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爷糙,军爷傲,惹上军爷跑不掉》 第1章 床上有个男人 68年,向阳大队 宋书宁是被热醒的。 身上热得像是着了火,骨头又麻又痒,躁动得要命。 太不对劲了,像是被人下了药。 她想要坐起来,这才发现自己身下传来热意,表明还有人。 低头一看,一个男人裸着八块腹肌,躺在她身下。 难道她在做春梦? 可这个手感很实在呀。 宋大小姐以前做过最大胆的事,就是在自己十八岁成人礼上,点了八个男模。 但她可以对天发誓,他们只是纯纯喝酒聊天,顺带摸摸小手,根本不敢扒人衣服。 这次好嘛,她把人衣服扒了个精光。 记忆疯狂涌入她的脑海,这人是原主药倒的。 而且为了给自己壮胆,原主自己也喝了药。 那可是给牲畜配种用的烈性药呀。 作死呀。 不知道原主去了哪里,换成她穿到这具身体里。 视线往上,她撞进浓黑如墨的眼底,像是酝酿着风暴,形成一个极致危险的旋涡,将她狠狠灼了一下。 是个极品的男人,处处都长在她的审美点上。 可男人的语气极其冷漠,“起开。” 声音也这么好听。 完全就是她的菜呀。 不过真的要在这种情况下,跟他酱酱酿酿吗? 宋大小姐眼里闪过挣扎。 要是不这样做,她没有别的路可以走了。 她狠了狠心,伸手碰男人的肩膀,“你帮帮我……啊……” 惨叫的原因,是因为手腕被人捏住了。 那只手像铁钳一样,带着热意和强势,牢牢钳住她的手腕。 他应该比自己更加难受吧。 毕竟那些药自己只喝了小半包,他可喝了大半包呢。 宋大小姐一双氤氲的美眸中满是水汽,声音娇娇媚媚的,“你弄疼我了。” 那男人想要把人甩开,宋书宁却抱着他不肯撒手,张开小嘴在他的锁骨上咬了一口。 很用力,留下了一排牙印,皮肤上渗出淡淡的血丝。 那男人处在爆发的边缘,被她的动作激得闷哼一声。 不痛,反而激起他骨子里的痒意。 那一声听得宋大小姐耳朵都酥了。 下一刻,她感觉男人的某处,就跟变魔术一样大了起来。 从未有如此经历的宋大小姐惊呆了,瞬间脑海里闪过的都是小h文的描述,什么一夜七次郎,什么打桩机,什么被卡车碾压过…… 有点太惨了。 这是圆房,还是受刑呀? 宋大小姐磨磨牙,要是继续下去,她就是纯纯自己找虐。 但是不继续,她就会死。 两难的选择。 男人想要把人推开,可身上的女人就跟条美女蛇一样,不住往他身上缠,又缠又磨人。 男人连呼吸都变得粗重起来,女人呵气如兰,妩媚烂漫,对着他又啃又咬,就算有金身,只怕都得破了。 宋书宁觉得自己已经尽力了,但身下的男人无动于衷,实在让人挫败。 想想她宋家大小姐,宋氏集团掌权人的掌上明珠,年轻貌美,追求她的人绕地球一圈都还有剩下排不上队的。 他居然对自己这么冷漠。 不信邪的宋大小姐不安分的小手伸下去,就要解开他的腰带。 谁知道那男人却一把使力,将她推开。 宋书宁整个人扑到床尾,差一点就摔下去。 这个臭男人,居然推她。 “你太过分了。” 男人的双眸如同泼上墨汁,浓稠得化不开,刚要说话,外面传来一个声音。 “宋知青,你在吗?” 宋大小姐做坏事被人逮了个正着,赶紧坐了起来,快速整理身上的衣服。 门外的人似乎有些着急,没听到有人回应,又问道“宋知青,你怎么了?” 这个声音很熟,似乎是大队长的女儿。 而且听动静,她似乎想要进来。 宋大小姐有些着急,他们这状况要是被人看见,得判流氓罪吧。 “我有事,你不要进来。” 脚步声终于停下来了,“宋知青,今天是年三十,我爹说只有你一个人在知青点,想请你过去吃饭。” “不用了,你们自己吃吧。” “可我爹说你一个人在知青点太冷清了,宋知青,你不用跟我们客气,我是真心诚意过来邀请你的。” “你跟大队长说我还有事要忙,真的没空过去吃饭。” “那……那我先走了。” 脚步声渐渐远去。 陆廷序起身,捡起散落在地上的衣服,一一穿上,声音冰冷无比,“把衣服穿好。” “你娶我我就穿。” “我不会娶你。” 这已经是他第二次拒绝自己了。 宋大小姐艳若桃李的俏脸上布满了薄怒,她都做到这份上了,为什么他还是无动于衷。 要换成以前,只要她一个眼神,不知道多少青年才俊凑上来献殷勤。 难道是她魅力下降了? 不可能吧。 “没眼光的臭男人,本小姐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你能娶到我,是你八辈子修来的福气,你别身在福中不知福。” 陆廷序快速穿好衣服,系上纽扣,漫不经心地说道“你要是不介意,可以这样受审。” 