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情人》 自嘲与等待 “娶到你,是我的福分。”说出这句话的谢林森,脸上是带着些许玩味的表情的。仿佛是一种无奈的自嘲,就像比赛输掉的小孩子一时负气便装作根本不在意输赢一样。明明心底那样执着。 杨沫瞪着眼睛盯着他看了许久,却依旧无法从他那张玩世不恭的脸上看出几分是真几分是假。 或许他的这句话,根本就是个黑色幽默。想到这里心里又是一阵凛冽,那因为字面意思而泛起的喜悦与震惊尚来不及晕开,就被自己的理智泼了一盆冷水。 忽然觉得有些沮丧,是对自己的沮丧。她始终是太小心翼翼,如果她肯再相信他一点,或许他的这句话是真心的。 谢林森的手机铃声打破了杨沫的思绪。他拿起手机看了一眼,眉头微皱,没有多说话便走出了病房。 会是谁打来的?杨沫的第一反应,竟然是孟怜伶,然后自己被自己的消极又惹得更加沮丧。 这通电话打得有些久,杨沫心里的不安也像个气球越涨越大。终于,他走了进来,脸上的神色依旧严肃得有些阴沉。 “是谁打来的?”杨沫还是忍不住问了。 “周树彬。”谢林森面无表情地说。 杨沫差点咬掉自己的舌头。眨着眼睛,不知道该说什么。 谢林森看出她的不安,面容才微微缓和道:“是工作的事情,他现在是海南分公司的经理。我昨天本来要去那里开会,听说你出了事就急忙赶回来了,所以他那里还有事情等着我处理。” 杨沫点头,心头微微一热。“那你还是快点过去那边吧,工作要紧。” 谢林森眉头舒展,“不急,其实不用我过去也可以的。” “我已经没事了,你还是去看看吧。小周他,刚调过去那里肯定有很多不适应,和手下又不熟,工作起来肯定困难很大。你过去那一趟,也能帮他安稳一下局面。”杨沫犹豫着说。 谢林森嘴角微斜,目光凝视着杨沫的双眸,“怎么?你还这么关心小周?” 杨沫被他看得不自在,目光轻垂,“你别误会,我和小周早就结束了。只是,我们还是朋友。而且,怎么说,也都是我对不起他……” “所以他跟我提出辞职的时候,我破格升他做了海南分公司的经理。这已经是很好的补偿了,不是吗?”谢林森摸着她的头发说。 “公私分明,这是你本来就应该做的。再说,小周的工作能力你也是清楚的,你把他派过去海南,难道不也是因为放心他这个人?”杨沫不服气地顶回去,她早就看透了谢林森商人的本质。 谢林森微微一笑,“老婆,你什么时候这么聪明了?” 杨沫不理他的调笑,认真地说:“谢林森,你既然有事情就去忙吧,我真的已经没事了。危险期也过了,孩子,也已经没了。你也帮我请了假,还能有什么事非要你陪着不可呢?” 他听到她口中那句略微哽咽的“孩子,也已经没了”的时候,心脏猛地颤了一下。顺势把她抱在怀里,贴得紧紧的,“孩子还会有的,老婆,我就去三天,你乖乖在病房等我。” “嗯。”杨沫点头,这是她第一次默许他叫她老婆。 谢林森走了,杨沫听着走廊里越来越弱的脚步声,心里也跟着空了。有些人就是这样的存在,他在身边时总是想方设法地要躲开,有时甚至恨得牙痒痒。 可若他不在身边了,却又觉得无比的失落。而如果是这个人来而复返,那么这份失落就会被放大到一个可怕的极致。 杨沫自己摸了摸自己的脸颊,仿佛还留着他手掌的余温,可耻的贪恋。 第二天一早张逸白又来到了杨沫病房,脸上依旧是不冷不热的神情。杨沫有些累了,也懒得再与他寒暄,便不说话,目光清冷。 张逸白还是头一次见到这样安静的杨沫,竟有些不习惯似的,不自觉地没话找话,“感觉怎么样?” 杨沫淡淡地回答:“还好。” 谁知张逸白竟一只手放到杨沫的额头,杨沫吓得全身一激灵,神情紧张地瞪着他,“你干吗?” 张逸白哭笑不得,“我看看你还有没有发烧而已,这么紧张干什么?我是医生,你忘了?” 杨沫顿时有些尴尬,带着些许愧疚的小声嗫嚅道:“不好意思啊,张医生。” 张逸白也尴尬地笑了笑,其实他也不清楚自己怎么就忽然伸出手去摸了她的额头,明明护士早已给他看过杨沫今天的体温记录。 “老谢走了?”他若无其事地问。 “嗯,去海南了。”杨沫回答。 “哦。”他没话了,干巴巴站在那里,却又不想走。 杨沫看到他犹犹豫豫的模样,便开口道:“张医生,你还有什么话,想说就尽管说吧。” 张逸白一愣,才意识到她误以为他又要说些毒舌的话来刺激她。可又不想解释什么,只好顺着她的话说:“我想说的其实你也都心里清楚了。不过既然你和老谢都这样情深意重了,我也不好再多说什么。” “张医生,你是不是打心底里鄙视我?觉得我这样一个粗俗丑陋的女人根本不配和谢林森在一起?”杨沫忽然打起精神,单刀直入。 张逸白怔住,心情忽然变得很复杂。忽然有些不知道自己这样辛辛苦苦地扮恶人当法海,到底为了点什么,明明什么都不关他的事。 孟怜伶又何曾想到过他?“其实也不是,只不过感情这东西,总得有个先来后到吧?老谢和孟怜伶也这么多年了不是?” 先来后到,明明是他张逸白先遇到的孟怜伶。这世上还哪来的先来后到?他心里暗暗叹口气。 杨沫却沉默了。仿佛电池没电的玩具,她脑子都不转了。半天才恍惚地问:“谢林森和孟小姐在一起多久了?比四年还久吗?” 张逸白点头,“他们大学时候就认识了,后来谢林森大学毕业开始创业,孟怜伶也守在他身边快一年才出的国。就是,就是你和老谢结婚那一年的7月,她去了欧洲,然后去年才回来。” 结婚那年的7月,而他们结婚是在9月,所以那时候的谢林森刚失恋。杨沫忽然有些理解那时候谢林森毫不犹豫地跟她离婚时的心情了。 “那时候老谢一直憋着一口气,要闯出一番事业来给孟怜伶看看,然后他其实心里一直在等她回来。等到后来,呵,就变成了颓废地等,所以才会自暴自弃一样地和那么多女人玩乐。”张逸白叹着气道。 原来谢林森竟是如此长情的人。杨沫忽然笑了,于是她似乎明白了为什么他一直都没有在她面前说过他会离开孟怜伶的话,因为他承诺不起,因为他离不开她。 他叫她老婆,他说他娶到她是福分。可是然后呢?他终究还是放不下孟怜伶。 “呵呵,想不到我这样平凡的女人,竟然也会有一天要和孟怜伶那种级别的大美女抢男人,真是三生有幸啊!”说出这句话的杨沫,竟和谢林森的语气一模一样。 所以,他的那句话,终究还是在自嘲。 杨沫的话让张逸白愣住了,这样的语气,平淡中掺杂着淡淡的悲凉,冷静下掩藏着无奈的讽刺。他的心忽然也被刺痛了一下,不知该如何是好。 他本以为杨沫这样的女人就是那种刀山火海都眼皮不带眨一下的皮糙肉厚的Superwomen,原来她也会被打败。而打败她的人绝不是孟怜伶,是她自己。 然后他终于看懂了她,其实就是个包着铁皮的稻草人。外表铜墙铁壁的,你再怎么打击她都会加倍奉还,一副永远打不倒的架势,可心里却是极脆弱的。 越是外表装出坚强的模样,内心就越是不堪一击。是生活的磨砺让她包裹了一层厚厚的茧,她却误以为自己刀枪不入,多可悲。 忽然心脏莫名一抽动,他开始心疼这个可怜的女人,明明是站在一个完全相反的立场上。 “你也不用这么灰心丧气了,毕竟不管怎样,老谢还是选择了你。”他开口道,“老谢昨天特别认真地跟我说,他要娶你。你知不知道,孟怜伶从回国到现在等了一年多都没等到他的这句话。他本来是痛恨结婚的人。” “他,痛恨结婚?”杨沫不敢相信自己所听到的。 “对,他从小生活在一个没有温暖的家庭里,谢伯伯和伯母关系很不好,他一直觉得两人应该离婚,可是大人们碍于面子和工作上的事,就是不离。他父母的婚姻明明就是一个空壳,却维持了几十年。”张逸白觉得头脑发胀,好多话不经思考竟脱口而出。 杨沫呆住了,张逸白的话像是一个钟罩将她罩在里面,声波反反复复地撞在钟壁上又被发射回去,于是回响一个接着一个地在脑中爆炸。 “他痛恨结婚。” “他是痛恨结婚的人。” “对不起,我好像说得太多了。”张逸白意识到自己的失控,不敢再看她落寞的神情,转过身去留下一句,“你好好休息,有什么不舒服马上叫护士。”便大步走出了病房。 杨沫依旧被困在那个钟罩里,嘈杂的混响让她不得安宁。太多的思绪纠缠在一起,无力分辨,头痛欲裂。心事太重,压得她喘不过起来,最后只得沉沉睡去。 迷迷糊糊中有一双手抚在她脸上,干枯粗糙的带着老茧,宛如她母亲的手。她觉得她是在做梦,却又不想让母亲离开这个梦,于是用力地抓住这双手,声嘶力竭地喊着“妈!” “小沫,你做梦了?”一个声音温柔地道。 杨沫睁开眼,见到一个慈祥的妇人正坐在床边,她疲倦的脸上露出惊喜,“淑琴姑妈?你怎么在这?” 淑琴姑妈微笑道:“我来城里给你姨奶奶拿药,每半年拿一次的心脏药。今天要走时正好林森打电话给我跟我说要我来看看你,他说他出差在外不能陪着你又担心你一个人太孤独。我就答应晚走几天留下来照顾你。” 杨沫心里一热,好像见到亲人一样,满腔的悲伤与委屈都涌了上来,鼻子一酸,流了泪下来。“淑琴姑妈,你能来看我真好!” “哎,傻孩子,别哭了。你还年轻,孩子吗,以后还会有的。你看林森多心疼你,在外面出差都时刻担心着你呢。你们小两口安安稳稳的比什么都强。”淑琴姑妈用长满老茧的手指帮杨沫拭去泪。 明明是最朴实无华的安慰,听在杨沫心里又别是一番滋味。他们编织的谎言,老实的淑琴姑妈深信不疑。胸口里的愧疚像把小刀,一下下地刮着她的良心。她不知道该怎么去接话,她明明根本不是谢林森的妻子。可她又确确实实流掉了谢林森的孩子。 “我给你带了点鸡汤,可惜我来的时候不知道你住院,要不然就从乡下给你带只老母鸡来炖了。这个鸡是我今早在菜市场买的,借用熟人家的厨房炖的,有些匆忙,你尝尝。”淑琴姑妈打开床头桌上的一个保温瓶,盛了一碗鸡汤递给杨沫。 杨沫喝了一口,清淡的香味,最家常却又最能让她安心的味道。喝了一口,眼泪又掉下来。然后觉得自己这样太神经了,便硬是咧着嘴哈哈笑了两声:“真好喝,比我妈做的还好喝!” 说着抽了抽鼻子,把没流出来的泪都吸了回去。 能相见便是最好,她要知足。 情敌与朋友 淑琴姑妈笑得朴实,“你这姑娘最会说话了!真是讨人喜欢。”转而笑容渐隐又化为一声叹息,“哎,就是不知道这样好的儿媳妇,林森他妈还有什么不满意的?你住院她竟然连面都不露。” 杨沫一口鸡汤差点呛住,咳了两声,不知该怎么解释,只好违心地说:“也不是什么大事,他妈妈比较……忙。” 淑琴姑妈拿了纸巾替她擦着嘴,“小沫啊,你不用说了,我都明白的。只可惜我们家毕竟和谢家只是远亲,你们这些家务事我也不好插嘴。不过你是个好姑娘,姑妈和姨奶奶心里都清楚。只要林森对你好,就够了。” 杨沫淡淡微笑着点头,心里说不出的难受。家务事,她根本连谢家的大门都没进过。 “呦,这不是淑琴姑妈嘛?您也来看杨沫啦?”张逸白笑着打招呼走了进来。 他冲杨沫使了一个眼色,杨沫却将目光瞥到别处。 “张大夫,我们家小沫就靠你照顾了。”淑琴姑妈忙站起来。 “哎呦您可别这么说,老谢的老婆我哪敢怠慢?都是自己人。”张逸白笑道。 杨沫心里又暗暗鄙视了一把这个两面三刀的张逸白,果然和谢林森从小混到大的,都是影帝啊。 “还好有你这个熟人在,我妈的药也都是借了你的光,现在我们家小沫也受了你的恩,真是太谢谢你了。”淑琴姑妈笑着说。 “姑妈你这就是跟我见外了啊!我过来看看小沫的情况,感觉怎么样啊?”张逸白笑着问。 他凭什么叫她小沫?窝着怒火不发作,杨沫淡淡地回答:“没什么事了,已经可以出院了。” “那可不行,你还得做好几项检查呢。哦对了,姑妈麻烦你件事,小沫昨天做的化验单子今天出来了,在四楼的柜台,你能去帮忙取一下吗?”张逸白说。 “哦,行啊,小沫你和张医生先聊着,我这就去给你取化验单啊。”淑琴姑妈说着站起身。 “淑琴姑妈,等一下,我跟你一起去吧!”杨沫急忙坐起来,作势要下床。 “你就乖乖躺着吧,跟着凑什么热闹?”张逸白拦住杨沫。 “我已经躺了两天了,下床走走还不行吗?张医生你也知道,我是皮糙肉厚的杨沫,这点小病早没事了。”杨沫白了他一眼道。 张逸白无奈,让开了身。杨沫从床头的包里拿出了钱包,迈着虚弱的步子挽住了淑琴姑妈的手臂,头也不回地说:“咱们走吧。” 张逸白恍然大悟,化验单是要额外收钱的,原来杨沫是不想淑琴姑妈替她交这个钱。看着她故作坚强的背影无奈地摇了摇头,默默地跟在了后面。 取化验单的窗口排着长长的队,淑琴姑妈执意独自去排队,让杨沫留下坐在椅子上等她。杨沫只好从钱包里拿出了三百块钱塞到淑琴姑妈的手上,执拗地不肯收回。 “你还挺心细的,连化验单的钱都不让别人给你出。”张逸白站在一旁漫不经心地说。 “你是想说我这么个贪财的女人不贪人家这个小便宜很奇怪吧?”杨沫又白了他一眼。 张逸白哭笑不得,看来他在这女人心里的形象早已经是妖魔鬼怪了。 “张医生!”不远处人群里一个清脆的声音。 张逸白和杨沫闻声望过去,见到孟婷婷一脸笑意地冲他们挥手。而下一秒,二人都僵住。因为孟婷婷的身后,站着一个窈窕的女人。 孟怜伶。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从杨沫在医院醒过来那一刻起就一直有这样一个不好的预感。她会在这个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时候见到孟怜伶。她一直悬着的心,跟做贼一样,随着视线中出现孟怜伶的倩影那一刻终于落地,摔得粉碎。 到底还是出现了。偶像剧言情小说里的狗血情节,一次又一次地在她身上重现。彻底稳固了她脑残女主角的地位,真是可喜可贺。 孟怜伶也略微怔忡了一下,两片浓密的睫毛如振翅欲飞的小蝴蝶忽闪了两下,随即带出一脸的笑意。她跟在孟婷婷身后大大方方地走了过来,“真没想到在这会遇见杨小姐,怎么你脸色这么差?生病了?逸白,你怎么也和杨小姐在一起?” “嗯,杨沫工作的时候出了点意外恰好被送到这里住院,我是她的主治医生。”张逸白抢先答道。 “出了什么意外?严重吗?”孟婷婷插话问。 “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呵呵。”杨沫尴尬地笑道。 “怎么你们俩会在一起?”张逸白急忙转移话题。 “啊,张医生你不知道吧?这是我堂姐,今天来陪我复诊的。”孟婷婷介绍道。 杨沫又是两声干笑,姓孟的女人都非得这么漂亮不可么?她干脆也改姓孟算了。 “怜伶?原来婷婷是你堂妹?你怎么不早说?”张逸白惊诧道。 孟怜伶的神色有些不自然,但还是用一个极美的笑容掩饰了不安,“嗯,这丫头之前出事瞒着我,这几天才知道的。” 孟婷婷瞪大了眼睛望向孟怜伶,神情有些复杂。 杨沫却急着把话题转回孟婷婷身上,便问道:“婷婷,看来你气色和精神都好多了。” 孟婷婷灿烂一笑,“嗯,我想开了,还是自己活得好最重要!小沫姐,我要像你一样做个不为情所困的潇洒女侠!” 杨沫竟有些心虚,不为情所困的潇洒女侠,那是多久以前的自己了?到底还是年轻好啊,多么重的伤都能恢复得这么快这么彻底。 “你跟谁学不好跟杨沫学?小心变成男人婆没人要!”张逸白打趣道。 “咦?张医生你怎么跟杨沫姐这么熟?”孟怜伶露出诡谲的笑。 “我们一点都不熟!”杨沫和张逸白异口同声道。 两句话同时说完,他们又不免互看一眼,然后彼此厌恶的移开视线。 一旁的孟婷婷当即笑得出了声,连孟怜伶都忍俊不禁,目光流转地打量着两个人。 “小沫,张医生,化验单取回来了。哦对了,小沫啊,这个钱还给你,刚刚收款的人说林森已经把你所有的化验费都预交了。”淑琴姑妈走过来,将手中的钱塞回了杨沫手里。 这一句不经意的话飘过来,站在这里的四个人都凝固了。 不明所以的淑琴姑妈望了望孟怜伶和孟婷婷,转而对杨沫问:“小沫,这两位小姐是你朋友?” 杨沫硬着头皮点点头,索性豁了出去,又拿出了公关人的架势笑着介绍说:“淑琴姑妈,这俩美女是姐妹哦,漂亮吧!这是姐姐孟怜伶,这是她妹妹孟婷婷。” 然后又看着孟怜伶的眼睛大大方方地说道:“孟小姐,这位是淑琴姑妈,她是谢林森姨奶奶的女儿,从小看着谢林森长大的。” 孟怜伶眸光闪动,精致的脸孔微微凝住,可还是极有教养地露出了一个甜美的笑,“早就听林森说他的姨奶奶和姑妈对他特别好,今天终于见到姑妈了。姑妈你好,我是孟怜伶。” 身边的孟婷婷欲言又止,因为她的手已经被孟怜伶紧紧地抓住。而杨沫身边的张逸白早已经被这场面震住了,一边佩服杨沫的胆大包天敢逼宫,一边又感慨孟怜伶的临危不乱识大体。一时思绪混乱,竟不知道该帮谁了。 可总不能就这么僵下去,他急忙哈哈笑道:“淑琴姑妈,小沫和怜伶是好朋友,今天在这碰上了,就让她们俩聊聊吧,你这化验单不是拿到了吗?来咱们去我办公室,让我仔细看看她的化验结果。”说着就挽起淑琴姑妈的手臂。 “要聊就回病房聊嘛,小沫身体还没恢复,在外面站久了不好。回头林森问起来又怪我不好好照顾她。”姑妈道。 张逸白只觉得背后嗖嗖地冒凉气,天知道淑琴姑妈是无心的,可这战火却已然就这么被挑起来了。 杨沫俨然一副视死如归的架势,“我没事的姑妈,在病房里窝得太久了也难受,就让我和孟小姐在外面聊聊天吧。” 孟怜伶也已经摆出了来者不拒的笑容,“我知道这家医院五楼有个小休息区,可以晒太阳喝咖啡,不如我和杨小姐去那坐坐吧,外头空气也挺好的。” 淑琴姑妈只好答应道:“好吧,那就麻烦孟小姐帮我照看我们家小沫了。那个咖啡什么的她现在身体不好不能喝,就给她喝白水吧。” 搞定了淑琴姑妈,孟怜伶又望了一眼身边一直沉默的孟婷婷,“婷婷,我和杨小姐去聊一会儿,化验单你就自己排队取行吗?” 