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躺平后,垂死相公惊坐起》 第1章 叫作招娣的傅红苕 谟岭村,坐落在群山边缘,临着一条曲寰江。 依山傍水,端的是好风水。 时值春夏之交,地里的农活正忙。 村头的傅家,今日嫁闺女,但却异常的冷清。 门头挂了两根红布,算是唯一的一点喜庆之色。 傅红苕坐在自己临时的闺房里,等待接亲的队伍到来。 而在这房间的门前窗外,都有傅家人守着。 目的呢,自然是怕她逃婚。 为啥逃婚? 自然是因为这门亲事它不寻常。 男方是个病秧子书生,林瑞。 初春的时候,林瑞染了风寒,已经在床上躺了快一个月,据说是可能撑不过去了。 药石无医的情况下,林瑞的爹娘便想到了古老的法子,冲喜。 若是能行,这儿媳妇就是他们家的大恩人。 若是不得行,也不能让儿子一个人在地下没了香火。 林瑞的爹娘并没想让儿媳妇给儿子陪葬,他们想的是有了儿媳妇,到时候从族里过继一个刚出生的男婴到儿子的名下。 但这些事儿吧,他们没对外传。 却不知道,外面有了林家想要给病秧子儿子配冥婚的谣传,而且越传越凶。 待林家人听到外面的谣传,情知解释不清,便听之任之。甚至想着,这嫁进门的儿媳妇死里得活,更会感激他们,从而甘心守寡,为他们的儿子守节,抚养那过继的孩子。 父母之爱子女,则为之计长远。 林瑞的爹娘,是真的为了自己的儿子,想的够远。 相比之下,傅红苕的爹娘,就是不配为人父母。 在知道这事儿后,知道对方给出的聘礼足有五十两银子后,就主动把闺女的生辰八字送了去。 结果高僧一合八字,竟是天作之合。 林家立刻就同意了这门亲事,定下了接亲的日子。 傅家这小姑娘本名招娣,从小被偏心的爹娘不待见,在知道自己要去给人冲喜,要是运气不好,可能立刻就得冥婚后,竟是惊惧而死。 这个变故,林瑞父母是怎么也想不到的。 万幸,傅红苕,穿了过来。 穿过来后,傅红苕很快就弄清楚了自己的处境。 她是穿书的。 她要嫁的林瑞,是书里第一反派,权臣、奸臣、佞臣。 说起她要嫁的男人,只能用“传奇”来形容他。 耕读之家的长子嫡孙,素有才名,后来,病中娶妻傅氏冲喜,翌日痊愈,傅氏却香消玉殒。 自此之后,林瑞身上就多了些不一样的东西。 戾气很重! 因为世人皆言,他是用了借命之法,这才痊愈。借的谁的命?自然是可怜的民女傅氏。 但真相到底是什么? 没有人知道。 反正直到傅红苕穿越前,狗作者都没有写到这方面的内容。 “如果真的是借命之法,那么,我岂不是今天晚上就寄了?” 傅红苕觉得自己可以挣扎一下。 她看向旁边守着的名义上的亲娘王大花,试探着询问自己是不是必须得嫁? 得到的答复是就算是死了,也得嫁过去。 “五十两银子,我可以挣到的!” “我能挣更多!” “只要给我一个月的时间!” “别逼我抽你!” 面对傅红苕的豪言壮语,王大花直接拿起了旁边的细柳条子。 在王大花的认知里,这闺女就是送去给那病秧子陪葬的。所以,打了也是白打。 傅红苕瞅了眼王大花手里的细柳条子,最终不再言语,好女不吃眼前亏。 好吧,她不挣扎了。 不就是冲喜么? 说不定她就是来走个过场,等冲喜后,林瑞继续他的传奇人生,而她说不定也已经回到现代,就像是做了一场梦。 老话不是常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嘛! 傅红苕干脆老老实实地等着。 一直到外面传来了吹吹打打的声音。 林家接亲的队伍到了。 本来呢,该是新郎官林瑞亲自过来,但他这会儿还在床上躺尸,来接亲的是他的堂弟林琅,手里捧着一只异常雄壮的大公鸡,这就是等同新郎亲至了。 傅红苕被戴上红盖头,由那个一向很喜欢欺负前身的弟弟背出了傅家,送到了林家接亲的八抬大轿上。 谟岭村的村民瞧见这一幕,都是议论纷纷。 “这林家还真的是体面人家!” “可不是吗,接个冥婚的新娘子,都是八抬大轿!” “这要是林家大郎真的好了,傅家可就赚了!” “想什么好事儿呢?” “咋了?难道不对?” “当然不对!” “傅家根本就不是嫁闺女,而是卖闺女!” “没有嫁妆!” “这闺女嫁出去后,就跟傅家再没有任何的关系,听说,林家可是让傅老根跟他婆娘摁了手印的!” “可怜招娣这丫头了!” “唉,傅老根跟王大花,也不怕晚上做噩梦!” “他们怕什么?他们连爹娘老子都能饿死,还有什么怕的?” …… 在村民们的议论纷纷中,傅红苕莫名感觉想哭。 她知道,这不是自己的情绪,而是来自前身,那个叫作招娣的小姑娘! 这一刻,傅红苕忽然想起了曾经网上听到的一首歌《招娣》。 而前身小姑娘就是叫作招娣的。 她的经历,也是跟那首歌很像。 既如此,那便唱! 这一刻,傅红苕已经决定放飞自我! …… 那年瓜熟落了地,爹娘啊盼来盼去,哭啼一声是儿是女,还是没用的东西。 从此我名字便唤作招娣。 爹娘耕着地继续盼来盼去,他们祈祷上天又拜着地,在观音庙里长跪不起。 一拜天地,快点嫁她出去,再换几两碎银! 三书六聘,爹娘笑脸相迎,够儿子娶个妻! 这一生招娣盼娣念娣,只为等到他来临。 由不得我由不得你,只怪我们身不由己! …… 坐在花轿里的傅红苕忽然开唱,着实是把周围的人都给惊到了。 但慢慢的,当人们听清了傅红苕唱的是什么,不少人都落了泪。 尤其是许多的女人,这其中可是有不少的招娣、盼娣、念娣! “傅招娣,你给我闭嘴!” “不准唱了!” 王大花红了眼。 傅老根也是暴怒。 两口子就要冲向花轿,阻止傅红苕继续唱。 然而,来接亲的林琅却是带着人拦住了两人。 “两位,莫要乱了规矩!” “还有,轿子里的是我林氏妇,是我堂哥明媒正娶的妻子!” “打今儿起,从上了这轿子,便跟你们傅家没关系了。” “可记住了?” 林琅的手点在傅老根的额头,一下一下,吓得傅老根差点当场就跪了。 至于那窝里横的傅家宝贝儿子傅传宗更是早就缩到了后面。 “起轿——!” 随着一声欢喜的高呼,八抬大轿缓缓抬起,锣鼓唢呐齐鸣。 傅红苕也就顺势收了声。 她满足了! 她帮那个叫招娣的小姑娘小小出了口气,接下来,就该是她的人生了。 是死是活,貌似还有点小激动! 第2章 有福之女不入无福之门 林家,乃是耕读传家。 家中薄有资产,是林桥镇上数得着的富裕人家。 而林桥镇,至少大半的田地都是姓林的。 从谟岭村到林桥镇,大概十来里路的脚程。 林家这八抬的花轿,配了两队轿夫,求得就是一个轿不落地。 而这一路上,唢呐一直吹着喜庆的曲调,锣鼓声则是时不时地响起,甚是热闹。 临近正午时分,花轿进了林桥镇。 坐在轿子里的傅红苕便听到了外面的爆竹声噼噼啪啪响起。 花轿很快停下。 有人掀开轿帘。 “新娘下轿!” 伴着响亮的吆喝声,全福人登场,牵着傅红苕的手,带着她走下了花轿。 然后,一根红色的缎子被递到了傅红苕的手中。 她带着红色的盖头,由全福人搀扶着,手握红缎子,走进了林家大门。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夫妻对拜!” “礼成,送入洞房!” 简单的礼仪之后,傅红苕便被人送入了装扮一新的洞房。 “少夫人,少爷就拜托您了!” 洞房内原本守着的两个小丫头,在傅红苕到来后,便很恭顺低开口,然后退出了洞房,守在门外。 傅红苕在确定屋子里安静下来,彻底没了外人后,便伸手摘下了大红的盖头。 古色古香的房间,临窗的桌案上,燃着两根大红的龙凤花烛。 瞅着这造型极具特色的龙凤花烛,傅红苕确定了一件事情,林家果然是家底殷实。 龙凤花烛,可不是一般的龙凤喜烛。 喜烛,就是直溜溜的红烛,顶多在上面刻两个囍字。 而花烛,是有外型的。 论价格,花烛至少十倍,甚至百倍于一般的喜烛。 不同的手艺人,制作的花烛,价值也是不同的。 但无一例外,一般人家是用不起花烛的。 看过了龙凤花烛,傅红苕看向躺在拔步床上的林瑞。 许是病久了,他的脸上满是苍白之色,消瘦得很,脸颊高高隆起,瞧着命不久矣的样子。 “林瑞是吧?” “我叫傅红苕!” “从现在起,我就是你媳妇儿了!” “但是吧,看你的样子,肯定也做不了什么。” “所以,我就先睡了哈!” 傅红苕瞅着眼眸紧闭的男人,一番嘀咕。 “既然不吭声,那就是不反对咯!” “那么,晚安!” 傅红苕直接爬上床,在林瑞的身边躺下。 不管接下来会发生些什么,她现在只想睡觉。 穿越前,她熬夜看书,穿越后,就被早早喊起来,各种打扮,如今这会儿事真的很困很困。 躺下没多久,傅红苕就睡了过去。 这会儿虽然是初夏之交,但屋子里还是有些冷。 傅红苕很自然地抢过了盖在林瑞身上的杯子。 然后,似乎还不满意,感觉到旁边有个热乎乎的抱枕,于是,睡梦里的傅红苕很自然地把浑身滚烫的林瑞给抱住了。 当傅红苕抱住林瑞没多久,一只紧闭眼眸的林瑞忽然就睁开了眼睛。 他之前一直烧着,人都要烧迷糊了。 可就在不久之前,有人在他耳边嘀咕,说是他媳妇儿。 他哪儿有媳妇儿? 他想睁开眼,但睁不开。 直到一个冰凉的东西贴近他,让他高热的身体一下就降温了。 林瑞的意识也在刹那之间恢复清醒,睁开了眼睛。 睁眼的瞬间,林瑞就感觉到了身边多了个人。 他本以为是小丫头爬床,但在看到旁边女人的瞬间,他眼眸中的厉色瞬间掩去。 这不是他身边侍候的丫头! 这姑娘长得甚是娇艳,但却不失端庄,好看的眉毛,挺翘的鼻梁,还有那抹了胭脂的樱桃小嘴。 仿佛是小仙女一样! 林瑞一下就看呆了! 这,真的是他媳妇儿吗? 他不是一直在生病的吗? 短暂的疑惑后,林瑞嗅到了蜡烛的味道,微微抬头,目光越过傅红苕,看到了桌案上的龙凤花烛,还有那窗户上贴着大红的囍字。 他,真的成亲了啊! 这时候给自己娶媳妇儿,是为了冲喜吧! 林瑞一下就明白了自己为什么会忽然有了个媳妇儿。 下一刻,他有了一个决定。 既然是冲喜,那么,自然得让这喜成真啊! 林瑞感受了下自己的身体,烧退了! 除了有点饿,再无其他的不适。 他轻轻挪开抱着自己的傅红苕的胳膊,小心翼翼地爬起来,唯恐吵醒了熟睡的小娇妻。 虽然他不知道她叫什么,但他知道,她是他的妻。 因为她,他病好了! 林瑞从床上爬起来后,很快传好了衣服,轻手轻脚走到门口,伸手一拉,门竟然是被从外面锁上的。 “少夫人,没有夫人的命令,奴婢不能开门的!” 守门的小丫头墨韵是侍候林瑞读书研墨的,此刻听到动静,只道是傅红苕要出来,连忙小声提醒。 “墨韵开门,是我!” 林瑞听到墨韵的话语,轻声回了一句。 “少爷?!” “对,是我,开门,我有点饿了!” “少爷,您等等,奴婢先去禀告夫人!” 墨韵虽然听到了林瑞的声音,但还是没有开门,而是撒腿就跑。 “来人啊,快来人啊!” “少爷好了!” “少爷好了!” 只有十岁的墨韵,一双小短腿跑得并不快,但她嗓门大。 她这一喊,整个林家的人都听到了。 林高氏听到外面的声音,心下一慌,手中用力,那被她捏在手里的佛珠串子顿时扭断了线,一颗颗的佛珠滚落地面。 “我的儿……” 林高氏一下就哭了。 “夫人,夫人,少爷,少爷,少爷好了!” 在林高氏悲痛莫名的时候,墨韵终于赶到了林高氏的跟前,气喘吁吁地汇报着。 “什么?你说什么?” “夫人,我说,少爷好了!” “好了?” “当真?” “嗯嗯,刚才少爷跟奴婢说话来着,少爷说他饿了!” “啊,夫人,少爷还在等我开门呢!” 墨韵总算是想起来,自己是来跟夫人求得开门的允准的。 林高氏闻言,也不说话,顾不得散落地面的佛珠,踉跄着出了佛堂,直奔儿子的新婚洞房。 此时,林家族人也都纷纷朝着这边赶来。 他们在前院吃席,虽然是喜宴,但大部分人都是面无表情,只因林瑞是他们林氏一族崛起之希望。 听到后面的喊声,有人听到说是少爷好了,也有人觉得说的是少爷不好了。 是以,他们直接从宴席上离开,直奔洞房这边。 等林高氏带着墨韵感到,前院的林氏族人们也到了。 “我儿,是你吗?” “母亲,孩儿不孝,害您担心了!” 林瑞的声音清晰地传到外面的那一刻,外面所有的人都激动坏了。 “好了!” “好了!” “天佑我林氏!” “哈哈,好,好,这傅氏当真是有福之女!” “对对对,有福之女不入无福之门,哈哈,好,好!” “走,走,喝酒!” “对,喝酒!” “今天不醉不归!” 一群人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倒是林高氏激动地让墨韵开了房门,亲眼目睹在床上躺了一月之久的大儿子从洞房内缓缓走出来。 “我儿,我儿……” “母亲!” 看到林高氏,林瑞上前一步,恭恭敬敬地跪下,“孩儿不孝,害母亲担心了!” “快起来,快起来!” “你这身体才好,可不敢受凉!” 林高氏赶紧拉起了自己的儿子,激动地热泪盈眶。 而林瑞之父林淳则站在庭院拱门处,老泪纵横,天可怜见,天可怜见啊! 第3章 林瑞:你冲的喜嘛! 傅红苕睡得很熟。 虽然其间隐约听到了什么嘈杂的呼喊声,但她是一点都没多想,翻个身,继续呼呼大睡。 一直睡到自然醒! 终于睡足了的傅红苕忽然想到自己好像穿书嫁人了! 想到书里的剧情是新娘子新婚之后就没了,她不由一骨碌坐起来,想着自己是不是已经从书里穿了回来。 结果,入目所见是一个穿着大红喜袍的男人。 瘦削的面孔,有点熟悉。 林瑞! 傅红苕一下恢复了精神。 她没有死,也没有穿回现代,而是彻底留在了书里的世界。 她,真成了林瑞的新婚娘子! 意识到这一点,傅红苕就一个想法,我去年买了个表。 她不想生活在这个要啥啥没有的封建时代啊! “娘子?” 相比傅红苕的郁闷,林瑞倒是精神不足,一双宛若星辰般的眼眸全程目睹了傅红苕的表情变化。 在此之前,林瑞从来不知道,原来一个人脸上的表情可以如此丰富! “你,这就好了?” 傅红苕脑子有些抽。 “你冲的喜嘛!” 林瑞笑盈盈地望着傅红苕,说出来的话,愣是让傅红苕一点反驳的余地都没有。 没错,她冲的喜! 可问题是,她什么都没干,只是睡了一觉! 难不成,冲喜真的这么玄乎? “娘子,时辰还早,不如,我们把合卺酒喝了?” 坐在床边墩子上的林瑞指了指房内桌案上放着的酒壶。 “对哦,是得喝!” 傅红苕这才想起,自己嫁了林瑞,该走的程序,还差了点儿。 她的睡相不是很好,原本还算齐整的喜服,被她一觉睡得皱皱巴巴,头发也是变成了鸡窝头的那种。 不过,傅红苕根本就没有注意到这些。 没穿越前的她,虽然不是咸鱼,但也在朝这个方向进化。 不是她不想努力,而是没有努力的必要。 作为家中独女,父母奋斗了大半辈子,攒下了几个小目标的存款不说,更是给她留下了十几套房子。 这样的情况下,傅红苕不知道自己努力的意义在哪儿! 好吧! 这下是更不用努力了! 她都穿到了书里,取代了曾经只是林家族谱上的林傅氏。 只是,在原书的情节里,林傅氏是嫁到林家才出事的,但现在的情况是,那小姑娘早早就没了。 这该怪谁呢? 怪林家不该冲喜么? 怪那些人乱传瞎传么? 或者,怪傅家人的冷血? 傅红苕想不明白。 她一个现代人的思维,其实弄不懂古人的心思。 既然弄不懂,那就不废这个心神了。 既来之,则安之! 傅红苕想了很多,但所有的念头在一瞬间生灭。 她下了床,跟林瑞喝了合卺酒。 这酒的味道?嗯,有点像醪糟,不像是她以前喝过的任何一种酒。 不过,味道还是不错,有点可口,像是某种特别的饮料。 “你饿不饿?” 喝过合卺酒,傅红苕已然将自己带入了林瑞娘子的身份,很自然地跟对方说起话来。 拘谨? 不存在的。 她一个现代人,见了帅哥都会主动撩拨两句,怎么可能会放不开? “我之前吃了点米粥!” “哦,也对,你之前生病来着,这时候确实应该吃点素的流食,不然的话,对肠胃压力太大!” “什么?” 林瑞听着傅红苕的嘀咕,感觉自家这个娘子似乎有些不一样。 “没什么!” 傅红苕笑着摆摆手。 “我有点饿了,我就不跟你客气了!” 桌上摆着几道凉菜,看着色香味俱全的样子,傅红苕那肯定是直接开造。 当然,仪态感十足。 说起这个,满满的都是眼泪。 以前的时候,傅红苕吃饭时怎么舒服怎么来,直到某天被亲爹亲妈给她请了一位仪态老师回来。 还美其名曰,他们老傅家虽然是暴发户出身,但绝对不能有暴发户的气质。 于是,傅红苕就开始学习各种礼仪。 中餐礼仪,西餐礼仪,甚至是一言一行,都得注意仪态。 傅红苕也叛逆过。 然而,一向是对她十分宠溺的爹妈,在这个事情上,却是寸步不让。 最终,在这场较量中,傅红苕彻底败北,只能老老实实地跟着老师学,硬生生地将自己学成了大家闺秀。 很多东西,仿佛已经被刻在了骨子里。 林瑞坐在一旁,忽然发现,看自己这新婚小娇妻吃饭,竟是一种享受。 优雅的姿态,端庄的神情,若是头发也整整齐齐,这份仪态,便是他的母亲也是比不过。 此时的林瑞,已经是知道了傅红苕的身份。 谟岭村一个重男轻女的普通农家的长女,是被她亲生爹娘卖给他们家的。 这样的人家,能教出这样仪态气度的女儿? 林瑞表示怀疑。 不过,他并没有说什么。 因为,自家的娘子这么出色,不管是怎么回事,他都是赚了。 傅红苕很快吃饱了,放下筷子的她,顺手拿起了边上放着的白色帕子,优雅地擦了擦嘴,然后将帕子放下。 林瑞瞧见这一幕,不由有些愣神。 这帕子…… 算了! 不过是一块帕子! 而且,现在的他,就算是想要做什么,也是有心无力。 “现在什么时辰?” 傅红苕抬头看向林瑞,轻声问了一句。 “大概寅时一刻吧!” “寅时一刻,是几点来着?” 傅红苕嘀咕着,掰着手指头,开始换算时间。 哪怕是作为网文爱好者,她对于一天十二时辰的计时方式,还是有些不大习惯。 寅时,凌晨三点到五点之间,寅时一刻,也就是三点半! “这也太早了吧!” 傅红苕嘀咕一声,看向林瑞,“我准备睡个回笼觉,你呢?要不要也睡会儿?” “你帮我宽衣!” 林瑞倒是一点都不客气。 傅红苕本不想搭理他,但考虑到对方终究是大病初愈,还是耐着性子帮他宽衣解带。 好在这古装的样式不算复杂,傅红苕也是玩过一段时间的各色汉服,不至于连给对方宽衣都做不到。 没多会儿,林瑞就只剩下一身里衣。 至于傅红苕,也是很快脱下了那一身已经皱巴巴的喜服。 虽然睡了整下午加大半宿,但傅红苕还是困。 上床后没多久,她就又睡着了! 倒是林瑞,根本睡不着。 第4章 明明可以抢救一下的嘛 他已经睡了太久。 按照原定的计划,他是要在今年秋去府城参加乡试。但这一场突如其来的风寒,让他平白耽搁了一个月的时间。 去,还是不去呢? 林瑞一直在盘算这个事情。 他在之前的县试、府试、院试三场考试中,都拿下了第一的名次,乃是“小三元”。 但小三元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成就。 接下来的三场科举,乡试、会试、殿试,若是都能夺魁,便是大三元。 与大三元相比,小三元简直不值一提。 而若是六元及第,便是千古无一。 此刻,林瑞却是想试一试! 若是在从前,林瑞只求进士及第便可,但现在,他争一下这六首状元的成就。不为别的,只为妻以夫贵! 小娇妻救他一命,他回她一份荣耀加身。 …… 直到天亮,林瑞都没睡着。 他将自己生平所学在脑海中过了一遍,意外发现经过这次生病,他的脑子好似变得更加聪慧了一般。 曾经看过的书,都清晰地记在脑海中。 当鸡鸣声响起,林瑞轻轻摇醒了傅红苕。 “娘子,该去给爹娘见礼了!” “哦,好!” 傅红苕很快醒来。 她可不会作死地认为自己冲喜让林瑞恢复了,就真的把自己当成了林家的恩人。她现在的身份,是林瑞的妻子,是仅此而已。 “桃夭,进来服侍少夫人更衣!” 林瑞先起身,直接喊了在外间守着的小丫头进来。 然后,就见一个青衣垂髫的小丫头快步进来,手里捧着一整套大红的裙袍。 傅红苕在桃夭的服侍下,很快穿好衣服,然后,便是另外的丫头进房,帮她处理头发。 至于林瑞,则是自己穿好了衣服,静静地守在一旁。 等了一刻钟,傅红苕才在丫头们的帮助下,完成了仪容的整理。 若不是有小丫头们帮忙,傅红苕觉得自己肯定得抓瞎。 因为,实在是太繁琐了! 最烦的就是这一头的长发。 一切整治妥当,傅红苕对着铜镜看了看自己的样子,不由哑然,这张脸,跟她不说一模一样,也是差相仿佛。 都很美! 可惜,没有一整面的落地玻璃镜。 铜镜到底是不能让她看到完完整整的自己。 差评! 傅红苕嘟了嘟嘴,琢磨着自己是不是可以找人试着制造一下玻璃镜。 不过,傅红苕很快就把这想法丢到了九霄云外。 她可是穿书的。 而这本书的女主也是穿越者,而且还是一个多才多艺的。 她不但会制玻璃,还带人制造出了钟表,火枪火炮,甚至引领这个时代的人开启了工业革命,制造出了蒸汽机、火车。 当时看书的时候,傅红苕感觉女主是真的太牛了。 她为此还特意在网上进行了一番科普查询,查询的结果看得她头大。 最后,傅红苕承认自己是个学渣,即便是穿越了,也是个活不过三秒的浮游动物。 不曾想,她真的穿越了! 若是早知道,她好歹也得把那些个工序都给记下来。 然后,走女主的路,让女主无路可走。 可惜很不幸,她什么都没记下来。 “走吧!” 在傅红苕穿戴整齐后,林瑞才站起身,冲着傅红苕伸出了手。 傅红苕眨了眨眼,下意识地递出手。 两人手牵手,走出了他们所住的这座小院,朝着林淳与林高氏所住的主院走去。 “林瑞,你能跟我说说,家里都有些什么人吗?” 路上,傅红苕忽然想起,她对林瑞家里的情况,一无所知。 “我家的人口不多。” “祖母尚在,但很少管事,都是在自己的院子里待着,今天,应该可能会来吧!” “我是家中独子,所以,你没有什么妯娌需要面对,也没有可能会很难缠的小叔子、小姑子!” “……?!” 傅红苕瞪眼看向林瑞,没想到对方居然会这么说。 