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迟三千刀:我死后,渣男疯了》 第1章 三千刀,一刀都不能少! 2024年的某天,阳春三月,暖风和煦。 帝都,拥有五百年历史的海城饭店,有一场盛大的婚礼正在进行中。 新郎李成风,是帝都著名的红三代,金融大鳄。一袭黑衣出场,长身玉立,温文尔雅,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带出一丝禁欲的禁忌感。 新娘陌雪凝,白衣款款,柔情似水,娇媚无双。 此时,两人正手挽手从台下走来。身侧,早已经安排好的摄影师寸步不离的跟着,见证这对新人最难忘的一刻。 同一时间,冰冷恶臭的某处地下室。 陌琛赤身裸体的跪在地上,双手被反绑在身后,一张细密的渔网紧紧的勒在身上,勒成了一个个菱形的凸起。她的脸上满是血污,全身上下几乎找不出一块好肉来。 “臭婊子,给我过来——”一只手从背后死死的揪住她的头发,把她摁到了地上的一台平板电脑前方,“主家有令,让你好好的看完!” 突然响起的婚礼进行曲,唤醒了她即将迷失的神智。陌琛睁大双眼,看向电脑中那一双幸福的人儿。 良久,她突然大笑了起来。 “哈哈哈哈——原来如此!” “原来如此!” 李成风,这就是你想要的吗? 很好,你赢了。 事到如今,她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陌琛依旧在笑,她的脸上,两行血泪滚滚而下。一年多惨无人道的折磨,也比不过这一刻的狼狈不堪。 看到电脑中那个满脸微笑的男子,陌琛心痛如绞。 这个人,她跟了八年,从十八岁的青春靓丽,熬成了二十六岁的忧郁绝望。为了跟他在一起,她跟家人决裂,跟朋友绝交,放弃大好学业与前程,义无反顾的陷入他的金丝笼内。 作为他暗不见天日的地下情人,陌琛耗尽了八年的青春,却只换来了他绝情至极的一句话。 他说,我现在才发现,自己真正喜欢的人,不是你。 呵呵,如今,他真正喜欢的人,陌琛已经知道了。 那个人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二姐——陌雪凝。 何其讽刺! 视频中许多身影一闪而过,她看到了自己日思夜想的亲人——养父,养母,大姐…… 他们无一例外,脸上都带着笑容,真心祝福那对即将成婚的新人。 可有谁还记得,一年前失踪的她呢? 陌琛仰起头,不让自己去看电脑中那对相依相偎的人影,可眼泪却止不住的往下流。 一年前,她被李成风从家门口赶出来,对方单方面宣布分手后,就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陌琛记得自己失魂落魄的走到了一家快餐店门口,刚刚进去,背后突然被人打了一下,接着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再次醒来的时候,就是这个肮脏丑恶的地下室。看护他的,是两个黑衣蒙面的陌生男人。 这暗无天日的一年,他每天都被这两人变着法子用刑——电击,针刺,火刑,水刑,强暴,虐待…… 已经数不清自己遭受了多少,支撑她活下去的唯一信念,就是等着李成风来救她。 ——如今,她终于等到了,他挽着心爱的女人的手,一起迈入她梦想中的神圣殿堂。 而她,永远被遗忘在地狱最深处。 “好了,时候不早了,动手吧。” 眼前的电脑突然被合上,一只拿着锋利小刀的手出现在她面前。小刀尖端银光闪闪,倒映出她惊恐至极的眸子。 “快点,主家说了,三千刀,一刀都不能少。”另一个人开始催促了。 陌琛身上的渔网被勒的更紧了,小刀落在身上,开始一片片的削了起来。 陌琛咬紧牙关,任由刀片在自己身上起舞。再刺骨的疼痛,也比不过这一刻的心如刀绞。 “原来,书上说的千刀万剐,是这个滋味啊!呵呵呵呵——” 短短二十六年的人生仿佛在脑海中重演了一遍,失去意识前,她最后一个念头是, ——如果有来生,李成风,我放过你了。 ——我好想为自己活一次…… ——爸,妈,爷爷,对不起,我给你们丢脸了…… ———— 「滴滴滴——」 一阵刺耳的警笛声,划破闹市的夜空。 海城大饭店里,人群依旧在举杯推盏,热闹非凡。突然,一队身穿制度的警察叔叔推门而入,现场瞬间鸦雀无声。 “谁是李成风?”一警察出示证件,又重复问了一遍, “谁是李成风?” “是我。”李成风推了推鼻尖上的眼镜,缓缓从人群中走出。不知为何,这一刻,他心里突然有了一种巨大的恐慌感。仿佛心底最重要的东西,正在离他远去,心脏忍不住一抽一抽的疼。 “请跟我们来。” ———— 三天后。 陌琛飘荡到一块巨大的数字电视前,神情恍惚。 电视里,正随机播放着一条新闻报道, “s社报道,本市近郊区一处废弃工厂的地下室里,惊现一具赤身裸体的女尸。据法医检测,死亡时间尚不足48小时。女尸发现时惨遭凌迟,粗略估计,至少被割了上千刀,死因疑似失血过多……” 不是的,不是的,她是被人一刀割喉而死的,陌琛喃喃自语道。 那时候,她已经被割了一千三百多刀,整个人几乎都成了血人。 自始至终,她一声未吭。 最后,下手的两人倒先害怕了,也许是被她的惨状吓着了,也许是为了怕她变成恶鬼报复全家。总之,两人商量过后,索性一刀割断了她的脖子。 她,终于解脱了。 突然,她的眼睛落到电视的某一处角落。 新闻画面中,出现了她的案发现场。大片马赛克中间,一个黑西装戴眼镜的男人,成功吸引了她全部的视线。 那是……李成风。 画面中,男人神色癫狂,发疯一般的扑向地面上那一团血肉模糊的人影。身后四五个警察拼命的拉住他,可最终还是被他突破,直接趴到了地面上那团布满马赛克的尸体上。 男人抱住尸体,仿佛抱住了全世界最珍贵的宝物。鲜血浸透了他雪白的衬衣,变成了妖艳至极的红色。 男人浑然不觉,他把头轻轻的靠在尸体的肩膀上,喃喃自语的说了一句话。 ——琛琛,我终于找到你了。 就在他脚边的不远处,脏乱异常的地面上,有一小块地方被擦拭的干干净净。那里,一处血红的大字令人触目惊心, 「李成风,再见,永远不见。」 第2章 如果能在给她一次机会…… 李成风疯了。 从事发当晚,一连三天,他始终保持同一个姿势,死死的抱住怀里早已死去多时的尸体,不吃不喝不睡。仿佛一头绝望至极的野兽,恶狠狠地盯着任何想要觊觎陌琛尸体的人。 三天里,从新婚妻子陌雪凝到父母,岳父岳母,再到陌琛的闺蜜叶欢,一个又一个熟悉的人来轮流劝说他放下尸体,让陌琛入土为安。可李成风仿佛完全听不见一般,他执着的认为对方只是睡着了,只要身体是暖的,她总会醒的。 酷热的夏季,尸体从尚有余温到腐烂发臭,也不过两三天罢了。更何况陌琛的尸体早已经剐成了一片碎肉,残破不全的身上,唯有食指还勉强能认的出来。 她用全身上下仅有的一根完好的食指,写下了最让他万劫不复的话。 