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县令开始祸乱天下》 第一章 落魄 “现在我们有请最杰出的校友、青年企业家庞总为我们致辞!” “啊哈哈哈,什么最杰出的校友,这可太抬举我了,在学生时代我可是最调皮捣蛋的那个,只是运气好踩在了风口上才有现在的成就,不过既然让我上台,那么我就讲两句……” 酒店的舞台上灯光闪耀,衣冠楚楚的都市精英们觥斛交错,杯中的红酒折射出金灿灿的手表与猩红的唇,有人把酒言欢,有人窃窃私语,有人明目张胆,也有人暗送秋波。 而在聚光灯照耀不到的角落里,亦有人沉默不语,与周围的一切格格不入。 是的,格格不入的不仅仅是他的穿着打扮天蓝色的衬衣有些泛白,黑色的工装裤磨损严重,已经起了毛边,连他穿的运动鞋都有脱胶的迹象,看得出来鞋底是补过的。 如果这身打扮是在一名普通的高中生身上,那没什么奇怪的,男孩子穷养也算是地方传统,小时候可不就是穿着修修补补的旧衣服么? 可他已经33岁了,参加工作已经到了第十个年头。 十年什么概念? 他的同学从村官干到副处,朝着正处发起冲击; 他的同学从负债累累干到年入百万,朝着小目标大步前进; 他的同学从二手奥拓干到四个圈,活得惬意潇洒财富自由…… 可他呢? 没车没房,至今未婚,一事无成……非要说车,那也是送外卖骑的电动车。 一个男人活到33岁还是这般模样,算得上是一塌糊涂,非常失败的吧? 他的确很失败。 哪怕他曾经也被冠以“天之骄子”的称号,哪怕他也曾埋头苦读,在书海中泛舟徜徉,迎着波涛逆流而上直面汹涌澎湃的大海! 他认为自己是读书人。 他以为自己是读书人。 但他最终成为不了读书人。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鲤鱼不需要越过龙门,甚至不需要化龙,仅仅跃出水面打一个挺尽情的展现自我,就能收获大量的饵食; 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朝着龙门奋力游去的鱼儿反而成为了另类,它在黑暗中孤独的前行,即将抵达之际忽然看到水中出现黑影,然后被一口吞没……原来它只是别人的饵食而已! 也许他始终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摸不清世界的秩序、社会的规则,这从他面前摆的一听可乐就能看出来,别人拼了命的端起酒杯去敬酒,舍命也要混脸熟。 可他呢? 避之不及,总想着做好眼前的事,他也的确认认真真一桩桩、一件件的去做了。 可是结果呢? 上位者总是说过程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 他也不知道问题究竟出在哪儿,就结果而言,的确是一塌糊涂的。 “您有新的xx订单了。” 这时他的手机传来了提示音,他收起思绪,起身准备离开。 “他是谁呀,是怎么混进来的?不过话说回来,我看他好像有点眼熟啊。” “他是姜朝云,是我们以前的班长,你怎么连他都不认识了?” “什么?他是姜班长?不会吧,以前他成绩最好了,怎么现在……混成这个d样?” “所以说成绩好有个屁用,不过是书呆子罢了,你看他多没眼力见,也不打招呼……” 看着姜朝云离开的背影,有人指指点点,一个明艳动人的女人起身打算追过去,但也只是打算,她终归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转身融入了觥斛交错的酒会当中。 