宋大小姐坐了起来,声音高了八度,“你说什么,审我?凭什么?” “你给现役军官下药,还意图行贿,你说呢?”声音粗粝,语气冰冷,完全审讯的口吻 看他的样子不像开玩笑,宋大小姐心里有点慌。 可恶,居然被将了一军。 “我没有行贿。” 陆廷序捡起地上的棉衣穿上,“性贿赂也算贿赂。” 宋大小姐的脸颊发烫,恨不得一口咬死他。 该死的狗男人。 绝情的狗男人。 呸,他根本不是男人。 “我没有性贿赂,你不是不近女色吗,都把我推开了。 你……你要是敢审我,我就告你耍流氓,你腰上有胎记,还有身上的伤,我都记得。 我要是出去喊一声,看大家信你还是信我。” 陆廷序的脸黑得几乎滴下水来,“好,你去告,我们一起挨批d。” 宋书宁又生气又委屈,差点没落下泪来。 她莫名其妙到这个地方来,还被人这么欺负。 要是她被剃阴阳头,被人扔烂菜叶,扔臭鸡蛋,那她还不如死了算了。 “你混蛋,就会欺负我。” 陆廷序没想过她会哭。 他想过她会撒泼,会把事情闹大,就是没想过她会一言不合就掉眼泪。 他正要说话,门口又传来一阵脚步声。 第2章 可恶,居然不愿意结婚 “有人来了,快把衣服穿好。” 宋书宁边抽噎边赌气道“我不穿,反正我都要死了。” 她刚哭过,一双桃花眼像是被水洗过一般,特别澄澈漂亮。 衣服的扣子大开,胸口一片莹白直晃动人眼。 陆廷序的眸色沉了沉,不动声色地移开视线,声音低哑,“随你,一会儿被人抓奸,照样要挨批d。” 宋书宁真是要被他气死了,一点不知道怜香惜玉的臭男人。 扁着嘴,委委屈屈地穿上衣服。 她刚把扣子扣好,一个粗犷的声音又在院子里叫开了,“宋知青,宋知青你在吗?” 又一个来找她的人,看来她果然很受欢迎。 宋书宁下意识看向门口,不知道这个人来找自己又有什么事。 陆廷序示意她去开门,“把人打发走。” 宋书宁把棉袄穿上,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指着床底,压低声音说道“你躲好。” 陆廷序嗤之以鼻,“真当我是你奸夫呢,去开门。” 宋书宁破罐子破摔,走过去开门,见到有一个年轻男人站在院子里。 一阵寒风吹来,身上的躁热顿时消退不少。 她关上门,走了过去。 来人是大队长的儿子张建功,从口袋里掏出两个鸡蛋,“宋知青,这是给你的,你别嫌弃。” 原主来到向阳大队,因为长得漂亮,大队上的小伙子对她很热情,有什么事他们都愿意搭把手。 张建功是这些人里最殷勤的,有时候会送些鸡蛋,烤鸟蛋,烤麻雀之类的,给原主改善伙食。 原主不要,张建功就硬塞给她,要不就是把东西放在地上就走,原主不要都不行。 宋书宁看着他手里的鸡蛋,肚子饿得咕噜咕噜直叫唤。 下乡以后原主的生活过得太苦了,一年到头吃不上几顿肉。 别的知青有家里寄来补贴,原主倒好,不止没有补贴,还要寄东西回去,日子过得很苦。 即便现在是春节,她早上也只是吃了两个红薯,早就消化光了。 真的好饿呀。 俗话说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一个饿着肚子的人,她最想要做的只是填饱肚子。 她从张建功手里拿走一个鸡蛋,“我吃一个就够了,张同志,谢谢你呀。” 张建功快速看了她一眼,立刻羞涩地垂下眼皮。 宋知青可真好看,脸蛋红红的,像是一朵盛开的桃花,比以往都要好看。 “不……不用客气。” “天气太冷了,你赶紧回去吧。” 张建功的心里一甜,宋知青这是在关心他? 宋知青是不是对他有意思? “我身子骨好得很,在外头站一会儿不会有事的。 宋知青,你身子骨弱,才应该多穿点,你穿的袄子也太薄了点,可别受寒了。” 她的棉袄已经穿了好几年,还是捡她姐姐不要的,棉絮都快团一块儿了,能不单薄嘛。 “我会注意的。” 张建功有一肚子的话想要对她说,却不知道从何说起。 每每这个时候,他都觉得自己嘴太笨了。 明明他在别人面前不是这样的,怎么到了宋知青这里,就什么都不敢说了。 “宋知青,那我就先走了。” “你走吧。” 张建功有些失望,他原本以为宋书宁会挽留他的。 他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宋书宁紧了紧身上的破棉袄,把鸡蛋放进衣兜里,这才走进房间。 陆廷序已经穿好衣服,气定神闲地坐在椅子上。 他的五官轮廓深,骨相极佳,气势十分凌厉。 宋书宁的呼吸一窒,原主是怎么敢给这么个人下药的。 