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明末做枭雄》 第一章死而复生! 大明帝国建立之初,为了防止北方残元势力卷土重来,太祖—朱元璋亲自下旨:在东起鸭绿江、西抵嘉峪关,全长一万六千余里的边防线上,依次设置了辽东、蓟州、宣府、大同,山西、榆林(延绥)、宁夏、固原、甘肃九大军事要塞,号称‘九边九镇’,并驻扎了大量的精兵强将、以保卫中原内地的安全。 而在九镇当中,又以位于陕西北部的榆林镇最出名了。 榆林镇,下辖榆林左、中、右三卫,以及镇羌、定边、归德三个守御千户所,防区东西长一千二百余里、南北宽三百余里,扼守着西北地区的咽喉要害,故而又有‘西北第一雄镇’之称! 榆林地区的人们,更是以‘吃苦耐劳、民风彪悍,打起仗来不要命’而闻名天下! 故而大明立国以来,朝廷多次征调榆林子弟从军,南征北战、东挡西杀,立下了无数汗马功劳,也书写了无数可歌可泣的故事! …… 崇祯元年-三月初三! 榆林右卫-镇北千户所—七杀堡! 三月初三,又名‘女儿节’,是华夏民族的传统节日之一,按照习俗,这一天民间要举行祭祀活动,载歌载舞、热烈庆祝,还要为青年男女们搭红线、促成姻缘呢! 可是七杀堡内,却一点欢乐的气氛也没有。 因为有人逝世了! 堡内东北角,一座简朴的院落当中,搭建着白色灵棚,棚下停放着一口白木薄皮棺材,前面还摆放着灵牌、香烛、瓦罐,以及几样简单的贡品! 一名体态婀娜的美貌少女,披麻戴孝、抚棺痛哭……哭的声嘶力竭,真犹如杜鹃啼血一般,可见她是何等伤心了。 “唉,蛟郎今年才十七岁,尚未与玉娘成亲,就这样撒手人寰了,真是可惜!” “谁说不是呢,这年头啊,好人不长命、祸害活千年,真是没有天理了!” “玉娘莫要哭了,小心哭坏了身子!” …… 堡内的军户们聚集四周,有人小声议论、有人唉声叹气,更有几名长者劝慰着少女,莫要太过伤心了,无论遇到什么苦难,人总得向前看不是! 少女名叫晋玉娘,今年一十八岁,相貌俊俏、性格温和,乃是方圆几十里内出了名的好女子,军户们常说的一句话就是:谁家娃子能娶玉娘为妻,肯定是上辈子烧了高香! 烧的还不止一捆,否则修不来这般福气。 很可惜,上辈子烧了高香的那位,此时正躺在棺材中,接受众人的香火祭奠,他就是晋玉娘的未婚夫婿:秦锋,今年一十七岁,‘蛟郎’是其乳名。 为何有这样一个乳名呢? 皆因幼儿之时,秦锋经常无缘无故的啼哭,怎么也哄不好,按照民间说法,这是有鬼魅作祟、吓唬婴儿。 西北地区有一种驱鬼仪式,名曰:‘大傩’,就是由巫师们头戴面具、扮演十二种上古凶兽,围着篝火蹦蹦跳跳,驱赶鬼魅、保佑平安……十二种凶兽当中,又以蛟龙最为凶猛了,驭雷电、兴风雨,翻江倒海,百鬼退避。 因此上,父母才给秦锋起了‘蛟郎’这个乳名,意在驱鬼魅、保平安! 而类似的乳名,在西北一带比比皆是,算不上稀奇,也没有什么忌讳的。 有人问了,好好一个少年郎,为何命丧黄泉了呢,又为何受到众多军户的祭奠? 说来话长。 大明开国之初,秦家先祖以军户身份来到了榆林镇驻扎,之后和蒙古人的战争中,秦家先祖奋勇厮杀、斩获了几颗敌人首级,因功被朝廷加封为七杀堡-百户官。 百户,正六品,属于边军中下级官职,可以子孙世袭。 于是乎,秦家先祖就在七杀堡扎了根,娶妻生子、繁衍生息,至今已经二百多年了。 按理来说,有世袭的百户官职在,秦家子孙的日子不会太糟糕,事实上是,最近这些年秦家人糟糕透了! 万历三十九年-九月初九,秦锋出生,六个月之后,与邻居家的独生女儿-晋玉娘定下娃娃亲,结为‘秦晋之好!’ 天启元年,秦锋十岁之时,其父暴病身亡。 又过了两年,秦母因为伤心过度,再加上日夜操劳伤了身体,不幸撒手人寰。 …… 秦家人丁单薄,没有别的血亲可以依靠,幸好堡内的军户们热心肠,经常帮衬一下,再加上未婚妻-晋玉娘的照顾,变成孤儿的秦锋才没有饿死。 本想着,随着秦锋慢慢长大,日子会一点点好起来的,万没想到,又有噩运降临了。 榆林一带有个习俗,女儿节这一天,已经订婚的男女之间要交换礼物,女送香囊、男送发簪,已示永结同心之意! 可是父母去世之后,秦家的境况一落千丈,生活上特别拮据,别说贵重的玉簪、金簪了,就连一根最普通的铜簪子都买不起,怎么办呢? 七杀堡东南三十里有一座两狼山,山上草木丰茂,而且盛产一种黄崖柏木,质地坚硬、纹理细腻,还带有一种天然的淡香味,以此为材料,制作出来的木簪子很是漂亮,深受平民女子们的喜爱。 于是乎,昨天上午,秦锋独自上了两狼山,想采集一根黄崖柏木,亲手做一根簪子送给晋玉娘做礼物,不想在采集过程中,秦锋失足摔下了悬崖,等军户们找到他的时候,尸体已经凉透了。 秦家人丁单薄,这代只剩下秦锋一人,如今他不幸身亡,秦家等于绝后了,他的未婚妻晋玉娘也成了可怜的望门寡。 人生大不幸者,莫过于此了。 …… 按照习俗,人死之后要停尸七天,接受亲朋好友们的祭奠,还要请来和尚、道士念念经文,超度一下亡灵,而后才能下葬。 可是七杀堡的军户们太穷了,拿不出更多的贡品,也请不起和尚、道士。 因此上,草草祭奠一番之后,在几名老军户的指挥下,八位身强力壮的小伙子上前盖棺、钉钉,上好了绳索、杠子,开始出殡。 “伸手搭肩离板凳,抬得越高越稳定,后头看着前面肩,腰板挺直不能弯……起棺啦!” “本家人,摔盆子!” “呜呜……呜呜!” 秦家已经没有男丁了,也没有什么亲戚,只好让晋玉娘披麻戴孝、摔了瓦罐,手持召魂幡,在两名妇人的搀扶下走在最前面。 八名壮小伙子抬着棺材跟在后面,其余军户随后,一边吹吹打打、一边抛撒纸钱,出了七杀堡南门……很快来到一座荒土岗上,已经有人事先挖好了墓坑,又深又大! 接下来,只要把棺材放入坑中,填好土、立上坟,这段故事也就结束了。 万幸的是,老天爷不想让故事结束,于是出手干预了。 马上就要落棺之时,天气突然发生了变化,明媚的阳光不见了,紧接着阴云四合、狂风大作,大雨倾盆而下,期间还伴随着一道道的雷电! “轰隆隆……轰隆隆!” 雷声滚滚,震耳欲聋,仿佛有万千魔神在一起呐喊;闪电道道、划破长空,犹如一条条蛟龙在拼命舞动身躯,其势惊天动地! 西北地区常年干旱少雨,三月份下暴雨的情况就更少了。 一时间,送殡的军户们被狂风暴雨吹打的东倒西歪,不少人脸上露出了惊骇之色,天地之威,令人畏惧啊! “咔嚓--哗啦!” 紧接着,一道赤红色的粗大闪电从天而降,不偏不倚、正好劈在了停放在土坑边的棺材上,将白木棺材打的七零八落,碎木屑散乱了一地。 按理来说,闪电威力巨大,连棺材都给劈碎了,里面的尸体还不得劈成一团焦炭啊? 意想不到的是,尸体竟然毫发无损! 更意想不到的是,尸体原本死灰色的脸上,竟然慢慢的出现了一丝红晕,胸口高低起伏、有了呼吸……周围的人看的清楚,这是什么情况? “啊,不好啦,诈尸啦!” “快跑呀,快跑呀!” …… “都站住,瞎跑个什么,一群没见识的东西,不是诈尸,之前蛟郎肯定是假死,现在被雷电震活过来了,都别傻愣着了,快点搭把手把人抬回去。” “假死、活过来了……老天爷保佑,秦家好人有好报啊!” 有几名老者经验丰富,知道‘假死’之说,立刻喝止住了慌乱的人群,而后指挥几名小伙子上前,抬着秦锋飞快的返回七杀堡中,好生救治…… 夭折少年,死而复生,自然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了,可惜高兴的军户们并不知道,原来的那个秦锋早已魂归地府、转世投胎去了。 如今复活过来的,是另一条来自四百多年以后的灵魂! 一条逆转阴阳、穿越时空,即将改变这一方世界的可怕灵魂! 第二章我是谁? 我是谁? 我是秦锋,二十九岁,华夏军队十大王牌之一‘蛟龙特战队’的中队长,精通指挥、射击、格斗、驾驶、潜水、攀岩……多项军事技能,连续四届全军区大比武总冠军,还获得了‘军中蛟龙’的荣誉称号! 奉命前往西南边境,在茫茫原始森林当中,以一己之力格杀了十九名私闯国界的国际雇佣兵,顺利完成了任务,不想在归队途中、遭遇大雨、而后被一道粗壮的赤色闪电击中了…… …… 我是谁? 我是秦锋,七杀堡中一名军户,父母双亡,没有兄弟姐妹,没有叔伯亲戚,读过几年书,未能考取功名,没有什么生存技能,连最基本的种地都不会,全靠未婚妻养活着…… 老天爷,我到底是谁啊? …… 脑海当中,两种意识激烈冲突着,就像是两头猛兽在打架,很快的,前者占据了绝对优势,把后者打败、吞噬的干干净净! 紧接着,秦锋苏醒过来,缓缓的睁开了双眼,目光有些迷茫,而后逐渐变的清晰起来,看了看身体,左臂上涂满了黑色药膏,还带着两块木夹板,感觉一下,很痛、没有断,估计是骨裂了……身体上还有多处擦伤、撞伤,后脑勺更是火辣辣的疼痛,就像是挨了一闷棍。 再观察下周围的情况,老屋、土炕、破被、旧衣……环境极为简陋,但收拾的很干净,说明这里的女主人既勤快、又细心! 陈旧的炕桌上有一面铜镜,秦锋挣扎着坐起来,用右手拿过来照了照,里面映出一副少年人的面孔,唇红齿白、眉分八彩、目似郎星……妥妥的小帅哥一枚,就是身体太单薄了,看着像个病秧子! 没有做梦,自己真的灵魂穿越了,而且是从二十一世纪越穿到了明朝末年,穿越到了一个和自己同名同姓的少年身上! 灵魂穿越,很不可思议吗? 不,太平常了。 要知道,在秦锋生活的那个时代,穿越者多如牛毛,方式更是五花八门,有意外身亡穿越的、有喝醉酒穿越的,甚至有人睡了一觉,醒来就稀里糊涂的穿越了。 至于穿越地点,有人穿越玄幻世界、操控天下万火;有人穿越修仙世界、修炼成了元婴老怪;还有人穿越到了灵异世界,挥刀四处斩鬼……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相比较之下,秦锋这种历史穿越者,已经相当平常了,连一点骄傲的资格都没有。 问题是,同为历史穿越者,运气好的直接穿越成了皇帝、君临天下,统治千万臣民,后宫中还有无数娇滴滴的小美人,想和谁亲热就翻谁的牌子,天天做新郎、夜夜换新娘,可谓是艳福无边! 差一点的,穿越成贵族公子,有权有势、家财百万,没事约上几个狐朋狗友,吃吃喝喝,逛逛青楼,小日子过的美哒哒! 再不济,穿越成地主家的傻儿子,有几千亩良田、有成群的骡马,吃喝不愁,没事还能调戏一下漂亮村姑,这种生活也不错! …… 怎么到了自己这里,就是个破落军户呢,没权没势、家徒四壁,连吃口饱饭都是难事,这人生起点未免太低了一点吧? 人生起点低一点也就罢了,如果是强汉、盛唐、富宋那样的时代,凭着自己的才智弄个小发明、发家致富也不是难事。 郁闷的是,自己竟然来到了明末,有点历史知识的人都知道,这是一个糟糕到不能再糟糕的时代:小冰河时期降临,气候变冷、连年旱灾,粮食严重减产,再加上吏治腐败、饥民造反、女真入侵,死难者不计其数! 这种大环境下,别说发家致富了,就是平安活下去都是一种奢望! 人间炼狱,莫过于此! 如果说,穿越一族分成三六九等的话,毫无疑问,自己就是第九等中的下下品了,赤手空拳、要啥没啥,这可怎么混啊? 要不想想办法,再穿越回去? 上吊、跳河、服毒……还是等下雨、打雷的时候,爬到树上骂老天爷? 如果回不去,直接魂飞魄散了怎么办? 冒险、太冒险了,要不就认命吧,凑合着在这个世界活一辈子! …… 正当秦锋胡思乱想的时候,门帘一挑,如花似玉的晋玉娘走了进来。 “蛟郎,你醒了、你终于醒了……呜呜……这几天,奴家的心都要碎了,你怎么那么傻啊,为了一根木簪子就去爬十几丈高的悬崖,多危险啊,要是你真有个三长两短,奴家也不想活了,呜呜。” 晋玉娘扑过来,抱着秦锋号啕大哭,既有伤心、又有委屈,更有劫后重生的喜悦。 要知道,昨天的葬礼上,自己是何等的伤心,而且在怀中暗藏了一把锋利的剪刀,已经做好了随夫殉葬的打算。 幸好老天爷开眼,又把自己的未婚夫送回来了。 “玉姐,别哭了,我这不是好好的嘛!”略加迟疑之后,秦锋伸手轻抚晋玉娘的鬓角,温言细语的抚慰着她。 既然接收了这具身体,自然要接收与之有关的一切了。 而且有这样一个漂亮、温柔、贤惠的未婚妻,也是自己的福气! 在秦锋的安抚下,晋玉娘慢慢止住了泪水,而后从堂屋中端来了一大碗黑乎乎的药汁:“蛟郎,快点趁热把药喝了,这是补血益气的,奴家熬了一个多时辰呢,对你的身子有好处!” “是,玉姐!” “你的手臂上有伤,不要乱动,我来喂你!” 晋玉娘端着汤药,小心的给秦锋喂下,又用手帕帮着擦了擦嘴角,让他躺在土炕上,小心盖上被子,关爱之情,溢于言表。 而后伸出三根水灵灵的手指,搭在了寸关尺位置上,给秦锋诊断起了脉象…… 没错,晋玉娘精通医术,祖传的,其父是一位神医,不仅有妙手回春之能,更有一副菩萨心肠,经常免费给周围的穷苦军户们治病,救人无数,在榆林右卫一带颇有名气,人送外号:晋妙手! 可惜的是,两年之前,辽东巡抚—袁崇焕被朝廷中的清流们弹劾,被迫辞官归乡,趁此机会,皇太极调动重兵围困锦州、攻打宁远,一时间,辽东岌岌可危,京师为之震动。 为了抵御女真大军的进攻,朝廷从榆林镇抽调了一支兵马,前往辽东地区支援,‘晋妙手’因为医术高明,以随军郎中的身份一起出征了。 开始的时候,还偶尔有书信送回来,报个平安,后来就杳无音信了,再后来,向回来的伤兵们打听才知道,明军在辽东地区连吃败仗,死伤不计其数,晋神医不幸失踪于乱军之中,十有八九是没命了。 至于晋玉娘的母亲,早在多年前就因故去世了。 于是乎,和秦峰一样,晋玉娘也成了一个孤儿。 二人自幼订的娃娃亲,如今又都成了孤儿,干脆就搬到一起住了,互相照顾、相依为命!(分屋而居,尚未成亲圆房。) 反正秦、晋两家是左右邻居,中间就隔着一道土墙,把土墙推到之后,两家就变成一家了,十分方便。 另外吗,两人从小一起长大,晋玉娘年长一岁,故而虽有婚约在身,秦锋却一直称呼她为姐姐。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晋玉娘诊脉之后,放心的点了点头,秦锋的身体已经没有大碍了,伤势正在恢复中,就是气血虚弱了一点,需要好好补一补,尤其要多吃肉食。 问题是,家中吃不起肉的! 秦家人一向正直,虽有世袭官职在身,却从不搜刮堡内的军户们,故而十几代人传下来,也没有积攒多少家财。 再加上秦锋性格懦弱,根本不是当兵的材料,为了长远考虑,秦父、秦母在世之时不惜耗费家财,送他进了私塾中读书,希望以后考取功名、光大门楣。 (明朝,军户子弟可以参加科举,比如李东阳、万安、刘吉,张居正等首辅大臣皆是军户出身。) 可惜秦锋太木讷了,根本不是读书的材料,上了七八年私塾,连个小童生都没考中,白白浪费了许多家财,等到父母去世之后,秦家更是一落千丈,连吃饭都成问题了。 至于晋家,同样是家徒四壁、生活贫困。 这两年多来,全靠着晋玉娘织布、采药、为人治病,赚一点点钱财,勉强维持二人的生活,每天能吃上两顿稀饭就不错了,那里吃得起肉食呢。 正在发愁之际,有两位客人登门了。 “蛟郎,身体好些了吗?” “玉娘姐姐好,我们给你送猎物来了,今天刚抓到的,又肥又大,正好用来给锋哥补补身体!” …… “王叔、耗子,辛苦你们了。” “没事,不辛苦!” 一个身材消瘦的中年汉子,带着一个消瘦的少年走了进来,二人身上都沾了不少沙土,手中还拎着几只大地羊。 中年汉子叫王搬山,少年叫王子浩,小名‘耗子’,今年十七岁,与前者是父子关系,同为七杀堡中军户。 与秦家不同,王家不是世袭军户,而是被流放来的犯人。 王家本是豫北-怀庆府人氏,家族世代都是土夫子,就是以盗墓为生的盗墓贼,而且专门盗帝王将相的大墓,在当地颇有名气,是土夫子中的魁首。 万历四十八年,王家人潜入北邙山中,准备盗掘一座王陵,不小心走漏了消息,被官府捉拿住了,按照大明律法是要满门抄斩的。 那知就在行刑前几天,万历皇帝驾崩,泰昌皇帝登基,大赦天下,于是官府免了王家人的死刑,改为充军发配……这才来到了七杀堡。 因为出身不好,王家人刚来到七杀堡之时,颇受当地军户们的排挤,日子过的很艰苦,差一点就活活饿死了,幸好秦父、秦母生性善良,送钱送粮、全力帮助,这才让王家人活下来、并在七杀堡中立住了跟脚。 对此事,王家人感恩戴德,一直牢记心中。 这不,知道秦锋身体虚弱,需要补充一下营养,王家父子不辞辛苦、到附近的原野上挖了一窝地羊,立刻送来了。 地羊,又名‘瞎鼠’,是一种常年栖息于地下的动物,非常难抓,王家父子能活捉好几只,看来祖传的手艺并没有落下。 二人刚把猎物放下,又有其他军户登门了,有的拿几斤粗米,有的拿十几个鸡蛋,有的扛着两捆干柴……都是来探望秦锋的。 虽然礼物不重,却带着浓浓的人情味! 第三章不速之客! 知道秦锋身体欠佳,需要好好休息,因此上,王家父子以及其他军户没有待太久,留下东西、略加问候,就纷纷离开了。 接下来,由晋玉娘下厨,做出一桌色、香、味俱全的丰盛饭菜,而后一手端饭,一手夹菜,慢慢的喂给秦锋吃,还不是擦拭一下嘴角,关爱之情,溢于言表。 在原来的世界里,秦锋活了二十九年,也整整当了二十九年的单身狗,别说什么亲密举动了,就连女孩子的手都没拉过! 现在好了,有这样一位漂亮、温柔、贤惠的未婚妻,如此细心的照顾自己,秦锋瞬间觉得幸福感爆棚,这可比什么作弊系统、金手指好的太多了,看来老天爷对自己还是不错滴,自己又有奋斗的动力了,哈哈。 就是不知什么时候,才能正式迎娶佳人呢? 大明律法规定:男子十六岁,女子十四岁,就可以成亲了。 二人的年龄早就达到标准了。 问题是,两年之前,晋玉娘的父亲随军出征,在辽东地区阵亡了。 按照习俗,父母身亡,子女当守孝三年,在此期间是不能办喜事的,否则就视为大不孝,要受到国法、乡规的惩罚。 因此上,二人的婚事只能推迟了! 刚刚用过晚饭,又有客人登门了。 “秦贤侄,身体好些了吗,老夫来看你了,哈哈!” …… 刺耳的大笑声中,先后走进来四个人,为首者四十多岁,五短身材,圆脑袋、绿豆眼、塌鼻梁、大叉嘴……再配上一身墨绿色锦缎长袍,活脱脱像是河里的王八成了精,爬到岸上来了。 后面是个青年人,二十岁出头,身材高大,小模样还算勉强过得去,可惜左边的眼睛又瘪又凹、眼球呈惨白色,显然是瞎掉的。 进屋之后,青年人用剩下的一只眼睛、色咪咪的盯着晋玉娘,就像是饿狼看到了小羊羔,恨不得一口吞下去,还擦了好几次口水,真是要多猥琐就有多猥琐! 最后是两名彪形大汉,满脸横肉、络腮胡子,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进来之后,犹如二鬼把门一般牢牢看住了门口,明显不怀好意。 …… “多谢试百户大人惦记着,晚辈已经没有大碍了,只是身上有伤,不便起来行礼,还请试百户大人见谅……玉娘,没看到客人来了吗,你还不回避一下,真是不懂规矩!” “来的又不是外人,奴家何须回避呢!” 秦锋寒暄了几句,又假意呵斥晋玉娘,想让她到别处躲一躲。 晋玉娘却不愿躲避,微微万福行礼之后,迈步来到了秦锋身边,还顺势从土炕上拿起了一柄小剪刀,偷偷藏在了自己的衣袖中,目光中满是戒备之意。 为何如此? 因为来的都不是什么好人。 中年人名叫吕冒桂,本是堡内的一名破落军户,品德败坏至极,属于‘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十毒俱全的那一种,之后娶了个媳妇,同样不是什么正经人,整天搔首弄姿、卖弄风情。 夫妻二人好吃懒做,很快把家产败干净了,就连亲爹娘也被他们活活气死,恶名远近皆知,因此上,其他军户都不愿搭理他们。 没想到的是,这样一对人嫌狗都不待见的家伙,后来竟然发迹了,不过发迹的办法很让人不齿。 二十多年前,有一位贩货的骆驼客路过七杀堡,眼看天色已晚,周围又没有客栈,就想到堡内军户家中借宿一晚,明天再继续赶路。 吕冒桂见到之后,立刻假装热心肠,一通亲哥哥、热弟弟的称呼着,把骆驼客哄骗进了自己家中,好酒好菜招待一番,而后安排在厢房中住下。 三更半夜,吕冒贵让自己的媳妇偷偷摸过去,到厢房中勾引骆驼客,等到二人干柴烈火、如胶似漆之时,吕冒桂再手持棍棒跑过去捉奸,进而索要钱财! 骆驼客这才知道中了‘仙人跳’的诡计,只好自认倒霉,说了无数好话,又赔了五峰骆驼、十几驮货物才算了结此事。 这件事之后,吕冒桂变卖了骆驼和货物,得了一大笔钱财,顿时过上了富裕日子,可是这般发家致富的办法,深为堡内的军户们鄙视,都嘲讽的称他为‘绿毛龟!’ 吕冒桂也知道,自己的名声太臭了,于是决定发奋图强,誓要弄个一官半职的,具体操作如下: 一是四处打点、上下钻营,给当官的送礼。 二是从人牙子手中买来一个漂亮小姑娘,认做干女儿,而后把这个年仅十三岁的干女儿,送给了本地的千户大人做了第十一房小妾,算是攀上了亲戚关系。 金钱开路,再加上裙带关系,吕冒桂顿时发迹起来了,不断步步高升……小旗官、总旗官,一直做到了七杀堡的试百户。 秦父病逝之时,秦锋年仅十岁,无法继承百户官职。(大明律法,卫所军官子弟,十六岁成人之后,才能继承官职。) 于是乎,在那位干女婿千户的支持下,吕冒桂就堂而皇之的以试百户身份,代行了百户之职,控制了七杀堡……接下来,这里的军户们倒大霉了。 这家伙掌权以后,巧立名目、乱加赋税、抢占良田、放印子钱……可谓是无恶不作,不少军户被他害的倾家荡产,只能带着妻儿老小逃里七杀堡,到别的地方谋生去了。 …… 站在吕冒桂身后的,是他的独生儿子—吕斗赢,和其父一样,贪婪、卑鄙、无耻……基本上除了不干人事,别的什么事都干,尤其是好色。 十五岁起,这家伙就是青楼里的常客了,之后强娶了三位妻妾仍不满足,还经常带着恶奴们四处调戏良家妇女,甚至闹出过人命,他的那只眼睛就是干坏事的时候,被一位性格刚烈的姑娘给抓瞎的。 即便如此,这家伙依旧是死性不改,整天用一只独眼色四处迷迷的看漂亮姑娘、媳妇! 那两个彪形大汉,一名王勇、一名张强,都是吕家父子招募来的打手,心狠手辣,手上都沾染过人血。 秦、吕两家素无交情,反而是深有隔阂,之前举办丧事之时,吕家父子一个都没有露面,如今却假惺惺的跑来探望,只怕是夜猫子进宅——没安好心! 果不其然,闲聊几句之后,吕冒桂话锋一转,露出了狐狸尾巴:“哈哈,都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秦贤侄这次死而复生,以后肯定会时来运转、飞黄腾达的,老夫这里先行恭贺了!” “承蒙吉言,感激不尽。” “对了,秦贤侄那天在山上采集崖柏木,好端端的怎么就摔下去了,其中莫非另有缘故?” “这个嘛,晚辈脑子里一片混沌,着实想不起详细经过了,大概是悬崖边上太陡峭,不小心失足摔下去的吧。” “哦,果真是失足摔落的?” “果真!” …… 秦锋拍了拍脑袋,一副稀里糊涂、的确想不起来的样子,可是眸子深处却闪过一道寒芒。 一大段记忆,随之浮现在了脑海当中…… 原来之前的秦锋,根本不是自己摔下去的,而是脑后挨了一闷棍,而后被人扔下去悬崖的,凶手不是别人,正是独眼龙—吕斗赢和那两名打手。 秦、吕两家并无深仇大恨,为何要下这般死手呢? 道理很简单,七杀堡百户之职,一直由秦家人世代承袭的,之前因为秦锋年纪太小,无法处理事务,这才由吕冒桂暂代一段时间。 如今秦锋已满十七岁,按理来说,可以继承百户官职了,可是这件事一直被千户所压制着,迟迟不给办理手续。 这件事,压的了一时、压不了一世,早晚有一天吕家得交出权利的。 很显然,吕家父子不想交权,这才谋害秦锋性命。 秦锋是独生子,又没有别的血亲,只要他一死,七杀堡百户之职不就落到吕家手中了嘛。 其心何其毒也! 而吕家父子今天前来,名为探望平安,实则是试探口风来了,看看秦锋记得多少事情,需不需要杀人灭口。 秦锋何其聪明,立刻洞悉了吕家父子的阴险用心,直接装起了糊涂……没办法,如今是敌强我弱、形势不利,只能用这个办法暂且自保了。 不过在内心中,却把吕家父子拉进了黑名单,这两个人渣活在世上,纯粹是浪费米饭。 另一边,吕家父子问不出什么,互相对视一眼,暗暗点了点头,又闲扯了几句,告辞离开了。 不过以吕家父子的性格,这次谋害不成,肯定会再生毒计的,这一点,毋庸置疑! …… “蛟郎,你没事吧?” “玉姐放心,我没事的。” “没事就好,刚才担心死我了!” 吕家父子走后,晋玉娘长出一口气,放下手中的小剪刀,上面沾满了汗水,而后上下打量秦锋,目光中略带疑惑。 以前的秦锋,性格胆小懦弱、不善与人交际,尤其面对吕家父子的时候,害怕的连说话都困难,不知挨了多少欺负。 今天的秦锋,看似与平常一样畏手畏脚的,实则目光镇定、毫无畏惧之色,就像是换了一个人……这一点,别人或许察觉不到,可是朝夕相处的晋玉娘却能感觉到。 这是什么情况? 莫非经历过生死大劫之后,自己的未婚夫一下子成熟起来了? …… 之后的日子里,在晋玉娘的精心照料下,秦锋的身体恢复的很快,七八天之后就能下地行走了,又过了一个多月,除了左臂伤势未复,其余与正常人无异了! 第四章路在何方? 崇祯元年-四月十八,晴天。 清晨时分,用过早餐之后,晋玉娘提着小药锄,背着一只细竹篓,步行到三十多里外的两狼山中采药去了,没办法,如今家中贫困,生活重担全都压在她的肩膀上,容不得一点懈怠。 秦锋本想同去的,却被晋玉娘拒绝了,让他留在家中好好修养身体。 不忍拂了佳人的好意,秦锋只好留下看家了,横竖闲着无事,那就收拾一下个人卫生吧! 关了大门,从院中的深井中提上来一桶清水,秦锋脱掉衣服,仔细清洗起来,很快就洗的干干净净、露出了一身白皙皮肤,上面带有大片赤红色纹路,这是那道闪电留下的痕迹! 纹路从心脏位置开始,向上攀过了左肩膀,从后背延伸到右肋下,再向前绕到了小腹左侧,而后顺着大腿下去……就像是一条赤色蛟龙缠绕身上,首尾俱全、活灵活现! 美中不足的是,这条蛟龙没有眼睛。 有道是:画龙点睛,点睛既飞,直冲九霄云外,傲游宇宙之间! 而没有眼睛的蛟龙,犹如缺少了灵魂,只能困于凡间、难成大器! 洗完澡之后,秦锋坐在一块青石墩上,一边晒着太阳,一边思考人生大计……机缘巧合之下,自己来到了这个世界中,既然来了,就得好好活下去,而要想好好活下去,首先得了解这个世界的情况。 如今坐在龙椅上的,是大明帝国的第十六任皇帝、登基尚且不足一年的—朱由检,今年只有一十八岁,年号:崇祯! 年轻人,难免性情急躁,办事有欠稳妥,皇帝亦不例外。 朱由检登基之后,立刻以雷霆手段,干掉了把控朝堂数年之久的九千岁—魏忠贤、灭三族、杀其党羽数百人,并将朝堂上的阉党势力一扫而光。 铲除权阉,巩固皇权,不能说做的不对。 问题是,之前的大明朝廷上,本是阉党、东林党相互争斗、相互制约的政治格局,如今阉党被一扫而光,东林党就成了一家独大之势。 东林党人素以清流自居,整天喊着‘廉正奉公、振兴吏治,革除朝野积弊’的高尚口号,实际上,他们却是大地主、大商人利益集团的代言人。 掌控朝堂之后,他们立刻以‘圣君治国、不宜与民争利’为名,忽悠皇帝免除商业税、关税、矿税,减轻茶税、盐税等等。(大约一百多万两白银,以及若干实物,占当时国家财政收入的五分之一左右。) 年轻人,好忽悠,朱由检当即答应了东林党人的建议,结果就是,得了几句‘圣君’的虚名,却损害了国家大计。 辽东连年用兵,军费开支浩大;朱姓皇族人口不断增加,需要大量的钱粮养活;还有文武百官、宫女太监们的俸禄,同样不是小数目……如今国库收入锐减,这些钱粮从何而来呢? 天上不掉银子、地里不长银子、商业税又取消了……没办法,只能从种地的老百姓身上榨油水了。 两个多月以前,崇祯皇帝下了一道旨意:‘从今年起,天下耕田、每亩加征白银三厘,所得款项具用于辽东战事!’ 圣旨下达,天下哗然,更准确的说是怨声载道! 要知道,万历四十六年春,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起兵,向大明王朝发起了进攻……大明王朝毫不示弱,立刻决定出兵镇压。 要想打仗,就得花钱! 问题是,大明朝国库空虚,根本拿不出钱来,万历皇帝又是出了名的吝啬鬼,不肯动用自己的私人小金库;没办法,只好增加赋税了……天下耕田,每亩加派三厘五毫,共计得银两百多万两,谓之曰:辽饷! 当时说好了,只征收一年的。 没想到,萨尔浒之战,明军一败涂地,死伤十余万之众,辽东局势进一步恶化,大明朝廷没有办法,只好继续的增兵增饷:万历四十七年,天下耕田、每亩再加三厘五毫。 万历四十八年、每亩再加二厘。 如今崇祯皇帝登基,非但不为百姓们减轻赋税,反而又增加了三厘田赋,前后合计白银一分二厘,百姓们不骂娘才怪呢。 有人问了,一亩田地,加征一分二厘银子很多吗? 平心而论,不多。 如今的大明王朝,一分二厘银子折合下来,也就是十几枚铜钱罢了,可以购买五斤白米,相对于一亩田地的产出微不足道,对百姓们不会产生多大负担! 问题是,大明朝的吏治太腐败了,上下勾结、层层搜刮。 朝廷征收一分二厘银子,这道命令到了户部,户部官员们认为自己天天为国操劳、太过辛苦了,为了安抚受苦的小心灵,增加一点点灰色收入不过分吧,而且我们也不贪心、数量翻上一倍就行,征二分四厘银子,几斤大米的事,百姓们绝对承担的起! 命令到了各省,布政使认为自己太辛苦了,需要增加一点点收入,不贪心,数量翻一倍就行,四分八厘银子! 知府,再翻一倍。 知县,再翻一倍。 师爷…… 班头…… 小吏…… 大小官吏,层层加价,等到了老百姓身上,需要上交的田赋,已经变成了国家征收数量的几倍、十几倍,甚至是几十倍。 南方气候温和,水稻一年两熟,产量又高,老百姓们节衣缩食、使劲勒紧腰带,还能勉强交上赋税。 北方天气寒冷,庄稼一年一熟,产量又低,老百姓们就是把腰带勒断了,也凑不出银子啊! 没办法,为了缴纳田赋,百姓们只能卖耕牛、卖田地、卖房子……甚至卖儿卖女。 等到儿女都卖完了,那就只剩两条路可走了,一是找棵大树上吊,下辈子争取投个好人家;二是把大树砍倒下,伐木为兵,揭竿而起。 事实上,凡是有点脑子的人,都会选择第二条路。 …… 可以预期的到,一场轰轰烈烈的农民起义大戏,即将拉开序幕了! 天下将乱,自己又该何去何从呢? 丰富的经验告诉秦锋(看三流小说得来的),作为穿越一族,最简单、最安全、最有前途的办法就是抱大腿了。 比如说,穿越到了西汉末年,就去抱刘秀的大腿,这家伙是位面之子,运气逆天,打仗开挂,咋打咋赢、不打都赢! 穿越到东汉末年,就去抱曹丞相的大腿,高官厚禄,美女成群,肯定有好日子过。 穿越到隋末,就抱李世民的大腿。 穿越到元末,就抱朱元璋的……等一等,这根大腿太危险了,很可能鸟尽弓藏、兔死狗烹,还是别抱了,找个地方去隐居为好! 如今是明末,自己又该抱谁的大腿呢? 立刻启程前往京城,面见崇祯皇帝-朱由检,良言相劝,匡扶他的过失,努力做一名辅国良臣,名垂青史? 不妥! 京城远在数千里之外,自己如今身无分文、身体孱弱,路上又不太平,只怕还没走到地方,就一命呼吁了。 退一步说,就算到了京城,自己一个小小的百户之子,如何能见到皇帝呢? 再退一步,就算见到了崇祯皇帝,对方能听从自己的劝说吗? 崇祯皇帝,在历史上可是出了名的刚愎自用、薄情寡恩,杀起大臣来从不手软,跟这样的皇帝混,只怕辅国良臣做不成,反而会丢了项上人头。 皇帝的大腿抱不成,去抱那个银川驿卒的大腿如何,争取做一个开国功臣? 同样不妥。 银川驿卒有雄才而无大略,目光短浅,没有识人之明,而且只知破坏、不懂建设,顶多做一个流寇头目罢了,跟着他混难有一个好结果。 剩下还有谁呢? 姓高的马贩子——志大才疏,难成大事! 姓张的捕快——卑鄙小人,反复无常! 朱家的几位藩王——人头猪脑,一个不如一个! …… 关外‘野猪皮’的子孙——算了吧,自己就是一头撞死、找根绳子吊死、跳进粪坑里淹死,也决不投效鞑子,丢炎黄子孙的脸! 秦锋掰着手指头,把自己知道的明末风云人物挨个过了一遍,结果没有一个入法眼的。 唉,当今世上无英雄,如之奈何? 实在不行,自己当那个救世的英雄如何? 不对,当英雄太累了,还是当个枭雄舒服一些,纵横四方、俾睨天下,不怕世人非议、不怕担当恶名……醒掌杀人剑、醉卧美人膝,嘿嘿! 第五章冲冠怒,杀心起! 下午时分,晋玉娘回来了,背着满满一竹篓的野生药材,步伐有些蹒跚,看来这次进山累的不轻。 “玉姐,辛苦你了!” “不辛苦,今天运气不错,在一条山沟里挖到了两颗地黄,这种药材性凉、味甘、补气益血,正好给你补补身子!” “玉姐,你的手怎么了?” “没事,采药的时候,不小心让树枝划了一下,小伤而已,敷点药、两三天就好了……你肚子饿了吧,容奴家收拾一下,这就下厨做饭去!” 说话间,晋玉娘放下竹篓,简单的收拾了一下,而后走进厨房中,拿出乡亲们送的米、菜、肉开始做饭,动作娴熟而优美,看起来没有任何异样。 真的没有异样吗? 不,有的! 身为一名特种兵,秦锋的目光非常毒辣,只是看了几眼,就发现不对劲的地方了:首先,晋玉娘手背上的几道伤痕,根本不是树枝划破的,而是被其他人用指甲抓出来的,而且非常用力。 其次,晋玉娘经常进山采药,体力非常之好,翻山越岭、如履平地,如今累的走路都没力气了,肯定有特殊情况。 最后,晋玉娘的言谈举止,看似平静如水,实则目光中带着惊吓、慌乱之色! …… 综上所述,这次进山采药,肯定发生了一些事情,而且是不好的事情。 至于是什么事,既然晋玉娘有意隐瞒,秦锋也就没有追问,装作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该做什么做什么。 吃过了饭,晋玉娘钻进一间小屋中,处理采集回来的药材,分类、晾晒、泡制……需要很多道手续,才能制成治病救人的中成药。 秦锋则以散步为名出了门,而后找到了好朋友‘耗子!’ 秦、王两家交情深厚,二人又是从小一起长大的,虽为异姓,情同手足,一向是无话不说的。 “锋哥,找我有事?” “耗子,玉姐今天进山采药,遇到什么事了?” “没……没什么事啊!” “说实话,休想骗我!” 秦锋询问情况,耗子一开始还支支吾吾的,后来被逼问的紧了,这才说出了实情。 原来晋玉娘今天进山采药之时,从树林中突然窜出两名黑衣蒙面人,拿着绳索、口袋,上来就要绑架她! 幸好晋玉娘性格刚烈,拼死抵抗,这才挣脱了出来,一边大声呼救,一边拔足狂奔,仗着常年采药熟悉地形,与两名黑衣人在山林中周旋起来…… 耗子以及几名军户子弟,刚好在山中打猎,听到了呼救声,立刻跑出来救援,那两名黑衣人眼看无法得手,窜进山林,逃之夭夭了。 “玉娘姐姐怕你担心,这才私下叮嘱我们,不要把这件事告诉你的!” “那两个黑衣人,可曾看清他们的相貌?” “没有,二人都用黑布蒙面,根本看不清相貌,不过嘛……我看那两个黑衣蒙面人的身形,很像是吕家的两名恶奴:王勇、张强,而且堡内有人看到了,今天上午,这两个家伙鬼鬼祟祟的进了两狼山,手中还拿着麻袋和绳索!” “确定?” “确定!” 吕斗赢乃是色鬼投胎,而且一直在打晋玉娘的坏主意,曾经多次出言调戏,好在晋玉娘小心谨慎、处处防备,这才没有出事。 没想到,这家伙如此卑鄙无耻,竟然派人暗中绑架,若是真让他得逞了,后果不堪设想! 想到这里,秦锋的眸子中闪过一道寒光……吕家父子作恶多端,把七杀堡的军户们祸害的不浅,自己本想修养一段时间,等伤势完全愈合之后,再慢慢收拾这对父子。 没想到,吕斗赢这个王八蛋,竟然敢对晋玉娘下手,那就别怪自己不客气了。 做别的事情,自己或许不太在行,可要说杀人嘛,这方世界里,自己若认第二,估计没人敢认第一! “锋哥,千万别冲动啊,这件事明知道是吕家人干的,可是咱们无凭无据的、就算找上门去对质,也奈何不了那对王八蛋父子,何况吕家养着七八个恶奴,个个都是亡命徒,硬拼咱们不是对手,还会吃大亏的……还是暂且忍一忍、慢慢的想办法吧,实在不行,我今晚上偷偷往吕家院子里仍几块牛粪、再把他家的柴禾垛子点了给你出气!” “仍牛粪、点柴垛子就算了,放心吧,我不会冲动的,不过有两件事拜托你:一是今天的谈话不要告诉玉娘,免的她担心;二是以后玉娘进山之时,你找几个伙伴陪着一起去,务必保护好她的安全!” “放心吧,玉娘姐姐菩萨心肠,经常免费给乡亲们看病、赠药,救活了不知多少人,乡亲们都念着她的好,我只要招呼一声,乡亲们肯定帮忙!” “多谢了!” 拍了拍耗子的肩膀,秦锋转身回去了。 望着离开的背影,耗子有点摸不着头脑,自己记忆中的秦锋,胆小、懦弱、怕事……除了读书,别的什么都不会。 可是刚才的秦锋,阴沉如水、不怒自威,尤其是那一瞬间,眸子中散发出浓烈的杀气,把自己都吓了一跳。 什么情况? 难道说,上次假死,秦锋到阎王殿转了一圈,以至性情大变了? …… 再说秦锋,回到家中之后,继续装作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说说笑笑,显得十分自然! 天黑之后,晋玉娘回屋织布去了,这是这个时代,女人们几乎天天都要做的事情,也是普通人家重要的经济来源之一。 “咔嚓……咔咔嚓……咔嚓咔……嘣!” 今晚梭机的频率明显有些慌乱,期间还断了好几次线,说明织布者心绪不宁,受到了极大的惊吓和委屈。 这种无言的诉说,更加坚定了秦锋的杀人心,男子汉、大丈夫,如果连自己的女人都保护不了,那就干脆买块豆腐撞死算了,免得活着浪费米饭! 至于法律、道德之类的东西,在穿越过来那一天,就被秦锋束之高阁了,要知道,如今是一个乱世,乱世有乱世的生存法则,心慈手软、妇人之仁的话,只会被恶人们吃的连骨头渣子都不剩下。 要想在乱世中生存,就必须比恶人更恶、比狠人更狠才行! 决心已定,接下来,开始谋划复仇的事情。 如果是穿越之前,就吕斗赢那种垃圾货色,自己一只手能捏死十个,就跟捏死十只蚂蚁一样容易! 可现在这小身板,恐怕一个都对付不了,何况吕斗赢身边,还经常带着几个身手不错的恶奴。 怎么办? 硬拼肯定不行,用计谋取胜才是上策,既要打死狐狸,还不能惹上骚气! 以前在蛟龙特战大队的时候,秦锋是出了名的坏小子,号称‘一步三毒计、计计断人肠’……在屋子里来回转悠了几圈,又摸了摸小肚子,里面的坏水翻涌、很快就涌出了一个绝妙的好计策! 不过要想完成计策,还得准备一件杀人的工具才行,用什么比较好呢? 这东西得好制作、好携带,还不引人注意才行! 略加思索,秦锋钻进了柴房,从乡亲们送来的柴堆当中,找到了一根比大拇指略粗的野枣木棍,这种木材又硬又重、遇水则沉,是制作车轴、门轴、杵棒的上佳材料! 而后用一柄柴刀,将枣木棍削成了三根一尺长的木刺,反复打磨,弄的极为锋利! 接着又钻进厢房中,从晋玉娘采集的药材中找出了几株狼毒花,研磨成烂泥状,涂抹在了木刺上! 狼毒花,是一种多年生草本植物,叶子长圆,花朵红白相间、十分漂亮……和其他几种药材一起使用,具有祛痰、止痛,消积清血的作用,堪称是一味良药! 可若是单独使用,狼毒花就是一味毒药了,只需极少份量就能置人于死地! 东西准备好了,接下来,开始‘钓鱼!’ 第六章河边‘钓鱼!\’ 崇祯元年-五月初一。 天气晴朗,艳阳高照,晋玉娘忙着晾晒药材,几乎把整个院子都铺满了。 秦锋则以散心为名,出了自家院子,在七杀堡内四处溜达,话说穿越过来以后,自己还没有好好看看这座古堡呢。 七杀堡始建于洪武六年,是一座典型的四方形堡垒,围墙用青石筑基、黄土夯筑,周长二百二十丈,高一丈五尺、宽八尺四寸,开南、北两座大门,壕沟、吊桥、箭垛、烟墩台……样样俱全,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军事防御体系! 当年筑堡之时,军户们从地下挖出了一块古碑,上面别无碑文,只刻有‘七杀’两个大字,于是乎,军堡就以此命名了。 按大明律法:边境一带的驻军堡垒,三年维修一次,所需要的银子、材料、工匠由各镇的总兵府负责调拨,还有专人验收检查,军堡若是不合格,军事主官按律斩首。 实际上,七杀堡已经四十多年没有修葺过了,在风霜雨雪的侵蚀下,变的残破不堪,尤其是东侧的围墙,坍塌出一块四五丈长的大豁口,这要是有敌军来攻,根本不用云梯,直接就冲杀进来了……周围其他堡垒,大致如此。 军堡如此残破,为何不维修一下呢? 因为没有银子! 为何没有银子? 因为大明国库空虚,连年拖欠九边军镇的军饷,偶尔发下来一点点,也被大大小小的官员贪污掉了,至于边防问题,根本没人关心! 如今的大明边防,除了辽东一带还勉强看的过去,其他地方都是处处漏风、薄弱不堪! “蛟郎,身体好些了吗?” “多谢李婶挂念,已经大好了!”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蛟郎就是个有福之人啊!” “呵呵,承蒙吉言,以后若有发迹之日,肯定忘不了乡亲们。” …… “锋哥,什么时候喝你和玉娘姐姐的喜酒啊?” “快了,快了,到时候肯定大摆酒宴,请大家伙好好吃喝一顿!” 堡内住的全是军户,秦锋每到一处,都有人热情的打招呼,长辈们称呼蛟郎,同龄人都叫锋哥。 军户们很热情,也很忙碌。 不是忙着操练武艺,而是忙着讨生活,有人在打铁、有人在编筐、还有人在修理农具……一个个累的汗流浃背仍舍不得休息,就连六七岁的孩子,都力所能及的帮着大人们干活。 如此勤劳的干活,军户们的日子却很苦,住着低矮的房屋,穿着破烂衣服,一日两餐,只能以粗粮、野菜勉强裹腹,几个月吃不上一顿荤腥! 很勤劳、又很苦,是不是有些矛盾呢? 其实不矛盾,军户们过的苦有原因:一是天灾,二是人祸。 榆林镇往北,就是大名鼎鼎的毛乌素大沙漠,东西六百里、南北四百里范围内,植被稀少、黄沙遍地,狂风一起、天昏地暗。 更可怕的是,因为种种原因,沙漠不断向四周扩张,吞噬了大量的军垦良田,再加上最近几年,天气寒冷、降雨极少,以至于粮食产量不断降低,连正常年份的三分之二都没有,严重影响了军户们的生活。 毛乌素沙漠,被称作榆林镇三害之一! 天灾固然可怕,但与人祸相比,那就不算什么了。 大明立国以后,在全国各地设立卫所,并划拨了足够的土地,让军户们一边种地、自给自足,一边操练武艺、保卫家国,可谓是两全其美。 明太祖-朱元璋就曾经夸口道:‘朕养兵百万,不费百姓一粒米!’ 可是‘仁宣盛世’之后,大明朝的吏治越来越腐败,高层军官们勾结土豪、奸商,不断的侵吞军田、奴役军户,以至于军户们苦不堪言,纷纷逃亡。 就以榆林镇来说,军户逃亡者将近四成左右。 而榆林镇的情况,竟然还不是最糟糕的,内地很多地方、军户逃亡普遍在七八成左右,甚至出现过一个千户所集体逃亡,就剩下一名千户、一名副千户的情况。 ‘唉,乡亲们的日子太苦了,看来得想想办法,改善一下大家的生活水平才行。’秦锋本想着照顾好晋玉娘就可以了,现在嘛,得把这个范围扩大一些了。 感叹过后,出了七杀堡北门,前行二里左右,眼前出现一条河流--白沙河。 …… 白沙河,东西绵延数十里,河面有三四丈宽,水流量颇为充沛,是黄河中游的若干分支之一。 可是今年入夏以来,天气酷热、降雨极少,以至于白沙河的水量骤减,河面缩窄了一大半;河道两侧田地中种植着粟米,因为水位太低,难以引水灌溉,一株株都半死不活的,减产已成必然之事了。 当然了,秦锋今天不是来考察水利的,而是来‘钓鱼’的。 赤手空拳,连鱼竿都没有一根,又如何钓鱼呢? 简单,自己做就是了。 白沙河两岸有不少白杨树,折了一根笔直的树杈、略加修整就是鱼竿了,从怀中掏出一根细麻绳做鱼线,一根弯好的绣花针做鱼钩,一小节木棍做浮漂,再从湿地中挖一条蚯蚓做鱼饵……在左臂带伤的情况下,秦锋仅用一只右手,依旧把这些事做的很好。 “嗖……啪!” 做为一名特种兵,野外生存是必修课,钓鱼更是小儿科。 不到一袋烟的功夫,秦锋就钓上来一条鲫鱼,一巴掌长,不到半斤重,炖着吃小了点,熬汤还是可以的。 天气炎热,鱼如果随意放着,很快就会死掉,那样就不好吃了。 于是乎,秦锋在岸边挖了一个小土坑,又弄进一些河水,再把鱼放进去,这样就能保证鲜活了。 有了第一条,就有第二条、第三条…… 不到一个时辰,共计钓了十一条鱼,都是小鲫瓜子、小白鲢之类的……没办法,这里的水太浅了,养不下大鱼! “嗯?” 眼看日上中天,该回家吃午饭了,秦锋把土坑里的鱼捞出来、用一根草绳串好,数了数,发现数目不对。 自己明明钓了十一条鱼,现在只有九条,少了两条。 莫非自己记错数了? 不可能,自己的记忆力特别好,几十页的密码本,自己都能在极短时间内一字不差的默背下来,更何况记个简单数字呢。 那就只有一个解释,有人偷了自己的鱼。 是谁呢? 自己刚才钓鱼的时候,始终保持着极高的警惕性,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可以非常肯定河岸周围没有人靠近过。 没有人,那又是谁偷的呢? 仔细查看土坑周围,赫然发现了一串竹叶形脚印,还有几根掉落的金褐色羽毛……高抬腿、轻落足,秦锋顺着脚印向前寻找,结果在一片灌木丛中找到了偷鱼贼……竟然是一只金雕! 金雕,属于大型猛禽,主要栖息在北方的草原、荒漠、河谷地带中,性格凶猛、力量极大,飞行速度快如闪电,可以捕杀狍子、野鹿、山羊……等大型猎物,就连凶恶的草原狼,都难敌金雕的利爪,乃是当中无愧的空中之王! 成年金雕,体长可达三尺,翼展可达八尺……眼前这只金雕,体长只有一尺多,金褐色的羽毛中掺杂着一些白绒毛,说明这是一只刚出巢不久的小雕。 左侧翅膀带伤,血肉模糊的,估计是在捕猎过程中,因为经验、力量不足,被拼死反抗的猎物弄伤了。 翅膀受伤之后,小金雕失去了飞行能力,只好躲藏在灌木丛中,因为腹中饥饿难忍,这才偷吃了自己的鱼,否则以金雕的骄傲性格,是不屑于偷东西吃的。 …… 穿越之前,秦锋曾经在北方大草原上参加集训,认识了几位当地的蒙古族老人,还从他们那里学会了不少本领,其中就包括如何驯养猛禽,故而对金雕的习性极熟。 在蒙古人看来,金雕不仅是空中之王,还是长生天的使者,是自由、勇猛的精神象征,如果遇到了受伤的金雕,一定要出手救治,这样可以得到长生天的保佑了。 秦锋脱下长袍,慢慢的靠拢过去:“小家伙,不要害怕,哥哥不会伤害你的!” “啾——啾!” 眼看有人靠近,小金雕立刻警觉起来,浑身羽毛炸起,用坚如铁钩一般的喙猛啄了过来……秦锋出手如电,一把抓住了小金雕的脖子,再用长袍一裹、包了个严严实实,顿时无法挣扎了。 接下来,抱着小金雕、拎着钓来的鱼,高高兴兴的返回家中,让晋玉娘出手救治小家伙。 经过检查,发现小金雕伤的不重,就是左侧翅膀下面被某种野兽抓伤了,看着血肉模糊的,其实没有伤到骨头,略加清洗之后,敷上金疮药、生肌散,再包扎一下就行了。 而在治疗过程中,又有新的发现。 金雕的爪子大都是黑褐色的,这只小雕的爪子竟然是纯白色,犹如羊脂美玉一般。 玉爪金雕——金雕一族中的王者,美观漂亮、性格勇猛,战斗力极为强悍,远非一般的金雕可比,而且数量十分稀少,可遇而不可求! 出门钓个鱼,就捡到这么个宝贝,真是运气爆棚啊! 第七章鱼儿上钩了! 之后一个多月里,秦锋天天到河边钓鱼,每次都能满载而归,至于钓来的鱼,只留一小部分自用,余者都送给了堡内的军户们,算是对他们的一点点回报吧。 至于小金雕,在晋玉娘的精心医治下,已经完全痊愈了,接下来,该如何处置它呢? 自古以来,达官显贵们大都喜欢飞鹰走犬,为此往往不惜重金收购名鹰、名犬。 如今在西北地区,一只健康的金雕大约价值七八十两银子,足够买三四头壮牛了;玉爪金雕数量稀少,价格是普通金雕的十倍,也就是七八百两银子,如果贩卖到京城去,价格还要翻上几倍! 换而言之,只要把小金雕卖掉,秦家立刻鸟枪换炮,不敢说大富大贵,起码一二十年内吃喝不愁了。 秦锋会这样做吗? 当然不会了! 金雕是长生天的使者,更是自由、勇敢精神的象征,岂能为了一点点银子,就把它卖给权贵们玩弄呢? 那是对自由、勇敢精神的亵渎,更会获罪于天! 于是乎,秦锋决定了,放生! …… 六月十二日,又是晴天。 “小雕,去吧,迎风雪、斗寒霜,搏击万里长空,去勇敢面对自己的宿命……记住一句话:不自由,毋宁死!” “啾——啾!” 白沙河边,叮嘱一番之后,秦锋用力向上一抛,小金雕顿时腾空而起,盘旋几周之后,向着远方飞翔而去…… 放生之后,心里空落落的,秦锋叹息一声,开始坐在河边钓鱼。 或许是放生了长生天的使者,从而得到了赐福,今天运气特别好,一连钓上来好几条大鱼,最小的都有二斤多重。 这不,又有一条‘大鱼’上钩了……三道人影向自己走过来,正是独眼龙-吕斗赢和他手下两名恶奴:王勇、张强! 眼看三人靠近,秦锋装出一副恐慌的样子,站起来拱手行礼:“见过吕公子!” “蛟郎,听说你最近迷上钓鱼了?” “唉,没办法,日子过的困难,全靠玉娘一个人苦苦支撑着,我又是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无用之人,干不了力气活,只好来河边钓点鱼,好歹贴补一下家里,真是让吕公子见笑了。” “哈哈,天天坐在河边钓鱼太辛苦了,不如本公子发发善心,送你去一个不用干活,还能天天有饭吃、有钱花的地方如何?” “吕公子说笑了,不劳而获,世上岂有那种好地方?” “当然有了,那就是阎王殿,等你下去之后,本公子会经常给你上贡品、烧纸钱,那样你不就有饭吃、有钱花了吗,哈哈!” 吕斗赢一脸狞笑,带着两名恶奴步步逼近,自己早就想弄死秦锋了,上次在两狼山中,就是自己打的闷棍,还把秦锋从七八丈高的悬崖上推了下去。 没想到这小子命大,心跳、呼吸停止了一天多,竟然奇迹般的又活了过来。 最近一段时间,听说秦锋天天到河边钓鱼,于是带着恶奴寻了来,准备再下毒手! 失败的教训,必须吸取。 这次嘛,先用绳子勒死,而后大卸八块,再挖个深坑埋掉,不信他还能再活过来,只要秦锋一死,百户官职、还有晋玉娘那个娇滴滴的小美人就都是自己的了,想想就浑身兽血沸腾,恨不得今晚上就入洞房,好好快活一番,嘿嘿! “不要过来,你们不要过来,救命啊。” “哈哈,傻小子,没用的,我们早就查看过了,这里位置十分偏僻,周围一个人也没有,你就是喊破喉咙也没有用的,还是乖乖听话,让王大爷送你上路吧。” 秦锋似乎吓坏了,直接瘫坐在地方,身体瑟瑟发抖。 另一边,王勇满脸狞笑,手持一根牛皮绳来到近前,就准备下手勒人。 “嗖……刷!” 那知就在此时,秦锋突然一跃而起,顺手拔出一根藏在靴桶中的坚硬木刺,狠狠扎在了王勇的心脏位置,还用力扭了一下,鲜血顿时喷涌而出…… 看着胸口的大血窟窿,王勇呆愣片刻,想要说些什么,可惜一个字都没吐出来,身体就轰然倒下了! “啊,小子,找死,老子今天非把你大卸八块不可!”另一边,张强反应过来,从腰间拔出一柄短刀,恶狼一般扑了过来。 秦锋毫不畏惧,又从靴筒中拔出一根硬木刺,上前与之交战。 “嗖……嗖!” 身高、力量,武器各个方面,秦锋完全处于劣势,几个回合下来,被逼的步步后退,胸口位置还露出了破绽。 趁此机会,张强狞笑一声,挥刀狠狠刺了过去……再看秦锋,竟然不躲不闪,用木刺猛扎对方右肋。 “啊,卑鄙小子,你又使诈!” “嘿嘿,兵不厌诈,只怪你傻!” …… 眨眼之间,二人几乎同时中招了,结果却截然不同,秦锋仅仅后退了一步,身体毫发无伤,原来他早有准备,偷偷将一面铜镜藏在了胸口位置,替自己挡下了致命一刀。 张强可就倒霉了,右肋上狠狠挨了一击,顿时血流如注,痛的他哇哇怪叫,再也不敢恋战了,一边捂着伤口、一边转身逃跑,连自家主子都顾不上了,只想保住自己的小命! 很可惜,他不知道木刺上涂抹了狼毒花! 如果不跑,或许还能支撑一会儿,如今用力狂奔、加快了血流速度……毒血攻心,只跑出了十几丈就摔倒在了地上,挣扎几下、绝气身亡! “你……你……我……我……不要过来……救命啊!”再看吕斗赢,双目圆睁、嘴巴大张,足能塞进去五个鸡蛋,满脸都是不可思议。 今天,不是自己来杀人灭口的吗? 怎么转眼之间,局势完全逆转了,看似软弱的小羊羔,竟然杀掉了两只饿狼……我这是在做梦吗? 对,一定是做梦,好可怕的噩梦,怎么还不醒啊,咬自己一口试试……啊,好痛,不是梦! “秦锋,你不要杀我,求求你不要杀我,我给你跪下、我给你磕头、我叫你祖宗,你就是我翻了倍儿的活祖宗……呜呜!” “不杀你,给个理由!” “理由……我想想……有,有理由,之前暗害你的事情,都是吕冒桂那个老王八蛋暗中唆使的,你该去杀他才对,不要杀我,因为我根本不是吕冒桂的儿子,二十多年前,路过此地的骆驼客才是我亲爹,我娘临死前告诉我的,她掐算过时间,我……你……噗通!” 对吕家那点糟烂事,秦锋一点兴趣也没有,拔出最后一根坚木刺,狠狠扎进了吕斗赢的咽喉,后者栽倒在地上,抽搐几下、死不瞑目! 接下来,搜查三具尸体,结果搜出了二十多两银子。 拿着银子、拎着鱼,秦锋沿着河边向上游走去,又找到一处隐蔽地方,脱下沾血的外衣,用河水清洗干净,挂在一根树杈上晾晒。 六月份的日头很毒,一顿饭的时间衣服就晾晒好了。 趁着晾晒衣服的功夫,秦锋把银子藏在一个枯树洞中,又做了些伪装,而后穿戴整齐,不慌不慌的返回七杀堡。 返回的路上,还和遇到的军户们打招呼,闲聊几句,心态显的极为平和。 任谁也看不出,这位刚刚大开杀戒,送了三个人渣下地狱! …… “啾--啾!” 小院中,晋玉娘还在处理药材,小金雕则在屋顶上玩耍,看到秦锋回来了,立刻鸣叫着飞了过来,张大嘴巴要鱼吃! 原来这小家伙放生之后,在空中转了几个圈子,就飞回来了……管他什么自由精神,还是蹭吃蹭喝更舒服一点! 秦锋:…… 黄昏时分,七杀堡内大乱起来,到处都是叫喊声,准确的说是夹杂着兴奋、快乐的叫喊声。 “大家快出来啊,可了不得了,出人命了!” “啊,谁死了?” “是吕公子和王勇、张强,被人杀死在了河边上,遍地都是血,那景象惨极了,嘿嘿。” 六月天气炎热,几名军户干完活之后,浑身都是汗水,结伴到河边洗澡,结果发现了吕斗赢三人的尸体,连忙跑回来报信了。 出了人命案,怎么办? 如果是中原内地,应该上报官府,由知县大老爷审理案件、派差役捉拿凶手! 榆林镇属于九边,实行军事化管理,根本没有知县、知府之类的文官,一切军事、经济、刑罚事务,皆由本地千户、百户负责处理,若是处理不了,则上报卫指挥使司,或者榆林镇总兵府。 七杀堡百户之职、如今正由吕冒桂代理着,不过嘛,这家伙恰好不在家,而是去了数十里外的镇北城,给那位干女婿溜须拍马去了。 吕家的恶奴们不敢怠慢了,一边派人看守吕斗赢三人的尸体,守护住凶杀现场,一边连夜派人前往镇北城报丧。 第八章摆脱嫌疑! “哒……哒哒!” 第二天上午,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中,吕冒桂带着人回来了,随行的还有一名军官,大约三十七八岁,身材高大、相貌刚毅,颇有几分英武之气! 身后跟着几名亲兵,个个身材魁梧、装备精良,一看就是骁勇之士! 仁宣之治以后,大明朝的吏治日渐腐败,军中更是如此,以至于军户大量逃亡,卫所军的战斗力一落千丈! 没办法,为了保卫边境安全,从明英宗、景泰帝时期开始,朝廷开始推行‘募兵制’,从民间、或者军户余丁中招募骁勇之士从军,这种军队经常以营为编制,故而称为‘营募兵!’ 虽然推行了‘募兵制’,可是‘卫所制’并没有取消,因为这是开国皇帝-朱元璋亲自定下的,‘违背祖制’这顶大帽子没有那个皇帝敢戴的! 于是乎,大明朝就出现了营募兵、卫所兵二者并存的现象,前者的待遇高、装备好、战斗力强,主要负责对外战事,类似于后世的野战军;后者装备差、战斗力弱,主要负责防守城堡、类似于后世的城防军! 不过嘛,卫所军中的高层军官们,往往会畜养一些家丁,少则数十人,多则数百人、上千人,严格训练,再配以最精良的装备,用来保护自己的安全,这次来的军官带的那几名亲兵就是如此了。 闲言少许、书归正传。 眼看吕冒桂带人回来了,七杀堡内的军户们纷纷涌了出来,一边看热闹,一边窃窃私语:“快看,来的是董副千户,郑千户怎么没来,死的可是他的干小舅子啊?” “哼,两年前那件事之后,郑千户就缩进了镇北城中,别说死个干小舅子,就算是死了干老丈人、亲老丈人,他也不会出来的,别人的命那有自己的命要紧!” “说的是,受了伤的王八,轻易不敢探出壳了,反正他的老丈人、小舅子数量多,死几个也不是什么大事!” …… 秦锋混在人群中、竖起耳朵,倒是听到不少信息。 原来榆林右卫-镇北千户所有一正一副两名千户,正千户叫:郑迁乾,是一个阴险狠毒、贪财好色的家伙,光小妾就纳了十七房,平日里横行霸道、无恶不作,被其害的家破人亡的军户不在少数! 坏事做多了,仇人自然就多。 两年之前,郑千户带领手下出游之时,被仇人暗中射了一只冷箭,正中胸口位置,因为救治的及时、小命算是保住了,可也躺了大半年! 从那以后,这家伙就成了惊弓之鸟,轻易不敢离开镇北城半步,生怕再遭到仇人的暗杀,迫不得已,非得出城的话,也会身穿甲胄,带上大批护卫才行。 副千户叫:董勇杰,为人比较正直,且有一身好武艺,在镇北千户所一带风评不错。 另外吗,这两位千户一向是面和心不和,暗地里没少了针锋相对;治下各堡的百户、试百户们也分成了两大派,或是支持郑千户,或是支持董副千户,内耗严重。 出了人命案件,自然要审理一番了,地点就在白沙河边上,这里是第一凶杀现场。 三具尸体还躺在地上,因为天气炎热,已经有些发臭了,吸引来很多大嘴乌鸦,在天空中不断盘旋、鸣叫。 吕冒桂扑上去,抱着儿子的尸体号啕大哭:“我的儿啊,你死的好惨啊,完了……我们老吕家绝后啦,是那个挨千刀的恶人害了我儿性命,待老夫抓到你,非的千刀万剐、挫骨扬灰不可……呜呜!” 吕冒桂老泪纵横,哭的很是伤心,可惜他至今都不知道,吕斗赢其实是别人的种,自己当了二十多年的绿毛大王八! 与此同时,董副千户仔细检查了三具尸体,又看了看周围的痕迹,不禁倒吸一口冷死! 三人是被枣木刺杀死的,都是一击毙命、干净利落,说明凶手不仅心狠手辣,而且本领高强,下手又准又稳又狠,没有十年以上的苦练,绝做不出这么漂亮的活! 问题是,凶手为什么不用刀剑、匕首杀人,而是用了枣木刺呢? 难道说,凶手很穷,连把匕首都买不起? “老实交代,堡内军户当中,昨天有谁来过河边?” “回……回……回副千户大人的话,在……在……在下昨天上午,来过河边垂钓!” 到河边钓鱼的事情,堡内的军户们几乎都知道,因此上,秦锋主动站了出来,说话哆哩哆嗦,一副很害怕的样子。 “你是谁?” “在下秦……秦……秦锋!” “哦,你就是那个被雷电劈开棺材、死而复生的秦锋,前任秦百户的独生儿子?” “是!” “你的事情,本官早有耳闻,连阎王爷都不收你,真是个命大之人,老实交代,你在河边垂钓之时,可曾看到是谁杀了吕斗赢三人,或者看到什么异常之事吗?” “回……回……回副千户大人的话,在下专心钓鱼,未……未……未曾看到杀人凶手,也没有发现异常之事。” “真的没看到?” “没……没有!” “哼,老实交代,人是不是你杀的?” “不………不是……呜呜!” 董副千户上前两步,目光凌厉如刀,秦锋顺势瘫坐地上、话音中带着哭腔,一副吓坏了的样子。 “姓秦的小子,肯定是你害了我儿性命,我要你偿命!”另一边,吕冒桂张牙舞爪的扑过来,就要用王八拳打人,不想被董副千户一把拦住了。 “吕试百户,不可莽撞,本官刚才检查过了,三人都是被枣木刺杀死的,而且是一击毙命,这说明凶手不仅心狠手辣,还是一个出类拔萃的高手,秦锋只是一个少年人,胆子又小,手臂骨折,绝不可能是杀人凶手,知道你晚年丧子、心中哀痛,可也不能冤枉好人不是!” “这个……这个……唉!” 吕冒桂很不甘心,却不得不承认,董副千户说的有理。 要知道,自家儿子会一点花拳绣腿的,王勇、张强两名恶奴都是刀客出身,心狠手辣、武艺不凡,寻常三五条大汉都近不了身。 再看秦锋,在七杀堡内是出了名的胆小鬼,平时连只鸡都不敢杀,而且身体瘦弱、左臂带伤,说他是杀人凶手,别说他不承认了,就算是他承认了,恐怕也没人相信。 接下来,又询问别的军户,有谁昨天到过白沙河边。 结果是人人摇头,谁也不想趟这趟浑水,生怕成为嫌疑人。 什么都问不出来,这可如何是好呢? 吕冒桂有点小聪明,眼珠转动几下,想出一个好主意——利诱! “大家伙听好了,我儿死的太冤枉了,这个仇必须报,那怕倾家荡场也在所不惜,现在,有谁能站出来指认杀人凶手,或者提供出重要线索,我赏给他纹银二百两、良田五十亩、再加上耕牛两头!” “哗!” 吕冒桂重金悬赏,周围的军户们不禁一阵大哗,交头接耳起来。 现在的市面上,一两银子能买一石精米,三十两银子能买一头耕牛,二百两银子能置办一座不错的宅子,至于良田,更是无数庄家人的命根子,如此重赏谁能不心动呢? 可惜,大家伙是真不知道。 退一步说,就算知道了,也决不能往外说,吕家在七杀堡作威作福多年,住在这里军户谁没受过欺负,家破人亡的都有。 现在有人杀了吕斗赢,替大家伙出了一口恶气,对这样的大侠,就该贡上长生牌位、早晚三炷香跪拜,又岂能出卖呢! 军户们没人站出来,主要是不知道,其次是良心不允许。 …… 威逼无用,利诱也无用,吕冒桂这下彻底没辙了,只能继续抱着儿子的尸体痛哭,董副千户看不下去了,出言安抚了几句: “吕试百户,这件案子太棘手了,没人证、没线索,只怕短时间内很难找不到杀人凶手,如今天气炎热,令郎的尸体不能这样搁着,莫不如先用棺材收敛起来,让他早一点入土为安吧,至于杀人凶手的事,可以慢慢追查,早晚会抓获的。 另外吗,说一句不当说的话,凶手刺杀令郎,十有八九是来寻仇的,即是寻仇,就不会轻易罢手,吕试百户以后出行千万多加小心啊!” 董副千户几句话,可把吕冒桂吓的不轻,两只小绿豆眼都差一点掉出来。 这些年来,自家父子是打瞎子、骂哑巴、刨绝户坟、踹寡妇门……坏事不知做了多少,仇家更是结了无数。 刺杀之事,莫非是那个仇人做的? 儿子死了,下一个是不是就轮到自己了? 想到这里,吕冒桂只觉的脖子根发凉、小腿肚子转筋,再也不敢多耽搁了,立刻命令手下人把三具尸体抬回去,买来棺材入殓。 按理来说,吕家不缺钱财,应该停尸七天,好好祭奠一番才是。 事实上,第二天吕家就举行了出殡仪式,把吕斗赢埋在了十里外的高岗上,连坑都不用挖,现成的,就是之前秦锋没用的那个。 至于王勇、张强两个恶奴,连口棺材都没混上,用两张破席子一卷,直接扔进山沟完事了。 第三天一早,吕冒桂带着几房妻妾,收拾好了金银细软,以探望干女儿为名,在几名恶奴的保护下离开了七杀堡,到几十里外的镇北城避难去了。 原来老家伙看似嚣张跋扈,其实骨子里特别怕死,担心某天晚上,仇家摸上门来给自己一刀,那不就玩完了嘛。 因此上,来了个三十六计,走为上计,避避风头,等抓住杀人凶手之后,再回七杀堡! …… “呸,老乌龟、真狡猾,算你命大!”得知消息,秦锋暗吐了一口口水。 本想找个机会干掉吕冒桂,彻底除了这个祸害,没想到这老家伙竟然溜走了,除恶不尽,早晚必是祸害,自己还需多加小心才是。 之后的日子里,秦锋开始安心修养,争取早日康复。 或许是晋玉娘医术高明,照顾的好,或许是被雷电劈过,体质发生了变化……又过了一个多月,秦锋的身体就完全康复,就连左臂都取下了夹板,可以自由活动了。 第九章薛家商队! 七月十八—晴天。 上午时分,晋玉娘在屋子里忙着炮制药材,挑、拣、颠、筛、刮、捣、碾、压……每一道工序都极为细致,从而保证制做出来的成药不出差错、药效十足。 ‘无恒德者,不可以作医,人命死生之系’……这可是晋家人的祖训! “嗷——嗷!” “向东飞……向南飞……向西飞……再转两个圆圈……好极了!” 院子中央,秦锋正在训练小金雕,按照自己的指令做出各种飞翔动作。 没办法,连续放生了好几次,可是小金雕转上几个圈子,又会飞回秦家来继续的混吃混喝,怎么都赶不走。 无奈之下,只好收留下了,正式成为家中的一份子,而且秦锋利用空闲时间,开始对小金雕进行军事训练。 没错,就是军事训练! 金雕是一种极有灵性的猛禽,智商颇高,经过训练之后,可以帮助人类捕猎、送信、预警……甚至上阵杀敌! 比如蒙古部落之中,就有专门的训鹰人,可以利用金雕、鹰隼之类的猛禽在高空中侦查敌情,犹如多了一双千里眼,处处料敌于先。 数百年前,成吉思汗的大军能够百战百胜,短短时间内横扫亚欧大陆,这些猛禽功不可没! 穿越以前,秦锋在大草原上接受特训之时,从几位蒙古老人那里学会了很多本领,其中就包括训练猛禽,如今刚好派上用场了。 小金雕非常聪明,很快学会了不少技能,做为奖励,秦锋给它起了一个又好听、又霸气的名字——闪电! 快如闪电,傲视九天,唯有这样的名字才配的上空中之王! …… “来啦,来啦……薛家商队来啦,乡亲们快点出来啊!” “嗯,商队?” 正和小金雕玩的高兴,大街上人喊马嘶,极为热闹,其中还掺杂着军户们的欢呼声。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秦锋走到门口看了看,原来军堡内来了一支商队,大约有四五十挂骡马大车,上面装满了各式各样的货物,车上还插有认旗,上书四个大字:绥德—薛家! 这四个字,在西北一带可谓是妇孺皆知。 大明朝的商业活动比较发达,商人数量众多,而且几百年下来,在全国范围内逐渐形成了三大商帮: 一是徽商,主要盘踞在长江中下游地区,经营海盐、丝绸、粮食、茶叶、瓷器……等生意,同时参与出海贸易,赚取了大量财富,徽商财力之雄厚、冠绝天下! 二是晋商,就是山西商人,主要从事票号、典当、煤炭、冶炼生意,晋商们头脑敏捷,小算盘打的最是精明了。 三是秦商,就是陕西商人,主要经营青盐、茶马、玉石、棉花生意,秦商的特点是忠厚为本、诚实不欺! 绥德—薛家就是秦商之中的翘楚,拥有大量的商铺、商队,家财之多,富可敌国,并与花马池-高家、西安府-胡家,并称为‘西北三大秦商!’ 不仅如此,薛家还参与军供生意,组织商队向西北一带的军镇、军堡出售物资,因为价格公道、童叟无欺,故而深受军户们的好评。 七杀堡比较闭塞,又是出了名的穷困,故而很少有商旅来这里,如今薛家商队一来,真比过年还让人高兴呢。 “伙计,青盐怎么卖?” “和往年一样,十五文钱一斤。” “好,称上五斤!” …… “伙计,棉花呢?” “四分银子一斤!” “来二十斤,最近手头不方便,我用三张羊皮换行吗?” “行!” 七杀堡的军户们涌上前,争相购买薛家商队的货物,有钱的付钱,没有钱的话,以物易物也是可以的,而且价格相当公道。 家中的粮食、油、盐、酱、醋、茶都不多了,秦锋也想买一些,可惜囊中羞涩,连一文钱都没有。 没办法,以前的自己就是个废物,只会混吃混喝,从未赚过一文钱。 上次干掉吕斗赢三人,倒是搜刮了二十几两银子,藏在了河边的树洞里,可是那些银子轻易不敢拿出来,否则容易引起别人的怀疑,晋玉娘那里也不好交代,总不能说是自己捡来的吧? 那种话,没人信! 男子汉、大丈夫,岂能如此穷困潦倒,整天靠着女人养活呢,必须想办法赚钱,过上幸福生活。 问题是,如何赚钱呢? 除了一身杀人技,自己似乎别无所长了,要不然去当杀手,又或者给有钱人当保镖? 胡思乱想之际,有客人登门了,是一名头发花白的老者,身穿蓝色锦缎长袍,看起来挺精神,身后跟着两名伙计、都穿着薛家商队的服饰。 “敢问一声,晋姑娘在家吗?” “你们是谁,找玉娘有什么事?” “老朽孙得贵,是薛家商队的一名管事,今日冒昧登门拜访,皆因我家公子身边的一名丫鬟病了,听堡内的军户们说晋姑娘的医术十分高超,故而前来求医!” “哦,病人现在何处?” “就在外面马车上,病的颇重,不宜行走,还请晋姑娘移步前往医治,诊金好说!” “好,稍等一下!” 秦锋走进屋中,和晋玉娘说清了情况,后者立刻背起一个小药箱,出门和孙掌柜的略加交谈,而后跟着他们去给病人诊治。 秦锋略加思索,也跟着一起过去了。 …… 薛家商队当中,有一辆双马驾辕的银箱车,高大宽敞、装饰漂亮,一看就是富贵人的坐驾。 孙掌柜来到车前,躬身行礼:“启禀公子,女郎中请来了。” “哦,我看看?” 车门打开,里面坐着一位白衣小公子,十六七岁模样,面如冠玉、唇红齿白、皮肤白皙……妥妥的小帅哥一枚! 还不是一般的帅,而是非常帅! 如果说,秦锋的颜值是七分,白衣小公子的颜值起码有十二分,古之潘安、宋玉恐怕也不过如此了。 车里还有一名小侍女,姿色不俗,可惜小脸上一片蜡黄色,身体斜躺在软榻上,一看就是生病了。 “这位就是女郎中,皎若秋月、秀色可餐,没想到七杀堡这种小地方,还有这样的大美人,真是难得啊……美人姐姐,上车来吧,快给绿柳看一看,她究竟生了什么病?”白衣小公子指了指旁边的位置,示意晋玉娘上来,给自己的小侍女看病。 陌生男女,同车而坐,是一种非常无礼的行为。 不过嘛,军户子弟,没那么多穷讲究,再加上治病救人要紧,因此晋玉娘也就没有挑理,径直上了马车,开始诊脉治病。 小侍女—绿柳看着情况糟糕,其实病情并不严重,就是长途跋涉、水土不服,再加上天气炎热,这才病倒了。 晋玉娘给她扎了几针,推宫过血、正本清源,又取出一颗自制的清心丹,让她吞下去……没过一会儿,情况果然大为好转。 又给了十几枚药丸了,叮嘱绿柳按时服用,三天之内,必定康复如初! “呵呵,姐姐不仅生的漂亮,医术更是高明,堪比扁鹊再生,听说姐姐姓晋,却不知芳龄几何,是否许配人家,本公子姓薛、今年一十七岁,至今尚未娶妻,不知美人姐姐有意否?” “你……无礼!” “呵呵,美人姐姐莫恼,本公子只是心生爱慕、一时间有些情难自禁罢了,这里有纹银十两,算作诊金,请收好!” 说话间,白衣公子递过来一锭银子,并在交接之时,用小拇指划了一下晋玉娘的手心,顺便送了一记媚眼! “你……你……登徒子!” 晋玉娘羞的粉面通红,急忙下了马车,就像受惊的小兔子一样跑掉了,连那锭银子都遗落在了地上。 秦锋一直冷眼旁观,却什么都没说,上前捡起了银子,跟薛家商队的伙计购买了家中急需的米、面、油、盐……等物品,而后搬回了家中。 …… “蛟郎,对不起,没想遇到一个登徒子!”回到家中,晋玉娘依旧坐卧不安,毕竟当着未婚夫的面被其他男人调戏,是一件很羞耻的事情。 “呵呵,玉姐,不妨事的,一只顽皮的小雌鸟罢了!” “什么,雌鸟……你是说,那位薛公子是女的?” “没错,女扮男装!” 秦锋早就看出来了,毕竟装束能骗人,男女之间的体型差异骗不了人,否则的话,那个男人敢调戏晋玉娘,自己早就拔刀杀人了! 不过嘛,一个女人,竟然喜欢调戏别的女人,倒是很怪异,莫非那家伙是个拉拉? 拉拉,自古有之啊! 另外吗,‘薛公子’毕竟调戏了自己的未婚妻,自己必须报复一下,打她是不行的,骂她也不合适,那就用精神胜利法给她起一个外号吧。 叫什么呢? 有了,就叫她:小兔兔! 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 再说了,她的确挺小的,一马平川,嘿嘿! 第十章小兔兔的故事! 一夜无话。 第二天,又是大晴天,晋玉娘决定进山采药,为了安全起见,秦锋这次坚持陪同前往,顺便叫上了耗子,一起进山打点野味,改善一下生活。 还有小金雕-闪电,跟着一起前往,可以帮着捕捉猎物! 三人做好了准备,带上钢叉、猎弓等物出了七杀堡,结果在堡外又遇到了薛家商队。 昨天,和军户们交易完之后,天色已经晚了,薛家商队干脆就在堡外扎营,休息了一晚上,今天一早启程,准备前往六十里外的孤山堡。 从七杀堡前往孤山堡,两狼山乃是必经之路。 “玉娘姐姐,你们这是去那里啊?” “薛公子安好,我们准备进山采药!” “哦,那本公子捎你们一程吧,正好顺路。” “这个……好吧,多谢了!” ‘薛公子’从车内蹦了出来,邀请三人随队同行,说话之间,还不忘一个劲的抛媚眼。 知道她是女儿身,晋玉娘到不介意这些了,只当她生性顽皮罢了,至于同行的事情,在征求秦锋的意见之后,点头答应下来。 三十多里路呢,既然有车坐,又何必步行呢! “玉娘姐姐快过来,和本公子坐在一起。” “多谢!” “不必客气,玉娘姐姐,昨天我说的事你考虑的怎么样了,本公子貌比潘安、年少多金,风流倜傥、用情专一……你若是答应下来,立刻就是薛家少夫人了,以后吃香的、喝辣的,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薛公子’拉着晋玉娘上了自己的马车,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还不时搞点小动作,弄的后者哭笑不得,秦锋和耗子则坐上了另一辆货车。 接下来,队伍启程,直奔东南方向而去。 …… “小兄弟,怎么称呼?” “在下秦锋,敢问大叔怎么称呼,在薛家商队干多久了?” “哈哈,我叫刘大壮,绥德州人,在薛家商队快二十年了,一直在赶大车,走南闯北,去过不少地方……” 赶车的是个中年汉子,相貌憨厚、性格纯朴,就是有一点话痨,一路上说起来没完,趁着交谈的机会,秦锋旁敲侧击、打探起了‘小兔兔’的底细,结果还真得到不少消息。 当代薛家-家主叫薛仁礼,精明强干、善于经商,赤手空拳起家,用了不到二十年就赚取了百万家财,被人们尊称为:薛财神! 薛财神不仅财运好、桃花运也相当不错,一连迎娶了十几房娇妻美妾,可谓是妥妥的人生赢家! 可惜啊,人生没有十全十美的。 薛财神别的方面事事如意,唯独在子嗣上不顺心,娶了十几房妻妾,竟然没一个生养的。 为求子嗣,薛财神四处求神拜佛、修桥铺路、积德行善……银子不知花了多少,终于在四十岁上得了一个女儿,自然视作掌上明珠一般。 中年得女之后,妻妾们再无所出,因此上,薛家的百万家财自然由这个独生女继承了。 问题是,华夏之地,自古都是男尊女卑的,薛家以后由一个女子继承家业,难免被外人们轻视,怎么办呢? 薛财神苦思冥想之下,决定把女儿当成儿子来培养,从小就给她穿男子装束、学男子礼仪、玩男孩子才玩的东西,还给女儿娶了一个十分中性化的名字:薛瑾瑜! 古语有云:君子如玉,怀瑾握瑜! 由此可见,薛财神希望自己的女儿,志向上不输须眉男子,争取做一个‘女公子!’ 薛瑾瑜今年一十七岁,天资聪明、很有商业头脑,这次随商队一起游走四方,就是为了增加阅历、为日后接管家业打好基础。 …… ‘原来不是天生的拉拉,而是特殊因素造成了心理扭曲、导致了自我性别认识混乱’……弄清情况之后,对这个四处撩妹子的‘小兔兔’,秦锋不再鄙视了,反而生出了几分同情心。 你本是女娇娘,却被逼成了男儿郎,看似风流潇洒、人人羡慕,内心苦楚又有谁人知道,可怜啊! …… 队伍行进了三十余里路,前面出现了一大片山脉,危峰兀立、层峦叠嶂,草木非常茂密,隐约可以听到各种鸟兽的鸣叫声。 中间有一条大峡谷,大约有三十多丈宽,将整个山脉一分为二,远远望过去,就像是两头巨郎在对峙着,故而得名:两狼山。 望着眼前的高山,秦锋没有感到壮观雄伟,反而生出一种异样感觉:血流加速、心惊肉跳,浑身上下都不舒服。 ‘不好,有危险!’ 秦锋有一种特殊能力,就是可以欲知危险! 当然了,这种能力不是天生的,而是历经无数厮杀、多次在生死边缘徘徊,从体内激发出的一种潜能。 人有六感,而这种特殊能力,可以称之为‘第七感觉!’ 穿越之前,执行各种危险任务之时,秦锋就是凭着第七感觉,才多次死里逃生的,相当精准。 “嗷——嗷!” 与此同时,小金雕-闪电腾空而起,还发出一阵阵急促的鸣叫声,明显是在示警。 秦锋不在犹豫,一跃而下,快跑几步追上了银箱车,逼停之后,一把拉开了车门:“小兔兔……不是,薛公子,快让队伍停下来,前面树林中有埋伏,十之八九是劫匪,队伍再往前走就危险了。”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怎么会有劫匪呢……哦,我明白了,肯定是你看到本公子和玉娘姐姐亲热,吃醋了,故意跑过来捣乱的,哈哈!” “哼,没时间跟你说笑,若是不信,自己出来看看吧,前面那片松树林,再看看半空中,明白了吗?” “树林、空中,有什么不对……啊!” 小兔兔-薛瑾瑜是个聪明人,探出头看了看,顿时脸色大变。 原来山中有很多飞鸟,时起时落、在树林中寻找食物,前面那片松树林上空,同样有很多飞鸟盘旋,却没有一只落下去的。 这说明什么? 说明松树林中藏着人,数量还不少,这才惊的飞鸟不敢落下。 荒山野岭、密林藏人,明显不怀好意啊……想到这里,薛瑾瑜立刻警惕起来:“来人啊,命令队伍停止前进,靠在路边休息一下,再派人去前面探探路!” “诺!” 命令下达,队伍暂停。 又派了两名机灵的伙计,悄悄到前面查看情况,片刻之后,两名伙计急匆匆的跑回来了,脸色吓得铁青! “回公子的话,前面松树林中的确有埋伏,黑压压一大片,少说也有三四百人,全都拿着刀枪!” “哦,可看清是什么来路了吗?” “怕对方察觉,我们不敢靠的太近,因此看不出来路!” 薛家商队有一百多名伙计,且配备了弓箭、刀枪等武器,一般的小毛贼根本不敢打坏主意,对方既然敢半路设伏,那就肯定不是一般的盗贼。 不是猛龙不过江啊! 与此同时,孙掌柜得到消息,急忙来到了车旁:“公子,既然前面有埋伏,咱们原路返回吧,到七杀堡躲一躲!” “不行,咱们的商队以大车为主,装着沉重的货物,如果掉头的话,速度肯定快不了,一旦劫匪们追上来,就会跟狼群追杀笨牛一样、把咱们吃的干干净净!” “那咱们丢了货物,骑马快跑?” “没有用,咱们的马匹数量有限,而且大都是驽马,跑不快,就算是弃车而逃,还是逃不掉的。” …… 处境危险,冲又冲不出去,逃又逃不掉,怎么办? 关键时刻,还是秦锋出了一个主意,让伙计们把几十辆大车围成一圈,首尾相连,形成一道防线,一众人等手持刀枪、弓箭守在里面,严阵以待。 如此以来,商队就变成了一只刺猬,劫匪们无从下手,或许会自行离去的。 “大家快点行动,就按照秦小兄弟的办法,把车辆围成一个圆圈,劫匪不来就罢了,若是来了,咱们就跟他们拼了!” “诺!” 在孙掌柜指挥下,上百名伙计一起动手,很快摆好了车阵,并把小兔兔-薛瑾瑜的银箱车放在中间,以确保安全。 接下来,众人集中精神、死死盯着松树林方向,一刻钟过去了,没有动静。 两刻钟过去了,没有动静。 三刻钟过去了,还是没有动静。 …… 什么情况,莫非见商队警觉起来,劫匪们悄悄撤走了,又或者,有别的阴谋诡计? 正当众人急躁难安,胡乱猜测之时,松树林中突然冲出一支队伍,大约有三百多人,一个个白沙蒙面、挥舞钢刀,坐下骑的却不是马,而是一头头高大的骆驼! 糟糕了,是沙匪! 第十一章路遇沙匪! 榆林镇的北边,就是大名鼎鼎的毛乌素大沙漠,而在茫茫沙漠当中,隐藏着很多穷凶极恶的匪徒,被称之为沙匪! 沙匪们来源复杂,有犯了人命案子、受到官府通缉,被迫逃出塞外的内地汉人;有为了讨生活、从草原上流浪过来的蒙古人;还有忍受不了军官欺压、被迫出逃的边镇军户。 这些人聚集在一起,烧杀劫掠,无恶不作,面蒙白纱、坐骑骆驼就是他们的标志! 榆林镇号称有三害:第一害是沙漠,第二害就是沙匪! 沙匪们如此猖獗,官府难道就不管一管吗? 管过……可惜没用。 万历三十九年,榆林镇出动了数千精锐将士,进入沙漠、大举剿匪,誓要将沙匪们一扫而光! 可是沙匪们非常狡猾,不与官兵正面作战,而是利用熟悉地理的优势,化整为零,四处躲藏了起来。 结果就是,官兵们在大漠里搜查了两个多月,却连一个沙匪的影子都没找到,反而因为流沙、风暴、炎热干渴折损了不少人马,被迫灰溜溜的退了回去。 万历四十二年、四十五年,官兵们又先后两次进入沙漠剿匪,同样是损兵折将,无功而返。 到了万历四十七年,前任榆林镇总兵-刘铤带领本镇精兵三万余人,汇合其他三路兵马共同出征辽东、讨伐努尔哈赤,结果萨尔浒一战、明军惨败,总兵-刘铤阵亡,麾下将士十死八九,逃回来者寥寥无几。 经此一役,榆林镇的军事力量大衰,再也无力出兵讨伐沙匪了,而沙匪们变的更加猖狂,人数也越来越多了,无法无天、无恶不作,过往商旅更是畏之如虎、闻之变色!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沙匪们如狂风般席卷而至,却没有立刻发起进攻,而是停在百步之外,把薛家商队的车阵包围了起来。 原来西北地区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如果商队遇到了劫匪,双方会先行谈判,谈成了,商队留下一部分财物,劫匪们让开道路,双方避免死伤、皆大欢喜,谈不成,才会拼个你死我活! 接下来,从沙匪队伍中跑出一只白色大骆驼,上面端坐一位汉子,体型极为壮硕,就像是没毛大狗熊一般……身穿硬甲,头戴铁盔,手持一柄锯齿弯刀,明显就是匪首。 薛家商队这边,由经验丰富的孙管事出面:“前面拦路的,不知是那一路的江湖好汉,我们是绥德—薛家商队,愿留下十车财物,还请好汉们让开一条道路如何?” “哈哈,老东西听真了,老子们今天不要财物,只要一个人!” “一个人,谁?” “你家女公子—薛瑾瑜,我们大当家的吩咐了,请她回去做客!” 薛家乃是三大秦商之一,在西北地区影响力极大,黑白两道人物遇到了薛家商队,多少都会给几分面子。 没想到,今天遇到吃生米的了,这群沙匪一点情面不讲,还要强索薛瑾瑜,做客不过是说辞,实则是要绑肉票啊! “好汉说笑了,我家女公子一直待在家中,并不在这里,我们愿意留下二十车财物,还请让开一条道路如何?” “哈哈,驴粪球的,少拿谎话诓骗老子,老子早就打探清楚了,你家女公子就在这支商队中,乖乖把她留下还则罢了,胆敢说一个不字,老子一刀一个、管杀不管埋!” “这个嘛……事关重大,还请给一点时间,让我们商量一下如何?” “好,给你们一柱香的时间,不交人,就杀人!”说话间,匪首让人点燃一支长香,插在地上,开始计时。 另一边,孙管事找来了几位重要手下,商议对策。 女公子—薛瑾瑜不仅是家主的掌上明珠,更是薛家的唯一继承人,肯定不能交给沙匪们了,可是不交人,又该如何是好呢? “召集伙计们,保护公子,一鼓作气杀出重围如何?” “不可,沙匪们人多势众、团团围困,咱们这点人更本冲不出去,厮杀过程中,若是不小心伤了公子,咱们可就罪过大了!” “留下全部财物,求沙匪们让条道路如何?” “公子一人顶得上百万金银,这帮子沙匪又不傻,肯定不会同意的。” …… “实在不行,只有李代桃僵了,或许可以蒙混过去。” 孙管事几人商量来商量去,还真商量出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就是找个人冒充薛瑾瑜,交给沙匪、蒙混过关,可是找谁来冒充呢? 薛瑾瑜号称公子,其实是个女人,冒充她的也得是女人,首选自然是小侍女—绿柳! 问题是,绿柳胆子太小了,见到商队被沙匪团团包围,顿时吓得瑟瑟发抖、眼泪一个劲的流……让她冒充女公子-薛瑾瑜去沙匪那边当人质,非当场吓尿了不可! 最重要的,绿柳虽然姿色不俗,却缺少一种高贵气质,就算穿上华服也没用,侍女就是侍女,永远成不了大小姐,沙匪们又不傻,肯定会看出破绽的。 除了绿柳,还有谁呢? 目光转动之间,孙管事等人看到了不远处的晋玉娘,年轻、漂亮、身材高挑,虽然穿着粗布衣裳,却有一股子天生的高贵气质,若是好好装扮一下,不比薛瑾瑜逊色分毫。 二人的年龄、身材又很相似,很好,就是她了。 不过嘛,让人家当替死鬼,这事还得商量一下,想到这里,孙管事几人围拢了过来:“秦小兄弟、玉娘姑娘,咱们被沙匪包围了,事态紧急、生死攸关,现在只有一个脱困的办法,还望你们帮个忙啊!” “帮什么忙,只怕你们是想让玉娘伪装成薛公子,去给沙匪们当人质、换一条生路吧?” “唉,实在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委屈玉娘姑娘一下了,放心吧,不会白干的,此事过后,薛家愿以三千两白银相赠,你们好好考虑一下,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没得考虑,不行!” 秦锋何等聪明,立刻猜到了孙管事等人的来意,并当场拒绝! 开玩笑,去给沙匪当人质,那岂不是羊入虎口嘛! “秦小兄弟,如今这世道,花三十两银子就能娶一个漂亮的黄花闺女了,三千两银子,足够你娶一百个了。” “是啊,只要有银子,还怕娶不到媳妇吗,如果嫌少,我们可以再加,四千两如何、五千两如何?” “秦小兄弟,认清现实吧,一个女人而已,你别敬酒不吃吃罚酒,到时候人财两空!” …… “哼,少说废话,玉娘是无价的,谁想动她一根汗毛,除非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不怕死的尽管过来!” 孙管事等人又是利诱、又是威逼,想要迫使秦锋就范,不想秦锋严词拒绝,还举起了手中猎叉! 面对寒光闪闪的猎叉,以及一双杀气腾腾的眼睛,孙管事等人一句话也不敢说了,他们感觉的到,再多说一句,眼前这位少年人真敢杀人! 易得无价宝,难得有情郎, 枕上潜垂泪,花间暗断肠! 另一边,见到秦锋如此维护自己,甚至不惜与人搏命,晋玉娘感动的热泪盈眶、只觉得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女人了,那怕今日死在这里,也没有什么遗憾了。 “你们几个混账东西,竟然让别人做替死鬼,可耻!” …… “回公子的话,小的们这也是没办法了,才不得不出此下策啊!” “哼,本公子看你们是怕死鬼、软骨头,而且脑袋全都被驴踢了,你们也不想一想,沙匪们敢在这里设伏,肯定事先谋划好了,而且摸清了本公子的底细,小小的李代桃僵之计能瞒过他们嘛?” 小兔兔-薛瑾瑜走了过来,弄清情况之后,大声斥责起孙管事几人,吓得几人噤若寒蝉,大气都不敢出一口。 拉拉生气,惊天动地! 与此同时,那名壮汉匪首从怀中掏出一块白色绢布,上面画有一副人头像,五官眉眼、赫然是小兔兔—薛瑾瑜的模样。 “里面的人听着,快点把人交出来,休想拿假的糊弄老子,老子可不是好糊弄的,哈哈!” 果不其然,李代桃僵之计没用! 人质不能交出去,又没有脱身之计,到了这份上,那就只能和沙匪们拼命了,孙管事不再多言,带领大小伙计们手持刀枪棍棒,严阵以待。 “玉娘姐姐,本公子御下不严,让你受惊了,本公子甘愿赔罪—对不起!” “无妨的,他们也是出于无奈,还望薛公子事后不要太过责备!” “呵呵,玉娘姐姐不仅人漂亮,还有一副菩萨心肠,秦大哥真是有福啊,话又说回来了,自古至今,男子往往视女子如玩物,毫不珍惜,遇到危险之时,真能够挺身而出为女子拼命的更是少之又少,玉娘姐姐得夫如此,你也是个有福之人!” …… 不错,‘小兔兔’很明白事理,说话又中听,秦锋对她的好感增加了一丢丢! 第十二章击毙匪首! 一柱香燃尽,眼看薛家商队不肯交人,沙匪首领不再等待,下达了进攻的命令。 “小的们听真了,冲进去,活捉薛瑾瑜,那是个女扮男装的家伙,看着像个兔爷,千万要捉活的……余者斩尽杀绝,一个不留!” “冲呀!” …… 呐喊声中,沙匪们发起了猛攻,有的用长枪、有的用弯刀,却没人使用弓弩,大概是怕误伤了小兔兔-薛瑾瑜,那可是价值连城的宝贝疙瘩。 另一边,薛家商队的伙计们利用车阵做为屏障,挥舞武器、阻拦沙匪们的进攻。 一时间,喊叫声、怒骂声、兵刃碰击声,以及人临死之前的惨叫声,此起彼伏,响彻荒野! …… 生死关头,秦锋、耗子不敢怠慢了,先让晋玉娘跟薛瑾瑜一起躲进银箱车中,而后二人守在一辆大车后面,和商队的伙计们共同奋战。 人头滚滚,鲜血飞溅,耗子的胆量最小了,被如此惨烈的景象吓的浑身颤抖,用猎弓胡乱射了几箭,结果一个沙匪都没射中! 秦锋则很镇定,从一名战死的商队伙计手中捡起一副弓箭,而后挽弓搭箭、稳稳瞄准…… “啪——嗖!” 随着弓弦振动,一支狼牙箭闪电般射了出去,正中一名沙匪的咽喉要害,鲜血喷涌、气绝身亡。 接下来,秦锋频频出手,每射出一支箭、必有一名沙匪摔下骆驼,或死或伤,例无虚发。 这不奇怪,蛟龙特战队的队员全都受过严格训练,不仅能使用高端的精密武器,同样能使用落后的冷兵器,射箭更是必修课之一。 秦锋在这方面下过苦工,八十步内、例无虚发,如今变成了少年人,力量虽说弱了一点,可是射箭的准头还在,一连射翻了五六名沙匪。 可惜的是,一个人的勇猛改变不了整个局势,沙匪们的攻势越来越猛烈了,商队的防线摇摇欲坠。 “顶住,一定要顶住,千万不能让沙匪们冲进来,否则大家就都完了。” “老管事,不行了,怕是顶不住了!” …… 孙管事来回奔跑,指挥伙计们奋力抵抗,可是情况极不乐观,几乎被打的毫无还手之力。 没办法,商队不是军队,伙计们头脑精明,做起生意来一个顶三个,可拼命搏杀就不是他们的强项了,三个伙计加在一起,未必顶得上一个心狠手辣的沙匪,何况人数上还不占优势呢! 因此上,几个回合下来,商队伙计们死伤惨重,车阵随时有被攻破的危险。 怎么办? 怎么办? 又射翻了一名沙匪,秦锋环顾周围情况,同样心急如焚。 可是危急关头,着急一点用也没有,必须强行镇静下来,想出一个退敌之策才行,否则让沙匪们冲进来,谁也休想活命,包括自己和晋玉娘! 有办法吗? 有吗? …… 有了! 河狭水紧,人急智生,秦锋目光转动之间,发现自己守卫的大车上装满了大大小小的坛子,里面全是羊油。 古代照明,富贵人家用蜡烛,或者是带有淡香味的海鱼膏,普通百姓家没有那个财力,只好用价格便宜、味道刺鼻的羊油、猪油。 “耗子,给我火折子!” “好,接着!” 打开一个坛子,秦锋脱下自己的长袍,牢牢塞住了坛子口,用火折子引燃之后,奋力向外扔了出去…… “嗖……砰!” 羊油坛子飞出三四丈远,落地摔了个粉碎,随即化为了熊熊烈焰,直接将两名沙匪烧成了火人,摔落地上、来回翻滚,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很快就没了气息,而且熊熊燃烧的烈焰还拦住了其他沙匪的进攻道路。 “快,快,大家快用火攻,烧死这帮子沙匪!” “嗖……嗖!” 眼看秦锋一击奏效,商队伙计们有样学样,纷纷扔出了带火的羊油坛子,身上衣服不够用,就撕扯货车上的布匹、棉花代替。 一时间,车阵四周都燃起了烈焰,烧的沙匪们哭爹喊娘、死伤惨重,只好扔下数十具焦糊的尸体,狼狈不堪的退了下去。 “赢了……我们打赢了,哈哈!” 眼看打退了沙匪,商队伙计们高兴的欢呼起来,庆祝劫后重生,而后开始救治伤者,这一场激烈的拼杀下来,商队这边死伤了三十多名伙计。 晋玉娘身为郎中,自然不能坐视不理了,强忍着对鲜血的恐惧,拿出随身携带的药物,跑过去给那些受了重伤的伙计治疗。 秦锋则坐在地上休息,好尽快恢复体力,耗子凑了过来,目光中满是崇拜之色:“锋哥,看你平时窝窝囊囊的连只鸡都不敢杀,不想到了关键时刻如此勇猛,刚才起码射翻了七八个沙匪,厉害!” “没什么,我们秦家世代从军,我又岂能一点武艺都没有呢,只是平时没有显露罢了。” “说的也是,不过你藏的真深,我竟然一点不知道,快说说,你什么时候开始练武的?” “练武的事回头再跟你细说,现在抓紧时间休息吧,这帮子沙匪贼心不死,很快会再攻过来的!” “什么?” 耗子吃惊非小,连忙探出头去查看。 果不其然,沙匪们虽然死伤不小,却没有撤走,而是在匪首指挥下,重新整理队形,很快发起了第二次进攻。 …… “嗖!--嗖!” 眼看沙匪又冲过来了,商队伙计们再次施展火攻,不断扔出羊油坛子;没想到的是,这次沙匪们改变了战术,不再强行冲击车阵,而是在四周游走,保持一定距离。 耗子头脑聪明,立刻看出了沙匪们的目的:“糟糕了,他们这是想消耗商队的羊油,一旦羊油用光,就再也拦不住他们冲锋了,锋哥,要不咱们带上玉娘姐姐突围吧,或许还有一条活路?” “不行,沙匪们围的铁桶一般,强行突围只有死路一条。” “那怎么办,留在这也是死路一条啊!” “事到如今,突围、坚守都是个死,要想活命只有一个办法——擒贼先擒王,只要杀掉沙匪的首领,他们就会不战自溃的!” 说话间,秦锋用手指了指,那个骑着白色骆驼的壮汉。 问题是,这家伙身穿数层厚的牛皮硬甲,头戴浑铁盔、上面还有精钢面罩,浑身上下防护极严,一点缝隙都找不到。 而薛家商队这边,能够远距离杀敌的,只有普通的桑木弓、枣木弓,射程、威力都非常有限,根本射不穿牛皮硬甲。 怎么办? “唉,要是有一支火枪就好了,那样的话,取匪首性命犹如探囊取物一般!” “火枪吗,本公子这里有。” 声音从背后传来,原来是小兔兔—薛瑾瑜前来查看情况,恰好听到了两人对话。 “你真有火枪?” “真有!” 说话间,薛瑾瑜从自己的箱车中取出一个精美的长木匣,打开之后,里面赫然装着一支火绳枪,黑火药、铅弹丸、清理工具……皆是一应俱全。 薛家是做军供生意的,而要想做好这门生意,必须和边军中的高层将领们打通关系。 如何打通关系? 两个字:送礼。 为将者,大都有三好:一是宝马、二是盔甲、三是兵器。 这支火绳枪,就是薛家派人到东南沿海地区,用重金从一位葡萄牙商人手里买来的,枪管用精铁制成,威力非常之大,有效射程一百二十步,八十步内可以射穿重甲! 火绳枪买来之后,本想送给一位手握重权的总兵官,现在情况危急,只能拿出来了。 “刷……咔嚓!” 秦锋拿过火绳枪,仔细检查了一遍,长三尺二寸,重十二斤左右,前有准星、后有照门,内部贯通、低端封闭,一侧有蛇形曲杆,为通火之路……与后世的狙击枪、突击枪相比较,这支火绳枪简直不堪入目,可在这个时空中它已经是最先进的热武器了! 弓箭的玩的转,火绳枪更不是问题了。 熟练的倒入火药、填充弹丸、用通条捣实,点燃引火绳……做好准备之后,秦锋找到了孙管事低语了一会儿。 孙管事脸色数变,一番冥思苦想之后,还是狠狠点了点头,事到如今,除了相信眼前这个少年,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接下来,孙管事命令伙计们、减少仍羊油坛子的频率,先是十几个、而后七八个、最后三四个,做出一副羊油消耗殆尽的样子。 …… “哈哈,太好了,他们没有羊油了!” “二当家有令,第一个冲进车阵的赏白银三百两,有活捉女公子-薛瑾瑜的,赏银五百两,冲呀!” 沙匪们果然中计了,高声呐喊着发起了冲锋,很快就杀到了近前,商队伙计们依靠车阵,用弓箭、刀枪奋力抵抗,战斗很快进入了白热化。 秦锋则躲在了大车后面,用火绳枪瞄准了沙匪首领,却迟迟没有开枪! 没办法,沙匪首领相当狡猾,指挥手下人向前冲锋,自己则躲在了队伍后面,距离车阵大约一百二十步左右。 以火绳枪的威力,八十步左右还可以,一百二十步的话,且不说准头难以保证,就算是侥幸击中了,也无法击穿匪首身上的重甲。 机会只有一次,如果一枪打不死,匪首就会警觉起来,躲得远远的,再想杀他就难如登天了。 因此上,秦锋只能等,等那个未必会出现的机会。 “锋哥,快要支撑不住了,怎么办?” “锋哥,真顶不住了,你快点开枪吧!” …… 沙匪们的攻势猛烈,薛家商队这边死伤惨重,眼看就要撑不住了,耗子不断催促着开枪,秦锋却纹丝不动。 机会只有一次,没有十成把握,决不能轻举妄动,而且秦锋相信,机会一定会出现的! 果不其然,眼看进攻顺利,匪首终于放松了警惕,催动坐下白毛骆驼、向车阵这边冲了过来,一会儿好多抢点值钱的东西。 一百步! 九十步! 八十步! …… 感觉时机已到,秦锋不再犹豫了,用力扣动扳机! “嘭!” 随着一声巨响,弹丸发射而出,正好打中了八十步外、正在挥刀冲锋的匪首的心脏位置上,后者如遭锤击,从骆驼背上狠狠的摔了下去。 “不好啦,二当家的被火枪打中,从骆驼上摔下去了!” “二当家的没气了,怎么办?” “薛家商队怎么会有火器?” …… 蛇无头不行,鸟无头不飞,这话一点不假,眼看着首领被一枪击毙,沙匪们顿时大乱起来,惊慌失措,大喊大叫。 趁此机会,秦锋重新装填弹药、射击……再装填、再射击……连续开了四枪,打死了四个试图重新整顿队伍的沙匪小头目。 与此同时,商队伙计们扔出羊油坛子,再次施展火攻。 这下子,沙匪们彻底乱套了,再也不敢继续进攻,而是抬起首领的尸体,如潮水般退了回去,一直退进了远处的松树林中,消失不见了。 第十三章和小兔兔成了‘兄弟!\’ “老天爷保佑,我们把沙匪打跑了,哈哈!” “不是老天爷保佑,是这位秦小哥厉害,他是大家伙的救命恩人啊!” “没错,恩人在上,请受我等一拜,今天真是多亏恩人了,否则我家里的婆姨就要当寡妇了!” …… 死中得活,商队伙计们大声欢呼起来,更有一些人跑过来给秦锋磕头,感谢救命之恩。 秦锋不敢托大,连忙伸手搀扶,其实这次能打败沙匪,真是一半靠实力、一半靠运气。 欢呼过后,孙管事开始整顿队伍,想要早点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却被秦锋给阻拦住了,队伍暂时不能离开,车阵更要保持原样。 道理很简单,沙匪们虽然退走了,却未必真的离开了,很可能隐藏到了周围的树林中,如果商队离开这里,失去了车阵做依托,沙匪们趁机杀一个回马枪,那可就玩完了! “多谢秦小兄弟提醒,小老儿差点犯糊涂了,可咱们不能这么耗下去吧?” “莫急,可以派人到镇北城求援,得知是薛家商队被困了,那些当官的不敢见死不救,只要援兵一到,咱们就安全了。” “好,一切都听秦小兄弟的!” 对于秦锋的能力,孙管事等人是心服口服外带佩服,立刻依计行事,挑选了两名精明强干的伙计、持信物前往镇北城求援。 耗子跟着一起去了,他常年在两狼山中打猎,对周围的地形熟悉无比,那怕是山林中藏有沙匪,他也有办法溜出去。 其余伙计则分成三队,轮流站岗、休息。 而在休息的时候,人们自然谈起了沙匪的事情。 毛乌素大沙漠当中,本来有十几股沙匪的,经过互相厮杀、吞并,如今只剩下一支了,大约有七八百人,他们来去如风、无影无踪,杀人越货、无恶不作,令官府头痛无比,却又一直拿他们没办法。 据说沙匪中有三位首领,出身来历各不相同: 大当家—侯万金,本是中原内地的一名镖师,带着几十名趟子手,靠着给人保镖讨生活。 有一次,侯万金带着手下人,护送一位致仕的五品知府回乡,见其携带的金银珠宝极多,小妾又个个如花似玉,于是起了歹心,在路过一片荒野之时,杀了知府全家、侮辱了女眷,而后夺了金银珠宝,带着手下人逃出塞外当了沙匪! 其性格特点是:贪婪小气、心狠手辣、狡猾多疑,从不相信任何人,那怕是自己的同伴,故而人送绰号:老阴猴! 另外吗,这只‘老阴猴’作恶多端、民愤极大,甚至惊动了三边总督府,总督大人亲自下令:边军将士中,有能斩杀、或者生擒匪首-侯万金者,官升两级、赏银五千两! …… 二当家-特木尔,蒙古人,本是一位部落小王子,争权失败、逃离草原,成为了沙匪一员,为人凶悍嗜杀,善用一柄弯刀,曾多次率队抢劫过往商队,双手沾满了血腥! 之前被秦锋一枪击杀的,十有八九就是这家伙了! …… 三当家—韩山君,本是镇北千户所的一名普通军户子弟,自幼习武,本领不凡,人又生的高大英俊,故而得了一个‘锦毛虎’的绰号。 韩山君有一位童养媳,名叫:叶婉儿,是一位私塾先生的遗女,不仅容貌姣好,而且识文断字、颇有才气,二人自幼一起长大,彼此感情极好! 没想到,闭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就在二人准备成亲前几天,韩山君出门购买应用之物,一伙千户所的亲兵闯入家中,以拖欠‘子粒粮’为名,强行带走了叶婉儿,韩父、韩母上前阻拦,结果都被亲兵们打死了。 事后得知,原来是郑千户看上了叶婉儿,想要纳为小妾,这才派亲兵上门抢人! 数日之后,韩山君归来,得知了事情经过,有心上门寻仇,奈何人单势孤,与白白送死无异,于是一怒之下投了沙匪,并立下血誓,一定要杀郑千户报仇。 两年之前,郑千户出行之时,胸口上挨了一支冷箭,差一点命丧黄泉,据说就是韩山君干的,之后郑千户成了惊弓之鸟,轻易不敢离开镇北城半步。 另外吗,虽然当了沙匪,可是韩山君的秉性不坏,从来没有滥杀无辜,故而名声比其他两位首领好多了。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随着时间推移,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商队伙计们一齐动手,从周围的土岗上砍伐了不少枯树枝,在车阵内外点燃了十几堆篝火,照的亮如白昼一般。 而后一边警戒着,一边用篝火加热随身携带的干粮,其中又以锅盔为主。 锅盔是西北地区的一种主食,用小麦面粉发酵制成,酥脆,瓷实、个大,一个就有七八斤重,而且极易保存,就是烈日炎炎的夏季,放上十几天都不会变质,堪称是出门远行的必备之物。 遥想当年,崛起于西北地区的大秦,能够吞并东方六国,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以锅盔为主食。 据说,秦军士兵把两个锅盔做为一组,上面各钻两个眼儿,用牛皮绳系好,前胸、后胸各搭一个,就像是褡裢一样,行军时如果肚子饿了,就撕下一块咀嚼,又美味、又扛饿,还不耽误行军速度。 如果遇到敌袭,锅盔又硬又厚,还能抵挡冷箭,保护身体,一点不比盔甲的作用差,这也是‘锅盔’名字的由来。 秦锋、晋玉娘围坐在一起,正准备烤一块锅盔烤吃,不想一个红漆食盒出现在眼前,里面装着卤好的牛羊肉,几种美味糕点,还有一坛子金花酒! 随着食盒一起出现的,还有小兔兔—薛瑾瑜,以及小侍女—绿柳! 秦锋没有客气,接过了食盒,和晋玉娘一起分享里面的美食,又打开酒坛子闻了闻,浓香纯烈,滋味一流,当即倒了一碗,大口灌了起来。 身为军人,没有不嗜酒的,来到这个世界几个月了,一滴酒都没有喝过,今天可以过过酒瘾了,痛快。 小兔兔—薛瑾瑜没有离开,顺势坐在了篝火旁边,还主动给秦锋倒了一大碗美酒:“秦大哥,这次多亏有你了,否则包括本公子在内、商队这一百多号人,恐怕早就做了沙匪的刀下鬼,救命之恩、没齿不忘!” “呵呵,薛公子不必客气,我也是出于自保才不得不拼命的!” “咱们也算是生死之交了,一口一个公子,太生份了,这样吧,以后我叫你锋哥,你叫我瑾瑜,咱们以兄弟论交如何?” “好!” 或许是从小培养的缘故,薛瑾瑜虽然是女儿身,却颇有几分须眉男儿的豪爽气,秦锋也不是扭捏的人,当即接过酒碗一饮而尽,算是认下了这个‘兄弟!’ 既然认了兄弟,说话就随意多了。 “小兔……不是,瑾瑜啊,你们外出经商,经常遇到劫匪吗?” “是啊,商队带着大量货物和金银,难免被贼人们惦记,不过像这种大规模围攻还是很罕见的,这帮该死的沙匪,怎么就盯上我了?” “金银太过沉重了,不好携带、又不好隐藏,你们为什么不用银票交易,那样就方便多了!” “银票,是什么东西?” “银票就是……就是……” 秦锋郁闷的发现,自己一不小心说漏嘴了,现在是大明崇祯元年,银票还没有问世呢。 大明建国之后,倒是印刷过一种宝钞,不过那东西只能称为纸币,不是银票! 而且大明朝没有一套成熟的金融管理系统,大肆滥印纸币,导致通货膨胀、民怨沸腾,到了正德年间,大明宝钞就基本废除了,商业流通依旧以金、银、铜三种金属当做货币。 山西商人比较聪明,倒是发明了一种汇票,甲地存钱、乙地取钱,用起来很是方便,不过汇票只有存取功能,不能当做货币流通,也不算真正的银票。 在原来的历史上,真正意义上的银票,要在清—道光年间才出现,距离现在还差小两百年呢! 喝了点酒,不小心泄露天机了,怎么办? 没办法,秦锋只能圆谎了,说银票是自己设想出来的,一种可以自由存储、兑换、交易的纸币! 说了银票,就牵扯出了银票的发行机构—钱庄! 说了钱庄,又牵扯出了金融学! 说了金融学,又牵扯出了国家、社会、人类、商业、道德、婚姻、爱情、生孩子、为什么生孩子、怎么生孩子、用什么姿势容易怀孕、怀孕后的护理……等一系列话题! 总而言之,秦锋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用了将近两个时辰才算把银票的事情解释清楚。 解释完之后,累的小舌头都耷拉出来了……同时暗暗发誓,以后再也不胡乱泄露天机了。 再看周围的几个人:小侍女-绿柳只是吃东西,连头都没抬过,她是一句也没听懂! 晋玉娘满眼都是小星星,虽然她听懂的不多,可是未婚夫如此学识渊博,连女人怀孕的事都知道,让她很是骄傲! 再看小兔兔—薛瑾瑜,柳眉倒竖、杏眼圆睁,樱桃小嘴大大张开,一次塞三个鸡蛋进去都没问题,这已经不是简单的吃惊了,而是惊神泣鬼、震天骇地! 秦锋的一番话,仿佛在苍穹上打开了一扇窗户,让她看到了另外一个世界。 原来,一张纸可以代替金山银海! 原来,钱不是钱,钱只是一串数字而已! 原来,赚钱不是难事,小目标是一个亿! …… 原来,可以先生孩子、再结婚、再谈恋爱,而且爱情不限于男女之间,还有耽美之爱,百合之爱,跨越生死、物种之爱! 整整半个时辰,薛瑾瑜一言不发,她的精神世界受到了巨大冲击,原本微微有些扭曲的三观……一下子扭曲的更厉害了! 半个时辰后,薛瑾瑜回过神来了,用炙热的目光看着秦锋、就像看到了一件举世无双的宝贝。 “锋哥学识渊博,真有经天纬地之才,待在七杀堡这个小地方未免太委屈了,不知可有另谋高就的打算?” “哦,怎么讲?” “锋哥,你来我们薛家吧,担任总掌柜之职、全权负责薛家的生意,若是锋哥愿意屈就,瑾瑜可以做主,凡是薛家的生意都有你两成的干股,再加上绥德城内全新四重院落一套、男女仆人各三十名、良田三百倾,不知意下如何?” 没有想到,薛瑾瑜竟然起了招揽之心,出的价码还不低。 要知道,薛家是三大秦商之一,拥有百万财富,其中两成股份也有几十万两白银,足够普通人花十辈子了。 再说了,薛家在西北地区影响巨大,当上薛家商号的总掌柜,就是知府、布政使之类的高官见了也得给几分面子,可比当一个小百户强太多了。 这般又有银子、又有面子的好事,秦锋会答应吗? 第十四章出名未必是好事! 面对诱惑,秦锋坚定的摇了摇头:“多谢一番好意,可惜我无意于经商,你们薛家还是另请高明吧!” “锋哥如此推脱,莫非是嫌价格开低了,这样吧,每年再加五万两银子如何?” “呵呵,此事与银子无关!” “哦,与银子无关,莫非锋哥看不起薛家,认为商人身份低微?” “呵呵,薛家富可敌国,谁敢有丝毫的不敬,再说了,农夫种地、工匠做工、商人经商……大家都是靠本事吃饭的,谁也不比谁低半分!” …… “莫非锋哥顾忌自己世袭军户的身份,这个好办,我们薛家在西北边军中颇有一些人脉,只要花点银子、疏通一下关系,把锋哥、玉娘姐姐由军籍转为民籍不是问题。” 秦锋还是摇头! 这下薛瑾瑜郁闷了,到底是什么原因,让秦锋坚拒自己的招揽呢,总得有个理由吧? “因为我是一名军人!”说话间,秦锋挺直了腰板,目光中满是骄傲之色。 上一世,自己是军人,这一世,自己还是军人,如果有下一世,自己依旧愿意当个军人! 军人,征战沙场、保家卫国! 军人,面对困难、百折不挠! 军人,永远不会放弃自己的执守,那怕面对金山银海的诱惑! 军人二字,重于泰山! 虽然拒绝了招揽,对薛瑾瑜的一番诚意,秦锋还是很领情的,略加思索之后,决定给她提个醒:“瑾瑜,我有几句话,不知当说不当说?” “锋哥有话请讲!” “依我看来,这次沙匪们在两狼山中设伏,绝非偶然之事,而是早有预谋的,你以后一定要多加小心,尤其要小心身边的人,需知道,没有内鬼、引不来外贼!” “多谢锋哥提醒,瑾瑜以后一定多加小心。” 薛瑾瑜点了点头,目光中露出思索之色,自己这次随商队一起出行,知道的人并不多,为了安全考虑,途中还变换了好几次路线,就是怕被被歹人算计了。 沙匪们却能在准确的时间、准确的地点,伏击了薛家商队,这说明什么? 说明薛家有人吃里扒外,暗中泄露情报,而且此人就在自己身边,才能精准的掌握情报。 此人究竟是谁,又是受了谁的指使呢? 自己可是父亲的独生女儿,唯一的财产继承人,一旦有个三长两短,薛家的百万家财……细思极恐啊! …… 一夜无事。 第二天上午,两狼山东侧突然传来了密集的脚步声,明显是有大队人马冲过来了,商队伙计们立刻戒备起来,生怕是沙匪们又杀了回来。 待到队伍靠近,众人不禁长出一口气,来的不是沙匪,而是镇北城派来的援兵,大约有四百多人,领队的正是董副千户! 昨天晚上,耗子带着两名商队伙计钻进了树林中,小心谨慎、四处兜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溜出了两狼山,跑到了距此不远的董家堡。 董家堡与七杀堡一样,军户逃亡过半,剩下的大都是一些老弱妇孺,根本没法出兵救援,三人只好借了几匹骡马,以最快速度前往几十里外的镇北城求援。 得知是薛家商队被沙匪围困了,两位千户不敢怠慢,立刻决定出兵救援! 可是镇北城内的人马同样不多,只好从周围几个百户所抽调壮丁,好不容易拼凑了四百多人,而后由董副千户带领着前来救援了。 过程太过繁琐,故而耽误了时间,今天上午才赶到了两狼山中。 “商队被贼人围困山中,本官救援来迟,还请薛公子莫要怪罪!” “不敢,还要多谢董副千户才是,若非援兵来到,我们这些人怕是要被困死山中了。” “那里,贵商队的伙计们战力强悍,薛公子指挥有方,竟然挡住了沙匪数次进攻,还杀伤了这么多匪徒,本官佩服至极。” “说来惭愧,不是本公子指挥有方,而是多亏了贵人相助,这才逢凶化吉啊!” …… 通过交谈,董副千户这才得知,原来是秦锋帮助商队打退了沙匪,还击毙了沙匪的二当家,这不禁让他大吃一惊。 原以为秦锋是个胆小、懦弱之人,没想到竟是一个厉害角色,之前一直在扮猪吃老虎,藏的真深,连自己都没看出来。 如此想来,之前吕斗赢三人之死、只怕是另有内幕啊! 不过嘛,董副千户与郑千户一直不对付,捎带着看吕家父子也不顺眼,自然不会追究此事了,反而大大称赞了秦锋一番,同时派人到附近的山林中查看情况。 结果在一片密林中,发现了大量的人畜脚印,还有新鲜的骆驼粪。 这说明,首领被击毙之后,沙匪们没有真的逃走,而是躲在了暗处,等待机会,想再杀一个回马枪。 没想到,薛家商队听从了秦锋的建议,原地坚守不动,让沙匪们找不到一点机会,又见镇北城派来了援兵,这才无可奈何的离开了。 换而言之,秦锋又救了商队众人一命! 对于救命恩人,自然要给予重谢了! 双方分别之时,薛瑾瑜将那只威力巨大的火绳枪送给了秦锋,还有一千五百两白银、两匹骏马,以及十大车货物。 不仅如此,薛瑾瑜还从脖子上摘下一枚羊脂玉佩,正面是百合花纹,背面刻有自己的名字、作为信物送给了秦锋,直言以后若有困难,可以到延长府—绥德城找自己,自己一定鼎力相助! 拼命换来的报酬,秦锋自然不会拒绝了,不过东西有点多,需要好好分配一下: 马匹、火绳枪,玉佩留下自用,银子和货物留下一部分,够自己和晋玉娘过日子就行了,剩下的全分给了七杀堡的军户们,算是感谢大家多年来的照顾。 军户们受了好处,自然对秦锋感激不尽了。 与此同时,秦锋帮助薛家商队,打退了数百名沙匪的进攻,并一枪击毙沙匪二当家的事情迅速传播开了。 方圆一二百里的人都知道了,七杀堡内出了一位少年英雄。 按理来说,出名是一件好事,秦锋却一点都不高兴,道理很简单,这件事看似大出风头,实则后患无穷。 其一,自己坏了沙匪们的好事,又打死了他们的二当家,结下了这样的血仇,沙匪们肯定会疯狂报复的,不死不休那种。 其二,之前杀掉吕斗赢三人,自己凭着精妙的伪装,才没有引起他人的怀疑,这次的事暴露了自己的实力,肯定会引起吕冒桂的怀疑,一旦认真追查起来,可就麻烦了! 怎么办? 凉拌! 事情已经出了,怕也没有用,大不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就是了! 为了防患于未然,秦锋将军户们组织起来,先把七杀堡维修了一番,围墙补好、加高加厚,上面准备了大量的滚木雷石、箭矢弓弩,又在围墙外侧开挖了三道深深的壕沟,里面插满了尖刺! 壮丁们分成三班,轮流在围墙上值守,以防沙匪们前来报复! 当然了,个人武力值也要努力提高,秦锋开始打熬筋骨、苦练功夫,随时做好了厮杀的准备。 问题是,秦锋一向以软弱示人,如今突然变得这么厉害,难免引来别人的疑问,尤其是耗子,有事没事就追问秦锋,什么时候学会功夫的? 晋玉娘的眼神也有点怪怪的了,只是性格温和的她,没有开口询问罢了。 没办法,为了打消众人的疑虑,秦锋只好编了一套瞎话: 就说十年之前,有一天早晨,自己在河边玩耍之时,遇到了一位白发飘飘、仙风道骨的高人,见自己根骨奇佳,就收自己做了徒弟,传授各种武艺。 高人还吩咐了,让自己低调做人,不到万不得已之时,不得显露会武艺的事情,更不能把这件事告诉别人。 还别说,这番瞎话一出来,周围的人还真信了。 穷困少年,偶遇高人,传授一身本领,而后建功立业、名垂青史……这样的故事在历史上屡见不鲜,也是世人最为津津乐道的趣事了。 尤其是堡内的少年们,听了这个故事以后,有事没事就到白沙河边溜达,希望有朝一日也能遇到那位高人,学会一身本领。 …… 当然了,光苦练功夫还不行,为了应对即将到来的危险,还得准备几件趁手的家伙! 第十五章准备几件趁手的家伙! 要想打造好兵器,一是要技艺高超的铸造师,二是要上等原材料,而这两者嘛……恰好都有! 清晨时分,秦锋走进了东侧一间耳房中,里面没有别的陈设物,只有一座大大的祭台,上面密密麻麻的摆满了灵牌,都是秦家的列祖列宗。 大明立国之初,秦家祖先就来到了榆林镇戍边,至今二百多年过去了,按理来说,子孙繁衍、生生不息,秦家应该发展成一个兴旺的大家族才是,为何如今只剩下一个男丁呢? 是生育能力不强吗? 非也。 生育方面,秦家人还是挺厉害的,比如说秦家始祖,娶了两个媳妇,生了五个儿子;秦家二祖娶了两个媳妇,生了六个儿子;秦家三世祖就更厉害了,一共娶了三个媳妇、生了九个儿子,全都养大成人了! 这么多人那去了呢? 全都为国捐躯了! 洪武二十一年,秦家四名族人随大将军蓝玉出征草原,在捕鱼儿海大破元军,斩首数万,俘获牛羊牲畜不计其数……此一战,秦家阵亡三人,重伤一人。 永乐二十年,明成祖—朱棣亲率大军出征漠北,大破蒙古阿鲁台部……此一战,秦家六人出征,阵亡四人,重伤两人。 景泰二年,鞑靼部入侵河套地区,秦家九人随军出征,大败,阵亡八人,仅一人侥幸生还。 …… 连年征战,不断有族人倒在战场上,秦家人丁自然发展不起来了,别说发展了,没中途断了香火,就已经是老天爷保佑了! 而秦家的情况,就是九边将士的真实写照,为国戍边二百多年,谁家没有亲人阵亡沙场,谁家没有孤儿寡妇……长城万里、白骨累累,为国戍边、九死无悔!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秦锋跪在地上,对着列祖列宗的灵位磕了几个头,而后从祭台下面拽出一个大木箱子,打开之后,里面有一顶铜雀盔、一套铁札甲、一柄雁翎刀,皆是祖传之物。 秦锋拔出刀来看了看,保养的挺不错,闪光闪闪、颇为锋利,来回挥舞了几下,稍微有一点重,看来还需要加强臂力、腕力的锻炼! 除了刀、盔、甲,箱子里还有一些钢锭,每一块上都有云状花纹。 秦家人世代从军,故而留下了一条规矩:家中若有男丁出生,长辈们必须准备一些好钢材,以备日后打造兵器、铠甲之用。 这些云纹百炼钢,就是秦父在世之时,用积攒了好几年的俸禄,从一位西域商人手中买来的,都是上等货色。 取出了几块钢锭揣入怀中,秦锋迈步出了家门,而后向左一拐弯,进了邻居家的大门…… “叮当!——叮当!” 邻居家院子里、升着旺旺的红炉火,还有风箱、砧板、磨石、水槽……等工具,一名五十多岁的老者,正用铁锤敲打一块烧红的铁块,看样子是在打制一柄菜刀。 老者姓胡,本是西安—兵仗局中的大工匠,手艺精湛,善于打造兵刃、铠甲、火器,因为性格正直,得罪了贪婪的上司,结果遭人诬陷丢了差使,还被发配到了七杀堡。 堡内的军户们生活贫困,加之武备疏松,故而打制兵器的人极少,无奈之下,胡老汉平时只能打制一些厨具、农具,免强度日! “胡伯伯安好!” “哦,是蛟郎啊,来老汉这里有事?” “的确有事,晚辈想请您帮忙打制几件东西!” 说话间,秦锋把钢锭拿了出来,全都交到了胡老汉手中,后者略加端详,用力撞击了几下,顿时发出一阵阵清脆之声。 “不错,这样品质的云纹百炼精钢,老汉已经有十多年没有见到了,好东西啊,你想打造什么东西?” “晚辈最近在练武,想打造几件趁手的兵刃!”说话间,秦锋又掏出几张图纸,都是在家中提前画好的。 胡老汉接过来认真观看,第一张图上,画着一柄匕首:刃长一尺二寸、宽二寸、厚半分,两侧开锋,刃身上有四道深深的血槽……柄长六寸,中空、内藏一丈八尺长细绳索,木柄上还刻有‘军魂’二字! 第二张图上,是一根细铜管,一尺二寸长……另有数十根钢针! 剩下的图纸上,分别画着:飞爪、滑轮、铁锁、小钢锥、小钢锤……足足有二三十种之多。 胡铁匠活了大半辈子,一直以锻造为生,什么样的东西没打造过,可看着眼前这些图纸也有点傻眼了。 说句公道话,不怪胡铁匠见识浅薄,而是秦锋要打造这些东西,根本不是这个时代的产物,它们应该出现在几百年以后。 第一张图纸上,画的是八一军刺! 这种军刺,刀刃厚重、坚固耐用,劈、刺、挑、割皆可,只要挨上一下,鲜血就会从伤口狂喷而出,那怕不是刺中要害部位,也能很快的置人于死地,是一种非常厉害的近战武器! 当然了,更加厉害的匕首,后世不是没有。 只是考虑到这个时代的材料水平、锻造技术,能够打制出八一军刺,已经相当不容易了,不敢有更高的要求! 第二张图纸上,画的是吹箭,利用强大的肺活量、将藏在铜管里的钢针吹出去,有效射程在三十步左右,无声无息、百发百中! 如果在钢针上涂抹麻药,或者毒药,那就更厉害了,堪称是暗杀神器! 剩下的图纸上,则是一整套的攀爬工具,有了这套工具,高楼大厦、悬崖绝壁都可以来去自如,堪称逃跑神器! 近战、暗杀、逃跑……有了这几样东西,再加上威力巨大的火绳枪,就算遇到再大的危险,秦锋也有一定的自保之力! “嗯,模样怪是怪了一点,不过以老汉的手艺,打造出来不成问题。” “大概需要多久?” “难得的云纹百炼钢,不能糟蹋了,得多费点心血,半个月左右吧!” “好,这是定金,事成之后,晚辈另有重谢!”说话间,秦锋放一锭银子,整整十两! “哈哈,多年老邻居了,不必提钱,想当初你爹、你爷爷活着的时候,可是没少帮衬老汉一家子,他们都是大好人啊!” “一码归一码,请人打造兵器,岂有不付钱的道理,您忙着吧,晚辈告辞!” …… 胡老汉言而有信,半个月之后,果然把东西都打造好了。 秦锋检查了一遍,军刺与设计的一模一样,寒光闪闪、锋利无比,再配上黑檀木的鞘,漂亮的就像一件工艺品! 其他东西,也都是上乘之作。 大喜之下,又给了胡老汉五十两银子作为酬劳! 趁手的家伙准备好了,接下来,就是等着仇人上门,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 五天! 十天! …… 又是半个月过去了,却迟迟不见沙匪们的影子出现,这是什么情况? 自己杀了他们的二当家,难道说,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又或者,沙匪内部出了什么状况? 不得而知。 …… 上午时分,秦锋在院子练拳! 什么拳? 形意拳拳! 常言道:太极十年不出门,形意一年打死人! 八极拳是一门实战性极强的拳法,动作简单、快速、刚猛,寸截寸拿、硬打硬开,不出手则已,出手就是杀招! 穿越之前,秦锋凭着这一套拳法,打遍整个军区无对手。 现如今,重活一世、再次练习,自然是事半功倍了……只见他快如闪电,拳拳带风,犹如猛虎上山,又似蛟龙入海! 