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宝鉴》 第1章 见义勇为 林熙半个身子趴在柜台上,右手撑着脑袋,双目无神的看着店门口,不知在想些什么,而左手拿着一块玉佩在手中摇晃,悠然自得的像个甩手掌柜。 中秋过后的明州市渐渐变得夜长日短,才刚过五点半天色就已经昏暗下来,只是今年明州的天气有些反常,往年的这个时候早就该天凉了,今年反而愈加燥热难当。 “轰隆隆······” 沉闷的雷声忽然在明州市上空炸响,随即一道闪电撕裂大半个天空,将整个明州市照的恍若白昼。 林熙在雷声中回过神来,起身将玉佩挂在脖子上,然后出了柜台到店门口向外张望,只见厚重的积雨云让本就渐渐昏暗的天色此时也愈加黑暗。 而街上下班的人群也仿佛预知到即将到来的暴雨,行色匆匆的在街道上穿行,希冀在大雨来临前能够找到一个避雨的去处,这一刻这座千年古城的生机被挥发到了极致。 “都什么时候了,鬼天气还这么邪性,来场大雨冲个凉也好,冲了凉该不热了吧!” 林熙转身向店内走去,瞥眼看见门口雨伞架上放着的几把备用雨伞,心中大定。 悠哉的在接待区的沙发上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坐下,林熙似乎忘记了外面的雷鸣滚滚和即将到来的暴雨,目光飘忽的游离起来,似乎在想着什么郁结的心事。 今天周五,眼看一天的工作即将结束,明天就能休假,本该值得高兴的事林熙却怎么也开心不起来。 因为他失业了! 林熙今年二十三岁,出生在川北的一座小城里,父亲早亡后是母亲将他含辛茹苦的拉扯大。 如今林熙已经参加工作,一米七八的身高在这个社会是正当好,并不俊朗的相貌却也眉清目秀,尤其是笑起来时总能给人一种阳光、亲切和安心的感觉。 然而他平日里总是没个正形,嬉皮笑脸像个不着调的小混混,但只有真正了解他的人才知道他有多么的沉稳可靠,所以死党老说他心中装了太多事,明明二十三岁却被活成了三十二岁。 大学毕业后的林熙,斗志昂扬的他一头砸入社会,大学本是历史系的他处处找工作、投简历、面试,却处处碰壁,后来终于不得不向社会现实妥协,进了一家大酒店做起打荷的小厨师。 这个时代,大学生真的太多了! 在酒店工作一年后,因为在董事长公子请风水先生给酒店看风水时,他在一旁多说了几句话,便酒店以莫须有的名义开除,后来托关系好不容易才找到如今的这份工作。 说起典当行,绝大多数人都是避而远之的,甚至将其当作是电视里的当铺,做得也都是些物品抵押和发放高利贷的歪门生意,而且每天还和社会上的三教九流打交道,鱼龙混杂中印象极差。 但随着时代发展,当铺早已消失在历史中,取而代之的便是如今的典当行,是一个集融资、淘宝、寄存等诸多功能为一体的金融机构,受到国家认可和法律保护,近年来更是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约束该行业营业模式。 就在今天之前,店中的绝当区就摆设有各种的名牌手表、钻戒、珠宝、玉器甚至古玩之物,正是那些奢侈之物,对某些追求奢侈品的人来说具有巨大的吸引力,进而为典当行来带利润。 但是今天中午,店外突然来了两辆押送车,荷枪实弹的专业押送人员将典当行中的所有现金和奢侈物品都贴上封条,然后雷厉风行的押送走了,连给人反应的机会都没有。 后来林熙向几个同事打听才知道,店内最近出现了“骗当”,使得店内资金出现了一百多万的亏空,投资公司为此大发雷霆严查下来,而这些银行来的押送人员就是来保留证据的。 午饭过后店内经理召集店内人员开了个紧急小会,会上只说一件事,那就是典当行要停业整改三个月,三个月后再来上班,但是这三个月的工资是没有的。 说是要停业整改,其实大家都知道是要追查关于骗当的事,而在这个社会三个月没有工资,只怕都要饿死,这也相当于委婉的辞退所有人。 小会过后,那个经理率先离开典当行,其余人也像是避瘟神一样的赶紧离开,生怕自己和骗当的事扯上什么关系,只有林熙一直孑然一身,对这些事毫不在乎。 他是个怀旧的人,在这家典当行已经工作大半年了,就算即将停业整改,也要把这最后一天做完不是。 又一道雷声伴随闪电在明州市上空炸响,随之而来的还有滴答声,雨打芭蕉声,不到一分钟就是一场瓢泼大雨。 林熙叹息一声,走到店门口看着屋外的大雨,这场暴雨来的太快太猝不及防,仅仅一会儿的功夫,街道上就有了积水,像是一片小池塘,向着下水道哗哗的流淌,汇成了小溪流。 而在这场蓄谋已久的暴雨下,能见度还不足三十米。 “又要失业了,该去哪里工作呢?” 林熙暗暗心想,又想起前日多年不见的同学给他发来请柬,说道即将举办婚礼,请林熙务必莅临,真是什么事都堆到一起发生了。 不过他也想得开,既然已经失业,那就先去朋友的婚礼,正好当初还害怕请不到假,如今至少再也不用担心请假的事了。 突然,林熙看到大雨中街道对面似乎有人向这边跑来,因为雨太大他也看的不是十分清楚。 看着雨中穿行的那道身影,林熙眉头一皱,抬眼看了店内的时间,已经六点十分了,平日里这会应该已经歇业了。 而今日因为大雨的原因,林熙却还没有离开,但典当行的规矩是六点下班,雨中的那人难道不知道店里的规矩? 还是说有什么重要的事情才不惜冒着暴雨跑来! “叭!叭!叭!” 急促的喇叭声在林熙耳边响起,然后一道昏黄的远光灯照射过来将整个街道照亮,林熙抬眼一看只见一辆小卡车正从远处奔驰而来。 因为暴雨的关系能见度太低,司机只能不停的按喇叭来提醒行人,却丝毫没有减速的迹象,更没有看到从街道对面穿行过来的那人,如果所料不差,大卡车肯定是会撞上那人的。 但是林熙看到了,他看了一眼奔驰而来的卡车,又看了一眼雨中穿行那人,甚至看到那人是个红光满面的老者。 一瞬间林熙心中打定注意,他不能见死不救,说不定现在去推开那个老者还有一线机会,否则那个老者肯定会被卡车撞上。 “他妈的,七老八十了还乱跑!” 大骂一声林熙冲出店门,那老者虽离他不过十来米的距离,但眼看已经来不及了。他纵身一跳,借力将暴雨中正在穿行的老者一推,老者被他的这一推似乎慌了神,踉踉跄跄后退了好几步,正是这好几步让他躲过了死神的冲撞。 “嘭!” “嗤啦啦!” 沉闷的撞击声和紧急刹车后的滑行声在这场暴雨下显得尤其刺耳,卡车司机在最后的距离总算看到了街道上的人影,紧急制动,然而大雨中的路面湿滑,仅仅是卡车的惯性就拖行了十余米。 巨大的冲撞力将林熙斜着撞出了十余米远,头破血流撞在一颗路边的大树上,口中不停的溢出鲜血,而且因为大树枝繁叶茂,一根树枝从他眼前划过,拉出一条血痕后眼前一黑。 在林熙失去知觉前,脑海里只闪过一个念头“今天真他妈倒霉!” 林熙流出的鲜血顺着嘴角滴落到胸前的玉佩上,然后被雨水冲刷。在鲜血滴落到玉佩上后,玉佩突然从内而外绽放出淡淡的青色光芒,但那光芒被鲜血掩盖,就连慌忙中跑来查看林熙伤势的司机都没有发现玉佩的异样。 与此同时暴雨愈加狂暴,又一道雷霆闪电撕裂天空,这道雷霆被就近的一根避雷针将雷电导入大地。 但没人发现的是,一道细小的雷霆竟然避开了避雷针的引导,从空中落下钻入玉佩中,游离一圈后又沿着林熙的鲜血钻入他的体内,和雷霆一同钻入他体内的还有一道看不见的浓郁青光,因为速度太快,又是附着在鲜血上,竟没有人发现这神奇一幕。 雷霆携带青光钻入林熙体内后又在他体内游走,使得他的身体也微微抽搐起来,最后那道雷霆携带青光钻入林熙的脑海中,林熙的身体也不再抽出。 如果此时有人拨开他眼皮的话,肯定能看到在他眼白的四周有淡淡的青光在闪烁,瞳孔深处更是仿佛有雷霆在跳跃,但是这样的异象不过短短数秒钟就消失不见。 而在他的眉心,隐隐出现一颗淡淡的小黑痣,像是胎记,又像是点上去的刺青一般,若不仔细去看,绝对难以看出分毫。 ······ “天黑了么?嘶······眼睛怎么这么痛,头好晕,怎么睁不开眼。” 各位读者大大,看书麻烦去评论区留个言呗,现在留言也很重要了,事关能不能上推荐,麻烦动动可爱的小手,打两个逗号都行啊!!!! 第2章 死党和少女 明州市一家高级私人医院的特护病房内,昏迷两天的林熙终于醒来,醒来一瞬间剧烈袭来的疼痛和头晕让他吸了口凉气,而眼前的黑暗和涌入呼吸道的淡淡的刺激性气味更是让他心中有些恐慌。 他拼命的想要睁开眼睛,想要驱动肢体,却发现全身乏力使不出丁点的力气,眼睛稍微动一下就有剧烈的刺激大脑神经的疼痛传来,让他不敢再乱动分毫。 “嘶~老头子又骗我,还说世上根本没有地狱!” 疼痛渐渐淡去后林熙忍不住抱怨一句,发泄着心中的不满,但他此时真的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死了还是活着,并且暗骂自己为什么要一时冲动去见义勇为。 “林子,你醒了?你先别动,慢慢活动身体······” 熟悉的声音在林熙耳边响起,那是他死党的声音,但随即而来的还有那声音的喋喋不休,好在林熙早已习惯了声音。 渐渐冷静下来,林熙听从声音的指导慢慢活动僵硬的肢体,然而头脑昏沉,活动不过两分钟又沉睡过去。 他心中很安宁,老头子果然没有骗他,世上哪有什么地狱,纯粹是人心面对未知时的恐惧,而现在死党就在身前守护他,他还怕什么? 周哲是林熙大学时的室友,偏偏人却是个奇葩,学习成绩优异的他生活能力却等同为零,是真的为零,就连洗衣服都不会,衣服穿脏了就堆在那里,然后专门拿到洗衣店去洗,而穿过的臭袜子的则是穿过就扔。 偏偏周哲长得还挺秀气,初见时林熙险些将他当作了女人,后来实在看不过他为零的生活技能,就帮他一起洗衣服。 而宿舍更是将他推为寝室长,倒不是因为他的能力,反倒是纯粹为了照顾他。 再说了,一个生活技能为零的人,能指望他做什么? 也正是因为有周哲的存在,宿舍几人的情谊深厚,大学毕业后周哲选择考研,考研的方向是医学,直到如今都还没有毕业,不过听说过了年就要作为交换生出国。 这次林熙被撞住院,第一个接到通知的就是周哲,因为周哲算是林熙在明州唯一一个值得依靠的人,他接到消息后马上赶到这家医院,已经在病床前守着两天了,两天来不曾离开过一步,本来白净秀气的脸上也显露出了丝丝疲惫,却没有丝毫担忧。 周哲本身就是医学方面的研究生,还是最难的重症医学科,对各种病情都有所了解,别看现在林熙整个头都被缠着白纱布,还昏迷了整整两天,可这不过都是皮外伤,对身体根本没有什么太大的伤害。 只是这家私人医院为了显示其认真态度和专业水准才小题大做,而此时有医生闻讯跑来,以各种仪器检测林熙身体的各项数据,手忙脚乱的专注不已,仿佛躺在床上的是一个性命垂危之人! “唉,不就是睡着了嘛,用得着这么大惊小怪的!” 穿着白大褂的主治医生是一个中年白人,脖子上挂着一个听诊器,带着眼睛看起来颇有成熟大叔的韵味,他似乎听到了周哲的抱怨,转身正视周哲,用流利的普通话说道“这位先生,在这里我才是专业的,这是我的工作,如果您再打扰我工作,那就麻烦请您先出去!” 这两天来,这个白人医生早就烦透了周哲,一开始觉得他长得斯文秀气而且彬彬有礼,因此对他感官极好。 然而自从开始给林熙诊治开始,周哲就在一旁用自己学过的医学知识喋喋不休,品头论足,开始白人医生还会礼貌的报以微笑和回应,到后来就不厌其烦的避之不及,以至于才有了现在的一幕。 其实白人医生说的不错,在这里他才是专业的,他不仅有渊博的理论知识,更有极为丰富的临床经验,能做到主治医生的地步,可不仅仅是凭借理论知识就可以的。 而且但凡私人医院,其对医生的专业素致要求更高,所以白人医生对周哲的反驳也在情理之中。 再说如果仅靠理论知识就能成为一名合格的主治医生,那或许医生这个职业也就不会再那么稀罕了。 林熙就曾听过一个故事,某国家级医院的一个专科主任告诉他的学生,真正的合格的好医生是在诊治每一起病情时能够做到临机应变,不管大病小病在每个人身上反映出来的病情效果都有一定的差异,如果简单的按照理论来做出诊治方案,永远也成不了真正的合格医生。 专科主任又拿出一本他学生正在攻读的医学课本,指着那本课本说道“你是在学这本课本上的知识?那我告诉你,这就是我写的,连我自己都从来不会去看。它除了能让你成为书呆子外什么也成不了,如果你想成为真正的医生,就要多待在临床上,和老一辈医生学习经验,然后自己分析病情,再根据不同的病情给出最好的治疗方案,只有这样你才能做到临机应变,继而成为一名真正的合格医生。” 如今看来,周哲似乎并没有把这个故事放在心上,不过他若是不这么喋喋不休的话,他也就不是周哲了。 白人医生的话让周哲闭上了嘴,不过还可以看的出他嘴唇在蠕动,目光更是时不时的瞥向各种仪器,观察一起上的数据。 他对林熙的关切,一点也不曾假过,如果不是因为他关切林熙,才懒得和这白人医生在这里这么多废话呢! ······ 深秋的阳光透过病房的窗帘照亮昏暗的房间,那日一场暴雨后,明州市的秋意渐浓,天气不仅越来越凉爽,就连许多的树叶都渐渐枯黄,昭示着冬季已经不远,而暖洋洋的阳光不仅将病房照亮,也给躺在病床上许久没有活动的林熙一些温暖。 用林熙的话说,人嘛,总需要一些光合作用的,不然不就成了花花草草了?尽管他也知道植物也是需要光合作用,但其话语间却充满了心向阳光之意思。 医院再好也只是一个清冷的地方,压抑的气氛更是添了几缕哀愁,唯有清晨病人和看护人员开始洗漱,医生也开始查房的时候,才会给这片寂静之地带来喧闹,喧闹中又带来勃勃生机。 今天是林熙取下纱布的日子,他头部的伤势究竟能否恢复,眼睛是否安然无恙也将在今天揭晓。如果伤势恢复的好,头部和眼睛也没有什么大碍的话今天就可以出院,而后期的康复只需要在家中慢慢调养即可。 距离当初事件已经过去十天,那个肇事司机还不算昧着良心,拨打120亲自将林熙送上急救车才去自首,警方也对他做出了宽大处理。 至于那个被林熙救下的老者,来头却是不小,因为那个老者正是典当行投资方的董事长! 那天老者因为静极思动独自一人出来,看到本应关门的典当行却还开着门,可能是老夫聊发少年狂,便想冒着暴雨冲去典当行看看究竟是谁还留在那里,以至于有了后来林熙挺身而出的一幕。 