不少银子。 严智和墨羽尘,挤在一个房间里,能少花点。 “萧贤弟!”“少侠!” 二人一见萧麦,便起身打招呼。 “严大哥,墨兄!” 萧麦落座后,严智便为其倒茶。 “贤弟,等你很久了。” “大哥有何吩咐?” “有些京兆府的风声,透露给你。” “洗耳恭听。” 严智有些难以启齿,从桌子下面,取出一袋子金银珠宝,正是之前从萧麦处收到的贿赂:“没想到,案子最后搞得这么大。京兆府的意思是,跟萧贤弟划清关系,自始至终,是贤弟主动找姚掌门请缨,也是姚掌门主动雇佣得贤弟。京兆府只是见证者,不是中间人。” 京兆府,就是中间人。 萧麦却不计较:“一人做事一人当,绝不会牵连京兆府。至于这些银子,送给兄弟们的,怎好再拿回来?” “就当京兆府欠你的。” 萧麦不出手,姚倩淑真会拆了京兆府。 至于最后查到东宫,导致当朝太子丧命,这是谁也没有料到的。 “也好,恩怨两清。” 萧麦收下了这堆金银珠宝。 “事情既已谈妥,我也告辞了。”严智向萧麦一抱拳,“再会。” “兄长慢走。” 萧麦没有挽留,因为他知道,单是坐下来跟自己谈,严智就已经冒了很大风险。 未来的人生还很不明朗。 生死难料的关头,萧麦自己扛,不连累他人。 送走严智,墨羽尘也迫不及待地开口了。 “萧兄,谢你的救命之恩,谢你为庭庭伸张正义。” “不必,墨兄能告诉在下,当初为何要认下不属于你的罪?” “唉,我也说不上来。”墨羽尘叹口气,回想当初,使劲捶了一下自己的额头,“就是脑子里,总有个声音说,是我杀了庭庭,是我把她丢在城东,我应该为她偿命。” “你这种状况——像是被催眠了。” “催眠?”墨羽尘没听过这个词。 “差不多相当于,有人在你心里,植入了不属于你的记忆。” “摄魂术?” 原来,墨羽尘只是不知道催眠,但对这种武功还是略有耳闻的。 “如此说来,前些天,我在客栈买醉,遇到一个相师,也不记得他说过什么,之后有段记忆就消失了,只剩下一些害死庭庭的碎片。” “相师?” “对对,那人大概会摄魂、移魂之术,萧兄遇到了千万要留意。” 墨羽尘善意地提醒了一句,但也自知帮不上太多忙。 天底下相师这么多,谁知道哪个会摄魂术? “我知道了。” 萧麦有预感,自己迟早还会再遇到那个相师。 “墨兄以后有什么打算?” “带着庭庭,回战甲城。”墨羽尘鼻尖一酸,却又笑笑,“我要照着庭庭的模样,刻个一模一样的木雕,陪我度过此生。” “……” 萧麦默默地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在家里人放个已死之人的木偶,还雕得活灵活现,不管别人怎样,萧麦是有点不自在。 “恕在下直言,戚姑娘并不完美,不值得墨兄蹉跎一生。” “不,与更不完美的我相比,庭庭就是完美的。”墨羽尘接连摇头,满眼都是跟她在一起的时光,“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情,就是得到过她的心,哪怕只有三年。我一直在想,若我能不那么平庸,再厉害一些,庭庭是否就不会再移情别恋?” 萧麦心想,墨羽尘哪里平庸?捕门掌旗级别的修为,在江湖上跺跺脚,也是有回音的。 再者,戚弦庭因为墨羽尘的强大,而选择继续跟他在一起——那别忘了,世上总会有人比墨羽尘更强大。 但萧麦没有跟墨羽尘辩论,也不指望能劝他回心转意。 “如鱼饮水,冷暖自知,祝墨兄前程似锦。” “谢谢。” 墨羽尘深吸一口气,语气也变得严肃起来。 “这次前来,不单是想跟萧兄说些话,最重要的是,送一份谢礼给萧兄。” 第144章 心即为尺 墨羽尘拿起一旁的盒子,放在面前,从里面抽出了两把一模一样的宝剑,交给萧麦。 萧麦上手一摸,就发现了这两把剑的不同寻常之处。 首先,剑很沉。 寻常宝剑,也就三斤左右;墨羽尘所赠的剑,一把就有八斤重,两把加起来十六斤。 之所以这么沉,是因为剑身太厚,宽度和厚度,都相当于教书先生所用的戒尺,长度也有四尺三分,妥妥的重兵器。 铸剑所用的材质,是这个世界才存在的“玄铁”,摸上去寒意森森,似乎还能吸收阳光,致使看上去通体漆黑。 其次,剑身没有开刃,上面雕刻了一些神秘的花纹。 也是因为通体漆黑,正常人看不到这些纹路,只能通过触摸来感觉。 萧麦的触觉很灵敏,很快意识到,这上面的花纹,是仿照人体手三阳经与手少阴经,共六条经络雕刻而成。 他试着挥舞了一番,发现剑虽沉重,但重心恰到好处,用起来得心应手。 “好剑!明明是初次见面,却好似与阔别多年的老友重逢。” 见萧麦如此欢喜,墨羽尘甚觉快慰。 他为人重情重义,既在乎与戚弦庭的儿女私情,也不会忽视萧麦的救命恩义。 大恩得报,总算了解一桩心事。 “看来此剑与萧兄有缘,以后就让它们常伴萧兄左右吧。” “多谢墨兄!”萧麦也不推辞,只是问道:“这剑叫什么名字?” “剑身似尺,故名‘尺剑’。当然,萧麦也可以另外取名。” “尺剑——这个名字就挺好的。人心之中,都该有把尺子,丈量善与恶,正与邪。” “萧兄说得对,没有你这把铁尺,我估计已经没命了。”墨羽尘说起赠萧麦尺剑的原因,“捕快,捕贼缉盗,重在生擒,适合能降伏凶犯,又不伤人命的兵器,我立刻就想到了尺剑。” “此剑为我习得‘铸脉’之法后,心血来潮所造,造完后才发现不适合自己,就一直带在身边,想着找个识货的卖掉,今日送予萧兄,真是恰逢其会。” “卖?那还挺巧的,这袋金银珠宝,京兆府不要了,正好送予墨兄。” 墨羽尘自然推辞:“赠剑是为报恩,若收了银子,让恩义何存?再者,京城百物皆贵,居大不易,日后在捕门当差,少不得处处使银子。萧兄还是自己留着吧。” “唉,用不上了。捕门的武举考核已经结束,再入捕门,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 “什么,仙音坊的人,没有通知萧兄?” “嘻嘻——” 这时,一直守在门外的小苏,突然探出头来,冲着二人尴尬地笑了笑。 “不好意思,交代的事情太多,把这事儿给忘了。” 萧麦问道:“什么事?” “一个自称捕门玄黓队,叫宋信的家伙,让我转告你,捕门武举因东宫太子案推迟一天,明日才正式开始。” “啊?” 萧麦先是吃惊,然后转念一想,又觉得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昨日出了那么大的事,捕门高层虽未直接出面,但一定在密切关注事态发展。 他们哪里还有心思,再主持什么武举考核? “萧兄,天赐良机,千万不可错过。” “嗯,我明日就去试试,看能不能参加比赛。” 萧麦本来有点凉的心,这会儿又迅速升温。 他坚信,只要允许自己公平比赛,就断无落榜的可能。 只是,小苏噘着嘴,怎么也想不明白,满腹狐疑地问道:“萧少侠,当朝太子,间接死于你手。你不躲着朝廷,还主动凑上去,图什么?” “主要原因,我是真的很想当捕快。” 另一个主要原因,一旦加入捕门,就有无数的案子等着自己。 辟邪之眼一开,奸佞无所遁形,沉冤尽得昭雪。 于苍生而言,黎民百姓可得安。 于己身而言,斩奸除恶成就天下无敌。 墨羽尘是得到萧麦的帮助,才侥幸从歹人的诬陷中存活,自然对萧麦的选择,表达了由衷的祝福。 之后,萧麦、小苏送墨羽尘来到仙音坊后院。 院里停放着戚弦庭的棺木,她的师妹瞿紫凝、胡雅韵刚烧完纸。 萧麦搭把手,跟墨羽尘一起,把棺材抬到了后院门口处的马车上。 互相道别后,墨羽尘赶着马车,离开了仙音坊。 接着,小苏也给萧麦做了个“请”的姿势。 “时辰不早,我也送萧少侠回家吧!” “已经宵禁了,我请在仙音坊,多住一晚。” “今时不同往日,再住下去,就要花钱了。” 萧麦微微一笑:“姑娘曾说,你的曲子,价值百金?” “嗯!” 萧麦将装满金银珠宝的包袱,递给小苏。 “这些,值几首?” 仙音坊内,红烛沁泪,芙蓉帐暖,窗含月色,檀香袅袅。 小苏在案上摆好古琴,挺直娇躯,挥开衣袖,笑问道:“萧少侠运气好,我如今虽声名不显,可终有一日,必将名震天下,声望远在妙乐三仙子之上。今日一曲百金,数年之后,千金难买。请问少侠想听什么?” “太乙筑基法旨。” 次日清晨,天还没亮。 听闻四更鼓响,萧麦便手持盲杖,踏着微微泛着蓝白的夜色,来到仙音坊的后门前。 “少侠且留步。” 这时,一阵轻柔又略低慵懒的声音,从身后徐徐而来。 正是小苏姑娘。 她起得匆忙,未及梳妆整齐,齐腰长发,凌乱得披散在身上。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好在此时,面对的是一个蒙上了双眼的盲人。 她打了个哈欠,强行振作精神,说道:“留在仙音乐坊,师父的余威,尚可多庇护你一时。一旦迈出这道门槛,往后吉凶未卜。” 萧麦转身,向小苏一抱拳:“姑娘也说了,仙音乐坊,仅可护我一时。在下所求,乃是一世之安。姑娘保重,日后有幸再会。” 辞别小苏,萧麦迈出门槛,走向了黑白不分的夜色。 前天调查妙乐仙子案,分析京城地图时,他就默默记住了六大衙门的所在。 今日一人一杖双尺剑,在嗒嗒的脚步声中,摸到了捕门衙署。 捕门衙署的大门,很是威严庄重。 中间一道大门,左右两道小门,每道门皆有两扇门板,共六扇。 是故,江湖之中,也有人称呼捕门为“六扇门”。 与寻常衙署的朱漆大门不同,捕门的大门上,刷的是黑漆,望之压抑且神秘。 门口矗立着六头造型狰狞可怖的石兽,分别是獬豸、驺吾、麒麟、白虎、重明、夔牛。 它们体型硕大,每一头都有两人多高,看上去威严无比,似乎随时都能活过来,啃咬来犯之敌。 此时,天光微亮,六扇门前已是人头攒动,想来是参加本届考试的举子。 不知是谁,最先注意到这个盲眼少年,他赶忙凑到同伴耳畔窃窃私语,同伴又向更多人的通风报信。 很快,武考举子们,无一例外地转过身来。 他们,都在看着萧麦。 《盲眼神捕》第一卷,《入门篇》完。 第145章 感言后记 不想看作者絮絮叨叨的,请直接点击下一章。 ————分割线———— 磕磕绊绊,捕侠第一卷,终于顺利完结。 本作第一卷风格较为沉郁,萧麦自始至终,都在形形色色的强敌威压下,艰难求生,正如现实当中,《盲眼神捕》这部书的遭遇,完读率低,流失率高,人气、收益都惨不忍睹,同行的所有建议都是应切早切。 但我舍不得。 萧麦这一角色,是我在大学期间就构思完成的,当时也创作了好几篇未曾发表的捕侠系列故事,一直想着有机会写成独立长篇。 结果是,我这些年笔耕不辍,创作了数百万字,却始终没有萧麦和他朋友们的一席之地。 也正因如此,萧麦他们成为在我精神世界中,陪伴时间最久的朋友。 我只要闭上眼睛,就能看到萧麦他们,在那个波诡云谲的武侠世界中,所经历过的一个又一个,或惊险刺激,或壮怀激烈,或奇幻瑰丽,或缠绵悱恻的冒险。 所以,就算评价不高,人气不高,我也要给他们完整的一生,至少是人生中一个完整的阶段。将他们引以为豪的故事,讲述给更多的人听。 这是我对朋友们的义气。 《盲眼神捕》第一卷,算是完全的铺垫,毕竟名为盲眼神捕,实则三十万字下来,萧麦连捕门的大门都没进。 待到第二卷,萧麦的捕门生涯正式展开,真正的主角团,也就是萧麦的师父、兄妹、知己、恋人(待定)也将陆续粉墨登场。一个更加宏大的武侠世界,正在徐徐拉开帷幕,请大家拭目以待。 《关于是否应该写女主的见解》 我读网络小说时,基本上是一个坚定的无女主派,对“女主角”这种存在的厌恶,不比屏幕前的诸位兄弟们少。 这当然不是厌女,而是“女主角”完全不符合当下网络小说的剧情节奏。 奇幻仙侠类网络小说,往往主打一个主打+升级,主角不是在干架,就是在去干架的路上,升级速度更是跟坐了火箭一样,身边根本没人能追上主角的脚步。 同时,为了营造爽感,写崩战力体系是常有的事,等级压制更是大得吓人,等级高的就是“前辈”,等级低的就是“蝼蚁”,蝼蚁面对前辈,没有任何实质上的应对之策,二者只是看上去相似,实际上根本就不是同一个物种。 这就导致,起初还勉强能与男主势均力敌的女主,到了下一卷直接就变成了蝼蚁。 网络小说早期野蛮发展阶段,蝼蚁还能以色事人,靠打边擦球给读者送福利,现在写这个动不动就全文咔嚓。 如此一来,女主就无法为主角提供任何意义上的帮助,连情感交流都做不到,只能变成主角的累赘和弱点;儿女情长的部分,也会拖慢打怪升级的节奏,更别说许多作者的感情戏写得就是依托答辩。试问读者怎么可能会不烦?反正我是够烦的。 可《盲眼神捕》的情况,稍微有些一点点特殊,就是这个武侠世界的战力体系比较严谨,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生态位,不管你的武功是高是低,这个世界终有你的一席之地。 在这样的世界中,根本不会出现,女主因为升级速度跟不上男主,逐渐变成蝼蚁的剧情。哪怕她根本不会武功,也没有任何背景,只要是个好人,就能一直给主角提供物质援助和精神慰藉。所以,传统武侠小说,热衷于塑造女主角,不是没有原因的,因为女主角真的有用!现代奇幻仙侠小说,热衷于写无女主,也不是没有原因的,因为女主角真的没用! 所以,在江湖武侠世界中,大家不必在乎,萧麦会不会遇见属于他的真命天女,享受故事就好。反正连作者本人,也不知道后续,因为我属于“心流型”作者,赋予角色灵魂后,就让他们自己跑剧情,天知道会跑偏到什么地方。 第1章 生门诡门 萧麦一听便知,此次前来参加捕门考核的举子,足足有二百余人。 乍看之下,似乎也不多。 可联想到,捕门平日经营的,都是刀口舔血的买卖,动不动就会出现大批伤亡。政审又十分严格,必须持有举荐信才能来报名,能有二百余人前来报名参加,已实属不易。 事实上,萧麦还是低估了武林中人的血勇。 所谓身怀利刃,杀心自起,武功大成,寻衅滋事。 十七八岁的少年郎们,一身热血,满腔抱负,又无家室羁绊,正值最勇敢、最当打、也最不安分的年纪。 捕门的营生是很危险,但不危险,他们还不来呢。 萧麦之后,陆陆续续又来了三百多号人,把大门前的路,堵得严严实实。 然而,就在乌央乌央的人群中,人们自发地留出了一片空地,正是萧麦所处的位置。 人人都在讨论萧麦,但五步之内,无人敢近其前。 也不是没有热心肠跃跃欲试,想要上前与萧麦攀谈,但几乎都会被同行的好友拦住。 “别过去,他是萧麦。” “我知道啊,太乙剑仙李疏狂的亲传弟子,此时不结交,更待何时?” “你光知道他是剑仙弟子,不知道他是圣上的杀子仇人?你不怕被诛十族,我还怕呢!” …… 见无人来与自己攀谈,萧麦也乐得清闲。 他手持盲杖,默默地立于原地,吐纳运气,修行新学到的太乙筑基法旨。 一般人断不会这般见缝插针地修炼,因为效果太差,几近于白费力气。 可萧麦不同,他只要修炼,经验条就会涨,涨满了就清空,直接提升数值。 闲暇时间,积少成多,也会有不菲的收获。 就这么一会儿的工夫,太乙筑基法旨,就从66升到了67。 周围依旧人声鼎沸,不知不觉间,东方既白,第一缕晨光,落在了捕门官署之中。 忽听得“哐啷”几声,六扇乌漆大门缓缓打开。 从右侧门洞里面,陆续走出十条大汉。 萧麦终止修炼,把全部注意力,都放在了这十个人身上。 根据呼吸声所在,萧麦判断,这十人个个都是身高八尺、虎背熊腰的壮汉,站在人前,犹如十根冷硬的铁桩子。 居高临下,不怒自威。 萧麦还发现,这些人身材虽高壮,脚步声却很轻盈,呼吸细密,气韵悠长,足以表明,都是万里挑一的武道强者。 自己认识的人当中,与他们最接近的一个,大概是就是捕门玄黓队掌旗凌铳。 这十人鹰顾狼视般的目光,从众举子身上扫过时,不约而同地在萧麦身上多停留了片刻。 之前还鼎沸的喧闹声,在他们的视察下,迅速归于寂静。 直到六百多人聚集的现场,安静到针落可闻后,十大高手,轮番进行自我介绍。 “捕门阏逢队,青旗,李破云。” “捕门旃蒙队,青旗,王鹤。” …… “捕门玄黓队,青旗,孟斩。” “捕门昭阳队,青旗,吴剑影。” 萧麦记得孟斩的声音和名字,他是钟离明手下的掌旗。 所以,本届捕门武举,出门迎接众举子的,就是捕门的十位青旗掌旗。 做完自我介绍,阏逢队青旗李破云率先说道。 “我不喜欢说废话,直接开门见山。” “在我身后,就是大名鼎鼎的六扇三道门。” “这三道门的说法,有些人知道,有些人不知道,知道的人就再听一遍,不知道的就给我记心里。” “三道门,中间为正门,右边为生门,左边为诡门。” “正门,只有捕神本人,与当朝二品以上大员,郡王以上皇亲方可使用。” “生门,供寻常官员、捕手、百姓以及轻微罪的囚犯使用。” “诡门——” 谈及这扇门,李破云特地往后看了一眼,然后指着左边那扇门,用不乏威胁口吻的声音说道。 “只有死刑犯及押送死刑犯的捕手方可使用。” “进出诡门之人,不是送别人上路,就是送自己上路。” 说罢,李破云噤声,换旃蒙队青旗王鹤开口。 “接下来的路怎么走,你们自己选。” 至此,十大掌旗的开场白结束。他们退至两侧,将三道门让于众举子。 这十人的气场威压实在强大,以至于开场白结束后,举子们得先缓一会儿,才有人迈开脚步,走向了左侧的诡门。 有些人生地不熟的举子,咀嚼李破云的话,便准备走生门,但也被好心人一把拉住,示意必须走诡门。 最终,所有举子都选择了诡门,萧麦也不例外。 只是,轮到他进门时,稍稍起了一下波澜。 守在门口的王鹤,忽地抽出宝刀,横在了门口。 萧麦跨向门槛的脚步停在空中,刀芒只差一根头发丝的距离,就要贴住他的咽喉。 若这一步落下去,自己就要人头落地。 王鹤眸中掠过一抹异色,他确认自己出刀很快,很静,可蒙眼少年,却好似能清楚地看到这一切。 不论是已经进门的,还是等着进门的,举子们都把目光投向了这一幕。 “你来这里做什么?” 王鹤的语调,就像丹顶鹤一样高亢。 “送天底下的奸贼,上路。” 王鹤的嘴角,立时勾起一抹欣赏之意。 “姚倩淑,就是天字一号的大奸贼。你怎么不去送她上路?” 萧麦道:“这是捕门的认定,还是掌旗大人的认定?” 王鹤被噎了一下,立刻说道:“不要用反问来回答问题。” 萧麦道:“问题都不成立,令人如何作答。” 王鹤无言。 孟斩见状,拍了拍他的肩膀:“差不多得了,这么多人还等着呢。” 王鹤就坡下驴:“也好。萧麦,一入诡门,生死难料,到时候,别怪我没提醒你。” 说罢,王鹤收刀入鞘,萧麦毫不迟疑,落下脚步,迈过了诡门。 一边冷眼旁观的着庸队掌旗程锋,见到这一幕,忍不住对私交甚笃的屠维队掌旗韩璋言道:“好一张伶牙俐齿。” 韩璋亦笑道:“那是当然。东宫太子,很大程度上,就是被这张嘴给生生说死的。” 第2章 人分五等 入门之后,是一面影壁墙。 墙上雕刻着一只凶猛的怪兽,翻腾于沧海之中,头上顶着一轮太阳,爪子里拿着一群小鬼。 寻常衙门,主打一个正大光明,所以不设影壁墙,从门口能一眼看见正堂。 立了这堵影壁墙,就等于向天下宣示,捕门是握在朝廷手里的一柄纯粹的利刃。 利刃,是不讲正大光明的。 绕开影壁墙,是一方开阔的空地,地面铺着一层青砖,是为捕门广场(注,广场之名古已有之)。 捕门弟子上千,每日集会就在此地。 广场尽头,是捕门正堂,审理犯人的地方。 广场西侧是办公区,东侧是校场,校场跟广场之间,以一排门房相隔。 捕门弟子,把守入口处,检查举子门的身份文牒和举荐信,验明正身,在生死状上摁下手印,才可以进入校场。 举子们排队进场时,可以见到,捕门弟子在广场上来来回回,一个个锦衣华服,意气风发的模样,不由得都露出了艳羡的目光。 当然,里面也有一些不和谐的身影——对萧麦来说很不和谐。 强圉队捕手岳远,一眼认出了,装扮鹤立鸡群的萧麦。 他跟萧麦,在梧都县有过一面之缘,当时重光队刚刚镇压王无忧,岳远被派来考核他们的战功,与萧麦处得并不愉快。 不过,当时萧麦腹部重伤,眼看生命垂危,岳远以为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他,就没把他放在眼里,以至于后来听说萧麦协助姚倩淑,杀死当朝太子一事后,都不敢相信二者是同一个人。 他当即对同伴说:“走,一起去处理点私事。” 之后,大步流星,走到萧麦身前,厉声喝道:“萧麦!” “谁?” 岳远出现在萧麦大幅强化身体之前,所以萧麦不太记得他声音了。 “强圉队,岳远。” “岳捕头,好久不见。”萧麦轻描淡写地客套了一句。 “你怎会出现在这里?” “当然是参加捕门武举。” “捕门的门槛,何时变得这么低,连瞎子就能进了?”岳远丝毫不掩饰自己的恶意。 萧麦早料到自己会受刁难,所以心平气和,从怀里掏出了书信:“这是玄黓队钟离指挥的举荐信。” “给我看看。”岳远伸手就抢。 萧麦一缩手,让他扑了个空:“你没有这个权力。” “你他妈——”岳远心下恼怒,举起拳头,同伴见状赶紧拦住:“别在这里动手。” 萧麦也笑了:“岳捕头,还想当众欺凌举子吗?” 今天是捕门招新的大日子,岳远后台再硬,破坏了大人物的正事,保管吃不了兜着走。 岳远见萧麦不吃自己的恐吓,于是撂下一句狠话:“你就笑吧,看你能笑到什么时候!” “呵呵,哈哈哈——”萧麦又笑了,而且笑得很大声,最后不忘添上一句,“白痴。” “你说谁白痴?” “谁是白痴,我就说谁白痴。” “你!” 见岳远又要发作,同伴只好扯住他的胳膊往回走,同时也一语双关地对萧麦说道:“我们不与你争口舌之利,待会儿,就拳脚上面见真章吧。” 二人离开广场,一番商议后,立即将此事报告给掌旗,掌旗又上报给了指挥高胜寒。 高胜寒,人如其名,生得又高又寒。 他素来喜穿白衣,搭配苍白的皮肤,远远望去,就像一块洁白的冰雪。 常人,只要离他稍近一些,就会感觉连呼吸都是冷的,故而世人都称他为“寒衣公子”。 唯有熟悉寒衣公子的人才知道,他冰冷的外表下,隐藏着一团灼人的烈火。 听取部下汇报时,高胜寒正在练字,而练字,也是他所怀独门心法《寒雪经》的方式。 “大人,确切消息,萧麦拿着钟离明的举荐信,来参加捕门武举了。” “萧麦——” 听到这个名字,高胜寒柔软的笔尖,一下子划过了十几层宣纸。 “晦气。” “确实晦气。”部下应和道,“自从这个萧麦出现,咱们强圉队,就没再遇见过好事。” 先是让重光队,抢了捉拿王无忧的头功;又帮玄黓队,诛杀了为祸一方的河西死神和恶贯满盈的百臂魔君,让钟离明在捕神面前大受嘉奖。 反而是强圉队近来,毫无建树,捕神虽没说什么,但高胜寒一直面上无光。 再往后,妙乐仙子案,跟强圉队虽无关,但若无强圉队的裴素寻衅滋事,跟萧麦打进了京兆府,萧麦就不可能邂逅姚倩淑,也不会有后来那么多事。 更别提,高氏一族,一直押宝在太子身上,楚铖这一死,高家这么多年的政治投资,全部付诸东流。 萧麦没入捕门,便搞出这么多事,一入捕门可还得了? 部下察言观色,看穿高胜寒的心思,便试探着问道:“依大人所见,是把他赶出捕门,还是直接——” 高胜寒没说话。 但部下看到,他在破烂的宣纸上,写下了一个字。 “杀。” 萧麦排了半天队,终于等到自己。 递上文牒和举荐信后,捕手反复验证了几轮,一直一言不发的他,忍不住问了句:“太乙剑仙的弟子?” “不是。”萧麦已仔细想过,决定在正式拜师李疏狂之前,先不要自称是剑仙弟子。 “想不到,真是想不到。”对方连连惊叹,“昨天刚弄死太子,今日就来参加捕门武举,心里怎么想的?” 萧麦道:“我问过了,朝廷尚未下达海捕文书,在下仍是清白之身。” “你这样子,考过了也没人收。” 饶是如此,对方还是让萧麦摁了手印,给了他一张号牌“壹柒陆”,同时在萧麦腕上系了一条很细的绸带。 萧麦凭耳力,听出有些举子系了绸带,有些举子没系,便问:“这是做什么用的?” 对方看了眼萧麦那条黄色绸带,说道:“你不必知道,快进去吧。” 当下一个弟子验明正身后,捕门给系了一条红色丝带。 在萧麦看不见的情况下,在众举子参加考试前,捕门已经用一条小小的绸带,给他们划分了三六九等。 紫、红、黄、黑、无。 依照举荐信的分量来排序,紫色为最高级,红色次等,黄色最末。 黑色为“特殊身份”。 没分到绸带的,则是由各州郡推荐,几乎没有任何背景的良家子。 第3章 武举首战 捕门校场,有两个足球场大小,外围种着一圈柳树,地面铺着一层厚厚的细沙。 捕快们常年在此修炼,把沙地踩得十分坚硬。 在校场中间,搭建了十个临时擂台,每个擂台都将近有一米多高,长宽皆在十米左右,比现代的拳击擂台要大上近一倍。 只因武林中人,招式大开大合,擂台太小,容易施展不开。 擂台四角,各有两名捕快把守,负责防止意外状况;擂台上面,则站着一个裁判。 萧麦进来之后,就在场上到处转悠,熟悉校场环境,不出意外的话,这里便是他今后的修行之地。 顺便,萧麦也想找熟人聊聊天,例如薛义、徐少野和凤修怀,但恰巧三个人都不在。 同期的举子,又对他唯恐避之不及,一见面就远远地躲开。 六百多名举子,排号排了一个多时辰,终于全部到齐。 紧接着,校场四周擂鼓声起。 “快看,是捕门上峰!” 就跟体育场有主席台,校场亦有观景台。 当然,说是观景台,实则就是校场周围,屋顶上面的连廊。 五位指挥,五位副指挥,在擂鼓声踏上连廊,列席而坐,观赏今日的比赛。 他们分别是,柔兆队指挥云和雅,强圉队指挥高胜寒,着庸队指挥宗星阳,上章队指挥陆朝暮,玄黓队指挥钟离明。 另外因故没来的五位指挥,则由他们的副手代理出席。 十大指挥,各个名震江湖,是有志加入捕门的少年郎们,共同的偶像。 见到偶像,众人不约而同地开始欢呼,向着连廊上的贵人疯狂招手,期待着他们能多看自己一眼。 萧麦则逆潮流而动,在校场上遛弯儿、找人。 可五大指挥的目光,就如同翱翔于天上的鹰隼一般,一眼就瞅见了自己最中意的猎物。 这只猎物,还不约而同地是一个人。 柔兆队的云和雅率先开口:“今日的武举考试,算是这些年来,最特别的一场。” 云和雅,人如其名,是个儒雅随和的贵公子,掌中不离折扇,说话温文尔雅:“意义特别,人也特别。” 与一脸开明阳光的云和雅相比,上章队的陆朝暮则阴郁很多,他瘸了两条腿,江湖人背后称其“陆瘸子”。当然,谁要是敢当面这么喊,那估计只有死路一条。 “没有什么特别的,只有萧麦比较特别——太乙剑仙李疏狂弟子,好大的名头。” 今年的举子当中,几乎全部出自武林名门,还没有哪一门,名头能盖过剑仙李疏狂。 更没有哪位举子,亲手扳倒过当朝太子。 高胜寒坐在五人中间,声音阴毒地说道:“剑仙又如何?顶多能在江湖上说两句话,来了官场,照样卑如微尘。” 钟离明知道,自己这些天,因为大出风头,遭高胜寒嫉恨,所以干脆缄默不言。 宗星阳则没那么忌讳,说道:“眼下正是用人之际,先前那些门道,可以稍微收敛一些。事先说好,我准备招募十五个人入队。小明,你呢?” 钟离明言简意赅:“玄黓队的情况众所周知,我也要十五个。” 高胜寒出言讥讽:“呵,一开口就要三十个人。二十里挑一,捕门的考核标准,何时有过如此宽松?” 陆朝暮问:“那高指挥以为,应该录取多少人?” 高胜寒道:“最多三十个,考不过的,让他们明年再来。” 四名指挥,闻言多少有些色变。 三十个人,十支队伍,每队最多分到三个名额。 先不说够不够,过去一年来,牺牲、病退、开除掉的锦衣捕手,就不下三十个人。 但高胜寒身份特殊,众人也没再与他争辩。 云和雅还是一贯的云淡风轻,语气平和:“说这些为时尚早,先看看这一届新人的成色如何。” “开始吧。” 云和雅一抬手,鼓手立即变换旋律,场下裁判收到信号,宣布开始比赛。 离萧麦最近的擂台,裁判冲众人喊道:“没什么好说的,想吃捕门这碗饭,就必须能打!日落之前,连续赢下三场,或者累积赢下五场,就可以晋级,反之,累积输掉三场,直接淘汰!” “哦,原来是积分制。” 萧麦人生地不熟,根本不知道武举怎么考,还以为实行的是淘汰制。 毕竟,林渊曾说过,他连续四次,在比赛时遇到关系户,才输掉了拜入捕门的机会。 “要么,是今年由淘汰制改成了积分制;要么,就是林渊对捕门有怨气,夸大其词,只强调对上关系户的败仗,隐去了公平较量时的输阵。” 积分制,无疑比淘汰制更加合理,可以避免种子选手,在前期就互相淘汰,失去晋级名额。 接下来,萧麦又听见裁判继续说道:“记住,虽然经过了诡门,签了生死状,但捕门不想要你们的命,切磋时要点到为止。为防止意外发生,本人有权直接出手,终止比赛,裁定胜负。” 另外九个擂台上,裁判的讲话都大同小异。 说完全部的注意事项,捕手抱来一个箱子,里面装着大一堆号牌。 裁判把手伸进去一拨,忽然碰到一个冰冰凉凉的东西。 他顿时眉头一皱,目光投向了远处的连廊,之后,取出了那张冰冰凉凉的号牌。 “壹柒陆!” “上台!” 萧麦一愣,没想到头一个就轮到自己。 “也好,由我亲手,给这场武举,来一个开门红。” 他自言自语,然后纵身一跃,跳上一米多高的擂台,拿出号牌:“到。” “萧麦!” “头个上场的,居然是萧麦!” 众人的目光,纷纷被萧麦吸引过来。 他们虽不愿与萧麦结交,担心会引火烧身,但免不了对他的实力感到好奇。 天下第二的徒弟,究竟身怀怎样的武功? 裁判也忍不住,在他身上多扫了一眼,然后再次把手伸入箱子,摸到了另一张烫手的号牌。 “伍肆柒,上台!” “到!” 但听一声断喝,一袭身影,“嗖”的从人群中飞出,一跃两丈多高。在抵达顶点后,一个“鹞子翻身”,全身飒飒作响,稳稳地落在了地上。 之后,他脱掉隐藏身份的罩袍,露出瘦削枯干,断发文身的面目。脸上有一道从眉毛斜劈到脸颊的刀疤,身后背负两把弯刀,腕上系一条黑色绸带。 围观众人,见状无不大惊失色:“杀人不眨眼,陈五羊!” 第4章 抱薪救火 外地来的举子,不认识陈五羊,见众人这么吃惊,忍不住向他们询问。 “陈五羊是谁,很厉害吗?” “当然!他是将门翊武营陈营长的儿子,从小残忍嗜血,八岁就在京城当街挥刀砍人。虽是将军之子,但喜欢做杀手,五张羊皮就能雇佣他杀一个人,据说从来没有失过手。” “高指挥听说这件事,觉得陈五羊是个人才,就收入麾下做幕僚,专门替他处理看不惯的人。今日派他来参加武举,莫非是要转正?” “据说,这个陈五羊,尽得陈家武学真传,修为已达掌旗境界,不是易与之辈。” …… 萧麦耳力惊人,听得擂台下林林总总的讨论声,也意识到了什么。 擂台赛第一场,就遇到了强圉队的人,这是巧合吗? 恐怕不是。 抽签,表面上随机,实则作弊的方法很多,就比如在号牌上滴蜡、折角,但这种方法都容易留下物证,也不是很容易分辨。 最常用的办法,是给号牌冷却或加热,手一伸进去就能摸到。 “这场比赛,大概率是内定的。”萧麦心想,“高胜寒不想让我进强圉队,或者——直接杀了我。” 恰好,有一个办法,可以验证自己的猜想。 萧麦此时,还保持着官侠身份,他心念一动,直接切换为游侠。 刹那间,漆黑的视野内,化现一道红光。 陈五羊对自己的杀意,都快要溢出来了。 “果然是来杀我的!” 萧麦又“看”向裁判,这个结果是他抽出来的,那他跟高胜寒一定有勾结,至少,会在比赛中偏袒陈五羊。 这时,裁判说道:“请选择比赛方式,拳脚,还是兵器。” “兵器吧。”陈五羊阴森地叫道。 萧麦默许。 裁判说道:“请在兵器架上,挑选趁手的武器。” 擂台上面,摆着两只兵器架,上面摆满了刀枪剑戟等没开刃的武器。 陈五羊又说:“姓萧的,敢不敢真刀真剑地干一架?不敢的话,就跪下来,喊我一声爷,我就陪孙子过家家。怎么样?哈哈——” 萧麦已知对方想要取自己性命,对这番激将法毫不意外。 他问向裁判:“刀剑无眼,我若弄死他,有没有惩罚?” “已经签过生死状,捕门自然不会有惩罚,但陈家——” “够了。”萧麦直接打断裁判的话,从腰间拔出了两柄尺剑。 陈五羊见状,亦从背上,取下了两把弯刀。 台下围观的举子们,多数没见过这样的阵仗,他们跟人比武切磋时,都习惯用未开锋的武器:“多大仇,这就要拼命了?” “喂喂,快来看,这边有人要死斗!” 见血的战斗,当然比不见血的要好看,听说这边要真刀真剑,众举子顿时如潮水般涌来,另外九个擂台上的战斗,立马就没人看了。 台下观众越聚越多,陈五羊也是越来越兴奋。 他杀人无数,早就不满足于常规的虐杀手段,万众瞩目之下的杀戮表演,才能挑动那早已麻木的神经。 “咣——” 台下一声锣响,宣告此战正式开始。 “苍啷——” 弯刀割裂空气,发出令人胆寒之声。 察觉到杀意瞬至,萧麦猛地后退两步,以双剑护住身形:“且慢!” 陈五羊则认为,这是萧麦分心的征兆,于是毫不留情,瞬间冲到萧麦跟前,两把双刀狂挥乱舞,从四面八方劈砍而来。 萧麦则祭出黑火剑法中的“抱薪救火式”,一剑一剑迎上去。 陈五羊虽遭反抗,但反抗并不激烈,萧麦的格挡,似乎十分脆弱,只要攻势再猛一些,就能轻易将之击垮! “就这么办!” “啊!” 陈五羊旋即发出一声怪叫,全身皮肤由黑变红,刀势的速度与力道,较之初始都猛烈了七八分。 众举子都看得目瞪口呆,暗道这场武举之中,竟有如此卧虎藏龙之辈,善使如此凶猛迅捷的刀法。 他们已经看不见陈五羊的手臂,更看不见他的刀。 其他擂台上的用刀高手,被陈五羊衬托得像残疾人。 至于萧麦,更是持两柄笨拙的无锋剑,在陈五羊的攻势风雨飘摇。 “这架势,最多再过三十息,萧麦就要输!” 一个自以为洞察了战局的举子,忍不住 高声呐喊。 众人对他的判断深以为然,甚至觉得三十息太久,二十息、十五息、或者十息之后,萧麦就要被狂刀斩为肉泥。 一个念头,不约而同地从他们脑子里冒出来:“剑仙弟子,原来这么弱啊!” 然而,连廊之上,与擂台之下,则是截然不同的氛围。 高胜寒,见到擂台上的战况后,咬牙切齿,清冷的眼眸几乎要冒出火来:“混蛋!” 宗星阳则与钟离明互相交换过眼神,随后笑而不语。 最后还是云和雅,摇摆着折扇,惊喜地说道:“黑火剑法,抱薪救火式!妙,实在是妙,我第一次知道,这招还能这么用。” 其他的,云和雅也没多说,毕竟五大指挥都不是瞎子,看得穿萧麦的套路。 抱薪救火,火会越烧越旺,用以对敌,会引得敌人攻势越来越猛。 这招通常是在以众欺寡,而众弱寡强之时,弱者用来吸引目标来攻,为同伴创造战机。(俗称拉仇恨。) 萧麦则以此招,消耗陈五羊的气力,掌控他的节奏。 表面看上去,陈五羊占尽优势,可实际上,只要萧麦变招,陈五羊就会瞬间无所适从。 在高胜寒眼中,自己的手下悍将陈五羊,已经是萧麦砧板上的羊肉,所以才会恼羞成怒。 一旁的陆朝暮,忽然发现一个不对劲的细节,于是开口问道:“萧麦不是李疏狂的徒弟吗,为何不用上清剑法,反而把黑火剑法,练得炉火纯青?” 话音未落,擂台之上,已经不出意外地发生了意外。 陈五羊不断地加快攻势,为此彻底舍弃防御,以至中门洞开。 “就是现在!” 萧麦见时机成熟,立即变“抱薪救火”为“怒火中烧”。 意念一动,真气流经右臂经络,剧烈激荡下,化作炽热的“怒火”,催动尺剑直戳而去。 陈五羊毫无防备,遭尺剑洞穿中门,直击胸膛。 “咚——” 尺剑顶部没有开刃,是故没有扎穿他的胸膛,而是把他重重地撞飞出数丈开外,坠地之时,生死不知。 第5章 杀人羊皮 “抱薪救火”,是黑火剑法中,极其冷门的一类招式,举子们没认出来,也在情理之内。 可“怒火中烧”就很常见了。 “萧麦用的是,黑火剑法?” “他不是李疏狂的弟子吗,为何不用上清剑法?” “太乙门和黑火教,不是对立的吗?” “他究竟是不是李疏狂的弟子?” 太乙门弟子,以黑火剑法对敌,类似于科学家解释气象问题,不讲科学讲神学,对常人而言,实在是过于炸裂了。 萧麦站在擂台上,听得台下的议论,心想:“原来,我的身份,不适合施展黑火剑法啊。可黑火剑法,实在是太好用了。” 黑火剑法,相传是神明显圣,传授给第一代教主的武功,最初仅有九招。 区区九招剑法,在江湖武侠世界,显然是不够用的。 于是,第二代教主上位后,就以“元初九式”为基础,结合自己的心得,增补了新的武学招式和修行法门。 第三代教主,天赋、修为远超二代,以他观之,现版本的黑火剑法简直疏漏百出,误人子弟,便再次进行修订。 三代如此,再往后,修订黑火剑法,就成了历代教主的标配事业。 相传,黑火剑发展之初,连出了“六代圣主”,一代更比一代强,第六代教主,武学修为登峰造极,又酷爱着书立说,黑火剑法秘籍在他手里,已经完善到了大圆满的境界。 那后世教主怎么办呢?水平不如六代,没能力修改前辈的心血,只好用笨办法:注水! 改是没能力改的,但我可以增加新招式,或者给原有的招式做注。 于是乎,数千年下来,待到教主制度被彻底废除,黑火剑法已经从薄薄的九页纸,积累成了将近九百万字的恢宏巨着。 寻常人想通读一遍都费劲,更别说是修炼了。 可一旦练成,九百万字的巨着,练成了能不好用吗? 萧麦一见到陈五羊出招,就立即制定了先“抱薪救火”,再“怒火中烧”的战术,将陈五羊一剑击飞时,脸不红心不跳气不长舒,好似做了个简单的热身运动。 一眼扫过去,红光仍在,陈五羊虽受重创,但无性命之虞。 裁判有心偏袒陈五羊,可这位都被打得站不起来了,只好做出裁决:“我宣布——” “等——等一下,我还没输!” 陈五羊猛地举起手,从牙缝里挤出了这句话。 裁判于是一扭头,对萧麦说道:“你等一会儿。” “等?” 台下众举子,顿觉措手不及。 捕门武举,是为选拔锦衣捕快,不是让人自相残杀。 莫说是被打趴下了,就是被打得招架不能,裁判也会立即判负。 面对这明显的黑哨,台下众人义愤填膺,台上萧麦则气定神闲,毕竟早有预料。 等了好一会儿,陈五羊终于缓过劲来,从擂台上站起身。 想起方才的耻辱,他气得嘴唇打颤,血丝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爬满双眸。 最后一怒之下,将双刀插回后背,解下披在身上羊皮,用以缠住拳头。 “弃刀,换皮?” 萧麦听见对方的动作,心中顿生疑虑。 长兵与短兵之间,相隔一道鸿沟;持械与赤手之间,则相隔一道更深的天堑。 很难想象,有人会在江湖对决时,放弃兵器,改用拳脚。 除非—— “神通。” 连廊上的众指挥,见此情形,也做出了跟萧麦相同的判断。 云和雅苦笑道:“何至于此啊,大庭广众之下,以神通搏命?要不,让裁判劝一下?” 高胜寒则道:“捕门哪条法度,规定不准使用神通?陈五羊付得起代价,就让他用。” 钟离明欲言又止,他心想,萧麦曾感染戾火一事,捕门人尽皆知。感染戾火而不受戾火影响,定是先前已觉醒武道之光。 武道之光对武道之光,陈五羊也不一定能赢吧? 钟离明忽然灵光一现,暗道:“高胜寒要用陈五羊的命,试出萧麦的神通?” 捕门,不会强迫弟子公开自己的神通,很多人的神通都处于保密状态。 “高胜寒忌惮萧麦的神通,难道是因为——他怀疑,杀死百臂魔君的,是萧麦而非沈红梅?” 另一边,萧麦将尺剑横于身前,进入防御姿态,同时开口询问。 “陈五羊,我迄今 为止,已经杀了七个人,你将会是第八个。正好,恭喜发财。” 陈五羊怒极反笑:“我比你多一些,杀过七十五个,你会是第七十六个,跟你的号牌一样!” 萧麦收起脸上的讥笑:“目的已达到,没必要再留你的命了。” “什么目的?” 不待陈五羊询问,萧麦忽然转守为攻,主动冲杀过去。 陈五羊则收拢心神,待萧麦靠近,猛地撤身一步,同时甩出了掌中羊皮。 “刺啦——” 萧麦以无锋剑刃,轻易割裂羊皮,直戳向敌人眉心。 孰料,被撕裂的羊皮,竟像活过来了一样,化作两条毒蛇,紧紧缠住了他的右手剑。 萧麦旋即刺出左手剑,结果陈五羊奋力一甩,“当”的一声,竟揪着右手剑绊住了左手剑。 “这种触感!” 柔软的羊皮,缠住无锋的宝剑,照理说能很轻松地抽出来。 可陈五羊的羊皮,好似长满了吸盘,缠上尺剑就紧紧咬住,中间不留一丝一毫的缝隙。 “裂!” 萧麦大喊一声,强行分开双剑,同时进一步撕裂羊皮。 “就是这样,哈哈!” 羊皮裂得越多,陈五羊就越是兴奋。 萧麦再度抢攻,直戳陈五羊的胸前要害,陈五羊则挥动羊皮,瞬间黏住双剑,然后双臂一张,拉直羊皮,萧麦就再难前进半分。 意图收剑,同样收不回来。 毕竟,萧麦的招式虽然更加高妙,但内功修为弱于陈五羊,凭借血肉强力,才堪堪与之角力。 “我的长处在于招式,不能与之角力!”萧麦心想,他已经看到了,战局接下来的发展。 陈五羊缠住萧麦的双剑后,下一步就会抽出双刀,或者只抽单刀,届时手无寸铁的自己,必会落败。 除非,以神通对神通,以七瓣七蕊花对战杀人羊皮。 可是,七瓣七蕊花,是典型的暗杀类神通,在大庭广众之下,众目睽睽之中施展,后果不堪设想! 第6章 烽火连城 “对了,暗杀!” 萧麦从七瓣七蕊花中获得灵感,将双剑合并,右手趁机探入袖口,取出一枚飞蝗石。 “嗖——” 陈五羊正张开双臂,与双剑角力,面对飞蝗石,躲闪不及。 “咚!” 一声闷响,飞蝗石正中陈五羊眉心,直接打得他额头崩裂,鲜血哗哗地往下流,染红了整张脸。 “好硬的一张脸!” 萧麦暗叹,他这一记飞蝗石,完全可以打死人的,击中陈五羊,居然只是让他破相——他听到了皮肉破裂,与鲜血流淌的声音。 另一边,陈五羊虽受伤流血,但他的武功,施展时内力不必经过脸部经脉,所以破相后仍能战斗。 然而,面门破裂,内功无法循行面部经络,血肉得不到强化,再来一颗飞蝗石就顶不住了。 于是,陈五羊被迫变招,但萧麦动作更快。 “地火双锋!” 萧麦纵身一跃,双脚猛踢尺剑顶端。 黑火剑法中,将上半身的力量,称为“天火”,下半身的力量,称为“地火”。踢一脚为地火单锋,踢两脚为地火双锋。 人的腿部力量,通常远胜手臂,萧麦以掌代脚,瞬间击溃了陈五羊的防线。 “咚咚!” 双剑猛击中陈五羊的胸口,若是开锋,他这下早就死得不能再死。 与此同时,只听得“咔嚓”几声,羊皮被震裂为更多条缕。 萧麦眉色一沉,意识到,羊皮越多分裂,神通威力越大,粘在兵器上还好,若粘在皮肤上,直接就能揭下来一层皮。 古代有种刑罚,名为“披麻戴孝”,先把人打得血肉模糊,再用沾了动物胶质的麻布贴上去,等胶质凝结牢固后,就能揭下来一大片皮肉。 萧麦揣测,陈五羊的“杀人羊皮”,大概跟“披麻戴孝”一个效果。 他不由怀疑,敌人心理究竟有多扭曲,才会觉醒如此变态的神通。 “必须赶在神通威力充分发挥前,将之消灭!” 萧麦双脚落地,接过尺剑,直接乘胜追击。 陈五羊见萧麦又来攻,因疼痛而扭曲的脸上,硬生生挤出一抹恶笑。 他控制着八条羊皮,像手掌里握着八条长满吸盘的触手。 控住萧麦的尺剑,仅需两条羊皮,剩下的六条羊皮,就能把萧麦全身血肉一层一层剥下来。 “嘭——” 双方接战的瞬间,萧麦变换招式,使出大开大合的“烽火连城”。 双剑又快又猛,转动幅度又大,好似两只风火轮,与羊皮的每次接触,都是一击脱离,使其无法黏连。 十几招下来,陈五羊就觉得自己完全跟不上萧麦的节奏,只能愤恨地看着他。 萧麦瞅准战机,在奋力豁开每一条羊皮后,左剑狠狠劈砍陈五羊脸上。 “扑——” 剑锋割裂脸颊,没入口中,出来时击碎了一整排的牙齿。 紧接着,右剑一记力劈华山,砍在了陈五羊的天灵盖上。 “咔嚓——” “扑通!” 一剑碎颅,力分脑浆,陈五羊向下重重一跪,两只膝盖砸破擂台,深深陷入其中。 “诛恶,基础奖励:强化点+75;随机奖励:强化点+25,武技+33,经验值+1700。” 萧麦收回尺剑,甩干血迹,再以手帕擦拭。 裁判则赶紧上前查看,其实查不查看已无所谓,红白之物流得遍地都是,人已经死得不能再死。 “嚯——” 擂台之下,是连片的惊叹声,见到这般惊险刺激的战斗,生猛残酷的死亡现场,众举子只觉得头皮发麻。 他们穿过了诡门,签下了生死状,知道今天一定会有死伤,但没想到,第一战就有死亡。 “捕门选拔,原来这么残酷?” “我现在走还来得及吗?” “上天保佑,千万别让我遇见萧麦啊!” 当然,有人耳惊目骇,就有人胸胆开张。 姜达,一个手腕上没有绸带的少年,穿着款式普通,质地普通的麻衣布衫。布料的连接处,是临行前,养母亲手所缝的细密针脚,身后背着养父为他辛苦打造的乌铁剑。 见萧麦的无锋尺剑,潜入陈五羊的头颅中时,他只兴奋得全身发热,好像有一股怪力,提着姜达的脊梁骨,让他跃跃欲试。 可惜,捕门武举擂台,没有挑擂模式,他只能默 默祈祷,能够抽中萧麦,与之畅快一战。 离他不远处,则是两个将近三十岁的汉子,在全场少年人之中,显得有些鹤立鸡群。 这二人腕上,缠着黑色的绸带,敛藏在斗笠下的眼神,比绸带更黑暗,黑暗之中,又是凛冽的刀光。 更远处的连廊上,五大指挥面对这样的结果,都选择了默不作声。 陈五羊是高胜寒手下的悍将,今日折损,对强圉队是个不小的打击。 谁都不敢在这个时候说话,免得触怒高胜寒,遭其记恨。 另一边,裁判检查完陈五羊的尸首,就让人搬走尸体,清理血迹,修补擂台上的破洞。 下完命令,他双手都在颤抖,望向萧麦,忍不住抬起手,厉声呵斥:“为何要用暗器!” 萧麦波澜不惊地说道:“你交代的规矩里,没说不能用暗器。” 裁判狡辩道:“这种人尽皆知的规矩,还要我专门交代吗!” 萧麦则言:“那裁判怎么不一开始就叫停?” “你!”裁判哑口无言,索性直接摊牌,“萧麦,你是不是以为,全天下就你一个是英雄?陈五羊,是翊武营陈营长之子,得罪了他,还想在京城立足吗?” (注,江湖武侠世界中的“营长”,权职相当于现代军事体系中的军长。) 萧麦愣了一下,反问道:“裁判跟我说这些,有点多余吧?” “……” 裁判一想,确实。 得罪翊武营营长,对他而言,是天塌下来一般的大事,可对萧麦来说——债多不愁,狮子多了不痒。 对,没写错别字。 裴继业的家眷,该打也打了;当朝皇帝的儿子,该杀也杀了。 仗着朝廷还没下海捕文书,直接跑捕门大本营参加武举。 这般狂徒,跟他谈陈营长的势力,着实有些滑稽。 其实,朝廷很多时候,是最不讲法律的地方。就算你明面上是个良人,凭你吃饺子不蘸醋,进门先迈左脚,也能把你抓进大牢关个三年五载。 抓肯定是能抓的,但各方势力,眼下还在观望。毕竟萧麦背后有李疏狂、姚倩淑,这种纵横江湖,天下无敌的大人物。 裁判拿萧麦实在没办法,只得往台下一指,色厉内荏道:“给我下去!” 第7章 音波探形 萧麦走下擂台。 依照擂台赛的规矩,箱子里的号牌,要全部赛上一轮,才会开启下一轮。 他找了个空地,盘腿而坐,开始分配属性点。 1700点经验值,先加给马哥,“天马行空”就此升到7级。 100个基础强化点,则加给血肉,使血肉强化来到799点。萧麦感觉自己的力量,又增长了不少。 剩下33个武技点,萧麦在太乙筑基法旨、乾坤星宇诀、音波探形功之间,稍作斟酌,决定先选音波探形功。 太乙筑基法旨,固然很重要,但自己已经背熟了秘籍,可以慢慢练。 乾坤星宇诀,眼下派不上用场,可以往后推一推。 音波探形功固然也有秘籍,但加点可以大大缩短修炼进程,早练早享受。 “音波探形,加!” 音波探形功,升至33点。 刹那间,无数激发音波,感知音波,掌控音波的手段,从识海深处争先恐后地冒了出来。 萧麦运转功法,轻轻摩擦牙齿,微不可察的音波便得以释放。 待撞到障碍物,再折返回来,提供的信息,就足以萧麦在脑海中,绘制出一幅清晰的画卷。 “这……这么清晰!” 萧麦惊叹出声,十米之内,音波连扬入空中的沙子,都能感知得清清楚楚。 其实,真正的探形功,只是个辅助型的工具,探不得太仔细。 可萧麦拥有1000点的感官强化,感知能力十倍于常人,对音波的处理能力,也十倍于常人。 凭借此功,萧麦基本上可以完全脱离眼盲的影响,精确感知十米范围内的一切,像个正常人一样生活,最多就是带点色盲外加高度近视。 创造探形功的祖师爷,见了萧麦的能耐,也得竖起大拇指,夸一句“高手”。 要说有啥真正的不足,就是探形功比较耗费内力,不可长时间使用,还是个被动技能;探测范围也比较短,最长只有十米。 “时长,足够了。” 战斗时,探形功够用一炷香——一炷香都解决不掉的敌人,那还是脚底抹油赶紧跑吧。 “十米,也够用了。” 擂台也才十米宽! 萧麦人逢喜事精神爽,有意找人好生庆祝一下,这才想起,校场之内,竟无一个熟人。 而且,就算真有熟人在场,例如薛义、徐少野、凤修怀,萧麦也不好与之畅聊,毕竟自己的处境这么危险,跟他们走太近,容易连累人。 不怕被连累的墨羽尘,已经离开京城了。 只剩下仙音坊的小苏姑娘,可她毕竟是个姑娘家,聊起来多少有些拘束。 “唉,还是专心习武吧。” 萧麦打坐吐纳,继续修炼太乙筑基法旨,同时分出一部分精力,观察十个擂台上的局势。 与萧麦打擂台,绝大多数人都来围观不同,眼下十个擂台的围观人数都很平均。 场上也没几个人再真刀真剑地比拼,即使有人提出来,大多也会被对手否决,举子们都在比试拳脚,或者没开刃的兵器。 所谓“英雄出少年”,六百多名举子中,大部分人的战斗力,都弱于寻常的锦衣捕手,但也有将近六分之一,拥有将近薛义、徐少野的修为。 这里面,还有少部分人,实力已超出寻常捕手,甚至达到了掌旗水平。 “有五个人,要着重关注。” “四号、十八号、二四三、四二九、五七八。” 这五个人,皆是只用一招,就轻取对手。 当然,擂台上一招制敌的人有很多,但很多人疑似作弊,对手要么直接认输,要么招式故意绵软无力,给人可乘之机。 这五个人的对手,则是都在拼尽了全力之下,还是没逃脱惨败的结局。 其中有一人,四号,跟对手提出了真刀真剑,被拒绝后,又以类似错骨分筋手的手法,直接掰断了对手的六根肋骨,并折断了他一条胳膊。 如此严重的伤势,足以断送那少年的武道。 “倒是个心狠手辣之辈。” 萧麦望着视野中,那道血红色的身影,默默地给出了评判。 这时,一股浓郁的酒气,从不远处飘散而来,且离自己越来越近。 竟是一个浑身散发酒气的少年。 他提着自己的酒葫芦,走路踉踉跄跄,嘴里面哼着不知名的小调,乐乐呵呵地朝萧麦走了过来。 待行至萧麦对 面,双腿一曲,扑通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那酸爽的声音,萧麦都替他屁股疼。 醉酒少年,却丝毫不以为意。 他举起酒葫芦,自己狂饮一口,又从腰间取出一只造型独特的酒杯。 这酒杯,是用一整块核桃木打磨而成的,形似高脚杯,但没有底座,适合像刀具一样,直接挂在腰间。 他斟了半杯酒,递给萧麦:“来一口?” 萧麦嗅到一股极其醇厚的滋味,满满都是粮食的芬芳,不知是用什么山泉水和谷物酿造而成。 “我不喜欢喝酒。” “哈哈?”少年像是听到一个大笑话,“习武之人,不喜喝酒?我没听错吧。” 萧麦:“……” 少年又说道:“美酒,可刺激真气流转,锤炼百骸经络,于内功修行大有裨益,你居然不爱喝?” “酒,竟有如此功效?”萧麦还真不知道此事。 “是或不是,一试便知。” 盛情难却,萧麦接过酒杯,小酌一口,顿觉味道十分辛辣,转而又有几分回甘,唇齿间流淌着难以言说的香味。 于是,接下来猛灌一口,全部饮尽,不消片刻,便觉丹田之内火辣辣的。 萧麦连忙运转太乙筑基法旨,果然发现,真气在酒劲的催动下,运转速度有了一点点提升。 众所周知,酒精会给肝脏代谢,带去巨大的负担。 可运转真气之时,酒精竟不通过肝脏,直接在血液中就分解,透过毛孔挥发出去。 这意味着,只要内功修为足够高深,就可以抵御饮酒带来的伤害,并反过来裨益内功修行。 “太乙筑基法旨:68。” 太乙筑基法旨,又增长一点,萧麦长舒一口气,向对方道谢:“多谢阁下指教。” 少年说道:“客气。喝了我的酒,就是我把酒的朋友了。” “把酒——这是阁下的名字?” “什么阁下,喊师兄。”少年忽然一改醉醺醺的语气,正儿八经地说道。 第8章 少年把酒 少年不是普通人,而是五七八号。五个需要格外关注的对手里,就有他一个。 此人在擂台上,以一手出神入化的醉拳,打得另一名举子毫无还手之力。 当他自称“师兄”时,萧麦着实有几分惊讶。 把酒,是李疏狂的正牌徒弟? 不应该啊! 把酒若是李疏狂的徒弟,免不了成为众人之中的焦点。 可当下被议论最多的,就是萧麦。一因他协助姚倩淑扳倒太子的事迹,一因他身为剑仙李疏狂弟子的身份。 萧麦忽然想到,姚倩淑与仙音坊主、胡雅韵与小苏之间的关系,顿时恍然大悟。 “尊师,是上清派的高人?” “没猜出来?”少年很是惊讶,“都这么明显了。” 萧麦心想,他对上清派的事一窍不通,怎么猜得出来?于是摇了摇头。 “呵,哈哈,你不是李疏狂的徒弟。” “嗯,我与李剑仙目前并无太大关系。” 虽有姚倩淑的保举,但在李疏狂的正式承认前,萧麦不打算承认这个身份。 不过,不承认归不承认,以李疏狂弟子的标准要求自己,维护未来师父与宗门的名誉,这是必须的。 “没李疏狂撑腰,还敢来捕门捣乱?” “并非捣乱,我是来找工作的。” “哈哈哈,厉害啊!”把酒朝萧麦竖起大拇指,“我饮下十斗酒,都不敢有你这么狂。” “过奖。” “酒友一场,送你个情报。”把酒四处张望了一番,神秘兮兮地说,“我凑巧听到,捕门有人要害你。” “意料之中。” “中午的时候,会有人给你送吃食,有毒的。” “……” 萧麦知道有人要害自己,但不知道是会在食物里下毒。 “谢谢。” “不客气。”把酒坐起身,掸去身上的灰尘,“你这家伙太惹眼,我低调,不跟你聊了。” 说罢,把酒哼起小调,踉踉跄跄地往另一个地方走去。 萧麦忽然想到什么,举起杯子:“喂,你东西没拿。” “送你了。” “阁下到底是什么人?”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萧麦耳听得少年那潇洒风流的声音,不由笑笑,把高脚杯塞进了腰袋之中。 这一幕,被连廊上的高胜寒看在眼里,他立即指使手下人:“去查一下,那五七八号的来历。” 云和雅笑道:“这么谨慎啊,就跟萧麦说了几句话,兄台都要过问?” 高胜寒则道:“云兄且瞧着!这个五七八号,十有八九是来捣乱的。” “哦?我还真没注意。”云和雅看向陆朝暮、宗星阳等人,从他们眼神中,得到了肯定的答复,“真有问题?” 赛事进行得很快。 在裁判的干预下,大部分比赛,都是参赛者觉得自己还能打,就已经被判负了。有些是真打不过;有些是拉偏架,例如,红绸对上紫绸,短时间内没打出明显优势,红绸就会被直接判负,因为红绸的后台没紫绸硬。 还有些人,裁判喊了两遍号牌没上场,也直接判负。他们叫屈时,裁判也有道理:“就你们这个脑力,这个耳力,人话都听不懂,还入什么捕门,码头上扛包都没人要。滚!” 两个多小时后,第一轮比赛完成,开始第二轮的比赛。 上一场赢的人,跃跃欲试,准备乘胜追击;上一场败的人,也摩拳擦掌,准备一雪前耻。 裁判开始叫号。 “壹柒陆!” 听到这个号,众人齐刷刷地扭头看来。 “又是我?” 萧麦眉头一皱,但很快想明白缘由。被冷却或加热过的号牌,过段时间就会恢复常温,所以要优先挑出来。 于是,他一个助跑,穿过人群,跃上了擂台。 “肆号!” 一个大汉应声跃 至擂台。 他身穿黑衣,胡子拉碴,一双手大如蒲扇,手指修长,外形冷硬如鹰爪。 在上一场战斗中,他就是凭这对鹰爪,徒手掰断了对面举子的六根肋骨。 此人,正是今日比赛,萧麦重点关注的五大对手之一。 对此萧麦早有心理准备。 可台下举子,就有人看不下去了。 “萧麦,居然会碰上葛枭!” “葛枭是谁?” “绰号‘平民杀手’,专门在擂台上,清理那些无权无势,又不守规矩的举子。” “什么叫不守规矩?” “见了紫绸不认输,见了红绸不退让,这就叫不守规矩!” “哈哈,有意思,平民杀手,碰上了平民最强,接下来有好戏看了。” 捕门武举考场上,分野“贵族”与“平民”的,不是背景和师承,而是手腕上的绸带。 紫绸、红绸为贵族,黄绸、无绸为平民。 听到众人的议论,“四二九号”姜达,心中暗道:“萧麦——平民最强?不,我才是平民最强。” “五七八号”把酒,则斜倚在远离擂台的大树上,专心品尝葫芦里的美酒。 他根本不关心战局如何,或许是源于绝对的自信,觉得自己定能走到最后,拔得头筹。 至于擂台上的萧麦,听到“葛枭”这个名字,顿时精神一振。 当初重创林渊,彻底断绝他捕门之路的“托儿”,就叫葛枭。 “天涯无处不相逢。”萧麦望着视野内,那一袭血红色的身影,开口道,“久闻其名。” 葛枭扭了扭脖子,又舔了舔自己干涸的嘴唇。 他没说话,但全身暴涨的杀意,就是对萧麦的回答。 萧麦见(听见之见)状,也不再客气,准备让葛枭死个明白。 “多少有志之士,在这个擂台上,被你断送武道;多少无能之辈,因你保驾护航,变成捕门蛀虫。” “我今日要为他们讨个公道,更要为捕门除害。” 擂台下的众举子,毫无疑问以平民居多,哪怕是戴了红绸的显贵弟子,其实也不满足于紫绸子弟的欺压。 多数人都在渴望公平对决,自然也对戴黑绸的武者深恶痛绝,认为这群人根本不应该出现在这个赛场上。 听说萧麦要教训对方,不由得欢欣鼓舞,有些人甚至忍不住,压低嗓音为萧麦加油鼓劲。 枭,即猫头鹰,可以在身体静止的情况下,脑袋旋转270°。 葛枭亦有这般实力。 他身子不动,脑袋旋转环顾四周,那恶鬼般的恐怖姿态,配合捕猎一般的眼神,瞬间骇得台下鸦雀无声。 最后,葛枭摆正头颅,望向萧麦。 “蛇虫鼠蚁,死期将至。” 听见葛枭放出狠话,萧麦不由冷笑。他心想,单打独斗,葛枭绝不是自己的对手。杀死对方,易如反掌。 忽然,裁判把手伸入箱子,取出第三张号牌。 “壹捌!” 此战,俩对手? 第9章 三人混战 话音未落,十八号举子,摁住木板,翻身上擂,站在了葛枭身边。 他放下斗笠,露出蓬乱的发髻,尖长的脑壳,一字眉,三眼角。身穿一件蓝黑色的外套,肩膀和腰间都披着一块鱼鳞甲,手腕上绑着一条黑绸。 上台之后,在萧麦的视野中,迅速由黑变红,化作一抹血色。 毫无疑问,他也是冲着杀死自己而来的。 “三……三人?” 在场众人,无不大惊失色。 武举考试,一向是单打独斗,三人乱战,前所未有。 这时,其他擂台上,也纷纷喊出了第三个号牌。看来,三人乱战,不只是萧麦这一台的规矩。 只是,与其他纯随机的擂台相比,这一台,聚集了校场最能打的三个人,着实不能用巧合来解释。 连廊之上。 “葛枭、秦鲤。真是凑巧,兄台麾下的三员大将,全让萧麦给碰上了。” 云和雅挥舞折扇,饶有兴致地观察着场上局势。 谁知,高胜寒丝毫不掩饰自己的目的:“规矩,是我临时改的。难不成,你们真想让萧麦入捕门?” 钟离明默语:“想啊。” 擂台之上。 得知是三人混战,萧麦脑子嗡地一下就大了。 单打独斗,跟以一敌二,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薛义、严智、徐少野三人联手,就差点生擒尸人王无忧;若无树女关键时刻干扰,凌铳带着四个捕手,就足够诛杀河西死神;太子府的死士,单拎出来,大多都不是姚倩淑一合之敌,十个加起来,居然生生压制了天下第三。 在江湖武侠世界,人多就是能欺负人少。 莫说葛枭、秦鲤这样,跟自己大差不差的;就算是两个普通举子联手,萧麦都没有必胜的把握。 忽然,他听见,裁判又把手伸进箱子,抽出了第四张号牌。 又来! “叁玖叁号!” 果然,不是三人混战,而是四人混战! 萧麦心想:“叁玖叁,有这么个人吗?” 叁玖叁也很惊愕,等裁判喊第二遍,才着急忙慌地爬上了擂台。 站定之后,就立刻问向裁判:“不是单打独斗吗,怎么变成四人混战了?” 裁判说道:“今年来考试的人多,一场一场,要打到什么时候?四人混战,只能有一个赢家。选吧,赤手还是持械?” 秦鲤率先开口:“真刀真剑。” 葛枭:“真刀真剑。” 萧麦:“真刀真剑。” 叁玖叁:“我去!” 他早知萧麦大名,也见识过秦鲤、葛枭的手段,这三位一出手就是冲着取人性命来的。 “太危险了,我提议徒手。” 徒手,当然也有打死人的风险,但总比持兵器小得多。 依照规矩,比赛方式,由最低烈度的提议者决定。例如,一人提议持械,一人提议徒手,就要按徒手来比赛。 葛枭闻听得叁玖叁这么不配合,顿时怒上眉头:“怕死就滚下去,别来这里捣乱!” “哼,滚就滚!一帮疯子。”叁玖叁小声嘀咕了一句,然后默默跳下擂台。 见此情形,有人笑了笑,但多数人是笑不出来的。 毕竟,换做自己,也不敢在这么凶险的擂台上待着。 唯一感到惋惜的是姜达,他望着叁玖叁的身影,心想要是能把自己替上去就好了。 萧麦这边,稍稍松了口气,庆幸叁玖叁只是个打酱油的。否则,同时面对三位强力敌人,他恐怕也只能暂避锋芒。 “咣!” 一声锣响,比赛正式开始。 面对寻常举子,锣一响,裁判就会催促他们快点动手。 这一局,裁判则没有指手画脚,而是迅速跳下擂台,让三人自由发挥。 葛枭、秦鲤本是并肩而立,锣响后,秦鲤便向一旁游走。 萧麦知道,他是想绕道身后,与葛枭前后夹击。 这二人不但武功高强,作风也相当谨慎,正在尽一切可能提升获胜的概率。 “决不能陷入他们的夹击。” 萧麦随机应变,向后撤身,一路撤到角落,与两人的站位,形成了一个小于九十度的角。秦鲤在左,葛枭在右。 临战之前,萧麦决定例行公事:“可否告知在下,二位手上,沾了多少人命?” “嗖——” 话音未落,二人已齐头并进,杀将过来。 “可惜,今天要做赔本生意了。” 往后一步就是擂台边缘,萧麦索性向前一步,挥舞双剑,迎战两个黑绸举子。 黑火剑法,是黑火教数千年的心血结晶,也是历代教主的精心“注水”之作。 原本是纯粹的单手剑法,但后来也补录了双手剑、双持剑、三剑流的精髓。 寻常人修炼黑火剑,只会专精一门,然而萧麦——他全都会! 左右双剑挥舞如风,既各当一面,又互相配合,缭乱的剑影,在面前筑成一道坚固的防线,令葛枭、秦鲤丝毫不得近其身。 擂台下的众举子,见此情形,纷纷发出惊叹。 “哇,好漂亮的双剑流!” “以一敌二,竟不落下风!” “校场上搭了十个擂台,每次都是萧麦这一场最好看。” 十个擂台,战斗皆已打响,其他九场,都在乱七八糟地混战,观赏性极差,几乎无人问津。五百多个举子,都聚在萧麦这一场周围,对双方攻防评头论足。 “双手剑威力虽大,修炼难度也很高,大多数使双剑的高手,都把剑分成一主一副。可萧麦,竟把左右双剑,都修炼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这得挨多少打,下多少苦功,才能有这般境界?” “可我还是不懂,他不是上清派太乙门弟子吗?下这么大工夫修炼黑火剑法,不会耽误本派武功的修行吗?” “或许,他留着手呢,只待关键时刻,再用上清剑法一鸣惊人!” …… 连廊之上,众指挥也在饶有兴致地观战。 云和雅似乎率先瞧出了门道:“武者最难以克服的恐惧,就是目睹利刃近身时的恐惧,萧麦双目失明,反而没了这般顾虑。剑法急如烈火,心中平静如水。小小年纪,竟已有宗师风范,面对两大高手夹击,丝毫不怵。” 陆朝暮言道:“葛枭、秦鲤联手,若是拿不下一个瞎子,往后说出去,恐怕会令人啼笑皆非。” 高胜寒满脸不屑:“初生牛犊不怕虎罢了。我可没听说过,拉不开一个大境界的差距,还有人能以一敌二。” 宗星阳凑到钟离明耳畔,低声说道:“萧麦深知此战不利,是故一开始就全力以赴,才有眼下的优势。可葛枭、秦鲤,实际上都才只用了三分力。这一仗,他赢不了。” 钟离明微微点头,不无忧虑地说道:“活下来,就算赢。” 第10章 先亮神通 葛枭、秦鲤,皆是高胜寒倚重的大将。 这二人不但天赋异禀,更有实战经验无数,对付低境界、同境界、高境界的敌人,都很有一套。 萧麦与陈五羊一战,二人皆看在眼里,知道萧麦的长处在于人聪明,讲战术;短处在于战斗经验不足。 所以,上手之后,二人也没有猛冲猛打,而是玩起了兵法:“以逸待劳。” 起初只用三分力,去摸排萧麦的出招习惯;同时,三分力中,又多施展一些大开大合的强势招法,给萧麦造成压力。 萧麦身处局中,毫无选择,只能全力以赴。 他尚未凝结丹田,体内的真气和内力都有限,经不起持久的消耗。 只待油尽灯枯,就会成为二人砧板上的鱼肉。 这二人的算盘声劈啪作响,久而久之,台下也逐渐有人听得门清。 萧麦还算冷静,少年姜达,已经汗流浃背了。 他绷紧全身肌肉,汹涌战意勃发,令众举子皆不敢近其身。 姜达完全把自己代入了萧麦的位置,在意念世界中,与葛枭、秦鲤展开了对战。 葛枭左手佩戴一尺长的钢爪,右手握持三尺长的钢勾;秦鲤左手持一面小圆盾,右手持一柄四尺长的点钢枪。 二人配合无间,攻防合一,试探阶段,姜达还勉强能与之战平,一旦他试图强行改变战局,就会瞬败于二人的疾攻之下。 那维系现状呢? 也不行。 气力挥霍一空后,自己会越来越弱,葛枭、秦鲤以逸待劳,自然越战越勇。 不但如此,由于二人前期打得保守,狠招都留在后半程,而自己前期打得狠,后期已经黔驴技穷。以弱敌强,输得更惨。 “难!难!难!” 姜达在意念世界中,跟葛枭、秦鲤连续对战二十多次,次次都以被枭首、分尸而告终。 直到最后,看不到任何取胜的希望,姜达道心崩溃,暂时进不去意念世界了。 之后,他连连摇头,哀叹三声“难”。 “除非拥有惊天动地的大神通,否则,一人单挑两个同境界高手,绝对不可能。” 姜达在心里做出判断。 “我依靠天赋,可以输个二三十次,但萧麦只有一次机会。” “输了,就会死。” 不知不觉间,其他九个擂台,都已经角逐了三四轮,打完了上百个人。 可萧麦还在跟葛枭、秦鲤对耗。 他已从十分力,耗到了九分力,葛枭、秦鲤则从三分力,默默提升至五分力。 凶险的战况,让萧麦想到了一个典故:“温水煮青蛙。” 没错,他俩就是在温水煮青蛙! 依萧麦的判断,再这样耗下去,最终结果必定是窝窝囊囊地战败。 “动用七瓣七蕊花?可眼下这局势,七瓣七蕊花恐怕也无法扭转局势吧!” “要不,先认输,暂避锋芒?” “不行!若有下一局,还是会碰到这二人!” “七瓣七蕊花,蛰伏至今,终至出鞘之时!” 就算战死,也要轰轰烈烈地死。 萧麦咬紧牙关,祭出了七瓣七蕊花。 然而,萧麦不打算,公开七瓣七蕊花的暗杀之能,而是动用戾火的另一种能力:强化。 操纵七瓣花,抽出长长的金色花蕊,灌入双臂经络之中。 他早就发现,金蕊有许多妙用,既可以保护心脉,又可以缝合伤口,还能够强化肢体。 金蕊入臂,气力陡增,速度更猛。 萧麦顿觉自己突破了身体极限,足有施展出十八分的气力,相当于修为暴涨近一倍。 他也不知这个状态能持续多久,所以争分夺秒。 无论如何,也得先干掉一个! 由于持续太久,再华丽的战斗,观众们也都看乏了。 正以为,萧麦要无波无澜地败北时,众人忽见其暴起,冲出角落,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绕到葛枭身后,一剑就朝他后背砸了下去。 “咣!” 葛枭不及转身,只得举起铁钩向后一伸,瞬间钩剑碰撞,火花四溅,他在萧麦的重击之下,一口气踉跄出好几步。 萧麦欲乘胜追击,秦鲤忽地挺身上前,掩护葛枭。 他顶出小圆盾,硬挨了萧麦一剑,震得全身骨软筋麻,腾腾后退。 之后,萧麦继续抢攻,先从中间分开二人,然后豹子追羚一般,逮着修为稍弱的葛枭穷追猛打。葛枭招架不住,一时间竟只能抱头鼠窜。 秦鲤有心搭救,却被萧麦那骇人的威势,震慑得不敢近身。 台下众人,皆看得目瞪口呆。萧麦不是都快要输了吗?怎忽然变得如此能打! “难道他也在隐藏实力?” “不!” “是神通!” 率先有人惊叫出声。 “萧麦施展了神通!” 携神通之威,萧麦越打越顺手,几招下去,就把葛枭逼入了绝路。 剑影从四面八方笼罩葛枭,以快他两倍的神速,封死了他所有的退路,逼得他只能跟自己硬碰硬。 恰好,自己的气力,也是他的两倍! “砰!”“砰!” 两道火花激射,一剑砍中钢钩,一剑砍中钢爪,压弯葛枭的身体,迫使他朝自己跪了下来。 “呵,给他挡住了?” 萧麦略微有些吃惊,没想到葛枭在这一招下还能活着。 这时,葛枭缓缓抬起头,露出一双怪异的眼睛。 双眸放大,纯黑一片,唯有边缘部位,显出深深的黄色——就像,猫头鹰的眼睛! 萧麦看不见这一幕,但他能感觉到,葛枭整个人的气势,与之前都大不相同了。 “神通?” 葛枭道:“对,神通。” 与此同时,萧麦又觉后背一阵凛冽。 在身后游走的秦鲤,气息亦陡然一变,较之从前,多出数倍的阴森恐怖。 听他幽幽地说道:“萧麦,终于试出了你的神通。” 葛枭应道:“难怪不敢见人。” 秦鲤道:“徒增气力,真是无聊。” 葛枭又道:“有没有听过一句老话?” 秦鲤接道:“先亮神通者败。” “嗖——” 话音未落,葛枭忽然一个闪身,竟从萧麦的千钧之力下脱离。 “咚!” 尺剑落地,登时在木头架子搭作的擂台上,磕出两个深深的破洞。 第11章 劝君进酒 尽管一时受挫,但萧麦并不停手。 他立即抽出双剑,刺向了葛枭、秦鲤。 然而,一交手,萧麦只觉得自己换了两个敌人。 先是葛枭,似乎能预判自己的招式,无论自己怎么出招,他都能予以最精到的应对。 明明快他两倍,居然挨不到他的衣服。 再是秦鲤,这个倒是打得到,可每次击中他,都像击中一块棉花,倏地一下就过去了,完全造不成任何伤害。 转眼之间,萧麦再次陷入腹背受敌的境地,且比之前要凶险太多。 因为葛枭、秦鲤没再保留,都拿出了十成十的功力,在神通的加持下,向萧麦发动了狂风骤雨般的突击。 若无其他变故,十息之内,战斗就会落下帷幕。 说时迟那时快,一醉酒少年,在众人皆不察之时,踉跄着摸到擂台旁,醉醺醺地喊道:“枭目,目如闪电,视敌人一切招式如慢动作,千般破绽尽在眼前。” “鲤身,身如游鱼,滑不溜丢,任你招式再猛,片刃难入其身。” 众人闻听此言,齐齐向少年看去。 不是旁人,正是赠萧麦佳酿的少年把酒。 “枭目,鲤身……这就是葛枭、秦鲤的神通?”萧麦恍然大悟。 接着,把酒继续说道:“有一说一,这般神通,觉醒于此等庸人之身,实乃明珠暗投。萧麦,出‘火龙穿云式’战葛枭,出‘焚天灭地式’战秦鲤!” “火龙穿云?焚天灭地?” 萧麦一愣,这两招属于黑火剑法后五卷里的招式,他境界不够,用起来很不顺手。 “怕是不——不对!” 萧麦正要否决,忽然灵光一现,意识到,自己依靠金蕊强化,修为暴涨近一倍,短时间内,或许真能用出这两招。 “拼了!” “火龙穿云!”“焚天灭地!” 葛枭施展神通后,本来可以凭惊人的动态视觉,洞察萧麦招式里的破绽,做到先发制人。 可火龙穿云,威势太猛,葛枭虽有动态视觉,战力本身未得多少强化,几息之间,就被火龙缠住。 至于秦鲤,他的神通,应对动作稍慢的招式,自然得心应手;应对焚天灭地这样疾如风暴劈头盖脸的快招,则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 萧麦瞬间逆转局势,代价是体内真气迅速耗尽。 他深知,凭借葛枭、秦鲤的经验和修为,一旦回过味来,就能瞬间适应他的打法,届时自己就是死路一条。 “既然能用火龙穿云,焚天灭地,那后五卷里面,更强大的招式,不也可以使用?” “拼了!” 萧麦也不知,以自己现存的气力,强行催动更高等级的功法,会是什么后果。 但他现在已别无选择。 火龙穿云以慢打快,缠住葛枭,变招为“火焚身”,剑招好似黏在他身上,刹那间扎穿了他十几根肋骨。 焚天灭地以快打慢,制住秦鲤,则变招为“洞火隧空”,剑招似冲入纯氧的隧道般,一击震碎了他的胸膛。 电光火石间,葛枭、秦鲤被同时击飞出去。 秦鲤落地后,当场气绝身亡,红光消失;葛枭则瘫倒在地,仍苟全半条性命。 裁判从惊愕中回过神来,意识到要赶紧阻止这场比赛,可已经来不及了。 萧麦除恶务尽,冲到葛枭跟前,举剑便刺。 “扑——” 无锋尺剑,硬生生贯穿他咽喉,剑锋插入擂台之下。 “诛恶。基础奖励:强化点+6;随机奖励:武技+2。” 葛枭、秦鲤遭瞬杀,惊得连廊之上,除了双腿残疾的陆朝暮,众指挥全都不约而同 地站起了身。 云和雅忍不住道:“高兄,这一战……嗯,高兄呢?” 这会儿众人才发现,高胜寒不见了。 再一扭头,他已经出现在了校场内。 萧麦深知,此战若无把酒提醒,自己断不能胜。于是,随意把点数加给血肉强化与音波探形,就转过身,抽出腰袋里的高脚杯,向他致意感谢。 紧接着,就察觉到,一股极其阴冷的气息,朝着把酒便疾驰而去。 “小心!” 话音未落,把酒一转身,捕门强圉队指挥高胜寒,就闪到了少年跟前。 他双掌雪白,表面凝冰,冒着森森白雾,一个照面,就朝把酒劈出一掌。 “呼——” 把酒一闪身,好似冬风呼啸之声,从他身旁掠过,瞬间打翻了站在他身后的数名举子。 一转眼,高胜寒已然近身。 他在把酒面前也不废话,运掌如风。 耳听得那呼啸作响的掌劲,萧麦只觉被带到了暴风雪中的南极洲,四面八方鬼哭神嚎。 把酒起初以醉拳身法闪避,不出三息,就在高胜寒地裂山崩般的攻势下,不得不拔出背上长剑。 徒手对长剑,不利到极点。 可高胜寒不愧是捕门最强队伍的总指挥,眼疾手快,两只散发着森森寒意的冰掌,瞬间握住把酒的长剑。 至阴至寒的内功,沿着剑刃直掠至剑柄,在把酒掌背镀上了一层寒霜。 紧接着,双掌一扭,把酒的宝剑就拧成了麻花,“砰”的一声断作三节。 把酒醉醺醺的表情,立时清醒严肃起来。 高胜寒又是一阵疾锋迅掌,掌心都拍出了冰雪,招招往把酒身上招呼。 把酒遮拦不住,索性借力使力,腾地向后闪出数十步之远。 高胜寒见状,眸色陡然一沉:“轻功!” 把酒稳住身形,笑道:“高大人,这么大火气啊?” 萧麦此时刚刚跳下擂台,有意投桃报李,助把酒一臂之力,谁知他已经闪得那么远,连音波探形都找不到方位。 “呵,轻功,这不稳了?” 萧麦顿时放下心来。 轻功是一门极其高深的武功,全天下没几个人能掌握。 把酒有此绝技,生命安全已不成问题。 高胜寒眸色一冷,他虽不会武功,但仗着内功深厚,来了一招“力大砖飞”,以迅疾如风的速度奔向了把酒。 把酒微微一笑,纵身一跃,直接跳上了捕门墙头。 高胜寒见状方才止步:“你是何人,敢冒充举子,在捕门闹事!” “哈哈,天子呼来不上船,只缘吾是酒中仙。” 把酒说完,举葫痛饮几口,然后一声长啸,隔着近百米的距离,将酒葫芦丢向萧麦。 萧麦稳稳接住。 “萧麦。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言毕,把酒闪出墙头,消失得无影无踪。 第12章 小姐驾到 “天子呼来不上船,只缘吾是酒中仙。” “那人,原来是酒仙弟子,难怪有如此见识。” …… 在众人的议论声中,萧麦终于知道了把酒的来历。 把酒的师父,乃是江湖中有赫赫威名的“酒仙”邵饮康。 邵饮康与李疏狂皆为上清派出身,有同门师兄弟之谊,江湖中人并称其为“酒剑二仙”。 想来,把酒是听了萧麦的事迹,心生好奇,才冒用他人身份,混入了捕门校场。 只是,他怎么知道自己要来考试,还是一个谜。 搅闹捕门是大案,事情当然不会就这么轻易了了。 高胜寒先是安排人手,全城布控,准备把人抓捕归案。 然后,转过头来,又派人控制萧麦。 见一群捕手,气势汹汹地围上来,萧麦立即退到擂台边,横剑护在身前。 “你们要干什么?” “你与把酒联手,搅闹捕门武举,当众残杀举子,铁证如山,还不束手就擒?” 萧麦当然不会束手就擒,立即为自己争辩道:“走过诡门,签过生死状,死在擂台上,只能怨他们学艺不精。” 奉命抓捕萧麦的掌旗,知道萧麦的实力,有心以权势威逼他放下武器,以减少伤亡,于是说道:“若无把酒指点,你又怎能杀伤二人?” 萧麦振振有词:“捕门何时有过规定,不准在台下指点?” “这……”掌旗一时语塞。 从前是有规矩,不准在台下指点,后来为方便作弊,高胜寒就主动把这一条给废了。 很快,掌旗又想出一条理由:“你二人若不是沆瀣一气,把酒凭什么送酒给你?” “就因为送酒给我,才不是沆瀣一气。否则,那不是明摆着害我吗?” “你,巧言令色!” 正当掌旗被驳得哑口无言时,高胜寒已黑着脸回到校场。 见人还没抓到,脸更黑了。 “怎么还不抓人?” 萧麦怒道:“你凭什么抓我?” “我高胜寒抓人,从来不需要理由。立即动手,胆敢反抗,就地格杀。” “是!” 十几名捕手,在数百名举子的见证下,将萧麦团团围住。 虽然很不希望局势发展到这种地步,但萧麦其实早有预案。 以一敌十几,旁边还有高胜寒压阵,硬打肯定不现实。 萧麦做好准备,等他们一动手,就召唤红鬃马跑路。 说时迟那时快,但听得一声嘶鸣,一匹骏马冲入校场,四蹄奔驰如风,瞬间就抵至近前。 萧麦很是疑惑,他还没召唤马哥呢,马哥就自己来了?不但心意相通,还远距离相通? “不对,不是马哥,是另一匹马。” 萧麦旋即发现,自己看不见这匹马,马上还骑着一个人。 “大小姐?” “大小姐来了!” 场上捕手,纷纷发出议论声,连廊上观战的众人,也急忙下楼往校场赶来。 “吁——” 在离萧麦只有十几步远的地方,来者勒紧缰绳,原地停驻。 高胜寒见状,快步上前,替来者抓住马缰和辔头,声音一扫方才的阴森寒冷,转而用一种很温柔的语气问道:“小师妹怎么来了?” 来者嘻哈一笑:“听说有热闹看,我就来了。” 那是个非常年轻的女声,约莫十五六岁。 萧麦一听,觉得很是耳熟,但又记不得在哪里听过。使音波探形功一测,发现对方生得矮小瘦削,进一步验证了其年龄不大的判断。 少女坐在马背上,朝擂台一瞅,发现了两具血淋淋的尸体:“哟,死人了啊!” 她从小在捕门长大,见惯了生死之事,对尸体没有丝毫的害怕。 “谁杀的?”少女的目光,很自然地被萧麦吸引,于是笑道,“不会是你吧,那个戴眼罩的?” 萧麦一抱拳:“正是在下。”同时琢磨着,少女的声音更耳熟了。 少女很疑惑:“这俩人死在擂台上,他们为啥要抓你?” 萧麦回道:“在下也想知道为什么。” “高师兄,为什么啊?” 高胜寒说道:“他在擂台上的表现很奇怪,我怀疑他服食了使功力暴增的禁药,所以派人搜身。” “啊?” 萧麦着实吃了一惊,没想到高胜寒,竟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公然污人清白。 没有人敢揭穿他,但萧麦敢。 “高大人撒谎了吧,不是你诬陷在下,说我与人勾结搅闹擂台,要抓我下狱吗?” “萧麦,众目睽睽,休得胡言!” “谁在胡言,高大人心里清楚。” 少女见状立即打断:“喂,你俩别吵了,我最讨厌听人吵架。” 这时,众指挥也匆忙赶到校场,向少女施礼:“见过大小姐。” “大小姐?她是捕神的女儿!”萧麦恍然大悟,“难怪高胜寒对她如此客气。” 另外,其他指挥,都称呼捕神之女为“大小姐”,唯独高胜寒的称呼是“小师妹”,可见高胜寒与捕神关系匪浅。 大小姐盛气凌人,对众指挥的拜见视若无睹。 她冲高胜寒说道:“既然你俩争执不休,就用武林中人的方式来解决吧,打一架,谁赢谁就是对的!” “嗯!” 萧麦闻言,倒吸一口冷气。 不是因为,接下来要跟高胜寒打擂台,而是,他终于听出,在哪儿见过这位“大小姐”了。 “沈、红、梅!”萧麦把牙齿咬得咯咯作响,才抑制住喊出这三个字的本能。 尽管音调、音色,发声习惯,跟之前大相径庭。 萧麦还是从声线中,捕捉到了那一丝一毫的破绽。 捕神之女,就是戾火圣女,沈红梅! “可,怎会如此?” “号称捕盗之神的捕门之主,女儿怎会是杀人无算的戾火魔女!” 萧麦想不通,但有一点可以确定,沈红梅不但改变了自己的声音,连相貌也与之前毫不相同。 否则,曾与沈红梅有过一面之缘的钟离明,不会认不出大小姐的真实身份。 “捕神之女,是我的死对头。” 当众拆穿大小姐的真实身份,是不用想了,萧麦此时没有任何证据,公开指认捕神之女是杀人魔,等于自寻死路。 “现在跑还来得及吗?” 萧麦是真不怕朝廷,诛太子不过为百姓诛一孽龙,他心中坦坦荡荡。 可县官不如现管。 朝中各方大势力,会忌惮李疏狂、姚倩淑,对处置自己一事犹豫不决。 沈红梅这种癫人,发起疯来怕是连狗都咬,萧麦说不忌惮那肯定是假的。 他旋转脚步,已经忍不住想要脚底抹油了。 然而,今时不同往日,方才只有十几个捕手围着自己,现在可是有众指挥在场,马哥来了只怕也不能顺利突出重围。 这时,见场上没动静,大小姐再次催促:“怎么不动啊,说你俩呢,快,上去决斗!” 第13章 免试入职 面对大小姐的命令,高胜寒苍白的脸色,刹那间涨得通红。 他可以当众指鹿为马,以炫耀自己只手遮天的权力;但他不能跟一个没入门的举子打擂台,都不用讨论能不能打赢,一旦打了,世人只会以为,就算是小小的举子,也有资格跟捕门强圉队的指挥过招。 好不容易,高胜寒才憋出来一句:“小师妹说得哪里话,捕门是讲道理讲规矩的地方,怎能以胜负论对错?” 谁料,大小姐一听高胜寒拒绝自己,直接炸毛:“呵,居然教训起我来了,大师兄都没教训过我,你凭什么说三道四!” 听到“大师兄”三字,高胜寒顿觉牙根儿都有些发冷。 “小师妹误会了,我丝毫没有教训你的意思。” “那你是觉得我冤枉你了?” “……” “反正,本小姐今日就是要看到血流成河,你快点上去!” 萧麦闻言冷笑,心中暗道:“不愧是沈红梅,一石二鸟玩儿溜啊!既想打压高胜寒,又想取我的命。” 正当高胜寒无所适从时,云和雅忽然上前,柔声细语地说道:“大小姐,方才有人搅闹考场,高指挥还要保存气力,抓捕嫌犯。不如这样,让高指挥从举子里面,选定一人,与萧麦打上一场,算是献给大小姐的表演赛。” 众指挥听了云和雅的建议,纷纷应和。且不说,高胜寒上擂台后,会拉着所有指挥都丢人,光是高胜寒那种,“自己不高兴就让所有人都不高兴”的性格,他们就不能对此事无动于衷。 高胜寒:“云兄此计甚好。” 大小姐眼珠一转,笑道:“也好,记得挑个实力差不多的,别一上场就瞬败。” 云和雅道:“那是当然。” 陆朝暮拄着两根拐杖,眼神和语气,较之平常都格外温柔。他望向四周,高声问道:“有没有人主动报名?赢下这阵,即可免试入我上章队。” “好个如意算盘!”众指挥都瞥了陆朝暮一眼。 抛开冒充他人身份,来校场凑热闹的把酒不算,萧麦的武功修为,在本届举子中是佼佼者中的佼佼者。 谁要是能战胜他,哪支队伍都会抢着要,还用得着陆朝暮破格提拔? 但人情世故就是如此,“抢人大战”时,谁先开口谁占便宜,哪怕是高胜寒,也不会当众驳了陆朝暮的面子。 众举子听到有免试入职的机会,无绸、黄绸,甚至个别绑红绸的举子,都跃跃欲试。 原因无他,众人皆知,捕门武举存在内幕。 校场比武,只是第一关,后面还有擒拿和实战两道关卡,猫腻一个比一个多。 除了手上绑紫绸的举子,其他人是真没把握过关。 可免试的机会,又哪里是容易得到的?绝大多数人一看萧麦,心里面的火焰就立马熄灭了。 毕竟,萧麦之前的表现,所有人都看在眼里。 这可是完成了一挑二的壮举,连杀葛枭、秦鲤两位入境高手的狠人。 “我,打萧麦,真的假的?” 陆朝暮的话喊出去之后,半晌没人应声。 “啊,本届举子,水平这么赖的吗?”大小姐一看,连一个出头的人都没有,顿时柳眉倒竖,“索性全部除名,以后再不准踏入捕门半步!” 闻听此言,萧麦都有点绷不住了,心道:“真不愧是你啊!每次都这么有节目效果。” 至于其他举子,更是面面相觑。 没在京城久居过的举子,不了解这位捕门大小姐的底细。 久居过的可是门儿清,大小姐真有这个权力,在她面前,紫绸都不好使。 “再没人站出来,就要一起完蛋了!” 众举子再次面面相觑,眉宇间皆有焦急之色,都指望有人能自告奋勇,以解当下之围。 萧麦略作沉思,心中已有决断:“此事虽因把酒而起,可把酒也是为了助我一臂之力,这个烂摊子,还是由我来收拾吧。” 他不欲连累大家考不了试,便要开口,无论谁来挑战,都点到为止。 忽然,一个少年气十足的声音,在人群中响起。 “我来。” 大家不约而同地看过去,萧麦听到他的声音,嘴角也不由得勾起:“是个好对手。” 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的少年,没有光鲜亮丽的衣裳,没有五颜六色的绸腕,没有镶金嵌玉的神兵。 他穿着八九块破布,用密密麻麻的针脚,精心缝制而成的麻衣,腿上打着缓解长期赶路疲劳的绑腿,脚上穿着露趾头的破草鞋。 在少年身后,还背着一把用布条裹起来的乌铁剑,从未把示于人。 但透过布条间的缝隙,还是能看到,那把剑的打磨非常粗糙,剑柄处甚至有铸铁的痕迹,令人不禁怀疑,这剑的打造者,定是个极其蹩脚的铁匠。他的作品,最基本的重心能不能做到合理,恐怕都是未知数。 从上到下,唯一的一抹亮色,是绑在少年发髻上的一条红布条,好似临行前由邻家小妹亲手所赠,寄托着少女无尽的期待。 否则真没办法解释,少年为何要绑这样一条显眼的红绳? 这个最平凡又不平凡的少年剑客,就是来自赤云州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山村,由当地县衙举荐,来京城博一个机会的——姜达。 与萧麦一入捕门,万众瞩目不同;姜达的到来,犹如一片尘埃落入沙漠,未曾激起半分涟漪。 两轮考核,他都在举手投足间,轻松击败了强敌。 只是,萧麦的胜利过于耀眼,以至于绝大多数举子,都没有注意到这个少年。 萧麦注意到了。 连廊上的众指挥也没有忽视他。 姜达向前几步,立于众指挥面前,拱手施礼:“在下姜达,愿战。” 面对这么多大人物,他有些紧张,索性尽量少说话,以掩饰当下的局促。 众指挥顿时交换过眼神。 云和雅心道:“姜达是个好苗子,但不足以与萧麦相提并论。” 陆朝暮:“已经是最接近萧麦的一个了,他不出手,难道让步青石站出来?” 步青石,号牌二四三,是萧麦格外注意的,本届武举五大高手之一。 葛枭、秦鲤一死,可堪与萧麦一战的,就只剩姜达和他。 高胜寒对姜达不是很自信,思忖之后,问道:“可曾入境?” “启禀大人,在下三年前便已入境。” 萧麦眉头一皱。 第14章 了如指掌 “入境高手啊!”大小姐使劲鼓掌,眼神中充满期待,“好好好,快些上台表演!” 姜达向萧麦一抱拳:“请!” 萧麦无奈叹了口气,应道:“请。” 二人纵身一跃,登上擂台,分列左右两侧。 大小姐则在众指挥的簇拥下,去往连廊,表演赛将在她落座后正式开启。 擂台上,姜达面对萧麦,脸色微微显出几分赧然:“待会儿怕是要得罪兄弟,所以提前说一句,抱歉。” 萧麦摇摇头:“我与阁下有仇吗?” “没有。” “那阁下是看不惯我?” “不,我对萧兄很是钦佩。” “那你又为何强作出头鸟?凭你的本领,根本不需要这次免试的机会,也能轻松加入捕门。” 萧麦不想打这一仗。他不愿遂了沈红梅的心意,跟未来极有可能,成为捕门中坚力量的姜达自相残杀。 孰料,姜达害羞地回道:“其实,在下并不在乎免试的机会,我自告奋勇的唯一原因,就是想跟阁下,痛痛快快地公平一战。” 人在谈起自己擅长的领域时,总会变得比平时更加自信。 谈及“公平一战”时,在萧麦的识海中,姜达的气场,突然变得与之前判若两人。 似乎,胜券在握。 然而,姜达越是自信,萧麦就越觉得他少根弦:“常言道‘术高莫用’,神通只有在神鬼莫测时最有用。为了跟我打一场,就暴露自己的神通,根本得不偿失。” 姜达听了萧麦的话,只是微微一笑:“多谢萧兄提醒,我,已经用过了。” 刹那间,一道噩兆,似离弦之箭般,瞬间射入了萧麦的心脏。 萧麦心口一缩,流经的心脏的血液,便被汹涌的战意所点燃,化作了满腔热血。 他,就此进入战斗状态。 “怎么回事,我的身体,为何会不自觉地出现这么大的反应?” “好像,有个声音在耳畔低语,说我会输掉这场比赛,甚至是死在擂台上。” “姜达,他的神通究竟是什么!” 萧麦心中疑惑,便祭出七瓣七蕊花,抽出花蕊,一束包裹脏腑,一束探入识海,给身体做了一个全方位的检查,得出结论:身体完全属于自己,不受任何外力影响。 之后,他又使出音波探形功,对周围环境进行了彻底的探查,同样没发现任何异常。 这说明,姜达的神通,不会直接作用于敌人和环境。 于是,萧麦开始在心中推理:“难道,姜达的神通,也是简单粗暴的身体强化?” “不对,他对神通的描述,是‘已经用过了’,身体强化能叫用过了吗?那分明是一直在用。” 正当萧麦冥思苦想之际,大小姐已经在连廊坐定,朝校场挥了挥手。 裁判收到信号,立即敲响铜锣,战斗正式开启。 说时迟那时快,姜达一马当先,挥动双拳,冲击萧麦面门。 萧麦立即收回铁尺,施展玄黄印,与姜达战在一处。 他的玄黄印掌法,虽然没有满级,但在内功境界的加持下,也能打出虚实相生,连绵不绝的攻势。 然而,战不三合,姜达猛地开始“数数”。 “一、二、三、四……” 每与萧麦过上一招,姜达就会念出一个数字。 萧麦惊愕地发现,姜达好似掌握了葛枭的“枭目”神通,每次都能准确预判自己的招式。 “姜达的神通,难道是复制他人的神通?可葛枭是我的手下败将。” 他心里怀疑,但要排除疑点,还需通过实战。 萧麦祭出玄黄印中,与“火龙穿云”类似的黏连式掌法,以慢打快,试图复制上一场的胜利。 “七、八、九、十……” 姜达继续大声念诵数字,每念一个数,都能对萧麦的出招,做出最完美的应对。 因玄黄印没有满级,是故存在不少漏洞。 在姜达连续几个完美破防后,萧麦的节奏逐渐被打乱,陷入了被压制的窘迫境地。 这一局面,不但出乎萧麦的预料,也让包括众指挥在内的全体观众,都感到始料未及。 “云州来的土包子,居然这么强?” “刚才真没看出来!” “说实话,这俩人打得是真好看!” 萧麦和姜达的拳法,都不以速度见长,打起来一板一眼,每招每式都清晰明了。 拳掌每次交锋,都会发出,如同钢棍裹布的碰撞声。 可谓视听体验拉满,看得众举子热血沸腾。 台下人看热闹,连廊上看门道。 宗星阳喃喃自语:“这二人,此前认识?” 钟离明听闻此言,说道:“应该不认识。是姜达单方面,对萧麦的招式了如指掌;萧麦对姜达则是一无所知。” 陆朝暮进一步纠正钟离明的判断:“招式上的了解,只是最粗浅的。姜达对萧麦,有一种境界上的压制。” 云和雅轻挥纸扇:“通俗来说,姜达战萧麦,犹如战一根木头桩子。” 高胜寒紧蹙眉头:“我注意过这个姓姜的,他原本没有这么强,是什么造成了他的骤然突破?” 大小姐似乎对拳脚对决不感兴趣,她打了个哈欠:“无聊,快让他们出真刀真剑,我要看到血流成河。” 擂台下,姜达还在数数,越数越亢奋。 “十四、十五、十六……” 萧麦已经完全转入守势,可莫名其妙的是,无论他怎么防守,姜达都能精准破招,动作没有丝毫的拖泥带水,招招直捣黄龙,专往自己的要害处招呼。 这根本不是“枭目”所能解释的,甚至不像是预判。 因为能预判到对手的行动,不代表就能做出正确的应对。 拳脚之间,电光火石,多数情况下,只能靠本能应战,就算预判了对手的招式,可能也来不及、想不到怎么破招。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葛枭,自己的招式在他眼里都是慢动作,可他的应对也多以格挡、闪避为主。 哪像姜达一样,招招都冲着破敌人防而去? 最初听到姜达数数,萧麦只觉得心烦,再往后就是心悸,接着变成心梗,因为后面,他每喊一次数字,都注定会破自己一次防。 “十七!” 最后一声数字,好似用姜达的自信心,铸造成了法官锤,重重落下,一锤定音。 “咚!” 但听一声闷响,萧麦连退十几步,一直退到擂台边缘,半只脚都踏出了擂台。 当姜达那绝杀的一掌轰向胸口时,多亏萧麦眼疾手快,双臂交叉格挡了一下,否则就真吃了大亏。 “这家伙,到底身怀何种神通!” 萧麦抬起头,缓缓放下双臂。暗红色的罩布之下,一双血眸死死地望向姜达。 他明白,这一战,若还想赢,就必须识破姜达的神通。 第15章 识破神通 下面的观众,见萧麦被一掌轰到擂台边缘,差点就要跌落下去,便纷纷起哄:“姜达赢了!”“萧麦败局已定!” 毕竟,双臂抵单掌,都遮拦不住,身陷如此颓势,翻盘的希望着实渺茫。 可萧麦并不受台下舆论的影响。 萧麦练过拳击,明白在擂台上,水平差不多的两个人比赛,胜负就是存在很大的随机性。 一时的起落很正常。这一局的关键,是能不能识破姜达的神通。 “此人觉醒的武道之光,绝对与身体强化无关。” “因为他的招式质朴平实,速度、力道都处在逊色于自己的位置。” “能占自己这么大便宜,完全靠着对自己的了如指掌;无论自己出什么招式,他似乎都有完美的应对之策。” “好似,之前跟自己对战了千百回。” 灵识在飞速的分析之中,突然迸发出一道灵光。 “等等!” “他的神通难道是……” “演算!” 体育界,有种观看敌人比赛录像,进行针对性训练的战术。 姜达的表现,像极了经历过类似的战术训练。 “我明白了,姜达通过观看我前两场比赛,记住了我的招式和习惯,然后在精神世界,进行一次次的演算对战,直到把自己彻底吃绝吃透,才毛遂自荐上台一战。” “我对姜达一无所知,姜达对我了如指掌。” “所以,先前那一战,我才落入那般被动的境地。” “只是——”萧麦心里又生出一个疑问,暗道,“前两场比赛,我并未出拳脚,他是如何记住我这套玄黄印的?” 唯一的解释,就是姜达的神通,比自己想象中的还要强大,能够做到以小窥大。 这时,姜达见萧麦稳住阵脚,微微一笑,他很满意萧麦的表现,接下来就能进行第二回合的切磋了。 在众人的注目中,姜达解下了缠在背上的兵刃。 拔出乌铁剑的那一刻,姜达在漆黑的剑刃之上,好似看到了师尊、养父、养母、小妹、捕头大哥、明府(县令),送自己远行时,那一双双殷切的目光。 “我,一定不让大家失望。” 姜达默默发誓,随后挥转宝剑,发出“苍啷”一道割裂空气声,最后斜持宝剑于身前。 “萧兄,拳脚胜负已分,接下来,让我们比试兵刃。” 萧麦双臂所中那一掌,力道属实不轻,他虽然不疼,但依旧感觉不太舒服。 以尺剑撑地,缓缓站起身,挺直腰杆后,长长地吐纳了一口气。 “姜达,你还要打吗?” 姜达点头:“我有预感,萧兄今日之败,会助我更上一层楼。谢谢!” 乱风舞动,将他这句话,送到擂台下的四面八方。 众举子听到耳里,有人便不禁叹道:“好狂啊,比法外狂徒还狂。” “狂有狂的资本!” “姜达的师父是谁啊,比李疏狂会教徒弟。” “看来姜达的潜力,比我还高出一点点,待会儿他下擂台,得赶紧结交一番。” …… 听到台下这么多人的夸奖,姜达不由得面红耳赤,心里十分受用。 他知道,接下来与萧麦仍有一番苦战,几乎一定会发生意料之外的状况。 不过,姜达坚信:“我一定会赢的。” 对了,在开战之前,还有一事,得跟萧麦解释清楚,以免他误会自己。 “萧兄,选择真刀真剑,非是在下决心以命相搏。只因此剑,乃我爹爹亲手所铸。平日爱护有加,从不轻易示人,今日青锋出鞘,是想凭它赢下这关键的一战,以作纪念。” 乌铁剑在手,姜达会感觉,亲朋好友们,就在身边为自己加油鼓劲。 萧麦听完姜达的解释,不由得叹口气。 他知道,姜达以真刀真剑邀战,不为杀人,否则自己的视野内,定会出现代表恶意的红光。 “姜达,这么有意义的剑,还是收起来吧,免得留下‘初战即败’的污点。” 姜达很意外:“萧兄以为我会输?” “是的,你败局已定。”萧麦掷地有声,然后手指眼罩,“我,已识破了你的神通。” 姜达:“呃!” 萧麦的话,引来台下一阵窃窃私语。 “姜达,已经施展神通了吗?” “没感觉啊。” “可不用神通,又怎会赢萧麦赢得那般容易?” “但姜达身上,的确没什么特别的。” “会不会是萧麦虚张声势?” “对啊,咱们这么多人,凭啥就他一个,能识破姜达的神通?” “肯定是吹牛皮,玩儿心理战术。” 姜达听到台下的议论,波澜起伏的心态,也逐渐平静下来。 师父告诉过姜达,神通越保密,就越是利于出奇制胜。 好在,姜达的神通极为隐蔽,发动之后,表面仍与常人无异,所以,哪怕当面坦白已经使用了神通,他也不担心会被人识破。 “萧麦,定是在骗我,欲逞口舌之利,动摇我的战意。”姜达心想,他在意念世界,无数次领教过萧麦的手段,是个奇谋百出,为求胜利不择手段之人,“我不能上他的当。” 于是,姜达在愣怔片刻后,说道:“想在武林中有一番作为,又想隐藏自己的神通,本就是一种奢望。我不在乎。” “不,你很在乎。”感官强化的副产品之一,就是萧麦能通过声调的微弱变化,听出一个人是不是在撒谎。当然,这招只对不经常撒谎的人有效。 姜达被萧麦揭穿真实想法,一时间哑口无言。 萧麦则继续说道:“天赋异禀,勤学刻苦,再加上神通威能,脚踏实地走下去,日后必成大器。” 姜达一愣,脱口而出:“你怎知我勤学刻苦?” 萧麦道:“你的神通,懒人用不了。” 姜达闻言,腾腾后退两步:“怎……怎么可能?” 将敌人拉入意念空间对战,是极其耗费心力的一件事,没有足够的胆色与毅力,的确支撑不住,动辄上百次的试炼。 瞧见擂台上这一幕,观众们才惊觉道:“萧麦没吹牛,他真识破了姜达的神通!” “那接下来,只要以公开神通相威胁,就能逼迫姜达认输!” 听到大家的议论,姜达的鬓角,渐渐沁出了冷汗。 他的神通,属于特别招人恨的类型。一旦公开,后果不堪设想。 萧麦听出了姜达心跳声中的惊惧,于是说道:“我不会公开阁下的神通,但的确有意请阁下认输。因为再打下去,我会让阁下道心崩溃,失去对神通的信心。” 姜达眉头一皱,心道萧麦好生狂妄,竟敢自称能打得自己道心崩溃,于是怒道:“自从出师以来,我从未尝一败,绝不可能认输。” 这时,“隐身”很久的裁判,突然开口催促:“不许再聊天,三息之内再不打,全部永久取消武举资格。” “三!”裁判也开始数数。原来,连廊上的大小姐,已经等不及了。 “二!” 萧麦分开双尺:“好言相劝,阁下听不进去,那就以兵刃见真章吧。” 第16章 手下败将 对这一起手式,姜达顿时演算出了萧麦的十种变化,与自己的二十种应对之策。 于是,面对萧麦的冲击,姜达义无反顾地冲了上去。 “嗖——” 然而,就当姜达以为,自己对萧麦的出招,已经算绝算透时,忽愕然所见,萧麦的嘴角,扬起了一抹计谋得逞的笑意,似乎在说: “你可知‘演算’类的神通,存在一个重大漏洞。” “只要我反其道而行之,你的全部演算,就会瞬间落空!” 这一刻,萧麦将自己代入到姜达身上,揣摩他面对自己所出的招式,再根据姜达的出招,施展相对应的剑法。 说时迟那时快,当萧麦出招之时,姜达惊恐地发现,这一招超出了他所预测的十种变化,更超出了他的二十种应对之策。 待他回过神时,萧麦的尺剑,已不偏不倚正中他胸口。 “嘭——” 剑尖无锋,但依旧把姜达打得如稻草人般飞出数丈开外,直接坠下擂台,砸倒了十几个观众,全成了姜达的肉垫。 姜达被击倒后,下意识地横剑于颈,差点抹了自己的脖子。 “噗——” 恰好,生死关头,一大口鲜血,从姜达嘴里喷溅而出,洒在乌铁剑上,阻止了他自戕的行为。 姜达这才意识到,此处不是意念世界。 意念世界里面,失败后自杀就能重来。但这里是现实世界,败了就是真的败了,死了就是真的死了。 “啊?一招!”连廊上的大小姐,见此情形,目瞪口呆,“这也太快了吧?扫兴!” 然而,高胜寒、陆朝暮等指挥,则是截然不同的想法。 “一招,一招就打败了本届武举,另一位夺冠大热门。两人的修为,还没有境界上的大差距。” “这只能说明一件事:萧麦天生善战。” 因为善战,所以一眼就能识破姜达的神通;也因为善战,识破神通后瞬间就能想出破敌之策。 “善战”,是一种天赋。修为境界相同的高手,之所以能分出明显的优良中差,就是因为有些人善战,有些人不善战。 善战者,可将自身实力,十成、十二成地发挥出来;不善战者,能发挥自身实力的一、两成都谢天谢地了。 姜达无疑属于善战者,可惜天才的悲哀就是遇见更强的天才,面对比他更善战的萧麦,就只有败北这一个结果。 更令众指挥陡生危机感的是——他们都还没瞧出来姜达的神通,但萧麦瞧出来了。 这是否意味着,萧麦的善战程度,不但超越姜达,更超过了自己? 另一边,输麻了的人,是无法理解从无败绩者的。 围观的众举子,只当这是一场酣畅、意外、但也无所谓的胜负。 见姜达把剑横在脖子上,几个热心肠的少年,赶忙冲上去,抢住他的剑柄,抵住他的剑刃,拉住他的胳膊:“别啊,胜败乃兵家常事,输给李疏狂的徒弟不丢人,别寻短见!” “没事了……我不寻短见!”姜达脸憋得通红,他很想解释,但胸口剧痛无比,说一个字就喘三喘。 热心肠们则不管这些,硬生生夺下乌铁剑才放心。 这时,萧麦也从擂台上一跃而下,来到姜达跟前。 众人见状,立即挡在二人中间:“萧麦,你已经赢了,还想赶尽杀绝吗?” 萧麦愣住,疑惑对方为何这么问:“我像一个滥杀无辜的人吗?” “呃,这不是像不像的问题,你都杀三个了。”一个热心肠应声道。 “姜达与那三人不同。”萧麦从怀中取出一只褐色的药瓶,递将过去,“给他服下。” “参芝续命散?”又一人脱口而出,显然听说过,萧麦义救林家医女的事迹。 “哦,不。”萧麦赶紧澄清,“没有续命散那般贵重,只是寻常疗伤丹药。” 时间回到数个时辰前,在仙音坊内,萧麦辞行过后正要离开,小苏追上前来,从怀中取出一瓶丹药,郑重其事地交给萧麦,柔声道:“此为白玉宗的独门伤药,少侠收好,以备不时之需。” 萧麦心中一暖,却将丹药递回到小苏面前:“姑娘的好意,在下心领,可这丹药,我用不到。” 小苏嫣然一笑,轻轻摇头:“萧少侠切莫多想,此丹药非我所有,而是仙音坊的师叔和师姐们,托我转交给你的一点心意。就算少侠用不到,也可以留给有需要的人用啊!就比如,考场上有人不小心受伤,此药还能帮少侠结个善缘呢。” 萧麦恍然大悟,于是收下了仙音坊的谢礼,这会儿正好用在姜达身上。 挡道的少年,见到这瓶丹药,使劲想了想。 太乙救苦剑仙的弟子,不至于做出给人下毒的脏事;大家不愿跟萧麦结交的原因,也不是他有啥卑劣的言行,相反萧麦有不少侠义之举,只是他身上背着太子的人命官司,是个惊天大雷,大家都怕雷劈下来不小心砸到自己。 思来想去,少年接过丹药,转手递给姜达。 对打败或重伤过自己的人,心存恨意,乃是人之常情。 可姜达显然不是常人,他心思单纯,胸襟开阔,接过丹药,仰面和着血水饮尽。 之后不忘向萧麦致意:“多……谢。” 围观的众举子见状,不由暗道:“胜不骄败不馁,强者赠药伤者宽容,萧麦、姜达二人,都还挺有风度。” 萧麦则说:“别客气,请诸位快些送他去医馆。” 捕门内设医馆,受伤的举子,都会被送到医馆急救。 姜达被抬走时,一眨不眨地盯着擂台上的萧麦,直到转过一个墙角,再也看不见对方,才双眼一闭,晕死过去。 另一边,大小姐打了个哈欠:“捕门举子,一届不如一届,没一个让人眼前一亮的。无聊,我要回去了。” 众指挥心想:“今年还弱啊?抛开当托的黑绸举子,和前来捣乱的把酒不谈,修为达到掌旗水准的,足足有七八个,更有萧麦、姜达、步青石这种强掌旗级别的高手,盛况空前!” 但大小姐说什么就是什么,大家只能应和,恭送对方离去。 临走前,钟离明忍不住问了一句:“请小姐指示,该如何处置萧麦?” 第17章 万毒神功 “他都赢了还处置什么?”大小姐撂下一句话,就骑上自己的坐骑,扭头冲出了校场。 之后,云和雅说道:“既然大小姐已发话,那就正常考试,当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高胜寒:“酒仙弟子搅闹武举,怎能当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宗星阳提了个建议:“那就不惜一切代价,把人抓回来。” 