不过,听到这情况,傅红苕还是狠狠松了一口气。 她,最烦的就是这些亲戚之间的鸡毛蒜皮。 万幸,她不需要面对这些。 很快,两人到了主院,见到了早已等候在这里的林淳以及林高氏。 至于林瑞说的祖母老太太,并没有出现。 这让傅红苕感觉有些不大好。 林瑞可是独子啊! 她,是林家明媒正娶的媳妇,老太太却不来见见,这不大对。 “父亲,请喝茶!” “母亲,请喝茶!” 傅红苕礼仪周到地给二老奉茶。 “好,好!” 两人都是异常欢喜地接过了傅红苕奉上的茶杯,然后,给傅红苕送了见面礼。 林淳这位公爹,给傅红苕的礼物时一份布铺的契书,以后就是傅红苕的嫁妆私产,而林高氏这位婆婆则是送了傅红苕一整套的金子头面。 “父亲,母亲,祖母可是身体不适?” 林瑞在傅红苕见礼后,这才问出自己的疑惑。 按理说,今天这个日子,他的祖母时无论如何都该来一趟的。 “你祖母的身体有些不好!” 听到林瑞的问话,林淳的面色有那么一点的不自在。 这一点的不自在虽然很快掩去,但还是被傅红苕看了个真切。 这里面有事情啊! 傅红苕不喜欢这些鸡毛蒜皮的烦心事,但事情可能牵扯到她,她也是需要了解一下的。 但现在的时间不合适。 等吃过了早饭,傅红苕跟着林瑞回转的路上,她才跟林瑞问出了自己的疑问。 “可能,祖母是没脸吧!” 林瑞的脸色也有些不好看,但还是跟傅红苕说明了事情的原委。 当日林瑞病重,大夫都说可以准备后事了。 在那样的情况下,老太太就在小儿子的游说下,想要让大儿子,也就是林瑞的父亲林淳过继林瑞小叔家的儿子到他的名下。 为此,老太太一度斥责林淳不孝。 但现在呢,林瑞康复了。 作为之前一度强逼大儿子过继小儿子的儿子为后的老太太,自然是没脸见自己的大孙子。 “就为了这个啊?” “我猜是!” “那你怪祖母么?” “我若说不怪,你信吗?” “你说,我就信!” 傅红苕可不会上当。男人的嘴,骗人的鬼。 “我怪她!” “若是我真当时已经死了,那么,祖母要父亲过继一个儿子来继承香火,我肯定没有任何的怨念。” “但我还没死呢!” 林瑞是一点没跟傅红苕隐瞒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 傅红苕跟着点头,道:“对,要是我,我也怪!” “明明还可以抢救一下的嘛!” 事实上,还真的抢救回来了的! 第5章 【求收藏,求追读,求推荐】 “那,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傅红苕还是很好奇。 林瑞可是书里的第一反派,虽然一直都是从旁人的嘴里提及,但在书中的描述里,他可是心性狡诈,凶狠毒辣之人。 “当然是当这件事情没发生过!” “再怎么说,那都是祖母大人,我总不能不孝吧!” 有怨是真的有怨,但林瑞其实能理解祖母心里想什么。 只是,理解归理解,并不意味着他会当这些事情没有发生过。 就跟瓷器有了裂痕,你可以通过各种描画遮掩住裂痕,但不可否认的是,裂痕依旧在,只是被暂时掩盖了。 林瑞很清楚,他跟祖母之间的关系,再也回不到从前了。 包括他的小叔跟小婶,都已经被他记上了小本本。 “我懂了!” 傅红苕一下就明白了林瑞的想法。 这男人是个表里不一的。 心里各种的不爽,但行为上,却恪守着应该守的规矩。 “你真懂了?” 林瑞好奇地看向傅红苕。 傅红苕瞥了林瑞一眼,淡淡开口,道:“对待祖母,该有的恭敬态度要有,但,仅此而已,对吧?” “对!” 林瑞丝毫没掩饰自己的心意。 只是,他有些意外的是,傅红苕为什么敢对自己把事情说得这么透彻。须知,这等做法,其实并不符合孝道。 难道她就不担心自己猜错? 傅红苕看到林瑞的表情,也猜到了对方在想什么。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妇唱夫随,我想,相公也不想我跟你唱反调的,对吧!” “太对了!” 林瑞看傅红苕的眼神,越发欢喜。 他这到底是娶了一个什么样的神仙妻子? 这样的女子,真的只是傅家那样的农户人家出身? “相公愿意开诚布公,那么,我这里也有几句话,希望相公能听一听!” “你说!” 林瑞很想知道,傅红苕能说出什么话来。 “你我夫妻一体!” “所谓妻以夫贵,所以,从今天开始,相公你该多多用功读书,争取早日在功名上有所成就!” “虽然不至于头悬梁锥刺股,但还是应该多多将心思花在读书上!” “我也是这么想的。” 林瑞昨儿想了好长时间,已然是打定主意,要去拼一把,看能不能拿下千古不曾有的六首状元。 唯有如此,他这娘子的有福之名,才会名传天下。 “相公能这样想,很好!” “鉴于相公你之前不过曲曲风寒便险些没能扛过去,我觉得你需要多多运动,最好是能联系一些强身健体之术!” 虽然傅红苕穿越而来,但她知道,科举考试,除却殿试还算轻松,乡试、会试,条件艰苦,考试之人,若是身体素质不够,可能在考试的途中就先一步躺下了。 “这个……” 林瑞没想到傅红苕会这么说,顿时感觉自己似乎是被小娇妻给嫌弃了。 “相公莫不是不愿意?” “不是!” 林瑞很想说,自己的身体其实很强壮。 但这话没法说,因为他是的的确确在床上躺了将近一个月,也的的确确是差点了丢了性命。 若不是小娇妻冲喜,他可能真的已经没了。 “既然相公没有意见,那,我回头给相公你安排一个强身健体计划吧!” 在傅红苕看来,没有一副好身体,想要科举夺魁,都是在搞笑。 林瑞闻言,倒是没有拒绝。 他也想看看,傅红苕能给他安排怎样的强身健体计划。 两人边说边走,很快便回到了属于林瑞的小院。 结果,在小院的院门口,站着一个中年男人,身后还跟着一个穿着玉色衫裙的妇人。 待到林瑞跟傅红苕走近,守在门口的两人顿时笑着迎了上来。 “小叔,小婶!” 林瑞礼仪规范地给两人行礼。 傅红苕则是有样学样,给这两人行了一礼。 “不器!” “小叔这次跟你小婶过来,是给你赔不是的!” “先前的事情,小叔是真的不知道,都是你小婶,她头发长见识短,你若是不肯原谅她,小叔这就给她一纸休书!” 林渺,作为林瑞的小叔,年龄也就比林瑞大六岁。 在林瑞小的时候,没少跟着这个小叔玩耍,两人的关系,一直都是很亲近的。 “小叔,家有贤妻,夫不遭横祸!” “小婶其实也没做错什么,您大可不必如此!” 林瑞很温和地开口。 这话说的却是有些古怪。 第一句,好像是说教,又好像是提点。 第二句,又说林渺的妻子宋氏没做错什么,让林渺不必如此。 “不器,你不愧是咱们林氏的千里驹,小叔我自愧不如啊!” “你放心,以后我会好好教你小婶的!” “小叔自便!” 林瑞表情一直很温和,看不出是生气还是没有生气。 林渺跟宋氏很快离开。 傅红苕没有对这两口子进行点评,但在她看来,这两口子太假了。尤其是那个林渺,嘴上说的好听,看似在道歉,实际上根本就是避重就轻。 最无耻的是,林渺将所有的过错推到了宋氏的身上。 宋氏,嫁入林家,便是林宋氏。 夫为妻纲! 林渺要宋氏做什么,宋氏只能做什么。 “以后,你遇到他们,可以尽量少打交道,这两口子,都挺虚伪的!” 在林渺跟宋氏走远后,林瑞才看向傅红苕,提点了两句。 傅红苕点头。 宋氏是怎样的人,她还没看出来。 但是那个林渺,的确是个虚伪的家伙。 过继自己的儿子给林瑞的父母这事儿,如果林渺没有参与,林瑞的祖母何至于亲自下场,甚至一度跟林瑞的父母起了争执? 一个儿媳妇可没有这么大的能量! 所以,想要过继孩子的只能是林渺。 也只有林渺这个小儿子,才能得到林瑞祖母的全力支持。 皇帝爱长子,百姓疼幺儿。 这可是老祖宗总结出来的,或者会有些意外情况,但大致情况是差不多的。 “我尽量不跟他们打交道就是了!” 傅红苕十分讨厌这种勾心斗角的小算计。 算计来算计去,把本来就不多的亲情,全都给折腾完,从此亲人不是亲人,没得让人笑话。 第6章 可怕的林瑞 进了小院,林瑞送了傅红苕回房后,便径直去了旁边的书房。 他想要六首状元,那么,便必须用心研读。 傅红苕回房,略微坐了片刻,便喊了小丫头桃夭给她送了一套文房四宝过来。 等到笔墨纸砚摆好,傅红苕忽然意识到,这里的她是不认字的。 不过,这难不倒她! 傅红苕很快开始在纸上画了起来。 先是一个圈,后面一个小人拿着书。 再来一个框框,一个小人在吃饭。 再来一个三角形,小人在走路。 然后是圈,小人拿着书。 然后是三角形,小人在跑步。 …… 不会写字不要紧,咱会画啊。 说起这个,真得感谢素质教育的普及。 再加上父母为了她能看起来更像是大家闺秀给她报的那些个特长班,让傅红苕在琴棋书画上的造诣,都有了那么一丢丢。 画完读书运动计划表,傅红苕直接前往林瑞的书房,暂时打断了正在读书的对方。 “这是我给你准备的读书运动计划表,你看看,有什么地方不懂,可以问!” 这一刻的傅红苕,气势很足。 林瑞都被她整得愣了下。 他接过傅红苕递过来的纸张,待看到上面的东西,先是愣了下,但等他看明白了后,再看傅红苕的眼神,就又不一样了。 他这小娇妻,果然是与众不同。 不识字,但这份聪明,与他已经不相上下。 “娘子,这时间又是怎么安排呢?” “哦,对,我忘了说了!” “你这样,读书一刻半钟,便运动半刻钟,这半刻钟不拘跑步还是练武,随相公你自己安排。” “每日饭后的散步时间,便定为一刻钟。” “午饭后,午歇时间是一刻钟到半个时辰!” “相公以为如何?” 傅红苕直接将当初上学的那一套时间安排给讲了出来。 “可!” 林瑞稍稍想了想,便觉得傅红苕这个安排很合理。 “那,我就不打扰相公用功了!” 傅红苕目的达到,果断告辞。 至于现在没有钟表计时,林瑞要怎么控制时间,就不要是傅红苕需要担心的了。 古人,自有计时的法门。 而且,法门还不是一般的多。 有燃香法,每一根香的正常燃烧时间是多久,都是有定数的。 也有漏砂法,跟后世的沙漏计时一个原理。 还有观日法! 总之,古人的智慧,比之后世的人,只多不少。 傅红苕回到房内,正想着要不要再睡会儿的时候,却被桃夭告知,老太太来了。 老太太,也就是林瑞的祖母。 早上见亲的时候,老太太没有出现,说是身体不适,但据林瑞判断,老太太是没脸见他,所以避而不见。 结果,这才多久,半个时辰多点,老太太竟主动过来了。 傅红苕只得赶紧迎出去。 “孙媳傅氏给祖母见礼!” “快免了!” 老太太在傅红苕行完礼后,十分亲切地开口。 傅红苕顺势站起身子,谢了老太太,然后主动上前,扶着老太太的胳膊,将人搀扶着进了屋里。 “好孩子!” “你是咱们林家的大恩人呐!” 进了屋里,老太太坐下后,顺势握住傅红苕的手,抓得紧紧的。 “祖母,您千万别这样说!” “孙媳只是适逢其会,一切都是相公吉人自有天相!” 傅红苕可不敢居功。 不管外人怎么说她有福气,她自己都还是要谦虚一点的。 名声这东西,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是一把利刃,用不好,就是反伤自身。 尤其是福气这东西,太过玄乎。 “好孩子,祖母心里都明白!” “之前,祖母犯了糊涂,以为,唉……如今,我这大孙子肯定是怨上我这个祖母了。” “祖母,您别这样说,相公只是一时想不开,等过些日子,他自然就想开了。” 傅红苕像模像样地安慰了老太太一番。 最终,老太太留下了一整套的头面首饰,这才心满意足地离开。 傅红苕看着老太太留下的这一套红宝石的首饰,欣赏了片刻,便收进了首饰匣里。 以她的眼光来看,这一套红宝石的头面首饰,的确是很适合她。 若是穿戴上,能让她的颜值直接提上一个层次。 但,傅红苕没有用。 不是担心林瑞不高兴,而是她嫌麻烦。 她现在头上的手势,可是桃夭跟另一个小丫头一早上费心费力才戴上的,若是摘下来,换上新的,又得花费不少的时间。 所以,还是先放着吧! 当然,等林瑞过来,还是要跟他说一下的。 现如今的她,可是靠着林瑞生活。 她,总不能让林瑞不高兴吧! 午饭的时候,林瑞才从书房回来,汇同傅红苕一路,去往主院。 途中,傅红苕跟林瑞讲了老太太过来的事儿,也说了老太太送了她一套很好看的红宝石头面的情况。 “既然是祖母送的,你收着用便是!” 林瑞表情温和,看着不像是生气的样子。 “你不生气?” “为什么要生气?” 林瑞淡然而笑,“生气,只是无能者的自我惩罚!” “祖母这么做,其实也无可厚非。” “每个人都是多面的。” “就比如我,在爹娘面前,我是他们的儿子,在娘子面前,我是你的相公,在将来咱们的孩儿面前,我是他们的父亲!” “在这过程中,我对他们的态度,总会有所偏差。” “这,很正常!” “……?!” 傅红苕震惊了! 但震惊之后,她忽然就明白,为什么林瑞能成为未来的那个天下第一的权臣,他的这份理智,简直不像个人。 换作是傅红苕,若是遭遇了这样的事情,就算是面上不表露出来,言行之间也会有所流露。 但林瑞这里,仿佛是真的已经放下了。 这样的男人,是她男人! 傅红苕感觉压力山大。 面对这样的枕边人,傅红苕有点怕怕。 “你在怕我?” 林瑞很快发现了傅红苕的不对劲,并且一下就猜透了傅红苕的心思。 傅红苕就算是想要狡辩,也是来不及,她的表情完全出卖了她。 既然无法狡辩,那就坦白! 傅红苕干脆点头,道:“我在想,若是有一天我不小心,嗯,就是没意识到做了什么事情,伤害了你,你会怎么做?” “你说,我能不怕你吗?” 第7章 【求收藏,求推荐,求月票】 “不一样的!” 面对傅红苕的问话,林瑞很快笑了。 “你的出发点是无害的!” “但祖母做这件事情的前提是,我,死定了。偏偏那时候我还没死,却已经被当成了死人。” “本质不同,结果自然不同!” “还有,你相公我可不是小肚鸡肠之人。” “你是我娘子,只要你不是存心谋害我,我只会敬你,护你!”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我,林瑞给我娘子,傅氏你的承诺!” “苍天可鉴!” 林瑞信誓旦旦的一番话,直接把傅红苕给整不会了。 两世为人,她真没遇到过这种情况。 上辈子的她,有颜有钱,周围不少的追求者,但要么是图钱要么是图色,跟她说过的甜言蜜语那真的是不可胜数。 但跟林瑞说的这番话一比,都显得少了点真诚,还有霸道! 林瑞这个男人,跟她以前见过的男人,都不一样。 是因为时代的不同,还是因为心意的不同? “你不信我?” 林瑞见傅红苕没有反应,眼神变幻神色,不由沉了脸。 “我不知道该不该信,能不能信?” “爹娘尚且不可信,更何况是你?” 傅红苕想到前身小姑娘的遭遇,直接道明了自己此刻的想法。 “我会让你信的!” 没有再多的解释,林瑞只是说了一句简单的话,但给人一种他说的话一定会成为事实的感觉。 傅红苕干脆也不再言语。 这是个男尊女卑的世界。 女人的一切,都寄托在男人身上。 在家看父,出嫁从夫,夫死望子! 傅红苕很不喜欢这样的世界,但她也明白,她没有反抗这一切的能力。即便是皇帝他妈,太后,也是要守这个世界的规矩。 倒是后来的女主,却是凭借她自身的优秀,以领先这个世界上千年的技术碾压,最终取得了一个商侯的爵位。 算是开了先河! 可惜,同为穿越者,傅红苕不是女主,也没有女主的能力。 她,大概只能躺平。 想要享受后世的某些便利,就得等女主到来。 琴棋书画,傅红苕有基础。 但涉及到物理化学的东西,傅红苕是真的没辙。 她在学校的时候,是纯素质教育为主的。 大学走的是特长生的路子,还是去国外留的学,但她去的那个大学,唯一比野鸡大学要好的就是,她的所有证书,都是正规的。 到了主院,林淳跟林高氏已经落座,看到他们两人过来,林高氏连忙招呼他们入座。 至于让儿媳妇立规矩? 不存在的! 在林高氏的心里,傅红苕这个儿媳妇,可是拯救了她宝贝儿子的恩人,她若是让儿媳妇立规矩,那可就坏了她在佛前发下的宏愿。 午饭很丰盛。 “来,尝尝这几道菜,都是咱们家酒楼的掌柜跟一个奇女子收购的食谱烹饪,这几天,咱家酒楼的生意比之前好了很多! 林高氏给傅红苕介绍着桌上的几道菜。 “这是东坡肘子! “这是鱼香肉丝! “这是红烧肉! …… 傅红苕听林高氏介绍这十分熟悉的一道道菜品的名字,心情是真的有些微妙。 这些都是后世的炒菜。 嗯,也是女主发家的第一桶金! 不过女主没做厨娘,只是出卖方子。 虽然都是穿越者,但这些菜,傅红苕是一道也做不出来。 她家有专门的厨师的! 钱太多,她一辈子都花不完,父母除了旅游就是到处吃美食,还嫌弃她是个电灯泡,便把她排除在二人旅游时间之外。 甚至还理由充足的说,若是他们出了什么意外,他们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各种的保险理赔,都是傅红苕作为受益人。 只能说,父母是真爱,孩子是意外了! “也不知道二老知道他们的宝贝闺女忽然嘎了,会是个什么心情?” “或许,再重新开个号?” 傅红苕想了想二老的年龄,似乎,也不是不可能。 “老天保佑吧!” 这可是跨越是空的祈祷! 不管是哪位大神把自己送到了这里,总得负责一下善后吧! 吃过了午饭,傅红苕就开始琢磨,要怎么才能去跟女主见一面? 当然,她不是去认亲的。 她只是想去给女主引导一下,别刚来就整什么大活儿,凡事还是要量力而行。 为此,女主可是摔了老大一个跟头。 她跟林瑞的结怨,也源自这一次的大步前进。她拉着村里大半的人家跟她一起搞养殖,却很不幸地遭了瘟疫。 有几户人家是借钱做的这个养殖,为了还钱,不得不卖儿卖女。林瑞正好遇上,出于同情,买下了那几个孩子。 结果呢,女主圣母心发作,说林瑞的所为乃是为富不仁,不是君子所为。 林瑞本不想与一个小女子计较,但对方不依不饶。 最终,林瑞狠狠讽刺了对方一番,还说,这些人之所以落到这一步,都是女主自以为是的结果,并且言明林家不会跟女主再有任何的生意往来。 谁曾想,女主的运气是真的好。 在林瑞被气得不管那些卖儿卖女的人家后,女主遇到了她的第一个蓝颜知己。 对方乃是县城豪商,为了女主手里的炒菜方子而来。 这位豪商被女主的商业头脑和个人魅力折服,跟女主展开合作,甚至主动借了一大笔钱给女主,帮女主度过了难关,甚至在他们村的威望更上一层楼。 自此之后,女主一路走来,顺风顺水。 到后来,更是结识了从京城来的侯爵府的小公子,最终嫁入高门,一生一世一双人。 林瑞入仕后,作为皇帝的心腹,一直致力于打压勋贵,被诸多勋贵视作眼中钉、肉中刺。 奈何皇帝保他! 可在勋贵们的运作下,林瑞的奸臣、佞臣之名,甚嚣尘上。 傅红苕穿书时,双方的争斗已经到了剑拔弩张的地步。 接下来的剧情走向,要么是林瑞退一步,双方握手言和,要么就是勋贵被林瑞镇压,损失惨重,然后皇帝为了安抚勋贵,将林瑞推出来平息勋贵的怒火。 傅红苕分析过剧情的走向,感觉林瑞被当成弃子的可能性更高。 历朝历代,皇帝都是这么干的! 而且,女主在文中的表现,一直都是正面的,虽然很多做法显得十分圣母。但女主是穿越人士,三观跟古人不一样的嘛。 甚至于女主所嫁入的安远侯府,也是勋贵中的一股清流。 对此,傅红苕看书的时候就评论过,天下乌鸦一般黑,安远侯府能作为勋贵的领头羊,说他安远侯府是清流,那不亚于在说一只羊统领一群狼,这群狼非但对羊没兴趣,还对羊言听计从。 这可能吗? 狼会听羊的吗? 不会! 狼只会吃掉羊,还要评价一番这羊是不是足够美味。 第8章 失望【求收藏求推荐】 思来想去,傅红苕想到的唯一的能跟女主扯上联系的就是做菜了。 毕竟,女主目前正是靠出卖炒菜方子赚取第一桶金。 林家的酒楼是她的客户,而她作为林家少夫人,想要见她一面,应该并不是很突兀。 不过,在做这个事情之前,还是得跟林瑞说一声。 她这个少夫人,目前在林家可没有什么话语权。 “这个简单,回头我让崔管事去跟对方说一声就行了!” 林瑞听傅红苕想要见一见那个出卖菜谱给自家酒楼的奇女子,自然是没有任何不同意见的。 “这,会不会不合适?” “是我要见人家姑娘,礼数上,不该是主动登门拜访吗?” “娘子此言差矣!” 林瑞有些傲气地抬手指了指自己,“你家相公是有功名在身的童生试案首,你是秀才娘子,哪儿有主动去见一介农家女子的道理?” “……” 傅红苕瞬间没了言语。 好吧,她忘了这回事了。 在这个世界,等级尊卑很严格。 当然,这个严格只是针对普通的女子,对女主并不适用。 女主简直就是老天爷的亲闺女! 那位安远侯的小公子从小被人捧着,意外跟女主遭遇,然后就被女主那无视身份地位的为人态度给吸引了。 坦白讲,对于作者的这个情节设计,傅红苕真的是无语吐槽啊。 等级尊卑森严的世界里,一个人不守规矩,无视尊卑,结果还被上位者认可了,这简直就是搞笑。 这位安远侯府的小公子,在京城的时候,谁要是敢对他不敬,那绝对是要倒大霉的。 可偏偏到了这女主的面前,居然就被吸引了。 你就说,搞笑不搞笑? 当然,本质上是因为女主长得足够好看。 但人家可是未来的小侯爷,男主,怎么能是好色之徒呢? 所以,吸引他的不是颜值,而是性格。 “娘子,你得明白,你现在是秀才娘子,以后会是举人娘子,甚至是状元娘子,这世上能值得你低身去拜访的女子,不会很多!” 听着林瑞如此言语,傅红苕就一个感觉,这男人太会撩了。 不过,想来林瑞并不知道自己这些话代表什么吧! 果然,无形撩人,最为致命。 “那,相公你可要好好用功咯!” “我可等着做状元娘子呢!” “不会让娘子等太久!” 林瑞很是成竹在胸。 …… 傅红苕见到女主沈梦若的第一眼,就一个感觉,这姑娘太傲了。 穿越者,领先时代上千年的知识储备,她的确是有傲的资本。 只是,你这目中无人的姿态,是不是有些过了啊? 