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夫是万蛊之王》 1. 干尸成人记。 《未婚夫是万蛊之王》全本免费阅读 嘀嗒。 幽森深处,水滴落在地,声音在黑暗中扩散。没有风,可阴凉的感觉渗入进每一丝空气里。 在这里,飘荡着的,是属于死的气息。 忽然,一道强光穿破这片死寂。同时,还有人的脚步声。 空旷阴森的空间内,响起怯生生的说话声:“这、这还要走多久呀?难怪他们都说‘生不进南疆,死不入百岵’。这百岵山有够邪门的,要不咱们还是……” “别瞎想。这地方别人还不知道,这次可是咱们发财的好机会。” 光从手电筒射出,照亮逼仄的洞穴,也照出洞壁上一高一矮两道身影。 他们小心翼翼往前走,全身穿着长袖长裤,裤脚扎进长靴里,而长靴旁边还插着短刀。 这两个人并非探险家,而是专业的盗墓贼。 此刻他们脚下踏着的地方,古时称之为南疆。这儿地势复杂,自古山林密布,多有瘴气,外人罕至。而其中,又以百岵山最为神秘。 一百年前,一场百年不遇的大雨引发当地山泥倾泄,乱石掩埋了村庄。而七天前,这里又发生大地震,原本埋在地底的一切,又悄悄出现在世人面前。 盗墓贼,是最先嗅到商机的。 一高一矮两人寻着水声往前走,忽然间,矮个儿感到脚上有重物压住,顿时尖叫一声,随后起脚踢去—— 手电筒往洞壁照去,赫然是一只壁虎。 但,却是成年男子巴掌大的壁虎。 想到以前百岵山的传言,矮个儿霎时白了脸:“这、这畜牲这么大,会不会是蛊……” 南疆潮湿多雨,蛇虫横肆。据野史记载,几百年前,此处有人能练虫为蛊,谓之“蛊术师”。 而百岵山,传言一百年前生活在此地的百岵一族,族人个个极擅蛊。 不过,百岵族早已成为传说。 “不可能。”相比起矮个儿,高个儿冷静许多:“百岵族一百年前就死光了,现在哪来的蛊?” 他见同伙满面惧意,眼中流露嫌弃,但仍是耐住性子劝道:“别磨蹭了。这条秘道现在就咱们最先发现,前面就是百岵族的圣地,里头肯定藏着好东西。再坚持会,咱们又能吃香喝辣好几年了。” 依他多年盗墓的经验,这样古老又神秘的民族,必定有挖出不少值钱的东西。来之前,他们专门调查过,知道百岵族当年还有个圣地。 这圣地里,绝对藏着宝物! 高个儿信心满满,不禁加快步伐。而矮个儿见状,也只能亦步亦趋跟上去。 两人朝水声来源不断走,不知走了多久,终于,前方隐隐透着银白的光。 两人大喜,愈发走得快,视野所见之物也变得清晰。 那银白的光,原来是月光。 约莫是地震震碎了山体,顶部掉落的石块,让外头的月光直接照进洞内,一切都像披上银纱,变得朦胧又梦幻。 月光从洞顶缺口投射下来,恰好照亮大块区域。银光区域内的景象,又让两个盗墓贼心跳骤停。 地上暗红色的线画出复杂的图案,明显是摆了阵法,而暗红色……分明是干涸了的血。 这儿竟然用血摆了阵! 阵法中间石台上躺着个人。不,确切来说,应该是具尸体。 矮个儿顿时后退,脸吓得阵青阵白。 眼前的景象俨然诡异至极,可尸体上还有一件物品。月光照射在上头,折射出柔和的金光。 高个儿定睛一看,竟不顾这离奇恐怖的画面,当场就抓着同伙快步走进血阵中。 矮个儿被迫上前,看清“尸体”真面目时,立马尖叫一声,软倒在地。 “干、干、干……”他颤巍巍地喊道:“是干尸!” 躺在他们面前的,是具干尸。它的身体像被吸干了血水,只剩一层皮紧紧黏在骨架上,双眼、鼻、口都只剩空洞洞的窟窿朝着上方洞口,静默中透出诡异与恐怖。 南疆多雨,这洞穴内又有暗流,他们一路走来,周围湿滑。这样潮湿的环境内,尸体只会腐烂生虫,绝对不可能有干尸! 想到这,高个儿脸色瞬间惨白。但是,他盯着干尸手里的东西。 