林熙将老者救下后,老者感念其见义勇为的精神,亲自吩咐将他送到这家高级私人医院,请医院最好的医生为他诊治,高度赞扬和充分肯定了其人文精神,更是在几天前托人将一张建设银行的银行卡送到了他的手里。 那张银行卡里有五万块钱,算是慰问金,也算是感激他挺身而出的报答。要知道那日如果没有林熙的挺身而出,那个老者,也就是投资公司的董事长很有可能车祸丧命,他可不像林熙这么身强体壮的。 “咦,神棍,是你么,你怎么在这?” 病房内,正等待护士给自己拆纱布的林熙突然听到一声轻咦声,那声音清脆悦动,像是黄鹂鸟一样,似乎对于能在这里见到林熙感到很是好奇。 林熙觉得那声音有些熟悉,脑子里一想,这才想起这个声音的主人。 “茗茗,是你吗,你怎么也在这?” 此时包裹在林熙头部的纱布还没有完全拆除,只能凭借耳朵去听,然后扭动身体面向声音的来源,却被拆纱布的护士提醒不要乱动! “哎呀,神棍,真的是你呀,我还以为认错人了呢?” 林熙听到那少女叫自己神棍,心中诽谤不已,却没有回答少女的话,反而问道“你来医院做什么?” 那少女见到林熙明显极为高兴,跑到林熙身边看着他头上裹得像粽子一样的白纱布,笑道“我来这儿做体检的,你这是怎么了?” 林熙恍然,算算时间,好像这几天的确是到了做体检的日子了。 这少女名叫虞清茗,是林熙以前在大酒店工作时认识的,而且与林熙的关系极好,因为那时林熙总喜欢用一些小把戏来哄骗她,所以虞清茗一直都叫他神棍。 如今林熙已经在典当行工作了半年,也有许久没有见到虞清茗了,却不想今日竟然在这里碰到了。 第3章 神棍儿 在大酒店工作时每年都需要办一次体检报告,林熙记得,虞清茗的体检报告就是这几天。 “前阵子出了点意外,这不是今天刚好出院嘛!” 对于自己今天能够出院,林熙一直都是自信满满。因为在第二次清醒后,他的身体就已经恢复如常,也伸手触摸过自己头部和眼睛,并没有感觉到任何的疼痛和异样。 反而觉得自己眼睛四周有一股清凉之气在游离,特别的舒服,如果真的伤势严重的话,是绝对不会有这种感觉的。 虽然不知道这股清凉之气究竟来自哪里,但林熙知道,自己的眼睛是没有问题的,而头部的伤势更只是皮外伤,如果不是那个老者再三要求医院为他好好诊治,他或许早就已经出院了。 不过他也询问过医生,医生解释说是药性在发挥作用的缘故,还劝他不用太过于担心,之所以将他留在医院观察这么多天,是怕当日的撞击会留下什么后遗症。 “哟,神棍,你这是不是遭了什么天谴呀!” 林熙笑了笑不置可否,他知道虞清茗若不是关心自己也不会在这里陪着自己聊天,如果不是关系极好也开不起这样的玩笑。 以前在大酒店工作时,虞清茗长相清纯可爱,声音又好听,惹来许多人的喜爱,每天都有人给他送礼物和表白,但偏偏他和林熙走的最近。 林熙为此也苦恼,想过是不是这个小姑娘对自己有意思,不过后来虞清茗说她和林熙就像哥们儿一样,是兄弟感情,这才打消了林熙心中的疑虑。 “我这是见义勇为,遭什么天谴,你见过遭天谴有我这样住特护病房的吗?” 林熙头上的纱布已经完全拆出,被捂了十天的脸终于从见天日,不过纱布拆除后林熙第一时间就抽了抽鼻子,闻到空气中除了消毒水的味道外还有一股淡淡的清香,像是香水味,又像是少女的体香。 “嘿嘿,茗茗,你还是这么好闻!” 虞清茗脸色不变,笑容洋溢,她从小生来身体就有一股淡淡的体香,就像是《还珠格格》里的香妃一样,清清淡淡极其好闻,以前林熙也以此调笑过她许多次了,她也早就见怪不怪,安静的坐在那里等林熙拆除纱布。 护士将纱布全部拆除后,就准备离去,离去前说道“先生,你睁眼的时候不要着急,先慢慢适应光线,如果睁眼太快会对你的眼睛有损伤!” 林熙轻轻点头,伸手去摸罩在眼前还没有摘除的药物黑眼罩,眼睛轻轻眨动,仔细感受和熟悉眼罩外传来得光线后,才准备将眼罩摘掉。 “神棍,我帮你摘,你现在是病人,可是需要照顾的!” 听到虞清茗的话,林熙心中暗道一句算你还有良心就坐着不动,他感觉到有一双纤纤细手触碰到了自己头部的皮肤,传来冰冰凉凉的触感,很轻柔也很舒服! 虞清茗轻手轻脚的帮林熙摘掉头罩,然后笑道“好了,你睁眼我看看!” 林熙将眼睛睁开一条缝隙,但一接触到强光又赶紧闭上,眼皮眨动想要再次睁开,却发现怎么也睁不开。 “这个是,黑色······还有花纹·····” 忽然,林熙看到自己眼前有一片模糊的有着花纹的黑色,近在咫尺,好像是直接在脑海中浮现一般,而鼻端淡淡的香味也还在萦绕。 忽而,林熙的眼睛猛然睁开、睁大,想要看看自己刚刚看到的到底是不是真的。 然而印入林熙眼前的却是一个高高耸立的所在,还有一片粉色,他猛然惊醒虞清茗还站在自己身前,正想趁着虞清茗还没发现就转移目光,却发现自己双眼瞳孔突然失去了焦点,然后左眼与右眼的焦点相互重合,就在完全重叠的一刹那,目光中忽然有青色的光芒浮现,然后那光芒冲向双眼原本的聚焦之处。 就在这一刻,林熙感觉自己眉心有一种温润之感,随之而来的就是这种温润感顺着青色的光芒不断延伸,直到追上那青色光芒并与其融为一体。 林熙努力凝聚目光,想要看清那青色光芒到底是什么,却发现自己的目光也与青色光芒融为一体,随之而来的是一种拨开重重迷雾的感觉,焦距被无限放大。 林熙迷惑不已,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等他反应过来后再去看时,却看到让他极为吃惊的一幕,因为他看到的景色是如此的香艳! 当林熙眼前的重重迷雾被拨开后,看到的不再是黑色,也没有花纹,而是一团带有粉意的雪白云团。 那粉意的雪白云团就像是近在眼前,仿佛触手可及,却又捉摸不到,而在今天之前,林熙似乎从未亲眼看到过这样粉色的雪白云团,顿时让他这几天来营养滋润和精力充沛的身体一时间有些燥热,继而坐立不安的吞了一口唾沫。 “这个······好像比电视里的······还要好看!” 这一刻林熙出了神,本来想好要和虞清茗说的话也忘得一干二净,脑海中空空如也一片空白,但却不时闪过一个念头好可爱的······粉红色。 与林熙半年不见的虞清茗今天可谓喜忧参半,忧的暂且不说,喜的是能在这里见到林熙,半年不见,甚是想念。 半年前她因为一些个人原因去了那个大酒店做实习生,学习一些烘培的技法,在遇到的所有人中只有林熙给他的感觉最好,因为其他人看他的目光不是将他当作少不经事的小妹妹,就是带着有色眼睛去接近她,甚至还有人对她伸出了咸猪手。 林熙和他本来是不相识的,就是有人对她动手动脚的那天,是林熙挺身而出站在她身前将她护在身后,也是那天她和林熙成为了好朋友,也是在那家大酒店唯一的朋友。 后来她发现,林熙虽然和自己年龄差不多大,平时也嬉皮笑脸不着调,但那都是他乐观、开朗性情的表现,甚至时时都能感染自己。而且在虞清茗眼里,林熙还是一个有担当,有正义气的人,待人知礼貌进退,和他一起工作的那些日子也都很轻松和愉快。 所以虞清茗一直都说,林熙是她的好兄弟,因为那段和林熙一起工作的时间是她近年来最开心的日子。 然而就在今天,就在刚刚,虞清茗脑海里突然冒出一个词——登徒子,将从前对林熙的好感全部推翻。 彼时,虞青茗心中十分的气恼,明明才半年不见,他怎么就变成了这个样子呢! 她本能想要离开,却在林熙的目光中迈不出脚步,仿佛像是自己的身体不受意识的控制一般,仿佛林熙的双目中有一种特别的吸引力,能够让少女目不转睛。 而且在面对林熙目光的时候,虞青茗感觉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宁感,如同空虚精神上的愉悦,让她心中生起一种异样的情愫,有一点点的甜蜜,又有一些难以言喻的安全。 就像林熙曾经为她挺身而出,将她护在了身后一样,如同一个避风的港湾。 这一刻,在少女的心中,似乎除了把林熙当成自己的兄弟以外,还有了别的莫名心思,可是少女的心思,谁又猜得透呢! 不知不觉间,少女的脸颊上飞上了粉意,如同成熟的蜜桃,娇艳欲滴,似乎还有些娇羞,让她忍不住婴宁一声,似乎是在抒发此时的羞恼,更是忍不住的暗恼林熙是个“登徒子”。 随着时间的不断推移,虞青茗感觉自己的脸烫得愈加厉害,她偷偷再去看林熙,却见她还是那般模样,心中不由生出一个念头难道是自己错怪他啦? “神棍,我先走啦!” 虞清茗知道自己再不能多呆,怕自己再多呆一刻都会忍不住心中的莫名情愫,所以匆匆丢下一句话就夺门而去! 虞清茗回到家后一下扑进自己软软的大床上,直到此时她脸上的粉意都还未褪去。 许久后,脸上的粉意已经褪去,她坐起来仔细回想今天发生的事,然后又伸手按在自己脸上,轻轻抚摸和感觉,却露出惊奇之色。 忽然,她似乎想起什么,连忙翻开衣柜重新换了一套干净舒爽的衣物,彼时敲门声响起,虞清茗吓了一跳,匆忙将换下的衣服扔进衣柜,并将衣柜掩盖。 “茗茗,妈妈进来了啊!” ······ 虞清茗临走前的那声告别让林熙从恍惚中清醒过来,其实在虞清茗后退那一步开始,林熙就已经清醒,眼前的那些让他燥热的香艳画面也都消失不见。 但是因为那一幕实在太不可思议,让他沉浸其中回味许久,一直不能回神。 在那画面消失的同时,林熙眼前的青色光芒也消失不见,眉心的温润之感也在缓缓消退,两眼间的焦点恢复正常,而在他脑海中又仿佛有重重迷雾涌来。 然而下一刻,强烈的光芒涌现在林熙双眼中,刺得眼睛酸痛流下眼泪,只能依靠不停的眨动眼睛来适应这强烈的光线,眼泪顿时蓄满眼眶眼,模糊不清,竟然连虞清茗跑出病房都没有看到。 忽然,林熙又感觉脑海中有眩晕感传来,那眩晕感来的莫名其妙,就像有什么诡异的力量抽走了他的精神一般,让他感觉有些头重脚轻和疲惫,过好一会才有所恢复。 第4章 葫芦瓶(上) 林熙回想方才看到的一幕,心中有过许多念头“难道是自己空虚太久了?连幻觉都这么真实,嗯,不过那粉红色······” 就在林熙胡思乱想时,病房外周哲走了进来,他穿着一件宽松的白色长袖t恤,白色的休闲裤,这套衣服他已经穿了好几年了。 因为这套衣服与电视中神父有些相似,而他本身也总是一副悲天悯人的模样,大学时就给他起了个外号叫神父。 周哲带着眼睛斯斯文文的走了进来,看到林熙正在揉着眼睛“咦,林子你好了,怎么这么快。你眼睛刚好别用手去揉,那样会感染的,要是觉得痒或者不适要用消毒过的棉球去擦拭,如果流眼泪也是正常的,因为你······” 林熙听到周哲的喋喋不休顿时头大,急忙转移话题“神父,手续办好了嘛?” 周哲叹息一声,将手中的手续交到林熙手中,又说道“你要相信我是专业的,我给你的建议都是为你好,我这都是为了你好!” 林熙不去理他,看起手中的手续单,当看到上面的金额时咂舌不已,自己在这里短短十天时间,花费的费用竟然比自己毕业几年挣得工资总和还要多,有钱可真好! 周哲还在喋喋不休,林熙却再也听不下去时,却见那个白人医生走进来瞥了周哲一眼,向林熙笑道“先生,祝贺你出院,不过三个月后您还需要来复查你的眼睛和头部,这关系到你的康复!” “谢谢你医生,不过我朋友刚刚给我说了很多康复的忌讳,您有什么建议么?” 白人医生似乎早已对周哲有所了解,他摊开双手耸了耸肩膀,笑道“先生,我们治好眼睛就是为了让你恢复正常的身体,如今你的身体也已经恢复正常,和正常人没有任何区别,这是我们医生的职责所在?在这里,我是最专业的,这就是我给您的医嘱,但是三个月后请您别忘了来复查!” 林熙看了周哲一眼,只见安然还是一副悲天悯人的样子,对白人医生的话却不置可否,其实林熙早已知道医生会这么说,只是实在被周哲的喋喋不休快要烦死了,才不得不让医生再说一次。 果然,周哲不再说话,林熙向医生道别后,又向周哲笑道“还不去开车,今天我可不想挤公交或者走回去!” 林熙不想挤公交更不想走路,因为挤公交太累,走路又太慢,这就是他平时上下班宁愿骑自行车的原因。 而这家医院离他住的地方实在太远,挤公交的话要转三次车,还要再走小半个小时的路才能到家,好在今天有周哲在,避免了挤公交的痛苦。 周哲家远在小康之上,早在大一时他父亲就给他买了辆车,虽不是什么名牌,代步还是绰绰有余的。 不得不说的是,别看周哲斯文且彬彬有礼,但在他内心深处也是极为疯狂的,也不知他和谁学的车技,硬是把一辆二手的马自达开出了越野跑车的感觉。 或许是对那辆二手车开出了感情,好几年过去都没说换一辆新车,林熙知道换一辆新车对周哲来说轻而易举,为此林熙也问过为什么。 “车子只是代步的,要那么好做什么,就算要换也要等留学回来再说,到时候换个越野的。” 但是,林熙今天还是在换了三次公交后,又走了小半个小时的路才回到家,这对刚刚出院的他来说,感觉真的糟透了。 因为就在周哲要送他回去时,突然接到他父亲打来的电话,说有十万火急的事情要他赶紧回家,却不说究竟是什么事,然后连反驳的机会都不给就把电话挂断。 周哲的父亲也认识林熙,对林熙也是极为看好,换作往常周哲说要送林熙回家他父亲自然无话可说,但今天却一反常态。 周哲坚持要将林熙送回后在回家,林熙却笑了笑“你爸既然叫你快点回去,肯定有事,我自己坐车回去就行。” 周哲一脸的无奈,似乎已经猜到了什么“唉,他能有什么事。” “有什么事我不知道,但肯定事好事,说不定是叫你回去相亲呢?” 周哲犹豫再三“那好吧,林子我先走了啊,有什么事给我打电话。” 看着驱车离去的周哲,林熙脸色顿时一垮,想到要挤公交就有些烦躁,心中忍不住哀叹“我最近怎么这么倒霉呀!” 两个小时候后,林熙一脸疲惫的走下公交车,车上的人实在太多了,各种混杂的气味几乎让他呕吐,不过他今天都还没吃过东西,想吐也吐不出来,憋在胸口的那种感觉极其难受。 深深吸了几口干净的空气,林熙才觉得舒服一些,但随之而来的就是肚子咕咕叫。 想起还是昨天下午五点吃的饭,现在却快早上十点半了,林熙再次苦笑一声,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还是先解决肚子问题才行,反正这里离家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左右看了看,林熙走进一家生煎店,要了一份生煎和一碗馄饨。 