不管咋说,她发家的第一桶金,可是来自林氏酒楼。 “不知少夫人见民女所为何事?” 沈梦若先把傅红苕打量了一番,虽然没言语,但那品头论足的姿态,却是很明显。 “并无大事!” “只是听酒楼掌柜说,沈姑娘手里有不少的美食方子,有些好奇姑娘是从哪儿得到的这些方子?” 跟姐装十三? 原本还想着提点沈梦若一番的傅红苕,直接改变了主意。 她简简单单的一个问题,就让沈梦若差点破防。 这些食谱,自然是另一个时空的产物。 她穿越而来,取代了原本的沈梦若,脑子变得十分灵活,很多东西都记得十分清楚。沈家,曾经也是耕读传家,奈何祖辈轻耕重读,甚至竭泽而渔,到如今,家道中落,连维持基本的生活都有些困难。 “不瞒少夫人,这些食谱都是民女从先祖留下的杂书之中推演出来的!” 沈梦若短暂的失神后,很快想到了一个还算圆满的解释。 “可惜,民女家道中落,家中诸多藏书都已经典当了出去。不然的话,倒是可以把书带给少夫人看一看!” “沈姑娘说笑了!” “我并不曾进学!” 傅红苕是一点都不觉得这有什么丢人的。 本朝开国太祖的发妻,就是一不通文字的女子,但却母仪天下,满朝文武无不信服。 沈梦若得到林家管事通知,说是林家少夫人要见她,她肯定是事前做了些功课的,知道傅红苕是怎么个情况。 冲喜进门的少夫人,出身普通农家,爹娘偏心,重男轻女! 这些,沈梦若都很清楚。 “抱歉,少夫人,民女失礼了!” 沈梦若连忙道歉。 她本以为之前说要把书带给傅红苕看一看会让傅红苕感觉羞愧,结果发现,傅红苕是一点都不觉得羞愧,说自己不曾进学时的那份坦然,反倒是让她有些自惭形秽。 因为她其实也不曾进学。 “不知者不怪!” 傅红苕笑笑,“既然沈姑娘的菜谱来源已经找不见,那就算了!” “本来,我还想跟沈姑娘交流一下做菜的心得呢!” 这话一说,沈梦若的脸色就僵住了。 因为,沈梦若本身并不会做菜。 她去卖菜谱的时候,还是靠着她大嫂上阵做了两道菜,才算是说服了林氏酒楼的掌柜。 “桃夭,你送沈姑娘出去吧!” 见过了女主后,傅红苕就断了跟对方有什么来往的想法。 眼睛长头顶上的的人,不值得交往。 在傅红苕看来,你可以有傲气,但是在跟人接触的时候,你好歹注意一下自己的言行举止。 就算是装,也该装出一副谦虚温和的样子。 不过,傅红苕感觉,沈梦若对自己穿越者的身份,十分自得。在没有遭遇沉重打击之前,怕是不会晓得自己应该学会低调做人。 这一次的会面,让傅红苕有些不是很满意。 见面不如闻名啊! 当初看书的时候,就觉得女主的问题有点多,但很多作者粉非要说这是个性,是女主跟这些古人不同的闪光点。 而现在,傅红苕只想说,闪光你个嘚儿啊! 这人要不是女主,就她这为人处世,怕是她家里的人就能教她重新做人。 可惜,女主是团宠! 沈家三代出的一个女娃儿,全家人都宠着呢! 跟女主一比,傅红苕穿越的这个小姑娘,连根草都不如。 在沈梦若离开没多久,林瑞就迈着四方步走了过来。 “是不是很失望?” 林瑞一来,就往傅红苕的心口扎了一刀。 傅红苕气恼地瞪了他一眼,不想搭理他。 第9章 鼠目寸光 这男人,可真太会气人了! 不过,傅红苕也很意外,林瑞怎么就猜到自己见了沈梦若会很失望。 “其实,没必要失望的。” “从她选择售卖菜谱的事情就能看出来,此女有小聪明,而无大智慧!” 林瑞也不跟傅红苕磨叽,直接说出了他的看法。 “虽然我不知道此女的菜谱从何而来,但我可以确定,这菜谱方子绝对不是她弄出来的!” “一个不会做菜的人,从何处弄来这些方子?” “就仿佛是一个没读过书的人,忽然就会写字了,娘子就不觉得奇怪么?” “是挺奇怪的!” 傅红苕下意识地附和了一句。 然后,她愕然抬头,看向林瑞,道:“你是说,沈梦若只是别人推到前面的样子货?” “样子货肯定是样子货!” “但是不是被人推到前面来的,还不好说!” “我找人了解了下沈家!” “这一家人都有点古怪,对这个闺女,也就是沈梦若,宠得也有些怪。” “表面上说,这是他们沈家三代唯一的女娃儿,所以稀罕。” “但是吧,沈家依旧是儿子读书!” “至于这位沈姑娘,没进过学,却无师自通,能认出大部分的字,但书写的话,却总是缺斤少两。” “是生而知之么?” 傅红苕没想到沈梦若这个穿越女主居然弄出来这么多的漏洞,她到底是没脑子呢,还是觉得自己挂一个天才的名头,很有用? “可能吧!” “不然的话,这些菜谱方子要怎么解释呢?” “总不会说是沈家的先辈留下的书里找到的吧!” 林瑞打趣地开口。 傅红苕则是重重地点了点头。 好家伙,真的是好家伙! 沈梦若的解释,也能被林瑞给猜到。 林瑞瞧见傅红苕的点头,也是无语了。 若是沈家祖辈当真有这般炒菜秘法,何至于家道中落至此? “一派胡言!” 林瑞冷哼一声,“娘子,这沈家姑娘,不可交!” “我知道了!” 傅红苕很听劝。 事实上,即便是没有林瑞的这一番提点,傅红苕也没打算跟沈梦若有太多的来往。不过,她却是打算跟在沈梦若的身后,推陈出新。 纵观女主沈梦若在书中的表现,傅红苕觉得可以用猴子掰玉米来形容。 很多事情,刚开始,沈梦若就丢下了,转而去折腾别的东西。 这要不是她身边跟着的一号男配是个有头脑的,总是能在她的基础上推陈出新,又丝毫不居功,将这所有一切都归结到女主身上,女主想要嫁入侯府,纯粹是痴人说梦。 可惜,一号男配是个脑袋有包的。 本来是有机会入仕的,却为了追随女主,舍弃了到手的富贵,做了一辈子的舔狗。 等到女主嫁入侯府,这位一号男配,终于光荣下线。 嗯,是被男主派人干掉的。 理由是他的女人不是随便什么阿猫阿狗都能觊觎的。 事后,女主跟男主闹了一场,然后两人冷战着呢,女主意外发现怀孕了。 于是男主妥协,伏低做小,两人很快又甜蜜如初。 至于深情付出的男配? 早已经被女主给忘到了脑后,唯有在某些事情遇到麻烦,或者毫无头绪的时候,女主就会感怀一番,若是一号男配在就好了。 但,也仅止于此! 傅红苕就很好奇,若是一号男配知道自己的遇害,仅仅是换来男主跟女主吵一架,不知道会作何感想。 说起来,这位一号男配,过不多久应该就要登场了吧! 没错,一号男配就是从县城前来找女主购买食谱方子的那位豪商。 这位悲情男配,姓张名奋,字德骞。 祖上是真的阔过。 即便是到了这两代,家道有所败落,依旧是一方豪富。 奈何商户出身,社会地位太低。 士农工商,商在最末。 林瑞只是跟傅红苕说了会儿话,便又回去读书了。 傅红苕则喊了桃夭过来,让她把家里的厨娘喊来一下。 食谱,她没有。 但她吃过的美食太多了。 沈梦若只能将食谱方子卖掉,似乎也只懂那几个方子,但她傅红苕知道的多啊,完全可以让家里的厨娘研发嘛! 届时,沈梦若得名,而他们林家得实惠。 最重要的是,傅红苕又能吃到美食了。 林家一共有六个厨娘,各有所长。 傅红苕询问了六人都精通些什么后,就询问了她们对炒菜的看法。 不得不说,专业的就是专业的。 傅红苕仅仅是说了个开头,厨娘们已经明白她的意思是要推陈出新,是要让她们去研发菜谱。 正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傅红苕没有一笔买断厨娘们日后开发的菜谱,而是跟她们分成,借此将她们的积极性调动起来。 一次给几两银子,看似很多。 可分成的模式下,只要林家的酒楼一直开着,那么,他们就能一直获得收入,甚至可以将这份收入传给子孙后代。 傅红苕,这是让厨娘们直接开发能下金蛋的母鸡呢! …… 书房里,当林瑞听到傅红苕跟厨娘商议的事情,脸上的笑意更浓了。 之前他说沈梦若有小聪明无大智慧,就是这个意思。 鼠目寸光嘛! 对方是将手里会下金蛋的母鸡往外送呢! 甭说林家可能对菜谱方子起了觊觎之心什么的,那都是胡扯。 他们林家会这么短视? 就为了这点银钱,为了几个方子,就把林家多少年的名声给葬送了? 大周朝,官员入仕,监查院会有人专门对官员的身份背景,家庭情况做调查,若是名声不好,即便是吏部授官,也会在监查院这块儿被卡住。 从大周立国至今,监查院还没冤枉过一个人。 “少爷,少夫人这么做,家里的厨娘倒是欢喜了,酒楼那边的师傅们……?” 崔管事有那么点小担心。 “告诉廖掌柜,酒楼里的师傅们,若是开发出了新菜,还能让客人们喜欢,那么,同样给他们这个分成!” “那咱们酒楼以后从外面收食谱的话,也用这种法子?” “这个,就看客人自己的选择了!” 想分成就分成,想卖断就卖断! 做生意嘛,终究是要讲一个你情我愿。 分成的法子长远是好,但若是人家就是急需用钱呢? 第10章 凭实力躺平 任何一道菜式的开发都不是一蹴而就,除非是已经有了大致的方向。 巧的是,傅红苕这边就有大致的方向。 她不会做菜,但她会品。 味道在什么地方过了,什么地方缺了,她都能说的头头是道。 仅仅是几次指点,林家的厨娘就开发出了新品。 味道比卖给他们方子的沈梦若原本的配方,做出来的还要美味。 厨娘们在拿到跟林家酒楼签订的分成协议后,全都眉开眼笑,一个个回到家里的时候,愣是让家里当家的男人都要另眼相看。 这个世道的确是男尊女卑,妻以夫贵,但这并不代表妻子在丈夫面前就毫无地位。 一个家里的话语权,往往是跟经济权挂钩的。 男人凭什么掌握话语权,不就是因为挣钱多么? 如今厨娘们拿到了一份能传家的契约回来,别说她男人,就是她公公婆婆,见了这儿媳妇,也都是态度大变。 林瑞在知道家里的厨娘真弄出了新菜品,还是在他那小娇妻的引导下做出来的后,也是很震惊。 但在尝过了那几道菜后,林瑞就知道,这几道菜绝对是稳了,甚至比沈梦若之前卖的几张方子,会更受欢迎。 “娘子,你是怎么做到的?” “就这么做到的啊!” 傅红苕很淡定地回答,“菜好不好吃,不是吃过就知道吗?” “是吗?” 林瑞忽然感觉有点迷糊,事情真这么简单吗? “对啊,难道你吃菜的时候,对那道菜就没有任何的评价?” “有!” “那你的评价是什么?” 傅红苕乐了,“该不会就是简单的好吃,不好吃吧?” “呃……” 林瑞不吱声了。 因为,他真的就是这样的。 一道菜,好吃就是好吃,不好吃就是不好吃,他从没想过这道菜为什么好吃,又为什么不好吃。 当然,如果是单纯的味道咸淡的话,他还是能分辨出来的,但再多的,他就不了解了,因为他从来没关注过。 “娘子,你的评价又是什么呢?” “这个嘛,就多了!” “比如说,菜是炒过了,还是盐加多了,又或者可以弄成甜的,再或者,菜是切丝还是切片,油加多了,还是加少了……” 说起这个,傅红苕可是有很多说的。 不过,她也没有长篇大论,因为说多了也是对牛弹琴。 “娘子怎么会想到这些?” “因为我在娘家的时候要做饭啊!” “只是,家里的条件有限,做菜就是油盐有了就行。但味道不好,我就常常在想,要怎么才能更好吃。想的多了,自然就懂了!” 这些话,无疑是瞎扯。 但林瑞不懂这个。 最重要的是,傅红苕这么说也是有些道理的。 因为林家的厨娘们虽然得到了傅红苕的指点,但也是经过很多次的尝试,才算是弄出了合格的菜品方子。 “我曾听人讲,这世间之人其实本身就分三六九等,一等人,不用教,二等人用言教,三等人用棍教,再有人拿着棍子教,他还是学不会,不是他不努力,而是他没开窍。” “娘子,我觉得,你当是一等人!” 林瑞目光灼灼地看着傅红苕,“要不,你跟我学认字吧?” “相公你就别夸我了,我哪儿有这么厉害,只是平时琢磨吃食的时候比较多!” “娘子你画画也挺好啊!” “村里的小娃儿都会画!” “……” 林瑞忽然就不想说话,想要夸夸自家娘子咋就这么难呢? 算了,既然娘子不想学,那就不学吧。 说起来,读书认字,还是有些累人。 傅红苕总算是把林瑞糊弄走,心里也是长出一口气。 学认字? 她又不是自虐狂! 以前就被逼着学这个学那个,这好不容易穿越了到了古代,而且出场即成年,并且嫁了不错的人家,她到底得有多想不开,才会去学认字? 她,凭实力躺平,谁也甭想让她努力! 鉴于林瑞的身体还没完全康复,傅红苕晚上可是跟林瑞各睡各的。 虽然有些事情终究没办法避免,但能拖一天是一天。 说不定林瑞很快就要去府城准备乡试。 等等! 傅红苕忽然想起,她忘了沈梦若养鸡遭遇鸡瘟是在林瑞出发去府城前,还是去府城后,她只记得林瑞从府城中举归来,正巧遇到了沈梦若村里的人卖儿卖女。 也是在那不久,张奋这位全书中的一号男配,终极舔狗开始登上历史舞台。 …… “或许,会有些变故也说不定!” 傅红苕想到在自己的努力下,林氏酒楼又多了好几种新菜,那么,林氏酒楼在县城的竞争力必然大增,也会提早引起张奋的注意。 说不定张奋前来林桥镇的时间,会早上很多。 “若是张奋也在沈梦若的养殖生意上投一笔,那么,等到鸡瘟爆发,结果又会怎样?沈梦若还能继续凭借自己的嘴皮子,将张奋给吸引吗?” 傅红苕忽然感觉不大妙。 自己这小蝴蝶的翅膀,该不会把女主前期最大的助力给扇没了吧? “老天保佑!” “千万不能让女主丢了这最大的助力!” 傅红苕忍不住双手合十,向满天神佛祈祷。 她还指着女主的脑袋瓜子来让这个世界进入工业化萌芽呢! 至少,抽水马桶得弄出来,还有蒸汽机什么的,也都搞出来。 这些理科的东西,真不是她这样的学渣能玩的转的! 所以,女主必须坚强! …… 此时,在沈梦若所在的乱石村,她的大哥沈梦周已经从县城带回了不好的消息。 林氏酒楼开发出了他们自己的菜谱,味道比沈梦若提供的几个方子,还要出色。 “小妹,这可怎么办?” “若是林氏酒楼不要咱们后面的方子,咱们这段时间为了研究新菜谱花掉的钱,可怎么补回来?” “大哥,你确定那是林氏酒楼自己开发的?” “确定!” “人家还说,只要酒楼的师傅能研究出新菜谱,以后这新菜谱的每一道菜售卖的利润的十分之一,都归那师傅!” “小妹,咱们的菜谱,当初要是也能这么卖……” “大哥,咱们需要的现钱,是现在就需要!” “你放心吧,只要我的养殖场弄好,我保证,咱们能赚更多的钱! 对于自己即将推出的快餐,沈梦若可是信心十足。 第11章 女主嘛,多背几口锅吧 或许在某些人的眼里,她之前卖断菜谱方子的做法是鼠目寸光,那她只能说,到底谁是鼠目寸光,拭目以待即可。 一个人要做什么事情,必须有规划。 什么时候要做短线交易,什么时候要放长线,看长远收益,这些事情,必须在心里有个较为精准的计划安排。 沈梦若很清楚沈家现在的情况,他们需要一笔启动资金。 不然的话,她就算是有千万的点子,手里没钱,也都是空谈畅想。 最重要的是,她卖出去的几个方子,都是寻常,想要大力扩张,难度系数有些高,以内厨师不是这么好培训的。 但她将来要推出快餐,却是例外。 以鸡肉为主,后世的各种快餐,不胜枚举。 而且,基本都是很赚。 沈梦周见自家妹子说得这么信誓旦旦,也就信了。 毕竟,沈梦若之前只是用几个做菜的方子,就从林氏酒楼换回了真金白银。 …… 县城。 张宅。 张奋看着自家酒楼这段时间的流水账簿,脸色越发难看。 “少家主,自打林氏酒楼推出一道道的炒菜,林氏的生意就越来越好,我们这边,除了几个老主顾,已经是基本没客人了!” “少家主,若是再不想点办法,咱们家的酒楼,可就一个客人都没有了!” 张福,作为张家的家生子,从张奋的爷爷辈就在张家做事。从最初的跑腿小厮,到如今的张家大管事,他对张家的感情可不比张奋少。 “我爹那边,怎么说的?” “家主如今,唉,家主说,家里的事情,少家主你全权做主就好!” 提及张奋的父亲,张家如今名正言顺的家主张行,张奋就不想多说。 曾经,张行也一门心思想要重振张家门楣,但自打张家接连遭遇变故,张行就变了,对家里的生意不再过问,而是一门心思避世,就差没有出家了。 “福伯,那林氏酒楼的炒菜方子,从何而来,这方面可有消息?” “有!” “据说,乃是林桥镇那边一个村里的女娃儿跟她嫂子从他们家先辈看的杂书里推出来的,几番实验,这才有了如今的炒菜。” 听张福如此说,张奋立刻就有了主意。 “福伯,准备一下,咱们去林桥镇见一见这位开创了饮食先河的奇女子!” 张奋很清楚,想要破局,就得推出炒菜。 但若是用跟林氏酒楼一模一样的菜品,那就彻底落了下乘。 所以,他需要新的菜品方子。 而这个菜品方子从何而来? 自然是找那推出了炒菜的奇人! …… 林桥镇,林家。 傅红苕正坐在后院的凉亭里,旁边有厨娘正在精心准备烤肉、烤鱼,还有烤鸡翅膀。 烧烤,不是傅红苕弄出来的,而是大周早就有的一种美食吃法。 只是,一般的人吃不起这东西。 食材,倒是好弄,但就是涂抹在食材上面的香料,殊为难寻。 也是因此,导致这上乘的烧烤,一般人是真的吃不起。 林家,自然也不可能常吃。 傅红苕之所以能吃,纯粹是打着实验的幌子,借此来满足自己的口舌之欲。 但因为她之前指点厨娘们做出了新的菜式,所以,任谁也不能说她是在假公济私。 至于如果最终没能弄出合理的减少香料使用办法的烧烤技术,那也是没啥,毕竟没有谁能随随便便成功。 “桃夭,你去跟她们说说,试一试,把几样味道不是特别重要的香料先去掉,就弄些能增加口感的香料!” “像这个孜然、花椒、辣椒,对了,一定要磨成粉!” 没错,这个世界,该有不但有花椒,有辣椒,高产的红薯、土豆、玉米,全都有了。 这个世界,作为作者笔下构筑的时空,因为女主第一桶金靠的是食谱,所以,各种的食材,一应俱全。 而这,倒是让傅红苕欢喜得很。 如果这是一个各种食材都还在原产地待着的世界,每顿饭只有那么几样的菜品,傅红苕感觉自己要抑郁。 “少夫人,这样行吗?” 桃夭听到傅红苕的吩咐,有些不是很确定。 从来香料都不是这样用的。 “试试就知道了!” “在那位沈姑娘弄出炒菜之前,咱们也不知道菜是可以炒的,对吧?” 傅红苕直接将锅往沈梦若的头上扣去。 反正那是女主,有女主光环护着,多背几口锅,应该是不碍事。 厨娘们得了傅红苕的指点,也都忙活了起来。 有过成功经验在前,这些厨娘对傅红苕这位少夫人的话,已经有了几分的信重。 至于如果试验失败? 那也没什么,这些东西都是好东西,虽然味道可能差点儿,但肉就是肉。 对她们来讲,只要是肉,只要能吃,口味什么的一点不重要。带回家去,自家的娃儿抢都来不及呢! 之前试着做炒菜,府里的丫鬟仆役,可是实实在在吃了几顿好的。 “对了,盐巴也让她们磨成粉,免得味道太咸,咱们家大少爷,可不吃很咸。” 当然,傅红苕的口味也是偏淡。 吃太咸,上了年纪后,各种的毛病都会冒出来。 而且,不管是她,还是林瑞,都不是重体力劳动者,所以,这饭菜的口感还是淡些好。 当然,如果麻辣香这一类的味道,稍微大点儿,倒是没什么影响。 很快,碳火升起,烧烤开始。 “我也去试试!” 傅红苕其实还是很喜欢自己动手,尤其是像这种烧烤。 自己烤出来的,更香! “有蜂蜜吗?” “我觉得,加点蜂蜜在上面,可能更好吃!” “有,那赶紧拿来!” “哦,对了,再找几个小刷子,咱们用刷子把这些东西刷上去,会不会更好?” 实际操作中,傅红苕时不时地喊两声。 好在家里的小丫头够多,厨房那边的粗使婆子也够勤快。 没多一会儿,阵阵烤肉的香味已经从后院开始逸散开来。 一阵清风吹过,香味飘到了前院,飘到了主院。 林瑞本在温书,闻到这香味,立刻明白,这是他家小娇妻又带着厨娘们在捣鼓什么好吃的,而且,似乎还出了东西的样子! 第12章 【求收藏,求推荐】 “墨韵,去看看,少夫人又做了什么好吃的?” 林瑞抬头,看向守在门口的墨韵,直接吩咐了一声。 墨韵闻言,应了一声,便迈开一双小短腿,飞快朝着后院跑去。她老早就闻到了空气中香味儿,只是自家少爷不发话,她也只能在门口守着。 没多会儿,墨韵就到了后院,循着香味找到了正在烧烤的傅红苕。 “少夫人!” “咦,墨韵啊,是少爷又有什么事儿吗?” “回少夫人,少爷让奴婢来问问,您是不是又做了什么好吃的?” “喏,这些,带回去,给你家少爷!” 傅红苕很是大方地将自己烤好的一半的烧烤交给了墨韵,剩下的一半,自然是她的。 总不能自己忙活这么长时间,最终都进了林瑞的肚子里吧? 墨韵拿着竹签签串好的烤肉,还有一条烤鱼,飞快回转书房。 在她从前院、后院之间的拱门处跑过时,林高氏跟林淳也恰好到了这边,只看到了墨韵的背影。 “看起来,儿媳妇这是又带人弄了美食啊!” 林高氏迫不及待地想要去品尝一番。 林淳则只能止步不前,他是做公爹的,实在是不好跑去儿媳妇那里混吃的,所以,他只能跟林高氏分开,转身朝着林瑞的书房走去。 儿媳妇那里不能去,但儿子那里,完全没问题。 这刚弄出来的美食,必须得先尝尝。 …… 书房这边,林瑞看到墨韵带回来的一串串烤肉,还有那一条烤鱼,瞬间来了食欲,这香味可太诱人了。 “少爷,这是少夫人让奴婢给您带过来的!” 如果是别的吃食,瞅见墨韵眼馋的样子,林瑞指定要分这小丫头一份,但这个,林瑞舍不得。 “不器!” 等林瑞才吃了一口烤肉,那种香辣的感觉在口腔回绕,让他欲罢不能时,林淳到了。 然后,没等林瑞回过神来,手里的烤肉串就被林淳这个当爹的抢走了一半。 “这就是你媳妇儿刚捣鼓出来?” “父亲,那是我的!” 林瑞觉得自己需要争取一下自己的利益。 可惜,林淳这个当爹的只是瞄了他一眼,便大口吃了起来。 一口烤肉吃到嘴里,味蕾带来的那种极致刺激,让林淳眼前一亮。 “嗯,好吃!” 简单的一句评价后,林淳就开启了自己的饕餮之路。 林瑞一看到这情况,便明白,自己要是不赶紧吃,等他爹吃完手里的那些,肯定会抢他的。 所以,不能慢慢品了,赶紧吃进肚子里才是最佳选择。 “不器啊,这不够吃啊!” “要不,咱们也去你媳妇儿那转转?” 虽然还有一条烤鱼没动,但这一条鱼也就两斤的样子,一旦吃起来,也没几筷子肉,哪儿够他们父子俩吃的。 “父亲,儿子还要温书!” 这意思分明就是,爹啊,您老人家可以走了。 林淳瞪了这不懂得体谅老父亲心意的好大儿一眼,转身就走,走没两步,回过身来将那一条烤鱼连盘端走。 “要温书就专心一意!” 然后,林淳带着烤鱼走了。 林瑞眼巴巴地看着自己的烤鱼被带走,最终只能忍了。 话是他说的,总不能食言而肥吧! 再说,那是亲爹,惹不起。 …… 傅红苕可不知道林瑞的遭遇,她这边正吃着烧烤,不时对厨娘们的产品进行着点评时,婆婆林高氏到了。 “母亲!” “您来了,快这边坐,这边还能晒太阳呢!” 傅红苕迅速起身,招呼自家婆婆。 林高氏笑着摆摆手,道:“你也坐!” “这是什么东西?闻着很香!” “母亲,这是烤肉!” “李四林家的说以前她当家的以前在外面做活儿的时候见过,说一般人吃不起,我就想着改造一下,让一般人能吃得起!” “不过是烤肉,怎么会一般人吃不起呢?” 林高氏表示不解。 “母亲,因为香料!” “烤肉要用到很多香料,所以味道才会这么香!” “香料有多贵,您肯定比我清楚!” 听了傅红苕的话,林高氏点了点头。 她管着林家的中馈,自然知晓每年花在香料上的钱有多少。 这还是他们家炖肉的次数一般,这要是炖肉多了,单单是香料,就得是很大的一笔开支! “你现在是捣鼓成了?” 林高氏好奇地看着傅红苕这边盘子里放着的一串串烤肉,还有那看着挺怪异的烤鱼。 “应该算是差不多成了吧!” 傅红苕嘻嘻一笑,小声道:“我的法子是,不要用那么多的香料,有选择的用。” “就说这个烤肉,我只用了一点孜然、一点辣椒面,还有一点油盐,您尝尝!” 傅红苕拿起一串烤肉,递到林高氏的手里。 林高氏也不推脱,直接接过,轻轻咬了一小块烤肉下来。 烤肉入嘴的瞬间,极致的刺激,极致的享受,让林高氏都忍不住眯起了眼睛。 “好吃!” 还真的是夫妻俩,林淳跟林高氏吃过烤肉的评价,都是一般无二。 “母亲,你看,香料没用多少,但是味道比之前用多种香料,还要好!” “咱们家酒楼要是推出这个烤肉,指定会很受欢迎!” “对,对!” 林高氏猛点头。 这烤肉,香料少了,但味道却似乎更纯粹了。 那么,炖肉的时候,是不是也可以这样? 林高氏觉得这事儿回头可以让厨房试一试,若是做成了,那么,除了祭祖时候的炖肉,其他的时候,都是可以这样处理,用最简单的香料,做出最美味的炖肉。 …… 一下午,傅红苕跟家里的厨娘,对烤肉的材料进行了各种尝试,最终定下了几种不同的口味。 至于哪一种口味最受欢迎,这就需要在林氏酒楼推出烤肉后,经过顾客的评价,才能下结论。 在调整烤肉配方的过程中,傅红苕跟林高氏,都吃饱了。 即便是厨娘们,也是吃了不少。 还有林瑞、林淳,也做了第一批的体验食客,需要对烤肉的味道做出一个公平合理的评价。 而这,将关系到府里的厨娘们获得何等的奖励。 这奖励可能是钱,也可能是一纸可以传诸子孙的契约。 第13章 看不透了 夜里,傅红苕跟林瑞说起这烤肉的事情,她就很纳闷,香料传到大周很久了,烤肉什么的也存在很久了,为什么就没人想到改善一下吃法? “庶民吃不起!” “贵人们,不在乎!” “甚至,他们可能还觉得香料就得多加才对味儿!” “娘子,一个人处于什么样的地位,考虑事情的方式,也是不同的。” 林瑞简单几句话,就把傅红苕的疑问给解决了。 因为,事情,好像,真的就是这么个事情。 一般人吃不起香料,即便是偶尔买点,也不会舍得做了烤肉。至于那些厨师,或许也曾想过让味道更纯粹,但对贵人们来讲,这可能不是味道更纯粹,而是羞辱他们,认为他们买不起足够多的香料。 “那,这烤肉如果在酒楼推出,会有人喜欢吗?” “谁知道呢?” “可能吧!” 林瑞耸了耸肩,“娘子为什么担心这个?是担心浪费了香料?” “放心吧,咱家的底子还是不错的,不差这点银钱!” “至于以后,自有你相公我来担起这个家,也不会让娘子你为银钱的事情劳心伤神!” “那,相公可要多努力才行。” “娘子,你是不是对你家相公的学识有什么误解?” “明祖有言,书中自有黄金屋!” “我大周立国,给官员的俸禄之高,开历代之先河,太祖言,高俸养廉。即便是七品县尊,单凭俸禄,也足以让一家人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 “而且,每年岁末,朝廷会根据官员一年之功绩,给予不同额度的年终红利。这年终红利,乃是由监查院负责发放,最是公正!” …… 傅红苕听着林瑞的一番言说,对这个世界的官场算是有了一个较为明晰的认知。 在书里,作者只说了大周朝高俸养廉,又有监查院监控天下官员,是以大周朝的吏治相对清明。 但这事儿也就只是一笔带过。 女主的一路高歌猛进,前期是种田经商,后期是宅斗争宠,至于再后面,按照皇帝跟寻贵之间的斗争,指不定就是政变夺宫,黄袍加身。 “我去,不会真的是这样吧?” 傅红苕没看到故事的完结,因为作者没写完呢。 但现在分析一下当时的剧情,双方的矛盾已经快到了白热化的程度,皇帝想要削减勋贵的势力,但勋贵不甘心就此成为待宰的羔羊,肯定会反抗。 而朝堂上的文官群体也一直对勋贵虎视眈眈,在这样的情况下,想要双方握手言和,几乎不可能。 除非一方彻底败亡! 皇帝依靠的是文官,而文官之首是林瑞。 勋贵虽然也有小团体,但在皇帝和文官们磨刀霍霍的情况下,他们只能团结在一起。 大周朝的爵位分五级。 最高的是王爵,但只有皇族才有资格才能封王,非皇族之人,只有死后死后追封的王爵,不可能传给子孙。 勋贵的爵位分四级十二等。 公爵、侯爵、伯爵、子爵,每一级爵位又分三等,除却一些世袭罔替的爵位,很多的爵位都是降等袭爵。 但即便是再怎么降等,一旦降到三等子爵,那么,爵位便不会再降低。 除非是勋贵犯下谋逆大罪,不然的话,这爵位总会传下去。 在书里,安远侯府便是世袭罔替的。 只是,在安远侯之上,大周朝还有世袭罔替的四大公爵。诡异的是,勋贵们对抗朝廷,四大公爵都没有出头,偏偏是安远侯府顶在了最前面。 “有意思!” 当时看书的时候,傅红苕没有多想,现在想来,只怕这真的是一盘大棋。 女主跟安远侯府,搞不好都是棋子而不自知。 但也不对啊! 这本书是大女主文,女主代表正义,应该会获得最后的胜利。可凭什么呢? 还是说作者在下一盘大棋,准备弄个悲剧结局? 越想,傅红苕头越大。 穿书啊,好处有,那就是知道剧情。 不好的地方是,如果这本书没有结局,那么,最终事情会发展成什么样子,谁都不知道。 “娘子,你又在想什么?” 林瑞察觉傅红苕的呼吸变化,忍不住问了一句。 傅红苕这才回过神来,忘了旁边还有个林瑞。 不过,林瑞既然问了,傅红苕干脆就问出了自己的疑惑。 “贵人都很有钱,朝廷看样子也不差钱,为什么就没有人想过普通百姓?难道朝堂上的人,都不管的吗?” “曾经有位相公想过,他说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后来呢?” “后来他死了!” “怎么死的?” “恨其不幸,怒其不争,忧愤而死!” 林瑞轻轻握了下傅红苕的手,以为自家小娇妻是在为普通百姓打抱不平,遂长叹一声,缓声道:“勋贵辅佐太祖皇帝打下了这大周朝的江山,这些年来,也一直为朝廷镇守边疆,时不时地还会开疆扩土。” “他们享有富贵,本就是他们的列祖列宗拼回来的!” “普通百姓自己不拼,爹娘不拼,那么,他们受穷,能怪谁?” “大周朝,比起历朝历代,已经好很多了!” “自己不拼,却总是将一些他人身上的不公平代入自身,便感觉这天下处处不公,甚是愚蠢!” “就如那沈家,若真的想要光耀门楣,便该真正的奋发图强,而不是只做表面功夫!” “沈家做什么了?” 傅红苕就很好奇,女主所在的家族,干了什么出格的事情吗? “沈家,号称耕读传家,但家中儿孙,但凡是读过书的,都不曾下地务过农,一心只读圣贤书。” “沈家能撑这么多年,靠的不是家族有多团结,而是因为当家的沈秀才还活着!” “你信不信,只要沈秀才过世,沈家绝对会很快分家,从此兄弟之间老死不相往来!” “我,信!” 能不信么? 沈家的情况真的就跟林瑞说的一样。 作为沈家团宠的女主,在自己的老父亲过世后,立刻见识到了什么叫人情冷暖。 曾经对她百般宠着、顺着的哥哥、嫂子们,都对她虚与委蛇,甚至是对他们的老母亲,也只保留了面子上的孝顺。 而正是这一变故,促使了女主的成长,并且从林桥镇走了出去,前往县城打拼,从而跟那偶然来到县城的安远侯府小公子产生了邂逅。 第15章 老刀把子 未知的未来,才是最迷人的。 这一刻,傅红苕忽然有了一种在线吃瓜的感觉。 “少夫人,那边言记的糕点,是少爷最喜欢吃的!” “那就去买点!” 听桃夭说那边的糕点是林瑞最喜欢吃的,傅红苕指定不能当听不到。 而在买的过程中,自然要多买一点,给自家公婆也送一份,这是孝道。 等她们买完糕点,回转林家大宅的时候,已经看不到沈梦若跟张奋的身影。 “少夫人,她们去了那边的茶楼!” 察觉到自家少夫人的目光,春苗干脆地开口,道明了沈梦若跟张奋的去向。 “春苗,你咋知道我在找什么?” “武者的直觉!” “厉害!” 傅红苕直接竖起了大拇指。 她是真没想到,春苗居然还有这能力。 回转林家,傅红苕先去了林瑞读书的书房,将糕点给他送了过去,顺便让守在那边的墨韵去准备了茶水。 温书固然重要,身体同样重要。 她,望夫成龙,但首先得保证这夫的身体。 林瑞吃着傅红苕带回来的糕点,很是惬意。 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 此时,在林桥镇的福记茶楼里,沈梦若已经跟张奋达成了合作协议。 沈梦若出方子,张奋出资金、场地,共同开发沈梦若的快餐。 同时,为了确保食材的充足,张奋直接出了五百两银子,用以鸡仔的大规模养殖。 原本是准备拉着村里人一起养鸡的沈梦若,临时改变了计划,改为雇佣村里人养鸡,需要要村里人投钱,反倒是给村里人开工钱。 至于工钱多少,按照他们养殖出来的鸡的成色来定。 “沈姑娘,契约已成,那么,以茶代酒,预祝我们成功!” 张奋已然被沈梦若那一套套的经营理论给震惊了,只觉自己这一趟林桥镇之行,乃是此生最为值得庆幸的决定。 “张公子,你不会失望的!” 沈梦若甚是豪爽地将一杯茶水一口干了。 她其实从来没瞧得起这个世界的任何人,一群野蛮土著,根本没经历过信息大爆炸的洗礼,她只要稍微露两手,就足以让这里的人奉若神明。 看这个所谓的县城豪商公子就知道了! “沈姑娘,那么,我回去后会立刻安排人对我张家的酒楼进行整修,半个月后,张某在县城静候姑娘!” “好!” 沈梦若跟张奋约好了再见面的时间后,便匆匆告辞。 等她离开,张奋身边的老管事张福就到了近前,小声道:“少家主,这沈家姑娘的话是不是有些言过其实了?” “福伯,是否言过其实不重要!” 张奋微微一笑,“难道您不觉得这位沈小姐很是与众不同吗?” “她的经营之道,的确是尤其独到之处。即便是在这件事情上有所偏差,在其他的方向,也是可以用一用的!” “少家主,可是,五百两银子就这么给出去,万一赔了,家主那边……?” “父亲那里,我自会去解释!” “当然,福伯,我希望这件事情,你能暂时帮我瞒着父亲。我感觉,这次,或许能给父亲一个惊喜!” 张奋对沈梦若描绘的蓝图还是很憧憬。 而张福这个老管事则是一脸的忧虑,他就怕惊喜变成了惊吓。 若是从前,五百两银子不算什么。但现在的张家,每况愈下,五百两银子,已经不算是小数目。 当然,即便是损了这五百两银子,也不至于让张家伤筋动骨。 可损失不单单是五百两银子啊! 张家的酒楼改造,也是一笔钱。 生意不成,造成的后续影响,谁也没办法预知。 张福就没弄明白,本来只是来买几个菜谱方子的,咋就变成了合作生意呢? 这沈家姑娘,莫不是使了什么狐媚手段? 或许,自家少家主该早点说亲了! 对,回去就跟家主提一提。 不管家里的生意如何,少家主的年纪到了,该是成亲的时候了。 …… 林家。 傅红苕正跟林瑞前往自家公婆的主院,该吃晌午饭了。 两人边走边聊,主要聊的是傅红苕这一趟在镇子上闲逛的趣事。 好吧,也没什么趣事。 纯粹就是傅红苕在跟林瑞打听春苗的事儿。 春苗,父亲是林家护院头领老刀把子的闺女,至于老刀把子叫什么名字,林瑞也不知道。 老刀把子是林淳外出访友回来的路上救回来的。 当时,他身上中了十几刀,却还是死死护住了怀里的闺女。而在他的周围,躺了十几具尸体,都是被老刀把子干掉的。 林淳本不是多事的性子,对这种仇杀,向来是不想沾染,但看到被老刀把子护在怀里的小女孩,也才动了恻隐之心。 后来,老刀把子就在林家留了下来,做了护院头领。 现如今林家的护院,都是跟老刀把子练刀的,即便是林瑞,如今也是跟着老刀把子练。 “相公,我跟你讲,春苗绝对是高手!” “我知道啊,不然的话,我也不会求了她做你的护卫了!” “啊?!” 傅红苕有点吃惊,因为她听到林瑞说是“求”。 林瑞笑笑,道:“春苗和老刀把子都是客居咱们家的,他们若是想走,随时可以走。” “我是想着,你娘家的人可能会生事,所以呢才求了春苗在你身边,那丫头,你就当是自家妹妹对待就好了!” “是这样啊!” “我知道了!” 傅红苕还真没行到春苗竟是这么个情况。 之前她还在疑惑,春苗这么厉害,怎么会在林家当个丫头,原来根本不是这么回事。 “相公,你说,老刀把子是什么身份啊?这么厉害的身手,那么多人追杀,怎么想都不像是普通人的!” “这我上哪儿知道?” “可能父亲知道吧!” “父亲既然敢把老刀把子留在家里,那么,他的身份大概就不会有问题!” “也对!” 傅红苕仔细回想了下书里的情节,很快想起来,林瑞身边有一群高手护卫,让勋贵们很多次针对林瑞的刺杀都无疾而终。 想来,这些高手都是老刀把子教出来的。 第16章 不认字的我要掌家…… 练武啊! 想当初,傅红苕也是学过女子防身术的。 只是,一直没什么施展的机会。 这个世界,有武术,真功夫的那种,虽然没有什么内功啊,飞檐走壁之类的轻功,但的确是能让人翻墙跃屋的轻身功夫。 不过,来到这个世界的傅红苕,却没有想做侠女的心。 无他,唯懒而已。 一家人吃了午饭,就是休息时间。 傅红苕回房休息,而林瑞则回了书房,在案几那边坐着,靠墙休息。 本来呢,傅红苕觉得没必要这么较真,但林瑞却表示,他要尽可能贴近考试的情况,早些适应,到时候也才能休息好。 对此,傅红苕只能说,加油。 美美地睡了个午觉,傅红苕还在想着下午做点什么的时候,婆婆林高氏就派了人来喊她,让她过去跟着学习怎么掌家。 这是准备将执掌林家中馈的权利移交给傅红苕的意思。 傅红苕真没想到这个来这么早。 别人家儿媳妇,可能一直得到婆婆上了年纪,或者干脆是彻底不能理事,才会有机会拿到中馈掌家权。 而到了傅红苕这里,她都还没做好准备呢! “母亲,儿媳对这个不懂啊!” 为了尽量晚接手中馈,傅红苕只能装笨。 可惜,林高氏哪儿会由着她的想法来? “没事儿,错了也没关系,多错几次,自然也就懂了!” “……?!” 听到自家婆婆的话,傅红苕直接傻眼了,还能这样?多错几次?错一次,不定造成多少损失,错一次,不定惹出什么事情。 “母亲,要不,儿媳跟在您身边多学习一段时间吧!” 傅红苕只能退而求其次,先让自家婆婆继续管着中馈,她呢,在旁边跟着学。至于学多久,怎么也得学个一年半载吧! 可惜,林高氏根本不给傅红苕这个机会。 “不用这么麻烦,回头,我让秋妈妈跟着你。这些年啊,都是她在旁边搭着手,我才能这么轻松!” “还是那句话,不怕出错,错了就改!” “这中馈上的事情,左右不过是损失几个银钱,正所谓吃一堑长一智,能花点银钱长些教训,可比将来吃大亏好多了!” 对于自家婆婆这一套理论,傅红苕也是服了。 但她还真的得承认,这话在理。 老人说,吃亏是福。 这话可是有深意的。 吃一堑,长一智! 这样的吃亏,才是福。 若是你吃一百次亏,也不知道有一点改变,那么,这不是福气,这是缺根弦! 林高氏比傅红苕想的都要干脆直接,说了要把中馈交给傅红苕,那是一点都不拖泥带水。 当时就让人把账本、对牌什么都搬到了傅红苕跟林瑞的院子,还让秋妈妈以后就在傅红苕的身边侍候。 这家里的大小事情,从今儿起,可都是傅红苕做主了! 傅红苕是真的欲哭无泪。 来到这书中世界后,她就一个想法,那就是躺平,让自己怎么舒服怎么来。 哪曾想,自家婆婆是个比她还会享受的。 更令傅红苕想不到的是,林高氏似乎是怕傅红苕转过头来又找她诉苦,当天下午就带着人回娘家探亲了。 “这算是赶鸭子上架么?” “呸呸呸,姐才不是鸭子!” 傅红苕只能担起掌家的重任。 但是等她看到那厚厚的账本,脑袋都大了。 最糟心的事,这账本就是日记本。 并不是她熟知的表格记录法。 傅红苕下意识就想让人弄后世的那种复式记账法重新誊抄所有的账本,但在开口的前一刻,她就意识到了不妥。 这个世界,可是有一个穿越女沈梦若的! 若是自己弄出复式记账法,弄出了阿拉伯数字,万一被沈梦若看到,岂不是暴露了自己的身份? 不妥!不妥! 这事儿得从长计议,得变通一下! 哦,对了,自己不认字来着! 傅红苕后知后觉地想起这一点,但已经晚了,她已经错过了跟自家婆婆争取时间的最后机会。 悔不当初,悔不当初啊! 为什么之前就没想到呢? 自家婆婆那么快出门,只怕是一早就想到了吧! 过分了啊喂! “秋妈妈,这都写的什么啊?” 傅红苕盯着账本看了好一会儿,最终扭头看向自家婆婆安排给自己做指导的秋妈妈。 “少夫人,您不认字?” “对啊,我没进过学,只认识几个字!” 傅红苕一点不怕丢人。 她不认字嘛! 所以,这账本自己是不能管了。 只是,傅红苕也明白,自己之前还想着绝对不学认字的想法有多可笑。 不认字怎么掌家? 作为未来的林家当家主母,看不懂账本,不是搞笑么? 傅红苕忽然就想到了林瑞,之前他还说要教自己认字,自己不乐意,他也没有坚持,该不会自家婆婆这么快交出掌家权,就是这家伙在背后撺掇的吧! 毕竟,要掌家,就得认字。 要认字,就得有人教! “很好,这笔账,姐记下了!” 不管是不是林瑞的锅,这口锅都被傅红苕扣在了林瑞的身上。 正在书房温书的林瑞冷不丁地打了个几个喷嚏,不由紧了紧衣裳,嘀咕道:“这是谁又在念叨我?” “少爷,您不会是着凉了吧?” “墨韵,你要不会说话就别说了!” 着凉? 他现在身体好得很呢! 林瑞坚信这是有人在背后念叨他,但到底是谁,他不知道。 “对了,少夫人在做什么?” “夫人把掌家权交给了少夫人,少夫人应该在看账本吧!” 墨韵倒是个消息灵通的。 林瑞听到墨韵的话,忽然就明白是谁在念叨自己了。 自家小娇妻啥都好,就是不认字啊。 这账本,指定是看不懂了。 那自己要不要去雪中送炭呢? 思考片刻,林瑞果断决定不去。万一被自家媳妇儿认为这事儿是他背后撺掇,他得多冤? 可惜,林瑞并不知道,他已经被认定了! 虽然林瑞没有过来,但傅红苕却已经开始学认字,而教她认字的,正是秋妈妈。 本着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傅红苕不但喊了桃夭跟自己一起学认字,还把春苗也喊了来,三人一起跟着秋妈妈学认字。 有了难姐难妹一起受苦受难,傅红苕就舒服多了。 果然,快乐都是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 第17章 人,得会画饼 没有比较,没有伤害。 有了比较,有了快乐。 这个书里世界的文字跟简体字不同,但同样不是繁体字,而是介于两者之间。 傅红苕有上辈子的知识在身,重新学这些文字,倒也难不住她。 再加上跟桃夭、春苗两人作比较,那种学霸的优越感,让她学习的劲头很足。 倒是桃夭跟春苗,一整天都苦着脸。 她们俩之前是啥也不懂,毫无基础可言,如今从头开始学,那自然是相当的费力。 “少夫人,我就是个武婢啊,能舞刀弄枪就好了,为什么要学写字啊?我不想学!” 坚持了两天,春苗就扛不住了,她宁可在院里练一整天的刀。 “春苗,你这就错了!” “若是某天给你一本绝世武功秘笈,但是你根本看不懂,你要怎么办?” “难道你就不想去看看武道的尽头,站在山巅之上,俯瞰山下的风景?” “我……” 春苗无疑是动心了。 “武之巅,傲世间,有我春苗便有天!” “想一想,那是怎样的风景?” “天不生我春苗,武道万古如长夜!” “春苗,你的天赋,旷古烁今,我相信,只要你博采众家之长,终有一日,能真正站在武道的巅峰!” 好一个大饼,直接把春苗给砸晕了。 为了能站在武道之巅,她决定好好认字。 傅红苕这边才忽悠完了春苗,那边桃夭就蹦起来了。 “少夫人,那奴婢呢?” “我只是您身边的丫头啊,认识几个字就行了,不用这么用功吧!” “桃夭,你错了!” “而且是大错特错!” “你是我身边的丫头没错,但你想一辈子做个丫头吗?” “嗯嗯,我想,我想一辈子在少夫人身边侍候,有好吃的,还有新衣服穿,什么都不用自己去想,这样的日子,我能过一辈子!” 听到桃夭的这一番话,差点把傅红苕给整破防了。 她这边都没能躺平,桃夭倒是已经躺平了,而且是葛优躺。 最神奇的是,对桃夭的这一番说辞,傅红苕都不知道该怎么说服她。 不过,老祖宗说过,有问题解决问题,办法总比困难多。 区区一个小丫头,她还真就不信,自己不能拿捏了。 “桃夭啊,你知道你家少爷的志向么?” “知道啊,少爷说要考状元,让少夫人做状元娘子!” “既然你都知道,那么,将来你家少夫人我做了状元娘子,肯定要有很多应酬,你作为我身边最得力的大丫头,别人说些什么你要是听不懂,这可怎么好?” “对啊,我不能给少夫人丢脸的!” “墨韵说过,主忧臣辱,主辱臣死!” “少夫人,我会好好学认字的,您就放心吧!” 