这具干尸双手交叠于胸前,手掌底下压着的,赫然是个金盒。 金子!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他们一路艰辛,排除万难才来到这儿,不就是为寻宝而来的吗?没道理,金子就在眼前,他们要被一个干尸吓住! 高个儿咬了咬牙,在同伙惧怕的目光中,缓缓从干尸手底抽出金盒。 金盒离开干尸手的一刻,两个盗墓贼都屏住呼吸。 嘀嗒。 远处又是水滴落的声音。 什么事都没发生。 高个儿舒了口气,掂了掂手里的玩意,立刻笑了:“好家伙,是纯的。” 他上手便知,这盒子是纯金打造的。而且,里面还有东西,绝对是更值钱的宝贝。 矮个儿见同伙没事,也垮下双肩,不经意又瞥到旁边的干尸。 干尸身上穿着绘有奇怪图腾的长衣长裤,头发干枯发黄,披于胸前两侧。 矮个儿看过资料,发现干尸这身衣服,非但是百岵族的传统服饰,而且对方生前很有可能还是族中极有地位的人。 他好奇走上前,再仔细瞧了瞧,约莫是错觉,他竟然觉得这具干尸看久了并不可怕,从整张脸的轮廓来看,反而可能生前长得……挺漂亮? 矮个儿正盯着干尸入神,殊不知,他身后,高个儿舔了舔唇,径自打开了金盒—— 阴森空旷的洞穴内,霎时发出一声惨叫! 矮个儿大惊,刚转过身,眼前黑影闪过,然后他只觉得腹部一阵剧痛。他低下头,发现自己的肚子不断胀大,里头还有许多东西在拼命蠕动。 他想起百岵的传说,一个“蛊”字刚要说出口。“砰”一声,他的肚子瞬间炸裂,鲜血在视线中飞溅。 身体倒下的刹那,他瞥见的画面,让他眼睛瞪得更大。最后倒映在他瞳孔上的,是干尸的手,像是被注入水般,一点点变得光滑圆润…… 浓重的血腥气萦绕在重新恢复安静的洞穴中。 萤白月光下,躺在阵法中间的“他”,先是干涸的躯干,由内慢慢充盈水份。 宛如春雨滋润干裂的土地,“他”血管里的血重新流动,胸腔也跳动起来,皮肤开始变得水润白皙。然后是枯黄的头发渐渐乌黑油亮,薄唇透出淡淡的红。 鸦羽般的睫毛颤了颤,缓缓的,“他”睁开了眼。 乌黑的瞳转了转,月光有些刺眼,“他”微眯起眼,过了好一会儿,才从地上爬起来。 空气中的血腥气令“他”眉头轻蹙,很快,“他”找到血腥气的来源。 前方躺着个死人。对方的死状相当恐怖,身体被破开,血溅得遍地都是,还有肝脏肠子都流了 2. 三张机票。 《未婚夫是万蛊之王》全本免费阅读 “所以,你真不是女人?” “……不是。” 身为龙京市杰出青年企业家,世纪集团董事长曲凌没想到自己有生之年,居然得跟人澄清自己的性别。 而且,还要解释—— 现在是2024年,男人与男人在华国法律上是可以结婚的。 可那双清亮的眸直勾勾打量自己,像是在确认他说的每一个字。 对方不是在恶作剧。 曲凌开始思考,自己的“未婚夫”真的在地震中受伤,可能伤到脑子,出现记忆或认知错乱了。 这时,刚好房间的门被推开,民宿的阿姨送来了饭菜。 半个小时前,曲凌带着两个下属离民宿不远的山野间找到罗桑晓,将人带了回来。 南川市位于华国西南部,人口稀少,经济也落后。他们入住的这间民宿,已经是当地最“豪华”的酒店了。 阿姨将白米饭和三菜一汤摆上已经斑驳的红木桌。 “特意为你点的,吃吧。” 曲凌说完,桑晓看了他一眼,没有拒绝,反而坦然地拿起筷子和碗,有条不紊吃起东西。 曲凌静静打量起自己从山野间带回来的人。 对方一身深蓝色长衣长裤,上头绣着像是鸟的图案。乌黑柔顺的长发捋在耳后,一手捧着碗,一手拿着筷子,咀嚼食物的样子恬静优雅。 平心而论,对方这张脸,即使以曲凌高审美标准,叫声“美人”也名副其实。 但是,现在美人摔坏脑子了。 不过也没关系。 