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冬气候》 第2章 初识 环视一周后,我的眼睛不自觉就停留在了“临床专业”四个黑体字上,以及那张招牌后坐着的那个人的脸上。他长相清秀,尖尖的下巴,一张微微笑的嘴唇弯出一抹迷人的弧度;带着一副金框眼镜,浓黑茂密的眉毛被修剪的很是整齐,棕褐色的眼睛深邃又明亮,脸上白嫩的皮肤没有一点瑕疵;他染着一头棕褐色的短发,似乎为了这场“仪式”做了精心的打理。他上身穿着一件淡紫色的卫衣,下身配黑色直筒裤,一双干净的白色板鞋,正一脚踩在桌脚,另一脚垂直于地面上。 在那个男生的身旁还坐着另外两个女生。一位长相可爱清纯,圆圆的小脸,白皙的皮肤,扎着马尾,两边鬓角的碎发齐眉,脸上似乎化了一层淡妆;穿着一身粉红色的过膝长裙,以及一双粉红色单鞋,正和书桌前那位询问辅导员电话号码的男生说着话。而另一位则表现得有些许的清冷,她眼底有一抹淡淡的寒光,瘦削的脸颊上顶着一副黑框墨镜,让人分辨不清她是在看人还是在闭目养神;二八分的咖啡色波浪长卷发,搭在肩部及颈后;虽然也化了妆,但那粉底却像是自然长成那般,与她的脸完美贴合,让人看不出一点儿粉质感;她上身穿一件长袖白色卫衣,下身搭配天蓝色紧身牛仔裤,脚下一双干净的白色球鞋,似乎很害怕与阳光产生直接的接触。 可能是我盯着他们三人的时间过于长久,那位男生感觉到了我目不斜视的目光,便朝我的方向望了过来。在快要与他的视线相接的那一刹那,我便迅速地挪开了自己的目光。回过神后,我不由得心里一惊,顿感脸颊微烫,就立即转过头对着宜尔斯说“你找到你的年级组了吗?”。 宜尔斯扫寻了一圈,才转过头答道“看到了。你呢?”。 我点点头,此时脑子里再也没有别的什么话了。相视无言下,我才想起来自己要做什么“走吧。待会儿我们先把行李收拾一下再集合去吃饭吧!老爸们回去的火车在晚上,还有时间!”。 “唉!真不想跟你分开。不过你刚刚一直盯着看的那个学长长的还不赖唉!好可惜啊,不是我们班的。”。突然,宜尔斯拿胳膊肘怼了我一下,露出一脸坏笑,并小声地凑到我耳边戏谑着。 “那你去追啊!追到手就不用整天面对着你们的掌门师太了。”我尴尬又没好气地回怼她。 “好了,快去吧!待会儿还得看看你们有什么落下的,好领着你们去市里买呢!”,父亲看着我俩拌嘴,宠溺一笑后,便把我俩的话题岔开了。 与宜尔斯分开后,我径直走到了那块招牌前。他见我们走了过去,就主动站起身来,微笑着问道“你好,临床系新生是吧!叔叔好!”。他那面带微笑的模样,看着就让人觉得有如一股春风吹过般温暖、明朗。 这时,一直坐在他身旁的那位长发女生正好电话铃声响起,她便起身背对着我们走向了不远处的篮球场上。看她的神情,似乎与电话那端的人有些微争执,但并不激烈。 “嗯!是的。我想问问我的寝室在哪里。”我很胆怯,却没有脸红。 “女生宿舍待会儿肃林苢会带你去的。你后面那些手臂上戴着小红旗的同学们,他们就是负责引导新生到宿舍楼的,所以不用担心,待会儿跟着他们走就好了。不过......现在我可以看你的入学通知书了吗?因为我需要登记一下新生报到的情况。”他嘴角微微上扬,右手自然伸出,掌心向上翻转,双眼注视着我,正等待着我接下来的动作。他思路清晰且有条不紊地在按着程序走,大约是这样的解释早已烂熟于心了吧! “哦!好的!抱歉!”我恍然大悟!自己一上来什么都没问,什么情况都没了解就先问了住处,倒略显唐突了! 我赶紧将背在身后的灰色双肩包挪到胸前,拉开黑色拉链,开始在里面翻找。在翻找了好一会儿后,才终于在一本小说里找到了一张红色卡片式的折子。我小心翼翼地将它打开,那一栋学校的立体标志性建筑立即展现出来,而下面则用金墨印着一段话。我确认好开头那两个用手写的黑色钢笔字后,就立马将它合上,双手摊开向前递了过去;但此时接过我的入学通知书的人却是那位长相清纯的女孩子。 或许是我翻找得太投入了,所以并未注意到刚才那位一直站在我面前的男生此时早已走开了。我稍愣了一下,然后又带着满脸的歉意和紧张感站在原地,呆愣地的看着眼前的女生。她将我的信息一一填写在信息簿上,最后让我签名。 父亲一直在我身旁默默的看着我,并未有上前帮忙的举动。他大概也想看看,离开他的我能不能一个人解决这些琐碎的小事吧!我历来性格太过沉闷,不怎么结交朋友,所以除去宜尔斯,他其实从未见过我与谁打交道。有好几次他让我带同学们回家吃吃饭,也都被我拒绝了。因为班里的其他同学大多都是一同从小学升上来的,而我不一样,我只是一个高中了才从农村转学过来的插班生。由于父亲工作调度的问题,我不得不随着他也来到这座陌生的城市里读书。而离开我以往熟悉却并不依恋的小伙伴们,再要重新去交朋友,就变成了一件不那么容易的事。在老家,没有父母疼爱的我一直倍受欺负,还努力地想要迎合别人的喜怒哀乐。我胆小又懦弱,总是害怕一不小心会说错话,做错事,所以从不主动跟人交好。以至于到现如今,我仍然连高中那会儿班上一共有多少位同学,以及她们各自的音容样貌......都不记得。 “12级临床(一)班 唐棣。名字很特别呢!叔叔真会起名字!”那位女生笑的很甜。 “你好,我叫宋洵。那边那位就是肃林苢。刚刚跟你说话的那个男孩子叫程颂。我们俩是你的学姐,但他和你同届,也是同班同学哦!”宋洵显然很活泼,她的语气听起来就让人觉得很舒服。 “学姐好!”我微微笑,时不时点头附和。 “你的父母也一定是文雅之人吧。女孩子很少用洵字的。”父亲听见有人夸他,礼貌回应着。 “嘿嘿!我爸说女孩子太秀气不好,太阳刚也不行,洵字刚刚好,不强势也不含蓄。”。 宋洵学姐将通知书交还予我,那个叫程颂的男孩子也正好又坐回了他自己的位置。 “哈哈!别害怕。程颂的父母都是医学院的教授,正好今天两位教授在附院有点事儿,所以就让他过来帮助处理一下新生报到的事情。跟你说个秘密哦,他妈妈就是你们一班这学期的辅导员,外号‘挂号大夫’!所以提醒你一下,将来外科学的所有课程都千万别旷课!”她缓缓凑近我耳边,轻声说着这些看似很隐秘的“秘密”。 待入学手续都办好后,我们再次回到了这块招牌前。我把缴费单递给了宋洵学姐,她随意瞟了一眼,便让我收好,随即低下头对着那个叫程颂的男孩子说道“程颂,你看看唐棣的寝室号吧。我看小苢这会儿还有别的事儿要忙,要不你送她们过去吧,我留下来等其他同学。”。 程颂抬起他那清澈的双眼,表情自然地回答道“好。那我先带她们过去,待会儿再回来。”。 第3章 相谈 说着程颂便站起了身,并面对着我爸说“叔叔,林木他们带别的新生在男生宿舍楼,一时回不来。我看你们行李也蛮多的,我先送你们过去吧。”。 “啊,也好。那谢谢你啊!行李倒还好,就是有点麻烦你了!”。父亲左手推着一个行李箱,右手提溜着一口袋零食,而我的手里也拉着一个行李箱。但程颂接过手后,我的手里就仅剩下一口袋零食和我背上的双肩包了。 其实,我出门是不太愿意带太多东西的。只是父亲总是担心我思虑不周,会落下什么重要的东西;又害怕我生活上不习惯,就什么都要我带着。比如什么棉被、床单、枕头还有我小时候睡觉总爱抱着的一只烟灰色布熊娃娃。他甚至都没想过我已经十八岁了,怎么还会有抱着布娃娃睡觉的习惯呢? 小时候我住在农村的家是宽敞又大气的。我们家是水泥浇灌的双层楼房,我有自己的房间,自己的床,自己的书桌,自己的书柜,但就是因为那么小就要自己一个人睡一间卧室,才导致了我从小就怕黑,所以才喜欢抱着布熊娃娃睡觉。但随着我年龄的增长,有的东西也就慢慢的变得不那么重要了,可父亲的记忆却依旧还停留在我处于八岁时的状态。可能因为那段记忆比较特别吧!时间过了那么长,什么都已经变了,唯一没变的就是他一直以为家庭的不幸福是对我的一种亏欠。 其实小时候的我过的是自由自在又无忧无虑的,而我们也不是一开始就住在那不足八十平的小房子里。那时我大约六七岁,父亲时常不在家,我们俩见面的机会大多仅限于过年这种大节日,所以每一个新年都是我历来最期待也最喜爱的节日。因为过年就意味着父亲会回来,父亲回来了,就意味着还会有很多零食、糖果、小吃和没见过的水果跟着回来,最最最重要的是还有鞭炮、大烟花和仙女棒! 父亲是一位工程师,因为爷爷奶奶都住在乡下,所以他在农村盖了一栋两层楼房,楼上楼下各四间房。可在我上一年级的时候奶奶就过世了,所以楼下一直都只住着爷爷一个人,毕竟老人家上下楼梯什么的腿脚也不太方便。我和妈妈住在楼上,我自己睡一间房,那时我总是嫌自己的卧室太大,太安静。只是多年后的我怎么也没想到,来到了城里,我和父亲住的房子竟然都不及乡下自己的卧室那般大。 七年前。爷爷过世后,父亲就更不爱回家了,妈妈也逐渐变得沉默寡言了起来。清晨她会早早起床去菜地里除除草,顺便摘点儿新鲜蔬菜回来给我做做早饭;下午又去菜地里看看自己种的各种果树苗子,每天就忙碌着农村妇女日常会做着的那些劳务活儿。在我的记忆里,妈妈是一个少言寡语的人,我不敢对她多说一句话,不敢跟她撒娇,也不敢跟她开玩笑;因为她从来不轻易对我展露出笑脸。有时候,我只能默默的陪着她去菜地里逛一圈儿,然后去找隔壁的小伙伴们玩儿;而母亲闲时就到小卖部去,去跟那群一样闲着无所事事的阿姨们聊天打牌什么的。到点儿,看见我放学回家了,就跟着我一起回去然后做晚饭给我吃。后来,父亲就将我送到了城里的寄宿学校,那时是我小学六年级。或许是尝到了城里的各种陌生的东西带来的新奇感,我也开始向往城市里的生活,也开始很少回家了。即便偶尔放假了我也不愿回去,会跑到同桌家里去待上一两天,度过那短暂的一个周末。 “叔叔,我来帮你们拿。你们跟着我走吧。宿舍楼在后面,不是特别远,但还是有一段距离。”。程颂微笑着上前接过了我手中的行李箱。他看出了我内心的那一点小紧张,拿到箱子后便径直朝着父亲走去。 “小程是吧?”,父亲倒是没想太多。只是一路上,三人都沉默不语的走着的话,这气氛未免也太尴尬了。 “嗯。程颂”。程颂一副礼貌热忱的模样,似乎特别喜爱同我的父亲交流。 “哦,哈哈,好的。这学校周边的治安好吗?”,父亲继续问道。 “啊?”,他可能一时也没想到父亲竟然问的是这种问题,怔了一下后赶忙答道“哦,还好还好。学校有保安,而且几十公里的不远处就有一所公安局。因为是校区,市里也是比较重视学校安全问题的,叔叔大可放心!”。 父亲与程颂相视一眼,又转过头环视了学校一圈。俩人就又继续交谈着,似乎需要报到的新生并不是我,而我好像只是陪父亲来上学的家属一般的存在。 程颂或许察觉到了什么,突然指向篮球场后方,对着我说“这一栋都是解剖大楼,因为偶尔会有大体老师需要运送,所以会靠近校门。以后你也会经常接触的。”。说完程颂转过头看了我一眼。 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眼前竖立着的是一栋四合院式的教学楼。 “大体老师是什么?”。我很诧异那个新词汇。因为从未接触过医学这块的知识,所以并不清楚,整个人都还处于一片茫然的状态。 “遗体捐赠者。你学医的话,以后会经常接触的。”。他说的很平静,但语气中又带着一股子敬重。 礼貌回应了一下。然后他又继续向我们介绍别的地方。 解剖大楼前是一个小型的篮球场,大概两三栋居民楼的宽度。场上此时没有打篮球的同学,只有许许多多的移动、电信、联通等通讯商家,他们的招牌上都写着“学生办卡”、“迁网”、“兑换手机”、“抽奖”等等各种专属于学生的优惠活动。 父亲见我一直盯着各个小摊子上手机看,忍不住说“一会儿东西都收拾好了,就带你去办卡买手机,不着急。再看看还差点儿什么,去市区逛一逛。”。 “好。”,我回答的很乖巧,立马收回了自己的目光,朝正前方看去。 “你们要去市区吗?我正好要回家,可以顺便送你们一程。”程颂突然间的搭话,令我和父亲不约而同地望向了他。 “不大好吧,挺麻烦你的了。我们待会儿打车去就好了。”父亲推辞了一下。确实,我们一直麻烦人家不太好,本来他不用绕大半个校区带我们去找宿舍楼的。 “没事儿,我正好回家,而且我驾照考过了。虽然还在实习期,但开的还是蛮稳的。”,说话间他语气很平和,脸上的笑容依旧。我想他理解了我们的意思,只是以另一种方式缓解了。 “可我们还要给小朋友(我爸经常这么叫我)收拾一下行李,会不会太耽搁你了?”。他稍微推辞了一下。我相信,父亲一定是动心了。他没怎么坐过公交车(因为住在单位住房,办公室离居住地极近,上下班就是几腿子的事儿,平时出行也有公务车乘坐),也不想花时间等的士。不过我倒是挺好奇的,程颂为什么对我父亲如此热情? “没事儿,叔叔。现在才十点多,我十二点走。你们可以慢慢收拾,我待会儿在校门口等你们。”,他依旧礼貌微笑着,但这一次,他的面容变得更加好看了,至少父亲是这么觉得。我看他对程颂的眼神都温暖了许多。 “那真是不好意思,麻烦你了!那我们尽快收拾好。”。父亲大抵是觉得再推辞,就显得太小家子气了。一位热心肠的孩子想帮忙,他一个大人本不该再计较什么。况且人家都已经说这么明显了,他只是顺路回家! 其实,开学之际,学校迎来了一大批学生与家长。h市有好几个区,学校也不只我们这一个,我们这个校区是一所分校,市区里还另外有几所大学。人来人往间,的士车也不是一出门就会有的。初来乍到的我们没有熟人带路也确实会在出行这一些小事上花费许多时间。父亲和宜大叔晚上五点半的火车票,留给我们的时间其实也并不富裕,这个男孩子愿意帮忙,他心里是挺感激的;这是父亲对我说的。 在一连串交流下,我们三人大包小包拉着行李,并肩走在篮球场边沿的小路上。篮球场前方是护理学院大楼;左侧有两栋建筑,靠近学校大门一侧是一栋形似蘑菇状的立体建筑,正中央有一块水泥浇筑的牌匾,牌匾上刻着“图书馆”三个黄铜色楷体大字。图书馆左侧有一栋常规的长方体式建筑,上面写着“实验楼”;但不知是整个学院的实验楼,还是某一个系的实验楼。 一路上,程颂都不厌其烦地向我和父亲介绍学校的整个布局情况。正门进去那个四合院式解剖大楼,其实并不是完全的四合院式,它是由五栋并排的建筑连通围成。各栋建筑独立又相互串联,除了b、c两栋大楼之间预留出了一块很大的空地以外,每一栋的距离都是相等的。 程颂告诉我们,五栋大楼有各自的名字,但学生们私下里都从左往右依次简称它们为abcde楼,故而也被称作“字母楼”。a楼是计算机楼,整栋都是。一至五楼是学校专供医学院各系学生考试、教学等用途;六楼则可以称之为商用楼层的,就相当于学校的私立网吧。学生可以凭单独发给的学生卡去上网打游戏、看课件之类的,毕竟少部分学生家里是不给配笔记本电脑的。每一层楼有五间教室。b楼是教学楼,不一样的是每个层楼分布了六间教室。c楼也是教学楼。b、c楼中间栽种着一棵巨大的老槐树,长了有些年份,老态龙钟地生长在那儿,壮实的枝干一定为它储存了不少的养分,以至于它的叶子至今还能保持着郁郁葱葱的模样。在它的注目下,大约也迎来送往了无数的学生、家长和老师吧! d楼就是程颂说的解剖楼层。一楼存放着各类标本;二楼、三楼是解剖室;四楼、五楼是化学实验室;六楼据说也是解剖用的,但我们毕业了也没进去过。e楼是上生理课、物理课的楼层。一楼实验室,二楼至五楼是教学楼,六楼也是实验室。 整栋楼层的两边都各自有男女卫生间,每一个楼层也都有过道可以通过,整个儿形成一个闭环。a、b,c、d、e楼左边过道之间又分别有几间的办公室,是专供上课的老师们课间休息时用的。 从字母楼出来,往右是一个小亭子,小亭子旁边有一栋楼是临床医学系中心办公楼。有四层,老师们就在这里办公。出了字母楼就是那块小型篮球场。球场左边是一个很大的绿化带,穿过绿化带走过去,有两栋建筑,一栋是六层图书馆,另一栋十二层楼是护理学院的教学楼、实验楼。程颂后来补充,在那两栋楼房下方还有一栋四层楼高的建筑,那是护理学中心办公楼,也就是宜尔斯她们系的。在它的旁边还有一个独栋,是行政楼。 篮球场正前方护理系后面还有别的系的教学楼,对我来说关系不大,程颂就未刻意介绍。再往里走就到了食堂大厅楼,楼内有水吧,很多文艺舞蹈生都爱去。挨着食堂大楼的就是宿舍楼了,但据说是给老师们用的。再要穿过那教师宿舍楼,就会看见一个大型的橡胶足球场,它的左边立着一栋不知道是什么楼,程颂说舞蹈室也在那儿;但对我来说都是望而不及的,我也没太记住。 足球场右边八栋大楼就是我们现在正要去的目的地——学生宿舍楼;左边两排四栋是女生楼,右边两排四栋是男生楼。也就是说,我们现在去的地方是穿越整个校区所在的住宿楼。难怪他说“小蜜蜂们”一时回不来,我们需要人帮忙了。撇去中间各种绿化带、小公园不说,我感觉自己完全是走进了一座迷宫。高中老师们一致吹嘘的大学生活,此刻倒也变得具象了起来。不过,途中我还注意到了一件事,那就是在校园各处,偶尔还可以见一座偶像剧里的那种公用电话亭。 “你不是新生吗?怎么对学校这么熟悉啊?”,一路都在听程颂介绍,他给我的感觉不像是一位新生。 第4章 相约 “来的次数多了,也就记住了。”,程颂说这话时,脸上的神情都变了,似乎不愿提及。我也就不再多问。 由于学校实在太大了,走了许久我们才到达目的地——学生宿舍楼。我住在靠左第一栋宿舍楼里,一进大门,宿管阿姨就让我登记姓名、电话。但我还没有手机,电话号码暂时没有,所以留下的是父亲的电话号码。突然阿姨冷不迭来了一句“后面,辅导老师是谁,电话号码,都得填。”。 我没想到现在宿管阿姨都这么尽责吗?辅导老师的电话号码我怎么会有。阿姨见我茫然无措,正想通融时,程颂走上前来道“我来填吧!我俩同班,辅导员的电话号码还没给她们。”。 此时,我的内心依然紧张不已。脑子里有许多少女奇妙的幻想正在不断地迸发出来。随后宿管阿姨告知我住在六楼,我们乘电梯上去,6-18就是我的寝室了。程颂帮我们把行李送到之后就离开了。 打开那扇白桃木色的木门,四张床靠墙而立。左侧靠门这张床上有一位姑娘正整理着她的被子。看见我进来后,她咧开嘴,举起右手,微笑着摇晃手掌冲我打招呼。她很大方地向我介绍着自己的名字——丁莎莎;她披着一头中长发,额前的碎发还沾着一两滴汗水。床下柜子旁一位中年妇女正在整理衣物,大约是丁莎莎的母亲,也冲着我和父亲微笑。她的父亲则坐在课桌旁看手机,似乎正忙着回消息,也没注意我们的到来。 丁莎莎旁边紧挨着的那张床早已铺设完毕,被子叠的整整齐齐,玫红色的被套被叠得像一个刚出炉的红豆包儿。下面课桌旁一位扎着马尾的女孩子,三七分的斜刘海遮住了小半张脸,正低头玩儿手机。看我进来后她就立马放下手机,起身冲我示好。她叫方絮,但我没见到她的父母,大概是报到完毕就回家去了吧。 寝室被打扫得很干净,不知是丁莎莎还是方絮的功劳,我没有多问;因为我得加紧收拾好行李,方才路上就已经花了半个多钟头。地板上很是干净,但床沿上、课桌上还是有不少灰尘,由于我没有带多余的帕子,所以不出所料,父亲果断用了我的洗脸巾...... 待到桌子、床架、衣柜什么的都擦拭干净后,父亲很娴熟地把我的行李箱打开来。他取出被真空包装袋装好的棉絮、床垫,然后又铺整开,枕套、被套、床单这些东西父亲都亲自帮我摆弄好后才从床梯爬下来。我将自己的衣服都放进衣柜,然后又将行李箱收起来。站在床下的我就这么眼睁睁看着父亲手脚伶利的为我铺床。那一刻,我的心里止不住地涌出一股幸福感,却转瞬即逝。我要长大了,这种机会应该不会再有了吧! 一屋两位室友见状,都各自从不同的地方投来了羡慕的目光。我咧嘴一笑,转身将手里的洗漱杯放到洗漱台上,只那么呆呆的享受完父亲这一系列的爱。 我有三个室友,另一位还没有到;但即便之后同她们一一打过招呼后我也依然记不清她们的名字,总是会叫错人。与寝室内唯一一对父母客套一番之后,父亲开始巡视这间寝室,他可能在想我还缺什么吧——最重要的热水壶。我们收拾的差不多了,父亲看了看时间,临近十一点半。我们该出发了! 寝室里的人太多。室友和她们的父母亲,路中央还陈放着许多待处理的行李箱,能驻足的地方就显得太过狭小。我们很快收好另一个行李箱,并存放好后,我从书包里取出了一个小小的斜挎包,那是母亲送我的毕业礼物——一个米白色牛皮斜挎单肩包。我只在里面装上钱包和宿舍阿姨方才给的钥匙,然后就跟着父亲下楼了。 宿舍楼下,父亲和我一起在绿化带的石凳子上坐着休息。他仍旧拿着他的保温杯,保温杯里的茶叶是父亲早上新换上的,经过一上午的浸泡,叶子此时都舒展开来,嫩绿嫩绿的沉在杯底,在阳光下犹如新发的芽儿!我们俩一边晒着太阳一边等待着宜尔斯。父亲下楼前给宜大叔打过电话,宜尔斯说她已经收拾好了,正准备下楼。 方才路过食堂大楼时,我无意间看到一楼进门处挂着一家超市的牌子。早些时候,父亲说饭盒、洗脸盆、泡脚桶什么的到学校再买,所以这些我目前都是没有的。 程颂似乎对住宿生的需求这方面特别熟悉,他只观望了一眼父亲的神情,便先开口说“那不如就进去看看吧。需要什么买好了一道儿拿上去,省的还要下来多跑一趟。”。 父亲听懂了,想着正好省点事儿,身旁不还有一位“免费”劳动力等着,就顺便去逛了一圈儿,给我置办了一些生活用品。 “糖糖!”宜尔斯隔着老远就开始冲着我兴奋地叫喊着! “欸~小耳朵!宜叔叔!”,听见这声音,不用抬头我也知道谁,所以我只能在众目睽睽下羞愧地硬着头皮回应。 父亲也看见了她俩,但只微笑点点头。等到俩人走近后,他才说道“刚才唐棣有位同学说正好要回市区,可以顺带捎上我们。等一下我们可以乘他的车一道儿走。”。 “可以吗?我们四个人!坐的了吗?”宜大叔很是担心。其实他当初也想着开车来的,可是我们家还没买车,除了那昂贵的飞机就只能选择坐火车了。宜尔斯怕我无聊,就找借口说她也想坐坐火车,跟宜叔叔好一顿撒娇下,最终她的提议通过了;阿姨正好有事,所以只有叔叔一个人送她过来。 “哦!好像是呢!刚刚怎么没想到呢!那赶紧去跟那孩子说一下吧,再晚该耽搁人家回家了。”父亲恍然大悟。方才俩人你来我往好半天,咋就没人没想到过我们乘车的人数问题呢!我想这大概就是熬夜后遗症吧,他可能是真的有点累了! 一路上,我和宜尔斯有说有笑地,一边欣赏校园风光,一边跟着她用她的手机给她拍照打卡。走了近半个钟头,我们终于来到了校门口。 临床医学的新生接待处突然之间多了好几位新面孔。两男三女,而一旁的程颂正同他们聊的热火朝天。他似乎一直在等待着我们,一看见我们就立马与他身旁的朋友道别。他如旧戴着那张绅士笑靥,转过头轻轻拍了拍坐在他左侧那位男生的右肩,跟他说了几句;又转头同坐在他右侧的长卷发女生低耳交流,随后才起身朝我们走来。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就像着迷了一般被他吸引着,眼神专注地望着他,直到他走到我的面前,我也没想起来脸红。 “叔叔,你们整理好了?想好要去哪儿了吗?”,他看着我们走了过来,依旧朝父亲的方向靠拢,然后跟父亲打招呼。 “都收拾的差不多了。不过,小程啊,我们四个人怕是坐不了你的车。不好意思,我刚刚没想起来还有两个人,给忘记了不是。抱歉啊!让你白等了!”父亲的语气中充满了歉意,表情也有些许的不自在。 听见两人的对话才回过神来的我在一旁也有点不好意思地默默点了点头。 “没事儿,还有林木呢!他和他姐也要回家。我们刚刚就说好一起走,早上我就看见你们有四个人了。”他好像将所有的一切都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一副成竹在胸的模样。考虑的如此周到,当真是一位做事很细致、稳当的人了。不过这样的心思,这样的年纪,不知到底该是怎样深沉的一位少年了。 “啊!是嘛?那当真是麻烦了。早知道也该带点儿家乡的土特产什么的,你们忙上忙下的,也不知道该怎么答谢才好。”。父亲是一位小领导,但他一直洁身自好。别人送礼托他办事,他会生气地将那送礼之人好一通骂,再将礼物塞回他们的手里。转过身还是会竭尽全力地去帮助那些人处理一些他力所能及的事。没成想等到自己需要求人的时候,他也还是免不了要效仿那“送礼之人”。 “哈哈哈,叔叔,不用这么客气的!我们只是力所能及而已。今天是特殊日子嘛!而且这个点儿你们是不好打车的。正好我们都要回家,正好你们要去市里,都是同校同学,同一条路上,车座空着也是空着,又怎会麻烦呢!”,程颂忽然大笑起来,他对我的父亲似乎特别的友好。从初次见面,到如今送我们四人进城,他一路都在展示自己对我们的善意。 “你们在门口稍等一下,我们去开车。”。说完他便转身同方才一直等在他身后的男生走去,慢慢地俩人都消失在了人群里。 宜尔斯全程没说上一句话,宜大叔也是,但程颂离开时冲他们都点了点头。她此时向我投过来一个挑眉的动作,我霎时没有看懂,她也没再过多解释。 就这样,我们绕过来时的路,又回到了起初下车的地点。学校大门外是一条六车道大街,正对面是一栋政府楼,正在修建中。在阳光下,来来往往的车辆一辆接着一辆停在该停的位置;就像一只只采集完花蜜准备飞走的小蜜蜂似的,络绎不绝。突然,一辆黑色越野车缓缓停靠在我们面前,透过车窗玻璃,我看见了那张陌生又熟悉的侧脸。 车窗被悠悠降下,程颂打开了另一侧车门走了下来。他绕过车头,走到我面前,却全程没有看我一眼。他刚靠近父亲站立,另外一位男生也随即跟了上来。他向我们介绍,那位男生就是他口中的林木,原来他叫肃林木!我看见程颂的车后还跟着一辆车,而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的就是方才招生处我们见到的那位卷发女生,她正气定神闲地坐在那辆海夜蓝轿车上冲我们微笑点头——肃林苢,林木的姐姐。 宜尔斯和宜大叔坐上学姐的车,我们上了程颂的车。大概二十多分钟后,车子停在了一个偌大的广场边。程颂把我们送到了市区里最大的那所超市所在的路边。两位父亲分别向他们表达谢意并道了别后,他们便驱车离开了。 