高胜寒道:“我去布置。” 他对接下来的考试,已经不感兴趣,于是跟在大小姐后面离开校场,去主持抓捕把酒的事宜。 高胜寒离开后,陆朝暮也说道:“各位先盯着,陆某失陪片刻。” 捕门医馆。地方不大,只有三间瓦房,墙壁是互相打通的,平时人不多,床位也少,环境很是幽静。今日武举,才显得拥挤喧嚣。 姜达得大夫施针,幽幽地醒转过来。 众人见他性命无恙,便准备返回校场,临到门口,忽有一人拦路,竟是上章队的一名副掌旗。 “诸位且稍待,指挥大人有话要说。” 片刻后,拄着两根拐杖的陆朝暮,来到医馆。 他虽然双腿残疾,但行动如风,拐杖触地时的声音,比脚步声都要轻微。 “参见指挥大人。” 众人赶忙行礼,姜达也挣扎着要起身。 “身子不便,就不用行礼了。”陆朝暮示意姜达安心躺下,“我这次过来,就问你一句话,还要不要来我上章队?” “嗯?”姜达一愣,他本以为,输掉与萧麦的一战,陆指挥会训斥自己办事不力。 一旁的热心肠,见姜达沉默,赶忙低声催促:“姜兄,快答应啊!” 姜达身负重伤,后面的考试,肯定没办法再参加,等于提前落选。 陆朝暮这个免试的机会,对姜达本来没意义,但现在就显得弥足珍贵了。 姜达回过神来,立即应声:“愿意——在下愿为大人驱驰。” “好。安心休养,我上章队正好缺个掌旗,以后看你的表现了。” “掌旗!” 众人都不禁露出艳羡的目光。 想在捕门平步青云,光有能耐还不行,关键得看有无贵人提携。陆朝暮许以掌旗之位,分明是想把姜达培植为自己的亲信。 姜达想不明白里面的弯弯绕,只知这是陆朝暮的厚遇,感激道:“谢大人!” 陆朝暮点头,又看向抬姜达过来的三个少年:“你们仨不用考试?” 点名不到,会被直接判负。 一人回道:“小生一场都没输过,输一场也不要紧。” 另外两人也是一样的说辞。 “够义气。”陆朝暮难得露出欣慰之色,回忆起自己打擂台那年,也是伤重吐血,结果连个上前搀扶的人都没有,“先去考试,姜达伤愈之后,你们就跟着他混着吧。” 之后,陆朝暮离开医馆,回连廊时,部下不解地问道:“姜达输掉了比赛,为何还要提拔他?” “我就没指望过他赢。”陆朝暮笑道,“若赢了萧麦,加入上章队,就是他应得的;输了,还能加入上章队,就是我的恩赐。” “原来如此,大人高明!”部下适时恭维,忽然又想到一件事,“萧麦的手下败将,大人都如此器重,那萧麦本人呢?” 陆朝暮滞了一下,说道:“萧麦,难以掌控。我看不穿,他在捕门的未来。” 波折之后,武举照常进行。 第二轮比赛结束时,已至午后。捕门搬来稀饭和咸菜,让没有比赛的举子吃饭。 “今年武举,竟然供应饭食,早知道就不带便当了。” 校场比武,禁止携带仆人和行李,所以为了中午填饱肚子,绝大多数人,都只带了干粮入内。 出身富贵的举子,就带肉饼;出身平凡的,就带素饼。干粮这东西,不管是肉是素,凉了之后,基本上就没有好吃的。 能就着热气腾腾的稀粥,搭配干粮一起食用,举子们都欢欣鼓舞。 只有萧麦知道,大家今年有此福利,完全得益于沾了自己的“霉运”。 不多时,一人给萧麦端来了稀粥。 “萧少侠,吃点东西吧。” “谢谢。” 萧麦望着视野中,血红血红的身影,坦然地接过瓷碗,还礼貌地说了句谢谢。 待那人走远,萧麦先把鼻子凑到碗口,使劲嗅了嗅,没发现异常。 “故人盛情难却,要不要尝上一口?” 萧麦思来想去,他一直有意,锻炼分辨毒物的能力,免得日后遭人毒手。 如今,有人把毒粥送上门来,这么好的机会,不利用可惜了。 于是,萧麦抱起瓷碗,先小小地品酌了一口。 “这个味道——” 凭借一千点的感官强化,萧麦的舌头,从稀粥中,品出了一缕不同寻常的滋味。 “就是毒物?” “叮——” “尝毒:1。” 系统不期而至,跳出了一个新词条。 “这也算是一种技能?” 萧麦又试着尝了几口,进度条飞速增长,“尝毒”技能很快增长到3点,那股异味也越来越清晰。 尽管尝不出,毒物是何品种,但萧麦记住了这个味道。 他还想再喝几口,才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间,已将稀粥饮尽。 “糟了,也不知万毒金丹,顶不顶得住?” 这时,一直躲在远处观察的黑绸举子,笑得嘴角都咧到了耳朵根儿。 “哈哈,中了我的百毒蚀心散,一炷香之内,必定心绞而死!我得赶紧向大人报喜。” 不多时,萧麦觉得肠胃有些发热,发胀,像是肚子里吞进了一颗烧红的铁球。 铁球炙沸而出的热流,很快向四肢百骸扩散,所经之处,无不酥软无力。 “系统说过,毒伤状态下,修行速度会大幅提升。”萧麦盘起双腿,口诵咒诀,“试试太乙筑基法旨。” 不试不知道,一试吓一跳。太乙筑基法旨的进度条,上涨速度,较之先前提升了将近一倍。 很快从68点,提升至了70。 与此同时,又听“叮”的一声,系统页面弹出一个新词条:“万毒神功:1。” “咦,稀奇。” 之前解锁的武学词条,无一不是在接触了秘籍之后,唯有万毒神功,是自行跳出来的。 为何会跳出这种东西? 萧麦最先想到的,就是——万毒神功,是万毒金丹的衍生技。 就像现在一样,饮入腹中的毒素,被万毒金丹的力量化作“毒气”,运转至奇经八脉,再分别炼化。 这套解毒流程,就跟某种内功心法一样,故被称作“万毒神功”。 随着功法等级的提高,炼化毒素的能力会越来越强,待练至满级,就能万毒不侵。 当然,这只是萧麦的猜测,万毒神功的具体性质,还需仔细观察才能确定。 “另外,还有第二种可能。” “万毒神功,是我不经意间,觉醒的武道之光。” 第18章 木秀于林 早些时候,萧麦有过思考,七瓣七蕊花既然不是戾火,那会不会是武道之光呢? 若七瓣七蕊花,算不上真正的武道之光,那自己还有没有希望,觉醒真正的武道之光? 试想,若戾火赋予其一技之长,武道之光再赠一能,使自己成为身怀双神通的高手,那真是做梦都会笑醒。 但笑过之后,冷静思考,萧麦旋即排除了第二种可能。 原因无他,万毒神功,不像自己能觉醒出来的神通。 先前遇到的入境高手,本人与神通之间,联系都十分紧密,甚至可以说:神通就是持有者人格的化身。 之前遇到的河西死神、百臂魔君、鼠王、太子,莫不如是。 河西死神,曾是樵夫,其神通以骨为刃,血灌大地,催生林木;百臂魔君,断臂成痴,其神通能制造幻境,控制他人手臂;鼠王,久居地下,觉醒土遁掘地之能;太子,自诩真龙,却心怀恶意,化为孽龙。 再看沈红梅,自称圣女,无论她是否真的高洁,至少“自诩”内心纯洁,方能觉醒“红梅白雪”之神通;然而,她生性残忍,杀人无数,因此,她所幻化的红梅,实则是血珠点点。 萧麦本人,亦遵循此规律。 七瓣七蕊花的造型,与象征荣誉的大红花如出一辙,见证着萧麦心中对荣誉的渴望。 但与大红花相比,七瓣七蕊花的花瓣和花蕊都稍显不足,无疑也是萧麦遗憾于不能子承父业,在边境线上继续打击毒贩的写照。 至于本人与神通,表面看不出关联的也有,例如红袍大王的雷拳和姜达的战斗演算,但这应该不是没有关联,而是萧麦跟他们不熟。 那么,问题便来了,万毒神功,会是萧麦人格的写照吗? 萧麦的理想是成为缉毒警察,又不是绝命毒师,结果觉醒毒物类天赋,这不等于是地狱笑话吗! “辟易万毒的能力,于我而言,不过是锦上添花,而非心之所向。” “因此,万毒神功,定是完美炼化万毒金丹后,带来的副产品。” 萧麦正思索间,一位裁判忽然点到了他的号牌:“壹柒陆!” 此时,毒素尚未完全化解,于是萧麦一步三摇地走上了擂台。 奉命给萧麦送毒粥之人,见他这副虚弱的模样,顿时窃喜不已,心中妒火得到了极大的安慰:“萧麦,你死定了!” 裁判也看出异样,问道:“怎么了?” 萧麦:“吃坏了东西。” “要不要先退赛,等下一轮?” 萧麦摇摇头。他只剩一轮,就能通过武举考试了。 裁判尊重他的选择,又叫了三个举子上台。 这三人,一红绸,一黄绸,一无绸,可见的确随机挑选,是一场难得的公平比赛。 三人互不认识,但上台后,交换过眼神,立即做出一致决定:各自为战的话,我们三个都输定了!只有联起手来,先解决萧麦,这一仗才有赢的可能。 萧麦这会儿,已经热得开始发汗,毒气正随着汗液排出体外,大概再过一炷香,就能完全恢复。 “请选择持械还是徒手?” “持械。”“持械。”“持械。”“持——械。” 从兵器架上选择武器,两人选择长枪,一人选择刀盾,萧麦则选了自己的尺剑。 对方提出异议,萧麦解释道:“尺剑无锋,我可以在上面缠布片。” 裁判没应允,而是上手摸了一下尺剑,测试过锋利度后,转头对三人道:“凭萧麦的修为,兵器开不开刃都一样。” “这不公平!” “那你们也用真刀真剑。” “请大人配发兵器。” 原来,捕门禁止举子携带长兵器入内,三人手头上只有剑和刀。 短兵相接,心里没底,所以才选择兵器架上的武器,可这些武器统统都不开刃,举子们又想让捕门配发开刃的兵器。 裁判一听就怒了:“要么用兵器架的,要么用自己的,不准浪费时间,马上开战!” 三人无奈,两个人还是选择了长枪,只有刀盾手换上了自己的刀。 裁判也扭头对萧麦说道:“知道你武功高强,但也注意点影响。再这般杀戮,莫说捕门不容,我亦看不惯。” 萧麦点头。对面三个举子都没亮红光,杀死他们,莫说系统不答应,萧麦自己也不答应。 双方站定,观众们又再次聚拢过来。 “第一场决生死,第二场一对二,第三场神通较量,第四场一对三。萧麦为啥每次都有活儿?” “老话说的好,风必摧之的林木,一定很‘秀’!” “买定离手,一对三,你们说谁能赢?” “萧麦再强,一对三,有点难度吧?” 观众皆是习武之人,平日实战经验丰富,深知一对一与一对多的天壤之别。 敌人每增一人,难度便成倍增长,更何况,萧麦仅有两手剑,而敌人却有两杆长枪。 若非连战四场,给了观众些许信心,否则,谁也不敢相信,这第四场萧麦还能胜出。 “咣!” 一声锣响,刀盾手便冲至跟前,与萧麦贴身缠斗,两名枪手则左右夹击,乱舞的枪头,好似飞来的漫天梨花。 凭心而论,三人的配合谈不上默契,但毕竟有三个人!三个方向,三套兵器,三条路线,三种风格,虚招、花招、快慢招齐头并进,打得人晕头转向。 “三人成虎”,萧麦受毒素影响,只能发挥八成力,可就算发挥圆满,也顶不住三个人的围攻。 于是,他果断迅速祭出七瓣七蕊花,强化身体使战力翻倍。 饶是如此,三个普通举子的联手,还是让他格外吃力。 几息下来,完全找不到任何反攻的机会,连被动防御都很勉强。 擂台下的观众,见萧麦落入下风,都暗松一口气:“我刚才在期待什么?萧麦以一敌三,怎么可能反杀呢!” 萧麦也觉得局势有点危险了,索性亮出七瓣花之外的全部底牌——跨境界再施黑火剑法。 孰料,这次施展黑火剑法高阶招式,产生了意想不到的变故。 当内功真气,流经沾染了毒气的经脉后,威力竟然倍增! 第19章 六级护法 真气本应作用于手部经络之上,可由于威力太强,肉身难以约束,竟直接穿透腠理,渗入了尺剑之中。 紧接着,进入剑柄中的真气,先通过尺剑内部的“剑髓”流入剑刃,再沿剑刃上的“剑脉”溢满整把宝剑。 至此,在真气的连接下,萧麦顿觉尺剑与身体合二为一,成为了双臂的一部分。 “怎会如此?难道是——那些经络状的花纹?”萧麦心里想起了初次触碰尺剑时的感觉,以及墨羽尘说过的话,尺剑,是他以“铸脉”之法锻造而成的。 提到“铸脉”二字时,墨羽尘轻飘飘地就带过去了,可萧麦不知道的是,“铸脉”是机关门战甲派祖传的“武道之光”。 习得“铸脉”之法者,就可以在兵器上,铸造类似于人体的“器髓”、“器脉”。 武者外放的真气,可以直接在兵器的髓、脉与人体的髓、脉之间流动。 要知道,器物髓脉与人体髓脉,存在本质上的不同。 真气在人体髓脉中运行时,哪怕是最刚猛的真气,都必须柔和得跟涓涓细流一样,否则就会伤及经脉。不柔和的真气也有,传说中的“天魔解体大法”,号称一生只能使用一次的绝学,用了就当场自爆。 可在器物髓脉中运行,那还讲什么柔和之道?直接刚猛到底,招招都是“天魔解体”,反正兵器又没命值钱,震坏了再换一把不就行了? 如此一来,当兵器获得真气的加持后,可以将招式的力量,成倍成倍地发挥出来。 眼下就有个现成的例子。 萧麦催动真气施展黑火剑法时,经络为保护身体,会大幅度压制真气的威能。 可流入剑髓剑脉后,真气就如鸟上青天,鱼入大海,再不受羁绊,那可不得使着劲地撒欢? 萧麦双眼失明,只觉尺剑在升温,而台上台下的举子,则是清清楚楚地看到,尺剑之上,燃起了黑色的透明火焰! “黑火化形!” “这……这……这,怎么可能!” 举子之中,不少都有黑火教背景,一眼认出,这是黑火剑法的上乘境界,圣火化形! 黑火教的教义认为,武学是神明赐予凡人的祝福,武功越高,证明越受神明青睐。 于是乎,黑火教内,“武功”——准确地说,是黑火剑法的境界——直接与地位挂钩。 欲使剑招之上,燃起黑色圣火,即“圣火化形”,最次最次,也得是个五级圣使! 当然,九成九的五级圣使,根本与圣火无缘,六级护法才差不多能稳定运用圣火。 黑火教信徒上亿,六级护法满打满算,也才不到五十个。 而且,黑火教内,一切都可以作假,唯独圣火不能作假,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 萧麦一展示出圣火,很多信奉圣教的举子,就近乎本能地想下跪,高呼“神佑护法”了。 甚至连廊之上,号称“夜灯客”的钟离明都愣住了。 他自诩一代天骄,呕心沥血,才在黑火教内,混了个“五级圣使”的职称,掌握了一点点操纵火焰的力量。 萧麦居然是“六级护法”,比自己还高一级!亏当初一直想着收萧麦为手下,五级圣使管六级护法,倒反天罡了属于是。 但实际上,萧麦的真实级别,比钟离明想象中的还要夸张,他是黑火剑法大圆满的“九级圣尊”,普天之下仅此一位别无分家! 萧麦对此,不说一无所知,也是毫不在意。 他只是敏锐地察觉到,尺剑变热后,三人中有两个瞬间战意全无。 “好机会!” “嘭!嘭!嘭!” 擂台之上,黑火缭绕,顷刻之间,三人就全被萧麦掀翻在地。 因这场比赛,相对而言较为“公平”,是故三人倒地后,裁判没等他们缓过气后站起来接着打,而是直接判负。 一名举子,已经二连胜,这一败意味着至少又要再打三场,气得狠狠地挥拳捶地,在擂台的木板上敲出“咚咚”的声响。 另外两名举子,则没有这般愤怒,只是呆愣愣地看着萧麦,心里不知在想什么。 接着,裁判把一块铁制令牌交给萧麦,示意他现在就可以报名去参加第二场考试。 捕门武举共有三关,分别考验武功、擒拿和实战,全部过关后,方可成为正式的捕门弟子。 萧麦连胜三场,顺利通过第一关,接着马不停蹄,赶往校场南边的第二关考场入口。 “护法请留步!” 这时,身后忽然传来呼唤声,萧麦以为是在喊别人,于是脚下不停,谁知那人抢先一步,挡在了自己面前,然后他右手拍在左肩上,向萧麦一鞠躬。 “信者见过护法。” 萧麦左右观望,见再无他人,问道:“你在说我吗?” 他恭敬回答:“护法说笑,今日校场之上,更无第二个护法。” 这时,又有一群举子聚拢上前,把萧麦围在中间,行使了相同的礼节。 “拜见护法。” 萧麦一摆手,说道:“诸位应该是搞错了,在下并非黑火教信徒,更不可能是你们的护法。” 为首之人早就料到,萧麦会这么回答。因为“众所周知”,他是太乙门上清派弟子。大家这次过来,也是为了求一个答案:“既非护法,又为何精通圣教剑法,令圣火显化?” “圣火?” 萧麦猛地想起,真气进入尺剑后,温度升高,挥舞之时,有猎猎火焰之声。 “哦,我明白了。” 萧麦举起尺剑,心头一阵温暖,因为墨羽尘赠剑之时,并未告知过他,这竟是一把神兵利器。之后,他举剑向众人说道:“此剑乃机关门战甲派所铸,所谓显化圣火,只是真气汇入后的正常反应。” 孰料,对方忽然激动起来:“那护法是承认了,你向里面注入了黑火真气!” 萧麦不由一愣,纠正对方:“不是黑火真气,是太乙真气。” “呵——” 围观众人,闻听此言,皆不由倒吸一口凉气。 萧麦转动身体,闻听四周,进一步解释道:“黑火剑法,是一门相当圆融的武功,兼容太乙真气,不是很正常吗?” “理论上没问题,可是,护法为何不直接修炼‘圣经真气’?” “因为不会。” 喜欢盲眼神捕的江湖武侠世界。 第20章 捕园门前 不会,就是不会。 萧麦连剑仙弟子的身份,都不愿轻易承认,更遑论是圣教护法了。 可对众多弟子而言,萧麦的理由,令人完全无法理解。 黑火剑法与黑火圣经,名为圣教的“武学双壁”,可修炼难度天上一脚地下一脚。 前者是九百万字的煌煌巨着,后者是连文带注才五万字的一个小册子。 萧麦连剑法都学了,却没学圣经?这太不合理了。 于是,对方急忙问道:“那萧护法是如何练成黑火剑法第六层的?” “六层?”萧麦心想,“我都练到九层大圆满了,哦不对,是加点加到大圆满的。” 系统之事,自不可轻易告知他人。 可黑火剑法,煌煌巨着,萧麦也没办法解释,自己是如何练成的。 解释不了,索性不解释。 “练着练着,自然就会了。我还有事,恕不奉陪。” 护法要走,信徒自不敢阻挠。 几十号人,望着萧麦的背影,每一双眼睛里,都写满了震撼和惊骇。 “练着练着,自然就会了。”举子甲复述这句话,忽然发出哭腔,“呜呜,我怎么就练不会呢!” “萧护法,一定是得了神明的赐福!”举子乙抬起双臂,向天呼唤。 “对对,就是这样。”举子丙不但应和,接着还分析上了,“圣教护法,哪个不是武艺超群,名镇一方的大人物?可萧护法的武功如此低微,施展圣火显形,都要借助神兵利器。实力与境界如此不匹配,除了神明恩赐,还有什么解释?” 原来,大家早就知道,萧麦的兵器不一般,借助尺剑的加持,才能化生黑火。 但无所谓,能不能化生黑火,只跟黑火剑法的境界有关。就算实力远远低于正常护法,达到了护法境,那就是货真价实的护法。 这时,举子丁忽然问道:“可神明,为何会赐福给太乙门的弟子?” 举子丙闻言立即呵斥:“你敢质疑神明!” 举子丁赶忙摆手:“不敢不敢,我掌嘴,掌嘴!” 举子丙继续说道:“百余年前的琥魄圣尊,就是学贯圣教、儒道二派的绝世高手,天下第一。太乙门出身的人,领悟黑火剑法,一点也不奇怪。萧护法如此年轻,前途不可限量。” 举子丁问:“那要不要现在就去追随?” 此言一出,众举子先是面面相觑,而后唉声叹气。 萧麦的背景虽然大得惊人,但捅的篓子更加惊人,他本人可能前途无量,但跟着他混未必会有好结果。 于是乎,众举子思虑过后,绝大多数,都选择了“不追随也不得罪”的态度。 另一边,第三场擂台赛的战报,被送到了高胜寒手里。 “百毒不侵……圣火显形……”高胜寒一字一顿,将战报攥在掌心,一点点地碾成齑粉。 冤仇已结,想回头已然不及。 “我堂堂的捕神亲传弟子,强圉队指挥,未来捕门的主宰者,拿捏一个还没成长起来的黑火教护法,还不是易如反掌?” 不知不觉间,高胜寒的书房,在初夏的暖阳中,整个铺上了一层厚厚的寒霜。 这会儿,萧麦迎着午后的太阳,走到了二号考场入口处,即校场的正北面。 此地竖起了一道高高的墙壁,西侧开了一扇小门,门上挂着一个很有年头的木牌,上书:“捕园”二字。 门前放了一道木栅栏,还守着两个捕快。 门边摆了一张桌子,桌子上摆着一个香炉,里面插着燃了一半的烟。 那两个捕快,一个负责记录,一个负责插香。 前两轮擂台赛,萧麦虽然都打了头阵,但第三轮,在抽签阶段没猫腻,萧麦轮到了中期才上场,此时已有连胜三场的举子在排队了。 恰好,步青石就排在萧麦前面。 他的手腕上,本来系着紫绸,待进入校场,就自行除去了绸带。 见到萧麦跟上来,就冲他点了点头。 萧麦也回应以点头。他的音波探形之术,可以看见人的动作,但看不清人脸,没认出身前就是二四九号。 步青石忍不住问:“萧兄虽眼盲,可似乎比正常人还要敏锐。” “眼睛看不见了,当然要把耳力练得厉害一些。阁下如何称呼?” “步青石。” 萧麦这才意识到对方的身份:“好巧。” “你听过我?” “今日刚在校 场上听说,阁下是风雪山庄的少庄主。” 步青石的父亲,是号称“雪里锦”的风雪山庄二庄主,步云悌。 步云悌有位兄长,名叫步云璐,乃风雪山庄的挂名大庄主,本职是当朝的刑部侍郎。 “少庄主之类的称呼,还是少提吧,我喜欢对人直呼其名,步青石,萧麦。” 这时,一名举子,举着一堆铁牌,从捕园里面冲了出来。 他把铁牌往桌上一甩,望着还剩下四分之一的香:“哎,还有这么长时间啊!” “一、二、三……八、九。”负责记录的捕快,把令牌当众数了一遍,然后放入抽屉,在记事簿上,代表举子的数字后面,郑重其事地写下了一个“玖”字。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来,在九字上面摁个指印。”另一名捕快,把印泥递给举子。 “还要摁指印啊?” “当然,免得有人篡改你的成绩,也免得你不认自己的成绩。” 一听就知道,此前有过先例,现在才有了这种规定。 举子摁手印时,步青石稍稍抬头,朝记事簿上瞅了一眼。 摁完手印,举子又问:“那我接下来——” “明日卯时放榜,辰时集合,记得来看。” 举子惴惴不安地走了。 片刻后,炉中线香燃烬,捕快又换了一根带刻度的香,从上到下,写着一至十五的数字。 当然,萧麦是看不见的。 待线香烧到数字“二”,第二名举子冲出捕园,把令牌摔在了桌子上。 然后,他一看到带刻度的香,惊得连忙伸手,将香掐灭,勉强挤出一副笑脸,说道:“二位兄弟,通融通融,超时一点不算超时。” “一、二、三、四……九、十。令牌十个,超时二刻,十减二,计八分。”说着,捕快在代表他的数字后面,郑重地写下了一个“捌”。 这举子往上一看,发现比自己先出来的举子,后面写着“玖”,顿时眼前一黑。 他明明多抓了一个人,分数反而更少了。 “这……这不对吧。” “摁手印。” “我就超时了一点点,要不改个数?” “再不摁手印,我就把你涂黑了。” “别涂,我这就摁!” 待这人摁完手印,排在步青石前面的两个举子,录入牌号后,捕快在炉中插上一支香,就放开栅栏,让二人进入了捕门。 萧麦耳听得这一切,心生好奇:“青石兄,第二关的规则是什么?” 喜欢盲眼神捕的江湖武侠世界。 第21章 狩猎开始 步青石还没开口,守在栅栏前的点香捕快便说道:“第二关,考试擒拿。捕园之内,藏着五十个弟兄,每人身上都带着令牌。进去之后,捉到一个,就给一张令牌。等回到这里,一张令牌计一分;考试时间两炷香,超时不归则扣分。” “扣多少?” “一炷香扣十五分。” “也就是说,一炷香内,抓捕目标超过十五次,犯规就是赚的?” “呵,一炷香抓十五个,你知道啥概念吗?” 一炷香总共十五分钟,想抓够十五个,至少每分钟抓一个。 “扮演逃犯的兄弟们,身上都有几张令牌?” 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萧麦想到,要是每人仅限携带一张令牌,那被捉一次,就要补充一次,对负责扮演逃犯的捕快来说,很不方便。 “放心,每个人身上的令牌,编号都是一样的,我们做统计时,相同编号的令牌,只算一次。” 例如,扮演逃犯的捕快甲,带了十张编号都为“一”的令牌,举子最多从他们身上抢一张,若是抢了两张“一”,回来统计时也只会算一分。 萧麦还是有顾虑,又问:“我若损人利己,强行夺走所有令牌,不给其他举子留呢?” 他注意到,这一关,一次进两个人。这两个举子之间,存在竞争关系。若一名举子,抢走“逃犯”的全部令牌,那另一名举子,就无法从此人身上再得分了。 “捕门武举,都这么多年了,就算初期有漏洞,现在也早就补上了。”见萧麦打破砂锅问到底,守门的捕快不禁笑道,“待考试结束,弟兄们手里,奖牌多者赏,奖牌少者罚。想把事情做绝,也得有兄弟配合才行。” 步青石突然开口道:“就是说,有本事,就能抢。” 捕快滞了一下,才答道:“对。” 萧麦看不见步青石的神情,但一种强烈的预感告诉他,步青石准备搞恶性竞争。 于是,他假装开玩笑的口吻,试探步青石:“两人联手,想在两炷香内抓完五十个逃犯都很难,根本用不着竞争,你说是吧,青石兄?” 步青石则只是笑笑。 一切尽在不言中。 三十分钟一晃而过,两名举子,先后在时限之内冲出来,一人计数十张令牌,一人计数九张。 录入成绩之后,一名捕快重新插香,另一名捕快做最后的提醒:“切记,举子之间不得互相争夺令牌。比武环节已经过去,这一关主要考验擒拿。” 萧麦表示理解,若允许互相争夺令牌,那强者只要守在捕园门口,等候弱者自投罗网就成,这就违背了考试的初衷。 很快,炉内续上新香,门口撤去栅栏。 步青石毫不客气,一马当先,冲入捕园。 对捕快刚刚那句话,他表示很认同,“这一关主要考验擒拿”。 光会打架没有用,评判一个捕快合不合格,关键还要看能不能抓到人。 见姜达落败后,步青石就放弃了与萧麦以武争锋的念头,他把胜负押在了第二关。 “我一个心明眼亮的正常人,难道还会输给一个瞎子。” 想到这儿,步青石加快脚步,闪入捕园深处,一边跑一边将此前不屑佩戴的紫绸,重新绑回到手腕上。 “我定要以魁首之名,风风光光入捕门!” 萧麦这边,听到步青石往左闪,于是他就往右边去。 “捕园”,的确是个园子,而且是效仿江南水乡风格搭建起来的园林。 亭台楼阁,分布错落有序,一步一景,足见匠心独运。 然而,帝都位于北方。 想在北方地界,维系一片江南园林的风光,耗资糜巨,为免落下贪污腐败的口实,捕园建成后不久,便直接废弃,任由里面台阁倾颓,池塘干涸,植物野蛮生长。 本届捕神上任之后,发现里面都快变成原始丛林了,特别适合捉迷藏,于是就将其开辟为训练场地,提升门下弟子的潜藏术和追踪术。 萧麦耳听得虫鸣鸟叫,微风抚叶之声,一幅秀丽的风光在心中油然而生。 通过种种强化,萧麦逐渐克服了失明带来的不便,但由于失明,他也永远失去了人生中许多本该唾手可得的乐趣。 他隔着厚厚的眼罩,摸了摸自己的眼睛。 迄今为止,当他发生剧烈的情绪波动,或者试图睁开眼睛时,还是会感到刀片摩擦一般的痛苦。 “我这双眼睛,还有复明的一天吗?” “呵,现在不 是伤春悲秋的时候。” 萧麦缓缓放下手。 “狩猎,开始。” 话音未落,他双脚奋力踏地,纵身一跃,抱住了身旁一棵大树,“噌噌噌”爬上去树冠分叉处。 “怎么发现的!”一个躲在里面的逃犯,惊得连忙从树上一跃而下,落地后往园林深处钻去。 结果萧麦随之跃下后,三步并作两步,轻松追将上去,一把揪住对方的后颈,将之摁在了草丛里。 “咚!” “哎哟哟,轻点轻点,我好歹也是前辈,别太粗鲁!”捕快扮作的逃犯趴在草窝里连声叫道。 “前辈,得罪了。”萧麦直接上手,从他腰袋里,摸到一串令牌,便取出一枚塞入怀中。 紧接着,道一声“告辞”,就马不停蹄地继续捕猎之路。 逃犯站起身,摸了摸摔疼的下巴颏:“这人好猛啊!他戴着眼罩,莫非是个瞎子?可瞎子怎么抓人啊!” 萧麦此时,战力全开,连七瓣七蕊花,也抽出金蕊,沿经络缠绕在耳道之内,大幅度强化听力,同时搭配音波探形功,隔老远就能听到逃犯们的呼吸声。 只要确认位置,就一路蹑手蹑脚,尽可能不发出声音,等逃犯们听到动静,屏息潜藏时,早就被萧麦精准定位了,几乎一抓一个准。 树冠上、草丛里、碎砖下、土坑中、阁楼内,甚至还有含着根吸管,躲在水塘里面的,在萧麦面前统统无所遁形。 一个、两个、三个…… 七个、八个、九个…… 十三、十四、十五…… 因担心举子们过不了关,所以派来扮演逃犯的捕快,都是捕门里面摆烂成性的吊车尾。 一旦被萧麦擒住,大多会果断呈上令牌。 但也有个别人,不知道擂台赛上的战况,幻想跟萧麦碰上一碰。 喜欢盲眼神捕的江湖武侠世界。 第22章 螳螂捕蝉 “一块令牌,就是半钱银子,我怎么可能平白无故给你?” 这人被萧麦擒住后,直接旋转身体,一招金蝉脱壳,褪下衣物,闪到一旁。 萧麦一拱手:“前辈既已被擒,还望行个方便。” “都说了,不能平白无故给你,总得意思意思吧?”逃犯举起右手,揉搓食指和大拇指。 依照逃犯的经验,举子们都很怕得罪前辈,自己每次敲诈都能成功。 萧麦摇摇头:“见谅。” 话音未落,萧麦就如饿虎扑食般,蹭地一下闪至近前。 逃犯未及反应,腹部就挨了一记重拳,疼得他整个人像虾米一样蜷缩在地。 紧接着,萧麦搜出令牌,直接走人。 “哎哟哟——好小子,我记住你了!等你入了捕门,看我怎么整你!” 逃犯许久起不来身子,只能躺在树下呻吟。 不多时,他忽然听到一阵脚步声,抬头一看,便见一青衣少年向自己走来。 少年手腕上,绑着一根紫绸。 “也不知是哪位达官显贵之家的公子,下凡来捕门体验生活了?”逃犯心中腹诽,身体却很诚实,立即取出一枚令牌,放在了地上。 “恕前辈我受了伤,无法亲手呈上令牌。” 步青石眉头一皱:“萧麦打的?” “是个瞎子,不知道叫啥。”逃犯整日只顾寻花问柳,吃喝玩乐,属于捕门极少数没听过萧麦事迹的人。 “呵呵。”步青石冷冷一笑,上前用脚尖抵住令牌,轻轻一勾,就踢到空中一把接住。 这份对力量的精确掌控,让逃犯大为叹服,心道这公子哥倒有几分本领,不纯粹是草包。 孰料,步青石拿到令牌后,往逃犯胳膊上狠狠一踩,这招势大力沉,但听“咔嚓”一声,直接踩断了逃犯的右臂。 武者折断臂骨,至少要小半年才能恢复,且武功难以再恢复到巅峰水平。 捕门是以武论英雄的地方,废掉手臂,日后注定要被边缘化,再不能骑在新人头上作威作福。 逃犯不但疼得撕心裂肺,更是心入冰窟,绝望地看向步青石:“为什么!我得罪过你?” “萧麦见了都要赏一拳头的人,能是什么人品?索性今日就把你废了,免得日后再生事端。” 步青石言罢,又是一脚踏下去,踩断了逃犯的腿骨:“从今往后,不准在我面前出现!” 之后,他才继续去搜找令牌。 另一边,萧麦的令牌,已经积攒了二十二张。 平均一分多钟就能抓到一个。 主要捕园本身也不是特别大,一口气藏进去五十个人,分布得相当密集,平均二三十步路就能碰到一个。 “距离考试结束,大概还剩五分钟。” “再抢两张,锁定胜局。” 萧麦上前,一把揪出了藏在一堆枯叶下面的逃犯。 “这一届新人,都这么猛的吗?我躲得这么天衣无缝,都能被抓到两次?”逃犯很是沮丧。 听到“两次”,萧麦心口一沉,在逃犯身上搜了搜,什么都没找到。 “别找了,上个人把令牌全抢了。”他话语中满是无奈。毕竟,令牌与赏银挂钩,丢了全部令牌,相当于白跑一趟。 萧麦二话不说,继续搜寻下一个。 结果遇到的第二个人,依旧是腰袋空空。 此时,距离考试结束还剩三分钟。 料想再找下去也没意义,萧麦直接转身,退往捕园入口。 一分多钟后,距离入口只剩几十步的距离,萧麦忽然听到,回捕园的必经之路上,多出了一个潜伏者。 萧麦心中生疑,他记住了沿途所遇每个逃犯的位置,确定此处先前没有藏人。 “离考试结束还剩一分多钟,拿下他的时间很充足。” 萧麦决定搂草打兔子,不管对方有无令牌,先捉起来盘问一番。 孰料,刚做完决定,还没实际行动,那人竟主动解除伪装,一跃而出,挡在了萧麦跟前。 萧麦立刻意识到了不对劲。 对方的气息,明显比之前遇见过的逃犯,都要细密悠长。 “你不是逃犯!” “我奉命前来,给剑仙弟子,上点难度。” “你觉得能赢我?” 萧麦不再浪费时间,一边说话,一边直接扑上去,玄黄印掌掌呼风。 结果对方直接从身后掏出腰刀,一记横扫千军,逼得萧麦急忙闪身后撤。 擒拿一关为防误伤,举子和逃犯,都禁止携带兵刃。 “原来,这就是你的底气!”萧麦恍然大悟。 对手亦不多言,使出了“螳螂刀法”。 螳螂的大刀,平时处于半收半张的状态,捕猎瞬间才会突然弹出。 螳螂刀法正是一门模拟螳螂战术的武功。 敌人双手持刀,挥刀时双臂蜷缩,以牺牲攻击范围为代价,换取更周密的防御。 在实战中,攻击永远优先于防御,螳螂刀法的防守策略,会吸引敌人凭借范围优势,即刀更长,主动来攻螳螂刀客。 这时,刀客突然伸出双臂,弹出长刀,一招“螳螂捕蝉”,就能打得敌人措手不及。 萧麦没见过这种刀法,但凭借战斗经验,敏锐察觉到螳螂刀法中潜藏的杀机,于是一直保持距离,不给刀客机会。 刀客心态很是沉稳,他不急不躁,徐徐而来,一点一点地威逼萧麦后撤身。 几个回合下来,萧麦已洞察对方的心思。 他根本不指望击败自己,单纯是为了拖时间,拖到自己超时,成绩作废,他的目的就达到了。 “我也得找个家伙事。” 萧麦施展音波探形功,查探四周有无可用的鹅卵石,发现脚下的林荫小道,就是用鹅卵石铺成的。 但刀客似乎早就知道,萧麦擅长打飞蝗石,所以缠得很紧,根本不给他抠石子的机会。 此刻,距离考核结束,只剩不到一分钟的时间。 “必须速战速决!” 没有合适的鹅卵石,萧麦只得另想办法。 忽然,他眉头一皱,计上心头,转身就钻入了道路的密林。 “我知道你打什么主意!” 刀客望着野蛮生长的树林,似乎洞穿了萧麦的想法。 “我不会给你机会!” 他后撤几步,才突入林中,直接截住萧麦,阻止他绕道而行。 紧接着,又是一连串的如风快刀,逼得萧麦左躲右闪。 “嘭——” 忽然,刀客一刀挥空,刀口与萧麦擦肩而过,硬生生地砍进了树干里。 第23章 争夺榜首 刀客刹那间惊出一身冷汗,这才知道,萧麦遁入密林,不是想绕过自己,而是为了打败自己。 他赶忙拔出刀来,可萧麦怎会给他机会?直接绕过树干,一拳击中了刀客的腰眼。 “啊!” 刀客疼出一声惨叫。 腰眼处于肋骨之下,胯骨之上,恰好没有骨骼保护的位置。重击这个位置,很容易导致肠道破裂或者肝肾破绽。 这种伤势,现代医学都难以招架,致命程度,唯有掌控疗愈神通的神医大长老方可应对。 好在,刀客有内功护体,不至于被萧麦一拳打死,但也疼得失去了大部分战斗力。 萧麦穷追猛打,接连几招玄黄印,掌掌重击刀客胸口。 然而,从刀客胸口,传来了绵甲的触感。 “居然还穿甲!” 刀客知道萧麦没带兵器,所以只穿了防范飞蝗石的绵甲。 索性,萧麦一手抓住刀客的右手,将腕口掰到一边,使之无法发力,然后一手抓住刀客的衣襟,使劲往上一提。 刀客的身体,顿时拔地而起,一个后空翻,掠过萧麦头顶,最后狠狠地摔在了地上。 影视剧里,这种过肩摔动作,威力往往被描述得跟刮痧差不多,实际上想一下,站在两米高的屋顶,躺着跃下来,砸地上,人能受得了吗? 根本受不了。 刀客被萧麦这一砸,搞得晕头转向,嘴里发出一声闷哼,气息全乱。 饶是如此,刀客仍然握着自己的刀,萧麦上前,一脚踩在他的手掌上,疼得刀客脱刀。 萧麦用脚尖勾住刀柄,轻轻一挑,抓进手里,再猛地一刀,插向刀客的面门。 刀客急忙摆头,冰冷的刀锋就贴着他的脸颊,深深地插入了土中。 “啊!别杀我,我只是奉命行事!” “没空跟你闲扯淡,起来!” 萧麦一把将刀客拎起,扯下对方的腰带,翻转其双臂后,用绳子紧紧地捆住双手,然后把长刀从腋下插进去,从另一个腋下钻出来:“走!” 此时,长刀的刀锋,就紧贴在刀客的后背上,当萧麦推搡他时,他就只能老实向前走,而且要走得比萧麦块,否则刀刃就会嵌入皮肤。 刀客望着越来越近的捕园门口,急得额头冷汗刷刷地往下流:“你要带我去哪儿?” 萧麦冷言道:“携带兵器,私入捕园,攻击举子,当然是带你见官。” “萧麦,我也是奉命行事,被逼无奈啊!我也没打算杀你,只想拦你一炷香。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没必要把我往绝路逼吧?” “这话,留给上峰说吧。” 另一边,门口计时的捕快,见第二柱香燃尽,就换上了刻度香。 步青石见状,阴沉地摸了摸自己的下巴:“萧麦如此没有时间观念!他究竟在做什么?难不成我的战术,真起到了拖延效果?” 这两炷香内,他绕着萧麦的活动范围,走了一条环形路线,席卷沿途所遇逃犯的全部令牌,给萧麦制造了一条“无令牌”包围圈。 逃犯们当然不愿交出令牌,可架不住步青石强取。他既是紫绸举子,又身负掌旗级别的战斗力,众人不想配合也得配合。 此次考核,他拿到了数百块令牌,负责记录的捕快,清点过后,有效张数二十。 “恭喜恭喜,二十分的成绩,依照往年经验,足够锁定榜首了。” “才二十。”步青石对这个结果不甚满意,“还以为最少能拿到二十五张。” “二十五?呵呵。”捕快尴尬地笑了笑。他心想,就算是躺平摆烂的末流捕手,也是当年一刀一剑考进来的,又修炼过专业的潜藏术,哪儿那么容易被捉? 就算捕手们不躲藏,原地杵着等举子挑战,两炷香的时间,也很难拿到二十五张令牌吧? “萧麦,求求你了,别这样!” 这时,捕园里面,忽然传来刀客的声音。 紧接着,当着门口排队的众举子的面,萧麦押着刀客走了出来,然后把他连人带刀都摁在地上。 负责记录的捕快,腾地一下站起身,满眼皆是意外:“唐繁?” 听到熟人喊出自己的名字,唐繁羞臊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原来他叫唐繁!此人携带兵器,私入捕园,阻我返程,意图谋害!”萧麦列数对方的罪行。 捕快惊得目瞪口呆:“唐繁……你……你还带着兵器?” “不,不是我。”唐繁立即否认。 萧麦生平最看不惯虚伪扯谎之人:“这刀不是你的,难道还是我的不成?” “这到底怎么回事?” 此时,已有十几个举子,连赢三场,在捕园门口等待排队。 人数不算太多,但都是捕门未来的主力,此时大家议论纷纷:“不是说,捕园之内,禁携兵器,这把刀究竟是从哪儿来的?” 捕快为弄清事实,把长刀从唐繁背上抽出来,然后指着刀柄连接处:“这上面还有个‘唐’字呢!不是你的是谁的?” 原来捕门人多手杂,以前经常发生兵器丢失的事故,于是后来统一要求,捕手们要在私人兵器上刻下独家记号。 唐繁的独家印记就是“唐”。 唐繁硬着头皮说道:“我,我不知道啊,谁把我的兵器,藏捕园了?” 捕快又问:“那你又是怎么进去的?” 唐繁道:“我不知道啊,就是走着走着,大概迷路进去了吧。” 此言一出,除萧麦之外,所有人都投去了鄙夷的目光。 捕快耐着愤怒:“你的意思是,你的刀,莫名其妙地进了捕园,你的人,也莫名其妙地进了捕园,然后莫名其妙地跟萧麦打了一架?” “对!” “行。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就看陆头儿信不信了。” “全老弟,当初咱们都是一起入捕门的,讲点义气,别害我啊!” “走!”全诫押着唐繁,去了连廊方向。 负责插香的捕快,就暂代了全诫的工作,让萧麦拿出令牌,计算分数。 “二十、二十一、二十二,共计二十二分。”捕快瞅了眼刻香,“超时两刻,扣二分。最终得分,二十。” 萧麦不解:“我遭奸人阻挠,也算超时吗?” “抓贼的时候,什么意外都会发生,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你说呢?” “……” “萧兄弟,依往年的经验,二十分足以拿下榜首。提前恭喜,你与步青石,锁定了今年的并列第一。来,摁手印吧。” 听到“并列第一”三字,步青石心中羞恼,推开人群,扭头就走。 第24章 翊武营长 完成擒拿考试,萧麦取回尺剑和飞蝗袋,转身离去时,众举子纷纷与之行礼拜别。 自从展示出六级护法的境界后,他在捕门的处境,较之从前,一下子缓和了许多。 大家不再有意疏离,反而主动与之搭话。 “萧少侠,分数上虽与步青石并列第一,但大家都清楚,你才是当之无愧的武举榜首。” “过奖,我认可前辈们的裁决,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何况,遇见唐繁,也不全是运气差。” 萧麦说罢,辞别众人,离开了烈火烹油的捕门校场。 当时在捕园门前,虽然没问唐繁的来历,但毫无疑问,他必定来自强圉队。就算不是强圉队捕手,也是强圉队安插到其他队伍里的内奸。 得罪完阎王又得罪小鬼,还要在浊世之中坚守正义,立志成为一名真正的侠客。 自己的捕门之路,注定比其他人难走得多。 想要顺畅地走下去,就唯有让自己变强,而且要比敌人强得多。 走着走着,萧麦忽然发现,捕门周围,相较京城的其他街坊,明显僻静许多。 原来,古时的官署衙门,与现代的政府大楼,完全是两个概念。 后者通常是不会扰民的,但前者不一样,经常会有作威作福的官吏,喜欢从门前路过的老百姓里面,随机挑选几个倒霉蛋赏一顿大耳瓜子。 所以,百姓遇到衙门,通常会主动绕过去,对捕门这样的大衙门,更是唯恐避之不及。 萧麦再三确认,周围没人,就吹了声口哨。 “马哥,在哪儿呢?” “嗒嗒嗒——” 熟悉的马蹄声传来,萧麦回头一看,红鬃马正欢快地朝自己跑过来。 一人一马再相会,红鬃马用头去蹭萧麦的身姿,萧麦也温柔地摸了摸马头。 “马哥,好像又变强了。” 拜陈五羊主动上分所赐,“天马行空”又升了一级,红鬃马的气场,比从前更加威武雄壮。 它扭扭身子,示意让萧麦骑上去。 “好叻!” 萧麦翻身上马,勒住缰绳,心里边满满的都是安全感。 红鬃马的速度天下无敌,四只铁蹄刚猛无匹,自出道以来遇敌杀敌未逢败绩。 只要有马哥在,哪怕头上顶个皇帝,萧麦也毫无压力。 哪怕有朝一日,在京城实在混不下去了,大不了一人一马杀将出去,从此浪迹天涯行侠仗义,照样能过得逍遥自在。 “但尽量还是别走到那一步。” 萧麦想起了沈红梅。 他虽然确定了大小姐的身份,但也实在想不明白,本应作为正义与法度守护神的捕门之主,怎会有个身染戾火、杀人如麻的女儿? 再见沈红梅时,萧麦的怒火,炙烤得胸中血气沸腾,险些忍不住当场拆穿她的真实身份。 但萧麦忍住了。 就凭沈红梅那股嚣张跋扈的姿态,就可以断定,平日定然享受了捕神无止境的溺爱。 萧麦眼下根本没有证据,证明大小姐和沈红梅是同一人。 一旦公开指认,只怕自己会转瞬即逝。 “必须深入捕门,调查真相。” “若捕神真的做了沈红梅的保护伞。” “那我就只能,扳倒他。” “扳倒捕神”四个字,力重千钧。 砸在胸口,让萧麦的心都为之一沉。 捕神究竟有多强,萧麦不知道,但萧麦见识过姚倩淑的武功和威风,想来二人只在伯仲之间。 姚倩淑杀心一起,当朝太子都要人头落地,天下豪杰更是望风披靡。 这种级别的武学宗师,只要不是自己作死,想弄死他们实在难如登天。 萧麦不知道该怎么做。 好在,眼下尚无任何迹象证明,捕神知晓沈红梅已堕入魔道。 否则,单是把沈红梅打下悬崖这件事,捕神就有充分的理由来要自己的命。 思虑过后,萧麦决定先把“扳倒捕神”这个念头藏起来,暂时不要想太多。 还是想想,下一步怎么办? “对了,还有一事,须得尽快解决,否则必成我的一块心病。” 萧麦快马加鞭,远离捕门。 与此同时,陈五羊的尸首,被送到了陈宅。 翊武营营长陈重威,年过半百,须发皆白,他伸出布满老茧的手,掀开浸透了鲜血的白布,见到那张熟悉却破碎的面孔,顿时老泪纵横。 “高指挥,你跟老夫保证过,一定不会让小儿出事,可现在为什么会这样!” 高胜寒装作满怀歉意的模样,说道:“恕晚辈失职,本意是让陈公子,与本届的捕门举子切磋一番,孰料萧麦丧心病狂,说好点到为止,实则招招致命。裁判已出言阻止,可他还是死咬不放。待晚辈出手时,已经来不及了。” “萧麦——就是那个跟着姚倩淑,大闹东宫的剑仙弟子?” “是的。” “没人告诉他,五羊是我的儿子?” “萧麦说,太子尚可杀得,将军之子有何杀不得!” 陈重威先是一愣,进而大笑:“好好好!剑仙弟子,就能胡乱杀人?骥儿,速速点齐兵马,随为父去把仇人碎尸万段!” 陈一骥抱拳应声:“孩儿得令!” 临近傍晚,萧麦没去仙音坊,也没回凤翎街,而是一路打听,来到了京城东北向的坊街中。 京城虽是普天之下,最为富饶繁华之所在。 但繁城之内,亦有萧条贫苦、阴暗腌臜。 这里聚居着大批靠贩卖气力吃饭的工匠,居住在破烂不堪的茅草屋里,泥泞坎坷的街道上,尽是人畜粪便。 红鬃马必须小心翼翼地下脚,才能防止马蹄沾上恶臭的排泄物。 一路来到目的地,见房门紧闭,萧麦遂翻身下马,正要敲门,忽闻得一股浓郁的肉香。 “如此贫苦,还吃得起大鱼大肉?” 萧麦心中生疑,莫名想起了“断头饭”,于是奋力挥拳砸门,准备没人的话就直接破门而入。 “来了来了,差爷稍等!” “咦,有人?” 片刻后,农妇快步近前,抽出门栓。 她本以为,除了官差之外,不会有人这般用力砸门,结果抬眼一看,竟是一个蒙眼少年。 “你是……萧麦萧大侠?” 见对方言辞如常,萧麦便知是自己想差了,这家人吃的不是断头饭。 至于对方能认出自己——也在情理之中。 毕竟他们,就是前天晚上,遭小苏一剑穿胸的工匠家人。 萧麦此行的目的,就是补偿这家人,尽可能替小苏减轻一些罪孽。 羞惭之下,正不知如何开口,便听农妇热情地招呼道:“大侠快进,家里的提过您好几次,说您是顶天立地的大侠客!” “家……家里的?” 萧麦心想,“家里的”不就是“丈夫”的意思,可农妇的丈夫,不是已经被小苏杀死了? 第25章 耳听为怒 萧麦走进农家小院,以音波探形之术,见到祖孙三代七口人,正围在桌边吃晚饭。 饭食很丰盛,有酒有肉,当然不是纯肉,而是和着蔬菜一起烹饪的小肉丁,让每道菜都能沾上荤腥。 工匠一见到萧麦,立马站起身,轻捂着胸口打招呼:“萧大侠,你咋来了?” 萧麦没怎么听过那名工匠的声音,无法分辨是否为同一人,但在他身上,发现了搀裹在心口的纱布。 “恕我冒昧,可那天晚上,我分明听到,小苏姑娘刺穿了你的胸膛。阁下为何会没事?” “哦!”工匠顿时松了口气,然后心有余悸地回答道,“那时候,小的也以为自己死定了,谁知,过了几个时辰,又醒过来了。那个穿黄衣服的侠女说,她的剑专门避开了要害,又挥掌打在伤口周围的大穴上,帮我止住血。当时被打了穴,小的一口气上不来才昏倒的,等把这口气顺出来,自然就醒了。” “啊?” 听完工匠的话,萧麦直惊得目瞪口呆,他怎么都没想到,小苏竟会使诈,骗了所有人。 “也就是说,她当时的委屈、悲伤、愤怒、自责,全部都是假的!” 萧麦心里掀起了惊涛骇浪,他一直以为,小苏是个很简单纯粹的姑娘,现在想想,姚倩淑青睐的弟子,怎么可能会真的单纯? 紧接着,双眸传来磨砂质感的疼痛,萧麦很激动,因小苏没有杀人,而是用巧计解决问题,心里直接放下了一块巨石;但同时也很后怕——假设,不是小苏呢? 在姚倩淑和小苏跟前,自己基本上没有主持正义的资本,可假设伪装杀人的是另一个人,一个武功比自己低得多的存在,自己会不会因一时愤怒,为了心中的正义把他杀了? “萧大侠,萧大侠……” “嗯?”萧麦回过神来,发现工匠和妇人正在呼唤自己。 “要不坐下来,吃点东西?这些酒肉,都是小苏姑娘送的,说是给小的养伤。” “不了。”萧麦把手伸进怀中,摸到了十块金锭。 本是准备全部作为抚恤金,交给工匠一家的,可既然工匠没事,他就只摸出来两块,倒不是说抠门,而是“大恩成仇”的道理,他早在梧都县就领教过了。施恩太厚,反而容易招致祸患。 把金锭往桌上一拍,萧麦掉头就走。 等这家人追出去,萧麦已经骑着红鬃马走远了。 “走,马哥,去仙音坊。” 待赶到仙音坊,正值太阳将落未落之时,也是仙音坊生意最好的时候。 门口张灯结彩,宾客往来不绝,袅袅仙乐流淌而出,引得沿街路人都忍不住驻足倾听。 萧麦自然没正大光明地走前门,而是来到后门。 敲门后,不多时,一名侍女出来查看。 “萧少侠?” “对。我是来找小苏姑娘的。” “苏师姐走了。” “走,走了?”萧麦顿感措手不及,“可她,她……” 萧麦这才想起来,小苏从来没说过,她会什么时候离开,只是提过给萧麦订购了两部板书,所以他下意识以为,小苏会在京城多待几日。 “那小苏姑娘,可否留下过一些书信、口信予我?” “我不知道,但坊主吩咐过,萧少侠对仙音坊有恩,婢子可以帮少侠问一下。” “有劳了。” 又过去片刻,侍女回返:“萧少侠,苏师姐的确留了口信。” 萧麦顿觉振奋:“是什么?” “只有四个字,耳听为——” “虚?” “怒。” 小苏留下的四个字是,耳听为怒。 从仙音坊回来,萧麦又去了林家医馆。 结果,远远地就闻到了一股烧焦的气味。 萧麦音波探形,愕然发现,小小的林氏医馆,已被烧成了一片废墟。 倒塌的残垣断壁,还冒着白森森的雾气,站在废墟当中,仍能感受到火灾的余温。 脚下,还有湿哒哒的水渍。 显然,这里不久前走过水,火势刚刚被扑灭。 萧麦仔细嗅找一番,没有闻到任何动物烧焦的气味,可见林氏兄妹的生命安全至少没受到火灾的波及。 这让他稍稍安心一些。 但是,萧麦在火场,嗅到了大量火油、硫磺的气味,证明这是毫无疑问的纵火案。 至于凶手—— “除了裴素还能有谁!” 萧麦咬牙切齿,但转念又想起了小苏的“耳听为怒”。 小苏杀工匠,这种板上钉钉的案子,最后都能反转,自己没有任何证据,就归咎于裴素,万一最后错判呢? 萧麦忍下怒火,决定等到明天,冷却时间结束,就用辟邪之眼寻找纵火案的真相。 眼下,还是得先找到林氏兄妹。 萧麦向街坊邻居打听。 他们不是江湖中人,消息没有那般灵通,还不知道萧麦的事迹,面对他时,都显得很健谈。 “前天,京兆府来了几个衙役,把林大夫接走了,之后林捕快、林大夫就都没回来。” “今天下午,医馆忽然起火,好在发现及时,街坊们七手八脚,把火势扑灭了。只可惜医馆的药材、账簿,都被大火烧成了灰,真不知他们回来之后,该怎么办啊!” 得到邻居们的情报,萧麦悬着的心才总算落地。 当初京兆府答应过,要保证林采薇的安全,现在看来他们履行了承诺。 至于医馆付之一炬,那没事儿,反正自己现在不差钱,随时能重建一家更大的医馆出来。 “得去京兆府,打听一下林氏兄妹的下落。” “可是,京兆府好像把我拉黑了,现在过去问,恐怕会被直接轰出来。” “有办法!” 萧麦取出一块一两重的小金锭,先用尺剑摁下四面凹痕,然后催动玄黄印掌力,花了十几分钟,硬抠下来一颗金豆子,送给医馆旁边的两户邻居,让他们一旦有了林家兄妹的消息,就去凤翎街找自己。 之后,天色已完全黑下来,一人一马,踏着星光回到了凤翎街。 这一天,发生了很多事,大喜大悲,大悲大喜,在萧麦心里,积累成一团乱麻。 他需要一晚上的时间,好好沉淀一下。有些事情需要尽快处理,有些事情则可以稍微往后缓缓。 “萧兄!” 还没到家,隔着老远就听到凤修怀急切的声音。 萧麦顿生不好的预感,他翻身下马,站定时,凤修怀已经跑到了近前。 “你家里出事了。” 第26章 天马神威 听到是家里出事,萧麦松了口气:“还好,我家里什么都没有。” “小花被人绑了!” “啊!” 小花,就是萧麦用月薪八百文钱,雇来洗衣送饭的房东侄女。 萧麦心里一急,连忙说道:“你先别急,仔细说来,被谁绑的?” “一个时辰前,翊武营长陈重威率人来寻仇,没找到你人,就绑了小花。” “区区一个营长,还无法无天了他!”萧麦不知道,这个世界中,一营等于一军,营长就是军长,“捕门不管吗?” 凤修怀道:“我已托人去捕门报案,但捕门只管抓人,插手此事的可能性很小。萧麦,这事儿怕是得靠你了!” 萧麦点头:“此事因我而起,我不会袖手旁观。你可知道,陈重威把人绑哪儿去了?” “嗯,临走前,他们撂下话来,让你去神锋庙接人。” 调查妙乐仙子案时,萧麦把京城地图记在了心里:“我知道神锋庙的位置,这就过去救人。凤兄先去安慰一下小花的家属,他们的目标是我,应该不会对小花不利。” “已经劝过了,我跟你一起去。” 萧麦没想到,凤修怀居然这么讲义气,不由得心头一暖:“此事与你无关,还是不要牵扯进来,安心等我的好消息。” “我凤翎街的百姓,被一帮兵痞带走,怎会与我无关!”凤修怀想起当时,翊武营冲入街道,把凤翎街搞得人仰马翻,鸡犬不宁,就恨得牙根儿痒痒。 只可惜,从实力到背景,凤修怀并无跟翊武营抗衡的资本,只能暂时忍气吞声,这会儿萧麦前来会师,自然不甘心继续忍下去。 “反正,我一定要亲手把小花救出来,给街坊们一个交代!” 见凤修怀态度坚决,萧麦只好答应:“那说好了,打架的事情交给我,你找到机会,就带着小花马上走。” “那你怎么办?” “我随机应变。”萧麦说着,拍了一下红鬃马的后颈,“马哥,待会儿全靠你了。” 红鬃马扬起雄壮俊美的马头,高声嘶鸣,好似在回应萧麦:“包在我身上。” “凤兄,我们走!” 凤修怀早早地准备好了坐骑。 两人纵马赶路,只花了十多分钟,就来到了神锋庙。 神锋庙是一座很大的庙,里面供奉着传说中掌管“剑芒”的神明。 剑芒,即是形似光芒的剑气,拥有接近于金属的锋利度。 一寸长一寸强,能够激荡出剑芒的高手,无疑能在剑术对决中占据更大优势。 萧麦的圣火显形,本质上也是一种剑芒。 不过,目前的他,只能在七瓣七蕊花的双倍强化、中毒激发的万毒神功、尺剑剑脉加持的三重前提下,才能使出初级阶段的微弱圣火。 也同样因为条件足够苛刻,当初在擂台上才能震撼众人,共尊萧麦为黑火教的六级护法。 要是随便什么阿猫阿狗,都能挥出圣火,大家也不会那么激动。 此时的神锋庙,被两位将种率领的铁甲军团团包围。 离开了姚倩淑后,萧麦不得不承认,“重兵”对普通武林人士的压迫感的确够强。 若不是有红鬃马保驾护航,萧麦还真没办法来参加这场鸿门宴。 凤修怀很是紧张,但见萧麦坦荡地驰向庙门,也就硬着头皮跟了上去。 男人可以承认比别的男人弱,但不能承认比别的男人怂。 神锋庙是一座坐北朝南布局,三进院中型庙宇。 所谓“三进院”,通俗的说,就是在房屋的中轴线上,分布着三个院落,即前院、中院和后院。什么东院、西院,不在中轴线上的就不算。 一般来说,中院最宽阔,前院和后院都比较狭窄。 神锋庙的布局,就是这样中规中矩。 萧麦、凤修怀从南门,即正门进入后,先来到东西走向的狭长前院。 两侧站着好几排兵丁。 当二人从中间穿过时,他们突然奋力挥举长枪,口中大喝:“杀!杀!杀!” 整齐划一,声如炸雷,在寂静的夜里,震撼得殿宇墙壁都好似为之摇晃。 凤修怀的坐骑受了惊,险些失控,费了他好大的气力才重新稳住。 红鬃马则步伐稳健,丝毫不受影响地往前走。 待行至二门,见门前把守着四个持戟士兵,见二人到来,立即斜持长戟,两两交叉,口中喝道:“他妈的,下马!” 凤修怀见状,有意下马,可萧麦当然不会下马,这不但是原则问题,更是生死问题。 “让开!”萧麦厉声喝道。 “他妈的,让你下马!” “再说最后一遍,让开!” “他妈的,找死!” 一个守门的持戟兵突然挥舞兵器,用戟上的尖刺扫过来。 “小心!”凤修怀瞳孔微缩,大声提醒道。 “嘭!” 萧麦及时提起一柄尺剑,抵住了长戟上的小枝。 紧接着,旁边的持戟兵,也奋力地向萧麦捅了过来。 他们得到的军令就是,在前院就把萧麦拿下,不管用什么手段,只要押到营长面前时人还活着就行。 萧麦望着视野中的一片红光,心中陡然爆发一团怒火。 红鬃马与萧麦心意相通。 它一声嘶鸣,突然原地加速,一头冲向左侧的两个持戟兵。 红鬃马有八百斤重,“天马行空”也达到了7级,原地冲撞的冲击力都能轻松破吨,哪里是人力能抵挡的? 左侧两个持戟兵被当场撞倒在地,然后红鬃马一转身,奋起后蹄,就踹在了右边两个持戟兵的胸口。 “咚咚——” 二人当即口喷鲜血,似断线风筝般飞出十几米远。 见到四个同袍转瞬即逝,挤在前院的二十个兵丁,惊骇之余,立即举枪围杀而来。 “后退!” 萧麦冲凤修怀大喝一声,纵马将之护在身后,然后从口袋里掏出飞蝗石,以天女散花之势挥出去,顿时无数士兵,面门破裂,仰面栽倒。 瞬间踏杀四个持戟兵,对红鬃马而言只是热身。 面对硬顶着飞蝗石,仍在向近前冲阵的将门精锐,红鬃马口中发出兴奋的嘶鸣,迎着凛凛枪阵就冲了上去。 时隔多日,红鬃马再次大展神威。 第27章 力博双象 翊武营所用的制式长枪,乃用一丈长的白蜡杆,搭配精钢打造的枪头而成。 枪头寒光凛冽,其锋利程度,奋力一刺,就能轻松扎穿一整扇猪肉。捅在人身上,一枪足以致命。 武林高手面对枪阵,除非练就来无影去无踪的迅猛速度,或者刀枪不入的金钟罩铁布衫神功,亦或者真气外放丈余外仍可杀人,否则都会十分头疼。 可红鬃马不头疼。 它一头冲入枪阵,所撞士兵的长枪无不脱手,而锋利的枪头只能擦破马儿的一点皮。 没人能在红鬃马的冲撞下不倒地,也没人能在破吨的重力踩踏下不丧命。 才不过一分钟的时间,堵在前院的兵阵,就已经被冲得稀里哗啦,死伤人数不知凡几。 与此同时,萧麦的记忆,也突然回到调查妙乐仙子案当天,姚倩淑一掌劈碎将门铁墙那一幕。 他之前一直想不通,姚倩淑明明可以好言相劝,或者干脆绕路,以更和平的方式离开京兆府,为何偏偏选择最暴虐的方式破关。 今日轮到自己,身处相同场景,方知姚倩淑心中所想。 姚倩淑被将门铁墙堵了,萧麦想的是好言相劝。 现在易地而处了,自己也面对翊武营的重围,去劝一个试试? 看看是不是好话说尽,道理讲通,就能让陈重威放自己一条生路? “陈重威要是讲道理,就不会公然绑架百姓,胁迫自己来赴鸿门宴!” “陈重威要是讲道理,会养出陈五羊这种诸恶加身、杀人如麻的败类儿子?” “上梁不正下梁歪。” “不讲道理之人,唯一能听懂的道理就是暴力!” 在见到陈重威之前,萧麦决定,先把这个道理讲给翊武营的士兵听。 翊武营摆下鸿门宴,就是为了弄死自己。 所以,今晚出现在神锋庙的每个翊武营军士,都是自己的敌人。 他们对自己虽然并无私仇,但只要陈重威下令,甚至不需要陈重威下令,只要寻到合适的机会,每个人都会毫不犹豫地割下自己的人头去领赏。 现在每杀掉一个翊武营士兵,就等于消灭一个潜在的敌人。 只要杀得足够多,铁血无情的翊武营,也会变得温情脉脉,明白随便绑架平民,执行长官的恶令,将会送命的道理。 挤在前院的二十名军士,本来都有红光,等红鬃马踏杀了十五个人后,剩下五个彻底“痛改前非”,红光消失的同时,丢下长枪,脱下盔甲,纵身一跃就翻墙而走。 守在南门的军士,见到前院中凶残的一幕,踏进两步后又退了出去。 守在中院的士兵,见长官尚未下令支援,就充耳不闻。 “叮。” “扶危。基础奖励:强化点+19;随机奖励:强化点+2,武技+6。” “强化血肉和音波探形功。” 萧麦匆忙加完点数,忽觉身下的红鬃马有些躁动,好像在说:“辛辛苦苦干活儿,一百经验值都不给我?” 他赶紧摸了摸红鬃马的脖子:“马哥莫急,待会儿还有大仗要打,经验肯定给你喂得饱饱的。” 对连人带马都缩在门边的凤修怀说道:“凤兄是在这里等着,还是一起进去?” 凤修怀呆愣半晌,才脱口而出:“我去,这么猛啊!” 他说的“猛”,自然指红鬃马而非萧麦。 萧麦点头:“对,就这么猛。” 随着“天马行空”等级的提升,红鬃马的确变得越来越猛,当初杀穿梧都丐帮时,差点在王无忧刀下翻车。 这回踏杀正规军阵,无比得轻松随意。 凤修怀由衷说道:“感觉马兄的战斗力,赶得上捕门指挥了。” “走不走?” “走!” 二人纵马穿过二道门,来到了神锋庙的中院。 中院十分宽敞,可同时容纳上千人参拜。 四周的屋檐下,都挂上了灯笼,周围还有一圈篝火,把中院映照着如同白昼。 神锋殿前,端坐着一个伟岸的身影。 他肩宽体阔,好似一头硕大的黑熊,即使坐着也比普通人站着还要高。 其面部肌肉膨胀扭曲,好似庙宇中的金刚罗汉。 须发虽已斑白,但全身凛凛不可犯的气概,依旧令任何人都不敢轻视。 毫无疑问,此人正是翊武营营长,陈重威。 陈重威左右两侧,则是同为将种的长子陈一骥与稗将贺冲天。 在他身前,则是一张草席,一块白布,陈五羊的尸体,就覆盖在白布之下。 萧麦环顾四周,见四方列队的翊武营士兵,身泛红光的就不下七八十个。 等会儿,陈重威摊牌之时,或许几百号兵丁都会瞬间变红。 哪怕与红鬃马同心协力,也将是一场生死难料的恶战。 但萧麦最关心的,还是人质的安全。 他纵马快步行至中院,冲陈重威喊道:“我来了,人呢?” 陈一骥上前一步:“萧麦,在我弟弟面前,你就没有什么话要说!” 将种不但身形异于常人,说话也是声如雷霆,好似熊虎咆哮。 陈一骥这一嗓子,吼得萧麦耳道里面嗡嗡作响。 萧麦扭了扭脖子,顺便甩掉耳朵里的脏东西,方才开口道:“马上把人放了,我可以当今晚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陈一骥闻言,顷刻间目眦尽裂:“给你脸了!” 言罢,陈一骥提起一柄丈六余长,腕口粗细的陌刀,大步流星地朝萧麦走了过来。 凤修怀见状惊骇,他太清楚将种的恐怖之处了。 这种人铜皮铁骨、力大无穷、不惧疼痛,手长脚长兵器长,一寸长一寸强,处处长就处处强,寻常武者根本没无法近身。 将种本身,又会修炼一种名为“将气”的功法,每一层将气,都会让将种的身体素质成倍增长,传说练到九层将气,便可力搏双象,即单臂六七吨的力量。 更关键的是,“将气”不是武功,不受经络影响,就算身负重伤,也不影响战斗力的发挥。 这让将种在面对无法击败的敌人时,会果断“兑子”,施展以命换命,以伤换伤的打法。寻常武者,面对低自己一个境界的将种,也会有被杀死的风险。 “不行,不能让他们打起来!” 凤修怀心里闪过这个念头,便上前一把抓住了萧麦的胳膊。 “等等!” 第28章 擒龙伏虎 “萧兄,我以为你是来讲道理的!” 凤修怀上前两步,将萧麦遮掩到身后,同时对陈一骥说道:“军爷,有话好好说!” 然而,陈一骥张嘴就骂:“滚你个狗婢养的!” 凤修怀顿时红了脸,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只能强忍愤怒道:“令弟的事情在下也听说了,这诡门也过了,生死状也签了,堂堂正正比赛,捕门都没说什么,也请军爷理解一下!” “狗婢养的再逼逼,*头都给你拧下来!” 陈一骥虽是营长之子,但生在军营长在军营,耳濡目染,说话就这个风格。 凤修怀闻言全身红温,回怼的脏话冲到嘴边,又让他硬生生地咽了下去:“萧麦咋说也是李剑仙的徒弟,姚掌门的朋友,双方是可以谈的。” “狗婢养的仰个逼脸叨逼叨叨你妈的!” 说话间,陈一骥已抡起陌刀。 萧麦眼疾手快,红鬃马心念合一,人推人,马推马,一下就把凤修怀连人带马撞一边。 紧接着,面对力劈华山而来的陌刀,萧麦横举右剑,倒持左剑,左右剑合十架起。 “咚!” 陌刀砍来,左剑被撞得直接贴住左臂,冲击力沿陌刀传递至尺剑,又从尺剑传递至手腕、双臂及胸口。 那感觉,好似一口破城锤,没撞城墙上,撞自己身上了。 萧麦血气一涌,眼皮一翻,险些直接昏死过去;至于双臂,早已麻木! 此时,红鬃马稍稍蹲身,以减轻萧麦所受的冲击力,然后飞起一蹄,不偏不倚地踢在了陈一骥胸口。 “咣——” 马蹄在明光铠的护心镜上,撞出一道小小的凹痕,也撞得陈一骥腾腾退出五步。 陈一骥拍拍胸口,嘴角一歪:“狗婢养的这么大力气,吃牛粪长大的!” 萧麦甩了甩脖子,才清醒过来,然后又瞬间呆住。 只因,陈一骥是迄今为止,唯一一个挨了红鬃马一蹄子,毫发无伤的人。 “这就是将种的真正实力?”萧麦意识到,他需要对将门的力量,进行重新评估了。 说时迟那时快,陈一骥在初步受挫后,直接挺起陌刀,朝红鬃马的胸口刺来。 凭陈一骥的武力,一枪就能穿透一堵砖墙。 红鬃马皮糙肉厚,能抵挡寻常枪阵,可抵挡不了将种的神力。 它撂起蹶子就往后退,躲避陌刀的戳击,萧麦则将两把尺剑并拢一处,双手紧握,重重地挥向陌刀。 “咚——” 陈一骥的陌刀,在双剑的重击之下被拨开,红鬃马趁势上前,以奇快无比的速度撞向陈一骥。 照理说,这种情况下,陈一骥应该向后撤步的同时收陌刀,将长兵变作短兵,再朝红鬃马刺去。 可所谓艺高人胆大,陈一骥就胆大包天。 他没有撤步也没有收刀,而是腾出左臂,一巴掌抵住了红鬃马的头。 红鬃马原地起步的冲击力,能够轻松破吨,可撞在陈一骥的左掌上,居然没把陈一骥撞飞,只是逼得陈一骥丢下陌刀,双手一起摁住马头。 红鬃马再前进不得,于是撂起蹶子,朝陈一骥又踢又踹。 萧麦亦抡起尺剑,使出十成气力,砸向陈一骥的脑袋。 陈一骥立即抬起左臂,护住头颅。 “咚咚咚——” 萧麦往陈一骥胳膊上,一连砸了十几下,陈一骥连吭都没一声。 他只是这次单臂抱住马头,实在抵挡不住,被红鬃马顶着不停往后退。 萧麦不由倒吸一口凉气,心想:“我这尺剑,能一下砸得人脑浆迸溅,居然破不了陈一骥手臂上的防!” 人的小臂,算是肌肉保护较少的地方。往小臂上面砸,陈一骥都不觉得痛,往其他地方砸就更是挠痒痒。 “人怎么能强到这种地步?” 凤修怀见到二人的搏斗,不由得心急如焚:“陈先锋乃是陈营长之子,实力恐不在捕门的十大指挥之下。萧麦怎么可能打得赢呢?” 这时,陈一骥强顶红鬃马,本想趁机扭断马脖子,谁知顶不动马的身子,也扭不断马脖子。 “狗婢杂种,比将门的畜生还畜生!” 他渐渐有些脱力,直到再也支撑不住,猛地松开红鬃马,往中院的边缘跑去。 红鬃马就在后面追,海碗大的铁蹄,一下一下地踢向陈一骥的后背。 换别人,一下就踢死了,可陈一骥只是吃痛,跑得更快了。 见到这幕,围观的众将士,纷纷目瞪口呆。 平时里搏虎搏牛易如反掌,一人就能斗翻几十名重装骑兵的陈少营长,居然会被一个蒙眼少年,骑着马打得抱头鼠窜。 难道这就是剑仙弟子的实力? 与此同时,萧麦也重拾了信心。 他发现,人是会脱力的,而马哥拥有无限体力。 陈一骥起初能跟红鬃马不相上下,可角力已久,他会越来越弱,而红鬃马热身之后,则是越来越强。 只要一点点磨下去,红鬃马迟早能磨死陈一骥。 但重围之下,肯定是没机会慢慢磨的,得想办法速战速决。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萧麦遂祭出七瓣七蕊花,施展金蕊强化,同时将真气灌注于尺剑之上,令黑火剑法的威力倍增再倍增。 只可惜这会儿没中毒,否则在万毒神功的加持下,直接显化圣火,足以令军中信奉黑火教的士兵当场倒戈——当然,小喽啰倒戈也没什么用,关键在于陈一骥。 萧麦施展高妙骑术,追上陈一骥,陈一骥预感大事不妙,立即双臂抱头,护住后颈。 “咚!” “啊!” 陈一骥被尺剑砸中后背,当场跌了个五体投地。 萧麦正要乘胜追击,忽然,识海之中好似响起了琵琶声,同时强化双臂的十四根金蕊,就像被推倒的多米诺骨牌,“砰砰砰砰”全部断裂。 “这——” 萧麦这才意识到,七瓣在杀人后会破损,七蕊在长期使用后也会断裂。 接下来,要么给七瓣七蕊花加点,要么就干等,等七瓣花恢复。 “也罢!没了七瓣七蕊花,还有马哥的死亡践踏!” 萧麦骑在马背上,操纵红鬃马不断践踏陈一骥那魁梧的身躯。 可是,不知陈一骥练了什么乌龟大法,死亡践踏都踏不死,只是连声惨叫。 “狗婢养的……还不来救我!” 陈重威身旁的稗将贺冲天,闻言抡起十字大戟,大喝一声:“吊人吊马,吃我一吊!” 说吧,贺冲天纵身一跃,黑熊般的身躯陡然跃起数丈,跟炮弹一样飞到了萧麦身前。 “咣——” 十字大戟劈头砸下,萧麦架起双尺剑格挡,结果一戟就把他砸得连人带马一个趔趄,腾腾腾退出数丈开外。 陈一骥就此脱困,站起身后,随手从离他最近的一名军士手里抢了一杆大枪。 陈重威的左膀右臂,一个说话含逼量极高,一个说话含吊量极高。 眼下,这一个逼一个吊两面夹击,朝萧麦杀了过来。 兄弟们肯定很奇怪,这一章的用词为啥突然变得这么脏。其实不是笔者故意说脏话搞低素质,而是翊武营的原形是北洋大兵,北洋大兵平时就这么说话的。 喜欢盲眼神捕的江湖武侠世界。 第29章 将门神威 有个形容人生气的词,叫“吹胡子瞪眼”。 陈重威这会儿就在吹胡子瞪眼,一对虎目瞪得提溜圆,鼻尖下面的胡子,被呼出来的空气震得瑟瑟发抖。 只因战局完全出乎了他的意料。 陈重威十年前身负重伤,之后一蹶不振,精力也就顺理成章地,从事业转移到了家庭。 令他的欣慰的是,长子陈一骥,养子贺冲天,都练就了一身的将门绝学,实力皆不弱于自己受伤之前。 如今,幼子陈五羊被杀,陈重威痛不欲生,决意无视剑仙李疏狂的威名,无论如何也要杀死萧麦,而且是虐杀,让他后悔当初在擂台上的选择。 然而,万万没想到,陈一骥出马后,不但没有擒住萧麦,反而被人摁在地上打。 虽说是逞了红鬃马之利,但将门一向认可马术,骑着马打败人也算本事。 陈重威一向很自信,觉得就凭陈一骥的武功,哪怕来个捕门指挥,也能轻松拿下,对付萧麦岂不更是手到擒来? 谁知不但输了,还输得那么难看,窝在地上喊救命。 周围还有这么多翊武营将士,这不等于想露脸,结果把屁股露出来了? 贺冲天看着像个粗人,实际上很会察言观色,见义父眉头一皱,立马跃入战局,一戟震退萧麦,救出了陈一骥。 之后,见萧麦立足不稳,又挥戟冲至近前,准备插萧麦一个透心凉。 好在红鬃马反应迅速,四蹄飞踏,迅速跟贺冲天拉开距离。 接下来,贺冲天在后面追,萧麦和红鬃马则在前面跑,于偌大的庭院内,玩起了秦王绕柱走。 “不绕不行啊!”萧麦硬撑了贺冲天一招后,顿觉嘴里面发腥发咸,随时都会吐血,他心想,“营长究竟是什么级别的军官,他手下的将种怎么一个比一个牲口!” 萧麦至今都不知道,陈重威独领一军,是将主裴继业手下十二大将之一,级别和实权都略高于捕门的十大指挥。 陈一骥、贺冲天的武功,则青出于蓝,都在老迈的陈重威之上。 这时,陈一骥调整了一下气息,从身旁士兵手里,随手抢了一柄长枪。 凤修怀见陈一骥起身,心中惊呼不妙,于是拨马冲到了陈一骥跟前:“以多欺少算什么本事,有能耐单挑!” “狗婢养的!” 陈一骥叱骂一声,抡起长枪迎头砸下。 凤修怀胯下坐骑吓得后退一步,结果枪头刚好砸在马头上。 但听“咚”的一声,马头就给拍得稀碎,狠狠地向下栽倒,而后半身又向上一撅,凤修怀就像刹不住车般,整个人直接从陈一骥头顶上飞了出去。 “咚——” “呃啊!” 凤修怀坠落在地,全身上下,每一缕气血都被陈一骥一枪震得沸腾,躺在地上,一动也动不了。 “这就是少营长的实力?我怎么一下就不行了啊。” 凤修怀明白,自己肯定打不过陈一骥,但萧麦都能跟陈一骥纠缠那么久,自己少说不也得撑上三五个回合? 结果一个照面就败下阵来,还搭进去一匹坐骑。 另一边,贺冲天奋扬双腿,竭力奔跑,速度还是远远逊色于红鬃马,怎么追都追不上。 他索性不再追赶,而是站到庭院中间,抡圆了长戟挥舞,大声呐喊:“流——星——陨——坠!” 在那震耳欲聋的呐喊声中,贺冲天周身卷起了肉眼可见的恐怖气流,像一道龙卷风包裹周身。 锋利的长戟划过龙卷风,在空气的摩擦之下,戟尖竟被烧得通红。 紧接着,贺冲天一把丢出长戟。 “嗖——” “轰!” 长戟好比从天而降,一头扎进了红鬃马面前的地砖中。 下一刻,贺冲天在龙卷风的携裹下,瞬间飞身跃至长戟前。 然后他抓住长戟,以戟杆为中轴,支撑身体抬起双脚,朝红鬃马的额头上死命一踹。 萧麦和红鬃马想要撤,结果贺冲天周身气流诡异,竟牢牢地吸住二人,使之无法动弹。 “咚!” 两只套着铁靴的脚,重重地踹在马头上。 换别的马,当场就要被开瓢,红鬃马则被踹得狠狠后退数步,一时稳不住身形。 陈一骥见到这么好的机会,立即跟贺冲天一左一右,一枪一戟,怀千钧之力,包抄攻杀而来。 萧麦只得把心一横,奋起双剑,准备与二人决一死战。 说 时迟那时快,枪尖、戟尖离萧麦不足两米远时,一条黑影突然从天而降,砸在了双方中间。 围绕坠落点,两米范围内,牢固的地砖被全部震飞,如辐射般四散而去。 “什么东西?” 萧麦稳住迷糊的红鬃马,施展音波探形,发现从天而降的,竟是一杆长柄狼牙棒! 长柄由腕口粗的镔铁打造,末端是一个铁枪头(专业名称“钻”),首端是一个狼牙棒(专业名称“棒头”)。 那棒头由玄铁打造,足有成年偏瘦男子的大腿一般粗,材质与尺剑相同,堪称金刚不坏。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这么大的块头,用来攻击敌人,那是沾着就死,碰着就亡。 狼牙棒落地后,紧接着,一个丈余高的壮汉也从天而降,落到双方中间,一把抄起扎进地基里的狼牙棒,朝陈一骥、贺冲天挥了过去。 二人在见到狼牙棒的瞬间,就开始向后撤退,待壮汉挥舞狼牙棒,二人还没退出攻击范围,只得举起枪戟格挡。 “砰砰”两声,枪戟被狼牙棒撞得脱手,二人亦被狼牙棒掀起的气流撞到,扑通跪倒在地,齐声吐出血来。 “厉害!” 萧麦脱口而出。 陈一骥、贺冲天武功何其惊人,赶来救场的壮汉,竟一招将二人全部打吐血。 凭大汉丈余长的身高,宽如墙壁的身板,萧麦断定此人必是将门出身,与陈重威乃是军中同僚。 只是,萧麦不记得,自己与将门中人有交情。 另一边,陈一骥、贺冲天跪在地上,望着半路杀出来的程咬金,满眼都是不可思议:“为什么!” 稳如泰山的陈重威,这下也稳不住了。 他腾地一下从马扎上坐起,指着来人的鼻子,惊道:“怎么会是你?” “嗖嗖嗖——” 又是一阵破空声,几条高大的身影,翻过神锋庙的墙壁,跃入中院,吓得守在四周的普通士兵,忙不迭地让开一条路。 他们俱为将种,共有六人之多,刷刷刷往大汉身边一站,铸就一道坚不可摧的铁墙。 喜欢盲眼神捕的江湖武侠世界。 第30章 龙骧营长 萧麦深吸一口气,翻身下马,向来者的背影一拱手:“感谢英雄搭救,可否留个字号,在下日后必结草衔环抱此大恩。” 大汉抄起狼牙棒,往肩膀上一放,摸了摸颔下长髯,豪迈地说道:“萧麦,听好了。老夫乃将门龙骧营营长,卢啸峰。” “卢营长?” 萧麦双目失明,难以分辨人的容貌,所以听到这苍老的声音前,还以为对方是个年轻汉子,谁知已是五十岁往上了。 另一边的陈重威,腾腾向前两步,指着卢啸峰问道:“老卢,怎么会是你?” “老陈,你儿子的事情,我都听说了,不是化解不了的冤仇。我让萧麦低头给你认个错,这事儿就算过去了,行不?” “行尼麻逼!我把你儿子宰了,看你原不原谅!” “喂喂喂,嘴上积德,你家遭此变故,还不是平日不修德行。五羊那小子,这辈子也杀了不少人,够本儿了。就当给我个面子,你高抬贵手行不行?” “萧麦跟你有吊毛关系?你他么出来横杠一脚!” (注,脏话到此为止,后面涉及将门的对话,请均视作笔者翻译之后的对白。) “我跟萧麦没关系,但这桩闲事,我管定了。” “你……你……取我大枪来,我今日要与你决一死战!” “啧啧啧,跟我决一死战,老陈啊,你最能打的时候都没我能打,现在都内退十年了,举得起枪吗?” “姓卢的别得意,你看你都老成什么样了,眉毛胡子全白了,刚才那一招,看起来威风,起码要了你半条命,抬不动枪的是你!” “抬不动枪?那我肩膀上是什么玩意儿!” “吊!” “龟儿子!” …… 两个位高权重的军中大将,加起来一百多岁的老人,像两个地痞流氓一样互相谩骂,但只动口不动手。 那声音震得周边每个人,脑子里面都嗡嗡作响。 这场骂战,听起来是比赛谁嘴强,实际上拼的是肺活量,更本质拼的是内力。 骂到最后,还是陈重威先撑不住,扑通一声跌坐在马扎上,随后老泪纵横。 “以前打仗的时候你欺负我,现在不打仗了还欺负我!我到底是造了什么孽,我就想给儿子报个仇都不行吗?” “还好意思问自己造了什么孽!”卢啸峰压低声音,满是鄙夷地说道,然后又扯开嗓门,“老陈啊,我知道你心里堵得慌,现在全吼出来了,心里也该痛快了,萧麦的事儿,就这么翻篇吧。难不成,你真想杀了李疏狂的徒弟?” “杀子之仇,不共戴天!姓卢的你等着,我要到大哥面前,参你一本。” “去去去,赶紧去!告诉你,这孩子我保定了,他但凡伤了一根毛,我也跟你没完!” 陈重威绷了半晌,吼出来两个字:“收兵!” 陈一骥、贺冲天挨了打,但不敢有丝毫抱怨,拱手道别:“卢伯,我们走了。” “走吧走吧,回去多喝开水,过几日自会痊愈。” “是。” 二人诚惶诚恐,跟着陈重威走向庙外,列队庭院的军士,也抬起陈五羊的尸体准备撤离。 萧麦想起还有一桩很要紧的事情没解决,正欲开口,就听见卢啸峰喊道:“等下,你绑来的那个小女娃儿呢?” “庙里面吊着呢。”陈重威不耐烦地说道。 “阿四,去救人。”卢啸峰冲同行的一名将种挥手示意。 “遵命。” 唤作“阿四”的巨汉,迈步就冲向庙中。 将种虽然身形庞巨,但毫不笨拙,奔跑、冲锋的速度都快出常人好几倍。 凤修怀缓过气,从地上爬起来,正要上前帮忙,阿四已经横抱着小花,从大殿里面走了出来。 小花身材瘦小,阿四丈二身躯,他把小花抱在怀里,就像抱了一只猫。但这个动作,跟怜香惜玉没关系,而是小花在房梁上吊了大半天,吊得腿软筋麻,全身酸痛,没办法自行走路。 听到小花的呼吸声,萧麦才算是松了口气。 另一边,卢啸峰问完小花的事情后,又冲陈重威喊了一句:“今晚不管死了多少人,抚恤金我出了。” 陈重威没再理他,出门,上马,率军撤离,一气呵成。 神锋庙顿时清静下来,卢啸峰长舒一口气,把长柄狼牙棒递给亲兵,转身面对萧麦。 “萧……麦!对吧?” “是在下。” “哈哈,好名字,好名字。” 萧麦此刻听不清卢啸峰的表情,但隐约也能感觉到,这位卢营长开心得满脸褶子都笑成了花。 他抬起蒲扇般的大手,往萧麦肩膀上结结实实地一拍,再一抓握,顿时连连点头:“好一副钢筋铁骨,与我将门中人相比,也毫不逊色。” 这倒不完全是在恭维,经过血肉强化,萧麦的纯肉身面板属性,足够跟最初阶的将种并驾齐驱。 之后,卢啸峰又往萧麦脸上瞅了瞅,更加笑逐颜开:“少年英雄,一表人才。不错,真不错。” “嘶——”萧麦面对卢啸峰的过分热情,禁不住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心道自己遮了小半张脸,怎么看出来一表人才的? 他清晰得感觉到,卢啸峰待自己的态度,就像一个多年不见的亲戚长辈,而且是非常自来熟的那种。 “我与卢营长之间,莫非有什么渊源?否则他没理由帮我,也不该如此热情。” 萧麦思来想去,决定不如直接问个清楚:“前辈,我们此前见过面?” “没有。”卢啸峰立即摇头。 “那前辈曾与家父结识?” “也没有,老夫这辈子都没去过苍南。” 连自己的出身都知道,证明卢营长十有八九调查过自己,这让萧麦更加疑惑了。 忽然,卢啸峰一拍脑门:“差点忘了一件要紧事。” “要紧事?”萧麦的心顿时提了起来。 卢啸峰道:“到饭点了。” “啊!” “我家今晚准备了涮羊肉,少侠可否赏脸,去老夫家里吃顿饭?” 萧麦这才想起来,中午就喝了一碗毒粥,肚子的确是饿了。 可他毕竟不认识卢啸峰,也无法判断,卢家为自己准备的,究竟是火锅宴,还是鸿门宴。 第31章 将门家宴 萧麦心里虽有迟疑,但行动很干脆。 他连明摆着来杀自己的陈重威的鸿门宴都敢赴,又岂会畏惧目前看来毫无恶意的卢啸峰的火锅宴? “前辈言重了,受邀参加贵府筵席,是晚辈的荣幸。但晚辈须得先把小姑娘安顿得当。” “这等小事,何须小兄弟亲自动手?阿四!” “在。” “你把小女娃送回家后,问一下他爹娘的意思,让不让那女娃拜你做干爹。让的话,以后他全家都归龙骧营罩着。”卢啸峰说着,从腰袋里掏出一把金叶子,塞到阿四怀里,“这是见面礼。” 收干女儿须得见面礼,这份钱卢啸峰帮忙出了,当然,阿四若想从中抽水,也随便他去。 “谢将军恩典!末将膝下全是儿子,正想要个闺女呢。” “四哥,恭喜啊!”同行的将种,纷纷向阿四道贺。 卢啸峰一摆手:“别磨叽,快去办!” “是。” “叮。” “扶危。基础属性:奖励点+4;随机奖励:经验值+100。” 适时而来的系统提示,让萧麦大为振奋,心道:“看来卢老营长是真心相助,小花这次受我牵连,也算有所补偿。” 与此同时,身旁的红鬃马也很兴奋,因为终于吃到了久违的经验,虽然只有100。 凤修怀见阿四抱着人就走,急忙向卢啸峰一拱手:“多谢将军搭救之恩,晚辈今生没齿难忘。今日先行离去,他日有用得着的地方,尽情吩咐。” “你不是萧麦的朋友吗?一起来吧,多双筷子的事情。”卢啸峰根本不与凤修怀商议,就让手下给他牵了匹马。 寻常战马,根本承受不住将种的身躯,所以将门以培养将种的秘术,又培养了一批“将马”。 这些将马,身高、腰围和体长,都相当于寻常战马的一点五倍,不但身强力壮,而且英勇善战,最弱的将马,也有三五个锦衣捕手近不得身的战力。 当然,如此珍贵的坐骑,自然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卢营长家里也没多余的,给凤修怀牵来的这一匹,只是普通坐骑。 之后,萧麦与凤修怀,就跟随卢啸峰快马扬鞭,来到了卢府。 半路上,凤修怀不无好奇地问道:“萧兄,你与卢营长是何关系?” “素未谋面。” “我咋感觉,他老人家见了你,比亲儿子都亲。” “你少说话啊。” 凡是将种居住的宅邸,规格都相当宏大,否则手脚都施展不开。 偌大的卢府朱门前,此时站着上百号人,一见到卢啸峰,便异口同声地喊道:“恭迎将军回府!” 卢啸峰也不接茬,纵马进入前院,才翻身下马。 之后,众人的坐骑,被仆人牵着去了马厩。七人亦在偏房里,脱下沉重的铠甲,换了一身常服。 待到客厅,萧麦见到了卢啸峰的一大家子人,他光是儿子辈就不下六人,孙辈更是有十几个。 家人当中,有些是将种,但大部分也是普通人。 只因将种也是有门槛的,就算是将门之家,也只有少数人有资格踏上将种的修炼之路。 另外,萧麦在卢府,还见到了女将种,就比如卢啸峰的夫人,长女、次女、大儿媳、三儿媳、四孙女。 原来,将种由于特殊的身体构造,只能跟将种通婚,所以将门每培养一个男将种,就会再培养一个女将种。 男将种长得像金刚,女将种长得像罗刹,但二者通婚,诞育的都是正常子嗣。 卢啸峰将自己的家人,一一给萧麦介绍完,宴会便正式开始。 桌子很大,涮菜的铜锅也是超级大锅,甚至将种用的筷子都比萧麦、凤修怀的要大。 饶是如此,一家人还是分坐了四张桌子用餐。 与萧麦、凤修怀同桌的,是卢啸峰及其长子、三子、二孙子、六孙子和两名家将。 起初,萧麦还有些拘谨,但卢家人都很豪爽,凤修怀也是自来熟,很快就融入了热烈的氛围中。 当卢家人问起萧麦的曾经,他也就竹筒倒豆子,从扬风镖局一路说到捕门武举,中间隐去了诛杀东宫太子一事,只提到帮姚倩淑查了个小案子。 饶是如此,筵席上氛围还是为之一冷,涮羊肉都烧不暖的那种。 唯有卢啸峰跟个没事儿人一样,给萧麦敬酒夹菜:“摇钱树虽是一介女流,但武功盖世,号称天下第三。小兄弟在她身边,一定学了不少东西吧。” “姚前辈的许多作为,的确令晚辈大开眼界。” 卢啸峰笑道:“岂止是你,她这回是大刀拉城墙,让全京城都开了眼。老大哥已经透出风声,为了这棵摇钱树,准备消灭北荒群盗。” “嗯,北荒群盗跟姚前辈有何关系?” 凤修怀解释道:“萧兄有所不知,北荒群盗是东南西北四大盗匪之首,割据北荒数十年,朝廷此前已连续征伐十多次,皆徒劳无功。” 萧麦这才意识到朝廷的意图:“将门是准备以北荒群盗的项上人头,重振朝廷的权威?” “应该是吧,所料不错,咱捕门也快行动起来了,不知会选中哪个倒霉蛋祭旗。” 原来,姚倩淑大闹京城,令朝廷颜面扫地,此事传扬出去,江湖群豪必定蠢蠢欲动,效仿姚倩淑行更加不轨之事。 朝廷方面的态度,则是:“打不了姚倩淑我还打不了你?”准备对江湖进行一场大挞伐,将一场天下大乱消弭于萌芽之中。 “瞧我这张嘴,今日私宴,谈什么公事,真是有煞风景,老夫自罚三杯。” 卢啸峰的酒杯,大小赶得上普通人吃饭用的海碗了,他一口气干了三杯,兴奋之意似乎更加上头,终于忍不住,说了一句掏心窝子的话。 “摇钱树虽然厉害,但这个女人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她自己,算不得真英雄真侠客。太乙剑仙李疏狂,李大侠,才是我心里边的天下第一大侠!”卢啸峰竖起了大拇指。 萧麦正欲涮菜,闻听此言,动作旋即一滞,瞬间想明白了所有事:“我说卢营长咋这么热情,原来还是因为我这个剑仙弟子的身份。” 尽管此时道明真相,会非常煞风景,搞不好还会被轰出去,可长尴尬不如短尴尬,萧麦毅然放下筷子,说道:“卢前辈,在下十分感激您的救命之恩,但我们之间可能存在些许误会,其实,目前为止,在下还不是李剑仙的徒弟。” 第32章 赫连万城 萧麦已经做好了卢啸峰翻脸的准备,谁知老将军居然哈哈大笑:“老夫理解,少年英雄不想藉师之名,一心靠自己闯下一片天地。想当初,李剑仙也不承认自己是谢祖师的徒弟,这腔志气,太乙门算是一脉相承了。” “啊?”萧麦目瞪口呆,难怪任自己如何解释跟李疏狂的关系,大家就是不相信,原来太乙门还有这样一段历史。 谈及李疏狂,卢啸峰一时不忍,眼眶湿润:“卢某这一生,只敬过三个人,大哥,少主,还有李剑仙。大哥、少主,有幸朝夕相处,唯独李剑仙,今生只怕不能与之真正地见上一面。” 萧麦有些吃惊,看卢啸峰的反应,还以为跟李疏狂有多么深的渊源:“前辈竟不曾见过李剑仙?” “见过一面,在龙雀城。” 萧麦皱眉:“龙雀城?” 凤修怀则兴奋地把手往桌案上一拍:“将军莫非是龙雀城之战的亲历者?” 提及往事,卢啸峰顿时打开了话匣子:“二十年前的事情了,老夫还以为,武林中的年轻人,都不记得那一战喽!” “怎会不记得?龙雀城之战,乃是剑仙、剑神的成名之战,号称‘惊天地泣鬼神’。哪怕已经过去了二十年,仍在市井之间口耳相传。” 卢啸峰则闻言慨叹:“‘惊天地,泣鬼神’,搁小辈眼里,只是一句苍白的口号罢了。对老夫而言,则是无数个午夜梦回啊。” 凤修怀更加激动:“敢问将军,是如何参加龙雀城之战的?” “参加谈不上。当年围困龙雀城的五十万大军里,就有老夫一个。” 卢啸峰笑呵呵的,捏着筷子,在铜锅周围划了一圈,又在铜锅壁敲了一下。 暗示,以这锅涮羊肉做比,五十万大军,是满桌的配菜;龙雀城,是这口大锅;剑仙剑神与玉甲天魔的一战,就是锅中沸腾的烟火气。 “那时候,号称古往今来戾火教第一魔头的‘玉甲天魔’赫连万城崛起。别的大魔头,顶多是一个村庄一个村庄地进行屠戮,赫连万城则是一座城池一座城池地屠戮,说是要屠灭万城,将亿万生灵全部变成供奉戾火的血食。” “为了镇压此魔,朝廷三次派兵征伐,第一次出动十万大军,惨败;第二次出动二十万大军,再败;第三次出动五十万大军,才将赫连万城围困在了龙雀城下。” “可也只能做到这一步了。天魔之威,神鬼难测。五十万大军,顿兵龙雀城下,几十次攻城都不得寸进,反倒是赫连万城屡屡出兵偷袭,不是断粮道,就是烧粮草,抽空还投毒,令我军损兵折将,眼看又是一场大溃败。” “值此危难之际,为解救天下苍生,剑仙、剑神联手,在龙雀城头对决玉甲天魔。那一战,天昏地惨,日月无光……”卢啸峰讲到这里,突然为之语塞,因为以他的武功境界和文化水平,根本无法理解也不能描述那场旷世之战,索性无奈地摆摆手,“反正,自龙雀城之战后,老夫就再没见过,能与龙雀城之战相提并论的决斗。” 听完卢啸峰的描述,萧麦竭力去想象,究竟是何等规模的大战,竟能令将门营长级别的高手为之折腰,但或许是他的修为还未能达到那个境界,所以想象不出来。 但他明白,“追星”这种事情,通常只发生在童年和少年时期,让中老年人发自肺腑地去崇拜一个同龄人,这需要多么强大的人格魅力? 卢啸峰唏嘘过后,忽然站起身:“你们都先吃着,小兄弟,跟老夫来一趟。” 萧麦此时已彻底确认,卢啸峰对自己是一番好意,于是坦然地跟着他,来到了卢府的东厢庭院。 此处以石砖铺地,中间留有一方土地,种着一株树冠博大的枫树。 庭院四角各有一处花坛,依次种着梅兰竹菊,显出主人的高雅意趣。 二人来到枫树下,卢啸峰便迫不及待地开门见山:“小兄弟,老夫是个粗人,就不跟你拐弯抹角了。知道吗,这京城里面,很多人都想要你的命。” 萧麦比任何人都清楚这一点,遂淡淡点头:“知道。” “那你一定很想留在京城!” “关键是捕门在京城。” “拜入捕门,是小兄弟的意思,还是李剑仙的意思?” “卢前辈究竟是什么意思?” “老夫的意思是,想在京城混得开,得有人罩着你。李剑仙、姚掌门都不太行,他们的权势在江湖,不在庙堂。” 卢啸峰说着,拍了拍自己的胸口 ,意思再明确不过。 萧麦对此的反应是瞠目结舌:“前……前辈,说笑了吧,晚辈得罪的人,可是当朝天子。大家对我都唯恐避之不及,前辈不怕遭连累吗?” “李剑仙的弟子,老夫舍得一身剐,也得护你周全。”卢啸峰一挥手,指了指这处庭院,“老夫已经计划好了,凤翎街就别回去了,不安全,往后在这里住吧。” “住这儿?” “来,去屋子里面看看,哦,感受一下。”卢啸峰拽着萧麦的胳膊,又把他拉到卧室里面参观,“这处宅院,本是给李剑仙准备的,想着哪天贵客上门,有个稍事歇息的地方。正好,剑仙没来,给小兄弟住,也算物尽其用。” 这座专为李疏狂准备的房间,布置陈设简约而不失雅致。 家具均为上等木料打造,线条流畅,色泽——萧麦听不出来,但想来拥有木质家具一贯的温润色泽。 书桌布置在靠窗的方向,窗外正对着庭院中的竹林。 桌子上面,文房四宝,笔墨纸砚,摆放得整整齐齐,一盏青铜树造型的烛台,立在桌子前面,为主人挑灯夜战所准备。 卢啸峰不是个文化人,可为了招待偶像,屋内屋外的布局,都穷尽了他对文化人的想象。 萧麦经卢啸峰提醒,也意识到,眼下不宜继续住在凤翎街。当然,也不宜住在卢府。 “多谢卢前辈的好意,在下真不是李剑仙的弟子。” “老夫都明白。” 紧接着,卢啸峰说出了更令萧麦喷饭的话。 “小兄弟双目不便,身边得有侍奉才是。老夫膝下有一孙女,小字‘婧衣’,已经十二岁了,许你为妻如何?” 第33章 门当户对 十二岁出嫁,搁古代都算早婚,搁萧麦这个现代人看来,更是“逮住就毙”的行为。 萧麦的冷汗,当时就下来了,之前在擂台上,以一敌三都没这种感觉。 “万万不可!”萧麦又特意重复了一遍:“万万不可!” 卢啸峰听到如此坚定的拒绝,也意识到有些太心急,便尴尬地解释:“老夫的意思是先订婚,待到婧衣及笄再成婚。三年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晚辈忽然想起,家里还有点急事,先行告辞!” 萧麦一拱手,掉头就跑,卢啸峰抓都抓不住。 同时,红鬃马应萧麦的心意,发出了嘶鸣声,他便循声来到马厩,骑上红鬃马就冲出了卢府,期间谁来劝阻都不好使。 卢啸峰一口气追到大门外,望着萧麦远去的背影,呼喊道:“老夫的话还没说完呢!喂,萧兄弟,慢走啊!” 待卢啸峰垂头丧气回返时,客厅里用饭的众人,也都赶了过来,询问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其中就有凤修怀。 卢啸峰一见凤修怀,忽然灵机一动:“凤捕头请这边来,老夫有些私事跟你谈。” 凤修怀跟着卢啸峰,忐忑地来到了先前说话的庭院,问道:“将军有何交代?” “是这样的,萧麦杀了陈五羊,跟老陈头儿结下的冤仇太深。老夫就算想调和,也得有个由头是吧?” “对。” “老夫的想法是,跟萧麦结个亲家,老陈头儿再怎么着,总不能拿冲我孙女婿下手吧?” “啊——” 凤修怀着实吃了一惊。 本朝以武为尊,武将的地位居于文官之上。 卢啸峰贵为翊武营营长,是不折不扣的朝廷重臣。地位虽不及将主、捕神、忘尊这样的顶级重臣,也绝对堪称二流顶尖了。 另外,朝中重臣与江湖巨擘联姻,尤其是嫁女时,往往会有自抬一级的风俗。 即,朝中二流人物的女儿(包括义女),配江湖一流人物的儿子(包括徒弟)。 这种搭配,不但朝中重臣有面子,江湖巨擘也会很舒服,认为“门当户对”。 (至于朝中一流人物的女儿,脾气往往比公主都坏,江湖一流人物的子侄,都唯恐避之不及,反倒是三四流的人物,才能为了往上爬而甘心包羞忍耻。) 所以,凤修怀吃惊,不在于二者不般配,而是跟萧麦联姻,不怕遭皇帝忌恨,遭九族消消乐吗? 其实卢啸峰还真不怕。 他奉行“主公的主公,不是我的主公”的原则,全力效忠的主公是将主裴继业,而不是当今天子。假设裴继业下令,让他把天子砍了,卢啸峰执行命令的时候,连眼都不会多眨一下。 当然,卢啸峰没必要跟凤修怀解释,凤修怀也不敢问。后者只是笑笑,掩饰住尴尬后便问道:“那萧兄为何离去?” “可能是老夫哪句话没说好,凤捕头既是萧麦的好朋友,可否帮老夫劝劝他,答应这门亲事?放心,投桃报李,老夫也会给凤捕头介绍一门好亲事。” “承蒙将军好意,不过在下已有意中人,就不劳您费心了。但事关兄弟的终身大事,在下一定代为转达。” “那就多谢凤捕头了。另外,还有一事。请凤捕头回去宣扬一番,萧麦是我卢啸峰中意的孙女婿,捕门里面,谁跟萧麦过不去,就是跟翊武营过不去!” 之后,凤修怀见主宾都走了,自己这个作陪的也没必要继续吃下去,于是提出辞呈。 卢啸峰也不强留,送了一笔不菲的见面礼,包括一匹骏马,便礼送出府。 行至半路,一旁忽然闪出个身影。 “呃,萧兄?” “嗯。”萧麦骑在马上,冲凤修怀点点头,“我等凤兄好久了。” “还以为你回凤翎街了呢。” “卢营长的话,提点了我,眼下不宜回去。凤兄路熟,有无合适的客栈介绍?” 凤修怀想起小花的遭遇,深以为然:“离这儿不远就有一家,口碑还可以,走,一起。” “多谢了。” “跟我客气什么,喂,仙音坊那首歌舞,是不是你故意的?” “凤兄可还满意?” “下次别搞这种惊喜了,弱水三千我一瓢足饮。对了,卢将军还有一事让我转告。” “跟他孙女有关的话,还是免开尊口吧。” “……” “ 呵,真有关啊?” 京城之内,客栈酒楼遍地开花,只是入夜之后,大部分就关门了。 这难不倒凤修怀,他寻得一座不错的住处,直接带萧麦翻墙而入,找到值夜的伙计,顺利完成了入住手续。 住宿条件是标准的单间,面积只够摆得下两张床。 安排妥当后,凤修怀说道:“倒是想跟萧兄凑合一宿,明天好一起去捕门。不过我得回去看看,小花家里的情况,恕不奉陪了。” “没关系,一个人睡更舒服。不过,凤兄不忙着回去的话,可否为在下解答一个迷惑?” “客气啥,说吧。” “我对翊武营长,可以随意调兵报私仇一事,很不理解。” “有啥不理解的?”凤修怀早就发现,萧麦经常对一些司空见惯之事,表现出完全的“无知”,对此已经是见怪不怪了。 “朝廷对将领的兵权,应该有所约束吧?陈重威能调兵来报私仇,就能调兵去冲击皇宫,天子不怕龙椅不稳吗?” “啊,冲击皇宫?”凤修怀的表情,好似听到了天方夜谭,“皇宫之内,高手如云,异士如雨,陈重威怎么敢的?” “我只是打个比方。陈重威的兵力是弱了一些,那将主裴继业呢?不节制将领的兵权,万一裴家造反呢?” “嚯——”凤修怀由衷佩服,萧麦是真的豪胆,连这种夷三族的假设都可以随便做。 他左右观瞧,确信无人后,说道:“将主若想谋反,你节制他的兵权,他就不能反了吗?” 萧麦想起了被姚倩淑、杨昶打崩的东宫玄甲军,说道:“至少难度会高一些。” “哪里有难度?你总不能只节制将主一个人的兵权吧。所有将领的调动都被节制了,将主一旦谋反,谁来得及救驾?” “这……” 萧麦立即意识到,自己是拿凡人世界的政治逻辑,硬套武侠世界,才会生出将领为何能私自调兵的疑惑。 第34章 武学世界 凡人世界,无论地位再高,大家本质上都是凡人,将领们想造反,手头上就必须有兵,所以节制兵权,就可以预防造反。 武侠世界,地位越高越是超人,将领们一个人就是千军万马,他们造反不需要有兵,所以节制兵权毫无意义,得节制住将领本人才行。 那么谁能节制这些将领? 将主裴继业。 谁能节制裴继业? 皇帝,或者说,皇帝的支持者,与将主实力相等的监主、国师、捕神等人。 萧麦感觉自己逐渐理解了这个世界的运行逻辑。 “凤兄,朝廷不节制将门的兵权,是不是也不节制其他衙门的兵权?” “对啊,昶公手下有十二监,国师手下有黑龙寺,忘尊手下有谈忘使,不良帅手下有不良人,捕神手下有我们。势力最大的衙门有六个,其他王府、衙门,也各自拥兵,多多少少的区别。” “也就是说,大家手里都有兵?” “当然,凭凤翎街的钱粮,我自己也能拉一支私兵,但没意义,谁也打不过,空耗粮草。但地位再高一些,就有意义了。就像咱捕门,其实远不止你看到的那点人,只是很多人不在编,不能随便进出捕门罢了。” “庙小妖风大,水浅王八多。既然大家手里都有兵,彼此发生争执怎么办?” “萧兄是不是想问,大家会不会打起来?据说,本朝初创之时,火并的案子很多,越往后越太平。我当捕快这几年,只听过十几起,而且都是特别小的摩擦,很快就解决了。” “小摩擦……有多小?”萧麦觉得自己有必要问清楚。 “就是一大帮子人,为了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在衙门口对峙。” “只对峙,不打架?” “很少打架。毕竟有律法搁那儿呢,闹出人命就是大事。” “律法?”萧麦差点把这个词给忘了,“军头遍地之处,还有律法呢?” “当然讲律法,都靠拳头说话的话,那拳头多大才算大!东宫的拳头大不大,胡乱杀人的结果是什么,不小心杀到姚倩淑身上,立马被姚倩淑上门捏爆了脑袋。”凤修怀没有亲历过毅英殿之战,而关于太子的死法,市面上风言风语很多,“咱们设想一下,假如太子对律法稍微尊重一些,杀人时别亲自动手,把各大衙门组织起来走个流程,给戚弦庭判个死刑,姚倩淑想报复都找不到目标。” 萧麦点点头,抛开楚铖杀戚弦庭是为了灭口这个事实不谈:“凤兄说得确实有道理。稳定的秩序,可以让所有人受益,而混乱之中,没有赢家,除非最后的赢家愿意结束混乱。” “哈哈,萧兄这话说得,跟捕神老大一个味儿。” “捕神?” “是啊,捕神也时常教导我们,守护秩序,就是守护天下苍生。捕门存在的意义,就是向世人宣告,坏了律法、规矩的人,会受到惩罚。” “捕神……还说过这种话?” “年年都会说。” “可捕门内部,就有不守规矩之人,还受着捕神的庇护。” 凤修怀以为萧麦指的是高胜寒,其实萧麦说的是沈红梅。 “人之常情嘛,若萧兄坐在捕神的位置上,你会对亲人外人,一视同仁吗?” 萧麦不假思索地说道:“会。” “呵,你是真不怕得罪人啊!”凤修怀拍拍胸口,“好在我这人遵纪守法,否则真是兄弟都没得做。” “不过——”凤修怀忽而话锋一转,笑道,“我认为,萧兄之所以这么说,是还没遇见,值得你赌上一切,也要维护的亲人、恋人。” 萧麦沉默片刻后,出口岔开了话题。 “言归正传,各大衙门之间,平时也不打架,还养那么多兵干嘛?” “衙门的兵,都是用来对付百姓的,尤其是百姓里面的江湖人。” 凤修怀一语道破天机。 送走凤修怀后,萧麦躺在床上,没有修炼内功,而是根据一路来的见闻,思索这个世界的运行逻辑。 很显然,一个超人、凡人共存的世界,跟一个纯由凡人组成的世界,制度、律法、风俗、信仰是不可能一模一样的。 若超人生来就是超人,凡人生来就是凡人,那还好说,无非就是大鱼吃小鱼,主子管奴隶。 萧麦以前生活的世界,虽然没有真正的超人,但假装自己是超人的多得是,那种信奉人生而不平等的地方,普通人过得什么日子有目共睹。 但在以武为尊的江湖世界中,超人不但真实存在,而且会因衰老、疾病、受伤,重新转化为凡人;凡人亦可通过修炼、奇遇、天赋,崛起成为新的超人。 从最自私的角度出发,超人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是消灭全天下所有的超人和成为超人的法门(即武林秘籍),把全世界的武学水平,压到一个很低的状态,从而实现唯我独尊的目的。 就像自然界中的一类鱼群,最先成熟的大鱼,会咬死所有中等体型的同胞,让除自己之外的同胞,都保持在小鱼状态。 问题是,武道之光和戾火的存在,让超人锁死全世界武学上限的计划,成为了泡影。 一个普通人,吞下戾火,就能迅速成长为绝世高手;一个婴儿,可能刚出生,就觉醒了武道之光。这一现象,注定武林高手会源源不断地出现,天下不可能只属于一个强者。 强者林立的世界,不可能存在大一统的王朝。 试想一下,在以武为尊的世界,你的武功比皇帝高——甚至不需要比皇帝高,只要有杀死皇帝的把握——你会不会产生问鼎皇位的想法? 有人说,刺杀皇帝者,人人得而诛之,大家怎么会奉你为主? 可是,你只要能做到,群臣立一个皇帝就杀一个皇帝,立一个杀一个,那群臣最后肯定立你为帝。 但你成为皇帝之后,又会面临老皇帝的问题:别人也来争夺自己的帝位怎么办? 两种策略:其一,拉拢一批强大且忠心的盟友,来保护自己的安全;其二,广封诸侯,把权力分割出去,诸侯越多,帝位的吸引力就越小,皇帝也就越安全。 分封制才是武林世界最终的归宿。 第35章 捕门张榜 依常理而言,将主、捕神这些人,都该作为诸侯王,离开京城各自封邦建国的。 但本朝开国之初,不知发生了什么变故,大诸侯们没有离京,反而是聚集在京城内,组建了一个强大无比的朝廷。 没有任何一个地方诸侯,可以跟朝廷分庭抗礼。 所以,理论上应该碎成一片片诸侯国的天下,被朝廷硬生生地拧在了一起。天下强者,唯有尊奉朝廷,才会被授予正式的官职。只有遥远的边疆地区,实在管不了,才设置了八个诸侯王代为管辖。 然归根结底,楚朝是伪装成大一统的分封制,皇帝是大诸侯们推选出来的代言人。 朝中大大小小的衙门,很多行事逻辑,从衙门角度看是很古怪的,但把他们当成诸侯国或者武林门派,就清晰明了了。 想明白这一切的萧麦,念头通达,终于睡了过去。 一大清早,他就骑着红鬃马,来到六扇门外。 此时,用来张贴榜单的墙壁上,早已经聚拢起了一大帮子前来查看成绩的举子。 他们一个个伸长脖子,瞪大眼睛,满心期待着能够从榜单上看到自己的姓名。 “噫,中了!哈哈,我中了!”上榜的举子,手舞足蹈,朝着捕门飞奔而去。 “为什么没有我?”名落孙山的举子,则顿足捶胸,失魂落魄。 在这群人当中,有这么两名举子。 一个名叫倪道升,另一个叫做狄同舒。说来也巧,他俩本是素昧平生,来京城的路上一见如故,相谈甚欢。于是结为好友,约定同甘共苦,不管谁考中了,往后都要提携对方。 狄同舒在榜单上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自己的牌号和姓名,但找到了倪道升,便强作欢喜地把手搭在好友肩膀上:“道升,恭喜啊,你中了。” 孰料,倪道升顿时眉头一皱,紧接着下巴往上一仰,鼻孔对着狄同舒,眼睛挤成一条线,极为冷漠地说道:“喂,说话就说话,别动手动脚的啊。” 说着,倪道升抬起刀柄,拨开了狄同舒搭在肩膀上的手。 之后一转身,大摇大摆地走进了捕门,留下狄同舒一人,从头到脚如坠冰窟。 “你好。” 狄同舒听到有人跟自己打招呼,一转身,见到一个身穿蓝衣的蒙眼少年,惊道:“萧麦?” 萧麦只是随便找人打听,没想到对方唤出了自己的名字:“阁下认得我?” 狄同舒强打精神,向萧麦恭维道:“萧护法四战四胜,一鸣惊人,试问谁人不知?” “我并非什么护法。敢问这榜单,可有在下的名字?”萧麦纵有音波探形功,也看不见榜单上的字。 “当然有!萧兄以二十分的成绩,名列榜首!” 捕门榜单,是捕园考试中,出现的那本记事簿上的纸张,裁剪下来拼凑而成的。 排在最前面的,就是萧麦的牌号和名字。 萧麦心血来潮,问道:“步青石步公子呢?” “与萧兄并列第一。但是……呵呵。”狄同正要说,众所周知,步青石的第一,是侥幸得来的,但转念一想,再侥幸也是第一,哪儿像自己名落孙山。 萧麦又问:“那第三名是谁?” 