生煎作为明州的传统小吃自然是名声在外,其形态饱满精致,上半部有黄澄澄的芝麻和碧绿的葱花,松软适口,下半部包底金黄脆香,轻轻咬一口馅心汤汁饱满、味鲜浓郁。 再有一碗馄饨下肚,口腹之欲当真满足无比,似乎挤公交的疲惫也随之消散。 伸着懒腰打了个饱嗝,林熙走出了生煎店,抬眼看到蓝天白云,感叹道“生活啊,就应该这样!” 辨别方向后林熙向家中走去,与其说那是家,还不如说那是他在明州的栖身之所。 林熙是幸运的,初来明州时周哲让他现住在自己家里,但林熙也有着自己的傲气,拒绝了周哲的好意,然后自己跑遍了明州的各个房产中介,想要租一个满意的居所。 但太不随人愿,接连半个月他都没有找到一处满意的居所,当他正想向社会再次妥协时,却不料意外之喜正在等着他。 那天他正疲惫且失落的从房产中介出来,盘算着自己究竟要不要与人合租,但在他心里是非常反对合租的,算是另一种洁癖。 就在此时,林熙看到街边一个干干瘦瘦的老人正举着牌子租房,换作平时他肯定不会相信这样的租房广告,因为这没有丝毫保障,可那天林熙却鬼使神差的走了过去。 租房的过程十分顺利,也极其和谐,老人租的房子宽敞明亮,虽然只有四十平却是精装修,各种家具齐全,只需要拎包入住,而且环境幽静,生活设施齐全,最关键的是,房租每个月才三百块! 这样的好事去哪里找? 开始林熙还以为是不是遇到了骗子,世上哪有这么好的事情砸到自己头上,可当他亲眼看到那处居所后,心中就打定注意一定要把它租下来。 第5章 葫芦瓶(下) 租房的老人姓舒,至今林熙都不知道他的真正名号是什么,一直都尊称他为舒老。 后来林熙才知道,舒老的儿女都已经成家立业,且功成名就身价不菲,拥有着自己的事业,只留下他一人还住在老宅。 前几年舒老的老伴去世,这老宅也只剩下他一人,所以就想把多余的那套小居室租出去,也好找个人陪陪自己,至于房租多少他倒是无所谓,他也不缺那点钱。 以前也有人找舒老租房,但是一看地段如此偏僻,就都纷纷放弃了租房的念头又或者租客本身存在问题,舒老不愿他们住进来,所以才便宜了林熙。 虽然这里的地段偏僻的连公交都到不了,但这对林熙来说这都不是问题,而舒老见林熙是个阳光小伙,也愿意将房子租给他,还说想住多久都可以,房租有了再交就行。 舒老毕竟也是过来人,深深知道出来打拼的年轻人有多么不容易。 而林熙也是得空了总会去陪陪舒老,或是聊天,或是下棋,又或是给舒老做顿饭,长久下来他和舒老哪里还有房东和租客的关系,反而更像是爷孙俩。 那处居室自然也被林熙当作自己在明州的家,就连他在典当行的工作都是舒老帮忙介绍的。 林熙悠哉的往家走去,边走边想着心事,心想着同学的婚礼应该送多少份子钱才好,多了少了好像都不行,又想着日后的考虑。 忽然,一阵喧闹声引起林熙的注意,他本来就比较喜欢热闹,在医院呆了十天早就憋坏了,如今看到热闹自然也要跑去瞧一瞧。 喧闹之处是一个地摊,周围围了许多人在指指点点,但更多的也和林熙一样是来凑热闹的。 “老板,你这是真的古董嘛,怎么看起来都是假的呢,要是真的你干嘛还来摆地摊。” 林熙才靠近人群就听到传来的质问声,然后引来许多围观人的哄笑。 挤进人群后,林熙看到地摊上摆了许多的物件,大大小小形形色色,有瓷器、玉器,还有钱币和红色像章,林林总总不下百余件。 摆摊的老板是个中年人,一直挂着笑脸给大家陪笑,生怕得罪了哪位顾客,出来混口饭吃,都不容易。 “这位大哥,您别不信,这些物件可都是我辛辛苦苦才淘来的。” 人群再次哄笑,大家都在社会上混荡多年,这老板还不诚实的想来蒙骗,如果真的是古董他会舍得搬来这里卖? 虽然大家对古董都不了解,连个门外汉都不如,却也知道古董都是价值连城的东西,能在这里卖的无非就是一些仿制得工艺品罢了。 有人看老板不诚实就渐渐退去,老板倒也不生气,脸上依旧挂着乐呵呵得笑容,买卖不成仁义在的道理他还是懂的,但也有人在摊位上翻看起来。 就算这里没有真正的古董,拿回去当个工艺品的摆件也还是不错的。 林熙看过热闹后并没有随着人群一起离开,反而蹲在摊位前拿起一个物件看了起来,而且越看越喜欢。 那物件是个小巧的葫芦瓶,高不过十公分,入手却颇为沉重,通体都是一片柠檬黄,釉色匀称,光泽鲜艳无比,在阳光下的反光也丝毫不刺眼, 林熙想起老头子以前也有一个葫芦,不过是葫芦藤上摘下装酒用的,但装酒的葫芦却和这个葫芦瓶大小相当,颜色也偏似,不由让林熙陷入回忆。 老板见林熙将那个葫芦拿在手中许久,目中露出异色,走过来笑呵呵的问道“小哥儿,是看中了这个葫芦瓶?” 林熙回过神来,眼珠儿一转,心中有了计较“老板你的这个葫芦瓶怎么卖?” “小哥儿要是喜欢的话500块拿去。” 林熙有些犹豫“嗯,80块。” 老板笑容一滞,有些愠色“小哥儿是在开玩笑的吧?80块哪里能买到这么好的葫芦瓶,你看看这颜色。如果小哥儿诚心要,450块拿去。” “70块。” “小哥儿你要是不想要就放下,最低400块”老板脸色有些难看,言语也有些不善。 “60块。” “小哥儿,我们养家糊口也不容易,你怎么越讲价越低了?” “50块。” “成交!” 林熙心满意足的将葫芦瓶在手中把玩,然后才去掏钱,老板接过钱苦笑“小哥儿,你可真会做生意,侃价比大妈还厉害,以后可再不敢遇到你了。” 林熙不置可否,将葫芦瓶拿起,笑道“老板,你也不亏啊,一个小玩意儿就五十块,要是一天卖出十件,一个月挣得可不少呢。” 老板脸上又挂上乐呵呵的笑容,似乎忘记了方才讲价的事“小哥儿你是不知道我们的苦啊,起早贪黑的,能卖出去还好,卖不出去可就要喝西北风了。” “那就祝老板生意红红火火。” 老板看着林熙离去的身影露出窃喜,那么一个小玩意儿就卖了五十块,今天还真赚了。 他记得那个葫芦瓶是自己儿子从外面带回来的,说是在垃圾堆捡的,他本来还以为真的遇到了真古董,可清洗出来后见到其色泽鲜艳,一下就否定了古董的想法,哪个古董能有那么光鲜亮丽的? 本来他摆在摊上也是抱着试一试的心理,哪知道今天还真的卖出去了,这就等于是平白捡了五十块钱,他哪里能不高兴? 唯一遗憾的是,那个年轻人太奸猾了,要不是自己及时成交,他可能根本不会买葫芦瓶。 可是他哪里知道,林熙之所以会压低价格,就是看穿了他的这些把戏。 但是林熙的确喜欢这个葫芦瓶,不仅因为看到这个葫芦瓶就能想起老头子,让自己多了一个念想,还因为他越是看这个东西就越喜欢,颇有一种千里寻它千百度的感觉。 林熙拿着葫芦瓶在手中不断反复把玩,很快就回到自己住的小觑,却在小区楼下看到两个熟悉的身影在凉亭中下棋。 林熙想也不想就走了过去,远远的打招呼“舒老下棋呐,今天赢了还是输了。” 下棋的两人中,一个是干瘦老者,头发花白了一片,却精神焕发。 在老者对面的是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人,年纪看去不过五十岁,却留了个寸板头,看到林熙时也露出笑容,活像个弥勒佛。 这弥勒佛名叫李彬,来历林熙也不十分清楚,但是自从他住进这里开始,就经常见李彬和舒老一起下棋。 而且他们下的棋不是象棋,而是围棋! “是小林呐,听说你住院了,不要紧吧?” 林熙笑着向李彬问候“李叔好,这不今天刚出院嘛,都是皮外伤不要紧。” “吵什么吵,打搅我老人家想棋,本来想好的都被你给打搅了!” 林熙笑着在棋盘上扫了一眼,只见舒老的棋已经岌岌可危,他的大龙被死死围困,李彬只需要慢慢的将大龙绞杀,他必输无疑。 但,也不是没有转机。 第6章 秀色可餐 林熙捏起一枚棋子放在棋盘上,那里正是大龙的唯一生机“打搅舒老想棋是我不对,我给您补上!” 舒老见到棋盘上的那枚棋子,忽然眼睛一亮,双手在大腿上一拍,继而畅怀大笑,笑得像是个顽童。 “对了,对了,就是这里,这局老头子赢了!” 李彬看林熙帮舒老下了一子,不禁苦笑连连“小林呐,怎么都不见你帮帮我,每次都是帮舒老来赢我。” 棋盘上大龙逃出升天,拥有翻江倒海之能,李彬再也不是对手,便将棋子丢回棋盒“舒老,这局可不算,这是小林下的。” 舒老可不管那么多,笑得越加得意“哈哈哈,小李啊,输了就要认。我可是小林的房东,不帮我难道帮你?” 说完,舒老又转头看林熙,上下打量一下“医院十天没白住,倒是白净了不少。” 林熙嘿嘿傻笑,其实在住院的第二天舒老就来看过林熙,只是那时他还在昏迷,后来还是听周哲告诉他的。 本来舒老来时还担心的不得了,但听到周哲的解释后才放心离去,离去前还说了句“害我老人家白担心一场!” 不过林熙醒来后一直将这段恩情记在心中,因为舒老真的把他当成亲孙子一样对待。 忽然,舒老看到林熙手中得葫芦瓶,闪过一丝异色“你这葫芦瓶哪里来的,拿来我看看!” 林熙将葫芦瓶拿给舒老,笑道“刚刚回来的时候在地摊上买的,整整花了五十块呢,要不是看着和老头子的葫芦有些像,才不花这个冤枉钱,要是舒老喜欢就孝敬给您了。” 舒老把葫芦瓶在手中仔细端详,又抬起来看了看瓶底的落款,然后递给李彬“小李,你也看看。” “你师傅要是知道你背后叫他老头子,怕是要清理门户。不过什么孝敬不孝敬的,心意我老人家领了,以后得空多陪我下几盘棋就好。” 李彬看完葫芦瓶还到林熙手中,弥勒佛般的笑容挂在脸上“小林呐,你怎么不问问我,说不定我要呢?” “李叔你又取笑我,你家哪里缺这些个廉价的玩意儿,拿回去不是扫您的面子嘛,等我以后有钱了,送您个大古董,说出去您不也倍儿有面子?” 舒老挥了挥手,像是在赶林熙离开“去去去,不要打搅我们下棋,人不大话还挺多,哪里学来的这些个油腔滑调。” 林熙笑着找了个地方坐下,沉吟了下,认真道“舒老,我失业了。” 舒老清理着棋盘,将一粒粒棋子拈起放回棋盒“那你今后有什么打算?” 林熙想了想“过几天我同学就要结婚,给我发来了请柬,我想先回去看看,然后再回去看看我妈妈,其它的回来再做打算。” “既然你都决定了,还来告诉我老人家做什么?” 林熙笑嘻嘻的“这不是过几天要离开明州了嘛,所以先给舒老道个别,当然还有李叔。” “又不是不回来了,道什么别,赶紧滚蛋,别妨碍我们下棋。” “嘿嘿,舒老那我走了啊,李叔,我先走了。” 看着林熙离去的背影,弥勒佛李彬忍不住赞叹道“秀色可餐,怎是一个嫩字了得,这小子真是好福气啊,我怎么就没这么好的运气,才五十块钱!” 舒老笑道“是啊,这傻小子的运气让我老人家都嫉妒,不过你这个秀色可餐用的当真不错。” “那您怎么不告诉他?” “为什么要告诉他,就说他捡了个大漏,捡了个几百万的真物件?飞来的横财可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不惊不喜的。” 李彬笑道“那您真的不管他了?” 舒老看着消失的林熙的背影,不露声色“管,怎么不管,也就这傻小子能麻烦我老人家的这把老骨头了,也正好出去走走,你给老简打个电话,傻小子救了他一条老命,难道送几万块钱就算了?” 弥勒佛大笑“好嘞,咱们先下棋,一会回去我就给简老打电话,该您落子了!” ······ 林熙回到家中,将葫芦瓶认真的摆在最显眼的位置,然后拿出电话打给远在老家的妈妈。 电话接通后,电话那头传来一个温柔的声音“喂,小熙吗,怎么这会给我打电话啊。” “妈,是我,我就是想你了。” “你这孩子,妈也想你啊,你在明州工作还好吗?” 林熙沉默了下“好,都好,前几天老板还说给我涨工资呢,妈,我想给你说个事。” “老板给你涨工资了你可要好好工作,要对得起你拿的工资,你想给妈说什么?” “老板说我工作认真,给我放了个长假,所以我想回来看看您。” 电话那头的林母沉默了下,温声道“好啊,那你什么时候回来,妈去车站接你。” “还不知道呢,这边还有工作没有做完,不过应该也快了,等回来的时候我再给您打电话。” “好,回来时候给妈打电话,妈去车站接你。” 电话挂断后,林熙的鼻子有些酸楚,他想起了网上的一句话小时候有钱也在父母面前说没钱,长大了即使没钱也要说有钱,小时候报忧不报喜,长大了却是报喜不保忧。 第二天清晨,林熙还在做着美梦不愿醒来,他梦到自己正和一个漂亮的女孩儿手牵手在湖边游玩,可奇怪的是怎么也看不清女孩的面容,好像在女孩脸上笼罩着一层轻纱,当他正想伸手去将轻纱拨开时,一双大手猛然从身后搭在他肩膀上,把他吓得浑身一个机灵。 大力的敲门声吵得林熙在床上翻来覆去,可那张床好像是有什么特别的魔力,吸引的林熙就是起不来。 但是敲门声越来越大,还传来周哲的呼叫声,就算林熙用枕头和被子死死捂住头也无济于事。 终于,林熙决定妥协,状如疯癫的跑去将门打开,正要破口大骂时,却见周哲手中提着一分早餐,顿时怒气消失大半。 林熙指着床头的闹钟,抱怨道“这才几点你就敲门,还让不让人睡了。” 周哲将早餐放下“你忘了今天火车去泸州么,万一晚点了怎么办。” 被人吵醒林熙本来就心中不爽,听到周哲的话后顿时火上心来“十一点半的火车,现在才六点,赶着去卖猪嘛?” 周哲叹息一声“唉,你这人啊,怎么就没一点忧患意识呢,万一堵车怎么办,万一出现意外怎么办!” 林熙头大,认真的质问道“我才出院你就咒我出意外,你是故意的?” 周哲推了推自己的眼镜“这不是咒你,而是一切皆有可能,我这叫有备无患。” 林熙睡意全无,穿衣洗漱,洗漱过后拿起周哲的早餐就吃,丝毫也不客气“说吧,有什么事,无事献殷勤,肯定有奸情。” 其实,在林熙开门看到周哲手中的早餐时,就知道他肯定是有事相求,不然绝对不会给自己带早餐,认识这么多年了,谁不了解谁啊。 第7章 异能再现 “唉,你说你怎么就真的说那么准呢,昨天我爸叫我回去真是叫我相亲的。” 林熙喝了一口粥,慢条斯理的咬了口包子“然后呢!” “还有什么然后,当然是不欢而散了。” 林熙早就料到会是这个结果“所以你想和我去泸州?” 周哲取出一张车票,赫然是从明州到蓉城的车票,而且班次与林熙的一模一样“不,不去泸州,我去蓉城,我们正好一起走。” 林熙诧异,奇怪道“蓉城,你去那里做什么?” 周哲罕见的有些扭捏,旋即又恢复正常“你去泸州参加同学婚礼,我去了多不好,正好趁着时间在蓉城旅游,等你回川北的时候,我再和你一起去。” 林熙看到他的扭捏,心中顿时明白了什么“你啊,装腔作势。