看着程颂和肃学姐的车慢慢消失在车道上,我的心里反倒生出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是落差感,还是拿人手短的愧疚感,我一时也分不清了。异地他乡,我们的认识到底是幸运还是不幸我也不知道。时间的长河里,有的人上车,有的人下车;见了面,相处了一段日子,难道我们就能成为真正的朋友了? 下了车,一抬头,眼前林立的一座座高楼大厦瞬间占满了我狭小的瞳孔。与家乡的小城市相比,这儿的高楼大厦倒是随处可见。它们就那么站在街道旁,倒像是伫立多年的主人,正看着脚下来来往往的人群,与他们和睦相处,也包容着他们的喜怒哀乐。人群中形色各异的面孔下,大多有着相似的心事。建筑依然是挺直拔高的建筑,可人都不再是它初见的人。 广场正对面就是一处商城大厦。大厦外玻璃窗光芒四射,映照着一切从它身旁经过的物体。超市在二楼,但父亲并没有选择直接去超市,而是带着我们绕过广场,走向了另一条小巷——他说带我们去吃h城最有名的小吃。 在我的高中时期,父亲手里有许多的工程项目需要跟进,而我们现在所在的城市,就是那些项目里的其中之一。父亲当时是在这座城市边沿承包了一个项目,在这儿居住过一两个月,当地人向他介绍过这里的一些风俗习惯和本地特色,但因为项目中大大小小的事务需要处理,他其实并未有机会品尝到,今天倒是正好了! 饭桌上,宜尔斯和宜大叔讨论着寝室的布局什么的,可我对环境却没有什么挑剔的想法。对我来说,只要居住的环境相对干净整洁,我就都可以。或许与年少时的经历有关,我反而对较于刻苦的环境有了免疫力。但宜尔斯不同,他的父亲是生意人,母亲也在一所事业单位工作,家庭环境比较优渥,没吃过多少苦。虽不清楚她家里的财富能力,但生活上她总归是不操心的。 第5章 亲近 好在我们上了个不错的大学。住宿环境还算可以,室友们人也很好。一个寝室容纳四个人,大抵是算不上拥挤了吧!四张床,上面住人,下面是课桌;衣柜也是每张课桌旁有一个,大家都有属于自己的个人空间以及学习地方。洗漱间也比较大,四个人一起使用都是够的。宜尔斯最满意的地方就是,宿舍楼有电梯,对于她这个懒虫来说,不用爬楼梯就是对她最大的恩赐了。毕竟高中三年那五层楼她已经快要爬吐了。每一层楼的中间位置都一个宽敞的洗衣房,里面放置了几台洗衣机,虽然我一次也没有用过。但听说男生宿舍楼的洗衣机倒是换的蛮勤的,以至于后来宿舍阿姨直接给上了锁,男生们一整个叫苦连天,手洗衣物洗了一整个冬天以后,再也没听到男生宿舍楼有换洗衣机的八卦了。 餐馆阿姨很快就将小吃端上桌,父亲很健谈,与她多聊了几句,并打听了一下周边的环境。宜叔叔吃着饭,不时同父亲一起讨论去哪儿给我们办银行卡。宜大叔在来时就已经给宜尔斯新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银行卡她也早就有了自己的。只有我,什么都还没有。 饭后,父亲带着我到就近的银行去办了一张储蓄卡。他在里面存了三千块钱,让我自己想了个密码。办好之后,他谨慎地将卡递给了我,还反复嘱咐着让我自己保管好“卡不重要,重要的是里面的生活费。别总是粗心大意的,以后要自己计划好。”。 我点点头,接过卡片顺手就放进了自己的粉色小钱包里。 宜尔斯在一旁偷笑着说“叔叔,没事儿,还有我在呢!不行让我保管也可以!我来做她的财务主管!哈哈哈哈!”。 我看了她一眼,立马回答父亲“知道了,我会放好的!老爸,你难道不觉得我该有个手机了吗?”。我只能尽量扯开话题,粗心大意这件事,对我来说是根刺,我不想过多的讨论这件事。况且,父亲一旦唠叨起来,整个就没完没了了。正好,我方才在广场右侧看见了一排排的手机店面。 “走吧,去看看!”说着他就径直朝广场走了去。 我拉着宜尔斯悻悻地跟在他身后。到了通讯店,里面的手机琳琅满目,挑挑选选间,不一会儿就办好了手续。拿到手机的我无比兴奋,父亲是迫不及待地将自己的电话号码存了进去,又把宿管阿姨的也给我存上之后才把手机递给我。期间,还又嘱咐了一遍“这个可别弄掉了,好几千呢!高中是怕耽误你学习,才没给你买。现在要一个人在外面生活,手机就是最方便的通讯工具,记得有事儿给我打电话。”。 我只是点点头,然后嗯了一声,没有搭话。 从小跟着母亲生活的我,直到初中毕业了,自己对生活上的事也还都是懵懵懂懂的。母亲不爱搭理我,什么事儿也不教我。怎么高中跟着父亲生活了三年,就好像我们之间的感情就有了质的变化。我开始更多的了解到父亲的生活,和他工作过后的状态。作为一个小领导,父亲是一个时时刻刻都很爱跟人沟通的人,有时话语中会夹着慈祥感,有时又带着严厉感,再有时就是打马虎眼儿,让人捉摸不透;不过,他最爱的还是指挥我做事儿! 终于来到了超市,我和宜尔斯兴奋不已。女生嘛,最开心的不外乎就是买买买。我们挑选了各种生活必备品,还不忘去零食区带上我们的小零食。父亲和宜叔叔就像两位大保镖似得一路跟在我们身后谈天说地,时不时我俩会趁他们研究酒瓶子的时候赶去买姨妈巾。毕竟还是小女生,隐私还是很重要的。 等到我们心满意足地采购完备后,我们在一个放满水壶的架子旁找到了两位正弓着腰查看水壶的父亲们。我的父亲手里正拿着一个粉红色的保温水壶左旋右瞅地检查质量。因为我从小就不大爱喝水的缘故,总爱流鼻血;父亲担心我上火,便无比执着于让我喝水这件事。他对着各类水壶是左挑右选都不满意,甚至还把超市工作人员都叫来咨询了半天。在长达半个点儿的纠结下,终于买下一个他相对比较满意的水壶。保温杯他也看了半天,最后我自己挑了一个最喜欢的——粉色小保温杯,茶水分离的那种。南方人嘛,总是爱喝点儿菊花、枸杞、茉莉花之类的养生茶。 我本来还想拉着父亲去买一台电脑,但他说我这刚读大一,还是先把学业顾好,电脑到大二了再给我买,才没买成。不过,最后他还是在大一下半学期就给我买了,父亲还是很宠爱我的,抵不住我时不时的小撒娇! 我们将所需的物品都购置完毕,从商场出来时,阳光比晨时更加的浓烈刺眼了。我打开手机看了看时间,已然是午后十四点四十五分。我们四人乘坐在一辆的士车内,而车的后备箱塞满了我和宜尔斯各种各样的战利品。 父亲和宜叔叔随我们又再次回到学校,同我们各自重新又整理了一番后,父亲突然提议说要在我们学校周边看看。毕竟是新建的校区,周围也有许多正在修建的楼房建筑。但对于我父亲来说,这样的场景他是最喜闻乐道的! 一路上,父亲总是不停地想要向我们灌输一些关于道桥工程方面的知识,但我们毕竟不是专业人士,亦对此毫无兴趣,只放任他在一旁喋喋不休地自说自话了。偶尔宜叔叔掺和两句,发现自己与他并说不上话,就不同他搭话了。不得不说,父亲作为一位道桥专业的工程师,果真是走到每座城市都关心着它们的道路交通等线路及修葺问题。但我们都认为他口中的话比他脑子里的知识还要多一些! 绕着学校周边走了小半圈,我实在走不动了,便弱弱地打断了父亲的“演讲”。午后十六点十三分,最后再吃顿晚饭,我们就该道别了。我只好提醒着父亲说“爸,该吃晚饭了。你们的火车快要到点儿了。”。 对于宜尔斯来说,只要听到“吃”这个字眼,她眼里的疲惫感就会瞬间消失。她拉住我的胳膊,兴奋地提高嗓门儿道“对啊!叔叔,我们都走了好久了,去找点儿吃的吧!”。 父亲听懂了我们的求救声,与宜叔叔默契侧身一望,俩人只笑而不语。 宜尔斯的父亲和我父亲总不大一样。对于父亲的滔滔不绝,他全盘接受,一点儿也没有表现出不满。我们就近找了一家饭馆,点了菜,四个人都落座后,宜叔叔才说道“这学校是真远啊!以后你不在你妹妹身边,我还真怕她不习惯。不过孩子大了,总归不由人。回去还得跟你妈商量一下,看她下了班能不能早点回家,陪你妹妹安心读书。好歹这高中还得上吧!”。 宜尔斯坐在我身旁,我看她眉头微皱,却并没有反驳。若不是我早就了解她父母的为人,还真会误解他说这段是不是因为舍不得宜尔斯呢! 我和宜尔斯四眼对望,俩人心中都明了。她在宜叔叔看不到的角度默默白了一眼,随后我们一齐向身后望去。四通八达的街道,每一处对我们来说都是陌生的。出校门口右侧就是公交车站,每十分钟会有一班;公告栏上是这么写的,但实际上只要坐满了人它就会发动。公交路线一直通到市区,会穿越整个城市的中心线。沿路还有数不清的饭店、酒店、超市什么的,只不过大多都是新开业的。因为我们看见有许多商店门前的花篮至今都还未撤下去。 从校门口坐公交车到市区大概有三十至四十分钟不等的车程。市区内还修建有我们学校的另外一所校区,据悉里面是大三、大四的学姐学长们上课的地方。因为学校旁边就是附属医院,大概是方便学生们见习以及教授们上课之类的吧;反正我们大一新生目前是没有机会踏进那个校区。 吃完饭,我们就打了一辆的士车回市区。原本是打算送他们去火车站,但父亲习惯每到达一座城市都要去买一些当地特有的土特产带回去,所以我们又在市区里逛了逛。期间,父亲又想着再给我购买几件衣服,但我觉得他是在拖延和我分开的时间,便拉着他绕过了所有我们能看见的服装店。宜尔斯看每一处都想进去逛逛,也被我拽住了,因为她去的都是各种饰品店、小吃店。在超市里她就已经买了许多东西,毕竟有两位父亲在,我才没怎么阻拦;但接下来将只有我们两个女生,再大包小包的拎着一堆东西在七拐八拐的校园里负重前行,我真的会吃不消。 不知不觉间,灰色天幕垂下来,也就到了两位父亲该离开的时候了。父亲和宜叔叔带着各自买好的“礼物”准备坐车去火车站,临走时俩人又叮嘱了我们一遍,让我们晚上不要在外面瞎逛什么的,说着一堆父亲对女儿满是担忧的话。我们俩具都乖巧地站在他们身侧,并不时随声附和一句,陪着他们一同等待着公交车的到来。 眼看着俩人坐上公交车远去的那一刻,我才突然开始有了不舍的小情绪。尽管我从小就过着似单亲般的生活,可我最后总归在父亲身边待完了整个高中生涯;那短暂的相处时光,也渐渐让我对父亲常年不在家的工作有了一知半解,并产生了一些对于他的依恋。如今突然来到另一座城市,回家的路程也变得漫长而孤独起来,父亲的唠叨又将慢慢地离我而去。心里不禁感到害怕起来,没了父亲可以依靠,我能不能做好所有的事?当生活真的掌握在了自己的手里时,也并没有看起来那般令人自由、兴奋。我像一个信筒般伫立在车站旁,望着街道远方,不知道未来的路究竟会变成什么样。 对宜尔斯来说,离开父母是她一直以来的期望。毕竟有两个孩子的家庭,大的那一个总是容易被忽略的一个。她说过,离他们越远越好;也许只有离得远了,再见面时,他们才会珍惜和她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期望真的会是这样。 “走着!姐带你回家!”宜尔斯突然蹦蹦跳跳地走到我身边,拉着我坐上了回学校的车。 回过神来的我,见她笑脸盈盈的模样,知道她早已习惯了这样被扔下的局面,便也没说什么。 投完币,一上车我们就不约而同往车厢后半截走去。我坐在车厢倒数第二排左侧靠窗的位置,她坐我旁边。或许这个时间点算是比较晚了吧,今天又是周一,车上的人并没有我想象的那般多。宜尔斯正兴奋的跟我计划着她接下来想要做的事,以及一定要在大学毕业前找到一个男朋友的愿望。 这时,车子突然停了下来。一个过于熟悉又略显陌生的身影从前门走了上来。他优雅地伸出那双雪白又纤细得似竹节般得手指,将拇指与食指间夹着的三枚硬币放入投币口,三声连续又些许杂乱的咣当声响起后,车子又启动了。他一手抓住扶杆,稳住自己的身体,又一边抬头向后座望过来。我们四目相对后,我见他原本严肃的神情又略微松软了一些。我只感觉嘴边的笑容有些僵硬,一时竟忘记了自己方才想要回答宜尔斯的问题是什么。 上车的人是程颂。他换了一身衣服,背了一个黑色的背包。头发已经重新吹洗过,眼镜也拿掉了,少年感十足又长相俊美的他总是难掩那一身的帅气。他面无表情地朝着我们走过来。宜尔斯很热情地主动跟他打招呼“学长好!你怎么也坐公交车啊?”。 第6章 相处 “嗯,回宿舍。开车不方便。”,他一边回着宜尔斯的问题一边看向我。 我只好带着那一抹僵硬的笑容冲着他尴尬地点点头。鬼知道偌大的停车场,他到底是哪里不方便了。 一路上,我只敢望着窗外奔驰而过的车辆,时不时看向远处只有零星灯火的黑暗深处。不经意间透过车窗的倒影,我看到坐在我背后的那个男生,正拿着手机一直在回消息。不知到底是怎样的内容,以及跟他聊天的人又是谁,他全神贯注的模样,仿佛世界发生的一切都与他无关,是那般的安静沉稳。经过一天的劳动,宜尔斯大抵也耗光了她所有的精力,此时靠着我的肩眯着眼,默不作声。还一副老娘累了要休息,别打扰我的模样,垮着脸。 车到站了,我用被宜尔斯靠着的肩膀轻轻地颠了颠她的脑袋道“小耳朵!到了,快醒醒!”。她睁着疲惫不堪的眼睛,懒洋洋的从座位上站起来,整理了下衣服准备下车。不知怎的,我鬼使神差地想要转过头看看身后那人。 程颂已经挪到了外面的座位,也准备起身,却正好碰上我扭过头,我俩又再一次的四目相对。只听闻他用那温柔又淳厚的嗓音打破了这个尴尬的气氛道“你先走。”。 我反应过来,尴尬地“哦”了一声,便赶紧转过身,红着脸从车后门下来了。 程颂紧跟在我身后,他的声音在我背后不断地响起“我带你们走一条近路吧!中午见你们拉着行李不太方便,就没带你们走小道。”。 我和宜尔斯俩人一人手里拿着两串糖葫芦。我提着一个小蛋糕和一小袋儿吃食;宜尔斯买了一个8寸的慕斯水果蛋糕,她自己拿着。本想着在学校随便找个小亭子坐会儿,我俩正好放纵一下,因为明天上午依旧是报到时间,班会又开在下午,我们觉着还能再放松一段时间,却没想过会在途中再遇到程颂。突然间,他说要陪我们走这一程路,我觉得我们的小计划似乎受到了阻碍。可他今天帮了我们很多忙,且他已经先开了口,我们断然拒绝也不大好;想到这,我脑瓜子里突然生出一个小念头,让我赶紧把手上拿着的小蛋糕递给了他,连忙说道“这个送给你!谢谢你今天帮我们这么多。”。毕竟先礼后兵总归不会错! 个,或者你喜欢吃慕斯蛋糕也可以。”。我羞红了脸,只敢低头瞟他一眼。 程颂看着我,疑惑不解的眼神。——“不知道是她心太大还是胆子太大,突然间觉得她有那么一丝可爱。”,这句话是后来我在程颂的日记本里看见的。 程颂犹豫了一下,看了看我手里的草莓蛋糕,又看了看我。最终他还是伸手接下了我手里的蛋糕,并随口回了句谢谢!然后便转身慢慢的向字母楼右后方的小道儿走了去。他似乎是故意放慢的速度,以至于我们俩很容易就跟上了他的步子。 我有165厘米的身高。虽说在南方的女生圈子里不算是矮的了,但程颂这近乎一米八的个子,正儿八经地迈一步子我们跟着还是会有些许吃力的。 伴着小道一路上昏暗的路光灯,程颂率先打破了我们三人之间的宁静。他说“前面是办公楼,班主任们明天才会到学校来,所以今晚是没有人的。楼房右边有个绿化带,穿过绿化带有一个小亭子,你可以去那里。都是刚来的新生,大概是没人知道。”。 原来程颂早就看见了我们手里拿着的吃食,也猜到了我和宜尔斯接下来准备要做的事,才带着我们朝这个方向走的。因为我们的小袋子里装着几瓶果酒饮料,那个“酒”字在透明塑料袋里尤为醒目!我一直以为我藏的蛮好的,但后来他说一上车就看见了。我和宜尔斯两个人爱喝小酒,所以高中时经常背着大人偷偷喝。不过我们喝的都是果酒,我们觉着无伤大雅! “啊?哦!好的......谢谢啊!”,不知是因为我俩那被识破的不起眼的小心思,还是尴尬被他发现我是个会喝酒的女生,我越发的觉得脸颊滚烫,只好默默跟着他的步子走在他身后。宜尔斯倒是默不吭声地走在一旁,正津津有味地嗦着她的糖葫芦;毕竟只要有吃的,美色对于她来说是没什么吸引力的! 等到快到达程颂提及的那个地方时,宜尔斯对我使了个鬼脸,便很识趣的独自朝着亭子的方向走了去。我同程颂再次道了别之后也快速地跟上去。走了一段路程,我转身看向程颂,只见他拿着我送他的小蛋糕和一串糖葫芦,一个人缓缓地消失在了那条小路上,一直未回过头。 望着他离去的背影,我的心里不自觉流出一股暖意。幕夜下的他虽然不似白昼那般更加活泼多言,可他依旧是那个温柔可亲的模样。我想,一个心思深沉的人,他的心中必然也隐藏了许多的小秘密吧!不过,这也不是目前我这样的人可以去探究的。毕竟,我们只是萍水相逢,或是只比萍水相逢又近了一层! 我转过身,好奇又胆怯地走在绿化带中心的石阶上,沿着一个一个在月光的照耀下反射出模糊白光的石阶向前走。大约两分钟的脚程,我才见到了两丛高高的灌木丛。穿过灌木丛,一个亮着黄灯的湖中小亭跃然临立于湖心上。除了亭子下那盏安静垂挂的灯,四周都是静谧的墨色。 宜尔斯坐在亭子下的石凳上,正将袋子里的吃食一件一件地摆放在石桌上。见我快要走近,她如往常娴熟地帮我开了一罐酒,放在桌上,然后对着我说“你是不是喜欢那个学长啊?”。 我不知道何谓喜欢,但我心中的悸动令我每每见到他都会不自觉的心跳加速。初见他时,他坐在伞下那柔和端正的模样,大约任谁见了都不免要为之心动。“谈不上吧。只是对他有一种从未有过的好感。”。 “有好感就是喜欢呀!你呀,就是没谈过恋爱,连自己的心意都分不清。我看啊,那学长大约对你也有好感。不然这一天,帮着你忙上忙下的,我可不信他真有那么好心。”,宜尔斯啧啧两声,饮下一小口她手中早已打开的酒瓶里的酒,随即一副看透红尘世事的模样对着我说道。 我没作回应,只悠然坐下,将手里的吃食放在石桌上,拿起那罐小酒,小酌一口。 “你不承认也没关系,有缘分的人总归是要走到一起的。不过,现在是我们小姐妹小聚的时间啦!”,宜尔斯突然改变方才那一本正经的模样,举起手中的酒瓶开怀大笑起来。 人生不管过得如何,一段路程,总会有一个人陪着你漫步前行。他或许是朋友,或许是亲人,或许是陌生人,亦或许只是你身边的一株默默无闻的花花草草或小猫小狗,但这已经足够了。 “小耳朵。你有想过将来如果有一天,你没有成为一个护士,或者我没有成为一名医生,到那时的我们会是怎样的啊?”我吃着刚切好的蛋糕,拿着一罐果酒,抿下一小口之后,不自觉抬头望向了天空。漆黑一片的天空中,稀稀点点的星星一闪一闪的。大家都知道,星星的光亮并不来自于它本身,可我们就是会单纯的以为星星就是发光体,毕竟那是肉眼可见的光点。 耳边突然传来一阵嘹亮的蝉鸣声。入秋了,微风徐徐的吹在脸颊上,很柔和,很舒服。夜晚的凉风,凉的不够彻底;而这条路,它也终究不是我想走的那条路。我很羡慕那些人,是该有多幸运才能走上自己喜欢的那条路啊! “糖糖,要加油哦!我和你一起!”宜尔斯有点微醺的样子很是可爱。她两侧脸颊开始微微泛红,一双眼眯成了一轮弯月,薄薄的嘴唇上还沾染了一点奶油。她一直在别人面前表现出自己无比开朗的模样,以至于没有人知道在这阳光可爱的外表下,还藏着那如深渊般巨痛无比的伤口。 夜更加深了,吵闹声渐沉,我们准备回宿舍就寝。我站起身,正准备收拾一下由我们带来的各种垃圾袋、饮料瓶子。突然,我看见不远处,早些时间里,我和程颂刚刚待过的路灯下,一个女生正挽着另一个男生的胳膊。她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甜甜地依偎在那男生身旁,俩人朝着宿舍的方向走去;路灯下两道影子黏在一起直到远处也未分开过。看来,这看似不被新生们熟知的约会小密道,很快就要被公之于众了。 “糖糖,我们以后一定要一直在一起。不分开。”。宜尔斯趴在我的后背,红着脸,双手不停地在我的脸上揉捏。 “知道了知道了。你别揉了,脸都要被你揉肿了。”。我背着她,有些踉跄地走在小道上。 “糖糖,那位学长不适合你。你太体贴了......不好。”,宜尔斯突然从我的背上挣脱下来,黏着我的身体转站到了我的面前,一脸严肃道。 “他不是学长,和我们同届的,也是临床系。人家今天只是好心搭把手,想太多我们可就越界了。”我不想回应这份悸动的感觉,但又逃避不了现实。 “哦?是吗?那你不早说,我叫了人家一整天的学长欸......”宜尔斯突然来了精神。 “我想说的啊,你没给我机会嘛!而且他妈妈就是我们班的辅导员,要怀着敬重的心态跟她交流!”宜尔斯的话太密了,我说不上几句话就会被她岔开,完全忘记自己原本想说的话。 “哇喔!什么敬重,就是凶嘛。婆媳同框,你有的搞了!”宜尔斯拿过我手里剩下的零食袋,兀自向前走着。 “你别胡说!刚才你不还说他不适合我吗?怎么突然就有婆媳关系了!”,我一个冷笑,无可奈何。 扔了垃圾,我们并肩朝着宿舍走去。宜尔斯想去看看食堂楼上的水吧,但我今天委实累极了,便没去成。想想此时,父亲大约也仍旧是一副未眠的状态吧!其实,我早该习惯那回首找不到父亲的日子。他不是时常在我身边,而我还要在各种学习及生活之余去酒馆接醉醺醺的他回家,可只要能看到他,我便确信我身后是有依靠的;可我又同时是一个无人可靠的孩子。一夜之间,我仿佛长大了,父亲好像变老了。我又要开始一个人的生活,而这一次,父亲不会再参与我的业余生活了。 与宜尔斯说说笑笑间,我们不知不觉到达了宿舍楼前。在电梯里跟她道了别后,我们回到了各自的寝室。这时,上午没有见过的另一个女生也回到了寝室里;后来知道了她叫许华。 许华是个短发女生,长着一张英气的脸。乍一看,还会将她误认为是某偶像剧里走出来的男明星呢!但她一开口,那柔弱的女声通过空气传进耳朵里,还是不免会觉得可惜。可惜什么?我也不知道,大概是可惜她这一副皮囊下包裹的性别之分吧! 八月底的天气,在这座被封为“雨城”的城市里,不算冷但也决谈不上热。许华穿着一身烟灰色长袖衬衣配黑色直筒裤,一双干净的黑色马丁靴,我觉得此时“帅气”这两个字并配不上她,倜傥也不及!若换作是我,我可能穿不出这么一身帅气的衣服。原因不只是因为不会搭,更重要的是没有她这一副美艳的皮囊与纤细的身材! “你好,我是唐棣。”我一进门便撞见她正在更换脚下的靴子,于是出于礼貌主动上前打招呼。 “你好呀,我叫许华。以后就一起住了,多关照!”她表现出来的客气,并不像我一眼瞧见她那般,以眼见为实来评判一个人的冷酷感。果然,眼见的与耳听的只有一个是真的! 第7章 相遇 “我也是。哦!我和我朋友下午去市区逛了逛,买了一点儿零食、蛋糕什么的。你们不介意的话可以来看看有什么喜欢吃的。”说着我就赶紧把手里正提溜着的袋子放在桌子上,并将它们摊开,好供她们选择。慕斯蛋糕我和宜尔斯吃完了,还有一个蛋糕是我刻意给舍友买的。 许华举起手中一双袜子,向我展示着她现在不能碰吃的。方絮正坐在桌前同电脑另一端的人聊天。丁莎莎坐在床上举起她手中的手机,嘴里不停地说“有什么吃的呀!等等我,我打完这局就好!”。 我见她们都忙于手中的事务,便擅自切好后在她们桌上一人放了一块蛋糕,外加一罐饮料。毕竟宜尔斯总说,拉拢人心最好的办法就是收买她的胃! “哇!你真好!我正愁下午逛超市老爸老妈啥也不让买,都没有零食可以吃呢!”丁莎莎肯定是个吃货,游戏一结束就立马下床冲我奔过来。性格开朗又活泼的女孩子,大多不是爱吃就是爱运动! 还好刚刚和宜尔斯只顾着喝酒,我俩没怎么吃零食,剩下好一些辣条薯片什么的,我就都放在丁莎莎桌上。我跟她说随便吃,她便不客气地在里面挑挑选选起来。见她一脸兴奋的模样,我猜她估计也是一位被家长严厉看管的孩子吧! 许华先进了洗浴室,我拿好换洗的衣物等了她一会儿。待她出来后,见自己桌上放着一块蛋糕,就冲我说了声谢谢,便自顾吃了起来。许华一边吃一边打开电脑玩起了游戏。丁莎莎吃的差不多了也继续投入到自己的游戏里面。很显然,她们俩应该是在我回来之前就熟络了一番,先打好了招呼。因为我看见她们进了同一个游戏界面,不时还有丁莎莎问她在哪个区什么之类的问题。果然,现在的年轻人,熟络的方式不是吃喝就只剩下玩儿乐了。 等到我洗完澡出来,丁莎莎和许华已经不在桌子旁,而是回到了各自的床上,但桌上并没有电脑,我猜那俩人只是换了战场。方絮也没再聊天了,但放在她桌上的蛋糕早已被解决了。我吹干头发换了身睡衣也爬到自己的床上,刚刚躺下,打开手机一看,十一点整。按正常的作息时间来说学校是要在十一点统一熄灯的,但刚开学,宿舍阿姨似乎很懂得年轻人该有的狂欢,从来不准时。 手机里有两条qq消息,我打开一看,是宜尔斯发过来的糖糖,你的室友们怎么样?对你好吗? 我顺手回了句还好,大家都很客气。可能刚认识,还不太熟。 这时丁莎莎说话了“你们知道我们明天的安排吗?听说明天班会延后一天。好像是因为还有很多同学没有赶到,而且还不止我们一个系!不知道是出了什么事。” 方絮一脸充满问号的表情坐了起来,望向丁莎莎的床位“不知道呀,我没收到消息呀!”。 “班长告诉我的。他说是我们班辅导员她儿子说的明天各自休息,班会延迟一天。”丁莎莎一脸很认真的模样,将手机举起晃了晃,但我们根本就看不清她手机里的字。 “那正好呀!明天还能再出去溜达一圈儿!我还不想那么快就要上课呢!”方絮很激动。 “这么大的消息,应该要通知一下吧!”许华终于拨开了她灰蓝色的床帘,探出那张迷人的脸庞。 突然,我的手机铃声响起。我仔细看了看号码,是一串陌生的数字,但又似乎在哪里见过,有种莫名的熟悉感。我小心翼翼地接通电话“喂。”。 “我是程颂。”电话那头响起一声温柔的男声。 “啊你怎么......你有什么事儿吗?”我有点紧张且激动,感觉舌头也不听指挥了,总是在打卷儿。 “明天晚上的班会改到后天早上八点半。明天你们可以自行安排。”这语气......听起来,电话那头显然比我淡定。 “哦,好的。谢谢!”我正想着问问他是怎么知道我的电话号码的,怎么还特地给我打了电话。难不成他就是班长? “别客气。那我挂了,你早点休息。”,他的声音依旧沉着冷静。 我赶紧嗯了一声,随后便听见电话那头传来一阵的“嘟嘟”声。还处在激动中的我正为了某种独有的优越感兴奋时,室友们的手机也都陆续响了起来,随之而来就是她们挂断电话后那兴奋的庆祝嗓音。整个寝室被大家兴奋的声音装填着,然后又是一阵异口同声的话“是不是班长打的?真不上课呀!高兴高兴!明天可以睡懒觉了!”。 “班长?是谁啊?”,我好奇地等待着那个即将被公布的答案。 “庄时叙啊!你不知道我们班班长是谁吗?”,方絮瞪大的双眼看着我,我只好默默摇摇头。 