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下乡,娇知青嫁糙汉成万元户》 第 1 章 是阿禾不是啊和 “阿禾,我终于娶到了你了。”白发苍苍的老人,看着眼前同样白发苍苍的女人,眼中满是爱恋和欢喜。 仿佛这一刻他等了很久,今天总算可以如愿以偿了。 那个叫做阿禾的老人也是一脸爱慕地看着他:“秦大哥。” 面前的高楼上高高悬挂着两幅长联,赫然写着: 一百年真心期许,红烛再题初恋情 六十载劳燕分飞,锦书难写相思曲 门口则摆放着二人年轻时候的照片和现在的照片,好像在和世人述说着他们美好的恋情。 上面写着二人的名字:秦斯,江今禾 “爷爷,奶奶,快走吧,咱们该进去了。”站在身侧的年轻男女看着面前的两位老人,脸上充斥着喜悦。 “是啊,爸,妈,我们该进去了。” 两位老者相视一笑,眼含泪水,手牵着手往前走去,好像在走向他们等待已久的幸福。 两旁的宾客响起了热烈的掌声,都在为这对高龄结婚的老人感到高兴。 “据说,这两位都是彼此的初恋,真好啊,都这么长远了,竟然现在这么大的年纪了还能够结婚。” “好羡慕啊,竟然过了这么久还记得自己的初恋。” “我还听说这位爷爷是斯和集团的董事长,没想到这么高的地位竟然还记得初恋。” “真的?” “斯禾集团董事长不是秦思禾吗?” “那是现在,斯和集团是秦斯一手创办的,而且还是八十年代的时候创办的,一直到现在,可想而知斯和集团的地位和实力。” “八十年代?那个年代能创办公司真的很厉害啊。秦斯老先生当年一定很有钱吧。” “没有,据说秦斯老先生是从农村出来的。” “那就更厉害了,这都能创办公司。” “谁说不是呢。” 不是的,不是的,公司不是他创办的,是我,是我一手创办的! 在无人看见的空中,一道缥缈虚无的身影在空中徘徊。 她目睹了眼前让她悲伤欲绝的一切,但是她无能为力,因为她已经死了。 就在两个月前她死了。 “不能这样说吧,这个爷爷都有儿子孙子了,说明他已经结过一次婚了,那个奶奶也已经有孩子了,肯定也结婚了,说他们对彼此恋恋不忘,那之前陪他们一起生活了大半辈子的伴侣算什么?” 一个年轻女孩发出了质疑,其实不只是她,很多人都对这场婚事嗤之以鼻。 但是碍于对方的年龄和现在的情况所以才不说话。 年轻女孩也是因为听不得别人总是称赞这两位老人,而将他们的前任都抹杀了所以才会说出来。 伴随着女孩的话,周围陷入了安静中。 “你别胡说。”女孩的爸妈拦住了女孩。 女孩撇了撇嘴,不情愿的闭了嘴。 而听到女孩的话,飘在空中的人影,落下了一滴眼泪。 是啊,那这些年自己算什么? 阿禾,她也叫阿禾? 秦斯这么多年也一直叫自己阿和,所以他叫的是阿禾还是阿和? 还有自己的儿子和孙子,方才叫江今禾妈妈和奶奶的样子,似乎已经叫了很久了,是那样的熟悉和信手拈来。 秦思禾,她的儿子叫做秦思禾,所以秦思禾是思念江今禾的意思吗? 当年秦思禾刚出生的时候,秦斯就给秦思禾取了这个名字,那时候她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还以为是秦斯为了自己,她也曾今问过秦斯,秦斯只是微微一笑,并不作答。 等后来沈书和发现,秦思禾的禾不是自己的禾,问秦斯的时候,秦斯却解释道那是因为派出所的民警在写的时候不小心写错了,所以才会变成禾苗的禾。 沈书和不是没有提出过要去把名字给改回来,但是当时秦斯说太麻烦了,等过几年。结果慢慢的就给忘记了。 如今看来,可能并不是上错了户口的。 现在现象,当初他之所以没有回答自己,就是因为他没有办法回答自己吧。 还有斯和集团,明明是自己一手创办的,是她利用自己所有的人脉所有的精力和时间创立的斯和集团。 只是慢慢的,因为他说心疼自己,才接管了斯和集团,而秦斯的能力也还不错,将公司管理的井井有条,即便是有时候遇到了一些麻烦,自己也会暗地里帮着秦斯解决。 也好在这些年都比较顺利,斯和集团也慢慢发展成现在全国规模排在前列的公司。 但是这也让世人渐渐的忘记了,她才是斯和集团的创始人啊。 众人的遗忘,家人的背叛。 所以她到底算什么,这些年的的付出都算什么? 她沈书和骄傲了一声,最后却沦为了别人的替身,或许当初她的确应该听父母的,不该和秦斯结婚的。 秦斯啊秦斯,你好狠啊,这一生,你从未爱过我。 即便是现在已经是灵魂状态了,但是依旧让她感觉到一股撕心裂肺的痛。 或许是太痛了,所以沈书和晕了过去,随后变成一缕青烟消散了..... 几十公里之外,一个古香古色的书房内 “爸,秦斯和江今禾今天结婚了。”一个穿着合身西装的男子,神情严肃的站着。 他面前的书桌后坐着一个白发苍苍的老者,座位上的男人缓缓抬头,浑浊的双眸中还带着几分瑞丽。 “那就让他们尝尝苦头吧。”男人声音淡漠。 “好。” 西装男转身离开。 第二日,陆氏集团就开始对斯和集团进行了商业竞争。 斯和集团前一天还在沉浸在喜悦之中,今天全公司的人开始忙的焦头烂额。 不知道为什么,频频接到了合作公司的解约电话。 秦思禾坐在办公室里,脸色阴沉:“到底是谁?针对我们公司?” 秘书说道:“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好像是陆氏。” “陆氏?”秦思禾眉头更紧了,陆氏集团可是百年企业了,其规模可以比得上两个斯和,但是陆氏一直以来和斯和也没有过利益冲突,为什么会突然间遭到了陆氏集团的攻击? “什么原因?”秦思禾皱着眉头问道。 秘书摇头:“不清楚。” 第 2 章 书和别怕我来陪你 “不清楚,不清楚,不清楚就去查,我养你们是吃闲饭的吗?”秦思禾怒吼道。 秘书立刻说道:“是,总裁。” 之后几天,斯和集团陷入一片混乱之中。 秦思禾亲自给了陆氏集团的总裁陆予和打去了电话,但是最后也就是陆予和寥寥几句,甚至也不告诉秦思禾为什么要针对斯和。 一个月后,斯和集团向法院申请了破产,一夜之间,斯和不复存在,这个消息引发了举国上下的关注,因为斯和在全国算是排得上名的,可是仅仅一个多月的功夫,竟然消失了,一点痕迹都没有。 实在是太可怕了。 众人也在猜测斯和集团到底是得罪了什么人。 秦斯在他们搬离别墅的时候,不小心从楼上摔了下去,摔成了半生不遂,终生只能在床上度过。 江今禾在照顾秦斯的时候因为劳累过度而去世了。 秦思禾一直在找工作中碰壁,不知道是不是有人交代了什么,几乎没有一家公司愿意用秦思禾。 秦家可以说是非常倒霉了。 陆予和把这些情况全部告诉了陆怀文,陆怀文坐在落地窗前,半晌之后才说道。 “予和。” “我在。” “等我死后,把我埋在书和的旁边。”陆怀文的声音似乎苍老的许多。 “爸。”陆予和的眸中闪过一抹痛色。 陆予和是陆怀文从福利院领养回来的孩子,当年他四岁,而且他原本的名字叫做天佑,但是陆怀文把自己领养回来之后带自己去改了名字,改成了陆予和,等到陆予和长大之后才明白这个名字的含义。 陆予和也可以叫做陆与和。 后来也在接受公司的过程中知道了沈书和这个人。 也知道了自己的爸爸喜欢沈书和。 也明白了为什么陆怀文这一生不曾娶妻的原因。 陆怀文的声音再一次响起:“我将名下的财产分为了三分,一份留给你,一份给明月,一份你帮我以沈书和的名义捐给慈善基金会。” 希望书和下辈子不用那么苦了。 明月就是温明月,陆予和的妻子。 “我希望你记住,今后永远不要辜负你的妻子,还要继续将公司每年分红所得的百分之三捐给慈善基金会。” 陆予和的声音有几分哽咽:“我知道的,爸。” “你先下去吧,我想自己一个人坐一会儿。”陆怀文说道。 陆予和深深的看了一眼陆怀文的背影,充满了悲戚,咬了咬牙,转身离开。 等到陆予和走了之后,陆怀文的眼神慢慢的变得悠远。 “书和,对不起,我终究还是没有忍住,对付了他,你会怪我吗?怪我也没关系,等我下去了你再来骂我吧。” 说着忽然嗤笑了一声。 “或许你都不知道我是谁了。” “书和,你等等我好不好?不要那么快喝孟婆汤。” “书和,下辈子,可以回头看看我吗?” “书和,你一个人孤不孤单?” “书和,别怕,我来陪你了。” 陆怀文双眸慢慢闭上,嘴角带着笑意,双手慢慢垂下...... “怎么了?”温明月看着陆予和红着眼睛,问道,还以为陆予和被公公骂了。 陆予和抱住了温明月,把方才陆怀文说的话告诉了温明月。 “不好!” 温明月听了一会儿之后,忽然惊呼,然后拉着陆予和冲上了楼,来到了陆怀文的书房,敲了好久里面没人回应。 这下陆予和也觉得不对劲了,将门推开。 看到的是陆怀文坐在落地窗前的背影,头微微歪着,双手自然垂下。 温明月瞬间红了眼,陆予和一个大男人更是直接跪在了地上。 别墅内充斥着悲伤的情绪。 “爸——” —— “书和?别睡了,书和?”沈书和感觉到脑子晕乎乎的,周围好像还有人在叫自己的名字。 好痛,感觉浑身上下都好痛,脑子也痛,心也痛。 “书和?这么烫,可千万别给烧坏了。”身边一个绑着两个麻花辫的女孩儿坐在沈书和的身边,脸色焦急。 “书和,先起来喝药,别睡了。”女孩着急的喊道。 沈书和慢慢睁开了眼睛,眼神逐渐清明。 “静兰?” “你醒了?快把药给喝了,喝了再睡。”李静兰立刻端来了药,递到沈书和的面前。 沈书和看着眼前印着接受贫下中农的在教育,扎根农村干革命的大红标语的搪瓷杯,心中惊涛骇浪。 强忍着心中的激动,沈书和喝了药。 “得,你先躺着,今天已经跟队长请假了,我先去上工了。”看着沈书和喝完了药,李静兰也该去上工了。 “好,谢谢你静兰。”沈书和不动声色的说道。 “客气啥。走了。” 说完李静兰便离开了。 沈书和躺在木板床上,身上盖着一张薄薄的被子,看着屋内得装饰,墙上的大红标语,毛爷爷的画像,陈旧的木板桌这些都是那么熟悉。 这不就是她当年下乡的时候住的地方吗? 沈书和转头看着床头边上挂着的陈旧的日历本,厚厚的一本,上面赫然显得是1974年6月25日。 1974年,沈书和下乡的第一年。 为什么她会发烧,是因为昨天她在干活的时候,不小心摔进了河里,被一个男人揪了起来。 这个男人就是秦斯。 也是因为这一次救命之恩,她和秦斯慢慢的接触熟悉了起来。 自己也因为秦斯的遭遇和性格所感动,爱上了秦斯,后来她不顾亲人朋友的反对,毅然决然的嫁给了秦斯。 带着秦斯走出了这个乡村。 曾经她以为秦斯是爱她的,因为他从不和自己红脸,从来不和自己争吵,她以为那是爱,现在看来,或许就是因为不爱,所以才不会在乎,才不会争吵。 秦斯! 现在她回来了,这一辈子,她不会再喜欢秦斯了。 她不会再做任何人的替身了,秦斯,有本事你就自己走出这里吧。 我沈书和不会再帮你了。 沈书和闭上眼睛,既然上天给了她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那么这一次她肯定要好好的珍惜。 什么狗男人都去死吧,她要为了自己而活! 第 3 章 再见秦斯 躺了几天,沈书和接受了自己重返十七岁的事实,身体也渐渐好转了。 “书和,你确定今天可以上工吗?”李静兰看着沈书和还略显苍白的脸。 不得不说沈书和是好看的,精致的五官,小巧的瓜子脸,如今更是多了几分病态的美。 “我可以,我已经好了。”沈书和笑了笑,十分感激李静兰。 李静兰比自己大了一岁,也比自己早一年下乡,当初李静兰在知道自己和秦斯在一起之后是反对的,但是当时自己沉浸在秦斯对自己温柔之中,根本不听别人的话。 所以当时就和李静兰慢慢的疏远了,现在才知道,李静兰是真的对自己好。 “那就好。”李静兰也放心了。 知青所里面有八名知青,四名男知青,四名女知青,都是上面分配好的。 因为条件有限,所以她们是两两住在一个屋子,李静兰和沈书和住在一起,屋子里面有两张一米五乘一米八的小床。 李静兰和沈书和收拾好之后,就出门准备用过早饭之后就去上工。 刚出门,就听到另一个女知青怒气冲冲地说道:“我们还怎么吃,你告诉我?” 李静兰和沈书和对视了一眼,“今天早上是洛晓霜做早饭。” 这个年代的早饭其实很简单,就是一锅的玉米糊糊,然后加上一个土豆。 这就是一天的早餐了。 而且她们的粮食是由一定的数量的,大家放在一起,每天规定了只能做那么多,做完之后,平均分配。 这样的话既能保证自己不会乱吃,也能保证粮食够用。 沈书和记得这个叫做洛晓霜的女孩,和自己一起来的,家里是挺有钱的,不知道为什么会下乡来。 事实上她家以前也很有钱的,开公司的,但是因为现在不允许私人开公司了,所以家里就倒闭了。 自己则被分配到了这里当起了下乡知青。 “你凶我干什么,我本来就不会做饭,我在家里都是阿姨给我做饭的。”洛晓霜嘟着嘴,一脸不满地说道。 四个男知青站在那里,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毕竟对方还是个女孩子,但是自己今天的早饭又吃不了了。 “怎么了?”李静兰和沈书和上前,李静兰开口询问。 李静兰算是比较有资历的,所以说话都比较好使。 “李知青,你看,洛晓霜都干的什么啊,这个我们今天还怎么吃啊。”方才大骂洛晓霜的女知青叫做刘红锦,和李静兰是同一年来的。 刘红锦平时就喜欢和洛晓霜对着干,但是洛晓霜人长得小,虽然有点大小姐脾气,但是人家有钱,所以知青所里的人都不会怎么大声跟她说话。 只有刘红锦,第一天还好好的,还特别殷勤,但是后来不知怎么的,突然就对刘红锦大呼小叫起来了。 大家都觉得有些莫名其妙。 但是沈书和知道其中的原因,就是因为刘红锦一开始看中了洛晓霜家里有钱,希望能在她身上得到点什么。 但是洛晓霜虽然是个大小姐,但也不是什么傻白甜,知道了刘红锦的心思之后就非常直白的拒绝了。 然后刘红锦就开始针对洛晓霜了,这个还是自己和洛晓霜交好的时候,洛晓霜跟自己说的。 至于为什么会和洛晓霜交好,其中还少不了秦斯。 沈书和和李静兰往前跨了一步。 看着铁锅里面的玉米糊糊,已经不能叫做玉米糊糊了,不过确实是糊了。 “没关系,我可以弄好,谁来帮我烧个火?”沈书和抬头说道。 “书和,你确定吗?”李静兰拉住了沈书和,眉宇间染上了几分担忧,若是没有得吃,她们就算是饿肚子也不会牵连到别人,顶多是责怪几声洛晓霜,但若是沈书和揽了下来那就不一样了。 沈书和笑了笑:“放心吧,静兰,十分钟左右就好了。” “沈知青,我来帮你烧火吧。”一个男知青举手说道。 “好,谢谢。”说着,沈书和拿起一个做饭的锅放到了几块板搭建的砖灶台上,然后说道。 “刘知青,麻烦你烧火吧。” 刘志点头:“好。” 然后众人就看到沈书和拿着勺子把做坏的玉米糊糊一勺一勺的蒯到了锅里,用力的按平,一样的步骤来回十几次。 终于把一锅玉米糊糊给弄完了。 知青们看着沈书和一点一点的将方才放进锅里的玉米糊糊给翻了一面,方才还一言难尽的玉米糊糊忽然变得香甜起来了。 十分钟过后,全新的玉米烙饼新鲜出炉了。 “沈知青,你也太厉害了。”刘志看着做好的玉米烙饼,由衷的夸赞。 “没有,只是以前学过一点,只可惜没有富强粉,味道可能一般。” “没事没事,已经很好了,看着就很好吃。” “大家都分一分吧,时间不早了,我们该上工了。”李静兰松了一口气,招呼着知青们将做好的烙饼分了一下。 然后大家心满意足的拿着烙饼,跟沈书和道谢之后就去上工了。 刘红锦不满的哼了一声,拿着烙饼也走了。 沈书和置若罔闻,和李静兰一起准备去上工。 没一会儿洛晓霜也追了上来。 “沈书和,你还挺厉害啊。”洛晓霜看着沈书和,眉眼带着笑意,并没有什么恶意。 洛晓霜其实就是一个娇生惯养的大小姐,虽然有些大小姐脾气,但是家教和三观都是很好的,人也挺善良的,古灵精怪的,还记得洛晓霜有个青梅竹马,洛晓霜下乡一年之后就离开了,后来自己创办公司也有洛晓霜的帮助,反正洛晓霜人还是挺好的。 “没有,从前学过罢了。”其实二十岁之前的沈书和厨艺并不好,嫁给秦斯之后,沈书和将公司交给秦斯打理了之后,才开始慢慢的学会了下厨,学会了做各种好吃的,就是为了能给秦斯吃。 要知道,她曾经也是大小姐,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只是没想到。 “沈知青,好巧。”忽然一道声音传来。 沈书和抬头望去,看到了一个让她熟悉又憎恶的身影。 秦斯! 第4章 帮忙做饭 秦斯并没有看向沈书和,好像并不在乎沈书和这个人。 沈书和低着头也没有看向秦斯,双手紧握,努力克制住自己的情绪。 好歹她的上一辈是无疾而终的,但是一想到他从一开始就把自己当作是别人的替身,沈书和就没有办法面对秦斯。 秦斯啊秦斯,这辈子我们最好互不干涉,否则我不知道我会怎么对待你。 “沈知青?” 跟在秦斯身边的男子叫了一声沈书和的名字。 沈书和整理好情绪,抬头,“梁同志有什么事情吗?” 被称为梁大哥的男人叫做梁仁贵,和秦斯是好兄弟,当初自己也给梁仁贵一份很好的差事,让他后半辈子衣食无忧。 但是秦斯对待自己的事情,梁仁贵知不知道,那就不得而知了。 “你怎么知道我姓梁?”梁仁贵有些意外,毕竟她们知青就那么几个,所以他们认识知青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但是她们很少会认识他们这个村子的人。 “哦,之前听别人叫过,所以就记下来了。”沈书和解释道。 “原来是这样啊,我还以为你认识我呢。”梁仁贵一双眼睛闪过一抹精明。 沈书和笑得自然:“没有。” “这是秦斯,就是之前把你救上来的那个人,你还记得吗?”梁仁贵随即介绍了身边的秦斯。 沈书和只看了一眼,便垂下了眼:“多谢秦,秦同志的救命之恩,他日定会好好报答。” 秦斯淡淡的看了一眼沈书和,低声应了一声:“嗯。” 不得不承认的是,秦斯是长得好看的,很高,脊背宽阔,长眉入鬓,一双眸子黑沉沉的,很深邃,最优越还是鼻梁,高挺,无关深邃,有一种野性的帅气。 当初自己带他回城的时候,还受到了不少小女生的喜欢。 或许自己当初之所以会喜欢他,也是因为喜欢他身上这种野性的帅气吧,可是谁又能想到...... “若是两位同志,没有别的事情,那我们就先去领工具上工去了。”沈书和率先开口说道。 说罢,也不等两人在说话,拉着李静兰和洛晓霜离开了。 去晚了,就没有好的工具了,坏的工具会让人干活非常累,而且还事倍功半。 “那个沈知青好像不喜欢你这一款啊,秦哥。”梁仁贵摸着头疑惑地说道。 秦斯啧了一声,不满的看向梁仁贵。 眼神中充满了压迫感和警告。 梁仁贵耸了耸肩:“行,我不说了好吧。” ...... “书和,你怎么对秦斯这么冷漠啊?”洛晓霜有些疑惑,秦斯怎么说也是沈书和的救命恩人,不应该热情一点嘛?而且秦斯看着还蛮帅气的,虽然没有自己的青梅竹马帅,但是在这个村子真的很不错了。 沈书和眼底闪过一抹冷光,声音淡淡的说道:“没有,只是很正常的男女之间的交流罢了,若是太过热情,难免会让人产生怀疑。” 李静兰看了一眼沈书和,总觉得没有那么简单,但是她也不说什么。 洛晓霜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三人拿了工具登了记,就去地里干活了。 “沈知青,你身体咋样了?听说你发烧了?”一个婶子看到沈书和她们过来了,便急忙上去询问道。 沈书和记得这个婶子,春来婶,对她很好,对她很照顾,让她在这个陌生感受到了温暖。 只可惜,春来婶自己过的并不好,当初她把一切都做好的时候,想着把春来婶接去和自己一起住的。 但是却听说春来婶被她丈夫打死了。 就在自己走后的第二年。 想到春来婶悲惨的一生,沈书和鼻尖有些酸涩。 “怎么了这是?若是不舒服,也不用来上工的。”春来婶一脸焦急的询问。 沈书和吸了吸鼻子,“没事儿,春来婶,我只是鼻子有点不舒服。” 春来婶松了一口气:“那就成,你也别逞强,不行就歇着。” “好,春来婶,我明白。”沈书和点了点头。 然后春来婶就回地里了,不能让别人看到,不然的话,这可是消极怠工给,要被扣工分的。 重生回来的第一天就在劳动中度过了。 或许是秦斯现在还没有想要把自己当作是替身或者是跳板的打算,所以没有出现在沈书和的视野中, 沈书和也乐得其所,她只想继续重复上一世的事情,为创立公司做好准备,早一点把春来婶接走, 至于秦斯,最好这辈子再无交集。 洛晓霜自从早上的那顿早饭之后,就总是跟在沈书和的身边。 “沈书和,我和你商量一件事情好不好?”洛晓霜说道。 沈书和“你说。” “你帮我做饭,我给你钱。一次两块钱可以吗?”洛晓霜实在是不会做饭,她也不想总是被刘红锦那个女人说三道四的,看到今天沈书和的操作之后,她觉得沈书和一定是一个很会做饭的人。 所以就想着如果沈书和帮自己做饭的话,那以后自己也不用被骂了。 而且自己有钱。 一次两块钱已经很多了。两块钱,这个年代花钱都是一分一分的花,一家一年可能也就攒下来几块钱,所以两块钱真的很多了。 确实很多了,沈书和答应了,因为她现在也很缺钱,至少现在很缺钱,而且她还想找机会去农场看看爸妈,上一世,自己就和爸妈见过一次,之后爸妈就因为受不了那里的艰苦环境生病去世了。 这是她一直以来的痛,而秦斯当时陪在自己的身边,也让沈书和对秦斯更加的喜欢。 这一世她一定要让爸爸妈妈健健康康的。 “真的,行,那我一会儿给你拿钱。” 她们做饭是轮着来的,男女都要,轮一次就是八天后,一个月有两次左右,一次做三顿饭,早中晚,所以一天就是六块钱。 现在洛晓霜每个月有五十块钱的零花钱,一个月十二块钱对于洛晓霜来说不算什么。 “好。”沈书和答应了下来。 自然中午的午饭和晚饭都是由沈书和负责,大家几乎都吃的很开心。 唯一的只有刘红锦不太开心。 第5章 供销社 “沈书和,你怎么还帮着洛晓霜做饭啊。”刘红锦一看,晚饭还是沈书和做的,顿时就不高兴了。 沈书和没有回答刘红锦的话,她对刘红锦的感觉不是很好,上一辈子两人的交集很少,只知道她总是在找洛晓霜的麻烦,后来嫁给了村子里的一个男人之后,刘红锦就不住在知青所了。 沈书和的漠视让刘红锦很生气:“沈书和,你有没有听我说话啊?” “她帮我关你什么事情啊,你这个人很莫名其妙欸。”洛晓霜对刘红锦说道,若是自己做饭的问题,刘红锦说几句自己也就算了。 但是她凭什么要说沈书和啊。 刘红锦梗着脖子:“这是你的工作,为什么要帮你做,难不成你把你的工分给她吗?” 她就是看不惯大家都喜欢洛晓霜的样子,不过就是因为洛晓霜有钱罢了。 接着对沈书和说道:“沈书和,难不成你还成了洛晓霜的狗腿子?所以才会帮着洛晓霜干活?”眼神中还带着几分鄙夷。 李静兰皱眉,低声呵斥道:“红锦,你说话太过分了!” 四位男知青也觉得刘红锦说话有点过分了。 刘红锦却说道:“本来就是,你看沈书和帮着洛晓霜做了三顿饭,不是狗腿子是什么?” “够了!”李静兰皱眉。 “刘知青”刘红锦和刘志同时看向沈书和,沈书和看着刘红锦,刘志才发现刘知青不是在叫自己。 “难道在刘知青的认知中,钱货两讫这种行为是属于狗腿子的行为吗?那我是不是认为刘知青在供销社买东西,供销社的人都是刘知青的狗腿子呢?”沈书和不紧不慢的说道。 刘红锦红着脸:“你什么意思?” “什么什么意思?书和说的不够明白吗?那你也太笨了,我告诉你我除了工分,我还有钱,再说了,那几个工分算得了什么啊。”