行,满足你的要求,不过周叔要是问我,我可不帮你隐瞒。” “林子,我们可是多年的兄弟了,你忍心······” “忍心!” 林熙吃完早餐,一切收拾妥当后就和周哲驱车前往火车站,临走前也没有再去和舒老告别,却把接下来几个月的房租装成了一个信封放在桌子上。 他知道舒老肯定会来看自己的,这也算是一种告别。 果不出林熙所料,就算路上堵车,但到了火车站也不过才九点钟,离发车时间还有两个半小时,不由又抱怨周哲打搅他的清梦,不过周哲却不在这里,想要发泄也找不到人。 一个人无聊了许久,林熙就在候车大厅乱转,在候车大厅的门口他看到几个农民工正焦急的打转,每看到一个人就急忙迎上去,将一个用塑料袋缠裹的严严实实的物件给人看,却始终找不到买主,甚至有人看到他们就远远的避之不及,哪里有心思去看他们的物件。 何况在这里卖东西,不是黄牛就是托,只怕一会就会有武警来把他们带走,到时候不要东西没买到,反而引来一身骚。 林熙看了那几个农民工许久,见他们的焦急不似作假。 察言观色的本领他虽不算十分精通,但在典当行工作的半年里多少也学了一点,而且他看到那几个农民工的身影时,不由想起了自己的母亲,他母亲就是这样将他拉扯涨大的。 犹豫了下,林熙还是迈步来到候车大厅外,那几个农民工看到林熙走来,急忙也迎了上去,脸上却挂满了疲惫和无奈。 他们已经在这里流连许久了,却没有一个人肯相信他们,如果再筹不到钱买车票,就只有等到明天才能回家,可那样不是耽误事嘛。 “这位小老板,这个宝贝你看要吗?” 林熙诧异,宝贝?什么宝贝? “大叔,我可不是小老板,您说的宝贝是什么?” 农民工见林熙有意自己的宝贝,顿时大喜,而且看他如此有礼貌,心中对他更是好感倍增“使得使得,你就是小老板,你看,就是这个。” 农民工将手中的塑料袋层层打开,当完全打开后里面竟然装的是一个精巧的佛像,佛像左右各有六条手臂,每只手中都拿着各种的法器,有念珠、经书、卷所、金刚杵、宝瓶等等,头戴宝冠,面像端庄,佛身上也饰有璎珞和珠宝。 林熙饶有兴趣的将佛像拿在手中打量,问道“大叔,这个你想卖多少钱?” 几个农民工都露出喜色,却迟迟不敢报价,再犹豫再三后其中领头的那人试探道“小老板,你看1500块行吗?” 林熙将佛像拿在手中仔细把玩,忽然看到佛像身上挂有几颗绿松石般的宝石装饰,忍不住举起佛像认真看起来。 要知道,他虽然对古玩佛像不了解,但对绿松石却了解林多,如果那些真的是绿松石,买下这尊佛像只会赚不会赔。 绿松石因其“形似松球,色近松绿”而得名,又称为松石,在我国清代以前又被称为“甸子”,是玉石的一种。 绿松石作为佩戴和使用已经有五千年以上的历史,因其色泽淡雅而绚丽,深受古今中外人士的喜爱。而在西方国家,人们更是把绿松石作为镇妖、辟邪的圣物和吉祥、幸福的象征,同时也作为西历十二月的生辰石。 而且关于绿松石还有一个古老的传说传说火神祝融和水神共工不和,在一次大战中公共战败,他碍于脸面就一头撞向不周山,将北天门的柱子撞断。 天柱断裂后暴雨不断的从天漏处倾盆而降,大地上也引发多处火山爆发,火山冷却后的岩浆将河床淤塞,形成“堵河”。 为救民于水火,女娲娘娘遍拾芦蒿堆聚于“火烧坡”,聚丹阳之气炼五彩石上补天漏,下糊地缝,使得万物重获生机,而女娲娘娘用来补天的五彩石炼化后就形成了绿松石。 甚至还有传说,说历史上著名的和氏璧,就是后来的传国玉玺,也有极大可能是高品质的绿松石,由此也可看出绿松石的珍贵。 而在这个时代,说绿松石贵比黄金也丝毫不假,品质好的绿松石一克就能卖到1500块的高价,就算品质差的,市价也在三百块以上。 林熙在典当行工作时,就有人来典当过一串绿松石的项链,就是那一串项链就典当了百万的高价,可见那串绿松石的宝石项链的珍贵。 为此林熙在那段时间专门查过有关绿松石的资料,还和典当行的鉴定师讨教过绿松石的鉴定,所以他对绿松石也是略知皮毛。 就在林熙凝聚目力,聚精会神看那颗宝石时,恍惚中两眼间的焦点再次重合,与佛像间的焦距也被无限放大,而在他双眼深处有青色的光芒一闪而过,随即眉心有温润之意传来, 与此同时,在林熙脑海中,他感觉有一只青色光芒形成的大手在拨开眼前的重重迷雾,让佛像的直接出现在自己脑海中。 下一刻,林熙看到眼前的佛像在缓缓分解,分解成一团青色的光芒,忽然那只青色光芒的大手再次出去,将分解后的青色光芒抓在手中,继而大手又化作两道青色光芒回到双眼深处,只是这次比先前还要浓郁几分。 就在此时,林熙眼前的世界也渐渐恢复正常。 如果有人看的见,肯定能发现他眉心的那颗黑点似乎又浓郁了半分,但还是淡不可察,不过就在林熙恢复正常的一瞬间,眩晕感再次袭来,顿时觉得眼前天旋地转,差点都站立不稳。 该死,怎么又出现幻觉了,难道后遗症还没好! “小老板,你看,你要是要的话,便宜些给你也是可以的,要不1300块怎么样?” 领头的农民工看到林熙呆在那里,不由心中又焦急起来,以为他觉得价格贵了。 这一早上可就林熙问过他价格,如果再卖不出去就要误了回家的车了,所以一咬牙决定再次降低价格。 第8章 启程泸州 其实,这几个农民工是一家子人,都属于亲戚关系,年初来到明州跑工地挣点血汗钱,可昨天突然接到噩耗说家中一位长辈去世,几人不得不赶紧赶回老家。 但现在这个时候哪里能结算工钱,几个人身上凑起来也不过三百块的生活费,还不够买回家的车票,慌忙下就想把这个佛像卖掉。 “大叔,你误会了,就1500块,这个我要了!” 方才的一幕让林熙久久不能回神,是幻觉?还是异能? 直到农民工那焦急又不敢确定的呼叫声才让他惊醒,对于先前的一幕他只好先放到一边,露出了阳光的笑容。 这尊佛像上镶嵌了五颗绿松石,虽然不大,但绝对远远超过1500块,而且他已经大致看出这几颗绿松石的品质,800块一克是绝对稳当的。 想也没想,林熙当机立断将佛像买了下来,也算是小赚一笔,不过这几个农民工也不容易,他不想占便宜,既然他们说1500块那就1500块好了。 取出钱包数了十五张红头钞票递给农民工,然后在他们千恩万谢的感激中抱着佛像回到了候车大厅,还想着什么时候去把这几颗绿松石取下来卖掉。 至于那尊佛像,早就被他忘记了,他的眼里现在只有绿松石。 这尊佛像是那几个农民工前几天在工地开工时,挖土机从地底挖出来,当时还裹着许多污泥,幸好有人眼尖将其发现了。 清洗污泥后看到竟然是尊佛像,而且是还从地底挖出来,猜想一定是个宝贝,能卖个几百块钱,但发现佛像的人却不同意,说这是佛祖显灵,要将其带回老家供奉起来。 直到今天走投无路,这才不得不将之售卖,本来在他们眼中只值几百块的佛像,因为急着回家不得不卖出1500块的高价,对他们来说,1500块已经是高价了。 林熙回去的时候周哲正在等着他,看到他走来忍不住抱怨“你去哪儿了这么久,回来就没看到你人!” 林熙笑呵呵的把佛像递给他“给你看着宝贝,你仔细看看,我随便转转就捡到宝,仔细看那几颗石头。” 周哲仔细看了一会“唉,不就是几个石头嘛,值什么钱。” “你是不食人间烟火,懂得什么。这可是绿松石,一颗就是小一千块,这五颗就是五千块,我可是发了笔小财。” 顿了顿林熙又道“前几天这么倒霉,现在总算是时来运转,也不枉我住了十天的院。” “唉,那你开心就好。” 林熙把佛像认真包好放进行李包,又问道“你去停个车,怎么也这么久。” 周哲拿出两张车票再手中晃了晃“给你,我刚去换了两张卧铺的票,这里到蓉城要一天,坐着还不累死。” 林熙有些惊讶的接过车票,他记得卧铺票早就卖完了才对啊,怎么周哲能弄到两张卧铺票,不过又想到周哲他爸的关系,似乎弄两张卧铺票也不是那么难。 ······ 从明州出发的火车在铁轨上疾驰,深秋的景色夜在窗外飞速倒退,渐渐萧索枯黄的大地从林熙眼帘前一一划过,空中偶尔飞过的大雁正在向南迁徙,似乎在昭示着冬天真的不远了。 看了许久窗外千篇一律的风景,林熙感觉眼睛有些麻木和疲累,而且早上那么早就被周哲吵醒,根本就没睡够,感觉到慢慢袭来的困意,他翻了个身就昏昏睡去。 说起来还真要感谢周哲,要不是他去换了两张卧铺的车票,林熙也不会有这么舒服。 要知道像是这种二人软卧的车票只会对一些特殊身份的人开放,根本不会对外出售,甚至有些人都不知道这种二人软卧票的存在,周哲能弄来两张,看来他爸的关系的确不一般。 而且在车厢来回走动的乘务员,都是一些年轻漂亮、专业性极强的姑娘,不仅看着养眼,服务态度更是周到完美。 林熙记得自己去年去明州时,也是同样的火车,但车厢的拥挤和各种吵闹和享受的待遇,与现在相比简直就是天差地别。 林熙心中不由感叹有钱可真好! 忽然,列车一震,林熙一个机灵从床上醒来,往窗外看去,原来是这辆列车与迎面而来的那辆车擦肩而过,两辆车因为速度太快产生的气流将列车稍微震动了一下,那种感觉就像是荡秋千一样。 收回目光,林熙又听到一声若有若无的鼾声,那鼾声特别有韵律且悠长。 向鼾声的来源看去,只见周哲四仰八叉的躺在床上,一只脚还挂在床边轻轻晃悠,活生生的一个“大”字形,鼾声每响起一次,他的脚就晃一次,韵律悠扬。而且他的脸上也不知在哪里沾了之一张标签纸,鼾声响起时呼出的气流将标签纸吹的老高,鼾声下去时标签纸又糊住了他的嘴,看起来很是滑稽。 看着熟睡的周哲,林熙心中十分感激。住院的十天里,都是他一直在旁边照顾自己,虽然他总喜欢喋喋不休,但也是为了让自己在医院不那么压抑。 这么十天来,周哲的身心其实早就疲惫,但为了照顾林熙都在装作阳光,否则方才那么大的震动怎么会没把他吵醒。 林熙想起周哲去蓉城的目的,不由有些想笑,不过能有个自己喜欢的人,也是很不错的,心里也为周哲高兴起来。 不过又想起他对自己还藏着掖着,林熙心中诽谤不已,多年的兄弟,弄得跟谁不了解谁一样,说的俗一点就是他撅起屁股,林熙就知道他想拉什么屎。 轻轻活动下许久没动的身体,林熙换了个舒服的位置坐下,心思不由思考起来。 典当行停业整改,自己这三个月算是彻底失业了,三个月后典当行还要不要自己回去上班也还是未知数。 不过因为见义勇为的事,得到了五万块钱的慰问金也算是有失有得,而且林熙从来没后悔过,就算再发生一次他也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五万块的慰问金加上这几年来的两万块存在,也算是小有十万的家当,就算失业三个月也没关系,可是三个月后呢? 当务之急还是同学的婚礼,然后就是回家看望母亲,算算时间已经块一年没见过母亲了。 林熙还想回去就把母亲从农村接到县城来,少让她吃亏受累,现在手里有了七万块,在小县城租个长期的房子应该是不难的。 至于工作,等回来明州再说吧。 然而林熙转念一想就不由心中忐忑,回去母亲应该又要逼问自己的婚事了吧。要知道川北本来就结婚比较早,如今林熙已经二十三岁,正好到了结婚的年龄,他母亲也已经催过他许多次,每次都被林熙以自己会多多上心而含糊过去。 可是这次回去,婚事绝对是难以逃避的话题。 第9章 发现异能 话题再难逃避,家总是要回去的,大不了到时候在母亲面前装个乖宝宝,她说什么自己就答应什么。 不知怎么,本来想着女朋友的事让林熙又想起了昨天早上在医院里看到的香艳一幕,那究竟是幻觉还是真实,如果是幻觉的话,可为什么感觉自己内心在躁动不安呢。 “难道是自己空虚太久了,又开始了青春期的荷尔蒙悸动?” 所谓青春期的悸动,这个想法很快就被林熙否定,他心里清楚的明白,自己对虞清茗的感情就像对待妹妹一样,绝不可能有非分之想。 而且他在经过大学表白失败的那件事后,在感情上一直防备很深,把自己紧紧的保护起来,很难再对人产生情感上的主动。 不过生理上的荷尔蒙他倒是很旺盛的啊。 想着想着,林熙不知怎么联想到那个佛像,以及在佛像中看到的诡异情形。 林熙不由心中思量起来,而且他感觉自己的眼镜好像比以前更加明亮了,本来从大学开始就有些近视的眼睛现在居然一点也不近视。 就在不久前,他向窗外眺望看风景的时候就已经发现这一变化,同时他总感觉自己的眉心有一种温润之感。 林熙十分确定,这是以前从没有过的感觉。 那温润感很细微,如果不仔细感应根本就察觉不到,那种感觉很熟悉,就像是拿着挂在脖子上的那块玉佩时的触感一样。 想到这里,林熙伸手摸了摸自己的眉心,他本就心思灵敏,这两天来接连看到的幻象让他心中大为疑惑,迫切的想要知道这里面到底藏着什么秘密。 拿出带来的行李包,林熙在里面翻出一个巴掌大的镜子,然后凝神对着镜子看去,然而除了眼睛似乎比以前更加明亮神采外,似乎也没什么不同,为此林熙心中还暗暗臭美。 “好像比以前更帅了。” 忽然,林熙在镜子中看到自己眉心有淡淡的一个黑点,好像是一颗美人痣,可他记得以前是没有这个黑点的啊。 而且,要不是他现在眼睛不再近视,说不定真的会忽略过去。 将镜子向上拿近一点,林熙又凝神向镜子中自己眉心的那个黑点看去,然而熟悉的一幕又再次发生了。 就在林熙凝神看向镜子的时候,他双眼间的焦点快速重合,目光和镜子间的焦距也在被无限拉进,眉心的温润之感再次清晰起来。 同时他感觉自己双眼眼白处似乎有一道淡淡的气流在流转向,然后向眉心汇聚而去,而且在他的脑海中,他看到有无数青色光芒在凝聚。 那些青色光芒仿佛顷刻间就凝聚成一双无形的大手,拨开眼前的重重迷雾,又仿佛是自己的眉心又长出了一只无形的眼睛,可以洞穿眼前的虚妄。 无论是无形的大手在拨开眼前的迷雾,还是无形的眼睛洞穿了眼前的虚妄,林熙都清晰的在镜子中看到神奇的一幕。 他看到自己左眼中的漆黑眼瞳中居然有出现了一个眼瞳,虽然比自己本身的眼瞳要小了许多,不过却真实的存在着。 而在右眼中,同样是漆黑眼瞳深处,似乎有一道雷霆从天而降,瞬间将整个眼瞳分成了规则的两半,瞬间右眼的眼瞳就成了两个。 这极其神奇的一幕,惊得林熙一下就把镜子丢了出去,胸口上下起伏大口大口的喘息着新鲜空气,以此来化解自己的震惊。 就在丢出镜子的那一刻,他眼前的异象顿时都消失不见,同时双眼中眼瞳的变化也仅仅是刹那间就恢复了原本的目光。 如果不是林熙如今目光明亮,只怕也会将这种变化忽略过去。 