擂台赛上,引起萧麦格外关注的,就葛枭、秦鲤、把酒、姜达、步青石五个人。 抛开深不可测的把酒,其他四人,实力都达到了强掌旗的境界。 但是,弱掌旗级别的高手,也值得额外关注一下。 狄同舒往榜单上一瞅:“庞士壮和袁新芒,并列第三,拿下了十九分。” “十九分?” 萧麦多少有些意外,他以为步青石会断层级别地超越第三名,没想到只相差区区一分。 “庞士壮,袁新芒,这二人一定很擅长追踪术。” “听说不算太擅长。” 萧麦以为自己听错了:“两炷香时间,抓了十九个人,这也叫不擅长?” “他俩互相合作,两个人一起找,一起抓,自然比其他人单打独斗来得快。” “两相合作!” 萧麦醍醐灌顶,捕门为啥刻意安排两个人一起考试,原来不是为了让大家竞争,而是让彼此互相合作。 当然,萧麦、步青石,作为本届举子中,断层级别的第一,怎么着都能入围,合作意义不大,反倒是步青石一心跟萧麦分出高下。 但对较为弱势的举子而言,合作能大幅度提升分数。庞士壮、袁新芒单打独斗,完全不是萧麦步青石的对手,二人合作之后,分数只差一点就能与第一名并驾齐驱。 “今日算是长见识了。一人计短,两人计长。若有个好兄弟一起面对,很多困难都能迎刃而解。” 狄同舒想起倪道升的嘴脸,叹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喝酒的时候都是好兄弟,稍微遇见点变故,就全跑得没影了。唉!” 他忽然想起,自己名落孙山,而萧麦是金榜魁首,剑仙弟子,圣教六级护法,两人都不在一个层次,有什么好聊的? 于是,狄同舒拱手道一声“告辞”,转身就走。 萧麦听他没去捕门,方知其未能上榜,遂问道:“阁下以后有何打算?” “先回家,明年再来考。” “那,明年再见。” 狄同舒脚步一滞,森冷森冷的心脏,忽似吹入了一缕暖风,他转过身,说道:“萧捕头快去报名吧,咱们明年再见。哈哈。” 辞别狄同舒,萧麦行至六扇门前。 举子们皆从生门入内,但萧麦想起来那句话,一入捕门,生死难料,于是毅然选择了走诡门。 捕门之内,有专人负责接待,将萧麦引入了捕门正堂,此时堂内已有不少举子,后面陆陆续续又来了几十个,总计六十九人。 主持迎新仪式的,是一名来自阏逢队的副掌旗。 他身上的衣服,相较体型而言,多少显出几分狭窄局促,但也衬托出身材的壮硕、肌肉的膨胀。 “时间差不多了,全体都有,左脚向前一步,蹲下!” “刷——”众举子齐刷刷地蹲下身。 “先做个自我介绍。本人是阏逢队桓无常桓指挥麾下,青旗副掌旗,丘绝。”副掌旗一双鹰眼,锐利地扫过众人,目光好似直穿人心,“今日奉命,迎接诸位,入门!” 第36章 见习捕手 “好!”一些举子,已经忍不住攥紧拳头,单拳或者双拳,口中发出欢呼声。 “现在为你们发放戎衣和令牌,喊到名字的人,依次上来领取。” 萧麦有些疑惑,心道,不是说还有第三关考试吗,怎这么快就正式入门了? “萧麦!” “到。” 很快,点名点到自己,萧麦上前,从丘绝手里领到戎衣,包括上衣、裤子、布靴、绑腿,都叠成四方块,整整齐齐地摞在一起。最上面还放着一张令牌。 “不枉我历尽坎坷,终于得偿所愿,从今往后,就可以大展……嗯?” 萧麦还没来得及上头,忽然发现戎衣的手感不对。 “这个材质是——麻布?” 丝绸与棉麻,拥有天差地别的触感。萧麦又摸了一下令牌,居然是竹板材质,上面刻着自己的名字,还有“戊上”的标志,也即“五品上”。 可是,依照捕门的规矩,锦衣捕快要穿丝绸戎衣,脚踏黄牛皮靴,佩戴铜制令牌,等级起步就是“丁下”,也即“四品下”。 他性格沉稳,没有立即发作,抱着戎衣蹲回到原地,很快就听到了其他捕手的嘟囔和议论。 “奇怪,这不对吧?这不是我该穿的衣服。” “等会儿听丘掌旗怎么说。” …… 待在场众人,全部领完衣物,丘绝才说道:“我刚才听到有人问,说好的锦衣,怎么变成的麻衣。呵呵,想什么呢?三关只过了两关,你们只是见习捕手。想要正式转正,还得过最后一关,实战。” 话音未落,一名捕手上前,将厚厚的一摞纸放在了桌案上。 丘绝笑道:“这是近些年来,凶犯一直没有归案的海捕文书。只要抓到一个,就地转正。” 众人闻言,先喜后忧,喜的是只需抓到一个,忧的是居然只需抓到一个。 这些海捕文书,在捕门积压已久,凶犯迟迟不能归案,抓捕难度可想而知。 不晓得其中门道的很多捕手,这会儿已经开始慌了:“全捕门都抓不到的犯人,让我抓,我能行吗?” 丘绝的目光横扫过去,从这一批见习捕手的眼神中,见证了千姿百态。 有人慌乱,担心难以完成任务;有人兴奋,已经跃跃欲试;有人微笑,对试炼尽在掌握;有人不屑,盼着迎新仪式早点结束。 从不同的态度中,丘绝就能读出,每个见习捕手的出身和性格。 惴惴不安者,定是无绸出身,对捕门门道一无所知;跃跃欲试者,定有缉拿经验,对抓贼一事充满热情;笑而不语者,深知捕门内幕,知道该怎么化难为简;期盼早点结束者,已经有人在暗中,为他们铺好了路。 忽然,丘绝的笑容僵住,因为在这群见习捕手中,有一个人的姿态前所未见,令他完全看不懂。 正是擂台赛连胜四场,擒拿赛并列第一,顺便把“螳螂刀”唐繁送入大牢的萧麦,评级“戊上”。 透过那根暗红色的布条,丘绝都能看见,萧麦一双血瞳,直勾勾地盯着那摞海捕文书,好似虎豹在盯着他的猎物。 片刻后,萧麦举手:“掌旗大人,在下……卑职有个问题。” “说。” “能不能抓两个?” 此言一出,好似一石激起千层浪。 众人先是不可思议地看向萧麦,然后窃窃私语:“一个都够棘手了,还抓两个?再说一个就够转正,抓多了也不能转正两次啊。” 步青石亦在堂下,见到萧麦这番怪异的提问,突然生出一个念头:“难道,他不服于武举并列第一的结果,誓要压我一头,向全捕门宣布,他才是当之无愧的本届最强?不行,我不能让他得逞。” 于是,步青石稍作思忖,就紧跟着说道:“丘掌旗,卑职也想知道,抓两个会怎样?” “呵,你俩!” 丘绝从没遇到过这种状况,一时间不禁给气乐了。 “武功高跟会抓贼,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我知道你俩在本届武举的成绩不错,但凶犯不会因你成绩好就自投罗网。他们会逃,会藏,会拉帮结派,会绝地反杀。哪怕是经验最丰富的捕门高手,大意丢性命的也年年都有。还问能不能抓两个,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 听完丘绝的絮叨,步青石也意识到自己刚才上头了,抓两个绝不是动动嘴皮就能办到的事情。 他不由得又看向萧麦。 萧麦则确定丘绝絮叨完,方才再次开口:“掌旗大人还没有回答卑 职的问题,可以抓两个吗?” 丘绝怒道:“有能耐你抓四个!” 萧麦惊喜:“四个也行?” “十个都行!” “真的?” “真……”丘绝快被气死,他一步走到桌案前,把手往海捕文书上一拍,“这堆文书全归你,行不行?” 萧麦:“……” 见萧麦不说话,其他见习捕快,也吓得大气不敢出,丘绝这才觉得舒坦一些。 “呵呵,没能耐,还搁我面前装什么装?年轻人不知天高地厚。” 话音未落,萧麦忽然站起身。 由于其他人都保持着半蹲的姿势,他这一起来,顿时显得鹤立鸡群。 方才不吭声,是因为还在做决定。 决定已下,自然要开始行动。 萧麦抱着戎衣,走向丘绝。 丘绝忽感一座山,朝自己压了过来:“你想做什么?” 很快,在众人瞩目中,萧麦来到丘绝跟前,轻声说道:“请掌旗大人,高抬贵手。” 换作其他人,丘绝抬手的瞬间,已经一个大耳瓜子呼过去了。 但此刻面对的是萧麦。 丘绝对萧麦,自忖未必一定会输,可有些身份,是需要绝对的威严和权威来支撑的。 萧麦只是个见习捕手,他输得起;丘绝贵为捕门副掌旗,一旦动手,不赢就是输。 于是,丘绝给自己找了个台阶:“看你想搞什么鬼。”说罢,丘绝松开了手。 萧麦抚过这一大摞海捕文书,粗略估计有一百张。 若可以的话,萧麦真恨不得把全部文书都纳入怀中——这可都是奖励点啊! 第37章 海捕文书 不但有奖励拿,还能把一群凶犯全部送入大牢,萧麦光是想想就兴奋。 可做人不能太自私,自己吃肉的时候,也得给别人留口汤。 于是,萧麦一把掐住二十多页文书,留下七十多页,给在场的六十八名袍泽。 丘绝见他抓起一沓文书,顿时瞪大眼睛,心想:“兄弟,你来真的?” 萧麦把文书放进戎衣里夹好,对丘绝说:“先抓这么多。” 接着,他又转过身,冲目瞪口呆的众举子说道:“兄弟们,谁若实战过不去,可以来找我,我不怕活儿多。” 兵贵神速,事不宜迟,萧麦这便准备动身,扭头就往门外走。 丘绝刚反应过来,他连捕门规矩都还没介绍完,正要叫住萧麦。 结果萧麦一拍脑袋,停住脚步转过了身。 丘绝松了口气,心道:“呵呵,就知道你装不下去。” 萧麦则开口道:“忘记问了,见习期是多久,试炼截止在哪一天?” “三……三个月?”丘绝有点不自信了。 “哈哈。”听到这个回答,萧麦很开心,“这么宽松,那卑职就放心了。诸位,改天见!” 言毕,萧麦便大步流星走出了捕门正堂。 丘绝追到门口,见萧麦真的走了,气愤地一拳砸在门框上:“可恶!” 这时,一个见习捕手问道:“掌旗大人,拿了海捕文书,就能走人了吗?” “哼,萧麦要是抓不够数,看我怎么参他一本。” 再之后,丘绝缓过气来,向众捕手介绍,正常的实习流程。 他们会被整体编入见习队,先经历一个月的培训;培训期满,就可以等待正式队伍借调。 因为捕门的天干十队,普遍缺乏人手,所以借调的机会非常多。 借调期通常为一个月,期间表现良好,得到所在队伍的认可,天干十队就会协助见习捕手,完成实战考核,从而正式入职。 这个流程,正常人一听就知道,难点在于得到天干十队的认可。 因为没有一个明确的认可标准,全靠所在队伍的心情,那么想得到认可,难免得当牛做马;而且天干十队,也完全可以在榨干见习捕手的价值后,再一脚踢开。 这个流程,对于紫绸、红绸出身的见习捕手来说,还算较为轻松,要么使权,要么使钱,硬生生砸出一条路;可对黄绸、无绸的见习捕手而言,那就是一场前途未卜的赌博。 此时,抬姜达去医馆的三个见习捕手,暗自庆幸。 姜达已被上章队特招为代副掌旗,他们三个认了姜达做大哥,入上章队是十拿九稳的。 但其他人就没这么好运了。 当然,也有人想过,效仿萧麦,不借助天干十队的力量,凭自己的力量抓捕凶犯。 可这条路,谈何容易? 就在此时,只听得一阵急促而有力的脚步声传来。众人循声望去,只见一道白色的身影闪入大堂。来者相貌俊朗,气质亲和,正是着庸队捕手——凤修怀。 他一眼扫过去,发现没有萧麦的身影,便问向丘绝:“丘掌旗,我奉指挥之命,借调萧麦入队,他人呢?” …… 另一边,萧麦见再穿一道门,就是捕门广场,于是施展音波探形,见周遭捕快,皆为同性,就缩进树荫之后,以生平最快脱下衣衫,换上捕门戎衣,给自己挂上了腰牌。 然后一抬头:“沈红梅?” 萧麦的“音波探形”,是主动技能而非常驻效果。 当他发现,一个步幅小、步态轻的人,快步向自己走过来时,用音波一探,当即全身肌肉紧绷,跳出树荫,一步步退向广场,同时举起双尺护在身前:“沈红梅!” “什么沈红梅,本小姐大名沈心!” “啪!” 沈心说罢,抡起鞭子,就往萧麦身上生砸过去,结果鞭子披在桂树枝上,凌乱了一片枝叶。 见一鞭落空,沈心大感意外:“你还敢躲?” “不知道躲的话,我早就没命了!”萧麦想起了之前的过往,忽然意识到什么,“你说你叫沈心?” “连我的名字都不知道?”沈心双臂交叉抱在胸前,一副趾高气扬的模样。 大约是生性不羁爱自由,她一副江湖短打装扮,身边也没有仆人跟随。 “沈心……呵呵,你为恶江湖时,连姓都懒得改吗?”萧麦心道这也太无法无天了。 “我为恶江湖?你是在指责我,还是在污 蔑我?”沈心享受惯了他人的低眉顺眼,萧麦的话语顿时气得她胸口上下起伏。 萧麦冷笑一声:“圣女大人,在我面前就别装了!” 沈心柳眉倒竖,没想到有人敢这么跟自己说话,于是指了指自己的太阳穴:“你这里有问题?” “你这里才有问题!”萧麦咬牙切齿,他早就确认了,沈红梅就是个真正的神经病。 “啊?”沈红梅目瞪口呆,“你是个傻子吧!捕门居然会录用一个傻子?马上跟我去大堂!” 萧麦心想,就算你是捕神之女,我也不能听你的话,自投罗网啊?于是冷硬地回答道:“得了,我忙得很,下次再说!” 这时,听到争吵声,附近路过的捕手都看过来,结果不远处这一幕,差点惊掉他们的下巴:捕门大小姐,正在跟一个见习捕手吵架! “这是吃了熊心豹子胆吗?” 众捕手深知大小姐的脾气,很多人见状,掉头就跑,假装没看见;但也有些幻想巴结大小姐,一步登天的人,手握兵器凑了上来。 “哒哒哒——” 忽然,一匹红鬃马从身边疾驰而过,停在了萧麦身旁。 它本来待在捕门马厩里,萧麦想着主动过去牵。谁知忽遇沈红梅,萧麦心念一动,红鬃马就自行冲出马厩,来到捕门广场与他汇合。 萧麦深知,包围圈已向自己收拢而来,于是二话不说,翻身上马。 “驾!” 人马合一,迅速冲出重围,向着六扇门冲去。 “站住,不准跑!”沈心气得原地跺脚,见到几个捕手正在凑过来,立即将纤指一挥,“都愣着干嘛,他冲撞本小姐,快把人抓回来!” “遵命!” 第38章 纵火团伙 众人一转身,发现萧麦早没影了,只好先赶去马厩,牵到坐骑再追赶。 另一边,萧麦丝毫不担心捕门弟子会追上来。 他一路狂奔,来到了林家医馆的废墟前。 杏林馆纵火案,就是萧麦要解决的第一个案子。 这时,杏林馆的邻居,仔细瞅了半晌,才确认眼前这名捕快,就是昨晚赐予赏金的萧麦。 “萧少侠,是你啊!多亏这只眼罩,否则都认不出来了。” “可有林家兄妹的消息?” “没有。有的话,一定去凤翎街通知。”邻居这辈子,都还没见过盲眼捕快,感觉十分新鲜。 “有劳了。” 这时,冷却期倒计时,终于走完了最后一秒。 “叮!” “系统检测,宿主获得正式的官方身份,官侠天赋技能已全部解锁,是否立即切换?” 萧麦大为振奋,千辛万苦一路而来的努力,终于获得回报。 官侠天赋“辟邪之眼”的能力,先前只用了小部分,威力已十分惊人。 萧麦已经迫不及待,想要试试,满状态下的“辟邪之眼”,究竟能有多辟邪。 正要切换,忽然想到,切换前得安顿好红鬃马。 于是,萧麦先翻身下马,然后捋了捋红鬃马的毛发:“马哥,麻烦你回去守家了。” 红鬃马通灵性地点了点头,然后转身往凤翎街的方向去。 邻居见萧麦放马,更觉惊异,心道如此威风八面,惹人羡慕的骏马,直接放走,让它自己回家,就不怕半路被人给劫喽? 萧麦目送红鬃马,然后再扭头看向废墟,口中念道:“辟邪之眼,开!” “哒哒哒——” 切换身份的刹那间,红鬃马加速狂奔。 与此同时,萧麦黑暗虚无的视野当中,出现了杏林馆废墟的面貌,起火点像是被涂抹了一层红油漆。 凶手泼洒火油、硫磺时,不小心洒落的点点滴滴,也被红油漆标了出来。 这种奇妙的感觉,好似玩探案游戏时,打开了风灵月影模式,俗称“开挂”。 “不对,这就是开挂!” 循着这些细微的点滴线索,萧麦来到医馆门前的大路上,在火油、硫磺痕迹消失的地方,发现了马车的车辙印。 再沿着车辙印离开的方向看去,一条土路在视野中浮现。 这条路不断向远方延伸,萧麦的视野也在向远方延伸——或者说,远方的道路,正在飞速向萧麦奔来。 很快,道路延伸到一处岔路口,直接带着萧麦的视野左转。 然后不停地左转、右转、拐弯、抹角,终于,在道路尽头,视野停止飞驰,缓慢进入一座农家小院,接着穿过窗帘,定位到了一个光头男子。 那人约莫三十来岁,细长眉毛,相貌邪恶,手上、脸上、脖子上,都留有不少火焰的灼痕;一副很普通的平民装扮,但衣服、裤子也有不少烧焦的痕迹。 毫无疑问,这就是一个纵火惯犯。 紧接着,光头男子身边,又闪现第二个男子,之后是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第六个。 “居然还是团伙作案!” 很快,辟邪之眼效果消失,从农家小院开始,视野一路飞驰回萧麦身上。 “呼——” “这就是辟邪之眼的威力?” “不但能标记线索,还能直接标记凶手,甚至把缉拿凶手的路线都标出来。” “实在是超出预料!” 萧麦最初以为,辟邪之眼能够更加精确地指出凶手所在位置,就已经够用了,没想到系统这回贴心得多。 “多谢系统,接下来的战斗,就交给我吧。” 另一边,烈火帮刚做了笔大单,狠狠地赚了一笔,这会儿人逢喜事精神爽,正聚在帮主焦二家里大吃大喝。 “咚——” 酒酣耳热之际,忽听得外面一声轰响。 “什么声音?” “走,出去看看。” “等一下……带上家伙。” 六人生出不祥的预感,立即从箱子、衣柜、桌底里抽出钢刀,冲到院子里。 只见两扇门板,交叠着躺在地上,门框里面,站着一个穿麻衣的捕快。 麻衣捕快很常见,对这六个人来说,都不知打过了多少交道,但蒙眼睛的还是第一个。 焦二把萧麦上下打量了一番,然后轻蔑一笑,给左右使了个眼色:“ 兵器收起来吧,自己人。” 众人也觉得,萧麦孤身一人,能干什么?于是纷纷垂下了兵器。 接着,焦二上前两步,朝萧麦一抱拳:“差爷,脸儿生,哪个衙门来的,怎么称呼?” “捕门。” “捕门?哈哈……”焦二闻言大笑,指着萧麦跟众弟兄说道,“他说他是捕门来的,好不好笑?” “太好笑了,哈哈!一身麻衣,还是个瞎子,肯定是个假官差!”弟兄们纷纷应和。 “哈哈哈……”焦二笑着笑着,突然眼神冷冽,笑声戛然而止,整张脸都阴沉下来,抖动的横肉,恐怖得足以吓煞小儿。 左右弟兄见状,也立即止笑,摆出或阴阳怪气,或怒目罗刹的表情。 可惜,这番精彩的变脸表演,萧麦是看不见的。 焦二仰着头,恶狠狠道:“我不管你这身狗皮,是从哪儿扒下来的,立马给老子滚蛋,否则,老子点你天灯。” “这么大口气?想来一定很有背景,你的后台是谁?” “老子的后台,说出来吓死你!捕神,听到了吗,老子的后台是捕神!” 这时,萧麦虚无的视野中,忽然泛起一道竖向的涟漪,涟漪之上闪过一个字:“伪。” 之后,“伪”字旋即消失。 结合对方的供述,萧麦立即断定,辟邪之眼,还有辨别真伪的能力。 “自带测谎仪,这也太方便了吧!” 得此喜讯,萧麦不由自言自语。 “你说什么?”焦二没听懂萧麦的意思。 萧麦长舒一口气,笑道:“我原本的计划,是先套出点东西再抓人。现在看来没这个必要了。” 说着,他从腰间拔出尺剑,体内运转太乙真气,将战意尽数释放。 “一个,打六个?” 焦二等人,察觉到那凛冽战意后,一个个吃惊不已,他们实在没想到,蒙眼少年孤身一人,居然敢挑战己方六个人。 “你到底是谁?” 众人举起兵器,心中十分惶恐。 这里毕竟是武侠世界,一个打六个不算新闻。 关键是,有能耐以一敌六的高手,在京城个个有名有姓。 焦二实在想不起来,哪个盲眼捕快有这能耐——甚至,他就不知道,哪个捕快是双眼看不见的。 萧麦将双剑交叉,轻轻回拉,使剑锋之上,传来刺耳的金属摩擦声。 “我这个人,反对暴力执法,可谁让现在是古代呢?所以接下来,我会非常暴力。” 第39章 暴力捕手 言毕,萧麦举剑奋力一挥,右手尺剑脱手飞旋而去,不偏不倚,恰好砸中一人胸口。这人当场向后一仰,躺倒在地,胸骨大面积碎裂。 击中他的尺剑,则旋转着弹飞到天上,萧麦同时一个闪身,左剑递右手,挥剑刺向焦二。 焦二手忙脚乱地挥刀,孰料正中萧麦下怀,尺剑不偏不倚,精准击中握刀之手,焦二本能地松开腰刀,还没感觉到指骨粉碎之痛,萧麦已经尺剑上挑,击中焦二下巴。 “咔嚓——” 下颌骨粉碎性骨折,无数颗牙齿飞了出去,焦二被撞得身形向上一提,就四仰八叉摔到了地上。 萧麦趁焦二身形未落地,又向右一闪身,一剑砍在了身旁一人的脸上,无锋重剑立即击碎了他的脸颊骨。 这人在强大的冲击力下,当场一个旋身,露出后背给萧麦。 此刻收剑不及,萧麦索性左掌拍出一记玄黄印,正中敌人后背。 “咚——” 玄黄印力透胸背,一招拍飞敌人,使其一头撞在土墙上方才落下。 解决掉第三人后,第四个敌人,已经挥刀横劈过来,像是要把萧麦拦腰斩断。 然萧麦猛点脚尖,一个旱地拔葱,飞身而起,同时抬手,举起下落的尺剑,一个三百六十度空中旋转,紧接一个蛟龙吐珠,一剑刺破了对方的眉心骨。 这一剑的着力恰到好处,既不伤及性命,又激起剧烈的脑震荡,使敌人当场昏厥。 萧麦落地时,恰好落在这人身上,使之成为肉垫。 再之后,他又扑向第五个敌人。 这一次,双剑齐舞,一击就磕飞了对方手里的单刀,然后萧麦挺身上前,重剑飞旋,连击对方手臂、肩膀、肋下、胸腔,一口气打断对方二十多根骨头,彻底解除了他的战斗力。 此时,仅剩的一名敌人,见五个同伙瞬间败北,吓得两股战战,腰刀一丢转身就跑。 结果萧麦快人一步,先行冲到门口,举起尺剑。 那人来不及止步,肚子狠狠撞在尺剑上。 “啊!” 一声低吟,敌人捂住肚子,龙虾一样蜷起身子,躺倒在地,然后痛苦地打起滚来。 “居然还有力气打滚?” 萧麦上前一步,挥起尺剑朝他背上狠狠来了一下。 伴随肩胛骨的碎裂声,这人就彻底不动了。 “危险彻底解除。” 萧麦不希望,像影视剧里的倒霉侠客一样,粗心大意,心慈手软,结果被装死的喽啰暴起反杀。 他不会轻易杀人,但也不介意,打断敌人的每一根骨头,令其加倍品尝受害者所承担的痛苦。 虽是以一敌六,然武学差距巨大,使得他们在萧麦“眼”里,就跟木头桩子一样。 光看描述,似乎出了很多招,实则全都发生在一瞬之间。 当焦二在后厨忙碌的老婆,在屋里玩耍的小孩儿,听到动静出来查看时,战斗已经结束。 见到满院的狼藉与血迹,妇人惊惧地抱紧了三个孩子。 常言道,对人不应该抱有“刻板印象”,但怀有偏见的人,往往过得很好;愿意打破偏见的人,则会一个接一个地栽跟头。 萧麦的刻板印象是,“一个被窝里睡不出两种人”,犯罪团伙首领的老婆孩子,能是好人吗? 文学作品才喜欢搞反差,老整出黑老大配小白花的剧情,误人子弟。 萧麦大步流星上前,在母子四人跟前站定。 妇人使劲搂着三个儿子,吓得紧紧闭上了眼睛。 萧麦想了想,问道:“三个都是儿子,夫人没生过女儿吗?” 这个问题有点没头没脑,妇人先是迷惑,而后灵光一现,暗道这个瞎子,该不会要强暴自己,“好送自己一个女儿”? 于是,她大着胆子睁开眼睛,见布条虽遮掩了大半张脸,但露出的脸部轮廓,仍能猜出是个俊美的少年,一时间不由得起了歪心思——她在枕头下面,藏了一把刀。 “是,没生过。” 一道涟漪溅起,闪过一个“伪”字。 萧麦顿时明白了一切。 “你是不是溺死过自己的女儿?” 妇人立即激动起来:“没有,别胡说!” “伪”字闪过。 “恶妇!” “咚——咔嚓——” 萧麦抬起一脚,重重踹在妇人胸口,她整个人当即撞破门板,飞入房间之内,又撞翻了一堆桌椅板凳。 三个男孩儿见状,想跑进屋里面,查看妇人的伤势,萧麦立即喝止:“站住,谁动,我敲死谁!” 三人立马像小鸡一样呆在了原地。 萧麦把沾血的尺剑,放在焦二的长子肩膀上,又抛出一个问题:“平日,是不是很爱欺负小朋友?” “不!”小孩儿立即摇头似拨浪鼓,“我从来都不欺负人的!” “伪”字闪过。 “呵呵哈哈哈——果然是蛇鼠一窝。” 一家人想来皆是如此,萧麦也没再问另外两个小孩儿。 他用尺剑,挨个点过小孩儿的脑袋,吓得他们哆嗦着连哭带叫。 “还知道怕,很好。”萧麦松口气,这仨小孩儿胆子小,怕死,对自己没啥威胁,万一遇见不知好歹的滚刀肉,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给我记住了,日后敢跟你们爹一样作奸犯科,干出拉帮结派、溺婴放火之类的恶行,我会用这把尺子,亲手敲烂你们的脑壳。” “回屋待着,不准出来。” 三个幼童如蒙大赦,赶忙躲进了屋里。 之后,萧麦抄起一把长凳,放在地上,然后把焦二拎起来,放在凳子上:“趴好。” 凳子的长度,只够上半身趴上去,于是焦二只能双腿跪地,撅起屁股。 萧麦本想用尺剑,但转念一想:“莫脏了我的兵器。”见院子里有一把铁锹,木柄有腕口粗细。 于是,一脚下去,踩断铁锹,然后抄起这根光滑的木棍,对准焦二的屁股。 “嗖——” “咚!” “啊——” 焦二当场屁股开花,发出了杀猪一般的惨叫。 因下巴被打碎,牙齿掉了好几颗,话也说不清楚,含含糊糊叫道:“差爷……想知道什么……你倒是问啊!” 第40章 抓捕归案 “叫什么名字?” “焦二!” “另外五个呢?” “宋春、孙宝、陈三——” “伪”字闪过,萧麦又是一棍,打得焦二惨叫连连:“我现在很暴躁,一听见谎话就想打人!” “陈得、陈得!小人说错了!”焦二被这一棍子打得,以为萧麦早知道一切,不敢隐瞒,把同伙儿的名字,一五一十全说出来了。 “昨天晚上,杏林馆的纵火案,谁干的?” “差爷抓错人了,小的不知道啊!” “伪”字闪过,紧跟着又是一棍,打得焦二魂飞魄散。 这时,邻居们听到叫声,跑出来查看,透过倒塌的木板,见一个捕快装扮的少年,正摁着焦二一伙人大刑伺候,一个个默默点头,向萧麦竖起了大拇指。 原来,烈火帮这些年,一直横行街坊,鱼肉邻里,周遭百姓都被折腾得够呛,这回焦二等人倒了霉,怎能不拍手称快? 萧麦这边则继续审问:“我研究过本朝律法了,纵火顶多杖八十,但你不招的话,我把你打死,再让你同伙儿招供,你白死,懂了吗?” “别打了,别打了!” 焦二哀求道,他除了疼之外,这会儿又感觉到了冷,直觉告诉他,再挨一棍子,必死无疑。 “是捕门老爷,逼小人放的火。” “伪”字一闪而过。 一股无名火,顿时噎了萧麦一下,他举起棍子:“到这份上了,还不说实话,那你就死吧!” “等等,等等!我说,我说,是捕门老爷,花钱雇小人放的火。呜呜,这回真的是实话。” “伪”字总算没再闪过。 “哪个捕门老爷,是不是姓裴?” “不姓裴,姓岳!” “岳?强圉队的岳远!” “对啊!杏林馆的老板,是京兆府的捕头,小人咋敢乱烧?是强圉队的老爷说,有捕门撑腰,放心大胆地烧,我说的都是真话。” “那岳远有没有说,他背后是什么人?” “没说,只说是上面的人。” 岳远上面,跟萧麦有仇的,那自然是高胜寒。 萧麦仰天长叹,他起初还以为是裴素干的,多亏刚经历过小苏设计的“耳听为怒”,否则这次就冤枉坏人了。 “呵呵,咱捕门的高指挥,心眼儿小得果真跟针眼儿差不多。不过兵法研究得不错,拱得一手好火。” 眼下,扳倒高胜寒的时机尚不成熟,就凭焦二的口供,只怕连岳远都拿不下来。 萧麦倒也不心急,江湖武侠世界,是靠实力说话的地方,自己眼下的实力,只够处理烈火帮,那就先处理烈火帮。 “把你们的犯案经过,仔仔细细说一遍。” 烈火帮这一犯罪团伙,分工很明确,有人采集原料,有人调配燃料,有人赶车,有人望风,有人点火,还有人负责销赃。 焦二等人,不但放火烧了杏林馆,还将林家洗劫一空。 他们如此老练,此前当然也犯过不少纵火案。 萧麦审问清楚,拿到详实的口供和物证,就用麻绳将六人绑了,塞进拉货的板车里面,赶着驴来到京兆府门口。 “萧麦?他怎么来了!” 守门衙役面面相觑。萧麦的大名,在京兆府已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大家都知道,他是“招惹不起亦不受欢迎”的客人。 他俩赶紧通传,当值的捕头燕南闻听此事,立即出门迎接。他与萧麦曾在东宫太子案里有过交集。 “萧少侠,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啊!”燕南一拱手,见到对方的穿着打扮,好奇问道,“怎么穿着捕快的衣服?” “我通过了捕门武举,现在是一名见习捕快。” “捕门!”燕南睁大眼睛,全然不敢相信,毕竟,捕门怎会收留谋害太子之人? 萧麦掏出腰牌,展示给燕南看。 “居然是真的。”燕南难以置信地摇摇头,惊叹道,“都说捕门不拘一格降人才,今天算是见识了。” “燕捕头听 谁说的?”萧麦万没想到,捕门居然能得到,“不拘一格降人才”的评价。 “大家都这么说。”燕南打了个哈哈,然后指着板车上的人问道,“他们是谁?” “杏林馆纵火案的真凶。”萧麦从怀里掏出一份供词,交到燕南手里,“这是我审出来的东西,当然,只给京兆府做个参考,具体怎么审看你们。” “我们这边还没进展呢!”燕南立马摊开供词,打眼一瞧,上面密密麻麻,歪七扭八的文字,均是由简体字书写。 古人其实也用简体字,但全篇简体字的话,辨认起来会有一定难度。 燕南粗略地浏览一遍后,发现的确是供词无误。 “少侠从哪儿得到的消息,这么快就能抓到凶手?” “在下自有渠道。” 燕南会心一笑:“也是,太乙剑仙的高徒,肯定有路子。” 他又上前,检查了一下纵火犯们的伤势:“打得这么惨啊!” “拒捕。” “多少带点私人恩怨吧。” “跟有些人讲不通道理,不妨以行动说话。招惹我萧麦的朋友,就是这样的下场。” 水形弱,人多溺;火形严,人鲜灼。 求敌人不要迁怒于自己的身边人,他们只会得寸进尺;给他们一个终身难忘的教训,一辈子都不会再来闹事。 萧麦故意把这番话说给燕南听,也是希望借京兆府的门路,将自己的决心宣扬出去。 “林渊是我们京兆府的人,放火烧杏林馆,就是在京兆府头上动土。放心,剩下的交给我们。” “林渊,还好吗?” “很好,跟他妹妹在一块儿,让少尹大人给藏起来了。” “能透露一下,藏哪了吗?” “这事儿只有令尹和严智知道。” “伪”字闪过。 “我真的很想知道他们的下落,麻烦燕捕头透露一下。” “问我没用,我是真的不知道。” “伪”字再次闪过。 见燕南实在不愿开口,萧麦亦不强求。 “那请代为转达,当初的约定依然有效,我会帮助他们,重建新的杏林馆。” “行,我一定让严智转达。” “多谢,在下告辞。” 燕南命人,将驴车上的凶犯,一个个押入京兆府监牢候审。 至此,熟悉的系统音再次响起。 “叮。” “缉凶。基础奖励:强化点+48;随机奖励:强化点+3,武技+7,经验值+200。” 第41章 风起青萍 “强化血肉、戾火和辟邪之眼。” “血肉强化:881。”“戾火:32。”“辟邪之眼:11级。” 加点过后,血肉方面,没什么特别明显的感觉,这点萧麦已经习惯了。 戾火已凝结出第三朵红花,离成熟只剩五根花蕊。 届时,萧麦将拥有三朵七瓣七蕊花,花瓣可用于偷袭,花蕊则能够强化自身,对战斗大有裨益。 “继续干活吧,也不知这沓海捕文书,够不够把戾火升至满级。”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红鬃马会在切换官侠模式后离开,所以,萧麦需要再添置一匹坐骑。 花了一个多钟头的时间,来到马市,萧麦已用辟邪之眼,将二十四张海捕文书,全部扫了一遍。 这二十四名凶徒,近的就藏在京城之内,远的分布于天南海北。 萧麦按照距离远近,将二十四张文书重新排序后,放回到“招文袋”里,准备由远及近,把他们一一抓捕归案。 招文袋,是随同戎衣一起发下来的捕门标准装备,外形类似于八九十年代,贫困家庭用麻布缝制的单肩小书包。 里面除了公文,还可以存放写字用的笔墨纸砚,防身用的匕首短剑,以及赶路时所用的盘缠。 “马市”名为马市,实则是个综合性的交易市场,牛、马、驴、骡、羊、犬应有尽有。 牲畜聚集,自然会制造大量粪便,那味道极其酸爽,但仍然挡不住百姓游逛的兴趣,街道上摩肩接踵,人声鼎沸。 萧麦先前没买过马,所以没有立即下单,而是先逛,偷学百姓们的讲价技巧,渐渐地对行情和相马之术有了些许了解。 忽然,行至一处,听到前面传来了激烈的争吵声。 “你这人,做生意没一点良心,怎么卖病马害人?” “谁卖病马了!” “这马站都站不起来了,还说不是病马?” “我卖给你的是好马,谁知道一转圈就成这样了!” “别狡辩,快把钱还给我,不然抓你见官!” “这都不是我的马,还你什么钱!” …… 萧麦是个热心肠,粗略一听,就知道大概发生了什么事。 于是,他凑上前去,发生争执的双方,与围观的百姓,见到捕快装扮的萧麦,立马就全部噤声了。 这年头没啥警民鱼水情,不是说所有捕快都是坏人,捕快群体里面,吃完原告吃被告,被百姓当成“恶犬”的终归是少数。 但少数归少数,一旦碰上,就是破财破家的血霉,所以良民对不认识的捕快都是能避则避的态度。 萧麦先探查了一下马的情况,发现这匹马无精打采地躺在地上,从鼻孔里发出痛苦的呻吟。 有些懒马,的确喜欢装死,但这匹马气息紊乱微弱,与生了重病的人异曲同工,想来的确是身体出了状况。 “的确是一匹病马。” 萧麦做出判断。 围观众人见状都十分惊异,这捕快不是蒙了眼睛吗,咋还能看出马生了重病? 于是有人寻思:“肯定是瞎猜的!这年头世风日下,瞎子都能当捕快。别人是睁着眼睛瞎判案,这位直接是闭着眼睛瞎判案了。” “说说情况,从马贩开始。” 马贩子见躲不过,只能硬着头皮说道:“差爷,刚才他在我这儿买了一匹马,扭头又牵着另一匹马,往地上一躺,说这病马是从我这儿买的,让我退钱。天地良心,这马不是小人的!” “伪”字闪过。 萧麦还没急,买家先急了:“你真是不要良心,不是在你这儿买的,还是在哪儿买的!” “嘘,你先别说话,等在下问完。”萧麦制止了买家的争吵,又看向马贩,“你这奸商,再敢说瞎话,我就让你去牢里住两天。” 马贩急忙道:“小人说的可都是真话啊!” “伪”字闪过。 萧麦顿觉无名火起,刺激得双眸都有些痛楚。 他以前觉得世界挺美好的,可自从官侠天赋全解锁,才发现生活中咋这么多睁眼说瞎话的刁民。 “我再问你最后一遍,说不说真话?” “小人说的都是真话,这马真不是我……” 话没说完,萧麦一把揪住马贩的衣领,将他摁在地上,使之脸对准马头,准确地说是马脸上的辔头。 围观百姓,见此情形,立即叫嚣:“捕快又打人了啊!” 面对萧麦的突然袭击,马贩子连声告饶,买家拍手称快,围观百姓则一个个投来鄙夷目光。 “早就知道,捕快一来准没好事。” “瞎子能当上捕快,一定在衙门使了很多钱,现在都要变本加厉,从咱老百姓身上搜刮喽!” “这瞎子纯纯的傻瓜,病成这样的马,贩子敢卖,也没人敢买啊,定是买家撒了谎!” “哼,就是帮钱不帮理。我呸!” 若是面对寻常捕快,百姓们肯定不敢吱声,但见萧麦红布遮眼,都以为他看不见,只要躲在人群后面,就算当众开嘲讽,萧麦也拿他们没办法。 萧麦摁住马贩的头,让他看了半天,才说道:“要是让我查出来,这匹马的辔头,跟你厩里的马,全出自一人之手,关你三天你服不服?” “啊,辔头?” 马贩完全没想到,萧麦竟会注意到这个细节。 这个时代,没有工业化和商品化,马贩们往往都是自行打造辔头、鞍鞯,每个人的风格都不一样。 只要仔细检查,就会发现,病马的辔头,与别的马儿风格一模一样。 “还说不说实话?” “我……我说,这马,是我卖给他的。” “哈哈!还是差爷明察秋毫,不要放过这个奸商。”买家只觉狠狠出了一口恶气。 围观百姓也很意外:“马贩怎么招认了?肯定是屈打成招!” 萧麦乘胜追击:“为何要卖他病马?” 马贩赶紧哭道:“不是病马,我卖给他的时候还好好的,谁知他做了什么手脚,一扭头这马就不行了!” 买家则骂道:“你这奸商,卖了病马,还血口喷人!我哪里做过什么手脚?差爷,这人不打一顿是不会说实话的,快把他抓牢里啊!” “伪”字没再出现,证明双方说的都是实话。 萧麦亦觉得有些不对劲,于是问向买家:“你买的时候,这马就病仄仄的?” 买家说:“起初挺正常的,谁知突然就不行了,我怀疑奸商是给马吃了回光返照的药。” 马贩争辩:“你别瞎说,要是有那种神药,我直接卖药不行吗,还卖什么马?” “先别吵了,容我再查一下。” 第42章 马市断案 光是音波探形,看得还不够清楚,萧麦亲自上手,在马身上摸索了一番。 这匹马的身体很丰满,肌肉很结实,完全没有病马的枯瘦感。 忽然,萧麦嗅见了一缕微弱的血腥气,这股气息,之前被隐藏在粪便的异味中,很难发现。 他循着味道,在马身上一路寻找,很快在马背上,摸到了一个细小的尖锐物,周围还有少量血液。 “你们看一下,这是什么?” 马贩、买家上前查看,围观百姓也一个个伸长了脑袋。 只见,在鬃毛的覆盖之下,有一个极其微小的出血点,出血点中间,是一个黑森森的小疙瘩。 “这好像是,针头?” “对,就是针头,谁往我马身上扎了根针啊,太缺德了!”买家气得原地跺脚。 马贩顿时松了口气:“我就说嘛,我怎么会卖病马呢!” 长针插得很深,一般人取不出来,萧麦也是费了一番工夫,才将其拔了出来。 “嘶——” 一声畅快的马鸣,“病马”噌的一下就站了起来,摇头晃脑间,已恢复了八成的精气神。 围观百姓见状,纷纷发出惊叹。 “这马又活过来了?” “妙手回春,是神医!” “什么神医,是神探!” “这小哥双目虽盲,却明察秋毫啊!” “他是哪个衙门的,叫什么名字,以后是不是专门管咱这块儿了?” …… 百姓们的议论纷纷,并未打搅萧麦的探案节奏。 他拈起长针,仔细观察,发现此物约有三寸余长,分量很足,重心靠中,更关键的是——没有针孔。 无孔,就意味着,它不是生活用品;针身较粗,又是铁制,肯定也不是医用针灸。 所以,此物大概率是一支暗器。 飞针,是所有暗器当中,修炼难度最高的一种。 凶手能将这么长的一根针,整个打入马的身体里,只露一点尖尖,其修为绝对配得上“暗器大师”的称号。 “堂堂暗器大师,为何要用飞针,攻击一匹马?” 萧麦暗道此事诡异,决心查出真相,于是果断施展“辟邪之眼”。 天赋发动,视野迅速穿过马市,绕过几条街道,最终定位在马市边缘的“马王庙”中,一个乞丐装扮的少女。 那少女稚嫩的脸庞上,沾着许多泥巴,也遮掩不住,一副天生丽质,好似珠圆玉润的瓷娃娃。 “她是凶手?” 萧麦没想到,暗器大师竟是一个小女娃,但转念一想,正是这般人畜无害的外貌,才最容易令人掉以轻心。 这时,买家的话,打断了萧麦的思考:“差爷,这针不是我打进去的,小人没必要干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啊!” 马贩则阴阳怪气了一句:“那可说不准。” 萧麦道:“别吵了,此针是被人以高深内力,强行打入马儿体内的,与你二人皆无关。” 马贩一摆手,得意地冲买家说道:“听到了吗,差爷说了,跟我没关系。” “这……难道我的马,就白挨打了?”买家顿足捶胸,此马现在看起来已无大碍,可毕竟被打了一针,以后也不知会不会出别的问题。 萧麦想了想,反正有辟邪之眼在,凶手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不妨先帮忙解决眼前的争端:“这马,你花多少钱买的?” 买家说道:“整整二十贯呢!” 萧麦对马贩说道:“把钱退给人家。” “退钱?差爷,没这个道理啊,针又不是我扎的。他在杂货铺里买个碗,路上碎了,还能回头退货的啊?”马贩理直气壮。 围观百姓也纷纷点头:“是有几分道理。” “没错,你说得对。”萧麦淡然一笑,但猛然变了脸色,厉声呵斥道,“你若一开始就说实话,我一文钱都不让你退!可你欺瞒官差,满嘴谎话,我审了三遍才道明实情,真不知你这张嘴,以前还坑过多少人!要么退钱,要么我现在就跟市正打招呼,不准你再入市场半步!” “市正来了!” 京城当然不止一个马市,但就属这里的生意最好做,一听不让自己在这里做生意,马贩当场两股战战:“退,我马上就退,差爷不要向市正告我的状。” 他一边说着,一边掏出二十吊钱,塞进了买家手里:“我错了,都是我不对,以后我肯定诚信做生意。” 买家接过钱,数了数,斥责 道:“早知今日,你何必当初啊!” 这时,大腹便便的市正,带着两个跟班,挤进了人群之中。 他个头不高,但很肥胖,胖到横竖几乎一样长,远远望去,像个大肉球子。 然而,胖归胖,市正的脚步很轻盈,分明是个灵活的胖子。 肥厚的双手里面,各攥有三只少女拳头大小的铁球,来回转动把玩。 一见到市正,马贩吓得赶紧低下头,往后退了几步。 “哟,差爷,看着脸儿生,哪儿来的呀?”市正见到萧麦的穿着打扮,就主动打招呼。 萧麦解下腰牌,递给对方。 市正的双手正在把玩铁球,是跟班接过的腰牌,念道:“己上,萧麦。” “哦,原来是萧少侠啊,久仰久仰。”市正后退一步,他胖得已经弯不下腰了,只能微微欠身,以示敬意,“敢问什么风,把您吹过来了?” 萧麦没想到,对方竟认得自己的名字,看来是个消息灵通的角色。 他接过跟班递回来的腰牌,说道:“我来买马,遇上一件小事,已经处理得差不多了。” “买马?巧了不是。我这儿别的没有,宝马良驹有的是,少侠不妨与我喝上几杯,挑马的事情,就交给下人办吧。” “不了,我已有心仪的目标。” 说着,萧麦从怀里掏出一小块金锭,递给马贩:“二两黄金,这匹马,我买了。” “这一匹?”马贩惊得目瞪口呆,二两黄金,相当于二十贯铜钱,等于萧麦原价购入了刚刚被退掉的马,“可这匹马受了伤啊?” “就因为受了伤,免得你再卖给别人。” “……” 此时,很多百姓都在围观这桩官司,可任谁也没想到,最终会是这样的结果。 到头来,买卖双方都没吃亏,反倒是判案的捕快吃亏了。 其实,萧麦也没亏,判完案子后,系统音忽然响起,同时视野内弹出界面:“初次完成明断剧情。基础奖励:强化点+10;随机奖励:强化点+1,武技+2,经验值+100。” 第43章 百年好合 明断的奖励,显然比大多数任务的下限高,但是上限低,不如缉凶制暴。 萧麦淡然一笑,他行此事纯属好心,没想过奖励,算是无心插柳柳成荫的小惊喜。 “强化血肉、戾火与辟邪之眼。” 血肉强化不明显,辟邪之眼没升级,但戾火又长出了两根金蕊,只差三根,就能获得第三朵七蕊花。 萧麦整理好鞍鞯辔头,就牵着新买来的坐骑,朝马王庙的方向走去。 市正见状赶紧拦住:“萧少侠,喝两杯再走啊!” “在下还有急事,恕不奉陪。” 见萧麦牵马离开,凑热闹的百姓,立即一哄而散,同时一边走一边议论。 “我该不会是在做梦吧?” “世上怎会有这么好的官差!” “他到底是哪个衙门的,以后是不是就管着咱们这片儿了?” “要是这样的话,就太好了!” …… 市场上人多嘴杂,很快,盲眼捕快明察秋毫,断案如神,还体恤民情的事迹就传遍了大街小巷。 这对萧麦而言,只是一桩微不足道的小事,但足以让许多人心里温暖好几天。 只不过,即使绝大多数人都开心,也总有一小撮是不开心的。 比如,将马市视为禁脔的市正。 萧麦一出现,就博取了这么高的民望,这让他本能地生出了一丝危机感。 “去审一下,究竟怎么回事。” …… 另一边,捕门,孤芳阁前。 “啪啪啪——” 沈心挥起鞭子,奋力抽打面前的木人桩,以发泄心中的怒火。 “蝼蚁之辈,也敢瞧不起我!” “姓萧的,你凭什么!” 沈心生得本就不美,咬牙切齿之际,面目显得更加扭曲可憎。 她平时也没有恒心,习武向来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可今日,将木人桩想象成萧麦的样子后,每当因为辛苦,想要停下来时,心里就会涌出一股劲,促使沈心更加卖力地抽鞭子。 一直抽到双臂脱力,才不得不停止。 “可恶的蝼蚁。呃——” 一股撕裂般的疼痛袭来,沈心下意识地紧捂住胸口。 抽打木人桩,原本是为了发泄,可不知怎么的,越是发泄,怒火就越旺,烧得沈心心如火焚。 她掀开衣领,朝内一看,缠在身上的绷带,不知何时,已浸透了污血。 “小姐!” 一个青衣侍女上前,向沈心深施一礼。 “尤副掌旗求见,说小姐吩咐之事,有消息了。” 沈心望着侍女纤弱白皙的脖颈和玉肩,愣了半晌,才奋力咽下口水,说道:“让他进来。” 很快,副掌旗进入孤芳阁,离老远就向沈心一拱手:“启禀小姐,卑职等已查获萧麦的行踪,他先抓了几个贼人送到京兆府,后又去了马市。” “那还愣着作甚,马上抓他回来!”沈心恨不得咬碎银牙,很快又有了新主意,“不,还是我亲手抓他回来。” “卑职愿为护卫。另外,还有一事禀报,是关于萧麦的一则传闻。” “有屁快放!” “据说,将门龙骧营的卢营长,有意招萧麦为孙女婿,现已派人跟捕门打过招呼,说是请对他多多关照。” “萧麦要成亲了?”听闻这则消息,沈心先是一惊,旋即仰天大笑,“哈哈,好,太好了!本小姐要亲自送他一程,祝愿他跟新娘子,佳偶天成,永结同心,不求同年同日生,但求同年同年同日死!” …… 马王庙分为前院后院。 其中,前院是马市繁荣起来后,重新营建的庙宇,规模宏大布局气派;后院是老庙,年久失修,神像也被牵走,几近于完全废弃。 “飞针案”的凶手,就藏在后院里面。 萧麦直接从后门进入,隔老远,就听到了“砰砰砰”的声音,像是某种金属,打在了木板上。 似乎是听到有人进门,声音戛然而止。 萧麦把马拴在廊柱上,然后迈步走进了殿宇。 地方不大,阴冷晦暗,墙角铺着厚厚的枯草。神台之上,光秃秃一片,房梁上面,结满了蛛网。 一个四尺多高的少女,手里拈着几根飞针,向捕快装扮的萧麦,投来警惕的眼神。 可是,她很快发现,萧麦蒙着眼睛,似乎是一个瞎子。 为 何说“似乎”呢?因为此时此刻,萧麦的双眼,似乎透过暗红色的眼罩,直直地看向自己。 少女生疑,右手执针,左手则在面前摆了摆。 萧麦见状,遂道:“姑娘不必试探,在下的眼睛看不见,心里面比谁都清楚。” “差爷,这里已经废弃了,拜神的话,得去前面。”少女怯生生地说道,她飞针打马后,就立即逃入马王庙,没看见萧麦断案的经过。 萧麦道:“我是来找你的。” “人家只是个要饭的,找我作甚?” “怎么称呼?” “小蝶。” 萧麦从招文袋里取出飞针:“请问小蝶姑娘,你为何要把这东西,往马背上面打?” “呃!”小蝶倒吸一口凉气,立即把右手背到身后,“差爷说什么,草民听不懂。” “今天敢飞针打马,明天就敢飞针打人。你是在这儿说,还是去官府说?” 萧麦不会因对方是小女孩儿,就怜香惜玉。因为小蝶的飞针,只要射入自己的眉间或心脏,就能当场致自己于死地。 所以,他收起飞针,抽出双剑,向着小蝶走了过去。 小蝶被萧麦的气势所震慑,一路向后退。她又惧又怒,杏眼圆睁,柳眉倒竖,骂道:“狗官!一定是哪个案子找不到凶手,来抓我顶罪的吧!” “小蝶姑娘,教你一个道理。这年头有流浪猫流浪狗,但不会有流浪鸡流浪鸭;同理,有流浪汉乞丐男,但不会有流浪女乞丐女。若你不是哪位富家小姐,下凡体验生活的话,那我合理怀疑,你的真实身份,是盗贼,或者杀手。” 萧麦一边说着,一边踏入殿中。 老庙的殿宇,面积十分狭窄,小蝶退了几步,便已无路可退。 射杀官差是重罪,但眼见萧麦越来越近,离自己只剩几步路远,再不反抗就彻底没机会了。 小蝶牙一咬心一横,把五根飞针,都往衣领上一扎,剩在手里的那根,朝着萧麦的咽喉打了过去。 第44章 马王庙中 “砰——” 萧麦一剑弹飞钢针。 紧接着,小蝶又一连射出五根飞针,但全部被萧麦轻挥尺剑挡下。 不只是小蝶吃惊,萧麦也很意外。 他终于知道,别人格挡自己的飞蝗石时,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小蝶一抬手,萧麦的意念,就已覆盖全身,掌中劲力蓄势待发,无论飞针射往何方,尺剑都能后发先至,精准地截断飞针的路线。 “原来,武功达到我这个境界,就不是暗器能轻松对付的了。需要更快的速度,更强的劲力,才能穿透高手的防御。” 萧麦还想到一事,就是玄黄印、黑火剑,都能吃到内功赋予的战力加成,但飞蝗石不行。 他没有办法,通过经络,将足够的内力运送到指尖,来增强飞蝗石的威力。 所以,世上会不会有,专门用于打暗器的武功? 小蝶的存在,似乎印证了这一点。 萧麦从她的呼吸中,判断出小蝶拥有粗浅的内功根基,但她打出的飞针,能震得萧麦掌心微微发麻。这般威力,已经能跟他当下的飞蝗石掰手腕了。 所以萧麦在心里判断:“小蝶,一定掌控某种暗器的施展诀窍。” 小蝶这边,从萧麦第一下弹开她的飞针开始,就慌到不行,后续五根飞针,慌不择路,一口气全部打了出去。 心态就像玩套圈的人,前面几次套不住,后面就会摆烂一样快套、乱套。 待飞针打完,小蝶身子一缩,想从萧麦身旁穿过,逃出马王庙。 说时迟那时快,萧麦将尺剑往正右边一戳,尺剑便不偏不倚,恰好挡在小蝶面前。 小蝶及时止步,柔软的脖颈,才恰好贴在冰冷的剑刃上——好在尺剑无锋无刃。 接着,萧麦挪动尺剑,抵着小蝶,将她一步步地逼入角落。 “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招,还是不招。” “狗官!不对,你就是个捕快,连狗官都算不上,撑死了就是狗官的一条狗!”小蝶怒骂道。 “一口一个狗官,看来你有很大的委屈,要不说来听听?” “哼!识相的就放了我,不然,等我师姐来了,你就要倒大霉!” “我若是你,就不会提你师姐这个人。” 若小蝶是个男的,萧麦就直接送入大牢了,关键她是个女人。倒不是说萧麦双标,而是这年头,送女人进牢房跟逼她死没什么区别。 小蝶只是打了一匹马,萧麦不至于让她偿命。 “你若有冤屈,可以跟我讲。” 小蝶白了萧麦一眼:“蛇鼠一窝,狼狈为奸,官官相护,我是不会上当的。” “默认了,看来是真有冤。”萧麦收起了抵在小蝶咽喉处的尺剑,“我承认,方今浊世,是很有多不干人事。但我不一样。” “对,他们是睁眼瞎,你是瞎。” “呵呵。不跟你废话了。”萧麦从招文袋里,拈起最前面的几张海捕文书,“这是通缉令,上面全是犯下滔天大罪的恶贼。你若不信我能办实事,就跟我走一趟。” “去哪儿?” “抓人。”萧麦转身,向门口走去。 “行,我跟你去。”小蝶突然爽快地答应下来,跟在萧麦身后,又与他保持着足够的距离。 “伪”字闪过。 萧麦无奈止步:“我知道,你想找机会逃跑,劝你别做这种傻事。” “放心,我不做傻事,但你的确是个傻子!” 说后半句话时,小蝶突然加快速度,然后纵身一跃,从墙上的小窗跳了出去。 那扇窗子特别小,也只有小蝶这样干瘦的身材方能穿过。 她早就料到,会有被堵在屋里的这天,所以训练了很久的跳窗术。 跃入庭院,连滚两下,卸掉冲击力,就准备踩着事先堆好的碎瓦片,翻墙而出。 隔壁就是热闹的马市,就算轻功高手,在那种环境下,也未必追得到自己。 小蝶盘算得很完美,但第一步就出了问题。 跃至庭院后,刚站起身,就见到一个大腹便便的身形,出现在了庙门之外。 “狗官?” 两个字脱口而出,紧接着,一只铁球忽从市正掌心飞出,不偏不倚,砸中了小蝶的心口。 刹那间,小蝶就像被扬起来的稻草人,整个飞了出去。 萧麦恰好追到门口,见此突发状况,一把接住了小蝶。 结果,那巨大的冲击力,超出萧麦想象,为减少惯性,减轻回震,萧麦连退数步,一直退到身体贴紧了神台。 然而,铁球的威力,直接在小蝶胸口,击出一道深深的凹陷,胸肋骨碎裂、心脏、肺脏碎裂,大口大口的鲜血,涌出呼吸道,从小蝶嘴里喷了出来。 萧麦心神俱震,扑通一声箕踞坐下,放小蝶躺在了自己怀里。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小蝶耗尽微弱的气力,用脏兮兮的小手抓住萧麦的衣袖。 “狗……官……” 萧麦看不到小蝶的表情,但此时如坠冰窟悔恨之感,无疑是在告诉他,小蝶漆黑的双眸中,映照的尽是怨恨与不甘。 “小蝶姑娘,我与其他人不同!” 如此严重的伤势,换作自己,也只会魂归九天。 萧麦知道小蝶命若悬丝,药石无救,他唯一能做的,就是趁听力尚未消失前,伏在小蝶耳畔大声呼喊:“别带着悔恨去世!记住,无论你有何冤屈,我一定替你报仇!安心离去,不要后悔,安心……” 小蝶的心脏,脉搏,骤然间停止了跳动。 花一样少女,尚未绽放,已然凋零。 萧麦已不是初次经历死亡,但这次,极力保护的人,死在了自己的怀里。 他心中所受的冲击,远超以往任何一次。 不知不觉间,额头已青筋暴起,眼部血管疯狂的跳动起来。 与此同时,市正带来的跟班,捡起滚落在地上,沾染了血渍的铁球,擦干净后,弯着腰,毕恭毕敬地交到市正手里。 市正接过铁球,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冷哼,然后大摇大摆,走到了殿门前,尖声尖气地说道:“萧捕头,你说的话,本官可都一个字一个字地听着呢。” 萧麦拍了拍自己的太阳穴,以减轻双眼之上,那磨砂般的疼痛:“小蝶姑娘有冤,是不是因为你?” 第45章 以血换血 “萧捕头身为捕门中人,怎能说这般没有根据的话?分明,本官才是受害者。”市正说这话时,甚至有些委屈巴巴。 萧麦抱起小蝶的尸体,将之平放在身后的神台上,然后转过身,冷言道:“当着我的面,颠倒黑白?” “萧捕头今日断案,本官能及时赶到,并非巧合。”市正说着,转过身,指了指拴在一旁的马儿,“这畜生,本官有印象,与它擦肩而过时,正好没来由地叫了一声。起初没在意,后来才知道,有一根飞针,扎在了畜生身上。” 萧麦恍然大悟:“难怪你会出现在这儿,跟踪我?” 市正指了指自己的耳朵:“用不着那么麻烦,整个马市,都是本官的耳目。捕头去了什么地方,本官一问便知。” “你到底造了什么冤孽,小蝶为何要行刺你?” “本官差点被人杀了,捕头不追究犯人,反倒过来指责我了?就不能是本官秉公执法,得罪了她,或者干脆是收了对家的钱,做起了杀手的行当。” 市正整日与市井之人打交道,也练就了一张伶牙俐齿,说话滴水不漏。 萧麦又问:“你若当场制伏刺客,我无话可说;可你现在,自己找上门来报复,那就是胡乱杀人。依照律令,我要抓你见官!” “呵呵,不愧是李疏狂的徒弟,好大的官威啊!” 萧麦指着市正,厉声斥责:“我什么身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犯法了!” 市正似笑非笑的表情,此时终于蒙上了一层寒霜:“呵,我长这么大,还没人敢这么跟我说话。” “怎么,你想殴差拒捕?”萧麦把手,搭在了尺剑的剑柄上。 “我平时活得这么舒坦,就是因为奉公守法,捕头既然觉得我做错了,那就抓我去见官。” 市正阴阳怪气,他先把六只铁球,交给两旁的跟班,又向萧麦伸出手,示意过去抓他。 萧麦亦不客气,抽出马鞭,就上前绑了市正的双手。 跟班见状,大惊失色,他们立即拔出兵器,将萧麦围了起来。 市正虽已气得咬牙切齿,可还是向四周使了个眼色:“干什么,真想让本官背上殴差拒捕的罪名?还不退下。” “是。” 四个跟班,闻言这才不情不愿地收起了兵器。 市正又见萧麦捆绑的动作不停,遂阴狠地笑道:“萧捕头,你可知道,自己究竟在干什么?” “捕贼。” “我一根手指就能碾死你。” “……”萧麦一心捆绑。 “现在跪下来道歉,我还可以考虑原谅你。” “废话真多。”捆绑完成后,萧麦试了一下,感觉足够结实,于是用力一扯,“跟我走!” 市正起初,只当萧麦是在虚张声势,没想到接下来,他真就拽着自己,上了马市大街。 马市在中午的生意,总是比早上要差一些,但来来往往的商旅依旧川流不息。 大家望着一贯威风八面的市正,竟被一个捕快装扮的盲眼少年,绑起来游街示众,无不怀疑自己的眼睛。 跟班们担心主子丢面子,赶在前面清场,但这哪里清得完? 此前,萧麦明断病马案的事迹,就已经风行了大街小巷,人人都知道,马市来了一位好捕快。 正当大家还在议论,萧麦会不会在马市长待时,就又听到了更炸裂的消息:萧麦擒了一贯欺行霸市的市正。 且不论,百姓们闻听此事后,如何交相奔告。市正司的劲卒,听闻此事,一个个惊骇莫名:“大人被抓了!谁抓的?” “抓人的是个捕门喽啰,听说是自作主张。” “娘的!捕门指挥来了,也得跟大人客客气气说话。喽啰算个屁,走,弄死他!” 司内共有劲卒六十人,留下二十个人守家,副市正带着四十个黑衣劲卒,拖刀带枪,浩浩荡荡地上了路。 沿途摆摊的商贩避之不及,不是被掀了摊子,就是让人踹了几脚。 这就是京城市正司,字面意义上的,路过条狗都得挨上两巴掌,一向奉行“施加恐惧就是最好的治理。” 这四十个人,很快追到萧麦,将他团团围住。 “放人!” “跪下!” “马上砍死你!” 闻听得来了这么多人,萧麦深感意外,没想到一个管理马市的小小市正,竟然有这么大的势力。 若红鬃马在此,莫说四十人,四百人也是土鸡瓦狗。 可惜,现在召唤不了马哥,只能自己扛。 萧麦改为一手牵马鞭,一手执尺剑。 这时,四十个人已经围住萧麦,且一拥而上,再无动作,就要跟他们挤在一起了。 “站住!公差办案,胆敢阻挠者,就地处决!” 然而,这些人就像没听见一样,继续狂奔而来,最多再过两秒就要贴身,届时自己动弹不得,随便一个人趁乱捅上一刀,都能要了自己的命。 萧麦一咬牙,心道:“我若有姚倩淑一般高深的武功,一巴掌把你们全呼了!” 同时动作不停,一把掷出尺剑,砸到了冲在最前面的劲卒胸口。 “咚——” 劲卒嘴里一声闷哼,腾腾后退数步,一连撞倒多个同伴。 尺剑则不偏不倚,反弹回萧麦掌心。 然而,这一招过后,不但没能阻止市正司劲卒的围攻,反而让他们更加疯狂。 之前只是提着兵器,这会儿直接举起兵器,丧尸一般朝萧麦冲杀过来。 那凛冽的杀意,分明是要把萧麦当场碎尸万段。 面对众人围攻,萧麦不敢大意,他松下马缰,背靠马匹,抡起双剑,就与众人打在了一起。 这些市正司劲卒,平日里闲着没事儿干,就一心打熬筋骨,磨练武艺,修为远超烈火帮的混混。 他们出招又快又狠又准,哪怕被萧麦开了瓢,倒地之时,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萧麦纵使背靠马匹,减少了受袭范围,依然感觉上下左右,四面八方,全是白花花冷森森的刀片,像钱塘江上的潮水一样,一浪一浪地迎头拍来。 他砍倒一波,紧跟着就是第二波、第三波,根本遮拦不住。 于是,萧麦索性祭出戾火,以七瓣七蕊花强化双臂。 战力陡增之后,砍得市正司劲卒刀剑与血肉一起翻飞。 然,百密必有一疏,萧麦两柄剑,怎防得住十几把兵器? 他一剑一剑地砍翻敌人,敌人也一刀一剑地砍在他身上。 以血换血,以命换命! 第46章 血流成河 萧麦每砍断两条胳膊,自己的胳膊也至少挨上一刀。 尺剑每砸碎三个人的脑壳,敌人的刀剑,也至少在萧麦脸上留下一道血痕。 每当一波人被震碎胸膛、腹肠,黯然退出战场,萧麦的胸口、肚皮上,也会出现大大小小深浅不一的捅穿、割伤。 “疼!” 大战百臂魔君后,萧麦已经很久没再经历过,这般要命的痛苦。 然而,越是疼痛,越是流血,萧麦的心就越冷,血就越热。 心冷,让他愈发冷静、淡定和机敏,心如止水地分析每一柄刀剑的路线,寻觅一个个稍纵即逝的战机,把尺剑无情地送至敌人要害。 血热,即使遍体鳞伤,萧麦的战意亦无丝毫动摇,他站得依旧很稳,双手毫无颤抖,潜力一层一层地往下挖掘,打得越来越勇猛。 渐入佳境,亦渐入死境。 “砰砰砰——” 忽然,一连串只有萧麦能听到的,丧钟般的声音响起。 用以强化双臂,爆发出双倍臂力的七根金蕊,在鏖战中,突似多米诺骨牌般相继断裂。 与此同时,因致命伤口过多,用以缝合致命伤的七根金蕊,业已完全不够用。 “战力不够就会被砍死,缝合伤口又有什么用?” 萧麦索性放弃对大部分伤口的缝合,只保留一根金蕊,用于缝合肺部伤害,避免当场窒息,另外六根,则用以强化双臂。 “缝合伤口,也会消耗耐久度,这六根金蕊撑不了太久!” “哈哈,濒临绝境,不必藏招!” 先前有无数次,萧麦硬生生在死亡危机面前,摁捺住施展戾火神通的意愿,一直把绝招藏到现在。 可如今,以一敌四十,萧麦不再藏招。 他祭出花蕊已全部断裂的那朵七瓣花,运行至右手中指尖,再用中指抵住尺剑,翻转手腕,掌背朝下。 因尺剑的遮挡,劲卒们根本看不见七瓣花。 “去!” 萧麦左剑格挡,右剑刺击对方的大腿,劲道似重实轻,在上面轻轻一点,七瓣花已激射而出,直接穿透大腿,割断动脉,再返回指尖。 或许是得益于内功的增长,之前斩杀一两个人,就会枯萎凋零的七瓣花,这次暗杀了四个才崩溃。 与此同时,六根花蕊亦在丧钟声中断裂。 萧麦不再犹豫,立即将花瓣激射出去,再次悄无声息地收下三条人命。 之所以比之前少一条,是因为花瓣磕在了敌人的骨头上,加速了崩溃。 至此,萧麦手段尽出。 肺部伤口失去缝合,将大量鲜血喷入呼吸道,窒息了萧麦的呼吸。 呼吸一停,纵使还有残存的内功,亦无法再施展,他只能用强化后纯肉身力量,跟敌人展开最后的血拼。 在萧麦与人浪血拼时,副市正趋步来到市正面前,先斥责几个跟班:“你们几个都是傻子?敢让大人受这种委屈!” 然后,他亲自动手,给市正松绑。市正则一把将之推开,怒道:“我,要他跪下来,亲自解。” “成!” 副市正回头一看,劲卒里三层外三层,把萧麦围得严严实实,只能听到兵器碰撞、骨断肉碎、鬼哭狼嚎之声。 “大人要抓活的,所有人,全部退下!” “退下!” 劲卒们已经杀红了眼,副市正一口气喊了三次,人浪才从外到内,一层一层地退开。 结果不退不打紧,这么一推,副市正惊愕地看到,满地都是头破血流、肠穿肚烂的尸体,以及还剩半口气,翻滚哭嚎的伤患。 这些人,不久前还一起说过话,吃过酒,上过青楼,掀过摊子。 可现在,他们的脑浆、鲜血、脏腑,汇成了一汪血泊,散发着刺鼻的血腥气,走在上面,一脚一道啪嗒声。 副市正意识到,自己可能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不该让他们停手。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起初杀红了眼,年轻气盛的劲卒们,可能会忽视战斗的残酷。 然而,眼下见到这一幅炼狱图景,他们还有继续冲上去的勇气吗? 果不其然,待众劲卒缓过气来,见到地上堆了十几具尸体,重伤的也有七八个,市正司出来的四十号劲卒,一口气报销了三分之二,被悍勇和麻木压抑的恐惧,瞬间迸发而出。 “啊——”“啊——”“呕——” 有人颤抖,有人呕吐,有人远远退开,大口大口呕吐。> 更令他们胆寒的是,萧麦还没有倒下!那个厉鬼一样的家伙,仍在昂着胸膛,手举双剑,无声地宣告着,他还能战,还能杀! 蒙眼少年,起初背靠马匹,后来马儿被血战惊走,就一口气退至街道两旁的土墙边。 他浑身上下,好似刚刚被凌迟过一下,已无一丝干净的皮肤和衣物,斑斑驳驳的伤口,浸透着自己与他人的血液。 见战事稍歇,萧麦便靠在墙上,大口大口地喘息,也大口大口地吐血——其实,因肺部破裂,他根本没办法再吸入空气,窒息带来的昏迷,正在一点点地占据萧麦的大脑。 萧麦此刻心里只有一个字: “疼!” 全身上下,没有一处不疼的。他甚至误以为,窒息不是肺的问题,而是疼得无法呼吸。 “怎会这么疼,我明明给韧性加了点,难道……” 萧麦心里忽然意识到,韧性强化并不是一劳永逸的。如今血肉强化800多点,感官强化1000点,韧性则只有500,已经难以覆盖现在的身体素质和神经敏锐度。 “若不是这么痛,我一定能把他们,把他们……全杀光!” “全……杀……光……” “扑通——” 油尽灯枯,萧麦双腿一个趔趄,身体无力地半跪下来,一条腿固执地支撑着身体,一只脚已迈入地狱。 名为“混沌”的力量,一浪接一浪地冲击大脑,像是要把萧麦生生击倒,且就在它即将获胜的最后一刻。 耳畔,响起了如天籁一般的声音。 “叮。” “制暴。基础奖励:强化点+72;随机奖励:强化点+8,武技+11,经验值+500。” 第47章 戾火再生 在副市正的认知中,身负重伤的武林高手,跟废人没什么两样。 可眼前的蒙眼少年,都已经被砍得没个人形了,居然还是屹立不倒,若非自己叫停,他似乎还能接着杀。 这就是剑仙弟子的实力吗? 副市正本想着,单打独斗,拿下萧麦,在上峰面前,狠狠地立一大功。 现在却情不自禁地打起了退堂鼓,因为他不知道,萧麦还剩几分战力,还能再杀几个人。 事实上,萧麦不剩一分力,杀不了任何人。 扑通一声,他一个趔趄,半跪下来,硬靠着意志力,才使出以剑撑地的招式,坚持着没有倒下。 见此情形,副市正忍不住哈哈大笑,心中的压力一扫而空,果然,没有武林高手,能承受皮开肉绽,经脉断裂之苦。 “娘的,还以为你有多大能耐,不过虚张声势罢了!可惜跪早了,马上滚过来,当着大人的面跪下,考虑饶你不死!” 听到这般恐吓,萧麦没再生出怒气,只是觉得聒噪,觉得对方就像一只钻进蚊帐里的蚊子,嗡嗡作响,却不知死期将至。 一般来说,系统会在战斗全部了结后,才结算分数。 这次提前结算,属实是救了命了。 萧麦已分配好点数: 强化点全部赋予韧性,使韧性增长至580点,痛感果然大幅度减弱。 武技点全部赋予戾火,使戾火增长至45点。 离第三朵七瓣七蕊花成熟,只剩三根金蕊,加完点后,三根金蕊一根一根地生出来,闪烁出灿烂的光芒。 那光芒如流水般掠过花瓣,促使花瓣长大了一圈,变得更加娇美、鲜艳、红润欲滴。 萧麦还发现,受损枯萎的七瓣七蕊花,本来只能缓慢恢复,可每加1点,恢复进程就加快一分,11点全部加进去,两朵红花就全部恢复了。 至此,萧麦便拥有了三朵巅峰状态下的七瓣七蕊花,以及一朵仅有一根花蕊的红花。 红花在完全成熟之前,是没有攻击力的,先不管它。 另外三朵,萧麦分出两朵,缝合致命的伤口以及断裂的经脉,尽快恢复战斗力。 再用一朵强化右臂,获得双倍战力。 最后经验值加给辟邪之眼,使官侠天赋升到12级。 做完这一切准备工作,萧麦通过剧烈的咳嗽,咳清堵塞呼吸道中的鲜血,然后重新挺直腰身,不再倚靠墙壁,而是向前走出两步,单手执剑,对准副市正。 这次虽没有双剑并用,但黑火剑法,本就以单手剑最为丰富,一对一单挑,威力弱双剑不多。 “想死,就过来。” “啊!” 见濒死之下的萧麦,又重新站起身,似乎全然不受那凌迟般重伤的影响,副市正惊愕不小,腾腾后退数步,哪里还有再与之单挑的勇气。 “人呢,快来人!” 于是,副市正唤来手下,见他们磨磨蹭蹭不敢上前,就退后几步,一边一口一个“废物”,一边朝几个人的屁股上,轮番踢了几脚,把劲卒们逼到近前,自己则躲在众人身后。 如此有了安全感,副市正才继续喊道:“萧麦,你赶紧跪地求饶,看来捕神的面子上,赶快投降!” “想死,就过来;不想死,就让开!” “娘的!”副市正听到萧麦中气十足的回答,心里更加没底,只能驱使众手下,“快去,给他点颜色瞧瞧!” 然而,十几个人面面相觑。 心想,之前一腔血勇不知生死时,你出言喊停;现在转眼一看人死了大半,心碎胆寒了又让我们上? 一个月几两银子,我玩儿什么命啊! 于是,众人走一步退 两步,迟迟不肯上前。 毕竟,萧麦知道自己是残血,别人只当他是狂暴,更勿论,以萧麦现在的状态,只要市正、副市正不出手,再带走四五个不成问题。 人都是惜命的,劫匪手里一把枪,能劫持一整个大厅的人;萧麦能带走四五个,那震慑十几个绰绰有余。 “快去,快去啊!” 见手下们磨洋工,副市正只能挨个踹屁股,逼他们往前冲。 一个人实在受不了,急中生智,对副市正说道:“大人,这瞎子剑法高妙,我们抵挡不住,不妨回司内取来弓箭长枪,定能一举将之擒获。” “弓箭长枪?唉!我怎么就忘带了啊。” 江湖武侠世界,允许世人公开携带刀剑,但携带弓箭长枪的话,遇见巡逻士兵或衙门捕快,就会有被收缴兵器的危险。 因弓箭、长枪携带并不方便,带弓箭、长枪上路的人,说自己没点目的别人是不会信的。 市正司内,存放着足够多的弓箭长枪,但四十名劲卒在副市正的率领下齐上阵,谁也没料想,会栽这么一个大跟头,所以只带了短兵上阵。 “你们两个,马上回去拿兵器。” “是!” 这时,市正听到副市正的命令,只觉得脑袋嗡嗡的。 他完全没想到,四十个人杀一个人,报销了大半不说,还被逼到要回去拿兵器。 市正原本是要萧麦跪着,给自己解开绳索,以报心头之恨,可手下们都快把自己的脸给丢尽了。 他再也忍不住,奋力睁开双腕。 “砰!” 指头粗细的马鞭应声断作数节。 众人听到异响,纷纷看过来,只见市正伸出虎臂一样粗的胳膊,朝跟班喊道:“拿我的兵器来!” “是,大人。” 跟班们心惊肉跳地上前,将六颗铁球,分别放在了市正的左右手上。 紧接着,市正转着铁球,就朝萧麦走了过去。 副市正见状,立即兴奋地喊道:“大人要亲自动手了!萧麦要完了!” 待市正走得再近一些,他又肉麻地喊道:“大人武功盖世,天下无敌!” “武功盖世,天下无敌!”众劲卒也紧跟着起哄,想来平日在市正司,没少溜须拍马。 但拍马归拍马,萧麦在见到市正的第一眼,就察觉到此人绝非易与之辈。 明明胖成了一坨肉球,走路却轻盈得近乎无声。 单以呼吸节奏论,内功修为已摸到凝结丹田的边缘,境界甚至高出萧麦一线。 更别提,那一身厚实的肥肉,就是最有力的装甲。 萧麦并无把握能打破市正的防御。 但,没把握,也要打。 第48章 捕门何物 市正转动掌心的铁球,发出野兽磨牙一般的“咔咔”声。 他的声音依旧尖刻,但不再阴阳怪气,而是多出了几分不加掩饰的恶意。 “萧麦,本官与你有仇吗?” “并无。” “与你有怨?” “也无。” “那我不明白,只是死了个小贼,你就跟我火并?想拿下马市的生意,你有这个实力和背景吗?” 被四十个市正司劲卒围攻,尚且毫无波动的心,听完这句话,竟稍稍震颤了一下。 这一刻,萧麦真正理解了,何为“夏虫不可语冰”。 他原本还想解释一下,抓你是为了查清小蝶所蒙受的冤屈,现在意识到,就算自己解释了,对方也只会觉得萧麦在掩饰,他想吞并马市生意的私心。 “呵——呸,猪狗一样的东西。”萧麦向市正走了一步,“立即束手就擒,随我去京兆府。” “不知死活!” 市正怒道,一抬手,三颗铁球之一就激射而出。 萧麦听出那颗球不是飞向自己,索性屹立不动。 “轰——” 果然,铁球与萧麦擦肩而过,一头砸在萧麦身后的墙壁上。 一声轰鸣,整堵墙壁,就像钢化玻璃一般,破一块而碎全身,整个土崩瓦解。 墙壁里面,正在听热闹的一家人,见自家墙塌了,吓得赶忙拖家带口躲回了屋子里。 “这是警告,再不下跪,即使你是剑仙弟子,本官也不容你。” “我可没时间跟你耗!” 伤口不作细致处理,血越流越多,状态也会越来越差,萧麦决心速战速决。 他刚踏出一步,忽然,街道另一头,由远及近,传来一阵马蹄声。 本来双方都没当一回事,却听得马上之人高声呐喊:“住手!” 市正扭头一看,见到来者的衣着,顿时皱紧眉头。 只见街道尽头,有十几匹快马飞奔而来,驭手是一群十几二十岁,体格匀称相貌堂堂的少年,整齐划一地腰挎宝刀和招文袋,红黑色的锦衣,在阳光之下熠煜生辉。 原来是一群捕门捕手。 “吁——” 行至近前,众捕快纷纷勒住缰绳。 其中一人,见到满地的尸体和血迹,不由脱口而出:“我靠。” “下马。”为首的一名副掌旗喊道,然后翻身下马,向市正司的人一拱手,“市正大人,怎么打起来了?” “哼。”市正冷哼一声,头扭到一边,“此人公然劫持朝廷命官,打死市正司劲卒,依朝廷律法,该当何罪啊?” “罪什么罪啊,误会一场,说开了就没事儿了。市正大人,带着你的兄弟请回吧,剩下的我们处理。”副掌旗笑呵呵地说道。 市正以为自己听错了,掌心铁球转得更响:“就这么算了?我今天才知道,捕门敢这么欺负人!” “这才哪儿到哪儿啊?市正大人再不走,才知道什么是欺负人。”副掌旗依旧笑呵呵的。 市正闻言,猛一瞪眼,副市正察言观色,立即上前,指着副掌旗的鼻子吼道:“你他么的算什么东西,敢威胁我们市正大人!捕门指挥来了,也不敢这么狂!” 副掌旗笑容不变,但眼神已变得冷冽:“我知道,市正大人后面,是大市大人;大市后面,是燕王殿下。不过,我后面那位,燕王殿下来了,也得挨两巴掌。” “呵,口出狂言!我知道你的名字,阏逢队的副掌旗尤蒨!这句话,我们会如实上报给大市大人,你完了。”喊出最后三个字时,副市正因幸灾乐祸,嘴角都快翘到天上了。 尤蒨听到这样赤裸裸的威胁,冷眸之下的笑脸,也逐 渐收起,再看副市正,就像在看一个死人。 此时,萧麦忽然说道:“市正司,别人可以走,市正不能走。” 尤蒨一愣:“你想干嘛?” “他杀了人,我要带他去京兆府。” “呵,萧麦,你以为我们是救你的吗?想多了!”尤蒨怒斥一句,接着又对一名手下吩咐道,“这小子像是快不行了,你帮他去喊京兆府。” “头儿,真要把京兆府扯进来啊?”小捕快慑于市正司的威名,对执行尤蒨的命令有些许迟疑。 “执行命令!”尤蒨白了他一眼。 “得令!”小捕快立即翻身上马,往街道尽头飞奔而去。 得知捕门袍泽,已前去通知京兆府来拿人,萧麦稍稍松了口气。以他目前的状态,想要独自把人送回京兆府,实在是强人所难。 忽然,萧麦意识到了什么:“你们是替大小姐,来抓人的?” 话音未落,又是一阵急促的马蹄声,正是二十多个锦衣捕快,簇拥着一个衣着干练的红衣少女,向着厮杀现场赶来。 萧麦自然看不见沈心,但他听到了沈心驭马时发出的声音,整个人顿时毛骨悚然。 说时迟那时快,沈心已带人抵至近前,张嘴就问:“萧麦呢,死哪儿去了?” 尤蒨伸手一指:“启禀大小姐,这个就是。” 沈心自诩也算见多识广,可像现在的萧麦一样,被砍得没个人样的,还真的是第一次见。 “哈哈,老天爷待我真不错,擂台上没看见血流成河,倒是在这儿看见了。”沈心本来窝着一肚子气,见萧麦变成这个样子,顿觉气消了大半,“把他抬回去,好生医治,可不能让他随便死了,本小姐还要慢慢玩呢。” “遵命。”尤蒨拱手,便吩咐两个捕快,“把萧麦抬到附近的伍氏医馆去。记住,是伍氏医馆,别贪图路近,抬熊氏医馆去了,那庸医害死人。” “是。” 两个捕快上前,一左一右扶住萧麦:“兄弟,走吧。” “市正司……贼人……”因失血过多,萧麦已经快要说不出话来了。 “放心,尤掌旗已经去通知京兆府了,他们会来处理。”说罢,两人就架着萧麦往街外走去。 市正对此事相当不满,心想自己死了这么多手下,难道都白死了? 然而,这位众星拱月的姑娘,毫无疑问就是传说中无法无天的捕门大小姐。 尤蒨说他“后面有人”,原来就是字面意义上的后面有人。 市正纵有不满,但也不敢多加言语。 可树欲静而风不止,正当市正准备息事宁人,暂时咽下这口气时,捕门阏逢队副掌旗尤蒨忽然开口:“大小姐,属下还有一事禀报。” “说。” 尤蒨一指副市正:“刚才这位大人说,捕门算什么东西,得罪了市正司,就必须死。” “哈?”沈心一愣。 刹那间,副市正只觉一盆冰水,从头浇到尾,吓得舌头都打结了:“不,不是,我没说过,小人没说过啊!” 这会儿萧麦刚被抬出几步,他也回忆了一下,副市正好像说过,又好像没说过。 沈心的脸色,业已变得很难看:“尤蒨。” “卑职在。” “你去教教他,捕门是什么东西。” “是。” 尤蒨大步上前,副市正则连连后退:“姓尤的,你阴我!” 然而,副市正吓得全身僵硬,怎跑得过尤蒨? 尤蒨几步追上去,左臂一把勾住他的脖子,嘴巴凑到了副市正的耳畔。 第49章 死一户碟 话还没说,尤蒨先掏出匕首,跟捣药一样,往副市正肚子上猛捅十几刀。 寒刃入体,副市正失去了说话的力气,他徒劳地抱住尤蒨,想要再看这个仇人一眼。 可尤蒨却在他耳畔说道:“还想参我一本,下辈子注意点,少说废话。” 尤蒨拔出匕首,一把将副市正推倒在地,对方当场气绝身亡。 众劲卒见状,一个个大惊失色,不知是谁,双腿一软瘫到地上,其他人以为他跪下了,也有样学样,呼啦跪倒一片,额头紧紧地贴住地面,不敢抬起头。 市正因为实在太胖,跪不下去,只得尽可能地弯腰低头。 原因无他,捕神的女儿,虽没有掌掴过燕王殿下,但掌掴过皇帝最宠爱的十一公主,最后的处理结果是皇帝与捕神是互相道歉。 市正相信,凭市正监的势力,放眼整个京城,没人敢为难自己——除了萧麦,还有沈大小姐。 这个出了名的疯子,莫说捅死一个副市正,就算把自己捅死了,也是白死。 沈心望着倒下去的尸体,心情愈发舒坦。 “捕门是什么东西,真是个好问题,回去一定问问我爹。” 说罢,沈心调转马头,率队撤离:“走!” 望着捕门中人离去的背影,市正心中充满怨恨,但不是恨沈心。甚至别说恨了,他对沈心只有怕,想着回头就得携重礼登门道歉。 他恨的人是萧麦。 萧麦在马市断案,抢了他的威望;强行捆绑自己游街示众,让他丢尽了颜面;一番大战,折损了二十多个手下不说,连最得力的副手也搭了进去;现如今,更有被捕门盯上的风险。 市正顺风顺水了一辈子,还从没有在任何人手上,跌过这么大一个跟头。 此仇不报,誓不为人。 另一边,萧麦还没到伍氏医馆,就因失血过多昏死过去。 醒来之后,已经过去了一天一夜,整个人也都被裹得跟粽子一样。 脸上缠得也有,当时有好几刀,都砍在了萧麦的脸上。 倒是眼罩被除掉了,明媚的阳光,射入毫无保护地眼球之中,激起了磨砂般的痛苦。 萧麦只好闭着眼睛起床。 伍大夫见他蹭的一下从床上坐起,惊异非常:“捕头是怎么坐起来的?” “这是人的本能啊!”萧麦说着,就去解身上的绷带,“另外,谢过大夫妙手回春。” “捕头这是作甚,你这伤,起码三天才能拆布!” “我一天就行。”萧麦说着,先从头上开始解,很快露出了脸上的七道疤。 伍大夫忍不住上前检查,之后连连惊叹:“萧捕头的伤势,恢复得也太好了。” 照理说,兵刃入了真皮层,伤口好了也会留下丑陋的疤痕。 但此时萧麦脸上,伤口愈合后凝结的七道血疤,纤细而笔直,就像用暗红色的笔墨,比着尺子在上面画了七道。 伍大夫从没见过这样的伤痕,见猎心喜,于是不再阻止萧麦:“捕头,且让小老儿,看看别处的伤势。” 昨日所受的几十处刀剑伤,绝大部分都跟脸上的情况类似,只有少数几处致命伤,伤口又大又深,还没有完全长好。 这般重伤,萧麦自然会把绷带重新缠上去。 “伍大夫,在下的眼罩与衣物何在?” “正在外面晾晒,这就让人拿过来。” “请尽快吧,我还有要事在身,不能于此地久留。” “好好好。不过小老儿有一事好奇,敢问捕头可是觉醒了‘医术’类的神通?不然无法解释,这么重的伤,能恢复得这么快,这么好。” “与神通无关。只是在下的体质, 天生异于常人罢了。” 眼罩被重新在汤药中浸泡过,但这次换了伍大夫的配方,戴起来也十分舒适。 捕门刚发下来的戎衣,也被砍得乱七八糟。这东西没法换,只能找来一位擅长女红的绣娘,帮萧麦重新缝合,最后简直变成了一件百衲衣。 招文袋里面的海捕文书,也挨了几刀,每一页都浸染上了鲜血,好在不影响辟邪之眼的发挥。 萧麦收拾好行装,辞别伍大夫,启程来到了京兆府。 这次遇到的当值捕头是苏烈。 “萧少侠来得可真勤啊!”苏烈暗示,京兆府曾通过严智转告过他,以后不要再联系。 萧麦也有道理说的:“抱歉,在下不得不为。马市市正,有没有来过?” “女乞丐的尸首,已经移过来了。” 萧麦顿时有种不祥的预感,他再次强调:“在下问的是市正。” “京兆府已派人勘察过,女乞丐意图行刺,证据确凿,市正无罪,理应将之释放。” “无罪!释放!”萧麦没想到,自己浴血拼杀,会收获这样的结果,“等等,你为何要岔开问题,为何不正面回答我?马市市正,是不是根本没来京兆府过堂?” “很多案子,本可以就地审结的,这样对谁都好。萧少侠审病马案,也没把人送衙门啊!” “那能一样吗!”萧麦意识到,再跟苏烈讲道理,是没有意义的,但不讲的话,他咽不下这口气,“病马案是民事纠纷,本就没必要去衙门;小蝶之死是人命案子,人命关天啊!” “可那个叫小蝶的,的确刺杀过市正啊!” “刺杀未遂好吧!”萧麦掰着手指头跟苏烈讲道理,“若小蝶是在行刺时被杀,好,我没意见;可市正是一路找寻到小蝶,忽然痛下杀手。这不就是私相报仇吗?要是人人都私相报仇,那还要朝廷作甚!” “唉!”苏烈重重地叹口气,捂着额头说道,“一个女乞丐罢了,你为何非要揪着不放呢!” “我怀疑她有冤,不,我肯定她有冤。市正杀她,不是报行刺之仇,而是斩草除根。” “这不正好?” “好什么?” “全死光了,没冤仇了,事情结了。” “啊——”萧麦目瞪口呆,没想到从京兆府捕头口中,听到这种冷血无情,藐视律法的言辞,“区区一个市正,能让京兆府枉法到这种地步?” “区区一个市正?”苏烈好似听到了一个大笑话,“哈哈,你知道每天在市场上流通的银钱有多少吗,你知道市正司每天能捞多少钱吗?这么肥的差事,凭啥落他身上,不落别人身上?答案无非四个字,背景通天。” “呵,我知道,市正后面有大市,大市后面有燕王。”萧麦记得很清楚,尤蒨对燕王的评价是,沈红梅不高兴了可以赏他两个耳光。 “少侠原来清楚啊,那还要为一户碟的冤魂,去得罪堂堂的燕王殿下?” “呵呵。”萧麦冷笑一声,没再解释,因为道不同不相为谋,再吵下去也没意义,“我就问一句,小蝶的案子,京兆府管不管?” 第50章 把酒道满 苏烈没有直接回答:“你想扳倒市正,就凭女乞丐身上的线索,不够,就算秉公审理也不够。除非你能拿出,把市正彻底锤死的证据。” 他的话,外行听着有理有据,萧麦听着纯属放屁:“我只听说过民事纠纷,让百姓自己找证据的,啥时候刑事案件也让百姓自己找证据了?” “什么民事纠纷,刑事案件,听不懂。”苏烈没撒谎,他是真的听不懂。 “好好好,要证据是吧,我去找。我就不信了,一个小小的市场管理员,还能无法无天了!” 以往,萧麦跟人说完话,都会礼貌告辞,但这次他对苏烈是真有意见,所以话一说完,扭头就走,心想,辟邪之眼在手,还怕找不到证据? 然而,走出没几步,萧麦灵光一现,又扭头走了回来。 苏烈刚想松口气,又不得不提起心力:“还有事?” “哈哈,苏大哥,抱歉,刚才说话有点冲。”萧麦尽量让自己的笑脸,显得不那么难看。 “嚯,变脸这么快,你想干嘛?”苏烈万分提防。 萧麦说道:“我人生路不熟,蒙头去查,从哪儿下手啊?京兆府有没有跟马市相关的卷宗,借我看看呗。” “没有!” “伪”字闪过。 “不可能吧,我不信这么多年,没人告过马市。” “说了没有,就是没有。何况,就算是有,也不可能给你啊。” “拜托苏哥帮忙想想办法。” 苏烈心想,刚才对我说话这么冲,扭头就让自己帮忙,真把自己当烂好人了。 谁知,萧麦紧接着压低声音说道:“大不了,我可以给钱的。” “行贿。检测到宿主行为有悖官侠操守,警告一次。” “三次警告前不纠正,将随机清零一项词条;所有词条清零后,抹杀。” 一听说“钱”,苏烈立刻把脸拉长,拿手在萧麦面前指指点点:“公然行贿,把我当什么人了!” 说罢,苏烈一把将萧麦拉到京兆府旁边的巷子里,确认左右无人,才小声问道:“多少?” 萧麦直接切换豪侠身份,然后说道:“苏哥说个数。” “知道你小子有钱,一千两。” “成交。” 苏烈知道萧麦有钱,一开口就报了个高价,谁知萧麦答应得特别痛快,直接让他怀疑人生:难道我报低了? “今天晚上,仙音坊,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为啥要在仙音坊?” “顺便请苏大哥听首曲子。” 萧麦当然不会说,东宫太子案后,仙音坊声望空前提高,没有官府中人敢去闹事。 在仙音坊交易,可以防止苏烈反水,以盗窃公文的名义,把自己抓起来。 约定过后,萧麦离开京兆府,走到四下无人处,他再也憋不住心头的恶气,挥起拳头,朝一堵青石砖垒成的墙壁,连续重拳砸击十几下,直砸到一块青石砖表面皲裂,落下一片片残渣才住手。 恰在此时,一股突如其来的酒香,从鼻尖处飘过。 萧麦不喜欢饮酒,但这股酒香,让他感到莫名的熟悉。 “把酒?” 萧麦循着酒香,一路跟过去,发现了一辆由毛驴拖运的板车,上面装了一个特大号酒坛,围着特大号酒坛,又摆放了十几个大大小小的酒坛。 驾驭驴车的是个小姑娘,约莫只有十三四岁,但呼吸细密,气息悠长,显然拥有不浅的道行。 更有趣的是,她嘴里哼着一首小调,跟当初把酒所哼唱的一模一样。 “此人与把酒,定然交情匪浅。” “不知跟着她,能否找到把酒的下落。” 萧麦悄悄地跟了上去。 约莫跟了小半个时辰,萧麦愕然发现,驴车所行驶的方向,竟是捕门所在。 待抵达捕门,少女勒停驴车。 守在门口的捕快,见状上前询问:“你是何人,敢在六扇门前停驻?” 少女扯开嗓子,声音嘹亮地喊道:“打遍天下无敌手,梦醉山河是酒仙。” “酒仙弟子?”守卫顿时嗓音发颤。 “正是。” 守卫的语气变得很客气:“来此何故啊?” “奉师命,向捕神前辈,送些自家酿的美酒。” 少女的行为,搁现代,会被视为当众贿赂,但在古代算是习以为常的交际。 “姑娘稍待,我们这就通禀。” 趁人通传之际,萧麦不再隐瞒,直接上前攀谈。 这时,少女正捋着自己的发辫,好奇地向捕门里面张望,忽然眼角余光瞥到萧麦,眸中顿时闪过一抹惊喜:“你是,萧麦师弟?” 被小自己这么多的女子称为“弟”,萧麦一时有些不习惯:“我是萧麦,但其实,还没有拜李剑仙为师。” “可一路走来,大家都说你是。” “他们人多,不代表他们说的就对。姑娘如何称呼?” “师父给我起名‘道满’,少侠叫我‘小满’即可。” “道满……把酒……把酒倒满?” 小满脸一红,显然也知道,这个名字起得有点尬,但是再尬,也是师父起的,不能改。 “姑娘是把酒的师妹?” “把酒是我师兄,也是我亲哥。我今天就是来捞他的。” “捞人?把酒,被抓了?”萧麦很是意外,心想,就凭把酒的轻功,捕门抓得到他? “我与兄长约定了时间,他一直没来汇合,肯定是被抓了。” “那我去打听一下。” 见萧麦转身要走,小满急忙说道:“等等。” “姑娘还有事要交代?” “你的手,流血了。” 原来,萧麦方才用拳头轰碎青石砖时,自己的指关节也因之皮开肉绽。 “没关系,很快就会痊愈。” “我帮忙处理一下吧。” 接着,小满捏住萧麦的衣角,抬起他受伤的右手,然后摘下自己的酒葫芦,用牙齿咬开瓶口,用里面的烈酒来冲洗伤口。 伤口炽热而又疼痛,经烈酒冲洗,顿时变得冰冰凉凉。 最后,小满取出一块纱布,一圈一圈地缠住伤口,包扎得恰到好处。 “多谢。姑娘还懂医术?” “兄长经常与人斗殴,打得头破血流,我就久病成医啦。” “那我赶紧去看看,把酒的情况。” 萧麦回到捕门,径直往大牢方向去,结果隔老远就听到有人喊:“萧麦!” “这个声音是……薛义?” 薛义,是当初在梧都县,萧麦遇到的第一个捕门捕手。 故人重逢,薛义一溜小跑,来到萧麦跟前,忍不住在他肩膀上轻叩了一下。 “小麦,没想到,你居然真的加入捕门了,恭喜啊!” “薛大哥好久不见,对了,徐大哥呢?” “休假去了。”薛义指了指自己的胳膊,“臂骨被打穿,起码得休养三个月。” “徐大哥住哪里,我买点东西去探望下。” “行啊。等我休沐了,叫上严智,咱哥儿仨一起去,找少爷喝几杯,到时我亲自下厨。” “一言为定。”萧麦顿时想起薛义煮的肉丝面,那滋味美到能让最顽固的囚犯当场招供。 “真想跟你好好叙叙旧,可惜我手上有个案子,得赶紧处理,实在不能奉陪。” 萧麦挂念把酒的状况,但还是忍不住见猎心喜:“什么案子?” 薛义左顾右盼,凑到萧麦耳畔,轻声说道:“超级大案。” “多大?”萧麦顿时来了兴致。 “反正比梧都县的案子大。” 萧麦立即想起,破获梧都县大案后,所获得的丰厚点数,顿时心里痒痒:“薛大哥,案子要是进展不下去,可否向主官引荐一下,小弟毛遂自荐。” 第51章 捕门大牢 “瞧你这张嘴,多会说话,搞得全捕门就你一人会破案似的。” “没别的意思,我就是太喜欢破案了。” “行,有机会一定带你。” “有劳薛大哥。哎,对了,捕门近来,有没有抓到一个叫把酒的人?” “这个我不知道,你去问问老金,捕门抓来的人,都在他那儿关着。” “老金?” 见萧麦一脸茫然,薛义索性说道:“也罢,你一个人去,老金不见得搭理,我替你引荐一下。” 原来,老金是捕门大牢的主管,名唤“金堂”,绰号“固若金汤”,职位为指挥,与高胜寒、云和雅等人平级。 只不过,老金是文职指挥,人们口中的捕门十大指挥,都是武职指挥。 江湖世界以武为尊,文职指挥不太受重视,连薛义这种捕手,在老金面前也说得上话。 在他的引荐下,萧麦见到了这位“固若金汤”。 老金的相貌有点着急,明明才三十多岁,长得却像年近半百。 长期待在不见天日的捕门大牢,身体养得是又白又胖。不知是否是错觉,萧麦从他身上,好似嗅到了一股“铜臭味”。 “金指挥,请问把酒是不是在牢里面?” “监牢机密,不可泄露,这是规定。” “通融一下吧。”萧麦从豪侠宝库,拿出一件金首饰,放在金指挥面前。 老金没有任何掩饰,很坦然就把首饰塞进自己腰包:“没错,高强圉刚抓来的,还热乎着呢。” “姓名+队名”,也是捕门对高阶捕快的一种习惯性尊称。 高胜寒领导强圉队,故而被称作高强圉。 “我能去见见他吗?” “监牢重地,不容闲人探视,这是规定。” 萧麦又掏出一件金器。 老金毫不在意地收下。 “叮。” “慷慨解囊。基础奖励:强化点+6;随机奖励:武技+2。” “强化韧性与戾火。” 这边刚加完点,那边老金已把牢房钥匙递给了萧麦:“别想着逃跑啊,出去不好说,只要在牢里面,本官是无敌的。” “明白。” 萧麦听薛义叮嘱过,老金虽然是文职指挥,但武功修为不在十指挥之下。自从镇守捕门大牢以来,从没越狱过一个犯人。 捕门大牢建于地下,暗无天日,阴冷潮湿,通风不便。 越往里走,越能闻到,一股由汗臭、脚臭、霉臭、粪臭酝酿而成的综合性臭味。 这股味道,就像幽灵一样,不但能把凡人笼入自己诡异的场域,还能时不时以本尊来个突然袭击,熏得萧麦晕头转向。 他在牢里面七拐八绕,终于找到了把酒。 谢天谢地,把酒因长期饮酒,身上始终散发着一股奇特的酒香。他所在的牢房,气味稍微显得不那么难闻。 听到开锁声,把酒起身,悠闲地伸了个懒腰:“我妹这么快就来捞我……呃,萧麦?” “把酒兄,这又是唱得哪一出?” “笼中对。哈哈——” 萧麦走到把酒身边,盘腿坐下:“令妹已满载礼物,正于六扇门前求见捕神。” “可惜,师父的珍藏,我本想留着自己喝,谁料竟低估了捕门的实力。” “把酒兄不是故意被抓进来的?” “哈哈,我有病啊?没苦硬吃。” “把酒兄身负轻功,也会被抓?” “高胜寒手下,有两个轻功更厉害的,我栽大跟头了。” “呃……” 萧麦本以为把酒是个高人,故意束手就擒,来捕门探听消息,没成想真是被抓来的。 “说起来,捕门的实力,比我想象中强上不少。” 把酒的语气,忽而严肃起来。他掀开铺草,露出他从墙壁上,抠下来的六块碎砖。 他指着中间最大的一块碎砖说:“这是我。” 然后又指着周围一圈碎砖说:“这是强圉队追缉时的阵容……能看见吗?” “能,继续说。”萧麦心中,已出现一幅,五大高手,在闹市中追逐把酒的画卷。 “先说第一个,淳于彩,他修行的轻功,偏向于‘轻盈’一脉,可在空中滑翔三十息不落地,自从发现我后,就一直不远不近地跟着,通过甩向空中的彩环,给他的同伙儿通风报信。” “第二个高手,名唤燕行岳,他的轻功偏向于‘速度’一脉,全力飞奔时的,身法像闪电一样快。江湖上跑得快的人有很多,可不仅跑得快,还掌握铜皮铁骨金钟罩功夫的,普天之下恐怕绝无仅有。被燕行岳截住后,我是打也打不过,逃也逃不脱。” “第三个高手,名唤商玉锦,是个姑娘家,兵器是一条柔软的飘带,看着不起眼,实则以玄月天蚕丝编织而成,玄月天蚕,以玄月石为粮,所吐之丝,内含剧毒,一旦触碰,就会使人全身麻痹。我就是一时不慎,被那条玄月天蚕带缠住的。” “第四个高手,没有透露姓名。他身披黑袍,面戴黑巾,看不清相貌,我只注意到,他的袍子上有用金线绣成的莲花,暂时就叫他‘黑莲’吧。黑莲不曾出手,可他往那儿一站,就令我倍感压力。我怀疑,此人掌握某种‘意念类’的神通,可以影响心智。” “第五个,就是高胜寒本人。他的寒月功,可以瞬间冰封周身丈余长的范围,比当初在武举考场上,所展示的寒冰掌要强得多。但他真正的实力,绝不仅限于此。” 把酒一边说,一边调整六块碎砖的走位,模拟当初那场追逐战的真实经过。 直至最后,五块碎砖紧贴着把一块碎砖围在中间,示意此战以他无路可逃,只能束手就擒为结局。 萧麦代入把酒的处境,也不由得惊心动魄,感慨道:“强圉队的实力,竟如此强大。” “高胜寒是捕神的关门弟子,麾下强圉队,是捕门嫡系中的嫡系,实力远在其他九队之上。”这一次,把酒着实探听到了不少消息。 萧麦想了想,问道:“把酒师兄怎知,高胜寒与我有过节?” 把酒笑道:“这回肯承认我是师兄了?” “江湖上也没规定,只有同门才能互称师兄吧?” “哈哈。”把酒笑笑,将六块碎砖扫到一边,“葛枭、秦鲤、陈五羊,一问便知都是高的人,你俩没过节谁信啊。” “那师兄为何冒这么大的风险来帮我?” “相逢意气为君饮,系马高楼垂柳边。” 第52章 酒中仙人 (不小心发错了章节次序,跳过了与把酒狱中会面的两章,现已修正) “把酒公子,你可以走了。” 一名狱卒上前通报,把萧麦二人请出了牢房。 小满正在门口等待,一见把酒,腮畔露出两个笑靥:“哥,你出来了,有没有挨打啊?我听说,进了大牢的人,都要杀威棒。” “区区杀威棒,就当活络筋骨了。”把酒耸耸肩膀,拥抱温暖的阳光,忽想起一事,“对了,你见到捕神了?” “没有。说是捕神前辈闭关了,接见我的是沈夫人。” “沈夫人?”萧麦现在听到“沈”字就会过激。 “亏你还是捕门中人,沈夫人都不认识?” 萧麦摇头:“是大小姐的娘亲吗?” “呃?”把酒敏锐地察觉到异样,“你这个问法很奇怪啊,正常人不该问,沈夫人与捕神的关系吗?” “对啊,少侠怎么把沈小姐放在捕神前面?”小满年纪虽小,但也是见多识广的伶俐之人,立即猜测道,“哦,少侠对沈小姐有意思?” “呵——退!”萧麦只觉得晦气,“这个大小姐,她——唉,不说了。” 把沈心就是戾火圣女沈红梅的消息,告知二人,没有任何好处,萧麦也不想将二人牵连进危局之中。 “二位接下来有何打算?” “回家!”“玩耍!” 小满、把酒异口异声,南辕北辙。 把酒问:“大好京城还没玩儿遍呢,走什么啊!” 小满道:“夫人说了,原谅我们可以,但三年之内,不准再踏足京城。” “你答应了?” “我还写了保证书。” 捕门有个公示栏,上面张贴着大量的捕门公告。 最新贴上去的,就是小满借把酒名义,写的道歉信和保证书。 把酒扫了一眼,掌心往脑门上一拍,脸顿时红得比喝酒喝透了还红。 萧麦很好奇:“上面写了什么?” “不堪入目的言语,我这就给它揭了。” 萧麦赶紧阻止:“公告栏上的东西,怎么能乱揭呢!” “好没面子的!” “走吧,眼不见心不烦。” 三人各怀心思地走出捕门。 “萧麦,要不要陪我去喝顿送别酒?” “求之不得。”萧麦想了想,“就选仙音坊吧,我对其他地方也不熟。” 于是,三人又来到仙音坊,选了一处雅间落座。 大家边吃边聊,当然,主要是把酒兄妹说得多一些。 与显赫的名头相比,把酒兄妹的出身很普通,父母都是樵采为生的山民,且在把酒八岁那年,皆死于戾火教妖人的作乱。 之后,兄妹二人孤苦无依,只能在江湖上流浪,一路乞讨为生。 期间,不是没有好心人,提出收养这对兄妹。 可把酒一心想要报仇。他从小就身怀天赋,可以根据一个人身上的蛛丝马迹,判断出此人以往及将来的行动。 这份天赋,被他用来追查那个素未谋面的戾火教妖人,二人一连追了两年,终于在大名鼎鼎的乾坤酒庄追到了仇敌。 恰好,乾坤酒庄的庄主,就是酒仙邵饮康。 邵饮康听说了二人的故事,于是帮助这对兄妹,斩杀了潜入酒庄的戾火教妖人,后又收二人为徒。 把酒在乾坤酒庄修行十载,直到今年才得酒仙许可,来到江湖中历练。 故事讲到这里,把酒话锋一转:“萧麦,我准备露一手,证明自己所言非虚。” “哦,是师兄的观察天赋吗?我还真有点好奇。” “那我开始了。” “洗耳恭听。” “你有心事。” “这谁都看得出来。”萧麦心中的确藏着很多事。 “你刚刚打过一场群架,受了很重的伤。” “这也很明显。” “这次受伤,与强圉队无关。” “强圉队的手段,不会这么糙。”萧麦抬手,轻抚过戎衣上的针脚。 “之前在捕门打擂台,你的状态,跟现在有很大不同。” “哪里不同?” “之前在校场,你很沉稳,高胜寒的存在,都没有扰乱你的心境;但现在你的心不静,时不时就要摸一下缝补过的针脚。” “……”萧麦这会儿,正在重复这个动作。 “我大胆猜测,重伤你的那个,或者说那伙儿仇敌,是你接下来要优先解决的目标。” “呃!神探啊,师兄!”萧麦忽然觉得,把酒不加入捕门屈才了。 把酒摆摆手,笑道:“哈哈,神探什么的,还是让别人当吧。追杀灭门仇敌,已经耗尽了我这辈子所有的毅力,我能一眼看出很多东西,但一眼看不出来的东西,我就不想再多看第二眼,更讨厌那些细枝末节、繁冗琐屑的调查审问。” “可惜。” “好在杀人这种事,不算繁琐。要不要把你想杀的人,告诉我?” 萧麦摇摇头:“我会自行解决。” “行,不强求。小满,拿一副丹包给师弟,就当这一顿的酒钱。” 小满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锦囊给萧麦。 他一摸,锦囊里是两枚丹药:“这是做什么用的?” 把酒说道:“白蜡封起来的那颗,叫‘惑酒丹’,是乾坤酒庄的独门迷药,危机关头,一把捏碎,搀在酒里,泼洒出去,嗅到酒香的人都会醉倒;另一颗叫‘解酒丹’,是惑酒丹的解药,含在嘴里就行。” “好东西啊!”萧麦为人自诩光明磊落,但生死相搏,最重要的是赢,为了打赢敌人,他不介意使用任何阴招,因此对这只丹包爱不释手。 他料想,惑酒丹本身的挥发性一般,所以要借助酒精的易挥发性质,才能将药效充分发挥;若在密闭空间使用,将事半功倍。 把酒也不忘提醒道:“当然是好东西。记住,拿它对付敌人,莫要对付美人。” 不多时,酒足饭饱,把酒、小满遵循对捕门的约定,准备离开京城。 第53章 万毒淬体 萧麦在仙音坊,一直待到夜幕降临。 期间,借助美酒的滋润,将太乙筑基法旨,提升至了70点。 “你要的东西,都在这儿了。” 苏烈将一沓厚厚的文书,拍在了萧麦面前。 萧麦则爽快地从豪侠宝库中取出一千两白银,送给苏烈。 “慷慨解囊。基础奖励:强化点+3;随机奖励:武技+1。” 一千两白银,折合一百斤重,扛在肩上都是沉甸甸的,对苏烈而言,也是很大一笔钱。 苏烈人逢喜事精神爽,又忍不住生出了新的想法:“萧麦,你花这么多银子,真的就只是想给一个女乞丐伸冤?” “不然呢?” “你不会是真想扳倒市正吧?” “若是找到足够的证据,我会送到京兆府。” “萧麦,你背后到底有没有人,是哪路强者,看上了市正司的油水,想来分一杯羹吗?” 苏烈心想,市正司这杯羹里面,只要露出一点点油水给自己,那这一千两白银,根本不算钱。 见苏烈如此贪心,萧麦意识到自己该做些什么,于是说道:“苏大哥,我丑话说在前面,这些东西,得在我手里待几天。这段时间,不管什么原因,只要有人以库房失窃案的名义来抓我,我一定同你玉石俱焚。” 苏烈笑容一僵:“萧麦,你变脸变得这么快啊?” “现在变脸,总胜过以后翻脸。”萧麦起身,指着桌上的饭菜说道,“苏大哥慢用,小弟有事,先走一步。” 离开仙音坊后,萧麦七拐八绕,确定无人尾随后,才回到先前租住的客栈。 豪侠身份,当然不适合办案。 这次的敌人也很强大,自己孤立无援,正当厉兵秣马,准备充分再动手。 为此,他提前准备了一大坛烈酒,还有一小份砒霜,把砒霜混入烈酒中搅拌,就得到了足以致人死命的鸩酒。 其目的显而易见:修行内功。 烈酒,可以促进真气运行;微毒状态,可以激发万毒金丹的药性,大幅提升内功的修炼速度。 萧麦练一会儿内功,喝一口毒酒。 毒素在酒精的作用下,迅速在体内扩散开来。 换成常人,七窍流血,原地生天;萧麦则在金丹的药效下,全身发烫,经络开张,真气劲力大幅提升,修行事半功倍倍倍倍。 “太乙筑基法旨”对应的进度条,飞也似的暴涨。 不多时,毒素就被真气逼出体外,以汗液形式挥发了出去。 此刻酒精被分解,毒素被排出,修炼速度下降,萧麦就再补充一口毒酒。 其实他也怕死,一开始都是小口小口酌,发现砒霜完全不是万毒金丹的对手后,胆子越来越大,越喝越猛,到最后一灌就是小半壶。 小半壶毒酒,不是身体的承受极限,而是肠胃的承受极限。 一夜过后的收获是—— “太乙筑基法旨:85。”“尝毒:6。”“万毒神功:10。” 一大清早,萧麦就出门,又采购了五坛子烈酒与两斤砒霜,之后一刻不停歇地继续修炼。 然而,这次修炼,速度竟明显慢了下来。 不只是因为,太乙筑基法旨,本就易学难精,越往后越难;更关键在于,身体对鸩酒产生了“耐药性”,鸩酒的加成被大幅削弱了。 “这酒,没劲儿啊,得换个劲儿大的来。” 恰好,萧麦手头上,还真有劲儿大的。当初从魔君宝库里面,搜罗来的一箩筐丹药,正好能派上用场。 这些丹药里面,有些是药,有些是毒。 什么紫霜毒、腐骨蟾酥、幽冥丹、赤蝎砂、碧磷鬼草霜……这些还好,可以一眼瞧出是剧毒;什么续骨散、延命丹、红花玉露、龙血熊心壮骨散……也能一眼看出是好东西。 至于移魂散、奈何泪、暌违丹、血玉檀香、青蛇丸,鬼知道是什么东西。 萧麦此时,化身绝命毒师,从一眼毒药的开始,往烈酒里面掺。 且出于谨慎考虑,没有直接掺,而是把丹药放入碗中,以水调和,再取出一滴毒水,掺入酒中,再行品尝。 最先用于实验的,就是“紫霜毒”。 仅仅是一坛酒掺一滴水的剂量,入腹之后,萧麦顿觉天翻地覆、肝肠寸断,难以言喻的疼痛似浪潮般袭来。 在萧麦看不见的地方,全身皮肤不但开始发硬,更开始发紫,腠理之内渗出了血红色的结晶,好似秋霜一般。 萧麦强忍疼痛,运功修炼,经验条的暴涨速度更胜服用鸩毒之时。 不多时,紫霜毒被全部排出体外。 战果是:“太乙筑基法旨:87。”“尝毒:7。”“万毒神功:12。” 萧麦突发奇想,将毒水、毒酒倒入废水桶中,又用腐骨蟾酥,以相同的流程,调配出了新的毒水、毒酒。 腐骨蟾酥的药效,没有紫霜毒那么猛。 萧麦足足喝光了一坛子的毒酒,方才开始生效(其实总共也就一滴毒水的量)。 可一旦生效,那就是山呼海啸,地动天摇。 从尾椎开始,毒素似岩浆一般喷涌而出,迅速席卷全身每一根骨头,又酥又麻又痛。 多亏先前500点的根骨强化,赋予了萧麦的骨骼以远超常人的强度,否则就要在毒素的冲击下,一节一节地断裂粉碎开来。 “这玩意儿,太阴毒了!” 萧麦强忍万虫噬骨之痛,出言惊叹于腐骨蟾酥的威力。 试想一下,全身骨骼,在一瞬间全部粉碎,那人还是人吗,不就变成虫了?甚至还不如虫。 虫子没骨头还能蛄蛹,人没了骨头,连蛄蛹都做不到。 但很快,万毒金丹开始发力,一股炽热的气流,从丹田处流向脊髓,再由脊髓流向全身骨骼。 趁此良机,萧麦继续练功。 也不知过去多久,摄入体内的腐骨蟾酥终于被全部清除。 战果是:“太乙筑基法旨:90。”“尝毒:8。”“万毒神功:15。” 之后,幽冥丹、赤蝎砂、碧磷鬼草霜、青蛇丸、奈何泪轮流上阵。 幽冥丹让萧麦全身极度阴冷,好似沦陷幽冥地狱;赤蝎砂的效果是全身剧痛,开始万蝎蛰咬;碧磷鬼草霜让萧麦的皮肤燃起阴火;青蛇丸导致皮肤大面积水肿;奈何泪一滴入腹,好似魂魄离体、元神出窍。 与此同时,三大技能的属性条,也在急速暴涨: “太乙筑基法旨:92……94……96……98……100。” “尝毒:9……10……11……12……13。” “万毒神功:17……19……22……24……26。” 