要换成她,都不一定有这个胆子。 看来她是真打算背水一战了,不成功便成仁。 偏偏在这时候,他还站了起来。 一米八以上的大高个,压迫感扑面而来,让人胆战心惊。 好可怕。 宋大小姐觉得自己的后颈发凉,仿佛被一头饿狼盯住,他随时会扑过来咬碎自己的脖子。 可恶,她太矮了,估计也就一米六。 可恶可恶,气势输了一大截。 输人不输阵,宋大小姐梗着脖子,带着一股孤勇逼视回去。 “我没有错,我是给你下药了,可我只是想让你跟我结婚。” 她可真有胆量,下药都能说得这么理直气壮,陆廷序差点没被她气笑了。 “下药还没错?你要是坦白自己的真实目的,说不准我能网开一面。” “我就是不想在乡下吃苦了,我想跟你结婚,以后就不用干农活了。” 这只是目的之一,最重要的是,她需要靠陆廷序摆脱另一个男人。 也正是因为那个男人,原主才会那么着急下乡,甚至在春节放假期间,都不敢回家。 可这个理由她不能说出来,要是陆廷序因为这个原因,不愿意跟她结婚怎么办。 虽然他现在看起来也不太乐意的样子,不过她不能再给自己设置障碍。 陆廷序扫了她一眼,那一双桃花眼水汪汪的,眼睛转动的时候很动人,就那么一瞥,就跟能勾人魂魄似的。 她的皮肤又白又嫩,嘴唇像是桃花瓣一样粉嫩,看起来确实不像会干活的人。 “就这么简单?” 宋大小姐撅起桃花般粉嫩的唇,“这可是关乎我一辈子的大事。” “没有其他目的?” 宋大小姐浸了水一般的眼睛眨了眨,“当然没有,我就是看上你了,不行吗?” 陆廷序见她这么理直气壮,一时语塞。 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女人。 他深深看了宋书宁一眼,摔门离开房间。 这件事他一定会查清楚的。 现在局势还不平静,前段时间他们才抓到不少特务。 这些特务很狡猾,很善于伪装,隐藏在人民群众当中,很难被识破。 给现役军官下药,一般的老百姓可没有这样的胆子。 能做出这种事的,也不会是一般人。 他不相信宋书宁所图谋的只是他这个人。 现在不把人抓起来审问清楚,是因为他不想打草惊蛇。 等到他找到证据,弄清她的真实意图,再一网打尽。 宋书宁看他离开,气得直跺脚,这个狗男人,居然一点没有心动。 她宋大小姐什么时候被人嫌弃过,她都牺牲这么大了,他居然还不愿意跟自己结婚。 难道她变丑了? 原主今年十八岁,花一般的年纪,按说应该对异性有很大的吸引力才对呀。 除了貌丑吓人,她想不到还有什么原因,会让一个男人这么拒绝自己。 宋书宁被吓得一哆嗦,要是长得太丑的话,她就一头撞死在这里。 这里过得这么苦,要是再长得丑,还有什么理由支撑她活下去。 第3章 必须把他拿下 宋书宁扫了知青宿舍一眼,并没有发现镜子。 原主根本没有钱买那玩意儿。 其他知青倒是有镜子,但是别人回家过年,把自己的东西都锁起来了。 她去打了盆水,这才看清自己的脸。 柳叶眉弯弯,一双好看又灵动的挑花眼,眼尾微微上挑,自带一股风情。 相貌居然跟她有八分相似。 只不过皮肤不如她的白皙。 原主下乡一年了,每天要下地干活,天天风吹日晒雨淋,被晒黑了很多,只不过捂了一个冬天,才变白了些。 但现在这个皮肤,还是没办法跟她每个月花六位数,保养的皮肤相比。 她的手很粗糙,跟以前更加没法比。 她妈妈覃女士是娱乐圈资深影后,被媒体评为天选古人,也被网友称为最适合穿旗袍的女人,外貌优势可想而知了。 她完全继承了妈妈的美貌,脸型,嘴唇鼻子都像妈妈,就是眼睛继承自爸爸。 据她妈妈所说,当初看上宋先生,并不是因为他无与伦比的财富,而是因为他有一双漂亮的眼睛。 当那双眼睛看向你的时候,深情得仿佛他眼里只有你一个。 当然了,他们也恩爱了大半辈子,人到中年还黏糊得不行。 她长了这样一张脸,为什么没能把陆廷序拿下? 到底是什么铁石心肠的男人,才会对她这样的大美人坐怀不乱。 秋水一般的美眸往下一扫,难道是因为身材不够好,所以他无动于衷? 肯定是。 臭男人,只会看身材。 她胸前扁扁的,以前的傲人高峰不见了。 原主从小就缺衣少食,长得格外纤细,身体发育得并不好。 原主在家里排行老三,是家里最不得宠的那一个。 上面有一个姐姐,一个哥哥,还有一个弟弟,个个都比她得宠。 原主的父亲是钢铁厂的工人,母亲是纺织厂的女工,在这个时代来说,家庭条件还算不错的。 可宋书宁没有上过学,小小年纪就要照顾家里人,得等家里人睡着了,她才能偷偷拿起姐姐哥哥的书本看看书。 大院里有个老爷爷见她这么勤奋刻苦,有时候会偷偷教她认字,她就这么跟着老人家学了好几年。 