这时我才知道,好像只有我是个例外,可他为什么不是班长? “明天下午我们寝室一起吃个饭吧!大家聚一聚怎么样!”丁莎莎突然说道。 方絮和许华都回答好,但我还有宜尔斯得带上。无论如何,她都是我不能抛之脑后的人。所以我试探性的问了问个......我可以带个家属吗?我还有一个朋友。”。 三个目光突然齐刷刷地朝向我,似乎我接下来说出的会是一个重磅消息一样。丁莎莎目光犀利了起来,她说“你莫不是要带男朋友吧!拒绝投喂狗粮!”。 我尴尬的笑了笑,然后说“不是,是我闺蜜。是个女生。她性格很好,就是吃的有点多,怕你们太吃亏。”。 许华一个白眼给到我,然后又将自己的头缩了回去。隔着床帘传来了她略微清冷的声音“我还以为是你对象呢!你带着她吧,付钱的时候我们aa就好了。”。 丁莎莎“哇!你们都有朋友呀!我当时就想着离家里远点来着,糊里糊涂就填了这个学校。我在这儿都没一个认识的老同学呢!”。 这时方絮也搭话了,她说“那个......我是和男朋友一起填的志愿。不过我俩同城不同校,他是学体育的,我们学校没有,所以只好分开了。”。她突然很娇羞的样子。但总感觉她接下来想说的是“我有男朋友,所以你们没事儿可别叫我。有事儿也最好别叫我。”。 我们仨异口同声“闭嘴!”。 年轻人,就是会在不经意间就熟络起来。但我也很庆幸,大家都是善良、天真的人。彼此之间友好相处,不为名利所动,这种真性情也可能只有在学生时代了吧。宿舍阿姨开始在楼道里催促大家回寝室,因为要熄灯了! “喂!”我在睡梦中被手机铃声吵醒。 “糖糖,你起床了吗?要不要去吃早饭”。宜尓斯仿佛是有种天生被打了鸡血般的体质,就感觉她那小小的身体里无时无刻都充满了能量! “还没有呢!你去吃吧!”,睡眼惺忪的我,一点想要坐起来的想法都没有。 “快起来啦!大懒虫!我们今天不开班会,也没什么事儿可以做,不如我们去爬一爬那座山吧!”,宜尔斯的精力过于旺盛,以至于我有时候不是很想和她认识。 “今天不行。昨晚我和室友约好了下午一起吃饭,我还想让你陪我一起去呢!本来我们定的是晚上,但方絮的男朋友是外校的,他说晚上不太方便。”,我躺在床上懒洋洋地回答宜尔斯的话。 不出意外地,我终究还是起了个早。早上九点,我坐在校外小吃馆餐桌旁,埋着头一边嗦着面条一边在宜尔斯面前抱怨她的起早以及她那富饶的精力。 宜尓斯是个性格开朗的女孩子,身高不算特别矮,但每每看向她,我自己是不大费脖子的。高中时,我俩经常相约着一起到校外吃晚饭。因为我俩那会儿都是走读生,下午放学仅俩小时的休息时间,我们也都不爱在学校食堂里吃饭,所以经常在学校周边搜罗各种好吃的食物。时间久了,便有了一种一到用餐时间就习惯有彼此坐在身旁的感觉。 我的高中,除却读书休息的部分,其余时间大多是我们俩一起度过,从未分开过的。虽然中间也有过一两次小吵闹,相互也会不理上对方几周,但我们都没有刻意向方道过歉或是服过软,只偶尔不经意间的一次触碰,误会便又烟消云散了去。 “你陪我去呗!我们寝室的同学都很好的。”我问过宜尔斯,早晨她在电话里并没有应下我的要求,但也没有明确拒绝,所以我并不死心。 吧!认识认识你的同学,以后好串门儿!哈哈哈哈!”果然,宜尔斯还是同意了。比起请她吃一顿早餐,对着她撒娇才是我的拿手绝活儿!她终究如此不负我望! 宜尔斯知道,我不喜与人交往,所以她并不会像我这般,拉着我去同她的室友交往。只在偶尔我去找她的间隙碰见了她室友便顺带向我介绍一下。但比起她,我与她的室友大抵是不相往来的。 “你们也明天班会吗?”对于宜尔斯爽快的回应,我还是多嘴问了一句。 “不都是一样的嘛,学校统一安排的呀!论坛昨晚就发了通告,你没看啊?虽然我们寝室的人倒是都到齐了。”。宜尔斯对我的无知早已习以为常。她嗦完最后一口粉,若无其事地擦了擦嘴上的油渍。 我真的是对生活中的琐事一窍不通。并不是因为什么养尊处优,而是我根本就没有那方面的意识;除了学习,别的事情对我来说都是麻烦。家里人对我的生活技能从不加干预,我能做便做一点,不能做那就任其自然;懂一点是一点,不懂也无关痛痒,至少对他们如是。同学们对我的评价也是以冷漠、不好相处之类的词语居多。刚听到这样的评论时,或许会有一点失落,但自己同自己相处的时间久了也就释然了。所以,即便我对认知以外的许多事都充满好奇,却也从不直言不讳讲出来,压抑便成了跟随我一生的“朋友”。 吃完早饭,宜尓斯回寝室拿她的背包,我回寝室找我的室友。大家约在公交车站,等待着一同坐车去市中心逛逛,再寻找一些吃食。 方絮一大早就起来洗漱,化了妆去找她男朋友。我们四个人则坐着公交车沿路看看风景,顺便搜寻有什么可供游乐的地方。路途中,宜尔斯透过车窗看到了那座她今晨想邀我同去攀爬的高山。山间修了一座天梯,从山脚直通山顶,没有一辆缆车。天梯上稀稀疏疏有几个人影,有的停步歇息,有的手拉着手艰难爬行,有的正展开双臂站在石阶上,等待着下方举起手机的人给他拍照留念。在这一番热闹情景下,宜尔斯那跃跃欲试的模样早已爬上了她的面颊。 h城是一座雨城,浪漫而又优雅,是一处赋有诗情画意的地方。这里的人们生活节奏感相对来说没有大城市那么快。又因为大部分时间都下着小雨,出行便只好让人放慢脚步来,否则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给自己的服装装饰上不属于衣服本身的花纹了。 到了市中心,我们大家从中心点开始往外找。丁莎莎一下车就拉着许华去逛服装店、饰品店、小吃摊,我和宜尔斯全程默默跟在她们身后,偶尔碰着感兴趣的东西也会稍带看上一两眼。逛了差不多快两个小时,方絮发来了消息,她和她的男朋友找到一家餐馆,是一处火锅店。顺着方絮发来的坐标地,穿街走巷的我们终于找到了她们。 火锅店紧邻着江边,我们吹着江风,一边涮着火锅一边欣赏着江边景色。介于彼此之间还不太了解,所以谁也没提喝酒的事儿。但宜尔斯实在忍不了,就问了大家一句要不要喝酒。我当然说好。其他人相互看看,没作回应。最终,考虑到桌上有一位男士,所以最后我们还是选择了饮料。不过,幸好这顿酒没有喝到,晚上才能有我们俩小会的机会,以及和另一个人一起坐下来闲聊的机会。 第8章 一见就惊心 吃完饭,太阳已斜挂在山尖侧锋上。夕阳余晖比起晨光更加的刺眼,颜色也更加的明艳。打在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像是镀上了一层金边,披上了一层薄纱。回到学校,我们在周边找到一处小摊,摊子上提供的是茶水饮料。我们围坐在一起,谈笑风生,日子闲适有趣。 方絮陪着她的男朋友先行离开了。丁莎莎拉着许华回寝室继续她们昨晚未过瘾的“战斗”。我和宜尔斯则继续坐在小木桌前,遥望着天空由明变暗。桌上的茶水续了一杯又一杯,宜尔斯的饮料也换了一杯又一杯。中午吃的实在太多了,所以我们俩根本没感受到饥饿的喧叫。 “糖糖,饿不饿。”,宜尔斯无聊地拨弄着饮料杯中的吸管,趴在桌上双眼望着我。 “你饿了吗?那走吧。”,我见她委实无聊了,便想起身付钱。 “还好啦!我就是问问你。你每次一发呆就好几个小时,跟你说话也不理。”。宜尔斯抿抿嘴,委屈巴巴的模样。 “不好意思啦。我真的没听见。”,我确实没听见。放空是我释放坏情绪的最佳办法,大约因此,才造成了我的天然呆吧! “老板看了我们好久了,不然去买点吃的吧。我坐的都不好意思了。”,宜尔斯侧过脸将嘴唇附在我耳边,另一只手搭在她面颊旁,想阻止声音的扩散。 “那你想吃什么,我去买。”。刚进店子里的时候我就看见了被放在门口的招牌,上面用彩色粉笔字写着今日特供饮食菜单。茶水是养生茶,并非茶馆里的单味儿茶叶。饮料却是实实在在的奶茶什么的。还有舒芙蕾、蛋挞、糕点,熟食也有。可以说是相当适应当代年轻人的消费需求了。 “你等我,我去买。这位置可抢手了,你坐着,别人不会轻易赶你走。”。宜尔斯想活动手脚的目的达到了,但她说的话我不太想听。宜尔斯说过,我的脸像一座冰山,面无表情时,令人一见就不自觉想离我三尺远,但我自己从未意识到这个问题。许多时候她让我占座位的目的就是她认为,商家见我面目不善,便也会自动将我划入不想多得罪的那一类人去,而不愿多言。 我白了宜尔斯一眼,看着杯子里早已沉底的茶叶,只将杯子推作一边,不再理睬。 “你好,我可以坐吗?”。 一个男生的声音突然从我的头顶传来,受到惊吓的我抬头一看,才发现是肃林木。当他看见我的面容时,那瞳孔中带着的惊恐神情一秒又淡了去。明明被吓着的是我,但他反倒比我还紧张一些。 “可以。”。我看着他变换的脸色,笑脸回应着。 “你朋友呢?我刚刚去书店买东西路过时看见你们俩坐在这儿。”,肃林木在我斜对面坐下,将手中抱着的书放在桌上。 我看了看桌上的书籍,发现他看的全是外籍书,只看一眼名字都让我有一种窒息感。我答道“她去买东西了。”。 肃林木右手拿着一杯饮料,嘴里正含着吸管吮吸杯中的溶液。见我话不多,他也并未表现出异样的表情,只是说“难怪。你们俩似乎感情很好,形影不离,每次见身边都有彼此的存在”。 “她很好。你怎么会在这儿?”,我看向他,按理说,家庭条件如此优渥的孩子大多不会留校。 他看懂了我的眼神,嘴角微笑着说“别好奇,离家近也是可以留校的。有时......我们这种孩子也是需要自由的。”。 有一种人,从小就被家里的父母严加看管,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不可出格,不可无礼;而越是管束,他们的逆反心理就越是严重;但这种人通常表情淡漠,不苟言笑,看似平易近人,实则内心凶猛如兽。还有一种人,父疼母爱,从小就长在自由、温暖的世界里;他们不乏对外面的世界充斥着的善意,天生的好脾气,爱笑,不知道苦难是什么。而肃林木属于后者。 我没有回答,只是轻笑一声表示回应。 “你好像不怎么爱说话呢。还是......你只是不爱和我说话?”,肃林木突然放下手中的杯子,双手托腮置于桌面,用他那双清澈透亮的眼睛盯着我。 “诚然不是。前者。”,我的脑子告诉我,他对我充满了好奇心。肃林木如若不是一位新生,我看他是打算将我并作他的研究案例——心理学研究。他是心理学系的新生。 “哈哈!抱歉,我的直觉告诉我,你是一个很有故事的女生。我这么贸然搭话,你别生气。”。肃林木突然开怀大笑。他的笑容很治愈,剑眉星目,一张稚嫩秀气的脸庞,在夜空下尽显和善;一口整齐白净的牙齿,一看就是不会被蛀虫所烦恼的牙齿。 “你们在笑什么?”,不知何时,宜尔斯已经走到了我的身后。她突如其来的声音令我不自觉颤抖了一下。说话间,她已经绕过我身旁坐到了我的正对面,肃林木身旁。 肃林木见我又被吓得一颤,在一旁捂嘴偷笑。 “没什么,你买了啥?”,我见她在桌上放了一袋东西,就一边问一边在袋子里翻找起来。 这是一个棕色纸质袋子,袋子里原本放的应该是两份煎饼果子,但宜尔斯嘴里正嚼着另一份,所以此时袋子里仅剩下一份煎饼果子和一份披萨、一个汉堡。 “这是你们的晚饭?”,肃林木不可置信地看着我将袋子里的食物拿出来放在桌上。 “有什么不对吗?”,宜尔斯先开口反驳道。她不理解,这样的晚饭有何不可? 有,没有。女孩子胃口小,理解理解。”,肃林木微皱的眉头,在望见我俩诚挚的目光后,顿时舒展开来。 很显然,他的解释在我们眼里不大具有说服性。我猜他一开始的疑问也并不是这个意思。他那样的家庭,我们面前这些东西大概都会被归为不健康食物一类吧! “林木!”,我正好咬上一口煎饼果子,就看见一个男生的身影逐渐清晰地出现在我眼中,那是程颂的身影。他又为何会在这儿出现? 只见肃林木转过身,看向那声音的来源处。他向程颂挥了挥手,并喊道“程颂!这儿!”。 程颂听见肃林木的呼喊,便径直朝我们走来。我略微紧张地囫囵吞下嘴里的食物,却不幸被噎住了,正不知该如何是好,程颂已经来到了我的身旁。他挨着我身旁的椅子坐下,用那如沐春风的笑容对着我点了点头,我涨红的脸一时不知道自己该如何是好,便只好慌乱地拿起桌上的冰可乐转过头喝下一口,就着可乐将卡在嗓子眼儿的食物咽下。 “你们还没吃晚饭吗?都快七点半了。”,程颂温柔的嗓音一开口,我整个人都麻了。 “哈哈,你们吃点儿吗?我听说那家披萨可好吃了,特地去买的。”,宜尔斯似乎看出了我的慌乱,我瞟了她一眼,她立马接收到我求救的信号,开口道。 我埋着头不敢看他,脑子里全是方才的慌乱感。本以为他会拒绝,没想到他说“是嘛?我已经吃过晚饭了。不过也可以尝尝。”。 我诧异地抬起头。只见身旁,程颂已经伸出自己的双手,拿出盒子里的叉子正打算叉起一块披萨。他见我抬起了头,便将手里那一块披萨递给了我,眼神示意我接下。我木讷了一下,赶紧伸手接过,却不曾想碰到指尖不小心触碰到了他的手指。我硬着头皮接下了披萨,为了掩饰紧张感,便不顾形象地吃了起来。 或许是我的动作看起来较为怪异,坐在我斜对面的肃林木不停地发出他隐忍不住的笑声;我顿感脸颊绯红,耳根发烫,并用忿恨的眼神斜视他一眼。 程颂的目光没有过多地停留在我身上,他将披萨递给我后又继续从里面取出第二块,这一次,他放进了自己的嘴里。肃林木看在一旁,脸上的笑容早已消失。 我们周围不停有同学走过,在嘈杂的人声中,我感觉身旁无比的安静。无人说话间,我努力平复着自己心中的紧张感。宜尔斯自顾自地解决着桌上的食物,她并没有看见我方才那窘迫的神情,否则,以她的性格,多半会在一旁跟着肃林木起讧! “程颂,你拿的东西呢?”,肃林木正了脸色,眼神在程颂身上乱扫一气,似乎没找到自己想找的东西。 “给你姐了。”,程颂吃完一块披萨,拿了一张餐巾纸擦了擦手指上不小心沾到的油渍。 肃林木一听到他姐姐,不自觉地咽了一口唾沫;大概是没想到他口中的“东西”被程颂拿给了他姐吧!我不知道他到底紧张的是什么,但大约像许多家庭里的姐弟一样吧!弟弟永远都臣服于姐姐的统治,哪怕没有见面,只闻其名都会像是被贴上了一道符咒般动弹不得,被镇压得死死的。 我见到肃林木那变幻的神情,心里不禁倒觉得有一种报了仇的快感! “你怕你姐?”,宜尔斯原本专心吃饭,但肃林木的声音不大不小,正好入了坐在他身旁的宜尔斯的耳;宜尔斯看了肃林木一眼,他那难以掩饰的紧张感便并未躲过宜尔斯敏锐的观察力。 “你怕你妈妈不?长姐如母,那不是怕,是尊重!好好吃你的饭。”,肃林木仅几秒的心思就被看穿,大概是自觉脸上挂不住,方才还是温文尔雅的模样,这时面色倒变得严肃了起来。 宜尔斯努了努嘴,也不与他争辩。我却觉得他佯作镇定的样子有一丝可爱,又好笑。 “程颂,走了!”,肃林木突然起身要走。 程颂很听话地站了起来,他却转过头看向了我,并说道“走吧。”。 我怔了一下,宜尔斯已经在收拾桌上的垃圾了,她也对着我说“走吧。”。 明明才认识不到两天,我竟然有种她们已然成为了早已知根知底的朋友那般,相互之间没有一丝的距离感。 肃林木一直侧身对着我们,偶尔我瞥见他偷瞄过来的眼神,我知道,他也在等我。我便乖巧地站起身,将凳子摆放好后,跟在他们身边,一同向着回学校的方向走去。 黑夜里,路灯下,肃林木、程颂、我、宜尔斯,我们四人并肩而行。路途中,有几位在入学时认识了程颂和肃林木的同学路过时脸上都带着羞涩的表情,想上前打招呼,又似乎都不敢;当然,这样的同学都是女同学。男生大多不会这么矜持,他们都是“自来熟”。比我们更加“自来熟”。 “明天是不是就要军训了啊?”,宜尔斯率先打破了沉寂。 “对啊。不过训你们,哈哈哈哈!”,肃林木笑的很开心,军训这件事,他一点也不害怕。 “你不参加军训?你有什么病啊?”,宜尔斯别样的好奇心,脱口而出。 “小耳朵。”我觉得宜尔斯的话有点不礼貌,就小声喝止她一嘴。 “没关系。我确实有病,不用军训的病。”,肃林木的话语间有失落,也有傲娇。 我看了一眼一直默默走在身旁的程颂,他或许是感受到了我的目光,也转头看了我一眼,并将嘴角微扬,一个友好的示意。我便害羞地又转过头继续走。 走了一段路程,快到达宿舍楼下时,程颂才开口“明天早上八点半,别迟到了。”。 我嗯了一声,回答着“好的。”,便转身离开了。我们之间的距离,何时变得近了些,明明两天前的我们都还只是陌生人。 宜尔斯拉着我的手,走到电梯旁,她才说“你看吧,我就说你喜欢他。就碰了碰手指给你紧张成那样儿。”。原来她早就看到了我那时的窘迫,只是没有说出来,怕我更加尴尬。 “紧张不一定是喜欢呀。只是不小心碰到而已,对陌生人也会那样吧。”,我还是不想承认,这种单方面的好感,带来的无疑只有负担。 第9章 班会 “你就嘴硬吧!别迟到哦!明早八点半的班会!”,宜尔斯走出电梯时还不忘模仿程颂方才的语气对我说道。我白了她一眼,电梯门就又缓缓关上了。 学校的清晨,花香鸟语,每个人都急急忙忙又沉着冷静的样子。我起的早,便先离开了寝室,下楼等待宜尔斯,同她一块儿去吃早饭。全校新生一同出动的时间段,食堂就像赶早市一样的热闹非凡。吃完饭,我们俩就分开,各自回到各自的班级里。 教室内,程颂早已到达。他正和班里另外两名男同学一齐搬动即将发给我们的军训服, 塑料袋子被摩擦的声响在教室里不断响起。我就这么静静地看着程颂有一趟没一趟地在门里门外来回穿梭,直至他额头上的汗水愈来愈明显。搬完军训服搬课本,他似乎有做不完的事。我问过他需不需要帮忙,但他说“你可以帮我挪几处放东西的空地就好。”。 他知道我想帮忙,没有拒绝但也并没有让我直接上手去抬重物,只是让我做了最无关痛痒又最需要的一点儿小事儿。 教室里的同学越来越多了,空空的座椅正在一个接一个地慢慢地被填满。程颂和那几位男同学终于搬完了所有的东西,此刻的他早已是满头大汗了。 我离开的早,所以室友们让我帮忙占了座位。而一排刚好有四个位置,程颂坐在了第一排,我坐在第四排。他正拿出我刚刚递给他的纸巾擦拭着额头的汗水,并将剩余的纸巾分给旁坐与他一同出力的几位男同学。 此时,一位盘着发髻,戴着金色边框眼镜,身穿棕褐色连衣裙的中年妇女,左手抱着一份打印好的资料,右手拿着手机,优雅地走进了教室;她化了妆,脸上看不出一点儿黄褐斑,嘴唇上还涂了一层没有颜色的唇膏。她扫了一眼教室,随后满意地放下手中的资料,开始介绍她自己。 她字正腔圆地介绍着自己“同学们好!我是你们的代理辅导员。这一学期,可能需要与同学们长时间相处。你们的辅导员有点事儿,所以这一学期我暂代一下。我姓郭,教《外科学》,今年你们并不会涉及。黑板上是我的联系方式,同学们可以保存起来,方便后续联系我。”。 郭老师说完便拿起笔,在黑板上一挥手就留下了一串数字号码。我低头拿手机正存下号码之余,她又说“程颂,你和几位男生来把课本给同学们发一下。”。 于是,才休息了没几分钟的程颂只好又起身,连同一旁坐着的几位男同学,一起走到那一堆课本前,开始打开包装给我们分发书籍。 程颂他们在给同学分发课本,郭老师就继续说“明天开始军训,为期两周。大家做好自身保护,不要受伤。身体确有不适宜参加军训的同学,今明两天就要把证明拿到办公室来,审核一下就可以不参加训练,但必须坐在一旁观看。然后,看看大家还有什么问题,这会儿都可以提出来。”。 郭老师说完她一长串的开场白后,接着便是同学们的问答时间。我倒无心于同学们的问答,只是在意从踏进教室就一直不得休息的程颂。好在,比起搬动重物,分发课本对他来说显然轻松了许多,他很从容地将手中的课本一摞一摞地递给旁边的男同学,然后由他们把课本一本一本地发放到每一位同学面前。 郭老师与同学们之间的交流进行的差不多了,接下来就是分发军训服。由于同学们的体型身高有所不同,早在入学前学校就已做好调查,所以,大家只要按照自己的size到讲台前领取就好。 大学里有一个好处,就是大学生的课程不会像高中时一样,每一分每一秒都被安排的满满当当的。大学的课有的在早,有的在晚,有时一天也只有一两节课就结束了。也没有什么规规矩矩的晚自习,学习全靠大学生自己的自制力。 由于前两周是军训周,所以并没有课程安排。领完物资,我们就是自由活动时间。愿意在教室看书或者出去上网打游戏都可以,反正今天之内是没有人会多嘴半句。 班会结束时,郭老师把程颂叫到一旁,同他说了几句话后,便自行离开了。我不知道她们之间说了什么,但程颂的脸上却出现了一丝的不情愿与烦恼。他回到自己的座位将衣物书籍都抱上就自顾自地出了教室门,而我被室友们拽着回到了教室。 路上,方絮和丁莎莎走在前面,许华与我并肩走在她们身后。我同许华没说过几句话,因为我大部分时间都同宜尔斯在一起。许华的碎发经过精心打理后变得格外的秀美,她方才对我说话时,那双如黑曜石般闪亮的眼珠分外好看。班里许多不知情的女孩子一开始都将她误认成长得帅气的男孩子。 班会开始前,有一个女孩子上前与她搭讪,想得到她的联系方式。但她一开口,那个女生就突然脸红着走开了。我并不清楚个中缘由,但许华似乎早已习惯。她见那个女生走开了,就只低头一笑就又翻开课本看了起来,好似刚才只是一个迷了路的陌生人上来搭讪了她几句,毫不在意。 “你为什么不留长发呢?你长发一定很漂亮!”,我一直很好奇,长得如此漂亮的女生,为何不做一个优雅气质的女孩子,要扮作男生模样。 “不是所有人都喜欢长发。对我来说长发只是一种累赘,与美丑无关。”,许华并没有因为我的问题而生气,至少从她温柔的话语中我并未感受到她一丝的怒气。 “没关系。你短发也好看,起码我瞅着挺喜欢的。”,我尊重她的选择,也相信她的做法自有她自己的道理。要经历世俗人的眼光做自己,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哈哈哈!我也挺喜欢你的。”,许华笑了,她一直不苟言笑的脸上这一刻绽放出的是动人的笑容,就像乌云被拨开一般。或许教室里那一幕她并不是不在意,只是隐藏了下来。 我们俩有说有笑地回到了宿舍,期间宜尔斯发来消息邀我一同吃午饭。丁莎莎和方絮回寝室放好东西就先行离开了,不知俩人是不是有约,我担心许华一个人吃饭会感觉到孤独,就拉着她一起。 食堂二楼,我们三人打好饭菜,坐在一个靠窗的角落里。许华沉默不语,自顾自地埋头吃饭,宜尔斯见她不说话,以为她心情不好,就跟我打着手势,问我她是不是心情不好。 我摇了摇头表示没有,她才敢开口说话“唉,糖糖,我们班只有三个男生,还没有一个长得好看点儿的。怎么办啊!我好像进了尼姑庵。”。宜尔斯一脸哭丧,连吃饭的动作都迟钝了。 我无奈地看着她,苦笑着回应她“没事儿,学校又不是只有你们一个班。你可以看看别的系的男生嘛。”。关于在大学谈恋爱这件事,我似乎更没有话语权。但宜尔斯能为了美色这种东西茶饭不思,我倒是头一回见! “啊。同班才有乐趣嘛。我的大学恋爱啊!”,宜尔斯越说越难过。 “行了。你脑子里除了恋爱也得装点儿别的东西吧。先吃饭先吃饭。”,我不想继续这个话题了。 许华一直低着头吃饭,也不说话。宜尔斯突然看向了许华,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她看。我见她快要动歪心思了,就赶紧打断她的思考,说“你打住!许华是女生,你别打她的主意!”。 一直埋头吃饭的许华,听见了我的话,这才一脸茫然地抬起头。她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宜尔斯,然后又低下了头,嘴里说着“我随意。”。 我被她的话震惊到了,眼巴巴地看着她将盘子里的食物一点犹豫也没有地送进她的嘴里。宜尔斯却突然像是得逞了一般,那阴笑的面容,让我恨不得踹她一脚。她自己犯痴就罢了,还带上了许华这么个正经人儿。我伸出手正想拍在宜尔斯脑袋瓜顶上,突然被身后不知名的手掌给握住了。 惊讶之余,我转过头,便看见肃林木那张无辜的面孔;他右手端着餐盘,左手正擒住我方才差点儿打翻他饭菜的我的左手。他弯下腰,扬起嘴角对着我说“差一点,我就又得排队了。”。 我默默收回自己的手,只见他身旁还站着的另一个身影也慢慢出现在我眼前——程颂。这两位乍一看就像那不食人间烟火的人,此时正一人端着一个餐盘站在我身后,我想偶像剧大概也不过如此了。肃林木看着我,像是等待了许久,缓缓说道“请问,我可以坐这儿了吗?”。 没等我回答,宜尔斯先开了口“可以可以,坐吧坐吧!”。她一副看好戏的模样,两只眼睛滴溜溜地转。我不免只好低头吃饭。 肃林木一坐下就对我身旁的许华充满了好奇,只见他的眼神止不住地飘向我这边,好似那视线是激光一般想穿过我直达我身旁的许华。我实在忍不住了,就转头怒视着他,他这才稍有察觉地转过了那一直右旋的脑袋。可这样的平静持续不到一秒,就在耳畔传来肃林木那微弱的嘀咕声“你旁边这个男生是谁啊?”。 我偷瞄了一眼坐在肃林木对面的程颂,见他对此毫无兴趣,只是冷静沉着地吃着面前的饭菜,便向肃林木诚实道来“她不是男生。她是我的室友。”。 许华听见了我说的话,此时她盘子里的食物早已一扫而空,便也转过头来看着我。我与她对视一眼,正想解释,却见她的眼神跃过我望向了我的身后。而我身后肃林木那温柔磁性的声音又再次响起“你好!我叫肃林木。认识一下。”。 我默默把身体矫正,背靠座椅而坐,给他们两人腾出一个面对面交流的空间。只见许华面无表情地点头回了句“你好。”,便又转过了头。她拿出手机,白嫩细长的手指开始在手机屏幕上指指点点,不再理会肃林木;大概是等着我吃完饭吧。 脸上还挂着笑容的肃林木就这么被无视了,随即他尬笑一声,说“哈哈!高冷。”。吃了闷雷的肃林木这才停止了他的喋喋不休,认真吃起饭菜来。 宜尔斯在一旁憋笑了许久,见他这狼狈模样,这才放声大笑起来。我只好无奈地摇摇头,暗自庆幸好在肃林木的脾气好,从不计较这些事儿。 饭后,走出食堂。宜尔斯询问我下午有什么安排,我说睡个午觉去图书馆看看书。她觉得无聊就又跑到许华身旁问她午后有何打算。许华依旧只冷冷地回了她几个字“睡觉、打游戏。”。 肃林木从方才吃了瘪后,就一直沉默不语。程颂也不再像新生接待那天那般活脱脱的阳光大男孩形象,变得沉稳了起来。