第54章 绝命毒师 “哈哈,太乙筑基法旨,终于满级了!” 萧麦一刻都来不及修整,就准备筑气成基。 他让店小二,搬来一只浴桶。 然后,将修炼时积攒的五坛废酒、一桶废水,全部倒入浴桶,再加入大量的清水,制成了一桶“毒浴汤”。 其毒性之威猛,小猫小狗,但凡舔上一口,当场就得翘辫子。 可对萧麦而言,这就是妥妥的一桶圣水! 他脱下衣物,丢入桶中,算是给圣水加料,毕竟衣服上浸透了之前练功流出来的毒汗,早已化为“毒物”。 接着亲自跃入桶中,盘腿而坐,运转太乙筑基法旨,冲刺筑气成基。 在这个过程中,圣水中蕴含的复杂毒素,透过腠理,即皮肤上的孔隙,全方面地渗入体内,令毒气在经络之中狼奔豕突,与内功汇合,则化内功为真气;与真气汇合,则令真气劲力倍增。 其中,内功的转化效率和真气的增长倍率,随着万毒神功数值的增长,也在一点一点攀升。 现在,万毒神功仅有26点,萧麦在中毒状态时,所能动用的真气量,已经扩张到四倍,真气劲力也增长了两倍多。 待万毒神功大成,将是怎样的光景,萧麦光是想想,就已经热血沸腾。 另外,萧麦还发现,武学世界中的毒理,与现实世界大相径庭。 现实世界中的毒理大致是,“毒物”摄入人体后,或是破坏了某些东西,或是阻碍了某些反应,或是抑制了某些器官功能,或是制造了某些有害物质等等。 武学世界的中毒反应,跟现实世界差不多。 但现实世界中,毒物是直接与身体发生反应的;武学世界中,毒物则是先转化为一种“气”,然后再由气与身体发生反应。 这一区别导致的结果是,在现实世界中广受好评的毒药,例如砒霜,在武学世界不大管用。 只因砒霜所生成的毒气,单一而孱弱,药死普通人没问题;药要武林高手,后者就能通过内功,很轻松地化解毒气,将毒物逼出体外。 砒霜尚且如此,更别提其他毒药了。 那想在武学世界毒死人,怎么办呢?答案是,调配出成分复杂,药效威猛的复方型毒药。 这些毒药进入人体后,所转化成的毒气,性质相当复杂。武林高手想要化解,必须花费更长的时间。一旦不能在毒素完全蔓延开来前,找到化解之法,或者内力不够化解全部的毒气,就会命归黄泉。 加之,武者们的修行方式不同,炼就的内功性质也不同,可化解的毒气也就不同。 例如,有些毒物之气为寒冰属性,那修炼寒冰真气者,运功疗毒就会加快扩散;有些毒物之气为阴柔属性,以阳刚真气化解,就怎么化都化不干净;还有些毒物之气,平时无害,一旦与宿主施展的某类真气结合,就会当场发作。 所以,“毒理”在武学世界中,是一项专门的学问;“解毒”更是学问中的学问。其博大精深之处,不亚于武学。 萧麦曾服食的万毒金丹,神就神在,为萧麦体内运转的内功真气,附加了“解万毒”的效果。 所以萧麦无需钻研,那些高深晦涩的解毒之法,中毒后,运功就能化毒气。 另一边,在萧麦化身绝命毒师,以毒物提升功力时,各方势力都在寻找萧麦的下落。 首先是黑龙寺。 当得知,捕门出现了一位十八岁的六级护法后,经全寺长老合议,派遣专人到捕门送请帖。 其次是捕门自己。 沈心本以为,萧麦都被砍得不成人样了,至少要恢复十天半个月,才能继续陪自己玩,没想到他第二天就出院了。 于是命令门下捕手,四处寻访萧麦的踪迹。 还有将门的龙骧营长卢啸峰。 得知萧麦遭市正司围攻,几乎丢掉性命后,立即率领百十个亲兵,冲入市正司。 冲在最前面的一位稗将,单手抄起一张桌子就要砸,卢啸峰见状出言制止。 “咱们是兵不是匪,把东西放下。” “将军,不让打砸东西,那打什么?” “打人!当天围攻过萧麦的,全捆了!” 见这架势,市正司的劲卒,哪里敢承认围攻过萧麦?个个嘴里面,不是“我不是”,就是“不知道”。 稗将索性把劲卒们全绑了,吊在院里面就开始打。 市正也不能干看着 ,只得腆着肚子,硬着头皮,上前与卢啸峰说理。 “大将军,光天化日,朗朗乾坤,您公然率兵打砸市正官署,视朝廷法度于何物啊!” “朝廷法度?”卢啸峰瞥了他一眼,市正司的椅子,对将种而言,坐起来多少有些局促,“你个地痞流氓破落户,跟为国百战的本将军讲法度?真是天大的笑话。也罢,给他看看,何为法度!” 稗将立即把一张盖了护国将军府和兵部大印的调令,狠狠拍在市正面前的桌案上。 市正拿起来一看:“平……平叛?” 原来,卢啸峰出兵前,先找了将主裴继业,从他手上讨得一份出兵市正司的正式调令,理由平定叛乱。 “市正司内,怎会有叛乱分子?”市正心想这也太荒谬了。 稗将怒斥:“市正司的劲卒,公然围殴捕门捕手,还说不是叛乱?” “啊!”市正顿时哑口无言。 只因从律法上讲,围殴任何朝廷官吏,都算叛乱,捕门捕手自然也算,只是实际执行中,极少会有一上来就扣这么大帽子的。 市正意识到这回栽了,只得低头认错,他命人打开仓库,取来五百两黄金,以赔偿萧麦汤药费的名义送给了卢啸峰。 卢啸峰收下后,又向对方索要一物:“听说马市市正喜欢玩铁球,拿来一个老夫看看。” 市正立即呈上六枚铁球,卢啸峰一把抓在手中,奋力攥紧。 片刻后,卢啸峰得意地笑了笑,张开手掌,市正往他掌心上一瞅,顿时惊得瞳孔收缩。 只见六枚少女拳头大小的实心铁球,已被卢啸峰像捏烂泥一样捏作一团。 “幸亏萧麦没死,咱俩还有的谈。” 第55章 神功大成 寻找萧麦的各方势力中,凤修怀最先成功。 毕竟这个藏身之处,就是他介绍给萧麦的。 从掌柜口中得知,萧麦买光了客栈里面的酒水,整天躲在房间里,好似在修炼什么神功。 结果,当他推开房门后,一眼就看到,萧麦坐在浴桶里,脑袋正哐哐地冒白烟。 “嚯!难怪掌柜的原话就是练神功。” 萧麦听到声音,得知是凤修怀前来探望,便放缓运气节奏,开口说道:“凤兄切莫入内,烟气之中有毒。” “毒?” 凤修怀立即捂住口鼻,退到门外的走廊上。 “你身上为何会冒出毒烟?” “说来话长,有事吗?” “外面很多人都在找你。” “谁?” “大小姐、卢营长、黑龙寺……” “黑龙寺?” 凤修怀把黑龙寺的来意,跟萧麦谈了一下。 “练了黑火教的武功,就一定要加入黑火教?” “那倒不是,但你为何不入?六级护法,地位很高了,在你之上的,只有七级大护法和八级尊者。你还这么年轻,努努力,完全有机会晋升尊者,甚至连圣尊之位,也不是不敢想。” “我不信教。”萧麦道明了不入黑火教的理由。 “呃,其实,在圣教中身居高位者,也未必都信。” “不管别人怎么做,我不信,就不入。不瞒你说,就算有朝一日,黑火神亲自在我面前显圣,我最多也只信他,不信教。” 见萧麦如此坚决,凤修怀也不再规劝,只说道:“那也该去黑龙寺走一趟,把话说清楚。” “有空再说吧。” “那你这神功,何时能大成?” “快了。”萧麦预计,最多三日,自己就可以筑气成基,“这段时间,凤兄不必挂念。我功成之后,自会回捕门。” “当然,咱捕门的弟兄,眼睛贼得很,我要是一直来找你,肯定会被他们发现。”凤修怀说着,神色忽然一正,“其实,还有一件事要通知你,鬼客栈一案,要重启调查了。” “鬼客栈?” 萧麦心念一动,这个案子他一直都没忘。 鬼客栈,就是团灭了着庸队秦锐旗的案子,秦锐则是张小姐的未婚夫。 张小姐对自己有恩,没能保住她的性命,是萧麦长久以来的遗憾,他一直想做点什么,来告慰秦张二人的在天之灵。 只是,最初接触鬼客栈案时,萧麦根本没能力也没机会去调查。 “主办此案的,是宗指挥吗?” “正是。”凤修怀一拍胸脯,“我们旗也要跟着一起去。” “能否让宗指挥缓些时日出发?” 凤修怀知道,萧麦见案心喜,故无奈摇头:“怕是不太行。” “那——” 因房间狭小,故浴桶紧挨着床榻。 萧麦起身,用床单擦净手上的水渍,然后把手伸入被单 从凤修怀视角看,就是萧麦从被单 他一把接住,看清标题后顿时怔住:“玉鼎神枪秘籍!” “练去防身。” 赠予《玉鼎神枪》,是萧麦一瞬间深思熟虑的结果。 《孤月掌》、《阴风脚》、《百臂神拳》不可赠,因为拳脚功夫就是打不过兵器。 《九合诸侯剑》不可赠,这书名太霸道,估计是一类高阶剑法,凤修怀未必有那么高的内功修为去施展; 《乾坤星宇诀》、《离火凶霸功》、《袖里神功》都是水磨功夫,萧麦有系统在身才练得快,换凤修怀练,几十年都未必有个结果。 适合送给凤修怀防身的,只有《断玉刀》和《玉鼎神枪》,枪胜于刀,所以萧麦选枪。 “萧兄,真是给我的?”凤修怀的语气中,是压抑不住的狂喜,但转而又叹了口气,“这秘籍,没个几万两银子下不来。可惜送我是明珠暗投了,我连自家的《凤凰心法》都练不明白,能练成这玉鼎神枪吗?” “每个人都有独特的性格,每套功法也都有自己的调性,功法跟人不匹配,练起来就会功半事倍。你先试试,万一练成了呢!” “行,那我试试。” 临行前,萧麦不忘叮嘱:“切记,若遇危险,不要硬拼,大不了就撤下来,等我支援。” “知道你一番好意,但也别把我们着庸 队看太扁了。一整个着庸队压上去,校尉级别的高手也能拿下了。除非敌人有天下前三级别的修为,否则不可能出事。” “但愿如此吧。”萧麦默默祈祷。 凤修怀走后,萧麦继续修行。 两天以后。 “筑气成基:100。”“尝毒:18。”“万毒神功:30。” 一浴桶见血封喉的毒汤,被萧麦反复吸收、排出,待到筑基大成,毒气已被完全化解,变成了一桶无害的废水。 泥丸、灵台、关元,即上中下三处丹田,都筑成了近乎于完美且奢侈的地基,属于不在上面盖个万丈高楼都觉浪费的程度。 因地基过于坚固,萧麦甚至可以直接将丹田储存其中,甚至比许多丹田初期武者,所能储存的真气还要多。 再搭配七瓣七蕊花、万毒神功与尺剑的加成,萧麦自忖,就算是丹田境巅峰的武者,自己也能与之碰上一碰。 “凭我现在的修为,再面临市正司四十多个劲卒的围攻,理论上足够把他们全部打败。” “但究竟行不行,还是让实战来说话吧。” 萧麦从浴桶中起身,擦干水渍,换上早已洗涤晾干的戎衣。 待一切收拾停当,就从招文袋中,取出千两白银购置而来的文书。 “切换,官侠身份。” 之后,萧麦每隔三分钟,就抚过一份档案,施展辟邪之眼,查找卷宗所指向的真凶。 一部分档案,用辟邪之眼查不出真凶,想来大概率是已经了结的民事官司。 另一部分档案,真凶五花八门,有的还在大牢里面蹲着——这部分挑出来,跟已经了结的官司放一起;有的只出现过一次,专门放一起;有的多次出现,或者凶手是市正司穿着,则另存一处。 第56章 莫名失踪 话说,萧麦是如何确定,辟邪之眼看到的人,就是马市市正呢? 很简单,马市市正的外貌特征过于明显,横竖几乎一边长,一眼就能认出来。 萧麦从这份档案中,取出一份,交给客栈掌柜,让他帮忙通读一遍。 他这才知道,这原来是一桩失踪案,居住在马市的胡老汉一家,经营草料生意的长子胡材,在两年前失踪了,人至今没找到。 于是,萧麦立即出发,再次来到马市。 这些天,萧麦的名声已经传扬开来,街头巷尾,到处都在谈论,“明断病马案”、“逮捕市正”、“跟市正司交手,打杀二十多人”、“将门老丈人为婿出头,打砸市正司”之类的事迹。 有些消息灵通之人,已经得知,萧麦还是本届捕门武举榜首。 当这个身穿捕门戎衣,半张脸都遮掩在布条之下的少年,再次抵达马市时,顿时掀起轩然大波。 众人纷纷投来好奇的目光,一个个交头接耳,窃窃私语。 “看到了吗,那个就是萧麦。” “听说是个很好的人,还被市正打伤了,这么快痊愈,真是神明保佑!” “他怎么又来了,不会是找市正司麻烦的吧?” “市正司整天抽水、抽水、抽水,真希望萧捕头能好好治治他们!” …… 大家以为萧麦看不见,自己又离得远,议论起来肆无忌惮。 其实萧麦都听得见。 他随机走向一名,言论中对自己抱有好感的路人。 路人本来抽着旱烟袋,见萧麦朝自己走过来,立即肃然起敬地放下了烟锅,呆立原地,不知所措。 行至近前,萧麦用很和缓的语气说道:“请问,阁下可知,以前在马市做草料生意的胡茂一家,住在哪儿嘛?” “胡老爹?知道啊,我们是街坊。” “太好了。”萧麦没成想,事情居然会这么顺利,“可否带我去一趟?” “没问题,就是,捕头找胡老爹作甚,那家人挺老实的,从来没做过什么坏事。” 在古代,捕快上门通常是坏消息,免不得要脱层皮的那种。 萧麦说道:“两年前,他儿子胡材不是失踪了吗?我去问一下。” “啊,一转眼都两年了。过去这么久,还有必要查吗?” 萧麦斩钉截铁:“查。” 一个“查”字,好似一块石头,重重落在路人的心口上,瞬间让他倍感振奋,还有一丝小小的期待:难不成案子真有水落石出的一天? “行,我这就带捕头过去。” 胡老汉一家,就住在马市附近,一条狭窄的巷子里。 一路走来,向导逢人便说,跟在他身边的,就是前段时间,明断病马案的萧捕头,这回是过来查胡材失踪案的。 “萧捕头来办案?那一定得帮忙啊!” 百姓们一听,很多人都放下农活儿,跟了上来。 等到胡老汉家,身后已浩浩荡荡,跟了几十号人。 萧麦起初是真的不理解,“病马案”只是一桩再小不过的案子,就像路边不起眼的小石头。可这枚石头,如今就像丢入池中一般,掀起的波澜远超萧麦想象。 原来,对于生活在黑暗中的百姓们而言,即使只是一点点的光明,也是无价之宝,哪怕这束光明,并没有真正地照在自己身上。 就像历史上的包拯,真正破获过的案子,有史可查的仅有一件,还是一桩很小的割牛舌案。可就因明断了这么一桩案子,为一个含冤受屈的百姓讨回了公道,便被世人铭记了一千多年。 胡老汉的家,门口对着巷道,夯土垒成的墙壁,在风吹雨打之下,变得十分颓败,露出大大小小的孔洞和茅草。 虽是大白天,却是房门紧闭,似乎在戒备着什么。 “咚咚咚——” “胡老爹,开门啊,萧捕头来了!” “什么萧捕头?” 门内传来一道开锁声,紧接着打开一条缝,主人家警惕地向外瞅。 结果外面的乡亲没等他,直接把门撞开,推着萧麦就走了进去。 “萧捕头,你看,这是胡老爹,这是胡大娘,锁在屋子里的,是胡材媳妇儿,自从胡材失踪就疯了。那屋子以前是胡料的——就是胡老爹的二儿子——大哥一失踪,他也跑了。” “为什么跑?” “怕报复 呗,他哥都失踪了,还不跑啊!过年的时候,才敢偷偷回来两天。” “怕什么人报复?” “那还用说,肯定是市正司的人。胡材以前做草料生意,市正司抽水抽得太狠,卖草料还倒赔钱。胡材为了多挣点钱,就偷偷卖,天杀的哪个王八蛋,举报到市正司,然后人就没了。” 向导滔滔不绝,胡老爹连个插嘴的机会都没有,只能默默地抹眼泪。 其他百姓,听见向导的话,也纷纷点头称是:“对对对,说得对!” 萧麦问道:“这只是猜测,有证据吗?” “还需要啥证据,牛三儿以前天天吹牛,就是他打晕胡材,装麻袋丢海里的。” “对对对,我也听说了。” “牛三儿又是哪位?” “一个在市正司当劲卒的泼皮无赖,听说前些天让人给打死了。” “谁打的?” “……”热热闹闹的人群,顿时沉默下来。 萧麦疑惑:“怎么都不说话了?” 路人怯生生地说道:“听说,是被一个蒙眼捕快给打死的。” 萧麦:“……” 以那日打死的人数推论,市正司的劲卒,死在萧麦手里,不算小概率事件。 “那牛二可曾说过,尸体究竟在哪儿?” “这个不知道。” 萧麦又问了很多人,但大家都说不知道。 “我只是随便一问,就问出这么多东西,衙门没人来问过吗?” 胡老爹终于哽咽着说上了话:“衙门的人,啥也不问,啥也不听,就说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他们没法儿查。” “市正司有钱,有很多钱,衙门收了好处,不会给咱们做主的。” “是啊!这些年,失踪的又何止胡材一个,凡是跟市正司做对的,哪个不是莫名其妙人就没了?”有人议论道。 萧麦闻听此言,立即追问:“还有其他人?” 第57章 灵前审讯 又是一石激起千层浪,街坊们纷纷七嘴八舌地说道起来,这家的这个谁谁谁,那家的那个谁谁谁,光他们提到的就有十几个。 萧麦心想,手里面厚厚的一沓档案,不会都是类似的失踪案吧? 另外,虽然官府很不负责任,但有句话说得很有道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案子不好查,硬查的话,也容易搞出冤假错案。 光萧麦以前念书时,就读到过一些案例,负责失踪案的警察很负责,问题是“负责”过头了,连尸体都没找到,先把凶手给抓起来了。结果把犯人枪毙之后,死者竟自己回来了。 所以,无论如何,得先把尸体找回来。 “怎么找呢?” 萧麦沉吟片刻,忽然灵光一现。 “各位反映的情况,我已经记下来了。各位谁知道,牛三儿家住哪里?” 胡老爹一听此话,立马问道:“捕头莫不是要提审牛三儿?可他已经死了啊。” “这个您不必管,我自有侦查方向。” “我知道,我带捕头去!”胡老爹自告奋勇。 “有劳了。” 古人没有特别多的娱乐方式,所以远比今人更喜欢看热闹。 萧麦只让胡老爹一人陪同,但自告奋勇跟过来的,足足有七八个人。 一行人来到牛三儿家,只见门前挂着白幡挽联,地上还飘着白纸裁剪成的方孔钱。 见此情景,胡老爹一拍大腿:“该!真活该!让你杀人害命,让你作恶多端!” 圣人常讲仁恕之道,认为只有宽恕才能真正放下。 胡老爹肯定不认同这句话,见牛三儿被打死,他感到了两年内从未有过的快活。 人之所以不敢轻易伤害他人,根本原因是怕被报复;出现“报复”行为,则是因为人有仇恨之心。 试想一下,假如人类没有了仇恨,人人都可以随意伤害他人而不受任何报复,世界还能平稳地运行下去吗? 仇恨,是延续人类文明的必需品。 但话又说回来,冤冤相报何时了?完全不讲仁恕,人人挟私报复,仇恨永无止境,天下也会乱套。 所以,人类发明了法度和官府,将“报复权”移交给统治者,让统治者代为惩恶扬善,去惩罚伤害他人之人,去补偿受到伤害之人。不求十全十美,只要做得七分好,便可令世道清平,百姓安乐。 可反过来,统治者要是滥用报复权,肆意地庇护害人者,伤害无辜者,然后空口白牙地讲仁恕之道,洗脑百姓要“宽容”“忍耐”“放下仇恨”“乖乖做顺民”,那百姓心中积攒的仇恨,迟早会如火山一般爆发出来,从统治者手里夺回复仇的权力。 为免矛盾激化,萧麦让胡老爹一干人在门外等待,孤身一人走进了牛家家门。 收殓尸体的棺木停在客厅,牛三儿的媳妇,身穿孝服,坐在棺材旁边守灵。 牛三儿十几岁的长子,正领着弟弟妹妹们,在庭院里磨豆子。 他抬眼见到一个蒙眼戎衣的捕快,先是一愣,然后大喊一声“娘”,就赶紧跑回了客厅。 萧麦闻声,转身关上房门,插上门栓。 妇人往外一看,立即认出,这会儿过来的,是自己的杀夫仇人。 “走走走,从后门走!” 妇人赶紧推着长子,让他带着弟妹们逃跑。 可弟弟妹妹们,因恐惧,都抱住娘亲的衣物,死活不肯走。 牛三儿的长子,是个大孝子,而且很识时务。 “娘亲,我想活命!” 说罢,他连后门都不走,直接踩着堆在墙角的杂物,逾墙而去。 见对方这么好孝,萧麦也就放心了。 他大步流星走到客厅门口,妇人也搂着几个孩子,震怖地退到墙角。 “差爷!人死账消,你还想赶尽杀绝吗!关键牛三儿也不是故意跟你作对,是市正大人的命令,你想报复,就报复他去啊,呜呜……”妇人说着说着,就哭嚎起来,顺便又拍了拍几个孩子的头,“愣着干什么,快跪下!” “我问,你答。可以吗?” “可……可以,差爷想问什么?” “姓名。” 萧麦先抛出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成婚日期等一系列做不得假的问题,降低妇人的心理防线。 前面说惯了实话,后面就不好说假话了。 “死者有没有跟你提过 ,他曾害死一个草料商人。” “没,没有。” “伪”字闪过。 萧麦猛地抽出尺剑,手起剑落,“嘭”的一声,直接砸碎棺材一脚,令木屑四溅。 “啊!”妇人一声惊呼,吓得扑通一声,抱着孩子蹲在了地上。 “这是我第一次,没得到想要的答案,我希望不会有第二次。”萧麦将之前的问题,又重复了一遍,“死者有没有跟你提过,他曾害死一个草料商人。” “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伪”字再次闪过。 “果然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刁妇!” 萧麦一个箭步冲至近前,冲着妇人的脑袋,就高高举起了尺剑。 妇人吓得紧闭双眼,连声坦白:“知道,知道,知道!” “这个草料商人,是不是叫胡材?” 妇人吞吞吐吐:“好……好像是的。” “是不是受了市正的指使?” “是,都是奉市正大人的命令,他就是个喽啰。”妇人这一次答得很干脆。 “那他有没有跟你透露过,胡材的尸体,怎么处理的?” “这个我不能说,否则市正司的人会杀了我的!” “你当我在求你回答吗!”萧麦忽然厉声呵斥,“我刚去过胡材家,家徒四壁;再看看你家,富丽堂皇!牛三儿的钱是哪儿来的,是多少人的冤屈和血泪换来的,你全家人花着沾血的钱,就真那么心安理得吗!” “呜呜……” “我是在给你一个机会,一个向冤魂道歉赎罪的机会,这也是你唯一的机会!告诉我,胡材的尸体,究竟被抛哪儿了?” “呜呜,抛……抛在鬼头崖底下了。” 第58章 东窗事发 萧麦拿到了想要的答案,回到大门前,抽开门栓。 原本凑在门口偷听的百姓们,闻声赶紧退后数步,一个个望向萧麦。 片刻后,终于有人壮着胆子问道:“捕头,咋样了啊?” “人在鬼头崖。” 人群中顿时爆发出欢呼声,唯有胡老爹向后一仰,晕了过去。 京城毗邻大海,从东门出去,不到五里,就能见到广袤无垠的海洋。 海边除了沙滩,还有一座高耸的悬崖,因轮廓像一只倒地的饿鬼,故被称作“鬼头崖”。 崖底是呼啸的海浪,以及大片大片的礁石。 因这片海域,恰好处于鬼头大张的嘴巴处,所以平日不管渔船还是渔民,都不敢往这儿来。 萧麦站在崖顶,迎着腥咸的海风,探出身子往下看,估计离海面有五六十米的高度。 五六十米,论长度实在不够看,论高度还真挺高的。 萧麦让人帮忙,找来几根绳子,连在一起,作为安全绳,垂到悬崖底面,然后他沿着安全绳向下攀爬。 他没有学过攀岩,好在肉体素质远超常人,单手抓住缝隙,就能支撑身体悬空,所以很轻松地爬到了崖底。 之后,萧麦泡在水里,施展辟邪之眼,立即看到海底像是被泼了一大片红油漆。 “果然有线索。” 循着红油漆,萧麦沉入海中,最后在十几米深,暗流汹涌的水底,见到了大片大片的麻袋。 每一只麻袋,都闪烁着红油漆般的光芒。 最终,原本只想找一具尸体的萧麦,硬生生地挖出来一百四十五具尸体。 消息不胫而走,最初仅有十几个百姓来围观,等一百四十五具尸体,一百四十五只麻袋,全部铺展在鬼头崖上后,前来围观的百姓,已经多达数千号人,堪称人山人海,无边无沿。 有些是来寻觅失踪的亲人,但更多人则是来看热闹,一边看,一边谈论着萧麦的事迹。 一句话,经过三人之口的流传都会走样,更遑论是口耳相传。 一时间说什么的都有,最离奇的一则是,萧麦是主管司法公正的太阴真君转世,之所以要戴这么大的眼罩,是因为他的额头中间有一个月亮,是忠是奸,拿月亮一照便知。 这么大的事情,很快惊动了京兆府。 京兆府人手不足,控制不住这么大的场面,于是朝廷又调来了捕门来协助调查。 带队的是老熟人,号称夜灯客的玄黓队指挥钟离明。 “见过钟离指挥。” “不必多礼,究竟怎么一回事?” “说来话长,大家齐心协力,先把尸体清点一遍吧。”萧麦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京兆府的人信不过,捕门得多出点力。” 相同的案子,交给不同的衙门,完全可能办出大相径庭的结果,钟离明对此早就见怪不怪:“你就会给捕门找事。不过,我绝不会让京兆府的人捣乱。” “大人,弟兄们在一具尸体身上,发现了这个。” 这时,一名掌旗上前,将一个锈迹斑斑的球形物体呈到钟离明面前。 “铁球?”钟离明眉头一皱,正要接过来仔细查看。 萧麦忽然从掌旗手中,抢过了那只铁球:“这个大小,不会有错的,是马市市正的独门兵器!掌旗大哥,是在哪里发现的?” 掌旗略一皱眉,心想萧麦真是没规矩,连给钟离明的证物都敢抢。但他也知道萧麦是破案心切:“我带你们过去。” 发现铁球的尸体,腐败情况并不严重,捕手在把他抬出来的时候,发现胸口有个洞,顺手往洞里一探,结果掏出来一枚铁球。 萧麦过来后,又检查了一下其他伤痕,都明显不是致命伤。要他命的,就是这枚被打入胸腔中的铁球。 “铁证如山!”当京兆府总捕彭律前来查案时,萧麦激动地抓住对方的衣袖,拿着铁球冲他吼道,“立即抓人!” 与此同时,一辆豪华马车,在十几个随从的护卫下,通过城门,悄然离开了京城。 明眼人会注意到,这辆马车的车辙印,比寻常马车要深得多。 车厢里的乘客,毫无疑问,就是马市市正。 就在不久前,粮市市正亲自赶来,拍着他的肩膀说道:“兄弟,鬼头崖那边——东窗事发了。大哥的意思是,让你回老家住几天。” “为什么是我?鬼头崖下的人,又不都是我杀的!” “谁让查这个案子的,是卢啸峰的孙女婿呢?他就是冲着你来的,你不走,谁走?” …… “我居然会被一个瞎子,逼到这种地步!” “扭头!”市正越想越气,忽然朝驭车的马夫喊道,“拐回去!” “老爷,您要回京城?” “回到前面那个岔路口,我要走另一条路,找生死门。” 生死门,坐落于一处荒凉的山坳内。 名为“门”, 实则是一座山洞,里面别有洞天,正是江湖八大杀手集团之一,“生死门”的老巢。 武林中有这么一类人,除了武功什么都不会,除了享受什么都不做。 他们懒于在任何地方给任何人效命,包括且不限于江湖宗门、山寨、庄园、镖局,以及官府、衙门。 与此同时,他们也没有能力,创立或维护一个稳定的组织,控制足够多的百姓,为自己带来舒适的生活,甚至很多人连自己的家庭都没有。 他们自己都认为自己是废物,但他们又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纯粹最能干的人,因为他们可以凭借武功,主宰其他人的命运。 他们相信自己配得上,也极度渴望挥金如土,纸醉金迷的奢侈生活。 于是乎,这类人最好的去处,就是当杀手,依靠夺人性命,来赚取大量金钱,以满足自己的欲望。 生死门,就是一个致力于,让杀手们大展拳脚的平台。 但与其他杀手组织,来者不拒、泥沙俱下的风格不同;生死门主打一个精品化路线。 武艺,只是拜入生死门的敲门砖,生死门更在意杀手的性格。 除了残忍、嗜血,这些最基本的要求外,生死门还青睐于怀有“麻木”品质的武者。 “烂命一条,及时行乐,死了拉倒。”是无数生死门杀手共同的人生格言。 不惧死亡。 第59章 铁证如山 彭律望着萧麦掌心的铁球,沉吟片刻道:“既是市正的独门兵器,杀人之后,何不收走?滞留于死者体内,相当于白白留下线索。” 萧麦说道:“应该是铁球穿透胸骨,嵌入人体后,取回难度较大。凶手又因临时有事,来不及仔细处理,才连人带球,一起抛入海中。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测,真相如何,还需审讯后方可知晓。” 见彭律仍然犹豫不决,钟离明也开口道:“凶器被滞留于现场,甚至是死者身上,并不是罕见案例。若每个凶手,都能把案子做得滴水不漏,官府还查什么?” “玄黓指挥言之有理,我这就派人前去捉拿。”彭律在钟离明面前,言辞甚是谦卑,但话锋一转,“只是,说这案子铁证如山,未免言之过早。” “言之过早?” 萧麦心想,从这枚铁球出发,再一一定位死者的身份,确认他们与马市市正的关系,办成铁案绰绰有余了。 唯一的问题是,京兆府一旦消极侦破,“抛开全部线索不谈”,就拿这一枚铁球说事儿,真的定不了市正的罪。 “不能给他们消极侦破的机会。” 萧麦下定决心,冲彭律说道:“总捕尽管派人捉拿凶犯,我会把每具尸体都仔细验过,一定会找出更多证据,不信办不成铁案。” “那能者多劳,拜托萧兄弟了。”彭律不咸不淡地说道。 “孟斩!”钟离明也喊来了自己最得力的掌旗,“听说市正监内高手如云,为免节外生枝,你带上凌铳、茅不害一起协助京兆府的弟兄。” “得令!” 孟斩退后,彭律才忧虑地说道:“京兆府还没给捕门签协查令,你们直接过去抓人,不太合适吧。” 钟离明道:“抓贼如救火,先抓再签,不碍事的。” “可……” 彭律还想说什么,钟离明猛然给了他一个眼神,于是京兆府总捕不再言语。 另一边,萧麦开始对尸体进行检查。 “辟邪之眼”可以帮助他,迅速搜集每具尸体上残留的线索物证,顺便定位真凶。 结果遇到了两件,让萧麦吃惊的事情。 一是,马市市正已逃出京城;二是,很多案子的凶手,定位到了其他七个市正司。 市正监下辖八个市正司,每个市正司都有自己的衙门。 也就是说,鬼头崖下的一百多具尸体,八大市正司人人有参与! “这哪里是什么市正司,分明就是挂牌营业的黑社会团伙儿!” 眼球处传来磨砂感的疼痛,萧麦竭力抑制自己的愤怒,以及恨不得现在就踏平市正监的冲动,继续冷静尸检。 京兆府的仵作,陪同萧麦一起做尸检。 但因为信不过京兆府,萧麦又邀请了一位捕门捕手帮忙,让京兆府和捕门各自记录一份验尸记录。 之后,萧麦根据凶手的不同,将尸体分门别类后,发现死于马市者最多,足足有五十多人。其他七市,少则两三例,多则十几例。 一旁记录的仵作和捕手,见状都暗自吃惊,因为萧麦分明看不见,但每次都能一眼辨认出致命伤,并分析出不同的杀人风格,确认鬼头崖大案非一人所为,而是长年累月多人作案。 除此之外,萧麦还发现了大量证明死者与凶手身份的物证,但是,缺少像铁球一样,能一锤定音的物证。 然而,与他一同验尸的京兆府仵作和捕门捕手,一眼就发现了问题。 那捕手惊叹道:“凶手的武功,进步好快啊。” 萧麦疑惑:“前辈说什么?” “麦子,你看——哦,你看不见,但其实特别明显,这边的五十多具尸体,按照死亡时间,从前往后排,手法明显是在进步啊!” “进步?”萧麦赶忙复查,同时又问,“请前辈仔细说明。” “最初的五具尸首,经骨骼伤痕查验,应是亡于刀剑等锐器击打;以第六具尸首为分界线,其后诸尸首,皆死于球形钝器的重击,且越往后,击打次数愈少,可伤势却越发致命。初始时,铁球仅碎骨而未入肉;往后,铁球入肉且碎骨;再往后,铁球径直洞穿人体;到了最新鲜的几具尸首,非但胸前胸后皆现大洞,连全身脏腑、骨骼亦皆震碎。这说明——” “凶手的武功,一直在进步!”萧麦接过话茬。经他复查,尸况果真如此。 之所以没发现,是因为萧麦眼盲,脑海中一次只能勾勒一具尸体,不易统筹全局。当然,只要给他时间,也会注意到这一规律。 只是对仵作、捕手这样的健全人而言,这一规律就再明显不过了。 “所以,只要有足够的人证,证明市正的武功一直在进步,那这就是铁案,绝对翻不了!” 三人立即将规律报给彭律和钟离明。 钟离明闻言,立时大笑:“萧麦,不愧是你啊!多大的案子,搁你手里,都是小菜一碟。” “指挥大人过奖,卑职运气好而已。另外,鬼头崖上这么 大动静,我担心凶犯会闻风而逃,这会儿恐怕已经离开京城,所以申请参与抓捕。” “不必费心,捕门最擅长的就是抓人。再说,这么大的案子,功劳总不能让你一人独吞。”钟离明笑着说完,又刻意强调了两个字,“低调。” “低调——”萧麦回想起来,前几次破案,皆因过分高调,引发了极其恶劣的后果,钟离明的建议值得一听,“多谢大人提点。” 见萧麦向自己行礼,想起他六级护法的身份,钟离明也点头回礼。 身为黑火教“五级圣使”,钟离明比普通信众,更理解“显化圣火”的难度,尤其是在萧麦的修为,本不足以显化圣火的情况下。 加之萧麦先前的种种离奇表现,钟离明更加坚信,眼前的少年得到了神明的赐福,同样也肩负着神明赋予的使命,注定会走上不平凡的人生之路。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在黑火教的传说中,神明的赐福既是福泽亦是考验,从来都是考验失败、倒毙半途者多,行至终点,功成名就者少。 钟离明心里面,最多是有些惋惜,为何神明赐福他人,没有赐福自己?但对萧麦本人并无嫉妒心。 他料定萧麦绝对会超越自己,但究竟能走到哪一步,钟离明拭目以待。 第60章 幽冥花落 物证采集完毕,官府便撤去戒严,让早就在外面等待的苦主依次入内认尸。 紧接着,鬼头崖上,就响起了此起彼伏的哭嚎之声。 时常有人互相搀扶着,哽咽着,来向萧麦道谢。 “听说是萧捕头找到了我儿的下落,谢谢,谢谢。” “闺女找回来了,我们心里的石头也落地了。谢谢萧捕头!” “多亏萧捕头,否则我们真不知该如何是好……” 听到这些声音,萧麦心中毫无喜悦,只有深深的沉重。 他发现,虽然来感谢自己的百姓有很多,但要求自己惩办真凶的,一个也无。 方今浊世,能迎接亲人落叶归根,对他们而言就是最大的幸运,至于报仇,则是口中不敢言,心中不敢想。 “诸位放心,我们一定把真凶抓获归案,让他受到应有的惩罚。” 无人询问,萧麦便自行承诺。 这一切,百姓们看在眼里,彭律、钟离明也看在眼里,二人皆若有所思。 不久后,钟离明收队,回到捕门,没成想立即收到沈夫人的召见。 沈夫人是捕神的结发妻子,捕神闭关后,捕门实质上受捕神夫人的统辖。 这位沈夫人,曾经也是江湖中的风云人物,号称阴阳阁第四杀手,“阴魂夺命,杀人如麻”,后被捕神收服,改邪归正,成为捕门剿灭阴阳阁的头号功臣。 夫人办公之地,名唤“碧玉斋”。 入得斋内,钟离明便低下头,待来到夫人面前,便单膝跪下:“钟离明拜见夫人。” “免礼。” “是。” 钟离明起身后,依旧低着头。 相传,夫人驻颜有术,虽已年近四十,但驻颜有术,体貌仿若二八佳人,生得销魂摄魄。寻常男子,只要多看一眼,就会沦入她的眸中柔情,任其切割自己的咽喉,也无怨无悔。 但也有人说,夫人相貌平平,是放进人堆里,就会隐没其中,不会有任何人注意的类型。 还有人说,夫人所怀神通,名曰“心镜”,每个人心中的夫人是何模样,看到的夫人就会是什么模样。 心镜,映出的是夫人的样貌,照出的则是观看之人的心。 无人愿意自己的心,被无常镜窥探,也就无人愿意,抬起头直面夫人。 “请问夫人有何吩咐?” “听闻,钟离大人刚从鬼头崖回来。” “是,见习捕手萧麦,在鬼头崖下,发现了上百具尸体,好在已经基本确认了真凶身份。卑职已命人前去捉拿。” “不劳你费心了,把此案,移交给桓无常处理。” “桓无常!”钟离明眉间,掠过鄙夷之色,“夫人不相信卑职的能力吗?此案于卑职而言,手到擒来。” “不,你办不了。”夫人的声音很温柔,但言辞很坚决。 钟离明听话听音,明白夫人的决断无可更改。于是,他不再反驳夫人的判断,但提出了对桓无常本人的质疑:“请夫人明示,卑职办不了的案子,为何桓阏逢能办?” 常有人将夫人比作水,水利万物而不争。 面对钟离明的质疑,夫人耐心地解释道:“整个京城的交易市场,都由市正监的最高长官大市正管辖。大市正手下,共有八位市正,分别掌管马市、布市、粮市、菜市、酒市、木市、器市和药市。这十多年来,九市正拉帮结派,铲除异己,把市正监洗了一遍又一遍,简直如铁桶一般,针扎不进,水泼不进。想扳倒,就要全部扳倒,只扳倒一个毫无意义。” 钟离明深深地吸了口气:“这案子,于卑职而言,的确有些难度。可桓阏逢也未必能办吧。” “桓无常有办法,从市正司为捕门撅起更多利益。这就够了。”夫人说完,轻抬素手,“把东西搬过来。” 很快,剑侍们就从屏风后面,搬出来十几口大箱子。 打开之后,里面整整齐齐地堆放着方方正正的银锭。 “为求我摆平此事,市正监送来了五十万两白银。玄黓队此行劳苦,大人且挑两箱回去,给弟兄们改善一下伙食。” “那,萧麦怎么办?此案乃是由他所起。” “我对萧麦另有赏赐。” …… 此时,萧麦一边,正在去往各大书局,索取小苏定制的板书。 根据他的经验,市正司一案,还会经历很多波折,但眼下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赶在市正归案之前,不妨养精蓄锐,多练一些功法。” 从修炼太乙筑基法旨的经历中,萧麦得出判断,在万毒金丹的加持下,自行修炼,速度一点不慢于做任务赚奖励。 于是,集齐音波探形功的板书后,萧麦便回到客栈,准备继续以浴身毒液的方式来修炼。 待修行至次日,收获为:“音波探形功:61。”“尝毒22。”“万毒神功:38。” 音波探形功的增长,让萧麦 的“人体声波雷达”,拥有了更大的感知范围,更精确的感知力。 这种感觉就好似,一个高度近视的人,视力每天都在恢复。 但对萧麦而言,最值得惊喜的是,万毒神功每增长一点,毒伤状态对真气威力的加成,就会提升一分。 38点的万毒神功,对真气威力的加成,已经达到了4倍多。 也就是说,萧麦在中毒状态下,可以爆发出4倍于常态的攻防力,若万毒神功大圆满,攻防力将得到恐怖的10倍加成。 七瓣七蕊花,这种戾火赋予的神通,最多也才赋予身体2倍加成(萧麦实测,花朵数量的增加,只能延长加成时间,无法提升加成倍数,因为每条经络,最多只能容纳一根金蕊。) 但这意味着,万毒神功盖过了戾火神通的风头吗? 不,二者相辅相成! 一次灵机一动,让萧麦思考,七瓣七蕊花的威力,与内功真气直接挂钩,那么中毒状态下,七瓣七蕊花是否也会增强? 于是,萧麦祭出了七瓣七蕊花,结果愕然发现,红色的七瓣七蕊花,竟变成了妖艳的紫色,还哐哐地冒绿烟,简直如同地府中的幽冥之花。 这被毒气浸染的幽冥之花,不但强度、威力都暴涨数倍,还自带毒伤效果,会把萧麦体内的毒气,转移到其他人身上,保证敌人不被打死也要被毒死,杀伤效果直接跨越了一个层级。 萧麦将这一觉醒的新招式,命名为:“幽冥花。” 第61章 新杏林馆 次日,萧麦正准备继续修炼万毒神功,忽悠客人来访,竟是玄黓队的捕手宋信。 “你们是怎么找到我的?” “只要捕门愿意,就没有找不到的人。我奉大人之命,带你去个地方。” “哪里?” “杏林馆。” “杏林馆不是已经被烧成废墟了吗?” “你一去便知。” 萧麦猜测,可能跟林氏兄妹有关,于是暂缓修炼,与之同去。 然而,宋信没把他带到废墟,反而去了京城有名的闹市之一,吉祥街。 鬼头崖大案,是飞入京城的一片阴云,但这片阴云,没有遮掩吉祥街的晴空。 纵横交错的街道两侧,店铺楼阁鳞次栉比,行人往来摩肩接踵,到处都能听到商贩的吆喝声和买家的讨价还价声,空气中还飘舞着路面荡起的烟尘。 “萧……萧捕头?” 一踏入吉祥街,就有在路边摆摊的商贩,认出了萧麦的身份。毕竟,戎衣配眼罩的造型太有特色了,凡是听过萧麦事迹的,想认不出来都难。 “有事吗?”萧麦回应对方。 “真的是萧捕头,太好了!”小贩开心得无以复加,他是做包子早点的,于是抽出一笼包子,端到萧麦面前,“萧捕头,尝尝我家的包子吧。” “谢谢,我已吃过了。”萧麦婉言谢绝。 “尝尝吧,牛肉馅儿的,捕头昨日办案辛苦,吃点牛肉补补身子,我不要钱。” “真的不用。”萧麦奋力把笼屉推开,再晚一些,摊主都快忍不住把笼屉塞他嘴里了。 “萧捕头,你就吃点吧!”摊主摆出一副不吃不让走的架势。 宋信见状,拿起一只包子,直接塞进他那深渊巨口,咀嚼起来,好似根本不知道烫:“行,我替他吃了,你回去吧。” 萧麦道:“前辈怎能乱吃人家东西?” “他不是说了,免费赠送,不要钱。” “吃东西就要付钱。罢了,就当我请你。”萧麦从荷包里掏出一枚铜板,放在了摆笼屉的桌子上。 “不能收捕头的钱,您快拿回去。” 正当与摊主纠缠之际,很多人听到消息,也纷纷聚拢上前,手里拿着各式各样的礼物,使劲地往萧麦身上塞,看得宋信在一边都嫉妒了。 萧麦实在没办法,只得大喝一声:“大家听我说,我不会拿你们的一针一线,也不会拿任何人的一针一线。都散了吧!” 说着,萧麦战意全开,百姓们感受到那无形的威压,于是恋恋不舍地相继散去。 两人这才得以继续往前走。 “萧麦,就这两天,你的名字传遍了京城的大街小巷。” “有负众望,我根本没做过什么。” “呵呵。”宋信笑了笑,“多少有赖于你这双眼睛。大人也为百姓做过不少实事,江湖人诵‘夜灯客’,可惜没用,走到路上没人认得出来。” 宋信话虽戏谑,但萧麦一想,还真是这个道理。 古往今来众多清官名断,为何偏偏包拯最有名?无他,头上顶个月亮,百姓一眼认得出来。 宋信继续与萧麦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对了,据我所知,你平时不缺钱用。” “对。” “那倒怪了,你刚当上见习捕快,俸禄还没发放,又没有家人资助,还不拿百姓一针一线,也不收受显贵的贿赂,那银钱都是哪儿来的?” 萧麦意识到宋信在摸自己的底,但这个问题,不给出合理的解释,外人难免会有疑心。 “来自一位高人的资助。至于其身份,不便透露。”私吞百臂魔君宝库一事,的确不便透露。 “哦,明白了。”宋信则以为,资助者除却太乙剑仙,不会有其他人。 不多时,宋信停下脚步,指着一间铺子说道:“你看这儿。” 这是一间很气派的铺子,两边的门脸加起来,都没它一个宽敞。 许多人背着东西,里里外外走来走去。 萧麦判断:“这是什么铺子,正在装修吗?” “这儿就是杏林馆。”回答完萧麦的问题,宋信便高声喊道,“林大夫,贵客临门。” 正在指挥工匠们搞装修的林采薇,回头一看,眸中顿时闪过惊喜的光亮。 “萧大哥!” 她一边呼喊,一边雀鸟般轻快地跑到萧麦跟前,眉眼、嘴角,都勾勒出了月牙般弯弯的笑意,好似见到了朝思暮想的亲人。 “中气十足。林姑娘,你痊愈了?” “嗯,多亏了萧大哥的灵药。” “不必客气。”萧麦想起,他给了杏林馆的邻居一枚金豆子,让他们有林氏兄妹的消息后,立即通知自己。然而自那之后,萧麦就再没回过家,邻居们根本找不到人。 “如今街头巷尾,到处都在传扬萧大哥的事迹。”林采薇忽然喜上眉梢,觉得应该让更多人,认识一下萧麦,于是拍了拍手 ,跟正在干活儿的工人们说道,“大家把手上的活儿停一下。” 忙碌的工人们,遂各自放下手上的东西,围拢过来。 很快就有人认出萧麦这身装扮:“你是,马市上的萧捕头?” “你好啊,萧捕头!” …… 林采薇见到大家热忱的模样,不由意外:“还想跟大家介绍一下萧大哥,现在看来多此一举了。” “林大夫,你与萧捕头,难道是旧相识?” “嗯,萧大哥救过我的命,上个医馆被烧,也是萧大哥抓到的人犯。” “原来不止破过病马案!”“果然是好官啊!”“神断!” 林采薇笑得更加开心,一贯含蓄、笑不露齿的她,也终于忍不住,露出了一排贝壳般整齐的银牙:“还有个惊喜,本来想晚点公开,现在说也正好。其实这座新杏林馆,就是萧大哥出资,才得以开张的。” “啊,这医馆是萧捕头开的?”“萧捕头才是老板?” 萧麦愣住,说道:“林姑娘说笑了,我是有意资助杏林馆,可我根本不知道,新馆都快要开业了。” “啊?”林采薇眸中闪过疑惑和讶然。 宋信则意味深长地笑了笑:“你可真是贵人多忘事。有话,咱到里面说吧。” 杏林馆,前面是医馆,后面是住宅,两间大瓦房配一个很宽敞的院子。 吉祥街又是闹市,盘下这么个好地方,以萧麦的财力也未必撑得住。 林采薇没有撒谎,那一定是有人,借用萧麦的名义做了这一切。 第62章 官方认证 “是夫人的意思。” 宋信开门见山,揭示了资助杏林馆的真正金主。 “夫人?”林采薇不解。 萧麦心弦微动:“捕门,沈夫人?” “是。” “夫人到底是什么意思?” “因鬼头崖一案中的表现,给予你的奖励。” “我?” “对,别问原因,我只是个送信的,不理解夫人的深意。另外——”宋信从怀里掏出一枚铜制令牌,上面刻着一个“沈”字,“这是夫人的信物,悬挂于门前,朝野上下,不会再有谁敢来找麻烦。” 林采薇接过令牌,有些不太确定地说道:“谢……谢夫人。” 想着令牌的寓意,萧麦对那位捕门沈夫人,产生了深深的好奇,她究竟是怎样一位奇女子,竟能洞察自己心中幽微之处的想法。 当听到林采薇说,杏林馆的重建得益于他的资助,萧麦最先想到的是,此事再宣扬出去,会不会引得仇家来报复? 结果沈夫人出手,替自己解决了这个后顾之忧。 另外,萧麦也一直有投资杏林馆,将之打造成属性点银行的计划。 这个计划,他只跟林渊透露过一些,沈夫人又是怎么知道的? 萧麦正暗自思忖时,宋信说道:“信已送到,我也该走了。” 林采薇赶忙说道:“等等,这位差爷,您送来这个……捕门夫人……夫人的信物,于我们而言是大大的喜讯。依照京城的规矩,主人家不可以怠慢来报喜的使者。差爷不妨留下来吃个饭吧。” “林大夫客气了,这是夫人与指挥大人的意思,我就是送个信,也没其他功劳。” 宋信话虽这样说,但身体一动不动,刚才还准备转身回去呢。 “便饭而已,不打紧的,我这就去买些酒菜。” “这……好吧。”得知能蹭上一顿酒肉,宋信那张冰块脸,突然就化开了,显出萧麦不曾见过的阳光灿烂。 “萧大哥也不妨吃点。” “我就——”萧麦惦记着修行,希望早点回去。毕竟万毒神功大成后,可将真气威力强化十倍,这种境界实在太诱人。然,转念一想,在哪儿修炼不是修炼? 杏林馆后院,是两间大瓦房,一间格出正堂、东屋、西屋三座房,一间格出南屋、北屋两座房。 林家有兄妹二人,怎么都能腾出一间屋子,供自己暂住。 最关键的是,林采薇懂医术! 萧麦这些天已经发现,“尝毒”和“万毒神功”,都是在接触新毒物时升级快,同一种毒物,尝的次数多了,就有“耐药性”,升级会越来越困难。 医毒不分家,懂医术自然懂毒理。可以请林采薇帮忙调配出新毒药,助自己修行。 于是,萧麦就应了下来:“也好,这是饭钱。” 他从荷包里面,掏出一小角碎银子,欲递给林采薇。 林采薇嫣然一笑,又嗔怪道:“萧大哥,太见外了!我怎么能收你的银子呢。” 说罢,林采薇就跑出院子,回来时带了满满四大盒食物,在桌子上摆得满满当当。 说实话,此刻不在饭点,但习武之人能量消耗大,不管什么时候,坐下来就能吃。 武林人士之间,最通用的礼节就是请客吃饭,上到朝野前十的宗师级大高手,下到市井乡野刚入门的武夫,都很爱吃这一套。 正当二人大吃大喝之际,帮工来喊林采薇,说是有病人上门问诊。 “正好,验证一下,豪侠身份下,资助病人,有没有奖励。” 萧麦心里十拿九稳,但该做的实验还是得做的,于是留下宋信一人,跟林采薇走了出去。 来者是个身材瘦削的红衣少女,穿衣打扮的风格,很像走南闯北的江湖人。 但停在门口的车轿,随行身旁的持剑侍女,彰显着少女身份的不同寻常。 当她出现在自己的音波探形范围后,萧麦忽然感到浑身不自在。 少女更是双目圆睁,脱口而出:“萧麦!” “沈红梅!”萧麦怒喝一声,然后拔出尺剑,一剑护住自己,一剑护住林采薇。 林采薇自从上次负伤后,表面完全恢复,实则早已杯弓蛇影,见萧麦这般动作,吓得腾腾几步,退到了柜台旁。 萧麦闻声,向左挪动两步,隔在沈心和林采薇中间。 沈心本来没亮兵器,见萧麦剑拔弩张,也愤愤地抽出鞭子,狠狠地向旁边一甩。 “啪——” 鞭头掠过一名工匠的鼻尖,恰好落在他手里的门框上。 “咔嚓”一声,门框被劈作两瓣,工匠也扑通一声跌坐在地。 接着,沈心拿住鞭子,手指萧麦:“你亮兵器作甚,还想打我不成?” 萧麦只吐出四个字:“阴魂不散!” “啊,你说我阴魂不散,我——” 话没说完,持剑侍女忽然一把抓住沈心的 手腕。 沈心惊愕又愤怒地看过去,侍女立即低头,但还是说道:“大小姐,主母有令,不准你再找萧捕头的麻烦。” 萧麦顿时深感意外。 沈心如此嚣张跋扈,平日肯定深受父母溺爱,可她与自己发生冲突时,夫人竟会下令节制? “有没有天理啊,分明是他找我麻烦,你没看见萧麦先出手的?”沈心不甘地为自己辩解。 可侍女没有回应她,而是看向萧麦,说道:“主母对萧捕头也有吩咐,你二人之间的冲突,她已有所耳闻,请你与大小姐之间互相包容,你虽为捕门弟子,但对大小姐不合理的要求,可以拒绝。” “嗯?” 萧麦愣住,他之前也无视过沈心,但那是自发所为,可这回居然有了沈夫人的官方认证。 “为什么?”萧麦不理解。 侍女左右张望,见工匠们都远远躲开了,还有些胆子大的百姓,凑在门外围观。于是她小心翼翼地松开沈心的手,转身将房门关上。 新杏林馆是个很大的医馆,前门由六道门组成,单是关门就用了十几秒的时间。 这时,沈心忽地心血来潮,挥鞭就往萧麦身上甩去。 “好慢的动作!”萧麦心念一动,挥剑挡住鞭子。 因鞭子会折弯,所以单纯格挡是不够的,他又挥左剑,抵着皮鞭画出一道半圆,卸去了皮鞭的劲力,同时刺出右剑,抵住了沈心的咽喉。 第63章 重伤在身 感受着从尺剑顶端传来的冰冷,沈心有过一瞬间的呆滞,她没想到,萧麦竟有这么高的武功修为。 但紧接着,她吃定萧麦不敢真动手,又挥起掌中皮鞭。 萧麦察觉到沈心的战意流动,抢先一步,一剑砸在了她的手背上。 “啊!” 沈心一声痛呼,缩回右手,皮鞭落地,并向后退了一步。 这时,转身回望的侍女,见沈心挨打,顿时惊得目瞪口呆。 萧麦也有些吃惊,他记忆中的沈红梅,武功没有这么弱,可沈心的实力,似乎就跟个寻常捕手差不多。他心想:“隐藏实力?有这个必要吗!” 人的手背,缺乏皮肉保护,被重击后会有深入骨髓的疼痛。 沈心捂着右手,泪水夺眶而出,但更令她难过的,是意外不期而至时的震怖、惊恐、悔恨、难过种种负面情绪交揉后的巨大失落感。 片刻后,她抬起头,难以置信地看向萧麦:“你打我?” 萧麦觉得很耳熟,于是说道:“你接下来是不是要说,连你爹娘都没打过你?” “连我爹娘都没有打过我!” “呵呵——” 沈心怒火攻心,双手捂住胸口,疼得不能自已。 侍女见状,立即搀住沈心,扶着她坐到了一旁的椅子上。 萧麦冷笑道:“呵,你别碰瓷啊,我只碰了你的手背,没动别的地方。” 侍女语气复杂地回道:“小姐本就身体不适,此行只为求医,没成想会与萧捕头不期而遇。” “求医?”萧麦不信会有这么巧的事情。 “萧捕头不是问,主母为何要那样吩咐?主母说,这是对萧捕头的犒赏,以奖励你在鬼头崖一案中立下的功劳。” “鬼头崖……犒赏?”萧麦想的是,沈夫人会给予这般待遇,完全是因为李疏狂的关系,没想到会是犒赏自己破案有功。 “对啊!”萧麦心中琢磨,“我与沈红梅矛盾已久,沈夫人有心调解,早就调解了,为什么一直拖到现在?” 而且,若是单纯调解矛盾,没必要扯上杏林馆。 最合理的解释,就是犒赏。 当然,实际上有种比犒赏更合理的解释——收买。 只是萧麦没想到,小小的市正司,居然能把手伸到捕神这样的封疆大吏身上。 寻常捕手见侍女关起门说话,就知道夫人是不让继续往下查了。夫人若有心支持,那就敞开门来,大张旗鼓地犒赏,公开宣布跟市正司为敌。 萧麦不知道这一捕门潜规则,得到犒赏,真以为夫人是在支持自己,心想:“沈夫人如此厚遇,我必须加倍勉力,誓要铲除市正司这一毒瘤!” “另外——原来,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的刻板印象,偶尔也的确会出错。捕神、夫人何等的豪杰人物,居然会生出沈红梅这样的女儿。或许,他们真的不知道沈红梅的为人。” 这时,林采薇见沈心痛苦难耐,观察许久后,忍不住举出手来:“小民可以帮大小姐看看病吗?” “当然!” “不行!” 侍女与萧麦几乎同时喊道。 紧接着,侍女疑惑地问道:“萧捕头,求医问诊,算是合理要求吧,你怎么可以阻止呢?” “你家小姐,人面……”萧麦正要说“兽心”,忽然想到一事,戾火教徒以血肉为祭,当面戳穿沈红梅,那她身边的侍女,岂不是会立即受连累? 杀沈红梅一事,得神不知鬼不觉地进行,不能大张旗鼓。 “喜欢演戏是吧,行,我陪你演。”萧麦心里做出决断,于是不再当面锣对面鼓。 他开口续道:“桃花。” 人面……桃花。 “根本不像生病的样子。” “胡说八道,你个瞎子,怎知我人面桃花?” “……” 林采薇医者仁心,终究按捺不住:“沈夫人是杏林馆的大恩人,大小姐前来问药,奴家岂能不医?” 说着,她小心翼翼地走上前来:“请为小姐诊脉。” “这还差不多。”沈心气鼓鼓地伸出了手。 把过脉后,林采薇皱紧眉头:“大小姐此前,可是受过很严重的伤?” “嗯?”沈心一惊。 侍女更是惊讶:“大小姐平日养尊处优,怎会受过伤呢?” “怎么没受过?”萧麦心想,沈红梅此前挨了一发炸弹,又被自己打下悬崖。她又没有疗伤类的功法神通,迟迟不愈,理所应当。 谁知,沈心却急了眼:“你这庸医,信口开河,本姑娘心口痛,纯属被萧麦气得!哼,不再你这里治了。小荷,我们走!” 说罢,沈心心口也不疼了,推开房门,上了车轿便走。 林采薇见过的医闹多了,也不差这一个,心平气和地回头跟萧麦说:“大小姐的确受过伤,而且就在不久前。” 萧麦明知故问:“能判 断是什么伤吗?” “我并非神医,但想来,大小姐受伤很重,受伤之处也很多。” “嗯。此事就埋在心里,莫要对外人说起。” “知道了,我不会泄露病人的隐私。” 结束一场小波折,萧麦决定顺势提出自己的请求:“林姑娘,我有一不情之请,请问你是否通晓毒理?” 林采薇摇头:“我对毒理,只略通皮毛。” “能调配毒药吗?” “我掌握的毒方不多,都是一些很简单的毒药。” “能毒死人吗?” “这……” “实不相瞒,我正在修炼一门神功,需要以能够致人死命的毒物为药引。”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服药练功,更是寻常,不寻常的是,萧麦服食的居然是毒药。 林采薇觉得难以置信,但还是选择相信。 “那萧大哥需要什么样的毒药呢?” “无所谓,关键是花样要多,毒性要强,你掌握多少,就配制多少。费用方面无所谓。”萧麦从荷包中取出一锭黄金,放在桌案上,“关键是要快。” “萧大哥客气了,只是,我也有个不情之请。” “采薇且说。” “我可以配制毒药,但萧大哥须得当面服食,而且,练功期间,你必须待在杏林馆,否则我不放心。” “正合我意。” 第64章 杀手来兴 萧麦在杏林馆住了三日。 他照老办法,调制了一桶毒浴液,但这次是和衣浸泡,因林采薇要送递毒药,且要当面见他全部服食。 三日之后,修行成果为:“音波探形功:100。”“尝毒50。”“万毒神功:78。” 先说音波探形功,完全修至大成,施展此功,即可对百米之内的环境了如指掌。 近距离内,还能分辨人的穿着打扮和五官轮廓,以后,就算对方不发出任何声音,萧麦也能大致判断对方的身份。 另外,音波探形功对内力的消耗,也节省到了极点,几乎可以做到随时随地无限使用。 可以说,萧麦现如今,就相当于一个患有轻度脸孔辨识困难症且高度近视的色盲,像正常人一样生活,已经是绰绰有余。 而且祸福相依,白天虽然不如人,但夜战能力绝对天下无敌。 萧麦心想,以后遇到强力敌人,要专门挑夜晚去打,就像蝙蝠一样,自己又是个侠客,不如起个外号,就叫—— “盲眼神捕。” 再说万毒神功,升级越来越慢,待到78点时,任萧麦如何加大剂量,经验条都完全不涨了。林采薇也穷尽了掌握的全部毒方,还自创了几个方子,关于毒理的一切知识,都转为成果被萧麦榨干。 至此,萧麦在中毒状态下,战斗力能得到恐怖的八倍提升。 这个状态下的萧麦,究竟有多强,连他自己都不清楚。 “是时候找人打一架了。” 恰好,林渊也恢复了在京兆府的工作。 他先前一直废寝忘食地沉溺练功,林渊也得每日上下班,两人生活在同一屋檐下,话都没说上几句。 现在神功大成,正好跟他聊聊,鬼头崖一案的进展。 “没什么进展,人不知道藏哪儿去了。” “凶手没归案!”萧麦虽觉情理之中,但还是很意外,“目标那么明显,钟离明居然会失手?” “负责抓人的不是钟离明。” “怎会不是呢?” “不知道,我听说,负责这个案子的,是阏逢队的指挥——桓无常。” “换人了!” 萧麦不知为何会换人,但换人绝对不会是一个好信号。 “混蛋,让我看看你在哪儿?辟邪之眼,开!” 官侠天赋发动,视野被迅速拉远,沿着离京的道路,一直延伸到一座豪华气派的庄园。 马市市正,悠闲地卧在一张为他量身定做的躺椅上,那怡然的姿态,似乎是一边晒太阳,一边欣赏歌舞或戏剧。 “果然!” 事实跟萧麦预料的一样,市正没有躲藏,他那肥胖如球的身躯,也根本没办法躲藏,他就在自己的庄园里歇着呢。 “好好好,这么会玩儿是吧,那我亲自陪你玩儿!” 于是,萧麦辞别林氏兄妹,骑上从市场购来的“病马”,踏上了追凶之路。 京城之外,依旧荒芜人烟;官道两侧,丛生的杂草,几乎有一人多高。 时隔多日,“病马”早已痊愈,身子也算矫健,但跟红鬃马比起来,不但浑身没劲,关键是笨,根本不理解萧麦心中所想。 “吁——” 萧麦勒紧缰绳,停住马蹄,然后翻身下马,在马屁股上重重拍了一下。 马儿微微吃痛,一溜烟儿跑出去十几步,就忘了疼,开始享用起道旁茂盛的绿草。 很快,一道由远及近的马蹄声传来,在离萧麦十步远的地方停住。 骑马的壮汉,从杏林馆开始,就一路跟着自己,一直跟到出城。 正人君子不必如此藏头露尾,盗贼密探不应这般明目张胆。 是故萧麦断定,对方是不怀好意。 “阁下,怎么称呼?”萧麦主动开口。 “我姓来,单名一个兴字。来兴。”提到自己的名字时,来兴不自觉地显出几分得意。他是一个很自恋的人,尤其珍爱自己这个名字。 萧麦笑了笑:“来兴……想来阁下此行,不是让我高兴的。” “不错,被我找上门的人,很少会高兴。” “为什么?” “我是杀手,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杀手。” “哈哈哈——看来,我会是那个‘很少会高兴’的人之一。” “死到临头,还高兴得起来?” “当然高兴。今天,要么你死,要么我死,我们现在的对话,在我们其中一个死掉之前,不会有第三人知道。所以,畅所欲言,你之前杀过多少人?”萧麦抛出了自己最关心的问题。 “这问题问的,你记得自己杀过多少?” “说个大概,有没有一百个?” “应该没那么多。” “一百个都没有?”萧麦不禁有些失望,因为敌人的杀孽,直接决定他的分数,“五十个总有吧?” “……” “五十 个都没有!”萧麦更加失望,不由吐槽道,“你可知,我平日斩除的,都是身背成百上千条性命的穷凶极恶。你这样的小鱼小虾,找我不怕丧命吗?”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我对命如草芥的贱民不感兴趣,平日所杀,皆是名震一方的贵人,他们的命,比较值钱。” “那又有多少?” “我从十五岁开始杀起,每年杀五六个,就足够生活了。如今刚满二十一岁,死于我剑下的,该有三十余人。” “三十余人?” “不错。我干活儿很利索,江湖中人都称我——” “偷袭!” 萧麦忽然抬手,八倍强化的“幽冥花”直接朝来兴胸口激射而出。 驻马之前,他就服食了一枚毒丹,强忍着疼痛——当然,将近六百的韧性压下去,也不是很疼——直到来兴说明,究竟造过多少杀孽,萧麦才陡然转运万毒神功,将自身战力提升至八倍常态,并为七瓣七蕊花淬毒,使之变为幽冥花,对来兴发动偷袭。 这与是否光明磊落无关,七瓣七蕊花,就是用来偷袭的! 然而,面对萧麦的偷袭,来兴一侧身就躲了过去。 兵器,是人体的延伸,人体动作,很少快过兵器速度。因此实战当中,格挡的价值比闪避高,萧麦一见来兴能闪掉自己的攻击,便知此人的身法,远在自己之上。 原来,生死门会对目标进行评估,派出的杀手,往往会比目标高半档。 生死门对萧麦的境界评估是“强掌旗”,加之他屡次以弱胜强,以少胜多的表现,所以派遣了拥有“指挥”级别战力的来兴。 来兴在江湖中,威名赫赫。 只是萧麦没听过,也懒得听。 他嘴角勾起一抹微笑,因为知道,下一刻展露的,才是幽冥花的真正威力。 第65章 劫富济贫 来兴来之前,已经看过生死门提供的情报,知道萧麦擅长暗器。 虽在闲聊,但一直没有放松警惕,萧麦一抬手,就判断出他下一步的动作,直接闪身,与幽冥花擦身而过。 “雕虫小技。” 来兴回正姿势,猛然见到萧麦那不怀好意的微笑,意识到情况不对。 紧接着,“噗呲”一声,激射而出的幽冥花折返回来,穿透来兴的心脉,飞入萧麦的指尖。 “杀伤一人。”萧麦内视识海中的幽冥花,见其边缘部位依旧锋利无比,“毫发无伤。” “扑通——” 心脉被切断,来兴武功尽废,气力不止,从马背上摔了下来,鲜血大口大口地从口腔和胸腔中喷出。 血液发黑,明显沾染了毒气。 “呃,为什么?” 径直射出的暗器,竟能原路返回,它若是回旋镖也就罢了,可来兴分明看到,那是一只花瓣状的暗器。什么样的武功能做到这一步? 那分明就是神通。 可情报所示,萧麦的神通,是纯粹的战力强化! 来兴心中不甘,可他已经没有机会,再去找生死门的情报机构问责了。 “缉凶。基础奖励:强化点+30;随机奖励:强化点+2,武技+3,经验值+500。” “强化点全部加韧性。”“韧性:621。” “武技点全部加戾火。”“戾火:51。” “经验值加给辟邪之眼。”“辟邪之眼:12级。” 经此一战,第四朵戾火之花,抽出最后三根金蕊,进入了完全成熟的状态。 之前,两朵红花,仅可强化双臂,四朵红花,则可以强化包括双腿在内的全身。 虽说两朵红花,足够将战力翻倍,但这种翻倍是有漏洞的,只强化双臂,顾不得双腿,有臂力而无身法,只适合跟人站桩对拼。 四朵红花,则是对战力翻倍的完全体,没有任何漏洞,能打能跑。 当然,大多数时候,用不着强化双腿,空余出来的两朵红花,既可以用于缝合伤口,又能当做暗器打出去,大幅度提高了萧麦在战斗中的容错率。 “不枉我玩了命地藏牌,多少次面临生死危机,也咬着牙没暴露戾火神通,才能如此轻而易举地击败来兴。” 今日一战,更加坚定了萧麦的信念:神通不出则已,一出绝不留活口。 之后,萧麦又在来兴身上摸索了一番,想看看有无值钱之物。 当时宋信询问自己哪来的银钱时,萧麦差点忍不住回答:“劫富济贫。” 很快,从来兴身上,搜出两个墨绿色的小瓷瓶,里面盛放着一些不太好闻的粉末。 萧麦倒出一点在手背上,舔了一下。 “尝毒:52。” 他连连点头:“不错,味道很正,是见血封喉的毒药,收起来。” 接着,萧麦又搜出几张银票,一些散碎银两,正要喜滋滋地纳入荷包。 “检测到宿主行为有悖官侠操守,警告一次。” “三次警告前不纠正,将随机清零一项词条;所有词条清零后,抹杀。” 突然跳出来的系统警告,惊得萧麦赶紧把银钱放回到尸首上。 “不是吧,杀人都不警告,捡尸警告?” “这是逼我做一个杀人如麻的圣人啊。” 自从出道以来,就属官侠身份,受到的系统警告最多。 “系统,戾火神通泄露与否,关系我的身家性命,所以我必须毁尸灭迹,你别再警告我了啊!” 萧麦用尺剑,在路边刨了一个坑,为免野狗把尸体刨出来,所以挖得很深。然后将来兴的尸体埋葬其中,坟头还撒了一些柴草做伪装。 “入土为安,来世重新做人。” 银票烧成的灰烬,在坟前飘散开来。 旁边的官道之上,萧麦骑一匹马,牵一匹马,绝尘而去。 沿着辟邪之眼所指引的方向,是夜,萧麦抵达了市正藏身的庄园。 这座庄园依山而建,房屋层层叠叠,拾级而上,犹如一座宫殿般宏伟,更似一道堡垒般雄壮。 庄园外围,单是御敌用的墙壁就有三丈多高,除非练过轻功,寻常武林高手还真翻不过去;庄园里面,大红灯笼高高挂,连片的火光,将整座庄园都笼罩在一汪血气当中。 如此多的房屋,当然不是专供主家一人享受,为主家耕种的百姓,都居住在庄园里面。所以庄园之外,尽是一望无际的农田。 萧麦在史书上,见过这类建筑,名为“坞堡”,是具备军事防御功能的居民聚落,常见于乱世。 武学世界是恒久的乱世,只有中乱、大乱、特大乱的区别,所以这类坞堡,一定在其他地方也遍地开花。 试想一下,一个武林高手,想要劫掠坞堡——他若是个独狼,冲入堡内就会遭遇无数堡兵的围攻,以寡敌众,吉凶难料。他若呼朋唤友,成群 结队,堡主还可以直接呼唤朝廷前来镇压。 因此,一个武艺高强的坞堡主,培养一批武功略逊于他的弟子,组成堡兵,坐镇堡内,基本上就无人敢来犯。 可萧麦的任务是,突入堡内,擒拿大概率担任坞堡主的马市市正。 “敌人肯定不会乖乖就范,一旦开战,几十上百个堡兵压过来,我能顶得住吗?” 堡兵们修炼的都是军阵武学,善用长枪、弓箭,很多还会着甲,一旦结阵,对寻常武者的压力会非常大。 毕竟,如姚倩淑一般,一掌能轰开军阵,一指头戳穿铠甲的高手,全天下就那么几个,以他们的身份,也根本看不上小小的坞堡。 “很难顶。” “但,再难顶,也要顶。” 萧麦骑马,来到庄园大门口,与高耸的墙壁相比,大门则十分狭窄低矮。 城头上有几个堡兵站岗,见有生人抵近,立即拈弓搭箭,为首之人喊道:“门前何人?” “捕门,萧麦,执行公务而来,求见堡主。” “捕门?你是从京城来的!” “是。”萧麦扬起自己的令牌,“这是令牌。” “拿来瞧瞧!” 从城头上,垂下来一个篮子,萧麦把令牌放入篮子,堡兵再把篮子提上去。 几个人凑在一块儿,借着烛光反复观察,也没办法确定是真是假。 “你说你要执行公务,有文书吗?” “有。但涉嫌机密,须得面见堡主本人方可出示。” 第66章 单刀赴会 “那你等会儿,我们先通报。” 从堡门到堡主的住处,有很长一段距离,还得上下坡,所以萧麦在城门外等了将近半个钟头。 因临近仲夏,夜晚很是凉爽。 萧麦赶了一天的路,水米未进,正好趁等待的这段时间,掏出干粮、卤肉,配着酒水大嚼特嚼,吃饱喝足后又小眯了一会儿。 待堡兵从墙头垂下竹篮时,萧麦的气力,已经恢复至巅峰状态。 之后,他跃入竹篮,让堡兵把他拽了上去。 踏上城头后,萧麦探查了一下周围的环境。 这毕竟只是一座坞堡,而非城池,所以堡墙较窄,上面垒着中分头造型的瓦檐,跟大户人家的砖墙一模一样,只是等比例放大了两三倍。 瓦檐上肯定是不能走人的,除非是轻功高手。 整座堡墙,唯有堡门口进行了加宽,修筑了甬道。堡门后面还修了一个“迷你版”的环形瓮城。外敌就算攻破了第一道门,进入瓮城后,还有一道门等着自己,而堡兵就可在在墙头上万箭齐发,瓮中捉鳖。 萧麦盘算着,若受困坞堡,想要突围成功,就得连破两道城门。 这时,堡兵小队长,冲萧麦说道:“差爷,照规矩,见堡主时不能带兵器,你看这双剑,要不让我们代为保管?” “没问题。”萧麦干脆地交出了尺剑,但特意叮嘱道,“请好生保管,等我回来,还要管你要呢。” “一定小心保管,另外,听说差爷喜欢打飞蝗石,也交一下吧。” “对我了解得还挺清楚。” 萧麦解下装飞蝗石的口袋,递给对方。 “好叻,差爷这边请。” 众人走下墙头,然后七八个堡兵,前后左右簇拥着赤手空拳的萧麦,往山顶上走去。 堡主大院,虽没有修在地势最高处,却搭建了很高的基座,把大院推上了坞堡最高的位置。 大院四周,设有望楼。站在望楼上,可以俯瞰整座坞堡。 萧麦踏上通往大院的台阶,一级一级往上走,把守两侧的堡兵也越来越多,他们每个人都披着简易的铠甲,头戴熟牛皮编织而成的“胄”,即形似摩托车头盔,只露一张脸的古代战盔。 即便是轻甲,穿在身上也很累人,坞堡又不比军营,安全主要靠堡主的个人武力,堡兵们就是打打配合,没必要长时间大规模披甲。 萧麦有理由相信,他们是临时组织起来,专门来对付自己的。 他还听到,有咿咿呀呀的弹唱声,从台阶顶部传来,乐师之中有擅琵琶者,曲音之内,隐藏着金戈铁马的杀伐之气。 萧麦听不惯这个时代的音乐,也看不惯将众多无辜百姓,投入鬼头崖下,任由冰冷的海水浸泡,自己却凌驾于万人之上,纵情享乐的恶贼。 他想要尽快结束这一切,于是加快了脚步。 武学世界的建筑水平,远高于真实的古代,显贵们热衷于修建大到夸张的亭台楼阁。 但这座堡主大院还挺“正常”的。从正门入内后,穿过七拐八绕的巷道,终于来到了主院。 名为主院,其实也不大,约占半个篮球场的面积。 萧麦在这儿,闻到了宴会的气味,料想此前,很多人在这里吃喝,但现在已经全部撤走,只剩下正堂里的一桌。 市正坐在宽大的太师椅上,左右是体态丰腴的陪侍美人,面前是满满一桌子的山珍海味,盘子层层叠叠地摆得跟山一样高。 正堂对面,有个简易的戏台。妖娆的舞姬,正伴随着乐曲声翩然起舞。 萧麦忽然分辨出,这一支舞曲,有着纯正的京城风格,想来整支乐舞队,都是市正从京城带回来的。 “停!”萧麦举起手,朝擂台喊了一声,“别跳了。” 乐舞戛然而止。 之后,萧麦大步流星,走至堂下。 “哗啦啦——” 众堡兵见状,立即挺枪一拥而上,同时,掩藏在暗处的更多堡兵,也像潮水般从四面八方涌来,很快挤满了整个主院。 还有许多堡兵,爬到了主院周围的屋顶上,张起无数强弓硬弩对准萧麦。 这时候,主院面积狭小,就显出了它的益处——用不了多少人,就能围得跟铁桶一般,大大限制高手们的身法。 然而,面对几乎顶在身上的枪林,萧麦看也不看,直接在宴席桌前站定,从怀中掏出一张盖有大印的公文。 “市正大人,这是朝廷签发的海捕文书,跟我走一趟吧。” 市正默然地坐在太师椅上,只有掌心铁球,在不停地旋转中,发出“嘎吱嘎吱”,犹如骨节交错的声音。 “呵呵……哈哈哈哈……” 片刻后,郁积在胸中的满腔怒火,化作了他的仰天大笑。 “砰!笑什么,你当我在跟你开玩笑!” 萧麦一巴掌拍在桌案上,然后抓住桌沿,奋力一掀,将桌子连同锅碗瓢盆一起掀飞出去,山珍海 味、汤汤水水洒得满地都是。 这突如其来的一幕,惊得众陪侍女子个个花容失色,排在最前面的堡兵也忍不住往后退,纷纷撞到了身后的乡亲袍泽。 市正一边,好似什么异物,落入咽喉,硬生生堵住了他的笑声,又咽不下去,吐不出来。 “萧麦!你真就那么想找死?” “一句话,要么,主动束手就擒,要么我打得你束手就擒。” “放屁!”市正猛地从太师椅上坐起,指着萧麦的鼻子吼道,“我跟你没有过节!到底是谁致使你,一定要跟我过不去!捕神?姚倩淑?还是李疏狂!” 萧麦目不能视,但已经想象出来,敌人那面红耳赤,暴跳如雷,又无能狂怒的模样。 愤怒,有时是弱者对恐惧的伪装。 市正看上去人多势众,牢牢掌控着局面,可他实际上在害怕,因为无论如何也想不出来,萧麦凭什么敢单刀赴会——他甚至连把刀都没有! “李疏狂!一定是李疏狂!” “没他撑腰,你怎么敢上门闹事!” “让他出来,出来,我要跟剑仙评评理,难道天底下就我一个坏人吗?” “那么多穷凶极恶的盗匪,那么多戾火教的妖人,哪里不等着他主持正义,凭什么偏偏对我,咬、着、不、放!” 第67章 绝对防御 市正声嘶力竭的吼叫,离得近的侍女、堡兵都被震得颅内轰鸣,一时间,似乎坞堡之内,到处都回荡着他的声音。 萧麦揉了揉耳朵,敏锐的听力,让他在这一席咆哮之下,分外不悦。 “说完了没有,说完了,该听我说了。”萧麦从腰带里摸出一枚毒丸,仰面吞下,然后从容地丢掉瓶子,说道,“这里没有李剑仙,只有我萧麦。我是来,抓你归案的。” “呵呵,单枪匹马,赤手空拳,我倒要看看,你怎么抓人!”市正抬手指天,“谁能割下萧麦首级,赏银千两,我封他做副堡主。给我杀!” “杀!” 庭院内、屋顶上,四面八方,不约而同地爆发出喊杀之声。 堡兵们依靠呐喊,来为自己壮胆色,而后迈开步子,就推着密密麻麻的枪阵,朝萧麦刺了过来。 在如此密集的阵列下,任何花里胡哨的招式都是笑话。 这一刻,市正睁大眼睛,他要看清楚,牢记住,萧麦被剁成肉酱的那一刻。 只见萧麦微微一笑,向前三步,直接冲到市正面前:“谁告诉你,我是赤手空拳的?马哥,来!” “嘶——” 一声撕裂夜空的马鸣后,一匹赤红色的战马,飞身跃至屋顶,围着屋顶以闪电般的速度狂奔一周。 八百斤的身躯,搭配二百斤的战甲,就犹如推土机一般,将列队的弓箭手和长枪兵全部撞翻,伴随着一声声鬼哭狼嚎,如下饺子一般纷纷从屋顶滚落。 整个过程非常快,用了不到五秒钟。 红鬃马清理完弓箭手,从扬起四蹄,从屋顶上一跃而下。 此时,庭院里面满满当当,挤得全部都是堡兵。 位于庭院中心的堡兵,见红鬃马像泰山压顶一样坠下来时,先是一愣,待回过神来,想要逃跑,却发现前后左右都是人,根本没有挪动的空间。 这样密集的阵列,起初给了他们安全感,心想敌人怎么都不可能杀到自己面前吧? 可没想到,正是这份安全感,此刻竟会让自己丢掉性命! “啊!” “不!” “扑通——” 红鬃马一跃而下,砸倒一大片堡兵,便一头冲开阵列,在撞倒无数人后,进抵至萧麦跟前。 萧麦转身,就从红鬃马背上,拔出了两柄玄铁尺剑。 原来,就在前几天,萧麦突发奇想。 既然红鬃马一直待在马厩里面,听到召唤,又能立即“瞬移”到身边,那可否将一些战备物资,提前放在马身上,让物资跟着红鬃马一起瞬移? 实验过后,发现这招完全可行。 于是,此行坞堡,他就用上了这一招。 先通过“辟邪之眼”,识别出市正躲在一座城寨里面,萧麦就意识到,欲见到对方,难免要过“上缴兵器”这一选项,于是就把尺剑放在马背上,自己则去铁匠铺,让人随便打了两根铁条子伪装成尺剑。 除此之外,萧麦还定制了一套马铠,刷上鲜艳的红漆,披在了红鬃马身上。 因红鬃马拥有无限体力,所以这套马铠,不必考虑重量,一味堆防护就行。 给萧麦送来尺剑后,红鬃马直接调转马身,再度冲向堡兵。 堡兵们的枪阵,根本穿不透那二百斤的马铠,红鬃马冲到哪里,军阵就崩溃到哪里,像坦克打步兵一样,彻头彻尾字面意义上的“碾压局”。 与此同时,萧麦与市正的战斗也开始了。 市正率先出手,朝萧麦掷出了自己的铁球。 “嘭——”“嘭——”“嘭——”“嘭——”“嘭——” 七瓣七蕊花搭配万毒神功,十倍强化的战力,让萧麦一剑一个,将市正掷来的六颗铁球全部磕飞。 “这,不可能!” 见赖以成名的武功绝学,在萧麦举手投足间,就被轻易化解,强烈的失败感,犹如一颗陨石落入市正心口,直砸得地覆天翻。 “他怎会这么强!” 市正不是没见过萧麦出手,知道他的武功修为,大约在强掌旗一线。不过,能够像将种一样,顶着重伤持续作战的强大韧性,这一天赋让萧麦的实战能力,远超大部分的捕门掌旗。 可,再强的捕门掌旗,也对付不了列队成型的军阵。 所以,市正很放心地让他入了坞堡,准备与之谈判,不成想萧麦一上来就掀桌,谈是谈不成了,那就开打。 谁料,传说中的那匹“天马”,居然神不知鬼不觉,就潜入了自己的坞堡,摧毁了堡兵的阵列。 萧麦的武功,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有了超乎想象的突飞猛进,自己已经完全不是他的对手了! “咚——” 一声轰响,与伴随而来的微痛,让市正从失败的沉重中回过神来,发现萧麦的尺剑,已经捅进了自己的肚皮。 紧接着,萧麦感到一股巨力反弹而来,他承受不住,腾地被弹飞数步。 再看市正的肚皮,衣服已被尺剑戳破,从伤口处渗出些许血迹。 “血量怎会这么少?没扎透!” 在此刻,脂肪竟成了市正最坚固的软甲! 这身脂肪,自然也不是普通的脂肪,而是与经脉连接,得到真气强化的脂肪。 萧麦一剑没戳穿,又连戳带砍,狂击数十剑,尝试了攻击脖颈、肩膀、手臂、大腿、胯下甚至是脚,然而都只伤到了市正的皮毛。 如此一来,他就陷入了之前对阵将门陈一骥的尴尬中。 萧麦与红鬃马“人马合一”,凭借精明的战术,短时间内压制了指挥级战力的陈一骥。可由于陈一骥皮糙肉厚,始终破不了对方的防,待贺冲天加入战场后,旋即被翻盘。 市正的武功,显然没有陈一骥那么高,可回过神来后,也没有一味挨打,而是顶着萧麦的双剑扑了过去。 萧麦立即以七瓣七蕊花强化身法,灵活地左右躲闪,同时思考破敌之策。 “凭我现在的武功身法,想扑到我是很难的,但并非不可能。” “一旦被这坨大肉球扑住,岂不是要当场被憋死?” “到底该怎样才能让他破防啊!” 正当二人你追我赶之时,红鬃马已经将庭院中的堡兵,尽数清理干净,有些被踏成了肉泥,大部分则在惊骇之中,逃得无影无踪。 之后,红鬃马调转方向,一头闯入了二人的战斗。 第68章 有去无回 红鬃马加入战场后,萧麦立即让开一个身位,它不偏不倚,恰好一头撞飞市正,然后追至墙角,扬起铁蹄猛砸上去。 “咚咚咚——” 一蹄接一蹄,好似敲锣打鼓一般。 萧麦退至一旁,说道:“马哥,下手轻点,容我想一下破敌之策。” 可红鬃马这回没听萧麦的,铁蹄奋扬不停,纯纯地把肉球当年糕踩。 “行,随你的便,我去歇口气。” 萧麦搬来太师椅,一边歇息,一边欣赏红鬃马揍人的英姿。 不得不说,马市市正的防御力,在自己遇见过的高手里面,抛开硬挨一枚雷火弹毫发无伤的姚倩淑不论,绝对能排第一号,陈一骥恐怕都要甘拜下风。 面对这种敌人,寻常刀剑、钝器的破甲能力根本不够看。 那什么样的武器好用? 萧麦想起了马槊。 马槊,是一种长矛,与普通长矛的区别在于,矛头又细又长,动辄五六尺,破甲效果惊人。 “或许,应该打造一柄马槊,放在豪侠宝库。如此一来,从豪侠切换为游侠,就可以在马背上使槊了。” “不知这年头,有没有专业的马槊武功?应该有吧,不出意外肯定在将门能找到。回头有机会,请教一下卢老将军。唉,就是卢老将军一心让我当他孙女婿,实在难顶。” “另外,除了马槊之外,斧子的破甲效果应该也不错,打造一柄程咬金那样的板斧,挥舞起来,排头砍去,呵,想想就威风凛凛!” “捕门的藏书阁里,应该能找到战斧类的武学。” …… 大米被捣久了,都会变成年糕,更何况是活生生的人? 更何况红鬃马无限体力,根本不怕跟市正耗。 市正很快就被砸得七窍流血,他禁受不住,开口求饶:“萧捕头,别打了,我投降!快抓我去见官吧,求求你,呜呜……” 听到那气若游丝的声音,以及完全紊乱无力的呼吸,萧麦遂放下心来:“可以停了。” 红鬃马也觉得差不多了,于是收起蹄子,后退数步,给萧麦让出空间。 萧麦从红鬃马驮负的口袋里面,取出一盘铁链,像捆年猪一样,把市正结结实实地捆了起来。 市正那一身肥肉,被红鬃马踩得稀巴烂,鲜血浸得满身都是,内部脏器也伤得不轻,否则也不会七窍流血。 武学世界,有资格说“区区致命伤”的高手,除了萧麦之外,绝对不超过十个人,里面一多半还是神医大长老。 寻常高手,伤了就是伤了,脏器损伤更是致命的。 鬼头崖大案的凶手,不止马市市正一人,他是一个突破口,所以受审之前不能死。 “喂,我估计你快死了,家里有没有珍藏的疗伤灵药,赶紧拿出来!” “有……有……来人啊……来人……”那蚊蝇般的声音,几乎只有萧麦听得见。 萧麦只得代劳,喊了半天,管家才怯生生地送来五瓶价值千金的伤药,还有一根千年野山参,一盘百年紫灵芝。 马市市正,论武功论地位,都只算是小人物,但论财力,许多大人物都为之汗颜。 萧麦收下野山参和紫灵芝,从五个药瓶里,各自取出一只,塞入市正口中,很快便察觉到,他的气色有所恢复。 “灵药,果然是灵药。那我就不客气了。”萧麦果断将剩下的伤药纳入腰包。 然后扭头一看,庭院中又挤满了堡兵。 但这一次,堡兵们身上毫无杀气,一个个双腿发抖,勉强持枪而立,跟正堂保持了足够远的距离。阵型也十分松散,明摆着一见势头不对就要开溜。 “快,快抬上来。” 管家招呼下人,搬过来五口大箱子,打开之后,里面尽是金银珠宝。 “差爷,我们这次服了,真服了。马车已经备下,只要你放过老爷,这些钱全是你的,以后年年月月都有孝敬,保差爷一辈子荣华富贵!小老儿给你跪下了!” 他这一跪,聚在庭院里的堡兵,也“呼啦”跪倒一片。之前被踩成肉泥的尸首,早已被抬出去,但渗透入泥土间的血腥气还没有消散。 跪在地上的堡兵,鼻尖贴着地面,闻着刺鼻的血腥气,心中恐惧更甚。 “堡子里,从前根本不这样,只是个很小很小的寨子,寨墙薄得跟篱笆一样,土匪强盗一推就倒。老爷小时候也是苦命人……” 萧麦赶忙出言打断:“停停停,我不听反派的故事,把马车赶过来!” 很快,一辆马车被赶至庭院当中。这辆车是为堡主量身定制的,车厢不但装饰得富丽堂皇,而且相较一般的马车更加宽阔,由四匹马拖拽。 萧麦见状,扛起一箱白银,朝着马车两边的堡兵就洒了过去。 “呼啦啦——” 清脆的金属撞击声中,很多堡兵被劈头盖脸的银锭砸得全身生疼,但又好像不是特别疼。 然后,大家望望管家,又看看银锭,一个个不知所措,直到一个站在第二排的人,蹲下身,偷偷捡起一块银锭,其他堡兵瞬间解除贪欲,一窝蜂地趴地上争抢起来。 “我的!”“我的!” “不准抢,不准抢啊!”管家挥舞双臂,痛心疾首地呼喊道,可根本没人理他。 紧接着,萧麦又扛起一箱银锭,如法炮制,泼向庭院,让后排的堡兵也能抢到。 见所有人都在抢,驾车的马夫按捺不住,索性也跳下车去,加入了争抢的行列。 很快,地上的银锭就被抢得精光,很多没抢到的堡兵,因为不甘心就去抢其他人的,场面愈发混乱。 这时,萧麦扛起市正,把他塞入马车,又用红鬃马取代四马中的一匹来驾车,同时说道:“你们的堡主,犯下滔天大罪,今日抓获归案,绝不可能活着回来。放心抢吧,金银珠宝,那边多的是!” 早就有人贪图另外几口箱子里的钱财,经萧麦这一鼓动,人群顿时像丧尸一样扑了过去,展开了你死我活的哄抢。 红鬃马则与它的“同类”,也就是其他三匹马完成沟通,探知了一条能绕过石阶,平坦下山的路。 “哒哒哒——” 马蹄奋扬,车轮滚动。萧麦驾着马车,星夜飞驰,向京城方向进发。 第69章 抓获归案 次日午后,萧麦驾车回到捕门,把市正从车里面拽了出来。 这会儿,得益于疗伤灵药的滋补,市正的伤情趋于稳定,暂时没有性命之虞。 他不愿坐以待毙,一路上不停地求饶,萧麦懒得听他废话,直接臭袜子堵嘴。 等市正被萧麦从马车里拽出来时,锦绣华服破破烂烂,沾满了灰尘和鲜血,露出青一块紫一块黑一块的肥硕皮肤;全身被用铁链子捆得严严实实,嘴里还塞着一只臭袜子。 萧麦拖着他,经诡门入内,直接往捕门大牢报到。 中途在捕门广场上,遇见一队身穿麻衣的见习捕快。 “萧麦!是萧麦回来了。”一名见习捕快眼尖,隔着老远认出了他。 步青石也在这群人当中,他先瞅见的,是那个横竖一边长的胖肉球,然后才看见拖着肉球往前走的萧麦。 “马市!”步青石族中有不少人做官,他本人也习惯于用官职或者所管辖之地,来称呼一个人。 “马市?是那个马市市正吗!萧麦居然真把人抓回来了。” “唉,萧麦都拿着海捕文书抓到人了,我们还在这儿训练,真是没意思!” “叹啥气,他师父是什么人,你师父是什么人,按部就班地往前走吧,别好高骛远。” “我听说,市正监铁板一块,他们真会让马市市正坐牢吗?” …… 古人将同一年参加考试并中榜的人称为“同年”。 听到同年们都在议论自己,萧麦淡然一笑。 暴露自己听力惊人,隔老远就能听到他人的对话,容易给人留下不好的印象。 所以萧麦假装没听见,径直来到捕门大牢,将犯人连同海捕文书,一起移交给了管理大牢的副指挥(文职指挥)。 “好小子,入门才几天啊,就抓到这么个家伙!” 副指挥在捕门就职多年,还是头次见到,见习期没几天,就完成实战考验的捕手,而且是单枪匹马。 当市正被推入牢房,落下铁锁那一刻,系统音也随之响起。 “歼匪。基础奖励:强化点+97;随机奖励:强化点+4,武技+19,经验值+800。” “强化点全部加韧性,武技点全部加戾火,经验值全部加给马哥。” “韧性:621→722。”“戾火:51→70。”“天马行空:8级→8级。” 韧性依旧是只在受伤时会起效的神属性;天马行空还没拿到足够升级的经验。 戾火的点数提升后,识海之内泛起红色的波澜,紧接着一道道金光闪烁,凝聚出了第五朵七瓣七蕊花。 两朵红花强化臂力,两朵红花强化身法,还能余下一朵,专攻医疗与偷袭。 萧麦的战斗容错率,与日俱增。 来不及品尝胜利的果实,萧麦知道,让鬼头崖下的冤魂,全部沉冤昭雪的行动,只能算是走出了第一步。 “事情绝不会这样轻易了结。”萧麦沉思道。 “萧麦!” 这时,副指挥的声音,中断了他的思绪。 “哦,还有何事?” “给,这是我亲自盖章的,实战考核通关证明。”副指挥将一份公文交给萧麦,“拿着它,就可以去心仪的队伍里报到了。” “可通缉他的海捕文书,不在丘掌旗拿出的那一沓里面。” “不用管那个,咱捕门的规矩是,抓住就算。其实那一沓都是陈年积案,根本不好抓。” “原来如此。我还有个问题,可不可以不报到?” “为啥不报,你想转文职?” “那倒不是,报到那天,跟丘前辈顶牛,我夸下海口,起码要解决二十张海捕文书。” “二……二十张?哈哈,小伙子真有干劲儿,但吹牛这种事,不用放在心上。” “那,我可以抓够二十个,再正式加入吗?” “可以是可以,但没有先例啊。”副指挥想到,拿到通关证明后,暂缓入队的有很多,但一般就是缓个一两天。萧麦想抓够二十个,一天抓一天都得二十天。 “明白了,多谢前辈指教。” 之后,萧麦将从坞堡里顺出来的马车上缴,就骑着自己的红鬃马离开了捕门。 他的第一程,就是城北惠泽坊的肃家。 这是一个大户人家,正门修得很是气派,延伸出去的门头,竟有四根圆柱支撑。 通常来说,有两根柱子的门头,就证明这一家非富即贵。四根柱子的门头,主人家的背景更是大到难以想象。 门前两座石狮子旁边,还有两个家丁站岗,单从他们的呼吸节奏,就能判断出是常年习武的好手。 当然,在萧麦面前,是比木桩子还不经打的。 萧麦旁若无人地走上台阶,停在朱漆大门前,抬起拳头敲了三声。 “砰砰砰!” “谁啊!”门房从门缝里探出头来,见到 一个身穿戎衣,头戴眼罩的少年,立即认出来,“你是,萧麦,萧捕头?” “正是在下。哟,久闻其名,今个儿算是见到真人了。”门房敞开大门,上下打量萧麦一番,然后歪着嘴,用很古怪的语气说道,“有何贵干啊?” 萧麦凭自己的耳力,听出对方的情绪很强烈,略微有几分恶意和妒意。 “执行公务。” “什么公务啊,就萧捕头一个人来?” “抱歉,阁下无权过问。” 萧麦说罢,一掌推开门房,迈步走了进去。 门房腾腾后退数步,气道:“来人啊,有人闯进来了!” 一嗓子下去,护院、家丁闻风而动,一口气冲出二三十人,把萧麦围在了庭院当中。 然而,这正是萧麦想要的结果。 “姓萧的,肃府不能你能撒野的地方,想进来要有拜帖,有家主的许可。你什么都没有,再不走,呵呵,把你就地打死,也是白打!” 宰相门房七品官,官威还要大过一般的七品官。毕竟七品官还经常遇到平级的同僚和高级的长官呢,宰相门房可没见过比他主子还高的官员登门拜访。 肃老爷虽不是宰相,但门房的官威,也一点不亚于宰相门房。 他高高仰起头,鼻孔冲着萧麦,使劲地大呼小叫。 萧麦听得心烦,掏出一枚飞蝗石弹出去。 门房闪躲不及,被击中喉咙,直接仰天四脚朝天地栽倒,说不出话来。 接着,萧麦从招文袋里,掏出一份沾血的海捕文书,递给离他最近的一个护院,说道:“念!” 第70章 青钢剑客 接住海捕文书的家丁,恰好识字,迫于萧麦的威压,不自觉地念了起来。 “渌江人廖奉奇,精擅青钢剑,曾受业于渌林剑派。然其贪欲炽盛,先后在渌江、梦泽、广岭、竹山等地屡屡犯案,残杀二十七人,劫夺金银财宝无数。捕门特颁此海捕文书,悬赏千两白银以擒此恶徒。凡有知情隐匿不报者,当以同罪论处。” 萧麦看不见海捕文书上的字,直到此刻才知道,凶犯名叫廖奉奇,以及他所犯下的罪行。 “廖奉奇,你若识相,就主动向我投案;若不识相,海捕文书,可没说一定要抓活的。” 由于此刻还是游侠身份,萧麦无法分辨,究竟谁是凶手。 然这时,人群当中,有一人低下头颅,心跳加快,气息紊乱,分明是陷入了极度的震恐。 仅凭这一迹象,无法断定他就是廖奉奇,但萧麦秉着有枣没枣打三竿子的念头,抬手指向了藏在众人身后的那个人。 站在最前排的家丁,立即摆手,并向一边挪移:“别指我,我不是什么廖奉奇。” 其他人有样学样,也赶紧向两旁避让,最后只剩一个披头散发,络腮胡须,脸上长着几颗麻子的莽汉立于原地。 “言教头?” 原来,这人是府上的剑法武学教头,名叫“言良”。 大家先看看言良,又看看海捕文书,再看看言良。 “这也不像啊!画像上的人是个公子哥,言教头分明是个江湖人。” “不对,要是把言教头的胡子剃了,头发扎起来,麻子盖住,是有点像啊。” “言教头该不会真是通缉犯吧?” 众家丁将海捕文书一番传阅,在议论声中,倾向于言良就是廖奉奇的人越来越多。 言良虽是众人的剑术教练,但为人孤僻,不喜交游,平日连面都见不上几次,大家跟他不熟,关键时刻也就没人站出来袒护。 这段时间,言良回忆了一下过往,却无奈地发现,过往不堪回首。 “呵呵,侠捕,果然名不虚传。” 见言良的身影,在视野内变红,萧麦松了口气:“很好,你是自缚双手,还是由我代劳?” 没想到,言良直接转身,往偏院走去。 萧麦迈步跟了上去。 此时,肃家家主还在办公,下人将此事通报给了肃家大少爷。 肃少爷虚岁二十七,正是胆气未退,武学造诣又刚刚接近巅峰的年纪,闻听萧麦上门抓人,立即提起一杆长枪,带着拳脚教头、枪棒教头、内功教头一干人匆忙前往偏院。 言良回到自己栖身的小院,在屋檐下站定,然后纵身一跃,双腿攀住圆柱,从屋檐下面,抽出了一把剑。 “老朋友,终于又见面了。” 言良缓缓拔出剑,只见青灰色的剑身中,已遍布斑斑驳驳的锈痕。 “青钢剑!”有家丁惊呼出声,“言教头真的是廖奉奇!” 萧麦更加满意:“很好,人证物证俱在,省却捕门许多麻烦。” “多年不用,剑有些钝了。”廖奉奇提着青钢剑,来到院子角落处。那里摆着一只书包大小的石锁,因常年使用,斧柄处被磨得十分光滑。 廖奉奇把剑抵住斧柄,开始琢磨起来。 “临阵磨剑,你以为你是张人凤啊?”萧麦嘴上这么说,但并没有阻止廖奉奇的行为艺术,“快点,别磨磨蹭蹭的。” “钝剑,亦可杀人,只是留下的伤口会很难看。磨快些,你就不会觉得痛苦,尸体也会更体面。”廖奉奇谈起自己磨剑的缘由,表明他誓死一战的决心,“离完成还有些时间,要不要听听我的故事?” “我不听反派讲故事。” “为何不听,有些话,我在心里藏了很多年。” “反派总喜欢在故事里给自己涂脂抹粉,美化洗白,仗着死者不能开口反驳,就肆意胡说八道。或许有人爱听,但我不喜欢。” “呵呵——也罢,那我就快一点。”廖奉奇加快磨琢,忽然“苍啷”一下从石斧上抽出剑,猛蹬脚尖,朝萧麦咽喉直刺过来。 萧麦也是偷袭小达人,早就防着这一手。 他猛地抽出尺剑,护在咽喉处,不偏不倚,恰巧抵住廖奉奇的剑尖,因这一剑势大力沉,所以萧麦向后撤了两步以卸力。 若拍武侠电影,这一剑肯定要慢动作特写。 但实战中,格挡成功往往不会出硬直,廖奉奇一击不中,立即变招,劈、挑、戳、刺、点,招招都往萧麦的要害之处招呼。 萧麦接连格挡数次,终于抓住廖奉奇变招时的破绽,反守为攻,被廖奉奇撤步格开后,又拔出另一支剑,双剑夹击,打得廖奉奇连连撤身。 然而,廖奉奇只是撤身,萧麦也没办法自认占了上风:“这家伙,竟能以单剑,抵挡我的双剑!” “其实,你应该听听我的故事。从第一次割人首级开始,我就意料到,捕门绝对不会放过我,迟早会有这么一天!所 以四年以来,时刻不敢松懈,日日夜夜,一直在锤炼自己的剑意,今日加诸你身,侠捕意下如何!” 高手过招,通常不会说很多话,因为开口说话会影响呼吸节奏。 廖奉奇大概是憋久了,躲藏肃府的这四年,他连一句话都不敢多说,今日偏要统统释放出来;另外,也是对剑法的绝对自信。 “这天下终究是强者为尊,朝野之上,兖兖诸公,哪个不是杀人如麻,哪个不是草菅人命?杀人无错,错只在弱!我若有姚倩淑一般高强的武功,莫说只杀二十七人,就算屠尽东宫满门又如何!哈哈哈——” 廖奉奇笑得愈发癫狂,动作却越来越快,剑法也愈发迅猛诡谲,以一剑之威,不但顶住了萧麦的双剑合击,还逐渐扳平局势,令萧麦不得不回剑防守。 围观的众家丁,见到场上那令人眼花缭乱的剑影,一个个目瞪口呆。 他们知道“言良”教头剑法超绝,但没成想,能绝到这种地步,自己根本看不见也看不懂他的招式,换成自己上,只怕会被瞬间缴械割喉。 然而,这远不是廖奉奇的极限。 “实不相瞒,我现在只用了一分力,充其量就是玩耍罢了。萧捕头威名赫赫,若只有这点能耐,今日免不得饮恨我这青钢剑下!” 第71章 乘胜追击 “这不赶巧了吗?我也只用了一分力。” 面对如此强劲的对手,萧麦立即祭出金蕊,将自身战力强化至两倍常态。 廖奉奇顿觉方才绵软无力的格挡,顿时变得无比强劲,紧接着,萧麦的剑势,就如泰山般压了过来。 他的剑意,本身是一点点释放,想着循序渐进地压垮萧麦,没想到萧麦忽然之间战力暴涨,于是不再保留,直接释放全盛姿态与萧麦缠斗。 在围观的众家丁眼中,二人都好似突然间脱胎换骨,换了个人一般。 兵器如连珠炮般的撞击声,迸溅出的火花,卷起来的气浪,直骇得众人纷纷向后倾斜身体,几乎连眼睛都睁不开。 肃少爷也是在此时,带着众教头赶至此院。 他的目的只有一个,不论“言良”是不是逃犯,人都不能让捕门抓走,沦为政敌攻击肃家的把柄。 孰料,肃少爷行至庭院外,听到兵器撞击声,动作就不由得慢了下来。 “这个声音——” 身为一个练家子,深知越是厉害的武学,节奏越会如旋律一般优美。 寻常武者之中,多的是莽汉;但随着武功越练越高,到了宗师境界,几乎各个都是艺术家,就算实在搞不了艺术也能欣赏艺术,就是因为高深的武学境界必定符合“谐律”。 肃少爷一听就知道,交手二人所演奏的旋律,远在自己之上。 他忍不住看向左右,发现三位教头都是一模一样的表情。 “走,快去看看。” 待分开众家丁,来到战场边缘,见到二人迅猛凌厉又大开大合的过招,进一步印证了他们之前的判断。 寻常人单挑,背后必有破绽,多一个人上场,很容易形成趁虚而入,两面夹击之势。 可萧麦、廖奉奇二人武功太高,或者说,比周围人高太多,所以在后者眼中,这二人是完全没有破绽可言。 他们以极快的速度,在庭院当中闪转腾挪,不断交换战斗位置,看得人眼花缭乱。 众教头以心入局,发现自己无论从哪个角度插进去,都无法配合言良,对萧麦进行合围,只会拖言良的后腿。 肃少爷观战片刻后,说道:“看来,只有一起上,才能制止这场战斗。” 他的本意是制伏萧麦,现在看来,能让二人停手就不错了。 “那一起上吗?”拳脚教头问道。 “当然!” 肃少爷斩钉截铁,可话音未落,战场再次风云突变! 一连串的白色剑气,犹如灵魂出窍般,忽然从廖奉奇的剑尖激荡而出。 “嗖——” 萧麦一个左闪,剑气便与他擦身而过,劈向了他身后的房屋。 “嘭嘭嘭!” 柱子被砍出凹痕,栏杆被从中间劈断,帘子“哗啦啦”碎作一片,窗户被破开,连粉刷了白灰的墙壁,也震出了道道白烟。 然而,这只是开始,在第一道剑气后,后续的剑气一浪接一浪,劈头盖脸地朝萧麦砍去。 这种剑气没有办法直接格挡,即使你挥剑劈中,剑气也会一分为二,继续攻杀。 所以,萧麦只能躲。 结果围观的众家丁就倒了霉,直接被砍得人仰马翻,连肃少爷都差点中招,多亏拳脚教头忠心护主,替他挡了几剑。 “言良不可能这么厉害,他一定是觉醒了神通!” 众人一哄而逃,直退到看不见廖奉奇的地方,众教头还牢牢地把肃少爷护在中间。 肃少爷之前是吃惊,这一刻完全傻了。 他以前觉得,自己的武功尽得四大教头真传,如今拳脚、刀剑、枪棒、内力皆已臻于化境,武林之中已难逢敌手。 谁知素来为自己不喜的剑法教头言良,竟然如此深藏不露:“难道言教头,是潜藏在我府上的一位宗师级高手?” 还是内功教头冷静一些,说道:“大少爷,我与言良曾比拼过内力,以他的修为不可能释放如此强劲的剑气,这绝对是神通无疑。阖府上下,除了老爷,没人能与他一战,咱们速速搬救兵吧!” “对!” 肃少爷连声称是。 可话音未落,庭院内的激斗声,忽地戛然而止。 “怎么回事?” “莫非已分出胜负了?” 从方才的战局来看,言良的赢面无疑要大一些。 可一时间,众人 面面相觑,谁也不敢过去查看,因为他们已说不清,言良,或者说廖奉奇,究竟是敌是友。 又过去几息的工夫,一个人扛着另一个人,从拱形的院门内走了出来。 扛人的是萧麦,被扛的是廖奉奇。 “大家让一下。” 几十号家丁,把过道堵得太满,萧麦不得不出言驱散。 众人闻声,立即避萧麦如避瘟神,很快就让开了一条道。 眼见萧麦就要大摇大摆地走掉,肃少爷虽无胆阻挠,但还是忍不住出言询问:“萧——捕头,你是怎么赢的?” “赢他很难吗?” 完全不算难。 人的动作难以快过兵器,是故当兵器袭来时,闪避往往根本来不及。 除非修炼过专业的闪避类神功,闪得比兵器还要快,否则寻常武者根本不爱闪避。 萧麦闪了几下,就感觉有些吃不消,再闪下去必被杀个正着。 于是,他灵机一动,纵身一跃,逃入庭院旁边的屋子,然后缩进角落,解下酒葫芦就喝。 因早前预感到,临阵对敌,不是每次都有机会吃药,所以提前把毒物泡进了酒里。 一口毒酒下毒,瞬间激发万毒神功,萧麦顿觉真气大增,遂将之灌注尺剑之内,祭出黑火剑法中的高阶招式,就一头冲了出去。 廖奉奇见萧麦冲出,立即挥舞掌中青钢剑,激荡出百十道剑气,化作一道剑气风暴席卷而至。 萧麦不闪不避,挥舞着掌中双剑,径直朝廖奉奇冲去。 兵器格挡剑气不好用,但剑气格挡剑气就很方便。廖奉奇祭出的百十道剑气,尽数被尺剑之上显化的黑色圣火所扫荡。 待廖奉奇反应过来,萧麦已冲至近前,一剑刺中其胸膛。 “咔嚓!” 一声脆响,胸骨根根碎裂,心脉在重击之下近乎破裂,廖奉奇也失控地向后退。 寻常武者,会判断廖奉奇已废,从而收手。 但萧麦不会,身为韧性狂魔,受再重伤都不影响战力的他,自然以己度人,觉得廖奉奇仍有还手之力。 于是乘胜追击,哐哐几剑,将他的臂骨腿骨胸骨肋骨尽数打断,方才放下心来,用麻绳捆了个结实。 第72章 无上法力 萧麦把海捕文书跟犯人,往副指挥面前一拍。 “歼匪。基础奖励:强化点+33;随机奖励:强化点+4,武技+6,经验值+100。” “33?” 萧麦一皱眉,他记得海捕文书上说,廖奉奇只杀了二十七人,跟基础奖励的数字对不上。 “明白了。牢头儿,我在肃府将此人抓获归案时,他又杀了六人,记得登记。” 这时,副指挥还在比对画像,于是,萧麦又把凶手的青钢剑递上去。 “哦,没错,就是他!哈哈——”副指挥立马吩咐手下,把廖奉奇投入了大牢。 惊喜过后,副指挥也生出了深深的疑惑:“这个廖奉奇,已经潜逃四年了,连捕门都不知他藏在哪儿,你是怎么知道的?” 萧麦早料到会有人这么问,于是拿出事先准备好的说辞:“我当然有自己的情报来源,只是,一定要上报吗?” “你可以不报,但设想一下,若你是捕门高层,得知门下有一人,背靠一个庞大的势力,掌握着连你都不知道的情报,你会对他放心吗?” “嗯,是有些不放心。以后有合适的机会,我自会将情报来源公开。” 听萧麦这样说,副指挥试图透过他“心灵的窗户”,洞穿他的真实想法。 可惜,萧麦心灵的窗户上了锁,副指挥的眼神再锐利,也啥都看不到。 “罢了,其实捕门之中的神秘人很多,你不公开,最多就是不受信任和重用,不影响干活儿。咦——”副指挥像是忽然想到了什么,“你刚才说,这人是从哪儿抓来的?” “肃府。” “啊!”副指挥倒吸一口凉气。 萧麦皱眉:“肃老爷,是什么得罪不起的大人物?” “算不上大人物,就是有点巧。” “巧?”萧麦不解。 副指挥转念一想:“哦,也不算巧,顺理成章的事情。” 见副指挥说得云里雾里,萧麦索性单刀直入:“晚辈只管抓人,还真没去打听肃老爷的为人,敢问此人是何来历?” “开玩笑的吧,他是什么人,你怎么不知?” “不知。” 听萧麦矢口否认,副指挥只得说道:“得,管你演戏也好,实话也罢,我就跟你提一句,肃大人在市正监上班,官居布市市正一职。” “布市市正!” 市正监门下,有八大市正,这八人或多或少,都参与了鬼头崖大案,称得上铁板一块。 将马市市正绳之以法,仅仅是第一步,萧麦的真正目的,是铲除整个市正监。 “还真是赶巧了,我单纯只为抓人,没想到进了布市市正的家门,估计市正监会多想。” 副指挥一听这话,顿时白了萧麦一眼,那眼神分明在说:“看我信不信你是无意的?” 此事在萧麦心中掀起的波澜,很快平息下来,反正早晚要跟市正监摊牌的,就算他们多想也无所谓。 “没别的事,晚辈就先告退了。” 从大牢出来,萧麦深深呼了口气,他已经忘记了布市市正这回事,满心只有如何解释自己的情报来源。 他意识到,当初席卷海捕文书的做法,有些过于冒失,光想着赚奖励点,却忘记了藏拙。 “看来,这二十多张海捕文书里的犯人,不能全抓,最多抓四五个就行。当初夸海口抓十个,四五个也足够交差了。” 那其余人呢? 一个字,杀。 对付穷凶极恶的罪犯,最好的处理方式,莫过于审判之后明正典刑。 可实在没有明正典刑的条件,萧麦想起了小苏的那句,“两害相权取其轻”。 与其让贼人杀害无辜后逍遥法外,不如让自己干掉贼人后逍遥法外。 “下一个贼人是——” 萧麦从招文袋中,取出了第二张海捕文书。 这张文书上的通缉对象,在一座寺庙里面当住持。 “寺庙”是萧麦个人的称呼。 黑火教的修行场所,起名都相当随意,就比如萧麦此行的目的地,名唤“天火堂”。 天火堂的管事,也不叫住持,而是称呼他在教内的地位,管事是圣使,就叫“圣使”;管事是护法,就叫“护法”。不清楚职级的就叫“大师”。 萧麦赶到天火堂时,夜幕已经落下。 人们在天火堂周围,堆起 篝火,点燃蜡烛,照得街道亮如白昼,小贩们沿街摆摊,主要售卖各类吃食,行人们则拜神逛夜市,一时间好不热闹。 肚子里正好空空如也,萧麦循着气味,来到一处卖卤肉饭的小摊落座。 摊主用海碗盛大米,从锅里捞出热腾腾的卤肉块,放在米饭上面,又浇了一勺肉汁。 重口味的调料,与肉食本身的浓香酝酿在一起,让萧麦食指大动。 正当他大快朵颐时,摊主上前搭话:“您可是大名鼎鼎的侠捕,萧捕头?” “正是在下。” “哎哟,久仰久仰!”摊主赶忙作揖。 “老板不必客气,忙您的去吧。”萧麦吃着吃着,发现摊主不走,就问道,“有事吗?” “哦,没事儿,就是听到一些传闻,说萧捕头得神明赐福,如今已晋级为六级护法,是不是真的?”摊主说着说着,忽然紧张起来,又跟了一句,“您是怎么获得神恩的?” “坊间的无稽之谈罢了。”萧麦矢口否认,“我不知道什么神恩。” 摊主顿时露出失望的神色。 萧麦三下五除二,风卷残云一般,清理掉碗中的食物,付完饭钱,就进了天火堂。 与寺外的热闹喧嚣不同,堂内虽灯火辉煌,却是一片安静。 行至堂前,才听到一个人的讲经声。 “方今浊世,天下动荡,灾厄横行,降临到谁的身上,就会给谁带去不幸。只有神明的赐福与爱护,才能帮助我们,免于灾厄的侵扰。” “那什么样的人,能够得到神明的赐福与爱护呢?答案是,神恩只会降临在真正的信者身上。只有无条件地信仰神明,抛下一切的痴恨心、怀疑心、嫉妒心,真诚地将全身心奉献神明,才能享受神恩,享受尘世间的幸福,远离一切的不幸。” “这些日子里,有一位到处行侠仗义,为民请命的侠捕,名字叫萧麦的,大家都听说过吧?” “他是我的忘年好友,从前不行善事,不敬神明,神明才以无上法力,夺走了他的眼睛。后来改邪归正,将一切奉献,才又得神明赐福。” 第73章 天降神罚 “师尊,请问萧麦是如何改邪归正,信奉神明的呢?” “很简单。人之所以不信神明,根源在于一颗私心,越是自私之人,心里就越是只有自己,没有神明。萧麦的改邪归正,就在于摒弃了一切的私心,变成了一个无私的人。