后来她长大了,家里人就想着法子把她嫁出去,好收彩礼。 原主长得不差,而且人也勤快,还真有不少人看上她。 只不过因为宋家要的彩礼多,很多人望而却步。 后来出现了这么一个男人,对她还算不错,还说是她小时候的朋友,想要跟她谈对象。 原主被吓得连夜报下乡当知青,远离那个是非之地。 可她没想到的是,她就算逃到乡下来,那个男人还是没有放弃,一直追着她不放。 他现在已经进到革委会,宋家把他当成座上宾,宋父还写了信,让她尽快回城结婚。 原主实在太害怕了,她不喜欢那个男人,对那个男人只有恐惧。 所以她打算嫁个人,让那男人不要再缠着自己。 可那人对自己太执着了,自己要是嫁给一般人,以裴青棠偏执的性格,未必不会想办法把她抢过去。 她把目光瞄向陆廷序,他是现役军官,而且听说他的家庭条件很好,说不准能护住自己。 宋书宁虽然不是很赞同原主的办法,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么做确实是最好的处理办法。 只是他现在看不上自己,她还得想办法把人拿下。 宋书宁看了一眼知青宿舍,窗台边挂着一条灰不溜秋掉毛的毛巾,这样的毛巾在她家里,用来擦地都埋汰,却是原主的擦手巾。 靠近箱子的地方,挂着一条好一点的毛巾,却只是稍稍好一点。 原主只有这么一条好一点的毛巾,洗头,洗澡,洗脸用的都是这张毛巾。 宋大小姐差点要崩溃了,坐了下来,捧着脸唉声叹气。 她可以断定,自己穿进一本叫做《七零锦鲤小娇妻》的年代文里。 她前两天刚看过这本书,对这本书的印象还挺深,女主是大队长的女儿张青苗,就刚刚过来叫她去吃饭的人。 男主叫李中旭,目前应该还没有出现。 陆廷序是女主张青苗求而不得的白月光,作用应该是刺激男主,推动男女主的感情。 女主上辈子被辜负,重生之后嫁给了前世的大伯,两个人撒糖虐渣。 而原主,在书里最后还是嫁给了裴青棠,最后被他杀了。 在书里对原主的着墨很少,只知道她在向阳大队当过知青,容貌姣好,结婚后仅仅八年的时间里,生了五个孩子。 没错,八年生了五个,平均1.6年生下一个。 她的主要作用应该是为了揭露裴青棠的恶行,让男主拿到她收集到的证据,最后扳倒裴青棠。 原主本以为裴青棠伏法,自己就能自由了。 但在裴青棠感觉自己大势已去之后,把原主杀了,说是这样他们就能永远在一起了。 简直就是疯子。 宋书宁不想生那么多孩子,不想被人囚禁,也不想死。 就书里对裴青棠的描写,她觉得裴青棠应该是反社会人格。 现在才是六八年,距离这场大运动结束还有九年时间,她根本没信心对抗裴青棠。 她必须给自己找一个强有力的靠山。 陆廷序是原主筛选过后,唯一合格的人选,也是她看中的目标。 所以她刚刚才会那么做,想要以此跟陆廷序结婚。 谁知道那个狗男人居然一再拒绝她,真是要气死她了。 宋大小姐气得剥了鸡蛋,泄愤地咬了一口又一口,脸颊被塞得鼓鼓的。 “臭男人,我还没嫌弃你长得黑长得凶,没眼光。” 生气归生气,但她不能放弃。 向阳大队根本没有能够跟裴青棠抗衡的人,要是没有陆廷序帮自己,自己就是在案板上的鱼,任人宰割。 这个瓜还是得强扭下来。 她就不信了,凭自己的魅力,会拿不下区区一个陆廷序。 肚子好饿呀。 她摸了摸瘪瘪的小肚子,起身去打开箱子找吃的。 这里面装的是原主全部的家当。 箱子里只有一袋玉米面,还有几件破衣服,就什么都没有了。 她好不容易才翻出自己的钱袋子,里边都是毛票,还有分。 她认真数了数,只有 这穷的,就算耗子误进到家里来,估计也会施舍两粒米的程度。 年三十的晚饭,她居然只能吃玉米面. 大队在年前才刚刚发工分,按说原主一个人,是根本花不了这么多钱的,身上不可能只剩下十几块钱。 主要还是因为家里给她写了信,说快过年了,家里什么都没有,她在乡下方便,让她寄点东西回去。 原主这个傻妞,真就把自己分到的猪肉省下来,做成腊肉,给家里寄过去。 不止是她那一份,她还跟村里人买了腊肉,买了两只鸡,做了腊鸡给家里寄回去,还顺带汇了三十块钱,让家里买年货好好过年。 她这么讨好家里,一来是渴望得到家里人的爱,二来是想让家里人看到她的价值,不要把她嫁裴青棠。 可她哪里知道,不爱你的人,并不会因为你的付出喜欢上你,反而会因为你的讨好更加轻贱你。 第4章 创造机会跟他相处 宋家那边收到东西和钱,自然很高兴,所以商量好,要把她卖一个更好的价钱。 原主收到家里的挂号信,得知父母的打算,便做出自己的第二次反抗,不回家过春节。 