也许他曾经像是朝阳一样绚烂,然而时光终会磨灭掉所有的冲动和憧憬。 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她不知道。 她只知道在自己的心里仿佛关上了一扇窗,她再也看不到年少时曾追逐的美妙风景…… 姜朝云不是没想过改变自己。 几年前不是没人朝他抛出过橄榄枝。 做一个光鲜亮丽的高级合伙人,或者是商海沉浮的弄潮儿。 不比现在的他强千百倍? 可是他放弃了一次又一次的机会,是逃避?是惰性?是自命清高? 他没有往深处去想,他只能感受到一种排斥,从灵魂深处涌现出来如潮水般的排斥感。 这大概就是他的人格缺陷吧,羡慕别人,却又抗拒变成别人。 活该他这辈子都匍匐在泥土里! 如果重头再来,他会做出怎样的选择? “怎么可能有重头再来的机会呢?古来三十而立,而我三十还未有半寸立锥之地,这辈子……只能这样了吧?”姜朝云看着眼前川流不息的人群,他自嘲的一笑。 他换上工作马甲,骑上电动车,回头看了一眼金碧辉煌的大酒店。 在这一刻他百感交集,如果没有选错,如果没有走错,如果没有做错…… 他是否也能成为俯瞰城市风云的骄子呢? 在他失神的刹那间,右前方一辆失控的大货车猛的撞过来,他发动电动车准备躲开,这个距离是绰绰有余的,然而在他身后不远,一名小女孩手里牵着气球茫然站着不知所措。 完全是出于本能的,没有任何思考的余地,他从电动车上跳下来,高高跳起将小女孩推出去! “刺啦!” 尖锐的刹车声响彻在繁忙的街道上,姜朝云只感觉自己的身体轻飘飘的,他看到了周围的人惊慌失措的表情,看到了从小女孩手中松开的气球,而自己竟然与气球处于平行位置。 在大脑的短暂空白以后,他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 哪怕只是出于本能,出于冲动。 他后悔吗? 不后悔。 他认命吗? 也许只能……认命吧? “砰!” 这是他能听到了最后的声音。 ———— 人死后会去什么地方?是前往另一个世界,还是归于尘土? 姜朝云不得而知,如果说历史、文化这些东西可以从书上、现实中寻求到答案,可关于死后的记载,除了一些神鬼志异小说以外,无从得到答案。 因为生命是不可逆转的,一旦失去,就无法再重来,这是深深扎根在他脑海中的常识。 可真的如此吗? 他睁开眼,发现自己在一条小河里,周围黑漆漆的看不真切,而前方则有一道光! 他不知道这是出现了幻觉还是梦境,或者是其他,他仅能沿着这条河逆流而上。 他越是往前,光就越发的强烈,直到他走到河流的终点,耀眼的光芒刺得他睁不开眼睛!而就在此时,他突然听到一声婴儿的啼哭声! “恭喜恭喜啊,老爷,是一位小少爷,您看白白胖胖的多可爱啊。” “夫人呢,夫人她怎么样了?” “夫人需要休息,老爷,快为小少爷取个名字吧。” “今日朝阳灿烂,霞云漫天,愿吾儿如初升之旭日,光耀北斗,灿满南天,就叫朝云吧。” “朝云吗?朝云小少爷可要快快长大呀……” 听到这些话语姜朝云有些错愕。 不等他回过神,他脑子里突然涌入大量碎片化的记忆,就仿佛在看一部快进的电影 “朝云小少爷,到这边来,咱们抓周啰!咦,小少爷抓的是……一个手札?看来这是要继承老爷您的衣钵,这是要考状元呀!” “老爷,那个案子您能不能别再查了?我可听说了不少流言,朝云还小呀!”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国难当头,我姜言之身为御史,怎可置身事外?” “姜大人,别怪弟兄们心狠,是你做得太绝,上,姜府上下一个不留!” “惨啊,真是太惨了,姜大人一心为民,竟落得这样一个下场,苍天无眼呐!” ………… 源源不断涌现出的记忆冲击着姜朝云的大脑,他很快搞清楚了事情的始末 一个名叫姜言之的御史忧国忧民,揪出某件大案,并试图一查到底!