其实自那之后,我见他的话就一直很少;好像不到必要说话的场合,他都不会主动开口说话了。我们几人道了别后,便各自回各自的宿舍休息。 一觉醒来,我收拾好自己,抓了几本书,就出了寝室。走进学校的图书馆,四周的玻璃被建筑外的光线无情地穿透,它们无死角地照射在书架上,显得整个馆内庄严而又神圣。大堂内摆满了各种类型的书籍,琳琅满目,数不胜数;在图书馆右侧有一个“z”字型扶梯正在兀自运行着,即便扶梯上未有一个身影。我抱着书穿过大堂乘扶梯到二楼,正准备找一处僻静的地方坐下。还没到学长学姐们开学的时间,馆内一片清幽寂静,四下里人影屈指可数;窗外四洒的金色光芒一片一片地斜铺在课桌上,给一排排白桃木色的桌子又添了一份美好。 我独自坐在角落看书,不知不觉间时间悄然而逝。斜晖慢慢退去,头顶的白瓦灯亮起,这时我才发现已是薄暮时分。宜尔斯竟然这个点儿还没给我发消息,平时到了吃饭时间她一定是最积极的一个,可这会儿了,我的手机却依旧安静的没有一点儿动静。 第10章 我们 走出图书馆,我拿出手机拨通了宜尔斯的电话。她这才说她今晚要和室友小聚,我便只好自己去找吃食。可我右脚还没踏出,手机铃声便又响起。我拿起手机一看,是许华打来的。接通电话,与她说了几句话我便挂了电话径直朝着大门走去。大约十多分钟以后,刚来到学校大门,我就看见了一个帅气又秀美的身影,是许华。 如往常一般,每一个从她身边经过的人都忍不住在走出她的视线范围后回过头瞅她一眼。但许华估计早已习惯这些心怀各异的注目及审视了吧,她只是低头把玩着手机,那百无聊赖的模样。我见她在抬头看见我的那一刻,又立即露出了她那美丽的微笑,冲着我挥手。我便加紧疾步向着她走去。 “抱歉,你等很久了吧!”,我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方才电话里许华邀我一起吃饭时,我还有些讶异。毕竟她这么一个不善言谈的人主动开口约人,难免会让我有一种受宠若惊的感觉;且许华说她已经到达了校门口,我怕她等的久了就一路狂奔而来。 “没关系。你那位朋友说她晚上有聚会,怕你一个人吃饭孤独。我一个人也没啥事儿,正好就一起吧。”,许华那满眼的笑意,充满着温柔与宠溺,我不自觉感到脸颊一阵微热。 和许华吃完晚饭,本来想直接回宿舍,可我又觉得太早了,回去也是无聊,就拉着她在学校里晃荡,趁机熟悉熟悉未来几年要待的地方。许华没有拒绝,或是她似乎从一开始就没想过拒绝我。 我抱着两三本书,手臂感到渐酸微软,走了一小段路程便想找个地方歇一歇。直到走到一拐角处,我俩坐在路灯下的长椅凳上,我放下了书,这才发现原来双手得到释放的感觉如此的美好。 “和我一起走,你会不会感到不自在?”,突然,许华打破了沉寂。 “怎么了?怎么突然这么想?”,我想她大概指的是那些来自别人的目光。虽然不知道她到底经历过什么才会问出这样的话,可她突然间的问话让我不自觉的以为是不是自己做了什么事让她感到不适。 “没什么,那些人......怕你会介意。”,我见许华的脸上突然有了一丝失落。 “介意什么?介意你长得好看,别人都不愿意多看我一眼?还是介意你是女生却是男装的身份?反正我觉得你挺好的。”,许华一直埋着头不敢直视我的眼睛,她这般的问话大概也是对自己的不确定吧,不确定自己在别人心目中的重要程度。 许华一直低着头,在我说完那句话后,我听见了她的浅笑声,随即就是她的摇头晃脑。我猜她已然得到了自己的答案。 “好啦,我开玩笑的。你不介意,我也不介意,何必在意他人介不介意。”,我的双手都已酸软不已,所以我一边捶乎着,一边装作满不在乎地回答她的话。我知道她说的“介意”是指的什么,可是我们毕竟不是,且我们也不会是。既然不是事实,又何必在意别人怎么看,或是说什么。男生和女生,女生和女生,男生和男生,有时候,大家需要的可能只是一句话,一个认可,一个拥抱。所有的情都能产生爱,可所有的情感也不都只有爱情。 许华不语。或许她刚才是在笑我的直白,又或许是笑我说的话,但那一定不是嘲笑。 “管别人做什么,我们是朋友,走在一起有何不可。再说,你长得这么好看,我想很多人都想跟你走在一起吧!只不过她们没我这么幸运,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嘿嘿!”。我想开解她。 经过这两天与许华的接触,四周的目光已让我对她有了更深的理解。不管你多想努力的趋近于平庸、平淡、平常,可那天人之姿原本就是那样耀眼夺目,无论如何也不会被掩饰去光芒。不是我们做错了什么,是上天赋予了我们这样的外力。 许华用她柔美的声音对着我说“谢谢。”。 我看了看她,抿嘴一笑。她总是对我露出那宠爱般的笑容,让我对她产生一种别样的好感,但那种好感与爱情丝毫不沾边。坐了好半晌,她伸过手就拿起了我放在我俩座位中间的书本,我想拿过来自己拿着,她却一边说着没事儿,一边把我从椅子上拽起来,拉着我的手往更亮的地方走去。 军训如约来临,可这座“雨城”却从不辜负人们给它起的外号。晨起军训的第一天,外面下起了毛毛细雨,随着雨点渐渐的变大,雨声由稀到密,原本教官准备操练的计划只好改成了整理内务。丁莎莎很是兴奋,因为我们班的教官是这一众教官里长相最佳的。 外面下着雨,屋内,教官在寝室里亲手教我们叠被子。我的动手能力很强,很快就叠好了。可是丁莎莎不同,教过的很快就忘了,又或许是她故意忘记的,毕竟教官在她的床边停留的时间最为漫长。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她从一开始就看中了教官的颜。要说她的花痴程度,我觉得宜尔斯都不可匹敌。整个军训期间,丁莎莎的眼睛都一直停留在我们那位教官身上。 午后的校园,雨已经停了,但它却在地面上留下了一个一个大小不一的水洼。每个班的教官都将自己的班级带到了他们各自心仪的地方训练,但在此之前,大家还要做的一件事就是用扫帚将地面上的水都清扫干净。 训练是一件枯燥乏味又辛苦的事,且从未有如此大幅运动过的我,经过最近几天的训练,腰酸背痛这个词都已不足以形容我身体上的疲累之感。中场休息时间,我坐在台阶上不停地捶打着小腿和手臂,许华、方絮亦然。只有丁莎莎,她就像是被打了兴奋剂一般,永远充满着活力,不觉疲累;且永远都和另一堆女生一起,围绕在教官的身边,与他聊天,打听着关于他的一切事迹。 许华和方絮相约着去了厕所,我一个人坐在一旁。突然一只修长的手握着一瓶矿泉水,伸到了我的面前。我抬起头顺着手臂看上去,那是一张我并不熟悉的男生的脸庞;或者说,除了与我共寝的几位室友,班级其他同学里就唯剩一个程颂令我铭记于心了。 “你好,唐棣。我是沈筵。”,那个男生长着一张清秀的脸,原本应该是嫩白色的皮肤经过这几日阳光的细晒,倒稍显暗沉粗糙了一些。 “额,你好。那个......谢谢,我有水。”,我举起放在一旁的粉色保温杯,杯子里还泡着枸杞和菊花。于是乎,我又尴尬地迅速收回了自己手和杯子。 “我知道。”,他的眼神异常坚定,放在我面前的手也一直没有收回。 旁边有好几位男同学看向我的目光又令我感到一阵慌乱,所以我埋着头羞红的脸尴尬地接下了他手中的矿泉水,放在自己的杯子旁,并道“谢谢。”。 那个男生似乎还有话想要对我说,但这时,一声尖锐的哨子声在空中响起,我如释重负地赶紧起身走开。那一刻,我从未如此喜爱过这哨子声,也从未觉得它的声音如此美妙动听过。许华和方絮走了过来,方才那一幕她们应该也看到了。方絮一靠近我就一脸的八卦样儿,冲着我挑了挑眉;许华则是目光冷峻,似乎有心事,站在我身旁,一言不发。 终于来到了午饭时间,我早已是饥肠辘辘,迫不及待地想要进食了。 食堂大厅里,丁莎莎和方絮排在我前面,许华排在我的身后。恍惚中,我感觉右侧肩胛处被人轻轻地戳了几下,以为是许华;但转过头看见的却不是许华的脸,而是肃林木那张帅气但我现在没一点儿心情欣赏的脸。我再往后一看,许华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肃林木身后,而在她身后站着的那个人又正好是程颂。 我们之间似乎总有机会能遇见彼此。 程颂埋着头,似乎正盯着手机屏幕;我的视线被他前面两个人挡住了,所以只能看见他低垂着的脑袋,但我猜他应该如同那天晚上那般,正在回什么消息吧! 突然,肃林木侧过身弯下他的脑袋挡住了我向后看去的眼神,并用他干净修长的右手手掌在我的眼前晃荡。感觉受到打扰,我只好问他“怎么了?”。 肃林木这才说道“刚才给你递水瓶的那个男生是不是喜欢你啊?”。 我顿感无趣,便转过身继续排队,不想解释。况且这种事情又该要怎么解释。 “说说嘛,我保证不乱说。”,肃林木八卦的性格我一开始怎么没看出来。他不停地在我身后追问。 “不知道。”,我不耐烦地答道。 “哈哈!没关系,不用害羞的。被人喜欢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不用觉得烦恼。”,他似乎很明白我的想法。在他解释后,我竟觉得有那么一丝的放松。 “你怎么知道的,你们班不是在教学楼背后嘛?”。虽然不清楚他究竟是什么原因可以不用训练,但我们毕竟不是同一个系同一个班的同学。 “休息时间,我在哪儿都不奇怪吧!况且学校只是要求我在一旁看着,又没说不能动,人身自由还是有的嘛。”,肃林木突然不再是嬉皮笑脸样儿,很认真地在回答我。我转过头见他神色恢复宁静,只是笑容变淡了许多。 打好饭菜,我去找方絮和丁莎莎先前找好的位置。刚好这一排都是空位,跟在我身后的肃林木、许华、程颂也陆续来到座位上。许华早已见过他俩,所以脸上依旧波澜不惊。只是丁莎莎和方絮都略微有些诧异显现在脸上,我赶紧解释道“他是我朋友,叫肃林木。”。 丁莎莎虽然满脑子都是我们的教官,可是肃林木和程颂毕竟长得不赖,她和方絮都突然拘谨了起来。我以往见她俩吃饭都是狼吞虎咽的,这一次竟变得缓慢而优雅了起来。 程颂当然是不用介绍的,在新生接待的第一天,他就早已在女生群里被推上了顶峰。我一直不知道女生的好色程度能有多高,直到我进了大学女生群的第一天,我才发现,男人逛窑子比起女人讨论男人简直是不及半分;比起男人讨论女孩子腿型怎么样,女孩子对男生的要求是细节到能扣到男生的头发丝儿的那种!所以我第二天就退了群,只留下了班级里的群。不是不喜欢,是我没有那个心思。毕竟一万个女孩子心中就会有一万个不同性格的白马王子,她们喜欢的或许是他的外表,或许是他的性格,但那也只是她们心中的“程颂”,不是真正的程颂;男生亦然。 餐桌旁,四女两男,全都埋头吃饭,不言不语。直到丁莎莎忍不住抱怨训练的劳累,这场僵局才被打破。她们聊她们的,我只是偶尔回答一两句,因为程颂今天出奇的安静;或者说他最近这段时间都异常的安静,总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模样。 我一边埋头吃饭,不时地瞟一眼坐在我对面的程颂。他面无表情,只是静静地吃饭,所以我小心翼翼地以试探的语气问了问他“你还好吗?”。 他似乎知道我在问他,这才抬起头。只一秒的犹疑,他的脸上瞬间又附上了那久违的笑容,回答我“我很好。快吃吧,中午好好休息,下午会比较累。”。 他的语气很平静,似关心又不似关心,但我却觉得这样就够了。 “你怎么不问问我?”,肃林木总是能在适宜的时候跳出来找寻一波关注。 我给了他一个微笑,妥协地问道“那你还好吗?”。 他得到了满意的回答,心情似乎很好,“哈哈!你真乖。”。 我收住了笑容,低着头继续吃饭,不再搭理他。但我听见了坐在他身旁的程颂那轻声的微笑,也瞅见了他微微左右摇晃的脑袋,以及他嘴角上那抹优美的弧线。 果不其然,下午的训练是最近这几天以来最累的一天。临近选标兵阶段,站军姿到了最严厉也是时间最久的时候。虽然我没有被选上,但是程颂被选上了,可是我看不出他脸上的喜悦感,只好默默在心里为他鼓掌。 第11章 误解 不管在哪儿,美一定是人们心中永远的追求。而作为美的标杆,程颂永远是人群中最显眼的那一个,即便沉溺于人海中我也一眼就能找到他。 整个军训时期,除了吃饭时我能和程颂闲坐一会儿,并偶尔说上几句话,就再也没有别的机会能和他待在一起了。因为每到训练中场休息时,他的身边总会乌压压地围围拢着一群女同学。女生大多除了想要他的联系方式,就是想和他说上几句话,有个别的还会给他送礼物;但他一个礼物也没收下,一个问题也不曾回应过,只是用那张冷冰冰的脸扫视周围一圈,而后离开那个包围圈。而另一旁也同样被一群女生和男生围绕着的教官,也是这般处境,但他会出于礼貌,解答所有人的提问。 明天就是军训的最后一天了,今晚大家组织全校同学举办了一场文艺表演。这场演出,既是一场迎新晚会,也是一场同相处已久的教官们的告别晚会。许多同学们都自发展示着自己的才艺。只是,我从没想过古琴这种安静的古典乐器能和肃林木这样性格的人搭上关系。漆黑的夜空下,校园舞台上灯光如昼,肃林木同另外两名同学此时正端坐于正中央,三人一同默契十足地演奏着独属于我们的古典乐。四周围坐着的教官和同学们也并没有因为古典乐就表现出浮躁与喧嚣,每个人都在静静地聆听。 与往常不同的是,肃林木的那一段合奏,不停地刷新着我对他的认知。古琴的低沉婉转,古筝的清泉流水,以及洞箫的直率;搭配着舞台上三人绝美的古装,衬托得三人如此仙气飘飘。他穿一身古风刺绣的白色中式服装,修长的指节在琴弦上婉转跳动,是那么的娴熟与沉着。独坐舞台正中心的他,通过侧面打过的灯光,照得他犹如神明在世。这时我才知道,温文儒雅这个词在肃林木的身上被演绎得有多美!此时的他就是比程颂也毫不逊色。 表演结束已是夜间十点。许华和丁莎莎、方絮先行离开了,因为时隔一个礼拜未见的宜尔斯突然跑到我身边嚷嚷着要去找肃林木,所以我又只好在她的百般要求下陪着她去文艺活动室找肃林木。我想她大概是迷上了方才在聚光灯下的肃林木, 肃林木因为身体原因,无法参加训练,但是文艺表演这种不大费体力的活儿他是可以做的。我知道的是,他加入了文艺社,所以这种情况下,大抵是要承担善后工作的。当我们到达教学楼,正准备上楼时,我就看见了从楼梯拐角处探出半个身子的程颂。他正同站在他左侧的肃林木讨论着什么,悠哉悠哉地一同从楼梯上走下来。这时的肃林木早已换下了方才那一身装扮,穿回了他自己的常服。只见宜尔斯一个箭步,激动地朝肃林木走过去,我便只好默默跟上。 “哇!你刚才好帅啊!”,宜尔斯从来不掩饰她对谁的喜爱,一向的直白大胆。她走到肃林木面前就开始对他一顿夸。 “哈哈!还好还好。”,肃林木应该是没想到宜尔斯会如此直率,停在台阶上,愣住两秒后才吞吞吐吐地答道。程颂在一旁也跟着站住了脚。我则是姗姗来迟地停留在宜尔斯身旁。与此同时,我们四人就这样四目相对着,我也不知道该不该说些什么。 了?那个,你特地跑过来,不会就是为了跟我说这一句话吧?”。宜尔斯那句夸奖的话说出口后便再没有下文,她就那么直挺挺地站在肃林木面前盯着他看。或是感受到气氛略显尴尬,肃林木才主动开口说话的吧! “额,哈哈!嗯,走吧走吧,该回去休息了。”,被荷尔蒙冲昏头脑的宜尔斯,这手足无措的模样我还是第一次见!她或许真的只是想再看一眼舞台上的肃林木,才拉着我跑来,所以那句夸赞之后她也再想不起来自己还能说些什么,故而又急匆匆地转身想拉着我离开。我从未见过宜尔斯有这般激动过后的落荒而逃,她突然间的转身拉扯,令没有完全反应过来的我差点摔了个趔趄。千钧一发之际,我只感觉有一只手及时环肩抱住了我,我这才幸免于难。 宜尔斯或许并不知道她方才拉住的我没有站稳,又或许是感到身后的我给她带去了前进的阻力,才转过头来看我。见我将倾未倾的身体并不能跟随着她走,又见我此时正被另一个人抱着,就放开了她拉住我的那只手。被稳住身体后,才从惊魂未定中清醒过来的我这才转过头,看清了那张与自己近在咫尺的脸。 程颂的脸被军绿色的帽子遮住了一小半,他的眼睛在帽檐下瞪大得分明,似乎他也没想到我会突然倒下,那微微紧张的神情至今还挂在那张白皙的脸上。待我站稳脚后,程颂这才放开了抱住我肩膀的那只手,而另一只紧紧抓着我胳膊的手却并未曾松开。只听见他温柔的嗓音在我耳边轻声响起“小心,慢慢走。”。 谢......”,我慌乱的意识还没来得及理顺,嘴却很快地就作了回答。这是我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看他。程颂大大的眼睛,分明的双眼皮,右侧眼尾处一颗锦上添花的泪痣,高挺的鼻梁及薄薄的嘴唇,若不是一位男子,出落成女子也该是美若天仙般的人儿! 肃林木站在一旁,而他的脸上却挂上了一副我看不懂的神情,似笑非笑,一脸的吃瓜相。 “对不起啊,糖糖,我刚才不小心就......”,宜尔斯一脸的歉意,声音越发的愧疚起来,分贝逐渐微小。 “没事没事,是我没站稳。”,我听出了她的愧疚,就忍不住想安慰她。 “走吧。我们一起回去。”,程颂富有磁性又深沉的声音再次响起。 宜尔斯转过身绕到我右侧,变得异常安静起来。我看到肃林木把头偏到一边,似在偷笑。随即他又走到我身旁小声说道“怎么样!是不是被我们家程大少爷给迷住了!”。 我抬头看了他一眼,就立即将头撇开,不敢还口。 “哟!害羞呢!”,肃林木在我身边不停地用只有我们俩人才听得见的分贝小声嘲笑着我。“说说看,是程颂好看,还是那天给你递水瓶的那个男生好看啊?”。 “肃林木,你真的很无聊!”,我被他问的有点烦了,忍不住吐槽了一下。 “小唐棣对我脾气倒是大的很呢!”,肃林木在一旁佯作委屈样。 我实在受不了了,就将身旁的宜尔斯拉了过去,好让自己从他身边解脱。这一次,我倒想看看,面对方才还对着自己表白的宜尔斯,他又会做什么反应。只是,当我和宜尔斯换了位置好半晌,始终未听见身旁有任何声音响起。我转头朝左侧看了看,果不其然,肃林木很迅速地就闭上了他吵闹无比的嘴,格外安静! 其实,我真正想见到的人,是程颂。是因为方才表演进行到一半时,我偶然听见身旁一位女生在跟她的伙伴聊天;话语间似在说着程颂受伤的事。人群中嘈杂声太大,我听得不太清楚。恰好我看见肃林木表演结束时,程颂陪着他俩人一人拿着一沓电源线往教室楼走了去,这才想到来这儿找他。宜尔斯看了肃林木的表演,又激动得满校园找肃林木,非要见他一面,我这才有了借口陪着她一同过来。 但目前要紧的是,我方才治肃林木的办法,竟反噬到了自己身上。宜尔斯正将她那只紧紧抓住我的手用力得几乎快要掐掉我手臂上的一块肉一般。我被她扯的生疼,不自觉用另一只手轻轻拍了拍宜尔斯握着我的那只手的手背,想缓解一下她的紧张。更令我惊奇的是,像宜尔斯这样性格开朗的人,遇见自己喜欢的人时,竟然也不免会这般茫然无措起来。为了不让自己的手臂继续受罪,我只好同宜尔斯换回了刚才的位置。 就在这时,肃林木突然后退了一步。我正好奇着他要做什么,只见他突然走到程颂身后,双手抓住他的肩膀,一下就将他拽到了我的身旁,还探出脑袋看着我说道“想问什么直接问呗!眼睛都快长他身上了。”。 他这没来由的一句话,倒让我意外地,只觉瞬间全身的血液都沸腾了起来。我小声反驳着肃林木“你胡说什么呢!”。 程颂原本一直低头在手机里回消息,这时才忽然抬起他满是好奇的脸,冲着我挤出了一个字“嗯?”。 我看着他帅气的脸,以及右侧眼角那枚醒目的泪痣,大大的眼睛在双眼皮下闪放着点点星目,一时间感觉耳根子都热了起来。我立马收回自己的视线,看向别处,然后语无伦次地说着“哦。不是,我那个。就是她们说你受伤了。然后,我就想说来看看你伤哪儿了。严不严重。需不需要......”。 “没事儿,小伤。就是胳膊扭了一下,已经处理好了。”,程颂语气很平静。见他不以为然,我便没再多问。倒是肃林木的嘲笑声,走在这空荡荡的操场上,没了周围的吵闹声,就变得越发的清晰! “程颂!”,当我们即将到达宿舍楼时,一个甜美的女声突然从不远处传来。 随着声音的传入,我们四人都不约而同地朝那方向望去。我看见一位身穿作训服,束起高马尾的漂亮女生正面带笑容缓缓朝我们走来。待她走近后,我才看清。女生棱角分明的瓜子脸,白嫩细腻的皮肤,即使是素颜也不难看出秀丽的五官,清瘦却丰腴饱满的身材,高挑的个子只比程颂矮了小半个头。 女生靠近程颂站立,一看见肃林木后,那笑意盈盈的脸便退去了八九分。她语气有一丝轻蔑地对肃林木说道“你还真是不管什么时候都黏着他呢!”。 “你也不赖!”,肃林木语气也不太友好,瞥了那女生一眼就将头转向了别处。 女生没有在意,一把搂住程颂的胳膊,并朝我和宜尔斯看了一眼,眼神中满是不屑。她冲着我和宜尔斯说道“我见过你。上一次,搭程颂车的人就是你吧。他只是心地好,你们可千万别有什么奇怪的想法!”。 我不知所以,因为我并未见过她,但她这话的意思倒是分明的很。我正想开口时,只听程颂先我一步开了口“你们先上去吧!明天还得早起。”。 “什么呀!我们那天......” “小耳朵,我们走。”,我打断了宜尔斯的话。 这场硝烟弥漫的战场,我终究一只脚还未踏入就被自己踢了出来。思虑半晌,或许她说的也是实话。既然程颂也没有想要解释什么,我也懒得与人起争执。只是方才自己还小鹿乱撞的心这时却像是被人泼了一盆冷水,整个人都被冻住了般冰冷刺骨。忍住心中的不满,我看了一眼那女生,便拉着宜尔斯快步走开了。程颂表达的很明确了,并不想我们同那女生起争执,所以我们再怎么解释,其实也是徒劳。 回寝室的途中,宜尔斯见我不说话,就在我身旁一直不停地犯嘀咕“什么嘛,他俩啥关系啊!怎么说话这么难听!明明是他主动送的我们,又不是我们死皮赖脸地要跟着......”。说到这儿,宜尔斯大约是想起了什么,也就不再嘀咕了。她拽了拽我的手臂,关心着我道“糖糖,你没事吧。”。 我强作镇定回答着“没事。我们走吧。”。这种情况下,又怎么能没事呢。 “对不起啊!我就不该拉着你去找肃林木,不然你也不用受那个女生的气了。”,宜尔斯的自责并没有让我的心里好受一点,但我也没有责怪她的意思。 “没事啦。我真的没事。明天是训练的最后一天了。赶紧回去休息吧!”。我拉着宜尔斯,一丝犹豫都没有的朝着宿舍楼走去。我不想再听到她的解释,因为我自己也没好到哪里去。 第12章 表白? 回到宿舍后,我的脑子里就一直回荡着程颂的话,就连许华一直在我身旁呼唤,我也没有听见。直到她用手戳了一戳我的肩膀,我才回过神来。这时,我才反应过来,我接的热水早已从杯子里溢了出来。我看着滚烫的热水顺着杯沿流出,流到热水机底座,又顺着热水机流到地面,蒸蒸热气不一会儿也就没了影儿。 “你怎么了,小心烫着手。”,许华伸出她的手将我的饭卡从热水机上拔出来,将我的保温杯从接水口移走,盖上杯盖后握在另一只手里;又用她拿着我饭卡的那只手拽住我的手臂往我们寝室里带。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此刻周围的一切都很陌生,令我毫无动力,也就这么随着她一直走。 许华将我的水杯放到桌上,抓起我的手,将饭卡放在我的手心上,嘴里仍旧说着“你没事吧!怎么魂不守舍的。那可是一百度的热水,碰一下你的手都得掉一层皮!”。 我看着她那如花瓣一般柔美的嘴唇上下攒动着,却感觉听不清她在说什么。 恍惚间,我好似听到宿舍楼道里传来了阿姨那浑厚内敛的嗓音“关灯了!关灯了!”。 我这才慢慢悠悠的回到了床上,等待着黑暗的来临,至于什么时候睡去的我也不知道,大约是想的累了就闭上眼睡了吧。 第二日清晨,我渐渐从熟睡中醒来,可程颂昨夜的话依旧响在耳畔,经过一夜的沉淀也并未忘却,我不停地摇晃着脑袋想把他的声音都摇散。于是,我深深地吸进一口微凉的空气,努力把那些话都抛在脑后,起来洗漱,给自己收拾一番后,准备迎接训练的尾声。 偌大的绿色足球场红色橡胶跑道上,每一个班都整齐排列着站在教官身旁,再一个班接一个班地从表演台前踢着正步走过,同学们和教官们都在经受台上的“领导”们的审视。快要轮到我们班上场了,可我却偏偏处在第一排,而作为标兵在前面领头的程颂此刻就站在我的正前方。昨夜那场思绪总在再次见到他的背影时被勾起,让我无法平静。我不敢看他,可我又总是忍不住想看他。 “你到底怎么了?从昨晚开始,就一直魂不守舍的样子。出了什么事吗?”,身后传来的是许华的关心。 我不知自己究竟是怎么了,就那一句话就有那么过不去吗?我不烦他不找他不就好了,为什么要自己想这么多呢?或许是因为我对程颂的感情并不像我自己认为的那样淡才这样吧。 “我没事,别担心。”,我对着许华微笑,说完便转过身,调整心态,准备迎接最后的考验。 军训过后,我每天和许华一同上课下课,不时就到图书馆看书学习,也不再将心思都放在程颂身上。自那以后,虽然偶尔会在课间休息时碰见肃林木来找程颂,但我也只同肃林木打个招呼便离开了。我不想再因为自己错误的感觉给程颂带去烦恼,给自己带来烦恼,便主动与他保持距离。 这节课是这一周的最后一节课。明天就是周末了,我和宜尔斯早就约好一起去市区逛一逛。来了这么久,还从未体验过这座城市里的夜景,正准备问问身旁的许华要不要同我们一起去。 “那个......唐棣!”。下课后,我和许华一同走在教室楼走廊上,却突然听见身后传来一阵呼喊声。 我转过身,看见一个长相清秀的男孩子,正面带羞涩地向我走来。他快步来到我身旁,吞吞吐吐地说道“唐棣,你还记得我吗?军训时......”。 我当然记得,毕竟他是第一个主动与我打招呼的男生。以往的我除却特立独行,陪在身边的就只有宜尔斯,所以从来没有哪个男生敢主动与我说过话。高中时,每一位与我说话的男生都是通过宜尔斯认识后才会有那么短暂的一段谈话,却也是寥寥无几的,所以他给我的印象算是比较深刻的。 “沈筵。”,我轻声地说着他的名字,面带笑容问他“有什么事吗?”。 “真好,你还记得我。”他似乎对于我记得他的名字这件事很是开心,脸上抑制不住的激动。他用右手挠了挠后脑勺,随着秋风拂过,他额前那浓黑茂密的发丝轻轻地摆动了一下。