宋书宁觉得她的这个反抗应该没多大用处,宋家人根本不在乎她,怎么会在乎她的感受。 用一个不受宠的女儿,换一个在革委会任职的女婿,他们赚了呀。 宋书宁揣着钱就出了门,她不能坐以待毙。 今天是除夕,村里很热闹,家家户户都拿出压箱底的东西,准备热热闹闹过大年。 宋书宁脚步匆匆地往吴奶奶家里赶。 吴大娘跟小孙子住一块,家里很穷,现在来了陆廷序,跟他们住在一块儿。 宋书宁此行就是特意来找陆廷序的。 一路上有不少年轻小伙儿,纷纷跟宋书宁打招呼。 “宋知青,你这是要去哪儿?” “宋知青,你吃过了吗?” “宋知青,今天晚上要不要到我家吃一点?” 宋书宁只是点头回应,并没有跟他们说话。 不过即便只是点头回应,那些淳朴的年轻男同志,也羞得耳根子通红,笑得春心荡漾。 看着这些笑得傻里傻气的村民,宋大小姐信心满满。 她就说没有人能逃得出她的手掌心。 陆廷序这个狗男人,迟早有一天会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她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去到吴大娘家,在院子里见到陆廷序。 陆廷序正在劈柴火,在严寒的大冬天,他只穿一件背心,露出的两条肌肉线条完美的手臂。 手里举着斧头,手臂肌肉随着他的动作更加贲张。 因为当兵经常训练的原因,他的肤色有点深,劈柴的动作让他看起来又野又帅,特别迷人。 他确实有高傲的资本。 就先原谅他今天的所作所为吧。 陆廷序敏锐地察觉到有人,抬眼看过去,就见到宋书宁直勾勾地盯着自己看。 面对敌人连眉头都不会皱一下的人,硬生生被她看得手都哆嗦了一下,把斧头放下,把放在一旁的衬衣穿上。 看到她眼里明晃晃的惋惜,陆廷序一哽。 是他待在部队太久,跟女同志接触得太少了吗,现在的女同志已经变得这么大胆了? 他赶紧把扣子扣上,最上边的风纪扣也扣得死死的。 “你来做什么?” 宋书宁整理了下头发,这才袅袅婷婷地走过去,“我来找你呀。” “你不用在我身上浪费时间,我是不会跟你结婚的。” “你不是还没对象吗,为什么不能考虑我?” “我已经决定将我的余生奉献给祖国和人民,这辈子都不会结婚。” 宋书宁抿了抿红唇,目光落在陆廷序脸上,仔仔细细观察他的表情。 陆廷序不动如山,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任由她打量。 宋书宁看得出他是认真的。 可她也是认真的。 老话不是说了吗,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 只要她宋大小姐肯用心,百炼钢都能化成绕指柔。 “我今天来找你,不是为了这个事。” 陆廷序微挑眉梢,一点不相信她的话。 他就不信她会在短短时间之后,改了性子。 “那你找我为的是什么?” “我要是遇上困难,是不是能找解放军同志帮忙?” 陆廷序皱起眉头,看起来很凶,语气更凶,“你有什么事要帮忙?” “今天是除夕,我什么东西都没有,只有一袋玉米面。” 宋大小姐从衣兜里拿出钱,举到他面前。 狗男人可真高,又高又壮,她还得抬起脖子跟他说话。 “这些钱你拿去,帮我买点肉回来。” 陆廷序的眉头皱得更紧了,看见她的手腕红了一圈。 这应该是他留下来。 女同志的皮肤都这么嫩吗? 他当时只是用了一点力气,也不至于会紫成这样吧。 他有些心虚地挪开眼,虽然他对宋书宁没意思,但宋书宁毕竟是老百姓,身为人民子弟兵,他不该下那么重的手。 “大年三十,你让我去给你买肉?” “我一个女同志,在阖家团圆的三十晚上,只能啃玉米饼子,你不觉得很可怜吗?” “要是我能拿到肉,你是不是就不缠着我了?” 宋大小姐非常傲娇地说道“还要大米,面粉也可以。” 陆廷序拿了外套,转身就走。 宋书宁在身后喊他,“哎,你还没拿钱呢。” “用不着。” 宋书宁眼睛转了转,不拿钱好呀,到时候她做好了饭菜,亲自拿过来感谢他。 这样一来,不止能再跟他接触,还能表现出自己的贤惠,一举两得。 唉,她怎么就这么聪明呢。 吴大娘被她的声音吸引出来,“宋知青,你怎么来了?” “我就过来看看。” 吴大娘平时跟她没什么往来,唯一有往来的,就是她拿药的那一次。 她惊魂甫定地看向宋书宁,压低声音问道“是不是那药出什么问题了?” 她的儿子死了,儿媳妇带着抚恤金跑了,家里就剩下一个孙子跟她相依为命。 