然而就在他上书弹劾的前一天夜里,有匪寇夜闯姜府,将全府上下一百余口人几乎杀了个干干净净。 之所以是几乎,是当天夜里姜府的一名老仆舍命救下了姜言之的幼子,并将他藏了起来。 在此后的十五年里,老仆带着姜府幼子东躲西藏,并将其抚养成人,十五年间此子寒窗苦读、勤耕不辍,终在二十一岁的年纪高中进士,名列二甲第九名! 按惯例二甲第九将授馆职,进翰林院选为庶吉士。然此子在驾前失仪,出为外官,任蛮州孟乐知县。要知这孟乐县位于云国最南端,远离京师数千里,自古以来便是南蛮荒芜之地。此地豺狼虎豹遍布,毒泉烟瘴丛生,加之蛮人暴烈,多失教化,屡次叛乱,朝堂上人人避之不及,曾有戏言蛮州难,蛮州难,一脚迈入鬼门关。 此话虽有夸大之嫌,但众人对蛮州的畏惧可见一斑。 新科进士调蛮州为官,纵观云国建国一百二十余年以来,简直闻所未闻!而蛮州六县又以孟乐县最难治理,其民风彪悍为云国之最,近十年间,蛮州发生大小叛乱四十余次,有三十次发生在孟乐县,几乎每月都会发生三起叛乱! 而孟乐县知县更是六年十易,别说是干满任期了,从未有哪个知县能干满一年!更有甚者在三个月前,孟乐县新任知县走马上任,正好遇到蛮人作乱,蛮人攻入县衙,知县被“乱马踩踏而死”,到孟乐县为官可以说是云国最危险的职业之一! 可这位新科进士不仅来了,姜朝云还发现了三个惊人的事实 第一,新科进士在写策论的时候故意留下破绽,正因这一小小瑕疵才滑落至二甲第九,否则名列头甲也未可知; 第二,驾前失仪是新科进士有意为之,因为他计划名列二甲末等,不曾想还是考了个二甲第九; 第三,前往孟乐县为官是新科进士主动请命。 若是在旁人看来,这位新科进士名列二甲前列,却在驾前失仪,最终被发配到蛮州孟乐县当个小小的知县,着实可惜。 可结合这三个事实却是新科进士故意控分,因为控分不稳还主动通过驾前失仪的方式降低自己的印象分,申请前去蛮夷之地。 他究竟想干什么? 姜朝云脑海中虽然涌入大量的记忆,但部分记忆却是残缺不全,这让他着实有些不太明白。 同时他还发现了另外一件让他惊讶的事 这位新科进士同样姓姜,同样名为姜朝云! 两个姜朝云? 这让他哑然一笑,但很快他就笑不出来了。 因为他很快就意识到自己的处境 他被人抓起来了…… 第二章 土匪 姜朝云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幸运的人,一路磕磕绊绊的,从小到大都是羡慕别人的份。 可是羡慕有什么用?老话都说“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 可就算结了网又有什么用? 当你手持一张大网满心澎湃的要出海捕鱼,人家早已开着远洋巨轮奔赴深海,同时还在近海海域划出一条线此处禁止捕鱼。 耗费十几二十年光阴苦心耕耘结成的网,也不过如此。 这就是姜朝云所面临的可悲的现实。 但他同时也是幸运的,在他生命迎来终结的时刻,他竟然迎来了新生! 是否每个人都和他一样,死后都会应该新生,都会穿越到同名同姓的人身上? 他不得而知。 他只知道他不甘!他有怒! 夏蝉尚有鸣,可他呢?那些绝大多数呢? 不过是沉默而已。 如今迎来新生,穿越也好,重生也罢,他不去根究新生的方式是什么,他只想把握现在。难道他获得了新生,这辈子还是默默无闻匍匐在尘土里用鼻尖去感受那份冰冷? 绝不! 但他深知他的愤怒不是暴风,不是骤雨,不是惊雷,而是百川汇聚。 