地上的字迹虽然微微有些凌乱,但是依旧清秀隽丽。他能感觉到,陌琛在写字的时候,一定是痛到了极点。可即便是在弥留之际,她的字迹依然风骨傲立。 字迹依然,内容却让他如坠地狱。 琛琛她,到死都在怨恨自己吧。 也对,他做的事,简直畜生都不如。 李成风知道,今天的一切,都是因自己而起。这一年里,陌琛失踪后,他曾经无数次的想过,如果那天自己没有提出分手,那琛琛她就不会…… 可是,没有可是了。 濒临极限的他意识有些恍惚,并没有注意到身后悄悄摸上来的警察。 突然——砰——!! 肩膀上猛的一痛,李成风双目圆瞪,还没来得及表示愤怒,整个人就不甘的倒了下去。 随后,七八个警察一哄而上,小心翼翼的抬走了那具血肉模糊的身体。 陌家人动作很快,由二姐陌雪凝主导,仅仅一天的功夫,陌琛的尸体就已经下葬完毕。 下葬的那天,陌琛不知道为什么,突然飘到了自己的坟前。看着伤心到几乎不能站立的养母,从不落泪却哭肿了双眼的大姐陌简瑜,还有一夜之间老了十岁的养父,她第一次真切的感觉到了后悔。 如果,她能重来一次——那该多好啊…… 身体渐渐变得虚幻,这时,她突然看到一个踉踉跄跄的身影从远处奔跑过来,他不顾所有人的阻拦,拼命的去刨墓碑下面的土……即使被人拉开,又再一次扑了上来…… 李成风……你又何必呢? 陌琛的意识彻底消散,终于陷入一片黑暗之中。 冥冥之中,她似乎听到了一个温暖的声音, 「如你所愿——要记得,灰姑娘的魔法,是有时间的。」 ———— 好亮。 陌琛下意识抬手挡住了双眼,指缝中看到了一轮明亮夺目的光晕,半掩盖在地平线之下。 她有些懵,这是在做梦吗? 突然,身旁的人撞了她一下,随即一个女孩的大嗓门响了起来, “喂,琛子,你愣着干嘛!我都叫你三遍了!” 陌琛机械的转过头去,一身校服的女孩正冲着她挤眉弄眼,头上绑着的马尾辫瞬间焕回了她久远的记忆。 陌琛眼睛一热,下意识扑上去抱住了女孩瘦小的身子。 四周传来揶揄的眼光,女孩脸色爆红,随即狠狠地瞪了回去, “看什么看!都给我滚!” 可是轮到陌琛,她竟然有些手足无措了,完全不像平日里那副大姐大的派头。 “喂,那个,女女授受不亲啊,你大庭广众之下非礼我,可是得赔钱的。” 听到熟悉的口音,陌琛心里突然安定了下来。她放开女孩,转身抹掉了眼睛上溢出的泪水,同样笑的肆意张扬, “怎么,我偶尔伤春悲秋一下还不行吗?叶大姐头,你有意见?” “别别别,我哪敢啊,面对咱们五中第一美女,陌大校花,我就是个奴婢的命——苦哎!” 叶欢的一番唱念做打,成功逗笑了她。 是了,这是自己高三那年的冬天,她陌琛,重生了。 “喂,你还在因为你二姐回家愁得慌啊!”叶欢以为她发愁的是这个,赶紧安慰她, “没事,你二姐放寒假回来,肯定呆不了几天就走了,实在不行忍忍得了。” 陌琛的记忆逐渐回笼,是了,这是她18岁那年。高三的最后一个寒假,也就是那个假期里,她第一次见到了二姐的「朋友」李成风。 也就是那次的一见钟情,让她不惜一切的跟了他八年。 八年啊,人生能有几个八年值得挥霍的? 陌琛自嘲的笑了笑,她怎么没看出来呢,二姐口中,所谓的「朋友」,应该是心上人才对。 偏偏自己没眼力见,二姐应该那时候就跟李成风有暧昧了吧,只是被自己横插一脚,导致两人足足错开了八年。 现在想想,自己真是愚蠢的可以。 陌琛抬起头,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仿佛一次性把胸腔里积压八年的委屈不甘都吐了出来。 