她年纪大了,年轻时候伤了身子骨,平时也干不了太重的活儿。 为了养家糊口,她平时就给人开点药治治病。 宋书宁前两天过来跟她拿那种药,她原本不敢给她配的,但是她给的钱实在太多,自己又太缺钱。 她就想着这也不是什么能要人命的药,给她配就给她配了吧。 谁知道今天宋书宁找上门来了,她第一反应就是药出事了。 宋书宁“没有,药没什么问题。” 吴大娘有些困惑,“那你过来是?” “我过来找解放军同志帮点忙。” “小陆在给我劈柴呢……人怎么不见了?” “他去忙了吧,吴大娘,陆同志来了有几天了吧,他什么时候离开呀?” “陆同志是个好人呀,他说要给我们建好房子才走。 我早跟他说不用,建新房多费钱呀,这钱留着给他娶媳妇用,这房子我们凑活凑活也还能住……” 宋书宁看了一眼这间泥巴房,年久失修,看起来十分破旧。 春冬季还好,要是到了夏天,狂风暴雨一来,房子恐怕会撑不住。 怪不得陆廷序会坚持要给他们建房子。 房子确实是得建起来,要不这一老一小,待在这种危房,以后多危险呀。 说到陆廷序,吴大娘像是有一堆话要说,硬是把宋书宁拉进家里,还拿出瓜子和花生招待她。 陆廷序拿着东西回来,看见两个人相谈甚欢。 自己不在的这段时间发生什么事,她们怎么变得这么好了? 第5章 以后谁娶她谁头疼 陆廷序紧绷着一张脸,把东西递给宋书宁,“你要的东西我拿来了。” 他的表情十分冰冷,就差没开口赶她走。 宋书宁看向他拎过来的篮子,有一条五花肉,差不多有一斤的样子,还有几个鸡蛋,一小袋的粮食。 “你去哪儿弄来的肉?” 陆廷序的语气还是冷冰冰的,“这个不用你管,你把东西拿走就行了。” 吴大娘见他对姑娘家这个态度,看得都不忍心了。 这个娇滴滴的姑娘,咋这么忍心这样对她哟。 “小陆,宋知青是城里人,你跟她说话要礼貌一点。” 宋书宁心里的小人拼命点头,就是就是,狗男人就应该对她客气一点。 虽然心里骂他狗男人,她脸上还是笑着说道“没有关系,陆同志对人向来不苟言笑,我已经习惯了。” 伸手接过篮子,纤细的手指像是不经意般划过他的手背,这才拿住篮子的把手。 陆廷序的眉头突突跳了两下,在外人面前,她也敢这么大胆。 宋书宁像是没看到他的臭脸一样,问吴大娘“大娘,不知道咱们这边过年有没有什么习俗? 我第一次在这边过年,都不知道要做什么。” “也没有啥要做的,年三十晚上做一桌团圆饭,大伙儿坐在一起吃顿饭就成。” 说完,吴大娘的脸上一片黯然。 老头子和儿子死了,儿媳妇跑了,现在就剩下她跟孙子,他们一家以后没法团圆了。 宋书宁幽幽叹了一口气,“原来大队里有吃团圆饭的习惯呀,好热闹呀。 可惜我一个人在知青点,也没其他什么人,这顿团圆饭恐怕吃不上了。” 吴大娘惊讶道“只有你一个人在知青点?” 宋书宁满脸愁苦地点点头,“是呀,其他知青都回家了,就我没家可以回。” “为啥?” “我家里人不喜欢我,我回去不受人待见,我大嫂生了侄子侄女,家里早就没有房间让我住了。” 这妮儿怎么这么可怜。 吴大娘同情道“宋知青,你要是不嫌弃的话,就在我家吃顿饭吧。 我家是没啥好饭好菜,不过人多热闹,总比你回知青点,一个人冷冷清清的好。” 宋书宁大喜过望,没想到卖惨还能有这样的好处呢。 她偷偷抬眼看向陆廷序,却见到陆廷序似笑非笑地看着自己,仿佛看出自己的小心思一般。 她扁着嘴,收回目光,委屈巴巴地跟吴大娘说道“可我看陆同志好像不是很欢迎我呢。” 吴大娘看向陆廷序,“小陆,你看这大年三十的,让宋知青一个人在知青点也不好,还是留她下来吃顿饭吧?” 陆廷序“大娘,你做主就成。” “那就这么说定了,宋知青留下来吃饭,我这就做饭去。 宋知青,你先坐,吃点瓜子,饭菜很快就能做好。” 宋书宁拎着篮子跟在吴大娘身后,“吴大娘,我帮你。” 虽然油烟对皮肤的伤害很大,不过她现在要在陆廷序面前刷好感度,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陆廷序看着宋书宁进了厨房,又想起大队长说的话。 大队长说的跟宋书宁说的,差不了多少。 她来到向阳大队一年多了,拿的都是八工分,在女知青里算是很能干的了。 她还经常跟村民换东西,给家里人寄回去。 听说年前她还跟人买了腊肉和鸡,要给城里的家人寄回去。 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她会忽然留下来过年。 因为中午发生的事,陆廷序不免会往其他方面想。 