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夏开黑店》 第1章 漠北黑店 建安十三年,秋。 中原的秋是远上寒山石径斜,是霜叶红于二月花。而漠北的秋天则是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放眼望去,不是漫漫黄沙就是衰草连天。天空格外高和远,偶有孤鸟飞过,叫声都让人心生凄凉。 寂寥,却又辽阔。 有主仆三人打马飞驰在戈壁滩上,天地间静极了,除了风声就只有马蹄声,走了十多天都未遇一村一庄,人疲马更疲。这天黄昏时分终于远远看到一家客栈,高高飘扬的酒旗让人精神为之一振。 打头的锦衣公子背着手,身姿如松,目光平静的注视着客栈大门,眉梢微微挑了一下。 客栈的牌匾上书着俩大字“黑店”,黑字金边,龙飞凤舞,铁画银钩,入木三分。锦衣公子也忍不住在心里赞了声“好字”。 只是堂而皇之的叫黑店,此间主人好大的口气! 锦衣公子眉梢微挑,刚要抬步,便听得店铺内传来恶狠狠的声音,“老子要喝酒,要吃肉,老子还要住店,老子没钱,老子有刀,要不要?”伴随着的是踹桌子还是踹椅子的声音。 这是恶客吃霸王餐?这个念头刚一闪过,便见迎面一物飞来。 “爷小心!”随从脸色都变了,想要挡在主子前面,却已经来不及了。 锦衣公子却十分淡定,站在原地身子都没晃一下。那个东西从他身侧飞过,重重的砸在石板地上,随从这才看清那是一个人,一大坨缩在地上,半天都没动一下。 “敢在我的地盘上闹事,我看你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许秃子,别人怕你,我可不怕你。想白吃白住?哼,免费的牢饭要不要?小康,赶紧把他弄走,别脏了我的地。”透着十二分的嫌弃。 从店里出来一个小二模样的后生,端着一盆水,还拎着一把扫帚,看到锦衣公子主仆三人,亲切的招呼,“客官打尖还是住店?”越过他们朝后走去。 也不知从哪窜出来两个人,一左一右架起地上的人。 小二似乎和他们很熟,“是您二位呀,不好意思,又得麻烦您了,赶明儿来喝酒。” 那两人对着小二点了点头,架着人就走了。 小二朝地上泼水,又用扫帚扫了扫,把血迹刷干净。拎着盆和扫帚往回头,“客官,请进。”殷勤的招呼着,微弓着身在前头引路。 就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两个随从惊魂未定,黑------黑店?!住还是不住? 锦衣公子倒是神情淡漠,若他没有看错的话,刚才那两个人应该是军中的。袍子一撩,抬步进了客栈,依旧背着手,脊梁挺直,很有风范。 主子都进去了,做奴才的还有选择吗? 小二热情的介绍,把人引入房间,又招呼人送热水,陪着说了几句恭维的话,这才礼貌告退。 出了房门一拐到楼梯口的时候,小二三两下就窜到了楼下,凑到掌柜的跟前,高兴的伸出三个手指头比划着,“三间上房。”脸上满是得意。 一打眼他就瞧出那位公子是个有钱的主儿,一般这样的人多半都要面子,所以他就大胆的抢先报了三间上房,果然那位爷没有反对,默认了。 就算不同意也没关系,他顶多陪个笑脸多说几句好话呗,不疼不痒的。要知道上房的价钱是下等房的五倍,这一下能多挣好多房钱呢。 他钱小康没什么大志向,就喜欢挣银子,对他来说,铜板的叮当声是世间最好听的声音了。 掌柜的是个老头,中等身材,身上穿着一件稠衣长衫,却是半旧的,洗得有些发白了。黑脸堂,小眼睛,瞧着有些猥琐。 他翻了翻眼,嗤笑,“看把你能的,成天就知道耍小聪明,年轻人,得走正途。”颇瞧不上的样子。 钱小康吊儿郎当的一只胳膊撑在柜台上,不以为然的神情,压低声音,“肥羊,不宰白不宰,咱们开的是黑店,可不是善堂。”他朝门上努努嘴,“我这叫机灵,姑娘都夸我会做买卖。” 掌柜的又翻了翻他那绿豆小眼,“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喽。”摆手让他一边去,跟撵苍蝇似的。 钱小康也不生气,只道:“我不和你说,说了你也不懂。”年纪大了就是迂腐,成天念叨着那套“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也不想想客栈开在这鬼地方,一天才几个客人?不想着法子多挣点能行吗? “我不和你说,我找姑娘说去。”嘴上说着,不等掌柜的回答,人就窜到了后院。 掌柜的似早已习惯,一边摇头骂着臭小子,一边拿起毛笔誊写账本。 上房的主仆三人也在说这事,“这个小二太奸猾了,奴才在爷房里搭条板凳就行了,也方便夜里伺候爷,奴才哪配得上住上房?”再不济他们两人住一间下等房也就是了,那小二却仗着爷性子好,擅自给他们订了三间上房,这便宜占的,呵! “这不是把咱们当肥羊宰了吗?黑,太黑了!”青衣随从十分不满地说道。 “果然是穷山恶水出刁民。”另一随从也鄙夷,瞧不上小二的奸猾。 锦衣公子笑了笑,“要不怎么说是黑店呢?”想到牌匾上那两个大字,锦衣公子觉得很有趣,没想到在这边塞大漠遇到这么一家有趣的客栈,还有这么一个有趣的小二。 “何必和一个蛮夷小民一般见识?你们跟我出来这一趟,风餐露宿,辛苦了,一间上房爷还给得起。” 两个随从面露感激,“能跟着四爷是奴才的福分。” 锦衣公子又是一笑,眉宇之间说不尽的傲然。 “姑娘,姑娘。”人未到声已至,钱小康如一只猴子窜到后院廊上,手刚扶上柱子就怪叫着跳开,“钱锦绣,你干什么?” 怒视着从屋里出来的少女,看清凶器是一把裁纸刀,就更加生气了,“你个没良心的丫头,想废了你哥?谋杀亲哥你这是!” “我才想问你干吗呢,嚷嚷个什么,没点规矩。”粉衣少女钱锦绣很泼辣,训起她哥跟训孙子似的,“姑娘正在盘账,你鬼嚎什么?扰了姑娘的思路,看我不告诉娘让揭了你的皮。” 一想到老娘的积威,钱小康头皮发麻,忙笑着朝妹妹讨饶,“我和你说着玩呢,这么点小事就不要告诉娘了吧?好妹妹,啊?”再次看了一眼地上的凶器,委屈的嘀咕,“那你也不能拿刀子对我招呼呀。” 刀剑无眼,万一伤了他呢?妹妹这性子也太凶残了吧,姑娘那么温柔的人怎么受得了她的?改天得和娘说说,再不管管就算定了亲也会被休回来的。 钱锦绣秀目一瞪,“你还有理了,你------” 话还没说完就听到屋里姑娘的声音,“是小康来了吗?进来吧。” “哎,姑娘,是我。”钱小康扬声朝屋里喊,然后得意的看向自己妹妹,“姑娘叫我呢。” 钱锦绣哼了声,不情愿的让开路,告诫,“见了姑娘规矩点。”就没见过这么大的人还这么跳脱的,跟那山里的野猴子似的。私底下也就罢了,还跑姑娘跟前蹬鼻子上脸,这能成吗? 娘说了,姑娘是主子,以前小就罢了,现在大了,他们得守着规矩。 钱小康嘴上敷衍着,“知道,知道。”心里却没当一回事。 进了屋就看到姑娘正端坐在书案前,一手翻账本,一手打算盘,速度可快了。钱小康只觉得眼花缭乱,耳边是噼里啪啦的算盘珠子的响声。 姑娘太厉害了! 别看钱小康在别人跟前混不吝,真到了姑娘跟前,立时正经起来,规规矩矩地行礼,“姑娘。” “坐!”姑娘抬起头。 钱小康恍惚了一下,即使经常和姑娘见面,但每一次他仍忍不住惊艳。姑娘太好看了,尤其是最近两年姑娘长开之后,他钱小康没念过书,但他听常来吃饭的大头兵说过一个词,倾国倾城,他就暗自思忖着,他家姑娘这样的大抵就是倾国倾城了吧。 是的,在这茫茫大漠中,在这方圆几十里,甚至几百里,黑店的东家姑娘金九音是最漂亮的少女。她的美是全方位的,是由内而外的,虽布衣木钗,却难掩倾城之色,鲜嫩得如夏日清晨的新荷,看你一眼,会让你心颤,想把一切都捧到她面前。 “何事?”钱小康的沉默让金九音有些诧异。 熟悉的表情,熟悉的口吻,才升起的那点不自在一下子就消失了,钱小康道:“姑娘,前头来了个肥羊,就把许秃子踹出去那会,我略施小计就宰了他们一笔。”一副邀功的样子。 “哦?”金九音来了兴趣。 钱小康顿时打开了话匣子,“------一晚咱们就能多挣一两银子,多住几晚就是好几两银子呢。这方圆百多里就咱们一家客栈,回头我打听一下他们是去哪的干什么的,哄他们多住几晚。”不仅仅是房钱,饭钱赏钱不都挣出来了? 钱小康说得眉飞色舞,眼睛亮得能映出整个月牙湖。金九音勾唇,好看的眉挑着,无比邪肆,“这个可以有。” 得到肯定钱小康更加高兴了,得意的瞥了一眼自个妹妹,看吧,姑娘都赞同我,又不伤天害理,利用自己的智慧想办法多挣点银子怎么了?咱们开的是黑店,黑店。 “我瞧着应该能行,那位公子听着口音是京城的,只身带着俩随从,那气度不是简单的有钱,还很有学识的样子,就是那两个随从都和咱们往日见过的下人奴才不太一样,更加------”他歪头想了想,想到了一个词,“更加有派头,那公子八成是高门大户出身------” 金九音若有所思,“京城来的?这路程可就远了。若真如你猜测------”她顿了顿,提醒,“虽说强龙不压地头蛇,但咱们也不要惹麻烦,你自己估摸着不要失了分寸。”当然了,若是别人挑衅,她也不会怕就是了。 “好嘞!”钱小康爽快的应着,又道:“大老远来咱们这边不是寻人就是寻药。” 离客栈五十里就是边军驻地,既然是京城高门大户,家中也许就有子弟在军中。若不是寻人,那就是家中至亲重病,来边塞寻找救命奇药。别看他们这苦寒,却有许多珍贵药材,什么天山雪莲呀,枯幽草呀,都是活死人肉白骨的奇药。 “若是后者那就更好了,他少不得要找咱们打听,请咱们做向导。”这就又能挣一波银子。 金九音笑了起来,鼓励,“好,这一单生意做好了,月底给你发奖金。”对于能干的员工她最大方了。 “谢谢姑娘!”钱小康闻言眼睛更加亮了,他没啥大志向,就喜欢挣银子,听着铜板叮当的声音,他觉得比龙城群芳楼里姐儿们唱的小曲还要好听。 第2章 黑店的规矩 “姑娘,您也太纵着我哥了,他胡闹您也------”钱小康一告退钱锦绣就忍不住抱怨,刚开了个头就被金九音叫停了,“聒噪。” 淡淡的扫她一眼,把双手伸了出去,身子顺势后仰。