老天爷给了她重生的机会,可不是让她在重走一遍老路的。 李成风,仅仅只是一个名字,提起的时候,她的胸口依然还是会疼。不过,她会学着慢慢适应的,也学着……把他还给那个他真正的命中注定。 因为路上耽误了点时间,回到家的时候太阳已经彻底看不见了。 陌琛还没走到家门口,远远地,就看到别墅门口站了一尊门神——双手抱胸,一脸似笑非笑,正是她亲爱的大姐陌简瑜。 “痛快点,书包拿来——” 陌简瑜一把扯过她背上的书包,从里面一口气翻出来七八封情书,看也不看,非常熟练的撕成了一地废纸,这才拍拍手,按着某人的头进屋去了。 “大姐,手下留情——饶命啊,我再也不敢了……” “你还小,不能早恋。” 陌琛被来自大姐的深情厚谊按的嗷嗷叫唤,心里却无比的妥帖。她记得,自己小时候因为养母王芳生病身体不好,她几乎都是被大姐陌简瑜一手带大的,大姐比她大了八岁,如今正是二十六岁。 跟后来的沉默寡言不同,十八岁之前的她,可是出了名的刺头,性格开朗外向,简直就是个假小子。又因为长的太美,经常被一些不良女生欺负,所以她从小就热衷于打架,美其名曰用武力镇压校园暴力。而每次闯祸以后,都是大姐陌简瑜来给自己擦屁股,可以说,自从爷爷死后,大姐陌简瑜就是自己最亲近的人。 不过今天,似乎有点不一样,陌简瑜蹂躏了她一会儿,竟然伸手替她整理起衣服来。 她有些奇怪,“大姐,你今天吃错药了?” “便宜你了,我回头再跟你算账——今天家里有客人来,你给我老老实实的,听懂了吗?” 陌琛后脖子一紧,“懂!” 可方一进门,看到那个一脸微笑着跟养母说话的男人时,她全身的血液,刹时流了个干干净净。 李成风,怎么是他?!! 第3章 他为何偏偏盯上我了? “妈,我们回来了。” 陌简瑜轻轻的喊了一声,霎时间,整个屋里的人都朝他们看了过来。 陌琛强忍着心底一阵阵钻心的疼痛,十分乖巧的站在陌简瑜身后,眼神却控制不住的往某人的身上粘去。 二十二岁的李成风,似乎跟她记忆中初见时的模样不太一样。 他端坐在沙发上,双脚并拢,背脊挺直,身穿一套深蓝色休闲套装,剪裁合身,线条流畅,气质优雅而又挺拔,给人一种从容不迫的自信感。 看到她们进来,她敏感的注意到。李成风微微眯了眯眼睛,深邃的眼睛如同一抹深渊,直直的射进她的心底。 是了,他的容貌一向是出类拔萃的,自己当年,不也是因为这样一眼才泥足深陷的吗? 只是,她记得,李成风这个时候,应该没有近视才对。为何,她看到了那副熟悉至极的金丝眼镜? 陌琛心脏猛的跳动了一下,不可否认,带上眼镜的他,比平时多了几分禁欲般的禁忌感,也更加令人害怕。 “这位,就是你最小的妹妹了吧?”李成风冲她点了点头,微笑的问向身旁的陌雪凝。 “就是她,琛琛,过来——”陌雪凝柔柔的冲她招手,顺势把她揽到了自己身旁,笑道, “我这个妹妹可是怕生的很,成风,你可别欺负她。” 成风,成风……陌琛微微颤抖起来,原来他们两个这时候已经如此亲密了吗? 她偷偷瞄了瞄身旁的二姐,陌雪凝不愧是三姐妹中最会打扮的一个。跟大姐的不拘小节和她的大大啦啦不一样,陌雪凝永远都是精致的。从头发到脚底,无一不是精挑细选。一袭湖绿色的长裙,穿在她身上,仿佛成熟的水蜜桃一般,让人心驰神往。 即使,她的容貌在三姐妹中,算是最差的一个。可衣品,简直吊打了姐妹俩一个世纪。 耳边听着两人温声软语的交谈,陌琛只觉得无比的刺耳。 