她是不是提前知道自己要过来的消息,所以临时改变主意? 可他原本并不打算到向阳大队来,只是趁着有假期,过来参加战友的婚礼。 在婚礼中听说吴大娘家里的事之后,他才顺道过来看看。 吴大娘的儿子是他并肩作战的兄弟,现如今他人走了,他没法眼睁睁看着大娘生活无依无靠。 就算他能力有限,做不了太多,至少要给他们一个安身立命之所。 他已经跟大队长商量过了,年初二让人帮忙烧土砖,挖地基,争取尽快把房子建起来。 公社那边他也已经打过招呼,十五一过,就能运两车瓦过来。 现在正好是农闲,人手很充足。 只要有材料,半个月建一间房,绰绰有余。 等他把这边的事处理好了,立马就归队。 不过在归队之前,他需要把宋书宁的底细调查清楚。 他看向厨房,可以看到一抹纤细的身影在忙碌,仔细一看还能看出她有些手忙脚乱。 她这是去帮忙,还是去帮倒忙? 要是宋书宁知道陆廷序心里这么想她,一定会反驳。 她不是不会做饭,奶奶是大家闺秀,她从小跟在奶奶身边,学会茶艺,烹饪,插花。 当然了,非到必要时刻,她是不可能自己下厨做饭的。 现在刚好就是那个必要时刻,她有心在陆廷序面前露一手,但眼下就有两个难题。 一是这里根本没有什么调味料,二是这里烧柴火,没办法控制火候,这两个因素都深深影响了她的发挥。 年夜饭怎么没有红烧肉呢,她篮子里正好就有肉。 可是没有冰糖,没有香叶桂皮这样的大料,她只能做出一个简易版的红烧肉来。 吴大娘还贡献出腊肉,宋书宁就用腊肉来炖笋干。 家里有两条鱼,她用一条红烧,还有一条用来煮鱼汤,还炒了一盘青菜。 宋大小姐就这么在最简陋的厨房,用着最朴素的食材,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做出一顿丰盛的晚餐。 菜都端上桌了,色香味俱全。 经过宋书宁特别摆盘的菜,这些菜看起来让人特别有食欲。 吴大娘笑着说道“真没想到宋知青还有这样的手艺。” 宋大小姐傲娇地瞥了陆廷序一眼,看看她多厉害。 夸她吧。 陆廷序却没有一句夸奖,招呼大家坐下来,准备吃饭。 宋大小姐秀气的眉毛微微蹙起,“你们要先去洗手,才能吃饭。” 陆廷序出门回来,就已经洗过手了,现在还要被她赶去洗手,有点不高兴地说道“我刚刚才洗过手。” 哪有那么多穷讲究,他们在训练以后还用手抓东西吃,在海上巡航的时候,那也没那么多讲究的。 宋大小姐嘟起玫瑰花一样红润漂亮的嘴唇,“你刚刚陪墩子玩,我都看见了。 身为解放军同志,你怎么能不讲卫生,还给小朋友做坏榜样。” 陆廷序没有法子,总不能真给孩子做坏榜样,抱着墩子去洗手。 这么讲究,以后谁娶她,那可真是头疼了。 第6章 知青点来了坏人 宋书宁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因为能吃到一顿肉而高兴。 要是宋先生知道的话,不知道会高兴成什么样呢。 他总说她为了减肥不好好吃东西,会把身体给搞坏。 想到宋先生,宋书宁的鼻头酸酸的,眼眶也有些红。 不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了,要是知道自己发生车祸,还不知道会伤心成什么样呢。 陆廷序带着墩子回来,看到宋书宁眼眶红红的,还以为她因为这顿年夜饭,想起家里的父母。 她也就十八岁,还是个孩子呢,对父母肯定有很强的依赖。 可她的父母却这么对待她,小姑娘可不得伤心嘛。 他心里这么想,嘴上说出来的却是另一番话,“你还站着做什么,还不坐下来吃饭。” 宋书宁红着眼眶瞥了他一眼,撅着红唇,不高兴地坐下来。 吴大娘看见她满脸的感伤,觉得她一直是想家了。 可惜她家里不是什么好去处,所以过年了都不敢回去。 “大家都别客气,都动筷子吧。” 虽然只是简简单单几个菜,不过对这个时代的人来说,已经很丰盛了。 墩子年纪还小,看见好吃的异常兴奋,“吃饭喽。” 吴大娘高兴道“吃了年夜饭,咱们往后一年都平平安安。” 宋书宁觉得这气氛特别适合喝酒,只可惜没酒可以喝。 这年头连饭都吃不饱,哪有粮食来酿酒。 虽有遗憾,不过这顿饭她吃得还是很好的。 饭菜的味道很不错,这年代的肉味很浓,只有简单的调味料,烹煮出来的肉也很好吃。 再加上旁边坐着一个大口吃饭的陆廷序,光是看着他,吃饭都更香一些。 陆廷序看见她吃饭特别秀气,不像是一般家庭能养出来的女同志。 不只是吃饭的时候,平时的一举一动也不像普通人家能教养出来,倒像是衣食无忧的人家养出来的,比如地主,资本家…… 宋书宁看了他一眼,用膝盖轻轻碰了下他。 