沈书和没说话,反倒是洛晓霜先说话了。 众人一听原来是洛晓霜出钱让沈书和帮她做饭啊。 这个行为无可厚非,只可惜,怎么不找他们呢,他们做饭虽然没有沈知青的好吃,但是也能吃啊。 也不知道给了多少,不过洛知青这么有钱,肯定没少给,感觉自己错过了一个亿。 刘红锦听到洛晓霜的话,脸又青又白的,一张嘴却说不出反驳的话,最后只能摔门回去了。 一个小插曲结束了,众人开始吃晚饭了吗,别说,洛晓霜这钱花得值啊, 这饭菜真的感觉比之前的好吃的太多了,明明都是野菜和馍馍,但是就是比之前的要好吃。 众人吃饱之后,还剩下一份,是刘红锦的,虽然刘红锦一直没出来,但是他们还是留给她的,毕竟这些粮食里面还有刘红锦的一份,要是不留,还不知道明天回传出什么来呢。 之后便各回各的房间了。 洛晓霜去村长家洗了澡,洛晓霜不洗澡受不了,因为洛晓霜是南方来的,宁愿花钱也要洗澡,所以洛晓霜几乎每天都要去村长家洗澡,一次五毛钱。 一个月三十天就是十五块钱,这十五块钱是另外的钱,不算在她的零花钱内,这就是有钱人的底气啊。 洗了澡之后回到知青所,这时候天色慢慢的也暗了下来了。 回屋的时候刘红锦已经躺在床上了,洛晓霜也没有在意她,从自己的盒子里拿出了雪花膏给自己的脸和身体都给抹了一个遍,跟不要钱一样,擦完之后就径直回床上躺着了。看也没看刘红锦。 刘红锦手上拿着一枚精致的胸针,额头上冒着冷汗,双手还在不停的发抖。 等到洛晓霜平稳的呼吸传来,刘红锦才松了一口气,但是手上还是紧紧捏着那枚胸针不放手。 轻轻抬手擦了擦自己额角的冷汗,呼了一大口气。 你别怪我,谁让你这么有钱都不愿意给我一点,你这么多好东西,我拿一点怎么了。 到底是资本家的女儿,资本家的都是都应该是属于人民大众的,所以我这不是偷,只是拿回来了属于我的东西而已,刘红锦想着。 越想越觉得自己是对的,没有错。 等到下一次出去就把这枚胸针给当掉。 ...... 沈书和躺在床上,闭上眼睛全是自己的从前,一点一滴的在自己的脑海中划过。 每每回想,总觉得自己曾经真是个傻子啊,明明他表现得那么明显,但是自己却好像坚信对方爱着自己。 现在真是觉得自己傻的可怜。 沈书和闭着眼睛强制自己入睡,这个年头,大家每天白日上工,晚上除了聊天之外,早早的就上床睡觉了,也没什么娱乐活动。 过了许久,沈书和才堪堪睡着。 —— 翌日 “书和,要一起去供销社吗?”洛晓霜下了工之后,找了沈书和。 “现在?”沈书和都有些不习惯了,好久没有听到供销社这个称呼了。 “当然不是,明天呢,明天我们不是放假吗?要不要一起去供销社?”洛晓霜十分激动,因为这是他们来到这边第一次放假,也是她第一次去这里的供销社。 沈书和想起来了,她们知青每个月都会有一次假期,明天正好是30号,所以是可以放假的。 “也好。”沈书和点了点头,她刚好有些东西要买。 “好,那就这样说定了,我们一起去。”洛晓霜蹦蹦跳跳地走开了。 也不怪洛晓霜这么有活力,洛晓霜干活总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每天也就挣两三个工分,小孩子都比她多。 能有什么办法呢,她总是喊累,队长也不能强迫她,人家也不靠工分生活,下乡也是实属无奈,队长表示分到洛晓霜也是他倒霉。 希望下一次再分配知青的时候还是分配一些能干的吧。 “书和,晓霜找你说什么?”李静兰在小河边洗了手上来,看到洛晓霜一脸开心的走了。 “她约我明天去供销社,你要去吗?”沈书和问道。 “去吧,刚好,我家人可能寄东西过来了,我顺便也给家人寄点东西。”李静兰想了想说道。 “好,那我们明日一起去。”沈书和说道。 “好。” 第6章 再遇 “书和,你今天去供销社准备买什么阿?”洛晓霜十分熟稔的挽着沈书和的手臂。 两人表现得好像是多年的好友似的。 “还不知道,去看看再说吧。”沈书和说道。 洛晓霜点了点头,随后自顾自地说道:“我要买雪花膏,我雪花膏快要用完了,我还要买麦乳精,还有......” 洛晓霜列举了一大堆东西,听上去可是要花不少钱的,但是谁让洛晓霜有钱呢。 但是尽管如此,身边的李静兰还是觉得很震惊。 “洛知青,你买这么多东西,身上带够钱了吗?”李静兰算是一个大姐姐,操心阿,生怕洛晓霜没带够钱。 “带了呀,我把我所有的钱都给带上了。”洛晓霜拍了拍自己身侧的军绿色挎包,上面还印着红色的“为人民服务”几个大字。 李静兰没话说了。 洛晓霜好像是个话痨,一路上吱吱喳喳的就没停过。 沈书和和李静兰偶尔附和两句, 一直到了村门口。 “还没上车的,赶紧了啊,马上要走了。”赶着牛车的大叔吆喝道。 沈书和她们加快了脚步,上了牛车。 牛车空间有限,都是人挤人的,因为去镇上的牛车就这么一趟,所以大家都是挤着坐的。 “你坐中间吧。”沈书和拉着洛晓霜坐在了自己和李静兰的中间。 洛晓霜方才还很为难,因为她有一点点的洁癖,她不喜欢挨着那些人那么近。 倒也不是看不起她们,就是心里接受不了。 沈书和的动作无疑是在拯救洛晓霜。 洛晓霜十分感激的看向沈书和。 “沈知青阿,身体好些没阿?”大叔赶着牛车走了起来,可不算顺畅,这个年代的道路坑坑洼洼,到处都是突起的石头。 牛车时不时颠一下,就非常要命阿。 但是即便如此也无法抵挡住大婶们聊天的欲望。 沈书和看向方才询问自己的婶子,其实很多人自己已经记不清楚。 “多谢婶子关心,已经好多了。” “沈知青阿,听说是那个秦斯救的你,是的伐?”另一个婶子,满脸好奇的询问道。 眼神中可没有一丝善意。 沈书和神色淡淡:“是。” 这是她无法否认的事实,所以如果这辈子秦斯不在和自己有交集,那么她不会将上一辈子的过错施加给他。 “哎呦,那岂不是要那个什么身什么许阿,就是你们知识分子说的那个是啥来着?” “阿翠婶,我闺女说了,那叫做以身相许。”一个稍微年轻一点的嫂子在旁边附和道。 “就是伐,就是伐,秦斯那小子肯定都把你看光光咯,那以后肯定是要嫁给秦斯的伐。”阿翠婶不是本地的,所以说话带着很严重的外地口音。 “阿翠婶,话可不能乱说。” 阿翠婶的话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心,总之让沈书和她们的脸色都变了。 李静兰则忍不住开口。 “那日,秦同志把沈知青救上来的时候,好几个人见到了,沈知青身上穿的多,严严实实的,根本看不出来什么,阿翠婶你这样说,可是在污蔑沈知青的清白。” “李知青,别那么严肃嘛,咱们不是说一下而已嘛。”那个年轻一点的嫂子说道。 “王大嫂,说归说,别拿女同志的清白开玩笑。”李静兰虽然平时态度温温和和的,但是若是冷了脸也是很吓人的。 王大嫂瘪了瘪嘴,嘟囔道:“你着什么急,指不定人家就喜欢呢。” 沈书和的眼神落在王大嫂的身上,带着几分冷意:“王大嫂是吧,秦同志救我,我自然是感激的,但是以身相许已经是旧封建社会的事情,现在是新社会了,主席同志也已经说过了,你现在还提出这种旧思想,可是要不得阿。” “你别乱说,我可没有。”王大嫂虽然没读过书,但是也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也知道封建思想的严重性。 “没有吗?难不成是我听岔了?”沈书和反问道。 王大嫂梗着脖子:“那当然。” 沈书和微微挑眉:“那就姑且是我听错了吧。”嘴角带着一抹若有若无的笑意,格外的吓人,特别是王大嫂。 沈书和是个读书人,若是真的闹起来,自己估计说不过她。 所以王大嫂选择了闭嘴。 其他人方才也只是看好戏,毕竟她们跟知青的关系一般,但是也不想得罪人。 现如今看到沈书和这般伶牙俐齿,更是知道眼前的知青不好惹。 而角落里的刘红锦则一直努力降低自己的存在,甚至不敢抬头看向沈书和她们那边。 有了前车之鉴,牛车上很安静,一直到了镇上。 洛晓霜一下牛车就吐了。 “喝点水吧。”沈书和和李静兰帮洛晓霜顺着后背。 洛晓霜脸色苍白如纸。 洛晓霜喝了几口水之后可算是好点了。 “呜呜呜,我再也不出来了。”洛晓霜出发之前多开心,现在就有多难过,坐牛车实在是太痛苦了,晃得她的胃不停的翻滚。 “没事了没事了,好点了吗?”沈书和询问道。 “我没事了。” 洛晓霜哭丧着脸说道。 “习惯了就好了,这边总是这样的。”李静兰也说道。 “习惯不了,我以后还是不出来了。”洛晓霜一脸抗拒, 沈书和和李静兰相视一笑。 让李静兰意外的是,沈书和竟然没有任何一样,其实她刚开始的时候也和洛晓霜差不多,只不过没有洛晓霜那么严重。 但是沈书和好像一点事情也没有。 正当李静兰疑惑的时候,一道声音插了进来。 “欸,好巧啊,沈知青,又遇见你们了。” 闻言,沈书和等人抬头望去,就看懂了梁仁贵和秦斯。 沈书和眸子暗了暗,微微垂眸,点了点头。 李静兰也是朝着他们点了点头。 对于秦斯会出现在这里,沈书和丝毫不意外,因为梁仁贵家里有二八大杠。 “梁同志,没什么事情,我们就先走了。”沈书和拉着洛晓霜急匆匆离开了。 “欸。”梁仁贵还没来得及叫呢,人就走远了。 沈书和不愿意和秦斯待在一起,因为每每见到他,就会想起自己充满玩笑和悲哀的上一世。 所以如果可以她这辈子不想看到秦斯。 秦斯看着匆匆离开的沈书和,心里产生了一种很奇妙的感觉。 第7章 国营饭店 “书和,怎么感觉你好像不太喜欢梁同志和秦同志啊?”洛晓霜是个兜不住话的人,想到什么就问什么了。 沈书和眸光暗了暗,“没有,我们毕竟男女有别,又是在外面,要是交往过密,难免会传出一些不好听的话。” 李静兰也附和道:“没错,而且这里的人毕竟不像是城里人接受的思想教育多,思想也不够开放,所以有些事情还是要小心一点比较好。” 洛晓霜看到沈书和和李静兰都是一脸严肃的样子,也跟着情不自禁的点了点头:“嗯,好。” 三个人先是来到了镇上的供销社,这个镇不大,供销社只有一家。 这个时候里面已经有很多人了。 “这么多人呢?”洛晓霜下意识的皱了皱眉,里面嘈杂的环境以及混杂的各种味道,让她望而却步。 “进不进去啊,不进去就让开。”一个大婶从洛晓霜身后挤了进来,差一点把洛晓霜给推倒了。 还好沈书和及时拉住了洛晓霜的手。 “没事儿吧?” 洛晓霜摇了摇头:“没事。” “要不然我们晚点再来吧?” 现在这个时候人多的很,因为大家都赶着来买东西,这年头货物的供应量是有限的,一天就有这么多,所以大家都赶着时间买。 但是她们要买的东西应该不会有什么人买, “可以吗?”洛晓霜一脸感动的看着沈书和和李静兰。 沈书和嘴角微微上扬:“我没事,静兰呢?” 李静兰也点头说道:“我也可以。” “谢谢你们。”洛晓霜一脸感激的说道:“我请你们去国营饭店吃饭。” 昨晚去村长家洗澡的时候,特地向村长打听了这边的国营饭店。 村长推荐了不少呢,她今天出来还想要好好吃一顿呢,在村子里吃的那些东西,实在是难以下咽,也就是书和做饭的时候能吃下去。 “不用。”李静兰摆摆手。 洛晓霜拉着两人:“没事,我钱多。” 沈书和and李静兰:你说这个真的合适吗? 本来想去邮局拿包裹的,但是因为怕包裹太大不好拿,所以她们决定最后再去拿包裹。 于是她们选择在镇上闲逛,顺便看看这边都有什么 其实只有洛晓霜好奇,因为李静兰经常来,而沈书和她上一世经常来。 洛晓霜像一只风筝,要不是沈书和和李静兰拉着,都不知道要飞到哪里去了。 也不怪洛晓霜,她本就是一个好奇心比较重的人,所以到哪都想到处看看。 她的梦想就是环游世界。 逛了许久,洛晓霜终于饿了。 “我饿了,咱们去吃饭吧,去国营饭店,我请你们大吃一顿!”洛晓霜十分阔绰的说道。 沈书和和李静兰也有些饿了,便同意了。 三人一起来到国营饭店。 进门就看到了一块黑板,黑板上面写着今天的菜品。 每天都是特定的菜品供应。 今天是 醋溜肉片、辣子肉丁、炒肉片、烩肚肺丝、肉豆腐盒、红烧黄鱼、 这些都是荤菜,素菜的种类比较少。 素扒白菜、香菇炒菜心、干烧冬笋 还有面条: 素面和牛肉面。 “看着都好好吃啊,好想都吃。”洛晓霜咽了咽口水,她是个美食爱好者,所以这段时间在村里,真的是苦着她了。 “你们想吃什么?”洛晓霜转头看向沈书和和李静兰。 沈书和和李静兰和洛晓霜不同,她们没有那么多的选择。 “素面吧。” 一碗素面对她们现在来说已经很好了。 “那你们先找位置坐,我去点菜。”洛晓霜应道。 “等一下。”沈书和拦住了正欲离开的洛晓霜。 从自己的口袋里面拿出了两毛钱:“给你,点了菜要付钱的。” 李静兰下意识的看了一眼沈书和,眼神里闪过一丝疑惑,随后也从口袋里拿出两毛钱给了洛晓霜。 一碗素面两毛钱,牛肉面是五毛钱。 洛晓霜接过钱:“好,那我去了。” 然后洛晓霜就一蹦一跳的去了点菜的窗口,“同志,我要点菜......” 沈书和和李静兰也找了一个比较显眼的位置坐了下来。 “你怎么知道这边点菜的时候要给钱?”李静兰坐下之后,便问道,她总觉得沈书和好像对这里很了解一样。 就如同刚刚,她好像对于镇上的一切都不意外。 这很不像是一个刚刚来到这里的人应该有的反应。 沈书和面对李静兰的质疑并没有感到慌张,神色如常,毕竟不会有人相信死而复生这种事情。 “没有,因为我以前家里那边也是这样,总是有人吃饱了不给钱就跑,抓得住的还好,抓不住的就是倒霉了,所以就改成了点菜交钱,再上菜。” 李静兰听着沈书和平静的解释,心中的疑虑也渐渐消失了,但是总感觉好像哪里不对。 这个时候洛晓霜回来了。 “你点了什么?”李静兰问道。 “我点了醋溜肉片、辣子肉丁和红烧黄鱼,还有一个干烧冬笋。” “四个。”洛晓霜伸出手指,神情天真。 “你怎么点了这么多?你吃的完吗?”李静兰一脸震惊,洛晓霜看上去瘦瘦小小的,这么能吃? 而且这里的菜分量还挺大的,就是贵了点。 洛晓霜天真的说道:“又不是只有我一个人吃,不是还有你们吗?” “?”李静兰一头问好。 沈书和倒是一点也不意外,洛晓霜这个人就是被家里保护得太好了,所以人也很天真也很善良,所以刚刚在说她去点菜的时候,沈书和就已经猜到了。 “不行,这花了不少钱吧。”李静兰说道。 “没事儿,我有钱。”洛晓霜压低了声音说道。 沈书和微微一笑,没想到她还知道在外面才不外露呢,那还点那么多,她点的四个才,三荤一素,估计得要十来块钱了,镇上的工人,一个月也才十几块钱。 “那也不能这么花啊。”对于李静兰来说,一块钱都是很多了。 洛晓霜双手环胸,一副我也没办法的样子:“点都点了,厨师都开始做了,现在也退不了了、” 李静兰一脸无奈,叹了口气。 第8章 怒怼供销社员 然后没一会儿,服务员就端着菜上来了,看着三荤一素,不少在吃饭的人也都看了过来。 毕竟他们最多也就两荤两素,三荤一素少之又少。 看着是几个姑娘,他们的眼神都不太对劲。 沈书和冷漠的眼神看了一眼那些人,那些人发现被抓包了,尴尬的收回了视线。 没办法,最终她们还是在洛晓霜的盛情邀请下,一起共享了这顿饭。 “欸,那个不是刘知青嘛?”吃着吃着,李静兰忽然看到了刘红锦走了进来。 洛晓霜和沈书和回头看去,便看到了一脸春风得意的刘红锦走了进来。 然后禁止走向了点菜的窗口,说了好一会儿,不知道在说什么。 再然后就看到刘红锦坐下了,这个位置刚好挡住了她们,所以刘红锦看不到她们,但是她们可以看得到刘红锦。 “刘知青怎么一个人来吃饭?” 李静兰很是疑惑,而且刘红锦不是一向很舍不得花钱吗?今天怎么舍得来国营饭店吃饭? 对于这个洛晓霜不是很关心,继续埋头吃饭,而对于沈书和来说,刘红锦不过是她人生中的过客,无弊无利,所以她也不在乎。 洛晓霜吃完了之后,她们就准备走了,正好看到了店里的杂工给刘红锦端饭菜, 一荤一素。 刘红锦什么时候这么有钱了,就连沈书和都忍不住看了一眼。 刘红锦本来还沉浸在自己赚了大钱的欢喜中,没想到那个小玩意那么值钱,一下子就换了二十块。 所以她就忍不住想要来奢侈一把,她都好久没吃过肉了,所以一来就点了一荤一素。 杂工端来的时候,刘红锦抬头,就看到了门口的沈书和三人。 顿时整个人脸色煞白,眼神惊恐的看着她们。 “她怎么了?好像很害怕我们的样子?”洛晓霜刚吃完,肚子好撑,摸了摸肚子,一脸疑惑的说道。 李静兰也很奇怪,怎么感觉刘红锦怪怪的。 沈书和的眸光带着几分探究,刘红锦强装镇定,看着杂工摆放好自己的饭菜,然后拿起筷子开始吃。 假装看不到她们。 实际上她的手不受控制的在发抖。 “走了。”沈书和率先开口,刘红锦很明显不正常。 “哦。”洛晓霜本来也没有太关注刘红锦。 李静兰看了一眼刘红锦也跟着走了。 刘红锦余光看到三人离开之后,才默默的松了一口气,没事儿,不会被发现的。 如同嚼蜡一般吃完了整顿饭。 等到沈书和她们再去供销社的时候,人已经少了不少,东西也少了不少。 洛晓霜也没有一开始那么抗拒了。 沈书和走进去看着屋里面的墙壁上挂着的“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大横幅有些怅然。 走进去,洛晓霜十分有目的性的来到了那个专门卖雪花膏的柜台。 柜台的供销社员头都没抬。 拿着毛线织毛衣,看样式好像还是男款的。 “同志,麻烦把雪花膏拿出来给我看一下。”洛晓霜看了好一会儿,发现没有自己经常用的那一种,想着是这里没有卖,所以就想看看哪一种比较好一点。 她喜欢香香的。 刘娟抬头看了一眼洛晓霜,眼神嘲讽:“买就买,不买就走。” 洛晓霜今天穿的是很普通的深蓝色的长袖和长裤,因为她不想把自己好看的衣服给弄脏,知道是坐牛车来,特地穿的这些上工时候穿的。 但是正是因为这样,刘娟以为洛晓霜只是村子里的人,所以根本不把洛晓霜放在眼里。 洛晓霜即便是再单纯天真,这个时候也看出来了刘娟的眼神,以及态度。 “这位同志,你不拿出来给我看,我怎么知道我要哪一种。”洛晓霜本着以和为贵的心思,再一次说道。 刘娟却依旧一脸鄙夷的看着洛晓霜:“你有钱吗?就看,就你这样的还想买雪花膏?能买得起蛤蜊油就差不多了。” “你怎么回事啊?我好声好气的跟你说话,你这种看不起人的态度,怎么你很了不起是吗?”洛晓霜怒了,后果很严重。 洛晓霜这边的声音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李静兰和沈书和急忙赶来。 “怎么了?” “你怎么回事啊,你怎么跟我说话的?”刘娟还是第一次这样被人吼,顿时也怒了。 “还装,我见得多了,你们这种人,分明没钱,还要装,买不起就别来浪费我的时间。” 在这个年代供销社的供销社员可是铁饭碗,很吃香的,多少人挤破了脑袋想尽了办法进来,所以进来这里的人多少都觉得自己很了不起,当然大部分人不这么觉得。 但是有小部分人比如刘娟就觉得自己就是比这些乡下的泥腿子好太多了。 她忘记了她自己也是村里出来的,不过是有一个混得比较好的大姑罢了。 “怎么回事?”沈书和看着洛晓霜问道,绝对不会是洛晓霜的问题。 洛晓霜说道:“我来买雪花膏,我看这里没有我用的那种,我就想着换一种,但是我得看看哪种比较好,所以就想让她拿出来给我看看,但是她一直不理我,还嘲讽我,说我买不起。” 洛晓霜委屈的跟沈书和说。 沈书和到底是开过公司的,也活了几十年了,一个眼神就足以让人感觉到巨大的压力。 “所以你为什么不给她看?”沈书和的语气中带着冰冷,刘娟被沈书和这样的眼神给吓到了。 正欲反驳,接着就听到沈书和继续说道:“如果我没有认错字的话,上面挂的是为人民服务吧?” 众人抬头看。 纷纷点头。 “你认字?你不是没上过学吗?” 人群中,一个大婶捅了捅另一个大婶的胳膊。 被捅的大婶说道:“不认识啊。” “那你点头?” “我看她们都点。” “......” “我们不是人民吗?而你身为供销社的供销社员,非但没有做到为人民服务的义务,而且还辱骂为建设祖国做贡献的劳动人民,这就是你们供销社该有的作风吗?如果真的是这样,那我真是要向上面好好问问,这墙上的字到底是贴给谁看的。”沈书和一字一句,铿锵有力,看戏的人被说的群情激愤。 第9章 大包裹 刘娟脸色变得极其难看,“你胡说八道什么?”伸手指着沈书和。 “怎么我说错了吗?”沈书和态度冷淡,眼神犀利,刘娟被这个眼神看的说不出反驳的话来。 “你们主任在哪里?”沈书和转头看着其他供销社员,眼神宛若上位者一般,让人忍不住为其臣服。 “主,主任出去了。”被她看到的供销社员忍不住说道。 刘娟觉得自己被沈书和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的自己很没面子,听到她要找主任,忍不住嘲讽道:“就你还想找主任,也不看看你自己是什么身份?还以为我们主任是什么人都能见的吗?” 对于她来说,沈书和不过也是一个乡下的泥腿子,一个村姑,还想找主任,方才自己就是被沈书和突然这么一说没反应过来罢了。 才不是因为被沈书和给说怕了。 “哦?”沈书和视线重新落在了刘娟身上,真是自己作死,谁也拦不住啊。 “原来供销社的主任这么大的来头吗?我们都见不得是吧?”沈书和似笑非笑地看着刘娟。 其他供销社员听到这个,下意识的脸色发白,这个话可不是随便能说的,搞不好要被戴帽子的。 偏偏刘娟是个蠢的,根本不知道。 “那是当然,我劝你们识相一点的话,给我道歉,然后滚出去,一副穷酸样,还学别人用雪花膏,怪不得一副狐媚相。”刘娟看着沈书和,眼底一闪而过的嫉妒。 若是放在其他人身上,被这么说,早就哭的跑来了,但是沈书和不是。 “既然如此,那我就在这里等着,等到你们主任回来,我倒是想看看,到底主任是什么人物,竟然见不得。”沈书和不紧不慢的说道。 其他人窃窃私语也不愿离去,因为她们很想知道结果是什么。 她们以前也经常被供销社的人给欺负,明里暗里的就是看不起她们这些人,有时候态度也十分恶劣, 所以看到沈书和能这么和她们对抗,心中都下意识的支持沈书和。 刘娟眉头紧皱,脸色不悦:“你怎么回事啊,叫你走没听到吗?” 沈书和不知道在哪找了张木凳给做下了。 刘娟更生气了。 其他供销社员也不敢上前说什么,而且其实她们也看不起刘娟这个关系户,所以也没有人替刘娟说话。 “怎么回事啊?”一个穿着工服的男人走了进来,男人有些胖,看上去应该有四十来岁了,面相看着不像是坏人。 “主任,您回来了。”刘娟看到主任,立刻上前,恶人先告状 “主任,这个乡下来的女人在这里闹事,还不肯走。”刘娟指着沈书和说道。 沈书和看到主任,站起身,神色冷淡,眼神淡漠。 “这位同志,请问有什么事情吗?”主任并没有因为刘娟的一面之词就定了沈书和的错。 这一点沈书和还是挺喜欢的,因为她上一世就知道这个供销社的主任是一个尽职尽责的好人,所以她在做这一切之前其实就已经知道了大致的后果会是什么。 本来大家还担心沈书和被骂,现在看来,这个主任好像不是个坏人。 但是刘娟的脸色却变得难看了起来。 “主任。”刘娟还想再说点什么。 “你别说话,让这位同志说。”主任打断了刘娟,神色有些不耐烦。 “您就是供销社的主任是吧?” “是。” “是这样的,我的朋友,想要买雪花膏,但是因为雪花膏的种类不止一种,就想着让你们的供销社员拿出来看看,但是你们的供销社员不但没有拿出来,而且还出言侮辱责骂我的朋友,而且我看着她的样子应该不是第一次,供销社应该是一个为人民服务的地方,但是这位供销社员很明显并没有把这句话放在心上。” 