那椅子好似装有机关,只听咔吧一声就变成了一张躺椅。 金九音靠在上头,漫不经心的嘴角轻扬,打趣,“姑娘家这么唠叨会说不着婆家的。” 锦绣上前,握着金九音的手熟练地轻轻按摩着,姑娘的这双手啊,肤若凝脂,十指纤纤如春葱,连指甲盖都是透明的粉色,美极了。锦绣很自豪,姑娘的这双手是她负责保养的,平时她比姑娘自个还上心,除了笔恨不得姑娘不要拿任何东西。 “不劳姑娘费心,我的婚事已经定下了。”锦绣呛声,白眼翻得都快脱眶了。 还嫌她哥不守规矩,其实她自个也是个小辣椒来着,当然了这是深受金九音这个主子的耳濡目染。 有两人打小一起长大的情分,再一个则是金九音待身边的人十分宽宥,只要做好她吩咐的事情,其他的很自由,也不喜欢他们自称奴才奴婢什么的。 金九音噎了一下,翻眼看她,“认准了?不再看看了?” “认准了。”锦绣重重点头,想起心上人整个人都温柔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爹娘瞧着也好。浩川哥是读书人,说起来还是我高攀了呢。” 何止是她爹娘看好,她也很欢喜这桩婚事,浩川哥是穿长衫的读书人,气度她爹她哥这样的粗人很不一样,她最喜欢有学问的人了。 “什么高攀不高攀的?我瞧着是他高攀你才是。”金九音嗤笑一声,“你是我身边的人,你出嫁我能亏待了你去?钱叔钱婶能干,你们一家四口没一个吃闲饭的,这些年攒了不少家底了吧?” “马浩川有什么?寡母拉扯大的穷小子罢了,家里穷得耗子都不乐意光顾。你嫁过去了就等着往里填窟窿吧。” 金九音很不看好这桩婚事,“你怎么这么傻呢,这样的火炕也往里头跳?九年了,你跟着我九年了,怎么没学到姑娘我一分聪明呢?” 瞪了她一眼,恨铁不成钢。 “浩川哥是读书人啊!”锦绣弱弱的反驳,“将来是要考功名的。”钱家是有点家底不假,但他们是奴籍,虽然姑娘答应等她出嫁就放她出去,但这也改变不了她当过奴婢呀,浩川哥不嫌弃她已经很感激了,能有这样的婚事她都觉得自己命好。 这下金九音更来气了,“读书人怎么了?你不也识文断字,能写会画吗?” “那不一样。” “哪点不一样了?”不就是会念几句之乎者也吗?年纪不大,一副老气横秋的样子,“你当功名是那么好考的吗?你就不怕他把你的嫁妆花用完了,功成名就了把你休了另攀高枝?” 那个马浩川连秀才都不是,就傲得不得了,成天高昂着头,拿鼻孔看人。还有他那寡母,见了谁都是“她儿文曲星下凡,她儿天下第一”的样子,这样的婆婆是好相与的吗? “不会的,浩川哥不是那样的人。姑娘,您不是很推崇读书人吗?您常赞陈秀才满腹经纶。”怎么到浩川哥这就百般看不上了?锦绣觉得委屈。锦绣浩川哥不就是家里穷点吗?她不在乎,她能吃苦,她愿意陪着他一起过苦日子。 “我还赞他谦谦君子呢,这人和人能一样吗?”金九音睁眼,见她还是一副委屈兮兮的样子,顿时泄了气,“算了,算了,你都认准他了那就嫁吧,反正有我看着,他也不敢欺负你。到时受了委屈记得找我撑腰,别傻的自己憋屈,你要那么蠢,看我怎么抽你。” “我就知道姑娘待我好。”锦绣扑哧笑了出来,一脸感激,那蠢样金九音都没眼看了,恼火地摆手,“滚,滚,滚,看着你我就来气。” 锦绣也不恼,笑得更欢了,“我去看看您的晚饭好了吗?”她知道姑娘也是为她好。 “去吧,去吧。”金九音不耐烦的,“让大嘴给我再做个水煮肉片,多放点辣。” 心情不好,她要吃个重口味的压压。 至于锦绣,看着她欢快离去的背影,金九音摇了摇头。 谁也救不了该死的人不是?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选择负责任,该劝的她劝了,劝不了,那就由她去吧。即使将来真走到那一步了,她帮她一把就是了。 人呐,大多时候都是不撞南墙不回头。 自打穿到这个架空的大夏朝,别的都还好,金九音接受不了的就是男女婚嫁这档子事。说起来锦绣和她同龄,今年才十四,比她还小上两个月呢,现在就已经定下婚事了。这个时代的少女多是十三四岁就开始相看人家了,十五六岁出嫁。若是到了十八岁还没出阁,那就是老姑娘了,搁现代俗称大龄剩女。 十八,在现代才刚成年,人生才刚起步,这在就成老姑娘了。现代三十多岁的单身女性比比皆是,而在这里三十多岁都已经是祖母级的了。 只要想一想金九音就恶寒。 好在家里就剩她一个人了,她自个当家作主,没有长辈逼婚,要不然,呵呵,她可在这客栈窝不住,早离家出走了。 锦衣公子在房里用饭,正用着忽然闻到一股香气,这香气诱人极了,直往鼻子、心里钻,满桌的菜都觉得索然无味了。 主子筷子一顿随从就知他心事,连忙道:“爷,奴才去瞧瞧。” 锦衣公子嗯了一声,顺手把筷子放在了桌上。 “喂,小二过来。”随从林福站在楼梯上就喊,他没看到刚才那个小二,不过有另一个小二在抹桌子。 正抹桌子的小唐不慌不忙的走了过去,“客官,您叫我?” 他一抬头,林福眉心猛地一跳,这小二长得也太好了吧?若刚才那一个算相貌周正,那眼前这一个则称得上俊秀了。半旧的褐色短打掩盖不了他出色的容貌,态度虽恭敬却不卑不亢,还有这周身的气度,说是哪家的公子也有人信。 林福有点懵,一家小小的客栈怎么会有如此出色的人才? 不过他也算走南闯北见过世面的人,很快就回过神,吸了吸鼻子,问:“敢问小哥我们为什么没有厨房正在做的这道菜?” 他有些不高兴,觉得店家欺人,都说了让捡拿手的菜上,又不会短了他们的饭钱,这般糊弄,是几个意思?没把他们爷放在眼里? 小唐往厨房方向看了一眼,了然,回头解释道:“那是我们东家吃的菜。” 林福眼神更加不满了,什么意思?你们东家吃的,我们爷就吃不得了?你们东家比我们爷还高贵不成? 压着火他笑道:“那就给我们爷也上这道菜。” “没了。” “什么?” “我说没了。”小唐耐心的解释,“食材只够做这一道菜的,你们爷要吃,那只能等明天了。” 林福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盯着小二的眼神就是一冷,随即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又笑着问:“小哥,打个商量,你看能不能把这道菜让给我们爷,我们出双倍的价钱?” “不能!”小唐一口回绝了,“没有人可以抢我们东家的东西,你们爷要吃只能等明天。”一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 “你们------开门做生意哪有这样的?”林福气坏了,“你们东家呢?让他过来,我亲自问问他。” “爱吃不吃,不想住马上走!我们客栈向来就是这样的规矩。”小唐目光冷冷的,“至于我们东家,你还不配见她。” 第3章 嚣张的小二 这么嚣张的店小二?! 林福都懵了,他虽然是奴才,但自打跟着四爷,走到哪别人都多给几分面子,何时被人这样下过脸子? 等他反应过来,那店小二已经转身走了,他怒极,“好你个-----你,你给我回来。” 早就注意着的掌柜的摇头,这个小唐啊,又得罪客人了。他连忙跑过来救场,“客官息怒,客官息怒,他是个二愣子,休要与他一般见识,和气生财,和气生财嘛!” 小唐可不领情,扭头就怼,“你才二愣子。” 掌柜的狠狠瞪他一眼,转过头来继续赔笑脸,“他不会说话,他这里不太好,啊,你懂的。”他指了指脑袋,“客官莫生气,这道菜叫水煮肉片,选的是最好的里脊肉,现下确实是没有了,明天,明天一定给客官做------”好劝歹劝总算把人给劝走了。 “小唐你来。”掌柜的招手,对他说教,“和气生财,说两句好听的话很难吗?你这个臭脾气再不改,客人都得被你得罪光了。”真不明白东家怎么让这小子当跑堂小二。 小唐冷着一张脸,没有一点表情,“我是个跑堂的,只负责上菜抹桌子,不负责卖笑。” 掌柜的被噎得险些一口气没上来,有气无力的摆手,“去吧,去吧,去抹你的桌子吧。” 东家姑娘这都是从哪捡的怪人?一个跑堂小二,成天摆着张臭脸,跟别人欠他八百两银子似的。还有厨房里那个祖宗,长着张大嘴就罢了,还就叫李大嘴,想干什么?想吃人啊?做菜全凭心情,心情好了让做什么做什么,心情不好了,那天就那两道菜,你爱吃不吃。一个月总有个三五七八天心情不好,这不是往外撵客吗? 你说这都是什么祖宗?幸亏这方圆百多十里就一家客栈,但凡多一家他们都没生意。 姑娘也不管管,唉,真是操碎了他的心。 掌柜的无比怨念啊! 林福也在对他家四爷告状,“------一个卑贱的小二,谱摆得跟大爷似的,太嚣张了,这是什么破店------”他气得想骂娘,但在主子跟前,最终没骂出来。 锦衣公子却不信,“这个小二相貌真的如此出众?比之前那个还要出众?”关注点有点偏。 “爷您还笑得出来!”林福觉得他家主子爷的心真大,不过仍实事求是的回禀,“确实出众,奴才瞧着不比右相府的二公子差。”不过再出众也不过是个店小二,成不了高贵的公子。 “哦?”锦衣公子更来了兴趣,要知道右相家的二公子可是有玉公子的美誉的,能与他媲美,可以想见这人是何等样貌了,一个店小二,荒漠中的店小二------ 锦衣公子嘴角微微勾了起来,一抬头看见随从愤愤的样子,失笑,“算啦,多大点事,咱们是客,难不成还真和主人争食?,既然没食材了,明天就明天吧。” 林福还是不平,“爷,就是您性子好。” 锦衣公子嘴角又勾了一下,不过是个低贱的小二,与他计较岂不失了身份?想起店门口的那一幕,又敲打了一下,“出门在外莫要与无关紧要的人歪缠,人生地不熟,莫要多惹麻烦。” 两个随从面上一凛,恭敬应道:“爷英明,奴才明白了。”还是爷想的周到,这里毕竟不少京城,强龙不压地头蛇,漠北民风彪悍,他们不能给爷添麻烦。 天色暗了下来,像一张黑色的大网从天而降,客栈的灯火也点亮了,从远处看,朦胧一片,却透着温暖。 客栈今天的客人不多,空荡荡的大厅只坐了一张桌子,一个游侠模样的男人正在大口嚼着牛肉。除了他便是低头算账的掌柜了,仅有的两个小二都不在,也不知道跑到哪去了。 游侠儿吃完饭筷子刚放下,小唐就出现了,上手收拾桌子。