曲凌坐在红木椅,双腿交叠,接过下属泡好的咖啡,润完喉后,才悠悠道:“罗桑晓,我把事情给你简单过一遍……” 筷子不断夹空盘子里的菜,等到第五碗饭终于全部落肚,桑晓放下碗筷,轻轻打了个嗝。 曲凌的话也说完了。 “所以,事情就是这样,你听明白了吗?” 桌上四个盘子干干净净的,曲凌不由得多看了“未婚夫”一眼。 啧,这也太能吃了! 这年头,他很少看到这么能吃的人,好像饿了几十年一样。 桑晓用袖子擦了擦嘴巴,腰杆挺得笔直,用着不徐不慢的声音答道:“我听明白了。你的意思是,你叫曲凌,在龙京做生意。你曾祖父死之前,为你定了门亲事。但是对方跑到这里遇到地震,所以你专门来这里找他。” 他特地顿了顿,明显有些别扭:“现在这世道,你们俩都是男的,但可以成亲。” 曲凌眉头皱紧,正要说话,对方又赶在他开口前说: “我叫桑晓,但不是你的婚约对象罗桑晓。” 果然摔坏脑子了。 曲凌心中下了定论。 来南川市之前,曲凌没见过“未婚夫”。但是,照片上的人长得跟坐在他面前的人一模一样,这绝对错不了。 四目相对,曲凌很快就了主意。 他站起身,只道:“你可能是受了点伤,记忆有些错乱,不过没关系,我会带你回龙京。其他的,等回龙京再说。” “等等——”桑晓还要说话,曲凌却径自出了房间,完全不给他说话的机会。 桑晓望着被男人毫不留情关上的门,不禁又从裤袋中摸出被自己藏在里头的金盒。 他打开金盒,放到鼻间嗅了嗅,清亮的眸露出疑惑。 刚见到曲凌时,他就想说了,这男人身上的味道很熟悉。 而且,对方也姓曲。 说不定…… 想到某种可能性,桑晓眼底掠过精光,随即“啪”一下,合上手里的金盒。 * * * * 另一边,曲凌关上门,回到自己的房间,两名下属刘明和孙伟豪立马沉不住气了。 “曲总,看样子,这个罗桑晓八成是遇上地震,震坏脑子了。” 罗桑晓的资料是刘明亲自搜集的,他百分百确定,里头奇装异服、说话也颠三倒四的青年,的确就是老板失踪的未婚夫。 曲凌打开笔记本,开始查阅秘书发过来的文件。鼠标划过全英文的合同,对于下属的担忧,他不以为意:“过几天回到龙京,替我约周院,给他好好检查一下,该怎么治就怎么治。” 他这话说得十分冷淡,不过也不怪曲凌,实在是这桩婚事来得太过蹊跷。 世纪集团是华国响当当的房企。只不过,曲家人丁并不旺盛,自曲凌的曾祖父在龙京起家,传到曲凌这里已经是第四代,每代都只生了一个男丁。并且,除了曾祖父,曲凌的祖父和父亲并不长寿。 五年前,曲凌从病重的爷爷手里接过董事长位置时才24岁。但年轻气盛的曲总对集团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投资业务扩展到多个领域,将这份祖业推上新的巅峰。 原本顺风顺水,活成人人羡慕的曲总,在半个月前接到消息:曾祖父病危。 曲家这位开山“伟人”一直是华国商业界传奇,不仅创办了世纪集团这艘商业巨轮,他本人也极为长寿,儿子孙子早亡,他却活到了120岁,整整活过一个世纪。 还在国外出差的曲凌匆匆赶回龙京,送了老人最后一程。120岁离开人世,这也算得上喜丧了。 曲凌早些年就继承了曲家的一切,所以曲老临终前,并没有像其他豪门世家那样闹出风波。可令曲凌意想不到的是,比争遗产更狗血的是,曾祖父替他找了个媳妇—— 非但是个男的,还是个演员。 为了让曲老走得安详,曲凌纵然心中百般不愿,也答应了曾祖父,会完成他的心愿,履行这桩婚约。 就这样,送走老人后,曲凌才找人查了所谓的“未婚夫”—— 罗桑晓,现年25岁。 职业说好听点是演员,其实就是个18线糊咖,签了公司一直在打杂,没机会出镜的那种。 长相不错,但听说性格懦弱,也没啥才华,就连打杂也经常出错。 