可作为家里的主人之一,她依旧还是强撑着破碎的心脏,安安静静地坐在一旁。 李成风果然不愧是从小混迹商战,重重拼杀成功的李家未来继承人之一。说起话来八面玲珑,陌家几个女子,从老到小,都被她哄的心花怒放。 唯独只有陌琛,无论他说了什么好笑的事情,陌琛始终安安静静地坐在一旁,面带微笑,仿佛洋娃娃一般。 如此一来,他反而对这个女孩起了兴趣。 李成风开始不着痕迹的打量她,这才突然发现,她似乎是三姐妹中长的最美的一个。比起陌简瑜的明艳大气,和陌雪凝的温柔沉醉,她的美是另一种张扬明媚的,即使躲藏在人群中,也依旧是光彩夺目的美。 莫名的,他突然有种感觉,这个陌琛,应该是一个敢爱敢恨,活泼外向的性格才对。 可事实却正好相反,根据他的观察,陌琛反而是个性最安静的一个。如此一来,他就更加好奇了。 明明是朵带刺的玫瑰,为何会变成宁可被野草埋没的野花,她是在害怕什么吗? “你妹妹,平时话也是这么少吗?”他带着一丝丝好奇,悄悄地问身旁的陌雪凝,“方才她一句话都没说。” “琛儿她——”陌简瑜坐的离他们比较近,刚想开口说两句自己妹子平时不是这样的,她可调皮了,打架斗殴什么的简直不要再厉害了。 可是陌雪凝突然插了进来,语气带着一丝丝的自责的说, “我妹妹平时不怎么见外人的,这次可能是被你给吓着了。也都怪我,带你回来之前,是该跟家里人商量一下的。” 她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下定了决心,开口说出了陌琛的身世: “琛琛她,并非我父母亲生。据说她是个孤儿,从小被大爷爷收养的。她六岁那年,大爷爷意外去世,就把她托付给了我爸妈收养。” “哦?竟有这事?”李成风看向陌琛,脸上带上了深切的同情之色。 陌琛依旧坐的稳重,低着头仿佛什么都没有听到一般。可心里却止不住的苦笑起来,这一次,她已经拼了命的躲着他了,可为何还是被他关注上了? 前世的今天,李成风并没有跟着二姐来自己家。事实上,直到放了寒假好些天后,李成风跟二姐旅游路过s市,因为二姐要回家拿些东西,他才特意跟着一起来的。 记得那一天,她特别的没眼力见儿。第一次见面,就一见钟情喜欢上了对方,然后就开始拼命的讨好他。尽管如此,李成风依旧是对自己不冷不热的。 而现在,她明明已经尽力去躲藏了,恨不得直接找个地缝钻进去。可这样的自己,为何偏偏又被他注意到了呢? 至于李成风跟二姐的悄悄话,她隐约听到了跟自己的身世有关。虽然被二姐直接揭破她并非陌家亲生女儿,不过反而松了一口气。 这样一来,她作为一个养女,身份地位跟他更加不匹配了,如此一来,他应该不太会继续关注自己了吧。 努力的低下头,她极力扮演好二姐口中那个「孤僻怕生」的形象。 但是她能清楚的感觉到,李成风的视线,是一直都在自己身上的。即使他一直都在跟二姐他们说话,可眼光总是时不时地切换到她的身上。 那是一种极为专注,而又充满好奇的目光,夹杂着一个男人对女人毫不掩饰的欣赏。 这种注意力,是她八年来拼命都想得到的。可是那活活剐在自己身上的一千多刀,剥夺她生命的同时,也磨掉了她对李成风最后的信仰。 她依旧记得清楚,那场跟二姐的盛大的婚礼,仿佛刀子一般深深地扎在心脏上,微微一动,就是血流成河。 爱依旧还在,只是她累了,爱不起了……也不敢爱了…… 客厅里交谈的气氛依旧欢快,不多时,就到了晚饭时间。大家集体起身,开始往餐厅的方向挪动。 陌琛坐的远,所以是最后一个起身的。