孟婷婷神色复杂地望了望孟怜伶,又以更加复杂的眼神看了看杨沫,最终还是极不情愿地点点头离开了。 外面的阳光真的很好。杨沫和孟怜伶对坐在一张藤桌前,杨沫喝水,孟怜伶喝咖啡。 阳光下的孟怜伶闪亮闪亮的,那白皙的皮肤吹弹可破,一双灵动的眼哪怕是不经意间都散发着醉人的柔媚,淡淡无色的唇膏却也映得双唇晶莹水润。 她今天穿一件浅黄色的砍袖上衣,配白色七分裤,衣服裤子都是简约的设计,最简单的搭配彰显着最不俗的品味。 杨沫低头时望着杯子里自己的影暗暗叹气,一身灰色的病号服,头发乱七八糟,脸色灰白如土。这样两个女人坐在一起,只要还是个雄性就会知道该选谁吧。 “杨小姐,方便问一下你到底是什么病住的院吗?”孟怜伶先开了口。 “那个,其实不用叫我杨小姐,叫我杨沫就行。”杨沫说。 “好,那我以后就叫你杨沫,不过你也别叫我孟小姐了,就叫我怜伶。”孟怜伶微笑道,“杨沫,从见你第一面时,我就很喜欢你的个性,我一直期待着我们能成为朋友。” 到底是大家闺秀,这时候还能跟情敌做朋友。杨沫也笑,“我哪敢高攀你啊?我就一个普通的大俗人。” “杨沫,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你到底是因为什么住的院?”孟怜伶追问道。 杨沫心一横,直截了当地回答:“流产。” 孟怜伶当即花容失色,“流产?” “嗯,说来惭愧,我都不知道自己怀了孩子,工作的时候遇到了惹事的混混,结果被踢了一脚,孩子就没了。”这是杨沫这几天来讲起这件事最平淡的一次。 孟怜伶的目光里满是惊恐与不安,然后,她微微低下头,再抬起时那目光变成了悲悯,“对不起,提到了你的伤心事。” 杨沫被她的目光惊了一下,然后心里一热,这个美女果然是个善良的姑娘。她本来已经做好了当泼妇掐架脸红脖子粗的心理准备了,可没想到这事情发展得竟然如此温情。 “没关系,我已经过了那个伤心的时候了。” “那个孩子,是林森的吧?”孟怜伶继续问道,声音柔柔的。 杨沫点头,然后不知怎地胸中立刻溢满了愧疚之情,“对不起,怜伶。”她想起了张逸白的话,她和孟怜伶,不管怎么算都是人家正牌,她充其量不过是个小三。 真想不到她杨沫也有这样一天,背着小三的骂名坐在人家正室面前逼宫?不,她根本没想过那么多,她见孟怜伶,只是觉得该把话都说清楚,她不想再欺瞒别人。 孟怜伶沉默了许久,端起白色的咖啡杯送到嘴边,依旧是姿势优雅,却没有喝,又缓缓地放下。“我觉得林森最近变了很多,虽然从我回国那一刻起就知道他已经不是当年的谢林森了,可这段日子他变得更不一样了。 “我总是猜不透他的心思,有时候他明明眼睛是望着我的,可我却总觉得他在看的是另一个人。”孟怜伶嘴角微微勾起一个弧度,神色凄然地继续说,“杨沫,原来是他心里有了你。” 杨沫愧疚地低下头,如果这时桌上有把刀,她大概会恨不得一刀插到自己胸口。 从小到大,她可以没钱,没有美貌,没有人疼爱,可总有一股骨气是自己觉得骄傲的,尊严。而现在,她却变成了自己心中最鄙视的一种人。 “对不起。”这是继小周之后,她又一次彻底地恨透了自己。 “没必要这样自责,杨沫,我们都不是小孩子了。即便是情敌,也还可以当朋友。” 自私与自负 孟怜伶凄然地苦笑,继续说:“其实早就预见到了这么一天,我就知道我不该回来找他的。刚回来的时候发现他变得很花心,身边的女人数不尽。但是我很自负,我一点都不在意那些庸脂俗粉。我妈妈跟我说过,男人花心一点都不可怕,因为百花阅尽,他玩累了还是得回到我身边。我还年轻,拼的就是这个自信。” 杨沫点头,“怜伶,你是我见过的最优雅最漂亮的女人。” “只可惜姿色再好也终有衰老的一天,他始终不肯说娶我,我心中也越来越焦虑。后来发现他竟然开始收心不再乱玩了,本来还喜出望外地以为他要娶我了。”孟怜伶苦笑了一声,“原来是有了你。” 杨沫也苦笑,“谢林森就是个不负责任的大混蛋。” 可就是这样一个不负责任的大混蛋,却让这一张桌上的两个女人奋不顾身。 孟怜伶笑着眯起眼睛,“是啊,他确实是个混蛋!他当初对我信誓旦旦地说此生此世只爱我一个人,可转眼不过三年那誓言就烟消云散。所以如果他对你说了什么海誓山盟的话,你也千万别太当真。” 杨沫这次连苦笑都笑不出来了。海誓山盟?他什么时候对她说过那样感人的话?从来没有。他甚至从未认真地说过他爱她,一次都没有。他口口声声地叫着她老婆,可他从未说过爱。忽然无比沮丧。 “怜伶,也许,谢林森心里真正爱的人还是你。他只是因为我流产而可怜我而已。”说这句话的时候,杨沫觉得自己终于想清楚了很多事,又坚定地说,“真的,他根本不爱我。” “可是他要娶的却是你,连姑妈都叫来照顾你了。难道他不是告诉姑妈你是他老婆吗?”孟怜伶认真地反问。 “这个其实是个误会,因为我是谢林森的前妻。”杨沫惭愧地说。 “前妻?你们已经结婚了?”孟怜伶难以置信地瞪大了眼睛。 “只是四年前的一场闹剧而已,不是真的结婚。他奶奶病逝前安排我们结婚,就是那种荒唐的包办婚姻。很可笑吧?但我接受了,我就稀里糊涂和只见过一面的谢林森去领了结婚证。然后老人家去世后的第二天,他就带我又去民政局马上办了离婚。就在你出国那年的9月,然后我们就一直是陌生人的,直到最近才偶然又遇到,所以不是你想的那样。”杨沫费劲地解释起来。 孟怜伶的双眸蒙上了一层薄雾,“原来他还有这样的事瞒着我,看来他根本就没有对我敞开心扉。” 杨沫急忙说:“也许只是这件事太荒唐,他觉得难以启齿吧。” “不过也都是我的错,是我当年狠心离开他伤得他太深。”孟怜伶垂下眼帘。 “为什么你当年要走?为什么后来又回来?”这是藏在杨沫心底许久的问题。 “如果我说是因为我爱他,你信吗?”孟怜伶微微侧头看向杨沫。 杨沫点点头,“信。” 孟怜伶忽然笑起来,笑声戚戚然,“杨沫,你真是个单纯直率的女人,怪不得谢林森会选择你。他大概是受够了跟我这么多年来的周旋,所以才选择了逃避。” 杨沫不理会她的话,追问道:“那到底是为什么?” “当年我走的时候,他的公司刚刚新成立,虽然有他父亲母亲的关系网庇护,可还是免不了地吃了不少亏。老实讲,那时候我们都刚大学毕业,我真的不相信他能靠他爷爷给的这笔钱创业成功。不过即使不成功,他也不会饿死,大不了就走他父辈的老路去政府做个职位,这在旁人看来也是很不错了吧。” 杨沫点点头,“公务员,又有家里的关系,上升的机会很大吧。” “可我知道谢林森不想这样,他就算撞了南墙也不会回头。而且他恨透了官场上的阿谀奉承,是绝不会回去做官的。而我,陪在他身边又会怎样?我不想看到威风凛凛的谢林森惨败的模样。也不情愿在他事业成功的时候安安静静地做个花瓶一样的陪衬。所以我选择离开,去追求我自己的梦想。刚好那时候我家里经济状况还不错,所以就决定去欧洲留学,将来做个我梦想的建筑师。” “怜伶,你真的很有思想,我很佩服。”杨沫钦佩地说,去欧洲追求梦想这样的事情,是她这个以温饱为目标的乡下人根本没法想象的。 “你错了杨沫,这些理由都是我对外的说辞,其实我离开他的理由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就是那时候他根本不想结婚。我知道结婚这件事在他心里根本就是个禁忌,这并不是创业初期无暇顾及的问题,而是他发自内心地抵触这件事。而我是个女人,我的家人都在盼望着我能嫁一个好的归宿。”孟怜伶的眸光投向远处。 “可是,那时候他是跟你求了婚的吧?”杨沫问。 “对,他为了留住我,不得已做出了牺牲。但是我不想这样的委曲求全,而且,那时候的我总是相信着如果我出去到外面的世界,就会有更多更好的可能。所以你看,我说来说去都是在为自己考虑,我是个自私的女人。”孟怜伶理了理额前的头发。 “那,你又回来找他,难不成是因为他事业成功了?”杨沫试探地问。 “很大程度是这个原因。我在欧洲交过两个男朋友,可都没有成功走到结婚这一步。后来拿到了博士学位,才发现自己已经越来越老,早已不如当年有资本了。而就在我毕业那时,我家里的生意出了问题,父亲也因为焦虑而患了病。我成了家里唯一的希望,你懂得倾城之恋里白流苏见范柳原时的心情吗?那就是我回国见谢林森时的写照。”孟怜伶嘴角漾起一丝凄凉的自嘲。 倾城之恋杨沫没有看过,可是却也了解了孟怜伶说的白流苏见范柳原的心情。她不得不感慨,原来越美的人,烦恼就越多。 “其实我明白,谢林森精着呢。他之所以没有拆穿我,是因为对我还留着一份感情。他和以前一样疼我宠我,只是这份宠爱不再专属于我一个人,可我也只能忍。”孟怜伶道。 “原来是这样,他这是在跟你赌气。所以他爱的人还是你。”说出这句话的杨沫已经完全成了一个旁观者。 这一刻,她终于了解了他与孟怜伶爱情故事的全貌,原来她终究不过是一个路过的配角。她为孟怜伶说的话都是那么实心实意,连为自己自怨自艾的心思都被挤光了。 “不,我们之间早已经掺杂了太多的算计。是我太自私,也是我太自负,我们根本回不去了。”孟怜伶摇摇头,“杨沫,所以我不怪你,一点都不。就算没有你,他也不会娶我的,肯定不会。” 可是就连初恋这样一份至真不渝的感情都能变质,又何谈她与谢林森之间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没有名分的感情呢? “怜伶,谢谢你让我知道你们的事。听完你的前车之鉴,我好像也明白多了。”杨沫握住了孟怜伶的手说。 那只手光滑柔软,只是微凉。两只女人的手握在一起的时候,双方都体会到了对方脆弱的温度。然后她们都明白了,原来,她们的手都太小,终究谁都握不住那个森林一样的男人。 “杨沫,我也要谢谢你。是你让我终于有决心离开他,摆脱这段折磨我很久的关系。我不怪你,因为我没有资格,我是个虚荣自私的女人,我依附在谢林森的身边只是想要得到他的庇佑。可我又不想别人知道我的窘境,所以总是装出一副自在的模样,很可笑吧?”孟怜伶的眼圈隐隐红了。那双灵动的双眸更加莹润,饱满了忧伤。 “怜伶,我不觉得一个女人为自己考虑有什么不对。”杨沫极专注地看着孟怜伶,一字一句道。 “孟婷婷,我的堂妹一直都以我为榜样,可却也没有得到什么好结果。而我,甚至为了面子都不愿告诉张逸白她是我的表妹。我怕他看不起我,因为我知道他一直在憧憬我。可我根本不是他心中所想的那个样子,他是我的退路。”孟怜伶说。 这就是偶像女神必须背负的痛苦,一个太美的女子总是要为无数憧憬她的男人的梦负责。 “怜伶,我学问不好也不会说话,也没什么高深的思想道德。我就是一个普通人,平凡,世俗,斤斤计较。我当初会答应这桩荒唐的包办婚姻,就是因为想要让家里人能过得好一点。和谢林森离婚之后,我还霸占着他的房子好几年,直到现在还继续住着。我也总是觉得自己这样很卑鄙,所以当年被谢林森抛弃我一句怨言都不敢有,因为是自己动机不纯。可我却一点都没有后悔,就算可耻,也还是要继续坚持地活下去。我也很想像电视剧里的女人一样拥有高尚纯洁的灵魂,离开了有钱的男人之后不占人家一点便宜,可是现实是我做不到。”杨沫抽泣着,“比起高尚骄傲的贫穷,我只愿可耻卑微地活着。” “比起高尚骄傲的贫穷,我只愿可耻卑微地活着。”孟怜伶重复着杨沫的最后一句话,“说得真好,杨沫。如果我也能像你一样想得开,也许就不会活得这么痛苦了。” “你应该比我活得好,怜伶。你比我漂亮一百倍,又有学识,有修养有气质,有人疼。”杨沫止住泪,弯起嘴角道。 “杨沫,我真庆幸谢林森最后选的人是你,这样至少我不会觉得太难堪。你比我活得真实,我羡慕你。谢林森很有眼光。”孟怜伶抹了一把眼角的泪,也笑了,“本以为和你的谈话会像战场一样兵戈相见,可没想到现在居然对你掏心掏费了。杨沫,我说的这些心里话从来都不曾告诉过别人。” 杨沫也笑道:“是啊,电视剧里这种情况不应该是刀光剑影的么?我刚刚都做好了被你扇巴掌的心里准备了。” “那些都是戏。”孟怜伶淡淡地道,“我不喜欢暴力,更不喜欢那些无谓的口舌之争。有些事情,就算是表面上再逞强,得到的也只是那一时的痛快,可心里的空虚又怎么能弥补呢?我也不喜欢争,尤其是和女人一起争男人,那实在有损我的尊严。” 这一刻,杨沫真的彻彻底底地佩服了眼前这个美得难以形容的女子,这才是真正的美,她的高贵不容侵犯。 “杨沫,我祝你幸福。”孟怜伶再次伸出手。 杨沫握住她的手,“怜伶,我也祝你幸福。不,你一定能幸福。” “最后一句忠告,谢林森对你有可能是真心的。只是,看你愿不愿意赌一把。”孟怜伶临走前望着杨沫,认真地说。 赌一把,她拿什么赌?婚也结过了,孩子也没了。她还有什么可以用来当赌注?望着阳光下消失的那一抹倩影,杨沫的心里百感交集。孟怜伶,这样美又有智慧的一个女人,在谢林森身上用了六年的时间,也只得到了一场空。她杨沫凭什么还敢再玩火一样地去下注? 他对她好,他叫她老婆,可他从来没有说过他爱她,她从不是一个赌徒。 回到病房的时候无比疲倦,她见到神色不安的淑琴姑妈和同样不安的张逸白。 “你回来了?没事吧?”张逸白先开口问道。 “嗯,外面阳光很好。”杨沫淡淡地回答。 “小沫啊,你这手怎么这么冷?”淑琴姑妈拉起她的手,扶着她到了床上。 “姑妈,我想喝鸡汤。”杨沫神情平淡的说。 “好,哎呀这鸡汤放在这半天都凉了,我这就去给你热一热啊!”淑琴姑妈说着就端起鸡汤走了出去。 “你们,谈得怎么样?”张逸白的问题急切又犹豫。 “你觉得会怎样?”杨沫目光冷冷地白了他一眼,见他神色局促慌张,又别过头去,“放心,我们没掐架。相反,我们成了朋友,很好的彼此交心的朋友。” “交朋友?”张逸白惊诧地喃喃道。 “是呀,你肯定觉得不可思议。不过我们确实是朋友了。”杨沫没有看他继续说。 “我相信。我了解孟怜伶的为人,她那么善良肯定不会恶言相向。只是你,杨沫,你是不是在委屈自己?”张逸白思索着问。 “我为什么要委屈自己?”杨沫抬起头望向他。 “怜伶虽然善良,可也高傲。若不是你先主动放下身段,她又怎么可能跟你交心?”张逸白说。 “我又哪有什么身段可以放下?我本来就是最卑微的人。”杨沫苦笑。 “杨沫......”张逸白欲言又止。 “张医生,您就不用在这为我操心了。我一个大俗人没那么多愁啊怨啊的。你有这功夫还是多去关心一下怜伶吧,她现在才真的需要你。你为了她做了这么多,现在更该勇往直前啊!”杨沫翻个身背对着张逸白说。 张逸白用力地抓了抓头皮,气恼又无奈。他也开始怀疑自己这样到底是在做什么,介入得越深就越迷茫。负气之下只好踏着重重的步子转身离开。 杨沫觉得更加的累,喝了鸡汤就沉沉地睡过去。中途又是几次迷迷蒙蒙地醒来,好像见到了大帅和陈松探病,稀里糊涂地说了几句话之后又是一直睡。连梦都没有的,只是沉睡。再醒来的时候又是阳光普照,她忽然很想去昨天上去的五楼再看看。 又坐在昨天的那张藤桌前,她眼前空空的座椅上仿佛又坐了那个哭得梨花带雨的孟怜伶。 “最后一句忠告,谢林森对你有可能是真心的。只是,看你愿不愿意赌一把。”孟怜伶的那句话又在耳边回荡。她这才觉得后悔,为什么那时候不问一问孟怜伶的建议呢?孟怜伶那么聪明,肯定知道答案的。只是,既然她明知道答案,又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呢? 她在试探她的决心。 赌一把?可她从来都是个保守派。生活如此不易,而她一穷二白。能握紧的就死不放手,握不住的就坚决放下。这是她这么多年来的原则。她又怎么敢有冒险的想法?她输不起,明明她拥有的那么少。 赌博这种事不管结果如何,其实归根结底都是庄家赢。她不要当一个一无所有的赌徒。 改变与回归 淑琴姑妈是个很好的伴,话不多,但总是透着舒心的亲切。杨沫的话也变少了,很多时候都在睡,因为觉得累。她对张逸白的态度愈加冷淡,因为觉得没话可说。 可张逸白还是忍不住会往这个病房跑,虽然明知道她的身体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小产其实和坐月子也差不多,多休息多补补,也就够了。他从不怀疑杨沫杂草一样的生命力。只是,对她的精神状态却越来越担心。 他打了电话问过孟怜伶,对方也是口径一致地说她们成了知心朋友。至于其他,孟怜伶没有多说,他也不便多问。他对孟怜伶,一向都是只敢远观不敢靠近。 他也犹豫着要不要将这件事告诉谢林森,毕竟人家才是男主角。可当他终于下定决心打过去的时候,才知道原来当天晚上孟怜伶就已经和谢林森通了电话,并且两人正式分手。他的多此一举晚了点。 “老张,你帮我好好看着点杨沫,我担心她压着情绪会做出什么事来,千万不能让她再逃走了。我明天下午的机票就赶回来。”谢林森电话里说。 张逸白心里莫名的一震,谢林森明天下午就飞回来了,他果然如此在乎杨沫。 事实上是第二天的中午谢林森就出现在了杨沫的病房,一路风尘,面容憔悴。面对吃惊的张逸白,他当然不会浪费时间地去告诉他,他费了多少周章才换到一班更早的飞机回A市。 此刻他正坐在杨沫的床前,温柔地握着她的手,“小沫,你的脸色怎么还是这么不好?” 杨沫当着淑琴姑妈和张逸白的面,当即羞得将手抽回,“我好多了,已经可以出院了,对吧,张医生?” 这是几天来她第一次主动叫张逸白,张逸白受宠若惊,“啊,嗯,现在就是要慢慢调理。” “那就回家慢慢调理好了,在医院没病也憋出病来了。住院费太贵了,我心疼。”杨沫对谢林森说,直截了当。 “其实没什么大事的话回家休养也好,这医院怎么也不如家里住得舒服不是?”淑琴姑妈也赞同。 “淑琴姑妈也该回去给姨奶奶送药了,麻烦了你这么多天真是不好意思。”杨沫感激地说。 “说得也是,姑妈,我明天就派人送你回去吧。小沫,咱明天就出院,然后我带你去海边休养。”谢林森思索了一下答道。 海边。杨沫怔了一下,眉头微皱着又缓缓舒展开,嘴角也渐渐弯起,许久方开口道:“好啊,我们去海边。”然后嘴角的弧度变大,化作一个大大的笑容。 张逸白对着那个笑容也怔了一下,然后在无人意识到的情况下,轻轻走出了病房。 “不过,去海边之前我还有个地方要去。”杨沫忽然想到什么又说。 “什么地方?”谢林森问。 “公墓,七月十五马上就到了,我想去给奶奶上坟。”杨沫说。 谢林森又一次握住她的手,将她的手放在唇边吻了一下,“好,咱们一起去。” 七月十五这一天下了雨。谢林森开着车一路到山里,杨沫下车的时候脚下一滑,一条腿跪到了地上,眼看着整个人都要摔在泥坑里,谢林森一只大手牢牢地抓住了她的胳膊,再用力一拉,她便进入了他的怀。 温暖而踏实,这是她第二次如此深刻地觉得。 他捏了下她的鼻子,“路滑,也不看着点。”没有多说什么,就那么自然地搂着她一步一步地登上了公墓的石阶。 一切真实又自然,仿佛从一开始他们就是一对恩爱的夫妻。 谢奶奶的坟修得很华丽,黑色大理石被雨水冲刷得油黑锃亮,奶奶的笑容一如既往。杨沫将一束粉红鲜艳的月季插在石瓶里,那花开得正艳,晦暗的墓地都被映得鲜活起来。 “也只有你,来墓地会带月季花。”谢林森淡淡笑道。 杨沫看了一眼四周,除了白菊就是黄菊。“奶奶就喜欢鲜艳的花,我带这花来她老人家在天上也高兴。” “嗯,我奶奶一直都是个活泼的老太太。”谢林森看了看那娇艳欲滴的花朵,“她说过花就要开得鲜艳才好看,呵呵,小时候我深信不疑,长大了就觉得她的想法有点土。”说完又看向杨沫。 杨沫一扬眉,“我们就喜欢土的,越乡土越好!” 谢林森笑着点点头,“嗯,越乡土越好。” 他的眸光深深,像个不见底的深潭,柔情似水,若隐若现。 杨沫的心猛烈地跳了一下,不知所措地将视线投向别处,慌乱地问道:“对了,你爷爷的墓在哪?我怎么在这附近都没找到?” 谢林森拉起她的手,举着她的手腕指向侧面的一个方向。“我爷爷的墓在那一片山上,那是国家专门给老军人和党政官员准备的墓地,普通人不能选那里。” 杨沫略微有点吃惊地说:“啊?墓地都有专门的啊?那家属难道都不能合葬吗?让你爷爷和奶奶分这么远,也太不近人情了吧?你们扫墓也麻烦啊。” 谢林森的神情忽然凝重起来,冰封一样,棱角分明。杨沫不明所以地看着他,心中隐隐觉出不对,却又不知道哪里说错了话,看着突然严肃起来的谢林森,竟有些惧怕。 “谢林森,你怎么了?”她小心翼翼地问。 他这方才回过神来,脸部线条柔缓了下来,“没事,你不是说有话要对奶奶说吗?” 杨沫点点头,伸出手来推了推谢林森,“你站那边点去,我要和奶奶单独说话。” 谢林森无奈地笑笑,将手中的伞递给她,“那你自己打好伞,别淋到了。” 杨沫接过伞,心头又是一热。看着谢林森一个人在雨中越走越远,那个背影深深地留在了心里。带着不舍地转过头,对着墓碑上的谢奶奶尴尬地笑笑,“奶奶啊,我本来准备了一肚子话要跟你说的,可是现在下着雨,咱们还是长话短说吧。” 她盯着奶奶的照片出神,那照片里满脸笑容的谢奶奶好像真的听到了她的话一样,笑得更灿烂了,于是杨沫也笑出了声。 不远处的谢林森站在雨里,看着杨沫对着墓碑傻笑,不由地好奇这傻姑娘到底和奶奶在说什么悄悄话。 她今天穿了一件黑色的T恤,配了一条白色的裤子,那一只裤管还因为刚刚跪到泥坑里沾了好多泥。 头发照例是个不高不低的马尾,周身上下朴素得不像话,可既然是来墓地倒也恰当了。 没有多少过度渲染的沉痛与哀悼,这女人在墓碑面前笑得依旧没心没肺。可那笑声却是如此清脆,在这幽静的墓地,是雨声掩不住的。那笑容明明离得那么远,却也明艳得亦如她身旁石瓶里盛放的月季花。 与杨沫有关的一切都是那么自然,自然而然。没有什么理由,也讲不出什么道理。可就是这么实实在在地发生了,并且他还希望继续下去。 他甚至懒得去回想与她究竟是怎样开始的,只是偶然想到,他还是会惊讶得不敢相信他竟决定要与这个朴素平凡的女人共度一生。有些事情就是在潜移默化中,蚕食了所谓的固执。 “林森,你变了,变得早已不是我的谢林森。”孟怜伶在电话里如是说。 也许他真的变了,变得不再是曾经那个傲慢偏执不肯让步的谢林森,而是变回了更早以前,在奶奶家小院里捉蛐蛐喂母鸡打弹弓的谢林森。 只是此刻,陪在他身边的不再是他活泼的奶奶,而是她奶奶亲自为他挑选的老婆,杨沫。 所以孟怜伶说得不对,他不是改变,是回归。 杨沫和谢奶奶说完了话,便转过头对着谢林森喊道:“谢林森,你过来吧!”那声音很响亮,穿过层层的雨雾,在肃静的墓地里回响了几个来回。 谢林森见她脸上挂着异样的神采,愈加地好奇她究竟和奶奶说了什么,便走过去,正迎上杨沫弯弯带笑的眼。 “这么安静庄严的地方,也就你好意思大吼大叫。”谢林森轻轻拍了一下她的脑门。 杨沫不以为然地笑道:“躺在这下面的人们都安静了那么久了,肯定也盼着点热闹呢!” 谢林森轻轻地摇摇头,挽起她的手臂又拿起她手中的伞,“走吧,咱们回去。” 杨沫摇摇头,“不,咱们顺道去看看你爷爷吧。” 谢林森怔了一下,点点头,“好吧。” 没再多说什么,他挽着她的手臂,撑着伞,缓缓地走下台阶,又爬到了一座山头。 杨沫也不说话,可脸上的表情是愉悦的。她很专注地看着路,石阶很高,也不是很平坦,总有不少小水洼,星星点点的,映着他们的倒影。 杨沫穿的是平底的运动鞋,已经很旧了,鞋底早已进了水。谢林森穿的是高档的皮鞋,崭新的皮革泡在雨水里,杨沫看了有点心疼,“你该穿双运动鞋来的,这么好的皮鞋糟蹋了。” 谢林森看了看自己的鞋子,又看了看杨沫的,问:“你的鞋里进水了吧?难受吗?” 杨沫笑笑,“没事,反正是夏天又不会生冻疮。” 谢林森站住,弯下腰,“我背你吧。” 杨沫惊了一下,“啊?不用啦!鞋子进水也不是什么大事,我自己能走的。” 谢林森不肯,“快上来吧,老婆。你身体还没恢复,走路太多不行。” 杨沫脸上露出丝羞赧,“谢林森,你别闹了,我不用你背,咱们快点好好走路吧。” 谢林森板起脸来,“都说了多少次了不要叫我谢林森,叫老公。” 杨沫更加脸红了,挥手拍了下他的背,“快点站直了走路吧!” 谢林森抓起她的手,“那你叫我一声老公,咱们就好好走路。” 杨沫低下头,皱着眉头红着脸,沉默。谢林森就不紧不慢地站在她面前等着,眸光里闪着期待。同一把伞下,两人距离近得连呼吸都听得到。 终于,轻咬的嘴唇微微张开,“老……公”两字声细如蚊,淹没在绵绵雨中。 谢林森还是听到了,欣喜若狂,振聋发聩。他一把扔到手中的雨伞,张开双臂将她整个人抱起,转了一圈又一圈。 “老婆!哈哈,老婆!”欢呼的声音响彻山谷。 杨沫也笑,带着羞涩,“老公!”这一声刚发出,双唇便被火辣地吃紧。 他的吻一向都是掠夺式的,带着不容抗拒的霸道。杨沫睁着眼,近距离看着他迷醉的眼,眼角偷偷溢出了泪。好在天下着雨,那温热的泪混在冰凉的雨里,很快没了踪影。他没有察觉到,这样便是最好。 即便是细雨,两人到了爷爷墓碑前时也已经全身湿透。一路牵着手,热吻后的温度依旧没有退却,于是两个人的脑子都是蒙蒙的。 走近了才发觉墓前已有人,一个身形瘦削的老人,花白头发,年纪五六十左右,脸上脖子上的皱纹透着操劳过度的疲倦。 杨沫看向谢林森,发现他的神情异常,嘴角抽动了下,才开口道:“爸。” 谢方庭转过头,面露惊诧,“林森?”转而又看向杨沫。 杨沫的心脏骤然一紧,握着谢林森的手当即一缩,却又被他一把抓住。 “爸,想不到你今天也来这里看爷爷奶奶。”谢林森说。 “嗯。”谢方庭答应了一下,“我和你陆伯伯约了来这附近喝茶,就顺道过来看看。”说完目光又在杨沫身上扫了一下。 杨沫头皮又是一麻,看这情形,明摆着的,谢方庭已经不记得杨沫了。 不过他们一共只见过两面而已,情有可原。不习惯这样被注视的尴尬,杨沫又拿出了公关人的看家本事,大大方方地露出一个八度微笑,“谢伯伯,你好啊,真是好久不见。” 谢方庭皱了下眉,“你是?” 杨沫笑道:“呵呵,我是杨沫,您大概不记得我了吧,我四年前当过您一天的儿媳妇呢。” 谢方庭如梦初醒,看着杨沫的目光又周身上下地打了个转之后移到谢林森身上又飘了一圈,最后停落在二人紧握的手上。 表情始终没有太大的变化,可他已经猜到了八分。于是也笑笑说:“原来是杨沫,林森奶奶去世之后就一直没见过你,几年不见变化挺大的啊。” 杨沫尴尬一笑,是啊,谢林森爸爸对她的印象应该还是结婚证上那个穿着红色衣服的村姑吧。 “爸,她现在和我重新在一起了,她是我老婆。”谢林森神情严肃地说。 谢方庭点点头,“嗯,改天带回家给你妈也看看吧,你也有日子没回过家了吧?” 谢林森嘴角一斜,“行,要不要回去之前给你打个电话?然后一家人一起吃个饭?” 谢方庭面色一凛,“好吧,那就这样吧,我得回去了。” 说着转过身,走了几步又站住,回过头来,“杨沫,再见。” 杨沫受宠若惊,急忙对着老人鞠了一躬,“谢……伯伯,慢走。” 谢方庭笑笑,转过身去,消失在雨雾中。 “怎么了?见到我爸吓到了?”谢林森看着心神未定的杨沫笑着问。 “也不是吓到,只是,说不出什么感觉。谢林森,你跟你爸都是这种口气说话吗?”杨沫不安地问。 “呵呵,我爸不是一个好亲近的人,我妈更不是。不过你不用在意,我自己都很少回那个家。”谢林森捋了捋杨沫额前的湿发。 杨沫看着谢林森的眼,想起张逸白的话,不想再让他更阴郁,便将心里的疑问都硬生生压了下去,只留下了数不尽的心疼。 “林森,咱们有时间再去看看姨奶奶吧。”杨沫忽然头脑一热说道。 这句话说得太快,完全没经过大脑,以至于话刚出口,杨沫就被自己吓了一跳似的,眼神飘忽地不敢看谢林森。 谢林森依旧摆弄着她额头的湿发,“好,等咱们从海边回来就去看姨奶奶。” 杨沫轻咬了下唇,仿佛后悔了似的,半天才含糊地点了个头,“嗯。” “咱们回去吧,老婆。”谢林森又一次挽起她的手。 大海与泡沫 他们回到杨沫的小家,杨沫出院以来的这些日子谢林森一直都住在这里。白天他都去公司,总是忙到很晚回来,杨沫问起他也不细谈,只说是为了他们度假做准备。所以杨沫也不再多说什么,只是每晚谢林森回来的时候一定会有一碗热气腾腾的面等着他。 杨沫也打了电话去公司,问大帅和陈松工作的事情,他们二人也都是异口同声地要她不要操心好好休息。不过言语中二人的语气都并不沉重,所以想是橘恋的宣传后期效果不错。 只可惜她无缘分享这胜利的果实。还有一件事情一直挂记在心上的就是那个害她不浅的腰痛宁,大帅和陈松忙橘恋,腰痛宁的案子一直都是她一个人在顾。 她这么一休假,接下来的下乡巡回宣讲可怎么办?不过好在离下个月的下乡巡回还有些日子,如果她能早点从海边度假回来,或许还赶得上。 嗯,肯定能赶得上。她本就是这么打算的。 他们去了一个港口小城C市,杨沫第一次见到大海,呆愣愣地站在那里眼珠都不转了。谢林森也愣住了,他本以为这乡下丫头头一次见到大海肯定激动得像匹撒欢的野马。竟然这么淡定?他用胳膊肘杵了一下杨沫,“怎么没反应?傻了?” 杨沫这才回过神来,侧过脸来对着谢林森,“这就是大海啊,这得,多少水啊?” 谢林森噗嗤地笑出声来,然后摸了摸她的额头,点头道:“嗯,不少,很多水!” 杨沫羞红了脸,一把打掉他的手,又丢脸了。她也没想到自己刚刚会说出那样弱智的话,大海虽然没亲自来过,可电视里也总还是见过的。 只是刚刚亲眼见到的第一刻实在太震撼,她的世界太小,从来未曾装下过一个如此浩瀚的画面。 “还不走近点去看看?”谢林森提醒道。 这才兴奋地飞奔了过去,脚上的鞋子都忘了脱。大片大片的蓝,一望无垠,纯净无杂质。她跑得太急,摔了个跟头,正跌在海水里,冰冰凉的海水溅到脸上,淡淡的咸。 谢林森急忙追过来,将她拉起来,“没摔疼吧?” 她脸上依旧是止不住的傻笑,“不疼,一点都不疼!海水好凉好舒服!”说着抓了抓海水打湿的头发,还是傻笑。 这个笑容天真无邪,像成人后依旧无法忘怀的少年梦。 谢林森被这笑容感染,心里也满是阳光。拉着她的手,在浅滩上漫步,仿佛时光都不会老。 “奇怪,为什么海边没有螃蟹啊?不是说螃蟹都在沙滩上爬吗?”杨沫看着金灿灿的沙滩问。 “那是过去,现在早就没有了。”谢林森说,忽然又想到了什么问,“是谁告诉你海边有螃蟹爬的?” “谢奶奶啊。”杨沫回答。 果然。谢林森笑笑,他从小也听他奶奶讲过这些,只是多年以后他才知道,其实那些都是他爷爷告诉奶奶的,而他奶奶根本就没去过海边。 “谢林森,你是什么时候第一次见到海的?”杨沫问。 “嗯,好像是小学二年级还是三年级吧,那时候暑假和我爸爸一起去开会,会议地点在海边。”谢林森思索着回答。 “啊,有钱人家的小孩就是幸福,我活了二十四年才第一次见到海。”杨沫噘起嘴。 “一点也不好。”谢林森望着她说,“因为不是我爸陪我来的海边,是他的秘书。” “那又怎么了?你爸要开会忙呗,你能来海边玩已经很幸福了。”杨沫不以为意。 “不,你不明白。”谢林森低下头,“他叫秘书带着我离开宾馆,是因为他要见他的情人,他怕我碍事而已。” 杨沫张着嘴,半天说不出话来,然后缓缓地把头靠在他肩上,“起码,他肯带你来,是吧?” “他带我来只是因为那时候我妈要去另一个地方开会,家里没人照顾我。那时候爷爷奶奶还在乡下,他没办法了才带着我出来。”谢林森的声音低沉得好似被沙滩敲碎的浪花。 杨沫彻底语塞,小心翼翼地藏着心里的讶异,她拉起他的手,第一次感受到这只宽大厚实的手掌也有如此柔软的时刻。“林森,咱们坐一会儿吧。” 谢林森从往事里醒过来,有些抱歉。“对不起,说了这些话让你不安了。” 杨沫摇头,“我很愿意知道更多关于你的事情,不过,如果会让你难受就不要说了。” 谢林森微笑,“老婆,谢谢你。” 并肩坐在海滩上,伸平了双腿,脚尖上依旧有浪花三五不时地拍打。杨沫看着那被击碎的白花花的浪,又傻笑起来,“谢林森,你看,这些白色的泡沫都是海的女儿。” 谢林森会意地笑道:“是啊,你来到这也算是认祖归宗了,小沫。” 杨沫眨着眼睛说:“我又不是海的女儿,那是人鱼小公主,我这辈子唯一跟公主沾点边的就是这个名字了,还是人家死后变成的泡沫,多可怜。” “公主有什么好的?成天要人伺候着就了不起了?”谢林森摇着头说。 杨沫目光盯着他,内容丰富。他不解地问:“想说什么?” 杨沫呵呵地笑着:“你还说人家公主,你不也是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大少爷么?就许你被伺候,不许人家公主被伺候呀?” 谢林森吃了个哑巴亏,墨黑的眸子一转,便搂住杨沫的腰道:“那不是因为有你这个老婆在,愿意伺候我么?” 杨沫在他的手臂上狠狠掐了一下,“你就臭美吧,就知道欺负我,压榨劳苦大众的周剥皮!” 又是闪着革命光辉的口号,谢林森乐不可支,“老婆,你从小都是看什么电视长大的呀?” 杨沫啐了一口,“呸!我这是革命精神代代传你懂不懂?亏你还是个老红军的孙子,你爷爷要是知道你这样腐化成了地主阶级,在天上肯定也气得要批斗你!” 听到爷爷,谢林森的笑意收敛了许多。曾经爷爷是他最崇拜的人,可也是第一次让他理想破灭的人,少时的心总是那么坚硬却又易碎。 “小沫,你有没有过理想破灭的时候?”谢林森按住杨沫掐他胳膊的手,略带严肃地问。 “理想破灭?”杨沫被问住了,猜不透他是什么意思。 “就比如说,你一直坚信不疑的事情,突然被证明根本不是那样。又或者说你一直期望能变成的人,其实根本不值得崇拜。”谢林森解释道。 杨沫思考了起来。一直期望能变成的人,似乎从小到大都没遇到过,又或者说根本没想过。其实也不是没想,只是不敢想。 比如高中时候班里的那种学习又好长得好看家里还是有钱人的女生,她总是巴巴地在角落里看着,也偶然幻想过如果自己是那样的女生会怎样,只是得不出个结果,所以幻想总是半途而废。 她知道自己变不成那样的人,所以只能继续默默地做自己。 高三那年来了个实习老师,据说是大城市里的大学生。长得很甜,总是笑眯眯的,特别善良,和蔼可亲。 她总是扎个马尾辫,穿着也不怎么奢侈,却怎么看怎么舒服。那是杨沫记忆中最喜欢最崇拜的一个人。 后来想想,她上大学后开始留长发,总是在后脑勺扎个马尾,或许也是潜意识里在学那个实习老师吧。只不过她从来没和那个老师单独说过话,估计一直到那个老师实习期结束都不会记得她叫杨沫。 她也没有遗憾,还很开心地在全班同学集资给老师买礼物的时候第一次捐出一块钱。她还记得那张全班同学送给实习老师的卡片上,有她的一句话,“祝你一帆风顺”。她们之间的距离太遥远,所以留得一个罩着光环的背影。 能够让人产生破灭感的,都是因为离得太近。 杨沫站起身,走到海水没过的浅滩,弯下身子鞠了一捧海水,上面还漂浮着几个白色的泡沫。 她的双手慢慢合掌,最后十指交口,海水一股股地从指缝里留下。再摊开手时,除了一丝咸味什么都不剩。 “林森,理想就跟这泡沫一样,离得越近就越容易破。而我从来都只有在电视上才见过大海,所以你比我幸运。” 此时的夕阳已经铺满了天际,依然湛蓝的海面上波光粼粼,与橘红色的晚霞交接呈现出一抹瑰丽的紫。那紫色的光恰好打在杨沫的侧脸,空灵而柔和。