随后他又继续说道“你晚上有事吗?那个......我可以......约你吃顿饭吗?我想和你认识一下。”。 不算是一种表白?”我脑子里只有这句话。一时之间,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只是心里意外地生出一丝紧张。 见我不语。沈筵又开口道“不方便吗?那个......没关系。”。他略微尴尬的表情都浮现在脸上,我看见他双耳逐渐变得红润了起来。 “嗯。不好意思,今天下午我和朋友有约了。”我抱歉道。但见他一脸的失落,不免心中不忍,就说“改天吧。”。 他方才黯淡的眼神突然又闪起了亮光,快要放平的唇线又突然弯起了一抹弧度。犹豫许久后他又抬起头看向我,一脸真诚地说着“那我可以加一个你的联系方式吗?”。 我看了看他,半晌才反应过来,这才从兜里掏出自己的手机,把联系方式告诉了他。我平时不怎么念自己的手机号码,所以不太记得,以至于每次有需要报自己手机号时我都得掏出手机打开备忘录照着念才行。他存下号码后便立即给我打了一通电话过来,确认无误,相互存下联系方式后,我们就道了别。 离开时,我不经意间回过头,看到了沈筵离开的转角处,有几个男生似乎一直等在那儿。他们见沈筵拿着手机回去时,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那难以解读的笑脸。我思索半分也没细想,便同许华离开了教学楼。 我们刚到达宿舍楼下,就看见宜尔斯拿着一根烤肠坐在石凳上,一边吃一边冲着我挥手,嘴里一边嚼着食物一边呼唤着我的名字。快要走到她身边时,许华让我把手中的课本交给了她,她说她拿上去放好,于是我俩就在楼下等着她。方才我问过许华,她说自己也无事,便同意和我们一起出去走一走。方絮和丁莎莎最近很是神秘,经常一下课就溜没影儿! 宜尔斯一见我就滔滔不绝地讲着她在班级里,在宿舍里遇见的那些奇葩的事。我只好侧耳倾听,偶尔走走神。因为她的话实在太多,八卦信息量太大,我听的脑袋直发懵。在她足足聊了近十分钟后,我才看见许华从宿舍大厅里走出来。看见许华的那一刻,我竟觉得许华出现时她的周身都带着一些闪耀的光芒,犹如菩萨降世拯救失足少年一般,令人感到无比欣喜。 果不其然,宜尔斯换了一个人唠叨。但许华不像我这般痛苦,她对宜尔斯的喋喋不休不厌其烦,并泰然处之。这让我不禁在心里给她竖了个大拇指!要练就她这般境界,我估计这辈子我是做不到了。 午后四点半,太阳斜挂在空中,车厢内我们三人坐在公交车的最后一排。我靠窗而坐,许华坐在中间,宜尔斯则挽着许华的手臂,还在说话。她终于聊到了班上的男生,这证明这场无休止的八卦即将接近尾声。因为宜尔斯输出的结尾话题一般都是关于男生,关于她谈恋爱的事。可她不经意间的一句“要是男生都能长成肃林木那样儿就好了,或者再优秀点儿,长成程颂那样也行啊!”,却又令我陷入了沉思。 半个月未同程颂讲话了,也不知他还记不记得我。我赶紧甩甩脑袋,将这不切实际的幻想都甩灭。 “糖糖!你们班有没有别的男孩子喜欢你啊?或者跟你告白?”,宜尔斯突然越过许华,用她处于空闲状态的那只手抓着我的手腕不停摇晃着,双眼充满了八卦的光芒。 “我没有。”,宜尔斯的分贝有些许高,我看见坐在我们前座的几位同学都不约而同转过头向我们看过来,便顿感尴尬冲着宜尔斯使眼色让她小声点,然后回答着。 “嗯?刚刚那个男生不就是吗?”许华倒略显无辜地看向我,并问道。 我只觉她是故意的。故意在宜尔斯面前这么说,激起她的好奇心,故意戏耍我;因为她嘲笑的眼神已经说明了一切!便冲她道“没有。你别瞎说。人家只是要了联系方式,又没说喜欢我。”。 “呀!你是木头吗?男生问女生要联系方式,不就是喜欢的意思!不然留你的号码占内存吗?”,宜尔斯越发的激动,我感觉她甚至想穿过许华直接爬到我身上吃瓜。而许华此时则是一脸的憋笑,一副看好戏的模样。我瞪了她一眼,并把她拉起,挡住宜尔斯想伸过来抓住我的一双爪子! 经过一路上的打打闹闹,我们终于来到了市区中心。这是一条繁华的商业街,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以及街道两旁数不胜数的各种店铺,有卖小吃的,有卖衣服的,有卖鞋的,还有丝织品店。宜尔斯是最喜欢逛街的了,她不仅爱买吃的,还爱买衣服,尽管她已经有了一大堆穿也穿不完的衣服,但只要看见喜欢的她还是会想要买。如果不是我一再阻拦,只怕我和许华都要变成她的随行管家,手上挂满大大小小属于她的怎么拎也拎不完的袋子。许华的好脾气多半是宠着她;但我不行,我不喜欢大包小包的拎东西,那样只会令我变得烦躁起来。 我们花了一个小时逛完整条商业街,肚子里塞满了各式各样的小吃,所以并未感觉到饥饿。许华这个看似清冷孤傲的人,我原本以为她不会吃这种街边小摊上的食物,怕她会觉得不卫生;因为她看起来就不像是那种会吃廉价食品的人,此时却比我们还吃得津津有味。不过她看起来确实不像是吃过这些路边烤串儿、烧饼、街边冰淇淋的人,因为她看它们的每一个眼神里都充满了激动与新奇。她原本是有些抗拒的,但经不住我和宜尔斯的诱惑,还是开了口,一开就不可收拾! 我们仨在街上溜达了一圈,最后来到了一座廊桥。这是一座拱形桥,桥上的建筑像极了古时文人雅士吟诗作画的地方,青砖黛瓦,红木油漆,两侧长木凳表面光滑油亮,大概是接待了许多路人的结果;桥头临水两侧挂着一幅幅画作,更是别有诗意。我们坐在廊桥上休息,宜尔斯拿出手机正在查找附近的美食。离开商业街,我们便没有再进食,加之也走了有一段路程,方才吃的小吃似乎并不足以填满我们的胃,所以我们一致同意还是吃饭来得实在。 最终,我们选择了一家火锅店。作为南方人的我是吃惯了火锅的,可这样的吃法我还是第一次见。我们围坐在一张四方形餐桌旁,桌上有四个小灶,而每一个座位前的小灶上都可以放下一口小铜锅。老板很快就帮我们端上三口小铜锅,锅内的汤汁沸腾不止。我选了红汤,宜尔斯亦然,许华不太吃辣,故而选的清汤。我不知道该点什么菜,所以让宜尔斯点。许华总是拿着手机回消息,无论我们说什么她都说好。我和宜尔斯相视一眼,彼此心里明了,随即她果断在菜单上勾了一笔。 等到菜品都上齐了,许华才抬起头,而摆放在她面前的正是一瓶小酒!我们本以为她会异常吃惊,却见她娴熟地打开了瓶盖,径直给自己倒起了一杯酒;好似并不诧异我们给她上的是酒。 我赶紧伸手抓住她正打算一饮而尽的酒杯说“你不惊讶吗?这可是白酒!你不是不喝酒吗?”。 而许华讶异的眼神显然不是因为酒,而是因为我拦住她的那个举动。只见她温柔一笑对着我说“我知道。我没说我不喝酒啊。”。 “那上次聚会,我们问你,你说不喝。”,我指的是我们第一次室友聚会。 “不熟,就不会喝。熟了,就是会喝。”,她很平静地回答着。 我尴尬地放开了抓住她手腕的那只手。因为不确定许华的酒量,所以我们只给她上了一瓶酒便不再让她喝了。宜尔斯很是开心,因为这说明她又即将交到一位酒友! 第13章 解开误会 吃完饭出来,夜黑的更加深邃了。许华已经醉倒快不省人事了,我抱着她等在路边,宜尔斯还在店里买单。我们只给了许华一瓶酒,可她觉得不够又拿走了我的那瓶酒;所以我只喝了半瓶不到,而剩下的酒都进了许华的胃里。宜尔斯则一个人喝了一整瓶,但她酒量好,依然像个没事儿人一样,生龙活虎的;或者说,精神更加的亢奋了。 街边路灯下,许华趴在我的肩上休息。她身上有一股淡淡的茉莉花香,随风飘进我的鼻腔里;她的发梢也随着她低垂的头洒落进我的脖颈;她的双手环在我的腰身上,嘴里还喃喃地说着一堆我听不清的呓语,像极了一只沉睡的猫咪,柔软乖巧又温暖。 等到宜尔斯结完账出来,我们便一同乘坐出租车回学校。许华靠在我的左肩,宜尔斯靠在我的右肩。吹着夜风,我们每一个人心里都挂着各自的心事。我不禁又想起,程颂此时此刻又不知在做些什么呢? 车子缓缓停在了学校大门。我付了钱,将两位靠在我肩头睡着的女孩子们摇醒。宜尔斯自己能下车,可许华不行。我护着许华的头小心翼翼地将她挪出车外,关上门后,师傅便启动发动机扬长而去。 就在这时,另一辆出租车悠然停在了我们身后。我看见从车内缓缓走下来一个人,他正好关上车门,转过头向我看过来,是那张我脑海里一直念念不忘的面孔——程颂。我呆呆地盯着他看了许久,或许是酒精的作用,我心中并未感到有一丝羞怯,所以就只那么直挺挺地站在原地抱着许华望着他。只见那张脸离我越来越近,越来越近,直到它完整清晰地出现在我的眼中。 当他走近我身旁时,我原以为又会同往常一样,我们只是擦肩而过,程颂却在我的身侧站住了脚步。我听见了他的声音“你喝酒了?”。 还在发愣的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一阵凉风吹来,我不禁打了一个冷颤,这才低下头小声地回着“嗯。”。 我不确定他是否想同我多说,便只敢轻声回答,不敢多言。可程颂却一直未走开。宜尔斯这时也突然走过来插嘴道“嗯?糖糖,这不是你们班的程颂吗?”。 我听见了宜尔斯的声音,才赶忙转过身,一只手扶着神志不太清醒,身体又摇摇欲坠的许华,另一只手吃力地拽着宜尔斯,想将她拉扯开。因为我看见宜尔斯双手已经抓住了程颂的胳膊,整个身体正拼命往他身上凑。 程颂冰冷的眼神一直望着宜尔斯,好像生怕她一下扑进他怀里似的,左手紧攥的拳头让我不禁觉得他下一秒就要挥到宜尔斯的脸上一般,吓得我顿时感觉自己喝的酒这时肯定也早就跟着变成了汗水给蒸发掉了。 许华比我高半个头的身体一直趴在我身上,虽然她的体重比我还轻一些,可这几十斤的重力,加上宜尔斯不停地想靠近程颂,两边的力量纠缠着令我感到无比吃力。在我感觉自己快要拉不住宜尔斯时,突然另一只修长的手掌从我眼前绕过,那只手一把就拉过了绵软无力趴在我肩头的许华,并将她拦腰给抱了起来。我正想伸手把许华夺回来时,就见原来是肃林木不知何时早已站在了我身后。 “你们几个女生胆子还不小呢!居然敢自己跑出去喝酒。”,肃林木抱着许华站在一旁,表情严肃地看着许华,随即又看了看我。我能看出来,他眼中的怒气比程颂一点儿不少。 在左手得到释放手后,我赶紧双手抱住宜尔斯,钳制住她的双手,小声地在附她耳边说着“小耳朵!好了,我们该走了。”。 宜尔斯的双手都被我钳的死死的,无法再触碰到程颂。程颂这才松开了他紧紧攥着的左手,并放进自己的裤兜,随后就转头向着校内走去。但他离开的步子迈得很小,走的也很缓慢,就像是刻意在等待着我们几个人跟上...... 被我一直紧抱着无法动弹的宜尔斯,这时脾气上来了,她拉着我不停地说“糖糖!他那天一点儿解释都没有,你难道不生气吗?我们明明什么也没做......”。 我没想到宜尔斯还记着那天晚上的话,虽然我也清清楚楚地记得,但就这样被她说了出来,不免还是会感到震惊。原来宜尔斯一直往程颂身上靠,不是想趁机摸他,而是想抓住他不让他走掉,或许是想替我出气,又或许也是为了她自己吧!被人说成是狗皮膏药,这真的会伤到她! “好,我知道了。就这一次,下一次,我会解释的,不会让你受委屈了。你冷静一点,好吗。没事儿了,没事儿了。”,我抱着宜尔斯,不停地安慰着她。大抵是借着酒劲,宜尔斯心里的委屈才会被放大至此,毕竟这和她从小到大的生活经历有关。但这毕竟还在公众场合,我不想这样的事被她弄的人尽皆知的地步。 “你们不走吗?”,肃林木抱着许华,跟在程颂身后,他或许是感觉到我们俩没有动弹,才又转过身喊道。 我松开宜尔斯,拉住她一只手赶紧跟了上去,虽然她还是有些抗拒,但终究还是没再吵闹,毕竟许华现在还在肃林木手上。宜尔斯没再发脾气,我们俩也静静地走在肃林木身旁,而程颂一直不紧不慢地走在前方离我们只有一步远的距离。还没走进校园,肃林木又开口了,“你和程颂是不是吵架了?”。 我和程颂?吵架?我们什么关系,又怎么谈得上吵架这么一说?我在心里默念着,却不敢说出来。我只回答他道“没有的事。他是他,我是我,我们只是同学,哪里来的吵架可言。”。 “额,你这话说的。难怪我看你们最近都不说话,误会还没解开呢?”,肃林木一米八的个子,抱着许华这个近一米七的女生,倒是没感觉到他有多吃力,说话这般铿锵有力。这样的体格竟然不适合参加训练,真是让人觉得说不过去! “误会什么!那天那个女生说我们黏着他,他也不解释,还只管让我们走。哼!我才不稀罕呢!”,宜尔斯气呼呼地大声喊道。 突然,走在前面一直一声不吭的程颂停下了脚步。我看见他长叹一口气,立马转过身,走到宜尔斯身旁,微俯下身,凑近她的脸道“你怎么知道我没解释?你看见了?还是你听见了?”。 宜尔斯被他问的一时呆住,但只一秒她就红着脸将程颂推开了,然后说“鬼知道你和那个女生是什么关系,又跟那个女生说了什么!还有,我没有黏着你,我也不喜欢你!你是帮了我们,但我们也谢过你了!”。 程颂被宜尔斯推开后,站直身体,转过头看了我一眼,然后就转身离开了。我想他大概是生气了,不想再解释了,反正从他的背影上看,他一定在竭力隐忍着。 宜尔斯见程颂无视了她的话,便越加气愤,说着就又要冲上去抓程颂,我赶忙上前拦住她,并一只手捂住她的嘴,小声地在她耳边安抚着“小耳朵,你冷静一点儿!这儿还有这么多同学呢!快别闹了。”。 可宜尔斯酒精上头,根本就是不管不顾的性格。她不听我的话,扒开我的手,嘴里不停地念叨着“糖糖!你就是太胆小了才让人那么欺负你。你明明自己也很难过......唔......”。 我立马捂住宜尔斯的嘴,不让她再说话。我怕她再说下去,我会更加的无地自容。那个女生说的对,我确实有了一些不该有的想法,但我并不知道我自己又该怎么去解释。 “拜托!你别说了,我知道了,快走吧!你喝多了!”,我用尽全力钳制着宜尔斯,还要用手捂住她的嘴,筋疲力竭地拽着她赶紧往宿舍的方向走,赶紧逃离这是非之地! 这时,一直在前面走着的程颂突然走回来了。他上前拉住我捂着宜尔斯嘴的手,将我俩分开,然后将宜尔斯推到肃林木身旁,对着他冷冷说道“你带她们先回去吧!”。 肃林木一直抱着许华走在一旁,没想到许华半路突然醒了过来,或许是闻到身旁人的气味有什么不同,就挣扎着要下地。肃林木没办法只好将她放下,然后一直走在她身旁扶着她。见程颂将神志略微不太清醒的宜尔斯朝他面前推了推,才放开他抓着许华胳膊的手,上前拉了宜尔斯一把,并一如往常温柔地对她说“好了,别闹了,让他们自己聊吧!你得扶她上楼呀,女生宿舍,我一个男的也上不去。”。 宜尔斯一转身看见肃林木那张脸,就顿时变得温柔无比,也不再吵闹。只是双眼紧盯着肃林木拉住她的手,一脸娇羞的模样。我不禁没眼看,她刚刚还怒气冲天,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就突然乖巧了起来,让我搞不懂她的心里到底在想什么。 我被程颂拉住,挣脱不开,因为我并不想与他独处,我只想赶紧离开。我如此在意他说的话,像是完全将自己的心意都展现了出来。这样被公开处刑的方式,我并不喜欢。而且我连自己什么时候开始在意到他的都不知道,难道从开学见面那一眼开始吗?可我很确定那时自己对他并没有这样的情感。我不禁想,被人发现自己的心意的竟是这么一件令人胆怯的事情,又或许我只是害怕听到他否定的答案,所以想逃避而已吧! 我一直侧着头去不看他,直到他开口说“你就是因为我那天晚上说的那句话,这半个月来才不搭理我吗?”。 我没有看他,也不知道他此时是什么样的表情,只是弱弱地回答着“嗯。我觉得她说的挺对的,我们确实走的太近了。或许给你们带去了一些烦恼,不打扰是我唯一能做的了。”。 “我没觉得我们那样的相处有什么不好。我让你们先上去是不想你们和林笑笑起争执,她牙尖嘴利的,说话向来不中听。而且,我解释过,只不过你没听到......”,程颂将我拽到他面前,神情严肃地向我解释着。 “我知道,所以我们先离开了。”,我看了他一眼,他依旧是那副帅气的脸庞,只是添了几分疲累感。我没敢多看,略微有些紧张地顺势抽出了一直被他握着的手,而后又补了几句“我嘴也不笨,我只是不喜欢跟人争执而已。”。 程颂突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我抬起头看见他笑的很灿烂,仿佛刚才的争吵就那般烟消云散了似的。于是我不解地问了一句“你笑什么?”。 “没什么,只是觉得,嗯,很可爱。”,程颂的笑容并没有收住,他一边笑一边转身朝宿舍楼的方向走,声音也逐渐变得微小,但我还是清楚地听到了最后那几个字。 我不理解自己什么地方能让他看出“可爱”两个字,就追上去一路询问“你在说什么......我真的很能说,我不笨!”。于是乎,原本还气呼呼的我们,就这么没来由地就雨过天晴了。 “嗯,我知道了。”,程颂的语气似乎在敷衍我,并没有认可我也是能说会道这件事。 我知道自己的解释纯纯白费口舌,他一定在心里已经给我打了分了,就不搭理他,自己独自走在一旁。程颂的笑容持续了很久,我虽然不理解,但也觉得能让他绽放笑容也就无所谓了!毕竟,他不常常有这样的笑容。 程颂一直无声地跟在我身后,我也不紧不慢的走着。当我气消以后转身看他时,他沉寂的脸上又浮现出一丝笑容,那笑容不深,就像只是换了一张脸,与刚才那副笑容已截然不同。但我还是很好奇他同那个女生解释了什么“所以,你们......”。 “我们只是从小一起长大而已,仅此而已。”,程颂似乎早就看出了我心中的疑问,没等我的问题先说出口,他便率先回答了。 听见他的话,我也不好再继续追问,毕竟,再问,就过了...... 第14章 过往 程颂一直走在我身旁,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你怎么了?”,我见他眉头紧蹙,嘴里似乎有话想说。 程颂突然转过头认真地看着我“你不要一个人在外面喝酒。女孩子,不安全。”。他一字一句,字正腔圆严肃地说着。 “啊?哦,好的。”,我以为他会说什么,没想到是这个。我在心里默默犯嘀咕,不能出去喝,就是能在学校喝了?只要能喝就行。 应他了吗?”,程颂突然提问。 “什么?”,我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那个人,你答应他的约会了吗?”,程颂站定,停在我身侧,语气里满是不确定。 我站住脚步,转头看向他,想了好半晌才想起来他指的是什么。“嗯。”。 程颂双手插兜笔直地站在原地,他的眼睛黝黑光亮如暗夜里的宝石,只是此时似乎充满了复杂的神情,是我读不懂的神情。微风吹起他额前的发梢,我这时才看见在他的发际线右侧贴着一张肉色的创可贴。原本就与他脸上肤色相近的创可贴,因为刘海的缘故完全被遮挡的死死的。我想,如若不是刚刚那一股微风,估计我永远也不会发现他受伤的地方,竟然在额头,难为他那晚还撒谎说自己伤的是胳膊。后来我仔细想过,伤到胳膊的人,又怎么能够在接住我这一百斤的身体后而毫无疼痛的反应。 “国庆节快到了,学校会组办一场文艺晚会,你怎么想的?”,走着走着,程颂突然开口道。 “我没什么才艺,还是老老实实做个观众吧!你要参加吗?”。我忍不住好奇想问。 “我的拒绝如果有用就好了。”程颂支支吾吾地说着话,我也就模模糊糊地听个大概。 正当我想问清楚他在说什么,我包里的手机铃声却不识趣地响起。我掏出手机,看见是父亲打来的,便只好按下接听键。那一边父亲柔声细语地关心我放假回家时,买车票的钱还够不够。我告诉他足够了,他就又多加叮嘱我几句,无非是照顾好自己,路上注意安全之类的话。但就是这么简单的几句话,对我来说就是足够的了。 “你和你父亲感情还蛮好的。”,当我挂断电话后,程颂又恢复成那张冷冰冰的脸。 “嗯?还好吧。”,我无奈地笑一笑。不知道他从哪里看出来父亲和我感情很要好。 “你和你爸爸感情不好吗?”,我就随口一问。 程颂沉默了。他没有回答我的话,我感到自己或许说错了话,于是俩人一路上都这么沉默着,谁也不先开口。我是因为不敢,他大抵是不想。之后很长的一段路程里,我们彼此之间都没有再说话。我没有问过他受伤的原因到底是什么,他也没再问起我同沈筵之间的事。我们俩就默默地走在校园的小路上,昏黄的路灯下,穿过一栋栋建筑,直至在宿舍楼下背道而驰。 望着程颂离开的背影,我突然想起许多年幼时的事,因为他背影里藏满的哀伤,像极了那时弱小无助的我自己。我其实从小就喜爱唱歌,画画也很棒。老师们从小就夸我,说我画画是有天赋的。可那时家里条件不允许,所以我什么也没学成!当肃林木问我要不要加入文艺社时,我只能选择拒绝他,因为我实在没什么才艺拿得出手,入社无非就是打杂。我想着与其这样,不如在自己的学业上多下点儿功夫! 那个年代的城里孩子,大多从小就会上各种补习、艺术培训之类的课程班。在这个主张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时代,谁也不愿甘于落后。可在乡下,我的母亲眼中,艺术是什么她根本不懂,也并不在意;自然对于我的兴趣爱好,她也更不看重。 父亲是个打小就酷爱读书的人。在父亲卧室里,有一个巨大的立式书柜,大约七八尺宽,上面陈列着许许多多我幼时根本就懒得看一眼的书籍。虽然偶尔我兴趣上来时也会去抽出一本书来看看,但总觉得那书有什么魔力似的,足以令我随便浏览一段话就能趴在书桌上与周公讨教一番。父亲爱看的书大多是历史政书,什么《资治通鉴》、《古文观止》、《马克思资本论》,还总爱孜孜不倦地拉着我向我讲解一番从古代到现代的历史兴衰。他坚信努力学习,走出乡村才是我们乡村孩子的首要任务。所以在那时,父亲和母亲都坚信,艺术什么的并不重要,文化才是首要任务!就像谁能理解,一位刚读一年级的孩子在家看动画片时,会突然被父亲抓住并严肃的追问“你知道这部片子讲的是什么道理?里面反映出来的内容又是什么?”。 天知道!一个才一年级,连熟背的成语都不懂几个的孩子,又怎么会知道去总结一部动画片的概要和它背后所表达的意义呢?那不等同于让一个没有读过药学的大学生给你解释药理学的原理一样。 我对母亲说,我想学琴,学钢琴。母亲说“学什么琴!好好读书比啥都强!”。 我想反驳,想表达自己的不满,但我还小,母亲说的肯定是对的,甚至连我自己也觉得是我要求的太多了。可每当我去到有钢琴的小朋友家里时,这种欲望就会更加强烈。 我们村里有一户人家特别有钱,他们家里有个女娃娃是我们村儿的老大。她说什么,我们这儿一众小朋友都得乖乖儿地照做。不然的话,她就会发动全村的小朋友孤立你,不和你玩耍。我们都怕得罪她,不知道为什么,但是大家都听她的! 有一天,我去到她家里,看见了那一架摆在客厅里的钢琴。我羡慕极了!我想碰,可我不敢。她看出了我的想法,便很大气地对我说“这是钢琴,你想玩吗?”。 我点点头,表示自己很想。但她却说“那让你妈给你买呀!你爸不是在那什么什么地方当官吗?你们家应该很有钱啊!”。到最后,我也没碰到那架琴。我不知道我们家有没有钱,但是我妈说没钱。 回到家后,我鼓起勇气再次向母亲提出了请求。当然,得到的答案依旧是拒绝。后来,每到上学时,我左邻右舍的小朋友就开始孤立我。 那时,我们村儿离上学的地方有很长的一段距离,每天上学、放学小朋友们都会相约着一起走。可是自从那一天开始,不知道为什么,小伙伴们不再拉着我一起上学,放学也不再等着我一起回家。我一个人走害怕,就壮大胆子问他们为什么不和我一起走,可她们说“你爸不是当官的吗?让他送你啊?”。 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会这么说,但小朋友们似乎对我有什么误会。我想解释,可我发现我需要解释什么呢?我见不到父亲,母亲也不搭理我,我说我一个人走害怕,母亲会觉得我矫情。于是,我只好一个人上学,一个人放学。尽管大马路上空旷无余,根本不会有什么危险,可是小朋友们却总能想到办法令我产生孤独与恐惧感。他们会七八个孩子走在一起,走在我前面,然后突然聚到一起开始讲起恐怖故事。他们还会故意制造出恐怖的氛围,几个人商讨的声音很大,大得像是故意让我听见一般。因为我一个人走晨时的夜路会害怕所以始终不敢离他们太远,就一直那么小心翼翼地紧跟在他们身后。但即使我离他们大约五六米远的距离也依然能清晰的听见。我颤颤巍巍地一边跟着他们一边听着他们讲恐怖故事,害怕又不敢靠近。比起真的鬼,他们故意制造出来的“鬼”更加令我害怕。 我本以为他们讲完一个故事就不会再讲了,可突然他们讲完故事后,就不再往前走了。几个孩子就那么站在原地开始玩耍起来。我一个人,不敢走,可也不能靠近他们,于是我只好自己硬着头皮往前走。当我刚好超过他们不到一米的地方时,小朋友们却突然尖叫着一个接一个地从我身边跑走,好似身后真的有幽灵在追赶那般。我害怕极了,也开始奔跑起来,恐惧感一瞬间就占领了我整个身体。我越奔跑就越害怕,越害怕就越要努力奔跑,我流着眼泪,一边哭一边跑,可我发现我怎么追也追不上! 恐惧不断地在我的身上蔓延,我望着前面跑走的同学们,越发的害怕。我害怕我距离他们远了,就真的被“鬼”给抓走了,就连双腿也开始止不住地颤抖,却还是想要追赶上他们。我落了他们一大截,追不上了...... 早晨六点半的黎明前夜之路,没有一辆车经过,唯一的亮光就是我头顶那一轮明月。农村的月很明,光线很强,月光洒下来,照在灰蒙蒙的路面上,你只能看见路的方向,可路上的东西却始终是模糊不清的。所以即便公路上躺着的是一枝干枯的树干,此时在我的眼中也会被未知的想象力无限放大。 因为我落了他们一大截,所以我只能自己硬着头皮往下走。我站在被树枝拦住的路中间,一动不动望着它,它像极了一条正等待着我上门的小蛇,弯弯曲曲地黑色影子,就像恐惧正在吞噬着我。我哭了,我害怕得哭了出来,可我不敢出声,我怕自己的哭泣声会惊动此时躺在我面前的那条“小蛇”,令它受到惊吓而攻击我。我只敢哽咽着小声哭泣,任由豆大的眼泪在脸上一滴一滴地落下。