老头子从小就告诉林熙,说道世上没有鬼神,但此时此刻,他心中惊得以为自己真的遇到了什么鬼怪。 但随之很快他就冷静下来,在继续做了两个深呼吸后,慢慢的平复了杂乱的心绪。 的确,世上要真的有鬼神,自己作为老头子的关门弟子,难道还怕他们? 想到这里,林熙顿时觉得眼前充满了希望,一切又都光阳起来。 过了一会,管甚在犹豫再三后又拿起镜子,刚才因为看到自己眼瞳中的变化太过惊慌,竟然忘记了看看双瞳变化后到底会发生什么。 所以,他想在观察一次,也是想弄清楚,这两天所看到的幻象究竟来自哪里。 因为这一次有了准备,再次看到镜子中自己双瞳出现的复杂变化时,林熙已经不在惊慌,而且他观察的十分仔细。 林熙看到,自己左眼眼瞳在变化后仿佛在眼瞳深处出现了一轮小太阳,而右眼眼瞳的变化就像是一轮小月亮。 而且林熙还可以清晰的看到,在双眼眼瞳中的变化出现不久后,大概只有0.2微妙的样子,眼瞳中的小太阳和小月亮忽然消失不见。 但能清晰感觉到的是,眼瞳中的日月在沿着某种特定的路径,向着他的眉心汇聚。 恰好此时,林熙眉心的温润感也渐渐清晰起来,继而日月在眉心中汇聚、融合,变成了一只无形的眼睛,当这只眼睛出现后,但他凡心中所想,目光就能穿透过去。 而且林熙还发现,在眉心中的那只眼睛形成后,自己眉心那个淡淡的黑点的色泽也变得深沉起来,虽然不仔细看还是微不可查,却还是被他发现了。 至于脑海中感觉到的眼前的重重迷雾,又或者感觉到的那双无形大手,不过是因为不适应那只无形的眼睛而产生的幻觉罢了。 林熙还发现,自己所感觉到的青色光芒其实就是双眼眼瞳内的异样,而且那异样是直接浮现在脑海中的,镜子里根本看不出丝毫。 尽管这神奇的一幕就出现在眼前,自己也已经清晰的感知,但林熙还是觉得有些难以置信。 忽然,林熙像是是想到了什么,他的思维运转,想看看这种神奇的变化能否被自己控制。 可让他惊喜的是,眉心中那只无形的眼睛竟然能随着他思维的运转而慢慢消失,在消失后又化作一轮日,一轮月,再变成青色光芒缩回双眼,最后在双眼中浮现刹那后消失不见。 当然,这个消失也不是完全消失不见,而是青色光芒在他的双眼眼眶深处潜伏下来。 而当林熙再去看自己的双眼时,与往常没有任何分别,就连昨天和今天早上出现的不适感也没有再出现。 “原来,我的近视是这么好的。”林熙想到自己突然眼睛变得明亮,而且不再近视,想必也是这青色光芒的功劳吧。 “我眼睛变成这样呢,一边是重瞳一边是双瞳,难道是车祸的时候装出来的?不过那温润感,似乎有些熟悉······” 林熙一下从软卧上坐了起来,似乎想到了什么却又不敢确定,他将一直挂在脖子上的玉佩拿出来放在手中感应,果然,这种温润感和眉心的温润感几乎一模一样。 第10章 重瞳和双瞳 林熙仔细想了一会,然后把玉佩举到与眉心齐平的位置,再凝神望去,下一刻先前的景色再次在脑海中浮现,继而让这块玉佩直接出现在脑海中。 而且随着林熙的目光凝聚,林熙竟能穿透表层看到玉佩的内部,并且将其内部看的一清二楚,甚至还看到玉佩内部的中心位置有一个像是小气泡的东西存在,只是那气泡很小很细微,平时几乎难以察觉,并且气泡中空空如也。 就在此时,玉佩在目光的凝聚下轰然分解,分解成无数的青色光芒,点点滴滴像是一片雾色一样,但却远不如早上在佛像中看到的那么浓郁,只有淡淡的模糊一层,而且转瞬就消失不见。 林熙记得很清楚,早上那尊佛像也是这么在自己眼前分解的,那时自己的目光还把那些青色光芒全都吸收了,可这怪玉佩分解的青色光芒居然吸收不了。 “原来早上都是真的,那昨天,也都是真的了!” 林熙心中的震惊简直无法言喻,他控制目光收回,又不信邪的抬起手臂去实验,果然还是如出一辙。 如今已经是深秋,他身上是穿了外套的,而随着目光凝聚,竟然能穿透外套看到自己的皮肤,甚至连皮肤上的毛孔都看的清清楚楚。 “原来,那真的是茗茗······” 就在此时,强烈的眩晕感再次冲击了林熙的脑海,将他的目光中断,异象自然也都消失不见,那种眩晕感就像是天旋地转一般,同时双眼有一种刺痛的酸楚感传来,像是有人在他鼻子上打了一记老拳,眼泪更是忍不住的流淌。 昨天早上也出现过这种情况,那时他还以为是眼睛太久没有见过阳光才会出现不适应,如今看来根本不是,而是后遗症,使用这种异能后的后遗症。 难道不能去穿透衣服看别人?不过想想也是,如果能随便穿透衣服去看别人的身体,要是被心术不正的人得到这种异能,还不知道有多少女性要遭殃呢。 至少,林熙觉得自己是个正直的人,不会去做那种龌龊下流的事情。 同时林熙还感觉到,隐藏在自己眼眶深处的青色光芒似乎减少了些许,这种感觉并不强烈,但还是被敏锐的林熙感觉到了。 让他疑惑的是早上看到佛像时为什么会增加,如今却有减少了呢,难不成那青色光芒就像是奥特曼的能量,用一点就少一点,那增加的又是从何而来呢? 当眩晕感渐渐褪去后,眼镜和鼻子的不适感也渐渐消失,至于眉心的温润之感早在青色光芒缩回眼眶深处时,就变得很淡了。 林熙想了想,在行李包中翻出那尊佛像,再用异能去看,佛像出现在脑海中,也如早上一般分解成无数的青色光芒,却比早上时要淡了许多,而且出乎意料的是,这一次竟然再也不能吸收这些青色光芒了。 这样的变化让林熙有些失望,不过他似乎早就想到了,并不觉得奇怪,如果能够无限吸收,那还担心那些青色光芒减少做什么。 ······ 林熙坐在软卧上眼神有些飘忽,将自己一直挂着的玉佩捏在手中繁复把玩摩挲,看着窗外愈加萧索枯黄的风景不断在眼前倒退,他陷入了沉思,更是不时会紧紧注视着手中的玉佩。 “这块玉佩和我的眼睛,究竟有什么关系······” 如果说眼睛的变化非要和什么东西扯上关系,那肯定就是这枚玉佩无疑,因为玉佩入手的温润感和眉心传来的感觉的一模一样。 而且这枚玉佩是老头子留给林熙的,他问过老头子为什么要留这块玉佩给他,老头子却神神叨叨的告诉他“到了合适的时候,你自然就会知道,现在问这么多也是无益。” 那如今,是不是到了老头子所说的合适的时候呢。 不过老头子虽然厉害,但也从没有见他过这些异能啊! 林熙记得,在道教神话中是有关于天眼的传说的,它可看破世间的一切虚妄,还能驱邪避凶。 而天眼最明显的特征就是左眼中蕴含太阳,右眼中蕴含太阴,也就是月亮,而且左右双眼更是暗含神通。 当双眼同时施展神通时,拥有天眼的人的眉心就会有真正的天眼出现,继而施展无上神威,比如传说中的二郎神杨戬第三只眼就是天眼,而且是最高层次的天眼。 但神话和传说毕竟是神话和传说啊,当不得真的。 “难道我开启了天眼?”林熙摇头否定这个想法,因为这好像太过于神奇了。 不过关于重瞳和双瞳的异象却是真的,每次在使用异能时,林熙的双眼就会分别出现重瞳和双瞳,虽然只出现那么刹那,但的确是真实出现过的。 而且据他所知,能出现重瞳和双瞳的的人都是了不起的人物啊,但是下场都不算太好。 林熙大学时的专业是历史系,所以对历史上拥有重瞳和双瞳的历史名人都有所了解,如造字的仓颉、三皇五帝之一的虞舜、晋文公重耳、西楚霸王项羽、千古词帝李煜,他们都是重瞳和双瞳的拥有者,且都是青史留名之人,创造了我国闪耀数千年的璀璨文明。 甚至在一些古籍中,更是将重瞳和双瞳的拥有者者视为天生圣人,被认为天生异象,贵不可言,更多的也是对帝王的象征。 但是,重瞳和双瞳者的身世往往坎坷,甚至下场凄惨,如项羽、晋文公、李煜等最后都落得死不瞑目的下场。 而且晋文公的前半生也都凄惨无比,而虞舜更是饱受磨练,李煜的前半生倒是荣华富贵,可后半生却是生不如死。 想到这种种的历史典故,林熙心中患得患失起来,重瞳和双瞳固然是天生富贵,但也同样下场凄惨,而且作为一个普通人的他突然拥有了这种异能,高兴震惊之余,更是害怕哪天异能会突然消失。 比如,这异能给他带来的好处就有昨天在医院中的香艳,勾动了他荷尔蒙的青春躁动,虽然林熙一直以正人君子来标榜自己,可不看白不看不是,这种好事有谁会拒绝呢。 直到后来有一次,林熙还问过周哲关于重瞳和双瞳的事,周哲告诉他“从医学上来说,双瞳属于瞳孔发生了粘连畸变,从o形变成∞形,但这并不影响光束进来,现代医学认为是早期白内障的现象,又叫对子眼,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患者的视力。” “而重瞳指的是由于患者眼珠子的颜色浅,看上去就象是大瞳孔套着小瞳孔,所以叫重瞳,但重瞳拥有者极其罕见,所以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一般拥有重瞳的人寿命都不久远,而且具有一定的遗传性。” 周哲解释过后林熙这才明了,不过他这根本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重瞳和双瞳,以前眼睛也从没有出现过过这种变化,也就是说这都是异能来带的改变,因此慢慢也就没有放在心上。 第11章 痞子女孩 既然如今已经怀有异能,林熙也就接受了这个事实,但是异能究竟拥有什么功能他却还不是十分了解,于是就不断的做出实验,将车厢内的一切都用异能看了一遍。 奇怪的是,不管林熙现在做多少次实验,眼白深处的青色光芒都没有减少过一分,不适感也没有再出现过,他不由猜测起来,只有当这异能针对活物时才会有那种不适感和减少眼眶深处的青色光芒。 为此他再次实验,这次的实验对象换成了周哲,他的目光穿透周哲的衣物,看到里面的胸膛和皮肤,正当他还要继续凝聚目光时,轻微的不适感再次传来,他知道果然如自己所料的一般,然后就将目光收回。 不过,他似乎看到了什么。 至此林熙终于将自己眼睛中的异能暂时摸索清楚,还给这个异能取了个名字,就叫做天眼,与道教神话中的天眼如出一辙。 昨晚一切,林熙躺在阮我尚望着车厢顶,不由傻笑起来。 “林子你隔隔嗝的笑得真像头猪······” ······ 火车缓缓驶入蓉城火车站,林熙透过窗口就看到站台上密密麻麻的人群,这些人群中有些是旅客,也有些是来接人的。 蓉城火车站在当地被称为火车北站,位于巴川省蓉城市金牛区,是我国西南地区最大的铁路枢纽、全国重要铁路的枢纽之一,同时也是一个大型的中转站。 无论是西进西藏,北上西安,南下昆明,又或者东出巴川,这里都是必不可少的中转中心,其交通线更是四通八达,延伸到全国各地,所以每日接待旅客的数量都是极其庞大。 林熙曾听人说过一句话,那就是只要走进蓉城的地界,就能听到数不尽的搓麻将的声音,是个安逸享受之乡,而且蓉城自古以来物产丰富,土地肥沃,号称天府之国,更有三年成都的典故传说。 传说中,蚕丛和鱼凫开国至今已经有近五万年的历史,李白的《蜀道难》中也曾写到“蚕丛及鱼凫,开国何茫然。尔来四万八千岁,不与秦塞通人烟。”,可谓文化底蕴深厚。 不过这对林熙来说都没有什么吸引力,因为他并不是第一次来蓉城。 周哲从行李包中拿出一件较为厚重的外套穿在身上,又拿出小镜子精心的梳理自己的头发,让自己看起来更加精神些。 “哟,现在知道打扮了,早干嘛去了,再怎么打扮也就那样了,做人就不能真诚一点嘛。” 林熙的话音在周哲背后响起,可他却仿若未闻,依旧侍弄着自己的头发,许久后才鄙夷道“唉,你懂什么,我这叫注意仪表,你这样没人喜欢的人是不会懂的。” “话说的倒是冠冕堂皇,理由都在你嘴里,现在该告诉我那姑娘叫什么了吧!” 周哲将小镜子放进行李包,慢条斯理的收拾好行李做好下车准备“你都知道了啊,她叫宁七雪!” “昨天就看你不对劲,脸皮这么厚的人还扭捏的不行,咱俩谁不知道谁?不过,宁七雪这个名字倒是不错”林熙砸吧砸吧嘴,反复念了几次宁七雪名字。 其实周哲从前也是有过两个女朋友的,最后却都无疾而终,这两年来更是再没有谈过任何女朋友,用他的话说,找不到自己喜欢的人,找了又有什么用。 林熙没有再去多问别的什么,反而调笑了一句“以前你只知道天空中有雨和彩虹,是不是现在才知道······其实还有雪?” 周哲拿起行李包往车门走去,不接林熙的话,走到门口时才转身过来提醒了一句“你回来的时候给我打个电话,我好接你。” “知道啦,给你个建议,你该减减肥了,看看你肚子上那肉,过年都可以切下来当道菜上桌了。” 林熙透过窗口向外看去,只见周哲刚下车就在站台上张望,只见远远的有一个女孩向她招手,那女孩长得很漂亮,皮肤白皙,扎着一个马尾,机灵活泼,笑起来还有两个浅浅的小酒窝。 那女孩近一米七的身高也很高挑,远远看起来竟和周哲差不多高,穿着一件鲜红色的格子外套和牛仔裤,丝毫也藏不住她的姣好身材,蓉城不愧是自古出美人儿的地方啊。 “这小子,眼光倒是真不错!” 以林熙的眼光看去,那女孩绝对是少有的美人儿,配周哲是绝对绰绰有余,只是不知道家世怎么样,如果家世太差的话难免重蹈覆辙。 林熙心中不由暗暗替周哲担心起来。 周哲和宁七雪相遇,两人似乎都很高兴,抽空周哲还指向林熙这里给宁七雪说些什么,宁七雪迎着周哲所指的方向看向林熙,目光中笑意盈盈充满善意,林熙也迎上她的目光笑着点头示意。 就在此时,宁七雪身旁和她一起来的同伴似乎等的有些不耐烦,在宁七雪旁边说了些什么,然后三人就准备离开,林熙向那人看去,竟也是个女孩儿,可是一眼看去却险些她当作了男孩。 如今蓉城的气温即便在中午也不过只有十几度,那女孩竟然只穿了一件大红色的短袖t恤,下身穿的是一条带有黑色线条工作裤,而最好笑的是,她竟然是穿着一双人字拖就跑来火车站了。 直到此时,林熙才饶有兴趣的去打量这个女孩,可是越看心中就越是诽谤。 只见那个女孩带着一副圆圆眼镜,几乎遮住了半张脸,目光斜睨,身体看起来也有些瘦弱,而齐脖的小波浪短发更是随着她小痞子式的站姿微微有些抖动,哪里有半分女孩的端庄模样,简直就是一个街头的女痞子嘛。 至于面容,因为距离太远,宁七雪他们也已经转身离开,当林熙想去看时早已经看不到了,不过在林熙心中已经给这个女孩判了死刑,绝对不是哪里好看的姑娘,就算好看以后也没人要,反正没人会喜欢一个女痞子的。 不过宁七雪怎么会有这样的朋友,难道是她妹妹或者同学,想到这里,林熙又为周哲担心。 泸州位于巴川省东南部,但却没有直到的火车,需要先到隆昌火车站再转汽车最后才能到泸州,一路上可谓是颠簸不停。 