一套形意拳练完,正想再练练军刺,耗子一路小跑着来了:“锋哥……锋哥……有公文!” “什么公文?” “郑千户派亲兵送来的,说是让你明天中午,前往镇北城—千户所衙门议事,不得有误!” “哦?” 本地的郑千户与秦锋素无交集,二人甚至连面都没有见过,这次突然召见是为什么? 对了,郑千户的第十一房小妾,叫做吕秀莲,正是吕冒桂的干女儿、吕斗赢的干妹妹。 难道说,郑千户突然召见,是为了吕家的事情? 那样的话,自己去还是不去呢? 第十六章郑千户的阴谋! 崇祯元年—八月十八,又是晴天,好久没下雨了。 “哒!——哒哒!” 通往镇北城的大道上,两匹骏马正在奋力奔驰着,端坐在上面的骑手正是秦锋和耗子。 虽然明知道,这次郑千户召见,十有八九是一场鸿门宴,可是军令如山倒,根本无法推脱,只能尽量小心一点就是了。 快马加鞭,中午时分,二人到达了目的地。 镇北城位于窟野河东岸边上,内外结构基本上和七杀堡是一样的,都是纯粹的军事堡垒,只是城墙更高更坚固,占地面积大了六倍左右。 里面的居民也都是军户,一个个面黄肌瘦、衣衫褴褛,毫无生气可言,一看就知道日子不好过。 “郑千户出了名的贪财,据说就是一把干沙子,他都能硬榨出二两香油来,对军户们更是敲骨吸髓、被逼死的不在少数;郑千户还是个色鬼,光小妾就抢了十七房,全都是军户家的女子……郑千户还是一个笑面虎,喜欢背后算计别人,心狠手辣,锋哥,你可要多加小心啊!” 耗子小声嘀咕着,秦锋没有答话,只是点了点头,其实来这里之前自己早就摸过底了。 郑家祖上本是一名元朝将领,后因元顺帝昏庸无道,导致百姓造反、天下大乱,郑家祖上见势不妙,带领本部人马举白旗投降了朱元璋领导的义军,靠着这点功劳,当上了镇北千户所-千户官,准许子孙世袭。 现在的郑千户,乃是庶出的妾生子,按理来说,是没有资格承袭千户职位的。 可是十五年前,上一任的千户,也就是这个郑千户的同父异母的大哥莫名其妙的病死了,没过多久,三个儿子也先后病逝了,再无别的直系血脉。 于是乎,按照‘有子传子,无子传弟’的规矩,郑千户这才上了位! 对此事,有很多人私下议论,说上一任千户和三个儿子根本不是病死的,而是被人暗中毒死的,凶手不是别人,正是郑千户本人。 弑兄夺位,天理不容! 或许真是坏事干多了有报应,郑千户上任没多久,突然生了一场怪病,请来不少名医,吃了无数汤药,好不容易保住了性命,却留下一种后遗症——不能人道了。 通俗点说,就是失去了生育功能,面对女人有心无力! 还是治不好那种,吃了无数的药,小弟弟还是站不起来……因此十几年下来,郑千户一个子女也没有。 有人问了,既然面对女人有心无力,郑千户还强抢十七房小妾做什么? 简单,这就是人性了,越是缺乏什么,就越要炫耀什么,就因为不能人道,郑千户才拼命的抢女人,以彰显自己男子汉的威猛! 如此做法,既可恨,也可怜! “走吧,进城,去会一会这位郑千户,就算他坏的冒烟,也不敢生吞了我!” “好——驾!” 二人催马进了城,很快找到了榆林右卫-镇北千户所衙门,占地五十亩左右,修建的极为气派,大堂、二堂、后堂、属衙……一应俱全,门口还有全副武装的士兵站岗。 通禀之后,耗子留在了大门口,秦锋则由一名士兵领了进去,并在大堂中见到了郑千户:四十岁出头,身材略胖,大脑袋、塌鼻梁、水泡眼……下巴光秃秃的一根胡须也没有,还带着一股子阴柔之气。 这副形象,很容易让人联想起一种职业,就是在大明朝的东厂、西厂中工作的那种,有前途、有地位、赚的银子还多,可惜干这种职业的人吧,很不适合写小说,因为……嘿嘿! 端详的同时,秦锋上前两步,抱拳行礼:“七杀堡—前任百户之子秦锋,参见千户大人!” “哈哈,最近这些日子,本千户经常听人说起,七杀堡出了一位少年英雄,今日一见,果然是器宇非凡啊!” “多谢千户大人夸奖,在下实不敢当!” “当得、当得,快快落座……来人啊,上茶!” “多谢大人赐坐!” …… 落座之后,秦锋一边品着茶水,一边和郑千户虚与委蛇的交谈。 问一句,答一句,绝不多说一个字,同时暗暗猜测着,对方究竟有什么阴谋诡计? “秦锋,你今年十七岁了吧?” “正是。” “嗯,七杀堡百户之职,本来是由你们秦家人世袭的,已经世袭十几代人了,可是你父亲病逝之时,你只有十岁,无法继承百户之职,故而由吕试百户暂且代理,七年过去,你已经长大成人,这百户之职理应归还于你!” 说话间,郑千户掏出一枚正方形铜印,三寸大小,正面刻有撰文:榆林右卫-镇北千户所-百户印! 侧面还有一行小字:礼部造—洪武六年四月七日! “收好这枚铜信,以后七杀堡的大小事务,可就全都交给你了,至于正式上任的公文,本千户已经向卫指挥使大人请示了,估计一个月之内就会批下来!” “敢问千户大人,七杀堡的事物交给在下处理,吕试百户那边呢?” “哼,这些年来,吕冒桂欺压军户、无恶不作,名声简直坏透了,他虽然和本千户有一点干亲关系,可是本千户一向公正严明,绝不护短,已经将他关押起来了,待审明罪行之后,再行依法严惩,你尽管放心就是了!” “诺!” 秦锋将铜印收入怀中,做出一副非常高兴的样子,心中却暗暗思量起来:按照大明律法,卫所军官子弟十六岁成年,可以继承世袭官职,换而言之,早在一年多之前,自己就该正式成为七杀堡百户了。 就是这个郑千户,偏袒自己的干岳父—吕冒桂,才硬把这件事压了下来。 现如今,笑脸相待,主动送还了百户铜印,只怕是‘先礼后兵’吧? …… 果不其然,又说了几句恭贺、鼓励的废话之后,郑千户话锋一转,说起了沙匪的事情。 “一个月之前,沙匪们在两狼山中伏击了薛家商队,还杀死了数十名伙计,幸亏秦锋你英雄了得,一枪射杀匪首、吓退群匪,这才保住了薛家商队;此事过后,薛家上报了榆林镇—总兵府,总兵大人极为震怒,下了严令给本千户,限期一个月之内剿灭沙匪,以免他们再劫掠过往商队。 众所周知,沙匪们藏匿于大漠之中,神出鬼没、踪迹难寻,想要剿灭他们难如登天一般,除非找到了匪巢的确切位置,才有可能聚而歼之;周边几个军堡当中,以七杀堡距离沙漠最近了,秦锋你更是文武双全、少年英雄,故而本千户思来想去,这搜寻沙匪巢穴的重任非你莫属了,还请不要推脱。 放心吧,只要你找到了匪巢,本千户立刻发兵讨伐,一举歼灭之,待到大功告成之后,本千户一定为你向上峰请功,高官厚禄、指日可待,哈哈!” …… 郑千户又是吹捧、又是许愿,换成一般的少年人,非被忽悠的热血沸腾,而后单人匹马冲进大漠和沙匪们拼命不可。 很可惜,秦锋不是一般人,十七岁的身体里面,装的是二十九岁的灵魂,而且经验丰富、见多识广,比狐狸还要狡猾,比恶狼还要阴险! 沙匪们藏在茫茫大漠之中,想要找到他们的巢穴,又谈何容易呢? 找到了,有重赏! 若是找不到呢,肯定是重罚了,贻误军机,杀头之罪! 只是军令如山,秦锋就是想推脱,也没有合适的借口,只能先答应下来,而后另谋良策。 “请千户大人放心,卑职一定竭尽全力,早日找到沙匪巢穴,将其扫荡干净、除此祸害!” “好,好,一切仰仗你了!” “若无其他事,卑职先行告辞了,好回去早作准备!” “慢走,不送!” 抱拳行礼之后,秦锋转身离开了大堂。 望着渐渐远去的背影,郑千户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变成了满是杀机的冷笑! 紧接着,从大堂后面走出一个人来,四十多岁,五短身材,圆脑袋、绿豆眼……正是吕冒桂,自从离开七杀堡之后,他就躲到了镇北城中,寻求这位干女婿的庇护。 刚才谈话之时,吕冒桂就躲在后面偷听。 “千户大人,您怎么放秦锋离开了,还把七杀堡—百户官的铜印给了他,之前不是说好的,杀了他为我儿报仇雪恨吗?” 哼,你懂什么,杀了他,说的轻巧,明知道你儿子的死十有八九是秦锋做的,可是你有人证物证吗?” “没有!” “既然什么证据都没有,又如何治秦锋的罪,本千户总不能无罪而诛吧……别忘了,秦锋救了薛家的女公子,薛家是三大秦商之一,在总督大人面前都说得上话,本千户若是胡乱杀了秦锋,一旦薛家追问起来,这个雷你来扛吗?” 郑千户一番话,说的吕冒桂张口结舌,没想到里面的牵扯如此之多。 “千户大人,难道我儿子白死了不成?” “放心吧,不会让你儿子白死的,这个秦锋一定要杀,可是不能由你我来杀,得借刀杀人!” “借刀杀人,千户大人的意思是?” “本千户归还了铜印,先给这小子一个甜枣吃,捧的高高的,再让他去寻找沙匪们的巢穴,大漠中地形复杂、危险重重,数千大军都搜不到沙匪的巢穴,这小子又如何找的到呢? 一月为期,找不到沙匪巢穴,本千户就办他一个‘贻误军机,剿匪不力’之罪,而后将他交上去,由总兵大人、卫指挥使大人来杀了他,如此不仅杀的光明正大,还跟本千户一文钱的关系也没有,就算薛家事后追问,也怪不到本千户的头上,哈哈! 等这小子一死,七杀堡百户官职就是你的了;对了,听说秦锋有一位未婚妻,生的是花容月貌、国色天香,等这小子死后,你就把他的未婚妻送到镇北城来吧,本千户再纳一房小妾,哈哈!” 郑千户哈哈大笑,对自己的计策很满意,却也有一点美中不足,就是秦锋的官职太小了,‘贻误军机,剿匪不力’这口大黑锅背不下来怎么办? 嗯,有了,那就再找一个背黑锅的,比如说,董副千户就挺合适的。 这家伙一直和自己不对付,趁此机会除掉董副千户,以后镇北千户所这块地方,自己就真的一手遮天了,哈哈! 第十七章拜访董副千户! 再说秦锋,离开千户所衙门之后,并没有急着返回七杀堡,而是带着耗子在城内转悠起来,了解一下风土人情,还找到一家羊肉馆,美美的饱餐了一顿。 吃饱喝足,又找了一家客栈住下,要了一间上房,把门窗全都关闭,而后坐在床上闭目沉思。 秦锋心中清楚,如今的情况可是大大不妙啊! 郑千户包藏祸心,以剿灭沙匪为借口,想要置自己于死地……沙匪那边呢,更是对自己恨之入骨,早晚会来复仇的,而这两者的实力都比自己强大的太多了。 如今的自己,就好比一只小羊羔,被两只恶狼给前后包围了,无论往那个方向突围,结果都是死路一条。 万幸的是,这两只恶狼不是一伙的,而且互相仇视。 现在唯一的生路,就是让它们互相打起来,拼个同归于尽,小羊羔就能成为最后的胜利者了。 问题是,如何才能让这两只恶狼打起来呢? 沉思了一个多时辰,综合各种因素之后,秦锋终于想出了一个‘二狼相争,羔羊得利’的妙计,不过嘛,要想顺利的实施这个计划,还需要一个人鼎力相助才行。 …… 天黑之后,让耗子留在客栈中休息,秦锋换上一身黑衣,头戴斗笠,悄悄离开了客栈,避开大街,专走小巷,绕了几个圈子之后,来到一座院落门前。 院落很大、前后三重,红砖灰瓦、装饰气派,朱漆大门上悬挂着匾额,上书两个大字:董府。 没错,这就是副千户—董勇杰的住宅,门前还有两名亲兵站岗,看到秦锋靠近,立刻伸手拦住:“你是什么人,来这里做什么?” “在下特来拜访董副千户,还请通禀一声。” “咦,你是秦锋!” “正是,两位认识我?” “上次在两狼山中,有幸见过一次,秦小兄弟真是少年英雄啊!” 上次董副千户带领人马,前往两狼山中为薛家商队解围,这两名亲兵也在其中,故而认识秦锋。 既然认识,那就好办了,询问几句之后,一名亲兵跑进去送信了。 片刻之后,亲兵返回来,神色稍微有一点怪异:“咳咳,那个……我家副千户大人有请,请随我来吧!” “多谢!” 亲兵领着秦锋进了大门,又穿过一座院落,却没有前往会客大厅,而是转弯进了一个侧院。 侧院面积很大,地上铺着厚厚的细白沙,还摆放着石锁、石担、箭靶、兵器架子……原来这里是一座演武场。 中高层军官家中,大都设有演武场,以便操练武艺之用,这不奇怪! 奇怪的是,演武场内不见董副千户的踪影,却站着一个身材矫健的青年人,二十岁左右,容貌上与董副千户有七八分相似,一看就是父子关系。 “你就是秦锋?” “正是,阁下是?” “我叫董天豹,是董副千户的儿子,自幼喜欢练武,最崇拜英雄好汉,听说你在两狼山中救了薛家商队,还打死了沙匪二当家,这段时间,到处都在传颂你的大名,说你是少年英雄、武艺高强……在下不才,想跟你切磋几招!” “原来是董公子,在下是来拜访令尊的,敢问他的何处?” “我爹在后院中休息,你想要见他,必须先打赢我。” “打架,没兴趣,告辞!” …… 两狼山之战以后,秦锋的大名就传播开了,有不少人表示敬佩,可也有一些热血青年表示不服,都想和秦锋较量一下,证明自己才是真正的英雄好汉,董天豹就是其中之一。 这家伙刚才在院子里乘凉,见到一名亲兵跑进来,略加询问,才知道是大名鼎鼎的秦锋来了,这才略施小计,把秦锋骗到了演武场中。 秦锋今晚是办正事来的,可没兴趣陪这个愣头青切磋,当即转身就走,想去找董副千户。 “哼,想走,没门……吃我一拳吧!” 眼看秦锋要走,董天豹突然猛扑了过来,一拳直奔后心要害位置。 秦锋无奈,只好转过身来,同样打出一拳。 “嘭!” 两只拳头撞在了一起,发出沉闷声响,巨大的反弹作用下,秦锋一连退了三步才稳住身形,董天豹却只退了一步,在力量比较上,后者明显占据上风。 “什么少年英雄,也不过如此嘛,被我一拳打退了,哈哈!” “哼,徒有蛮力罢了,希望一会儿你还笑得出来!” 董天豹洋洋得意,秦锋却毫不在意,比武不是掰手腕子,谁的力气大谁就能赢,相反的,华夏武术的精髓正是‘以柔克刚、四两拨千斤!’ 技巧,更胜力量! “再接我一拳!” “来吧!” 接下来,二人拆招换式,打斗在了一起。 秦锋不再与之硬碰硬,而是利用身体敏捷的优势,四处游走、避实击虚,很快掌握了主动权。 反观董天豹,空有一身蛮力却根本使不出来,还被耍的团团转,挡得了左边、挡不了右边,以至于空门大开,连着挨了好几拳、疼的他呲牙咧嘴! 又斗了几个回合,秦锋借力打力,一拳闷在了董天豹的后腰上,后者顿时栽倒地上,滚出去了一丈多远。 “小子,服不服?” “不服!” “好,再来!” “来就来,吃我一拳!” 董天豹鱼跃而起,怒吼一声,又挥拳扑了上来…… 五个回合之后,被秦锋一脚踹倒在了地上。 “小子,服不服?” “不服,再来!” “好!” …… 一次、两次、三次……不到一顿饭的功夫,董天豹共计被打倒下八次,打的是鼻青脸肿、狼狈不堪,可这小子挣扎着站起来,又发起了第九次挑战。 如此顽强的性格,倒让秦锋有一点欣赏他了,是个当兵的好苗子,就是做事太鲁莽了一些,需要好好调教一番才成。 “咣当!” …… 几个回合之后,董天豹又被打趴下了,可这小子还是不服气,挣扎着爬起来,正准备发起第十次挑战之时,却被一道更加魁梧的身影阻拦住了,非是旁人,正是闻讯赶来的董副千户。 “爹,放开我,我还要跟他打!” “蠢货,学了一点三脚猫的功夫,就整天给老子惹是生非,刚才若非秦小兄弟处处手下留情,你那里还有命在啊!” 董副千户早就到了,看了二人比试的过程,知道秦锋身怀杀招,却未尽全力,否则自家儿子就是有十条命,也去阎王爷那里报道了。 “犬子无礼,还请秦小兄弟莫要怪罪!” “不敢,深夜拜访,是在下失礼才是,还请副千户大人莫怪!” “哈哈,这里不是讲话之所,请到客厅落座,喝杯茶水!” “好!” 董副千户训斥了儿子几句,而后领着秦锋来到了客厅,分宾主落座之后,自有亲兵奉上茶水。 二人先是闲聊了几句,而后迅速转入正题。 “秦小兄弟今夜前来,怕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吧?” “不错,确有一件大事,要和副千户大人商议。” “哦,莫非是剿灭沙匪之事,这事可不太好办啊,弄不好的话,可是会人头落地的!” 白天的时候,董副千户虽然没有露面,可对外面发生的事情却是一清二楚,在他看来,秦锋这次深夜来访,应该是知道中了郑千户的奸计,特意跑来向自己求救的,自己救还是不救呢? 救的话,这次的事情太难办了,一个弄不好,还会祸及自身! 不救呢,又有点于心不忍,真是左右为难啊! “副千户大人说的不错,剿匪的事情若是办不好,的确会人头落地的,不过嘛,人头落地的恐怕不止在下一人吧!” “嗯,你这话什么意思?” “呵呵,很简单,剿匪不利这口黑锅太大了,在下的官职又太小了,根本就背不起来,若是属下背不起来,又该由谁来背呢?” “啊!” 秦锋的言语不多,却让董副千户惊出了一身冷汗! 是啊,限期一个月之内剿灭沙匪,乃是榆林镇—总兵府发出的军令,可从现在的情况来看,这道军令根本无法完成。 违背军令,按律当斩,秦锋的小命肯定保不住了。 问题是,秦锋只是一个没有正式上任的百户官,让他背这口大黑锅,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总兵府那边也交代不过去。 怎么办? 只能再找一个身份更高的人,来背这口大黑锅! 找谁呢? 把镇北千户所上下人等,全都过上一遍,似乎只有自己是最佳人选了……自己又与郑千户不对付,以这家伙的人品、智商、手段,不借机下黑手才是怪事呢! 想到这里,董副千户明白了,现在不是救不救秦锋的问题,而是自己和秦锋已经栓在一起了,要活一起活、要死一起死! “副千户大人是明白人,肯定知道眼前的处境是何等危险了,不过不用着急,在下有一条计策,可以在一个月之内剿灭沙匪,到时候,你我非但无罪,还会立功受赏呢!” “什么,你说你有办法剿灭沙匪?” 董副千户满脸的不相信,沙匪为祸多年了,榆林镇几次出动大军都剿灭不了,一个少年人又能如何呢? 还一个月之内剿灭,这牛吹的太大了吧! “呵呵,生死攸关的事,在下岂会乱说大话,的确有个办法,可以在一个月之内剿灭沙匪,不过要想办成此事,还需要副千户大人鼎力相助,更准确的说,我需要两样东西。” “哦,什么东西?” “其一,我要五斤上品金砂!” 金砂不是金子,而是一种从河床中开采出来的含有黄金的砂石,按照含金量不同,又分成上、中、下三品! 上品金砂,含金量大约五成左右,而在大明朝,一斤等于十六两,金、银兑换是一比十! 如此换算下来,五斤上品砂金、大约价值四百多两银子,这对于一位副千户来说不是什么难事。 “金砂不成问题,第二件是什么东西?” “听闻郑千户的第十三房小妾—叶婉儿,素有‘小才女’之称,尤其精通绘画、书法之道,我需要她亲手绘制的一幅鸳鸯图,上面最好再提一首情诗!” 董副千户有点糊涂了,剿灭沙匪的事情和郑千户的小妾又有什么关系呢? 难道说,秦锋少年风流,准备送给郑千户一顶绿帽子,那样可就有意思了,嘿嘿! 知道对方糊涂,接下来,秦锋压低了声音,把自己的剿匪计划,更准确的说是计划中的一部分,详细叙述了一遍。 至于计划的另一部分,则属于最高机密,谁也不能告诉。 泄露一句,性命不保! 第十八章愈是真爱,愈加珍惜! 对于秦锋,董副千户一直很欣赏,认为这是一个文武双全、颇有前途的少年人。 可是听完计划之后,董副千户才惊讶的发现,自己还是严重低估了秦锋的本领,文武双全、心思细腻、胆大包天……更有一副狠辣的心肠! 如此少年,只要中途不陨落,日后肯定会飞黄腾达,成为威震一方的大人物! “好计划、好胆魄、好手段……秦小兄弟放心吧,这件事就交给董某了,三天之内,金砂和鸳鸯图我一定派人送到七杀堡。” “好,如此就多谢副千户大人了,天色已晚,属下先行告辞了。” “不急,不急,难得秦小兄弟来一趟,董某当尽地主之谊,来人啊,弄一桌丰盛的酒菜上来,我要和秦小兄弟好好喝上几杯,哈哈!” 遇到如此前途无量的少年人,自然要好好拉一拉交情了,今天多一分交情,明天就是十分的回报,这个道理董副千户还是明白的。 于是乎,好酒好菜、热情款待,还让自己的儿子-董天豹负责斟酒,后者很是顺从,乖乖的站在一边斟酒……看来秦锋那顿拳头已经把这家伙打服了,只是嘴硬不肯承认罢了。 一直吃喝到了午夜时分,秦锋这才告辞离去,返回了客栈中。 一夜无话。 第二天,秦锋和耗子返回了七杀堡。 又过了三天,董副千户言而有信,派自己的儿子送来了五斤金砂,品质上等,还有一副画卷。 打开之后,正是一幅刚画成的鸳鸯交颈图,落笔精致,栩栩如生,空白处还题了一首绝句: 南山一桂树,上有双鸳鸯, 千年长交颈,欢爱不相忘! …… 字迹清秀漂亮,明显出自女人之手! 金砂是从一位大商人手中买来的,质地非常不错,至于这幅鸳鸯交颈图,则是按照秦锋的办法骗来的,过程很简单: 郑千户和董副千户二人,虽然暗地里勾心斗角,可表面上还算和气,双方家属也常有走动。 于是乎,由董副千户的夫人出面,找到了郑千户的第十三房小妾—叶婉儿,就说自家儿子董天豹已经成年了,准备给他说一门亲事,需要准备一些婚嫁用品。 知道叶婉儿是丹青妙手,想请她画一副鸳鸯图,再题一首情诗,董家人好以此为样本,给未来的两位新人绣一副喜帐。 叶婉儿心地单纯,不疑有他,立刻绘制了画卷,题写了情诗,交给了董副千户的夫人。 用谎言,欺骗一位心思单纯的女人,的确有点不道德。 不过嘛,秦锋早就打听过了,叶婉儿是被郑千户强抢为妾的,自从入府之后,整日里以泪洗面,还经常受折磨,生活痛苦不堪! 这次虽然骗了她,可是用不了多久,自己会给她一个天大的惊喜,也算是补偿这个可怜女人了。 至此,万事俱备,可以开始行动了-进大漠寻找匪巢! …… 深夜,秦锋在寝室中,做着出发前的最后准备:军刺重新打磨了一遍,磨的是光可鉴人、锋利无比! 还有吹箭里的钢针,一半涂上了麻药,一半涂上了毒药,以备不时之需。 又准备了几件特殊东西,关键时刻可以救命。 …… “当当……当当!” 收拾好了东西,秦锋正准备上炕睡觉呢,突然响起了敲门声,而后晋玉娘走了进来,俏脸上眉头微皱,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玉姐,怎么了?” “蛟郎,进沙漠、寻匪巢的事情太危险了,你不去不行吗?” “呵呵,军令如山,岂能不去,放心吧,我会加倍小心的。” “唉,数年以前,榆林镇总兵调动大队人马,在沙漠中搜索了好几个月,都没能找到沙匪们的巢穴,你一个人又能如何呢,奴家知道这是有人故意陷害,逼着你去送死……实在不行,咱们逃走吧?” “逃走?” “不错,咱们收拾好金银细软,今夜就离开七杀堡、离开榆林镇……去找一个山清水秀、与世无争的地方,耕田织布、安心度日,过上两年,守孝期满之后,咱们就拜堂成亲,奴家给你生三五个孩子,其乐融融,该有多好啊!” “这个嘛……” 以秦锋的性格,就是遇到天大的困难,也只会迎难而上,而不会选择逃跑,可是这一刻,秦锋的内心犹豫了,因为晋玉娘描述的那种生活太让人向往了。 青山绿水、与世无争,男耕女织、自给自足,夫妻恩爱,儿女绕膝,一杯茶、一壶酒……不是神仙,胜似神仙! 问题是,自己真能一走了之,去过那种神仙日子吗? “玉姐,对不起,咱们不能走,至少现在不能走!” “为什么,你不想跟奴家厮守一辈子吗?” “想,非常想,可现在还不行,之前在两狼山中,我射杀了沙匪的二当家,如此血仇,沙匪们肯定会来报复的,如果我们走了,沙匪们找不到报复目标,肯定会拿这里的乡亲们出气,甚至是血洗七杀堡;退一步说,就算沙匪们不来报复,我若是走了,吕冒桂那个老王八就会回来,乡亲们还会受他的欺压,暗无天日,这几年全靠乡亲们的帮衬,你我才活了下来,如今大难临头,你我又岂能一走了之呢?” “唉!” 晋玉娘长叹一声,认可的点点头,的确,人不能只想着自己过好日子,而不管别人死活,那样太自私了。 可是秦锋此行又太危险了,秦家可就这么一根独苗,若是有个三长两短,那可如何是好? 身为秦家未过门的媳妇,自己又能做点什么呢? 沉思片刻,晋玉娘似乎想到了什么,一张俏脸变得通红,想要说点什么,又迟迟张不开嘴……如此犹豫了好久,终于用蚊呐一般的声音说道:“蛟郎,今天晚上,咱们一起休息吧!” “啊!” 秦锋有点傻眼了,男女一起休息,这句话的内涵可太深了,尤其是‘休息’二字,是一动不动那种,还是动来动去那种……又或者是一个人不动,另一个人拼命来回动? 这方面,自己只有一点理论知识,全无实战经验啊! 要知道,按照大明律法:男子十六岁,女子十四岁就可以成亲了。 如今秦锋十七岁、晋玉娘十八岁,年龄上早就达标了。 问题是,两年之前晋玉娘的父亲随军远征辽东,在战场上失踪了,十有八九是没了性命。 按照习俗,父母去世,子女当守孝三年,期间是不能成亲的,否则就视为不孝,会受到重罚! 因此上,秦锋、晋玉娘虽然符合年龄要求了,却一直没有成亲,更加没有圆房,一直分屋而居。 现如今,晋玉娘主动提出,今夜要一起休息……很显然,她是担心秦锋这一去凶多吉少,想要利用今晚、争取给秦家留下一点血脉。 “玉姐……我……你……咱们两个……那什么……” 如花美人,自荐枕席,就算是木头人也会为之心动的,更何况是血气方刚的少年呢! 秦锋只觉得有一股火焰,从后脚根一直烧到了头顶上,烧的自己口干舌燥、浑身血液沸腾,恨不得立刻化身恶狼扑倒眼前的小羊羔。 扑吧? 不行! 扑吧,人家女方都主动了,你个大老爷们还犹豫啥,切莫辜负了良辰美景,你看看,今晚的月亮多圆啊,多适合探讨一下人生的乐趣、以及生人的乐趣! 不行,我是个有道德的人,不能做非礼之事。 你们二人早有婚约,扑倒自己的未婚妻根本不算非礼,只是提前上车而已,事后补个票就行了。 不行,坚决不行,人生大事、生人大事,二者都必须慎重对待! …… 秦锋感觉有两个小人在自己的脑海中打架,一个叫欲望、另一个叫理智! 一开始,欲望小人施展出王八拳,攻势异常凌厉,打的理智小人节节败退,差一点就完蛋了;幸好关键时刻,理智小人拿出一根大棒子,狠狠一击,就把欲望小人打晕了,反败为胜! 什么大棒子如此厉害,竟能克制住人的欲望,因为上刻有八个字:愈是真爱,愈加珍惜! …… “玉姐,不行!” “为什么,难道你不喜欢我?” “不,我喜欢你,非常非常喜欢,正因为如此,我才不能草率行事……玉姐,放心吧,我一定会平安回来的,以后我还会飞黄腾达,而后三媒六聘、八抬大轿、十里红妆,风风光光的迎娶你,我对天立誓,一定会让你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幸福、最尊贵的女人!” 说话间,秦锋从怀中摸出一支黄木簪,插在了晋玉娘的发髻上。 这是专门跑了一趟两狼山,从悬崖上采集了一块崖柏,而后花了几天时间,用军刺一点点消磨出来的,因为没有经验,木簪子做的有点丑,却代表着秦锋一片真心! 一支木簪,一世情缘,海枯石烂,此情不渝! “玉姐,好好在家等着,我一定会平安回来的,等解决了这些麻烦事,咱们就离开七杀堡,找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隐居去,到时候,生三五个孩子可不行,至少给我生十个八个,嘿嘿!” “好,奴家等着你!” 怀抱美人,秦锋许下了承诺。 可惜秦锋忽略了一件事,人生在世、麻烦不断,旧的麻烦解决了,新的麻烦就会出现,想要隔世隐居只怕是遥遥无期了。 第十九章守株待兔! 崇祯元年-八月二十四,黄道吉日,宜出行。 上午时分,和晋玉娘依依惜别之后,秦锋和耗子带好应用之物,各骑一匹快马,从七杀堡出发了……直奔毛乌素大沙漠! “锋哥,咱们真要闯进大漠,寻找沙匪们的巢穴?” “怎么,害怕了?” “怕,我才不……不……不怕呢,男子汉、大丈夫,脑袋掉……掉……掉了碗大的疤,大不了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不过这件事太冒险了,要不咱们先缓一缓,再考虑考虑、谋划谋划、思量思量……” 耗子,人如其名,胆小如鼠,当秦锋说出一起进沙漠、寻匪穴的事情之后,差一点给他吓昏过去。 好在耗子虽然胆子小了一点,还是很讲兄弟义气的,明知道这次进沙漠非常危险,还是硬着头皮一起出来了。 问题是,人虽然出来了,胆子却落在了家中,一路上喋喋不休……那种又害怕、又不肯承认的样子着实可笑。 后面的事情非常危险,这种状态可不行,必须让他鼓起勇气! “耗子,你还想不想娶小翠了?” “想,做梦都想!” 小翠是七杀堡内的一位姑娘,今年一十六岁,身材苗条、模样俊俏,妥妥的小美人一枚,耗子整天围着人家姑娘转悠,想尽一切办法献殷勤。 可惜啊,小翠却不喜欢耗子,因为王家人出身太差了,是被流放来的盗墓贼。 更重要的是,榆林地区民风彪悍,女儿家选择夫婿,大都喜欢身体强壮、勇猛无畏的少年郎,而耗子的胆量太小了,难入人家姑娘的法眼! “想娶小翠,那就拿出点男子汉的胆量来,随我一起进沙漠、灭沙匪,只要做成了这件事,七杀堡的乡亲们肯定都伸出大拇指来,称赞你耗子是一条响当当的好汉,到时候,再备上一份厚礼到小翠家中提亲,还怕不能抱得美人归吗? 要是没这份胆量,你就不要打小翠的主意了,人家姑娘的眼界高,看不上窝囊废、胆小鬼,而且我还听说了,董家堡的董大柱也喜欢小翠、正四处请人保媒呢!” …… “什么,董大柱,那个傻大个连自己的手指头都数不明白,也敢打小翠的主意,他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痴心妄想……不就是一条烂命嘛,为了小翠,我豁出去了,灭沙匪、当好汉!” 要想让一个男人勇敢起来,有三样东西最管用了,一是金银财宝、二是高官厚禄、三是心爱的女人! 三者当中,又以女人的魔力最大了。 为了娶到小翠,耗子瞬间振作起来,腿也不抖了、肝也不颤了、胆子变的比老倭瓜还大三圈,别说让他和秦锋一起进沙漠了,就是让他单人独马和沙匪们拼命都不带犹豫的。 这下行了,勇气终于激发起来了,可要想办成大事,光有勇气远远不够,还需要高明的策略才行。 毛乌素沙漠纵横八百余里,当初榆林镇出动数千人马,反复搜索了好几个月,都没能找到沙匪们的巢穴,凭秦锋和耗子两个人,那就更没希望了,比大海里捞针都难! 好在秦锋聪明,想到了一条妙计——守株待兔! …… 二人一路前行,小半天之后,来到了毛乌素沙漠的东南边缘地带,眼前出现了一条蜿蜒崎岖的河流—青龙河! 与普通的河流不同,青龙河是一条半地下河,它起源于北边的一座高山脚下,从地下洞穴中喷涌而出,向南蜿蜒流淌数十里之后,又渗入地下不见了。 河水清澈,犹如一条青龙盘踞在大沙漠边缘,故而得名。 接下来,二人在河边扎下帐篷,支起了锅灶,又在岸边的树林中砍了几棵树,做出几个木盆、木槽摆放在河边,摆出一副淘金客的架势。 五斤上等金砂,秦锋只留下三两,余者全都扔进了青龙河中,还有军刺、吹箭……鸳鸯交颈图都藏到了树林中,需要的时候再取出来。 接下来,秦锋又拿出一种药膏,是用几种草木汁混合制成的,把自己和耗子的脸涂成了黄褐色,再对五官略加修饰,二人顿时变得‘面目全非’了。 之前在两狼山中和沙匪们交过手,这样做是为了隐藏身份。 真名也不能用了,秦锋略加思索,给自己起了一个假名--萧十一郎! 这是古龙大大的小说中,一个非常讨人喜欢的角色,闯荡江湖,纵横四方,骑最快的马、喝最烈的酒、泡最漂亮的妞、杀最恨的人……大丈夫当如是斯! 至于耗子,当时是萧十二郎了。 …… “锋哥,那些沙匪真的会来这里吗?” “放心吧,沙匪也是人,是人就得吃饭、喝水,这条青龙河是毛乌素沙漠东南部的重要水源之一,那些沙匪们进出沙漠,肯定会到这里饮水的;沙匪们来到河边,就会见到咱们、以及咱们怀里的金砂,人没有不爱财的,尤其是沙匪大当家—侯万金,听说是一个嗜财如命的家伙。 如果让他知道了,这条青龙河中出产金砂,他肯定会允许咱们两个入伙,给他淘金赚钱的,如此一来,咱们就能混入沙匪当中,摸清他们的巢穴所在,而后里应外合、一举歼灭!” 对于自己的计划,秦锋非常有信心,诱饵已经抛下,接下来就等着沙匪们上钩了。 一天。 两天。 三天 …… 转眼五天过去了,迟迟不见沙匪们出现,秦锋、耗子只能在河边苦等,好在出发时带了充足的干粮,不必担心饿肚子。 而且在青龙河中有一种白鳞鱼,身长不过半尺,样子很不起眼,肉质却极为鲜美,而且数量极多、容易捕捉,正好用来打牙祭。 …… 第六天-中午时分。 秦锋抓了十几条白鳞鱼,做了一顿正宗的石板烤鱼,和耗子美滋滋的吃了起来。 正吃的高兴呢,远方突然扬起了一股沙尘,紧接着,十几名沙匪骑着骆驼、挥舞弯刀,如旋风一般冲到了河边,把二人团团包围起来。 “那来的两个野小子,吃了熊心豹子胆,敢闯咱们的地盘,莫非是官兵的探子?” “不要误会,我们不是官兵的探子,是来投奔入伙的,还请诸位大哥收留!” “什么,来入伙的,搜身!” “诺!” 几名沙匪跳下骆驼,对秦锋、耗子搜查起来,没搜到任何与官兵有关的东西,却搜出一个小口袋,里面装着黄灿灿的金砂……一名沙匪用牙咬了咬,眼睛瞬间亮了起来。 “金子,真是金子……小子,快说,从那弄来的?” “就是从这条河中淘出来的。” “什么,青龙河里有金砂?” 沙匪们来到河边,立刻看到了那些淘金工具,尤其是木盆里还有一些小金粒子,说明秦锋、耗子没有说假话。 “真没想到,青龙河里竟然有金砂,这件事必须禀告大当家的,大当家的最爱黄白之物了,知道这个消息肯定会重赏咱们的。” “这两个小子怎么办,是杀,还是留?” “他们既然是来入伙的,那就暂且留下,带回去,交由大当家的处置吧。” “说得对,带上他们两个,速速返回老巢!” 最近几年,在天灾人祸的双重压迫下,西北地区的百姓们苦不堪言,为了求一条活路,不少人选择了落草为寇,或者逃出边塞、投奔沙匪。 这种前来入伙的事情,更是时有发生的,因此上,十几名沙匪并未多疑,暂时相信了秦锋和耗子的话,决定带二人返回巢穴。 当然了,沙匪们就是再傻,也不会轻易暴露巢穴的位置,他们自有一套规矩。 沙匪们先用绳索把秦锋、耗子牢牢的捆绑了起来,又用厚厚的黑布把二人的眼睛给蒙住了,确定二人看不到任何东西,这才把他们放到了骆驼背上。 接下来,队伍启程,返回巢穴。 第二十章进入匪巢! 对于普通人来说,在双眼不能视物的情况下,肯定是无法记路了,可对一名受过严格训练的特种兵来说就不一定了。 眼睛看不到了,还有耳朵、鼻子和舌头。 用耳朵细听骆驼蹄子落地的声音,就能知道路过的是沙漠、戈壁、草原,或者河滩。 用鼻子闻,可以闻到沙土味、草沫味、水泽味,人类宿营留下的生活味道,以及牛羊、马匹留下的腥臊味。 伸出舌头,感觉风向,就可以判断出方向! ‘东北三十里,全是沙漠……路过了一片水草地……又路过一片戈壁……嗯,来回转了三圈,又回到原地了,这帮子沙匪真是狡猾,蒙着我们的眼睛还不放心,故意兜圈子……’ 就这样,靠着敏锐的听觉和嗅觉、以及强大到变态的方向感,秦锋在心中默默的画出了一张地图,线路非常清晰。 只是没想到,刚刚画了小半天地图,队伍就停了下来。 原来是沙匪们的巢穴到了! 难怪官兵们几次大规模围剿,都找不到沙匪们的踪迹,原来他们的巢穴根本不在大漠深处,而是隐藏在了大漠的边缘地带……典型的灯下黑,让人意想不到! “并肩子,什么价?”(兄弟,带来的是什么人?) “两个生科子,来挂柱的!”(两个少年人,前来入伙的。) “骝过了没?”(搜过身了没有?) “早骝过了,挺得住,快开虎口!”(早就搜过身了,没有问题,快点开门吧。) …… 巢穴周围,设有不少岗哨。 队伍停下之后,沙匪们用黑话进行了问答,而后响起了一阵隆隆声,像是有沉重的大门打开了。 紧接着,沙匪们把秦锋、耗子从驼背上弄了下来,领着二人进入巢穴,而在进入过程中,二人都明显的感觉到不是在平地上行走,而是向地下深处走去。 脚下是石头台阶,踩起来咚咚作响……走了上百节,起码有四五丈深,什么情况,难道沙匪们的巢穴在地下? 这里不是黄土地,而是遍布流沙的大漠,地下怎么可能藏人呢? “好了,到地方了,给这两个小子松绑吧,再给他们喝点水,休息一会儿,我去禀告大当家的一声!” “诺!” 满心疑问之际,领路的沙匪们停下了脚步,解开了二人身上的绑绳,又摘下了蒙眼黑布。 二人活动着有些麻木的身体,同时缓缓的睁开了眼睛,发现身处一间石室当中,大约一丈五尺见方、八尺多高,大石门关闭着,沙匪们已经离开了,留下了一个水囊、一大块锅盔,还有一小盏羊油灯。 借着灯光,可以看到周围的石壁上刻着文字,粗看像是汉字,细看又不是汉字,根本看不懂写的什么? “锋哥,咱们是在一座古墓里面!” “什么,古墓?” “错不了,这是一座西夏古墓,墙壁上刻的是党项文,这里是其中一间陪葬室,看这规模,起码是一座王爷的陵墓!” 耗子出身盗墓世家,这方面的知识相当渊博,他说是西夏古墓,那就肯定错不了。 而根据这一信息,秦锋立刻脑补出了很多东西…… 五代十国末期,党项人崛起于西北地区,之后还建立了西夏王朝,与北宋、契丹鼎足而立,那个时候,毛乌素沙漠的面积还比较小,周边还是丰美的水草地。 某一位西夏王爷看中了这块风水宝地,于是大兴土木、为自己修建了一座陵墓,死后葬于其中。 接下来,种种因素下,毛乌素沙漠迅速扩张,在若干年后埋没了这片水草地、也埋没了这座西夏古墓。 又过了一些年,沙匪们无意间发现了古墓,盗取了其中的陪葬品,还把古墓改建成了他们的巢穴,靠着其出色的隐蔽性,屡屡躲过了官兵们的围剿! 八九不离十,就是这么回事! …… “锋哥,现在怎么办?” “既来之,则安之,稳住心神,一会儿见了匪首千万别露出破绽,匪首若有盘问,咱们就按事先准备好的说,至于别的事情、随机应变!” “好!” 二人耳语一番之后,啃了锅盔、喝了点水,开始闭目养神,准备应对后面的事情。 身处匪巢,如临深渊,一个不小心,就是粉身碎骨啊! …… “你们两个出来吧,跟我们走!” “几位大哥,咱们这是去那啊?” “去聚义大厅,见我们大当家的。” “是,是!” 又过了一会儿,几名沙匪回来了,带着秦锋、耗子离开了石室,穿过几条长长的墓道,来到了聚义大厅。 所谓的聚义大厅,其实是一座巨大的地下宫殿。 用无数巨石修葺而成,其中最小的也有上千斤重,用来支撑的几根石柱更是有三四人合抱粗,两侧站立着数十名手持利刃的沙匪、皆是虎背熊腰的壮汉。 北面放着一副汉白玉宝座,上面端坐一位中年人,尖嘴猴腮、身材瘦小……远远望过去,就像是一只大马猴穿着人的衣服坐在那里,说不出的滑稽! 看此人的相貌,应该就是沙匪的大当家—侯万金,人送绰号:老阴猴,一个阴险狡猾的家伙! “就是你们两个小子要入伙,叫什么名字,是那里人啊?” “回大当家的话:俺叫萧十一,这是俺兄弟萧十二,俺们都是河南道—怀庆府人氏!” “哦,怀庆府,那个县的?” “孟津县!” 秦锋、耗子不仅报了假名,还报了假籍贯,而且说话之时,故意带出了豫北口音。 耗子祖籍就是怀庆府—孟津县的,说豫北话自然没有问题了,而最近一段时间,秦锋在努力学习豫北话,凭着聪明的头脑、竟然也学的七八分像了。 这样做,自然是有目的了。 因为这位大当家—侯万金是怀庆府—济源县人,本为镖师,后因贪图财物,杀害了一位致仕官员,被官府四处通缉,在中原内地无处躲藏,这才跑到了长城以外当了沙匪。 孟津、济源两县相邻,风土人情完全一样,可以说是老乡了。 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拉近和侯万金的关系,进而取得信任。 “哦,真是巧了,本大当家是怀庆府—济源县人,如此算下来,咱们还是乡亲呢,哈哈!”听着熟悉的乡音,侯万金的目光柔和了许多,可是眨眼之间、柔和的目光又消失了。 “细说起来,本大当家出来十多年了,还真有一点想家了,记的你们孟津县境内有一座慧真寺,香火鼎盛、极为灵验,本大当家年轻的时候还去那里烧香拜佛呢,如今慧真寺怎么样了?” “回大当家的话,俺们孟津县从来没有什么慧真寺,怕是您记错了吧?” “哦,没有吗?” “绝对没有,孟津县内只有一座慧林寺,位于图河北畔,是一座非常大的寺庙,俺小时候身体不好、经常生病,俺爹带着俺还去慧林寺烧过平安香呢!” 耗子上前回话,语气极为肯定。 再看大当家—侯万金,目光重新变的柔和起来:“对、对,是慧林寺,不是慧真寺……是我记错了,人老了,记性不行了,哈哈!” 真记错了吗? 非也! 秦锋在旁边看的清楚,侯万金的记性根本没问题,他是故意说错的,以此来试探二人是不是真的孟津县人氏。 若是回答错误,只怕二人就要人头落地了! 好一个老阴猴,果真大大的狡猾啊……幸亏老子更狡猾,早就预料到这一手了! “萧家兄弟,你们既然是孟津人,怎么跑到榆林来了,还要来这里入伙?” “回大当家的话,俺们是被官府逼迫的实在没有活路了,这才来投奔大当家的!”这次由秦锋回话,详细讲述了二人的出身来历。 本为良民、老老实实的种地,没想连续几年,豫北一带不是大旱就是大涝,庄稼颗粒无收,村子里的人饿死了一大半,苛捐杂税多如牛毛……万般无奈之下,二人为求活命只好当了盗墓贼。 盗墓失手被抓,主犯全部斩首,二人因为年纪小侥幸免死,被充军发配到了榆林镇。 来到榆林之后,又被当地官员欺压,整天挨打挨骂还吃不饱饭,受了无数的罪,后来二人听说有一位侯大当家的,仗义疏财、义薄云天,带领一群好汉们在大漠中自立为王,天天大口吃肉、大口喝酒,逍遥自在。 于是乎,二人就从军堡中逃了出来,想到大漠中入伙,因为找不到地方,只好在青龙河边暂且栖身,并在无意中发现了金砂。 为了证明所说不假,又由耗子上前,说了一大堆关于盗墓的事情,条理分明、头头是道,绝对是专业人士才有的水平。 一众沙匪听的频频点头,基本上相信二人了。 “哈哈,说的不错,本大当家的一向是义薄云天,专门收容四方好汉,你们两个既然是诚心来投的,那就留在这里吧,以后一起大块吃肉、大口喝酒,保准亏待不了!” “多谢大当家的收留,我们二人日后必当誓死效力!” “好,正好有一件事需要你们两个效力,明天,到青龙河边走一趟,本大当家的要看一看,河里是不是真能淘出黄金来!” “诺!” 第二十一章真有金砂矿! 人言老阴猴—侯万金视财如命,这话真是一点不假。 第二天早晨,天色尚未全亮,侯万金就迫不及待的带领数十名沙匪,以及秦锋、耗子离开了地下巢穴,骑着骆驼直奔青龙河而去。 而在离开巢穴的过程中,秦锋、耗子依旧被黑布蒙着眼睛,什么都看不见,由此可见,侯万金虽然答应二人入伙了,其实没有完全信任,依旧小心防范着。 这不奇怪,若非如此狡猾谨慎,这只‘老阴猴’也不可能纵横大漠十余年,多次躲过官兵的围剿了。 …… 小半天之后,一行人来到了青龙河边,而后秦锋、耗子向沙匪们展示了是如何淘金的,过程很简单:先是利用工具,挖出河道中的泥沙,而后将泥沙放入木槽当中,利用河水不断的冲洗。 沙子比较轻,很快就被河水冲刷走了,金砂的质量重,则会留在木槽的底部。 当然了,这样得到的金砂中掺合着许多杂质,必须用‘混汞法’进一步提炼,才能得到高纯度的黄金! “金砂,真是金砂,黄灿灿的,大家快过来看看啊!” “发财了,这下发财了,恭喜大当家的!” “哈哈!” …… 看到淘出来的一粒粒金砂,沙匪们瞬间沸腾了,挥舞刀枪、大喊大叫,就像是一群饥饿的野狼,突然看到了肥美的小羊羔,别提多兴奋了。 世人皆以为,沙匪们独霸一方,肯定是天天大口喝酒、大块吃肉,要银子有银子,要女人有女人,快乐又逍遥! 事实上,根本没那好事! 为了躲避官兵的围剿,沙匪们大部分时间都躲藏在沙漠中,要吃没吃、要喝没喝,而且环境极为恶劣,白天热的流油,晚上冷的结冰,还要饱受风沙侵食之苦,别提多受罪了。 偶尔出去劫掠,那也是用人命换钱粮,而且未必次次劫的到,比如上次在两狼山中抢劫薛家商队,非但一两银子没抢到,还赔进去上百条人命,其中就包括二当家—特木尔! 现在好了,找到一条出产金砂的河流,只要花点力气就能弄到大量金子,从此有吃有喝有钱花,可比冒险劫掠强的太多了,沙匪们自然是高兴了。 大当家-侯万金更是兴奋的抓耳挠腮,不过在兴奋之余,这只老阴猴心中仍有一些猜疑:“萧家兄弟,干的不错,没想到青龙河中真有金砂,不过嘛,本大当家的以前也经常来这里,为何就没有发现呢?” “回大当家的话,金砂沉重,全都沉积在河道深处了,又被厚厚的泥沙覆盖着,故而很难被人发现的,我们兄弟两个是土夫子出身,干的就是土里摸金的活计,眼力比一般人精湛的多,这才发现了金砂!” “嗯,说的有道理,那依你们两个来看,这条河中的金砂储量如何?” “我们两个仔细查看过了,河中金砂的储量极高,走遍大江南北,恐怕也找不到几条这么富的金砂河了,不过嘛,要想把金沙淘出来,还需要更多的工具、人手才行。” “哈哈,没问题,本大当家手下有七八百号弟兄,个个身强力壮,肯定能把河里的金子都淘出来,发财了、这次发大财了,哈哈。” …… 一番询问之后,侯万金心中猜疑尽去,不禁仰天大笑起来。 更准确的说,那些黄灿灿的金砂已经迷住了他的心窍,让原本猜忌多疑的老阴猴,变成了一只找不到北的傻猴子。 人一旦变傻,距离倒霉也就不远了。 接下来,侯万金下令,让自己手下的沙匪们,以最快速度向青龙河一带集结。 原来沙匪们并不都藏在西夏古墓中,还有相当大一部分,分散在了沙漠中的几处绿洲上,一则,分散开来、目标更小,可以避免被官兵找到踪迹。 二则,可以利用绿洲中的水草,喂养骆驼、马匹、牛羊,那可是沙匪们的坐骑,以及重要的食物来源之一。 接下来几天,不断有沙匪汇聚过来,人数很快超过了五百,而后兴高采烈的砍伐树木、打造工具,投入到了轰轰烈烈的淘金事业中,第一天,就淘出了八两金砂。 第二天,十两! 第三天,十二两! …… 随着金砂产量不断增加,侯万金天天都是乐,对秦锋、耗子也更加信任了,认为这是老天爷送给自己的一对福星! 对待福星,自然要好一点了。 之前秦锋、耗子和其他沙匪住在一个大帐篷里,几乎时时刻刻都要受到监视。 现在不同了,二人分到一个新帐篷,单独居住、不受约束,还能天天享受上好伙食,有酒有肉! 可惜啊,已经沉浸在黄金梦中的侯万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此时此刻,董副千户已经聚集了三百人马,就隐藏在距此只有大半天路程的七杀堡中……只要秦锋发出信号,这些人马就会立刻杀过来,将毫无防备的沙匪们一网打尽。 以金砂为诱饵,聚拢分散的沙匪,再围而歼之……如此计划,可谓高明! 可是几天过去了,秦锋却迟迟没有发出信号,因为还有一个重要人物没有出现,就是沙匪三当家—韩山君。 此人跑那去了? 利用闲聊的机会,秦锋从沙匪们口中得知,原来二十几天之前,韩山君带着一伙人到山西销赃去了。 榆林一带,官兵们对沙匪防备甚严,即便后者抢到了金银珠宝,也没法变换成吃的穿的。 于是乎,三当家—韩山君带领一队人伪装成了商队,把抢劫来的财物运到山西一带出售,再买回来沙匪们急需的粮食、布匹、精盐等生活物资。 队伍已经出发二十多天了,至于什么时候回来,则是个未知数。 在秦锋的计划当中,韩山君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如今这一环缺失了,怎么办? 继续等下去,无疑会增加风险:一则,董副千户带领人马藏在七杀堡中,时间一久,难免不走露消息,一旦被沙匪们察觉到,可就前功尽弃了。 二则,自己往青龙河中扔了五斤金砂,按照现在的速度,很快就会淘光的,一旦再淘不出金砂,好不容易聚集在一起的沙匪,只怕就要重新分散了。 自己和耗子还要承担沙匪们失望的怒火,只怕是性命难保! 怎么办,不管三七二十一,立刻下手? 那样的话,自己有十成把握,可以歼灭聚集在青龙河边的沙匪们,杀掉大当家-侯万金! 问题是,歼灭沙匪之后,郑千户肯定跳出来抢功劳,自己就等于给别人做嫁衣了,光给别人做嫁衣也就罢了,更严重的是,以郑千户的狠毒心肠,以后肯定还会迫害自己,那样就死路一条了。 怎么办? 真是左右为难! …… 一夜难眠,第二天早晨,秦锋刚钻出帐篷,立刻被两名沙匪拦住了。 “萧小兄弟,大当家的让你过去一趟。” “好,容我洗个脸,就去见大当家的。” “呵呵,咱们当沙匪的整天在沙土中打滚,个个都是泥猴子,还穷讲究个啥,快点跟我们走吧!” 两名沙匪不容分说,强行扯着秦锋走进了一座牛皮大帐。 大帐中,侯万金盘膝而坐,一手拿着算盘、一手拿着戥子,正在称量最近几天淘出来的金砂,还分成一小堆一小堆的。 “见过大当家的!” “萧十一,你过来看看,开始几天淘出来的金砂、是一天比一天多的,可是最近三天出产的金砂却越来越少了,尤其是昨天,好几百人一起下河,竟然只淘出了不到二两金砂,这是怎么回事,你不是说青龙河里有的是金砂吗?” “这个嘛……大当家的有所不知,河道中地形复杂,水流有缓有急,故而金砂不是平均分布的,而是有的地方少、有的地方多,这几天淘金量变少了,是因为弟兄们没有找到金砂窝子……不过不要紧,只要沿着河道认真搜索,肯定能把隐藏的金砂找出来的!” “哦,果真如此?” “千真万确,小的就是有十个胆子,也不敢诓骗大当家的不是!” 秦锋信誓旦旦的保证着,心中却非常清楚,自己扔进河中的金砂,差不多被沙匪们捞干净了。 没办法,必须立刻下手了,否则沙匪们很快就会散去,再想把他们聚集起来可就难了! 可惜啊,自己好不容易制定的计划,就这样半途而废了,真是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啊! 正当秦锋在内心中,吐槽对老天爷的不满之时,一名沙匪小头目发疯似的闯进了大帐中,双手紧紧合在一起,像是捧着什么东西:“大当家的,快看、快看看啊,哈哈!” “什么事情,慌里慌张的,莫非天上掉金饼了不成?” “没错,就是天上掉金饼了,好多的金子啊!” …… 说话间,小头目分开手掌,里面竟然是几十枚金砂块,大的犹如桂圆、小的犹如黄豆粒,皆是天然形成的。 初步估计,这些金砂块加在一起,差不多有二斤多重。 “这么多金子,那来的?” “回大当家的话,这是弟兄们刚刚淘出来的,就在一个河道拐弯的地方,几铲子下去就淘出来这么多,周围的沙层中肯定还有,弟兄们正在拼命的淘呢!” “好,干得好……萧十一说的一点没错,这是找到金窝子了,哈哈!” 侯万金仰天大笑,还拍了拍秦锋的肩膀,以示嘉奖。 秦锋连忙做出一副胸有成竹,早知道会这样的样子,实则心中震惊不已,犹如九雷轰顶一般! 什么情况,自己明明只扔了不到五斤金砂,而且都是细金砂,现在怎么淘出来这么多,还有大金砂块。 莫非是别人扔的? 不可能啊,谁没事吃饱了撑的往河里扔金子玩? 只有一个解释:这条青龙河中真的有金砂矿! 老天爷,弄假成真了,这运气……太逆天了! 运气来了,泰山都挡不住,就在淘出大金块的当天中午,又有惊喜发生,三当家—韩山君带人回来了。 第二十二章沙匪内部的矛盾! 中午时分,一支风尘仆仆的队伍来到了青龙河边,大约有五六十人、上百只骆驼,驼背上装满了各种物资。 带队的是一个青年人,大约二十四五岁,身材矫捷、相貌刚毅,正是沙匪三当家-韩山君,人送绰号:锦毛虎! “三当家的回来了! “三当家一路上辛苦,弟兄们都想你了!” …… 奇怪的一幕发生了,看到三当家-韩山君带人回来了,有的沙匪立刻跑过去迎接,高兴的大喊大叫,有的沙匪则待在原地不动,显的十分冷漠! 原来沙匪们是由三部分人组成的:一是从中原内地逃出来的强盗、窃贼、杀人犯,为首者就是大当家—侯万金! 二是从草原上流浪过来的蒙古人,为首者是二当家—特木尔。 三是忍受不了欺压,被迫出逃的军户,为首者是三当家—韩山君! 三股人马共同组成了沙匪,一起纵横大漠、劫掠为生! 可有句话说的好,有人的地方就有纷争,沙匪内部也是如此。 韩山君一伙都是本地人,故而打劫过往商旅之时,往往手下留情,只抢财物、不伤人命,如果遇到了认识的人,有时还会直接放行! 侯万金一伙都是外地人,而且都是穷凶极恶之徒,劫掠之时,刀下从来不留活口,甚至糟蹋妇女、残杀幼童,做了许多伤天害理的事情。 于是乎,双方就产生了矛盾,甚至多次大打出手,还出过人命呢! 幸好沙匪们由三伙人组成,互相合作、互相制约,还能免强维持内部之间的平衡。 可是一个月之前,二当家-特木尔死在了两狼山中,手下人马更是死伤不少,如此一来,三角平衡被打破,沙匪们的内部矛盾更激烈了,这也是他们迟迟没有找秦锋复仇的原因之一。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得知韩山君带队回来,大当家—侯万金也从帐篷里出来了,皮笑肉不笑的上前迎接:“哈哈,三弟一路上辛苦了,快快进帐休息,为兄给你接风洗尘!” “多谢大哥,大哥,为何这么多弟兄聚集在青龙河边?” “三弟有所不知,最近偶然发现,这条青龙河里竟然储藏着大量的金砂,弟兄们聚集在此是为了淘金,这下发大财了,哈哈!” “哦,河里有金砂,这倒是出乎意料,不过这么多兄弟聚集一起,目标太大了,若是引来官兵围剿怎么办,金砂固然是好东西,可也不能要钱不要命啊,依小弟之见,还是把弟兄们分散开来,只留一部分人淘金即可!” “三弟太过多虑了,榆林镇的官兵个个都是饭桶,又能奈我何,再说了,为兄手下那些耳目可不是吃素的,稍微有个风吹草动,肯定会来报信的,不必担心,哈哈!” …… 韩山君好意提醒,奈何侯万金已经被黄金迷住了心窍,根本听不如去。 当然了,侯万金如此有恃无恐,也是有一定原因的,他早就派出大量心腹人,伪装成商人、工匠、农夫……潜伏在榆林城周围充当耳目,一旦官兵出城剿匪、立刻回来报信。 这也是沙匪们纵横大漠十余年,多次躲过官兵围剿的重要原因之一! 至于镇北千户所方面,军户逃亡过半,剩下的大都是老弱妇孺,千户官-郑迁乾更是有了名的胆小鬼,侯万金根本没放在眼中! 相处多年,韩山君深知这只‘老阴猴’的秉性,见钱眼开、视财如命,为了黄白之物,让他卖了亲爹娘都不成问题,既然劝说不动,也就懒得再劝说了。 …… 接下来,在大帐中设下了接风宴! 侯万金、韩山君居中而坐,其余大小头目分坐两旁。 秦锋、耗子因为发现金砂矿有功,也被准许参加宴会了,坐在大帐的一个角落当中;二人很聪明,一句话不多说,就是低头吃喝,同时竖起耳朵偷听两位大当家之间的谈话。 “三弟啊,这次带回来多少货物?” “回大哥的话,共计带回了四百驮粮食、八百斤精盐、三百斤香料……还有一些瓷器、布匹、精铁。” “哦,就这么点东西?” 侯万金有些不满了,因为韩山君这次带走的钱财不少,可带回来的货物却比往常少了一半。 这不禁让他心生怀疑,是不是韩山君暗中贪污了呢? “唉,没办法,最近几年天灾不断,庄稼长的不好,粮食价格自然就高了,粮食价格一高,随带着其他货物全都涨价了,能带回这些东西已经不容易了;怎么,大哥莫非怀疑韩某暗中贪污不成,若是如此,下次让别人去山西采购货物好了,看看是不是这个价,哼!” “三弟莫要误会,你一向人品正直可靠、视钱财如粪土,为兄又岂会胡乱怀疑你呢,不过嘛,去山西采购的事的确辛苦,下次换个人去也好,省的三弟太过劳累了,哈哈!” 侯万金说的好听,却要换人负责采购之事,明显还是怀疑了。 这可把韩山君气坏了,要知道,到山西采购货物并不容易,路途遥远、跋山涉水不说,还要防备官府的通缉,以及江湖人黑吃黑。 比如这次,回来途中就遇到了一次官兵围堵、以及两次黑吃黑,自己带领弟兄们浴血厮杀,这才硬闯出一条道路,把货物带了回来,为此还折了十几个弟兄的性命。 吃苦受累、流血流汗,还要受到莫名怀疑,这个气谁能受? “驴球子的,老子们拼死拼活,好不容易才把货物带了回来,还要被人怀疑手脚不干净,真以为老子们好欺负不成?” “没错,老子们受苦受累,你们待在家里享清福,凭什么啊,大不了散伙,以后大路朝天,各走一边!” …… “散伙就散伙,谁怕谁啊,早就看你们不顺眼了!” 韩山君为了大局着想,忍下了这口窝囊气,可手下弟兄们忍不了,纷纷破口大骂起来,有几个脾气火爆的甚至拔出了刀! 侯万金的手下毫不示弱,也纷纷拔出了刀子,上前对骂起来。 眼看情况不妙,侯、韩二人连忙约束住各自手下,这才避免了一场内部火拼。 闹成这个样子,接风宴继续不下去了,只好草草结束,沙匪们各自散去,走出很远了,仍能听到不忿的叫骂声。 角落中,秦锋一直在冷眼旁观,心中高兴不已,没想到沙匪内部矛盾如此之大,下一步计划、自己本来只有六成把握,现在至少有九成了。 …… 夜幕降临,劳累了一天的沙匪们全都回帐休息去了,很快响起了雷鸣般的鼾声。 秦锋没有入睡,叮嘱耗子几句之后,悄悄离开了居住的小帐篷,在夜幕的掩护下,先是来到河边一片树林里,从一个隐蔽的树窟窿中取出了自己的军刺、吹箭,以及那副鸳鸯交颈图,贴身藏好。 而后东走西绕,悄悄来到了三当家—韩山君居住的大帐前,门口有两名沙匪守卫,立刻拦住了道路:“你是谁,来这里做什么?” “在下萧十一,奉大当家的之命,带几句话给三当家,不知三当家休息了没有?” …… “我还没休息,让他进来吧!” 两名沙匪让开道路,秦锋顺利进入大帐中,韩山君果然没睡,正坐在一副矮案前喝着闷酒,连个下酒菜都没有。 “属下见过三当家!” “你就是萧十一,那个发现河中有金砂的人?” “正是!” “说吧,大当家的让你带了什么话?” “这个嘛,接下来的话很重要,只能出在下之口,入三当家之耳,还请屏退无关之人!” “哼,事多,你们两个退下吧,到二十丈以外戒备,不准其他人靠近!” “诺!” 虽然心有怨气,韩山君还是挥了挥手,让自己的两名手下退了出去。 至此,大帐中只剩下韩、秦二人。 “小子,现在可以说了吧,大当家的让你带什么话?” “呵呵,实不相瞒,并不是大当家让在下来的,而是有一位姑娘托在下给三当家带一样东西。” “姑娘?” “正是!” 说话间,秦锋从怀中抽出那副鸳鸯交颈图,在桌案上缓缓的展开,韩山君看了一眼,顿时目瞪口呆。 “这幅画是婉儿画的,没错,上面是她的笔迹,我不会看错的……婉儿的画怎么会在你手里,你究竟是什么人……婉儿、我的婉儿,她现在还好吗,有没有受苦……小子,快说,否则老子砍了你!” 看到画卷之后,韩山君瞬间醒酒了,连连提问的同时,拔出弯刀架在了秦锋的脖子上。 “呵呵,三当家的这么多问题,让在下如何回答呢?” “好,我一样一样问,你先回答我,婉儿现在怎么样了?” “婉儿姑娘平安无事,不过在郑千户那里挨骂受气肯定难免了,而且她很想念三当家的,日夜都在盼着你能救她出火海!” “婉儿,我的婉儿,我对不起你………整整四年了,我还是没能把你救出来……姓郑的,老子早晚将你千刀万剐、泄我心中之恨……婉儿,呜呜!” 韩山君扔掉了刀,紧紧抱着那副鸳鸯交颈图,跪坐地上,泪流不止,由此可见,他是多么深爱着叶婉儿。 心爱的女人,被别的男人夺走了,自己却无能为力,那种痛苦比山更高、比海更深! 看着眼前伤心欲绝的男人,秦锋心中明白,自己有十成把握了! 第二十三章说服韩山君! 许久之后,韩山君慢慢止住了哭声,将鸳鸯交颈图叠好之后,小心翼翼的收入怀中,而后重新拿起弯刀,用怀疑的目光上下打量秦锋:“小子,老实交代,你究竟是什么人?” “呵呵,实不相瞒,在下秦锋、从七杀堡而来!” “什么,你就是秦锋,那个在两狼山中一枪毙掉二当家—特木尔的秦锋?” “正是!” “好小子,有胆量,竟然混到我们沙匪的大营中来了,信不信,只要我喊上一嗓子,你立刻就会被大卸八块、剁成肉泥喂狗?” “呵呵,三当家的话,在下岂敢不相信,不过嘛……在下若有个三长两短,只怕你这辈子都休想再见到婉儿姑娘,更别想报仇雪恨了!” 秦锋毫无惧色,上前一步、与韩山君对峙起来,二人的目光犹如两道闪电,在半空中激烈碰撞着。 这是一种勇气与意志的较量,勇者胜、弱者败! 片刻之后,韩山君率先低下了头,心神极为慌乱,眼前这个少年的目光太可怕了,鹰睃狼顾、杀气四溢……老天爷作证,手上没有几百条人命,绝养不成这般凶戾的杀气! “你用婉儿威胁我?” “不敢,只是想和三当家做一笔交易罢了,事成之后,保准你杀掉仇人,救出婉儿姑娘,还能成为沙匪的大当家!” “哦,什么交易?” “呵呵,附耳过来,咱们一起这样……这样……再这样……” 秦锋压低声音,嘀咕了好一阵子,听的韩山君脸色数变,真像是见了鬼一样。 还是一只心狠手辣、满肚子坏水,刚从十八层地狱中爬出来的恶鬼王! “我与大当家—侯万金立过毒誓,约为兄弟,同生共死……你想让我出卖他,这绝不可能!” “呵呵,三当家的此言差矣,你把他当做兄弟,他有把你当兄弟吗,想想今天宴会上的事情吧,明眼人都看的出来,那只‘老阴猴’已经起了杀心,只怕用不了多久,他就要下毒手了,到时候你还有活路吗?” “这个嘛……” 韩山君犹豫了,倒背双手、在帐篷里走来走去……秦锋的话很直,但说的很有道理。 四年之前,父母被杀、未婚妻被抢走,自己一怒之下投奔了沙匪,想着借助沙匪们的力量夺回未婚妻,找郑千户报仇雪恨。 入伙之时,侯万金也答应了,一定会帮自己报仇的。 毛乌素沙漠当中,原本有十几股沙匪,为了争夺草场、水源、牲畜,经常互相残杀,打的激烈无比。 为了报恩,自己舍死忘生、多次浴血厮杀,帮助侯万金打败了其他沙匪,成为了这片沙漠中的霸主。 可是称霸大漠之后,对于帮自己复仇的事情,侯万金却只字不提了,不仅如此,眼见自己的威望越来越高、手下兄弟越来越多,这只老阴猴更是起了猜忌之心,经常在暗中下绊子,让自己吃了不少哑巴亏。 吃点亏也就罢了,关键是二当家-特木尔死后,沙匪内部的平衡打破了,矛盾越来越大,早晚会有一场火拼的,真等那只老阴猴先下手的话,自己就必死无疑了。 还有自己手下的弟兄们,怕是一个也活不了! 怎么办? 怎么办? …… 没办法,到了这个地步,只能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了! 权衡利弊之后,韩山君的目光松动了:“秦锋,我承认你说的很有道理,可是江湖险恶、人心难测,我又凭什么相信你呢?” “很简单,第一:我若是想杀你,今晚就不会来了,既然来了,自然没有害你之意;第二:有句话说的好,朋友的朋友未必是朋友,可敌人的敌人一定是好朋友,我和郑千户同样有解不开的仇疙瘩,自然可以互相信赖了,你说呢?” “你和郑千户有仇?” “不错,他想害我性命,我不甘坐以待毙,自然要奋起反击了!” 接下来,秦锋把自己的情况,以及和郑千户结仇的事情,详细叙述了一遍。 “好,你的话,我信了,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否则就是拼了性命不要,我也会找你报仇的,反之,你真能帮我夺回婉儿、杀掉郑千户报仇雪恨,韩某这条命就是你的了,以后赴汤蹈火,随你吩咐!” “好,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沉思许久,韩山君点了点头,而后用弯刀割破了自己的左掌心,鲜血瞬间流了出来。 秦锋拔出军刺,毫不犹豫的割破了自己的掌心。 接下来,两只染血大手牢牢的握在一起,一个同盟形成了……既然结为同盟,有的话就可以直说了。 “韩大哥,有件事情,可否向您请教一下?” “秦小弟兄请问吧,只要是韩某知道的,一定如实相告。” “一个多月之前,你们的二当家—特木尔带领人马,在两狼山中伏击了薛家商队,我想问一下,这件事是你们自己谋划的,还是受了别人的唆使?” “自然是受了唆使,否则谁敢轻易劫杀薛家商队!” “具体过程如何?” “嗯,大概一个半月之前,有人找上门来,予以重金、让侯万金带人袭击薛家商队,绑架女公子—薛瑾瑜,还提供了商队出行的具体时间和路线图,那侯万金见钱眼开,立刻答应了下来。 问题是,薛家是三大秦商之一,在西北一带影响极大,劫了他们家的商队,肯定会惹来大麻烦,侯万金自己不敢动手,就派了特木尔那个莽夫带人半路伏击,不想伏击不成、反而死在了小兄弟手中!” “幕后主使是谁?” “不清楚,来人以黑纱蒙面,一点来历都没有透露,和侯万金私下谈妥之后,立刻就离开了……事情过后,我向侯万金打探过,这只老阴猴口风紧的很,不肯透露实情,不过嘛,那个人来的时候,我见了两次,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胖子,脑袋很大,说话时带有山西口音!” “中年胖子,大头,山西口音,莫非此事与晋商有关系,听说最近几年,晋商和秦商之间的矛盾很大啊!” 没有直接证据,此事只能暂且放下了,接下来,秦锋和韩山君商议了一下具体计划,如何互相配合,直到四更时分才告辞离去。 …… 第二天,韩山君以远行疲惫,需要休息为由,带着自己的人马离开了,去沙漠中的绿洲上驻扎。 侯万金一直担心,韩山君会跟自己争夺金砂矿的利益,如今韩山君主动带人离开,正趁心意,自然不会挽留了。 沙匪共有八百多人,其中一百多人驻守在西夏古墓中、两百多人分散在几座绿洲当中,韩山君又带走了一百多人,剩下四百多人留在了青龙河边,全都是侯万金的心腹手下。 至此,秦锋的计划基本完成,接下来,该收网了。 …… 崇祯元年—九月初六,又是晴天。 淘金是个辛苦活,在秦锋的巧妙提议下,侯万金派人弄来了一些牛羊、美酒,好好犒劳一下手下们,好让手下们多出力,淘出更多的金砂。 “弟兄们,都乐起来啊!” “五魁首、六六顺、八匹马--喝酒,喝酒,哈哈!” …… 黄昏时分,青龙河边升起了数十堆篝火,上面架着大块牛羊肉,烤熟之后,香气四溢,让人忍不住流口水。 沙匪们十余人围坐一圈,大块吃肉、大口喝酒,喝的高兴了,有人扯着嗓子乱嚎,还有人跳起了粗矿的蒙古舞蹈,玩的是不亦乐乎。 如此滥饮,很快就有人醉倒了,东一个、西一个的躺在河岸边,还不时翻滚几下,犹如一只只的醉螃蟹! 秦锋混在人群中,东边敬一碗酒,西边说笑几句,烘托着快乐的气氛。 眼看时机差不多了,递给耗子一个眼神,让他留下监视这些喝酒的沙匪们,秦锋则悄悄退出人群,钻进了夜幕当中…… 沙匪们狂欢的同时,并没有完全丧失警惕性,在青龙河四周的树林当中、制高点上设下了十几个岗哨,而且负责站岗的人一律严禁饮酒! 秦锋首先要做的,就是无声无息的把这些岗哨全部拔除掉,办法很简单,只需要一件工具——吹箭! 吹箭,就是一根又细又长的铜管,里面装有钢针,上面涂抹了蟾酥、川乌、草乌几种药材,具有强烈的麻醉性……对准目标用力一吹,三十步内、百发必中! 噗通……一个! 噗通……两个! …… 秦锋动作麻利,只用了一顿饭的时间,就把十四名岗哨全都放到了,而且放到之后,一个都没有杀,而是拖到黑暗处,往这些岗哨身上浇了一些烈酒。 如此一来,就算有人发现了,也只会认为站岗的人贪杯、喝醉了,而不会怀疑别的。 拔除所有岗哨之后,秦锋来到一片相对空旷的地方,脱下长袍,来回甩了几圈,而后伸出了左臂。 “嗖!” 很快的,一道黑影从天而降,稳稳落在了秦锋的臂膀上,正是小金雕—闪电,最近这段时间,秦锋就是靠它和七杀堡那边联系的,汇报沙匪们的一举一动。 金雕腿上有节小竹筒,里面藏着一封秘信,展开之后,上面一个字也没有,全是乱七八糟的符号。 原来秦锋为了保密,特意设计了一套密码,级别不算高,不过在这个时代足够用了。 秘信内容,翻译过来就几句话:‘董副千户带领三百人马,已经离开了七杀堡,正向青龙河边疾驰而来,三更时分必然赶到!’ “闪电,去吧!” 接下来,秦锋掏出一块小红布条系在了小金雕腿上,后者腾空而起,向着东南方向飞去…… 红色布条,是约定好的信号之一:计划一切顺利,队伍到达之后,立刻发起进攻! 接下来,擒贼先擒王,该送那只贪财的‘老阴猴’去见阎王爷了! 第二十四章刺杀老阴猴! 人生在世,没有谁能够随随便便成功,凡是事业有成者、必然有其过人之处……好人如此,坏人亦如此,比如说侯万金。 这个人贪财、吝啬、卑鄙不假,可也有一个极大优点:那就是不贪口腹之欲、在生活上极为自律,而且警惕性极强! 沙匪们都在河边大块吃肉、大口喝酒,一个个醉的东倒西歪,侯万金则待在大帐中,只吃了几块羊肉,喝了一壶茶水,酒则未沾一滴! 不饮酒,则神志不乱! 神志不乱,就不会轻易犯错,遇到突发事件之时,才能从容不迫的应对。 大帐内还有四名虎背熊腰、佩戴利刃的壮汉,同样滴酒未沾,他们是专门负责保护侯万金的,平时寸步不离左右! 大帐外面,还栓着几匹强壮的公骆驼,驼背上的兜囊中装着干粮、清水、药物、银子……这也是侯万金的习惯之一,无论在那里宿营,身边必须准备好逃生需要的东西。 一旦有危险发生,立刻带着护卫、骑上骆驼逃之夭夭。 凭着这个习惯,十几年来,侯万金多次逃脱了官兵的围剿、仇人的追杀、以及部下的背叛,毫发未伤! 再说秦锋,回到了河岸边和耗子汇合,而后向侯万金居住的大帐走去! …… “启禀大当家的,属下萧十一、萧十二求见!” “进来吧!” “诺!” 秦锋、耗子进了大帐,双双抱拳行礼,显的极为恭顺。 “大晚上的,你们两个不去喝酒吃肉,跑到我这里做什么?” “回大当家的话,这些年来我们两个四处流浪、无依无靠,不知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差一点就横尸荒野了,多亏了大当家的收留,这才有了容身之地,过上了有酒喝、有肉吃的好日子。 老话说: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我们两个思来想去,决定把一件宝贝献给大当家的,以报收留之恩,此宝非同小可,白天人多眼杂、担心走漏了消息,这才深夜来见大当家的!” “哈哈,不错,你们两个小子有良心,说吧,是什么宝贝?” 侯万金一向贪财,听说有宝贝献给自己,顿时来了兴致。 “这个嘛,此宝非同小可,属下只能告诉大当家一个人,若是被旁人听到了,再不小心泄露出去,只怕会引来大麻烦!” “你们几个到大帐门口待一会儿!” “诺!” 眼见秦锋吞吞吐吐不肯往下说,侯万金挥了挥手,让四名护卫站到大帐门口去了。 那个位置,距离六七丈远,听不清帐内的人说什么,又能清楚看到帐内的情况,若是发生意外、立刻就能冲进来救援。 “现在可以说了吧,是什么宝贝,如此神神秘秘的?” “回大当家的话,我们两个一路逃亡的路上,为了凑点盘缠,又做了几次土夫子,结果无意间发现了一大片古墓,而且规模极大,肯定是帝王将相之墓!” “什么,一大片古墓!” 侯万金兴奋的一跃而起,又用力挖了挖耳朵,生怕自己听错了。 西北地区崛起过很多政权,故而地下有很多帝王将相的坟墓,比如沙匪们现在的巢穴、就是利用西夏重臣—齐王—李彦宗的陵墓改建而成。 一座王陵,就让侯万金得了许多钱财! 一大片帝王将相的陵墓,里面又该有多少金银珠宝,若是弄到手中,用来招兵买马、积草屯粮,足以驰骋整个天下了! 面对如此利诱,谁人能不动心? “快说说,那一大片的古墓在那里,好不好挖掘,你们两个又是如何发现的?” “这个嘛……” 秦锋又吞吞吐吐起来,看了看大帐门口的四名护卫,一副此事太大、不可走露任何消息的样子。 “你们四个退到二十丈……不,退到四十丈以外去,没有本大当家的召唤,谁也不准过来、更不准别人过来!” “大当家的,我们出去了,那您的安全怎么办?” “周围都是自家弟兄,有什么好担心的,出去吧!” “诺!” 此时的侯万金,满脑子都是金银珠宝,根本想不到别的了,当即斥退了四名护卫。 眼见于此,秦锋上前几步,继续讲述了起来: “回大当家的话,那些古墓就在毛乌素大沙漠的东面,距离黄河不远了,方圆百里之内几乎没有人烟,只有一片片的荒草地,看似平平无奇,实则暗藏玄机,泥土有人工夯筑的痕迹……我们两个用寻龙诀一番测试,发现下面果然有一大片古墓! 大当家不知道寻龙诀吧,我给您说一说:发丘印、摸金符,搬山卸岭寻龙诀;人点烛、鬼吹灯,勘舆倒斗觅星峰;水银癍、养明器,龙楼宝殿去无数;窨沉棺、青铜椁,八字不硬莫近前……” 秦锋根本不懂盗墓,可是穿越之前,秦锋很喜欢看小说,尤其是盗墓类小说,故而说的绘声绘色、头头是道。 如此一来,不仅侯万金深信不疑,就连耗子都在心里嘀咕上了,莫非秦家不是世袭军户,而是和自己家一样都是盗墓世家,否则怎么会有这么专业的知识? …… 眼看侯万金听入了迷,时间上也差不多了,秦锋悄悄向耗子使了个眼色,后者心领神会,立刻捂着肚子、以方便为由离开了大帐。 出来之后,耗子从怀中摸出一个酒壶,满脸笑容的走向远处的四名护卫。 “四位大哥辛苦了,大当家的有吩咐,让小的给你们送一壶美酒过来!” “美酒,大当家从来不准我们喝酒,担心误事!” “呵呵,大当家的今天高兴,故而破例一次,何况这么一小壶酒,你们四个人分着喝又不会喝醉,能误什么事啊,四位大哥若是不信,可以进帐向大当家的求证。” 别的沙匪都在喝酒,四名护卫只能干看着,早就馋的口水直流了,何况耗子是从大帐内出来的,想来不会乱传命令。 因此上,四人没有进帐求证,而是接过了酒壶,迫不及待的喝了起来:“好酒,真是好酒,说起来,我有好几年没尝过这滋味了!” “谁说不是,自从当了大当家的护卫,咱们就一口酒都没喝过了。” “咦,是不是太久没喝酒了,这才喝了几口,我就有点头晕了呢?” “我也晕了……噗通!” 四人刚喝了小半壶酒,就觉得头晕眼花、两条腿发软、舌头根发硬……意识到情况不对,想要叫喊几声,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口吐白沫,纷纷栽倒地上。 原来他们喝的酒中下了大量蒙汗药,那怕喝上一小口,也会昏睡几个时辰。 至于蒙汗药,则是让晋玉娘配置的,绝对药效一流! 耗子把四人拖到了黑暗处,又把剩下的大半壶酒倒在了四人身上,做出一副醉酒酣睡的样子,如此一来,就算有人路过这里,也不会怀疑什么。 接下来,就是等了。 等董副千户带领人马赶到,将这些毫无防备的沙匪们一网打尽,那样就大功告成了。 问题是: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计划的再好终究赶不上变化。 董副千户那边会不会出意外,比如天色太黑了、中途迷失了道路? 又或者心生胆怯、关键时刻不敢进攻了? 侯万金会不会突然察觉到情况不妙,带领沙匪们逃之夭夭? 老天爷,今天晚上,您到底保佑谁呢? …… “杀呀——杀!” “不好啦,官兵来啦,快点起来啊……速速禀告大当家的!” …… 正当耗子焦急万分,暗暗祈求老天爷保佑之时,周围突然响起了喊杀声,原来是董副千户带领人马来到了青龙河边,随即发起猛攻。 董家父子冲在最前面,手中各持一柄大刀、猛杀猛砍,就像两头下山猛虎一般,其余士兵紧随其后…… 沙匪们毫无防备,顿时被打了一个措手不及,尤其是那些烂醉如泥的家伙,稀里糊涂的就掉了脑袋,到了阴曹地府都是糊涂鬼! 话又说回来了,沙匪们常年在刀尖上讨生活,战斗素养非常之高,一阵慌乱之后,那些醉酒不深的沙匪开始拔出兵刃反抗,厮杀的极为凶猛。 相反的,董副千户带来的人,都是各处抽调的军户,平时疏于训练,战斗力相当一般,虽然仗着偷袭占据了上风,可要想歼灭这些沙匪也不是一件容易事。 一时间,战事陷入了胶着状态! …… 另一边,听到了喊杀声,侯万金立刻跑到大帐门口观看,只见火光冲天,到处都是奔跑的人影,完全乱套了…… “来人啊,快来人啊,人都死哪去了?” …… 连叫了几声,不见四名护卫过来,侯万金顿时感觉不妙,又见局势已经无法挽回了,干脆三十六计—走为上! 大帐旁边有骆驼,趁着混乱骑上一头,在夜色掩护下冲出去不是难事。 等到了安全的地方,再召集失散的部下们,重整队伍、恢复实力,查明原因、报仇雪恨! 想法很好,那知没走出几步远,侯万金就觉得后心剧痛,像是被一件利刃扎透了:“啊,是你,萧十一?” “对不起了,大当家的,借你的项上人头一用!” “为什么,背叛我?” “呵呵,不想解释,你就当个糊涂鬼吧!” 原来是秦锋暗下黑手,一军刺刺透了侯万金的后心,用力一拧,向后一拔,大量鲜血喷涌而出,侯万金不甘心的挣扎几下,还是气绝身亡了,两只眼睛圆睁、死不瞑目! 这个一辈子都在骗人的人,终于被更厉害的人给骗了! 第二十五章端掉匪巢! 得手之后,秦锋将人头割下来,迈步出了大帐,在一堆篝火旁将血淋淋的人头高高举起:“全都看清楚了,侯万金已经死了,尔等还不弃刃投降,更待何时?” “啊,大当家的死了,咱们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赶紧逃命吧!” …… 青龙河边,那些负隅顽抗的沙匪们,在看到侯万金的人头之后,最后一道心理防线也崩溃了。 到了这一步,爹死娘嫁人,个人顾个人吧! 沙匪们丧失了斗志,有的扔掉了兵刃,跪在地上任凭发落;有的四处乱窜,试图逃出一条生路,却很快被砍翻在地……结果一个也没逃掉。 战斗结束之后,进行统计,共计斩杀沙匪三百三十八人,生擒七十九人,还缴获了大量的刀枪、骆驼、帐篷……以及十余斤上品金砂。 而军户们方面,只阵亡了二十七人,另有四十多人受伤,与得到的战果相对比,已经算是大胜了! …… “秦小兄弟真是厉害,略施小计,就剿灭了这么多沙匪,还砍下匪首—侯万金的人头,为榆林镇除掉一个大祸害,哈哈!” “承蒙夸奖,愧不敢当,平心而论,这次能够大获全胜,非是在下的计谋厉害,而是这只‘老阴猴’太过贪心了,黄金让他蒙蔽了双眼、丧失了警惕性,最终丢了性命!” 董副千户找到了秦锋,伸出大拇指,赞不绝口,后者却平静如水,脸上毫无骄傲之色。 原因很简单,在普通人眼中,侯万金纵横大漠十余年,连官兵都拿他没有办法,绝对是个厉害角色。 可在秦峰眼中,这不过是个小虾米罢了,如果连这样的小虾米自己都摆不平,以后又如何跟高马贩子、银川驿卒、张捕快……以及野猪皮的子孙们一争高低呢?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侯万金虽然死了,可是匪巢中还隐藏着不少沙匪,对这些人必须斩草除根,而且刻不容缓;留下一小部分人手继续打扫战场,其余大队人马直奔沙匪们的巢穴,秦锋负责带路。 虽然只去过匪巢一次,还是在黑布蒙眼的情况下,可是凭着超一流的方向感,秦锋早已记住了路线。 果不其然,在他的带领下,黎明时分,一行人顺利的找到了匪巢,期间一点弯路都没有走。 匪巢原本是一座西夏王爷的陵墓,不仅隐藏在地下,而且坚固无比,易守难攻,面对这样的情况,自然是强攻为下、智取为上了。 还是由秦锋出手,拔除了匪巢周围的几个岗哨。 而后让董副千户带领大队人马,牢牢看守住巢穴的出口,以免里面的沙匪们突围。 秦锋则带领十几个人在周围转悠了一圈,很快找到了几个通风口,而后堆上干柴,放上辣椒面……点火、扇风、烟熏。 匪巢深处地下,空气流通本就不太好,如今再被带着辣味的浓烟一熏,里面的沙匪们顿时受不了了,拼命向外突围……结果一连四次,全被董副千户带人用弓弩、火铳打回去了。 万般无奈之下,剩余的沙匪只好高举双手,乖乖的出来投降了,他们认命了,哪怕是当场砍头,也比被浓烟活活熏死强的多,太受罪了! 经过盘点,共计生擒一百一十四人,其中并没有三当家-韩山君。 审问得知,昨天下午,三当家-韩山君带领一伙人回来过,取了一些金银珠宝又离开了,说是再去山西一趟,多买点粮食。 未能全歼沙匪,着实是一个遗憾,不过仗打到这个份上,已经是空前的大捷了! 接下来,就是搜刮战利品。 侯万金烧杀劫掠十余年,在匪巢中囤积了大量的金银珠宝、古玩字画、丝绸皮毛、名贵药材……全都是好东西,就是粮食少了一点。 没办法,大灾之年,沙匪手中也没有余粮啊! …… 而在清点战利品的过程中,秦锋又找到了董副千户,建议派两个人回去,把剿灭沙匪的好消息告诉郑千户一声。 没想到,遭到了董天豹的反对。 “哼,姓郑的王八蛋,让咱们在前面冲锋陷阵,自己躲在镇北城里坐观成败,等着捡便宜,告诉他打胜了,他肯定第一时间赶过来抢功劳、抢战利品,与其如此,还不如不告诉他,咱们把战利品分掉了事,气死那个王八蛋……” “豹子,不得胡言!” 董天豹不断口吐芬芳,句句不离郑千户家的女性亲属。 董副千户斥责了儿子几句,略加沉思,还是派了两名亲兵回镇北城报捷,不管怎么说,郑千户都是自己的顶头上司,剿灭沙匪这么大的事情根本没法瞒着他。 另外吗,这次缴获的战利品太多了,随行的人马根本不够用,还需要郑千户大量召集人手、马匹、骆驼,才能搬运回去。 至于功劳,就让他抢一点吧! …… 转眼一天一夜过去了,战利品清点完毕,全都从匪巢中搬了出来,几乎堆成了一座小山,至于俘虏的沙匪,则用绳索穿成了长串,准备带回去之后,再根据罪恶大小、按律治罪! 一切都妥当了,郑千户却迟迟没有出现,按照时间、路程推算,早该到了啊! 难道说,这位郑千户不贪财、不贪功了? 就算是太阳从北边出来了,这种事也不可能发生,那又是出什么情况了呢? 正当众人胡乱猜测之际,先前那两名亲兵跑回来了,气喘吁吁、浑身血汗,连下马的力气都没有了,直接从马脖子上出溜了下来。 “副千户大人,不好啦……大事不好啦……沙匪,有埋伏!” “出什么事了,慢慢说……来人啊,给他们喝点水!” 两名亲兵太过疲惫了,连嗓子都是嘶哑的,根本说不出完整话,有人递过了水壶,二人一阵狂饮,恢复了一些体力,这才讲述起来。 原来二人快马加鞭,顺利回到了镇北城,禀报了剿匪大捷的消息。 郑千户闻之大喜,立刻从各处军堡召集人手、骡马、骆驼,准备把那些战利品拉回来。 军堡分散各处,召集人手是需要时间的,可是郑千户争功心切,实在等不及了,干脆带领百余名亲兵先行一步,直奔匪巢而来。 那知过了青龙河不久,突然冲出来一股沙匪,将一行人团团围住,随即展开了厮杀。 郑千户等人寡不敌众,只好一边拼命抵抗,一边派两名亲兵突出重围来找董副千户求援,这就是事情经过了。 “留下五十个人看守战利品,余者跟着我前去救援!” “诺!” 虽然和郑千户有很多矛盾,可是这生死关口上,董副千户却不能见死不救,否则日后上峰追问下来,自己没法交代不是。 于是乎,一行人启程出发,前往出事地点救援。 …… 提问,沙漠中什么最难? 答案:寻路。 沙漠中没有明显的标志,只有一座座大小、形状都差不多的沙丘,人马走过之后,虽然会留下一些痕迹,可是风沙吹过,痕迹就会消失了。 因此上,从青龙河出发前往匪巢的过程中,董副千户命令手下人,在沿途立下了大量路标,如此就不用担心迷路了,之前的两名亲兵,就是靠着路标来回往返的。 那知道,沿途立好的路标,全都被人给拔除了,一点痕迹都没留下,毫无疑问,这是沙匪们做的。 没办法,只好让秦锋来引路了,他可是一张活地图。 秦锋也没推辞,引领大队人马继续前进,可是在引路过程中,秦锋似乎犯了迷糊,不时停下来观察周围、辨别方向……如此走走停停,速度自然是快不了,结果一行人用了大半天,才来到了出事地点。 毫无疑问,来晚了! 厮杀早已结束,遍地都是死尸,其状惨不忍睹。 “快点看一看,还有没有活着的了……再派人到周围看看,有没有沙匪的踪迹!” “诺!” 在董副千户的指挥下,人马四散开来,挨个检查,结果一个活的都没有,连尸体都凉透了。 秦锋混在人群中,帮着四处寻找,结果找来找去倒是找到了一个熟人——吕冒桂! 逃离七杀堡之后,这只‘绿毛龟’就投奔了郑千户,希望借助这位干女婿的势力东山再起。 听闻剿灭了沙匪,还缴获了大量战利品,‘绿毛龟’贪心大起,于是跟着一起来了,想趁机混一点功劳,再搜刮一些金银珠宝。 结果金银珠宝没搜刮到,反而丢了性命,被人一刀砍断了大半个脖子,尸体趴在地上,四肢大大张开,倒是和杀乌龟有异曲同工之妙! “呸,罪有应得,祝你下辈子转世投胎成一只真乌***顶绿毛,万古长青!” 吕冒桂死了,算是除掉一个心腹之患,可另一个更大的心腹之患—郑千户在那里,莫非逃出生天了? 疑惑之间,不远处传来了惊呼声:“找到千户大人了,在这里,大家快过来呀!” 第二十六章郑千户之死! 在众人的努力下,终于在一处沙坑中找到了郑千户,更准确的说是找到了一滩血肉渣子! 郑千户死了,死的非常惨! 被人扒掉了衣服,绑在一副木头架子上,拔牙、割舌、削耳、劓鼻、挖眼……再切掉十根手指、十根脚趾,砸断全身骨头……最后放血、抽筋、扒皮、开膛破肚而死! 在扒下的衣服上,还有四个血淋淋的大字:血债血偿! “呕……呕!” 看着满地的血肉渣子,周围的人无不呕吐,先吐饭菜,后吐胃液,最后连胆汁都要吐出来了。 就连经受过地狱式训练的秦锋,也不禁为之动容了,那只‘锦毛虎’下手真狠啊,这已经不是简单的杀人了,而是最残酷的虐杀、虐尸! 话又说回来了,杀父之仇、夺妻之恨,二者加在一起,用这样极端的方式报复一点也不过分,如果换成自己、更狠十倍不止! 与此同时,董副千户过来了,看着满地碎肉久久无语,而后又盯上了秦锋,目光中神色复杂。 要知道,按照之前的计划,是要全歼这股子沙匪的,别的事都很顺利,为何偏偏遗漏了三当家—韩山君? 秦锋为何提醒自己派人向郑千户报捷,引他前来争功? 秦锋是个活地图,在漆黑的夜幕中,都能带着众人顺利找到匪巢位置,为何大白天的反而多次迷路、拖延了救援的速度? 郑千户是被一伙沙匪劫杀的,而沙匪中与他有深仇大恨者,正是三当家—韩山君! …… 把这几件事情联系在一起,不禁让人产生怀疑,郑千户不是意外身亡的,而是落入了圈套当中……至于设计圈套之人,不难猜! 为了弄清真相,董副千户准备审问一下,不想秦锋先开口了:“唉,郑千户亲自带队剿匪,不想在厮杀过程中战死当场,真是又壮烈又可怜啊,听说郑千户别无血脉亲人,以后镇北千户所的事情怕是要由副千户大人多操劳了!” “啊?” 董副千户头脑不笨,品品话中之意,立刻明白过来。 是啊,大明朝的卫所军官皆为世袭,父亲没了、儿子接替,如果没有儿子,也可以由孙子、弟弟、侄子之类的血亲接替。 问题是,郑千户坏事做的太多了,虽然一连纳了十七房妻妾,却没有诞下一个子嗣,也没有别的血脉亲人,哥哥、侄子全被郑千户下毒害死了,干干净净,一个不剩,根本没有人能接替他的官职。 千户之职极为重要,又不能长期空缺,由谁替补比较合适呢? 自己是镇北城的副千户,这次又立下了剿匪的大功劳,自然是最合适的新千户人选了。 换而言之,眼下的局势对自己最为有利了,既然对自己有利,又何必多嘴多舌、横生枝节……万一真问出点事情,反而麻烦! 要知道,人生在世,有时候难得糊涂啊! “哈哈,秦小兄弟说得对,以后镇北千户所的事情,本官是要多操劳一下了……弟兄们,打扫一下,凯旋回家了!”想明白之后,董副千户不再多问,而是命令手下人将郑千户的碎尸简单收拢一下,用破布包裹了起来,放在一峰骆驼背上。 又挖了一个大坑,将其他人的尸体扔进去,掩埋了事! 这些都是郑千户手下人,整日里欺男霸女、作恶多端,现在让他们有个葬身之地,已经是莫大造化了。 接下来,又调动镇北千户所的军户们,牛驮马运、肩挑人扛,费了好大的力气,把缴获的战利品全都拉了回去,顺便把郑千户的尸体也送了回去。 没想到,见到郑千户的尸体之后,他的十七房小妾们,一不哭、二不闹、三不追查死因,而是以最快速度分了家中的金银珠宝,而后一哄而散、各投生路去了。 走的时候,人人兴高采烈,简直比过年还高兴十倍! 眼见于此,剩下的家丁、丫鬟有样学样,各自搜刮一点财物,全都做了鸟兽散……若大的郑家,顿时人去房空,就连看门狗都夹着尾巴逃跑了。 至于郑千户的尸体,被扔在了院子当中,根本无人料理,招来成群的苍蝇、腐臭味飘出老远去! 最后还是董副千户下令,让人买了一口便宜的薄皮棺材,将郑千户的碎尸收敛了,拉到郊外掩埋了事! 至此,郑家在镇北城的故事,彻底结束了! …… 清剿沙匪获得了大捷,自然要好好的庆祝一下了。 夜幕时分,镇北城—千户所大堂上,张灯结彩、装饰一新,更摆下了一桌桌丰盛的酒菜,大肆庆功! 郑千户一死,董副千户的身份最尊贵,自然是坐在首位上了,秦锋则以无可争议的功劳坐在了第二位上;另有百户、试百户、总旗、小旗共计数十人,分坐大堂两旁。 “此番大捷,诸位都辛苦了,喝!” “喝!” “哈哈!” 庆功宴开始之后,人人开怀畅饮、别提多高兴了,待到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众人又聊起了剿灭沙匪的经过,以及运回来的那些战利品。 经过清点,共计缴获了黄金四百余两、白银一万二千余两、铜钱二十多箱,还有一些的布匹、皮毛、精盐……以及古玩字画! 这么多东西,怎么分配呢? 商议之后,众人一致决定了,其中一半战利品充公,作为千户所的日常开销之用,另外一半战利品则按照功劳大小,分给此番参战人员。 毫无疑问,秦锋作为剿灭沙匪的第一功臣,肯定会分到最多的战利品! 不过嘛,在查看战利品清单时,董副千户却产生了一点疑问:“秦小兄弟,我记得你只带走了五斤金砂,为何这里有三十多斤呢,多出来的是?” “呵呵,多出来那些,都是从河中淘出来的。” “淘出来的,你是说?” “不错,青龙河里有金砂矿!” 接下来,秦锋把用金砂引诱沙匪、聚而歼之,不想歪打正着,真发现了金砂矿的经过叙述了一遍! 再看大堂上,人人张大了嘴巴、鸦雀无声,而后有人拧大腿、有人掐胳膊,确定不是做梦之后,顿时响起了阵阵欢呼声:“发财了、发财了,这回真的发财了!” 欢呼过后,众人又议论起来,发现金沙矿不是小事,如此处理最好呢? “要不然,咱们把发现金砂矿的事情、上报给榆林总兵府吧?”一名总旗官提出了建议。 话音刚落,数十道杀人般的目光就集中过来,吓得这位总旗官浑身冒冷汗、差一点钻桌子底下去,再也不敢多说话了! 众所周知,九边当中最穷的是榆林镇,榆林镇中最穷的是榆林右卫,而在榆林右卫的五个千户所当中,最穷的就是镇北千户所了。 临近沙漠、干旱缺水,耕地沙漠化严重,种啥都不爱长。 别的地方,一亩地能产一石六七斗的粮食,镇北千户所这里,就是风调雨顺的好年份亩产都很难到一石! 亩产不到一石,其中六斗还要上交给朝廷,叫做‘子粒粮’,剩下那点才是军户们的,别说吃饱饭了,就连吃个半饱都是奢望! 穷啊! 因为穷,军户们背井离乡、大量的逃亡! 因为穷,小伙子们娶不到媳妇! 因为穷,大姑娘们纷纷选择了远嫁! …… 现在好了,老天爷开眼了,赏下来一座金沙矿,更准确的说是赏下来一个金饭碗! 这个时候,竟然有个脑袋被驴踢过的家伙提议,把金砂矿的事情上报? 上面那些高官,个个都属蚂蝗的,见了钱财犹如见血一般,不吸干净了誓不罢休,让他们知道了金砂矿的事,肯定会巧取豪夺、吃个干净………这里的军户们怕是连口剩汤都喝不上了! “不行,金砂矿的事决不能上报!” “没错,这是老天爷赏给咱们镇北千户所的,决不能拱手让人,老子祖上穷了十几代人,不能让子孙再穷上十几代!” “没错,这座金砂矿是咱们的,谁敢来抢,老子拔出刀子跟他拼命!” …… 一番激烈的争论之后,包括董副千户在内,众人一致决定封锁金砂矿的事情,绝对不能泄露消息! 谁泄露出去了,谁就是整个镇北千户所不共戴天之敌,非大卸八块、杀他全家不可! 话又谁会来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强,就算再严密封锁、金砂矿的事情早晚还是会泄露出去的。 要想永远守住这座金沙矿,那就只有一个办法:变强大! 只要你变强大了,就没人敢从你手里抢东西! 第二十七章功劳被人抢了! 庆功宴结束之后,董副千户带着沙匪大当家—侯万金的人头,以及几箱子缴获的金银珠宝到榆林镇—总兵府献功去了。 人头是用来献功的,金银珠宝则是用来孝敬上官、疏通关系! 没办法,如今大明朝的官场比锅底灰还要黑上三分,如果没有金银珠宝疏通关系,那怕你立下了盖世功劳,也得不到一点奖励。 秦锋则留下来,专门负责金砂矿之事! …… 万里无云,烈日炎炎! 青龙河边聚集了数百名军户,分成数组、紧张忙碌: 第一组人,在水流缓、水位浅的地方,利用铁铲、箩筐等工具挖掘河床上的泥沙。 第二组人,把挖掘出来的泥沙放在阶梯形的榆木槽子中,用河水不断的冲洗,冲走杂质、留下金砂。 第三组人,把金砂放入坩埚中,煅烧、融化、提炼……浇筑成一个个的金元宝,按照重量,又分为一两、二两、五两三种。 而后将金元宝装箱、抬进一个新建成的小木屋当中! 第四组人,全都是身强力壮的汉子,手持刀枪棍棒,专门负责保护小木屋的安全,一天十二个时辰不离开,严禁任何无关者靠近,就连飞过来一只苍蝇也得分开腿看看公母。 “乡亲们,再加把劲儿,咱们的好日子终于来了!” “吼!” 镇北千户所穷了几百年,如今老天爷开眼赐下一座金砂矿,军户们别提多兴奋了,根本就不用督促,一个个拼命干活,真把吃奶的劲都用出来了。 如此辛勤劳动,报酬自然丰厚! 凡是来淘金的军户,每个月都有四两银子的工钱,这可比种地强的太多了,而且伙食极好。 河岸边搭了几间大窝棚,里面有二十多个厨艺好的妇女,专门负责做饭:锅盔、大饼、油泼面、大烩菜、猪头肉、羊肉汤……品种丰富,香味扑鼻,还管饱! 对于普通军户们来说,就是逢年过节的时候、也很难吃到这么好的饭菜啊! 秦锋就坐在不远处,一手拿着根羊棒骨啃食,一手翻着账册,计算收益。 军户们辛勤工作,如今一天可以提炼十五两黄金,一个月下来就是四百五十两黄金;去除各项开支,还剩三百五十两金子,折价三千五百两白银,用来修城、铺路、盖房、建学堂……改善军户们的生活。 照这样子下去,用不了几年,镇北千户所就会变成一片富庶之地,到时候,大家伙都有饱饭吃、小伙子们可以娶上媳妇、孩子们也可以读书了! 想到这里,秦锋满意的合上了账册,又拿过来一坛子喜酒美滋滋的喝了起来。 没错,就是喜酒,三当家—韩山君和叶婉儿的喜酒! 郑千户死后,十七房小妾没有一个悲伤的,立刻各奔东西了,秦锋趁机找到了叶婉儿,并按照之前的约定把她送到了韩山君身边。 就在三天之前,这对相恋多年的苦命鸳鸯,在一座绿洲上正式举行婚礼,结为夫妻了。 秦锋专门跑过去祝贺,喝了二人的喜酒,还带了几坛子回来,而在喝喜酒的时候,秦、韩二人有过一番推心置腹的长谈,期间后者透露出了想要改邪归正的想法。 这不奇怪! 与侯万金那种邪恶之徒不同,韩山君本是良家子弟,父母被杀、未婚妻被抢,又无处可以申冤,这才一怒之下当了沙匪! 可明白人都知道,当沙匪不是长久之计,以后不是被官兵剿灭、砍头示众,就是死在其他沙匪的刀下、难有善终。 退一步说,就算侥幸不死,难道让子孙后代继续为匪吗? 于是乎,已经大仇得报,又和爱人重聚一起的韩山君,才有了改邪归正的想法。 对这种想法,秦锋自然是举双手支持了,可惜这件事不是好办的,需要慢慢谋划才行。 啃完了一根羊棒骨,正想再捞一根的时候,耗子骑着一匹黄骠马出现了:“哥锋,董副千户回来了,请你去镇北城一趟!” “哦,这么快就回来了?” “是啊,穿着正五品新官服回来的,老气派了,肯定是剿灭沙匪的奖赏下来了,恭喜锋哥,你也要升官了!” “呵呵,走,回去!” 秦锋一跃而起,骑着自己的青鬃马,和耗子一起先回七杀堡,再去镇北城。 …… 第二天,二人来到了镇北千户所衙门,看到了归来的董副千户……不对,是董千户,因为剿匪有功、官升一级,正式进封榆林右卫-镇北千户所—千户之职,子孙世袭! 其余有功之人,也全都领到了封赏,就连耗子都从一个普通军户进封为小旗官了,从七品。 可轮到秦锋之时,董千户却露出了愧疚之色,想要说点什么,又不知如何开口,只是推过来一个箱子,打开之后,里面装着五百两银子,而且都是颜色泛黑、质地极差的杂银,而这种杂银的市价比起雪花白银来至少低三成! 也就是说,五百两银子,只能当三百五十两用,甚至更低。 还有一套正六品百户官服饰,以及一份公文:准许秦锋,正式继承七杀堡百户之职! 落款是:榆林镇-总兵府,还加盖了总兵大印! 沙匪危害极大,故而数年之前,三边总督府颁布过一道政令:边军大小将士,有能生擒、或者斩杀匪首—侯万金者,一律官升两级、赏银五千两! 现如今,秦锋苦心谋划,冒着巨大的危险拿下了匪首—侯万金的人头,可得到的奖赏呢? 七杀堡百户之职,本就由秦家人世袭的,现在下个任命文书,等于一级没升! 赏银也只有十分之一,还是价值极差的杂银,赏赐如此不公,难怪董千户满面羞愧了。 “秦小兄弟,实在对不起,关于你斩杀匪首的事情,我明明如实上报了,不曾想弄成这样子,真是……唉!” “千户大人不必如此,此事与你无关!” 秦锋何其聪明,瞬间就明白了,自己的功劳肯定被人贪墨了,如今大明朝的官场腐败至极,这种事情一点也不稀罕! 至于是谁贪墨了功劳,根本不必问,过几天就清楚了。 谁是这件事的受益者,谁就是那个幕后黑手! …… 果不其然,没过几天,有消息传来:榆林镇总兵—姜让亲自坐镇指挥,出兵剿灭了大股沙匪,其子千总—姜申旭更是身先士卒,亲手斩杀了穷凶极恶的匪首—侯万金,为榆林镇除掉了一个大祸害。 此事上报之后,三边总督—武之望大喜,好好夸奖了总兵—姜让一番,并将其子—姜申旭连升两级、加封游击将军之职,并赏银五千两。 消息传到镇北城,不少人为此忿忿不平,这明明是秦锋立下的功劳,怎么就变成姜家父子的了? 这世上还有天理吗? 对此事,秦锋极为冷静,一不闹、二不骂,只是认真收集起了姜家父子的情报…… 姜家,西北名门望族,子弟世代为官,根深蒂固、势力庞大,而且一直世袭庆阳卫-指挥使之职,现如今,姜家就更厉害了,出了三个大人物,而且是亲兄弟: 老大—姜让,现任榆林镇总兵官,为人阴险狡猾,坑人无数,人送绰号:九尾狐狸! 老二—姜瓖,现任山西-大同镇总兵官,和其兄一样的狡猾,善于见风使舵、左右逢源,人送绰号:墙头草! 老三—姜瑄,现任山西—阳和镇副总兵官,凶狠残暴,贪财好色,人送绰号:姜阎王! 一门三总兵,这在大明朝的将门当中也是独一无二的! 另外吗,人们常说榆林镇有三害:第一是沙漠、第二是沙匪、第三就是姜家了。 在榆林镇境内,姜家人横行无忌、贪污腐败,抢男霸女、草菅人命,干的坏事不计其数……与姜家人相比,之前的郑千户都算是个大善人了。 弄明白之后,秦锋继续保持沉默,该做什么做什么,仿佛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 怂了? 非也! 秦锋明白,如今自己势单力薄,根本无法与姜家父子硬碰硬,那样没有好果子吃。 不过嘛,早晚有一天自己会飞黄腾达的,到时候,谁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拿了我的给我送回来! 姜家父子,等着的! …… 之后的日子里,镇北千户所一带很平静,可西北地区却一点也不平静,在天灾人祸的双重压迫下,不堪忍受的百姓们终于造反了。 崇祯元年—十一月二十日,陕西府谷人—王嘉胤、王自用带领数千饥民冲进了府谷城,杀掉县令,开仓放粮,率先挑起了造反的大旗! 十二月十八,汉南人—王大梁率领饥民造反,围攻府城。 崇祯二年—正月初七,刀客-王和尚率领饥民造反,攻占了延长县城。 正月二十八,米脂人—高迎祥率领饥民造反,攻克安塞县城,而后一路向南席卷了甘泉、洛川、白水……杀奔关中去了。 …… 一时间,饥民造反的急报,如同雪片一般飞进了固原城—三边总督府当中。 三边总督—武之望,字叔卿,自幼聪慧,好读书、善清谈,万历十六年中乡试解元、次年高中进士……而后加入了东林党。 面对各地送来的告急文书,这位武总督在思考了几天几夜之后,终于想出了一个惊天地、泣鬼神,完美无比的对策: 第一步,找一根白凌子系在房梁上,底下放一个板凳。 第二步,踩着板凳,把脑袋穿过白凌子。 第三步,踹倒板凳! 没错,面对民变,一点办法也没有的武总督悬梁自尽了,这到符合东林党人一向的作风:平时袖手谈心性,临危一死报君王! 平时不干实事,只知道夸夸其谈,自命清高,一旦危险来临,毫无应对的办法,只能用一死来解脱,给自己弄一个死忠的好名声……至于江山社稷、黎民百姓怎么办,则根本不在这些人的考虑范围之内! 三边总督,始设于弘治十年,拥有节制延绥、宁夏、甘肃、陕西四大巡抚,以及榆林、宁夏、甘肃、固原、凉州、西州、肃州、兴安、神道岭九总兵的军政大权,堪称是西北地区的擎天一柱! 如此封疆大吏,自然不能空缺了,可是由谁接替呢? 若是平时,大臣们肯定拼命争取这个位置,可如今西北地区乱成了一锅粥,谁也不愿意接手这个烂摊子! 没办法,崇祯皇帝召集内阁大臣们,一连商议了好几天,终于做出了决定:由左佥都御史—杨鹤,接任三边总督之职,全权负责平定西北民变! 杨鹤倒是一位有责任心的正直之臣,接到圣旨之后,立刻从京师出发,轻车简从,以最快的速度直奔陕西而来…… 第二十八章途中救人! 西北地区有几句谚语:米脂婆姨绥德汉,不用打问不用看,小伙子跑马一溜风,讨上米脂婆姨乐死人! 米脂一带的水土好,养出来的女子格外漂亮,比如古代四大美人之一的貂蝉就是米脂人。 绥德男子高大英俊、孔武有力,神勇无敌的温侯—吕布就是典型代表! …… “哒!——哒哒!” 下午时分,绥德城郊外的大道上,一队骑手正在快速奔驰中,为首一位黑衣年轻人,坐骑青鬃马、腰悬雁翎刀,相貌英俊,精神抖擞………非是旁人,正是秦锋! 秦锋不在七杀堡待着,怎么跑到几百里外的绥德来了? 说来话长。 崇祯元年,西北大旱,一连七八个月不见一滴雨水,田里的庄稼旱死了无数,粮食严重减产,再加上贪官污吏们的压迫,以至于饥民造反、整个西北地区乱成了一锅粥。 榆林一带同样被旱灾波及到了,而且灾情最为严重的就是榆林右卫—镇北千户所! 没办法,镇北千户所距离毛乌素沙漠太近了,土地贫瘠、严重缺水,虽然军户们竭尽全力引水抗旱,可粮食还是严重减产了,不及正常年份的三成。 收成如此之少,交纳过‘子粒粮’之后,剩下的就更少了,就算军户们一天只吃一顿,顿顿都喝稀粥,也坚持不到明年秋收。 没有粮食吃,就会饿死人! 怎么办,指望上面的官员赈灾吗? 根本指望不上! 事实上,旱灾发生以后,榆林镇下面的十八个千户、一百八十多个百户……多次联名向总兵—姜让哀求,希望减免今年需要上交的‘子粒粮’,再下发一些救济粮,好让军户们渡过难关。 这位姜总兵给出的答复是:‘子粒粮一粒不能少,救济粮一粒也没有,至于挨饿的军户们,自己想办法挺过去吧!’ 堂堂一镇总兵,如此刻薄寡恩,着实让人寒心啊! …… 旱灾不算严重的地方,咬咬牙还能勉强挺过去,可是镇北千户所一带的旱灾太严重了,就算咬碎了槽牙也挺不过去。 无奈之下,董千户召集手下一众百户们商议对策,如何才能度过难关呢? 商议了大半天,还真商议出一个办法:最近几个月,青龙河中出产了不少金砂,可以把这些金砂拿出来,派人到外地买一些粮食回来、帮助军户们度过难关。 办法不错! 问题是,如今西北一带的局势太乱了,到处都是造反的饥民,道路阻塞严重,要想顺利的买回粮食,必须派一个智勇双全的人前去才行。 谁能担此重任呢? 包括董千户在内,众人一致认为此事非秦锋出马不可了。 为了乡亲们不饿肚子,秦锋没有推辞,可自己不是商人,对于如何采买、运输粮食一点经验也没有,怎么办呢? 思来想去,得找一个人帮忙才行,就是小兔兔—薛瑾瑜! 薛家是西北三大秦商之一,拥有几十支大型商队,而且专做军供生意的,如果肯出手帮忙的话,买几千石粮食轻而易举,不仅价格低一些,还能送货上门呢! 于是乎,秦锋挑选了十名武艺高强、弓马娴熟的士兵,随同自己一起前往绥德城,找小兔兔—薛瑾瑜帮忙。 “锋哥,听人说绥德城的羊杂汤、油馍馍特别好吃,咱们进城之后好好尝一尝吧?” “呵呵,你小子,真不愧叫耗子,一天到晚就想着吃,没问题,进城之后,羊杂汤,油馍馍管够吃!” …… “锋哥,咱们一口气赶了百十里路了,人马俱疲,还是先休息一下、再进绥德城吧?” “也好,大家下马休息一下!” 除了十名士兵,秦锋还带了两个人,一个是好兄弟—耗子,另一个是董千户的儿子—董天豹。 堂堂千户官的独生子,给一个百户官当亲兵,这样的事情放眼整个大明朝恐怕也是独一无二的。 一开始,董天豹很是抗拒,认为太跌身份了,可是董千户只用几句话就改变了儿子的想法: ‘儿啊,你跟在为父身边,日后最多当一名千户官,难有更大的出息了,可你若是跟在秦锋身边,虚心学习,诚心结交,前途无可限量……机不可失,失不再来,你要考虑清楚啊!’ 董天豹考虑一天一夜,而后就成了秦锋身边一名亲兵! 秦锋对他也不错,带在身边,认真调教,还让他和耗子一样叫自己锋哥。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一行人下了马,坐在路边几块大石头上休息,拿出水壶来饮用,还有人拿出干粮来垫饥。 突然间,秦锋竖起了耳朵,面露警惕之色。 “锋哥,怎么了?” “听,西北方向有狼嚎声,很多,是狼群!” “狼群?” “不错,还有叫喊声,应该是有人碰到狼群了,走,咱们过去看看!” “诺!” 人命关天,不能不管,秦锋立刻跃上马背,直奔出事地点,其他人紧随其后,同时抽出了弓箭、刀枪准备战斗。 跑出一段路程,眼前出现了一座被遗弃的庙宇,风雨侵食之下,已经是残破不堪了,庙门、围墙、两侧厢房全都倒塌,只有正殿还算完整,里面有几个人手持刀枪棍棒、死死的守着大门。 围攻他们的,是二三十条高大健壮、尖牙利爪的恶狼,一边嗷嗷乱叫,一边向前扑咬着……更可怕的,这些恶狼的眼睛全都是血红色的,舌头伸出老长、不断滴答着恶心的口水! 如今旱灾严重,百姓饿死者不计其数,尸体随处可见,西北地区化为了人间地狱,却成了野兽的天堂。 豺狼虎豹四处啃食尸体,死人肉吃多了,眼睛就会变成血红色,性格也会变的更加暴虐! 很显然,这群畜牲吃腻了死人肉,开始垂涎活人肉了,这才在光天化日之下围攻人类! “救人!” “嗖……嗖!” 秦锋一声令下,众人纷纷挽弓搭箭,对着狼群就是一顿疾射,瞬间就射倒下十几条恶狼,余下的哀嚎几声,全都夹着尾巴逃走了。 众人不肯罢休,策马追了上去,又陆续射死了十几条恶狼,只剩一只身材特别强壮的狼王仍在拼命逃窜。 这只狼王不仅身高腿长、奔驰如飞,还特别的狡猾,向着一座土丘冲了上去,马匹的爬坡能力不行,自然追不上它了。 怎么办,任由这只食人成性的畜牲逃走不成? 放心吧,有办法! “咻!——咻!” 秦锋把小手指放在唇边,吹出了几声极为嘹亮的口哨。 紧接着,一只体型硕大的金雕从远处飞了过来,在空中盘旋几圈之后,以极快的速度向逃窜的狼王俯冲而下,后者顿时发出了惨叫。 原来金雕的一双利爪,抓瞎了狼王的一只眼睛以及半张脸,鲜血顿时喷涌而出。 嗖!——嗖! 接下来,金雕利用速度优势,不断对狼王发起进攻,每次都能抓下一大块皮肉来……如此十几次之后,这才将已经无力挣扎的狼王扑倒在地上,抓碎头骨、撕开皮毛,大块朵颐了起来。 “哈哈,闪电,好样的!” 秦锋伸出大拇指,用力摇晃了几下,而后带着众人回到了破庙处。 被围困者全都出来了,一共是七个人,为首一位蓝袍老者,大约五十多岁,身材略瘦、白面长须,气质随和,还带着一股浓厚的书卷气! 其余六人都是蓝袍老者的随从,刚才的搏斗中,有三个人被恶狼咬伤了手臂、小腿,鲜血淋淋的。 这些恶狼吃过死人肉,牙齿毒的很,一旦被咬到了,伤口很容易溃烂的,甚至会要人命! 幸好秦锋有办法,让三人忍着点痛,用匕首将那些被咬烂的脏肉割掉,再用清水反复的清洗伤口,最后敷上金疮药,如此就没有大碍了! 至于那些狼尸,扒完皮之后,全都挖坑掩埋掉了……吃过死人肉的狼,没人对它们的肉感兴趣! “老夫木易,从京城来西北一带访友,途中走的累了,在这座废庙中休息一下,不想引来了狼群围攻,若非小友等人出手相救,老夫这次怕是危险了。 救命之恩,自当厚报,可惜老夫这次出门太急了,随身携带的银两不多,只有区区之数,还望诸位恩人不要嫌弃!” 说话间,蓝袍老者让随从取来一个小包袱,里面有二百多两银子,送到了秦锋的面前。 秦锋连忙摆手拒绝:“君子为善,不求回报,老先生切莫如此,快将银子收回去吧!” “也罢,些许银两,的确不足以报答救命之恩,还请小友相告姓名、籍贯,容老夫日后再行厚报!” “这个嘛……在下萧十一、庆阳府人氏,自幼喜欢拳脚棍棒,开了一家镖局,带领一帮弟兄们混口饭吃……” 秦锋不求回报,于是又用了一次假名,假籍贯。 按照这个去找,肯定是找一个空虚寂寞,嘿嘿! …… 本想在路边休息一下,就直奔绥德城的,如今为了救人,耽搁了不少时间。 眼看太阳快下山了,估计绥德城已经关了城门,城肯定是进不去了,周围又没有人家客栈可以住宿,众人略加商议,干脆就在这座废庙中将就一晚上吧。 还有蓝袍老者一行人,不敢走夜路,生怕再遇到野兽,也在废庙中留宿下来,双方正好有个伴! 接下来,众人一起捡拾干柴、点燃篝火,拿出携带的粮米和炊具,架锅煮饭……这些不必细说! 吃饱喝足,天色完全黑下来了,连着赶了好几天的路,耗子、董天豹等人早就疲惫了,把狼皮铺在大殿内一角,躺在上面睡觉,很快响起了呼噜声! 秦锋精力充沛,一点也不觉得困倦,于是坐在了火堆旁边,充当起了守夜人,以免夜间再有野兽来袭! 第二十九章夜谈! 长夜漫漫,闲着没事,为了打发一下时间,秦锋借着火光打量起了这座大殿。 大殿极为破旧,到处都是蛛网和尘土,北侧高台上供奉着一座泥胎塑像,破损的极为严重,已经看不出是那路神仙了。 左右各有一根石柱,保存的还算完整,上面雕刻着一副对联,隐约还能认出来。 上联:策马追贤留佳话, 下联:安邦运智著德馨! 行了,不用猜了! 只要有点文化的人,通过这副对联,就知道庙里供奉的是谁了—汉初三杰之一—萧何! 萧何本为沛县小吏,后来辅佐刘邦起义,推翻暴秦、打败项羽,建立了大汉王朝,并以镇国家、抚百姓、供军需、给粮饷之功,成为了汉初三杰之一。 后世人推崇萧何的才能,多有为其立庙祭祀者,比如眼前这座庙就是后人修建的,起码有几百年历史了,可惜没有好好维护,破败成了这个样子。 话又说回来了,萧何最大的本领,不是保障了汉军的后勤供给,而是慧眼识人,举荐了当时身份卑微、毫无名气的韩信担当汉军统帅,这才打败了不可一世的楚霸王! 人生在世,要想从微末之中崛起,干下一番大事业,必须得有贵人相助才行,毫无疑问,萧何就是韩信的大贵人! 如今又逢乱世,正是男子汉建功立业的大好时候,我也想像韩信那样‘连百万之军,战必胜、攻必取’,可是我的贵人又在那里呢? …… 胡思乱想之际,耳旁响起了脚步声,只见那位蓝袍老者走了过来,在篝火旁盘膝坐下。 “老先生,睡不着?” “是啊,人老了,觉就少,既然小友也睡不着,不如咱们来一个长夜之谈如何?” “呵呵,求之不得,老先生从京师而来、肯定见多识广,晚辈正想请教一番!” “不敢当,闲谈而已!” …… 的确,二人初次见面,一开始都抱着闲谈的想法,只聊一些比较浅白的话题。 可是随着时间推移、以及话题逐渐展开,二人竟然越谈越投机、越聊越高兴,大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秦锋自不必说了,拥有超过这个时代几百年的知识,而且知识面非常广,那就相当于一本百科全书啊! 没想到的,蓝袍老者也是一个博学之人,天文地理、诗词歌赋、琴棋书画……甚至连军国大事都非常清楚,能说出很多独到的见解! 这不禁让人怀疑了,蓝袍老者究竟是做什么的,如此博学,还知道那么多军国大事,莫非是一位官员? 想了想,又觉得不可能! 要知道,如今大明朝的官员们特别腐败、特别的讲究排场,那怕是一个七品县令出行,也得坐绿顶大轿,带着数十名随从,前呼后拥、鸣锣开道,摆足了官威才行。 再看这位老先生,穿着普通不说,坐的还是一辆半旧马车,随从只有四个人,行礼只有区区几包……说他是当官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或许是京城一带消息灵通,蓝袍老者又是一个好打听事的,这才知道许多军国大事吧! 想到这里,秦锋打消了疑虑,继续和老者交谈……二人谈来谈去,自然而然的谈到了一个敏感话题:饥民造反! “小友谈吐不俗,着实令人敬佩,关于西北民变之事,老夫尚有一些不解之处,还请小友解惑!” “不敢当,老先生请问便是!” “是这样,民变发生至今,尚且不足三个月,就将陕西治下的八府、二十州、九十六个县几乎全部搅乱了,局势糜烂如此之快,却不知是何缘故呢?” …… “西北民变,疾如风火,依晚辈看来原因有三: 其一,西北本就是苦寒之地,百姓们生活艰苦,家中难有积蓄,一遇大灾,顿时束手无策,至于地方官府,非但不开仓赈济饥民,反而是滥增捐税,多如牛毛一般,饥民们被逼无奈,这才挺而走险、杀官造反! 其二,朝廷为了平定辽东,多次从西北一带抽调精锐边军,结果却是屡战屡败、损兵折将,十年之间,西北地区的精兵强将几乎被抽调一空,以至于饥民造反之时,根本无力弹压,只能坐视局势日渐糜烂。 其三,民变发生之后,前任总督武之望自认为愧对朝廷,竟然悬梁自尽了……武总督一死,无人统筹大局,官员们各自为政,军令、政令混乱无章,结果进一步加剧了民变。 现在民变分布西北各地,犹如星星之火一般,必须抓紧时间、立刻扑灭,否则的话,一旦让这些星星之火燃烧起来,形成燎原之势,可就悔之晚矣!” …… 说到这里,秦锋叹了口气,从腰间解下一个酒囊大口灌了起来。 这次西北民变,虽然一定程度上震惊了大明朝廷,却没有让崇祯皇帝、内阁大臣、以及六部九卿们真正重视起来。 这些高层统治者天真的认为,西北民变只不过是疥癣之疾,很快就会平定下去的……等到他们反应过来,一切全都晚了! 用不了多久,民变就会从西北一省、蔓延到中原五省,进而蔓延整个天下,刀兵四起,生灵涂炭……最终大明灭亡、华夏陆沉,女真人趁虚而入…… 接下来,就是屠杀、剃发、奴化、文字狱、闭关锁国,落后于整个世界……直到三百年后,被西洋人的枪炮敲开国门,带来不计其数的灾难! 身为华夏一份子,秦锋很想竭尽所能的、为这个多灾多难的民族做点什么,可惜自己现在就是一个小小的百户官,要兵没兵、要权没权,空有报国之心,却无回天之力! 心情郁闷,借酒浇愁,囊中酒很快喝干净了,一滴不剩! “呵呵,想不到小友年纪不大,却是酒国高手,来,尝一尝老夫的美酒!” 说话间,蓝袍老者拿出一个酒葫芦,纯银打制的,打开之后,浓郁的酒香弥漫开来,沁人肺腑! 秦锋双手接过来、闻了闻,眼睛瞬间亮了起来,而后如长鲸吸水一般,一口气喝下小半葫,这才舒服的长出一口气:“好酒,真是好酒,醇香甘烈,四品皆全啊!” “哈哈,当然好了,这可是老夫临出京城之时,皇……咳咳……一位姓黄的朋友所赠,马车上还有几坛子,既然小友喜欢,老夫相赠就是了,权当报答相救之恩!” “如此,晚辈却之不恭了!” 如果是送金银珠宝,秦锋肯定不会接受的,可是送陈年佳酿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 没办法,酒色财气当中,其余三样都不算什么,唯独一个酒字,让秦锋喜欢的骨子里,当即美滋滋的喝了起来。 既然聊到了民变的事情,自然要聊一聊如何平定这场民变了。 在这个问题上,二人的观点非常一致:认为首先要向朝廷请旨,免除西北百姓三年赋税,以安人心;同时调遣人马,把守住各府、各州的交通要道,避免造反的饥民们合流,导致局势进一步恶化! 接下来,对造反的饥民们进行招抚。 饥民造反,大都是出于无奈,只要官府拿出诚意招抚,再赦免罪行、妥善安置还乡,相信绝大对数饥民还是愿意接受的,有太平日子过,谁愿意拎着脑袋造反啊! 话又说回来了,招抚的办法的确不错,可真要实行起来并不容易。 招安饥民,就得让饥民们吃饱肚子,这需要大量的粮食,粮食从何而来? 让饥民们返回家乡、安心生产,就得给他们土地、耕牛、种子,这些东西又从何而来? 西北本就贫瘠,再加上贪官污吏中饱私囊,各地府库空空如也,连耗子都能饿死,根本拿不出这些东西来。 拿不出来,再好的平乱策略,也只能是纸上谈兵啊! 另外吗,二人的平乱观点基本一致,可也有不同之处,蓝袍老者认为:人性本善、仁者无敌,只要诚心对造反者进行招抚,就足以平定西北之乱了! 秦锋则认为,人性复杂,既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因此不能一味的讲仁义,还要有霹雳手段,必须挑选一位良将、训练一支精兵! 那些造反的饥民,肯接受招抚自然最好了,如果有不肯接受招抚的,那就决不能客气了,立刻发兵讨伐,斩尽杀绝,一个不留,以免的流毒四方! “饥民造反,皆是出于无奈,对待这些人,当以仁义教化之,又岂能轻言杀戮呢?” “哈哈,老先生此言差矣,治国之道,一张一弛,既要有菩萨心肠,也要有屠夫手段,令百姓们畏威而怀德,如此才能天下太平;这就好比一个人身上生了毒疮,必须狠下心来,用刀挖掉毒疮,而后敷上药物,好生修养,如此才能恢复健康,若是狠不下心来,迟迟不肯割肉挖疮,任由其扩散开来,待到毒气攻心之时,可就悔之晚矣!” 对秦锋这番话,蓝袍老者沉思许久,还是点了点头。 “话虽如此,要想训练一支精兵,只怕不是易事吧?” “哈哈,练兵而已,有何难的,如果交给我来做的话,半年之内就能练出一支百胜精兵!” “小友多大年纪?” “十八岁!” “年纪不大,口气倒是挺大!” “哈哈,霍去病十七岁随军出征,率领八百铁骑横扫草原,杀敌数千人,功劳列为全军第一,汉武帝封其为冠军侯……晚辈今年十八岁了,练一支精兵又算什么呢,可惜空有千里马之志,却难遇伯乐啊!” …… 二人整整聊了一夜,直到第二天黎明,用过早饭之后,双方挥手告别。 “老先生,保重,告辞了!” “小友保重,你我乃是有缘之人,日后一定会再相见的!” …… 望着远去的身影,蓝袍老者十分不舍,那种欣赏的感觉,估计跟当初萧何第一次见到韩信是一样的,人才难得,当为国家举荐之! 这时候,一名随从走了过来:“大人,路上太不安全了,是不是命令绥德卫指挥使、派一队人马护卫大人的安全?” “老夫为了体察民情,这才轻车简从而行的,若是有大队人马护送,还怎么体察民情啊?” “大人言之有理,可是路上太危险了,万一再遇到狼群、匪徒之类的,小人们丢了性命不打紧,大人若有个闪失,岂不是有负圣上的重托吗?” “这个嘛……罢了,王忠,你拿上老夫的手札跑一趟,命令绥德卫指挥使调一队人马过来!” “遵命!” 绥德卫指挥使,乃是堂堂正三品的高官,执掌一卫的兵马大权,如今蓝袍老者一道手札,就要调动这样的高官。 那蓝袍老者的真实身份……细思极恐啊! 第三十章绥德城! 再说秦锋等人,一路上快马加鞭,终于在中午时分来到了绥德城下。 绥德城是一座长方形巨城,东西二里一百五十步、南北二里一百三十五步,周长八里二百八十步,开东、南、西、北四座城门,城墙高三丈有余、皆用黄土夯筑而成,外面还包裹了一层厚厚的青砖,高大巍峨、坚固无比! 绥德城不仅巍峨壮观,更是陕北一带秦商们的大本营,每日里商队来往不断,各种货物进进出出,着实繁荣富庶! 富庶之地,更容易讨生活,这是千古不变的道理! 因此旱灾爆发之后,方圆百里之内的饥民纷纷汇聚而来,只求有一口活命饭吃……放眼望去,人头涌涌、起码有两三万之众,而且还在不断增加中。 饥民数量太多了,绥德城内根本容纳不下,只能待在城外,搭个草窝棚、或者挖个地窨子勉强容身! 住的地方可以凑合,吃的怎么办呢? 官员们是指望不上的,那帮家伙只顾搂银子,根本不管饥民们的死活! 幸好城内的商家们比较有良心,主动出资出粮、在城墙下开设了很多粥棚,向饥民们免费施舍稀粥,一天两顿,吃不饱,可也饿不死人! 凡是免费施粥的商家,都会在粥棚上插一面旗帜,上书自家商号姓氏,其中又以薛家的旗帜做多了,起码有五六十面! 不仅如此,薛家还向饥民们施舍了很多旧被褥、旧衣服,以及其他生活用品,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看到这一幕,秦锋不禁点了点头,都说绥德-薛家不仅富可敌国,而且乐善好施,是一家有良心的义商,此言不虚啊! 接下来,一行人开始进城,那知走到了城门口附近,发现城墙上贴着一份榜文,周围还聚拢着很多人,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唉,薛财神一向仗义疏财、乐善好施,乃是难得一见的大好人,怎么就得了怪病呢?” “是啊,大旱之年、田里的庄稼颗粒无收,要不是薛家带头开设粥棚,不知要饿死多少人呢,好人当有好报才对,小老儿这就去庙里请一柱平安香,求大慈大悲观音菩萨保佑薛财神-逢凶化吉、早日康复!” “说得对,一起去,有道是心诚则灵,咱们这么多人一起上香,观音菩萨一定会降福的!” …… 薛财神……怪病……莫非是小兔兔—薛瑾瑜家中出事了? 