谢林森揉了揉眼,仿佛真的见到了海的女儿。 “理想就跟这泡沫一样,离得越近就越容易破。”从来没想到过杨沫嘴里也能说出这样有哲理的话,他竟有些不知所措。 而当听到她那最后一句看似平淡的“所以你比我幸运”时,他的心好像被小刀刮了一下似的,莫名地疼。 人总是这样,越长大越无可救药。儿时的偏执会被长辈用或柔软或暴力的手段矫正回来,可长成了大人之后,所有的束缚都化作无形,却越走越偏,还理直气壮。当所有的大道理都成了陈芝麻烂谷子,反倒连最基本的事情本质都看不清了。 多少年了,他一直都觉得自己是最不幸的那个。今天才恍然大悟,原来他一直都是幸运的,为什么呢? 就像那抹天边的紫,只会随着夕阳西沉而越来越浓,浓到最后看不出原本的颜色,可他还以为那不存在。 晚饭时候杨沫胃口大开,又一次在谢林森面前展示了她惊人的食量与吃相。一桌子海鲜,有一半都是没吃过的,大病初愈的杨沫就算是再想装林黛玉也Hold不住了。 谢林森一边笑着看着她大手大脚地吃,一边慢条斯理地剥着虾壳,再把一条条白嫩的虾肉放进她的碗里。 杨沫这才有点不好意思了,舔了舔手指问:“你怎么不吃啊?不用帮我剥虾,我自己弄就行,哪好意思让你伺候我啊?”她说的是实话,绝不是客套。 谢林森笑道:“没事儿,一直让你伺候我,今天我也伺候伺候你。”他说的也是实话,绝不是客套。 可两句实话都说出来,这俩人却都尴尬了起来。 这样的谢林森是杨沫不熟悉的,心里反倒惴惴不安起来,仿佛看到了披着羊皮的狼。 谢林森也有点不自在,于是找话题说:“明天我教你游泳吧。” 杨沫拍手道:“好呀好呀,谢奶奶说我手长脚长,肯定能当游泳健将!” 谢林森捂着嘴装咳嗽,其实是在偷笑,“小沫,你到底还听我奶奶讲了多少事情?她忽悠你的你也信?” “你说什么呢?哪有这样说自己奶奶的?”杨沫瞪了他一眼。 谢林森叹气,“小沫,你知不知道,我奶奶其实根本就不会游泳,她也从来没见过海?” 杨沫呆住,半张着嘴,半天才说:“可是,她怎么都知道?” “那都是听我爷爷给她讲的而已,当年她自己在老家带孩子,爷爷跟着部队走南闯北,所以那些见闻都是从我爷爷口中学来的。”谢林森回答。 “啊,原来是这样。那看来你爷爷和奶奶感情真好啊!”杨沫笑道。 谢林森愣住,想不到杨沫会有这样的反应。他本以为知道真相的杨沫会震惊,会郁闷,会恨。如此深信不疑,却被骗了这么多年,怎么能不恨? “你,不恨我奶奶吗?”他问。 “我为什么要恨谢奶奶?”杨沫反问。 “她骗了你啊,骗了你这么多年。”谢林森的语气暗藏着心中的歇斯底里。 “嗨!这有什么?老人家谁还没编过几个瞎话糊弄小孩啊?还不都是为了我好,谢奶奶是希望我听了她的话以后能去学游泳,见大海啊。”杨沫张开双臂,做出一副划水的姿势。 原来她是这么想的,她竟是这么想的。 他忽然有些惭愧,无地自容,可又不想这样认输。于是开口道:“其实,我爷爷和我奶奶的感情,只是表面上好而已,不,应该说只有我奶奶觉得爷爷对她好而已。 “我爷爷在外面有女人的,还有个女儿,一直都背着我奶奶。我奶奶到去世都不知道这件事。还一直跟我说感情可以培养的,她和我爷爷是包办婚姻。多可笑?连我爷爷的墓里合葬的,都不是她,是另一个女人。” 杨沫的神情凝注,脸上的好似结了一层冰。半晌过后,嘴角牵动,冰壳碎裂,溢出的是欲言又止的犹豫。 谢林森好像得了逞,索性豁出去了,喝了一口杯中的啤酒继续说:“我爸爸在外面也有女人,而且不止一个。他去年退休就马上搬出了家,自己住在山里的别墅。 “我妈妈也不管,她还没退休,所以眼里心里还只有工作。他们俩宁可在外人面前演一辈子恩爱夫妻,互相折磨一辈子,也不肯离婚给自己和对方一条生路。 “就因为他们的结婚,是接受组织安排。你看,我爷爷和奶奶的婚姻是接受家长的安排,我爸和我妈的婚姻是接受组织安排,我们老谢家就遗传着这种命运。” 相信与永远 后来杨沫再回想起那一天谢林森的这些话时,才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他会痛恨结婚,为什么他会在结婚的第二天就离婚,为什么他如此艰难地才妥协与她复婚。 理想的破灭,之所以如此伤人,是因为坚信,是因为不服。人活着总得有点坚持。谢林森的那番话暴露了他作为一个人类而言,内心最软弱也是最不能触犯的坚持。 原来他那层狡猾老道又放荡不羁的硬壳下,不过是一颗在孩童时代就被打碎的心。杨沫的儿时起码还有一个海的女儿的泡沫似的梦,而他却早在那时就不再相信童话。 于是杨沫这才后悔不已,作为一个越来越走上正轨的言情小说女主角,她在听到他这番话时应该要说些什么来安慰他的。 这是多么好的时机来表现她这个女主角的体贴入微与善解人意啊?只可惜杨沫的智慧闪光忘了开,怎么拍脑袋都只能照出一个无语的影。 这就是书读得不多的悲催下场,要是合格的女主角,心灵鸡汤什么的,醒世恒言什么的,还不应该是张口就来了? 所以在那个当下,杨沫大脑宕机,搜肠刮肚了半天也说不出一句话。最后,她只能默默地,握住了他的手。 后来她才终于想起了一句不知道在哪本书上看到的话,“真相之所以残忍,是因为我们不够宽容。” 只可惜当她好不容易想到这句话的时候,谢林森早已在她身边睡熟。 第二天,阳光明媚,云淡风轻。谢林森带着杨沫来到了酒店的游泳池,完全忘记昨晚的一切,一脸轻松地教杨沫游泳。 杨沫起初还蛮有热情,可是没想到的是,面对游泳池那一汪清澈的碧水,杨沫这个号称无所不能的女侠却怎么也不敢彻底把脸埋进水下。 一上午下来,呛了好几次水,在一个水面不过齐腰的泳池里,杨沫的扑腾与惨叫其形其状可称惨不忍睹,引得路过泳池的旁人皆为之称奇。后来落汤鸡似的扒在池边,死活不肯再试了。 可扛不住谢林森软硬兼施,用尽各种手段把她又拖下水,这一次她的头刚浸入水中,一条腿就被人拉住,她惊恐地拼命扑腾,却怎么都站不住。心想着完了完了,她杨沫女侠今日就要命丧于此了,不成想双臂伸直的一刹那,整个人竟然没有下沉,真的如谢林森所说的浮在了水面上。 可嘴里是憋着一口气的,眼看着就要耗尽氧气要被憋死的时候,一只手扶在她的小腹向上一顶,她的头浮出水面,人也站住了。睁开眼时见到了一脸坏笑的谢林森,“怎么样,我就说能浮起来吧?” 杨沫用手抹了一把脸上的水,“你这是逼我置之死地而后生。” 谢林森大笑起来,“哪有那么夸张?我都说了我就在你身边看着你呢,发现你不行了肯定会救你的,还怕什么?” 杨沫苦笑,“当然怕了,你又不能永远都在我身边看着我。” 说完这句的时候她的眉眼怔了一下,仿佛道出了一个什么不该说的秘密。 谢林森双手将她举到泳池边坐下,很认真地说:“小沫,我会一直在你身边看着你的,永远。” 如果是几个月前的杨沫听到这句话,肯定又是大脑烧焦百花盛开的迷糊样子。可这一次,杨沫只是很淡很淡地笑笑,“谢林森,你知道永远有多远吗?” 谢林森皱眉,问道:“什么意思?你不相信我?” 杨沫摇摇头,努了努嘴看着远方的天空,蔚蓝纯净。 “谢林森,我高中的时候特别想要买一支笔,就是那种水性笔芯的笔,写出来的字特别顺畅润滑,比圆珠笔好看。” 谢林森看着她,“嗯,然后呢?” “其实用那个笔写字好看只是一方面,我想买那个笔的主要原因是,当时我们那县城里的百货公司里有一个卖那个笔的专柜,好像是很厉害的牌子,他们的柜台前面摆着一个小牌子写着‘终身免费换笔芯’。”杨沫说。 谢林森浅笑,这就是杨沫,看中的永远都是最实际的。“那你买了吗?”他问。 “没有,因为那笔太贵了。一支笔要快一百块钱,我有同学买了,我一直想买可是买不起。其实一想着它能用一辈子,就觉得这笔一百块钱就根本不算贵了。终身免费,多了不起的承诺啊。为了买那支笔我攒了很久的钱,可是到底也没买成。”杨沫说。 “因为钱不够?”谢林森问。 “不是,因为我好不容易攒够了钱要去买那个笔的时候,却发现找不到那个专柜了。我问了百货公司的人,才知道那个柜台是承包出去的,因为不赚钱所以已经撤了。 “而我那个买了那支笔的同学,也再没有找到人给她免费换笔芯。后来我上了大学,来到城里,偶尔逛百货公司的时候还是会去瞧瞧看有没有那个牌子,可再也没有找到。”杨沫微微叹息着。 “不过是商家为了促销编出来的幌子而已,搞不好那个牌子早就破产了。”谢林森说。 “对啊,所以我当时特别庆幸,还好我没买那支笔,要不然就被骗了,一百块钱可是我那时候一个月的饭钱。”杨沫低下头,看着水里并排的两个影子。 “所以从那时起你就不再相信永远了?”谢林森的语气依旧是平静的。 “也不是不相信,只是觉得这东西发生的概率太小了,要降落在我这样的小人物身上就更不可能了。一个‘终身’就这么不靠谱,更何况‘永远’呢? “但我还是相信的,因为我一个人是这么的微不足道。就好比我二十四年来从未见过真正的大海,可大海不也是早就存在那里好久好久了吗? “我不能因为我没见过大海就说大海不够大,我也不能说我没遇到永远就说永远不存在。”杨沫面带微笑地看着水中的那个他说道。 谢林森无奈地摇摇头,也同样看着水中映出的她的影子,说:“小沫,你真固执。” 杨沫笑了,“谢林森,你不也是一样?” 谢林森没说话,只伸出一条腿来踢碎了水中的影子。 “不过如果肯下定决心去相信,应该也是个不错的选择。”杨沫又说,“就像谢奶奶,她一辈子都活在相信之中,多快乐?我相信你爷爷就算不是真的爱奶奶,他对她也是有一份感情在的。这样不就够了?不能相爱,相亲也是好的。爱情本来就太阳春白雪了,我们这些土人还是比较看重柴米油盐。” 谢林森点点头,“老婆,你什么时候成了一个哲学家?” 杨沫笑了,“你夸我别的什么都行,就是不许夸我是哲学家!你才是哲学家呢,你们全家都是哲学家!” 谢林森大笑着捏了捏她的脸颊,“你就是我家的,还敢说你不是哲学家?” 杨沫的笑意凝了一下,慢慢收回,“我其实根本就是在胡扯,因为没谈过恋爱,所以贬低爱情。我根本就没什么资格去评论谢奶奶和爷爷的爱情。” 谢林森狡猾地一笑,“怎么没谈过?你和我秘书不是谈了好几个月恋爱吗?” “我本来也以为那就是恋爱,可后来小周跟我说那不是恋爱,因为我根本不懂爱。”杨沫傻笑一下,“我觉得他说得挺对的。” 谢林森握紧了她的手,“那我来教你吧。” 这一刻他的眼神是如此的认真,以至于杨沫不得不避开那双浓黑眸子里射出的滚烫的光。然后心里一阵猛烈地抽搐。她做了个深呼吸,突然猛地用力拉住他的手臂,身子向前一倾,两个人就坠入了水中。 这一次,她竟出奇的冷静,只紧紧地握住那只手,便不再做任何的挣扎。然后,她感觉到自己身体终于完全在水中放平,感受到水流绵绵的力量托着她的身体逐渐向上。 是时候了,是时候该放开那只手了。 松开用力的五指,她感觉到有水流从指缝穿过。然后她的身体终于整个漂在了水面上,扬起头的时候,她对他露出了微笑。 谢林森,就算没有你,我也一样能自学的。 那一天他为她摆了烛光晚餐,庆祝她学会游泳的第一步骤,漂浮。餐厅比前一晚的海鲜饭店还要高级许多,是法国大餐。 她起初不同意,觉得花费太高,舍不得。可是他很坚持,他想要请她吃一顿没有人打扰的高级西餐已经想很久了。上一次在西餐厅,因为孟怜伶的存在让她大出洋相,他一直觉得抱歉,所以这一顿完全是为了他自私的良心不安。 杨沫很局促,手和脚都不知道该怎么摆了。身上穿的也是新买的洋装,却怎么都觉得不舒服。 谢林森安抚道:“放心,今晚不会吃牛排的。我点的都是很有风味的法国菜,你应该能喜欢。” 有风味的法国菜。杨沫很想还一句嘴问问这些是不是孟怜伶教你的,可还是没问出口。 不知怎么,他们两个在一起的时候,永远都不会提到孟怜伶。她只是从张逸白口中得知两人已经和平分手,却从未开口问过细节。 “这个刀和叉子要怎么拿啊?”她看着眼前一排闪亮的餐具问。 “想怎么拿就怎么拿,不要拘束,反正也没外人。”谢林森回答得十分大方。 杨沫拿起一把叉子看了看又放下,自暴自弃道:“干脆我直接上手得了。” “行啊,你要不怕烫,怎么吃都成。”谢林森坏笑道。 杨沫瞥了他一眼,“有钱人就是财大气粗,你是总裁当然怎么吃都不会有人说你,我不过是个小人物,哪能和你一样啊?” 谢林森收起笑容,直视着杨沫说:“小沫,你忘了?你已经是我老婆了,你不再是普通小职员,你是总裁夫人。” 杨沫吐了吐舌头,怪腔怪调地说:“是,遵命,总裁大人。” “回去就把工作辞了吧,要不然让你同事们难做。”谢林森的派头明显壮大了起来。 杨沫手中的刀叉停了一下,没有抬头,又忙活起来。 “哦。”简短的一声答复。 这样的顺从,不得不令谢林森起了疑惑。如果是正常的杨沫,听到了他这等大逆不道的言论,不应该是早就横眉冷眼地带着奶奶的遗风用革命主义精神对他进行人格批判了吗? 他故意说这番话也是为了激起她与革命敌人抗争的精气神儿,来克服此刻坐在西餐厅的尴尬与紧张。以他长久以来的经验,这女人根本就是单细胞到像根火柴,一划就着。 可此刻她却如此地隐忍,到底是在刻意地隐藏些什么? 事实上从他带她来海边度假起,他就觉出她的不对劲儿。可又说不上究竟是哪里的不对劲儿。总觉得这女人似乎变得难懂了许多,也偶尔会说出一些超出他预料的话。 都说女人心海底针,可那明摆着指的是孟怜伶那种人精,杨沫这种女人,心思一共就那么多,又全都写在脸上。 有时候甚至直白地让他无法面对,哭笑不得。要是天底下的女人都跟她一样容易看透,就没有那么多反复无常的爱情故事了。 她说她不懂爱,他相信。他半开玩笑地说愿意教她,她却没有回答,而是出其不意地把他拉下水,然后再松开他的手独自漂上来。 她是想要向他证明些什么,还是想要向她自己证明些什么? 她说她不是不相信永远,只是觉得永远不会降临在她头上,就像那支号称终身免费换笔芯的水笔。 她还是不相信他。 爱你与老婆 吃完了这顿异常顺利的烛光晚餐,他牵着她的手漫步回酒店。海边的小路上灯光璀璨,各种花香伴着海风拂面而来,四下安静,只有蝉鸣。她心情不错,路也不好好走,一蹦一跳的,像个顽皮的小姑娘。 “这条路真好看,灯光好亮。”杨沫呵呵笑着说。 “嗯,因为是海边,所以这条路就格外的亮。”他回答。 “为什么?”她问。 “因为晚上的海太黑太恐怖,海边的路如果不亮一些很容易出事故。”他回说。 “这么小的路,又没有什么机动车,能出什么事故?”杨沫问。 “很多啊,比如抢劫,比如恶鬼!”谢林森猛地提高音量,转过头冲杨沫做个大鬼脸。 “哈哈哈......哈哈!”杨沫丝毫没被吓到,反倒笑破肚皮。 谢林森有点泄气,“你不是说你小时候最怕鬼吗?” 杨沫捂住笑得痛的肚子说:“那是小时候啊,现在都这么大了还怕什么?我大学时候每天晚上去夜市摆地摊,都是凌晨一两点一个人从校外走回来的,那时候经过的路啊,比这恐怖多了,所以抗惊吓指数暴增。” 原来她还有这样他不知道的经历。这个小女人到底受过多少苦啊? 杨沫还没止住笑,“谢林森,知不知道你刚刚那个鬼脸多傻?那哪能吓得住人啊?分明是小丑嘛!” 她怎么会知道,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做鬼脸吓人? 他觉得面子上有点挂不住了,便佯装愠怒道:“有那么可笑吗?我可是第一次做鬼脸。” “啊?那你以前谈恋爱什么的,都怎么逗你女朋友玩的啊?”杨沫笑着问。 “以前都是她们做鬼脸逗我玩。”他回答。 杨沫的笑渐渐淡了,郑重其事地点点头,“谢总,您的第一次做鬼脸,我不客气地收下了。” 他气急败坏地要捉她,她却像条鲤鱼似的滑出了他的怀。她跑,他追,再跑,再追。回到酒店两个人都累了,谢林森洗了个澡就打开了电脑办公,杨沫则走去了阳台说给家里打电话。 待他处理完工作回到卧室的时候,她早已经熟睡。不忍再惊扰她,他蹑手蹑脚地爬到了床的另一端,很快入睡。 许是工作太晚了太累的缘故,这一晚他睡得很沉,还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里他回到童年,在奶奶家的小院里玩,奶奶夸他将来肯定比爷爷和爸爸都有出息。 然后他学会了爬树,很高很大的一棵树,爬上去的时候才见到一个脸蛋红红的小女孩也坐在树杈上,他不记得他们说了什么,只觉得他们一起聊天很开心。 再然后,小女孩忽然掉进了海里,他也跳下去,却怎么都游不到她身边。咆哮的大海中间打开了一个大洞,小女孩被卷了进去,就在马上要被海水淹没的时候却突然对他做了一个鬼脸,告诉他其实她是海的女儿。 “我就算化成泡沫,也会永远记得你。”她说,永远,可他也是不相信永远的人。 醒来的时候一身的汗,他不知怎地长长舒了一口气。天色已泛白,他转过身,发现床的另一端空空如也。 他已经记不清自己在那家酒店上上下下前前后后转了多少圈,最后一次,极不情愿地,他走到了前台打听杨沫的下落。 前台的服务小姐一脸的歉疚,“对不起,谢先生,我们没有见到杨小姐。” 他的人彻底僵住,思绪都冻结了。 “要不,我们帮您联系一下本地的派出所,让他们在附近搜索一下?”前台小姐说。 他如梦初醒,“车站,机场,让他们帮我查一下有没有杨沫坐车的记录。”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他的语气已经低沉得连自己都快听不见了。 她到底还是走了,她又一次甩了他,这个可恶的女人! 派出所查到杨沫坐了最早的一班飞机回A城,他也急忙收拾了行李坐了最快的一班飞机。