当林熙从泸州汽车站下车的时候,已经是晕头转向疲惫不堪,比用了天眼的异能还要头晕,甚至还有一种呕吐感。 好在总算已经到泸州了。 不过看了看时间,现在已经下午四点半了,路上真的耽误了不少时间。 “熙哥,这里,熙哥我在这里,嗨······” 林熙刚走出汽车站就听到有人在喊他,而且声音十分的熟悉,顺着声音来源看去,只见街道那头有个穿着十分考究的胖子在向自己招手,而且再不停的呼唤着自己的名字,挤眉弄眼的十分滑稽。 当林熙看到那人时,似乎颠簸的疲惫也在这一刻消散许多,继而露出笑容,真诚的笑容。 第12章 泸州老窖 那招手的胖子名叫安尤勇,是林熙高中三年最好的朋友,有多好呢,就是一个碗里吃饭的那种铁关系。 高中时期的林熙家中并不富裕,因此他每个月的生活费都是很拮据的,而林熙为了不叫母亲担心也从不说及此事,每到每个月的最后一个礼拜,都是每天用一个馒头和学校免费的开水来充饥,倒了晚上肚子饥饿的反胃时,他也总是暗暗告诉自己只要睡着就不会感觉饿了,以此来渡过那段艰难的岁月。 安尤勇上学时就长得粗壮,是班里最魁梧的男生,家中给的生活费也很充裕,而他和林熙本来是不熟悉的。 他们俩的相识也是富有戏剧性的,那时候安尤勇很喜欢下棋,每天一到下课就非要拉人下几盘,有一次安尤勇赢了同学,信心有些膨胀,在班里叫嚣自己是全校的象棋王,得意又嚣张。 林熙实在看不下去他得意和嚣张的样子,就和他杀了一盘,结果不言而喻,安尤勇被杀的满盘皆输,大败而归。 从那以后,林熙和安尤勇竟然变成了最要好的朋友和兄弟。 安尤勇知道林熙生活费拮据,又不愿伤及林熙的自尊心和骄傲,就把自己的饭每天分他一半,一碗饭两个人吃,吃着吃着就过了高中三年。 但奇怪的是,尽管林熙分去了他一半的饭,他竟然还是瘦不下来,反而更加雄壮魁梧,林熙不止一次感叹真是咄咄怪事。 安尤勇自嘲的的说道“我一个喝凉水都长肉的人,少吃这点饭能瘦下来才怪了。” 这就是安尤勇的婚礼林熙一定要来的原因,如果换作别人的婚礼,林熙或许还会推辞或者只是送一份礼,但是对于安尤勇,他却是必须要来的,毕竟两人之间的情谊在那里。 林熙和安尤勇来了个狠狠的熊抱,就和以前上学的时候一样,然后大力的把对方的后背拍的噗噗作响,似乎只有这样才能表达两人间深厚的情谊,熊抱过后两人同时大笑,寒暄了起来。 寒暄过后,安尤勇结果林熙手中的行李包,拎着扔到车子的后座上,林熙心中却在暗暗感叹,多年不见安尤勇愈加小资了,车子也是新款的名牌大众。 以林熙的眼光看去,这台车至少不下二十万块,手续什么的办下来可能就要三十万块了。 因为婚期将近,安尤勇的脸上的出风得意,红光满面中说不出的幸福,但与林熙的言辞交谈间还和当年一般别无二致,不过让林熙奇怪的是,怎么没他说过自己的未婚妻呢。 “熙哥,从明州过来肯定很累吧,咱先带你吃东西去,然后再好好休息一晚,明天再带你去玩。” “嗯,是有些累,骨头都快散架子了,你要带我去吃什么?不过你小子马上都要结婚了,还有时间去玩?” 安尤勇嘿嘿的笑,丝毫不掩饰自己的得意,看的林熙羡慕不已,他说道“当然是去吃咱大泸州的好东西,管饱管够,还有泸州老窖呐。要是真的累,一会儿吃完饭安咱再带你去按个摩,放松放松。” “至于去哪里玩嘛,嘿嘿,其实泸州也没什么好玩的,就是想请熙哥去咱的茶楼坐坐,喝喝茶,听听小曲子。婚礼的事有我爸妈忙着呢,咱只管到时候去结婚就成,其他的都不用我操心。” 泸州老窖是我国最古老的四大名酒之一,享有“浓香鼻祖,酒中泰斗”之美誉,与贵州茅台酒,山西汾酒,陕西西凤酒并列。 传说泸州老窖的酿造技艺发源于古江阳,其在秦汉以来川南酒业发展的特定历史时空的氛围下,逐渐孕育而出,兴盛于唐宋,并在其后的数百年间加以创制、雏型、定型以及成熟,在两千年以来逐渐形成了世代相传的独特的举世无双的酒文化。 泸州老窖之所以能享誉海外,与其特殊的地理环境、优质的选材和酿造技艺是离不开的,对勾兑的把控更是严格,而且泸州老窖酿成之后窖香浓郁,饮后尤香,清冽甘爽,回味悠长,堪称浓香正宗,被成为国窖! 其中,国窖·1573更是其中的精粹所在,普遍受到各界人士的喜爱。 林熙本来对酒并不热衷,但是泸州老窖的名声在外,这次又是好不容易来一次泸州,如果不喝上一口正宗的泸州老窖,那岂不是白来了一次。 “喝酒可以,按摩就算了,我不好这一口。” “嘿嘿,熙哥,不是咱给你吹,在泸州你想要什么样的都能给你找到,只要你熙哥一句话。” 林熙失笑,笑骂道“好好开你的车吧,都要结婚了还和以前一样没个正形,也不怕被你老婆知道了,要你好果子吃。” 安尤勇嗤笑一声,在胸脯上拍了两把,身上的肥肉因为力气太大还抖了抖,大气凛然的男子主义在这一刻表现的淋漓尽致“她?在家里我说一她不敢说二,我说往东她绝不敢往西,我说杀鸭她不敢撵鸡,咱一个大老爷们儿,还管不住一个女人?” 林熙被他的话惊讶,有些不可置信,没想到几年不见,安尤勇居然这么有男子汉气概了,不过,真假还尤未未知,到时候才知道。 安尤勇开着车在泸州的大街小巷中穿行,半个小时后来到一座小弄堂前停下,然后招呼林熙下车。 走进弄堂,林熙只见风景如画,入眼的就是一处翠竹,格调幽静,廊阁回转,竟有些江南的风情。 而在弄堂的中间,有一方小池塘,池塘中假山假水,喷泉戏耍,还有几尾红色的锦鲤在池塘中游弋,地方风味也极其的独特和浓郁。 迎面而来一个川妹子服务员,一口正宗的川话让林熙亲切不已,他真的离开巴川太久了。 “两位先森,里边请,想吃些啥子,我们有东坡肘子、冷锅鱼、东坡肉、红烧排骨、鱼香肉丝·······” 听川妹子像说相声似得报着菜名,安尤勇挥手打断了她,说道“停停停,不用说了,给咱来个老三样,要做好,速度要快,再上一瓶国窖·1573来,安排个小雅间。” “好的先森,里边请,菜马上就来。” 服务员走出去后没过几分钟又回来了,端了四跌小菜,有四川泡菜,油炸花生米,酸溜海带丝,还有麻辣什锦菜。 林熙吃了口巴川泡菜,果然纯正,自从他去明州工作后,就再也没怎么吃到过这样的泡菜,上一次吃到还是年前在家里母亲给他做的,本来母亲要他带一点去明州,却被他以路途太远给拒绝了。 巴川泡菜又叫泡酸菜,传统特色菜肴,属川菜系。味道咸酸,口感脆生,色泽鲜亮,香味扑鼻,开胃提神,醒酒去腻,老少适宜,一年四季都可以制作,但制作时对气候和环境十分讲究,是居家过日子常备的小菜,也是我国巴川家喻户晓的一种佐餐菜肴。 第15章 静怡轩 林熙用调羹顺着油茶的边沿舀了一勺,然后在嘴边轻轻吹了吹,这才小心的放进嘴里,感觉还是有点烫,不过味道似乎和记忆中的那个味道一模一样。 吃过油茶后,林熙又拿起金黄色的油勺儿小小咬了口,入口松脆,不过他却心中一顿,忍不住问出了声“赵孃孃,你是不是苍溪的啊,这个油勺儿味道不错哟。” 赵孃孃听到林熙在问自己,放下手中正在忙的活计,用围裙擦了擦手向他们走来,边走边笑道“小伙子,你是苍溪的老乡嘛?不过我哪儿是苍溪的哟,我是阆中的!” 原来这金黄的油勺儿乃是川北地区的特色小吃之一,流传的范围也不是很广泛,甚至比巴川油茶的流传范围还要小许多,只在川北的苍溪地区周边才有流传,其中就属苍溪做的更是最为正宗。 林熙的老家就是川北苍溪的,本来还以为在这里遇到了苍溪的老乡,却不想赵孃孃竟然是阆中的,不过阆中距离苍溪不远,可以说是一衣带水,不分彼此。 这油勺儿的制作方法其实也很简单,就是在特质的水勺内部铺上一层调好的米粉子,将它们晃动着均匀的跑满整个勺子,然后把多余的米粉子倒出去,接着再在水勺内放上一勺提前拌好的馅料并压平。 值得一提的是,做油勺儿所用的馅料是由豆腐、胡萝卜、豆芽儿、香葱其切细码好而成,看起来红白相间,黄绿有致,水灵灵的让人忍不住食欲大增, 将馅料压平后,只需要最后往上面淋一层米粉子,油勺儿就可以下油锅用油炸了,而炸出来的油勺儿金黄可口,外酥里嫩,香味飘传,比之一般的油饼还要好吃的多,只是因其形似水勺,所以被名称为油勺儿。 在林熙小时候,每到逢年过节的时候,母亲都会带他去城里逛一逛,感受一下城里人过年的滋味儿,而且还会给他买一个油勺儿,那时候的油勺儿可要五毛钱一个呢。 换句话说,油勺儿就是林熙童年的一部分,而且就算后来遇到了老头子,老头子疼他、惯着他,也从没有像他母亲一样给他买过油勺儿。 正是因为眼前的这个金黄的油勺儿勾起了林熙的童年,这才有此一问。 “熙哥,你怎么知道赵孃孃是苍溪的,难道你们认识?” ······ 吃完早晚结账后,林熙和安尤勇走回到地下车库取车,看来不管在哪里,停车都是一个麻烦事。 再次走回到停车场时,林熙居然在这个天气出了一头的大汗,不管怎么擦都止不住额头上密密麻麻的汗珠儿,不过他的感冒好像是真的好了,鼻塞也能通气儿了。 看来巴川油茶果真如安尤勇说的,还能治感冒。 “嘿嘿,熙哥,要是你那宝贝绿松石卖了大钱,可得请咱吃饭,我要吃好的,还要贵的,否则的话可不依你。” 林熙看了眼正精神抖擞的开车的安尤勇,不由轻轻哂笑,道“那绿松石也就那五颗,重量估计也不是很多,真的卖掉可能也不会太贵,如果品质高点的话也就万把块,这对你来说算什么大钱。” “这可不行,蹭吃蹭喝的老传统,咱可不能丢了啊,吃什么倒是无所谓,但一定要吃才行,你说对不对。” “行,如果真卖掉赚钱,请你喝稀米汤,吃萝卜干,管够管饱,咱不差这点钱!”林熙虽然是玩笑着说的,可他和安尤勇谁都不会当真,反倒引来安尤勇的嘿嘿笑声。 说来也是好笑,多年来安尤勇一直都说自己要减肥,口号也是喊得震天响,可就是管不住自己嘴,所以肥没减下来反而更胖了,而他的未婚妻似乎就是看上他这一点,才非他不嫁。 真的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安尤勇的茶楼靠近市中心的三道拐花鸟古玩街,那里也是泸州市最大的花鸟古玩市场,其全长四百五十多米,整条街道上都是富有古朴典雅特色的钟鼓世家,包含有各种花鸟和古玩等商铺。 这条花鸟古玩街虽然算得上是繁华,却也鱼龙混杂,整日都有三教九流的人物在其中混迹,听说曾经还出过人命。 林熙真的不明白,安尤勇为何会将茶楼开在那个位置。 其实,安尤勇之所以将茶楼开在那个位置,是因为那里的地理位置背临市中心,有面朝着沱江,既有精致清幽的意境深远,又有繁华喧闹的灯红酒绿。 再说了,别人来茶楼喝茶,不就图的一个精致清幽和意境深远嘛,否则还不如回家关起门来自己泡一壶自斟自饮呢。 在茶楼前刚下车,一座颇有几分江南水乡风情的徽派建筑就映入了林熙的眼帘,古朴老旧的气息更是铺面而来。 这栋建筑并不算十分高大,只有三层,占地也不算十分广泛,只有三百余平方米,但其大气和古老却被展现的淋漓尽致。 只见这栋建筑的大门是老式的红漆大门,门外挂着两个高高的大红灯笼,还有一块鎏金的牌匾上龙飞凤舞的写着“静怡轩”三个大字。 林熙看到静怡轩外这一气派景象,不知怎么突然想起了一句诗,暗暗感叹道“果真是大红朱门,就是不知道酒肉臭不臭。” 不时,林熙看够了建筑风格就和安尤勇走进静怡轩,刚一踏入林熙就感觉整个世界都似乎安静下来了,心中有莫名的一种空灵和宁静感。 彼时,就在林熙推开静怡轩厚重朴实的大门后,忽然传来淡淡的香味萦绕在他鼻尖,顿时让他觉得自己整个人都放松了。 这个香味,应该就是店里的檀香。 而在此时的静怡轩外,城市的喧嚣和车水马龙依旧还在继续,路上奔波的行人也还在为生活不停的奔波,似乎静怡轩内和外面成了两个世界,出奇的安宁与祥和。 “嘿嘿,熙哥,咱这静怡轩不错吧,你别光站着啊,咱们进去再瞧瞧。” 林熙回过神来笑着跟上安尤勇的步伐,只见整个静怡轩的室内风格都装潢的十分复古,几乎都是以木制,格调也都是以复古色为主旋律,各种绿色盆栽更是点缀其间,平添几许绿意。 此外,在角角落落的橱窗上,还满放着各种各样的茶点,那些茶点有的被放在精致的青花瓷盘子里,还有的被奉在每张桌子上,在古香古色中又有几分典雅。 就在此时,隐隐有管弦之声传来,想必是茶楼内专业的技师在弹奏乐曲,丝竹管弦中优雅幽静尽显。 但看青烟袅袅,又闻香茗扑鼻,还有琴声悠悠不绝,实在让在怡然自得,这静怡轩可真是个享受和放松的好地方啊。 安尤勇招呼林熙走上二楼的一间静室,这里一楼更加幽静,才刚刚坐下不久,就有服务员端来两杯清茶和几盘点心。 第16章 花鸟古玩街 林熙对茶懂得不多,喝茶也只是牛饮,所以想也没想端起茶杯就喝,结果因为茶汤太烫竟然一口就喷了出来,烫的他倒吸几口凉气,引来安尤勇哈哈大笑。 林熙感觉,自己的舌头似乎被烫的似乎失去知觉了。 “熙哥你别急啊,心急是吃不了热豆腐的。再说等会那位大佬来了,赞再请你喝好茶,绝对的好茶。” 虽然对茶懂得不多,可安尤勇所说的好茶却还是勾起了林熙的好奇心,不管是谁对神秘的东西总是会忍不住的探索,他好奇道“好茶?什么茶!” 安尤勇嘿嘿一笑,神秘兮兮的凑到林熙身边,轻声告诉他“就是龙井,西湖的那个龙井。熙哥,说实话不是咱舍不得,而是那龙井茶真的太金贵了,喝一点就少一点,要不是你和那位大佬今天都来,咱还舍不得拿出来呢。” “西湖龙井有什么好稀奇的,我又不是没喝过。” “嘿嘿,熙哥,咱先卖个关子,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林熙看的模样不像是装的,也就不再追问,反正自己也不是哪里的懂茶之人,不过心中还是对那所谓的金贵的西湖龙井茶感到好奇,想着到时候一定要好好看看,到底金贵在哪里。 在静室中等了许久,清茶都喝了三杯,厕所也跑了两趟,但那位大佬却迟迟没有出现,不说是林熙,就连安尤勇都有些心急起来,担心那位大佬放了自己的鸽子,到时候可就不好给林熙交代。 他跑出去打了个电话,不到两分钟后又回来了,回来后一脸的歉意,给林熙说道“熙哥,大佬说他有事要晚点到,咱们再等会吧,来,再喝点茶。” 林熙听到安尤勇又劝他喝茶,脸色有些难看,笑骂道“胖哥,我都跑了两趟厕所了,你要是不想管我中午饭就直说,这样下去我肚子还不胀死。” 