秦锋立刻钻进人群中,仔细观看城墙上的榜文,果然是薛家出事了,出事的不是别人,正是薛瑾瑜的亲生父亲—薛仁礼-西北三大秦商之一,人送绰号:薛财神! 榜文上写的清楚:就在一个月之前,薛财神突然得了一种怪病,先是全身无力、食欲减退、头晕失眠……继而腹痛如绞,浑身抽搐,最后昏迷不醒了。 自从薛财神生病以来,薛家人把绥德城内大大小小的郎中全都请遍了,喝了无数汤药、吃了无数药丸、用了大量的偏方、秘方、邪方……结果也没能治好薛财神的病,非但治不好病,甚至连病因都查不出来。 无奈之下,薛瑾瑜命人在方圆百里内各处码头、渡口、城门口、庙门口……凡是人多的地方都贴上一份告示:‘无论何许人也,只要能救自家父亲一命者,薛家愿以黄金五千两酬谢!’ 五千两黄金,也就是五万两白银,足够置办一份大产业、舒舒服服的吃喝玩乐一辈子了! 告示贴出之后,方圆几百里内的坐堂名医、游方郎中、巫婆、神汉、小半仙纷纷汇聚而来,起码有二三百人之多。 很可惜,扎针、拔罐、念经、跳大神、请狐仙……各种办法都用尽了,还是一点效果也没有! ‘薛财神’的身体越来越虚弱,只怕这几天之内就要蹬腿了,那些受过薛家恩惠的人纷纷为之落泪,这才烧香拜佛、祈求保佑! “锋哥,怎么办?” “走,咱们立刻去薛家,看看能不能帮上忙!” 人命关天,不敢怠慢,秦锋一行人略加打听、很快就找到了薛家大院。 位于城内东北角上,前后数重大院落,占地两百亩以上,围墙又高又厚……黑漆大门、三层台阶,有两名青衣家丁站立两旁,专门负责迎客的。 看到有一队陌生人来到了门前,两名家丁立刻迎了上来:“几位有何贵干?” “你家女公子可在府中,在下特来拜访!” “不好意思了,家主重病、卧床不起,我家女公子正忙着照顾,实在分不开身,阁下若是没有重要之事,还请过些时候再来如何?” “我是你家女公子的好朋友,从榆林右卫—镇北千户所来的,你把这个东西拿给她看,她肯定会见我的!” 说话间,秦锋掏出一枚百合纹羊脂玉佩,晶莹洁白、古香古色! “啊,这是我家女公子的贴身玉佩,贵客请稍候片刻,小人立刻前去禀报!” 一个人的贴身玉佩是轻易不会送给别人的,若是送了,证明二人的交情肯定不一般;家丁们不敢怠慢了,一个留下来陪笑说话,另一个撒腿如飞、跑到内宅送信去了。 片刻之后,一位蓝袍老者走了出来,五十出头、干净利索,正是之前认识的孙管事。 “真是秦公子来了,恩人在上、小老儿这厢有礼了!” “不必客气,听说贵家主身体欠安,如今情况如何了?” “唉,一言难尽,请秦公子跟小老儿到后堂吧,我家女公子在那里等候着!” “好!” 接下来,孙管事领着一行人进了大门,来到第一重院落中,这里竟然聚集了二三百人。 有手持铜铃、背着药箱子的江湖郎中,有身穿八卦仙衣、手持桃木剑的杂毛老道,有身披烫金袈裟、托着紫金钵盂的光头和尚,还有穿着奇装异服,左手抓着羊皮鼓,右手拿着赶神鞭,在地上蹦蹦跳跳、满嘴喷吐白沫子的神棍、巫婆、巫师! 形形色色,难以列举! 有道是病急乱投医,薛财神久病不治、性命垂危,于是薛家人把这帮和尚道士、牛鬼蛇神都请来了,好歹试一试! 结果一点用也没有! 穿过第一重院落,进入第二重院落,这里也聚集了数十人,一个个衣着华丽、佩戴金玉饰品,全都是富家公子哥装束。 “自古以来,都是男丁继承家业,从没有女子继承的,你们说是不是?” “说的没错,女生外向,早晚嫁人,咱们薛家的产业决不能落到外人手中!” “分家、分家,薛家男丁,一人一份!” …… 这群公子哥吵吵闹闹的,话里话外都离不开‘分家’两个字,其中一个身形消瘦、四肢修长,犹如大马猴一般的年轻人跳的最欢实了,还试图带人冲进第三重院落,却被一大群家丁阻拦住了。 “孙管事,这帮是什么人?” “唉,他们都是薛家族人……一群白眼狼啊!” 孙管事压低了声音,向秦锋解释了起来,原来薛家是一个大家族,共有族人三百多口,按照血脉关系、又分成了五房十三支! 其中以薛财神、薛瑾瑜这一支人数最少了,就父女两个人,远远无法跟其他分支相比! 话又说回来了,这一支人数虽然少,可是质量高啊! 薛财神头脑聪明,短短十几年间开设了数百座商铺,不仅赚取了百万家财,更成为了西北三大秦商之一,社会地位极高! 可惜的是,薛财神有百万家财、有十几房妻妾,却没生出儿子来,只得了一个宝贝女儿,作为自己的继承人。 有钱、无子,于是乎,一些薛氏族人就打起了歪主意,整天嚷嚷着什么‘女生外相、不能继承家业’,还要求把女公子—薛瑾瑜尽快嫁出去,等薛财神百年之后,家产全部分给一众薛家子弟们。 薛财神的能力强、威望高,平常时候,这帮人只是私下嘀咕几句,从不敢当面说! 如今薛财神身患重病、昏迷不醒,这帮家伙就跳出来了,成天嚷嚷着要分家,全然不顾血脉亲情! 跳的最欢的那只大马猴叫做薛玉林,算是薛财神的堂侄子,血缘关系比较近,如果分家的话,他能分到最多的一份,故而嚷嚷的最卖力气了。 原来如此! 弄明白之后,秦锋用鄙视的目光、扫了一遍上蹿下跳的薛家子弟们……有这么一帮亲戚、真倒霉! 接下来,孙管事叫来几个家丁,领着耗子、董天豹等人进了一个侧院,用酒菜好生款待去了。 自己则领着秦锋进入第三重院落-后堂之中,这里聚集着十几个姿色不俗的妇人,一个个泪眼汪汪的,全都是薛财神的妻妾。 女公子—薛瑾瑜也在这里,眼圈泛黑、神色憔悴,显然很久没有好好休息了,小侍女-绿柳紧随身旁。 “锋哥,你来了,家父病重,身边离不开人,瑾瑜未能出门迎接、还请恕罪!” “无妨,我都知道了,你且放宽心,令尊平时积德行善、是一个难得的大好人,上天保佑,一定会转危为安的!” 安慰了几句,秦锋发现后堂中还有一名青年男子,大约二十六七岁,身材修长、相貌英俊,一双眼睛又黑又亮,给人一种深不可测的感觉! 这位是谁? 第三十一章中毒了! “这位是秦锋、榆林右卫人氏,也是瑾瑜的救命恩人!” “这位是九公子—范人杰,山西—介休人氏,范家乃是八大晋商之首,在山西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 薛瑾瑜上前几步,为两个互不相识的人做着介绍。 秦锋这才知道,眼前的英俊公子哥,竟然是大名鼎鼎的……不对……更准确的说,是臭名昭著的八大晋商之首范家的九公子! 八大晋商,指的是山西商人中的八个大家族,其现任家主分别是:范永斗、王登库、靳良玉、王大宇、梁嘉宾、田生兰、翟堂、黄云发。 这八个家族和薛家一样,本来都是做军供生意的,就是为边军运送军需用品,从而获取利润。 可是随着时间推移,八大晋商变得越来越贪婪,不再满足于小小的军供生意,为了赚取更多利润,他们干了一件数典忘祖、祸国殃民的事情,就是向蒙古、女真各部走私军需用品! 万历四十七年-萨尔浒之战,十几万明军一败涂地,不仅丢失了辽东大片土地,还丧失了军事主动权! 痛定思痛之后、大明朝廷调整了对策:一边推行军事防御政策,修筑了四百里关宁锦防线,打造的犹如铁通一般,以此阻挡女人铁骑的进攻;一边实行经济封锁政策,严禁粮***盐、铜铁、茶叶、瓷器……诸多物资出关,意在削弱、困死生产落后的女真人。 不得不说,这个计策很高明,如果执行成功的话,足以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目的。 可是十年过去了,女真人一点也没有变弱,反而是越来越强大了,不断向大明发起进攻,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八大晋商暗中向他们提供了大量军需物资,使其无后顾之忧! 不仅如此,八大晋商还向女真人提供了很多军政机密,合盘托出了中原内部的虚实,并在之后充当了带路党的角色,不客气的说,大明帝国的灭亡八大晋商是重要推手之一! 当然了,私通女真人这件事情,八大晋商一直都是暗中进行的,世人不明真相,还以为他们是正当商人呢! 至于范人杰,本是范永斗的第九子,因为头脑聪明、有很强的经商天赋,故而被立为家族继承人,尤其最近几年,范永斗年老体弱、已经慢慢的退居二线了,将大部分权力都交给了儿子! 换而言之,如今主持八大晋商具体事务的,正是这位九公子—范人杰! 薛、范两家都是大商人,有一些生意上的来往,也算是朋友之交了。 几天之前,范人杰带人来绥德一带谈生意,得知薛财神得了重病,于是前来探望,送了不少极为名贵的药物、补品,虽然没起什么作用,可一片心意感人啊,因此才让他进了后堂款待! …… “秦公子,幸会!” “范公子,幸会!” 范人杰不仅人长的帅,还非常有礼貌、主动拱手行礼! 秦锋回了一礼,看上去和颜悦色的,实则在内心中已经给这位范九公子打上了‘狗汉奸—不可信任—小心防备’的大标签! “瑾瑜,令尊如何了?” “唉,一直昏迷不醒,赵神医在身边守着。” “带我进去看看!” “好!” 薛瑾瑜没有犹豫,带着秦锋进了后堂寝室,范人杰见状、目光转动几下,也顺势跟了进来。 寝室中有一张大型雕花楠木架子床,上面躺着一位老者,大约六十岁左右,双目紧闭、昏迷不醒,呼吸极为微弱,脸上还有一层淡淡的绿气——正是财神爷-薛仁礼! 旁边坐着一位须发皆白的老郎中,少说也有八十岁了,一边给薛财神诊脉、一边不断摇头叹息。 “赵神医,家父的病情如何了?” “唉,老朽无能,用尽了各种办法,只能查出令尊是邪物入体、腐蚀了五脏六腑,却查不出究竟是何邪物,故而无法对症下药,如今令尊的脉象极为薄弱,只怕是……只怕是撑不了几天了!” “父亲……呜呜!” 白发老者姓赵,是方圆几百里内最有名的郎中了,行医六十余载、专治各种疑难杂症,不知救活过多少垂死的病人……如今连他都束手无策,那就真的没有希望了,薛瑾瑜顿觉得天旋地转,差一点摔倒在了地上,幸好被小侍女-绿柳搀扶住了。 “瑾瑜妹妹,生老病死乃是人之常情,看开一些、切莫要太过悲伤了,小心哭坏了身子……放心吧,以后一切有愚兄在,不会让你受任何委屈的!”范人杰凑了过来,十分暖心的安慰着,还不断拍着胸脯保证,以后薛家无论遇到什么困难,范家一定鼎力相助。 安慰了薛瑾瑜,范人杰又安慰那十几个姨娘,举止得体、言语暖心,很快树立起了一个高大、善良、正直的形象! …… 另一边,秦锋站立不动,只是认真查看病床上的薛财神,思索片刻,似乎想到了什么:“瑾瑜,先别哭了,回答我几个问题:第一,令尊平时身体如何?” “家父平时注重保养,身体一直很好,连小病都很少生的!” “第二个问题:令尊是不是一个月前发病的,先是腰痛、头痛、手足颤动、走路不稳……继而惊厥、震颤、白日出现幻觉,夜间噩梦不断?” “没错,就是这样,锋哥如何知道这般详细?” “这样的话,我基本可以断定了,令尊不是生病,而是中毒了!” “啊,中毒了,这怎么可能?” 在场众人无不大惊失色,又觉得不可思议,要知道,薛家经商多年,难免会得罪一些人,为了保证安全,可是定了不少规矩的。 比如说:吃饭之前,一定要用银针试毒,连试三遍,再由丫鬟试吃几口,确认万无一失了,主人家才会入口的,喝水、喝酒也是如此。 而且最近几个月,薛瑾瑜一直和父亲一起用饭,喝的也是同一口井里的水,如果父亲中毒了,为何薛瑾瑜平安无事呢? 与此同时,那位赵神医也发出了疑问:“这位小友何以断定薛员外是中毒了,莫非你精通医术?” “不敢当,略懂而已,不过在下看过一本古籍,里面记载了一种中毒状况、和薛前辈现在的样子一模一样,故而才敢确定!” “哦,是什么毒?” “孔雀胆!” 秦锋说谎了,其实自己并不懂医术,更加没看过医书,可是自己懂杀人术! 杀人之术,千变万化,不仅仅是打打杀杀,还有很多更厉害、更阴险的办法,下毒就是其中之一。 这方面,秦锋受过专门训练,故而一眼就看出薛财神中毒了,而且是孔雀胆的毒……说明一点,孔雀胆不是孔雀肚子里的胆囊,而是一种矿石,有剧毒、其色碧绿,大小犹如禽类胆囊,故而得名。 不过嘛,孔雀胆一般都深藏地下,在这种挖掘技术落后的时代,是很难挖到这种矿石的,如果说有的话,那就只有两个地方:一是云南,那里有大量的银坑洞,挖掘银矿石的时候,顺带能挖到一些孔雀胆。 二是山西,那里有大量煤矿洞,也有机会挖掘到。 想到这里,秦锋不禁瞄了一眼范人杰,这货就是山西人,家中还有很多矿产……是巧合吗? …… “锋哥,你既然认识这种奇毒,可有解毒的办法吗,只要能救家父一命,瑾瑜愿意为奴为婢、报答大恩!” “这个嘛……” 秦锋有点犯难了,孔雀胆的主要成分是碱式硫酸铜,如果在原来的世界里,只要口服一点通用解毒剂,或者去医院打个点滴、输两袋葡萄糖溶液和一克的依地酸二钠,小半天就没事了。 问题是,现在是大明崇祯二年,科学技术还非常落后,没有医院、没有解毒剂,更没有葡萄糖溶液……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 怎么办? “瑾瑜,事到如今,我就实话实说了,的确有个解毒的办法,可惜把握不大,若是一个操作不当,立刻就能要了令尊的性命!” “几成把握?” “不足三成!” “啊!” 薛瑾瑜大吃一惊,俏脸上刚出现的一点喜色,又瞬间消失不见了。 不足三成把握,这也太危险了吧! “锋哥,有没有更稳妥一点的办法,若是需要什么奇花异草、名贵药材,纵然是花费万金,我们薛家也在所不惜!” “不好意思,真的没有别的办法了,而且我敢断言,我的这种办法是世上唯一能救治令尊的办法了,到底冒不冒这个险,你快点做个决断吧,否则耽误的时间越长,令尊的情况就会越糟糕,现在还有三成把握,要是拖延下去,只怕就剩一两成了!” 一道生死难题,摆在了薛瑾瑜的面前! 冒这个险,活命的希望不足三成,丧命的危险却有七成。 不冒这个险,以自家父亲现在的情况,最多还能支撑三天,三天之后,就算是大罗金仙下凡也无计可施了! 怎么办? …… 有心和姨娘们商议一下,可是这帮妇道人家只知道掉眼泪,根本拿不出主意。 这时候,九公子—范人杰凑了过来:“瑾瑜妹妹,以愚兄之间,人命关天、不可冒险,还是再等一等的好,三天时间,或许能找到更高明的郎中,或者找到把握更大一些的办法救治世伯……实在不行了,再用这位秦公子的办法不迟!” “的确不宜冒险,可是……唉!” 听了范人杰的劝说,薛瑾瑜的意志开始动摇了,可时间拖的越长救治的把握就越小,到底怎么办呢? 左右为难之际,寝室外面一阵大乱,有人在往里面硬闯…… 第三十二章解毒! “家主病重,正在治疗,还请诸位公子不要打扰!” “呸,家主已经不行了,大半个身子都进了鬼门关,神仙来了都救不活,还治什么治啊,纯属瞎耽误时间,赶紧分家产才是正事,滚开!” …… 嚣张的吵闹声中,大马猴—薛玉林带着一大群家族子弟,不顾家丁们的阻拦,强行闯到了寝室门前。 薛瑾瑜见状,连忙上前阻拦。 “薛玉林,你们要做什么?” “做什么,当然是分家产了,你快点把田契、房契、商契、银库钥匙都交出来,我们要清点过数!” “没错,快点交出来,薛家的产业、就该归我们这些薛家的男人,你个小丫头片子没资格继承!” …… “你们,无耻!” 薛家本是寒门,族人们或是种地、或是做工,吃了上顿没下顿,日子过得很是凄凉! 薛仁礼经商致富之后,没有忘记受苦的族人们,花了大量银子给族人们买房、置地、开商铺,让他们全都过上了好日子。 没想到,如今薛仁礼生命垂危,这些族人不为之担心也就罢了,还厚颜无耻的跑来抢夺家产,不禁把薛瑾瑜气的泪眼朦胧,又不知如何是好。 薛瑾瑜不知道,秦锋却知道,对付这群吃人饭、不干人事的白眼狼,只有一个办法最管用——打! “嗖--噗通!” 秦锋上前几步,狠狠一拳闷在了大马猴—薛玉林的面门上,后者顿时鼻梁骨折、鲜血直流,惨叫着摔倒在了地上,痛的满地打滚。 而后一阵拳打脚踢,又放到了七八个闹事的薛家子弟,吓得其他人步步后退,谁也不敢过来了。 “你是谁,凭什么打我们?” “没错,这是我们薛家的事,你又不是薛家人,凭什么插手,赶快滚出薛家大院,否则我们就报官了!” …… “全都闭嘴,我是家主之女,这里的事由我做主,家丁何在,把这群家伙全都赶出去,谁再敢捣乱,就给我打断他的两条腿!” 秦锋的果断出手,激发了薛瑾瑜骨子里的血气,当即命令家丁们过来赶人。 薛家子弟们又狂又傲,平时没少欺负大院里的家丁们,因为身份关系,家丁们敢怒不敢言罢了,如今有了薛瑾瑜的命令,家丁们终于不用忍了,一阵的拳打脚踢、把闹事的薛家子弟全赶到外面去了。 尤其是大马猴—薛玉林,平时最嚣张了,故而挨的拳脚最多,硬是给打成了猪头脸、一个劲的惨叫! 另外吗,经过这件事情,让薛瑾瑜明白了一个道理:遇到大事、当断则断,否则反受其乱! “锋哥,我已经想好了,生死有命、贵富在天,与其这样苟延残喘,还不如放手一搏,就按照你的办法为家父解毒吧;如果老天爷保佑、真的救活了家父,我薛家必有厚报,如果不幸失败了,那是家父命该如此,瑾瑜绝不怪罪于你!” “好,那我就动手解毒了,不过我需要一些东西。” “没问题,都需要什么,我立刻让人准备!” “我需要一间特别干净的屋子,里面不能有一点灰尘,还需要一升新鲜的牛血、一些纯净的草木灰、一口新铁锅、一些木炭,一些纱布、几坛子烈酒……对了,我还得洗个澡,换一身干净衣服!” 秦锋要的这些东西,对于薛家来说非常容易,只用了一会儿功夫,就把东西全都准备好了。 接下来,秦锋洗了个热水澡,浑身上下搓个干干净净,又用烈酒擦拭了一遍,而后换上新衣服、戴上白色手套,用白纱布蒙住口鼻,走进了准备好的房间中。 学过化学的人都知道,孔雀胆的主要成分是碱式碳酸铜,只要让它和亚铁氰化钾反应,就能生成不溶于水的物质……排出体外,毒就解了。 亚铁氰化钾,又名‘黄血盐’,这个时代没有,只能自己合成,具体操作如下: 将新鲜的牛血、草木灰放入铁锅中,一边用炭火加热,一边慢慢搅拌………待到锅底烧干之后,把里面的残留物质小心刮下来,溶解在清水之中,再慢慢的搅拌均匀了。 待其充分饱和了,用多层白纱布反复过滤,去掉杂质之后,就会得到一种黄色液! 原来草木灰中含有碳酸钾,牛血中含有亚铁,此外还有碳和氮两种元素,两者混合加热后发生反应,便可得到亚铁氰化钾了,就是这种黄色溶液,俗称:黄血盐! 东西是弄出来了,可受制作环境的限制,纯度肯定不及格,能不能解开孔雀胆的毒,更是没什么把握。 可到了这一步,只能是死马当做活马医了。 接下来,秦锋倒了小半碗黄血盐,回到了寝室中,掐开薛财神的嘴巴,小心翼翼的灌了下去………至此,人力已尽,剩下就看天意了! 一刻钟! 两刻钟! …… 大半个时辰过去了,薛财神一点反应都没有,脉搏依旧微弱,脸上还是蒙着一层淡淡的绿气! 一刻钟! 两刻钟! …… 又是大半个时辰过去了,还是一点反应没有。 “呜呜……老爷……老爷……呜呜!” “老爷要是不在了,我们可怎么活啊……呜呜!” 眼看救治无效,薛财神的十几位妻妾不禁嚎啕大哭起来,对于她们来说夫君就是天,如今天塌了,她们的世界也就毁灭了。 另一边,薛瑾瑜也是脸色煞白,精神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难道天意如此吗? 趁此机会,九公子—范人杰走了过来,目光中隐约带着一丝得意:“瑾瑜妹妹,愚兄刚才就说了,不能拿伯父的性命轻易冒险,一个黄口小儿说的话,又岂能轻信呢,他要是有回天之能,那我就……” “都别哭了,快过来看看,薛员外的情况有好转了!” “啊!” 听到赵神医的喊声,在场众人全都跑了过去,果不其然,薛财神脸上的绿气消散了许多,呼吸也变的顺畅了,再摸一摸脉搏、有力跳动着。 这说明秦锋的办法管用了,体内的毒素正在消失中。 薛家十几房妻妾又哭了起来,不过这次是喜极而泣,薛瑾瑜更是激动的热泪盈眶,不顾男女之防,紧紧拉住了秦锋的双手:“太好了、真是太好了,父亲有救了……锋哥,救命之恩不言谢,薛家一定会重重报答你的!” “不必客气,令尊的命虽然救回来了,可还不能掉以轻心,让人多取一些牛奶来,每隔上一会儿、就给令尊灌上一碗,这样可以排出体内余毒:另外吗,令尊中的毒虽然解了,可是毒源尚未查明,需要尽快找出来,以免二次中毒……你派个人,带我四处看一看,或许能找到一些线索!” “如此就有劳锋哥了,绿柳、你负责带路!” “诺!” 绿柳是薛瑾瑜的贴身侍女,绝对忠诚可靠,而且从小在薛家大院生活,对这里的环境极为熟悉,当即带着秦锋出了寝室、四处查看情况。 先是到了厨房,将薛财神平时吃的食材,用的碟子、盘子、碗筷都仔细检查了一遍,没有任何问题。 将厨师、厨娘、负责饮食的丫鬟都找来,挨个询问了一边、仔细察言观色,没有任何问题。 接下来,又查看了家中几眼水井,还是没有问题。 …… 这就奇怪了,从薛财神的情况来看,明显是吃了有毒的食物,或者是喝了有毒的水,这才差点一命呜呼的,怎么查不出线索呢? “绿柳,薛前辈平时外出吗?” “回秦公子的话,最近几年,家主上了一些年纪,已经很少外出了,尤其是最近几个月,更是未出家门一步!” “哦,薛前辈平时有什么爱好吗?” “有的,家主平生有两大爱好:一是收藏古玩字画,二是喜欢品茶,还专门建了一座茶楼!” “带我去看看!” “诺!” 茶楼坐落在后花园中,上下三层、四丈余高,左依池塘、右靠甲山,周围还种植了很多花草树木,环境极为优雅,却是个品茶休息的好地方。 小楼门口还挂着一块墨绿色匾额,上书三个大字:不语轩! 瑞草如梅早占春,谁将龙凤付仙人, 烹来盏内花犹白,浇出胸中不语尘! 看的出,薛财神虽然是一个商人,自身文化修养却是不低,否则决起不出如此文雅的名字。 接下来,二人推门而入,仔细查看起来,小楼内全是饮茶用的东西:红泥小火炉、上品银霜炭、香樟木茶桌、茶漏、茶荷、茶匙……还有好几大排红木架子,上面摆满了茶叶、茶壶。 身为一名特战队员,不仅是打打杀杀,还要执行一些特殊任务,扮演很多不同的角色,有时是商人、有时是艺术家……有时是茶艺大师! 要想扮演好这些角色,就得多才多艺,因此上,书法、绘画、音乐、诗词、茶道……秦锋全都学过一些,不敢说多精通,却也有几分火候了。 因此上,很快认出了架子上的各种名茶:蒙顶石花、玉叶长春、顾诸紫笋、碧涧、明月、绿花……每一种都是上上品,有的甚至千金难求,看的秦锋恨不得偷几罐走。 检查了一遍,茶叶没有问题,接下来就是茶具了。 “绿柳,你知道薛前辈最近用那一套茶具品茶吗?” “知道,奴婢经常跟我家女公子一起来这里给家主请安,看到家主最近几个月、非常喜欢一套紫砂壶!” 说话间,绿柳从红木架子上,取下一只紫砂雕漆四方壶,此壶颜色古雅,质地紧密、色泽油润,绝对是壶中上品。 秦锋执壶在手,对着阳光看了看,凑到鼻子下边闻了闻,目露疑惑之色? 而后拔出了八一军刺,从紫砂壶上刮下来一些粉末,仔细观察了一遍……小脸上终于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绿柳,咱们可以回去了!” 第三十三章下毒者! 薛财神中毒的事情十分蹊跷,连一点线索都没有,在众人看来,要想把这件事追查清楚,只怕要用很长一段时间才行。 没想到,秦锋只用了一个时辰就找到了毒源,就是那把紫砂雕漆四方壶,并将其带回了寝室中。 “锋哥,你是说有人在家父喝的茶水中下毒?” “不,令尊喝的茶水没有毒,真正有毒的是这把紫砂壶!” “什么,紫砂壶有毒?” 众人皆是大惑不解,古往今来,从没听说过茶壶有毒的,这是什么情况? 事实胜于雄辩,秦锋没有多啰嗦,而是让人拿来一把小锤子,从紫砂壶上敲下来一块碎片,又将碎片砸成了粉末,结果在紫色泥粉当中、竟然掺杂着淡淡的绿色! 接下来,让家丁弄来一些米糠、以及一只活蹦乱跳的大公鸡。 把绿色粉末撒入米糠中,大公鸡啄食之后,没一会儿就两腿一蹬、魂归地府去了,而且尸体呈现出一种淡淡的惨绿色,与之前薛财神中毒的情况一摸一样! 看到这一幕,众人这才恍然大悟。 凶手真是狡猾,他知道薛财神平时喜欢喝茶,就把孔雀胆磨成粉末和紫砂泥混合在一起、烧制出一把漂亮的紫砂壶,再将这把壶送给了薛财神。 薛财神不明所以,见这把紫砂壶十分漂亮,于是经常用来喝茶,而在泡茶过程中,壶体内的孔雀胆毒素慢慢渗透水中……时间一长,自然就中毒了。 好歹毒的手段、好厉害的心机,鬼神难测,杀人于无形之中,弄明白了其中原因,在场众人无不倒吸一口冷气! 不过秦锋更厉害,这么快就拆穿了鬼蜮伎俩,可谓是火眼金睛! 既然找出了中毒原因,接下来,该追查下毒凶手了! “孙管事,这把紫砂壶是谁送给我父亲的?” “这个嘛,容老奴想一想……嗯,老奴想起来了,这是两个多月之前,过新年的时候,玉林公子送给家主的礼物,没错,就是他送的紫砂壶、礼单上有记载的!” “什么,竟然是他,来人啊,立刻把薛玉林给我带来!” “诺!” 孙管事带领几名家丁,很快把大马猴—薛玉林带来了,更准确的说是掐着脖子拎过来的。 “放开本公子,你们这群该死的奴才,家主马上就不行了,只等家主一咽气,本公子就是薛家之主,胆敢对未来家主如此无礼,本公子早晚收拾了你们!” “薛玉林,别叫唤了,看看这是什么?” “啊……噗通!” 刚进来的时候,薛玉林还是一副七个不服、八个不愤的嚣张样子,可是看到敲碎的紫砂壶、毒死的大公鸡之后,整个人瞬间破防了。 一下瘫软在地上,汗出如雨、抖如筛糠! 对付这种货色,根本不用心理战术,把代表家法的两根五色大棒往地上一放,这货就乖乖的招供了。 原来薛玉林是个败家子,平日里不务正业,就知道吃喝嫖赌、挥霍玩乐,银子如流水一般花出去,很快就囊中空空了,还欠了一屁股的赌债、花酒债! 怎么办? 出去挣钱还债,那是绝不可能的,薛玉林找到了大伯—薛财神,一哭二闹三耍赖,目的只有一个—要钱! 一开始,念在血脉亲情的份上,薛财神帮这个不争气的侄子还了债,又送了不少银子,苦口婆心的规劝、让他干一点正经事。 那知薛玉林拿了银子,又去吃喝嫖赌了……等到花光了银子,欠下一屁股的债,再去一哭二闹三耍赖,伸手要银子……如此反复循环,没有止境! 薛财神是出了名的好脾气,可也对这个侄子绝望了,这货就像一个深不见底的大粪坑,无论注入多少清水,流出来的永远都是粪汤子,于是不再给他还债,任其自生自灭! 因为此事,薛玉林恨上了伯父,整天盼着伯父早死,自己好分上一些财产,就能继续吃喝玩乐了。 几个月前,薛玉林在赌场当中,认识了一个叫癞皮狗—李彪的泼皮无赖,二人臭味相投、很快成了朋友。 有一次,二人一起在青楼中喝花酒,喝的有点高了,于是借着酒劲儿、癞皮狗—李彪讲了很多江湖上打打杀杀的故事,其中就包括孔雀胆-紫砂壶可以杀人于无形! 薛玉林正对伯父—薛财神恨之入骨,得知这种杀人方法之后,立刻起了歪心思,于是通过癞皮狗—李彪,还真弄了一把带毒的紫砂壶,并趁着过年送给了薛财神……想着毒死伯父、自己夺取家业! …… “瑾瑜妹妹,该说的我都说了,念在咱们都姓薛的份上,你就饶了我这一回吧,我再也不敢了,呜呜!” “别哭了,快说,那个癞皮狗—李彪住在那里?” “他住在城东—菊花胡同第四家,门前有一株大桑树,好认的很,如果家中没有人,就去城南—百花楼、或者城北—逍遥洞找一找,肯定能找到那小子,这些坏事都是他唆使的,真不赖我啊!” “孙管事,立刻带上人,把那个赖皮狗—李彪抓回来!” “诺!” 孙管事行动迅速,只用了一顿饭的时间就把癞皮狗—李彪带回来了,可惜带回来的是一具尸体。 没错,李彪死了! 死在自家的土炕上,被人一刀抹了脖子,双目圆睁、死不瞑目! 到了这一步,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明白,这是连环计! 有一个幕后黑手,先是收买了李彪,通过他蛊惑了薛玉林,再借薛玉林的手毒杀薛财神,一环紧扣一环,心机真是深沉! “孙管事,杀害李彪的凶手呢,抓到了没有?” “没有,老奴带人赶到之时,凶手已经离开了,李彪躺在土炕上,伤口还在淌血,尸体也是热的。” 尸体是热的,说明人刚死不久,这看似是一件小事,可是细思极恐啊! 试想一下,癞皮狗—李彪明显是被杀人灭口了,为什么不早点灭口,偏偏现在才灭口呢? 只有一个解释:幕后黑手知道下毒的事败露了,这才赶紧杀人灭口,以免牵扯出自己。 问题是,通过紫砂壶、抓住下毒者—薛玉林的事情刚刚发生,消息没有外传,幕后黑手又如何知道的呢? 只有一个解释:幕后黑手在薛家大院中安插了眼线,监视这里的一举一动;又或者,幕后黑手就在薛家大院当中,甚至就在这间寝室当中,他眼看情况不妙、偷偷通知了爪牙,提前杀人灭口! 问题来了,在场众人当中,谁是那个幕后黑手呢? 女公子—薛瑾瑜用怀疑的目光、打量着周围每一个人,最后落在了秦锋身上。 不要误会。 薛瑾瑜非常清楚,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自己无法确定谁才是幕后黑手,在场的人都有嫌疑,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秦锋绝不是幕后黑手。 在场众人当中,只有秦锋是可以百分之百信任的,如今自己能依靠的也只有秦锋了。 “锋哥,事情到了这一步,我该如何处置为好?” “剩下的,都是你们薛家的家务事了,我一个外人不好插手,还是你自己拿主意吧!” “瑾瑜此时心乱如麻,实在拿不定主意了,还是请锋哥帮我定夺一二,而且在瑾瑜心中,从未将锋哥视做外人!” “这个嘛,好吧,我提四点建议: 第一,癞皮狗—李彪被杀人灭口,线索也随之中断了,想要追查幕后黑手、只怕短时间内无法做到了,此事只能暂且搁置,而后从长计议,我相信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早晚会有水落石出的一天。 第二,下毒者薛玉林,可以找个地方关押起来,派人严加看管,等到令尊醒来以后,或是报官判刑、或是家法处置,再行商议不迟。 第三,立刻发一条告示,就说令尊已经转危为安了,以此安定人心,免的对你们薛家的生意造成影响。 第四,在薛家大院内加派人手、日夜巡逻,不准任何无关者进入,令尊身边更要由心腹人看守,一天十二时辰不能离开,喝的每一碗水、吃的每一样东西都要严格检查,以免幕后黑手再下毒害人!” …… “好,都按锋哥说的办……你们都听清楚没有,立刻执行!” “诺!” 薛瑾瑜一声令下,手下人闻风而动,一切有条不紊、算是控制住局势了。 救人、查毒、追凶……整整用了一天时间。 眼看天色已晚,除了负责守夜的人,余者都休息去了,九公子—范人杰也起身告辞,带领手下人返回客栈去了。 秦锋也想告辞,再到城内找个客栈落脚,却被薛瑾瑜给留下了,让人在第三重院子里收拾了一间上房,作为秦锋休息之地。 耗子、董天豹等人,则被安排在了第二重院子里住宿! 命令下达,在薛家大院内又引起了不大不小的轰动! 要知道,薛家作为西北三大秦商之一,经常有客人前来拜访,留宿家中也是平常事。 一般的客人,留宿第一重院落中,交情深的客人,留宿第二重院落中……至于第三重院落,是薛家父女居住的地方,从不留宿客人,这是多年来的规矩了。 现如今,多年的规矩破了,秦锋住进了第三重院落,这是真没拿他当外人啊! 这样做的结果就是,薛家的丫鬟、家丁们看到秦锋的时候,显得格外的尊重,那种巴结的目光,就像巴结新姑爷一样! 第三十四章就我笨! 再说薛财神,通过灌牛奶的办法、很快清除了体内余毒,一天一夜之后,人苏醒了过来。 苏醒之后,询问情况,知道是秦锋救了自己的性命,还帮着揪出了下毒者,薛财神很是感激,立刻让人请来了秦锋,要好好感谢这位救命恩人! “晚辈秦锋,拜见薛前辈、恭祝前辈身体康复!” “不敢当,秦公子救了老夫性命,老夫本该主动拜谢才是,奈何身体虚弱、行动不便,还请莫要怪罪……瑾瑜,快请秦公子落座、上茶!” “是,父亲……锋哥、喝茶!” 来到寝室之后,秦锋拱手深施一礼,态度极为诚恳,不冲别的,就冲薛财神有一颗仁爱之心,施粥救济了大量饥民,就值自己这一礼! 薛财神行动不便,只好让薛瑾瑜代为还礼,请秦锋坐下,并端来了一杯龙井茶……话说让薛家—女公子亲自侍茶,这可是极难享受到的待遇哦! “之前在两狼山中,沙匪围攻薛家商队,是秦公子救了瑾瑜的性命,如今又救了老夫一命,前后两条人命啊,如此大恩,薛家自当厚报……孙管事,把东西拿上来吧!” “诺!” 孙管事进来了,身后跟着八名家丁,抬着四口金丝楠木箱子,打开之后,里面全是小船形状的金元宝,共计是一万两,折价白银十万两。 之前薛家贴过告示,谁能救薛财神一命,当以五千两黄金做酬谢,可是薛财神认为,秦锋的对薛家的恩情太大了,故而将酬金增加了一倍! 整整一万两黄金,足以让人富甲一方,过上锦衣玉食、使奴唤婢的好日子,如此巨大的诱惑,有谁能抗拒呢? “呵呵,晚辈出手救人,乃是出于义举,不图金银财物,还请前辈收回去吧!” “唉,人生在世,诚信为先,薛家不能言而无信,老夫更不能知恩不报,还请秦公子务必收下!” “不要,坚决不要!” …… “秦公子坚辞不受,想来是志向高远之人,不爱金银俗物,这样的话,老夫在官场上认识一些朋友,可以疏通关系,助秦公子展翅凌空、鹏程万里如何?” 眼看秦锋不贪钱财,薛财神决定换一种方式报恩,‘展翅凌空、鹏程万里’八个字说的很含蓄,翻译过来就是:秦公子,我出钱给你买个官当吧! 没错,就是买官,这在大明朝一点不新鲜。 正德、嘉靖时期,朝廷为了敛财,暗地里出台了一项政令,普通人只要纳银二百两,就可以成为散官:既一种没有具体职务的虚衔。 散官虽然没有实权,可毕竟也是官啊,一时间,商人、土豪、恶霸纷纷纳银买官,而后穿着官服四处横逛,弄的是乌烟瘴气! 到了万历、天启时期,腐败程度更进一步,不管是什么人,只要肯花银子,就能买一个国子监生的身份,而后参加科举考试,或者直接到吏部报到,弄一个实权官职。 秦锋这种有世袭官职的人,想要升迁一下就更容易了,只要肯花银子,再加上薛家的人脉关系,副千户、千户……甚至卫指挥使一类的官职都能弄到。 不得不承认,当官可比发财的诱惑力大多了,可秦锋还是摇头拒绝。 想当官,自己可以奋斗,如今是个乱世,机会多如牛毛,只要脑子好用、拳头够硬,以后肯定会高官得坐、骏马得骑! 至于买来的官,当着不硬气,出门都不好意思跟邻居打招呼,不要。 接下来,薛财神又换了几种报恩的提议:比如一座取之不竭的矿山、几件价值连城的稀世珍宝、二十名色艺双绝的江南歌姬……全都遭到了拒绝。 这样下去不是办法,秦锋提出一个折中之策,一万两黄金算自己收下了,不过请薛家换成粮食,用来赈济饥民……另外吗,自己也需要四千石粮食,可以用市价买。 提议一出,薛财神顿时愣住了,上上下下、左左右右,重新打量了秦锋好几遍,最终赞许的点了点头。 “赈济饥民之事,薛家自当尽力,至于秦公子需要的粮食,老夫立刻让人安排调运,一定在半个月内送到镇北千户所!” “如此,多谢前辈了!” …… 说完了粮食的事,又谈起了中毒的事,对此,薛财神唉声叹气,满脸愁容。 多年来,自己念在血脉亲情的份上,对族人们照顾有佳,不知给了多少银子,没想到养出了一群喂不饱的白眼狼,自己刚一倒下,这些族人就要谋夺家产,想想就让人心寒。 看来对待这些族人,以后得改变一下方法了,不能一味的给予,还得让他们学会自食其力才行。 至于那个下毒的侄子,就更让自己心寒了,血脉亲人啊,竟要置自己于死地! “爹,您准备怎么处置薛玉林?” “依你之见呢?” “依我之见,薛玉林毒害长辈、罪大恶极,应该执行家法,当着所有族人的面将其乱棍打死,以儆效尤!” “不可,薛玉林的确罪无可赦,可是打死了他,咱们手上就沾了血,难免引来种种非议,说咱们不顾血脉亲情……何况家丑不可外扬,得为薛家的颜面着想啊!” “那怎么办,总不能留着他继续祸害薛家吧?” “瑾瑜啊,为父已经老了,不可能护着你一辈子,有些事情,你的学着自己思考、自己拿主意了!” 薛财神神色复杂,自己的这个宝贝女儿,聪明伶俐、颇有经商天赋,可惜涉世未深,处理事务的能力太差了。 当然了,这不是女儿的错,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子,要是老奸巨猾才是怪事呢! 可是自己年近六旬,怕是支撑不了几年了,一旦自己倒下了,宝儿女儿怎么办……以后必须多加磨练,让她快一点成熟起来才行,又或者,给她找一个既可靠、又有能力的保护者! 另一边,薛瑾瑜冥思苦想着,却迟迟想不出一个妥善的办法,只好用哀求的目光看着秦锋! 秦锋什么都顶得住,唯独顶不住女人的哀求,又不好明说什么,只好用手指沾着茶水,在桌面上写下了‘出家’二字! 出家,当和尚! 薛瑾瑜的目光亮了起来,另一边,薛财神也是频频点头,这的确是个好办法。 一则,让薛玉林出家为僧,可以避免他再干坏事! 二则,薛玉林是典型的酒色之徒,让他天天吃斋念佛,连个女人的影子都见不到,对他来说简直比死还难受,堪称是最大的惩罚了。 三则,不杀薛玉林,可以避免杀害血亲的恶名,还会得一个胸襟宽大、以德报怨的美名,对薛家父女有利! 一举三得,真真的好主意! 略加沉思,薛财神做出决定,送薛玉林到甘州一带当和尚,那里是大明王朝的西部边界,人烟稀少、远离繁华,遍地草原、风景优美,非常适合出家修行……(为薛玉林默哀一个小时) 接下来,又谈到了幕后黑手的事情,此人究竟是谁……这个问题,还得让薛瑾瑜来思考。 薛瑾瑜想不出来,继续用哀求的目光看着秦锋,后者没有办法,只好用手指沾着茶水,又在桌面上写下了两个字—利益! 薛家这次的事情,绝对与‘利益’二字有关系,而利益之争,有一个不变的规律:就是谁获利最多,谁的嫌疑最大! 只要想一想,如果薛财神真的死了,薛家四分五裂,绥德一带的秦商们群龙无首……谁能获得最大的利益,幕后黑手也就呼之欲出了。 “该死的,竟然是他!” 薛瑾瑜沉思片刻,一双杏眼圆睁,终于想出了答案,再看自己的父亲和秦锋,都是一副智珠在握的模样,显然二人早就猜出答案了。 此情此景,让薛大小姐不是一般的郁闷,原来在场三个人当中,就属自己最笨啊! “爹,姓范的太阴险了,竟用这般毒计害人,还在我面前装好人,咱们这就找他算账去,让他知道一下,薛家不是好欺负的……哼!” “账肯定要算的,可现在还不是时候!” 薛财神摇了摇头,自己醒过来之后,第一时间就想明白了,这件事肯定是八大晋商在暗中使坏。 最近十几年,靠着走私生意,晋商集团的实力一飞冲天,还要拉着秦商集团一起下水,结果遭到了自己的坚决反对。 八大晋商怀恨在心,这才暗下毒手……可明知是他们的干的,却不能找他们算账,更加不能撕破脸,至少现在不行。 道理很简单:一旦撕破了脸皮,就会引发秦、晋两大商团之间的剧烈冲突,若是平时,秦商一方自然不怕了,可现在西北民变四起,局势乱成了一锅粥。 一旦打起商战来,商道受阻,粮食运不进来,倒霉的肯定是老百姓,不知要饿死多少人呢……百姓们要是都饿死了,秦商们又如何存活呢? 为了大局着想,现在还不能和八大晋商撕破脸,可也不能一点表示都没有。 “瑾瑜,你立刻派人送一套茶具给九公子—范人杰!” “送茶具?” 薛瑾瑜双眼画圈,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另一边,秦锋暗挑大拇指,薛财神真是高明啊! 送一套茶具,其中包含着两层意思: 一则是告诉范人杰,你暗中唆使薛玉林在紫砂壶中下毒的事情,薛家已经知道了,以后少干这种龌龊事! 二则华夏民族素来有端茶送客的习惯,这是警告范人杰,赶紧离开绥德城,否则对你不客气了。 如此一来,既赶走了范人杰,又不至于和八大晋商直接撕破脸,进而引起商战,可谓一举两得……难怪薛财神能成为三大秦商之一,果然是老谋深算! 第三十五章范人杰的阴谋! 正事谈完之后,又闲聊了几句,眼看时候不早,秦锋回去休息了,寝室内只剩下了薛家父女,后者明显有一些情绪低落。 “瑾瑜,怎么了?” “爹,我是不是很笨啊?” “胡说,我的女儿一等一的聪明!” “可我觉得自己很笨,你们都能想的到、看懂的事情,就我想不到、看不懂,这还不是笨吗?” 薛瑾瑜真是郁闷了,自己以前也是骄傲的,认为自己心思敏捷、冰雪聪明。 可通过父亲中毒这件事,让自己知道了,什么才是真正的智者搏弈,自己那点水平别说上场了,就连旁观的资格都没有啊! “哈哈,瑾瑜,你今年才十七岁,涉世未深、经验太少,有些事情看不透也是情理之中的,不必为此妄自菲薄!” “锋哥和我是同龄人,他怎么就火眼金睛,凡事看的入骨三分呢?” “这个嘛……” 薛财神有点无语了,是啊,秦锋目光精准、头脑敏捷、遇事沉稳……凡此种种,根本不像一个十八岁的少年人,反而更像一个八十一岁、经历过无数大风大浪的睿智老者。 没法解释,只能说,秦锋是一个妖孽之才! 还是一个不贪财、不好色、重情重义的妖孽之才! 如今自己年事已高,怕是支撑不了几年了,而女儿经验不足,急需要一个保驾护航之人,如果秦锋肯充当这个角色,自己绝对一百个放心。 问题是,双方非亲非故的,人家凭什么一直给女儿保驾护航呢? 除非二人有点特殊关系,而且是非常亲密的那种! 一男一女,什么关系最亲密呢……薛财神深思起来。 ……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就在薛家父女交谈之时,一套精美的紫砂茶具,被薛家的家丁送到了云梦阁中。 云梦阁位于绥德城东门内,占地上百亩,房屋数百间,装修华丽、打扫干净,饭菜美味、服务一流,堪称是城内最好的客栈了。 既然是最好的客栈,价钱自然也是最高的了,下等房一天是二两银子,中等房一天五两银子,上等房一天十两银子,其他费用另算! 如此高昂的价格,让不少客商望而却步,可是半大个月之前,有一个人却把整个云梦阁包下来了。 谁这么豪气? 非是旁人,正是九公子—范人杰! “啪……啪……啪啪!” 天字一号房内,范人杰已经摔了四个花瓶、六个茶杯、一个茶壶、一方价值百金的古砚……还踹了两个看着不顺眼的仆人,即便如此,仍觉的怒火难消! 什么事情,让范人杰如此恼火呢? 说来话长。 当今天下有三大商团,其中以徽商的实力最强了,称霸整个江南地区,晋商略逊一筹,秦商则再逊一筹! 可是十几年的走私生意下来,晋商集团的实力突飞猛进,野心也随之暴涨起来,准备吞并秦商,挑战徽商,争做天下第一。 问题是,秦商的实力虽然不如晋商,可也不容小觑,加之西北人性格刚毅、宁折不弯,想要吞并可不是一件容易事! 为了此事,八大晋商密谋了许久,终于想出一条诡计,那就是从三大秦商之中的薛财神身上下手。 薛财神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女儿—薛瑾瑜,如果控制了这个女儿、就等于控制了薛家,以此为踏板、就能一点一点的控制整个秦商集团。 这个计划,就交由九公子—范人杰来具体执行。 几个月之前,范人杰广布耳目,得知了薛瑾瑜将与商队一起出行的消息,而后不惜重金,买通了沙匪大当家—侯万金,让他派人伏击薛家商队,准备生擒女公子—薛瑾瑜。 待到得手之后,自己再来一个‘英雄救美’,肯定能获得这位女公子的芳心,进而成为薛家的乘龙快婿,,如此一来,自己就能一步步的掌控薛家、进而掌控秦商集团了。 那个时候,秦、晋合并,天下无敌,自己也会成为天下第一豪商,甚至更胜当年的沈万三一筹! 这个计划,堪称完美! 可惜没想到,秦锋横空出世,打退了伏击的沙匪,救下了薛瑾瑜一行人……至于范人杰,则连出场的机会都没捞到。 一计不成,又生一计! 范家在山西有很多煤矿,在挖掘煤炭的过程中,偶尔会挖出孔雀胆,对这种矿石的毒性,范人杰是一清二楚的。 于是用重金收买了癞皮狗—李彪,让他慢慢的接触大马猴—薛玉林,告之孔雀胆—紫砂壶杀人的办法,进而唆使薛玉林暗中毒杀薛财神。 等薛财神死后,自己再假装好人、设计揭发出薛玉林,如此一来,等于为薛瑾瑜报了杀父之仇,再提两家联姻的事情,肯定十拿九稳,而后再一步步的掌控薛家…… 计划非常完美,差一点就成功了! 没想到,秦锋突然来了绥德城内,不仅解了孔雀胆的毒,救了薛财神的性命,还在一个时辰内揪出了下毒凶手。 幸好自己聪明,在秦锋拿出紫砂壶的一瞬间,就意识到情况不妙了,暗中吩咐自己的护卫,迅速找到了癞皮狗—李彪,杀人灭口……否则事情一旦败露,自己可就倒霉了。 两次完美计划,都被同一个人破坏了,你说范人杰能不生气吗? 怒火中烧之际,一名护卫走了进来:“启禀九公子,薛家家主派人送来了一件礼物,还言明了,一定要让您亲自开启。” “哦,送上来!” 送来的是一个红漆木盒,打开之后,里面装着一套精美的紫砂茶具,尤其是那个茶壶,和之前让薛财神中毒的茶壶,大小、款式几乎一模一样。 看到紫砂壶,范人杰顿时脸色煞白……完了,自做的那点事情,薛家父女已经知道了,这是暗示自己立刻滚蛋呢! 怎么办? 计划连连失败,这样灰头土脸的滚回山西吗? 不甘心啊! 八大晋商之首—范永斗荒淫好色,共计娶了四十多房妻妾,生了二十六个儿子,范人杰既不是嫡子、也不是长子,却能打败诸多兄弟,坐上了继承人的位置,靠的就是八个字—心狠手辣、诡计多端! 到了这一步,吞并薛家的计划彻底失败了,既然如此,自己得不到的东西,谁也休想得到,彻底毁灭吧! “来人啊!” “九公子,有何吩咐?” “立刻收拾东西,咱们回山西老家去,现在就走!” “啊,现在已经是戌时了,天色将晚、夜路难行,公子还是休息一晚,明天再行启程吧?” “少说废话,立刻收拾东西,咱们连夜就走……还有,把刘胖子给本公子叫来!” “诺!” 八大晋商崛起的同时,用重金招募了不少江湖人:刀客、杀手、窃贼、骗子、采花贼……专门用来干一些见不得光的事情。 刘胖子就是其中之一,原本是个开黑店的,本领不凡、心狠手辣,手上起码有上百条人命,如今成了范人杰手下心腹之一。 片刻之后,一名头大如斗、满身肥肉的中年人走了进来:“九公子,有何吩咐?” “刘胖子,本公子听你说过,你认识延长县—流寇大头目—王和尚?” “正是,小人和王和尚是同门师兄弟,一起学艺十年,关系情同手足,出师之后又一起闯荡江湖,一起杀人分赃,之后为了生计,才各奔东西的。” 王和尚,不是真的和尚,而是西北地区的一名江湖刀客,小时候生过一场怪病,头发脱了个干净,就剩下一颗锃光瓦亮的大光头,故而得了一个‘王和尚’的浑名。 西北大旱,民变四起,王和尚不甘寂寞,纠集了一大帮山贼、草寇、刀客、流氓……举起了造反大旗,还占领了绥德府-延长县城,如今已经聚集了上万人马,成为西北地区的大流寇头目之一! “刘胖子,你立刻去找王和尚,告诉他绥德城富庶无比,要银子有银子、要女人有女人,秦商们还囤积了上百万石粮食、准备高价出售……再这样……这样……听明白了吗?” “啊,公子爷,这样做是不是太……太……太那什么了,这得死多少人啊,人在做、天在看,小心报应!” “哼,怕什么,老天爷早就瞎眼了,真有报应的话,本公子怎么活的好好的……放心吧,事成之后,亏待不了你,两千两黄金、一套大宅院,还有太原-醉生楼的头牌—玉玲珑,你不是一直馋人家姑娘的身子吗,本公子把她赎出来送给你做妾!” 金子、宅院、美女,三样杀手锏一出,刘胖子的眼睛立刻就红了,仅剩的一点良心也扔出去喂了狗。 自家公子说的对啊,如今这世道,修桥补路无尸骸、杀人放火金腰带,饿死的全是好人、吃香喝辣的都是恶人,自己本就不是什么好东西,又有什么顾忌的呢! 干了! 想明白之后,刘胖子不再犹豫,昂首阔步而出,带着几名手下骑快马直奔延长县,找同门师兄—王和尚去了。 接下来,九公子—范人杰带领一众手下人,连夜离开了绥德城,东渡黄河、回山西去了。 数天之后,盘踞在延长一带的流寇大头目—王和尚带领本部人马,展开了一系列的行动…… 第三十六章流寇来了! 崇祯二年—二月二十三,流寇大头目—王和尚带领万余人马离开了延长县,大举向西挺进,声称要攻打延安府城。 府城内最高军政主官,就是延绥巡抚—吴墉,一个胆小如鼠的白面书生。 得知有大批流寇杀过来了,吴巡抚差一点吓尿了裤子,一边向三边总督府告急,一边命令周围几座重镇的驻军,火速向延安府城集结,一定要确保府城安全。 二月二十七,几路官兵集结完毕,准备死守府城,结果中计了。 王和尚根本没有攻打延安府城,而是虚晃一枪,带领本部人马迅速北上,一举攻下了兵力空虚的延川、青涧、子长几座重镇。 攻下城池之后,流寇们大肆劫掠,将粮食、牲畜、财物一扫而光,房屋全部烧毁……而失去了家园、粮食的百姓们,为了不被饿死,只能加入流寇队伍当中,跟着一起劫掠为生。 于是乎,流寇队伍就像滚雪球一样,人数越滚越多……三月初十,当王和尚带领流寇们抵达青涧河南岸之时,人马已经多达五万之众了。 三月十二,绥德卫指挥使—范通带领本部人马,在青涧河边拦截流寇,随既展开了大战……结果官军一败涂地、四散奔逃,卫指挥使—范通在逃跑的路上,因为惊吓过度,苦胆碎裂而死! 三月十三,得知兵败的消息,绥德知州—费武、同知—典鑫,以及大小官员数十人,先后带着金银珠宝、娇妻美妾连夜逃离了绥德城,到别处避难去了。 武将吓死,文官逃跑,到了这个地步,绥德城已经成了案板上的鱼肉,只能任人宰割了……除非有奇迹发生! …… 绥德城内。 吉祥万商号—宋大掌柜到! 久盛宝商号—周大掌柜到! 隆兴金商号—金大掌柜到! …… 中午时分,二十多位客人来到了薛家大院中,全都是绥德城内有名气的大商人,个个腰缠万贯。 流寇兵锋逼近,城内人心惶惶,全都在做出逃的准备,这些大商人们也不例外,正在收拾金银细软呢,突然接到了薛家的请柬。 薛家是三大秦商之一,生意极大,威望极高,因此商人们纷纷跑来了,却不知有什么事。 “诸位听说了吗,王和尚带领数万流寇已经渡过了青涧河,距离绥德城只剩下三天路程了。” “唉,流寇一来,寸草不剩,绥德城这次是在劫难逃了,咱们赶紧逃命要紧啊!” “是啊,我家里都收拾好行礼了,刚要出大门,就收到了薛家的请柬,不知有什么事?” “或许是叫大家伙一起出逃,人多点,路上有个照应也不错。” …… 商人们窃窃私语之际,薛财神走进了大堂中,一改往日的儒雅之风,竟然穿上了箭袖紧身服,披着黑色大氅,还提着一柄青锋宝剑,挺胸抬头,气宇轩昂! 女公子—薛瑾瑜紧随其后,同样是全副武装的打扮。 薛家父女这是要做什么,打仗吗……一众商人们面面相觑,弄不清其中缘由。 “诸位乡党,是不是都收拾好东西,准备出门逃命了?” “薛前辈,没办法啊,数万流寇马上就杀到了,再不逃,就没命了!” “当官的都逃了,咱们还能怎样,跟着一起逃命吧!” …… “哼,当官的逃了,还可以换个地方继续当官,咱们这些人逃了,以后只能四处游荡,做一辈子孤魂野鬼,你们真愿意那样吗?” 薛财神一句话,正说到一众商人的心坎里了。 是啊,大明朝讲究异地为官,凡是当官的都是外地人,他们离开绥德城之后,花点银子上下打点,还能换个地方继续当官,继续作威作福、吃香喝辣。 在场众人不一样,全都是本地乡党,城外有万亩良田、有成群的牛羊骡马,城内有宅院、商铺、酒楼……都是几代人、十几代人积累下来的财富。 人可以逃走,这些财富却带不走,只能毁于流寇之手,甚至连重建的机会都未必有,想想就心疼啊! “薛前辈,我们也不想走,可是不走又能怎么办呢?” “当然有办法了,今天老夫请大家伙来就是商议一件事情,齐心协力,拒敌守城!” “什么,守城?” 一众商人们面面相觑,绥德卫全军覆没,卫指挥使活活吓死,如今要兵没兵、要将没将的,拿什么守城啊? “诸位不必担心,虽然城内没有军队了,却还有数万百姓,其中不少都是青壮,只要将这些人组织起来,利用坚固的城防,一定能守住绥德城。 流寇人数虽多,可是远道而来,人马一定非常疲惫了,而且携带的粮草有限,咱们只要坚守十天左右,待流寇的粮草用尽,就会不战自溃了,如此绥德城可保无恙,诸位的家财也就平安了!” …… 薛财神讲了很多守城的必要性,以及守城有利因素的话,想以此鼓舞起士气来。 那知说的口干舌燥了,一众商人们还是低头耷拉脑的,没有一个人站起来赞成。 平心而论,商人们不是不想守城,而是担心守不住。 现在逃走,起码还能保住自己和家人们的性命,还有一小部分财富,现在不走,一旦绥德城被流寇攻破,那可就什么都保不住了。 两相比较之下,自然是弃城逃跑更安全一些。 可真要弃城逃跑,又舍不得祖业,可谓是左右为难! 怎么办? 怎么才能激发这些人的勇气,让他们下决心坚守绥德城? 只能用激将法了! 女公子—薛瑾瑜开口了:“都说米脂的婆姨绥德汉,不用打问不用看,可看看你们这群人,连流寇的影子都还没见到呢,就全都吓破胆子了,你们根本不配当绥德的男人……不,你们根本不配当男人! 胆小的、怕死的,赶紧出城逃命去吧,本大小姐虽是一介女流,可也有保卫乡土,与流寇决一死战的勇气……绥德没有真男人了,可绥德还有不怕死的女人!” …… 对于男人来说,最可耻的事情不是被男人看不起,而是连女人都看不起你,如果是美女的话,这种可耻度还要增加十倍! 商人们互相看了看,全都是满脸羞愧之色。 羞则愤、愤则怒、怒则勇,勇则无所畏惧! “女公子不必说了,绥德城还是有男人的,在下金富贵,愿意和薛前辈一起抗击流寇、守卫家园!” “说得对,祖传的万贯家财,与其被流寇抢走,还不如和流寇拼了,在下吴有财愿意抗击流寇!” “在下孙旺财,愿与流寇决一死战!” …… 士气鼓舞起来了,在场二十多位大商人一致决定,出钱出粮,保卫家园,并推举薛财神来统一指挥这场绥德城保卫战! “承蒙诸位抬爱,老夫就当仁不让了,要想守在绥德城,有几件事必须立刻办: 第一,贴出告示,凡是城内的青壮男子,有愿意登城杀贼者,每人赏银五两、精米两石,有不幸战死者、负伤者,抚恤加倍! 第二,聚集在城外的饥民,全部放入城内安置,以免被流寇裹挟过去,饥民中有愿意登城助战者,与城内百姓一样待遇。 第三,城内的老弱妇孺也要组织起来,负责准备战饭,照顾伤员。 第四,收集火铳、刀枪、弓弩、石块、木头……一切有用之物,堆放在城头上御敌。 第五,召集城内的泥瓦匠,立刻将东、南、西三面的城门用巨石堵死,只留北门一条通道既可,如此有利于防守! …… 薛财神不断下达命令,每一条都非常切合实际,一众商人们听完之后,无不挑大拇指称赞。 没想到,薛财神不仅经商厉害,打起仗来也不含糊,这‘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架势,一点不逊于沙场老将……按照这样布置的话,守住绥德城大有希望啊! 命令下达之后,商人们争先恐后的执行去了,薛家父女则离开大堂,来到了后堂当中。 秦锋就坐在后堂中,正在观看一张牛皮地图,好根据绥德城一带的地形,安排攻杀战守之法! 秦锋不是绥德人,本来可以带着伙伴们离开的,可是略加思考之后,秦锋还是决定留下来,帮助绥德百姓保卫家乡。 原因很简单:保护百姓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乃是军人天职! 既然留下来,就得发挥作用,薛财神之前布置的几条守城策略,其实都是秦锋谋划的,绝对的专业水平。 有人问了,秦锋如此厉害,为什么不站出来亲自指挥呢? 没办法,威望不够啊! 秦锋只是一名小小的百户,还是榆林右卫的小百户,在绥德地区一点名气也没有,根本无法号召商人、百姓们一切坚守城池! 因此上,由薛财神出面主持大局,秦锋在幕后出谋划策,才是最佳组合。 …… 事实证明,这个办法的确有用。 在一众商人们的带领下,绥德城内的百姓们爆发出了巨大热情,青壮年们踊跃报名,很快就聚集了八千多人,其余的人也都行动起来了,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为了保护家园而战! 短短三天,原本是商业中心的绥德城,变成了一座坚固的军事堡垒,就等着流寇们杀上门来,碰一个头破血流! 第三十七章流寇攻城! 崇祯二年—三月十六,日值凶神-主杀伐! “当当……当当……流寇来了,流寇来了!” “防贼……上城防贼!” 上午时分,绥德城南面的瞭望楼上,响起了阵阵铜锣声,声音嘹亮、响彻全城。 薛财神、薛瑾瑜,以及一众秦商们早已准备妥当,立刻带领家丁、护院们涌上了南城墙,聚拢目光、仔细观看! “隆!——隆!” 只见一条黑线出现在远方,而后慢慢变粗变大,接着化成了黑压压的人潮,毫无秩序的狂奔而来,掀起了漫天尘土。 流寇队伍分成了两部分,冲在前面的都是饥民,大约有三四万人,男女老幼皆有,一个个面黄肌瘦,衣衫褴褛,举着锄头、镐头、耙子、木棍之类的武器,如此模样,与其说是来攻城的,不如说是来要饭的更贴切一些。 后面还有数千人,皆是身材魁梧的壮汉,手执明晃晃的刀枪,有的头目还穿着铠甲、骑着骡马……这些人才是真正的流寇。 如此阵型,便是流寇们惯用的攻城方式了。 先驱赶饥民们攻城,消耗守城一方的力量,等消耗的差不多了,真流寇们再冲上去摘取胜利果实! 这种办法很厉害,也很缺德,完全是用饥民们的生命做攻城工具,每一阵下来都会死伤很多人。 流寇头目们却不在乎,饥民们死就死了,反正只要攻下城池,抢光里面的东西,就会有新的饥民裹挟进来,继续充当攻城的工具,而且数量越来越多,根本不怕不够用。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距离城墙五十丈左右,饥民队伍停下了脚步,而后从中冲出一队人马来,为首一位身披甲胄的中年壮汉,四方大脸,笤帚眉、铜铃眼、阔海口……脑袋又大又圆,上面一根毛都没有,在太阳的照耀下闪闪发光! “城墙上面的人听真了,我乃是撞塌天—王和尚是也,你们已经被本王的大军包围了,风雨不透,插翅难逃,你们若是识趣的话,立刻开城投降,本王可以保证,大军进城后只取部分财物,绝不胡乱杀人! 若是不投降的话,待到本王的大军攻破城池,里面的男女老少,斩尽杀绝,一个不留……不光杀人,牛羊马猪、鸡鸭鹅犬全都不留,就连耗子窟窿都用开水浇一遍,本王一向说到做到!” …… 王和尚一连喊了几遍,绥德城上毫无回应,薛财神等人已经立誓坚守了,又岂会因为对方几句话,就乖乖的开城投降呢! 再说了,开城投降之后,只取部分财物,绝不胡乱杀人……这种鬼话如果靠得住,母猪真能爬上树了。 再说王和尚,眼看用谎话骗不了,知道守城的都是一些聪明人,不会上自己的当,只好大手一挥,下达了进攻的命令。 “你们全都听真了,攻下绥德城之后,白面馒头管够吃—冲啊!” “冲啊!” …… 糟乱的呐喊声中,饥民们开始进攻了,冲在前面的人,手中拿着砖头、瓦片、沙袋……拼命的扔进护城河中,想要填出通道来……再看城墙上面,一点反应也没有。 饥民们人数众多,很快就填出了几条通道,而后冲过了护城河,来到了城墙下面……再看城墙上面,还是一点反应也没有。 接下来,饥民们架起了云梯,准备攀爬城墙了……这回城墙上面有反应了,一筐筐的东西扔了下来,就像雨点一样密集。 “啊,什么东西?” 攻城的饥民们发出惊恐的叫声,有的东躲西藏,有的举起铁锅、案板保护身体……可是饥民们随即发现了,一个受伤的都没有。 原来城墙上扔下来的不是石头,而是白花花的馒头! 没错,就是馒头,还是刚出锅不久的,冒着热气呢! “馒头……真的是馒头……抢馒头吃啊!” 饥民们呆愣片刻,随即抓起地上的大白馒头,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至于攻城的事情,早就扔到九霄云外去了。 这不奇怪,饥民们全都是被裹挟来的,为了吃上一口饱饭,这才拼命的为流寇们攻城。 现在有饱饭吃,目的已经达到了,又何必再拼命攻城呢? …… “该死的,不许抢馒头,谁在抢馒头,本大王就砍了谁的脑袋……攻城,给本大王继续攻城!” 另一边,王和尚火冒三丈,不断大声叫骂着,并派出了一队心腹手下冲到前面督战,可惜一点用也没有。 饥民们一个劲的抢馒头吃,根本不愿意攻城,怎么驱赶都没有用,有的被逼急了,甚至反过来用锄头、木棍猛砸那些流寇,并利用人数优势很快将之淹没了。 有道是法不责众,眼看手下人被砸死了不少,王和尚除了叫骂几声,也没有别的好办法,只能撤下来这批饥民,另换一批继续攻城。 结果一连三次,进攻的饥民们全被馒头雨打回来了,期间一个人都没死,只有一些饥民在抢馒头的时候被挤伤了,还有一些因为吃的太多撑坏了! “吼!——吼!” 初战告捷,绥德城上响起了阵阵的欢呼声。 薛财神更是拍着秦锋的肩膀,大声称赞起来:“秦公子真是厉害,不费一刀一枪,就挫败了流寇们的进攻,还减少了无数杀孽,可谓是功德无量!” “不敢当,多亏了城内一众商家们踊跃捐粮,才有资本打这种馒头仗,不过接下来,怕是要真刀真枪的拼命了。” 秦锋推测的一点不错,眼看几次进攻都失败了,王和尚恼羞成怒之下,开始改变战术了。 将饥民队伍撤了下来,真流寇们涌到了前面,准备进攻。 “弟兄们听真了,全都卖点力气,一鼓作气拿下绥德城之后,里面的男人随便杀,女人随便玩,金银珠宝随便抢,山珍海味随便吃……杀呀!” “杀呀!” 在王和尚的指挥下,真流寇们开始进攻了,扛着云梯、挥舞刀枪,犹如一群疯狗般冲向了绥德城……这次迎接他们的不再是大馒头,而是大石头! “嗖!--嗖!” 几十斤重的大石头,不断从城墙上砸下来,只要被砸中了,不是脑浆迸裂,就是骨断筋折! 石头扔完了,接着仍滚木。 一丈五尺多长,小水缸粗细、上面满是铁刺的巨大滚木扔了下来……一滚就是一大片,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石头、滚木之外,城上还有一种防守利器,就是一锅锅滚烫的金汁,也就是用人畜粪便熬成的汁液,里面还要加上砒霜、乌头、狼毒花之类的剧毒物质。 这东西又脏又臭、又烫又毒,一旦淋到了人身上,不烫死你就毒死你,不毒死你也能恶心死人。 “救命啊……烫死了、臭死了……受不了了,直接一刀杀了我吧……啊!” “不许退……不许退!” 攻城的流寇们可是惨了,有的被石头砸的脑浆迸裂,有的被滚木砸的血肉模糊,还有很多人被金汁浇到了,烫的半死不活、满地打滚,发出杀猪一般的惨叫。 很快的,绥德城下铺满了尸体,护城河水都染成了红色,流寇们死伤惨重。 相反的,守城一方的损失则是微乎其乎! …… 就这样,双方从中午时分,一直厮杀到了日落黄昏,流寇们连续发起了三次进攻,全都被打了回来。 眼看人马死伤太重了,无奈之下,王和尚只能下令停止进攻,带领流寇大军退到了数里之外,而后安营扎寨、整顿人马,准备明天再继续进攻。 望着如潮水般退走的流寇大军,站在城头上的秦锋发现自己犯了一个错误,就是严重高估了流寇们的战斗力! 成员素质差、武器装备差、组织训练差、战略战术差……简直差的一塌糊涂了! 让人郁闷的是,面对如此差劲的流寇,大明朝的军队竟然屡战屡败、丢城失地。 只能说,大明朝的军队更差劲,官员无能到了极点! …… 按照原计划,是依靠绥德城坚固的城墙,严防死守,一点点消耗流寇们的粮草。 流寇们没有稳固的大后方,粮草全靠四处劫掠,数量一定不多,只要绥德城坚守十天左右,流寇们的粮草用光了,就会自行溃退了。 可是见识过流寇们的战斗力之后,秦锋决定改变一下计划,干脆将这数万流寇消灭掉算了,免的他们继续祸害别的地方……至于如何消灭,还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第二天,流寇们继续进攻,失败了。 第三天,流寇们不再白天进攻,而是发起了一次夜袭,结果绥德城内早有准备,又一次把他们打败了。 一连三次失败,流寇们死伤惨重,锐气丧失殆尽……接下来,流寇们还会继续强攻吗? 第三十八章将计就计! 自从流寇围城开始,秦锋就住在了城楼上面,白天御敌、夜晚巡逻,一天十二个时辰不离开,生怕出现什么疏漏,给了流寇们以可乘之机,一旦城墙失守,后果不堪设想啊! 如此日夜操劳,一般人早就支撑不住了。 幸好秦锋一直苦练武艺,精神、体魄都比常人强的多,这才能坚持下来,即便如此,也颇有一点疲惫之感了。 …… 中午时分,阳光明媚! 用过午饭之后,秦锋坐在城楼中闭目休息,那知刚休息了一柱香的时间,耗子满脸兴奋的跑了进来:“锋哥,好消息,围城的流寇们撤退了!” “撤了?” 秦锋一跃而起,来到女墙边附身观看,果不其然,流寇们真的拔营起寨了,人喊马嘶,尘土飞扬,就像退潮的海水一般。 什么情况? 难道说,流寇久攻不克,死伤惨重,决定放弃攻打绥德城了! 又或者,其中有别的阴谋诡计? “天豹,带上几个人,悄悄出城查看一下,流寇们是不是真的撤了!” “诺!” “一定要注意安全,如果感觉有危险,立刻退回来,千万别逞强!” “诺!” 为了安全起见,没有打开城门,董天豹带上几个人,用绳索从城墙上溜下去了,而后悄悄的靠近流寇大营,侦察情况。 一个半时辰之后,董天豹等人平安无事的回来了,神色颇为兴奋。 “锋哥,流寇大军真的撤了,原来的营地里一个人都没有,辎重也全都带走了!” “哦,他们撤到那去了?” “向西,撤了整整四十里,看样子还要继续撤,看样子攻不下绥德城,准备到别处劫掠去了!” “向西?” 秦锋沉思片刻,小脸上露出了笑容……这下好了,可以好好休息了。 流寇大军全线撤退,绥德城保住了,自然要好好庆祝一番。 薛财神下令,杀猪宰羊,好好犒劳守城的青壮们,还在城楼上举行了庆功宴,和一众商人们推杯换盏,一直喝到夜幕降临才算罢休,期间不少人喝的酩酊大醉! 绥德城真的平安无事了吗? 没那么简单。 …… 深夜—二更天! 绥德城北门外,一大片树林当中,不断有黑色人影闪动,起起伏伏,密密麻麻,起码有三四千人,为首一个光头壮汉……不是别人,正是流寇大头目—王和尚! 王和尚虽然出身草莽,从来没有读过书,却颇有几分心计,眼看绥德城防守严密,自己的人马久攻不下,死伤颇为惨重,知道继续硬攻不是办法,于是想出了一条妙计。 白天的时候,故意将大队人马西撤四十里,做出一副放弃绥德城,向西攻取其他城池的架势,以此来麻痹绥德城内的人们。 而后从大军当中,挑选出了四千精锐,配备最好的兵器,吃饱喝足,好好休息。 夜幕降临之后,自己亲自率领这四千精锐,从小路绕到了绥德城北门外,潜伏在树林当中,准备发起偷袭,一举拿下绥德城! 又等了一个更次,绥德城内十分寂静,估计人们都和周公下棋去了。 感觉差不多了,王和尚叫来一个四肢修长、尖嘴猴腮的手下:“冲天猴,情况如何了?” “回禀大当家的,绥德城内的人果然中计了,他们杀猪宰羊、热烈庆祝,还举行了庆功宴,不少人喝的酩酊大醉,如今城墙上没有多少守卫,全都休息去了……小人趴在土坑里,看的是清清楚楚!” “好,你带上三十个弟兄,悄悄的爬上城墙,杀掉守卫、打开城门、放下吊桥……而后摇晃三下火把,我立刻带领弟兄们冲杀进去,一举拿下绥德城,事成之后,重赏于你!” “大当家的,您就瞧好吧,弟兄们,跟我来!” 冲天猴带领三十名黑衣汉子,怀揣利刃、背负绳索,悄悄的离开了树林,而后在夜幕掩护下,迅速来到了绥德城下。 这些人都是江湖出身,干这种事非常在行,他们先将五爪钢钩扔上城头,牢牢抓住之后,顺着绳索向上攀爬,很快就爬上了城头…… 片刻之后,吊桥缓缓落下,城门打开,铁闸升起,一支火把用力晃动了三下……偷袭成功了! “弟兄们,跟着老子冲进去,一举拿下绥德城,金银随便抢,酒肉随便吃,女人随便玩,哈哈!” “冲!” 王和尚带领四千流寇,犹如恶狼一般冲出了树林,而后一股脑的冲进了城门,接下来……全都傻眼了。 原来城门内还有一座翁城,面积非常之大,下面也有一道城门,冲天猴一伙人不知怎么弄的,打开了北城门,却没有打开翁城的城门! 于是乎,王和尚和四千流寇,全都拥挤在了翁城当中,无法再进一步! “冲天猴,冲天猴……该死的,跑那去了?” 连叫了几声,没有任何回应,王和尚意识到情况有点不对,就想带领队伍退回去,可惜已经晚了。 “隆……隆!” 一阵巨响声中,北城门重新关闭,数千斤的铁闸落下,吊桥也重新拉了起来。 紧接着,翁城四周的城墙上,出现了大量的人影,弓箭、石头、滚木、金汁……全都准备好了,完全形成了瓮中捉鳖之势! “大当家的,怎么办?” “该死的,中计了,拼了,跟着老子冲出去!” …… 此时想要冲出去,已经不可能了,四周皆是铜墙铁壁,根本无路可逃,与此同时,箭支、石头、滚木……雨点一般落下来…… 一顿饭的时间,战斗就结束了! 四千流寇,死伤大半,余者乖乖放下兵器,跪在地上投降了,至于大首领—王和尚,拼了命的突围,结果被一阵乱箭射死在了城门口附近。 接下来,从城楼中走出一大群人,为首的正是薛财神,秦锋紧随其后。 “秦公子真是神机妙算,若不是你看破了流寇的诡计,绥德城怕是要万劫不复了,老夫替城内数万百姓,多谢秦公子了!” “不敢当,前辈客气了,晚辈只是将计就计罢了!” “将计就计,也需要看破对方的诡计才行,流寇的这一计很是狡猾,老夫等人全被蒙住了,不知秦公子是如何看破的呢?” “呵呵,无他,用心观察而已!” 没错,秦锋早就看破了王和尚的诡计,于是将计就计,将其引入了翁城当中,一举歼灭! 至于如何识破奸计的,说起来就比较复杂了: 其一,流寇们攻城三天,虽然死伤了不少人马,可是元气犹存,还有继续进攻的实力。 其二,王和尚号称‘撞塌天’,从这个匪号就可以知道,这是一个性格暴虐、执拗之人,这种人一旦认定了目标,是不会轻易放弃的。 其三,流寇们没有大后方,全靠着劫掠为生,因此进攻也好,撤退也好,必须选择繁荣富庶、人口稠密的地方,这样才能获得粮食补给。 绥德城西边是白洛、高柏、安定……是旱灾最严重的地区之一,赤地千里、草木皆无,百姓逃亡、十室九空,流寇头目们的脑袋就是被蠢驴连踢了十次,也不会选择这条撤退路线的,那无异于自寻死路。 综合以上三点,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流寇们不是真的撤退了,而是战术性的假撤退,以此迷惑绥德城内的人们,放松警惕性! 接下来,流寇们肯定会杀一个回马枪的,夜袭则是最佳方式! 绥德城有四座城门,出于防守的需要,东、南、西三门都用巨石堵塞住了,只留北门一条通道,这里自然是最佳突破点了。 于是乎,北门设伏,一举全歼! …… 接下来,将俘虏们关押起来,死尸拖出去掩埋,王和尚和几个大头目的首级则砍下来,悬挂在了绥德城门上示众。 围城的流寇大军有数万人,其中大多数是裹挟的饥民,真正的流寇只有数千人罢了。 北门一战,流寇精锐几乎全灭,大头目—王和尚也死了,余者皆是乌合之众,根本就不用打,看到城门上挂出来的首级,顿时一哄而散了。 为了防止这些饥民饿死,一众商人们又捐出大量粮食,开设了数百座粥棚,饥民们有饭吃,也就不会再闹事了! 至此,绥德城算是真正安全了! 不过战事结束之后,在审问俘虏的时候,秦锋得到了一条令人震惊的消息: 几名被俘的流寇头目交代,王和尚本来想带领人马南下,与割据在洛川一带的流寇大头目—张存孟汇合,而后一起南下攻打西安府的。 不想出发前两天,一个叫刘胖子的人前来入伙,说延安府-绥德城是秦商们的聚集之地,城内不仅有大量金银珠宝,还囤积了上百万石粮食。 流寇作战,最重要的就是粮食了,因此上,王和尚才改变主意,带领人马北上攻打绥德城,结果粮食没有抢到,反而弄了个全军覆灭! 王和尚偷袭绥德城之时,刘胖子并没有参加,而是留在了大营当中,之后流寇大军不战自溃,刘胖子就消失不见了…… 巧合吗? 还是另有内幕? 秦锋陷入了沉思中…… 第三十九章离开绥德城! 武将吓死、文官出逃,内无兵马、外无救援,在如此万分危急的时刻,一群商人挺身而出,带领百姓们上城守御,血战数日、抵挡住了数万流寇的疯狂进攻,并对流寇大军进行了反杀…… 绥德城保卫战获胜的消息,迅速传遍了西北大地,并引起了巨大轰动,人们议论纷纷、无不称赞! 消息传到固原城,新任三边总督—杨鹤得知之后,立刻下达三道政令:一是命人抓捕了弃城而逃的绥德知州—费武、同知—典鑫,以及一众大小官员,而后在绥德城东门内设下法场,将一众官员当众斩首,人头悬挂在城门上示众一个月! 以此警示西北地区的大小官员们,谁再敢贪生怕死、弃城逃跑,这就是下场! 还别说,这一招杀鸡儆猴真的管用,得知绥德一众官员们的下场之后,其他各府、州、县的大小官员无不战战兢兢,再也不敢轻易逃跑了,而是竭力坚守城池,抵御流寇们的进攻……于是西北地区的情况出现了好转。 二是重新委派官员,接手绥德城的大小政务,恢复秩序! 三是大大称赞了以薛仁礼为首的一众秦商们的忠义行为,共计二十七人,请示朝廷之后,皆授予‘义商’称号。 不仅如此,三边总督-杨鹤还亲自提写了一块匾额,派人送到了绥德城中,上面四个大字——良商义贾! 一时间,秦商们深明大义、爱国爱民的美名传遍四方! 在绥德保卫战中功劳最大的秦锋,又得到了什么奖赏呢? 不好意思了,秦锋没有得到任何奖赏! 因为战斗结束的第三天,秦锋就带着亲兵们离开绥德城,返回榆林右卫-镇北千户所去了,临行之前还特意叮嘱薛财神,千万不要为自己请功。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功名如粪土,富贵如云烟?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只做好事、不求回报? …… 都不是! 秦锋承认,自己的思想境界,远远没有达到那种高度,之所以放弃功劳是有诸多考虑的。 一则,这次的绥德保卫战,是二十七家秦商带领全城百姓打赢的,自己只是躲在背后出谋划策罢了,并没有站到前台来。 与其分一份功劳,不如顺水推舟,把功劳全部拱手相让,让秦商们欠自己一份人情! 不要小看这份人情,以后肯定会有大用处! 二则,这次流寇大军围攻绥德城的事情,导致不少官员丢了性命,受到牵连的官员就更多了,可谓是‘哀鸿遍野!’ 这种情况下,自己一个没有任何背景的小小百户官,立功受赏,大出风头,只怕未必是好事吧?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大明朝官场的黑暗程度,秦锋可是领教过的,相当可怕! 因此上,为了安全起见,还是低调一点吧,免的功劳领不到,反而把自己赔进去。 …… 高柏山位于延安府的西北角上,与榆林中卫紧紧相临,该山南北长而东西窄,纵贯三十余里,山体高耸、草木茂盛,更是大理、怀宁两条河流的发源交汇之地。 “哒哒——哒哒!” 中午时分,高柏山下,一条崎岖的小路上,十几名骑手正在奔驰着,个个满身尘土、汗出浃背,正是返回镇北千户所的秦锋一行人! 其实从绥德城出发,一路向北经过米脂县、碎金镇、银州关……进入榆林右卫,才是最近的返回路线。 可是前些日子,米脂一带发生了饥民暴乱,局势非常胡乱,道路已经无法正常通行了。 无奈之下,秦锋一行人只好舍近求远,从绥德城出发之后,一路向西来到了高柏山附近,准备从这里折而向北进入榆林中卫,再向东返回榆林右卫……几个折转下来,路程起码远了一倍有余。 “这里山高林密、地形险恶,大家伙小心一点!” “诺!” 进入高柏山之后,道路越来越狭窄了,两旁都是茂密的树林,如今西北一带局势大乱,山贼草寇多如牛毛,随时可能蹦出几个拦路抢劫的。 因此上,秦锋一行人格外小心,手就握在刀柄上,随时做好了厮杀的准备。 好在老天爷保佑,什么危险都没有遇到,一个时辰之后,一行人顺利通过了高柏山,踏上了宽阔的大道。 大道上视野开阔,这样就安全多了,众人长出一口气的同时,警惕性也随之放下了不少。 又往前走了几里路,道边出现了一座客栈,规模不算大,只有二十几间简陋的砖瓦房,以及一前一后两个院子,可是里里外外打扫的很干净。 客栈大门口有把山藤椅子,上面坐着一个中年男子,体型肥胖、头大如斗,满脸都是笑容……看穿着打扮是这里的掌柜。 看到秦锋一行人出现,胖掌柜连忙起身打招呼:“诸位客官,一路上辛苦了,停下来歇歇脚吧,店里有上好的饭菜,还有封存多年的老酒,滋味一流,保准客官们满意。” 配合着胖掌柜的话,客栈里果然传出了阵阵的肉香、酒香,对于长途跋涉,饥肠辘辘的人来说诱惑力十足! 尤其是耗子,馋的一个劲儿擦口水:“锋哥,赶了大半天的路,弟兄们是又累又饿,坐下马也疲惫了,不如停下来歇歇吧,吃饱喝足再走不迟!” “好吧,歇一会儿,吃点东西!” …… 这一路上人烟稀少,大家伙睡了好几天的野地,顿顿都是啃干粮,的确够辛苦的,秦锋不是不通人情的人,当即点头同意。 于是乎,十几个人翻身下马,走进了客栈中,里面有粗糙的原木桌子,一行人分别坐下。 几名伙计走了出来,有的帮着掸掉尘土、有的擦拭桌面、有的把众人坐骑牵入马厩中喂水喂料,服务的很是周到。 与此同时,满脸笑容的胖掌柜走了过来,指了指挂在墙上的菜单牌子:“诸位客官,想吃点什么?” “来二十斤羊肉、五只肥鸡、一盆大烩菜、二十斤大饼子……再来三坛子酒,速度快一点,我们吃完了好赶路!” “好嘞,诸位客官稍候,喝口茶,酒菜马上就好!” 说话间,胖掌柜一面吩咐后厨准备饭菜,一面沏了一大壶茶水,还亲自给众人倒上。 赶了大半天的路,还真有点口干舌燥了,秦锋端起茶杯刚要喝,突然停了下来,鼻子抽动几下,又看了看客栈里的几名伙计,眸子深处露出一丝警惕之色。 而后用桌子下的脚,分别踢了距离自己最近的耗子、董天豹一下,并向二人递了个眼色。 二人整天跟在秦锋身边,已经到了心有灵犀的地步,立刻放下了茶杯,又踢了旁边的人一脚……结果一行十三个人,全都没喝茶水。 “诸位客官,怎么不喝茶啊,莫非嫌小店里的茶叶不好?” “呵呵,茶水太烫了,晾一晾再喝,对了,掌柜的贵姓?” “免贵,姓刘!” “哦,刘掌柜的,你们这家客栈里面,怎么闻着有一股子血腥气啊?” “啊,有血腥气吗……哦,是这样,为了招待客人,今天上午伙计们杀了一只羊,又杀了几只鸡鸭,地面没有打扫干净,这才留下了一些血腥气,嘿嘿。” 胖掌柜呆愣一下,随即满脸堆笑的解释着,为了证明自己说的不假,还指了指客栈的院子里,地面上果然有一些散落的羊毛。 客栈招待四方来客,杀猪宰羊是常有的事,这个解释很合理。 “哈哈,刚杀的新鲜羊肉,吃起来又嫩又香,看来今天是有口福了,把这个拿给后面的厨师傅,让他好好卖卖力气,弟兄们吃高兴了还有赏赐!”说话间,秦锋掏出一小粒碎银子,递了过去。 客人打赏,同样是常见之事,很合理。 “客官真是大方,小人替后面的厨师傅谢谢您了。”胖掌柜不疑有他,一边说的感谢的话,一边伸出手接银子。 那知交接之时,秦锋突然变递为抓,一把抓住了胖掌柜的手腕,另一只手握紧拳头、狠狠砸在了胖掌柜的右眼窝上,后者猝不及防,顿时被一拳打晕了过去,眼珠子都被打瞎了! 紧接着,秦锋拔出雁翎刀,砍翻了距离自己最近的两名伙计“这是一家黑店,不要留手,杀!” “杀!” 董天豹等人纷纷拔出佩刀,砍向了周围的伙计们,瞬间又砍翻了好几个。 不想门帘一挑,从后厨冲出七八名壮汉,人人手持明晃晃的刀剑,嚎叫的猛扑过来,随即展开了一场激烈的厮杀…… 第四十章路遇黑店! 一柱香时间,激烈的厮杀结束了。 凭着擒贼先擒王、先下手为强两样优势,秦锋一方获胜。 当场斩杀十一人,生擒两人,其中就包括那个被打瞎了一只眼睛的胖掌柜。 当然了,秦锋一方也付出了代价,共有五个人被砍伤了,其中就包括耗子,屁股上挨了一刀,幸亏这地方肉厚,没有伤到筋骨,敷点金疮药,再包扎一下就没事了。 不过未来几天,骑马赶路的时候,耗子怕是要受点罪了……其余四人也都是轻伤,无性命之忧! 接下来,秦锋等人对客栈进行了搜索,结果在后面的菜窖里面,发现了九具血淋淋的尸体,从穿着打扮来看,他们才是这家客栈的掌柜和伙计,不幸被歹人杀害了。 而后歹人们顶替身份,意图谋害秦锋一行人,不想秦锋技高一筹,漂亮的进行了反杀! 问题是,这些歹人是谁来了杀谁,只为谋财害命呢,还是另有阴谋、专门针对秦锋一行人呢,这就需要详细审问一下了。 “刷……嗯?” 一大瓢井拔凉水浇在了‘胖掌柜’的脸上,这货缓缓的苏醒了过来,睁开独眼看了看周围的情况,顿时一脸灰败之色! “说吧,为什么要谋害我们?” “没有,我们都是良民百姓,开一家小客栈谋生而已,你们诬陷好人,还滥杀无辜,我要去官府告你们……快点放了我!” “哼,你们是良民百姓,那菜窖里的九具尸体算什么,这个又算什么?” 说话间,秦锋端起一杯茶水,强行灌进了另一个被生擒的‘伙计’口中,伙计顿时脸色紫青,而后痛的满地打滚,十几个呼吸之后,七窍流血而亡,死相恐怖至极。 很显然,茶水里有剧毒! 幸亏秦锋机警,发现情况不对,及时提醒了耗子、董天豹等人,这才没中对方的诡计,否则这会儿就一起去阎王殿报到了。 “这怎么解释,你现在还是良民百姓吗?” “我……我……我们本来是良民的,如今世道不好,实在没有活路了,这才干起了黑道买卖,弄一点钱财活命而已;今天栽在你们手里,我刘胖子认命了,要杀就杀、少说废话,不过临死之前,能不能让我做个明白鬼,我们的计划可谓是天衣无缝,你又是怎么看出破绽的?” “好吧,我这个人心地善良,就满足一下你的愿望: 第一,你们的确很聪明,杀了原来的掌柜、伙计们之后,又专门杀了一只羊和几只鸡鸭,用动物的血腥味来遮掩人血的味道,以免露出了马脚。 可惜你们不知道,本人的鼻子特别灵,对人血又特别敏感,刚坐在桌子边上,立刻就闻出来了,这才心生警觉,没有喝茶水。 第二,光凭着人血的味道,还无法断定什么,于是我借着打赏的机会看了看你的手掌,上面布满了老茧,一般人或许不懂,可是行家能看出来,这不是干粗活干的,而是练武练出来的,看得出,你是个用刀好手,而且以前没少杀人! 第三,你的演技很好,几乎看不出任何破绽,可你手下人就不行了,一个个身形矫健、根本不像是伺候人的伙计,还有目光中的杀机,更是遮掩不住的。 有此三点,如果还看不出这是一家黑店,那就是人头猪脑,死了也是白死!” …… 秦锋一条条列举着,听的‘胖掌柜’是目瞪口呆,自己以前开过十几年的黑店,害死的客人不计其数,从来没有失败过。 没想到今天遇到高手了,真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不对,应该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与自己相比,眼前的少年人才是魔鬼,一头从十八层地狱里爬出来的嗜血魔鬼! “好了,你的问题我都回答了,现在该你回答我的问题了,说吧,是谁指使你在半路上截杀我们的?” “没有,老子就是开黑店的,为劫财物,见谁杀谁,不分人!” 对于胖掌柜的话,秦锋当然不信了,对方的种种动作,根本不像是随机行为,更像一场有预谋的截杀,而目标就是自己! “我劝你乖乖招供吧,现在招供的话,还可以给你一个痛快,否则的话,我让你尝一尝下十八层地狱的滋味!” “嘿嘿,老子闯荡江湖二十多年,手上起码有两三百条人命,开膛破肚、摘心挖肺、拨皮抽筋……什么大场面没见过,你有什么本事尽管来吧,老子要是皱一皱眉头,就不是人生父母养的……呸!” “好,希望一会儿你不要后悔!” 秦锋不再废话,拎着胖掌柜进了一间屋子,里面很快传出了惨烈的叫声。 有多惨? 这么说吧,一次杀一百头猪,一百头猪的惨叫加在一起,都不如胖掌柜叫声的百分之一! 那真是撕心裂肺、惨无人寰,痛到了灵魂深处! 很快的,惨叫变成了求饶,又变成了窃窃私语……最后随着一声闷响,各种声音全都消失了。 片刻之后,秦锋走了出来,浑身上下干干净净,连一滴血都没有沾到,依旧是那样的高雅! “锋哥,怎么样?” “没事,就是个开黑店的,想谋财害命罢了,已经送去见阎王爷了……把尸体都埋了吧,这座客栈一把火烧掉,免的再有歹人用来做恶!” “诺!” 秦锋说谎了,倒不是有意隐瞒,而是其中牵扯太大了,不想让耗子、董天豹等人担惊受怕! 胖掌柜的全都招了,这件事果然有幕后黑手,就是那位九公子—范人杰。 用毒计谋害薛财神不成,范人杰又不甘心失败,于是回山西之前,让刘胖子找到了流寇大头目—王和尚,想借流寇们的手除掉绥德城内的一众秦商们。 没想到事与愿违,绥德城非但没有攻下,流寇大头目—王和尚还丢了性命,流寇大军也土崩瓦解了。 任务失败之后,刘胖子不知如何是好,这样灰溜溜的逃回山西,肯定会受到重罚的,于是就盯上了秦锋,想拿他的人头回去交差。 又担心秦锋一行人太厉害,硬拼没有多少胜算,于是暗中监视,见秦锋一行人离开了绥德城,刘胖子带着手下人悄悄尾随,又抄小路跑到了前面,在客栈中设下陷阱,准备将秦锋一行人杀掉,没想到计划失败,自己反而丢了性命! 救了薛财神,破坏了八大晋商的计划,肯定会召来报复的,这一点,秦锋早有心理准备。 只是没想到,范人杰如此卑鄙无耻,竟然勾引流寇攻城,还派人暗杀自己……到了这一步,双方算是结下深仇了,不死不休那种! 与八大晋商结仇,的确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即便如此,如果重来一次的话,自己还是会义无反顾的帮助薛家的,不为别的,就为了‘天道人心’四个字! 好人,必有好报! 恶人,必有恶报! 至于八大晋商,既然已经结仇了,那就看看谁技高一筹吧,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烧掉客栈之后,秦锋一行人继续赶路,终于在六天之后,顺利的回到了镇北千户所。 又过了半个月,薛家商队来了,足足有两百多辆大车,带队的正是老熟人—孙管事,秦锋闻讯之后,立刻前来接待。 “小老儿孙旺财,见过秦公子!” “孙管事不必多礼,快快请起!” “秦公子,这是礼单,请您过目!” 说话间,孙管事掏出一份礼单来,上面清楚写着,这次运来的货物有精米一万两千石、细布两千匹、精盐两万斤、茶叶五千斤……以及大量的各类生活用品。 之所以是礼单,而不是货物清单,皆因上面写的明白:这次运来的大批物资,是绥德城内一众秦商们为了感谢秦锋的相救之恩,而集体送上的礼物,不收一文钱。 有了这些东西,足够镇北千户所的军户们渡过灾荒了,秦锋自然不会拒绝,当即冲着绥德城方向、恭恭敬敬的深施一礼,以示谢意! “秦公子,小老儿还带来一份礼物,是我家家主专门送给您个人的。” “哦,什么礼物!” “呵呵,是一匹战马!” 第四十一章百岔铁蹄马! 世界上最好的马是那一种? 毫无疑问,肯定是出产自中亚地区的汗血宝马了。 汗血马四肢修长、皮薄毛细,力量大、速度快、耐力强,一天可以跑七八百里路程,并创下过十天时间,狂奔八千六百里的无敌记录! 而且汗血马非常耐渴,即使在炎炎烈日下,一天也只需饮一次水,因此特别适合长途跋涉。 再次提问,世界上最好的战马是那一种? 不好意思了,这次的答案不是汗血马,而是蒙古马! 汗血马固然神骏无比,可也有两大缺点: 一是太娇贵了,对饲料的要求极高,顿顿都要小麦、粟米、鸡蛋、水果……伺候着,一般人根本养不起,而且容易水土不服,生病。 二是数量太少了,根本没法大规模的装备军队。 因此上,汗血马虽然是世界上最好的马种,却不是最好的军马! 真正的好军马,必须身体粗壮、吃苦耐劳,适应性强、极少生病……可以用粗饲料喂养,种群数量还得足够庞大。 以上种种,蒙古马全都具备,故而蒙古马才是世界上最好的军马,当年成吉思汗能够带领大军,远征万里、灭国无数,靠的就是独一无二的蒙古马!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咴!——咴咴!” 孙管事让伙计们牵来了一匹赤炭火龙驹,高大雄健,神骏非凡,浑身上下火炭红,连一根杂毛都没有。 而且性子非常烈,不时抬起前蹄、仰天嘶鸣,七八个伙计一起用力,这才勉强牵的住! “这是我家家主费了好大功夫,才从草原上弄来的宝马良驹,三岁口、正年少,体型健壮、奔驰如飞,送给秦公子以做骑乘之用,还望笑纳。” “好马,真是一匹好马,我太喜欢了……多谢薛前辈的厚赐!” 对于一个真正的男子汉来说,有三样东西是难以拒绝的:一是削铁如泥的宝刀,二是奔驰如飞的骏马,三是如花似玉的美人。 秦锋也是个男人,自然是难免俗套了,围着火龙驹转了好几圈,越看越是喜欢,可也有点疑惑。 从这匹火龙驹的体型来看,头大颈短、体魄强健,胸宽鬃长、皮厚毛粗……这些属于典型的蒙古马特征。 可是蒙古马的体型比较小,四肢较短,这匹火龙驹却是体型高大,四肢修长,而且行走之间,动作异常敏捷,这究竟是什么马种呢? 要知道,蒙古马只是一个统称,根据产地不同,又分成了若干个亚种…… “嗯?” 又转悠了几圈,秦锋不断仔细观看,当看到火龙驹四个敦厚而圆、色如墨玉的漂亮蹄子,目光不禁亮了起来:“孙管事,这匹火龙驹,莫非是大名鼎鼎的百岔铁蹄马?” “哈哈,秦公子真是好眼力,不错,这正是蒙古草原上的三大名马之一—百岔铁蹄马!” 蒙古草原上有一座狼阴山脉,山脉中有一条百岔沟,水草丰美,气候宜人,非常适合放牧! 不过嘛,百岔沟是由无数深浅不等、纵横交错的山沟组成的,沟内小山环抱,乱石遍布,道路崎岖难行。 这里出产的马匹,体型强壮、奔驰如飞,性格坚韧、吃苦耐劳,而且蹄质极为坚硬,在不装马蹄铁的情况下,都可以在山地乱石之中狂奔,故而得名:百岔铁蹄马! 蒙古草原上有句谚语:‘千里疾风万里霞,赶不上百岔的铁蹄马’………就是称赞这种马的。 铁蹄马的数量不太多,故而在蒙古草原上,只有贵族才有资格骑乘这种马,至于流入中原内地的,那就少之又少了。 薛财神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弄来这么一匹铁蹄马,本来准备送给一位高官,用来疏通关系的……如今为了表示感谢,这才忍痛送给了秦锋! “秦公子,这匹火龙驹固然神骏无比,可是性格极为暴烈,一路上蹄伤、咬伤了我们十多个伙计,您一定要多加小心啊!” “放心吧,我会加小心的,对了,此马可有名字?” “尚未取名!” “哦,那就由我给它起个名字吧,叫什么好呢?” 秦锋思索片刻,想出了一个又霸气、又好听的名字—疾风! 天马疾如风,红霞映碧空, 草原好驰骋,烽烟天边涌。 骐骥有良种,宝马待英雄, 沙场奋四蹄,天下可横行! 金雕取名‘闪电’,宝马取名‘疾风’,以后自己就是乘疾风、驭闪电,何愁不能横行天下……自恋一个时辰,哈哈! 送完礼物之后,孙管事告辞离开,带领商队返回固原城去了。 至于商队送来的东西,自有董千户等人分配,不必多操心……秦锋则高高兴兴的将火龙驹—疾风牵回了七杀堡,而后开始驯服。 怎么驯? 靠着一身武艺,以蛮力将其强行驯服……那种场面倒是很精彩,可惜不是最好的选择! 穿越之前,秦锋在大草原上集训之时,认识过几位蒙古族老人,从他们那里学会不少东西,其中就包括驯马的技巧。 用那几位蒙古族老人的话说:用蛮力驯服的马,只能称之为马奴,是永远无法与主人心意相通的,那是下乘的驯马之法。 上乘的驯马之法,是不用蛮力、不用鞭子,而是和马匹和平相处,让它慢慢的认可你,将你当成好朋友、好兄弟,如此才能真正的人马合一,纵横驰骋! 秦锋决定照做,和这匹火龙驹-疾风交朋友,努力得到它的认可,具体过程如下: 第一,在亲兵们的帮助下,秦锋在自家院子里,修建了一座宽敞明亮、干干净净的马棚,还天天亲自打扫卫生,保证火龙驹住的舒服。 第二,秦锋天天到野外去,亲自割最嫩的青草、煮最香的马料,保证火龙驹吃的顺口,还有晚上添夜草,也是亲力亲为。 第三,秦锋天天带着火龙驹到河边去,给它洗澡,保持干净,再四处溜达溜达,保证身心愉悦! 如此尽心尽力,已经不是交朋友了,简直是在伺候活祖宗,不过这个办法真的有用。 过了半个多月,火龙驹的警惕性大减,不再胡乱咬人、踢人了。 又过了半个多月,火龙驹高兴的时候,准许秦锋摸一摸它的皮毛了。 再过半个多月,终于骑上了马背! …… 上午时分,白沙河边的草地上,火龙驹正在欢快的奔跑着,速度又快,跑的又稳,马背上坐着一位妙龄美女,正是晋玉娘。 没错,那个骑上马背的人,不是秦锋,而是晋玉娘。 这个世界上有一种天生宠儿,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载……鬼见鬼投胎、佛见佛发呆! 毫无疑问,晋玉娘就是那种天生宠儿,身上具有一种神秘的亲和力,无论是谁见了她,都会立刻生出好感来,想要与之亲近……不止是人,连动物也是如此。 两狼山中有大量的野兽,晋玉娘经常一人进山采药,却从来没被野兽伤害过。 农村三大恶霸之一—大白鹅,那是见谁拧谁的,却从来没有拧过晋玉娘。 火龙驹亦是如此,晋玉娘只是喂了几把青草,摸了摸它的脑袋,它就乖乖的伏下身子,而后驮着晋玉娘来回奔跑了……如此情形,让秦锋哭笑不得,没办法,谁叫自己没那种亲和力呢! “疾风,停下,你驮着蛟郎跑一会儿行吗?” “咴—咴!” “听话,乖!” “咴!” 还是晋玉娘的面子大,火龙驹—疾风爱屋及乌之下,终于让秦锋骑到背上了,而后奋开四蹄、纵横驰骋,速度风驰电掣一般,那叫一个过瘾啊! 正玩耍的过瘾呢,就见耗子骑马来到了河岸边:“锋哥,锋哥!” “什么事?” “新任三边总督—杨鹤大人,要来巡视边防了,第一站就是咱们榆林镇,榆林总兵府下了命令,千户以上官员全部到榆林城内报到,准备迎接总督大人,可是董千户生病了,无法出门,想请你代劳一下!” 耗子口才极佳,很快把事情说清楚了。 自从上任以来,董千户还是很称职的,大小事务打理的井井有条,尤其是旱灾降临之后,更是亲自带领军户们挖渠、引水、浇地……日以继夜,极为辛劳! 因为过度劳累,再加上双脚长时间浸泡在泥水中,以至于董千户得了一种非常严重的病……脚气! 没错,就是脚气,一种不要人命,又要人命的病! 如今的董千户可惨了,两只脚丫子肿的犹如熊掌一般,皮肤溃烂、瘙痒难耐,只能躺在床上静养休息,至于迎接总督大人的事,只能是找人代替了。 找谁呢? 副千户一职尚且空缺,接下来,就是十个百户官了。 智者多忧,能者多劳,董千户一考虑,还是让秦锋走一趟吧! 没的说,接受任务吧! 安排好家中的事情之后,秦锋带着耗子、董天宝以及四名亲兵启程出发了…… 四天之后,一行人顺利抵达了榆林城! 第四十二章榆林城! 榆林城—位于黄土高原与毛乌素沙漠之间,这里东倚驼峰山、西临榆溪水,北瞰河套、南蔽三秦……绝对是兵家必争之地。 因为榆林城的军事位置太重要了,成化二十二年、弘治五年、正德十年,大明朝廷不惜人力、物力、财力,先后对榆林城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扩建,号称‘三拓榆林!’ 拓建之后的榆林城,东西长四里又五十五丈,南北宽三里又二十五丈,周长十四里又一百六十丈……城高三丈六尺、宽二丈八尺,墙体内夯黄土、外裹青石,坚不可摧! 设有东、南、西、北四座城门,城门顶上建有两层高的城楼,城门外设有三道地堑,其余如翁城、角楼、女墙、马道、藏兵洞……一应俱全! “倚山临水、龙腾虎踞,一夫当关、万夫莫开,西北第一重镇,果然是名不虚传啊!”第一次见到榆林城的雄伟之姿,秦锋不禁被震撼到了。 难怪榆林城建立两百余年,从来没有过被敌军攻陷的记录,如此铜墙铁壁,再加上名震天下的榆林精兵,只要指挥官不是太饭桶了,就足以坚守此城。 感慨一番之后,秦锋等人打马进城,结果发现城内的街道非常干净,两旁商铺林立、生意兴隆,往来行人全都穿着新衣服,显得很是富足,至于端碗要饭的乞丐,更是一个都看不到。 “没想到,榆林城内如此繁华,比起绥德城都要胜上三分。” “是挺繁华的,又有点奇怪,大灾之年,到处都是饥民,这里怎么一个乞丐都没有呢?” “好了,公事要紧,咱们先去报备吧!” 向路人略加打探,一行人很快找到了榆林镇—总兵府,在大门口的承启处进行了报备,而后拿着公文到城内的军铺中住下。 军铺是专门供边军使用的机构,或二十里一设,或三十里一设,只要手持公文,就可以免费的吃住、换马! 当然了,免费提供的饭菜,水平肯定非常一般了。 如今秦锋兜里不缺银子,不想委屈自己的肠胃,于是放弃了免费的饭菜,带着耗子、董天豹等人上了大街,准备找家酒楼好好的奢侈一把,品尝当地美食。 榆林城内酒楼众多,其中以醉春楼名气最大,位于城南大街上,上下四层,雕梁画栋,飞檐翘角,装修的极为华丽。 “三位客人,欢迎光临!” “开一间清净点的雅间,再来一桌上好的酒席,挑你们的招牌菜上!” “好嘞,天字九号雅间,三位贵客里面请!” 秦锋等人进了醉春楼,一名小伙计上前接待,满脸都是笑容,却又笑的很不自然,就差将‘强颜欢笑’四个字写在脸上了。 有客人上门,店家该高兴才对,怎么这副表情呢? 或许是小伙计家中有事,情绪低落吧! 秦锋等人没有多想,在酒楼二层的一间干净、明亮的雅间中坐下,点了满满一桌子的酒菜:手抓羊肉、红烧黄河大鲤鱼、四喜狮子头、带把肘子……而后几个人人甩开腮帮子,颠起后槽牙,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吃饱喝足,叫来了小伙计结账。 “几位客官,一共是二两银子!” “嗯,二两,伙计,你是不是算错帐了?” “没算错,就是二两银子。” 秦锋等人面面相觑,倒不是价格太贵了,而是价格太便宜了。 要知道,如今可是大灾之年,粮食的价格高的离谱,就拿精米来说,以前是一两银子两石,如今则是四两银子一石,足足翻了八倍,而且还在不断增长中。 粮食、蔬菜、肉类的价格全都猛涨了,故而到酒楼用餐的价格,肯定也是水涨船高了。 刚才这桌酒席,秦锋等人估算着,起码要十两银子,甚至更高一些……如今小伙计只要二两,只怕连本钱都收不回去吧? 而且看小伙计的样子,奇奇怪怪的,其中必有隐情! “伙计,你们酒楼的饭菜,为何这样便宜呢?” “回几位客官的话,总兵大人治理有方,榆林城内繁荣富庶,粮食、蔬菜、牛羊肉全都便宜,酒楼的饭菜自然也便宜了,这都是总兵大人的功劳啊!” “呵呵,你这番话,连三岁小孩都哄不住,实话实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个嘛……” 小伙计吞吞吐吐的,不肯说实话……秦锋见状,摸出一小粒碎银子递了过去。 “赏给你的,说实话吧,否则以后我们天天来这吃饭,顿顿大鱼大肉,小心把你们酒楼给吃黄了。” “别,别……唉,几位客官肯定不是榆林城里人,不知道这里的情况,小人就告诉你们吧……” 威逼利诱之下,小伙计终于说实话了,原来这一切,都跟三边总督—杨鹤即将前来巡视有关系。 总督大人来巡视了,怎么办? 自然是让总督大人看到一个边防稳固、吏治清明、府库充足、繁荣富庶的榆林城了! 问题是,榆林一带的边防不稳固,吏治不清明,府库不充足,生活不繁荣富庶怎么办? 简单,那就装出一副边防稳固、吏治清明、府库充足、繁荣富庶的样子来。 十天之前,榆林镇总兵—姜让连干了几件事: 一是命令城内的居民们,将大街小巷打扫的干干净净,不准有一点生活垃圾,城墙上有破损的地方,也让工匠们日夜赶工修复好了。 至于修复城墙需要的巨额费用,全部由居民们自行承担,总兵府一文钱也没有下拨。 二是命令城内的居民们,出门必须穿上新衣服,没有新衣服的就去买,买不起就去借,借不到就去偷……反正得穿的人模狗样,做出一副生活富裕的样子。 谁敢穿打补丁的衣服上街,抓住之后,严惩不贷! 三是调动军队,将榆林城内的饥民、乞丐,全都驱逐到五十里之外了,若是不走,打死勿论! 四是命令城内的商铺、酒楼,一律将物价降低五分之四,而且不准关门歇业,不准拒绝客人,违者同样严惩不贷。 …… 于是乎,这样一番操作下来,榆林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原来的民不聊生,一下子变的‘繁荣富庶’起来。 问题是,这样的变化表面上是好看了,却苦了城内的居民们,又惹不起总兵府,只能是暗气暗憋、苦苦忍受了。 “难怪进城的时候,看到街道干干净净、人人穿着新衣服,又总是觉得怪怪的,原来是弄虚作假、虚假繁荣啊!”听了伙计的解释,秦锋终于弄明白了,同时想到一个人,就是历史上大名鼎鼎的隋炀帝。 隋炀帝好大喜功,为了在胡人使者面前证明自己治国有方、中原之地富庶繁华,于是强行命令百姓们穿着新衣服出门,就连街头卖菜的小商贩,也必须用龙须席铺地,还用丝绸将街道两边的树缠绕起来,装出一副繁荣昌盛的样子。 但凡有胡人使者经过酒肆饭馆的,店主人一定要热情地邀请他们入店就餐,任其大吃大喝却不能收取一文钱,还要吹嘘一番,称颂‘圣君在世,治国有方’…… 榆林总兵—姜让的这番作为,倒是和隋炀帝有异曲同工之妙啊! 如此作为,丧尽天良,真他妈的不是东西……在内心之中,将总兵—姜让的祖宗十八代、整整骂了十八遍之后,秦锋等人离开了醉春楼。 结账的时候,按照原价给了十两银子,酒楼掌柜、小伙计千恩万谢,感激不尽。 离开酒楼之后,一行人在榆林城内转悠了几圈,果然和小伙计说的一样,到处都是虚假繁荣。 如此情况,越看越让人生气,可是生气一点用也没有,要想改变这个邪恶的世道,除非当特别大的官,拥有特别大的权力才行。 人生第一次,秦锋对权力产生了极大渴望! “锋哥,别气了,如今这世道上,黑白颠倒的事情多了,根本就气不过来。” “是啊,锋哥,别气了,我知道一个好地方,可以去散散心!” “那里?” “无量寺!” 第四十三章无量寺! 榆林城东门外有一座无量山,高有四百余丈,重岩叠嶂、草木丰茂,景色极为优美。 正德年间,榆林城一带瘟疫频发、灾祸不断,死了很多的人,为了祈求神佛保佑,当地百姓们出资出力,在山腰上修建了一座寺庙,并因山命名,就叫做—无量寺! 无量寺落成之后,前来烧香许愿的信男信女络绎不绝,名气也越来越大,被称为‘榆林城第一福地!’ 如今到了榆林城,要是不去无量寺看一看,绝对是遗憾之事。 于是乎,秦锋一行人换上了便服,骑马出了东门,直奔无量山下,而后下马登山,很快就来到了无量寺的山门前,这里不断有香客进进出出,全都是来烧香许愿、祈求保佑的。 “天豹,来烧香的人真多啊!” “小意思,今天只是平常日子,要是赶上佛诞日、浴佛节,或者盂兰盆节,来上香的人数还要多上十倍不止,据说因为香客太多了,经常发生踩踏事故,还踩死过人呢!” “唉!” 众生虔诚,烧香礼佛,本该算是一件好事,可是秦锋却有一点不同的看法。 人为什么要跪拜神佛呢? 皆因人世上的苦难太多了,瘟疫、水灾、旱灾、蝗灾、兵灾……人们无法抗拒这些灾难,只好寻求精神上的寄托,向神佛跪拜祈求、保佑平安! 因此上,世上的灾难越多,跪拜神佛的人就越多! 比如南北朝时期,国家分裂、战乱不断,百姓们流离失所、在生死边缘苦苦挣扎,却又看不到任何希望,只好大建寺庙、烧香拜佛,祈求神佛保佑,这才有了‘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的佳句。 同样的,如今西北大旱,庄稼颗粒无收,再加上贪官污吏们的剥削,导致百姓们苦不堪言,这才全都跑来烧香拜佛了。 可是神佛享受了香火,真能让各种灾难消失吗? 不可能的! 秦锋认为,平定战乱、发展生产,普及教育、大开民智,以法治国、以德育民,如此才是人间正道! 如果有一天,百姓们能够靠着自己的力量,战胜各种灾难,过上幸福生活,就不会将精神寄托在这些虚无缥缈的神佛身上了。 人间无神佛,才是真正的极乐世界!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一行人迈步进了山门,在寺庙中游览了起来。 无量寺占地两百余亩,主体建筑依山而建,山门、钟楼、鼓楼、弥勒佛殿、法堂……居于前,大雄宝殿、罗汉堂、文殊院、藏经阁……位于后,层次分明,布局工整,而且每一栋建筑都是雕梁画栋、飞檐翘角,楼亭殿阁、碧瓦朱甍,体现出了极高的建筑水平! 秦锋等人一路前行,很快来到了大雄宝殿,这里的香客就更多了,还排着长长的人龙,来回绕着圈,起码有三四里长。 原来大雄宝殿内,有几位高僧专门为香客们摸顶赐福,耗子、董天豹几人顿时来了兴致,加入到了长长的人龙当中。 秦锋对此不感兴趣,更不想呆站半天,于是一个人继续前行,又游览了几处地方。 就这样,一路前行,一路游览,很快来到了无量寺的后院,这里的面积很大,香客却很少,周围种植大量树木,中央只有一座大殿,里面供奉着地藏王菩萨! 据说地藏王菩萨法力无边,本来可以成佛的,他却主动坐镇地狱,担负起超度六道众生的重任,还立下一个大宏愿:地狱不空、誓不成佛,众生度尽、方证菩提! 可惜人世险恶、多争多杀,下地狱者前仆后继,地藏王菩萨想要成佛,只怕是遥遥无期了。 游览了小半天,秦锋出了不少汗,于是在树林中找到一座凉亭坐下,一边歇歇腿脚,一边观看景色。 周围的景色不错,有树林、有假山、有池塘……还看到两个女人,皆是二十出头的年纪,身材丰满、姿色不俗,身穿黑衣、鬓贴白花,手中提着贡品篮子,从一条林间小路走了过来。 看穿着打扮,这是两个小寡妇,结伴来寺庙中给逝去的亲人祈求冥福的,十之八九是她们的丈夫。 榆林属于边镇,战乱频发,大量成年男子战死沙场,因此看到两个小寡妇并不稀奇。 稀奇的是,两个小寡妇突然不见了。 更准确的说,从树林中突然冲出几个壮汉,打晕了两个小寡妇,而后装入麻袋中扛走了。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竟然在寺庙里绑架女人,这还了得,自己不能不管。 “嗖——嗖!” 秦锋一跃而起,快步追进了树林中,很快就拦住了几名行凶者。 共计五个人,为首一位二十多岁的锦衣公子,中等身材、体型消瘦,脸色泛青、眼窝发黑……都不用中医诊脉,一看就患有严重的肾虚之症! 另外四个都是壮汉,满脸横肉,目露凶光,显然不是良善之徒。 “你们是什么人,光天化日之下,竟敢在寺庙中绑架女子,快点将她们放下!” “小子,劝你别管闲事,否则没你的好果子吃!” “哼,这事我管定了,最后警告你们一次,立刻把人放下!” “上,废了他,扔进池塘里喂王八!” “诺!” 锦衣公子一声令下,四名壮汉放下了麻袋,而后犹如四条恶狗一般冲了过来……秦锋毫无惧色,上前与之交手起来。 还别说,四名壮汉的功夫不错,一看就是受过专门训练的,而且出招凶狠,专向要害部位下手,这要是一般人的话,轻则被废,重则丧命! 幸好秦锋不是一般人,使出苦练多时的形意拳,不到十个回合,就把四名壮汉全都打晕了。 这还是手下留情了,不想在寺庙中杀人,否则就不是打晕过去,而是直接让他们变成四具尸体! 再看锦衣公子,双目圆睁,嘴巴张开,吓得小舌头都吐出来了:“你……你……你不要过来,你知道本公子是谁吗,敢动本公子一根手指头,你就死定了,你全家都死定了!” “你是谁,我不知道,我是谁,你知道吗?” “不知道!” “嘿嘿,既然你不知道我是谁,我又有什么不敢动你的,今天就好好教训一下你这个采花贼……看拳!” 百善孝当头,万恶淫为首,秦锋这辈子最看不起的,就是对女人用强的采花贼了。 喜欢女人,可以追求啊! 有颜值的靠颜值,没颜值的靠才华,没有才华用钱砸,砸不动就当舔狗……如果舔都舔不下来,那就活该你打一辈子光棍了。 看锦衣公子一行人的熟练动作,就知道以前没少绑架女子,为了那些可怜的受害女子,今天也得好好收拾他一顿。 想到这里,秦锋闪电般出手,先是摘了锦衣公子的下巴,免的他大喊大叫引来别的香客,那样就不好玩了。 而后一阵乱拳,专往脸上招呼,硬是把锦衣公子不算难看的五官,给揍成了一颗又肿又大的猪头,如此模样,估计就是他亲妈来了,都未必认得出来。 不解气! 又用极重的手法,卸了锦衣公子全身关节,这种手法极其厉害,就算是请郎中装回去了,也会对关节造成永久性伤害,以后容易脱臼不说,阴天下雨还会酸疼难忍,犹如被千万只小虫子啃食一般。 还有被打晕的四名壮汉,全都受到了同样待遇! 不解气! 秦锋又从吹箭当中取出了一根钢针,在锦衣公子和四名壮汉的下丹田-关元穴上使劲捣鼓了几下子,将经脉全部弄碎。 关元穴,乃是人体的精之府,此穴一旦受损,那就一辈子别想再碰女人了,免得这五个家伙以后再干坏事! 还是不解气! 又像拖死狗一样,把五个人拖进了树林深处,里面有一间茅房,是供香客们使用的,后面连接着一个化粪池,里面满是黄白之物,更有大量的蛆虫蠕动,看一眼都觉得恶心! 秦锋一手一个,将五个人全扔下去了,化粪池不算深,恰好能露出个脑袋,淹不死这几个人,如果被熏死了,或者恶心死了,那就是他们活该了。 而后返回原处,将两个漂亮小寡妇救醒,简单诉说了一下经过,两个小寡妇千恩万谢,飞快回家去了,估计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她们连家门都不敢出了。 接下来,秦锋若无其事的回到前面的大雄宝殿,找到已经被摸顶赐福的耗子、董天豹等人,又游览了一小会儿,返回榆林城内去了。 之后几天,秦锋以身体不适为由,老老实实的呆在军铺中休息,再没有外出了。 为何? 当然是避难了。 光天化日之下,带着打手,在寺庙中绑架妇女,敢做出这种违法之事,那个锦衣公子肯定不是一般人,十之八九是权贵子弟,而且是地头蛇! 被自己狠狠收拾了一顿,对方肯定要报复的。 说不定,那位锦衣公子此时正带着大群打手,在榆林城内外四处找自己报仇呢,这种情况下,秦锋当然不能轻易露面了。 秦锋想好了,迎接完三边总督-杨鹤的大驾之后,自己立刻回七杀堡,以后轻易不到榆林城来了。 时间一久,此事慢慢淡化,也就不了了之了,嘿嘿! 五月十八日—上午,消息传来,三边总督—杨鹤的车驾已经进入榆林城郊区了。 城内大小官员,一律出南门三十里列队迎接! 第四十四章姜家父子! 三边总督大人来了! 得知消息之后,榆林城内的大小官员立刻收拾整齐利落,换上崭新的官服,而后带着亲兵护卫,或者骑马,或是乘车,以最快速度冲出了榆林城南门,来到三十里外的迎客亭,而后按照官职大小,在大道两旁整齐列队,绵延数里之长。 秦锋是替董千户来的,故而和十几名千户官站在一起,耗子、董天豹等人跟在身后。 片刻之后,从榆林城内又冲出一支队伍,大约有二三百骑,其中有人举着一面墨绿色飞牙旗,正中一个斗大的‘姜’字! 按照大明军制,只有总兵之类的高层武官,才有资格使用这种旗帜! 董天豹是千户之子,见多识广,立刻凑过来低声介绍:“锋哥快看,飞牙旗下面那个骑枣红马的人,就是榆林镇总兵—姜让,此人奸诈狡猾,一肚子坏水,不知坑过多少人,故而得了一个‘九尾狐狸’的绰号,跟此人打交道一定要多加小心! 后面那个骑大青马的,是姜让的独生儿子—姜申旭,一个典型的纨绔子弟,啥本事都没有,整天就知道吃喝玩乐,此人还特别的好色,仗着自家老子的权势,经常四处强抢民女,不知坏了多人良家女子的贞洁。 而且这家伙口味特别重,不喜欢黄花大姑娘,偏偏喜欢已婚的小媳妇,或者是小寡妇,在榆林城一带可谓是臭名昭著,这货也有个绰号:银枪小霸王!” 秦锋一边听着介绍,一边聚拢目光观看,飞牙旗下果然有一匹枣红马,上面端坐一位中年人,标准的国字脸,弦月眉、丹凤眼、高鼻梁、薄嘴唇……再配上三绺长髯,标准的中年帅哥一枚! 没错,就是帅哥! 世人常常以貌取人,认为恶人必然是相貌丑陋、满脸横肉,好人则是眉清目秀、英俊潇洒,这种观点其实大错特错了。 大千世界,生人无数,面恶心善者有之,面善心恶者亦有之,比如春秋时期的公孙子都、武周时期的贺兰敏之、唐朝中后期的大诗人元稹……个个是帅哥,个个是人渣! 很显然,总兵—姜让也是这种货色,看似眉目和善、人畜无害,实则是一只吃人不吐骨头的豺狼——榆林三害,此人为首! 再往后面看,咦……威武雄壮的大青马上,怎么骑着一个猪头人啊,看着还有点眼熟! 认出来了,这不是几天之前、在无量寺后园中带着恶奴绑架小寡妇,结果被自己一顿胖揍、卸了全身关节,扔进大粪池中的那位锦衣公子吗? 他竟然是姜总兵的儿子—银枪小霸王—姜申旭! 秦锋不禁大吃一惊,而后就是郁闷,非常郁闷。 别的穿越者,个个都是气运之子,随便出门亮亮相,就有达官显贵出手相助,随便虎躯一震,就有大批小弟纳头便拜,随便勾勾手指头,就有成群结队的大美女投怀送抱……那怕出门栽个跟头,都能捡到一个大金元宝! 再看看自己,运气糟糕透顶,第一次进两狼山打猎,结果遇到了大股沙匪围攻,一番血战才得以活命。 第二次,前往绥德城买粮食,结果遇到了数万流寇围城,差一点就回不来了。 这是第三次,游览个寺庙,打个流氓而已,就得罪了总兵公子,这娄子捅的真心不小啊! 郁闷完了,接着是后悔! 不是后悔得罪了小霸王—姜申旭,在那种情况下,即便知道对方身份,自己也会义无反顾出手、救下那两个女人的。 后悔的是,自己不该心慈手软,管他什么佛门净土呢,当时直接杀人灭口就好了,那样就不会留下任何后患! 一念之差,悔之晚矣! 可惜世上没有卖后悔药的,到了这一步,只能希望小霸王—姜申旭别认出自己来,等迎接仪式结束之后,自己立刻离开榆林城,回七杀堡躲起来。 ‘别认出我,别认出我……老天爷保佑,千万别认出我!’ ‘完了,他看到我了!’ …… 世界上的事就是这样,越是怕什么,就越是来什么……小霸王—姜申旭骑马经过之时,一眼就认出了秦锋。 一则,姜申旭之前挨了揍,颈椎也受了伤,只能歪着脖子向右边看,而秦锋恰好站在大道右边。 二则,秦锋和一群千户站在一起,别人都是正五品武将服饰,只有自己一个正六品的,衣服颜色不同,典型的鹤立鸡群,太显眼了,想看不到都难。 “你……你……就是你……我终于找到了!” 另一边,认出秦锋之后,小霸王—姜申旭的神色数变,先是惊讶,接着是畏惧,而后是仇恨。 还不是一般的仇恨,而是一天二地之仇,三江四海之恨,倾倒五湖四海八江之水,水淹你全家,也解不开的仇恨啊! 从小到大,自己一直是锦衣玉食、百般受宠,从未受过任何委屈,那怕是闯了祸事、闹出了人命案子,父母最多训斥几句,也没动自己一根手指头。 没想到,八天之前,自己带人在无量寺后园中猎艳,结果艳没有猎到,却遇到了一个恶魔少年,先是狠狠揍了自己一顿,又卸了自己全身的关节,而后扔进了大粪坑中。 天可怜见,自己在大粪坑中整整泡了两个多时辰,无数只苍蝇在自己周围飞舞,无数条大尾巴蛆虫在自己身上乱爬,有些甚至爬到了脸上、爬进了嘴里……自己却一动都不能动,只能忍受那种恶心的感觉。 最后实在忍不住了,自己被熏晕了过去,随即脖子一歪、被粪水呛醒了过来……再熏晕过去,再呛醒过来……来回反复十余次,那种滋味,痛不欲生、生不如死啊! 直到下午时分,有一个大胖和尚来出恭,这才发现情况不对,找人把自己从粪坑中捞了出来,用清水冲洗了二十多遍,而后送回了总兵府中。 又找来几位郎中,用了两个多时辰,才把自己全身的关节装上,期间又疼晕了好几次! 之后几天里,自己不能见一点绿色、黄色的东西,甚至想都不能想,只要一想就会……呕! 整整吐了三天,自己才缓过一点劲儿来,当时自己就对天发誓,一定要找到那个恶魔少年,大卸八块、千刀万剐,磨成肉酱喂狗,再把狗大卸八块,千刀万剐、磨成肉酱……如此才能消自己心中之恨! 为了报仇,总兵府派出大量人手,在榆林城内找了好几天,也没寻找到一点踪迹,还以为那个恶魔少年已经逃之夭夭了,没想到,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今天让自己在这里遇到了,原来是一名小小的百户官…… 想到这里,小霸王-姜申旭恨不得冲过去,像疯狗一样狠狠的咬秦锋两口,出一出胸中的恶气,可是想归想,却没敢付之行动。 没办法,自从经历过上次的事,姜申旭对秦锋的情绪很复杂,既恨的要死,更怕的要命,甚至看秦锋一眼,就会浑身冒冷汗,小腿肚子直抽筋,根本不敢靠过去。 怎么办? 让亲爹帮自己报仇吧! 姜申旭凑到父亲身边,附耳低语了起来,又指了指站在路边队伍中的秦锋,一副你小子死定了的模样! 没想到,听完儿子的控诉之后,总兵-姜让没有当场发作,只是看了秦锋几眼,又把头扭过去了,一言不发。 什么情况,一向宠溺儿子的姜大总兵,不想给儿子报仇吗? 非也! 一则,三边总督大人的车驾马上就要到了,如果现在处置秦锋,秦锋拔刀反抗,肯定会造成极大混乱,进而影响到后面的迎接仪式,一旦总督大人生气了,对自己的仕途不利! 二则,自家儿子采花不成、反而被人扔进了粪坑的事情,知道的人并不多,如果当众撕破了脸,让这件事传扬出去,岂不是丢姜家的脸面嘛! 考虑以上两点,总兵-姜让才没有轻举妄动,反正人已经找到了,不急这一会儿的,等迎接仪式结束之后,自己有的是办法收拾秦锋,非让他尝一尝下十八层地狱的滋味不可,嘿嘿! 堂堂榆林镇总兵,想要弄死治下一个小小的百户官,就跟捏死一只蚂蚁一样容易。 …… 另一边,秦锋不想被捏死,只好苦思破解之策: 第一,请小霸王—姜申旭吃个饭、道个歉,赔偿一点精神伤害费,双方化干戈为玉帛……这办法不错,自己肯定同意,可惜对方肯定不同意。 第二,立刻逃离这里,快马加鞭返回七杀堡,带着晋玉娘找一个山清水秀、人烟稀少的地方隐居去,从此不问世事。 看看周围密密麻麻的人群,逃出去的希望几乎为零。 第三,横竖逃不过这一劫了,与其等着被折磨致死,不如牙一咬、心一横,拔刀冲过去和姜家父子拼个同归于尽。 问题是,姜家父子身边的亲兵太多了,个个都是全副武装,自己就算是冲过去了,成功的几率绝超不过一成。 自己死了事小,就怕耗子、董天豹、董千户、晋玉娘……一大群人跟着吃挂落,那样自己的罪过可就大了。 怎么办? 怎么办? 荒天帝、叶天帝、韩跑跑、苏老魔……那位前辈能给我指点一条生路,秦锋急得双眼冒火,却是一点办法也没有,难道这次真的死路一条了? 有道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正当秦锋无计可施之时,三边总督—杨鹤的巡视队伍出现了:前面是仪仗队,高举着回避牌、肃静牌、官衔牌、功绩牌……并有随从不断敲打一面铜锣,示意沿途官吏军民人等齐回避。 中间是一乘银顶八抬大轿,由八名壮汉抬着,旁边有亲兵举着一面墨色大纛旗,上面有一行烫金大字:钦命总督陕西三边军务大臣—杨! 后面是长长的护卫队,差不多有上千人马! 三边总督出巡,果然是威风凛凛啊! 第四十五章三边总督-杨鹤! “榆林镇总兵官—姜让,携麾下大小将士,恭迎总督大人—大人万安!” “恭迎总督大人,大人万安!” …… 三边总督—杨鹤的出巡队伍出现之后,姜家父子立刻迎了上去,距离十几丈远就滚下马来,而后双膝下跪行礼。 按理来说,总兵是一方镇守大将,见到总督之后,只需单膝下跪就可以了,如果是硬气一点的,立而不跪也不算失礼! ‘介胄之士不拜,请以军礼见’,这可是千古不变的规矩。 姜让不仅跪下了,而且是双膝跪地,还磕了几个头,这阿谀奉承的味道不是一般的浓啊! 与此同时,两边列队的大小武官,纷纷下跪行礼,有人双膝、有人单膝,还有一个立而不跪的—秦锋! 不是秦锋不懂规矩,更不是硬装什么龙傲天,而是想到了一个死中求活的办法: 自己是个小百户,姜让是个大总兵,后者想要弄死前者,就跟捏死一只蚂蚁似的简单。 杨鹤是总督,姜让是总兵,后者见了前者得下跪,就跟老鼠见了猫一样害怕。 这种情况下,如果蚂蚁和猫攀上了关系,不就不用怕那只老鼠了吗……理论上可行! 问题是,如何才能攀上关系呢? 杨总督的队伍马上就要进城了,而后举行接风洗尘宴,陪坐的都是总兵、副总兵之类的高级将领,参将、游击将军、卫指挥使……勉强有资格围观一下。 