直到收拾行李时他才发现,她几乎什么都没带走,他给她买的衣服,鞋子,还有那串婚房的钥匙。 所以这次她是铁了心地要彻底消失吗? 手里握紧了那串钥匙,拳头死死地砸在桌面。谢林森咬牙切齿,杨沫,你想要的我已经都给了你,你还有什么理由要走? 原来这就是她把他拉下水又自己漂上来的原因,她想证明她自己也可以。这就是为什么她面对他的话闷不吭声的理由?因为那是最后的晚餐。她是一早就计划好要走的,向来老谋深算的谢林森竟然被这个单细胞的小女人给耍了? 他已经答应了会娶她,她还有什么不满足? 飞机场时他已经打给了每一个他觉得会知道杨沫下落的人,王大帅,陈松,程子聪,甚至张逸白,还有淑琴姑妈。原来所有关于她的事与人,他竟知道得那么少。 他回到了她的小家,一切如常。空气里混杂着些许久未通风的霉味,他打开窗,阳光一束束地射进来,经过的地方一粒粒微尘在舞蹈。沙发上的黄色抱枕安然地平躺着,厨房里蓝色海绵也平静地放在水槽边。他忽然想起那只在他第一次洗碗时不小心打碎的碗,事后杨沫一直念念不忘,在他耳边又提起好几次的白色小瓷碗。明明那么普通不起眼,亦如它的主人。 而此刻他的心也裂了缝,每一次跳动都会有难以抑制的疼痛溢出来,然后逐渐蔓延,细细密密的裂纹像一张网,让他窒息。 手机忽然响了,他急匆匆地接起来才发现是张逸白。 “老谢,有杨沫消息了吗?”电话那端张逸白的声音也一样急促。 “没有。”他艰难地吐出这两个字。 “你们到底怎么了?你又怎么刺激她了?”张逸白问。 “我什么时候刺激过她?我一直都在尽心尽力对她好!倒是你,你是不是在她住院的时候跟她说了什么?现在竟然还这样的口气质问我?”谢林森急了。 电话那端沉默了,许久才听到一声叹息,“对不起,我可能那时候是话说得有点多了。可你跟孟怜伶已经分了手,她没理由再担心了啊!” 这回轮到了谢林森沉默。是啊,他能做的都已经做了,她为什么要走呢? “哎,你也别着急了,杨沫这女人生命力那么顽强,肯定不会出事。而且她的个性其实挺矛盾的,一方面特别愿意在外人面前逞强,一方面自己那些小心思又比针眼儿还细。可总体还是个懂事儿的人。 “我猜是你对她太好了她反倒不适应,肯定是在怀疑你口口声声的你爱她都是谎话,所以就出于自我保护地土遁了。等过一阵子想开了,或者太想你就会回来的。我觉得她是真的挺爱你的。”张逸白道。 谢林森的脑中忽然闪过一道光,那光芒消失得太快了以至于他努力回想也只能留下一个模糊的影。于是又沉默了许久,他终于开口说:“我好像,从来,都没有对她说过我爱她。” 是的,他的确欠她一句“我爱你”。 电话那端传来一声捶墙的闷响,张逸白气急败坏,“谢林森,亏你还自诩情场高手,你到底会不会谈恋爱啊?” 谈恋爱?他从未有一刻觉得他与杨沫是在谈恋爱,可这一切又都是什么呢? “你有没有对孟怜伶说过我爱你?”张逸白问。 “有。”他回答。 “几次?”张逸白问。 “记不得了......”他没了底气。岂止是孟怜伶,就算是那些玩了就甩的莺莺燕燕们,他也不知道说过多少次“我爱你”,那不过就是个哄女人的工具。 怎么对着杨沫,他却一次都没有说过呢?他的头皮有些麻,想了半天才有了点头绪。因为他用了另一个词,“老婆”。 他不记得自己已经对杨沫叫了多少遍的“老婆”,但他却十分清楚,他从未对任何其他女人喊过这两个字。 “我爱你”与“老婆”,到底哪个意义更大? “老谢,如果我是你,我不会比你吝啬对她说那句话。虽然我不知道这是不是让杨沫不安而离开的主要原因,但我确定杨沫肯定是在意的。”张逸白已咬牙切齿。 她说她不懂爱,其实她只是不相信,不相信他们之间的这个叫爱情。 就像一只笨笨的蜗牛,一直傻乎乎地爬啊爬,翻越千山万岭去寻找心中的那个家,可它不知道,其实家就在自己的背上。 “我爱你”这三个虽然听着肉麻又假惺惺,可它却始终是女人最不可或缺的定心丸。每个女人都期待听到这三个从男人嘴里说出来,哪怕是谎话。 它的重量很轻,既不能当饭吃又不能当房子住,约束力又是那么浅,毫无限制,可无分时间地点无限次使用,却又没有一个公信的标准去衡量去兑现。可它又是那么重,一锤定音,带着一股无形的魔力将一切不合理的事情合理化,海枯石烂,“我爱你”永不变。 女人就是这么傻,才能永远给男人可乘之机。杨沫也不过是千千万万的傻女人之一,愚蠢又固执. 挂断电话的谢林森将头深深地埋在那个黄色的抱枕里,上面还有杨沫存留的味道。 杨沫,就算你化成泡沫,我也一定要找到你。 偏执与爱情 究竟什么才是爱情?他开始愈发地不能理解了。曾经他以为爷爷和奶奶相守一生叫做爱情,后来才知道原来爷爷的爱情早就给了别人。 曾经他以为爸爸和妈妈结婚生了他叫做爱情,可后来才发现原来爸爸和妈妈都各自有别的爱人。 曾经他以为他和孟怜伶在大学里手牵手任凭身后的男生女生艳羡不已叫做爱情,后来才明白原来孟怜伶更爱的是他的身份与钱。 然后,他挫败地觉得,他不会有爱情,这是他们家人遗传基因决定的。 所以他遇到杨沫,从最初的好奇,渐渐发展为依赖,然后变成第一次被她甩的不甘心,到后来的强取豪夺。 经过第二次的负气分手,再经历她流产的心疼与让步,到最后,在海边对她重新地认识,他竟然从来没有想过这是爱情。 有些人有些事就是这么奇妙的,从那么毫不起眼的小事情开始一点一滴地积累,润物细无声。等到意识起来的时候,竟然已经是静水流深。 他总是很自负,觉得自己懂女人。孟怜伶的心思他都读得懂又何况是杨沫。可他现在却才终于意识到,原来他一点都不懂杨沫,一点都不。 可杨沫又何尝不是一样不懂他?她说过她不懂爱,其实是她不懂他的爱。所以她总是小心翼翼,总是逃避,总是倔强又那么没自信。 因为他从未对她开口说过爱。其实连他都觉得诧异,为什么这个爱字分量越重,就越说不口了。孟怜伶电话里哭泣着告诉他说,因为这个是真爱。 孟怜伶还跟他说了一句话,让他心中久久不能平静。她说:“林森,你不配有真爱,我也不配。” 这话就像个紧箍咒,一直笼罩在他头顶,每转一圈就勒得更紧。 他总是把自己放在一个很高的位置,任凭自己的那份虚无的自尊膨胀到占满了他的全部,所以容不下别人。 所以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的思想就成了绝对,因为他不再相信别人。 于是在自己放纵无度的道路上尽情挥霍,反正只要他有钱,只要他是谢林森,别人就得听他的,包括失而复得的孟怜伶。 他曾经想过,如果那时候孟怜伶没有出国,他们现在会不会已经结婚。得到的却是心底的一个否定答案,因为他的偏执,孟怜伶太过了解。 所以即便孟怜伶不出国,想结婚的话也还是只能找其他人。所以她高傲地选择了出国,却又没想到日后会沦落到如此卑微地回国,居然还是来找他。 只因为她那么聪明,知道他因为得不到她所以会始终执着,所以她回来,他便会如愿娶她。 可她毕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了,因为她算错了关键的一环,他的执念不是为她而是为他自己。所以她其实心里早就预知了他们的结果,只是不肯主动踏出那一步。 他亦是一样,明知道他们之间不会有结果,却也是不愿迈出那一步。好像谁先开口说分手,谁就是那个背信弃义的人。而他为了那个信念,努力打拼娶孟怜伶的信念辛苦执着了那么多年,怎么能就这么悔弃? 他不要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于是两个人就这么耗着,谁也不想主动开口道别。他们一起吃西餐,一起听音乐会,一起去旅行。他听她讲她在欧洲的见闻,他带她去买名牌的衣服,可他已经不爱她。 不知从何时起,他就这么不知不觉地把自己分成了两半,一半活在孟怜伶阳春白雪的世界,一半活在杨沫下里巴人的小家。 然后慢慢地,原来的那一半被另一半逐渐蚕食殆尽。他用了很久才终于接受这个现实,可那时候杨沫已经离开他。 张逸白的话让他醒悟了,于是他开始回忆与杨沫相处的点点滴滴。这才发现原来他自以为分割的世界,其实从一开始就是连在一起的完整体。 杨沫从来都不曾忽视孟怜伶的存在,她所有的逃避与不自信,也都是来自于与孟怜伶之间的悬殊差距。她是那么介意,就像他介意她与小周在一起一样。可她却又说不口,于是不安就像个泡沫一样越胀越大,然后破灭,一场空。 这一切都源自他的偏执与自以为是。 从来都没觉得自己三十岁的人生如此失败,一败涂地。他想起小时候在奶奶家,奶奶要他学爬树,他试了一下却摔在地上,被奶奶笑话,于是一气之下跑去了姨奶奶家。 后来奶奶去接他,他也死活不肯回去,直到逼得奶奶说以后不再让他爬树才得意地跟奶奶回家。 从那之后他就对爬树有一种恐惧,继而变成恨,最后成了鄙夷。嗤之以鼻。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最安全,因为他就是那个制定原则的王。 可杨沫却爬树给他看了,轻而易举。于是他辛辛苦苦构建的王国,瞬间倾塌。他一直对爷爷奶奶的婚姻耿耿于怀,杨沫却大咧咧地一笑了之。 他一直对梦想幻灭充满恨意,杨沫却轻描淡写地告诉他他是幸福的,因为他有机会离梦想那么近。 他活了三十年,骄傲了三十年,从来不曾听得进任何人的一言一语,却就这么荒唐地被一无是处的杨沫给说教了。 可她那点本事,说来说去也都是对着别人时候厉害,一变成自己就只有窝囊了。所以她也是一样的偏执,只是她执着的东西与他正好相反。 她总是最看不起自己的那个人,她总是觉得自己是最无所谓的那个人,唯一就那么点卑微的愿望结婚生子而已,她却不肯相信他能给她。 也许是因为孟怜伶,也许是因为他说出那句“结婚吧”时候的挣扎,也许是因为他从未开口说过爱她。 她其实也是一样,不曾相信,他们之间的这个叫做爱情。 究竟什么才是爱情?到现在他依然不懂。可他却已经知道了他的真爱是她,后知后觉,知足并感恩。可他已经失去了她。 如果他能卑微一点,不那么偏执自大,如果她能够自信一点,不那么灰心自卑。或许他们的爱情早就已经开了花。 杨沫到底哪去了呢?其实她哪也没去,就老实地待在A城,照样上班。她也想像偶像剧言情小说里远走高飞的女主角一样走得远一点,可事实上是她根本就无处可去。 没钱没背景,她还能去哪?那一天早上她走得太匆忙,又怕惊醒谢林森,一切动作都是蹑手蹑脚的,结果慌乱中忘了带家中的钥匙,直接造成了她有家不能回的悲剧。 她本打算是自己偷偷先溜回家,打包一下东西然后找个出租屋先住着,避过了谢林森的搜捕之后再从长计议,也不是没想过要换个城市重新来过。 只可惜一失足成千古恨,她没带钥匙进不去屋,所有的存款,衣物,自然是没法动的。当时急得她恨不得打110叫个开锁的人来了,可考虑了一下还是作罢,毕竟不能有太大动作,要不肯定被谢林森发现。 于是只好借住在了公司里唯一的还算有点交情的女人,梁水仙家里。身为言情小说女主角的她这时候不免又为自己连个闺蜜都没有的事实痛心疾首一把。 梁水仙起初是不同意的,眉毛抬得老高,阴阳怪气地说她不接受有男朋友的女人的求助。杨沫只好厚着脸皮恳求并且拍着胸脯告诉她自己已经是光棍,这才得以收留。 条件还是杨沫借住的日子房租半分,水电全都杨沫付,当然得等到下个月杨沫拿到工资的时候再补。可杨沫也只能咬牙接受了这个不平等条约。虎落平阳,寄人篱下。 所以就算没有阶级斗争,人民内部矛盾也是很尖锐的。 公司那边倒还好,毕竟大帅和陈松都是自家兄弟,不用杨沫细说就已经答应了替她保密行踪的请求。可免不了还是会被八卦消遣一番的,尤其是那个不八卦就不姓陈的陈松。 可杨沫也还是一样都默默忍了,并且口风森严。她的心态倒也没有多沉重,甚至格外的开朗。 因为这是她蓄谋已久的逃亡,她早已经打定了主意了。说不出究竟是为了什么,也许是孟怜伶最后的那句“看你愿不愿赌一次”,她没胆量去做一无所有的赌徒; 也许是张逸白的那句“先来后到”,她没勇气做后来者居上;也许是发现了谢林森骨子里对婚姻的痛恨,她没信心去改变谢家强大的遗传基因。 也许,也许这一切都只是借口,她不想再在这个已经马失前蹄了好几次的男人身上耗费自己的人生。 人生第三次与这个叫谢林森的男人分手,她早已成了习惯。甚至带着些满足的,因为她看见了海,学会了漂浮,荣获了谢林森的第一次做鬼脸。 这样就够了,真的够了。与谢林森相处的日子虽然不长,却也足够她以后大半生的回忆消遣了。有个念想挺好的,她也该回归现实去踏实地生活了。 没有人能永远活在云端,所以我们只能脚踏实地。 脚踏实地的第一步就是回归杨沫本来的角色,所以远走高飞什么的都是做梦啊。她,杨沫,农村户口,二十四岁(其实虚岁已经二十五了),美仁公关公司的市场部小主管,存款几乎没有,房子也不是她的,借宿在同事家,每天步行三十分钟去车站再倒两班公交才能到工作单位,钱包几乎干涸,午饭晚饭都只能吃三块五一碗的小馄饨,没有男朋友,离过一次婚。除了拼命工作赚钱以为,她还能做什么? 大帅和陈松也发现了杨沫最近工作得异常勤奋,都深深地被她这种化悲痛为力量的精神所鼓舞,每次在大老板面前都免不了对杨沫的工作赞不绝口。 于是兴许是这阵子他们公司借了五维内讧的乱子业绩大增,再加上大帅和陈松的各种打边鼓,大老板一高兴,这个月底居然真的给杨沫的工资条上加了五百块钱。 拿到那工资条的杨沫感激涕零,和自己的好兄弟好战友一一握手表达感激,就差没感谢上帝了。天知道如今的五百块钱对杨沫来说到底有多重要,这个意义不只是那个数字和它所能等价交换的东西,更表明了杨沫作为一个有手有脚会使用工具劳动的直立行走高级动物,是有能力且有潜力养活自己并活得更好。 所以放开那只手,她不后悔。 那晚上她特激动地打了电话回家,告诉她妈妈她涨了工资。她妈妈高兴地连声说好,可下一句话却让她无言以对了,“小沫啊,你和林森是不是闹别扭了?前几天他打过来问你是不是回家了。你们两个,难道分开了?” 她愣了一下,干笑了两声,“啊,啥时候啊?早没事了。” “是吗?已经和好了?”她妈妈问。 “嗯,就是闹着玩的。”她故作轻松地说。 “那就好啊,小沫啊,妈妈觉得林森是个好孩子,你嫁给这么好的一个人,一定得珍惜啊,有点委屈什么的能忍就忍了吧,千万别太较真啊。”母亲依然保持了贤惠的传统。 “嗯,放心吧。”她支吾着,匆匆挂了电话。 她还是不敢把一切都告诉家里,明明这次已经下定了决心的。父母年纪都大了,难得前阵子刚刚高兴了一把,她怎么能再让他们的幸福破灭? 又是长长的一声叹息,原来他为了找她竟已经打去了她老家。大概是被她这样的消失气炸了吧,他一向都是那么骄傲的人。他的世界不可能允许有忤逆他的人出现,这就是谢林森。 所以她不敢逼他结婚,因为那样做就又成了“服从奶奶安排”,因为她不想再离一次婚。可是如果不结婚,她就永远只能活在他的影子里,做一个没有未来的前妻情人。 她不是不相信永远,只是不觉得永远会降临在她身上。她也不是不相信谢林森有真爱,只是她不敢想那个真爱会是她。 因为他从未开口说过他爱她,因为他们之间的整个一场纠葛都与爱情无关。 多可怜,没谈过恋爱的女人就离过婚,还流过产,她才恍然觉得自己的过去竟如此不堪入目。还好她还活着,而且还算健康,也不算老,所以她要蒸蒸日上。 没有女主角的命,其实芸芸众生一样也是存在的。所以她尚未认真思考那所谓的何去何从,生活就已经用那工资条上多出的五百块钱给她加满了油,于是她只是顺势踩了一脚油门,便已回到了正轨。 ------------------------- 【小剧场】 杨沫:【认真脸】老公,我今天年后第一天加班,你要在家好好带娃。 谢林森:【委屈的小眼神】真的么,咱不去加班不行么? 杨沫:【冷酷脸】我又不像你是大老板,我可是勤勤恳恳的上班族! 谢林森:【总裁脸】那我这就去给老商发个红包,让她写你今天放假! 杨沫:【。。。。。。】有钱真的可以为所欲为! 错位与矫正 梁水仙住的房子是很偏僻的包租区,一栋栋虽然年头不久但却粗糙不堪的几层小楼堆聚在一起,里面住的大都是外来的打工者。 租金便宜,管理混乱,时常有各种不安全的因素扰乱治安。住这一个月,杨沫几乎每天都要听到梁水仙说三遍以上“等我有了钱搬出去结婚……” 起初同感,渐渐无奈,然后厌烦,最后麻木。没有人会把这样的地方当做家。 她开始无比怀念自己的那栋小房子,她的家,可惜回不去了。 夏末秋初,多雨时节。天空总是阴沉沉的,屋子里潮湿又阴冷,洗过的衣服总是不干。杨沫建议过梁水仙要不俩人合资买一个甩干机,提议刚出口当即被驳回。 理由十分强硬,“浪费那个钱干吗?等我攒够了钱就买个朝阳的房子搬出去了。” 杨沫没有再坚持,因为十分感激这一次梁水仙只说了“搬出去”而没有说“搬出去结婚”,时间总是最能消磨人的意念。 可甩干机是不买了,衣服总得晾干才行。于是杨沫与梁水仙合力在窗外搭了两根竹竿,牵了绳子挂衣服。 衣服一搭出去,这个本已颓废的小楼更加显得寥落不堪,像极了旧上海的棚户区。但好在效果还是很显著的,有了空气对流作用,衣服明显干得快多了,只要别碰上急雨。 这天杨沫刚从乡下宣传腰痛宁回来,一进门就听到梁水仙的惨叫好比杀猪。急匆匆地跑过去一看,梁水仙以一个“7”的形状栽倒在窗台上,面部表情十分狰狞。 “水仙姐,你这是怎么了?”她急忙问。 “我刚刚要拿挂在外面的衣服,结果风一吹那衣服挂就往外面滑,我探出去追,结果,哎呦,就直不起腰了。”