沈书和平静的道出了方才发生的一切。 让主任忍不住对沈书和的话产生了信服。 “你有什么要说的吗?”主任神色严肃的看着刘娟。 “主任,她胡说,我没有。”刘娟急忙解释的说道:“明明就是她们买不起,还诬陷我,主任您不能听信她们的一派胡言啊。” “欸,小姑娘,人家可没有乱说啊,我们可是听的真真的。”周围看戏的人都忍不住帮沈书和说话了。 “是啊,是啊,咱们可都是看的真真的,就是你欺负的人家,还说人家小姑娘坏话。” “就是就是。” “你们懂什么,一群没见识的泥腿子,有你们什么事情。”刘娟气急败坏的说道。 主任冷声呵斥道:“刘娟!” 沈书和的眼神又冷了几分:“刘娟同志是吧?你口口声声的泥腿子是光荣的劳动人民,是为国家建设做出贡献的人,而你,一口一个泥腿子,怎么你是看不起我们还是看不起主席?” 刘娟还欲狡辩,却见主任的神色愈发严肃,带着怒火:“刘娟,道歉!” “凭什么?”刘娟不可置信的看着主任。 “快道歉!”主任懒得和刘娟这个蠢货说这么多。 “我——” “道歉!” 主任的态度坚定,刘娟怒瞪着沈书和三人,不情不愿地道歉:“对不起!” 几乎是咬牙说出来的话。 “跟我们就算了,我觉得更应该和她们道歉。”沈书和看着站在周围的大婶们,对刘娟说道。 刘娟怒目而视,“凭——” “刘娟,道歉!”主任的声音带着几分压抑,似乎下一刻就要爆发了。 其他人也没想到还有自己的份儿呢,平时都是挨骂的份,现在还能被道歉,大家看着沈书和的眼神都不一样了。 刘娟一脸屈辱的对着众人道歉。 道完歉之后,哭着跑走了。 其他人也没拦着。 主任看着刘娟离开的背影,眼神一闪而过的坚定。 随后看向沈书和“这位同志,实在是对不起,今日是我的失职,还请这位同志不要见怪。”主任脸上的歉意可比刘娟真诚多了。 “这也不是主任的错,但是主任,我还有点事情要说。”她的语气和表情都是那么的平静,不见一点波澜。 第10章 怒怼王大嫂 对于这样的沈书和,主任都忍不住多了几分好奇,眼前人似乎身份并不简单,她身上的威严和庄严,和她现在这个年纪实在是难以匹配,但是就是让人不敢轻易违抗。 “这位同志请讲。” 沈书和轻轻开口,声音清冷如水:“那位刘娟同志在上班期间织毛衣,还有方才我想要见主任,她却说主任不是相见就能见到的,主任认为这个事情以及她说的这些话是妥当的吗?” 主任猛地一震,这要是传出去了,他这个主任就不用当了,这不是以前地主的做派嘛? 主人的脸色一白,同时也流露出了几分愤怒,没想到刘娟竟然是这样说自己的。 “多谢同志提醒。” “不客气。” 接着沈书和她们继续跟别的供销社员买了东西,主任安抚了其他群众,看着沈书和的背影,感觉她不是一个简单的人。 像是一个上位者...... 最后她们都买到了东西,洛晓霜也买到了雪花膏。 “书和,你刚刚太帅了!”洛晓霜眼神亮晶晶的看着沈书和,刚才的沈书和简直就是天神一般的存在。 “你要是男的,我就嫁给你了。” 李静兰忍俊不禁,不过方才沈书和的表现真的让她也感到十分的意外,整个人似乎有一种很强大的气场。 “别,我养不起你。”沈书和一脸招惹不起的样子,让李静兰忍不住发笑。 洛晓霜故作恼怒:“书和,你什么意思,你在说我很败家吗?”(╯▔皿▔)╯ 沈书和摆了摆手:“我可没说。” “算了,不跟你计较。”洛晓霜傲娇的哼了一声。(¬︿??¬☆) 然后她们一同前往邮局拿了东西,就属洛晓霜的包裹最大。 李静兰的包裹很小。 而沈书和...... “你是叫做沈书和吗?”窗口的员工询问道。 “是。” “那就没错,就是你的包裹。”邮递员说道。 沈书和看着眼前的包裹陷入了沉思,眼前的包裹和上一世收到的包裹不是同一个。 为什么会这样? “书和,你好了吗?”李静兰提着自己的小包裹走了过来。 “这么大一个包裹呀?”李静兰看着沈书和的包裹,其实她沈书和并不了解,准确的来说,她们都不了解沈书和。 因为沈书和并未在她们面前说过任何关于家里的事情。 沈书和现在只能先把包裹拿回去看看了。 或许是因为自己重生产生的蝴蝶效应吧。 “嗯,拿好了,晓霜呢?”沈书和抱起包裹。 “那呢。”李静兰指着不远处的洛晓霜。 洛晓霜看着包裹掐腰╮(╯▽╰)╭ 沈书和顺势望去,果然,这个包裹还是一如既往的大。 两人走过去:“你能提动吗?” 洛晓霜立刻摇头:“不能。”(理直气壮) 她也不知道她爸妈给她寄了这么大一个包裹。 “我帮你吧。”李静兰的包裹最小,所以她还有多余的力气可以帮洛晓霜。 “静兰姐,你真是好人。”洛晓霜感激涕零的说道。 “好了,别油嘴滑舌的了,咱们快些走吧,一会儿赶不上回村的牛车了。”李静兰催促道。 想到牛车,洛晓霜有些难过:“能不能不坐牛车回去啊?” “不行,咱们就只有这一趟车回村。”李静兰摇头。 “忍忍吧,不是买了梅干吗?吃些梅干会好些。”沈书和也说道。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这个年代,能有牛车已经很好了,若是再早一些,只能走路出来了。 “好吧。”洛晓霜还是妥协了。 三人大包小包的回到了之前下车的地方,那个地方已经有很多人在等着了。 等着那个大叔把牛车赶来。 “哎呦,这大包小包的,这么多东西呢?” “看着这么重,洛知青,里面都是啥啊?”有大婶问道。 “这是我爸妈给我寄来的东西。”洛晓霜如实说道。 “这么多东西呢,里面估计有不少好东西吧。” “没有,就是一些衣服什么的。”沈书和率先说道。 防人之心不可无啊,洛晓霜这个性子肯定会如实说出来的,所以沈书和拦在洛晓霜面前说了。 “这么大一包,怎么可能只有衣服,沈知青这是在防着我们吧?”王大嫂阴阳怪气的说道。 洛晓霜见状知道沈书和肯定是为了自己好,于是便反驳道:“书和说的都是真的,就是衣服。” 王大嫂一副,我不相信的样子:“既然都是衣服不如给咱们瞧瞧,让咱们这些乡下人也看看城里的衣服都是啥样的。” 说着上手就要打开包裹,一只手拦住了王大嫂的手,声音冷了几分:“王大嫂,你这是做什么?” “沈知青,别那么小气,咱们就是想看看。” 其他几个大婶也跟着说道:“是呀,咱们就是想瞧一瞧。” “看看可以,但是这是我们的东西,给不给是我们的权利,你要是这样直接上手的话,就侵犯了我们的隐私,这个可就要报公安了。”沈书和神情平静,但是身上却散发着一种不可抗拒的气场。 公安两个字一出,王大嫂立刻收回了自己的手,同时也是脸色微愠:“沈知青怎么这么小气啊,这么一件小事,还隐私,还犯得着报公安,不就是看看吗?还城里来的呢,这么小气。” “怎么?王大嫂是对我们城里来的有什么意见吗?如果有的话,去跟国家领导人说吧,毕竟我们下乡来建设农村也是响应国家号召的。” “你——” “好了,王大柱他媳妇儿,你就少说几句吧,哎呀,都是一个村子的,有啥好说的。”有个婶子看不下去了,出来制止道。 这般,王大嫂才止住了话头。 这下也没有人敢动她们包裹的主意了,她们可说不过那个沈知青啊。 有了这个小插曲,直到牛车来了,也相安无事。 “都坐好了吧?坐好了,就走了。”赶牛的大叔问道。 “好了好了,老菜头,走吧。” “好嘞。”老菜头正准备赶牛,就听到有人在后面喊。 “等一下,等一下。” 是刘红锦。 “刘知青,赶紧的,一会儿回去天晚了。”有人催促道。 刘红锦上气不接下气的,赶紧上了牛车。 看到沈书和她们的时候,脸色又白了几分,不敢往她们的方向看。 只是余光瞥到了洛晓霜的包裹,眼中一抹幽光闪过。 第11章 你看见了? —— 回到知青所,三人各自分开,回屋里拆包裹了。 沈书和看着眼前这个陌生的包裹,上一世她也是每个月都能收到包裹,但是却没有现在的那么大。 应该是自己的父母在出事之前存下来的东西,只是不知道爸妈到底让人给自己寄过来的。 因为每一次都没有署名,即便是自己想要询问也没有结果。 一直到自己离开这里,回城之后,才没有再收到过。 “怎么了?”李静兰的包裹很小,其实就是一封信还有一些小东西,所以很快就收拾好了。 收拾完了就看到沈书和在看着自己的包裹发呆。 “没事。”沈书和摇了摇头。 接着拆开了包裹,包裹里面的东西确实比上一世要多了许多。 “好多票!”李静兰看着那一叠票,忍不住发出了一声惊叹,但也只是惊讶,没有嫉妒更没有贪欲。 沈书和也很震惊,她记得上一世没有那么多票,除了票之外,还有一个信封,摸着感觉像是钱,但是沈书和并没有打开。 因为如果里面真的是钱的话,那么这笔钱还不少。 “还有麦乳精,怪不得看你搬得挺重的,还有一些吃的,还有雪花膏。”说得上是应有尽有了。 难不成这一世真的因为自己重生导致了蝴蝶效应,相比于李静兰的惊讶,她更多的是疑惑。 她准备这一世要找到这个给她寄包裹的人,至少要好好感谢他。 剩下的就是一些衣服,沈书和简单的整理了一下全部都放进了柜子里。 等到她和李静兰出来的时候,洛晓霜也收拾完了。 洛晓霜的东西和沈书和的差不多,只是吃的稍微比沈书和多一些,好多罐头。 所以洛晓霜拿着罐头来到了沈书和她们屋门口。 “书和,静兰姐,我刚好要找你们呢,你们看。”洛晓霜拿着两个罐头在她们面前摇了一下。 “罐头?”李静兰疑惑。 洛晓霜笑道:“是呀,我爸妈给我寄了好些罐头呢,这下我不用饿肚子啦,这个是给你们的一个一个。” 说罢,便把罐头塞进了沈书和和李静兰的手里。 “算了算了,这罐头挺贵的,我还是不要了。”李静兰第一反应就是不能要,这罐头看着得要好几块钱吧。 “没事儿,再说了,这个天气,罐头也放不了很久,所以你们就吃吧,平时馍馍吃着没味儿可以拌一点。”洛晓霜兴致冲冲地说道。 在洛晓霜的百般劝说之下,沈书和和李静兰收下了罐头。 不远处的门缝处,一双阴暗的眼睛死死的盯着她们三人...... —— “可不咋地,这还怎么嫁出去啊。” “是啊是啊,都那样了,除了秦斯谁还能要啊。” “嘘,别说话,人家来了。” 第二日上工的时候,沈书和敏锐的发现,周围的人看着自己的眼神和神情好像不太一样,但沈书和也不是很在意,并没有放在心上。 “瞧瞧,还一副没有事儿的样子呢。” “你也不看看,人家是城里来的知青,当然是看不上咱们村子里的泥腿子了。” “都这样了,人家不嫌弃她就不错了。” “小点声,他婶子别让她听着了。” “怕啥,这不是大家伙儿都知道的吗?” “你们在说什么呢?” “还能是什么,就是那个沈知青啊,上一次和那个秦斯小子都那样了,一点消息都没有,不会是不想承认了吧。”大婶说完之后,才反应过来这道声音很陌生。 转头就看到了洛晓霜笑眯眯的看着她们。 “大婶,你们真是闲的,再说了沈知青和秦同志哪样了?”洛晓霜笑意盈盈的看着她们。 她们被抓包了也不害怕,反正那本来就是事实。 “我们说的也不是假的啊,上一次秦斯救落水的沈知青这个事情,咱们村子里的人都知道。”那个大婶梗着脖子说道。 “是啊,怎么了?”洛晓霜一脸好奇的看着大婶。 那个大婶瞥了一眼洛晓霜,然后说道:“搁我们这儿,发生了肌肤之亲可是要结婚的。” “救个人也算是肌肤之亲?”洛晓霜一副惊讶的样子。 “哎呦,那衣服这么薄,一湿了,啥都看着了。”另外一个大婶神情怪异的说道。 “你看到了?”洛晓霜反问。 “没有啊。”大婶下意识的回答。 “那你怎么知道都看到了?”洛晓霜追问道。 “那别人说的,还能有假?”大婶一副理直气壮地样子。 “那就是没看到咯,没看到你们还说?”洛晓霜站了起来,哼了一声然后走了。 “这人咋回事啊?” 洛晓霜不回答,径直往沈书和和李静兰那边走去,并且把事情告诉了沈书和。 沈书和神情从头到尾都是一副淡漠,好像这个事情和她没有关系一样。 想当初她就是因为这些流言蜚语,所以尝试性地接触了秦斯,一开始秦斯还是很冷淡的,但是后来慢慢的,秦斯开始接受自己。 即便是他并没有在自己面前表现得多么热情和喜爱,但那个时候的自己还以为这个就是秦斯的性格。 直到现在她才知道,原来不是秦斯没有喜怒哀乐,而是他对自己没有喜怒哀乐。 到现在她都还记得作为灵魂状态存在的自己,看到秦斯和江今禾结婚的时候,秦斯脸上的喜悦是那样的刺目。 “书和,你准备怎么办?”李静兰略显担忧的看着沈书和。 沈书和到现在为止一个表情也没有,既没有惊慌失措,也没有勃然大怒,而是一脸平静。 “不用在意这个事情。”沈书和手上的动作没有停下,而是一边干活一边说道。 李静兰和洛晓霜对视了一眼,洛晓霜还想说什么,但是被李静兰的眼神制止了。 自从上一次落水之后,沈书和整个人都变了一个样子,有一种不属于她这个年纪的沉稳。 所以她相信这一次沈书和肯定是有自己的想法和解决办法,她们不需要过多的去干涉。 洛晓霜看到李静兰的眼神之后,嘟了嘟嘴没有说话。 第12章 国家尚未富强,怎谈儿女情长 “沈知青,你来找我是有什么事情吗?”一个穿着灰色棉麻长袖,灰色麻布长裤,看上去约莫五十多岁的男人,看着沈书和询问道。 沈书和眉眼轻抬:“队长,我想跟您说件事情。” “你说。”队长眼神示意。 “我前段时间因为落水请了几天假,这个事情您是知道的吧?” 男人点了点头:“我知道。怎么了?” “救我的人是秦斯同志,这个您也是知道的吧?”沈书和神色平静,好像在阐述一件跟自己无关的事情。 “知道。” “最近有人传出来因为那次落水,导致我和秦同志的关系好像出现了一些问题,流传了一些不太好的消息,现在已经不是封建社会了,但是咱们村子里还有一些人残留着一些封建思想,这个事情还希望队长能够出面解决一下,而且我是响应祖国号召下乡建设的青年,国家尚未富强,怎谈儿女情长,如今这个事情对我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我这样说,队长你能明白吗?” 队长闻言,眉头紧皱,一张布满了岁月痕迹的脸上出现了几分愠怒。 “沈知青,这个事情是我的疏忽,我会警告她们的。” 随即又十分欣慰的说道:“你能有如此的觉悟和抱负实属难得。” “队长过奖了。”沈书和淡淡一笑,带着浅浅的疏离感。 当天晚上,队长就在广播中十分严肃的说了这个事情。 而且还特别严肃批评了某些人。 “秦哥,这是谁去跟队长那个老头说的?”梁仁贵摸着头十分好奇。 他们也是刚听到这个事情,没想到这会儿队长就出来澄清了。 “不会是沈知青吧?”梁仁贵自顾自的说道,看着像是沈知青去说的,不然的话谁会去说这个事情啊。 “看来沈知青对这个事情好像很介意的样子。” 梁仁贵没有注意到秦斯的眼神稍微变了变。 不过这样也好,反正你也是要准备去澄清的,现在人家沈知青先去了,你也不用走一趟了。 秦斯看着梁仁贵,说道:“你该回去了。” 梁仁贵看了看时间,是哦,家里做好饭了,“成,那我先回去了。” 梁仁贵告别了秦斯。 秦斯回到屋里。 “秦斯,该吃饭了。”一个妇人朝着秦斯叫道。 秦斯默不作声地走了过去,然后端着自己的碗回了屋里。 女人见状眼底闪过几分不满:“怎么回事啊,一天天拉死个脸的,跟谁欠了他似的。” 从一开始就坐在饭桌上的男人此时开口道:“好了,小点声,咱们家的工分都靠他呢。” 女人不满的冷哼了一声,要不是因为秦斯能干,她能这么和声和气的跟他说话。 秦斯对外面的声音充耳不闻,回到屋里,把自己的碗放在了那种已经有些年头的桌子上,那后从抽屉里拿出了一张照片。 照片上面是一个明媚的少女,少女脸上带着笑。 照片似乎经常被拿出来看,已经有了一定的磨损了,但是也能看出来主人很爱护,没有坏。 仔细看,可以看出来,这个照片好像是从什么地方裁下来的,它的边边都不太平整。 这是三年前第一批下乡的知青,在她们下乡的时候集体拍了一张照片,至于秦斯为什么能够拿到这张照片就不得而知了。 如果沈书和见到这个照片一定能认出来这个人就是江今禾。 因为那天秦斯和江今禾的婚礼就有江今禾一生所有的照片,都是秦斯后来收集到的,多么幸福啊,但是对沈书和来说是多么讽刺啊。 因为自己也是很喜欢拍照的,但是她发现自己和秦斯竟然没有一张合照,因为他们结婚的时候不需要用合照,后来秦斯也以自己不喜欢拍照的理由拒绝了一次又一次,但是那天,沈书和分明看见了,他和江今禾一起拍照时候脸上的笑容,多么讽刺啊。 秦斯不知道看了多久,才将照片小心翼翼地放了起来。 其实那天秦斯之所以会救沈书和,是因为江今禾下乡的时候,在一次雨天过后,由于路面太滑而掉进了河里。 那天也是自己救得她,当他看到江今禾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明媚的少女。 所以那天,当他听到李静兰喊沈书和的名字的时候,秦斯才跳下去把人救了上来。 之后,秦斯抱着沈书和回了知青所之后,便离开了。 秦斯眼神暗了暗,端起自己的饭,三两口就吃完了。 —— 知青所 “书和,你太厉害了。”洛晓霜给沈书和竖起了一个大拇指。 李静兰也对沈书和的处理方式感到一些意外。 一般人可能会直接跟那些造谣生事的人对峙了,但是沈书和没有,她直接找到了能管住那些人的人。 不得不说,这样的处理方式才是最好的,不用自己费时间费精力。 “其实,我觉得秦同志也没什么不好的,长得也挺好的,干活的力气也大。”刘红锦忽然在一旁说道 众人的眼神纷纷看向她,刘红锦立刻慌乱的解释道:“我没别的意思,我只是觉得,其实秦同志人还是不错的。” “人不错,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啊。”洛晓霜说道。 刘红锦眼底闪过一抹暗芒。 看来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沈书和淡淡的看了一眼刘红锦,便收回了视线。 夜晚,沈书和坐在桌子前,点着一支蜡烛。 李静兰出去洗澡了,屋子里只有沈书和一人。 沈书和决定现在就开始筹备之后开公司的事情,其实上一辈子开公司很大原因是因为秦斯,因为秦斯说自己很想离开这里,想要出去外面的世界闯荡。 他是有那个能力的,但是没有钱和人脉,所以当时为了能够让秦斯离开这里,自己花了不少功夫。 但是现在这一切都是为了她自己。 她非常怀疑,当初他和自己说这些是不是想要借着自己去找江今禾。 这一切不得而知,但是这一世,她不会再让秦斯有利用自己的机会了。 拿着昨天去供销社买回来的纸和笔,把上一世开公司的事情,流程全部在之上写了下来。 等到了时间,她就永远的离开这里,一想到和秦斯在一个空间里,沈书和就感觉到厌恶。 第13章 重拾知识 “书和,你在看书吗?”李静兰从外面进来,看到沈书和在拿着书看着,有些意外。 沈书和抬头,看着李静兰点了点头:“对。” 李静兰好奇的问道:“你看的什么书?” “《复活》” “这是什么书?”李静兰凑上去一看,发现是一本外文书。 “书和,你看的外文书?”李静兰很惊讶,能看懂外文书,那说明沈书和的外文水平肯定很高。 “我以前学过几年外文,所以会看一些。”沈书和一脸淡然的说道。 “真厉害。”李静兰发自内心的感慨。 沈书和只是笑笑并没有说话。 而李静兰也没有再打扰沈书和,而是忙着自己的事情去了。 看了好一会儿,李静兰已经睡着了,沈书和才合上书本,小心翼翼地上了床。 半夜,一道闪电划过,亮如白昼,随之而来的就是如炸弹一般的雷声。 接着就听到了哗啦啦的雨声,声势浩大,好像是有人端着一盘一盘的水从天上往下倒一样。 沈书和脸色苍白的躺在床上,上一世,沈书和就是在一个雷电交加的夜晚收到了自己父母过世的消息。 从那以后,每当狂风暴雨,电闪雷鸣的时候,沈书和总是能想到那天。 这给她留下了很重的心理阴影。 额头上已经冒出了细细的冷汗,但是她没有发出一丝声音,只是紧紧的抓着自己的被子。 李静兰也被巨大的雷电声给吓醒了。 “砰砰砰。”门外传来了敲门声。 “谁啊?”李静兰坐了起来。 “是我,静兰姐。”巨大的雨声夹杂着洛晓霜略带颤抖的声音。 李静兰立刻起身,打开了门。 门一开,洛晓霜就跑了进来。 “怎么了?晓霜?”李静兰问道。 此时一个雷声响起,洛晓霜吓得大叫了一声:“啊!” 李静兰知道怎么了,“没事儿没事儿就是打雷了而已。”李静兰立刻上前安抚道。 洛晓霜是被打雷吓醒的,她最害怕的就是打雷了,总感觉要劈死自己一样,以前打雷了她都是和妈妈一起睡的。 她刚刚在屋里叫那么大声,刘红锦还睡的跟猪一样,所以她实在是害怕得很,就跑过来了。 “我害怕,静兰姐,书和,我今天和你们一起睡好不好?”洛晓霜满脸祈求的看着李静兰和沈书和。 沈书和脸色很难看,倒不是因为洛晓霜,好在光线阴暗,看不清楚。 “好。”沈书和强忍着心中的恐惧,说道。 李静兰自然也不会拒绝。 最后洛晓霜和李静兰一起睡的。 第二天 大雨已经听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停的,整个世界好像是被洗刷过一样,焕然一新,连空气都变得更加清新了。 整个世界都变得亮堂了。 村子里的人还是很高兴的,因为大雨过后,万物复苏,土地也被大雨浇灌,来年会长出更好的粮食。 但是大雨也带来了一些问题,那就是昨晚那场雨实在是太大了,倒是村子里一些屋子开始漏水了。 包括知青所。 本来知青所就是三年前临时搭建的。 所以漏水是很正常的事情,出了问题那也只能修补了。 “没事儿,我今天去找村长说一下,去年也是村长带人来修补的,大家放心好了。”一个比较年长的男知青说道。 “好,那就麻烦你了,王知青。”李静兰说道。 “没事,反正都是要修缮的。”王安说道。 刘红锦换好了衣服出来,脸色极其难看:“他们是故意的吧,漏水漏的那么严重,这怎么住人啊。” 刘红锦睡得很死,所以晚上屋顶漏水的时候,直接滴到了刘红锦的身上,而刘红锦丝毫没有发觉,直到早上起来的时候,刘红锦才发现自己身上全都湿了。 结果就看到了漏水的屋顶。 “刘知青,这个知青所本来就是临时搭建的,而且去年已经修缮过一次了,那是因为这一次雨太大了,所以才会导致房屋漏水。”刘志说道。 刘红锦看了一眼刘志,一脸不满。 不敢大声说,但是嘴里还在嘟囔着什么。 而后,刘志和王安就去找了村长。 村长也知道昨晚那场大雨肯定让很多人家的屋顶漏水了,所以一早就把村子里的壮丁集合起来了。 “知道了,我一会就让人去帮你们修缮一下屋顶。”村长说道。 “那就谢谢村长了。” 刘志和王安回来之后,跟她们说了这个消息。 “对了,刚刚村长还跟我们说,昨天晚上下了雨,估计现在山上会有很多蘑菇刚长出来,让我们跟着村子里的大婶一起上去采蘑菇。 但是我们得留一两个人在知青所,一会儿别人来修屋顶。”刘志说道。 “可以,刚好好久没有吃蘑菇了。”李静兰说道,因为山上的东西都是公家的,所以一般没有公家的允许,她们也不能擅自上山。 “好,那你们谁想留下来?” 刘红锦第一个举手:“我,我觉得我有点不舒服,可能是昨天晚上着凉了。” 能在家里谁会去干活啊。 洛晓霜举手:“我我我,我要去采蘑菇。”她还没去采过蘑菇呢,她很想体验一下。 “好。” “那还有谁想留下来的吗?” 李静兰看着沈书和:“书和,你要不要留在家里?”她看着沈书和的脸色苍白,好像不太好的样子。 沈书和摇摇头,“只是昨晚没休息好,没关系,我去采蘑菇吧。” 她知道这一次修屋顶,秦斯会来,所以她不愿意留在家里。 “真的没事吗?” 沈书和摇头:“放心吧,我没事。” “那我留下来吧。”