至于自己这种小百户,怕是连远远的看一眼的资格都没有,更别说上前交谈、攀关系了。 没办法,要想攀上关系,只能兵行险招了! 想到这里,秦锋不再犹豫,而是用出吃奶的力气,以最快的速度向着三边总督—杨鹤的八抬大轿冲了过去:“七杀堡百户—秦锋,求见总督大人……秦锋……求见总督大人!” …… “什么人,快拦住他,小心是刺客!” “保护总督大人,保护总督大人!” …… 如此隆重的场合中,竟然有人敢直冲总督大人的轿子,事情发生的太突然,在场众人顿时呆愣住了,而后一片大乱。 有人乱喊乱叫,有人上前阻拦,还有人围住了三边总督—杨鹤的轿子,生怕是刺客行刺! 与此同时,秦锋冲到了距离轿子不到两丈远的位置,而后停下了脚步,不停下不行了,十几名总督府的亲兵拦在前面,手中拿着明晃晃的钢刀,再前进一步,只怕就要血溅当场了。 何况闹出这么大动静,已经足够用了,至于剩下的事,就一切听天由命吧! 局势控制住之后,总兵—姜让跑了过来,看到闹出乱子的人竟然是秦锋,心中是又怒又喜。 怒的是,秦锋在迎接仪式上捣乱,这不是给自己脸上抹黑嘛,一个‘驭下不严’的罪名,怕是跑不掉了。 喜的是,自己正想找个借口收拾秦锋,替自己的宝贝儿子出气呢,没想到秦锋自己跑出来了,这下好了,连借口都不用找了,冲撞总督大人的队伍,直接就能判一个死罪。 “此人冲撞总督大人的队伍,肯定是意图不轨,来人啊,捆起来,关进总兵府大牢中,派人严加审问!” “诺!” 姜让身边的亲兵冲了过来,就要对秦锋进行捆绑,一旦真的关进了总兵府,那可就十死无生了。 怎么办? 计划失败了吗? 万幸这个时候,一直坐在轿子里的那位杨总督开口了:“且慢动手,将人带过来,本督要见一见!” “总督大人,此人意图不轨,还是押下去严刑审讯为好,待审讯出了结果,卑职再行禀告总督大人,现在还是请大人先进城吧!” “不急着进城,把人带过来吧!” “诺!” 总督大人发话了,没人敢抗令不尊,亲兵们立刻把秦锋押了过来。 与此同时,八抬大轿落地,从中走出一位身穿大红色二品文官服饰的老者,大约六十岁左右,相貌端正,气质儒雅,正是新上任的三边总督—杨鹤! 下轿之后,杨总督上下打量秦锋,而后哈哈大笑起来:“果真是你,小友,咱们又见面了!” “啊,您是木老先生!” 与此同时,秦锋也在打量这位杨总督,越看越觉得眼熟,想起来了,之前自己带人前往绥德城买粮食,途中路过一座萧何庙,从狼群口中救下了几个路人,为首的是一位自称叫‘木易’的老者。 老者十分博学,与自己坐在篝火旁畅谈了一个晚上,谈的还都是军国大事,当时自己就怀疑过老者的身份,是不是当官的? 随即又否定这一想法,因为老者一点官架子也没有,而且带的随从太少了,行礼更是简单,咋看都不像是当官的。 没想到,自己看走眼了,老者不仅是当官的,还是当大官的,他就是新任三边总督—杨鹤! 对啊,木易为杨,自己怎么就没想到呢,真笨! “小友,原来你叫秦锋,是榆林镇-七杀堡的百户官,却谎称叫萧十一,在庆阳府开镖局为生,你可是骗的老夫不浅啊!” “请总督大人见谅,当时情况特殊,卑职这才隐瞒了身份,再说了,咱们彼此彼此嘛!” “哈哈,小滑头,救人性命,不求报答,不错,不错!” …… 萧何庙一夜长谈之后,杨鹤知道自己发现了一个奇才,有心收为己用,故而到固原城上任之后,立刻派人前往庆阳府寻找。 那知庆阳府的官员们,翻遍了本地的户籍黄册,也没找到一个叫萧十一的开镖局的年轻人。 为此事,杨鹤颇为恼火,又派人到别处寻找,同样毫无音讯,没想到,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要找的人自己送上门来了。 “秦锋,你为何冲撞本督的队伍啊?” “这个嘛……卑职一心想要为国家出力,可惜苦无机会,还请总督大人提拔!” “呵呵,年轻人,想要为国家出力乃是好事,这样吧,本督身边还缺一个中军官,就由你来担任吧!” “多谢总督大人提拔!” 杨鹤身为三边总督,身边拥有大量的亲兵,中军官就是亲兵们的头领,虽然官职不大,却是亲信之中的亲信,任谁也不敢等闲视之。 有了这个身份,就等于贴上了一张护身符,不用担心被姜家父子报复了,秦锋不禁长出一口气,看来自己的运气也不是很糟糕嘛,今天遇到贵人了。 接下来,秦锋站到了总督-杨鹤的轿子旁边,正式充当起了中军官的角色,顺便向耗子、董天豹等人挥了挥手,这几位立刻跑了过来,加入到了队伍当中……跟着锋哥混,前途无量啊! 再看周围的人,全都傻掉了! 什么情况? 冲撞了总督大人的队伍,非但没有受到惩罚,还当上了中军官,而且听二人的谈话内容,之前就认识了,秦锋还救过总督大人的性命! 老天爷,总督大人的救命恩人,有了这一层身份,以后肯定是前途无量啊……中军官,不过是过度一下罢了,以后总督大人勾勾小手指头,秦锋的官职就能像猴子爬树一样--蹭蹭的往上窜啊! “恭喜总督大人,收的良才!” “恭喜秦中军官,步步高升!” …… 对待一个前途无量的年轻人,自然要客气一些了,周围的武官们纷纷拱手道贺,希望和秦锋拉上一点关系,这样对自己也有好处。 至于姜家父子,面面相觑,就跟吃了绿头苍蝇一样的难受,可到了这一步,也没有别的办法了,只能暂且忍下一口恶气,以后再慢慢算账吧! 接下来,在一众武官们的簇拥下,总督-杨鹤的队伍进了榆林城,而后举行了盛大的接风宴。 宴会上的酒菜很丰盛,却又不觉得奢侈,拿捏的恰到好处,让人挑不出一点毛病来! 接风宴之后,姜让将自己的一座私人宅院腾了出来,作为总督大人的下榻之处,里里外外、大小事务,全都安排的极为妥当。 之后几天里,姜让亲自陪同的总督—杨鹤,在榆林城内仔细视察了一番,又查看了钱粮库、兵器库、火药库……没有任何问题。 而后巡视了榆林周围的几座军堡,看看军户们的生活情况,没有任何问题! 又巡视了一段长城,检查了边防情况,没有问题! …… 一切都没有问题,因为总兵—姜让早就安排好了,无懈可击,天衣无缝,任谁也挑不出一点毛病! 可惜啊,姜让还是犯了一个错误,一个非常大的错误,就是严重低估了一个人—杨鹤! 世人只道,杨鹤是出了名的好好先生,性格温和、待人友善,还没有什么官架子。 世人却忘了,杨鹤是万历三十二年的进士,已经在官场上摸爬滚打了二十多年了,二十多年的耳濡目染,对于官场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那一套早已了熟于心! 二十多年的官场混下来,就是再老实的人,也学会几分心机手段! 第四十六章杨总督不简单啊! 深夜—二更时分,大多数人都进入了梦乡、和周公下棋去了,秦锋却带领一队亲兵,在临时总督府的大堂门口负责警戒。 大堂内,杨鹤坐在太师椅上,正借着烛光观看一份秘报,上面密密麻麻的字迹,记载的全都是榆林镇的真实情况:军官腐败、贪污成风、侵吞军田、奴役军户……勾结奸商、倒卖军粮、军纪松弛、边防空虚……一桩桩,一件件,看的人是触目惊心! 秘报从何而来? 暗访得来! 原来杨鹤早就预料到了,自己大张旗鼓的前来巡查,肯定什么都查不出来,自己看到的东西,都是底下人事先安排好的,弄虚作假而已。 因此在前来巡查的路上,杨鹤暗中挑选了十几个头脑灵活的心腹人,乔装改扮之后,悄悄的溜进了榆林镇境内,到各处暗中调查,了解一下真实情况。 暗中调查的结果就是,榆林镇的情况非常糟糕,以总兵—姜让为首的一众军官们,更是无恶不作、无法无天。 面对这种情况,又该如何处置呢,杨鹤沉思许久,把目光投向了大堂门口:“秦锋,进来!” “卑职在,总督大人有何吩咐?” “来,看看这个!” “大人,这是机密公文,卑职岂敢随意翻看!” “无妨的,老夫准许你看,仔细的看!” “诺!” 秦锋接过秘报,仔细看了一遍,而后放回原处。 “感觉如何?” “回大人的话:腐败至极,触目惊心!” “说的不错,的确是腐败至极、触目惊心啊,榆林乃是西北第一军镇,竟然变成了这个样子,老夫身为三边总督,决不能坐视不理……老夫准备大刀阔斧、好好整顿一下榆林镇,对那些贪污腐化的军官,该抓的抓、该杀的杀,你以为如何?” “此乃军国大事,卑职岂敢多嘴!” “哈哈,真是个小滑头,比泥鳅还要滑手,放心吧,这里只有你我二人,有什么话尽管说就是了,无论说对说错,老夫绝不怪罪!” “真的?” “真的!” “立字据?” “哈哈,好,老夫给你立字据,言者无罪!” 秦锋当然不会真要字据了,不过是想试一试,这位杨总督究竟有几分真心实意。 还不错,杨鹤没有一点官架子,没拿自己当下属,而是当成一个朋友,想和自己讨论军国大事,就像在萧何庙里的那一次。 人以诚心待我,我自当以诚心待人,秦锋决定实话实说。 “大人,榆林镇的情况,的确是腐朽的厉害,不止是榆林镇,宁夏镇、甘肃镇、固原镇……基本上大同小异,都存在着各种问题,可是现在大刀阔斧的整顿,卑职以为万万不可!” “哦,整顿军务,加强边防,于国于民都有大利,难道不对吗?” “大人有意整顿军务,自然是对的,只是眼下时机未到!” “怎么讲?” “西北大旱,民变四起,局势已经乱成了一锅粥,如果大人现在大刀阔斧的整顿军务,誓必触动一些军官的利益,进而引起反弹,甚至是激发出兵变,那个时候,民变、兵变一起爆发,局势乱上加乱,可就真的不可收拾了。 依卑职之间,大人应该暂不下手,稳住榆林、宁夏、甘肃、固原四大军镇,不要让边军出事,而后集中精力平定民变,等到西北一带的局势缓和以后,再大刀阔斧的整顿军务,对那些贪污的武官,该抓的抓,该杀的杀,一个都不放过,如此才是上策!” …… 杨鹤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听着,最后满意的点了点头,秦锋这一番话,正说到自己心坎里了。 自己为官二十多年了,自然知道事有轻重缓急的道理,尤其是军国大事上,更要按序就班的处理,千万急躁不得,这就像走路一样,一只脚站稳了,才能迈另一只脚,如果两只脚胡乱走,那是会摔大跟头的。 正因如此,自己才一直故做糊涂,没有当面揭发总兵—姜让等人弄虚作假的事情,怕的就是引发兵变,造成更大的混乱! 之前那样说,只是想试一试秦锋究竟有多少斤两。 要知道,一个人要想担当大任,光有点小聪明远远不够,还得有眼光、有忍耐力、有大局观……而秦锋样样具备。 如此良才,如今收入自己的麾下,杨鹤当然是高兴了,也可以放心大胆的使用了。 “秦锋,老夫记得你说过,要想平定西北民变,必须双管齐下,一是招抚,二是练兵!” “是!” “老夫记得你还说过,只要给你半年时间,你就能练出一支百胜精兵,有这话吧?” “是!” “很好,老夫已经想好了,准备在榆林境内招募一支军队,就交给你来全权负责训练,如何?” “多谢大人栽培,卑职一定尽力!” 有机会掌握一支军队,秦锋自然是千肯万肯了,不过老话说得好,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这位杨总督如此重用自己,肯定有别的条件吧? 果不其然,杨鹤有些不好意思的继续开口了:“你负责练兵,老夫负责招抚,而要想招抚饥民,就得让他们有饭可吃、有衣可穿、有房可住、有田可耕……这就需要大量的银子才行,如今西北大乱,各府、州、县的赋税根本征收不上来,藩库中早已空空如也了,辽东连年征战,军费开支浩大,户部同样调拨不出银子来了。 幸好老夫出京之时,圣上龙恩浩荡,从内库中拿出了十万两皇银,用来救济饥民们,可是西北地区的饥民有数百万之众,区区十万两银子,无异于杯水车薪啊,西北地区的秦商们,生意做的极大,个个腰缠万贯,老夫思来想去,决定跟秦商们借一些银子,用来救济饥民,听说你和秦商之首—薛家的关系不错,可否为老夫促成一下此事呢?” 找秦商们借银子的事,杨鹤已经谋划很久了,也派人商谈过几次,可惜都没能成功,倒不是秦商们小气,而是被官府给坑怕了。 怎么坑的? 具体来说,就是互相推诿,有借没还! 比如说,西北地区闹灾害了,需要大量的银子赈灾,可是底下收不上来税,上面拨不下来款,怎么办呢? 总督甲灵机一动,找秦商们借了三十万两银子用来赈灾,说好了五年归还,利息三分。 过了三年,总督甲身体不好,告老还乡去了,由总督乙接任职务。 又过了两年,还银子的日期到了,可是总督乙拒绝归还,因为这三十万两银子不是自己借的,而是前任总督甲借的,冤有头、债有主,谁借的银子谁来还,这是天经地义的事。 没办法,商人们只好找到已经退休的总督甲,要求归还三十万两银子,不要利息都行。 总督甲说了,之前是替公家借的银子,公家借来公家还,与私人没有任何关系,再说了,我个人很穷的,要银子一两都没有,要老命有倒是一条,你们看着办吧! 就这样,总督甲、总督乙互相推诿,谁也不肯还银子。 又过了几年,总督乙也卸任了,又换上了总督丙、总督丁……人换的越多,这笔账就越糊涂,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这样的事情,已经连续出过好几次了,秦商们被坑的极惨,大量的银子打了水漂,因此再不肯借银子给官府了。 最近几天闲聊之时,杨鹤得知秦锋认识三大秦商之一的薛家,还救过薛家父女的性命,于是想让他利用一下私人关系,从秦商们手中把银子借出来,好用来救济饥民,推行自己的招抚政策。 “卑职敢问一声,大人这次准备借多少银子?” “三十万两……不,二十万两就可以了,老夫可以签下契约,等到民乱平定之后,一定会归还这笔银子,如果总督府不还的话,就由老夫个人来还,老夫如果不在人世了,杨家的子子孙孙也会还这笔账的,直到还完为止!” 说话间,杨鹤提起笔来,真的写了一份还债契约,一份坑害子孙后代的契约。 杨家是书香门第,读书的本事不错,赚钱的本事就不行了,生活上不算太富裕,三十万两银子,如果不出意外,怕是要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才能还的清了。 如此人间悲剧,自然不能让它发生,秦锋拿过了契约,几下撕扯的粉碎:“大人不必如此,卑职有个办法,可以弄到更多的银子,而且是不用归还那种!” “更多银子,不用还?” “嗯,不用还!” 之前数万流寇围攻绥德城,是秦锋挺身而出,帮助秦商们打败了流寇,保住了他们的产业,事后还把功劳拱手相让。 这件事上,秦商们欠了秦锋一个大人情,如果秦锋出面的话,多了不敢说,借二三十万两银子肯定不成问题! 不过嘛,借银子始终是下策,弄一个双赢才是上策! 接下来,秦锋压低声音,把自己弄银子的计划讲述了一遍,听的杨鹤频频点头,老脸上的皱纹都笑开了。 “好,好,真是好办法,就按你说的办,老夫全力配合!” “诺!” 秦锋是个行动力极强的人,第二天就离开了榆林城,直奔神木堡! 第四十七章神木堡! 榆林镇东西一千二百余里,南北三百余里,在此范围之内,共有大小军堡一百八十余座。 众多军堡之中,如果问那里最富庶,怕是要引起一番争论的,可要问那里最穷苦,肯定能得到一致答案:神木堡! 神木位于榆林右卫的东南角上,西邻窟野川、南接延绥府、东望堡德州……地理位置非常重要,属于兵家必争之地,洪武六年,朝廷下令,在这里设置了一座军堡,因地而名,称之为神木堡。 神木堡的地理位置非常重要,地理环境则是糟糕透了,周围全都是大山,沟壑纵横、石多土薄,可以耕种的土地寥寥无几,故而粮食产量极低,根本无法做的自给自足,只能源源不断的从外界运送粮食,养活驻扎在这里的军户们。 洪武、永乐时期,大明王朝国力鼎盛,边军供应充足,自然没什么问题了。 可是随着时间推移,大明王朝的统治逐渐腐朽,国力一日不如一日,边军的供应也越来越少,再供养这样一座军堡就有些困难了,而且随着边防局势变化,神木堡的军事价值也没有以前那么重要了。 于是乎,为了节约边防开支,嘉靖三十三年,朝廷下令废弃了神木堡,堡内军户全部迁走,只留下一座空空的堡垒,任凭风吹雨打、雪辱霜欺。 没想到,六十多年过去了,沉寂多时的神木堡,又一下子变得热闹起来,而让它重新焕发出生命第二春的,正是秦锋! 离开榆林城之后,秦锋带着耗子、董天豹等人,快马加鞭来到了榆林右卫—卫指挥所,而后用三边总督府的令牌征调了一千名士兵、以及若干物资,对神木堡开始了大规模的整修…… 与此同时,秦锋以三边总督府的名义,发出了二十七份请帖。 半个月之后,收到请帖的客人们全都来了神木堡,秦锋亲自迎接。 “王掌柜的,里面请!” “宋掌柜的,里面请!” …… “瑾瑜,你也来了,里面请,一会儿坐我旁边。” 共计二十七位客人,全都是绥德一带的大商人,个个身价不菲。 女公子—薛瑾瑜也在其中,还是穿着一身男装,小脸还是那么漂亮,举手抬足之间,却多了几分沉稳之气。 看来上次父亲中毒的事情,对她的精神刺激很大,都说咀嚼痛苦、可以让一个男人迅速成熟起来,如今看来,这句话同样适用于女人。 神木堡内的房屋还没有盖好,只好在空地上支起一座大帐篷,里面打扫的很干净,已经摆放好了桌椅板凳。 接下来,秦锋居中而坐,薛瑾瑜侧坐相陪,其余商人们分坐两旁……有士兵端上了丰盛的菜肴,其中以野味居多,都是从附近山中猎来的。 “诸位远道而来,辛苦了,来,干一杯!” “干杯!” …… 酒宴开始之后,秦锋频频举杯敬酒,与一众大商人们谈笑风生,气氛很是融洽。 当然了,融洽只是表面现象,暗地里各有算计! 一众商人们已经知道了,秦锋当了三边总督—杨鹤身边的中军官,这次以总督府的名义请大家伙来过,肯定是为了借银子的事。 如果换成别人,商人们肯定是不借的,吃官府的亏太多了,借出去的银子全都打了水漂,教训深刻。 可是秦锋就不一样了,他是绥德城的大恩人,更是在座商人们的大恩人,恩人开了口,必须给几分面子才行。 因此在来的路上,一众商人们就偷偷商量好了,可以借出二十万两银子给总督府,日后不还也没关系,就当是报答秦锋的恩情了。 不过有一件事,众商人们弄不明白! 借银子的事非同小可,为什么不在固原城,或者榆林城内商议,而是跑到这荒山野岭中来了?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吃饱喝足之后,将残羹剩饭撤下去,又喝了杯饭后茶,该开始说正经事了。 “诸位都是聪明人,秦某也就不故弄玄虚了,咱们直接开门见山,如今西北大旱、流寇四起,到处攻城掠地,局势乱成了一锅粥,为了平定乱局,总督大人决定推行招抚之策,只要流寇们肯放下刀枪,一律既往不咎! 话又说回来了,要想让流寇们乖乖的放下刀枪,就得让他们有饭吃、有衣穿、有田耕、有房子住……这就需要大量的银子,今天把诸位请到这里来,就是商议一件大事——做生意!” “做生意?” 一众商人们面面相觑,本以为是借银子,怎么变成做生意了? 再说了,秦锋是军人,又不是商人,如何和大家伙做生意呢,难道秦锋想改行了? 疑惑之际,一队士兵走了进来,抬着几个大箩筐,里面装满了黝黑发亮的煤块,上面还沾着一些湿润的泥土,像是刚从地下挖出来的。 这是什么意思? “锋哥,你的意思是说,神木这个地方有煤矿,要跟大家伙谈这个生意?” 薛瑾瑜果然冰雪聪明,一下就猜出了答案。 秦锋赞许的点了点头。 世人只知道,西北一带土地贫瘠、干旱少雨,故而粮食产量一直很低,远远无法跟江南那样的鱼米之乡相比,被视为苦寒之地! 世人不知道,西北一带其实很富有的,只是‘财富’没有被发掘出来,那就是丰富的地下矿产,金、银、铜、铁、锡、铅、矿盐、玉石、石油……的储藏量都非常大,其中又以煤矿的数量最多了。 秦锋不是学地理的,对于矿产的具体分布情况不是很清楚,不过秦锋知道一点,神木这个地方肯定有煤矿。 因为几百年以后,这里会出现一个人人皆知的巨型煤矿,位居华夏十大煤矿之首,不仅储藏量惊人,而且煤矿石的质量好、埋藏浅、易开采,有些地方甚至可以直接露天开采。 如此巨大的资源摆在面前,如果不知道好好利用一下,那就真是太笨了! “哈哈,没错,这个地方的确有煤矿,而且是一座大煤矿,诸位如果有疑虑的话,可以跟我一起去看看,就全都明白了。”说话间,秦锋领着众人出了神木堡,向附近的一座山峰走去,很快就来到了山脚下。 这里有一个洞口,直径八尺左右,斜着通向了地下深处,为了安全起见,洞内支撑着大量的原木架子,最细的都有成人大腿粗,从而保证不会坍塌。 不断有士兵进进出出,抬出一筐筐新挖的煤矿石,在附近堆积成了一座小山,而负责指挥的,正是耗子的老爹—王搬山! 王家人世代都是土夫子,精通‘分金定穴’之术,一眼就能看出山脉走势、地形变化……既然能盗墓,那就能找矿,二者本来就是相通的,只是一正一邪罢了。 于是乎,秦锋派两名亲兵回了一趟七杀堡,将王搬山请了来,让他负责寻找煤矿,为了加快找矿的速度,还给他配备了一件神器—洛阳铲! 洛阳铲由一个半圆形铲头、和多节铁管组成,连接在一起之后,可以将地下深处的泥土带出来,查看情况,再加上‘分金定穴’之术配合,王搬山很快就找到了几十个矿点,并带人成功挖出了一眼矿井,每天出煤数千斤之多,而且产量还在不断提高。 “煤矿,真的是煤矿,没想到这荒山野岭当中,还有这种好东西!” “哈哈,诸位有兴趣的话,可以亲自下去看一看,放心吧,只有几丈深,打的还是斜洞,里面用原木进行了加固,不会有危险的!” “好,下去看看,眼见为实嘛!” 对于商人们来说,只要是有利可图,别说下煤矿洞了,就是阎王殿他们都敢走一趟。 二十多位大商人,轮流下煤矿洞看了一遍,上来的时候,个个笑容满面,眼睛里都是金光! 早在两汉时期,国人就开始用煤做燃料了。 到了魏晋时期,开采技术进一步提高,可以挖出八丈多深的煤井,容纳一百多人同时作业。 …… 到了元、明两朝,煤炭的使用就更普遍了,不仅是民间,就连王府、皇宫里都在使用煤炭取暖。 比如八大晋商,在山西一带就拥有大量的煤矿,每年赚取大量的利润,多的让秦商们为之眼红,却又无可奈何,现在好了,在神木地区发现了大煤矿,以后秦商们也可以赚大钱了。 接下来,秦锋领着一众商人们,又查看了其他的采矿点,而后又登上一座山坡,居高临下,观看周围的山川地形:如何采矿、如何修路、如何运输、如何出售……全都进行了一番详细的规划,听的一众商人们热血沸腾,满是对未来的美好憧憬。 接下来,一行人返回了神木堡,开始了最重要的议题,就是如何分配这些煤矿? 秦锋取出一张山川地图,上面密密麻麻的全是红点,一个红点代表一个煤矿点,共计是八十六处。 想要挖煤吗,想要赚银子吗,那就承包这些煤矿点吧,童叟无欺,价格公道,一个煤矿点五千两银子,承包期是十五年! 第四十八章有煤矿! 如今在西北地区,一百斤上等煤炭价值一钱八分银子。 按照一口煤窑一天出煤五千斤计算,就是五两二钱六分银子……一年就是两千零五十三两银子,扣除开采、运输成本,还剩一千五百两银子左右。 承包一口煤窑是五千两银子,不到三年半就能回本,剩下十一年半全都是赚的,能盈利一万多两银子。 如果按照秦锋说的,采用科学的管理方式,再加上新式开采工具,回本的时间会更短,盈利的银子能翻好几倍,这么好的生意,傻子才不干呢! “一万五两银子,田家商号要三座煤窑!” “三万两银子,宋家商号要六座煤窑!” …… “薛家商号,要三十座!” 商人们都是算账能手,算出来利润如此之大,顿时来了精神,争抢着承包煤矿,尤其是女公子—薛瑾瑜一下子要了三十座煤窑,可谓是财大气粗! 很快的,八十六口煤窑全部承包出去了,共计得银四十三万两,用来赈济饥民、招抚流寇,起码可以救活几十万条人命! 当然了,秦锋打出神木煤矿这张王牌,不仅仅是为了这点银子,还有更多的好处: 一则,神木煤矿非常之大,它的真正名字应该是神木—府谷—东胜超级大煤矿,覆盖方圆几百里范围,以后随着煤矿开采点的增加,可以跟商人们换取更多的银子,进而救济更多的饥民! 二则,以现在的生产力水平,要想全面开采神木煤矿,起码需要十几万劳动力,这就等于给十几万饥民提供了工作岗位。 一个人有活干,就能养活几个家人,这等于又救了几十万饥民。 三则,随着煤炭的大量开采,不仅可以让百姓们用上廉价燃料,免受寒冬之苦,还可以用来炼铁、炼铜、烧砖瓦、烧石灰、烧瓷器……进而推动这些行业发展。 行业迅速发展,就需要更多的劳动力,提供更多的工作,救济更多的饥民,形成一种良性循环。 四则,等以后时机成熟了,秦锋准备在神木煤矿附近弄一座工业区,再倒腾点新技术出来,而后以点带面、推动整个国家的工业化进程……真到了那一步,我华夏无敌于世界矣! …… 谈完了煤矿的事情,秦锋又和商人们谈了一笔生意,就是替三边总督府到山西、四川、湖广一带购买粮食,再运送回来。 没办法,如今大明朝的吏治太腐败了,这四十三万两银子,如果交给官员们负责采购,起码被贪污一半,而且买回来的肯定是掺满了草根、树皮、泥土、老鼠屎的发霉粮食,牲口都不愿意吃的那一种。 如果交给商人们采购,既可以让商人们赚一点运输费,还可以避免贪污的事情,买回来价格公道的新粮食,一举多得! 事情全都谈妥之后,一众商人们立刻返回绥德城,凑银子、买粮食、招募人手,准备大干一场! 秦锋则要留在神木堡几天,处理一些细节上的事情,而后再返回榆林城交差。 女公子—薛瑾瑜也留下了,她将作为一众商人们的代表,和秦锋一起去面见三边总督—杨鹤,正式签署承包神木煤矿的公文! …… 金乌西坠,夜幕降临,已经劳累了一天的士兵们,在用过晚饭之后,全都钻进帐篷休息去了,很快响起了此起彼伏的呼噜声,就跟池塘里的蛙鸣一样热闹。 秦锋没有休息,而是趁着没人注意,离开了自己的帐篷,而后在夜幕掩护下,高抬腿、轻落足……悄悄来到了薛瑾瑜的帐篷旁边。 恰好小侍女—绿柳端着一盆水出来,连忙躬身行礼:“秦公子有事?” “嗯,瑾瑜休息了没有,我有一些事情要和她谈谈!” “我家女公子还没有休息,秦公子请进帐就是了。” “哦,你要不要进去通禀一下,这深更半夜的,怕是有些不便?” “嘻嘻,不用了,我家女公子早有吩咐,如果是秦公子来了,不管什么时候,随时可以进帐,不必通禀!” “好吧!” 男女之间有大妨,纵然是大白天的求见,也得事先通禀一声,更何况是晚上呢! 现如今,薛瑾瑜下了这样一道命令,那就只有两种解释:一是没拿自己当女人,二是没拿秦锋当外人……不管那一种情况吧,秦锋还是迈步进去了。 帐内收拾的很干净,还有一股淡淡的香味,闻起来很是舒服……薛瑾瑜只穿了一件中衣,斜卧在羔羊皮毯子上,披头散发,光着小脚丫……在灯光的照耀下,看着倒是别有一番魅力! “锋哥,深更半夜不睡觉,偷偷跑到我这里来,莫非是想偷香窃玉不成,小心玉娘姐姐知道了,罚你跪洗衣板呦!” “哼,少拿我打趣,今晚来找你是有正经事谈!” “嘻嘻,对你们男人来说,偷香窃玉、不就是最大的正经事吗……要不先喝点酒,助助兴致?” “好!” 秦锋没客气,一屁股坐在羔羊皮毯子上,拿起一壶西域葡萄酒喝了几口,嗯,滋味不错,兴致一下子就上来了。 别误会,上来的是酒兴,可惜没有七分熟的牛排,否则就更好了。 喝了小半壶葡萄酒,秦锋这才压低了声音,将绥德保卫战结束之后,自己返回榆林右卫途中,在客栈中被人截杀的事情详细讲述了一遍。 “什么,流寇围攻绥德城之事,竟然是九公子—范人杰暗中唆使的,这个人面兽心的家伙,竟然狠毒到了如此地步,我非找他算账不可!” “你想怎么算账?” “干脆,趁着这次面见三边总督—杨大人的机会,告范人杰一个勾结流寇、祸害百姓之罪如何?” “没用,告不倒他的!” 秦锋摇了摇头,九公子—范人杰非常狡猾,总是躲在幕后操纵,不留任何把柄,光靠着自己一面之词,根本告不倒他。 当然了,证据不足是次要的,主要还是这家伙背后的势力—八大晋商! 最近一段时间,秦锋一直在暗中收集八大晋商的情报,结果情报收集的越多,越是觉得心惊胆颤! 八大晋商在山西经营多年,利用送银子、送珍宝、送女人等龌龊手段,编织出了一张巨大的关系网:边军武将、地方文官、监军太监……乃至于晋、代两大藩王,全都被其给买通了,进而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利益集团! 互相勾结,牵一发而动全身! 别说是三边总督—杨鹤了,就是当今的崇祯皇帝,想要动一动八大晋商利益集团,只怕也不是一件容易事……没办法,其中牵扯的人和事太多了,甚至会动摇国家根基。 因此上,告状肯定不行的! 话又说回来了,这个世界上没有攻不破的堡垒,既然正面强攻不行,那就从背后偷袭好了。 想到这里,秦锋摸了摸小肚子,让里面的坏水翻涌起来,很快就涌出了一个坏主意。 “瑾瑜,还记得我跟你说过的钱庄、银票的事情吗?” “当然记得了,我和父亲私下里说过这件事,父亲对你是赞不绝口,还说如果你肯经商的话,肯定能成为天下第一大商人,甚至超过洪武时期的财神爷-沈万三!” “很好,你找个合适的机会,将钱庄、银票的事情传播出去,最好直接传到八大晋商的耳朵里!” “啥,告诉他们?” 薛瑾瑜有点傻眼了,钱庄和银票可是一件神兵利刃,一件可以斩获无数财富的神兵利刃! 如果让八大晋商掌握了这件神兵利刃,岂不是让他们的财力更加雄厚、更加难以对付了吗? “没错,就是告诉他们,而且是一点不漏的告诉他们,八大晋商的贪婪成性,知道这件事之后,一定会开钱庄、印银票……那个时候,咱们只要略施小计,就算不整死他们,也让他们吐几口老血!” 天下之事,凡是有大利者,背后往往隐藏着大患,这是千古不变的道理。 就拿钱庄、银票来说吧,如果操作好了,固然能获得不计其数的财富,可要是操作不好,顷刻之间就能让人倾家荡产,甚至连内裤都赔本进去。 秦锋虽然不是学金融的,可凭着四百多年的知识优势,玩起金融游戏来,绝对能把八大晋商玩死,嘿嘿! 另外吗,这个时代的金融结构还很不成熟,社会秩序又很混乱,一旦钱庄、银票问世,肯定会遇到很多无法预测的困难,其危险程度,就像让一个人趟过一条暗流汹涌、不知深浅的大河一样。 现在吗,让八大晋商走在前面,试一试那里有漩涡、那里有深坑、那里会淹死人! 以后自己想开钱庄、印银票的时候,只要摸着八大晋商的尸体过河就行了,安全,嘿嘿! 接下来,秦锋把自己的计划,一五一十的告诉了薛瑾瑜,后者听的目瞪口呆,而后敬佩的挑起了双手大拇指:“锋哥!” “啥事?” “我发现你坑人的样子真帅!” 第四十九章棋逢对手! 三天之后,秦锋、薛瑾瑜一行人离开神木堡,返回榆林城报捷去了。 本以为能弄到一二十万两银子就不错了,没想到一下子弄了四十三万两,还是不用还的那一种,总督—杨鹤喜出望外,大大夸奖了秦锋一番。 当然了,如此大功,光夸奖几句可不行,还得兑现之前的承诺,让秦锋负责组建一支新军,这件事上却出了问题。 组建新军,非同小可,纵然杨鹤身为三边总督,也得跟榆林镇的高层将领们商议一下才行。 对于组建新军,以总兵—姜让为首的将领们举双手赞成,因为多组建一支军队,就能多领一份军饷,他们就能多贪污一点银子,自然是极力赞成了。 可让秦锋负责组建新军,却遭到了姜让等人的坚决反对,理由是:秦锋只是一名百户,官职卑微、年纪又轻,难以担当重任! 不仅如此,姜让还极力推荐一个人,负责组建新军之事,就是自己的儿子。 别误会,不是那位银枪小霸王—姜申旭。 那种干啥啥不行,只知道吃喝玩乐、欺负小寡妇的大草包,根本就拿不出手。 姜让推荐的是自己的螟蛉义子:榆林镇-游击将军-雷大鹏! 总督—杨鹤有心栽培秦锋,扶植一股自己的亲信力量,以制衡那些拥兵自重的将领们,自然是不肯让步了。 于是乎,一个总督、一个总兵,为此事明争暗斗了好几轮,终于达成了一个协议:军队当中,强者为尊,干脆让秦锋和雷大鹏当众比试一番,谁赢了,谁就负责组建新军之事! 面对挑战,秦锋当然不怕了,当即答应下来。 话又说回来了,不怕归不怕,可也不能鲁莽行事,必须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于是乎,秦锋四处收集对手的信息,很快有了结果: 雷大鹏,二十六岁,榆林左卫—征西千户所—三兴堡人氏,家境贫寒,八岁丧父、十岁丧母,没有兄弟姐妹,全靠着堡内的军户们轮流接济、吃着百家饭长大的。 长大之后,雷大鹏身材魁梧,力大无穷,更学到了一身好武艺,拳术、箭术、骑术皆精,善用一口六合大刀,重八八六十四斤,持之在手,舞动如飞! 天启二年,有一队蒙古斥候偷偷潜入榆林左卫地区,刺探情报,恰好遇到了外出打猎的雷大鹏。 在敌众我寡的情况下,雷大鹏单人匹马,就凭着一副弓箭、一口大刀,连杀二十七名蒙古斥候,而自己毫发无伤,经此一战,雷大鹏名声大震,响彻榆林三卫! 军中高层将领,素有收养义子、以为羽翼的习惯。 雷大鹏的刚烈勇猛,吸引了总兵—姜让的注意,于是施以恩惠,收为螟蛉义子,屡屡提拔,让他当上了游击将军! 虽然成了义父义子,可二人的性格、行事作风完全不一样。 姜让贪财好色、阴险狡猾,惯于用毒计暗中伤人,是出了名的九尾狐狸! 雷大鹏则是性格豪爽、仗义疏财,善于结交朋友,而且从不出入烟花柳巷之地,也没有别的恶*****十分捡点。 前些日子,雷大鹏带人到边境巡逻去了,故而一直没有露面,直到几天之前才回到榆林城中。 …… “明珠暗投,误入歧途,真是可惜了啊!”看完资料之后,秦锋点了点头,又叹息的摇了摇头。 这个雷大鹏,忠诚勇猛、光明磊落,堪称是军人之中的典范! 可惜这样一条好汉子,竟然当了姜让的干儿子,这就好比一颗价值连城的夜明珠、不慎掉进了大粪坑里,真是太糟蹋东西了。 叹息过后,就是兴奋,这次遇到厉害对手了,自己必须好好准备,全力以赴才行,这次组建新军的机会,自己绝不能让给别人! …… 与此同时,秦、雷二人要比试高低的消息,迅速在榆林城内传播开了,大街小巷,议论纷纷。 议论的结果是,九成九的人认为肯定是雷大鹏获胜,公认的榆林镇第一猛将,又岂会输给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毛头小子呢? 这件事情,很快传到了秦锋的耳朵中。 秦锋非但不生气,还高兴的手舞足蹈,而后把薛瑾瑜拉进了小黑屋中,嘀嘀咕咕了一番。 没过两天,有一位‘无名氏’大富商在榆林城内开出了盘口: 赌雷大鹏胜的,压八赔一! 赌秦锋胜的,压一赔八! 盘口一开,榆林城内立刻沸腾了,那些好赌之徒纷纷掏出银子,一致的压雷大鹏获胜,就连姜家父子都下了重注,而压秦锋获胜的则少之又少……只有董天豹压了五十两、耗子压了二十两。 又过了几天,在万众期待之中,比武的日子到了。 崇祯二年—六月十二,晴天! 上午时分,榆林城南门外—小校军场内,甲士环绕、旌旗飘摆,鼓声隆隆、宛如雷鸣。 北侧高台上,三边总督—杨鹤居中而坐,总兵官—姜让侧坐相陪,其余大小武官百余人,全都顶盔掼甲、佩戴兵刃,依次分列两旁。 在众人的注视下,两名比试者来到了中央空地上,相向而立: 秦锋站在东侧,身穿墨色劲装,腰系素银带,足登云锦靴……气势凝重,含而不发,就像是一条蛰伏在水中的蛟龙! 雷大鹏站在西侧,身穿赤色劲装,腰系银花带,足登牛皮靴……目光如电,气势张扬,好似一头随时准备扑向猎物的金翅大鹏鸟! 二人谁也没有说话,都在打量着对方,目光不停碰撞,而后同时高度警惕起来。 常言道:行家一伸手,就知有没有。 其实对真正的高手来说,根本不用伸手,只要感觉一下对方的气势,就知道有没有真本事了。 秦、雷二人已经互相试探过了,并产生了相同的感觉:‘厉害,这次碰上硬茬子了,需要小心对付!’ “今日比试,乃是为国家选材,你们二人点到即止,切不可伤及人命……好了,开始吧!”随着总督—杨鹤一声令下,比试正式开始了。 按照事先约定好的,二人共比三场,第一场是拳脚功夫。 再看秦锋、雷大鹏,比试开始之后,二人谁也没有出击,全都弓缩身体、紧盯对方,犹如两头对峙的猛兽! 一个呼吸。 两个呼吸。 三个呼吸。 …… 上百个呼吸过去了,二人还是一动不动。 就当看台上的众人都有些急躁,准备催促一下之时,秦锋、雷大鹏终于动了。 “砰!” 二人同时猛冲向对方,在半空中碰了一拳,而后快速分开,互相对视一眼,又向对方猛冲过去,随即打斗在了一起。 一时间,拳如锤、掌如刀、腿如钻,身形快如闪电……二人打斗的极为激烈,拳脚撞击的声音不绝于耳。 十个回合。 二十回合。 …… 二人动作极快,转眼五十个回合过去了,不分胜负。 “好、好,真是好功夫啊!” “是啊,如此精彩的对决,我这辈子还是第一次看到呢,你们说谁会赢?” “不好说,不好说!” …… 看台上大都是武官,看到如此精彩的对决,不禁大声喝彩起来,同时对二人评头论足。 平心而论,雷大鹏身材魁梧,在力量上占据了上风,拳脚呼呼作风,频频发动进攻。 秦锋力量上略逊一筹,可是身体灵活、速度极快,对方的拳脚根本沾不到他的身体,还不是发起反攻,攻势相当凌厉! 这两个人进行对决,真应了一句老话:上山虎遇到了下山虎,云中龙遇见雾中龙,铜门遇上铁刷子扫,丧门神遇上吊客星! 六十回合。 七十回合。 …… 一百个回合过去了,依旧是不分胜负! “砰!” 狠狠对碰一拳之后,二人再次分开了,全都累的气喘吁吁,而后互相打量对方,目光中除了敌意,还多了一丝敬佩之色。 “秦锋,你很厉害!” “雷大鹏,你也不错!” “这场平分秋色吧!” “好!” 一番打斗下来,二人已经心知肚明了,拳脚功夫上难分伯仲,这样下去,那怕再斗几百个回合,也是分不出胜负的。 与其死缠烂打,不如算做平手,进行下一局比试! …… 第二场—打靶! 一只标准的硬木靶子,立在了一百步远的位置上。 有士兵送上了一副箭桶,以及一张巨大的铁胎弓。 这种弓是特制的,在弓背中镶入了百炼精铁条,弓身多处用铁皮包裹,弓弦中绞入了金属丝,没有三百斤以上的力气,休想拉开,更别说射杀敌人了。 再看雷大鹏,脱掉外衣,露出一身精壮的肌肉,活动了几下手臂,而后左手紧握铁胎弓,右手搭上狼牙箭,而后吐气吞声,用力拉开,稳稳瞄准了百步之外的靶子! “嗖——嗖嗖!” 一连射了六箭,全部射中了靶心,而且一支插在中心,其余五支整齐环绕周围,组成了一幅漂亮的梅花图案! “好,好箭法,六箭连珠,举世无双!” “早就听说雷将军是神射手,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三国时期,辕门射戟的吕布、箭断船帆的赵子龙,恐怕也不过如此了吧?” “这一场,雷将军赢定了!” …… 小校军场内响起了如雷般的喝彩声,看台上的一众武官们,更是人人伸出了大拇指。 不服不行啊! 今日在场的人当中,会射箭的很多,可能拉开铁胎弓的很少。 拉开铁胎弓,又能射中百步外靶心的人就更少了! 不仅射中靶心,还让箭支排列出一幅整齐的梅花图案,榆林镇数万将士当中拥有这般绝技的,恐怕只有雷大鹏一人了。 “哈哈,秦锋,该你了!” “不必了,我的箭术远不及你!” 对自己的箭术,雷大鹏非常满意,而后大笑着递出了铁胎弓,秦锋却摆手拒绝了。 莫非是认输了? 第五十章将遇良才! 在秦锋的人生字典当中,有临危不惧、有血战到底、有视死如归……却唯独没有‘投降认输’四个字! 但是秦锋不得不承认,自己射箭的技术水平、比起雷大鹏来差远了,比试的话,自己没有赢的可能! 射箭射不过,又不肯投降认输,怎么办? 好办! 这一局比的是打靶,打靶不是非要用弓箭的,还可以用……火绳枪! “耗子!” “锋哥?” “枪!” “来啦!” 随着秦锋一声招呼,耗子从人群中跑了出来,递过一个长条包裹,打开之后,里面是一支精美的火绳枪,正是女公子—薛瑾瑜赠送的那一支! 自从得到了火绳枪,秦锋经常练习,射击水平越发的高超了,还对这支火绳枪进行了一番大改造:先是用工具在枪管内壁上割出了一圈圈的螺旋膛线,如此弹丸出膛之后,就会飞快的旋转起来,进而大大增加了射程、威力、稳定性。 准星、照门、枪托都进行了更换,使其更容易瞄准,更加的稳定! 弹丸也改进了,由原来的纯铅弹丸,改成了半铅半铁的弹丸,如此减轻了质量,加强了射程! …… 经过一系列的改造,如今这支火绳枪,比原来可厉害的多了。 “砰!——砰!砰!” 接下来,秦锋熟练的填药、装弹、点火、瞄准、射击……二次填药、装弹、瞄准、射击……连续开了六枪,枪枪命中靶心,打出了六个大窟窿! “好枪法,真是好枪法!” “没想到,这个秦锋年纪不大,却有这般厉害手段,真是英雄出少年啊!” “看出来没有,秦锋用的火绳枪不一般,打的又远又准,肯定改造过了!” …… 小校军场内再次响起了雷鸣一般的欢呼声,不过人们的注意力,更多还是集中在了那支火枪上面,其中就包括总督—杨鹤。 “秦锋,将你的枪呈上来,让本督看一看。” “诺!” 秦锋将自己的火绳枪,交到了杨鹤的手中,后者反复看了看,显然没太看懂。 没办法,秦锋只好将改装火绳枪的事情,以及改装之后的种种优点,全都讲述了一遍。 “好,好,没想到你不仅火枪用的好,还如此心灵手巧,只是改装了几个零件,就大大提高了火枪的威力,大善! 这样吧,比试结束之后,你立刻将改装火枪的办法,详细写成一份图本,交予本督,本督再将之呈送京师,请圣上过目,而后下发工部,用来改良我天朝的火器,而后大规模装备军队,如此一来,定能大大加强我大明军队的战斗力,哈哈!” 总督—杨鹤非常高兴。 秦锋却认为高兴的太早了,要知道,大明朝不缺乏能工巧匠,改造火绳枪不是什么难事,可要想大规模的装备军队,那就比登天还难了。 因为造价太高了。 秦锋计算过,打造这样一支火绳枪,至少需要五十五两银子,就算是之前没改装过那种,也要五十两银子,而且费时费力,光是钻出一根合格的枪管,就需要一名熟练的工匠忙碌大半个月时间。 正因如此,火绳枪传入大明几十年了,却迟迟无法大量装备军队! 如今大明军队中装备的,大都是三眼火铳,就是将三根短铁管成品字形铸在一起,后面安装一个木柄,旁边留有火门,内装火药、发射弹丸……因为结构简单,不到三两银子就能打造一支。 话又说回来了,便宜没好货,好货不便宜! 三眼火铳的造价便宜,可打起仗来就不行了,故障率极高,经常发射不出去,就算将铅丸打出去了,有效射程还不足四十步,穿甲能力差,准头就更差了……只能让士兵们紧紧站在一起,靠着密度来杀伤敌人。 用这样简陋的火器,对付铁蹄弯刀、强弓硬弩的女真大军,很难占到便宜的。 闲言少叙,书柜正传。 第二场比试,雷大鹏用铁胎弓、秦锋用火绳枪,二人皆是六发六中,该如何判胜负呢? 经过一番讨论,在场众人一致认为,在射击精度上,二人平分秋色,都有百步穿杨的本领;在射速方面,铁胎弓明显胜过了火绳枪,后者开一枪,前者起码射出五箭! 可在威力上面,铁胎弓就远不如火绳枪了,在同样距离上,火绳枪可以洞穿重甲,铁胎弓则未必能够射穿。 还有一点,就是铁胎弓对射手的体力消耗极大,如雷大鹏这般的壮汉子,最多连射十几箭,就会双臂酸麻无力了,火绳枪的体力消耗则小的多,连开上百枪都没有问题。 话又说回来了,火绳枪也有一个大缺陷,就是阴天下雨就用不了了,铁胎弓则没这个问题。 …… 反复讨论之后,武官们得出了一致结论:平手! 不仅是两个人平手,两种武器的优劣同样平手! 对于这个结果,雷大鹏、秦锋都表示认可,不过后者的目光更加自信,因为随着时间推移,科学技术不断进步,火枪肯定会胜过弓箭的……那一天,并不遥远。 前两场皆是平手,接下来,第三局:比试兵刃! “来人啊,抬刀来!” “诺!” 两名士兵抬过来一柄六合大刀,长九尺九寸、重六十四斤,乃是用上等寒铁打造而成,切金断玉,锋利无比。 雷大鹏单手接刀,耍了几个漂亮的刀花,干净利落,快如旋风,顿时迎来一阵喝彩声。 “秦锋,刀枪无眼,死伤难免,如果你害怕的话,现在认输下场还来得及,雷某绝不为难你,而且乐意和你交个朋友!” “呵呵,在下也愿意与雷将军交个朋友,至于害怕、认输的话就免了吧,男子汉,大丈夫,无惧无畏!” “好,那你挑兵器吧,咱们一决雌雄!” 小校军场内有兵器架子,上面摆满了十八般兵器:刀枪剑戟,斧钺钩叉,镗槊棍棒,鞭锏锤抓,拐子流星……样样俱全! 没想到,秦锋一件都没有选,而是从自己的靴筒中拔出了军刺,就用它比试第三场了。 “哗!” 小校军场内一阵大哗,人们看向秦锋的目光,就像看到了那种整天蹲在村口的守村人一样,这家伙傻了吗? 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兵器比拼,讲究的是一寸长、一寸强! 用一尺多长的匕首,对抗将近一丈长的大刀,这就像让一只小猫和一头老虎打架一样,前者毫无胜算啊! “秦锋,换一件兵器吧,雷某不想占你的便宜,那样赢了也不光彩!” “呵呵,不必了,此物名叫军刺,足以胜过你的大刀,不信试一试就知道了!” “哼,既然你不听良言相劝,那就休怪雷某手下无情了,谁让你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呢!” 雷大鹏话中有话,原来比试开始之前,义父—姜让私下交代过自己,在比试过程中,找个机会废了秦锋。 一则,小霸王—姜申旭被人狠狠揍了一顿,扔进大粪坑中泡了两个多时辰的事情,已经在榆林城内传播开了,不知有多少人笑破了肚皮,让姜家的名声受损,此仇非报不可,而罪魁祸首就是秦锋。 二则,秦锋崛起的势头太快了,又受到了总督—杨鹤的青睐,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很可能威胁到姜家在榆林镇的地位。 因此上,姜让才吩咐雷大鹏,在比试之时下狠手,就算不杀了秦锋,也要断了他的手脚,让他当一辈子的残废。 可是两场比试下来,秦锋高强的本领,豪爽的行事风格,渐渐赢得了雷大鹏的好感,这才屡屡出言暗示,希望秦锋投降认输,那样就可以免于伤害了。 可惜秦锋毫无退让之意,坐在看台上的姜让,更是暗暗打了好几次手势,催促雷大鹏下死手……没办法,只有打了! “看刀!” “嗖!” 雷大鹏晃动大刀,刚要发起进攻,不想秦锋抢先下手了,将军刺狠狠的投掷过来,直奔面门……雷大鹏连忙躲闪,心中则是万分不解。 什么情况,那有刚一交手,就扔掉兵器的,后面还比不比了? 难道说,秦锋要赤手空拳,对抗自己的六合大刀吗? “嗖!” 可接下来一幕,却让雷大鹏目瞪口呆,已经扔出去的军刺,又嗖的一下回到了秦锋手中。 原来军刺的木柄是中空的,里面藏着一丈八尺长的细绳索,如今秦锋将绳索甩了出来,一头握在手中,原本短小的军刺瞬间变成了长长的链子枪! 不是一寸长一寸强吗,如今一丈八尺多长的链子枪,可比六合大刀长多了。 “嗖!——嗖!” 接下来,秦锋甩动链子枪,频频的发起进攻,速度又快、角度又刁,有时还能拐弯……打的雷大鹏手忙脚乱,完全落在了下风。 不行,兵器上太吃亏了。 这样下去,自己必败无疑,得想个办法扭转局势,怎么办? 有了! 第五十一章秦锋获胜! 雷大鹏习武多年,临阵经验极为丰富,很快就想到了一个扭转局势的办法,只见他突然向前猛冲,同时用力一扭刀柄。 原来这柄六合大刀是特制的,刀柄可以拆卸开,一分为二之后,长刀就变成了短刀,这样舞动起来可就敏捷多了。 一寸短一寸险! 雷大鹏继续向前猛冲,试图拉近双方的距离,而后利用手中短刀、近身战获胜! 对此,秦锋毫无畏惧,将绳索飞快的缠绕在手臂上,链子枪又变回了军刺,上前交战起来。 不就是一寸短一寸险吗,我的军刺更短、更险! “嗖!--嗖!” 刺、扎、挑、抹、豁……军刺在秦锋的操控下,仿佛化身成了一只漂亮的幽冥蝴蝶,只要挥挥翅膀,就能收割人命。 远战、近战都占不到一点便宜,反而越来越被动了,雷大鹏不禁变的焦急起来,心一急、神则乱。 神一乱,招更乱,结果被打的步步后退、汗出如雨,完全落在了下风! 又斗了十几个回合,雷大鹏的动作稍微慢了一点,心窝位置出现了破绽,秦锋抓住机会,军刺闪电一般刺了过来…… ‘完了……这回完了!’ 眼看已经无法躲闪了,雷大鹏只能闭目等死,同时在这生命的最后一刻,想起了很多人和事…… 战死沙场,尸骨无存的父亲! 含辛茹苦,劳累致死的母亲! 心地善良,经常接济自己的乡亲们! 还有温柔贤惠的妻子,以及妻子肚子里的孩子,再有三个月就该出生了,不知道是男是女,长的像自己,还是像妻子? …… 嗯,想起了这么多人和事,自己怎么还没死啊? 雷大鹏疑惑的睁开了眼睛,发现自己浑身上下毫发无伤,原来秦锋手下留情,在关键时刻收回了军刺。 英雄惜英雄,好汉惜好汉! 雷大鹏对秦锋有好感,同样的,秦锋对雷大鹏的印象也不错,欣赏其武艺和人品,故而没有下死手。 “多谢手下留情,雷某欠你一条命,以后必当奉还!” “呵呵,比武切磋而已,雷将军不必太当真了!” “大丈夫恩怨分明,说了还你一条命,早晚肯定还你一条命,不过我不会这么轻易算了的,以后有机会,一定再向你讨教!” “好,在下随时恭候!” …… 雷大鹏倒也干脆,抱拳行礼之后,走下了比武场。 输了! 号称‘榆林镇第一猛将’的雷大鹏,竟然输了,输给了名不见经传的毛头小子—秦锋! 这样的结果,出乎绝大多数人的意料,小校军场内一片寂静,而后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反应:有人兴高采烈,哈哈大笑,比如说耗子、董天豹……以及坐在看台上的总督—杨鹤,笑的胡子翘起来老高。 有人垂头丧气、如丧考妣,都是在雷大鹏身上下注的,这下输惨了………其中输的最多的人,正是总兵—姜让,足足压了四万两银子,本想赚上一笔的,结果输了个干净! 整整四万两银子啊,那是自己贪污军饷、盗卖军械、搜刮军户……用尽各种手段,好不容易才积攒下的‘辛苦钱’,就这样没了? 还有组建新军的权利,就这样放弃了? 不甘心,不甘心啊! 可是雷大鹏已经输了,又能怎么办呢? 若是换了别人,肯定没办法了,姜让则不一样,‘九尾狐狸’的绰号可不是白叫的,两只漆黑的眼珠子转动几下,立刻想出了一个好主意。 …… 按照约定,这次比武的获胜者,将全权负责组建新军之事。 如今秦锋获胜了,总督—杨鹤大喜过望,正准备当众进行任命,不想总兵—姜让抢先站了出来:“总督大人且慢,末将以为由秦锋负责组建新军,尚有一些不妥之处。” “哦,有何不妥?” “回总督大人的话:秦锋武艺精湛、勇冠三军,这一点自是毋庸置疑的了,可是常言说的好:兵在精而不在多,将在勇而不在谋,要想成为一军主将,光有匹夫之勇是远远不够的,还得有过人的谋略、精通排兵布阵之法才行。 末将建议,让秦锋和雷大鹏再比试一场,这次不比武艺,而是比试谋略,如果秦锋再次获胜的话,就由他全权负责组建新军之事,末将绝对再无异议!” 姜让的小算盘打的很精明,自己的义子—雷大鹏十六岁当兵,在军中摸爬滚打了整整十年,期间经历了大小数十战,积累了丰富的军事经验、且精通排兵布阵之法。 至于秦锋,今年才十八岁,之前一直窝在七杀堡那种小地方,别说军事经验了,怕是连军营都没进去过。 两相对比之下,除非秦锋是天生的军事奇才,否则这一局,雷大鹏赢定了。 只要雷大鹏赢了,自己就能将不利的局势翻转过来,如今担心的是,总督—杨鹤不同意再比一局怎么办,要不要鼓动其他将领,一起施加点压力呢? “嗯,姜总兵言之有理,既然如此,就让秦、雷二人再比试一场好了。”没想到,总督—杨鹤答应了,还答应的非常痛快。 什么情况,这是被忽悠了吗? 非也! 杨鹤是一个公私分明的人,之所以让秦锋负责组建新军,不是因为秦锋救过自己的性命,而是因为秦锋却有军事才能。 最近这段时间,杨、秦二人经常一起讨论事情,其中讨论最多的就是军事了,在这方面,秦锋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将古今战例、以及攻杀战守之法,说的是入木三分,体现出了极高的军事才能。 秦锋不光是说,而且付之行动了,以中军官的身份,对总督府的亲兵们进行了一番整训,队列组合、徒手格斗、兵器格斗、潜伏侦查、夜战混战……样样俱全。 如此一番整训下来,总督府的亲兵们的精神状态、战斗素养都提升了一大截子,提起秦锋来,更是人人伸大拇指称赞。 因此上,面对再比试一场的提议,杨鹤没有拒绝,正好趁此机会让秦锋展示一下才能,在军中树立起自己的威望,也让姜让等人无话可说。 不过嘛,秦、雷二人先后比试了拳脚、打靶、兵刃,精神体力消耗极大,加之天色已晚,今天是不能再比试了。 略加商议,决定让二人好好休息一下,三天之后,二人再行比试谋略、以及排兵布阵之法。 商议已定,人们离开校军场,各自回去休息。 与此同时,秦锋在比武场上,三阵击败了雷大鹏的事情,以极快的速度传遍了整个榆林城,并引起了巨大轰动。 谁也没有想到,堂堂的榆林镇第一猛将,竟然输给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毛头小子,这简直比兔子蹬鹰还要稀奇,一时间,大街小巷,有人议论纷纷,有人垂头丧气,前者都是好事的,后者都是好赌的。 就秦、雷二人比武之事,之前有‘无名氏’大商人开出盘口: 赌雷大鹏胜的,压八赔一。 赌秦锋胜的,压一赔八。 城内的好赌之徒们,纷纷掏出银子压雷大鹏获胜,结果输了个干净,自然是垂头散气、如丧考妣了。 不过很快的,这些赌徒们又振作起来了,因为翻本的机会来了,针对秦、雷二人再次比试的事情,那位‘无名氏’大商人又开出新盘口了,和上次的情况一样: 赌雷大鹏获胜的,压一赔八。 赌秦锋获胜的,压八赔一。 于是乎,赌徒们又兴奋起来了,经过反复对比之后,绝大多数人还是将银子压在了雷大鹏身上,而压秦锋获胜的少之又少。 这不奇怪,雷大鹏从军十年、历经大小数十战,排兵布阵的经验极为丰富,而秦锋属于初出茅庐,毫无军事经验可言。 两相对比,之前秦锋赢了雷大鹏一场,已经是奇迹了,而奇迹这种东西,不可能连续出现的,因此赌徒们还是更看好雷大鹏,纷纷在其身上下注。 其中下注最多的就是总兵-姜让,本着砸锅卖铁的精神,又凑了四万两银子,全都压了上去,誓要将之前输掉的捞回来。 …… 三天时间,转瞬即逝,第二场比试的时间到了。 依旧是在小校军场内,高台之上,总督-杨鹤居中而坐,总兵-姜让侧坐相陪,另有副将、参将、游击将军……共计百余人,分列两旁。 秦锋、雷大鹏上场比试。 谋略、排兵布阵之法又如何比试呢? 让二人各领一支兵马,真刀真枪的打上一场,看看谁高谁低,那显然是不现实的。 只能用一种简单的办法了——纸上谈兵! 就是出一道军事难题,让秦、雷二人回答,谁的答案最精辟,谁就是胜利者! 大明朝的武举考试,就是用这种方式选拔人才的,比如大名鼎鼎的戚继光,就参加过武举考试,因为谋略出众,还中了武状元呢! 至于考试题目,为了公平起见,决定抽签。 将古往今来上百场经典战例,分别写在小纸条上,折叠好之后,放在了一个铜盆当中,而后用力摇动几下,使其混在一起。 按理来说,应该由总督—杨鹤负责抽签的,杨鹤却摆了摆手:“姜总兵,你来抽签吧。” “总督大人面前,卑职岂敢僭越!” “无妨,就由你抽签吧,免得有人胡思乱想,以为本督会暗中偏袒!” “嘿嘿,那末将就僭越了!” 说实话,姜让的确在担心,抽签的时候,杨鹤会不会暗中动手脚,来个‘偷天换日、暗中泄题’之类的。 杨鹤也知道这一点,这才姜让来抽签,以示公正无私。 自己的小心思被戳穿了,姜让不禁尴尬的笑了笑,而后厚着脸皮,从铜盆中抽出一张纸条,当众打开一看,上面写着五个字——萨尔浒之战! 第五十二章再比一场! 谁也没有想到,总兵-姜让会抽出这样一道题,而要想回答这道题目,首发得知道一下萨尔浒之战的经过。 万历四十四年,努尔哈赤统一了女真各部,建立后金,称‘天命汗’,并定都-赫图阿拉。 万历四十六年四月,趁着大明王朝内部党争激烈,边防松弛的时机,努尔哈赤以‘七大恨’誓师出兵,攻占了辽东重镇抚顺、清河等地,大肆杀戮大明百姓。 万历四十七年二月,大明朝廷从全国各地抽调精锐部队,再加上朝鲜、叶赫两部的仆从军,共计十四万大军、以及军马四万余匹,由辽东经略—杨镐负责指挥,四路出兵、分进合击,试图直捣赫图阿拉……当时女真一方的兵力只有六万人,不及明军的一半。 可是努尔哈赤极为狡猾,采取了‘凭你几路来,我只一路去’的策略,利用辽东一带复杂的地形,集中优势兵力,对四路明军各个击破,因其主战场位于后金都城-赫图阿拉附近的萨尔浒地区,故而称之为‘萨尔浒之战!’ 此一战,明军死伤十万以上,战死各级将领三百余人,粮草、军械、马匹……损失不计其数,并从此丧失了军事主动进攻权! 战后,辽东经略—杨镐因罪下狱,斩首示众。 杨镐虽然死了,可是十年以来,关于萨尔浒之战的争论,却从来没有停止过,从庙堂之高、到江湖之远,无数人都在讨论过这个话题,发表过各种不同的意见,其中有真知灼见,亦有大话空言。 …… 大明之患,首在辽东,而辽东局势如此危急,皆从十年之前的萨尔浒之战始,那一战,建奴大胜、我军大败,损兵折将、丢城失地……每当谈起此世,国人莫有不扼腕叹息者;此番考试,以此为题,若你二人为当时的辽东经略,统帅十数万人马,可有扭转乾坤、消灭建奴之策? 说话间,杨鹤让人取来了一幅巨大的辽东地图,山川地势、城池堡垒,皆是一目了然,而后悬挂在了高台之上。 秦、雷二人紧盯着地图,皆是沉思不语。 大约过了一顿饭功夫,雷大鹏自信的上前两步:“启禀总督大人,末将已经有了答案。” “哦,试言之!” “诺,以末将之见,萨尔浒之战,我军之所以惨败收场,前辽东经略—杨镐负有不可推卸之责: 我军十四万人马,乃是从全国各地抽调而来,兵不识将、将不识兵,毫无默契可言,这种情况下,就该好好整顿一番,操练攻杀战守之术,使兵将们互相熟识,而后才能出征见仗,杨镐却不管不顾,不待大军整顿完毕,就急于发起进攻,此一误也。 用兵之道,首看天时,天时不利,不可出兵。 杨镐不懂天时,竟然选择了二月份出兵,彼时辽东一带大雪纷飞、天寒地冻,而我军将士当中有不少人是从四川、湖广、闽浙……抽调而来,不适应北方寒冷天气,尚未交战、冻伤无数,战力大减,此二误也。 用兵之道,聚则强、分则弱,此古今不变之法,杨镐不懂兵法,分兵四路出击,彼此不能呼应,以至于让建奴抓住机会、各个击破,此三误也。 有此三误,纵然我军兵力远远多于建奴,亦难逃败亡的结局!” 说完了对萨尔浒之战兵败的见解,雷大鹏喘了几口气,又开始讲述自己的战术。 “末将若为统帅,首先会整顿各路兵马,使其互相熟识、上下一心,而后等到冰雪消融,春暖花开之时,再行出兵,十四万人马全部集中一起,步步为营、缓缓推进,如此一来,不敢说必能战胜建奴,亦可立于不败之地!” …… 接下来,雷大鹏手指辽东地图,讲述起了如何进兵、如何驻扎、如何选择战场、如何排兵布阵……条理清晰,头头是道,体现出了极高的军事才能。 在场众人听完之后,包括总督—杨鹤在内,无不暗暗点头称赞,雷大鹏果然有大将之才,这一番回答,高分。 接下来,该秦锋了。 “秦锋,对于萨尔浒之战,你又有何看法?” “回总督大人的话,依卑职之见,萨尔浒之战大败,前辽东经略—杨镐虽然有责任,却也有其不得已的苦衷,故而这战败之责,不能完全归罪于杨镐!” “哗!” 秦锋的话一出口,顿时引起了一阵大哗。 要知道,十年以来,世人虽然对萨尔浒之战争论颇多,可在批判杨镐的问题上,却是出奇的一致,都认为杨镐刚愎自用、胡乱指挥、急功近利,这才导致了萨尔浒之战的惨败,乃是兵败的第一罪人! 现如今,秦锋却说杨镐有苦衷,不能一味责备,难免引来众人的侧目,看向秦锋的目光,又跟看村口的守村人一样了,这货不会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完全是个军事白痴吧? 只有总督—杨鹤神色不变,还微不可查的点了点头。 “秦锋,细细说来。” “诺,世人皆道,萨尔浒之败,乃是杨镐刚愎自用、急于出兵导致的,可是诸位有没有想过,杨镐为何急于出兵呢? 答案只有四个字:粮饷不足! 我大明地大物博,物产丰富不假,可是万历二十年到二十八年之间,我大明先后发起了宁夏之役、朝鲜之役、播州之役。 三场大战下来,兵马、粮食、军械消耗不计其数,银子更是如海水一般花了出去,以至于国库空虚、民生凋敝,军费开支严重吃紧。 万历四十六年,朝廷准备出兵辽东,却苦于军饷不足,无奈之下,这才颁布了政令:天下田亩,具加征白银三厘五毫,共得赋银二百余万两,这才勉强凑齐了出征需要的军饷。 可是诸位想过没有,十四万将士、四万多匹军马,再加上后方几十万民夫,一天要消耗多少银子? 二百多万两银子,又能支撑多久呢?” 随着秦锋的讲述,在场众人的目光又发生了变化,这货不是军事白痴,反而考虑的非常全面,而后默默的计算起来…… 这种军费开支的大账,不是一般人能算明白的,但是总督—杨鹤恰好知道。 “万历四十六年,本督恰好在户部任职,查看过军费开支的账册,辽东苦寒之地,粮食出产有限,自用尚且不足,根本无法为十四万大军提供补给,只能从内地运输。 朝廷当时征调了几十万民夫,先将粮食从江南地区、通过大运河运到了山东,再陆运到登州,而后海运到辽东地区,供应大军支用……因为路途过于遥远了,每运输一石粮食,就要消耗四两白银,十四万将士,按个人月粮一石计算,一个月就是十四万石粮食,需要耗银六十四万两!” “哗!” 在场大都是厮杀汉,只知道当兵吃粮,上阵杀敌,对于后勤供应的事情,却是很少关心,也轮不到他们来关心。 如今听了总督—杨鹤的解释,不禁一阵大哗,没想到用兵辽东,开支如此之大,仅士兵们的口粮一项,一个月就要六十四万两银子。 再加上军马、军械各方面的开支,又该是多少银子,以大明朝当时的国力,又能支撑多久呢? 《孙子兵法》有云:军无辎重则亡,无粮食则亡……大军出征,首先考虑的就是后勤粮草,粮草供应不上,大军就会不战自败! 如果按照雷大鹏说的,先行整顿人马,待到春暖花开之时,再步步为营、缓缓推行……只怕还没见到女真人的影子,十四万大军就因为粮草断绝而不战自溃了。 面对这种情况,唯一的选择就是不管不顾、速战速决! 而杨镐就是这样做的,他力排众议,不待大军整顿完毕、不待天气转暖,就强行出征了,并采取了‘四路出兵、分进合击’的计策。 唯有如此,才能从不同方向,一点点压缩女真人的活动空间,逼迫女真人决战,进而达到速战速决的目的。 可以说,在那种情况下,杨镐的策略没有错。 只是没想到,努尔哈赤太狡猾了,女真八旗太厉害了,这才导致了明军一方的惨败,而惨败的主要责任在大明朝廷、未能向前方提供充足粮饷,还一个劲儿的催促出兵、决战。 这件事,其实皇帝和重臣们全都知道,只是无法说破而已,至于前辽东经略—杨镐,则成了这件事的替罪羔羊,不仅落个身首异处的下场,还挨了无数的谩骂! 有点冤。 又不是太冤。 身为统帅,在有利的条件下打胜仗,不算本事,在不利的条件下打胜仗,那才是本事! 很显然,杨镐没这种本事,没有本事,又不肯退位让贤,强行难行之事,这叫做没有自知之明,故而死的不冤! 第五十三章秦锋再胜! “杨镐满腹经纶,廉洁奉公,用来治学、可为鸿儒,用来治民、可为干吏,然其志大才疏、不通机变,着实不是治军之才,又无自知之明,强行难行之事,以至于误国误军误己,着实可悲啊!” 万历四十七年,朝廷任命杨镐为辽东经略、负责率领大军征讨女真人的事情,曾经受到过很多大臣的反对,其中就包括当时还是监察御史的杨鹤。 杨鹤等人认为,杨镐只是一位白面书生,虽然读过几本兵书,负责过兵部事务,却没有真正的统军之才,恐怕不是奴酋-努尔哈赤的对手,建议朝廷另选贤才、负责统军出征之事。 问题是,当时朝廷上的党争十分激烈,很多有才能的人被压制住了,无法得到重用,只好矬子里面拔将军、推出了对军事半通不通的杨镐统军出征,结果导致了惨败。 如此算来,萨尔浒之战的失败,与其说是败于军事,不如说是败于政治更妥当一些。 如果当时换一位更稳重,更有才能的重臣坐镇指挥,或许可以避免萨尔浒之败,辽东的局势也就不会糟糕到如今这个地步了。 辽东局势缓和,军费开支减少,朝廷就不用一个劲儿的增加赋税,百姓们的压力减轻,也就不会发生大规模的民变了。 可惜,河水无法倒流,犯下的错误同样无法挽回! …… 暗暗叹息之后,杨鹤开口道:“秦锋,如果你是当时的辽东经略,可有逆转乾坤、克敌制胜的计策吗?” “回总督大人的话,依卑职之见,若想战胜敌人,必须先了解敌人的优劣长短,而后避其长、制其短,如此方有胜算!” “哦,那你说一说,女真人有何长处,又有何短处?” …… “回总督大人的话:女真人生于白山黑水之间,吃苦耐劳,强悍骁勇,战场厮杀之时,人人皆可以一当十,此其一长也! 女真人实行八旗制度,出则为兵,入则为民,社会组织严密,政令、军令畅通无阻,此其二长也! 努尔哈赤、洪台吉父子虽为奴酋,然其足智多谋,善于用兵、善于用人,此其三长也! 有此三大长处,故而女真人能迅速崛起于辽东,建立政权、攻城掠地,成为了我大明朝的心腹之患! 不过嘛,女真人虽然强悍,却也有几大短处:人口稀少,只有数十万之众,故而兵源不足,死一人,少一人,难以进行补充,而且善于野战,却不善于攻坚,面对深沟高垒,往往无计可施,此其一短也。 生产方式落后,依旧处于半农耕、半渔猎的状态中,再加上辽东之地苦寒,农作物不易生长,故而粮食等物资积累极少,对天灾的抵抗性极弱,此其二短也。 努尔哈赤虽然统一了女真各部落,可是统一的时间尚短,内部凝聚力差、矛盾极多,比如女真八大姓之一的叶赫那拉氏,就和努尔哈赤的爱新觉罗家族有不共戴天之仇,而这种仇恨不是一时半会儿能够消除的,此其三短也。 针对以上几点,卑职认为,对付女真人,当以军事征讨为辅,经济绞杀为主,进而分化瓦解,令其国自灭。 军事上:不必调动太多兵马,只需从关内增兵两万,再配合辽东本地兵马,就足够用了,如此调动的兵马少了,消耗的军需粮草就少,朝廷不会有太大的负担。” …… “且慢,你说增兵两万,加上辽东本地兵马,仅靠着这点兵力,能是女真人的对手吗?” 对于秦锋的这一观点,包括总督—杨鹤在内,在场众人皆抱以怀疑的态度。 要知道,万历年间,辽东镇作为九边之一,在册的将士数量是九万五千多人,不过嘛,军中素有吃空饷的恶习,实际人数,能有在册人数的一半就不错了。 换而言之,辽东镇只有四五万士兵,加上关内支援的两万人,也不过六七万士兵,和当时女真人的兵力只在伯仲之间罢了。 而明军士兵的战斗力,是远远不及女真人的,三个打人家一个,都未必能打的赢,何况是一个打一个呢? “呵呵,卑职知道,仅靠六七万兵力,根本不是女真人的对手,别说进攻了,就是全线防守只怕都非常吃力;故而卑职的计划是,放弃进攻、收缩兵力,重点防守,具体来说就是将开原、铁岭、抚顺,沈阳,辽阳……这些重镇全部放弃掉,烧毁庄稼,坚壁清野,而后将士兵、人口全部迁移到大辽河以西,依托大河,深沟高垒,牢牢坚守!” “嘶!” 秦锋这几句话一出口,在场的人无不倒吸一口冷气,因为按照秦锋这个计划,等于一下子舍弃了大半个辽东,虽说这只是一场纸上谈兵,可也未免太大胆了吧? 话又说回来了,如果真的舍弃大半个辽东,收缩兵力,凭险而守,以女真人当时的兵力和攻坚能力,怕是很难越雷池一步的。 可付出如此巨大代价,仅仅守住了大辽河以西的地盘,这未免有点得不偿失了吧? “呵呵,诸位放心,固守仅仅是第一步,接下来,就是反攻了。 女真人乃是半农耕、半渔猎民族,故而在一年四季当中,以夏、秋两季最为重要了,这时候的女真人要入山打猎、下水捕鱼、收割庄稼……如此才能获得足够的食物,以及其他生活物资。 针对这一特点,春、冬两季,我军可以按兵不动,坚守城池,待到夏、秋两季之时,则频频调动兵马,做出一副进攻的态势,以此逼迫女真人抽调大量精壮男子备战,如此就会影响到他们的日常生产了。 与此同时,请朝廷组建一支精锐水军,长期驻扎在辽东南部的长生岛、西中岛,一则通过海路,为辽东将士运送补给;二则利用海路,袭击女真人的大后方。 女真人没有水军,辽东半岛却有数千里的海岸线,我方水军可以朝发夕至,在任何一个地方登陆,而后展开游击战。 所谓游击战,就是一种以袭击为主要手段的战术,其核心精锐精髓是:敌进我退,敌退我进,敌疲我打,敌逃我追,在运动中打击敌人,积小胜为大胜,将女真人的大后方搅个稀巴烂…… 如此一来,女真人的生产受到了极大破坏,又无法通过战争得到任何补给,国力肯定会越来越弱,国力一弱,内部矛盾就会爆发出来,如此快则十年、慢则二十年,其民必乱,其国必亡!” 讲完了整体战略,秦锋又手指辽东地图,讲起了具体战术,如何修筑城池,如何提供补给,如何加固防线……用了整整一个时辰,才算讲解完毕。 再看在场众人,一个个全都呆愣住了,有的还捂着心口,显然受到的刺激不轻,尤其是雷大鹏,满脸沮丧、自信全无,比霜打的茄子还要蔫上三分。 “可惜、可惜,真是太可惜了!”过了好一会儿,总督—杨鹤首先回过神来,而后连说了几个可惜。 可惜什么? 可惜这只是一次纸上谈兵,可惜秦锋出世太晚了。 如果秦锋早出世二三十年,如果秦锋是当时的辽东经略,以其才智、按计而行,就算不能消灭女真人,也能将其死死的压制住,令其无法做大。 可惜一切都来不及了。 十年之间,女真人连战连胜,攻克辽东大量的城池,获得了大量的人口和财富,还获得了很多先进技术,而后东克朝鲜、西服蒙古,又获得了兵源上的补充,其国力已经今非昔比了。 现如今,再想对女真人实行绞杀之策,已经无济于事了。 不过嘛,秦锋讲的战术当中,有几条还是有用的,比如春守秋战、创立水军、骚扰敌后……自己可以整理出来,一份上奏皇帝,一份送给现任辽东经略—袁崇焕,对于辽东战事肯定大有裨益的。 想完这些之后,杨鹤将目光落在了姜让身上:“姜总兵,秦、雷二人已经比试完了,这一局,你认为谁胜谁负啊?” “这个……这个……” 姜让满头冷汗,郁闷的都想撞柱子了,虽然自己非常想说义子-雷大鹏赢了,可是自己的脸皮再厚,也说不出这话啊! 在场众人都看的清楚,在排兵布阵方面,雷大鹏勉强可以跟秦锋比一比,可是在战略格局和眼光,前者比后者差的不是一点半点。 而战略格局和眼光的高低,决定了二人未来的成就,具体来说:雷大鹏可为将才,独当一面,秦锋可为帅才,统御全局。 从古至今,帅高于将,这一局,又是秦锋胜了。 可怜自己的银子,又打水漂了。 怎么办,认输吗? 那就不是九尾狐狸了,姜让的眼珠转动几下,立刻有了新主意:“呵呵,秦锋谋略高超,这一局,自然是他胜了,按照之前约定好的,由秦锋组建新军之事,末将再无异议了。 不过嘛,秦锋毕竟只是一个小小百户,官职卑微,年纪又轻,如果骤然担当重任,只怕军中人心不服,以末将之见,不如先让秦锋立上一些功劳,提拔一下官职,而后再委以重任,那样就名正言顺了!” “立功?” “不错,榆林镇以北是毛乌素大沙漠,其中隐匿着不少沙匪,这些匪徒忽聚忽散、神出鬼没,四处劫掠、危害不小,虽然官军多次进行围剿,可惜收效不大。 以末将之见,可以派秦锋为使者,前去招降这些沙匪,如此可有三大好处: 一则为榆林镇除一大害,让过往商旅免受劫掠之苦。 二则,让秦锋立下功劳,而后名正言顺的提拔重用,如此军中人心可服! 三则,总督大人正在推行招抚之策,若能先招降这些沙匪,正好做一个榜样,以体现总督大人的诚意,各地的流寇们得知之后,肯定纷纷接受招抚,如此平定乱局,指日可待了!” …… 总兵—姜让这一番话,说的是慷慨激昂、有理有节,若是不明真相的人听了,还真以为他是在为秦锋着想,为西北大局着想! 实际上,这条九尾狐狸是在暗中使坏呢。 别人或许不知道,姜让却非常清楚,沙匪大当家-侯万金,就是死在了秦锋手中,秦锋还带人捣毁了隐藏在大漠中的沙匪巢穴,这可是不共戴天之仇啊! 现在提议让秦锋前去招降,如果这小子真的去了,十有八九会被沙匪们大卸八块、千刀万剐的,如此就达到了借刀杀人的目的。 如果秦锋不肯去,自己就以胆小怯懦,难担大任为借口,搅黄了让他负责组建新军之事! 总之一句话,无论去与不去,都对秦锋不利,都对自己有利,嘿嘿! 唯恐自己一个人的话份量不够,姜让又向周围的将领们递了个眼神,十几名心腹死党立刻站了出来。 “启禀总督大人,姜总兵言之有理,末将附议。” “末将附议。” …… “秦锋若是不敢去,说明他胆小如鼠,根本无法承担重任,那样的话,让他负责组建新军,末将第一个不服气!” “没错,不服气,我们全都不服气!” …… 姜让这只老狐狸又耍诡计了,这次秦锋如何应对呢? 第五十四章升任守备官! 秦锋想笑,哈哈大笑,可是又不能笑出来,只能强忍着,一边在心中偷偷的笑,一边默默的问候姜让的祖宗十八代。 这只老狐狸真是阴险狡猾,这明显是要借刀杀人啊? 可惜老狐狸再是阴险狡猾,也有算计不到的地方。 不错,自己的确杀了沙匪大当家—侯万金,还带领人马捣毁了沙匪们的巢穴! 不过嘛,这些事都是自己和三当家—韩山君一起联手做下的,自己还帮助韩山君报了血海深仇、杀掉了郑千户,夺回了未婚妻—叶婉儿。 事情过后,韩山君对天盟誓,一定会报答自己的恩情,而且和自己结为了莫逆之交,韩、叶二人成亲的时候,自己还专门去了一趟,喝了二人的喜酒呢。 喝喜酒的时候,韩山君就说过想要改邪归正,不再当沙匪了,只是没有一个合适的机会罢了。 这件事,秦锋没有忘记,就在几天之前闲聊之时,和总督—杨鹤诉说了部分经过,希望杨鹤能下一道命令,招降韩山君及其手下沙匪们,让他们弃暗投明、为朝廷效力。 杨鹤答应了。 准备比试结束之后,就处理这件事情。 没想到,姜让抢先一步提了出来,这正中秦、杨二人的下怀,二人对视一眼,决定顺水推舟,促成此事,来个一箭双雕! 接下来,杨鹤不露声色,装模作样的想了想,而后开口道:“姜总兵言之有理,招降沙匪,却是一举三得的好事……既然如此,秦锋,此事由你全权负责,不得有误!” “既然是总兵大人提议,总督大人下令,卑职不敢推辞,一定竭尽全力招降沙匪,不过嘛,沙匪们凶悍顽劣至极,要想对其进行招降,必须恕其前罪,给予免死文书,再给他们安排一条出路才行;即便如此,卑职也没有多大把握,若是招降之事不成,还请总督大人、总兵大人勿要怪罪才是!” 秦锋心里乐开了花,脸上不能带出来,反而装出一副畏惧、迟疑、没有把握的样子,演技之精湛,足够拿几个小金人的了。 “没问题,你告诉那些沙匪们,只要他们肯改邪归正、接受招抚,前罪既往不咎,本督还会妥善安排,让他们为朝廷效力,得一份锦绣前程!” “总督大人放心,卑职明白,那免死文书之事?” “本督现在就写!” 杨鹤言而有信,当即亲手写下了一份免死文书,并在上面加盖了三边总督大印! 有了这份文书,韩山君等人就有了一道保障,不会出现那种先招降、再杀降的事情了。 秦锋接过免死文书,贴身收好,这下放心了。 长话短说。 秦锋是个雷厉风行的人,回去略加准备一番,第二天就带着耗子、董天豹出发了,直奔毛乌素大沙漠,前去招降沙匪。 一天。 两天。 三天。 …… 转眼十天过去了,秦锋几人进入沙漠之后,没有一点消息传回来。 得知情况,总兵—姜让可是高兴坏了,决定好好庆祝一番。 榆林城—总兵府—大堂内! 姜让及其心腹将校十余人,正在推杯换盏、开怀畅饮。 今天的酒宴相当丰富,那真是山中走兽云中燕,陆地牛羊海底鲜,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草坑里蹦的……一切应有皆有。 不夸张的说,这一桌酒席起码价值四五百两银子,足够普通百姓人家吃用一辈子了,而在姜让这里不过是一顿寻常宴会罢了。 灾荒之年,如此大吃大喝,倒是真应了一句话: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总兵大人真是高明啊,只是略施小计,就让那个秦锋自己去鬼门关报到了,哈哈!” “说的不错,整整十天了,一点消息也没有传回来,估计秦锋早就被沙匪们大卸八块、连骨头都被沙漠里的野狼啃干净了,哈哈!” …… “哼,那小子害的本总兵输了十万两银子,大卸八块都算便宜他了,若是落入本总兵手中,非将他千刀万剐,挫骨扬灰不可!” 面对众人的吹捧,姜让非常得意,不过在得意之余,又隐约的感觉有一点点不对劲。 虽然和秦锋接触不多,可是自己感觉的出来,那是一个胆大,心狠,多谋的小子! 如此足智多谋的一个人,肯定能看穿自己的借刀杀人之计,既然看穿了,为何不想办法推辞掉招降沙匪之事呢? 就算是推辞不掉,那也该多准备准备,多谋划谋划才对啊! 事实上,秦锋第二天就出发了,行动如此迅速,完全不像没有一点把握的样子,难道说,这小子有什么倚仗不成? 想了又想,还是想不通! 为了弄清情况,姜让决定多派一些人手,到大漠附近探听一下,看看秦锋到底是生是死,那样自己也好放心。 刚要下命令,就见一名亲兵慌里慌张的跑了进来:“启禀总兵大人,大事不好啦!” “慌什么,慢慢说,出什么事了?” “是秦锋回来了,他还带回了沙匪大头目—韩山君,招降之事成功了,总督大人大喜,正在设宴款待二人呢!” “什么,招降成功了,这怎么可能?” 在场众人全都傻眼了,原以为秦锋就算不死在沙匪手中,也会铩羽而归,到时候众人再一起落井下石,整他一个半死。 万万没想到,秦锋竟然成功了,他究竟是怎么劝降沙匪的,这完全没有道理啊! 邪门,太邪门了!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这次的事情弄巧成拙了,非但没有坑住秦锋,还让他立下了功劳,再想阻挠让他负责组建新军之事,可就找不到任何借口了。 怎么办? 换成了一般人,此时怕是真没办法了,可姜让不是一般人,而是大名鼎鼎的九尾狐狸,肚子里的坏主意比臭茅坑里的蛆都多,随随便便就是翻出一条来。 事到如今,再想压制秦锋是不行了,既然压制不住,干脆顺水推舟,送他去一个好地方。 “哼,秦锋招降沙匪有功,理应提拔重用才是,你们全都听好了,明天和我一起上奏总督大人,保举秦锋担任白城子—守备官之职。” “白城子,那可是咱们榆林镇最危险的地方了,当那里的守备官,就等于一只脚踏进了鬼门关,总兵大人高明啊!” “如果秦锋不肯去白城子怎么办?” “哼,榆林镇各处的官职,只有白城子那里有空缺,咱们保举秦锋前往上任,乃是合情合理之事……他若是不去,咱们就参他一个不服军令、临阵畏缩之罪,看姓杨的如何处置!” “高、高,总兵大人真是高明啊!” 十几名将校呆愣片刻,而后同时伸出了大拇指,不愧是九尾狐狸,出的主意真是又黑又损又缺德啊! 这一次,秦锋就算是不死,也得脱三层皮了,白城子,那就是鬼门关的入口啊 …… 崇祯二年—八月初八,经过榆林镇总兵—姜让等人的一致保举,三边总督—杨鹤正式下令:任命秦锋为白城子—守备官,同时负责组建新军之事,新军的名额定为四千人。 守备官,正五品,在明军的序列当中,已经属于中层军官了。 同时下令,将韩山君及其手下沙匪,全部改编成官军,并在秦锋的手下效力。 升了官,又得到一员大将,自然要好好庆祝一番了。 当天晚上,秦锋、耗子、董天豹、韩山君……以及女公子—薛瑾瑜围坐一起,推杯换盏,热烈庆祝,这些就不必细说了。 吃饱喝足之后,其他人各自回去休息,秦锋却把薛瑾瑜留下了,带到自己的寝室中,关好门窗、拉上窗帘,而后二人做起了不太光彩的事情——分赃! 之前有‘无名氏’大商人,针对秦锋、雷大鹏比试之事,接连开出了两次盘口。 榆林城内的好赌之徒们,利令智昏,纷纷压雷大鹏获胜,结果输了个干干净净,‘无名氏’大商人则赚了个钵满盆满。 其实所谓的‘无名氏’大商人,是薛瑾瑜找人假扮的,而整个事情都是秦锋在暗中谋划的,为的是狠狠赚一笔银子用。 薛瑾瑜拿出一本账册,上面记载着这次赢钱的数目: “锋哥,两次盘口,共计赚了十八万八千六百五十四两白银,其中有一半是那位姜总兵贡献的,输了这么多银子,怕是够他心疼一阵子了。” “哼,姓姜的常年吃兵肉,喝兵血,让他吐出一点来,也算是替天行道了。” “锋哥,按照事先说好的,你我五五分成,你的这份是要银子,还是兑换成金子,或者珠宝?” “一半要银子,另一半给我换成粮食,布匹,铜铁之类的物资,而后送到白城子去。” 秦锋马上要组建新军了,那可是非常花钱的事情,这些赢来的不义之财,正好用来练兵。 一切准备妥当,接下来,启程前往白城子! 第五十五章白城子! 白城子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古城! 南北朝时期,刀兵四起、天下大乱,匈奴人首领—赫连勃勃趁机在西北地区建立了一个大夏国,而后强征胡、汉民夫数十万人,为自己修建一座坚固的都城。 据说修筑城墙之时,采用了一种极为残暴的方法: 每筑好一段墙体,赫连勃勃就命令一名大力士用大铁锥锥之,铁锥若是刺入墙体一寸深,就将负责修筑这段城墙的民夫全部杀掉,并将尸体一起筑入墙内,以此警告其他人。 民夫们为了活命,连吃奶的力气都用上了,工程质量自然是超一流的,城墙筑的坚固无比,甚至达到了‘击之火出、其坚可以砺刀斧’的地步! 都城建好之后,大夏王—赫连勃勃亲自取名:统万城,示意自己要统一天下,君临万邦。 可惜赫连勃勃空有满腔野心,却没有足够的才略,更没有帝王之命,统万城筑成没多久,这个残暴的家伙就一命呜呼了,其子无能,屡战屡败,国家随之灭亡。 之后的岁月里,统万城多次经历战火蹂躏,内城、外城具毁,完全变成了一片废墟,就连名字都被世人遗忘了,只有坚固的城墙依旧存在,因为墙体是用一种白色胶泥筑成的,于是就有了‘白城子’这个称呼。 大明王朝建立之后,调集民夫对白城子的内城进行了简单的修复,并设置守备官一名,带领人马长期驻扎,使之成为了西北防线中的一个重要据点。 因为地理位置前出,靠近河套大草原,蒙古人南下劫掠之时,白城子总是首当其冲,故而战事极为频繁。 尤其是万历四十七年,萨尔浒大战之后,眼见大明边军精锐损失惨重,国力又极为空虚,蒙古人南下劫掠的频率就很高了,白城子一带的战事也更加激烈,驻军死伤惨重。 短短十年之间,白城子一共换了十二任守备官,其中七位战死沙场,四位重伤残废,还有一位被蒙古人捉走了,至今生死不明。 于是乎,白城子守备官一职,成了人人闻之色变的存在,谁也不敢来担任这个职务,生怕成为下一个刀下鬼! …… 崇祯二年七月初六—黄道吉日,宜上任。 上午时分,白城子第十三任守备官—秦锋带着几位好兄弟,以及四百多名由沙匪改编成的士兵,浩浩荡荡的前来上升了。 来到了白城子附近,秦锋没有急着进城,而是在四周转悠了几圈,仔细查看这里的山川地形,还不时满意的点点头。 “锋哥,这里靠近大草原,蒙古人说来就来,几乎年年都有战事发生,姓姜的举荐你当这里的守备官,明显是要借刀杀人啊!” “锋哥,这里太危险了,你为什么不禀告总督大人,换一个安全点的地方任职呢?” …… “你们不懂的,古语有云:天下之事,顺逆相生,这里的确是一处险地,可也是一处风水宝地,只要善加利用,以后就是咱们建功立业的基地,哈哈!” 秦锋何等聪明,早就看穿了总兵—姜让的险恶用心,自己之所以没有拒绝来白城子当守备官,是有一番考虑的,具体来说就是三大利: 白城子距离榆林城有二百八十里远,在这个地方,自己是最高长官,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用受总兵—姜让的约束,这是第一利! 白城子东通榆林,西接宁夏,南靠无定河水,北控河套草原,扼咽喉而控四方,地理位置极为重要,这是第二利! 白城子本是大夏国的都城,如今虽然残破不堪了,可是整体结构还算完整,只要好好修复一下,就能重振往日雄风了,这是第三利! 有此三利,足以成就一番大功业了! “弟兄们,随我进城,咱们的好日子就从这里开始了!” “诺!” 接下来,一行人快马加鞭,很快来到了白城子的东门。 只见大门紧紧关闭,吊桥高高挑起,几名士兵正在城墙上巡逻,发现有人马来到了城下,立刻挽弓搭箭,做出一副戒备姿态。 “来者何人?” “我是新任守备官—秦锋,今日前来上任,快快打开城门!” “把总大人有令:无论何人,要想进白城子,必须验明正身才行,还请秦大人出示一下凭证,否则我等不敢开门!” “好,凭证在此,你们查看吧!” 没想到,白城子的守军还挺认真的,对此秦锋很是满意,军人嘛,本来就该时刻保持警惕,如此才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紧接着,从城墙上坠下一个小篮子,秦锋把自己的上任公文、守备官印都放了进去,小篮子又被拽了上去,几名士兵查看之后,立刻跑去报信了…… “隆……隆!” 片刻之后,吊桥放下,城门打开,从中走出一队衣衫褴褛的士兵,为首一位中年汉子,大约三十五六岁,五短身材、大头圆眼,满脸皆是风霜之色,一看就是个有故事的人。 “把总—项玄武,恭迎守备大人前来上任,迎接来迟、还望恕罪!” “无妨!” “请守备大人进城,卑职立刻让人准备酒菜,为大人接风洗尘!” “不急,先带我到城内巡视一番,接风的事随后再说吧!” “诺!” 一般的官员上任,都要好好享受一顿接风宴,吃饱喝足了,休息个三五天,而后才会办正事。 这种刚刚进城,连凳子都没坐一下,水都没喝上一口,就要巡视城防的事情,项玄武从军二十年以来,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不禁让他对这位年轻的新守备大人有一种刮目相看的感觉! 难道说,终于遇到一个干实事的上司了? 接下来,在把总—项玄武的陪同下,秦锋开始了巡视。 白城子分为内、外两层城区,外城早已毁于战火之中,只余下一些残垣断壁,内城的情况略好一些,可也有不少残破的地方,刀劈斧砍的痕迹更是随处可见,说明这里经常发生战斗。 又看了看军营、马厩、兵器库、火药库、粮草库……全都干净整齐,由此可见,这位项把总在治军上颇有两下子。 就是这里的士兵们太瘦弱了,一个个衣衫褴褛、面有菜色,比之叫花子强不了多少,而且兵器老旧、战马羸弱,存粮更是少的可怜。 “项把总,城内一共有多少人马?” “回守备大人的话:包括卑职在内,共有官兵五百四十三人,战马四十八匹,其中只有一半可以用于作战,其他都是老马、伤马,只能勉强拉拉车,推推磨罢了。” “嗯,你们多久没有领到军饷和粮草了?” “回大人的话,卑职等人已经有半年没领到军饷了,粮草拖欠了三个多月,兵器、军服、铠甲、战马……更是四五年没有补充过了;没办法,肚子饿了,弟兄们只能抓野鼠、挖野菜充饥,衣服鞋袜破了,就缝缝补补的瞎凑合,日子过的苦啊!” 项把总诉说着手下士兵们的苦楚,而这种情况,已经持续很长一段时间了。 为了抵御女真人的进攻,如今国家财政收入的七成以上,都投入到辽东战场上了,其余军镇的粮饷供应则是不断减少,连正常需求量的三分之一都达不到。 再加上高层军官腐败,克扣粮饷、盗买军需,以至于基层将士们苦不堪言,像白城子这种半年领不到军饷、三个月领不到粮草的情况,在边军中比比皆是。 士兵们吃不饱、穿不暖,又没有银子养家糊口,自然无心为国征战了,而且大量的逃亡。 而逃亡的士兵当中,又有相当多的一部分人参加了流寇,四处攻城掠地、烧杀抢夺……如今西北一带的流寇越来越多,战斗力越来越强,这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项把总,让士兵们轮流到这里来,六个月的欠饷,本官一次给你们补齐,至于粮草辎重,本官已经联系过绥德—薛家的商队了,半个月左右就会送到这里。” “啊?” 项把总大吃一惊,原想着接风宴结束之后,多说一些溜须拍马的话,把这位新守备大人哄高兴了,自己再提粮饷的事情。 没想到,自己一句话还没说呢,这位新守备大人主动补发粮饷,而且是一次性补齐,这是真的吗? 不是吹大牛吧? 眼看项把总不动地方,知道他有些怀疑,秦锋没有解释,只是让手下士兵抬来一些大箱子,打开之后,里面装满了白花花的银子,共计是六万四千三百二十七两。 其中一万两银子,是离开榆林城之前,秦锋跟总督—杨鹤提前支取的军饷,用来组建新军之用。 而且说明了,以后再发军饷,全都直接发到白城子,不经过榆林城—总兵府,以免被人克扣节流。 其余五万四千三百二十七两,是‘分赃’得来的,秦锋一并带来了。 “银子,真是银子,卑职多谢守备大人,您是救苦救难的活菩萨,是弟兄们的大恩人啊……弟兄们,快点过来啊,守备大人给咱们发军饷了,六个月的全部补齐,哈哈!” 项把总揉了揉眼睛,又抓起几枚大银锭掂了掂,确定无疑了,立刻跪在地上,对着秦锋连连叩首,而后招呼手下士兵过来领银子。 瞬时间,白城子内响起了一片欢呼声,真比过年过节还要热闹,还要高兴十倍不止! 第五十六章项玄武! 白城子中心位置,有一大片长方形的古建筑群,材料皆以巨石为主,上刻日月星辰、花鸟鱼虫图案,既美观,又坚固,虽然经历上千年的风吹雨打,依旧傲立不倒! 据说,以前是匈奴大王—赫连勃勃的王宫。 之后明军驻扎于此,将其中几座建筑物修缮了一下,作为白城子—守备官的衙门,前面办公、后面居住。 发完军饷之后,项玄武为了表示谢意,命令手下士兵在其中最大的一座石殿内准备酒宴,为秦锋等人接风洗尘。 说是酒宴,其实根本没有酒,饭菜也很粗糙:又黑又粗的面饼子,里面还掺杂着许多麦子壳,白水煮蘑菇、白水汆泥鳅、白水炖鲤鱼、白水煮野鸡蛋……色、香、味俱无,让人看着就没又胃口。 “这里条件艰苦,只能弄到这样的伙食,实在是委屈大人了!” “无妨,与士兵们的伙食相比,这已经很不错了!” 秦锋是过过苦日子的人,因此一点也不挑剔,大吃大喝、狼吞虎咽,还不时谈笑几句,如此豪爽的军人作风,瞬间赢得了项玄武等人的好感。 无论什么时候,一个能和部下同甘共苦的上司,永远都是受欢迎、受尊敬的! “项把总,今年贵庚,当兵多少年了?” “回守备大人的话,卑职今年三十六岁,从十六岁开始当兵,已经整整二十年了。” “项把总身上隐隐带着一股子杀气,想来打过不少仗吧?” “是啊,当了二十年的兵,没少了四处征战,跟西南的番人打过、跟草原上的蒙古人打过,随军远征辽东,还跟女真人打过,大大小小,起码有五六十场仗了。” …… “哦,那你在白城子驻守多久了?” “天启四年,卑职从辽东回来之后,就一直驻守这里,算起来也有六个年头了。” …… 吃饭的时候,秦锋利用闲谈的机会,很快弄清了这位项把总的情况。 项玄武,三十六岁,榆林左卫—征南千户所—新兴堡人氏,家境贫寒,为了吃口饱饭,十六岁就从军入伍了,从一名普通士兵干起,一点点熬成了把总。 万历四十七年,项玄武随军一起远征辽东,参加了萨尔浒之战,结果明军大败,前任榆林镇总兵—刘綎当场战死,将士死伤极为惨重,只有极少数人逃了回来,其中就有项玄武,之后被编入了辽东军中,驻扎辽阳城。 天启元年,辽沈之战,明军大败,辽阳、沈阳、开原、铁岭……诸多重镇失守,辽东经略—袁应泰自焚而死,明军将士死伤不计其数,只有极少数人生还,其中又有项玄武。 天启二年,广宁之战,明军再次大败,总兵刘渠、祁秉忠战死,部下几乎全军覆没,逃生者寥寥无几,其中还有项玄武。 之后又经历了几次大战,明军次次大败,项玄武次次死里逃生、毫发无伤! 因为败仗打的太多了,以至于军中人人讨厌项玄武,认为他就是个扫把星,人在那里那里倒霉,于是找了个借口又把他踢回了榆林镇老家。 再之后,项玄武因为得罪了人,又被踢到了白城子,一待就是整整六年! …… 弄清了项玄武的人生经历之后,秦锋不禁暗挑大拇指,生出了满满的敬佩之情。 没错,就是敬佩! 要知道,沙场征战,凶险万分,能在兵败将亡的情况下逃生一次,可以说是运气好! 连着逃生两次,可以说是运气逆天! …… 连着逃生多次,那就不是运气了,而是本领。 一种可以预知危险,善于保护自己,在逆境中顽强生存的厉害本领! 正是凭着这种本领,项玄武才能在又危险、又艰苦的白城子待了整整六年,一直活蹦乱跳的。 玄武者,大龟也,背负坚壳,遇到危险就缩起来,令敌人无可奈何,故而极为长寿……项玄武,人如其名啊! 另外吗,项玄武因为得罪了人,才被踢到了白城子。 得罪了谁? 没说。 可秦锋猜的到,十之八九是得罪了总兵官—姜让,或者是与姜家有关系的人,才遭到了这种报复。 既然有着共同的仇人,那就可以信任,可以深交! “项把总,从此以后,咱们就是朋友了,一起驻守白城子,一起同甘共苦、建功立业!” “大人,您和卑职交朋友,您不嫌弃卑职是个屡败之人,不吉利?” “哈哈,辽东战事,屡战屡败,乃是朝廷的用兵方略有误,再加上统帅无能导致的,与你又有什么关系,相反的,能多次从乱军中活下来,说明你是个有本事的人,秦某相信,以你的一身本领,以后肯定有大显神威、出人头地的那一天!” “多谢大人赏识,卑职以后愿效犬马之劳!” 项玄武的双目湿润了,整整二十年了,自己在军中一直受人排挤,献计献策从未被采纳过,还因为多次死里逃生,被人骂做‘老乌龟、老不死’的等等,饱受屈辱。 现如今,时来运转,终于遇到一位赏识自己的上司。 士为知己者死,自己这次遇到知己了,呜呜! …… 半个月之后,姜家的商队来到了白城子,送来了整整八千石大米,还有布匹、棉花、油盐、酱醋、茶叶……以及各种生活必需品,有了这些东西,就可以改善士兵们的生活水平了。 半个月当中,秦锋也没闲着,亲自跑了一趟七杀堡,等返回白城子之时,身边多了一个人—晋玉娘!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最近一段时间,秦锋得遇贵人、升官发财,可谓是春风得意! 可在春风得意的同时,也结下了不少仇人,其中就包括九公子—范人杰,榆林镇总兵—姜让,此二人皆是阴险狠毒之徒,时刻欲置秦锋于死地。 正面对决,斗智斗勇、斗黑斗狠,秦锋不惧任何对手! 秦锋担心的是,有人背后下手,暗中伤害晋玉娘怎么办,那样自己会悔恨一辈子的。 因此上,才把晋玉娘接了过来,这样就没有后顾之忧了。 还有韩山君的妻子—叶婉儿,也接到了白城子中居住,正好和晋玉娘做个伴。 解决了后顾之忧,接下来,该开始组建新军了,至于兵源吗,这个问题好解决,‘就地取材’就行了。 要知道,榆林属于九边重镇之一,境内有一百八十多座军堡,堡内生活着大量的军户,而军户子弟不一定都是军人,还有很多余丁。 比如说,一名卫所士兵娶了个媳妇,生个五个儿子,其中只有一个儿子能继承父业,继续成为一名卫所士兵;其余四个儿子只能另谋出路了,种地、做工、经商、求学、当营募兵都可以。 而在各种出路当中,榆林人最喜欢的就是当兵了,身披坚甲、手持利刃,在战场上建功立业,用敌人的头颅换银子、换一世的荣华富贵! 于是乎,秦锋派出了十几支队伍,分赴各处军堡招兵。 半个月后,十几支队伍都垂头丧气的回来了,连一个新兵都没有招到。 如今榆林一带正在闹旱灾,军户们没有粮食吃,四处寻找活路,有当兵吃粮这样的好事,军户们应该踊跃报名才对,怎么会一个兵都招不来呢,这也太奇怪了吧? 暗中探查,很快弄清楚了,原来又是总兵官—姜让在暗中捣鬼。 知道秦锋要招兵,姜让就暗中通知了各处的卫指挥使、千户、百户……约束好手下军户,谁也不准去白城子当兵,否则就会遭到狠狠的报复。 军户们畏惧总兵—姜让的淫威,故而无人敢报名参军! …… “姓姜的,一肚子都是坏水,老子诅咒他断子绝孙、不得好死,死后喂狗,狗都不吃,吃了就拉稀,拉的还是臭黑稀!” “没错,姓姜的太缺德了,总是暗中下绊子,锋哥,你去找总督大人,狠狠告上一状,让总督大人收拾姓姜的。” …… 弄清原因之后,可把韩山君、董天豹等人气坏了,先是对着榆林城方向一阵破口大骂,问候了姜让的祖宗十八代,而后建议秦锋到三边总督府告状。 秦锋却摇了摇头,区区一点小事罢了,若是劳烦总督大人,那也显得自己太无能了,不就是玩阴谋诡计吗,看谁的段位更高! “耗子,你的口才最好了,明天去四处溜达溜达,而后这样……这样……明白了吗?” “明白了,锋哥,你真是高明,这次够姓姜的喝一壶了。” “山君、天豹,明天跟我一起去招兵,咱们这样……再这样……明白了吗?” “明白了,大人高明,咱们这次肯定满载而归!” …… 安排好之后,秦锋决定明天亲自去招兵,第一站,选择那个军堡比较好呢? 取出地图,略加研究,选了一个好地方:榆林左卫—征东千户所—八方堡。 选择这个地方,原因有二:一是路程比较近,距离白城子不足一百里,二是八方堡这个名字好,吉利! 天下大乱,龙蛇起陆,荡平八方,舍我其谁! 第五十七章招兵! 八方堡,始建于洪武四年,本有军户一百余户,男女老幼五百余人,之后不断的开枝散叶、生息繁衍,在弘治皇帝时期达到了顶峰,堡内人口超过了三千之数,乃是方圆百里内数一数二的大堡,出了名的人丁兴旺。 再之后,开始走下坡路了。 战乱、瘟疫、旱灾、蝗灾……再加上贪官污吏们的剥削,堡内的军户们死走逃亡,数量不断减少,到了崇祯二年,只剩下不足一千五百人了,而且还在继续减少中…… “当!——当当!” “议事喽,议事喽……大家都到土地庙议事喽!” 上午时分,八方堡内响起一阵清脆的铜锣声,随即军户们纷纷走出了家门,向堡内中心位置汇聚过来,这里有一座小土地庙,里面供奉着土地爷爷、土地奶奶。 庙前还有一座台子,大约有三丈长、两丈宽、四尺高,用大块青石修葺而成,打扫的很干净。 一名又高又瘦的中年男子站在青石台子上,穿着一件半旧的正六品武官服饰,正是八方堡百户—高兴安。 眼看军户们基本到齐了,高百户上前两步,开始大声讲话:“乡亲们,静一静,听本官讲几句,去年大旱,地里的庄稼收成不好,起码减产了一半,今年开春以来,又连着几个月不见一滴雨水,庄稼成片成片的旱死,今年的收成,怕是还不如去年;照这样下去,再过几个月,怕是家家户户断顿,要饿死人了……今天本官召集乡亲们过来,就是群策群力,想想用什么办法能渡过这次的灾荒!” …… “还有什么办法,就照老祖宗的规矩办呗。” “没错,照老祖宗的规矩办,堡内的余丁都当兵去,那样不仅能省下不少口粮,还能往家里赚银子呢!” …… 遇到了灾荒年,没有粮食吃了怎么办? 卖田、卖耕牛、卖家具、卖房子……家当全都卖完了,就带着妻子儿女一起出门逃荒,四处沿街乞讨,这是大多数老百姓的选择。 榆林地区则不同了,民风彪悍、强横好斗,一旦遇到了灾荒年,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去当兵。 当兵多好啊,有军服穿、有军粮吃、有军饷拿,还可以上阵杀敌,用敌人的首级换银子,如果砍的特别多,还有机会加官进爵、封妻荫子、衣锦还乡,那该有多威风啊! “咱们到榆林城当兵吧,那里离家比较近,回来探亲容易一些!” “不好,我大哥就在榆林城当兵,隶属于总兵府麾下,他说当官的特别黑心,根本不拿士兵当人看,吃的饭里全是沙子,还经常克扣军饷,他当兵三年多了,连一两银子都没有寄回来,全让当官的贪污了。” “要不去宁夏镇吧,那边情况应该好一些!” “唉,天下乌鸦一般黑,如今这世道,就没有不喝兵血的官!” …… 正当军户们议论着,去那里当兵比较好的时候,一队骑手冲进了八方堡内,迅速来到了土地庙旁边。 为首一名英俊年轻人,看样子不到二十岁,坐骑一匹神骏的赤炭火龙驹,身上穿着正五品的守备官服饰,余者皆是亲兵。 出于对官员的畏惧,堡内的军户们纷纷向两旁闪退,百户—高兴安则跳下青石台子,快步来到近前,双手抱拳行礼:“八方堡百户—高兴安参加守备大人,不知大人尊姓大名?” “我是白城子守备官—秦锋!” “啊,您就是秦锋、秦大人!” 高兴安早就听人说过,榆林右卫—七杀堡中出了一位少年英雄。 先是在两狼山中,一枪击毙了沙匪二当家—格木尔,救下了薛家商队;而后深入大漠、巧施妙计,杀掉了恶名昭著的沙匪大当家—侯万金,还一举端了沙匪们的巢穴。 之后又在小校军场的擂台上,当众打败了榆林镇第一猛将—雷大鹏,而且是打败了两次……而后受三边总督—杨大人的赏识,被提拔成了白城子守备官。 如今在榆林地面上,提起秦锋的大名来,可谓是妇孺皆知,更有无数少年人视其为偶像、无数少女视其为梦中情郎,其中就包括自家的两个闺女,整天张口闭口的不离秦锋,连说梦话都是‘秦郎’,都快魔障了! 没想到,今年见到秦锋本尊了,看这小模样,比传说中的更年轻、更英俊啊! …… “不知守备大人,今日来到我们八方堡有何贵干?” “奉三边总督—杨大人之命,白城子正在组建一支新军,本官今日是来招兵的,不知贵堡的军户子弟当中,可有愿意报名从军者,有的话,只要被选中了,先发二两银子的安家费,以后好吃好喝、按月关饷,决不拖欠!” 说话间,秦锋挥了挥手,两名亲兵从马背上抬下一口箱子,打开之后,里面满是白花花的银子。 “银子,真的是银子!” “当兵就有二两银子的安家费,这位秦守备真是出手大方啊!” “出手大方的人,对手下肯定差不了,真想到秦守备大人麾下当兵,可惜……唉!” 看到整箱的银子,军户们瞬间骚动起来,不少人都起了参军的心思,可惜没有一个人敢过来报名的。 原来二十多天之前,榆林镇—总兵府私下传出话来,警告各堡的军户们,谁也不准到白城子守备官—秦锋麾下当兵,若敢违背,就报复其全家老小。 总兵—姜让是出了名的专横霸道、心狠手辣,军户们心中畏惧,故而没一个人敢报名参军。 眼看无人报名,秦锋开口道:“高百户,贵堡的小伙子不少,为何没人愿意报名参军呢?” “这个嘛……回守备大人的话,本地连续两年大旱,田里的庄稼旱死了无数,堡内的乡亲们正商议着、趁着今年夏闲的时候多挖几条大渠引水灌溉,这样就能抵抗旱灾了;挖渠的活太苦重了,若是小伙子们都去当兵了,留下一群老弱妇孺的,怕是三年五载也挖不成,所以才没人报名参军,还请守备大人见谅!” “嗯,连年旱灾,挖渠引水的事的确重要,既然如此,本官亦不强求了,走,咱们到别的军堡看看去。” “啊?” 挖渠引水,只是托词罢了,连鬼都糊弄不了,高百户原以为说出来之后,秦锋肯定大发雷霆,而后不依不饶,狠狠的收拾自己一顿。 自己也做好了被收拾的准备,没办法,一边是得罪守备大人,一边是得罪总兵大人,两相比较之下,自己只能得罪官职小的了。 没想到,秦锋一点未生气,反而调转马头准备离开了,这位守备大人如此好脾气吗? 高百户胡乱猜疑之际,又有几名骑手进了八方堡,看样子是秦锋带来的亲兵。 “参见大人!” “情况如何了?” “回大人的话,我们分别去了清水堡、安塞堡,两个地方的军户全都踊跃报名参军,争抢的十分厉害,还请大人前去选拔兵员。” “好,你们去告诉清水堡、安塞堡的军户们,凡是想要参军者,立刻到清水河边集合,本官在那里进行选拔,只要选拔上了,立刻发放二两银子的安家费,绝不食言。” “诺!” 几名亲兵答应一声,立刻调转马头,传达命令去了。 秦锋则带着其余亲兵,前往十五里外的清水河,准备在那里选拔兵员。 望着渐渐远去的背影,八方堡的军户们窃窃私语起来:“你们听见了没,附近清水堡、安塞堡的军户们报名参军了,他们就不怕总兵府报复吗?” “哼,大灾之年,家家断顿,人都快要饿死了,还有什么可怕的,横竖都是死,当个饱死鬼总比当个饿死鬼强吧!” “说的对,既然清水堡、安塞堡的人都不怕,咱们怕什么,咱们也报名参军去,只要选拔上了,就有二两银子的安家费,足够全家老小顶一阵子了!。” ……… 上古之时,蟹六跪而二螯,模样狰狞恐怖,故而无人敢吃。 可是某一天,一位勇敢的吃货站了出来,做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于是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吃螃蟹的人紧跟着出现了,这就是表率的力量。 同样道理,总兵—姜让在榆林镇横行霸道多年,军户们畏之如虎,谁也不敢得罪。 可当有人站出来,第一个摸了老虎屁股,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就会随之出现了。 “乡亲们,冷静、冷静,千万不要冲动……咱们看看再说,看看再说!” 得知附近两个军堡的军户们、已经踊跃报名参军了,八方堡的军户们顿时恐惧感大减,嚷嚷着也要去报名参军,却被百户—高兴安给阻拦住了。 在高兴安看来,这件事太过重大了,不能鲁莽行事,最好还是看看真假,而后再做定夺: 如果清水堡、安塞堡的军户们真的报名参军了,那八方堡的人就跟着一起参军,有道是法不责众,事后就算总兵府知道了,也不可能找这么多人的麻烦。 相反的,如果秦锋在说谎,清水堡、安塞堡的军户们根本没人参军,八方堡的人就同样不参军,以免做了出头鸟、遭到报复。 军户们认为有理,于是成群结队的前往清水河边,看看这件事到底是真是假…… 第五十八章天威军! 清水河边,秦锋带领着一众亲兵们,已经布置好了招兵场地。 这次招兵,可不是来一个收一个,而是要精挑细选、务必选拔出最优秀的兵员才行,具体来说就是三项要求: 一是年龄,只招收十八岁以上、二十八岁以下的青年人,而且是未婚者优先,没有老婆孩子,就少了后顾之忧,这样的士兵打起仗来更勇猛、更不怕死。 二是体格,身高要求在五尺三寸以上,身体健康、孔武有力,能扛着一百五十斤重的大麻袋,在一柱香时间内,行走三百步。 三是智力,头脑越灵活越好,要是能认识几个字就更好了,没有知识的军队是愚蠢的,有知识的军队才能战无不胜,这可是一位伟人说的。 如果三样都不达标,怎么办? 不要灰心,还有一个当兵的机会,那就是你得有一技之长! 比如说会爬树,比猴子还要灵活的,收下。 精通医术,能给士兵、战马治伤看病的,收下。 精通水性,能够畅游大江大河,在水下憋气很长时间的,收下。 …… 不仅收下,还要格外优待,因为这些有一技之长者,全都是当特种兵的好苗子,经过训练之后,可以发挥出巨大作用,有时更胜万马千军! 场地设置好了,却迟迟不见有人来报名参军,亲兵们不禁嘀咕起来:“大人,那些军户真的会来吗?” “呵呵,放心吧,他们肯定会来的。” “可是……可是……” “没什么可是的,你们做好准备吧,一会儿来报名参军的人会特别多,有你们几个累的!” 秦锋话音刚落,就见到八方堡的军户们成群结队的出现了……紧接着,清水堡、安塞堡的军户们也都出现了,黑压压的一大片! 三处的军户们互相看看,那些身强力壮的小伙子们,立刻争先恐后的跑了过来……“报名参军!” “大人,我们要报名参军!” “好,好,全都排好队,一个一个接受考核,只有考核合格的人,才能成为秦大人的兵!” …… 亲兵们立刻忙碌起来,对报名参军者进行考核,考核过关者,当场签字画押,而后领取安家银子,就算是入伍的新兵了……如此仅用了小半天时间,就招募了数百名合格的士兵。 看到这里,相信很多人都猜到了吧……没错,秦锋又耍花招了,而且招数很简单: 第一步,先跑到八方堡,告诉堡内的军户们,附近的清水堡、安塞堡的军户们踊跃报名参军了。 第二步,再跑到清水堡,告诉堡内的军户们,附近的八方堡、安塞堡的军户们踊跃报名参军了 第三步,再跑到安塞堡,把之前的谎话又复述了一遍。 军户们畏惧总兵—姜让的淫威,故而不敢报名参军。 可当他们得知,其他两处军堡的人都报名了,顿时畏惧感大减,纷纷跑来查看情况。 结果就是,三堡的军户们全都来了,原来的假话也就变成真的了……而同样的小花招,在榆林镇很多地方都在上演着,于是招兵的事情一下子顺利起来。 长话短说。 十天不到,四千新兵就招募齐了,可新的麻烦又出现了。 连年大旱,粮食减产,军户们穷困潦倒,天天为了填饱肚子发愁,如今秦锋招兵,待遇极好,各堡的军户们蜂拥而来,都想吃军粮、领军饷,好养活一家老小。 可有的军堡位置偏僻,军户们得知消息晚了,待到赶来之时,四千名额已经招满了。 可是后来的军户子弟们,都聚集在招兵地点,苦苦哀求、不肯离开,有人甚至下跪磕头,只求补一个名字。 怎么办? 现在多招一个士兵,就等于多拯救一家人活命。 可是多招一个士兵,就得多消耗一份粮饷。 两难之间,秦锋一咬牙、一跺脚,以‘白城子过于破旧,需要进行大规模修复’为名,又招募了三千多名民夫,说是民夫,其实就是新兵,和之前招募的四千人一起,全都带回了白城子。 白城子原有驻军五百多人,韩山君手下有四百多人,如今又招了七千多人,三者加在一起,整整有八千人,超出了编制名额一倍。 多招了四千士兵,秦锋就不怕上司怪罪吗? 不怕! 一则,白城子距离榆林城数百里,前者这边做点什么,后者那边根本就不知情;退一步说,就算总兵府派人来检查士兵人数,秦锋也有办法瞒天过海,将多出的四千人藏起来。 二则,如今大明朝的军队中,实际士兵人数和编制上的人数,就没有能对上的,全都在谎报。 不同的是,别处都是编制上人多,实际上人少,当官的好吃空额、贪污军饷,秦锋这里截然相反,编制上人少,实际上人多。 横竖大家都对不上数,那就谁也别挑谁的毛病了。 …… 接下来,就是对新兵们进行整编和训练了,这又是一个难题。 要知道,大明朝的营募兵根本没有统一的编制,如何编练军队,如何指挥作战,全凭主将自己的喜好决定。 比如大名鼎鼎的戚家军,实行的是队、哨、官、总、营的编制, 如今大明最精锐的关宁铁骑,实行的是伍、队、哨、司、营的编制。 …… 于是乎,秦锋冥思苦想了几天,根据现在的兵员素质、武器装备、实战情况,创造出了一种最适合这个时代的军队编制: 十六个士兵为一队,内设正、副队长各一人,兵种上面:火枪手四人、弓箭手两人、牌刀手四人、长枪手六人。 打仗的时候,牌刀手在前,负责抵挡敌人的进攻,火枪手在后,负责射杀敌人,弓箭手跟在火枪手后面射击,以弥补火绳枪射速不足的问题,长枪手负责护住左右两翼,刺杀冲过来的敌人。 如此一来,十六个人互相配合,可攻可守、可进可退,能将战斗力发挥到最大! 四队为一排,另设正、副排长各一人。 四排为一哨,另设正、副哨长各一人。 四哨为一营,再加上配属的火头兵、勤务兵、医疗兵、传令兵、游骑兵、马夫……全营共计一千三百五十人,设正、副营长各一人。 营长,亦称‘千总’,正六品。 共计编了四个步兵营。 有道是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要想带出好兵来,首先要有智勇双全的军官。 经过一番深思熟虑,秦锋做出了以下的人事安排: 韩山君,性格刚烈、武艺高强,又当过沙匪的三当家,有相当不错的指挥能力,负责统领第一营。 董天豹,敢打敢拼、忠诚可靠,经过秦锋的一番调教,已经有独当一面的能力了,负责统领第二营。 项玄武,人虽然看着其貌不扬的,实则有一身真本领,而且身经百战、经验丰富,负责统领第三营。 至于第四步兵营,还没有合适的带兵人选,暂且由秦锋亲自统领。 骑兵一营:因为缺少马匹,以及精通骑战的军官,这个骑兵营暂时只有一个架子,人员、马匹再行慢慢补充。 除了四个步兵营、一个骑兵营,又编成一个辎重营,负责运输军械粮草,保证后勤供应,由耗子负责统领。 耗子胆子太小、武艺稀松,不是冲锋陷阵的材料,不过管管后勤还是没问题的。 另有工兵一哨,负责逢山开路、遇水搭桥、修筑壁垒等任务。 特种兵一哨,由那些有一技之长的士兵组成,执行特殊任务。 还有亲兵一哨,是从八千士兵当中选拔出来的精锐,个个武艺高强,专门护卫秦锋安全。 本来还想再编一营炮兵的,因为缺少火炮,以及这方面的人才,只能以后再说了。 全部人马合称为一标,由秦锋全权负责,还给这支人马起了一个又威风、又霸气的名义——天威军! 天恩如海,天威如狱,敢有抗拒天威者,必死无疑! …… 榆林城—总兵府—大堂内。 啪……啪……啪。 混账,气死我了,真是气死我了……秦锋,老夫与你势不两立,有你没我! 得知秦锋招募齐了士兵,正式组建‘天威军’消息,总兵—姜让火冒三丈,连摔了十几个茶杯,而后像头拉磨的老驴一样,在大堂里来回转圈子,思考对策。 怎么办,报复那些不听话的军户们吗? 不敢下手啊。 报名参军的人太多了,他们的父母妻儿、兄弟姐妹、亲戚朋友……加在一起,起码有好几万人,而且遍布榆林镇各个军堡。 自己的权势再大,也不敢一次得罪这么多人啊,万一逼的军户们造了反,那可就吃不了兜着走了,这就叫法不责众。 另外吗,秦锋是三边总督—杨鹤的心腹爱将,真把事情弄大了,秦锋告上一状,总督—杨鹤亲自过问此事,会引来很大麻烦。 没办法,只能是暗气暗憋,以后再慢慢想办法吧。 总兵—姜让这边忍了! …… 另一边,秦锋日夜忙碌,操练自己的八千子弟兵! 第五十九章练兵!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转眼两个多月过去了。 …… “第一套军体拳,分解动作,准备格斗: 第一式弓步冲拳—吼! 第二式穿喉弹踢—吼! 第三式马步横打—吼! ……” 白城子东门外,新建成的校军场中,数千名士兵列队整齐,正在秦锋的带领下练习军体拳。 军体拳共有三套,由格斗、摔打、夺刀、夺枪、袭击……诸多动作组成,步稳势烈、动作刚劲,非常适用于近身战。 练完了军体拳,士兵们又开始进行队列训练、体能训练、战术动作训练……一时间,校军场内尘土飞扬,各种口号声直冲云霄! 看着刻苦训练的士兵们,秦锋满意的点了点头,而后又抬头望向半空中,金雕—闪电正在展翅翱翔、还不断做出各种动作。 这些动作大有含义,包括了方向、人数、移动速度、距离远近……等诸多信息。 不客气的说,有了金雕—闪电,就等于有了一双千里眼,以后打起仗来,秦锋就可以处处料敌于先,立于不败之地了,嘿嘿! 又看了一会儿,让董天豹、韩山君继续带领士兵们训练,秦锋则骑着火龙驹回到了城内。 “叮当……叮当!” 城内东北角上新建起了一座兵器局,里面有很多工匠,一个个挥汗如雨,正忙着打造各种兵器,叮当声不绝于耳。 组建一支精锐之师,不仅士兵们要刻苦训练,武器装备同样重要! 因此上,秦锋致书三边总督—杨鹤,从固原、西安、凤翔几处兵仗局中,抽调了一批经验丰富的工匠,自己又用重金招募了一批工匠,共计四百多人,组成了一个兵器局,专门给将士们打造兵器、铠甲。 而负责统领这个兵器局的,正是以前的老邻居—胡老汉! 胡老汉本是西安—兵仗局中有名的大工匠,手艺精湛,善于打造多种兵器,就连火炮都会铸造,因为性格耿直得罪了上司,才被发配到七杀堡的。 秦锋上次回七杀堡接晋玉娘,顺便把胡老汉也请来了,让他发挥特长,负责打造武器。 胡老汉手持重锤,正在火炉边打造一柄长刀,看到秦锋来了,立刻放下了锤子,单膝下跪行礼:“小的参加守备大人!” “胡伯伯快快请起,以后见了我,不必行此大礼,太见外了!” “您现在可是守备大人了,老汉岂敢无礼呢!” “胡伯伯,我的铠甲打造好了吗?” “已经打造好了,正准备请您过目呢!” …… 说话间,胡老汉让人抬过来一口大箱子,打开之后,里面是一套全新的金漆山文甲,由头盔、护肩、护心镜、护臂、护腹……共计二十多个部件组成,形成了从上到下的整体防护。 而且是真材实料,防护性极强,八十步距离上可以挡住强弓硬弩的射击,近身厮杀之时,可以挡住普通刀剑的劈砍而不破,称之为‘宝铠’亦不为过。 在几名亲兵帮助下,秦锋穿上了这套金漆山文甲,对着一面铜镜子照了照,又举手抬足试了试,不仅威武美观,大小还特别合适,不愧是量身制作的铠甲! 美中不足的是,这种金漆山文甲的制作程序太复杂了,极为费时费力,造价更是高达七八百两银子,只有高层军官才穿戴的起。 普通军官,只能选择次一级的铁扎甲、锁子甲,至于普通士兵,一律装备棉甲! 将上好的棉花打湿之后,拍打成很薄的棉片,再将多张棉片挤压成厚实的棉垫,两层棉垫之间放入铁片,内外皆以铜钉固定……这样制造出来的棉甲,份量轻、防御强、性价比高,还有极佳的保暖效果呢! 如今是小冰河时期,天气寒冷的厉害,士兵们穿着棉甲作战,就等于穿了一件棉大衣,相当实用。 如今大明、蒙古、女真的军队当中,都装备着大量的棉甲,不客气的说,棉甲就是这个时代的主流铠甲! 根据秦锋的设计,天威军的棉甲以纯黑色为主,再根据兵种不同,搭配上不同的辅助色: 火枪兵——黑、红两色! 弓箭手——黑、白两色! 牌刀手——黑、蓝两色! 长枪手——黑、紫两色! 救护兵——黑、绿两色! …… 如此一来,只要看一眼铠甲颜色,就能知道士兵的种类了,不仅方便将领们指挥做战,还有利于不同兵种的集结、互相配合。 “胡伯伯,八千套棉甲,还有与之搭配的刀枪、盾牌、弓箭、火绳枪……需要多久才能打造好?” “回守备大人的话,如果铜铁、布匹、棉花、筋角……各种材料充足,老汉们再日夜赶工一下,三个月左右就能全部打造出来了,如果材料不够的话,那就不好说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 胡老汉一句话,说出了现在面临的最大困难,严重缺乏材料,更准确的说是严重缺银子。 兵器局的人统计过:一把钢刀,造价二两银子! 一张角弓,造价三两银子! 一套棉甲,造价是八两银子! …… 最贵的是火绳枪,一支造价高达五十五两银子,而且费时费力,光钻出一根合格的枪管,就需要一名工匠忙碌大半个月时间。 正因如此,火绳枪传入大明几十年了,却迟迟无法大量装备军队,如今军队中装备的都是射程近、精度低、极不靠谱的火铳。 秦锋不想让自己的士兵们、拿着便宜货上战场,那样无异于草菅人命,可要想装备精良武器,就需要大量的银子! 来白城子上任之前,三边总督—杨鹤批了一万两银子的军饷,作为组建新军之用。 又‘分赃’了几万两银子。 如果是正常开销,这些银子足够用半年以上的,可惜秦锋太能造了,这才两个多月时间,就把银子花的差不多了。 八千名士兵,一人二两银子的安家费,共计是一万六千银子。 军饷方面,如今最精锐的辽东铁骑,一个月是一两半银子,一年是十八两银子。 天威军的士兵,一个月是二两银子,比辽东铁骑多了四分之一,而且按时发放、决不拖欠,发的还都是上品雪花银,而不是那种坑人的杂色银。 如此下来,军饷一项,每个月要一万六千两银子。 再说伙食,辽东兵是一天两顿,稀饭多、干饭少,基本处于半饱状态,一个月难吃一次肉,半年难喝一次酒。 天威军的士兵,一天三顿,顿顿管饱,十天吃一次肉,一个月喝一次酒,逢年过节还有加餐。 …… 再加上修葺城墙、修校军场、盖新营房、打造兵器、购买战马……那几万两银子已经花的差不多了。 怎么办? 降低一下士兵们的待遇,以后不管饱、不吃肉、不用好武器了? 秦锋打死都不愿意! 要知道,强大的军队,都是用银子堆出来的,舍不得花银子,就无法打造出一支虎狼之师! 虎狼,就得大口吃肉、大口喝血……如果吃青草,那就变成小羊羔了。 再跟上面要点军饷? 如今总督—杨鹤正在实行招抚政策,到处都需要钱,一文钱都恨不得掰成两半花,如果自己伸手要军饷,就等于从饥民们的嘴里扣粮食……秦锋干不出这种事!! 找薛家借一点? 以双方的关系,只要秦锋开开口,借个十万八万的不成问题,可靠着借银子过日子,终究不是长久之计啊! 怎么办? 思来想去,只有一个办法: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 当天晚上,秦锋找来了韩山君。 “参见守备大人!” “呵呵,韩大哥不必客气,坐下说话!” “诺!” “韩大哥,你以前做三当家的时候,经常带人到山西去,对那边的情况一定很熟悉,现在有一件重要的事,需要你辛苦一趟了。” “请大人吩咐,卑职一定尽心竭力!” “是这样,咱们缺银子了,我准备着……” 秦锋压低了声音,讲述着自己的计划。 如今辽东战事吃紧,女真人需要的大量的军需物资,其中相当多一部分是由八大晋商走私过去的。 大量的军需物资,与其让那些汉奸拿来资助敌人,还不如自己借过来用一用呢! 秦锋的计划就是,让韩山君带上几个人去山西一带踩踩盘子,摸清八大晋商的走私路线,而后自己带上一营人马半路截杀,将那些军需用品抢过来。 如此一来,既解决了天威军的装备问题,又教训了那些汉奸败类,又截断了女真人的军需供应,可谓是一举三得的好事! 另一边,韩山君听完之后,惊的是目瞪口呆。 