梁水仙嚎叫着。 “来,我扶你一下看看能不能直起来。”杨沫说着伸手去拉梁水仙的胳膊。 结果人没扶起来,又是一声比杀猪还恐怖的惨叫。 “我背你去医院吧!”杨沫一咬牙,身子一弓,拽着梁水仙两条胳膊就背了起来。真重,不过好在她骨骼还算硬朗,那个当口也顾不得那么多直接下楼拦了辆出租车送去了医院。 到了医院,放下梁水仙急急忙忙去挂号,却拿到了一张明早十点的急诊挂号单。 杨沫愣了一下,指着单子上的时间问:“不好意思,您这单子是不是打错了?现在是下午三点,我挂急诊,你怎么给我推到了明早十点?” 窗口里的挂号员一脸不屑,“没看见急诊室门口的长队么?明早十点你能排上就不错了。” 杨沫望了望远处急诊室的大门,又回头看了看梁水仙那副痛不欲生的摸样,说:“那个能不能帮帮忙?我姐姐现在完全直不起腰来,她这情况等不了一晚上啊。” “哪个挂急诊的不着急?等不了的就挂专家号去。” “那专家号多少钱?”杨沫问。 “三百一个,不过今天的专家号已经满了,你可以明早来排队或许比那个急诊快点。” 在制度面前,讲道理永远是白费力。 杨沫的大脑迅速地运转了一下,然后露出个公关人的笑容,“哎,既然这样只好找张逸白主任帮帮忙了。你能帮我打一下他办公室电话吗?” 三分钟之后,张逸白急急忙忙地从电梯走出来,见到杨沫,千言万语尚未来得及开口就被她一个手势打断了,“这是我公司的同事梁姐,她的腰直不起来了,你能帮忙想想办法吗?” 张逸白看了一眼梁水仙,也只得用医生的职业表情说:“我带她去骨科找人看看,估计要拍个片子,有可能是脊椎错位。” 梁水仙吓得脚都软了,可还不忘了在杨沫耳边八卦一下,“杨沫,这大帅哥医生这么牛气,你怎么认识的?” 杨沫假装没听见,天知道她是有多么不情愿主动找张逸白帮忙。 梁水仙果然被推进了CT室。杨沫坐在外面走廊的长椅上,用沉默等待张逸白的拷问。 “你知不知道老谢因为找不到你快疯了?你这些日子到底哪去了?”张逸白开口了。 “也没去哪,就借住在梁水仙家里,然后照常上班。”杨沫如实回答。 张逸白有些难以置信,“怎么可能?谢林森为了找你都快掘地三尺了!他连你老家都联系了,你居然就在这里安安稳稳地上班?” 杨沫微微一笑,“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再说我也没那个能力就凭空出逃。” 张逸白气结,长长地做了几个深呼吸之后,问:“杨沫,你是真的要彻底离开谢林森吗?” 杨沫反问:“那你觉得我是在闹着玩?” “你不爱他?”张逸白问。 杨沫沉默,再沉默,最后嘴角微微勾起一抹浅笑。 “好吧。”张逸白好像放弃了似的,他明白了今天她会突然找他不过是个意外。可还是心有不甘似的,“既然这样,那你是打算再找个别的男人?” “可能吧,我总得嫁人不是?”杨沫回答。 “那就嫁……”最后那个“我”字尚未出口,CT室里突然传来一声惊天地泣鬼神的惨叫。 杨沫急匆匆地回头,才发现CT室的大门已经打开,一个穿白大褂的医生走出来,摘下口罩,忍不住笑着说:“行了,她没事了。” 原来梁水仙进了CT室因为不能平躺,总是无法拍到正确的脊椎位置,那医生试了几次没办法了就走过去帮她挪了挪身子,可她却死活不配合。 一来二去地猛然一个寸劲儿,只听得咔嚓一声,她痛得一声惨叫,然后原本错位的骨节就这么回去了。 杨沫跑进去的时候,见到梁水仙已经独立坐在了CT床上,摸着眼泪嘟囔着:“痛死我了,我以为我要残废了,要彻底嫁不出去了。” 那医生和张逸白走了进来,笑道:“我都说没大事儿,你吓成那样我反倒不敢下手了。” 梁水仙气急败坏地转过头,往死里瞪了一眼那医生,“我要是下半生残废了,你就得负责!” 张逸白忍不住笑道:“老吴,幸亏你给她推好了。” 这么一闹,原本要说的话也没了机会。张逸白暗自叹息,他和杨沫本来就是个错位,根本没有矫正的机会。 “我能把你的下落告诉老谢吗?”临别前他问。 杨沫既没点头也没摇头,只是淡淡地笑笑,“张医生,嘴长在你身上,我想管也管不住。” “杨沫,你比我想象中的聪明。”张逸白说。 “张逸白,你也比我想象中的有人性。”杨沫说。 “可是杨沫,你其实一点也不了解你自己,谢林森其实很爱你。”张逸白说。 杨沫的眉尖微动,眼神闪烁着,欲言又止,最后露出一个平和的微笑,“谢谢,再见。” 看着杨沫扶着梁水仙离去的背影,张逸白忽然笑了,是自嘲。其实他和杨沫根本就算不上什么错位的骨节,因为他们根本从未连在一起过。 真正错了位的,还是她与谢林森。 梁水仙回到家就说想吃排骨汤补一补身子,明明已经没事了却还死活赖在床上不动让杨沫去买菜做饭。 杨沫也没抗争,毕竟寄人篱下。而且回来的路上,梁水仙一直滔滔不绝地跟她讲述刚刚直不起腰时的各种悲观想法,导致她又一次深刻地同情起这个年过三十仍结婚无望又差点半身不遂的爱情斗士。 “我刚刚就想,要是我真的从此以后再也站不起来了,我就去签一份卖器官的协议,把身上能卖的器官都卖了钱寄回爸妈家,然后就一个人安乐死。” 杨沫吓得眼睛瞪得老大,“你怎么能这样想啊?” “反正我这辈子活到现在就只有我爸妈真心疼我,男朋友一个又一个地只会骗我。如果我真的残废了,连个能照顾我的人都没有,难不成我都这么大了还要拖累自己爸妈?他们生了我一点好处都没有,反过来还得为我伤心为我难过,我还不如发挥一下自己的剩余价值,然后自我了断。” 半老徐娘,没有男人,没有钱,还半身不遂……杨沫只觉得脖子后开始冒凉气。不敢再多说什么,她匆匆拿了钱包就下了楼,去买排骨炖补汤。 到了这个区域里的菜市场才发现一片狼藉,很明显的是城管刚刚扫荡过鸡飞狗跳片甲不留的惨象。没有办法只好又花了一块钱坐公交车去了最近的一个大超市,推着小推车直奔冷冻鲜肉区。 “杨沫!”身后一个声音,穿过层层人群飘了过来。 杨沫转身,见到了程子聪。好吧,今天是个好日子,所有的人儿都团聚。 “好久不见啊。”杨沫笑着说。 程子聪却没有笑,“你躲去哪了?你和那个谢总到底是怎么回事?” 她第一次见到温文尔雅的程子聪这么严肃的模样,“也没怎么回事,我挺好的。” 程子聪的目光直直地戳进杨沫的眼里,她不得已低下头,像个做了错事的孩子。 “对不起,我不该这么盘问你的私事。”程子聪的气势弱了下来。 “也没什么的,真的没什么。”杨沫语无伦次,只好转移话题问,“对了,你怎么样?最近都没有在新区见到你。” 程子聪的眸光暗下来,“我离开五维了。” “啊?不会是因为上次救我的事情吧?”杨沫大惊。 “不是的,只是那里的派系斗争太复杂,我实在应付不来,不关你的事。”程子聪回答。 杨沫这才松了口气,暗暗感慨,所以这大公司也真是不好待啊,哪像他们这种小公司同事感情好?“那你现在跳槽了?” “没有,我现在没工作,正在准备出国。”说完他的目光就又一次直视着杨沫。 杨沫忽然心脏猛跳起来,不会吧,这家伙该不会是和偶像剧里的男二号一样在女主落魄时候突然出现,用双飞的邀请拯救女主于危难。 别,他可千万别说出那句“要不要跟我一起出国”之类的话。 “杨沫,我……”程子聪欲言又止,眉间的踌躇让杨沫心颤。 “程子聪,祝你在国外大展宏图,将来找个洋老婆生个洋娃娃!”杨沫抢话道。 “不,杨沫,我要结婚了。”程子聪突然说道。 杨沫大脑瞬间短路,半天才反应过来原来是她会错了意,手心全是汗。 还好没说得那么明,要不然真是丢人丢大了。所以说什么男二号啊什么骑士什么一心一意守候女主的,都是扯淡啊扯淡啊扯淡啊,人人都是要过回自己的生活。 “恭喜你啊,又结婚又出国,双喜临门啊!”杨沫拍着程子聪的肩笑道。 “嗯,也是好多年没有联系的前女友,最近忽然联系上了才知道她已经移民了。然后,我们在国内结个婚,我去国外也就没那么多阻碍了。呵呵,你是不是觉得我这样挺无耻的?好像在利用她一样。”程子聪眼里掠过一丝自嘲。 原来男人也这样,大家都一样。杨沫呵呵笑了一下,“不会啊,每个人都有追求更好生活的权利。” “不,杨沫,你就不要这么客气了。你可以不在乎谢总那么好的条件毅然和他分手,而我却为了移民而结婚,和你比我真的很低级。”程子聪低下头。 杨沫怎么能受得了这样的高帽子?对着程子聪一脸愧疚的模样,再也不忍心欺骗这个老实人,便说:“其实我也一样,以前为了栋房子和谢林森在一起。” 程子聪听完杨沫攀高枝的故事,早已惊得说不出话来了。 “你看,所以大家都一样,但我也没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反正我这辈子也当不了圣母玛利亚,高尚情操什么的对我来讲实在不如柴米油盐有用。 “孔老夫子不还只是口头上夸夸他那个清贫的大弟子颜回,回头自己继续吃成个大胖子?咱们都是普通人,只要能让自己和家人过得好,就比什么都强。”杨沫说。 程子聪苦笑,“杨沫,你真的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人。” 临别前杨沫郑重地跟程子聪握手告别,“程子聪,你的未来一定很了不起。” 程子聪笑笑,“这是学生时代告别的话,现在大家都是成人了,就别这样说了。我也没期待什么了不起的未来,只要做个快乐的普通人就行。” 杨沫笑着点头。 “杨沫,祝你能早日嫁个真正爱你的人。其实,谢林森他人也挺好的,给自己一个机会吧。”人群中,程子聪对着杨沫的背影喊道。 原来今天是谢林森的好日子,怎么所有的人都在为他说好话? 生活与存在(大结局) 买了两片精排回来剁了,用葱姜蒜爆锅,糖醋一起炒一炒,再加上水焖四十分钟。一盏发黄的小吊灯下,两个没有男人的女人大快朵颐,咕嘟嘟喝汤。 香味很浓,梁水仙赞不绝口,“杨沫啊,就凭你这个厨艺,将来也能找个好老公,你没听过那句话吗?要拴住一个男人,首先要拴住他的胃。” 杨沫笑笑不做评论。梁水仙还以为她是虚心好学,于是更加口沫横飞。她作为一个亲身实践者就这么听了一晚上那个满口理论失败者的纸上谈兵。 她当然记得这句话,她妈妈的版本,电视里的版本。还有,谢林森的吃相。一整个晚上都过得相安无事,第二天一早她醒来,仍旧记不起昨夜的梦。但她却觉得心里莫名的空,仿佛一个载满了希望的泡沫在心底就这么悄无声息地碎了。 应该感激张逸白的仗义保密。还是,她又一次地迷失在了那些忽悠人的小说情节? 作为一个普通人,未来本就没有那么多奇迹。 安顿好了梁水仙,她又准备好了行装继续下乡宣传腰痛宁。这一次去的是比较远的一个县城,离A市远,可离她的老家却很近。这让她直接产生了活动结束就回家看看顺便省了一晚上住宿费的念头。 活动很顺利,乡民很配合,也没有挑事的混混。这一场宣讲会下来,杨沫掐指一算,竟然已经完成了销售任务的大半。这真是喜出望外的,也算是皇天不负苦心人了。 对于认真工作的人来说,工作永远都不会背叛他。 高高兴兴地料理完散场的事,杨沫在路边拦了一辆三轮拖拉机,坐在后面一路风尘地就回到了她家所在的小村子。 相比上一次的衣锦还乡,这一次的风尘仆仆实在有些寒碜。所以她也不打算惊动村里人,只偷摸摸地回家看看爸妈住一晚就够了。 推开家里的小院门,杨沫还是免不了激动地大喊了一声:“妈,爸,我回来了!” 母亲急匆匆地走出来,脸上又是激动又是心疼,“哎,你看你这脸怎么全是土?” 杨沫憨憨地一笑,“坐拖拉机回来的,没事,洗洗就成。” “你这孩子就是倔,非要自己回来干吗?你请个假不就能早一点坐林森的车回来了吗?”母亲说着用袖子给杨沫抹着脸。 杨沫却怀疑自己得了幻听,“妈,你说什么?” “我说你要回家就该和林森一起回,你这么晚才到,白让人家林森在家里坐了那么半天。”母亲说着回头望向身后。 杨沫瞬间石化了,就在她面前五米远的地方,谢林森,一脸奸笑地倚在门框。 “你,你怎么来了?你怎么知道……”杨沫突然停住,看着她妈妈硬是吞下后面的话。 “你工作努力我认可,可也不用这么卖命吧,咱们都几天没见面了,老婆?”谢林森走过来,笑呵呵地拉起她的手。 杨沫母亲笑着把杨沫的另一只手也塞进了谢林森的手上,“你们俩几天没见面肯定有话说,我去做饭去,不在这捣乱了。” 杨沫明白这家伙是有备而来,只好转过头去说:“咱们还是出去聊吧。” 谢林森摇头,“不,就在这聊。” 杨沫瞪了他一眼,“你成心要我妈听到?” 谢林森笑笑,“老婆,你误会了。我是怕出去聊你又跑了,我的心脏受不起打击。” 被他交握的手又紧了紧,杨沫痛得直咬牙。 “我们出去说,我不跑,我保证。” 谢林森突然将她整个人横抱起,走到小院的另一边,也就是他们的“新房”门口,一脚踢开了门,大步走进去。杨沫被狠狠地扔到了床上,下一刻,他的吻便如暴风骤雨般袭来。 “我不能和你出去聊,因为我猜你也不想让你的乡亲们看到我丧失理智的样子吧?”他整个人死死地压在她身上,唇贴在她耳边喘着粗气说。 她的脑子早已经随着全身一波又一波的热浪烧焦了,说不出话,只是带着恐惧地看着欺在自己身上的这个暴怒的男人。 他的手越来越粗暴,每经过她身上一处便是一个紫红的印子。她痛得咬着牙,却也放弃了挣扎。 “我真恨不得吃了你!”他一口咬在她的唇,有血丝渗出来。 天知道他为了找她费了多少力气,当他得知她就在A城照常上班的时候,真的是一口恶气炸得胸腔都裂了。他的生活完全被搅乱了,可她却还能那么平常地去上班?可恶至极。 他以为她远走高飞了,他以为他再也见不到她了,可原来,她就在他眼皮子底下,从来没有如此的挫败感。 可是比起挫败感,此刻席卷他意识的更多是因为委屈而引发的拼命的占有欲,委屈。 他就像小时候在奶奶家被怀疑偷吃糖果而被罚站的心情,明明他没有偷吃,可当奶奶气消了给他吃糖的时候,他真恨不得一张嘴把所有的糖全都塞进去。 在没有杨沫的这段日子里,他一直都住在那个他们的家。每天上班下班,回家一个人煮面,学着杨沫的样子,放葱花,加鸡蛋。 空虚的时候就翻她的衣橱,看那一件件或是地摊或是特价卖场里买的衣服,想象着她穿上它们土掉渣的样子。 没有她,这个小房子竟是那么空,可他明明早已把这当成了家。他最怕的就是一个毫无温暖毫无期待的家,空壳一样,却是个牢笼。所以他不能没有她,原来她才是他的家。 不知道他在她身上肆虐了多久,只记得恍惚间好像听到她母亲来敲门,小心翼翼地说晚饭做好了。 他累得一直喘粗气,却像块大石头一样死死地压着她,仿佛只要他一动,她就会像被压了五百年的孙悟空一样立刻逃走。 她已经连呼吸都快断了,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自投罗网亦或是预感灵验。 开心生气悲伤喜悦全都空了,唯一还能感受到的,就是身上这个人。他的呼吸,他的心跳,他的体温,每一样都是那么熟悉,又那么想念。 她的大脑明明还在挣扎着说不要,可身体却已经先一步诚实地出卖了她,原来她竟是如此地思念他。 恍恍惚惚地有两滴温热的液体滴在她的脸颊,她不敢相信那是泪,谢林森的泪。 “老婆,别走了,我爱你。”他的声音颤抖起来,仿佛有什么东西哽住了咽喉。 她呆住了三秒,直到那液体流进她的嘴里,咸的,和那天碧蓝的海水一样味道。大海是她的家,她是海的女儿,原来他就是她的家。 她竟哭不出来,只觉得胸口已经闷得不行,她要断气了。“谢林森,你别老压在我身上,重死了,我快喘不过气了。” 谢林森来了犟脾气,“我不,一让开你就又要逃走了!” 杨沫觉得自己的呼吸越来越弱,急忙说:“快起来,我,我要憋死了。” 谢林森还是不肯,“我不!”说着又在她脖子上咬了一口。 杨沫又是一吃痛,“谢林森,你要是再不起来,我就要死了,你要把你老婆压死了。” 这句话像一把钥匙,轻轻一转,便移开了谢林森这座大山。可他人虽然从垂直方向移开了,水平方向却贴得更紧了,眼中闪着小孩子一样天真的惊喜,“你刚刚说什么?你终于承认你是我老婆了?” 杨沫这才痛快地喘了一口气,脑细胞也终于被新鲜的氧分子激活了。“没听到就算了。”她别过头去。 谢林森高兴地侧面环抱住她,双手在她胸前摩挲。杨沫一手打掉他的手,“你干什么?” “我要摸摸看你的心,让它告诉我你刚刚说的是不是真心话。”谢林森低声说,“老婆,答应我,咱别闹了,好好过日子行吗?” “好好过日子。”杨沫不敢相信这句话是从谢林森口中说出,她又转过头,与他四目相对,直到流下泪来。 “老公。”她哽咽着。 “老婆。”他吻住她的泪。 …… 就这样吧,这样就够了,又何必想那么多呢?有人说生活是方的,总有人站在你对面的那一条边。 也有人说生活其实是圆的,因为你再纠结再苦思再权衡再比对,也不过是站在不同的圆周点上观望圆心,其实距离还不都一样。 后来杨沫偷偷地问了她妈妈,问她爸爸有没有对她妈妈说过“我爱你”,她妈妈羞得满脸通红,笑道:“那种是电视剧里才有的台词,你爸哪会说呀?” “那你怎么知道他爱你对你好是真的?”杨沫问。 母亲拉着女儿的手,粗糙的老茧划过掌心,“傻孩子,你爸是有血有肉的人,妈还能看错?一起过了这么多年的日子,是不会骗人的。” 原来生活从不会欺骗人,只会考验人的心。 再后来有一天,谢林森和杨沫两个人窝在沙发上看电视,其实是只有杨沫在很专注地看着,也没怎么搭理一直贴在她身边的谢林森。可他忽然把脸凑到她眼前2厘米的距离处认真地与她对视,欲言又止。 “你干吗?让开点,挡住我了!”她伸出手去推他的头。 他却纹丝不动,表情严肃地问:“老婆,你为什么要一而再再而三地想要甩掉我?