刘志说道。 “行,那两位刘知青留下来,剩下的人拿上工具,我们跟着一起上山吧。” “好。” 一行人离开之后,知青所里面只剩下刘红锦和刘志。 刘红锦看着她们离开,一脸的不屑,还有人上赶着要去上山干活的,真是可笑,随后看了一眼刘志,说道:“刘知青,我身体不舒服进去躺一会儿。” 刘志看着刘红锦脸色红润一点也不象是不舒服的样子,但是碍于对方是个女孩,便没有说什么。 第14章 野猪 “大家尽量不要去太远的地方,就在这附近就好了。知道吗?”说话的是一个中年女人,是大队的妇女主任,叫做王春梅,这一次就是王春梅带队上来的。 “还有就是那些不确定能不能吃的,不要随便采,先问一下村子里比较经验的人,最好结伴而行,不要单独行动,都清楚吗?” 王春梅十分认真的强调道。 因为当初就有人在采蘑菇的时候不小心摔断了腿,还有人不小心被毒蛇给咬了,但是没人发现,就没命了。 所以从那之后每一次上山,都要提醒很多次。 “晓得了,晓得了。”村子里一些大婶已经有些不耐烦了。 王春梅见状只能无奈地说道:“大家可以散开了,记住不要走太远,不要单独行动。” 随着王春梅的话音落下,大家已经散开了。 为什么会这么积极,因为上山采蘑菇,采到的都是自己家里的,只有一些山货才会交给公家。 所以她们格外的积极。 “地有些滑,你们要注意一点。”知青所里面的人都是一起行动的,因为她们采到的都要一起吃,所以就决定一起行动了。 “好,知道了。” “呀,那里是不是?”洛晓霜兴奋的叫了起来,指着不远处,一棵大树下面成片的蘑菇。 众人循声望去:“还真是,咱们过去。小心一点。” 她们一起过去,将那片蘑菇采了下来。 “那边还有。”洛晓霜刚站起来,又看到了一片。 众人不由得感叹洛晓霜的好运气,因为洛晓霜之后连续发现了四片。 她们收获颇丰。 “那个那个,那个好好看,那个能吃吗?”洛晓霜又指着一片蘑菇说道。 众人正欲过去,沈书和便叫住了众人:“不用去了,那个蘑菇叫做竹玉蕈,有毒,吃不了。” “你怎么会认识这些?”洛晓霜看着沈书和,眼神中不是怀疑,不是质疑,而是钦佩。 “我在书上看到过。”沈书和说道,其实这个是秦斯曾经告诉她的,她没有看过此类的书籍,但是上一世,自己也是和秦斯一起上山采蘑菇,看到这个蘑菇的时候,秦斯告诉自己的。 “你真厉害。”洛晓霜对着沈书和竖起了大拇指。 沈书和微微一笑,眼底却闪过一抹哀伤。 或许是她们太投入了,渐渐地和大部队分开了。 等到她们发现的时候,她们已经进入深山了。 “我们好像走的太远了。”沈书和率先反应过来,因为已经听不到那些大婶交流的声音了。 众人站起身,左右看看,好像是走远了。 “那我们赶紧回去吧。”李静兰说道,走远了可不是一件好事,她们也不知道这山上有什么东西。 “好,那我们赶紧回去吧,咱们采的也差不多了。”王安说道。 洛晓霜和另外两位男知青也没意见,她们已经收获了很多了,够吃好几顿了,所以也不用再继续了。 六个人准备往回走。 “等等。”沈书和忽然脸色严肃了起来。 “怎么了?”洛晓霜一脸奇怪的看着沈书和,还以为沈书和发现了什么新的蘑菇。 “快爬上树。”沈书和声音带着几分颤抖,语气严肃而急切。 “为什么?”众人问道。 “好像有野猪。”沈书和压低了声音说道。 众人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立刻找到一棵最近的树爬了上去,洛晓霜不会爬树,是李静兰把人给推上去的。 然后自己赶紧也跟着爬上去。 大家都爬上了树,等了一会儿发现好像下面没什么动静。 “沈知青,你怎么知道有野猪啊?是不是你听错了?” 他们看着下面一点动静都没有,都有些怀疑。 “不会,再等等。”沈书和聚精会神的看着一个方向,刚刚她们准备离开的时候,明显的感觉到了左前方的草在动,而且她听到了很重的呼吸声,应该是野猪或者是大型野兽,如果是野猪还好一些,如果是老虎之类的,估计她们就在劫难逃了。 而且村子里那些人可能都不能救下她们。 现在她只能祈祷,那头野兽赶紧离开。 似乎是为了印证沈书和的猜想,方才的草堆又动了一下。 洛晓霜看到那个动静,正欲大叫,结果就被李静兰给拦住了:“别叫,会引起注意。” 接着她们就看到了通体发黑的一头野猪出现在了她们方才站着的地方。 那头野猪看上去至少有三百斤,体型堪比两个成年男子。 她们看到野猪的那一刻,脸色顿时煞白。 野猪好似很不满她们躲在树上,开始在那个地方团团转,好像在比耐心。 洛晓霜第一次看到这么大这么丑的野猪,整个人吓得瑟瑟发抖。 “静兰姐,怎么办?”洛晓霜小心翼翼地询问,不敢大声说话,生怕引起注意。 “没事,别害怕。”李静兰自己也很害怕,她虽然下乡很久了,但是也是第一次见到活得野猪。 几名男知青也是看着一筹莫展,要是他们手上有武器的话,他们倒是可以尝试着拼一拼,但是现在他们只有背篓和蘑菇。 所以他们也是一筹莫展啊。 这样耗着也不知道耗到什么时候,万一野猪也没耐心了,发狂了怎么办。 他们的猜想也没有错,因为野猪似乎是等的太久了,开始没有耐心了,开始哼哧哼哧了起来,发出的声音让人不寒而栗。 洛晓霜已经被吓哭了,一动不敢动。 野猪在观察着,似乎在找一个弱一点的猎物进行捕猎,而李静兰和洛晓霜就成为了它的捕猎对象。 下一秒,野猪就朝着李静兰和洛晓霜的那棵树给撞了过去。 李静兰和洛晓霜被吓得脸色惨白,只能紧紧的抱着树干。 但是那头野猪的冲撞力也不是盖的,整棵树被撞得摇摇欲坠,而洛晓霜再也忍不住了。 大哭了起来。 李静兰也被吓得红了眼睛。 “现在怎么办?再这样下去的话,李知青和洛知青的那棵树肯定要被野猪给撞断了。” 沈书和看着摇摇欲坠的树,脸色微沉。 看了一下自己的树,徒手掰下来了一根树枝,然后扔到了野猪的身上,但是似乎野猪没什么感觉,还是撞着李静兰她们那棵树。 其他几人见状,也开始从自己的树上掰下树枝,然后往野猪的身上扔去。 “臭野猪,过来啊。” 言语中还带着几分挑衅的意味,如果忽略了带着几分颤抖的声音的话。 第15章 救人 不得不说,他们的挑衅还是很有作用的,野猪哼哧哼哧,一脸气愤的看着他们。 然后开始朝着每个人树都撞了过去。 如今,他们已经引起了野猪的注意,也不用小心翼翼地讲话了。 “沈知青,现在怎么办?”不知道为什么,他们心中好像非常信任沈书和。 沈书和也在想办法,但是她毕竟也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多找一些人来,最好回村子里找到村子里有猎枪的人,否则他们可能很难解决眼前这头野猪。 沈书和到处看了看。 发现王安旁边有一个歪脖子树,刚好可以顺着书爬到另一边。 沈书和眼神一亮:“王知青。” 王安看向沈书和:“沈知青怎么了?” “王知青,你身后有一棵歪脖子树,你往上爬一点,然后上那棵歪脖子树上去,我们吸引野猪的注意,你悄悄过去,然后找准机会就跑,回去找人,最好是找人带猎枪上来,可以吗?” 因为现在他们都没有办法离开,他们在的树木都是直直生长的,而且周围也没有可以爬过去的树。 现在只有王安了。 王安回头看去果然看到了一棵歪脖子树,刚刚好,那个脖子就伸到了自己这边,所以他可以爬过去。 但是他看着下面的野猪,万一自己一下去就被野猪追赶的话,那自己就必死无疑了。 此时野猪又撞上了李静兰和洛晓霜的那棵树,洛晓霜发出了害怕的惊叫声。 沈书和并没有催促王安,虽然那棵歪脖子树确实距离野猪有一段距离,但是万一他们吸引野猪失败了,那王安也会陷入危险之中,现在就看王安怎么选择了。 过了一会儿,王安毅然决然的点头:“好,沈知青,我知道了。” “好,那我们大家尽量吸引野猪的注意,不要让它过去王安的那边。”沈书和扬声说道。 “好。” 然后剩下的人都开始发出声音或者是朝着野猪扔东西。 就连洛晓霜也强忍着恐惧吸引野猪的注意。 王安一直观察着野猪,然后趁着野猪不注意悄悄地朝着歪脖子树爬过去。 其实王安的腿一直在抖,但是他也必须要保持镇定,他们几人的安全就全靠自己一个人了。 终于,王安在大家的掩护下,慢慢的离开了。 众人见状纷纷松了一口气,也祈祷着王安可以快一些回来。 王安小心翼翼地走远之后,立刻朝着村子跑去了。 刚好遇到了大部队。 “王知青,你怎么了?急急忙忙的,刚刚王主任还找你们呢,你们上哪去了?”村里的身子看到王安,问道, 王安上气不接下气的说道:“有,有,有野猪,快,快救人。” “啥!”那个婶子脸色苍白:“王知青你说啥?” “有野猪,快,快去救人。” “哎呀,妈呀。救命啊!”婶子一个大跳,喊道。 众人被她的声音给喊了过来:“刘婶,咋啦?叫啥?” “妈呀妈呀妈呀,有野猪,有野猪啊。”刘婶脸色惊慌的喊道。 众人闻言,顿时也是脸色一变:“那还愣着干啥,赶紧走啊。”有人赶紧说道, 那可是野猪啊,这可是要吃人的。 “可是那几个知青还在呢。”刘婶拍着大腿说道。 王安这个时候也跟了上来:“快救人。” “王知青,剩下的人呢?”王春梅问道。 王安说道:“都,都在那边,他们,现在,现在在树上,快,快去救人。” “主任,那可是野猪啊,咱们也是无能为力啊,咱们快走吧,万一野猪过来了,我们都得死在这里。”她们害怕极了,几个知青死了就死了,谁让她们乱跑。 可别连累了她们啊。 王大嫂拉着王春梅说道。 王春梅皱眉:“不行,那是咱们村子的知青,还是几条人命,怎么能不救。” “主任,咱们几个女人也不能救他们啊,说不定还要把咱们自己的命给搭上,那可是野猪啊,” 王大嫂的这番话,让众人也有些赞同。 “是啊,咱们几个女人怎么救人啊。” “是啊是啊,主任,咱们还是快走吧,要是野猪过来的就跑不了了。” 听到她们并不准备帮忙,王安的眼底又是失望又是无助,他只能看着王春梅。 如果王春梅不救的话,那他就下去找村长,虽然要花些时间,但是至少能找人来救人。 王春梅没有想很久:“不行,她们是咱们村子的一员,怎么能见死不救。” “可是我们怎么救,我们连工具都没有。” “别吵了,现在赶紧回去找人,把刚才和我们一起的那几个男人叫过来。”王春梅肃声说道。 王大嫂有些不愿意,因为跟她们一起上山的,就有自己的男人,她才不想让自己的男人冒险。 众人闻言自然的兵分两路,王安则跟着一起回去找人救命。 —— “秦哥,你有没有听见什么声音啊?”梁仁贵好像听到了有人吵闹的声音。 “她们今天上山采蘑菇。”秦斯声音淡淡的说道。 “哦,差点忘记了,昨晚上下了暴雨,今天山上应该会冒出很多蘑菇。”梁仁贵恍然大悟,差点忘记了。 这段时间总是跟着秦斯上山,他都忘记了村子里还有这个传统。 “咱们现在回去不会遇上她们吧?”梁仁贵问道。 “没事。”秦斯还在往前走,脚步不停。 不知道为什么秦斯总感觉今天有什么事情发生。 “说到下雨,秦哥,咱们今天应该是要去帮忙修屋顶的,咱们要是不在,被村长那个老头发现了,肯定又要找咱们的麻烦了。”梁仁贵脸色十分不耐。 主要是那个老头能唠叨好久。 他跟秦斯一次偶然的机会发现了商机,上山找一些山货拿去卖。 秦斯好像对这个事情十分的积极,所以梁仁贵也跟着来了。 今天他们找了一些山货,准备过段时间拿去黑市卖掉。 —— 另一边,负责去找男人的那些人已经找到了。 “你拦着我干啥?” 王大嫂抓着自己男人的手,不让他走。 “你傻啊,你上赶着干啥去,那可是野猪,你去干啥,送死吗?”王大嫂不满的说道。 第16章 异样的感觉 “你说啥呢,这么多人还对付不了一头野猪?”男人撸了撸袖子,说道。 王大嫂死死的抓着王大哥的手,怎么也不松开。 “你可别忘了,咱们还有个儿子呢,你要是有个什么三长两短的,你让我们母子俩咋办?” “主任也真是的,那几个外来人死了便死了,也不知道为什么还要去救他们。” 王大嫂很不喜欢那几个知青,特别是那个沈书和,长得一副狐媚相,上一次还那样说她,她巴不得她死了。 “你说的这是什么话?”王大哥眉头微皱,脸色不悦地看着王大嫂。 “咋啦?我说错啥了,本来就是,而且那是她们自己非要往里面去,难不成就为了那几个外来人,还要把咱们自己人给搭进去吗?”王大嫂非但没有觉得自己的想法有错,而且还十分理直气壮地说道。 王大哥看着王大嫂,眼底带着几分异样。 “我不管你咋想的,现在我要赶紧去救人。” “我不许你去!” 说什么,她也不放开。 ...... “秦斯?怎么只有你们两个?”王春梅她们正在焦急地等待着王安他们找人来,忽然看到了秦斯和梁仁贵。 梁仁贵一脸疑惑的看着王春梅:“春梅婶子,咋了?” 王春梅没有来得及多想为什么秦斯和梁仁贵两人来的这么快,而且只有两个人, 只是拉着两个人说道:“王知青跟你们说了没有?” “说了什么?”梁仁贵更疑惑了。 秦斯倒是淡定一点:“没有具体说。” 王春梅急忙说道:“现在我们不敢轻易过去,因为我们现在没有工具,这样对上野猪,我们恐怕也没有胜算,只能是送死,但是你们怎么也没有带工具?” “野猪!?”梁仁贵一脸震惊,她们遇上了野猪,一时间也不知道应该说他们运气好还是不好。 他们在山上这么久都遇到过野猪,但是她们这一次一上山就遇到了。 “现在几个知青已经在树上待了很久了,野猪凶残成性,要是不赶紧把野猪给赶走,那几个知青恐怕有生命危险啊。”王春梅也是着急啊。 听到知青两个字,秦斯的脸色一变,四周看了一下,并没有看到沈书和,不知道为什么,秦斯的心中咯噔了一下。 “她们现在在哪里?”秦斯问道,语气中竟然带着几分自己未曾察觉的焦急。 “离我们这里还有一小段距离,因为我们手上没有防身的东西,也不敢贸然前去,刚刚已经让人去看过了,那野猪估计有三百来斤,现在我们只能等着村里的人来了,你们也是的,上来怎么不把工具带上来啊。?” 王春梅以为他们是王安她们叫上来的。 秦斯闻言,便朝着刚刚王春梅指的方向去了。 “欸,秦哥,你上哪去?” “秦斯,秦斯!”王春梅也是没想到秦斯就这么朝着那个方向跑了过去。 梁仁贵立刻跟上。 王春梅急得在原地团团转。 “你们赶紧上去看看,能不能帮忙,在地上捡一些树枝,到时候帮着赶一下。”王春梅看着几个男人说道。 几个男人点了点头,但是速度并不快,开玩笑,刚刚看了一眼那头野猪差点吓死了,现在还要上去不就是在开玩笑吗? 秦斯也是的,当自己是谁啊,还真以为自己能干的过三百多斤的野猪呢。 他们慢悠悠的走着,他们也害怕啊。 这边秦斯从自己腰间掏出了一把短刀。 梁仁贵好不容易才追上了秦斯,“秦哥,你要干啥去啊?” 秦斯没说话,脸色阴沉的快步往前走。 “秦哥,你冷静一点,那可是一头三百多斤的野猪啊。”梁仁贵拉也拉不住秦斯,不知道为什么秦斯好像是着魔了一样,明明以前秦哥是很冷静的。 秦斯快步来到了野猪所在的地点。 “秦斯?”树上的男知青率先看到了赶来的秦斯,一脸意外, 又看了一眼他身后,发现只有梁仁贵一人,以为两人也是误入进来的,赶紧说道:“秦斯有野猪,赶紧爬上树。” 秦斯抬头看了一眼他们,然后视线定格在了树上的沈书和上。 沈书和坐在树杈上,浑身上下穿着很蓝色的衣服,乌黑的头发绑成了两条辫子垂在胸前,额前的发丝有些凌乱。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是很普通的打扮和穿着,但是就是给人一种超然世外的感觉。 她坐在那里,眉眼清冷,一张鹅蛋脸恰到好处的圆润,面若寒冰,碎发被汗水打湿,贴在脸上,脸颊微微泛红,眼神冷寂。 秦斯不知道为什么沈书和会有这样的眼神,好像有一种对世界都没有了任何希望的感觉。 这种感觉让秦斯感觉到很不舒服。 秦斯的出现的确让沈书和感到意外,因为按照上一世的发展,这个时候秦斯应该在修知青所的屋顶。 难道是王安叫来的? 不会,应该不会那么快。 而且只有秦斯和梁仁贵,应该不是王安他找来的。 但是秦斯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难道自己跟他真的必须会联系在一起吗? 从重生到现在,好像每一次的相遇都不是上一世应该有的轨迹,难道这一世自己不能逃脱吗? 在沈书和愣神之际,野猪已经发现了秦斯和梁仁贵。 秦斯看着眼前这头野猪,眼神阴冷,黑色眼睛透露出的冷厉几乎要凝成实体。 梁仁贵看着眼前的野猪,咽了咽口水。 “秦哥,咱们要不然还是跑吧。”梁仁贵小声的说道。 秦斯低沉的嗓音响起:“躲起来!” 然后先发制人,朝着野猪的方向,举起手中的短刀冲了过去。 众人见状,呼吸一滞! 秦斯是不是疯了,那可是野猪啊。 就连沈书和也觉得秦斯是不是疯了,要是一个不小心,秦斯就要成为野猪的口中食了。 沈书和眉头紧皱,看着下方秦斯与野猪的纠缠。 其他人的心都要揪起来了,根本不敢眨眼,连呼吸都变得小心翼翼。 秦斯的身手很敏捷,他手上的尖刀不停的挥舞着,尖刀在野猪的身上划下了不少的伤口,另一只手紧握拳头,出拳速度极快,疾如闪电,打出一道道残影发出呼呼的声响。 第17章 心疼? 但是那毕竟是一只野猪,所以尽管秦斯再怎么厉害,终究还是被伤到了。 梁仁贵多次想上去帮忙,但是都被秦斯叫住了。 梁仁贵只能看着干着急。 树上的人看着也很担心,野猪和秦斯的体型实在是相差太大了,而且野猪粗造的皮肤以及尖锐的獠牙都让人十分害怕。 沈书和看着下面与野猪搏斗的秦斯,心中说不担心是假的,毕竟上一世她是真的很爱秦斯,如果不是自己死后以灵魂状态看到了那些,恐怕自己应该会一直爱着秦斯吧。 有时候她在想,为什么要让她看到那些画面呢? 如果看不到自己或许就不会产生芥蒂,自己还会重生吗? 如果不会重生...... 这些问题其实在这段时间一直回荡在沈书和的脑海里,所以为什么要让自己重生,是因为觉得自己没有知道真相活得太委屈了吗? 其实如果她死后不看到那些的话,她或许不会有这种感觉呢。 就在沈书和愣神之际,秦斯又被野猪给抓伤了。 “秦同志,当心些啊。”树上的人忍不住为他担心。 如果不是他们一时间太入迷了,进入到了这里,或许就不会遇上野猪了,说到底还是他们的错。 秦斯眼神冰冷,看着眼前的野猪,尽管他身上有一些伤,但是眼前的野猪也好不到哪里去,身上已经被秦斯刺了好几道,鲜血满地都是。 野猪的眼神已经明显的出现了几分迷离。 秦斯抓住机会,直接一个翻身上了野猪的后背,野猪凭借着最后的毅力,想要甩开秦斯,但是秦斯死死的抓着野猪脖子上的鬃毛,汇聚全身的力量在握着短刀的右手上,狠狠地往野猪的脖子上刺了过去。 野猪发出一声凄厉的怒吼,身体摇摆了几下。 最后还是慢慢的倒了下去,秦斯也在野猪倒下去之前,跳走了。 梁仁贵见状立刻上前,“我靠,秦哥,你太牛了,野猪被你干死了。” 梁仁贵还踢了踢野猪。 众人闻言,纷纷从树上下来了。 看到野猪的死状,众人皆是松了一口气:“秦同志,你太厉害了。” “是啊是啊,这么大一头野猪就给打死了,你太厉害了。”几名知青不停的夸赞着秦斯。 秦斯神色淡淡,眼神不自觉地看向沈书和的方向,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自觉地看了过去。 沈书和看了一眼地上的野猪,感觉到了秦斯的视线,抬头和秦斯对视上了。 秦斯没说话,眼神复杂。 而沈书和也没说话,眼神却很平静,平静的让人感觉到很奇怪。 最后还是秦斯主动收回了眼神,其实秦斯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突然想要往沈书和的方向看去。 “野猪呢?野猪呢?”村长带着一群人来了。 梁仁贵指着地上的野猪:“村长,在这儿呢。” 村长看着地上躺着的野猪:“死?死了?”眼神充满了不可置信。 梁仁贵点了点头,十分骄傲:“那是,我秦哥打死的。”那语气那神情骄傲的好像是他打死的一样。 众人看着秦斯的眼神,隐隐约约带着几分恐惧,能打死一头野猪真的是让人不得不感到害怕。 沈书和太熟悉这样的眼神里,上一世也有人用这样的眼神看着秦斯,虽然不是因为打死一头野猪,当时她是什么感觉? 心疼吧。 现在呢? 其实也是有的,但是那已经不能成为她会再一次陷进去的理由了。 “行啊,你小子。”村长拍了拍秦斯。 “受伤了,赶紧回去让老七给你处理一下。”村长看着秦斯身上被野猪抓出来的几道伤痕皱了皱眉。 秦斯点了点头,转身离开了。 沈书和看着秦斯的背影,眼神中带着些复杂,随后又若无其事的收回视线。 这边李静兰已经跟村长和王春梅道歉了。 “抱歉,实在是我们没有注意,下一次我们一定注意。” 毕竟是因为他们,所以才出了这个事情。 “没事,你们也不是故意的,今后啊,别再犯这样错误就行。”王春梅也不是不讲道理的,教育了几句就好了。 “那这个野猪肉就没你们的份了。”王大嫂在一旁说道。 这个野猪自然是要扛回去分食的,这可是难得一遇的野猪肉,大家看着它就跟看着香饽饽似的。 虽然这个野猪很大,但是少几个人分,他们每个人分到的就多一点。 而且王大嫂非常不喜欢这些外来的知青。 所以下意识地就说出口了。 几名知青的表情都不太好看,毕竟她们也很久没吃过肉了,虽然他们有错,但是不分给他们也让他们有些不高兴。 王春梅皱眉:“大柱他媳妇儿,你说啥呢?” 王大嫂看着神色严肃的王春梅,瘪了瘪嘴,嘟囔了几句不太清楚。 王大柱也拉了一下王大嫂,示意她少说几句。 王春梅对李静兰他们说道:“别听她胡说。” 村长也说道:“先别说了,咱们先把野猪给扛回去,你们几个力气大,给野猪绑上,咱们回去分猪肉去。” 一听说分猪肉,个个精神的很,立刻拿着绳子给猪给绑上了,哼哧哼哧的扛回去了。 “书和,那个秦同志还真是厉害啊,一个人就能打死一头猪,”洛晓霜已经冷静很多了,只是那眼睛还是红的。 沈书和看了一眼洛晓霜,嘴角微微一笑:“是啊,挺厉害的。” 这是沈书和不可否认的一点,要不然自己上一世也不会看上秦斯。 “话说,这已经是秦同志第二次救你了。”洛晓霜一脸八卦的看着沈书和,果然啊,不管什么年代人都逃脱不了八卦的本质。 沈书和没说话,但是确实是第二次了...... 村子里一群孩子追着那几个扛着野猪的人一边跑一边喊。 “哇,哇,哇,吃猪肉咯,吃猪肉咯。” 别提多兴奋了,就连村子的大婶脸上也是带着笑脸,手上都拿着家里的铁盆或者是竹篮就等着分猪肉了,一个个的都垂涎欲滴了。 众人一起来到了晒谷场,根本都不用村长用大喇叭喊,一个个的都十分自觉地来了,手上还带着装猪肉的家伙。 第18章 分猪肉 “今儿个运气这么好呢,还抓到了一头野猪。” “可不咋地,咱们都多久没吃过肉了,这也猪肉可好吃了,老早之前吃过一会儿,那味道可比自己个儿养的还好吃呢。” “你说的我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别说了别说了,赶紧的,咱们快点去,占个好位置。” “桂婶,这么着急干啥啊,去早去晚分到的都是那么多。” 桂婶说道:“你懂啥啊,去得早分到的都是好肉。” 说着桂婶拉着自己的孩子加快的脚步,要是运气好的话还能分到上好的肉,不然的话只能分到一些边边角角了,到时候腌肉都不好搞了。 “真的假的,那是要赶紧走啊。” 说着,一群婶子加快了脚步,没过多久,晒谷场就围满了村里的人。 大队长和村长出来维持秩序。 让人给野猪称重。 “咱们村子里一共是三十八户人家青壮年包括知青有七十八人,小孩有十八人,老弱有二十人,这头野猪一共是三百七十八斤。” “三百七十八斤呢,这么大一头野猪!”村长的话一出,下面的村民就不淡定了,很早之前那头野猪也才二百斤出头,这一头竟然有三百多斤将近四百斤。 那么他们分到的也会更多。 “为了公平起见,咱们按照人头分野猪,首先除去给秦斯的五十斤,剩下的我们就按照人头来分,但是小孩和老人少分些,青壮年多分一些,我刚刚算了一下,老人和小孩每个人分一斤,参与劳动的人一个人可以分三斤七两。” 大队长算了一遍之后说道。 下面有人就不满意了:“凭啥秦斯一个人能够分到五十斤,这个不公平。” 大部分的人并不知道其实野猪是秦斯一个人打死的。 ....... 梁仁贵现在带着秦斯正在村子里的郎中那里包扎伤口。 “秦哥,你太牛了。”梁仁贵虽然最近一直跟着秦斯在山上找山货,但是最大的也就是跟野狼搏斗。 那野狼和野猪怎么比啊,一头野猪能顶的上两头野狼呢。 之前梁仁贵看到秦斯一个人把野狼给打死了就已经足够震撼了,没想到现在秦斯一个人竟然能把一整头野猪给打死,真的是太牛了。 “七叔,你可要好好包扎秦哥的伤口啊。”梁仁贵在一旁吱吱喳喳的说个没完。 “你再说话,我就把你嘴巴给缝起来。”七叔威胁道。 梁仁贵讨好一笑,继续和秦斯说道:“秦哥,那个小知青都没有好好感谢你一下,你都救过她两次了。” 梁仁贵口中的小知青就是沈书和。 “要我说,这个小知青也太冷漠了一些,当初你救过的那个小知青就很好,天天给你——” “仁贵!”秦斯眉头紧皱,看着梁仁贵的眼神带着几分压迫感和警告。 “好了好了,我不说了,我不说了,我这不是在为秦哥你打抱不平吗?你好歹也救了她两次,她刚刚连句谢谢都没有。”梁仁贵是觉得沈书和长得很漂亮,比以前那个漂亮。 要是能跟秦哥在一起也还行,比以前那个好一点。 但是没想到沈书和竟然这么冷漠无情,他们遇到那么多次,也没有见沈书和笑脸相迎过。 秦斯没有说话,只是眉头紧皱,眼底一闪而过的复杂。 —— “就是啊,凭啥他一个人就要了五十斤啊。”王大柱拽了一下王大嫂的袖子。 “哎哟,婆娘,你少说几句行不行啊,别人不知道难不成你还不知道吗?” 王大嫂一脸的不满:“知道又怎么样,那也不能一个人就给五十斤啊。” 就算野猪是秦斯杀的,那他们还帮着扛下来了呢,现在给秦斯一个人五十斤,他们才几斤啊。 家里就她和大柱两个人能分3斤7两,家里的孩子和公婆也就只能一人分一斤,也就才三斤,加起来也才十斤。 可是秦斯一个人就能得到五十斤. “都别说话,听队长说。” 队长拿着个大喇叭,声音从喇叭里传了出来:“这头野猪,是秦斯一个人打死的,要不是秦斯打死这头野猪,那咱们别说一人一斤了,恐怕连一人一两都没有。” “还有王大柱他媳妇儿,你自己都看到了,你说凭什么?”队长看着王大嫂,眼神带着几分不满。 王大嫂梗着脖子,说道:“那也不能一个人分五十斤这么多啊。” “你们也这么觉得呢?”队长没有回答王大嫂的话,而是看向了剩下的人。 众人面面相觑。 “原来是秦斯那个娃子一个人打死的。” “秦斯小子也太厉害了吧?” “可是,一个人分五十斤是不是有点多啊。” “是啊,给个二十斤就好了嘛?” “那你跟队长说。” “我不敢,我怵队长。” “怂货。” “我认为秦同志得到这些理所应当。”此时一道清丽婉转的声音在人群中响起。 众人循声望去,就看到了一道身影缓缓走来, 是沈书和。 沈书和她们方才先回的知青所,回去换了一身衣服才过来。 一过来就听到了这些话。 队长看到她们,神色变得缓和了几分:“原来是沈知青啊。” 沈书和她们穿越人群,来到了前面,“队长,村长。” 然后沈书和转身朝着下面的人说道:“秦同志一个人五十斤不算是过分,这也是他应得的。” 沈书和神色冷静,语气舒缓的将今天在山上发生的一切说了出来。 没有添油加醋,说的都是事实,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众人就是在沈书和平缓的阐述中感觉到了当时那种危险的处境。 “哎呦,我就说呢,那么大一头野猪,这要是搁别人那不死也要残啊。” “可不咋地啊,你们都忘记了,前几年安叔就是在山上遇到野猪被野猪给撞死的,那野猪才二百来斤,当时村子里好几个人都受伤了,还好最后还是桂叔拿了猎枪才把那头野猪给杀死的。” “你这么一说我就想起来了,那秦斯一个人打死一头三百多斤的野猪也太危险了。” “可不是嘛?这要是一个不小心就送了命了。” “那给五十斤还真是应该的啊。” “应该的应该的。” 第19章 别太过分 “村长,队长,俺们没有意见。” “对,没有意见。” 众人听完之后,觉得这是应该的。 “你,你们。”王大嫂看着瞬间就倒戈的众人,脸色难看。 要知道要是秦斯少分一些,那她们就多一些啊, 这些人怎么回事啊,有猪肉不要,还推出去。 王大嫂还想再说什么,就被王大柱捂住了嘴巴:“臭娘们,你赶紧住嘴吧,还想不想要猪肉的!” 王大柱真怕她要是再说出点什么来,惹火了队长和村长,他们一家子就别想吃了。 被捂着嘴说不出来话的王大嫂只能狠狠的瞪着沈书和,还说自己和秦斯没有那种关系,一脸子的清高,恐怕早就烂透了。 要不然她为什么维护秦斯。 “好,既然大家都没有意见,那么现在开始分猪肉,大家先排队。”队长一声令下,大家争先恐后地排队。 “秦哥,我说错了,我觉得这个小知青人还是不错的。” 梁仁贵看着人群中的沈书和说道。 他和秦斯几乎是和沈书和她们一起出现的,但是因为两个人是不同方向,所以才没有看到彼此。 梁仁贵在听到大家的话的时候就想上去了,但是听到沈书和的声音响起,他才没有动手。 秦斯看着沈书和的身影,一种奇怪的感觉再一次在自己的心头荡漾了起来,不知道为什么,这样的感觉很奇怪。 他总是觉得自己好像和沈书和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秦哥要不要上去啊?”梁仁贵看着秦斯在发呆,问道。 “不去了。”秦斯转身离开了。 他现在心里很乱,他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单枪匹马地和野猪进行搏斗,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对沈书和的话心里变得一团乱。 这让他百思不得其解。 他现在想要静一静。 梁仁贵总觉得秦斯有些奇奇怪怪的。 野猪从下午分到了晚上,家家户户领着猪肉高高兴兴的回家去了。 王安他们提着猪肉,也回知青所了。 “书和,你今天为什么要帮秦斯说话啊?”洛晓霜虽然很天真单纯,但是也不是没有眼力见的,她分明感觉到沈书和好像不是很喜欢秦斯。 但是今天为什么会挺身而出呢? “也没有帮,就是实事求是吧。” 洛晓霜耸了耸肩,其实也是,因为沈书和在阐述整件事情的时候,并没有添油加醋。 而是事实,他们也都是知道的。 只是这个事情是沈书和说出来的,到底是让人感觉到有几分意外。 “书和,今晚你做饭吗?”洛晓霜晃了晃手上的野猪肉,她没吃过野猪肉,但是听村子的大婶说,野猪肉比普通的猪肉还要好吃。 但是她不会做,所以她想知道野猪肉到底有多好吃。 但是知青所也就是沈书和做的能让她吃的下去了。 “好,”沈书和微微一笑。 “耶!”(??ω??)y 其他人听到今晚沈书和要下厨,也是很高兴,他们做的能吃,但是不好吃,但是沈书和不一样了,沈书和做的好吃。 “那我们帮忙打下手吧。”李静兰说道。 其他几人也跟着说道,“成,我们都帮着打下手。” 只有刘红锦一个人走在后面,看着他们几个人翻了个白眼。 回到知青所,在大家的强烈要求下,沈书和把洗菜择菜的任务交给他们。 今天刚好采了好多蘑菇,沈书和决定做蘑菇汤,然后用蘑菇炒猪肉。 都是一些很简单的菜色。 她本来会的也不多,只是胜在味道不错。 一群人在临时搭建的灶台上忙活,约莫过了半个小时,终于新鲜出锅了。 今天他们还特地用了精粮来做饭。 “刘知青呢?” 众人疑惑脸,(???(???(???*)?他们好像一开始就没看到刘红锦。 “不知道上哪去了。”王安摇了摇头。 他们刚刚都忙着做饭,也没有人在意刘红锦。 “那我们要等她吗?”洛晓霜虽然在问,但是眼神一直看着桌子上的饭菜,太香了(ˉ﹃ˉ)。 “不用,我们把她的那份放出来,然后我们就吃吧。”刘志说道。 “行!”洛晓霜回答的最干脆。(★ω★) 反正他们平时若是刘红锦不在的时候他们也是这样吃的,这一次也一样。 分好了刘红锦的,他们就开始吃了。 “还是书和做的最好吃。”洛晓霜一边吃一边还不忘记夸沈书和。 “确实好吃,沈知青的手艺真不错。” 一群人吃的十分的欢乐。 “你们怎么不等我就开始吃了?”刘红锦本来开开心心的回来,结果看到他们已经大快朵颐了起来,顿时就要拉下了脸来了。 “我......”刘志刚要解释就被刘红锦打断了。 “不就是我没和你们一起干活儿吗?你们也不用这样对我吧?”刘红锦红着脸说道。 “而且你们又没说必须要干活,再说了,本来我们就是一人论一天的,你们这是在排挤我吗?” 刘红锦一个人演完了一出戏。 大家本来想解释一下的,但是刘红锦说的起劲,就没说话了。 李静兰也眼神示意刘志别说了。 刘志叹了口气,然后继续吃。 刘红锦声泪俱下地控诉完他们,却发现他们没有一个人理会自己,还在吃。 “喂,你们别太过分了!”刘红锦被忽视了,更加生气了。 “洛晓霜,是不是你让大家孤立我的!”刘红锦走到洛晓霜的面前,就只有洛晓霜和自己关系不好,所以刘红锦就以为大家都是因为洛晓霜所以才这样对她的。 一定是这样,一定是因为大家都觉得洛晓霜有钱,所以才会听洛晓霜的话。 洛晓霜才懒得理她,她现在只想吃饭,沈书和做的饭实在是太好吃了。 虽然卖相很普通,但是比她在家里吃的好吃多了。 “我吃好了,你们吃吧。”沈书和站了起来。 “好,一会儿我们来收拾,你先回去休息吧。”李静兰说道,虽然他们也帮忙,但是主力还是沈书和。 沈书和没有拒绝:“好。” “喂!你们什么意思啊!我们都是下乡的知青,你们不能这样仗势欺人!这里面的猪肉还有我的一份呢,精粮也有我的一份,你们怎么能这样?我要去告诉队长!”刘红锦怒吼道。 第20章 让我摸摸 “嗝~”随着刘红锦的话音刚落,洛晓霜就毫无形象的打了一个嗝。 “书和做的就是好吃。”洛晓霜一脸意犹未尽,(???)如果不是自己实在是吃不下了她还想再吃。 主要是她们平时吃的节俭,所以剩下的很多精粮,今天晚上可以说是吃的很饱了,是这么久以来吃的最饱的一次了。 “刘知青,攒点钱去镇上卫生院看看眼睛吧。”洛晓霜说道。 刘红锦转头看她,眼里愠色渐浓:“你什么意思?” “你不是知青吗?没上过学?我说你眼睛不好,你没看到旁边就有一份吗?”洛晓霜翻了个白眼,拿着自己吃完的碗筷走了。 刘红锦看向不远处的凳子上确实摆放着一份,而且根本隔得不远,只要稍微看一下就能看到那一份,她的顿时脸色乍红。 同时心里也落了埋怨,为什么不开始就提醒她。 这些人就是存心在看自己的笑话,一定是这样,他们一定是被洛晓霜给收买了,故意给自己难堪的。 其他人也没理会刘红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吃完了收拾好就离开了。 刘红锦拿着自己的那一份,泄恨似地吃着。 ...... “书和,你又在看书呢?”李静兰一进来就看到沈书和捧着书在看。 “嗯。”沈书和就这么安静的坐在桌子边,分明低着头,却有一种超脱众生的感觉,仿佛那纤细地背影立在高位之上,让人不由自主地生出臣服的念头。 李静兰已经不是第一次从沈书和的身上感觉到这个了,自从上一次落水之后,沈书和身上总是带着一股淡淡的忧伤以及上位者的威严。 “静兰姐,书和,我们出去散步吧。”洛晓霜站在门口,敲了敲门,探头探脑的往里面看去。(/ω\*)………(/ω?\*) “散步?”李静兰看向洛晓霜。 洛晓霜点头:“对呀,刚吃饱,在屋子里坐着无聊的很,我们不如出去走走?”说罢,还摸了摸自己圆鼓鼓的肚子。 李静兰也是刚吃饱,不知道做些什么:“好,书和去吗?” 沈书和合上书本,“走吧。” “耶!”洛晓霜一脸兴奋。 天色还没有暗下来,夏天的天色总是晚的慢一些,三人走在乡间的泥路上,泥地湿软,橙色的阳光透过树叶,丝丝洒落,带着些湿热的风一吹,光影浮动,清幽闲适。 耳边传来森林的鸟叫声,还有田地里的青蛙叫。 沈书和忽然就想起了一首诗: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 现在村里的人都在家里吃饭,所以路上几乎没有什么人在。 三人围着村子大致走了一圈,然后原路返回。 只是返回的路上出了一点小意外。 “我娘说了,你娘就是寡妇,寡妇的女儿就是小寡妇,小寡妇。” 随着男孩的声音落下。 其他人也跟着起哄:“小寡妇!小寡妇!” 沈书和三人看到三五成群的孩子围成一圈,好像在围着什么人在喊着小寡妇。 沈书和她们快步上前,就看到人群中是一个约莫七八岁的小女孩。 小女孩身上穿着的衣服已经缝满了补丁,裤腿还短了一大截,脚上也没有穿着鞋子。 乌黑的头发因为长期没有营养而变得枯黄,绑成一根辫子垂在脑后,尽管如此,小女孩的脸还十分的干净,只是面部凹陷的严重,脸色苍白,嘴唇也没有丝毫的血色,一看就是长期营养不良导致的。 “你们在干什么?” 洛晓霜率先上前,推开了围着小女孩的一群小孩,脸上明显带着几分愠怒。 几个被推开的孩子站成一排,站在一个个子稍微有点高的男孩身后,那个男孩子还有点胖。 要知道在这个吃不饱穿不暖的年代,能有这样的体格,那说明家里人是十分溺爱了。 而且从男孩的表现也能看出来。 “这不关你们的事情。”男孩看着洛晓霜,丝毫没有因为洛晓霜她们年长而害怕,反而态度十分嚣张。 洛晓霜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个强势的小孩子。 李静兰上前帮忙:“你们为什么要欺负人家一个小女孩。”李静兰是认识眼前这个胖胖的男孩的。 男孩叫做耀祖,是王大柱家的孩子。 叫做王耀祖。 在村子里是一个小霸王的存在,因为王大柱的媳妇儿还有王大柱的娘在村子里都不是好惹的,所以大家也是躲着她们一家子。 平时也不会主动招惹。 王耀祖继续不屑的说道:“干你们什么事,我娘说了,你们都是一些外村人,我们的事情和你们无关,赶紧走。” “你这个小孩怎么说话呢?”洛晓霜不满的说道。 “贱丫头,还不快过来!”王耀祖朝着洛晓霜身后的女孩子喊道。 听到王耀祖的称呼,沈书和三人皆是不悦地皱了皱眉头。 而被王耀祖叫做贱丫头的女孩则在瑟瑟发抖。 她知道要是这个时候她不过去的话,那么王耀祖和他身边的那些人一定会变本加厉的对自己。 她小心翼翼地想要走过去。 却被一双温暖的手给拦住了。 小女孩抬头一看,就看到了沈书和那张漂亮的脸。 “你叫什么名字?”沈书和看着王耀祖,神色冷淡。 王耀祖看着沈书和,一脸鄙夷:“干你什么事。” “你们刚刚是在欺负她?”沈书和葱白纤细的手指上带着一些薄薄的茧子指了指自己身边的小女孩。 “是又怎么样。”王耀祖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 “这个贱丫头,都没有人愿意靠近她,一个小寡妇,我们能欺负她算她走运了。”王耀祖还一副好心施舍的模样。 看的洛晓霜是气的牙痒痒。 “小寡妇?” “没错,我娘说了,她娘是个寡妇,所以她也是个小寡妇。”王耀祖抬了抬下巴,双下巴更加明显了。 “我知道你。”忽然,王耀祖看着沈书和,眼神不怀好意。 如果不是沈书和经历了上一世,她都不敢相信这样的眼神会出现在一个才十岁的男孩子的眼里。 “我娘说了,你是狐狸精,专门勾引男人,还勾引了秦大哥,我娘说的没错,你是长得挺好看,你过来给我摸摸。” 这话说的理所当然,沈书和眼眸中没有一星的温暖,只有冰冷的寒意,能让人的心冷到了骨子里。 李静兰和洛晓霜听到王耀祖的话顿时脸色阴沉了下来。 谁能想到一个十岁的孩子能说出这样让人恶心的话。 第21章 挨揍 忽然,沈书和嘴角勾起了一抹笑意,笑意不达眼底:“你把刚刚的话再说一遍?” “怎么,我能摸你是看得起你,我娘说了,你就是发*了,想要男人,秦大哥才不会要你呢,我也是男人,给我摸摸算是满足了你。”王耀祖说这话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十分的猥琐,实在让人很难相信,这样的表情会出现在一个十岁的男孩脸上。 从王耀祖的话里,她们都感觉到了一个即将成长起来的恶魔。 洛晓霜更是震惊,这个年纪的小孩竟然会说出这样的话。 李静兰知道王耀祖在村子里就是霸王一样的存在,但是这是第一次她直观的感受到了王耀祖的无法无天。 沈书和勾了勾嘴角,露出了一抹冰冷的笑意。 “很好,这些话你要是能当这大队长的面说一遍,那我倒是可以考虑考虑。”沈书和眼底闪过一抹暗芒。 王耀祖顿时眼神一亮,似乎还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你说真的?” 娘说这个狐狸精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是长得好看,摸起来肯定很舒服。 小小的绿豆眼闪过一抹兴奋的恶意。 “成,那咱们现在就去,”他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 李静兰和洛晓霜担心的看向沈书和:“书和?” 她们不能确定大队长会不会帮着村子里的人,万一他们都是一丘之貉,那么沈书和该怎么办? 沈书和给了她们一个眼神,“放心。走吧。” 继而低头对着自己身边的女孩子说道:“走吧。” 小女孩下意识地想要收回自己被沈书和拉着的手,但是没有拉动,她觉得自己的手太脏了,会把姐姐的手给弄脏的。 小女孩子跟在沈书和的身边,她觉得这个姐姐长得好看,身上好香,可是刚刚王耀祖的话也让小女孩子感到害怕。 因为王耀祖真的很喜欢摸人,很痛,他总是会摸自己,要是自己反抗,他就会叫人打自己。 她不想姐姐被王耀祖摸。 “姐姐。”小女孩小心翼翼地拉了拉沈书和的手。 沈书和低头,声音温柔地询问道:“怎么了?” “不要,不要被王耀祖摸。”说话间,小女孩的声音还带着几分颤抖,有骨子里流露出来的恐惧透过眼睛表现了出来, 沈书和是知道一些事情的,所以也知道她在害怕什么。 “没事,姐姐不会有事的,你叫什么名字?”沈书和转移了话题。 “我叫青草,我娘说希望我像小草一样。”青草说道。 “真好听,那以后要像小草一样”像小草一样坚韧不拔。 沈书和带着青草来到了大队长家门口,李静兰和洛晓霜也跟在沈书和的身后。 王耀祖直接上去砰砰砰的敲着大队长家的院门。 “昌叔,昌叔”王耀祖一边敲门一边喊道。 大队长名叫陈明昌。 “干什么干什么?”陈明昌打开门,看到门口的王耀祖,两眼一黑,这个小霸王又是怎么了。 结果下一秒,王耀祖说出的话更是让陈明昌两眼发黑。 “昌叔,我要摸这个狐狸精。”王耀祖指着沈书和,一脸理所应当的说道。 他不知道沈书和叫什么名字,只知道娘总是叫她狐狸精。 陈明昌顺着视线看去就看到了沈书和似笑非笑地看着自己。 他现在不仅是两眼发黑,脸色也发黑了。 而王耀祖说的话也很大声,现在大家都出来消食了,听到王耀祖的话直接就围了上来。 “王耀祖说啥?” “诶呦,小小年纪就摸人,真是不知羞啊。” “这个小混蛋又是要干啥。” 其实村子里的人对王耀祖的感觉都不是很好,经常偷鸡摸狗的,但是奈何他有一个赖皮的娘和装病的奶。 惹不起惹不起。 “话说,这几位知青是怎么得罪了这个小混蛋了。” “谁晓得呢,看着吧。” “你说什么?”陈明昌脸色黑的像锅底一样,但是王耀祖丝毫没有察觉。 “我要摸她。”还在大言不惭地说着。 陈明昌扫视了一眼周围的人,没有发现王大柱一家的身影,转身回了屋。 李静兰和洛晓霜还以为陈明昌不管了,顿时脸色变得难看了起来,也多了几分担忧。 “现在给我摸吧。”王耀祖朝着沈书和走去,满眼的贪婪,看着就让人觉得恶心。 青草立刻挡在了沈书和的面前,尽管身子颤抖,但是还是不走开。, 王耀祖看着干瘪难看的青草,声音稚嫩却十分霸道:“贱丫头,你滚开,老子今天不想摸你。” “哎呦,那个小混蛋说的什么话?什么叫做今天不想摸,难不成是平时都摸小草吗?” “不会吧,这个小混蛋才大多啊就干这事儿?” “说不准呢,你们咋知道不是小草主动给人家摸的。” “你咋这么说话呢?” “我咋说,本来就是,小草她娘就是个寡妇,恐怕平时就跟一些不三不四的男人在家里干那些事儿,所以小草看着了,说不定也跟她娘一样了。” “不能够吧。” “咋就不能够了,你们啊就是太单纯了,可要看好自家男人啊,我看着那个寡妇会勾男人的很,当心你家男人被勾了去。” “我让你摸!”随着话音落下,扫把也落下了。 “哎呦,哎呦”王耀祖一个不察就被陈明昌抓着打了一顿。 打的差不多了,王大柱一家才姗姗来迟。 “哎呦,大柱啊,你们可算来了。” 王大柱这会儿顾不得唠嗑,赶紧上前阻止。 “队长,队长。”王大柱拉着陈明昌,王大嫂则护着王耀祖。 王耀祖一看娘来了,顿时嚎啕大哭:“娘,娘。” “耀祖,你咋了?”王大嫂听着快心疼死了。 “队长,你这是咋回事啊,你怎么能打一个孩子呢?”王大嫂对着陈明昌就是一顿大喊大叫。 “你问问王耀祖他都干了啥?”陈明昌气的上气不接下气的。 王大柱一看队长这架势,肯定是自家儿子又干了什么坏事儿。 “王耀祖!你给老子说,你干啥了。”王大柱脸色阴沉的质问道。 王耀祖顿时瑟缩了一下,然后王大嫂就心疼了。 “王大柱,你干啥啊,你干啥这样和孩子说话,耀祖还是个孩子!” 王大嫂护犊子的模样,让王大柱头疼。 第22章 报公安 王耀祖仗着有王大嫂撑腰,也不害怕了。 “娘,昌叔打我。”王耀祖在王大嫂的怀里放声大哭。 “没事没事,耀祖,娘在这,没有人敢打你。”王大嫂耐心的安慰着王耀祖。 众人见状皆是摇了摇头。 王大嫂安抚了一会儿王耀祖之后,才对陈明昌说道:“队长,你为啥打我家耀祖?” 语气中带着明显的质问。 陈明昌笑了:“为啥,你自己问问他,他都做什么啥事。” 王大嫂连问都没问,就说道:“他还是个孩子,他能做啥事,就算是做了啥,那也不能打他啊。” 反正谁的错都不可能是她家耀祖的错。 陈明昌对王大嫂的溺爱已经不知道说什么了,手指指了半天说不出话来。 “我说,大柱媳妇儿,你儿子喊着要摸人家知青,这也不能怪队长啊,这小小年纪的就说这话,确实不太好。” 人群中有人看不下去了,出来说道。 “我儿子才不会说这种话,你们少嚼舌根。”王大嫂看着出头的婶子,毫不客气地回怼道。 丝毫没有因为对方的年纪大而尊重对方。 “行了,你少说两句吧。”王大柱头都大了。 “少说什么啊少说,你没看到你儿子都被人给打了吗?”王大嫂更加不满意王大柱,儿子都被欺负了,现在还在让她少说两句。 “队长,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王大柱也想知道为什么陈明昌会生这么大的气。 “王同志不如我来说?”一直没说话的沈书和三人此时站了出来。 王大柱看到沈书和,眼神微微一变,这一幕被王大嫂恰好看在了眼里,顿时怒火中烧:“又是你这个狐狸精,我儿子被打是不是你害的?你这个骚狐狸,整天花枝招展的勾引男人,现在又想来勾引我男人是吧?” 王大嫂看着沈书和的眼神充满了恶意,语气更是尖酸刻薄至极。 其他人都有些听不下去了。 “够了,你疯够没有!”王大柱觉得脸上十分挂不住。 “怎么,才见几次就被这个狐狸精给勾了魂了是吧,现在还敢为她说话?”王大嫂上去拧着王大柱手臂上的肉,下的狠手啊,王大柱疼的嗷嗷嗷叫。 很快两人就扭打到了一起。 陈明昌看的头都大了。 沈书和拍了拍洛晓霜和李静兰。 两人回头就发现沈书和已经找了个位置坐下了。 洛晓霜和李静兰对视了一眼,然后朝着沈书和那边走去,也跟着坐下了。 不知道为什么,洛晓霜觉得她们手上好像应该那点什么东西才对。 其他人也没有要阻止的意思,而是站在旁边窃窃私语,一下子呲牙咧嘴,一下子又目不转睛的。 王耀祖看到王大柱和王大嫂扭打在一起也不哭了,就这样站在旁边看着两人打来打去。 眼神里面还带着几分兴奋感。 过了好久,两人打的浑身上下伤痕累累,虽然不重,但是看着还是挺吓人的。 等到两人分开之后,陈明昌才说道:“打完了?” 王大柱脸色挂不住,十分难看,现在王大柱的胳膊上手上,脸上都是王大嫂指甲抓出来的痕迹。 十分滑稽。 王大嫂也好不到哪里去,头发被抓的混乱不堪。 “现在能说王耀祖的事情了?”陈明昌压抑着怒火说道。 王大嫂显然还没有被打服,当即便说道:“我儿子有啥错。” “王耀祖有啥错?上来就叫人家知青狐狸精,还要摸人家,你说他有什么错?” 陈明昌遇到王大嫂这种不讲道理的泼妇,也是头大。 “他一个孩子,说的话能算吗?”王大嫂不觉得王耀祖有什么错。 “你——” “队长,还是我来说吧。”戏也看完了,也该自己这个当事人出场了。 沈书和拍了拍自己衣服上面的灰尘,缓缓走来。 王大嫂见状,忍不住嘟囔一句:“骚货。” 沈书和听到了,但是却不为所动。 “队长,本来我是看在您的面子上,所以就想着自己村子里的事情我们自己解决就好,但是现在看来,好像人家不太愿意,既然如此的话,那还是去找公安吧,等公安来了咱们再一起说吧。” 沈书和的话音刚落,就遭到了王大嫂的嘲笑,“呵呵,还公安,你当公安那么闲啊,还叫公安呢。” “更何况我家耀祖又没做什么,你叫公安来也没用。” 沈书和不怒反笑:“是啊,你家耀祖没做错什么,但是你就不一样了。” “我,我咋了?” “你教唆小孩子犯罪,污蔑我的声誉,这两个事情就可以让你在里面吃上几年公家饭了。”沈书和淡淡的说道。 “你放屁,老娘什么时候干这些了。”王大嫂淬了一声。 “刚刚一口一个狐狸精,勾引男人,咱们大家伙可是都听着呢,你就算是不承认,我可是有人证的,至于教唆犯罪嘛。” “王耀祖。”沈书和忽然叫了王耀祖的名字。 王耀祖没好气的说道:“干啥?” “你说想要摸我?谁说可以摸我的?”沈书和神色淡然,若是普通人早就面红耳赤的说不出来话了,但是沈书和却十分坦然的问了出来。 “我娘说的,我娘说你是狐狸精勾引男人,寂寞了,就想要男人,反正我也是男的,摸摸你怎么了。” 王耀祖刚刚都不知道沈书和说的什么意思。 所以沈书和问什么,他就说什么了。 “怎么样?很明显了吧?他这种行为属于流氓罪,轻则在里面待上十年半载,重则吃花生米。”沈书和说到最后一句的时候,眼神瞬间冰冷了许多。 “最重要是,他已经做了这样的事情,他对青草做的事情,大家应该比我还要清楚吧?” 众人闻言,脸色皆是出现了几分异样的神色。 王大嫂一听,顿时眼神出现了几分慌乱,随即说道:“你别胡说八道,我儿子还是个孩子,根本不知道自己说的是什么,而且那都是孩子之间的玩闹,那算什么。” “是不是,等公安来了就知道了。”沈书和说道。 王大嫂皱眉:“你到底想怎么样?” 第23章 心肠太好了 沈书和看向陈明昌:“队长觉得呢?” 其实对于王大柱一家子的事情,陈明昌也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算了,平日里在村子里闹一点无伤大雅的事情,其实也没什么。 但是这一次沈书和她们也参与其中了,那陈明昌就不能像之前一样敷衍了事了。 “既然是你们惹出来的事情,那么就好好跟人家沈知青道歉,沈知青也不是不明事理的人,然后再给人家拿点赔礼这个事情就这样过去了,行不行?”陈明昌也不想事情闹得太大,再怎么说,王大柱一家到底是自己村里人。 沈书和自然是明白队长的顾虑的,她之所以找来队长不过是想着若是日后王大柱一家子还敢来找麻烦的话,自己再出手也算是提前有个预警了。 根本也就没有指望陈明昌能做出什么来。 所以能有这样的处理,其实沈书和也没什么意见了。 只是..... “队长,这个事情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其实我也不是真的要为难您,但是我们毕竟在这里生活一段时间,如果总是遇到这样的事情,那我们也没有办法好好投身到农村建设中来,也就没有办法完成主席的号召。” 言外之意就是我们是来建设农村的,不是来受气的,处理不好这件事情,也是对主席号召的不重视。 陈明昌额头冒了两颗冷汗,实在是难办啊。 “但是我们也知道,大家也不是故意的,所以若是王大嫂能够表现出自己认错的态度,我们自然也不会再追究,毕竟都是一个村子的乡亲,今后还要承蒙各位的照顾。队长您说是不是?” 沈书和笑意盈盈的说道。 这番话倒是让人听着舒心不少,特别是周围的人,若是沈书和一开始态度强势,势必会让他们觉得沈书和一个外村人这么嚣张她们肯定会站在自己人这边。 但是沈书和说了后面的那番话,反倒让他们觉得就是王大柱一家的不对。 “大柱媳妇儿,要说你们也是的,平日里在孩子面前说这些干什么,人家知青好好的来干活,你一天到晚的在孩子面前说人家知青的坏话,现在人家知青不计较,你还不好好道歉,要是我,我非要闹个鸡犬不宁不可。” “是啊,大柱媳妇儿,人家都不计较了,你该赔礼赔礼,该道歉就好好道歉就是了噻。” “没错没错。我看人家知青也不是个坏心眼的,你一天天的说人家坏话,还这样叫人家实在是有点过分了。” 周围看戏的大婶纷纷开始帮沈书和说话。 这让王大嫂感觉到十分不满,“凭啥,凭啥要道歉,我就不要。” 道歉就算了,竟然还要陪礼,她是少了几块肉还是咋地,想得美。 “凭啥?就凭你不道歉就等着去公安局蹲着。”陈明昌已经够好声好气的跟王大嫂一家说话了。 王大嫂被陈明昌这么一吼,顿时不敢说话了。 “大柱,你呢?”陈明昌压抑着怒火看着一言不发的王大柱。 实在是恨铁不成钢,这么多一个男人就是被一个女人给拿捏的死死的,屁也不放一个。 “我没意见。” “你没意见个头!”王大嫂直接给了王大柱一个爆栗。 “够了!我告诉你大柱家的,这件事情有两条路,一好好跟人家之情赔礼道歉,二等着公安上门。你要是不信就等着吧。”陈明昌下了最后通牒了。 也正好借这个机会好好敲打敲打王大柱一家子。 实在是太过分了。 王大嫂梗着脖子不愿意给沈书和道歉。 王大柱见状直接上去给了王大嫂一嘴巴子。 “臭婆娘,你还不赶紧道歉!” “好啊,你打我,你敢打我?离婚,现在就离婚!”说完就逃开了。 王大柱看着王大嫂离开的背影,脸色阴沉难看,王耀祖觉得这次的事情好像真的惹大了,想要跟着王大嫂离开,。 结果就被王大柱拽住了衣领。 “干啥去,给人家道歉!”王大柱神情严肃。 王耀祖:“不要,我才不要道歉!” “不道歉是吧?”王大柱直接从地上捡起了一根树枝,然后朝着王耀祖身上就打去。 “啊啊啊!娘,娘,救我,娘。” 王耀祖喊得撕心裂肺。 王大柱不为所动,周围的婶子大叔也没有要上去帮忙的意思,主要是王耀祖本来也就不讨喜,所以看到他挨揍,大家还挺高兴的,只不过没有表现出来。 终于经过一顿胖揍之后,王耀祖总算是愿意认错了。 “对,对,对不,对不起。”王耀祖哭的上气不接下气的跟沈书和道歉。 王大柱也是一脸菜色的跟沈书和说道:“沈知青,十分抱歉,改天,我再给你送赔礼成吗?” 沈书和看了一眼不服气的王耀祖,再看了看王大柱。 “道歉我收下了,赔礼就算了,就是希望以后王同志能好好管管自己的孩子,毕竟现在在咱们村子还好,这要是以后出了社会之后,恐怕就不会这么简单了事了。”沈书和意味深长的说道。 “我知道,多谢沈知青,我一定好好管教耀祖。”王大柱面露感激,然后就拧着王耀祖的耳朵回去了。 “我说沈知青啊,你就是心肠太好了,咋不要呢,要不然他们一家都不长记性的。” 有人觉得沈书和还是太好说话了,这样恐怕以后是要吃亏的。 沈书和笑笑:“现如今家家户户都不容易,而且我本意也只是想让她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至于赔礼那边算了。” 听完这个话,大家对沈书和的态度又好了不少,觉得沈书和确实是善良。 这么一看那王大柱一家子真是不像话。 大家开始纷纷为沈书和打抱不平。 沈书和笑了笑,向大家表示了感谢,也对陈明昌说道:“队长,那没什么事情,我们就先回去了。” “好。回吧。”陈明昌说道。 十分心累。 沈书和带着青草和李静兰二人离开了,周围的婶子和阿叔还在不停的讨论着。 “书和,就这么算了吗?”洛晓霜不解的问道,这样是不是太便宜他们了。 第24章 教训 她总觉得书和有时候脾气挺好的,但是有时候又给人很不好惹。 就像刚刚如果书和真的好脾气,就不会带着他们来找队长,但是如果脾气不好,就不会不要他们的赔礼,总之洛晓霜不太明白。 沈书和从自己的兜里掏出了一颗高粱怡递给了青草。 “回家去吧。” 她不是良善之辈,所以有些事情她不会做的太多。 青草拿着那一颗高粱怡,有些黑的脸上露出一个笑容:“谢谢姐姐。” 沈书和笑了笑,等到青草离开之后,沈书和才回答了洛晓霜的疑问:“这里毕竟不是我们自己家,这里的人才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才是自己人,而我们不过是外来人,在他们的眼中,外来人受点委屈没什么,如果今天王大嫂不是在村子里不讨喜,你觉得会有多少人愿意偏向我们?” 洛晓霜听着沈书和的话一愣一愣的,李静兰则陷入了沉思。 不得不说,沈书和说的是对的,洛晓霜刚来没多久或许不知道,也没有亲身体会,但是她不同,她来到这里一年多了。 她是很能体会到外乡人和自己人的区别的。 “如果我刚才咄咄逼人的话,那么我们在这个村子恐怕不太好继续生活。”沈书和继续说道。 “怎么会呢?我们是来这里建设农村的,他们能做什么?”洛晓霜还是一天的天真单纯。 沈书和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好的,这个世界太多阴暗与算计了,这样的单纯天真也好,而且等洛晓霜离开了这里,她还有父母和未婚夫护着她。 所以单纯点也挺好的。 沈书和不愿意让洛晓霜知道那么多,便说道:“他们不会做什么,但是我们还是要谨慎一点比较好,再说了,多个朋友总比多一个敌人好,你说是不是?” 洛晓霜点头:“没错。” 李静兰看着一点单纯的洛晓霜,她知道沈书和说的是什么意思。 穷山恶水出刁民不是没有道理的,要是真的惹急了他们,他们什么都能做得出来,在这个混乱的年代,你永远不能低估人性的恶。 隔壁村的已经有知青因为被村里的男人看上被永远“留”在了这里。 当初虽然很快这件事情就被压了下去,但是他们还是听说了一些。 所以李静兰或许更清楚为什么沈书和会这样处理这个事情。 李静兰看着沈书和,又一次觉得沈书和好像有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 ......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周遭已经没有人了,除了蛙叫声,就只能偶尔听到远处的村子里传来的几声吵闹声。 “呸,格老子的,让老子等这么久,蚊子都快把老子给咬死了。”一个男的从草丛中走了出来,嘴里还骂骂咧咧的,不停的挠着自己。 男子穿着一件汗衫,头发乱糟糟的,脸上也很脏,长得凶神恶煞的,一双绿豆眼充满了恶意。 男人一边骂骂咧咧,一边走远。 —— “红梅,你咋一个人回来了?”门口坐着的老太,看到王大嫂一个人快步走了回来,一脸疑惑的问道。 她不是和大柱一起去找耀祖了吗? “娘,我要和王大柱离婚,我要带耀祖走,贱女就留给你们了。”刘红梅说着就怒气冲冲地回了房间,不一会儿房间里面就传来悉悉索索收拾东西的声音。 “咋了这是?”王老太看着刘红梅这阵仗,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咋了?”王大柱他爹从屋里头走了出来,也是一脸疑惑。 王老太说道:“我咋知道咋回事呢,好端端的出去找人,人没找回来,还说着要离婚,我上哪知道去啊。” “大柱和耀祖呢?”王大柱他爹问道,手上还拿着烟袋,时不时的就要吸上一口。 “你别抽了,我上哪知道去啊。”王老太没好气的说道。 院子的角落里有一个身材瘦瘪的小女孩在洗衣服,看上去只有七八岁的年纪,但是谁能知道眼前的小女孩已经十二岁了。 叫做王贱女。 是王老太和王大嫂取得名字,他们认为第一胎就是个女儿是很不好的,这个女儿一生下来就注定是一个贱种,所以叫做王贱女。 王贱女从小是被饿着长大的,能活下来已经是一个奇迹了。 她通常是家里最后一个吃饭的,所以每一次都是剩饭,但是从王耀祖的体型就可以看出来,家里基本上没什么剩菜剩饭。 所以王贱女就会自己去山里面找些野果来充饥,以此才能活下来。 虽然吃的不多,但是王贱女确实干活最多的,除了要跟着王大柱和王大嫂去上工之外,平时在家里也要做家务。 对于他们的争吵,王贱女始终机械性的重复着自己手上揉搓衣服的动作。 如果仔细看去,就会看到王贱女的那双眼睛没有任何光亮,就像是一个提线木偶一般的活着。 揉搓衣服时,手臂上的衣服不停的上下浮动,还能看到手臂上青紫的伤痕,有新的有旧的,旧的还没好又添了新的。 “那你去问问啊,总不能让他们真的离婚吧,而且出啥事非要离婚啊。”王大柱他爹催促着王老太。 “行了行了,跟催命似的。”王老太瞪了一眼王大柱他爹,朝着王大嫂的屋头走去。 “红梅啊,你跟娘说说,咋了这是啊......” —— 而这边,王大柱正带着王耀祖往回走,一边走一边骂 “我告诉你你下一次再惹祸,老子非要打死你!”王大柱这一次下手可不轻啊,也不知道是单纯为了教训王耀祖还是因为自己憋了太久的气找一个发泄口。 王耀祖抓着王大柱的手,不停的喊疼。 “给老子闭嘴!”王大柱怒吼道。 王耀祖也不敢叫了,眼泪汪汪的。 忽然他们的面前出现了一个人,“秦斯?” 王大柱停了下来,王耀祖连哭都不敢了,王耀祖在整个村子天不怕地不怕,但是就是害怕秦斯。 虽然平时在外面都是秦大哥秦大哥叫着,但是事实上见到秦斯就跟耗子见到猫一样,气都不敢出。 “秦斯,你有啥事?”其实王大柱也害怕秦斯。 特别是知道秦斯一个人就可以干死一头野猪之后。 秦斯寒若冰霜眼眸缓缓落在王耀祖的身上...... 第25章 你不会喜欢她吧 “秦哥,你会喜欢上沈知青了吧?”除了这个,梁仁贵实在是想不到有什么理由能让秦斯可以去为了一个人而出头。 而且秦斯也不是那种喜欢出头的性子。 “没有。”秦斯回答的干脆。 他怎么会喜欢沈书和,他喜欢的至始至终都是她。 “那你为什么要帮沈知青?”很显然梁仁贵是不相信的。 秦斯没有说话,其实连秦斯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他时常觉得自己对沈书和有一种别样的情感,这种情感很奇怪,不像是喜欢,更像是愧疚,所以才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出手相助。 可是明明他们之前并没有任何交集,自己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感觉,这也让秦斯百思不得其解。 梁仁贵是越来越看不懂秦斯了,喜欢就是喜欢咯,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咯,搞得这么麻烦做什么? —— “你们别拦着我了,今儿个,我必须要跟王大柱离婚吧,我刘红梅也不是那么好欺负的。”等到王大柱和王耀祖回到家之后就看到刘红梅拿着大包小包的就要走。 王老太和王大柱他爹在一旁拽着人不让走。 而角落里的王贱女还在机械的重复着洗衣服的动作。 王大柱看到这一幕,脑子疼的厉害。 “娘。”王耀祖一看到刘红梅就直接扑到了刘红梅的怀里,嗷嗷就是一顿哭啊。 刚刚在外面不敢哭,现在回来可劲儿哭。 “耀祖,咋了这是?”王老太看到自己的宝贝孙子哭的那么伤心,赶紧上前询问。 角落里的王贱女身体顿了顿,随后又若无其事的开始洗衣服。 王耀祖根本不敢说,就一直哭,一想到刚刚秦斯的样子,王耀祖哭的更凶了,完全是因为害怕的。 刘红梅抱着王耀祖一起哭。 王大柱脑子疼的厉害,“别他妈再哭了,再哭给老子滚出去。” 这一嗓子直接把院子里的几个人都给震住了,这要是他们没见过王大柱发过那么大的脾气,顿时有些意外。 就连王贱女都忍不住抬头看了一眼王大柱。 “你不是要走吗?行,带着你儿子,给老子滚出去!”说话间,王大柱直接拿起刘红梅收拾好的东西丢出了门口,然后头也不回的回了屋,关门的声音让他们都吓了一跳。 刘红梅哭的更惨了:“耀祖啊,咱娘俩怎么这么苦啊。” 其实刘红梅也只是雷声大雨点小,也不是真的想走。 “红梅,别哭了,别听那臭小子瞎说,你等着娘去帮你教训他,走什么走,要走也是他走,咱们不走,不走。”王老太好一顿劝说,才把刘红梅给劝好。 还说明天给她炖肉吃,才好。 刘红梅本来也不是真心想要走,现在有了王老太给的台阶,闹得也差不多了,当即也就不说要走了。 她肉还没吃完呢,是不可能走的。 可不能便宜了他们几个。 王老太也进屋象征性的对着王大柱说了几句。 一场闹剧也就这么过去了,但是沈书和和刘红梅的梁子算是结下了。 除此之外,这件事情也传遍了整个村子,大家对此褒贬不一,不过这都影响不了沈书和就是了。 —— 几天后,大家都开始投入到了农忙之中。 沈书和忽然发现她好像好几天没见到春来婶了。 “静兰,你知道春来婶去哪了吗?”沈书和心中总有一股不祥的预感。 但是上一世春来婶在自己离开之前还是好好的,所以应该没什么事情吧。 “不知道,我好像也好几天没看到春来婶了。”李静兰摇了摇头,他们对春来婶的印象还是不错的。 春来婶总是在收工之后去挖野菜,挖到多的还会分给他们一点,他们不知道什么野菜能吃,什么不能吃,所以都是春来婶给他们带来。 沈书和皱了皱眉,春来婶一向是不会不上工的,除非是出了什么事情,沈书和努力回想着自己是不是遗漏了上一世的什么事情。 毕竟这么多年过去了,很多记忆都已经很模糊了。 “你们在说春来婶啊?”旁边一个嫂子听到了李静兰她们的对话。 “对,嫂子,你知道春来婶上哪了吗?”李静兰问道。 那个嫂子望了望四周,压低了声音说道:“我听说前几天春来婶发烧了来上工,结果当天回去第二天就起不来了,现在恐怕还在家里躺着呢。” 说完,那个嫂子还一脸可惜的样子。 要是自己熬不过来,恐怕这就没命了。 “怎么烧这么久啊?不吃药吗?”沈书和问道。 “药?哎呦,沈知青,你想的太简单了吧,咱们这一年到头的也挣不来几个钱,哪里有钱买药啊,而且咱们也就是贱命一条,春来婶那个情况,死了倒是解脱了。” 说完,嫂子叹了口气便转身继续干活了。 李静兰和沈书和神色严肃,带着几分担忧。 “书和,怎么办?”李静兰下意识地询问沈书和的意见。 “没事,先干活吧。”沈书和安抚道。 李静兰点头。 下工之后,沈书和回屋里拿了一些退烧药准备去找春来婶。 “书和,你是不是要去找春来婶?”看到沈书和的动作,李静兰问道。 “嗯。我不放心,去看看。” “我跟你一起去吧。”李静兰也很担心春来婶。 想了想,沈书和点头:“好。” 洛晓霜从外面回来就看到沈书和还有李静兰准备出门:“静兰姐,书和,你们去哪?” “春来婶生病了,我们去瞧瞧。”李静兰说道。 “那我不去了。”洛晓霜累的都不想动了。 “嗯,你就别去了,在知青所好好休息。”李静兰说道。 然后两人就离开了。 刘红锦看到洛晓霜一个人,眼神暗了暗。 —— 沈书和和李静兰很快就找到了春来婶家里。 “请问有人在吗?”沈书和上去敲了敲门。 没一会儿,门从里面被打开了。 只开了一点点门缝,门缝里面是一个小女孩。 “你,你们,是谁啊?”小女孩子看着门口的两个陌生人有些怯生生地,小心翼翼地问道,带着浓浓的口音。 不过好在跟普通话还是有点相似的,所以沈书和她们能勉强听懂。 第26章 命苦的春来婶 “你好,我们是村子里的知青,请问春来婶在家吗?”沈书和尽量放轻的音量。 “知青?”小女孩小声嘟囔着,眼神上下打量着沈书和和李静兰,对眼前的人又是警惕又是好奇。 “谁啊!臭丫头,还不赶紧回来给老子端水过来。”门内传来一个男人粗犷的吼声。 小女孩听到这个声音之后明显瑟缩了一下,然后说道:“来了。” “你,你们走吧。”小女孩正准备关上门,却被李静兰伸手拦住了,“这是给春来婶的药,让她吃了会好一点。” 然后李静兰就直接把药塞进了小女孩的手心里。 小女孩犹豫了一下,然后紧紧握住了药片。关上了门。 沈书和看着李静兰,李静兰解释道:“刚刚那个应该是春来婶的小闺女,梦弟” 春来婶一共生了四个孩子,四个都是女儿,第一个第二个都是女儿的时候,春来婶的男人就很生气了,所以第三个刚生出来就被春来婶的男人给摔死了。 当时也没人管这个,所以当时春来婶她男人也没受到什么惩罚。 但是有了警告之后,第四个就不敢摔了。 本来春来婶的男人对春来婶就不好,在春来婶连续生了四个闺女之后就更加变本加厉了。 所以春来婶的生活十分难过,不但每天都要被男人打,还要一天到晚上工,回去还要伺候男人。 大闺女二闺女也已经被春来婶的男人给嫁人了,说是嫁人了其实就是卖给人家了,换了彩礼钱。 因为这个事情,其实春来婶也闹过,因为春来婶她男人给她两个闺女找的男人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不是瘸子就是有打人的毛病,就是娶不到媳妇儿的,为了换彩礼就把两个女儿给送去了。 当时春来婶的阻止换来了她男人的一顿毒打。 至此之后,春来婶的身体就更加不好了,整个人骨瘦如柴,仿佛一阵风就能把人吹走。 这也让沈书和意识到,自己或许要加快脚步了。 78年之后改革开放,就允许个人私营了,到时候自己就可以比之前更早实施自己创业的计划了。 这样就能早一点把春来婶从这个地方接出去了。 沈书和回头看了一眼春来婶家的方向,眼神变得幽深。 ...... “还不快给老子端水来洗脚?”床榻上,一个男人手上拿着大烟吞云吐雾,面容凶恶,对着梦弟就是一顿大呼小叫。 