准备起身的游侠儿见状又坐了回去,“这回在中原得了本破书,我是瞧不懂,想着你或许感兴趣,就帮你捎来了。”说着从怀里摸出一本书递过去,看得出两人很熟。 真的是破书,封皮都没有了,纸张都发黄了,甚至有的页只剩下半页。 小唐翻了几页就两眼放光,高兴的道:“这是墨家流传下来的孤本,燕少侠,多谢你,多少银子?我拿给你。”伸手就往怀里掏。 燕飞遥按住了他的手,“小唐你这是看不起我?谈银子多伤感情,这书我也是无意当中得来的,没花一文银子。” “不,不,这书太贵重了,就算你没花银子那也是你的机缘。”小唐执意要给。 “话不能这样说,贵重也只是在你手中,在我手中就是一本破烂。”燕飞遥执意不要,“你要是过意不去,就帮哥和东家姑娘说说,上次喝的那个烧刀子,多予我一些。不瞒你说哥哥我就馋这一口。” 他是个剑客,行踪不定,但每年总要来漠北一趟,总要在黑店客栈住上几日,除了馋李大嘴的红烧肉,就是他们这儿的烧刀子酒了,辛辣,后劲足,喝上一口浑身热腾腾的,够劲! 遗憾的是烧刀子酒量少,千金难求,每次只能稍尝滋味,对于好酒的他来说如何能过瘾? “这有何难?这事我应了,燕少侠等着,明儿一早我就给你送过去,十斤够吗?”小唐一口答应了。 “够,够,太够了。好兄弟。”燕飞遥大喜过望,拍着小唐的肩膀,都无法用语言来形容此刻的高兴心情。 十斤烧刀子酒,省着点喝够他撑过寒冷的冬天的,这漠北的冬天啊,冷得浑身上下都没一点热乎气。 楼下相谈甚欢,楼上锦衣公子推开房门走了出来。深秋的漠北甚是寒冷,尤其是晚上,锦衣公子眉头蹙了下,想回房加件衣裳,看到前面亮着灯光的阁楼,又忍住了。 竹影婆娑,昏黄静谧,模糊在青烟般的薄雾里,明明在眼前,却又觉得离得很远。 听说黑店的东家就住在后院,晚饭里有一道他没吃上的水煮肉片。喜欢吃肉啊,应该是个怎样的人呢? 抬头看了看漫天的星子,他的心底生出一点期待。 第4章 小唐 “姑娘,烧刀子酒给在下十斤。”小唐是个守信的人,从客栈的小门就拐进了后院,找到了正坐在灯下看话本子的东家姑娘金九音。 金九音抬眼,“送人情?” 烧刀子酒甚烈,小唐一向喝不惯,现在来问她要只有送人一途。 “是,燕飞遥给了我一本墨家孤本,十有**是那位有鬼才之称的墨渊写的。”小唐坦荡回望,一点都没掖着藏着。 “不给。”金九音定定的望着他,花瓣般的樱唇里吐出两个字。 “为什么?”小唐急了,“你不是酿了许多吗?给我十斤怎么了?我拿银子跟你买总行吗?”关键是燕飞遥还等着他的酒,总不好失信与人吧? “你问我为什么?”金九音把话本子往桌案上一放,声音猛地提高,“你心里没点数吗?” “小唐啊小唐,你自个算算自打你来了花了我多少银子?你说要乌木,行,我给你,寸木寸金,姑娘我给你买来这么大一块,花了我一万两银子。你说要精铁,行,我不惜人力财力给你炼精铁。” “可你怎么回报我的?我要的暴雨梨花针呢?” “不是,不是给你了吗?”小唐身子后撤,弱弱地道。 “是,是给我了,可我要的是那样的吗?拿个烂大街的破烂货敷衍我。”金九音冷笑,眼底都是讥讽,“你若就这点能耐,你觉得值得我救你吗?” “在店里当个小二你得罪了多少客人?害我少挣了多少银子?掰着你的手指头外加脚指头算算你浪费了我多少银子!还有脸问我要烧刀子酒,还要拿银子买,你有个屁的银子,还不都是我的?拿着我的银子买我的酒,你还怪会做生意来?” “想跟李大嘴学?人李大嘴有脾气不假,但人有手艺,人家就是有本事糊弄圆了让客人买账。你行吗?小二当不好,让你做点事,拖拖拉拉三四个月没点进展,比生孩子还费劲。唐小唐我告诉你,姑娘我不养白吃饭的废人。” 数落声劈头盖脸的砸下来,小唐的头越来越低,也越来越心虚,“姑娘息怒,那个,那个,你要的不颠簸的马车快好了。” 金九音深吸一口气,“我要的引水机关呢?”这里用水可不方便了,她就想弄个古代版的自来水管,再给自己搞个洗澡的淋浴。 “快,快了------”小唐的声音越来越低,其实才只画了个草图。哎呀,姑娘好厉害呀,小生好怕怕。 “快了是吧?我这个冬天能用上自来水?” “能,能,一定能?”小唐忙不迭地保证。 “烧刀子酒还要吗?”金九音淡问。 “要,要。”小唐猛地抬起头,一脸惊喜,“多谢姑娘。” “别高兴的太早。”金九音冷哼,拍桌子,“减震马车,引水机关,还有暴雨梨花针,赶紧给我做好了。我要一次能发三十根针以上的,而是得是能连发的,别整那一次性的破烂货。做不好就给我滚蛋。” “是,是,在下明白。”小唐全部都答应了。 “那你还杵在这干吗?干活去!”金九音没好气的低吼。 “我那酒------”小唐小心翼翼的陪着笑脸。 “少不了你的,滚蛋!”金九音火大得把话本子都扔出去的。 小唐落荒而逃,逃到门外还心有余悸的回头张望,东家姑娘这暴脾气,啧啧,姑娘家家的,性子怎么就这么厉害呢?要不他出去躲躲?念头刚起就被自个否决了,姑娘厉害归厉害,为人却十分大方慷慨,出钱出物一点都不吝啬,这么说吧,黑店是他呆过最舒服的地方,得到的资源比他是唐门少主时还多。 算啦,算啦,不就是爱念叨两句吗?他忍忍就过去了。 这样想着,小唐迈开大步朝前走去。 金九音呕得要死,当初把小唐救回来她以为自己捡到宝了,谁能想到宝倒是宝,却是一块沉迷于旁门左道不干正事的宝。 小唐是唐门少主,在机关暗器一道上天赋惊人,在人情世故上头难免的就弱了些,好吧,说弱了些是给他面子,他是弱了很多,就是我们俗称的傻白甜,愣小子。所以就被人算计了,丢了少主之位,还险些丢了性命。 是偶然路过的金九音救了他,本着是人才就要充分利用的原则,她就把人给带回来了,想着利用他的专业为自己谋点福利,多做点暗器什么的卖卖,也能弥补一下她的损失。要知道为了给他疗伤,她都快把攒的家底掏光了,光那一味名叫舍利花的药材,鬼医老头就坑了她五千两银子。 小唐呢,伤好之后迷上了做木工,成天鼓捣小桌子小凳子,都做了一屋子了。卖?方圆百十里荒无人烟,往哪卖?卖给谁?桌子凳子也不值钱呀,卖上一辈子能挣回五千两不? 不,不行!赔本的买卖不能干,好人不能做,她要做黄世仁,小皮鞭大锤头走起,给姑娘干活去。 顺便提一嘴,金九音是穿的,打现代穿过来的。说起她在现代的经历,嗯,那是一个恶俗却又悲伤的故事。 才貌双全的美女学霸遭遇渣男,大学一毕业就急慌慌结了婚,婚后陪着渣男老公白手起家拼事业,在公司初具雏形时听信渣男的甜言蜜语,辞职回家做起了贤内助。 后面的剧情就更烂大街了,渣男有钱有地位了,就开始在外头花天酒地了,外头的小妖精怀孕了,渣男转头就跟金九音离婚,嫌她生不出孩子,身材变形,跟不上时代潮流,没有共同语言,区区一百万就把她打发了。 金九音那个悔呀,那个恨呀,她是天生不能生吗?还不是为他打胎打的?不是他说时机不对养不起,她能忍痛打胎吗?为了给他生个孩子,她试了多少偏方,喝了多少苦药汁子?现在却来嫌弃她身材走样了。 刚被踹那阵子金九音想死啊,白天黑夜的想死,活着看不到希望,活着有什么意思?没意思,死吧,死了吧,死了就不痛苦,就一了百了了。 好在她撑过来了,拿着离婚分的那一百万开始创业,其中的艰辛她现在都不敢回想,光是掉的眼泪就有三大缸。 努力,智慧,外加一点运气,金九音成功了。 成功之后的她憋着一股气报复渣男,专门跟渣男公司抢生意,抢得天昏地暗,抢得日月无光,抢得渣男百般求饶最后破产一无所有。 报了仇出了气,仰天大笑三声,金九音正准备享受美好生活,看好的小鲜肉还没来及下嘴,咣当,她穿越了,穿到了她熟知的历史上没有的朝代——大夏朝。 金九音恼火的想再死一死,可是没用,只能老实的在这个时空重新开始。 不过现在的她认准了一件事,那就是钱非常重要,没有什么都不能没有钱。第二个呢就是享受,吃穿用度都用最好的,打扮得美美的,攒着银子不花,谁知道最后便宜了谁? 第5章 东家姑娘(上) 漠北的天黑了又亮了,今天的客人出奇的多,有孤身仗剑的游侠儿,有走货的商队,还有一小队巡边的兵爷,到了晚上的时候,大厅里坐得满满当当的,小康和小唐手脚麻利都不大能跑得过来。 划拳,喝酒,高天阔论,十分热闹。 燕飞遥正和邻桌拼酒,喝得眼珠子都红了,还高喊着“哥俩好呀,六六顺啊”。 几个兵爷在侃大山,说的是什么?无非是吹牛。听到旁边锦衣公子慨叹天冷,随嘴接过了话茬,“这算啥?等进了冬天才叫冷呢,那小风跟小刀子似的,直往你骨头缝里钻。” “兄弟是外地来的吧?咱们这地没别的特色,就是天冷,那雪一下就是十天半个月,厚得都能把人埋了。” “别说牛羊马匹了,就是人,每年都有熬不过去的。” “天越冷,大战越多,鞑靼的牛羊都冻死了,没的吃了就南下抢咱们的,他娘的,直娘贼。” 锦衣公子钦佩,“兵爷们也不容易啊。” “这有啥,谁让咱干的就是这个呢?当兵吃粮还能怕死?宰一个够本,宰俩就赚了,头掉了碗口大的疤,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来,喝酒。”说话的兵爷豪爽的端起酒碗一饮而尽,引得众人纷纷喝彩。 那一桌走商的本十分谨慎,只默默吃菜喝酒,现在也被漠北兵汉的豪爽所感染,热血沸腾。男人嘛,谁心中还能没有个上阵杀敌的英雄梦? 说着,笑着,闹着,突然一声怒喝响起,“信不信老子揍你!”随后是桌上酒碗摔到地上的脆响。 整个大厅顿时一默,所有人的眼睛都看了过去,只见游侠儿和兵爷不知怎么起了冲突,游侠儿揪着兵爷的衣襟,喷着酒气放狠话。 被揪着的兵爷也不势弱,“当爷是吓大的?谁揍谁还不一定呢?来,来,有种朝爷这儿招呼。”头往游侠儿身上顶。 “你以为我不敢?” “谁怂谁孬种,来,来呀!” 边上还有一群跟着喝倒彩的,“揍,揍呀,揍他娘的。” 眼见恶战一触即发,掌柜的和小唐对视一眼,他努努嘴使眼色,示意小唐过去劝架。小唐撇嘴,一点都没有上前的意思。 掌柜的瞪眼,臭小子,还能再懒点么? 小唐挑眉,你不懒你上呀。 掌柜的气结,我老人家年迈体弱,磕着碰着怎么办?个榆木疙瘩,一点都不知道尊敬老人家。钱小康那个小滑头跑哪去了?