而李成风似乎不知道落下了什么,原本走到餐厅门口的时候,却又重新折返了回来。 两人擦肩而过的瞬间,她耳畔传来了对方低低的话语声: “对不起,先前是我唐突了。陌琛,相信我,你真的很好——做自己吧,不要太在乎别人的眼光,你一定会越来越好的。” 陌琛低下头,拼命忍住想要哭的冲动——这句来自他的肯定,她等了八年。如今却在她避之不及的时候听到了,何其讽刺! 她低下头,假装没有听到他的话。飞快的跑进了餐厅。 李成风站在原地,摇了摇头,这丫头似乎面对他时,总有一种恨不得落荒而逃的恐慌感,他有这么可怕吗? 第4章 不想出头,却不得不出头…… 饭桌上,为了招待来自帝都的贵客,厨娘楼婶可是拿出了十成的功力。不大的饭桌上,菜品从天上飞的到水里游的,那是一个都不放过,主打的就是一个豪放不羁。 坐下的时候,陌琛刻意坐到了陌简瑜身边,把对面挨着的两个座位留给了陌雪凝和李成风二人。 陌雪凝冲她笑了笑,示意李成风先坐。 也不知道此人怎么想的,居然放着主客位不坐,直接坐到了陌琛的对面。两人隔着一张桌子,面对面而坐。 陌雪凝眼神暗淡了一下,转身在空余的位子坐下了。 李成风一上桌就笑了,“看来我今天有口福了。” 陌夫人王芳笑的欢畅,“小李,喜欢就多吃点啊。”说着,夹了一块石斑鱼放到了李成风的餐盘里,一脸期待的看着他, “尝尝,这石斑鱼可是楼婶的招牌菜。” 李成风面带微笑,看着自己眼前散发着香味的石斑鱼。无论是色香味都是一绝的,而且其中似乎加了一种特殊的香料,让他起了兴致,情不自禁的夹了起来,凑到鼻子尖前闻着。 「哐当——」是筷子落地的声音。 “对不起——”陌琛赶紧蹲下身子,去捡起地上的筷子。心脏却控制不住的狂跳了起来。 李成风有严重的海鲜过敏症! 她跟了对方八年,对他的衣食住行一举一动全部都是了如指掌。李成风的海鲜过敏症,可是会要命的!一般人过敏顶多拉肚子,可他只要吃下这一口石斑鱼,立马就会昏迷休克,120来了都不一定救过来。 不行,她不能让他吃啊! 陌琛又急又气,李成风这人,明明知道自己有海鲜过敏症,为何还要贪图一时口福?这种事,在她那八年中,曾经不止一次发生过,每次都是被她险而又险的阻挡住了。 可是,这次她能用什么借口呢?如今他们不过才刚刚认识,她总不能说自己算到对方会过敏吧,这也太扯了! 想了想,算了,人命关天,她也顾不得装鹧鸪了。 “住手!” 陌琛直接站了起来,伸手端走了整盘石斑鱼,口中不断的道歉: “对不起,昨天晚上路过厨房的时候,我被这鱼喷了一身水。一气之下就把白天学校实验剩下的工业盐给洒进去了——保险起见,还是别吃了吧。” 陌琛说完,立马低头鞠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躬。 李成风夹着鱼的筷子,瞬间停在了原地。他抬起头,看向陌琛的眼光,仿若一汪看不到底的深泉。 放下筷子,李成风笑了起来,仿佛春日朝阳,吹散了满池的寒冰。陌琛呆呆地看着他,耳旁听到他说: “说来是我的不对了,我有严重的海鲜过敏症,是吃不了石斑鱼的。”他脸上带着一丝红晕,显得分外的不好意思, “方才这鱼的味道实在太香了,我一时没有忍住,差点吃了。现在想想,还得多亏了琛妹妹——” 转身看向陌琛,李成风举起手中酒杯,一仰而尽, “琛妹妹这次可是救了我一命,这杯酒就算我感谢救命恩人的。这次是真的要谢谢你了。” 陌琛瞬间红成了一只虾子,浑身都不自在起来。