陆廷序夹菜的筷子顿了一下,把膝盖挪开。 谁知道宋书宁又追了上来。 他现在敢肯定,这姑娘是故意的。 他暗含警告地看了宋书宁一眼,眼刀嗖嗖朝她射过去。 宋书宁撇了撇嘴,他又不是贴了金箔,难道碰一碰他,他就会掉金粉? 吃过晚饭,吴大娘收拾碗筷,宋书宁为表现自己的贤惠,也想要帮忙。 吴大娘哪好意思让客人干活,刚才要不是怕自己做的饭菜不合她口味,吴大娘都不会让她下厨。 宋书宁客气了一下,就站在旁边看着吴大娘收拾。 她实在不喜欢洗碗。 家务她都不喜欢做。 “吴大娘,时间不早了,我该回去了。” “这么快就要回去了吗?你多坐一会儿。” “不了,一会儿天该黑了,回去不方便。” 知青点在村尾,确实比较远,吴大娘没有留她,拿着她的小篮子还她,“东西你拿回去。” “那怎么行呢,我不能白吃你们东西,这是我今天的伙食。” “你都出了肉,一顿饭哪用得着那么多,快把东西拿回去。” 吴大娘强硬地把东西硬塞到宋书宁手上,宋书宁只能把篮子收下。 “那我就不客气了,吴大娘,明天我做韭菜盒子,我拿过来给你们吃。” “好,都好,你手艺好,做什么都好吃。” 墩子站在一旁,仰着小脑袋,满脸期盼地看着她。 宋书宁看向这个瘦伶伶的小家伙,“墩子,我走了。” 墩子眨巴着眼睛看着她,“宋知青慢走。” 宋书宁拎着篮子出了门,在院子里看见陆廷序,她故意放慢脚步,说道“陆同志,我要走了。” “慢走,不送。” “知青点就我一个人住,你不担心我的安危吗?” 陆廷序想到她在饭桌上的举动,脸拉得很长,“要是真有人过去,他该担心自己的安危才是。” 狗男人出言嘲讽她。 刚刚才吃了自己做的饭呢,就不会说点好听的。 果然狗嘴吐不出象牙来。 “不送就不送,我自己回去。” 宋书宁皱着鼻子冷哼一声,拎着自己的小篮子,扬起精致的下巴,走出这间农家小院。 陆廷序看着她的背影,不知道怎么就想到他奶奶养着的猫,叫做雪团。 雪团平时总是懒洋洋的,从不拿正眼看人,一副睥睨众生的样子,你哄它讨好它,它高兴了才会赏你一个眼神。 她吃饭的时候也像猫,小口小口地咬,一碗饭都能吃半天。 陆廷序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记得她吃饭是什么样,但他就是记得很清楚。 他在心里告诉自己,可能是因为这年头,像她吃饭这么斯文秀气的太少,所以他才记住了。 这会儿天已经暗下来了,家家户户都在吃团圆饭,很少有人在外面走,不过能听到从小院传来的说话声,很热闹。 宋书宁拎着小篮子走回知青点,寒风凛冽,她只顾着赶路,没有意识到有个人影远远地跟在身后。 她回了知青点,把院门给栓起来,回屋把东西放下,往手上呵了一口气。 好冷,真是太冷了。 这么冷的天,她只有一床薄薄的棉被,今晚该怎么睡呀。 别人穿越不是有商城,就是有空间,怎么她什么都没有。 这个念头才冒出来,她忽然看见一个硕大的办公室,里边放着各种仪器,却连个人都没有。 咦,这难道就是她的福利? 可给她一堆仪器有什么用?难道暗含什么深意吗? 宋书宁仔细看了看,生怕自己错过什么细节。 谁知道她越看越熟悉,这不就是她家的制药研究实验中心嘛。 她家有个制药公司,有自己的药品开发实验中心,她大学就到实验室实习过。 可后来她嫌太累了,就没再去上班。 反正她摆烂,手上的资产也足够她一辈子吃穿不愁。 既然这样,她何必苦逼的工作呢。 她想得很好,却因为一场车祸改变了命运,还把实验室一起带来了。 宋书宁真想给老天竖一根中指。 让她穿到六十年代来,没粮没钱,带一个实验室有什么用。 这些设备再先进再贵,她能拿来做什么,还不如把她的农庄带过来呢,起码还能有东西可以用。 不过实验室有电脑,她打开电脑,还是可以用的,只是消息发不出去。 看着那每一条消息前面红色的感叹号,她郁闷得要吐血。 联系不了家人了。 门忽然被人推开了,宋书宁被吓了一跳,立刻就清醒过来,看向忽然出现的年轻男人,秀气的眉毛蹙起来。 这人看起来二十五六,长得有些矮,还有点瘦,叫什么名字她不记得了,不过是个混子,村里人都不待见他。 此刻他看自己的眼神,让宋书宁感到很不舒服。 “你怎么进来的?” 她明明已经把院门关上了,这人莫不是翻墙进来的? 这大晚上的,他翻墙偷跑进来,是什么目的就不言而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