没事尽在眼前晃,一有事他不见踪影了。扣银子,一定得让东家扣他的工钱。 别看掌柜的让小唐去劝架,其实他一点都不惧打起来,甚至还盼着打起来呢,没看他的手已经放在了算盘上,就等着算打坏了几张桌子多少盘子碗,坏一赔三,这买卖做的。 不赔?不赔你试试?你能走出漠北吗?至于那几个兵爷就更好办了,东家和边城守将李将军有点交情,直接把人拎过去,说不定还能讨回五倍的赔银呢。 这么说吧,别看他们客栈老弱病残,还真没有人敢在这闹事,因为他们东家是这漠北最大的地头蛇。 就在这时,变故陡然发生,一条长鞭“啪”的抽在游侠儿的手上,他吃痛,一下子松开了手,暴怒,“谁偷袭老子?” “你要当我老子?”一个红衣少女站在楼梯上,手中提着打人的长鞭,慢慢的缠绕着。 少女虽年少,却极美。她肌肤胜雪,双目犹如一泓清水,秀雅绝俗,自有一股清灵之气。她神态悠闲,美目流盼,桃腮带笑,气若幽兰,红衣衬着雪肤,堪比盛放的牡丹,当真比从画里走下来的还要好看。 听她吐语如珠,声音又柔和又清脆,动听之极,可全场客人均头皮一紧。 而锦衣公子却眉心一紧,这个声音他听过,就刚到客栈那天。 燕飞遥死死捂住伙伴的嘴,抬头赔笑脸,“东家姑娘来啦,一年未见您的容色更盛了。燕某这朋友是新来的,不懂规矩,您千万不要和他一般见识,就当他是放屁。坏了的东西我们陪,三倍,啊不,五倍赔。江兄,快给东家姑娘赔礼道歉。” 见江临怒目圆睁,他也不敢放开手,直接压着他的头往下按,“东家姑娘莫恼,就当给燕某个面子。”心中暗自后悔刚才该拦着江临的,可谁能知道被东家姑娘撞个正着? “燕飞遥啊,嘴儿可真甜。”金九音微微一笑,“你的面子我当然要给,算啦,东家我也不是小气的人。”瞥了一下被捂住嘴憋得脸通红的人一眼,慢条斯理的把长鞭放到锦绣手中,缓缓下楼而来。 “多谢东家姑娘。燕某前些日子得了一根野山参,颇有些年头,回头我拿与东家姑娘。”燕飞遥松了一口气,也不在乎破财了,能消灾就成。他虽然没有亲历过,却是亲眼见过这位主儿的手段。 大冬天的,她让人扒了闹事者的衣裳绑在柱子上,每隔一炷香泼一遍凉水,真真让人生不如死。 而她,在旁边摆着宴席吃着看着,还邀请客栈里的客人一同入宴。 那时候她还没现在这么大,还是个梳着丫髻的小丫头。 十多个七尺汉子噤若寒蝉,包括他在内,没一人敢吱声。 金九音点头,“拿与掌柜的,顾伯瞧瞧值多少银子,东家我不占你的便宜。” “东家姑娘说笑了,这是燕某的一点心意,提银子就见外了。”燕飞遥更加放松,脸上也有了笑意,只是手上依旧没松。 “心领了。”金九音微摇头。 其他人也是面上一松纷纷和金九音打招呼,你一句东家姑娘好,我一句东家姑娘真好看,大厅里又热闹起来。 金九音笑意盈盈,又大方又亲切,和刚才冷脸抽人鞭子判若两人。 “这位客官有些眼生,头一回来漠北吧?”金九音停在锦衣公子桌边,水眸轻闪。 锦衣公子微微颔首,“某确是头一回来。” 金九音眼眸翦翦,很好奇的样子,“敢问客官哪里人士?” 锦衣公子一笑,抬眉,“某乃京城人也。” “京城啊,天子脚下,皇城根儿啊,好地方!走亲访友还是办事啊?”金九音赞道,打量了两眼,“也只有京城才孕育得出客官这般风神毓秀的人物。” “东家姑娘过奖了。”锦衣公子一拱手,又道:“访友,算是访友吧。” “访友啊。”金九音一脸了解的样子,话锋却是一转,“昨儿便是客官想要一尝水煮肉片?怠慢了贵客,实在抱歉。” 她微微躬身以示歉意,脸上却一片坦然,不等锦衣公子开口,兀自就扬声高喊:“李大嘴,给京城远道而来的客人上一份你拿手的水煮肉片。” 又转向掌柜的,伸手比了个八字,“顾伯,八折,给打八折,算咱们客栈赔罪了。” 锦衣公子险些失笑,赔罪不是该免了银子吗?还是头一回见打八折的,又想起刚才的五倍赔银,了然了,这位东家姑娘有点不大气啊。 “某,谢过东家姑娘。” 第6章 东家姑娘(下) 水煮肉片这道大菜在黑店是非常有名的,堪称是厨子李大嘴的绝活儿,而且只有在他心情好的时候才会做,所以别看在座的多是黑店的常客,但也不是每个人都有幸尝过。但凡尝过的,都恨不得把舌头吞下去,无不赞叹。 大家走南闯北也算见多识广,却从没在别处尝过比这滋味更好的,也曾叫家中的婆娘或仆从做过,怎么都差了一大截滋味。 现在一听上这道菜,又见东家小姐心情颇为不错,有人就起哄道:“东家姑娘,我们也要,不带这么厚此薄彼的。” 金九音爽快地答应了,“好,东家今儿高兴,一桌给你们上一份。” “好!” “太好了。” “有口福了。” “多谢姑娘,姑娘是爽快人。” 还有一个高声问:“是不是也打八折?” “想得美!”金九音笑眸一翻,叉腰,另一手虚点着,“一个子都不许少。” 大家哄堂大笑,就算是不打折,哪怕是多花银子他们也是愿意的,错过这一次,下一次李大嘴有心情做水煮肉片还不知道猴年马月呢。 笑罢,又有人提起,“东家姑娘,你那烧刀子酒是不是也给咱们上点?大家都馋着呢,兄弟们说是不是?” 众人顿时口中生津,馋虫都被勾出来了,纷纷应和。吃不到水煮肉片忍一忍还行,可那烧刀子酒,一回想它的味道,全身的毛孔都张开了。 金九音笑骂,“五粮液还堵不上你的嘴?” 众人便嘿嘿笑,“五粮液自然也是极好的,不过比起烧刀子还是差了些劲头。” 金九音自然也不是小气的,一拍手道:“难得大家捧场,东家我今儿也不驳你们的面子。锦绣,领着小唐去搬酒,一桌先上一坛,今儿酒管够。” 烧刀子酒烈,后劲大,敞开了喝也喝不了多少。 大厅里顿时响起了震天的欢呼声,拍桌子的,敲碗的,人人脸上洋溢着深深的笑容。 锦衣公子端详着杯中的酒,眉头微动,还有比五粮液更好的酒?昨晚他独自喝了一壶,大为吃惊,怎么也没想到荒漠之中不起眼的小客栈会有这么好的酒,还有更好的? 他不动声色的期待起来。 水煮肉片上来了,热气腾腾,辛辣的香味诱人无比。烧刀子酒也搬上桌了,一启封,大家耸动鼻子光闻着味儿就醉了。 众人吃肉喝酒,热火朝天,金九音扬声道:“大家吃好喝好。”如男子一般潇洒的朝四周拱手。 不知是谁先喊了一句,“东家姑娘喝一杯。”其他人全跟着起哄,“喝一杯,喝一杯。”拍着桌子嗷嗷直叫。 金九音不是扭捏的性子,爽快的就端起了酒碗,对的,在黑店喝酒用的不是酒杯,而是酒碗。酒杯太秀气,喝着不过瘾,在漠北喝酒需得用碗,这样才够痛快,才和豪爽的漠北汉子相衬。 一碗饮尽,众人高声叫好,然后就有了第二碗,第三碗------最后变成金九音一脚踩在凳子上叉着腰与大家伙划拳拼酒。 “宁可胃上烂个洞,不叫感情裂道缝。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舔一舔;感情厚,喝不够;感情薄,喝不着;感情铁,喝出血。你输了,喝!” “一碗两碗漱漱口,三碗四碗不算酒,五碗六碗扶墙走,七碗八碗还在吼,男人不喝酒,枉在世上走。锦绣倒酒。” “春风吹,战鼓擂,今天喝酒谁怕谁。来,走一个。” “酒逢知己千杯少,能喝多少喝多少------路见不平一声吼,你不喝酒谁喝酒------少小离家老大回,这碗我请兄弟陪------一条大河波浪宽,端起这碗咱一起干------万水千山总是情,少喝一碗也不行-----天上无云地下旱,刚才那碗不能算------百川东到海,何时再干杯?现在不喝酒,将来徒伤悲------” 一串串新鲜有趣的酒令词从她嘴里吐出来,跟唱歌似的,脆生生的,火辣辣的。众人闻所未闻,但并不妨碍大家心潮澎湃,气氛前所未有的嗨。 酒气和热气熏得金九音的脸蛋儿都红了,眼睛却亮得惊人,里面盛满碎星。她的外裙已经撩到一边,衣裳上也湿了酒渍。 一个姑娘家家的,明明那么出格,却一点都不让人觉得粗鲁,反而觉得率真,自在,理所当然。 此刻,与众人打成一片的金九音美得泼辣,也火辣,更加耀眼。 锦衣公子凝望着,而后垂下视线抿了一口碗中的烧刀子,入口火辣,细品,却又有股醇香,一如中央明艳的少女。 这位东家姑娘倒是颠覆了他对女子的所有认知。 林福和林祥没有他们主子的涵养,目瞪口呆,“乖乖,这姑娘真泼辣。”与一群大男人喝酒行酒令,青楼女子也没她大胆,不过并不令人生厌。“见识了,长见识了。” 放纵的后果是宿醉头疼,第二日金九音一觉睡到日上三竿才醒,头疼欲裂,“锦绣,钱锦绣,我头疼,你家姑娘头疼死了。”声音都沙哑了,喉咙也疼。 锦绣进来,见姑娘披头散发坐在床上,脸色很不好看,忍不住数落,“谁让您昨儿喝那么多酒的?该!”撸袖子和臭男人拼酒,像话吗?“您还记得自个是个姑娘家吗?” 先兑了杯蜂蜜水,“您先润润嗓子,小米粥在灶上温着了,我端来您吃点。”手不轻不重的帮姑娘按头。 “不想吃,没胃口。”金九音木木的喝着蜂蜜水,兴趣缺缺。 “没胃口也得吃点,养胃。”锦绣可不惯着,“看您下回还喝这么多酒不?” “你不懂。”金九音掩唇打了个哈欠,然后清了清嗓子,以咏叹调的腔调,“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那您别头疼啊!”锦绣翻白眼,揭短。 金九音一噎,扁嘴委屈,“锦绣,你不爱我了。” “爱!”锦绣按着她的肩膀,“我现在就给您端小米粥去,奴婢一定让您感受到满腔浩荡的爱意。” 扭着小腰走了,离去的步伐要多六亲不认有多六亲不认。 “让我死死吧。”金九音哀嚎一声,捂着脸倒在床上。 小米粥啊,嘴里淡得没味,能不喝那玩意吗? 第7章 打听 钱小康没正形的趴在柜台上和掌柜的吹牛皮,被林福招了过去。他一见是那位阔绰的客人,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态度可殷勤了,“客官有什么吩咐?” 林福看了他一眼,又不着痕迹的瞥了小唐一眼,这俩小二还真是两个极端,也是怪了。 “我瞧着你挺机灵,我们爷想问你点事------” “那您可找着人了,在漠北就没有我不知道的事。”林福话还未说完,钱小康就拍起了胸脯,自信满满。 林福颇瞧不上他的轻浮,“这样最好。”皱着眉又敲打了一句,“我们爷问什么你就说什么,不要聒噪,我们爷不喜欢人多嘴嘹舌。” “是,是,小的记下了。”