他将家产都布施给了神殿,将人生奉献给了苍生。他付出的越多,收获的越多,最终成为了一个幸福的人。” 大师如铜钟般洪亮又慈悲的声音,在殿中不断地回响,座下是一群盘坐在蒲团上,仰着面目,潜心听经的信徒。 “总而言之,大家想要成为幸福的人,让身边的亲人、朋友,都得到幸福,就必须放下对身体有毒的贪心,私心,捧起宽容心、奉献心,身外无物,方可心中有神。” “啪啪啪——” 一道鼓掌声响起,紧接着,所有人都开始鼓掌。 大师面带微笑,同时透过帽檐,见到有新人走进了神殿之内。 带领大家鼓掌的,正是这个新人,但鼓掌并非他的本意。 萧麦鼓掌,本是为起哄,没想到坏心办坏事,反而给大师捧了场,立即于是停止鼓掌,一边向前走,一边大声喊道:“听了大师的话,在下醍醐灌顶,茅塞顿开,恨不得立马舍身,捐出自己全部的财物!正好,我这儿有张银票,献给大师。” 众信徒循声望去,见到萧麦这身独一无二的行头,不由得面面相觑,然后交头接耳。 “咦,这个是萧捕头吗?” “头戴眼罩,行动如常,没错,一定是萧捕头!” “萧捕头来现身说法了!” “萧捕头身上,好像闪烁着圣火的光芒,我一见到他,心里就感觉很幸福!” …… 从信徒中间走过,听着他们的窃窃私语声,萧麦心里真是哭笑不得,暗道这帮人洗脑都被洗傻了。 黑火教僧侣的正式着装,要穿黑袍、戴兜帽、手持法杖、赤裸双脚。 大师自然也不例外,深深的兜帽遮住了他的眼睛,以至于讲故事的时候,没发现故事的主人公来了。 很快,萧麦从招文袋里,掏出一张海捕文书,递到大师面前:“银票,拿着!” 大师的徒弟,本来会阻止试图靠近师父之人,可听萧麦说,他是要奉献银票,于是都没有动作。 这会儿见到萧麦手里的东西,分明不是银票,再加上那来者不善的语气和口吻,立马挥杖上前:“施主请留步。” “嘭嘭嘭——” 萧麦大步流星,一个黑袍弟子用法杖,抵住了他的胸膛。萧麦毫不停歇,抽出双剑,一剑拨开法杖,一剑戳中弟子胸口,冲击力当即把他撞飞出去。 其他黑袍弟子见状,纷纷抡起法杖,将萧麦围住打成一团。 “啊!打起来了!” 众信徒都吓得赶忙站起身,远远地瑟缩到角落处,里面还混入了一个穿黑袍的少年。 另一边,萧麦下手毫不留情,剑剑落下之时,都有骨骼碎裂之声,疼得众弟子倒下时,连哀嚎的声音都发不出来。 转眼,十几个弟子全部瘫倒在地,萧麦抽出空来,专心对付这位大师。 他把海捕文书,放在大师怀里,厉声呵斥:“念!” 大师默然无语。 萧麦笑道:“大师不会不识字吧,海捕文书上的字看不懂?” 大师忽然厉声喊道:“你这业障满身的邪魔,公然搅闹这块神圣之地,不怕遭神罚吗!” “业障是吧?”萧麦抽出两把尺剑,拍了拍大师的左脸,又拍了拍他的右脸,“神罚是吧,天谴是吧!邪教的标准三板斧,‘灾厄’、‘奉献’跟‘神罚’,你是一个不落呀。先用灾厄吓唬人信教,再拿奉献骗人财产,遇到质疑你们的,就动不动神罚警告,几年前了,全是这套!” “不可以这样羞辱圣使大人!”信者当中,冒出一个怯生生的女声。 “狗屁圣使!这老贼是我捕门的通缉犯!”萧麦说着,一剑挑开大师的兜帽,露出一张满是横肉的刀疤脸。 “你胡说八道!大家有没有会武功的,快拿下这个冒充萧麦的邪魔,有没有会武功的啊!”她四处寻找,很快瞅见了那个穿黑袍的少年,立即上前,扯住他那油腻的黑袍袖子,“有邪魔作祟,你快去拿下他啊!” 少年立马把袖子扯回来:“抱歉,我是来吃饭的。”之后,他又高声问道:“大师,今晚还有免费的夜宵吗?没有的话,我就走了。” 萧麦这边也被气笑了:“我冒充我自己?你看清楚!” 他掏出令牌,一把丢到女子手中。对方一辨认,惊愕不已:“真的是萧麦!可你,为何要跟圣使作对?” “萧麦,我太了解了。”趁萧麦背对自己时,大师拄着法杖站起身,用阴狠的语气说道,“他原本就是这样的人,如今又被妖魔蛊惑,改正归邪,开始为祸人间!” “呵,你个老王八蛋,瞎话张嘴就来是吧。” “砰!” 大师用法杖狠狠磕地,发出一道铿锵之声,紧接着,整个人战意全开,令整座神殿之内,都充满了化不开的威压:“本座今日,定要降伏你心中的妖魔。” 他虽满脸刀疤,相貌丑陋,却声如洪钟,场域威严,叫嚣起来,颇为唬人,骇得在场善男信女,纷纷下跪参拜。 “王八蛋!”萧麦怒骂一声,同时意识到,自己接下来即使打赢他,这骗子也有话说,例如“魔高一丈”“降魔失败”之类的鬼话。 光是把他打一顿,甚至是肉体消灭没有用,救不了那些被洗脑的信徒。 萧麦很快想出了主意,开口说道:“你这奸贼,满嘴大义凛然,一肚子男盗女娼。打着神明的旗号招摇撞骗,如今被戳穿,反而污蔑他人为魔!好啊,你说你是神明的使者,那倒显化一些神迹出来啊!” 大师想起关于萧麦的传言,预感到大事不妙,正要出言打岔,换个话题。 人群中的黑袍少年忽然说道:“大师说他是圣使,圣使只能传播神谕,不能显现神迹。” “对啊!”众信徒纷纷点头。 萧麦则笑道:“呵呵,只敢自称圣使,是因为护法往上的职级,做不得假!” 说罢,他解下酒葫芦,狂饮一口,然后挂回到腰间。 运转黑火剑法的高阶招式心法,将刚猛的真气注入尺剑的器脉之中。 “火——起——” 刹那间,剑身之上,就燃起了熊熊的半透明黑色火焰! “圣——圣火!” 目睹圣火威容,对寻常的黑火教徒而言,是无上的荣幸。 可他们只有在逢年过节之时,才能在神殿的圣坛上见到以容器盛放的圣火。 今日,竟能在此地,见到由教内高阶神职人员,由肉身所激发的圣火,这是何其的机缘与荣幸! 众信徒见到那黑色的火焰,惊得一个个俯身下跪,口诵黑火圣经。 萧麦唤出圣火之后,就将尺剑对准大师:“今日就让你这欺世盗名之徒,见识一下,何为真正的——神罚!” 第74章 无簿判官 见到萧麦剑上的滔滔圣火,“大师”惊骇到不能自已。 没等他琢磨出继续蛊惑人心的话语,萧麦已抢先出手,挥剑攻向对方。 “嘭——” 剑杖碰撞的瞬间,法杖就被拦腰劈断,震得“大师”虎口撕裂,双臂发麻。 萧麦继续向前,一剑捣入“大师”口中,崩碎了那两排伶牙俐齿:“你最厉害的,不就是一张嘴吗?那就先废了你这张嘴!” 紧接着,一套劈肩、碎胸、断臂、折股的丝滑小连招,彻底解除了敌人的战斗力,最后用一条麻绳,结结实实地把人捆了起来。 整个环节,几十个信徒在旁观瞧,但无一人前来阻止。 干完这一切,萧麦单手提着骗子,像拎包一样,大步流星往门外走去。 正要一步踏出大殿,身后忽然响起一个声音,还是当初那个质疑萧麦的信者,此刻声音里带上了哭腔:“萧护法,萧捕头,我们怎样才可以,变得像你一样幸福?” “我姓福吗?我明明姓萧。”萧麦心中腹诽。 然而,若对这些百姓置之不理,那么他们迟早还会投身另一个骗子的座下。 于是,稍作思考,萧麦说道:“你们若是受了什么冤屈,或者遇见了迈不过去的难关,可以在每月十五,到吉祥街的杏林馆找我。” 说罢,萧麦走出神殿。 黑袍少年见状,立即起身,跑到被打断几根肋骨,疼得站不起来的骗子大徒弟跟前,问道:“喂,今晚还有夜宵吗?” “夜宵你妹——”大徒弟从牙缝里面,挤出一句唾骂。 “嘿!”少年起身,抬脚就往他身上猛踹。 另外,萧麦把俘虏丢到红鬃马背上,离开天火堂,准备回捕门交差。 刚走一段路,他忽然隐约察觉,道路旁边似乎有种不祥的气息。 萧麦稍作驻足,便继续往前走。 没几步,假装逛街的两个人,放下手中的小玩具,堵住了萧麦的前路,坐在路边摊上的两个人,则起身堵住了他的后路。 见四人从东南西北四个方向,严严实实地堵住自己的去路,萧麦不得不驻足问道:“诸位,什么意思?” “萧麦,桓指挥有请。这边来。” “桓指挥?” 萧麦已听说过这个名字,阏逢队指挥,桓无常。 他受命缉捕马市市正,却迟迟没有进展,萧麦等不及,就孤身一人将犯人擒了回来。 行此“越俎代庖”之事前,萧麦就料定,桓无常迟早要向自己讨个说法。 正好,他也有话,要问桓无常。 四名捕快,把萧麦请到了斜里的一条街。 说来也怪,天火堂附近的几条大街,各个行人如织,喧闹鼎沸。唯独这条街道,明明足够宽敞、平坦,两侧也有许多店铺,最适宜夜间闲逛,此时却店铺关门,空无一人。 桓无常的身影,在月光之下,被拉得老长。 他是个身材高大,马脸络须的汉子,穿着一件半黑半白的长衫,腰间别着两根哭丧棒,造型特色在京城也算是独一无二,江湖人称“无簿判官”。 传说,地府判官,都是按着生死簿审断小鬼;可桓无常这位“判官”,手上没有生死簿,所以判起案来随心所欲,一般死刑起步,上不封顶。 萧麦坦然地来到桓无常面前,双手交叉,行了一个下级对上级的礼仪:“见过桓大人。” 桓无常武艺精绝,又常年身居高位,说起话来,声音不怒自威。 “萧麦,你抓的什么人?” 萧麦将海捕文书递给桓无常:“表面是天火堂的圣使堂主,实则是在逃已久的通缉犯。”桓无常接过文书,瞥了一眼,原本很冷漠的表情,逐渐舒展开来:“奸犯莫宝……自称神使,伪造神迹,欺诈百姓……骗杀八十七条人命……呵呵,是个重犯。我对这个案子有点印象。他骗了一大帮百姓,谎称服下仙药就能成仙,结果是把他们全毒死,一个人逃之夭夭。没想到躲在了京城。” “八十七条人命——” 萧麦心念一动,原以为,打断他十几根骨头,已经是足够的惩罚,没想到还是轻饶了。 于是,他抽出尺剑,扭头走到马身旁边,手起剑落。 “咚!”“咚!”“咚!” 一剑接一剑地砸在了莫宝身上,发出阵阵皮开肉绽,骨断筋折之声。 莫宝嘴里塞着破布,喊不出声来,也吐不出血,血水就通过鼻孔,像水管一样往外喷。 “啪啪!”桓无常为之鼓掌,“打得好,痛快!” 待萧麦停手,桓无常就上前,抄起哭丧棒,狠狠砸了几棒。 这一下,莫宝吐出的血太多,直接把破布顶了出去,但他已经没力气再哀鸣、求饶。 桓无常出完气,又把莫宝从马背上拽下来,狠狠砸在地上,说道:“见者有份,你们四个也来。” “是!” 四名捕手上前,围着莫宝是一通抬脚狠踢。 桓无常还不忘提醒他们:“记得别打脸,脸打坏了,回去怎么辨认,怎么给萧麦记功?” “是!”四个人打得愈发卖力。 “叮。” “诛恶。基础奖励:强化点+87;随机奖励:强化点+5,武技+15,经验值+900。” 四个捕手没轻重,直接把莫宝给踢死了。 但他们不知莫宝已死,还在继续狠踢。 萧麦暗道一声“可惜”,因为抓回去受审的话,八十七条人命,足够他凌迟三千刀。 就地打死,真不知是好心办坏事,还是坏心办好事。 “强化点加给韧性,武技点加给戾火,经验值加给马哥。” 韧性升至851点;戾火升至91点,凝聚出第六枚七瓣七蕊花,距离第七枚红花成熟也只剩两根金蕊;马哥吃完经验后,原地升到8级,顿时显得极为亢奋。 桓无常并不知,萧麦的武功,又默默地进步了一大截。 他拍了拍萧麦的肩膀:“其实,我也是个嫉恶如仇的人,咱俩应该聊得来。不妨一起吃顿饭。” “多谢大人好意,卑职还要把犯人送回去。” “这种小事,就让你师兄去办。放心,功劳都记你头上。” 在捕门,后入门的捕快,也以称呼先入门的为“前辈”,也可称呼为“师兄”。 “师兄”比“前辈”更加亲密一些。从桓无常的用词,就可见他正在释放善意。 “可晚辈刚刚吃过。” “吃过就不能再吃?还是不是武林中人。” “好,那多谢大人了。” 二人就近选了一家酒楼,桓无常包下一个雅间,点了满满一桌子菜,然后亲自给萧麦斟了一杯酒。 “来,咱们先喝一杯。” “等一下。桓大人,卑职这会儿有心事,若解不开的话,怕是喝不下去。”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75章 民心何向 “敢问桓大人,市正监的案子,究竟能不能办?”萧麦开门见山。 桓无常笑道:“哈哈,这么直接啊!我还以为,你会先问我,明知人在什么地方,为何迟迟不抓人?” 萧麦道:“马市市正,只是市正监这个贼窝的一环。桓大人不动手,肯定是因为市正监。” “对市正监,这么大仇啊?”桓无常的语气,逐渐变得肃然,“这段时间,我一直在与市正监交涉。你今日连续找了马市、布市的麻烦,是不是冲我来的?” “晚辈只是照单抓人,要怪,只能怪布市宅邸藏污纳垢。”萧麦说着,从招文袋里抽出第三张海捕文书:“廖奉奇、莫宝之后,今晚,还要再抓一个。” “我看看。”桓无常接过海捕文书,眼光一扫,“乌扼……洗劫扬威镖局……杀死同伙后潜逃……居然背了五十六条人命。他也躲在京城?” 萧麦点头,他其实还不知道,海捕文书上究竟写了什么。 “从哪儿得来的情报?” “暂时不能公开。” “你当我是老费啊!那么好蒙。哈哈——” 老费,就是管理捕门大牢的副指挥,为老金的副手。老费管天牢,关押的都是轻刑犯,老金管地牢,关押的都是重刑犯或武功精绝之人。 桓无常把海捕文书还给萧麦:“这上面写的是侯翻海,凿穿六艘海运大船,害死了一千多个客商和海员。” “桓大人居然诈我?”萧麦习惯于借他人之口,获取海捕文书上的信息,一时不察,着了桓无常的道。 等等,桓无常口中的“侯翻海”,也不一定就是真的。 桓无常露出了得计的笑声:“哈哈,我听人说,你萧麦的神通,是纯粹的强化武力,我不信。太乙剑仙的弟子,黑火神赐福之人,怎会觉醒如此稀松平常的武道之光?” 七瓣七蕊花的战力强化效果,已经是人尽皆知,所以萧麦没必要再藏牌,直接认了下来:“在下素来喜欢以力破巧,强化强力,看似普通,对我而言,却再实用不过。” “我查过你的过往,其实捕门待你很不好,尤其是高强圉,嫉贤妒能,给你下了不少绊子。你明明有很多路可以选,却偏偏选了捕门,所以我当时就怀疑,你的神通,只有在加入捕门之后,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桓无常的手指,在海捕文书上敲了一下,“当然,以前只是怀疑,现在是确认,你真正的神通,应该是一种类似占卜的能力,可以查明一桩案子的真凶所在。” 萧麦面色如常,心中则已掀起滔天巨浪,暗道:“捕门的十大指挥,果然没有易与之辈。” 桓无常虽猜错了萧麦的神通,但歪打正着,意外接近了系统的存在。 “武道之光生发于心,神通是魂灵的映照。你能觉醒这样的神通,证明你本质上,是个咬死凶犯不松口的人。”桓无常说着,叹了口气,目光投向窗外,“我想,我应该劝不动你,但市正监,不是你能扳倒的势力。”“桓大人,卑职不解,市正监不就是个管市场的吗?他哪里来的这么大权力,在京城只手遮天!” “市正监善于经商,每年所缴纳的商税,够得上国库收入的一半。你可以理解为,在京城,上至王公大臣,下至卑官小吏,以及皇室宗亲,所有官府众人赖以生存的俸禄,乃至逢年过节的补助津贴,都依靠市正监的给养。” 萧麦来自现代,知道工商业就是比农业赚钱,所以对这个数字,不算太惊讶。但他嗅到了一个疑点:“如此说来,市正监是一块大肥肉,就没人想着咬上一口?” “麦子,你这段时间,没去马市上看过吧?” “马市怎么了?” “马市已经罢市很多天,自从马市市正出逃,莫说一匹马,就是一匹骡子都没再进过京城。” “市正监买通了城防营,不许牲畜入京?” “是全天下的牲畜贩子,都不跟京城做生意了。” “怎么会有这种事情?”依照萧麦的理解,只要能赚钱,杀头的买卖都有人干,市正监权势再大,又如何指挥得动全天下的商人? “就以离京城最近的金川马场为例,要把一匹马,从马场运到京城,要经过养马的马场,运马的商行,沿路官府和江湖势力所设的关卡,城防营的检查,马市的登记和准入许可。这么长的环节,市正监花了三十年的时间,已经全部打通,每个环节都有市正监的人。这条线的每个环节,都只认市正监。” 萧麦问:“桓大人的意思是,其他人就算想要分上一杯羹,他们的手,也伸不进市正监?” “没错,市正监与他的八个兄弟,铁板一块,其他势力安插进去的人,都会被架空孤立。也不是没人想过直捣黄龙,七年前,我们就逮捕过大市,那桩案子,还是司空校尉亲自督办的。结果闹得商人罢市,工人罢工,官员百姓连口热水都吃不上,因为木柴煤炭统统进不来。至于其他不便之处,就更不用多提,反正一句话,离开市正监,京城百姓的生活无法维系。” 萧麦道:“桓大人是为了吓唬卑职,故意夸大其词了吧。俗话说得好,离了张屠户,就吃不了带毛猪?权力是不会出现真空的,铲除一个市正监,自然会有下一个市正监顶上。” “那新市正监,重新打通天下商贸的各个环节,要花多少时间?很可能是永远都打不通。只要市正监彻底倒下,地方势力就会蜂拥而至,侵吞本属于京城的商业利益。”桓无常一挥双臂,动作好似在瓜分一张大饼,“届时,市正监收不来商税,国库收入锐减,俸禄无法足额发放,那些皇亲国戚、王公大臣,会委屈自己的荷包吗?不会!他们只会搜刮百姓,宁可搞到民不聊生,也要满足自己的贪欲!” 萧麦顿时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对一个朝廷而言,最要紧的头等大事,莫过于搞钱。哪怕在武侠世界亦如此,再高强的武功,都不可能凭空创造金钱。 很多时候,朝廷杀人杀到人头滚滚,照样稳如泰山;可一旦没钱,就会瞬间崩溃。 然而,萧麦回想起小蝶死在自己怀里那一刻,还有那些失去亲人的百姓,在鬼头崖上的恸哭之声,他就不想要放弃:“无论怎么说,市正监草菅人命,理应法办!” 桓无常冷笑:“麦子,你别看,百姓们现在觉得,你惩治贪官酷吏,狠狠地帮他们出了口恶气,所以传颂你的美名。可有朝一日,他们发现是你害得所有人都吃不上饭,做不上工,那你就会成为天下百姓,最恨的那个人!”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76章 能掐会算 当萧麦决心,与市正监对抗后,他都从来没有动摇过。 可这次,桓无常的话,让萧麦动摇了。 他想起小苏的叮嘱:“两害相权取其轻。” 扳倒市正监,可以让一切变得更好吗? 最坏的秩序,也胜过没有秩序。市正监没了,死于市场秩序混乱的人,可能比市正监本身害死的人还要多。 若所谓的正义,会把所有人,都拖入万劫不复的境地,那还是正义吗? 萧麦赫然发现,自己已经找不到,继续走下去的理由。 察觉到萧麦的状态在变化,桓无常意识到,自己的劝说已经生效,于是起身告辞,留他一人在雅间继续沉思。 “喂,兄弟!” 不知过去多久,耳畔忽然响起的一声呼唤,让萧麦惊醒过来。 他即刻施展音波探形,发现一个与自己年龄相仿的少年,扒在窗户外面,正眼巴巴地望着自己。 注意,这里是酒楼三楼,距离地面足有五六米高。窗户正对街道,下面只有一道屋檐可以立足。 听他的声音,竟是之前在天火堂蹭夜宵的少年。 他望着桌上琳琅满目,却一筷子都没动过的佳肴,忍不住咽了口口水:“听说你是个好人,能不能请我吃顿饭啊?” “当然,请。”萧麦说着,伸过手去,抓住少年的手掌,把他拉入了雅间之内。 少年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洗沐过,身上散发着异味,双手也是又脏又油,跟市面上的乞丐流浪汉,没什么区别。 在握手的瞬间,萧麦发现对方手指关节粗大,掌心布满老茧,明显是个练家子。 少年双脚一落地,就迫不及待地抽出手,抓住一只烧鸭,就跟恶狼扑食一样,啃下一块一块的肉,在嘴里面大嚼特嚼。 “看来阁下是真饿了,坐下来,慢慢吃。” “还是站着吃吧……站着吃……能吃得多一些。”少年含糊不清地说道。 他的咬合力惊人,三下五除二,就把烧鸭吃干抹净,连骨头渣子都吞进了肚皮,之后才拿起筷子,先是在满桌的菜肴里面挑着吃,而后似乎是觉得不过瘾,直接端起盘子,像扒拉米饭一样往嘴里倒。 那场面,真叫一个“风卷残云”,少年一盘接一盘,把桌上的十几道菜肴,吃了个一干二净,连汤汤水水都没留下几滴。 习武之人的饭量,往往与他的武学境界挂钩。见少年如此干瘦,却又如此能吃,萧麦做出判断,对方的武学修为,或许不在自己之下。 “美啊!嗝——”少年打了个饱嗝,才缓缓坐到椅子上,拍了拍自己膨胀起来的肚皮,“好久没吃得这么饱过了。” “阁下若觉不够,可以再点几道,我埋单。” “别了,这家酒楼的伙计,狗眼看人低,你若把人喊来,肯定要赶我走的。” “阁下以前来过这儿?” “嘻嘻,以前来这儿要过饭。” 萧麦不由好奇:“阁下如何称呼?” “张逸。弓长张,兔走逸,叫我张逸就好。”张逸拍拍胸脯,似乎对自己的名字很自豪。 “在下有一事不明,张兄的武功如此厉害,为何会沦落到沿街行乞的地步?” “我有病,没法帮人干活儿,也不想给人干活儿,只能做些无本生意。” “无本生意”四个字,让萧麦想起了来兴,一个受雇而来的杀手。 “生得什么病?或许,在下可以帮你,推荐一个靠谱的医师。” 张逸笑着,指了指自己的眼睛:“我这病啊,一般大夫看不了,也不打算治。” 萧麦若能看得见,会发现张逸确实有病。他的皮肤很粗糙,脸色蜡黄蜡黄的,最显眼的是那双眼睛——标准的熊猫眼,眼圈周围黑乎乎的,不知是熬了多久的夜。 “萧捕头要是可怜我,不妨赏我千八百两银子,那样我就可以置田买地,盖房娶妻,过得有滋有味。”张逸美滋滋地畅想起他的未来。 萧麦闻言一笑,从口袋里掏出一枚金锭:“千八百两没有,这个且拿去花,不必归还。” 豪侠身份下,赠金施银,可以收获奖励。 但萧麦这次赠金,没有切换身份。 没想到,张逸见了这枚金锭,居然嘲弄般地大笑起来:“哈哈,萧捕头,可知我为何来找你?” “不知。” “因为我这人啊,会算命。”张逸抬起手,装模作样地掐算一番。 萧麦好奇:“哦,可有算出什么?” “我算出来,你财运当头,接下来会赚钱,而且是赚很多很多钱。所以,我想跟你搭伙儿。”张逸伸出五根手指,诚恳地说道,“我要的不多,赚够五千两我就收手。” 然而萧麦摇头:“我接下来,似乎没有赚钱的项目。” 这时,张逸注意到,放在椅子上的海捕文书,是方才桓无常放上去的。 他拿起海捕文书,仔细一瞅,顿时笑得 前仰后合,肚皮比之前更鼓了。 “谁说没有赚钱的项目,从这人身上,就能狠赚一笔。” “这人谁啊?” “以前叫侯翻海,现在叫汪大定,是巨鲸帮的副帮主。” 听到“侯翻海”三个字,萧麦顿时心跳加速,面红耳热,因为桓无常提过,这人以前凿穿过几艘商船,害死了一千多号人。 拿下他,保底狂赚一千个奖励点! “原来,张兄真的会算命?”萧麦不敢相信自己的运气,居然可以好到这种地步,“再帮我看看,这个侯翻海,杀了多少人?” “海捕文书上说,凿了六艘商船,两艘军船,外加其他杂七杂八的案子,保守估计害了有一千二百余人。” “那张兄又怎知,侯翻海改名叫了汪大定?” “刚不说了嘛,我这人能掐会算。” “你不会也是个穿越者吧?”萧麦差点脱口而出,但转念一想,武功如此高强,还是个穿越者,这咋能把日子过成这样? 要么,张逸有情报渠道;要么,如桓无常所言,张逸才是真正觉醒了占卜神通的高人。 为验证这一情报是否可靠,恰逢冷却期结束,萧麦直接切换官侠模式,探查本案元凶。 辟邪之眼,迅速将萧麦的视野,牵引至京城外的海港处,一个坐在船舱里面,处理帮务的中年人身上。 萧麦早就见过他,但上次辟邪之眼探查时,他还待在京城内的豪宅中,过着悠游自在的员外生活。 “眼下正不知该如何对付市正监,刚好,先拿你开刀!” 第77章 京城港口 天色已晚,城门关闭,萧麦提议明早再行动。 张逸却提议说:“鼠王挖过一条通往城外的密道,咱们可以通过密道出去。” “张兄还真是手眼通天,那宜早不宜迟,我们现在就去。”萧麦也迫不及待地想要拿下侯翻海。 “行,咱们楼下汇合。” 张逸说罢,往窗台上一坐,翻身就跳了下去。 “飒飒——” 萧麦听到一阵风卷衣袂声,紧接着“哒”的一声,张逸平稳落地。 “这个速度——不对头。”萧麦心想,张逸的坠落速度,比自由落体速度要慢,好似是被威压吊着,轻轻地落在了地上。 “我也试试。” 萧麦如法炮制,翻窗落地,但听“嗖——咚”的一声,双脚就重重地砸在了地上。 得益于近十倍于常人的血肉根骨素质,萧麦只觉得腿骨震了一下。 “张兄,好轻功。”经过验证,萧麦落地就是比张逸快一些。 “一般般啦,对了,小麦不埋单吗?” “小麦?”萧麦心想,张逸还真是自来熟,既然如此,他也不客气了,“阿逸有所不知,今天这一餐,是我捕门指挥桓无常请客。” “难怪!你说赶巧了不是,他的菜,刚好都是我爱吃的。对了,小麦那匹威风凛凛的坐骑呢?我上楼时还看见了。” “马哥有他自己的想法,可能先行回家了。” 真实原因,当然是萧麦切换了身份。 “阿逸,鼠王都死那么久了,走密道真能出城,抓到侯翻海?” “当然,我骗你作甚。” “伪”字提示没有出现,证明张逸所言不虚。 “不乘坐骑也好,咱俩走走路,消消食。” 说着,张逸越走越快,萧麦紧随其后。 二人一溜小跑,沿途躲避巡逻的士兵,不多时,就来到了城东墙头下的一座民居门前。 “砰砰砰砰砰——” 张逸连敲了五下房门,立即有人从堂屋中出来,凑到门缝前问道:“哪家的老鼠?” “伶俐双鼠夜未央,挖土钻洞觅食忙。”张逸回以暗语。 “原来是自家兄弟。”主人家这才抽开门栓,拉开一条缝。 张逸向萧麦一抬手,摩擦食指中指与大拇指,示意让他“意思意思”。 但转念一想,萧麦双目失明,可能看不懂自己的意思,就开门见山:“无食儿不挖洞,萧兄破费。” “哦。”萧麦取出一根金条,递给张逸。 刹那间,一道奇怪的气流掠过,被萧麦敏锐地捕捉,这道气流竟是融入了张逸的身体。 紧接着,张逸好似天生神力,一把掰断金条,将其中一半透过门缝递过去。 主人家拿到金条,立即开门,结果一眼看到蒙眼捕快装扮的少年,惊叫出声:“萧麦!” 说罢,主人家扭头就跑,被张逸眼疾手快,一把抓住:“别跑,他不是来抓人的。” 地鼠帮的帮主,鼠王,就是因萧麦而死,帮里面的遗老遗少,自然对萧麦是心有余悸。 张逸好一番劝慰,主人家才相信萧麦没恶意,给他们打开了通往城外的地道。 下地道前,萧麦怎么想都不对劲。 “萧兄,走啊。” “私挖地道,是很严重的罪行,我不能视若无睹,可过河拆桥,也不是我的作风。”萧麦此刻的身份是官侠,也是道德要求最高的身份,他思来想去,灵光一现,掏出随身携带的最后一块金锭,交给主人家,“回头把地道添了,我不希望这个地方,再被奸人利用。” “差爷放心,我马上就填!”主人家满口答应。 萧麦这才遂张逸,透过密道,来到城外。 夜深人静,明月当空,一阵阵凉爽的海风,送来了隐隐约约的喧嚣声。 萧麦叹道:“今晚,港口很热闹啊。” “待会儿更热闹。”张逸摩拳擦掌。 二人又行了几里路,来到大名鼎鼎的京城港。 这道海港呈南北走向,有一千多米长,岸上盖满了大大小小的屋舍,如同一座小型城市般繁华热闹。 住在这里的百姓,基本上都不事生产,靠着服务往来客商生活。 客商们跨海过洋,旅途辛苦,加之腰缠万贯,上岸后定是要狠狠游乐一番。 大晚上的,街道灯火通明,客商如织。这里有提供住宿的客栈,提供货物转运的货栈,提供宴饮的酒楼,提供娱乐的戏院赌场青楼等。 二人走街串巷,从市舶司门前经过,来到海边,见到了停泊在港口处,无数的大船、小船。 搬货的工人,如蚂蚁一般密密麻麻,又有条不紊地在装卸货物。 “侯翻海,就待在那条船上。”张逸指着停泊在港口处,最大的一艘海船说道。 萧麦见工人们,扛着箱子排队上船,便问道:“我们怎么上去,要假装成 工人吗?” “没那么简单。”张逸指着守在船梯上的侍卫说道,“那些侍卫,跟码头工人抬头不见低头见,咱们一过去就会露馅。” “那——生扑吗?” “英雄所见略同!” 演不下去,索性就不演了。 萧麦、张逸一致赞同,直接冲上船去抓人。 萧麦唯一担心的是:“侯翻海会不会逃走?” 张逸成竹在胸:“放心,这侯翻海,号称‘覆海神龙’,他之所以喜欢待在船上,就是因为船能让他产生安全感。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弃船而逃。” “看来,对付侯翻海一事,你筹谋已久啊!” “算不上很久,三天前才做的决定。” “伪”字没有出现。 “你三天前就决定拉我入伙了?” “单打独斗太危险,我是想找个帮手的,所以这三日一直在找,遇见面相差不多的就算一卦,算出你的运势跟我比较合,所以就选你了。” “伪”字在识海中轻声闪过,张逸这回是在胡说八道。 他又说:“你先在这儿等着,我去货栈放把火。” “放火作甚?” “工人看见火起,肯定都跑去救火,不会在船上待了。万一发生什么意外,不会伤及无辜。对了,小麦会游泳吗?” “会一点。”以萧麦的天赋,在水里扑腾一段时间,就会掌握游泳技巧,但这会儿临时抱佛脚有点来不及了。 “那尽量别掉水里去。” 第78章 覆海神龙 货栈院墙修得极高,四周还有市舶司的劲卒把守。 张逸悄悄潜入货栈周围,朝着墙头下的三个劲卒一抬手,三人就昏了过去。 之后,他一个助跑借力,冲到墙头纵身一跃,身体就好似吊上了威亚,不紧不慢地飞过墙头,落在了地上。 货栈院子里,摆放着八盏石灯,里面的炭火,把院子照得如同白昼。 守卫货栈的劲卒,正要往这边看来,张逸一挥衣袖,好似一道阴风吹过,将数丈开外的八盏石灯全部熄灭,货栈内顿时陷入了一片黑暗。 “谁?谁在搞鬼!” “有贼啊!” 趁着骚乱之际,张逸披上黑袍,快速冲入货栈。 之后,他双掌合十,奋力一撮,再分开双掌之际,中间赫然出现一道凭空燃烧的黑色火焰。 张逸控制这团火焰,抵住货柜,高温迅速将货柜点燃,然后张逸控制黑火飘到哪里,烈火就烧到哪里。 货栈内还有许多工人在装卸货物,忽见一人手搓火焰,到处燃放,吓得纷纷逃出仓库。 待这团火足够大,海水都无法轻易扑灭后,张逸才满意地准备撤离,结果一到门口,就有十几号守卫堵门。 守卫们见到他火光辉映下的身影,立即吵嚷着冲杀过来:“抓贼,抓贼!” 张逸面对众人,立刻气沉丹田,抬起双臂,奋力挥出两掌。 众守卫顿觉迎面撞上了一堵气墙。 这道气墙很柔软,但力气很大,虽不至于让人头破血流,却很轻松地把十几号人全部推倒。 紧接着,张逸纵身一跃,就如燕子一般,飞过众人头顶,翻身落在了庭院之中。 市舶司的守卫是个整体,一方有难,八方来援。 待张逸飞身入庭院时,更多守卫已经举着长枪,从正门口冲了进来。 张逸没有与之硬扛,他径直冲至墙边,纵身一跃,这次速度特别快,就像一发被打出去的炮弹,瞬间翻过墙头,摆脱了众守卫的视线。 “追!快追啊!” 刚冲进院门的守卫,又纷纷掉头,继续追赶张逸。 京城港口,是出了名的“不夜城”,尽管是大晚上,从沿街房屋中映出的烛火,依旧把街道照得十分亮堂。 很多在楼上寻欢作乐的客商,听到外面的动静,就推开窗户,只见街道上,一群市舶司劲卒,正在追赶一个黑袍人。 另一边,见货栈方向火光冲天,又不时有报警的烟花飞入空中,工人们纷纷放下货箱,赶去救火。 通过骚乱发生的方向,萧麦判断出,张逸没能很好的脱身,这会儿应该是遇见了麻烦。 “张逸身怀轻功,眼下对他而言,应该是小场面。” 这会儿船上忽生变故,竟是船工们扬起风帆,拉起船锚,从两侧的小洞中,伸出船桨,准备离开港口。 “侯翻海一定是发觉什么了!” 料想张逸一时半刻,没法再来与自己汇合,萧麦自忖不会轻功,游泳技术也一般,等大船离港,就没办法再直捣黄龙。 “时间拖得越久,变故越多。不等张逸了!我一个人,也能拿下这条恶蛟。” 索性,萧麦撤去伪装,拔出双剑,快步往船梯方向奔去。 守在门口的劲卒,见一个蒙眼捕手快步向自己走来,立即挡在船梯前:“站住!” “捕门办案,闲杂人等速速让开。” 劲卒们自然是不会让路的,挺枪就朝萧麦刺来。 “砰砰——” 萧麦拨开双枪,趁二人收枪再战之际,抢先一步闪至近前,用尺剑剑尖,往二人腹部各自猛戳一下。 “呃!” 二人一声低吟,疼得全身脱力,丢下长枪,捂住肚子,大虾一般地蜷倒在地。 萧麦趁机踏上船梯。 这时,站在这一侧的劲卒,已经看到萧麦袭击两名同袍,立即凑到船梯入口。 萧麦一上船,就遇到数名劲卒的包围,森森枪头都对准自己。 “捕门办案——” “下去!” 不等萧麦把话说完,劲卒们已挥枪刺来。 萧麦听声辨位,立即挥舞双剑如泼风,将刺来的枪头拨开,同时闪身上前。 但这次的劲卒有所防备,萧麦一上前,他们就后退,同时挺枪再刺。 萧麦又立即后退,腾出一片空间后,就左右开弓 ,掷出了两柄尺剑。 长枪很难格挡投掷兵器,四个劲卒来不及躲避,直接被尺剑砸飞。 另外两个劲卒,则趁萧麦甩剑之时,冲他刺来长枪。 萧麦“眼疾”手快,依靠听声辨位,不偏不倚,恰好抓住两杆枪柄,然后将它们合在一处,夹于腋下,奋力扭身。 两个劲卒的力气不如萧麦,被他一把抡到船栏处,又翻过船栏,“扑通”两声掉进了海中。 与此同时,更多守卫听到动静,向萧麦这边涌了过来。 “必须速战速决!” 辟邪之眼一开,立即确认抓捕路线,萧麦捡起双剑,丝毫不与劲卒纠缠,一头冲入船舱之中,并且插上了门栓。 再回头,则是六个守在里面的劲卒。 侯翻海恰好从船舱的内室中走出。 这个大海贼的相貌,跟他的名气相比,着实有些平平无奇,属于放在人堆里,马上就会隐没其中,无人在意的类型。 然而,一旦与他对视久了,侯翻海眸中的嗜血和淡漠,就会像海浪一般翻腾而出,令人胆战心惊。 方今浊世,强者纵横江湖之际,很少会单打独斗。 与覆海神龙侯翻海一同现身的,还有他的三个手下,分别是破浪鬼王陈渡、大帆刀赵渊龙、海虎张水霸。 “瞎子?” 破浪鬼王陈渡,见到萧麦的装束,顿时觉得不可思议。 萧麦的名声,在京城内已经很响亮,但京城外面知道的就不多了。 侯翻海是听过的,他立即提醒陈渡:“小心,没猜错的话,这个瞎子可不寻常。” “大哥知道他的来路?” “剑仙李疏狂的徒弟,捕门萧麦。” “正是在下。”萧麦应了一声,这时,众多劲卒已经聚在门外,各种拳打脚踢枪捅,砸得门板哐哐作响,试图破门而入。 “李疏狂?”副手顿时认真起来,同时也大为不解,“咱与太乙门,往日无怨近日无仇,他的徒弟来此作甚?” “汪大定,我收到线报,你与一桩重大命案有关,识相的话,就立即放下武器,跟我回捕门走一趟!” 敌众我寡,萧麦没有直接公开侯翻海的身份,否则侯翻海必会垂死挣扎,决计不可能同自己回去。 “若是捕门想问罪于我,不可能只让你一个人过来。看来,这一次剑仙弟子,是真跟大市大人杠上了,市正监的所有人,你都要招惹一遍。” 第79章 波翻浪涌 “市正监?” 萧麦没想到,自己竟会从侯翻海口中,听到这个熟悉的名字。 但转念一想,市正监垄断了京城的商贸渠道,自然不可能放过利润惊人的海上贸易。 所以,市舶司以及市舶司管理的商船,都是市正监的下属。 今日,萧麦相继抓了马市市正本人,和布市市正家的武功教头,现在又出现在市舶司的商船内,侯翻海自然以为,他要对付的是市正监。 萧麦索性不否认:“我就是要对付市正监,又能怎样?抓贼,是我的职责。我怀疑你是贼,你就得跟我走一趟。” “就凭你!”侯翻海冷笑一声,从腰间取下了一对分水峨嵋刺。 分水峨嵋刺,形如筷子,比筷子略长,两端各有一个刺头,中间有一枚可转动的圆环。 将中指套在圆环上,捅人时,只需紧握刺杆,那就是一只匕首;不捅人时,松开铁杆,就不容易扎到人。 这种兵器,是一种水下奇门兵器,并不适合陆战。 “市正监,并不想得罪李疏狂,可你咄咄相逼,搞得监内人心惶惶,也不是个事儿。”侯翻海一边说,一边给自己套上了峨眉刺。 趁侯翻海套峨眉刺的同时,萧麦也解下酒葫芦,痛饮一大口。 套好峨眉刺,侯翻海像转风车一样,在手里转了一下,然后一把握紧:“最后给你一次机会,走,或者死。” 萧麦也把酒葫芦挂回到腰间,说道:“废话真是多。我就一句,拒捕,打死不论。” “大哥,甭废话,直接宰了他!”破浪鬼王陈渡抬起双手,萧麦这才发现,他藏在衣袖之下的,也是一对峨眉刺。 不只是他,赵渊龙和张水霸,亮出的兵器,也是分水峨嵋刺! 萧麦顿时起了疑心:“分水峨嵋刺,水下专攻,搁陆地上,也就比赤手空拳好一点点。就算他们有四个人,用这玩意儿,能打过自己的玄铁尺剑吗?” 正想着,侯翻海已把右手举过头顶,摇起圈来,同时口中喃喃:“波翻——” “呼呼——” 萧麦耳畔,响起了海浪之声,同时近乎于密封的船舱内,凭空刮起大风,吹灭煤油灯和蜡烛,使舱内陷入了一片黑暗。 “怎么回事?” 萧麦自然不怕黑,但是这阵古怪的狂风,让他生出一股不祥的预感。 寻常狂风,风速越快,风力越强;侯翻海唤起的这道风则不然,风速不快,风力却很强。 萧麦功力深厚,下盘稳,不至于被风吹倒,可舱内的六个劲卒,直接被风掀翻,甚至躺在船底,还是会被推来推去。 这时,侯翻海又大声吼出两个字:“浪涌!” 刹那间,一道狂风劈头盖脸地砸来,连萧麦都无法抵挡,直接仰面躺倒。 他下意识地一呼吸,结果吸入口中的清凉感,狠狠地呛了萧麦一下。 “这是……水?” 萧麦立即屏住呼吸。 他这才发现,为啥“风”会这么奇怪,原来那根本不是“风”,而是浪! 侯翻海的神通,竟是将密闭空间内的空气,变成类似水一样的存在,并在水中掀起浪涛。 萧麦身处浪中,根本无法呼吸。 他不擅长游泳,而眼下的状况,就算是擅长游泳的弄潮儿,也根本搞不定。 浪太大了! 就像飓风肆虐的海平面,浪涛能卷得如山一般高,蕴含其中的气力,摧枯拉朽,惊天动地。 一起被卷入浪中的六个劲卒,上来就被浪头拍晕,活生生淹死在了空气里面,尸体和长枪还伴随浪潮的涌动飞来飞去。 萧麦体质惊人,抗住了第一波的浪头,但仍然被卷得头晕目眩。 此时,浪潮逐渐归于平静,然而整个船舱,亦被“水流”吞没。 萧麦拿着尺剑,无法游泳,只得先将兵器抛下,奋力游至屋顶,却见水流与屋顶紧贴,不留一丝缝隙。 “这样下去,我会被淹死!” “叮!” “游泳:1。” 系统界面,跳出了游泳的词条。 “临时学游泳有啥用,还不如学憋气呢!” “叮!” “潜水:1。” 心想事成。 然而,潜水经验条的增长速度,远远比不过体内空气的消耗速度。 当潜水提升至3点时 ,萧麦已经快要不行了。 更凶险的事情在于——内功高手,是不可以停止呼吸的! 内功、真气,本质上都是“气”,这种气是不能自发在经络流动的,必须借助外力——这股外力,就是呼吸。 人一旦停止呼吸,内功真气,就会像心脏停止跳动后的血液一样,停止流动。 萧麦的韧性,可以压制疼痛状态下,经络的闭合本能;但无法在停止呼吸的情况下,催动真气继续流动。 所以,此刻的萧麦,空有一身功力,完全使不出来。 而以侯翻海为首的四个海贼,已经游至近前,先是张水霸,一把抱住萧麦的腿,同时用峨眉刺戳击萧麦的小腿。 兵器入肉,萧麦顿觉腿上一阵冰冷。 紧接着,赵渊龙抓住萧麦的腰带,把峨眉刺扎进了他的肚子。 破浪鬼王陈渡,则游到萧麦背后,用胳膊勒住他的脖子,将峨眉刺捅进他的颈动脉。 侯翻海则在一旁观敌撂阵。 三处伤口,呲呲地往外喷血,血液离体,迅速在如水般的空气中弥漫开来。 萧麦差点以为,他就要这样交代了。事实上,换成别人,兵器捅进来的瞬间,也就要不行了。 但拜血肉强化和韧性强化所赐,萧麦一来感觉不到痛,二来峨眉刺扎得也不深。 原来,不止萧麦不能动用武功,三人也不能用,他们的身体素质,仅仅略高于寻常武者,还没能力秒掉萧麦。 萧麦又燃起了信心,凭借悍勇的身体素质,在水中一阵扑腾,试图摆脱三人的围攻。 然而,侯翻海、陈渡、赵渊龙、张水霸,都是职业海贼,能在海浪之中,生生打死鲸鱼、鲨鱼,萧麦的挣扎根本不起作用,反而又狠狠挨了几下峨眉刺。 现状对萧麦而言,每一丝气力都弥足珍贵,绝对容不得浪费,于是立即停止无谓的扑腾。 他的时间也所剩不多,必须争分夺秒,在溺水前想出破敌之策。 “七瓣七蕊花能用吗?七瓣七蕊花救一下啊!” 萧麦尝试以神通对神通,先祭出戾火红花。 然而,若是刚刚屏息,体内还残留一口气,戾火红花就有施展的余地;可这会儿憋气太久,没有气力去催动戾火红花了! “我去!” “难怪是杀了一千多号人,还能逍遥法外的覆海神龙!这人在密闭空间里,完全就是无敌啊!” 第80章 熔铸将脉 侯翻海的神通“波翻浪涌”,可在密闭空间内,形成一道场域。 在这个场域内,任你有天大的武学、神通,统统施展不出来,只能纯靠肉身力量去战斗。 但肉身力量又被汹涌的潮水压制,敌人的三个小弟,又都是水中搏斗的高手,根本不可能斗得过他们。 “难道,只有死路一条吗?” “不对!同样都是在水里,为何我的神通不能用,侯翻海的神通就能用?” “并且大战当头,三个小弟都上了,侯翻海为何不上?” “哦,我明白了!” 萧麦立即猜出,侯翻海周围,应该有一层类似“空气泡”的存在,替他抵挡了浪潮,让其可以正常呼吸;亦或者,侯翻海拥有像鱼一样,在水中呼吸的神通。 一种神通,多种作用,并不是稀罕事。 “若空气泡存在的话,我只要靠近侯翻海,就能呼吸了!” 萧麦打定主意,拼着最后一口气,在辟邪之眼的引导下,朝侯翻海的方向游去。 然而,最了解波翻浪涌神通的,莫过于侯翻海自己。 他怎么可能会给萧麦机会? 察觉到萧麦的意图后,立即加大水流,直接就把萧麦冲得老远。 尝试失败!萧麦被憋得翻白眼,水流开始朝鼻腔、口腔里猛灌,冒出一个个大气泡。 或许,再过几秒钟,萧麦就要失去意识,任人宰割。 可饶是如此,他依旧没有放弃求生。 “难道真的没有任何办法可以自救吗?” “我的武功——” “等等!” 忽然,萧麦惊愕地注意到,窒息状态下,所有的武功都不能用,唯独一门神功还在发挥作用——万毒神功! 原来,完美炼化万毒金丹,将身体进行改造后,觉醒的万毒神功,既是一种武功,也是一种能力。这种能力,是不会因窒息而消失的。 万毒神功,当然不能帮助萧麦翻盘,可给了萧麦翻盘的灵感。 他想起,从伤口处喷出的血液,弥漫在空气中的样子,就好似真的融入了水中。 “血能溶,那毒药能不能溶?” “我兜里毒药不少呢!” 萧麦几乎已经陷入窒息,意识没有办法完全控制身体。 可强大的意志力,在这一刻,让本能接管身体,硬是从口袋里摸出毒药,一个个打开塞子。 里面有些是药丸,有些是粉末,有些是浆液,一股脑地散入水中,并在激流之下迅速溶解。 大部分毒药,需要服食才能生效,但也有一些上品剧毒,接触就会生效。 陈渡、赵渊龙、张水霸三人,正围着萧麦,进行最后的绞杀,忽然一股剧烈的灼烧感,从四面八方袭来。 他们本能地察觉到不对,转身想要逃跑,可是已经来不及。 毒气透过腠理渗入经络,迅速弥散开来,破坏它们所遇到的一切身体组织。 三人就此被放倒。 侯翻海对此毫无察觉,继续施展神通。 他周身的确被一层气泡笼罩,可以隔绝水流,让他安然地呼吸,唯有双手没入“水”中——因为这门神通,是依靠双手来施展的。 总得来说,这算不得什么破绽。 侯翻海没想到的是,萧麦会放毒! 忽然间,双手传来一阵刺痛,起初以为是幻觉,谁知道往后竟越来越疼,已经到了可以闭合经络的地步。 侯翻海紧急抽回双手,停止施法。 萧麦与陈渡、赵渊龙、张水霸瞬间落地。 察觉到潮水退却,萧麦立即张开嘴,贪婪地大口大口呼吸。 有生以来,他第一次感觉,空气原来是如此的香甜,呼吸多是一件美事。 与此同时,侯翻海却感到,一股至阴至邪的毒气,沿着双臂经脉,以摧枯拉朽之势袭来。 他想要运气抵挡,然而调去排毒的真气,亦被感染为毒气,状况反而变得更糟了。 “不行!我不可以死,我还有那么多钱没花完!” 舱室内部有道门,直通船主舱,也就是侯翻海的卧室。 侯翻海冲到门前,想要开门,带着自己的财宝,跳进海水之中。 “海……我是被海神赐福过的,只要跳进海里,一定可以解身上的毒……” 然而,当侯翻海试图开门时,却发现 双手已失去知觉,他又想要撞开门,可毒气已经扩散至五脏六腑。 结果门没撞开,人倒是一个趔趄,瘫倒在了地上。 从五脏六腑渗出的毒血,涌出了侯翻海的七窍。他张嘴开,口中发出混合着血水,含糊不清的声音:“鲛宫……龙女……你们……不能不……管我……” “叮。” “歼匪。基础奖励:强化点+1203;随机奖励:强化点+179,武技+132,经验值+9000。” 久违的天文数字奖励,宣告剿灭海上巨寇一战,圆满地落下了帷幕。 萧麦心里,酣畅淋漓地痛快,一想到,自己竟能从如此凶险的局势下死里逃生,全身就不禁沐浴在狂喜之下。 “只差一点点,死的人就是我了。” “不过,把战况复盘一下:要是能早点想到以毒克敌,这一战也不必赢得这般凶险。” “所以,从今往后,我遇事要更加冷静,不能慌乱,神通斗法,一定得多动脑子。” 复盘总结完这一战的经验,萧麦就开始分配奖励点。 先是五项基础强化,全部加点到1000。 如今强化点很富裕,基础数值也足够高,萧麦已没必要专注打造优势属性,“水桶加点”,当个没有缺点、没有破绽的五边形超人,才更适应他的需求。 “剩余强化点数625,就再给经脉加500,方便我接下来修炼丹田境的内功。” “剩余强化点数25,就加给血肉。血肉强化永远都不嫌多。” 萧麦刚加完点数,忽然听到一声系统音。 “检测宿主,已有多项基础属性强化突破1000,为不影响日常生活,现已为宿主开启‘将脉’,激活‘将气’功能。” “将脉?将气?这什么东西?” 萧麦正疑惑间,忽觉全身骨髓,好似沸腾起来。 然后那股炽热的力量,渗出骨骼,如同植物的根系一般,侵入血肉筋脉之中,沿着肌肉细胞间的缝隙,一直延伸到皮肤表面。 接着,岩浆般的高温退却,但高温熔铸成的无数脉络留存下来,将髓、骨、筋、肉、皮连接为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想来便是系统所说的——将脉。 第81章 奉公守法 因熔铸将脉的过程炽热无比,烫得萧麦本能地伸展四肢,全身绷成了一个“大”字。 待温度退却,萧麦又觉得冷,于是蜷缩身体,从地上坐了起来。 恰在此时,但听“嘭”的一声,舱门碎裂,五个劲卒在火光的映照下,狼狈地飞入船舱。 紧接着一个黑袍少年入内。 他大眼一瞧,见萧麦盘腿而坐,立时展露惊喜笑颜:“小麦,还活着呢!” 说着,张逸入内几步,忽觉哪里不对,仔细嗅了嗅空气,赶忙用袖子捂住口鼻:“空气有毒!” 与此同时,他加快脚步,一手提起萧麦,把他从飘荡着毒气的船舱中拽了出来。 在月光与篝火的映照下,张逸见萧麦全身,起码有十几个血窟窿,把戎衣都浸透成了血衣:“我去!你不会是要死了吧!” 萧麦一抬头,淡然地说道:“我还好。” “你这……还好啊?”张逸又仔细地打量了一番,疑惑地点点头,“看起来,生命力还算旺盛,没有性命之虞。” “当然旺盛。区区致命伤而已,睡一觉就好了。”萧麦终于找到机会,正式说出这句台词了。 “早听说你抗揍,可若非今日亲眼所见,真不敢相信你这么抗揍。” “哈哈——咳咳——”萧麦张开嘴巴大笑,结果一不小心,瘀血从嘴里喷出来,溅了张逸一身,“对不起,对不起!” 张逸倒不介意:“没事儿,我这衣服本来就很脏,债多不愁。倒是你,都吐血了,不会有事吧?” “一点事儿都没有。” “中气十足,行,我信你。对了,瞧你这一身血呲呼啦的,回头别忘给自己买件新衣服。” 萧麦闻言,下意识地低头,这身戎衣免不得又要浣洗缝补,再这么下去,迟早会彻底报废。 “行,我一定买。” “记住了啊,买新衣服!”张逸又叮嘱了一句,然后问道,“话说侯翻海呢?” “死了。” “他还有几个帮凶。” “三个,都死了。” “你干的?” “当然。” 小麦,你这人真不够意思。咱俩都说好了,等我回来一起上船,你咋一个人就莽上去了?” 萧麦解释道:“不是我不想等,是侯翻海想开船逃跑。等你回来,船都走远了。” 张逸双手一摊,拍了拍自己的腿:“我会轻功的嘛!可以带你一起飞上船。真没想到你一个人就上去了,还一打四,想想都后怕!” 萧麦回想一番,也觉得张逸言之有理,理论上二打四的胜算,比一打四要高很多:“行,下次一定带你。” “还是别有下次了。对了,我这次虽没出多少力,但说好的报酬不能少。”张逸说得很坦荡,没觉得哪里不好意思。 萧麦点头:“回头,一定付给你。” “不用回头,就在这条船上,一定藏着侯翻海的很多积蓄,我拿一些就是。” “抢劫?这不行。”萧麦思索过后,拒绝了张逸的主张。 张逸不解:“为什么?” “侯翻海的所有财产,都是赃物,理应归公。只要我还穿着这身衣服,就不能让你拿。” 说完这话,萧麦心想,张逸会不会拿看傻子一样的目光看自己。 但没办法,官侠身份的道德底线太高,实在不能劫富济贫。 “这会儿奉公守法了,之前我烧仓库,你咋不把我抓起来?” “我又没看见。” 张逸为难,左思右想之下,很快有了个主意:“那我帮你脱衣服。” “去去去,掩耳盗铃。” 张逸无奈长叹一口气:“唉,得,跟你搭伙儿啊,赚不了银子还得倒贴。” “不至于吧?”萧麦心想,张逸也没倒贴啊。 张逸则放开萧麦:“船上的劲卒,我都清理完了,你安心休息,我让 “嗯。” 待张逸离开,萧麦深吸一口气,继续方才被中断的系统强化。 “将脉、将气,是什么东西?” 他心念一动,系统居然就真的给出了回应。 “‘将气’作用:为避免基础属性过高,给宿主生活带来不便,超过1000点的强化效果表达,将转化为将气,储存于骨髓之中,供宿主需要时调用。” “原来如此。”萧麦恍然大悟。 他先前一直有个疑问,就是强大的身体素质,必定需要更多的能量供给。 人类最主要的能量获取渠道,当然是“吃饭”。 萧麦现阶段,已经很能吃了。随着身体强化程度越来越高,那吃得也会越来越多,强化到最后,岂不是要24小时内除了睡就是吃,才能维持住能量消耗? 除了吃饭问题,过度强化带来的不便之处还有很多很多,怎样才能解决这个问题呢? 没想到,系统早有准备,在他全属性达到1000点后,激发了“将气”功能。 萧麦平时的身体状态,维持在各项数值1000点以内,便利他的日常生活;有需要时,就能通过“将气”突破极限,展示出自己真正的实力。 “这个东西,看起来,百利而无一害啊!对了,系统,这个功能,为啥要取名为将脉、将气?” 萧麦随口一问,没指望系统会回答自己。因为自己的系统平时很安静,几乎完全不与自己交流。 谁知,系统这次居然主动回答了:“将气,是本世界里存在的一种独立于武学的修炼法门,开创者为将门始祖。” “将门始祖?哦!将气,是将种修炼的‘武功’!”萧麦想起了那一众如金刚力士般的巨汉,“他们之所以变成那副模样,就是在熔铸将脉时,身体发生了异变,对吗?” 这次系统没再回应自己。 但萧麦料想自己没猜错——寻常人,想成为将种,要历经许多坎坷磨难,甚至是生不如死的历练,即使成功了,也会变得跟怪物一样。 自己的将脉,则由系统直接赋予,绕开了修炼环节,所以身体没有发生变异,依旧如常人一般。 “可本质上,我已经是‘将种’了,但又不完全是。” 萧麦观察过将种的呼吸节奏,发现他们的呼吸方式,与常人一般无二,说明将种无法修炼内功——至于原因,应该是将脉取代了原有的经脉。 寻常武者,体内没有将脉,自然也无法修炼将气。 萧麦体内,则兼具“将脉”“经脉”两套系统,可以同时修炼将气、内功,获得双倍于其他修行者的力量,并兼具将种的韧性与武者的灵活。 “这不是开挂是什么!” 第82章 满天繁星 好消息:开挂了。 更好的消息:挂还没开完。 萧麦口袋里,还剩下132个武技点。 首先得到强化的,自然是戾火。 此刻,戾火点数为91,再加9点就能满级。 激动的心,颤抖的手,马上就可以看到,戾火满级后的状态,萧麦迫不及待地把点数加到了100。 只差两根金蕊的第七朵七瓣七蕊花,随之成熟。 萧麦自忖,七朵七瓣七蕊花,足以让他的战斗容错率,达到无以复加的地步。 只要往后,不把戾火红花这样的神通绝技,当成普通的小招式来用,那七朵花根本用不完。 更令萧麦意外的是,第七朵花,在戾火点数为93时成熟,剩余的7点,则变成了第八朵红花的七片花瓣,只差七根金蕊,就可以成熟了。 “原来,七瓣七蕊花的持有上限,不是七朵。可这第八朵,上哪儿找剩下的七根金蕊?” 纵然,七朵花理论上已经够用了,但萧麦表示不相信理论。杀手锏这玩意儿,自然是越多越好。 嘲笑范弗利特弹药量,理解范弗利特弹药量,超越范弗利特弹药量。 萧麦认为有必要,想办法让第八朵红花成熟,不能轻易浪费了这七片花瓣。 他先是尝试加点,结果自然加不上去。 又尝试为红花注入真气,以凝结金蕊,结果也不管用。 “直觉告诉我,一定有办法,生出另外七根金蕊,只是我还没有试出来。” 萧麦私底下,没少琢磨红花的运用法门,都没误打误撞试出培育红花的方法,眼下仓促之间,自然也不可能试得出。 “既然急不得,那就先不急,把奖励点加完再说。” 剩余武技点123,萧麦又花费99点,将内功心法“乾坤星宇诀”升至100。 “好似没什么变化。嘶——” 萧麦忽然一个激灵,本能地仰起头,黑暗虚无的视野之内,竟缓缓显出了满天繁星。 浩瀚无垠的苍穹之上,一道银河横贯其中,两侧皆是天河之水漫溢出来的晶点。这些晶点层层叠叠,密密麻麻,一闪一闪,织就出一张繁复绚烂的夺目光网。 他发誓,一辈子都没曾见过,这么多的星星,好似把手一抬,就能抓握无数。 结果,当萧麦忍不住,真的举起手来,在星空中一拨弄,顿觉掌心之处冰冰凉凉,待摊开手掌一看,上面果然沾满了星星。 紧接着,星星一颗一颗,隐入了萧麦的掌心之中。 满天繁星也纷纷落下,一颗颗飞向萧麦,那速度越来越快,转眼间,整个星空就全被萧麦纳入体内。 “嘶——” 萧麦从幻觉中苏醒过来,之后若有所思,心念一动,赫然发现,全身经络、窍穴之间,竟然布满了点点星辰,就好似——萧麦的身体里面,紧紧实实地塞进去了一个小宇宙。 当萧麦运转起,《乾坤星宇诀》所赋予的修炼本能,运转起体内真气后,凡真气所经之地,星辰就会因之点亮。 以萧麦的深厚修为,所拥有的真气,居然也仅仅只够在群星之间,完整地走过一遍,是为一个“乾坤大周天”。 然而,高投入也有高回报。 走完乾坤大周天后,群星全部点亮,接着,群星之间,不断激起如同电流一般的微光。 微光闪烁、弹跳、转移,最终全部流入萧麦的上丹田——天顶。 人体丹田不止一处,而是有上中下三处。 上丹田,名为天顶,居于大脑位置;中丹田,名为灵台,居于心脏位置;下丹田,名为气海,居于脐下寸余处。 人们常说的,也即狭义上的“丹田”,指的是下丹田“气海”,因为大部分的内功修炼法门,走的都是“气沉丹田”的路子。 另外,“气海”也是最安全的丹田,一旦不小心走火入魔,往往也只伤及肠胃;“天顶”和“灵台”一旦走火入魔,伤及大脑和心脏,往往就是当场暴毙啊! (作者注,现实不需要逻辑,但故事创作需要。突如其来的“走火入魔”,会打乱故事的逻辑链,所以作者不会轻易描写相关剧情。实际上,在本作世界观中,“走火入魔”正常得就像吃坏肚子,看似概率不高,实则每天都在发生。) 世间绝大多数武者,其掌握天赋与资源,一生只够开发一处丹田,那自然优先选择开发难度低,又足够安全的“气海”。 那开发“天顶”和“灵台”,有什么好处吗? 好处当然有。适合修炼这二处的功法,往往特别强大——因为不强大的话,根本没人会冒险去修炼,几千年的大浪淘沙,低阶功法都被淘汰完了。 萧麦的运气不错,恰好捡到了一本对应上丹田的功法《乾坤星宇诀》。 真气流经一个乾坤大周天,化作微光,射入天顶后,汇聚成了一团星云般的存在。 这团星云很松散,显然只是丹田的雏形,但论其质量,已超过绝大多数武者成熟期的丹田。 “上丹田:1。” “1?”萧麦见到系统词条后,直接惊了,心道:“如此强大的丹田雏形,居然只算1点?那100点的成熟期丹田,会强大到何种程度?另外——” 还有一件更令萧麦吃惊的事情。 “乾坤星宇诀,究竟是哪位大罗金仙发明的啊!这真是人能修炼的武功吗?” 别的武功筑基,把经络开拓一下就行;星宇诀筑基,先在身上打下几万颗星辰般的窍穴。 别的武功凝丹,把真气凝聚在丹田里捶一下就行;星宇诀凝丹,是把真气化为星光,一道道映射入天顶之内。 这个修炼难度,萧麦光是想想就头大。 多亏是系统直接赋予,否则,这门内功心法,保守估计也得几十年才能练成吧 反正,寻常万里挑一的武学奇才,根本没资格看这本书; 顶级的武学奇才,也只够瞄上几眼; 比奇才更罕见的天才,大致能理解星宇诀的修炼原理; 天才中的天才,才有资格修炼,且不保证能练成。 “武林之中,是真的有神人啊!连这种神功都能发明,并且传承下来。不知方今江湖,这般神人有几何?” 想明白这一点,萧麦对这个武学世界,顿时多了几分敬畏之心。 第83章 霸道离火 给乾坤星宇诀加完点后,还剩下33个武技点。 萧麦一番斟酌,决定把点数全部加给离火凶霸功。 原因在于,萧麦当初筑基之时,是完美筑基,上中下三处丹田都打好了基础。 寻常武者,一生能开拓好一处丹田,就已经谢天谢地;可萧麦不是寻常武者,在系统加身的条件下,肯定要把上中下三处丹田全部开拓。 “心为火之宿,我估计离火凶霸功一定对应中丹田。” “乾坤星宇诀已开拓上丹田‘天顶’,离火凶霸功正好填充‘灵台’。” 加完点后,萧麦尝试运功。 刹那间,好似一道红光,自灵台激发而出,瞬间点燃了全身经脉中的真气。 萧麦顿感全身温度急剧提高,像一台高能反应的熔炉,再不想办法散热,就要爆裂开来。 他赶忙运功,把岩浆一般的真气,收拢入灵台方寸之间。 至此,灵台之内,就有了一团猩红若焰的光芒,那缓缓流动的质感,实在与岩浆无异。 “中丹田:1。” “我果然猜对了,离火凶霸功,对应的果然是中丹田。” “这玩意儿,也果然凶险。” 乾坤星宇诀,最大的特点是“难”,若不借助系统,萧麦根本想象不到该怎么练。 离火凶霸功,最大的特点是“险”。多亏他的经脉异于常人,加之刚才为修炼乾坤星宇诀,几乎耗尽了真气,使剩余真气所变化的“岩浆”不多,否则萧麦会被烧掉半条命。 “我尚且如此,正常人练这玩意儿,九成九会没命吧?” “前人是怎么练成的?” 萧麦毕竟没有正常的师承,所以不知道离火凶霸功的修炼秘法。 此功对资质的要求不高,不像乾坤星宇诀那样,唯有百年不遇的绝世天才方可修炼。它的门槛在于,对修炼环境要求很高。 欲练此功,要么选天下至阴至阳之地修炼,要么选一个极阴命格且修炼了至阴内功的女子双修。另外,若前两个条件,都没办法满足,那退而求其次,挥刀自宫,断绝阳刚之气,也有一定概率练成。 萧麦强行修炼,当然会翻车。 好在,萧麦喜欢跟人较劲,但从来不跟武学较劲,练不了就先放下:“等攒够点数,把离火凶霸功加到大圆满再说吧。” 这会儿,大船开始调头,往港口的方向靠去,显然是张逸的行动成功了。 可此时,市舶司的劲卒,已将港口团团包围,粗略估计足有上百个,不是提着长枪就是扛着弩箭。 张逸三步并两步,快步走到萧麦跟前,把手往他肩膀上一拍:“你猜,我在船舱底下发现了什么?” 此时,他与萧麦立于船头,对岸就是上百劲卒组成的阵列,语气却无比的风轻云淡,似乎对之视而不见。 “说。” “人,我看到了很多很多的人。男的让锁在桨板上当奴隶,女的让捆绑着等候发卖。”张逸抬脚,在船板上使劲踏了两下。 “贩卖人口?”萧麦眉头一皱。 “这种勾当,瞒着市舶司可干不成。换位思考,你若是市舶使,眼下会怎么办?” 萧麦想了想:“放火烧船,毁尸灭迹。” 张逸叹了口气,无奈地说道:“我这人最恨多管闲事,可总不能见死不救,待会儿只得再打一场。” 萧麦心里有种莫名的欣慰:“我从前总是单打独斗,马哥偶尔会来帮忙,但还从来没跟人并肩作战过。” 张逸则笑道:“哈哈,那咱俩刚好相反,我就喜欢跟人搭伙儿,可惜,每回不是背刺,就是被甩。” “待会儿下船之后,我先跟他们交涉。交涉不通的话,我负责左边,你负责右边。” “啧啧。”张逸不太满意萧麦的分工意见,于是提出修改,“不妨,你负责前边,我负责后边?” “啊?”萧麦愣了一下,说道,“我后边没敌人啊。” “咚!” 大船靠岸。 “站稳了!” 张逸说罢,抓紧萧麦的肩膀,直接从十几米高的船头跃下。 起初下坠速度很快,可转眼间,一团奇异的气流,从四面八方飞来,托着张逸的身体,助二人平稳地落在了地上。 “竟是这种轻功?” 萧麦之前见到的轻功,是让身体变得轻盈,可张逸的轻功,则是召唤风的力量来托举自身,这让他觉得很新奇。 二人落地后,劲卒们立即聚拢上前,森罗的枪头都恨不得抵在二人身上。 张逸见状,后退一步,将萧麦护在身前。 萧麦无奈一笑,暗道:“也罢,正好试试我新掌握的将气。” 他的血肉强化为1025点,所以理论上,能动用的将气仅有25点。可实际上,“将脉”本身就可以强化人的皮肉强度。 萧麦以25点的将气,绷紧全身肌肉,然后迎着众人的枪尖,就顶了上去。 锋利的枪头,瞬间刺透戎衣,抵住了萧麦的皮肉。 然而,劲卒们惊愕地发现,自己的枪头,居然扎不破萧麦的身体! 身后的张逸见状,不由惊叹:“这根麦子,啥时候学会的金钟罩铁布衫?” 萧麦顶着枪阵,硬生生把众劲卒逼退好几步,才从招文袋里掏出海捕文书,喊道:“经查证,市舶司副使汪大定,就是当年凿船劫掠、杀人无算的巨寇——覆海神龙侯翻海!” “侯翻海?”众劲卒闻言,不由得面面相觑。 这名海上巨寇杀伤的人命,记录在册的就有一千余人,经民间疯传,不少人相信他屠杀了上万人。 但凡是吃海运这碗饭的人,没有不知道这个名号的,其恐吓程度几乎达到了止小儿啼哭的地步。 现在听萧麦说,这人改头换面,做了市舶司的二把手,大家自然要议论一番。 “看来交涉有门。” 萧麦有了信心,便继续说道:“侯翻海同其党羽,已经伏诛,目下整艘大船都是人证、物证,须待捕门与京兆府接收,无关人等,速速散开!” 这番说辞掷地有声,劲卒们闻言,情不自禁地竖起长枪,垂下箭头。 眼见事态将得以和平解决,萧麦心中暗暗松了口气。 忽然间,人群中传来了一个苍劲的声音:“无耻小贼,烧毁我司货栈,擅杀我司副使,劫掠我司船只。罪孽滔天,死不足惜。本使有令,斩此二人首级者,赏银千两!”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84章 后会有期 市舶使绝无可能把大船交出去,否则拔出萝卜带出泥,他一定不得善终。 一声令下,交涉失败,和平已无可能。 上百名劲卒重新架起兵器,迎头先是一轮弓箭弩矢。 “小心!” 张逸起初是站在身后,看到箭矢泼风般砸来,立马冲上前来,脱下黑袍,将之如风车般在面前旋转。 寻常衣袍,肯定挡不住箭雨,可张逸这件黑袍,得主人的真气加持,硬如盾牌,轻松地挡下了第一轮箭雨。 有些箭矢被磕飞,还有些扎在了衣袍上。 张逸使劲一甩,将后者甩干甩净,然后再一旋转,就把黑袍拧成了一根鞭子。 “小麦,打!” 他大吼一声,扑向了右边的人山人海。 萧麦也不迟延,当箭雨被挡下时,就已经挥剑冲了上去。 此前,他习惯于用“气海”发力,这回则换成了“天顶”。 一般的武学招式,肯定不适应,但黑火剑法是例外,经过千年修缮,内容极为丰富,兼容性无与伦比。 几乎每一个剑招,都有上中下丹田三种发力方式,有些甚至支持双丹田甚至三丹田发力。 正常武者是根本不可能全学的,但萧麦明显不太正常。 黑火剑法大圆满的他,改为天顶发力后,轻而易举地就习惯了。 另外,当上丹田发力时,萧麦意外地发现,众劲卒的动作,竟一下子变得很慢很慢。 “不对,不是他们变慢了,是我的反应速度,变得更快了!” 原来,上中下三处丹田发力时,各有不同的附加效果。 简单来说,上丹田对应感知,中丹田对应爆发,下丹田对应耐力。 萧麦穿越之前的世界,武学不太能派上用场,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人的感知力远远慢于人的动作,导致敌人来攻时,要么眼睛跟不上动作,要么眼睛跟上了脑子没跟上,要么脑子跟上了动作没跟上,反正就是跟不上。 于是乎,对大多数人来说,见招拆招是不存在的,抡王八拳才能利益最大化。 但在这个世界,各种修炼法门,都会大幅强化感知力,让敌人的出招在自己眼里变成慢动作,从而见招、猜招、拆招、破招。 萧麦的感知力,原本已经够强了,上丹田开发后,更是超级加倍。 在他的识海内,众劲卒分明在用极慢极慢的速度,把枪头一点一点地往自己身上挪。 “那我打你们,不跟打木桩一样?” 萧麦轻松地拨开枪林,趁敌人收枪前,手起剑落,每一剑都能扫平一大片劲卒,绽放一道道骨头碎裂声。 “咦,我还没喝酒呢,力气就这么大了?” 此时的萧麦,既没有以金蕊强化身躯,也有饮下毒酒激发万毒神功。 可力量依旧远强于从前,大约是常态下的两倍。 (注,所谓常态战力,就是筑基境战力。该状态下,内功真气存于经络,依靠呼吸之力来驱动,只要会呼吸就能完全施展。武林强者,不论境界多高,常态战力都在筑基境。) “明白了,以上丹田运转的内功真气,就是比用呼吸直接运转的内功真气,威力高出一倍。” “这个倍率不算高,跟金蕊强化差不多,比万毒神功的八倍强化差远了。” “但是,我现在的上丹田,仅仅是一个雏形啊!系统词条显示为1,前途不可限量。” “唯一的悬念是,上丹田大圆满之时的威力,能否超越万毒神功大圆满?后者可是保底有十倍强化!” 如今的萧麦,实在是强得有点可怕。 纸面战力,尽管只有常态战力的两倍,但因为感知力的大幅加强,能发挥出十倍的效果。 他一路砍瓜切菜,足足撂倒了四十多号人,才碰上几个硬茬子,合力之下的速度,让人有点跟不上。 但萧麦也不着急,直接祭出金蕊,战力再翻一番,轻松将之横扫,随即见到了发号施令的市舶使。 恰在此刻,张逸也清除了右边的五十多号人,几乎与萧麦同时杀到市舶使面前。 见如此巧合,二人不约而同地扭头,互相交换了一个“眼神”。 市舶使掌管海上经济命脉,算得上一方封疆大吏,武功修为自是不弱。 然而,他面对的是“一打二”的极度劣势,三五个回合,就被萧麦挥剑砍碎全身骨骼,软趴趴地瘫在地上哀嚎起来。 “萧麦……你一而再……再而三……与市正监作对……真当我们……不敢杀你!” “嚯。”张逸蹲下身,仔细验看了一番,“这位大爷的嘴,比骨头都硬!” 萧麦判断:“他相信有人会在背后,给他撑腰。” “这就是我不喜欢朝廷的原因,官官相护,拔出萝卜带出泥。” “我在这儿看着他们,麻烦阿逸回去一趟,先把人质放出来透透气。” “行。” 之前没放人,是担心不必要的骚乱。 这次,张逸纵身一跃,就好似被一阵风托着,飘回到了甲板上。 不多时,甲板方向,传来一群男男女女,重见天月后情不自禁的哭嚎声。 萧麦心想,张逸办事果然利索,但他没想到的是,别离来得猝不及防。 “喂,小麦!” 萧麦闻声回头,望向船头上的张逸。 “哈哈。”张逸先是没来由地大笑两声,然后喊道,“你交代的事情我办完了,我自己的事情也办完了,山高路远,后会有期。” “你要走吗?”萧麦脱口而出。 张逸“嗖”的一声缩回到船上,萧麦想追,他心里还有很多谜团没解开,可船梯没有放下,不会轻功的萧麦跳不上去。 恰在此时,消息传到京城,上章队的一名掌旗,带着几个弟兄率先赶来。 “捕门,上章队黄旗万失影。萧麦是吧,校场上见过你。话说这满地狼藉的,怎么回事啊?” 萧麦把来龙去脉,仔细地跟万失影说了一遍:“万前辈,我查到市舶司汪大定,就是覆海神龙侯翻海……” “侯翻海、几百号人质、还有市舶司下令攻击你?这可是大案!”万失影旋即判断,这个案子的规模,超出了他的能力和权限,“铁剑,你赶紧回去,把案情汇报给指挥。” “是。”小捕快铁剑得令,立即纵马往回赶。 “等会儿,我们老大很快就到。” “嗯。” 等待陆朝暮这段时间,万失影也没闲着,他命令手下兵分三路,一路看守侯翻海等人的尸体,一路统计人质名单,一路监视市舶使。 他自己则留下来盘问萧麦。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85章 白衣剑客 “市舶司这么多人,里面还不乏高手,你一个打一百个?” 萧麦谦虚地说道:“只是一小部分是我处理的,主要是张少侠的功劳。” 一开始,萧麦想过隐瞒张逸的存在,但见过张逸的人,实在是太多了,根本瞒不住,索性说开了。他想,“张逸”为人如此神秘,这个应该是化名吧? 很久之后,萧麦才知道,张逸的真名,居然真的就叫张逸! “这还差不多。”万失影倒不觉得他是在谦虚,原来,对万失影来说,一个打一百个,还毫发无伤,着实有点玄幻了。 倒不是说,万失影没见过类似的高手,而是他早先听闻,萧麦遭遇四十名市正司劲卒围殴,差点丢了性命。 总共也才没过去几天,上次四十个拿刀剑的都打不过,这回一百个拿弓拿剑的,怎么可能打得过? 所以万失影得出结论,杀侯翻海,破市舶司的都是张逸,萧麦说前者丧命他手,根本就是吹牛皮。 “你还记得,这个张逸,有啥明显的面部特征?” “啊?” “哦,问错人了。那换个问题,张逸有啥独特的武学神通吗?” “他的轻功很特别,直接召唤一阵风,能托着人到处飞,不知算不算?” “唤风,会这门神通的就那么几个,应该不难找。” …… 万失影正盘问时,二十多名骑马的锦衣捕手,簇拥着一辆马车驰至岸边。 “指挥来了,快去迎接。” 车轮止住,陆朝暮拄着拐杖,走出车轿,旋即在两名亲随的搀扶下,坐上了轮椅。 万失影上前,把情况跟陆朝暮汇报了一下。 陆朝暮听完,点点头,开口道:“萧麦。” “卑职在。” 陆朝暮的声音无波无澜,从中听不出任何的情绪与态度,只是在阐述一个最基本的事实:“一般来说,捕门不会让自己人单打独斗,再小的案子,也要两三个人一起行动。懂吗?” “卑职记住了。” “看你是见习捕手的份上,单打独斗也是无奈之举,捕门可以理解。但旁人不理解,以为你是贼,是杀手,是冒充捕门的歹人,对你群起而攻之,也怨不得他人,对吧?” “这……”萧麦欲言又止,最后选择了不辩驳。 “双方都有错,那就各退一步,当什么都没有发生过。”陆朝暮坐在轮椅上,所处的身位明明比萧麦低,声音却像从山顶落下来的一样。 萧麦不服:“可是,卑职有理由怀疑,市舶司就是侯翻海最大的——” “我不是在跟你商量。”陆朝暮声调突然抬高,打断了萧麦的话,片刻后,又放低声音,“我现在解决的,是你本人与市舶司的矛盾,不是侯翻海的案子。” “大人的意思是——” 陆朝暮不容置疑地说道:“回去休息吧,侯翻海的案子,你不用再跟了。” 萧麦不同意:“可是——” “有什么好可是的,你觉得我陆某人,不能秉公办案?”陆朝暮的语气变得严厉。 万失影见状,连忙上前说道:“萧麦,之前在捕门捣乱的唐繁,已经被大人开除了。” “开除?”萧麦没想到,捕门对唐繁的处罚,竟然这般严厉。 锦衣捕手的身份,不是吏而是官,在朝廷有正式编制,轻易是不能开除的。 更何况,唐繁是奉高胜寒之命行事,高胜寒又是捕神弟子,位在其他九名指挥之上。 陆朝暮顶着高胜寒的压力开除唐繁,这份气魄足以令萧麦肃然起敬。 萧麦诚恳地致以歉意:“卑职冒犯,请大人恕罪。” “回去休息吧。” “是。” 萧麦临行前,又望了一眼港口上那艘大船。 他知道,侯翻海的案子,极有可能牵连到市正监,陆朝暮让自己回去休息,实质上是一种保护。 上章队指挥的好意,萧麦心领了,但他绝不会停止调查。 “经此一战,阏逢队指挥桓无常劝我放弃追究的说辞,已经出现裂痕,但想要驳倒他,我还需要更多的证据。” 另一边,如不夜城般的港口酒楼中,一名白衣剑客,临窗独坐,自斟自酌。 说是白衣,其实整体偏灰,因为布料不是华丽的白色丝绸,而是最普通的,没有染过色的白布,且已经穿了有些年头,上面打满了补丁。 破归破,但衣服的主人,是个爱干净的,全身上下一尘不染。 他已经在这里喝了很长时间的酒,喝到其他客人都已经回房休息,店小二熄灭了所有的蜡烛,只留下他桌子上的这一盏。 忽然,一阵风吹过,紧接着,一袭黑袍穿过窗户,落在了白衣剑客对面。 “前辈。”张逸坐定,向剑客一拱手,然后深吸一口气,平息心中的紧张后,说道,“您交代的事情,晚辈已经办妥。” “有劳少侠。”白衣剑客的声音,好似多年陈酿,清冽而又甘醇,闻之令人酣醉。 张逸顿觉如饮美酒,禁不住地畅快起来:“好说,小事一桩。” 剑客将手边的一个盒子,推到张逸面前:“这是约定的酬劳。” “不了,我这人做自己开心的事情,宁可倒贴。”说罢,张逸起身,扒住窗框,“祝前辈早日得偿所愿,晚辈告辞。” “嗖——” 张逸乘风,落在地上。 临行前,他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发现白衣剑客,已先自己一步消失无踪。对方甚至捎带手,吹灭了桌上的蜡烛。 次日清晨,天光微亮之时,吉祥街。 林氏兄妹敞开新杏林馆的大门,就发现萧麦站在门外。 “萧麦?” “萧大哥!” 二人赶紧把萧麦请进屋内,给他倒上了一杯茶水。 林采薇表现得尤为热情,她此前还以为,萧麦一去就不会再回来。 “萧大哥在外面等了多久,怎么不敲门啊?” “没多久,刚来,这不赶巧了吗。”萧麦强打精神,以掩饰心中的失落。 他本以为,张逸只是想躲避捕门追查,故而暂时离开,很快就会来跟自己汇合,毕竟还欠他五千两银子呢。 谁知,张逸没来汇合。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86章 拉风行头 “萧麦,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林渊满面春风。 “哦,说来听听。” “听薇儿说,你正在以毒物为药引修炼神功?” “是的。”萧麦此前身陷“波翻浪涌”,为击败强敌,挥洒了大量的毒物,“这次登门,其中一个目的,就是请采薇妹妹,再多调配一些毒物,我照单全收。” 林采薇配制的毒药,效果虽远逊于百臂魔君的藏品,但以量取胜,足以应急。 “我在京兆府,查阅了一些毒杀案的卷宗,发现在京城鬼市,有一名毒门高手,绰号‘毒龙士’,或许能帮上你的忙。” “毒门——毒龙士?果然。” 萧麦修炼万毒神功时,就觉得,配制毒药是一门博大精深的学问,江湖上应该有专善此道的高人,今日猜想得到印证。 “他在鬼市的什么地方?对了,鬼市又在什么地方?” “鬼市是黄衣鬼侯的地盘。” 黄衣鬼侯,是与鼠王并驾齐驱的地下王者。只是,鼠王的势力网遍布整个京城,鬼侯则割据鬼市一隅。 如今,鼠王因介入东宫太子案,死于姚倩淑之手,他的地下势力随即土崩瓦解,进入了群雄逐鹿的时代。 鼠王的徒子徒孙们,为成为新的地下之王,在世人看不见的角落,已经快把人脑子打成狗脑子了。 鬼侯则安居鬼市,他对称霸地下并无兴趣,只想守住自己的一亩三分地。 “鬼市,藏在‘幽冥坊’内。每晚子时,鬼门开。” “有意思,我得去瞅一瞅。” 见萧麦有心去鬼市,林渊提醒道:“鬼市,名义上是谢绝官府中人入内的。你实在想去,记得换一身行头。” “嗯,我准备找家成衣店,买身新衣服。” 林采薇说道:“萧大哥要添新衣吗?听说何记成衣店的衣服,好穿又便宜,不妨过去看看。” “好。” 于是,萧麦脱下沾血的戎衣,交给街上的绣娘去浣洗缝补,自己则去何记成衣店淘货。 这个时代的成衣店,不但售卖新衣物,也售卖旧衣服,甚至旧衣服比新衣服还多一些。 萧麦走进店门时,店主正在熨烫一件褶皱了的旧衣物。 抬头一瞧,店里走进一个蒙眼少年,顿时想起近来关于“侠捕萧麦”的传言。 店主赶忙放下熨斗,趋步来到萧麦跟前。 因萧麦这回没穿戎衣,跟传闻中有所不同,店主不敢直接确认,便把他上上下下仔细打量一番,终于在见到腰间的两把玄铁尺剑后,放下心来,笑问:“客官莫非姓萧?” “不,我姓张。” “不不不,您一定姓萧,是捕门的萧捕头!” 萧麦忍俊不禁:“莫要纠结此事,请店主为我择选一件衣物,款式不论,合身舒服就好。” “萧捕头是贵客,我得把镇店之宝拿出来了。对了!”店主目测了一下萧麦的身材,便有了主张,从仓库中取出一套衣物,“捕头感受一下这件怎么样?” 萧麦接过这套折叠整齐的衣物,触手所及,布料兼具丝绸的柔软和棉纺的温暖;再用鼻子一闻,发现上面残存着一股淡淡的浣洗味道。“是旧衣裳?” “萧捕头明察秋毫!的确是件旧衣裳。但这做工,这材质,在本店独一档的,里面还掺了天蚕丝,保证久穿不破。” “天蚕丝?难怪是镇店之宝。” 天蚕丝织成的布料,刀枪不入,水火难侵,经常用于制作各类兵器和防具,是武林中价值连城的宝物。 成衣店将一件旧衣当成镇店之宝,看起来相当奇怪;但考虑到天蚕丝的存在,就一点也不奇怪了。 萧麦入乡随俗:“那我试一下。” 店主热情地帮萧麦换衣服,顺便讲起这件衣服的来历。 据店主所说,衣物的原主是一个富家公子——当然,也不是特别富——其人虽是官宦出身,却向往刀口舔血快意恩仇的江湖生活,于是定制了一身江湖着装。 基调为“白裳黑裤银纹”,右肩膀上绣着一块黑色的锦缎,缎面上又绣了一只四爪金龙。 萧麦束紧腰带后,觉得这身行头格外地贴身舒适,好似为自己量身定做一般。 接着,店主又取来一只做工细腻的斗笠。 这斗笠以藤竹编制骨架,外包半黑半白两片锦缎,边沿挂着许多只可爱的流苏。 “此物名唤阴阳斗笠,也是那位公子定制的。”店主笑着,帮萧麦戴上斗篷,目光灼灼地说道,“穿戴整齐,简直跟话本里的游侠客一模一样!” 在这个朝野分流的时代,朝堂、江湖与平民,三方人士各有各的穿衣风格。 朝堂与平民,衣裳追求规整与形制,不同等级要穿不同的衣服;江湖则反其道而行之,衣裳追求反形制和“拉风”,可以不帅,但一定要怪。 这种一目了然的常识,萧麦因双目失明,直到听了店主的讲解才知晓。 他虽目不能视,但感觉得出来,自己此刻特别地拉风:“简直完美,尤其是这只斗笠。” 萧麦把前面的斗笠边沿往下一拉,整张脸就被遮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个坚毅的下巴。 外人看不到眼罩,就不容易认出他的身份,正适合今天晚上,以普通人的身份夜探鬼市。 试着试着,萧麦忽然想到一个问题:“那小公子为定制这身行头,一定耗资靡费,怎会沦落到贵店?” “江湖哪里是好混的?小公子出去转了几圈,回来就自闭了。之后当掉衣物,再也不提闯荡江湖一事。” “哈哈,原来如此。”萧麦已经脑补出,一个走搞笑风的江湖武侠故事了。 “对了,跟衣服一起当掉的,还有一把宝剑,我拿回家里镇宅了,这就给捕头取去!” “宝剑!”萧麦确实觉得,这么拉风的衣服,值得匹配一把更拉风的宝剑,可他有个疑问,“阁下不是做成衣生意的吗,连宝剑也收?” “瞧捕头这话说的,万一我的后代里面,冒出一个武林奇才,就能做更大的生意了!”店主笑呵呵地说道,“捕头且耐心等待,我去去就来。” “那真是有劳了。” 店主赶着驴车离去,萧麦就坐在成衣店里,小眯了一会儿。 “捕头,捕头!” “嗯?” 萧麦被店主的呼唤声惊醒,抬起头来,才发现自己居然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剑,给萧捕头取来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87章 鬼市入口 身为一个常年在生死线上徘徊的猛士,萧麦平日里根本不敢睡太死。 更勿论是在成衣店,这类公开的场合中。 可这一次,自己偏偏就是睡着了,而且睡得很香。 他仔细一闻,才发现,成衣店使用的熏香里面,配有安神助眠类的药材。 “萧捕头,剑给你取来了。”店主把宝剑连同剑鞘,一起郑重其事地交给了萧麦。 萧麦接过宝剑,入手瞬间,就觉剑鞘之上雕龙画凤,极尽华丽装饰。 拔剑出鞘,“苍啷”一道空气切割声,清冽悦耳。 之后,全貌尽显,黑色皮革缠绕剑柄,暗黑色的黄铜铸造剑格,细长的剑身为漆黑色,两边的剑刃则为雪白色。 习惯了玄铁尺剑的厚实分量,萧麦对这把剑的第一印象就是“轻”。 剑刃薄如蝉翼,舞剑如同挥舞掌心的一缕清风。 “很让人舒服的一把剑。就是——” 萧麦尝试将真气注入剑身,发现这把剑上,也铸有器髓、器脉,堪入神兵利器的行列。 只是,玄铁尺剑的器脉为十二条,为神兵利器之最;但这把剑的器脉仅有两条,比尺剑逊色许多。 “估计是剑身太薄,无法铸造足够多的器脉。” “不过,两条器脉也够用了,毕竟锋利度在这儿搁着呢。” 江湖中的顶级强者,可以通过真气外放,隔空攻击敌人,但总得来说,真气的强度上限永远不如兵器。 两个同境界的高手,一个直接以真气聚凝成刃,一个则将真气施加于兵器之上,那么兵器对气刃,就好比热小刀切割冷黄油。 这把剑,虽然仅有两条器髓,但都作用于锋刃之上。战斗时,只要有源源不断的真气注入,锋刃就不会有破损,可以一直杀伤敌人。 总得来说,这把剑与玄铁尺剑各有千秋。 萧麦更喜欢玄铁尺剑,但把这剑当作乔装打扮微服巡查时用的副武器,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对了,我心里一直称呼它为这把剑,还不知道它真正的名字。” 于是,萧麦向店主提出疑问。 店主笑道:“先前那位小公子,闯荡江湖时,给自己起了个外号,叫什么‘风云剑客’,说是要以此剑,激荡江湖风云。” 萧麦道:“所以,叫‘风云剑’?” “不,叫‘天下无双剑’。” “什么剑?” “天下无双剑。” “嚯——好大的口气!”萧麦联想到那位小公子,一身如此拉风的行头,几天就被打自闭,就不由觉得更好笑了。 店主则心生感慨:“好鞍配好马,宝剑配英雄。我空度半生,从未见过,如萧捕头一般的侠客。这天下无双剑,舍捕头其谁。” “我……阁下言过其实,在下受之有愧。” 萧麦口上依旧谦虚,心中却不免为之激荡——我真的可以成为,那所谓的天下无双之人吗? …… “萧捕头,还有什么需要。” “没了。店家,这身行头值不少钱吧?” “哈哈,我这次不是卖货,而是成人之美。捕头看着给就行。”店主以诚相待,萧麦自然想要倾囊相赠,可离冷却期还远,无法切换豪侠身份,就把身上的钱财全部拿出,并约定先给这么多,日后还会再送来。 之后,萧麦压低斗笠,遮住容貌,走出了成衣店。 店主站在门外,确认萧麦已彻底走远,才回到店内,扯开布帘,露出一座隐秘的小隔间,悄悄走了进去。 鬼市位于幽冥坊,但幽冥坊并不是官府正式登记在册的民坊,而是一个真实存在的“古代都市传说”。 京城之地,虽号称寸土寸金,然总有一些隐蔽的区域,因各种原因,沦落为人迹罕至之地。 据说,其中某些地方,每夜子时,也即阴气最盛之时,就会莫名地生起大雾。 这时走进雾内,会看到一座不存在的民坊,名为“幽冥坊”,踏入坊门,就会来到神秘莫测的鬼市。 鬼市里面,卖什么的都有,但主要贩售的,还是寻常市场中难得一见的稀罕玩意儿,很多还是朝廷明令禁止交易的违禁品。 就比如——戾火。 戾火教徒,蔑视一切生命与规则,是朝廷的眼中钉肉中刺,必须除之而后快的敌人。 然而,就在京城脚下,戾火堂而皇之地销售,批量制造戾火教徒,足见鬼市的统治者——黄衣鬼侯,权势之煊赫。 萧麦这次潜入鬼市,一来是为寻找毒龙士,二来是探查一下鬼市的虚实。 他眼下正在与市正监斗法,而市正监又号称垄断了京城的商贸渠道,所以萧麦想知道,这个看似“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的鬼市,与市正监是什么关系。 幽冥坊,可能出现在城内任何一个偏僻的角落。 萧麦经林渊建议,选择了大兴坊与永康坊中间的一片废墟。 几十年前,一场小规模的地震,袭击了京城,震得房倒屋塌,百姓流离失所。 震后,大部分区域都得到重建,唯有大兴坊和永康坊的交接带,权责划分不清,导致无人收拾,就这么荒了下来。久而久之,这里就成为了幽冥坊最常出现的地方。 萧麦来到这里后,先是四处查探一番,把周围地形都记在了心里。 之后,一直捱到深夜。 空旷的废墟,白天很安静,夜幕降临后,立即热闹起来。 不知名的虫子,躲在缝隙里面,发出了此起彼伏不知疲倦的鸣叫。 时不时,还会有形似老鼠、黄鼠狼的小动物溜过。 萧麦虽然眼睛看不见,但能感觉得到,今夜应该是个大晴天,夜空中布满了灿烂的繁星。 “就这个天气,子时真的会起雾吗?” “林渊不会跟我开玩笑,继续等!” 萧麦不怕等,反正他又不是干等。 这段时间,他发现了七瓣七蕊花的一个新用法:将整朵花瓣,抵在伤口处,不但能止血,还能加快伤口的愈合。 他就在废墟上,一边等,一边修复峨眉刺对身体造成的损伤。 又过去一段时间,孤寂的废墟上,终于迎来了第二个客人。 听声音,是个身手矫健的男子,他一来,就注意到了正打坐吐纳,运功疗伤的萧麦。 对方无意打扰,选了一处远离萧麦的地方站定。 有一就有二,不多时,越来越多的人,出现在了废墟上。 大家默契地互相保持距离,一动不动,一言不发。 那场面,就好像数十年前,死在废墟之上的鬼魂,在子夜时分,一个个醒了过来。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88章 百鬼夜行 周围的空气,忽然间变冷,变湿润,从废墟的缝隙间,升腾出许多迷茫的雾气。 当整座废墟,完全被淡淡的迷雾所笼罩后,萧麦的视野之内,忽然出现一道坊门。 “这——” 雾起之时,萧麦施展音波探形功,一刻不敢松懈地监控周围的风吹草动,想知道“幽冥坊”究竟是从哪儿冒出来的。 然而,这一次尝试是失败的,因为“坊门”几乎是没有前奏,瞬间出现在了萧麦的监控视野内。 萧麦费了很大力气,终于探清坊门上雕刻的文字:幽冥坊。 “传说,完全是真实的。” 这场面,对萧麦而言是头一遭,但对其他人来说,则是司空见惯。 周围的人流,纷纷从萧麦身旁路过,涌入坊门之内,那场面好似百鬼夜行一般。 照理说,京城内存在宵禁制度,入夜后,百姓只能在各自的坊内活动,不得私自外出,否则就会被巡夜的巡防营士兵逮捕或击杀。 眼下这么多的人,是如何躲避巡防营,赶来光顾幽冥坊的呢? 来不及纠结这个问题,萧麦转身,抬脚迈入坊门。 谁知,就在踏入坊门的这一刻,他只觉自己,像是迈入了另一个世界。 周遭明明是一片废墟,却莫名出现了大量屋舍,主人家敞开门来做生意,门内门外,尽有灯火照明。 街道上,无论是走街串巷的小贩,还是人来人往的客商,都或佩戴面具,或脸蒙黑巾,大多数人不愿透露真实身份。 只有极个别人,出于各种原因,不介意身份泄露,才会选择抛头露面。 不过,除了天色昏暗,大家藏头露尾之外,鬼市表面看来,跟寻常市场差不多,也有沿街叫卖,也有讨价还价,还有艺人表演杂技,到处都人声鼎沸。 萧麦没走几步,就遇到一个八九岁的小姑娘,头顶着一个狐狸面具,手里提着各式各样的灯笼。 “客官、客官,夜行之路,人鬼杂处,买一盏灯笼吧,驱邪避祸。” 萧麦此时,已经摘下眼罩,以阴阳斗笠遮蔽大半张脸,所以小姑娘没能瞧出这是一个盲人。 他以音波环顾四周,发现的确有不少人,手里都提着灯笼。 “多少钱?” “五文。” “倒是不贵。” 之所以如此便宜,是因为灯笼的做工极其粗糙,明显是一次性用品,逛完鬼市就直接扔了,没人会再把它带回家。 “我出五两银子,小妹妹能否告诉我,毒龙士在何处开店?” 女孩儿想了一下,说道:“十两银子。” “我说五两银子。” “毒龙士的情报,值十两。” “呵呵,有点意思。” “呵呵,小奸商。” 萧麦从豪侠宝库中,取出十两银子交给对方。 女孩儿收到银子,笑逐颜开,指着前面说道:“毒龙士在毒龙川上经营产业。往前走过三个十字路口,往右,循着水声一直往前走,就能走到毒龙川。但毒龙士不会见你的。” “为什么?” “十两银子。”女孩儿又伸出手来。 “十两银子,就给我毒龙川仨字啊?”萧麦心想,这种情况随便打探一下就有啊。 女孩儿则说道:“我觉得很公道。” “啧,小奸商。”萧麦看穿了对方的本质。 小孩儿,往往没有看上去的天真无邪,儿童之恶,反而是最赤裸裸的。 萧麦可不允许自己在小孩儿手里吃亏。 他迈入鬼市前,就料想,可能会在这里,遇到一些看不惯的人或事,所以早早地切换了豪侠身份。 三种侠客身份里面,豪侠的道德标准最低,最适合在灰色地带行走。 “呵。”萧麦弯下腰,笑眯眯地说道,“小奸商,你可知我是谁?” “鬼市之内,不问身份,只谈交易。”女童一改初见时怯生生的模样,昂起胸脯,有恃无恐,“黄衣鬼侯,禁止鬼市斗殴,客官若是违令,会倒大霉的哦!” “鬼侯,还能盯着我不成?” 话音未落,萧麦忽然察觉到,一股强烈的窥视感,犹如利箭般激射而来。 他立即按住无双剑,环顾四周,探查那股被窥视感的来源,却一无所获。 “黄衣鬼侯,无所不在,无所不知,无所不能。客官可以一辈子不跟侯爷打交道,可既然来了鬼市,就得守鬼侯的规矩!”女童言辞之间,满是骄傲,不知道的,还以为黄衣鬼侯是她的亲爹。 但萧麦岂会被一个小孩儿拿捏,他笑道:“本人不好斗,只好解斗。江湖中人,称我万毒至尊,因为我这人擅长下毒,给你银两的时候,已经在上面抹了毒药。不信的话,就感受一下,这会儿指尖是不是有微微的刺痛感?” 萧麦当然没在银两上下毒,但假话说得跟真的一样,女童在强烈的心理作用下,手指头真的开始隐隐作痛。 “你,你怎么可以欺负小孩子?快点给我解药。” “告诉我,怎么见到毒龙士?” “没熟人引荐的话,毒龙士不会见你。” “不会见我?果然,你这小奸商诚心坑我。那我上哪儿找熟人?” “人家只是个卖灯笼的,怎可能有见毒龙士的门路?你快点给我解毒啊!”对方只觉得,毒气已经蔓延到手臂了。 “小奸商,动脑子想想,银子遇毒变色,谁会在银子上面淬毒?” “你骗我?可人家的胳膊,真的好痛。” “你一直举着灯笼,举得时间长了,当然会痛。告辞!” 萧麦说罢,大摇大摆地往毒龙川的方向去,气得奸商原地跳脚。 初入鬼市时,一切都很正常,但走过的街巷多了,一些牛鬼蛇神自然冒了出来,时常见到朝廷明令禁止售卖的商品,例如一些礼器、玉器、文物、弓弩、铠甲、地图、丹药、私酒、迷香等等。 这些还好,萧麦来自现代,崇尚自由贸易,觉得没什么,但在这里的确属于违禁品。 至于更加敏感的商品,其实也没有堂而皇之公开售卖,萧麦猜测可能跟见毒龙士一样,需要一定的门路,才能找到购买的机会。 真正让萧麦觉得很敏感,又堂而皇之公开揽客的,大多是一些极度暴力、涩情的演出。 就比如,一个小倌揽客揽到了萧麦身上,拉着他进楼里观赏一位名叫“转轮王”的绝世神通。 萧麦一定,“转轮王”,挺霸道的名字,就随口问了一句演什么的。结果小倌告诉萧麦,转轮王的绝活儿是凭根具转动车轮。 之后,萧麦就再没靠近过鬼市内的勾栏瓦肆,也不再轻易问东问西,一心赶路,前往毒龙川。 第89章 偶遇故人 来到毒龙川后,萧麦确信自己已不在京城,至少不在表面上的京城。 因为他见到了山,见到了水,见到了水从谷间落下时形成的瀑布。 京城坐落于海畔平原,城内没有山水瀑布。 “这一切,肯定是黄衣鬼侯的杰作。” 大规模改变山川地貌的神通,萧麦早就领教过,但黄衣鬼侯的本领,显然胜过百臂魔君许多。 百臂魔君能做的,仅仅是延长官道,黄衣鬼侯的鬼市,则有着城池一般的规模。 实现这一切,前者靠的是制造幻觉,后者的手段则不得而知。 河畔有不少人摆摊做生意,售卖各类耗子药、蟑螂药、蚊蝇药。 尽管明知大概率问不出结果,萧麦还是随机挑选了一个摊子:“老板,毒龙川上,谁的药最毒?” 摊主白了萧麦一眼:“当然是我了,难道是你啊!” “我的药若不是用光了,你未必毒得过我。”萧麦心想。 但他表面上还是很客气地问道:“敢问阁下可是毒龙士?” 听到毒龙士三字,摊主顿时严肃起来,他警惕地看向萧麦:“你是来买药的,还是来找人的?” “找人买药。” “那找你的毒龙士去,别在这儿晃悠!”摊主把手里的木棍,往地上重重敲了几下,以示赶客。 萧麦也不气恼。经此一试,他确信,没有熟人引荐的话,很难见到毒龙士。 不过,着名造反艺术家黄巢有句名言:“打进长安比考进长安容易。” 萧麦灵机一动,想出一条妙计:“其实,让毒龙士见自己,也比自己去见毒龙士容易。” 他回头,找到一个卖字画的小贩,请对方写了两幅字,然后像打幡儿一样,用两根长长的木棍,把字画高高地挑起来。 之后,小贩见萧麦,打着幡儿,哦不,是举着这两幅字往毒龙川方向去,忍不住说道:“客官,你举着这八个字去毒龙川,会没命的!” “不尽然吧?我不但要举,我还要唱呢!”萧麦笑笑,大步流星走向毒龙川,稍微伪装了一下嗓音后,高声唱道,“毒门克星,百毒不侵!” 原来这两幅字,一幅写着“毒门克星”,一幅写着“百毒不侵”。 字画小贩,见萧麦唱得起劲,心想待会儿他倒了霉,可便连累自己,于是赶紧收摊。 毒龙川上的摊贩,都是做毒物生意的,忽见一少年,头顶阴阳斗笠,身穿白裳黑裤,左手举着“毒门克星”,右手举着“百毒不侵”,一边走还一边唱,顿时气到不行。 “这人是来干嘛的?” “捣乱的!” 萧麦在毒龙川上走了两个来回,争取让所有人都能看到他的字号。 沿途遇到不少前来寻购毒药的客人,见萧麦如此张扬,意识到:“这人是来砸场子的,待会儿有好戏看了。” 有道是看热闹不嫌事大,想着反正闹不到自己头上,游客们都聚拢过来,不多时就围上来了乌央乌央的一群人。 被挑衅,可以忍;但客人不来买东西,都跑去围观萧麦,摊主们就忍不了了。 尤其是方才驱赶萧麦的摊主。因为萧麦在毒龙川转了两圈,最后是专门停在他的地盘,把旗杆往地上一插,就一边向游客们抱拳,一边高声唱道:“毒门克星,百毒不侵!” “喂,小子,看见我手里这根毒针了吗?”摊主气得够呛,拿起一根黑针叫道,“此物名叫‘尾后针’!轻轻一扎,你就死了!想捣乱去别处,莫在这里停留!” “毒门克星,百毒不侵!” “嘿,你再捣乱,我可真对你不客气了!” “毒门克星,百毒不侵喽。” “嘿,我看你是没见过黑手!” 这时,一个看热闹的声音响起,是个沙哑的少女声:“老板,他说他百毒不侵,你就给他一瓶药试试,他要是不敢喝,就证明是吹牛皮,脑子有问题!” “哈哈哈——”围观人群中,顿时爆发一片哄笑声,“对,让他试试!” 跟摊主一起摆摊的左右邻居,也起哄道:“老六,你还等什么?这小子一心求死,给他个痛快得了。”“对,让他见识一下,咱毒门不是好惹的!” 见摊主一直犹疑不决,最先提议给萧麦毒药吃的少女,又阴阳怪气地说道:“老板,你不敢让人试药,莫非卖的是假药?葫芦里面,都是面粉捏成的糖丸吧!” 萧麦闻听此言,不由冷哼一声。 围观众人,都等着摊主的反应,所以没人注意,萧麦这会儿已收敛笑容,不再唱词。 只因他愕然惊觉,这个阴阳怪气,起哄给自己吃药的女游客,居然是自己的一位故人! 沈、红、梅! 而且不是伪装成沈心的沈红梅,而是完完全全放飞自我的沈红梅。 那熟悉的声音,在萧麦听来,就像用白色的指骨,在金属上面摩擦一样令人毛骨悚然。 “这也太巧了吧?冤家路窄嘛!” “不对,算不得巧合。” “我一直很奇怪,堂堂捕门大小姐,怎会染上戾火?” “现在明白了,她的戾火,大概率就是从鬼市得来的!” “鬼市常客,出现在鬼市,一点都不奇怪。” 萧麦一下子想明白了很多事。 “现在的问题是,沈红梅认出我了吗?” 有可能认出来了,也有可能没认出。 萧麦发动豪气干云,发现沈红梅身上,并未显露红光,证明此人对自己“应该”没有杀意。 为啥说“应该”?因为先前被坑过一次,尽管系统保证,漏洞已被修复,但萧麦可不敢拿自己的性命去赌。 这时,摊主的话,打断了萧麦的思考。 为了保住店铺的信用,他只能硬着头皮,气急败坏地叫嚣:“谁说是假药?我乃毒门弟子,配制的都是见血封喉的剧毒!小子,你说你百毒不侵,敢试一试吗?” “有何不敢!”萧麦继续使用伪音,不露声色地应付摊主。 习得音波探形功后,他无师自通地学会了变声,这也是萧麦觉得,有可能没被认出来的原因。 他没有携带标志性的眼罩,两把玄铁尺剑也收入了豪侠宝库,整张脸都掩盖在阴阳斗笠之下,还一副江湖中人的打扮,完全是沈红梅没见过的状态。 “行,瞧好了!” 摊主拿起一只药瓶,从里面倒出一枚药丸,扔进了一旁装老鼠的笼子里。 老鼠闻见丹药的气味,就上前啃咬,吃进了肚子。 围观众人见状,都不由得停止私语,睁大眼睛观瞧。 不消片刻,那只灰色的大老鼠,忽地一翻肚子,使劲地蹬踹四肢,发出“吱吱”的声音,旋即口中喷出血水,气绝身亡。 “诸位看好了,这是不是假药!”他得意地举起笼子,向众人展示过,又递到萧麦面前,“怕了吧,怕,就赶紧走人!” 第90章 虫膏之毒 萧麦都还没回答,沈红梅先嚷嚷起来:“老板,你有意思吗?京城里边卖耗子药的多了。诚心药耗子,哪用得着来你这儿!” “耗子药怎么了?也能药死人,小子,你说你百毒不侵,那敢吃吗?”摊主说着,没给药,而是拿笼子在他面前晃。 萧麦扶了一下斗笠,说道:“区区耗子药,是个内家高手就能逼出来,显不出我的本领,我懒得吃。” 摊主道:“嘿,你懒得吃药,倒是有工夫搁这儿吹牛皮!” 沈红梅则继续起哄:“这么多人看着呢,就表演一个吃耗子药?也太没意思了。老板,快拿出点厉害的东西瞧瞧,免得让人觉得,这位公子吃不起呢!” “对对对,老板拿些劲儿大的!”围观百姓大多跟着起哄。 “要劲儿大的是吧,行!”摊主终于彻底激发血性,他扭头就从箱子里,取出一只长方形的锦盒,打开后,里面是一团五颜六色的药膏,“此物名为七虫七花膏,以七种剧毒之虫,配七种剧毒之花,历经七七四十九天炼制而成!” 接着,摊主拿起小勺子,从里面挖了一勺出来:“只需这么一丁点,就能让三品以上高手残,三品以下高手死!” “哇!”左右邻居见状,直接发出惊呼,“老六连七虫膏都拿出来了,看来是真要拼命!” 然而,面对摊主的豪言,沈红梅直接阴阳怪气:“说得天花乱坠,是不是真的?” “让你心服口服!” 摊主于是又从笼子里提出一只灰兔,把一勺子膏药,抹在了兔子的耳朵上。 因耳部遍布毛细血管,所以毒素很快扩散至兔子全身。 兔子一蹬腿,旋即死亡。 紧接着,摊主就把兔子丢到炉子上,在熊熊火焰中,兔子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一边烧,一边化作了一滩脓水。 “连毒带化!” “啊,好厉害的毒啊!” “不愧是毒门出身!” …… 在围观众人的议论声中,压力给到了萧麦一边。 沈红梅也觉得,这个毒性已经够用了,于是对萧麦说道:“少侠不是说自己百毒不侵吗?还不赶紧试上一试。” “姑娘很积极啊,我用过药后,若平安无事呢?”萧麦既是以言语试探,也是不想真被沈红梅占便宜。 “你要与我搞个彩头?” “正是。” “太好了!”沈红梅攥紧粉拳,抵住自己的下巴,开心地说道,“本姑娘最喜欢跟人赌,你想赌什么?” “我若被这七虫膏毒死,身上的东西全归你;可若不死,姑娘答应在下一件事。” “何事?” “我想找个僻静之地,与姑娘单独聊聊。” 捕门大小姐,装扮成了戾火圣女沈红梅,萧麦则装扮成了风云剑客,二人又恰好身处三不管的鬼市。 这是杀死宿敌沈红梅,千载难逢的良机! 萧麦早已不是当初在蛇盘涧,被沈红梅追得狼狈大逃亡的无业游民。 此刻的他,步入丹田境初期,手持怀有器髓的神兵利器,精通巍峨浩瀚的黑火剑法,识海内飞舞着七朵七瓣七蕊花,万毒神功更是蓄势待发。 萧麦相信,他已经积累下了足够的资本,与沈红梅决死一战。 沈红梅这边,听出萧麦言语不善,立即手捂心口,做作地说道:“少侠莫不是觉得小女子说错了话,想杀我泄愤?哎呀,小女子好怕怕哦!哼哼——” 闻听此言,围观众人都不由得“嘶”了一声。 做作之人,本就容易惹人厌烦,更别提是丑人多作怪。 沈红梅的相貌很一般,头发枯干杂乱,皮肤黝黑,身材干瘪,一张有棱有角的四方脸,长着一副并不和谐的五官。 当她东施效颦之际,难免会有人觉得可笑。 萧麦可笑不出来,他用不含任何情绪的声音说道:“在下并无此意,只是料想,姑娘应该也是位奇人异士,故而有心结交。” “嘻嘻,算你有眼光,那待会儿,就陪你玩玩儿。”沈红梅已预感到,眼前的剑客不会轻易死去。 与此同时,许多毒门弟子,听到消息,都奋力地穿过人群,凑到最前面观战。 摊主一眼认出同门,心中倍感压力,知道今日之事难以善了,于是打断萧、沈二人的对话:“还待会儿?小子,碰了我这七虫膏,你就要死了!没有以后了。” 萧麦道:“让老板久等了,来。” 他把手伸到了摊主面前,示意让对方往他掌心涂抹虫膏。 “小子,活着不好吗?”摊主举着那勺虫膏,说道,“任你再怎么耍无赖,也见不到毒龙士。” 萧麦闻言,忽然想到什么,就把手缩了回去。 摊主暗暗松了口气。 谁知,下一刻,萧麦又把手伸了过来,只是掌心处多了一块金锭:“不好意思,药钱忘了。” “药钱?” “对。”见摊主磨磨蹭蹭,始终不肯让自己试药,萧麦断定,对方虽然说话难听,但心肠并不坏,“七虫七花膏,炼制七七四十九天,一定费了不少心力,在下也不能白用。” 说罢,为减少摊主的负罪感,萧麦把金锭塞进对方手里,同时抢过勺子,自行抹在了手腕经脉处。 “哎呀,会死人的!我没有解药。”摊主还没做好准备,噌地一下站了起来。 在场众观众,也不约而同地发出惊呼,好奇接下来的发展:“他不会真要死吧?” 虫膏的渗透性相当惊人,很快就经过腠理,渗入经脉血管之中,化作一团汹涌的七色毒气,以山呼海啸之势席卷全身。 万毒神功随即做出反应,将经络中的毒气,炙烤成一团灼热的金色光流。 眼下正是练功的好机会,萧麦顾不得地面上满是尘土,直接盘腿坐下,运转乾坤星宇诀。 这套功法修炼难度高,耗费真气大,萧麦在激发万毒神功状态下,修为也只有运转两次乾坤大周天,即两次点亮群星,将星辰之力以光的形式,映入上丹田,成为丹田雏形的一部分。 “尝毒:53。”“万毒神功:79。”“上丹田:3。”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91章 化血为气 一个路人见萧麦盘腿不动,疑惑地问道“他这是在干嘛?” 沈红梅立即白了这个没见识的人一眼:“这都看不出来,他是在运功解毒。” “运功,可以解毒?” 沈红梅双臂交叉,抱在胸前,不以为然地说道:“这是内家高手都有的本领,算不上稀罕。” 这时,一位前来围观的毒门摊主说道:“也得看是什么毒。越厉害的毒物,就越难化解。七虫膏的毒性,在《毒经》之中,位列三品,稳杀三品以下的高手。至于三品以上的强者,若不能及时解毒,也一定非死即残。” “三品剧毒?那不是——”沈红梅意识到什么,不由自主地放下了手臂。 两个乾坤大周天,耗费了萧麦两炷香的时间,也就是半个小时。 许多游客耗不起,默默地走人了,准备待到明日,再来打探这场斗法的结果。 但更多人,尤其是毒门中人,都耐心地留在原地,等待消息。 “呼——” 两个大周天运转完毕,萧麦深深地舒了一口气,同时舒展双臂,阴阳斗笠微微抬起。 等待结果的观众,见状都沸腾起来:“没事儿,这人真没事儿啊!” 毒门中人则是难以置信,一个邻居凑到老六跟前,检查了一下盛放虫膏的锦囊:“兄弟,你这药是不是过期了啊?” “放屁,我今年刚炼的,哪儿会过期!” 另一个邻居问道:“那他怎么没死啊!” “我怎么知道?按理说,虫膏之毒,无药可解,他应该死无葬身之地才对。怎么没事儿呢?” 萧麦没死时,摊主怕他死,现在他活了下来,摊主又巴不得他赶紧死。 