没想到,秦锋如此胆大包天,竟然敢打八大晋商的主意,真是……真是太让人佩服了。 “回大人的话,让卑职去踩踩盘子没有问题,可是白城子距离山西太远了,等卑职摸清了情况,再派人回来送信,往返起码一个多月时间,那个时候,八大晋商的走私队伍早就走远了,想半路劫杀恐怕也来不及了吧?” “放心吧,这个问题我早就考虑到了,咱们可以用野营拉练的名义,带领一个营的士兵到东胜城旧址去,那里紧邻黄河,过河就是山西了;你把金雕—闪电带上,一旦摸清了情况,就让它回来送信,以金雕的飞行速度,几个时辰就能将信带回来,而后我立刻带人渡过黄河,日夜兼程,追上八大晋商的走私队伍,再来个一锅端,嘿嘿!” “大人真是神机妙算,卑职佩服的五体投地,哈哈!” …… 接下来,二人商议了一下具体行动步骤,确定没有任何问题了,第二天开始行动。 第六十章东胜城旧址! 崇祯二年—十月初六,秦锋以‘野营拉练’为名,带着耗子、韩山君以及天威军第一营离开了白城子,由荒野小路向东进发…… 第一营的士兵当中,有不少是由沙匪改编过来的,杀过人、见过血,还具有丰富的抢劫经验,最适合执行这次的任务了。 八天之后,一行人来到了东胜城。 更准确的说,是来到了已经被遗弃了二百多年的东胜城,如今只剩下几面残破的城墙,里面长满了半人多高的荒草,连一户居民都没有的。 东胜城为何被遗弃了呢? 说来话长! 洪武二十五年,明太祖—朱元璋亲自下旨:从山西境内大规模的籍民签军,而后在黄河西岸、河套草原的南端设置了东胜卫,并修筑了一座东胜城。 之后又在周围设置了玉林、云川、镇虏、宣德……几个卫所,不断迁移军户,修筑城池。 老朱这样做只有一个目的:就是经营河套草原,将这片沃土完全融入大明版图之中! 可惜这个计划还没有完成,老朱就龙御归天了。 接下来,燕王—朱棣发动靖难之役,赶走了侄子—建文帝,自己当了大明天子,而后放弃南京、迁都北京,来了一个天子守国门! 问题是,靖难之役打了四年,河北一带是主战场,饱受战火摧残,百姓们死走逃亡,没剩下多少人口了。 如今迁都北京,周围却没有多少人口,不利于国家发展,怎么办呢? 于是朱棣下旨,放弃了河套地区的东胜、玉林、云川、镇虏……几个卫所,全部内迁到了北京附近,以充实京畿地区的兵力、人口。 至于经营河套草原的事情,因为兵力、人口严重不足,只能暂且放下了。 永乐二十二年,朱棣驾崩于北征途中,之后的洪熙、宣德、正统几位皇帝倒是想过重新经营河套草原,可惜为时已晚了。 经过数十年修养,蒙古人重新强大起来,不断向大明发动进攻,尤其是土木堡一役,大明最精锐的三大营全军覆灭,连正统皇帝—朱祁镇都成了俘虏,从此只能采取守势,再也无力经营河套草原了。 黄河岸边上,只留下一座东胜城,任凭风吹雨打,逐渐变成了一片废墟! …… 到达东胜城的第二天,韩山君带着十名士兵,化妆成普通客商,东渡黄河、到山西一带踩盘子去了。 金雕—闪电随同前往! 秦锋则带领大队人马留在了东胜城,一边等待韩山君的消息,一边干起了两件大事: 第一件,就是查看东胜城周围的地形,考虑如何重新筑城、开垦荒地、引水灌溉……以及如何防御敌人的进攻! 作为一名穿越者,秦锋深深的知道,如今正处于小冰河时期,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西北一带的旱灾不会消失,反而会越来越严重,湖广、河南、山西、山东……乃至整个天下都会受到波及,粮食严重减产。 那个时候,饥民就不是几百万了,而是数以千万计! 如此众多的饥民,根本就救济不过来,会饿死很多很多人,会引发更大规模的民变,直到将大明王朝给彻底毁灭掉! 有办法改变这一切吗? 有的,一是种植高产耐旱的新农作物、多产粮食,二是移民、开垦! 将中原内地的饥民们,迁移到一个土地肥沃、水源充足,空间足够大,人口又非常少的地方,而后开垦荒地、生产粮食,这样就能解决问题了。 环顾大明周围,只有一个地方符合这些条件,那就是河套草原。 常言道:黄河百害,唯利一套! 河套草原的面积足够大,而且水草丰美、宜耕宜牧,如果全面开发出来,安置一千万人口决不成问题。 秦锋的计划是,等到自己的力量足够强大之时,就重建东胜城,而后以此为踏板,一点点的收复河套草原,进而实现移民大计! 如此,黎民受益,功德无量! …… 秦锋要做的第二件事,就是借点钱用用。 有人问了,东胜城周围一片废墟,连个人影子都没有,能跟谁去借钱呢,难道跟鬼借吗? 没错,就是跟鬼借钱! 当初为了消灭沙匪,秦锋用发现古墓群的事情、欺骗过大当家—侯万金,并趁其不备杀了他。 其实呢,秦锋没有说谎,毛乌素沙漠东边就是东胜城,这里真的有古墓群,是一千四百多年前的匈奴大贵族的古墓群。 匈奴,曾经是北方草原上一个强大的游牧民族,而且在秦末、汉末、晋末的时候,多次出兵南下,占据了水草丰美的河套地区,而后留下了无数故事、无数古墓、以及无数陪葬品。 那些价值连城的陪葬品,一直在地下沉睡着。 直到二十世纪末期,一个牧羊人无意中捡到了一顶匈奴王冠,引起了考古界的注意,经过一番仔细的探查,结果在东胜城遗址附近、找到了匈奴大贵族的古墓群,里面出土了大量金银财宝。 这条引起巨大轰动的新闻,秦锋恰好看到过,这才有了‘找死人借钱’的想法,说白了,就是盗墓! 盗墓这种事,有损阴德! 可为了天下大计,为了给无数百姓闯出一条活路来,就是有损阴德的事也只能干了。 再说了,匈奴是汉族的敌人,挖敌人的坟墓,良心上过得去。 “耗子,过来!” “锋哥,有什么吩咐?” “该你大显身手了,立刻带上十几个人,拿着洛阳铲都周围给我好好的探查一遍,一定要找出来。” “锋哥,找什么?” “古墓!” 啊! 耗子有点傻眼了,东胜城周围都是平坦的草原,没有封土、没有墓碑、没有古迹……咋看都不像是有古墓的样子。 不过他知道,秦锋从来不说空话,肯定是有把握的,既然如此,那就找一找吧! 于是乎,耗子带上十几名士兵,扛着洛阳铲出发了,四处探查,寻找古墓的踪迹。 …… 三天之后,耗子带着满身泥土,兴冲冲的回来了:“锋哥,你真是神了,说的一点不错……古墓、好多古墓,我们找到了!” “哦,找到了,在那里?” “东北三十五里,一块草地下面!” “好,看看去!” 在耗子的引领下,秦锋带着大队人马一路急行,很快就来到了目的地。 这是一大片草地,非常茂盛,还生长着很多小树,高不足一丈,枝繁叶茂,挂着一串串沉甸甸的紫红色果子,让人看着非常有食欲。 有几名嘴馋的士兵,就要摘食那些果子,立刻让秦锋给大声喝止住了,同时命令所有人,谁也不准靠近那些小树,更加不准摘食上面的果子。 别人不认识,秦锋却认识,这种小树叫做马桑树,又名‘千年红’,看似非常漂亮,实则暗含剧毒,人一旦吃了它的果实,就会恶心、呕吐,头晕、腹泻……甚至是死亡。 这种植物比较耐干旱,分布在西北地区,数量不多,故而认识它的人很少,没想到东胜城附近竟然有这么大一片! 再说草地,表面上看不出任何异样,可是用洛阳铲打下去,带上来的泥土却有夯筑的痕迹,说明下面有古墓,而且规格不小、数量颇多,已经探明的就有二十多座,而周围的草地下面肯定还有更多的古墓。 没错了,就是这里,一千多年前的匈奴古墓群! 匈奴是游牧民族,本来实行天葬的,就是人死之后,将尸体放置在荒野中让野狼、鹰隼来‘消灭’干净。 之后匈奴人不断南下,在与汉民族征战厮杀的同时,也学习了不少汉家文化,尤其是一些大单于、大贵族,开始了修墓、土葬! 与汉族的土葬不同,匈奴大贵族下葬之后,不建封土、不立墓碑、不留痕迹,还会驱赶万马踩踏,踏成一片平地,待其长出茂盛的青草,就和周围的环境完全融为一体了,从表面上根本看不出有坟墓。 不留痕迹,后人又如何祭祀祖先呢? 匈奴人有办法,他们会找来一对母子骆驼,而后将小骆驼杀掉,埋在坟墓旁边。 需要祭祀祖先之时,就将母骆驼牵到这片草原上来,任其自由行走,如果母骆驼突然停下,跪在地上不断发出哀鸣声,那就是坟墓的所在地了。 这种秘葬之法,如今的蒙古人依旧在使用,草原上有一首民歌《孤独的小骆驼羔》,就是这种事情的体现了。 “耗子,这些古墓好挖吗?” “放心吧,我试探过了,好挖的很,就是外行人来了都能把这些古墓挖开!” 匈奴人虽然学会了土葬,却没有学到汉家精湛的防盗技术,暗箭、翻板、流沙、断龙石……一概没有。 于是乎,耗子指挥着士兵们,就准备对其中一座古墓下手,却被秦锋给拦住了,而后给他来了个约法三章: 第一,盗墓可以,不准破坏古墓的整体结构,不准动棺椁、更不准亵渎死者的尸体。 第二,只取陪葬品中的金银珠宝,其余的陶瓷、古画、铁器、铜器……一律不准动! 第三,取完金银珠宝之后,将盗洞重新封堵起来,从而保护里面的东西。 秦锋的意思很清楚,不能把事情做绝了,得给子孙后代留下一点东西考古之用。 这就有点难办了,又要取出金银珠宝,又不能破坏墓体,怎么办呢? “嗯,有了!” 不亏是盗墓世家出身,水平相当的高,耗子略加思索,顿时想出一个好主意——鹞子翻身法! 第六十一章匈奴古墓! 鹞子翻身,乃是盗墓的一种方法! 第一步:先探明陵墓的大小、方位、深度,而后判断出中心墓室的准确位置。 第二步,在陵墓旁边数丈位置,向下打一个可以容人进出的洞穴,要比墓室底部深一丈左右,而后横着打洞,直接通到中心墓室底下。 第三步,向上打洞,进入中心墓室,取出里面的陪葬品,而后重新填埋好盗洞,不留痕迹。 …… 如此一来,既能得到陵墓中陪葬的金银珠宝,又不会破坏陵墓的支撑墙壁、以及内部结构,从而保证陵墓不会倒塌、不损害墓主人的尸体,算是一种比较文明的盗墓方式了。 话又说回来了,‘鹞子翻身’这种方法固然高明,可对盗墓者的技术要求特别高,如果眼力不行,判断位置失误,进而打歪了盗洞,轻则盗墓失败,重则导致陵墓坍塌,会将盗墓者埋在里面。 耗子作为盗墓世家传人,技术方面相当不错,就是经验欠缺了一点,好在有神器—洛阳铲的帮助,自信可以使用‘鹞子翻身法’,拿下这些匈奴古墓! 计划已定,开始行动。 作为盗墓世家子弟,耗子还是挺讲究的,没有急着盗墓取宝,而是按照这一行的规矩先祭拜祖师爷! 盗墓贼还有祖师爷? 当然有了,因为盗墓风格不同,盗墓届分为发丘、卸岭、搬山、摸金四大门派,各有各的祖师爷,而且都是历史上大名鼎鼎的人物: 第一位是伍子胥,春秋时期-楚国人,因为全家老小三百余口被昏君—楚平王杀害,于是逃到了吴国,并成为了吴国大将,而后率领吴军一举攻陷楚国都城,掘了仇人—楚平王的陵墓,鞭尸三百、以泄怒火——因为手段酷烈,被尊为发丘一脉的祖师爷! 第二位是项羽,推翻暴秦之后,项羽带领数十万将士挖掘骊山—始皇帝的陵墓,虽然没有挖开主墓,却挖开了不少陪葬墓,取得大量金银财宝——因为手段强横,成了搬山一脉的祖师爷! 第三位是董卓,曾经命人挖掘东汉十二皇陵,以及大量后宫嫔妃的陵墓,其盗墓手段极为残暴,以至棺椁尽毁、尸骨遍地,其状惨不忍睹——于是成了卸岭一脉祖师爷! 第四位是曹操,为了筹措军费,专门组建了一支盗墓部队,号称‘摸金校尉’,四处摸金取宝——于是成了摸金一脉的祖师爷! 耗子的祖上就是摸金校尉出身,这一脉的规矩是:不动平民百姓的坟墓,只对帝王将相的大墓下手,而且只取财物,不毁尸、不毁墓、不损风水,保持了对已故之人一定范围内的尊重。 书归正传。 只见耗子从脖子上取下一根挂坠,上面是一枚古旧的穿山甲的爪子,锋利尖锐,镶嵌黄铜,这是耗子祖上传下来的、大名鼎鼎的摸金符! 摸金符是摸金一脉的信物,一符在手,鬼神皆避! 接下来,耗子将摸金符放在一块石头上,杀了一只大公鸡,将鸡血洒在了地上,而后非常虔诚的上香、叩首、祷告:“祖师爷在上,弟子有礼了,今日江湖救急、下墓摸金,还请祖师爷多多关照:一保安全不塌窑、二保有货不空膛、三保亡者不怪罪!” …… 祭祀结束之后,耗子将摸金符收了起来,而后带领一众士兵开始干活,目标是古墓群中最大的一座,先用洛阳铲测好了大小、方位、深度,而后选好了位置,开始向下打洞。 随着泥土不断挖出,一个直径六尺的圆洞出现了,深度挖够了之后,又开始横向挖掘,之后再向上挖掘…… “通了,挖通了!” “别急着进去,里面封闭多年,肯定有瘴气,先通一会儿风!” “诺!” 一个多时辰之后,盗洞非常顺利的打通了,位置准确无误,耗子等人却没有急着进去。 而是通了一会儿风,又弄来了几只大野鹅放了进去,野鹅在里面嘎嘎乱叫……确定没有任何危险了,耗子这才带人进入了墓室,随即里面的陪葬品一件件送了出来: 黄金项圈、黄金串珠、黄金锁链、黄金权杖……其中最精美的是一顶黄金王冠,冠顶上站立着一只金雕,展翅翱翔,威武霸气,周围则镶嵌着五色宝石,在太阳的照耀下闪闪发光! 以黄金权杖、王冠做为陪葬品,看来这座古墓的主人就算不是匈奴大单于,也是一个部落的大王,而且相当富有。 很快的,古墓中的金银珠宝全都取出来了,整整装了八大箱子,其余陪葬品则留在了墓中,棺椁更是未动丝毫。 待耗子等人出了古墓,将挖出来的泥土全都填充回了盗洞中,压的严严实实,又在地面上撒了草籽、浇了水。 用不了多久,这里就会重新长出茂盛的野草,与周围的环境融为一体,不留任何痕迹。 接下来,第二座、第三座、第四座…… 十天时间,共计盗了十八座匈奴古墓,得到了六十二箱金银珠宝,其价值难以估算。 因为这些不仅是金银珠宝,更是拥有一千多年历史的古董,其价值远远超过了金银珠宝本身的价值……若是遇到了识货的大富翁,随便取出其中一件来,就能卖几千、几万、甚至是十几万两银子。 这么大一笔财富,自然要谨慎保存了,秦锋下令,贴上封条,装在骆驼背上,让耗子带领五百名士兵保护着,连夜返回白城去了,而后妥善的保管起来。 …… 就在耗子带人离开的第三天,金雕—闪电飞回来了,腿上绑着一封密信,上面是韩山君一行人探查出的消息: 几天之前,八大晋商组织了一支走私队伍,从大同府出发,一路向北出了杀胡口,再折而向东,进入了蒙古大戈壁滩……前往女真人控制的辽东地区进行交易。 这支队伍极为庞大,共有骆驼两千多峰,护卫八百余人,皆是骁勇强悍之士,而且配备了包括火铳在内的大量武器,战斗力更胜一般的边军部队,带队的是八大晋商之首-范家的一位公子。 鉴于这支走私队伍过于强悍了,是否按照原计划在半路上劫杀,韩山君希望秦锋好好考虑一下。 的确,事关重大,是得好好考虑一下! 秦锋带了一营人马来到东胜城,其中一部分护送盗墓得来的金银珠宝返回白城子了,还剩下八百多人,而这八百多人,并非人人能用。 其中真正能用的,是那四百多名由沙匪改编的士兵,杀过人、见过血、胆量大,抢劫多年,经验丰富,可以放心大胆的使用。 余者都是新兵,没经历过什么风浪,带着他们盗墓可以,用来抢劫就不行了。 怎么办? 带领着四百多人,长途跋涉数百里,到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劫杀一支战斗力极强的有八百多人的队伍,这件事未免太冒险了。 而且挖掘匈奴古墓,得到了大量的金银珠宝,已经解决了天威军粮饷不足的问题,如此一来,还有必要冒险吗? 是不是该放弃原来的计划? …… 秦锋反复权衡利弊,最终做出决定——原计划不变,那怕冒着巨大风险,也要劫杀八大晋商的走私队伍! 人生在世,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好好的计算一下,不仅会算小账,还要会算大账! 算小账的话,这次行动太危险了,应该取消计划。 可是算大账的话,结论就完全不一样了。 如今辽东一带战事频繁,天聪汗—皇太极率领女真大军猛攻关、宁、锦防线,大有破关而入,直捣北京城之势。 为了抵御女真大军的进攻,崇祯皇帝重新启用了被弹劾回乡的袁崇焕,任命他为蓟辽总督,赐尚方宝剑,全权负责辽东战事。 打仗,是要花钱的。 如今辽东的军费开支,一年就高达六百多万两银子,而且还在不断增加中。 为了填这个无底洞,崇祯皇帝拼命的四处划拉银子,甚至拿出了自己的私房钱,可是依旧不够用,只好增加田赋,跟老百姓们要银子,这才引起了西北民变。 …… 如果让八大晋商将军需物资走私到辽东,女真大军的实力就会进一步增强,攻势也会随之增强,为了抵御进攻,大明朝廷就得加固关宁锦防线,增加兵力、增加军费……大批的银子从那里来? 如今东林党把持朝政,肯定不会增加商税的,那就只能增加田赋,继续跟老百姓要银子,逼迫更多的饥民造反! 相反的,如果劫了八大晋商的走私队伍,削弱女真大军的实力,辽东战场的情况就会缓和一点点,军费开支降下来一点点,田赋也就能少收一点点了。 别小看这一点点,那可能是几万、十几万、甚至几十万饥民的性命,因此上,秦锋才非要冒险行动不可。 话又说回来了,敌强我弱、不宜硬拼,得想一个万全之策,还得找到一个合适下手的地点,想到这里,秦锋取出一份地图,仔细查看起来…… 八大晋商的走私队伍出杀胡口,再折而向东,那里是蒙古大戈壁滩的南端,人烟稀少,干旱少雨。 走私队伍有八百多人,两千多峰骆驼,行走在大戈壁滩上,肯定需要补充饮水,那就必须路过这个地方——奄遏下海子,一个非常适合下手的地方。 想到这里,秦锋立刻写了一封书信,由金雕-闪电带回去,告诉韩山君等人前往奄遏下海子,与自己在那里汇合,一起劫杀八大晋商的走私队伍。 而后命令四百新兵留守东胜城,其余四百多名老兵,脱下军服、换上常服,各带一峰骆驼,坐着羊皮筏子渡过黄河…… 过河之后,没有急着出发,而是从当地人手中,买了两百多只大肥羊,全都捆绑起来,放在了骆驼背上,这才启程出发……白天休息,夜晚赶路,以最快速度前往奄遏下海子……一场激烈的厮杀,即将在那里爆发! 第六十二章走私商队! 万里无云,艳阳高照! 蒙古大戈壁滩上,一支商队正顶着炎炎烈日行进着,队伍的规模极大,足有八百多名伙计,每个伙计配备三头骆驼,一头用来骑乘,两头负责驮货,货囊全都鼓鼓囊囊的。 伙计们都携带武器,刀剑、弓弩、长矛、火铳一应俱全,装备之精良程度,更胜一般的大明边军! 奇怪的是,这支商队没有插认旗,也没有任何标志。 而且在行进过程中,还不时派出游骑到四周侦查情况,稍有一点风吹草动,立刻进行戒备,如此小心翼翼的样子,不像是在防贼,反倒像是在做贼! 没错,就是做贼! 原来这支庞大的商队,正是八大晋商派出的走私队伍! 如今辽东一带战事激烈,女真大军急需要物资补充,于是派人联系了八大晋商,愿意出高价购买粮食、铜铁、布匹、棉花、药品……各种军需物资。 本着只要有银子赚,连亲爹亲妈都能出卖的原则,八大晋商立刻答应了女真人的要求,而后组织了一支走私商队,携带大批物资出了杀胡口,前往辽东进行交易。 大明律法明文规定:严禁粮食、铜铁、棉花……之类的军需物资出关,违者以通敌之罪论处,满门抄斩! 现如今,八大晋商大规模的走私货物出关,难道山西一带的边关守军就不管吗? 的确不管! 因为八大晋商用白花花的银子开路,早就将山西一带的边关守军收买了,甚至有一些守军将领,就是八大晋商的家族子弟在担任,自然是顺顺当当,一路畅行无阻了。 难道说,就没有铁面无私,不肯接受贿赂的将领吗? 有! 可惜这样的将领,不是莫名其妙的丢了官职,就是莫名其妙的丢了性命。 如今山西地面上,八大晋商几乎可以一手遮天! …… “前面到那里了?” “回禀十三公子,再往前走二十里左右,就是奄遏下海子,咱们可以在那里补充饮水,好好休息一下,洗洗身上的尘土!” “好,吃了十几天的沙子,总算是要见到水了,告诉伙计们加速前进,今天就在奄遏下海子边上宿营了。” “诺!” 带领这支队伍的,是一位二十出头的紫袍青年人,身材修长、相貌英俊、目光灵敏,一看就是个机警之人。 商队的伙计们都尊称青年人为十三公子,因为他叫范人雄,是介休—范家的第十三子,与九公子—范人杰是一奶同胞的亲兄弟。 这次走私的货物数量极多,价值数十万两白银,还有几件价值连城的稀世珍宝,为了安全起见,本来是准备让能力最强的九公子—范人杰负责带队的。 可最近一段时间,有小道消息传来,说是绥德—薛家联络了一伙秦商,正准备着开钱庄、印银票,进而汇通天下! 得知消息,八大晋商震惊不已,商议一番之后,认为必须抢在秦商们的前面将钱庄、银票弄出来,抢占先机,而这件事情由九公子—范人杰全权负责,如今正在紧张筹划之中。 范人杰忙的分不开身,这才让亲弟弟—范人雄负责带队,前往辽东与女真人交易。 范人雄知道这次走私的货物非常重要,故而一路上都小心翼翼的,生怕出现意外。 好在出来十多天了,一切平安无事! …… 队伍前进了二十余里,眼前果然出现了一大片湖水,正是大戈壁滩上非常重要的水源之一奄遏下海子! 海子,蒙古语中意为湖泊。 “水,好清凉的湖水啊,这下可以喝个够,再洗洗身上的尘土了,咦,这里有一块带字的白木桩子,上面写的什么?” “别过去,大家不要过去,谁也不准喝这里的湖水,有毒!” …… 队伍在戈壁滩上行走了十几天,太阳暴晒、风沙狂吹,伙计们一个个全都变成了土猴子,而且口干舌燥的厉害。 如今见到了湖水,立刻欢呼着冲了过去,准备好好舒服一下,那知到了湖边之后,发现每隔一段距离,地上就插着一根劈开的白木桩子,上面还有蒙、汉两种文字。 有识字的人看完之后,立刻就傻眼了。 原来木桩子上写着:最近一段时间,附近草原上发生了瘟疫,而且有带病的牛羊死在了湖边,以至于湖水遭到了污染,警告附近的牧民以及过往的商旅行人,千万不要喝这里的湖水,以免传染上瘟疫。 与此同时,有几名伙计在湖岸边上见到了几大堆牛、羊的头骨,而且码放的很整齐,周围还用石块围了起来。 这是草原上的习俗之一,告诉那些不识字的牧民们,湖水已经被污染了,千万不要饮用。 如此一来,这可把伙计们给吓坏了。 要知道,草原上的瘟疫相当可怕,动辄置人于死地,而且传染性极强。 以前打仗的时候,游牧民族一旦输红了眼,就会将病死的牛羊、马匹掩埋在重要水源附近,令其繁衍出疫病,用这种手段杀伤进攻的汉军! 据说大名鼎鼎的冠军侯—霍去病就是中了这种瘟疫,才二十四岁英年早逝的。 生死面前,谁不害怕,那怕是口干舌燥的厉害,商队伙计们还是纷纷后退,谁也不敢喝一口湖水,那怕洗洗脸都不行。 眼前有水却不能饮用,其中痛苦,可想而知。 更重要的是,队伍进入戈壁滩十几天了,携带的饮水消耗大半,如果不补充一下饮水,队伍是无法继续前进的,甚至连返回都很困难,会活活困死在大戈壁滩中。 而且伙计们仔细观察之后,又觉得有点疑惑,因为湖水十分清澈,还有鱼群游来游去,一点不像感染了瘟疫的样子。 莫非其中有诈? 伙计们不知如何是好,连忙将情况上报,请十三公子—范人雄拿个主意。 “瘟疫这种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告诉大家伙,谁也不准喝这里的湖水,否则杀无赦;再多派点人到附近查看一下,有没有干净的水源,找到之后,立刻报告本公子!” “诺!” 范人雄亲自到湖边查看了一番,反复权衡之后,决定还是小心一些为好。 这次携带的货物太多了,价值数十万两白银,还有几件稀世珍宝,是送给女真大汗—皇太极的礼物,决不能在自己手上出现意外。 至于水源的事,只能祈求老天爷保佑了。 还别说,老天爷真给面子,大约过了小半个时辰,有几名出去探查的伙计跑回来了:“启禀十三公子,我们在东南二十里左右,发现了两顶蒙古包,附近还有几个蒙古牧民正在提水饮羊!” “饮羊,有水,好,咱们过去看看!” …… 范人雄指挥着队伍向东南前进,没过多久,果然看到了两个蒙古包,里面各种生活物品齐全,炉灶上还煮着一大锅奶茶,香喷喷的,却不见一个人影,看样子是逃跑掉了。 不奇怪! 荒野草原,无法无天,杀人是常有的事,突然看到大队人马过来,原来的主人不跑才怪呢! 事实上,走私队伍进入大戈壁滩以来,遇到落单的牧民,都会立刻杀掉,一是防止走漏消息,二是抢走牛羊补充食物。 蒙古包旁边有一个人工挖掘的圆形大坑,深两丈左右,里面有水,十分清澈……坑边有长木水槽,还有一大群羊在啃食青草。 “十三公子,这肯定是瘟疫发生之后,蒙古牧民为了生活,挖掘出来的水坑,这里距离湖泊比较远,里面的水应该可以饮用!” “嗯,话虽如此,还是小心一点为好,先取一些水上来给那些羊喝,看看是何反应。” “诺!” 范人雄也认为坑里的水应该是干净的,可以饮用,可是他生性机警,为了安全起见,还是试一试的好。 接下来,十几名伙计一起动手,用木桶取上来水,倒在了地上的水槽中,羊群立刻涌过来喝水,咩咩乱叫个不停。 喝完了水,有的羊儿继续吃草,有的则撒开了欢,在草地上来回乱跑…… 与此同时,范人雄下令:就在水坑旁边搭建帐篷,埋锅做饭,准备好好休息一晚上,明天早晨再看结果。 草原上的瘟疫凶猛,如果坑中的水有问题,一晚上时间,足够这些羊发病的了。 一夜无话。 第二天早晨,伙计们出帐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查看羊群的情况。 结果一夜过去了,羊群一点事也没有,反而格外精神。 队伍中有随行的兽医,抓过来几只肥羊,仔细检查了一番,确定没有任何问题,这下伙计们算是彻底放心了,纷纷围拢到水坑旁边,争抢着喝水、清洗,顺便把携带的水囊全部灌满了。 接下来,又取上来一些水,准备给驮货的骆驼饮用,那知意外发生了。 “哎呦,我肚子疼!” “哎呦,我也肚子疼,疼得厉害,就像肠子断了一样!” “呕——呕!” 数百名伙计,有人肚子剧痛,有人恶心呕吐,还有人头痛欲裂,甚至活活痛晕过去了……很显然,这是集体中毒了。 众人是喝过水之后,才出现不良状况的,莫非坑中水有毒? 问题是,羊群也喝了坑中水,为何一点事没有,反而格外活泼呢? 没等这个问题弄明白,又有情况发生了。 “哒!——哒哒!” “全都包围起来,一个不要放走!” “有劫匪,跟他们拼了……哎呦!” 一支队伍如旋风般席卷而至,大约有四百多人,个个黑布蒙面、坐骑骆驼、挥舞弯刀……迅速将走私队伍团团围住了。 伙计们有心反抗一下,奈何个个身中剧毒,五脏六腑都快吐出来了,根本没有反抗的力气,只能乖乖的做了俘虏,全被被捆绑了起来,一个漏网的都没有。 …… 谁这么大胆子,敢半路劫杀八大晋商的走私队伍,而且活干的如此漂亮,不伤一兵一卒,就把一支全副武装的大型商队拿下了? 自然是胆大包天、足智多谋的秦锋! 第六十三章一律活埋! 早在三天之前,秦锋就带领着四百名士兵,日夜兼程来到了奄遏下海子,而后和韩山君等人汇合,准备在这里伏击八大晋商的走私商队。 走私商队有八百多人,自己一方才四百多人,敌众我寡,硬拼乃是下策,智取才是上策。 于是乎,秦锋开始布局了:第一步,在奄遏下海子旁边插上一些木桩子,再写上瘟疫蔓延、湖水有毒! 第二步,用洛阳铲试探,在附近有水脉的地方挖出一个深水坑,并在水坑中下毒。 第三步,将带来的两百多只大肥羊,放养在水坑旁边,而后让几名士兵扮成牧民,支个帐篷,假装放牧。 第四步,将人马埋伏在周围,耐心等候八大晋商的走私商队,进入精心设置的陷阱中。 第五,让金雕-闪电在空中侦察,监视商队的行动走向。 …… 结果天遂人愿,这只‘小肥羊’真的落入陷阱中了! …… 再说走私商队这边,来到奄遏下海子之后,见到了那些木桩上的字,担心湖水被瘟疫感染了,果然不敢饮用。 而后四处寻找水源,自然就找到了挖出的水坑……喝了里面的水,结果全都中毒失去战斗力,乖乖的做了俘虏。 整个过程,天衣无缝! 有人肯定问了,既然坑中水有毒,为何羊群喝了没事呢? 很简单,因为秦锋下的不是一般的毒,而是马桑树的毒! 之前挖掘匈奴古墓的时候,在附近发现了一大片马桑树,这种树的根茎、枝叶、果实都带有剧毒,人一旦吃了,就会引起剧烈的头痛、腹痛、呕吐……甚至是丧命。 奇妙的是,世上有一种动物对马桑树的毒完全免疫,那就是羊! 羊的胃比较特殊,就像一个高效的微生物活体发酵罐,可以生成复杂多样的共生细菌、原虫及厌氧真菌,这些东西可以迅速分解马桑树的毒素,将之转化成有益物质。 因此上,羊吃了马桑树的枝叶、果实,非但一点事没有,还有赠膘的作用呢! 马桑树在北方分布不多,故而知道这一点的人非常少。 秦锋恰好知道,于是利用这点知识,兵不血刃的拿下了八大晋商的走私商队。 这时候,有人将十三公子—范人雄押了过来,这位同样中毒了,小肚子痛的厉害,可是强烈的求生欲,让他大喊大叫:“大胆的贼人,光天化日之下,竟敢抢劫商队,你们知道吗,这些都是军需物资,是要送到宣府镇的。 你们抢了军需物资,朝廷是不会放过你们的,上天追到凌霄殿,入地追到鬼门关,不把你们斩尽杀绝,决不罢休! 识相的话,立刻放开本公子还有商队的伙计们,归还全部货物,本公子宽怀大度,可以既往不咎,再送你们三千两银子的辛苦费,大家全当交个朋友,如何?” 范人雄软硬兼施,还编了一套为边军运送物资的瞎话,如果换成一般人的话,恐怕真被他吓唬住了。 很可惜,这次出手抢劫的不是一般人,而是要命的阎王爷! “哈哈,为宣府镇运送物资的话,你们为什么不走内地,反而走这人烟稀少的戈壁滩呢……这些军需物资,只怕不是送到宣府,而是要送去辽东—女真人那里吧?” “啊,你究竟是什么人?” “你就是范家公子,自我介绍一下,本人秦锋,榆林右卫—镇北千户所—七杀堡人氏,现任白城子守备官之职!” 说话间,秦锋取下黑布,露出了自己的本来面目,还取出守备官印亮了亮,证明自己所说不假。 范人雄傻眼了,之前听九哥—范人杰说过,控制绥德—薛家的计划之所以失败,就是一个叫秦锋的人捣的鬼。 九哥很是恼火,于是派人中途劫杀秦锋,结果失败了。 又派人前往七杀堡,准备暗杀秦锋,或者杀秦锋几个亲属,出一口恶气……结果扑空了。 事后打探得知,原来秦锋受到了三边总督—杨鹤的赏识,当上了榆林镇—白城子的守备官,并负责组建、训练新军之事。 而且秦家人丁单薄,一个亲戚都没有,只有一个未婚妻,还被秦锋提前接走了,想杀都没得可杀! 九哥—范人杰不死心,想通过大同镇总兵—姜襄、联系上榆林镇总兵—姜让,暗中给秦锋小鞋穿,最好找机会杀了他。 没想到,计划还没实施呢,秦锋先出手了! “秦锋,你身为守备官,竟然带兵抢劫商旅,这可是杀头之罪,你知道吗?” “姓范的,你们身为商旅,竟然走私物资、通敌卖国,这可是诛灭九族之罪,你知道吗?” “我……我……你究竟要干什么?” “没什么,秦某有一些问题,与八大晋商有关,希望范公子能如实相告,那样的话,秦某可以大发慈悲,让范公子死的痛快一点,如何?” “呸,白日做梦,本公子宁死不屈,你休想知道任何事!” 范人雄都快气疯了,别人审问俘虏,都是如实交代,就给你一条活路……这个秦锋呢,如实交代,只给一个痛快死法。 横竖都是死,自己为何要交代,不如死的硬气一点! “呵呵,范公子不肯配合,那就休怪秦某手黑了,这样吧,我给你上一堂活体生物课,课题的名字就是:人体痛觉神经分类,坐骨神经、三叉神经、肋间神经、脊椎神经……咱们一样一样尝试,看看究竟那个最痛了!” 说话间,秦锋掏出几根钢针,开始认真的上课。 范人雄立刻惨叫了起来,一开始还是人声,后来似犬吠、似狼嚎、似牛吼……简直成了一首百**响曲。 小半个时辰之后,活体生物课顺利结束了,作为讲课的报酬,秦锋知道了很多事情: 万历四十年左右,八大晋商就和女真人勾结上了,前者卖给后者大量的物资,后者用这些物资装备军队,攻打大明城池,屠杀大明百姓,再把抢来的血腥之财支付给八大晋商,如此反复循环。 八大晋商不是铁板一块,内部有很多矛盾,其中又以范、翟、黄三家的矛盾最大了,勾心斗角,阿谀我诈! 范家内部也不消停,二十六个儿子,内斗的相当厉害。 范永斗有四十六个妻妾,一人分身乏术,根本照顾不过来,妻妾们又耐不住寂寞,于是给范永斗戴了不少顶绿帽子,其中有几顶竟然是儿子们孝敬给老子的……这一家子真乱啊! …… 问清事情之后,秦锋言而有信,给了范人雄一个痛快的死法,一刀抹了脖子,让他去鬼门关报到了。 有人问了,如今人赃并获,为何不把范人雄和缴获的物资,一并交给三边总督—杨鹤,而后上报朝廷,定八大晋商一个通敌之罪呢? 不是不想,而是不能! 一则,秦锋是白城子的守备官,带人跑到几百里之外拦截商队,这事要是捅出去,首先就得办一个‘擅离职守’之罪,这可是杀头大罪! 二则,八大晋商在山西经营多年,编织出了一张非常庞大的关系网,不仅是地方上的豪商恶霸、文武官员,甚至连内阁重臣、皇宫太监、皇亲国戚……皆在其中。 事情上报的话,肯定有人跳出来阻扰、和稀泥、打马虎眼……最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根本无法置八大晋商于死地! 三则,此事一旦上报,八大晋商及其有关之人,一定会进行极为疯狂的报复,不惜一切代价那种。 秦锋只是一名守备官,力量太过弱小了,根本无法抵挡那种疯狂的报复,肯定会丢了性命,手下众人也会受到牵连。 考虑以上三点,还是将事情隐瞒下来的好,自己偷偷发财就行了。 至于八大晋商,早晚让他们死无葬身之地! 书归正传。 处理掉范人雄之后,韩山君来到旁边,指了指被俘虏的伙计们:“大人,如何处置这些家伙?” “哼,数典忘祖,通敌卖国,这些人不配活在世上,挖个大坑,活埋了吧!” “啊,八百多人,全都活埋了?” “埋了,一个不留!” 两个民族之间,为了各自的利益拼个你死我活,那是很正常的事情……拼完了,化敌为友、和平共处,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明明是汉家子弟,为了一点点黄白之物,就暗中资助敌人,让敌人杀戮自己的血脉同胞,这样的行为着实可恨。 这样的汉奸败类,秦锋见一个杀一个,绝不手软! 望着秦锋冰冷的目光,韩山君不禁打了个冷颤,自己以前当沙匪的时候,也没少做刀头舔血的事情,可这种一次活埋八百多人的大手笔,却是一次也没做过。 别说做了,就是听都没听过。 而且韩山君感觉的到,如果今天埋的不是八百人,而是八千人,八万人……秦锋照样下的去狠手,这就是一个天生的人屠,心如铁石,冷酷无情! 如此人物,日后必建丰功伟业,也会造成无边杀戮! 想到这里,韩山君不敢再多说什么,而是带领手下人迅速挖了一个大深坑,将八百多名俘虏全扔了下去,活埋、踏平、不留痕迹! 那个水坑也掩埋起来了,免的有不知情者来喝水,误中水中的马桑树之毒。 趁着挖坑、埋人的间隙,秦锋检查了一下缴获的货物,共计是黄铜三万斤、精铁二十万斤、棉花八百大包,棉布两百大箱,金疮药一百箱……全都是军需物资。 此外还搜出了整整一千多两黄金,是供商队沿途开销用的。 秦锋正为军队装备的事情苦恼,如今有了这些东西,可算是解决大问题了,装备八千人绰绰有余。 紧接着,又让人把十三公子—范人雄骑乘的一头特别强壮的公骆驼牵了过来,上面驮着两口大箱子,贴着封条,挂着铜锁。 据范人雄交代,箱子里面有三件珍宝,是八大晋商献给女真大汗—皇太极的礼物。 现在吗,由秦锋笑纳了! 第六十四章三件珍宝! “当……当……哗啦!” 秦锋找来一柄三十多斤重的鬼头大刀,用刀背连着猛砸了几下,将其中一口箱子上的铜锁砸落,打开之后,里面是一长一短两个精致的木匣子。 打开长木匣,里面装着一柄战刀,长四尺二寸、重八斤四两,刀鞘是用黄金、白银、红木、皮革混合制成的,刻有古朴漂亮的花纹,并镶嵌了珍珠、猫眼、玛瑙、水晶、美玉、琥珀、珊瑚共计七种珍宝,交相辉映,光华夺目! 刀柄是铁梨木材质,坚如钢铁、色如美玉,握起来手感一流,上面还刻有两个篆文:逆鳞! 据范人雄交代,这是八大晋商费了无数人力,采五山之精铁、六合之精英,又请来山西一带最好的铸造师,用了一年多时间,才铸造出来的绝世宝刀,可以切金断玉、削铁如泥。 并为之取名:逆鳞,乃是‘龙有逆鳞,触之者死’的意思! 逆鳞刀的品相一流,可是否像说的那样锋利,还得试一试才知道。 想到这里,秦锋右手拔出逆鳞刀,左手捡起鬼头大刀,刀刃对着刀刃,用力进行互砍! “叮!” 一声轻响之后,鬼头大刀断成了两截,断口光滑无比,就像专门打磨过一样! 再看逆鳞刀,一点破损都没有,依旧是寒光闪闪、冷气森森! “哈哈,好刀,真是一柄好刀,放心吧,以后握在我的手中,一定让你痛饮人血!”秦锋执刀在手,反复擦拭,简直喜欢到骨子里了,自己正缺少趁手的长兵刃呢,没想到老天爷就送来了一柄宝刀,真是天遂人愿啊。 不过逆鳞刀太过显眼了,回去之后,让胡老汉把刀鞘、刀柄重新装饰一下,那样就不怕被认出来了。 …… 打开第二个盒子,里面是一支单筒望远镜,外壳是红铜镀金的材质,共计分成了三节,全部拉开足有四尺长,合起来只有一尺多长,插在腰间非常方便。 秦锋拉开望远镜试了试,清晰度不错,可以看到很远的地方。 如果放在几百年以后,这就是小孩子的玩具,可放在这个时代,那就是一件神器了,毕竟这东西才发明出来几十年,在原产地欧洲的数量都不多,流传到大明朝的就更少了,属于有钱都很难买到的宝贝。 而这支望远镜,是八大晋商费了好大力气,派人到南方沿海地区,从一位葡萄牙大商人手中买来的,本想孝敬给皇太极,如今被秦锋中途截胡了。 以后用来观察敌情、指挥打仗,再合适不过了。 还有第三件礼物,装在另一口大箱子里,不是珍珠钻石、翡翠玛瑙,而是几百本册子,分成了上下两部: 上部中记载着:大明朝两京一十三省的山川地理、交通道路、人口数量、物产多少……还有一张张详细的省、府、州、县地图。 下部中记载着:大明朝二十五位藩王、六大世袭国公、四十四位侯爵……以及四百多名五品以上文武官员的简历,出身来历、性格爱好、家庭情况……全都写的清清楚楚。 据范人雄交代,这是八大晋商利用经商的机会,花费了十年时间,一点点收集来的,精准度非常之高,尤其是里面的地图,比大明朝工部绘制的地图还要详实。 可以想象的到,如果这些册子落入女真人手中,就等于将大明朝的内部虚实全都一五一十告诉人家了,以后女真人入关,可就容易的太多了。 “呸,该死的八大晋商,卖国卖到了这个份上,真是无耻之极,老子早晚将你们满门抄斩、诛灭九族,不仅人要杀光,鸡鸭鹅犬一样不留,就连耗子窟窿都用开水浇一遍!”暗暗发誓之后,秦锋开始安排队伍返程的事情。 这次来了四百多人,骑乘着四百多峰骆驼,如今又缴获了两千多峰骆驼,还驮着大量的货物,如果一起往回走的话,目标太大了,很容易泄露行踪,进而引来麻烦。 不如化整为零,将士兵们分成若干小组,各自驱赶一些骆驼,分别返回黄河西岸—东胜城旧址,如此目标就小多了。 命令下达,队伍分散开了,共计分成了三十八组,人数多少不同,行走路线也不同。 有的直接往西走,有的先往北走、再折而向西,有的在大戈壁滩上兜几个圈子、再向西走……如此复杂的行走路线,任谁也无法查出踪迹来。 三十八组士兵,无法一一讲述,单说秦锋这一组,共计是十三个人,以及四十八峰骆驼,离开了奄遏下海子之后,一路向西北行进数十余里,再折向西南行进数十里,再向西北……再向西南……用曲线方式行进。 而且每次途中休息之后,一定将营地收拾的干干净净,篝火堆、遗弃物全部掩埋掉,不留一点痕迹。 …… 靠着这份谨慎小心,十五天之后,一行人顺利来到了黄河岸边。 “大人,河对面就是东胜城旧址,咱们总算是安全回来了,一连赶了十几天路,弟兄们累的不轻,要不休息一下,明天再渡河!” “古人有云:行百里者半九十,越是最后几步路,越要小心谨慎,这里还不是绝对安全,不能休息,找个水缓的地方,咱们立刻渡河!” “诺!” 万里黄河,不是随便找个地方就能当渡口的,必须是地势平坦、河面宽阔、水流缓慢……又没有暗礁的地方才行。 一行人运气不错,沿着河岸没走出多远,就找到了一个合适的地点。 渡口找到了,没有船只怎么办? 放心吧,这一点秦锋早就准备好了,那就是羊皮筏子。 选强壮的公山羊,杀掉之后,剥下完整的羊皮筒子,再经过去毛、去脂、熟皮、灌油……等多道工序之后,一只成品的羊皮囊就做好了。 不用的时候,可以折叠好,放在行囊当中,又轻又不占地方。 需要的时候,用嘴吹气,使其胀满,系以小绳,而后和木架子捆绑在一起,就是一件实用的渡河工具。 很快的,一具由上百个皮囊组成的大羊皮筏子组装好了,秦锋一行人正准备渡河呢,不想从附近的树林中突然冲出两个人来,对着秦锋一行人大喊道:“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胆敢说不字,上前揪脑袋,死在荒郊外,管杀不管埋,送上望乡台,永远回不来!” 来者是两个壮汉,身高九尺、腰阔十围,四肢极为粗壮,就像是两头没毛大狗熊一般,而且说话瓮声瓮气的,明显带着山东口音。 一开始,把秦锋吓了一跳,还以为是八大晋商得知情况,派人追杀来了,之后才弄明白,原来是遇到了两个拦路抢劫的贼人。 自己这趟带人到黄河东岸来,就是为了抢劫,没想到抢劫的人又遇到抢劫的人了,真是奇葩。 没想到,下面的事更奇葩! “嗖!——嗖!” 两名壮汉大喊大叫一番之后,并没有冲杀过来,而是原地耍起了功夫,一招一式,还真有点模样。 耍完了功夫,二人又各自搬起一块大石头,起码有三百斤重,高高举过头顶,显示出极强的臂力! …… 什么情况,这是来拦路抢劫的,还是来杂耍卖艺的,秦锋一行人全懵了,有点弄不清情况。 耍了一阵子之后,两名壮汉将石头扔在地上,其中一人将上衣脱掉,露出了黑铁塔般的身躯,上面满是疙瘩肉。 另一名壮汉摸出一柄短刀,随手一挥之间,就砍倒了旁边一株成人手臂粗的小树,以示刀子非常锋利,而后对着同伙的腹部连砍了三刀……结果毫发无损,只留下了三道白印! “金钟罩,好厉害的硬气功!”秦锋是识货的,看过之后,不禁暗挑大拇指。 金钟罩,又名‘金刚不坏神功’,据说是少林寺的四大神功之一,为达摩禅师所创,共有十二关。 据说这门功夫练成之后,不惧拳打脚踢、不怕刀劈斧砍,就像身上罩了一口金钟一般! 金钟罩非常厉害,可是练成这门功夫的人少之又少,皆因练这门功夫太难了。 首先,要苦练《洗髓经》,作为内功基础,再将内气散布到身体表面,形成一种排坚抗锐的能力,接下来,要用败布拧成一锤,用力锤击身体,初觉甚痛,击之既久,渐不觉痛;再换木棰,继续锤击身体。 木棰锤击久了,身体不觉痛苦之后,再换成铁锤,如此千锤百炼,才能达到金刚不坏的境界! 试想啊,凡人皆是血肉之躯,这样天天的承受痛击,又有几个人能坚持的住呢,故而练金钟罩的人极少。 没想到,从树林中蹦出两个贼人,竟然会这门厉害功夫! 这两位,不是一般人啊! 第六十五章熊大、熊二! 乱世之中,要想成就一番大业,有三件事极为重要: 一是发现人才! 二是招揽人才! 三是驾驭人才! 能做到以上三点者,进可以一统江山、君临天下,退也能偏霸一方、自立为王! 比如汉高祖刘邦,本是一个泼皮无赖,连大字都不认识几个,却偏偏长了一双识人慧眼,看人一等一的精准,又善于拉拢人心,故而得到了萧何、张良、韩信等人相助,崛起于草莽之间,而后三年灭秦、五年灭楚,创立了大汉四百年江山! 还有汉昭烈帝刘备,自幼丧父,家境贫寒,靠着织席贩履为生,连一日三餐都成问题……就凭着会掉眼泪、会笼络人心,得到了众多人才相助,这才三分天下有其一,建立了蜀汉政权! 凡此种种,数不胜数! 如今人才就在眼前,秦锋自然不能错过了,可是如何招揽呢? 身躯一震,王霸之气四溢,小弟顿时纳头便拜,从此死心塌地跟随左右……这是十八流脑残小说里才有的情节,现实中不可能出现的。 要想招揽人才,唯有以诚相待、恩威并施,如此才能让对方心悦诚服、永远跟随,不过在此之前,还得试试二人到底有多大本事,以及人品如何? 如果人品不好,那怕本领再大,也不值得招揽。 因为有才无品之人,招揽到身边来,非但成不了助力,反而容易养虎为患,那位专杀义父的吕布就是最好的例子了。 …… 想到这里,秦锋上前几步,按照江湖规矩抱拳行礼:“江湖路上一枝花,横阁兰荣是一家,万物归蓝蓝回水,水漫五行归八卦,两位好汉在此占山开局,不知想要多少枸迷杵?” “那个,你说的是啥,俺们听不懂!” “哦,我是问问你们,拦住我等道路,想要多少买路银子?” “银子,俺们不要银子,俺们要吃的东西,快点把你们的干粮都交出来。” “干粮?” 光天化日、拦路抢劫,不要银子、只要干粮,这样奇葩的事情秦锋还是第一次遇到。 这二位,有点意思! “想要干粮,可以,不过有个条件!” “什么条件?” “呵呵,在下不才,想跟二位好汉讨教几招,二位若是赢了,我就把带的干粮全给你们,二位若是赢不了,那就要另当别论了。” “哈哈,你这小胳膊小腿的,浑身没有多少肉,俺们用两根手指头就能给你戳倒下,还是算了吧,俺们只想要点干粮,可不想伤人性命,真想打的话,换个身强力壮的来,或者你们一拥而上也可以。” “呵呵,群殴就不必了,有我一人足矣,不信的话,你们来看!” 正好旁边有一株小树,大约成人手臂粗细,秦锋来到近前,深吸一口气,双手做虎爪状,狠狠拍在了小树上。 只听咔嚓一声脆响,小树顿时从中折断了——猛虎出山,形意拳中的杀招之一! “嗯,看走眼了,原来是个练家子,手上功夫还挺厉害,好,俺来陪你过上几招,说好了,你要是输了,就把干粮都给俺们!” “没问题,请!” 眼看秦锋露了一手绝招,两名壮汉不敢再轻视了,互相看了看,穿红棕色衣服的壮汉走了出来,与秦锋互相抱拳行礼,而后拉开架势,斗在了一起。 “嗖……嗖!” 棕衣壮汉率先发起了进攻,仗着身大力不亏,横冲直撞、拳脚呼呼带风,就像是一只暴怒的踏山巨熊! 秦锋何其聪明,知道不能与之硬拼硬,于是利用身体灵活的优势,展开了狼斗之术……东边一拳、西边一掌,避实击虚、专攻要害! 五个回合。 十个回合。 十五个回合。 …… “砰!” 秦锋找准机会,快速绕到了身后,一掌拍在了棕衣壮汉的后背上。 没想到,连小树都能拍断的手掌,竟被反弹了回来,而且震的秦锋连退数步,手掌又酸又痛,就像是拍在了一块钢板上。 再看棕衣壮汉,非但一点事没有,还仰头大笑起来:“哈哈,俺练的可是金钟罩,浑身上下坚硬如钢,连刀剑都伤不得一分一毫,更别说你的拳脚了,你还是认输吧,俺不难为你,交出干粮就行。” “呵呵,金钟罩的确厉害,可也并非无解,再接我几招试试……看掌!” 武术界有句名言:天下武功、无坚不摧,唯快不破! 意思是说,天下没有那一种武功是不可破解的,皆有其要害之处,比如金钟罩这门功夫,防御性的确厉害,可也有几处罩门,就是眼睛、下巴、腋下、肚脐、下阴这几个地方,一旦击中,顿时破功。 真正无法破解的,是速度,快如闪电、先发制人,则可无往不胜! 因此上,秦锋第二次冲上来,加快了出招的速度,那真是疾如风、快如电,身形如鬼魅! 几个回合之后,瞅准了一个机会,秦锋双手成熊掌状,狠狠击在了棕衣壮汉的下巴上,后者连退十几步,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只觉天旋地转,眼前满是金星飞舞,脑瓜子里面嗡嗡直响…… 贴山靠—形意拳中的又一杀招,用双掌击打对手下巴,劲力透过天突直达大脑,进而震晕对手。 这还是秦锋手下留情了,如果用出十成力道,那就不是震晕了,而是直接震成脑白痴,人就废了! “大哥,大哥,你没事吧!” “没事……俺没事……就是脑瓜子有点晕,眼前直冒金星子,记得爹以前说过,下巴是俺们的罩门之一,遇到高手千万小心,这次怕是真遇到高手了。” “或许是凑巧呢,大哥你休息一会儿,俺跟他过几招试试!”说话间,褐衣壮汉冲了上来,想要为兄长报仇。 结果十几个回合之后,被秦锋用同样一招击中下巴,满眼金星的瘫坐在了地上。 “呵呵,二位可服气?” “哼,不服,俺们十几天没正经吃东西了,肚子饿的厉害,身上没有力气,这才打不过你的,要是俺们吃饱喝足了,倒下的肯定是你!” “这样吧,我请客,二位随便吃,吃饱了咱们再比试一场。” “你真请我们吃饭?” “真的!” 说话间,秦锋从行囊当中拿出了一大袋子干粮:锅盔、馒头、肉干、梅菜、咸菜……不仅种类丰富,而且份量十足,足够十个人饱餐一顿的了。 见到有食物,两名壮汉连忙跑了过来,直接席地而坐,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比拳头还大的馒头,两口就吞下去一个,看得出,这二位真是饿坏了。 怕这二位吃的太急,噎着了,秦锋又递过去一大壶美酒,让二人边喝边吃。 “有道是不打不相识,在下秦锋,榆林人氏,尚未请教二位好汉尊姓大名,家乡何处?” “好吃,真好吃,俺叫熊大,这是俺弟弟熊二,俺们老家是山东—济南府的!” “熊大,熊二……这名字,真好,而且是山东的,这口音听着的就亲切,让我想起很多事情来,敢问一声,二位以前是不是住在大山里面?” “咦,你咋知道的,俺们以前一直住在大山里,靠着种田、打猎为生。” …… 趁着吃饭的功夫,秦锋和两名壮汉闲聊,一番旁敲侧击下来,很快摸清了二人的底细。 二人是双生兄弟,穿红棕色衣服的是哥哥、叫熊开山,穿红褐色衣服的是弟弟、叫熊裂地,二人今年都是二十三岁,山东—济南府—梁父山人氏。 而熊家兄弟的故事,得从二人的父亲那里开始讲起。 熊父不是一般人,乃是少林俗家弟子出身,天赋极高,又肯吃苦,故而练了一身好功夫,刀剑棍棒、长拳短打、内功外功……无一不通,无一不精。 有道是:学会文武艺,货卖帝王家。 熊父练了一身好功夫,也想为国家效力,于是跑到了九边之一的宣府镇报名参军,凭着一身好功夫,再加上过人的胆量,在战场上立了不少功劳。 功劳立下了,官职却没提升,一是没有背景,二是没有银子,三是性格耿直、不会溜须拍马,这样的人,在腐败的边军当中自然是没法出人头地了。 于是乎,熊父一怒之下离开了军队,回到了山东—济南府老家,在山中开垦了几十亩田地,靠着耕种、打猎为生,倒也逍遥快活。 之后娶山民之女为妻,生下了一对双胞胎儿子,两个儿子出生之时,体型就比别的婴儿大了许多,圆头圆脑的,就像是两头小熊崽子,于是父母给他们起了乳名:熊大、熊二。 熊大、熊二慢慢的长大了,熊父本想将一身好功夫传授给两个儿子,让他们有个安身立命的本事。 奈何熊大、熊二身体强壮,脑子却不太灵光,就像狗熊掰棒子一样,今天学十招,明天就能忘掉九招,后天连剩下那一招也记不清了,根本学不了高深武艺。 无奈之下,熊父只好因材施教,教了两个儿子一门笨功夫,就是金钟罩,这门功夫不需要费脑子,只要能吃苦,能挨痛就行了。 还别说,熊大、熊二脑子不太灵,身体素质却是超一流的,天生神力、皮糙肉厚,只用了七八年时间,就将这门硬功夫练的炉火纯青了。 功夫运用起来,浑身顿时坚硬如铁,刀砍一道白印,枪扎一个白点,甚至可以抗住强弓硬弩的射击,着实厉害无比! 第六十六章收服双熊!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熊大、熊二十六岁的时候,父亲因病去世了,没过几年,母亲也撒手人寰了,只剩下兄弟二人相依为命。 二人没有别的本事,就继续留在深山之中,靠着种田、打猎为生,虽然日子过得不太富裕,也能勉强混个温饱。 可是最近几年不行了,天气反常的厉害,不仅西北地区在闹灾,山东一带也出现了灾情,而且是最厉害的蝗灾,蝗虫一起、铺天盖地,不仅将庄稼吃个干干净净,就连山里的树木、野草都遭了殃,青山变成了秃山,野兽们没了踪迹。 没了野兽,打不成猎了,庄稼也被蝗虫吃光了,熊大、熊二的生计成了问题,只能从深山中走出来,倒外面谋一条生路。 投亲,没有门路。 做工,没有手艺。 当长工,卖苦力,因为吃的太多了,东家养不起,连着几次被赶了出来。 …… 走投无路之际,来了几名山西商人,在灾民当中招工,说是去山西一带当店铺伙计,包吃包住不说,每个月还有一两银子的工钱,如果干的好,年底还有分红。 于是乎,熊大、熊二报了名,签了卖身契约,和几百名同乡一起到了山西,而后就傻眼了。 原来那是几名奸商,用谎话将人骗到山西之后,根本不是做店铺伙计,而是下黑煤窑挖矿。 煤窑中阴暗潮湿、空气污浊,环境极为恶劣,而且非常危险,经常出现塌方事故,一百人下去挖煤,用不了三个月,就得死伤一小半。 不仅危险,待遇还差,干的是牛马活,吃的是猪狗饭,根本拿不到工钱,还经常受监工们的毒打,打死了,就直接扔到山沟里喂狼,毫无人性可言! 熊大、熊二好几次差点死在了煤窑底下,幸亏二人天生神力,又有刀枪不入的功夫,这才坚强的活了下来,之后找到个机会,打倒了十几名监工,从黑煤窑中逃了出来,而后四处流浪,居无定所,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悲催日子。 几天之前,二人流浪到了黄河岸边,饥饿难耐之下,这才决定当一回绿林好汉,抢劫过往行人的干粮。 不想第一次抢劫,就遇到了秦锋一行人,而后一人挨了一记贴山靠,这就是事情经过了。 …… 熊家兄弟的来历说清楚了,那一大包干粮也被吃干净了,连一点渣子都没剩下,而且看二人的样子,似乎还有一点意犹未尽。 难怪他们在山东老家找不到雇主呢,如此宽大的食肠,一般人还真养不起他们,吃都能把雇主给吃穷了。 “二位没吃饱吧?” “嗯,七成饱!” “呵呵,那就继续吃,直到你们吃饱了为止!” 说话间,秦锋又取出一大包干粮,还有一大壶美酒,请熊家兄弟继续吃喝。 二人也不客气,继续大吃大喝了起来,又造下去不少干粮,一大壶美酒更是喝的点滴不剩,这才拍着圆鼓鼓的肚皮,满足的打起了饱嗝。 “自从离开老家之后,俺们连一顿饱饭都没有吃过,今天总算是吃饱了一次,真舒服啊,秦锋、谢谢你,你是个大好人!” “呵呵,一顿饱饭而已,二位不必客气,话又说回来了,在这里拦路抢劫,终究不是长久之计,不知二位以后有什么打算呢?” “以后嘛……唉!” 好不容易吃了顿饱饭,熊大熊二很是高兴,可是想想以后的日子,又瞬间变的沮丧起来。 以后怎么办,回山东老家吗? 山东远在千里之外,如今二人身上连一文钱都没有,又如何回的去呢? 退一步说,就算是回去了又如何,老家正在闹饥荒,兄弟两个还是吃不饱饭啊! 不回老家,留在这里,四处流浪,没有稳定的食物来源,也没有地方安身,或许那一天就冻饿而死了。 熊大、熊二不想被冻饿而死,可是以二人的智慧,实在想不出出路在那里? 这个时候,需要有一位智者为二人开导一下,指出一条明路。 于是乎,秦锋开口了:“二位若是没有好的去处,我倒是有个主意,可以让二位天天吃的饱、穿的暖,不知二位想不想听?” “俺们听,快说,什么主意?” “二位天生神力,又有一身刀枪不入的好功夫,埋没荒野之中太可惜了,不如去当兵吃粮吧!” “当兵,俺们试过了,没有黄册、没有保书,当官的根本就不收俺们,还差一点将俺们抓起来。” 熊大、熊二直摇头,从黑煤窑逃出来之后,为了吃口饱饭,二人去报名参军过,可惜不成功。 参军,有严格的要求,必须提供户籍黄册,证明自己是安分守法的良民,还得有里长、甲长写的担保书,如此军队才收。 熊大、熊二没有担保书,户籍黄册也被奸商骗走了,因此军队根本不收二人,还差一点将二人当成流寇抓起来,砍下人头,冒功领赏! 幸亏二人功夫好,强行冲了出来,否则就成冤死鬼了。 “呵呵,小事一桩,不足挂齿,实不相瞒,秦某就是军中之人,现任白城子-守备官之职,如今正在招募四方豪杰,一起保国安民;如果二位不嫌弃的话,以后可以跟着我,做我的左右护卫,我保证待你们亲如兄弟一般,让你们以后天天吃的饱、顿顿有酒有肉,如何?” “天天吃饱,有酒有肉,好,俺们以后就跟着你了,你是个大好人,俺们相信你!” 就这样,在美酒美食的诱惑下,熊氏兄弟选择了跟随秦锋,成为了左右护卫。 这一跟,就是一辈子! …… “好了,渡河,回去!” 收服熊氏兄弟之后,秦锋一行人坐着羊皮筏子渡过黄河,很快回到了东胜城。 之后几天里,其他队伍陆续回来了,还带回了成群的骆驼和大量的军需物资。 这么多骆驼和物资,放在东胜城肯定不行了,目标太大,一旦被别人发现了,很容易引起怀疑,进而泄露出劫掠八大晋商的走私商队的事情。 运回白城子? 同样不妥! 东胜城距离白城子数百里之远,长途跋涉的运回去,难免中途不泄露行踪。 再说了,就算是运回去了,又如何向所有人解释呢,总不能说是路上捡的吧? 解释不清,人多嘴杂,一旦泄露点口风出去,引来的就是塌天大祸啊! 因此上,还是将这些骆驼和物资、暂且隐藏起来的好。 至于隐藏地点,秦锋早就想好了,就是毛乌素大沙漠中的几处绿洲,那是韩山君等人以前的据点,不仅位置隐蔽,还有遗留下来的房子,用来当库房正合适。 再留下一些人,在绿洲中看守这些库房,那就更万无一失了。 于是乎,在秦锋的安排下,大量的骆驼和物资分批分批的进入了沙漠中,妥善的隐藏了起来。 以后嘛,再用蚂蚁搬家的方式,一点一点的运回白城子,需要多少、运送多少,对外就说是薛家商队资助的,如此就能掩人耳目了,嘿嘿! 物资的事情安排妥当了,又一件事情出现了。 当初劫掠成功之后,为了减小目标,以免引人注意,秦锋将队伍化整为零,共计分成了三十八支,沿着不同路线返回东胜城。 如今经过清点,三十八支队伍,共计回来了三十七支,还有一支没有回来,就是韩山君带队的那一支。 这就奇怪了。 要知道,韩山君带队的那一支,走的路线并不是最远的,反而相对比较近一些,按理来说,早就该回来了。 而且韩山君为人为重,不可能无故迟到的,如今却迟迟不见踪影,莫非中途出了意外? 秦锋有点不放心了,当即挑选了四十名好手,准备重返黄河东岸,寻找韩山君一行人的下落,看看究竟出了什么事? 那知刚要启程,韩山君带着一队人回来了,秦锋连忙出来迎接。 “大人,卑职延误了归期,还请恕罪!” “韩大哥,无妨的,平安回来就好了,这两位壮士是?” 双方见面之后,少不了一阵问候,与此同时,秦锋发现在韩山君的队伍中多了两个青年人,大约二十四五岁,身材高大,目光敏锐,一看就是精通武艺之人。 另外吗,二人身上都带着伤,一个伤了左臂、一个伤了右肩,都用白布包裹着,仍有殷红的血迹渗透出来。 韩山君带了两个陌生人回来做什么? 第六十七章马家兄弟! “马勇、马武,还不快快见过守备大人……大人,这是马氏兄弟,和卑职一样都是绿林出身,快马弯刀,武艺精湛,听闻大人正在广招贤才,故而前来投奔!” …… “草民拜见守备大人!” “二位壮士快快请起。” 两个青年人单膝下跪行礼,秦锋连忙伸手搀扶。 与此同时,韩山君做起了介绍,两个青年人是亲兄弟,一名马勇,二十五岁,一名马武,二十四岁,宁夏前卫人氏,出身马户。 别误会了,马户者,不是驴,而是一种职业。 马者,甲兵之本,国之大畜,是一种极为重要的战争资源! 可是自古以来,中原内地就缺少良马,故而在骑兵方面,一直受到北方游牧民族的压制,无奈之下,才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修筑了万里长城,以阻挡游牧民族的骑兵。 大明王朝建立之后,为了解决军马不足的问题,太祖朱元璋亲自下旨:在北方选择水草丰美、日照充足的地方,设置了许多牧场,用来畜养马匹,还设置了专门的养马人,称之为马户。 马户们不用缴纳赋税,也不用服徭役,只要养好官府下发的种马,令其生息繁衍,再定期上交合格的马匹就可以了。 一开始,这项政策执行的非常好,为国家提供了大量马匹,大大加强了骑兵队伍的力量,开国前期,永乐大帝朱棣能够五征漠北、打的蒙古人望风而逃,就得益于这项马政。 可是随着时间推移,大明朝廷日益腐败,藩王、太监、官员、奸商互相勾结,使用各种手段,大量的侵占牧场土地,导致牧场日益减少,饲料短缺、马匹消瘦,甚至死亡。 按照律法:如果种马死亡,或者定期交不上合格的马匹,马户是要照价赔偿银子的。 而在中原内地,一匹上等马价值三十两银子,一匹中等马价值十五两银子,一匹下等马价值八两银子……这还是弘治、正德年间的价格。 到了万历、天启、崇祯三朝,因为国家战事频繁,对马匹的需求量大增,马匹的价格自然是水涨船高了,连着翻了好几翻,如今在中原内地,一匹下等马也要卖到三十多两银子,上等马更是价值百两纹银以上,而且往往是有价无市。 因此上,不少马户赔的倾家荡产、赔的家破人亡! 马勇、马武的家族就是宁夏前卫的世袭马户,二人从小跟随长辈们学习养马,天天和马匹打交道,故而练就了一身精湛的骑术。 可是马户的日子太苦了,连顿饱饭都吃不上,还经常受到贪官污吏的欺压。 三年之前,马勇、马武将辛辛苦苦养壮的几匹好马,上交给当地的官府,没想到负责审核的官吏们,硬说二人上交的马太瘦了、不合格,要罚银子,实则是勒索钱财。 兄弟二人忍无可忍,于是暴揍了几名官吏一顿,而后拉上一些同乡离开了宁夏前卫,跑到了汉、蒙交界地带,做起了马贼! 说是马贼,其实更多时候,是从蒙古牧民手里收购马匹、牛羊、骆驼,再走私到中原内地,赚一点辛苦钱罢了。 韩山君当沙匪的时候,经常到山西一带嫌脏,故而和马家兄弟多有来往,交情还相当不错。 这次回来路上,双方恰好在黄河岸边遇到了,一番交谈之下,得知韩山君不仅弃暗投明,还当上了军官,如今混的是风生水起,马家兄弟十分羡慕,也有了效仿之心。 拔掉贼皮、换上官服,建功立业、封妻荫子……再风风光光的返回故乡,让故乡人另眼相看,这才是有志男儿的选择。 韩山君与马家兄弟相识已久,知道二人不仅武艺高强、精通骑射,而且人品不错,虽然被迫当了马贼,却从来不做伤天害理之事,如今又是诚心弃暗投明的,于是就领着二人回来了,推荐给秦锋。 “马家兄弟,你们真的想弃暗投明,从军入伍?” “我们二人真心投奔,还请守备大人收留!” “好,我收下你们两个了,以后你们只要严守军纪、认真做事,我绝不会亏待你们的。” “多谢大人收留,我们弟兄二人一定忠心耿耿,报答大人知遇之恩!” “好,来人,设宴,咱们好好庆祝一下,哈哈!” 韩山君为人正直、做事沉稳,他推荐来的人肯定差不了,因此上,秦锋很痛快的收下了马家兄弟。 先收双熊、又得二马,如此大喜之事,自然要好好庆祝一番了,秦锋下令,大摆酒宴,欢迎四人加入天威军! 丰盛的酒菜很快摆好了,众人一起大吃大喝,举杯痛饮! 而在吃喝的同时,秦锋向马家兄弟询问起了宁夏卫一带的情况,尤其是关于马户们的事情。 天威军有一个骑兵营,可惜只是一个空架子,毫无战斗力可言,根本原因有两个:一是没有优秀的兵员,二是缺少足够的良马。 没办法,中原内地缺少马匹,尤其是缺少良马,有银子都很难买到,北方草原上倒是有很多马匹,可惜没有门路大量的弄过来。 兵员同样如此,不是随便拽过来一个人,再配上一匹马就是骑兵了。 一名合格的骑兵,需要经过长时间的刻苦训练,而且训练成本极高,养活一名骑兵的银子,足够养活五六名步兵了。 骑兵营的问题,一直无法得到妥善的解决,而马家兄弟的出现,为解决困难带来了希望! 要知道,宁夏卫一带有朝廷设置的牧场,其中生活着大量的马户,这些人祖祖辈辈都是养马的,不仅深知马匹的习性,而且个个精通骑术,只要稍微训练一下,就是最优秀的骑兵了。 如果将这些人拉拢过来,不就解决骑兵营的兵员问题了吗? 想到这里,秦锋开口道:“马勇、马武,你们手下有多少人,如今安置在那里?” “回大人的话,连我们两个在内,共计是五十八个人,全都是马户出身,个个精通骑射,如今都安置在黄河东岸的一片树林中,随时可以让他们过来。” “哦,如今像你们一样,四处漂泊的马户多吗?” “多,太多了,如今贪官污吏横行,好草场全被霸占了,再加上天旱无雨、牧草枯萎,马匹大量的死亡,马户们被逼的没了活路,只能逃离家乡,四处流浪,日子过的苦透了!” “是这样,本官手下有一个骑兵营,正缺少优质兵员,你们兄弟两个辛苦一下,将四处流浪的马户们拉拢过来,数量越多越好,这是给你们军饷和的招兵经费。” 说话间,秦锋让人抬过一口大箱子,里面装着一千多两黄金,是从八大晋商的走私商队那里弄来的,如今正好用来招募骑兵。 看着一大箱黄灿灿的金子,马家兄弟眼睛都看直了,二人皆是穷苦出身,活了二十多年,还没见过这么多金子呢! 一两金子,能换十两银子。 一千多两金子,就是一万多两银子,足够普通人买房子置地,富足的过一辈子了。 “大人,这么多金子,您是不是多派几个人,和我们一起去招兵?” “不必了,金子交给你们了,至于怎么用,全由你们做主!” “大人,您就不怕我们两个拿着金子跑了?” “哈哈,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本官既然将金子交给你们,就绝对的信任你们,放心大胆的去干吧!” “多谢大人信任,我们弟兄二人一定竭心竭力,不负重托!” 马家兄弟对视一眼,而后双双跪在地上,眼中饱含热泪,第一天认识,就以千两黄金托付,这是多大的信任啊! 韩大哥说的一点不错,这位守备大人年纪不大,可是豪爽大气,待人真诚,是一个值得追随之人! 秦锋则拍拍二人的肩膀,将他们再次搀扶了起来,好言安抚了几句。 常言道:君无财、士不来,君无赏、士不往,香饵之下必有死鱼,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身为上位者,必须出手大方,视钱财如粪土,才能让手下人拼死效力,而小里小气,吝啬赏赐之人,是永远成不了大器的,历史上的刘邦、项羽就是一正一反两个最好的例子了。 书归正传。 众人一边喝酒吃肉,一边继续聊天,结果聊着聊着,就聊到了马家兄弟的伤势上面。 “马勇、马武,你们这是怎么负伤的?” “不瞒大人,我们是被范家牧场的人砍伤的,就在十几天之前!” “范家牧场,那个范家?” “就是八大晋商之首的范家,大人想必知道吧?” “嗯,知道!” 秦锋点了点头,自己何止是知道啊,就在十几天之前,自己带人伏击了八大晋商的走私商队,亲手结果了十三公子—范人雄的性命,还活埋了八百多人……这关系,可不是一般的‘亲密’啊! 只是没想到,范家竟然还有一座牧场,而且距此不远。 “范家牧场的人,为何砍伤你们呢?” …… “我们贩马,他们收马,可是价格开的太低了,没有谈拢,我们不想卖了,他们强买强卖,结果双方就动了刀子!” “他们人多,我们人少,结果吃了点亏,伤了十几个弟兄,我们两个各挨了一刀,好不容易弄来的马也被扣下了!” 马家兄弟你一言、我一语,很快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讲清楚了。 第六十八章又得二马! 万历中后期以来,天下战事不断,中原内地对军马的需求量大增,马价随之一路猛涨,是原来的几倍之多。 眼看有利可图,八大晋商之首的范家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在黄河东岸—蒙、汉交界处的赤儿山脚下,建设了一座大型牧场。 牧场建成之后,范家又通过各种关系,从草原上走私来了大量的马匹,其中品质比较差的、转卖到中原内地换银子,品质好的则留下来做马种,令其在牧场内生息繁衍,生出更多的马匹,换取更多的银子。 靠着这座牧场,范家日进斗金、大发横财! 从边关草原到中原内地,中间有无数的关卡,对马匹这种战略物资检查的极为严格,范家做为八大晋商之首,人脉极广、手眼通天,自然可以做到畅通无阻了。 马勇、马武这样的小马贩子,没有那种关系网,无法将马匹直接贩卖到中原内地,只能退而求次其,将辛辛苦苦从草原上弄来的马匹,以低价出售给范家牧场。 上等马,三十两银子一匹! 中等马,十五两银子一匹! 下等马,八两银子一匹! 这就是范家牧场开出的收购价格了,如果放在五十年前,那是相当的公道,可是放在如今,那是相当的不公道,连正常市场价格的四分之一都不到。 可是没办法,范家势力庞大、手眼通天,又有边军为之撑腰,明知道这样的价格不公道,小马贩子们也只能默默的忍受着这种剥削。 大半个月之前,马勇、马武带领着手下人,费了九牛二虎八个骆驼的力气,好不容易从草原上弄回来几十匹上等马,而后赶到了范家牧场,想着卖一个好价钱。 那知道,范家牧场的人卑鄙至极,硬说这几十匹马太瘦弱了,只能按照中等马的价格收购,这相当于强行压下一半的价钱。 马家兄弟不服,与之争论起来,可惜一点用也没有,反而激起了对方的贪心。 范家牧场仗着人多势众,将马家兄弟等人包围起来,准备下手强抢、杀人越货,这样不花一文钱就能白得几十匹上等马,而后转卖到中原内地去,就是几千两白花花的银子! 幸好马勇、马武比较机警,见到情况不妙,立刻带领手下人突围,经过一场血战,硬是冲杀了出去……可也折了十几个手下,兄弟二人还各自挨了一刀,几十匹上等马更是丢了个干净! 冲出来之后,担心范家牧场的人继续追杀,马家兄弟只能带着手下人东躲西藏、四处流浪,日子过得别提多悲催了。 正在走投无路之际,恰好遇到了韩山君,得知韩山君已经弃暗投明,成为了一名军官,马家兄弟十分羡慕,于是跟着一起来到了东胜城,这便是以往经过了。 …… 弄清经过之后,秦锋略加沉吟,而后开口问道:“范家牧场当中,是谁在主持事务?” “是范家第八子—范人山,其人阴险卑鄙、视财如命,还患有一种奇怪的眼疾,双目赤红如血,故而人送绰号:赤眼貔貅,是个光吃不拉的货色。” “除了这个范人山,牧场内还有什么厉害人物吗?” “有一个曹大强,本是边军出身,现任牧场护卫首领之职,心狠手辣、刀法出众,我肩膀上这一刀,就是曹大强砍的,本是冲着脖子来的,幸亏我躲闪的快,这才保住了性命,只伤了肩膀,不过他也没占到便宜,左边的耳朵被我一刀消掉,彻底破相了。” “范家牧场内有多少护卫,装备如何,又有多少匹好马?” “护卫有六七百人,装备精良,训练有素,更胜一般的边军,良马大概有四千多匹,还有大量的骆驼、牛羊,大人,您问这些做什么?” “呵呵,没什么,好奇而已!” …… 酒宴之上,秦锋问了很多关于赤儿山—范家牧场的事情,还询问了周围的地理情况,马家兄弟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酒宴结束之后,秦锋回自己的寝帐休息去了。 另一边,马家兄弟心里直犯嘀咕,认为这件事怕是不简单,于是私下找到了韩山君求教:“韩大哥,今天的酒宴之上,守备大人问了很多关于范家牧场的事情,这是要做什么啊?” “呵呵,如今军中缺马,大人询问牧场的事情,估计是想弄一批良马回去,好用来组建骑兵营!” “原来如此,可是范人山奸诈狡猾、又黑又狠,守备大人想要跟他购买马匹,只怕要被宰上一刀了。” “呵呵,你们听清楚了,我说的是:大人准备弄一批良马回去,而不是买一批良马回去。” “弄一批回去,买一批回去……二者有什么不同吗?” 马家兄弟有点糊涂了,又反复品品话中深意,似乎想到了什么,可又不敢相信。 秦大人可是朝廷命官,怎么能干那种事呢? 如果秦大人不准备干那种事,又为何详细打探范家牧场的情况呢? 另外吗,秦大人是白城子守备官,大老远的跑到东胜城做什么,还有城内的那些骆驼、物资,又是怎么来的? …… 马家兄弟越是思索,越觉得那种事的可能性极大,可又不十分确定,只好用询问的目光看向韩山君,想得到一个准确答案。 韩山君没有说话,只是摸了摸腰间的佩刀,答案不言而喻了。 “嘶——嘶!” 马家兄弟同时倒吸一口冷气,而后互相了看看,目光中既有兴奋,又有怀疑。 兄弟二人和范家牧场有血仇,如果秦锋真做那种事的话,就等于替兄弟二人报仇雪恨了,二人自然是兴奋了。 怀疑的是,秦锋真有胆量,敢动八大晋商之首的范家的牧场吗? 询问的目光,又一次落在了韩山君身上。 韩山还是没说话,只是伸出一根手指头,指了指肝胆的位置,又指了指天空……‘自家这位大人,别的东西或许没有,可说道胆子吗,大的足以包天!’ 范家牧场,这次怕是有难了! 韩山君猜的对吗? 完全正确! 寝帐当中,秦锋没有休息,而是在考虑抢劫范家牧场的事情。 天威军刚组建不久,军中非常缺乏马匹,如果能得到范家牧场中的四千多匹良马,就可以解决燃眉之急了。 之前劫杀八大晋商的走私商队,固然得到了大量的军需物资,可是黄金,白银却没有多少。 范家牧场常年收购马匹,其中肯定存有大量的金银,如果能将这些金银弄到手中,就能解决军饷不足的问题了。 考虑到以上两点,秦锋决定再干一票大的,带人抢劫范家牧场! 横竖自己已经和八大晋商结仇了,还是不死不休的那一种,不怕手中再多一笔‘血债!’ 问题是,抢劫范家牧场,可比劫杀走私商队难多了。 戈壁滩上,人烟稀少,以有心算无心,略施一点小计,就拿下了走私商队,而后杀人灭口,可谓是神不知、鬼不觉! 范家牧场则不同了,位于蒙、汉交界的地方,周围时常发生各种冲突,故而里面的人警惕性极高,防御措施也非常之强。 另外吗,据马家兄弟交代,赤儿山—范家牧场东南五十余里,就是大明朝廷设置的边关之一—威远城,里面驻扎着数千精兵,其中三分之一是骑兵! 威远城守将—宋耀武,三十四岁,太原府—清水县人氏,武艺高强、精通骑射,戍边多年、善于用兵……在军中素有‘宋老虎’之称,绝对是猛将级别的人物。 最关键的是,宋耀武取了范家的女儿为妻,是家主—范永斗的乘龙快婿,是范人杰、范人山的亲姐夫! 一旦范家牧场出事,宋耀武肯定出兵救援的。 牧场距离威远城五十余里,前去报信、集结人马、前来救援……一个半时辰之内肯定能赶到。 这么短的时间内,想要拿下戒备森严的范家牧场已经很难了。 拿下牧场之后,还要将里面的四千多匹良马赶到黄河岸边,再渡过黄河,躲避追踪,不留痕迹……这简直比登天还难啊! 可秦锋认定的事情,那怕比登天还难,也要努力试一试! 不过为了稳妥起见,还是先踩踩盘子吧! 第二天,让韩山君留在东胜城,主持大小事务,秦锋则带着熊大、熊二以及十名亲兵,乔装改扮成了马贩子的模样,坐着羊皮筏子渡过黄河,而后直奔赤儿山—范家牧场…… 第六十九章范家牧场! 赤儿山距离黄河东岸不远,整体上呈东西走向,连绵起伏数十里,层峦叠嶂、高耸入云,山上多岩石,皆呈红褐色,故而得名。 山南麓有一大块平原,水草丰美、日照充足,非常适合牲畜群繁衍生息,范家牧场就设在此地。 放眼望去,蓝天白云之下,绿草如茵、山花烂漫,牛羊成群、骏马奔腾,好一派生龙活虎的景象! …… 再说秦锋一行人,二次东渡黄河之后,很快来到了赤儿山附近,而后躲进了一片树林当中。 “大人,咱们什么时候前往范家牧场?” “不急,此番行动,务必谨慎小心,为了安全起见,我先给你们改换一下容貌,免的泄露了真容,以后引来大麻烦!” “大人,您还会易容术?” “以前学过一些,好长时间不用,都有点手生了,今天正好拿你们练练手,嘿嘿!” 做为一名特种兵,化妆易容是必学科目之一,而秦锋这方面的水平相当不错。 凭着小刀子、小剪子、墨笔、姜黄粉、草木汁……几样简单的东西,很快就将亲兵们一个个弄的‘面目全非’了。 这还是手下留情了,如果动点大手术:拔掉几颗牙齿,在脸部肌肉上动几刀子,再抹点特殊的药汁,足以将一个人的容貌完全改变,就是亲爹亲妈来了恐怕都认不出来。 接下来,秦锋又给自己易容,修了鬓角、画了皱纹、贴了胡子……顿时从原来的小帅哥、变成了一个满脸风霜的中年男子模样,再配上白毡帽、蓝缥衣、牛皮靴子,自己看自己都像个马贩子,这下就不用担心泄露真实身份了。 改换了容貌之后,秦锋没有急着前往范家牧场,而是带着亲兵们在赤儿山周围转悠了起来,将附近的山川地形、道路情况、河流渡口……全都仔细观察了一遍,牢牢记在心中。 又去了一趟五十里外的威远城,将那里的情况摸清楚,而后画了一张精准的地图。 对着地图看了小半天,构思出一套复杂的计划,将每一个细节都推敲清楚了,秦锋这才满意的点点头,而后带着亲兵们前往范家牧场,去探查里面的具体情况。 …… “哒!——哒哒!” 秦锋等人刚来到牧场附近,立刻冲过来一队骑手,大约有二十多人,个个背负弓箭、携带刀枪,动作极为麻利,一看就是经过严格训练的精锐之士。 为首一个三十多岁的瘦子,坐骑黄骠马、身穿牛皮甲、手持虎头大刀……一双小耗子眼中满是警惕之色。 “站住,你们是什么人?” “在下萧十一,今日特来求见范八公子!” “哦,你求见我家公子爷做什么?” “呵呵,在下是贩马的客商,最近从草原上弄到了一批好马,听闻范家牧场专门收购马匹,故而前来拜访范八公子,顺便谈谈生意,还请通禀一下……这是小小礼物,不成敬意!”说话间,秦锋扔过来一个荷包。 瘦子小头目接过来一看,里面装着十几两碎银子,而且成色不错,原本阴沉的脸上顿时出现了笑容:“好说,好说,你们在这里等着,不要乱跑乱动,我进去通禀一声。” “有劳了!” 范家牧场常年收购马匹,故而经常有马贩子前来洽谈生意,秦锋说话客气,非常懂规矩,还递上了开门红包。 因此上,瘦子小头目没怀疑什么,询问几句之后,立刻调转马头,跑到牧场里面报信去了。 …… 大约过了一盏茶时间,瘦子小头目返了回来:“我家公子爷有请,你们随我来吧,走这边。” “多谢!” 瘦子小头目前面带路,秦锋等人紧随着,进入了范家牧场当中,并一直来到了赤儿山脚下,眼前出现了一座山谷。 谷口大约有二十丈宽,用巨石修筑了又高又厚的壁垒,中间开有一座大门,是铁木材质的,足有一尺厚,揽以铁皮、加装铜钉,异常坚固……壁垒上有数十名守卫站岗,还配备了强弩、火铳、滚木、雷石等武器,戒备森严! 而在山谷左侧的山峰上,还设有一座瞭望台,居高临下、俯视四方,一旦发现敌情,就会立刻警示,同时可以点燃烟火,向数十里外的威远城求援。 秦锋看在眼中,记在心里,没有任何遗漏。 进入山谷之后,里面的情况不禁让人眼前一亮。 原来这座山谷呈葫芦形,入口处又细又长,内部空间却是极大,而且三面环山、地势平坦,还修建了大量的马圈、牛圈、羊圈。 白天时候,牲畜群在外面自由自在的奔跑、吃草。 夜晚时分,牧人们则将牲畜群赶入山谷当中,而后关闭大门、严加戒备,如此就不怕马贼、野兽来袭击了。 难怪范家人将牧场设在了这里,如此地形条件,的确是得天独厚,不过如此一来,想将那几千匹良马弄出去,可就难上加上了,除非攻克山谷、将里面的守卫全部干掉。 山谷北侧向阳的斜坡上,修建了大量的房屋,八公子—范人山以及手下人等就住在其中,平时接待客人、洽谈生意也在这里。 秦锋等人正想沿着青石台阶上去,不想被瘦子小头目一把拦住了:“且慢,我家公子爷最近定了一条规矩,外客上山,不得超过三个人,而且不准佩戴任何兵器!” “哦,还有这样的规矩?” “前段时间,有几个歹人在这里闹事,砍伤了我们不少兄弟,连我家公子爷都差一点伤到,公子爷一怒之下才定了这条新规矩,还请诸位见谅。” 瘦子没说歹人是谁,可是秦锋心里清楚,说的肯定是马勇、马武两兄弟,大半个月之前,他们两个在这里大闹了一场。 山谷里守卫众多、戒备森严,如此情况下,马家兄弟还能冲杀出去、逃之夭夭,可见二人的确是悍勇异常啊! “开山、裂地随我进去,其余的人在这里等候着,不准随意走动!” “诺!” 让亲兵们留在山脚下,秦锋只带着熊大、熊二,赤手空拳的随着瘦子小头目上了山坡,很快来到了会客大堂中,并见到了那位八公子—范人山,大约二十六七岁,中等身材、皮肤白皙,长条脸、残月眉,下面是一双通红通红的眼睛,都看不见里面的白眼仁,这要是大晚上出去,估计能把鬼吓一个大跟头! 难怪叫做‘赤眼貔貅’,如此样子,的确恐怖。 旁边还坐着一位中年汉子,虎背熊腰、满脸横肉,一只耳朵用药布包裹着,看起来十分滑稽,应该就是那位护卫首领—曹大强! 此人的耳朵,就是被马勇一刀消掉的。 “在下萧十一,见过八公子!” “免礼,请坐,来人啊,上茶!” “多谢!” …… “萧客官是那里人啊?” “宁夏中卫人氏!” “既然是宁夏人氏,怎么跑到我们赤儿山来了?” “唉,西北大旱,民变四起,以至于商道不通,凡是经商的全都倒了霉,无奈之下,在下只能离开了宁夏卫,到别处碰碰运气,听几位贩马的朋友说范家牧场财大气粗、生意兴隆,故而登门求见,冒昧之处,还望八公子多多海涵!” “好说,好说,不知萧客官的盘子有多大,主要走串那种毛缰?”(你的商队有多大规模,主要贩卖那种牲畜?) “盘子不算大,有百八十个孩子,主要贩运风子,有时也倒点岔子和山头子!”(商队不算大,有百八十个伙计,主要是贩卖马匹,有时也倒腾点牛、羊) …… 八公子—范人山问起了贩运牲畜的事情,还用了很多专业术语。 这些东西,秦锋早就跟马家兄弟学过了,因此对答如流,没露出一点破绽。 聊了一会儿,范人山、曹大强对视了一眼,都微微点了点头,显然是认可了秦锋马贩子的身份,接下来,该谈正题了。 “听手下人说,萧客官手中有一批风子(马匹)准备出手?” “正是,在下前段时间,从草原上弄回来一百多匹风子,想要出手,却不知贵牧场能出个什么价格呢?” “哈哈,我们范家牧场做生意,可是出了名的价格公道,这样吧,上等货一百六十两一匹、中等货八十两一匹、下等货四十两一匹,如何?” 八公子—范人山报出的收购价格,比正常马价还要略高一点,当然了,这个价格、可不是真正的价格,而是计谋。 先报个高价将对方吸引住,等马匹赶过来了,正式交易的时候,再以马匹瘦弱、品种不纯、毛色不佳为借口,将原本说好的价格狠狠压下去。 那个时候,对方将马匹千里迢迢的赶过来了,不可能再千里迢迢的赶回去,明知道上当受骗了,也得咬着后槽牙同意下来,靠着这一招,范人山可是坑过不少马贩子,赚过无数黑心钱。 有人问了,如果马贩子脾气硬、死活不同意呢? 好办,那就连人带马一起留下来好了! 马归入马群当中,至于人嘛,就埋到赤儿山的后山坡上,和之前那些不同意的马贩子们一起到地下做伴去吧! 秦锋何其精明,知道八公子—范人山不是什么好鸟,报出如此高的价格,其中肯定有鬼,却故作不知,还装出一副高兴的样子:“八公子真是出手大方,那这件事情,咱们就说定了!” “哈哈,没问题,说定了,不知咱们什么时候交易呢?” “十天左右,在下一定将风子群(马群)赶过来,不过嘛,在下那一百多匹都是上等货色,按照一匹一百六十两银子计算,合起来就是一万六千多两银子,不知范家牧场可有这么多现银吗?” “哈哈,放心吧,别说是一百多匹上等货了,就是翻上十倍去,本公子也吃得下。” …… 秦锋察言观色,知道范人山没有说大话,换而言之,范家牧场里面果然存有大量的金银,如此,自己就放心了。 “生意谈妥,在下就告辞了。” “不急,本公子做东,请萧客官喝上几杯,吃饱喝足再走不迟。” “初次见面,这怎么好意思呢!” “哈哈,本公子素来好客,萧客官不必推辞,走,咱们喝酒去。” “好,恭敬不如从命!” 本着不吃白不吃,吃了也白吃的原则,秦锋带着熊大、熊二,美美的饱餐了一顿。 吃饱喝足,告辞离开,范人山一直送到了山谷出口处,这才挥手告别。 “萧客官,十天之约,切莫忘记,哈哈!” “放心吧,十天之后,我一定带人过来,嘿嘿!” 第七十章夜袭牧场! 秦锋是一个言而有信的人,十天之后,果然再次来到了赤儿山—范家牧场附近,与之同行的还有韩山君、熊家兄弟、马家兄弟,以及四百多名士兵,人人身穿便装、黑灰抹脸,携带趁手兵刃,以及各种应用之物。 白天的时候,众人没有轻举妄动,而是躲到了黄河岸边的密林中,吃饱喝足、养精蓄锐。 直到金乌西坠、夜幕降临,这才从密林中走了出来。 “弟兄们,都准备好了吗?” “都准备好了!” “好,按照计划,分头行动,今夜血洗范家牧场,将里面的马匹全部带走,事成之后,人人皆有重赏!” “诺!” 随着秦锋一声令下,按照之前计划好的,兵分三路行动: 第一路是三十名士兵,一人骑一峰骆驼,前往威远城方向,负责拦截那里的援兵。 威远城内有数千人马,仅凭着区区三十个人,能拦截的住吗? 硬拼肯定不行,智取就没有问题了! 原来三十锋骆驼背上,驮着三十个大麻袋,里面装满了一种秘密武器——铁蒺藜! 铁蒺藜上有四根尖刺,三寸多长,伸向四方,无论怎么放置,总有一根尖刺冲上,马蹄或者人脚踩上去,立刻扎的鲜血直流,难以行走。 将三十大麻袋的铁蒺藜、偷偷撒在威远城到赤儿山的必经之路上,再挖上几条壕沟,设置一些路障,就足以延缓援军的速度了。 这些铁蒺藜又是从何而来呢? 原来秦锋利用十天时间,专门去了一趟镇北千户所,请董千户帮忙,让军户中的铁匠们日夜赶工打制出来了,随之一起打制出来的,还有别的工具,今夜全都用的上。 第二路是马家兄弟,带领数十名手下,各骑一匹快马,直奔范家牧场的山谷入口处,同时点燃了数十支火把。 “姓范的,你个缩头乌龟,快点滚出来,否则我们就杀进去,抄了你的王八窝!” “姓范的,再不滚出来,我们就放火燎原了——吼!” …… 马家兄弟带领手下人,在山谷前破口大骂,不断问候八公子—范人山的祖宗十八代,以及家中所有的女性亲属。 山谷入口防备森严,仅仅靠着几十个人,肯定是攻不进去的,里面的人丝毫不惧,可是‘放火燎原’这四个字就太可怕了。 要知道,如今正是初秋季节,加之天气干旱,牧草已经大面积的泛黄了,只要一个火星子扔上去,很快就会形成燎原大火。 一旦牧草被烧光了,谷内的马匹、牛羊没有了食物,就会大量的饿死,这对于范家牧场来说可是灭顶之灾! 灭顶之灾,不能置之不理,于是乎,山谷的大门打开,从里面冲出了数百名全副武装的骑手,为首的缺了一只耳朵,正是护卫首领—曹大强! “该死的马贼,竟敢来这里闹事,老子今天非将你们刀刀斩尽、刃刃诛绝不可!” “弟兄们,风紧、扯呼!” 眼看情况不妙,马家兄弟招呼了一声,带领手下人调转马头,向着东北方向狂奔而去。 曹大强不依不饶、带领数百人紧追不舍。 前者跑,后者追,很快就不见了踪影…… 调虎离山计,成功了! …… 山谷内的守卫力量,已经被调走了一大半,接下来,秦锋、韩山君带领着数百名士兵,在夜幕的掩护下,悄悄接近了山谷。 虽然守卫力量减弱了很多,可是山谷入口处有又高又厚的壁垒,上面戒备森严,如果强攻的话,区区几百人肯定攻不下来,反而会死伤惨重。 因此上,还是得智取! 秦锋早就观察过了,山谷左侧有一面悬崖峭壁,大约有三十多丈高,翻过去之后,就可以进入山谷当中了。 悬崖非常陡峭,寻常人肯定爬不上去的。 好在秦锋不是寻常人,而是一等一的攀岩高手,当既带领二十名精兵,悄悄的来到了悬崖下面,选好位置之后,秦锋背负着一大捆绳子,利用自己的那套攀爬工具,开始向上奋力攀爬……就像一只灵巧的猿猴,很快就爬到了悬崖顶上。 而后将绳子一端系在了崖顶的一株大树上,另一端扔了下去……二十名精兵在绳索的帮助下,依次爬上了悬崖顶上。 站在悬崖顶上,可以清楚的看到山谷内的情况,灯火暗淡、寂静无声,除了少数的守卫,余者全都进入了梦乡中。 这不奇怪,范家牧场位于蒙、汉交界的地方,这里秩序混乱,马贼多如牛毛一般,经常前来骚扰或者偷盗。 如今晚这样的事情,范家牧场的人已经习以为常了,何况曹大强已经带人追杀出去了,谷口处又戒备森严,贼人们根本冲进不来,因此谷内的人们警惕性并不高,该休息休息、该睡觉睡觉。 放马牧羊,也是很累人的! 山谷内的人们警惕性不高,秦锋放下心来,依旧是利用绳索,带着二十名精兵滑进了山谷中。 接下来,让其他人在黑暗处潜伏下来,不要轻举妄动,秦锋则带了两名精兵,沿着一层层的青石台阶,很快就来到了山谷东侧的瞭望台旁边。 瞭望台有两间房子大小,是用巨大的青石修葺而成,非常坚固,一面设有木门,从里面关闭着,其余三面有瞭望窗,视野非常之好。 瞭望台旁边,还有一片青石台,上面堆放着大量的干柴,那是遇到危急情况之时,点火求援用的。 只要见到火光,或者是浓烟,数十里外的威远城内的边军,就会迅速前来救援。 因此上,要想拿下范家牧场,首先就得解决瞭望台里面的守卫,让其无法示警! 借着明亮的月光,可以看到瞭望台内有人影来回走动,可是木门从里面紧紧关闭着,如何才能潜进去,神不知、鬼不觉的干掉里面的守卫呢? 期间还不能闹出动静,否则一旦惊动了山谷里面的人,可就前功尽弃了……真是为难啊! “哒!——哒哒!” 为难之际,不远处传来了脚步声,秦锋三人连忙隐蔽起来,借着月光仔细查看,只见一个大胖子沿着台阶走了上来,浑身上下油腻腻的,腰间系着白布围裙,手中提着一个大篮子,里面装着一些食物。 原来是山谷内的伙夫,给瞭望台内的守卫们送宵夜来了。 正愁不知如何开门呢,这下子有办法了。 “嗖!” 只见秦锋如鬼魅一般潜行过去,悄悄来到了大胖子伙夫身后,左手压住头顶、右手托住下巴,而后用力一扭……随着咔嚓一声轻响,胖伙夫连哼都没哼一声,就被扭断了脖子,气绝身亡,整个过程只用了几个呼吸的时间。 而后扒下胖伙夫的衣服,穿在了自己身上,秦锋低着头,用食物篮子挡在前面,敲响了瞭望台的木门。 “当—当—当!” “谁啊?” “送宵夜的,开门!” “来啦,终于送来了,老子们都饿坏了!” 杂乱的声响中,木门从里面打开了,趁此机会,秦锋窥视了一眼,发现里面共有三个守卫,其中两个躺在木板床上休息,面部冲着里面的墙壁,另有一人到门口接食物篮子。 原来守卫们偷懒了,没有紧盯周围的情况,而是采取了轮番休息的办法,一人站岗、两人睡觉,如此就再好不过了。 “嗯,你是谁,孙胖子怎么没来?” “我姓秦,是新来的!” “新来的,后厨伙房加人了吗,我怎么不知道,我看你……噗通!” 接过篮子之后,守卫看了看面前的秦锋,觉得十分眼生,于是询问了几句,那知话还没说完呢,就被一柄锋利的军刺割破了喉咙,鲜血喷涌而出,人也栽倒在了地上,身体不停的抽搐,想要喊叫示警,却发不出任何声音,很快就没了呼吸。 另外两名守卫睡的不熟,听到声音有点不对劲儿,纷纷爬起身来查看情况。 “赵二,出什么事了?” “刷——刷!” 还没等两个守卫看清情况呢,秦锋已经冲了过来,又是狠狠的两军刺,将二人的喉咙割断、气绝身亡! 如果这二位脚程快一点,估计能追上前面那位伙伴,而后三个人一起结伴黄泉路,进枉死城、过奈何桥、喝孟婆汤、上望乡台、照三生镜……再一起转世投胎。 下辈子,希望他们不要再遇到秦锋了! “你们两个过来,处理干净,守在这里。” “诺!” 叫过来两名士兵,让他们处理好三具尸体,而后守在瞭望台内,若有谷内其他人前来,来一个、杀一个,以免走漏消息。 秦锋则原路返回,汇合了那十八名士兵,接下来,就该解决谷口壁垒上的守卫们了。 第七十一章大抢一番! “大人,咱们强攻吧,只要弟兄们豁出命去,一定可以冲散那些守卫,打开大门,接应外面的人冲进来!” “不急,再等一等,看看有没有更稳妥一些的办法!” 山谷入口的壁垒上有六七十名守卫,个个全副武装、举着火把,不停的来回巡视,警惕性极高。 秦锋一方只有十九个人,皆是从军中选拔出来的精锐,如果发起突袭的话,倒是有把占领大门,并将之打开。 问题是,在厮杀过程中,守卫们肯定会大喊大叫,进而惊醒山谷内其他人。 如此一来,韩山君等人冲进来之后,就要面临一场血战了,肯定会付出不小的伤亡代价,而且会耽误很多时间。 秦锋不想耽误时间,更不想让手下士兵们白白牺牲,因此上,还是得想一个办法,无声无息的解决掉那些守卫,而后对山谷内的人发起突袭,如此就能以最小的代价取得最大的胜利了! 怎么办? 有办法吗? …… 不得不说,秦锋的头脑一等一的聪明,眼珠子转动几下,想到了之前被自己干掉的那个胖伙夫,而后询问手下士兵:“你们刚才守在这里,可曾看到有人给壁垒上的守卫们送夜宵?” “回大人的话,未曾看到!” “那就好,再等一等,机会很快就会出现的。” 既然有人给瞭望台上的守卫送夜宵,同样的,肯定有人给壁垒上的守卫们送夜宵,到时候,在夜宵中做点手脚,不就能无声无息的解决掉那些守卫了嘛,嘿嘿! 事实证明,秦锋的判断完全正确,没过一会儿功夫,两个小矮胖子伙夫出现了,一个挑着两只大箩筐、一个挑着两只大木桶,显然是来送夜宵的。 趁着二人路过之时,秦锋等人闪电般出手,将两个伙夫捂住嘴、强行拖入了黑暗当中,箩筐、木桶也拿了过来,打开一看,前者装着白面馒头,后者装着热气腾腾的小米粥。 两名伙夫猝不及防之下,被强行控制住了,吓得二人魂飞天外,想要大喊救命,奈何嘴巴被捂住了,只能发出呜呜的声音。 秦锋拔出军刺,在二人的脖子上比划了几下,而后低声说道:“我们是来盗马的,并不想多伤人命,与二位更是无冤无仇,如果二位想活命,那就点点头,不要乱叫,否则的话,明年的今天就是二位的周年了,如何?” 人都是怕死的,两名伙夫立刻不呜呜了,同时拼命点头。 示意士兵们松开手,与此同时,秦锋从怀中掏出两颗小黄药丸子,强行塞进两名伙夫口中,并迫使他们吞了下去。 “听真了,刚才给你们吞下的是本人的独门毒药七虫七花丸,乃是以七种毒虫、七种毒花为原材料,历时七七四十九天熬制而成的,其味微甜、含有剧毒,人服用下去之后,如果一个时辰内没有解药,就会血脉逆行、肠穿肚烂,痛苦无比的死去。 不过你们不必害怕,只要乖乖听话,按照我的吩咐行事,事成之后,不仅给你们解药,还会给你们一大笔酬劳,让你们下半辈子吃喝不愁,如果不听话,明年的今天,依旧是你们二人的周年,明白吗?” …… “明白、明白,我们听话、听话!” 两名伙夫已经吓傻了,而且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范家牧场戒备森严,这些黑衣人是怎么摸进来的? 既然摸进来了,为何不去找那些大人物,反而挟持了我们两个做饭的伙夫呢? 另一边,秦锋从怀中掏出几个颜色不同的小口袋,里面装的都是行走四方的必备之物:黑色口袋中是毒药、灰色口袋中是蒙汗药、白色口袋中是金疮药、黄色口袋中则是补药。 打开灰色小口袋,将里面的蒙汗药全都倒入两桶小米粥当中,搅拌均匀、重新盖好盖子,而后又掏出两锭银子、分别塞入了两名伙夫怀中。 “好了,你们继续去送宵夜,而后回到这里来,我自会给你们解药的,还会再给你们一大笔酬劳,如果泄露出去,或者不肯回来,后果你们是知道的。” “大爷放心,我们肯定回来、肯定回来。” “稳住,别慌,就当没事一样,千万别露出破绽,否则你们二人休想活命!” “是,是,不慌、不慌!” …… 秦锋安抚着两名伙夫,让他们稳了稳心神、擦了擦冷汗,差不多平复下来了,这才重新挑起挑子向着壁垒方向走去。 望着渐渐远去的两道身影,手下士兵们不禁担心起来:“大人,这两个家伙会不会出卖咱们?” “呵呵,放心吧,只要这两个人没得失心疯,九成九是不会出卖咱们的!” 秦锋非常自信,而这种自信来源于对人性的深刻了解。 范家牧场里生活着很多人,并组成了一个社会集团,而在这个集团当中,八公子—范人山位于最上层,两名伙夫则位于最下层,而且是最下层中垫底的那一种,这才做起了半夜送饭的苦差事。 而两名生活在集团底层、整天挨骂受气的人,是绝不会为了集团的利益,而不顾自己性命的! 相反的,如果二人内心比较阴暗的话,甚至会暗自窃喜,期盼着集团上层的人们倒霉,这就是人性,赤裸裸的人性! 因此上,秦锋有九成九的把握,两名伙夫为了活命,一定会乖乖听话行事的。 有人问了,为何不是十成把握,而是九成九呢? 因为人性太复杂了,最后一分,谁也无法掌控! …… 事实证明,秦锋又一次说对了。 两名伙夫挑着挑子上了壁垒,将馒头、米粥分给守卫们,等守卫们吃完之后,又迅速的挑着挑子回来了,果然没有背叛。 “这位大爷,按照您吩咐的,小的们都干完了,没露出任何破绽!” “嗯,很好,这是给你们二人的酬劳,拿着吧!” 说话间,秦锋摸出两锭金子,皆是十两重的,交给了两名伙夫,如果二人省着点用,足够用十年八年的了。 “多谢大爷,多谢大爷……那个,解药?” “没有解药!” “啊,大爷,您之前说好的,只要我们二人乖乖听话,您就赐给我们解药的,您不能言而无信啊!” “呵呵,你们根本没中毒,又何需解药呢!” “什么,没中毒,那我们之前吃的是……噗通、噗通!” 没等两名伙夫想清楚呢,秦锋闪电般出手,将二人打晕了过去,而后命士兵们将二人拖到了隐蔽处,用绳索捆绑起来,并堵上了嘴巴。 没错,两名伙夫根本没中毒,之前吃的其实是黄精丸,是晋玉娘调配出来的一种温补之药,专门给秦锋补身体用的。 什么七虫七花丸,瞎编出来唬人罢了! …… 再说壁垒上的守卫们,喝了加料的小米粥,药效很快就发作了,困意上涌、天旋地转,而后栽倒在地上,不断的口吐白沫…… 其中有几个中毒不深的,自知情况不妙,还想吹响牛角号示警……可还没等将牛角号拿出来呢,就被冲上来的秦锋等人补了一刀,送去见阎王爷了。 控制了壁垒之后,士兵们速度打开了大门,秦锋则站在高处,举起一支火把摇了三摇、又画了三个火圈。 看到信号之后,潜伏多时的韩山君以及四百多名士兵,以最快的速度冲进了山谷中。 “大人!” “按照计划,分头行事!” “诺!” 士兵们冲进来之后,立刻分成了两路,韩山君带着一部分人,前去抢夺马匹,秦锋带着另一部分人,杀上了山坡,清理守卫人员。 深更半夜,谷内大部分人都在呼呼大睡,结果稀里糊涂的丢了性命,其中就包括八公子—范人山,正搂着两名侍妾睡觉呢,就被一刀砍掉了脑袋,成了糊涂鬼! 两名侍妾没杀,而是口塞破布,牢牢的捆绑了起来……若非特殊情况,绝不杀害老弱妇孺,这是秦锋的原则之一! “贼人偷袭……有贼人偷袭!” 山谷内的人不可能都在睡觉,也有少数清醒的,发现情况不对,立刻拔出兵刃反抗,可惜已经没有用了……这些人很快被砍翻在地,做了刀下之鬼! 杀完了人,接下来,搜银子。 士兵们很快找到了银库,砸开之后,里面是成箱成箱的金银,大致清点了一下,共有黄金三千多两、白银十万余两,是范家牧场收购马匹用的公款。 “来人啊,再搜一搜范人山的寝室,仔细的搜!” “诺!” 范人山,人送绰号:赤眼貔貅,出了名的视财如命、只进不出,这样的人肯定有私房钱。 果不其然,经过一番仔细搜索,在范人山寝室的床下发现了机关暗格,打开之后,从中取出了两口大箱子,里面装满了宝石、美玉、珍珠、猫眼、翡翠……其价值难以估计! 搜完了金银珠宝,又将库房里的粮***盐、皮毛、布匹……全都搬出来了。 总之,凡是贵重点的东西,能够搬走的,一律不放过! 另一边,韩山君带着人,将山谷里的四千多匹良马全都牵出来了。 接下来,将金银、粮食、皮毛、布匹……全都驮到了马背上,士兵们也都骑上了马,而后迅速冲出了山谷。 秦锋带领几名士兵断后,等人马都出去之后,将大门从内部重新关闭,横上了三道铁门栓,而后利用绳索从壁垒上滑下来,再撤下绳索,与大队人马汇合,迅速消失在了茫茫夜色之中…… 又过了半个时辰,护卫首领—曹大强带着人回来了。 第七十二章抢完就跑! 担心马家兄弟真的放火燎原,曹大强带领数百人马冲了出去,试图围而歼之,那知马家兄弟根本不应战,带领着数十名手下扭头就跑,曹大强则带领人马穷追不舍。 马家兄弟及其手下们皆是马户出身,从小就和马匹一起生活,骑术一个比一个精湛,骑乘的又都是良驹,加之有夜色做掩护,想要甩掉追兵并不是难事。 可这些人故意不跑掉,而是压着速度,不快不慢,引着追兵们在大草甸子上兜圈子,好拖延时间。 曹大强能当上护卫首领,头脑自然不笨了,隐隐感觉着事情有点不对劲儿,于是放弃了追击,带领人马回到了牧场。 “开门,快开门,我们回来了!” “人呢,人都那里去了?” …… 回来之后,曹大强大喊了几声,结果大门迟迟不开,里面亦无人应答,再抬头一看,壁垒上竟然一个守卫都没有。 显而易见,情况不对! 可是壁垒的大门紧锁着,不知道里面的情况,又无人应答,这可如何是好? 山谷只有这一个出入口,别的地方根本进不去,没办法,只能是强行破门而入了。 “里面肯定出事了……来人啊,找根粗一些的原木来,把大门给老子撞开!” “曹首领,这深更半夜的,怕是找不到原木啊!” “废物,找不到原木,那就去砍颗大树,立刻就砍!” “诺!” 曹大强命令手下人,到附近的树林当中,用刀剑强行砍倒了一颗大杨树,略加修理之后,由二十几名彪形大汉抬着,奋力撞击大门。 “咚—咚—咚!” “加把劲儿,撞开,一定要撞开!” 山谷入口处的壁垒,是为了防御敌人修筑的,故而修的又高又坚固,大门亦是如此,是用最坚硬的铁木制成的,足足有一尺厚,还用铁皮、铜钉进行了加固。 因此上,护卫们用了九牛二虎八个骆驼的力气,连续撞击了好几百下,这才将大门撞碎,得以进入其中,而后就傻眼了。 只见壁垒上的守卫们全都倒在了地上,有的口吐白沫、昏迷不醒,有的被刀剑砍杀了。 再往里面查看,山坡上到处都是尸体,血肉模糊、惨不忍睹,其中就包括八公子—范人山,脑袋和身子分开了一丈多远,满脸惊恐、死不瞑目。 养在山谷内的几千匹骏马全都不见了,随之丢失的还有库房里的金银、粮食、皮毛、布匹……以及各种贵重物品。 “快找一找,看看还有没有活口了……这是谁干的,这到底是谁干的?” “找到了,有活的!” 一番搜寻之下,还真找到了活口,分别是两名伙夫、两名侍妾,以及一些老弱妇孺,被口塞破布、捆绑起来,分别扔在了比较隐蔽的地方。 将这些人松绑之后,曹大强连忙询问:“快说,是什么人血洗了咱们的牧场?” “回曹首领的话,是一大群黑衣蒙面人干的,就在大半个时辰之前。” “黑衣蒙面人,有多少?” “不知道,黑压压一大片,估计没有一千人,也得有八百人,拿着各种兵刃,个个杀人不眨眼!” “谷口的壁垒坚固无比,又有人在上面驻守,那些黑衣蒙面人是怎么进来的?” “不知道,我们睡的正香,他们就突然杀进来了,杀完了人,抢了东西,而后就跑了!” …… 曹大强连问了十几个问题,却连一点有用的信息都没问出来,气的暴跳如雷,却又毫无办法,事情已经发生了,接下来,怎么办呢? 带领人马追出去,将丢失的金银、马匹夺回来? 不妥! 那些黑衣蒙面人能迅速的攻破壁垒,并将里面的金银、粮食、马匹全部带走,说明其人数不少,而且战斗力非常之强。 自己手下只有几百人,天色又黑、情况不明,这样贸然的追出去,只怕非但追不回丢失的金银、马匹,反而会赔上自己的性命。 自己只是给范家打工而已,为了一年几百两银子的俸禄,犯不上太拼命,自己要是死了,家里的婆姨、孩子们怎么办? 稳妥起见,还是求援吧! “来人啊,点燃烽火,向威远城的驻军求援!” “诺!” 随着曹大强一声令下,手下人登上瞭望台,点燃了上面的干柴堆,熊熊烈焰立刻冲天而起,数十里外都清晰可见! 威远城的守将—宋耀武是范家家主的女婿,手中握有重兵,见到求援的火光,一定会带领人马前来救援的,两地相距五十余里,以骑兵的行动速度,如果全力奔驰的话,大半个时辰就能赶到了,而后兵合一处,再去追击那些黑衣蒙面人,胜算就大多了。 没想到,曹大强等了大半个时辰,却迟迟不见威远城的援军出现,这是什么情况? 今天晚上的事情,怎么处处邪门啊? 又等了半个多时辰,眼看东方都变成鱼肚白色了,威远城的援军才赶到,来了一千多人马,队形混乱、狼狈不堪,带队的是一名身材魁梧的将领,三十多岁,坐骑枣红马,手持春秋大刀,正是威远城守将—宋耀武! “曹首领,为何点火求援?” “回宋将军的话,之前有一伙贼人来牧场中闹事,说是要放火燎原,在下带领数百人马追杀出去,结果贼人们跑的太快了,没有追上,等在下返回来的时候,才发现中了调虎离山之计;趁着在下不在,又有一伙蒙面贼人冲进了山谷中,抢走了谷内的几千匹骏马,库存的金银、粮食、皮毛,还杀了很多人,就连八公子都被杀了!” “什么,八公子死了,这该如何向岳父大人交代啊……贼人那里去了,你为何不带人追赶?” “贼人们已经逃走了,而且人数众多,天色又黑,在下不敢贸然追击,只好点燃了烟火求援,您怎么来的这么慢啊?” “唉,别提了,前来救援的路上,我的队伍被这个小东西挡住了,还伤了不少人马!” 说话间,宋耀武掏出一个铁蒺藜,上面有四根锋利的尖刺,还沾染了斑斑血迹! 见到牧场方向的求援烟火,知道肯定是出大事了,宋耀武立刻聚集了一千五百名精兵前来救援,那知刚出威远城没多远,前锋队伍就摔了个人仰马翻,一检查才知道,大道上布满了铁蒺藜,队伍根本无法通行。 铁蒺藜的数量太多,清理起来太麻烦了,为了节约时间,队伍只好改走小路,没想到小路上面同样布满了铁蒺藜,还人为的挖了几条壕沟、设置了许多路障,根本就过不去。 没办法,为了快一点救援范家牧场,宋耀武只能带领人马走了野荒地……荒地之中,荆棘遍布、乱石成堆,坑坑洼洼、极为难行,结果用了一个多时辰,才好不容易赶到了范家牧场,途中还摔伤了不少人马。 很显然,这都是贼人们的诡计,一环紧套着一环,用心真是歹毒啊! “宋将军,现在怎么办?” “留下一部分人收拾这里的残局,你我带领主力人马前去追击那些贼人,一定要将丢失的金银、骏马都追回来,再将贼人们一个个斩尽杀绝,为八公子他们报仇雪恨!” “好!” 此时天色已经微亮了,视野变的清晰起来,可以看到草地上面,马群狂奔之后留下的新鲜蹄印。 宋、曹二人带领着主力人马,顺着马蹄印开始狂追……结果追着追着,前面传来了轰隆隆的流水声,原来已经追到了黄河岸边。 “这里的马蹄印非常密集,还有新鲜的马粪,说明贼人们在此处停留过,莫非他们从这里渡河了?” “不可能,你看清楚了,这里是黄龙峡,贼人们怎么可能渡河,除非是肋生双翅飞过去。” “宋大人说的对,在下真是急糊涂了,没认出这里是黄龙峡!” …… 赤儿山往西不远就是黄河,其中有一段河道非常狭窄,水流又急、泥沙又多,远远的望过去,就像是一条黄龙在大地上穿梭,故而得名黄龙峡。 黄龙峡这里不仅水流湍急,而且水下暗礁密布,无论是大小木船,还是羊皮筏子,都无法从这里渡河……强行渡河的话,肯定是船毁人亡! 贼人们不是傻子,又岂会自寻死路呢? 再说了,从贼人们离开牧场到现在,也就是两个时辰左右。 如此短的时间内,区区几百个人,想将几千匹骏马和大量的金银、粮食、物品……运送过河,就是水流平缓的渡口都做不到,更何况是水流湍急、暗礁密布的黄龙峡呢! 由此可以断定,贼人们并没有渡河,依旧停留在黄河东岸! 既然留下了,那就肯定有踪迹可寻。 第七十三章返回白城子! “分散开来,仔细查找,贼人们无法从此处渡河,肯定逃到别的地方去了,逃跑过程中,一定会留下蛛丝马迹的……快点找,谁能找到贼人们留下的踪迹,本将军赏银五十两!”宋耀武命令手下士兵们在黄龙峡周围分散开来,仔细的寻找线索,同时发布了悬赏。 士兵们奔波了大半夜,已经是疲惫不堪了,听说有赏银,瞬间打起了精神,在周围的树林、草丛中仔细搜查起来,很快有了结果。 “启禀大人,东北方向发现了新鲜的马蹄印!” “好,这肯定是贼人们留下的,咱们沿着蹄印继续追赶,一定可以追上的,弟兄们,打起精神来,追回丢失的马匹、财物之后,人人皆有赏赐!” “诺!” 做了一番动员之后,宋、曹二人带领着大队人马继续追击,可是追着追着,发现地上的马蹄印越来越分散,通向了四面八方。 什么情况,莫非贼人们分头逃跑了? “宋将军,怎么办?” “分兵追击,无论如何,一定要追到这些贼人,将马匹、财物抢回来,否则你我难以交代!” “诺!” 在宋耀武的指挥下,大队人马分散开来,向着不同的方向追去,结果追来追去,还真追到了一些马匹,却不见贼人们的踪影。 用了小半天时间,将分散的马匹聚拢了起来,清点数量,只有区区三百多匹,和丢失的数量相差甚远,面对这样的结果,宋耀武、曹大强面面相觑,满脑子都是问号? 明明是跟着马蹄印一路追过来的,怎么才追回这么几匹马,其余的马匹那去了,贼人们又到那去了,难道还能上天入地不成,这完全没有道理啊! 还有范家牧场,壁垒高筑、戒备森严,却被无声无息的攻破了,同样没有道理。 想到这些,曹大强的脸色难看起来:“宋大人,您说那些贼人是不是会隐身术之类的妖法啊,否则咱们怎么搜不出来呢?” “胡说八道,这世上那有什么妖法,肯定是咱们搜查的不够仔细,中途遗落了什么!” “那现在怎么办?” “这样吧,你带领一部分人马将周围的渡口全都监视起来,以免让贼人们逃到黄河西岸去,我再多调一些人马过来,对周围仔细搜查一遍,不信找不到那些贼人的踪迹!” “好,就按大人说的办!” 曹大强依计行事,带领着一部分人马,将周围的十几处渡口全都监视起来了。 宋耀武则利用职权,又从威远城内抽调了两千名士兵,加上之前的一千多人,自东向西一字排开,展开了地毯式的搜索。 方圆百里之内的山峰、峡谷、树林、草原……全都不放过,那怕是一块石头,也要搬起来看看,下面是不是有暗洞。 结果反复搜查了三遍,一点线索都没有找到,反而将士兵们累的够呛,而黄河渡口方面,也是没有任何收获。 到了这一步,已经精疲力竭的宋、曹二人彻底没辙了,只能写了一封书信,派人快马送往八大晋商的巢穴—大同城,将事情经过详细上报,请家主—范永斗定夺。 与此同时,范家牧场被人血洗的事情,就像长了翅膀一样,迅速的传播开了,并在山西一带引起了巨大轰动! 这些年来,八大晋商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不知做了多少坏事,其中又以范家做的坏事最多了,三晋百姓当中对其恨之入骨者不计其数。 得知范家到了大霉,百姓们欢呼雀跃、简直比过年还高兴呢,而在高兴之余,不免要议论一下,谁有这么大胆子敢血洗范家牧场,这不是和摸老虎屁股一样吗? 而且事情过后,为何一点线索都查不到呢? 有人说,这件事是蒙古人做的,血洗牧场之后,将几千匹骏马和财物都带回了北方草原,故而查找不到。 有人说,这件事就是牧场附近的边军做的,贼喊捉贼,自然查不出线索了。 还有人说,八大晋商并非铁板一块,内部争斗非常厉害,有人不满范家的龙头位置,这才暗下毒手,血洗了范家牧场! 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 秦锋等人到底藏到那里去了呢? 答案:已经渡过黄河,顺利的返回白城子去了! 秦锋等人怎样逃脱追击,将大量的马匹、物资运过黄河的呢? 说来话长。 偷袭范家牧场的事情极为危险,稍有不慎,就会死无葬身之地! 因此上,秦锋特别谨慎小心,在未前往范家牧场之前,就先查看了周围的山川地形,想好了事成之后的撤退路线,那就是黄龙峡。 黄龙峡水流湍急、暗礁密布,舟船难渡不假。 可是秦锋观察发现,黄龙峡一带的河面比较狭窄,两岸生长着许多参天大树,而且东岸比西岸高出了数丈,如此地形,非常适用一种渡河工具——滑索! 于是乎,在打造铁蒺藜的时候,顺便打造了几十根滑索,准备下手之前,秦锋又在黄龙峡西岸预留了一支人马,做为接应。 等到血洗范家牧场、将几千匹骏马和大量财物弄出来之后,秦锋等人以最快的速度来到了黄龙峡,而后两岸的人一起协作,利用参天大树,顺利的拉起了几十根滑索。 接下来,利用滑索将人员、马匹、金银、粮食以及各种物资,飞快的送到了黄河西岸。 范家牧场被血洗,威远城的军队肯定前来救援,并且尾随追击……为了摆脱追击,在大部人马渡河之后,秦锋特意留下了三十名士兵和三百多匹马。 而后离开黄龙峡,让马群四散奔逃,并在地面上留下蹄印,以吸引后面的追兵,秦锋则带着三十名士兵悄悄的回到黄河边上、找到一处水流平缓的地方,利用羊皮筏子渡过黄河,和大队人马汇合在一起,而后迅速的返回东胜城。 接下来,和之前的做法一样,将这次弄来的金银、马匹、粮食……全部藏进了毛乌素大沙漠中。 秦锋则带领士兵们,连续行军数天,非常顺利的回到了白城子,而后再用蚂蚁搬家的方式,一点一点的从沙漠中搬运物资,为了掩人耳目,对外就说是绥德-薛家资助的。 秦锋和薛家关系密切,这一点很多人都知道,不会引起怀疑的。 还有参与行动的士兵们,全都得到了奖赏,两次渡过黄河、负责劫掠的士兵们,一人赏银三十两,没有渡过黄河、留守在东胜城的士兵,一人赏银十两。 与此同时,秦锋下了严令:关于劫掠走私商队和范家牧场的事情,任何人不准泄露出去,违者、杀无赦! …… 有了充足的资金和物资,天威军的装备问题彻底解决了,铠甲、刀枪、火器、弓箭、盾牌……全都打造最精良的,从上到下武装了起来,军饷更是按时发放,绝不拖欠! 接下来的日子里,秦锋开始苦练兵马,整天和士兵们摸爬滚打在一起,付出了无数心血和汗水。 而随着日夜苦练,天威军的战斗力不断攀升,已经有了几分虎狼之师的模样。 与此同时,马家兄弟四处奔波,共计招募来了八百多人,皆是精通骑射的马户。 秦锋将这些人全部编入了骑兵营中,配备上最好的马匹,最精良的铠甲和武器,并任命马勇、马武为正副营长,带领骑兵营刻苦训练,增强战力! 有了一支精锐骑兵,天威军的战斗力就更强了,本该好好高兴一番才是,秦锋却是眉头紧锁、小脸上不见一点喜色,因为金秋季节到了。 对于居住在内地的百姓们来说,秋天是庄稼收获的季节,是欢乐的季节。 可对于生活在边境地区的百姓们来说,秋天是庄稼收获的季节,更是一年当中最危险的季节! 因为一到金秋时节,生活在北方草原上的蒙古人就会聚集起来,骑着骏马、挥舞弯刀,攻打大明朝的北方边境线,对边民们大肆劫掠,人口、粮食、铁器、布匹……什么都抢! 尤其是万历四十七年、萨尔浒大战之后,眼见明军损失惨重,边防力量极为空虚,蒙古人南下劫掠的频率就更高了,而劫掠规模的大小,则与当年的天气情况有直接关系。 如果老天爷做美,风调雨顺,草原上牛羊肥壮、食物充足,南下劫掠的蒙古人就会少一些,甚至是不来劫掠。 相反的,如果老天爷不给面子,草原上出现了灾害,牲畜大量的死亡,蒙古人就会大举南下,进行疯狂的劫掠。 很不幸,这次老天爷就没给面子。 崇祯二年,不仅西北地区大旱,草原上的旱情更加严重,河流干涸、牧草枯萎,牲畜成群成群的死亡,到处都是腐烂的尸体,草原上的狼群都吃红了眼睛,彻夜欢嚎不止! 如此一来,严重缺乏食物的蒙古人,今年一定会大规模南下劫掠的。 因此上,自从进入金秋以来,西北地区的甘肃、宁夏、榆林三大军镇全都行动起来了,加固城墙、操练军队、打造兵器、囤积粮草……战争气氛异常浓烈! 第七十四章祈求华夏英烈保佑! 白城子的地理位置前出,又恰好卡在了交通要道上,最容易受到蒙古大军的攻击,自然更要好好的备战了。 秦锋指挥部下们,开始了一系列的行动: 城墙加高加厚,上面堆满了滚木、雷石、箭支、金汁、石灰……全都是要人命的东西,又在城外一口气挖了六道环形壕沟,每一道都是二丈八尺宽,一丈四尺深,里面插满了锋利的木刺,人马掉下去必死无疑。 壕沟外面还有大量的陷马坑、绊马绳、拒马桩、铁蒺藜……可以有效阻的止大队骑兵推进。 以白城子为中心,方圆三十里内的牧草全部收割入城,做为战马的储备饲料;三十里以外,在制高点上设置了十八座烽火台,派士兵在上面日夜监视,一旦发现大队蒙古骑兵南下,立刻用烟火示警,同时放火燎原,将周围的牧草烧个干干净净,一根也不留给蒙古人。 蒙古人打仗全靠骑兵,如果马匹没有牧草吃,机动能力就会大大下降,甚至是饿死! 秦锋又通过各种手段,在城内囤积了大量的粮食、蔬菜、精盐……足够吃上三四个月的。 天威军的将士们,更是人不卸甲、枕戈达旦,随时做好了上阵拼命的准备。 准备的如此充分,秦锋还是不放心,又让马勇、马武带人到草原上侦查,摸清蒙古人的详细情况,好做到心里有数。 …… 上午时分,白城子守备衙门内,秦锋、韩山君、董天豹、项玄武、耗子……以及哨长以上军官们聚集一起,正在举行军事会议。 “各处的烽火台,有没有发现蒙古人的踪迹?” “回守备大人的话,十八座烽火台上都有士兵日夜巡视,却一直没有发现蒙古人的踪迹!” “这就奇怪了,怎么一点动静也没有呢?” “是啊,蒙古人怎么还不来呢?” 秦锋等人很疑惑,按照以往的经验,立秋左右、蒙古人就该大举南下了,可如今已经过了白露时节,依旧未见蒙古大军的踪影。 不仅未见蒙古大军,就连小规模的蒙古游骑都不见一个,这未免太反常了,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宁静,还是另有原因呢? 不得而知。 而这种苦苦等待的感觉,让人非常不舒服! “守备大人,咱们的位置太突出了,周围又孤立无援,一旦被蒙古大军包围住,肯定是一场恶战……您看是不是派人到榆林城走一趟,请姜总兵给一些支援,那怕有一两千援兵也好啊!” “哼,支援就别想了,真要是打起来了,只要姓姜的不在背后射我的冷箭,我就感谢他十八代祖宗了!” 总兵—姜让之前保举秦锋担任白城子守备官,就是想要借刀杀人,这一点,秦锋心知肚明。 因此上,秦锋从来没指望过榆林城方面会有增援,反而一直小心戒备着,生怕姜家父子再耍什么阴谋诡计。 再说了,虽然自己手中兵力不多,可是训练有素、装备精良,白城子又极为坚固,城内还囤积了大量的粮草辎重,就算蒙古大军围攻,自己也有把握坚守住。 自己真正担心的是,蒙古人不来攻打白城子,而是舍近求远、偷袭别的地方怎么办? 甘州、凉州、肃州、宁夏、花马池……西北数千里边防线,可以偷袭的地方太多了。 只要突破一点,就可以深入内地、大肆劫掠。 那个时候,又是蒙古人劫掠,又是流寇造反,内忧外患一起爆发,西北一带的情况就会变的更糟糕。 西北一乱,糜烂天下,不知多少田园毁灭,又多少无辜百姓遭殃! ‘唉,可惜天威军的兵力太少,而且组建时间太短了,坚守城池还勉强可以,长途远征草原就不行了,否则自己带领一支精兵,先发制人、长途奔袭,打蒙古人一个措手不及,焚其辎重、灭其锐气,那样就可以掌握战争的主动权了。 掌握了主动权,而后以战求和,就可以暂时稳住蒙古人,为清理内患争取到足够的时间,那样的话,就可以少死很多人,为华夏多保留几分元气! 可惜啊,设想虽好,却无法实现。 事到如今,只能祈求神灵保佑了! 哼,事关华夏国运、以及无数黎民百姓的生死,祈求神灵未必有用,还是向华夏英烈们祈祷吧。 孙武、白起、蒙恬、韩信、卫青、霍去病……华夏历朝历代的英烈们,愿尔等英灵不灭,保佑我华夏子民吧,如果这次能化险为夷、平安渡劫,晚辈一定为你们修建庙宇、塑造金身,供奉香火、绝不食言!’ 暗暗祈祷之后,秦锋结束了会议,准备去巡视一下城防,看看那里还需要加固一下,那知刚要动身,一名亲兵小跑了进来:“启禀大人,马家兄弟回来了!” “哦,他们在那里?” “刚刚进城,马上就到这里!” 亲兵的话音刚落,就见马勇、马武的身影出现了,二人满身尘土、汗出如雨,已经脏的不成样子了,之前派二人到草原上侦查情况,看样子是吃了不少苦。 秦锋顾不上寒暄,连忙上前询问:“草原上的情况怎么样了,蒙古大军到什么位置了,有多少兵力,谁是统帅?” “回大人的话,打起来了……呼呼……打起来了!” “什么打起来了,谁跟谁打起来了?” “是蒙古人……蒙古人起内讧了,河套草原上已经打成了一锅粥,到处都是死尸,我们差一点卷进去,好不容易才冲了出来,打的真是激烈啊!” “啊?” 秦锋等人大吃一惊,满脑子都是问号,蒙古人不大举南下劫掠,怎么自相残杀起来了呢? 另一边,马家兄弟喝了点水、喘匀了粗气,这才详细讲述了起来,蒙古人发生内讧了,原因比较复杂,这事还得从头说起: 二百多年以前,朱元璋白手起家,凭着天纵之才,平定各路枭雄,建立了大明王朝,并把蒙古人赶回了北方草原。 回到草原之后,因为内部矛盾,再加上大明朝的挑拨,蒙古人分裂成了鞑靼、瓦剌两大部,互相厮杀,征战不断! 几番征战下来,瓦剌部渐渐落入了下风,部众死伤惨重,且有被吞并的危险,为了生存,瓦剌部只好迁移到了大漠以西的叶尼塞河一带。 紧接着,因为内部矛盾,鞑靼部再次分裂,一部分迁移到了大漠以北、另一部分留在了大漠以南。 就这样,蒙古人一分为三,形成了漠西、漠北、漠南三部分,其中以漠南蒙古的实力最强了,而且和大明、女真两大势力接壤,形成了三足鼎立之势。 问题是,漠南蒙古也不是铁板一块,而是分成了察哈尔、喀尔喀、兀良哈,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六个部落,其中又以位于大兴安岭以南—西拉木伦河流域的察哈尔部的实力最强了,现任首领—林丹汗是蒙古黄金家族出身,是成吉思汗的嫡系子孙! 林丹汗是个有野心的人,一直想要统一漠南蒙古六部,而后再统一漠西蒙古、漠北蒙古,重现祖先—成吉思汗的光荣。 可惜林丹汗的运气不好,遇到了正带领女真人强势崛起的努尔哈赤、皇太极父子,双方为了争夺辽西一带的土地和人口,几番大打出手。 几个月之前,林丹汗又吃了败仗,人马损失惨重不说,就连祖传的地盘都丢了,只好带领部众一路向西撤退,越过了大戈壁滩,退到了河套草原地区,想在这里休养生息,等恢复实力之后,再找女真人算账,夺回自己的地盘。 