钱小康好脾气的应着,等林福一转身他就撇嘴,什么玩意?狗奴才!还在你钱大爷跟前充大瓣蒜,多少人想听钱大爷说话还捞不着呢,他还嫌钱大爷聒噪,狗眼看人低的奴才秧子。 “你不用紧张,我就随便问问。”锦衣公子态度和善。 “是,是,小的不紧张,爷您随便问。”钱小康姿态谦卑。 虽和善,锦衣公子也不会真的在意个小二的感受,他先是随口问了些漠北的风俗人情,随后话锋一转,道:“听说你们客栈以前叫龙门客栈------” “啊,对!不过那都是老黄历了,早就改了。” “您问谁改的?当然是我们东家改的了。又不姓龙,叫龙门客栈也不应景呀。” “为啥叫黑店?东家的意思,咱当伙计的哪知道?” 钱小康十分滑头,一推二五六。 锦衣公子没法,只好点头,“是这样啊!”又问:“听说你们东家姑娘姓金,金姑娘------” “是姓金不错,但不能这么叫,什么金姑娘银姑娘的,忒俗气了。”钱小康好心提醒,“我们这都叫东家,东家姑娘。” “确实顺耳些。”锦衣公子微笑,谢过钱小康的好意,接着道:“我瞧着后院好像就东家姑娘一个人住,她的家人不和她一起住吗?小小年纪就独自掌管客栈,挺不容易的。” 钱小康一脸赞同,“换了别人是不容易,但谁让我们东家姑娘能干呢?至于家人,自然是有的,哪个也不是天生天养的,只不过东家的事不是咱当伙计的该管的。”露出一个歉意的笑容。 “啊,对,对,是我失礼了。”锦衣公子打着哈哈转了别的话题。 等钱小康一走,林福和林祥就开了口,“爷,这小子忒奸猾了。”看似有问必答,说了很多,其实一点有用的信息都没有,要么说的就是大家都知道随口就能打听出来的。 “这不是早就知道的吗?”锦衣公子看了两人一眼,早就有心理准备,所以并不觉得很失望。 林福和林祥对视了一眼,“爷,奴才觉得有些不太对劲,这几日奴才装作好奇向不少人打听了东家姑娘的事,得到的答案都差不多,也就是那个小二说的那些。” 林祥附和,“对,他们口风严得很,哪怕奴才使了银子,也没掏出什么东西来。那些熟客知道的也不多,奴才觉得那几个大头兵应该知道点什么,不过爷您说悄悄的,奴才就没敢找上他们。” “你的谨慎是对的。”锦衣公子肯定,给了个赞许的眼神。 林祥面露喜色,迟疑了一下,还是问出心中的疑惑,“爷,您让奴才打听这些------”不过是个小姑娘,八竿子打不着,四爷不像是有此好奇心的人,更不是会做无聊事的人。难不成是看上这位东家姑娘了?不能吧?爷的眼光出了名的挑剔,可想起东家姑娘那张如花似玉的脸,他又不确定起来。 林祥觉得自己知道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又惊又讶。 锦衣公子垂下星眸,忽又抬起,看着两人,问:“你们觉得咱们这一趟漠北之行是为了何事?” 林福和林祥面面相觑,“难道不是受人所托给徐副将送信?”难不成还有别的事?这一路上也没听爷提起。 “是,也不是。”锦衣公子长身玉立,“明面上是送信,其实爷还有更重要的事,寻人。” “寻谁?”俩随从异口同声。 锦衣公子踱了几步,忽然道:“十六年前,二哥流放之地便是这里。” “侯爷?!”俩随从大惊。 “后来侯府沉冤昭雪,二哥受昭回京,不过他留了个孩子在这,是个女儿。” “东家姑娘?!”两人又是异口同声。 “十有**。”锦衣公子沉声道,“二哥说那个女人是独女,姓金,和父母开一家客栈,叫龙门客栈。”二哥离开时那女人已经有孕在身,来年七月辗转接到一封信,说是生了个女儿。 “姓氏对得上,年龄也对得上。”虽然不知道那个女人和那对老夫妻哪去了,但他直觉金九音就是他要找的侄女。 “可是,可是一点都不像呀!”林福和林祥都懵了,若东家姑娘是侯爷的亲女,那她岂不就是四爷的亲侄女?可是她的长相和府里的二公子大小姐他们一点都不像呢,好吧,她比府里的小姐们都漂亮多了。 “许是随了母亲吧。”那个女人一定美极,要不然也入不了二哥的眼。 “那,那,爷是来接音小姐回京的?”林福问,想起京中的形势,顿时了然,难怪是四爷跑这一趟了。 “她是林家的女儿,自然要认祖归宗。”锦衣公子正色道,想起这个便宜侄女的性子,他该怎么把人带回京呢? 庆宁侯府的四爷林崇渊头疼无比。 钱小康转身就把锦衣公子找他的事,问他的话,一五一十全告诉金九音了,末了还道:“姑娘,他话里话外净打听您的事,还有他的两个奴才,也不安分。我觉得他不怀好意,姑娘,是不是寻仇的找上门来了?”十分担忧。 金九音斜了他一眼,凉凉的道:“你家姑娘我还没那么大能耐招惹京城的仇家,许是——”她眉头微蹙,“好奇心重吧,不过——” 她话锋一转,“咱们还是小心为上,要入冬了,粮食都备齐了吧?该猫冬了,没有我的命令,任何人不得下山,更不得擅自行动。客栈这边,也不要让他们过来了。” “是!我这就去办。”钱小康神情郑重,一脸严肃。刚转身又被叫住,“你想办法探探口风,看他们什么时候走,这两天我眼皮子一个劲的跳,别管他们什么目的,赶紧把人打发走,咱也好安生。” 第8章 身世 京城------ 钱小康一走,金九音的脸就垮了下来,别看她在钱小康跟前表现得轻松,其实心情可不好了。 她唯一能和京城扯上关系的就是穿的这具身体的身世了。 原身的母亲是漠北女,原身的父亲却是京城人士,出身高贵,现在的庆宁侯。这样相隔十万八千里的两个人怎么有了交集并育有一女的呢?说起来这也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原身母亲的遭遇和金九音在现代的可谓是异曲同工,都是遇人不淑,不同的无非是渣的程度罢了。 十六年前,老庆宁侯被诬陷通敌,皇上震怒之下一道圣旨抄了家,侯府上下全都投进了大狱。 老侯爷喊冤,在天牢中自戕以示清白,皇上念及旧情,再加上证据不足和朝臣的求情,就网开了一面,只抄家,侯府十二以上的男丁流放,女眷还都好好的,并没有充入教坊司。 庆宁侯府世子林崇庭,也就是原身之父就是被流放到漠北,遇到和父母守着客栈的原身之母金蓁蓁。 金蓁蓁虽是平民,却十分貌美。而林崇庭是从京城来的贵公子哥,无论样貌还是气度都是出类拔萃的,让见惯了彪悍粗鲁的边疆汉子的金蓁蓁芳心大动。 一来二去两人便有了感情,金父和金母坳不过女儿,只好同意他们的婚事。 郎才女貌,婚后两人颇为恩爱,很快金蓁蓁就有了身孕。就在两人盼望着孩子的降临时,一纸圣旨打破了这份温馨。 原来是老侯爷挚友不信他会通敌,暗中查证,终于找到证据证明老侯爷的清白。侯府沉冤昭雪,皇上招林崇庭回京。 金蓁蓁有孕不便远行,或者说林崇庭也没想带她回京,他没有对金蓁蓁说实话,他并不是尚未婚配,而是早就娶妻,娇妻还为他生下了长子。所以他便哄骗金蓁蓁,他先回京看看形势,等稳定下来再来漠北接她,而那时她也生下了孩子好赶路了。 万般不舍,林崇庭还是走了,奔着京城一去不复返。 来年三月金蓁蓁生下一女,心急如焚往京中送信,却石沉大海。 金父金母不忍女儿日日垂泪思念,托了商客打听消息,辗转了两年才有消息。得知林崇庭早有妻儿,现在是显赫的庆宁侯,金蓁蓁受不住这个打击,一病不起。 本就体弱,再加上长期的思虑过甚,郁结于心,求生意识也不强,金蓁蓁在女儿两岁时撒手人寰。 而金九音就是在这个时候穿过来的,所以她对原身的身世知道得一清二楚。在她十岁上头,金父金母相继离世,临去前也曾告知她的身世,让她好好经营客栈,万不可去京城。两位老人看得很明白,林崇庭就是个没良心的白眼狼,外孙女从小无忧长大,没受过拘束,进了高门大户还不得被啃得渣滓不剩? 女儿早逝,只余外孙女这一点血脉,他们不求她大富大贵,只要她此生平安喜乐足矣。 现在当务之急是弄清那个人是不是庆宁侯府的人,来此有何目的。金九音可不相信侯府只是派个人来看看她,毕竟一丢十四年,她那便宜爹怕是早忘了有这么个女儿。 至于去京城,金九音是不干的,她不愁吃不愁穿,日子过得逍遥自在,才不会上赶着找虐呢。 一个人当家作主惯了,她傻呀给自己找个爹? 反正赔本的买卖是绝对不能做的。 主意打定,金九音决定以不动应万变。只要她咬住不愿意,任谁也没办法带她走。 接下来几天,金九音在自家客栈偶遇了锦衣公子无数次,言辞之间多有试探。金九音就装傻充愣,一推二五六全搪塞了过去。饶是林崇渊这般沉稳的性子都忍不住嘴角抽搐,在小侄女的说词中,她母亲是坐产招夫,且父母双亡,坟头的草都老高了。 不仅讽刺他二哥是个吃软饭的,还诅咒他早亡。也太狠了点吧? 这个便宜侄女有些顽劣啊! 不过林崇渊并不生气,反正侄女诅咒的也不是他。和府里那几个侄女比起来,这个便宜侄女无疑鲜活多了,也有意思多了。左右无事,就逗小狐狸玩玩吧。 而且据他所察,小侄女对自己的身世应该是清楚的,对他的身份应该也有猜测,她比他想象中的还要聪明些。 呵,聪明好,聪明人才好打交道,他最喜欢聪明人了。 金九音正在浴室沐浴,在她的胡萝卜加大棒的鞭策下小唐终于提前交工了,帮她把古代版的自来水管和淋浴弄出来了。 浴室不大,也就十来个平方,造价却不菲,四面墙是火墙,地下有地龙,只要烧上火,哪怕冬天最冷的时候也温暖如春。 正泡得舒服,就听到锦绣喊:“姑娘,菲姑娘来了。” 随后就听到孙凌菲爽朗的笑声,“九音,九音,我回来啦!我看你来了。”直接就闯了进来----- “啊,我不是故意的,我什么都没看到。”孙凌菲嘴巴张得老大,一双杏眼瞪得溜圆,意识到不妥,慌忙用手捂住眼睛,只是指缝开得老大,指缝后面的眼珠滴溜溜直转。 欲盖弥彰的样子都没眼看了。 金九音翻了个白眼,懒洋洋的靠在浴桶上,招手,“过来,过来看得更清楚,我让你光明正大的看。”虽然淋浴很好用,但天冷的时候泡个热水澡更加舒服,每个毛孔都无比妥帖。 见偷看被揭穿,孙凌菲一点窘迫都没有,嬉笑着蹦了过去,居高临下盯着眼前美景,忍不住吹起了口哨,“我------” “把你的爪子缩回去。” 孙凌菲一个激灵回过神,发现自己的爪子已经伸了出去,连忙缩了回来,干笑几声,“失误,失误。”眼睛却紧盯着,一眨不眨。 