没有一个人能上前帮我,我也无法求助任何人;可如果我再不走,就要迟到了,迟到还会受到老师的责罚。 万般纠结下,我开始一点一点地往公路靠山一侧挪进,以我认为足够不被它“咬”到的距离赶紧离开。我甚至一眼都不敢看它。直到我快要挪到距离它一米不到的距离时,我忍住全身的鸡皮疙瘩,一个跳跃向前跑去,不时还回过头警惕地望向它。在确认它没有追上后,才又着急忙慌地向学校跑去。 同学们的身影早就消失不见,或者说已经在离我两座山头远的地方了。直到放学后,我再次遇见那条“小蛇”,我才看清,原来它只是一根不会动弹的树枝,却吓得我连本能的行动力都快忘却了。那一天,是我最渴望父亲出现的一天,可他没有;甚至连我接下来想向他告状的机会都没有——父亲根本就没有回家。 可是孩子们懂什么呢?学坏容易,学好难。做什么能够让他们感到开心他们就做什么,他们也不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包括联合在一起去欺负别的小朋友这件事。我不敢跟母亲说,因为她一定会说“肯定是你哪里做的不对,别人才这么对你呀!你自己是不是也有问题?”。 是呀,我自己是不是也有什么问题?胆小?不敢跟他们反抗?或者我为什么一定要跟他们一起玩?父亲时常不在身边,除了每逢过年时见一面,熟络几天后,终会再次回归到陌生。母亲不理解我,却还要劝慰被人欺负的我去反省我自己的错误。 从那时起,我不再向他们提任何要求了。除了学习,我什么也不要了。我自己去上学,自己放学回家。一个人走夜路害怕我就大声唱歌,没有人陪我玩我就自己跟自己玩,我可以和小花玩,可以和小草玩,可以和小猫小狗玩,可我再也没有和同学们玩过了。久而久之,我不再亲近同学,也不再对自己的父母有什么期待。每一个人也都当我是孤僻不善交流的孩子,可只要他们不动手欺负我,我可以无视他们一切的言语攻击。而我的父亲母亲,也是在我那浑浑噩噩的初中生涯里,结束了他们的婚姻旅程。 父母亲离婚,随之而来牵扯到的就是财产分割、子女分配的问题。法院把我判给了母亲,但父亲不知什么原因选择了净身出户。至于后来母亲有没有看在多年的夫妻情分上,给父亲一些重新生活的费用,我就不得而知了。因为她总爱对我说“大人的事小孩子不要过问。”。好吧,那我就不问。所以,我并不理解,程颂为何会觉得我和父亲的感情很好! 想到这儿,我转身坐上电梯回宿舍去了。想到方才程颂突然间的沉默,他应该同自己的父亲相处的不太好吧! 第15章 偶遇 寝室里,许华已经躺在她自己的床上。我给宜尔斯打过电话,她说自己很好,已经洗漱完毕准备睡了。我也没再打扰她,洗了个澡便回到床上休息。 不知时间过了多久,宿舍里静悄悄的就像没有人存在一般。我掀开帘子,探着头看了看另外三位舍友。方絮一如既往地一到周末就会消失的无影无踪,不用猜,准的找她男朋友去了;丁莎莎最近也外出的频繁,似乎在外面做着多么大一件惊天地泣鬼神的事儿一般,每当我们问起她最近在忙什么,她都支支吾吾地掩饰过去。两位外出的同学的床帘都已掀起,只剩下许华的床还被遮掩的严严实实的。 我爬下床看了看窗外的阳光,这样倾斜的角度,想必已是正午时分了。我拿起桌上充了一晚电的手机,屏幕上显示此时时间是十一点三十分。我走到许华的床旁,小声呼唤着她的名字。见许华的床上没有任何动静,我就冒昧地掀开了她的床帘。果不其然,许华还在熟睡中。 我摸了摸自己的肚子,瘪瘪的,空荡荡的,于是便随意洗漱了一番,就准备下楼觅食去。我给宜尔斯打过电话,她接了,但听语气同许华的状态差不多,我只好自己下楼找吃的。 走出宿舍楼,校园里已经有许多同学在游动了。周末的大学校园,似乎比平时更加的热闹,来来往往的都是三两扎堆儿的同学。大家都准点儿开始觅食,倒不像是在度过一个闲散轻松的周末。在一个路灯下,前方不到五十米的拐角处,迎面走来一位长发飘飘的女生。我认得她,是那晚的女生。 “呀!还真是不巧呢!又见面了。”,那个女生穿一件粉色长裙,一头大波浪卷,化着精致的妆容。她靠近我时,我本想径直走开,没想到她先开了口。 我没理会她,只看了她一眼,便侧身准备绕过她离开。可谁知,她突然站定在我身后,并说“你真的觉得你能攀上他?”。 我愣住了。原本不想搭理她,但她似乎并没有打算放过我。 女生继续说着“不管你现在跟他走的有多近,将来你们也注定走不到一起。你们之间差距太大,是那种你可望不可及的大!如果我是你,最好现在就离他远点,跟他保持距离。别到他真的离开的时候还一个人黯然伤魂着。因为他根本就不属于这里,也不是你们这种人可以触碰的。”。女生的话不像是挑衅,倒像是一场忠告。 “你想多了。我和程颂只是同学,我们之间也不是你们想象的那种关系。”我和女生背对背站立着。说完这句话我便立即趋步离开,不再与她多有言语。 从宿舍到食堂的路上,我的脑海里满是女生方才的话语。不清楚她说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但程颂真的要离开吗? 我就这么思索着,不知不觉间就来到了食堂入口。正当我徘徊着该不该进去时,突然有一只手从后方拽住我,一时令我惊讶无比。我猛地回头一看,竟不知身后何时跟着程颂。他表情如一,只不过仍旧带着疲累,像是彻夜未眠。 “怎么了?这么惊讶!”,他弯起嘴角,侧歪着头颅冲我笑。 “哦,没有。你怎么在这儿呢?”,我还没反应过来,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不在这儿,我该在哪儿?”,说着他放开了抓住我的手,然后继续说“走吧,去吃饭。”。 我的思绪还停留在那个女生的话里,但此时也只好先将它晾在一旁。 我没什么胃口,随便垫吧几口就觉得腹中已被填满。程颂看起来似乎也没什么胃口,竟然只点了一份番茄鸡蛋面,还是小份的。吃完饭后,我们一起走出食堂。程颂问我下午准备做什么,我举起放在一旁的书包,暗示他下午我要去图书馆看书。他没有告诉我他的计划,于是我们便在食堂门口作了分别。 图书馆前有一个小型篮球场,在我进食堂前,场上那一群吃过午饭的男生就早已等在围栏旁,接下来应该会有一场势均力敌的篮球比赛,因为两队球员各自的脸上都洋溢着胜利的气息。我没有特别注意人群中还有别的什么人。当我再次从食堂出来时,篮球场周边已经站满了男生女生。比赛开始了,裁判的哨子声,男生女生们的加油声,运动员们的运球声,不绝于耳;但我并无心观赏,只默默地从她们身后走过,走向图书馆。 一整个下午,宜尔斯并没有给我打过电话。她明明酒量很好,也没喝多少,竟也睡了一整天。我将下一周即将学到的课程预习了一遍,再抬起头时,斜阳已在我的身上留下了足够长的时间。走出图书馆,我立马给宜尔斯拨了一通电话,但她没接。想起昨日夜里,她说话的声音,却是有一丝的冷淡,但我以为她只是累了,所以并未多想。 图书馆内许华给我发过短信电话,她约我一起吃晚饭。我给了她一个位置,她便说要来找我。于是,我就在一条能一路从宿舍楼走到学校大门的路边长椅上坐着等她。没多久,许华就来了。 看着向我迎面走来的许华,今日的她比往日更加的凸显出英俊。不知是她故意的还是无意的,一头细碎的短发在她的疾步下随风飘扬。一身的运动装,线条分明的脸庞,在阳光下散发着青春的气息。路边走过的许多不知名女生无一不有意无意地回头多瞧她两眼。甚至就连我都忍不住以为走过来的是一个帅气小伙子,只要她不发声。 “走了,你看什么?”,许华被我目不转睛的眼神盯的莫名其妙,她还往自己身上多看了两眼,误以为她自己身上是否沾染上了脏东西。 哪里有什么脏东西啊!完全是我快要被掰弯的小心脏啊!她真的帅到让人窒息,很难想象这样一张脸配上一头长发得有多美啊!我不禁啧出了声。 “你在干什么?”,突然许华将她的脸凑到我眼前,眼中充满了好奇。 我被她突然的靠近吓了一跳,不禁往后退了一步,一下又坐回椅子上。只见她歪嘴一笑,抱胸站在我面前说道“我有那么可怕吗?你紧张什么?”。 我突然羞红了脸,拂去脑子里那些不切实际的浮想联翩,起身便背对着她向校门外走。许华没停留多久,几步就跟了上来,走到我身边,并将我方才不小心落下的手机递给我,眼里全是得意的微笑。 “你到底怎么了?怎么脸这么红?”,许华在我身旁侧身低问。 我双眼四处观望,不敢与她直视;我害怕被她察觉到自己的异样。身边的人影络绎不绝,风声在耳边都变得吵闹了起来。我没开口回答,只是埋头向前走,努力平复着自己的心情。 “昨晚......谢谢你送我回来。”,许华还在我耳边低语。经过短暂的冷静后,我才敢向她望去。此时,她脸上的笑意已全都散去,只剩严肃和冷清。 “没有啦,是我们不应该让你喝那么多酒的。只不过,昨晚送你回去的是肃林木,我们在学校门口遇见他了,他就帮忙照顾了你一程。我回去的时候你已经睡下了,就没有告诉你。”,我一边走一边解释着。 “我知道。不过,还是要谢谢你。还有......谢谢你,愿意和我做朋友。”。许华脸上没有多余的表情,那张白里透红的脸,除了美还有一种很淡然的平静。 “你又来了。虽然不清楚你以往的朋友都是怎么样的,但其实我也一直没什么朋友。除了你,宜尔斯是我这些年来唯一一位要好的朋友。所以,能和你认识,我已经很高兴了。”,许华不和人亲近的缘故我是不知道的,但我每一次主动与她交好时她并不会像表面所看到的那般高冷对我。看得出来,她似乎没什么朋友;或者说,在某一段时间内,她是没有朋友的。 “其实,我也不是一开始就喜欢这样的装束。只是,一些事情过后,我觉得这样能替我免去不少的麻烦。当然,随之而来的还有许多误解与异样的眼光。你没听过别人怎么说我吗?”,许华一边走着,一边跟我聊起她短发的原因。 我不是没听过,只是不在意。别人怎么说,我们永远也管不了。不管我们做的好坏与否,总有人会不满意,与其活在别人的看法里,不如只专注于做自己想做的事。学习已经很累了,我哪还有精力去管别人口中的自己是否能得到她们的喜欢。我一直相信,人们会对自己没有的东西格外的在意,无论是什么。 “听到过,但是那又怎样。她们难道比我更了解你吗?”,我不以为意地回答着。突然,身后一只手轻轻地拍打了一下我的右肩。 我转头向侧身看去,是穿着一身白色红边篮球服的肃林木。他满头大汗,身上还透着一股淡淡的檀香味儿,正笑容满面地对着我和许华打招呼。他见到许华时,笑容变得更加的甜,动作也很明显的收敛了许多。可是许华似乎并未感到在意,连瞄一眼的动作都没有给肃林木,只在我身旁默默走着。 “打篮球的是你们啊?”,我一看肃林木穿着篮球服,就不自觉地望向了篮球场,想寻找另一个身影。 “别看了,我们系和别的系打。程颂在家呢!中午一起床就收拾东西回去了。”,肃林木看穿了我的心思,故意用抑扬顿挫的语气在一旁念旁白。 “你俩又不住一个寝室,你咋知道他起床就回去了。”,我只是感到奇怪。 “你猜谁来接的他。我姐我当然知道了。”,他一副傲娇的模样。 “你打完了?跟着我们干什么。”,许华在一旁走了许久,终于开口了。 “我就打一场,打完当然走了。”,肃林木将一直握在左手的黑色头带放进了右手外套口袋里,紧接着又说“走,我请你们吃饭。你们想吃什么?”。 我们俩原本就打算去吃饭,他这么一提,我顿时感觉不饿了,这一顿饭也不是非吃不可。以往,许华一定会一口回绝,但今日,她竟一句反对的话也没有。想到昨晚肃林木抱着许华的模样,她的身材对我来说有些微沉,可在肃林木怀里时却显得那样的柔弱娇俏。我开始在心里暗暗地为她俩树立一对儿郎才女貌的形象。 我们仨来到了校门外新开的一家火锅店。这家餐厅的装潢尤其明亮显眼,厅内的各种摆设器具都是崭新的,服务员的穿戴也都整齐干净。最重要的是,店里面的老板是一位年轻貌美的女人,看年纪大约三十多岁,穿一身中式旗袍,化着浓妆;身材窈窕,走起路来婀娜多姿的。许华和肃林木没怎么细看她,就径直走了进去。我倒是没忍住对老板娘多瞧了几眼。 我们在二楼找了一处视野宽阔的地方坐下。在等待上菜的时间里,我对肃林木问出了心中埋藏已久的疑问“你到底什么体质啊?不能参加训练,却能参加篮球比赛?”。 肃林木听见我的问题,看了我两眼,又羞涩地看了许华一眼,然后看了看他自己的双手。攥了攥拳头,取下了缠在他关节处的绷带,一边解一边说“是不能参加训练的体质呗!篮球赛我也只是走走过场,混个名额罢了。”。 我看见了肃林木眼中的嘲笑,是对自己的嘲笑。即便他微低着头,但我还是很清楚地看见了。此时的他,微红的面颊在灯光下倒越发的显眼了。 “抱歉,我只是有点好奇。你不要在意,我没有别的意思。”。看见他的神情,我才发现自己说错了话,想道歉,却觉得为时已晚。话已经说出了口,道歉又能弥补什么。 “没关系,又不是什么秘密。只不过是一种先天心脏病,只要我不剧烈运动或者运动过度就没事儿。”,肃林木突然扬起的微笑,像是在极力压抑心中的不甘与难过,让人看着是那么的心疼。 “对不起。”,我还是再次向他道了歉。为着自己的好奇心,无端牵扯出了别人心里的痛点而感到抱歉。 “都说没关系了。我没有那么脆弱。”。肃林木好像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他端起桌上的茶杯,将杯子里的茶水一股脑儿全喝了下去,然后以他自己才能感受到的力度在桌子上放下他手里的空茶杯。 第16章 流言蜚语 “昨天晚上,谢谢你。”,许华此时开口了。她的眼睛瞟了一眼肃林木,我却感觉那眼神没有一点儿情感。但肃林木却似乎很是开心。 “可得好好谢谢我。从学校大门到宿舍楼,你知道我走了多远的路嘛。”,肃林木突然转变态度,一副小孩子向家长讨要糖果的模样,我甚至觉得刚才自己的话说的有些轻了,感到一阵无语。 “这顿饭,我请。你想吃什么都可以。”,难怪方才许华没有拒绝。她大概早就想好了。 “那怎么能行呢。买单这种事情,我们男生来做就可以了。你还是再好好想想要怎么感谢我吧!”,肃林木得逞的表情,有那么一刻竟让我生出了把他从这二楼扔出去的想法。 我看见许华那波澜不惊的面容下紧咬后槽牙的隐忍,怕她真要给自己的牙齿咬碎了。正好这时,有服务员上菜,才见她神情有所缓和;而一直放在桌下的她的大腿上,那双攥紧的拳头这时才舒展开。我不禁在心里长舒一口气,还好她没冲动地冲过去揍他!肃林木这一得逞就蹬鼻子上脸的功夫,还真和他这副皮囊有着违和感。 “好啦!我开玩笑的,举手之劳而已,哪里真的需要你们感谢。”,肃林木这阴晴不定的性格,我是真的猜不透。但我感觉他是故意的,故意想引起许华的注意。 正当我们吃到一半时,宜尔斯给我发来一则消息“糖糖,你在哪儿啊?”。 我顺手便回了她“我和许华、肃林木在学校门口新开的火锅店里吃饭,你来吗?还是你想吃什么我给你带回去?”,我猜测宜尔斯大约是刚睡醒,还没吃饭,就关心道。 “不用了,你们吃吧!”,宜尔斯就这么简短地回了一句。我再问她需要带什么食物时,发出去的消息便再也得不到回应,给她打电话也不接,无奈之下我只好作罢,想着等吃完饭再回去看看她。 “文艺晚会的事儿,程颂跟你说了吗?你们准备好表演什么节目了没?”,肃林木饮下一口橙汁儿,拿纸巾擦了擦嘴角,心满意足地说道。 “嗯。我又不是文艺部的人,用不着准备什么节目吧!”,我还在嗦粉,边嚼边回答他。肃林木又转头看向许华,但许华只淡定地举着筷子在锅里捞食物吃,完全不理睬肃林木。肃林木又吃瘪,不甘心地抿抿嘴,闭嘴不语。 “你们昨晚回去的时候有说什么话吗?宜尔斯今天一整天都怪怪的。”,我嗦完最后一口粉,才想到或许昨晚他们回去的时候有发生什么事呢?今日的宜尔斯实在过于反常,这才多问一句。 许华很自然的摇摇头,她醉成那样儿,估计想说啥也说不出来,我只好转头看向肃林木。肃林木也是一脸无辜的表情,双手一摊,表示自己什么也不知道。我的问询无果,也只好作罢。 饭后,肃林木说自己要回家,就与我们分开了。我和许华在校门外的路边摊上买了点儿水果才又起身向宿舍走去。途中,许华陪我去找了找宜尔斯,但她室友说她已经出去了。我给她打去电话,她依旧不接,不知她到底什么情况,但我也没多想,就同许华回了寝室。接下来的几天里,我都没再见到宜尔斯。 周一,刚刚上完药理学,班长就在讲台上举着麦克风问道“还有两周就是国庆节了,学校要举办文艺晚会。有没有同学想要参加的,来我这儿报个名!”。 丁莎莎听了后,很是激动,抓住方絮就是一顿絮叨,问她想不想参加。许华依旧趴在课桌上闭目养神,我只管埋头看自己的书。而坐在第三排的班长发完通知就立即坐回程颂身旁,问他参不参加。程颂微微点了点头,又继续埋头看书了。我与他仅隔了一排的位置,所以看得清清楚楚。接下来,整间教室里源源不断的都是同学们的讨论声。 午饭时间,我们宿舍四人围坐在一张桌子上,丁莎莎率先问道“唐棣,你们有节目要参加吗?”。 我摇摇头继续吃饭。许华她们是不敢问的,最近班里的流言蜚语大多是关于许华,所以她近几日的脸也比以往更冷。虽然我知道她们俩也并不在意那些,可见她脸色不好,大家也不敢多说。原因是,前几日夜里,解剖课后,大约有五六个女生突然来到我们解剖教室门口。那群女生一直等在教室外,起先我们并不知道她们在等谁,直到下课时,那群女生当中,一位染着黄发的女生突然走到我们面前,指名要找许华。我并不知道她们找许华的原因是什么,但许华让我等她。我和许华每天上下课都走在一起,所以她们找她时,我就一个人等在楼梯口右侧的角落,与她们相隔十几米远的距离。因为距离过远,我听不见她们交谈的内容。只是在许华和那群女生谈话的间隙,我看见那几位女生总会有意无意地往我的方向看。 几人交谈了近十多分钟,许华才又一个人若无其事地走出她们的包围圈。随即,第二天,班级里就传出一系列许华恋爱的消息。若是正常恋爱倒还好,可偏偏传的是大众不认可的感情。虽然班里许多曾经喜欢过许华的同学都有过怀疑,且问过她是不是不喜欢男生,许华都表示了否定;但如今再传出这样的谣言,纵观许华以往的行为,任谁也不会相信她会不是一位同性恋者吧!只是那时的争议并没有现在这么大声,所以我也并未留意! 直到今日早课结束,方絮跟我说起。关于流言,已经出现了许多版本,甚至愈演愈烈。许华周末是会去做一点兼职,但她去的是咖啡店,并不是同学们口中的是非之地。谣言传的越来越离谱,离谱到肃林木早课一结束就跑到我们班里来问我实情,因为最终的矛头还是指向了我。我不知道这样的谣言是怎么传出来的,但唯一的线索就在那晚与她交谈的几位女生身上。许华不愿意多做解释,我们也不好刨根问底。 我知道,许华是受害者。只是她愈加冰冷的表情,令我害怕。我害怕如果我向她问出心中的疑虑是否会令她对我感到失望,误以为我不信任她,才一直不敢开口。 许华以极快的速度吃完她面前的饭菜,随后便拿出手机,双手不停地在屏幕上打着字,神情凝重却又在极力隐忍的她倒让我感到一阵莫名的心疼。这样的流言蜚语,不知又会对她造成什么样的伤害,但对我来说,早就已经无足轻重了。毕竟缠在我身上的流言蜚语早已不差这一桩。 于是,我也加快了吃饭的进度,并趁闲口时请丁莎莎帮忙把我俩的课本拿回宿舍,然后便拉着许华先行离开。 一路上,有许多同学们都将那满是怀疑与蔑视的目光投向我俩。许华一直沉默不语,任凭我将她带着走。 早上还阳光明媚的天空,像是懂得了大地上人们的心情一样,突然间湛蓝色的天空逐渐被一朵一朵的灰色云层给遮盖住了。站在我同宜尔斯初次喝酒的湖心小亭下,我与许华面对面而立。她的眉头一直紧锁着,眼神里黯淡无光,与以往那个不在意世俗对她有何评价的模样截然不同。我望着她,想说话,但不知道该怎么说,我只是想把她带离那个被一堆人指指点点的地方。如果回到宿舍,那些女生会在门外大肆讨论,尖锐的指责声任凭那扇门多厚也阻挡不住。 “你还好吗?”,我看她站在栏杆旁,始终一言不发,才小心翼翼地关切着。 “你难道不想问点什么吗?”,她起先是露出了惊讶的眼神,随后又黯淡了下去。 我摇摇头,在石凳上坐下,随即才回答她的话,“无需多问,我信你。和你在一起的日子虽然不长,但我比他们更了解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许华原本还冷若冰霜的脸,突然冷笑了一声,说道“或许,我就是他们口中所说的那种人呢?”。 我看向了她,“即便是,那你一定有你的原因。和别人不同就要受到歧视,我一直以来都懂得这个道理。只是无论如何,被强加上自己没有做过的事,任谁也不会开心吧!”。 许华一直站着的姿态这时终于在木凳上坐下来。她没有坐到我的对面,而是坐到另一旁的木凳上,她左脚盘曲着,另一只脚自然屈曲垂落于地面。她趴在栏杆上,把头放进右手臂弯里,双眼紧视着湖中的游鱼。 “我没有对她们说过那些话。那晚,她们找我只是因为在训练时,我帮过其中一个女生。我跟她说过,这样的事只有跟老师说,让大人介入才可以,但她们似乎变本加厉的霸凌她,还怂恿她一直缠着我。我实在不想再跟她有纠缠,所以那晚我才跟她说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但我并没有拿你当借口。”,许华说话的声音变得深沉了起来。 许华说,那个女生是本地人。她们班上有几位同学是和她一道从高中升上来的,而那几位同学从高中开始就一直霸凌她。因为那个女生家境不好,她上大学的所有费用都是由那群女生里面一位有钱人家的父母资助的。她不想失去上大学走出大山的机会,可是她的成绩又没有那么优秀出众,所以她才一直不敢反抗。 那一天,正好是训练结束的夜晚,那个女生同霸凌她的同学们一起去水吧娱乐。她们当着那个女生的面要了一杯饮料。丁莎莎一直想知道学校的水吧长什么样儿,那一天也不知怎么鬼使神差的她想拉着许华陪她去看看。正巧,许华和丁莎莎一进门就看见那群女生往那杯饮料里面吐口水。她以为那是什么个人癖好,稍感恶心一阵也没有多想。但丁莎莎看见那群女生端着那杯饮料,径直走到里面一排座位上,几个女生就那么居高临下地死盯着坐在沙发上的那个女生。她们将她围在靠墙的位置,逼迫她喝下去。那个女生一直犹犹豫豫的模样,似乎知道杯中的物品被“加工”过。但那群女生并不打算放过她,还言语诱导她喝下。其中一位染了一头黄发,因为休息时间脱下了训练帽,此时正披头散发的女生就先说道“你把这杯饮料喝下去我们以后就不再捉弄你,排斥你,还拿你当朋友!”。 黄发女生周围的女生们也在这时不停起哄。那个女生皱着眉头紧盯着那杯饮料,犹豫了许久后,正准备端起那杯饮料喝下去时,许华走了过去。 丁莎莎一直看着那群染着一头五颜六色的头发的女生们,所以她看见这情况后就告诉了许华。许华看不惯一群人欺负一个女生,就走过去,推开了围在那个女生周围的人,并从她手中夺过那杯饮料。她一把拽起坐在沙发上的那个女生,并将饮料递到那个黄发女生的胸前,对她说“你敢喝吗?”。 黄发女生一开始还有些惊讶与羞涩,但她听见许华的嗓音是个女声后,那抹羞涩就顿时褪去了一些,然后生硬地回道“我给她喝,是看的起她!你跟她什么关系,管这么多干什么!”。 说完,那黄发女生就转过头看了一眼被许华拉住的那个女生,然后满脸戏谑地嘲讽道“难道......你什么时候给自己找了这么个不男不女的‘男朋友’啊?”。随之而来的就是一阵哄堂大笑。原本只是坐在一旁观望的人,这时也都向许华投来一阵异样的眼光。 “你那么心疼她,那你替她喝呗!你喝了我就饶过她!”,黄发女依旧不依不饶。 许华见此人难缠,就拽着那个女生想要离开,但黄发女感觉自己的面子受到了打击,便伸出脚绊了那个女生一跤。那女生重心不稳,朝许华所在的位置倒去。许华见状就转身想扶住她。但那女生因为求生的欲望,左手胡乱抓扯之余,将许华胸口的拉链给拽开,顺带着抓住了她内衬t恤,给拽开一道硕大的口子,还露出了许华白皙诱人的锁骨及胸口。好在许华手脚敏捷,一把拽住了自己的领口,并扶住那个女生的胳膊,将她拉起。她就在那群女生的嘲笑声中带着那女生离开了那个地方。 第17章 得失 自那以后,许华其实并未想过再打探那个女生的情况,是丁莎莎的好奇心迫使她不得不听见了关于那个女生的遭遇。果然,那个女生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她说过,许华帮了她这一次,一定会被那群闲得无聊又小心眼的女生盯上。在那之后,她们言语威胁她让她在大庭广众之下向许华告白,不仅让大家对许华的性取向产生误解,还公然侮辱那个女生。但许华每次见状都置之不理,因为她知道,她越在意那群人就越是变本加厉。只有等她们闹一阵子,时间长了她们感到索然无味就会自动放弃了。但她还是小看了那群人的“破坏力”。 我静静地聆听许华的讲述,这样的欺凌事件我虽早已见过,但我始终还是选择了做一个旁观者。我不敢伸手,是因为我害怕自己会成为那个受害者,亦不想做另一个加害者! “我知道,谣言多半是从她们嘴里传出的。只是,我没想到过会连累到你。”,许华说完,这才转过头满眼愧疚地看向我。 “无妨。和你比起来,我倒是懦弱了许多。至少这次,谣言里不是只有我。”,说着我没来由地笑了起来。许华依旧面不改色,没有笑容。我见她的表情没有一丝缓和,才发觉自己的笑话并不好笑,尴尬地收起了笑容。难怪她总是有意无意地问我,和她做朋友,会不会觉得有何不适? “走吧!下午还有课。回去休息休息,别耽误了下午的学习。这些事,总会解决的。”,我拉起她,向宿舍走去。 走在路上,许华总会刻意与我保持一段距离。但我不管,我就挨着她走。我不知道她是否在想办法解决,但这一次,我不能再袖手旁观了。 第二天早晨,起床后,我打算独自到图书馆看书。今天只有一节晚课,是生理学的课。所以白天我有充足的时间复习和查找资料。但许华这个没有早课从不早起的人,今日却起的异常的早。我下床时,她早已洗漱完毕正打算换衣服。和她打个招呼我便兀自洗漱去了。 吃完早饭,我和许华一起走在去往图书馆的路上。我看了看她,今日的神情倒缓和不少,不再像昨日里那般冰冷的似能冻死人一般。她见我总看向她,就转过头冲我笑一笑。