顿了顿,林熙又继续道“既然大佬有事要晚点到,那我就先出去逛逛,也正好给自己肚子放个松,等他来了你给我打电话,我再回来!” “哪儿能够啊,只要你熙哥一句话,想吃啥咱都能给你弄来,管饱管够。不过熙哥,你可别走太远了,大佬说再等一个多小时就过来,让人家就等可就有点不礼貌。” “你小子倒是教育起我来了,放心吧,我走不了多远,记得保管好我的宝贝儿,丢了你可得陪我。” 安尤勇一乐,在他这里的东西哪儿还有丢了的道理,他把胸脯拍得作响,嬉皮笑脸道“放心吧熙哥,别的不说,要真丢了丢了咱十倍陪给你,要是不够就下半辈子咱都养着你。” “去你的,你想我还不要呢。” 关于林熙的家境牟洪平还是知道一些的,也知道林熙把这个宝贝儿的这笔钱看的很重,所以才有意帮他介绍这个大佬,否则区区几颗绿松石对他来说算的了什么,就是让他立即买下来也不会有任何的犹豫。 不过他和林熙多年的兄弟之义,总还是要顾及一些林熙的自尊心的,更何况林熙的脾气他又不是不直达,别看平时阳光开朗好说话,其实犟的跟水牛一样。 而且,林熙又何尝不知道安尤勇的想法,只不过彼此间心照不宣罢了,不过在兄弟情义外又多了一分感激。 林熙走出静怡轩,在沱江江边的滨江路上转溜了一会,看着眼前奔涌凶流的沱江,他脑海中不知怎么突然想起了关于沱江的传说。 传说东周时期,文圣孔子之师苌弘任周朝上大夫。苌弘对国家忠心耿耿,尽心竭力,又有修齐治平之雄才大略,深得周王的信任。君臣同心戮力,想复兴周王室,结果引起诸侯国中一些政客的嫉恨,不久遭奸佞陷害,被流放至四川沱江(古称资水)流域一带的古蜀地后,郁郁寡欢,于沱江边悲愤自杀。 苌弘自杀后,蜀地民众感于他的刚直忠正,遂用匣子盛其血与心,立碑埋葬。三年后,掘土迁葬,打开匣子一看,其心化为红碧玉(鸡血石),其血化为绿碧玉(和田玉),流传至今,故有苌弘化碧、碧血丹心、三年化碧、碧血化珠之说,以喻忠诚正义。 林熙大学本来就是历史系专业,对这些历史典故都是极为深刻,对这些神话传说也多少知道一些,不过他恍惚几分钟后却缓缓的摇头,神话传说毕竟只是神话传说,当不得真的。 独自一人溜达好一会,林熙似乎觉得这滨江路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好,无聊之余就想先回去,但快要到静怡轩时,忽然想起安尤勇给他提起过这附近有一条花鸟古玩街。 在二十天前,林熙本来还是典当行的职员,也多少见过一些古玩和奢侈珠宝,此时却不知怎么突然有了兴趣,想去花鸟古玩街瞧一瞧,就算对古玩一窍都不通,但看看花鸟来陶冶下情操也是极为不错的。 林熙转转悠悠走进花鸟古玩街,只见街道的左边是古玩店铺,右边则是花鸟世上,虽然同在在一条街上却是秩序井然,错落有致,泾渭分明。 尽管如此,这里面还是混迹着三教九流的人物,有龙有蛇,参差不齐,花鸟市场这边或许还好,而古玩那边却是卧虎藏龙,说不定随便一个摆地摊的就是个人物。 林熙深深知道人不可貌相的道理,历史上的教训更是数不胜数,而且自从他读了《厚黑学》和《鬼谷子》后,内心深处愈加沉稳历练,平时虽然不显山不漏水水,但骨子里也是个机灵鬼儿。 走进这条花鸟古玩街,林熙首先是从花鸟市场这边看过去的,只见这半边的店铺里,有的卖花草,有的卖鸟鱼,还有卖猫狗狗和各种宠物的,当真是包罗万象。 走着走着他还看到,有一对小情侣进一家宠物店,不时就买了一只仓鼠走出来,可怕的是,就那么一只小小的仓鼠就要四百块人民币,让他大为咂舌感叹“这钱也来的太容易了吧!” 也不知道老板是不是良心发现,赠送给小情侣一只仓鼠笼子和一盒仓鼠粮,那对小情侣顿时感觉自己像是赚到大便宜一样,连连道谢,然后才手牵手高兴的走出这家店,还是从林熙身旁走过去的。 林熙记得自己似乎在哪上看过,仓鼠其实并不好养,方法稍有不对就有可能前功尽弃,仓鼠自然也就寿终正寝。 再看这对小情侣的模样不过是一时兴起才将这只仓鼠买下来,很有可能对养仓鼠似是而非,也不知这只仓鼠被他们买回去还能活多久。 忽而林熙自嘲一笑,自己去关心这些做什么,真是闲的没事做。 街道上不由有猫叫鸟鸣狗吠,各种奇花异草绽放芬芳,堪称鸟语花香,甚至还见到几只会说话的鹦鹉,小巧灵活,眼睛灵动,毛发更是讨人喜爱,林熙忍不住好奇就多看了几眼,还逗了逗鹦鹉玩耍。 第17章 胖子和瘦子 当看到鹦鹉的定价时,林熙的就脸色有些怪异,虽然如今他身上有着小十万的存款,居然也只够买得起这一只鹦鹉,心中何止是尴尬,想也没想就转身离开这家花鸟店。 “这地方,真是一本万利的买卖啊,只要能卖出一只,只怕能顶上一年的工资,可能还要多许多。” 一条街花鸟市场走过来,林熙虽然咂舌其一本万利,却也没有太多的兴趣,反而对古玩这边的兴趣极其浓郁。 倒不是他对古玩抱有什么心思,而是做了半年多的典当行职员,心中对这些其貌不扬却价值万金的古玩有着很大的好奇心。 不过若要说他对古玩的认识,只能用几乎为零来形容,只是干巴巴的羡慕,他曾也想过自学一点关于古玩方面的知识,但因为工作太忙的原因一直耽搁,现在有时间了却等于失业了。 而且他还有一个小心思,那就是他记得第一眼看到那尊佛像时,佛像在天眼面前分解成无数的青色光芒,并且还吸收了其中的一部分。 再看那佛像的模样似乎也有些年头了,他想在这里试试能不能找到一个同样能分解出青色光芒的物件。 好在天眼的功能他基本已经摸清,运用也还算是自如,他自衬应该是可以在这里十拿九稳,唯一要考虑的就是眼眶深处用一点就少一分的青色光芒的问题,那可是个宝贵的消耗品。 其实在林熙心中也有一个猜测,那尊佛像恐怕并不是那么简单,说不定还真是个宝贝儿,价值不菲,而今天他之所以愿意带来给那个所谓的大佬看看,也是想知道那尊佛像究竟是不是真的古玩。 因为他毕竟对古玩一道没有涉猎,而那个大佬却是做珠宝生意的,而且还是珠宝界的大拿,对古玩多少总会有些了解的。 当然,这个小心思只有他自己知道,连安尤勇都没有告诉过。 逛完后花鸟市场后林熙从街头返回,又看起了另一边的古玩市场,要知道古玩市场这边除了错落有致的店铺外,还有许多摆着闲散地摊的生意人,就和他出院那天在遇到的那个卖工艺品的一样。 虽然这里摆摊的人大多数都和那个卖工艺品的差不多,但还是有些不一样的,因为这里真货是有,却需要凭借自己的眼力,要么捡个大漏欢欢喜喜,要么抱个赝品回家哭泣。 而那天卖工艺品那人,纯粹就是口号喊得响亮无比,却从没有真货,也不会有真货。 其实,林熙来这里并不是因为古玩,而是纯粹来碰碰运气,自从在火车上对天眼进行实验后,他总觉得眼眶深处的青色光芒似乎减少了许多,因此想来这里看看能不能遇到一件和佛像一样蕴含青色光芒的物件,好对青色光芒进行补充。 毕竟天眼作为他的异能,以后肯定会给他带来许多的方便,说什么也得为自己想想不是。 从古玩街的那头走,林熙在每个摊位上都看的十分认真,可他却不敢随便乱用天眼,只是偶尔看到一件看起来像是老物件的,才会施展天眼去看。 可让他没想到的是,那些物件虽老,却没有一件蕴含有青色光芒,反而眼眶深处的青色光芒又淡了不少,到后来他也就索性懒得再用天眼去看了。 难道说这些东西远远不如那尊佛像? 林熙心中有些失望和懈怠,说不定真的只是那尊佛像特殊罢了,不过林熙心中最担心的还是眼眶深处的青色光芒。 他真的担心青色光芒完全消耗后,自己的天眼也会随之消失,要是失去了好不容易得到的天眼,那岂不是连哭的地方都没有了,心中难免患得患失起来。 而且施展天眼时,林熙的双眼会出现异样,虽然异样很短暂,但如果遇到有心人说不定也会被发现,所以他每次施展天眼都故意避开人群,这也让他有些苦恼。 俗话说内行看门当外行看热闹,自从林熙不再想着天眼,他这热闹也看的津津有味,而且这条古玩街上物件繁多,无论是店铺中还是地摊上,都有瓷器、古籍、书画、金银玉器,秦砖、汉瓦、宋砾、鼻烟壶更是目接不暇,更有近代的各种红色书籍、袖章和邮票也夹杂其中,真假难辨。 至于会不会捡漏和打眼,那就全凭买家的一双慧眼,当然也要有好运气的成分在其中。 不过,当林熙从一家家店铺和摊位上走过,都会将那些自觉不错的物件拿起来仔细揣摩把玩,就算不懂也要装懂,面子总是要端着的。 忽然,不远处的一家摊位引起了林熙的注意,好像有热闹可看。 摊位的摊主是个大胖子,看起来比安尤勇还要胖许多,身材矮小,每说一句话脸上的横肉都要抖三抖,挺着一个将军肚语气傲慢,丝毫不像个开门做生意的老板。 站在胖子旁边的还有一个瘦子,身形高大,高了胖子足足一个头还要多,却瘦的像根竹竿,似乎来阵风就能把他吹倒。 那瘦子在这还不算太冷的天气里就裹上一件厚厚的灰布棉衣,棉衣上还破了两个洞,破洞里的棉花还钻出了雪白的飞絮,在空气中飘扬,而且他的头上带着一个小毡帽,就像电视里旧时代当铺中破皮烂袄的掌柜的。 这一胖一瘦的搭配,让林熙不禁想起了金老《鹿鼎记》中的胖瘦头陀,别说,还真是相似。 而在两人对面,还有一位老态龙钟的老者,头上带着一顶黑色的鸭舌帽,身上穿着一身大红的唐装,而且左胸前还吊着一块龙形玉佩,可以看的出那玉佩的价值应该不菲。 老者一手拄着一个龙头拐杖,另一手中却在不断滚动玩耍着一对保健球,奇怪的是,那对保健球并不是场间的铁球,而是两个紫红光亮的核桃。 “马哥,这位老先生想看看咱们的那件宝贝儿,您拿出来给他老掌眼瞧瞧······” 被瘦子称作马哥的胖子闻言鼻孔里轻轻哼出一个音调,神色颇为傲慢,似乎对瘦子带来的这个老者有些不满“小六子,那宝贝儿早就被郑老板定下了,你怎么还带外人来。” 马哥又转头向老先生赔礼,抱了抱拳,傲慢之色丝毫不减“老先生,实在对不住了,我那宝贝儿已经有人要了,还请见谅!” 别看那马哥样子做的很足,傲慢中一派凛然的正气,可林熙在一旁看的却是雪亮雪亮的,那马哥每说一句话眼角的余光都会瞥向老者观察他的反应,而那个小六子也在不停的暗暗给马哥使眼色。 林熙心中顿时觉得有趣儿,感情这是碰上托儿了啊。 还别说,现在社会上的托儿还真不少,各行各业的托儿都成了一种职业,比黄牛高明了不知道多少,而眼前的这两人明显也是托儿。 第18章 江胡册门 为什么说他们是和黄牛差不了多少的托儿呢? 因为他们做的都是做一单生意就换一个地方的一锤子买卖,也就是说,眼前这两个人根本不是泸州的本地人。 老者见老哥有了谢客的趋势,丝毫不见着急,将手中的两颗核桃转动两圈,这才悠然道“小伙子,你看老夫来都来了,哪有轻易回去的道理,而且你不是还没卖出去嘛,要不就拿给老夫看看,如果老夫真的喜欢,看上了买下来也不是不行。” 小六子听到老者的话顿时一喜,眉开眼笑的阿谀奉承不断,更是不断的向马哥挤眼色,示意他赶紧拿主意下决心。 而且他也早就看出来,眼前这个老头儿肯定是个有钱的主儿,就凭胸前的那块玉佩都够他们哥俩累死累活好几年的,要是今天真的能做成一笔,至少今年都可以不出门了。 马哥何尝不知道这些,但他还是想放长线钓大鱼,继续钓钓这个老头儿的胃口,便有些为难的说道“老先生,咱们这都是开门做生意的,您这样做不是坏了我们这行的规矩嘛,而且郑老板都已经说好下午就来拿货付钱,这让我到时候怎么给他交代呢。” 老者又将手中的核桃转了两圈,面露失望之色,感叹道“既然如此,倒真的是老夫的不是,这就不打扰二位的生意了。” 小六子见老者要走,心中顿时大急,到嘴的肥肉怎么能让他说丢就丢了呢,他往老者身前一站拦住去路,殷勤道“老先生您别急呀,那可真的是好宝贝儿,您要不看看多可惜啊。” 说完他又转头看向马哥,颇为为难的抱怨道“马哥,哪有您这么待客的,生意到底还做不做了,人老先生好不容易来一次,给他老人家看看又怎么了,况且老先生说的也对,您和郑老板不是还没成交呢嘛。” 老者去路被拦也就止住身形,又面带微笑的转身,似乎在等着马哥的决断,而马哥看到老者真的要走也似乎慌了神儿,神色语气不由有些软下来,不过他的样子还是做的很足。 只见马哥犹豫再三,好像正在做着巨大的思想斗争,最后终于一咬牙,断然道“成,既然老先生你想看看那就给您先看看,但咱可有言在先,看是可以的,但是要买的话却要等等,我可是答应了郑老板的,不能坏了规矩叫我言而无信不是,毕竟以后还得开门做生意呢。” 这边的热闹林熙在那边看的饶有兴趣,很想知道接下来究竟会发生什么,却不想他身边的那个摊主却是连连摇头,似乎实在感叹着什么,不时更是一声嗤笑,鄙夷道“两个连江湖册门都算不上的的小混混,竟然想去唱双簧糊弄张会长,只怕连门朝那边儿开都不知道吧,真是不知所谓。” 林熙听到了摊主的鄙夷,心中一动,转身笑着打听道“老板您说的是那位老者,他是张会长?” 听到林熙的疑惑,摊主就知道他是个外行人,否则怎么会不知道张会长,不过林熙既然问了他也不见外,道“可不是,那位老先生就是巴川古玩协会的副会长,大名鼎鼎的张森旭、张会长。” 林熙顿时恍然大悟,对那边热闹的兴趣更浓,打假的、假打的之间的交锋到底谁会更胜一筹呢。 不过这也更加确定拿两人是外地来的,不然常年混迹在巴川的古玩界,怎么会不认识张森旭呢,要么除非是个外行门外汉。 不过,这位张会长难道真的看不出,那两人是在唱双簧故意给自己下套,还是说这位张会长别有所图。 其实还真叫林熙猜对了,马哥和小六子他们俩还真来巴川不久,可以说是初来乍到,只想着做一笔大的就赶紧离开这里,这样的生活他们也早就习惯了。 今天出摊不久,本来拉客的小六子就恰好看到了张会长,看他穿着富贵,在每个摊位前都会走走看看,却一件东西也不买。 而且他看张会长人虽然精神,却已经是是一大把年纪了,根据他从业多年的经验来看,这老头儿应该是最好糊弄的,只要成功就立马远走高飞。 就算这老头儿事后反应过来发现上当受骗,也会为了自己的面子而忍气吞声,这人上了年纪,又有钱,不就好一个面子嘛。 不得不说,他们俩对人心这东西的研究还真是很通透的,如果换作一般人说不定还真会着了他们的道儿,可今天他们却遇到了真阎王。 看到那边的热闹还在继续,林熙又趁机向摊主请教,问道“老板,您说的江湖册门是什么,江湖帮派么,现在怎么还会有江湖帮派呢?” 