太让人嫉妒了! 明明同是女人,自己还比她大一岁,皮肤不如她白皙,身材也没她有看头,就女人的本钱都不如她的。也不知道这小妮子是怎么长得,该胖的地方胖,该瘦的地方瘦,全身上下没一丝丝的赘肉。 哦,还少说了一样,还有九音那张脸,这么说吧,也就两人关系铁,要不然她非得亲手划花了她的小脸儿。 孙凌菲一边羡慕嫉妒恨,一边流口水。 第9章 孙凌菲 金九音慢条斯理的撩着水,镇定自若。经历过在学校澡堂洗澡,还怕孙凌菲看的这两眼? 害羞?那是不存在的。 在孙凌菲的注视下,金九音擦干身上的水走出浴桶,裹着浴巾打开了瓶瓶罐罐开始往自己身上抹,动作行云流水般优雅。 全身保养了一遍之后,她裹好浴巾躺在竹椅上,锦绣端着白瓷小碗进来,行至金九音身旁,用小刷子蘸着碗中的白色膏体往她脸上涂抹,很快就涂抹完整张脸,只余一双眼睛露在外。 那脸儿白得跟鬼一样,孙凌菲吓了一大跳,惊问:“这是什么?” 金九音做着面膜无法开口,锦绣代为回答:“面膜,珍珠粉调配的,有美白养颜的功效。”说话的功夫金九音的双手也涂抹上了。 孙凌菲眼睛一亮,抬手摸了摸自己因风吹日晒黑了许多的脸蛋,又问:“这个黑碗里的又是什么?” 锦绣已经走到金九音的身后,把黑碗的黑色膏体一点一点地往她头发上抹,“哦,这个呀?这是护发膏,用何首乌等十几种药材做成的,起到养发护发的作用,常用可以使头发顺滑乌黑有光泽。” “怪不得她的头发黑亮得如缎子一样。”孙凌菲恍然大悟,凑近仔细看,没看出什么所以然,鼻头倒是耸动,“味儿挺好闻的。” 锦绣笑了笑,“鬼医老人家给姑娘做的。” 鬼医出手自然没有凡品,而且姑娘龟毛着呢,用的东西差一点点都不行。为了这几样保养品,鬼医老先生被她烦得跳脚,都躲了出去,呵呵,不过最后还是被姑娘给逮回来了。 “好东西啊!还有吗?分我点。”孙凌菲张嘴就讨要,都不带不好意思的,还数落金九音,“咱俩关系这么好,你有这好东西都不送我点,自己偷偷用,哼,我就知道你嫉妒我的美貌,下次你和人打架别喊我哈!”没良心的死女人。 金九音脸上紧绷,但她依然用眼神表达了自己的鄙夷。嫉妒她?还美貌?这女人脸上是糊了一层软猬甲吗?刀枪不入。 “你那是什么眼神?什么眼神?别以为我不敢打你。”要是能打得过,我早揍你八百遍了。 金九音继续翻眼。 “你还翻?眼睛抽筋,有毛病啊!” “我告诉你金九音,别以为我惯着你的臭脾气------” 在孙凌菲的碎碎念中锦绣帮金九音洗干净了手脸和头发,孙凌菲嗖的一下欺身上前,捧着她的脸上下左右反复看,“别你说还真的白了呢。”不仅白,还细腻,连个毛孔都找不见。 金九音没好气哼她,“你当我瞎折腾?知道这是什么吗?”她指着自己的脸。 “脸呀!”孙凌菲莫名奇怪。 “错!”金九音伸出一根手指头在她眼前晃了晃,下巴轻抬,“这是花容月貌,这是盛世美颜,这是倾国倾城。” 头一撇,端的女王范儿。 姐就是这么自信。 孙凌菲都愣住了,然后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越笑越厉害,越笑声越大,无视金九音各种嫌弃的眼神,伸手揽上她的脖子,“没错,是我家九音,我从第一天认识你,你就是这么没有节操。” 通俗点的说法就是不要脸。 那时她**岁吧,个头小小的,才到她鼻子那里,头发稀疏发黄,连个小鬏鬏都梳不起来,还黑,比一般的孩子都黑,左看右看就是个丑丫头。 她不过喊了她一句,“黄毛小黑妹。” 她就用死亡眼神凝视着她,一本正经地对她道:“请叫我美女。” 那时她还没啥见识,不知道世间险恶,当场就笑起来了。 然后,她被金九音给揍了,她被比她矮了半头的金九音骑在身底下狠狠揍了一顿!揪着她的衣领逼她喊美女,金九音打小就是这么霸道的性子。 悲愤啊,欲哭无泪啊,黑历史啊。 说起来她们也算是不打不相识,打着打着友谊就突飞猛进了。 “行了,别笑了,丑死了!说吧,你找我什么事?”金九音两手指在她肋下一挠,她顿时闪得远远。 “当然是看你了,我一回来就来看你,够意思吧?” 金九音哼笑,怀疑的眼神瞅她,摆明不信。 “真的,我连秀才都没见就先跑来看你了。” “那好,人你也看过了,我好着呢,门在身后,好走不送。”金九音直接下了逐客令。 “没良心。”孙凌菲控诉,敌不过她强大的眼神,投降道:“好吧,好吧,我听说有个京城来的贵公子瞧上你了------” “所以你跑来看我热闹!”金九音目光森森。 “不,你怎么能这样想我呢?我是关心你。”孙凌菲一副受伤的样子,“我真的是关心你。”求生欲可强了。 “那我谢谢你嗷。”金九音阴阳怪气。关心她?开什么玩笑!当她不知道她什么德性? “不谢,不谢,咱俩谁跟谁?”孙凌菲笑嘻嘻的凑过来,“什么情况?那贵公子真瞧上你了?什么来历?长得好看不?” 金九音斜睨她一眼,都懒的理她了。 “说说嘛,我真的好奇,你要是不说我自个去看了哈。”得不到答案孙凌菲百爪挠心。 金九音欣赏自己的美手。 “比之秀才如何?比之李瑾如何?”孙凌菲继续聒噪,忽然猛地提高一嗓子,“你要是移情别恋了,你的瑾哥哥怎么办?” “少胡说八道,我和李瑾清白着呢。”还瑾哥哥,说得他们好像有一腿似的。 “是,是,是,你们清白,清得跟水白得跟雪一样。”孙凌菲敷衍,小声的嘀咕,“你是清白了,人家瑾哥哥该伤心死喽!” “你嘀咕什么?”金九音一个眼神扫过去。 孙凌菲立刻否认,“没,没,我什么都没说。”眼珠子转了转,重又凑过去,“说正经的,怎么回事。”眼睛里还是八卦闪闪。 金九音还能不了解她,嗤笑一声,“不是你想的那样,贵公子是不假,气宇轩昂也不假,就是年纪有点大。” “年纪大?” “怎么也得二十五六七八了吧。”虽然那位显年轻,但金九音的眼睛多毒辣?透过表象看本质,金九音猜他绝不会低于二十五。 “这么老了,没意思。”孙凌菲顿时失了兴趣,还反过来告诫金九音,“我跟你说,老夫少妻要不得,等你徐娘半老风韵犹存他已经老得没眼看了,你可别被皮相眯了眼。要嫁还是李瑾那样的少年郎,年纪相仿,情投意合,他又素来喜欢你,以后肯定会把你放在心尖尖上的。” 一副生怕好姐妹被人哄骗了。 “你想多了。”金九音很无语,凝眉思索了一下,“若我猜的没错,应该跟我生父那边有关。”想了想她还是透漏了这个消息。 “什么?那个白眼狼?”孙凌菲跟被踩了尾巴的猫,顿时炸了,“他想干什么?啊?啊?是不是要把你带回去?呵,想得美!早干什么去了,一扔十几年,现在长大了来摘桃子了,没吃他一粒米喝他一口水,凭什么?” 在漠北知道金九音身世的人不多,孙父是少有的知情人之一,但也只知道她生父家世不凡,负心抛弃了她们母女。孙凌菲听她爹提过只言片语,对好姐妹的遭遇同情极了,也无比痛恨那个抛妻弃女的男人。 孙凌菲在屋里转着圈圈,情绪十分激动,“不能去!你要是当我好姐妹就听我的,绝对不能跟他走。看样子你那白眼狼生父家世不简单,高门大户是好进的吗?你别觉得你聪明,我告诉你,你压根就不是人家的对手,你玩不过人,离那么远我就是想帮你打架也够不着。” “不能去,听到没有?” “笑,笑,笑,你还笑,长点心吧,可别被人家的花言巧语哄了。” “真有心,怎么不亲自来接?派了这么个,嗯,小白脸,是什么意思?美男计么?卑鄙,无耻,龌龊。” 她像一头躁动的暴龙,在金九音眼里却美极了。 孙凌菲嘴巴毒,性子暴,她俩从小掐到大,抢她东西毫不手软,打起架来能下死手。可是她待她也是真的好。 “好!不去!”金九音笑容无比灿烂。 第10章 靠山 人是不经念叨的,白天孙凌菲才提起李瑾,晚上他就悄悄上门了。 金九音看到他吓了一跳,“少将军怎么来了?”一边把人让进屋,招呼锦绣上茶。 李瑾乃漠北守将李正阳长子,年方十七,文武双全,十二岁便跟随父亲一起戍边,他胆色过人,作战勇敢,是以人称少将军,打从心眼里爱戴。 李瑾看着眼前眉目如画的少女,心头一阵激荡,明知道不该唐突,视线落在她身上却怎么也移不开。又听她口称少将军,不由浮上三分黯然。 “小将此来又要麻烦姑娘了。”李瑾抱拳,“军师夜观天象,今冬必比往年天寒,鞑靼那边恐有大战,家父心虑粮草------”他面色一红,有些说不下去。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打仗最忌粮草短缺,饭都吃不饱,如何上阵杀敌?几年前父亲得罪了兵部尚书,事后虽忍气吞声赔罪,然在暗处兵部尚书仍多有为难,粮草便是其中一样。 与别处相比,漠北军的军饷粮草一向数量不足,且到的迟缓。他一句国库空虚,父亲也没有办法。 若是平时咬牙也能支撑,大战时期却是不行。 一想到父亲都无计可施却要为难一个姑娘家,李瑾就无比汗颜,脸上更热了,“------姑娘处可能挪些出来------姑娘放心,小将可以保证,银两上头断不会亏待了姑娘-----”想起将军府同样捉襟见肘,哪里凑得出一大笔银两,李瑾心虚的低下了头,像个做错事情的孩子,惶恐不安,却又认真承诺,“总之瑾不会让姑娘吃亏的。” 他神情郑重,脸上有着属于少年人的真诚。 “少将军言重了,令尊乃是风光霁月之人,顶天立地的大将军,九音没什么好担心的。况且若没有边军兄弟流血杀敌,抵御外敌,何来我等小民安定的日子?九音对令尊及将士们一向敬重。”金九音正色道,“粮食和去年一样三万石,其中的一万石是九音的一点心意。伤药-----” 她沉吟了一下,“比去年多两层,少将军觉得这样可好?” 倾巢之下焉有完卵,她金九音是个自私小气的人,但两辈子都钦佩军人,没有他们的孤守寂寞,流血牺牲,哪有百姓的好日子过?所以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她十分乐意为他们做点事情,也愿意看到他们伤了有药保命。 至于粮款,她还真不担心,就算李将军筹不出银两,不是还能在别处找补吗?就是有李将军做靠山,她金九音一介女子才得以在漠北立足,才没人敢在客栈闹事。 “善,大善!”李瑾大喜,连连点头,脸上满是感激,有了这些粮,他们就有信心守住边关,不让鞑靼踏入大夏的国土半步。