他需要等! 等到无数条细流涌入江河,汇聚成汪洋大海! 他的怒要穿云击石,要翻江倒海,要将这片天都捅出个窟窿来! 他的怒,不是现在,现在他要汇聚一座湖泊、一条溪流、一滴水。 而更重要的是摆脱现状。 “这小子怎么这么穷,全身上下都刮不出二两油水来,找来找去也就几个铜板,也就这块铜疙瘩有点分量,不知道能换几个钱。” “大哥,还有这匹马呢,这匹马好歹也能值些银子,咦,那小子好像醒过来了。” 不远处有两人在窃窃私语,姜朝云看过去,只见两人年纪均在三十岁开外,一人生得粗壮黝黑,须发茂盛,一人则黄皮鼠须,身材瘦小,正在翻他的随身行李。 姜朝云略微思索,很快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他匹马前去孟乐县上任,在历时二月有余,经历诸多险苦以后,好不容易到了孟乐县境内,然而在途经一片树林准备休憩片刻,没曾想在这里遭遇匪寇,被打晕过去。 这可真是时也命也,这刚刚醒过来,就要命丧在匪寇刀下? “小子,你醒过来可真不是时候,你要是睡死过去也就罢了,现在让你瞧见了爷爷的模样,可就留你不得了!”黑大汉手握剔骨尖刀走过来,面目凶狠。 姜朝云下意识的就想闭上眼,这丢财事小,丧命事大! 然而此时冰冷的刀锋已经抵在了他的脖颈,他想再装睡显然已不可能。 “我曾听闻义士非礼不动,不为强而改色,不为贱而易行。两位义士行此举想必是遇到什么难处,我虽无余财,却也愿倾囊资助二位壮士,二位英姿神武,气度不凡,想必也不会为难小可。”姜朝云定定神,他朝着二人施了个礼。 “哟嚯,你这小子说话还文绉绉的,我俩做点没本钱的买卖,倒还成义士了?”黑大汉咧嘴一笑,露出半颗缺门牙。 “大,大哥,这小子看到咱们的脸了,必须结,结果了他,否则他报,报官咱们可吃不了兜,兜着走!”鼠须汉门牙外露,说话结结巴巴的。 “义士!英雄末路,秦琼卖马,虎有落在平阳日,龙有被困浅滩时,二位必有难处。我虽不才,岂是那等背弃义士的宵小之辈?二位义士大可离去,他日若再相逢,必定与二位把酒言欢。”姜朝云拱手说道。 “你这小子说话我怎么有点听不懂呢?”黑大汉托着下巴有些一头雾水。 “大,大哥,这小子说要请,请咱们喝酒。”鼠须汉倒是听出了些门道。 “喝酒?该不会是毒酒想要毒死我俩吧?”黑大汉狐疑打量。 “义士说笑了,我有心与二位结交,又怎会下作行事?二位,江湖路远,山高水长,不如就此别过,他日有缘再见。”姜朝云一脸正色说道。 “你这句话我倒是听懂了,就是告辞是吧?行吧,老二,咱们走。”黑大汉收起剔骨尖刀,转身准备离开。 “大,大哥,咱们就这样放,放过他了?他可看到咱,咱俩的脸了,不结果他,报,报官怎么办?”鼠须汉顿时有些急了。 “这你就不懂了吧,人家对咱俩那么客气,又是请喝酒,又是喊义士的,自打从娘胎里出来,还从未有人叫过我义士。再者报官咋啦,就咱们孟乐县这山高皇帝远的地方,都死了几个知县了,谁还敢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来当官?而且这孟乐县三不管地界,杀人越货多如牛毛,谁又会管咱们?”黑大汉说完牵着马转身就要走。 鼠须汉虽有迟疑,但还是紧随着离开。 “义士请留步!”这时姜朝云在后边喊了一声。 两人皱眉回头去看。 “能否为在下松绑?”姜朝云义正言辞说道。 两人闻言愣了一下,但很快黑大汉哈哈大笑“你小子有点意思啊,别人见了我们哪个不是磕头求饶的,你倒好,还要老子给你松绑。也罢,给他松开。” 说完他上前来用尖刀就要割开捆住姜朝云的绳子。 