搞定! 果然,这世上的事情,就没有什么是一个饼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再画两个饼。 画饼而已,不费事儿,只要肯开动脑筋,饼永远都有。 …… 林瑞在发现自家小娇妻忙于学认字后,原本还想好为人师,但很快就被傅红苕给打发了。 美其名曰,她还等着做状元娘子的! 并且说,桃夭现在这么努力学认字,就是为了将来做状元娘子身边的第一等大丫头不会丢脸。 “相公,你要努力哦!” 面对傅红苕的殷切期盼,林瑞决定更加努力。 “娘子,我准备过两日就出发前往府城,你要不要与我同行?” “我去?不行啊,我去了,家里怎么办?” “母亲回去省亲都还没回来呢!” “再有,我若是跟相公同行,相公如何还能专心温书?” “我还是留在家里,静候相公佳音吧!” 林瑞本以为自己发出邀请,小娇妻会欣喜地表示愿意同行,毕竟他们正是新婚燕尔。哪曾想,这小娇妻一连串的拒绝理由,主打一个想法,不想去。 “相公,我不跟你一起,你会不会不高兴啊?” 傅红苕在飞快拒绝后,也很快意识到自己似乎表现得太过无情了点,连忙开口,试图弥补一二。 “自然不会!” “娘子能考虑这么周详,倒是我有些欠考虑了!” “如此,就劳烦娘子留守家中的,等我的好消息!” “嗯嗯,我相信相公一定可以的!” 傅红苕赶紧夸了林瑞一番。 这可是她的衣食父母,不能怠慢了。 她之所以不想跟林瑞同行,一则是这路途太远,道路甚是颠簸,太辛苦;二则是她想留在林桥镇,看沈梦若接下来会做些什么。 吃瓜,很香的啊! …… 林瑞在第二天就启程了。 这个男人还是很雷厉风行的。 让傅红苕没想到的,林淳也跟着林瑞一同出发去府城了。 偌大的林家,算是彻底落在了傅红苕的掌控下。 有那么一刻,傅红苕都想跟着林瑞一同去府城了,她没想扛这么重的担子啊。 好在林瑞说了一句,已经派人通知母亲及早归家。 得知婆婆林高氏很快会回来,傅红苕才算是松了口气。 她只想躺平,享受生活的啊! 只是,傅红苕没想到的是,婆婆林高氏还没回来,倒是她这具身体的生物学上的爹娘先一步找到了林家。 “不见!” 当秋妈妈来禀告,说是傅老根跟王大花在外面求见时,傅红苕只是稍稍想了下,就决定不见这两人。 她不是前身小姑娘,对这两人毫无感情,只有怨愤。 “少夫人,这,不合适!” “毕竟,那是您的生身父母。若是他们在外面闹起来,于您的名声有损,也会影响到少爷的名声!” 秋妈妈小声劝着。 “是这样啊!” 傅红苕想了想,当即开口,道:“既然如此,秋妈妈你去账房,取一百吊钱,送给他们吧!” “至于我,还是不见他们!” 那两人来干啥?无非是为了钱。 既然如此,那就给他们! “少夫人,一百吊钱,是不是太多了?” “不,不多!” 傅红苕呵呵笑着,“他们到底是本少夫人的爹娘,区区一百吊钱,怎么能算多呢?” “去吧,按照我说的去做!” 为人父母,不仁不义。 卖了闺女还不算完,还想着继续上门吸血,既然如此,那么,你们不仁,就莫怪咱不义! 第18章 财不可露白啊! “秋妈妈,一百吊钱,别给银子!” 听傅红苕强调了一遍后,秋妈妈好似明白了傅红苕的心意。 一百吊钱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一枚铜钱,大约是四克,一吊钱就是一千枚铜钱用绳穿起来,合起来大概是四千克,一百吊钱,你那就是四百千克,八百斤! 就傅老根跟王大花两口子,让他们搬一百斤的东西,可能还行。 但八百斤? 那是想都不用想的。 傅红苕之所以给他们一百吊钱,可不单单是为了折腾两人,更是为了让他们这笔钱财露了白。 老祖宗早说,财不可露白。 露了白会如何? 自然那是招人惦记! 要么是偷儿惦记,要么是强盗惦记。 偷儿出手,也不可能一次搬走这么多铜钱,那么,这笔钱,便可能招来强盗。 强盗会干啥? 杀人放火,无恶不作! 秋妈妈意味深长地望了傅红苕一眼,想要说点什么,又不知道该不该说,最终选择沉默,默然退了出去。 “春苗!” 在秋妈妈离开后,傅红苕立刻喊来春苗,“你去挑几个身形普通,平平无奇,但身手还不错的护院,等会儿我有事儿吩咐他们做!” 这林桥镇地界,可没有什么占山为王的强盗。 事实上,大周境内,很少有占山为王的匪寇,唯有在边境之地,穷山恶水之地,才有占山为王的贼寇。 一旦朝廷派遣官兵围剿,这些匪寇就逃到邻国,让大周的军队无功而返。 而一旦军队撤离,这些贼寇等些日子,又会跑回来。 当然,之所以跑回来,是因为对面的国家也对他们发起了围剿。 既然林桥镇地界没有匪寇,那么,就制造点匪寇出来。 秋妈妈很快带着府里的仆役,将一百吊铜钱摆在了傅老根跟王大花的面前。 “我家少夫人说,这笔钱,是对你们最后的一点情分了!” “再有下次,就别怪她不客气了!” 这话不是傅红苕说的,但秋妈妈感觉,傅红苕心里就是这么想的。 换了是她,被亲爹娘卖掉,也不可能再原谅他们。 毕竟,那不是简单的冲喜! 若是他们家少爷没有挺过来,外面传的可是冥婚。 虽然自家老爷跟夫人没有这个心思,但外面的人都在传,这傅家两口子不可能不知道,但他们还是上赶着把闺女的八字送了来,只为了五十两银子。 好吧,五十两银子的确是很多。 但这儿女亲情真的是五十两银子就能斩断的吗? 秋妈妈是做不到这样的。 所以,即便是猜到了傅红苕直接给一百吊钱的用意,她还是照办了。 “当家的,发了!” “咱们发了!” 王大花可是欢喜坏了。 之前就有五十两银子,如今又有一百吊钱,儿子们的亲事都能解决了! “对,对,咱们发了!” 傅老根也是欢喜不已。 他就知道,只要来这一趟,总会弄到点好处,不曾想,这死丫头还挺大方。 或许,下一次还能来! 不求多了,只要给个仨瓜俩枣的,就够他们松快好些日子了。 两口子根本就没注意到周围好些人看到那一堆钱的目光,全都沉浸在欢喜之中。 “蠢物!” 秋妈妈看着这两口子的表现,摇了摇头,想不通这样的两个蠢物,怎么就生出了他们家少夫人这样聪明伶俐的闺女? 可惜,这俩蠢物守着宝山却不自知。 怪不得人都说,有福之女不如无福之门。 他们家少夫人在娘家没任何的出彩之处,并非是少夫人不够聪慧,而是摊上了这样的爹娘,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把大门关了!” “待会儿不管外面发生什么事情,都不准开门!” 秋妈妈吩咐了门房一声,便径直回去召傅红苕复命。 等她到了傅红苕的院子,却不见了傅红苕,只有桃夭一个人在那里写字,傅红苕跟春苗都不在。 “桃夭,少夫人呢?” “秋妈妈,少夫人跟春苗,还有几个护院,老早就出去了!” 听到桃夭的话,秋妈妈瞬间悟了。 好吧,她现在才是真正明白了自家少夫人在玩什么把戏,这是前脚给钱,后脚就让人抢回来,说不得,还会把那两口子蠢物收拾一顿。 只是,为什么她心里就觉得这么解气呢? …… 此时,在林家的大门外,傅老根跟王大花终于回过神来,这才想起,这么多的钱,他们要怎么才能拿回去? “当家的,要不,我在这里守着,你去买辆骡车?” “我在这里守着,你去买骡车!” 面对王大花的好提议,傅老根果断给出相反的选择,“你在这里守着,要是有人来抢咱们的钱,你能护得住吗?” “对,对,当家的,还是你想的周到!” 这两口子才说完,不曾想旁边忽然有人蒙着脸冲出来,直接抢了一吊钱,然后撒丫子跑路。 “来人啊!” “抢钱了啊!” 看到钱被抢走一吊,两口子齐声高呼。 然而,让他们没想到的是,周围的人却是一拥而上,有人抢了一吊钱,有人抢了两吊钱。 傅老根跟王大花根本防不住。 他们想要抓住其中一个人,结果被拳头呼脸,当场就倒下了。 也是他们的运气不好,今儿可是赶集的日子,十里八乡的村子都有人来到林桥镇。 眨眼之间,两人被打倒在地,堆在两人面前的那些铜钱,被来往的人在极短的时间里哄抢一空。 等现场只剩下断了串绳的散乱零钱,傅老根跟王大花才从被控制状态得到了自由。 两人看着现场剩下的那几十个铜钱,人都傻了。 不久之前,他们还有一百吊钱,可现在,连一百个铜钱都没有了! “哎呀,地上有钱,快来捡钱呐!” 就在这两口子欲哭无泪的时候,一个穿着乞丐装的人出现了,飞快捡起地上散落的铜钱。 “臭要饭的,滚开,这是我的钱!” 傅老根冲上前,试图赶走对方,保护自己最后的几十个铜钱。 但没想到的是,周围一下冲上来好些个乞丐,对着傅老根就是一顿拳打脚踢。 “什么玩意儿,敢欺负我们丐帮的兄弟!” “揍他!” “踢他脸!” “爷,各位爷,别打了,求求你们,别打了!” 挨了一顿拳脚的傅老根很快认清了现实,哭嚎着求饶。 第19章 麻匪出没,请注意 “快来人啊,救命啊!” “要打死人了!” …… 傅老根、王大花的喊叫可谓凄惨。 只是,这一群乞丐却是不依不饶,愣是将两人都给揍了一顿,一人往他们上吐了一口唾沫,这才算是放过了他们。 “记住了,我们丐帮不是好惹的!” “兄弟们,走,今天下馆子!” 七八个乞丐勾肩搭背,朝着最近的饭馆子走去。 傅老根、王大花一直等乞丐们走远,这才哼哼唧唧地爬起来,朝着林家大门走去,用力拍向了大门。 然而,得了秋妈妈吩咐的门房根本就当没听见。 两人眼见没人搭理,只能互相搀扶着,一瘸一拐地回转谟岭村。 前一刻,还在人生巅峰,下一刻,直接摔进了深坑。 这反差之大,让两人很崩溃。 他们就不明白,这些人怎么敢? “当家的,不能就这么算了?” “咱们去报官!” 回转谟岭村的路上,王大花愤愤不平地开口。 傅老根也是越想越气,觉得的确是应该报官,虽然抢他们钱的人很多,但官府出面,总会寻回来一点。 只是,没等两人转头往县城方向走多远,就被几个人拦住了去路。 “是他们吧?” “没错,就是他们!” “绑了!” 这几人全都用一块纱布蒙着脸,纱布上有数量不等的圆点,瞧着像是什么固定的排列组合。 若是沈梦若在这里,大概率会发疯,因为这装束,赫然是麻匪的装扮。 “好汉爷,误会了,误会了!” 傅老根见状,连忙叫喊起来。 虽然不知道这几人是什么来路,但肯定不是什么好人。 只是,他们两口子无钱无势,正常情况下,应该是不会得罪这样的人才对。 “没误会!” “傅老根是吧?” “听说你们两口子连你的爹娘老子都能饿死,简直不配为人!” “咱们兄弟虽然打家劫舍,却也是盗亦有道,替天行道!” “初到贵地,便听说了你们两口子的事迹!” “你说,什么地方有误会啊?” 为首之人抬手,一巴掌拍在傅老根的练上,打的对方直接飞了出去。 “好汉爷,不是我的错啊!” “都是这个婆娘,他背着我干的!” 被人一巴掌抽飞,傅老根充分意识到,今儿这事儿若是不能过去,他这辈子就到这里了。 所以,甩锅! 谁是背锅的最好人选? 自然是王大花! 王大花也是连忙喊冤叫屈,说这一切都是傅老根指使的。 “大当家的,要我说,直接把这俩贼厮鸟都宰了!” “就是,宰了干净!” 其他人纷纷开口,一致要求弄死傅老根跟王大花。 但他们的大当家却是抬手一摆,道:“杀人,是最没成就的。” “一刀宰了他们,他们多痛快?” “想想被他们饿死的老人,能让他们痛快死吗?” “大当家,还得是你啊!” “这样,先把他们揍一顿,等回头办完了事,再来揍他们一顿!” “以后,隔三差五,就来收拾他们一顿!” “如此,让他们生不如死,这才是惩罚他们的最好法子!” “大当家高明!” “动手!” 一群人一拥而上,又把傅老根跟王大花打了一顿。 然后,两人就这样被丢在地上,几个人扬长而去。 傅老根跟王大花在地上躺了好一会儿,才慢慢爬起来,只觉得浑身都疼。 这一天时间,他们遭了三回打,一次比一次重,一次比一次疼! “贱人,都是你!” “要不是你非要来找招娣要钱,老子也不会受这个罪!” 傅老根起身,猛地一脚把王大花又踹翻在地。 面对贼人,唯唯诺诺。 面对自己人,重拳出击。 这便是,傅老根! 王大花打不赢傅老根,只能求饶。 傅老根打了好一会儿,才因为力气不是很够,停了手。 王大花这会儿也是肠子都悔青了,她要早知道这一趟来林桥镇会是这么个情况,她是打死都不会来的。 然而,世上没有早知道! 傅老根在地上瘫了好一会儿,恢复了几分力气,这才爬起来,不再往县城去,而是回转谟岭村。 他得走! 这地方不能待了! 刚才那些贼人若是再来,他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熬过下一顿打! 就算是熬过去了,后面的打,还有不知道多少顿呢! 搬家,必须搬家! 他不想再挨打了! 傅老根走得飞快,根本不管后面王大花是不是跟上来了。 王大花眼见傅老根撇下自己跑了,也是赶忙爬起来,追赶着傅老根。 “当家的,你等等我,等等我啊!” 虽然被傅老根打了一顿,但王大花对傅老根依旧是死心塌地。 不远处的小树林边上,傅红苕看着官道上跑远的两人,无聊地撇了撇嘴,自己这才刚开始出招,咋这两人就招架不住了呢? “少夫人,咱们下次,啥时候去打他们啊?” 说话的赫然是春苗,而她正是刚才的麻匪大当家。 “打什么打啊?” “他们啊,可能回去就要搬家了!” “他们要跑?” “不然呢?真等着你们过几天就去揍他们一顿?” “他们不报官?” 春苗表示不解。 傅红苕呵呵一笑,道:“刚才我给你们设计的来路,你不会忘记了吧?” “你们,可不是本地的匪寇,而是从外面来的,替天行道。也就是说,你们的地盘不在这里,他们去报官,若是能抓到你们还好说,若是抓不到,等待他们的肯定是你们的报复!” “你说,官府会保护他们吗?” “不会!” “这不就得了!” 傅红苕一点都不担心两人去报官,因为他们不敢。 她之前设计让人抢了那一百吊钱,只是一个开始,后面还有连环招,可惜,这连环招才出了一招,就把这两口子给吓到了。 “走啦,回家!” “少夫人,那之前的钱……?” “什么钱?哪儿来的钱?你们谁捡到钱了么?” 傅红苕一番话,已经是明确表示,之前的钱,谁拿了就归谁。 毕竟帮着她干坏事,肯定得有所表示不是。 可惜,她没有能亲自上阵收拾那两口子一回。 第20章 就是这么自信! 包括春苗在内,所有跟着傅红苕一起出来做事的护院都是一脸的喜笑颜开。 在打劫傅老根跟王大花这件事情上,他们这些人才是主力。 倒是一拥而上很多人,但他们这些人至少抢走了大半的铜钱。 作为护院,练武之人,他们的力量比一般的人大得多,而且,这事儿是他们少夫人让做的,他们想的是,少夫人是准备借此教训一下这贪得无厌的两口子,顺带将给出去的钱收回来。 不曾想,钱,少夫人都没当回事。 一百吊钱,换算成银子的话,至少得一百二十两银子。 没错,在大周,铜钱的购买力,在银子之上。 只是铜钱携带不方便,那些大宗的交易才会选择银子,或者金子。 当然,金子比铜钱更值钱。 只有银子夹在中间,两头受气。 偏偏大周的银矿很多,一点不差银子。 相比之下,金矿稀少,所以值钱。 而铜之所以值钱,则是因为很多祭祀器物,都得是铜器。 再有,几乎家家都需要的铜镜,也是一大消耗。 种种原因导致,铜比银子值钱。 银子能干啥? 除了打造首饰,眼下这大周还没发现它的妙用。 傅红苕如今也就是掌了林家的中馈,知道林家的家底到底多殷实,不然的话,她也不敢玩这么大。 不过,能一劳永逸地解决傅老根跟王大花这一家子麻烦,这一百吊钱,物超所值。 …… 傅老根跟王大花回转谟岭村的当天夜里,就跟村里人把家里的田地都卖了,理由是亲家给他们在林桥镇重新置办了一份家业。 这是纯粹地扯虎皮拉大旗! 但还真的被他装到了! 村里人没有压价,虽然对这两口子为什么鼻青脸肿表示了怀疑,但这两口子能说会道,说是遭了贼人,他们求到了亲家那边,这才得了这份好处,算是因祸得福。 瞧瞧,同样的事情,换个说法,换个顺序,意义完全不同。 第二天一早,傅老根一家子就悄然离开了谟岭村,去向成谜。 还是傅红苕故意派人来谟岭村送跌打膏药,村里人才知道,他们被傅老根给骗了。 本来可以用更少的钱买下的田地,白白多花了钱。 “就别抱怨了!” “终归是咱家的地了!” “再说了,咱们也没买贵了!” 买了傅家田地的几户人家的当家人倒是看得通透。 平日里想要买地可不容易,如今虽然是以市场价买到的,但地成了自家的,这比什么都强。 傅红苕在知道那一家子离开后,也就没再关注这个事情。 毕竟,在剧情里,这一家子也是很快从谟岭村搬走了的。后续的剧情中,勋贵们为了对付林瑞这个皇帝手中最锋利的刀,想尽方法,也没能将这一家子找出来。 傅红苕猜测,要么是林瑞的人暗中做了什么,要么是这一家子出了什么意外。 不过,在傅红苕看来,这一家子出意外的可能性更大。 毕竟他们搬走的时候,林瑞都还没有步入仕途,那时候的他,还刚刚考中举人。 如今,傅家在她的折腾下,先一步离开,会不会保住性命呢? 傅红苕懒得去管。 她代替了本该死去的小姑娘,这本书的剧情将不再是女主说了算。 原因嘛? 自然是因为多了傅红苕这个老六。 …… “等待婆婆回来的第七天!” 傅红苕看着自己本子上写下的还算规整的一行字,幽幽一叹。 她感觉,自家婆婆大概率是不会回来坐镇了。 自己还得继续当这个家! “秋妈妈,今天没什么事情吧?” 傅红苕看向早早来到自己院子的秋妈妈,很想从对方嘴里听到一个能让她躺平的好消息。 然而,并没有。 “少夫人,县城酒楼的廖掌柜来了,说是有事情禀告!” “请!” 林氏酒楼,如今靠着各种的炒菜,还有最新推出的烤肉,生意那叫一个红火,完全没有竞争对手。 廖掌柜坐镇酒楼,若是没有重要的事情,也不会回来林桥镇。 很快,傅红苕就见到了廖掌柜。 这是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穿一身灰色的袍子,留着两缕八字胡须,一看就是一副精明人的面相。 “见过少夫人!” “廖掌柜无需客气,请坐,桃夭,上茶!” “谢少夫人!” 廖掌柜在椅子上坐下,当即道明了此番前来的原委。 “少夫人,县城张家少家主张奋正在对张家的酒楼进行改造,据说是得了那沈家姑娘的主意!” “我担心,张家跟那沈家姑娘联合,可能对我们酒楼的生意造成冲击!” “廖掌柜,此事,我之前已经知道了!” 傅红苕很淡定。 因为这个情况,尽在掌握。 傅红苕在知道沈梦若办养鸡场的时候,就猜到了对方要搞什么生意。 在剧情里,这生意没搞成,因为遭了鸡瘟。 所以,傅红苕也不知道这门生意能不能成,不过呢,即便是做成了又如何?她又不是不能复刻对方的套路。 不过,傅红苕感觉这门生意即便是做起来,大概率也是很难赚钱。 原因很简单,快餐,针对的是什么群体。 而在大周,普通的百姓,一般的力工,可不会为了口味,就去吃这干吃不垫饥的快餐。而那些有钱人? 他们吃不起鸡吗? 当然,沈梦若是女主,老天爷的亲闺女,万一她真能把生意做起来呢? 但如果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傅红苕基本可以确定,这生意是做不成的。 原因很简单! 老天爷降下了鸡瘟。 这是在帮她亲闺女及时止损呢! 所以说,老天爷罩着的,惹不起! 倒是林瑞,这家伙绝对是个铁头娃,跟老天爷的亲闺女那么对着干,都安然无恙,而且步步高升,这就很牛掰(破音)! “放心吧,他们要做的生意需要饲养大量的肉鸡。而这需要时间!” “最重要的是,这两人之前都没养过鸡。他们可能不知道,大量的鸡同时饲养,一旦发了鸡瘟,那么,这些鸡基本都要死!” “我猜,他们这种盲目乐观的生意态度,很快会被打脸!” 我知道剧情,我大放厥词。 就是这么自信! 第21章 沈家人 廖掌柜看傅红苕这么胸有成竹,虽然心中有些不同的看法,但想到酒楼里有些菜式都是在傅红苕的引领下,是林家的厨娘开发出来的,廖掌柜也就暂且没表示反对。 “少夫人,那,我们要不要稍微做一点应对?” “这个倒是可以有!” 傅红苕瞬间有了想法。 沈梦若要准备做快餐,那么,似乎没有人规定说快餐的吃法就不能摆在席面上,只要味道足够好,那么,未必不成啊! “从他们大量养殖肉鸡来看,他们接下来的主要食材是鸡肉,那么,可以让酒楼的师傅们想一想,这鸡肉能有什么不一样的吃法。” 傅红苕这么一说,廖掌柜瞬间明白傅红苕的意思。 虽然不知道张家准备弄什么样的吃食,但毕竟是跟鸡有关的,他们完全可以开发一下。 之前的烤肉里,就有烤鸡腿、烤鸡翅膀,那么,油炸一下行不行? 廖掌柜瞬间有了不少的想法。 “少夫人,听您一席话,老廖真的是胜读十年书!” 廖掌柜焦急而来,兴奋而去。 他知道该怎么应对张家跟那沈梦若的合伙了。 走他们的路,让他们无路可走! 傅红苕可不知道廖掌柜听了她的一番话,一下就打通了任督二脉,这经营之道上的想法,拔高到了一个相当的层次。 送走了廖掌柜,傅红苕没了事情,就把秋妈妈喊了来,打算让她去接一下自家婆婆。 可惜,秋妈妈到来,也带来了一个口信。 一如傅红苕想的那样,婆婆林高氏暂时是回不来了。 原因是林高氏的亲娘,林瑞的外祖母,高乔氏身体不适,林高氏要留在亲娘跟前侍奉。 “要不要这么巧?” 傅红苕觉得自家婆婆这是把她的智商摁在地上摩擦呢! 那位素未谋面的外祖母大人,身体不适? 到底是怎么个不适法? 这个词,可太弹性了! 算了,这都是命! 傅红苕只能继续扛着掌家的重担,闲暇之余,还是得学认字。虽然如今的她已经能认不少的字。 但是吧,还是有很多字需要认。 