有了这些伤药,他的袍泽,他的兄弟,受了伤也能多几成活下来的希望。 “小将代家父,代边城将士兄弟感谢姑娘大义。”李瑾起身抱拳,对着金九音行了大礼。 金九音慌忙回礼,“担不得少将军大礼。” “不,姑娘担的,姑娘为军中做的,小将全都记在心里。”李瑾正色道,猛地想起一事,表情有些为难,“小将还有一事相求,酒------姑娘手中的烧刀子酒------” 要了粮又要了伤药,现在又要酒,李瑾真的难以启齿,可是来时军师反复交代,说烧刀子酒烈,不仅可以御寒,而且用来清洗伤口效果奇好,所以为了袍泽,他豁出脸面开口了。 看着眼前面红耳赤窘迫的少年将军,金九音难得起了几分怜悯之心,搁现代也就是个高中生,半大少年,可在这大夏朝,他已经是经历过无数场恶战,死人堆里钻进钻出的少年将军了。 唉,谁都不容易,当兵的尤甚。 “可以。今年的量不多,九音留一半,剩下一半便送与军中了。” “多谢姑娘!”李瑾喜出望外,高兴的手搓衣裳,有些傻气了。 虽然送出了一大笔东西,金九音的心情却不坏,这样稚嫩的面孔,挺拔的身板,鲜活的表情,是她这个历经沧桑的人所羡慕的。 金九音送李瑾出去,出了门他又停住脚步,“姑娘,还有一事。”左右瞧了一眼,压低声音道:“家父让小将转告与姑娘,客栈中那位京城的客人乃林妃之弟庆宁侯府四爷林崇渊,他与徐副将相交,日前求见家父,言辞中对姑娘多有打探。” 他深深看她一眼,“家父虽不知他有何企图,但请姑娘小心,也请姑娘安心,在漠北的地头上,小将父子要保一个人还是很容易的。” 金九音一怔,脸上表情淡了淡,但也只是一瞬就恢复了自然,郑重道谢,心中感慨送出去的东西没有白送,李将军能想到提醒她一句,就说明她以往的功夫没有白费。别看只是一句,对她来说却十分重要。 在这个朝代就要遵守这里的规则,她再有钱,再有粮,没有足够的势力也不过是怀抱金元宝过闹市的娃娃,不仅保不住金元宝,连自个的性命都在别人手上。 尤其是她还长了这么一张脸,觊觎的人太多了。 所以外公帮她找了个靠山,李将军用她的粮食,她借李将军的势。不过金九音也不会把希望完全寄托在别人身上,自己发展势力才是上策,经过几年的努力,现在交易的双方她已经不落下风了。 就算某天李将军翻脸不认人,也得慎重考虑。 从她脸上看不出什么,李瑾眼底浮上担忧,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金九音假装没有看到他的欲说还休,轻声道:“少将军一路顺风。” “姑娘保重。”李瑾一抱拳,转身没入了无边的黑夜。 望着他消失的背影,金九音站了许久,眼神冰冷。庆宁侯府的四爷,四叔?呵呵,她是不认的,她连亲爹都不想认,更何况一个叔? 林妃! 哦,原来还是皇帝的小舅子,难怪这么快就翻案了,呵呵,古往今来枕边风一样厉害。 只是任你泼天富贵,我金九音一丝都不眼红,你最好也不要招惹我,否则,我会让你知道什么叫六亲不认。 第11章 底气 “爷。”林福一脸羞愧的进来。 “怎么,人跟丢了?”林崇渊表情淡漠。 林福的头垂了下去,“奴才没用。” “不怪你,那人骑马,你跟不上是正常的,是我思虑不周。”林崇渊没有怪罪,林福和林祥是贴身伺候他的,能骑马,会些简单的拳脚功夫,这已经比府里的其他人强多了,但指望他跟踪人却是没这份能耐。 林福表情一松,心放下了一半。 这些日子他和林祥看似没做什么,其实一直暗中留意着音小姐,今晚那边一来人,他就警惕起来。 什么事不能白天说,非要晚上?音小姐是个姑娘家,得守男女大防,就算关外民风开放,这大晚上的孤男寡女独处一室也不像话。 他让林祥回去向四爷禀报,他留在原地,想弄清楚这是什么人?没想到差事办砸了,那人上了马就跑开了,他压根就追不上。 “爷,您为什么不和音小姐说开呢?”林福很困惑,亮明了身份,不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吗?可能还能赶在年前回到京城。 林崇渊垂着眼眸,手中作画的笔顿了一下,反而问:“你觉得她性子如何?” “是个有主意的。”何止是有主意?主意大着呢,这一点他和林祥瞧得清清楚楚的。还非常泼辣,泼辣到让他咋舌。 “那你觉得她可愿意回京?”林崇渊审视着笔下的远山,他觉得金九音就像漠北的山,横看成岭侧成峰,让人捉摸不透。 “那怎么能不愿意?”林福理所当然地道,“回到京城音小姐就是侯府千金。”无论是前程还是亲事都比现在强一万倍,音小姐又不傻,怎么可能算不来这笔账? 林崇渊轻笑一声,不像他这么乐观,“我的看法恰恰与你相反。”在画纸上落了一笔,审视片刻,“她在漠北的日子过得可不差,身上穿的,头上戴的,哪样比府里的小姐差了?我瞧着比淑颖还强上一些。” 淑颖是他二哥的嫡出长女,自小被大嫂精心教养。 怎么可能?二小姐是侯爷嫡长女,侯爷和夫人都十分看重,就是府里的老夫人也另眼相看。且夫人嫁妆丰厚,娘家也得力,所以二小姐吃穿用度在府里是头一份,连同胞的六小姐都比不上,更何况音小姐了。 音小姐守着个小客栈能有多少收益?就算有银子,漠北能有什么好东西? “不能吧?奴才观音小姐身上穿戴只是一般,头上也不过是根木簪子而已。” “一般?!”林崇渊挑眉,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笑得意味深长,“那你们可看走眼了。” “她衣裳的料子看似普通蜀锦,实则大有名堂。柔软轻盈透气,还非常结实,刀剑难破。这种布是由稀少的天蚕吐丝独特手法织成的。天蚕丝质优美、轻盈、坚韧,并具有独特的光泽,向来是进贡的首选。” “天蚕量少,且织法独特,握在江南陈家手中,一年也不过能得三匹,其中两匹送进宫里。”皇上制龙袍所用,只有太后和皇后能得上一些,其他的妃子也只能看看,他胞姐林妃这么多年也才得了三尺,心疼他在外行走,给他做了件坎肩穿在里面护住要害。 要不然他也不会识得这种布料。 “音小姐身上穿的衣裳就是这种布料所制。”不是一件,连家常的衣裳也是,所以他才觉得这个侄女不简单,“还有她头上那根木簪子,那不是普通的木料,叫龙石木,不仅罕见,而且生长缓慢,一年才长寸许,须得百年以上才能取材。龙石木亦是一种珍贵的药材,有提神醒脑之用。” “那根簪子三寸有余,应该作价几何?”林崇渊眼底光芒闪过。 “怕是价值连城吧。”林福林祥咋舌,天爷来,原来音小姐这么有钱呀!也就是他们爷了,反正他们是啥也没看出来。 林崇渊微哂,价值连城?只要知道龙石木价值的,没有人会舍得卖,这可是传家宝。 “豪富,还无人管束,不用到长辈那里晨昏定省,若你们是音小姐,可愿意离开自己熟悉的家乡到个陌生的地方,哪怕是京城?” 林福和林祥摇头。 “至于婚事,我听说漠北守将李正阳之子和守备府的公子都心悦与她,一个正二品,一个正四品,无论选择哪个,她都不缺富贵。这样她会乐意回京城把未来交到别人手中吗?哪怕是至亲。” 林福和林祥继续猛摇头。 这不是很明显吗?怎么选闭着眼都知道。 所以他们这一趟白跑了吗? “很头疼啊!”林崇渊轻叹,无比心塞。他倒是也想直接亮明身份,可他担心那之后便宜侄女会直接把他撵出客栈,他试探过了,她对生父是一丁点好感都没有,照她前日把客人扔出客栈的架势来看,她是绝对做得出来的。 可人他又得必须带回去------二哥这是给他找了个麻烦啊!怎么才能把人好生带回去呢?林崇渊觉得这比他读书做学问还要难,不由陷入了沉思。 林福和林祥见状,悄悄退了出去。满腹的震惊还没消化,今晚注定是个不眠之夜了。三更天的时候才迷迷糊糊睡着,一个疑问猛地浮上心头:音小姐怎么这般有钱?没来及细想,就沉入了黑暗。 金九音在灯下写信,提笔沉吟了半刻愣是没落笔,想了想,索性搁下笔唤来锦绣,“给二贵叔传个口信,让他明天找个借口过来一趟。” “是。”锦绣轻轻走了出去。 二贵叔就是孙凌菲的爹,和锦绣的爹钱叔一样都是她的管家,不过二贵叔是外管家,钱叔是内管家。像给军中送粮送药的事她就得找二贵叔了。 今年的新粮已经入仓,但南边的还没有送过来,金九音本来也没打算全用新粮,她谨慎惯了,不会轻易让人摸清她的底子,所以她准备调一半的陈粮。 金九音为何这般豪富? 对别人来说开家客栈不过是每年稍有盈余,但金九音不一样,她开得是黑店,东西卖得贵极了,当然她的东西也对得起她要的价格就是了。 暗地里她还是个地主,整个漠北最大的地主,拿着客栈的收益和外公外婆的积蓄置办了无数土地,几年下来,她在东岭,江南和西边都悄悄置了土地,光大掌柜就有四个,东掌柜、南掌柜、西掌柜和北掌柜,其中孙二贵就是北掌柜。 第12章 开赌啦 第二天一早,孙二贵便拉着一板车干木耳、香菇以及各种青菜,以送菜的名义来见金九音了,所以说客栈收费贵也是有道理的,就算是皇宫里这个季节也没有时鲜蔬菜了,但在客栈是从来都不缺的。 定好送粮送药的事,金九音又开始嚼着李大嘴给她做的麻辣肉干招呼客人了。 红衣若火,泼辣大胆。 每每金九音一露面,林崇渊都忍不住嘴角直抽。 时下女子讲究娴静如春花,行走裙不动身不摇晃,笑不露齿轻言细语,讲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便宜侄女这样的肯定是异类,他都能想象到母亲见到这样的孙女是何等惊愕头疼。所以要是回府规矩得好好学学。 “下注了,下注了,买定离手,押蓝还是押黑,客官们抓紧了,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了哈。”金九音一见有人冲突,顺时双眼放光,果断开盘聚赌。 “两位客官,咱们客栈杜绝打架斗殴,任何仇怨生死台上解决。” “小唐,死哪去了?赶紧搭台子。钱小康,去楼上客房告诉他们楼下开盘了,尤其是甲字号的几位。” “顾伯,收银子。李大嘴,出来给顾伯帮忙。” 金九音脆生生的一通吆喝,几人立刻行动起来。 “来啦!”小唐不知从哪钻出来,小跑着过去搭台子,还不忘扭头问:“东家,几张桌子?” 