梦弟小心翼翼地端着水走到了男人的床前,帮着男人擦洗着脚。 男人躺在床上不为所动。 梦弟擦完之后,才小心翼翼地说道:“爹,擦,擦好了。” 床榻上的男人头也没抬,声音不耐:“滚吧。” 梦弟端着水盆走了出去,然后快速的跑到了柴房。 男人怕春来婶死在自己屋里头,所以就把人扔去柴房了。 “娘,娘。”梦弟小心翼翼地看着地上的妇人,眼睛瞬间就红了。 “小梦。”春来婶躺在地上,身上只有一张很小的缝满了补丁地被子,只能堪堪盖住春来婶的半个身子。 春来婶脸色苍白,声音虚弱,还有些嘶哑。 进气比出气少,眼睛只能勉强睁开一条缝。 梦弟抬手擦掉了自己的眼泪,然后找来瓜瓢从桶里面舀了一点水。 “娘,吃药。”梦弟把自己手上的药递给了春来婶。 春来婶迷迷糊糊的,喝了水,然后就着梦弟的手把药吞了下去。 又睡了过去,到底是睡过去还是晕过去就不知道了。 梦弟就这样呆呆地坐在春来婶的身边,看着春来婶一动不动。 —— 翌日 “沈知青,今天该你和杨知青去捡柴火了。”王安看到沈书和,便提醒道。 他们都是做好分工的,每一次两个人去捡柴火,留着之后用,还要留着冬天用,等冬天来了,下了大雪全部都被掩埋住了,到时候就没有柴火了。而且到时候他们还要烧炕,要不然冬天晚上睡觉会被冻死的。 所以他们八个人在下工之后会去捡柴火,一般是两人一组,一男一女,方便彼此照应或者是遇到什么危险能有个帮助。 他们也不是每天都需要去捡柴火,一般是隔一天去一次,所以其实一个月每个人可能也就需要去两三次就可以了。 一般去一个时辰左右就回来了。 就这样攒着,平日里做饭也不需要用到很多,就足以他们度过一整个冬天了。 沈书和差点忘记了,“好,我知道了,多谢王知青提醒。” 王安点了点头:“不客气。” 此时杨松清也来了:“沈知青,那我们下了工就直接去吧?” 杨松清比沈书和她们来早几个月,年纪和沈书和差不大,长得很清秀,比较瘦小,为人也很腼腆。 “好。”沈书和点了点头。 然后杨松清就走了。 傍晚下工的时候,杨松清和沈书和就一起到山脚下去捡柴火了。 两人没怎么交流,都是自顾自的捡柴火,捡了一会儿,杨松清抬头看了一眼沈书和,犹豫半晌还是说道:“沈知青。” 沈书和回头,微微歪头:“怎么了?” 临近夜晚,未燃尽的残云,犹如泼洒的甘醇红酒,泻了一地的橘橙。 橘色的夕阳照射在少女的脸上,夏日夜晚的风带着几分燥热,带起了少女鬓边的发丝,随风飞舞。 少女的脸颊上泛着桃红,一如那熟透的水蜜桃,鲜嫩。 杨松清看到这一幕,忍不住有些脸红,挠了挠头:“那个,没,没什么,就是想说你别走太远了。” 沈书和点了点头:“好,我知道的。”少女嘴角带起淡淡的微笑,就如同今天的夕阳一般醉人。 杨松清也点了点头,眼神闪躲,手足无措,然后继续弯下腰捡柴火。 看着他慌乱失措地样子,沈书和觉得杨松清就像是一个社恐,这是她上一世学到的新词,自从公司交给了秦斯之后,她在家里也就是上上网,学了不少年轻人的用词。 沈书和好笑的摇了摇头,然后继续捡柴火。 忽然,沈书和发现了一个东西,精致的小脸不禁多了几分严肃。 第27章 人参 叶为掌状复叶,轮生茎顶,小叶有齿;花两性或杂性异株,排成顶生、单生的伞形花序或伞形花序2至数个集生花葶顶端;萼不明显的5齿裂;花瓣5,覆瓦状排列;雄蕊5;子房下位,2-3室;花盘环状;花柱2-3裂;胚珠每室1颗,倒垂;果为一核果状的浆果。 出现在自己眼前的这株植物和自己之前看到过的关于人参的表述几乎一模一样,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沈书和将这株植物连根拔起了。 结果还真是人参。 可是这个地方为什么会出现人参呢?这里地势低平,而且人也多,按道理来说,不应会出现在这里才对。 但是这分明就是人参啊。 但是不管如何,沈书和还是决定先把东西给收起来,不管是人参还是野山参价值都不低。 沈书和小心翼翼地将茎叶去掉,掩埋了起来,将自己头上的红绳给割断了一截下来,绑住了人参,然后将人参放到了自己的衣服口袋里。 还好这个年代为了方便,口袋都是缝的很大的,所以足以把人参给放进去。 “沈知青,怎么了?”杨松清刚想要看看沈书和的情况,就看到沈书和蹲在地上一动不动的,不免有些担心, 沈书和若无其事的站起身,没事,就是刚刚鞋子不小心掉了。 “哦,咱们也差不多了,先回去吧?”杨松清说道。 沈书和点了点头:“好。” 两人扛着柴火走回了知青所。 之后,沈书和借着换衣服的名义回到了房间,之后便把口袋里面的人参拿了出来放到了自己的箱子里。 她现在是需要钱的时候,为了以后做准备,所以她不会把人参交给村子里。 这个时候还是存在黑市的,等下一次休息的时候去黑市把人参给卖了。 沈书和确定自己放好之后才出去。 —— 几天后,沈书和在地里看到了春来婶。 “春来婶,你怎么样了?”沈书和眼神担忧的看着春来婶,似乎比之前还要更瘦弱一些了。 “好多了,多谢沈知青了。”春来婶满脸感激的看着沈书和,其实她吃完药第二天就已经好多了,但是实在是病的太久了,总之好了也要被打,不好的话,还舒坦些,所以就索性又躺了两天。 自己清醒之后,小梦也告诉自己了,是两个知青来给自己送药,春来婶几乎是第一时间就想到沈书和和李静兰了。 “没事儿。”沈书和从口袋里掏出了几颗高粱怡递给了春来婶:“春来婶,这里有几颗糖,您吃一点补充一下能量。” “使不得使不得,沈知青,这个你留着自己吃吧,我就贱命一条,死了也就死了。”春来婶的身上笼罩着一股浓浓的死气,感觉对这个世界没有了任何希望。 沈书和微微蹙眉:“春来婶,话不能这么多,每一条生命都是很可贵的,没有人珍惜您,您要好好珍惜您自己,要是您也不好好珍惜您自己,那么这个世界会有人尊重您呢,还有您的孩子,她还那么小。” 春来婶眼眶微红,她这一辈子过的太累了。 从小就是在重男轻女的家庭中长大,十六岁之后就被家里人以五十块钱的彩礼钱卖给了现在的男人,从来到这里的第一天开始,她就遭受到了无尽的打骂,不管是自己的男人还是公婆,都是对自己动辄打骂。 从来不把自己当人看,自己一连生了两个闺女之后就更严重了,后来公婆死了。 第三个闺女一出生就被男人给摔死了,还把自己两个闺女给卖掉了。 如果不是现在自己还有一个闺女,她真的不想活了。 死了倒是解脱了。 如今听到沈书和的话,心中更是酸涩万分。 “春来婶,好好活着,相信会有解脱的一天。相信我。”沈书和的声音好像是充满了希望的力量,让春来婶忍不住听从沈书和的话。 接过沈书和给的高粱怡,含泪哽咽道:“谢谢,谢谢沈知青。” 沈书和拍了拍春来婶的肩膀,没有说话。 —— 夜晚 太阳落山了,燃烧着的晚霞也暗淡了下来,终于熄火了,苍茫的暮色也笼罩了山林。 窗外深山大岭里飘荡着淡青的烟雾,弯弯的月儿挂在高山老林上,像是一把新磨出来的镰刀,山林里百鸟回巢,叽喳乱叫。 “书和,你在写什么?”李静兰洗漱完端着搪瓷盆进来就看到沈书和坐在窗边的桌子上。 她的皮肤白皙,没有瑕疵,轮廓线条并非能给人凌厉美艳的视觉效果,反而是温润柔和,可她大多数时候是不笑的,映衬她自身的清冷气质,也给人一种淡淡的距离感。 她散着乌黑秀丽的长发,微微低着头,窗外的微风吹过少女额前的碎发,月光像是一层薄纱笼罩在少女的身上。 手上拿着一只笔,在木色的信纸上书写着什么。 是柔和,是神秘,更是清冷。 沈书和没有抬头,“在写一些文章。”她的声音总是平淡而冷静,不带任何感情色彩。 李静兰没有上前,而是远远的看着:“你要给报社投稿吗?” 沈书和点了点头,没有否认,而是十分大方地承认了。 “真好,我之前也想过给报社投稿,但是因为文笔实在是太差了。”给报社投稿,要是投中了是有稿费的,对于她们来说,稿费也算是不错的收入了。 但是李静兰文笔不太好,所以之后也就不了了之了。 沈书和落下最后一个字,抬头看向李静兰:“你不好奇我写的什么吗?” 李静兰想也不想的摇头:“不好奇啊。” 沈书和笑了笑。 “对了,后天就可以休息了,那你后天要去镇上吗?”现在投稿只能亲自过去。 沈书和点了点头,除了投稿,她还有点事情也要去处理。 “嗯,好,我就不去了,没什么要买的。”李静兰说道,“你问问晓霜去不去,去的话你们可以一起。” “她不去,”沈书和小心翼翼地收好自己写好的稿子。 “嗯?为什么?”李静兰顿了一下,问道。 沈书和解释道:“她说她不想坐牛车了。” 想到上一次洛晓霜那个模样,李静兰点了点头:“那她的包裹怎么办?” 第28章 黑市 “她让人直接送过来。”邮局对于大件包裹是可以直接送上门的,要花一点钱罢了,这点钱对于洛晓霜来说也不算什么。 “那你一个人可以吗?” “放心吧,没事的。”沈书和说道。 “成。” —— 翌日 沈书和只身一人前往镇上,牛车上的婶子瞧瞧的看着沈书和,却不敢上前搭话。 只敢小心翼翼地偷瞧沈书和。 沈书和也乐得安静度过了这段时间。 来到镇上之后,沈书和先顺着自己的记忆来到了之前黑市所在的地方。 “小姑娘,别往里边走了。”门口一个大婶拦住了沈书和的去路。 沈书和知道这个人是专门守着黑市的门的,至于为什么让一个大婶来守着。 因为更好的掩人耳目,谁会觉得一个偌大的黑市会放心让一个大婶来守门。 即便是被看到了也不会第一时间反应过来,这就给了大婶通知里面的人的准备。 毕竟在黑市里面做买卖的人,都是一些投机倒把的。 沈书和已经简单的乔装打扮了一番,确保不会有人认出自己,压低了声音说道:“婶子,我来卖点东西。” 那个大婶上下打量了一下沈书和,发现沈书和身上什么都没有,皱眉:“小姑娘,你在说什么?我听不懂。” 不愧是黑市的看门人,实在是有够警惕的。 沈书和从自己的口袋里慢慢掏出了一个东西,大婶眼眸微眯,神色警惕。 然后看到了口袋里露出的一点,神色闪过一抹意外。 “你这是?”大婶看着沈书和,眼底很明显的惊讶。 “是真的,已经找人看过了。”沈书和点了点头,直接说道。 大婶还是很意外,这个东西可不好卖出去啊,又是粮油,多少能卖出去一点,这个东西没有几百上千恐怕不太好卖啊,“你咋来这里买这个?” 沈书和低垂着脑袋,声音哽咽:“实不相瞒婶子,我爹娘身体不好,要用钱抓药,现在家里能卖的都卖了,实在是没有办法了,这个是我爷爷以前得到的,要不是因为我爹娘危在旦夕,我也不敢拿出来卖。” 说的情真意切的,大婶也忍不住有几分动容。 至此,大婶才相信沈书和真的是来卖东西的,便压低了声音说道:“进去可以,需要交两毛钱。” 这是他们的规矩,每一次进去都要交两毛钱,其实就是相当于租金和给看门人的费用。 沈书和没有犹豫直接从口袋里拿出了一张两毛钱递给了大婶。 “婶子,我想问一下,你知道里面有谁需要这个嘛?”要是自己就这样直接进去,恐怕不好卖出去,这个大婶很明显已经在这里很久了。 对里面的情况多少会了解一些。如果能直接探听到谁需要的话,那么自己也可以直接卖掉了,这样知道的人少一些,自己也安全一些。 说着又拿出了一张两毛钱递给了大婶。 大婶看着沈书和上道的模样,脸色也变得温和了一些:“有是有,但是能不能卖出去,还得看你自己。” 沈书和微微一笑:“那是当然。” 然后大婶在沈书和的耳边低语了几句。 沈书和点了点头:“好,我知道了,谢谢婶子。” 告别了门口的大婶,沈书和走了进去。 刚进去要走一条一百多米的巷子,走过了巷子拐弯之后便看到了一副盛况,里面很多人,有人背着背篓到处行走,嘴里还不停的问道:“需要鸡蛋吗?” 还有的就直接摆在地上。 几乎都是一些农产品。 在这里卖东西可以增加自己家种的收入,在这里买东西也不需要用票,因为这个年头,票都是固定的这么多。 所以票用完了,就会来这里买。 走着走着,沈书和还发现有卖奢侈品的,所谓奢侈品就是手表这些东西。 这个年代手表也是结婚四大件中的一件。 不过看样子都是一些二手的,估计是之前别人来卖掉的。 不一会儿,沈书和就发现了门口大婶跟自己说的手臂上带着黑布条的男人。 男人长得十分高大,一脸凶神恶煞,一看就是不好惹的。 但是沈书和什么人都见过了,如今看到这样的人也不害怕,直接走上前。 男人看到沈书和,横眉冷对,声音沙哑:“你干啥?” 沈书和:...... 额,这个声音有点出戏。 一股浓浓的北方口音,确实让人有些忍俊不禁。 “这位同志,我想找你们的老大。” 门口的大婶说了,找到手臂上绑着黑布条的人,他们的老大最近需要这些东西。 本就一脸凶神恶煞的男人,听到沈书和的话,眉头紧皱,眼神中更是多了几分警惕和威胁:“你找我们老大做啥?” 沈书和没说话,只是指了指自己的口袋,然后男人就看到了沈书和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小小的东西,只露出了一点点。 但是男人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这个东西。 眼底闪过一抹惊讶。 抬眸打量着沈书和,沈书和也不害怕就任由男人打量。 半晌之后,男人才说道:“你等着。” 然后男人离开了几分钟,几分钟之后,男人带着另一个男人走了出来。 “你跟着他去吧。”方才的男人说道。 他带来的那个男人身材要瘦小许多,像一只猴一样,眼神却十分的精明。 别说,能管理一个黑市的人,手下还真不是什么等闲之辈。 瘦男人看了一眼沈书和,声音尖细:“走吧。” 沈书和点了点头,跟着瘦男人离开了。 七拐八拐的,来到一处宅子面前,瘦男人上前敲了敲门,沈书和发现这个男人敲门的时候好像听有节奏的。 过了一会儿,门从里面被打开了。 开门的是一个女人,这个女人看上去约莫二十几岁的样子。 “你们找谁?”女人看了一眼瘦男人,又看了一眼瘦男人身后的沈书和,脸上带着警惕。 第29章 杜璟晔 瘦男人笑眯眯的说道:“这位嫂子,我看您家院子墙角好像长了草,需不需要除草啊?” 女人闻言,神色松动:“进来吧。” 额......沈书和觉得这个暗号好像在闹着玩一样。 不过沈书和并没有表现出来,而是一脸漠然跟着瘦男人走了进去。 瘦男人把沈书和带到了大堂,大堂里坐着一个男人。 和沈书和想象中的不太一样,她以为能够管理一个黑市的人,应该是像刚刚自己遇到的那个男人差不多。 至少也是身材高大,看着很不好惹的样子。 但是让她意外的是眼前的男子身着黑色的中山装,扣子一丝不苟的整齐扣着,眉眼如画,气质清冷,浑身上下都散发着生人勿近得疏离气息,手上拿着一串佛珠,骨节分明的手指轻轻的拨弄,更衬得他矜贵出尘,不似凡间人。 这倒是让沈书和有些意想不到。 “听说你有人参?”男子直白的问道,声音温润如玉,实在是很难让人把他和黑市联想到一起。 甚至沈书和都不觉得他应该出现在这个地方,他更像是城里人,更像是京市人。 沈书和收敛心神,说道:“是。” “不知可否让我瞧瞧?”男人询问道。 “当然。” 沈书和将人参从自己的口袋里拿了出来,一整颗人参全部展现在了男人的面前。 男人的眼眸闪了闪,然后对方才开门的女人说道:“秋月,去把方叔叫来。” “是。”女人微微颔首,继而离开。 他们的样子让沈书和更加觉得眼前这个男人的身份不简单。 “先请坐吧。”男人伸出手,示意沈书和坐下。 沈书和也不扭捏:“多谢。” 约莫过了两分钟,方才的女人带着一名老者回来了。 “少,”老者对着男人刚喊出一句,男子便眼神制止了老者。 老者抿了抿唇,然后朝着男人微微颔首。 “方叔,你看看这个。” 男人指着桌子上的人参,让方叔去看看。 方叔点头,随后走过去,看了一眼,又闻了闻,随后眼睛一亮。 “怕已有百年之久。”老者的语气明显激动了几分,男子拿着佛珠的手也收紧了几分。 对此,沈书和倒是显得更加的冷静了。 随后男子看着沈书和:“不知姑娘心中可有考量?” 沈书和站起身,神情淡然,落落大方:“对于这个东西的价值,我想你应该比我更清楚一点。” 男子看着沈书和,嘴角扬起了一抹弧度,显得他整个人俊美了几分。 “那,我出一千如何?” “可以。”沈书和点头。 这个答应的速度让男子都惊讶了几分,“你不准备多要一些吗?” 男子眼神打量着沈书和,眼神带着探究。 沈书和一脸无畏,“嗯。” “呵呵。”男子忍不住笑出声来,倒是多了几分赏识。 “鄙人杜璟晔,不知姑娘可否告知鄙人姓名?” 杜璟晔,这个名字在沈书和的脑海中一闪而过,勾起了回忆,杜璟晔不是致凡科技的总裁吗? 致凡科技,科技领域的龙头,掌握着最近的技术,在世界范围内都是具有至高地位的科技公司。 虽然她以前的公司和致凡科技没有什么合作,但是致凡科技的名声在她们圈子里还是很出名的。 致凡科技和陆氏集团可以说是全国最有实力的也是最盛大的两家企业,而且据说两家是合作关系,致凡科技出技术,陆氏集团则是负责出产品。 所以两家可以说是强强联合,在全国占据了首要的位置。 没想到在这里竟然会遇到致凡科技的创始人。 “姑娘?”杜璟晔看到沈书和出神,不由得出声提醒。 沈书和听到杜璟晔的声音,抬眸看向杜璟晔:“珺璟如晔,雯花若锦。” 杜璟晔眼底闪过一抹意外:“姑娘也听说过这首诗?” 沈书和微微一笑:“学过。” 没有再多的解释了。 “沈书和。” 既然已经知道了对方的身份,那么沈书和也没有再隐瞒的必要了,而且可能以后还会需要杜璟晔的帮助。 为了实现自己曾经的辉煌,多交一些朋友总归是不错的。 至于杜璟晔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她也不会深究,总归是和她没什么关系的。 “好名字。”杜璟晔微微一笑,眼底闪过一抹深意。 “没什么事情的话,我就先走了。”沈书和说道,拿了钱就准备离开了。 “等一下,沈小姐。”杜璟晔叫住了正欲离开的沈书和。 沈书和问道:“请问还有什么事情吗?” “以后若是沈小姐再有这样的东西,可否直接卖给我?”杜璟晔指了指桌子上的人参。 沈书和道:“杜先生,实不相瞒,这也是我偶然得来的,至于今后还会不会有,我也不知道。” 沈书和的神色认真,让杜璟晔忍不住有些失落:“无妨,若是下一次沈小姐还有这样的运气,也希望沈小姐记得杜某。” 沈书和点了点头:“好。” “多谢沈小姐,阿左,送送沈小姐。”杜璟晔对着那个瘦男人说道。 瘦男人颔首:“是。” “沈小姐,这边请。”瘦男人带着沈书和离开之后。 杜璟晔看着桌子上的人参,“这颗人参今晚连夜送到京市。” “是,少爷。” 杜璟晔捻着佛珠:“沈书和。” —— 这边,沈书和被瘦男人带出来之后,沈书和就自己离开了。 摸着口袋里鼓鼓囊囊的大团结,沈书和神色淡漠,这也算是为今后创业赚下了第一桶金了。 上一世沈书和是做钢材的,刚好赶上了改革开放,国家基建事业也在不断地扩大,所以公司的起色也很好。 但是这一次,沈书和可能不做钢材生意了,她本来的梦想也不是做钢材。 沈书和一边想着,一边走到了报社,在报社门口把自己的稿子投进了信箱里。 转身去了邮局。 今天有她的包裹。 “您好,我来取沈书和的包裹。”沈书和对着窗口的邮递员说道。 “等一下。” 不一会儿邮递员拿了一个包裹出来,“需要让人送回去吗?” 看着比上个月还要大一点的包裹,沈书和觉得那个叔叔是不是给的太多了,怎么上一世那个叔叔也没有给那么多啊。 因为在沈书和的想象中就是自己的父母出事之前让认识的叔叔照顾自己,所以这些包裹有可能就是那个叔叔给自己的。 “不用了,谢谢。” 第30章 你疯了? “你疯了?你以为这是一件可以用来玩闹的事情吗?”一个穿着黑色中山装的中年男子,脸色愠怒。 “你说话就说话,这么大声干什么?”身边穿着青绿色旗袍的女子,长相温婉,眼神带着责备看向中山装男子。 “我不大声,你听听你儿子说的都是什么?”中山装男子气的吹胡子瞪眼的,可惜没胡子,只能瞪眼了。 女子也有些不太赞成的看着眼前的男子。 “你确定吗?这个事情可不是闹着玩的,你要知道若非你父亲对国家有贡献,你确实应该下乡,但是现在国家看在你父亲的面子上才让你免于此,可是你今日却说你要下乡,你可是想清楚了?”女人的声音温柔,带着询问,看着自己面前的男子。 男子点头:“想清楚了。” “不行,说什么我也不会同意的。”中山装男子冷声说道,态度坚决,不容置喙。 女人抻了一下男人,继而问道:“那你告诉我们,你为何一定要下乡去?你明知道你根本不需要去。而且你现在也要跟着你父亲学习家里的生意,若是你去了,何时能回来,这就说不定了。” 女人总觉得自己的儿子变得有些奇怪,好端端的为何一定要下乡去呢。 跪在地上的男子抿了抿唇,俊美的眉眼紧皱,不言语。 “陆怀文,我告诉你,下乡的事情你想都别想!”说罢,中山装男子气愤的甩袖离开了。 女人看着中山装男子离开的背影,呼喊道:“安国,安国。” 看着地上的陆怀文:“你先起来吧。” 陆怀文缓缓站起身来。 “怀文,你从小就很懂事也很稳重,但是这一次到底是为什么?你总要给我和你父亲一个理由,为何执意要下乡去,下乡可不是儿戏,乡下的环境、人文和生活都不像是在家里,你明白吗?”女人语重心长的说道。 她们对于陆怀文的行为实在是感到十分的意外,她们从未想过有一天陆怀文会主动要求下乡。 陆怀文身上穿着一丝不苟的中山装,头发梳得很整齐,这个年级的陆怀文,鲜衣怒马,那双清澈如水的眼眸中,眸色温润如玉,似乎总是蕴含着款款深情。 看见他的第一眼,脑海里总是会浮现出几个词,风度翩翩,温柔如风。 他不想秦斯长得那样具有攻击性,也不像是杜璟晔那样清冷。 他总是给人一种温柔,宛若春风一般的感觉。 “怀文,小时候你父亲就经常告诉你,做任何事情之前都要三思而后行,那你现在是如此吗?”女人,也就是陆怀文的母亲,苏文柔声询问。 陆怀文薄唇紧抿,不曾言语。 苏文叹了口气:“我去看看你父亲,你先好好想想,我希望你不是因为一时冲动而做出这个选择,等你想好了,再来同我和你父亲说。” 苏文拍了拍陆怀文的肩膀,转身离去。 陆怀文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半晌后,一个男人走了进来。 “少爷。” “怎么样了?”陆怀文问出这句话的时候,还有几分期待。 “给沈小姐的包裹已经被沈小姐取走了,我们的人说看到沈小姐昨天出现在了黑市。”男人一板一眼的说道。 “黑市?”听到黑市两个字,陆怀文好看的眉眼皱了起来,带着几分担忧:“知道是因为什么事情吗?” 黑市这个地方都是红卫兵看守,要是一个不小心就很有可能会被红卫兵抓到,到时候恐怕会有些危险。 “那个黑市的管理比其他地方还要严格一些,我们的人暂时不知道是因为什么。”男人低垂着头,有些惭愧。 陆怀文皱了皱眉:“没事,继续看着。” 看来以后还要多寄一些钱和票给书和了,去黑市那就证明可能是没钱了或者是没票了。 “是,少爷。” “让你们打听的沈川柏和陈香涵的事情怎么样了?” “已经打听到了,现在沈老爷和沈夫人在北方的农场,状况不太好。”男人说道。 陆怀文面露忧色:“你们想办法,照顾一下沈川柏和陈香涵。” “是,少爷。” “没什么事情的话,你就先下去吧。” “是,少爷。” 男人离开之后,陆怀文站在客厅中央,透过窗户看向远方。 书和,这一世,我不会再让你受伤了,即便是让你厌恶我,我也不会再让那个人接近你了。 书和,你要好好照顾自己,等着我。 ...... “书和,你回来啦?”