偶尔在我快要撞到人时拉我一把,拉到她身边,与她紧挨着,然后用温柔的语气对我说“专心走路。”。 只是,今天的小路上,回头率明显低于昨日。我虽然不知道仅一夜的时间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但少了许多异样的目光,倒令我感到更加的自由自在了些,走路也觉轻快了不少。 突然,我感到右肩被谁轻拍了一下。虽然不知道是谁,但这熟悉的位置,以及熟悉的掌力,多半是肃林木无疑了。我转过头一看,果不其然,肃林木依旧带着他那张微笑的面容冲我打招呼。只是往日许华对肃林木都是置之不理的态度,今晨却主动与他打起了招呼。见俩人这友善和睦的气氛,我霎时以为自己看错了。 “你们......”,我惊奇不已地问他俩。 肃林木却绕过我走到了许华身旁,然后一脸的谄媚样儿,道“怎么样!她们没再找你麻烦了吧。”。 许华与他相视一笑,摇摇头道“谢谢。欠你两顿饭了。”。 肃林木不再看许华,而是双眼直视前方,得意道“也不用,我们不是说好了嘛,你别忘了就是。”。 许华淡去微笑,沉凝半晌,才答道“不会。放心吧。”。 我走在这俩人身旁,却不知道他俩在说什么,只是一头雾水地看着他俩。走进图书馆后,我们仨就各自开始学习,只是没多久,肃林木和许华俩人就商量着先行离开了。我没多想,待她们离开后,只好又独自看书。看着看着,我忽然间想起,宜尔斯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联系我了,也不知道她过的怎么样。虽然同在一所学校,但我总觉得我俩身在海角天涯,难见一面。想到这,我立即给宜尔斯发去一条短消息小耳朵,中午一起吃午饭吗? 许久,手机仍无声无息地待在一旁。正当我失落绝望时,手机屏幕突然亮了。我赶忙拿起手机查看,确认是宜尔斯的回信后,便立即将手机解锁。她同意了。 食堂大门外,我早早地收起了课本走出图书馆,等待和宜尔斯见面。随着上午最后一节课的下课铃声响起,我看见不远处,宜尔斯正慢慢悠悠地朝我走来,只是在她身边的还有另外一个女生。那个女生的身高同她差不多,身材也略相似,但她的头发束了起来,宜尔斯则没有。 等到宜尔斯走近时,我还像以往一样同她打招呼,但她却表现的略冷淡些,不再像以往那般温情待我。我走在她身旁,忽然对她感到无比的陌生。我不知道自己到底做了何事令她生气,或是对我产生了误会。但此时身旁来往的人群,嘈杂声盖过了我的说话声,如果想继续说话,就得提高音量,故而我也不好在大庭广众之下公然问她到底对我产生了何种误会。 一场尴尬的午饭,吃的我坐立不安,直想快点结束。宜尔斯和她旁边的女生聊的风生水起,我却一句话也插不上。吃完饭百无聊赖的我,等了许久,食堂大厅里的嘈杂声才慢慢退去。我实在忍不住了,也就没顾上宜尔斯正和她朋友的谈话,直接打断她们的聊天问道“小耳朵,你到底怎么了?为什么最近都不理我了?”。 宜尔斯听见我的问话,停止了同那个女生的聊天,同时也停止了她脸上的笑容。她慢慢地吃完碗里的最后一口饭,才回答我,说“我能有什么事。你们那么要好,我就不跟着瞎掺和了呗!”。 “和谁要好啊?你说许华吗?你知道我们不是啊。”。我越加不明白她在说什么。 “不重要了。你和谁好都可以。”,宜尔斯冷淡的表情和语气。说完就起身要走。 “你别这样。到底出了什么事嘛?从那晚回来你就一直这样不理我。我找你你也不回,宿舍也不在。”,我着急了,上前抓住她端着盘子的手。 “唐棣!我的人生不是只能有你一个朋友,我也有同别人交朋友的权利吧!我们本来就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你又何必非要和我纠缠在一起。我们已经不是高中的小朋友了,你有你的同学,我也有我的。我们不在同一个班,将来也不一定会在同一家医院同一个城市上班。现在这样不是很好吗?趁早习惯习惯。”。宜尔斯突然叫出我的名字,令我顿住了。她从来不叫我的全名,除去我们见面的第一天,她从来没这样叫过我。这令我惊讶极了! “我以为我们是很要好的朋友,一直都是。我从来不干预你交别的朋友,只是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们突然就不是朋友了。”,难过正席卷着我的大脑,我甚至想就这样哭出来。可是理智让我忍住了。我依然不知道到底是为了什么,突然之间我们就成了路人...... 我没有再纠缠于宜尔斯,与她分别后,也并没有打算回到宿舍。在那之后,我同宜尔斯再也没有在一起了。我独自来到了学校背后的江边,一个人坐在围栏前的石凳上。是不甘和不解让我对宜尔斯如今的态度感到不能释怀。 我独自坐在晴空下,感受从江面吹来的热浪,一阵一阵地拍打在脸颊上。我和宜尔斯相识是在高一分班时,一次偶然的同桌,我们成了好朋友。或许是性格互补的原因,虽然整个高中,我只和她同桌了一个礼拜,但我们的友谊似乎就在那时被锁在了一起。随着我的座位越来越靠前,宜尔斯的座位却始终在中间位置游移,我们没再有过上课时的小打小闹和说悄悄话,只有下课时、吃饭时、放学时、放假时能走在一起。 那时,我全身心的投入学习,与同班的其他同学甚少交流;但宜尔斯性格活泼,生性好动,与班上的所有同学都能很好的打成一片。偶尔我看见她和别的朋友交谈欢愉,自己融入不进去时,我就默默地跟在她身旁,任她们嬉戏打闹,我只在一旁观看着。尽管我无比羡慕与心酸,可至少她与朋友们玩闹一阵后就又会回来找我,所以我一直都是那个等在原地的人。 有一段时间,父亲出差了,我一个人在家。那一天,似乎是中秋节,可家里却只有我一个人。我把自己的作业写完后,给父亲打了一通电话,父亲说他在外地回不来,只能让我一个人过节。父亲让我将他出差前早就放在盒子里的生活费拿出来,去买点好吃的,自己过节。可是没有父母,没有热菜,我还是会觉得有些许难过;为什么别的小朋友都一家人围坐在一起,我却只剩下一个电视机陪着我。电视里的文艺晚会很是热闹,但我觉得屋子无比的凄冷,什么声音也听不进去。 白日里怎么过去的我已经忘记了。只记得在夜里,我随意给自己煮了一碗面条,吃完就独自在阳台左侧玩儿着早晨在小摊位上买的仙女棒,窗外不时还传来阵阵烟火在夜空中绽放的爆炸声。在燃烧完第三根仙女棒时,我恍惚中好像听见了一阵敲门声。我将打火机放好,踟蹰着上前打开门,然而门被打开的那一刻,我看见宜尔斯站在门口;她举起手中的蛋糕放在我眼前,嘴里还嚷嚷着“中秋快乐!”,一边说一边冲进我家客厅。 宜尔斯将手中的蛋糕放在客厅餐桌上,然后转过身满面笑容地对我说“我就知道你一个人在家。qq挂一天了,消息也不回。”。 我诧异地看着她。这样的日子,她难道不应该在家和自己的父母在一起吗?便问她“你怎么来这儿了,这会儿不应该是在你家吗?”。 宜尔斯不以为然地说“我在不在家对他们来说,重要吗?他们最喜欢的又不是我,还不如来跟你一起过!怎么,你不欢迎我啊?”。 我笑笑解释着“怎会。”。 这时,我才知道宜尔斯竟然还有一位妹妹。那一晚,她对我诉说着自己的父母对妹妹的偏爱,眼中满是愤怒的情绪;还说他们的偏爱时常会让她忘记自己也是那个家庭里的一员。所以那晚是她和她的父母大吵一架后跑出来的。 我们俩,一个有家不回,一个留在家里却像是在被流放。从那以后,我们俩便开始了形影不离的高中生活。宜尔斯陪伴了我高中大部分的孤独时间,所以她才在我的心中变得那么的重要。可如今,这份友谊就这么无疾而终,我还是会觉得不甘心! 我在江边坐了许久,一直观看着江面的波涛一层又一层,似鳞纹般滔滔不绝。直到太阳从我的头顶偏落在我的肩头,我仍旧抱着幻想,也许过不了多久,宜尔斯就又会像往常一样主动和我联系,再次回到我身边,这才又起身向学校大门走去。当我走到校门外一个拐角处,我看见从一辆出租车内一起走下来的两个人——肃林木、许华。 我正想上前打招呼,却见肃林木很自然地伸出手搂住了许华的右肩。以往的许华是绝对不允许别人碰她的,但今日见肃林木的这一举动,她也并未表现出抗拒。我不禁在心里想这俩人啥时候如此要好了。由于距离太远,我只是站在远处看着俩人的身影缓缓消失在校门口,也逐渐放弃了上前打招呼的想法。我只好一个人独自走在校园小路上。 晚上的生理课,我和许华、程颂坐在一起。丁莎莎为了等与男朋友约会的方絮,俩人回学校的时间晚了点,也就没帮我们占到座位。我原本可以早点到教室里来的,但是许华突然让我帮她拿课本,我只好又折回宿舍去拿。等到我再次来到教室时,仅剩下第二排,此时已经变成了第一排的四个空位。我还好,坐哪儿都可以,但许华一上生理课,老师的注意力就不自觉总是会看向她,也不知为何,所以她每次上生理课都想靠最后一排坐着。程颂也同我一样,从不在意坐哪一排,因为他无论什么时间来到教室,都是哪里有空位就坐哪里;当然,大部分时间里即使要约会的班长也会主动给他占位置,所以他并用不着担心自己没地方坐。 此时,我看见坐在一旁的许华的脸已经逐渐扭成了麻花。生理老师上半节课里,就我已知的眼神里,不下四次是看向许华的,偶尔还会顺带着看一眼坐在她身旁的我。但每当我快要与生理老师的眼神对上时,我都立马低下头,假装看书以躲过去。然而,课堂上,提问环节是必不可少,第一个人便是显眼的许华。她最近本就无心学习,我猜她根本没怎么听老师讲课,担心她答不上来,便捂着嘴小声地在一旁提示,但她似乎根本就不需要。对于老师的提问,她都能对答如流,倒令我感到吃惊! 第18章 友情 下课后,我看见许华和程颂俩人不约而同地起身,她将自己的课本递给我后,俩人就一同离开了教室。我抱着许华同自己的课本,望着俩人离开的身影,对这几人近期的行动不明就里。但本着不干扰他人生活的态度,我并没有多问,只是和丁莎莎、方絮一起回了宿舍。 许华回到宿舍时已经是夜间十点半了。我洗漱完毕后,正在复习资料,看见从门外走进来的许华满头大汗。她一把将背包扔到她自己的书桌上,换上拖鞋,拿起睡衣就径直走进浴室。十多分钟后,我才看见她顶着刚洗过的湿漉漉的还在滴答滴答掉落着水滴的头发从浴室走出来。她将换下的衣服都放进了自己的收纳栏里,又从洗漱台取出另一块干燥的帕子,轻轻地揉搓着自己黝黑的碎发。在干帕子吸掉她头发上大部分液体后,又从抽屉里拿出她的吹风机,走到洗漱台前将还有些许潮湿的头发吹干。随后便上了床,倒头酣睡起来。 我见她一脸疲惫的模样,也没有多问什么。到了熄灯时间,大家都按部就班地在床上等着休息,我打开台灯又看了半个多小时的书才慢慢悠悠地回到床上躺下。回想起今天一天发生的事,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活里过的充实又饱满,只有我,还为与宜尔斯不顺的友情而烦恼。身旁的每一个人都忙忙碌碌,让我不敢去打扰。 时间过的很快,明日就是国庆节了。许华吃完午饭,只睡了半个小时的午觉,就匆忙拉着我出门。早晨她说让我帮忙,却并未说清要我帮什么。我想也没想就答应了。可是直到来到文艺活动室,我才终于知道,她最近这段时间,每天一下课就和程颂或是肃林木一起消失的原因是什么。 “呀!小唐棣也来了呀。”,因为我比肃林木矮了整整一个头,他每次见我都要在我的名字前加个小字。我跟他说过我不喜欢这个称呼,那对我的身高是极大的不礼貌;可他依然无视我的抗拒。 我略微皱皱眉,向肃林木表达我对这个称呼的不满。但他只是笑容满面地走到我和许华身旁,然后两人便开始商量,晚会的布置与节目彩排事宜。许华见我无聊,就给我找了一些装饰的活儿,让我帮忙。我还一头雾水,旁边另一个化完妆,做好造型,已经换上演出服的男生就走到我身边,带着我到达演出台右侧,让我同他一起整理彩带、彩旗什么的。通过这位男生,我才知道,肃林木将许华招做文艺社副社长的事。 我不禁看向了许华,心想她怎么会同意呢!这种时常要出现在大众眼里的活儿,她一个不喜卖弄的人怎么会同意的? 许华同肃林木俩人交涉了许久,她才又回到我身边。她说“你要是觉得累了就来我们活动室休息休息。不想做这些就不做,我只是怕你等的无聊,正好他朋友有事儿没来,就把你拉过去帮了帮忙。”。 “没事儿,我不累。只是你怎么......”,体力活对我来说不成问题,只是目前我更关心的是许华做这个副社长的事儿。 我的问话还没有说完,一旁肃林木就走过来插话道“她怎么做副社长了是吧!来来来,我跟你解释。你赶紧去化妆吧,一会儿大家就都来了。”。他一面转过头对着我说,一面双手按住许华的双肩将她向后台推过去。 今日阳光依旧灿烂明媚,微风如一层一层滚过的热浪,橡胶跑道外围的观众席上,我和肃林木并肩而坐。肃林木身穿一中式演出西装服,左侧胸前一条金丝绣花纹龙,头发喷了定型发胶,脸上化着淡淡的妆容,就连额角渗出的细珠也跟着变得格外好看。我穿一身白色背心连衣裙倒不觉天气有多炎热。肃林木拧开一瓶矿泉水递给我,随后又给他自己拧下一瓶,他将水瓶里的矿泉水饮下一大口,才开始缓缓道来。 肃林木说“那几个女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没再找你们麻烦的,你没想过吗?”。 其实随着流言蜚语的消减,我知道许华私下里一定做了什么,但她不说,我也不好过问。 “看来,你对你的室友当真是一无所知啊!”,肃林木用他明亮的双眸瞅了我一眼,又转过头看向了此时空旷亦了无几人的橡胶跑道。 肃林木说,许华是因为我才找他帮忙的。她担心我受到那些传闻的影响,就私下里去找那个女生,但那女生并不同意告发欺负她的那几位霸凌者。由于她自身成绩不好,家里没有经济条件负担她的学费,所以她并不想因此失去这大学四年的资助。许华气不过自己帮了这样一个软弱无能又可欺的人,又觉她确实有苦衷,只好自己去找那几位女生商量。 许华不知在哪里得到了那几位女生的信息,正好在去寻人的路上,碰见了从校外回来的肃林木和程颂。肃林木一直想找机会问清楚,我和许华是不是真如传言中那般的关系,可我并不想解释,所以他一直都被蒙在鼓里。他见许华面无表情的脸上充满了怒气,又不敢开口,心里觉得这件事并不简单,便侧面打听了一下。后来我才知道,是丁莎莎跟肃林木说的。肃林木见许华冷着脸朝教学楼走去,就一直跟在她身后。 许华在文学系教学楼找到了那几个女生,但无论许华说什么她们都只是阴阳怪气地拿话侮辱她。直到肃林木突然出现在许华身旁,拿出了那晚水吧里、教学楼后、食堂外她们欺负那个女生的监控视频,并警告她们再胡说八道传播是非就告发她们时,那几人才选择了闭嘴。肃林木让她们将网坛里所有关于许华和我的帖子都删除,并公开道了歉,此事才得以了结。但因我从不上学校网坛,所以这些事情我都不知道。 “那你们为什么不把监控给老师呢?”,我不解道。 “我把视频交给了给程颂,让他报给文学系主任,但许华找他要了回来。她把监控视频给了那个女生,说什么她自己的事让她自己决定要不要说出来。”,肃林木很淡然地耸耸肩道。但很明显,那个女生没有,否则如果学校对她们有什么处分,公告栏上的通知早已让她们人尽皆知了。 “那和她做你们副社长又有什么关系?”,我依旧不解道。 “这个嘛......我帮了她,她也得帮帮我嘛。更何况,那一身本领不使出来,不就太可惜了。”,肃林木支支吾吾地,含糊其辞解释着。 我皱着眉看向肃林木,他似乎不愿意过多解释。 “哎呀!她说,不想让你为了她的事感到困扰。或许她是真的把你看作她最要好的朋友吧!”,肃林木说完,站起身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服装,便准备离开。 我仍旧坐在石阶座椅上,待肃林木即将离开时,我立即伸出手抓住他衣衫的一角,问道“所以,这就是她和你交换的条件吗?”。 肃林木没有回答,我却从他的眼中看到了答案。我放开了抓住他衣角的手,独自一人坐在石阶上吹着夏风。我仰面看向了头顶的蓝天,天空一望无际,干净明亮没有一朵云彩的装饰,那是属于天空自己的颜色。 阳光洒在脸上,是柔和的温暖。我闭着眼感受着此时片刻的宁静,突然感到眼前的光亮暗了下去。我睁开双眼,一把贴着黑胶的太阳伞罩在了我的头顶,替我挡住了头顶的太阳。我顺着握住伞柄的手望去,不知何时站到我身旁的程颂,正用他那双温柔的眼神注视着我。惊讶之余,我立马坐正身姿。头顶的伞也随着我的身体在移动。 今日的程颂穿着和肃林木同系列的中式西服,只是肃林木身上穿的是白衣金纹龙,而他穿的是黑衣金绣竹。程颂的头发比肃林木略短,二八分的短发,显得他的脸型更加尖挺。他轻柔的声音缓缓响起“怎么自己在这儿。”。 我因为方才的姿势有些放纵,此时面颊绯红,用那柔弱的声音回答他“他们在里面,我觉得自己帮不上什么忙,就出来了。”。 程颂轻声地笑了笑,那只握住伞柄的修长手指在我面前晃了晃,我就赶忙伸出自己的手接过了伞柄。然后他走到我身旁,弯腰吹了吹落在凳子上的灰尘,便坐了下来。他说“你不好奇许华为什么不把那几个人的事说出来吗?”。 程颂突然的到来,又令我不知不觉间感觉心跳呼吸加速。今日的他比以往有着更加立体的五官,任谁看了也难免会心动吧!我些许紧张地回答他“能做的她都做了。有些决定还是得她自己去做。”。 或者说,能救得了自己的永远只有自己。如果一个人被逼到了那样的境况都不愿意站出来,就算别人再怎么帮,她也还是会走回原来的那条路。许华做了她能做的,这就已经足够了。 “那你不好奇她这个向来不在意旁人看法的人,为什么这一次又突然想要替自己辩解了?”,程颂似乎话里有话。 我转过头看着程颂,心里疑惑着,没有回答他的话。 “我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觉得你在她心里不止是普通朋友这么简单。”,程颂说话时,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唐棣!”。正在我愁眉不展时,身后传来了许华的声音。 我转过头看向许华。她已经换了一身装扮,白色衬衣、白色西装裤,左手手腕处一副金色手镯,右手中指戴一个银戒;一头碎发做了蓝色挑染造型。如若不是我知道她是谁,怕是会误认为是某位明星小鲜肉来学校表演了吧!许华那原本耷拉下来的碎发就酷似一个少年,而此时露出半截额头的她倒更显沉稳俊俏了,那张瓜子脸的左侧睫毛尾根部还贴了一颗蓝色小星星,在阳光下正向四周散发着光芒。 大概是我看她的时间长了些许,许华又叫了一次我的名字。回过神来的我,赶忙站起身收起了手中的伞,这时我才看清这把伞外面的颜色原来是淡灰色。我将伞递回程颂的手中,转身朝许华走去。待我走近她,她那涂着红褐色口红的嘴唇才又张开,“很久没跳了,第一次用这身装扮,我还有点不太习惯呢!”。 我看着许华的脸,笑了笑。虽然我不明白她说这话有什么意思,但此时的她一定经历了巨大的心理斗争! 我们回到了彩排室,屋内此时站着三男两女,每一个人都化着精致的妆容。女舞者们都穿着军绿色的束身背心,黑色直筒裤;男生则全是白色t恤和黑色直筒裤。当我走进彩排室时,许华将我安排在长镜前坐着,随后我便听见了节奏强烈的音乐声响起。许华先跳了一段舞,随后她身旁那几位男生女生,也开始在音乐声中悠然起舞。 许华站在最中间的位置,她的肢体随着音乐有节奏的律动,整个人都散发着光彩,恍如注入了一股新鲜的血液一般,不再像以往那般严肃而冰冷。一段帅气迷人的舞蹈过后,许华从人群中朝我走来。我的双眼自方才见她第一面就一直聚焦在她身上,如若不是一直站在门口观望的肃林木突然走过来轻拍了我一下,我大约还能呆坐得更久。 “这就看呆了?这才哪到哪啊!”,肃林木说完他的目光就移到了许华的身上,脸上满是骄傲与自豪,就好像在对所有人说着“看啊!这就是我看中的人!”。 “你跳的真好!”,我抑制不住的兴奋,是因为这是我从未见过的许华。 “是嘛。我自己都没想到,这么多年以后还能再回到这舞台上。”,许华有些黯然神伤。 我不知道此刻该说什么,但她口中的那“几年”,大约就是她变成如今这副模样的原因吧! 我们俩从彩排室出来时,程颂和肃林木已经坐在表演台上等候了许久。他俩是晚会主持人,不仅要对节目,还要安排节目出场,早已忙得不可开交了。我看了看时间,接近下午五点。许华这一身装扮,出去不免又要惹人注意,所以只好由我去给这三个人买点吃的。不知道他们三个要吃些什么,我只好去校外给他们打包一点饭菜回来。 第19章 晚会 演出台在橡胶跑道一侧,而跑道又在宿舍楼后。我手里拿着饭菜穿过大半个校园,刚走到宿舍楼前时,正好看见宜尔斯和她的“朋友”从一楼大厅走出来。她看见了我,可是眼里却没有我,就那么直直地从我的身旁走了过去。我想跟她打招呼,可我的一双手不得空,她经过我的身旁时,我还未来得及开的口和僵在脸上的笑容都沉了下去。我深吸一口气,将心里的失落埋起来后,才转身离开。 后台,我和许华坐在一处,肃林木和程颂在另一间休息室。我的脑子里满是刚才同宜尔斯擦肩而过的情形,所以吃饭时有点心不在焉。许华吃饭的速度很快,她吃完后就一直在拿着手机回消息。我偶尔瞟一眼她被她看见后,她才放下手机,坐回我的对面,看着我说“你想说什么就说吧!说完好好吃饭。”。 我不知道自己脸上的表情是什么样的,但一定充满了惆怅,我躲开了她的眼神,一句话也不说,只专心吃饭。吃完饭,许华被别的同学叫走了,我将用餐后的桌面收拾了一下,扔了垃圾又坐回了那个位置。看着房间里、过道内忙忙叨叨的每一个人,我若无所事,便走出房间,到外面去透透气。 今日是国庆节文艺晚会,许多早已下课的同学们已经用完晚饭等在了座位席上。晚会七点开始,此时已是六点四十五分。我对文艺晚会没有什么特别的兴趣,今日若非晚会上有与我相关的朋友们在,我大约是不会来的。但身在后台,见过台下为了一场演出而精心准备的同学们,我才发觉原来以往每一场看似不起眼的表演都值得我们认真观看。也许在我们眼中只是简单的一个舞蹈动作,他们却为此准备了许久许久。 傍晚时分,时间显示着19:00。晚会开始了,丁莎莎和方絮早已落座,我坐在她们俩身旁。我们班在左侧第二排的位置,离演出台不算近,但也没多远。只是在我这个位置,不看两旁的投影屏幕,是肯定看不清舞台上表演人员的脸。第一个出场的节目就是许华那动人心弦的舞蹈,一时间不知迷倒了多少在舞台下观看的男生女生。此时大家的眼中都只有一个会跳舞又长相帅气的许华,全然忘记了前几天还围绕在她身上的谣言与歧视。 “哇!那是许华吗?哇!她居然会跳舞,好帅啊!”,丁莎莎的欢呼声与尖叫声,直击坐在她身侧的我的耳膜。我不禁用左手捂住了自己遭罪的耳朵。 “我决定了,我的偶像要换人了!会跳舞的男生真的太迷人了!”,这时,坐在我右侧的另一个女生也开口了。我不禁再次默默地在心里替许华生起一股子担忧,只怕又要掀起一场风波了——不管男相还是女相,她确实都太耀眼了。 随着许华舞蹈的结束,接连下来的几个节目大家都表现得很平静。直到肃林木与程颂的节目开始拉开帷幕。肃林木的古琴,程颂的钢琴,两位才子,坐在表演台两侧,身后青烟袅袅升起,悦耳动听的中西文化相结合。我只听见台下响起一阵一阵的“咔嚓”声,是相机拍照的声音。与许华那场舞蹈的拍照声一样,这样的声音持续到音乐结束。 “来后台。”,肃林木和程颂的表演节目刚刚结束,许华就给我发来了消息。 我夜晚视力不佳,所以找出路时不小心撞到了一个正要起身的人,我愧疚地连连向他点头道歉。待那人站直后我才发现,面前这个人是沈筵。他似乎也正准备离开,就转过身在我前面走着,我想着自己也正好要找出路,就默默跟在他身后。 终于走出了人群时,他突然的转身令我来不及停下就一股脑儿朝他撞了过去。我正要举起的双手却刚好穿过他身体两侧,直直撞进他怀里。没反应过来的我双手只好悬空,而他的双手在我后背将我抱住。我下意识托住他两侧的衣服将我俩的身体分开后,往后退了几步,一连又是我的阵阵道歉声。此时,沈筵在我面前笑出了声,只听闻他说“你好像每次见我都在道歉。”。 我想了想,确实如此,只好在一旁尬笑。我又是一句“不好意思”,便转身想离开。他却在此时大声地叫出了我的名字,我只感觉右侧突然向我投过来许多目光,令我站在原地不敢动弹。沈筵朝我走了过来,我犹豫不决间还是决定转过身面向他。他的脸在晦明的夜光下,让我看不清他的神情,只见他说“我有话想跟你说。”。 “额,那个,可以晚一点吗?我现在......”,我话还没说完,沈筵就伸出手拉着我朝人群后的跑道外走去,嘴里还说道“我只说一句话,一句就好。”。 我被沈筵拉拽着,挣脱不开,只好跟随他的脚步。当我们俩走到实验楼下时,这里已悄然无人,空气中满是我紧张的呼吸声。我终于从他的手中挣脱开,站到离他足有一米远的地方,然后说“好了,你说吧。”。 “你真的喜欢许华吗?你们俩是不是真的在一起了?”,他突然问道。实验楼大厅的声控灯也随着他的声音亮起,我看见沈筵那张白净的脸上紧张感一点不比我少。 我不知道他无厘头问出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只好答道“你想说什么。”。 “我喜欢许华,从初中开始我就喜欢她了。我学舞蹈都是因为她。只是那时,她还是一头长发,当我从电视里看见她在舞台上那翩翩起舞的样子时,我就将她视作我心中无可替代的人。我没想过我能和她上同一所大学,进同一个班,所以一直不敢靠近她,不敢跟她说我喜欢她。”,沈筵越说越激动,我甚至感觉他快哭出来了。 “等一下。为什么你们每一个人都认识以前的许华?哦,不是,我的意思是说,我和许华,我们俩不是你们想的那种关系。”,我又是惊喜又是惊讶。不知道惊喜什么,但是我更惊讶的是同学们对许华的熟知度。 “真的吗?你们俩真的没有在一起?”,沈筵哭丧的声音,比我还喜出望外。 我只好无奈地解释道“真不是。我们俩只是朋友加同学的关系,或者比普通朋友好了一点,但我们俩性取向都很正常。你不要听他们胡说八道。”。 “她刚进学校那天我就认出她了,虽然不知道她为什么剪了短发,也三年不跳舞了。