邻居也附和道:“对,沾惹了虫膏,不死也得脱层皮吧?” 另一个邻居,忽然灵光一闪:“这小子一直坐着不动,该不会是被毒瘫了吧?” 摊主闻言大为振奋:“对啊,中了我的毒,不可能一点事儿都没有。小子,你要有能耐,就站起来!” “满足你。”萧麦一点头,从地上站了起来。 “哇——” “真的是毫发无伤啊!” “啪啪啪——” 见萧麦平安无事,围观众百姓,居然忍不住鼓起掌来。 可摊主还是不敢相信,萧麦中了虫膏真能无事,于是他有怀疑,对方虽然能站起来,但腿脚已经不利索了。 “我就不信,吃了我的药,毫发无伤!客官,你没病就走两步!” 萧麦向前走了两步,又向后退了两步,接下来左右又各走了两步。 见此情形,摊主顿觉世界观崩塌,直挺挺地仰面躺倒,多亏两个邻居急忙扶住,又是捏耳朵又是掐人中,总算把人又唤醒了。 醒来之后,摊主想起虫膏失效,简直都要哭了:“不应该啊,虫膏之毒,就算一品高手中了,也不可能全身而退啊,他咋就能没事儿呢?” 邻居就劝说道:“估计是卖你药材的那人,以次充好,才会毒不死人,你千万别往心里去。” “是这样吗?” 摊主有些怀疑,他对原材料的把关很严谨,按理说不会有问题,但转念一想,不是原材料的问题,难道还是他手艺不过关的问题? “对,我一定让人给坑了,回头就找他算账去。” 这时,萧麦开口道:“老板,你调配的毒物,若药不死人,我可要去找别人了。” “谁说药不死?我这儿厉害的毒物,多着呢!” 摊主用他颤抖的手,从箱子里掏出几瓶珍藏。 其实,虫膏就是他最厉害的毒物,另外几样理论上都差一些。 但抱着虫膏只是刚好不对症的侥幸,他把这些毒药,一一摆在了萧麦跟前。 “客官,我承认,你有点本领,但你毕竟这么年轻,修为不可能达到三品,扛过虫膏之毒,估计是瞎猫撞上死耗子,真有本事,就把它们全试一遍!” 每种毒物的毒理和性状都不同,对高手而言,化解它们就像与另一个高手对决。 高手会因各自的武学、性格、出身等原因,形成不同的战斗风格;风格与风格之间,经常会形成不同的克制关系。 因克制关系的存在,经常会出现三个同级别的高手较量,甲打不过乙,乙打不过丙,丙又打不过甲的情况。 化解毒物亦如此,一个高手能化解某种三品毒物,不代表就能对付所有三品毒物,甚至连打不过四品、五品的一些毒物都正常。 摊主这会儿想得就是,“乱拳打死老师傅”,这么多瓶毒药,总有一种能要了萧麦的命。 萧麦对此则恨不得双手欢迎。 “那,在下斗胆一试。” 待真气稍稍恢复了一些,他便从左往右,拿起第一只罐子,倒出一枚丹药投入口中,借助万毒神功激发的力量来锤炼上丹田。 药效快结束后,就换用第二种毒药续上,以此类推。 对身怀万毒神功的萧麦而言,毒药就像可乐,永远都是第一口劲儿最大,抗性一旦生成,效力就会下降。所以,他每种毒药都只尝一次。 很快,萧麦就把摊主的藏货,全部试了一遍。 “尝毒:58。”“万毒神功:84。”“上丹田:6。” 他的真气,本来已不足以运转乾坤大周天,培养上丹田。 没想到,当万毒神功升到80点以上后,竟然觉醒了新能力:“燃烧精血,化血为气。” 作用是,在中毒状态下,萧麦可分解自身血肉,使之转化为真气,毒性越猛,分解越快。 只要毒物不断供,血肉足以支撑基本的生命特征,萧麦就有源源不断的真气可供使用。 当然,分解自身血肉,是一件特别痛苦的事情,跟盐酸泡澡没什么区别,一般人肯定受不住这样的代价——萧麦受得住,1000点韧性值可不是摆设。 旁观者眼中,萧麦就一瓶一瓶地往嘴里面塞药,看得众人个个目瞪口呆。 大功告成后,萧麦故意使出激将法:“老板,您这些瓶瓶罐罐,只能说一般。毒门中人,难道就这点能耐?” 一激之下,摊主嘎的一声又仰面瘫倒,昏了过去。 众多毒门弟子,见萧麦这样砸场子,纷纷上前挑战:“小子,敢来试试我的七星魂灯散\/九转绝命丹\/追魂销魄丸\/鬼焰焚心丹\/天雷万劫散吗!” “有何不敢!” 面对蜂拥而来的送分使者,萧麦来者不拒,照单全收。 他的万毒神功,等级越来越高,炼化毒药的速度也越来越快。 对外人可瞬间致命,甚至污染尸体,务必深埋的三品、四品的剧毒,落入萧麦腹中,片刻之间就会化解。 以至于萧麦不得不多吃,并在练功的时候加以补充。 拜这群毒门弟子所赐,萧麦的功力,在短短一个多时辰内突飞猛进。 “尝毒:64。”“万毒神功:90。”“上丹田:12。” 见萧麦像吃糖豆一样,快速消灭着自己的丹药,毒门弟子也一个个世界观崩塌,纷纷瘫软在地。 沈红梅在一旁,实在看不下去,才出言提醒道:“喂,喂,你们都没看出来吗?他觉醒了解毒类的神通,虽然年轻,却是不折不扣的神医大长老。今日,毒门若不想败给医门,就赶紧让最厉害的角色来战!”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92章 毒师庭院 毒龙川最厉害的毒师,自然就是毒龙士。 萧麦没有门路,就想出了以“挑战”代替“求见”的方法。 这招果然很灵,一名输红了眼的毒师,经沈红梅一鼓动,立马叫嚣:“小子,杀人易,救人难,医门绝无可能胜过毒门,我们没毒死你,是学艺不精,你若有能耐,可敢与师父一战!” “求之不得,请前方引路。” 萧麦心中狂喜,语气却波澜不惊。同时伸出手,把摊位上的瓶瓶罐罐,全部收入了囊中。 毒师们深感意外:“毒不死你,你还要?” “付了钱的,不能浪费。”萧麦试药前,每瓶都支付了一块一两来重的小金锭。 其实,很多毒药的市场价,是超过一块金锭的。 但斗法输了,没毒死人,致使市场价一落千丈。传扬出去,别说一块金锭,半块金锭都没人买。 毒师们便没有阻挠萧麦的作为,反正众目睽睽之下,为挽回市场信誉,这些药本来就得丢河里销毁,萧麦拿走就拿走了。 萧麦收好药,从地上站起身,忽觉一阵虚乏涌来,竟是以血化气,消耗过大,整个人比原先瘦了一圈,本来健壮的身体,都快变得皮包骨头了。 但他强撑着,没有露出丝毫破绽。 “想见我们师父,就这边来。”毒师们起身引路,同时驱散其他围观的游客,“收摊了收摊了,大家都散了吧!” 萧麦跟在毒师后面,没走几步,身后忽然传来一个声音:“喂,忘记咱俩的约定了吗?这一局,我输得心服口服。” 这般做作的语气,不是旁人,正是戾火圣女沈红梅。 “当然没忘。只是,会见毒龙士要紧。”萧麦丝毫没有停下脚步。 “本姑娘要跟你一起去。”沈红梅紧紧在旁跟随。 “没必要。”萧麦可不想随身带个定时炸弹。 事态稍稍超出了萧麦的预估。 他的功力在增长,但状态在下降,因为以血化气对身体的消耗实在太大。 一般来说,衡量战斗力时,基础的身体素质,是排在最前面的几位数字,武功修为则是排在后面的那些零。 萧麦之前有把握战胜沈红梅,可此时修为虽提升,但因整体状态下降,反而没把握能赢了。 沈红梅自然不会遂了萧麦的意:“当然有必要,我得保护你啊。万一毒龙士给你下个‘剑毒’,你死了,还怎么遵守约定?” “剑毒?是什么毒。” “就是直接用剑,捅穿你的肚子,你说毒不毒?” “……” “对了,本姑娘还不知道少侠的名字呢!” 这时,在前面带路的毒师,听到沈红梅的话,也猛然发觉,一直没问过这少年叫什么。 萧麦回道:“姓风,名云。”其实,他真的很想说,自己姓风云,叫雄霸天下。 “风——云,好名字,我记住了。你也记住本姑娘的名字,沈白雪。”沈红梅捋着自己胸前的发辫,特意重复了一遍,“我叫沈白雪。” “嗯。”萧麦心想,都用化名,这下算是扯平了。 市场上医毒斗法的消息,已经传到了毒龙士耳朵里,所以半路就有毒龙士的弟子来接应。 毒龙川不大,爬过低矮平缓的山坡,来到半山腰的一处空地上。 这里盖着一座木屋,门前挂着两顶绿色的纸灯笼,篱笆外面种着各类奇花异草,明明是大晚上,却开得争奇斗艳。 入门后,发现院子的右手边,是一块菜地;左手边有一口井,旁边有一个木架子,上面摆着许多笸(po三声)箩,笸箩里则是各类晾晒的药材。 当然,看上去再像农家小院,终究不是。 二人走进正厅,家境豪奢的文人雅士,为自己所建山中别苑的气息扑面而来。 地面铺着一层光滑的木制地板,两侧摆有桌案和蒲团,中间有一炉熏香,墙上挂着各家的名贵字画。 家具乍看之下很普通,实则都是用料昂贵,精雕细琢的极品。 尽管还是附庸风雅,但萧麦觉得,已经比卢啸峰营长的审美高多了。主人毒龙士的主业,毕竟是毒师而非真正的文人墨客。 “二位少侠且稍坐,我们师父马上就来。”弟子请萧麦、沈红梅入席。 二人落座后,沈红梅觉得自己的桌案,离萧麦有点远,就把桌案往他那边挪了下,坐在了萧麦身边。 嗅到那熟悉的危险气息,萧麦顿觉如芒在背。于是,本来盘腿而坐的他,悄悄支起右腿,以便随时暴起反击。 沈红梅则把一个支踵(跪坐凳)推到萧麦身后:“主人是风雅之士,别在人家面前盘坐,像我一样。” 她跪在案前,把支踵垫在臀部之下,用裙子遮住,表面看上去跟跪坐没区别。 萧麦也觉得,自己此刻绷得太紧,容易被沈红梅看出端倪——尽管目前还无法确认,自己的身份有没有暴露。 于是,他如法炮制,身体有了支踵的支撑,跪坐起来也舒服很多。 接着,毒龙士门下弟子,给客人各自端来一盆点心,一盘山果。 萧麦此时急待补充能量,以应付接下来的大战,所以抓起点心和山果就往嘴里塞。 “呵呵,粗鲁。”沈红梅发出一道奇怪的笑声,就把自己的点心、果品,放在了萧麦面前,“饿了吧,都给你吃。” 萧麦也不客气,双手并用,很快把沈红梅的份额也给一扫而光。 沈红梅撅起微微发黑的嘴唇:“没礼貌!吃了本姑娘的东西,也不知道说声谢谢。” “想来姑娘没那么好心,是不敢吃吧。” “嘻嘻,被你看穿了,我怕有毒。” “的确有毒。”萧麦继续大快朵颐,凭借尝毒技能,他一口就尝出了食物中的毒素。 “那你还吃?” “盛情难却。” 话音未落,屏风后便响起一道鼓掌之声。 “哈哈,风少侠果然是艺高人胆大!” 毒龙士从屏风后走出,说话声音嘹亮,中气十足。 他现年四十多岁,头顶微秃,盘子脸,络腮胡须,生得与俊俏二字毫不相关,但很有威严。身宽体胖,穿一件青灰色的广绣圆领长衫,头戴一顶白色方巾,打扮得一丝不苟。 单从相貌和妆扮来看,常人只会当他是个给朝廷办差的中低级吏员,但萧麦闻得出,主人常年与各类毒虫毒草打交道时,身上留下那股近乎死亡的气味。 “先生,好久不见,甚是想念。”沈红梅微微欠身,用习惯性的做作语气,跟主人家打了个招呼。 毒龙士笑着应道:“彼此彼此,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圣女近日身体可好?” 见二人互打招呼,萧麦顿觉一股激流从尾椎直冲脑门,牙根儿也不由得为之发冷:“你们认识?” 沈红梅见萧麦错愕的表现,心中暗爽,面上笑嘻嘻地说:“本姑娘与毒龙士,是旧相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93章 毒针穿心 萧麦的第一想法,就是与百臂魔君的战事重演。 沈红梅执意跟上来,就是要跟毒龙士合力围剿自己。 “冷静,没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一打二吗?我早就习惯以一敌多了。” 尽管已经非常吃惊,萧麦还是面不改色,继续使劲地往嘴里塞所剩不多果品。 当初遭遇百臂魔君,境界的差距,让他实在无能为力;今时不同往日,就算再回到那一战,萧麦也有信心一战。 沈红梅见萧麦迅速冷静下来,不由感到扫兴:“先生,风少侠是真饿了,我见笼子里有几只鸡,可否煮一碗蛋鸡汤给他吃?” “好说,好说。”毒龙士唤来弟子,吩咐道,“多端几盘果品,给风少侠垫垫肚子,再去煮一锅蛋鸡汤,多放些人参鹿茸。” 很快,仆人又端来六盘果品,萧麦道一声谢后,继续风卷残云一般胡吃海塞。 “少侠这会儿不方便说话,那就让我先来吧。”沈红梅捂住胸口,蹙紧眉头道,“我的心口最近好不舒服,经常痛得血流不止,有无一劳永逸的办法,解决这一病症?” “这——”毒龙士望向萧麦,欲言又止。 沈红梅阴恻恻的笑道:“没关系,我相信风少侠的人品,不会到处乱说的。” 毒龙士遂直言:“火药爆炸后的残片,嵌入圣女胸口,经戾火灼烧,已与身体相融合,无法取出。想要彻底根治,须得剜肉刮骨,此事非神医大长老不能为。” “神医大长老?”萧麦吃东西的速度,稍稍为之一滞。 果然,沈红梅充满期待地盯着萧麦说道:“这天底下的神医大长老,哪个不跟宝贝疙瘩似的,被各方势力重重保护?本姑娘已经试过很多办法,根本就找不到。” 毒龙士拿起桌上的羽扇,轻轻拍在肩上:“戾火,本就有疗伤奇效,结果在圣女身上,反倒造成了治不好的伤,这是谁也想不到的情况。” “好在,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嘻嘻——我苦寻不得的神医大长老,今晚竟会从天而降。”沈红梅目光灼灼。 萧麦吃饭的动作稍滞,腾出嘴巴说道:“我只会解毒,不会疗伤。”然后,继续大快朵颐。 沈红梅道:“性命攸关之事,可容不得听信少侠的一面之词。呃——” 旧病说复发便复发,心口剧烈疼痛,打断了沈红梅的话,她忍不住低吟一声:“我受不住了,请先生搭救!” 毒龙士立即一正颜色,冲弟子唤道:“榻床搬来。” 榻床,形如长桌,四根桌腿既厚实又低矮,人在上面可坐可卧。 大约是毒龙居的熟客,沈红梅直接平躺在榻床上,然后侧过头,意味深长地看向萧麦。 萧麦已习惯了古代生活,见此一幕,立即意识到,古代为何对男医救女病人一事如此敏感,单是沈红梅当众躺倒这个动作,就确实有些敏感。 好在,为沈红梅诊病的不是毒龙士,而是一位上了年纪的女毒师。她先来到毒龙士跟前,恭恭敬敬地接过一个二尺长的布包,然后跪坐到沈红梅栖身的榻床旁。 女毒师从布包里面,抽出了一根针。 萧麦看不见那根针的模样,但感觉得出来,那针大约有一尺多长,最粗的地方,跟天下无双剑的剑身厚度差不多,针杆上面雕了许多花纹。 女毒师将这根针,抵在沈红梅的心口处。 沈红梅遂止住笑,紧紧地咬住了贝齿。 “冒犯了。” 女毒师说完,猛地发力,把针深深地扎入沈红梅的胸膛。 “啊!” 沈红梅痛呼一声,萧麦也猛地挺直身子,左手摁在了剑柄上。 他听出,那根针刺入的深度,足以贯穿沈红梅的心脏——事实上,也的确扎穿了沈红梅的心。 这世上有时会发生,尖锐物体刺穿大脑而不死的新闻;但从来没有,心脏被扎穿而不死的事情。 心脏是比大脑更娇病的部位,从科学角度上讲,沈红梅这一下必死无疑。 可戾火是不讲科学的。她的心脏被针刺入后,一团纯黑色的火焰,立即从伤口根部升腾而出。 戾火与黑火教的圣火,对普通人来说很容易分辨:圣火外面是黑色,里面是金色,戾火则里外皆纯黑。 “呃——哈哈——啊!” 沈红梅一边哀嚎一边笑,她的嗓音本就低沉难听,这下更是刺耳得如同动物被宰杀前的叫声,让一旁的萧麦,忍不住捂上了耳朵。 毒师这边,见沈红梅戾火升腾,立即取来一碗绿色的毒水,沿着长针洒了下去, 戾火接触毒水,立即闪出绿光,炼化里面的毒气,然后逐渐熄灭。 与此同时,衣物遮掩下,汩汩流血的伤口,也一一复原,好似从来没有受过伤,甚至连沾在肌肤和衣服上的血,都被戾火吸收干净。 之后,毒师拔出针,沈红梅蹭地一下坐起身,深深地长舒一口气:“这下好受多了。” 毒龙士则说道:“以毒攻毒,只是权宜之计。欲治根本,还得是找神医大长老。” 萧麦这会儿刚好吃完东西:“多谢前辈款待,不过,我还是想问一下,前辈是戾火教徒吗?” 毒龙士摇摇头:“并不是。” “那为何要帮助戾火教之人?”在萧麦的印象里,戾火教徒应该是人人喊打的存在。 毒龙士道:“戾火,乃当世最为玄妙神奇之物。不论手无缚鸡之力的残废,还是药石无医的病人,亦或肢离体碎的伤者,只要吞下戾火,当即痊愈不说,还能获得超凡绝伦的神通。这般圣物,有识之士,谁不想将之完全掌握?” 萧麦沉默。 在以武为尊的世界,谁能带来强大的武力,谁就会被自然而然地追逐。 武学功法需要靠修炼,觉醒武道之光需要运气,吞食戾火只需要一秒钟,代价仅仅是把灵魂出卖给恶魔。 这世上从不缺想要跟恶魔做交易的人,甚至于,恶魔提供的交易,经常比人与人之间的交易更公平。 古代有一个王朝,只有太监才能做官,结果国内从来不缺官吏。 朝廷若不对戾火强力弹压,那么用不了多久,满大街都会是戾火教徒,天下也将沦为炼狱。 许久之后,萧麦方才再次开口:“与戾火教徒打交道,前辈不怕殃及自身?” “绝大多数戾火教徒,的确完全没办法正常沟通。但圣女是个例外。” 萧麦若能看见,会发现毒龙士看沈红梅时,就像在审视一件无价之宝。 “如何例外?” “说来话长,当初鄙人在河畔救下圣女时,完全没想到她竟是戾火教徒。” “为什么?”萧麦心想,戾火教徒又不会把字写脸上,毒龙士一眼判断她不是戾火教徒,说明沈红梅身上,有异于寻常戾火教徒的特征。 毒龙士说着,指了指自己的手腕:“鄙人为圣女把脉时,发现了一枚守宫砂。” “嗯?” 萧麦正疑惑,守宫砂能说明什么? 下一刻,他忽然想到,玄黓队钟离明等人,曾跟自己讲过,戾火教徒是全凭本能欲望行事的一伙人。 人最大的本能欲望,一是吃,二是淫。 因此,戾火教徒不分男女尽是淫贼。 可沈红梅,显然不是淫贼。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94章 混元毒气 萧麦又想起一事,也是玄黓队提到的:戾火教中的女子,大多坦坦荡荡地自称“魔女”“妖姬”,唯有沈红梅的自称是“圣女”。 当初大家一致以为,只是沈红梅为人做作的表现,可现在看来,她自称“圣女”,就是要跟“魔女”“妖姬”区分开来。 “可,沈红梅为何是个例外?” 萧麦忽然想到一种可能,开口问道:“或许,她天生石女?” 沈红梅刚靠以毒攻毒,压下伤势,闻听此言,顿时嗔得心口又隐隐发痛:“瞎说什么!你这人说话好生难听,让我想起了一个仇家!” 萧麦心中腹诽:“有没有一种可能,我就是那个仇家?”当面怀疑一个女子是石女,无疑非常不礼貌,只不过,萧麦对沈红梅的定位,一向是“敌人”而非“女人”。 毒龙士开口道:“刚才还好好的,怎么忽然就吵起来了?” 萧麦道:“戾火邪魔,人人得而诛之。前辈与此女搅在一处,迟早引火烧身。” “哟,多么正气凛然的发言!” 沈红梅冷冷一笑,此时她功力恢复,一个闪身,便以近乎瞬移的速度,绕到萧麦背后。 她一把摁住萧麦的肩膀,一把抓住了他腰间的无双剑,令萧麦无法拔剑。 “就是不知道,少侠真有一颗正义之心,还是只会空喊口号,其实一肚子自私自利。” 说着,沈红梅一口咬住阴阳斗笠的边沿,就要将之扯下。 萧麦则抬手抓住另一侧的边沿,紧紧地遮住脸:“自重!”同时战意全开,绷紧了全身每一根肌肉,蓄势待发,随时能来一场生死对决。 沈红梅因为离得很近,能清晰感觉到萧麦经络之中,所流淌的汹涌真气,深厚威势绝不在自己之下。 “呵呵。”沈红梅松开朱唇,胭脂在斗笠上,留下了两片梅花,“没想到少侠,竟有如此高深的武功。好吧,我服了。” 说着,沈红梅松开手,退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可惜,是个假正义,藏头露尾,连真面目都不敢示人,不会是个逃犯吧?” 萧麦:“……” “嘻嘻,跟少侠开玩笑呢!”沈红梅掩口而笑,“你与人斗法,赢了还给钱,肯定不是坏人。本姑娘最喜欢你这样的正义之士了。” 她顿了一下,似乎是等着萧麦接茬,可萧麦并没有搭理她。 “喜欢正义之士,是因为正不压邪。”沈红梅语态动作愈发做作和阴阳,“你正气凛然,我卑鄙无耻,那我想拿捏少侠,就再容易不过了。” 萧麦愈发警惕:“你想作甚?” 沈红梅道:“让你给我治病。” “绝无可能。”萧麦断然拒绝。 沈红梅可怜巴巴地嗔怪道:“那我今日杀五人,明日杀十人,账全算你头上,谁让你见死不救!” “你是省点力气吧,我不接受道德绑架。” “没跟你开玩笑,我真会杀人的。”沈红梅继续轻佻的说道,那口吻仿佛受委屈的人是她。 萧麦针尖对麦芒:“我也会杀了你。” “呃?”沈红梅愕然于这个回答,心中旋即生出一份难过,“好冷血,好无情。” 萧麦道:“是的,铁手、追命也很好。” 沈红梅听得满头雾水。 这时,一直在旁围观的毒龙士,终于找到机会插话道:“风少侠与鄙人联手,一同破解戾火的秘密,这岂不比医毒相斗有趣得多?” “破解戾火之谜,不是在下来这里的目的。” “那少侠的目的是何,莫非真想医毒斗法,扬名天下?” 萧麦道:“医毒斗法,只是手段,在下真正的目的,是求见大名鼎鼎的毒龙士,购置京城最厉害的毒药。” “呵呵,少侠大闹毒龙川,损了我毒门的颜面,鄙人已经既往不咎,还邀请少侠共襄盛举。可少侠不愿帮鄙人的忙,还要鄙人帮少侠的忙,是何道理啊?” “道理,道理就是戾火妖人,人人得而诛之!” 萧麦忘不掉,死于戾火妖人手里的张小姐和她的丫鬟,以及受到连累的余秀与诸位镖师,还有河西村、东宫那些冤魂,更忘不掉自己在沈红梅手底下吃过的亏。 戾火的秘密,这么多年,都没人研究出来,你毒龙士何德何能谈研究戾火? 若是把沈红梅关押起来研究,萧麦都算他有除暴安良之心,结果二人沆瀣一气,还给沈红梅治病,放任她去害更多人。 萧麦对毒龙士,完全是话不投机半句多。 沈红梅闻言,拍案而起,失落至极地说道:“姓风的!本姑娘又没得罪你,你为何对我喊打喊杀?” “呵。”萧麦除却冷笑,也不知该说什么。 毒龙士则摁捺着毒气说道:“少侠好大的口气,鄙人若执意不卖你药,你又能如何?” “前辈若不帮忙,在下就只有常来毒龙川叨扰了。”萧麦的语气依旧强硬。 “一般人,可不敢威胁我。”毒龙士的语气森冷一变。 “砰砰砰——” 客厅内的门窗,忽然自行关闭,照明用的灯具,也发出幽幽的绿光,将客厅映照得如同森罗宝殿一般。 萧麦也不跟毒龙士客气,直截了当地说道:“一般人都害怕前辈的毒功,自然不敢招惹前辈,但在下不怕。前辈不服的话,有什么招数就使出来!” 毒门中人,在江湖中本就人憎狗嫌。因为理论上,一个人一辈子不杀人,也可以练成武林高手;但一辈子不杀人,基本上与毒门高手的境界无缘。 萧麦踏入鬼市前,就做好了在灰色地界游走的心理准备,可以不跟毒门中人计较太多。 但毒龙士都跟戾火教混在一起了,还有什么好忍的? “少侠好大的口气,那鄙人就勉为其难,试试你的深浅!” 毒龙士更加怒不可遏,一反先前温和的态度,张开手掌,掌心上托,一缕缕毒气,就从五根手指中间飞出,汇聚于掌心之上,化作了一团半透明的水形气球。 “混元毒功!”沈红梅抬手往桌案上一拍,惊呼出声,“青虺、黄麟、赤砂、黑蝠、白霜,五大毒功,混元归一,化作无色无味,无形无质的致命毒流,哪怕是宗师级高手,触碰此毒,也是非死即残。风少侠,你顶得住吗?” 萧麦预感到,这次碰上的毒物,将前所未有的强大,但同时也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于是打起了十二万分精神。 “可别殃及无辜啊。”沈红梅念叨一声,从座位上起来,退到数步开外。 “连混元毒功都不畏惧,究竟从哪里来的胆量?”毒龙士心中暗道,他死盯着萧麦的脸,试图从其反应上瞧出一些端倪。 可那只黑白双色的阴阳斗笠,严严实实地遮住了萧麦大半张脸,只露出一个坚毅的下巴。 “也罢,是不是真才实学,一试便知!” 毒龙士一推手掌,那团无色无味的毒气,就像蝴蝶一样朝萧麦飞了过来。 哦,形容为蝴蝶,还是有些不恰当,因为蝴蝶其实飞得也很快,最恰当的比喻,应该说是像乌龟爬。 “这么慢啊!难怪要修炼成无形无色,不然那个高手经不起这样的考验?” 萧麦已经迫不及待,见毒气飞至近前,直接伸出手去,一把抓住了这团毒气。 毒龙士看得瞳孔一阵收缩:“有种,竟敢徒手硬接我的混元毒气!”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95章 身份暴露 “混元毒气”,是萧麦遇见过的渗透性最好的毒气。 他只是轻轻一抓,整团气球,就像遇见了海面的水,“倏”地一下全部没入手掌,然后山呼海啸般席卷了萧麦的全身经络。 萧麦很快发现,混元毒气跟之前见过的所有剧毒都不同。 其他毒素,形状较为稳定,基本不会发生变化,或者只在接触目标后,发生一两次突变;可混元毒气,是由无数种毒素混合而成,它们之间互相融合,互相炼化,每分每秒都在产生新的毒气,效果也在不断地变化。 武林高手若试图以内功化解,那往往内力未至,毒性已经发生变化,使内力不再对症,起不到化解的效果,还会进一步加剧感染。 萧麦恍然大悟,难怪毒龙士会如此自信,这混元毒气的确是能让宗师级高手,都折戟沉沙饮恨败北的致命毒物。 “可惜,你遇到的是万毒神功。” 万毒神功,讲得就是个“一力破万法”,管你是千变万化,功力一到,顷刻炼化! 沈红梅、毒龙士,与在场的众多毒师,见混元毒气入体后,萧麦的身体,就泛起了五颜六色的光芒,但那光芒并不缤纷,反而极其阴森,就像内脏腐烂霉变后的黏腻色彩。 “不消片刻,风云就会化成一滩脓水。”毒龙士自信满满。 沈红梅则面露遗憾:“倒是个有趣之人,就这么死了,实在可惜。” 又过去一会儿,沈红梅见萧麦身上,还在不停泛滥各种诡异的色彩,忍不住问道:“先生说的片刻,究竟是多久?” “这——”毒龙士平时试药,目标都是转瞬即死,萧麦支撑了这么长时间,也是他从没遇见过的情况。 “要不——”沈红梅忽然拔出剑来,指向萧麦的阴阳斗笠,剑气之盛,几乎能将人一劈两半,“我送他一程。” 毒龙士疑惑于沈红梅的多变:“圣女方才不还惋惜他的性命吗?” “是的!这个人好生有趣,我实在舍不得他死。可是——”沈红梅的音调,忽然因兴奋而发抖,“一见到有人受苦,我就忍不住落井下石!” “万万不可。”毒龙士见沈红梅这就要动手,连忙出言阻止,“身中混元毒气之人,若在未死之时受伤,身体就会爆裂开来,散发的毒雾会杀死周围的所有人。” “什么!”沈红梅先惊又喜,跃跃欲试,“无妨,我轻功高绝,可在毒雾散开之前逃离。” “不可不可!”毒龙士一边说着不可,一边向后门跑去,其他毒师也吓得或开前门,或走后门,争先恐后地逃到屋外。 “居然怕成这样?一帮胆小鬼。”沈红梅不由嘲笑,同时举起宝剑,纤纤玉指轻拭剑锋,“照理说,你的心脏又不能吃,所以没必要杀你。而且一想到,以后再也见不到你,我其实也很难过。可是——你说得对!戾火妖人,人人得而诛之!我的心里点燃了一团火,就是想把你烧成灰烬!” 言毕,沈红梅剑如银蛇,激凸而去,直取阴阳斗笠之下的眉心。 “当!” 说时迟那时快,一道细微的金属碰撞声后,沈红梅惊愕地见到,“风云”骤然抬起右手,以大拇指和食指夹住了她的剑尖。 紧接着,“风云”又猛地松开剑尖,右手向沈红梅狠狠一戳。 “嗖——” 一道浸透了毒气的幽冥花激射而出,沈红梅眼疾手快,一个凌空旋身,躲过了这致命的一击。 然而,当沈红梅背对幽冥花时,幽冥花即刻以不可思议的角度折返,不偏不倚洞穿了沈红梅的胸膛。 “啊!”沈红梅一声惨叫,同时纵身一跃,从窗户跳了出去,落地后大喝一声,“戾火!” 一道纯黑色的火焰,直接烧穿了花瓣留下的伤口,也湮灭了因之沾惹的毒气。 “扑——” 贯穿身体前后的伤口,溅射出沾满灰烬的污血,沈红梅嘴里亦大口大口地吐血。 “那是……什么招式?” 说罢,沈红梅眼皮一翻,昏死过去。 此时在屋内,萧麦的想法是:“见过七瓣七蕊花之人,必须死!” 他忍受着万虫啃咬般的痛苦,踉踉跄跄地走出屋门,却见毒龙士已背起沈红梅逃远。 “该死!” 萧麦扑通一声盘坐在庭院中,没想到处心积虑的偷袭,竟没能除掉这个沈红梅。 来不及沉溺于挫败感,他继续全力运转万毒神功,修炼乾坤星宇诀。 “尝毒:64……68……72……76。” “万毒神功:91……92……93……94。” “上丹田:13……17……21……25。” 也不知过去多久,反正身体再也压榨不出丝毫真气,万毒神功也被逼到极限。 之前的毒物,都能在体内直接炼化,变作汗水排出体外。 但这一次,万毒神功实在化解不完,直接激发身体本能的排异反应,让萧麦大口大口地呕吐毒血。 直到毒物全部吐尽,萧麦才稍稍轻松一些,但随之而来的是极度空乏。 尤其是当他闻见,从厨房飘荡出来的鸡肉香味时,空乏感更是地裂天崩般撕扯起身体。 “饿……好饿!” 萧麦挣扎着站起身,才发现,自己原本健壮匀称的身体,此时已经瘦成了一副骨头架子。 纵是身怀高深内功,也是风一吹就倒的骨头架子。 厨房里,炉灶里的炭火已经熄灭,散发着微热的余温,锅里面的鸡汤都快被熬光了,好在鸡肉、鸡蛋都煮得烂熟。 萧麦倚靠在灶台上,抓起肥鸡就吃,连骨头架子都咬碎成渣,咽进肚子,接着又喝光了全部的鸡汤。 气力稍稍恢复一些后,萧麦就开始风卷残云一般,消灭所能找到全部能吃的东西:蔬菜、瓜果、大饼、咸肉、料酒、米面,直到把整个厨房全部吃光,才把空乏感暂时压了下去。 “总算是又捡回来一条命!” “可惜我千藏万藏的神通,最后还是因为沈红梅,露出了一点点破绽。” “唯一的期待,就是希望沈红梅,把那一朵毒花当成‘风云’的神通,与我萧麦无关。” 根据沈红梅的表现,她应该还没确认,风云跟萧麦是同一个人,只是觉得两个人很像。 “她只是一个纯粹的变态,但根本谈不上聪明,距离识破我的身份还早着呢。” “眼下只能这样安慰自己了。” “不过,这回定要把毒龙居,狠狠搜刮一番,以弥补此行的损失。” 萧麦祭出豪气干云,将藏于毒龙居中的所有宝藏,尽收眼底。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96章 风卷残云 毒龙居并不是毒龙士的老巢,只能算一个临时居所。 饶是如此,当萧麦祭出豪气干云后,视野穿透墙壁和地面,见到后院和地窖里面,都有堆积如山的宝物。 后院有个炼丹房,丹房内的货架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珍稀的毒虫毒草,有些已经过晾晒炮制,有些还是活的。 萧麦尝试了一下,豪侠宝库不可以储存活物,就没有动它们,至于其他原材料,则全部收入宝库之内。 豪侠宝库有个很方便的特性,纳入其中的物品,会自行显示名字和数量。 萧麦原本不识百草,可借助宝库的力量,让所有药材的名字,都在眼前一览无余,在豪侠状态下可以随用随取。 “药材也是很值钱的,我虽然用不上,但回头可以补贴杏林馆——咦,等一下。” 萧麦把丹房搜刮干净后,正准备前往地窖,临到门口,忽地回头,望向那将近一人高的葫芦状丹炉,打起了它的主意。 “若把此物搬回家,日后就可以自行炼丹了。” 丹道的驳杂程度,似乎不逊色于武道,寻常武者,是没有精力兼修丹、武二道的,但萧麦不同,练习炼丹术,也就是100个武技点的事。 “对我而言,真正麻烦的不是修,而是炼。学会了炼丹术,也不见得有空炼丹。” “不过——管它呢,艺多不压身,实在没空炼,搬回家也能当个装饰品。” 于是,萧麦就把这个价值不菲的丹炉,纳入了豪侠宝库,顺便卷走了炼丹用的高档木炭。 之后,萧麦回到前院,来到井旁,先把笸箩里晾晒的药材全部一扫光,然后纵身一跃跳进了井里。 他刚来时,见到这口井,就觉得有些奇怪,主人家为何要在山坡上打井? 果然,在豪侠天赋的引导下,萧麦发现这是一口枯井,井底下有一道门,门后面是毒龙士藏宝物的地窖。 音波探形后,萧麦发现,门前一小方空地的回音有些奇怪,检查后发现是一个陷阱,用海绵撑起来的浮土之下,有一个镶满毒针的铁板。 在这个世界里,轻功是一种极为罕见的上乘武学,绝大多数人步伐都很重。这种毒针板,真的能坑到掉以轻心或反应迟钝的倒霉蛋。 萧麦把毒针板挖出来,准备随手纳入豪侠宝库—— “叮。” “宝库容量不足,请升级豪侠天赋。” 萧麦心想,自己连地窖都没进呢,豪侠宝库就装满了? 好在赶巧,上次擒杀侯翻海,系统赋予的6000点经验值还没用。 主要是辟邪之眼的升级效果较为一般,每次升级,都只能略微扩大一些视野,例如通往抓捕目标的路线,视野只展示一米,升一级后,视野能扩展到一米二。 不能说没用,对萧麦这种双目失明之人来说,能再次看到真实世界是难能可贵的体验。 可辟邪之眼的竞争对手,是升级就会变强的马哥与升级就能扩容的宝库,那就完全没有优势了。 所以,上次获得的6000点经验,萧麦攒着没用,准备切换游侠身份后喂给红鬃马:“事发突然,这次就先加给宝库,回头再给马哥。” 此时,正在萧麦家中吃草料的红鬃马,猛地一抬头:“嘶?”6000点经验下去,宝库从5级升至9级,又可以愉快地扫货了。 萧麦先把毒针板收纳,然后从宝库里取出尺剑,插入锁环,再将真气输注剑身,奋力撬开了铁锁。 推门而入,触发机关,挂在门口的毒囊破裂,洒出大片的绿色毒粉。 萧麦视若无物——当然本身也看不见——仗着万毒神功,直接往里冲。 地窖不大,也就十平米左右,但结结实实地塞了五个陈列架,上面摆满了瓶瓶罐罐,足足有三百多个,里面盛满了毒药毒粉,墙角还摆着三口箱子。 两口箱子里,装的是样式不一的空瓷瓶,另一口箱子里面,则是重达一千多两的银锭。 萧麦之前试过,把零散的物品,先收入箱中或包袱,再收纳会节省空间。于是,他把空瓷瓶都从箱子里倒出来,把陈列架上的瓶瓶罐罐,整整齐齐地装进箱子,再存入宝库。 箱子不够用,就拿出从卧室里拿出来的床单、被褥和衣袍,把毒药都进行了打包。 饶是如此,刚升级的豪侠宝库,还是很快就被填满了。 萧麦又把先前收纳好的物品,重新归纳打包,连丹炉都被当成储物箱,往里面塞了满满当当的药材和木炭,耗费很大力气,才总算把值得携带的宝物全部搬空,没有留下遗憾。 “毒龙士的家底,也太厚实了。这就是着名毒师的雄厚财力吗?” “可惜,毒龙居终究不是老巢,居然一本秘籍都没找到!” 这个时代没有电子设备,知识几乎只能靠书籍来记录;也没有特别靠谱的金融机构,虽钱庄林立,但任何钱庄都有随时卷钱跑路的可能。 所以,豪强们在家里藏秘籍,藏金银,都是再稀松平常不过的事情。 萧麦多亏有个宝库在身,贵重财产直接随身携带,否则就他那一天被人光顾八百遍的家,早就被偷个底掉了。 好在,虽没找到修炼毒功、炼制毒丹的秘籍,可找到的毒药足有三百多瓶,大概率一辈子都用不完。 从今往后,再也不用为毒药供给而发愁。 毒龙士撤走之后,就没有回来过,也不曾派人围剿萧麦,大概是明白自己几斤几两,过来报复也是徒增伤亡。至于毒龙居,只是他的据点之一,丢掉了也不可惜。 萧麦一直折腾到临近五更天,山上忽然开始起雾。 大雾迷蒙之间,一盏灯笼飘飘摇摇地飞入毒龙居,后面跟着一个戴牛头面具的人,用苍老的声音说道:“客官,该回去啦——” “黄衣鬼侯,竟知我身在此地?” 此前听林渊说过,鬼市的规矩是,罢市之前,所有客人必须离开。萧麦还想,若是不离开会怎样?没想到藏在毒龙居,都有牛头马面上面下逐客令。 牛头道:“鬼侯知晓一切,走吧。”说罢,他转身向大雾中走去。 萧麦本已失明,故而不会被迷雾遮眼,他迈开脚步跟了上去,并忍不住问道:“冒昧地问一句,若有人刻意滞留鬼市,会怎么样?” “永失于雾。” 牛头越走越快,萧麦也加快脚步。 忽然,前方几乎凭空出现一道坊门。在萧麦迈过去的一刹那,周遭环境突变,他又回到了熟悉的废墟之上,似乎从来就没有动弹过。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97章 天下无双 萧麦去鬼市前,就没想过一定要隐瞒身份,改头换面只是为了免去潜在的麻烦。 谁知遇见沈红梅,可能泄露了飞花神通,那么“风云”的身份,就必须跟“萧麦”区分开来。 他一大清早,就回到之前的成衣店,准备再添一件常服,顺便提醒老板,不要泄露自己曾在此店买过衣裳的经历。 谁知,一进店门,就听到一个大娘的声音:“少侠是买布,还是买成衣?” “哦,今天是大娘看店吗?” “这话说得,天天都是我看店啊!” 萧麦顿时察觉到一丝异常:“那昨天呢?” “昨天我回家了,没开张。” “回家?可我分明在这儿买过衣服,接待我的是个五十来岁的男老板。” “男老板?哎呀,该不会是进贼了吧!” 女店主顿时慌了,让萧麦待在原地,把成衣店内上上下下、仔仔细细地清点了一番。 最后结论是:“没丢东西啊!客官该不会是记错了吧。” “怎么会呢?”萧麦的记忆力经过强化,绝无可能记错事情,“这身衣物,包括这把剑,都是在这里买的。” 大娘上下打量一番,语气忽然变得尴尬和躲闪:“客官说笑了吧,这么好的衣服,我这小店怎会有的卖?更不会卖剑了。” “啊?” 萧麦瞬间意识到,自己陷入了一个局。 为验证猜想,萧麦询问道:“老板娘昨日为何归家?” 女店主见萧麦言辞古怪,心里十分害怕,面对质询是一五一十地说道:“老家的于员外要嫁女,请我回去做衣服,这乡里乡亲的,自然得帮忙了。” “好,我明白了。请老板娘,帮在下挑一套合身的成衣。” 萧麦买到成衣,也不试穿,直接走人,待到一个无人的巷子,才把阴阳斗笠、龙臂衣衫和天下无双剑收入豪侠宝库,换上新衣,戴好眼罩,往不远处的杏林馆走去。 一边走,一边在路上思考。 “我是从何时开始,想到要添一件新衣呢?” 记忆回到前天,在京城港的大船上,张逸那两句话:“瞧你这一身血呲呼啦的,回头别忘给自己买件新衣服。”“记住了,买新衣服。” “我又为何会选择来何记成衣店呢?” 源于昨天,林采薇的那句话:“萧大哥要添新衣吗?听说何记成衣店的衣服,好穿又便宜,不妨过去看看。” “那采薇,又为何推荐我去何记成衣店?” 想到这一步时,萧麦正好回到杏林馆。 “萧大哥!”林采薇眼前一亮,忽而又怀疑自己的眼睛,“萧大哥,你怎变得这么瘦了?” 萧麦摸了摸自己的脸,的确是瘦得颧骨都凸出来了,皮肤也十分松弛。 他胡乱编了个理由:“昨晚抓贼,那人会吸星大法,把我这一身肉都吸走了。” “啊,吸走肥肉?这不是贼,这是大侠啊!大哥抓到他了吗?” “没有,我饿晕过去了。记住,此事千万不要说予外人听。” “嗯嗯,一定不会说出去的!对了,萧大哥是在鬼市遇见的那位大侠吗?”林采薇虽然不胖,但未雨绸缪,还是很想知道,专门盗窃肥膘的贼人在哪里。 “昨晚临时有事,没去成。” “这样啊。”林采薇一阵失望,若贼人住在鬼市,那她还是很乐意去转一圈的,“既然不在,那就不去了。萧大哥这身衣物,是在何记成衣店买的吗?”萧麦点头:“采薇,是谁告诉你,那家店的成衣好穿又便宜的呢?” 林采薇道:“是两个求诊的病人聊天时说的。” “你认识他们吗?” “不认得。” 林采薇也是刚搬来吉祥街,对这一片的民情了解不多。 “盛名之下,其实难副。那边的衣服,既不好穿,也不便宜。”萧麦拿出一块银锭,交给林采薇,“另外,帮我买些大鱼大肉回来,我想饱餐一顿。” 他不是刻意使唤林采薇,而是想等到体重完全恢复,再对外抛头露面。 “好嘞!厨房里还有些食物,我先热来给萧大哥垫垫肚子。” 等待食物之际,萧麦近三天发生之事,串联起来想了一下。 首先是张逸的出现。 他现身助自己擒杀侯翻海,难道真的只是风云际会吗? 萧麦之前也没过多怀疑,毕竟侯翻海的海捕文书,是自己随机抽出来的;在天火堂跟张逸相遇,更是一次偶然。 可现在想想,这一切,有没有可能是偶然中的必然? 张逸提前知道了,汪大定就是侯翻海,即使没凑巧见到那份海捕文书,也可以主动约自己去京城港除害。 至于他为何在天火堂制造邂逅,萧麦想到一种可能,就是自己昏迷的那段时间,只要有人翻看自己的招文袋,就能通过海捕文书的次序,分析自己的每一步行动。 “那张逸做这一切的目的是什么?” 那就不得不提到,张逸看似无意间的提醒,让自己买一身新衣服。 之后,林采薇也在神秘人的暗中操纵下,提出了相同的建议,并指明要去何记成衣店。 等自己到了成衣店,就遇见伪装成老板的神秘人,送了自己一身行头和宝剑。 若神秘人没骗自己,那这身行头和宝剑,是来自一个自号“风云剑客”的小公子。 “绕这么大一个圈,只为让自己装扮成风云剑客?” “没道理啊,一定有更深的图谋。” 萧麦觉得,要破解这一谜团,还得从这身行头入手。 这时,林采薇恰好端着熟食进屋。 她身为一名医者,兄长又是捕快,一家人的消息都十分灵通。 萧麦抱着试试看的态度,随口问道:“采薇,问你个事儿。” “萧大哥请讲。” “你听说天下无双剑吗?”谨慎起见,萧麦没有直接提“风云剑客”的称号。 谁知,林采薇立即点头:“天下无双剑,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啊。” “啊?这兵器如此有名!” 林采薇也懵了:“天下无双剑不是兵器。” “那是什么?” “是一门神通,萧大哥应该最清楚的。” “我为什么会清楚?” “天下无双剑,是太乙剑仙李疏狂的独门神通,也号称当世第一神通。但凡武林中人,没有不知道的。”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98章 在此勿动 “天下无双剑,是李疏狂的神通?”萧麦顿觉整颗心脏狂跳不止,忍不住又追问道,“那风云剑客呢?” 林采薇笑道:“李剑仙隐居风云岛,自号风云剑客,但外人很少这样称呼他,一般都唤他‘无双先生’,或者‘太乙剑仙’。” 风云剑客,无双先生,太乙剑仙,都是同一个人。 李疏狂。 “扑哧——”想明白一切的萧麦,再没办法喜怒不形于色,直接笑了出来,而且笑得越来越大声,“呵呵呵——哈哈哈哈——” 林采薇一头雾水,但也跟着一起笑:“萧大哥想起什么开心的事了?” “我师父来了。” 萧麦瞬间想明白了一切。 宝剑,是武林中人赖以生存之物;侠衣,是江湖中人遮风避寒之物。 侠义配宝剑,不就是“衣钵”的意思吗? 李疏狂赠己以衣钵,那就是认下自己这个徒弟了。 他之所以要绕这么大一个弯儿,而不是直接把衣剑送上门,大概是向弟子展示,自己的力量究竟何其强大。 李疏狂早就听说了自己的事迹,也在一直暗中观察自己。 早不出手,晚不出手,偏偏选在自己被市正监逼入死角,迷茫于接下来究竟该怎么做时,李疏狂出手了。 剑仙之意,不言自明。 “师父在支持我,鼓励我,我萧麦不是孤军奋战。” 萧麦一边想,一边笑,满腔热血前所未有地激昂滚烫。 这份情感,不是来自于找到了坚实的靠山,毕竟萧麦决心扳倒市正监,全然出于公义之心,以及见到小蝶死于面前时的不甘不忿。有没有靠山,这条路都要走下去! 他真正感到幸福的是,李疏狂不但传授衣钵,更将宝剑取名为“天下无双剑”,正好与其神通重名,想来不是无意为之。 大概率,师父是在暗示,他有意将这号称天下第一的神通,传授给自己。但具体传不传,估计还要看自己的表现。 这当然不是画饼。 虽然眼下这个时代,给徒弟画饼,诱骗迫使徒弟给师父当牛做马的人太多了。 但李疏狂明显不是这种人。 因为萧麦从来没给李疏狂做过任何事。 李疏狂选择自己为传人,一来可能有姚倩淑的原因,二来更重要的是,师父认可自己的道。 在这个世上,有人真正地认同自己的观念,支持自己的选择,与自己行走在同一条道路上。 “吾道不孤。” 这才是自己最幸福的事情。 林采薇见萧麦一直在笑,没有回应自己,于是靠得更近了一些,再次询问:“萧大哥,究竟何事如此好笑?” “没什么。先前不知道,师父竟有如此多的名号,怪有意思的。还有这个天下无双剑——究竟是一门什么样的神通,缘何被称作天下第一?”萧麦随口一问。 谁知林采薇摇了摇头:“天下无双剑的存在,是李剑仙自己向世人宣告的。具体是什么样的神通,没人知道,因为见过这一招的人,都死了。” “看来师父跟我一样,是个喜欢藏绝招的人啊!” 吃罢饭后,萧麦辞别杏林馆,选了一处食宿兼顾的客栈住下。 这一路上,他走路都是轻飘飘的,心情前所未有的畅快,同时身边路过一只耗子,也要拿音波探形功测一下,是不是师父派来的密探。 这个症状一直待到过去很多天后才痊愈。 另外,一个困扰萧麦已久的问题,也因李疏狂的现身而得到解答:“朝廷的报复,为何迟迟没来?” 上位者最不能容忍的事情,就是权威被动摇。 东宫太子案是严重动摇皇族权威的事件,连带着将门、捕门等势力的颜面也受损。 跟很多人“上位者宽宏下位者狭隘”的印象相反,下位者因无力报仇,反而更喜欢原谅宽容;上位者因报仇容易,反而更喜欢睚眦必报,就算碍于当前局势,勉强和解,但只要上位者觉得你弱,那事后也经常拉清单,以雷霆报复宣布自己的权威不容动摇。 因此照理说,都过去这么久了,皇族不应该没动静,将门、捕门也不该那么沉默。 想来原因只有一个。 李疏狂在此,勿动,动辄灭族。 不过,阎王好见,小鬼难缠。 也不是所有人都知道李疏狂的厉害;就算是知道李疏狂厉害的人,也不一定知道他就在京城;就算知道他在京城的人,也不是都在乎自己的一条烂命。 皇族、将门、捕门不敢跟自己太较劲,不代表比他们更低层次的势力不敢动手。 正如之前对战市正司,若非捕门来援来得及时,生死殊难预料。 “所以说,靠师父终归不如靠自己,抓紧时间修炼吧!” 在客栈里面,连着三天,萧麦也没修炼,就是吃饱了睡,睡醒了吃,一直养精蓄锐,恢复因以血化气过度消耗的身体。 以血化气消耗太大,补充却很难,萧麦得出经验,此技能仅可用于应急,非到万不得已,没必要使用。 三日后,状态基本恢复,萧麦才开始修炼乾坤星宇诀。 依旧是老办法,用毒药制造毒浴液,萧麦盘腿坐于浴盆,在万毒神功状态下,研习乾坤星宇诀。 次日的成绩为:“尝毒:76→85。”“万毒神功:94→95。”“上丹田:25→35。” “不太对劲啊。” 万毒神功涨势缓慢,在意料之中,毕竟像“混元毒气”一样的剧毒,是可遇不可求的。 让萧麦觉得奇怪的是,在万毒神功的加持下,上丹田的锤炼,居然也是举步维艰。 花了一整天的时间,才涨了区区十点,且越往后越慢。 其实,若是让其他武者知道,自己一天时间,就用乾坤星宇诀,把上丹田锤炼了10%,估计会羞愤地昏过去。 这般难度的武学,莫说一天进步10%,十年进步10%,都算是天才中的天才。 可萧麦毕竟习惯了一日千里的修行,这种“缓慢”的进步速度,让他很不适应。 第三日:“尝毒:85→93。”“万毒神功:95→96。”“上丹田:35→44。” “怎么回事,昨天还进步了10点,今天怎么只进步了9点?”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99章 炼丹之道 “哦,我明白问题在哪儿了,真气不够!” 武者的丹田越强,从经络之气中,提炼真气的效率就越高。 萧麦这回修炼,没有一味求快,而是一边通过丹田积累真气,一边用真气运转乾坤星宇诀。 然而,乾坤星宇诀的真气消耗量惊人,花大功夫积累的真气,往往是一眨眼就没了。 “我背靠系统,可是一练就见效,且数值只增不减。” “寻常人修炼,经常不见效果,偶尔越练越差。” “我修炼乾坤星宇诀,尚且举步维艰,寻常人究竟是怎么练成的?或者说,他们是从哪儿搞来这么多真气的?” “难道是——” 萧麦每当遇到难题,都会调出系统界面协助思考,这次也不例外。 结果在查看豪侠宝库时,见到“炼丹炉”三字,陡然生出灵感。 “丹药?” “这个世界上的高阶武者,会从丹药中攫取真气,以辅助修行吗?” “没错,一定是这样!” “丹药入体,能化为毒气,自然就能化为真气。” “我缺乏丹药资源,真气不够,修炼乾坤星宇诀,自然是举步维艰。” “得想办法,搞来一些丹药才是。” 萧麦最近发现一件事,原来这个世界存在一种行当,名叫“包打听”。 这些包打听,大多出没于酒楼、客栈、戏院、伎坊之间。巧了,萧麦恰恰身处一家档次不低的酒楼,于是他唤来店小二,委托对方帮忙打听,哪里能买到增长功力的丹药。 很快,店小二回来答复:“客官,专供武者修行所炼制的仙丹,市面上根本不会有卖的。只有最强大的武林势力,才会拥有炼丹师。您若想得到仙丹,不能买,得求。” “最强大的武林势力——捕门算吗?” “当然算,捕门乃六大衙门之一,自是顶中顶的武林势力,门内的玉昭阳,就是一位丹道天才啊。” “玉昭阳?”萧麦心道,店小二说的应该就是昭阳队的玉指挥。 他突然意识到,加入捕门已经很久了,但自己对捕门一点都不熟悉,不如趁求取丹药的机会,去了解一下这个让自己费尽千辛万苦,才得到一席之地的地方。 不过鉴于上丹田的数值,仍在修炼中不断增长,并没到“无丹药难得寸进”的地步,于是萧麦又修炼了一日。 待到第四日的成绩是:“尝毒:93→98。”“万毒神功:96→96。”“上丹田:44→51。” 上丹田的修炼进度过半后,基本上已经成型:天顶之中,好似出现了一团浑浊的星云,七彩缤纷的星辰,没于流动的云雾之间,时隐时现。 萧麦只要心念一动,万千星辰就会闪烁,助他“内视”自身,好似开了天眼一般,查看身体的每一条经络,每一缕筋肉,每一丝气息。 当他运转上丹田之力后,星辰就会恒亮,不但为运转功法提供浩瀚缥缈的真气,更会大幅度强化自身。 初学时,上丹田对常态战力的加成仅有一倍;现在则是两倍。 单论强化效果,自然无法望万毒神功项背,丹田境的优势关键也不在强化,而是真气的持续输出。 筑基境时,萧麦战力全开,将真气通过双掌灌注于尺剑之上,可强行施展高阶黑火剑法,舞得圣火纷飞。 然而,这一招过于耗费真气,续航最长不超过3秒,所以只能在战斗中,作为决胜时刻的必杀技使用。 步入丹田境后,萧麦不但可以更加轻松地施展高阶武学,还能大幅度延长必杀技的使用时间。 筑基境巅峰是3秒钟,现如今,上丹田境中期(51点),必杀技续航时长可达3分钟。 试问什么样的敌人,顶得住自己三分钟的必杀?奥特曼打怪兽都绰绰有余了。 之后,萧麦没有继续第五日的修炼。 “第四日一整天练下来,抛开尝毒不论,只增长了7个武技点,往后越来越难,点数也只会越来越低。辛苦修炼,不如去做任务赚奖励点——或者,去求取仙丹。” “正好,距离马市市正被抓,已经过去八天了,回去询问一下审讯进度,顺便也打听一下沈红梅的情况。” 萧麦将浣洗缝补好的戎衣穿戴整齐,便动身前往捕门。 捕门,小校场。 小校场是见习捕手的专用校场,麻雀虽小,五脏六腑俱全。 这些时日,步青石等人,上午和晚上学习“文化课知识”,由经验丰富的指挥、掌旗上课,传授捕门的各种规章戒律、朝廷律法,武林中各路高手、各大门派、各股势力的基本情况、相关动向,以及寻觅蛛丝马迹、搜集犯罪证据、审问、刑讯等手段。 晨起、下午,则要修炼刀法、擒拿、弓箭、骑射、兵法、伪装、潜行等课程。 主持培训的重光队指挥段莫悲,对这一届的见习捕手要求异常严苛。 他记得每一个捕手的名字和相貌,不论出身贵贱高低,不论修为强弱深浅,更不论身后究竟站着哪位神仙,段莫悲统统一视同仁,对每个人都严格要求,连早已预定了上章队掌旗之位的姜达,都没能逃过段莫悲的严训。 从早到晚,不是习文就是练武,还得提防各种训斥惩罚,捕手们一个个神经紧绷,叫苦不迭。 一群十八九岁的少年,平时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都被当成天之骄子供着,哪里吃得了这份苦? 但吃不了也得吃。 一来,打不过段莫悲。 段莫悲为了杀他们的威风,第一堂课就提出切磋。结果,不只是最强的姜达、步青石打不过段莫悲,而是全体见习捕手加在一起,都打不过段莫悲! 二来,辩不过段莫悲。 段莫悲也有理由:“捕门的敌人,尽是天底下最穷凶极恶的武林强者!你们的任务,是跟这些人以命相搏!” “死伤是寻常事,捕门哪年不死上三四十个?我们不怕死,但不能白死,捕门最不希望看到的事情,就是莫名其妙的团灭!” “不要觉得自己很厉害,就疏于修炼,战场上永远有人比你更厉害;更不要自惭形秽,就自暴自弃,你再弱也总会有人比你更弱!” “前辈总结的课程,不是为了折腾你们,而是要你们好好活,打胜仗!” 一通操作下来,大部分人都被整得服服帖帖,但也有人不服气:“既然训练这么重要,那萧麦呢,小校场他一天都没来过!” 段莫悲闻言直接笑岔气:“哈哈,你们也好意思跟萧麦比!他破过多少案子,抓过多少人,你们又破过多少案子,抓过多少人?前几日,他一天就抓了四个!你们若能全凭自己,一天抓四个,那也不用来训练。” 这时,一名捕手飞身凑到段莫悲跟前汇报:“头儿,萧麦回来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100章 断头之饭 萧麦先回了一趟捕门大牢,打探市正监的消息。 没想到,掌管大牢的副指挥见到萧麦,竟十分惊喜:“你这几天去哪儿了,我们一直在找你呢!” “哦,什么事?” “廖奉奇、莫宝、侯翻海的身份已经确认,市舶司的涉案人员,也都移交了大理寺。你这都不是大功一件了,是大功四件!”副指挥又给萧麦签了两张通关凭证,是关于莫宝和侯翻海的,“捕门一向论功行赏,不会亏待有功之臣。你快去找云柔兆报到,他兼任捕门的赏罚使,上峰给你的奖励,都在他那儿暂存着呢。” “多谢前辈关照。” 萧麦想起当初在梧都县,薛义、徐少野、严智哥仨,战时团结一致,战后争功不休,原来捕门真的给奖励。 他之前抓人时,一来是做任务,二来是赚奖励,三来,也是最重要的动机——对萧麦来说,抓人很爽。 至于捕门奖励,对他来说是不折不扣的意外之喜。 副指挥忽然话锋一转,用很关照的语气说道:“不过呢,功是功,过是过,二者不能混淆,有件事情得提醒你。” “请前辈指教。” “这次给逃犯验明正身,还有给大理寺移交犯人,你这个当事人不在场,给弟兄们办事平添许多麻烦,以后没事的话,多来捕门值班。人际关系总是要搞一下的,来日方长,你浑身是铁,又能捻几根钉?” 副指挥虽有点好为人师,但这一席话语也确实出自好意。他与萧麦没有任何利益冲突或竞争关系,相反,萧麦干得好了还能给他冲业绩,能帮的话当然要帮一把。 “抱歉,我记住了。” 搁以前,萧麦也会无奈,他本人身份敏感,跟同僚走得太近,怕连累到他们。 可今时不同往日,萧麦的武功已有所成就,不再像当初那样,路边随便冒出个阿猫阿狗都能跟他叫板。继续在捕门当独行侠,就有点不太合适了。 “那敢问前辈,捕门里的人,我大多都不认识,怎么跟大家打交道?” “这简单啊,跟你一起参加武举的同年,都在小校场上训练呢。依我之见,小兄弟都抓到这么多人了,也没必要再那么拼,稍微缓口气,跟你的同年们多处处。” “哦,我明白了。”萧麦领会,副指挥是劝自己去小校场参加集训,他觉得这个建议有道理,不过得往后缓一下,先把自己的事情办完再说,“其实晚辈这次过来,主要是想打听一下,马市市正的案子,查得怎么样了?” “案件重大,京兆府和大理寺还在审。” “人还在牢里吗?” “在。” “其他人都移交了,这位怎么没移交?” “马市市正的武功不俗,背后又有市正监撑腰,留在捕门大牢安全一些。” “如此正好,晚辈想探视一番。” 为了亲眼确认,萧麦申请进入地牢,再见老金时,熟能生巧地献上了两枚金锭。 之后,萧麦来到牢底最深处,见到了马市市正,随即意识到,有钱有权之人,果然在哪里都很舒服。 他所在的牢房,约有六十多平米,就跟达官显贵之家的豪华客厅差不多,不但面积相似,陈列也不遑多让。 地面被铺上了柔软的木板,榻床、桌案、灯盏、屏风、帷幕、字画,凡所应有,无所不有。市正身边,还有一男一女,两个伏低做小,伺候市正饮食起居的仆人。 为遮掩地牢内的刺鼻气味,牢房内外,被施以大量熏香。地面还摆满了大量盛开的盆栽,依靠亮如白昼的灯火,为给盆栽提供光源。 萧麦站在牢房门外,鼻尖被熏得一阵阵不适。 市正原本正在享受美食,身材似乎比入狱之前更加圆润,毕竟狱内没有那么多的烦心事,也练不成武功,除了养膘也没别的事情可做。 再见萧麦,他登时胃口全无,练了许久的诅咒唾骂之词,一口气全部涌到了嘴边。 “臭瞎子,早就知道你一定会来!” “今天就让你看清楚,人与人之间不一样!老子天生富贵命,就算坐牢,也是锦衣玉食的人上人!而你,永远都是一个臭瞎子!” 说罢,马市市正一把掀翻桌案,摔得山珍海味溅洒一地。 为了发泄心中的怒火,他然后举起桌案,一把砸在了侍奉身旁的男仆人身上,把人打得口吐鲜血,晕倒在地。 紧接着,又一把抓起旁边的侍女,凶狠地拳打脚踢,好似一汪泥石流蹂躏一只可怜的绵羊,直打得她瑟缩一团,以头抢地,哀声求饶。 最后,马市市正抓住侍女的头发,让她仰起鼻青脸肿的头:“你什么也做不了!” 说着,就摁着她的头,一下一下地往地板上磕去,直磕到大滩大滩的血泛滥开来,再重的熏香也掩盖不住那股血腥味。 萧麦站在门外,隔着眼罩默默地冷眼旁观,一言不发。 然而,正是这份沉默,让市正惶恐不安。就好似狂吠不止的狗,反而并不可怕,但默不作声,只会步步逼近的狼,才代表着真正的危险将至。 市正咬紧牙关,抓起侍女破碎的头颅,指着她那完全看不清人样的脸,低声吼道:“你说你想给那些穷人做主,可他们真的需要做主吗?他们需要的只有钱!就跟她一样,亲爹都是我扔海里的,为了钱,还不是心甘情愿地来侍奉,丢了命也无所谓?我用钱,就能砸死你的正义!” 面对市正的暴行与挑衅,萧麦双手插兜,面露微笑,若不是双眼被蒙,肯定会露出看戏的表情。 没想到,自己表演得越卖力,对方就越不屑。市正全身发抖,如坠冰窟,只能以愤怒的表情和语气,掩饰自己的心虚:“你怎么不说话?说啊!” 萧麦淡淡道:“看你过得不错,我就放心了。” “嗯?”市正愣了一下,“你什么意思?” “我这个人,追求人道主义,双手赞成断头饭。这顿断头饭有点长,没关系,你慢慢吃。”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101章 反客为主 萧麦就是来看一眼自己的猎物,看完就准备离开大牢,没有丝毫留恋。 市正见自己的目的并未达到,赶忙出言阻止:“等等,别走。你说什么断头饭!朝廷的判决还没下,你凭什么断我生死!” “不论朝廷怎么判,这都是你的断头饭。” 萧麦决心已下,不需要大吼大叫来给自己壮声势,他只需要平淡如水地说出这个事实。 市正则依旧羞恼不甘地嘶吼:“你跟我死磕,不就是当着你面杀人?现在我做着一样的事,你又不管了。你到底在想什么!” 每一个字,都喊得声嘶力竭,似乎震得整座地牢都在激荡。 等他说完,萧麦才不疾不徐地说道:“我已过了‘耳听怒’的阶段。不是你说什么,我就会信什么。” 市正立时哑口无言。 听到萧麦转身离去的脚步声,本已被打得头破血流,满脸血肉模糊的侍女,猛地睁开白森森的眼睛,嘴唇勾起一轮血月般的笑容。 另一个被桌案砸得奄奄一息的男仆,也仿佛被看不见丝线牵引,以诡异的姿势,僵硬地站了起来。 “萧麦。”侍女、男仆异口同声,“生死门在此。” 这二人的声音都极为沙哑阴森,混合一处,恍惚间更似阴魂的低语,令人毛骨悚然。 萧麦停止脚步,笑道:“难为你们演戏给瞎子看。只是,这么快就演不下去了?” 生死门的杀手,知道身份已被识,再多说无用,但还是想知道:“你怎知是在演戏?” 萧麦冷笑一声,当他发现这二人的第一眼就觉得不对劲。 老金的确非常贪财,但他镇守捕门大牢几十年,从来没有出过事,若非足够恪尽职守,怎么有这般辉煌的成就? 把无罪之人,关入捕门大牢,就是一桩天大的事情。 更别说,允许犯人在狱中公然打死良民。 所以,男仆、女仆的真实身份,是马市市正的狱友。 之所以演这出戏,是为逼迫萧麦动手。 攻击狱中要犯乃是重罪,萧麦若是公然袭击市正,就会被藏于暗中的捕门高手当场拿下,从此长囚于阴暗潮湿的地牢之内。 萧麦当然不会上钩。 另外,萧麦有两个习惯,其一,他不喜欢听反派讲述自己的悲惨过往;其二,他也不喜欢向反派阐述自己的推理过程。 简而言之:“你别跟我废话,我也不跟你废话。” “别废话了。你们也没指望演戏一定成功吧,后续还有什么手段?” “我等奉命前来,提醒于你。”二人的声音继续重叠一处,“继续纠缠市正司,生死就再也由不得你。” “生死门是吧,威胁朝廷命官,想来平日做过不少恶。以后有空,就灭了你们。说到做到。” 说罢,萧麦不再关心视野内的三道红光,直接潇洒离去。 生死门杀手,则如遭雷击,他们原本是想威胁萧麦,没想到反被萧麦威胁。 不对,不是威胁。 是宣战。 萧麦行至狱门口,冲守门的金堂说道:“老金前辈,怎么胳膊肘往外拐,对付自己人?” 坐在椅子上的老金,头向后一仰,隐入了黑暗之中:“我唯一的自己人,就是钱。” 萧麦:“……” 离开捕门大牢后,萧麦计划先去柔兆队找云和雅,再去昭阳队找玉拾月。 结果刚出大门,迎面遇见一群人。 通过他们的呼吸、步伐,萧麦就判断出,是五名锦衣捕快,簇拥着一名捕门的大人物。 这位大人物身上,散发着一股极为不凡的英气,且这股英气正是朝自己而来。 “实体化的气场?” 萧麦微微沉吟,自踏入江湖以来,他着实遇到过几个气场强大的高手。 这些人的气场虽看不见但摸得着,落在肩膀上沉甸甸的,不知其原理如何。 萧麦一边想着,一边原地站定,待对方行至近前后,就右手抱拳稍施一礼。 一名走在最前面的锦衣捕手,见萧麦这般,于是下意识地屈身点头,回以一礼,之后才猛然想起,对方是见习捕手,品级低于自己,他是没必要回礼的。 “怪只怪这小子的气场太强了,似乎比我还强那么一点点。”捕手有些心虚地想道,他又望了一眼身后的长官,“不过,跟段大人比起来,还是差得太远了!” 他顿了一下,介绍道:“萧麦,这位是我们重光队指挥,段莫悲。” 萧麦再次施礼:“见过段大人。” “免礼。” 段莫悲来回踱步,在萧麦面前转了小半圈。 他的跟班捕快,没有其上峰的境界和眼力,匆匆一眼,就以气场强弱,判定萧麦逊于段莫悲。 可段莫悲这一番仔细观瞧,得出的结论完全不同。 他早就无数次听说过萧麦的事迹,但见面还是第一次,结果完全出乎他的预料。 从萧麦身上,段莫悲觉察一抹“渊辰”般的气息,好似临崖对渊,见映星辰。 自己试图给萧麦一个下马威的“气场压迫”,映在他身上,全如镜中花水中月般虚无缥缈。 萧麦根本不是什么,亟待自己指教、提携的后辈,而是一个方方面面都与自己平等,独立不受约束的豪杰。 他一个人,就是一方势力。 段莫悲由衷赞叹:“不愧是剑仙弟子,英雄出少年。” 萧麦:“多谢大人夸奖。” “别急着道谢,后面还有‘可是’。”段莫悲话锋一转,“再怎么英雄,也是见习捕手,为何不来参加训练?” 萧麦疑惑:“什么训练?” “捕门招人,是为抓贼,不为送死,自不能把未经训练的新人送上战场。见习捕手,需要各方面的训练,原则上考试合格,才能正式入编。” “竟有此事?弟子以为,只要通过实战,就可以成功晋级。” “抓贼缉盗之事,捕门已深耕百年。有时候野路子也能抓到人,但学点堂堂之阵的战法,也有利无害。” “……” 萧麦这才明白对方的来意,原是要劝自己回小校场参加集训。 “这么巧的吗?”萧麦心道,他听了捕牢副指挥的建议,本就有意去一趟,现在听了段莫悲的话,对集训课程更感兴趣。 “那在下现在可以加入吗?” “正当其时。” 就这样,萧麦中途改变路线,跟着段莫悲来到了小校场。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102章 天罗刀法 时隔多日,再见到萧麦,场上掀起了不大不小的轰动。 大家心想,段莫悲果然神通广大,他们还在议论萧麦为啥能不参加集训,没想到一转眼他还真把萧麦找来了。 此时,众人正排成整齐的纵横方阵,在小校场上演练一门刀法。 段莫悲没有喊停众人,举办什么入列仪式,而是让萧麦拿了把没开刃的刀,直接加入队列后排,跟着大家伙儿一起演练,好似他本来就是团队中的一员。 入列之初,萧麦还不知道大家练得是什么,只能跟着众人的动作比划。 很快,系统便跳出词条——天罗刀法。 “天罗刀?好熟悉啊,不就是——”萧麦猛地想起来,早在梧都县时,薛义等人就提到过,捕门有天罗刀法、天罗步法等武功,且对这门武学的评价不低。 理论上,应该在彩练刀、铁臂拳等武功之上,值得认真修行一番。 天罗刀法,乃是捕神所创的一门武功,最大的特点是适合多人团战。 捕门弟子,来自五湖四海,各门各派,所掌握的武学千奇百怪,在不熟悉的情况下,很难配合起来。 大家统一修炼“天罗刀法”,遇到强敌之时,就能迅速配合起来,且参与协作的人越多,刀法的威力就越强,犹如“天罗地网”一般,饶是境界远高于自己的敌人也能通过协作来制伏。 见习捕手中,有人资质低,有人资质高,刀法的修炼速度和领悟程度各不相同,但捕门还是要求在一起修炼,就像做广播体操一样,以此砥砺捕手们团结协作的意识——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方便管理。 这些天里,大家的天罗刀法,都已经修炼得有模有样。 萧麦刚加入队列时,只能听声辨招,动作难免乱七八糟,引得身旁众人暗中发笑。 但很快,天罗刀法的词条,开始在系统界面猛涨。 “天罗刀法:1……2……4……7……11……16……20……25。” 在旁围观的重光队等人,不由得分外惊诧。 “还真是一个武学奇才,这么快就练得有模有样了。” “别忘了,他可是本届武举榜首,没点真才实学,怎会被太乙剑仙收为弟子?” “不对头啊。”忽有一名捕手看出异样,“他以前是不是练过天罗刀法?” “怎么说?” “萧麦出刀迅猛,刀声如雷,刀风所过,连尘土都被卷起,不配合内功心法,怎会有此等威力?” “是啊!以前有人教过他天罗刀的心法?” 当天罗刀全力挥舞之时,会留下连绵不绝的残影,交织在一起,犹如天罗地网一般。 连步青石、姜达这样的天才,经过这么多天的训练,所编罗网也才初具雏形。 可萧麦刚刚开始修炼,刀下居然也粗显罗网雏形,这是用“天赋异禀”都无法解释的。 最后,还是目光最利的段莫悲,发现了此中关窍。 “萧麦并没有练过天罗刀心法,他完全是靠肉身力量,模拟天罗刀的出招效果。” “肉身之力?那岂不是说,他的肉身力量,已经达到了将种级别?”部下惊诧万分。 段莫悲想了想,说道:“真气,也可以成为肉身力量的一部分。” 部下问:“可不通心法,他又如何运用真气,来掌控自己的刀?” 凡是稍微上点档次的武功,都包含招式和心法两部分,遵照心法运转内功,方可与招式搭配得天衣无缝。否则轻辄招式无力,重辄走火入魔、伤及经脉。 段莫悲听了部下的疑问,笑道:“你境界太低,所以无法理解。真气不够,才要搭配运转法门。真气充盈,遍布全身,随取随用,何须运转?” “真气充盈!那不是——”部下确实不理解这种境界,但他听说过这种境界,“丹田境巅峰大圆满吗?” “没错。” 得出这个结论后,段莫悲也吓了一跳,因为这跟他掌握的情报出入太大。 情报里面,萧麦的内功修为,撑死就是筑基境巅峰,略胜步青石、姜达的水平。 怎么就突然跨越一个大境界,丹田巅峰大圆满了? “难道这萧麦,在擂台上隐藏了实力?”一名部下提出自己的见解。 另一名部下则提议道:“要不找个机会切磋一下,探探萧麦的底细?” 此言一出,众人自然而然地把目光都转向了段莫悲。 显然,有能力探萧麦底细的,在场有且仅有一人。 段莫悲冷哼一声,道:“隐藏实力怎么了,捕门哪条戒律禁止隐藏实力?你们不要防贼一样地防自己人。” “呃——”众人先是惊讶,以前段大人不是很喜欢跟新人切磋吗,今天怎么转性了,紧接着顿觉醍醐灌顶,然后纷纷赞许,“还是大人有气量!” 萧麦这边,练了一个时辰的刀法后,教头命令稍事休息,立刻有几个信奉黑火教的捕手来跟他打招呼,一个个口呼“护法”。 萧麦只得纠正:“我真的不是什么护法。” “护法在天火堂显化圣火,诛杀骗子莫宝,拯救了许多迷途的信者,此事在教内,已经传得沸沸扬扬了。” “那只是一种武学招式,说明不了什么。请大家就当我是个普通人,以后不要再提圣教。” “萧麦!” 这时,人群中出现一个熟悉的声音。 “姜达?” 姜达与他的三个朋友,挤开人群凑了上来:“好久不见!今日怎想起回小校场了?” 萧麦说道:“原本是想求见玉昭阳的,半路碰上段指挥,就跟过来了。你伤好了吗?” 姜达一拍胸脯:“多亏你的药,早就痊愈了。话说,你不是已经通过实战考核了,还有必要进行训练吗?” “我也是捕门的一份子,大家都会的东西,我不能不会。” 萧麦最初的计划,是求取仙丹,修炼乾坤星宇诀,现在计划稍作更改,乾坤星宇诀和捕门的本领一块练。 “姜达,我方才修炼天罗刀法,觉得很不畅快,这刀法是不是该有与之对应的内功心法?” “当然有,心法就贴在告示栏上——这样吧,我一句一句,念给萧兄。” “求之不得,多谢了!” 姜达向萧麦复诵心法,并阐述这些天他的修炼心得。这一幕为众人所见,又掀起了一场不大不小的波澜。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103章 擒拿骑射 “姜达不是被萧麦打败过吗,这二人怎么聊得跟老朋友似的?” “估计是演戏,姜达搁这儿故意误导萧麦的。” “不是演戏,我在一旁听了,他给萧麦念得每一句心法都是对的。” “难道真的是不打不相识,英雄惜英雄?” …… 听到这些议论,内心受触动最大的是步青石。 他对萧麦、姜达的品性都很认可,羡慕姜达能与萧麦为友,也萌生了参与进去的念头。 但踌躇过后,还是放弃了。 两件事,一是被萧麦抢了武举时的风头,二是萧麦有太多自己没有的奇遇和经历,让步青石无论如何也放不下内心的那份埋怨和嫉妒。 他不像祖父辈,只要有利可图,再看不惯的人也要交游应酬,步青石只想随心所欲地做事。 “罢了,跟萧麦合不来,就不强合。” 很快,休息时间结束,大家又开始集体修炼捕门擒拿手。 擒拿手重点攻击人体的关节部位,运用杠杆原理,以反关节动作,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萧麦在穿越之前,就练过几年擒拿手,只是穿越后双目失明,连敌人的动作都看不见,这套武学自然就不起作用了。 等他能听声辨招,擒拿手因无内功心法加持,实用性甚至不如玄黄印。 这次校场传授的捕门擒拿手,乃是搭配了心法的入流武学,正好对之前的擒拿技法来一次鸟枪换炮,更新换代。 萧麦如法炮制,先是依样画葫芦,然后突飞猛进,招式很快就练得娴熟起来。 “捕门擒拿手:1……2……4……7……11……16……20……25。” 他一边修炼,一边对武学进行品评:“练了擒拿手,发现我之前抓人时的确有点暴力,总是把人打个半死。其实可以省点力气,分筋错骨,直击要害。” 课后休息时,萧麦又向姜达请教,捕门擒拿手的内功心法。 姜达都被萧麦的修炼热情和进步速度吓到了:“我一直以为自己够勤奋了,没想到还有高手!这样吧,我也不能白教你,你表示一下。” “怎么表示?” “之后抓贼的时候,带上我们,长长见识。”姜达摩拳擦掌,想着萧麦在数日之内,就连抓四波通缉犯的新闻,整个人便情不自禁地跃跃欲试。 “没问题!”萧麦先前孤军奋战,只因实在找不到帮手,姜达愿来打配合,他求之不得。 “好,够干脆!” 姜达还想强调一下,他已经被上章队破格提拔,无需参加考核,所以没有让萧麦帮忙通关的意思,只是单纯想见识一下萧麦的本领。 没想到萧麦斩钉截铁,根本不在乎那些有的没的,于是事情就这么轻松地定了下来。 很快,第三堂课开始,传授的是骑射之道。 萧麦的骑术已接近满级,但对射术则是接近一窍不通,于是在靶场上排队练习射箭。 他想起在魔君宝库外,遭遇沈红梅那次,只要自己射术足够高,早就了结她的性命,何至于让她一直蹦跶到现在? 心有所念,轮到自己时,练习分外卖力,没轮到自己,就假装手里有弓,远方有靶,默默修炼。 谁知,这种“模拟修炼法”,也能缓慢增长经验条,萧麦练得愈发起劲,仅用一堂课的时间,就将射术提升至17点。 之后就到了晚饭时间。 捕门为见习捕手提供的伙食,与美味全无关系,但好在量大管饱。有些名门世家出身的捕手,实在受不了,则可以花钱开小灶。 萧麦一向不在意食物的品质,只求填饱肚子,正大快朵颐之际,有人来到公厨,指名道姓地点到自己,自称是柔兆队云指挥有请。 先前在捕门大牢,就听过自己的奖励,暂存在赏罚使云和雅处。 他遂停下餐食,暂别姜达等人,跟随使者去到了柔兆队的营地。 捕门十队各自领一个庭院作为营地,营地布局接近于四合院,门内对这些的营地,均以“队名+院”相称呼。 锦衣捕手,多数不在捕门居住,营地只是当值办公之地,当然,实在想住的话也有宿舍。 使者将萧麦引至云和雅的书房:“大人,萧麦到了。” “见过云指挥。” “免礼。” 萧麦抬起头,以音波探形之术扫视周围。 云和雅与卢啸峰、毒龙士等附庸风雅之人不同,他是一位真正的文人雅士。 书房里面,光书架就有好几个,上面密密麻麻,摆满了各种书籍,把原本很宽敞的书房,都挤得有点局促了。 桌案上也堆着满满当当的书,当然也有可能是公文,萧麦见不太清楚。 至于这间屋子的主人,云和雅身上,更是弥漫着常年在故纸堆中打转,才会浸染的一身书卷气。 云和雅很温和地说道:“这几日都没你的消息,不知在忙什么?” “真的不知吗?”萧麦心想,以捕门的消息之灵通,真想调查,不至于查不到自己待在客栈练功。 于是,萧麦很坦诚地回道:“卑职找了个地方,在闭关修行。” “可还顺利?” “不太顺利,遇到了一点瓶颈,好在已经找到了解决的办法。” “所以,才想到回捕门?” “是的,本意是回来,向玉指挥求取一些补充真气的丹药。” 云和雅微微一笑:“那又怎被老段骗去了小校场?” 萧麦道:“大人言重了,卑职在小校场,学了天罗刀法和擒拿手,获益匪浅。” 云和雅心中顿时掠过一抹疑惑。 以萧麦如今的武功,天罗刀法和擒拿手对他的帮助很小,若五六天就能学会,那自然是艺多不压身;可这两门武学虽简单,至少也要五六个月才能完全掌握。 云和雅自然没想到,还真让他猜对了,萧麦甚至用不了五六天,预计三四天就能将这两门武学融会贯通。 “你若甘之如饴,自然一切都好。” 云和雅转身,从箱子里取出四口鱼袋(外形似鱼,头尾紧腹中空的布袋),放在桌案上。 “捕门一向论功行赏,这是你应得的奖励。照理说,应在捕门集会上直接颁发,但上峰的意思是,你办案的过程,不太合乎规矩,所以就不再公开表扬。”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104章 高阶丹药 萧麦问道:“请云大人指教,是哪里坏了规矩?” 云和雅向其解释:“捕门抓人,一向是备案之后,多人同去,不得单枪匹马。” “为何会有这样的规矩?” “也是出于安全考虑,备案之后,捕门便可掌握捕手的动向,一旦发生意外,也好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 “原来如此。” 萧麦很认可这个规矩,毕竟不是所有人,都有自己这般雄厚的资本。 若总是一声不吭,单枪匹马去抓人,说句难听的,牺牲了捕门都不知道该找谁报仇。 “卑职心服口服。” “哈哈。”云和雅温柔地笑了笑,“萧麦,你的脾气,出我意料地好。” “嗯?”萧麦不知云和雅为何突然这般评价自己。 “实不相瞒,我听过你的事迹后,一直以为你会是个不服天不忿地的愣头青。现在看来,倒颇有几分剑仙风采。” “剑仙风采——云大人见过我恩师?” 云和雅反问:“怎么忽然又承认是剑仙弟子了?” 萧麦滞了一下,说道:“先前不愿藉师之名,如今不愿负师之名。” “哈哈。”云和雅觉得这个回答有趣,不由笑笑,然后解开一口鱼袋,从里面取出一张帛纸,一枚银牌,一个蜡丸。 “这是鬼头崖案的功状、功牌与功药。” 功状,即奖状,上面写明了萧麦鬼头崖捞尸,以及抓捕罪犯的事迹。 功牌,即奖牌,纯银打造,正面是个大大的“赏”字,背面刻着“乙等功”和日期。 功药,即丹药,名唤“灵泉丹”,是一枚丹田境初阶品质的仙丹。 云和雅进一步解释:“服食之后,丹药会缓缓释放真气,汇入五脏六腑,全身经脉,从而辅助内功修行。” 萧麦喜出望外:“没想到,捕门的奖励还包括丹药,真是瞌睡遇枕头,来得恰逢其时。” “咱们身为武林人士,最需要的赏赐,无非神兵、丹药与秘籍。” 之后,云和雅又打开了另外三口鱼袋。 分别是廖奉奇案、莫宝案、侯翻海案的功状、功牌和功药。前两桩案子的奖励,规格与鬼头崖案一样,都是乙等功;侯翻海则是甲等功,毕竟是杀伤人命数以千计的巨匪。 乙等功的功药,都是丹田境初阶品质的灵泉丹;甲等功的功药,则是丹田境中阶品质的明岳丹。 萧麦不禁好奇:“立下何种功劳,能得丹田境高阶品质的丹药?” 云和雅说道:“丹药奖励,与捕快的等级挂钩,每升一级,奖励也会高一级。你如今的身份是见习捕快,所以最高奖励就是明岳丹。” “啧,有些不太公平吧。” 云和雅解释道:“与其说不公平,倒不如说有漏洞,以前从没有见习捕手,能立下这么大的功劳。” “早知如此,我就尽快入编了。”萧麦拖着不入编,是因为一旦入编,就会受上级控制,没办法再自由行动。所以,他有心拖满三个月的见习期,再正式入编,没想到万事有利有弊,弊端竟在此时显现。 “应该还有弥补的机会。”萧麦心中想到,之后心念流转,便生出一法。 他问道:“这些丹药,都是玉昭阳炼制的吗?” “当然,他可是捕门御用的炼丹师,在捕神眼里,或许跟大小姐一样金贵。”云和雅开了个小玩笑。 萧麦早就想打听沈红梅的消息,见云和雅提起来,就假装随口问道:“大小姐最近怎么样了?” 云和雅已听过萧麦跟沈心不合的事情,说道:“据说是偶感风寒,这几日一直卧病在床。” “传出这样的消息,看来沈红梅已经回捕门了。”萧麦心中生疑,其一,七瓣花穿胸造成的伤势,与风寒之症大相径庭,捕门竟无人发现吗?其二,以她的性子,居然能耐得住不来找我报仇? 前者困扰萧麦已经很久,毕竟从她被自己打下悬崖以来,这个问题就一直存在了。 后者倒是很好解释:沈红梅真没认出来,“风云”跟“萧麦”为同一人。 萧麦不由想到,他会不会太高估沈红梅了,对方只是单纯的变态,但并不是一个聪明人。 至少大小姐沈心的表现,就不像很聪明的样子。 “小麦似乎很关心大小姐?”这时云和雅又问道。 萧麦忍不住直抒胸臆:“当然关心。她这一病,全捕门都消停了。” 云和雅稍稍正色:“大小姐是捕神和夫人的掌上明珠,人后诋毁的话,还是少说为妙。” “说实话也算诋毁吗?” 萧麦心中腹诽,随即岔开话题:“不说她了。请问大人,除了立功之外,还有别的办法,能从玉昭阳处获得丹药吗?” 云和雅道:“可以直接买,但是会很贵。” 萧麦大喜:“多谢云大人指点迷津,没有别的吩咐,卑职先回去了。” “可。” 离开柔兆院,萧麦马不停蹄地赶到了昭阳院。 昭阳院内,云雾缭绕,空气中弥漫着炭火和药材的味道。 萧麦先到门房处,询问如何才能买到丹药。 谁知,门房直接从事销售业务:“丹田境初阶品质丹药,100两一枚;中阶品质丹药,250两一枚;高阶品质丹药,600两一枚。” “这是基础型丹药的价格。你还可以根据自己所修内功的特性,选购进阶型丹药。进阶型丹药,还有‘金木水火土,乾坤日月风’十性,特性不同,价格也不一样。” 萧麦一直以为自己的家底很厚实,没想到也买不起几枚丹药。 于是他尝试搞价:“都是自己人,能便宜一些吗?” “觉得贵,可以不买。丹药本就是给富人用的,节省他们的修炼时间。穷人就自己找个地方,慢慢地吸天地之灵气,采日月之华精。”门房笑道。 “这……让我无法反驳。” 萧麦心想,“富人靠科技,穷人靠变异”的道理,哪怕到了武侠世界也成立——富人吃丹,穷人修仙。 “等等,修仙?”这个词忽然提醒了萧麦,险些忽略门房话语中一条重要的信息,“吸天地之灵气,采日月之华精,这不是修仙吗,跟增长内力有何关系?” 门房疑惑地反问:“你不知道‘身鼎境’吗?” “什么‘身鼎境’?”萧麦还真不知道。 “气体合一、筑气成基、凝结丹田、化身为鼎。身鼎境,是内功修行的第四重境界,位在丹田境之上。这一境界的强者,能直接从自然之中吸灵气、采华精,炼化真气,以资修为。” “从外界吸取真气?怎么做到的!” 然而,门房已经把他关于身鼎境的全部了解都说完了:“要是知道怎么做,我也练到身鼎境了。” “呃——说的也是。不过前辈可真会开玩笑,身鼎境强者,怎么可能会有穷人?” 萧麦对身鼎境很向往,但他的计划是,将上中下三丹田全部修至大圆满,再破入下一个境界,所以身鼎境离自己还比较遥远,不必考虑太多。 眼下须盘算的是,要不要买药,买什么药? 萧麦计算了一下:以基础型的高阶品质丹药论,600两一枚。若拿去做善事,至少赚二三十个武技点,比吃药效果强多了。 说到底,系统的存在,就鼓励萧麦依靠行侠仗义来变强,而不希望他苟在一个地方,闭关修炼来增长实力。 “没必要买太多,来一枚高阶丹药尝尝鲜。”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105章 武林势力 萧麦支付六百两白银,购得了一枚万凝丹,然后急匆匆回到小校场。 这会儿,晚课已经开始。 众人都盘坐在小校场,趁着初上枝头的月光,听教头讲课。 教头见萧麦迟到,也没说什么,使了个眼色让他入席:“坐下吧。” “萧兄,来!”姜达连忙低声招呼。 萧麦循声走入队列,坐在了姜达旁边。 姜达好奇问道:“还以为你不来了,去哪儿了?” 萧麦正要开口,忽听得一道劲风袭来,伸手一抓,就捏住了一颗直击姜达面门的石头。 与此同时,姜达也抬起了手,位置在萧麦之后,捏了个空:“嚯!” 另一边,掷出飞石的教头,心中多少掀起几分波澜,没想到萧麦的反应速度这么快。 他知道姜达武功高深,于是特地用了七分力,刚刚够姜达接住,这样既能起到警示作用,也不至于让这位未来的上章队掌旗丢面子。 谁知,坐在姜达旁边,离飞石更远,还双目失明的萧麦,竟能抢先一步接住自己的石头。 这不禁令教头想道:“这萧麦的武功,估计不在自己之下啊。” 萧麦捏着石头,也有些意外。因为这枚石头飞速极快,堪比自己全力掷出的飞蝗石,照理说足够把人打得头破血流,但力道却软得跟棉花一样。 他心想,这一定是某种暗器类功法,比自己基础的“掷石”技能更高级的武技。 片刻后,三人心中的波澜平息,教头的呵斥声也随之传来:“禁止交头接耳!” 课程继续。 萧麦入场前,远远就听到,今晚的课程,是讲解各大江湖武林势力的基本情况。 江湖武林之中,势力大致可分为宗门、世家、帮派三类。 凡以固定之地为总坛,敬奉某位祖师或神明,且主要以师承关系为纽带,所组之江湖势力,其戒律严明、架构严谨、层次清晰者,方可称为“宗门”。 宗门弟子,皆尊奉同一偶像,谨遵同一套戒律,修习同一种武学,故而极具凝聚力与生命力。纵遭重创,如山门焚毁、掌门遇害等,只要尚存一人,宗门便有望东山再起。 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经至少两三代人传承的武林势力,称为“世家”。 以经济利益为纽带,所组的武林势力,谓之“帮派”,其内部多鱼龙混杂,常因利而聚,利尽则散。 宗门、世家、帮派三不沾者,则被称为“散人”。 宗门当中,势力最强的要数赤蟒宫、太乙门、白玉宗这三家,显而易见,他们的强大,离不开顶级宗师楚命凡、李疏狂、姚倩淑三人的坐镇。 世家当中,势力最大的,为南天柳氏、北地拓跋、东京楚皇、西川墨门、中原上官五大家族。 帮派里面,酒仙邵饮康的乾坤酒庄,总镖头郑长风的扬风镖局,钱王钱商晋的飞雪钱帮,天玄公子明月霜的千机楼,都是江湖中叱咤一方的大帮派。 散人当中没有值得一提的高手,除了那些臭名昭着的戾火教徒。 听着教头的讲述,萧麦忽然生出一个念头,不论是三大宗门,五大家族,还是四大帮派,本质上都是一些地头蛇。 他环顾左右,听着众捕手的呼吸声,心道,朝廷才是全天下最大的武林势力。 晚课时间不长,结束后洗漱归寝,睡大通铺。 萧麦自然不舍得这么早睡,于是盘腿而坐,服下一枚毒丹和一枚灵泉丹后,开始运转乾坤星宇诀。 灵泉丹入腹后,蕴藏其中的真气,逐渐释放出来,在万毒神功的加持下,效力倍增,迅速点亮体内的满天星辰。 一晚上下来,萧麦修炼了一个多时辰,上丹田就从51增长至58点,相当于以往修炼一整天的收获。 之前修炼时,真气不足的问题严重拖慢修炼节奏,服药之后,则能源源不断地从中获得真气,自然事半功倍。 “感觉还是能从捕门学到不少东西的,这几日不妨潜心修炼,等把全部本领学到手,再出去按海捕文书抓人。” 萧麦的想法很简单,但消息传到一些人耳中,就变得很不简单。 鬼头崖一案的审理,已经到了最后阶段,萧麦此时回到捕门,就像一根钉子钉在了市正监眼皮子底下。 此刻,市正监首席长官“大市正”的奢华别苑中,一群市正监的核心人物,正在池畔凉亭内聚会。 微风轻拂,水波荡漾,众人推杯换盏,席间还有美人佳丽陪酒助兴,一切看上去歌舞升平,但其讨论核心议题,却是暗藏杀机:如何让马市市正全身而退。 布市市正向大市正提了意见:“三堂会审,近在眼前,萧麦一直待在捕门,是不是准备以证人的身份出席啊?” 一旁的粮市市正闻言,说道:“上下关系,都已经打点妥当,不会有任何证人出面,萧麦也不行。” “万一,萧麦非要出面呢?” “二哥这话,莫不是已经有了应对之策?” “我有个调虎离山之计,想说予众兄弟听听,让大哥做个决断。” “别卖关子了,二哥快说。”众市正纷纷放下茶杯,朝布市看了过来。 “听说,这个萧麦喜欢断案缉凶,那咱们就做个案子,让他断个够!” 当日,京城之内首屈一指的销金窟——风陵坊,鸿月楼,艳阳高照。 音乐渐起,宛如山间清泉,潺潺流入楼内,盘旋在每一个角落,将客人的心绪带入宁静又充满期待的境界。 身材纤细高挑的舞姬,伴随曲音,披着红蓝相间的霓裳羽衣,张开双臂,从高楼之上一跃而下,如蝴蝶一般,轻盈地飞旋在楼内,身上的彩绸、飘带迎风飞扬,好似天女下凡。 席位上的宾客,见状纷纷离座,凭栏观赏,有人甚至忍不住向飞旋而来的舞姬伸出了手。 在一片炽热灿烂的目光下,舞姬翩然地落入鸿月楼中间,巨鼓造型的舞台上。 紧接着,一群伴舞轻声上台,簇拥在主舞周围,轻盈起步,开始了她们正式的表演。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106章 修罗万劫 舞姬们的身材是如此曼妙,动作又是如此精到,一个个如风中细柳,肆意舒展着灵活的身姿,以动作描绘出彩云追月、燕舞莺歌的画卷。 当乐曲渐入高潮,舞姬们的步伐也越来越快,全场观众的目光,都被引向这场流风回雪、美轮美奂的绝妙演出时,一颗金色光团缓慢地从天而降,映得场上舞姬一个个流光溢彩。 “这是什么表演?以前没见过啊。” “估计是新花样。” 宾客们虽是惊奇,但并未多想。 舞姬们见白皙如玉的肌肤,渐渐泛起金色;舞动之时,目光掠过金团,觉得很是奇怪,因为历次演出都不见有这么个东西。 可出于敬业与习惯,她们还是一丝不苟地继续表演。 在乐曲的最高潮处,金色光球不偏不倚地落在了主舞身上。 “呲——” 光球忽得急速膨胀,化作耀眼的白光,瞬间闪瞎了所有人的视力。 “啊!” “怎么回事!” “我的眼睛好痛!” 白光消退,又过去数秒,才有人流着眼泪,努力睁开双眸,待视野内闪烁的光晕消失后,看清了舞台上的惨状。 “啊——” 凄厉的惨叫,顿时此起彼伏。 惊骇震怖的人群,几乎全部失去理智,争先恐后地向楼外狂奔而出,以逃避早已化为人间炼狱的舞台。 与此同时,另一边。 萧麦在小校场的训练,已经到了第四日。 捕门所传授的本领,都已近乎娴熟:捕门擒拿手75,射箭68,寒芒枪法76,天罗步法90。 至于天罗刀法,更是率先100点。 见刀法大成,萧麦立即脱离阵列,向刀术教头报告:“天罗刀法,晚辈已经完全掌握,再练也难以更进一步了,申请改练其他本领。” 大家都在列阵修炼天罗刀,唯独萧麦想要搞特殊。 此事若发生在一些爽文小说里,教头肯定会大发雷霆,跟萧麦互喷之后搞决斗,接着双方摆开阵势,一群见习捕手疯狂嘲讽萧麦,吃了熊心豹子胆竟敢挑战教头,最后以教头被狂揍一顿,捕手们都被打脸为收场。 但捕门的刀术教头,又不是瞎子,萧麦的天罗刀法练得怎么样,他怎可能看不出来? “嗯,继续修炼天罗刀,的确是浪费时间。这样吧,我再传你一套‘修罗万劫刀’,往后你就一个人练。” “传我武功?修罗万劫刀,也是捕门的制式功法吗?” “不是。修罗万劫刀,是我逆练天罗刀法之后,结合家传的万劫刀法,自创的一门绝世武功。” 萧麦甚是吃惊,他原本只想赶其他捕门本领的进度,没想到有机会得授教头的独门武功:“武学何其珍贵,教头难道要平白传给晚辈?” 教头说道:“我身为捕门教头,生平最大心愿,就是把所有的保命手段,全部教出去,让他们活着出任务再活着回来。绝大多数人,是我想教而他们接不住!碰见能接住的,当然要倾囊相授。不只是我,枪棒教头、擒拿教头和骑射教头,各有绝活儿,基础功课完成后,都可以向他们请教。当然——” 言至此处,教头尬笑一声,同时话锋一转:“当然,李剑仙通晓百家,博采众长,神功无数,你身为他的弟子,若无暇修炼我的万劫刀法,我也不强求。” 萧麦立即拱手道:“哪里话!能够得到老师真传,是在下的荣幸。” “好!你既有此心,且随我过来。” 二人来到小校场旁的别院中,教头就开始传授他的修罗万劫刀。 “与天罗刀法,偏向于防守、压制、多人协作不同,修罗万劫刀舍弃一切防御,主打一个单枪匹马,招招致命。” “我先给你演示一下。” “修罗万劫第一式,混沌劫!” 教头双手握刀,从下往上挑,同时身体猛地旋转一周,待刀举过头顶后,一招斜劈。 “嗖——” 刀气自锋芒中激荡而出,远隔丈余距离,斩在廊柱上,仍在上面留下了一道凹痕。 “修罗万劫第二式,千风劫!” 教头翻转手腕,接连缠头裹脑,令刀芒覆映全身,刀气化作漫天旋转的刀片,周围一丈之内,花草无不见气裂解。 “修罗万劫第三式,碎岳劫!” “第四式,鹰空劫!”“第五式,地震劫!”“第六式,幻灯劫!” 修罗万劫刀,虽是教头亲自所创,但他的功力,不足以运转如此刚猛无敌的招式。 六招之后,真气耗尽,整个人气喘吁吁。 “修罗万劫,共有十二式,今日先教你六式。” “多谢前辈!” 教头搬来一张椅子,坐下来歇息,以口述的方式,向萧麦传授招法要诀。 萧麦记性好,又拥有十倍于常人的根骨,是不折不扣的练武奇才,单是听教头演练一遍,就把招式记了个七七八八,得到教头的亲口指导后,更是精准地把每招每式都牢记于心。 之后,他开始在庭院中,练习六招修罗万劫刀。 初得其形,渐得其神,终得其魂,由缓入急,变柔为刚,庭院之内,逐渐遍布萧麦的身影与刀光。 与此同时,系统界面内,修罗万劫刀的词条,也在疾速暴涨。 转眼之间,就从0升至20,萧麦亦将招法,修炼至精纯娴熟的境界。 教头在侧,观之连连称奇。 修罗万劫刀的招式,属于较为复杂的一类,练习难度不低。教头最初的计划,是先让萧麦把招式记住,过个三五日,等他练熟了,才一点点传授内功心法。 没想到,萧麦不但练熟了,而且练到了得心应手的地步。 “好好好,武学奇才是吧,那我就试探下,你究竟能做到哪一步!” 刀术教头本来的计划,是结合招式,将心法一条一条地传授,但是为了给萧麦上上强度,直接一口气把整套心法都念了一遍,包括后六套的心法。 威力越大的武学,机制就越复杂。例如玄黄印掌法,境界较低,运功时,只要掌握呼吸和发力的节奏即可施展;修罗万劫刀,作为进阶武学,须得以呼吸操纵真气,在奇经八脉四肢百骸间,进行一系列复杂运转后,才能发挥出刀芒掠地,摧枯拉朽的威力。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107章 再起奇案 等教头把这套心法授予自己后,萧麦先是默诵数遍,将之牢牢地记在心里。 然后通过意识,模拟真气的运转,等差不多掌握之后,才配合招式,一步一步开始演练。 教头见状,目瞪口呆:“我只说了一遍啊,你就练开了?寻常天才,怕是连我说了什么都听不懂吧!” 萧麦越来越娴熟,逐渐将招式功法融会贯通,刀刃渐生罡气,每一刀下去,就会发出罡气切割空气的声音,离得稍近一些的花草,则会被罡气斩断。 教头在旁观瞧,逐渐从震惊变作欣赏,进而叹服:“萧麦的内功修为,明显胜我许多。修罗万劫刀,在他手里,定能青出于蓝。” 待到修罗万劫刀的词条,升至45点时,萧麦愈感渐入佳境,同时也额头生汗,刀势渐颓,甚至有骨软筋麻之感。 教头发现这一苗头,立即招手呼道:“且止,且止,莫要强练。” 萧麦闻言收刀。 教头颔首:“休息一下吧。” “嗯。老师,这修罗万劫刀,果然是一等一地耗费真气。” “呵——”教头忍不住向后一仰,同时翻了个白眼,心想,“臭小子搁我这儿炫耀了吧?” 教头是把修罗万劫刀当成压箱底的绝招,一连演示六招,就已经真气不支,必须坐下来休息。 萧麦一口气练了几十遍,虽说没有刻意炫技,施展出的威力都很克制,那也是几十遍啊!比自己强太多了。 “对了,老师,我练刀之时,生出了一些疑惑。” “说来听听。” “这修罗万劫刀的威力,似乎比同等境界的黑火剑法,更胜一筹。” “那是当然。黑火剑法乃武道正宗中的正宗,历经数代武学大师的琢磨,达到了最中正平和的境界。我这修罗万劫刀,也是牺牲了一些东西,才换来这么大的威力,一般人可练不来。” 教头说着,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另外,黑火剑法最大的问题,也在于太过完美,又太过普及,所以武林中人自创武学之时,往往都以黑火剑法为假想敌,凡是稍微有点名气的武学,都有同境界黑火剑法所不能及的长处。因此,武林之中,多是以黑火剑法锤炼武学根基,兼习其他神功绝学以临阵对敌之人。” “难怪——”萧麦恍然大悟,他自从步入武林以来,还没见过使用黑火剑法的敌人。 “老师,我还有一问,恩师曾在我面前,提过一门名为‘断玉刀’的武功,不知与万劫刀相比,有何长短优劣?” 断玉刀,是从魔君宝库里,寻得的一门刀法,萧麦还没有练习过。今日正好,问一下教头,这门刀法是否值得加点。 教头想了想:“断玉刀,略有耳闻,跟修罗万劫刀,差不多一个境界吧。只不过,万劫刀走的是大开大合的威猛之道,适配于朴刀、雁翎刀、大刀之类的重刀;断玉刀走的是轻巧迅捷的险诈之道,适配于苗刀、横刀之类的轻刀。” 说话间,教头比划了几下,他印象中的断玉刀招法。教头猜测,李疏狂在萧麦面前提断玉刀三字而不教,那大概会断玉刀的是太乙门的敌人,于是贴心地给出了自己的建议:“千万记得,实战当中,万劫刀强在交锋初期,断玉刀强在缠斗之时。是故,遇到使断玉刀的敌人,务必一见面就使出全力,打不过就赶紧跑。” 听到教头如此贴心,萧麦忍不住笑了笑:“多谢教头指点,我记住了。” 同时心里琢磨:“依教头所言,万劫刀为前期刀法,断玉刀为后期刀法,若两门刀法一起学,战斗时先出万劫刀,再用断玉刀,岂不就无敌了?” 恰在此时,忽有一人前来通传:“你们在这儿啊!” “小陶?”教头一眼认出,来的这个捕快,是自己曾经教过的捕快陶执,“有事吗?” 陶执说道:“我奉上峰之名前来传话,萧麦,郭掌旗请你协同办案。” “郭掌旗是哪位?” “强圉队青旗掌旗,郭铁。” 萧麦闻案心喜,但一听“强圉队”三字,顿时生出警惕。 “什么案子?” “风陵坊鸿月楼内,发生一桩大案,死了很多人。郭掌旗指名道姓,要你协助调查。” 教头见状,说道:“既如此,就先忙案子吧。” 萧麦想的是,自己与强圉队素来不和,调自己过去办案,他们不怕发生分歧吗?这里面一定有人搞鬼,必须有所防备。 他很快想出一个办法:“教头,我可否带姜达,跟他的三个兄弟一起去?” 武举当天,萧麦连斩高胜寒三员大将,与强圉队的矛盾,在捕门人尽皆知,教头自然不可能没有察觉。 萧麦是他认准的好苗子,教头自然不想让他出事,但也怕强出头,招来高胜寒的嫉恨,于是反而问道:“这得看姜达的意思。” “我们约定过,有案子一定叫上他。” “那就去叫他吧,让他先去战场上历练一番。” “嗯!” 萧麦去到小校场,这时,课程已经从刀法变成了骑射,他顿时想起刀术教头的嘱托,说四大教头各有绝技,可以主动向他们请教。那骑射教头的绝技是什么呢?只能等到以后再打听了。 之后,他从集训队列中找到姜达:“来活儿了!有兴趣吗。” “什么活儿?”姜达还一头雾水。 “命案。” “命案?命案!”姜达反应过来后,直接笑成了一朵花,但他的道德感很快让他绷住嘴,恢复严肃的表情,自言自语道,“君子不可幸灾乐祸,需对死者保持尊重。” 说着,他深吸一口气,平复完心绪后,仍难掩言语中的兴奋之意:“萧麦,我太想查案了,我做梦都想查案啊!啥时候行动?” “就现在。你那三个弟兄愿意的话,也可以一起去。不过有句话得提前告知——”萧麦须得把本案的风险告知姜达。 姜达根本没听:“好,我这就带他们去请假!” 因姜达身份特殊,他的假期很快就请了下来。 步青石见四人离开,急忙打听了一下他们的去向,得知是去办案后心中一沉。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108章 鸿月奇案 鸿月楼所在的风陵坊,是京城最赫赫有名的“销金坊”。 京城之内,最美味的酒楼,最奢华的客栈,最热闹的戏院,最惊心的赌场,最秀丽的妓馆,全部都聚集在风陵坊。 坐落于街道两侧的建筑,叠屋架台,飞阁步檐,画以丹青,饰以金银,极尽铺张恢弘之能事,人入其中,如游仙境。 莫说是从深山里走出来,根本没见过多少大世面的姜达,看得目瞪口呆,就连萧麦这个盲人,都惊叹于这个世界,着实把土木科技树点到了极致。 是不是全天下最厉害的能工巧匠,都被集中在了风陵坊,才能建成萧麦在现代都没见过的盛景。 鸿月楼更是诸多楼房中,一等一的豪奢之所。 入楼之前,萧麦、姜达忍不住在门口驻足,抬头仰望,高楼一层一层地向上垒搭,廊檐缀以琉璃,五光十色,熠熠生辉。 压迫感呼啸而来,姜达不由得深吸一口气:“来这里玩一趟,得花多少文钱啊,我没带钱能进吗?” 这时,一片鲜嫩的玫瑰花瓣,乘着微风打着旋,飘飘摇摇地从天上落了下来。 萧麦抬手接住,轻嗅之下,察觉到一股微尘的气息。 他略有所思,将花瓣塞入腰带之间,率先走上台阶,迈过高高的门槛:“我带了,咱们进。” 鸿月楼是一座回字形建筑,腹部中空,地下挖有流杯池(有活水的池塘),上面雕有石莲花台,流动的池面上,漂浮着片片玫瑰花瓣。 流杯池中间,是一座形似巨鼓的舞台。 以往的舞台上,堆金砌玉,仙子献舞,可现如今,远远就闻到一股血腥气。 血水更是流下台阶,滴入池塘。 至于舞台上,则堆着一大片碎肉,里面掺着碎骨、胳膊、腿脚、衣服碎片、只剩半截,肠子往外流的尸体等等。 “呕——” 刚听说有命案时,几个血气方刚的少年,纷纷跃跃欲试。但真到现场之后,才发现命案就是命案。 厌恶死亡是寻常人的本能,在大多数人看来,无论怎样的死亡都是丑陋的,命案更是最丑陋的死亡,现场的刺激根本不是普通人能承受的。 姜达的一个弟兄,见到舞台上的惨状,一时忍不住就呕了出来。 很快,呕吐欲人传人,姜达跟另外两个人,也趴到池塘边,扶着栏杆大吐特吐。 姜达吐了一阵,见萧麦一动不动,好奇问道:“萧兄,你不恶心吗?” 萧麦说道:“习惯了,自然就不恶心。” “萧麦!”一个粗重的声音传来。 萧麦探去,只见来者是个如铁墩子一般壮实,留着络腮胡须,披一件胸甲的中年男子。 “郭掌旗?” “是我,郭铁。”郭铁走到萧麦跟前,把手往舞台上一指,语气中暗藏几分狠戾,“知道为何让你来吗?” 萧麦摇头。 “凶手杀人之后,留下了字号。”郭铁领萧麦来到舞台中间,指着地面说道,“就在这儿?” 萧麦音波探形,发现上面的确有兵器刻写文字的痕迹,但具体的探不太清楚:“什么字?” 郭铁没有回答。 既如此,萧麦想知道答案的话,就只有自己上手去摸。 这时,姜达把肚子里的东西,全部吐干净,实在吐无可吐,见萧麦上台,也赶紧捂着胸口走了上去。 萧麦蹲下身,触摸刻在舞台上的文字,姜达正好凑上来观瞧,一字一字念道:“杀人者,捕门——萧麦?” 他愣了一下,然后环顾四周,猛地抬高声音:“诬告,这是绝对的诬告!萧兄一整天都在小校场,我们都可以作证。” 郭铁冷冷道:“知道他不是凶手,但问题是,凶手为何要刻上他的名字?” 姜达道:“显然是栽赃嫁祸!” 郭铁道:“为何栽赃他,不栽赃别人?” 让萧麦来回答这个问题,他会立即反怼过去:“你去问凶手!”可还没等萧麦开口,姜达就老实巴交地接过了话:“凶手跟萧兄有仇?” 听到姜达的猜测,萧麦只好把到嘴边的话咽回去,改口道:“姜兄先不要妄下判断。” 姜达问:“什么意思?若无仇怨,为何要栽赃萧兄?” “姜兄听过投名状吗?” “听说过,绿林上的规矩,犯一桩大案,断了后路,才能入伙。” “你若是绿林匪首,想拉一个人入伙,但对方不愿交投名状,更不愿意来呢?” 姜达没当过绿林匪首,也没读过水浒传,不知道宋江赚秦明的典故,面对这个问题,是故思考了一会儿才说道:“帮他交投名状?” “是的。所以,栽赃陷害,既可能是为报仇,也有可能是为拉拢,还有第三种可能——他只想在擂台上写个名字,以图混淆视听,至于写谁,完全随机。” “哦——”姜达似懂非懂。 接着萧麦又补充了一句:“案犯的思维,往往无法以常理揣度,所以断案要重视证据,凭空猜测的话容易自我误导。” 姜达闻言,顿觉醍醐灌顶:“哦,我明白了,多谢萧兄指点!” 听这二人一唱一和,郭铁忍不住开口问道:“只叫你一人来协助调查,怎么还找帮手?” 萧麦说道:“我来协助调查,他们来协助我。” “对,我带弟兄们来协助萧麦。”姜达急忙应和。 “呵呵。”郭铁冷笑一声,“我只记得,萧麦打断了你的骨头,让你在擂台上颜面尽失。你现在反而跟他混在一起,不觉得耻辱吗?” 萧麦呼吸一沉,心道强圉队果然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老大小肚鸡肠,他的手下也睚眦必报。 姜达则是一愣,疑惑地说道:“强中自有强中手,一山更比一山高。胜败乃兵家常事,我从来不觉得打败仗有什么可耻的,相反,我很佩服能打败我的人。萧兄愿与我为友,是我的荣幸。” “啊?”因思维方式差距太大,姜达哪怕把心声说出来,郭铁也完全无法理解,只觉得满头雾水。 话不投机半句多,两个人索性都不说话。 但不说话怎么能破案呢? 萧麦问道:“案子什么时候发生的?” 郭铁则说道:“先不聊这个。” “嗯?” 犯罪现场,不聊犯罪聊什么? 郭铁道:“听说你小子,特别喜欢玩一个把戏,河西死神案、妙乐仙子案,都是一天告破的。今日也立个军令状,限期一天破案如何?”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109章 限期破案 萧麦发现,不仅姜达无法理解郭铁的思维,这下连他也无法理解了。 “郭掌旗在跟我开玩笑吗?” 郭铁一脸阴笑道:“不开玩笑,就问你能不能一日破案。” 萧麦顿了一下,然后郑重其事地说道:“当时人微言轻,只能赌上性命,以‘保证一日破案’来博取一丝信任。现在没有这个必要。” “呵呵。”不料郭铁竟发出一道讪笑,紧接着冷言道,“戳穿江湖上的鬼把戏很容易,看他能不能复现就知道了。” “郭前辈这是何意,是在怀疑萧兄吗?”身为一个性情淳朴之人,姜达最受不了有人阴阳怪气,“萧兄战绩可查,短短几日工夫,就拿了四个要犯,他的实力不需要‘一日破案’的把戏来证明!” “呵,一日破案,不合常理,分明是唬人的鬼把戏。”郭铁继续冷嘲热讽。 “案子都破了,你还一口咬定鬼把戏?”姜达心里骂了一句娘,暗道郭铁这种人,也配入捕门,还爬到掌旗的位置! “小姜真以为,萧麦单靠自己能破这么多案?” “不靠自己还能靠谁!” “你若是李疏狂的徒弟,有太乙门的情报供应,破案同样易如反掌。” “呃,即便如此又能——” 姜达正要争辩,萧麦忽然从身后,把手搭在了他的肩膀上。 “不必为此事争吵,尽早破案,为死难者讨回公道要紧。” “也是。”姜达茅塞顿开,决定无视掉郭铁这个猪队友,“萧兄以为,该从哪里出手?” 然而,猪队友不是想无视就无视的。 郭铁抬高音量,用恐吓的口吻说道:“萧麦,若无一日破案的把握,就退出调查。” 姜达道:“你到底什么意思?” “听说他擅长一日破案,我才有兴致让他一试。若无这个本领,还要他作甚?趁早回去吧。”郭铁一甩手,就有两名捕手上前,作势要驱赶萧麦等人。 结果,待到二人上前推搡时,萧麦抬手一掌,反而把他们推得倒退数步,然后问向郭铁:“这么大的案子,死了这么多的人,郭掌旗不抓紧时间全力侦破,反而把这里当成看表演的戏台了吗!” “这里,不就是戏台吗?”郭铁冷笑道。 “呵呵。”姜达忍不住以冷笑抗议。从郭铁身上,他算是理解了一个名词:“面忠心诈。”郭铁虽生得浓眉大眼,面似忠厚可靠,实则是个卑鄙奸诈,甚至带点无耻的小人。 萧麦说道:“这案子让你来办,你会怎么破?” “反正我一定会抓到凶手,把他绳之以法。”郭铁信誓旦旦。 然而,一桩命案在告破之前,谁也无法保证一定能破,除非——刑讯逼供。 “行,一天就一天。” “萧兄,何必赌这个气呢?”姜达忍着呕吐的欲望,又环顾了一下四周,下意识觉得这案子很难破。 郭铁则十分欣喜:“敢立军令状吗?” “从现在开始,由我全权负责这个案子。郭掌旗,请你的人退下。”见萧麦下逐客令,郭铁面色又一冷,他把头凑上来,阴森地说道:“破不了怎么办?妨碍公务,你得负责。” 话音未落,萧麦突然抬手护在胸口,向前一步就抵住了郭铁。 郭铁下意识地站稳脚跟,可萧麦还在发力,如一道移动的铁墙朝他压了过去。 “跟我角力?”郭铁心中暗笑,这一身铜浇铁铸的筋骨,可不是白打熬的,他立即施展千斤坠,将身子定在原地。 孰料,萧麦的力道,就像海啸一般,一浪高过一浪,郭铁在他面前,根本就是一条破船。 三息之后,他就再也支撑不住,连跌带滑,被萧麦一口气推出舞台,“噔噔”两声跌到了舞台之下。 身形既分,郭铁这才得空,抬头望向萧麦,发现他也居高临下,隔着眼罩俯视着自己。 “怎么可能!”郭铁见过萧麦在擂台上的表现,觉得远不是自己的对手。即便最近传出他大有长进的传闻,郭铁料想跟自己最多也就五五开。 更何况,萧麦更偏技术,自己则更偏体修,单纯角力没有输的可能。 然而结果就是输了,且输得极为惨烈,连观战的众捕手都大吃一惊。 姜达倒吸一口凉气,暗道:“萧兄的武功,已经进步到这种程度了吗?” 萧麦盯着郭铁,故意等了片刻后,方才开口:“破不了案,我自请退出捕门。” “好!这可是你说的。”郭铁后退两步,然后转身向鸿月楼后院走去,“收队!” 姜达见他离开,面有苦色问道:“萧兄,干嘛打这种无意义的赌啊?” “以身入局。再说,踢掉一些绊脚石,走路能更坦荡一些。”话虽如此,萧麦心里想的是,郭铁如此挑衅,是否出于高胜寒的授意?要试探自己,是否真有李疏狂的后台? 若真是如此,萧麦只能给高胜寒下一句评语:“色厉胆薄,好谋无断。” “姜兄,开始干活儿吧。” “怎么干?” “你让人把管事的,跑堂的,还有目击证人,都喊过来。咱俩侦查现场。” “行!” 萧麦遂切换官侠模式,祭出辟邪之眼,整个舞台上血腥的一幕,就浮现在眼前,残躯、碎肉上面,尽是红油漆一般的线索显示。 他一边看,一边听姜达的描述。 “粗略估计,死的有八九个人,手脚纤细,皮肤白皙,应该都是女子,而且是很美丽的女子——呕——” “坚持得住吗?” “坚持得住。其实这种场面,我也经常见。” 姜达喜欢将人的神识,拉入意念世界中进行对战,互相拼砍得血肉横飞是常态。但那只是幻觉,现在则是赤裸裸的现实。 “她们的身体,碎裂的部分,就像被绞过一样,可是——呕——创面很不规则,不像绞,像爆炸。可爆炸的话——”姜达四处嗅嗅,可刺入鼻中的,只有血腥气,“没有火药味啊。” 萧麦道:“我听说,只要内功足够高深,一掌就能把人拍成碎片。” “也不至于碎成这样吧,那武功得有多高啊?啊,萧兄你干嘛!”姜达见到萧麦突如其来的行动后,吓得赶紧退后两步。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110章 调查取证 原来,萧麦从血肉堆里,拽出来只有下半身的半截尸体。上半段的身体和衣裙都碎成渣了,但下半段的身体和衣服都很完整。 萧麦轻抚尸体的断面:“这里比我想象中的要平整一些。若上半身是被震碎的,那么下半身,多多少少也该有些碎裂的痕迹。” “萧兄的意思是,尸体不是被‘震’碎的?” 这时,管事之人迈着小碎步,走到舞台 萧麦以辟邪之眼反复查探,确认凶犯没留下任何痕迹,便走下舞台,对管事说道:“我有几个问题,请阁下如实回答。” “你问吧。” “阁下是在这里做什么的?” “我是这里的二掌柜。大掌柜的生意很多,这里平时都由我照看。” 二掌柜虽有些害怕舞台上的惨状,但对萧麦、姜达等捕手毫无畏惧。 他有这份心思实属正常。能在风陵坊做生意,还把生意做得这么大,后面肯定有“神仙”坐镇。 虽然他也是给东家打工的,但日常迎来送往的都是达官显贵,四方巨擘,习惯了看人下菜碟,还真不把捕门的见习捕快放在眼里。虽然二掌柜没想到,还没洗去一身乡村土气的少年姜达,已经是陆朝暮钦定的捕门掌旗,地位不是他一个“二掌柜”能相提并论的。 “案发在何时?” “午时三刻往后一点点,因为表演是在午时三刻开始的。” “这么吉利的时辰?” “正值饭点,来光顾的客人多。” “你当时在现场?” “在。” “死的都是什么人?” “我楼中的十位霓裳舞姬。”二掌柜谈及此事,一阵纠结,“九个伴舞,倒不可惜,唯独失了馨韵,不知该找何人替补。” 萧麦先冲姜达说道:“让兄弟们找些担架过来,把尸体收拢起来。” 姜达都替三人为难:“喂,你们能行吗?” “早晚得过这一关的。”对方使劲一咬牙,“干了!” 然后,萧麦又问向二掌柜:“描述一下案发经过。” “当时来的客人,基本上都见到了。一颗水缸一般大的光球,突然从天而降,恰好落到馨韵头上,然后唰的一下,闪出一道特别刺眼的白光。大概两三息之后,白光退却,睁眼一看,就成了现在这副模样。” 萧麦仰起头,问道:“上方,是空的吗?” “不错,本楼是回字形的布局。一到晚上,抬头可望星月。” “那有没有人看见,光球是从天上落下来的,还是从某一层上落下来的?” “不知道,案发之时,正是舞曲最精彩的时刻,观众们都在看向舞台,没人注意上面的事情。” “那光球是‘嗖’地一下落下来——”萧麦抬起手,做了个快速坠落的动作,又抬起手,缓缓地往下放,“还是这样慢慢地落下来?” “是慢慢地往下落。” “案发之后,现场有没有留下,类似血脚印之类的痕迹?” “没有。” “最后一个问题,若表演未受干扰,正常进行,是不是会有洒花瓣的环节?” “这叫天女散花。” “花瓣是从什么地方洒下来的?” “楼顶。” “好,暂时问完了,谢谢配合。” “问完了?”二掌柜有些意外。 萧麦道:“掌柜难道还有什么要补充?”二掌柜又把萧麦上下打量了一番,说道:“听说萧捕快外号‘蒙眼侠捕’,虽双目失明,却明察秋毫。” “掌柜不是真想夸我的吧?” “只是觉得萧捕快的办案手法有些奇怪,难道就不问一下,鸿月楼有哪些对头吗?” “不问了,我们人手不足,没时间大规模排查。姜兄,咱们去楼上看看。” 见萧麦态度如此冷淡,二掌柜不由生出一股被冒犯时的愠怒,暗骂一声:“一个江湖出身的小捕快,算什么东西,在本大爷面前张狂到这种地步!” 另一边,姜达也发现了萧麦的冷淡,待已远离二掌柜,便忍不住开口问道:“萧兄,这个二掌柜,有什么问题吗?” “直觉告诉我,对方不是什么好人。” “呃,其实我也这么觉得,那他会不会跟本案有关?” “不好说。” 萧麦一层一层地爬楼梯,每爬一层,就要在该楼层巡视一周。 姜达跟在一旁,又好奇地问:“萧兄在找什么?” “线索,或者痕迹。” “是凶手留下的痕迹吗?” “对。” “可凶手会留下痕迹吗?” “有接触,就会有痕迹。” 萧麦很庆幸,他拥有的辟邪之眼,可以直接查看凶手留下的线索,否则,按照现代的刑侦方式,就要耗费大量人力,一寸地皮一寸地皮地寻找。 “可萧兄的眼睛——” 姜达听说过萧麦的事迹后,最不理解的一点就是,盲人什么都看不见,还如何寻找蛛丝马迹去破案呢? 萧麦斩钉截铁:“我直觉很准,凶手只要留下痕迹,我一定可以发现。” “那行,我相信萧兄。对了,凶手杀人,依靠的应该是某种神通。捕门的案牍库里,可能有相关记载。”姜达提出自己的建议,以及依据,“郭铁太自信了,跟萧兄打这种赌,他很可能已经掌握了什么线索,这会儿已经过去抓人了。” 萧麦闻言一笑,没想到,姜达外表憨直,心中也十分通透。 “姜兄言之有理,不过,郭铁既然敢露底,就料准我们不能拿他怎么样。” “难怪萧兄没在他身上下功夫。” 待爬到第四层,姜达又生出一个疑问:“鸿月楼未免也太高了,这上上下下,不费事吗?” 他是习武之人,自然不觉得辛苦,但代入普通人,多少不那么方便。 萧麦赞成道:“是的,这么高的楼,里面应该装电梯才对。” “垫梯是啥?” “一种跟箱子一样,可以直上直下的梯子。” 萧麦此时随口一说,没想到,后来知晓鸿月楼居然真的有“电梯”。 当然,这种装置,在这个时代被称作“梯轿”,依靠人力驱动,里面的布置跟轿子一样,使用者可以直接坐在里面。 梯轿的出入口,不在外面,而分别布置在四个客厅里面,只有最尊贵的客人才能入内。客人等梯轿时,还可以顺便喝品茗吃茶。 此时楼内四下无人,梯轿也就闲置了。否则,单是齿轮转动的声音,就足以让萧麦发现这种装置。 鸿月楼共有六层。 当萧麦爬到第五层时,就见到第六层的一根廊柱上,粘着一块红漆般的光芒。 待爬至第六层,在廊道上巡查时,萧麦忽然开口:“姜兄闻到了吗?” “闻到什么?” “人味儿。” “人——味儿!我去——”姜达紧张地左右张望,然后凑到萧麦耳畔,低语道,“萧兄是说,鸿月楼里有拿人做菜啊?”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111章 连续作案 萧麦若是没戴眼罩,肯定要“红”他一眼(因为萧麦的“眼白”是红色的):“姜兄是一贯会联想的。我的意思是,六楼的客人很少,所以,这里的人味儿比别处淡得多。” “哦,人的气味啊,我还以为是人肉的味道,是我多想了。这里没人气很正常,吃个饭爬六楼,也太费劲了。” 萧麦点头:“六楼,人少。演出在最精彩的时刻,所有人都往下看,从这里动手,最不惹人注意。” 姜达挠挠头,竟提出了异议:“六楼人再少,总归是有人的。不如从楼顶一跃而下,最是安全。” “那个二掌柜说过,表演途中,会有人负责站在楼顶上,向下挥洒花瓣。”萧麦做了个挥洒的动作。 “哦!怎么把这事儿给忘了?”姜达一拍脑门,萧麦整个询问过程,他都有在旁观,但没有把口供中的每一丝线索就记在心里,“还是萧兄想得周全。” 夸赞完萧麦,姜达为了证明自己也很聪明,于是急于找寻一些线索,便扒住栏杆,从上往下看。 每一层楼的边缘,都有琉璃瓦搭成的飞檐,就像宝塔一层层往下。 但这些飞檐并不遮挡视线,从这里可以俯瞰舞台。 此时,舞台上的碎石,已经被清理得差不多,看上去,就像一个洒满了红酒的圆盘。“圆盘”周围是一圈装饰用的金银器,再外围则是绿色的池塘。 姜达在心里面,模拟了一下案犯的动作,然后说道:“我明白了!嫌犯是踩着栏杆一跃而下,在空中施展神通后,飞下去刺杀舞姬们的。所以,这栏杆之上,极有可能留下嫌犯的足迹。” 说罢,未与萧麦商议,姜达就忙不迭地开始寻找。 萧麦跟在后面,待姜达快要走到辟邪之眼所探查的线索——也即留有沾有凶手所留痕迹的廊柱前时,才开口道:“姜兄,有没有一种可能,凶手没有跳下去?” “啊?”姜达下意识放慢脚步,“不跳下去,怎么作案呢?” “落下去的金色光球,可能是案犯本人,也可能是案犯所施展的神通,我比较倾向于神通。” “为什么?” “若是案犯本人,刺杀成功时,身上定会沾惹大量的血迹,尤其是脚底。那他逃出舞台时,定会把血迹留在路上。可一路寻来,我们没有发现多余的血脚印。” “经你这么一说,确实如此。”姜达把目光从栏杆上移开,因为施展神通的话,就没必要以栏杆为支点往下跳了。 然而,就在他挪动目光的这一刻,忽见前面的廊柱后面,似乎有什么东西。 “那是什么?” 姜达快步上前,因痕迹在廊柱背面,于是他翻过栏杆,小心翼翼踩在飞檐上,朝痕迹看去。 “哇,萧兄!快看我发现了什么,一行字!” “写得什么?” “丰德坊,长宁街,乾康楼。” “能看出字迹的新旧吗?” “是新刻上去的,跟舞台上的字迹很像,这是不是案犯留下来的提示啊?”姜达已经兴奋地说话都在颤抖了。 “我试试看。”萧麦伸手,在廊柱后面摸了一下,确认姜达辨认无误,“没错,是同一人所写。咱们马上出发,去乾康楼!”“嗯,哈哈!” 姜达直到下楼之时,还开心得合不拢嘴。 萧麦意识到,在姜达最上头的时候,出言激励,烈火烹油,足够让他从今往后死心塌地爱上捕快这个行当,于是适时地激励道:“姜兄,这次若能抓到真凶,你得是头功!” 姜达则不改他的淳朴和谦谨:“哈哈,运气好而已,就算我没发现,别人也会发现的!另外,案犯真会在乾康楼等我们吗?” 萧麦心里,存着整张京城地图。他又施展辟邪之眼,确认了凶手的身份。 凶手是个二十来岁的青年,浓眉大眼,高鼻阔唇,谈不上多帅,但十分英武,就是整张脸跟泥塑的一样,脸上的肌肉一动不动,漆黑的眸子里也是满眼的冰冷。 这种面相,给人的观感十分凶恶,是那种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可你忍不住会相信,他随时可能会突然暴起伤害自己的类型。 他穿着红衣红裤,身上披着一条短袖的白色长袍,头上系着一条黑色发带,额前梳着刘海儿,典型的江湖中人装扮。 江湖中人束发时,就是喜欢束一部分,披散一部分,或者全披散。 此时,青年牵着一匹马,正在往城门口走去,看样子是想遁逃。 这会儿去乾康楼,肯定会扑空。 但萧麦又不能暴露自己的辟邪之眼,只能先到乾康楼走一趟,看看对方葫芦里卖得什么药。 “反正在我的监视之内,他是绝对逃不掉的。” 萧麦如是想到,然后回答姜达的提问:“案犯留下的信息,可能是杀人预告,可能是引君入瓮,也可能是调虎离山,还有可能,他是胡乱写的,没什么含义。但对我们而言,身为捕快,哪怕在乾康楼能找到案犯的可能是万分之一,也不能放过。” 姜达闻言点头:“嗯,教头也说过类似的话,办案是体力活,身为捕快要勤奋,不能怕多跑路。” 转眼,二人已行至门口,临走前,萧麦又想到什么:“麻烦你的兄弟一件事情,能不能派两个人,一前一后,监控鸿月楼。” “为什么?” “说不上来,就是觉得有点怪。鸿月楼背后之人,肯定是位‘神仙’,如今楼里出了这么大的事,他似乎没有展现出,该有的神仙手段。” “呃——”姜达没太明白萧麦的意思,但有一点可以确认,“萧兄觉得鸿月楼不对劲是吧,行,我会让弟兄们守在这儿。不过,去乾康楼的,就只有咱俩了。” “两个人,足够了。” 约莫两刻钟后,萧麦、姜达赶到了丰德坊长宁街。 之前,在姜达的意识中,长宁街已属顶级的富贵繁华了,可刚从风陵坊出来,再看长宁街,实在是有些寒酸。 乾康楼,名字起得很大气,实则是个两层老破小的客栈。 萧麦一进门,就闻到一股浓重的血腥味。 姜达则环顾四周,疑惑道:“怎么没人啊?” “出事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112章 再次调查 萧麦一个箭步,冲入后院,入目所及,是大片大片发光的“红油漆”。 姜达紧随其后,见到的则是另一番惨状。照理说,他早在鸿月楼,就已经把肠胃里的吐得干干净净,可这时又忍不住一阵反胃,大口大口地呕起了酸水。 原来,庭院之中,不论柴垛、井口、桌椅、木栏、桐树、晾衣绳,到处都是滴血的碎肉、内脏和残肢,肉堆里面还掺杂着断手断脚。 吐罢之后,姜达想起那些鲜活的生命,又是悲痛又是愤怒,忍不住一拳砸向门框:“该死,我应该早点来的!” 萧麦的愤怒,则像地壳之下积累的熔岩,外表看上去平静得就像一座山,可一旦骤然爆发,就是惊天动地。 他语气依旧平静地说道:“姜兄再找一下,现场可曾留下凶手的痕迹,尤其要留意能刻字的地方。” 姜达深吸一口气:“我这就去。那萧兄呢?” “我去其他地方找找线索。” “萧兄——”姜达有些纳罕,萧麦蒙着眼睛,还能举止如常,他就当这是“听声辨位”了,可盲眼又如何窥破静态的线索? “何事?” 问题临到嘴边,姜达却换了一个话题:“你认为,凶手会在别的地方留下线索?” 客栈里面空无一人,再参考案犯在鸿月楼施展的手段,萧麦有九成把握断定,案犯是把掌柜、店小二、厨子,以及客人,全部驱赶到庭院中,再施展神通予以杀害。 “我没听到除你我之外的任何动静,基本可以判断,所有人都死在这里了。乾康楼可不是什么偏僻之地,而是位于富饶繁华的的长宁街,若凶手对此地不了解,很难把案子做得如此干净、隐蔽。” “哦,萧兄的意思是,凶手在这里踩过点?甚至,有可能住在这里?” 萧麦点头,又摇头:“凶手曾居于此地的概率极高,但不排除其他可能,例如,另有他人提前控制住了乾康楼的受害者,只待凶手前来行刑便是。” “嘶——”姜达倒抽一口凉气。 “姜兄,麻烦了。”萧麦冲他一点头,回头开启辟邪之眼。 武者,不等同于杀人狂。 一些武者,能够杀害很多人,凭仗的是武功,使杀人变得很容易,但这不等于擅长杀人。 尤其是在古代,没有犯罪、刑侦类的影视作品,凶手根本没地方学习该怎么隐藏证据。 若案犯确实来过这里,甚至住过一段时间,那萧麦一定能找到残留下来的痕迹。 他先来到账房处,取出账簿,翻开后,果然在上面发现了油漆状的红斑。 “跟我猜测得一样,凶手够狠,够冷静,但本质上依然很业余,连账簿这种东西都不知道要处理。” 萧麦因为不认字,所以只能暂时把账簿塞进怀里。 接着,他又来到二楼,发现一桌没吃完的饭,几张被碰乱的椅子。 于是乎,萧麦识海中出现这样一个场景:两个人在楼上吃饭,案犯忽然上前,挥剑挟持他们下楼,沿途撞到了本来排列很整齐的椅子。 二楼平时来的人比较少,小客栈也人手不足,疏于打扫,地面上有一层很浅的灰尘。 辟邪之眼在上面,发现了一块脚印。 这块脚印,明显是靴子留下的,与辟邪之眼所看到的案犯装束相同。 萧麦俯下身子,仔细观察,忽然在上面嗅到一股淡淡的玫瑰花香味。 想来是凶手曾在鸿月楼,踩踏过天上洒下来的花瓣。 “看来,我对案犯行动的模拟是成立的。” 这时,后院传来姜达的声音:“萧兄,有发现!” 姜达强忍悲戚之心与肠胃不适,在血泊肉潭之间,仔仔细细地搜查了一番。 最先找到的,是刻在桐树上的一行字。 “燕山郡,祝隅城。” 萧麦抬手在字迹上摸了一下,问:“你知道祝隅城在哪儿吗?” “知道,上课的时候,教头给我们看过地图,燕山郡祝禹城,在京城八百多里外的东北方。” “东北方。”萧麦咀嚼着这三个字,心道跟辟邪之眼的判断倒是印证上了,案犯的确是从北门走的。 可这么做的意义呢? 萧麦自忖,换成自己来犯案,那么只有再一再二,不可能有再三;若有再三,留下的一定是假线索。 “萧兄,还有其他发现。” 姜达引萧麦来到庭院中间,那里放着一台石磨,萧麦一见,忽然生出一种想要上去拉两圈的冲动。 “想什么呢,我不拉磨好多年了。” 姜达则指着石磨架子底下,说道:“这里有字,似乎是受害人生前留下的。” 萧麦以音波探去,的确见到了字迹:“写的什么?” “是一个‘白’字。” “是凶手留下的吗?” “看字迹,不太像,应该是死者临终前,为我们留下的线索。死者一定认得这个凶手。” “白?”萧麦心念一动,掏出账簿,翻到留有字迹的最后一页,“帮忙看看,这上面有没有线索?” 姜达一眼注意到最后一条记录:“颍南人士,白枫?萧兄,凶手会是这个白枫吗?” “极有可能,死者认为案犯名叫白枫,就留下了这个白字。但也不排除,白枫仅仅是一个住客,这个“白”字。所以,还要去他住过的地方,再验证一下。” “账簿上写,他住在天字一号房。” 乾康楼总共只有四间客房,虽然简陋,但名字起得都很排场:天字一号、天字二号、天字三号和地字一号。 二人行至天字一号房门前,姜达先用麻布,擦干净脚上的血迹,然后小心翼翼地抽出了剑。 萧麦奇怪:“拔剑作甚?” “教头在课上说,进入案发现场时,一定要防备,凶手就藏在现场的状况。” “捕门传授的东西,还蛮多的。” “嗯,我先进去看看。”姜达小心翼翼地迈入房间,由于这里是单人间,除了一张床、一张桌子和一个洗漱台,几乎没有别的陈设,于是放下心来,“凶手不在这里。” “有没有凶手不小心留下的物证?” 姜达反复检查后说道:“没有,这里面干干净净的。” 这时,萧麦也擦干净了血迹,走进房间,仔细嗅闻,果然发现了一股只有他才能闻到的玫瑰花香。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113章 追踪之路 凭这个发现,足以推定,白枫就是凶手。 正要将发现告知姜达,忽然,通过辟邪之眼,萧麦在桌案上,发现了一小片划痕。 他想到了什么,于是说道:“凶手是个喜欢到处刻字的人,你检查一下,他会不会在自己住过的房间里,也刻下痕迹?” 姜达立即想到,当他在鸿月楼检查栏杆时,就发现栏杆上,有几条断断续续的划痕,好像是被人用手指头留下的。 当时姜达还寻思,是谁这么没有公德心?现在想想,会不会就是凶手习惯性留下的痕迹? “我马上找!” 很快,姜达就在桌案上,发现了一片新鲜的划痕。 “找到了!” 萧麦这才伸手去摸,同时问到:“是什么样的痕迹?” “似乎是用手指甲留下的,凶手在上面画了一个图案,然后又抹掉的感觉。” “能分辨是什么图案吗?” “看不出来。但至少能判断,凶手就是这个登记为白枫的!”姜达很是兴奋,冲萧麦竖起大拇指,“萧兄果然名不虚传,跟着你,真的能一天破案。不对,一天都太长了,这才两个时辰吧。” 萧麦说道:“目前还不太好说,很多线索,都像是凶手故意留下来的,不知道他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姜达跃跃欲试:“不论是何目的,抓回来一问便知。我这就回去上报,请上峰发海捕文书,追捕这个白枫!” “先不急,再走访一下。” “走访?” 姜达虽不解,但还是接受了萧麦的建议。 接下来,二人在长宁街,尤其是乾康楼左右,到处走访,最近有没有见过武林人士的身影。 很快从街坊口中,得知一个身穿红白服饰的剑客。他的衣着打扮很显眼,不少人都对他有印象。此人在不久前回到乾康楼,又离开,行动轨迹跟案发时间完全吻合。 姜达跟萧麦合计后,一致认定此人就是案犯白枫。 沿着目击证人提供的线索,二人一路寻至城门,得知白枫已离开京城。 “姜兄,兵贵神速,我出城去追,你回捕门上报,找人来接应。” 萧麦邀请姜达随从,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掩藏辟邪之眼的存在,让捕门以为,案子成功告破,依靠的是侦破能力而非神通。 现在目的已达到,更危险的追凶工作,萧麦就不打算让姜达介入了。 “萧兄一人追凶?这万万不可。”姜达觉得,萧麦再怎么厉害,毕竟双目残疾,多有不便,“你先等一下,城门口有巡逻的官差,我请他们帮忙转达。然后与你同去。” 萧麦实在不好推脱,但转念一想,追凶之路肯定有很多岔道,待会儿把姜达引入岔道就行了:“也好。我在这里等你。” 姜达纵马,去了好一会儿,回来时带了两捆烟花,递给萧麦一捆:“万一碰上岔路,用这个联络。” “难怪去了这么久,想得着实周到。出发吧!” 两人纵马,冲出京城。姜达以前穷得叮当响,离乡赴京时,乡亲们帮忙凑了一头毛驴,结果没多久就被人骗走,之后硬靠两条腿走到了京城。 待入了捕门,才有时间学习骑马。凭借将马儿的意识,拉入自己的意念空间,以成倍成倍增加修炼时长的手段,骑射本领进步神速,眼下勉强跟得上萧麦。 “萧兄,我有一事不解。” “说。” “听闻萧兄有一匹天马,能征惯战,健步如飞。今日缉贼,何不骑乘?” “马哥有灵性,总在我最需要它的时候才会出现。” “原来如此。天底下的鸟兽鱼虫,偶尔会觉醒武道之光,然后自行吸纳天地精华,修炼成妖。萧兄那一匹,会不会是一匹妖马?” “哦,还有这种说法,动物也能觉醒神通?” “能!教头说,鸟兽不但可以觉醒神通,还能感染戾火呢!当年,我们村旁边的山上,就有一头觉醒了的虎妖,到处为非作歹,幸亏有我师父,出手镇压,拯救了乡亲们。” “大千世界,还真是无奇不有。”萧麦心想,既然这个世界上存在妖怪,那么用“妖”来伪装马哥的身份,无疑更说得通。 “就不知道,萧兄的战马,跟将门的裴超光比,谁更胜一筹。” “裴超光是什么?” “是将主裴继业的坐骑,也是一匹修炼成妖的将马。教头在课上说,裴继业骑着它,率领十八名亲兵,击败了北狄八万突勒骑兵,斩首两万而还。裴将主爱这匹马,胜过爱自己的儿子,给它取名裴超光,还写进了族谱。” “哈哈,有意思。我将来写族谱,也得给马哥单开一页。” 不多时,前方出现了一条岔路。 萧麦旋即准备提议兵分两路,谁知,姜达却忽然说了一句:“不怕,我有办法,弄清凶手走了哪条路。” “愿闻其详。” “教头说,马是直肠子,存不住粪便,喜欢边跑边拉。哪条路上有新鲜的马粪,凶手就走了哪条路。根据粪便温度,还能判断他走了多久。” “啊这,真就‘愿闻其翔’啊!” 萧麦不禁叹服,捕门名不虚传,这么多年下来,果然攒了不少追盗缉凶的绝活儿。 二人靠着这些本领,一路查(查痕迹),一路问(问路人),一路追。 姜达总归是个新人,根本没有经验,有时候面对证据,会对它们的指向性拿不准。 萧麦则不再设法支开姜达,每到这个时候,他就会出手,一锤定音,告诉姜达如何正确利用线索,如何排除干扰因素,究竟该走哪条路。 这些分析,当然不是系统提供的,而是萧麦自己的思考和判断。抛开系统不谈,他也是极有破案天赋的一个人。 姜达的破案天赋,明显就要差很多,但他的学习能力很强,否则也不会觉醒“意念空间”这种“学习类专精”的神通。在萧麦的指导下,本领是突飞猛进。 至于为何要帮助姜达,一来朋友之间自当互帮互助,二来姜达的性情在捕门也算不折不扣的“清流”。 现如今,捕门的能人很多,但风气很差,到处都是徇私枉法、争权夺利之事。 萧麦对这种风气很是看不习惯,可人微言轻,唯一能做的,就是尽可能多帮助些像姜达一样的人,更快地成长起来,以对冲现在的歪风邪气。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114章 攻其不备 不知不觉间,二人已追至深夜。漫长的跋涉,人能受得了,马也受不了,今晚又恰逢乌云遮天,不见星月,只好找了一家客栈入住。 萧麦入睡前,吞服了一枚仙丹,一枚毒丸,将真气运转了几个乾坤大周天,将上丹田的数值,从66升到68。 一旁的姜达见状,感叹于他总觉得自己已经够刻苦了,没想到还有更刻苦的,于是耐着困意,把上章队指挥段莫悲拉入意识空间,与他进行对战,以锤炼自己的武艺。 一夜无话。 次日,天际微微泛蓝,二人便离开客栈,继续赶路。 追了一整日,结果还是没追上。 但在路过一家客栈,打听情况时,得知白枫曾在此换乘过一匹马。 店主说:“前几日,有人牵着一匹马来到店里,花钱让我代为喂养,说是过几天,会有人拿着令牌来骑走。结果两个时辰前,真有人拿着令牌来了。” 姜达顿觉嗓子眼冒烟儿:“居然是团伙作案,还早有准备!萧兄,咱们也去换马。” 朝廷在官道上设有驿站,为往来官员提供换马服务。 然而,找了驿站,驿丞以二人没有外出公干的批文为由,拒绝提供换乘服务。 这一来二去,又浪费不少时间。 入夜后,二人找了一家客栈,吃饭时,萧麦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再追下去,就要到燕山郡的地盘了,咱们不能被凶手牵着鼻子走,必须赶在祝隅城之前截住他。” 若凶手到了祝隅城,又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还要继续追吗?那追到何时才是个头。 “萧兄所言极是,但马儿实在跑不动了。”姜达也是愁眉苦脸,确认凶手身份,才只花了不到两个时辰,追凶追两天都没有任何收获。 “跑不动,也要跑,这两日阴云密布,我估摸着要下雨。雨水会冲刷掉所有的痕迹,再想抓人就难了。” 姜达闻言也急了:“那怎么办?” “凶手是有备而来,即使换马,一般的马也不可能跑得比他快,为今之计,只有一条路可走。” “什么走?” “请马哥帮忙。” “可马哥不是只有在需要它的时候,才会出现吗?” “现在,就是需要它的时候。” 姜达想了想,问道:“那萧兄是要一人追凶吗?” 萧麦道:“我截住凶手之后,就点燃烟花。” 姜达道:“点三支。三支是报平安,一支是有危险。” 萧麦点头答应:“好。” 事情敲定之后,萧麦继续大吃大喝,他必须填饱肚子,让精力保持在巅峰状态。 见他胃口依旧这么好,姜达沉吟片刻后问道:“这般紧要关头,萧兄仍能如此冷静,着实令人叹服。” 萧麦心想,自己之所以冷静,是因为没有什么可慌的。凶手一直在辟邪之眼的监控下,这会儿仍在吭哧吭哧地骑马赶路,比他和姜达还要刻苦。 或许正应了那句话,猎人只会尽力而为,猎物才会全力以赴。白枫极有可能查过萧麦的相关情报,知道他有一匹其状如妖的快马,随时可能追上自己,所以必须拼命。 这也意味着,白枫只是某个阴谋中的一部分。 为了防止这个阴谋成型,萧麦必须赶在抵达祝隅城前截住对方,也就是切换身份,召唤红鬃马。 红鬃马的到来,则意味着辟邪之眼会失效。 所以萧麦实际上是在等,等白枫卧床休息,短时间内不会改变位置后再出手。 他对姜达说道:“放心,只要马哥发动进攻,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待吃罢晚饭,姜达立即抓起宝剑:“萧兄,我送送你。” “不着急,马哥还没到呢,先睡一会儿。” “啊?” 姜达望向窗外风雨欲来之景,早已急成了热锅上的蚂蚁,可萧麦回到房间,倒头就睡。 一个多钟头后,抓心挠肝的姜达,把萧麦从睡梦中叫醒:“萧兄,不好了!” “怎么了?”萧麦打了个哈欠。 “下雨了!” 不消姜达提醒,萧麦已经听到了窗外哗啦啦的雨声,豆粒大小的雨珠从夜空倾盆而下,肆无忌惮地冲刷着地上的泥土和水泊。 姜达急道:“雨势这么大,怕是无法再赶路了。” “的确,凶手是不能继续赶路了。” 通过辟邪之眼,萧麦见到,凶手已经入住了一家客栈,正盖着被子和衣而眠。 雨水给了他安全感,让他以为在这种鬼天气,捕门高手是不会再追上来的。 “现在就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我这就出发。” “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姜达听教头讲过三十六计,但实际应用还是第一次,这八个字说起来简单,付出的代价可不小。 “萧兄,我知道你不怕黑,但下大雨呢,听都听不太清楚吧?” “这种程度的暴雨,持续不了太久,何况马哥的夜视能力相当好。没影响的,放心吧。”萧麦总不能告诉姜达,他已经把路线,牢牢地记在心里,就算是闭着眼睛也能找过去。 之后,萧麦从店家处,买来一副旧蓑衣穿在身上。然后,行至客栈门口,高声吆喝:“马哥——马哥——” 这一切都是做给姜达看的表演,让红鬃马尽量显得像个正常妖物,免得他生出不必要的疑虑。 片刻后,萧麦切换身份,口呼“马哥”,红鬃马就穿透厚厚的雨雾,踏着满地泥浆冲到了客栈门口。 姜达早有预料,但还是深感意外,心道这红鬃马,果然有未卜先知或者心有灵犀的神通。 与姜达告别后,萧麦纵马驰入黑夜。 待确认周围无人后,才放开限制,人马合一,沿着记忆中的路线,向着凶手栖身的客店狂奔而去。速度之快,让万千雨点,似乎都变成了布条裹住锋刃的箭矢,滴滴答答地砸在身上。 萧麦拨开箭雨,全力冲锋,只用了半刻钟的工夫,就冲到了凶手栖身的客店。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115章 雨中客栈 客店修在官道旁边,院墙修得极高,入口大门则很窄小,显然是为了防备盗贼流寇。 萧麦稍作尝试,发现不管是自己,还是红鬃马,都无法翻过如此高的墙壁。 “天马行空——照理说,马哥的本事,应该能像天马一样,直接飞到空中才对。怎会连堵墙都跳不过去呢?” 听到萧麦的心声,红鬃马当即把头一甩,暗示道:“还不是给我加的经验值太少了?” “加!马哥放心,等这次大功告成,我下次一定给你加点。” “哼哼。”红鬃马哼唧两声,表示这还差不多。 萧麦对待战斗一向谨慎,但红鬃马在场时就会例外。 靠近客店时,出于一向的小心,他早早勒住缰绳,以免暴雨遮不住马蹄声,害得目标人物有所察觉。 可跟红鬃马聊过后,直接意气上头,心道马哥来之前我小心谨慎,马哥来之后我还小心谨慎,那马哥不是白来了? 于是,萧麦直接翻身下马,正了正头上的斗笠,遮住戴着眼罩的脸,然后走到门前,哐哐砸门。 客房里面,和衣而眠的剑客白枫,听到声音猛地睁开眼睛,将目光移向门口。 “三更半夜,暴雨滂沱,谁会在此时敲门拜访?” 片刻之后,店主打伞过来,抽出门栓,“吱呀”一声拉开门,朝萧麦瞅来:“这么晚了,客官是来——住店?” “捕门,办案。” “什么案子,我们小店一向很太平,从来没闹过案子啊!” 萧麦看着视野之内,代表店主的那一道红光,嘴角禁不住微微勾起。 “是吗,我看不然。” 说着,萧麦抬手,做了一个推搡对方让路的动作。 谁知手掌还没碰到店主,他就已经本能地后退一步,恰好躲过了萧麦这一掌。 “哟,老板身手不错啊。” 店主反应很快,立即说道:“这年头,敢在官道旁边开客店,没一手绝活儿,那不是被官府盘剥穷死,就是被绿林盗匪拿刀砍死。客官说,是也不是?” “老板这张嘴,真是跟抹了蜜一样甜。”萧麦一边说,一边牵着缰绳,走进了低矮的院门。 “哈哈,话糙理不糙,不止小老儿会点武功,我那儿子的身手更是厉害。”店主插好门栓,并且挂上了一只硕大的门锁。 高耸的院墙,空旷的庭院,萧麦不禁觉得,自己是步入了一只硕大的土瓮。 “武艺当真高强,可以考武举,投拜帖,给自己博个功名,何况在这瓮中蹉跎一生?” “呵呵。”店主干笑两声,把萧麦送到客栈楼前的屋檐下,“武功练到多高是高啊?没练到捕神、将主、不良帅的境界,都不算高,都不由己。” “言之有理。” 萧麦摘下斗笠,露出脸上的眼罩,同时甩干上面的水渍,挂在了门前。 “呃——”店主见状,顿时倒吸一口凉气,“阁下这眼睛,是看见,还是看不见?”“看得见,天底下的奸邪。”萧麦又脱下蓑衣,挂在了门柱上。 店主以开玩笑的口吻说道:“那客官肯定看不见我,小人不是奸邪之辈。” 萧麦瞥了一眼他身上的红光,轻蔑一笑。 这时,红鬃马也走到屋檐下,使劲甩干了身上的水渍,震得红色的甲片哗哗作响,然后跟着萧麦往大厅里面走。 “啊,客官,您的坐骑不能进去,我帮忙牵马厩吧。” “从现在开始,这里我说了算。”萧麦来到柜台前,搬来一把椅子坐下,“让你店里的所有人,包括客人在内,全部在这里集合,敢漏掉一个,拿你是问。” 店主连连点头:“好,小的这就去喊人,客官稍待,稍待。” 然后,他摆动双臂,两条腿高高抬起,一溜小跑地去到后院,边走边骂了一句:“不知死活!” 声音压得极低,但萧麦还是听见了。 他笑笑,然后抬起衣袖,擦拭盔甲上的水渍,一边擦一边道:“马哥,咱这次是进黑店了,我的意思是,把人都叫出来,一次性全部解决。你会不会觉得压力大?” 红鬃马闻言立即甩了甩脖子,踢踏了一下四蹄,做出跃跃欲试的动作。 很快,客栈里面的人都到齐了:老板、老板娘、两个店小二、一个杂工、一个厨子、一个帮厨,还有一个客人,共八人。 若萧麦没有丧失视力,单从衣着打扮和气场,就能分辨这八位个个身怀绝技。 不论是笑里藏刀的老板,膀大腰圆的老板娘,獐头鼠目的店小二,鼻孔朝天的杂工,满脸横肉的厨子,手提砍刀的帮厨,以及面僵如木的顾客,都能令人过目不忘。 可现在,他们在萧麦眼里,仅仅是八道红光。 “客官,夜这么深,还这么冷,吃点东西吧。” 老板娘端着酒菜,满面春风地在桌上一一摆好。 萧麦嗅到饭菜的香味,以及毒物的气味,顿时生出了大快朵颐的想法,不但能饱餐一顿,还免去一口毒酒,待会儿亮出百毒不侵的本领,也是对敌人的重大打击。 可思虑片刻后,萧麦还是没动筷子。因为——肉的味道不对。 感官强化,提升的不只有听觉,还有嗅觉。 他可以凭借味道,来分辨一道菜的原材料和烹饪方式。 眼下的这股肉香味,不属于猪牛羊中的任何一种,那会是什么肉呢?在一家黑店里面,答案不言而喻。 另外,即便肉味是对的,萧麦也不能吃。 为了搞清楚白枫身后的主使之人,萧麦这次的打算,是力争活捉。 所以,他不能公开饮毒,也不能使用戾火红花。 这种情况下,以一敌八,胜算其实不大——但加上红鬃马,胜算是十成十。 动手之前,依照惯例,还是要审问清楚。 “我,捕门萧麦,负责调查鸿月楼舞姬案和乾康楼杀人案,一路追查至此,锁拿一个名叫白枫的凶犯。”萧麦说着,先解下葫芦,满饮一口毒酒后,把葫芦放在桌上,然后抽出尺剑,对准白枫,“大丈夫敢作敢当,就是你吧。”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116章 就近原则 白枫冷若冰霜的面部肌肉,不由自主地耸动了一下。 接下单子的时候,白枫就获取了萧麦的情报,知道此人极其擅长追凶,胯下一匹红鬃马更是字面意义上的“健步如飞”。 于是,他做下两桩大案,留下线索后,就马不停蹄地往祝隅城赶,准备在那里跟自己的同党汇合。 没想到,眼见大雨滂沱,以为得到了苍天的庇护,便稍稍松懈,结果这个该死的盲眼杀神就杀上了门。 白枫起初是不怕萧麦的,他自认不怕任何人。哪怕捕神亲至,他也敢拔剑相向,至少溅捕神一身血。 更何况,习武之人往往血气方刚,容易高估自己低估别人,若是觉醒了神通就更不得了,一心觉得有机会“以小博大”,跨越好几个境界杀敌。 杀死捕神,扬名立万,也不是不敢想。 但现在,白枫是真有些慌张。 他没想到萧麦会追上来,而且是单枪匹马追上来。这证明了两件事:第一,在这场追逐战中,自己是输家;第二,萧麦很自信,自信他一定能赢。 这对白枫的心态,是个巨大的打击。 白枫也是烂命一条不怕死之人,可不怕死,不等于就能白死。 干完这一单,能拿到很多钱,可以好好地享受一番,怎么可以折在这里? 幸好,白枫环顾四周,在场的都是自己人。以多欺少,拿捏一个萧麦,绰绰有余。 萧麦不知道,这一刻白枫激烈的头脑风暴,只是见他一言不发,不由怀疑:“莫非是个哑巴?” 白枫:“……” “我坚决反对暴力执法,但方今浊世,太多穷凶极恶之徒,暴力,是他们唯一能听懂的语言。” 见萧麦目不能视,却对白枫指名道姓,黑店众人顿觉极为邪门,一时间没来得及插话。 这会儿回过神来,赶忙上前寒暄。 老板娘笑问道:“客官说的哪里话,妾身怎么听不懂?” “因为现在的我,还不够暴力。” 老板娘闻言,干笑一声,不知道该怎么接,索性把眉毛往上一挑,露出一个极尽鄙夷的表情。 萧麦直接摊牌:“我这人,嗅觉比较灵敏,一下就能闻出来,这里面炒的是人肉。” “客官,你可别冤枉好人啊,这就是鲜杀的仔猪肉,不信去厨房看看,呃——忘了,客官看不见,只能说瞎话。”老板掩不住地阴阳怪气。 其他人闻言,不由得发出一片讪笑之声。 “呵呵,诸位何必抵赖呢?你们这案子又不大,全交代了吧,一共杀了多少人?” 老板笑道:“没有,我们都是好人,从来不杀人。” 厨子也挥舞着菜刀,撅着嘴做出嚎叫的动作:“哈哈,对对对,我们杀的都是畜生,那种挨一刀就嗷嗷叫的畜生。” 帮厨也笑道:“客官,你要是挨一刀,会不会也嗷嗷直叫啊?” “嗖——” “咚!” 尺剑力劈华山,一剑敲碎帮厨浑圆的脑壳,从眉心穿过,一直划到鼻尖之下,让帮厨的笑容,永远停留了在这一刻。 “我都说了我很暴力,没听见吗?” “啊!” 正嘲弄萧麦的黑店众人,对这一幕完全措手不及。 他们甚至没看清,萧麦究竟是怎么动手的,就从座位上暴起,闪至数步之外,把尺剑嵌进了帮厨的脑袋。 回过神后,纷纷惊声尖叫,蹭地一下都退出老远,然后拔出兵器,小心御敌。 萧麦抽出尺剑,帮厨裂开的脑袋,旋即喷出一股红白之物,然后“扑通”一声跌倒在地。“我的习惯是,问清楚你们杀了多少人再动手。但这会儿不愿说,我也不强求。” “这瞎子居然杀了老七!还等什么,一起上,剁了他!” 老板娘咬牙切齿地吼道,然后拖着她那肥硕的躯体,身先士卒冲了上来。 客栈这帮人,朝夕相处,早已培养了深厚的默契,见老板娘带头冲锋,其他人很快迎头赶上,并分散开来,以口袋阵的架势,试图合围萧麦。 以往,萧麦定会跳出包围圈,可此时,他不慌不忙,任由六人行动。 金蕊强化,赋予一倍加成;66点上丹田,赋予两倍加成;96点万毒神功,赋予十倍加成。 巅峰之下,十四倍常态战力! 自从京城港口一战后,萧麦的武功一直突飞猛进,但还没有正儿八经地跟人动过手,今日正好实战一番。 这时,红鬃马奋扬双蹄,跃跃欲试。 萧麦见状,心道:“马哥,稍待,我先陪他们耍耍。” 红鬃马听到萧麦心声,哼唧两声,表示:“来之前不还指望我大杀四方吗,现在咋又不让动手了?” 萧麦从口袋里掏出飞蝗石:“这六个小贼,本领着实不太够看。” “嗖嗖嗖——” 一连串的飞蝗石射出,顷刻间打灭了客栈里全部的灯笼。 “啊,啊——” 骤然陷入黑暗,众人又是一片惊呼。 老板率先反应过来:“姓白的,快点灯!” 萧麦知道,白枫的神通,可以幻化金色光球,起到照明的作用。 所以,留给他的时间很短暂,必须在金光亮起之前,尽可能多得杀伤敌人。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萧麦循着声音,向店老板猛扑过去。 老板听到声音时,萧麦的尺剑已经当头砸下。 “咚!” 萧麦一剑落地,隔着衣服,在地面上硬砸出一道凹痕。 “人呢?” 他转身回望,发现代表店老板的红光,已飘然跃至数丈开外。 “神通?亦或,武功?” “对了,吃人,不是戾火教的标志吗?” 戾火教徒,几乎全部都是疯子,一般只跟戾火教徒玩得来。 老板一个人是戾火教徒,那全客栈都得被发展成戾火教徒,甚至连在此借宿的白枫也是戾火教徒! “难道,他们都掌握神通?” “嗖嗖嗖——” 耳畔忽然响起一片细碎的空气切割声。 萧麦纵身闪避,切割声擦肩而过,切碎了他的衣角。 施展这一招的,是黑店里的厨子,他张开嘴,使劲一喷,就会有一道仿佛无数刀片组成的冲击波激荡而出。多亏萧麦闪躲及时,否则当场就要被片成烤鸭。 这会儿,已经来不及追杀老板,只能采取就近原则,谁离得近就先杀谁。 恰好,离自己最近的就是老板娘。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117章 群魔乱舞 萧麦脚尖点地,身如飞箭,转瞬之间,就杀至老板娘跟前,剑出如蛇,直取心脏。 “呲——” 剑尖抵住老板娘的胸口,竟似刺入一团棉花,直接齐根没入。 尺剑无锋,身厚似尺,想要穿透习武之人千锤百炼的身体,相当不容易。 果不其然,萧麦没听见皮肉的切割声,没嗅到中剑的血腥气,只探出老板娘的身体在急剧膨胀,一眨眼间,就变得跟气球一般鼓鼓囊囊。 尺剑,是被膨胀后的她,夹在了胸口! 萧麦试图拔剑,一时却拔不出来,反倒是老板娘,挥舞气球一般的臂膀,用电风扇大小的双掌朝他拍来。 萧麦预感到,若被老板娘擒住,她会把自己塞进那柔软又坚韧的皮肉里闷死。 剑又拔不出来,萧麦索性松手,猛地后退数步。 “嘭!” 老板娘双手扑了个空。 “膨胀之后,防御会变强,但机动性会减弱。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萧麦心道,老板娘的速度,慢过自己很多,对付起来应该不难。 就这么想着,他忽然发觉,自己的动作在变慢,似乎有种看不见的力量,粘滞在身上,阻止他的行动。 “这力量,是来自于——” “扑通”一声,正闪身的萧麦,重重地趴在了地上。他想要起来,结果手掌和腿脚,都好似生出根来,紧紧地植入了—— “地面!” 这时,一个店小二兴奋地喊道:“落叶归根!我抓住他了,快烧死他!” 另一个店小二双掌合十,应声道:“地火魔莲!” 萧麦顿觉身下的土地疾速升温,一秒钟内,地面就烧得通红,滚滚热浪扑面而至,眼看着再不脱身,就要变成铁板烧了! “怎么办,挣不开!” 一道灵光闪过,萧麦想起当初,自己被百臂魔君控制,最后是靠七瓣七蕊花脱得险。 所以,对付戾火最好的手段,就是戾火本身! 但这次跟上次也有区别,上次,萧麦将金蕊植入经脉后,立即摆脱了控制,可这一次,金蕊本身就处于植入状态。 “大概,百臂魔君的力量,作用于体内;店小二的力量,则作用于体外!” “欲摆脱落叶归根的控制,须得将金蕊伸出体外!” 萧麦之前没这么做过,但花瓣都是可以随便离体的,使用金蕊自然也是轻车熟路。 金蕊在意念的操纵下,轻松伸出体外,就跟割草机一样,切断了束缚身体的那股看不见的力量。“嘭——” 萧麦一个溅跃之势,跳出“火坑”。刹那间,一道莲花状的火光,从烧红的地面冲天而起,差一点就把萧麦考了个外焦里嫩。 未及站稳,又听得耳畔风起,紧接着一道旋风忽至,将萧麦裹于风中,吹出数丈开外。 原来,那杂工正一脸险恶,疯狂地旋动双臂,控制着一道道悍猛的疾风,朝萧麦席卷而来。 厨子借着烧红的地面,所亮出的微光,看到萧麦被疾风控制住,便立即用菜刀割破嘴唇,然后深吸一口气,把嘴皮子上的血水都吸入肺中,再猛地喷出出来。 “呼——” 好似无数块血色刀片,组成的风暴,似冲击波一般激荡而出。 萧麦顿觉脊背发冷,身体恰好掠过一根柱子,脚尖猛地勾住,然后拼尽全力,以脚尖为支点,绕着柱子旋转半周,惊险地躲过了这记血刀风暴。 大部分血刀,都砸在了廊柱后面的门板上,直接把门板砸得稀碎,无数碎片向屋内飞去。 还有些血刀,则融入了杂工操纵的疾风之中,掉转头来,又扑向萧麦。 萧麦急忙撤身,结果没退出几步,脚下又忽地生根,扑通一声跌倒。这一次,“落叶归根”来得更加生猛迅速,几乎把萧麦全身都粘在了地上。 趁他未及脱身之时,老板娘已纵身跃起,膨胀如气球的躯体,跟五指山一样朝萧麦压了过来。 千钧一发之际,萧麦祭出金蕊,斩断落叶之根,赶在被那庞大身躯覆盖前,一个溅跃跳了出去,但紧接着,就有一道阴风,蹭过自己的头皮。 多亏萧麦一个“铁板桥”,身体后倾接近于地面平行,才堪堪躲过了老板的致命一击,保住了自己的天灵盖。老板一击不中,则再度身形虚化,魅影一般掠出数丈之外。 老板的幽冥之身,老板娘的注水膨胀,小二甲的落叶归根,小二乙的铁板烧,厨子的千刀万剐,杂工的疾风扫落叶,配合得近乎于天衣无缝,哪怕在没有光的情况下,也顶住了萧麦的第一波攻势,并迅速反守为攻。 红鬃马见此情形,拨动铁蹄,在地面上划拉了两下,嚼子里发出“哼哧哼哧”的声音,似乎是在说:“以一敌六,到底行不行啊?不行的话,我来助你!” “马哥莫急,难得找到这么好的陪练,我再跟他们耍耍!” 初次交锋之时,萧麦的确被这六个人的神通配合,打了个措手不及。 但这一次交锋,更让萧麦确认,“神通”之道,在于“诡诈”,务必尽可能做到出招即绝杀。一旦把绝招当普攻用,久拖不决,对付同档次的敌人还好说,遇到境界高于自己的敌人,那就会被教育:何为差距! 此刻,白枫也已祭出神通:他挥动佩剑,刺向空中。剑尖停驻之后,亮起一道萤火般的微光,接着他轻颤剑身,微光也在剑尖的晃动中愈发膨胀,最后变得如水缸般大小,把整个客栈内部,照得亮如白昼。 当初正是这一道落入舞台中的光,粉碎了一众舞姬妖娆的身姿;紧接着又在乾康楼持续作案,将店内之人不分老少全部杀尽。 萧麦看不见这团光球,但双耳听得见光球之中,细碎且刺耳的震颤声。光照在皮肤上,竟令一身的汗毛发根儿都竖了起来。 “白枫一旦加入战场,形势会更加不利!” 好在,经过初步接触,萧麦心中已盘算出必胜之策。 此时距离厨子最近,就先拿下他以验证自己的战术! 厨子借助魔光,见萧麦又向自己冲来,立即猛吸一大口空气,然后把菜刀放在嘴边,使劲一吹,刹那间无数道血色刀光就朝萧麦席卷而去。 “修罗万劫第一式,混沌劫!”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118章 万劫六式 一记强硬的刀势,如初开混沌的斧头,从正中间劈开血刀洪流,如同打碎一面红色的玻璃。 若萧麦此刻用的是刀,那么厨子不被劈成两半,也要跟杀猪一样,身体被从上到下直接豁开。 但尺剑的优势,在于上面的十二道器脉,可以将真气的威力,彻彻底底地发挥出来,以相对较厚的“剑气”,完全破灭厨子的神通,为萧麦制造近身的机会。 “嘭——” 厨子被扑面而来的剑气狠狠一震,后退一步,反应过来时,萧麦已进抵跟前。 “咚!” 萧麦变刀法为剑法,一记“怒火焚心”,正中厨子心窝。 “咔嚓——” 在胸骨的碎裂声中,厨子连句哀嚎都发不出来,肥硕如猪的身躯就飞了出去,直到重重撞在墙上。 “呼呼——” 刚解决一个厨子,耳畔就听得呼呼风声,萧麦脚尖猛踏,一个飞身躲开掠过的暴风,抢在暴风回转之前,先一步借力乘风,飞身而起。 “修罗万劫第四式,鹰空劫!” 刀势破空,发出鹰隼般的呼啸,携裹着萧麦如扑食一般,飞向操纵暴风的杂工。 杂工见萧麦突然飞得那么高,着实惊骇不小,他紧急祭出另一道梭子般的旋风,朝萧麦冲击而去。 可苍鹰何惧风暴!萧麦被卷入风中后,回转用刀,反借风势,在空中盘旋一周,最后离杂工反而更近! 此刻,刀势近在眼前,杂工避无可避,亦无力格挡。 雄鹰扑食,先啄其脑。 萧麦本可碎颅,但这次他改变主意,尺剑重击杂工肩膀。 “咚!” “扑哧!” 以肩膀为圆心,临近的锁骨、胸骨与臂骨,如被重锤敲碎的瓷器一般,发出接连的破碎声,胳膊上的肌肉也如被炸裂的气球一般,爆裂开来,溅出肉糜与血浆。 “啊!” 敌人发出一声惨烈的嚎叫,被尺剑的冲击力压倒在地,口喷鲜血,痛苦地挣扎打滚。 与此同时,萧麦一刻不停,冲向那擅长“落叶归根”的店小二。 对手见萧麦来袭,目光如磐,不慌不忙,抬手下压,萧麦就再度脚下生根,双腿僵在原地。另一名店小二,默契地与之配合,即刻施展“地火魔莲”,令地面极速升温。 最多只需一秒,喷涌而出的地焰,就能把萧麦变成熟人。 然而,鉴于前几次围剿的失败,二人不经交流便一致认为,哪怕只有一秒钟的空隙,灼烧成功的机会也无限趋近于零。 是故二人根本没准备一次成功,而是各自留有后手。 操纵地焰的店小二,直接把陷阱布满他和萧麦中间的这段路,只待萧麦再次挣脱又落地后,瞬间激发陷阱,将之烧为灰烬。 操纵归根的店小二,也做好了瞬间定身的准备。 然而,萧麦的布局在二人之上。 这一次,他根本没再试图挣脱。 一秒钟的时间,用来自保多可惜?反杀才对! 萧麦气入丹田,极其雄浑真气,灌注尺剑之上。 人与剑在此刻合一,紧接着一声暴喝:“修罗万劫第五式,地震劫!” 萧麦运转体内真气,将尺剑插入地中,奋力一扬,刀势就如地龙一般,将炽热的土地一层层地震碎崩飞,并瞬间冲至二人脚下,那强大的冲击力,就像真正的地震,直接将二人掀飞至空中。 一剑插入地中,双臂肌肉抱起,奋力向上一扬,一道凌厉无匹的刀势从尺剑处喷涌而出,化作一条狂暴的地龙,携裹着强大的冲击力,将沿途炽热的土地一层层震碎崩飞。 两个施展神通的店小二猝不及防,忽觉身体失去平衡,不由自主地腾空飞起。 趁此良机,萧麦迈开双腿,践踏着那些碎裂的土地,身形如闪电般疾驰,转眼已经冲至距离二人仅有一丈之遥处。 “修罗万劫第二式,千风劫!” 七八道刀气,如风一般从萧麦剑下激荡而出,一气不落地全部砸在了二人身上。 以尺剑运刀法,气力终究是不太锋利,未能将二人斩作数段,但强大的冲击力,撞得二人飞过柜台,重重地撞在酒架上,呼啦一声,酒架倒塌,与大片破碎的酒缸一同盖在了他们身上。 黑店六人,转眼间放躺四个,只剩下老板与老板娘。 这二人也是久经沙场,狠辣惯战之辈,见同伴铩羽并不慌乱,而是继续合围萧麦。 其中,老板娘因膨胀之后体型过大,动作快不起来,接连几次都被萧麦轻松闪过,威胁并不大。 但老板的神通则极为邪门,施展之后,整个人变得跟幽灵一般行踪不定。一边戒备他,一边躲避老板娘的扑杀,也是一桩凶险之事。 “必须优先干掉一个!” 萧麦沉住气,以守势等待二人配合中的间隙。 战局没让他等多久,仅仅几个回合,二人的进攻同时落空,萧麦趁此机会猛然出手。 “修罗万劫第三式,碎岳劫!” 他双手握持剑柄,运转体内真气,拖着尺剑箭步上前,待抵至老板娘跟前,立即以力拔山河之势,将宝刀抡过一道浑圆,正面劈向老板娘。 老板娘不惧反喜,心道:“已经见识过我的厉害,居然还敢来送死!” 她的神通,可以将身体变成如面团般柔软,同时又无比坚韧,可以防范任何攻击。 见萧麦朝自己挥剑,老板娘便决定硬吃下这一招,同时反手擒住对方。 一瞬间,尺剑砸中老板娘的胸口,老板娘也挥动风扇般的大手,一下把萧麦拍入了掌心。 然而,一刻都没来得及兴奋,老板娘就猛然察觉到,萧麦的劲力不对。 这一剑的威力,好似一道看不见的洪流,直接洞穿了皮肉防御,钻入身体之内,又爆炸般膨胀开来! “从外部发动攻击,就算核弹都很难夷平一座山;但埋在山体中引爆,tnt都基本够用。” “所以,碎岳劫的攻击,是由内而外!” 萧麦心中闪过对碎岳劫的领悟。 与此同时,肉山般的老板娘,像被人一脚踩爆的水球,鲜血迸溅开来,身体也迅速干瘪下去,最后跟张废纸一般,无力地躺倒下来。 “当啷——”被老板娘纳入皮肉中的尺剑,也随之落地。 另一边,老板见老板娘战败,痛苦地哭嚎一声,整个人就化作了黑色的鬼魅,“嗖”的一声跃至萧麦跟前。 “嘭!” 刀剑相撞,攻势被挡下,老板旋即没入黑暗。 他想着,自己可以失败很多次,但只要成功一次,萧麦就会死! 可萧麦早已视他为囊中之物! “修罗万劫第六式,幻灯劫!”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119章 幻灯魔光 传说,江湖之中存在一种奇门兵器,名为“幻灯”。 幻灯旋转,即可令灯光笼罩下的所有人,视线内出现幻觉。 修罗万劫“幻灯劫”,正是刀术教头,模仿幻灯原理自创的武学招式。 萧麦原地跑圈,同时挥舞尺剑,将真气灌注尺剑之上,以万劫心法相运转,使真气与尺剑发生共鸣,以自己为中心激荡出涟漪般的声波。 这种声波,会与人体的神经信号发生共振,干扰人的意识,使之产生幻觉。 不多时,从白枫的视角望去,萧麦已幻化出无数的“自己”,一同围着大厅中心奔跑绕圈。 紧接着,萧麦又暴起双臂肌肉,一边绕圈一边原地旋转,每旋转一周,尺剑上就多加一分力。 待力道积累至顶点,就变成了剑拖着人旋转,直接把绕圈奔跑的人影,化作了一道道“旋涡”,无数旋涡又连在一起,化作了一道黑色的“花环”。 幻影虚化的黑店老板,从鬼魅状态中脱离,见满眼都是萧麦的幻影,一时竟不知是谁更像鬼,于是又再度鬼魅化,绕着萧麦旋转,以期寻找战机。 “倏——” 幻灯劫的力量,陡然间全部释放,花环登时崩碎,向四周扩散开来。 一时之间,整个客栈内部,全部都是萧麦身影化作的“旋涡”,也像大厅摆满了黑色的莲花灯具。 “这般身手!”见此情形,白枫面瘫的一张脸,也不由为之松动。他入杀手行当多年,见过不少武艺高强之人,也经历过不下五次生死战。在他遇见过的对手中,萧麦的表现绝对堪属第一流! 幻灯劫释放开来后,效果没有立即退却。 老板的鬼魅状态,不能长久保持,只得飞到一处旋涡空隙间,显出真身稍作整顿。 然而,就在他现身的一瞬间,离他最近的一道旋涡,突然冲出萧麦的身影,一剑刺在老板胸口上,当即震得他口喷鲜血,身体如断线风筝般飞出数丈开外。最后落地之时,在地上留下了一道长长的血划痕。 至此,黑店七人,一死六伤。 活下来的人,要么骨断筋折,要么皮开肉绽,短时间内完全失去战斗力,不可能再对萧麦形成威胁。 “嘶——” 红鬃马拨动马蹄,发出振奋的声音,似乎在说:“居然真赢了,干得不错啊!” “请马哥帮我看住这些贼。我来解决最后一个。” 萧麦转身朝向白枫,同时挪动脚步,勾起地上的尺剑,踢到空中一把接住。 至此,双剑在手。 白枫站在楼梯上,隔着栏杆,先看了一眼门外,依旧是瓢泼大雨,再看一眼那匹传说中的妖马,不由得长叹一声。 此处并非理想的决战之处,与上峰约战的地点在祝隅城。 然而,暴雨之夜泥泞难行,萧麦妖马神行如风。 逃不得,和不得。今晚一战,不可避免。 萧麦感受着金色光团的存在,倾听从球内发出的摩擦声,想起鸿月楼与乾康楼两处惨案,不由问道:“神通已经祭出,为何无所行动?” 白枫回道:“我的神光会杀死所有人。”他与客栈中人,没有练过配合,魔光又是不分敌我范围杀伤,很难说不会波及到其他人。 萧麦顺势提问道:“杀死所有人——蛮有自信的。你这辈子都杀过多少人?” “记不清了。” “说个大概的数。” “几百个吧,我每次出手,都会死很多人。”“几百个也太宽泛了,二百零一算几百个,九百九十也算几百个,你说清楚。” “你就当九百个好了,我若能活到死,肯定会杀够这么多。” “九百个……” 萧麦略作沉吟,对方目前不够这个数,那系统能不能贷款呢,给自己算九百人的成绩? 白枫反问道:“也别光问我。说说你吧,明明可以杀死所有人,为何处处留手?” 他看出来,萧麦完全可以直接杀死这六个人,但每次都选择重创而非直接诛灭。 “一开始,的确想过直接处理,没想到这里是戾火教的老巢。那自当抓回去,好生审问一番。” 七个戾火教徒,要在这座黑店之内,杀伤多少人命,才会有今日的气候? 萧麦之前判断他们是不值一提的小鱼小虾,现在发现,原来是几条大鱼。 小鱼小虾,油锅里煎一下就能吃;大鱼,当然是细细烹饪方有滋味。 白枫听到“捕门”二字,想起自己的来历,不由笑道:“你今晚可能不会死,但终有一日,捕门会成为你的葬身之地。” 萧麦感觉万毒神功的效果正在消退,于是再饮一大口。感受着毒酒对口腔和食道的强烈刺激,亦忍不住笑道:“你今晚也不会死,但捕门,马上就成为你的葬身之地。” 针尖对麦芒,话不投机半句多。 白枫纵身一跃,翻过栏杆,一剑朝萧麦刺来。 萧麦左剑格挡,右剑反攻,迅速与白枫缠斗至一处。 兵器,是手臂的延伸,一寸长一寸强。萧麦手握双剑,自然比白枫的单剑更占优势。 论硬实力,萧麦十四倍常态战力,更是胜出白枫远甚。 他甚至还没有祭出黑火,就一剑又一剑,打得白枫双臂震颤,胸中气血翻腾。 “这个家伙,比情报里描述得还要恐怖!” 情报里的萧麦,实力接近捕门弱指挥的级别,可白枫这一试,只觉匹敌强指挥都绰绰有余了! 见死拼硬打绝无胜算,白枫决定用计,他不再恋战,纵身一跃,冲向门外! “哪里跑!” 此前,萧麦通过辟邪之眼,观察过白枫的行踪,知道此人会一点很粗浅的轻功,比同境界的高手,跑跳能力都稍强一些。 于是他立即唤起红鬃马:“马哥准备。” 红鬃马站着没动,鼻子里面哼唧两声,好像在说:“多大点事儿,咱让他四公里,让他跑个尽兴。” 好在,白枫没有逃跑,而是停在院中,立在暴雨滂沱之下。 萧麦追出来,待哗啦啦的雨水浇在身上,立即明白了白枫的意图:“他是要借助雨声,来干扰我的判断!” 正常人见到一个行动如常的瞎子,定会以为,他要么对地形很熟悉,要么精通听声辨位。 白枫对萧麦的判断无疑是后者。 他把萧麦引入暴雨之后,一挥宝剑,祭出十几个光球,在庭院内组成一个圈,把萧麦围在了正中间。如此一来,他既能弥补黑暗中自己的视觉缺陷,又能以雨声抵消萧麦的听觉优势。 萧麦想明白他的意图后,望着视野中的红光,不由觉得好笑。 但转念一想,这种错误的思路,倒是可以为己所用。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120章 雨中对决 武者间的生死对决,从来不是谁的修为高,谁就一定能赢。 身为杀手的白枫,更认可这一点。 通过精妙的布局和计算,以及神通的运用,可以抹平巨大的实力差距。就算武功远高于自己的敌人,也未必不能斩杀。 白枫祭出魔光,从四面包围萧麦后,没有直接展开神通攻势,而是继续跟萧麦比剑。 他的修为,已入丹田境,且接近于圆满境界。剑术修为更是不俗,先得宗门名师传授,后得组织大师指点,摒弃一切虚浮矫饰,招招敛藏致命杀机。 长剑出鞘,斩风碎雨,剑影缭乱,无数道刚猛的剑气,自他掌中激荡而发,组成一道细密的罗网,将萧麦覆于其中。 然而,一招“烽火连城”,黑色的圣火从剑尖激发而出,萧麦挥舞双剑,火光如铁树开花,凶猛的冲击力,瞬间破碎了白枫的罗网。 紧接着,“烈火回环”,左右开弓,无数剑影制造的两道“战火”,如绞索一般越套越紧,眼见着就要勒紧他的咽喉。 “倏——” 一道光球,携裹着恐怖的声音和气息,倏地一下从身旁掠过,萧麦眼不疾但身快,察觉到危险逼近,立即停住招式,纵身一个后空翻,从光球之上一尺处躲了过去。 饶是如此,与光球近距离掠过,还是让萧麦后背物理意义上的发麻。 双脚未及落地,白枫已经冲破雨幕,一剑刺向萧麦咽喉。 萧麦立时右手竖剑,左剑横于咽喉前,紧紧抵住右剑。 “当!” 白枫一剑刺中双剑交叉处,强力的冲击力,撞得萧麦飞身而退,靴子在地上拨开两道水浪。 一连退出十几步后,萧麦终于站稳脚跟,白枫之剑亦折弯如月。 “当啷!” 剑身反弹,白枫后退一步,然而这个动作,是下一记杀招的起手式。 只见长剑以诡异的路线翻转,连带着白枫也猛地一翻,紧接着一个白枫就凭空分裂成了两道身影。 “嗖嗖——” 两道身影,一左一右,好似猎食的鹰隼,瞬间从萧麦两侧掠过,分别刺向萧麦的脖颈和腰眼。 “好险!” 萧麦心中暗道。 视野之中,他只能看见一道红光,却能感知两道身影的动作,说明白枫的确分裂出了一个实体。 要应付这一招,就需要萧麦掌中双剑,各自施展不同的招式应付。 然而,双臂胡乱挥舞很容易,让它们做出不同的指定动作却很难,就像一手画圆一手画方。 所以,双剑剑法,从来不是各打各的,而是按照固定的套路进行配合。 但黑火剑法双剑式中,没有应对白枫这一招的套路,也就是说不能抵挡,除非双剑各自施展不同的单手剑招。 “教头说的一点没错,江湖各路武林绝学,大多会以黑火剑法为假想敌!白枫这招,就是专门为我准备的!” 形势虽险,化解虽难,然而100点的黑火剑法,也不是白点的。 萧麦果断变换单手剑法,一阵剑声错乱,雨珠四散碎裂。 “倏——” 身影交错,二合为一,两人相对而站,又同时转身。 “呼——” 萧麦转身更早,出招更快,尺剑携裹着呼呼的火焰声,穿过雨幕,直刺而来。 白枫躲闪不及,只得转攻为守。“当!” 双剑相撞,白枫连人带剑,直接被萧麦震飞出去,甚至酸麻之下,长剑自身也脱了手。 萧麦意图乘胜追击,然而透过哗啦啦的雨幕,耳畔再次察觉到那一抹惊悚的魔光声。 “嗖——” 他立即止住脚步,身体后仰,然后以脚尖为圆心,似圆规般转动身体,躲开了这一道光球。 与此同时,白枫在被震飞的路上,一脚踏空,翻转身体,接住了脱手的长剑,稳稳地落在了地上。 这一回合后,双方都没有再轻举妄动。 雨水哗啦啦地洒下来,落在身上,溅起无数细密的水雾;划过脸颊,汇聚在下巴上,简直形成了天然的水龙头。 萧麦情况稍好些,蒙着眼睛,雨水打不到;白枫的眼睛里则一个劲地被灌雨水。 论武学修为,萧麦远胜白枫,只是他如今不能全力以赴地对付白枫,因为要分出大量精力,去防备漂浮在四周的光球。 每当激战正酣,白枫被逼得接连败退之际,就会有光球飞过来,打断萧麦的进攻节奏。 想起鸿月楼和乾康楼中,那些破碎的血海尸山,还有几次擦肩而过时,那种像是被无数刀片擦过毛孔的惊悚感,萧麦不敢与光球有任何接触。 只要光球飞来,他就只能中断进攻的节奏选择躲闪。 “要不,先解决掉周围的浮游光球?” 此念旋起旋灭,只因萧麦注意到,滂沱大雨,凡是落入光球之上的水珠,都会被瞬间粉碎成雾气。若换作人,免不了得破灭成渣。 那换用兵器呢? 神通武学,大多是不讲道理的,若以尺剑硬劈魔光,万一剑身破碎,岂不是追悔莫及? 另一边,白枫也在盘算。 与萧麦交手时间越长,他就越意识到,双方之间的差距太大,莫说敌过萧麦,甚至连抵挡都做不到。 起初几次留手,根本目的是为了诱敌深入,事实上,萧麦似乎根本不受大雨的影响。 “多亏神光护体,否则他五招之内就能拿下我!” “近身不得,只能指望神通了!” 魔光威力虽大,但存在一个弱点:“速度过慢。” 光球越大,速度越慢;刺杀舞台上浑然不觉的舞姬,白枫固然可以制造出比人还高的光球,但对付萧麦,光球就只有手掌大小,但对比他的速度还是慢了。 所以,白枫必须以身为饵,为神通杀敌创造战机。 “嘭——” 白枫一脚踏碎水泊,滂沱的战意,也刺激得萧麦震碎一身雨珠,双方犹如两道射向彼此的箭,身形迅速交错,开始第二轮缠斗。 这一回合,萧麦不再留手,直接拿出压箱底的绝招武艺,满功率输出真气,压着白枫打。 “四招,最多四招解决你!” 三招之后,白枫坚持不住,召唤一道光球从二人面前掠过。 萧麦顿觉被雨水浇透的面门一阵炽热,不得已向后退出半步,却发现光球已涌至四面八方,以某种阵法进行了经脉的布局。 他瞬间在意念中,多次尝试冲出重围,却发现无论怎么冲,都会被无所不在的魔光追上,瞬间粉身碎骨。 “萧麦,你可以死了!” 白枫一个闪身,跃出数步,落地之后,面前已飞来数道光球,堵死了萧麦的前进之路。 是的,他彻底放弃了近身缠斗,决意只用神通。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121章 其人之道 操纵魔光,是一件费心劳力之事,毕竟这玩意儿六亲不认,连白枫自己也炸。 所以跟萧麦缠斗时,他一次只能操纵一只光球助战。 这次把萧麦引入魔光阵后,白枫完全放弃近战,运转真气,连续结出数十个手印,以催动神识,如傀儡丝般,牵引着十几棵光球,从四面八方围剿萧麦。 这些光球威力巨大,一旦触碰目标就会爆炸,萧麦完全无法格挡,只能躲闪。 虽然光球飞得不算太快,但架不住数量多,萧麦又没学过躲闪类的武功,所以久躲必失。 “这不是耍赖吗!以为这天底下,就你一人有神通?” 萧麦渐生怒意,他原本想活捉白枫,带回去仔细审问幕后主使,结果发现白枫躲在神通的庇护下,不敢再跟自己直接交手。 他试图以黑火剑气或者修罗万劫刀驱赶光球,却发现连真气之刃触碰光球,也会破碎湮灭,起不到任何作用。 事已至此,萧麦索性不再留手。 “神通玩得很开心啊,现在换我用了!” 他左手倒持尺剑,向后背一藏。一朵七瓣七蕊花,在萧麦的牵动下,从神识之中浮现,沿经脉飞至指尖。 “嗖!” 假装转身的瞬间,左手穿过后背,从右腰眼处伸出,瞄准弹指而出,从诸多光球之间穿过。 白枫此时正在专心运转光球,忽见一枚红花状的暗器射向自己,想要闪躲已经来不及。 “噗呲——” 红花射入白枫的脑门,直接穿透大脑,从后颈飞了出去。 白枫睁大眼睛,不敢相信,自己会这样轻易死去,但飞舞于空中的“魔光”,就像雨中的火苗一样相继熄灭,自己的视线也愈发模糊。 “怎会如此?我觉醒了‘万碎魔光’这般强大的神通,老天爷不该站在我这一边吗?” “我怎么……会死……” “扑通——” 白枫仰面躺倒,落入泥泞的水泊之中,颅中迸溅的血液蔓延开来,又迅速被瓢泼大雨所涤荡。 “歼匪。基础奖励:强化点+100;随机奖励:强化点13,武技+13,经验+700。” 感受着一颗颗湮灭掉的光球,萧麦忽然感到分外可惜。 七瓣七蕊花,完全可以用外物格挡,如真气、兵器之类,这点不如金色光球,可以无视外力格挡地追杀目标。 再加上其触物即炸的特性,使用得当的话,理论上可以轻松弄死姚倩淑一般境界的宗师级高手。 “这么优秀的神通,给我用多好啊!明珠暗投了,可惜。” “另外,为啥奖励是100点?” 萧麦有点不服气,他已经问明白了,白枫杀了几百个人,就算不能贷款给分,至少也得按二百的成绩算吧,为何到头来只给100点? 他思来想去,最终归因于——白枫吹牛。这个杀手,并没有杀够二百人,只是吹牛自己杀的多而已。 萧麦没查清楚具体数字,所以系统就抹了零头,只给他算一百分。“系统,我发现你有漏洞啊,纯靠人头算分数,以杀止恶,救了那些原本会被杀的人,就不算分了。这样不等于鼓励‘养寇自重’,故意等目标做了更多恶再动手吗?” 心声未落,忽然又听见了熟悉的系统音。 “叮。” “扶危。基础奖励:强化点+30;随机奖励:强化点+3,武技+6,经验值+100。” “改正得倒还挺快。” 萧麦心想,这三十点的奖励,大概意味着系统判定,白枫赶到燕山郡祝隅城后,会再杀死十个人。自己干掉白枫,等于挽回了这十个人的性命。 一想到救了十个人的性命,萧麦顿时感到非常愉快,比歼匪任务拿到的100点奖励更愉快。 “不过,改正归改正,漏洞还是存在的,改天得好好跟你研究一下,‘养寇自重’的问题。” 眼下,养寇自重,还不是最紧要的问题,紧要的是毁尸灭迹。 若白枫的尸体,就这么直接送回捕门,肯定会被人注意到头部的伤口,不难分析出萧麦身怀某种暗器类神通。 所以,必须把这个伤口破坏掉。 好在这不难。 萧麦在没脚踝的水坑里走出几步,抓起白枫的尸体,挥下尺剑,一剑打爆了他的天灵盖,狂暴的雨水,旋即把鲜血和脑浆冲刷了个干净。 七瓣七蕊花在额头上留下的痕迹,就此被完全毁灭。 “话说,这枚花瓣的威力,怎么好像比平时大呢?” 萧麦一边把尸体往客栈内拖,一边在心里面想道。 白枫明显是丹田境的高手,这类人战意全开之际,全身筋骨皮肉都会得到极大强化,像是穿上了一层无形的皮甲。理论上,七瓣七蕊花虽然还是可以切开他们坚硬的颅骨,但过程不会太轻松。 可这一次,七瓣七蕊花穿颅时,萧麦隐隐感觉,轻松得就像穿透一块豆腐。 另外,丹田境高手战意全开时,反应速度也会大幅提高,就像来兴和沈红梅,都能在自己发动“偷袭”时,躲开红花的第一波攻势,最后败于“回旋镖”之下。 萧麦已经做好了,正面攻击打不中,等红花回旋之后再解决白枫的准备,没想到一箭中靶。 这红花的威力,明显超出了萧麦先前的认知。 因心里面一直想着红花,于是,七朵红花从体内飞出,如缠绵的蝴蝶一般,围着萧麦翩然起舞。 这种状态下的红花,其实是他的意念所化,并无实体,也没有杀伤力,且只有萧麦看得见(反倒是从指尖激射而出的红花,萧麦其实是看不见的,只能大致感知它的存在)。 红花飞舞之时,雨珠从它们中间掠过,似乎令无形的红花也沾惹了水气,变得愈发鲜美娇艳,轮廓也比先前大出了整整一圈。 待萧麦拖着尸体,来到门前的屋檐下,与雨水相隔绝后,就开始褪色、变小,就跟缩水了一样。 萧麦心念一动,放下尸体,走回雨中,红花很快“遇水”膨胀;等回到屋檐,就再次“缩水”变小,恢复如初。 “雨水,会影响红花吗?” ———— 突然,萧麦识海中闪过一条信息——裙子:壹零贰壹贰伍伍伍陆叁。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122章 万毒之力 “红花在雨水的浇灌下,似乎会变得更强。” “可为什么呢?” “难道是因为——” 这一偶然发现的红花特性,让萧麦回忆起,得到父亲牺牲的消息,就是在一个滂沱的雨天。 警方在边境设卡检查之时,与毒贩发生枪战,父亲为保护同事,身中数枪,倒在了大雨之中。 自那之后,萧麦有一段时间,厌恶甚至畏惧下雨天。 可立志接过父辈的枪之后,萧麦就改变了心态,每到雨天,他都会冲出教室或家门,参与体育锻炼;雨势越大,他也就愈发拼命。 时日一久,大脑逐渐掩盖记忆中痛苦的部分,他不再刻意回忆,自己为何要在雨天拼命;他只记得,雨势会振奋自己的斗志。 “原来如此。” 萧麦长叹了一口气,他不是个矫情之人。事情毕竟过去那么多年了,该经历过的痛苦,一个不落地全经历了。现在回忆起来,他只是稍稍缅怀了一下,便平复心境,恢复如初。 “戾火与武道之光,虽是人心显化,但一个人,未必真就了解自己的内心。” 另一边,黑店六人,虽已被打得半死不活,但强烈的求生欲,还是驱使他们,趁萧麦、白枫二人决斗时,爬向客栈后面的密道。 然而,挡在他们面前的,是战力丝毫不逊于萧麦的红鬃马。 它扬起马蹄,赶在萧麦回来之前,像牧羊犬驱赶羊群一样,摸黑把他们都赶到了客栈中间。 谁敢逃走就踢谁,而且人有怜悯之心,但马没有,红鬃马下蹄特别狠,甚至比萧麦还狠,每次少说也要踢断两根骨头。 六人实在受不了,就围坐原地,不再逃跑。 红鬃马则又扬起蹄子,恐吓威逼那六人,让他们在惊悚之下挪动身子。 可谁敢动弹,红鬃马上去又是一顿铁蹄伺候。 六人做梦也没想到,只听说过人驯马,自己竟会遇见马驯人。 驯到最后,六人彻底服气,不管红鬃马做什么,都再也一动不动。 “马哥干得不错,800经验值这就给你加上。”萧麦拖着白枫走进客栈门前,然后随手把尸体丢到一边。 红鬃马吃到经验,立即扬起蹄子,口中哼唧两声,以示愉快。但天马行空依旧停留在9级,距离升级还差几百个经验值。 察觉到马儿的惋惜,萧麦立即心道:“放心,搞定这几个,估计就能升级了。” “不过,搞定他们之前,得先把我的奖励点分配一下。” 萧麦拿出火折子,一边点灯,一边加点。 “强化点共146,均分给血肉与韧性。” 血肉、韧性均已超过1000点,多出来的点数,会以“将气”的形式储存起来,平时感觉不出来,临战时才会发挥作用。 “武技共19点,先用4点,把万毒神功加满!” 万毒神功,只差4点就可以满级,照理说,应该遍寻天下毒方,一点点把神功练至大成。 但萧麦等不及了,他迫切想知道,满级后的万毒神功,究竟会有什么效果! ……加完点后,萧麦先等了一小会儿,觉得身体没有什么变化。这说明,即使满级的万毒神功,在萧麦没中毒时,也没有任何作用。 于是,萧麦提起酒壶,狂饮一口。 毒酒入腹,瞬间激起体内的万毒之力,似一道金色的流光激荡全身,为丹田、经脉之中的真气,提供了约十倍的强化。 “十倍?不对吧!” 依据萧麦的经验,当万毒神功数值在1~9之间,为会常态战力提供1倍的加成;10~19之间时,加成为2倍,以此类推,90~99区间时,战力加成为10倍。 如今达到100点,即使没有特殊效果,至少也应该对常态战力,提供11倍的加成才对。 可现在,似乎没什么变化。 “不对,我明显能感觉到,万毒神功满级后再饮酒,身体的感觉跟之前是不一样的,虽然说不出来,具体是哪里不一样,但能确定的是我一定有所变化。” “罢了,万毒神功的隐藏效果,等到以后再探索吧。” “眼下还剩15个武技点,全部加给上丹田好了。” 上丹田从66升至81,原本混沌的星云,逐渐清澈起来,好似里面发生了“沉淀”,以神识细细观之,方见竟是杂乱无章的星辰,开始一团团地“凝聚”,逐渐有了二十八星宿的雏形。 “上丹田修为,较之从前,又上了一个台阶。” “里面不但储存了更多的真气,也令真气强度大幅度提升。” “之前相当于两倍强化,现在则是三倍。” 萧麦心想,金蕊强化+万毒神功+乾坤星宇诀,自己可以发挥出十五倍的常态战力。 这般修为,在捕门之中,究竟算什么层次?往后,不知有没有机会,跟指挥级别的高手切磋一番。 另一边,早在见到萧麦拖尸回到客栈内时,六个人心里面就已经凉透了。 尽管早就猜到,六人联手都战不过的敌人,白枫孤身一人也大概率败北。 可事关生死,他们不得不祈祷奇迹发生,期盼白枫能胜过萧麦,但现在希望彻底落空。 萧麦点燃几盏烛火,将客栈内照亮。 正要开始审问,忽然闻到一股冷下来的肉香。 原来,这一战打得很激烈,到处可见桌椅板凳的碎片,唯独萧麦用过的这张桌子,意外地在激战中无人触碰过。 此事提醒萧麦:“这家黑店,做了多少人肉包子,杀了多少路过的客商,后厨会不会有侥幸活下来的人?” 想得到答案很简单,找个知道的人问一下就行。 萧麦上前,一把拎起厨子,把他拽到人群旁边。 厨子想要挣扎,可全身剧痛,行动不便,只能开口问道:“你,你要干什么?” “我问你,整个客栈之内,还有没有其他活人?” “没了!” “先别急着回答。”萧麦抽出铁尺,抵在厨子的大腿上,比划了一下,“再给你一次机会,回答‘有’,就没事儿;回答‘没有’,就卸掉你一条腿。” “没有!”厨子连想都没想,就恶狠狠地吼道。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123章 人间炼狱 “咔!” 萧麦也不跟他废话,手起剑落,一剑砍在他的大腿上,直接把腿骨砍得碎如粉末。 “啊——啊——”厨子连声发出杀猪般的惨叫。 但更疼的还在后面,萧麦以尺剑砍进去的凹壕为界,一脚踩住厨子的大腿根儿,一手扳起他那比常人大腿还要粗的小腿,像拧麻花一般奋力一拧。 “嗷——” 趴在地上的厨子,疼得狠狠一仰头,双掌拍在地上,像一条被踩住了尾巴的鱼。 萧麦把他的腿,拧了一圈又一圈,最后一招“手撕鸡腿”,就把人肉厨子的腿生生卸了下来,鲜血似喷泉般溅出,洒得地板、柱子上到处都是。 这份极致的痛苦,直接把厨子疼得昏死了过去。黑店内的其他人,见到这血腥残忍的一幕,没有恐惧,反而一个个凄惨地笑起来,仿佛是看到了什么有趣的表演。 戾火教徒,一向如此,以他人的痛苦为乐。 萧麦没再继续问,因为厨子连装都不装,直接斩钉截铁抛出一句“没有”,反倒暴露出客栈之内,关押的真有其他人。 当然,也有可能是自己想多了,厨子只是单纯说话有点冲——挨打活该。 “有没有人,我自己去查一下。” 萧麦提起一盏油灯,走进客栈后院。他提灯的目的,当然不是为了给自己照明,而是碰上其他活人,能让对方在最快时间内见到自己。 循着气味,很快来到了客栈厨房。 有人说,古人对地狱的想象,就是一个大厨房,各种刑罚,例如刀切、油炸、捣泥、磨粉、炙烤等等。 地狱是想象的,可萧麦面前的厨房,就是一个真正的地狱。 偌大的厨房内,挂着一扇一扇的人肉排、手臂、人腿还有内脏,有些是新鲜的,有些已经过烟熏、腌制; 两口大锅里面,一锅煮着森森的人骨汤,一锅里面卤着人头,半张脸陷在汤里,半张脸露在汤外。卤制人头的时候,唇部皮肉会收缩,从而露出森森的白牙,就像在锅里面假笑。 盆里面还有一堆烧熟的人肉和内脏,桶里面则是没法处理的下水,以及人类的毛发指甲。 饶是萧麦这种杀人不眨眼的狠辣个性,音波探至此处,也由不得泛起一阵反胃。 他强忍着呕吐欲,继续向前走,因为听到一阵呼吸声,从墙角处传来。 很快,萧麦在阴暗的墙角,发现了一个活着的女人。 她衣衫凌乱,身材矮小且纤细,显然是个还没有长大的少女。 此时双眸紧闭,似乎是睡着了,但肢体不住地缠斗,暴露了她装睡的事实。 在她身上,萧麦闻到了浓重的血腥气,仔细分辨后,发现血腥气分别来自她的唇角、下半身,以及——手臂。 她的右臂已经被人切掉,只是用破布简单地包扎了一下。左手则被一根拴狗用的细铁链,死死拷在厨房墙壁上,腕部绑缚处的皮肤,已经被铁链磨破。 萧麦深吸一口气,然后以生平最温柔的语气,轻声说道:“姑娘,我是捕门萧麦。” 猛地想起对方可能没听过捕门,于是改口道:“我是京城衙门来的捕快,名叫萧麦,是专门过来救你的。”少女没有回应他,只是呼吸开始变快,身体抖得越发厉害。她的身心经历了太过严重的摧残,此时无论做什么,萧麦都会予以理解。 “你别动,我先帮你,把铁链砍断。” 萧麦说着,抓住铁链,摁在墙上,然后用剑尖抵住铁链,拿出十成修为,将真气注入尺剑之上,一剑下去—— “咣当!” 一声清脆的金属撞击声,溅起电火花,铁链随即断开。 少女惊得赶忙把头往旁边一撇,身体剧烈地颤抖了一下。 “姑娘,咱们先离开这儿。” “不……我不走……我永远都不会走……我会……一直一直留下来……呜呜……”少女的泪水已经流尽,这会儿只能干嚎。 萧麦意识到,此前黑店里面的人,可能也曾假扮捕快、侠客,或者其他什么样的人,以相救之名把她骗出厨房,再公开身份对其凌虐,以震慑她的逃跑之心。 这种恶行,完全符合戾火教徒的风格。 萧麦想了想,说道:“我可以证明自己的身份。姑娘在这里,应该有见过帮厨吧?我已经把他杀了,这就把尸体带过来给你辨认。” 闻听此言,一张张凶残可怖的面孔,似蚂蟥一般硬生生钻入不堪回首的记忆,令她全身神经性地剧烈疼痛起来,进而止不住地剧烈颤抖。 萧麦并不擅长劝慰他人,于是退出几步。 “我速速去办,姑娘稍待。” 萧麦回到前厅,抓起帮厨的脚踝,就把他往后厨拖去,血蹭到地上,留下了一道惨烈的血痕。黑店众人,看到这一幕,便大致猜出他已找到幸存者。 来到厨房,萧麦把帮厨的尸体扶起来,让他坐在地上,面对少女。 “姑娘,慢慢地睁开眼睛,看看这不是欺负你的帮厨?不过要做好心理准备,他的死状有点恐怖。” 少女这才不再无动于衷,缓缓睁开眼睛,见到了帮厨那种被从中间劈开的那张脸。 身处这般炼狱,遭遇的血腥残忍太多,以至于见到这一幕后,少女只是哆嗦了一下,并没有像萧麦预料的那般慌张。 确认死者的确是帮厨之一后,少女方才抬起头,完全睁开眼睛,见到眼前之人的确身穿官服,脸上还蒙着眼罩。 她没想到萧麦目不能视,还以为是此刻自己衣衫不整,他才特意自蒙双眼,心中不由几分信任:“你真是捕快?” “是的。” “救救我……救救我……”她艰难地向萧麦伸出手,并从嗓子里发出了沙哑的声音。 “嗯,姑娘先把这个吃了,可以疗伤,止痛。” 当初捉拿马市市正时,萧麦截留了一部分疗伤丹药,以他的体质,自然是用不上的,但常备几颗,就是为了有需要时帮助别人。 少女抬起仅剩的左手,接过丹药,像是下定某种决心,一口吞了下去。 “客栈除了你之外,还有其他的幸存者吗?” “没有,都死了,都死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124章 报仇雪恨 回想起至亲之人,都被贼人像牲畜一般,当着自己面宰杀,少女便禁不住再度嚎哭起来。 那哭声凄厉、苦痛,惨绝人寰。 萧麦从她的哭声中,仿佛听见了挣扎在浑浊世道中,芸芸众生面对无常命运时的绝望、哀怨,心中不免掀起几分波澜。 然,“耳听为怒”的提醒犹在耳畔。 受害者的话,能信,但也不能全信,关键要让证据来说话。 少女说人已经死光了,萧麦不敢掉以轻心,选择趴到地上,仔细倾听,若客栈存在密室地牢之类的场所,里面又关押着活人,那么他应该能听见。 听了半晌,没有任何声音,萧麦又挥拳砸在地板上,以声波探测四周,仍然没有发现。 见到萧麦这般奇怪的举动,少女停止嚎哭,哽咽着问道:“你在做什么?” “寻找其他的幸存者。但应该是没有了。” “对了,你是怎么进来的,客栈那些人呢?” “都已经被我控制,搁前厅关押着呢。” 少女顿时心头一凛,发现一个疑点:“大人没带帮手?” “有一个帮手,但雨停之后才能赶过来。姑娘有没有感觉好点?” 少女把手放在腹部,回想起歹人折磨自己时,最喜欢朝肚子上拳打脚踢,留下了无法消弭的腹痛。 可这时丹药入腹,一股暖意温润肠胃,逐渐驱散了一部分的疼痛。 至此,少女几乎彻底信任萧麦。她不是个没有见识的乡野村姑,深知见效如此之快的丹药,定非凡品。歹人绝不会将如此珍贵的东西消耗在自己身上。 “大人,快带我走吧!”少女的声音里,是极致的渴望与悲伤。 “这样吧,我先送你去客房休息,等我审完了贼人,再带你走。” “贼人——是客栈那些人?” “对。” “……” 萧麦能感觉到,少女此时欲言又止:“姑娘有话同我讲?” 拼尽了一身的勇气,少女深吸口气,坚决地说道:“我想见见他们。” “见他们作甚?” “我……我想看着他们……死!” 说出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少女本已干涩的眼睛,竟再度滚落下淡红色的泪珠。 她知道,萧麦身上的疑点不多,但也不是没可能,万一黑店里的人,又变着花样地拿自己寻开心?若事实真是如此,那这般言语,就是死路一条。 可少女还是说了出来,就算是死,也不后悔。 萧麦此时,还没理解这句话里的分量。 “放心,就凭他们犯下的滔天大罪,一定会被明正典刑,凌迟处死,届时我可以带你去刑场上观摩。” “不,我一刻都不想让他们多活,求求你,求求大人……” 少女拖着虚弱的身体,变换为向萧麦跪拜的姿势。萧麦立即出手阻拦,她却执意单手撑地,向萧麦磕头。 可她实在是太过虚弱,一俯身就趴在了地上,单是左手手掌的力量,无法支撑她的身体。 “姑娘,我扶你起来,恶贼自有公理论处,没必要再动私刑。” “大人,不是已经杀了一个吗?” “……” 萧麦立时一滞。 他意识到,眼前的这位幸存者,并不是一个寻常女子。 普通人的心肠都很柔软,即使被恶人伤害,第一时间也不会想到私刑报复,而会上报官府,让法律来惩奸除恶;若实在被恶人伤得太重,甚至会产生根植于精神层面的恐惧,再生不出报复之心。 可这个少女嫉恶,恶贼的伤害,丝毫没有破坏她的复仇渴望。 她只想让仇人加倍品尝自己的痛苦。 “求求大人,杀了他们吧,我全家都死了,爹爹,娘亲,还有兄长,全都没有了……呜呜……” 忆起往昔,心如刀绞。 她爹是一个商人,常年在外打拼,今年终于在州城之内置办了房产,接全家人过去居住。 一家人高高兴兴上路,路遇这座乡野客栈,少女贪嘴爱吃,嗅到这家客栈里飘出来的香味,丝毫没想到那究竟是什么肉,执意进去吃饭。 爹爹担心遇到黑店,起初不肯,但终究拗不过她,想着自己跟长子都有武艺在身,遇见歹人也有还手之力,便冒险入内。 待到发现端倪,想要撤出,已来不及。 一番徒劳的抵抗后,黑店众人,将一家人都绑缚在了炼狱之内。 父母对子女之爱,往往胜过子女对父母之爱。 为了享受猎物极致的痛苦,黑店内的贼人,先污了她的身子,砍断她的手掌,又阉割了她的兄长,将他剖腹之后一刀刀活剐。接着又以同样的方式,奸杀她的娘亲后,再用铁钩插在爹爹肚子上,砍手断腿斩首。 原本她也是要死的,但因为生得实在美丽,黑店众人不舍得轻易杀死,准备玩腻之后再吃掉。 之后的日子,她不但每天都要忍受惨无人道的凌虐,还要亲眼见证,一个又一个的旅客,惨死在这群人的屠刀之下。 她已经不指望会有人来拯救自己,只求神明怜悯,能让她在死后化为厉鬼来报仇。 可厉鬼报仇,终究虚无缥缈。 眼前有一个活着报仇雪恨的机会,她一定要牢牢抓住。 于是,少女一遍一遍地向萧麦磕头:“家人,全都没有了……大人,求求你,求求你杀了他们,求求你……” 萧麦有些为难,出于不得已的原因,他经常会私刑处决罪犯,可条件允许的话,还是希望走正常程序来惩罚犯人。 “姑娘,我是杀了一个,但有不得已的理由,不适合再多杀了。我先带你去房间休息。” “求求大人,杀了他们!” “我向你保证,他们一定会死,而且会死得很惨。朝廷有专业的刽子手,能把他们千刀万剐,若让我来,他们反而会死得很轻松。” “他们杀了我爹,我娘,还有哥哥,用最残忍的方法,呜呜,我不要他们多活,我只想他们死,马上死!” 见少女如此痛苦,萧麦意识到,她已经完全陷入仇恨的炼狱之中。 仇人多活一刻,她就会在这炼狱之内,多受一刻的折磨。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125章 洗冤平屈 萧麦听着那悲惨可怜的乞求,心中的怜悯之意,逐渐盖过了他“明正典刑”的坚持。 思索之后,深深地叹了口气。 他扪心自问,并没有资格效仿包拯、宋慈。与“青天”相比,他更愿意成为一名“侠客”。 侠客,自有侠客的方式,帮含冤受屈之人脱离苦海。 “我——” “答应你”三个字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少女再次拼尽全力叩首,字字泣血地说道:“大人,我爹是做生意的,有许多店铺、家产。回去之后,全部都送给你,求你杀了他们,杀了他们!” 萧麦面色一沉,有些尴尬,心道:“坏了,说晚了。” 这会儿再答应少女的请求,多少有点贪图财宝的意思。 萧麦只得尽量为自己澄清。他深吸一口气,郑重其事地说道:“姑娘,我不会收你一文钱。至于报仇——若能让你心里好受些,我可以杀了他们。” 听到这句诚恳的话语,少女立即仰起头,暗淡血红的眼眸中,闪过一抹消失已久的亮色。 紧接着,好似压抑已久的情绪得以释放,少女发出了落难之后的第一次笑声:“哈,谢谢大人,谢谢大人!” 泪水沿着伤痕累累的脸颊落下,她脸上却绽放出一抹灿烂的笑容。 萧麦探知到这抹微笑后,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决心:“你是先休息,等我杀完再来找你,还是亲眼看着我去处刑?” 一般人面前,他不会出这样的选择题,因为见证杀戮本身,也会给人心留下伤痕。 但少女不是一般人。她见过的杀戮太多,全是无辜之人枉死的场景,此时此刻,罪人的死亡,或许还能让她心里好受些。 事实上,少女完全没有犹豫,咬牙切齿,斩钉截铁:“我要亲眼看着他们死!” “好。” 萧麦拔出尺剑,让她搀扶着站起来,踉踉跄跄地跟他走出了厨房。临走前,萧麦还顺走了两根铁钎。 “大人,先前没听清楚,您怎么称呼?” “我叫萧麦,直呼其名即可。姑娘呢?” “我姓文,名巧萱。” 掀开通往前厅的门帘,是文巧萱最紧张的时刻。 她仍不敢完全相信,自己居然真的能够得救,生怕近在眼前的希望,又是死神给自己开的一个玩笑。 直到掀开门帘,借助微弱的烛火,见到那些杀人不眨眼的恶贼,一个个浑身是血,挤在前厅正中间,不敢动,也不能说话,想要商量一下怎么办,就会被红鬃马的铁蹄收拾。 杀人最多的厨子,是唯一一个允许发声之人。他断了一条腿,身下是满满的一滩血,整个人也躺在血泊中,像垂死的牲畜一样,无助地哀嚎着。 “这一切,都是真的。”文巧萱再次忍不住笑了出来,比上次更加明媚畅快,“你们,也有,今天!” 与此同时,店内众人也见到了她。 这几个歹人,已经从最初战败的惊惧中平复过来,恢复了之前的残忍和无耻。 自知必死的他们,望见文巧萱,想起曾施加在她身上的暴力,便纷纷发出淫邪的大笑。这在文巧萱听来,简直如万箭穿心。 “呜呜,为什么他们还笑得出来?为什么他们还笑得出来!” 萧麦说道:“这些披着人皮的邪魔,向来以他人的痛苦而欢愉。他们最不想见到的,就是他人的幸福圆满。姑娘切莫再痛苦下去,你的快乐,才是对他们最大的惩罚。” “大人说得有道理,可我成了这个样子,如何快乐得起来!”文巧萱望着光秃秃的右臂,声泪俱下,心痛如割。 见她如此痛苦,黑店众人,又不禁哈哈大笑起来。 这笑声,让文巧萱更加怒不可遏,她抬起头,指着黑店众人,目眦尽裂地吼道:“杀,杀光他们!” 萧麦点头,拎剑上前。从对方口中,拷掠出具体的杀伤人数,会为自己带来很大的利益;问出设局对付自己的幕后黑手,也有利于自己直捣黄龙。 但为了让受害人早日解脱,萧麦宁可舍弃这些利益。 杂工见自己恰好对着萧麦,脸上的笑容顿时凝固,待萧麦抵至近前,背对烛火,身影如一道漆黑的山,举起了同样漆黑的剑,表情立即变作了委屈和惊慌,大声吼道:“不!” “嘭!” 萧麦一剑下去,就敲碎了他的天灵盖,红白之物立即溅射四方,粘在了众人身上。 见那尸体躺倒,文巧萱顿觉心中一块石头落地,但仍然十分压抑。 黑店众人则是一片哀嚎,再顾不得红鬃马的威吓,忍着伤痛向四面逃跑。 红鬃马立即扬蹄,准备追赶,萧麦却一把拽住它,示意让他们随便跑。 明明已经看见了逃生的希望,却又被硬拽回来时最绝望;他们曾施加在受害者身上的苦楚,正好原封不动地奉还。 萧麦从容不迫地从红鬃马背上取下一物,名为“琵琶锁”。 此物乃是捕门专门用于穿琵琶骨的工具,由两个刀刃组成,一头穿琵琶骨,一头勾肋骨,中间还有个用于固定的锁。再厉害的武林高手,一旦被锁住,就会变成砧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 只是,琵琶锁造价较高,萧麦身为见习捕手,没有使用权限。临行前,姜达把自己的两只琵琶锁借给了萧麦。 萧麦使用琵琶锁,率先追向修为最高的老板和老板娘。 “噗——” 锋利的刀刃,轻松扎穿骨头,然后“咔哒”一声,就锁住了这二人。 此时,店内有行动能力的歹人还有两个,这时,萧麦带回来的两根铁钎就派上了用场。 铁钎,就是一种比小拇指还要细的铁棍,一端较为尖利,可以疏通灶里面燃烧的木柴,使火烧得更旺。 萧麦将两根铁钎,分别插进了两个店小二的琵琶骨。 然后,连拖带拽,又把四人抓回到前厅正中间。 文巧萱见状,立时松了口气,她还以为歹人会趁乱逃跑,没想到一眨眼就被萧麦抓了回来。 另外,她也发现,萧麦虽然蒙着眼,但一切行动如常,这般武学修为,已经完全超出她的想象。 萧麦把人抓回来之后,向文巧萱说道:“姑娘,我把复仇的权力交给你,你说杀谁便杀谁。” “我?”文巧萱先是一愣,但明白萧麦的意思后,立即义无反顾地伸出手,指向了萧麦意想不到的一个人。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126章 掠夺戾火 “先杀她!” 一声撕心裂肺的低吼过后,萧麦听到了文巧萱的贝齿摩擦声。 字面意义上的咬牙切齿。 他本以为,文巧萱会从老板或者厨子里面选一个,没想到她最先选中的人,竟然是老板娘。 但想想也是,黑店里的男人,都是不折不扣的恶棍,最让文巧萱无法理解的,是老板娘居然甘心做他们的帮凶! “死丫头,臭婆娘!”老板娘一听说,文巧萱要先杀自己,立即气得飙出来一连串不堪入耳的谩骂。 萧麦顿觉耳朵刺痛,于是二话不说,拎剑冲去。 老板见状,急得像虫子一样,往萧麦方向蛄蛹,高声强忍着疼痛,高声喊道:“别杀她,杀我,杀我……” 话没说完,从老板娘头上迸溅的红白之物,就溅到了他身上。 让戾火教徒陷入极度的负面情绪,是相当不易之事,萧麦本意是多加惩罚,但无奈老板娘骂得太脏,哪怕死到临头亦叱骂不休,莫说文巧萱难忍,他自己都忍不了,索性给了痛快。 “啊——我杀了你,我杀了你!” 老板先是愣住,而后厉声咆哮,整个面目也扭曲得如同恶鬼一般。纵使套着琵琶锁,依然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去挣扎。 “戾火教徒,居然也有情。” “呵呵,早在遇到死神和树女时,我就明白了这一点。” “可你们,怎么就不肯把情,稍稍分出一些给别人!” 萧麦也不惯着他,一脚踩住老板的头,将他压在了脚下。 “文姑娘,下一个向谁复仇?” 文巧萱跟萧麦的心思一样,越是见到老板对他的女人好,就越会想起自己一家人的惨烈和仇恨。 “杀了他,杀了他!” “好。” 萧麦拎起尺剑,正要处刑,忽觉脚下有些发烫。 他最先想到的就是“神通”,可琵琶骨被锁,理论上是不可能施展神通的。 正当萧麦困惑之际,识海中的戾火红花,似乎感应到某种力量,一朵朵地蠢蠢欲动。不多时,其中一朵红花,不经萧麦操纵,自动伸出金蕊,穿过经络,直达指尖。 之后,萧麦的左手,产生了一种伸向老板的冲动。这一奇怪的反应,引起了萧麦的警惕。 他决定由着戾火红花去行动,只是稍稍侧身,背对文巧萱,遮住了她的视线,以免被她发现神通的秘密。 很快,萧麦的左手,伸到了离老板胸口仅有一尺之远的地方。 老板则随着萧麦的靠近,身体抖得越来越厉害,简直如同触电一般。 忽然,一道黑色的火焰,烧穿皮肉,从老板胸口喷溅而出。 紧接着,抵在萧麦左手指尖的金蕊,竟透过指缝伸入外界,似五根针线扎入熊熊燃烧的戾火之中。 老板的戾火之力,旋即沿着金蕊,汇入萧麦的经络之中,一路上扬,汇入了七瓣七蕊花的花心之内。 然后,这朵携带了戾火之威的红花,又飞向了尚未成熟、空有花瓣的红花。 二花在空中交叠而过,戾火之威因此转移,后者就此生出了一根金蕊。“这——” 困扰萧麦已久的问题,今日竟不期而遇地得到了答案。 “七瓣七蕊花的成长方式,竟是依靠吸收他人的戾火!” 这一发现,让萧麦万分惊喜。剿灭戾火教徒,不但能扶危济困,赚取系统奖励,还能培养戾火,这简直是一举三得。 可是,这已经不是萧麦首次斩杀戾火教徒,为何偏偏这次吸收到了力量? 萧麦稍加思索,便大致猜到了其中缘由。 戾火,在一般的教徒身上,是非常稳定的。它深深地藏在人心之中,试问如何发掘并化为己用? 唯有在情绪剧烈波动,戾火直接迸出体外时,自己才能有所感应,而且距离不能太远。 就像上次在毒龙居,沈红梅虽然迸发了戾火,但是因为隔得太远,所以红花没有及时反应。 “话说回来,戾火迸发是小概率事件,若只能待到迸发时再掠夺,第八朵红花何时能成熟?” 正当萧麦思索之时,视野中象征老板的红光消失,他也听不到对方身上的任何动静,显然已经死了。 戾火与生命息息相关,取走戾火,就等于终结生命。这本就是自古以来,各方大能都无法“根治”戾火的原因。 好在,萧麦本就管杀不管治。 为掩盖老板的真正死因,萧麦又在他身上补了一剑,才回过头来说道:“文姑娘,下一个是谁!” 见仇家又少了一个,文巧萱心里,像是放下了一块沉甸甸的石头,并逐渐感到了报仇时的畅快感。她抬起手,斟酌片刻后,指向了店小二中的一个:“他!” “不,别杀我!” “这次换个杀法。”萧麦拭去尺剑上的血迹,收剑入鞘后,捡起了地上的一枚匕首。 他要做一个实验,是必须待到敌人心火迸发时,方可汲取戾火之力,还是可以直接夺取敌人的戾火。 萧麦背对着文巧萱,把腿压在店小二身上,右手持匕首抵住他的脖颈,左手伸到了店小二心口前。 金蕊受到召唤,再次延伸而出。 店小二见萧麦指尖,飞出了五根金线,意识到大事不妙,正要挣扎吼叫,结果金线猛地扎入胸中那一刻,他只觉像是灵魂被刺穿,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了。 紧接着,店小二清晰地感觉到,自己的生命正在疾速流逝。藏在他心中的戾火,转眼就被金蕊吸干,化作了红花的第二根金蕊。 在戾火熄灭的瞬间,店小二的生命也随之终结。 萧麦这才往他喉咙插了一刀:“文姑娘,下一个。” 文巧萱毫不迟疑,指向了另一个店小二:“他!” “你这个毒妇,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今天就是杀了我,你也是个万人骑的破鞋,没人要的荡妇、垃圾!” 垂死之际,那人扯着嗓子,拼命谩骂,描述当初凌虐文巧萱的细节,听得本来已经快要放下的文巧萱,又忍不住放声大哭。 萧麦心里本就憋着一团火,闻听此言,也不废话,直接拔出他身上的铁钎,然后插入他口中,把舌头跟脸颊钉在了一起。 “呜呜——”他还想骂,但舌头被钉住,根本说不出话来。 接着,萧麦如法炮制,一手摁在他胸口,一手抓匕首抵住他的脖颈。 “等等!”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127章 冤仇宜解 关键时刻,文巧萱忽然出言制止。 “姑娘,何事?” 萧麦回头问时,就见她拖着疲惫的身体,却一步一步坚决地走过来。 “大人,我想亲自报仇。” “……” 萧麦理解文巧萱的心情,但这人让她杀了,自己就拿不到新金蕊。 “你没必要让自己的双手沾满鲜血。” “我已没有双手,也早就沾满了鲜血。”文巧萱走到萧麦跟前,扬起血迹斑斑的衣袖。 当然,萧麦看不见。 “不怕以后做噩梦?” 文巧萱摇摇头:“我恨不得,能在梦里多杀几次。” “……” 再劝下去,就显得自己拖泥带水了。 “行,我帮你摁住他。” 萧麦将匕首递给了文巧萱。 文巧萱已经做了太多的心理准备,拿到匕首后,一刻不停地往店小二身上猛扎。 “扑扑扑——” 这年头武学虽然兴盛,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学,文巧萱这样天生根骨弱的女子,自然从来没练过武。 她又是右撇子,左手没有力气,连扎了十几下,扎到手臂脱力,也只扎出十几个浅浅的血洞,让仇人受了点皮外伤。 “呜呜——” 文巧萱瘫坐在地上,无助地哭了起来。 萧麦道:“姑娘,杀人不比杀猪简单,过年杀猪,哪有让女子上阵的?” 文巧萱闻言,抬起头,看着萧麦的脸,冷不丁地笑了一下。笑容,驱散了她心底的阴霾。 萧麦趁机从她手里取过匕首:“这种粗活,还是交给我吧。” 之后,他故意踹了店小二一脚,让他滚出十几米外,才背对着文巧萱,取出了身上的戾火。 “完成。” “嗯嗯。”文巧萱抽泣了两声,转眼看向厨子,最后目光落在了他的腿上。 这会儿,前厅内杀猪般的喧嚣彻底停止,厨子也不再惨叫,而是忍着剧痛,躺在地上装死。 可他骗不过萧麦的“眼睛”。 “还剩最后一个。”萧麦走到了厨子跟前,挥舞匕首,在指尖挽了一个刀花,“就不用姑娘挑选了。” “大人……” “嗯?”萧麦敏锐察觉到,文巧萱的呼唤声中,掺杂了先前所不曾有的犹豫。 “我……我……”文巧萱吞吞吐吐。“姑娘有什么话就直说吧。” “黑店害了我家六人,大人帮我报仇也杀了六人。爹娘兄长的在天之灵,可以安息了。” 文巧萱先前没提,一个仆人和一个赶车的车夫,也罹难于此,所以算上她自己,总共六人遇害。 报仇,的确是消解仇恨的好办法。在文巧萱看来,杀的人已经够多,满地的鲜血,足以洗刷她心里的恨。 