简而言之,只长脸不长脑子。 曲凌讨厌蠢人。 所以曾祖父为什么会相中他?曲凌也不知道。 他能查到的,只是曲老向罗桑晓提出婚约后,对方欣然答应之余,又说要完成手头最后一份工作才回龙京结婚。 就这样,罗桑晓跟着拍摄纪录片的团队来到南川市。没过多久,南川发生大地震。新闻上说,这场地震罹难者不少,其中不少来自龙京的拍摄团队成员。 曲凌并不打算跟罗桑晓结婚。可到底是曲老生前订下的婚约,就算他不愿意,好歹也要跟对方面对面谈清楚。 恰好这里的政府向世纪集团发了招商邀请,曲大总裁发挥商人本色,赚钱的同时顺道来找人。 幸运的是,未婚夫并没有遇难,还被他找着了。 不幸的是,对方脑子出了点问题。 对于这点,另一个下属孙伟豪沉吟片刻,提出异议:“曲总,我看罗先生不像脑子出问题,他说话有条有理,只是举止怪异,倒像是……撞邪了。” 曲凌打字的手顿住,“撞邪?” 孙伟豪说起这两天在这儿听到的传闻,“您知道的,南川市,以前也叫南疆。听说古代这里的人会养蛊,特别是有个叫百岵的民族,他们个个都养着蛊虫害人。咱们刚到这儿,这些本地人不是说得当心,叫我们别乱走,免得中了蛊。罗先生那样子,说不定……” 话未说完,刘明打断他:“喂喂,阿豪,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还搞封建迷信那套?曲总,别信他,他平时就老爱看那些神神鬼鬼的电影。” 孙伟豪无奈:“现在也有很多科学没办法解释的事。曲总,说不定这儿现在真还有人会养蛊——” “行了,”曲凌摆手,“阿豪,阿明说得对。现在是21世纪,什么蛊毒之类的传说,也就骗骗那些游客。” 近年来,国内各地发展旅游经济。每个地方都恨不得挖地三尺,好挖点古玩意出来造势,编故事那更是一个赛着比一个神。 这种门道见多了,曲凌完全不信这些所谓的“民俗野闻”。 “阿豪明天的调研你跟我去,后续如果真的要搞度假村,你也好跟这边的官员对接。至于阿明,你在留在这儿看着罗桑晓。后天一大早的飞机,咱们就回龙京。” “是,曲总。” 刘明看向被委以重任的孙伟豪,眼中透着浓浓的不甘。 * * * * 翌日 地震后,一连好几日的阳光,将树木湖泊都照得暖烘烘。 一只黑色蜘蛛匍匐在窗棂,正要伸展长脚往前爬,结果刚靠近站在窗前的身影,身子顿了顿,马上又折返逃开。 桑晓望着窗外灼灼艳丽的桃花,恰好一辆黑色汽车出现在视野中,很快又往外驶去。 没过多久,有人敲响了房门。 “罗先生,我是曲总的助理刘明。曲总已经出门了,今天你就先在这儿等他,明早再回龙京。” 刘明说话随意,并未表现出对这位老板的未婚夫该有的敬重。 罗桑晓的资料是经他手的,对方什么货色他一清二楚,更别提,老板不喜欢他,这人还摔坏脑子了。 好在,对方也不在意,只道:“我要出去走走。” “……行。” 今天他的任务,就看着这人。 桑晓漫步在春日的阳光中,今天他换上曲凌送来的新衣服,是普通的白色长T恤和黑色裤子,长发被他自己编成辫子,松垮垂落在胸前。 清亮的眸贪婪地逡巡美景,仿佛要弥补多年未见的春天。 桑晓身后,刘明无聊地踢着石子,抬头便撞见对方在阳光下乌黑发亮的辫子,忽地又生出聊天的心思:“喂,你这头发是接的?接得可真好,像真的一样。不过看不懂你们些混娱乐圈的,好好的大男人,还要接成长头发,跟个女人似的。” 照片里的罗桑晓,明明是短发。 桑晓听不懂他的话,没有吱声。 这里不是他熟悉的世界。他更加清楚,这些人都认错人了。 他们将他,错认为“罗桑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