姜朝云见状也松了口气,看来好歹也算是化解危局。 但就在此时,地面突然猛的颤动了一下,同一时间在林间传来一声尖锐的啸声,连带着一阵狂风刮来,林间的树叶簌簌落下。 姜朝云愣了一下,没反应过来。 此时不远处被拴住的马变得躁动不安,发出急促的嘶鸣声。 “虎啸,是大虫!” 两名匪寇相视一眼,惊呼出声,没有任何的停留,二人扭头撒腿就跑! “吼!” 不等姜朝云回过神,只见林间树木剧烈的晃动,一个白色的身影猛然跃出,他只感一阵强风吹来,风中夹杂着一股令人作呕的腥味,让他一时间睁不开眼。 等到那股刺鼻的腥味越发的浓郁,他听到耳畔有沉重的喘息声,每一声都带着一股厚重的浊气扑面而来,他睁眼一看,一颗硕大的脑袋正直勾勾的盯着他! 虎头虎脑? 第三章 俘虏 姜朝云被俘虏了。 继被强盗打劫、险些葬身虎口以后,他成为了蛮族的俘虏。 何谓蛮族?乃是非中原地区、文化落后未通教化的南方部落的统称。 他们依旧保持着刀耕火种的生活,人人尚武,自幼便与猛兽搏杀,极其凶悍。 在中原衣冠正统眼里,蛮族自古便是未曾开化之人,他们茹毛饮血,暴虐嗜杀,不读圣人之书,不听圣人教诲,屡次反叛,为南疆之心腹大患。 更传言蛮人生得尖嘴獠牙,食人肉,饮人血,其凶名在外可止小儿夜啼。 但传言也仅仅是传言。 至少姜朝云看得真切这些蛮人身材魁梧雄壮,皮肤黝黑,身上裹着兽皮,背着长矛和弓箭,脸上涂着黑色和红色的图案,除此外和常人别无二致。 当然他们的坐骑和寻常的骑兵的确大有不同,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那头白罴,即食铁兽,同时也是姜朝云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大熊猫了。 不过这头大熊猫与他曾经在动物园里见过的憨态可掬的圆滚滚有所不同,它的体型明显要大上一圈,几乎要超出一倍。而且它的毛硬得扎手,如同钢针,它的牙齿锋利,眼神霸气而又凶恶,仅仅是靠近,就有一种会被它撕成两半生吞活剥的错觉。 而此刻他竟然骑在大熊猫的身上! “真没想到第一次与大熊猫接触会是这样的方式!”姜朝云暗自感慨。 当然和大熊猫,或者说是食铁兽比起来,他更在意的还是坐在他前方的少女。 少女年龄约莫在十六七岁,她的个子不高,只有一米五左右,连她手里的那杆长矛都超过了她的身高,当然换算以后她的身高是六尺四寸,这和她身边那些身长八尺的蛮人比起来,算得上是非常小巧的。 她骑着食铁兽走在队伍的最前方,晃荡着脚丫子,乍看起来是人畜无害模样,可姜朝云不久前亲眼见到她手持长矛击杀了猛虎,无论是速度、力量还是技巧都远超常人。 这是个低武世界—仅仅就姜朝云目前的认知而言。 人类通过锻炼和修行能够成为武者,拥有强大的作战能力。以一当十并不罕见,以一敌百凤毛麟角,至于以一敌千,甚至上万,这种就只存在于虚无缥缈的传说当中。 至少姜朝云是没有见过的。 这名少女是一名武者。 蛮族当中的武者。 成为蛮族的俘虏会是什么下场? 姜朝云不得而知,只能暗自感慨这可真是诸事不顺,命途多舛! 在随着这队蛮族翻山越岭约莫一个时辰以后,来到一条山涧。 山涧水流清澈,潺潺而流,周围树木幽深,藤蔓丛生。 蛮人穿过树林进入山涧,山涧两侧大山互为犄角,地势险要,入口处很窄。 隐龙涧? 姜朝云脑海里很快涌出这个地名。 检索脑中的记忆,虽然他或者说是正主在此之前从未来过南蛮之地,在来之前却做足了功夫!不仅熟读地理图志,甚至还学会了蛮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