可是那张脸,那张我在电脑里看了不下一百遍的脸是怎么也不会认错的!”,沈筵依旧在诉说他心中的喜悦,“你可以给我许华的联系方式吗?我不敢靠近她,所以只好想着先认识你。”。 听了沈筵的话,我也不知道自己该高兴还是难过,“不行。你可以自己问她要,但我不能不经过她的同意就把她的联系方式告诉你。”。 突然,我灵光一闪想起方才许华让我去后台的短信,便对沈筵说“那个,不好意思,我真的有事,我得走了。”。说完我正准备离开,沈筵却又拽住我的胳膊将我拉了回去。 被沈筵突然拽回去时,我右脚在后,左脚在前,因为来不及换脚,两只脚突然被锁住,我整个人都往后倒去。好在沈筵顺势接住了我,才避免了我与大地的亲吻。 当我被沈筵扶起时,我隐约感觉附近有人影在晃动,便转头向跑道内望去,正巧看见了宜尔斯一个人落寞的背影,那个我半个月前还无比熟悉的背影。她一个人走在跑道上,此时身边没有一位朋友。我想立即跑上去找她却依旧被身边的沈筵紧拽着胳膊。 “沈筵,我说了我不能给。而且我真的有事,你先放手好不好。”,我开始着急了,距离许华发给我信息的时间已经过了十多分钟,我担心她有事找我而等得太久。 “不行,你就给我嘛。你给我我就放你走。”,沈筵的语气中有祈求又带着一股威胁的意味。 “我给了你你也要和她联系,还不如你自己先主动和她面对面交流一下,万一她对你印象深刻呢!”,我努力想挣开沈筵的手,但他比我高了半个头的身子,又是男生,巨大的力量,大到我感觉自己的胳膊已经快要充血麻木了。 “我害怕,我害怕她拒绝我。那样,我会更加无地自容,在朋友面前也会更加抬不起头。”,沈筵一副恳切的表情,加上那稚嫩的脸庞,似乎受到了极大的委屈。 “那我帮你问问她,她如果同意,我就把她的联系方式发给你。好吗?”,在爱里,先动心的那个人总是会更加卑微一点。我只好这么说了。 我感觉到沈筵抓着我的那只手的力气在逐渐变得松弛,正想趁他不注意收回自己的手时,黑夜中不时伸出了另一只纤细修长的手。那只手也抓住了我被沈筵握住的手,并将我的手从沈筵手中解放出来,握在他自己手中。 我抬头望去,是不知何时出现在我身后的程颂。他此刻双眼紧视着沈筵,用严肃又带着些许怒气的语气对沈筵说“喜欢谁就自己去追,抓着她做什么!”。 我看见被灯光照的雪白的程颂的脸,心里感到一阵疑惑。他此时不应该正站在台上主持吗?怎么会出现在这儿? 沈筵不再同我争辩,眼中流露出一丝胆怯,只呆呆地站在原地。程颂拉着我转身慢慢地朝表演台后场的方向走去,走了大概十几米的距离,他才缓缓放开我的手。而我方才就被沈筵拽得有些许麻木的胳膊,在程颂松开手时,才终于得以按摩一下,令它得到一丝丝缓解。当我正准备甩一甩胳膊让血液更好的循环时,程颂突然开口了,“之前我就想告诉你,离他远点儿了,只不过总是被一些事给耽搁住了。”。 我不知道程颂为什么会这么说,但我想他大约是误会了什么。我依旧只低着头认真按摩着自己的胳膊,一边甩着手一边回答“没关系,他没有恶意的。只是我不知道他竟然那么喜欢许华。”。 “我指的不是他喜欢许华的事。算了......反正你们离他远点儿就是了。”,程颂一直走在我前面。此时他停顿了一下,随后又放慢了自己的脚步,来到我身旁。 我一脸茫然地看向程颂,见他不愿继续说出原因,我就先问道“那个,你不是主持人吗?你走了肃林木一个人怎么办啊?”。 他双手插兜走在与我仅有半米的距离,听见我的问话后就将头偏向另一侧,然后说“报节目而已,这种小事他自己能行。”。 我看不见他的表情,转念一想,许华毕竟还在后台,他若当真有事,找许华也能解决。一路上,我们之中谁也没再开口说一句话。来到表演后场,我开始寻找许华的身影,但过往的都是化了妆的同学和老师们。而程颂同我一起走进后场后,整个人也消失不见了。 我一个人站在过道内,双眼四处张望着。终于,在一扇刚刚打开的门内,屋内白色的光线透过空隙照射出来时,我看见了许华的身影。她已然换了另一身装扮,白衣飘飘的她变成了一副古装少年的模样,那原本梳起的蓝色挑染短发此时全都散落下来。许华坐正身姿正将自己的头发盘起——她在戴假发。 推开门,我慢慢走进屋内。许华见我,就将我拉进房间,然后对我说“好看吗?”。 我自己都能感受到我脸上的惊讶,应该能明确地回答她的问题。此时眼前这张脸俨然一副温柔娇俏的美人儿模样,与以往那张凄冷酷飒的脸完全对不上——长发的许华更加漂亮吸引人注目了。 我吞吞吐吐地回答着“好,好看。你这是......还有一场舞吗?”。 许华的嘴唇是好看的花瓣唇,涂着红色的口红,更显娇艳欲滴。她看着我柔声细语道“嗯。最后一个节目。你帮我换一下衣服吧。”。说完她拉着我进了更衣室。 第20章 初次分别 表演台下,我站在舞台左侧边沿的观众旁,看着台上的三人。肃林木弹奏着钢琴,程颂同许华俩人在一旁翩翩起舞,宛如一对痴情眷侣,恋恋不舍的情感与优美的舞姿相结合。随着舞蹈进入尾声,动感的音乐紧接着响起,后台涌出一群人,四周烟火绽放,台上彩带飘扬,台下欢呼声震耳欲聋。原来,他们的舞蹈就是这场晚会的最终曲目。 这场精彩的表演终于结束了。我和丁莎莎、方絮一起等在后场入口,等待着许华。没多久,我看见许华和程颂俩人并肩从过道走出。许华已经换回了她的常服,但妆容仍未卸下;还是方才在舞台上那一副女妆,比较平时更显柔气了许多。丁莎莎与方絮看见了不同于往日模样的许华,痴呆的眼神里充满了对她的膜拜之情。方絮率先说“许华,你跳舞好帅啊!以前怎么不知道你会跳舞呢!”。 丁莎莎也道“对啊!许华!你跳舞真的好有魅力啊!我突然好喜欢你啊!”。 我站在一旁尬笑,但我倒更好奇,程颂居然也会跳舞。他和许华刚才那段双人舞跳得默契感十足,仿佛俩人是搭档了十年之久的舞伴!我将放在程颂脸上的视线转移到了许华脸上,发现她也在看向我,眼中还透露着一丝担忧,随即我歪着头对她微笑道“你跳舞真的很好看,就像一个舞蹈精灵。”。 “那当然!我的眼光不会错的!”,肃林木的声音在他们身后响起。我只见他将一双手各自搭在许华和程颂的肩上。 “走吧!我请你们吃夜宵。”。肃林木没有给我们征求我们意见的机会,拉着他俩就往外走。 晚会散场后,学校仍旧是一片热闹景象。此时,橡胶跑道上满是三三两两的人群,只是大家离开跑道后各自去往的方向不同罢了。明天放假了,所以今晚宿舍阿姨是不会管太严的,关闭寝室大门的时间也会往后推一个时辰。食堂此时定是宾客满堂,同学们都要吃宵夜,所以肃林木带着我们径直去了校外一家烧烤店。至于为什么是烧烤店,因为他从来没吃过。 我突然想起,训练结束时,宜尔斯曾拉着我来这家烧烤摊吃过一顿烧烤,那时的我们还能一边喝酒一边聊天。那天晚上,我们碰见了从家里回学校的肃林木。宜尔斯很是兴奋,兴高采烈地向他宣传着烧烤的美味,说着便将手里仅剩的一串羊肉串递给了肃林木。肃林木原本抗拒的身体,因拗不过宜尔斯的强行投喂,只好张嘴吃了一块,就是那一口肉,从此打开了他烧烤世界的大门。 “诶?你那位朋友怎么没和你一起啊?好像好久没见你们一起走了。”,肃林木找到位置坐下后突然问我道。大抵他也是想到了替他打开烧烤世界大门的宜尔斯吧! 我心里一阵失落,可又不想讨论我和宜尔斯之间的事,只好敷衍答道“她最近比较忙吧。”。不过肃林木真的有能做到哪壶不开提哪壶的本事,在他坚持不懈的追问下,我最终还是告诉了他其实我已经很久没见宜尔斯了。 肃林木听了后,停顿了半晌,像是想到了什么,突然闭口不言。我见他不再追问,而我也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就彼此都保持沉默,只认真吃烤串儿。没了宜尔斯,我也没有喝酒的兴趣,而他们几人对酒只字不提,我便正好放弃喝酒的念头。几人闲聊几句,吃饱喝足后,程颂和肃林木打车回了家,我们几个女生则回了宿舍。 第二天一早,我早早地起床将自己要带的东西都收拾好,在校门口同许华告别后,就独自打车去火车站了。许华回家只需要坐两个小时的汽车就好,而我需要到火车站搭乘快车回家。这是我第一次一个人远行,原本心里还没底有些担忧路程的不顺,但因为有了来之前的经验,这一次,我很快就办好了坐车手续,静静等在候车室。宜尔斯没有同我一起回去,她似乎为了刻意与我保持距离,连家都没回;又或许,她根本就不想回到那个家。晚上到家后,我就接到了宜叔叔的电话,他问起宜尔斯,但我也不知道她到底在哪里。 回到家的第二天,父亲依旧不在家,或者这整个假期他都不会在家。但他给我留下了一笔生活费,足够我应付这七天的餐食,而且是绰绰有余——一千块!一个人百无聊赖间,我打开电脑,正准备下载许华向我推荐过的游戏。当我刚注册好账号时,一个陌生id突然要加我。我点开交友消息一看,只有两个字——“是我”。 正当我疑惑不解时,群里的对话框在消息栏亮起。我点开看了看,许华发的消息“是我。”,这才明白过来,立马点了同意。 我们六个人单独组了一个群,丁莎莎说,这样就能方便相互之间联系了。方才注册账号时,我就在群里问许华注册流程,也难怪我刚注册就有人加好友。这个游戏只有丁莎莎、肃林木、许华和我在玩。方絮大多是陪男朋友,不会玩的。程颂眼里只有学习,也不会玩游戏的。 一整天,我们四个人都在游戏里跑图做任务,不知不觉就到了晚上。他们三人似乎都有约,快到六点时,就陆续下线了。我一个人做任务也没兴趣,也只好下线。到了饭点,我给自己点了份外卖,找了一部讲述战争的电影,便坐在地毯上,一边吃一边看。 我和父亲搬了新家。接近一百平的家,我终于又有了自己的屋子。虽然是书房打造的卧室,但至少我能有一间像样的卧室,所以对此我已经感到很是满足。只是空间越大,家里的人却越少,孤独感就变得越加浓烈。但是,没有大人在家,我就可以肆无忌惮地饮酒、熬夜! 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间睡去的,当我醒来时,只听闻楼道内传来一阵阵的吵闹声。 昨晚的酒太上头了,以至于我醒来时脑袋还一阵发懵。门外不停歇的脚步声,让我误以为是父亲回来了,便起身去开门。可门打开的那一瞬间,我整个人都愣住了,站在我面前的人亦与我同时呆住。我们俩异口同声地说道“你怎么在这儿!”。 站在我面前的正是程颂。而在他身后的是我们班的代理辅导员——郭老师。郭老师听见程颂的声音,就伸出脑袋露出她的脸,一脸茫然地看着我。我赶紧礼貌地冲她打招呼,一声“郭老师好!”。 郭老师的学生太多,且还没有正式给我们上课,所以对我印象不深。听见我认识她,她赶紧将那张诧异的脸换成了微笑脸,并也向我点头问好。程颂替我向她解释了一番,她才说“哦!程颂的同学呀。你好啊!我们这次特地来走亲戚的,没想到竟然在一栋楼上......真是缘分啊!”。 “是啊!”,我苦笑着答道。 “不好意思啊老师,我以为是我爸回来了。你们先忙!先忙!”,说完郭老师便提着行李上楼去了。程颂上下打量了我一眼,似笑非笑的模样,右手在鼻子上一蹭,便捂着嘴跟了上去。 我们小区是老式小区,一共有四栋建筑,每一栋有六层楼,没有电梯,大家上下楼都只能走楼梯。我没看懂程颂的表情,但显然我更尴尬。在他们离开后我赶紧关上门,回到洗漱台准备刷牙洗脸,这时我才从梳妆镜里看见自己顶着的那一颗爆炸头;双眼微肿,酷似一副流浪汉的模样!难怪方才程颂那一眼的吃惊,以及郭老师不可置信的眼神。此时我只想有一个特异功能能让我穿回刚才的时空,并删掉那一段不堪的过往! 我以最快的速度洗完澡吹干头发,将自己收拾完毕。正在冰箱里翻找午饭该吃什么,此时门上的门铃声响起,我好奇地走到门口,打开大门。一打开门,一位身穿制服的快递员笔直端正地站在门口,冲我问好。 疑惑不解间,快递员同我核对了信息。我签下快递单,从他手上接过了一个较为沉重的箱子。当我正准备检查箱子里的内容,手机铃声突然响起,是父亲打来的电话。父亲说他在沿海寄了一些海产品过来,让我过节自己弄着吃,但我想他大约是忘记了我根本就不会做饭这件事。 我打开箱子一看,里面正躺着一只只鲜活的,被麻绳绑成大粽子形态的正在吐泡泡的螃蟹。我一筹莫展地望着它们,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只好在手机上翻找食谱。我将螃蟹们都抓到了洗碗池里,又一个一个小心翼翼地替它们解去身上的绳子。被解开绳子的螃蟹突然之间就好像身上的封印也随之解除了似的,一个个都将它们的大钳子竖起,做攻击状,令我不敢再碰下面那些还未被解放的螃蟹。在不断地给自己加油打气后,我准备掀开上层想要挑衅我的螃蟹,但它们的速度很快,如若不是我躲闪及时,怕是得负伤了。 这时,门外又是一阵门铃声。我就顺时放下手中的剪刀向大门走去。当我打开大门后,程颂双手插兜,双眼目视着我道“你在做什么?整栋楼都听见了你的求救声!”。 我这才反应过来,大约是方才我差点被螃蟹夹到手指时的惊呼声太大,惊动了楼上的人。听后我顿时感到脸颊微烫,吞吞吐吐地回答道“不好意思,吵到你们了!我爸给我寄的螃蟹,我不太会弄。对不起,我小声一点!”。 说完我正想关门,程颂一只手按在了门把手上;他双眼朝我家屋内瞅了一眼,似乎在观望屋内是否还有另一个人的存在,然后我就见他拉开门准备脱鞋进来。见状我立即从鞋柜里拿出一双新的为客人准备的拖鞋放在门口,不知道他想做什么,但好歹来者具是客吧! 程颂换了鞋,站在我面前。见我愣住不动弹,他才开口道“厨房在哪儿?”。 我顿时反应过来,脑子里什么也没想,就按他的意思带着他进了厨房。进入厨房后,方才被我剪开绳子的螃蟹,此时已靠着它们脚下还未被松绑的“垫脚石”们爬到了水池外,有的还掉落在地砖上。我不敢与它们“战斗”,蹑手蹑脚地站到了自认为离它们最安全的距离。只见程颂不慌不忙地,一把钳住了一只正在灶台旁举着钳子逃跑的螃蟹后背,将它重新放进水池;随后再一只一只地将流浪在外的螃蟹逃兵们全都抓进水池里。看着程颂轻松熟练地在厨房里摆弄着螃蟹,我就站在一旁静静观望着他,不时还为他拿餐盘,打下手。没多久,他就将螃蟹处理好,并全都放进了蒸锅。我怀着无比感激的心情对他说了声谢谢,但他没有回应。 蒸上螃蟹后,程颂并没有立即离开,而是晃了晃脖子抻了抻后背又回客厅慢慢坐下来。而我昨晚“战斗”过后的客厅此时正乱七八糟地,外卖盒、饮料瓶、酒瓶,躺着的站着的全都散落一地。我在他的注视下尴尬地收拾着桌子,方才他处理螃蟹时我有多兴奋,此时收拾桌子的我就有多难堪;难堪的是被他知道了我是一个多么不爱干净的女生。从早上的第一眼到现在,大约什么好形象都留不住了吧! “你一个人在家吗?”,正当我羞愧难当时,程颂开口打破了我的紧迫感。 “嗯。我爸出差了,国庆节后才会回来。”。我老老实实地回答着。 程颂没有立即接话。我停顿了一会儿,才又解释了一下“我妈跟我爸离婚了。所以......”。一般来说,爸爸和妈妈都是紧挨在一起的,没道理讲了爸爸不讲妈妈吧!我想他应该也猜出来了,就转移话题继续说“你不上去吗?”。 “不过是唠一些家常,这儿清静些。”。程颂不以为然道。 我想这就是别人家的孩子吧!优秀的孩子总会在别人口中有被说不完的话题,而话题百分之九十都是围绕着学习能力。成绩差的孩子不想听到父母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成绩优异的孩子更不想被父母时常挂在嘴边的夸奖。我收拾好桌子,将垃圾也都收好后,才想起该为客人准备茶水,便跑进厨房找出父亲一直珍藏的茶叶包,准备泡一壶茶水。等到我再回到客时,就听见程颂的电话铃声响起。听程颂的回复,郭老师他们似乎准备到外面的酒店去吃饭。我将手中装着茶壶和茶杯的盘子放在茶几上,并取出一只早已清洗过的杯子,为他添一杯茶水。 第21章 照顾 在这半个多小时里,程颂一直背靠在沙发上闭目养神,他的面容好似许久未合过眼一般。见他熟睡着,我就回屋拿了一床薄毯为他盖上。期间,还回到厨房将已蒸好的螃蟹摆进盘子里。程颂什么时间醒过来的我全然不知,只是当他准备离开之余,他却靠在玄关柜上,看着我说“我处理了一早上螃蟹,你不请我吃一个吗?”。 我呆了一秒,就赶紧从橱柜里找出一个干净的盘子,往里面夹了四五只已被蒸的全身发红的螃蟹。确保装不下以后,才双手托着盘子往出走。而程颂早已换好了鞋,等在门口。他见我端了一整盘,脸上突然间笑开了花。他伸出两只手,各拎起一只螃蟹,就转身往楼上走去。我想说让他全拿上吧,我也吃不完,但他头也不回地就转身走掉了。 我又瞎摆弄着给自己煮了两个小菜,就着螃蟹便开吃。我学着视频里看到的样子,将剥出蟹肉的螃蟹壳又照着原样重组了一下,然后拍了一张照片发到群里。突然发觉自己有点无聊,就又撤了回来。但许华还是看见了,只见她在消息框写着女生少吃点儿。我知道她什么意思,就回了句好的。可是父亲寄了十多只螃蟹,我不吃也就没人吃了。 吃完午饭,我将房间里所有的垃圾都收拾完毕,然后拿出门倒掉。从垃圾房往回走时,恰巧看见从拐弯处走来的程颂以及走在他身旁的郭老师,而郭老师身旁是我家楼上的邻居一家人。我尴尬地同他们打了声招呼,程颂说他们刚吃完饭要出去逛一逛,我羞涩地回了句好就同他们分开了。回到家后,我才想到他们午饭是在家里吃的,那程颂在电话里回的吃什么都可以,大约就是她们在问他想吃什么菜了吧! 继昨晚的宿醉,此时正好是饱腹状态的我感到困倦不已。于是,我回到卧室,倒头酣睡起来。等到我再次醒来,是丁莎莎给我打电话,让我进游戏做任务。我们家的电脑是放在书房,也就是我的卧室里,父亲说方便我学习查阅资料什么的。我刚打开电脑进入游戏,许华和丁莎莎就已经在线上了。我没来由地跟着她们跑了一圈地图,将日常任务都做完后,已经是下午四点半了。我不爱玩游戏,总觉得我没有那种天赋,既看不懂规则,也操作不来技能;但同许华一起打游戏,她都是让我跟着混就好。遇到比较难过的任务她会找战力高的人帮我们过,简单的她就自己帮我解决;所以我基本上什么也不用做,等着捡装备就好。 以往的节假日,陪在我身边的都是宜尔斯。只是,今年倒只剩下我一个人。许华看出了我兴趣不是很高,就让我先下线了。关上电脑后,房间里的寂寞空洞感又开始包围我。无所事事间,我只好拿出许久未用过的毛笔和墨汁,随便找了一本字帖,开始练起字来。 不知不觉,窗外的天空逐渐变得晦暗。我收起桌上的东西,准备弄点晚饭吃,但门铃声响起,我又只好起身去开门。 打开门的那一瞬间,我看见了站在门口的程颂。令我不明白的是,他不是来串亲戚门的吗?为什么开的总是我家的门。只见程颂面不改色说道“吃饭了吗?”。 我还在茫然之中,随即摇了摇头。 他又说“你换件衣服吧!我带你去吃饭。”。 霎时间,我整个人都懵了!但我没有问过他什么原因,他说什么我就照着做什么。 出了小区大门,我同他一起走到街道路口。我们俩打了一辆车,到了目的地,我才知道,他带我来的地方,原来就是商场。他找了一家番茄火锅店坐下,我与他面对面而坐。点完菜品后,我最终还是忍不住问道“那个,你不陪郭老师她们吗?”。 程颂看着锅里毫无动静的热汤,心不在焉地答道“他们要回老家,我不想去了,就分开了。”。 “你不去,郭老师不会生气吗?”,我继续追问。 “会。”,程颂似乎饿极了,一会儿看看锅里的热汤,一会儿看看锅底的焰火;一副急不可耐的模样。他的回答很干脆,好像一点也没有想过要隐瞒我。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就只好闭嘴。饭桌上,程颂不仅自己吃着饭菜,还总时不时地往我的碗里夹菜。本着不浪费的心态,他夹什么我吃什么;但他的速度太快了,以至于我的碗里此时已经被他盛放得满满当当了。我只好小声地叫住他“够了够了,你别夹了。”。 他似乎并没有注意到我碗里那些未被解决的饭菜,此时听见我的声音后,才抬起头看了看我面前的碗,这才停住了他手里的动作。将他筷子上那一块肉放进了他自己的碗里。 吃完饭出来,我的肚子已是圆鼓鼓,感觉随便敲击一下都能有鼓声传出来。若是再多塞一块肉我都会认为我的胃能立马炸开!程颂和我在商场楼一圈一圈地走着,我们都没有要回家的意思。我是因为撑的不行了想走一走,消化一下;但程颂好像只是单纯的不想回去。 我们终于走到了商场一楼大厅。从大厅出来,门外一位看起来大约十三四岁的小女孩儿,她左手抱着一大束玫瑰花,右手拿一支单束玫瑰花,正向从她身边经过的每一位年轻人们张罗着自己手中的鲜花。在她转身的一刹那,我看到她的脸便一眼认出了她,是宜尔斯的妹妹——宜尔茉。我们俩正巧双目而视,她也立马认出了我,并冲着我跑过来,嘴里叫喊着“唐棣姐姐!你怎么在这儿啊?哦?这位是?”。 “你要买花吗?大哥哥!”,宜尔茉挺会抓住商机销售自己手中的东西。她望着程颂,不停地朝我这边挤弄眉眼。 见程颂不为所动,宜尔茉突然左手拽住我的胳膊,将我的身体往下拉,并将她的嘴唇凑到我的耳边,压低声音道“姐姐,他是不是你男朋友啊?”。 我被她的动作拉着,也只好弯腰附耳倾听。在听见她的话后,我立即招手在胸前不停地摇晃,然后义正严辞地说“不是不是!他不是我男朋友!”。 或许是我的反应过于激动,我忍不住瞟了一眼程颂的脸。只见他依旧是那一副面无表情的脸,站在一旁。于是我赶紧转换话题,问她“这么晚了,你怎么一个人在这儿卖花?宜叔叔知道吗?”。 宜尔茉一听我提到宜叔叔,方才脸上还热情洋溢的表情,唰地一下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她嘟起嘴,生气地说着“我才不要告诉他!姐姐不回家都是因为他!”。 宜尔斯的家庭情况相较于我家复杂一些,她的父母是结婚又离婚后的再婚。当时宜尔斯很小,她的父母因为一些缘由在生下她不久就离了婚,并将她送给另外一家人抚养。直到她五六岁时,真的以为那一家人就是她的父亲母亲时,宜叔叔和宜伯母又再次复婚。也不知道其间又是怎样的一段故事发生,他们才又决定将宜尔斯接回去,但那时的他们已经生下了刚满一岁的宜尔茉。那一段故事宜尔斯始终都不愿意说出来,所以我知道得并不多。 宜尔斯原本以为再次被接回去,她能得到父母加倍的关爱,可是他们却将自己大部分的精力都花在了宜尔茉身上。对于宜尔斯回归家庭后的生活和学习问题他们概不关心,不管她是第一名还是倒数第一名,无论她开不开心,他们也全然不过问。宜尔斯总跟我说,她很多时候都觉得自己并不该来到这个世界,她觉得自己就是这个家庭里多余的一员。可是我又有什么资格去安慰她,比起她,我并没有好上一点半点。好在,在那个家里,还有宜尔茉是爱她的。 宜尔斯说,没有宜尔茉,她大概早就离开这世间了。宜尔茉将自己拥有的一切东西,不管吃的用的还是穿的,只要她认为是世界上最好的,她都想留给自己的姐姐!我见过宜尔茉为了买宜尔斯最喜欢的一件碎花裙,将自己存下的所有零花钱都拿了出来! 宜尔斯十五岁的生日是在我认识她的第二个星期六,也是我认识宜尔茉的第一个周末。那一天,宜尔茉偷偷地约我去逛商场。一开始我还只是好奇,她不拉着自己的姐姐拉着我做什么,可是直到我们在一家服装店停下,站在那件上一个礼拜和宜尔斯逛商场时她提起过的漂亮裙子前,我恍然大悟。宜尔茉将她兜里所有零零散散的零花钱都掏出来放在收银台上,我看见那一沓纸币里有十元、五十元、一百元的钞票,还有十几个一眼数不清的银白色小硬币,那一定是她存了很久很久的零花钱。收银员清点了柜台上所有零钱的数目,却还是差五十元。我见她神情有些着急,就在自己裤兜里掏着,可我出来时不知道是要来商场,兜里除了一串钥匙、一张二十元的现金,就仅剩下一张车卡。 我将手中唯有的二十元现金递给宜尔茉,她看了看我,客气地回道“谢谢姐姐,我要给我姐姐买礼物,不能花你的钱。”。 宜尔茉拒绝了我的帮助。突然,我看见宜尔茉转过头用真切的语气对着店员说“姐姐,麻烦你帮我留一会儿好吗?我马上就回来,你不要卖给别人好吗?”。店员不知其然,但也点了点头,表示同意。随即宜尔茉就转身出了服装店。 我不知道宜尔茉要去哪里,要做什么,只好快步跟上她。于是,我们俩又乘扶梯出了商场大楼,我一路跟着她走,她的脚步轻快又果决。穿过一条小巷,我们来到商场背后一家银饰小店铺。宜尔茉一丝犹豫也没有就走进了那家银饰小店铺,这时,我看见店铺门口左上角有一块a4纸大小的立牌,上面写着回收换旧。 我跟在宜尔茉身后,见她快速地取下戴在颈项里的一条银链子,链子上挂着一颗拇指大小的银锁,在灯光的照耀下正闪闪发亮。而后她又将自己左手戴着的银手镯取了下来,一并交出去。我见状立即上前抓住她握在手中准备递出去的银锁,并问道“你要卖了它?”。 宜尔茉天真又诧异的眼神望向我,嘴里说着“嗯。我的钱不够了,这是妈妈在我三岁时送我的生日礼物。我知道它们可以换钱。”。 我不懂她为何要卖了它,即便缺钱,以她家的经济条件,给父母打个电话就会有了。但宜尔茉却说“姐姐说她没有妈妈送的礼物,那我就把我的礼物换成钱给她买裙子。这样,我们就都有了妈妈送的礼物了。”。我没再拦她。 从银饰店出来,宜尔茉紧攥着手里的八十五元钱,另一只拿着一个银色素圈戒指。那是她熔了自己所有的纯银饰品,换了钱后仅剩下的一点。店家是一位年长的男性,出于好心,就免费替她加工成了一个素圈银戒供她保存。我没问过她这样做值不值得,因为这样的问题毫无意义。 我们回到商场,买下裙子后,又在商场里逛了一圈。我想,裙子有了,还是得有个礼物盒吧!好在礼物盒并不贵,我用自己的二十元钱替她做了一个简单的包装。我看见她将碎花裙小心翼翼地折叠起来,装进礼物盒里,并挑选了一张宜尔斯最喜欢的包装纸颜色,那时的宜尔茉也不过才十岁! 那件衣服很贵,花了宜尔茉近几年所有的存款,但她并未感到心疼与不舍。她甚至从未想过几年以后这件衣服还能不能合宜尔斯的身,或者还会不会喜欢它。她只觉得只要是姐姐想要的,她就一定努力为她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