李静兰听到动静就出门了,看到沈书和一个人背着一个很大的包裹出现在了知青所的门口。 “嗯。” “我来帮你。”李静兰上去帮着沈书和一起把包裹拿进了屋里。 这一幕被刚从屋里出来的刘红锦看到了,看到沈书和那个大包裹,眼底闪过一抹幽光。 “书和,又是这么大一个包裹,你父母对你真好。”李静兰还真是有些羡慕。 沈书和笑了笑,并未解释。 “对了书和,你的稿子投出去了吗?”李静兰还记得沈书和要给报社投稿的事情。 沈书和说道;“投给报社了,但是结果还要等等才知道。” “我觉得你肯定能投中。”李静兰一脸肯定的说道。 “为什么?”沈书和疑惑的看着李静兰 李静兰也说不上来是为什么,憋了半天:“直接吧。” 沈书和笑了笑,李静兰好像对自己有些盲目自信了。 “对了,晓霜呢?”沈书和发现好像少了什么,一会儿才想起来洛晓霜没在。 洛晓霜还让自己给她带了新的雪花膏,以往这个时候洛晓霜不应该第一时间出现在自己面前了,怎么今天没看到人。 李静兰说道:“晓霜出去了,话说,晓霜已经出去好一阵子了,怎么还没回?” 今天她们知青不用上工,洛晓霜觉得有些无聊,便说要出去走走。 村子也不大,所以李静兰也没有跟着出去,她还要缝补自己坏掉的衣服。 被沈书和这么一问,李静兰才发现,洛晓霜是晌午出门的,现在已经是下午,快到傍晚了,怎么还没回来。 第31章 她在心虚什么? “我们出去找找吧。”沈书和还是不太放心洛晓霜一个人。 李静兰点头:“好。” 刚准备出去,就被刘红锦给叫住了:“你们去哪?” “我们出去找一找晓霜。”李静兰说道。 “你们出去找洛晓霜,那今晚谁来做饭。”刘红锦皱着眉头说道。 今晚该沈书和做饭了,差一点忘记了。 李静兰看了一眼沈书和,沈书和抬头看了一下天,“天色还早,我一会儿回来再做。” “不行,谁知道你什么时候回来,再说了村子就这么大,洛晓霜能跑到那里去,她又不是三岁小孩了。”刘红锦说什么也不让沈书和她们出去找洛晓霜。, 沈书和看着刘红锦,瞳色瞬间冷了下去:“刘知青,你总是这样拦着我们,我很怀疑你是不是做了什么?” 刘红锦脸上闪过一丝慌乱,眼神游离不定,不敢直视沈书和的目光,仿佛在寻找一处安全的避难所。 “你,你别胡说。” 这个样子更加让沈书和坚信洛晓霜很有可能出了什么事情。 沈书和脸色顿时阴沉了下来,走向男知青的房间敲门,“王知青在吗?” 过了一会儿门打开了:“沈知青?怎么了?” “王知青,我和你换一下吧,我今晚有点事情,你今晚做饭可以吗?”沈书和问道。 王安看着沈书和和李静兰,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情,但是对于沈书和的请求,王安还是答应了下来:“好。” “多谢王知青。”然后转头看向刘红锦:“现在,我可以走了?” 随即便和李静兰一同离开了。 刘红锦看着两人离开的背影有些慌乱,还有些局促不安。 希望对方已经得逞了,但是会不会沈书和已经发现了什么。 “书和,是不是晓霜出什么事情了?”看着沈书和阴沉的脸色,李静兰忽然觉得事情可能不太简单。 沈书和转头安慰了李静兰几句:“没事,我们先找找。” 李静兰点了点头。 —— 而洛晓霜,此时确实有点麻烦。 “你真的很烦!”洛晓霜忍无可忍了,眼前这个男人真的烦透了。 “小知青,别烦啊,你看你一个人在村子里肯定很无聊对不对,我带去玩啊,我知道很多好玩的地儿。” 眼前的男人长相一般,身高一般,身材也很一般。 洛晓霜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个男人一直拦着自己不让自己离开。 起因是今天晌午吃了午饭之后,自己觉得有些无聊,便想着在村子里闲逛一下。 本来一个人走的好好的,逛的差不多的时候,准备往回走,忽然间迎面走来了一个男人,这个男人一看到自己就开始跟自己搭话。 洛晓霜本来不是很想理他的,但是他一直跟自己说说说,还不让自己走,真的烦死了。 “不去。”洛晓霜十分干脆地拒绝了男人的提议。 “真的很好玩的,一起去吗?” “我说了不去,你烦不烦啊。”洛晓霜快要忍无可忍了。 “成吧,小知青,你叫啥名字啊?”男人问道。 “跟你没关系。”洛晓霜对眼前这个死缠烂打的男人没什么好感,自然也不想告诉他自己的名字。 “别啊,小知青,咱们都是一个村子的,以后互帮互助嘛。我叫马志平。”马志平先做了自我介绍,“我家就住在知青所不远的地方,不然我送你回去吧,你看你一个人回去也不安全是不是?” “不用了,我觉得很安全。”说完,洛晓霜就绕过马志平往回走。 马志平就像是一个臭屁虫一样紧紧的跟着洛晓霜,“小知青,你别生气啊。你等等我。” 洛晓霜加快了步伐,都快要跑起来了。 马志平则紧紧的跟在身后。 不远处的草丛里,高耸的草晃动了一下,一双眼睛像是毒蛇一样泛着绿光,幽幽地盯着走远的两人。 过了一会才从草丛里面出来,男人身材矮小,体格单薄而瘦弱,一张瘦削的窄脸,下巴尖瘦,脸颊无肉而塌陷,微眯着眼睛,面带邪淫之色。 “呸!马志平坏我好事!”男人狠狠的淬了一口。 —— 洛晓霜快要跑不动了,这个男人上辈子怕不是鼻涕虫吧,这么黏人。 “晓霜。”洛晓霜听到有人喊自己的名字,抬头就像看到了救星一样。 “书和,静兰姐。”洛晓霜激动的朝着二人走去。 沈书和和李静兰快步上前,“晓霜,怎么了?” “小知青,你——”此时,马志平也赶上来了。 “额,你们好。”看到沈书和和李静兰,马志平面露尴尬。 “这位同志,你有什么事情吗?”李静兰看着马志平,眼底带着警惕。 马志平挠了挠头:“没事,我就是想要和小知青交个朋友,我也是云顶村的,我家就住在那边,我叫做马志平。” 马志平指了指不远处。 马志平,这个人,沈书和倒是有一点点印象。 主要是她那个伏弟魔的娘让人印象深刻。 “我都说了,不交朋友。”洛晓霜再一次强调。 马志平说道:“几位知青,我真的没有恶意,我——” “马同志,时间不早了,我们就先回去了。”沈书和开口打断了马志平的话。 马志平还没来得及开口,沈书和和李静兰就带着洛晓霜走了。 马志平看着三人离去的背影,有些懊恼。 ...... “你怎么会遇见他的?”沈书和问道。 洛晓霜也是一脸的无语:“就是半路遇到的,然后他就一直缠着我,非说要和我交朋友,我都说了不交朋友了,他还一直跟着我。” 洛晓霜还记着沈书和之前在镇上讲过的,男女之间要保持适当的距离,否则会被嚼舌根的,所以她才不要跟男人交什么朋友。 “他没对你做什么吧?”李静兰神色担忧,上下打量着洛晓霜。 洛晓霜摇头:“没有,他就是一直缠着我要和我交朋友,你说他是不是脑子有问题啊,要不然怎么会有个男人非要缠着别人交朋友啊,还是他没有朋友啊?” 除此之外,洛晓霜真的不知道到底会是什么原因能让一个一米八大傻个的男人非要和自己交朋友了。 沈书和笑了笑:“可能吧。” 眼底则闪过一抹暗光。 如果马志平只是个意外,那么刘红锦做了什么?她在心虚什么? 第32章 梦魇 “沈知青,你们回来了?刚好,准备吃饭了。”王安看到三人出现,说道。 听到声音的刘红锦立刻从屋里跑了出来,看到洛晓霜安然无恙有些失望又有些害怕。 不知道那个男人到底得手了没有,但是看着洛晓霜衣着整齐的样子又不想是得手的样子。 “刘知青,刚好,可以吃饭了。”王安正准备叫刘红锦,就看到刘红锦站在门口。 沈书和回头,幽幽的目光落在刘红锦身上。 刘红锦的眼神中闪烁着一丝心虚,仿佛隐藏着某种不可告人的秘密,不敢直视沈书和的目光,呼吸也变得有些急促,手心湿漉漉的。 “刘知青?”王安已经坐下了,还看到刘红锦站在门口一动不动,仿佛定住了一般。 “啊?”刘红锦猛地抬头,发现沈书和她们已经坐下了。 “你不吃吗?”王安疑惑道。 “吃,吃的。”刘红锦缓慢的走了过去,步伐有些踉跄,一种心虚的感觉让她无法保持平衡。 坐到位置上,伸手端起自己的碗。手指微微颤抖着。 沈书和只是用余光看了一眼,随即若无其事的收回视线。 一顿饭,刘红锦吃的那叫一个煎熬,几乎是三两口就吃完了,饭是什么味道的,刘红锦都不知道。 吃完之后,刘红锦唰的一声站了起来,然后走了。 “欸?今天刘知青吃的这么快?”鲁长宇不禁有些意外,以往刘红锦总是会吃到最后一个的,今天怎么跑的这么快。 沈书和其实也有好笑,就这样的心理素质还想着害人? 虽然不知道刘红锦做了什么,不过不管做了什么,应该都是没有得逞,可能还是今天突然出现的马志平打乱了刘红锦的计划,但是今后还是不能让洛晓霜落单了。 —— 夜晚,沈书和继续看书。 “书和,你觉不觉得今天刘知青好像有些怪怪的?”李静兰一边叠着衣服,一边说道。 她总觉得刘红锦今天好像很害怕的样子。 “或许吧。”沈书和没有抬头,沉浸在书中的世界。 上一世为了秦斯,创办了钢材公司,这一世她也要寻找回自己曾经的梦想了。 至于为什么会创办钢材公司而不是别的,因为她父亲做的就是这个,所以有了基础,做起来就不会太难,当初也是想让秦斯快一点融入到城里的生活,所以才会选择这个。 但是这并不是她想要的,这一次她要换一个目标了。 看着沈书和兴致缺缺的模样,李静兰没再多说。 燥热的夏日夜晚,空气中都带着些热气。 月光透过窗户洒在了沈书和的床上,借着月光看到了沈书和额头上冒着一层细密的汗珠,双眸紧闭,眉头皱成一团,双手紧紧抓着被子的一角。 梦中,沈书和看到了自己的父母被人无情地对待,馊掉的饭菜,无尽的打骂,周遭都是难闻的气味。 还有各种冷嘲热讽。 父亲和母亲外面则是各种辱骂指责嘲讽,像是恶魔紧紧围绕着父亲和母亲。 任由自己如何呼喊,那些人还是视若无睹。 她看着父亲和母亲因为长时间吃不上好的饭菜,双眸紧闭,嘴唇苍白,身形消瘦,早就没了曾经的绝世芳华。 父亲一遍遍呼喊着母亲的名字, “香涵,香涵。”任由父亲如何呼唤,母亲还是一动不动。 之后父亲撕心裂肺的哭喊传遍了整个天空,沈书和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母亲离开,然后父亲又抱着母亲的尸体往河边走去。 因为太久没吃好饭了,父亲抱着母亲的身体也有些颤抖,一步一步缓慢的朝着河边走去。 沈书和伸手想要拦住父亲:“爸爸,别去,别丢下书和一个人,爸爸。” 不管沈书和如何呼唤,如何阻拦,沈川柏还是穿过了沈书和的身躯,来到了河边,沈书和紧紧跟随着沈川柏。 沈川柏尽管身体颤抖着,还是紧紧的抱着陈香涵。 “香涵,别怕,我马上就来陪你,你等等我,书和,爸爸妈妈对不起你,你一定要好好的,对不起,女儿。” “不,不要,爸爸,不要丢下我一个人,爸爸。”不管沈书和怎么努力,怎么去抓住沈川柏,还是会从沈川柏的身体穿过去。 沈书和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沈川柏抱着陈香涵跳入了河中。 “爸爸!妈妈!” 忽然,沈书和睁开了双眼,脸色苍白,彷徨于黑暗之中,心头浮现出无尽绝望的画面,犹如落入深渊般无法自拔。 “阿和,你怎么了?”身旁的男子坐起身,关切地询问着沈书和。 听到熟悉的又厌恶的声音,沈书和愣怔了几秒,下一刻,灯光亮起,眼前忽然的光亮让沈书和忍不住闭上了眼睛。 “阿和?”耳边的声音没有消失,反而愈发清晰。 沈书和缓慢扭头,看到了秦斯,同自己同床共枕多年的秦斯。 沈书和嘴唇翕动,说不出话来。 “是不是做噩梦了?”秦斯询问道,眼神却十分的平静,没有丝毫的担心。 她忽然响起,自己经常会做恶梦,关于父母的死亡,每一次梦中惊醒,是秦斯在自己身边。 现在也是,但是看着眼前的秦斯,他的眸子是那样的平静,那些平静深深的刺痛了沈书和的心。 “秦斯,你告诉我,你是不是从未爱过我?”沈书和质问秦斯,眼眶泛红。 秦斯一怔,眼底一闪而过的慌乱,即便消失的很快,还是被沈书和给捕捉到了。 “阿和,你在说什么?是不是做噩梦了?”秦斯没有回答,反而转移了话题。 “你别叫我阿和,你口中的阿和到底是谁?秦斯,你告诉我,你告诉我!”沈书和拽着秦斯的衣领,撕心裂肺的喊着。 她的平静,她的冷淡,都是伪装。 自从得知了真相,沈书和真的很想去质问秦斯,这些年来,自己到底算什么,他秦斯到底有没有真正的爱过自己! “阿和,你别这样,你做噩梦了,睡一觉,睡一觉就好了。”秦斯不停安抚着沈书和。 沈书和或许是太累,又睡了过去。 再醒来时,眼前的画面让她更为窒息和心痛。 第33章 他的家 眼前的秦斯白发苍苍,他对面同样站着白发苍苍的江金禾 两人相对而立,眼神饱含深情与眷恋。 “阿禾,我终于可以和你在一起了。”秦斯声音温柔,眼神中充满了对对面女子的爱恋于怀念。 这样的眼神沈书和从来没有见到过,她一直以为秦斯就是那种淡漠的性子,原来他也有这样动情的时候。 “秦大哥。”江今禾看着秦斯,也是满脸的爱慕。 这一幕深深的刺痛了沈书和的心,好像有人拿着刀在沈书和的心口上划下了一刀又一刀,鲜血淌了一地。 沈书和猛然睁开双眼,从床上坐了起来,大口大口地呼吸着新鲜空气,不远处的李静兰还在睡,看着陈旧的屋内陈设,她意识到自己终于回来了。 醒来时的心跳声是如此的沉重,梦中的一切宛若利刃刺破心扉,让人窒息、无助而痛苦,像是没有尽头的黑暗,一次又一次地吞噬着希望,让人陷入绝望的深渊之中。 外面的天还是黑的,沈书和不知道现在何时了,但是她也没有办法再入睡了。 梦中所发生的一切就像是狰狞的恶魔,张牙舞爪,妄图撕裂自己。 久久难以忘怀。 —— “秦哥,我觉得沈知青好像家里还挺有钱的,前几天我看见她拿了好大一个包裹回来,上一个月也是。”梁仁贵嘴上叼着一根狗尾巴草,若有所思地说道。 秦斯没有回答,埋头继续干活。 “秦哥,按理说你救了沈知青这么多回了,沈知青怎么的也应该来感谢你啊,怎么也没来啊?”梁仁贵想到三年前的那个小知青,因为秦哥救了她一会儿,对秦哥可殷勤了。 怎么现在沈知青不一样了。 秦斯还是默不作声,不过梁仁贵也都习惯了,对此也没有在意。 而是继续说道:“其实秦哥,要是你能和沈知青在一起,都不用上山去找山货了,沈知青这么有钱,到时候沈知青的钱还不都是你的。到时候你也不用留在咱们这个村子里,直接跟着沈知青离开多好。”梁仁贵在旁边吱吱喳喳的说个不停。 秦斯手上的动作忽然顿了一下,但是很快又若无其事的开始干活。 “梁仁贵,你干啥呢,不干活?”巡查的大队长发现梁仁贵一直站着说话也不干活,顿时呵斥道。 梁仁贵看到队长来了,赶紧把嘴上的狗尾巴草给吐掉,一脸笑呵呵的:“队长,我就是那个歇一歇,没有不干。” “你还好意思歇息,你看看人家秦斯,都快干完了,人家一天十个工分,你倒好,一天也就挣五六个工分,你婶子都比你多,你咋好意思的?还不快干活?再让我发现你偷懒,扣你工分!”大队长才不跟他嘻嘻呵呵的。 “知道了知道了,队长,马上干!”梁仁贵立刻埋头苦干。 秦斯干完了十个工分就回家去了,留下梁仁贵一个人。 “秦斯回来了?今天回来这么早啊?”秦斯突然出现,吓了院子里的人一跳,手上不知道拿着什么东西,看到秦斯的时候立刻放到身后去。 坐在摇椅上的二叔秦正明也是看了一眼秦斯,“回来了?” 秦斯只是淡淡的扫了一眼自己的二婶王红英,然后就回屋去了。 王红英顿时松了一口气,看着秦斯的屋子不满的嘟囔道:“回来这么早干嘛,真的是,一天天的跟被人欠他的一样。” “少说两句吧。”秦正明说道。 王红英瘪了瘪嘴,然后从身后把自己切好的一块猪肉给拿了出来。 “反正这么多猪肉家里也够吃了,拿一点回去给娘他们吃。” “你拿就拿,别让秦斯知道了就行。”秦正明也不阻止。 王红英说道:“就算知道又咋样,咱家也就咱四个,能吃了多少,拿一点给我娘又不会咋样。”一副理直气壮地模样。 “娘,我回来了,我肚子饿了,家里有啥吃的?”一个十七八岁的男人从外面跑了进来,一进门就开始大喊大叫的。 “阿良回来了,厨房里有,娘给你拿出来,你等着。”王红英方才还一脸不耐烦的样子,看到秦良顿时就换上了一副笑脸。 “赶紧的赶紧的,我都饿死了。”秦良一屁股坐在凳子上,一副大爷等着别人伺候的样子。, “欸,好嘞,娘马上给你拿。”然后王红英就乐呵呵的去厨房端了吃的出来,都是野猪肉,还没吃完的。 相比如方才秦斯回来的场景,可谓是天差地别。 “娘,给我拿十块钱呗。”吃饱喝足之后,秦良朝着王红英伸手。 王红英怔了一下,耐心询问:“阿良,要十块钱干啥啊?” 十块钱可不是个小钱。 秦良一脸不耐烦的说道:“这个你别管了,你给我拿就是了。” 大牛哥说了,镇上的烟可好抽了,味道特别好,他一直想试试,今天就要买几包试试。 “阿良,家里没那么多钱了,还要留给你娶媳妇儿呢。”王红英劝说道。 秦正明是个残疾的,不去上工,不过还是有一点工分补贴的,毕竟秦正明是之前上工的时候断的腿。 秦良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家里就只有她和秦斯上工,她每天其实也就赚两三个工分。 而秦斯每天则是雷打不动的十工分。 所以家里能攒下来钱也全靠秦斯那十工分。 秦斯她不管,但是攒下来的钱都是预备给秦良今后娶媳妇儿用的。 到现在也不过是攒了几十块钱罢了。 “我不管,我就要钱。”秦良一副无赖的样子。 “阿良,娘先给你五块成不?”王红英没办法,自己的宝贝儿子肯定是有求必应的。 秦良皱眉,不满,但是总比没有好:“那行,五块就五块。” 然后王红英就进屋,好一会儿才出来,拿着五块钱给了秦良,压低了声音说道:“别让你堂哥知道了。” 秦正明这个时候才说话:“你别在外边搞事。” 秦良看着秦正明,不耐烦的说道:“知道了,真麻烦。” 拿着王红英给的五块钱就跑出去了,才五块钱不知道能买几包烟,现在就去找大牛哥,让大牛哥带自己去买烟。 外面的一切,其实秦斯都听到了。 第34章 小心 像这样的日子,秦斯已经习惯了。 秦斯坐在床上,看着自己面前的抽屉,这一次,他并没有打开。 脑海里回想起今天梁仁贵说的话。 他不是不能靠自己离开这里,但是会很麻烦,如果是借着沈书和回去的话,可能就不会有这么多的麻烦。 想到沈书和,秦斯的心又开始乱作一团。 —— “小知青。”马志平忽然出现,把正在干活的洛晓霜吓了一跳。 “你干什么,吓死人了。”洛晓霜拍了拍自己的胸口。 语气娇憨,让马志平瞬间红了脸。 “那个,对不住啊,我就是想着上来和你打个招呼。”马志平挠了挠头,脸上升起一抹红,一直蔓延至耳根,不过马志平皮肤比较黑,所以看不出来。 洛晓霜翻了个白眼,没有理会马志平。 “小知青,你能不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啊?”马志平红着脸问道。 他是真的喜欢洛晓霜,一次偶然,马志平看到几个女知青一起走,一眼就看中了人群中的洛晓霜,她长相可爱,娇憨,脸上还总是带着笑容,就像阳光,温暖。 之后马志平也总是偷偷的看她,生怕别人发现,一直不敢接近。 直到前几天无意间碰到了一个人的洛晓霜,马志平才敢上前去找洛晓霜说话,只是当时实在是太紧张了,说的话乱七八糟的。 “不能。”洛晓霜头也不抬地说道。 马志平锲而不舍的追问。 不远处一个长相十七八岁的姑娘看到了这一幕。 “二丫?看啥呢?不干活。”身旁的婶子看到出神地二丫,拿锄头杵了一下她。 二丫回头朝着那个婶子说道:“娘,你看那边是不是马大哥啊?” 大婶放下手上的锄头,朝着二丫指的方向看去,“是啊,咋啦?” “马大哥啥时候和那些知青那么熟呢?”二丫一脸疑惑地问道。 而且马志平不是娟子的对象吗?娟子还跟自己说以后要和马志平结婚的。 婶子只看了一眼便收回了视线:“你管人家那么多呢,赶紧干活。” 婶子催促道。 二丫敷衍的应了一声,视线还是时不时看向马志平的方向。 “我说你到底烦不烦啊,你赶紧走吧。”洛晓霜忍无可忍,双手掐着腰说道。 马志平挠头:“我真的,就是,就是想和你交割朋友。” “马同志。”沈书和的声音传来:“交朋友可以,但是马同志这个样子,若是让村里人看见了,不太好。” 沈书和缓缓走来,站到了洛晓霜的身边,这个马志平不像是有什么坏心思的,但是如此总是接近洛晓霜,被村子里的大婶看着了,难免会嚼舌根。 “书和,你来了。”看到沈书和,感觉洛晓霜都委屈了╥﹏╥...。 “马同志,你还是先离开吧,一会儿让村子里人看到了不好。”沈书和神色冷淡的说道。 马志平脸色尴尬:“对,对不住。” 等马志平离开之后,洛晓霜忍不住吐槽道:“书和,你说他是不是脑子有毛病啊,为什么一直缠着我,真的无语死了。”(¬︿??¬☆) 沈书和看着洛晓霜,无奈的摇摇头,说道:“不知道,反正今后尽量不要和他单独呆在一个地方就好。” 毕竟马志平虽然人没有恶意,但是万一传来一些不好听的,到时候洛晓霜的名声难免受损,而且马志平家算不得好。 “我知道,我才不想和他单独呆在一起呢。”洛晓霜嘟了嘟嘴(○` 3′○),显然对马志平很不喜欢。 她决定等一下就回去写信给知有哥,这个人实在是太讨厌了,她要告状(︶^︶)。 方知有,洛晓霜的青梅竹马,从小一起长大,取自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 “他婶子,我方才看见你家志平和那个知青在一块呢。咋的?你家志平和知青搞对象呢?”马婆子可八卦了,村子最八卦的就是她了。 而且马婆子听风就是雨,只要看见一男一女在一起那就是搞对象了。 这不,刚看见马志平和洛晓霜在一块说话,也不管她们在说啥,就直接来找马志平他娘赵秀云了。 赵秀云一脸疑惑:“啥?” “哎呦,你还不知道呢?”马婆子来劲儿了,一副我知道的可多的样子。 当着这些人的面就开始娓娓道来:“我刚才就看着你家志平和知青所里的一个知青在讲话呢,两人笑眯眯的,可高兴了,这可不是搞对象咋地。” 赵秀云的眉头一皱,知青,那可不行啊,她看中的是刘娟,刘娟是镇上供销社的社员,那可是铁饭碗,一个月有十五块钱的工资呢。 一个知青有啥,而且那些知青一个两个的矫情的很,不行,绝对不行。 马婆子还在侃侃而谈:“他婶子,你可是好福气啊,那知青看着白白嫩嫩的,长得好看哦。” “长得好看有啥用,干活磨磨唧唧的,这要是娶回来,还不是得秀云伺候着?”旁边看好戏得忍不住说道。 赵秀云的脸色更难看了,她准备今晚下了工去找马志平好好聊聊。 “那可说不准啊,万一人家知青有钱,哪里还需要秀云伺候着,直接回城里,多的是人伺候。”马婆子说道。 赵秀云眉头紧皱,哪有这么好心,恐怕是自己的傻儿子遭骗了。 赵秀云这样想着,但是也不说出来,万一真的是,那多丢脸啊。 但是她不说有人说,“你别说,秀云啊,志平这孩子平时憨厚老实的,这样突然和一个知青在一块,怕不是那个知青故意的,故意让志平帮着干活的。那就可要小心了。” “这话说的是,那些知青干不了啥活,说不定还真是看准了志平这孩子老实,所以就想要让志平帮着她们干活呢。” “是啊秀云啊,你今晚可得好好问问志平啊。” 赵秀云脸色更加难看了:“我省得了。” 马婆子好不容易逮到一个八卦,肯定不会就这么离去,愣是拉着她们继续说。 赵秀云的眉头至始至终都没有松开过。 生怕自己的儿子真的被骗了。 —— “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