我给你房子,答应娶你,还带你去海边,我到底哪里不好?” 杨沫被他这么突然正经八百的一问给问得愣住了,然后笑道:“现在你还问这个干吗?” 谢林森十分认真地说:“你别回避我的问题,这件事我已经纠结困惑很久了,今天你必须给我一个明白的讲得通的答案。” 杨沫皱起眉,敢情这家伙电视剧没看净瞎想这些呢。于是像抚摸宠物一样摸了摸他的头,“放心,虽然你浑身是毛病,可我没嫌弃你。” 谢林森一瞪眼,“你说反了吧?是我不嫌弃你还差不多!” 杨沫嘴角轻轻勾起,歪着头看向被谢林森挡住的电视机,嘴里碎碎念道:“你看你看,这集都演完了!” 谢林森回头,果然电视里已经播出了片尾曲。一个苍凉又粗犷的男声,却唱着仿佛倾诉似的词句。 —— 多少人走着却困在原地, 多少人活着却如同死去, 多少人爱着却好似分离, 多少人笑着却满含泪滴。 谁知道我们该去向何处, 谁明白生命已变为何物, 是否找个借口继续苟活, 或是展翅高飞保持愤怒。 我该如何存在。 —— 杨沫听着那片尾曲,不知怎地眼眶竟有些湿润。她伸出双臂拥住了谢林森,“我拼了命地想要离开你,就是因为我不知道,我该如何存在?” 正文完。 【前妻情人后记】 今天是正文最后一章,想来想去还是决定写篇后记,跟一直追到最后的读者亲们说说话。 首先要谢谢大家对这篇文的关注,这是我来读点儿的第一篇长篇,能收到这么多读者的点赞,感恩,鞠躬。这篇文挺短的,日更战线拉得略长,大家能一直追到最后,不离不弃,确实挺感动的。 再来跟大家聊聊这篇文的创作初衷吧。其实不少读者看到一半就已经发现了,这本书是不一样的,与其他网上常见的总裁文不同。具体不同在什么地方,或许在我讲完我的初衷之后,你就会更清楚了。 我写书也很多年了,不算高产,写的每本书都不一样。因为我在写每一本书之前,都会给自己设置一个目标,就是明确的知道,这一本书我想要写的重点是什么,我要把它写成一个什么样子。 前妻情人这本书,虽然顶着个三俗的婚恋文名头,其实我想写的是一个普通女人的独角戏。 所谓独角戏,就注定了这本书在写法上会侧重更多在女主的心境和想法的描写上。所以这本书说到底,我真正的目的是借着一个总裁婚恋文的故事外壳,来写一个人。一个女人,朴实,善良,待人真诚,没什么大志向,积极乐观能吃苦,有杂草一样的生命力,偶尔也会犹豫彷徨,或者带着些自己的小算计。她过着普通人的日子,期待着的也是平凡的幸福。这样一个人设,她简单纯粹,也世俗,对爱情的态度,对生活的态度,对意料之外的前夫的态度,才是我用十七万字来写的重点。 所以我弱化了剧情,强化了心境侧写,也减少了出场人物的数量,去掉了小说中常见的配角故事副线。所以这本书没有鸡飞狗跳,没有大狗血,没有车祸失忆绝症,也没有捉奸小三撕逼。 我只想让大家记住一个叫杨沫的女人。 如果你看完了这本书,放下手机,回到你的生活,在偶然的某个时刻,会忽然觉得你身边的某个人或者你自己,和杨沫有那么一点点的相似,又或者在你遇到什么事情的时候,会忽然想到如果是杨沫经历这个事情,她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她会说什么样的话。如果你在想到这些的时候,能有一个会心的微笑,或者生出那么一点点的认同感,那么我想我们算是知己。 这本书说到底是我自己一个人的偏好,所以读者会有不同的喜好不同的看法,这些都很正常,我也理解并且支持大家发表意见不同的评论。有人喜欢剧情流,有人喜欢萌日常,只是刚好这本书不能满足这些读者的口味。究竟什么样的才是一本好小说,这永远都是个无解题。昨天看了奇葩大会,节目里面我很喜欢的作家冯唐说,他觉得写一本小说只要能做到两点,一个是度己,一个度人,就够了。我很喜欢这个答案,也在为做到这两点而一直努力着。 但是作为作者,我也想让大家知道我的真实想法。这本书字数这么少,所以每一个字我都是惜字如金的在写,绝对不存在什么水分。又或者说,如果我想写“注水文”,随随便便来个两百万字的狗血总裁文,绝对比现在这样写法来得容易。前十万字免费,后面一百多万字躺着写也能赚钱,大不了就是各种花式狗血套路轮番上阵,今天车祸明天整容后天失忆大后天堕胎,再加点极品婆婆霸道小三恶毒男配女配轮番上场,保证可以做到快节奏日更八千······ 所以写小说有故事固然重要,可看完了故事真正留下来的那点感受才最重要。我希望我的书能在平凡又乏味的生活里为大家带来那么一丝情感上的波澜,而不是走马灯式的眼花缭乱之后,只觉得累眼睛。 现在“网文”这个大环境很不好,不少网站为了追求利益,逼着作者写无限长的注水文,拉低了整个行业的水准,也破坏了大众对网文的印象。我作为一个还算保持初心的网文作者,很不喜欢那种网站,所以才来到读点儿,找到志同道合的伙伴,一起为了建立一个良好的网文环境而努力。这篇文这么短,又是免费给大家看的,我又何必要注水? 我和大家一样,需要工作上班,每天能拿出休息时间写作已是不易,每天更新三千字,我要写两个小时,大家彼此还是温柔相待。以后的书,我会努力做到每章四千字以上,但是毕竟写的不是注水文,大家也不要太苛求。如果觉得看不过瘾,可以养肥。至于忘剧情,如果大家觉得确实好看,不妨回顾一下,十七万字的小说也不是很长。 关于评论区的互动,其实大家的评论我都会看,也会尽量回复大家的评论。但是我在美国,跟大家黑白颠倒,平时工作又很忙,能在白天挤出一点时间来回复评论实属不易。有几个读者的长评我看了也很感慨。尤其是有位读者提到自己小时候的经历和杨沫很像,吃过的苦,和心境上的创伤,我看了也很心疼。作为作者,能看到自己写的东西与读者产生了这样的共鸣,是最感动的。至于那些差评,我想我不回复就是对彼此最大的尊重。 今天是正文最后一章,之后会有两个番外,然后前妻这本书到此就告一段落了。以后有时间会再考虑写一个小金豆子一家三口的番外,不知道大家想不想看。如果想看可以留言说说感想,如果不想看,觉得是流水账的注水的,就算了,大家都挺忙的,生活不易,不必彼此虚耗时间。 如果对作者老商感兴趣的话,欢迎大家来微博找我玩,我很喜欢跟大家分享平时生活的点滴,会发一些私照,也会有一些剧评和影评等等,我的微博是【@老夏landy】,在国外待了快十年了,国内朋友挺少的,很希望能和国内的读者多交流交流,听听大家的故事。除了这个还有一个专门发作品相关消息的微博【@商锦维】, 那个也是我,只是不常用。 另:预告一下,不久,我的下一篇文《从此以后》就要上架了,是一篇现代重生的文,会比较戏剧化一些,敬请期待哦,希望我们可以携手走过一段又一段风景,下篇再见。 祝大家平安喜乐。 商锦维 周树彬 我叫周树彬,今年27岁,明明眼看着离30岁大关也没多远了,可大家还是都习惯地叫我一声小周。都说我长了一张娃娃脸,显小。我也很乐意被大家这样小周小周地叫着,时间久了,甚至会忘了自己的大名。其实小与大的,还不都是一个名? 我从小就是个好孩子,爱学习,守纪律,听老师和家长的话,从不调皮捣蛋。所以小学三年级的时候班里评优秀少先队员,班主任给了我两道杠,我当时特别荣耀。可后来才发现原来班里两道杠的有好几个,三道杠的却只有一个,不是我。 戴三道杠的那个同学是班长,可他其实是很不守纪律的人,经常在老师不在的时候领着一帮人胡闹。我不明白,为什么这样的他会有三道杠还是班长,而我这么遵守纪律却只有两道杠,只是个劳动委员。 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很久,直到后来有一次我听到别的同学说,班长的爸爸是局长,所以老师都怕他。那是我第一次发现,原来有些人不用遵守纪律也能有老师喜欢。 不过我倒也没有消沉,因为从小爸妈就告诉我不要和别人比。我一直都最听父母的话。所以阳光向上是别人眼中的我,也是自己追求的我。 我也一直坚信,只要乖乖地听父母长辈的话,我的人生道路一定是光明的。我肯定能靠自己的双手撑出一片天,然后自由地翱翔。 小时候我爱看科普书,从不看那些浪费时间的电视剧。我热爱跑步,身体健康,从不沾染那些伤害身体的坏习惯。我努力学习,虽然智力有限,可成绩也还算得上是中等偏上。考大学的时候还超常发挥了一把上了重本,拿到录取通知书时爸妈激动得都泛了泪花。 大学里我依旧积极向上,室友们一样通宵打机不学习的时候我在图书馆上自习,室友们陪着女朋友花前月下时我在外面兼职做家教。 功夫不负有心人,大学毕业时我顺利地通过了大公司的面试,试用期过了没多久就被破格提拔为总经理助理。 我很骄傲,在这样一个大学生比民工还不值钱的年代,我几乎没有经历求职的挫败就得到了一份好工作,一个好未来。 我生活很节俭,从不买奢侈品,不浪费一分钱。我把每个月的工资都节省下来存到银行,每年回家的时候会拿出一部分交给父母,另一部分继续存着,为了将来能买房。 为什么要买房?因为我想在这个城市立足,因为我想要有个家。这个梦想的房子,就是我的家,安放心灵的地方。 这和我现在住着的几乎城郊的每个月一千五百块钱的出租屋有着本质的区别。可这个本质的区别,其实又不在于房子本身,而在于住在房子里的人,和我一起住在这个梦想的房子里的人。我未来的老婆,我的爱人。 于是我才意识到,或许比起梦想的房子,我现在更需要的是一个能跟我一起奋斗相互温暖相互支持的女人。我是直到这两年才开始认真地想这个问题。 以前也不是没想过,可主要是不敢想。从小我就是最听话的孩子,父母老师都告诉我不可以早恋,这些话我一直遵守到大学。 期间也不是没对女生产生过好感,可都止于好感。因为我知道这样的校园爱情是没有办法坚持到社会的,既然注定无果,又何必开始呢?又伤了心又耽误学习,绝对的百害而无一益。 大学时候室友们都有了女朋友,有些还换了不止一个。我父母对我的管教似乎也变得松了,甚至由打压变成了鼓励。 我也觉得,或许是时候该找个女朋友了,可是找不到。不是不想找,而是真的找不到。后来也就放弃了,反正大学里的恋情到了毕业也还是要分手而告终,还是等工作稳定了再找吧。 于是就拖到了现在。这么说好像也太主观太自我了,毕竟谈恋爱这件事是双方的,我一个人根本做不了主。所以这事也可以反过来解释一下,就是从小到大都没有什么女生会主动对我示好,没有女生会倒追我。 为什么呢?明明我的人缘那么好,上至七十老太,下到三岁孩童,人人见了我都会夸上一句小周真是个阳光的好小伙。女孩子们也都对我很亲近,从小学当劳动委员起,我就帮班里的女同学做过各种脏活杂活体力活。 我没评上三道杠,她们还都为我抱不平。初中高中大学,和我关系好的女孩子一直都不少,她们总说我是最阳光的好男生,可却没有一个想要我这个阳光好男生当男朋友的。 为什么呢?因为我不是一个帅哥,虽然长得不难看。为什么呢?因为我家境平凡,虽然也没有穷得揭不开锅。为什么呢?因为我是小周,一个普通的,不起眼的,连名字都会被人忽略的人。 我这个条件个性,就算是人人都喜欢,可在言情小说偶像剧里,却永远是个连男二都算不上的炮灰路人甲。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阳光男孩不再是大众口味。想当男主角的,要不就腹黑又有钱,要不就野蛮又帅气,反正只要摊上了不管什么女主角,不把她玩弄一番各种暴虐再回头物质精神安慰一番,你都不好意思说这叫言情小说。 每每看到这种情节,我总是很困惑,这些女孩子为什么就不能安安分分地找一个我这样阳光善良又疼人的男人好好过活,非要去招惹那些刺头主动找虐呢? 这样的姑娘,要么是缺钱,要么是缺心眼儿,可她们都自以为是言情小说的女主角。 所以我看透了这些傻帽姑娘,甚至对她们不屑一顾,亦如她们对我一样。有时候我看电视上的相亲节目,一大堆妆浓得跟鬼一样的女孩们站在台上,口口声声说要找爱情,还说什么爱情不分贵贱不分尊卑。 前一分钟还说得冠冕堂皇,下一分钟一见上台的是个屌丝男就立马灭灯。说来说去,最后争着留灯的,还不都是给了那几个高帅富?生活不要太现实。 也有些好心的长辈们看我还单身,就给我介绍些所谓门当户对的姑娘来相亲。可见面不到三句话,听到我没房没车,也就没了继续下文的意思。 我很想问一问那些用鼻子看我的姑娘们,我这样一个身体健康又朝气蓬勃的年轻小伙,踏实肯干难道不比有房有车更重要吗? 几次的失败相亲对我的打击真是相当巨大。我原本的骄傲就那么被扫荡得一穷二白。原来在她们眼中,我不过是个没有本地户口的外地人,在城郊租房子没有钱买房买车的草根,一个月挣的钱还不够给她们买个包的总裁跟班。 原来我的人生毫无希望,因为就算我再努力攒钱也不过是个首付,跟了我接下来还得为房贷辛苦三十年。就算有了房,结了婚,将来生个小孩养不起,在这个城市一个小学生入学都得花好几万块的择校费,跟了我又谈何能幸福地颐养天年? 后来我也想通了,这就是每个人的不同选择。如果我是个待嫁闺中的女孩,在选择配偶时也一定会想要找一个一劳永逸的。 谁都有追求幸福生活的权利,如果物质生活在她们眼中就是幸福的话。在对待生活的态度上,女人永远比男人有主动权。 她们高兴了,可以主动去为生活打拼。她们累了倦了,便可以放下担子,反正还可以依靠男人。 而男人,能依靠的却只有自己。所以剩女到底还是不愁嫁的,大不了就降低点标准。可像我这样的剩男,明明是个阳光向上的好孩子,却永远都只配做爱情故事的小配角,被俗称炮灰的男N号。 这就是现实,我无可奈何,却也只能接受。什么时候如果我这样的男人能逆袭成了男主角,那这本小说的销量也着实堪忧,直到我遇到了杨沫。 她是那么的与众不同,却又实实在在的那么普通。她身上的一切特点个性都与我那么合拍,让我发现原来这世上还有个正常的姑娘。 她和我一样,我们都毫无特色没有闪光点,掉在人堆里就找不到的那种。她和我一样,积极生活,不妄自菲薄,也不做白日梦,脚踏实地,勤劳认真。 我们都是遵循了书本上教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我们都是最最正常的普通人。在这个纷乱的世界,彼此的存在,却又都显得如此珍贵,同道中人。 她爱笑,笑起来没心没肺。所以我拼命地给她讲笑话,还特意跑去买了一本笑话大全。她也十分配合,每次都笑得前仰后合,让我十分有成就感。 直到那次我给她讲了个重复的笑话才被她揭了底,本来我很窘迫的,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她却毫不在意地跟我讲了她的保留笑话,关于她的名字。 我笑得肚子都疼了,然后又有点感动。这样坦诚直白不造作的姑娘,多好。 我本以为她有男朋友,因为她身上总是散发着一种莫名的气质。仿佛在她身后插了一面旗子,上面写着只做兄弟,不谈感情。 她不像那些花枝招展的女孩子,人走到哪就放电放到哪。她对人亲切自来熟,可对男人的眼神里毫无丝毫柔媚的味道。她甚至敢在和谢总第一次吃饭的时候就胆大包天地斜眼瞪他,多么的与众不同。 这样一个实心眼儿的好姑娘,与我这么的般配。简直是天造之和。所以当她告诉我她没有男朋友的时候,天知道我有多高兴。 仿佛我寻寻觅觅这么多年,就是为了等待一个杨沫的出现。她不嫌弃我的身份是总裁秘书,她不在意我住的是城郊廉价房,她不介意我开公家的车接她,用老板剩下的音乐会票请她。她还为我穿了裙子,美极了。 我要找的就是这样一个姑娘,既能和我一起享受廉价的小欢愉,又能陪我一起不怕吃苦不怕累地打拼未来。 她能被我讲的冷笑话逗得捧腹,她能不顾形象陪我吃麻辣烫大排档,她能和我一起挤地铁坐公交然后把头靠在我肩上。 我不在乎她漂不漂亮,她读了多少书,她家里是城市还是农村。可她平凡的长相在我眼中已经是最美,她满嘴的俏皮话在我看来已经是足够深度,她的勤俭节约吃苦耐劳已然超越了任何一个城里的姑娘。 和她在一起那么直接那么纯粹那么舒服。我不用担心自己今天穿了什么衣服,头发理没理,有没有胡茬,我不用说话小心翼翼担心自己太浅薄暴露了没文化,我不用因为是异乡人没有根基而在异样的眼光中头皮发麻。 等发现的时候,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她。 我本以为我们可以一直交往下去,然后顺理成章地结婚,努力攒钱买房,然后生个娃,一起孝敬爸妈。 直到那一天我发现谢总看她的眼神是那么不寻常,而她面对谢总和孟小姐又是那么紧张又压抑。我才渐渐意识到,原来事情早已不像我预想的那样。我和她,也已经在不知不觉中错过了交点,彼此越行越远。 可我不相信,我不相信谢总会看上她。做男人到谢总那个份上,或许真的已经说不清到底还有什么是得不到的了。就像小学时候那个三道杠,我就算竭尽了全力也只能是望洋兴叹,而他却连伸手要的力气都不用出便已到手了。都说女人之间不能比,男人又何尝不是如此? 一个坐拥百花后宫的男人,佳丽三千都不眨眼,最终还是得拜倒在正宫娘娘孟小姐的脚下。他怎么会看得上杨沫?他们本应是最不相干的两个人。 可他们俩之间就是有事,而且怎么看都是谢总在一头使劲儿。杨沫不说,我也不提,我坚信她是明白道理的,她是我好不容易挑中的正常姑娘,她不会和那些个贪慕虚荣的女人一样的。 她跟我说过,我比谢总年轻,比谢总帅,比谢总有未来。我一直记得,放在心里,感动了好久好久。这是最高的嘉奖,比小时候的两道杠还伟大。 