学海无涯,这话可真的是太对了! 再有,桃夭跟春苗虽然被傅红苕画的大饼给吸引了,但这种大饼吧,是需要画饼人跟着一起拼,才会更有说服力。 …… 时间一天天过去。 在林家厨娘跟林氏酒楼大师傅们的开发下,林氏酒楼又推出了好几道新菜。 主菜都是各种鸡! 美其名曰,全鸡宴! 同时,林氏酒楼还对外打听各种不一样的吃鸡方法。 一个乞丐献了一个方子,名为叫花鸡。 吃法很一般,但经过厨师们添加各种的调料,这叫花鸡凭借那独特的清香和吃法,竟是很快名声传开。 当沈梦若收到张奋让人传来的消息,她几乎给气炸了。 虽然林氏酒楼没有开发出她的快餐,但有几道菜已经有了快餐的影子。 炸鸡腿、烤鸡翅、鸡肉条…… “无耻,太无耻了!” 沈梦若气得破口大骂。 若不是被家里人拦住,她都要冲去林桥镇跟傅红苕吵一架了。 “小妹,人家林氏酒楼自己开发菜品,跟咱们的差不多样子,你这凭什么去找他们理论啊?” 沈梦周觉得自己小妹这时候的表现,有点不讲道理。 沈梦若气恼地瞪了自家大哥一眼,愤愤开口:“炒菜是我先提出来的,给他们林家酒楼打开了一条新的门路,他们后来开发的那些菜,有多少是在我的基础上改进的?” “小妹,人家付钱了!” 沈梦平时沈梦若的三哥,平日里基本不关注这些事情,但这一次,也是忍不住说了一句公道话。 沈梦若更气了。 家里人都跟她唱反调,难道不知道,他们才是一家人吗? “行了,你们都少说两句吧!” “没看你们小妹正着急呢吗?” 沈父开口,直接镇压了儿子们。 “闺女,咱不急啊,他们弄的菜,跟咱家的这些个法子,还是不一样的。咱们又跟张家合作,就算是亏损了,咱家也没太大的损失!” 沈父这话可真的是很现实。 沈梦若听到老父亲的话,心里很不是滋味。 如果不是他们对她都挺好,她是绝对不会认这样的家人。一个个的,只看眼前利益,根本不晓得看长远。 简直就是鼠目寸光! 沈梦若很想发作一通,偏偏还不能! 这个世界,男尊女卑啊! 她想要掌握自己的命运,现在还没有足够的筹码。若不然,她即便是得宠,也可能会被直接嫁人。 她并不认为自己受宠,就能为所欲为。 而且,沈梦若对自己的受宠,也是心有疑惑。 若是真的宠她,怎么会不让她进学? 明明她的哥哥们都认字,却没有任何人想要教她。 女子无才便是德? 简直笑话! 她若是想要高嫁,做那高门主母,若是连字都不认识,如何看账本,如何管家? 可这些话,沈梦若只能在心里说说。 此番弄食谱方子,她对家里人的说法是梦里看到的,但记不全,所以才会有她说方子,大嫂齐氏负责下厨的情况。 “父亲,县城张家是怎样的人家?若是咱们这一番的合作不成,那么,张家若是前来逼债,咱家如何承担得起?” 沈梦若此刻终于感觉自己之前跟张奋的合作太过草率,她只想到了事情成功了会如何,却没有想过,一旦事情出了变故,又该如何。 “闺女,此事,你无需担心!” “区区张家,不过是商贾之家,你爹我好歹也是秀才之身!” “若是他张家不识好歹,为父只需去求见县尊大人,自有的是法子拿捏张家!” 沈父听了沈梦若的担心,却是丝毫不当回事。 士农工商! 商贾排在最末,纵然有钱,也毫无地位。 他一个秀才,根本不惧! 沈梦若听着自家父亲的话,半晌没有回应。 她忽然发现,自己穿来这么些日子,愣是没有真的看清楚自己的这些家人。 这个在她面前一直温文尔雅的父亲,为何骨子里透着一股子的无赖味道? 第22章 堂兄林璋 这就是这个时候的读书人? 这就是秀才? 沈梦若不知道仅仅是她父亲如此,还是这个时候的读书人都这样子! 之前的时候,知道穿越到了这样的耕读之家,沈梦若一度是兴奋的。 诗书传家,大家闺秀! 这意味着她的未来,只要努力经营,必然不会太差。 然而,很快她就发现,这个所谓的耕读之家,只是个样子货。 偌大的沈家,她四个兄长,都在进学,但却连童生三试中的县试都没考过,就这样的水平,也敢号称诗书传家? 他的父亲,考了几十年,在四十多的时候考中了秀才,但也到顶了。 沈梦若真的不知道,自家父兄到底是哪儿来的底气这般张扬? 尤其是四个兄长,那份骨子里的傲气,不知道的人见了,还以为他们读书有多么的出色。 沈梦若常常在想,若是他们的父亲过世,他们还如何张扬? 就凭他们读了十几年的书,连个县试都没考过? 还是凭借他们已经过世的秀才先考? 沈梦若感觉心累。 她忽然就很想逃离这个家,逃离这些所谓的对她宠爱有度的亲人。 …… 傅红苕可不知道沈梦若的痛苦,她这会儿正在品尝美味的叫花鸡。 用荷叶包裹后,这叫花鸡多了一股荷叶的清香,味道似乎更美了。 傅红苕不得不佩服古人的智慧。 怪不得能发明举一反三的成语,因为他们是真的能做到这一点。 “少夫人,少爷让人送了书信回来!” 傅红苕正吃得开心,秋妈妈带来了林瑞的书信。 自打林瑞出发去府城,隔三差五就会有一封信过来,跟傅红苕说着他府城的所为,要么是跟同窗切磋,要么是去一些茶楼以文会友,这期间会掺杂一些府城的美食见闻。 可惜,林瑞说的这些美食,傅红苕都没啥兴趣。 不过,说起美食,傅红苕就有了个想法。 秋闱在即,府城聚集了一府的学子,这要是在这个期间将林氏酒楼开到府城,那么,凭借炒菜的优势,凭借他们开发出来对这些菜品,岂不是瞬息名声远扬? “真是好主意!” “不过,算了,太过费神劳心,我还是躺着吧!” 傅红苕很快将自己的商业扩张计划丢到了一边。 不过,她寻思了下,还是将府里的两个厨娘给安排去了府城,去给林瑞做饭,做好对方秋闱的后勤辅助工作。 毕竟,林瑞这隔几天就一封信的,傅红苕又不是木头人,也得给出一点回应不是! 然后让傅红苕没醒到的是,等厨娘到了府城,林瑞宴请了一般同窗一回后,这些人就对炒菜和烧烤念念不忘。 林瑞跟林淳一合计,决定拓展一下林家的商业版图。 而开酒楼,并不会被列为商户。 因为这开酒楼并不涉及到大宗物品的低买高卖,是符合大周朝的士族经营规则的。 廖掌柜在县城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安排了人手前往府城。 等傅红苕知道家里在府城开了一家酒楼的消息时,正是她送去府城的两位厨娘回来的日子。 因为酒楼那边开起来了,林瑞想吃什么,自然有酒楼专送。 “果然,即便是没有我,事情还是会发生!” “该挣的钱,还是会挣到手!” “我啊,就该躺平!” 知道府城开了一家酒楼后,傅红苕躺平得更加心安理得。 …… 只是,傅红苕这边才悠闲了几天,廖掌柜就又来了。 府城林家酒楼的生意太火爆,廖掌柜得亲自去坐镇,而县城这边的酒楼,还需要人管着,林瑞的意思是让廖掌柜来问傅红苕。 “廖掌柜,你觉得酒楼里的这些人,谁能胜任这个差事?” 虽然林瑞的意思大概是让傅红苕从家里找人去坐镇,但傅红苕没打算顺着他的想法来。 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情! 林氏宗族的人不少,但如果不了解这个酒楼的行当,贸然去做掌柜,那不是提拔,那是送他上刑场。 “少夫人,要咱老廖说,酒楼这边的人,真没谁能扛得起这个担子!” “不至于吧?你这些年,就没想着培养个接班人什么的?” 傅红苕扫了廖掌柜一眼,然后就意识到自己似乎问了一个错误的问题。 廖掌柜这个年龄,还真不急于培养接班人。 不过,傅红苕也没打算认错。 “廖掌柜,凡事得走一步看三步!” “这事儿,若是你能早点想着培养个接班人,何至于出现无人可用的情况?” “少夫人说的是,咱记下了!” 廖掌柜心里也是挺郁闷的。 谁能想到原本在县城也只是稍稍有所入账的酒楼,忽然之间就火了呢?好吧,酒楼火了是好事,可谁能预料到,东家转瞬就在府城开了一家更大的酒楼。 思量再三,傅红苕决定实行双掌柜制。 酒楼这边,廖掌柜推一个人出来,哪怕是矮子里拔大个,也得找一个出来。 而林家这边,傅红苕也找了个人出来。 林璋! 是林瑞的堂哥,也是当初去傅家接亲的林琅嫡亲的兄长。 林璋也是进过学的,但十年不中的他,就暂时歇了继续科考的心思,在林桥镇上开了一个启蒙班,一边读书,一边帮镇上一些孩童启蒙。 选择林璋,其实是秋妈妈的建议。 林家子弟虽多,但年龄合适的不多。 其他的人要么还在做着继续可靠的美梦,要么早已经有了一份还算过得去的产业混日子。 像林琅这般大的,正是拼搏的时候,大部分都还没下场试过身手,自然是不会愿意去做酒楼掌柜。 唯有林璋,有几分的可能。 当然,林璋会不会接这个差事,就不知道了。 因为是秋妈妈建议的,傅红苕也不好反驳,便安排人去请这位堂哥前来一叙。 在傅红苕看来,林璋大概率是不会愿意的。 毕竟,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 林璋既然考了十年,虽然连年败北,但他心里大概是不肯服输的。 然而,等林璋听了傅红苕说的事情,只是稍稍想了想,便同意了这个事情。 “弟妹,我去县城做这个酒楼掌柜,我是没问题的。” “只是,我顶多在酒楼干一年的掌柜,一年后,我会再度下场!” “堂兄尽可放心,您要走时,随时可以走!” 傅红苕也不该犹豫的。 此时的她,已然明白林璋为什么要接这个活儿,这是要了解经济之道。 这位堂兄……呃,等等,想起来了,书里有过描述,说是林瑞的堂兄林璋,少年不第,苦读三年,一鸣惊人,连夺解元、会员,所有人都盼着他能拿下大三元时,林璋在京城游玩时,意外失足落水,英年早逝了。 “堂兄可会水?” 想到书里记载的林璋的死法,傅红苕就想到了林桥镇周边河道密集,按理说,生活在这样多水之地的人,怎能不会水? 然后,傅红苕还真看到林璋点了点头,道:“弟妹缘何有此一问?” 第23章 人定胜天 “不瞒堂兄,我看堂兄面相,似有水厄!” 傅红苕一本正经地瞎掰。 只是,她心里却在嘀咕,林璋既然会水,那么,他又怎么会意外失足落水,英年早逝? 书里林瑞跟勋贵一副不死不休的样子,不会是跟林璋的死有关吧? 头痛! 傅红苕这会儿就一个想法,她为什么要对某些事情一知半解呢? 狗作者! 傅红苕心里将原文的作者骂了一遍又一遍,你好歹把某些事情交代清楚啊! 当然,她也没忘了把她整穿越的神秘存在,狠狠问候了对方全家一番,原因嘛,完全可以等狗作者完本,然后再送她来的嘛! 现在这情况,整一个半成品工程,让她是不上不下,就很别扭。 “弟妹还懂相面?” 林璋不由多看了傅红苕两眼,眼神带着十分的审视。 对于自家堂弟这个冲喜娶回来的媳妇儿,他可是听亲弟弟林琅说过多次,每次都是赞不绝口的。 尤其是那一首小曲儿唱的,相当让人动容。 傅红苕面对林璋的审视,微微一笑,道:“略懂!” 相面嘛,玄之又玄。 她这个穿书客,对书中出现的大部分人物的命运,都有所了解,所以呢,客串一下,还是可以的。 “多谢弟妹提醒,我会小心的!” “堂兄,你之水厄,不在近日,而在将来,也非寻常水厄,当是人祸酿水厄!” “我多一句嘴,堂兄日后远行,不管去往何处,身边当多带护卫,可行明暗护卫之分!” “明者,在人前,暗者,除堂兄外,最好不要被任何人知晓。” “如此,水厄或可解!” 这位堂兄既然有大三元之才,那么,若是能好好地活着,那么,林瑞身边便多一助力。不管将来那一场争斗会不会继续发生,但自己这边的力量越强,胜算也就越高。 “多谢弟妹指点,璋谨记!” 这一次,林璋的回答可是正式多了。 傅红苕说得这么严肃,甚至给出了解决之法,林璋便不得不多思量几分。 因为,如果傅红苕只是随口一说,那么,断然不至于说这么多,还明暗护卫之分。这手段,可不是随口一说就能有的。 从林家离开,林璋便让人喊了自家弟弟过来。 “大哥,啥事儿啊?” 林琅虽然还在进学,但他明显不是读书的那块料,反倒是对舞刀弄棒的事情更感兴趣。 “我需要几个人做护卫,身手要高,是真的高的那种,能帮我找来吗?” “找二叔要啊!” “二叔去了府城,你让我去府城?要不,你跑一趟?” “那还是算了!” 林琅一听要跑去府城,果断表示另想办法。 “我去找老刀师傅问问吧!” “哥,你这是要出门吗?” 林琅好奇地看向自家大哥,自打林璋接连没有通过童生试,便在林桥镇教小娃儿启蒙,好似没有继续下场的打算,这忽然间要找护卫,有问题啊! “我答应了林瑞媳妇儿,去县城酒楼做掌柜!” ‘啥?’ “大哥,你逗我呢!” “你去做掌柜,你行不行啊?” “还有,你这事儿,嫂子知道么?爹娘知道么?” “我还没告诉他们!” 林璋瞪了这弟弟一眼,“这事儿,你别给我多嘴多舌,你去帮我找人就好了。记住,找到人后,别带回来家里,你让他们去县城等我!” “大哥,你就是去当个掌柜,要什么护卫,县城里,谁还敢找你的麻烦不成?” “让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 “行吧,谁让你大哥呢!” 林琅郁闷走人,自去找人。 林璋则是去见了他的媳妇儿曲氏,言明了他要去酒楼做掌柜的原委。 “娘子,一年后,我会再度下场,这一次,我一定会中!” “届时,你就是秀才娘子了!” “相公,妾身并不在乎什么秀才娘子的身份,只盼相公平平安安便好!” 曲氏是个温婉的性子,出身书香世家。 只是,曲氏乃是庶出,在娘家并不是很受待见。 “娘子心意,我自然懂得。” “但当初求娶你时,璋便承诺,许你凤冠霞帔,诰命之身。凤冠霞帔,璋已做到,这诰命之身,璋亦会做到。” “娘子只需安心等待!” 林璋挽着自家娘子的纤细腰肢,深情款款许下承诺。 “妾身相信相公!” “只是,相公去做了这掌柜,父亲母亲那里……?”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我做掌柜,是为了一窥经世济民之道,父亲、母亲会理解的!” “论天资,我不如瑞堂弟,但勤能补拙!” 林璋从未将林瑞视作对手,他一直都是以自己为对手,他相信超越自己才能进步。 而且,人是不同的。 有些人,天生便是读书种子。 有些人,便只能笨鸟先飞,行勤能补拙之路。 …… 傅红苕可不知道自己的提点,真的让林璋听了进去,她已经想好了,等林璋进京参加会试的时候,一定要暗地里安排一批人暗中守着。 她倒要看看,林璋这么一个大器晚成的大才,是不是就一定要英年早逝。 她,傅红苕,要玩一回人定胜天! 酒楼掌柜的事情定下后,傅红苕就又躺平了,期间给婆婆林高氏写了两封信,询问归期。 结果是,君问归期未有期! 林高氏这是摆明了放下千斤重担,去放飞自我,回家享受当姑娘的悠闲日子了。 若不是她一个人前往高家不合适,傅红苕都想去高家看看她这婆婆到底在那边忙活些啥,如此的乐不思蜀! “少夫人,夫人在那边每天,呃,挺忙的!” 来送信的婆子面对傅红苕的问询,差点说漏了嘴。 傅红苕见状,也就歇了追问的心思。 行吧,学到了! 等她将来给儿子娶了媳妇儿,也这么干! 脑袋里冒出这样想法的瞬间,傅红苕就有些emo了! 她跟林瑞都还没洞房呢! 所以,儿子什么的,太远了! 自己还是继续管家吧! “少夫人,少夫人,不好了,出事儿了!” “咱家在田庄里养的鸡,都病了,庄头说,许是鸡瘟!” 鸡瘟! 嚯,终于还是来了嘛! 第24章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 “少夫人,如今可怎么办?” “咱们酒楼可是推出了不少的菜品,都是以鸡肉为主材!” “涨价啊!” 傅红苕都不带犹豫的。 鸡瘟来了,吃鸡就是一件奢侈的事情。 既然如此,那么,肯定要涨价。 “涨价?” “对啊,涨价!” 傅红苕微微一笑,“就对客人们直言,说是地方上发现了鸡瘟,肉鸡供不应求,酒楼会派人去没有鸡瘟的村子高价收鸡,会尽可能保障食材的供应!” “这,合适吗?” 秋妈妈总感觉傅红苕这决定有点草率。 他们林氏酒楼在县城的生意也不过是最近这段时间才有了些起色,若是忽然就提价,只怕会引起很多人的不满。 万一他们不再去林氏酒楼,那…… “秋妈妈,照我说的去做吧!” “还有,让酒楼那边写个告示,贴在门口。” “顺便跟林璋堂兄说一声,他可以自行决定雇佣多少人去村里收鸡。但有一条,所有的鸡,必须是活的,不能使染了鸡瘟的。” “哦,对了,跟他说,所有的食客都可以自己去后厨挑选他们想要的食材,就如鸡鸭鱼这种,都得是活的!” 傅红苕想要表达的意思就一个,咱家的菜或许有点小贵,但绝对是正品食材,没有任何以次充好的行为。 她要趁着这次机会,将林氏酒楼在县城的地位彻底巩固下来。 从此这饶阳县里,提起最上档次的酒楼,那就必须得是林氏酒楼。 要做,咱就做领头羊! “秋妈妈,你得这样想,能吃得起外面宴席的人,会在乎这一点点价钱的提高么?” 当傅红苕说出这句话,秋妈妈就没再说别的了。 的确,有钱的人不在乎这点钱。 对他们来讲,钱不是问题。 问题是,这钱得花的物超所值。 至于为什么要提高收鸡的价格? 不是单纯的抢生意,而是单纯的提价。 百姓养家不易,每一枚铜钱,对他们来讲,都是很很重要的。 偏偏百姓家里的产出,都不值钱。 古语有云,积善之家,必有余庆。 傅红苕提高收鸡的价格,就是给林家积德。 他们不差这点钱,那么,为什么还要斤斤计较? 再者,这收购来的鸡价钱高了,酒楼的菜品跟着涨价,也就合情合理。慢慢的,林氏酒楼跟其他酒楼的差距也就拉开了。 毕竟,随随便便涨价,即便是有钱人,也是会有意见的。 涨价,需要把握机会。 傅红苕感觉这次就是最好的机会。 …… 随着县城林氏酒楼的告示贴出来,鸡瘟来了的消息很快传开。 县城张家,张奋自然也是知道了。 张福匆匆找了过来,面色焦急:“少家主,现在可如何是好?” 林家酒楼已经改装的差不多了,若是鸡瘟的事情是真的,那么,他们这生意就没了后续了。 前期的投入,就得全都打水漂。 你说去村里收鸡? 林氏酒楼抬高了收鸡的价格,他们张家想要跟林氏酒楼竞争,要么多派人,要么涨价,甚至可能多派人多涨价! 投入成本越高,那么他们的菜品价格该怎么定? 低了,别人就会想,他们这鸡是不是得了鸡瘟的病死鸡。可若是价格高了,跟他们最初的定位不符。 最可气的是,他们的几款食品,在林氏酒楼已经有了类似的。 “福伯,我知道你很急,但你先别急!” 张奋倒是挺淡定的,“明日,我们去林桥镇走一趟,见见沈姑娘,看看她怎么说。” “再说了,鸡瘟之说,仅仅是林氏酒楼一家之言,是不是真的,还未可知呢!” 张奋还是抱着一丝的期待,希望这鸡瘟仅仅是林氏酒楼提价的一个借口。若是能证实这一点,那么,林氏酒楼这段时间建立的优势,会在顷刻间瓦解。 只是,林氏会这么蠢么? 想到那个名声在外的林家麒麟子,张奋感觉林家不会这么蠢。 …… 鸡瘟的蔓延速度很快。 从林家庄子上的人发现疑似鸡瘟开始,虽然及时做了处置,但他们很快发现,鸡瘟不是他们这儿独有,别的地方,早就有鸡瘟了。 他们也是属于被波及的羔羊。 大量鸡死去,或者掩埋,或者焚烧。 即便百姓很舍不得,却也明白,这个事儿只能这么办,甚至连之前养鸡的鸡舍都烧了。有些人家,甚至用生石灰将家里到处都撒了一遍。 应对鸡瘟,大周朝早有一套完善的处理办法。 张奋一行人抵达林桥镇,一路走路,已然确定,鸡瘟是真的来了。 沈梦若此刻是焦头烂额。 这一次,她没有像书上写的那样集中养鸡,而是分散到了他们村的各家各户,想的就是降低风险,可没想到的是,鸡瘟一来,全村的鸡都没能幸免。 虽然她让村里人对病鸡隔离,可完全没用。 每天都有鸡染病,大量死亡。 最终,等张奋一行人抵达乱石村的时候,村里已经见不到一只鸡。 “张公子,梦若愧对您的信任!” 见到带人赶来的张奋,沈梦若是真的很愧疚。 尽管心里一直瞧不起这些古人,但是,她用了人家的银子,合作的买卖却在天灾面前,亏的是一塌糊涂。 “沈姑娘言重了!” “鸡瘟突发,乃是天灾,非人力能抗衡!” “可是,张公子是因为对梦若的信任,才会投下这么大一笔钱,如今全亏了……” “沈姑娘,做生意,有赚有亏,这很正常,在下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好愧疚的。” “此番是天时不对!” “日后,我们再合作,找一些不容易被天时影响的生意,未必不能赚回来!” 张福陪在张奋的身边,听到张奋说还要跟沈梦若合作,这个急啊。按照他们这一行的传统,沈梦若这女子,乃是不聚财之人,想要赚钱,便得离她远着点儿。 有心提醒自家少主,偏作为下人的规矩,让他不好在这个时候插话。 “多谢张公子的信任!” “梦若绝不会再让公子平白折损了银钱!” 沈梦若见张奋没有怪责,甚至还如此大度,心里多少有了一点的感动,准备拿出一门真正的能赚大钱的生意路子! 第25章 【求收藏,求推荐】 “沈姑娘无需如此说,须知天有不测风云,谁也不能保证自己做声音稳赚不亏。” 听沈梦若说得这么信誓旦旦,张奋却是保持了基本的理智。 “张公子可是不信梦若?” 沈梦若真的是有点头铁。 明明张奋是一番好心,但她却下意识地认为张奋这个态度,是对她的不信任。莫名的,沈梦若就有些生气。 “沈姑娘,在下并非这个意思!” 张奋对沈梦若确实是有好感,尽管他也不明白这好感从何而来,但看到沈梦若生气,心里就有些不忍。 “在下自然是相信姑娘的。” “若是姑娘有新的生意,在下依旧愿意跟姑娘合伙!” 听张奋如此说,沈梦若总算是开心了。 她异常豪气地表示,这一次一定能让张奋赚到钱,之前养鸡亏掉的钱,很快就能赚回来。 “我相信姑娘!” 张奋对沈梦若的话,深信不疑。 等他从沈家离开,非但没有从沈梦若这里讨要任何说法,反倒是又留下了五十两银子,作为沈梦若这一次的生意的启动金。 “少家主,你是不是忘了咱们这次来是干什么来的?” 离开乱石村后,张福终于忍不住,直接冲着张奋质问出声。 “福伯,我知道你很生气,但你先别生气!” 张奋依旧很淡定,“我有直觉,沈姑娘这次一定会成功的。” “少家主,你若是瞧上了这沈家女子,老奴可以让人前来提亲,真没必要这么上赶着……” “福伯,我是真的对沈姑娘的想法认同!” 听张奋如此说,张福当即笑了,道:“既然少家主这么说,那就更应该把沈姑娘娶回去,届时,少家主跟少夫人珠联璧合,振兴张家指日可待。” 张福已经不再想着能劝说张奋改变对沈梦若的态度,既然如此,那就不劝了,换个法子,把人娶回来,不管怎么折腾,都是自家人的事情。 “这……” 张奋动心了。 但在他准备同意的时候,莫名地想到了沈梦若那自信的笑脸,最终叹了口气,道:“福伯,这个事情,你先别管,我自有主张!” “少家主!” 张福也是醉了。 他是看着张奋长大的,一直都觉得自己很熟悉这个少家主,但这会儿,他发现自己根本就不了解他。 明明以前看着是个杀伐决断的,是能带领张家崛起的。 可现在,只是一个女人,就让他失去了平日的睿智。 这样的人,真的能带领张家重新崛起吗? 张福暗暗打定主意,等回头就安排人来沈家提亲。 让他们家平白折损了近千两银子,什么代价都不用付的吗? 莫说沈家的当家人是一个土埋脖子的老秀才,就算是举人,他们张家也不是不能拿捏。虽然张家只是商,但这世上有个词语叫做官商勾结。 虽然大周朝设了监查院监察天下,但这世上从来都是办法比困难多。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而已。 …… 乱石村,沈家。 在张奋跟张福主仆离开后,沈父就把沈梦若喊到了跟前。 “闺女,现在知道爹作为秀才,在这些商户面前,是什么地位了吧?” 在沈父看来,张奋这一趟过来,姿态放这么低,都是他的功劳。 “士农工商,士在第一,这是国朝第一铁律。” “为什么爹非要你大哥他们进学,就是因为这个!” “父亲,可是大哥他们如今连县试都没考过,将来,咱们家要怎么办呢?” 沈梦若无法证明她爹说的是对是错,但她却指出了其中的致命问题。 她四个哥哥都不是读书的材料。 一旦她爹老去,这沈家没个真正的读书人撑场面,必然走下坡路。 “这些事情,你都不用担心,为父早就有安排了!” “放心,沈家,绝对不会走下坡路!” “你哥哥们的确不是读书的材料,但你几个侄子,还是可以的。将来,哼,总归是不能让沈家落了下乘!” 沈梦若看她爹这么信心十足,虽然不知道他到底有什么后手,但既然他这么说了,沈梦若也就不再多言语。 她不过是一个女儿,将来总是要嫁出去的。 届时,娘家这边,她能帮一把就帮一把,若不能,也只能道一声有心无力。 毕竟这边可讲究嫁出门的闺女,泼出门的水。 “父亲,女儿跟张公子合作了第二门生意,需要一些材料,……” “让你大哥跟你一起就行了,这种事情,以后都不用跟我说!” “是,女儿明白了!” 沈梦若旋即告退离开。 不过,在跟大哥沈梦周去往林桥镇买材料的时候,沈梦若主动找到了林家,求见傅红苕。 “她要见我?” 傅红苕正在练字,听秋妈妈说沈梦若求见,也是挺吃惊的。 上一回她跟沈梦若的见面可不怎么愉快,虽然没有表现出来,但傅红苕知道,沈梦若心里瞧不起她,同样,沈梦若也知道,她心里瞧不起傅红苕的事儿被傅红苕看了出来。 这样的情况下,沈梦若居然还会主动登门,这就跟神奇。 “沈家姑娘说,有一门生意,想跟少夫人您谈谈合作!” “这样啊,那就请进来聊聊吧!” 女主的生意,除却最开始的养鸡遭遇了鸡瘟,血本无归,后面的生意,那真的是赚钱赚到手软。 本来呢,傅红苕想的是在背后当老六,走盗版的路,让正版无路可走。 但现在,这正版主动送上门来,她自然没有拒之门外的道理。 你说沈梦若心里瞧不起她? 傅红苕表示,她不需要对方看得起。 只要对方能老老实实地当个帮她赚钱的工具人,对方心里想些啥,她才懒得管。 她不管天不管地,更不会管别人心里想什么。 再说了,沈梦若瞧不起的人,严格来讲,可不是她傅红苕! 没多久,沈梦若就在秋妈妈的带领下,到了傅红苕的面前。 “沈姑娘,听说你有一门生意,要跟我合作?” “是!” 沈梦若沉声开口,“我可制造一种胰子,比现在市面上最好的胰子都要好。我不需要少夫人出钱出力,只需要必要的时候,少夫人能出场坐镇一二!” “我愿意给少夫人三成的干股!” 第26章 她还是适合当个老六! 啥也不干,只要在必要的时候去露个面,就能白得三成的干股,这世上还有比这更赚的买卖吗? 反正,傅红苕没听说过! 但傅红苕听说过一句话,免费的才是最贵的。 一门生意,她这边没有任何的投入,随随便便就能赚三成的钱,可能吗? 天上不会掉馅饼,只会掉陨石。 而陨石若是砸到了人头上,那是会死人的。 “沈姑娘,可以说说你这门生意是怎么操作的吗?” 虽然已经知道沈梦若是要做肥皂,也知道这肥皂大概是怎么弄的,但作为一个土著,她得表现出什么都不懂的样子才对。 “少夫人,这是商业机密,恕难奉告!” 沈梦若听傅红苕问话,就觉得沈梦若有些搞笑,这种事情,怎么可能说出来?这要是说出来,她还怎么赚钱? 毕竟,这肥皂的方子其实并不复杂,只要懂得原理,都是能做的。 “既然沈姑娘如此说,那么,这门生意,我不能做!” 傅红苕干脆以此为理由,加以拒绝。 肥皂,用最不值钱的材料,稍微加工,便成了高价的奢侈品。这要不算是低买高卖的商户举动,傅红苕愿意把自己的脑袋切下来当球踢。 她要真的做了这门生意,哪怕是没出钱没出力,只要被监查院的人知晓,林瑞的仕途将从此画上句号。 大周朝,讲的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家不齐,谈何治国? “少夫人莫不是觉得干股太少?” 沈梦若没想到只是没有交出肥皂的方子,傅红苕就这么干脆地拒绝,眉头不由微微皱起,显然是对傅红苕这么贪婪的做派,感到为难了。 之所以找上林家,并且开口就送出三成干股,是因为沈梦若预感肥皂出世,指定会遭遇某些巧取豪夺,她这是想要分担风险。 而之所以选择林家,纯粹是因为林瑞的名头太响。 虽然林瑞现在也只是个秀才,但他此番去参加乡试秋闱,必然会中举。 至于林瑞最终能走到哪一步? 中进士,是肯定的,就看能取得一个怎样的名次。 不客气的说,若是她能跟一个进士产生了联系,那么,即便是在沈家,她的父亲对她的话,也是要重视。 “沈姑娘说笑了!” “不是太少,而是太多了!” “我呢,没进过学,也就是最近跟着认了几个字,看了几本书,却也明白一个道理,天上不会掉银子!” “我这么说,沈姑娘明白么?” 傅红苕很坦诚。 毕竟,这可是女主! 正常情况下,傅红苕是不想跟女主成为死对头,至少现在不想。毕竟,人家这是有大气运在身的,是老天爷的亲闺女。 “那少夫人询问我这生意的方子,是为什么?” “沈姑娘,我家相公乃是秀才,如今去了府城赶考,将来是要入仕的。” “有些生意,在规则许可内,我们林家是可以做的。但有些生意,低买高卖这种赚取高额利润的商户行为,是我们林家不能做的!” “这怎么就……” 沈梦若还想解释,但注意到傅红苕的目光,最终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肥皂,严格来算,的确是低买高卖。 这东西的利润是非常的恐怖。 张家本就是商,所以根本不受影响。 而他们沈家呢? 她父亲是秀才,连步入官场的最低准入线都不够格,只要没有人举报,那么,他们家也不会受到影响。 可问题是,万一呢? 沈梦若忽然就感觉很郁闷,为什么这个世界的破规矩这么多,就不能让人痛痛快快地做点自己想做的事情吗? 从林家离开,沈梦若看到等在外面的自家大哥,表情有些黯然。 “小妹,莫不是那村姑给你气受了?” “简直岂有此理!” 沈梦周当即大放厥词,“你是秀才公家的小姐,岂是她一个冲喜的村姑能比的?” “大哥,你少说两句吧!” 沈梦若缓缓开口,“人家的确是村姑,但人家的男人是秀才公,这次秋闱后,说不定就是举人老爷。” “到时候,人家是举人娘子,就算是父亲见了人家,也得小心应付着!” 一番话,说的沈梦周哑口无言。 沈梦若说得自家大哥不再言语,她也没多开心。 她甚至在想,若是自己当初嫁了林瑞,那么,现在的她是不是也不需要这般忙活,而是能像傅红苕一样,静静地坐在那里,贵气自生。 沈梦若回想傅红苕的样子,越想越觉得憋屈。 一个粗鄙的村姑,只因为嫁了一个好男人,短短时间内,形象气质都不一样了。 而她呢,看似托生在一个好人家,可这个家,日薄西山,每况愈下,她甚至看不到自己的未来在哪里。 四个哥哥,都没什么大出息,偏偏一个个都还自我感觉良好,就很搞笑。 “小妹,当初,本来,唉,算了,不说了!” 沈梦周看着沈梦若看了好一会儿,明显是有什么话想说,却最终选择了沉默。 这段时间,沈梦若没少看到几个哥哥一副欲说还休的样子,她追问了几次,在没有结果后,也就不再费这个精神,只当没看到。 “走吧,先回去,咱们把样品做出来!” “到时候,剩下的事情,交给张公子去做吧!” 沈梦若忽然就没了心气儿,她再能干又如何?还不是不如嫁一个好男人? 可是,在这乡下小地方,她能找到什么厉害的男人? 乡下小地方! 对啊! 自己为什么一定要待在乡下小地方?她可以走出去的嘛! 家里不反对她捣鼓生意上的事情,那么,她完全可以借这个机会走出去,县城、府城,乃至京城,她不信凭自己的相貌加才学,就不能找到一个厉害的男人! 林家。 傅红苕做梦也想不到,自己只是见了沈梦若两面,就让这位女主的心态崩了,更不会知道,女主已经歇了搞事业的想法,一门心思想要去找个好男人。 如果知道,傅红苕绝对要换个姿态面对对方。 可惜,世上没有早知道。 她再沈梦若离开后,就在琢磨怎么从沈梦若的肥皂生意里赚点小钱钱。 她倒是不缺钱,但谁会嫌弃自家的钱多呢? 思来想去,傅红苕就有了想法,养猪! 果然,她还是适合当个老六。 第27章 名望 要做肥皂,就离不开猪油。 这可是必需的原材料。 至于为什么养猪? 到处都在闹鸡瘟,要创收,那就只能多养猪了。 对了,猪要怎么才能长得肥来着? 阉割! 大周朝的农户养猪还没给猪安排这个环节,难为她要做这开创历史壮举的第一人了! 没错,这事儿本该是女主首先提出来的。 但现在吧,傅红苕决定截胡了。 当然,即便是要截胡,也得找个合适的理由。 “秋妈妈,这天儿越来越热了,这附近有什么地方凉爽些吗?” 既然需要一个合适的理由,傅红苕肯定不能待在林家这大宅子里,必须走出去。 去哪儿呢? 自然是去庄子上。 林家的田庄在山脚下,旁边还有一条河流过,山上绿树成荫,夏天的的时候,的确是避暑的好地方。 傅红苕这是明知故问。 秋妈妈不知道傅红苕打什么算盘,自然是如实相告。 于是,出发! 去庄子上耍几天,顺带看看鸡瘟对庄户的影响有多大,是不是需要林家帮忙做点什么。 秋妈妈只道傅红苕是不习惯林桥镇这边的天气,毕竟谟岭村那地方在山里,夏天的时候,还是比较凉爽。 她怎么也想不到,傅红苕去庄子上,纯粹就是走个过场。 最初的时候,傅红苕是打算走个过场,但等到了庄子上,感受着清凉的微风,傅红苕就改了主意,在庄子上度过这个夏天得了。 反正林家就她一个当家人在这边,那些账目什么的,三五天送过来庄子这边看一次,也是可以的。 “这猪咋长这么小啊?” 到庄子上的第二天,傅红苕就瞄上了庄子上养的猪。 庄头李老三哪里知道为什么猪长不大,只能硬着头皮,道:“少夫人,可能是天气热,猪也不怎么进食!” “天气热啊?” “我看这些猪没受什么影响啊,一个个活蹦乱跳的!” “这不行啊!” 傅红苕说到这里,李老三的心就开始往下沉,他感觉傅红苕下一句话就是要问责他了。 但傅红苕却直接转移了话题,道:“李庄头,有什么办法能然这些不这么蹦跶吗?” “这整天动来动去,怎么可能长肉?” “……?!” 李老三愣愣地看着傅红苕,这个问题,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啊! 倒是旁边的养猪匠忽然开口了,道:“少夫人,小的有个法子,就是不知道可行不可行,只是,这法子不大好听!” “有法子就试试啊!” “放心,不用担心出错,慢慢尝试,一个法子不行就换一个法子,就像是咱林家酒楼的师傅们做菜,都是慢慢尝试,这才把生意整得红火了起来!” 傅红苕说完,看向李老三,道:“李庄头,这事儿,你跟这位师傅一起尝试,要是出了成绩,家里一定是不吝赏赐的。” 想要马儿跑,就得给马儿草吃。 所以,傅红苕直接画了一个大饼。 至于这两人能不能吃到饼,又能吃多大的饼,就看他们的手段了。 傅红苕说完这些,就带着秋妈妈、桃夭、春苗等人走了,她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剩下的就是看庄上的人表演。 她虽然截胡女主的方法,但不是直接说出来,而是点一点下面的人。这些人若是能找到法子,那么,这是他们的造化。 若是找不到,那么,傅红苕也不会主动说什么。 只能说明,这法子最终还是要女主来说。 …… 接下来的日子,傅红苕就在庄子上住了下来,闲暇的时候,带着人去山里玩儿,偶尔在山里开个烧烤会。 之所以是偶尔,全看春苗有没有列到什么野味。 若是春苗运气好,收获足够,就在山里烧烤,若是只弄个兔子、山鸡什么的,那就带回庄子上。 日子就这样在平平无奇中渡过。 大半个月后,李老三找到了傅红苕。 “少夫人,小的找到了让猪长肥的法子了!” “当真?” “当真!” “很好,这法子,嗯,我就不问了,你是选择当传家法子留给你的后人,还是献出来?” “少夫人,小的愿意将这法子献出来!” “秋妈妈,准备五十两银子,给李庄头!” “还有当时那个老伯,他那边,也给五十两银子吧!” 一个法子,一百两银子,又送了出去。 秋妈妈对于自家少夫人的做法,现在已经是不多管了。上次对付傅家那无赖公母俩的时候,傅红苕已经得到了秋妈妈的认可。 “谢少夫人!” “小的也代老蔡谢谢少夫人!” “好好做事儿,家里是不会亏待任何人的。” “对了,这法子,你们可以往外面传。若是有人到庄子上求问这个法子,也不要藏着掖着,大大方方传出去就行!” 傅红苕很大气。 大气到秋妈妈都快要忍不住了。 这种法子,若是能一直握在自家手里,那么,……算了,少夫人这么做,肯定是有她的用意。 傅红苕当然是有自己的用意,那就是给林家塑造好名声。 在大周,出仕之人的起点高低,除了跟他本身的才学有关,就是跟他的名望相连了。 而名望这东西从哪儿来? 自然是靠家族! …… 临到秋风起时,傅红苕终于踏上了回转林桥镇的路程。 神奇的是,婆婆林高氏到现在都没说要回来。 然后,等傅红苕回到林桥镇上的林家大宅,也收到了一封林高氏写的信,言道她暂时没打算回转,家里的事情,还要劳烦她这个做儿媳妇的多多尽心。 傅红苕看着眼前的书信,就一个想法,这一家子都是些什么神仙啊? 这么大的家业就这样丢给她一个刚进门的新媳妇儿,这到底是心大呢,还是干脆没有心? 难道他们就不担心自己把这偌大的家业给败了? “秋妈妈,你说,母亲这到底是个啥意思啊?” 傅红苕打算派秋妈妈走一趟。 秋妈妈微微笑,道:“少夫人,夫人应该是觉得您做的挺好的,这是对您很放心呢!” “我自己都对自己不放心!” 傅红苕真不知道她这婆婆哪儿来的信心! 第28章 赴县城 这话,真不是谦虚之言。 傅红苕是自己知道自己的本事。 她就不是掌家理事的材料。 眼下之所以还没出什么乱子,只是因为没什么事情。 但问题是,眼瞅着就要八月中秋了啊! 中秋的节礼,要怎么安排? 这些事情,林高氏都没有跟她说过。 “少夫人,这些都是有定例的。您只要按照往年的标准去做,就不会出什么问题。” “秋妈妈,那往年的定例是怎样的?” “这个,账房那边有记录!” 好嘛,这倒是能说得过去了。 傅红苕想着,既然都有定例,那就按老标准来吧。 她这,也算是萧规曹随了。 “对了,母亲中秋不会也不回来过吧?” 说完了中秋节礼的事情,傅红苕才想到这个关键的问题。 要知道,中秋是团圆的节日。 虽然林瑞去府城赶考,林淳同行了,但这家里,她们两个女人是不是也该团圆一下呢? “这个,夫人,大概,可能,也许,会回来吧!” 听秋妈妈说得这么不确定,傅红苕就明白了,她这心大的婆婆啊,八成是在娘家当姑娘当舒服了,可能不会回来了。 说起来,这高家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出嫁的闺女回娘家省亲,这一去就待家里不走了,她娘家嫂子们难道就没点意见? 可惜,这种话不能说。 接下来的日子,林家的管事们挺忙。 忙着采购各种的节礼。 傅红苕直接委派秋妈妈带着桃夭做督工,确保不会出现什么以次充好或者以少充多的情况。 她这个少夫人第一次负责节礼的派送,那必须不能出岔子。 不过,问题很快来了。 因为鸡瘟的泛滥,往年有些人家的节礼是有活鸡若干的。 “多送几条鱼吧!” 鸡,因为鸡瘟的原因,即便是送,估计收礼的人家也不敢随便收。 那可是鸡瘟! 因着傅红苕的一个决定,林桥镇这边的鱼市行情见涨。 不少捕鱼为生的人家都是喜笑颜开,狠狠夸了傅红苕这位林家少夫人一番。 对此,傅红苕一无所知。 还是桃夭在外面听到了,跟傅红苕学了一嘴。 傅红苕听到这个,就一个感觉,这时候的人,还真的是可爱啊。 她只是让人多买了几条鱼,价格稍微涨了一点点,本就是正常的买卖,居然还能收获一波夸赞,真是意想不到。 …… 傅红苕这边忙着节礼的事情,乱石村沈梦若也没闲着。 她的肥皂做出来了! 效果的确是比之前大周人们惯用的胰子要好用的多,而且有些加了点香料的,味道更是好闻的多。 “这是能传家的秘法啊!” 沈父用这沈梦若做出来的肥皂,差一点点就起了转行做商户的心思。但最终还是控制住了自己的贪婪。 “这方子,直接卖给张家吧!” 沈父到底还是老姜,看得够远。 这肥皂方子若是他们跟张家合作,将会源源不断地获取大量的银钱。但问题是,这种暴利的买卖,若是沈家子孙要出仕,很大可能被监查院定性为商户所为,从而断了他们的前程。 “父亲的意思是,我们只卖方子?” 沈梦若有些吃惊。 “此方暴利,低买高卖,乃是商户之举。我沈家乃是耕读之家,将来是要成为书香门第的,岂能自甘下贱?” 沈父理所当然的口吻,让沈梦若心中的某个想法,越发坚定了。 她要跳出这个沈家,她不要被困死在这偏僻之地。 她,穿越来此,不是来做一个唯唯诺诺的古代妇女的。 “父亲所言极是!” “小妹,赚钱固然重要,但我们沈家的立足根本,还是读书!” 在读书一道毫无成就的沈梦周,此刻却是堂而皇之地说着教育沈梦若的言语。 沈梦若也不反驳,老老实实地应下了。 “父亲,那,我明日便带着成品,还有方子,前往县城,跟张公子商谈一下这方子的价钱!” “嗯,让你大哥跟你一起去!” 沈父很满意这闺女的听话懂事。 …… 第二日一早,沈梦周就喊了沈梦若出发。 美其名曰早上的阳光不烈,早点儿去,也好早点回。 而就在这兄妹俩前往县城的时候,傅红苕也上了林家的马车,往县城赶去。 作为一条咸鱼,傅红苕本以为自己可以在家里躺平很长时间,哪曾想昨儿傍晚时分,家里收到了一张请柬。 县尊夫人卓氏给她这个秀才娘子送了请柬,邀请她前往县城参加对方举办的中秋诗宴。 往年的时候,这个赴宴的人,是林高氏。 如今林高氏回娘家省亲去了,赴宴的人,自然就成了傅红苕这个林傅氏。 “秋妈妈,我不会作诗啊!” 一直到上马车的时候,傅红苕都想打退堂鼓。 “少夫人,这县尊夫人办的中秋诗宴吧,会有很多学子参与,主要是他们作诗,以便有些夫人择婿!” “您,不需要作诗!” “那你不早说!” 听秋妈妈说自己不需要作诗,傅红苕瞬间松了口气。 真是的,平白自己吓了自己半宿。 傅红苕虽然也是穿越过来的,但她可不敢剽窃前世的那些诗作。原因不单单是因为这里有个女主沈梦若,最重要的是作诗讲究平仄押韵,而她完全不懂这个。 上学的时候倒是学过,但是等毕业的时候,都还给老师了。 摽窃诗作一时爽,一旦被人拆穿,那就直接火葬场了! “您也没问啊!” 被傅红苕孩子气地埋怨了一句,秋妈妈也是笑了,忍不住回了一句。 经过这段时间的接触,秋妈妈算是看出来了,他们这位少夫人,其实啊,就是个孩子心性。 有些时候呢,会装作很严肃,那是谈正事的时候,努力做出一副端庄的样子。 大多数时候,就是个孩子,毫无少夫人的威严。 “那,下次再有这样的事情,秋妈妈你得早点提醒我!” “是,少夫人!” 秋妈妈连忙应下。 马车缓缓而行,直奔林桥镇码头,他们要在这里换船,乘船前往县城。 虽然马车也能直达县城,但比起走水路,要远得多。 林家有自己的客船,体型还不小,在这林桥镇码头,算是比较大的船了。 傅红苕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个世界的船,带帆,船体两侧还有如同轮子一样的东西。 看到这艘船的外形,傅红苕都忍不住有点惊讶了,这分明就是轮船嘛! 这个世界的船,都到这个程度了吗? 第29章 雅园 傅红苕虽然不懂船,但也知道,轮船的出现,意味着造船技术必然是发展到了一定的水平。 海洋上的对外贸易,或许在这大周朝已经存在了。 可惜,书里没写这方面的内容。 换言之,她必须重新认识这个世界,不能满足于看书获得的讯息。 一行人上了船后,轮船缓缓启动。 