摊主看林熙年纪轻轻,也看出来他是个瞧热闹的,所以也没指望能从他身上能挣到钱,就爽快道“所谓江湖册门,就是指那些专门倒腾真假古董,经营古玩字画的人,后来一些摸金盗墓的人也加入了进去,更是偷鸡摸狗、坑蒙拐骗,无所不用其极,并且还追宗溯源,认了贼祖宗时迁为祖师爷,自封为江湖册门。你看到那两个人了罢,不过就是唱个双簧的托儿,不过刚入了江湖册门的门儿,糊弄糊弄不懂行的可以,但想要糊弄张会长,只怕还得再回去练二十年。” 其实,关于江湖册门这个摊主也只说对了一半,还有另一半只怕连他也不知道。 自古以来,三山五岳、五湖四海,上至庙堂之上,下至市井之间,皆称江湖,也称之为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而人世间的一切行事之术,皆可称江湖术,古时更是有八大门之说,那时候还有一句俗话,说的是“三教九流,八大江湖”。 三教九流自不多说,几乎人人都知道,但知道八大江湖的人却十分少见,总的来说指的就是江湖社会中八大类别的谋生方式,包括有惊、疲、飘、册、风、火、爵、要八门,册门就是其中之一,这八门几乎包含了人世间一切的生存之道。 值得一说得是,旧社会的江湖册门其实和现在的江湖册门远远不一样,那时的江湖册门讲究的是考证今古之学,册门的祖师爷则是史圣司马迁。 哪像今日的册门,捣腾真假古董的,倒卖春宫的,经营字画的,还有那盗墓的,什么下三滥都能自称册门中人,甚至还欺师灭祖,尊了所谓的时迁为祖师,司马迁要知道了当真是死不瞑目。 听完摊主对江胡册门的讲解,林熙这才对其有了一个模糊的了解,然后笑着给摊主道谢,摊主倒是个爽快人,只是一笑置之,而林熙则是再次兴致勃勃的看起了热闹。 彼时,马哥从身后那个紧紧封闭的藤条箱子中,颇为有些惊世骇俗的小心翼翼的捧出一个瓷瓶,然后缓缓捧到张会长的身前,生怕一个不小心这瓷瓶就会像嫩豆腐一样碎了。 第19章 醉翁之意不在酒 那瓷瓶远远看上去有些老旧,甚至瓶口上还有两个细小的缺口,不过瓷瓶的釉色在亮光下倒是艳彩夺目,一眼看去就是个老物件,至少看起来像个老物件。 那是个鱼篓瓶! 张会长从马哥手中接过鱼篓瓶,在手中仔仔细细看了许久,越看脸上的笑容越深,透露出浓浓的喜爱之色,忍不住称赞道“鱼露形状,淡紫釉色,看着款识还是仿钧窑的物件,老夫记得只有清代雍正和乾隆两朝仿钧窑的瓷器最为有名。” “虽然这鱼篓瓶有些缺陷,釉色也不够均匀光滑,不过依老头子看,倒也是雍正乾隆两朝的物件。” “老夫虽然老了却还没有老眼昏花,小伙子,你这鱼篓瓶多少钱,出个价吧,老夫喜欢很,这就要了。” 小六子听到张会长的话炖大喜,一边不断的陪笑奉承,一边不停地给马哥挤眉弄眼,本来他最担心的就是张会长看不上眼,如今大鱼终于上钩儿了,可千万不能错失良机坐以待毙啊。 马哥对小六子的挤眉弄眼视而不见,反而露出为难之色“老先生,这鱼篓瓶已经被郑老板看中,还说下午就来拿,您看是不是······” 张会长越看这个鱼篓瓶就越是喜欢,可以说是爱不释手,他头也不抬的说道“小伙子,你们这不是还没成交嘛,怎么,怕老头子出不起钱?你说吧,你是多少钱卖给那个郑老板的,老夫给的价格比他只高不低,钱不是问题,也亏不了你。” 马哥再三犹豫,似乎在做着剧烈的思想挣扎,沉吟过后才小心解释道“老先生,这样做似乎有些不合规矩吧,昨天郑老板已经三万块人民币定下了,您看您这么喜欢,这叫我也很为难啊。” 张会长迟疑一下,将鱼篓瓶还给了马哥,拿起自己的两个核桃继续转动,可目光还是不时的撇向鱼篓瓶,却毅然道“老夫出四万块人民币,你卖不卖?如果不卖的话,老夫也不强人所难、夺人所好,这就离开,也不坏了你做生意的规矩。” 马哥将张会长的动作看在眼中,心中窃喜,还在算计着能不能再多套一点,可小六子却已经沉不住气“马哥,郑老板他不是还没付钱嘛,而且老先生是真的喜欢这个鱼篓尊,你就卖给他吧,好成全老先生的一番心意不是,郑老板那里您跟他好好道个歉,相信他也是可以理解的。” 听到小六子话,马哥心中暗骂这小子坏自己的好事,不过话都已经到了这个份上,他也在没有退路,于是装模作样的一咬牙,断然道“既然老先生您的话都说到这个份儿了,那您也是真的喜欢这个物件,要是再矫情就是我的不是了,那我今天就破例为老先生您坏一次规矩,将这个鱼篓瓶卖给您,郑老板那里我也会去说明的,绝不会为难您半分。” 张会长等了半天就等是的他这句话,如今既然目的达成自然是眉开眼笑,十分爽快的用pos机刷卡付钱,然后当宝贝似的将鱼篓瓶抱在怀中。 能成功将将鱼篓瓶拿下,张会长显得十分高兴,眉开眼笑中带着容光焕发,笑呵呵的说道“小伙子,你看老夫在你这里买了这么个大件,你是不是得附个彩头啊,也让老夫再高兴高兴。” 看着账户里已经到账的四万块人民币,马哥早就被冲昏了头脑,要知道这可是今年一年都没挣到的钱啊,心中更是不断的诽谤这老头真是好忽悠。 不过在听到张会长的话后,面子功夫总要做的“嘿嘿,老先生您这么照顾我的生意,彩头是肯定要给的,你看看看上摊上什么东西了,随便再拿一件,久算我孝敬您的行不。” “那老夫就不客气了!” 张会长的目光在摊位上搜寻了许久,似乎看不出到底哪个好哪个坏,于是不耐烦的随便指着一个小巧的鼻烟壶,说道“就那个吧,老夫挺看着漂亮的,喜欢那个颜色,你看行不行!” 马哥顺着张会长所指看向那个鼻烟壶,心中顿时松了口气,然后亲自将那个鼻烟壶拿起来送到张会长手中,并大方的说道“行,当然行,只要老先生你喜欢就只管拿去,不就是个鼻烟壶嘛,来,您拿好。” 林熙看着他们交易完成,不由心中纳闷,不知道这张会长作为四川古玩协会的副会长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 他早已经用天眼看过那个花瓶,根本没有丝毫的灵力,也就是说,则个花瓶至少比佛像要差的远了。 林熙将整个交易过程都一丝不落的看在眼中,心中游移不定,这张会长的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忽然他又似乎想到了什么。 下一刻,林熙凝神向张会长手中看去,悄无声息的将天眼开启,但看去的目光却不是那个鱼篓瓶,而是鼻烟壶。 随着目光的凝聚,鼻烟壶清晰的在林熙脑海中出现,瞬间分解成一团青色光芒,只是这团青色光芒远远比不上那尊佛像浓郁,紧接就被日月双瞳吸收了其中的一部分,然后缩回眼眶深处。 林熙的想法在被证实的同时,心痛更是赞叹,张会长果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他在乎的从来都不是那个鱼瓶。 因为,他自始自终都是为鼻烟壶而来,在乎的自然也是鼻烟壶,那鱼篓瓶不过就是个幌子。 老江湖就是老江湖,果然姜还是老的辣,张会长肯定早就知道如果只是要鼻烟壶,对方肯定会狠狠的宰自己一顿,可如果冲着去的就不是这个鼻烟壶,并且无意为之,那不就是捡漏了嘛。 所以他将计就计,心甘情缘的装作鱼儿上钩,愿意被宰这一刀,这一切为的都是那个鼻烟壶,而且相比之下鼻烟壶的价值是比鱼篓瓶高出很多的。 但了林熙不知道的是,价值也只是其中的原因之一,因为张会长最看重的其实还是捡漏的过程,以及在这个过程中斗智斗勇的乐趣。 其实,张会长除了这个办法外还有其他很多的办法来捡漏,但他最后还是选择了这个办法,可能是一时兴起,也可能是酝酿了许久,可他自始自终享受的还是这个过程。 在终于想通这场热闹背后的弯弯绕绕后,林熙就要将天眼收回,可就在此时,他的目光在不经意间扫到一个物件,让他心中震惊和狂喜。 因为那个物件中所蕴含的青色光芒几乎堪比佛像,比鼻烟壶更是浓郁不知道多少,不过当务之急并不是在意那个物件究竟是什么,而是用意念将那些青色光芒全部吸收、化为己用。 许久后林熙总算将物件中的青色光芒全部吸收,可等他回过神后,张会长却早已消失在那边。 而他旁边的摊主见他失神就连连叫了他好几声,等他回神后忍不住笑道“小伙子,你看那俩傻子还乐呢,张会长哪儿能是一般人啊,被卖了还忙着帮人数钱呢。” 第20章 昆剧和折扇 很显然,这个摊主也看出了张会长的目的,就算没有看出也肯定知道其中没那么简单,只是心照不宣罢了,也懒得去和那两个外地新来的不懂规矩的小混子多说一句。 林熙在人群中寻找,终于找到了张会长的身影,只见他将手中的两个核桃塞入腰间的袋子里,鼻烟壶也塞入口袋里,一手拄着龙头拐杖,另一手抱着鱼篓瓶咿呀咿呀的往花鸟古玩街外走去,高兴的唱起了曲儿。 作为巴川人的林熙,从小也是听着川剧长大的,而且还跟着舒老听过京剧和粤剧,可此时张会长哼唱的曲儿却是晦涩难懂,仔细一听竟然是昆剧,如果不是林熙跟着舒老听过一次昆剧,说不定还以为张会长是在乱唱。 昆剧本名昆曲,又名昆腔和昆山腔,是我国最古老的剧种,也是我国传统文化艺术中的珍品,其发源于14世纪的苏州太仓码头,后来经由魏良甫等人的改良而独领中国剧坛近三百年,有“百戏之主”的美誉,但昆剧虽好但内容却大都晦涩,一般人难以听懂。 不过说起昆曲又不得不说魏良甫其人,如果没有他也就没有了如今的昆曲,因为正是他将昆曲发扬光大。 魏良甫(1489-1566)乃是新建人(今江西南昌),字师召,号此斋,晚年又号尚泉、上泉,又号玉峰,是嘉靖五年(1526)的进士。历官工部、户部主事,刑部员外郎、广西按察司副使,又于嘉靖三十一年擢为山东左布政使,为从二品行政长官,是实实在在的封疆大吏。又于三年后致仕,流寓于江苏太仓,从此醉心于改良昆曲和创作。 魏良甫本来就有着较高的文学词曲修养,不但嗓音优美,而且咸通音律。在太仓其间,于熟谙南北曲的基础上,又有过云适、张野唐等人的协助,终于将昆曲发扬光大,并在此后声名大振,被誉为“国工”、“曲圣”,乃至是昆腔的鼻祖,并为昆曲立宗。 而他创作的曲目更是被后世奉为经典,世代传唱,更为后人留下《曲律》(一名《南词引证》)一书,是论述昆腔唱法及南北曲流派的重要著作。 彼时张会长哼唱的曲目乃是昆剧中极为有名的经典曲目,名为《琵琶记》,林熙虽听不懂,但他乃是历史系的高材生,对其还是有一定的了解 该曲唱的是汉代陈留郡书生蔡邕,字伯喈,娶妻赵五娘才两月,却因大比之年,迫于父命上京赴考,求取功名。 伯喈一举高中魁元,并授以议郎之职,牛丞相奉旨招赘了伯喈,伯喈以奉养双亲为由,上表辞官不成,辞婚更是不成。 此时陈留连年饥荒,五娘靠典卖来奉养公婆,自己吃糠度日。蔡婆本以为五娘暗藏美食,待发现媳妇吃糠后,疚愧气塞而死,蔡公也重病奄奄,不久去世。 五娘无钱埋葬,只得剪发售卖,幸得邻居张大公周济,得以埋敛公婆。赵五娘埋葬公婆后描下二老容貌,背上琵琶,一路卖唱进京寻夫。 其时伯喈招赘牛府后,曾捎信回家,不料送信人拐钱逃逸,伯喈终日思念双亲和五娘,牛氏得知真情后,代向父亲要求回归故里,侍奉双亲,但牛丞相仅同意派人返乡接取二老。 赵五娘入京后探得消息,以帮佣为由进入牛府,牛氏询问以后得知真情,便以五娘所描二老真容,以及五娘在画后的题诗,引起伯喈注意。 伯喈得知父母双亡,悲痛至极,即要辞官归里,以赎不孝之罪;在牛氏的请求下,牛丞相终于同意蔡伯喈带五娘、牛氏回家守孝,同时保奏朝廷,请行旌表。最后皇帝恩准嘉奖,蔡氏合门受封,荣耀乡里。 但是值得一提的是,剧中的蔡邕与历史上的蔡邕其实相差甚远,对此只可听之任之,而不能信之。 张会长走后不久,因为心中一直念着刚刚看到的那个物件,林熙给摊主告别一声就往马哥的摊位上走去。 如今他几乎可以肯定,只要天眼能看到物件中有青色光芒的就一定是古玩,也就是说自己1500块钱买来的那尊佛像也是一个真古玩,只要真正的古玩,那价值可是不菲的啊。 而且林熙猜测,佛像的年代或许还要超出鼻烟壶许多,不过因为对古玩这一行没有什么了解,具体的他也不是十分清楚。 至少,那尊佛像他是真的赚了,还是大赚一笔。 而现在既然又看到了一个蕴含有青色光芒的物件,林熙自然是不肯放过,他假装无意有意的走到马哥摊位前,拿起一块钱币仔细看起来,看完放下后又拿起一本古籍端详。 反正林熙不心急,直到十分耐心的将摊上所有的物件都看完后,才又拿起最开始的那块钱币看起来,在手中不断摩挲把玩,好一会才问道“老板,你这枚古钱怎么卖的?” 马哥和小六子明显还沉浸在巨大的欢喜中,正在交头接耳的商量着这笔钱应该怎么分,吹嘘自己如何如何赚了笔大的,还说马上远走高飞,却对林熙的问价仿佛没有听到一般。 不过说的也是,地摊上那些几乎都是一些骗人的假把式,又能卖出几个钱,再说了,与这四万块人民币的巨款相比,那点小钱早已经不被他们放在眼力,被冲昏了头脑。 马哥听到有人在问价,感觉自己被打扰了,头也不抬的没好气道“500块钱,爱要不要,不要就放下。” 听出马哥语气里的不耐烦后,林熙心中暗道果不出自己所料,然后又笑着问道“老板,那这串手串怎么卖?” 再次被人打扰,而且听还是同一个人,马哥顿时火上心头,抬起头来就发作“500块,全部500块懂么,我说你这人怎么回事,到底买不买,不买赶紧走,打扰我做生意。” 林熙丝毫都不生气,反而像个经历沧桑的老人,摇头轻叹一声,感叹道“老板,生意生意,有来有往才叫生意不是,哪有像你这样做生意的,也不怕把客人都推跑了。” 林熙的话让马哥突然醒悟,就好像醍醐灌顶一般,反省自己好像真的有些被冲昏了头脑,不过他对自己摊上的这些物件还是有自知之明的,里面有几件的来历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又何况是眼前这个装大尾巴狼的愣头青呢? 反省过后,马哥的脸色就像是雨过天勤一般,瞬间就带着笑脸,殷勤道“小老弟你说的对,是老哥的不是,老弟你看中什么了,尽管说,老哥给你个实在价!” 小六子也在旁边煽风点火“是啊,小兄弟你看中什么了尽管说,咱们可以给你优惠优惠,也好谢谢你的提点不是。” 林熙心中顿时暗喜,有模有样的在摊位上再次扫了几眼,然后指着几个物件说道“就这个,这个古钱币,还有那串串珠,嗯,还有这把折扇吧,就这三件。” 预知后事如何 请听下回分解 后面更精彩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