她陪我看电影,她戴我送她的手链,她给我做饭。那是我妈之外,第一次有别的女人给我做饭。很普通的家常味道,却那么好吃,那么香。我吃到第一口的时候就觉得,我想要一辈子都能吃到这个味道。一辈子,多美好。 可我终究是没有机会的,因为谢总追着她出去了。我竟是如此地确定,谢总一定是追着她出去的。然后,我打她的电话就打不通了,我的短信她也没有回复。 他们在一起做什么呢?我很后悔,如果那时候我也追着出去,是不是结果就会不一样了?可我没有,我失去了最后的机会。为什么呢?我自己也不清楚,也许是因为追出去的人是自己的上司,潜意识里我还是想要保住这份安身立命的工作的。 也许是我相信杨沫不会答应他的胡搅蛮缠,因为杨沫不像是个会为金钱所动的女孩子。也许是我自负,觉得这样需要挽回的爱情就不再是爱情了。 确实不是爱情,从一开始就不是。这件事竟然是直到我与杨沫分手的时候,我才终于意识到的。这个大咧咧没心眼的女孩子,原来从一开始就已经把心给了别人,自己竟然还不知道,竟然还傻乎乎地做了我女朋友,我竟然还没发现。 看来我是太过于沉浸在自己第一次恋爱的美好幻觉中,忘了现实有多残酷。我那么爱她,她却从未爱过我,多讽刺。 可这又是怪不得她的,因为她也是第一次恋爱。所以我们彼此都是新手,就这么错付了彼此的第一次爱情,都是泡影。 她不懂爱情,可她爱的人却是那个情场高手谢林森。所以她的爱情注定头破血流,一事无成。 到底还是个实心眼儿的傻姑娘,明明已经和谢总分了手,却还是要老老实实地跟我交代了本可以隐瞒的实情。 我后来也在想,如果那时候她和谢总分了手什么都不说,我会不会假装什么都不知道继续和她交往。答案是肯定的,我不是那么小心眼儿的人。而且,我爱她。 可我们还是分了手,她哭得不像样子,我心里疼得流血。为什么呢?明明我们那么合适,明明我们都那么珍惜对方。我喝了整整一大瓶的可乐,第一次感慨这东西和酒是不能比的,因为它发泄不了我心中的郁闷。 我一向是私下只喝可乐不喝酒的人,一直都把工作上的喝酒当成是为了求生而不得已的慢性自杀。 是谁说过的,爱情之所以美好就是因为它很伤。多么矫情的一句话,现在却完全是我心情的写照。 然后呢?爱也爱过了,伤也上过了,生活却还是要马不停蹄地继续。我还是我,阳光好青年小周,我也还是坚持着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我也仍在盼望着能找到一个像杨沫一样的好姑娘。 执迷不悔也好,死性不改也罢,我还是坚信只有这样的姑娘才适合我。就像我永远只能做言情小说的炮灰男一样,我的她也绝不会是没事找虐的缺心眼儿女主。我要找个平凡的女人,然后积极热情地普普通通地过一辈子。 我向谢总递了辞呈,他却没有理会我的辞职反倒把我破格升职调去了海南。我没有推辞,我要抓住每一个可以进步的机会。 我没有把爱情的伤痛带来海南,所以我还是那个积极乐观的小周。我祝福杨沫能找到她真正的幸福,我也相信能拥有她的男人一定也是最幸福的。 而我也要继续寻找我的幸福,还是和以前一样,一个梦想的家,还有一个陪着我一起住在这个梦想家里的她。 孟怜伶 我叫孟怜伶,今年28岁,欧洲名校毕业建筑师,未婚。每每提到28岁到现在都还没有嫁出去这件事,不止震惊了其他人,连我自己都有些不敢相信。 因为我周围的所有人,熟悉的,不熟悉的,都会叫我一声美女或者大美女,可就是这样一个人们口中的美女,却依旧嫁不出去。 对,我是美女,这件事打我有记忆起就已经知道了。幼儿园时候老师们就最喜欢我,每次有表演我都是最出风头的那一个。 母亲也是立志要把我培养成一名既有才华又有智慧的美女,于是我五岁起开始学钢琴,七岁又开始学芭蕾,小学毕业时我已经是全校闻名的才女。 天之骄女这个名号也从那时起一直伴随了我二十几年的人生。 对于别人对我的赞许,我一向是坦然接受并且回以微笑的。我很少故作谦逊,更是几乎没有做作地假装受宠若惊。这一点和中国人所崇尚的传统思想很不同,因为我一直都是接受西方式的教育长大的。 所以我很清楚自己的水平,就像是展台上陈列的待估价的商品一样,我确实出众,所以就值一个更高的评价。又有什么好推辞的呢? 母亲一直崇尚着女儿要富养的说法,从小就极力地给我最优渥的生活环境,我的一切都必须是最好的。所以当别的女孩还在穿普通花裙子的时候,我穿的是精致的公主裙。 当别的女孩午饭吃学校的盒饭的时候,我吃的是家里保姆做的丰盛午餐。当别的女孩假期一起约着出去玩跳皮筋的时候,我和母亲一起坐在音乐厅听歌剧。母亲总说,怜伶,你天生就是个公主,所以你必须高雅,必须优秀。 我确实优秀,而且一直很优秀。从上小学起,我的成绩就一直都是名列前茅的。初中,高中,始终都是重点班的好学生。为了准备高考,我甚至放弃了练琴整整一年。于是顺利考上了A市最好的大学,学了自己最想学的建筑专业。 为什么当初没有进音乐系?因为我虽然爱弹钢琴,却从未打算靠弹钢琴作为事业过活一生。音乐于我而言,不是用来表演的,而是用来净化心灵。 老天好像特别地宠爱我,所以我的人生一直都过得风调雨顺,无波无澜。就像母亲给我取的这个名字一样,怜伶,我天生下来就是该被人怜惜被人疼爱的。 确实有很多人爱我,从小到大,络绎不绝,这是每一个美女成长过程中都必经的事情。 小学时候我是班里第一个收到情书的女生,初中时候我是班里第一个情人节收到玫瑰的女生,高中时候排队送我生日礼物的男生可以在走廊排起长队,到了大学我宿舍楼下每晚都会有男生为我摆起心形的蜡烛弹吉他。 可对于这些爱慕者,我的态度也都是始终如一地微笑着拒绝。因为我不可能跟他们每一个人都谈一次恋爱,我的存在并不是为了满足他们的梦。 那时我对爱情的看法其实很简单,就是找一个人,他爱我,我爱他。可关键就在于,这个人,必须是配得上我的,最好的男人。 对于这个最好的男人,母亲的解读是,至少在家世背景,学识风度,样貌品行上都要与我相当,甚至更好的男人。她说,女人这一生就只能好好地嫁一次,否则,就算是再美的女人嫁第二次也只能是委曲求全。 第一个满足条件的男人是张逸白,遇见他的时候我刚上大二。他见到我第一眼的时候,我就知道他爱我。可我却怎么也无法做到爱他。 他的确符合条件,我甚至把他带给母亲审查过,母亲也很满意。我们尝试着交往了半个学期,他对我很好,每天接我下课,带我去我喜欢的餐厅,周末陪我去音乐会。 那是很不容易才能买到的票。但我不爱他,这种例行公事般的约会只会让我很茫然。难道我的一生真的要同这样一个男人一起度过?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我又遇到了谢林森。 他是张逸白的好友,他们互相以老张老谢相称,这种带着无尽岁月沉淀的调侃让我十分羡慕。我从来都没有一个这样的朋友,我的朋友一向很少。 谢林森见到我的第一眼并没有露出多少惊异,这让我产生了一丝近乎侮辱的挫折感。他对我不感兴趣,是因为我的美丽没能打动他,还是因为我是张逸白的女朋友? 他其实也不算得上是完全符合母亲标准的最好的男人。虽然他家世显赫,气度不凡,可他的长相并不是英俊到可以称之为帅哥的那一类。 就是一副极普通的长相,不显山不露水的,眼神也总是不自觉地透着漫不经心,却着实引起了我的注意,甚至是难以忘却的介意。 于是我和张逸白两个人的约会渐渐变成了三个人的约会,每次有谢林森在的时候我都会竭尽全力地打扮一番,然后在他面前小心翼翼地做好每一个笑容,每一个仪态。 我要让他看到,我是多么的优雅,多么的美丽。我喜欢和他说话,总是刻意地吐露出我的学识渊博,见解独到。他总是很随和地看着我笑,却很少把话题深入下去,这让我更加挫败。 我不是一个自负的女人,我没有自信到自己可以收获全天下男人的心。我想要的很简单,其实就是谢林森一个人的注意而已。 我以为我到底还是失败了,这份打击沉重到我不得不结束与张逸白的关系来断绝与谢林森的一切来往,我甚至没有参加他们两个的毕业典礼。一整个暑假,我把自己关在家里,只与钢琴为伴。 直到九月再开学,奇迹来了,他竟然出现在我的教室门口等我下课。我看着一身西装的他拿着一束玫瑰站在我面前,依旧是笑得那么云淡风轻,他说:“怜伶,做我女朋友吧,我喜欢你。” 我竟然激动得差点落泪。明明是那么俗套的求爱,在我面前早已被其他人用烂了的招数,我竟然会被感动得说不出话,原来他是爱我的。 我不得不承认,在我与谢林森的爱情第一页,我就输得一败涂地。后来他才告诉我其实他早就心里有我,只是因为张逸白的存在,他才不能对我出手。 这听上去是个既合情又合理的解释,可我却不得不怀疑他到底有几分是真几分是假。因为他说这番话的时候依旧是笑着的,漫不经心的笑容下,我似乎看到了一份阴谋得逞的诡谲。 他是故意的,他根本早就看穿了我的心思,却故意不做任何行动,逼得我先主动提分手,这个狡猾的男人。 于是收起了守得云开见月明的那份感动,从一刻起,我心里便埋进了一颗种子,与谢林森斗感情,看谁投入得多,谁就输了。 渐渐地,我越来越了解了这个男人,这个看似深不可测的男人,其实固执又可笑。他坚持的东西便绝对不会改变,无论别人怎么劝,他都是不撞南墙不回头的。 甚至撞了南墙,头破血流,也还是要凿破墙壁继续前进的。许多事情,他表面上看起来毫不在乎,可他其实只是在等时机。 时机到了,他是一定连本带利都要讨回来的。他是个天生的生意人,尽管那两年他的创业并不顺利。 我一直都很纠结一个问题,那就是在他心里我的位置到底有多重要。因为我们的恋爱,虽然表面上说得好听是他追求我,可实际上他根本就是暗度陈仓运筹帷幄的那个。 而我们交往的那两年也亦是如此,我始终是被他牵制着的,多么被动。这让我的自尊很受伤,所以我也变得固执起来,又或许是我本就和他一样固执。 我不会因为他约会迟到而生气,但我也绝不会多等他一分钟。我有我的优雅,他有他的气度,所以我们从不吵架,却又都各自暗暗较着劲。 于是我们就这样微笑着在不知不觉中,渐行渐远。我不想认输,所以我坚决不会表现出我有多么在乎他。 两年的相处让我知道他根本没有结婚的念头,这使我更加地受伤。因为我原本一生只打算嫁一次,那就是嫁给他。可他却根本没想要娶我,这不是天大的笑话? 所以两年后当我大学毕业,我很平静地跟他提出分手,理由是我要去追寻我的梦想。这其实只是一个漂亮的借口,我真实的想法其实是,谢林森,我要找一个比你更心疼我的男人嫁了,让你后悔。 他果然被我打击到了,慌了手脚,甚至自讨没趣地向我求婚。我知道,这是谢林森能做的最大的让步。所以我终于赢了,是我更不在乎他。 如果我们的故事能只停在这一刻,那么该有多美好。我原本也是这样打算的,在国外求学,然后定居,几年后寄给谢林森一张印有我和另一个男人名字的喜帖。 只可惜造化弄人,老天让我顺顺利利地过了二十几年,到底还是不能保我顺顺利利地过完一生。 于是我又回来了,放弃了骄傲,放弃了尊严,微笑着去找他。 我知道我的回国是有多么的丢脸,可我已然顾不上那么多了。我回国的第一件事便是找谢林森借钱,依旧是小心翼翼竭尽全力地保持着我的优雅气质。 好在他并没有揭穿我,谢林森一直都不是一个会让人难堪的男人。虽然我们两个都心知肚明,我已经够难堪的了。 我曾经想过不去找他而找张逸白,至少张逸白会更加实心实意地欢迎我的回来。可我终究还是没能去找他的,我还是硬着头皮给自己选了那条更艰辛的路,我犯贱。 因为我心底还是会抱着一份小小的期待的,我的回归,应该是他所期待的。所以这一次他会娶我,而且是心甘情愿。 但我毕竟还是无法做到放弃尊严去讨好他的,我已经骄傲了那么多年,我就是我。可他亦是他,他也没有表现得多么殷勤,依旧是漫不经心,甚至更加放纵。 他身边簇拥着各色的女人,都是嗅着金钱味道的俗物。可我又有什么资格去说那些女人?我和她们唯一的区别,也就是最后的那点自尊了。 所以我表现得很大度,完全不介意他身边的蜂飞蝶舞,我是孟怜伶,我要保持我的优雅。他对我的委曲求全似乎很满意,所以尽管百花丛中过,还是有个主次在的。他依旧对我好,比待其他那些女人都好,我该知足。 可他依旧没有开口再提结婚的事情。我知道,这是他骨子里对婚姻的憎恨,所以我告诉自己不要急,总有一天他会想开会结婚的。只要我一直陪在他身边,那么他最后娶的人一定就是我。 但是我错了,我没想到最后改变他的竟然不是我,而是杨沫。 这个女人的出现着实在我的意料之外,她和那些妖娆的女子不同,她和谢林森本不该有任何的交集。可就在见到她的第一面,我就有种异样的感觉,这样朴素又粗俗的女人,却令谢林森目不转睛。 他坚持要把我们两个人的晚餐变成四个人的,那一刻我就意识到了一种难以名状的危机感。这不科学,她明明是个毫无亮点毫无魅力的女人。 而且,她是小周秘书的女朋友,他们两个倒是格外般配。我看着小周很贴心地给她递果汁,她很温顺地握着小周的手,忽然有些羡慕起来。 他们两个才是真的在恋爱,彼此都那么亲近,毫无隔阂,也没有算计。普普通通,平平凡凡,真好。整顿饭吃完,杨沫都没有看过谢林森一眼,可谢林森的眼睛却总是不由自主地追着杨沫的一举一动。这让我心中不知该作何感想,只是莫名泛起一阵苦涩。 那一晚我破例邀请谢林森上楼,可他拒绝了。从那时起我开始知道,他心中或许已经不再有我。但他却始终什么都没说,仿佛是念旧一样的,依旧一如既往地对我好。我该庆幸,还是该沮丧? 我明知道这样继续拖下去,我也不会再有什么盼头的,可要我主动放弃他,我却依然做不到。 也许是因为我需要他给我一个安定的物质依靠,也许是因为我还在爱他。对,我原来是爱他的,多可笑。这不禁让我想起那些经典法国电影里,两个人互相折磨直到最后一刻都死命地想要逃离对方。 可最后的最后,才发现原来他们竟是如此相爱。只可惜生活远不如电影美好,就算寄托了再多的希冀,该破灭也还是会残酷地破灭。 我们谁都不是导演。谢林森亦不是一个好演员,因为他陪我演完了大半相互试探相互对峙相互折磨的戏码之后,就放弃了结局直接跳进了下一部戏。而那部新戏里,没有我。 更可惜的是那下一部戏的女主角,竟然是个不会演戏的临时演员。杨沫到底是靠了什么才能把如此难以掌控的谢林森牢牢抓住的?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无招胜有招吗? 我绝不会相信这样一个长相平凡的女子会凭外貌吸引得了谢林森。那是因为什么?个性吗?谢林森那么会算计的一个男人,又是怎么容忍得了杨沫那种毫无心机的个性? 总而言之,他们的爱情在我看来永远都是一个无解的迷。但关键是,他们真的相爱了。却又爱得彼此毫无知觉。 和杨沫交谈了之后我才知道,原来她和我一样迷茫,甚至比我还迷茫。她不相信谢林森爱她,我亦是不愿相信的。这个女人其实心思很细,也有自己的小算盘,所以我更加确定了她和谢林森的爱情是个意外。但她甚至没有往爱情这个方面去想,真笨。 可就是这么笨的一个女人,我却没法恨她,因为我也没有任何立场去恨她指责她。她那么朴实,又善良,不会欺负人,也没有坏心眼。 对于谢林森,她至始至终都是抱着一份惴惴不安的,她从没想过去争取他的爱,也没计较过自己付出的爱。 她好像仍活在一个不真实的梦里,然后战战兢兢,时刻担心着梦会醒来。那一刻我好像懂了谢林森为何会放弃我而爱上她,因为我们都是太爱计较又太骄傲的人,他累了。 我也累了,所以我终于明白了是我该退出的时候了。但这个女人,真的能和谢林森拥有幸福吗?我不确定,更不甘心。所以我临走前故意跟她说了一个判断题,让她自己决定是下注还是放弃。 我对她说,谢林森对你有可能是真心的,看你愿不愿意赌一把。从她的眼神里我看到了犹疑不定的不安,我很满意地离开了。 这么做,我只是想要最后报复一把谢林森。 我在电话里对谢林森说,你不配拥有真爱,我也不配。真爱是什么?我们在一起用了六年的时间,仍旧没有办法得出的答案。 所以我不甘心就这样被他和另一个女人得到。所以我留下那个命题给杨沫,我知道她一定没有胆量去冒险。 但是我没有告诉谢林森这件事,我就是要让他受伤,让他跌倒,让他在我面前永远高高在上的自信被杨沫彻底击垮。 他对我说过那么多次他爱我,可他终究爱的人不是我。 分手那晚我关掉电话在钢琴前面坐了一夜,可到底也弹不出一个连续的音节。我拼命想我到底是怎么了,为什么就爱了这么一个男人,却还没能留住他。我是孟怜伶,人人都叫我美人,可我已经二十八岁了,究竟还能继续美丽多少年呢? 所有人都羡慕我,我有美貌,我有智慧,我有才艺,我有事业,我有那么多爱慕我的男人。可妈妈说,女人的一生只能好好地嫁一次,我已经错过了那个最好的男人,我还能再嫁给谁呢? 张逸白在电话里对我说,决定放手也是一种幸福。真不知道他在哪学来的这么矫情的句子。 但我信了。我的尊严被捆缚了那么多年,早已磨得不成棱角,却也到底还是被解放了。所以,我应该开心才对。又或许我把持着这份骄傲活了这么多年,却始终误会了幸福与爱情的定义。既然放手也是一种幸福,那么我现在应该感恩的吧。 因为放弃而得到的幸福,应该是海阔天空。 新年活动终于落下帷幕啦,谢谢各位读者宝宝们走心留言和慷慨打赏,谢谢你们每天坚持不懈的追文互动评论,超爱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