金九音略一沉吟,伸出两个手指头,“这不是要到饭点了吗?咱们速战速决,打完吃饭。两位爷武艺高强,英雄神武,不介意吧?” 两个只不过说话声音略高了一些就被东家架上生死台的客人一脸懵逼,不是,他们什么时候打架斗殴了?怎么就到上生死台的地步了? 不,他们介意,他们不想打。 可对上东家姑娘灼灼的目光,两人怂了------敢不上吗?敢介意吗? “好嘞!”小唐手脚麻利拉过两张吃饭的桌子一拼,所谓的生死台就搭好了,“好了,两位请吧。”自己找个最好的位置袖着手等着看热闹。 钱小康一跃就跳到了楼梯中间,两下就窜到楼上,“东家帮我押上,我押蓝小哥。”一块碎银子呼啸而来,眼见就要砸在金九音的脸上,就见一把锃亮的菜刀突然出现,那银子好像长了眼睛,老实落在菜刀上不动了。 “东家姑娘,嘿嘿。”李大嘴笑着把银子捧给东家,动作轻柔,生怕吓着她似的。 金九音对他的表现十分满意,下巴一点,李大嘴立刻把银子放在她身前的柜台上,“东家,我去收银子了。”表情要多憨厚有多憨厚 转过身大嗓门就吼起来了,“交银子了,交银子了,赶紧交银子了。”比恶霸还厉害,比川剧里的变脸还快。 肚大腰圆,肩宽腿粗,一脸横肉,锋利的菜刀舞得虎虎生风。谁敢不给?他在前面吼,掌柜的捧着铜盘在后面收,给大家发签子,长签代表黑小哥,短签代表蓝小哥,押了哪个就会给你相应的签子。 顺便提一嘴,黑和蓝是他们的衣裳颜色。 见在场的客人纷纷掏银子,林崇渊盯着笑呵呵看着的便宜侄女都目瞪口呆了,客栈还兼开赌场?看这娴熟的架势肯定不是一次两次了,赌啊,一个姑娘家------林崇渊想去死一死了。 旁边热心的客人见状好心解释,“新来的吧?我跟你们说,在黑店住宿吃饭,东家姑娘的赌局是一定要给面子的。” “必须要给面子吗?”林崇渊蹙眉。 “必须!这是客栈的规矩,每一位客人都要遵守的,谁坏了规矩,呵呵!”他给了林崇渊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林崇渊想到便宜侄女的性子,居然秒懂了。 “别说咱们正好在场了,在客房里的也得来赌,刚才钱小康不就是去喊人了吗?人不到银子到也行,就是不能坏了规矩。” 正好收银子的到跟前了,那位热心客人赶紧掏出一两银子扔了进去,“我押黑小哥就好。” 林崇渊看了林福一眼,林福连忙掏出一把铜板,他们爷对赌没啥兴趣,意思意思就行。 就听热心客人道:“三位是住上房的,每人至少十两银子才行。” 十两?怎么不去抢? 见林崇渊看过来,热心客人继续解释,“上房有上房的价,下房有下房的价,既然住的起上房,那就表明不缺钱,而且住上房的好意思跟住下房的出一样的银子吗?” “喏,钱小康回来了,他手上整锭的银子就是上房客人的,呦,甲字号的那三位是一个也没下来呀。” 掌柜的也不催促,只笑呵呵的问:“客官押哪边?” 林福没动,三十两银子呢,虽然爷不缺银子,但也不能往水里扔。 “押——蓝小哥。”林崇渊也不知道谁能赢,但他记得刚才钱小康是押蓝小哥的,那小子机灵,他就跟一把吧。 林福只好往外掏银子了,整整三十两,心疼嚯嚯的。 “这是你的签子,拿好喽。”掌柜抽了三根短签塞过去,林崇渊这才看清他收银子的铜盘其实是一面铜锣,嘴角忍不住抽了抽。 许是林福林祥肉疼的模样太明显,热心客人安慰道:“贵是贵了点,但上房的待遇好------” “哪点好了?点菜还得看厨子心情。”林祥忍不住吐槽。 “这有个啥?出门在外还想跟在家里似的,每顿十个盘子八个碗摆一大桌子?三位也住了几日了吧,哪天的菜不合胃口了?”热心客人忍不住替客栈辩解,“咱这客栈真心不错了,店名叫黑店,但住进来贼放心了。” “东家不会给你下蒙汗药,东西是贵,但明码标价。你也不用担心会少东西丢财物。这么说吧,只要你进了这家客栈,无论是你的人,还是你的银子就都是安全的了。哪怕你是江洋大盗亡命之徒,进了客栈就会得到庇护,不会再有人找你寻仇了。” 而后他又压低声音,“知道甲字号那三位客人不?最短的都在这住三个月的,都是躲避仇家的。上等房提供伤药,最好的伤药,只要你人还有口气,客栈就能把你救回来。银子是好,那也得有命在不是?” 第13章 上房的待遇 “连江洋大盗都庇护,岂不是是非不分?”林福忍不住道。 热心客人道:“不能这么说,谁也不能一辈子呆在客栈,总有出去的时候,那时候官府再抓他就是了。”又不是不让你抓,不过晚上一些时候,有什么要紧? 他们这些走商做买卖的并不觉得客栈是非不分,连江洋大盗都有能力庇护,他们只会更有安全感。 抓盗贼是官府的事,寻仇是江湖人的事,离他们这样的小老百姓远着呢,他们只关心自己的安全,钱财的安全。 说话之间,生死台上黑小哥和蓝小哥已经有了分晓,谁赢了?不,没有人赢,谁也没赢,两人打成了平手,所以是东家姑娘赢了,赢了所有的银子。 “哎呀,不好意思,又让大家破费了。”金九音搂着一堆银子笑得像朵盛开的花儿。 林崇渊敏锐的捕捉到“又”字,望着金九音,若有所思。 林福气得话都说不出来了,“这样也行?他们-----怎么能这样?这不是坑人吗?”那两人根本就没有尽全力,你捣我一下,我还你一拳,你揪住我的衣襟,我掐住你的脖子,就这样僵持了半盏茶的功夫,然后------ 就没有然后了,掌柜的就站出来宣布平局了。 这他娘的不是换着法子骗客人的银子吗? “嘘,小声点。”热心客人吓了一跳,赶紧拽住林福的胳膊让他住嘴,“看东家姑娘笑得多开心,不要惹她不高兴。平局怎么了?黑店的赌局一直都是平局,你们这是头一次赌,以后就习惯了。”一副你们见识太少的模样。 林福整个人都不好了,刚要开口,林崇渊一个淡淡的眼神过去,他就乖乖闭嘴了。 “一直都是平局?这也是客栈的规矩?谁定的?那位东家姑娘吗?”林崇渊有些后悔跑这一趟了,就算回到京城,这样的侄女会甘愿受人摆布吗?二哥的谋算怕是要落空了。 林崇渊感叹着,甚至有些幸灾乐祸,又不是他的闺女,跟他有什么关系?头疼的人也不会是他。 “对呀,这也是规矩。与其说是规矩,不如说是客栈的特色,别的地方你见过吗?也就咱漠北,咱黑店才有。”与有荣焉的样子。 林福都没眼看了,鄙夷,刚才还说你是亳州的,现在一口一个咱漠北咱黑店,还能再谄媚点么? “至于谁定的倒是不清楚,老早就有了,我是三年前来漠北走商的,那时就是这样的规矩。” “客人就没人有意见?就没有人押平局吗?”南来北往的,什么样的人没有?难道都买账?林崇渊不太相信。 “还真没有,就一两银子的事,图个乐呵,权当给东家姑娘捧场了。明知道是给东家姑娘送银子,谁还傻的押平局?当然了,也不排除有个把二愣子,但李大嘴会教他重新做人,他那两把菜刀一亮,哪个不怕?哎呀,不和你们说了,我要赶紧走。” “去哪?”林崇渊顿时想起刚到客栈那天见到的一幕下意识问。 “点菜呀,没看到人都没了吗?”热心客人转头,“今天东家姑娘高兴,她一高兴,李大嘴心情就好,他心情一好咱们就有口福了,你们也赶紧的吧,一会菜都被他们点完了。”说着就往厨房方向跑。 “爷,奴才去。”不等林崇渊吩咐,林福就紧跟在后,心里还嘀咕着,坑了那么多银子,能不高兴吗? 原来你是这样的音小姐,林福对金九音的印象顿时打了折扣。 很快大厅里就坐满了客人,饭菜香和美酒的醇香混杂在一起,勾得人垂涎三尺,只觉得肚子更饿了。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满足的笑容,像过年一样热闹。 在这种氛围中金九音继续数银子,丝毫不受影响,而客人们居然见怪不怪。 金九音数完银子,拽了块红布一包就拎在手上了,对着厅里的众人道:“大家吃好喝好,东家先失陪了。” 大家纷纷回应,都说让东家不用这般客气,忙去就是了。 其中还有个人打趣,“东家姑娘赶紧回房接着数银子吧。” “敞亮!这位客官一瞧就是明白人,东家我最喜欢交这样爽快的朋友了。”金九音脚下一顿,大声赞赏,“大嘴,给这位朋友多上一道菜。” “好嘞。”厨房里的李大嘴遥相辉映。 那位客人眼里迸发出惊喜,受宠若惊,怎么也想不到还有这等好事,大喜道:“谢东家姑娘。”想再奉承两句,心急之下没想到什么好词,憋出了一句,“东家姑娘威武。” 其他人一见立刻跟风,“东家姑娘威武。” “东家姑娘国色天香。” “东家姑娘娴静淑德。” “东家姑娘神功盖世。” 甚至还有个扯着嗓子吼,“东家姑娘天下第一。” 各种好听的话不要钱的砸过来,金九音笑得合不拢嘴,她团团一揖,“谢谢,谢谢,我也觉得自己就是这么能干的人。”一点都不谦虚的笑纳了。 众人哄堂大笑。 金九音表情一变,“但是呢——你们再拍东家马屁也没好事了,东家要亏死喽,!东家的银子也不是大风刮来的。”拍着胸口肉疼不已的样子。 在众人的又一阵哄笑中,金九音摇着手,“走了,走了,东家回去数银子。”红色的身影一阵风似的刮走了。 林崇渊在心里帮金九音估算,只刚才那一会,她至少挣了百两银子,真是比抢还快。扭头张望了一下,他装作随意的样子,问旁边的客人,“东家姑娘武功很厉害吗?”之前见过她拿鞭子抽人,力道拿捏的正好,不像是没练过的。但她脚步沉重,又不大像有根基的样子。 “厉害,厉害,东家姑娘拿鞭子抽人可厉害了!”这人嘴上赞着,表情却十分怪异,一副你开什么玩笑的样子。 他的同伴翻了个白眼,好心解惑,“要说东家姑娘的性子,那真是顶顶厉害。要说会武功,呵呵,您瞧着像吗?”就东家姑娘那水灵灵的模样,手上连个茧子都没有,怎么可能是高手? “对,对,东家姑娘是嘴巴厉害,也就鞭子耍得好看,别的------她一姑娘家,吃那份苦干什么?您常来就知道了,咱漠北的姑娘和别处不一样,胆子大,泼辣,能顶门立户。” “受教了,多谢。”林崇渊抱拳谢过,暗笑自己想得太多了,习武之人多是从小打熬筋骨,日日勤练,如此也要十多年才有小成。 便宜侄女满打满算才十四的姑娘,不是睡懒觉就是到处闲晃,从没见她练过功夫,怎么可能会是高手? 看来他是被便宜侄女吓得有些草木皆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