特别是来自左前方二姐的视线,让她分外的不安。以她多年跟二姐相处的经验来看,不用想,她一定生气了。 陌雪凝眯了眯眼睛,又看了看依旧举着空酒杯的陌琛,突然莞尔一笑,柔声说道: “琛琛,既然你李大哥给你敬酒了,那你赶快喝了吧。”她可记得,这丫头酒量可是一杯倒的。 陌琛左看看右看看,立马接收到来自大姐的眼光——给我喝。 她心里苦笑一声,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一股辣味瞬间在口腔爆炸,陌琛没忍住,低头拼命的咳嗽了起来。没有人知道,她其实有轻微的酒精过敏症,虽然不严重,只要吃个氯雷他定就能缓过来,可那种发作时喉咙梗塞的窒息感,却只能硬生生地熬。 此时因为不严重,她从未跟家人说过,大姐他们虽然疼爱自己,可一向是不允许她喝酒的。如今,为了应付这个得罪不起的李成风,她不得赶鸭子上架。 “咳咳咳——” 李成风从头看到尾,心里也是一阵苦笑:看来,他又是做了一件错事啊。 接下来,餐桌上的气氛一时间有些安静起来。陌琛只管低头吃饭,同时拼命地控制住自己变得越来越晕的脑子,心想我只要坚持到吃完饭就好了。 可惜,陌雪凝明显不打算放过她。 她看了看低头数着饭粒吃的李成风,又瞧瞧明显有些神志不清醒的陌琛,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主意来: “琛琛,虽然刚刚你歪打误撞救了成风一命,可之前的调皮捣蛋可不能白白放过了。来——给你李大哥夹点菜,权当是你的赔偿罢了。” 她说的太突然,陌简瑜脸色瞬间拉了下来,就连上首的王芳脸上都有点不好——外人在场,有你这么欺负自家妹妹的吗? 李成风连连摆手,他心里也不想让陌琛继续难堪了。明明自己刚刚鼓励过她,接着就让她如此难堪,他心里过意不去。 “不了,不了!我自己来,自己来啊!” 陌雪凝笑笑,倒也没有继续说什么。 “好。” 陌琛因为喝了酒,身体难受的要命,迫不及待得想离开这里,于是干脆腾的站了起来,拿起李成风跟前的碗就是一通狂夹,然后重重地放回了对方面前。自己摇摇晃晃的走回去坐下了。 王芳有些担心的看了看她,陌琛立马收到信号,起身给大家鞠了一躬, “抱歉,我还得复习功课,先上楼了。” 最后,她用了最大的自制力,拼命控制住自己的身体,艰难的上楼去了。 李成风看着她的背影,心里苦笑起来,原来这个女孩果然不是什么安静柔弱的性子,倒更像一个火热的小辣椒。 只是,这个小辣椒,似乎对他没有什么好感。可是他却偏偏一而再再而三的想看她,连他自己都说不上来这是什么情况。 叹了一口气,他低头准备吃饭。结果却愣在了那里。 ——满满的一碗菜,竟然全部都是他爱吃的。甚至连他不爱吃香菜梗都考虑到了,挑的是干干净净。 要知道,整个桌子上,可是足足有二十几道菜啊!她到底是如何从这二十多道菜里,精准的选中自己最爱吃的菜的? 视线不由自主地向着门外看去,那里早已经不见了陌琛的踪影。可她的影子,却深深地刻在了某人的眼中。 李成风有一瞬间的恍惚起来,那个被他几乎百分百确定的猜测,到底有没有一丝丝错的可能? 没错,他会答应陪陌雪凝来这里,主要还是为了验证一下,陌雪凝是不是那个在他梦中反复出现过无数次的那个人。 那个让他一想起,就心如刀绞,却又控制不住去想的……梦中的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