船舱里的船工依靠船体内的机关齿轮,很轻松地控制着轮船加速。 傅红苕本以为船工们的工作会很辛苦,但了解后才知道,除非是水流湍急的河段,又是逆风而行,不然的话,依靠这种机关齿轮,他们其实还是很轻松。 虽然依旧是人力机械,但这种轮船却是大大减轻了船工的负担。 “米掌舵,这种轮船是什么人发明的啊?” “回少夫人,轮船乃是朝廷工部跟墨家联合开发。” “具体是什么人发明,这个,还真的不知道。” “那,这种轮船的造价高么?” “高!” 米掌舵十分肯定地点了点头,“而且,这种齿轮损耗极快,一旦齿轮受损,就必须更换!” “那为什么不用铁制造齿轮?” “朝廷水师的战船,才允许用铁造的齿轮,民间所有的轮船,都只能使用这种木造齿轮!” 听到米掌舵的话,傅红苕就懂了。 感情不是没有减少损耗的方法,只是处于战略层面的考虑,让朝廷保持绝对的领先层面。 这,其实挺好! 在一个和平的年代里,国家力量越强,社会也就越稳定。 相应的,普通人的生活也会越安稳。 轮船的速度,一般的帆船要快得多,因为是双重动力。 除此之外,轮船因为体型更大,在水面上行驶,也就更稳。 傅红苕在船上待了不过半个多时辰,便看到了前方的一座颇为雄伟的大城。 城墙足有三丈之高。 这还仅仅是一座县城! 那么,府城的城墙又有多高? 傅红苕难以想象。 轮船在码头引导小船的船工指引下,很快停下。 因为挂着林家的标识,并没有遭遇任何的为难。 虽然林家只是林桥镇的一个小家族,但是林瑞这个林家麒麟子声名在外,一般的人家可不会想着得罪这样一个后起之秀。 莫欺少年穷,可真不是说着玩儿的。 轮船停稳后,傅红苕在秋妈妈、桃夭跟春苗等人的环绕下,下了船。 走出码头,就看到一辆挂着林家标识的马车等在那里。 林氏在县城,也是有宅院的。 只是,一般很少住过来。 平常的时候,都是林氏一族在县城求学的族内子弟暂住。 如今呢,倒是林璋住在那边,毕竟他现在是暂代林氏酒楼的掌柜。 这马车,也是林璋安排等在这里的。 县尊夫人卓氏要召开中秋诗宴,不但邀请了傅红苕这个秀才娘子,也给林璋的娘子曲氏送了请柬。 章水县其实不大,县城内的读书人也不是很多。 每岁的中秋诗宴,县尊夫人卓氏也是挺为难。可这种事情,却又不能不办。 若是不办,岂不是意味着章水县文风不盛。 文风不盛,对于县尊的年考也不是什么好事儿。 是以,这中秋诗宴,自县尊徐珙上任以来,那是年年都办,而今已然是第六年。 徐珙也在章水县干了六年。 若是本年的年考成绩不差,徐珙必然会高升,反之,就是平调,或许又是一个六年的县尊生涯。 人这一生,有多少个六年? “直接去雅园吧!” 上了马车,傅红苕也没想去见见林璋,酒楼的生意一如既往的好。 价格提了上去,但林氏酒楼的客人非但不见少,反倒是更多了。 而林璋也是从傅红苕这一招上,学到了许多。 雅园,是卓氏举办中秋诗宴的地方。 乃是章水县的一处风雅之地。 曾经是一位进士的产业,但这位进士过世后,子孙不孝,最终败了家业不说,还惹上了官司,这雅园也就被籍没入官。 现如今,雅园成了县衙的产业。 平日里,有些富商啊,大户啊,都会在雅园办一些活动,只要给县衙交了使用费,那么,这一处典雅别致之地,就归他们使用。 当然,用归用,若是弄坏了什么,那是必须照价赔偿,甚至还得交一笔不菲的罚金。 卓氏在雅园办中秋诗宴,却是不需要交这笔使用费。 马车行到雅园时,这边已经来了不少人。 傅红苕下了马车,便看到有人朝着这边走来。 秋妈妈赶忙给傅红苕介绍来人的身份。 曲氏! 林璋的娘子,也是傅红苕的堂嫂。 “见过璋堂嫂!” “瑞弟妹,你可算是来了!” 曲氏行至傅红苕的跟前,亲切地拉了她的手,“二婶特别给我写信,让我今天要照顾好了你呢!” “母亲给堂嫂写信了?” 傅红苕就挺意外的。 曲氏笑笑,道:“可不是嘛,昨儿连夜送来的书信,吓得我还以为出了什么事情呢!” 听曲氏如此说,傅红苕就有点摸不着头脑。 自家婆婆既然不放心自己,干嘛还不回来呢? 她可是盼星星盼月亮的! “弟妹,走吧,咱们进去!” “哦,好!” 傅红苕没参加过这种事儿,的确是需要个人领路。 虽然秋妈妈跟着婆婆林高氏来过,但傅红苕总不能什么事情都要秋妈妈提醒吧。 如今堂嫂曲氏指点,傅红苕这心又安稳了不少。 雅园,园如其名。 所有的建筑跟花草,都突出一个“雅”字。 傅红苕也曾见过江南的园林,跟这里一比,真的是大同小异,都是相当的讲究。 来之前,傅红苕还在想,不管这雅园当初是什么样子,被籍没入官后,打理的肯定不如之前。 但现在,傅红苕发现,自己还是小瞧了这时候的人。 雅园被收拾打理的相当出彩。 “堂嫂,这雅园被籍没入官,平日里都是县衙负责维护?” “当然不是!” 曲氏微微笑,“县衙哪儿有这么多的人手?都是县城里的富商、大户们做的,他们要在雅园举办宴会,那肯定要把雅园给照看好了!” “说起来,咱们这位县尊,也是真的厉害,几乎不花多少钱,愣是守住了雅园,还每年都能给县衙带来一笔不菲的入账!” “也不知道六年期满,徐大人会不会高升!” 第30章 做妾也是风流事儿? “堂嫂,徐大人为官清廉,应该会高升的吧!” 傅红苕下意识地接了一句。 书里,徐珙的确是高升了。 直接成了京都府的府尹,从七品县尊,连升六级,坐到了四品的京都府尹。 这在大周朝的历史上,屈指可数。 而造成这一切的,全是因为女主沈梦若的一项壮举! 一词《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让章水县的教化文风之盛,传到了皇帝的耳中。 没错,女主剽窃了! 先是剽窃了东坡先生的肘子,又剽窃了东坡先生的词。 东坡先生的肘子,让女主赚了银子。 东坡先生的词,让女主赚了才女之名。 当时看书的时候,傅红苕就觉得女主简直是太有才了,逮着东坡先生的羊毛使劲儿薅,愣是给她薅成了气候。 但等傅红苕来到这书里的世界,再去看女主的行为,忽然就感觉有点不对劲。 不过,傅红苕明白,这事儿不是她能阻止的。 若无意外,沈梦若也会在张奋的引领下,前来这中秋诗宴。 你问为啥张奋一介商户也能出现在这里? 人家是儒商! 沾了一个儒字,这身份虽然依旧被那些传承久远的书香门第瞧不上,但对于其他的很多人来讲,已经是颇为了得。 人与人之间的优越感,都是这么出来的。 而也正是这一首东坡先生的水调歌头,让女主入了那位安远侯府的小公子的眼。 然后,两人之间,那就是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弟妹也认为徐大人会高升?” 曲氏听傅红苕如此说,倒是有些惊讶。 这个堂弟媳妇,她不是很了解。 本来呢,如果傅红苕跟林瑞是正常的嫁娶,成亲那边,曲氏必然会跟林氏族里的几个妇人去往洞房里根傅红苕见一见。 但傅红苕是冲喜的。 后来,傅红苕掌家,又跑去了庄子上避暑,曲氏则随着林璋到了县城,两人之间这才是第一次接触。 按照曲氏知道的傅红苕的情况,这个堂弟媳妇只是山里人家的闺女,不该有这般的见识才对。 但很显然,傅红苕跟她认知中的样子,不大一样。 “堂嫂,徐大人是好官,好官难道不该高升么?” 傅红苕一副自然懵懂的表情,好看的大眼睛眨了眨,反问了曲氏一句。 这一下,曲氏倒是笑了。 “对,对,好官就该高升!” 这么朴素的认知理论,有毛病吗? 完全没毛病! 曲氏也不好在这里跟傅红苕说官场的事情,干脆就顺着傅红苕的话讲了下去。而等她说完话,再想这件事情,忽然就感觉,这堂弟媳妇说话好像很不一样。 看似问题很大,其实一点毛病没有。 最妙的是,这种话,任谁来了,都不能说不对,还只能夸奖。 这份本事,只是运气么? 曲氏心里有点拿不准。 但她知道的是,这个堂弟媳妇的运气是真的好,福气也是很足。 堂弟林瑞重病到那个样子,结果娶了媳妇,当天就能起来走动。 这冲喜的效果,简直跟神仙出手了一样。 两人很快进了雅园内。 曲氏并非第一次过来这中秋诗宴,几乎每个人都认识,便一一给傅红苕介绍。 而作为召开中秋诗宴的仙尊夫人卓氏,这会儿还没出场,毕竟人家是这章水县一种女眷中身份最高的。 所有前来这里的女眷,不管是谁家的夫人,老夫人,都不够资格让卓氏亲自出面迎接。 “这便是林案首的娘子?” “哎呀,果然是人比花娇,跟林案首端的是郎才女貌!” …… 随着曲氏将傅红苕的身份点名,不少人都冲着傅红苕投放了善意。 别看现在是秀才娘子,过几天,可能就是举人娘子了! 如今这府城里,秋闱已经开始了! 以林瑞的才学,考中秀才是必然的。 若是运气再好点儿,中个解元的话,这位林家少夫人的身份,可就真的不得了。 是以,虽然傅红苕是林瑞的冲喜娘子,但没有谁敢小瞧了她。 妻以夫贵! 这话,可真的不是吹的。 傅红苕则是一直微笑着,礼貌地回应每一个人。 而在这过程中,她也能感觉到有几个人对她颇有敌意。 曲氏则是小声解释,那几个曾经都是有意跟林瑞谈婚论嫁的,家里都有适龄的女儿待嫁。 但是在林瑞重病,想要娶妻冲喜的消息传出后,这几家人都没了动静。 “弟妹,不过,嫂子得提醒你,这几家人,还是要小心应对,若是瑞堂弟中了乡试头名解元,怕是她们不会善罢甘休,指不定会想方设法把闺女送给瑞堂弟为妾!” 曲氏这番话,其实说的已经是很保守了。 事实上,在林瑞恢复健康后,这几户人家就动了心思。 他们甚至派了人去见林高氏。 林高氏不回来林桥镇,就是不想让这些糟心事传到傅红苕这个儿媳妇的耳朵里。 毕竟,一旦她回来,这些人家派来的人,可瞒不过傅红苕。 如今林瑞还在府城,万一儿媳妇想多了,林高氏也没法去安抚,毕竟她这个做婆婆的,说再多,也不如儿子说一句。 最重要的还是,儿子跟儿媳妇都还没洞房呢! 林高氏这个婆婆做的,也是前无古人了! 在别的人家,都是儿媳妇躲着婆婆,生怕被婆婆立规矩,但在林高氏这里,则是生怕委屈了自家儿媳妇。 “堂嫂,她们的闺女,会愿意吗?” 那几户人家,可都是县里传承几代的书香门第,不是说,这样的人家最注重名声脸面的吗? “弟妹,你啊你啊,真是傻人有傻福!” 曲氏都有点羡慕傅红苕的好运了。 她小声给傅红苕解释其中的原委。 “若是瑞堂弟中了解元,那么,这种事情,经过他们的嘴一说,这就是才子佳人的风流!” “是红袖添香夜读书的风雅!” “这般风雅之事,如此风流之举,在那些文人雅客眼里,非但不会有损名声,只会觉得此事当浮一大白!” 听曲氏这么一说,傅红苕就懂了。 这不就是双标么! 单纯地给权贵或者给有钱人做妾,这叫自甘下贱,但若是给文人雅士做妾,这就风流! 简直,风流你个嘚儿啊! 怪不得都说书生的嘴,骗人的鬼! 第31章 善妒之名 “堂嫂,那,要是林瑞没有考中解元,是不是就没有这些事情了?” 傅红苕倒不在乎林瑞是不是会纳妾,她对这个,并不在意。 直到现在,傅红苕都是一种在线吃瓜的心态。 “这个,不好说!” 曲氏轻轻摇头,“堂弟若仅仅是中了举人,应该也会有人不嫌弃。” “堂嫂,那,璋堂兄来年也会下场,您就不担心他……?” 傅红苕听了曲氏的话,忽然就想起了林璋。 这位堂兄,将来也是声名远播,若不是意外落水,怕不是第二个林瑞! “有时候也担心!” “但我们这么多年的夫妻了,他若是真的要纳妾,我又能如何呢?” 曲氏苦涩一笑。 她提点傅红苕,未尝不是自身也有这种担心。 傅红苕见状,微微一笑,扯了扯曲氏的手,笑道:“堂嫂,我倒是觉得,没必要担心!” “不管堂兄是不是纳妾,您都是正房嫡妻,区区妾室,若是乖顺听话懂事,那便留着,若不然,直接打发回家便是!” 没错,这就是傅红苕心里的真实想法。 虽然她不在乎林瑞是不是纳妾,但若是这妾室没点规矩,想要踩到她头上,她会毫不留情地让对方知道锅是铁打的。 在大周朝,妾通买卖。 哪怕是贵妾! 当然,在大周朝,还有另外一种妾,称之为平妻。 这是唯一不能被嫡妻直接打发走的。 但是,嫡妻可以给这平妻立规矩,真正的立规矩,想打就打,想骂就骂。 只是,若是嫡妻真的这么做了,少不得要被扣一顶善妒的帽子。 这事儿吧,就很矛盾。 一方面宣扬嫡妻的正统,一方面又用贤淑这样的标签给嫡妻的权利套上枷锁。 这就是男尊女卑世界的现实! 一方面承认嫡妻的地位独一无二,另一方面,男人为了满足自己的贪花好色,就给嫡妻的权利加以限制。 不然的话,就是善妒。 七出之条其中之一,便是妒。 当然,解释说,这个妒不利于家族的血脉延续。 这是很冠冕堂皇的说法。 若仅仅是为了血脉延续,那么,嫡妻既然有所出,你还纳个嘚儿的妾? 好色就好色! 非要把罪过扣女人头上,简直就无耻。 “弟妹,女人善妒,乃是七出之条,这种话,以后,可莫再说了!” 曲氏听了傅红苕的话,连忙出声提醒。 “咱们妯娌之间说说,倒是没什么事儿,可若是被外人听到,若是给你扣上一个善妒之名,这可是有损你的名声!” “堂嫂,那若是我这善妒之名传出去,还会有人想要把自己的闺女送给了林瑞做妾吗?” 傅红苕依旧是笑呵呵的。 她倒是巴不得自己被以“妒”之名休掉,那样的话,她就彻底自由了。 一方面,傅家已经跑路得不见踪影,没人再能对她指手画脚。 另一方面,以林家的名声,肯定不会让她这个下堂妇没了生活着落,少不得要给点安家费什么的。 届时,她可以开个小店,做点美食,赚点儿生活费。 一辈子,在这山水田园的林桥镇,悠哉渡过。 人生如此,夫复何求? 奋斗? 曾经她都没奋斗过。 这辈子,为啥还要奋斗? 反正已经能躺平,日子比大多数的人已经过得很舒服了,还折腾个什么劲儿? 她可不是老天爷的亲闺女! 傅红苕这边想到女主沈梦若,沈梦若真的就出现了。 真的是应了那句话,说曹操,曹操到。 此时的沈梦若,正在张奋的陪同下,刚刚走进雅园。 曲氏听到傅红苕的那一番问话,感觉脑子有点不够使。 她还是第一次听人说用善妒之名拦住那些妾室。 那么,这到底行不行呢? 大周开国时,倒是有这样的一位功臣,就是因为家中悍妻善妒,即便是皇帝赐婚,也被这位悍妻霸气拒绝。 但是吧,这位大周朝第一悍妇,还真的是做到了跟她夫君一生一世一双人。 只是,两人并不是寿终正寝。 这位功臣在一次对外的大战中,以身殉国,消息传回,她的夫人便将后事安排妥当,在对方的尸体被护送回京后,选择了横刀自刎。 也有人说,这位夫人是被皇帝逼杀。 原因就是因为对方的善妒,一度让皇帝跟着颜面扫地。 不过,曲氏倒是觉得这不可能是真相,只是有些人为了抹黑开国太祖,故意编造的瞎话。 毕竟,皇帝若是想要逼杀对方,也不会用这种死法。 三尺白绫、一杯毒酒,才是皇帝的做法。 曲氏更愿意相信,那是两人许下了同生共死的誓约。 “堂嫂不说话,是不是觉得我说的不对?” 傅红苕尖曲氏久久没有回应,遂又问了一遍。 曲氏笑了笑,道:“这个问题,我可不知道答案!” “只是,在咱们大周开国时,闾国公夫人也是以善妒之名传天下,闾国公也是真的做了一生没有纳妾!” “后来,闾国公战死,国公夫人自刎相随!” 傅红苕这下倒是沉默了。 因为书里也写过,林璋失足落水身死,消息传回章水县,林璋娘子曲氏自投章水,跟林璋做了同命鸳鸯。 当时看书的时候,傅红苕觉得曲氏有点傻。 但现在,听曲氏说起开国的闾国公跟他夫人的事儿,傅红苕隐约明白了曲氏为什么会这么做。 情到深处,生死相随! 忽然之间,傅红苕就有些羡慕这个堂嫂。 嫁得良人啊! 若是林璋对她没有情,情不至深,曲氏何至于以死相随? “堂嫂,你是不是很推崇闾国公夫人?” “有点!” 曲氏略微想了想,点了头。 一生一世一双人,又有几个女人不想? 只是,要做到这个,谈何容易? 男人若是变了心,不管曾经有怎样的甜言蜜语,都将化作午夜梦回的断肠泪。 “堂嫂,要我说,璋堂兄肯定不会纳妾!” “为什么这么说?” “我会看相哦!” 傅红苕嘻嘻一笑,“我看过璋堂兄的面前,若是能过了来日的水厄之劫。堂兄的一生,未必就比林瑞要差!” 大三元之才的林璋,若是不死,未来必然十分可观! 第32 一波三折 “当真?” 听傅红苕如此说,曲氏平静的面上多了十二分的惊喜。 “当然是真的!” “堂嫂,我没必要在这种事情上撒谎啊!” “弟妹,谢谢你!” “堂嫂谢我做什么?我可什么都没说,也没做!” “谢谢你让我宽心呐!” 曲氏对傅红苕的态度,比之刚才,更是亲近了几分。 傅红苕就有些纳闷,她只是说了一下林璋的前程,但前提是必须过了水厄之劫,那可是要命的劫难。 甚至,大概率是被谋杀! 不然的话,一个水性不差的人,何至于在殿试之前失足落水? 可惜,傅红苕不知道林璋出事的过程,不然的话,还能有针对地做一下提点。 就在傅红苕跟曲氏关系亲近许多的时候,她看到了沈梦若。 沈梦若的身边,是张奋。 果然,一如剧情,张奋带着沈梦若来参加中秋诗宴了。 等县尊夫人卓氏出场,章水县的书生们书写各种中秋诗词时,沈梦若便会一鸣惊人,从此开启她堪称传奇的一生。 “堂嫂,你尝尝这个水晶饼,味道真不错哎!” 入席后,傅红苕就开启了她的美食之旅。 中秋诗宴,既然含了中秋之意,少不得各种的月饼,花样之多,品类之丰富,可是比后世都不差。 最关键的是,这都是纯天然无公害的。 如此美味,没有任何的添加剂,完全可以放心大胆食用,这对一个吃货的诱惑力,可是最顶级的。 “是吗?” 曲氏来参加过几次中秋诗宴,每次都是看热闹居多,而且很注意身份仪态,对于宴会上的这些月饼,还真没吃过几块。 “真的,绝对没骗你!” 傅红苕拿着竹制小刀,飞快切下水晶饼的一小节,轻轻插起,递到曲氏的嘴边。 “来,尝一口!” 曲氏哪儿经历过这个,听到傅红苕的话,下意识地张嘴,将这一小块水晶月饼吃进了嘴里。 然后,她才迅速看向四周围,确定没有人看她,才算是松了口气。 “弟妹,仪态!” “堂嫂,没必要的!” “这又不是什么正式的宴会,咱们啊,还是随意些好!” “而且,咱们仪态做得再好,这些人该说咱们好话的,还是会说,要说咱们不好的,还是不变。” “所以,整那么累,有什么用么?” 在这个问题上,傅红苕可是看得清清楚楚。 妻以夫贵! 只要林瑞跟林璋日后出息,那么这些人说起他们两人的娘子,只会极尽溢美之词。 毕竟,说她们的坏话,就会得罪她们的男人。 这枕边风一吹,她们的男人会做些什么,可就没人知道了。 曲氏没听过傅红苕这般歪理,她自小受的教育,让她必须时刻注意自己的仪表姿态,因为她代表的是诗书传家的曲家。 虽然只是庶出,但也不能丢了曲家的脸。 嫁给林璋后,作为林家大房的长媳,未来的林氏宗族的宗妇,她依旧要注意自己的仪表姿态。 毕竟,她一言一行,都代表着林氏。 “弟妹,有时候,我是真羡慕你!” 曲氏可不是说着玩儿的。 想到傅红苕一个人掌家,甚至可以跑去庄子上一整个夏天,听说上山打猎、下水摸鱼的事儿,都干了。 这般所为,二婶都没任何的不满。 这要是她做这些事情,她婆婆怕是早就要给她立规矩了。 而且理由充分,作为林家宗妇,叭叭啦啦一大堆的要求。 “堂嫂,其实你也可以的!” 傅红苕根本就没想过曲氏作为林家宗妇的情况,所以,想当然地开口。 曲氏叹了口气,道:“我啊,跟你不一样。将来,我是要林家宗妇的,整个林家的媳妇儿,谁都可以洒脱自在,就我得端着!” “若不然,族老们那里,先就说不过去!” “不过,我倒觉得没什么!” “得到什么,总是要失去些什么,总不能所有的好事都被一个人占了!” “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好像是!” “那,堂嫂你就多担待些吧,我呢,就不客气了!” 反正自己不需要端着,至少到目前为止,没人跟她说要端着。 再说了,作为案首娘子,不久的将来就是举人娘子,甚至是解元娘子,这中秋诗宴上,她还真的不用考虑太多。 有个厉害的男人,有时候,果然是很管用。 等卓氏这位县尊夫人终于出场,中秋诗宴也正式拉开了序幕。 前来雅园的书生学子们,纷纷挥毫泼墨,写下自己可能是攒了许久的中秋诗词。 而沈梦若也在张奋的辅助下,写下了东坡先生的《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 张奋,不亏是儒商,那一首字,是相当的出彩。 好字、好词凑到一起,真是珠联璧合。 “来了!” 当张奋将他书写的水调歌头交由侍女呈上去时,傅红苕也看到了一个锦袍玉带的年轻人,带着一名老仆出现在了中秋诗宴的角落。 瞄了眼这一看就贵气逼人的年轻人,傅红苕就猜测,这应该就是那位天命男主安远侯府的小公子,顾长安。 但是,等卓氏将东坡先生的《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定为头名时,满场皆惊。 “此词一出,再无中秋词!” 被特邀来参加中秋诗宴的章水县的几位老学究对这一首词的评价,还是很到位。 只是,就在卓氏准备邀请沈梦若出场时,那位疑似顾长安的年轻公子忽然一展手中的纸扇。 “且慢!” 在这章水县的中秋诗宴上,敢公然打断县尊夫人卓氏说话的,章水县境内,还真没谁。 卓氏眉头皱起,正要喝斥,却忽然看到了对方腰上的一块玉佩。 “不知这位公子有什么更好的见解?” 卓氏瞬间散了脾气,面色也是缓和了很多。 “这首词,分明是我月前所著,倒不知是哪位剽窃了我这一曲词啊?” 随着这贵公子的一番话,现场一片讶然。 傅红苕更是瞪大了眼睛,什么鬼? 这家伙不是顾长安吗? 剧情里什么时候蹦出这么一个家伙? 难道说,我不是穿书? 还是说,还有别的人穿进来了? 又或者,这其实看似书里世界,实则变成了同人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