当然,再想起这帮人,她依旧会憎恨和厌弃,但这份恨意,已经被萧麦削去了尖刺,不会再伤及自身。 “大人不是要抓人回去交差吗,这一个够不够?” “哈?”萧麦直接愣住,心道,“我都快把人杀光了,这会儿想起要捉拿归案了?” 见萧麦默然,文巧萱也立觉失言:“我是不是说了句傻话?对不起,对不起!” “姑娘不必道歉。”萧麦面上无波无澜,他点点头,说道,“好,我考虑一下,暂且放过他,但是,要看他配不配合。” “这!”文巧萱愕然。 她已经想明白了。之前受仇恨之火折磨,如坠地狱,不惜一切地想要爬出来,所以苦求萧麦立刻杀掉所有仇人。 可仇人已经死得够多,文巧萱苦恨渐消,便不再只考虑自己,转而为恩人考虑。 留着厨子的命,万一他在官府供述萧麦滥施私刑,将是一个很大的威胁。所以眼下只能一条道走到黑。 “萧大人选择不杀,难道他的后台,足以兜住他动私刑的责任吗?”文巧萱心想。 答案当然是兜不住的! 消息一旦传到捕门,萧麦的仕途就完蛋了,他是拿着自己的前途,帮文巧萱报仇雪恨。 照理说决不能留活口,之所以答应文巧萱,暂时不杀厨子,是他突然想到,自己可以借这句话的势。 “听到了,文姑娘心善,同意不再报仇,让我把你抓拿归案。”萧麦一脚踩在厨子的胸口上:“你犯的罪太大,必定死路一条。但你可以选择,要么回答我的问题,我送你见官,死刑核准需要一段时间,运气好的话,可以多活几个月;要么,我现在就送你归西。” 厨子闻言,睁开眼睛,虚弱地说道:“我受伤太重,注定是活不长了。怎么送官啊?” 萧麦从怀里掏出一枚瓷瓶,倒出一枚丹药:“这是市正监的马市市正送我的疗伤丹药,内蕴奇效,救死扶伤,你把它吃了。” 厨子怎敢相信,敌人会喂自己吃价格高昂的疗伤丹药?怕不是“蛊毒”!于是赶忙把嘴闭得紧紧的。 萧麦有办法,他直接把匕首,插进厨子的唇缝中,生生撬开了他的嘴,把丹药丢进了他的嗓子眼儿。 厨子喉头一动,把丹药咽了进去。 文巧萱见到这一幕,怀疑自己看错了:“大人,此人是个作恶多端,草菅人命的恶贼,为何给他服食丹药?” 萧麦淡淡地说道:“我怕他活不到入京。” 文巧萱闻言,想起他喂自己吃下的疗伤药,不禁五味杂陈,低眉轻语:“你真是个好人。” 厨子本以为是蛊毒,谁知丹药入腹,化解开后,化作一股足以压制疼痛的暖意,从腹内出发,沿着经脉流经全身,带来了难得的舒适感。 “他喂我吃的,居然真是伤药?” 他心中一阵阵地狂喜。 “这小子估计还不知道,身怀戾火之人,伤势恢复速度远就快于常人,如今再得丹药之力,说不定很快就能痊愈。” “届时只要装病,待到萧麦不注意,一个偷袭,削掉他的脑袋,就能给兄弟们报仇了!” 厨子拿定主意,接下来就走出了第一步,想方设法让萧麦放松警惕。 于是他可怜巴巴地说道:“居然真的是丹药!萧大人,我从来没见过你这样的好官!要是早点遇见你,我也不会误入歧途!对不起,我不是人!”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128章 除恶务尽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我且问你,你叫什么名字。” “小的叫石四方。” “这家黑店,开了多少年了?” “六年。” “六年都没被人发现?” “店掌柜两口子,做事向来滴水不漏。要么不做,要么不留活口。就算出事了,听说他身后还有更大的人物罩着,但小的不知道是什么人物啊!” “那这六年间,你们都害过多少人命?”萧麦问出了他最关心的问题。 厨子欲言又止:“这……” “说吧,就凭厨房里的物证,你就是必死无疑的。多招少招都是个死,不如全招了来得痛快。” 厨子眼珠子咕噜转,想着怎么回答,才能最安全:“……” 萧麦察觉到对方的顾虑,是担心报出的人数太多,触怒自己,以至于提前结束他的性命。 “不用担心惹恼我,自从入了捕门,杀伤人命几百上千的恶贼,我见过太多,根本不会放在心上。不管杀了多少,你如实汇报就行。” “太多了,真的记不住。但掌柜的有两个账簿,就在柜台 萧麦来到柜台后面,果然摸到了两个账本,纸张很破旧,显然有些年头了。 “文姑娘,请帮我分辨一下,哪本是黑色的。” “大人左手边那个。” “谢谢。” 萧麦摊开账簿,忽然想到,他看不见上面写了什么字。 文巧萱见状,立即说道:“大人且稍待片刻,我去别处查看一下,有没有干净衣物。待收拾整齐,大人就可以摘下眼罩了。” 萧麦这才知道,文巧萱一直以为,他戴眼罩是出于对她的尊重:“姑娘,是这样的,我双目有疾,不能见光,这眼罩是保护眼睛用的。” “什么!”文巧萱大吃一惊,没想到萧麦居然是个盲人。 但转念一想,盲人又如何?萧麦双目虽盲,但武艺高强,能听声辨位,行动与常人无异;自己失去了右手,连亲手为家人报仇都做不到,才是真正的残废。 这时,萧麦灵机一动,把账簿递给文巧萱:“姑娘谈吐文雅,一定识文断字,可否帮我看看这账本,一共来了多少客人?” “好……好……”文巧萱接过账本时,还没从五味杂陈的思绪中回过味,是深深地吸了口气,平复好心情,才开始盘账。 萧麦虽看不见,但记性好,心算也快,就帮文巧萱一起盘。 趁二人盘账之际,厨子抓紧时间调息,身体里面的经络,小部分开始恢复通畅,他立即动用戾火的力量,给腿部的断裂口疗伤。 “嘶——” 忽然,红鬃马发出哼唧声,从厨子身旁走过,吓得他惊恐无状,难以自持。 好在马儿只是走了一圈,又重新退回到原地。厨子观察了一会儿,见红鬃马闭上眼睛,似乎是要睡了,于是又赶紧运功疗伤。 约莫两刻钟后,文巧萱忽然在账本上,看到了自己一家人的名字。 她陡然心惊,意识到什么:“萧大人,这本账上记得是什么啊?” “米肉”,即“人肉”,意思是吃米者的肉。记录“米肉”的账簿,自然就是黑店的杀人账簿。 “死在黑店里的人。” “难怪,时间间隔会这么长!” 想着已统计到的数字,文巧萱顿觉一阵反胃。只是她的肚子里,早已空空如也,所以什么也吐不出来。 “真是一群活该千刀万剐的畜生!” “继续清点吧。” “嗯。” 花了小半个时辰,对了两次账,终于盘出了准确的数字:466人。 “至少四百多人,入了他们的虎口。有仇怨的不只我一个……我是不是做错了?应该把他们送官,让真相大白,让他们挨千刀万剐……”文巧萱心中生出了悔意。 “放心。”萧麦安慰道,“我会把真相公之于众,告慰那些苦主,还有无辜枉死之人的冤魂。” “嗯。”文巧萱望着萧麦双眼的方向,心中只感到了前所未有的踏实。 然而,萧麦没有在文巧萱身旁停留太久。 “本案,该收尾了。”他重新走回到厨子跟前,问道,“你们跟白枫是什么关系?” 厨子的伤势,已经恢复了一些,但如今仍是废物一个,还需要继续配合萧麦,所以撂得很爽快:“听说,店掌柜跟他是同一个幕后老板。” “幕后老板是什么人?” 厨子想了想,觉得说了也没关系:“生死门门主。” “生死门?” 萧麦想起之前在捕牢里的见闻,心道魔光案能与鬼头崖的案子扯上关系? 不过,不论如此,生死门三番两次在自己面前跳——的确是找死。 萧麦已决心必除生死门,然后又问道:“白枫为何出现这里?” “生死门的大人物,让本店接应他。”厨子吞吞吐吐,隐藏了后半句吩咐——若萧麦路过此店,务必将之诱杀。 “果然是有备而来。那你知道,白枫在京城犯案的动机吗?” “不知道,我们都没跟他说过几句话!” “最后一个问题,杀了那么多人,尸体都埋哪儿了?” “后山的桃树林里,老板的习惯,每埋一次人,就在上面种一棵桃树。” “好吧。我已问完,该送你上路了。” “嗯?” 听到“上路”二字,厨子最先想到的就是杀了自己,但转念一想,肯定是自己吓自己,萧麦都给自己吃药了,怎么痛下杀手?于是又想到,萧麦是要抓自己回京城。 “外面的雨还没停,不得等天亮再走?” “不了。” 话音未落,萧麦拔出尺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往厨子脑袋上狠狠砸了一下。 “咚!” 这声动静,不止把厨子敲懵了,一旁的文巧萱也吓了一跳。 厨子脑袋大,脖子粗,扛了一剑没死,只是有些发懵,睁开赤红的双眼,迷茫地看向萧麦。 萧麦没有丝毫的怜悯,举起尺剑,一下、两下、三下—— 砸得厨子双目迸血,他坚持了一阵,最后头一歪,彻底失去了意识。 之后,萧麦又跪上去,以膝盖压住他的胳膊,一手释放金蕊,从厨子心窝里夺取戾火,一手继续往他头上敲打。 第129章 不速之客 转眼间,厨子心中的戾火,就被萧麦掠取殆尽,化作了戾火红花的第四根金蕊。 “叮。” “诛恶。基础奖励:强化点+466;随机奖励:强化点+45;武技+71;经验值+4000。” “呼,总算是除恶务尽了,舒服。” “先把经验值全部加给马哥。” 红鬃马得到经验,天马行空直接从9级升到11级,喜得它连声哼唧带跳跃,呲出一嘴的大板牙。 “强化点,依旧平均分配给血肉和韧性,韧性可以多一点。” “血肉强化:1098→1353”“韧性强化:1073→1329”。 萧麦顿觉藏于骨髓、将脉之中的将气,一下子充盈了好几分,基础力量得到了大幅度的增长。 71的武技点,算是比较多的,萧麦要仔细琢磨一下,怎样加点,才能利益最大化。 此刻当务之急,是安抚好文巧萱的情绪,以免发生误会。 她之前在愤怒的驱使下,目睹黑店众人身死时,心中只有畅快,但厨子的死,着实有点超乎她的意料,以至于让文巧萱不由担心,萧麦会不会杀得性起,把自己也杀了。 于是,她情不自禁地往后退,直到后背紧紧地贴在了墙上。 “姑娘莫怕,你之前说得对,这种恶人,一刻都不值得多活。”萧麦终于吐露了自己的心声。 文巧萱不解:“可大人分明说,要押解他回京受审。还给他吃了丹药!” “我不给他吃丹药,他怎么相信我愿意放过他?不相信自己有活下来的机会,怎么会积极招供,把知道的事情全撂了?” “……”文巧萱想起,她也吃了萧麦的丹药。 萧麦看出她的疑虑:“姑娘放心,给你吃的丹药,绝对是出于善意。” “谢谢大人。小女子无以为报,我愿献上自己的全部家产,答谢大人今夜之恩。”文巧萱说着,倚靠着墙壁,艰难地向萧麦跪了下去。 “起来,我不喜欢人下跪,不论我跪别人,还是别人跪我。” 萧麦立即上前,扶起文巧萱。 “不过,姑娘言称献上家产,大概是怕我面善心恶,对你不利吧?很好,说明你很有求生欲,我最担心的是,你会失去活下去的勇气。” 救一个想活却不能活的人容易,救一个能活却不想活的人则很难。 “活下去——”文巧萱默念这三个字,忽然意识到,这三个字对自己而言,实在是过于沉重了。 残废、失身、家破、人亡。 往后该怎样活下去,她心里只有迷茫。 见文巧萱想起了伤心事,萧麦便解释道:“其实,今夜除恶务尽,除应姑娘的请求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 “是什么?” “因为——” 萧麦酝酿了一番,正要解释,忽听得三声剧烈的敲门声。 “咚咚咚!” 不知不觉间,雨已经停了,所以这三道声音格外响亮。 “啊,大人,是谁来了?”文巧萱震恐不已。深更半夜,暴雨初歇,哪个好人家会在这个时候登门? “马哥会保护你,我出去看看。” “马哥?” 红鬃马上前,把文巧萱护在了身后。 萧麦从店老板尸体上,搜出开锁的钥匙,踩在没脚深的水泊上,小心翼翼走到被疯狂敲动的木门前。 正要开门之时,忽听得敲门声中止,萧麦本能地感到不对劲,于是向后退了几步。 紧接着,忽听“咚”的一声轰响。 两扇木门,在来者的“大力金刚腿”之下,轰然碎裂,飞倒在水泊中。 幸亏萧麦躲避及时,否则定要被溅上一身的泥点子。 “捕门,姜——”姜达正要自报家门,定睛一看,喜上眉梢,“萧兄,你果然在这儿!” 见来者竟是被浇成落汤鸡的姜达,萧麦深感意外:“你是怎么找过来的?” “我始终不放心,就跟在你后面一起来了。” “天这么黑,还下着雨,怎么过来的?” 姜达捡起踹门前,放在一旁的灯笼:“打着灯笼过来的。” 萧麦听到,姜达身旁还有马匹的呼吸声:“也就是说,你一边骑马,一边打灯笼,怎么做到的?” “马蹄往上,我就把灯笼往下压;马蹄向下,我就把灯笼往上提,其实不算很难。” “好家伙,人肉平衡仪。”萧麦由衷佩服,他最早见到这一招,还是在玄黓队相遇那次,孟斩也是这么提灯的,“别愣着了,快进来避雨。” 姜达丝毫没发现,萧麦语气中的失落,遂牵着马,跟萧麦走向客栈。 “这大晚上的,客栈还亮着灯,我觉得很不对劲,就想着进来查探一下——我去!”姜达被门口突然出现的碎颅尸体吓了一跳,“怎么有个死人?” “仔细看看。” “这身装扮——白枫?”追凶时,姜达四处打听过,掌握了白枫的外貌与衣着特征,所以很快就辨认了出来。 “没错,就是他。我本来是想活捉的,没办法,他神通厉害,活捉的难度太大了。” “可惜。”姜达轻叹一声,凶犯当场伏诛,并不是最完美的结局,“不过,犯人既已伏诛,也算不错的结局了。” 说着,他又打眼往里面一看,立即见到了满地的尸体,不过因为红鬃马的遮挡,所以没看见文巧萱。 “我去!这缺德玩意儿。”姜达愤恨地朝白枫身上猛踹几脚,“死就死吧,临死前又害了这么多条性命!” 原来,白枫在鸿月楼、乾康楼两次作案,让姜达先入为主,以为这次的命案又是他干的。 萧麦只得干咳两声:“说是他害死的也对,毕竟他不来这歇脚,人就不会死。” “什么意思?” “这是一家黑店,里面的人,都是白枫同伙。” “啊?原来是一群缺德玩意儿。” 姜达一边说着,一边上前检查现场,萧麦站在他身后,无奈地摇了摇头。 见习捕手所受的培训中,也包括勘察现场这一项。 姜达的刻苦学习劲,让他的这项成绩,在整批见习捕手中名列前茅,所以很快发现了现场存在的问题。 “这些个,怎么都不像是在战斗中,被正面击杀的?”姜达越看越觉得,其中好几个人,明显是被凌虐后处决的。 “没错。姜兄来得真不是时候。” 第130章 伪造现场 “不是时候?”姜达反应再迟钝,这会儿也该察觉到异样了。 照理说,他不避风雨,连夜驰援,萧麦见到自己应该很振奋才对。但在萧麦脸上,根本瞧不出半点欢迎之色。 正当他疑惑不解时,文巧萱从红鬃马身后走出来,见姜达一身捕快装扮,便深施一礼:“您就是萧大人所说的援兵吧!民女文巧萱,见过姜大人。” 姜达见到文巧萱,立时愣住。 他不像萧麦,双目失明,音波探形也只能探个大概。姜达能看清文巧萱身上的每个细节,所受的刺激也更大一些。 萧麦也很意外,因为先前文巧萱还说,等她去找来合适的衣裳,收拾停当后再请他摘下眼罩。为何面对姜达,就直接现身了? “我随家人至此,沦落入这家黑店的贼人之后,家人全部不幸罹难,多亏萧大人相救,才侥幸保住一条性命。”文巧萱哽咽地解释道。 “竟有此事!”姜达见文巧萱这般装束,心里面也不由得不信。 原来,文巧萱直接现身,就是她现在这副模样,会比收拾停当后更有说服力。 接着她又拿出黑皮账本:“这是贼人临死前招供的杀人账簿,过往客商,凡入住此店,大多为其所害。我与萧大人之前盘点过,共有四百六十六人。更多的物证在厨房,姜大人一看便知。” “好,请前面带路。” 文巧萱正要带路,萧麦忽然抬手制止:“姜兄,我走得匆忙,没带干粮,你带了吗?” “我有。”姜达掏出一块荷叶包起来的大饼。 萧麦接过,递给文巧萱:“方才一直来不及,姑娘且吃点东西。” “谢谢。”文巧萱玉指轻颤地接过干粮,之前确实太忙,以至于忘记了饥饿,这会儿才想起自己都饿得快虚脱了。谢过萧麦、姜达后,就大口大口地咀嚼起来。 她之前从来没发现,粗面粉烙成的大饼,居然如此美味。往后的日子里,文巧萱就爱上了这种食物,因为这是她逃出生天后,吃到的第一份食物,记忆刻骨铭心。 姜达则不由注意到,一旁桌子上,摆放的酒席佳肴。菜是有些冷了,但闻起来还挺香。 “怎么不让姑娘吃这个?” “来了厨房就知道。” 文巧萱留下来吃饼,萧麦就亲自带姜达去厨房。 “呕——” 湿润的夜色中,姜达扶在后院院墙上,大口大口地呕吐起来。 他以为鸿月楼和乾康楼的现场已经足够惨烈,没想到真正的地狱竟是在这儿等着自己。 “知道桌上的饭菜,为何不能吃了吗?” “懂了,懂了,呕——” 一直到把肚子里的酸水都吐干净,姜达才腾出力气:“萧兄,跟我说实话,你是不是已经制伏了那些人,但出于义愤,就把他们全部私刑处决了?” “差不多。” “这是犯法的,不合捕门规矩。”姜达指着厨房里面,痛心疾首地说道,“人证、物证俱在,铁证如山,案犯绝对逃不过一个活剐,根本没必要亲自动手啊。” “是的,站在我的立场上,把人活着抓回去,才是大功一件。” “那怎么改主意了?” “真相一旦公之于众,你让文姑娘怎么活下去?” “这——”姜达顿时语塞。 “我原本的计划是,毁尸灭迹,永远隐瞒文姑娘的遭遇。姜兄来得真不是时候。” “……” 萧麦把问题摆在了姜达面前。 要么,与萧麦决裂,向捕门上报全部真相;要么,以身入局,帮萧麦把这出戏唱下去。 “萧兄之前,与文姑娘认识?” “素昧平生。” “文姑娘的关系网内,有对萧兄特别重要之人?” “全无关系。” “总不会是能从文姑娘身上,拿到什么好处吧?” “姜兄未免小觑在下了。” “那至于为她做到这种程度?” “恶人造成的罪孽,不应该由良善承担。” “就因为这个?” “是。” “侠。”姜达心里,竟生出些许火焚之感,他咬着牙说道,“萧兄真是一位侠客。侠以武犯禁的侠。” “姜兄若执意追求真相,我绝对不会阻止,大不了脱离捕门,从此浪迹江湖。” “我没说我要告发你。”姜达毫不犹豫地说完前半句,犹豫片刻,才无奈地说出后半句,“你计划怎么毁尸灭迹?” 萧麦心中一颗石头落地。虽说离开捕门,也能活得很好,但现在离开,就无法再跟进市正监的案子,算是一个不小的损失。 “一把火烧成白地。”萧麦先提出了一个特别不靠谱的计划。 “我不同意。”姜达果然提出异议。 “姜兄意下如何?” “真相必须公之于众。”姜达拎起黑色账簿,指着上面的名单,“所有人的冤屈,都应该昭雪。” “说说你的计划。” 姜达想了想:“今夜有一个不知名的游侠,入住此地后,发现这里是个杀人黑店,就奋起反击,杀了所有人。之后,趁着雨夜离开。” 萧麦分析姜达的意图:“就当自始至终,没有我,没有你,也没有文姑娘?” “对,我们三个,从没有来过这里。” “那白枫呢?” “自然是半路上追到的。” “好。” 萧麦其实与姜达所见略同,只是眼下,此案究竟如何处理,要看姜达的意思。所以萧麦果断让出主导权,让姜达制定计划。 “就照这个思路,处理现场。” 二人议定后,姜达一转身,就见到了站在后院门口的文巧萱。 原来,商议计划的时候,文巧萱一直在旁听。 听到这两个跟自己八竿子打不着的捕快,为了自己,要做出这么大的牺牲,热泪不禁一颗颗地滑落脸颊。 “谢谢。”她哽咽着,向二人深施一礼。 之后,萧麦与姜达开始收拾现场,抹去了所有可能暴露三人身份的痕迹。 又搜出一只香炉,摆在黑色账簿前,点燃了三根香。这样外面的人一看,就会知道这是在祭奠死难者的在天之灵。 最后,从厨房拿来绳索,将七人一一悬挂在树梢上。 至此,一个嫉恶如仇又心细如尘的游侠,消灭黑店贼人,事了拂衣去的现场便伪造完成。 第131章 战甲机关 天还没亮,萧麦、姜达、文巧萱三人,骑马立于客栈门前,望着那扇漆黑色的大门,只觉那是一张吞噬生命的巨口。 好在,拥有这张巨口的凶兽,已经彻底死亡。 “小麦,你说咱们的伪装,算不算天衣无缝?” “这世上没有破不了的案子,只有破不了案子的捕快。我赌此地的同行,什么也查不出来。” 萧麦的判断并非无的放矢,本地同行若精明强干,怎会允许这只吃人的毒瘤,长年累月地待在这里? “也是,那咱们就此,分道扬镳!” “小姜保重。” “姜大人保重。” 姜达纵马离去,手里还牵着一根缰绳,缰绳另一头则拴着白枫的马,马背上是裹得严严实实的白枫。 原来是在不久前,三人一边清理现场,一边闲聊之时,偶然提到,此地距离幻音峰和战甲山很近。 幻音峰即是白玉宗幻音阁的总坛,战甲山则是机关门战甲派的总坛。 这两个地方,分别出过萧麦的两个熟人,妙乐仙子戚弦庭和机关师墨羽尘。 自从上次一别后,萧麦一直很担心墨羽尘的精神状态,择日不如撞日,正好去探望一番,于是把尸体交给姜达,由他先送回捕门结案。 萧麦则带着文巧萱,来到了战甲山。 战甲山的地势极为独特,宛如一位端坐在重重山峦之间的大将军。 每到春夏时节,整座山峰都被郁郁葱葱、繁茂旺盛的绿色草木所覆盖,犹如将军身上的甲胄和披风。 在本地的文化风俗中,金色象征权宦,红色象征富贾,绿色则象征江湖草莽、天下苍生。 战甲派的总坛,就处于战甲山最顶端,也就是“大将军”的头盔位置。 很多江湖门派的总坛,都跟战甲派的情况相似,坐落在各种奇峻险僻之处,一夫当关,万夫莫开。这般选址的目的,自然是防备江湖仇家和朝廷势力的攻击。 萧麦十倍于常人体力,红鬃马更是体力无限,人牵着马,马驮着人(文巧萱),在山道上如履平地,在傍晚时分来到了山门前。 战甲派的山门,矗立于光秃秃的悬崖之上。 山门主体是由砖石堆砌而成,约有四米多高。上面修了一层木制的了望台,两个战甲派弟子正在上面站岗。 “站住!” 一见有生人来访,弟子当即架起重型连弩,瞄准了萧麦。 这支重型连弩,每次扣下扳机后,都会自动填装一支弩箭,每支弩箭的有效射程可达八百米,堪称这个时代的重机枪。 “什么人?” 萧麦行至马前,抬手跟对方打了个招呼:“捕门萧麦,与贵派的机关师墨羽尘乃是好友,今日偶经此地,特意前来探望。” “萧少侠?你是破获妙乐仙子案,帮墨师兄洗清嫌疑,太乙剑仙李疏狂的亲传弟子,萧麦萧少侠?” “正是在下!” “可有凭证?”守门弟子松开扳机,声音里有几分压抑不住的激动。 “有令牌在此。” “且容我等检验一番。” 很快,从了望台上坠下来一只竹篮。 萧麦想了一下,除了令牌之外,又把一柄尺剑当做信物,一并放在竹篮中:“羽尘兄见到这把剑,自然就知道是我来。” “稍候!”一名守卫拿起剑和令牌,就往山中狂奔而去。 另一名守卫则站在上面,跟萧麦闲聊:“萧少侠,改天能不能请李剑仙,也来战甲山做客?我们都很崇拜他老人家呢!” “我比任何人都更想领教一下师父的风采。”萧麦心想,他都见不到李疏狂,更别说请李疏狂到战甲山做客了。 于是只能说:“师父神龙见首不见尾,说不定已经来过战甲山,只是无人认得。” “是吗?”守门弟子立即开始头脑风暴,思考战甲山有没有来过疑似李疏狂的客人。 萧麦岔开话题,反问对方:“对了,羽尘兄近况如何?” “唉。”提到墨羽尘,守门弟子当即叹了口气,“师兄为情所伤,整日郁郁寡欢。待会儿见面之后,还请少侠好生劝慰一番。” “那是自然。” “对了,与少侠同来的这位姑娘,又是何人?” 文巧萱身盖披风,头戴斗笠,笠沿还垂下来一圈很厚的面纱,总之整个人裹得严严实实,安静地坐在马背上。 饶是如此,守门弟子还是一眼认出,斗笠之下的身影是位女子。 “在下的远房表妹,仰慕战甲派的威名,也想来参观一番。” 无论是在战甲山,还是在京城捕门,都有许多新鲜趣闻,双方具备足够的话题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起来。 大约过去二十分钟后,山门内部,传来一阵绞动索盘的声音。 很快,厚重的石门缓缓打开,显出墨羽尘的身影。 不及山门完全敞开,墨羽尘就迫不及待地钻出来,上前紧紧攥住了萧麦的手:“萧兄大驾光临,真是意外之喜!” “偶然路过,正好上来看看。” “欢迎欢迎!这位是——”墨羽尘也一眼从仪态中,认出马背上的人是一名少女。 文巧萱则透过纱帐,悄悄打量着这位战甲派高徒的毅美姿容。 “她叫文巧萱,来历有些复杂,待会儿慢慢同你说。” “那就先上山吧!” 进入山门后,萧麦探知到门口摆着一个类似舞狮的物件。 文巧萱则看得更清楚,那几乎就是一头红色的舞狮。 狮头硕大,双目炯炯,绒毛状的须眉彰显喜气洋洋;狮身由多层彩绸精心缝制,布料上面又缀以金色的鳞片,在夕阳的映照下着实璀璨夺目。 文巧萱不由心道,墨羽尘果然与萧麦交好,为了迎接好友,还专门叫来了舞狮。 只是,这舞狮动作很僵,直挺挺地站在原地,缺乏狮子的灵动。 下一刻,墨羽尘直接翻身,坐在了舞狮上面。 紧接着,他一拽狮子头顶上的铃铛,舞狮便以一种相当机械的脚步,开始在山路上行走。 “啊!”文巧萱相当吃惊,不由低下头,想看看狮子 萧麦则一耳朵辨认出,此狮是由里面的齿轮带动的:“这就是传说中的机关兽?” “对!”墨羽尘掀开披在上面的毛毯,露出了底下的木头框架,以及一伸一缩向前移动的四条腿。然而展示完后,才想起萧麦其实看不见。 不过,双目虽不能视,萧麦却能听见,这头机关狮子的主体,是用木头搭配少量金属拼合而成的。 “请教羽尘,这头机关兽的动力是什么?” 第132章 战甲之城 “黑火晶石。” 墨羽尘见萧麦牵马上山,遂拽动铃铛,停住脚步。从口袋中取出一件小巧之物,手腕微扬,便向萧麦掷去。 萧麦稳稳接住,指尖传来的触感仿佛握住了一块冰凉的水晶。 事实上,黑火晶石,恰似一块深邃的黑色水晶,晶体内有若隐若现的白色“电流”闪烁。 “这世间,竟存在如此奇物?”萧麦心中涌起一股直觉,这晶石内潜藏着某种超乎自然的伟力。 “此物并不罕见。寺院里面点燃的黑火,就是用黑火晶石点燃的。不过在机关师手中,能起到更大的作用。”墨羽尘解释完,又问道,“萧兄坐骑雄壮,堪当二人,何不与文姑娘同乘?” “男女有别。” “原来如此。”墨羽尘起初以为,文姑娘是萧麦的侠侣,还想着小苏姑娘去哪儿了?原来是自己想多了。 于是他提出建议:“山路难走,我载萧兄一程,来吧。” 萧麦也不客气,翻身坐在了墨羽尘后面,拍了拍狮子的屁股:“它原理是什么?” 墨羽尘微笑反问:“萧兄对机关术感兴趣?” “随便问问。”萧麦心想,凭借系统,习得机关术对自己而言易如反掌。 其实,不仅是机关术,医术、毒术、炼丹术等技艺,于他而言皆可信手拈来。 问题是,这些技能,练起来很容易,但运用起来很麻烦,以炼丹术为例,不论是自己练,还是拿奖励点硬堆到100,顶多一个月就能大成。 可大成之后呢?搜集药材、招募助手、点火炼丹,一系列工序繁琐至极,少则数日,多则数十天。这么长时间,够自己办多少事? 倘若一炉丹药的功效,抵得上自己一个月的修炼成果,那也称得上划算。 问题是不太能抵得上。 机关术也一样,练机关术很容易,但打造机关费时费力。 对萧麦而言,丹药、机关等物,真应了一句老话:“造不如买,买不如租。” 萧麦这次来战甲山,除了探望老友墨羽尘外,还有个目的,就是顺便买几件机关装备回去。 “萧大哥,能让我瞧瞧这枚黑火晶石吗?”文巧萱轻声请求道。 萧麦征询:“羽尘,你看——” “当然可以。晶石的状态很稳定,抡大锤砸也会安然无恙。”墨羽尘的言辞中,展露出颇有“专家”风范的语气。 萧麦闻言,放心地将晶石递给了文巧萱。 文巧萱仔细查看了一番后,举起来,放到夕阳之下,如此里面的“白色电流”便显得更加清晰璀璨。 “墨大哥,你所骑乘的机关兽,是出自哪位大师之手?” “哈哈,大师不敢当,是鄙人一手完成的。”墨羽尘谈及自己的杰作,言辞中满是自豪。 文巧萱面露钦佩之意:“竟能让一堆木头,像真正的坐骑一样动起来。我以前只在说书人口中,听到过这种神奇的能力。” 墨羽尘道:“说起来玄妙,但掌握了原理就不难。” 萧麦闻言一笑,对文巧萱说道:“羽尘是机关大师,再复杂的机关难题,对他来说都不难。” 文巧萱点点头,目光落在机关兽身上,根本舍不得离开。 这机关兽的确神奇无比,不仅行走迅速,而且异常平稳。四条腿虽不停地伸缩变换,但背部却始终保持稳定的水平位移。 更神奇的是,通向战甲峰的道路并不平坦,反而是由一条条石阶铺成的。机关兽竟能自动识别台阶,在上面如履平地。 这种技术搁现代都算高科技了。 萧麦见状,心有所动。不为实用,单就更深入地了解这个世界,自己有空之时,也要琢磨一下机关术。 机关兽与红鬃马都是无限体力,速度也快,不多时便走过蜿蜒陡峭的山路,来到了战甲派的总坛。 总坛四周,筑有高耸的石质城墙。城墙足有近十丈厚,几乎可以抵御当世所有的攻城兵器。 城墙上面修有女墙,后面摆放着一排的重型连弩。不过连弩平时都用油纸布紧紧包裹,平时还要经常保养,只有御敌时才会全部拆封。 战甲派的城门,不同于寻常城门那样左右开合,而是上下开合,类似于卷帘门,但不会卷。 门板极厚,号称“断龙”,即门板砸下来时的冲击力,连蛟龙都会被砸成两段。 城门两侧,各矗立一座木制骨架、金属关节的高台,台上还修有四角亭。 萧麦起初还疑惑,这两座高台对守城而言有特殊功用吗? 后来才知道,它们不是高台,而是战甲派的镇山之宝——机关雄兵。一个名为“灵官”,一个名为“天将”,启动之后可以上阵杀敌,实力之强可谓无坚不摧,攻无不克。 穿过城门,墨羽尘抬起手臂,自豪地介绍道:“欢迎来到战甲峰!” 萧麦以音波探去,发现战甲派的建筑风格,类似于京城的风陵坊,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土木砖石垒砌的亭台楼阁,檐角勾连,重重叠叠,犹如一座座起伏不定的群山;高耸的墙壁上,雕刻着千奇百怪的巨型图案,并施以五颜六色的彩漆,每一幅都是屋主精心绘制的杰作。 每一栋楼房之上,都修有大大小小数量不一的齿轮,或停或转,犹如建筑的心脏;还有横亘于天空中,连接着不同区域的锁链,犹如建筑的血管。 “心脏”搭配“血管”,一起为门中弟子探索各种机关奥秘,提供着源源不断的动力。 道路上,有弟子在调试自己的机关坐骑;校场中,有弟子在试验精心打造的机关暗器;擂台上,战甲兽为了缔造它们的主人而奋勇激战;匠铺内,各种机关零件在流水线上源源不断地被打造出来;抬头望向天空,甚至能看到背着翅膀在空中翱翔的人。 萧麦恍然大悟,刚才进城门时,墨羽尘为何要用那般自豪的语气高喊,原来进入战甲峰,真就像是进入了一个异世界:“给我干哪儿来了,这还是武侠世界吗?” “哇——” 见到战甲派雄壮奇伟的门派风光后,文巧萱也忍不住发出了由衷的赞叹。 不多时,三人来到墨羽尘的住处。 身为战甲峰主人墨千手的亲传弟子,墨羽尘的屋舍明显比其他弟子更高大气派。 他先将机关狮子停放在楼下的库房内,然后扳下操纵杆,库房旁的一扇木门应声而开。三人进入其中后,再从里面扳下操纵杆,地面便缓缓抬升,将三人送到了顶层。 萧麦对此物简直再熟悉不过:“这不就是电梯吗!” 站在顶层,扶在栏杆上,战甲峰内外的宏伟风光皆尽收眼底。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133章 机关义手 “这个时代的机关科技,竟达到了如此令人叹为观止的地步。”萧麦凭栏远眺,惋惜目不能视,仅凭音波,难以尽情领略这座机关城堡的雄姿。 与此同时,萧麦也产生了一个疑问。 “羽尘,贵派的机关术这般强大,我怎从没在别处见过?” 墨羽尘解释道:“战甲山内部,蕴藏有丰盈的黑火晶矿,光是涌出的地气,就足够驱使大型机关的运转。一旦离开战甲山,就会变成朽木破铁。” “不能用黑火晶石供能吗?” “晶石产量稀少,用一些就少一些,一般都拿来自用,驱动小型的兵器、陷阱、机关兽之类的。我们向外界供应的机关,一般采用人力、畜力、风力、水力和火力来驱动。” “明白了。” 萧麦想起当初在仙音乐坊,姚倩淑一直以“小门派”“无名之辈”来形容战甲派和墨羽尘,墨羽尘也不辩解,直接就承认了。 “这哪儿像小门派啊?分明是了不起的大门派。”他小声嘀咕道。 墨羽尘问:“萧兄说什么,我没听清。” “哦,我在感慨,羽尘当初在京城过于谦虚,贵派的实力分明丝毫不逊于幻音阁。” “……” 这话让墨羽尘想起已死去的恋人,顿时脸色一僵,心头蒙上了一片灰尘。 他强打精神说道:“幻音阁威震武林,门下强者如林,战甲派的奇技淫巧,确实难以望其项背。” “羽尘不可妄自菲薄。武林中人,再打打杀杀一万年,武林依旧是那个武林。机关术若能解决能源问题,蕴含的伟力将改变整个世界。”萧麦已经在思考,如何引爆蒸汽革命和电气革命。 身为穿越而来的现代人,从小耳濡目染养成的思维惯性很难改变,萧麦发自内心地相信“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尊重墨羽尘这样的科技人才。 可墨羽尘出生在“以武为尊”的武侠世界,观念与萧麦迥异:“机关术再强也是外力,唯有武学才能做到‘伟力归于己身’。我们机关师耗费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去钻研机关术,分不出闲暇修炼武功,难以在武林中有所作为。” 说罢,墨羽尘叹了口气,武学修为正是那条隔在他与戚弦庭之间的鸿沟。 萧麦本欲劝慰墨羽尘,谁知劝着劝着,眼看着对方心情越来越糟糕,连忙岔开话题:“其实,我这次是无事不登三宝殿。” “萧兄且言,能帮上你的忙,我义不容辞。” “是希望你能帮文姑娘的忙。” “文姑娘?”墨羽尘本能地看向纱帐下的文巧萱。 文巧萱见萧麦终于聊到自己,便脱掉披风,摘下斗笠,露出了留着浅淡伤痕的容颜。 墨羽尘见到她的真容后,心跳竟猛地一滞,紧接着微微加速。 文巧萱的容颜之美,是足以令丧心病狂的戾火教徒,都忍不住生出一丝丝怜意,舍不得当场虐杀解剖的程度。 但墨羽尘的惊讶,并不完全因为文巧萱的貌美,而是因为——文巧萱与戚弦庭生得颇有几分相似。 不止墨羽尘这般认为,当初姜达赴京赶考时,曾在半路上遇见过妙乐三仙子的车队。 尽管只有一面之缘,但过目不忘的天赋,还是让他深深记住了三个人的容貌。 之后在黑店打扫现场时,姜达见文巧萱失落悲伤,为了帮她重拾活下去的勇气,就专门提到此事:“姑娘花容月貌,颇有当年妙乐仙子戚弦庭的风采,即便一时身陷泥淖,往后无论去到何处,都会不乏有人怜爱。” “你说什么?”萧麦竖起耳朵。 “哦,我说不乏有人怜爱……” “前一句。” “身陷泥淖?” “再往前。” “有妙乐仙子戚弦庭的风采啊。哦,对了——”姜达指着门外说道,“没记错的,幻音阁便离此地不远。” “啧——”萧麦倒吸一口凉气,想起墨羽尘曾经说过的话,那幻音阁离战甲派必定不远,“这难道是命运的安排?” 姚倩淑曾同萧麦说过,英雄救美的故事,多存于话本。事实上,女子并不会因为得到一个男子的救助,就对其心生爱慕。相反,“久负大恩反成仇”的情结是不分男女的。 文巧萱感激于萧麦的救命之恩,但也亲眼见证了,萧麦处决贼人时的残酷手段。她吃够了暴力的苦,难免对萧麦心生惧意。 可面对墨羽尘,她便没有诸多顾虑和压力。 墨羽尘能得戚弦庭一见钟情,自然生得英俊不凡,尤其是温柔中略带几分阴郁的气质,更让文巧萱觉得温暖又同病相怜。 接着,文巧萱从袖口中伸出右臂,紧张地说道:“萧大哥说墨大哥是世间一等一的机关师,可以帮忙治好我的手。” “呃!”墨羽尘眼眉猛地一跳,身形前倾,“怎会变成这样?” “说来话长。” 萧麦曾跟文巧萱谈过,若往事不堪回首,可由自己代为讲述。 但文巧萱选择自揭伤疤,把自己的经历,一五一十地告知了墨羽尘,只是将黑店的贼人改成了占山为王的绿林强盗。 言至最后,文巧萱哽咽的声音,已冷得像是喉咙堵上了冰块。 见少女梨花带雨,泪眼婆娑,墨羽尘从腰间掏出一枚手帕,给文巧萱擦拭脸上的泪痕。 听完文巧萱的讲述,墨羽尘说道:“文姑娘,我很同情你的遭遇。手掌已断,是不可能再长出来的,但我可以帮你安装一只机关手。” “太好了,我就知道,机关大师肯定有这个本事!”萧麦抬手拍在了墨羽尘的肩膀上。 墨羽尘依旧谦慎:“言之尚早。我以前没造过义手,只是觉得理论上可行。”他以前造的机关手、机关臂,要么是装给机关兽、机关兵,要么是装给健全的战甲派弟子,以机关臂提升他们的战斗力。 “我相信墨兄的实力,要多久才能好?” “快的话一个月,期间须得文姑娘留在战甲峰配合调试。” 墨羽尘提出这个要求,完全是出于实际需要。义手要做到如臂使指,须得与文巧萱的经络匹配,没有上千次的调试,根本不可能配得上。 萧麦也知道,接义手搁现代都是黑科技,确实需要时间:“文姑娘意下如何?” “我已无家可归,待在哪里都一样。” 墨羽尘道:“那就安心留在战甲峰。” 这时,耳畔忽然传来齿轮的转动声,两名战甲派弟子乘垫梯来到顶层。 “萧少侠,掌门有请。”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134章 王朝宝藏 “首次触发仗义剧情。基础奖励:强化点+3;随机奖励:武技+1。” 安顿好文巧萱后,萧麦心里算是放下一块石头,心想此次行侠算是圆满收官,后续就是回捕门交差。 没想到系统的奖励不期而至。 “2点加给血肉,1点加给韧性。” “加上之前没用掉的,现剩余武技72点。” 先前忙于赶路,没来得及分配奖励点,正要一并处理,谁知战甲派掌门墨千手相邀,事情又给耽搁了。 墨羽尘还要给文巧萱安排食宿,萧麦便先行动身,独自一人跟随弟子来到机关大厅。 此时,太阳已完全没入地平线下,夜色降临,宽阔雄伟的机关大厅内,亮起了蓝黄两色的灯光。 发出“灯光”的,是不知以何材料制成,镶嵌在高耸的木制墙壁上的巨型图腾。 图腾之下,矗立着接近三米高的机关雄兵。它们静静地倚靠着墙壁,黑水晶打造的眼睛,凛凛地注视着厅内之人的一举一动。 一众掌握门内实权的长老、弟子,分别于大厅两侧面对面而坐,一边为蓝光所笼罩,一边为黄光所笼罩。 多亏萧麦看不见光芒的区别,否则定要生疑:“这种泾渭分明的座次,是故意的还是不小心?” 事实上就是故意不小心。 不只是战甲派,机关门的每个分支,几乎都存在“蓝党”“黄党”对立的现象。 蓝党认为机关兵器才是立派之本,黄党主张投身民用才能造福苍生。简而言之,一个主杀伐,一个主生产。 有趣的是,因门派撕裂太严重,不得已分家的情况下,纯蓝党组成的宗门里面,也会缓慢出现善于经营的黄党;纯黄党组成的宗门里,也会培养专职战斗的蓝党。 毕竟,杀伐与生产的力量,于人于家于国于天下,皆不可或缺。 机关门门主墨千手,是唯一一个坐在中间的人,一边身染蓝光,一边映照黄光。 萧麦本以为,墨千手只是门主的名字或称号,没想到,以音波探去,发现墨千手居然真的有“一千只手”! 他身上背了一个箱型机关,从机关里面伸出了无数只机关手,或攥紧拳头,或摊开手掌,皆朝前方伸出。拳头上装有钢爪,手掌心则留有发射机关的孔洞。 安在最后一排的两只机关手,则抓稳了一张形似圆形桌面的木板。原本是作为盾牌,防范机关匣最薄弱的区域遭受攻击,但平时看上去,就像神画里面的功德轮。 见萧麦到来,墨千手捋了捋发白的山羊胡,身后的无数机关手也随之放下。 “晚辈,捕门萧麦,见过墨掌门。” “萧少侠乃剑仙弟子,对劣徒又有相救之恩,战甲峰不敢怠慢。来人,给少侠看座。” 萧麦列席入座后,墨千手先向他介绍了一下在座的六大长老及他们的弟子。 六大长老分别为:五金长老、佳兵长老、冶铸长老、锻锤长老、燔石长老、粹精长老。每个人座下又有数名亲传弟子。 介绍完毕后,又拉了会儿家常。 墨千手年纪大了,说话有点絮叨,萧麦看出他心里藏着事儿,便直接问道:“助人为快乐之本。墨掌门若有什么需要,还请直言,在下愿助一臂之力。” “少侠爽快,那老朽就直说了。听羽尘谈起,李剑仙名师出高徒,少侠不但武艺精纯,更兼心思缜密,缉凶如网,明断如神。所以老朽想让少侠帮个忙,事成之后,必有重谢。” “什么忙,缉凶,还是明断?” “缉凶。” “生意上门了。”萧麦心中稍微一喜。面色则平静如常,问道:“看来,墨掌门有想抓而抓不到的人,他姓甚名谁,犯了何事?” “此人名叫墨同舒,乃是前任五金长老的亲传弟子。十年之前,前任五金长老,得到了一张‘机关王朝’的藏宝图。墨同舒为独占宝藏,竟行盗窃之事,结果当场人赃并获。孰料——” 墨千手言至此处 ,当年惨状一一浮现眼前,不由得心中纠结,连声哀叹。 机关门战甲派,虽然也算武林宗门,但很少卷入武林争斗。一来,战甲派弟子的武学造诣太低,打不过其他宗门;二来,战甲派的防御极其严密,其他宗门也不敢越雷池半步。 久而久之,许多战甲派弟子,可能一生都没经历过腥风血雨,心智跟其他刀尖舔血的门派相比,整体偏于脆弱。 所以十年前的那一战,才会让墨千手如此刻骨铭心。 “墨同舒在武学上的天赋造诣,为战甲派,乃至整个机关门百余年来当之无愧的第一,兼之心性恶毒,出手狠辣,人赃并获后,非但没有束手就擒,反而暴起作乱,击杀了包括前任五金长老、前任燔石长老在内的十一位机关门人,带着图纸逃之夭夭。” “十一个?”萧麦一皱眉,下意识地摇了一下头。 “不错。”墨千手见到萧麦的反应,还以为他是被这个数字吓到了,毕竟十一条人命,也算得上滔天大案,“罪孽深重,万死难赎。墨同舒一日不归案,压在战甲峰头上的阴云,就一日不散!” 萧麦平日处理的凶犯,手上积累的血债,少则数十,多则上千,听说墨同舒的案子,牵扯到的死伤差点没过两位数,本能觉得有点少。 但转念一想,手上一份血债,与十份、百份、千份相比,没有什么区别。 翻江的孽龙要斩,覆水的河蛟要斩,咬人的毒蛇更要斩。 “这么大的案子,可曾上报官府?” “战甲派乃武林宗门,素来不与官府打交道。通缉令是直接送到各宗门处,请江湖上的同道协助捉拿此獠。可惜十年之功,一无所获。” “难怪——我会以私人身份,帮贵派调查此案。” “有劳萧少侠费心!墨同舒若能归案,战甲派必有重谢!”墨千手说着,向弟子吩咐道,“将图纸取来。” 听到“图纸”二字,萧麦还以为是“机关王朝”的藏宝图,孰料是一座巧夺天工的宅邸模型,约有棋盘大小,用木头雕刻成门墙屋舍、亭台楼阁、庭院湖泊,并涂以彩漆,惟妙惟肖。 原来,机关门战甲派给出的酬劳,是真凶归案之后,派人来京城,为萧麦盖一座遍布机关的新宅邸。 第135章 丹田圆满 “此处为何这般干净?” 萧麦接下战甲派的委托后,立即提出查验现场。 墨千手告诉他,自从前任五金长老去世后,他的房间,也即案发现场,就一直空置了下来。 萧麦喜出望外,心道犯罪现场,竟能被保存十年,这对破案而言极为有利。 然而,他一来到现场,就察觉味道不对——空气中没有陈旧的气息,反而给人一种很新的感觉,里面甚至掺加了一些熏香的气味。 萧麦又把手伸到桌子上一摸,好家伙,纤尘不染,于是提出了开头的问题。 跟随萧麦左右的现任五金长老言道:“是的,每隔两日整理一次,每隔十日清扫一次,一切都照着师兄生前时规矩来,事死如事生。” “啊?”萧麦大吃一惊,心道这帮人都没看过刑侦剧嘛,连保护案发现场这么重要的道理都不懂? “打扫房间,是谁的主意?” “是师兄弟们商议过后,共同的决定。”五金长老叹了口气,“真凶一日不伏法,师兄的冤魂一日不去,自会在此地徘徊,我们怎忍心让床榻冷落,桌椅蒙尘?” “呃,封建迷信害人啊!” “萧少侠说什么?” “我说这里不可能残留任何线索了,还是直接抓人吧。” 萧麦并不想过分依赖官侠天赋,遇到案件后,喜欢先自行调查,一来他本身就喜欢查案,二来一步步查出来的真相,在外人眼中更加顺理成章,有助于掩藏辟邪之眼的存在。 可当下这种现场,估计开了辟邪之眼都查不到线索。 那怎么办呢?索性不演了。 “请把之前分发给各门派的江湖追杀令给我一份,再给我描述一下,墨同舒的相貌特征。” 十年前,墨同舒二十五岁,生得浓眉大眼,高鼻阔唇。 身材高大宽阔,号称虎体猿臂、彪腹狼腰,即类似于现代的健美先生,倒三角身材,肌肉很发达,腹部像老虎皮毛上的线条一样鲜明。 正是这般出众的外貌,让战甲派起初以为,很快就能把他抓获归案。谁知他这一跑,就如泥牛入海,杳无音讯,很多人都在猜,他是不是半路遇上黑店,直接被大卸八块了。 “倒也不排除这种可能。不过,关于他的相貌描述,还是有些笼统了,他身上有特别鲜明的标志吗?” “呃——”毕竟已过去十年,记忆有些模糊,五金长老思索过后,才说道,“墨同舒脑门上边有个尖儿,号称‘头角峥嵘’,是武学奇才的标志。左手中指与无名指间,有一块茶杯大小的白斑,乃实验时不小心被机关炸伤留下的。” “身高九尺,头角峥嵘,左手有白斑。嗯,我记住了。那他平日有何喜好?” “好吃,好色。”五金长老对墨同舒的外貌记不太清了,但性格让他记忆犹新。 萧麦道:“食色性也,一般人都好这个。” “他特别好吃,特别好色。先说吃,做生意挣来的钱,全让他换成了各种稀奇古怪的食材,整日除了练功和打造机关,就窝在厨房里开小灶,还护食,从不与同门分享!单就这一件小事,就能看出这人自私自利,对同门冷酷无情!” “哦,喜好烹饪和美食。那好色呢?” “唉,战甲峰之前是有女弟子的,墨同舒叛逃后,我们查出来,全宗门上下二十个女弟子,十个跟他有染,凡是有点姿色的全被睡了一遍。其中还有六个怀过他的孩子,一个难产亡故,两个生产后将孩子溺死,还有三个本来养在外面。其中一个当晚正好把守山门,放墨同舒逃跑后,立即砍断绞索,关闭山门,拦着我们不让追。” 自那之后,墨千手一气之下,将所有女弟子全部清退,有染的开除,清白的则打包送到了隔壁幻音阁,并立下规矩,不再接收女弟子。 听完五金长老等人的描述,萧麦心里对墨同舒有了一个基本的画像。 只是当下不方便直接切换官侠身份,于是告诉众人:“回京之后,我会发动自己的手段与关系,搜查墨同舒的下落。这人的特征很鲜明,应该不难找,但毕竟已跑了十年,具体什么时候能抓到,还要看运气。” “少侠愿意出手帮忙,我们已经尤为感激了!”五金长老说着,取出一只木盒,打开后,里面是一只木头做成的鸟,“此物名为木鸢,少侠待找到墨同舒,只需扣下机括,木鸢就会自行回来报信。届时,我们会立即派人前去接应。” 现任燔石长老也说道:“墨同舒武艺高强,心思诡诈,一身离奇暗器,更让人防不胜防。安全起见,能活捉自然最好,势头不对就当场处死!切记切记。” 十年前,战甲派就因没做好搏命的准备,一心想着活捉,才让墨同舒抓住空子,反杀了十一名高手。前车之鉴,后事之师。 “诸位放心,抓人,我是专业的。” 走访结束后,夜色已深,萧麦便留在战甲峰过夜。 本以为客房里面,会布满各类神奇机关,带来堪比当代总统套房的舒适体验。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入住之后发现,跟普通客栈也差不多。 仔细想想,这才是最合理的。哪怕是在现代,世界顶级的科研所里面,宿舍跟普通院校也大同小异。 毕竟就是个睡觉的地方。 非要说与他处客房有何不同,就是房间比较宽敞,墙角摆着三个木人桩。 木人桩上面还有字,分别是练气、筑基和结丹。 萧麦躺在床上:“墨同舒的案子,回去后开启辟邪之眼,按部就班地抓人即可,不必过于为之纠结。好不容易歇口气,正好把点数加一下。” “72个武技点,先花19个点数,把上丹田加满。” 伴随着熟悉的系统音,上丹田终于升至100点,本来初具雏形,只是一块块模糊星团的二十八星宿,终于变得清晰起来。 萧麦神识一开,就仿佛瞬间置身于浩瀚无垠的宇宙,无尽黑暗的空间中,漂浮着绚烂多彩的星辰。 满天星宿为自己一人闪烁。 当萧麦试图从上丹田内调用真气时,二十八星宿便围着神识旋转,其中每一颗独立的星辰,也开始了不规律的闪烁。 斗转星移之间,玄妙恢弘的力量尽数释放,不但势大力沉,更兼取之不尽。 然最令萧麦惊喜的是,此时此刻,也即上丹田内的乾坤星宇运转之际,包括自己在内,周围一切的运转速度,全部变得很慢很慢,就好似开了0.1倍速。 这自然不是时间流速变慢,而是萧麦的神经反应速度变快了! 他甚至能通过控制乾坤星宇的运转速度,来调节自己的反应速度,从而成为只属于自己的时间掌控者,随心所欲地让体感时间在0.01倍速与0.5倍速之间转换。 至此,萧麦已是名副其实的“丹田境圆满期强者”。 第136章 木人三桩 为检测丹田境圆满期的成色,萧麦瞄准了墙角的三只木人桩。 入住前,墨羽尘曾跟他解释过,这三只木人桩的材质、结构、内部机关皆不同,分别适应练气、筑基、丹田三种境界的武者对练。 萧麦当时还顺口问了一句,有没有更高级的木人桩? 墨羽尘说没有,因古往今来,正统战甲派弟子,实力最高的也就丹田境。 “丹田境木人桩能自动计数。”他指着木人桩头部讲解道,里面安装有一套齿轮,分为大中小三个型号。每次受到足够的重击,小齿轮就转一下,带动个位数加一;小齿轮转动十次,则牵动中齿轮转一次,同时十位数加一;中齿轮转动十次,则牵动大齿轮转一次,同时百位数加一。 “墨同舒叛逃前,修为已初入丹田境,最高记录是十二分;整个战甲派的记录,为三十三分。曾有一位借宿战甲峰的客人,打出过九十七分的成绩。” 墨羽尘根本没想到,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萧麦当时的实力,已接近上丹田圆满。他刻板地以为,萧麦的修为跟自己差不多,只够打个筑基期,便没让他当场测试。 “正好,测一下。” 萧麦起身,来到木人桩前。这只丹田境木人桩,足有九尺余高,身形粗如水桶,木臂厚如小腿,全身包裹着数层经过特殊处理的犀牛皮,乍看之下便给人一种极为厚重敦实的初印象。 他观察一阵后,摆出玄黄印的架势,尽出上丹田之气以充盈双拳,刹那间,直觉告诉自己,此刻战力已五倍于常态。 “咚!” 一记冲掌,好似炮弹出膛,携裹着威猛的拳风,重重砸在木人桩上,发出一道沉闷的响声。 “初印象很敦实,上手后发现更敦实!” 萧麦不禁啧啧称奇,这一拳的感觉,好像打在几万斤重的沙包上,完全打不动。 “对了,齿轮没动。” 他听得清楚,木人桩内部的机关齿轮没动,头上的计分表也没动。 按照墨羽尘的说法,这就属于力量不够。 “我可是上丹田圆满,力量怎会不够?该不会是这木人桩常年未用,已经坏了吧。” 为验证自己的猜测,萧麦又连出数拳,击打木人桩正面,可计分表毫无反应;又连出数拳,击打木人桩的手臂,可木人桩居然纹丝不动。 “莫非是焊死了?”萧麦上前,抱住数百斤重的木人桩,竟硬生生地把它从地上抱了起来,“没焊死!” 接着,萧麦把木人桩放回原处,又尝试掰动木臂,发现这东西分为上中下三部分,居然是可以转动的。 也就是说,萧麦以平常力气,可以搬动木人桩,也可以掰动木臂,还可以令其旋转。 可一旦大力击打,这玩意儿就会纹丝不动。 “战甲派的机关,有点意思。看来,我得认真一些了。” 萧麦猛灌一大口毒酒,在上丹田真气全开的基础上,祭出万毒神功与红花金蕊,将身体调整至巅峰状态,十七倍常态战力。然后施展玄黄印,一掌拍在木人桩上。 “嘭——” 掌面打在牛皮上,竟发出了很是清脆的撞击声,与此同时,齿轮转动,牵动计分表发出了一道“咔哒”声。 “我明白了,原来纯靠内力,敲不动战甲派的木人桩!” 再联想之前某位强者,所创造的九十七分佳绩,萧麦顿时醍醐灌顶,对“内功”“招式”的关系有了新的认识。 乾坤星宇诀,已经是丹田境内功修行法中,最上乘的秘籍之一。 系统加持下的乾坤星宇诀大成,上丹田圆满,让萧麦足以跻身丹田境最强者的行列。之前做客战甲峰的那位丹田境强者,大概率不会比自己更强。 可是,在不祭出万毒神功的情况下,萧麦敲不动木人桩,对方却能连敲九十七次。 这说明什么?说明对方的招式占优! 武学修为,分为内功和招式两部分。把武学修为比作一个数字的话,内功相当于位数,招式相当于最前面的那个数字。 例如,白板练气境计10分,白板筑基境计100分,白板丹田境计1000分(注,10倍制计算只是为了方便,实际上境界差距没那么大,通常在3-5倍间,偶尔会出现2倍的极水和6倍的极强)。 萧麦和无名强者,本身都是1000分,不分伯仲,都没到木人桩的及格线。 可无名强者动用功法招式后,“1”000变成了“2”000,够砸木人桩九十多下;萧麦动用神通和神功后,“1”000变成了“3”000,预测够砸木人桩一百多下。 赢,肯定是能赢的,但赢得不痛快。 “玄黄印,是适用于练气、筑基二境的拳脚武功,可我如今已入丹田境,玄黄印完全无法发挥出真正的实力。” “其实,比玄黄印更强的招式,已经有了——黑火剑法与修罗万劫刀。要不是习惯了使用兵器,我都不知道自己的拳脚功夫,原来这么差。” 萧麦孤身穿越而来,形单影只,无权无势,纵有师父的名头庇佑,但多数时候还要靠自己;红鬃马是很得力的帮手,然而只会在游侠身份时出现。 所以,在加点方面,他一直把自己往六边形战士的方向培养,不允许自己的武功存在重大破绽。 “也该给拳脚加一下点数了。那,加拳还加脚?” 眼下武技栏内,值得一练的拳脚功夫,仅有《百臂神拳》和《阴风脚》。 二者其实不难选择。 萧麦从无数次实战中得出经验:因持械对徒手的优势太大,是故拳掌的应用场景很小,几乎只能用来欺负小朋友,但凡危险一些的对决就根本用不上。 反倒是腿法,即使派不上用场,也能提升跑跳能力,实用性比拳法高得多。 “决定了,给阴风脚加点!” 为测试阴风脚的成色,萧麦决定先投资5个奖励点进去,加点前还祈祷了一下:“剩余点数53,本来想加给板上钉钉的上乘心法《离火凶霸功》,现在转加给你,千万给我支棱点。”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137章 阴风阵阵 加点完成,一招“撩阴脚”跃然识海。 萧麦运转真气,凭系统所赋予的出招本能,右脚向后一推,脚尖勾起一道阴风,然后猛地抬起前踢。 但这一击是假动作! 趁右脚踢至半途,萧麦猛地一踩左脚,跃至半空,同时一个转身回踢踹向敌人胸口—— 但这还是一个假动作! 左脚踢出时,右脚已触地;待左脚踢实,右脚再起,直踹目标的裆部。 幸亏现在是冲着空气对练,否则对面已经断子绝孙。 “感觉相当可以啊!” 萧麦又连续试了几次,确信阴风脚是适应丹田境强者的上乘腿法。依照阴风脚的心法招式出击时,会感觉下半身变得很轻,两条腿就像变成了两道阴风,又快又狠。 于是乎,萧麦有了信心,将点数全部加给阴风脚,使阴风脚升至53点,从系统处换来了十招武技:阴云残月、阴阳怪气、阴谋诡计、阴风苦雨、阴兵过境…… 总而言之,一个字:阴。 阴风脚的创造者,要么天生内心阴暗,要么遭遇过重大挫折黑化了。他所创造的招式,专往人的头部、颈部、腰眼、裆部、膝盖等位置上招呼,相当于专打现代拳击不让打的位置。 不过,招式阴险,在这个武德含量为负的时代里,不算什么缺点。 萧麦甚至觉得不够阴,名字起得这么阴险,一旦喊出来,敌人不就知道自己要玩阴的了? 不如把“阴云残月”改成“花好月圆”,把“阴阳怪气”改成“义正词严”,把“阴谋诡计”改成“光明正大”,把“阴风苦雨”改成“阳光明媚”,把“阴兵过境”改成“正义之师”。 一边喊名一边出招,保管搞崩敌人心态。 当然,作为一门上乘武学,光“阴”是不够的,关键要看威力和杀伤力。 这方面,阴风脚的表现也可圈可点。 施展之时,双腿好似化作阴风,不但快如闪电,还能随心所欲地改变招式轨迹,甚至可以拖动身体,在不借助外物的情况下,进行短时间的空中穿梭,从各种意想不到的角度攻击敌人。 说完好处,那么阴风脚是否存在缺点呢? 答案为是。 一来,阴风脚适合下丹田发力,萧麦只练了上丹田,用起来不太顺,只能发挥原招的八成威力。这个问题解决起来不难,等萧麦下丹田圆满,就会迎刃而解。 二来,极其耗费真气。阴风脚在不借助真气全力运转的情况下,双腿无法化作“阴风”,威力接近于无。所以一旦出招,就必须全力以赴。 这也彰显了创造者的心态:战斗,就是为了取胜,就是为了杀敌,就要不留余地,不死不休。 萧麦以丹田境木人桩为假想敌,施展阴风脚,从四面八方全力进攻,把木人桩的计分表踢得跟冲锋枪一样“嗒嗒嗒嗒”作响。 以他如今的深厚内力,满功率运转“显圣”后的黑火剑法,足够撑五分钟;但满功率运转阴风脚,居然只撑了三分钟,就筋疲力尽,全身酥软,勉力退后几步,往床上一瘫,就睡死了过去。 一夜无话,次日清晨。 墨羽尘推门而入,唤萧麦起床,发现他没盖被子,没脱鞋子,直接和衣而眠,心道:“不愧是捕门高手,连睡觉都这么谨慎。” 他又环顾周围,发现丹田境木人桩似乎挪动了位置。 “昨晚练功了?” 这不是奇怪,换做自己,即使没有丹田境修为,也会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上去挥两拳。 “只是,单凭拳头,不可能让木人桩移动。” 墨羽尘上前检查,想看看萧麦挥了几拳,结果计分表上显示:“玖玖玖。” “……” “坏了吧。” “肯定是萧兄昨晚,见打不动木人桩,尝试搬动它的时候,不小心震坏了里面的齿轮。” “话说这木人桩也有些年头,是该检修一下,责任不在萧兄。” 墨羽尘想着,拨动机括,就把计分表归零了。 这时,萧麦听到动静,从睡梦中苏醒,睁眼一看发现是墨羽尘。 “萧兄,起来吃早饭吧。”墨羽尘说罢,走出门外等候。 “嗯。” 萧麦起身,活动了一下筋骨。 “对了,昨晚睡得急,还没看得了多少分。”他想着,行至木人桩前观察,发现计分表上赫然显示为〇,“嘶——我梦游了吗?” 吃罢饭后,萧麦辞别墨羽尘、文巧萱与 战甲派众人,纵马踏上了返程之路。 红鬃马腿快,只驮负萧麦时,可以尽情施展,早上出发,下午就到了之前被灭门的黑店。 这里已经被官府派人包围,声势弄得很大。 萧麦直接选择绕道,并在次日下午回到京城,半路上遇到了正往鸿月楼赶的姜达。 “萧兄的坐骑,果然与传说中一般无二。”姜达见到萧麦,甚是惊奇,“话说,文姑娘已经安顿好了?” “嗯,我做了一次红娘,把她介绍给了一个很可靠的朋友。” “萧兄都说可靠,那一定可靠,有空帮忙引荐一下。” “没问题。”萧麦想着,战甲派答应帮自己盖房,墨羽尘肯定还会再入京。 二人一同来到鸿月楼,准备通知三人收队时,发现姜达的三个弟兄,都跟木头桩子一样站在楼门外。 “大哥!”三人惊喜不已,立即上前迎接,“你们总算回来了,咦,马背上是什么?” 天气逐渐炎热起来,白枫的尸体已经开始散发难闻的气味。 “鸿月楼案的真凶!”姜达仰头笑道。 “真把人抓回来——哦,运回来了!” “大哥智勇双全,马到成功啊!” 姜达又笑笑,抓住萧麦的胳膊说道:“别拍马屁了,人是小麦追到的,也是他干掉的——” 正准备说“我只负责搬运”时,萧麦突然反手,用力抓住他的胳膊,打断了姜达的话。 姜达这才意识到失言。他坦诚惯了,不喜欢撒谎,一出口就忘了跟萧麦的约定,不能说出任何可能让人联想到黑店案的话。 萧麦接过话茬:“小姜说的什么话,我的确打了头阵,但没你从旁辅助,也很难拿下这个混蛋。” 第138章 死后补刀 姜达这才反应过来,连连点头:“不错,我也出了一点力。” 萧麦旋即岔开话题:“你们怎么都在外面站着?” 一个捕手面露尬笑:“鸿月楼重新开张,待在里面,啥也不做都得付钱,我们只能在外面盯着。” “啧——”萧麦心想,不愧是姜达的兄弟,跟他一样实诚,“为啥不跟客栈里的人说,消费者才需要消费,不是消费者就不用消费。你们是去查案的,不是去玩的。” “啊!”三人顿时面面相觑,姜达也觉得耳目一新:“可以这么说吗?” “当然。” “那我们现在就进去!” “别了,案子已经结得差不多,再去无用。除非,你们盯梢的时候,有发现不对劲的地方。” “有!”一个捕手指着客栈门前川流不息的人群说道,“光天化日,众目睽睽,刚刚闹出那么大案子,那么血腥的现场,结果鸿月楼第二天就恢复营业了,这么多客人,不嫌晦气吗?” 萧麦摇头:“这不算疑点。来鸿月楼逍遥的客人,平日里大多少不得食人血肉脂膏。” 生产力不发达的古代,资源是极其有限的。上面的人多吃一口, 须得何等穷凶极恶的压榨,才供得起宾客们,在这穷奢极欲的鸿月楼中寻欢作乐。 姜达又问:“可还有其他疑点?” 三人面面相觑,最后有一人开口:“有个事儿,不知算不算疑点。” 姜达道:“凡是有一丁点可疑的地方,就绝对不能放过,说。” “我们一直以为,鸿月楼的头号花魁,死在了魔光之下。后来才听说,案发那日花魁因病请假,侥幸逃过一劫,代替花魁死的只是一个伴舞。” “什么?我记得很清楚——”姜达正要说,他记得死掉的主舞就是花魁,但下意识地一回忆,才想起掌柜说的是“台柱子馨韵”。 只是,提到“馨韵”时,掌柜一直唉声叹气,强调她无可替代的价值,让姜达误以为馨韵就是花魁。 “我们大概是被误导了。”萧麦说道,“也难怪鸿月楼的生意,这么快就能重新开起来。” “你的意思是,鸿月楼早知道会有命案?” “没证据的话,不能乱说。”萧麦抬起头,音波扫过门匾上的“鸿月楼”三字,“改日得找鸿月楼的大掌柜聊聊天。眼下先回捕门复命吧。” 五人回到捕门,把尸体送到了毗邻捕牢的仵作房。 掌管仵作房的,是快六十岁的曹仵作。他年事已高,但身子高还很硬朗,一双漆黑的眼睛,有种罕见于寻常老人的澄澈和深邃。 他让学徒把尸体放在土台上,戴起特制的白色手套,扶起白枫的头颅,惊叹道:“哟,脑壳让人砸得稀烂。” 姜达道:“面目还算完整,不影响辨认。我们会找到足够的目击证人,证明他曾在案发前后,去过鸿月楼和乾康楼。小麦,咱们走。” “等等。” 二人正欲离开,曹仵作忽然开口,叫住了他俩。 姜达问:“还有事吗?” “你们先别走,这个人有问题。”曹仵作冷冷地说道。 姜达立即望了萧麦一眼,心跳开始不由自主地加快。 萧麦早已养成喜怒不形于色的本领,听到曹仵作的话,只是淡淡哦了一声,然后道:“动手前,我们已经盘问过,他就是造成鸿月、乾康二楼的魔光杀手,有什么问题?” 曹仵作说道:“他是死亡之后,才被开得瓢。” 萧麦心中顿时一滞:“怎么判断的?” “死前伤与死后伤,痕迹是不一样的。”曹仵作挑起眼眉,从眸中射出的光,好似两把利剑。 萧麦无意否认这一常识,只是问道:“颅骨碎裂时,人会瞬间死亡,死前与死后的界限,根本分不清楚。” “我当仵作已经四十年了,判断从未有过失误。”曹仵作的语气,忽然变得很是强硬,他指着颅顶上豁口道,“这绝对是死后伤。” 萧麦意识到,纵使自己万般小心,这次怕是注定要跌一跤了。 曹仵作见萧麦没再反驳,于是乘胜追击:“他是何人所杀?” “我。”萧麦干脆地认了下来。 曹仵作单刀直入:“为何要在死后补刀?” 姜达赶到时,白枫及一干黑店成员早已殒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又不擅长扯谎,索性沉默不语。 但有一件事,姜达可以确认,就是萧麦有秘密瞒着他。 见曹老头咄咄相逼,萧麦平淡的心境中,渐生一层火气,忍不住心道:“原来捕门里面有高人啊!我还以为就我一人会破案呢。可你们这些藏龙卧虎的高人,为何对他处的案子唯唯诺诺,对我身上的就重拳出击?敢情所有高人,就喜欢冲我一个人来呗?” 萧麦好生吐槽了一番,但开口说出的话,仍然很客气:“抱歉,晚辈是新来的,不懂规矩,当初若是请到您去现场一起勘察、验尸,能省却多少麻烦啊!” “哦,对对对!”姜达连忙在一旁应和,“曹老不知道,我们第一次勘察现场时,啥也不懂,遭老罪了!” 见二人给自己戴高帽,曹仵作心情很舒畅:“哎呀,年纪大了,捕门上下知道我腿脚不方便,都不让我出现场。不过,你们的动作也够快了。这么大的案子,几天就把人抓回来了,凶手——当真是他?” 听曹仵作这么说,萧麦意识到,对方并不是冲着自己来的,只是怀疑死者的身份,故而揪着尸体上的一个疑点不松口。 不是专门跟自己作对,事情就容易处理得多。 萧麦还没开口,姜达已经信誓旦旦地保证道:“曹老且放心,绝对就是此人,万无一失。” 曹仵作猜道:“既然万无一失,为何要在死后补刀,难道怕他起死回生?依我看,十有八九为了抹除某些痕迹。” “这——”姜达无法回答。 萧麦说道:“曹老真是明察秋毫,晚辈佩服,实不相瞒,我的确有过补刀之举,但并不是为了抹除痕迹。当时侥幸,一剑劈在他头上,当场取了他的性命。后来觉得凶手罪恶滔天,死得过分轻松,一时激愤,才补刀了第二下。”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139章 神断破天 “那你这一剑很准啊,不偏不倚,第二剑恰好覆盖第一剑,把第一剑的痕迹全抹除了。”曹仵作丝毫不掩饰自己的怀疑,语气好像在说,别把我当傻子。 姜达倒是信了,因为他知道,萧麦为了帮文巧萱报仇,对黑店一干人等进行了处决,想来白枫也在其中。于是又跟曹仵作保证:“是有些巧合,但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 “少在我面前瞎扯淡,捕门有的是手段让你们说实话。”曹仵作的声音愈发严厉。 萧麦已拿定主意,立即用摊牌的口吻说道:“我明白了,曹老是以为,白枫头上有证明他身份的痕迹,或者说尸体头上有证明他不是白枫的痕迹。补刀是为了掩盖这个,对吧?” “我——”曹老开口。 “好!”萧麦立即打断,继续自说自话,“我们本打算,亲自找人来证明其身份。曹老既信不过我们,那这份差事就交给曹老,曹老亲自去办,或者找人去办,看此人究竟是不是白枫,如何?” 曹仵作见萧麦说话如此高调,先是一怒,进而一笑:“办案多年,老夫发现一个规律,嗓门越大的人越心虚。验明正身的差事,你们不提,也会交给别人。” “晚辈身正不怕影子斜。”萧麦毫无顾忌地勾起嘴角,这也是他此刻心情的真实写照。 白枫头上被毁灭的痕迹,不一定就是其身份的证明,曹仵作经验丰富,肯定会想到更多的可能,说不定里面就包括遮掩神通武学。不过,在曹仵作心里,最倾向的可能还是伪造身份,杀良冒功。 于是,萧麦故意把这种可能拎出来讲,并打断曹仵作的言谈和思路,把他的精力都引到对杀良冒功的怀疑上,这样就会忽略遮掩神通的可能。 曹仵作果然上钩,不再关心别的可能。毕竟对他来说,只要尸体是凶手的,其他事情完全可以不关心。 “那就劳烦曹前辈了。小姜,咱俩乐得清闲,走吧。” “嗯。” 姜达对白枫的身份,也是十拿九稳,坦然地跟着萧麦,准备离开仵作房。 可身后竟传来了曹仵作的讪笑声:“呵呵,我师兄有一门神通,可观死人生前所见神通,此人若真是鸿月、乾康二楼的真凶,师兄必能见到那杀人魔光。” 一句话,犹如一盆冷水,给萧麦浇了个透心凉。 离开仵作房后,姜达提议:“破了这么大的案子,我得向陆头儿当面汇报。要不一起去,在陆头儿面前混个脸熟?” “不了,我先去捕牢一趟。” “捕牢——市正监的案子?”姜达早就知道了萧麦与市正监的冲突。 “对。” “陪你一起。” “用不着,这是我一个人的案子,下回有活再通知你。” “呃——小麦,且听我一言。有些案子,单纯就是案子,可有些案子,本质是权力之争。前者凭武力可破,后者须权势可破。就像遇见站在高处的敌人,仰攻是要吃亏的,爬到比敌人更高的位置再动手,事倍功半。” 萧麦没想到,从姜达口中,竟会说出这番话。但他很快反应过来:“谁教的?” “陆头儿。”姜达直接就撂了。 “替我谢谢陆指挥。” 陆朝暮的确言之有理,但萧麦想起文巧萱的一句话:“我一刻也等不及了。” 迟来的正义是不是正义,萧麦不确定,但正义迟来的那些日子里,苦主所受的煎熬是实实在在的。 尽己所能,哪怕只让正义早来一刻,亦善莫大焉。 时隔多日,萧麦再次来到捕牢。 “回来了!”副指挥很热情地来打招呼。 “前辈,好久不见。” “相较之前你来的次数,是隔得有点久。活儿干得怎么样,人抓到了吗?”副指挥这会儿还没收到消息。 “美中不足,未能活捉,已经送到仵作房了。” 站在捕门的角度,是不想把生杀予夺的权利,下放给基层捕手的。 所以,“抓死的”比“抓活的”功减二等。 “可惜,不过也已经很不错了。听说你跟郭铁打赌,一天破案,结果半日就锁定了真凶身份?” “嗯。” “好好好,前途不可限量。但以后还要注意,跟同僚要搞好关系,别打有伤和气的赌约,更别说是拿着命案做赌注,这种事情可不是什么佳话。” “呵呵。这番话,更该说给郭铁。对了,马市市正关得怎么样了?” “已经转狱了,就在鸿月楼案的第二天。” “转狱?”萧麦有些意外,旋即产生一种不祥的预感,“前辈可知是转哪儿了?” “大理寺。” “在捕门关得好好的,怎么就突然转狱了?” “谈不上突然。原则上讲,捕门是没有审理权的。市正监的案子拖了这么久,早该移交大理寺。” “晚辈可以去大理寺打听情况吗?” “看你有没有熟人了。” 萧麦当然是没有熟人的,就继续请教副指挥。副指挥健谈,也乐于给他讲解关于大理寺的情况。 原则上讲,大理寺掌握天底下所有大小案件的最高审理权,连京兆府做出的判决,都要经过大理寺的复核后方能生效。 只不过,在以武为尊的世界,一个势力的兴衰,往往与其领袖的生死息息相关。 捕神的崛起,率领捕门挤占了大理寺的行政空间,抢走了大量本属于他们的审理权。 不过,这不能说大理寺弱,只是说捕门太强。 大理寺最高长官,是绰号“神断”的大理寺卿断破天。 断破天之下,则是左右少卿严从训、公孙果,分别号称“律虎”、“智判”。 据说断破天的武功,足以匹敌捕门“生、死、玄、机”四大校尉,律虎严从训和智判公孙果则堪当捕门十大指挥。简而言之,大理寺的实力相当于捕门的两到三成。 “以前没跟大理寺打过交道,他们的判决,是否公正啊?” “不太公正。”副指挥毫不客气,直接摇了摇头。 “怎么说?” “断破天曾给自己写过一副对联。上面写着——”副指挥指着自己的心口说道,“天道混沌则破天,人道混沌则屠人。” 原来,断破天是个典型的酷吏,办起案来不要命,连老天都敢硬捅上几个大窟窿,但生性阴狠毒辣,喜欢赶尽杀绝,对犯人没有慈悲之心。 大理寺在断破天的领导下,这些年出现了严重的“轻罪重判”倾向,以至于让坊间流传这样一句笑话:大理寺断案,死刑起步,上不封顶。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140章 大理寺丞 萧麦并不是一个重刑主义者,甚至很反感重刑主义。听闻断破天的事迹后,顿时感到很庆幸:“若真如此,那捕神侵夺大理寺的权力,反倒是大功一件。” 副指挥道:“谁说不是呢?” “但就市正监一案来说,大理寺比捕门更适合审理此案,对市正监一干人等,就应严惩不贷。” 离开捕牢,萧麦直接去了大理寺。 他在大理寺没有熟人,但没关系,大理寺有人熟悉自己就行。 来到大理寺门前,他呈上了一份拜帖,落款是“上清派太乙剑仙李疏狂弟子,萧麦”。 落款“捕门萧麦”,大理寺十有八九不会搭理一个见习捕手;但落了师父的款,很快便有寺士热情地出门迎接,将萧麦引至客房。 此时,客房中已有人在等候。 “萧少侠,鄙人大理寺丞,郑俨。”郑俨身穿大理寺的青色官服,腹部微微隆起,身材像一只敦厚的大熊猫,笑容也是憨态可掬。 然而身为大理寺的断案高手,郑俨眸中的机锋是藏不住的,也没必要藏,毕竟萧麦双目失明,以布蒙眼。 他仔细打量萧麦,像是要洞察萧麦身为盲者,行动却如常人的真相。 最后真相虽未查见,但郑俨从萧迈身上,察觉到一抹极为不凡的气息,令他本能地想要肃然起敬:“久闻剑仙弟子英雄出少年,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萧麦拱手作揖,然后直奔主题:“寺丞过奖,在下今日前来,是为打听鬼头崖命案的进程。” “呃——”郑俨面色一变,勉强笑问道,“李剑仙有意过问此案?” “鬼头崖下的尸首,是我发现的;马市市正,也是我亲手抓回来的。师父很支持我。” 萧麦玩了一个文字游戏,调查鬼头崖案,与李疏狂的支持,是基本不相干的两件事,但他放在一起说,就给了郑俨一个错误的暗示。 郑俨疑惑不定:“李剑仙一向闲云野鹤,超然世外,居然也会关心朝堂之事?” 萧麦没工夫跟郑俨解释:“请郑寺丞将案子的进程告知在下,以后若有用得着的地方,在下定会在力所能及之内尽力相助。” “哈哈,萧少侠言重了。大理寺审结的案子,本来就不是机密,透露出去也无妨。” “审结?”萧麦捕捉到了关键词。 “对,鬼头崖的案子,已经审结了。” 萧麦的语气顿时失去瓶颈:“这也太快了吧!在下身为关键证人,还没出庭就判了?” 无论古今,重大案件的审理,都是旷日持久的。大理寺在此案中表现得这般雷厉风行,萧麦几乎可以确定,里面一定有鬼。 “大理寺找过少侠,可少侠临时外出公干,只能作罢。” “公干——” 刹那间,一道灵光映入识海,澄清了萧麦心中的许多疑团。 魔光案初期,萧麦就意识到,此案牵扯不浅,一直想着活捉案犯白枫。 可是,白枫的反抗过于激烈,实在没有活捉的条件,只能当场击杀。 所以萧麦不知道白枫的作案动机,以及幕后之人的真正计划。 直到现在,他心里才有了判断:“我在的时候,案子一直拖着,我前脚刚走,后脚就移交、审理、判决一条龙了?幕后之人,分明是在玩儿调虎离山!” 猜出真相的萧麦,平复了一下思绪:“什么时候判的?” “就在昨日。” “怎么判的。” “流放三千里,刑期十年。” “流放!”萧麦再次忍不住抬升音调。 朝廷制定的官方刑罚,一共有五种:笞、杖、徒、流、死,号为“五刑”。理论上,排名越靠前,刑罚越轻;反之越重。 流刑,即流放,理论上是仅次于死刑的重刑。 但注意,这是理论上。 实际运作中,流刑的可操作空间最大,下限低得比死都难受,上限高得跟出门旅游差不多。 “不对!现在不是计较执行的时候。”萧麦猛地意识到。 当务之急,是搞清楚,案子为何会这样判。萧麦从根源问起:“此案是由何人审理的?” “此等重案,朝野上下都十分关注,乃是由大理寺卿亲自主持审理结案。” “神断,断破天——” 萧麦呢喃道,之前听副指挥说,断破天是个不留情面的铁血判官,且倾向于“轻罪重罚”,他还感到欣喜,想着凶犯必能得到应有的惩处。 可面对现在这个结果,难道断破天是徒有虚名吗? 萧麦继续问道:“这个判决,是不是有些太轻了?害死那么多条人命,结果只判了一个流刑?” “哎,话不能这么说。”郑俨赶紧摆手,好似萧麦说了不得了的话,“给人定罪的话是要讲凭据的!鬼头崖的确死了很多人,但没有足够的证据说,凶手就是马市市正啊。” “没证据?”萧麦直接给气笑了,“现场发现了那么多物证,翔实到不能再翔实。我无法理解,大理寺为何会认为没证据!” “啧——”郑俨暗自咋舌。他热情招待萧麦,本意是想跟太乙门的剑仙攀些关系,指不定以后什么时候能用上。 但萧麦的种种表现告诉他,自己不是来大理寺交朋友的,而是来兴师问罪的。 郑俨心想:“与太乙门的交情,也不是非要不可。”于是他顿时变得意兴阑珊,不想再聊下去,直接起身:“本官忽然想起,有桩要事亟待处理,恕不奉陪了。” “想跑?”萧麦一把摁住了郑俨的手腕。 郑俨下意识地抽手,却发现手掌像是被定在了桌上一样。 “无礼!你想试试我大理寺的武功吗?”郑俨心里暗骂一声。 身为一名专精横练功夫的武者,他不敢说自己的实力有多强,但对自己的气力绝对自信,不怕与人角力。 郑俨调动丹田之气,胳膊与手背青筋暴起,这就要以蛮力硬抽出手。 “抽不出来?” 无论他怎么用力,掌背上糙厚的皮肉都被扯得通红,手掌还是被萧麦定死在桌案上,纹丝不得动弹。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141章 庭后辩论 关键是萧麦似乎都没怎么用力,郑俨并没有感觉他压得很紧,好像只是随随便便把手搭在自己手背上。 这意味着,萧麦的气力可能高出自己许多倍! 武者过招,讲究“一力降十会”,力气大就是占优势,一分的气力差距可能需要十分的技巧才能弥补。 武林中亦有“四两拨千斤”的说法,但这种说法的意思,不是仅有四两气力之人靠着技巧就能赢下敌人的千斤之力,而是拥有千斤之力的高手,可以凭借技巧,仅用四两力气就战胜同级别的强者;或者拥有万斤之力的高手,凭技巧施展四两力气来戏耍千斤之力的小辈。 郑俨见自己被萧麦只手定在原地,动都动不了,顿时服了气,重新坐回到原位置上。 萧麦见状,主动松手,继续说道:“市正监案,关系重大,没什么事,能比这一件更紧要。还是请郑寺丞好生说明,这桩案子究竟是怎么判的?” 这一席话语,绵里藏针,那无形中的威严,似乎比方才有形的威压,更令人喘不过气来。 郑俨不得不原地坐稳,深吸一口气,准备小心应付:“唉,行吧,就一桩一桩地给你盘。你说物证齐全,都有什么物证?” “当初在一具尸体上面,发现了马市市正练功用的铁球。字面意义上的铁证,还不能说明问题?” “我们查过了,因市正喜好玩铁球,市正监内上行下效,很多人也在练。朱家铁匠铺,一年就要打几十上百枚。凭什么说,这枚铁球一定是属于马市市正的?” “……” 萧麦知道,郑俨是在扯借口,但这个借口,让他一时想不到办法来反驳。 见萧麦语塞,郑俨乘胜追击:“铁球,不是什么难以修炼的奇门暗器。你可以丢铁球,我可以丢铁球,他也可以丢铁球,只要力气足够大,都可以靠丢铁球杀伤人命。能说明得了什么呢?” “郑寺丞此言差矣!凡是投掷类兵器,除非天赋异禀,否则想要打得准,都要经过长时间的修炼。我对此最有发言权。” 萧麦从口袋里掏出一枚飞蝗石,随手掷出。以他如今的武功修为,已经很少用得上基础的掷石术,所以装飞蝗石的口袋,不再总是鼓鼓囊囊,只余下十枚以备取用。 郑俨循着飞蝗石的轨迹看去,发现石头竟不偏不倚,“砰”的一声卡在了细密的窗棂上。 “好身手!”郑俨竖起大拇指。能做到这一步,不但要打得准,力量也要把握得恰到好处,少一分卡不上去,多一分就会飞出窗棂。 萧麦道:“根据尸检,凶手投掷铁球的技术,明显是在不断提高的。只要找到证人,证明马市市正进步的速度,与尸检情况吻合,就能证明他是凶手。” 可郑俨闻言,却立即摇头:“所有证人都说,马市市正天赋异禀,很早就掌握了非凡的掷球绝技。这反倒证明了他的清白。” “……” 萧麦没想到,对手竟会反过来利用物证为自己扯谎。 “萧少侠若是无话可说,本官就先忙别的去了。” “等等。证据还没盘完,鬼头崖下的尸体,大部分不都已经验明身份了吗?应该不难发现,他们与市正监的联系吧?” “有些许的联系。” “什么叫些许的联系?” “一百四十五具尸体,确认身份的有十六具……” “十六?”萧麦发觉数字不对,立即打断,“据我所知,光是现场确认身份的,就有九十二具,怎么到了大理寺,就只剩下十六具了?” 郑俨一摆手:“多数人已经坦白,他们只是趁乱起哄,根本不认得尸首。愿意认领的苦主,仅有一十六人。” 萧麦闻言,再次气极反笑:“只听过赃物有胡乱认领的,还没听说有乱认尸体的。他们收回指认,定是有人胁迫!” “没有证据的话,萧少侠慎言!” “让我慎言?我看是该让你慎察!”萧麦攥紧拳头,硬生生咽下了这句心里话。 苦主撤回对尸体的指认,就不再是苦主;尸体也不再与市正监构成关联。 这是很高妙的一步棋,当然,所要调动的资源,也是难以想象的庞大。除了市正监,没几个势力能出这么大手笔。 萧麦眼下,只能通过没有收回指认的十六户百姓做文章。 “就算只有十六户,指认凶手也绰绰有余了吧?大理寺没发现,死者均与市正监存在矛盾?” “我们根据证词顺藤摸瓜,的确在市正监内部,发现了一伙欺行霸市的毒瘤。只是——”郑俨向萧麦投去了意味深长的目光。 “只是什么?” “这伙人在不久前,全部与人斗殴而死。” “斗殴?跟谁斗殴,不会是在下吧?” “民不举官不究,那是另一起案子了,不必多谈。”郑俨主动替萧麦遮掩。 萧麦不住地冷笑:“呵呵哈哈——好嘛,先前死掉的那些混蛋,现在都成箩筐了,什么罪名都往他们身上推!” 他已经猜到了市正司帮助马市市正脱罪的策略。 首先,上下通气,伪造人证,推倒本案中最重要的物证——铁球。 然后,施展手段,强迫所有苦主闭嘴。 接着,实在不愿意闭嘴的苦主,就任由他们举证。他们最多只能证明,跟市正监有仇怨,并与市正监中的某个人起过冲突。真被指认了,就把那人推出来顶罪。 另外,这些不愿闭嘴的苦主里面,说不定还有已经被市正监收买,是故意掺进去混淆视听的沙子。 最终达成的目的是,做坏事的都是市正的小弟,而且是已经死掉的小弟,市正本人则被摘得干干净净。 郑俨知道萧麦此时在想什么。 “话不能这么说,大理寺也是经过充分调查,才确认凶手的身份,甚至因为凶手已死,做出了更大努力来定罪。萧少侠可不能一句话,就抹平了大理寺的苦劳啊。” 萧麦冷哼一声:“有苦劳吗,我怎么不觉得?市正司的手,即使能遮天,也遮不了我。我可以出庭作证,证明马市市正的确杀了人。马王庙的流浪女小蝶,就是死于他手,我亲眼所见。” “马市市正的说法是,小蝶意图行刺,才被他当场诛杀。” “放屁!我可以作证,他说的全是一派胡言!” 第142章 把水搅浑 “经大理寺的调查,你与马市市正之间积怨颇深,少侠的证词,我们可以听,但会谨慎采信。也正因如此,当初没找到你,索性就不传唤你作证了。” “……” 萧麦心道,大理寺不愧是专门讲律法、讲道理的地方,如此明显的冤假错案,经他们这一分析,反而头头是道,完美无缺了。 “既然把市正摘得这么干净,最后又怎么判了个流刑?” “大理寺与捕门素来交好,深知捕门同僚不论是缉拿人犯,还是搜罗证据,都劳苦功高。你们移交给大理寺的犯人,寺内都会尽量坐实其罪名,不使捕门白白浪费人力。”郑俨先讲了一下人情世故,“市正监内藏污纳垢,为非作歹,身为监正,有失察渎职之责。大理寺已尽其所能,对他顶格处罚。” “呵呵,抓小放大,说得这般冠冕堂皇,反倒像指责我捕门的不是,是我们冤枉好人了?” “唉,萧少侠这么说,就没意思了。” “他现在在哪儿?” “哪位?” “就是你们大理寺竭尽全力,顶格处罚的那位。” “哦,已移交给京兆府,算时辰,应该已经上路了。” 从大理寺这边,已经得不到更有用的信息,萧麦直接起身告辞。 “哎,这个萧麦——”郑俨望着他的背影,捂着自己的右手,心头忽然生出几分委屈,“拦着我不让走,最后反倒是他先走了。” 正这么想着,萧麦忽然转身回访,重新走到郑俨面前。 “差点忘了,还有最后一个问题。” 得到答案的萧麦,走出大理寺后,摸了摸红鬃马的头:“辛苦马哥了,回去休息吧。” 红鬃马知道他想什么,于是抖了抖身上的鬃毛,便扭头往自己的住处奔去。 待看不见红鬃马的背影后,萧麦方才说道:“辟邪之眼,开!” 他不相信,马市市正会乖乖去往流放之地。 果然,通过辟邪之眼,萧麦见到,此时他正身处京兆府的上房之内。 当初在堡内,遭红鬃马毒打造成的伤势,在无数天材地宝、灵丹妙药的调理下,已经好得七七八八。 他斜躺在绵软的织锦床榻上,衣着如常,唯有脚踝上佩戴的脚镣,表明此人目前的身份是阶下囚。 一个衣着朴素的丫鬟,站在一旁,挥舞着一柄硕大的扇子,为主人扇去初夏时的炎暑。 一个珠围翠绕、容貌昳丽、穿戴十分清凉的女子,一边言语挑逗,一边往他的嘴里送去葡萄。 面前还有一位姿态妖娆的舞姬,正伴随着声乐翩然起舞。 不论什么时候,马市市正还是那么喜欢听曲。 “都退下吧。” 这时,一个身形瘦高,长脸缩腮,满面皱纹中年男子,冷着脸走进客房,一挥手,便屏退了众人。 “啧,六哥来就来呗,干嘛打断兄弟享受?”马市市正露出了嫌弃的神色。 被称作“六哥”的男子,望着兄弟颓废的模样,叹了口气:“兄弟怎这般颓废?” “不颓废又能怎么办?我的市正司让人砸了,生意黄了,人也判了,想好生听个曲都不消停。” 六哥语气沉重:“找你来是有正事要说,姓萧的回来了。” “姓萧的?”他闻言先是一愣,然后猛地从床上坐起,肥硕的身躯,压得床板都嘎吱作响,“不是说,生死门的人,把他引到祝隅城了吗?” “他们派出的人,半路就让姓萧的给追上了,这会儿尸体都已经送到了捕门。” “这——” 完全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忆起萧麦的模样,还有那匹残暴无比的红鬃马,已经痊愈的身体,又开始不住地发抖。 马市市正害怕萧麦,就像群兽畏惧老虎,不见虎身,单闻虎啸便胆战心惊。 他光是想到跟萧麦身处同一城池,便不禁生出寒彻骨髓的恐惧。 “简直就是废物啊!生死门的人,只会胡吹大气,连这么一桩小事都办不好,养他们还有什么用,统统都去死吧!” 六哥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以安抚马市市正的狂怒:“生死门已经发话,会跟姓萧的不死不休。门主不日将会亲自动身,了结萧麦的性命。” “唉,生死门的话还能信吗?不行!六哥,我有种很不祥的预感,继续留在京城,肯定会被姓萧的所害。得赶紧上路,去北面服刑。” 市正本来舍不得京城的富贵繁华,市正监过来催都不走。 可萧麦一回来,就恨不得马上走。 但这回立场转变,六哥劝道:“北向之路太远,更容易出意外。不如好生留在京城,方便我们派人保护。” “可这只是权宜之计,我不能在京城待一辈子啊!” “稍安勿躁,我不是刚说了,生死门已经动身,不日定会了结萧麦的性命。” “生死门真敢动手,不怕李疏狂上门报仇?” 六哥微微一笑,仿佛一切已尽在掌握:“所以,得由咱们先出手,把水搅浑。” 对市正监的筹谋,萧麦一无所知。 他只能看到,马市市正待在京兆府。 “事到如今,这货居然还在享受!” 萧麦心头涌起一团火,驱使着他二话不说,迈步就往京兆府跑去。 不多时,行至京兆府门口,迈步正要入内,就被守在门口的四个衙役拦了下来。 “京畿重地,闲杂人等不得入内。” 萧麦亮出令牌:“捕门萧麦,有事求见少尹大人。” 衙役挑着眉梢问道:“有捕门的公文吗?” “我与少尹乃是旧相识。” “哼。”衙役从鼻孔里面呼出一道冷气,趾高气昂地说道,“莫说是见习捕快了,就算你是捕门校尉,无公文也是闲杂人等,不得入内。” “至少可以帮忙通报一下吧?我与少尹确为旧相识。” “就因为你是大人的旧相识,所以想进京兆府,必须有公文。”衙役直接把话说开了,萧麦是不受京兆府欢迎的客人。 萧麦深吸一口气,又问了一句:“我觉得进京兆府,不需要公文。” “什么你觉得?这里是京兆府的地盘,说不让你进,就是不能进!闲杂人等不得在京兆府门前逗留,赶紧走!”说罢,衙役粗暴地在萧麦肩上推了一下。 忽然,萧麦以迅雷之势,施展捕门擒拿手,一把扣住了衙役的手腕,并将之翻转。 第143章 聚气奉还 “啊——” 衙役惨叫到一半,萧麦砂锅大的拳头已抡至面门,“咚”的一声就砸断其鼻梁骨,同时撞得他整个人也飞将出去,身体重重地砸在门板上才落地。 武侠世界,以武为尊,强者说话的确更硬气些。但以武为尊不代表弱肉强食,除了实在无人能降伏的宗师级高手,以及打定主意落草为寇的盗贼,武者大体上都还是遵守规则的。 衙役知道自己肯定打不过萧麦,但平日颐指气使惯了,觉得背靠京兆府,一个小小的捕门见习捕快能奈自己何?完全没料到,萧麦真敢动手! 当他被一拳打懵时,周围的几个同伴也懵了,愣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赶忙抽出刀剑棍棒,把萧麦围在了正中间。 “萧麦,你好大的胆子,敢殴打京兆府的公差!” “马上束手就擒,否则对你不客气!” 众衙役厉声恐吓威胁,但一时无人上前。他们不怕跟萧麦讲规则,但怕萧麦无视规则拿起武器。 谁知,萧麦闻言竟点了下头:“你们说得对,我一时冲动,不慎失手打伤京兆府的同僚,甘愿领罪。” “啊?”众人面面相觑。 下一刻,萧麦伸出双手:“我束手就擒,抓我去京兆府吧。” “你——”众衙役恍然大悟,现在傻子都看得出来,萧麦就是要进京兆府,不论使用付出什么代价。 这下大家都没了主意,因为上面暗示过,无论如何不准萧麦进京兆府,可现在他当街打人,打得还是京兆府的人,不抓他去京兆府又去哪儿呢? 见他们犹豫不决,萧麦贴心地帮忙找台阶,指着躺地上呻吟的衙役说道:“因你们出言不逊,我此刻非常愤怒,再不把我抓起来,我怕控制不住我自己。” 一边说着,一边以行动印证话语,迈步冲到那人跟前,抬脚又踢又踹:“从他开始!” “哎呀,救命,快抓住他!”被打得鼻青脸肿的衙役,立即缩成一团,不停地呼救。 其他衙役也听出萧麦的“暗示”,再不抓他去京兆府,就连着他们一起打。 如此一来,衙役们有了台阶,便一拥而上,锁了萧麦,一拨人去通报,另一拨人押他去了京兆府大牢。 不同的衙门,牢房的风格布局也不同。 京兆府牢房是“半地窖”风格的,犯人都被关在地窨子里面,盖在地面上方的墙壁加屋顶,几乎不足一人高。 透过墙壁上的矮窗,可以看到里面坐井观天的犯人,可以想象狱卒们平日,那居高临下的姿态,巡视犯人犹如在饲养一群牲畜。 萧麦不惜以身试法,自然不是来坐牢的。 只是在牢里面走个过场。等捕快们真的帮他选好单间,准备推他进去时,萧麦忽然说道:“我听闻被判流刑的马市市正,就临时关押在京兆尹牢房,怎么不见他人?” “你管得着吗?” “定是你们渎职不作为,放走了人犯!身为捕门弟子,抓人是我职责。” “嗯?” 萧麦话音刚落,就冲众捕快愣神的工夫,使出捕门擒拿手,挣脱了他们的挟持,并抢过钥匙,解开锁链,沿着辟邪之眼所指示的路线,奔袭马市市正藏身的别苑。 别苑门口,驻守着市正监派来的劲卒,为首之人,乃是市正监高手“疤面彪”孙杀。 他从小天赋异禀,双臂雄壮,习武之后,臂膀上的肌肉更是能够膨胀如木桶,传他武艺的教头,惊叹于孙杀的奇特身材,说他像一头长翅膀的虎。 虎生双翅即为彪,加之后面与人打斗,在脸上留了疤,“疤面彪”的称号就这么传来了。 仗着双臂巨力,疤面彪没有使用寻常刀剑,而是让人打造了一枪一盾。枪为混元神火枪,盾为等身大铁盾。 往门口一站,一个人就是一堵墙。 因听惯了萧麦的事迹,当这个蒙眼少年出现在近前后,孙杀一眼就认出了这个市正监的死对头。 “哼,地狱无门你自来投!” 招呼也不打,孙杀纵身一跃,在空中就抡起长枪,朝萧麦的面门上砸去。 “当!” 萧麦拔出两柄尺剑,十字交叉,硬生生挡下这枪。 一枪不中,孙杀双脚落地,先抽枪再猛戳,照着萧迈的胸口又是一枪。 萧麦闪身躲过,快步前冲,孙杀见状也向后撤身,同时再次抽枪猛戳,击退萧麦的攻势。 双方一连战了十数合,萧麦逐渐适应了对方的出招,抓住一个破绽,缠住孙杀之枪,迈步冲至近前。 孙杀来不及抽回长枪,但他丝毫不慌,反而向前几步,顶着大铁盾就过来了。 “咚咚咚——” 萧麦早就探知到那面铁盾,他运足十成气力,挥舞尺剑,重重地往铁盾之上连砸三下。 以他现在的气力,就算面对一堵砖墙,也能凭蛮力将之击碎,可三尺下去,连人带盾都纹丝不动。 躲在大铁盾后的孙杀,嘴角微微勾起,心道:“且继续,砸得越用力越好!” 原来,他这面等身大铁盾,也是铸有器髓、器脉的神兵利器,且具备收集敌人的冲击力,再瞬间返还出去的功能。 当萧麦砸下第四剑时,孙杀便使出这招:“聚气奉还!” “咚!” 一声暴响,萧麦顿觉一道三倍于己剑的冲击力,迎面撞上尺剑。 硬撑的话,搞不好会把臂骨都震碎,萧麦反应及时,立即使出黑火剑法中的“避火诀”:火势面对外力的冲击,会直接分开。避火诀的原理亦在于此,只不过是将自己视为火,将敌人的攻击视作冲击。 避火诀的作用,即是像火一样,避让敌人的攻击。 萧麦先旋身卸力,再回到原位,同时向后退出数步才重新站稳脚跟,看上去狼狈,实则完全卸掉了聚气奉还的力道。 “嘿嘿!”孙杀得计地狞笑两声,依照他的经验,被‘聚气奉还’击中之人,都会元气大伤。 他没想到,萧麦以机变完美地化解了一招。 但萧麦为人谨慎,被击退后没有立即再攻。他左手握住两把尺剑,甩了甩右手,叹道:“倒是一个好对手,我竟不知京兆府内,还有阁下这般高手。” 第144章 水泄不通 “京兆府?哼!解下那条破布,露出你的狗眼看清楚,老子是市正监转运使孙杀!” “市正监!”萧麦还以为对方是京兆府的外援。 “姓萧的,就你这三脚猫的功夫,还敢出来跟市正监作对?若无李剑仙的庇护,你早就被碎尸万段,丢进海里喂鱼了!想活命,就喊三声爷爷,然后滚蛋!” 萧麦大怒,他摘下酒葫芦,豪饮一口:“市正监的狗贼,拿命来!” 再战之时,萧麦毫不留手,一个照面就拿出十七倍常态战力,真气灌注于剑身,施展刚猛至极的修罗万劫刀。 万刃劫、鹰空劫、碎岳劫、幻灯劫—— 一时之间,四面八方尽是萧麦的剑影,铺天盖地全为萧麦的刀锋。 “他怎突然变得这么快!” 孙杀目不暇接,无法捕捉萧麦的招式和位置,迅速被抓住破绽,“当啷”一声长枪脱手。 他赶紧躲进大铁盾后,心道:“难怪敢跟市正监叫板,果然有两把刷子!我得退至墙角,方有防守之力!” 正这么想着,后背忽然袭来一阵阴风,刺激得孙杀脊背发寒。 他刚要回头看,就见到一条漆黑的剑影迎面飞来。 原来不知何时,萧麦已经凭借幻灯劫和阴风脚,闪到了孙杀背后。 “咚!” “噗——” 一剑砍在孙杀脊背上,一口鲜血从他口中喷出。 “啊!” 孙杀低吟一声,连人带盾扑倒在地。 萧麦上前,一把踩住了他的后背。 “栽了!”孙杀立即预感到大事不妙。 出于求生的本能,他还想做最后的挣扎,便要开口求饶。 然而,这一剑实在砍得太疼,一口血喷了出来,还有一口呛在嗓子眼,以至于什么也说不出来。 恰在此时,众衙役已经追了上来,一见萧麦高高举起漆黑的尺剑,对准趴在地上的市正监贵宾,连忙出言喝止:“住手!” “有救了,是市正监的援兵——” 孙杀还没来得及乐,萧麦的剑已经落了下来。 “咚——” 这一剑,瞄准的是手臂。 萧麦双目失明,初以音波探测时,还以为孙杀是穿了某种特制的臂甲,探查好几回才确认,那就是他不同寻常的手臂。 因此,萧麦也祭出了十二分的力量,往手臂上猛砸。 撞击声伴随着“咔嚓”声,孙杀的右臂应声断裂,紧接着又是一声“咔嚓”,他的左臂也宣告断裂。 双臂粉末性骨折,除非神医大长老出手,否则绝无痊愈可能。 萧麦虽然没有收割孙杀生物意义上的生命,但断绝了他武道修行的生涯,从强者跌落为凡人,且再无翻身之日,他遭受的痛苦将比死亡更折磨。 打完收工,萧麦冲入别苑,直达马市市正栖身的房间。 “真是你!”马市市正以为自己在做梦。 但这根本不是梦! “孙杀败了?”他咽了口口水,举起为铁链所绑缚的双手,“我已经被判刑了,马上就要被流放,你还想怎么样?” “被判流刑,却在这里大吃大喝——”萧麦冷笑,那语气分明在质问,市正监以为他不知道“流刑”的猫腻吗?然而,他话锋又一转:“定是你从监狱里面潜逃出来,又跑来这里偷吃偷喝,我这就抓你回去。” “啊?”市正起初还以为,是抓自己回捕门监牢?那就没有什么好怕的了。 “啊!”可很快,市正注意到了萧麦不怀好意的表情。 “束手就擒!”话音未落,萧麦已经冲上前,一把扯住马市市正的衣领,举起了拳头。 “啊——”市正顿时惨叫连连,脸上肥硕的横肉,都因为惊恐而扭曲变形。 然而,等了片刻,预想中的痛苦并没有到来。 他偷偷睁开眼一看,发现萧麦的拳头僵在半空,并没有真正地落下。 这时,衙役们已经冲了进来,见到眼前这幕,也不知该说些什么。毕竟他们也知道,给流刑犯开小灶是不合规矩的。 萧麦见衙役们没有反应,这才继续行动。 只是,他没有挥下拳头。 原来在动手前的一刹那,萧麦忽然敏锐地察觉到,市正对自己的恐惧,在那一刻消失了。 或者更准确地说,他是把对自己的恐惧,转化成了对挨打的恐惧。 暴力的震慑作用,永远在它真正降临之前最大,可一旦真正降临,反而就不可怕了。 马市市正已经挨过一次毒打,再挨一次,也只能让本就皮糙肉厚的他,变得更耐打。 萧麦的目的,不是让他尝受一次皮肉之苦,而是要彻底摧毁他的心态,让恶人永受精神上的折磨。 想清楚这一点,萧麦松开了拳头,只是左手还轻轻抓着市正的衣领。 市正颤抖地摆动双手:“你到底想干嘛?” “通知你,大理寺的判决不是结束。” “那那——那什么才是结束?” “等你赎清罪孽。但你的罪孽太重,只有死亡才能赎清。明、白、吗?” 马市市正瞬间睁大了眼睛。 恐惧在这一刻达到极点,但也仅仅是这一刻的极点,后面会不断突破极限,让他度秒如年。 见目的达到,萧麦松开手。 恰在此时,身后响起了彭律的声音。 “萧麦,你好大的胆子,敢擅闯京兆府,还殴打公差!可知该当何罪?” 萧麦使劲一推,马市市正仰面摔倒,摔了个四仰八叉。 然后,他转过身,冲彭律说道:“我原本甘心受罚,发现此人逃狱,才一路追来。容我先把抓他归案,再来京兆府受罚。” “放肆!”彭律大喝一声,他早就意识到京兆府此时的处境很敏感,所以一直在寻找说辞,这会儿急中生智,还真让他找到了,“这里是少尹大人临时审问犯人的房间,把市正叫过来是有事要问,问完还要送回去!萧麦,你犯大错了!” 萧麦冷笑。他早已不是之前那个,堂下候审任由京兆府摆布的萧麦,根本不用吃彭律这套:“不愧是京兆府总捕,在下佩服,佩服。可惜,是徇私还是审问,捕门一查便知。所有人,都让开!” 彭律不肯让步,形势旋即陷入僵持。 京兆府设立的初衷,是统领京城内外一切治安事务,可谓权势滔天。 这些年,因无强者坐镇,逐渐有些没落,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趁双方僵持之际,又有一百多号衙役、捕快聚拢过来,把别苑外面堵得水泄不通。 “京兆府?哼!解下那条破布,露出你的狗眼看清楚,老子是市正监转运使孙杀!” “市正监!”萧麦还以为对方是京兆府的外援。 “姓萧的,就你这三脚猫的功夫,还敢出来跟市正监作对?若无李剑仙的庇护,你早就被碎尸万段,丢进海里喂鱼了!想活命,就喊三声爷爷,然后滚蛋!” 萧麦大怒,他摘下酒葫芦,豪饮一口:“市正监的狗贼,拿命来!” 再战之时,萧麦毫不留手,一个照面就拿出十七倍常态战力,真气灌注于剑身,施展刚猛至极的修罗万劫刀。 万刃劫、鹰空劫、碎岳劫、幻灯劫—— 一时之间,四面八方尽是萧麦的剑影,铺天盖地全为萧麦的刀锋。 “他怎突然变得这么快!” 孙杀目不暇接,无法捕捉萧麦的招式和位置,迅速被抓住破绽,“当啷”一声长枪脱手。 他赶紧躲进大铁盾后,心道:“难怪敢跟市正监叫板,果然有两把刷子!我得退至墙角,方有防守之力!” 正这么想着,后背忽然袭来一阵阴风,刺激得孙杀脊背发寒。 他刚要回头看,就见到一条漆黑的剑影迎面飞来。 原来不知何时,萧麦已经凭借幻灯劫和阴风脚,闪到了孙杀背后。 “咚!” “噗——” 一剑砍在孙杀脊背上,一口鲜血从他口中喷出。 “啊!” 孙杀低吟一声,连人带盾扑倒在地。 萧麦上前,一把踩住了他的后背。 “栽了!”孙杀立即预感到大事不妙。 出于求生的本能,他还想做最后的挣扎,便要开口求饶。 然而,这一剑实在砍得太疼,一口血喷了出来,还有一口呛在嗓子眼,以至于什么也说不出来。 恰在此时,众衙役已经追了上来,一见萧麦高高举起漆黑的尺剑,对准趴在地上的市正监贵宾,连忙出言喝止:“住手!” “有救了,是市正监的援兵——” 孙杀还没来得及乐,萧麦的剑已经落了下来。 “咚——” 这一剑,瞄准的是手臂。 萧麦双目失明,初以音波探测时,还以为孙杀是穿了某种特制的臂甲,探查好几回才确认,那就是他不同寻常的手臂。 因此,萧麦也祭出了十二分的力量,往手臂上猛砸。 撞击声伴随着“咔嚓”声,孙杀的右臂应声断裂,紧接着又是一声“咔嚓”,他的左臂也宣告断裂。 双臂粉末性骨折,除非神医大长老出手,否则绝无痊愈可能。 萧麦虽然没有收割孙杀生物意义上的生命,但断绝了他武道修行的生涯,从强者跌落为凡人,且再无翻身之日,他遭受的痛苦将比死亡更折磨。 打完收工,萧麦冲入别苑,直达马市市正栖身的房间。 “真是你!”马市市正以为自己在做梦。 但这根本不是梦! “孙杀败了?”他咽了口口水,举起为铁链所绑缚的双手,“我已经被判刑了,马上就要被流放,你还想怎么样?” “被判流刑,却在这里大吃大喝——”萧麦冷笑,那语气分明在质问,市正监以为他不知道“流刑”的猫腻吗?然而,他话锋又一转:“定是你从监狱里面潜逃出来,又跑来这里偷吃偷喝,我这就抓你回去。” “啊?”市正起初还以为,是抓自己回捕门监牢?那就没有什么好怕的了。 “啊!”可很快,市正注意到了萧麦不怀好意的表情。 “束手就擒!”话音未落,萧麦已经冲上前,一把扯住马市市正的衣领,举起了拳头。 “啊——”市正顿时惨叫连连,脸上肥硕的横肉,都因为惊恐而扭曲变形。 然而,等了片刻,预想中的痛苦并没有到来。 他偷偷睁开眼一看,发现萧麦的拳头僵在半空,并没有真正地落下。 这时,衙役们已经冲了进来,见到眼前这幕,也不知该说些什么。毕竟他们也知道,给流刑犯开小灶是不合规矩的。 萧麦见衙役们没有反应,这才继续行动。 只是,他没有挥下拳头。 原来在动手前的一刹那,萧麦忽然敏锐地察觉到,市正对自己的恐惧,在那一刻消失了。 或者更准确地说,他是把对自己的恐惧,转化成了对挨打的恐惧。 暴力的震慑作用,永远在它真正降临之前最大,可一旦真正降临,反而就不可怕了。 马市市正已经挨过一次毒打,再挨一次,也只能让本就皮糙肉厚的他,变得更耐打。 萧麦的目的,不是让他尝受一次皮肉之苦,而是要彻底摧毁他的心态,让恶人永受精神上的折磨。 想清楚这一点,萧麦松开了拳头,只是左手还轻轻抓着市正的衣领。 市正颤抖地摆动双手:“你到底想干嘛?” “通知你,大理寺的判决不是结束。” “那那——那什么才是结束?” “等你赎清罪孽。但你的罪孽太重,只有死亡才能赎清。明、白、吗?” 马市市正瞬间睁大了眼睛。 恐惧在这一刻达到极点,但也仅仅是这一刻的极点,后面会不断突破极限,让他度秒如年。 见目的达到,萧麦松开手。 恰在此时,身后响起了彭律的声音。 “萧麦,你好大的胆子,敢擅闯京兆府,还殴打公差!可知该当何罪?” 萧麦使劲一推,马市市正仰面摔倒,摔了个四仰八叉。 然后,他转过身,冲彭律说道:“我原本甘心受罚,发现此人逃狱,才一路追来。容我先把抓他归案,再来京兆府受罚。” “放肆!”彭律大喝一声,他早就意识到京兆府此时的处境很敏感,所以一直在寻找说辞,这会儿急中生智,还真让他找到了,“这里是少尹大人临时审问犯人的房间,把市正叫过来是有事要问,问完还要送回去!萧麦,你犯大错了!” 萧麦冷笑。他早已不是之前那个,堂下候审任由京兆府摆布的萧麦,根本不用吃彭律这套:“不愧是京兆府总捕,在下佩服,佩服。可惜,是徇私还是审问,捕门一查便知。所有人,都让开!” 彭律不肯让步,形势旋即陷入僵持。 京兆府设立的初衷,是统领京城内外一切治安事务,可谓权势滔天。 这些年,因无强者坐镇,逐渐有些没落,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趁双方僵持之际,又有一百多号衙役、捕快聚拢过来,把别苑外面堵得水泄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