问题是,河套草原一带本是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三部的地盘,自然不欢迎林丹汗和察哈尔部的到来了,于是乎,于是为了争夺水草地,四部展开了混战,打的是昏天黑地、死伤无数! “真是没想到,蒙古人竟然起内讧了,如此一来,他们就没有精力南下劫掠了,咱们这边安全了,哈哈!” “说得对,让他们自相残杀去吧,杀的人越多,对咱们越是有利,哈哈!” …… 得知蒙古人不会南下了,在场众人无不欢呼雀跃,仿佛卸下了千斤重担一般,说不出的轻松痛快。 秦锋也是长出了一口气,心中却没有放松警惕,让马家兄弟吃点东西、洗了个澡,好好休息一下,而后连着派出三批人马到北方草原上打探,确认消息的真实性。 很快的,三批人马陆续回来了,消息得到了确认,蒙古人真的起内讧了,为了争夺河套草原的控制权,察哈尔、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四部展开了大混战,战事异常激烈,尸积如山,血流成河,看样子一时半会儿停不下来。 敌国相攻,我国之福! 蒙古人自相残杀,大明朝的西北边防压力锐减锐减,还可以腾出手来,专心对付内部的流寇们了,如此好事,自然要庆祝一番了。 秦锋下令,犒赏天威军全体将士,每人肉三斤、酒两壶,开怀畅饮,还请来了几支戏班子,好好的热闹了一番。 另外吗,秦锋没有忘记自己的承诺,为华夏历代豪杰们修建一座庙宇,塑造金身、隆重祭祀! , 第七十五章英烈庙! 要想修建一座庙宇,必须要有地皮、材料、人工、钱粮才行,而这四样对于秦锋来说都不是问题。 地皮:白城子东北角上有一大块空地,用来修建庙宇绰绰有余。 材料:白城子分为内、外城,内城修复之后用来驻扎兵马,而外城依旧是一片废墟,其中堆积着无数大大小小的石料、砖瓦,几人合抱粗的参天大树更是比比皆是。 将石料、砖瓦、木材收集起来,既解决了材料的问题,又清理了废墟,方便日后重建外城,可谓是一举双得。 人工:天威军中有一哨工兵,是专门选拔出来的,人人都有手艺,搞点建筑自然不成问题了。 钱粮:靠着盗墓和劫掠,秦锋最近可是富得流油。 四大条件全部具备,接下来,开工! 工兵们干活麻利:打地基、筑地梁、砌墙、上梁、封顶、装修……只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庙宇就基本完工了,并为之命名为:英烈庙! 而后又请来了能工巧匠,在庙宇大殿内塑上了兵家一祖四圣十哲七十二将的金身。 一祖:姜子牙,武王伐纣之时的统帅,华夏最早的军事家,故而被奉为兵家之祖! 四圣:兵圣孙武、谋圣鬼谷子,亚圣吴起、次圣孙膑,皆是显赫一个时代的厉害人物。 十哲:杀神白起、帝师王翦、霸王项羽、兵仙韩信、冠军侯霍去病、长平侯卫青、蜀汉丞相诸葛亮、大唐战神李靖、太师郭子仪,以及精忠报国的岳飞! 七十二将,则是古往今来,七十二位立下过赫赫功勋的将领,世人熟悉的飞将军李广、伏波将军马援、门神爷尉迟敬德……皆在其中。 崇祯二年—十二月初二,英烈庙正式落成了,并举行第一次隆重祭祀。 祭祀别的庙宇,祭祀者大都是身穿宽衣大袖的礼服,行三跪九叩之礼。 祭祀武庙则不同了,要求祭祀者披坚执锐,行军中之礼! 上午时分,秦锋、韩山君、董天豹、耗子、项玄武、熊家兄弟、马家兄弟……皆是顶盔掼甲,腰悬刀剑,昂首阔步进入了武庙当中,而后向供奉其中的华夏英烈们,焚香、行礼,还念诵了一篇祭文。 祭文出自秦锋之手,其文如下: 华夏多豪杰,肝胆傲乾坤,上下五千年,纵横十万里,辈出英勇义士,多有慷慨仁人,挥戈开疆拓土,仗剑保家卫国,只解沙场为国死,何须马革裹尸还…… 我等不才,愿效先贤,哀兵奋起,金戈鼍鼓,兄弟同心,共御外侮,捐躯洒血,浩气干云,尽扫狼烟,重振乾坤,山河无恙,金瓯无缺,前辈英灵,护佑我等,征战四方,永奏凯旋! 念完祭文,用火焚毁,这场祭祀仪式就算是结束了,干净利落,充满了军人风格。 有人肯定想了,祭文写的不错,慷慨激昂、振奋人心,祭祀仪式更是干净利落,充满了军人的铁血风格,可似乎少了一点东西吧,供奉用的祭品呢? 没错,仪式中少了祭品,不是忘记了,而是暂时弄不到。 没办法,祭祀一般人的庙宇,用一只鸡、一条鱼、一壶酒就可以了,很容易弄到。 祭祀古之圣贤的庙宇,需用太牢标准:一只羊、一头猪、一头牛,费点银子也能弄到。 英烈庙属于一种武庙,而祭祀武庙用的祭品,是用银子都买不到,因为按照规矩,武庙之中只接受一种祭品,那就是人头,敌人的人头,还不能是一般的小兵,必须是敌酋级别的才行。 最近天威军没有打仗,自然弄不到敌酋的人头了。 不过秦锋已经许愿了,暂时欠着,以后有了机会,自己一定十倍、百倍的奉还,酋长、将军、贝子、贝勒……乃至大汗的人头,自己都会砍下来,祭祀华夏英烈们! …… 祭祀仪式结束之后,秦锋回到了守备衙门,独自坐在书房内,平心静气,沉思大事: 这次蒙古人没有南下劫掠,是因为起了内讧,暂时腾不出手来,可是随着时间推移,内讧肯定会结束的,那个时候,蒙古人还是会大举南下的,怎么办? 像这次一样,干等着被动挨打吗? 不! 自己得抓紧时间,加强实力,如此就不惧强敌入侵了。 乱世之中,何为实力? 答案只有四个字:兵精粮足! 天威军装备精良、训练有素,只要经过几场实战,就能变成一支虎狼之师了,这一点,秦锋很有信心。 秦锋担心的,主要还是粮食问题。 天威军有八千多名将士、还有四千多匹骏马、三千多峰骆驼……一天要消耗一万多斤粮食,以及大量的饲料。 靠着之前劫掠所得,眼下倒是不成问题,可是天长日久、慢慢消耗,早晚有吃空的一天。 到时候怎么办,总不能一直靠着劫掠解决吧,那不是长久之计! 长久之计,就是效仿当年的曹丞相,开荒屯田、发展生产,争取早一点做到自给自足,摆脱对外界的严重依赖。 问题是,如何屯田呢? …… “当-当-当!” 正当秦锋苦思屯田计划之时,耳旁响起了敲门声。 “什么事?” “启禀大人,薛家商队来了,为咱们送来了大量的物资,还有薛家女公子也一起来了。” “哦,瑾瑜来了!” 白城子的位置偏僻,周围人烟稀少,故而需要的各种物资都是由薛家商队帮忙运输的,基本上一个月来一次,只是没想到,薛瑾瑜这次随队一起来了。 深冬季节,天气寒冷,她不好好在绥德城内待着,大老远的跑到白城子做什么,莫非有什么重要的事情找自己? 想到这里,秦锋一跃而起,出了书房,而后带着亲兵们,前去迎接薛家商队。 商队已经进城了,足足有上百辆大车,上面装满了各种物资,随行的伙计更是多达六七百人,而且装备了大量的武器,连火铳都可以见到。 没办法,如今西北大乱,大小流寇多如牛毛一般,如果商队不加强护卫力量,怕是还没走到目的地,货物就被流寇们抢光了。 商队中有一辆银箱车,女公子—薛瑾瑜已经从中出来了,依旧是一身男子装束,头戴紫貂皮帽子、身穿白狐皮大氅、足蹬白鹿皮靴子……风度翩翩,俊美异常,这要是行走在大街上,不知要迷倒多少怀春少女呢。 可惜,空有一身泡妞的资本,自己却偏偏是个妞! 小侍女—绿柳紧随其后,她就是薛瑾瑜的影子,二者从不分开,如果以后薛瑾瑜嫁人的话,绿柳肯定是通房丫鬟! ‘一箭双雕,左拥右抱,享受齐人之福,这好事不知会落在谁的头上……嘿嘿。’ 秦锋摇了摇头,将男人都有的‘邪恶’想法驱除掉,而后快步上前:“瑾瑜,天寒地冻的,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呵呵,本公子特来献宝!” “献宝,献什么宝?” “锋哥莫非忘记了,在神木堡的时候,你求我办的事情!” “啊,莫非你真找到那两种东西了?” 西北大旱,粮食减产,百姓饿死者不计其数,而要想救济百姓,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引进几种又抗旱、又高产的农作物。 因此上,上次在神木堡的时候,秦锋请薛瑾瑜帮忙,利用薛家商队行走四方的机会,寻找一下玉米、红薯的种子,数量越多越好。 玉米、红薯原产于美洲,之后被哥伦布的船队带到了欧洲,从欧洲流传到了南洋一带,又从南洋流入了中国,可具体什么时间流入的,秦锋不知道。 因此能不能找到玉米、红薯,秦锋并没有把握,只能试试看。 如今薛瑾瑜提起这件事,难道说,玉米、红薯找到了? 想到这里,秦锋激动无比,也不顾什么男女之防了,直接抓住了薛瑾瑜的两只玉手:“瑾瑜,快说,是不是找到了?” “嗯,找到了其中一种!” “那种?” “红薯!” “在那里?” “后面那几辆箱车里都是!” 秦锋三步并作两步,快速来到了一辆箱车旁边,打开一看,里面盖着厚厚的棉被,掀开了棉被,底下果然是成堆的红薯,小者如臂,大者如拳,而且保存的非常好。 “红薯,真的是红薯,太好了,苍天保佑,苍天保佑啊,哈哈!” 秦锋兴奋无比,拿起一只大红薯来,恨不得啃上两口,又舍不得,这可是种子,比金银珠宝更加珍贵,万万损害不得。 “来人啊,就在我的守备衙门院子里面,挖上几个大地窖,将这些红薯种子保存在里面,以后一天检查一次,不能有任何的损毁!” “诺!” 士兵们闻风而动,忙着挖红薯储藏窖去了,秦锋则将薛瑾瑜请到了自己的书房中,亲自端茶倒水,殷勤招待。 “瑾瑜,你可立下大功了,这些红薯是从那里找到的?” “说来话长,上次在神木堡,你将玉米、红薯的图画交给我之后,我让人临摹了几百份,交给手下的商队伙计们,四处经商的时候,努力进行寻找。 前段时间,我们家的一支商队到福州一带收购茶叶,结果商队里的一个小伙计,无意间在一位大茶商的庄园里见到了红薯,足足有十几亩之多,和图画上的一模一样,于是将消息传递了回来。 我立刻下令,将那些红薯全部买了下来,而后从福州海运到了宁波,再通过大运河、船运到了洛阳,再由陆路进潼关、入关中、北上绥德……而后我就亲自给你送过来了,不仅如此,我还从福州那边重金聘请了几位会种植红薯的农夫,这次一并带过来了。” …… “好,好,你想的真是太周全了,对了,瑾瑜,这些红薯的来历你打探清楚没有?” “打探清楚了,大约三十年之前,福州有一位叫做陈振龙的商人,随船队渡海到南洋—吕宋一带做生意,发现当地人种植的红薯耐干旱、耐贫瘠、易移栽、易繁殖、味道甘美、高产又量,一下子动了心,想要带回大明来。 可是吕宋一带有律法:珍其种,不与他国人……严禁商人们携带红薯种子出海,违者重罚。 好在陈振龙够聪明,他将一根红薯藤交缠编织在了一条缆绳中,躲过了吕宋人的搜查,又经过长时间的航行,这才有惊无险的将红薯带回了大明,并在家乡福州一带种植,还将红薯进献给了官府,希望大力推广,造福百姓。 奈何当地官员昏聩,对红薯并不重视,故而一直没有推广开来,而与我们薛家有生意往来的那位大茶商,恰好是陈振龙的亲戚,偶尔得到了一些种子、在自家的茶园中种植了一些,当做新鲜之物品尝,这才被商队的伙计偶然发现了。” “原来如此,那位商人陈振龙现在如何了?” “十年之前已经去世了!” “陈前辈,您远赴南洋、挺身冒险,将红薯带回了中国,可谓是功德无量,请受晚辈一拜!”说话间,秦锋站起身来,整理好衣服,对着东南方向恭恭敬敬的拜了三拜。 红薯种子找到了,接下来,可以好好计划屯田的事情了。 第七十六章无定河! 要想屯田,首先得有土地才行。 而在白城子的周围,就有大片的无主荒地,之所以迟迟没有进行开垦,是受到了两个因素的限制:一是蒙古人时常入侵,没有一个安稳的环境,如今这个问题暂时不用担心了。 二是水患严重,无法正常的灌溉种植。 白城子南边就是大名鼎鼎的无定河,其发源于陕西定边县境内,自西北向东南流淌,流经十几个州、县,流程全长九百余里,最终注入黄河之中。 南北朝时期,无定河的水质清澈,水流量又大又稳定,灌溉了两岸的无数良田,出产大量粮食。 正是看中了这一点,大夏王—赫连勃勃才会将都城设在了无定河北岸,相距只有数里的位置上,以保证都城有充足的水源和粮食供应。 到了唐宋时期,随着人类无节制的索取,无定河周围的森林被砍伐殆尽,水土流失严重,大量的泥沙随着水流滚滚而下,致使河道出现了淤积,而且情况越来越严重。 到了蒙元时期,河道完全被淤积住了,上游的河水无法宣泄,于是冲毁堤坝、夺路而出,硬生生冲出了一条新河道,并向南偏移了数十里,远离了白城子。 自此之后,无定河时常泛滥成灾,淹没了大量的田园,上下游百姓皆深受其苦。 如今想在白城子周围屯田,就必须解决无定河的水患问题。 …… 十二月初四日,晴。 苦练了半年的兵马,难免有些身心疲惫了,趁着天气晴朗,秦锋决定组织一次冬游,好好放松一下。 具体人员有:秦锋、晋玉娘、薛瑾瑜、绿柳、耗子、熊大、熊二……还有金雕—闪电。 清晨时分,一行人带着应用之物出了白城子南门,一边信马游疆、缓缓而行,一边谈笑风生、欣赏荒野中的风景。 走着走着,眼前出现了一条蜿蜒崎岖的沟壑,东西不见首尾,南北足有十几丈宽,里面虽然没有水了,却有很多浑圆的鹅卵石,那是长年累月被水流冲刷的结果。 没错,这条已经干枯的沟壑,就是无定河的旧道! 原来这次出游,出来散心是次要的,勘测无定河的情况,解决水患题才是主要的。 薛瑾瑜和绿柳同乘一骑,得知眼前这条干枯的沟壑,就是大名鼎鼎的无定河旧道,不禁念出了几句古诗: 誓扫匈奴不顾身,五千貂锦丧胡尘, 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 “哈哈,瑾瑜满腹诗词、出口成章,果然有才。” “锋哥谬赞了,瑾瑜一时触情生情,奈何自身才疏学浅,做不出好诗词,只好念几句古人的佳作,勉强附庸一下风雅罢了。” “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唐诗人—陈陶的这首《陇西行》,虚实相对、用意工妙,诗情凄楚,使人黯然泪下,的确是一首佳作,可话又说回来了,男子汉、大丈夫,自当披坚执锐,为了家国安泰、天下太平而战,纵然是血染黄沙、马革裹尸,亦当无怨无悔!” 说话间,秦锋碰了一下坐在自己身前的晋玉娘,后者心领神会,立刻从兜囊中取出了一壶美酒。 秦锋接酒在手,自己灌了一大口,余者全都倾倒在了地上,祭奠古往今来、为了保家卫国而战死在这里的忠魂们。 战国时期,赵武灵王西略胡地,大军饮马无定河! 秦朝,蒙恬指挥大军北伐,在无定河边合围了匈奴主力,斩首数万,筑京观以炫武功! 汉朝,在无定河边设置上郡,以此为根据地,反击匈奴! …… 北宋,为了争夺西北之地,北宋和西夏打了一百多年的仗,其中百分之八十的战役发生在无定河附近,血流成河、伏尸百万! 战争,着实残酷! 战争,不可避免! 战争,既是男人的地狱,更是男人的天堂! …… 过了无定河旧道,一行人向南继续前进,又走了三十多里路,来到了无定河新道附近,这里的情况同样不容乐观。 天气寒冷,河面已经结冰了,可是透过冰层,可以看到下面的河水非常混浊,里面携带大量泥沙,并在河道中形成了严重的淤积,按照这个速度,只怕用不了几年河水就要再次改道了,皆时又是一场水灾。 立马岸边,秦锋思考了许久,结果想出了两个方案:一是挖一条长渠,将无定河的河水引到白城子附近,如此就可以解决城市用水、田地灌溉问题了。 二是清理旧河道,让无定河回到原来的位置上,同时在河岸两侧大量种植树木,防止水土流失,同时还要修堤坝、修水库……充分利用好这条河流。 两个方案相比,前者工程量小,容易完成,可惜无法根除水患问题,一旦无定河再次泛滥成灾,还得重新挖渠引水。 后者工程量大,难以完成,可是一旦成功了,可以造福上下游十几个州、县的百姓,功德无量。 以秦锋的性格,自然是想选择第二个方案了,可是全面治理无定河,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没有这三样东西,再美好的蓝图也只能停留在纸面上,怎么办? 秦锋想了想,没有办法。 又想了想,还是没办法。 再努力想想,嗯,有办法了……吃一顿烧烤吧! 有句名言说:世界上的事情,没有什么是一顿烧烤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两顿! 如今秦锋遇到难题了,想试一试这句名言到底准不准? “出来小半天,估计大家伙的肚子都饿了,想不想吃一顿野味烧烤,顺便试试本人的厨艺?” “锋哥,您还会厨艺?” “哈哈,略会一点,以前一直没有机会施展,今天正好试一试,这样吧,大家伙先收集食材,而后由我来负责烧烤,保准你们吃的满嘴流油,回味无穷!” “好!” 答应一声,众人分头寻找食材去了。 秦锋是第一个回到的,更准确的说,秦锋就没有离开过,向在天空中盘旋的金雕-闪电吹了个口哨,后者很快就抓来了几只野鸡。 接着耗子回来了,手中拎着几只大眼贼,这是一种穴居鼠类,头大、眼大、体型粗胖,喜欢啃食青草,故而肉质极佳! 如今是隆冬季节,大眼贼都躲在洞穴里冬眠,耗子都能将它们挖出来,真不愧是盗墓世家子弟,这打洞的水平就是高明。 熊大、熊二最后回来的,各自扛着一只大黄羊,羊身上还没任何伤口,只有脖子歪了,是被人用蛮力给扭断的。 二人本是猎户出身,在追踪上很有一手,根据地上的痕迹,发现有黄羊群到河边吃草,于是打了伏击,猎了两只回来。 晋玉娘、薛瑾瑜、绿柳三人也没闲着,从河岸边采集回来不少的野葱、野韭菜作为调味品。(北方初冬季节是有野葱、野韭菜的,这点不用怀疑。) 食材凑齐了,接下来,轮到秦大厨出手了。 首先将几只野鸡的内脏掏掉、清洗干净,填入各种调味品,再用从河边挖来的黄泥包裹起来,埋入一个土坑当中。 而后在土坑上堆放干柴,点燃篝火,再将大眼贼处理干净了,涂抹上调料,用木棍穿好放在篝火上烧烤。 至于两只黄羊,收拾干净之后,一只放在木架上烤全羊,另一只切成了肉块,用削尖的小木棍穿好,再撒上各种调料,用炭火烤起了羊肉串…… 胡椒辣粉掺孜然,烟缕奇香上九天; 烧烤一盘羊肉串,惹来李杜赋诗篇! “诸位,味道怎么样?” “好吃,真好吃,没想到锋哥还有这样的手艺!” “哈哈,等到天下太平了,再不打仗了,我就卸甲归田,开一家烤肉店,凭着这门手艺,一定生意兴隆,日进斗金……玉姐,到时候我当老板、你当老板娘,好不好?” “呵呵,好!” …… 不得不承认,秦锋的厨艺相当不错,烤出来的羊肉串外焦里嫩、香味扑鼻,吃的众人赞不绝口,纷纷伸出了大拇指! 几只大眼贼也烤好了,肉质鲜嫩、肥而不腻,还带有一股子青草的清新味,特别爽口。 前两道美食吃完之后,将底下的炭火扒开,挖出好几个烤硬的泥团子,用力一敲,泥壳裂开,鸡毛也随着泥壳脱去,里面露出了香味四溢的鸡肉,撕下一块尝尝,酥烂肥嫩,入口即化,简直是人间一绝! …… 吃完叫花鸡之后,秦锋、耗子全都撑的不行了,一个劲的打饱嗝,就连晋玉娘、薛瑾瑜都有些不雅的直揉小肚子,她们今天吃的也不少。 面对已经烤熟的、金黄色的烤全羊,只能是有心无力,看着流口水了。 放心,不会浪费的,还有熊大、熊二这两个吃货呢。 二人将烤全羊撕开,一人抱着一半狂啃,吃的干干净净,就连骨髓都吸食掉了,只剩下干巴巴的骨头,狗看了都掉眼泪! 美味的烧烤吃完了,可秦锋还是没有想出好办法。 什么情况,难道说‘烧烤名言’不灵了,又或者,一顿解决不了问题,还得再吃一顿才行? 正胡思乱想呢,几名亲兵快马加鞭,来到了众人面前。 “出什么事了?” “启禀守备大人,固原城送来了一封信,是总督大人的亲笔!” “哦,拿过来!” 秦锋接过书信,取出里面的信纸,展开仔细观看,而后哈哈大笑了起来。 世界上的事情,没有什么是一顿烧烤解决不了的,这话一点没错! 第七十七章首次出征! 三边总督杨鹤的书信中写了什么,让秦锋如此高兴? 其实就两件事:一是问问半年时间已到,新军训练的如何了,二是问计策。 这半年以来,杨总督可没闲着,利用秦商们贡献的钱粮,一边救济灾民,一边招抚流寇,结果获得了巨大成功。 经过多次商谈,满天飞、克天虎、钻天鹞、五条龙、大天王,小天王……共计四十七位流寇首领已经同意接受招抚了。 而这四十七位流寇首领手下的人马加在一起,差不多有十万之众,如今不费一兵一卒、一刀一枪,就将这十万流寇搞定了,自然是一件大好事了。 问题是,虽然同意了接受招抚,可这四十七位流寇首领开出了很多条件:要官职、要银子、要大宅院、要田地……胃口相当之大! 而且放出了狠话来,如果杨总督不答应这些条件,他们就拒绝招抚,带领流寇大军继续造反,非闹一个天翻地覆不可! 当然了,流寇首领们的胃口虽大,还是有办法解决的,无非是费点银子罢了,真正让人头痛的是那十万流寇的安置问题。 这十万人本是良民百姓,土地兼并、官吏欺压,再加上旱灾严重……实在没有活路了,这才揭竿而起变成了流寇。 如今要想将这些流寇重新变成良民百姓,就得让他们有饭吃、有衣穿……有安乐日子过才行,如果做不到这些,招抚不过是一句空话罢了,这些人肯定继续造反。 西北一带土地贫瘠,粮食产量比较低,要想养活一个人,至少需要六亩土地,安置十万之众,就需要六十万亩土地,以及大量的口粮、房舍、耕牛、农具……等等。 别的都还好说,没有口粮可以筹措、没有房舍可以搭建、没有农具可以打造……唯独是土地问题,实在无法解决。 因为西北一带土地兼并严重,百分之八十的土地都集中在了藩王、官僚、大户们的手中,而平民拥有土地者少之又少。 自从上任以来,杨鹤用尽了各种办法,费了无数的唾沫星子,劝说藩王、官僚、大户们将手中的土地分出一些来,安置流寇之用,如此才能天下太平。 可惜一点用也没有,这些人是油盐不进,死攥着土地不撒手,甚至集体上书弹劾杨鹤,说他‘滥用职权、劫财于民,以至于民怨沸腾……’ 气的杨鹤干瞪眼,又毫无办法,这才给秦锋写了书信,想听一听他有什么好建议? 事关重大,不容怠慢,秦锋立刻领着众人回了白城子,一番深思熟虑之后,取出笔墨纸砚,给总督杨鹤写了一封回信: 一是告诉杨鹤,新军已经基本训练好了,装备精良、士气高昂,随时可以上阵厮杀,同时提议,可以在固原城举行一场阅兵式,检阅一下自己训练的新军,顺便将那四十七位流寇首领请来一起观看。 在秦锋看来,这位杨总督别的方面都挺好的,就是太过心慈手软了,对付这些流寇首领,不能一味的忍让迁就,还得有霹雳手段才行。 举行阅兵式,就是警告这些流寇首领们,乖乖的接受招抚,你好我好大家好,若是冥顽不灵、抗拒招抚,官军是有能力灭了你们的。 如此软硬兼施、双管齐下,相信那些流寇首领就不敢再狮子大开口了。 至于十万流寇的安置问题,秦锋同样有办法:神木一带的煤矿已经开始挖掘了,如今正需要大量的人力,可以从流寇中分出五万人去挖煤,包吃包住、待遇从厚。 如此一来,这五万人有活干、有银子赚,也就不会再闹事了,同时解决了煤矿缺人的问题,可谓是一举两得! 无定河的河道淤积严重,河水不时泛滥成灾,上下游各州、县的百姓们深受其害。 如今趁着蒙古人内讧,外部环境比较稳定的机会,可以好好治理一下无定河,而剩下的五万流寇,正好充做治河需要的人力之用。 无定河周围有大量的荒地,河道治理好之后,可以将这些荒地开发成良田,而后作为酬劳,分给五万流寇。 有了良田、有了新家园,相信这五万人也不会再闹事了,而且无定河周围人口增加,可以进一步巩固边防,同样是一举两得! 另外吗,秦锋将自己找到了红薯种子,以及红薯耐干旱、耐贫瘠、易繁殖、又高产的事情详细叙述了一遍,并表示会在白城子周围试种,而后在西北地区大力推广,造福百姓。 书信写好以后,立刻快马送往固原城—三边总督府! 十五天之后,上午薛瑾瑜起身告辞、带领商队返回绥德城,下午总督杨鹤的第二封书信就到了,对秦锋大大夸奖了一番,接受了全部提议。 同时下了一道命令:过完年以后,天威军开赴固原城,举行阅兵式! 接到命令之后,秦锋立刻召集了韩山君、董天豹、项玄武、耗子、马勇、马武等人,举行了一场重要会议。 会议上商量了很多事情,而其中最重的一个议题:就是由谁来留守白城子? 要知道,秦锋辛辛苦苦弄来的金银珠宝、军需物资,大都囤积在白城子当中,未婚妻晋玉娘也住在这里,不客气的说,如今白城子就是秦锋的命根子。 秦锋就要率军远行了,未来很长一段时间恐怕都回不来,临行之前,肯定要安排一个忠诚可靠、能力出众之人留守白城子,如此才能放心远行,而在场众人当中,谁又能担此重任呢? “大人,卑职愿意留守!” “锋哥,我也愿意留守!” 韩山君、董天豹同时站了起来,二人武艺高强,皆是大将之才,又和秦锋交情深厚,忠诚上决无问题。 因此上,二人都是合适人选,随便留下那个都行。 秦锋沉思片刻,却摇了摇头:“你们二人的特长是冲锋陷阵,还是留在我的身边,一起率军征战为好,至于留守白城子的重任嘛,项老哥,交给你了!” “啊,交给我?” “没错,由你带领本部人马留守白城子,以后城内的大小事务,皆由你来全权负责!” 谁也没有想到,秦锋将留守重任交给了项玄武。 这不是胡乱任命的,而是秦锋一番深思熟虑的结果,如果说韩山君、董天豹是进攻用的刀剑,项玄武就是一面防守用的盾牌,而且极为坚固、难以摧毁。 用人当用其长,负责留守白城子,项玄武自然是最佳人选了。 至于项玄武的人品,谦虚谨慎、善恶分明,值得信任! “多谢大人如此信任,卑职一定尽心竭力,守护好白城子的安全,若有闪失,卑职愿以死谢罪!”项玄武十分激动,双膝跪地、大礼参拜,以感谢秦锋对自己的格外信任。 秦锋伸手搀扶,同时叮嘱道:“项老哥不必如此,以你的能力守住白城子不成问题,不过在留守期间,还有几件事要你来办:第一,我估计阅兵式结束之后,天威军肯定会奉命征讨流寇的,而在征战过程中,士兵们难免出现死伤,为了保持战斗力,就必须补充兵员。 我率军出发之后,你立刻招募三千名新兵,严加训练、不得有误。 第二,明年开春之后,在白城子周围挖掘水渠、开垦荒地,将红薯种下去,精心打理,争取获得丰收,来年推广种植,救济更多的百姓……至于种植需要的耕牛、农具、人手,我会请总督大人进行调配的。 第三,密切注意榆林城那边,若有什么风吹草动,立刻派人通知我!” 其实秦锋最担心的,就是总兵—姜让了,这家伙心狠手辣、诡计多端,又惯于暗箭伤人,自己不得不防啊! 另一边,项玄武连连点头道:“大人放心,卑职牢记在心,一定训练好新兵、种植红薯,盯紧榆林城那边的一举一动!” “好,白城子交给你了,其余人等好生准备,过完年之后,随我前往固原城!” “诺!” …… 大年三十,白城子内张灯结彩、敲锣打鼓,还举行了除夕盛宴,好好的欢庆了一番。 转过年来,正月初十—黄道吉日,宜出行。 “蛟郎,多多保重,奴家等着你回来!” “玉姐,放心吧,我一定早日归来,你也好好保重身体!” …… “恭祝大人早日凯旋!” “多谢诸位!” 清晨时分,白城子南门外,杀了一只小羊羔,祭祀天地、鬼神之后,秦锋和晋玉娘依依惜别,又喝了一大碗壮行酒,而后带领队伍出发了。 天威军共计八千多人,除了项玄武率领的第三营留守白城子,余者全部出征。 骑兵营走在最前面,铁蹄弯刀、威风凛凛。 步兵营居中,盔明甲亮、其徐如林! …… 不过最引人注目的,还是殿后的辎重营了。 一般来说,军队的辎重粮草都是用牛车、马车来运输的,如果车辆不够用,那就得肩挑人扛了。 天威军的辎重营则不同,里面一辆车也没有,全是清一色的骆驼,共计有三千多峰。 这自然是秦锋的安排了。 因为这个时代的路况太差了,坑坑洼洼、崎岖不平,车辆行走起来特别困难,磨损还特别严重,经常走着走着就散架了,严重影响了后勤运输。 后勤辎重跟不上,前面的军队又如何打仗呢? 骆驼四肢强健,脚掌又大又厚,沙漠、戈壁、草原、泥坑……都可以来去自如,对路况的要求极低。 而且骆驼的身体结构特殊,吃饱喝足之后,可以连续一个月不吃不喝,依旧保持活力,驮着数百斤的重物在烈日下快速跋涉! 因此上,用骆驼运输粮草辎重,可比牛车、马车强的太多了。 长话短说。 天威军离开白城子之后,晓行夜宿、全速行军,直奔固原城…… 第七十八章来到固原城! 关中,号称‘四塞之国’,既东有潼关、西有散关、南有武关、北有萧关,披山带河,易守难攻,此帝王之基业也! 可是翻开大明朝的关中地图,你会惊讶的发现,潼关、散关、武关都乖乖的待在上面,北面的萧关却不见了踪影,那去了? 放心吧,没丢。 昔日的萧关,在历经了千年风雨之后,如今换了一个新名字—固原城,位列大明九边重镇之一,更是三边总督府的所在地。 崇祯三年—正月二十六,天威军数千将士历经长途跋涉,来到了固原城下。 安营扎寨之后,让士兵们好好休息、恢复体力,秦锋带着熊大、熊二以及十几名亲兵进了固原城,而后纵马直奔三边总督府。 总督府位于城内中心位置,占地足有两百亩地大小,整体上呈长方形,又分成前、后两大部分,前面是大门、仪门、大堂、二堂……是总督大人办公的地方。 后面是内堂、花园、厨院、马厩,还有一片水塘……是总督大人及其家属居住的地方。 前衙后宅,结构分明。 …… 三边总督乃是一方封疆大吏,位高权重、公务繁忙,一般的文武官员想要求见的话,可不是件容易事,需要走一套复杂的程序:首先,向总督府的属员们递交一份手本,上面要写明自己的姓名、官职、履历……以及求见总督大人的原因。 属员们会根据来者的官职大小、事情缓急,以及孝敬的红包大小,来安排觐见的顺序。 比如今天吧,总督府大门前就聚集了数十位前来求见的官员,其中有七品县令、有六品知州、有五品知府……甚至还有一位从四品的按察副使。 在平民百姓们面前,这些人个个都是大老爷,高高在上、威风不可一世,可在总督府门前,却一个个比小猫还要乖巧,老老实实的等着招见。 其中有人等了一个多时辰,有人等了大半天,甚至有人已经等了好几天……今天见不到,明天继续来,不敢有一句怨言。 “哒!——哒哒!” 官员们正等的百无聊赖之际,一队骑手狂奔而来,为首一匹神骏的赤炭火龙驹,上面坐着一位年轻人,大约二十岁左右,面如冠玉、剑眉飞拔、鼻梁挺傲、目若星辰……不仅人样子英俊,而且浑身上下充满了一股子冷傲之气! 来到总督府大门前,年轻人利落的翻身下马,既不递手本、也不打招呼,迈步直接进了大门,如此举动,可谓无礼至极! 奇怪的是,总督府的亲兵们非但不阻止,反而是笑脸相迎,有的牵马、有的引路,态度一个比一个热情……目睹经过之后,一众官员们不禁目瞪口呆,而后私语起来。 “诸位大人,刚才那个年轻人是谁啊,进三边总督府的大门,就跟进自己家一样容易。” “没见过,不认识,不过看穿戴服饰,是一位边军中的守备官。” “我等在此等候许久了,尚且得不到总督大人的招见,一个小小的守备官凭什么迈步就进呢,那些亲兵还热情迎接,莫非此人是总督大人的亲戚子侄?” …… 官员们交头接耳,议论纷纷,却弄不清情况。 其中一位知府比较机灵,从袖子里摸出一个十两重的银元宝,偷偷塞给了守门的亲兵小头目,而后得到了两个字:秦锋! 得到答案之后,官员们全都默不作声了。 凡是混官场的,个个消息灵通,西北地区的大小官员们早就听说了:杨总督在前来上任的路上遇到了狼群围攻,差一点就命丧黄泉了,幸好被一位英武少年给救了,二人还彻夜长谈,结成了忘年之交,而那个少年就叫秦锋! 不仅如此,秦锋还文武双全、有勇有谋,帮着总督大人解决了不少难题,如今后者看待前者,就跟看待自家子侄一样亲近。 还有小道消息称:杨总督曾经多次叹息自己没有女儿,否则一定招秦锋做女婿。 “此子,大有前途啊!”官员们互相看看,得出了一致结论。 …… 再说秦锋,在一名亲兵引领下,很快来到了二堂,总督杨鹤正在小山一般的公文堆中忙碌着,处理各种军政事务,旁边短案上放着一个黑漆托盘,里面是一碗粗米饭、两盘素菜,一口都没动过,因为放置时间太长,已经凉透了。 清正廉明、日夜操劳,若是大明朝的官员们皆能如此勤政爱民,又何至于天下大乱啊! 暗暗叹息之后,秦锋上前几步,单膝下跪行礼:“卑职参见总督大人,大人万福!” “免礼,快快免礼……来,让老夫看一看,大半年不见,真是越发的英俊勇武了,哈哈!” “大半年不见,总督大人却是消瘦多了。” 眼看秦锋来了,杨鹤连忙从书案后起身,伸出双手搀扶,而后二人四目相对、互相打量,心中都是颇为感慨。 大半年时间,秦锋长高了一些,身体更加健壮了,面色红润、双目如电,浑身上下充满了英武之气,就像是一条出水蛟龙! 杨鹤则消瘦了许多,两腮深陷、双目红肿,还带着浓浓的黑眼圈,头上出现了许多白发,就像是一头疲惫的老耕牛。 “大人,注意休息,保重身体,切莫太过操劳了!” “无妨的,老夫身子骨结实,支撑的住,来,坐下、喝茶,陪老夫好好聊一聊!” “诺!” 接下来,二人分别落座,一边喝着茶水,一边讲述大半年以来各自发生的一些事情。 尤其是组建、训练新军的事情,秦锋详细讲述了一遍。 “天威军数千将士,已经在城外安营扎寨,不知大人准备何时检阅?” “不急,还有一位贵客未到,等这位贵客到了,老夫再行阅兵!” “哦,贵客?” 秦锋有些好奇了,在西北这块地面上,谁有这么大的面子,能让总督大人尊为贵客,且为之苦苦等候……莫非不是本地人,而是外来的? 正想询问一下,一名亲兵小跑着进来了:“启禀总督大人,尤老将军一行人已经进城了,马上就到总督府大门口。” “哈哈,真是说曹操,曹操到……走,秦锋,随老夫一起出门迎接贵客。” “诺!” 能让三边总督杨鹤亲自出门迎接,来者的面子真不是一般的大啊,姓尤的……老将军……莫非是那一位? 秦锋想到了一个人,如果真是那位来了的话,倒是禁得住这般礼遇,可那位不是在辽东一带驻守吗,怎么会来固原城呢? 带着种种疑问,秦锋跟着杨鹤一起来到了总督府大门口,站在台阶下面等候着。 “哒!——哒哒!” 片刻之后,急促的马蹄声中,一队骑手来到了大门前,为首一匹黄骠马,上面端坐一位头发花白的老者,大约六十岁出头,身材高大、双目有神,虽然穿着便装,可是一举一动之间,明显带着一股子大将之威! 后面跟着几名成年男子,个个虎背熊腰、佩戴刀剑,一看就是军旅中人。 来到总督府大门前,老者翻身下马,急行了几步,而后单膝下跪行礼:“末将尤世威,参见总督大人!” “尤老将军快快请起,自从京城一别,你我有七八年未见了,今日一见,老将军依旧是生龙活虎,威风不减当年啊!” “托总督大人的鸿福,末将的身子骨还算硬朗,虽不及昔日老将廉颇之勇,可一顿吃上几升米、几斤肉还不成问题,哈哈!” “此处并非讲话之所,请尤老将军随本督到大堂中落座,咱们好好叙一叙旧!” 杨鹤上前几步,将老者搀扶了起来,言语上极为尊敬。 而通过二人的对话,秦锋确定了自己之前猜的没错,这位老者就是在西北地区大名鼎鼎的尤世威、尤老将军! 有人不知道尤世威是谁? 好吧,介绍一下! 尤世威,榆林中卫人氏,将门出身,好弓马、精骑射,性格豪爽、胆略过人,十八岁从军入伍,之后随军征战四方,靠着实打实的军功步步高升…… 万历二十年,宁夏之役,尤世威追随宁夏总兵麻贵,奋勇拼杀、大破叛军,一路追奔至贺兰山下,斩首无数,因功升任守备之职。 万历二十六年,朝鲜之战,尤世威随军进入朝鲜半岛,与倭寇血战连连,多有斩获,因功升任游击将军之职! …… 万历四十二年,因为戍边有功,升任山海关副总兵。 天启元年,尤世威升任山海关总兵,之后参与了辽沈大战、宁远大战、宁锦大战……阵阵身先士卒,浴血厮杀,立下了无数汗马功劳! 可以说,提起‘尤世威’三个字,西北地区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尤其是在榆林一带,无数热血青年都以尤世威为偶像,希望能像他一样征战沙场,真刀真枪的拼出个大好前程! …… 以上这些事情,有很多人知道,可有的事情,天下间只有秦锋一个人知道。 在原来的历史上,十四年以后,李闯大军破潼关、占西安,建立了大顺政权,而后攻略整个西北之地。 固原、甘肃、宁夏……诸多军镇皆是不战而降,唯有榆林军民誓死不降,并在一位年近八旬的致仕老将军带领下,仅凭着一座孤城,死磕李闯的几十万大军。 双方血战了十二天,榆林城还是被闯军攻破了,那位老将军亲自持刀巷战,身受重创,力竭身亡,全家上下二百余口,男子皆战死,妇孺皆自焚而亡……满城百姓,尽皆殉国! 而那位宁死不降的老将军,就叫做尤世威! 如此人物,岂能不敬! 第七十九章老将尤世威! 尤世威在山海关当总兵,带领士兵们和女真人厮杀,怎么跑到数千里之外的固原城了呢? 说来话长。 西北民变、流寇四起,攻城掠地、局势大乱……按照之前秦锋的建议,要想消灭流寇,必须推行‘抚剿并用’之策。 总督杨鹤乃是一位文官,学问好、口才好,人品更是一流的,推行招抚之策不成问题,可带兵打仗就是门外汉了。 因此上,必须找一位身经百战、德高望重的大将,指挥千军万马,负责追剿流寇才行。 可是西北边军之中,实在找不出这样一个人来,有的威望不足、有的能力不够、有的品德不行,怎么办呢? 杨鹤冥思苦想之下,想起了与自己有一些旧交的山海关总兵—尤世威! 尤世威是榆林人,在西北边军中威望极高,打了几十年的仗,军事经验极为丰富,兼之稳重、忠诚、有责任心,正是担当追剿重任的不二人选,于是多次上奏折,向朝廷要人。 功夫不负有心人,一个半月之前,崇祯皇帝下旨:将尤世威调任为固原镇总兵官,协助总督杨鹤一起剿灭西北流寇! 尤世威接到圣旨之后,立刻交接了事务,而后从山海关启程,千里迢迢的来到了固原城上任,这就是事情经过了。 “尤老将军请!” “不敢,总督大人先请!” “一起,一起!” “好,哈哈!” …… 互相谦让之后,杨鹤、尤世威一起进入大堂当中,而后分宾主落座,如此场合,其余的人是没有资格落座的,只能分别站在两人身后。 接下来,尤世威介绍了自己带来的几个人,都是军中的老部下,个个身经百战,他们分别是: 侯世禄,副将,榆林中卫人氏。 侯拱极,副将,榆林中卫人氏。 王学书,参将,榆林右卫人氏。 刘廷杰,参将,榆林右卫人氏。 …… 怎么全是榆林人呢? 不奇怪,榆林自古就是兵家必争之地,民风彪悍、勇烈尚武,男子当兵入伍者极多,军中将领的数量自然就多了,今天大堂里这些只是冰山一角罢了。 其余比较出名的还有:宁远总兵—赵率教、山西总兵—张应昌、宣府总兵—张全昌、保定总兵—张德昌、前沈阳总兵—贺世贤、前辽东总兵—张承胤……皆是榆林人氏。 而且出身榆林的将领们,在军队之中比较团结,有事一起扛、有刀一起挨,隐约形成了一个小集团,被称之为:榆林将门! 话又说回来了,并不是所有出身榆林镇的将领,都能加入这个小集团,想要成为榆林将门之中的一员,必须立下赫赫战功,而后才会被接纳其中,而出身榆林的将领们,皆以能成为榆林将门中人为荣! 介绍完自己的几名部下,尤世威又看了看秦锋:“总督大人,您身边这位年轻人是?” “此子名叫秦锋,现任榆林镇白城子守备官之职,今年一十九岁,颇有几分聪明劲儿,人也很是勤勉,就是沙场经验不足,还请尤老将军以后多多调教才是!” “哦,你就是秦锋,老夫早有耳闻了,今日一见,果然是仪表堂堂、威武不凡,哈哈!” “承蒙老将军夸奖,晚辈愧不敢当!” …… 尤世威驻守山海关期间,经常和榆林老家这边有书信往来,通过书信得知,让历任榆林镇总兵头痛无比、又无可奈何的沙匪被消灭了,而立此奇功的竟是一位名不见经传的少年,叫做秦锋。 不仅如此,秦锋还在擂台上,当众打败了榆林镇第一猛将雷大鹏,而且一连打败了两次,声名鹊起,人人惊叹。 今日见到了秦锋本人,尤世威上下打量之后,不禁连连称赞。 秦锋则谦逊了几句,不敢有丝毫骄傲之色,因为自己那点功劳,与这位身经百战的老将军相比,实在是不值一提。 …… 接下来,杨、尤二人谈论起了军政事务,谈着谈着,就谈到了一个全天下人都关注的事情——辽东战事! “老将军,辽东一带的情况如何了?” “唉,烽火连天,战事不断,尤其是锦州城、大凌河一带,几乎天天都在打仗,辽东将士死伤极大,消耗的物资更是不计其数!” “哦,女真人如此厉害?” “是啊,女真人生于白山黑水之间,靠着渔猎为生,故而人人弓马超群、骁勇强悍,尤其是野战能力,可谓天下无双,幸好袁总督指挥有方,兼之将士用命,凭借着坚固的城墙和火炮,多次击退了女真大军的进攻!” “老将军久在辽东,深知敌人虚实情况,以为奴酋—洪太(皇太极)的才略如何?” “这个嘛,不是末将涨他人的锐气,灭自己的威风,洪太(皇太极)此人—文武兼备、有勇有谋,比其父努尔哈赤更胜一筹,着实是我大明的一位劲敌啊!” 提起了皇太极,尤世威连连叹气。 从万历四十七年开始,萨尔浒大战、辽沈之战、广宁之战……大明王朝这边是打一仗、败一仗,再打一仗、再败一仗,损兵折将不说,还几乎将辽东一带的地盘丢了个干净。 直到天启六年,宁远之战,袁崇焕凭借着坚城重炮,大败女真大军,杀伤上万人马,还一炮轰伤了努尔哈赤,这才挽救了辽东局势。 几个月之后,被红衣大炮击伤的努尔哈赤火毒攻心、忧郁而死,时年六十八岁! 得知消息之后,大明朝廷上下欢欣鼓舞了好一阵子,认为奴酋已死,余众人心离散,已经不成气候了,大明收复辽东失地指日可待。 没想到,一个厉害的敌人倒下了,另一个更厉害的敌人站了起来。 经过一番内部争斗,努尔哈赤的第八子—皇太极继承了汗位,与其父相比较,皇太极的武略毫不逊色,而文治方面更胜一筹不止。 上位四年以来,在皇太极对内启用汉人、励精图治、发展生产,加强了中央集权;对外东征朝鲜、西服蒙古、南攻大明,取得了一连串的军事胜利……如今后金的国力非但没有减弱,反而变的更加强大了。 “老将军,辽东一带的防线建筑的如何了?” “数十万民夫日夜赶工,如今已经大致完工了。” “坚固程度如何,能挡住女真铁骑的进攻吗?” “放心吧,铜墙铁壁,坚如磐石,女真人就算有天大的本领,也休想迈过去一步。” “那就好,那就好,辽东局势稳定一些,少消耗一点兵马钱粮,其他各省也能喘口气了。” 说话间,杨鹤从自己的书架上取下来一幅大明寰宇图,在书案上缓缓展开了,尤世威指着辽东走廊地区,详细讲解起来。 女真人弓马娴熟,野战能力举世无双,可是攻城的能力却比较差,火器方面更是弱项,于是乎,大明王朝用了将近十年时间,花费了无数的人力物力财力,在辽西走廊地区修筑了一条关—宁—锦防线。 这条防线南起山海关、北到大凌河,全长四百余里,由大小四十余座坚固的堡垒组成,驻扎了十余万精兵强将,还拥有大量的火器,铜墙铁壁,坚不可摧! “好,好,关宁锦防线坚不可摧,定能挡住女真人的进攻,而后缓缓进取、步步蚕食,如此早晚有一天,我天朝会收复辽东失地的。”听完了尤世威的讲解,杨鹤不禁长出了一口气,认为国家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修筑这条防线还是值得的。 不想身后的秦锋,突然开口说话了:“总督大人,以卑职之见,这条关宁锦防线怕是挡不住女真人的。” “哦,你是说女真人能攻破这条防线?” “不能,女真人强于野战,却弱于攻坚,就算他们把人都拼光了,也休想攻破这条坚固的防线,不过嘛,他们可以绕过去!” 说话间,秦锋伸出一根手指头,点住了女真人现在的都城—沈阳城,而后向西经过蒙古草原东部,再折而向南直插长城关隘—喜峰口。 过了喜峰口,向南就是遵化、蓟州、通州……直到大明王朝的都城—北京! “你是说女真人会绕路入关,这不大可能吧?”杨、尤二人对视了一眼,同时摇了摇头。 一个人走路,遇到了过不去的障碍物,从旁边绕行就是了,可两军交战就不一样了。 从沈阳到北京,最近的路线就是辽西走廊,也要一千两百多里路程,如果向西绕行的话,路程要远上一倍有余,也就是两千四百里以上。 一支大军,在没有后勤供应的情况下,长途跋涉两千四百余里,深入敌国领土、进攻敌国都城……翻遍煌煌史册,这样的事情也是极为罕见的。 因为太冒险了。 稍有不慎,就是一个深陷重围、全军覆灭的下场! 奴酋—皇太极有这样的胆量和魄力吗……不太可能吧! “总督大人、尤老将军,卑职并非杞人忧天,而是有充足的理由:一则,就在几个月之前,女真人打败了蒙古察哈尔部的林丹汗,占领了蒙古草原的东部地区。 如此一来,女真人向西绕路入关,行军道路上畅通无阻,还能得到已经臣服的蒙古科尔沁、喀尔喀、兀良哈几部兵力和粮草上的支持。 二则,女真人乃是渔猎民族,野外生存能力极强,他们的士兵可以射猎、捕鱼充饥,对后勤的需求量极小,卑职计算过了,一名女真士兵只要准备四匹马,一匹骑乘、其余三四驮运物资,就足以完成二千四百余里的长途奔袭。 三则,朝廷以重兵防守辽西走廊,京畿北部的宣府、蓟州一带的防御则十分空虚,兵力严重不足,以女真人的实力,毁墙入关非常容易,而后劫掠京畿周围的乡镇,以补充军械、粮草之不足。 至于奴酋—洪太,英勇过人、野心勃勃,相信他有绕路入关的胆量和谋略!” 秦锋每说一句,杨、尤二人的脸色就阴沉一分,全部说完之后,二人久久沉默不语,而且额头上都冒了冷汗。 从内心深处来说,二人依旧不相信皇太极敢带兵绕路入关,那样做太冒险了,可是秦锋的一番分析,又是有理有据,万一皇太极真的绕路入关了怎么办,那样对大明王朝的打击太大了,不得不小心提防啊! “秦锋言之有理,还是小心一点为好,本督今夜就写奏折,建议皇上调集兵马,加强京畿北部一带的防御,提防女真人向西绕路入关!” 杨鹤没说空话,当天晚上就奋笔疾书,写了一道长长的奏折,而后派人以八百里加急的速度送往京城! 还不放心,又一连写了三道奏折,先后送往京城! 奏折是送出去了,可是崇祯皇帝会听取这个建议吗? …… 还有阅兵的事情,总督杨鹤定下了时间,就在六天之后,二月二,龙抬头! 第八十章大阅兵! 六天时间,转瞬即逝,举行阅兵式的日子到了。 时间:二月初二,上午辰时。 地点:固原城北门外—大校军场。 大校军场,东西长十二里又八十五丈,南北宽十里又四十五丈,周长二十三里又三十丈,如此庞大的面积,就是数万人马一起操练都绰绰有余了。 场内南侧有一座点将台,分为上下三层,四周甲士环绕,遍插五色旌旗,显得是肃穆威严! 三边总督杨鹤头戴乌纱帽,身穿全新的正二品大红色—锦鸡补子官服,腰系花犀带,端坐在点将台正中心的座椅上,新上任的固原镇总兵尤世威全身戎装,侧座相陪。 另有将校百余人,按照官职大小,依次分列两旁,个个全副武装、精神抖擞。 值得注意的是,在点将台东侧还放着一长排木凳,上面坐着几十名男子,有老有少、有胖有瘦,穿着杂七杂八的服饰,有的翘着二郎腿,有的斜愣着身子,还不断的交头接耳,窃窃私语: “诸位大当家的,姓杨的把咱们请到这里做什么?” “据说是请咱们观看官兵操练!” “哼,官兵都是酒囊饭袋,除了欺负一下老百姓,他们还会做什么,看操练,只怕是看笑话吧!” “说的不错,老子和官兵交手几十次,次次打的他们屁滚尿流,就是一群酒囊饭袋,一会儿等着看笑话吧,哈哈!” …… 原来坐在板凳上这些人,正是那四十七位流寇首领,他们虽然接受了招抚,并来到了固原城,可骨子里一个比一个桀骜不驯,根本看不起官军,认为都是一些手下败将。 有人问了,既然这些人看不起官军,为何不继续造反,而是接受招抚了呢? 原因比较复杂:一则,饥民们没有饭吃,活不下去了,这才造反当了流寇,可当了流寇之后才郁闷的发展,大多时候依旧是没有饭吃。 没办法,西北大旱、赤地千里,民宅十室九空,能够抢到的粮食极少,根本喂不饱不计其数的流寇们,以至于流寇中天天都有人饿死,甚至出现了人吃人的惨剧。 这时候,总督杨鹤推行招抚之策,只要接受招抚,就有饭吃、有衣穿、妥善安置,当首领的还有官做,这些流寇首领当然愿意了。 二则,流寇内部并非铁板一块,为了争夺粮食、地盘、钱财,经常大打出手,杀的昏天黑地,因此上,死在流寇手中的流寇,可比死在官军手中的流寇多多了。 这四十七位首领都是地盘小、兵力少、实力弱的那一类,经常被那些实力强大的流寇首领欺负,而且随时有被吞并、丧命的危险。 为了活命,也只能接受招抚了! 闲言少叙。 正当这些流寇首领们,嘻嘻哈哈,讥讽官军无能之时,校军场内突然响起了战鼓声…… “咚!——咚咚!” 雷鸣一般的战鼓声中,一支全副武装的队伍、迈着整齐的步伐进入到大校军场中,并排列成一个方阵,就像刀切斧剁的一般整齐。 方阵由数千名士兵组成,个个盔明甲亮、精神抖擞,站立原地一动不动,就像是数千个木头人! 紧接着,一匹赤炭火龙驹冲了出来,上面是一位英武不凡的年轻武官,头戴凤珠点金盔、身穿金漆山文甲、腰横逆鳞宝刀……正是秦锋! 秦锋来到点将台前,翻身下马,抱拳行礼:“启禀总督大人,天威军已经准备就绪,请大人检阅!” “好,开始吧!” “诺—阅兵开始!” …… “隆—隆—隆!” 随着秦锋一声令下,数千名天威军将士以营、哨为单位,陆续从点将台前走过,器宇轩昂、威风凛凛,步伐整齐、宛如一人! 而且经过台下之时,士兵们还会向右侧头,行注目礼,同时举起武器,齐声呐喊: “天威如狱,有我无敌!” “天威如狱,有我无敌!” …… 声音洪亮、宛如雷鸣,阵阵杀气、直冲九霄……点将台上的观看者们,无不觉得热血沸腾,频频点头称赞,果然是一支精锐之师啊! 再看点将台东侧,那些原本翘着二郎腿、侧身斜坐的流寇首领们,此时全都收敛了桀骜之色,一个个正襟危坐了起来,同时议论纷纷…… “诸位大当家的,没想到官军当中还有这样的精锐之师!” “是啊,以前咱们要是遇到这支官军,只怕早就被剿灭了,看看他们的兵器、铠甲,真是精良!” “别慌,看看再说,或许是驴粪蛋子—表面光滑,里面不行!” …… 流寇首领们原本以来官军不堪一击,奈何不了他们,如今趁着接受招抚的机会,可以狮子大开口:要官职、要银子、要宅子……想要什么要什么。 可是见到天威军之后,这些人的心态发生了变化,官军中原来也有精锐之师,自己是不是该少要一点东西呢? …… 从点将台前走过之后,在秦锋的指挥下,数千将士又进行了队列训练、劈刺训练、打靶训练……其中最精彩的当属实战训练了。 数百个真人大小的木头人,摆放在了校军场中央,手中拿着木制刀枪,而且每一个木头人身上,还用墨水写上了大大的‘流寇’二字。 另一边,在秦锋的指挥下,天威军摆开了阵型:步兵在前,炮兵居中,辎重殿后……骑兵营护卫左右两翼,而后发起了进攻。 “轰!——轰!” 大阵中的数十门虎蹲炮,佛郎机率先开火,打出的全是造价极高的开花弹,毒烟弹……落地既炸,弹片四射,周围的木头人一片片倒下,四分五裂,不成形状。 紧接着,在炮兵们的掩护下,步兵营开始进攻,火枪手们站成三排,轮番举枪射击,弹丸密如爆豆、毫不停歇。 弓箭手紧随其后,用四十五度仰射法,射出一轮轮的箭雨! 骑兵左右包抄,用雪亮的马刀凶狠劈砍。 最后长矛手上前,进行最后一击。 …… 实战训练结束之后,几百个木头人全都不见了,只剩下满地的木头渣子,亦如满地的残肢碎体! 面对这样的结果,秦锋却不太满意:火炮的射程、射速、威力还是太差了,不足以压制住敌军,以后条件成熟了,还得开发新型大威力火炮才是。 炮兵,步兵、骑兵之间的配合还是差了一点,远没有达到炉火纯青的程度。 最重要的是,将士们看似威风凛凛,实则缺少了一股子杀气! 没办法,天威军从组建到现在,还没有经历过真正的实战,而一支没见过血的军队,那怕训练再好、装备再精良,也称不上是虎狼之师! 虎狼,必须饮血! …… 在秦锋看来,并不算太成功的实战训练,在其他人的眼中却是精彩绝伦! 点将台上,总督—杨鹤手捋长须,笑的都合不拢嘴了:“尤老将军,你看这支天威军如何?” “威武雄壮,战力惊人,比之最精锐的辽东铁骑毫不逊色,没想到这个秦锋年纪不大,练兵的本领如此高超,老夫亦是自愧不如,如此奇才,不知总督大人如何寻到的?” “哈哈,本督的运气好,上任的路上在破庙中休息了一会儿,不想就遇到了一位奇才!” 杨鹤很是得意,世人都说:先有伯乐,而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毫无疑问,秦锋就是一匹千里马,日后肯定会建功立业、名震天下……那个时候,世人在称赞这匹‘千里马’的同时,对自己这个伯乐肯定也会大赞特赞一番的,哈哈。 得意之余,杨鹤又看了看点将台东侧,原本坐着的四十七位流寇首领,此刻全都站了起来,而后一溜烟的跑了过来,规规矩矩的在台下双膝跪地行礼,身体还在忍不住的颤抖…… “总督大人,我等愿意接受招抚,无条件接受招抚!” “多谢总督大人宽宏大量,小人们知错了,真的知错了!” …… 天威军的这次实战训练,对这帮人的触动太大了,完全吓破了胆,现在只求活命,根本不敢提条件了。 招抚之道,讲究一个恩威并施,如今威风已立,接下来就是施恩了。 杨鹤和颜悦色的,好言安慰了四十七位流寇首领,并郑重许诺会赐给他们官职、宅院、田地,保证他们后半辈子衣食无忧。 感动的这些人涕泪横流,一个劲的的磕头不止。 第八十一章举行冠礼! 安抚了一众流寇首领之后,杨鹤又将秦锋召到了近前,准备好好的奖赏一番,可是赏点什么好呢? 赐予财物? 救济饥民,安置流寇,全都需要大量的财物,现如今,杨鹤处处精打细算,恨不得一文钱掰成两半花,可是财政开支依旧很紧张,根本没法用财物进行奖赏。 提升官职? 秦锋今年才十九岁,已经是白城子守备官了,还统帅着数千精锐之士,仅仅因为举行了一次阅兵,就对其提拔官职,只怕有人该说闲话了。 不能给财物,又不能升官职,那奖赏点什么好呢? 略加思索,杨鹤想到了一个好办法“秦锋,你今年十九岁了吧?” “回总督大人的话,正是!” “本督看你束发为髻,想来未曾举行冠礼?” “未曾!” 大明律法规定皇帝、太子、皇子十二岁至十五岁行冠礼,官员、庶民十五岁至二十岁行冠礼。 举行冠礼,代表着一名男子正式成人了,而冠礼仪式,一般是由亲生父亲、家族长辈,或者师尊来主持。 秦锋的父亲早逝,家中没有长辈亲属,也没有拜过师尊,故而一直没有举行冠礼,还梳着少年人的发髻! “呵呵,你已是一军主将了,即将为国家征战四方,若不举行冠礼,实在有些不合规矩,这样吧,你回去好好准备一下,三天之后,由本督亲自为你主持冠礼!” “多谢总督大人厚爱,卑职感激不尽!” 杨鹤和秦锋亦师亦友,关系亲密,前者绝对有资格为后者主持冠礼的。 再说了,由堂堂三边总督亲自主持冠礼,这绝对是一件特别有面子的事情,多少人求都求不来呢! …… 三天之后,三边总督府大堂中,秦锋的成人冠礼如期举行。 仪式由总督杨鹤亲自主持,老将军尤世威充当赞者,另有大小文武官员百余人做观礼,过程极为复杂 第一步,已经斋戒了整整三天的秦锋,好好洗了个澡,换上一身全新的礼服。 第二步,设下香案,备下祭品,隆重的祭祀了天地、山川、神灵,以及列祖列宗。 第三步,将秦锋的束发打散,重新挽髻、加簪、着缅。 第四步,由杨鹤亲自为之加冠,首加缁布冠,既一种黑色布冠,谕示秦锋已经长大成人,可以肩负起成年男子的责任了,比如说娶妻纳妾、生儿育女,为家族延续血脉! 次加皮弁冠,既一种用鹿皮缝制的皮冠,象征着秦锋有资格成为一名战士,可以为国家征战四方了。 三加爵弁冠,广八寸、长一尺六寸,前小后大,用一种极细的葛布做成,戴上之后,秦锋就拥有了祭祀宗庙的权力! 三次加冠之后,按照规矩,还要给秦锋起一个表字。 男子成人之后,为了表示尊重,就不便再直呼其名了,需要另取一个与本名涵义相关,或者表示德行、志向的别名,称之为表字。 取表字这件事,自然还是由杨鹤负责了。 “来人啊,取文房四宝来!” “诺!” 侍从们取来了笔墨纸砚,放在了一张红木桌案上,而后杨鹤提笔在手、沾满了墨汁,迅速写下了一首七律 文武双全谋略精,杀败胡虏百万兵, 北伐欲捣黄龙府,十二金牌意难平, 女干臣陷害莫须有,千古遗恨风波亭, 粉身碎骨亦无悔,来世依旧做汉卿! 写完之后,杨鹤在‘汉卿"二字下面重重的点了两点,而后颇为感叹的说道“万历三十二年,本督考中进士,而后被朝廷加封为绍兴知县,上任途中,路过杭州,特意前往西湖之溿,祭奠了宋岳鄂王之墓,并做下了这首诗,秦锋,今日本督将这首诗送给你,并正式为你取字汉卿,希望你以后效仿岳鄂王,驱胡虏、保江山,爱士卒、亲百姓,精忠报国、永为汉卿!” 说话间,杨鹤将写好的诗递给了秦锋,并在秦锋的肩膀上重重的拍了两下,其中大有深意。 秦锋足智多谋、勇武过人,既有弄银子的办法,又有训练军队的本事,堪称是天下奇才! 问题是,天下奇才,往往都桀骜不驯、难以驾驭,这一点在秦锋身上尤其明显。 看似眉清目秀、人畜无害的,实则腹黑心狠,还带着一股子难以言喻的野性,这样的人一旦为恶,足以翻天覆地! 因此上,杨鹤才给秦锋取了‘汉卿"这个表字,以此来时时提醒他,做一辈子的忠臣良将,千万不要误入歧途、危害天下。 “多谢总督大人赐字,卑职一定牢记心中!”平心而论,对于‘汉卿"这个表字,秦锋还是很喜欢的,绝对的高大上、有内涵、有档次! 可是让自己效仿北宋名将岳飞,那就要看是什么事了。 征战沙场,驱除鞑虏,没有问题。 严明军纪,爱护百姓,没有问题。 奉公廉洁,两袖清风,同样没有问题。 …… 放弃北伐,交出兵权,任由女干臣、昏君诬陷至死,还连累家人流放岭南,部下相继惨死……这种傻事自己坚决不干。 秦锋的人生信条是我命由我不由天,谁敢让我死,我先叫他亡,那怕是皇帝老子也不例外! 何为汉卿? 汉者,泱泱华夏也,卿者,军中将帅也。 我秦锋,乃是华夏之卿,不是帝王之卿,更不会为了某个昏君、庸君,做愚忠之臣! 天下者,人人之天下也,你若守不住,那就换我来! …… 再说招抚的事。 一场精彩的阅兵式,将四十七位流寇首领吓得胆战心惊,再也不敢狮子大开口了,而是乖乖的返回去,带着手下人马接受了招抚,整个过程异常顺利,期间没有一个敢炸刺的。 总督杨鹤言而有信,给这四十七位流寇首领都封了散官,就是白拿俸禄、不用干活的官职,还赐了住宅、银两,让他们一辈子衣食无忧。 至于十万流寇,按照之前计划好的一部分前往神木煤矿工作,包吃包住,还有银子赚;另一部分负责清理无定河的河道,开垦两岸荒地……全都得到了妥善安置。 虽然招抚了十万之众,可不愿接受招抚的流寇依旧众多,对这些冥顽不灵者,那就只能实行铁腕政策了! 如今蒙古人正在内讧、打的异常激烈,根本无力南下劫掠,趁此大好良机,总督杨鹤决定从榆林、宁夏、甘肃、固原四大军镇的驻军当中,抽调出四万精锐人马,交由老将军尤世威统一指挥,讨伐那些不肯接受招抚的流寇们,争取早日平定乱局! 决定下了,命令却没下,为何? 没有钱粮! 如今大明朝国力空虚,再加上朝廷上下蛀虫太多,以至于财政开支困难,军队拖欠粮饷的事情极为普遍,而西北边军的拖欠情况最为严重了。 就以榆林镇来说,从万历四十七年开始、到崇祯三年,军饷连连拖欠,一直就发不全。 经过计算,十二年时间,朝廷共计拖欠榆林镇军饷、高达一百五十三万八千余两白银。 榆林、宁夏、甘肃、固原四镇加起来,拖欠的军饷更是高达五百多万两。 领不到军饷,又吃不饱肚子,故而西北边军中逃亡的情况极为严重,而逃亡的边军们,很大一部分变成了流寇,四处攻城略地、烧杀抢夺,流寇大军的战斗力不断上升,这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 “啪、啪……不够,差的太多了,没有钱粮,边军将士们难以效命,又如何剿灭流寇……唉!” 中午时分,总督府二堂中,杨鹤一边对照着账册,一边飞快的拨打算盘珠子,脸上则布满了愁云。 西北边军拖欠的军饷太多了,以至于士兵们衣不遮体、食不果腹,士气低落至极! 现如今,要想调动大军出征,首先得给士兵们补发军饷,如此才能鼓舞士气,全都补上是不可能了,起码补充几个月的吧! 还有粮草、军械、战马都需要补充,而这些都要银子。 杨鹤计算过了,补充军饷、粮草、军械……全都折合下来,至少需要四十万两银子,如此才能调动大军、征讨流寇。 问题是,西北大旱,赤地千里,百姓们死走逃亡、十室九空,各州、府、县能征上来的赋税非常之少,就连维持官府的日常开销都很困难,更别说为数万大军提供粮饷了。 赋税征收不上来,只能向朝廷求援了。 最近这段时间,杨鹤连着上了十多封奏折,请求皇上和内阁重臣们能调拨一些钱粮过来,以便大军剿灭流寇之用。 而每次得到的批复都是‘国库开支困难,着实难以调拨,至于剿灭流寇所需之粮饷,望三边总督府自行筹措!" 自己要是能筹措到粮饷,还会厚着脸皮多次向朝廷求援吗? 看着寄回来的奏折上的御笔朱批,杨鹤真是哭笑不得。 第八十二章筹措粮饷! 底下征不上赋税,上面批不下粮饷,怎么办? 杨鹤冥思苦想多时,没想出什么好办法,却想到了一个人,就是秦锋。 秦锋不仅武艺高强、精通兵法韬略,更是一个理财高手,或许可以给自己出几个弄钱的好点子,正想派人去找,不想秦锋自己来了。 “卑职参见总督大人!” “免礼,坐吧,老夫正要找你,不想你自己来了。” “大人要找卑职,想来是为了大军粮饷之事吧?” “呵呵,小滑头,老夫这点心思,什么都瞒不住你,说的不错,数万大军即将出征,可是需要的粮饷还没有着落,没有粮饷,又如何打仗呢,这件事着实让老夫头疼啊!” “大人不必忧虑,卑职早就为您准备好了!” 说话间,秦锋递过来一份借据,上面清楚写着今向绥德城一众商家挪借白银三十万两,精米六万石、小麦六万石、马料三万八千石……用于剿灭流寇之用,利息三分、借用五年,五年一到、还本付息,逾期未还,保人担责! 底下还有秦商们的代表,薛家家主薛仁礼的签名、画押、私人印章。 担保人,是秦锋签的名字、按的手印。 …… 秦锋何其聪明,无论做什么事,都是走一步看十步的,早在和杨鹤谈论‘剿抚并用"之策的时候,就预料到大军出征之时,会出现粮饷不足的问题了。 故而在几个月之前,薛瑾瑜前来送红薯种子的时候,就着手解决这件事了。 秦锋将从东胜城外—匈奴古墓群中盗出来的奇珍异宝,拿出相当大一部分来交给了薛瑾瑜,请她帮忙运到江南繁华富庶之地,变卖成银子、粮食,再运回来西北,充做大军征剿流寇之用。 这些钱粮的来历不太干净,属于销赃换来的,不能明说。 因此上,采用瞒天过海之计,就说是向一众秦商们借用的,而秦锋则做了担保人,如果以后还不上,担保人负责,等于自己向自己负责,那就不用负责了,嘿嘿。 另一边,杨鹤看完借据之后,激动的二目圆睁,双手颤抖,而后开口问道“秦锋,这些银子、粮食现在何处?” “回大人的话,这些粮饷是在江南一带筹措的,水运到洛阳,再陆运到潼关,而后一路北上……估计再有半个月左右,就可以达到固原城了,这一路之上多流寇,为了安全起见,还请大人派人马接应一下为好;另外吗,一众秦商们答应了,如果这些粮饷不够用的话,他们还可以继续出借,请总督大人安心剿灭流寇便是。” “好,太好了,没想到国家有难之时,秦商们如此深明大义,愿意出借这么多的钱粮,以后有了机会,老夫一定亲自登门道谢!” 说话间,杨鹤拿过一支狼毫笔,在借据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加盖了三边总督大印。 而后拿出令牌,调动了三千精兵,前去接应薛家商队。 半个月之后,在三千精兵的护送下,薛家商队将大批的银子、粮草运到了固原城。 粮饷的问题解决了,接下来,开始抽调兵马。 随着杨鹤一声令下,各镇人马闻风而动,以最快的速度向固原城聚集而来。 …… 崇祯三年—三月十八,各路人马聚集完毕,共计四万之众,全部驻扎在了固原城外的校军场当中。 “咚!—咚咚!” “呜!—呜呜!” 放眼望去,人马如潮、旌旗如林,遮天蔽日、好不壮观,战鼓声、号角声更是连绵不绝,震的人浑身热血沸腾。 四万人马是从不同军镇抽调来的,属于典型的‘兵不识将,将不知兵",这可是军中大忌之一。 因此上,各镇人马聚齐之后,老将军尤世威就住进了大营当中,而后指挥各镇人马,日夜操练、互相磨合,争取早一点形成凝聚力,如此才能上阵厮杀。 与此同时,高层将领们聚集一起,商议剿灭流寇的军事方略。 …… 上午时分,总督府大堂中,杨鹤、尤世威、秦锋……以及三十余名副将、参将、游击将军聚集一起,正在商议剿灭流寇的事情。 而这样的会议,已经连续召开十余次了,最终定下了‘先北后南、依次剿灭,宽仁为本、减少杀戮"的十六字方针! 也就是说,先集中兵力剿灭陕北一带的流寇,而后向南进军,依次剿灭关中、渭南、汉中地区的流寇,而在剿灭过程中,不得轻易杀戮投降的,或者被俘的流寇,更不准杀戮无辜百姓,或者抢掠百姓的财物,违者严惩! 十六字方针定下了,接下来,就是征讨目标了,如今在陕北地区不肯接受招抚的,主要是三支流寇 第一支流寇,盘踞在延安府的东北地区,大约有八九万人马,有两位大头目一是王嘉胤,报号‘横天一字王",二是王自用,报号‘紫金梁!" 第二支流寇,占领了庆阳府南部地区,大约有五六万人马,同样是两位大头目一是王左桂,报号‘争世王",二是王左道,报号‘乱世王!" 王左桂、王左道是亲兄弟关系。 第三支流寇,占据了延安府、庆阳府交界的地方,大约有五六万人马,大头目张存孟,人送绰号‘不沾泥!" 确定了征讨目标,总督杨鹤开口道“尤老将军,三支流寇加在一起大约有二十万之众,而我军只有四万人,以少击众,可有获胜的把握?” “呵呵,总督大人请放心,流寇人数虽多,皆是乌合之众,我军兵力虽少,却是精锐之师,以精锐敌乌合,岂有不胜之理,不过嘛,流寇毕竟人多势众,而我军兵力较少,如果平均分配兵力,三路同时出击的话,只怕短时间内难以取胜。 依末将的意思,可以用少量兵力牵制住不沾泥—王之爵、争世王—王左桂这两支流寇,令其无法四处流窜,攻城掠地,同时集中大部兵力,由末将亲自率领着,全力攻打王嘉胤、王自用这一支流寇,将其剿灭之后,再陆续剿灭其他两支流寇,如此可获成功!” “集中兵力,各个击破,好计策、真是好计策!” 对于老将军尤世威提出的计策,总督杨鹤非常赞同,其余将领亦无异议。 问题是,跟随大军一起担任主攻,不仅危险性小,而且容易立功,相当于吃肥肉。 带领少量人马,去牵制数万之众的流寇,危险性极大,甚至可能兵败身亡,相当于啃骨头。 肥肉好吃,骨头难啃,这件事如何安排呢? “诸位将军,有谁愿意担任牵制流寇的重任吗?”总督杨鹤开口询问了,希望有人主动站出来,去啃那两块硬骨头。 那知连问三遍,那些副将、参将们无一人回应,很显然,大家都想吃肥肉、不愿啃骨头,这怎么办? 一名真正的军人,必须要有大无畏的精神! 眼看无人主动请缨,秦锋向前迈了两步“启禀总督大人,卑职不才,愿率本部人马负责牵制住王左桂、王左道这支流寇!” “汉卿,你的年纪太轻了,又素无征战经验,只怕难以担此重任,还是留在尤老将军的帐下听用吧!” “有志不在年高,无志空活百岁,卑职不才,愿立军令状,若有差错、提头来见,还请总督大人成全!” “这个嘛……好吧!” 秦锋有能力不假,可毕竟只有十九岁,又从来没上过战场,属于经验为零的白丁。 按照杨鹤的意思,让秦锋跟在老将军尤世威的身边,好好学习、积累经验,以后再慢慢的提拔重用,独当一面。 没想到,秦锋主动请缨了,还要立军令状,话说到了这个份上,杨鹤不好再拒绝了,以免落一个‘护犊子"的坏名声,于是点头答应下来。 两个牵制任务,一个有人承担了,另一个谁来承担呢? “启禀总督大人末将不才,愿率本部人马负责牵制不沾泥—王之爵这支流寇,若有差错,末将亦愿提头来见!”一道雄伟的身影站了出来,非是旁人,正是榆林镇游击将军—雷大鹏。 这次杨鹤从四大军镇之中抽调精兵强将,合力讨伐流寇,雷大鹏也率本部数千人马前来了。 大半年之前,在榆林城的校军场内,雷大鹏和秦锋比试过,结果前者败给了后者,而且是一连败了两次,以至颜面尽失、狼狈不堪。 可是雷大鹏没有灰心,这大半年以来,一直苦练武艺、学习兵法,增强自己的实力,希望找个机会再和秦锋比试一场,夺回自己的荣誉。 而这次征讨流寇,就是一个绝佳的机会。 要知道,武艺高强、不过是匹夫之勇,谋略超群、也不过是纸上谈兵罢了,二者皆不为贵。 对于一位将领来说了,只有到了战场上,与敌人真刀真枪的拼杀,才能体现出是否有真本领! 因此上,眼见秦锋主动请缨,雷大鹏也站了出来,要利用这次难得的机会,到战场上再比试一回,看看谁能打胜仗、谁才是真英雄! “好,负责牵制另一支流寇的重任,就交给雷将军了!”杨鹤亲眼看过秦、雷二人的激烈交锋,后者虽然略输一筹,亦不失为一员良将,足以担当牵制重任,于是痛快的答应了下来。 啃硬骨头的事情有人干了,剩下的事就好解决了。 又过了半个多月,粮草、军械、战马皆补充完毕,各镇人马也整顿得差不多了,在老将军尤世威的带领下,大军兵分三路,祭旗、出征! 三路人马,不能一一表述,单说秦锋带领的天威军,从固原城出发之后,将士们饥餐渴饮、晓行夜宿,推进速度极快,只用了半个月时间,就进入了庆阳府境内…… 第八十三章来到宁州城! 庆阳府位于陕西行省的中北部,下辖八个县和两个散州,境内土地肥沃,河流纵横,盛产小麦、粟米、高粱、黄豆……各种农作物,故而又有‘陇东粮仓"之称。 盛产粮食本是一件好事,可是大灾之年、粮食紧缺,为了填饱肚子,各路流寇都盯上了这个大粮仓,你争我夺、厮杀不断,将好好一个庆阳府蹂躏的不成样子,百姓们死走逃亡、悲惨至极! “隆——隆!” 庆阳府南部、宽阔笔直的大道上,一支军队正在行进着,队伍中的士兵们,个个盔明甲亮、步伐整齐,一看就是训练有素的精锐之师。 队伍中竖着一面赤红色旗帜,长八尺、宽六尺,火焰纹、飞涯角,中间绣着一个斗大的‘秦"字,其色墨黑,威武霸气! 秦锋坐骑火龙驹,立于大旗之下,正指挥人马向前推进。 天威军的推进速度极快,只用了半个月时间,就进入了庆阳府境内,可是长途跋涉下来,将士们也有些疲惫了,接下来,得找个地方修整一下,恢复体力,养足精神,而后才能和流寇们开战。 想到这里,秦锋找来了向导官,开口询问道“前面到什么地方了?” “回守备大人的话,再往前走十五里就是宁州城,那里前不久被流寇大军洗劫,如今只剩下一座空城了!” “好,队伍加速前进,今天就在宁州城宿营了。” “诺!” 随着秦锋一声令下,数千将士加快了行军速度,在大半个时辰之后进入了宁州城。 宁州城,本是庆阳府南部的一座重镇,人口密集、繁荣富庶,可是一个多月之前,争世王—王左桂、乱世王—王左道带领着数万流寇大军,强行攻克了宁州城,而后将城内的粮食、牲畜、财物……全部洗劫一空! 至于城内的百姓们,有的死在了战乱之中,有的四散奔逃,有的为了活命、被迫成为了流寇当中的一员……原本繁荣富庶的城镇,如今变成成了一座空城。 将宁州城洗劫一空之后,为了获得更多的粮食和财物,王家兄弟带领着流寇大军东进,去围攻庆阳府内另一座重镇—正宁城,结果遭到了城内军民的顽强抵抗,如今双方正在激烈厮杀中。 而秦锋此番率军前来,就是要救援一下正宁城,顺便牵制住王家兄弟率领的流寇大军! 宁州城内已经没有活人了,到处都是空置的房屋,士兵们收拾出来一些,而后取水生火、埋锅造饭,这些事不必细说。 秦锋没有休息,而是带着熊大、熊二以及十几名亲兵,在宁州城四周转悠了起来,查看之前战斗留下的痕迹。 看这个有什么用? 当然有用了,因为眼聪目明的人,可以根据战斗痕迹推测出很多情报。 宁州城是一座四方城,边长二里又一百二十丈、周长十里又一百二十丈,城墙高二丈四尺、宽一丈六尺,全部用黄泥土夯筑而成,非常坚固,并开有东、西、南、北四座城门。 其中东、西、南三面城墙上,全都插着大量的箭头,还有很多火铳、火炮轰击留下的痕迹,大洞小眼、坑坑洼洼,满是硝烟之色,这说明什么? 说明流寇们的装备精良,不仅有大刀、长矛、弓箭之类的冷兵器,还有火铳、火炮这样的热兵器,而且数量不少。 就是操控水平太差了,一点准头也没有,大部分没能击中目标。 相对来说,北面的城墙就干净多了,枪眼、炮眼的数量极少,可北面的城门却被摧毁了,其余三面的城门则完好无损,这又说明了什么? 说明流寇头目极为狡猾,先是调集兵力猛攻宁州城的东、西、南三面,将城内的守军吸引过来,而后趁其不备,出奇兵偷袭北门,一举杀进了城内…… “王家兄弟排兵布阵、有章有法,是两个不错的军事人才,可惜人品太差,走上了邪路!”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故而在进入庆阳府之前,秦锋就通过各种途径、大量收集流寇头目们的资料。 王左桂、王左道是一奶同胞的亲兄弟,一个三十四岁,一个三十二岁。 二人是庆阳府-安化县人氏,家中本有良田百余亩、耕牛数头、宅院一座,虽称不上大富大贵,却也家境殷实、衣食无忧,可惜王家兄弟有个共同的坏毛病,那就是嗜赌如命! 父母在的时候,还能管束一下他们,待到父母相继去世之后,兄弟两个彻底没人管了,整天不务正业、和一群狐朋狗友聚众赌博,结果没几年功夫,就将祖传的家业输了个干干净净,还欠了一屁股赌债。 万历四十四年,为了躲赌债,王家兄弟离开了家乡,跑到甘肃镇当兵去了,一当就是整整十年,期间二人增长了见识、练了一身好功夫,还学会了不少攻杀战守之法。 天启六年,王家兄弟在军营中与人斗殴,失手杀死了对方,担心受到军纪严惩,于是趁乱逃离了军营,回到了安化县老家,而后纠集了一群地痞流氓,靠着敲诈勒索、放高利贷为生,祸害了不少良家百姓,在当地的名声极臭。 崇祯元年,西北大旱、流寇四起,王家兄弟不甘寂寞,带领手下的地痞流氓们加入了一支流寇队伍,并凭着出色的军事才能,受到了流寇大头目的赏识,不断提拔重用,视为自己的左膀右臂。 没想到,王家兄弟狼心狗肺,非但不报答提携之恩,反而发动兵变,杀掉了大头目及其全家老小,控制了这支流寇大军,而后四处攻城掠地,在庆阳府南部称王称霸、为祸一方! 如今王家兄弟带领着六万流寇大军,正在围攻百里之外的正宁城,秦锋又该如何是好呢? 按照老将军尤世威计划的,实行牵制任务? 那倒是比较容易,只要继续进军,到正宁城附近安营扎寨,而后派出几支小股部队、不断骚扰流寇大军的营地,如此既能支援正宁城,又能达到牵制目的,一举两得! 问题是,秦锋不喜欢做容易的事,而是想要挑战有难度的事,比如说……全歼这支流寇大军! 出征的天威军只有七千多人,而流寇大军有六万之众,兵力相差八九倍,前者想要歼灭后者,这有可能吗? 可能! 阵而后战,兵法之常,运用之妙,存乎一心,只要战略战术运用的好,以少胜多是可以做到的,别说八九倍兵力差距了,就是再大兵力差距都不是问题。 比如历史上的彭城之战,项羽以三万楚军,半日内击溃汉军五十六万之众,汉军逃入睢水、溺死者不计其数,以至于睢水为之不流! 昆阳之战,刘秀带领不足两万人马,打败了王莽的四十二万大军,一战定乾坤。 …… 类似的战役,历史上还有很多,皆是兵家之经典,古人能够做到的事情,秦锋相信自己同样可以做到,甚至是做的更好! 查看完宁州城之后,秦锋又带着熊大、熊二等人,用了整整三天时间,将宁州城附近的山山水水全都仔细查看了一遍,从而做到心中有数。 第四天,用过早饭之后,秦锋正准备巡视一下营地,不想负责侦查敌情的马家兄弟带着十几名游骑兵回来了……来到近前,翻身下马,抱拳行礼“启禀大人,我等侦查得知,一支流寇大军离开了正宁城下,向咱们这里杀奔过来,并在正东—四十里外安营扎寨!” “哦,这支流寇有多少人马?” “大约一万五千人左右!” “带队的是谁?” “看旗号,带队的是流寇二当家乱世王—王左才!” 不得不说,王家兄弟真有点军事头脑,担心攻城之时受到内外夹击,于是分兵出击,来了一个围城打援,如此就掌握了主动权。 不过如此一来,正合秦锋的意用七千多人歼灭六万多人,的确有点难度,可用七千多人歼灭一万五千人,那就容易的多了,利用流寇分兵的机会,一口一口的将其吃掉,就这么办了! “传令下去,凡是哨长以上军官,立刻到城内的县衙中集合,开会、备战!” “诺!” 说完之后,秦锋催马进城,来到了县衙大堂中,亲兵们早已将这里收拾好了,干干净净。 片刻之后,韩山君、董天豹、耗子、马家兄弟……以及十多位哨长全都来了,分别落座之后,开始商议流寇大军来犯之事。 这可是天威军组建以来,第一次与敌人正面交锋,若是打胜了,士气大振,以后就会越打越强,变成一支虎狼之师! 反之,若是打败了,军心受挫,队伍可就不好带了。 因此上,这头一仗,必须取胜! “大人,出兵吧,卑职愿打头阵,如若不胜,愿当军法!” “大人,还是让我打头阵吧,我一定把乱世王—王左道的人头给你拿回来!” …… “不急,容我想一想!” 韩山君、董天豹等人纷纷请战,还要求打头阵,秦锋却摇了摇头,而后取出一份庆阳府的地图,一边观看、一边沉思。 来犯的流寇大军有一万五千人,自己一方只有七千多人,兵力相差一倍多,如果正面对决的话,自己一方恐怕很难打赢的。 退一步说,就算是打赢了,也要付出沉重的代价。 杀敌一万,自损八千,这种事情秦锋才不做呢。 秦锋要的是,以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胜利,如此最好的战术就是——偷袭! 第八十四章设伏三水川! “董天豹!” “卑职在!” “命你率领本部人马,今夜去偷袭流寇大军营地,不得有误!” “偷袭……大人,非是卑职贪生怕死,只是那乱世王—王左道颇通兵法,营地之中肯定早有防备,卑职率兵偷袭的话,只怕是胜算不大啊!” 不止是董天豹,在场众人都有点疑惑,秦锋素来聪明绝顶,这次怎么犯糊涂了呢? 偷袭,如此简单的战术,又岂能打败流寇大军呢,非但打不赢,只怕自己一方还会损兵折将! “呵呵,我知道流寇方面肯定有所准备,你去偷袭一次,肯定是打不赢的,可如果偷袭两次,那就不一定了!” “偷袭两次?” “没错,今晚午夜时分,你带领本部人马悄悄摸到流寇大营附近隐藏起来,而后派出一支小分队,对流寇大营进行偷袭,不必深入,一击既走。 第一次偷袭过后,流寇们肯定会放松警惕、安心入睡,趁此机会,你带领本部人马发起第二次偷袭,肯定能成功,与此同时,我让马家兄弟带领着骑兵营在后面策应,确保万无一失!” …… 秦锋讲解着自己的计划,众人听完之后,这才恍然大悟,而后一个劲儿的直呼高明。 按理来说,偷袭这种事情,一次不成功,惊动了对方,短时间内是不会发起第二次的;秦锋偏偏反其道而行之,一夜之间,连续安排两次偷袭,肯定能打流寇们一个措手不及。 当然了,董天豹本部只有一千多人,就算是偷袭成功了,也无法大量的杀伤流寇大军,这样做的真正目的是——诱敌! “天豹,你二次偷袭得手之后,立刻撤出来、千万不要恋战,流寇方面吃了大亏,肯定会追击你的,你就且战且退、将流寇大军引到这个地方来,我会带领主力人马布下天罗地网,将流寇大军一举全歼!” 说话间,秦锋在地图上指了指,在宁州城东南三十里有一条九龙河,乃是泾水的重要支流之一。 九龙河长有百余里,水面颇宽、又深又急,整体上呈‘几"字形流淌,中间有一个河套地带,东、北、西三面临水,只有南面一个出口,就像是一个张开的大口袋,此地还有个名字三水川。 秦锋亲自查看过了,三水川的面积大小适中,左右两侧还有大片的树林,可以用来隐蔽人马,如此地形,非常适合打伏击战。 秦锋的计划是,自己带领主力人马埋伏在三水川左右两侧的树林中,同时让董天豹带领本部人马偷袭、撤退……将流寇大军引入三水川,而后利用有利地形,将其一举全歼! “大人妙计,如此一来,我们就能以少胜多,全歼这一万五千流寇了。” “嗯,这一计要想成功,关键在于将流寇大军引入三水川中……天豹,这就得看你的本事了。” “大人放心,我肯定把这事干的漂漂亮亮的!” “好,谋划已定,诸位依计行事吧!” “诺!” 随着秦锋一声令下,数千将士开始准备了,擦拭铠甲、打磨刀枪、检查火器、准备干粮……吃饱喝足,倒头睡觉。 一直睡到了夜幕时分,将士们这才精神抖索的爬起来,而后集合整队、兵分四路 第一路耗子带领着辎重营留守宁州城内,夜晚多点篝火、白天多升炊烟,做出一副天威军主力人马仍在城内的假象,以此迷惑敌人。 第二路董天豹率领本部人马,多带引火之物,前去偷袭四十里外的流寇大营。 第三路,马家兄弟带领骑兵营,尾随在董天豹的后面,进行策应,如果董天豹二次偷袭失败,遇到了危险,骑兵营负责救援。 如果董天豹二次偷袭成功,将流寇大军引出来了,骑兵营则按兵不动,监视流寇大营的情况,寻找机会进行第三次偷袭,焚其辎重粮草。 第四路秦锋带领主力人马,在浓浓夜色掩护下,急行军直奔三水川设伏。 四路人马,不能一一细说,单说秦锋这一路。 人衔枚、马裹蹄,疾速行进,终于在午夜时分,顺利的来到了三水川,并躲进了左右两侧的树林中。 树林非常茂密,足以隐藏人马了,可是秦锋不放心,趁着天色未亮,指挥士兵们在树林中挖了几条长长的暗沟,人马全部隐藏其中,上面还用树枝、树叶、泥土进行了伪装,除非走到近前,否则看不出一点破绽来。 就连挖出来的泥土,都倒入了河道之中,用水流将其冲走,不留下一点痕迹。 而且进入暗沟之后,任何人不准随意走动、不准大声喧哗,饿了啃干粮,渴了喝携带的水,困了就在暗沟中睡觉……内急的话同样在暗沟中解决,茅厕早就挖好了。 天亮时分,一切准备就绪了,接下来,就是耐心等待! 半个时辰。 一个时辰。 两个时辰。 …… 转眼到了正当午时,三水川入口处静悄悄的,不见流寇的一兵一卒。 如果是别的军队,在阴暗潮湿的壕沟里趴上这么长时间,恐怕早就忍受不了、叫苦连天了。 天威军的士兵们不同,训练有素、纪律严明,硬是没有一个叫苦的,人人咬牙坚持,一动不动。 …… 又坚持了小半个时辰,还是不见流寇们的踪影。 到了这一步,虽然士兵们还能够坚持下去,可难免有些人心浮动了,甚至连军官们都焦急起来,纷纷来向秦锋请示 “大人,迟迟不见流寇大军的踪影,是不是董天豹那边出事了?” “大人,要不派一队游骑出去,查看一下情况?” …… “不必了,告诉各营士兵们,继续潜伏,谁也不准轻举妄动,违令者—杀无赦!” 秦锋严词拒绝了,一则是对董天豹有信心,决不会被流寇大军吞掉的。 二则,自己其实一直在监视流寇大军的情况,只不过不是在地上监视,而是从天空中监视。 监视的结果是一切顺利! “嗷!——嗷!” 又过了一会儿,一只巨大的金雕从远处飞来,在半空中盘旋了几圈,翻转了几个跟头,而后又向远处飞去…… 看到这一幕,秦锋的小脸上露出了笑容“传令下去,加强戒备,流寇大军就在十里之外,正向这里疾驰过来,很快就要进入三水川了!” “诺!” …… “隆!——隆!” 距离三水川十里的地方,两支人马正在激烈追逐着。 跑在前面的,正是董天豹和本部一千多名士兵,一边向前狂奔,一边往地上丢东西刀枪、盔甲、旗帜、水壶、干粮袋子……凡是能减重的东西都丢了,争取跑的更快一些。 紧跟在后面的,是黑压压的流寇大军,大约有上万人,其中有坐骑的人非常少,余者只能靠着两条腿狂奔,一个个累的汗流浃背、气喘吁吁,小舌头都吐出来了,而统领这支大军的,正是流寇二当家乱世王—王左道。 “二当家的,弟兄们追了三十多里路,实在累的不行了,还是休息一下吧,否则就要累吐血了。” “驴粪球的,谁也不准休息,给老子继续追击,今天非把这些官兵的脑袋砍了不可!” 王左道快要气死了,自从揭竿造反以来,大大小小打了几十仗,自己还从没遇到过这种憋气仗。 昨天早晨,自己带领着一万五千人马,在距离宁州城四十里的地方安营扎寨,担心官军前来偷袭,故而提前做了准备,命令手下人一律和衣而眠,兵器就放在身边,随时准备起身厮杀。 结果午夜时分,官军真的来偷袭了,因见营寨内早有准备,故而官军们没有硬闯,骚扰一番,就逃之夭夭了。 打跑了官军之后,自己和手下众人戒备大减,放心的呼呼大睡……那知睡到四更时分,官军突然杀了一个回马枪。 营寨内毫无准备,结果死伤了不少人马,囤积在后营的粮草也被烧毁了一大半,而官军们得手之后,又一次逃之夭夭了。 吃了这么大的亏,又岂能善罢甘休,于是自己带领人马追杀了出来,不过这次自己留了个心眼,担心中了调虎离山之计,因此并没有倾巢而出。 大军一分为二,五千人留守大营、保护好剩下的粮草,其余一万人随自己冲出来,追杀官军…… “二当家的,前面就是三水川了,咱们还追不追?” “传我命令,停止追击,原地整队!” 得知前面就是三水川,王左道立刻约束住了队伍,而后催马上了一座小土坡,以手遮眉、了望地形,心中一则以喜、一则以忧! 喜的是,自己知道三水川的地形,三面环水、地形逼仄,那伙子官军进入其中,就等于进了死胡同,无路可逃了。 忧的是,三水川的地形太险要了,官军会不会在这里设伏,等着自己钻进去呢? 想了想,似乎不可能! 因为开战之前,自己派出了大量的探子、监视官军的一举一动,传回来的消息是官军主力一直驻扎宁州城内,未曾离开。 既然官军主力没有离开宁州城,那就不可能在三水川设伏了,而且自己刚才查看了一下,两侧树林中没有任何人影,即便如此,还是小心谨慎一些为好! “来人啊!” “二当家的,有何吩咐?” “留下一千人马,看守住三水川的入口,余者随我冲进去,将官军斩尽杀绝!” “诺!” 随着王左道一声令下,流寇们再次分兵了。 第八十五章激战三水川! 流寇大军一分为二,其中一千多人留守入口处,提防意外情况。 其余九千多人,在乱世王—王左道的带领下,如潮水一般涌入了三水川当中,追杀董天豹带领的一千多名官军。 两支队伍,一个拼命的逃、一个玩命的追,很快来到了九龙河边上。 九龙河是泾水的最大一条支流,河面足有十五丈宽,水流又深又急,如果没有船只、根本不可能渡过去,如今董天豹和一千多名士兵被围困在了这里,已经是无路可逃了。 “哈哈,前无去路,后有追兵,这回看你们还往那里逃,识相的快点跪地投降,多说几句好话,老子听高兴了,或许会饶你们不死,否则的话,将你们全都大卸八块、扔进河里喂王八……嘎!” 王左道非常得意,仰天大笑了起来,可没笑几声就戛然而止了。 因为他惊奇的看到,已经无路可逃的官兵们,竟然拿出了很多的羊皮囊,吹气之后,搭配上长矛杆,再用小绳子进行捆绑,就变成了一个个的羊皮筏子。 接下来,官兵们坐上羊皮筏子,用刀鞘当做船桨,悠然自得的向河对岸划去…… 什么情况,官军们怎么会有这么多羊皮囊呢……除非是提前准备好的。 官军们为什么提前准备羊皮囊呢……除非他们知道会打败仗,而且会一路败退到三水川,需要渡河。 官军们怎么知道一定会打败仗,而且会退到三水川呢……除非是诈败、诱敌深入! “不好,前队变后队,后队变前队,立刻离开这里……快,快一点!”意识到情况不妙,王左道想带领流寇们立刻离开三水川,可惜已经太迟了,三水川两侧树林当中,响起了嘹亮的号角声,随即冲出了大队人马。 “呜!——呜呜!” “不好了,是官军……有埋伏,这里有埋伏!” 原来眼看时机成熟,秦锋带领着士兵们从壕沟中一跃而起,旋风般冲杀了出来。 三水川入口处,有一千多名流寇把守,可这些人一点防备也没有,顿时被打了一个措手不及。 仅仅一个冲锋,一千多名流寇就被冲散了,有的做了刀下鬼、有的四散奔逃……趁此机会,天威军迅速控制了入口处,形成了瓮中捉鳖的有利局势。 “驴粪球的,中埋伏了,弟兄们不要慌乱,官军人数不多,立刻排好队形,跟着老子一鼓作气冲出去!” “冲出去……冲出去!” 王左道毕竟是当过兵的人,军事经验比较丰富,略加观察之后,发现入口处虽然失守了,可是官军兵力并不多,也就是四千多人的样子。 自己手下还有九千人马,兵力是对方的两倍有余,完全可以冲出包围圈,甚至是反杀官军,于是迅速的整顿队伍,而后高声呐喊、挥舞刀枪,犹如潮水一般向入口处冲了过去…… 另一边,在秦锋的指挥下,天威军数千将士已经摆好了阵型火枪手在前、弓箭手在后,牌刀手、长矛手压住阵角……火炮手提供火力支援。 一场激战,就在眼前。 两百步! 一百五十步! 一百步! …… “射击!” 双方相距八十步左右,秦锋果断下达了射击的命令,最前排的火枪手们立刻扣动扳机,随着一阵阵巨响、密集的弹丸犹如雨点一般打了出去。 与此同时,弓箭手们向天仰射,射出了一轮轮的箭雨。 还有大阵中央的火炮手们,操纵着几十门佛郎机、虎尊炮,不断打出开花弹、毒烟弹,精准的落在了流寇人群当中。 …… “啊——啊,救命啊,谁来救救我啊!” “这群官军太厉害了,弟兄们顶不住了,撤退、快撤退!” “不准退,不准退……谁敢后退一步,老子砍了他的脑袋,快点冲回去!” 冲锋的流寇们可是惨了,有的被枪打死、有的被箭射死、有的被火炮轰死,人群一片片的倒下去,血肉模糊、残肢遍地! 剩下侥幸未死的流寇们,纷纷丢弃刀枪、抱头鼠窜,就像是退潮的洪水一样,又退回了三水川。 王左道急红了眼,拔出自己的鬼头大刀,连着砍了十几个后退的手下,试图逼迫他们继续冲锋,可惜一点用也没有,流寇们该跑还是跑,根本制止不住。 没办法,只能退下来、歇一歇,重新整顿队伍,准备发起第二次冲锋了。 “这帮子官军什么来头,怎么如此厉害?” 整顿队伍的时候,王左道心中颇为疑惑,自己以前没少跟官军交手,遇到的全都是草包,贪生怕死、一触即溃,毫无战斗力可言。 眼前这支官军则不同,装备精良、训练有素,打起仗来又凶又恨,这次真是碰上硬茬子了,自己要多加小心才是,否则的话,这里或许就要变成自己的葬身之地了。 …… “这些流寇快成气候了,再不加紧将其剿灭,以后肯定会遗祸无穷的……唉!”另一边,秦锋同样颇为感慨,记得一年之前的绥德城保卫战中,自己和流寇大军交过手。 那时候的流寇们,装备、素质、战斗、指挥……全都差的一塌糊涂,与其说是军队,还不如说就是一群饥民,根本就不会打仗,因此上,自己才能指挥绥德城内的百姓们,对数万流寇进行反杀! 再看现在的流寇大军,不仅装备变的精良了,战斗素养更是提升了一大截,身陷重围、不慌不乱,还能列队发起冲锋,与之前完全不可同日而语了。 想一想,又不奇怪! 要知道,为了争夺粮食、为了存活下去,流寇们几乎天天都在打仗,有时和官军打,有时和别的流寇打,有时内部互相残杀。 一场场的血腥厮杀下来,弱者死、强者生,不断选拔淘汰,流寇们的战斗力自然是突飞猛进了,对国家的危害也越来越大了。 书归正传。 经过一番整顿,在乱世王—王左道的指挥下,流寇们开始了第二次突围,而且与上一次相比,战术上进行了改变。 知道天威军的火器厉害,流寇们这次没有硬拼硬冲,而是将有盔甲、有盾牌的人调到了最前面,以此来抵挡火器的射击,实在找不到盾牌的,就几个人合力抬起一具死尸,顶在前面充当人肉盾牌,而后齐声呐喊、发起冲锋! “弟兄们,想要活命的,跟着老子冲出去!” “跟着二当家的,冲出去,冲出去!” …… “射击!” 激战再次开始了,天威军这边枪炮齐鸣、不断将弹丸打出去,密如雨点一般,更有弓箭手负责补杀! 流寇这边伤亡惨重,不断的有人倒下,可是前面的倒下了,后面的立刻补上,继续向前猛冲……王左道带领一众心腹人负责督战,看到有畏缩不前的,上去就是一刀。 就这样,凭着人数上的优势,在付出巨大伤亡之后,流寇们终于冲到了近前…… “变阵——杀!” 另一边,天威军的将士们变阵了,火铳手、弓箭手退后,牌刀手、长矛手上前,开始短兵相接、肉搏拼杀! 秦锋立马阵前,拔出逆鳞刀大砍大杀,只杀的人头滚滚、血如泉涌,身上的甲胄都被染红了,完全变成了一个血人! 熊大、熊二身披重甲,手中各持一根镔铁狼牙棒,紧紧护卫左右……二人的兵器是特制的,重达八十斤,挥舞起来之后,力量大的惊人,流寇们挨着就死、碰到就亡,不少人被砸成了肉饼,吓的纷纷后退! …… 按理来说,一军主将是不该亲自上阵肉搏的,可今天是天威军第一次出战,士兵们难免有些紧张和畏惧,这种情况下,秦锋只有以身作则、才能让士兵们无所畏惧! 别忘了一句名言兵是将的威、将是兵的胆,只要做主将的不怕死,士兵们就更不怕死了。 事实证明,这一招果然有用,眼看秦锋都冲在前面了,士兵们个个勇气倍增、拼命搏杀,比下山猛虎还要凶猛三分! “这帮官军太厉害了,顶不住了……实在顶不住……啊!” “撤退……撤!” 再说流寇们这边,本以为只要冲到近前,就能打败对方了。 没想到这些官军不仅火器凶猛,肉搏战同样厉害,而且配合的极有章法,牌刀手在前、长矛手在后,一个防守、一个进攻……再加上弓箭手、火枪手在后面策应,将战力发挥到了极致! 因此一阵肉搏拼杀下来,流寇们死伤惨重,又一次如潮水般退了下来……任由王左道如此叫喊,亦是无济于事。 更重要的是,随着两次冲锋失败,流寇们不仅死伤惨重,锐气更是丢的一干二净,再也没有突围的力量和勇气了! 接下来,该轮到天威军反守为攻了。 第八十六章天威军的第一次胜利! “变阵,全军进攻,杀!” “隆——隆!” 眼看时机已经成熟,随着秦锋一声令下,天威军将士们又一次变阵了,火枪手、弓箭手重新来到前面,牌刀手、长矛手退到后面,而后迈着整齐的步伐,开始发起进攻! 流寇们死伤惨重、胆气皆丧,根本没有招架之力,吓得不断后退……结果退来退去,就退到了九龙河边,这下无路可退了。 “二当家的,后面没有路了,怎么办啊?” “二当家的,咱们这下完蛋了!” “呸,慌什么,咱们完蛋不了,一定能冲杀出去!” 前无去路,后有追兵,面对如此不利的局面,乱世王-王左道并不慌张,因为他想到四个字背水一战! 楚汉相争的时候,大将军韩信奉汉王刘邦的命令,率领两万多名新兵从关中出发,越过太行山脉,向东攻打赵国。 赵国大将陈余集中二十万兵力,占据了太行山以东的咽喉要地井陉口,准备迎战汉军。 韩信知道自己的兵力太弱了,又不占据地利,正面交锋没有任何胜算,于是耍了个小花招,故意装作不懂兵法,背水结营列阵,而后向赵军发起了进攻。 双方兵力悬殊太大,汉军自然打不过赵军,被打的丢盔弃甲、狼狈而逃,一直逃到了河边……面对着涛涛河水,已经无路可退的汉军将士们为了活命,爆发出了巨大勇气,人人拼命搏杀,个个以一当十,硬是打败了追来的二十万赵军! 王左道小时候读过几天书,知道背水一战的经典故事。 如今自己一方的情况,和当年韩信率领的汉军何其相似,都是被敌军逼到了绝境之中,既然如此,那就故技重施吧,肯定可以搬回局势的。 想到这里,王左道大喊起来“弟兄们,前无去路,后有追兵,这样下去只有死路一条,要想活命的话,就跟着我杀回去,杀出一条血路来!” “二当家说的对,背靠大河,无路可退,咱们跟官军拼了吧!” “对,拼了,拼一个够本,拼两个就赚一个!” …… 还别说,这一招果然管用,已经无路可退的流寇们为求活命,顿时爆发出了巨大勇气,人人双眼通红、叫喊着要和官军拼命。 虽然死伤惨重,可是流寇们还有五六千人,真要人人拼命的话,天威军这边未必招架的住,就算勉强招架住了,也要付出巨大代价的……可是接下来,不可思议的一幕出现了。 只见从九龙河的上游、漂下来很多羊皮筏子,其中有相当一部分,被河水冲到了岸边上,停在了流寇们的眼前。 原来秦锋早就预料到了,一旦将流寇们逼入绝境之中,很可能遭到拼命反扑,进而造成自己一方的巨大伤亡;于是提前告诉了董天豹,带领本部人马渡河之后,立刻前往上游的树林中砍一些树枝、和羊皮筏子捆绑在一起,而后顺水放下来…… 因为有树枝的缘故,这些羊皮筏子漂不出多远,就会淤停到河岸边上。 当年韩信率领的汉军将士,因为背靠河水、实在无路可退了,这才不得不与赵军拼命,进行了绝地反杀。 可是现在呢,一边是官军们黑洞洞的枪口,另一边是可以用来逃命的羊皮筏子,就近在眼前,你说怎么选? 就是用脚趾头考虑,那也是选择第二项啊,毕竟谁的命也不是大风刮来的,但凡有一线生机,谁又会去拼命呢! “筏子,羊皮筏子,快点拽过来,用它们可以渡河,渡过河就安全了!” “这是老子先看到的,你放手!” “呸,这是老子的,你放手!” “去死吧你!” …… 流寇们纷纷涌到了河边,试图用羊皮筏子过河,可是羊皮筏子的数量有限,而流寇们人数众多,争抢就在所难免了。 有的流寇争急了眼,竟然拔出刀来砍杀与自己争抢的人,被砍者不甘示弱,立刻拔出兵刃砍回去。 于是乎,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流寇们就像发疯了一样,陷入了血腥的内讧中,互相砍杀、毫不留情,不时有尸体栽倒在河中,鲜血将河面都给染红了,其状惨不忍睹! “住手,住手……不许互相残杀,不许互相残杀!” “二当家的,已经控制不住局势了,咱们还是赶快逃命吧,人马没了就没了,回头重新招募,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啊!” “唉,逃吧!” 眼看手下人互相残杀起来,王左道不断大喊大叫,试图重新控制住局势,可惜一点用都没有,流寇们已经杀红眼了,根本就不听指挥了,甚至有人向王左道动了刀子。 无奈之下,王左才道只好挥舞着鬼头大刀,砍翻了十几个人,抢了一个羊皮筏子,和几名心腹手下爬上去,向对岸拼命划去…… 王左道一逃走,流寇们群龙无首,彻底乱成了一锅粥……趁此机会,秦锋下达了总进攻的命令。 “放下兵器,跪地投降者免死,顽抗者格杀勿论!” “放下兵器,跪地投降者免死,顽抗者格杀勿论!” …… “别开枪,官爷们别开枪,我们投降了,我们全都投降了!” 在秦锋的指挥下,天威军数千将士排列成整齐的队形,一点点向河岸边压迫了过来。 到了这个地步,流寇们完全丧失了斗志,纷纷放下兵器,跪在地上投降了,偶尔有几个不服气的,立刻被天威军的士兵击毙,下手毫不留情。 很快的,滞留在河岸边的流寇们全都成为了俘虏。 还有一些流寇,坐着抢来的羊皮筏子过河了,他们逃出生天了吗? 请放心,逃不了! 董天豹带领一千多名士兵,就埋伏在河对岸,以及下游河面较窄的地方,凡是过河的流寇,过来一个、抓住一个,包括乱世王—王左道在内全都成了俘虏。 没有过河,而是顺水漂流的,则用火绳枪、弓弩进行射杀,同样一个都没有跑掉。 此一战,全歼流寇! “胜利喽——我们胜利喽!” …… 战斗结束之后,数千将士仰天欢呼了起来,庆祝这来之不易的胜利,也是天威军自组建以来的第一次胜利。 以五千多人,只用了小半天时间,就歼灭了双倍于己的敌人,如此胜利、值得欢呼。 没想到,将士们刚刚欢呼了一会儿,有游骑兵跑了过来,并带来一个新情报又有流寇大军杀过来了! 之前乱世王—王左道进行了分兵,自己带领一万人马追击官军,其余五千人留守大营,守护营中的辎重粮草。 结果王左道这一支人马追出大营之后,迟迟没有消息送回来,大营内的几名流寇头目坐不住了,派出探子侦查情况,这才知道在三水川中了埋伏,王左道不仅是流寇们的二当家,还是大当家—王左桂的亲弟弟,他要是有个三长两短,谁也吃罪不起。 于是乎,几名流寇头目带领人马倾巢而出,前来三水川救援,结果还是迟了一步,王左道这边已经全军覆没了。 “韩山君!” “在!” “你带领本部士兵打扫战场、救治伤员、看押俘虏,俘虏中有闹事的,格杀勿论!” “诺!” “其余将士,列队、备战!” “诺!” 在秦锋的指挥下,数千将士迅速的集结起来,在三水川的入口位置重新布成了军阵,等待流寇大军的到来,进行第二场激烈的厮杀。 问题是,这次来的五千流寇都是生力军,而天威军数千将士刚刚经历了一场激烈厮杀,已经相当的疲惫了。 以疲惫之师,对阵生力军,这次还有胜算吗? 第八十七章放长线、钓大鱼! “弟兄们,冲进去,将二当家的救出来……救出来,有重赏!” “弟兄们,这些官军刚刚厮杀了小半天,已经疲惫不堪了,咱们可都是生力军,这一仗,赢定了!” …… 在几名头目带领下,五千流寇很快来到了三水川,而后摆开了阵势,就准备发起强攻,将被俘的王左道等人就出来。 那知刚要交兵,就发现东北方向上火光冲天、浓烟滚滚,将半边天都给染黑了……而那个方向,正是流寇大营的位置,流寇大营怎么会起火呢? 没错,这又是秦锋的一记杀招,负责下手的是马家兄弟。 马家兄弟带领着骑兵营,一直潜伏在流寇大营附近。 王左道带兵出营之时,骑兵营按兵不动。 五千流寇出营、前往三水川救援之时,骑兵营按兵不动。 直到五千流寇抵达三水川,就要与天威军进行厮杀之时,马家兄弟带领骑兵营出动了,一举杀入流寇大营当中,将里面屈指可数的留守者全部斩杀,至于大营中的粮草辎重,能搬走的全部搬走,不能搬走的一把大火烧掉! 放完火之后,马家兄弟带领骑兵营以最快速度向三水川杀来,抄五千流寇的后路,形成了前后夹击之势。 这下子,轮到流寇们慌张的不行了。 三水川里面已经没有喊杀声了,说明二当家—王左道的人马已经全军覆没。 大营方向火光冲天,里面的辎重粮草肯定全完了,再加上官军前后夹击,怎么办? 三个字,逃命吧! “不许逃跑,不许逃跑……回来,回来啊!” 流寇们本就是乌合之众,无组织、无纪律、无信仰,平时倚仗着人多势众,打打顺风仗还可以,如今陷入了劣势当中,顿时丧失了斗志。 不断有人偷偷开溜,一个带十个、十个带百个……逃跑的流寇越来越多,几名头目大声呵斥,还拔刀斩杀了几个逃跑者,可惜一点用也没有,逃跑的人越来越多,阵型完全乱套了。 与此同时,在秦锋的指挥下、天威军发动进攻了。 “砰!——砰!” 一通排枪打过去,流寇们立刻倒下一大片。 又一通排枪打过去,流寇们又倒下一大片。 而后牌刀手、长矛手上前,开始近身厮杀……马家兄弟带领的骑兵营,也从后面掩杀了过来……流寇们死伤惨重、溃不成军。 长话短说。 半个时辰之后,第二场战斗结束了,又以天威军的全面胜利而告终。 五千流寇,只有极少数人逃了出去,余者不是被杀、就是被俘,基本上全军覆没。 接下来,统计战果。 两场战斗下来,共计斩杀流寇三千余人,生擒一万两千余人,还缴获了大量的兵器、铠甲、骡马、粮食……等军用物资。 天威军方面,阵亡三百八十八人,负伤七百二十二人,还消耗了大量的火药、弹丸! 得到报告之后,秦锋心痛不已,消耗点弹药不算什么,可以通过后勤补充,关键是牺牲的士兵们,都是自己精心训练出来的,亲如兄弟一般,几个时辰前还是活蹦乱跳的,如今变成了一具具冰冷的尸体。 可是没办法,打仗,必定要有牺牲的! 再说了,只有经过鲜血的洗礼,天威军才能变成一支百战百胜的虎狼之师! “传令下去,将战死的弟兄们的尸体火化,骨灰装入坛子中,贴好姓名、籍贯,送回去之后,好好安葬……至于他们的家属,一律厚加抚恤,不得有误!” “诺,大人,这些流寇的尸体怎么办?” “死者为大,多挖几个大坑,让他们也入土为安吧!” “诺!” 流寇们四处烧杀劫掠、固然十分可恨,可这些可恨之人,同样也是可怜之人,天灾人祸、实在活不下去了,这才不得不选择了造反! 因此上,秦锋网开一面,将死者全部下葬,免的他们暴尸荒野、灵魂不得安宁。 负伤的流寇也都得到了救治,而后和其他俘虏们一起,全部带回了宁州城中关押起来,等战事完全结束之后,再行处置! …… 一场激战下来,将士们已经疲惫不堪了,回到了宁州城之后,先是狼吞虎咽的饱食一顿,而后全都钻进被窝中和周公的女儿约会去了……营地当中,鼾声如雷、此起彼伏。 秦锋没有休息,吃完饭之后,简单的洗了个澡,而后披挂整齐,提着逆鳞宝刀,带着熊大、熊二和几名亲兵在宁州城内巡视了一番,看看各处的明哨、暗哨、流动哨有没有安排好。 虽然刚打了一个大胜仗,可是身为军人,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警惕,否则骄兵必败! 巡视结束之后,又回到了中军大帐,让熊大、熊二等人休息去了,秦锋依旧没有休息,而是沏了一壶提神茶,一边慢慢喝着,一边凝神沉思。 今日一战大获全胜,歼灭了流寇一万五千多人,可是天威军这边也伤亡了一千多人,而在正宁城外,还有流寇大军四万多人,怎么办,继续这般厮杀下去吗? 那怕是一个换十个,要想歼灭剩下的流寇,天威军也得再伤亡四千多人,那样就相当于全军覆没了。 这种两败俱伤的的仗,秦锋不想打,而流寇又得消灭,怎么办? 只能开动脑筋,想一个不战而屈敌之兵的办法了。 有吗? 有的! …… 第二天上午,秦锋让人准备了几大桌丰盛的酒席,而后让人将被俘的流寇二当家—王左道、以及三十多名头目都押了过来。 “狗官,有本事给老子一个痛快的,脑袋掉了碗大的疤,二十年之后,老子又是一条好汉!” “没错,要杀就杀,老子们不怕死!” …… “呵呵,来人啊,松绑!” 押过来之后,王左道等人依旧是一副七个不服、八个不忿的嚣张样子,还不断的破口大骂。 没想到,秦锋一点不生气,反而命令亲兵给王左道等人松绑,并请他们坐下吃饭喝酒! “当官的,你这是什么意思,请我们吃断头饭吗?” “呵呵,诸位不要误会了,这可不是断头饭,而是和解饭,你们放心大胆的吃喝就是了!” “和解?” “不错,西北大旱,赤地千里,庄稼颗粒无收,再加上贪官污吏们的逼迫,饥民们实在没有活路了,这才不得不挺而走险、举旗造反,对此,本官一直是深感同情的;可是举旗造反,靠着四处劫掠为生,终究不是长久之计,这一点,想必诸位也是心知肚明的。 如今三边总督—杨大人正在推行招抚之策,流寇大小头目,只要肯放下武器、接受招抚,前罪一概赦免,还可以封官、赐银、赏地,保准下半辈子吃喝不愁,其余人也会赐予土地、种子、耕牛、农具,让他们安居乐业。 本官这里休书一封,请诸位带回去,转交给大当家—王左桂,希望他慎重考虑、接受招安,为自己和手下弟兄们谋一份好的出路,本官可以保证,只要王大当家的接受招安,一定保他***得坐、骏马得骑,一辈子荣华富贵!” 说话间,秦锋取出笔墨纸砚,刷刷点点的写好了一封书信,加盖上自己的印章,装入牛皮纸信封中,而后放在了王左道等人面前。 看了看眼前的书信,又看了看满脸诚意的秦锋,王左道等人这才有点明白过来。 “当官的,你真的放我们离开?” “当然了,用过饭之后,诸位就可以回去了!” “好,这封信我们一定带回去!” 王左道等人本以为这次死定了,甚至是五马分尸、千刀万剐……没想到秦锋非但不杀,还要放众人回去。 但凡有条活路,谁又愿意死啊,众人当即点头答应下来,先保住自己的小命要紧,至于接受招安的事,回去之后再说吧。 想明白之后,王左道等人胡乱吃了几口饭、喝了两杯酒,就迫不及待的要告辞离开了。 秦锋言而有信,亲自将众人送出了城外,还送给每人一匹马,以作为代步之用,每人一袋干粮、一壶清水,方便路上吃喝。 “秦大人,多谢不杀之恩!” “秦大人,后会有期!” “诸位慢走,再会!” …… 人都是有情感的,秦锋如此宽宏大度,一众流寇头目们都受到了感动,因此离开之后,不少人抱拳行礼,感谢不杀之恩! 接下来,翻身上马,一溜烟的跑没影了…… 片刻之后,得知消息的韩山君、董天豹等人找到了秦锋“大人,弟兄们费了那么大力气,好不容易才生擒了王左道和那些流寇头目,您怎么把他们给放了啊?” “大人,王家兄弟皆是凶狠顽固、女干诈狡猾之徒,以二人的秉性,绝不会接受招安的,您的一番苦心只怕付之东流了!” “大人,您下令吧,我带领一队人马,去把那些人抓回来,现在还来得及!” …… 对于放走王左道以及一众头目的事情,众人皆是深感不满。 秦锋则摇了摇头,一副智珠在握的样子。 “诸位不必说了,王家兄弟是什么样的人,我是心知肚明的,之所以这样做,乃是放长线、钓大鱼!” “钓鱼?” “不错,咱们做好准备吧,估计最迟三五天,大鱼就会上钩的,嘿嘿!” 第八十八章 鱼儿上钩了! 正宁城东南三里—圣泉寺。 圣泉寺始建于大元—泰定二年,本名‘金光寺’,寺内有一眼泉水,春夏秋冬、四季流淌,水质清澈、晶莹甘冽,饮用泉中之水,可使人神清气爽、精力旺盛,故而被称为圣泉。 久而久之,金光之名渐渐消失,圣泉之名远扬四方,寺内的和尚们一商议,为了多吸引一些香客前来捐香火钱,干脆改名为圣泉寺了。 大半个月之前,数万流寇大军围困了正宁城,顺便占领了位于城外的圣泉寺,将里面的和尚全部赶走,而后将寺庙当做了大本营,将里面的大雄宝殿改成了聚义大厅。 上午时分。 聚义大厅内,一名身披甲胄的男子居中而坐,大约三十四五岁,中等身材、国字脸、尖刀眉,双目又细又长,眸子又黑又亮,里面不断有寒光闪动,非是旁人,正是名震一方的流寇大头目争世王王左桂。 另有流寇头目数十人,分坐在聚义大厅的左右两侧,正在不停叫嚷着 “二当家的兵败三水川,至今下落不明,恐怕是凶多吉少了,咱们不能这样干坐着,得给二当家的报仇雪恨才是。” “说的对,报仇雪恨,以血还血!” “大当家的,下令吧,咱们带上全部人马和官军决一死战,为二当家和死去的弟兄们报仇!” …… 数天之前,流寇们兵分两路,一路由大当家—王左桂率领着继续围攻正宁城,另一路由二当家—王左道率领着前去迎战官军。 侦查得知,这次来援救正宁城的官军只有六七千人,而王左道带了一万五千多人,按理来说,凭着双倍的兵力优势,打败官军是不成问题的。 退一步说,就算打不赢,也肯定能挡住官军的进攻,为另一路人马攻破正宁城争取到足够的时间。 没想到,仅仅打了一仗,王左道的一万五千人马就全军覆没了,王左道本人则是生死不明。 消息传回之后,流寇头目们无不震惊,这才聚集在一起,吵吵着的要出兵复仇! 流寇头目们吵得厉害,大当家—王左桂却始终一言不发,难道他不想出兵复仇吗? 非也! 王左桂、王左道是一奶同胞的亲兄弟,而且关系相当之好,如今亲弟弟兵败失踪、凶多吉少,当哥哥的自然是想出兵报仇了,可是这个仇不太好报啊! 要知道,自家二弟—王左道武艺高强、骁勇善战,在排兵布阵上颇有几分真本事,这一点,连王左桂都自愧不如。 王左道如此厉害,又有双倍的兵力优势,结果一仗就全军覆没了,与之对阵的那支官军又该有多么厉害呢? 自己如果出兵的话,只怕非但报不了仇,反而落个和弟弟一样的下场,自己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聚集了几万人马,作为打江山的本钱,可不能这样轻易的断送掉。 可是不出兵的话,一旦那支可怕的官军杀过来,和正宁城内的守军内外夹击,自己和手下人马就会陷入困境之中,怎么办? 打又打不赢,守又守不住,而且大营中的粮草不多了,一旦耗尽,情况就会变的更糟糕……实在不行,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放弃围攻正宁城,带领人马向东北方向挺进,去投奔另一位流寇大头目不沾泥—张孟存,而后兵合一处、将打一家,一起四处攻城掠地,对付官军的围剿,这倒是个办法。 不过嘛,自己一旦投奔过去了,以后就得寄人篱下,人家是老大、自己是老二,远没有现在这般自由快活……因此不到万不得已,自己是真不想走这条路啊。 可是不逃走的话,又如何与官军周旋呢,真是伤脑筋! 正当王左桂冥思苦想、难以决断之际,一名小喽啰飞奔了进来“启禀大当家的,二当家和一众头目们回来了。” “什么,二弟回来了,人在那里?” “已经进寺门了,马上就到这里!” 小喽啰的话音刚落,一大群人走进了聚义大厅,为首的正是流寇二当家—王左道! “大哥,我对不住你啊,你交给我的一万五千人马,全军覆没了,呜呜!” “无妨的,兵马没了,可以再行招募,只要你没事就好,来人啊,摆设酒宴,为二当家的和一众弟兄们压惊!” “诺!” 王左道进来之后,立刻跪地嚎啕大哭起来,王左桂将弟弟搀扶起来,好言安慰、摆酒压惊,而后开始打听情况。 “二弟,你们是怎么逃回来的?” “唉,说来惭愧,我们这些人不是逃回来的,而是被官军放回来的。” “放回来的?” “是,我带领人马前去迎战官军,不想一时疏忽大意,在三水川中了埋伏,血战突围不成,全军覆没,我和一众头目们都被官军抓了俘虏,本以为必这次死无疑了,没想到官军主将没有杀我们,好酒好菜招待了一番,而后就把我们放回来了,还让我给大哥带一封书信!” …… 王左道将自己兵败被俘、又被秦锋放回来的经过讲述了一遍,而后拿出了秦锋的亲笔书信,交到了王左桂手中。 王左桂取出信纸,反复看了三遍,而后让一个识字的小喽啰将书信连念了三遍,让在场的一众头目们都听清楚。 秦锋这封信写的很恳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而且再三保证了,只要王左桂等人肯接受招安,不仅保证他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还会授予官职、土地、宅院……让他们舒舒服服的过下半辈子。 面对如此优厚的条件,不少流寇头目都动心了,如果有太平富裕的日子过,谁又愿意整天的刀头舔血呢? 不过嘛,家有千口、主事一人,是否接受招安,还得大当家—王左桂拿主意才行。 “诸位弟兄,官军那边能放二当家等人回来,说明对招安颇有诚意,可此事太过重大了,本大当家的不好一言而决,还是请弟兄们一起商量商量吧,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无论对错,本大当家的绝不怪罪,说吧!” 王左桂没有表态,而是想集思广益,听听众人的意见。 一众流寇头目们互相看看,争先恐后的发言了。 “我赞成招安,咱们本是良民百姓,被逼无奈才造了反,可是自古以来造反的人大都没有好下场,陈胜、吴广、黄巢、方腊……个个轰轰烈烈,个个不得好死,与其等着将来不得好死,不如现在接受招安,做个富家翁得了!” “我反对招安,谁说造反就没有好下场了,前汉的刘邦、后汉的刘秀、还有本朝的朱和尚,不都是泥腿子造反得了天下吗,他们能做到的事情,咱们一样可以做到,到时候大当家的穿龙袍、做皇帝,咱们个个都是开国元勋,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哼,大明二百多年天下,岂是那么好推翻的,只怕开国元勋做不成,诛灭九族倒是真的,咱们还是见好就收吧!” “呸,软骨头,当了一次俘虏就被吓破胆子了,老子宁死也不接受招安,非和官军拼到底不可!” …… 流寇头目们表态了,大约有三分之一的人赞成招安,其中大都是刚被放回来的那些。 一场仗打下来,这些人见识了天威军的厉害,实在不想再打了,而且天威军优待俘虏、不滥杀无辜的行为的确让这些人很感动,故而主张接受招安。 余下三分之二的人则坚决反对招安,还要跟官军决一死战! 结果两边人吵来吵去,也没吵出一个结果来。 大当家—王左桂始终是一言不发,只是用细长的眼睛将赞成招安的头目们看了一遍,而后牢记心中。 “好了,不要吵了,此事太过重大,不是一下子能做决定的,你们暂且回去吧,容我好好考虑一下!” “诺!” 一众头目们离开之后,聚义大厅内只剩下了王左桂、王左道兄弟二人。 嫡亲兄弟之间,就可以有啥说啥了。 “二弟,那个叫秦锋的武官如何?” “厉害、相当厉害,论起排兵布阵的本事来,怕是五个我加在一起都不是人家的对手。” “此人多大年纪?” “很年轻,估计不到二十岁!” “哦,原来是个毛头小子,打仗很厉害,别的方面恐怕就未必了吧?” …… 对于秦锋的情况,王左桂详细询问了一遍,而后低头沉思片刻,心中有了决定。 “二弟,对于招安的事,你是什么意思?” “我听大哥的,大哥说招安、我就跟着招安,大哥说造反、我就继续造反!” “好,好兄弟,那就辛苦你一趟,再去一次宁州城,代表我和那个秦锋谈一谈!” “去宁州城和谈,大哥,你真准备接受招安吗?” “哈哈,男子汉、大丈夫,生逢乱世,就该做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如今咱们还有数万人马,足以横行四方、称王称霸,又岂能接受招安呢!” “那大哥你的意思是?” “诈降!”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八十九章 诈降! 天威军战力强悍,王左桂自知不是对手,本想带领人马离开庆阳府,去投奔另一位流寇大头目不沾泥—张孟存,求一个安身之地。 可是王左道等人的归来,和秦锋的这封劝降信,让王左桂想到了一个反败为胜的好办法,那就是诈降。 先假装投降,而后趁着官军疏于防备之际,出兵偷袭、一举获胜! “来人啊!” “大当家的有何吩咐?” “立刻到库房取十箱红货来,再到后营挑二十个模样漂亮、没开过封的花票!” “诺!” 随着王左桂一声令下,手下人很快抬来了十口大箱子、里面装满了金银珠宝,全都是流寇们攻克城池之后,从民间抢来的血腥之财。 紧接着,又带来了二十名妙龄女子,一个个身材苗条、如花似玉,让男人看了忍不住起火……同样都是从民间抢来的,其中不乏大户人家的小姐、官宦人家的千金,不仅模样漂亮,而且琴棋书画、样样精通。 这些漂亮女子,王左桂本想留着供自己玩乐的,如今忍痛拿了出来。 “二弟,你从营中挑选三百名能征善战的精兵,而后带着这些红货、花票前往宁州城,送给那位秦大人做礼物,就说我已经答应接受招安了,不过营中人员混乱,需要好好整顿一番,而后才能前往宁州城投诚,希望秦大人宽限五天时间;这年头,当官的没有不爱财、不贪色的,姓秦的见了金银和美女,肯定会答应下来,进而放松警惕,而后你我里应外合,杀官军一个措手不及,定能取胜,嘿嘿!” …… “大哥妙计,不过嘛,那秦锋极为精明,防备之心又强,想要这样瞒过他只怕不太容易啊!” “是啊,要想瞒天过海,光靠这些东西怕是不太够,还得加上一些有分量的!” 略加沉思,王左桂命手下人又带来了四名女子,个个如花似玉、风情万种,而且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都挺着大肚子。 没错,这四位都是孕妇,而且都是王左桂抢来的压寨夫人。 “二弟,你把这四个女人一并带去,交给秦锋作为人质,我连婆姨和孩子都交出去了,秦锋总该相信我有接受招安的诚意了吧?” “啊,大哥,这些可是你的女人,肚子里还怀着你的崽子,交给官军做人质,一旦双方厮杀的时候,她们有个三长两短怎么办?” “哼,男子汉、大丈夫,要想成就一番大业,那就得豁的出去,当年汉王刘邦为了逃命,把媳妇和一双儿女全都扔了,这才逃出包围圈,而后重整旗鼓、打败了楚霸王,开创大汉四百年江山,现如今,我不过是效仿古人罢了,记住一句话,只要有了江山、就不愁没有美人,只要有了美人、就不愁没有孩子,现在死上几个又算什么!” “大哥说的对、说的对!” 知道自家大哥一向心狠手辣,没想到狠辣到了这般地步,连自己的女人和孩子都能豁出去,王左道只觉得头皮发麻、背后发冷,又不敢再多说什么。 接下来,兄弟二人商量了里应外合的具体细节,每一个步骤都反复推敲,确定没有任何问题了,这才放下心来。 第二天,按照计划,王左道挑选了三百名精兵,而后带着十箱珠宝、二十名美女、以及四个大肚子孕妇,前往宁州城诈降。 王左桂则留在大营中,一边等待消息,一边整顿人马、做好了出兵偷袭的准备。 …… 两天之后,王左道身边的两名心腹喽啰兵回来了,王左桂立刻招见、询问情况。 “参见大当家的!” “快说,情况如何了?” “一切顺利,得知大当家的愿意接受招安,那个秦锋非常高兴,收下了珠宝、美女、人质,而后隆重设宴款待二当家的等人,还说五天以后,要亲自迎接大当家来投诚!” “嗯,那些官军怎么样?” “得知了招安的事情,宁州城内的官军们很高兴,都说不用打仗了,可以好好休息一下了,而后开始摆酒庆祝,防备上松懈了不少!” “很好,二当家的还说什么没有?” “二当家没多说什么,只是吩咐小的们将这块玉佩交给大当家的。” 说话间,喽啰兵掏出一枚十分普通的花鸟纹玉佩,看到玉佩之后,王左桂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原来王左桂非常狡猾,担心自己的诈降之计被识破,对方再来一个将计就计、引自己进入圈套可就危险了,于是和弟弟王左道暗中做了一个约定。 如果诈降之计真的成功了,那就让报信的人送一枚玉佩回来,作为信物。 如果不见玉佩,就说明诈降失败了,无论回来报信的人说什么,都决不能相信,那是官军一方在将计就计、请君入瓮。 如今见了玉佩,王左桂这才彻底放心了,接下来,就该出兵偷袭、里应外合,一举打败官军了。 不过在出兵之前,还有一件大事要做。 “来人啊!” “大当家的有何吩咐?” “秘密调两百名刀斧手来、埋伏在聚义大厅两侧,一会儿听我的命令行事!” “啊……诺!” 虽然不知道王左桂要做什么,可手下人还是奉命行事,很快就调来了两百名刀斧手,埋伏在了聚义大厅两侧的厢房中。 紧接着,王左桂又以‘商议招安之事’为名,将营内的大小头目们找了来,共计百余人、在聚义大厅内分别落座。 “大当家的,听说您派二当家的去宁州城和官军商谈招安的事情了?” “不错,二当家的此时正和官军进行洽谈,谈的还算顺利,不知诸位弟兄有什么意见?” …… “大当家的英明,我早就想接受招安了。” “说的对,这些官军太厉害了,咱们打又打不过,还是接受招安,回家过安生日子去吧!” …… “呸,老子宁死也不接受招安,大当家的,您千万不能犯糊涂啊,当初造反之时发的血誓,您都忘记了吗?” 王左桂让弟弟带着珠宝、美女、人质前往宁州城的事情,早就在流寇大营中传播开了,这明显是要接受招安的信号。 大当家、二当家都准备接受招安了,其他人还坚持什么啊? 因此上,在场的上百名流寇大小头目,起码有一半人表态了,愿意接受官军的招安,回家过安生日子去,至于剩下的人,有的坚决安对,有的依旧沉默不语。 流寇头目们大都是粗人,因为意见不统一,很快争吵了起来,继而破口大骂,甚至有人拔出兵刃,胡乱挥舞。 “啪,吵吵闹闹,成何体统,全都给老子住手,大家都是患难与共的好兄弟,对于是否接受招安的事情,可以慢慢的商量,谁也不准动家伙……这样吧,为了免伤和气,大家伙都把兵器放到外面去吧!” 猛地一拍桌子,震慑住一众流寇头目之后,王左桂又苦口婆心的劝说了一番,而后主动解下佩剑,让手下人拿走了。 眼看大当家都这样了,其余流寇头目不好反对,于是纷纷交出兵器,全都拿到外面去了。 王左桂又道“关于是否接受招安这件事情,今天得有个结论了,这样吧,赞成招安的人站到左边去,反对招安的人站到右边来,而后比较一下,少数服从多数!” “呼啦!” 流寇头目们迅速分开了,其中五分之三站到了左边,五分之二站在了右边。 显而易见,还是赞成招安的人更多一些。 “嗯,不错,既然你们这些人都想过太平日子,那本大当家就成全了你们吧,让你们以后太太平平、永无烦恼……啪!” 说话间,王左桂一双细长的眼睛中爆发出浓烈的杀机,同时拿起旁边的茶杯,用力摔碎在了地上。 “嗖……嗖!” 摔杯为号,早就埋伏好的二百名刀斧手,立刻从聚义大厅左右两侧的厢房中冲了出来,而后将那些赞成招安的头目们给包围了起来。 头目们没有丝毫准备,手中又没有兵刃,人数上又不占优势,结果很快就被擒拿住,而后一个个五花大绑了起来。 “大当家的,你这是什么意思?” “大当家的,为什么抓我们?” …… “哼,你们这群三心二意、吃里扒外的东西,竟然想要投降官军,本大当家的岂能容忍,全都推出去,砍喽!” 王左桂从未想过接受招安,之前的那些话语,不过是试探一下手下头目们谁忠心耿耿,谁又三心二意。 而后将三心二意者除掉,从而保证造反队伍的纯洁性。 接下来,数十位赞成招安的头目,被推到了聚义大厅外面,挨个斩首……一时间,人头滚滚、血水飞溅,其状惨不忍睹。 另一边,留在聚义大厅内的那些反对招安的头目们,一个个呆若木鸡、冷汗直冒,看向王左桂的目光中充满了畏惧,同时隐藏着几分怨恨!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九十章 偷袭! 常言道盗亦有道! 流寇头目们一起揭竿而起、杀官造反,一起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朝夕相处之下,彼此间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虽然在招安的问题上,流寇头目们分成了两大派,并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可这种争吵属于公事,与私交并无妨碍。 白天吵的不可开交,晚上一起喝酒吃肉,照样还是好兄弟! 没想到,王左桂翻脸无情、施展诡计,将赞成招安的几十位头目全都杀了。 反对招安的头目们,目睹这一切之后,出于畏惧,没敢多说什么,可在内心中全对王左桂生出了深深的怨恨。 一起出生入死的弟兄,仅仅因为意见不同,就大开杀戒,这样的话,以后谁还再敢提意见? 今天被杀的是别人,下一次,是不是就轮到自己了,跟着这样的大当家,还有安全感可言吗? …… 另一边,王左桂却是洋洋得意,认为自己略施小计、就清除了队伍之中的叛徒,顺便威慑了剩下的头目们,抬高了自己的威望,乃是一箭双雕之举。 相信从此以后,没有人再敢轻易背叛自己了吧? 接下来,王左桂开始调遣人马,准备偷袭宁州城。 “黑蝎子—王大庆、上山虎—高大宝、下山虎—高二宝。” “在!” “你们三个带领五千人马,再带足了干粮和饮水,夜幕时分出发,沿着九龙河南边的小路走,天亮时赶到黄土岗子,在那里隐蔽休息一白天,而后夜晚继续行军,四更时分抵达宁州城南门,随即发起偷袭,二当家带着三百人在城内,他们会干掉守城的官兵,而后打开城门,接应你们杀进城内的。” “诺!” “显道神—崔二熊、鬼见愁—孙二狗、草上飞—赵小川,你们三个和本大当家一起,带领着五千人马,走九龙河北边的小路……明晚四更时分,偷袭宁州城的北门,南北夹击,里应外合,一举将官军全部歼灭!” “诺!” “大家全都听真了,这一战,关系到咱们的生死存亡,务必要竭尽全力、大获全胜,谁要是中途出了差错,导致计划失败了,本大当家就砍了他的脑袋,扔在地上当球踢!” “诺!” 随着一声令下,流寇们立刻行动起来了,打磨刀剑、喂饱战马、准备干粮……而后在夜幕时分,兵分两路出发了。 单说王左桂带领的这一路,共计是五千余人,在夜幕掩护下,人衔枚、马裹蹄,悄悄离开了圣泉寺大营,一路向北疾驰十余里,来到了九龙河下游的南岸。 而后砍伐树木,制作了一些木筏子,顺利的渡过了九龙河,再向西北方向急行……并在佛晓时分,来到了安乐镇。 安乐镇本是一座颇为繁荣的镇子,有六七百户居民,耕种为生、安居业乐。 可是旱灾发生之后,安乐镇的百姓们死走逃亡,如今已经是空无一人了,只剩下一座座破败不堪的房屋。 为了隐蔽行踪,白天是不能行军的,因此上,王左桂将人马带入镇子中休息,渴了喝水、饿了啃干粮,不准生火、不准随意走动、更不准大声喧哗……保持安静。 一直到了夜幕时分,队伍才重新启程,离开了安乐镇,继续向西急行军,翻山越岭、趟水过河,吃了不少的苦头……终于在三更时分,来到了黑虎山脚下。 黑虎山东西延绵数十里,山势陡峭、植被茂密,中间有一条南北走向的狭窄山谷,大约有七八里长……穿过了这条山谷,再向南走不到三里路,就是宁州城的北门了。 想当初,流寇大军围攻宁州城之时,城内的军民拼死抵抗,以至于久攻不克、死伤惨重。 于是乎,王左桂想出了一条计策先将一支精兵埋伏在黑虎山的山谷当中,而后调集流寇大军,猛攻宁州城的东、南、西三面,而北面只放少量人马,以此迷惑城内的守军。 城内守军果然中计,全力防守东、南、西三面,却忽略了北面,趁此机会,山谷中的伏兵突然杀出,一举攻破北门,拿下了宁州城,而后大肆烧杀劫掠…… 现如今,王左桂准备故技重施,带领人马穿过山谷,而后奇袭宁州城的北门,杀城内的官军们一个措手不及。 “人马暂停,原地休息!” 来到山谷入口处,王左桂没有立刻进入,而是叫停了队伍,又看了看山谷两侧的悬崖峭壁,陷入了一种犹豫状态。 兵法有云死山绝谷,莫要轻入! 也就是说,面对山林、山谷这样的险地,大军不要轻易进入,以免中了敌人的埋伏,如果非要进入的话,必须事先侦查一下,确保安全、而后进入。 王左桂当过十年边军、身经百战,自然明白这个道理了。 问题是,时间不够了! 用两个晚上时间,连续急行军一百里,而后偷袭宁州城,这个计划理论上可行,可实际执行起来,却遇到了一个大困难,就是流寇大军的行军能力太差了。 没办法,流寇们没有经过军事训练,纪律松弛、素质极差,白天行军都是一副松松垮垮的样子,更别说晚上了。 磨磨蹭蹭、行动迟缓,王左桂费了好大力气,才将队伍带到了黑虎山脚下,已经是三更天了,距离约定好的四更天发起偷袭,只剩下一个更次的时间。 如果派人搜山,肯定耽误时间,无法在四更天准时发起偷袭,无法与另一路人马配合……进而导致整个计划失败。 如果不搜山,直接闯进山谷中,又可能遇到危险。 左右为难,怎么办? …… 时间有限,无法过多犹豫,王左桂牙一咬、心一横,还是决定冒险进山。 一则,对自己的一连串计划有信心,除非对方是白起转世、韩信重生,否则绝对识破不了自己的计策。 二则,事情到了这个份上,也容不得自己胆怯了,是生是死,豁出去了。 “传我命令,进入山谷,直奔宁州城北门……快、快,再快一点,弟兄们都加把劲儿,打败了官军之后,每人赏银五两、肉二斤、酒一壶!” 随着王左桂一声令下,五千流寇陆续进入山谷之中,并以最快速度向前推进…… 一里路。 两里路。 三里路。 …… 在山谷内行进了数里,没有任何情况发生,王左桂不禁长出了一口气,看来是自己多虑了。 深更半夜,城内的官军肯定都在熟睡,一点防备也没有,二弟王左道带领三百精兵,会占领南、北两座城门,而后接应两支人马入城,杀官军们一个措手不及。 这一仗,自己肯定会大获全胜。 等打败了这支官军,自己再掉过头来继续围攻正宁城,破城之后,补充人马、粮食、财物,实力进一步壮大,以后就能继续在这一带称王称霸了,哈哈! 想到得意之处,王左桂不禁怪笑了起来,那知还没笑上几声呢,左侧的悬崖上面、突然响起了更大的笑声。 “鱼儿入罗网,猛兽进牢笼,这次你们逃不掉了吧,哈哈” “不好,有埋伏,是官军!” “快,快点撤回去!” “隆……隆!” 意识到情况不妙,王左桂吓得魂飞魄散,想带领人马原路撤出山谷,可惜已经来不及了,随着一阵隆隆巨响,从两侧的悬崖上滚下很多大石头,将山谷两端出口死死堵住了。 紧接着,两侧的悬崖上亮起了无数火把。 借着火光,可以清楚的看到大量身穿棉甲、手持兵器的士兵,为首一名青年军官,身材修长,相貌英俊,正是秦锋。 大半夜的,秦锋不在宁州城内睡觉,怎么带领人马在山中埋伏呢? 说来话长。 对于流寇,秦锋一直坚持着‘军事打击为辅,政治招降为主’的策略,故而在三水川大捷之后,主动释放了二当家王左道和二十多名流寇头目,还写了一封言辞恳切的书信给王左桂,进行招安。 如果王左桂肯接受招安,化干戈为玉帛,那自然是你好我好大家好了。 可对王左桂的性格和品行,秦锋早有耳闻,知道那就是一只奸诈狡猾的白眼狼,接受招安的可能性极小,因此一直没有放松警惕。 之后王左道带着珠宝、美女、人质前来谈判,秦锋热情接待的同时,心中的警惕性就更强了。 试想啊,一个连自己的女人和孩子都可以豁出去的人,肯定是一个毫无底线的人,这样的人,决不可信! 因此上,秦锋断定了,王左桂归顺是假、诈降才是真,而诈降的目的,十之八九是为了发动一次偷袭。 于是乎,秦锋一面稳住了前来谈判的王左道、热情接待,并做出放松警惕的样子,一面在暗中设下了伏兵。 如何知道王左桂会走黑虎山这条路呢? 那就更简单了。 来到宁州城之后,秦锋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查看周围的山川地形,全都了然于心。 从地形上来,要想偷袭宁州城,只有一南一北两条路线。 于是兵分三路董天豹带领着一营士兵留守宁州城,监视二当家王左道的一举一动,随时准备将其擒拿。 韩山君带领着一营士兵、再加上马家兄弟的骑兵营,在宁州城南门一带设伏。 秦锋亲率一营人马,利用地形优势,在黑虎山中设伏……如此,无论流寇从那一路来,都逃不出提前设好的天罗地网。 结果等到了三更时分,流寇们果然来了。 到了这一步,秦锋已经是稳操胜券了,王左桂则是小庙着火——荒了神儿!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九十一章 大获全胜! “冲出去,立刻冲出去!” “大当家的,前后出口都被堵死了,根本冲不出去啊!” “完了,这次完了!” …… 山谷前后出口都被堵住了,两侧则是十几丈高的悬崖,陡峭如剑、光滑如镜,连猿猴都爬不上去,更不要说是人了。 天威军的士兵们站在悬崖上,居高临下,用火绳枪、弓箭稳稳的瞄准着流寇们,而流寇们窝在光秃秃的山谷中,既没有闪转腾挪的空间,也没有地方躲藏,完全成了案板上的鱼肉。 到了这一步,除非肋生双翅,否则休想逃出去了。 怎么办? 怎么办? 狗急跳墙,人急智生。 王左桂没有跳墙,倒是想出一个保命的主意,只见他仰头大喊了起来“我是争世王—王左桂,敢问悬崖上面是那位大人,可否回应一声?” “我乃秦锋!” “您就是秦大人,在下久闻秦大人的威名,今日一见,果然是玉树临风、英俊潇洒、玉质金相、貌比潘安,一看就是大富大贵之相……(省略数百字)” “呵呵,少打溜须,有事说事!” “好吧,大人神机妙算,事先设下伏兵,在下技不如人,输的心服口服,不过嘛,大人是如何看破在下计策的,可否如实相告,让在下死也死个明白!” “哦,你想知道?” “是,想知道,还请大人详细告之!” “哈哈,只怕询问缘由是假,拖延时间才是真吧,明白告诉你,我在宁州城内、城南都设下了天罗地网,来多少人、灭多少人,想等着别的流寇来救你,那是绝不可能的了!” 秦锋何等聪明,一语道破了王左桂那点小心思。 没错,王左桂就是在拖延时间,希望自己安排的另一路人马能够偷袭宁州城成功,那样的话,秦锋只能回兵救援宁州城,而困在山谷中的流寇大军就有希望冲出去了。 很可惜,秦锋早就做了妥善安排,无论是城内的二当家王左道及其三百手下,还是偷袭南门的另一路流寇大军,此时连自己的命都保不住了,根本不可能来救援王佐桂。 “大人神机妙算,在下心服口服,事到如今,在下愿意带领手下弟兄们接受招安,还请秦大人遵守承诺,善待我等投诚之人!”自知已无路可逃,王左桂又打起了接受招安的主意。 可惜,太晚了。 悬崖上面,秦锋哈哈大笑“现在才想起来接受招安,是不是太晚了一点,如今你已经是案板上的鱼肉了,还有和我讨价还价的资格吗,这样吧,念你大小是个人物,本官就发发善心,准许你拔剑自刎,留全尸、厚葬之……而且本官只诛首恶,胁从不问,其他的人只要肯投降,一律既往不咎,还会妥善安置,让他们回家过太平日子去,行了,话说道这份上,你就快点抹脖子吧,我也好早点收拾战场,回城睡个回笼觉去,哈哈!” “呸,姓秦的,既然你不肯网开一面,那咱们就拼个鱼死网破,弟兄们,随我一起和官军们拼了,杀一个够本、杀两个有赚,杀啊!” 救援无望、求降不成,已经无路可走的王左桂红眼了,拔出自己的佩剑,叫喊着要鱼死网破,那知连喊了几遍,手下人却是纹丝不动。 为何不动? 因为谁也不是傻子。 秦锋说的清楚,只诛首恶、胁从不问。 既然没有性命之忧,干嘛和官军拼命,再说了,眼下这种情况,就是想拼都没得可拼,冲上去纯粹是送人头! “冲锋,立刻冲锋,谁不向前冲锋,我就砍了谁的脑袋,该死的,我……啊……你们三个叛徒,我……噗通!” 眼看手下人不动,王左桂勃然大怒,就准备用宝剑砍几个立威,那知刚要动手,就觉心窝处一阵剧痛,低头一看,原来被一柄宝剑扎了个透心凉。 紧接着,又有一柄宝剑从后腰眼扎了进去,一柄鬼头大刀狠狠砍在了脖子上。 王左桂三处重创、鲜血喷涌,惨叫着栽倒马下,蹬了几下腿,气绝身亡! 谁下的杀手? 非是旁人,正是随行的三位流寇头目显道神—崔二熊、鬼见愁—孙二狗、草上飞—赵小川! 之前王左桂滥杀无辜,已经引起一众头目们的怨恨了,只是畏惧其威,敢怒不敢言罢了。 如今身陷绝境之中,王左桂还在耍威风,逼着其他人送死,三位头目互相交换眼神,而后一起下了杀手。 “秦大人,王左桂已死,我等愿降、我等愿降啊,还请秦大人言而有信,保证我等性命安全!” “好,本官之前说了,只诛首恶、胁从不问,你等既然愿意投降,那就放下兵刃,一个一个按序走出来,本官言而有信、决不杀降!” “多谢大人,多谢大人!” 士兵们动手,将封堵的石块挪开一部分,腾出一条狭窄的通道,里面的流寇们放下兵刃,陆陆续续的走了出来,期间没有一个敢闹事的。 而后在秦锋指挥下,士兵们押着长长的俘虏队伍,抬着王左桂的尸体,返回了宁州城。 宁州城这边的战斗也结束了,从南边来偷袭的五千流寇,中了韩山君和马家兄弟的埋伏,死伤过半、余者投降,三位头目也都投降了。 在城内负责接应的二当家—王左道及其三百名手下,被董天豹带领本部人马给收拾了,三百人死伤大半、其余被俘,王左道不肯投降,结果被一阵乱枪打成了筛子眼! 至此,战斗结束了,天威军大获全胜! 打了大胜仗怎么办,摆酒好好庆祝一番吗? 没有,秦锋连铠甲都没脱,立刻找来了韩山君、董天豹、马家兄弟等人。 “大人,有何吩咐?” “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给敌人以喘息之机,传令下去,将俘虏们关押起来,而后整顿队伍,直奔正宁城外的流寇大营!” “诺!” 今夜之战,除掉了王家兄弟,歼灭了上万流寇,可在百里之外的正宁城—圣泉寺大营中,仍有三万多名流寇。 秦锋不担心这些流寇杀过来,也不担心这些流寇原地坚守,而是担心流寇们四散奔逃。 要知道,流寇们聚集在一起,将其歼灭很容易,如果流寇们四散奔逃、藏匿于山野之间,再想将他们给消灭掉,那就根捡起一簸箕散落在地上的芝麻一样,要费很大很大的功夫! 因此上,趁着这些流寇还没反应过来,长途奔袭、一举歼灭,这才是上上策! “呜!——呜呜!” 嘹亮的号角声中,天威军整队完毕,而后启程出发。 宁州城、正宁城相距一百余里,如果是一般的军队,起码要急行军一天一夜才能赶到。 而天威军拥有四千多匹战马、三千多峰骆驼,机动能力极强,再加上士兵们训练有素、吃苦耐劳,故而只用了一个半时辰,就赶到了正宁城附近,而后迅速的包围了流寇大营。 “官军来啦……不好啦,官军真的来啦!” “备战、备战……来不及了!” 留守大营的流寇们,没想到两位大当家的会偷袭失败,更没想到官军这么快杀了过来,顿时慌乱成了一团。 趁此机会,秦锋指挥着士兵们,迅速对流寇大营进行了分割,三万多名流寇,被分割成了四部分,首尾不能相顾。 接下来,秦锋没有下令进攻,而是命人用两根长竹竿子,将王左桂、王左道的人头挑了出来,又将六名俘虏的流寇头目推了出来,让他们喊话劝降 “弟兄们,王左桂、王左道全都死了,你们还给谁卖命啊,快点出来归顺了吧!” “弟兄们,秦大人言而有信,只要你们放下兵刃、出营归顺,前罪既往不咎,还会妥善安置你们的。” …… “归顺了,我们愿意归顺!” 流寇大军本有六万之众,可是两次战败,损失了两万五千精锐,剩下的大都是老弱病残,战斗力非常之弱,再加上两位大当家的已死,六位大头目已降,本身又被分割包围了,就更无心抵抗了。 因此上,流寇们没坚持多久,就陆续的出营投降了,秦锋兵不血刃,占领了流寇大营。 接下来,一边派人和正宁城内的守军联络,一边搜查大营内的战利品……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九十二章 搜出一枚传国玉玺! 流寇大营内,士兵们正在清点战利品黄金、白银、铜钱、珠宝首饰、古玩字画……一大箱子一大箱子的搬运出来。 至于盔甲、兵器、帐篷、锣鼓、杂物……更是多的堆积如山,都是流寇们四处劫掠来的。 聚义大厅内,秦锋坐在虎皮高脚椅上,正在翻看一本账册,这是王左桂留下来的,上面清楚记载着大营中的财物数目 黄金五千四百八十两。 白银十八万八千六百五十四两。 铜钱一百四十四大箱。 …… 其余如古玩字画、珠宝首饰、上等丝绸、名贵皮毛……数量都非常可观。 就是存粮太少了,精米、白面、高粱、粟米、糜子……全都加在一起,只有两万八千多石,之前流寇们有六万多人,就算是节省着用,这点粮食顶多够吃大半个月的。 没办法,大灾之年,庄稼欠收,就算是流寇们不断的四处劫掠,也弄不到多少粮食! 难怪王左桂急于诈降、偷袭,为的就是快一点打败天威军,而后集中全力攻破正宁城,唯有如此,才能得到城内的粮食,补充军需。 否则的话,时间一旦拖久了,大营中的存粮吃光,饥饿的流寇们肯定闹事,那个时候,王左桂就坐不稳大当家的位置了,甚至有可能被造反的手下人杀掉。 如此想来,王左桂的失败,缺粮是重要原因之一。 翻看完了账册,秦锋身体后仰,将双腿搭在桌案上,摆了一个最舒服的姿势,而后闭目沉思起来,沉思什么? 当然是俘虏的问题了。 两场胜仗下来,共计俘虏了五万多名流寇,如何处置这些人,就成了一个非常头痛的问题。 五万多人,就是五万多张嘴,每天要消耗大量的粮食,而营中存粮有限,根本支撑不了多久,一旦粮食吃光了,这些人肯定会闹事的,怎么办? 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挖一个大坑,将五万俘虏全部坑杀掉,如此就不用担心闹事了,还能将粮食节省下来充做军需,一举两得! 如果俘虏的是异族人,秦锋肯定会那样做的,可如今俘虏的五万多人,全都是同根同种的炎黄子孙,大肆坑杀手足同胞,如此丧尽天良的事情,秦锋打死都不会做的。 杀不得,放了呢? 同样不行! 这些俘虏一旦放掉,就会重新变成流寇,四处劫掠、危害极大! 杀不得,又放不得,那就只能进行安置了。 庆阳府南部的很多城镇都被战火毁掉了,百姓们死走逃亡、留下了大量的无主荒地,可以将五万俘虏打散,而后分别安置、授予田地,令其安居乐业。 当然了,要想让这五万多人安居乐业,光授予田地远远不够,还得给予口粮、衣物、耕牛、种子、农具……各种生活物资。 物资需求量极大,缴获的那些战利品远远不够用,故而当务之急,是想办法弄粮食、弄银子,唯有如此,才能妥善安置俘虏。 另外吗,普通流寇可以安置,流寇中的头目们就不行了,这些人有野心、有能力、还有号召力,一旦放到地方上,肯定会继续闹事的! 又杀不得,杀了这些头目,以后流寇们还敢投降吗? 杀不得、放不得、安置不得,那就只有流放了,地点就是白城子! 白城子一带要治河、挖渠、引水、种植红薯,正需要大量的人力,将这些流寇头目们流放过去,既可以利用劳动力、创造社会财富,又能进行监视、免的这些人再干坏事,可谓是一举两得。 思路理清之后,秦锋取来笔墨纸砚,给三边总督杨鹤写了一封捷报将自己大获全胜、全歼流寇的事情叙述了一遍,并将自己的安置计划写了进去。 同时请杨鹤挑选一些又清廉、又能干的官吏,派到庆阳府南部来,专门负责安置之事。 书信写完之后,连同王左桂、王左道兄弟的人头,一起快马加鞭送往固原城—总督府! 处理完了这件事,秦锋喝了几口水,正想休息一下,就见耗子领着几名士兵进来了,还抬着一口大箱子。 “锋哥,快来看看,我搜到好东西了!” “什么东西?” “呵呵,是皇冠和龙袍,听被俘虏的几个流寇头目说,这是王左桂为自己准备的,这小子野心真大,竟然想当皇帝,自己也不撒泡尿照照,一副歪瓜裂枣的样子,那有一点的帝王之相!” “是谁给王左桂做的?” “问过了,说是几个土裁缝制作的!” 说话间,耗子打开了箱子,里面果然有几套皇冠和龙袍,明黄色的、材质上乘,上绣五爪金龙……就是样子看着有点怪怪的,根本没有皇冠和龙袍的神圣威严感,反而更像是唱戏用的戏服,给人一种特别滑稽的感觉。 原来王左桂野心极大,认为乱世英雄起四方,自己肯定能像刘邦、朱元璋那样,扫平天下、登基称帝,于是命人抓了几个裁缝来,逼迫着给自己做皇冠和龙袍。 裁缝们为了活命,只能答应下来,问题是,几个民间土裁缝根本没见过皇冠和龙袍的样子,又如何制作呢? 好在其中一个裁缝喜欢看大戏,见过戏子穿戴的皇冠和龙袍,于是照猫画虎、硬着头皮做了几套出来。 做成之后,王左桂如获至宝,收藏在箱子当中,时常拿出来穿戴一番,过过假皇帝的瘾,顺便梦想一下自己什么时候才能当上真皇帝,号令天下! 结果皇帝梦没做成,反而丢了项上人头。 “跳梁小丑,活该如此!” “嗯,这是什么?” 翻开上面的几件龙袍,发现底下有一个小檀木盒子,六寸大小、极为精美,上面还挂着一把精致的黄金小锁。 里面是什么宝贝,竟然用黄金锁锁着? 在好奇心驱使下,秦锋拔出了逆鳞宝刀,只是轻轻一划,黄金锁就脱落了,而后打开檀木盒子一看,里面竟然是一枚玉玺。 其色纯白,四寸大小、上交五龙,其中一角损坏了,用黄金进行了修补,玉玺正面刻着八个小篆文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一侧面刻着六个字大魏受汉传国玺。 另一侧面刻着四个字天命石氏! “这是……这是……嘶嘶!” 查看之后,一向稳如泰山的秦锋、都不禁有点心跳加速的感觉了,因为有点历史知识的人都知道这东西的名字——传国玉玺! 传国玉玺,历史悠久,故事极多…… 战国末期,秦王嬴政奋六世之余烈,兵吞六国、统一天下,成为了古往今来第一个皇帝,称始皇帝。 称帝之后,秦始皇命能工巧匠镌造了一枚玉玺,做为发布旨意之用,称之为‘天子玺’,又名‘传国玺!’ 据史书记载此玺是用一块极品陕西—蓝田白玉雕琢而成的,方圆四寸、上交五龙,正面刻有‘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篆文,作为皇权神授、正统合法的信物。 之后大秦灭亡,玉玺几经周转,落入了刘邦手中,成为了大汉帝国的玉玺! 又过了二百多年,王莽篡政、建立新朝,向太皇太后王政君索取玉玺,太皇太后一怒之下,将玉玺掷之于地,结果摔破了一角。 王莽心疼的要命,让工匠用黄金修补上,于是这枚传国玉玺又有了一个名字金镶玉玺! 新国八载而亡,之后刘秀建立东汉,玉玺又归了姓刘的。 又过了二百多年,曹丕废献帝,代汉自立,国号大魏,为了证明老曹家政权的合法性,命人在传国玉玺的侧面刻下七个字大魏受汉传国玺! …… 又过了几百年,南北朝时期,后赵皇帝石勒得到了传国玉玺,本着别人能刻,我也能刻的精神,命人在玉玺侧面又刻了四个字天命石氏,以证明自己才是受命于天的真龙天子! …… 到了五代十国时期,儿皇帝石敬瑭以燕云十六州为代价,借契丹兵攻入洛阳城,后唐皇帝李从珂无力抵挡,又不愿意做契丹人的俘虏,于是携带妻子儿女,登上玄武楼自焚身亡了。 至此,传国玉玺下落不明。 有消息说,玉玺随李从珂一起被大火烧毁了。 还有消息说,玉玺没有烧毁,而是落入了契丹人手中,被带到了北方草原上,之后又在女真人、蒙古人手中流传。 再后来,朱元璋驱逐鞑虏,建立了大明帝国,文治武功、青史留名,称得上是千古一帝,可是朱元璋临死之前却称自己有三大遗憾之事 第一是没能招降蒙元大将—王保保。 第二是没有擒获蒙元太子,未能斩草除根。 第三就是没能从蒙古人手中找回传国玉玺。 因为皇帝治理国家,如果手中没有传国玉玺,就会被世人讥讽为‘白版皇帝’,意思是说,你这个皇帝是自封的,并没有获得上天的认可,没有足够的合法性! 这件事情,成了朱元璋一生中最大的遗憾! 之后大明历代皇帝,都想方设法寻找过传国玉玺的下落,可惜一直没有找到。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九十三章 鬼手神刀! 大明十六代皇帝,苦寻了二百多年都没寻到的传国玉玺,竟然在大流寇头目—王左桂手中,这未免太不可思议了吧? 世间传言,传国玉玺最后落在了蒙古人手中,难道说,王家祖上是蒙古皇族,而后流传下来了? 或者,王家祖上在元朝的皇宫里当过官,趁乱偷了出来,而后流传下来? 又或者,这枚传国玉玺是假的? 传国玉玺还有假的吗? 当然有了! 后唐末帝—李从珂自焚身亡之后,传国玉玺下落不明,于是乎,一些野心家为了造反、割据、称霸,为了证明自己的政权的合法性,纷纷私下制作假传国玉玺。 比如五代十国时期的吴、楚、蜀、北汉、南汉几个政权,都号称自己获得了传国玉玺,其实都是私下伪造的。 北宋哲宗赵煦,为了给自己的脸上贴金,也制造过一枚假传国玉玺,还弄出了一场‘元符受玺’事件,轰动天下,可假的毕竟是假的,结果是贻笑大方。 想到这里,秦锋拿起了玉玺,反复端详了许久,结果还真发现了几处问题 其一,根据史书记载,真传国玉玺是用一块极品陕西—蓝田白玉雕琢而成的,而自己手中这枚玉玺,虽然也是蓝田白玉雕刻的,材质上却只能说还算不错,距离极品二字则相差甚远。 其二,根据史书记载,真传国玉玺上的‘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字,是秦丞相—李斯亲自用大篆字体书写,而后刻上去的。 自己手中这枚玉玺上,虽然也有‘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字,刻的却不是大篆、而是小篆,二者在字形上略有区别。 一般人看不懂,秦锋学过一些书法,故而看的明白。 其三,传国玉玺使用了一千多年,盖过无数份圣旨,那怕玉质再是坚硬,也该出现一些细微的磨损才是。 这枚玉玺呢,竟然一点磨损都没有,而且刀工清晰,明显是新刻不久。 综上所述,这枚传国玉玺肯定是假的,估计和之前的皇冠、龙袍一样,都是王左桂找人伪造的。 话又说回来了,这枚传国玉玺虽然是假的,可是雕刻细腻、品相一流,绝非出自一般的工匠之手,而是绝顶高手制作的,如此能工巧匠,自己应该见一见才是。 “这枚玉玺是假的,而且新制成不久,耗子,你去查一查,到底是谁给王左桂刻制的这枚玉玺,如果能找到的话,将人带过来,我要见一见!” “诺!” 耗子带兵打仗不行,可是头脑灵活、做事麻利,很快就将事情查清楚了,而后带来了两名男子,皆是三十岁左右,一个又矮又胖、一个又高又瘦,站在一起,相映成趣。 二人脸色苍白,浑身抖如筛糠,见到秦锋之后,立刻跪在了地上“大人饶命,大人饶命啊,我们本是良民百姓,是被流寇们强行掠来的,我们从来没杀过人,更没做过伤天害理之事!” “这枚玉玺,是你们两个伪造的?” “不是,不是……是、是王左桂逼着我们伪造的,我们不伪造的话,他就要将我们大卸八块、拉出去喂狗,还要杀了我们的妻子儿女,我们实在没有办法了,这才帮他伪造了这枚玉玺……大人饶命啊!” “呵呵,无心为恶,虽恶不罚,你们都起来吧,不要害怕,本官不是找你们问罪的。” 秦锋将二人搀扶起来,好言安抚了一番,二人的情绪这才慢慢稳定下来,身体也不再颤抖了。 接下来,秦锋请二人落座,略加盘问之后,将二人的出身来历弄清楚了。 矮胖子叫孟楷书,瘦高个叫焦金石,二人都是宁州城人氏,而且都是孤儿,从小一起四处流浪、乞讨为生,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二人在河边救下了一位失足落水的老者。 老者是一位手艺人,精通书法、绘画、雕刻、锔瓷、熔铜……各种技术,为了报答救命之恩,就将焦、孟二人带回家中,收做弟子,将一身本领倾囊相授。 二人天资聪明,又能吃苦,很快就学会了师父的本领,而且各有所长。 孟楷书精通书法大篆、小篆、行书、隶书、楷书、草书……全都造诣高深,而且善于模仿他人笔迹,惟妙惟肖,真假难辨,故而得了一个外号鬼手! 焦金石善于雕刻,尤其是雕刻印章,金质、玉质、木质、骨质……各种材料皆可,刀法精湛,从无差错,同样得了一个外号神刀! 二人合在一起,便是‘鬼手神刀’,在宁州城内非常有名。 师父去世之后,二人开了一家古玩字画店,凭着精湛的本事,生意相当不错,而后各自娶妻生子,小日子过的美哒哒。 不想闭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一个多月之前,王左桂率领流寇大军攻破了宁州城。 破城之后,王左桂野心膨胀,竟然做起了皇帝梦,而要想当皇帝,不仅要有皇冠和龙袍,还得有玉玺才行。 于是在城内四处搜罗能工巧匠,结果就将孟楷书、焦金石找到了,而后用二人的妻子儿女做人质,逼迫二人伪造一枚玉玺。 二人没有办法,为了妻子儿女能够活命,只能违心的替王左桂刻制了一枚传国玉玺。 二人知道,私刻玉玺,乃是诛灭九族的大罪,于是在刻制之时,二人偷偷做了一点手脚,将大篆改成了小篆,而且没有‘做旧’,让假玉玺留下了破绽,以此减轻一点罪过。 …… 问清二人的来历之后,秦锋的目光亮了起来,而后开口道“焦先生善于刻印,不知可否出手,为本官刻制一枚私印呢?” “小人愿为大人效劳,不过需要将小人的工具拿来。” “没问题,来人啊,立刻将焦先生的工具取来。” “诺!” 亲兵们答应一声,很快取来一个漂亮的黄花梨木箱子,打开之后,里面有十几柄大小不同的刻刀,还有很多的印胚,金、玉、铜、骨、石、木……各种材质,一应俱全。 “请大人挑选印胚,若是没有中意的,大人可以描述样式,小人重新制作一枚亦可。” “呵呵,不必那么麻烦,这枚我看着就挺喜欢的。” 说话间,秦锋从箱子中挑出了一枚深黄色的石质印胚,呈正方形、两寸大小,上面的印钮是一条盘蛇,昂首曲身,狰狞威武! 蛇大为蛟,秦锋小名‘蛟郎’,二者极为匹配,故而一眼就相中了这枚印胚。 “大人好眼力,这是寿山田黄石,光润莹亮、色如蜜蜡、美观漂亮,素有‘石中之帝’的美誉,乃是刻制印章的上品材料,不知大人想在上面刻什么字?” “嗯,就刻上‘天道昭彰’四个字吧!” 私印,是个人的信物凭证,材质无规定,上面可以刻姓名、字号、鉴藏、闲文、吉语、花押等等,十分丰富。 天道昭彰是指上天能主持公道,赏善罚恶、报应分明,属于一种吉语,刻在个人私印上面自然没问题了。 话又说回来了,天道茫茫、无影无形,是无法亲自赏善罚恶的,只有通过某个人来秉承天道的意志,在人世间赏善罚恶。 因此上,天道昭彰四个字,又可以解释为替天行道、代天行事。 问题是,什么人,才有资格代天行事呢,那就只有……嘿嘿,不可说、不可说! …… 趁着焦金石刻制印章的功夫,秦锋提起笔来,在一张宣纸上写下了一首魏武帝曹操的《短歌行》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慨当以慷,忧思难忘,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 秦锋写完之后,交给了孟楷书,令其进行模仿,想看看这位‘鬼手’究竟有几分真本领。 孟楷书接在手中,先仔细观摩了一会儿,而后闭目沉思……片刻之后,睁开眼睛,提笔在手,沾满墨汁,同样写了一首《短歌行》,与之前的那首并排摆在一起。 “大人请过目!” “好、好,先生不亏是鬼手,这模仿出来的笔迹和真迹简直一模一样,让人难辨真伪,哈哈!”秦锋仔细查看之后,不禁双手挑大拇指称赞。 两幅字的笔画、笔锋、神韵具似,就像是印刷的复制品一样,完全看不出区别,如果将二者打乱顺序,让自己进行挑选,怕是都挑不出那一幅才是自己写的。 另一边,焦金石将田黄石印章刻好了,刻出来的‘天道昭彰’四个字,隽秀清晰、美观大气,堪称上上品! 收好了印章,秦锋又看了看焦、孟二人,目光更加明亮了。 二人的本领堪称巧夺天工,如果用到战场上,比如模仿敌军的笔迹,写几份假情报,或者下几道假命令,再配上假令牌、假令箭……其作用更胜万马千军啊! 如此人才,决不能放过,当收为己用才是。 而且自己身边都是一群厮杀汉,正缺少读过书、有学问的人帮着处理公务,焦、孟二人就挺合适的。 想到这里,秦锋开口道“二位先生皆是身怀绝艺之人,如此埋没民间太可惜了,本官身边恰好缺少幕僚,不知二位先生肯屈尊否?” “什么,幕僚……大人,您要招我们二人做幕僚?” “不错,不知二位先生愿意吗?” 孟楷书、焦金石互相看了看,又使劲掐了掐大腿,确定不是在做梦,高兴的差一点蹦起来。 二人原以为着,是被带过来问罪斩首的,故而吓得瑟瑟发抖,一个劲的求饶,没想到峰回路转,秦锋非但没有治罪,一番盘问之后,还请他们当幕僚。 何为幕僚? 官员们的公务繁忙,自己处理不过来的时候,往往会私人出资,聘请一些有学识、或者有特殊才能之人,帮助自己一起处理公务,这样的人便是幕僚,俗称‘师爷!’ 幕僚不是正式官员,手中的权利却不小,能参与很多事务,更被主官视为心腹人,待遇优厚。 焦、孟二人之前是开古玩店的平民百姓,无权无势,就是见到了普通衙役,都得点头哈腰的,如今被守备大人看中,一下子变成了幕僚,如此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二人自然不会拒绝了,当即双膝跪地,叩头不止。 “多谢大人赏识,我们二人愿为大人效力,只是我们二人才疏学浅,只怕帮不了大忙!” “呵呵,二位身怀绝艺,日后定会大有用途的,快快请起、快快请起!” 秦锋将二人搀扶起来,又是一番安慰,还派人到大营当中,寻找二人的妻子儿女。 很快的,焦、孟二人的妻子儿女都找到了,双方见面之后,忍不住喜极而泣一番,这些就不必细说了。 接下来,摆设酒宴,热烈庆祝,天威军中又多了两位幕僚先生。 而在酒席宴间,互相闲谈之时,焦、孟二人又透露了一个信息,原来王左桂不仅私造了皇冠、龙袍、玉玺,还私造了文武百官的服饰,以及很多官印,就藏在库房当中。 此事不能忽视! 要知道,这次缴获的战利品太多了,清点起来十分麻烦,如果稀里糊涂的将那些私造的文武百官服饰、官印收了起来,再被别有用心的人知道了,而后给秦锋扣上一顶‘私藏禁物、意图谋反’的大帽子可就麻烦了。 因此上,酒宴结束之后,将焦、孟两家人安置妥当了,秦锋亲自到库房中仔细搜查,果然又搜出了几口大箱子,里面装满了私造的百官服饰、印章。 和之前私造的皇冠、龙袍一样,都是按照戏台上的样子缝制的,粗制滥造,极为滑稽。 另外吗,与官服一起搜出来的,还有一份封赏名单。 秦锋打开看了看,只见上面写着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皇弟王左道,冲锋陷阵、开国有功,名在当世、功在千秋,今顺应天意,加封王左道为靠山王、九千岁,兼天下兵马大元帅之职! 加封赵二愣子为镇国大将军,一等公爵。 加封孙二狗为保国大将军,一等公爵。 …… 看到这里,秦锋不禁啼笑皆非。 自古以来,凡成大事者,一要有野心、二要有能力、三要懂得隐忍,不能过早的暴露了自己,以免引来杀身之祸! 王左桂倒好,连一块根据地都没有,只是聚集了数万草寇,就迫不及待的想要当皇帝、册封文武百官了,如此目光短浅,不败亡才是怪事呢。 对已经下了地府的王左桂,又狠狠鄙视一番之后,秦锋下令,将这些违禁之物一把火烧掉了事。 不想放下封赏名单之时,目光无意间在最后一页上看到了几行字李自成,主动投奔,征战有功,加封昭勇校尉之职! “李自成……嘶!”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九十四章 发现李自成! 一身甲胄任横行,满腹玄黄未易评, 惯向秋畦私窃谷,偏于夜月暗偷营, 双鳌恰是钢叉举,八股浑如宝剑擎, 只怕钓鳌人设饵,捉将沸釜送残生! 一首《螃蟹诗》,初看之时,只觉的豪情壮志、霸道非常! 可是细细品味,又给人一种壮志有余而才略不足,霸道狂放而欠缺格局的感觉,螃蟹狰狞威武、横行四方,可终究是难成大器,无法像真龙一样翻江倒海、飞腾九天! 这首《螃蟹诗》出自何人之手呢? 非是旁人,正是大名鼎鼎的李自成,少年时在宗族学堂中写作的。 …… 李自成,原名鸿基,陕西米脂县—李继迁寨人氏,据说是西夏奠基者李继迁的后人,身上流有党项皇族血统,自幼喜欢舞枪弄棒,上过族学、粗通文墨,后因家境贫寒、难以支撑,只好中断学业,去给地主家放马牧羊为生。 再后来,父母相继病逝,李自成长大成人,娶民女韩金儿为妻,为了养家糊口,于是应募到了银川驿站当驿卒,负责传递公文。 没过多久,崇祯皇帝为了节约财政开支,在全国范围内大量的精简驿站、裁撤驿卒,李自成丢了差事,只好返回家乡另谋出路。 丢了差事已经很郁闷了,更郁闷的是,李自成当驿卒期间,其妻韩金儿难忍寂寞、红杏出墙,与本地一名泼皮私通,给李自成戴了一顶绿油油的帽子。 身为男人,别的事情可以忍,唯独绿帽子这种事决不能忍,李自成一怒之下,拔刀杀了奸夫淫妇。 背负着两条人命,李自成在家乡无法立足,只好带着侄儿李过一起投了边军,想在军中闯出个前程,奈何边军腐败,上层军官克扣军饷、盗卖军粮乃是常事,底层士兵们困苦不堪,甚至有活活饿死者! 无奈之下,李自成、李过二人只好当了逃兵,而后和许多逃兵一样,投入到流寇大军中,开始了轰轰烈烈的造反大业…… 在华夏历史人物当中,李自成的名气相当之大,可与人屠—黄巢相提并论,更被后世大量的小说、戏曲、影视作品提及,广泛流传,妇孺皆知。 秦锋穿越之前,特别喜欢阅读书籍(看野史,研究低俗小说,偶尔还看看小人书),故而对李自成的出身来历、生平故事还是大略上知道一些的。 至于李自成何时当的驿卒,何时丢的差事,何时杀的老婆、投的边军、再投流寇,以及如何从一名小头目,变成了大名鼎鼎的李闯王,其中具体细节、早已淹没在了历史长河之中……怕是历史专家都未必清楚。 历史专家都不清楚的事,秦锋自然更不知道了,否则的话,秦锋早就有所行动,提前为天下‘除害’了。 虽然未能提前为天下除害,可是西北大乱以来,秦锋一直留意着高、李、张三大寇的消息,其中高迎祥已经聚众造反,成为了一支流寇队伍的大头目,如今活跃在西安府北部地区,不断的攻城掠地,其余二人则一直没有消息。 万没想到,今天无意之间,在王左桂留下的封赏名单上、见到了李自成的名字。 难道说,李自成投奔流寇,第一站就投在了王左桂的麾下? 如此说来,此时此刻,李自成就在这座大营之中,就在被俘的数万流寇之中? 想到这里,一向稳如泰山的秦锋都忍不住激动起来,甚至比刚才见到那枚假传国玉玺之时还要激动十倍不止,恨不得立刻将李自成找出来,而后……而后……怎么办? 立刻杀掉? 终生囚禁? 又或者,大胆一点,收为己用? …… 似乎都不太妥当,因为李自成这个人太复杂了,实在不好处理。 处理的事情,可以稍后再想,当务之急,是尽快将人找到,控制起来。 问题是,大营内有数万流寇俘虏,若是一个一个的审问、甄别、排查,速度未免太慢了一点,如何才能快一点将人找到呢? 嗯,有办法了! “来人啊,将一众流寇头目带过来,我要问话!” “诺!” 随着秦锋一声令下,亲兵们将俘虏的、投降的流寇头目们都带了过来,共计有五十多人。 来到聚义大厅中,流寇头目们立刻跪了下来,目光中都充满了恐惧之色,生怕是被拉过来治罪杀头的,要知道,杀降之事,在官军中可是屡见不鲜啊! “你们不必害怕,本官将你们找了来,是想要打听一个人……李自成,你们谁知道这个人?” …… “诸位弟兄,李自成是谁啊?” “听着耳熟,有点印象,一时间又想不起来了。” “我想起来了,赵二狗手下有个小头目就叫做李自成,打起仗来十分勇猛,记得上次攻打宁州城之时,第一个冲上城头的就是此人,大当家的……不是,王左桂还说要封赏他呢!” 流寇头目们议论纷纷,最后将目光集中在一个中年瘦子身上,此人名叫赵二狗,是流寇里的一个中层头目。 赵二狗连忙爬行几步,对着秦锋磕了几个头,而后说道“回大人的话,小人手下是有一个叫李自成的小头目,却不知是不是您要找的人,毕竟天下间同名同姓的人太多了。” “哦,你手下那个李自成是那里人、多大年纪、相貌如何,以前是做什么的?” “他是米脂县—李继迁寨的人,今年二十四岁,身材魁梧,相貌刚毅,高颧骨、深眼窝、眼如鹰、鼻如蝎……以前在银川当过驿卒,还当过几天边军,后来混不下去了,就带着侄子投奔过来,被编在了小人麾下,小人见其精通骑射、勇猛过人,于是提拔他当了小队长,管理四十个人!” “米脂县—李继迁寨的人,二十四岁,当过驿卒、当过边军,还有一个侄子,没错,就是此人……快说,李自成现在营中何处?” “回大人的话,李自成不在大营当中。” “什么,不在营中?” “是,大营中粮草不足,怕是吃不了几天了,因此前天上午,小人派出十几队人马到附近的乡镇中抢……抢……不是……是征集粮草、补充军需,昨天下午,其他征集粮草的队伍都回来了,唯独李自成那一队不见踪影,也没有人回来报信,不知出了什么情况。” “哦,你派李自成去哪里征集粮草了?” “东南方向,距此八十余里的李桃村!” 好不容易查明了李自成的情况,人却不在大营当中,真是太可惜了。 另外吗,李自成带人前去征集粮草,为何没有回来,是没征集到粮草不敢回来复命,还是中途出了什么意外,而且一天时间过去了,人还在李桃村吗? 还是亲自跑一趟吧,若能擒获此人,或可逆转乾坤! 想到这里,秦锋下令,将一众流寇头目关押回去,给予饭食、不准虐待。 而后带着熊大、熊二以及数百名亲兵,准备前往八十里外的李桃村,亲自捉拿李自成,那知秦锋刚要启程,却被韩山君、董天豹几人拦住了。 “大人,您已经好几天没休息了,捉拿一个小流寇头目罢了,又何必亲自前往呢?” “锋哥,你还是留在营中好好休息一下吧,捉拿那个李自成的事情,交给别人就是了。” …… “此事重大,非我亲往不可,你们好生看守大营,严防俘虏们闹事,我很快就回来了,到时候再行休息不迟……哈欠!” 自从开战以来,若问军中谁最辛苦,那就非秦锋莫属了,白天披坚执锐,亲自上阵浴血厮杀,晚上还要巡视营地、看望伤兵、谋划战事……根本得不到休息。 几天时间下来,人累的颇为憔悴,黑眼圈又大又深,韩山君、董天豹等人心疼不已,这才上前阻拦的。 如果是别的事,秦锋肯定会听从劝告的,因为自己的确很累、需要好好休息一下。 可事关明末第一大反贼李自成,以及未来历史的走向,秦锋不敢怠慢了,那怕再是疲惫,也得亲自跑一趟才行。 因此拒绝了韩、董二人的劝阻,翻身骑上火龙驹,带着熊大、熊二以及数百亲兵出了大营,直奔李桃村而去…… 有人问了,捉拿李自成这样的重要人物,秦锋为何不多带一些人马呢? 一则,天威军只有数千名士兵,如今看押着数万名俘虏,已经颇为吃力了,如果抽调太多的兵力出来,一旦俘虏们暴动,后果不堪设想。 二则,调动大军速度太慢,而且动静太大了,容易暴露行踪,一旦惊动了目标,令其逃窜,反而不好。 不如只带数百亲兵,以最快速度赶到李桃村,趁其不备,一举擒获,横竖李自成手下只有四十多人,不难对付! 现在担心的是,李自成一伙人还在不在李桃村,知不知道流寇大营的情况,会不会流窜到别的地方去了? 一旦流窜,茫茫人海,想要找出来,无异于大海捞针一般啊!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九十五章 李桃村! 正宁县东南八十里有一座天佑山,乃是横岭山脉的若干分支之一,山势陡峭、草木丰茂,景色极为优美。 李桃村就位于天佑山脚下,远离繁华、清静优雅,村子里有二百多户居民,平时皆以耕种为生。 为何叫李桃村呢? 皆因村子东头有一大片李子树,西头有一大片油桃树,每年三四月份,李花绽放、桃花争艳,景色美不胜收,故而取名李桃村! …… 再说秦锋,带领着数百亲兵从圣泉寺出发,快马加鞭、风驰电掣,只用了不到一个时辰,就赶到了八十里外的李桃村附近。 却没有直接进村子,而是躲进了一片树林当中,隐蔽起来。 接下来,秦锋取出单筒望远镜,仔细观察李桃村的情况,看看有没有流寇们的踪迹 村子不算大,只有两百多户人家,房屋排列的很整齐,就像是一副大棋盘,东侧紧靠着天佑山,其余三面则被一条河流环绕着,河面有六七丈宽,水流又深又急。 河上有一架木桥,是进出李桃村的唯一通道,桥面上的木材新旧不一,似乎刚刚维修过。 桥头边立有一块大石碑,上面刻着三个大字平安桥! 秦锋仔细观察了一番,发现村子里非常安宁,居民们都在正常生活,并没有见到流寇们的踪迹,什么情况,莫非之前的情报有误,李自成一伙人根本没来这里,还是来过这里,又离开了? 不管来没来过,都得进村搜查一番。 想到这里,秦锋下令“全都听好了,以最快速度占领这个村子,而后将里面的居民,全都集中到西边的空地上,进行审问,记住了,咱们是来追剿流寇的,不准伤害无辜百姓,不准抢劫财物、更不准调戏妇女,谁敢违背军令,杀无赦!” “诺!” “行动!” “诺!” 随着一声令下,数百亲兵冲出树林,通过平安桥、进入李桃村当中,迅速控制住了各处要害。 “官军来啦!” “官军来啦!” …… 一下子涌进来数百名全副武装、杀气腾腾的士兵,原本安宁的小村子瞬间沸腾了起来,大人喊、小孩哭、鸡飞狗跳,乱成一团! 好在秦锋下了死命令,士兵们没有伤人,只是将居民们驱赶出来,集中到了西边的空地上,男女老幼、大约有八九百人,全都带着深深的畏惧之色。 西北大乱以来,百姓们遭了大殃,经常受到劫掠,而下手劫掠的不止是流寇,还有纪律松弛的官军,后者的危害甚至比前者更大,以至于民间出现了一句话匪过如梳、兵过如剃! 匪就是指流寇,劫掠百姓就像用梳子梳头发一样,过后多少还有一些幸存者。 官兵则比流寇狠多了,劫掠百姓就像用剃刀剃头一样,一根毛都不会剩下。 如今一下子来了这么多官兵,李桃村的村民们自然害怕了。 “村子里的人,都驱赶出来了吗?” “回大人的话,全都驱赶出来了,并未发现流寇们的踪迹。” “见鬼了,莫非真的情报有误?” 秦锋亲眼在王左桂的封赏名单上、看到了李自成的名字,又向流寇头目们进行了确定,按理来说,不会有错的,可为何一个流寇都没找到呢? “谁是本地的族长?” “草民陈学礼,拜见将军大人,不知大人今日大驾光临,是征税还是征粮,草民们一定尽力配合,还请将军大人手下留情,切莫杀戮村民!” 从人群中走出一名白发老者,估计有七十多岁了,手中拄着拐杖,颤颤巍巍的来到秦锋面前,就准备下跪行礼。 秦锋不敢受老者大礼,连忙伸手搀扶住了“老人家不必多礼,这里可是李桃村?” “正是!” “最近两天,可有一伙流寇来这里征集粮食?” “没有,没有,草民们从未见过什么流寇!” 老族长连连否认,脑袋摇晃的跟拨浪鼓一样,可是举止神态之间,明显带着一丝慌乱。 很显然,没说实话! “本官今日是来追剿流寇的,老人家如果知道情况,还请如实相告为好,否则的话,知情不报、视为通寇,一旦查出,满门抄斩、祸连全村,老人家可要想清楚了!”说话间,秦锋摸了摸腰间的逆鳞宝刀,身上散发出阵阵杀气! 这一招果然有用,老族长吓得瑟瑟发抖,眨了眨眼睛,权衡利弊之后,还是选择了实话实说。 “大人饶命、大人饶命,草民如实交代,前天的确来了一伙流寇,大概有四十多人,手中全都拿着刀枪,为首的是一名壮汉,大概二十四五岁,高颧骨、深眼窝,目光炯炯有神……开口就索要粮食,若是不给,他们就要血洗李桃村,草民们没有办法,为了活命,只好凑了四车粮食给他们,草民们并非有意资助流寇,实在是被逼无奈,还请大人恕罪!” 送粮食给流寇,乃是资匪之罪,按照大明律法是要严惩的,老族长正是担心这一点,之前才没敢说实话。 可惜撒谎的本事不高明,一开口就被看出破绽了。 秦锋何其聪明,知道老族长和村民们有不得已的苦衷,故而没有追究这件事,当务之急,是查清李自成的下落。 “流寇们凶狠残暴,村民们为了活命,不得不交出粮食,此事情有可原,本官不会追究的,不过你们要老实交代,那些流寇得到粮食之后跑到那里去了?” “回大人的话,流寇们得到粮食之后,在村子里住了一夜,第二天早晨,赶着四辆牛车离开,那知经过村口木桥之时,木桥突然从中间塌陷了,结果有两辆运粮的牛车掉了下去,押车的流寇也掉下去十多个。 天气干旱,河水不深,故而没有淹死人,落水的流寇们爬了上来,将两头牛拉了上来,两车粮食也捞了上来,放在河岸边的空地上晾晒。 可是木桥塌了,车辆无法通行,又没有别的通道出村,于是流寇们又回到了村子里,四处搜集木料,还强迫草民们一起帮着修桥,修了整整一天,木桥才修好了一半,领头的壮汉见状,就让自己的侄子骑上一匹马,回大营去报信,说明情况,自己则带着流寇们继续修桥。 直到今天上午,木桥快要修好之时,壮汉的侄子突然回来了,神色还有点慌张,在壮汉耳边嘀咕了一阵子,壮汉听完之后,让草民们暂且回去休息,过半个时辰再回来继续修桥,草民们不敢不从,回去休息了半个时辰,等回来之后惊讶的发现,那些流寇全都不见了,而几车粮食还留在原地,草民们就将粮食运了回来……” 老族长口才不错,将事情经过讲述的很清楚,秦锋一边认真听,一边进行脑补,大致弄清了情况。 流寇中领头的壮汉肯定就是李自成,他的侄子叫李过,人送绰号一只虎,也是明末的著名风云人物之一。 叔侄二人弄到了粮食之后,本想返回圣泉寺大营中,不想木桥断了无法通行,于是让李过回去报信、说明一下迟迟未归的原因,李自成则带人留下继续修桥。 从路程上推算,李过骑马回到圣泉寺之时,正是天威军大获全胜、进占流寇大营的时候,于是乎,李过见势不妙,立刻原路返回李桃村,将兵败的情况告诉了李自成。 叔侄二人略加商议,认为此地不可久留,于是带领手下流寇们逃之夭夭了,而逃跑的时间,就在两个时辰之前。 流寇们没有几匹马,大部分人都是步行的,两个时辰,应该跑不了多远,或许还可以追到的。 “将人马分散开来,搜寻那一伙流寇的下落,搜到之后,立刻回来禀报。” “诺!” 随着秦锋一声令下,数百名亲兵分散开来,或三四人一组、或五六人一组,奔赴四面八方,寻找李自成、李过叔侄以及那些流寇的下落…… 秦锋则带着五十名亲兵,留在李桃村内等候消息,无论哪个方向发现了流寇们的行踪,立刻前往,一举歼灭! 至于村民们,各回各家,该干什么干什么! 半个时辰。 一个时辰。 一个半时辰。 …… 时间一点点过去,天色渐渐暗了下来,亲兵们陆续回来了…… “启禀大人,卑职等人往正东方向搜查了数十里,不见流寇们的踪迹。” “大人,正南方向,不见流寇们的踪迹。” “大人,东南方向,不见流寇们的踪迹。” …… 亲兵们一队队的回来了,可带回的全都是扑空的消息,李自成、李过叔侄带着那些流寇逃到那里去了? 他们没有几匹马,按理来说跑不了太远才是,怎么搜查不到呢? 正当秦锋心急如焚之时,又有一名亲兵纵马飞奔了回来“启禀大人,东北方向四十里,在一座破庙当中,发现了一伙流寇!” “哦,有多少人?” “大概四十人左右,正在破庙中埋锅造饭,看样子是准备在那里过夜了,熊副哨长带领两名弟兄留下监视,让属下回来报信。” “好,你负责头前带路……其余将士紧随其后,前往破庙、歼灭流寇!” “诺!”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九十六章 改名字! 熊大、熊二以前在深山中打猎为生,久而久之,练就了一门绝技看地上的脚印,就能判断出野兽的种类、大小、数量、经过时间、行走方向……而后进行追踪、从无失误。 这门绝技,可以追踪野兽,同样可以追踪敌人。 在出发之前,二人在木桥周围转悠了几圈,发现正北方向有一些新鲜的脚印,很可能是流寇们留下来的,于是带着一些亲兵追了过去。 结果追着追着上了大道,地上的脚印变多了,其中有流寇们留下的,也有行人们留下来的,混在一起、难以区分,而且前方出现了岔路口。 没办法,只能分兵追击了。 其中熊二带着三名亲兵往东北方向搜索,一口气追出去四十多里,结果找到了一个小山村,里面有三十几户村民,正在嚎啕大哭、情况凄惨。 询问得知,刚刚来了一伙流寇,大约有四十多人,将村民们的财物、粮食、牲畜抢走了一大半,而后离开了。 熊二等人立刻展开搜索,结果在附近一座破庙中发现了那伙流寇,正在埋锅造饭,并准备在破庙中过夜。 流寇们有四十多人,熊二只带了三个亲兵,众寡悬殊、难以力敌,于是自己带两名亲兵留下监视,让另一名亲兵回来报信。 人数基本对的上,很可能是李自成带领的那一伙流寇。 秦锋不敢怠慢了,亲自挑选了五十名亲兵,快马加鞭,直奔东北方向而去,其余亲兵留在李桃村、等候尚未归队者。 …… 四十多里路程,快马加鞭之下,半个时辰就到了。 为了不打草惊蛇,相距一里地左右,秦锋等人下了马,而后在夜色掩护下,悄悄的徒步前进,很快在一片树林中找到了熊二等人。 “熊二,情况如何了?” “回大人的话,那伙流寇正在破庙中吃喝,并未离开。” “好!” 借着明亮的月光,秦锋仔细查看,不远处果然有一座破庙,规模不大,只有几间正殿、两排厢房而已,里面有火光闪动,还有流寇们的喧哗声传出。 而且流寇们的警惕性不强,只安排了两个人在庙门口站岗,而这两个人还是无精打采的、根本没有认真警戒! “四面包围,发起突袭,能生擒的尽量生擒,若有负隅顽抗的,那就格杀勿论,切莫走脱了一人!” “诺!” 随着秦锋一声令下,亲兵们悄悄的包围了破庙,摸过去,解决了两个站岗的流寇,而后发起了进攻…… “官兵来啦……官兵来啦!” “听好了,投降者免死,抗拒者格杀勿论!” “投降,我们投降!” 流寇们正在吃饭,一点防备都没有,顿时被打了个措手不及,结果没做什么抵抗,就乖乖的举手投降了,连一个死伤的都没有。 突袭如此顺利,秦锋反而皱了眉头,李自成、李过都是勇武之人,为何不带领流寇们反抗一下呢,莫非抓错人了? “你们当中,谁是头领?” “回大人的话,没有头领!” “没有头领?” “是,原来的头领走了,新头领还没选出来,故而没有头领!” “你们原来的头领叫什么,又去了那里?” “原来的头领叫李自成,去投奔不沾泥—张孟存了。” …… 一番审问之下,事情水落石出了,人没有抓错,这一伙流寇正是李自成的手下。 昨天上午,得知圣泉寺大营已被官军占领、王左桂兄弟全部丧命,李自成大吃一惊,认为是非之地不可久留,于是带领几十名手下迅速离开了李桃村,以免官军前来追剿。 可是离开李桃村之后,下一步,去那里安身为好,一众流寇们发生了争执。 李自成想去延安府西北部,投靠另一位流寇大头目不沾泥—张孟存,继续造反大业。 其余流寇则认为,与张孟存毫无关系,前去投奔,人家未必收留,而且路途太远了,一路上危险重重,只怕还没走到地方就丧命了,不如在附近随便找个地方落草为寇算了,能混一天是一天! 意见不同,发生了争执,结果是各奔东西。 李自成坚持认为当小草寇没出息,要干就干大事业,于是和侄子李过各骑一匹马,启程去投奔张孟存了。 其余流寇则留下来,从小村子里抢了一些牲畜、粮食,而后躲在破庙中吃喝,顺便商量着推举一位新头领,结果新头领还没推举出来,就全都当了俘虏。 两次奇袭、两次扑空,连李自成的影子都没见到,秦锋不是一般的郁闷,郁闷归郁闷,却不打算继续追下去了。 一则,李自成叔侄二人是骑马跑路的,按照时间计算,已经跑出去很远了,而且行踪不明,想要追上二人只怕比大海捞针还难。 二则,一场大战下来,俘虏了数万流寇,需要处理的事情多如牛毛,自己无法长时间的离开。 三则,李自成去投奔不沾泥—张孟存了,既然知道了具体下落,下一次,自己一定能生擒此獠! 想到这里,秦锋下令“弟兄们,收拾一下,返回李桃村!” “大人,这些流寇怎么处理?” “刚才劫掠山村之时,这些流寇有没有杀害村民、祸害妇女?” “回大人的话,这些流寇只是抢了一些粮食、牲畜,没有干伤天害理之事!” “哼,算他们还有一点良心,既然如此,死罪可免,一并带回去吧……剩下的粮食、牲畜全部归还给村民们,再赔偿一些银两!” “诺!” 处置妥当之后,秦锋带领亲兵们回到了李桃村,汇合其余亲兵,准备返回大营。 不过离开之前,又将老族长找了来。 “大人,您还有什么吩咐?” “你们这个地方的名字不太好,我准备改一改!” “啊,改名字?” “不错,改名字!” 李自成这次能够逃脱,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村口的木桥塌了,耽误了返回大营的时间,否则早就和其余流寇一样当了俘虏。 好好一座木桥,为何早不塌、晚不塌,偏偏在李自成要返回大营之时塌了呢? 秦锋认为,和这里的地名有直接关系,天佑山、李桃村、平安桥……这些加在一起,不就是‘老天爷保佑李自成逃之夭夭,平安脱险’的意思吗? 人生在世,一靠命、二靠运、三靠风水、四靠名字。 李自成这次就是运气好,来到了风水宝地,名字与之暗合,这才侥幸躲过了一劫! 因此上,要想抓住李自成,必须改名字、换风水,败其气运……可是改什么名字好呢? 有了! “听好了,本官决定了,从此以后,这座山改名天威山,这个村改名荡寇村,村口的木桥改名太平桥!” “是,是,一切全凭大人做主!” “另外吗,这次本官带兵前来追剿流寇,不慎惊扰了村民们,心中很是过意不去,这锭金子就当作补偿吧!”说话间,秦锋从怀中摸出了一锭金元宝,十两重的,交给了老族长。 “不敢,不敢,小老儿万万不敢接受!” “拿着吧,你若不收下,本官难以安心!” “是,是,如此小老儿替本村的村民们,多谢大人的恩赏,并恭祝大人步步高升、公侯万代!” 西北大乱以来,一旦有官兵路过村子,无不是要钱、要粮、要女人……如果不给,那就强抢,比之流寇还要凶残数倍。 如秦锋这般,非但不祸害村民,还给村民补偿的事情,老村长还是第一次遇到呢! 当即接过金子,双膝跪地、叩头不止,同时暗下决心,明天就召集村民们,正式将山、村、桥的名字全都改了,并将此事通知周围的村子,从此以后,再没有天佑山、李桃村、平安桥,只有天威山、荡寇村、太平桥! …… 补偿过村民们之后,秦锋带领亲兵们回到了大营中,而后二话不说、倒头就睡。 连日征战,殚精竭虑,着实是累坏了,需要好好休息一下。 一个时辰。 两个时辰。 三个时辰。 …… 整整睡了一天一夜,秦锋才和周公挥手告别,重新睁开了眼睛,而后从床上爬起来,洗了个热水澡,又美美的饱餐了一顿。 吃饱喝足,元气满满,正准备巡视一下营地,看看俘虏们的安置情况,不想帐下亲兵小跑着进来了“启禀大人,正宁知州前来拜访!” “哦,孙知州来了,好,大开营门,随我列队迎接!” “诺!” 知州是从五品,守备是正五品,后者高过前者半级,大明朝虽然重文轻武,可如今在战争状态下,武将的地位无形中上升了很多。 按理来说,下级官员前来拜访,秦锋是不必出迎的,可是这次情况特殊,来的不是一般人。 正宁知州孙铨,四十二岁,北直隶—保定府—高阳县人氏,好读书、有才学,天启元年高中进士,被朝廷授予山东高苑县知县之职,在职期间,爱民如子、政绩突出,崇祯元年被提拔为庆阳府—正宁州知州。 …… 以上简历,或许没什么,辽东经略—孙承宗!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九十七章 正宁州的耕地哪里去了? 孙承宗是谁? 有点历史常识的人都知道! 孙承宗,字稚绳,北直隶保定府—高阳县人氏,天资卓越、文武兼备,万历三十二年春闱大考,一举金榜题名,高中第二名榜眼,被授予翰林院编修之职,后升任太子中允、太子詹事……兵部侍郎、兵部尚书、东阁大学士,并被尊称为‘孙阁老!’ 因为才学出众、文武兼备,孙承宗还先后担任了明光宗朱常洛、明熹宗朱由校两位皇帝的老师,深得君心,荣宠无双! 天启元年,女真大军攻掠辽东,连克铁岭、抚顺、沈阳、辽阳……诸多重镇,辽东经略袁应泰兵败自杀,消息传到了京师,文武百官惶恐万分,却拿不出任何对策,更无人敢去接替辽东经略这一职务。 关键时刻,孙承宗挺身而出,主动前往辽东督师。 来到辽东之后,孙承宗大刀阔斧、整顿军备,招练兵马十一万、开疆扩土四百里、屯田五千顷……提拔了袁崇焕、赵率教、马世龙等一大批优秀的军事人才,并一手主持了关、宁、锦防线的设计和修筑,成功的阻挡住了女真人的进攻,稳定了辽东局势。 不客气的说,若无孙承宗在,只怕女真人早就杀进山海关、直捣北京城了! …… 天启五年,因为遭受到权阉魏忠贤的妒忌和排挤,孙承宗被迫辞官回乡,虽然失去了官位,可提起这位大名鼎鼎的孙阁老,天下文武官员、军民人等,无不倍加敬重! 另外吗,孙承宗、杨鹤都是万历三十二年的进士,二人不仅是同年,更是至交好友,经常有书信往来。 孙铨是孙承宗的长子,秦锋是杨鹤一手提拔的心腹、亲如子侄一般,如今前者登门拜访,后者自当亲自迎接,这是一个礼数问题,更是对孙承宗、杨鹤二人的尊敬! 书归正传。 大营门口,秦锋见到了正宁知州—孙铨,四十岁出头,中等身材,五官端正、气质儒雅,穿着一件淡青色官服,因为浆洗的次数太多,已经有些发白了,袖口、领口、膝盖位置还有明显的补缀痕迹。 流寇造反以来,庆阳府南部的城池大部分都被攻陷了,正宁城并非军事要塞、没有重兵驻扎,也没有天险可以依靠,却能硬扛数万流寇的围攻一月有余,始终坚守不失,从这位孙知州的一身旧官服上,似乎可以找到答案一名公正廉洁、爱民如子的父母官,才是最坚固的城防! 孙铨身后跟着上百名衙役、民夫,驱赶着几十头牛、数百只羊,还有十几大车的美酒,是城内的百姓们拼凑出来、犒劳大军之用的。 “正宁知州—孙铨,见过秦大人!” “孙大人,客气了!” “流寇围困,日夜猛攻,正宁城危在旦夕,幸亏秦大人出兵救援,以少胜多、大败流寇,正宁城这才转危为安,下官仅代表城内数万百姓、多谢秦大人相救之恩,并有薄礼奉上,还请笑纳!” “保境安民,军人职责,秦某救援来迟,以至于百姓们饱受流寇荼毒之苦,理应赔罪才是,何敢谈功劳二字!” “秦大人用兵如神,兼且高风亮节,真是令人钦佩!” 孙铨不是胡乱吹捧,而是有感而发的,要知道,流寇大军围城以来,自己将城内百姓们全都组织了起来,一边拼命抵抗,一边不断求援、希望援兵早一点抵达。 数天之前,得知援兵将至,自己着实高兴了一阵子,随即又得知,援兵只有六七千人、且由一位十九岁的小将统领,瞬间心凉大半,认为之前白高兴了,如此援军,有等于无啊! 万没想到,这位十九岁的小将、带领着六七千人,只用了短短几天时间,就将数万流寇全部歼灭了,还斩杀了王左桂、王左道两名大流寇头目。 消息传来,自己和百姓们是一百二十个不相信,立刻爬上城头观看,看到流寇大营被分割包围,流寇们高举双手、成群结队的出来投降,这才真正相信了。 接下来,敲锣打鼓,大肆庆祝,又拼凑了一些牛羊、美酒,送来犒劳大军! 来之前,自己还猜测过,这位神勇异常、打败了数万流寇的小将长什么模样,是不是身高丈二、腰阔十围,目似铜铃、牙如短剑,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 见到秦锋之后,才知道大错特错了,非但不是凶神恶煞,反而是个万里挑一的美男子,而且彬彬有礼、谈吐文雅,举手抬足之间,更带有一股莫名的魅力,让人不禁为之折服! 如此人物,必成大器! …… “孙大人,此处不是讲话之所,请到中军大帐内落座!” “好,请!” 牛羊、美酒由辎重营的士兵们负责接收,秦、孙二人则并肩而行,一起进了中军大帐,而后分宾主落座,有亲兵送上了茶水。 接下来,二人一边品茶、一边交谈,先是谈了几句闲话,而后迅速转入正题,谈论起了眼前最重要的一件事情,就是如何安置数万俘虏的流寇。 其实安置流寇并不难,只要解决两个问题既可,一是土地、二是钱粮。 因为灾荒、战乱的缘故,庆阳府南部地区的人口数量锐减,并出现了大量的无主荒地,故而第一个问题很好解决,关键是第二个问题。 秦锋计算过,安置五万多名流寇,至少需要二十万石粮食、十五万两银子,这不是一个小数目,如何筹措? 上面调拨,指望不上! 三边总督杨鹤上任以来,天天都在为钱粮的事情发愁,恨不得一个铜钱掰成两半花,想从他老人家身上榨油水,只怕比压沙求油都难! 因此上,这一大笔钱粮只能自行筹措了,而受战乱波及较少、又繁华富庶的正宁州便是首选之地。 想到这里,秦锋开口道“孙大人,庆阳府下辖的六县二州当中,以正宁州的面积最大、产粮最多、最为富庶繁华了,可否筹措一些钱粮,用来安置俘虏的数万流寇呢?” “唉,秦大人,正宁州面积大、产粮多、富庶繁华不假,可要想筹措钱粮,只怕比登天还难啊!” “哦,此话怎讲?” “秦大人可知正宁州有多少耕地、每年又有多少税收?” “不知,还请赐教!” “实不相瞒,正宁州的土地鱼鳞册子上,共有耕地三十七万八千四百五十八亩,按照一亩耕地征收税粮一斗、银一分二厘(辽饷)计算,每年理应征得税粮三万七千八百四十五石八斗、税银两千八百三十八两四钱三分五厘,因为灾荒、战乱的缘故,百姓们大量的死走逃亡,农耕生产遭到了破坏,每年实际征收上来的钱粮,尚且不足定额的一半,连上交国家藩库都不够用,那里还有剩余的钱粮用来安置流寇啊!” “哦,税收竟然如此之少!” 为了打败流寇,秦锋曾经研究过正宁州一带的地形,面积广阔、地势平坦,而且得到了充分的开发,到处都是肥沃的耕地,数量估计在一百五十万亩左右,而官府的土地鱼鳞册上、只有三十七万多亩耕地,不足实际数量的四分之一,剩下四分之三的耕地那去了呢? 略加思索,秦锋心中有了答案。 “孙大人,正宁州境内的士绅数量比较多吧?” “不错,正宁州一带文风昌盛,故而士绅数量极多!” 士指的是通过科举获得功名而有入仕可能的进士、举人,秀才等群体。 绅指的是正在做官、或者已经离任的官僚群体。 二者合称士绅,而大明朝对士绅群体极为优待,并给予了不当差、不纳粮、不交税……等诸多特权! 比如一名读书人,考中了秀才,就可以免除八十亩地的赋税,考中举人、可以免除四百亩地的赋税,考中进士、可以免除两千亩地的赋税。 做到四品官的,再免两千亩地的赋税,若是做到二品官以上的,再免一万亩地赋税,而且官员致仕以后,依旧享受这一特权! 而在享受免税特权的时候,士绅们往往进行暗箱操作,实际上获得的免税田地数量,是国家规定数量的几倍、十几倍、甚至几十倍! 除了士绅,奸商、地主、豪强……都在想方设法的逃税,投靠、隐匿、涂改账册……各种手段层出不穷! 正宁州四分之三的耕地,就是这样变没了的,而正宁州的情况就是整个大明王朝的缩影,纳税的耕地越来越少,朝廷的开支却越来越大,钱粮从何而来? 只能从那些没有特权的平民百姓身上榨取了。 百姓们只拥有少量的耕地,却承担着沉重的赋税,再加上贪官污吏的层层剥削,日子过得苦不堪言,有的被活活逼死,有的不想死,于是就当了流寇,造朝廷的反! 流寇举旗造反,朝廷出兵镇压,需要大量的钱粮做为军费开支,钱粮从何而来呢? 只能是继续压榨老百姓,结果迫使更多的老百姓变成了流寇,从而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直到万民皆反、推翻朝廷! “孙大人,士绅们大肆兼并土地,致使税赋锐减,百姓苦不堪言,纷纷沦为流寇,此事对江山社稷危害极大,大人身为一方父母官,为何不管一管呢?” “唉,土地兼并,危害极大,下官何尝不想管一管,奈何此事太难办了,下官有心无力啊!” “明白,为政不难,不得罪于巨室,若得罪于巨室,则政令难行,步步维艰,孙大人亦不容易啊!” “秦大人,您真是下官的知己!” 秦锋一番话,正说到孙铨的心坎上了,崇祯元年,自己来到正宁城上任之后,就发现本地的土地兼并十分严重,对国家和百姓的危害极大,于是想了很多办法,试图扭转这一情况,奈何皆以失败告终了。 没办法,强龙不压地头蛇! 自己虽然是朝廷命官,执掌一州的行政大权,可具体推行政令之时,却处处受到本地士绅、豪强们的掣肘,结果什么事都做不成。 自己能做的,也就是洁身自好、独善其身了。 “秦大人,这筹措钱粮之事,非是下官有意推脱,实在是无能为力啊!” “无妨的,此事的确难办,再另想办法吧!” …… “大人公务繁忙,下官不便打扰,告辞了!” “好,孙大人慢走!” 接下来,秦、孙二人又交谈了一会儿,后者起身告辞,前者出门相送,一直送出了大营,而后回到中军帐,找来了好兄弟耗子。 “锋哥,什么事?” “挑选二十名机灵、识字的士兵,全都换上平民服饰,明天陪我进一趟正宁城!” “锋哥,进正宁城做什么?” “踩踩盘子,看看城内有多少家士绅、豪强,大户,谁家里的钱粮数量最多!” “啊,踩盘子,你是要?” “不错,替天行道,杀富济贫!”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九十八章 进城踩盘子(上)! 正宁城始建于大明洪武九年,本是一座长宽不足一里、周长不足四里的小县城。 因为周围土地肥沃、盛产粮食、交通便利,正宁城很快繁荣了起来,并成为了庆阳府南部一带的粮食交易中心,做粮食生意的商铺、商队、商人比比皆是,城内的人口数量更是不断增加。 成化十三年,朝廷下旨将正宁县升级为正宁州,并耗费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对正宁城进行了大规模的扩建,面积增加了八倍有余,成为了远近闻名的大城! “咚—咚—咚!” 清晨,寅时五刻,随着一阵悠扬的钟声,正宁城四门同时打开,已经等候多时的人流开始进进出出,其中又以搬家者的数量最多了。 正宁城被流寇大军围困了一月有余,城内的居民们非常恐慌,认为城区就是一口活棺材,一旦攻破、无处躲藏,还是搬到城外安全一起,遇到危险之时可以逃跑。 城外的居民们同样恐慌,认为四下空旷、毫无遮挡,还是搬到城内安全一些,有高大的城墙可以阻挡流寇。 于是乎,戏剧的一幕出现了,城内的人拼命往外跑,城外的人拼命往里跑,过上几天,感觉不对劲了,又搬回原来的地方,反反复复,一个劲儿的折腾! 可笑吗? 或许吧! 生逢乱世,人命如草,如此反复折腾,不过是寻求一点点安全感罢了,既可笑、更可怜! …… 进城的人流中有一伙青年人,大约二十多个,都穿着粗布衣服,有的挑着扁担、有的推着车子,上面装满了木耳、蘑菇、山药……各种山货。 一行人来到了城门口,立刻被守城的士兵们拦住了。 “站住,那里人,进城做什么?” “回军爷们的话我们是八十里外罗家山的山民,最近采集了一些山货,进城换几串铜钱,再买一些油盐酱醋!” “有本地里长开具的路引吗?” “没有!” “知州大人有令非常时期,严加盘查,凡是没有路引者,一律不准进城,以免贼人混入其中!” “几位军爷,行行好吧,我们远路而来,进一趟城不容易啊!” 说话间,其中一个年轻人摸出十几枚铜钱,塞到了负责盘查的士兵手中。 收了好处,士兵的态度大变,不再坚持查看路引了,只是简单的搜了一下身,发现一行人没有携带利刃,小车上装的的确都是山货,于是挥手放行了。 不想一行人进城之后,并没有前往买卖货物的市场,而是钻进了一条僻静的小巷当中,并围拢在一名年轻人周围。 “大人!” “嗯,按照计划,分组行动,三天时间之内,一定要将城内的士绅、豪强、大户人家的数量、姓名、性格爱好、名声好坏、资产多少……各种情况全部摸清楚,不得有误!” “诺!” 随着一声令下,一行人迅速行动起来,或两人一组、或三人一组,以贩卖山货物做掩护,到城内各处打探消息去了。 只有两个人没走,非是旁人,正是秦锋和耗子。 要想安置数万流寇,需要大量的钱粮,正常途径又根本筹集不到,只好用点非常手段了,而这次乔装改扮进城,就是踩盘子来了。 “锋哥,咱们去哪?” “听说正宁城内粮食铺子多,如今这年头,做粮食生意的肯定是大户人家,咱们看看去!” “好!” 二人在街上转悠了一会儿,向行人略加打探,很快就找到了正宁城内最大的一家粮食铺子—刘记粮店,位于南门内大街上,前面是十二间房子的巨大门脸,后面是占地上百亩的大院子,隔着高高的围墙,都能看到里面密密麻麻的粮仓,足有上百座之多。 因为时间尚早,刘记粮店还没有开门营业,可是门前已经排起了长长的人龙,都是来买粮食的老百姓。 正宁州一带的土地兼并十分严重,而失去土地的百姓们,只能通过别的方式谋生,比如开店铺、当手工业者,或者卖苦力,再用辛辛苦苦赚来的钱买粮食吃,而粮价高低则由大地主、大商人们一手掌控着,想卖多少银子就卖多少银子! 秦锋、耗子混入了买粮食的人群当中,观察周围的情况,探查有用信息。 片刻之后,刘记粮店的门板打开了,从中走出一名胖掌柜的,还有二十多名伙计,并挂出了一块白木牌子,上面用墨字写着今天的粮食价格精米一千文一斗、糙米七百文一斗、小麦六百文一斗……黍、豆、糜子、谷子等杂粮五百文一斗。 木牌上还写着小本经营、概不赊欠,有钱请进、无钱莫入! “老天爷啊,粮食又涨价了,比昨天足足涨了一成,杂粮都五百文一斗了,还让不让老百姓活命啊?” “之前流寇大军围城,外面的粮食运不进来,涨价还有情可原,如今官军打了大胜仗、将王左桂那伙子流寇都剿灭干净了,道路畅通无阻,粮食怎么还不断涨价啊?” “刘大头一家子真黑心,这是吃老百姓的肉、喝老百姓的血,把人往绝路上逼啊,再这样逼下去,没有活路了,老子也去当流寇,总比活活饿死的强!” “嘘,小声点,别让官差们听见,找你的麻烦!” …… 看到粮食又涨价了,排队的百姓们一阵大哗,有人唉声叹气、有人顿足捶胸,还有人不断的低声咒骂。 可是骂归骂,却没有一个人离开的。 没办法,人必须得吃饭,那怕粮价再高,也得硬着头皮买! 至于钱财方面,能熬一天是一天吧,那天熬不住了,要么上吊、跳井、抹脖子,那么就去当流寇,举旗造反! …… 秦锋、耗子混在人群当中,看着如此高昂的粮价,又对视了一眼,彼此目光中都充满了震惊之色,要知道,万历四十八年的时候,在西北地区一两银子可以买两石精米。 到了天启年间,受战争、灾荒的影响,粮食开始涨价,一两银子只能买一石精米了。 到了崇祯元年,西北大旱、粮食严重减产,价格突飞猛涨,有的地方涨了三四倍、有的地方涨了五六倍、有的地方甚至涨了十倍以上。 问题是,正宁州一带土地肥沃、河流纵横、灌溉便利,受旱灾的影响并不大,粮食减产也不太严重,于情于理,粮价都不该涨的太离谱才是。 事实上,正宁城内的粮食价格,都可以和那些重灾区比肩了,这非常不合常理,显然是有人在故意的囤积粮食、哄抬粮价,进而谋取暴利! 大灾之年,干这种事,无异于草菅人命,真是缺八辈子德了! 接下来,百姓们开始排队买粮食,粮店的伙计们一边接待、一边不停的报价 “收碎银一块,重一两八钱二分,成色一般、折价两成,合一两二钱一分……买糜子二斗二升一合。” “收碎银一块,重二两八钱八分,成色极差、折价三成半,合一两九钱一分……买黍子三斗八升二合。” …… 大明朝以白银为主要货币,因为没有统一的标准,故而铸造出来的银锭成色杂乱、大小不一,进行商品交易之时,必须进行称重、估色、折价才行,这本来是正常的事情。 可刘记粮店未免太黑了一点,明明是上好的雪花白银,硬说成是杂银,而后拼命的折价……至于杂银,就折价折的更狠了。 价格高、折价狠也就罢了,关键是出售的粮食里还掺杂着大量的沙子、草根、木屑、老鼠屎……看着都让人恶心,吃起来是什么滋味,简直不敢想象。 这样的东西,与其说是粮食,不如说是牲口饲料更妥当一些。 面对这种情况,买粮的百姓们除了唉声叹气,就没有别的表示了,显然是经历的太多,已经习以为常了。 很快的,队伍前面轮到了一位老者,大约六十岁出头,身材佝偻、满脸皱纹,穿着满是补丁的旧衣服,手中拿着个破布口袋,身边还跟着一名小女孩。 小女孩六七岁左右,齿白唇红、眉清目秀,标准的小美人胚子一枚,就是身体太瘦弱了一些,明显的营养不良! 负责接待的是一位青衣伙计,看着破衣烂衫的老者,目光中满是轻蔑之色“老家伙,有多少银子,买什么粮食?” “您看看,这个值多少银子,全部买糜子!” 说话间,老者掏出一对银手镯子,颜色雪白、雕工细致,一看就是上等货色。 青衣伙计接在手中,却使劲的撇了撇嘴,而后放在一杆戥子上称重“破旧白银手镯一对,重二两一钱二分,质地下乘,折价三成。” “啊,您可看好了,这是我孙女周岁之时,老汉花了不少积蓄,专门请人打造的,用的是上等雪花白银,足足有二两八钱八分重!” “呸,我说二两一钱二分重、就是二两一钱二分重,我说是质地下乘、那就是质地下乘,你到底买不买粮食,不买就滚,活该饿死你个老东西!” “唉,买、买! “二两一钱二分,折价三成,合银一两四钱五分,可买糜子二斗九升!” 说话间,伙计拿出了木制升斗,量了二斗九升的糜子,倒入了老者的破布口袋中,倒的时候,还故意抖了几下手,结果木斗里本就不满的粮食又洒落了一些。 看着洒落的粮食,老者不敢争论什么,只能长叹一声,而后一手拎着粮食口袋、一手拉着小女孩准备离开,不想又有情况发生了。 只见刘记粮店的那位胖掌柜走了出来,指挥着两名伙计,将原来的价格牌子摘下来,又换上了一块新的,上面清楚写着精米一千一百文一斗,糙米七百七十文一斗,小麦六百六十文一斗……黍、豆、糜子、谷子等杂粮五百五十文一斗!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九十九章 进城踩盘子(中)! “老天爷啊,粮食又涨价了,如此高的价格,还让不让平民百姓活命了?” “别发牢骚了,赶紧买粮食吧,现在不买的话,只怕一会儿还要涨价呢!” …… 转眼之间,粮价又上涨了一成,面对如此情况,百姓们又是一阵大哗,尤其是那些还没有买到粮食的人,顿足捶胸、满脸沮丧,后悔没有早一点过来排队,如今同样的银子,能买到的粮食更少了。 已经买到粮食的人,则是暗自庆幸不已,其中就包括用银镯子换粮食的老汉,长出了一口气,而后一手拎着粮袋、一手牵着小女孩准备离开,不想被粮店伙计伸手拦住了“老东西,先别走!” “老汉已经结过账了,还有什么事?” “老东西,眼睛瞎了吗,没看到粮食又涨价了,你那点银子不够了,赶快再补一成银子。” “啊,可是老汉刚才买粮食的时候,价格还没有涨,那有事后再补银子的道理?” “呸,老东西,睁大你的一双狗眼看清楚了,这是刘记粮店、是刘员外开的买卖,在正宁城这块地方,刘员外的话就是最大的道理,快点补一成银子,否则休想拿走粮食!” “大灾之年,生活困苦,家里能卖的东西都卖了,实在拿不出更多的银子了,您就行行好,放老汉离开吧!” “呸,没有银子,那就将粮食留下!” 粮店伙计蛮横不讲理,强迫已经买完粮食的老汉补交银子,后者实在拿不出银子了,只能一边苦苦哀求、一边紧攥着粮袋不撒手。 粮店伙计则不依不饶,非要扣下来一部分粮食不可。 双方争执之际,从粮店后面走出一名华服男子,大约三十岁出头,身材细长、獐头鼠目,留着两撇小胡子,再配上一身灰褐色的长袍,活像是黄鼠狼成精了。 看到‘黄鼠狼’之后,粮店伙计连忙躬身行礼“小人见过三公子!” “嗯,出什么事了,吵吵闹闹的?” “回三公子的话,这老东西买粮食的时候、恰好赶上了涨价,小人让他按照新价格付账,这老东西死活不肯,故而吵了起来。” …… “天地良心,明明是老汉买完了粮食之后,粮食才涨价的,事后补银子,你还讲不讲道理了……咳咳!” 听完了双方的陈述,‘黄鼠狼’没急着表态,而是将目光落在了老汉身边的漂亮小姑娘身上,上下打量一番之后,这才对满腹委屈的老汉说道“你是东街口上卖豆腐的董老汉吧,住的地方离我们刘府只有一街之隔!” “正是小老儿,看在多年邻里的份上,还请三公子主持公道,还老汉一个清白!” “好说,好说,区区几斗粮食而已,何必斤斤计较呢,本公子做主,不必补差价了,你直接拿走就是,对了,这个是你的孙女吧,叫什么名字,几岁了?” “正是老汉的孙女,名叫小婉,今年六岁了!” “嗯,相貌不错,是个小美人胚子,听说她的父母都不在了,只有你们爷孙二人相依为命,真是可怜啊,好了,你们走吧!” “多谢三公子,多谢三公子!” 董老汉连连道谢之后,一手拎着粮袋、一手拉着小孙女,离开了刘记粮店,返回自己家中。 望着离去的两道身影,‘黄鼠狼’阴笑了几声,目光中满是奸诈,猥琐之色,而后唤过那名伙计,低声耳语了几句,后者连连点头,而后带着其他三名伙计,悄悄从后门离开了刘记粮店。 而在围观的人群当中,同样有两道身影飞快的离开了。 …… 再说董家爷孙二人,一个年纪老、一个年纪小,腿脚都不太快,只能背着粮食慢慢的走,不想路过一条无人的偏僻小巷之时,突然被四道身影拦住了道路,正是刘记粮店的那四名伙计。 不仅拦住了道路,还将董家爷孙围在中间,满脸都是不怀好意的奸笑,吓的董老汉惊恐不已,连忙将小孙女和粮食护在了怀中,而后开口道“你们要干什么,刚才三公子已经说了,让老汉拿着粮食离开,不必补银子了。” “放心吧,老东西,我们不是找你要银子的,而是找你谈一笔生意!” “谈生意,谈什么生意?” “是这样,如今正是灾荒年,粮食紧缺的厉害,你一个孤老头子养个孩子不容易,没准那天就活活饿死了,我家三公子菩萨心肠、看你实在太可怜了,决定花十两银子买下这孩子。 如此一来,你有了银子,可以多买一些粮食活命,这孩子以后跟了三公子,肯定不会受委屈的,不仅天天都有饱饭吃,还能穿绫罗、裹绸缎、擦脂抹粉,过上大小姐一般的好日子,岂不是两全其美嘛,嘿嘿!” “不行,不行,老汉就是活活饿死,也决不卖孙女,别以为老汉不知道,你们趁着闹灾荒,低价买来穷人家的女孩子,而后都送到青楼里当花娘了!” “哼,当花娘怎么了,天天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绫罗绸缎,睡的是高床暖枕,还有大把的银子赚,不比活活饿死强多了嘛! 我家三公子说了,你孙女的相貌不错,送到群芳院去,让鸨母好好调教一番,学习吹拉弹唱和伺候男人的本事,以后肯定能当头牌姑娘,赚很多银子,哈哈!” 本以为粮店伙计的心肠就够黑了,没想到那位三公子的心肠更黑,前者只是想讹点钱财,后者却惦记上了人家的漂亮小孙女。 群芳院,是正宁城内最大的一家青楼,女孩子一旦送到那里,就等于掉进了虎狼窝中,下场可想而知。 “小婉,咱们快走!” “哼,敬酒不吃吃罚酒,干脆,将老东西废了、小丫头带走,十两银子咱们四个分掉,足够去群芳院快活一次了,嘿嘿!” …… “畜牲,老汉跟你们拼了!” “不要打我爷爷,呜呜!” 四名伙计冲了过来,就要强行抢走小女孩,董老汉为了保护孙女,拼命抵抗着,可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如何是四个彪形大汉的对手,眼看就要遭受毒手……正当此时,两道身影冲进了小巷当中,拦住了四名准备行凶的伙计,非是旁人,正是秦锋、耗子。 二人一直躲在人群中,看到了事情的整个经过,之后看那位三公子放董家爷孙离开,又唤来伙计低声耳语,脸上满是龌龊之色,就知道这家伙没憋什么好主意,于是悄悄尾随过来,关键时刻救下了董家爷孙!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殴打老人、抢夺孩子,你们眼中还有王法二字吗?” “王法,哼,在正宁城这块地面上,刘家的话就是王法,劝你们两个少管闲事,否则没有你们的好果子吃!” “哦,如果我们非管不可呢?” “哼,不知死活的东西,打断他们的两条腿、再打掉满嘴牙齿,看他们以后还管不管闲事了!” 说话间,四名伙计冲了过来,他们本是泼皮无赖出身,会几手三脚猫的功夫,平时没少欺负老百姓,可惜今天遇到硬岔子了。 秦锋的武艺何其精湛,只是几个呼吸的功夫,就将四名伙计全打趴下了,而且出手颇重,四个人不是断了胳膊就是折了腿,痛的满地打滚! 接下来,秦锋提起了那个黑心伙计,这货两条胳膊全断了,痛的满头冷汗,可是嘴巴依旧很硬“小子,我们都是刘府的人,打伤了我们,刘员外、刘三公子肯定会找你算账的,你小子死定了,你全家人都死定了!” “呵呵,他们若有本事,尽管来找我就是了,不过在这之前,我得先收拾收拾你!” “啊,你要做什么?” “做什么,你不是要打断我的两条腿、再打掉我的满嘴牙吗,今天我就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让你尝一尝断腿、掉牙的滋味!” “不、不行,你……呜呜……啪啪!” 秦锋抡起了巴掌,狠抽黑心伙计的耳光,每一记耳光抽下去,就有几颗带血的牙齿飞出来。 连着抽了十几记耳光之后,黑心伙计的脸颊肿成了大猪头,至于嘴里的牙齿,则是一颗都没有剩下,不断喷出血沫子……还有两条腿都被秦锋踹断了,并在关节处用力碾了几下,造成粉碎性骨折,以后就算是医治好了,也得拄一辈子的拐杖! 如此狠辣的手段,吓的其余三名伙计乖乖的趴在地上,强忍着身上的伤痛,连大气都不敢出一口,生怕惹怒了这位煞星,引来同样的下场。 收拾完了黑心伙计,秦锋转身对董老汉说道“老人家,您没事吧?” “老汉没事,多谢恩公出手搭救,今天要不是遇到了您,老汉和孙女怕是就要遭毒手了,恩公在上,请受老汉和孙女一拜!” “老人家不必多礼,小妹妹快快起来!” 董老汉拉着孙女就要下跪磕头,秦锋连忙搀扶住了。 “老人家,那位刘三公子已经盯上你们了,只怕不会善罢甘休的,家里怕是回不去了,不知您有什么打算,可有躲藏之处,若是没有的话,不如跟我走吧!” “跟您走?” “不错,我可以妥善安置你们,保证你们不受到刘家的侵害!” “如此就一切仰仗恩公了!” 董老汉是个明白人,知道事情到了这个份上,也只能依靠秦锋了,当即点头答应下来。 接下来,秦锋抱起了小女孩,耗子过来搀扶着董老汉,而后迅速离开了小巷子,穿过几条街道,出了正宁城,直奔大营……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章 进城踩盘子(下)! 董老汉今年六十六岁了,一直以卖豆腐为生,天天推着木头小车,走大街、过小巷,那里人多去那里,接触过的人数不胜数,久而久之,别的本事没练出来,看人的眼力却练出了几分。 秦锋年纪不大,却是相貌端正、仪表不凡,浑身上下更充斥着一股子英武之气,如此人物,绝非作奸犯科之徒。 基于这一点,董老汉才敢带着小孙女跟着秦锋走,并乖乖的服从安排。 至于秦锋的身份,董老汉同样做过猜测不是江湖豪杰,就是军伍中人,否则不会有这般强悍的身手,以及狠辣的作风! 事实证明,董老汉的眼力不错,看人很是精准。 可是董老汉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这位救命恩人不仅是一位军人,更是一位正五品的守备官,手下执掌着千军万马,并在不久之前,打败了数万流寇大军,拯救了整个正宁城。 来到大营当中,知道秦锋的真实身份之后,董老汉惊的目瞪口呆,连忙下跪行礼“草民董弘义叩……叩……叩见守备大人,多谢大人的救命之恩!” “老人家不必如此,快快请起!” “多谢大人,小宛快点下来,可不敢再让大人抱着了!” “小宛不要下来,大哥哥的身上好温暖、抱着好舒服!” 小姑娘只有六岁,还不懂守备官是什么意思,她只知道今天遇到危险之时,是秦锋突然出现、打倒了几个坏人,救下了自己和爷爷,还一路上还抱着自己,十分舒服,故而对秦锋极为依恋,用两只小手使劲儿抱着秦锋的脖子不肯下来。 对这个可爱的小姑娘,秦锋也很喜欢,横竖不重,抱着就抱着吧,于是一直抱进了中军大帐,而后命人准备饭菜。 清炖羊肉、胡辣羊蹄、四喜丸子、香酥鸭、羊杂汤、白面馍……大营中的火头军们手艺不错,几样西北地方菜做的是色、香、味俱全,让人看着都流口水。 在一桌子美食的诱惑下,小姑娘依依不舍的离开了秦锋的怀中,而后坐在小板凳上,左手羊蹄子、右手白面馍,吃的是不亦乐乎,干瘪的小肚子很快就鼓了起来。 董老汉就不行了,战战兢兢的坐在板凳上,手中拿着筷子,却迟迟不敢夹菜吃,只是一个劲儿的啃馒头,还不是偷看秦锋几眼,目光中满是畏惧之色。 “老人家不必拘束,就当是在自己家中一样,随便吃喝就是了,来,喝杯酒、压压惊!” “是、是,多谢大人! 知道董老汉紧张害怕,秦锋好言安抚了一番,还亲自给倒了一大碗美酒,前者喝了酒、稳了稳心神,这才慢慢的吃喝起来。 小半个时辰之后,祖孙二人全都吃饱了,秦锋命人撤下残羹剩饭,换上了茶水,而后一边品茶、一边问道“老人家,您是正宁城本地人吗?” “回大人的话,老汉祖祖辈辈一直生活在正宁城!” “哦,如此说来,您对正宁城一带的情况肯定很熟悉了,我想打探一些事情,不知老人家可否赐教?” “大人请问便是,只要是老汉知道的,一定如实相告!” “好,那您先说一说,正宁城内的刘家父子是怎么回事,为何如此专横霸道、欺负百姓呢?” “唉,刘家父子,那可是正宁城内一大祸害,可把本地的百姓们欺负苦了,至于刘家的事情,可就说来话长了……” 董老汉家和刘家只隔了一条街,故而前者知道后者的很多事情,当即慢慢的讲解起来 刘家同样是本地户,祖上是卖布头的小商贩,因为会做生意,慢慢的积攒了一些钱财,而后开始供家中子弟读书,希望借此飞黄腾达、改换门庭。 功夫不负有心人,永乐年间,刘家出了一个聪明子弟,读书读的好,参加科举、高中进士,还当上了县太爷,而后步步高升、荣华富贵、三妻四妾……还在家乡盖上了大宅院,置办了数千亩良田,还开设了不少店铺,日进斗金! 之后二百多年里,刘家的运气相当好,先后出了两位进士、四位举人、十三位秀才……与此同时,刘家的财富、土地越来越多,成为了正宁城内首屈一指的大户人家! 而随着财富的增多,刘家人的品德却不断下降,一代不如一代,早没了诗书传家的风范! 刘家这一代的家主,叫做刘长隆,因其相貌怪异,头大如斗,故而得了一个‘刘大头’的绰号。 刘大头是典型的纨绔子弟,只知吃喝玩乐,从不好好读书,结果混到了四十多岁,连个童生都没有考上,只好托关系、花银子,在国子监中弄了一个‘纳粟监生’的名额,而后又花大价钱买了一个员外郎的散官,用来装点门面。 别看刘大头读书不成,敛财的本事却是一等一的厉害,而且是坑蒙拐骗偷、阴损毒辣馊……各种缺德手段层出不穷,被其坑害者不计其数! 尤其是最近几年,趁着闹灾荒之际,刘大头以极低的价格、从百姓们手中大肆收购土地,甚至是强买强卖,还闹出过人命! 如今正宁州的土地,有七成半在士绅们手中,而士绅们的土地,又有一半在刘大头手中,乃是本地当中无愧的第一大地主,家中亭台楼阁、金银成山、骡马成群、使奴唤婢……小日子过的别提多舒服了! 刘大头已经很不是东西了,生了五个儿子,更加不是东西。 长子刘少仁,在城内开了十几家赌场,引诱百姓们前来赌博,而后暗中设局、来者必输,不知多少人输的倾家荡产,一无所有,甚至输掉了妻子儿女,输掉了性命! 次子刘少智,在城内开了十几家青楼,四处拐骗良家女子,强迫她们倚门卖笑、出卖身体,稍有不从,立刻棍棒相加,被活活打死者不在少数。 三子刘少礼,主要经营粮店生意,欺行霸市、以次充好不说,还趁着灾荒之年,大肆的囤积粮食、哄抬粮价,大赚不义之财,根本不管百姓们的死活。 四子刘少义,纠集了一帮子地痞无赖,四处放印子钱,而后强行逼债,不少人被逼的家破人亡! 五子刘少信,在衙门里谋了个捕头的职务,整天带着一群捕快,无中生有、栽赃陷害,向善良人家勒索钱财! …… 董老汉足足讲了一个多时辰,才将刘家父子干的那些坏事讲了一个大概,累的是口干舌燥、气喘吁吁,连喝了三碗茶水才平息了一些。 秦锋认真听着、牢记心中,而后开口问道“刘家父子作恶多端,本地官府就不加以惩治吗?” “唉,刘家父子奸诈狡猾,做坏事很少留下把柄,想要惩治他们又谈何容易啊;比如现在的孙知州,上任正宁州以来,就调查过刘家父子的罪行,试图依法治罪,可是调查过程中,处处受阻、步步难行,加上刘家父子的背后靠山出手干预,最后只能是不了了之!” “哦,刘家父子还有靠山,是谁?” “大人知道秦王府吧?” “知道!” 秦锋点点头,这在西北地区,几乎是人尽皆知的事情。 明太祖朱元璋‘内功深厚’,共计生了十六个女儿、二十六个儿子,其中第二子名叫朱樉,至正十六年出生,洪武三年被封为秦王,封地为西安城。 秦王之位世袭罔替,至今已经传到了第十五代,现任秦王叫做朱存极,是一个非常贪婪的人,难道说,刘家父子和秦王府还有什么关系不成? “大人有所不知,刘大头除了五个儿子,还有一个小女儿,生的是百媚千娇、花容月貌,刘大头为了寻找靠山,在自家女儿十六岁之时,四处运作、打点关系,再加上大量的陪嫁,终于将其嫁给了秦王府中一位长使做了第八房小妾! 这位长使叫做段云流,据说是一个足智多谋、长袖善舞之人,深得这一代秦王千岁的宠信,并掌管着王府中很多事务,在西北一带,大小官员见了这位段长史都得给几分薄面,而有了秦王府的长史做靠山,刘家父子更加有恃无恐了,根本不畏惧官府,官府亦对之无可奈何!” “原来如此,老人家,您再给我说一说,正宁城内别的事情吧!” “大人想打听什么事?” “正宁城内的大户人家有多少,家产有多少,在民间的口碑好坏又如何?” “正宁城内的大户嘛,起码有四五十家之多,只怕一时半会儿说不完啊,恕草民冒昧的问一句,大人打听这些做什么?” “哦,大灾之年,饥民遍地,我打听这些大户人家,是想让他们捐献一些钱粮,以便救济灾民之用!” “原来如此,救济灾民是大好事,功德无量,可要想让那些大户人家捐献钱粮,只怕就不太容易了,那些大户人家,大都是铁公鸡、铜羊羔、玻璃耗子琉璃猫,一毛不拔!” “老人家放心吧,我自有办法,让这些大户人家乖乖的捐献钱粮……不过今天太晚了一点,您和婉儿先休息吧,明天再继续讲!” 正宁城内的大户人家太多了,一时半会儿说不清楚,而且天色已经晚了,于是秦锋安排董家爷孙二人在大营内住下,命亲兵们妥善照顾、不得慢待! 第二天,请董老汉继续讲,秦锋继续听,因为信息量太大了,担心记不住,又找来了孟楷书、焦金石两位师爷,手执笔墨,进行记录。 就这样,一人讲、一人听,两人记,整整用了三天时间,才将正宁城内大户人家的情况摸清楚了,共计是四十九家,姓名、住址、来历、品德、关系……无不详细。 与此同时,那二十名亲兵陆续回来了,收集了许多正宁城内大户人家们的信息,将之和董老汉讲的互相对照,基本一致! 接下来,秦锋亲自动手,将正宁城内这四十九家大户,分成了三个等级 第一等共计十二家,排在首位的就是刘家,平日里抢男霸女、无恶不作,而且都闹出过人命案子,在正宁城内民愤极大! 第二等共计二十九家,平日里鱼肉百姓、做了不少坏事,但是没有闹出过人命,民愤不算太大。 第三等共计八家,平时从不欺负百姓,还在闹饥荒的时候,开设粥棚、救济穷人,在民间的口碑比较好! 分完等级之后,秦锋开始准备请柬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零一章 查抄刘家! ‘呈送某某某久闻大名、如雷贯耳,虽未谋面、神交已久,今略备薄酒,乞劳动玉趾,明日正当午时,至余营中小酌一番,并有大事商议,万勿推却、静待光临!’ 同样的请柬,秦锋亲自书写了四十九份,而且每一份请柬 接下来,秦锋找来了好兄弟耗子。 “锋哥,有何吩咐?” “耗子,你辛苦一趟,将这七十九份请柬分送出去,请正宁城内的四十九家大户,明天中午来营中赴宴,再吩咐火头军们,准备好举行宴会的应用之物!” “锋哥,送请柬容易,只怕这些大户不肯来啊!” 秦锋是榆林镇的军官、和正宁城内的大户们素无交集,前者请后者赴宴,且有大事商议,商议什么? 自然是筹措钱粮,安置数万流寇之事了! 越是大户人家,越是惜财如命,想让这些人捐献钱粮,简直比从铁公鸡身上拔毛还难,因此耗子断定,这些大户不会前来赴宴的。 “放心吧,若是这些人肯来、那是他们的造化,若是不肯来、那就是他们的劫数,总之一句话,无论这些人来与不来,我都有办法对付,你只管送请柬就是了,另外吗,送请柬的时候,一定要告诉那些大户们,这些请柬是我亲自书写的!” 说话间,秦锋习惯性的拍了拍肚子,小脸上露出了一丝阴笑。 看到这一幕,耗子瞬间明白,这位好兄弟又要阴人了,不禁替正宁城内的大户们默哀了片刻,而后起身送请柬去了。 四十九份请柬,很快送了出去,并在正宁城内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收到请柬的大户们,立刻聚集起来商议对策,其中少数人认为秦锋率军打败流寇,拯救了被围困的正宁城,于情于理都该前往赴宴,捐献一些钱粮、帮着安置流寇。 大多数人认为安置流寇乃是国家之事,万没有私人掏腰包的道理,何况大灾之年,大户人家亦不富裕,平白拿出大量的银子和粮食,比割身上的肉都疼,故而这宴会还是不去为好。 正宁城内的大户们互相往来、关系密切,自当共同进退。 既然大多数人都不赞同赴宴,原本赞同赴宴的少数人,也只能无奈的改变了主意。 于是乎,集体决定拒绝赴宴! 话又说回来了,秦锋毕竟是正五品的守备官,亲自写下请柬、让心腹人送上门来,礼节上可谓客气到家了……面对这种情况,纵然是不去赴宴,也得找个理由、说声抱歉,如此面子上才能过得去。 因此上,四十九位大户返回家中,拿出笔墨纸砚,各自写了一份回函,内容基本相同,大概意思就是 秦大人的请柬,本人已经收到了,深感荣幸、非常高兴,本想明日前去赴宴的,奈何家中出现了急事(自己生病啦、孩子生病啦、夫人生病啦、父母生病啦……选房亲戚来了、大姨妈来了、二姨妈来了)故而不能前去赴宴,深表遗憾、敬请原谅! 写完之后,本人签名、盖章,以示郑重,而后让家丁负责递送。 很快的,四十九份回函全都送到了大营中,与之一起送来的,还有八千多两银子和四千多石粮食。 原来四十九家大户当中,有八家是赞成赴宴的,奈何少数服从多数,不得不改变了注意,于是八位家主私下一商议,认为还是表示一下为好,于是凑了八千多两银子和四千多石粮食送了来。 …… “呵呵,本想跟你们好说好商量的,奈何你们不给面子,那就休怪我心狠手辣、大开杀戒了……来人啊,将两位师爷请来!” “诺!” 收到四十九份回函之后,秦锋对着正宁城方向一阵冷笑,而后将孟楷书、焦金石两位师爷请了来,与其耳语了一番。 听完之后,孟、焦二人脸色大变,互相对视一眼,还是服从命令,拿着那些回函离开了,一则,秦锋对二人有活命之恩,更是二人的东主,东主有命令,当幕僚的必须服从。 二则,秦锋要做的事情,虽然不太道德,却能救活无数穷苦人的性命,应该帮助一下! 紧接着,秦锋又找来了耗子,同样耳语了一番,后者点点头,奉命行事去了。 长话短说。 八天之后,一切准备妥当,行动开始。 …… “咚——咚咚!” 清晨时分,天威军大营当中,突然响起了雷鸣一般的战鼓声,连绵不绝、振聋发聩。 听到鼓声之后,士兵们迅速披挂整齐、手持兵器,以队、排、哨、营为单位,在大营中间的空地上列队,犹如刀切斧剁一般的整齐! 紧接着,秦锋出现了,头戴凤珠点金盔、身穿金漆文山甲、手持逆鳞宝刀,脸色冷如寒霜,浑身杀气腾腾! 熊大、熊二身穿重甲,手中各持一根镔铁狼牙棒,紧紧追随其后,同样是杀气腾腾的。 看到这一幕,列队的士兵们难免有些疑惑,庆阳府一带的流寇已经剿灭干净了了,自家大人这是要做什么,莫非又有流寇大军杀来了,为何没听到任何消息呢? 另一边,秦锋登上高台,开始向士兵们讲话弟兄们,本官得到了可靠情报,正宁城内藏有一股流寇余孽,正在私下活动、密谋造反,事态紧急,必须立刻出兵,将这些流寇余孽一网打尽……马勇、马武听令!” “属下在!” “你们两个带领骑兵营,控制住正宁城四门,并封锁交通要道,没有本官的命令,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出,若是有人强闯,格杀勿论!” “诺!” “韩山君、董天豹听令!” “属下在!” “你们带领本部人马,随我一起进正宁城,捉拿叛逆,为国除害,若是遇到抵抗,同样格杀勿论!” “诺!” “其余人等,留守大营,随时听候命令!” “诺!” 军令下达,行动开始,马家兄弟带领骑兵率先冲出了大营,直奔正宁城而去,很快来到了城门口,遇到了城门守军。 “你们要干什么?” “奉守备大人军令,进城捉拿流寇余孽,尔等速速闪开,否则与流寇余孽同罪、格杀勿论!” …… “头,怎么办啊?” “还能怎么办,闪开、快闪开啊!” 正宁城内的守军人数不多,而且一点准备都没有,突然看到大量骑兵冲了过来,不禁惊慌失措起来,怎么办,抵抗吗? 没那勇气、更没那本事,天威军装备精良、训练有素,人人以一当十,凭着数千人就消灭了数万流寇,和这样的军队交手,那不是自己找死嘛! 何况天威军进城,是为了捉拿流寇余孽,理由非常充足,既然如此,又何必抵抗呢,还是保住自己的性命要紧。 因此上,城内守军没做任何抵抗,乖乖的让出了道路,马家兄弟带领着骑兵营,非常容易的控制了四座城门,以及附近的交通要道! 紧接着,另外两营人马开进了正宁城,而后兵分两路 韩山君带领一营人马,将刘家父子经营的粮店、赌场、青楼……全部查抄,一个不漏。 秦锋、董天豹带领另一营人马,直奔刘家大院,并将其团团包围了起来。 刘家大院位于城东,占地足有百亩大小,前后四重院落,里面亭台楼阁、雕梁画栋,小桥流水、美景如画,比之一般的公侯府邸都不逊色多少。 如此巨大的动静,立刻惊动了院子里的人,得到家丁禀告之后,在五个儿子的簇拥下,正宁城第一大地主、第一大财主、第一大祸害刘大头走了出来。 刘大头今年五十三岁,身高不足五尺,腰围超过五尺,四肢短小、头大如斗,走路摇摇晃晃的,就像是一个大肉球在滚动,来到大门口,正和秦锋打了个对脸。 “在下员外郎—刘长隆,敢问阁下何人,为何包围我家宅院?” “我乃秦锋,今日带兵进城,是为了捉拿流寇余孽!” “哦,原来阁下就是秦大人,久闻大名、如雷贯耳,今日得见、三生有幸,只是秦大人捉拿流寇余孽,为何包围我刘家宅院呢?” “呵呵,很简单,因为流寇余孽就在刘家宅院之中!” “什么,我家宅院中有流寇余孽,是谁?” “呵呵,就是你们父子六人,来人、拿下!” “我是员外郎、有官职在身之人,我女婿是秦王府的长史……你们不能这样、不能这样……呜呜!” 随着秦锋一声令下,士兵们立刻冲了过来,不容分说、将刘家父子六人按倒地上,用绳索牢牢的捆了起来,并用破布塞住了嘴巴,而后冲进了刘家宅院中,将四重院落全部占领。 刘家虽然有不少的家丁、护院,可这些人平时欺负老百姓还行,真对上全副武装的士兵,就跟耗子见了猫一样,全都吓麻了爪子,别说反抗了,连大气都不敢出一口,全都乖乖的蹲在了地上,任凭处置。 宅院里的其他人,也都集中在了一起,严加看管。 眼见这般情况,刘家父子有些害怕了,之前见秦锋带兵前来,还以为是之前不肯赴宴的事,得罪了秦锋,故而上门寻衅,想要勒索一些财物。 那样的话,倒好解决,大不了破财免灾就是了,可是看现在这架势,根本不是上门寻衅,而是要抄家灭门啊!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零二章 ‘铁证如山!\’ 依仗权势,无恶不作、无法无天的刘家父子,竟然被官军抓捕起来了……消息传出,立刻在正宁城内引起了巨大轰动! 百姓们纷纷跑来观看,里三层、外三层,人群多到了拥挤不动的地步,同时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谁这么大胆子,敢把刘员外和他的五个儿子捆了起来,这不是太岁头上动土吗?” “看到没有,那个坐骑火龙驹的青年人,就是他带兵包围了刘家宅院、捆了刘家父子,此人是谁啊?” “你个呆娃子,连咱们正宁城的大救星都不认识,真是白长了一对眼珠子!” “正宁城的大救星,莫非他就是统领天威军、大败流寇的秦大人,难怪敢绑刘家父子,这下有好戏看了,真希望秦大人拔刀宰了刘家父子,为咱们正宁城的百姓们除掉一大祸害,那样的话,我给秦大人立长生牌位、天天上香磕头!” “说的对,秦大人真宰了刘家父子的话,我也给他立长生牌位,天天上香,绝不食言!” …… “闪开,快闪开,知州大人来了,让一条通道出来!” 正当百姓们议论纷纷,一心期待着秦锋能为民除害之时,大街上跑来了一大队皂衣衙役,还抬着一顶四人抬的轿子,原来是知州—孙铨得知消息,前来查看情况了。 围观的百姓太多了,衙役们又是喊、又是挤,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挤出了一条通道,将轿子抬了进去。 下轿之后,知州—孙铨立刻来到秦锋面前,拱手行礼“下官见过秦大人!” “孙大人!” “下官敢问秦大人,为何无故带兵进城,还包围了刘家宅院,抓了刘家父子六人呢?” “非是无故,而是事出有因,本官已经查明了,刘家父子私下勾结流寇、意图谋反,这才带兵进城围了刘家宅院,将刘家父子六人抓了起来,事出紧急,没来的及通知孙大人一声,还请见谅!” “谋反,这怎么可能?” 刘家父子欺负百姓、作恶多端不假,可要说他们勾结流寇、意图谋反,孙铨就不太相信了。 西北大旱、赤地千里,大量的穷苦百姓吃不上饭,实在没有活路了,这才不得不起兵造反! 刘家则不同了,乃是本地的首富,金银成屋、粮米成仓、骡马成群、妻妾成堆,小日子过的舒服极了……刘家父子意图谋反,完全没有理由啊! “呜!——呜呜!” 与此同时,被捆成了粽子的刘家父子六人,拼命的呜咽起来,明显有话要说。 孙铨见状,让手下衙役上前,将刘家父子口中的破布掏了出来,父子六人喘了几口粗气,而后叫喊了起来“冤枉、冤枉啊,我们没有勾结流寇,更没有意图谋反,还请孙大人为我们做主!” “姓秦的,你无凭无据、凭什么说我们父子意图谋反,我们要去告你,告你一个诬陷好人之罪!” …… “哈哈,若是无凭无据,本官岂会轻易出兵抓人,本官既然出兵抓人了,那就肯定有真凭实据!” “哦,秦大人,您有刘家父子造反的证据?” “当然有了,而且是人证、物证俱全,孙大人先看看这个吧!” 说话间,秦锋从怀中掏出一份书信,交到了孙铨手中,后者打开一看,不禁大吃一惊! 原来这封书信,是刘大头写给流寇大头目—王左桂的效忠书,其文如下。 ‘草民刘义隆,诚惶诚恐,顿首上言天数有变、神器更易,而归有德之人,此自然之理也,昔日蒙元暴虐、国运告终,布衣朱氏崛起于淮右之地,建国大明,统治万民,至今二百六十余年,其运亦将告终! 天启驾崩、崇祯继位以来,天灾不断,四方扰攘,朝政腐败,贪官横行,以至于苍生涂炭,民不聊生,城邑之内、十室九空,原野之上、白骨累累! 今大王亲自披坚执锐,起义兵、诛无道,上合天意,下符民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草民刘长隆不才,愿率膝下五子,共同辅助大王,同举义旗、共谋大事,直捣燕京、推翻明廷,救万民于水火之中,建新朝于华夏之地! 顿首,再拜!’ 书信 …… 看完书信之后,知州孙铨脸色大变,开口问道“秦大人,这封书信从何而来?” “这是昨天晚上,我查看王左桂留下的东西之时,无意间从一个檀木盒子的夹层中找到的,看过之后,才知道刘家父子暗中勾结流寇、意图谋反;事关重大,不敢草率,我又连夜提审了几位流寇头目,据其交代,却有此事,我这才率兵进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刘家父子六人一举擒获!” 说话间,秦锋挥了挥手,士兵们带上来三个人,都是王左桂麾下的大头目,后来被抓了俘虏,他们分别是显道神—崔二熊、鬼见愁—孙二狗、草上飞—赵小川。 三人来到近前,立刻跪在地上,秦锋问道“你们三个如实交代,刘大头是否暗中勾结王左桂,意图谋反?” “回两位大人的话,确有此事,上个月初四的晚上,刘长隆派第三子刘少礼、就是跪在那边那个长的像黄鼠狼的家伙,悄悄的从城内溜了出来,而后到圣泉寺大营中送书信,向王左桂投诚效忠,还说什么大明朝就要完蛋了,乱世英雄起四方,刘家人要当开国功臣,要拼一世的荣华富贵……当时小人在场,听的一清二楚!” “当时小人也在场,记得清清楚楚,那个刘少礼还说了,刘长隆已经暗中联络了十一家大户,集结了上千名家丁、护院,还在家中准备了大量的兵器、铠甲,只等找一个合适的机会,就里应外合,一举拿下正宁城,还说要砍下孙大人的脑袋,送给王左桂作为见面礼!” “王左桂还答应了,拿下正宁城之后,就正式登基称帝,到时候加封刘长隆为左丞相,五个儿子都加封侯爵!” …… 三名流寇头目你一言、我一语,将刘家父子勾结王左桂的事情详细叙述了一遍,说的是有鼻子有眼,还当场指认了刘少礼,显然是见过此人的。 听完三人的叙述,又重新看了一遍书信,知州—孙铨的脸色变的阴晴不定,显然已经相信了几分,而后目视刘家父子“刘员外、刘三公子,此事你们父子二人如何解释?” “孙大人,几名流寇头目之言不可信,他们肯定是受了别人的唆使,血口喷人、诬陷老夫,还请知州大人明鉴啊!” “孙大人,我父亲从没有谋反之心,我更没有给流寇头目王左桂送过书信,皆是子虚乌有,那封信一定是假的,是别人伪造的、诬陷我们父子,还请大人当场检验笔迹、印章,还我们父子一个清白!” …… 听了刘家父子的话,孙铨微微点了点头,几名流寇头目的话,的确不可深信,至于伪造书信的事情,古往今来更是数不胜数! 比如东汉末年的赤壁大战中,东吴水军大都督周瑜,就是利用一封伪造的书信,让曹操糊里糊涂的杀了蔡瑁、张允两员精通水战的大将,这才导致惨败的。 同样的,会不会有人伪造书信、陷害刘家父子造反呢? 想到这里,孙铨看了看秦锋“秦大人,此事的确有些可疑,您看是不是验一验这封书信呢?” “嗯,验一验也好,免得有人说我无凭无据、栽赃陷害,为了显示公正,此事就由孙大人负责吧!” “好,此事就由下官负责……来人啊,将书院里的王、宋两位老先生一并请来!” “诺!” 随着一声令下,衙役们闻风而动,很快请来了两位白发苍苍的老者,都是书院中的教书先生,个个学富五车、精通书法! “刘员外,你的私人印章何在,家中可有亲手笔迹?” “回孙大人的话,老夫的书房中有几本账册,上面都是老夫的亲笔,至于私印,就在身上,请大人取出就是了!” “好,来人啊,立刻到刘员外的书房中取账册来!” “诺!” 两名衙役撒腿如飞,到刘大头的书房中抱来了几本厚厚的账册,另有一名衙役上前,从刘大头的怀中掏出了一枚印章,是上品鸡血石材质的,两寸大小、雕工细腻,上面刻有‘刘长隆印’四个篆文! 接下来,知州—孙铨和两位老先生一起拿着那封书信,和账册、印章进行对比。 “两位老先生以为如何?” “笔迹无错,确是出自一人之手!” “印章无错,这个更加做不了假!” “嗯,本官看法相同!” 检验之后,三个人得出了一致结论,这封信的确出自刘大头之手! “刘长隆,本官与两位老先生认真对比过了,这封书信是真的,对此你做何解释?” “什么,真的,这绝不可能!” “哼,不信的话,你们父子几人亲自看一看!” 说话间,孙铨将书信、账册、印章放在了刘家父子面前。 父子六人,十二只眼睛,瞪的比牛泡都大,仔仔细细的查看了一遍,而后全都傻眼了,真的是一模一样。 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字迹或许可以模仿,而雕刻的印章是无法做假的! 因为雕刻印章之时,刀锋会在上面留下细微的纹路,而纹路的大小、深浅、形状都是随机生成的,毫无规律可言,亦无法仿制! 换而言之,同一名工匠,用同一柄刻刀,用相同的材料,也无法刻出两枚完全一样的印章! …… 字迹和印章没有问题,证明这封书信是真的,这就意味着刘家父子勾结流寇,意图谋反的罪名坐实了。 按照大明律法谋逆者,不分主从,一律凌迟处死,家中十六岁以上男子,斩首示众,十六岁以下男子,以及女眷、家丁、奴婢流放三千里,遇赦不赦,家产全部充公!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零三章 无可反驳! 为了得到更多的土地,钱财,女人,刘大头没少了栽赃陷害别人,甚至有点上瘾,每当看到被陷害者百口莫辩,又气又恼又无奈的样子,心里就会产生一种变态的快感! 现如今,同样的事情落到了自己头上,才知道被人栽赃的滋味如此痛苦! 痛苦归痛苦,为了活命,为了洗刷冤屈,刘大头还是大喊了起来冤枉啊,孙大人,老夫比窦娥还要冤枉啊! 书信是真的,你还敢喊冤? 孙大人,这封书信上的字迹,绝非老夫亲笔,而是别人模仿的,还有上面的印章,虽然是老夫的私印不假,估计是有人偷了印章,而后私自盖上去的,以此定罪,老夫不服! 哦,那你要怎样? 之前那几名流寇头目诬陷老夫,说老夫家中私藏了大量的兵器,盔甲,以备谋反之用,还请大人下令,让人搜查刘家宅院,若是搜出了兵器,铠甲,老夫再无话可说,若是搜不出来,还请大人还老夫一个清白! 好,就照你说的办,来人啊,搜查刘家宅院,看看到底有没有兵器和盔甲! 诺! 大搜查开始了,为了避嫌,秦锋手下的士兵没有参与,全部由知州—孙铨手下的衙役负责! 刘家宅院前后四重,再加上左右跨院,共有大小房屋三百多间,其余如花园,假山,池塘,马厩……一应俱全! 在知州—孙铨的亲自监督下,衙役们挨个院子的搜查起来,每一间房屋、每一块地砖、每一个角落都没放过,甚至连茅房都搜查了一遍,并不断将搜查的结果禀报回来 “启禀大人,第一重院落中没有发现兵器和盔甲,只有铁尺八柄、棍棒二十根、短刀四把!” “大人,第二重院落中没有!” “大人,第三重院落中没有!” …… 衙役们一番搜查下来,只搜出了一些棍棒、铁尺、短刀,都是刘家家丁们护院用的,而且数量不多,靠这些东西起兵造反,未免太说不过去了。 另一边,刘家父子长出了一口气,只要搜不出兵器和铠甲,仅凭着一封书信和几名流寇头目的口供,是无法定谋反大罪的,如此这件事情就有了回旋的余地。 只要有了回旋余地,争取到足够的时间,以刘家的势力和人脉关系,就能想办法洗脱嫌疑,进而将事情查个水落石出,这件事情,肯定是有人故意陷害! ‘是谁在暗中陷害我们刘家,待到找出此人之后,老夫一定让他人头落地、死无全尸!’暗暗发誓的同时,刘大头将仇恨的目光落在了不远处的秦锋身上。 虽然没有直接的证据,可是刘大头常年干坏事,坏事干多了、直觉就特别灵敏,而灵敏的直觉告诉他,今天的事情一定跟秦锋有关系! 而事情的关键,就在那封书信上,究竟是谁模仿了自己的笔迹,上面盖的印章又是怎么回事? 私人印章、非常重要,平时一直挂在自己身上,睡觉时则放在枕头底下,绝对没有失窃过,而且最近一段时间,自己没给任何人写过信、没有动用过私人印章……不对,好像用了一次,就是几天之前,收到了秦锋的亲笔请柬,出于礼节问题,自己亲手写了一份回函,还盖了私人印章,莫非…… 正当刘大头冥思苦想,隐约有了一点头绪之时,一名衙役飞奔了过来“启禀知州大人,小的们在第四重院子的东北角上,发现了一座地下暗室,里面藏着大量的兵器和盔甲!” “走,本官要亲眼查看!” 得到禀报之后,知州孙铨立刻和众人前往查看,顺便将刘家父子一起带了过去。 果不其然,在第四重院落的东北角上有一排房子,是存放杂物之用,衙役们检查到这里之时,发现地砖虚空,敲起来发出咚咚的声响,于是掀开了地砖、发现,里面装满了刀枪、弓箭、盔甲……甚至还有几十只火铳,以及十几桶火药。 不仅如此,衙役们还在暗室中找到一个铁盒子,上面挂着铜锁,用铁锤将铜锁砸落,打开铁盒子,里面有两样东西 一封书信,是王左桂写给刘大头的,主要内容是对刘家父子主动投靠的事情大大赞扬了一番,并催促刘家父子早一点举事,里应外合、拿下正宁城,事成之后、必有重赏! 还有一份盟单,上面有正宁城内十一家大户的署名、印章……相约立誓,和刘家父子一起起兵,拿下正宁城、投靠王左桂,推翻大明朝。 “乱臣贼子,好一群乱臣贼子!” 亲自检验了几十箱兵器,又看过书信、盟单之后,知州孙铨是又怒又怕又庆幸,怒的是刘家和这十一家大户平时欺压百姓、鱼肉乡里也就罢了,竟然还想投靠流寇、推翻朝廷,做什么开国功臣,真是人心不足蛇吞象啊! 怕的是流寇大军围城之时,自己带领全城百姓日夜坚守、拼死抵抗,却没想过城内有人勾结流寇、意图谋反。 如果那个时候,刘家和十一家大户起兵造反,里应外合、打开城门……后果不堪设想啊! 庆幸的是秦锋带兵救援及时,打败了流寇大军,最糟糕的情况没有出现,而且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终于揪出了这些乱臣贼子! …… 再看刘家父子,嘴巴大张,舌头吐出老长,已经是完全傻眼了,自家院子里怎么会有这么多兵器和盔甲呢,这下可真是百口莫辩了。 “该死的老东西,你和老三这个小王八蛋为什么要勾结流寇、意图谋反,你们两个猪油蒙心了嘛,真是糊涂啊!” “老东西,你和老三这个小王八蛋意图谋反也就罢了,为何不告诉我们一声,连自家人都瞒着,你们未免太黑心、太缺德了吧,这下把咱们全家人都坑苦了,我恨死你们两个了,呜呜!” …… “没有,老子没有勾结流寇、更没有谋反,这是诬……诬……咯咯……噗通!” 铁证如山,无可反驳,到了这一步,不光是知州孙铨等人认定了刘家父子意图谋反,就连刘少仁、刘少智、刘少义、刘少信四人,都认定了自家老爹和老三刘少礼一起谋反,对着二人就是一阵破口大骂,什么老东西、老畜生、小王八蛋……各种污言秽语全出来了。 刘大头想解释一下,自己并没有勾结流寇、更没想过造反,可到了这一步,根本就解释不清楚了,又急又气之下、双眼一番,顿时晕了过去! 眼看老爹晕了过去,兄弟四人又将矛头对准了刘少礼,身体被绳索捆绑着没法动手,于是四人就用脚踢、用头撞、用牙齿咬,发泄满腔的怒火……刘少礼被咬急眼了,于是张开嘴反咬四人。 一时间,刘家兄弟几个互相撕咬、满嘴是血,乱叫不止,就像是一群疯狗在打架,场面混乱不堪! …… 另一边,知州孙铨来到了秦锋面前,拱手深施一礼“若非秦大人出手,将这些乱臣贼子揪了出来,日后必成大祸,下官替正宁州的百姓们多谢秦大人!” “秦某身为朝廷命官,缉拿乱贼、保境安民,乃是职责所在,孙大人不必太客气了,当务之急,是立刻将这份盟单上的贼子们都抓起来,否则这些人知道了刘家的事情,一旦狗急跳墙、闹出乱子,可就不好收拾了!” “秦大人言之有理,不过此事太棘手了,下官手下的衙役们怕是办不好,还请秦大人手下将士来办吧!” “没问题……来人啊,将盟单上的十一家贼子全抓起来,不准放走一个!” “诺!” 随着秦锋一声令下,士兵们立刻行动起来,将盟单上的十一家大户全抓了起来,并对家产进行了查抄。 莫名其妙被抓,十一家大户自然是不断喊冤了,可当看到盟单上的署名、印章之后,顿时集体傻了眼,而后便将满腔的怒火发到了刘家人头上。 “刘大头,你个老王八蛋,你自己勾结流寇、意图谋反,干嘛拉我们一起下水,冤枉啊,我们是冤枉的!” “刘大头,你诬陷好人、你不得好死,老子就是变成鬼也饶不了你!” …… “没有,不是我,真不是我……噗噗!” 之前刘大头气晕了过去,如今刚刚苏醒过来,又遭到了十一家大户的谩骂和围攻,又气又恼又无法解释,结果是气上加气、伤及心脉,一连喷出两口鲜血,又一次晕了过去! 接下来,秦锋下令,将刘家父子和一干参与谋反的人,全部带回了军营中、详细审问,还有抄出来的金银、珠宝、粮食、房契、地契……一并带了回去! 与此同时,刘家和其他十一家大户勾结流寇、意图谋反,结果被官军抓获的事情,迅速传遍了整个正宁州。 得知此事,百姓们敲锣打鼓、大肆庆祝,简直比过年还要高兴呢! 而其余的大户们,尤其是和被抓的十二家有姻亲关系、平时往来密切者,则是七上八下、惶恐不安,生怕受到这件事的牵连,那可就麻烦了。 正当这些大户们惶恐不安之际,又集体收到了秦锋的第二次邀请,到大营中赴宴!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零四章 秦锋第二次请客! 崇祯三年四月初八,上午时分,圣泉寺大营! “孙员外到,并奉上黄金一百两、白银一千两!” “赵员外到,并奉上珍珠十颗、锦缎五十匹!” “李员外到,并奉上白玉花瓶一对、纯金如意一柄!” …… 秦锋第一次请客,正宁城内的大户们无一人前来赴宴,相当的不给面子。 如今秦锋第二次请客,情况截然相反,受邀的大户们全都早早的跑来了,没有一个敢借故推辞的,而且都带来了丰厚的礼物,金银珠宝、绫罗绸缎,应有尽有! 宴会在中军大帐内举行,共计是三十七位大户,其中八位名声比较好的、被安排在了贵宾席上,其余二十九位坐在普通席位上,采取分餐制、一人一个小桌子。 做为东道主,秦锋自然是坐在主位上了,眼看着客人们已经到齐了,当即宣布宴会开始。 接下来,火头兵们端上来了早就准备好的饭菜,每人面前放一份,分别是一盘粗面饼子,是用很少的粗粮,加上大量的麸皮、草根、树皮、野菜制成,颜色又黑又黄,别说吃了,看一眼都觉得牙碜。 一盆野菜汤,是用纯野菜熬制的,里面没有一滴油水,也没有任何调味品,连最粗糙的海盐都没放一粒,散发着苦涩的味道! …… 面对这样的饭菜,平日里吃惯了山珍海味、大鱼大肉的大户们全都呆愣住了,一个个大眼瞪小眼的不知如何是好,这是人吃的吗,自家看门狗的伙食,都比这个强上十倍不止吧? 再看主位上的秦锋,拿起了粗面饼子,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一口气连吃了六个,又喝了大半盆野菜汤,这才停下来,而后用锐利如刀的目光扫视着一众大户们“今rb官设宴,邀请诸位前来,特意准备了美味佳肴,诸位却迟迟不动筷子,莫非是不喜欢吗?” “不敢、不敢,秦大人准备的美味佳肴,我等岂有不喜欢之理!” “呵呵,如今西北地区的平民百姓们,十之八九吃的就是这样的饭菜,咱们今天也算是与民同乐了,既然诸位喜欢,那就不要客气了,快点吃吧,否则就是不给本官面子!” “是、是,快点吃,大家一起吃……咳咳!” 面对秦锋如刀般的目光,一众大户们只能硬着头皮吃了起来,粗面饼子进入口中,又苦又涩又硌牙,根本就咽不下去,又不敢吐出来,怎么办? 只能用一只手捂住嘴巴,再用另一只手按住喉咙,而后使劲往下顺……费了九牛二虎八个骆驼的力气,好不容易顺下去了,刮的喉咙生痛不说,还一个劲儿的反胃、向上冒酸水,其中滋味,生不如死! 一众大户们何曾受过这个罪,不禁在心中大骂秦锋,不过很快的,大户们就不骂了,因为与接下来发生的事情相比,吃几个粗面饼子实在不算什么。 “今日设宴,诸位能够前来,本官非常高兴,为了表示谢意,本官特意准备了一个精彩节目,希望诸位能够喜欢!” “秦大人,您太客气了!” “哈哈,没什么,一点小节目罢了……来人啊,带上来!” “诺!” 随着秦锋一声令下,亲兵们在中军大帐的前面、迅速整理出了一块空地,还摆上了一大排木墩子。 而后上来一队刽子手,人人身穿红衣红裤、头上戴着红头巾,怀中抱一口鬼头大刀,寒光闪闪,杀气腾腾! 紧接着,亲兵们拖上来六个又脏又臭、奄奄一息的家伙,身上还带着斑斑血迹,仔细一看、非是旁人,正是在正宁城内横行霸道多年的刘家父子,全都五花大绑着,口中还塞了破布团! “呜!——呜呜!” 看到成排的木墩子和刽子手,本来已经半死不活的刘家父子,立刻拼命挣扎起来,不断发出哀求的呜咽声,目光中满是惊恐之色。 可惜一点用都没有,亲兵们紧紧抓住刘家父子六人,将头部强行按在了木墩子上! “启禀大人,谋反重犯刘家父子六人已经带到,验明正身、准确无误,如何处置?” “斩!” “诺!” 随着一声令下,刽子手们高高举起鬼头大刀,随即狠狠的落下……人头滚落,鲜血喷出七八尺远,无头的尸身倒在地上、还不时抽搐几下! 刘家父子死了! 多年以来,在正宁州一带横行霸道、无法无天的刘家父子死了,而且是身首异处、死不瞑目! 而亲眼目睹这一切的大户们,无不是汗毛竖立、遍体生寒,有几个胆子小的,更是吓得手脚颤抖不止,裤子里一片潮湿! 要知道,刘家可是官宦世家,祖上出过好几位大官,如今家中虽然没人做官了,可是和官场中人关系密切,还有秦王府的长史做女婿,靠山极硬! 虽然被抓了起来,可在一众大户们看来,只要刘家父子通融一下关系,纵然是‘勾结流寇、意图谋反’这样的大罪,亦未必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终平安无事,继续在正宁州一带横行霸道、逍遥快活! 实在不行,就多花点银子,找几个死囚顶替,而后改名换姓、到别的地方继续逍遥去,大户人家犯了死罪,经常用这一招脱困的,几乎百试百灵。 万没想到,秦锋竟然直接杀了刘家父子,而且是当众斩首,没有一点犹豫的。 这位守备大人,真是心狠手辣、胆大包天,他就不怕遭到报复吗? …… 一众大户们的内心受到了极大震撼,而这种震撼还远远没有结束,因为亲兵们又拖上来十一个人,正是那参与谋反的十一家大户家主! 虽然没有刘家的势力大、靠山硬,可这十一家也不是平凡之辈,在官场上都有广泛的人脉,若是一般人,绝不敢动他们的。 可惜秦锋不是一般人,连刘家父子都杀了,还在乎这十一根烂葱吗,当即下令斩首! 刀光闪过、又是十一颗人头落地,鲜血喷的到处都是…… 还没结束! 亲兵们又拖上来一大群人,共计是一百八十八人,都是刘家和十一家大户手下的亲戚、恶奴、打手。 这些人为虎作伥、欺凌百姓,手上都有人命案子,在正宁城内的民愤极大! 除恶这种事情,要么不做、要么做绝,因此秦锋下令,全部斩首,一个不留! 转瞬之间,又是一百八十八颗人头落地,鲜血不断喷涌,在中军大帐前汇成了一条小溪,流出很远很远…… …… 有人问了,秦锋只是一个正五品的守备官、有权利这样大开杀戒吗? 按理说是没有的,因为谋反属于重罪,位列十恶不赦之一,而这个级别的犯人被抓住之后,地方官员是没有权利处决的,而是要将犯人戴上刑具、关入木笼囚车当中,连同证据、卷宗一起押送到总督府衙门。 总督府审理之后,确定无误了,再将犯人、证据、卷宗一起押送到京城,交由刑部复核,再由都察院进行参核、再由大理寺审允,三个部门都没有意见了,再送给皇上亲自勾决。 皇上御笔勾决之后,将批文下发到刑部,刑部再将犯人押送刑场,午时三刻、验明正身之后,才能当众行刑,处决犯人! 整个流程走下来,至少需要一年时间,如果中途出现了问题,需要复审的话,拖上三年五载也是常有的事。 问题是,西北大乱,流寇造反,地方行政体系遭到了严重破坏,根本没法走流程了。 而且造反的人太多了,若是抓住一个犯人,就打囚车、装木笼,千里迢迢的押送京城……地方上没这个能力,京城那边也审理不过来。 没办法,事急从权,为了早一点平定流寇之乱,朝廷只能将生杀大权下放,由地方官员自行处决,杀完犯人之后,向上面报备一下就行了,有时候不报备,上面也不会过问的,因为死的人太多了,根本过问不过来! 而秦锋就是利用这个机会,才大开杀戒的! 至于杀完人之后,可能引来的麻烦,秦锋早有心理准备,也想好了应对之策! 再说那些大户们,看过血淋淋的杀戮之后,心态发生了巨大变化,如果说,之前对秦锋是三分畏惧、七分仇恨,如今则变成了十分畏惧,不敢仇恨了,甚至不敢多看秦锋一眼,生怕惹来杀身之祸! 杀一人为罪、杀十人为凶、杀百人为恶、杀千人为将、杀万人为雄……这就是人世间的法则!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零五章 要钱、要粮、要耕地! 顷刻之间,二百多颗人头落地,如此血腥的杀戮,将在场的大户们吓的瑟瑟发抖、浑身汗毛竖立,看向秦锋的目光中充满了畏惧之色,就像是小羊羔看到了大灰狼一般! 秦锋却是气定神闲、谈笑自若,仿佛刚刚杀的不是二百多个人,而是二百多只蚂蚁。 “刘长隆等人私通流寇、意图谋反,犯下了十恶不赦之罪,本官按照大明律法将其全部处决了,诸位以为如何?” …… “这些个乱臣贼子,早就该杀掉了,大人今日之举,真是大快人心啊,哈哈!” “谋反大罪,按律应该千刀万剐、凌迟处死的,如今大人只是将刘长隆等人斩首,真是便宜这些家伙了!” “大人真是慈悲为怀、菩萨心肠,我等心悦诚服、深为敬佩,高山仰止、五体投地……(省略若干字)” 正宁城内的这些大户们,别的本事不得而知,打溜须、拍马屁、捧臭脚的本事却是一个赛着一个的厉害,各种阿谀奉承的话犹如长江之水、滔滔不绝,又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 直拍的秦锋神清气爽、通体舒泰,比洗个热水澡、再来个异性按摩都舒服十倍。 当然了,舒服归舒服,该办的正经事秦锋是不会忘记的,更加不会手下留情,当即抬起手来,制止了大户们的溜须之词,而后开口道“之前本官率领将士们舍死忘生、浴血奋战,打败了王左桂、王左道兄弟,并俘虏了数万流寇,如今皆关押在大营当中。 流寇人数太多了,既不能杀、亦不能放,唯有妥善安置,令其弃恶从善,才是长治久安之道,还有正宁州本地的百姓们,生活困苦、急需救济,而二者都需要大量的粮食、银子、土地,正宁州的税收有限,实在无法承担这笔开支,而在座诸位都是本地大户,人人家财丰厚,还望能够慷慨解囊、资助一二!” …… “没问题,我等一定慷慨解囊,帮助大人安置流寇、救济百姓,就是不知道需要多少粮食、银子、土地呢?” 其实来营中赴宴之前,一众大户们就做好了挨宰的心理准备,就不知这位秦大人的刀子快不快、要割多大一块肉? “诸位愿意慷慨解囊,本官这里先行谢过了,至于需要的数目吗……这样吧,在座共计是三十七位,每位捐出四千两白银、三千石粮食、以及三千亩耕地,如何?” “嘶!” 听完了秦锋的报价,在场的大户们无不倒吸一口冷气,这位秦大人的刀子未免太快了一点吧,这已经不是简单的割肉了,而是剜肉剔骨、掏心挖肺……四千两银子还好说,关键是耕地和粮食。 要知道,西北一带的耕地,平均价格是八两银子一亩,而正宁州一带土地肥沃、灌溉便利,都是上等良田,价格翻倍,要十五两银子一亩,三千亩耕地,价值四万五千两银子。 而西北地区的粮价,受灾荒和战乱的影响,即便是最便宜的粗粮,也要五两银子一石,三千石粮食,价值一万五千两银子。 想到要一下子捐出这么多耕地、粮食、银子,一众大户们全都心痛的要命,有心商量一下,能不能少捐一些,可是看看大帐门口满地的尸首,再看看秦锋如刀一般的目光,谁也没有开口的勇气,生怕惹怒了这位阎王爷,引来杀身之祸! “每位捐四千两银子、三千石粮食、三千亩耕地,三天之内,送到本官的大营中来,诸位有问题吗,如果有的话,可以当面提出来?” “没……没有问题,三天之内,我等一定将银子、粮食、地契送来,大人放心就是了!” “好,诸位如此慷慨,本官感激不尽,这样吧,本官让人重摆酒宴,咱们好好庆祝一番!” “不必了,不必了,大人公务繁忙,我等不便过多打扰,告辞、告辞!” “既然如此,孙员外、宋员外等人留一下,其余各位请自便吧!” …… 大户们纷纷告辞离去,一个个跑的比受惊的兔子都快,只有贵宾席上的八家大户,被秦锋留了下来。 这八个人不知为何被留下,吓的是冷汗直流、浑身哆嗦,秦锋连忙安抚道“诸位不必紧张,秦某请诸位留下来,是有一笔生意商谈!” “谈生意?” “不错,来人啊、拿上来!” 随着秦锋一声吩咐,亲兵端上来一个盒子,里面装着数百份的房契、地契、商契。 之前查抄刘家和十一家大户,不仅抄出了大量的金银、珠宝、粮食……还抄出了不少的院落、商铺、酒楼、客栈之类的不动产。 这些不动产秦锋留之无用,准备以低价处理给这八家大户一则,多换一些钱粮,用来安置流寇、救济灾民。 二则,这八家大户的名声不错、没有欺压百姓的恶行,而且之前主动捐献过钱粮,如今将这些不动产处理给他们,算是还一个人情! 待秦锋将情况讲明之后,八家大户大喜过望,连连拱手行礼“多谢秦大人关照、我等感激不尽!” “不必客气,有道是积善因、得善果,这是你们自己修来的福气,秦某不过是借花献佛罢了,还望你们能保持本心、多多帮助穷苦百姓才是!” “一定,一定!” …… 商谈结束之后,八家大户高兴的告辞离去,秦锋亲自送到营门口,这才返回中军大帐,而后命人将刘大头等人的尸首用草席子卷起来,用牛车拉到附近的乱葬岗中,掩埋了事! 自此以后,这片乱葬岗子当中,又多了二百多条冤魂! 冤魂? 没错,就是冤魂! 因为刘大头等人是被冤枉死的,什么私通流寇、意图谋反的事情,纯属子虚乌有,而这一切都是秦锋设下的圈套。 事情比较复杂,还得从头说起。 安置流寇、救济灾民,需要大量的粮食和银子,而正宁州一带土地兼并严重,税收少的可怜,根本无法满足需求,无奈之下,只好将主意打到了那些拥有大量土地和财富的大户们头上。 于是秦锋亲自书写请柬,邀请正宁城内的四十九家大户来自己的大营中赴宴,商谈捐献钱粮之事,并做好了两手准备 如果大户们肯来,那就采取怀柔手段,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争取商谈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 如果大户们不肯来,那就采取强硬手段,率兵进城、大开杀戒,强行没收大户们的家产。 结果以刘家为首的大户们吝啬成性,无一人前来营中赴宴,迫不得已,秦锋只好采用强硬手段了,具体来说,就是诬陷经常欺压百姓、民愤极大的以刘大头为首的十二家大户们私通流寇、意图谋反,进而抓捕起来、没收全部财产,并为正宁州的百姓们除害,而要想达成这一目的,需要分成几步走 第一步以刘大头为首的大户们虽然没来赴宴,为了面子上过得去,纷纷写下了亲笔回函,并在上面盖了印章,而后送到了大营中。 秦锋收到回函之后,立刻找来了孟楷书、焦金石两位师爷,让二人模仿刘大头的笔迹,伪造了一封私通王左桂的书信。 笔迹可以模仿,印章怎么办呢? 好办,孟、焦二人号称鬼手神刀,不仅善于模仿他人笔迹,还有一手绝活,那就是拼接纸张! 取两张材质相同的纸,将拼接部分加水浸湿,各自搓掉一半厚度,其中一张搓正面、另一张搓反面,而后将二者拼接在一起,用纸浆填充缝隙,再用特殊方法进行粘合,就能完美的合而为一,对着太阳光都看不出缝隙来。 就是用这种方法,孟、焦二人将伪造书信的上半部分,和带有署名、印章的回函的下半部分截下来,而后拼接在了一起,造出了一封足够以假乱真的谋反书信! 之后的那份盟单,也是用这种办法造出来的。 第二步,秦锋找来了三位流寇头目,威逼利诱、软硬兼施,让三人帮忙做伪证,就说亲眼看到了刘少礼潜入流寇大营中,替刘大头和王左桂传递书信,准备里应外合,拿下正宁城! 三名头目为了活命,自然是不会拒绝了! 第三步,光凭着口供、书信,还不足以置刘家父子等人于死地,于是秦锋又安排了一记杀手锏,就是在刘家宅院中私藏兵器、铠甲! 董老汉家和刘家相邻,中间只隔了一条街道,而董老汉和孙女居住大营当中,家里是空的。 让耗子带上几个人,潜入董老汉家中,偷偷的挖了一条地道、直接通到了刘家宅院当中,而后弄出一个地下暗室。 与此同时,秦锋以各种理由,天天带着大队亲兵进城,趁机将大量的兵器、盔甲带进城,而后通过地道、藏到了刘家宅院当中,事情办妥之后,再将地道封填上,不留痕迹! 第四步,秦锋带兵进城,以‘私通流寇、意图谋反’为名,将刘家父子和十一家大户全部抓捕起来,将其家产全部抄没! 接下来,请其余的大户们前来赴宴,并在宴会之上,将刘家父子等人全部斩首,以此逼迫大户们捐出银子、粮食、耕地! …… 整个过程、天衣无缝,将刘家父子等人活活坑死,简直比窦娥都冤! 话又说回来了,刘家父子等人横行霸道、作恶多端,被其坑害死的平民百姓不计其数,而秦锋以恶制恶、以暴除暴,替正宁州的百姓们报仇雪恨,从这个角度来说,刘家父子等人死的就一点都不冤枉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零六章 玉面人屠! 秦锋在大营当中,将恶贯满盈的刘家父子及其手下一干恶奴全部斩首的消息,就像长了翅膀一样,迅速传播开了;正宁州的百姓们得知之后,纷纷涌上街头,敲锣打鼓、热烈庆祝,比过大年还要高兴十倍不止! 尤其是受过刘家父子迫害的百姓们,更是激动的涕泪横流,不断叫喊着‘苍天有眼,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之类的话语。 为了表示对秦锋的感激之情,正宁州的百姓们纷纷在家中立起了长生牌位,早晚上香、虔诚叩首,替这位大恩人祈求福寿! 更有一些好事之徒,给秦锋取了一个又响亮又霸气的绰号玉面人屠! 玉面,是说秦锋相貌英俊、玉树临风,乃是一等一的美男子。 人屠,是指秦锋有一副屠夫心肠、又狠又毒,杀起人来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很快的,‘玉面人屠’这个绰号在正宁州一带传播开了,并成为了大人们吓唬小孩的用语之一,而且是百试百灵。 可惜人们不知道,秦锋不仅有凶狠的一面,还有温柔的一面。 …… 中午时分,圣泉寺大营门口,秦锋正在和董家祖孙二人告别。 “大哥哥,小宛舍不得离开你,呜呜!” “小宛乖乖的,不要哭了,哭成小花猫就不好看了,放心吧,以后有了空闲大哥哥会去看你的!” “真的?” “真的!” “那咱们拉勾!” “好,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 从刘家的四名恶奴手中救下了董家祖孙二人之后,为了避免他们再受到伤害,秦锋将二人带回了大营中,安置起来、妥善照顾。 董老汉的小孙女叫小宛,今年只有六岁,天真烂漫、活泼可爱,秦锋很喜欢这个小姑娘,闲暇之余,经常和小姑娘一起玩耍,过过当哥哥的瘾! 一段时间下来,二人已经是如胶似漆、简直比亲兄妹还要亲近几分了。 话又说回来了,董家祖孙是平民百姓,无法长期待在军营中,如今刘家父子和一干恶奴已经被斩首了,安全隐患消除,秦锋思来想去,决定送董家祖孙二人回家,过太平日子去。 分别之际,小姑娘依依不舍、哭的是梨花带雨,秦锋安慰了许久,又是拉勾勾、又是做保证,这才将小姑娘哄好了,而后又让人拉过来两辆骡车,车上装着三千斤粮食、三十匹布料、一百斤精盐……若干生活用品,还有三百两银子,一并交给了董老汉,做为生活之用。 其实以秦锋的能力,完全可以多给一些财物的,不过董家祖孙一老一小、无权无势,如果一下子拥有了太多的财物,只怕会引来灾祸的,那样等于害了二人! 因此上,只给了适当的财物,祖孙二人省着点、足够用上很长一段时间了……还有两辆骡车,一并送给了董老汉,以后租出去,可以赚点银子,贴补家用。 “老人家,些许财物,不成敬意!” “大人救了老汉和小宛的性命,并带回大营中、照顾了这么长时间,老汉已是感激不尽了,岂敢再要大人的财物呢,不可、万万不可!” “呵呵,老人家不必客气,带着这两车财物,回家安心过日子吧,将小宛好好的养大成人,以后如果遇到了困难,可以前来找我,若是找不到我,就去榆林镇—白城子,报上我的姓名,自然会有人帮助你们的!” “是,老汉记住了,多谢大人、多谢大人,您真是救苦救难的活菩萨啊,老汉回家之后,一定为您立一块长生牌位,日日上香、虔诚祈祷,保佑大人长命百岁、福寿安康!” …… 董老汉千恩万谢之后,带着小孙女坐上骡车,在两名亲兵的互送下,离开大营,返回家中。 那知刚走出不到百步远,小姑娘突然跳下车,飞快的跑了过来,将一件东西塞到了秦锋手中,又依依不舍的看了几眼,这才返回车上,和董老汉一起回家去了…… 待祖孙二人离开之后,秦锋翻开手掌看了看,原来是一把长命锁,核桃大小、黄铜材质,正面刻有‘长命百岁’四个字,周围是一圈漂亮的莲花纹。 背面另有一行小字董小宛,天启四年七月初七—卯时三刻出生。 董小宛……念到这个名字,不禁让秦锋想起了明末历史上大名鼎鼎的秦淮八艳,其中一位也叫董小宛,而且二人的年龄似乎差不多大。 不过嘛,一个成名于东南,一个生活在西北,两地相距数千里之遥,没有任何交集,二者肯定不是同一个人,只是同名同姓罢了。 另外吗,如今的秦淮八艳,还只是一群不足金钗之年的少女,要在十年以后,才渐渐的崭露头角、名扬天下! 以后如果有机会的话,自己倒是想到秦淮河溿走一走,见见这八位奇女子不让须眉柳如是、红颜祸水陈圆圆、性格刚烈李香君、姿色动人董小宛、精通文史顾横波、恪守节操寇白门、书画双绝汴玉京、挥金如土马湘兰……若能与其中几人结为知己,亦是人生一大乐事,嘿嘿! 一顾花间如是闻折柳,词巧诗灵舞长袖; 两看桃李香扇君归尘,华庭昔日琵琶声; 三观云鬓锦裳自是洁,终伴青灯古佛卷; 四惜小宛琴泠梦一宿,风月何曾把人留…… 收好了长命锁,秦锋哼着小调,返回中军大帐,刚刚坐下,就见孟楷书、焦金石两位师爷找了来,后者还拿着一本账册“启禀大人,三十七家大户已经将银子、粮食、地契都送来了,我们二人进行了统计,共计是白银十四万八千两、粮食十一万一千石、耕地十一万一千亩,而且都是不错的上等田。” “嗯,很好,刘大头等十二家的家产清点完了吗?” “已经清点完了,共计是黄金五千四百五十三两、白银三十七万八千八百五十两、粮食三十二万六千四百三十石、耕地五十六万两千余亩……这是详细账册,还请大人亲自过目。” 秦锋接过账册,仔细查看了一遍,满意的点了点头,又叹了几口气,这次从正宁州的一众大户们身上弄到了这些多的财物,由此可见,大明朝的土地兼并何其严重、贫富差距何其之大! 社会财富如此分配不公,生活在底层的百姓们不造反才是怪事呢! 至于弄来的这么多财物,还有之前缴获的大量战利品,秦锋已经想好了分配方法 全部的耕地和四成的金银、粮食,交给知州—孙铨,用来安置流寇、救济百姓。 孙铨的性格软弱了一点,不是那种杀伐果断的干吏,但是两袖清风、勤政爱民,称的上是一位廉吏,肯定能很好的完成这项任务。 再分出四成金银、粮食,上交三边总督府,杨总督上任以来,为了救济灾民,几乎天天都在为钱粮的事情发愁,愁的头发白了一大半,如今自己弄到这么多钱粮,于情于理,也该帮杨总督分分忧才是。 余下的两成金银和粮食,则用来犒赏士兵、抚恤伤亡、补充军需……打仗对财物的消耗非常大,自己决不能亏待了天威军的将士们! 安排已定,开始执行,好不容易聚敛来的大量财物,又飞快的花了出去,这倒是应了一句话财来如山崩海啸,财去如大海决堤……男子汉,大丈夫,就该这么玩! 安置流寇、救济百姓的事情,自有知州—孙铨负责,至于秦锋,则将注意力转移到了西北战局上,不断收集消息、关注局势变化! 而通过收集消息,秦锋敏锐的感觉到,天威军怕是又有大战要打了。 果不其然,没过几天,三边总督杨鹤下达了一道军令让秦锋带领本部人马火速北上,救援被流寇大军围困的雷大鹏部。 雷大鹏部怎么被流寇大军包围了呢? 说来话长。 之前定下的平乱策略是秦锋带领本部人马,负责牵制住乱世王—王左桂、争世王—王左道带领的这一支流寇! 雷大鹏带领本部人马,负责牵制住不沾泥—张存孟带领的这一支流寇。 再由老将军—尤世威带领主力人马,进攻盘踞在延安府东北部地区的王嘉胤、王自用带领的流寇,将其消灭之后,再进攻另外两支流寇大军……从而实现各个击破的目的。 战事开始之后,尤老将军带领的主力人马进展顺利,连着打了几个大胜仗,收复了十几个州县,并将王嘉胤、王自用带领的流寇大军压缩到了府谷、保德州一带,予以歼灭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二王见势不妙,一边带领流寇们拼命抵抗,一边派人向距离比较近的不沾泥—张存孟求援。 张存孟虽然是草莽出身,脑子却是不笨,深知唇亡齿寒、互为表里的道理,收到求援信之后,立刻带领本部人马大举东进,前去救援二王。 如果让这两股流寇汇合一起,老将军—尤世威部就会陷入被前后夹击的困境当中,战局肯定会发生不利的变化。 幸好雷大鹏比较机警,带领本部人马抢先一步占领了重镇安定城,扼守住了交通要道,挡住了张存孟部东进的道路。 而张存孟为了继续东进,指挥流寇大军包围了安定城,日夜猛攻不休……雷大鹏手下人马不多,纵然拼命厮杀,亦渐渐的支撑不住了,只好派人突围向三边总督府求援。 总督杨鹤收到了求援信之后,这才给秦锋下令,带领天威军火速北上,救援被围困在安定城内的雷大鹏部! 收到军令之后,秦锋不敢怠慢了,立刻召集了韩山君、董天豹、熊家兄弟、马家兄弟……一起商议对策。 “榆林镇总兵姜让一直视咱们为眼中钉、肉中刺,恨不得除之而后快,而且暗中没少给咱们挖坑,雷大鹏是姜让的义子,如今被流寇大军包围了,咱们何必救他,不如按兵不动!” “没错,咱们按兵不动,让流寇大军将雷大鹏部吃掉,如此就等于卸掉了姜让一条臂膀,替咱们出口恶气!” “军令如山,如果咱们不出兵的话,总督大人那里只怕不好交代,依我之见,咱们可以出兵,不过要慢慢的走,拖延时间,等咱们赶到安定城之时,雷大鹏部早就被流寇们吃干净了,如此既报了仇,又不违背军令,可谓是两全其美!” “好主意,真是好主意,大人,咱们就这么办吧?” …… 军事会议上,一众将领全都反对救援,并提出了‘慢慢走、拖时间’的策略。 秦锋听完之后,点了点头,而后下令全军准备,明日出发,前去救援雷大鹏部……不过行军速度不要太快,每天推进三十里既可! 第二天,天威军启程出发,离开了正宁州,前往安定城,果然是压住速度,缓缓而行。 秦锋这次,真的要见死不救吗?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零七章 安定城攻防战! 安定城位于延安府的西北部,其地北依白玉山、南连安塞堡,东接清涧河、西邻芦关岭,地理位置极为险要,乃是连接四方的交通要道。 而做为交通要道,一旦遇到了战乱,定然成为兵家必争之地,这是千古不变的道理! …… 崇祯三年四月二十二晴,清晨时分,安定城下,一场激烈的攻防大战缓缓的拉开了序幕。 “咚!——咚咚!” “吼!——吼吼!” 如雷的战鼓声中,数万流寇结成一个粗糙的四方大阵,缓缓的向前挺进,并不断发出吼叫声,以壮声势! 阵中有一面杏黄色大纛旗,旗下一匹黄骠马,马背上坐着一名中年男子,身材高大、体型略瘦,五官端正、目光敏锐,身穿镔铁重甲,手持环首大刀,一举一动之间,颇有几分威武之气,正是这支流寇大军的首领—张存孟。 张存孟是延安府—保安州人氏,出生在洛水河畔的一个小渔村当中,家境贫寒、从小捕鱼摸虾贴补家用,故而练就了一身好水性,可以踩水过河而腹部以上不沾泥水,于是得了一个‘不沾泥’的诨名。 长大之后,张存孟成为了一名渔民,凭着精明的头脑、高超的水性,很快当上了鱼把头,在当地颇有一些名气和威望! 崇祯元年,为了筹措辽饷,朝廷不仅增加了田赋,还提高了渔船税,而且整整提高了三成之多,大小官吏们趁机大捞油水,将实际征收数目又翻了好几倍。 大旱之年、河道干枯,鱼类大量的减少,渔民们的日子本就不好过,幸幸苦苦一整天,也网不到几条鱼,连养家糊口都很困难,那里还承担的起沉重的渔船税呢,结果很多渔民被搜刮的倾家荡产、凄惨无比,被逼死者亦不在少数! 崇祯二年四月,有一伙税吏到小渔村中强行征税,不交税的话,就要没收渔具、还要拉走几名漂亮的渔家女抵数。 忍无可忍的渔民们,在张存孟的带领下打死了税吏,而后联合附近十几个村子的讥民们,手持棍棒、一起冲进了县城中,将贪婪无厌的县太爷和大小官吏杀了个干干净净,走上了杀官造反的道路。 之后一年多的时间里,张存孟带领讥民们四处攻城掠地,杀官吏、杀大户、杀奸商……部下人马越来越多、实力越来越强,终于成为了陕北一带有名的大流寇头目! 书归正传。 在张存孟的带领下,流寇大军很快来到了安定城下,相距三百步左右,大队人马止住了脚步……再看安定城上,静悄悄的、一个人影都没有。 “各部听令左营第一队、第二队、第三队进攻!” “尊命……弟兄们,冲呀!” 随着张存孟一声令下,在几名小头目的带领下,数千名流寇从大阵中涌出,手持兵器、肩扛云梯,一起高声呐喊着,向安定城狂冲过去。 安定城外,本来有一条又深又宽的护城河,还加挖了三道壕沟。 可是二十几天的激战下来,护城河、壕沟全都被泥土、尸体给填平了,因此流寇们非常顺利的冲到了城墙下,而后架起了云梯、准备向上攀爬。 几乎与此同时,本来静悄悄的城墙上、突然出现了大量的士兵,为首一名将军,大约二十四五岁,身材魁梧、虎背熊腰,穿着虎头连环铠,手持六合大刀,正是榆林镇第一猛将—雷大鹏。 哦,不对,应该是榆林镇第二猛将,因为榆林镇第一猛将的名头、已经被秦锋夺走了。 “放箭……倒金汁……倒石灰……倒木炭!” “嗖嗖——哗哗!” 在雷大鹏的指挥下,士兵们开始了反击,而且花样繁多,除了弓箭、滚木、雷石这些常规的守城武器,还有几样特别厉害的东西。 一是金汁,就是用人畜粪便熬成了浓汁,又烫又臭又毒,人一旦被这东西浇身上,不死也得脱层皮。 二是生石灰,从城头上撒下去、漫天飞舞,落在身上倒是没什么,可一旦落在眼睛里,能把人活活烧瞎掉! 三是木炭,烧红的木炭,能把人烫的皮开肉绽、外焦里嫩,快跑着到阎王殿报道去。 “噗通、噗通……啊……我的眼睛看不见了……疼死我啦,杀了我吧!” 攻城的流寇们倒了大霉,成片成片的倒下去,有的被弓箭射死、有的被石头砸死、有的被金汁烫死,还有人被生石灰烧瞎了眼睛,痛的来回打滚、哀嚎不止……剩下的流寇们支撑不住,只能退了回来。 “前营第一队、第二队、第三队继续进攻……第四队、第五队、第六队准备!” “弟兄们,冲啊……拿下安定城,咱们才有饭吃,冲啊!” 眼看进攻受挫,张存孟并不放弃,调动手下人马继续猛攻安定城。 就这样,流寇们高声呐喊着,一群群的冲上去、一层层的倒下来……又一群群的冲上去、又一层层的倒下来,就像是潮水冲击堤坝一样,此起彼伏,连绵不断。 很快的,安定城下就堆满了尸体,鲜血更是汇成了小河,其状惨不忍睹。 有人问了,流寇们为何不顾伤亡、非要强攻安定城,绕路过去不行吗? 还真不行! 延安府西北部属于典型的黄土高原丘陵地带沟壑纵横、河谷深切,峁梁起伏、蜿蜒连绵,能够通行车马的大道没有几条,而安定城正好卡在了交通要道上。 因此上,只有拿下安定城,流寇们才能沿着大道顺利前进,以最快速度赶到府谷、保德州一带,救援被官军重重围困的王嘉胤、王自用所部。 如果绕路而行,路程远上好几倍不说,还特别的难走,等赶到目的地的时候,只怕王嘉胤、王自用早就被官军消灭了。 而道路问题还只是次要原因,最主要的原因是——粮食! 延安府西北部属于重灾区,去年的春、夏、秋三季,连一滴雨水都没下,庄稼旱死、颗粒无收,赤地千里、草木皆枯,百姓们被饿死者不计其数。 因为旱灾严重,故而张存孟杀官造反以来,很容易就拉起了几万人的队伍,队伍是拉起来了,吃饭却成了个大问题。 为了弄到粮食,张存孟带领着手下人马,将延安府西北一带的城镇、乡村几乎都扫荡了一遍,将大户人家抢了个干净,可依旧喂不饱越来越多的流寇们。 安定城是延安府西北地区、少数几个没有攻克的重镇之一,而且背靠青涧河,水利设施齐全,灌溉十分方便,受旱灾的影响比较小,城内繁荣富庶,肯定有不少存粮。 因此上,只有攻克安定城,得到充足的粮食补给,张存孟手下的几万人马才能吃饱肚子,才有力气去救援王嘉胤、王自用。 而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流寇们是不惜一切代价的,因为攻城是死,不攻城也是死,前者是战死、后者是饿死,两相比较之下,还是战死更痛快一点! …… 就这样,流寇们不断发起进攻,从清晨一直打到了下午,虽然人马死伤惨重,依旧不肯放弃,反而越发的疯狂了,连大首领张存孟都压到了第一线,冒着城头上不断飞来的箭矢,亲自指挥进攻。 另一边,为了阻挡流寇们疯狂的进攻,守城的官兵们同样死伤惨重,而且长时间拼杀下来,箭支、金汁、石灰……这些东西消耗殆尽,防守能力大大减弱了,没办法,在雷大鹏的带领下,官兵们只能拔出兵器,与冲上来的流寇们展开了近身厮杀! “弟兄们,顶住、顶住……再坚持一两天,援军就会来了!” “嗖……啪……噗通……雷将军、雷将军!” 眼看城防吃紧,士兵们有点支撑不住了,雷大鹏急红了眼睛,几下扒掉铠甲,赤膊上身、立于城头,挥刀大砍大杀,以此来鼓舞士气。 不想此时,一支狼牙箭突然飞了过来,正中左侧心窝……雷大鹏顿时倒在了地上! 兵是将的威、将是兵的胆,雷大鹏这一倒下,守城的士兵们顿时慌了手脚,甚至有人丢了兵器、转身逃跑…… 流寇们则是精神大振,纷纷顺着云梯爬上了城墙,一边拼命砍杀官兵,一边争夺城门、试图将之打开。 只要打开了城门,流寇大军一拥而入,安定城就算是到手了,不仅能得到大量的粮食,还能打通进军道路,两全其美。 没想到,正当流寇们欢欣鼓舞,以为胜券在握之时,雷大鹏突然挣扎着爬了起来,原来刚才那一箭歪了数寸,没有射中心脏,而是射在了 “弟兄们,将流寇赶下去,一定要守住安定城!” 雷大鹏站起来之后,先是反手一刀、削断了插在身上的箭杆,而后不顾流血的伤口,挥舞着六合大刀扑了上去,一连砍翻了十几名流寇,真有如霸王附体一般的神勇! 眼见自家将军如此神勇,士兵们不禁精神大振,人人奋勇、个个争先,硬是将冲上城头的流寇们打了回去,重新控制住了局势。 “驴粪球,该死的,就差一点点!” 眼看就要破城了,没想到功亏一篑,张存孟气的咬牙切齿,正要调动人马再发起一次猛攻,不想一名小头目突然策马跑了过来,贴在耳边低语了几句。 听完之后,张存孟的神色微变,看看安定城头上勇猛无比的官兵,看看手下死伤惨重的人马,又看看即将西落的太阳,无奈的长叹一声,下达了撤退的命令。 “呜呜——呜呜!” 低沉的号角声中,流寇们停止了进攻,而后简单的打扫了一下战场,抬着数以千计的死尸、伤号返回大营去了。 “我们赢了……我们守住安定城了,吼吼!” 眼看流寇们撤走了,劫后余生的官兵们不禁欢呼起来,庆祝又坚持了一天。 问题是,今天坚持住了,明天还能坚持住吗? 浑身伤口、精疲力尽的雷大鹏瘫坐在了城头上……“姓秦的,你要是再不来救援,我可就真坚持不住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零八章 犹豫不决的张存孟! 花开两朵,各表一支! 流寇们又一次攻城失败、无奈的退回了大营中,而后将战死者的尸体拉到荒野中埋葬掉,伤员们则集中到后营治疗,因为严重缺少郎中和伤药,众多伤员中能痊愈者少之又少,余者不是痛苦的慢慢死掉,就是变成残废。 而在战乱环境中,如果一名流寇变成了残废,就等于被判处了死刑! 连续猛攻了二十余日,却迟迟拿不下安定城,反而付出了惨重的伤亡代价,一时间,失败的情绪在大营中蔓延开来,流寇们垂头丧气、士气低落! 为了重新振奋士气,扭转不利的局面,用过晚饭之后,流寇头目们聚集在了中军大帐内,共同商议对策。 中军帐内,大首领—张存孟居中而坐,二十多名大头目分坐左右两旁,另有上百名小头目没有落座资格,只好站着参加会议。 “驴粪球的,真是气人,白天攻城的时候,弟兄们好几次都冲上城墙了,眼看着就要成功破城,结果又被那些官兵打了下来,功亏一篑!” “是啊,那个雷大鹏手持大刀、猛砍猛杀,就像一头发了疯的老虎,我还从没遇到过这么厉害的官军将领呢!” “哼,雷大鹏和那些官兵再厉害,二十多天的厮杀下来,也被消耗的差不多了,如果当时再猛攻一两次,或许咱们就能攻破安定城了,大首领,您为何急于收兵呢?” …… “弟兄们猛攻了一整天,伤亡颇为惨重,而且非常疲劳了,不宜继续厮杀,本大首领这才下令收兵了……另外吗,本大首领刚刚得到了准确消息,那个秦锋带领兵马向咱们这里来了。” “什么,秦锋杀过来了,那个干掉了王左桂、王左道兄弟的玉面人屠……嘶!” 张存孟的说一出口,在场的大小头目无不震惊,不少人还露出了畏惧之色。 要知道,陕北有三大流寇,其中以王嘉胤、王自用这一支的实力最强了,大约有八九万人马,张存孟和王左桂、王左道兄弟的实力则在伯仲之间,手下都有五六万人马。 之前官军兵分三路讨伐,其中又以对付王左桂、王左道的兵力最少了,只有区区六七千人,当时人们普遍认为,这一仗,王家兄弟必胜无疑,毕竟将近十倍的兵力优势摆在那里,就是用人堆也能打的赢! 没想到,双方一开战,短短几天时间,王家兄弟就一败涂地了,数万人马全军覆灭,兄弟二人身首异处。 消息传来,张存孟和手下头目们差一点惊掉了下巴,而后派出大量人手打探消息,这才知道打败了王家兄弟的是天威军,人马虽然不多,却是精锐中的精锐,战斗力极为强悍。 而组建、统领这支天威军的,是一位十九岁的小将,叫做秦锋,出身榆林镇,虽然年纪不大,却是个厉害角色,连勇猛如虎的雷大鹏都是其手下败将,还被抢走了‘榆林镇第一猛将’的头衔! 现如今,这个厉害角色带兵杀过来了,一众流寇头目又岂能不心生畏惧呢。 “大首领,那个秦锋带领人马到什么地方了,距离咱们还有多远,估计多久能到这里?” “据咱们派出的人手探查,秦锋的人马行动比较迟缓,一天只推进三四十里路程,如今刚刚渡过洛水河,距此还有两百里路程,估计要七八天才能达到。” …… 得知秦锋的兵马距离尚远,一众流寇们不禁暗暗的松了口气。 话又说回来了,七八天时间很快就会过去的,还是要早一点思考对策才是,在这个问题上,流寇头目们经过讨论,出现了两种意见 一部分人认为一旦秦锋的人马到达,自己一方就会陷入腹背受敌的险境当中,为了安全起见,应该兵分两路,一路前去阻挡秦锋的人马,另一路留下来、继续猛攻安定城。 另一部分人认为王左桂兄弟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犯了分兵迎敌的错误,力分则弱、弱则必败! 同样的错误,自己一方不能再犯了,现在最好的办法,是利用七八天的时间差,集中全部力量继续攻打安定城,消灭雷大鹏部。 拿下安定城,即能得到大量的粮食补给,又能打通北上的道路,那个时候,进可攻、退可守,守不住还能走,也就无惧于秦锋了。 “大首领,分兵吧,否则腹背受敌,咱们可就危险了!” “大首领,千万不能分兵啊,咱们集中兵力,一鼓作气,拿下安定城才是上策!” …… 流寇头目们争论不休,互相都无法说服对方,这种情况下,张存孟身为大首领,按理说应该站起来、一言而决。 事实上,张存孟紧锁眉头,迟迟一言不发,眼见于此,流寇头目们都明白,自家大首领的老毛病又犯了,那就是优柔寡断、遇事不决! 平心而论,张存孟这个人着实不错,作战勇猛、处事公正、重情重义,还不贪财、不好色……是一个非常有人格魅力的首领,因此上,才有这么多人心甘情愿的追随他。 很可惜,人无完人,张存孟别的方面都挺好,就是缺少了一点主心骨,遇到大事的时候总是摇摆不定,迟迟下不了决心。 如果是平常人,有这样的性格缺陷,或许影响不大,自己拿不定主意,那就听上面的,或者随大流就是了。 可做为一个统帅大军、征战沙场的大首领,有这样的性格缺陷,可就影响巨大了,甚至会引来灭顶之灾! 比如历史上的袁绍,坐拥河北四州之地,兵强马壮、粮草充足,本来是最有希望统一天下的,可惜为人优柔寡断,以至于屡屡错失良机,最终败在了曹操手中,身死族灭,成为了后世的典型反面教材! …… “好了,是分兵御敌、以免腹背受敌,还是集中兵力继续猛攻安定城,这件事关系到咱们几万弟兄的生死,不能操之过急了,容本大首领好好琢磨一番,而后再做决定……至于眼下嘛,咱们先行整顿队伍,赏功罚过!” 张存孟摆了摆手,制止了头目们的争论,而后开始整顿队伍。 白天一战,不仅损失了大量的普通流寇,大小头目也战死了不少,这些人留下的位置必须找人替补上。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然是有功者优先提拔了,张存孟略加思量,一口气提拔了十几个在战场奋勇厮杀的小头目,而后开口问道“今日战场之上,是谁一箭射中了雷大鹏?” “回大首领的话,是我手下的一名小伍长,叫做李自成!” “李自成,以前怎么没听说过,此人什么来历?” “此人以前是王左桂的手下,后来王左桂兵败身亡,他就投奔到这里了,属下见他雄壮过人、精通骑射,于是就留下了,当个小伍长!” “哦,此人在何处?” “就在大帐外面!” “带进来,让我看一看!” “诺!” 一名头目走了出去,片刻之后返回帐内,身边带着一个青年人,大约二十四五岁,身材高大、体魄雄壮,四方大脸、颧骨突出,眼窝深凹、目如鹰、鼻如蝎……正是李自成。 李自成本为驿卒,之后被朝廷裁撤,为了活命只好去当兵,不想军中克扣粮饷、虐待士卒,实在无法忍受,于是投奔了王左桂,成为了一名流寇,并当上了小头目。 之后秦锋计杀王左桂、带领天威军包围流寇大营之时,李自成恰好奉命外出筹粮,侥幸逃过一劫……而后不甘寂寞,带着侄子投奔到了张存孟麾下,凭着作战勇猛,逐渐得到了上司的赏识。 白天攻城的时候,李自成混在人群中,一箭射中了雷大鹏,可惜歪了数寸,未能取其性命,否则流寇们今天就能拿下安定城了。 “属下李自成,参见大首领!” “嗯,不错,是一条威武雄壮的好汉子,今天在战场上你立下了功劳,本大首领当提拔你,这样吧,左营第八队的队长阵亡了,就由你接任吧,好好干,以后亏待不了你!” “多谢大首领提拔,属下一定竭尽全力!” 张存孟手下人马众多,为了方便管理,分成了前、后、左、右、中五个大营,营下设若干个队,各队人数不等,多者千余人,前者数百人,设队长一人负责管辖。 如今李自成当上了左营第八队队长,也算是‘出人头地’了。 “自成兄弟,听说你在王左桂手下干过?” “是!” “那你能说一说,王左桂兵败的具体细节吗,那个秦锋真的那么厉害?” “回大首领的话,秦锋的确厉害,不仅骁勇善战,而且诡计多端,跟此人交手一定要多加小心!” 接下来,李自成将王家兄弟兵败身亡的整个过程,详细讲述了一遍。 张存孟和大小头目们认真听着,结果听的越多,越觉得头皮发麻……知道秦锋厉害,没想到厉害到了这般地步,面对如此强敌,又该如何应对呢?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零九章 李自成的小班底! “大首领,立刻分兵吧,否则等秦锋带领人马杀过来,咱们腹背受敌,可就危险了!” “大首领,千万不能分兵啊,咱们明天集中人马继续进攻,一鼓作气、肯定能拿下安定城!” “立刻分兵!” “不能分兵!” 分兵与否的事情,本来被张存孟暂且压下去了,可是听完李自成的一番讲述,得知秦锋和天威军比想象的更加厉害之后,这个话题又被重新提了出来。 大小头目们各抒己见,比之前争吵的更厉害了,张存孟依旧是左右为难、无法决定。 这个时候,认真倾听了许久的李自成上前几步,拱手行礼“大首领,属下有个建议,不知当讲不当讲?” “自成兄弟不必客气,有话但说无妨!” “是,依属下之见,无论是分兵御敌,还是集中兵力继续攻打安定城皆非上策,以目前的情况看,咱们最好的策略是离开这里、南下攻打延安府城!” “什么,攻打延安府城?” “不错!” 李自成当过驿卒,整天骑着马四处传递公文,故而对陕北一带的地理非常熟悉。 只见他半蹲在地上,以手指代笔、迅速绘画出了一副地图,虽然略显粗糙了一些,可是山川、城池的位置十分准确。 “安定城极为险要,更有雷大鹏带领官兵死守,我军久攻不克、人马损失颇为惨重,而且非常的疲惫,纵然集中兵力继续猛攻,想在数日之内破城,只怕也没有多大把握,反而会折损更多的人马,进而陷入困境当中,故而集中兵力攻城之策不可行。 秦锋此人善于用兵,本部人马更是装备精良、骁勇异常,咱们若是分兵抵御,非但没有任何胜算可言,还容易被其一口一口的吃掉,重蹈王大当家全军覆灭的覆辙,故而分兵之策亦不可行。 面对这种局势,属下建议,趁着秦锋的人马尚未到达,咱们放弃攻打安定城,立刻带领人马南下,先行攻取安塞,安塞是一座小县城,城墙低矮、守军不多,咱们很容易就能攻下来,补充粮草和兵员,振奋一下士气,而后继续南下攻打延安府城。 延安府城乃是西北重镇,一旦被我军围攻,尤世威肯定回兵救援,如此就解了王嘉胤、王自用两位首领的困境,此乃围魏救赵之计也! 而且延安府城非常富庶,攻克之后,可以得到大量的钱粮,大大的补充我军,退一步说,就算拿不下延安府城也没关系,咱们可以继续南下,攻打甘泉、鄜州、洛川、直罗……等地,搜罗粮草、扩充人马,壮大实力,在渭南地区打出一片新天地来!” …… 李自成说了很多,其核心思想其实就八个字流动作战,避实击虚! 说白了,就是不要在一个地方停留太长时间,更不要和官军硬碰硬,而是不断的四处流动,攻打官军防守薄弱的地方,补充兵员和粮草,壮大自己的实力,等实力强大的一定程度了,再和官军主力决战,如此才有胜算。 “自成兄弟说的有道理,咱们立刻南下攻打延安府城,肯定能打官军一个措手不及!” “没想到自成兄弟年纪不大,见识却是不凡,出兵南下,我举双手赞成!” “大首领,下令南下吧,那是一条好出路!” …… “等一等,咱们打了二十多天的安定城,现在放弃是不是太可惜了?” 李自成的一番话,引起了不少流寇头目的共鸣,认为立刻脱离险地、南下攻打延安府城的确是上上策。 可也有一部分人反对,认为攻打安定城二十多天,死伤了大量的人马,现在放弃的话,之前那些人不是白死了吗,反正秦锋的人马距离还远,不如抓紧时间、继续猛攻安定城,待拿下了安定城,补充了兵员和粮草之后,再南下攻打延安府城不迟! 因为意见不同,流寇头目们又争吵了起来,而且比之前争吵的更加激烈。 到了这一步,身为大首领的张存孟必须做决定了。 可是如何决定呢? 沉思许久,反复权衡利弊之后,张存孟终于做出了一个决定‘全军修整两天,而后再攻打安定城一次,若是能攻下来最好了,若是攻不下来,那就立刻南下,先取安塞、再攻延安府城!’ 这个决定,兼顾了各方的意见,故而流寇头目们大都点头同意了,只有李自成眉头紧锁,再次进言道“大首领,那秦锋诡计多端,如今一天行军三四十里,其中肯定有诈,咱们还是尽快南下、脱离险地为好,最好明天就走,千万不要耽搁时间了!” “呵呵,自成兄弟多虑了,秦锋的人马距此还有两百里路程,行军速度又慢,一时半会到不了这里,咱们多停留几天时间,想来不会出什么事的!” “可是,大首领……” “好啦,不必再说了,你回去之后,好好整顿左营第八队的人马,大后天攻打安定城,你们第八队和第九队、第十队打先锋,一定要一鼓作气,拿下安定城!” “唉……诺!” 自己的意见未被采纳,李自成只能长叹一声,和一众头目们退出了中军大帐,而后前去接管人马。 左营第八队本来有一千多人马,可是连日血战下来,人马损失了三成左右,而且士气低落,战斗力大不如前了。 之后的两天里,李自成调整人员、鼓舞士气、补充粮草、修理兵器……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队伍整顿的有了几分模样。 …… 夜幕时分,巡视过营地之后,略感疲惫的李自成带着侄儿李过返回自己的营帐中休息。 李过身材高大、孔武有力,今年二十五岁,只比李自成小几个月而已,二人从小一起上族学、一起练武艺,又一起当兵、一起当流寇,感情非常深厚,虽然名为叔侄,实则更像兄弟一些! 叔侄二人回到帐中,发现里面摆好了一桌酒菜,还坐着三名精壮汉子一个浓眉大眼、虎背熊腰,犹如半截黑铁塔;一个相貌英俊、猿背蜂腰,身形极为矫健;还有一个相貌端正、体型匀称,带着一股子儒雅之气! 见到李家叔侄回来了,三人连忙起身迎接。 “大哥,这两天忙着整顿队伍,可是把你累坏了,兄弟几个弄来了一些酒肉,给你好好补一补!” “多谢,兄弟们有心了!” “都是自家兄弟,就别客套了,快点坐下吃喝,你们不饿,俺可是饿坏了!” “好,都坐下,喝酒、吃肉!” 帐内三人是谁,为何与李自成称兄论弟呢? 说来话长。 原来李自成、李过叔侄离开李桃村之后,并没有直接投奔张存孟,而是偷偷回了一趟米脂县—李继迁寨老家,探望亲朋好友。 结果发现,家乡一带的旱灾更严重了,饿死了很多人,而且民怨沸腾,对官府极为怨恨。 于是乎,叔侄二人一番游说,拉拢了一百多名家乡子弟,一起投奔张存孟,造大明朝廷的反,而这一百多人当中,又有三位与李自成的关系最密切了,就是帐中的三名男子。 黑大个叫刘宗敏,二十五岁,铁匠出身、气力过人,更有一身好武艺,善用一口金背大刀,重八八六十四斤,舞动起来,快如旋风,有万夫不当之勇。 而且刘宗敏、李自成两家相距不远,二人年龄又相仿,是从小一起玩到大的,关系亲如手足一般。 相貌英俊的叫刘芳亮,二十四岁,猎户出身,性格洒脱、不拘小节,善用一条亮银盘龙枪,论起勇武来,一点不输于刘宗敏。 另外吗,刘芳亮的母亲姓李,是李自成的同族姑姑,如此论起来,二人还是表兄弟关系,自然非常亲近了。 相貌儒雅的叫田见秀,不是米脂县人,而是西安府—白水县人氏,今年二十八岁,性格仁厚,待人宽和,读过书、考中过秀才,又通晓武艺,堪称是文武双全! 田家本是大户,家中有几千亩上等水浇田、有成群的骡马、还有豪宅大院,小日子过的很是滋润,而且乐善好施,经常接济周围的穷乡亲们,在本地的口碑相当不错,而且从不招惹是非,只求平平安安过日子就行了。 没想到,闭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这一代的秦王非常贪婪,让王府属官们四处扩建田庄,结果看上了田家的几千亩水浇地,想要以不足十分之一的价格强买下来,田家人自然是不肯了。 于是乎,王府属官就勾结本地官员,硬说田家的宅院有问题,犯了‘僭越大罪’,将田家人全都抓了起来,而后不等升堂审问,就在狱中暗下毒手,将田家男女老幼共计一十三口全部杀害,并霸占了田家的全部产业! 田见秀当时在外求学,侥幸逃过一劫,得知情况之后,急火攻心,当场吐了血,而后四处上告,誓要为家人们讨回公道。 可是地方官员们畏惧秦王府的权势,根本不敢受理这个案子,反而以‘寻衅滋事’的罪名,打了田见秀四十大板。 官官相护,求告无门,田见秀一怒之下决定投奔流寇,造大明朝廷的反,并立下了血誓,早晚有一天要带领兵马杀进西安城,将秦王府上上下下斩尽杀绝,报仇雪恨! 而在投奔流寇的路上,田见秀遇到了返回家乡的李自成、李过叔侄,双方一见如故、相谈甚欢,又有相同的目的,于是结成了生死伙伴。 另外吗,刘宗敏、刘芳亮、田见秀三人,前面两个都有万夫不当之勇,可惜勇则勇矣,却是有勇无谋,唯独田见秀文武双全,还有一定的军事谋略。 之前中军大帐内,李自成提出的放弃安定城、南下攻打延安府城的建议,就是田见秀的主意,可惜大首领张存孟没有采纳,否则局势就不会如此被动了! “大哥,明天又要攻打安定城了,你说这次有把握破城吗?” “唉,人马疲惫,士气低落,明日攻城的话,只怕连三成胜算都没有。” “围城二十余日了,迟迟无法攻破,干嘛还赖在这里不走,等到官军合围上来,只怕想走都走不了了。” “唉,放弃安定城、南下攻打延安府城的计策,我已经跟大首领说过了,奈何大首领不肯听啊!” 吃喝之间,几个人谈论起了眼前的战事,李自成不断唉声叹气,心中则非常后悔。 之前听人说不沾泥—张存孟仗义疏财、善待部下,是一位了不起的大英雄,自己才带着侄子、好友前来投奔,希望跟随这位大英雄、干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 可来到这里之后,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才发现张存孟仗义疏财、善待部下不假,是一个大好人,可惜有着严重的性格缺陷,就是优柔寡断、遇事不决,而且没有什么战略眼光。 如此人物,更本称不上是英雄,自己在其麾下,别说是干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了,只怕连性命都未必保的住。 可是木已成舟,又不能轻易的离开,只能走一步、看一步,随机应变了。 就这样,五个人吃吃喝喝,一直畅谈到了深夜,正准备各自休息之时,大营内突然乱了起来,隐约有喊叫声传来。 “听,似乎有喊叫声,出什么事了?” “好像还有火光,是不是大营里失火了?” “走,出去看看!” 李自成五人出帐一看,不禁大吃一惊,只见大营内四处起火,已经乱成一团了,且有一支骑兵来回冲突、逢人就杀,已经逼近了中军大帐。 “不好,不是起火,是敌人偷营劫寨!” “那里来的敌人,莫非是安定城内的守军杀出来了?” “雷大鹏部死伤惨重,根本没力量出城偷袭,何况咱们的人日夜监视安定城的动静,如果官军出城的话,早就有人来禀告了,不可能被他们偷袭成功。” “不是安定城内的守军,又是那里来的兵马?” “啊,是天威军,是秦锋的天威军!” 借着熊熊火光,李自成、李过叔侄看清楚了,那些骑兵都穿着黑色棉甲,这正是天威军的标志。 天威军不是远在二百里之外吗,为何突然出现、偷袭了流寇们的大营呢? 这自然是秦锋的计谋了。 之前秦锋故意让人马每天推进三十里,摆出一副行动迟缓、不愿救援的样子,以此来麻痹张存孟和一众流寇头目们,使其放松警惕! 待渡过了洛水河,距离安定城只有二百里路程之时,大队人马继续沿着大道缓缓而行,吸引流寇们的注意力,秦锋则带着一哨亲兵和马家兄弟的骑兵营改走小路,白天隐蔽休息、夜晚快速推进,用了两夜时间,赶了两百里路,来到了流寇大营附近,而后发起了进攻! 流寇们一点准备都没有,顿时被打懵了,乱喊乱叫、东奔西跑,局势乱成了一锅粥,混乱当中,甚至互相残杀起来…… …… 流寇大营的情况,自然瞒不过安定城上的守军了,守军们立刻将情况上报。 得到消息之后,雷大鹏不顾伤势严重,亲自爬上城楼观察情况。 “大人,流寇大营被人偷袭,估计是咱们的援兵来了,咱们是不是杀出城去,来一个里应外合?” “不可,传令下去,紧闭城门,有敢私自出城者,斩!” “大人,这是为何?” “哼,流寇们极为狡诈,焉知这不是他们在故弄玄虚,诱咱们出城去,而暗中早已设下了陷阱?” “这……万一真是援兵到了呢?” “如果真是援兵,那肯定是秦锋到了,以此人的本领对付流寇绰绰有余,那就更用不着咱们出城了,咱们只要守住城池就行了,余下的都交给秦锋吧!”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一十章 李自成是气运之子? 对于流寇,秦锋一向主张招抚为主、剿灭为辅,能不打仗就不要打仗,能少杀人就尽量少杀人,替国家和民族多保留几分元气! 故而人马冲进流寇大营之后,并没有大肆踩踏杀戮,而是分成了两路一路由马家兄弟带领着冲向了后营,焚烧囤积在那里的粮草辎重。 另一路由秦锋带领着冲向了中军大帐,准备来一个擒贼先擒王,活捉不沾泥—张存孟。 如果这个计划成功的话,没有了粮草辎重、又没有了首领,数万流寇大军就会不战自败,而后就能对其进行招抚了。 “将士们听真了,有能生擒贼首—张存孟者,官升两级、赏黄金一千两!” “生擒张存孟……生擒张存孟……冲呀!” 秦锋坐骑火龙驹、手持逆鳞刀,亲自冲杀在了最前面,以此鼓舞士气,同时颁布了巨额奖赏。 升官发财的事情,谁不想据为己有啊,故而士兵们人人奋勇、个个争先,很快就冲破了好几道防线,逼近了中军大帐。 “弟兄们,顶住、顶住!” 另一边,刚刚从卧榻上爬起来的张存孟身穿单衣、光着双脚,手持一柄环首大刀,正组织手下们进行抵抗。 可是流寇们事先毫无防备,都在帐篷内呼呼大睡,听到了喊杀声之后,睡眼朦胧的就跑了出来,有的没穿盔甲、有的没拿兵器、有的甚至连衣服都没穿,如此狼狈不堪,又如何抵挡的住猛虎一般的天威军士兵们呢,只是一会儿功夫,流寇们就被冲的七零八落,最后一道防线随时可能崩溃掉! 不想这时候,一支队伍从斜次里冲了过来,大约有六七百人,为首的正是李自成,坐骑一匹乌龙驹,手持龙雀大环刀……李过、刘宗敏、刘芳亮等人各持兵器,紧随其后。 “大首领莫慌,左营第八队队长—李自成前来救援!” “嗯,李自成?” 秦锋的耳朵很尖,听到喊声之后,立刻用目光寻找,很快就锁定了李自成,大约二十四五岁,身材高大、相貌威严,颧骨突出、眼窝深凹,眼如鹰、鼻如蝎……和传说中的一模一样,错不了,就是此人,未来的李闯王、大明王朝的终结者! 上次在李桃村,摸到了李自成的踪迹,却没能将其找到,秦锋为此颇为懊恼,后来又得知、李自成投奔了张存孟,于是牢牢记住了这件事。 原本想着,这次剿灭张存孟率领的流寇之时,一定要想方设法找到李自成,而后或者生擒、或者斩杀,为天下提前除害。 没想到,今夜偷袭流寇大营,竟然遇到了李自成,大好机会摆在面前,自然不能错过了。 想到这里,秦锋催动坐骑、带领士兵们冲了过去……与此同时,李自成带领流寇们也冲了过来。 很快的,双方人马对撞在一起,展开了激烈的混战,一时间,人头滚滚、鲜血飞溅,场面极为惨烈……而在混战过程中,李自成和秦锋正好打了个对脸。 “嗖……叮!” 二人互相看了一眼,目光中皆是杀气腾腾,而后同时挥刀砍向了对方,两柄刀在半空中狠狠撞在一起,随着叮的一声轻响,龙雀大环刀从中间断成了两截,逆鳞刀却是毫发无损! 这柄龙雀大环刀,乃是李家祖传之物,虽然不是什么神兵利刃,可也相当锋利,结果一击就被砍断了,李自成不禁为之一愣。 趁此机会,秦锋二次挥刀,狠狠砍向了李自成的脑袋,后者避无可避,眼看就要变成刀下鬼了。 “刷!” 不想千钧一发之际,一柄金背大刀猛砍了过来,直奔秦锋的后脖项……怎么办? 虽然很想杀了李自成,可是一命换一命、秦锋就不干了,只好侧身躲过了金背大刀,而随着躲闪的动作,手中的逆鳞刀向外偏移了数寸,从李自成的耳边闪过,只削断了几根头发,却没有伤到皮肉。 “大哥闪开,让俺刘宗敏会一会这个家伙!” “大哥,我们来了!” …… “大人,我们来了!” 原来是刘宗敏,关键时刻出刀救下了李自成,与此同时,李过、刘芳亮、田见秀挥舞兵器,全都冲了过来,将秦锋团团围住了。 另一边,熊大、熊二手持镔铁狼牙棒冲了过来……于是乎,在场众人展开了混战,兵器不断碰撞,叮当声不绝于耳! “救援大首领!” “救援大首领!” …… 秦锋武艺高强,手下皆是训练有素的精锐之士,武器装备更是精良,如果有充足的时间,肯定能将李自成一伙全部干掉的。 可是刚拼斗了一会儿,四周响起了阵阵呐喊声,无数流寇如潮水一般涌了过来。 张存孟虽然优柔寡断,不是一个能成大事的人,但是仗义疏财、处事公正,又有亲和力,故而深的部下们的拥戴。 因此上,眼见中军大帐受到了攻击,稍微缓过一点神来的流寇们纷纷跑来救援,不要命的和天威军的士兵们搏杀在一起,并隐隐形成了合围之势。 “大人,流寇越来越多,将士们有点顶不住了!” “立刻通知马家兄弟,过来和咱们汇合,一起冲出去!” “诺!” 流寇们不断聚集过来,一旦真的形成了合围之势,想要冲出去可就难如登天了,一个弄不好、就是个全军覆没的下场。 因此上,虽然心中万分不情愿,秦锋还是虚晃一刀,而后调转马头,带领士兵们开始突围。 可就这样走了,又有一点不甘心! 故而在突围的过程中,秦锋收起了逆鳞刀,从马背一侧的兜囊中掏出了早已填装好的火绳枪,又从腰间摸出了火折子,点燃引火绳之后,回身瞄准了数十步外的李自成的眉心位置,迅速扣动了扳机…… “砰!” “叮!” 随着一声巨响,弹丸从枪膛当中射出,直奔李自成而去……而后又是一声脆响,竟然被反弹了回来。 原来李自成一直在注视着秦锋,见其掏出了火绳枪,并转身瞄向了自己这边,就意识到情况不妙,可是时间紧急,想躲避已经来不及了,于是本能的竖起了手中的半截断刀,挡在了自己的面前。 而秦锋这一枪,瞄的正是李自成的眉心位置,结果没能击中目标,被半截断刀挡住了。 虽然这一枪没有打中李自成,可弹丸撞在断刀上,断刀又撞在了李自成的面门上,巨大的撞击力下,后者顿时从马背上摔了下去。 “大哥,你怎么样了?” “放心,我没事!” 看到李自成从马背上摔了下去,刘宗敏、田见秀等人吓的半死,连忙下马查看,发现李自成只是被断刀撞红了面门、落马时跄破了一侧脸颊,并无别的大碍,这才放下心来。 另一边,秦锋却是郁闷的要命,连续两次机会,都没能要了李自成的性命,难道说,这家伙真的有大气运在身,是这个时代的气运之子? 气运之子,既是受上天眷顾之人,纵然遇到再大的危险,都可以逢凶化吉、遇难呈祥,而这样的人在历史上屡见不鲜。 比如春秋时期的齐国公子小白,回国途中被人截杀,本该必死无疑的一箭,偏偏射在了小白的腰带钩上,结果侥幸不死,回国继承君位,成为了后世鼎鼎大名的齐桓公,位列春秋五霸之首! 东汉开国皇帝刘秀,更是运气好到逆天,那真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载……尤其是打仗的时候,咋打咋赢、瞎打都赢,不服不行! 话又说回来了,气运之子又分成两种一种是老天爷的亲儿子,好运气无穷无尽,一辈子都用不完,享尽人世间的荣华富贵,最终完美结局。 另一种是老天爷的干儿子,好运气是有数的,一旦运气用尽了,情况就会急转直下,甚至因为一点点小事就丢了性命! 至于李自成,肯定是属于后者! …… 再说秦锋,带领士兵们奋勇冲杀,很快就冲出了大营,和完成了放火任务的马家兄弟汇合之后,在夜色的掩护下,迅速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流寇一方兵力虽多,有坐骑者却是少之又少,奋力追赶了一程,眼见无法追上,只能悻悻然的退回大营中,救治伤员、提水灭火……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一十一章 向高迎祥求援! 从深夜一直忙到了天亮,流寇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将营地内的大火扑灭了,而后大小头目们清点损失,并将结果上报中军大帐。 “启禀大首领,昨夜一场大战下来,咱们折了一千多人,伤了三千多人,人马损失并不算大!” “嗯,后营中的粮草辎重如何了,损失了多少?” “粮草辎重……这个嘛……这个嘛……” “无妨的,照实说!” “是,昨夜后营的火势极大,虽然弟兄们全力扑救了,可辎重粮草还是被焚毁了一大半,余下的不多了,就算是省吃俭用,最多支撑二十天!” “什么,二十天……唉!” 听完手下人的汇报之后,大首领—张存孟真是又愤怒、又后悔。 后悔不该麻痹大意,以至于被官军钻了空子,成功偷袭了自己的大营,造成如此巨大的损失。 后悔没有听从李自成的建议,早一点离开这里、南下攻打延安府城,那样的话,就可以避免这次的惨败了。 可惜木已成舟,后悔也没有用了,还是想想下一步怎么办吧! 张存孟无奈的摇了摇头,稍微平复一下心情,而后命人召集大小头目们,到中军大帐来议事。 很快的,大小头目们全都来了,一个个垂头丧气、无精打采,有的身上还负了伤,裹着厚厚的白药布,样子极为凄惨! “弟兄们,昨夜大营受到了官军的突然袭击,人马、粮草皆是损失惨重,这是我疏忽大意导致的,一切责任都在我身上,我张存孟对不起弟兄们啊,可惜世上没有卖后悔药的,只能用这一刀向弟兄们赔罪了!” 会议开始之后,张存孟将兵败的责任都归罪在了自己身上,非常郑重的向一众头目们检讨道歉,而后拔出一柄短刀,在自己的左臂上狠狠划了一下,顿时皮开肉绽、鲜血直流! “大首领,何必如此啊,这次被官军偷了大营,并非你一人之错,大家伙都有责任啊!” “是啊,大家伙都有责任,都麻痹大意了,没想到姓秦的如此狡猾,一招瞒天过海,将咱们全都给骗了。” …… “还愣着干什么,快点拿金疮药来,多拿一点,伤口太深,都见到骨头了。” 眼看张存孟为表自责,竟然挥刀自残,大小头目们呆愣了一下,而后一拥而上,又是包扎伤口、又是好言安慰……同时心中很是感动。 要知道,一般的上位者都有揽功推过的习惯,既功劳都是自己的,过错都是属下的,稍不顺心,就对属下训斥一番,以彰显自己的权威。 张存孟则不同了,性格宽和、从来不和手下人抢功劳,反而经常主动背责任,虽然其领导能力一般,可跟着这样的首领,让人暖心啊! 接下来,众人开始商议对策。 说是商议对策,其实是个人都明白,战局发展到这一步,人马疲惫不堪、辎重粮草又被焚毁大半,已经无法再跟官军打下去了,立刻离开这里,到别的地方图谋发展才是唯一生路! 问题是,现在想离开,还来得及吗? “诸位弟兄,就如今的局势来看,出兵南下攻打延安府城,是咱们唯一的出路了,可是秦锋的人马就在附近游弋,一旦咱们离开了大营,这家伙肯定会像饿狼一样扑过来,对咱们进行截杀,到时如何应对?” “大首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大不了拼了,姓秦的只有区区数千人,咱们有好几万人,怕他做甚!” “没那么简单,秦锋的兵力虽少,却都是精锐骑兵,来去如风、无影无踪,咱们的兵力虽多,却大都是步兵,根本就追不上人家,只有被动挨打的份,想要平安离开这里,只怕是不容易啊,退一步说,就算咱们浴血拼杀,从这里冲出去了,可到达延安府城一带之后,还能剩下多少人马,还有力量攻城、打出一片新天地吗,难啊!” …… 张存孟和一众头目们商议了许久,都没商议出一个平安脱困的办法,无奈之下,只好将希望的目光落在了李自成身上。 “自成兄弟,上次没有听你的良言相劝,以至于落入这般困境中,真是悔不当初,还望你不计前嫌,替几万弟兄谋划一下,可有脱困的办法?” “回大首领的话,事到如今,要想脱困,怕是只有求援了!” “求援,向谁求援?” “大首领可知道高迎祥?” “嗯,略知一二,听说高迎祥是安塞人氏,曾以贩马为业,精通骑射、武艺高强,为人极为仗义,后因受到官府的压迫,于是率众起事、转战四方,如今盘踞在西安府北部地区,手下有数万人马,并被推举为闯王,你的意思是向高闯王求援?” “正是!” 听了李自成的建议,张存孟的目光亮了起来,如果自己挥师南下的同时,高迎祥能出兵北上,两路人马对进合击,打败官军、拿下延安府城就不是难事了。 只要拿下延安府城,整盘棋就能走活了,可是略加思索之后,张存孟无奈的叹了口气“高闯王手下兵强马壮,若能出兵北上救援,定能帮助咱们摆脱困境,可是我与高闯王素不相识、又没有任何关系,人家肯出兵救援咱们吗?” “大首领勿忧,属下和高闯王是亲戚关系,愿亲自前往劝说,让高闯王出兵北上救援!” “哦,你和高闯王是亲戚?” “是!” 李自成没有吹牛,自己和闯王—高迎祥的确是亲戚关系,只是这个关系有点远罢了。 安塞、米脂相距不远,两地百姓经常互相通婚,而李自成有一位堂伯父娶了一名安塞—高姓女子为妻,而这名女子正好是高迎祥的亲姐姐,由此而论,李自成要叫高迎祥一声舅舅的。 虽然这个亲戚关系比较远,可亲戚毕竟是亲戚,说起话来比外人容易多了。 “太好了,如此就劳烦自成兄弟走一趟,速速到高闯王处求取救兵,你告诉高闯王一声,只要他肯出兵救援,从此以后,不沾泥—张存孟愿唯其马首是瞻!” “没问题,还请大首领修书一封,由我带给高闯王!” “好,来人啊,取笔墨纸砚!” “诺!” 很快的,手下人取来了笔墨纸砚,可惜张存孟根本不识字,只能由自己口述,找了一个识字的小头目代笔,写了一封言辞恳切的求援信。 书信大意是请高迎祥出兵北上,自己则带兵南下,双方在延安府城一带汇合,而后共谋大事,而且从此以后,自己愿意听从高迎祥的指挥、尊其为义军领袖……书信写好之后,交给了李自成,后者贴身藏好。 “自成兄弟,你准备何时出发,带多少人手?” “事不宜迟,属下今晚就出发,至于人手吗,只带四个人就足够了!” “只带四个人,是不是太少了?” “回大当家的话,人少目标小,更容易走脱一些,如果人带多了,目标太大,反而危险!” “嗯,言之有理,那多久能到高闯王那里?” “属下以前当过驿卒,对延安府的道路非常熟悉,日夜兼程、快马加鞭的话,六七天就能到高闯王那里,而后说服其出兵救援,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快则十天、慢则半个月,高闯王的人马就能北上救援,还望大首领和弟兄们一定要坚持住啊!” “放心吧,那秦锋再是厉害,十天半个月之内,也休想吞掉我数万人马,相反的,本大首领要整顿人马,和姓秦的再好好较量一番,看看鹿死谁手!” …… 又商议了一番之后,李自成离开了中军大帐,回到自己的营帐内,找来了李过、刘宗敏、刘芳亮、田见秀四人,又详细的交代了一番。 而后五个人吃饱喝足、倒头就睡,一直睡到了夜幕时分,这才带着足够的干粮,各骑一匹快马偷偷的离开了大营,向正北方向而去…… 有人问了,西安府位于延安府的南边,李自成一行人怎么往北跑呢? 很简单,如今张存孟等人的唯一出路就是向南突围……而这一点,秦锋肯定预料到了,并在南边安排了大量的游骑,监视流寇们的一举一动。 如果李自成等人直接向南走,半路上肯定会遇到截杀,到时候,能不能走脱就难说了。 因此上,先向北走、再转而向东、再转而向南……如此兜一个圈子,路程虽然远了一点,可是胜在安全啊! 就这样,李自成带着几名生死伙伴,到高迎祥那里请求援兵去了。 张存孟和其他头目们则整顿人马,准备向南突围……一场血战、即将开始!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一十二章 骚扰之计! 安定城西南二十五里有一座青云山,山势高耸、草木丰茂,且有一条溪水从山脚下缓缓流过,如此背山临水的地形,非常适合屯兵。 故而夜袭战结束之后,秦锋将人马带到了青云山,在山脚下安营扎寨,又在山峰上设置了瞭望台,利用居高临下的有利地形,监视流寇大营的一举一动。 两天之后,韩山君、董天豹带着其余几营人马,日夜兼程、赶来汇合,一起驻扎在山脚下。 又过了一天,经过修整之后,大首领—张存孟带领着数万流寇离开大营、向南进发……如此大的举动,自然逃不过瞭望台上士兵们的眼睛了,立刻将情况上报。 接到禀报之后,秦锋等人登上了瞭望台,居高临下,查看情况。 …… 今天天气晴朗,视野非常清晰,可以清楚的看到数万流寇倾巢而出,高举旗帜、密排刀枪,正在向南进发,而且队伍排列的颇有章法,首尾相顾、左右呼应,一副随时准备开战厮杀的架势。 不仅如此,流寇们出发之后,还放了一把大火,将原来的大营和一些无法带走的东西全都烧掉了,以示一往无前、绝不回头的决心! 观看一番之后,韩山君开口道“张存孟带领流寇们大举南下,肯定是奔着延安府城去的,想到那里补充粮草和兵员,大人,咱们是否进行拦截?” “流寇人多,咱们人少,如果正面拦截的话,誓必要血战一场,纵然咱们能够取胜,也要付出巨大代价,这种杀敌三千、自损八百的蠢事,咱们可不能干!” “那依大人的意思?” “呵呵,你们知道草原上的独狼、是如何猎杀成年野牛的吗?” “独狼、野牛……还请大人明示!” “成年野牛重达千斤以上,皮糙肉厚、力气极大,还有一对锋利的牛角,如果正面硬拼的话,独狼决不是对手,还会被野牛用角挑死,或者用蹄子踩死;但是独狼非常狡猾,它不与野牛正面硬拼,而是采用游斗之术,东边咬一口、西边掏一爪,慢慢消耗野牛的体力,而且不让野牛有吃草、喝水、休息的机会。 时间长了,野牛被折腾的精疲力尽、身体轰然倒下之时,独狼才会扑上去,给予致命一击,而后噬其肉、饮其血;同样的,如今数万流寇气势汹汹的大举南下,就像是一头浑身蛮力的野牛,而咱们就是那只独狼,不要与之硬拼,利用骑兵、日夜骚扰,一点一点的消死他们,如此才能用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战果,明白了吗?” “大人高明,我等明白了!” 领悟了秦锋的战术意图之后,韩山君、董天豹等人全都钦佩的伸出了大拇指,而后各领本部人马依计行事去了。 …… 再说流寇们这边,排列着密集的队形,一路向南行进,然而行进速度并不快一则,延安府西北部是高原丘陵地形,峁梁起伏、沟壑纵横,道路情况极差,难以快速行军。 二则,流寇们多日激战下来,产生了大量的伤员,如果是狠心一点的流寇首领,早就将这些只能吃饭、不能作战的累赘扔掉,任其自生自灭了。 张存孟讲义气、重情谊,不忍心扔掉这些伤员们,全都带着一起随军南下,军中的车辆不够用,就用担架抬着,如此一来,自然走不快了。 五里。 十里。 二十里。 …… 从清晨到黄昏,因为行动迟缓,流寇们只行进了三十多里路,好在途中非常顺利,没出现任何情况,这反而让亲自带队开路的张存孟很是疑惑,秦锋的人马就在附近,为何不来拦截呢? 是不敢与自己正面交锋,还是有别的阴谋诡计? 疑惑之际,有几名头目前来请示“大首领,弟兄们走了一整天,已经有些疲惫了,而且天色将暗,是否安营扎寨?” “嗯,传令下去,安营扎寨吧,再告诉弟兄们一声,小心戒备、千万不可放松警惕!” “诺!” 随着一声令下,流寇队伍停止前进,在附近选了一个临近水源的地方安营扎寨 首先,将随行的车辆首尾相连,围成了一个大圆圈,再搭配上鹿角、拒马、栏栅……组成了一道防线,人马皆居其内。 其次,从各营挑选精锐之士,组成若干支队伍,在营地内来回巡逻,一刻不得放松警惕! 最后,在营地内设置了十几座瞭望台,派人在上面驻守,监视营地周围的一举一动,若是发现情况,立刻吹号示警! …… 安排妥当之后,天色完全黑了下来,营地内升起了点点篝火,一则用来照明、二则用来烹煮食物。 张存孟不放心,又亲自在营地内巡视了两圈,确定没有任何问题了,这才回到自己的中军大帐内,卸下穿了一整天的厚重铠甲,简单的清洗一下身体,与此同时,手下人端来了饭菜。 饭菜很简单,就是几个粗面饼子、一碟青菜、一碟咸菜……与手下们同甘共苦,这是张存孟始终保持的一个习惯。 “呜!——呜呜!” “不好,官军来偷袭了,传令各营,速速备战!” 拿起个粗面饼子,刚刚啃了一口,大营内就响起了示警的号角声,来自东北方向,连绵不绝、响彻云霄。 张存孟不敢怠慢了,立刻放下饼子,穿好盔甲,手持大刀,快速的冲出了中军大帐,将同样在吃饭的流寇们集合起来,前往东北方向迎战。 因为集合的太匆忙了,有人摔碎了饭碗、有人弄倒了汤盆、还有人踢翻了大锅……弄的营地内一片狼藉。 可当张存孟带领着好不容易集合起来的队伍,来到大营东北角之时,却并没有看到官军的影子,只有一群惊慌失措的自己人。 “什么情况,军官呢?” “回大首领的话,刚才有一支官军前来偷袭,弟兄们发现之后,立刻吹号示警,同时做好了迎战的准备,可那支官军并没有强攻营寨,只是射了几支箭、放了几下火铳就走了,天色太黑了,情况不明,弟兄们怕中了埋伏,就没敢追出去!” 听完手下人的讲述,张存孟爬上一座瞭望楼,亲自查看情况,只见大营外黑乎乎、静悄悄的,没有任何动静。 什么情况,莫非官军前来偷袭,见自己一方早有准备,于是放弃了? 或许吧,不过还是小心一点为好! “传令下去,人马暂且解散,各自用饭休息,还有今晚睡觉的时候,任何人不准脱衣服、不准卸甲胄,兵器就放在身边,随时准备和官军厮杀!” “诺!” “还有今晚巡逻的人手,再增加一倍,一定要睁大了眼睛、盯紧大营周围的情况,一旦发现官军的踪影,立刻禀报!” “诺!” 又做了一番安排之后,张存孟这才返回中军大帐,没有脱甲胄,只是简单的洗了洗手,拿起早就凉透了的饼子,刚要送入口中,不想大营中又响起了示警的号角声,这次是西南方向。 张存孟不敢怠慢了,只得二次放下饼子,拿起大刀、冲出大帐、集合队伍,迅速来到了大营的西南角上,结果和上次一样,并没有见到官军的踪影。 询问得知,刚才来了一支官军偷袭,没有强攻营寨,射了几支箭、放了几下火铳,又跑掉了。 …… 一夜之间,同样的事情反复上演着。 只要流寇们一休息,天威军的士兵们立刻来偷袭,有时还主动的擂鼓、吹号、呐喊……动静闹得很大。 可当流寇们准备迎战之时,天威军的士兵们又消失的无影无踪了,而且后者都是骑兵,前者想追也追不上,只能气的干瞪眼! “大首领,这帮子官军太可恶了,一连来了好几次,打又打不到,追又追不上,怎么办啊?” “大首领,这明显是官军的骚扰之计,诚心折腾咱们,咱们干脆不理他,让弟兄们都把耳朵堵上,在营中安心休息就是了。” …… “不可,岂不闻用兵之道、虚虚实实,如果官兵们在几次假的当中,突然来一次真偷袭,咱们岂不是坐以待毙吗,这样吧,命令各营的弟兄们,一半人持刀戒备、另一半人睡觉休息,轮流守夜!” “诺!” 张存孟和一众头目们并不傻,很快就明白过来了,这是秦锋的骚扰之计,意在用这种方式,削弱自己一方的精神和体力,真是阴险啊! 问题是,明白是明白了,却没有什么好对策,只能让手下人轮流守夜,这样好歹有一半人能休息。 可实际操作起来,这个办法一点都不灵。 因为每次来骚扰,天威军的士兵们又是擂鼓、又是吹号、又是呐喊,动静特别的大。 就算休息的流寇们把耳朵堵上,也不可能完全听不到声音,而在如此嘈杂的声音中,谁又能真的睡得着呢? 其结果就是,一个晚上下来,数万流寇都没有休息好,被折腾的又困又累,第二天,只能带着黑眼圈继续前行。 第二天、第三天,情况同样如此。 第四天,情况有变,不仅是夜间频频遭到骚扰,就连白天都不太平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一十三章 流寇躲进山谷了! 中午时分,蜿蜒崎岖的道路上,流寇大军正在缓缓行进着,一个个无精打采、哈欠连天,困倦的连眼睛都快睁不开了,甚至有人走着走着就睡着了,不断栽跟头。 眼见手下人实在支撑不住了,无奈之下,同样挂着大黑眼圈的张存孟只能下令‘停止前进,原地休息!’ 命令下达,流寇们如蒙大赦,在路边随便找个地方,也不管干净不干净,仍下刀枪、倒地就睡,很快就响起了阵阵呼噜声,犹如池塘中的蛙鸣一般,此起彼伏、不绝于耳。 不想流寇们刚刚睡了一小会儿,从附近的树林中突然冲出一支天威军的骑兵,一边吹着嘹亮的号角,一边如旋风般冲杀过来…… “呜!——呜呜!” “官军来啦,官军来啦……都别睡觉了,快点起来迎战,再睡就没命了。” “没命就没命吧,只要让我睡觉,掉脑袋我也认了……呼呼!” “起来,快起来砰、砰!” …… 天威军的骑兵越来越近,眼看就要冲到近前了,可困倦至极的流寇们却不愿起来迎战,依旧躺在地上呼呼欲睡,大小头目们没有办法,只能是又喊又骂、又拉又拽! 可是拽起来这个、那个又倒下了,拽起来那个、这个又倒下了,气的人火冒三丈,只能用脚一阵的乱踢! 最后费了九牛二虎八个骆驼的力气,好不容易将人都踢了起来,排列好队伍,正要上前交战,却见天威军的骑兵们调转马头,瞬间就跑的无影无踪了。 而同样的情况,一上午的功夫已经发生四次了,只要流寇们一休息,天威军的骑兵就会出现,擂鼓吹号、又喊又叫。 等流寇们上前迎战之时,天威军的骑兵又飞快的跑掉了,而流寇们没有几匹马,根本就追不上,只能气的干瞪眼……周而复始、无休无止,几天时间下来,将流寇们折腾的是精疲力尽,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 无奈之下,大小头目们只能找张存孟商议对策“大首领……哈欠,弟兄们实在撑不住了,快点找个地方,哈欠、哈欠……好好休息一下吧,否则再这样下去,怕是就要……要……哈欠,全军崩溃了!” “传令下去,派人到周围查看地形,看看有没有可以驻扎休息的地方!” “哈欠、哈欠……诺!” 张存孟派出了大量的人手,到周围查看山川地形,希望能找到一处可以不受骚扰、好好驻扎休息的地方。 片刻之后,有一队人乐滋滋的回来了。 “启禀大首领,东南十里发现了一座山谷,里面又大又宽敞,可以用来驻扎休息。” “哦,看看去!” 冒着和天威军骑兵遭遇的危险,张存孟带领一队人马,亲自前往查看,果不其然,向东南走出十里之后,眼前出现了一片东西走向的山脉,长约二十余里,中间有一条长长的山谷。 山谷呈‘申’字形,两头出口又长又窄,内部却特别大,容纳几万人都不成问题,而且地势平整、草木丰茂,两侧皆是悬崖绝壁,更有几条溪水涓涓流淌,提供了充足的水源……如此地形,用来驻扎休息再合适不过了。 张存孟当即下令,让大军进入山谷中驻扎,好好的修整一番,等养足了精神,再继续南下。 话又说回来了,山谷地形险要,大军驻扎其中,可以免受骚扰不假,可一旦被封堵在里面,就成了笼中鸟、瓮中鳖,想逃都逃不出来,非常危险! 因此上,进入山谷之后,别人都美滋滋的睡觉去了,张存孟却不敢休息,强打着精神,带领着中军营的人马,砍伐树木、搬运土石,在山谷两头出口处各修筑了三道壁垒,并驻守了大量的人马,如此就不怕被封堵在里面了。 …… 天威军的游骑兵,一直在监视着流寇们的一举一动,见其躲进了山谷中修整,立刻将情况上报。 得到禀报之后,秦锋带着韩山君、董天豹等人来到了山谷附近,而后登上一座小山包观察情况“这几天,咱们效仿独狼斗野牛的法子、日夜不停的骚扰,眼看就要将流寇们给拖垮了,没想到流寇们躲进了山谷中修整,若是让其缓过劲儿来,咱们岂不是前功尽弃了吗?” “没那么便宜,兵法有云‘死山绝谷、莫要轻入’,张存孟不懂兵法,竟然将数万人马带入山谷中驻扎,咱们干脆顺势而为,将其封堵谷中,来一个瓮中捉鳖如何?” “想要瓮中捉鳖,就得占领山谷两头的出口才行,流寇们修筑了三道壁垒,并且派了重兵把守,咱们的兵力有限,若是强攻的话,就算能夺过来,也要付出巨大伤亡,未免有些得不偿失了。” “强攻不行,偷袭如何?” “很难,如果只有一道壁垒,夜间出兵偷袭的话,我有八成把握夺下来,可是一次夺取三道壁垒,就没有把握了,一旦流寇组织反扑、还是要硬碰硬,对咱们不利!” “从两侧悬崖爬上去如何?” “太陡峭了,人多了爬不上去,人少了上去也没有用!” …… 连着商议了几个办法,都没有把握夺取山谷出口处的壁垒,正当一筹莫展之际,手下亲兵来报 “启禀大人,我们在附近的树林中抓住两个鬼鬼祟祟的家伙,很可能是流寇派出来的细作,来打探我军虚实的。” “哦,流寇细作,带过来!” “诺!” 很快的,亲兵们带来了两名衣衫褴褛、面黄肌瘦的中年男子,脸上都充满了恐慌之色。 来到近前,两名男子立刻跪了下去“大人明鉴啊,我们不是流寇细作,我们是本地村民,是出来挖野菜的,见到有大批流寇过来、心中害怕,才躲进了树林中,大人饶命啊!” “你们叫什么名字?” “小人叫王毛顺、小人叫刘满仓,都是十里外清水村的村民!” “既然是本地村民,肯定熟悉本地地形了,我来问你们,这是什么地方?” “回大人的话,这里是水泊金山!” “水泊金山?” 秦锋有点糊涂了,听这名字的意思,该是有山有水才是,山自己倒是看到了,可是水在那里呢? “大人有所不知,眼前这座山叫做金明山,山势高耸陡峭,可是周围的地形比较低洼,而在此山西北三十里外有一条金川河,乃是洛水上游的一个分支,水流量非常之大! 一百多年以前,金川河本是从金明山脚下流过的,并在低洼处汇聚成了一大片水泊,方圆足有四五十里,将金明山团团包围,故而取名水泊金山! 后来随着泥沙淤积,河道出现了严重堵塞,金川河出现了变道,从此离开了金明山,而失去了水源之后,山脚下的水泊慢慢干枯消失了,可是本地百姓已经叫习惯了,还是称这里为水泊金山!” …… 一番询问之下,秦锋相信了两名男子真是本地村民了,否则不会对附近的山川地形如此熟悉。 “你们两个听真了,我是榆林镇—白城子守备官秦锋,奉三边总督杨大人之命,带领人马前来追剿流寇,如今人马来到此处,对山川地形极为陌生,正需要几名向导,你们两个可愿效力?” “愿意、愿意,只要大人不杀我们,我们愿为大人效力、附近的山川地形我们都熟悉!” “放心吧,只要你们好好效力,本官亏待不了你们,这是定金,等打败了流寇之后,本官另有重赏!” 说话间,秦锋掏出两个小金元宝、皆是五两重的,递给了王、刘二人。 看着眼前黄橙橙的金元宝,二人却害怕的不敢收下。 无奈之下,秦锋只好将金子塞进了二人怀中,二人连忙磕头致谢“多谢大人赏赐,多谢大人赏赐……但不知我们能为大人做点什么?” “嗯,你们先带本官到金川河边看看吧!” “是!” 在两名村民的带领下,秦锋一行人向西北方向行进,大约前行了二十多里路,眼前果然出现了一条河流。 河流自北向南流淌,再折向了西南,河面足有十几丈宽,而且水量充足、波涛汹涌。 金明山就位于河流的东南方向,二者相距二十余里,中间本来有一条河道的,因为淤积严重,已经无法流通了,但是旧河道的痕迹依旧清晰可见。 看着眼前波涛汹涌的金川河,又看了看昔日的旧河道,秦锋心中生出了一个大胆的计划以水代兵,围困流寇!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一十四章 以水困敌之计! ‘疏通原来的旧河道,将金川河的河水引到金明山脚下,重新形成巨大的水泊,将山谷里的流寇们围困住,待其粮草辎重耗尽,再对其进行招降,如此兵不血刃就能解决掉数万流寇!’ 这个计划理论上行的通,可要想将理论变成现实,肯定会遇到很多难题,而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对旧河道进行一番考察。 想到这里,秦锋带着众人向旧河道走去,对地形高低、河道长度、方位走向、土壤硬度……进行详细的考察,结果刚考察了一小会儿,秦锋就郁闷的发现,自己设想的疏通旧河道的计划根本行不通。 旧河道呈东西走向,全长二十里左右,因为泥沙淤积、逐渐变成了一片平地,而淤积出来的土地非常肥沃,于是附近的村民们对土地进行了整理,将之开垦成了耕田,用来种植粟米,如今正值初夏,粟米苗已经一尺多高了,而且长势不错! 如果现在疏通旧河道的话,肯定会毁掉大量的庄稼,这有损村民们的利益,大灾之年,村民们已经很苦了,再毁了他们赖以活命的庄稼,于心不忍。 更重要的是,流寇们在金明山上、选择视野开阔的地方设置了几座瞭望台,观察周围的情况。 而旧河道周围树木稀少、无遮无挡,如果动土施工的话,肯定会被流寇们发现,进而迅速离开山谷……因此上,疏通旧河道的计划,完全行不通。 不过嘛,经过一番仔细观察,秦锋发现旧河道以北十余里,有一片茂密的森林,东接金明山、西到金川河,面积非常之大。 如果在森林里挖掘一条新河道,同样可以将河水引过去,而且有大量的树木遮挡,动土施工的时候、就不怕被流寇们发现了。 另外吗,新河道挖成之后,可以向南引几道水渠,帮助村民们灌溉庄稼之用,可谓是一举两得! 问题是,在森林里挖掘新河道,可比在平地上疏通旧河道难多了。 秦锋估算了一下,二十里距离,如果有一万劳力日夜赶工,八天左右可以将新河道挖通。 而自己手下本来有七千多人,之前为了剿灭王左桂,死伤了一千多人,如今只剩下六千多人了。 而这六千多人,还不能全部用来疏通河道,得留下相当一部分人警戒巡逻、监视敌情,能用的人不足五千,如此就需要半个月左右才能完工;而流寇们在山谷中修整,短则两天、长则三天,就会继续启程南下了,等新河道挖掘好了,怕是流寇们都开始围攻延安府城了。 怎么办? 要想顺利的实施计划,就得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加快挖掘新河道的速度,这就需要大量的增加人力,人力从何而来? 二是想方设法、拖延流寇们启程的时间,又该如何拖延呢? 沉思许久,秦锋心中有了一个大胆的计划,但是这个计划中充满了变数,稍有不慎、就会满盘皆输,而成功的几率不超过三成。 三成几率,自己要不要赌上一把呢? 赌了!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这一把能赌赢了自然最好了,若是老天爷不保佑、赌输了,那也没什么,大不了另谋良策! 秦锋是个果决之人,下定决心之后,将一众心腹们召集过来,把自己的计划详细的讲解了一遍,在得到众人的支持之后,开始调兵遣将“马勇、马武听令!” “属下在!” “你们带领骑兵营在金明山周围警戒,监视流寇们的一举一动,如果流寇们派人出山谷探查情况,立刻射杀、不留活口!” “诺!” “韩山君、董天豹听令!” “属下在!” “你们带领其余人马,在北边的森林边上安营扎寨,周围多设一些岗哨,严禁流寇的探子进入,还有就是抓紧时间,多准备一些挖土用的工具,不得有误!” “诺!” “耗子,你是挖土的行家,立刻带人到森林中,测量出一条最省时、最省力的河道路线来,不得有误!” “诺!” 调兵遣将之后,秦锋又将两位村民叫了过来。 “王毛顺、刘满仓,本官问你们,金川河附近有多少村落,村落中大概有多少户村民?” “回大人的话,金川河附近共计有三十多个村子,规模有大有小,小村一二百户、大村七八百户!” “嗯,最近几年,村民们的日子过得很苦吧?” “回大人的话,日子过的苦透了,又是干旱无雨、又是流寇劫掠、又是官吏……咳咳……村民们的日子苦啊!” “你们真听了,本官准备挖一条新河道,需要大量的人手,你们两个去告诉附近的村民们,凡是来这里干活的,一天管三顿饱饭、再给五十文铜钱,人数越多越好,要身体强壮的劳力!” “一天三顿饱饭、还给五十文铜钱?” 听了秦锋的话,王毛顺、刘满仓偷偷对视了一眼,目光中满是不相信的神色。 如今这年头,老百姓给当官的干活,从来都是白干,没有任何报酬不说,还得自备干粮、累坏了身体也没人管……今天的太阳又没从西边出来,怎么会有又管饭、又给钱的好事呢,肯定是骗人的。 先把人骗来,而后不兑现承诺,逼迫着白干活,这样的缺德事以前官府不是没干过! …… 知道王、刘二人心中有疑虑,不相信自己的话,秦锋没有解释什么,而是和身边的熊大、熊二低语了几句,兄弟两个立刻带着十几名士兵离开了,过了一顿饭的时间返回来,还抬着几个大箱子,打开之后,里面全都装满了白花花的银子! “本官派一队人马,和你们一起去附近的村子中招募劳力,凡是报名者,先发三天工钱,来了之后,先吃饭、后干活,这下你们信了吧?” “信了、信了,大人放心吧,又给钱、又管饭,有这样的好事,附近的乡亲们肯定愿意来!” “好了,你们立刻出发吧,招募人手的速度一定要快,事成之后,本官重赏你们两个。” “多谢大人,我们这就出发!” 王毛顺、刘满仓领着一队人马,抬着几大箱银子,兴冲冲的出发了。 二人的办事效率很快,当天晚上,第一批村民就来到了大营中……到第二天中午之时,入营的村民已经多达五千多人了,而且还在不断增加中。 而来的这些村民中,既有青壮劳力,也掺杂了不少老人、妇女、孩子。 大灾之年,活命不易,故而秦锋没有责备什么,只是命令火头军们多蒸馒头、打饼子、熬浓粥……只要有村民来了,先吃饭、管够吃,吃饱喝足之后,再交由耗子指挥,在森林中开始挖掘河道。 还有天威军的士兵,抽调出了五千人,参加到了挖掘河道的工程中,就连秦锋本人都换上了粗布衣服,和士兵们一起挖泥土、抬箩筐、搬石块,挥汗如雨。 一军主将都这样了,士兵们自然备受鼓舞,人人奋力干活,没有一个偷懒的,还有村民们,在饱饭和工钱的刺激下,同样是人人奋力干活,故而工程进度极快,只用了三天时间,就完成了一半工程。 与此同时,有游骑兵前来禀告‘山谷内的流寇们已经修整完毕,正准备启程出发,继续南下、攻打延安府城。’ 怎么办? 新河道刚刚挖通了一半,如果现在放流寇们离开,岂不是前功尽弃了吗? 不行,必须将流寇们留在山谷中,至少三天,而要想达成这一目的,就得耍点小手段才行了。 于是乎,让韩山君、董天豹等人继续负责挖掘新河道的事情,秦锋洗了个澡,没有穿戴盔甲,而是换了一身黑色长袍,而后坐骑火龙驹,带着熊大、熊二和数百名亲兵,直奔金明山而去…… 来到了山谷附近,让亲兵们分散开来,在附近的树林中多插旗帜、来回跑马,以做疑兵之势。 秦锋只带了熊大、熊二,来到了山谷前面,在距离壁垒一百二十步远的位置停下,而后冲着上面的流寇们大喊道“我乃榆林镇白城子守备官—秦锋是也,请张大首领出面答话!” ………… “什么,秦锋来了,还要与我阵前对话?” 山谷内,大首领—张存孟正在整顿人马,准备离开这里、继续南下,得到手下人的禀告之后,不禁大吃一惊。 略加思索,命令大队人马暂缓启程,而后亲自带着几十名大小头目,爬上了谷口的第一道壁垒,聚拢目光,仔细观看 只见一百二十步远的位置上,果然有三名骑手,为首的是个青年人,大约二十岁左右,生的面如冠玉、眉清目秀,再配上一身黑色长袍和大红色的披风,更添三分英俊之气! “此人就是秦锋嘛,小模样长的真俊,比戏台上的粉面小生都好看!” “千万不要轻敌了,姓秦的看着眉清目秀、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实则心狠手辣、杀起人来从不眨眼,故而才得了一个‘玉面人屠’的绰号,对此人,大家一定要多加小心才是!” …… “大首领,姓秦的只带了两名护卫,趁其不备,咱们派一队精兵冲出去,将此人生擒活捉,或者乱刀砍死,官军们群龙无首,肯定会不战自败的!” “是啊,大首领,机会难得、不可错过,小弟不才,愿意带人冲出去生擒秦锋!” 对于手下人的提议,张存孟不禁怦然心动,可是一番观察之后,又无奈的摇了摇头。 “不可,你们看,秦锋神态自若、肯定是早有防备了,你们再看远处的树林当中,尘土飞扬,还有旗帜闪动、里面肯定埋伏了大量的兵马,如果咱们冒然冲出去,只怕擒拿不到秦锋,反而白白折损人马!” “大首领,那怎么办?” “谁也不准轻举妄动,我和他对几句话,试探试探再说!” 接下来,张存孟整理一下衣衫、稳了稳心神,而后走上了壁垒最高处,大声喊道“我乃义军大首领—张存孟是也,对面的可是秦将军吗?” “在下秦锋,久闻张首领的大名、如雷贯耳,今日得见尊容,真乃三生有幸!” “不敢当,在下亦久闻秦将军的大名,今日得见、才是真的三生有幸,却不知秦将军约见在下,所为何事啊?” “呵呵,秦某今日前来,一是见识下张首领的风采,二是有几句良言相劝,还望张首领和诸位头目静听崇祯元年以来,西北大旱、赤地千里,民生凋敝、哀鸿遍野,再加上贪官污吏上下其手,苛捐杂税多如牛毛,逼的百姓们卖田卖房、卖儿卖女,实在活不下去了,这才揭竿而起、聚众造反,对这一点,秦某深表同情! 可话又说回来了,聚众造反、成为流寇,靠着抢家劫舍活命,终究不是长久之计,还望张首领和手下弟兄们可以看清局势,接受朝廷的招抚,本官可以保证,只要你们接受招抚,前罪一概既往不咎,还会得到妥善安置,不知意下如何?” 没想到,秦锋是来招抚的,听完了这一番话,张存孟和一众头目们都沉默了。 其实大半年之前,三边总督杨鹤曾经派使者前来招抚过好几次,那时候嘛,张存孟和头目们一起商议过,认为这是官府设下的圈套一旦接受了招抚,就会被诱骗缴械,而后集体坑杀掉! 又或者,被安排去攻打别的流寇,等拼的两败俱伤了,再将人员拆散开来、挨个赐予毒酒……就像《水浒传》里的宋江和梁山兄弟一样没有好下场的。 因此上,张存孟和头目们没有接受招抚,反而将使者乱棍打了出去。 没想到,判断失误了。 西北地区,共有三十七股流寇接受了招抚,人数多达十万之众,而这些人并没有遭到杀戮或者虐待,有的去神木一带挖煤挣钱,有的到无定河一带开荒种地,全都到了妥善安置。 三十七位流寇大头目,更是加封官职,赏赐宅院、田地、银子……如今小日子过的美哒哒! 得知情况之后,张存孟等人颇有一点后悔,可惜已经晚了。 现如今,秦锋又一次提出了招抚,是否该答应下来呢?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一十五章 耽误一天,不是什么大事! 张存孟想受到招抚吗? 平心而论,非常之想。 与一心想当皇帝的王左桂不同,张存孟性格随和、没什么野心,而且早就厌倦了天天四处流窜、日日刀头舔血的流寇生活,故而非常希望受到招抚,放下刀枪、回家过太平日子去! 尤其是最近两个月,在战场上屡屡受挫,手下弟兄死伤惨重,张存孟看在眼里、痛在心里,对招抚就更加渴望了。 …… 张存孟会接受招抚吗? 实话实说,不会接受,起码现在不会。 一则,揭竿而起以来,张存孟带领手下弟兄们四处攻城掠地、夺营拔寨,杀掉的贪官污吏、地主老财不计其数,双手沾满了血腥,凶名之盛,甚至惊动了大明朝廷,被列为陕北三大流寇之一。 这种情况下,朝廷会予以招抚吗? 即便招抚,又有几分诚意? 招抚之后,会不会受到反攻倒算,落个死无葬身之地的下场……对此,张存孟感到深深的忧虑和畏惧! 二则,张存孟曾经与王嘉胤、王自用结为盟友,约定了共同进退、守望相助,而后又派李自成等人南下,向闯王—高迎祥求援。 如果这时候接受了招抚,岂不等于变相的背叛了朋友嘛,张存孟一向义气深重,不愿做言而无信的小人,故而不能接受招抚。 话又说回来了,虽然不能接受招抚,张存孟却不想将这条路彻底堵死了,因为眼前的局势对自己一方十分不利营中的粮草辎重越来越少,继续南下、能否攻克延安府城,心中毫无把握,高迎祥会不会前来救援,同样没有把握! 如果两个希望全部落空了,局势进一步恶化,那时候,自己大不了拔刀自刎、落个痛快,可手下数万弟兄怎么办,得给他们留一条活路啊,而接受招抚,就是最后的活路了。 于是乎,张存孟陷入了想要接受招抚,不能接受招抚,又不想完全拒绝的矛盾处境中。 心情如此矛盾,一时间不知如何回答。 另一边,秦锋继续大喊道“招抚之事,关系重大,一时间难以决定亦在情理之中,这样吧,秦某这里准备了一些酒菜,张首领若是有意的话,就请从壁垒中走出来,你我相对而坐,一边吃喝、一边详谈如何?” “这个嘛……好吧,请秦将军稍候片刻,张某这就出去,陪你喝上几杯!” 接到秦锋的邀请之后,张存孟沉思片刻,竟然真的答应了,而后准备走出壁垒,却被一众头目们拦住了。 “大首领,不能出去啊,太危险了,小心有诈!” “秦锋只带了两名护卫,就敢到咱们的壁垒前喊话,而且稳如泰山、毫无惧色,我若是不敢出去,岂不让他耻笑吗;还有招抚之事,可以试着谈一谈,看看秦锋究竟有几分诚意,以后如果局势不利、实在支撑不住了,还能给弟兄们留一条活路!” “大首领用心良苦,弟兄们感激不尽,既然如此,那就多带几个人一起出去,万一遇到了危险,可以保护大首领退回来。” “我陪大首领出去!” “我也陪大首领出去!” “都不要争了,秦锋只带了两名护卫,我若是带一大群人出去,岂不显得胆小怕死嘛,这样吧,赛张飞—张有德、小关羽—关兴勇陪着我出去,余者都留在壁垒内,做好随时接应的准备!” “诺!” …… 大小头目们争先恐后,都想陪着一起出去,张存孟没有答应,从中挑选了两个性格沉稳、武艺不俗的头目,做为自己的护卫。 接下来,三人内穿软甲、外罩长袍,腰佩刀剑,收拾干净利落了,这才缓缓的走出了壁垒大门,径直来到了秦锋面前。 “秦将军,张某来了!” “呵呵,张首领好胆色,是一条好汉子!” “不敢当,与秦将军相比,张某还差的远呢!” “熊大、熊二,将带来的酒菜都摆上,我要和张首领好好痛饮一番!” “诺!” 随着一声令下,熊家兄弟从马背上取下一大块羊皮毯子,铺在了地面上,又取出了两条烤羊腿、一大块熏野猪肉、一碟茴香豆……一大坛子美酒,还有两个铜碗,都是事先准备好的。 接下来,秦锋拿过酒坛子,一巴掌拍开了封泥,倒了满满两大碗美酒,酒液清亮透明、醇香芬芳,乃是西北地区最有名的皇台酒,这种酒是用高粱酿制成的,喝起来又香又烈、回味悠长,乃是西北汉子们的最爱了! “张首领,今日初次见面,秦某先干为敬!” “秦将军豪气干云,张某不才,陪你一碗!” “痛快,哈哈!” 倒好酒之后,秦锋首先端起一碗来,将之一饮而尽,还亮了亮碗底,以示绝无问题。 张存孟见状,端起自己面前的酒,同样一饮而尽,而后与秦锋对视一眼,全都仰天大笑了起来,几天之前,二人还在战场上拼个你死我活,如今又坐在一起饮酒,其中滋味,一言难尽啊! “张首领今年贵庚?” “万历二十年生人,今年三十八岁了,秦将军呢?” “我是万历三十九年生人,今年一十九岁!” “一十九岁的年纪,便统帅千军万马、纵横沙场,屡立大功,秦将军真是少年豪杰啊,张某深为佩服!” “不敢当,张首领家中还有什么人?” “张某命苦,父母早逝,没有兄弟姐妹、没有三亲六故,多亏了乡亲们救济,这才长大成人,十八岁之时娶了邻村渔家女为妻,可惜没过几年,妻子难产去世了,从此张某未曾再娶,一直孤身度日!” “如此说来,张首领确是苦命之人,其实秦某也差不多,父母早逝、没有兄弟姐妹、没有三亲六故,过苦日子长大的,不过我有一位未婚妻,温柔贤惠、心地善良,乃是难得的好女子,再过两年,我就会和她成亲,到时候,如果张首领方便的话,可以来喝杯喜酒……” 吃喝之间,秦、张二人交谈了起来。 一开始,谈的都是出身来历、家庭情况之类比较亲和的话题,待慢慢的熟络之后,这才转入了正题当中。 “张首领带领手下人马,猛攻安定城二十余日而不克,反而死伤惨重、疲惫不堪,如今大举挥师南下,想来是冲着延安府城去的;延安府城乃是西北重镇,城防坚固、粮草充足,且有重兵把守,以疲惫不堪之弱旅,攻重兵防守之坚城,大首领以为有胜算吗?” “哼哼,路在人走、事在人为,不试一试,又怎么知道做不到呢?” “呵呵,张首领不是莽撞之人,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肯定是有所倚仗的,若是秦某猜测不错的话,张首领是搬救兵了吧? 如今西北众流寇当中,有实力、有胆量前来救援的,无非是两支而已一是占据府谷一带的王嘉胤、王自用,二是占据在西安府北部的闯王—高迎祥,前者如今正被尤老将军的人马围攻,自顾尚且不暇,根本无法出兵救援,如此算来,张首领期待的援兵就是后者了。 闯王—高迎祥手下兵强马壮、而且此人颇有胆色,接到张首领的求援消息之后,肯定会出兵北上的,而后南北对进、围攻延安府城,这倒是一步好棋;很可惜,从西安府北部到这里,说远不远、说近不近,高迎祥的人马就算是日夜兼程,起码要十五天之后才能靠拢过来,而张首领这边,怕是连五天都撑不住了。” “哦,你说我支撑不了五天?” “没错,天罗地网已经形成了,故而秦某敢断言,最多五天时间、张首领必定全军覆没!” …… 派人向闯王—高迎祥求援的事情,只有自己和一众心腹头目们知道,没想到秦锋三言两语之间、就将事情推测出来了,这让张存孟有点心慌! 五天之内、全军覆没的话,张存孟则坚决不信。 自己手下还有五万多人,而秦锋只有六七千人,双方兵力相差悬殊,这仗无论怎么打,短短五天之内、自己也不可能全军覆没啊! 可看秦锋说话的样子,非常自信,莫非这家伙有什么倚仗不成? 天罗地网已经形成了,这句话又是什么意思? …… 没等张存孟张明白呢,就见秦锋取出一个小包裹,打开之后,里面是一面天蓝色的旗帜。 “张首领,请记住秦某的话,五天之内、阁下必定全军覆没,而这面旗帜,秦某送给阁下的一件护身符;五天之内,只要张首领让人升起这面旗帜,而后带领部下走出山谷、交出兵器,就可以按照主动接受招抚对待,如果超过五天、还没有升起蓝旗的话,那就只能全部剿灭了。 言尽于此,听与不听,尽在阁下,今日酒性已尽,秦某就告辞了!” 说话间,秦锋干了最后一碗酒,双手抱拳告辞,而后带着熊大、熊二翻身上马,飞快的离开了。 是非之地,张存孟不敢久留,冲着远去的身影拱了拱手,而后带着两名护卫退回了壁垒当中,至于那面蓝色旗帜,一起带了回来。 人是回来了,可张存孟的心没有回来,一直在回味秦锋刚才的话,五天之内,自己真的会全军覆没吗,与此同时,一众头目们围拢了过来。 “大首领,咱们今天还启程南下吗?” “罢了,再在山谷内修整一天,明天早晨,启程南下!” “诺!” 本来准备今天启程南下的,没想到秦锋来了,又是喊话、又是喝酒,不知不觉半天过去了。 如今太阳已经偏西了,如果人马启程出发,走不出十几里远,就又要安营扎寨了,如此的话,还不如在山谷内多待一天,明天早一点启程就是了。 横竖只耽误一天时间,不是什么大事!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一十六章 一天又一天! 金乌西坠、玉兔东升,夜幕降临了。 为了确保明天有充足的精神和体力继续南下、攻打延安府城,用过晚饭之后,大部分流寇都钻进帐篷中休息去了,山谷内很快响起了阵阵鼾声,此起彼伏、宛如蛙鸣! 另有少部分流寇,点燃篝火、手持兵器,在壁垒和瞭望台上值夜,紧盯山谷周围的情况,提防天威军前来偷袭。 …… 中军大帐内,张存孟并没有休息,而是倒背着双手、像老驴拉磨一样不停的转圈子,还不时叹息几声,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 为何忧心呢? 自然是白天里,壁垒前的那一番对话了。 ‘天罗地网已经形成了,五天之内、阁下必定全军覆没’……这是秦锋在大话欺人,还是意有所指,如果是后者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自己有五万多人马,而秦锋只有六七千人,双方兵力相差悬殊,短短五天时间,自己怎么可能全军覆没呢? 除非秦锋有特殊手段,或者大量的增加兵力。 等一等,增加兵力,难道说,有大量的官军赶到了这里,并对自己一方形成了合围之势,准备一举全歼,因此秦锋才敢口出狂言……一个大胆的想法出现在张存孟的脑海中,随即又被否定了。 要知道,如今西北边军的主力人马、正在府谷一带围攻王嘉胤和王自用所部,战事进行的十分激烈,不可能分兵对付自己的。 又或者,大明朝廷从别处抽调了兵马,专门来对付自己? 倒是有这种可能。 可抽调人马这种事非同小可,自己为何一点风声都没有听到呢,而且观察山谷四周,除了驻扎在西南二十里外的天威军,并未发现别的官军啊! 没有增加兵力,那就只能用特殊手段了,可是最近几天,天威军的主力人马一直待在营地里,没有任何异动,又能耍什么手段呢? 想不明白! 实在想不明白! …… 一直琢磨到了二更时分,张存孟还是没有任何头绪,反而觉得十分疲惫了,正准备倒头睡觉呢,一名负责驻守山顶瞭望台的小头目慌慌张张的跑了进来“启禀大首领,东北方向发现了一支队伍正在行进,疑似是官军!” “哦,有多少人马?” “行军队伍很长,从火把数量上来看,至少有六七千人马!” “走,看看去!” 张存孟不敢怠慢了,立刻召集来十几名头目,一起爬上了山顶的瞭望台,聚拢目光、向东北方向仔细观看。 果不其然,旷野中有一条长长的火龙,是由大量火把聚集而成的,从数量上来看,至少有六七千人,正缓缓的移动着,目测距离山谷三十里左右。 “莫非是秦锋的天威军?” “天威军驻扎在西南方向,怎么会跑到东北方向呢,而且咱们的人一直盯着天威军的营地,并未见到大队人马外出啊!” “如果不是天威军,那就是别的官军队伍了,大首领快看,东南方向又出现了一支队伍,起码五六千人!” “大首领快看,西北方向也出现了一支队伍,人数不少于八千!” …… 张存孟和一众头目们议论之际,东南四北、四面八方,全都出现了举着火把的队伍,少则四五千人、多则七八千人,全都加在一起的话,差不多有五六万之众,并对山谷形成了重重合围之势! 看到这一幕,张存孟不禁想起了之前猜测的事,难道真让自己猜对了,大明朝廷最近没有闲着,暗中抽调了大量的兵马,投入到陕北地区,并对自己一方形成了合围,准备一举全歼! 那样的话,自己一方可就太危险了,身陷重围之中,稍有不慎,就是一个全军覆没的下场……之前秦锋没说大话! “官军起码有五六万人,一下调集来这么多兵力,咱们为何事先一点察觉都没有呢,难道这些官军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纠结这些已经没有意义了,如今咱们陷入了官军的重重包围之中,必须尽快突围出去才行,否则等官军站稳了脚跟,四面八方的围攻上来,咱们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说的对,趁着官军们刚刚来到、立足未稳之际,咱们将人马集中起来,一鼓作气冲杀出去,如此才有生路,大首领,快点下命令吧!” …… “都别慌,让我好好想一想!” 张存孟是一个优柔寡断的人,可眼前这种局势,再优柔寡断的话就只有死路一条了,于是乎,一咬牙、一跺脚,决定听从头目们的建议,带领人马突围出去! 话又说回来了,突围是突围,却不能跟没头苍蝇一样的乱撞,起码要摸清官军的兵力部署情况,而后选择一个兵力薄弱的地方突围,如此才有成功的希望,并减少手下人马的损失。 因此上,张存孟睁大了眼睛,紧盯着那些移动的官军队伍,看看是如何部署兵力的? 那知刚看了一会儿,旷野中的火把突然全部熄灭了,变成了黑暗一片,什么都看不见了,只有阵阵的号角声传来。 很显然,官军正在设置包围网,又担心暴露了兵力部署情况,于是熄灭了火把,改用号角调兵遣将! 真是狡猾啊! 事到如今,要想摸清官军的兵力部署情况,寻找到兵力最薄弱的环节,只能派人前去打探了,这可不是一件容易事。 因为天威军的骑兵营一直在山谷周围游弋,监视里面的一举一动,要想出谷探查情况的话,首先得闯过这一关,怎么办? 只能派死士硬闯了,而且事态紧急,必须立刻采取行动。 张存孟和一众头目们商议之后,从数万流寇当中挑选出了四百四十名死士,皆是武艺高强、胆大心细之人,而后集中在一起训话 “弟兄们,实不相瞒,咱们现在被大量的官军重重包围了,要想活命的话,必须尽快突围出去,要想突围出去,就必须摸清官军的兵力部署情况,而这项重任就落在诸位弟兄身上了。 还望弟兄们拼死一搏,在天亮之前冲出山谷,而后迅速摸清官军的兵力部署,并将消息传递回来!” “大首领放心,我们一定完成任务!” “好,时间紧迫,刻不容缓,弟兄们喝了这碗壮行酒,就立刻出发吧——干!” “干!” 喝过壮行酒之后,死士们开始突围了,不是一股脑的胡乱冲出去,而是分成了两批 第一批是四百人,手持各种兵器,出了山谷之后,立刻分成了四队,分别向东、南、西、北四个方向突围。 “流寇突围了,流寇突围了……呜呜!” “弟兄们,和官军拼了,杀呀!” 四百名突围的死士,很快就遇到了天威军的骑兵们的拦截,而后双方混战在了一起,呐喊声、碰撞声、惨叫声……此起彼伏。 趁此机会,第二批四十名死士在夜色掩护下,各骑着一匹快马,悄悄的溜出了山谷,向着东南方向突围而去…… 小半个时辰之后,山谷周围的喊杀声停止了,第一批突围的四百名死士,或是战死、或是被俘,只有十几个人带伤逃了回来。 这一批死士,本来就是用来牺牲的,没能冲出去很正常,关键是第二批死士,有没有冲出去呢? …… 又过了一会儿,东北方向的一片旷野中,出现了三堆熊熊燃烧的篝火,并成‘品’字形排列。 看到了篝火之后,一直守在瞭望台上的张存孟和一众头目们,不禁长出了一口气。 原来这是事先约定好的暗号,在旷野中点燃三堆篝火,说明第二批死士突围成功了。 就不知道四十名死士,到底突围出去了多少人,又是否能摸清官军的兵力部署情况,并成功的将情报带回来呢? 到了这一步,只能是听天由命了! …… 第二天白天,流寇们加强了壁垒上的兵力,提防官军前来进攻,幸运的是,官军没有发动进攻,山谷周围非常平静。 入夜之后,张存孟和一众头目们再次登上了瞭望台,全都紧盯着东北方向,像是在期待着什么…… “火、火,大首领快看啊,是篝火!” “太好了,快,按招约定好的,立刻出兵接应!” “诺!” 三更时分,东北方向的旷野中,再次出现了三堆篝火,这次是呈倒‘品’字形排列的,张存孟等人看到之后,立刻派一支人马出谷,向着东北方向杀去。 很快的,这支人马就被天威军的游骑兵发现了,而后吹响了示警的号角。 听到了号角声,附近的骑兵们纷纷聚拢过来,对这支流寇人马进行截杀,双方迅速混战在一起,厮杀的十分凶猛。 不想这个时候,张存孟又派出了一队人马,向着西南方向冲去……经过一番血战之后,接回了一名伤痕累累、浑身是血的死士。 同样是事先约定好的,死士们摸清了官军的兵力部署之后,会在今晚三更天,在东北方向点燃三堆篝火,而后采用声东击西之计,从西南方向返回山谷中,山谷内的流寇们则出兵接应。 将死士接回来之后,张存孟和一众头目们大喜欢,连忙前来问话。 “情况如何,摸清官军的兵力部署没有?” “回禀大首领,昨夜趁着混乱之际,我们四十名弟兄向外突围,结果中途遇到了一队天威军骑兵的拦截,一番血战下来,只有十六个人冲了出去,余者不是被斩杀,就是被俘虏了。 我们十六个人冲出去之后,一边小心翼翼的躲避天威军骑兵的追杀,一边四处探查官军的兵力部署,那知一番探查下来,发现方圆四十里之内,除了天威军之外,根本没有别的官军!” “什么,没有别的官军,这怎么可能?” 听了死士的禀报,张存孟和一众头目们大吃一惊,昨天晚上,明明看到好几支官军队伍,在山谷周围移动的,怎么会没有呢? “你们看仔细了吗,真的不见其他官军?” “启禀大首领,小的们敢用项上人头担保,山谷方圆四十里之内,真的没有发现其他官军。 小的们也觉得事有古怪,于是分成了两组其中八个回来报信,结果途中战死了七个,只有我一个人侥幸冲了进来,其余八个人,则到四十里外继续探查,若是探查到了官军的踪迹,明天晚上会回来报信的!” 别说兵力部署了,就连官军的踪迹都没探查到,怎么办? 是不管不顾,立刻带领人马突围,冲出去一个是一个;还是再等上一天,等另外八名死士回来,或许能探查清楚官军的情况? 张存孟和一众头目们商议之后,选择了后者。 因为张存孟等人坚信,山谷周围一定有大量的官军,而且官军们非常狡猾,躲藏在了非常隐蔽的地方。 如果现在突围的话,肯定会落入官军的陷阱之中,就算能侥幸冲出去,人马一定会死伤惨重的。 不如多等一天,如果剩下的八名死士能探查到官军的情况,并将情报送回,那就最好不过了。 如果八名死士回不来,或者没探查到情况,那时再强行突围也不迟,仅仅多等一天,应该没什么大碍!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一十七章 上门请降! 崇祯三年五月初八,这已经是流寇们进入山谷的第六天了。 白天的时候,官军们并没有发起进攻,山谷周围依旧静悄悄的,这一点,并没有引起张存孟和一众头目们的怀疑。 因为战事发展到这一步,官军一方掌握了绝对主动权,可以自行选择决战的策略其中以巨大伤亡为代价、对山谷发起强攻,乃是下策! 在山谷周围设下埋伏,等流寇们突围之时进行截杀,乃是中策! 重重合围、步步为营,最终不费一兵一卒,将流寇们活活困死在山谷中,乃是上策! 从局势上看,官军们是立足中策、争取上策,自然不会主动前来进攻了。 与之相反的,流寇一方的粮草辎重越来越少,且深陷重围之中,速战速决、突出重围才是上策,而突围的希望,就寄托在那八名死士身上。 故而夜幕降临之后,张存孟准备好了接应的人马,而后迫不及待的带着十几名头目爬上了瞭望台,瞪大了眼睛、紧盯山谷四周的旷野,期待着有篝火燃起,那是八名死士返回的信号。 一更。 二更。 三更。 一直等到了四更时分,张存孟等人的眼睛瞪的又酸又痛、不停的流眼泪,可依旧没能见到有篝火升起,莫非剩下的八名死士,没能探查到官军的兵力部署情况? 还是在探查过程中,不慎遇到了官军的游骑,被斩杀,或者俘虏了? “大首领,剩下的八名死士估计是回不来了,咱们也不能再等了,必须当机立断、迅速突围!” “是啊,大首领,咱们的粮草辎重不多了,再不快点突围的话,就剩下死路一条了!” …… “弟兄们言之有理,事到如今、只有强行突围了,惟愿老天爷保佑,让咱们冲出一条生路来!” 权衡利弊之后,张存孟点了点头,而后带领十几名头目回到中军大帐内,并将其余头目都召了来,正式下达了突围的命令。 接下来,各营、各队收拾辎重、整顿人马,准备在佛晓时分从山谷中冲出去,那个时候,正是人一天中最困倦的时候,官军们肯定都在睡觉,突围成功的把握更大一些! 很快的,人马都整顿好了。 眼看着佛晓已至,张存孟刚要下令突围,却见一名负责守护壁垒的小头目慌里慌张的跑了过来“大首领,不好了、大事不好了!” “出什么事了,慌张成这个样子,莫非官军前来进攻了?” “不是官军,是水、是水,好多洪水将山谷围起来了!” “啊!” 张存孟大吃一惊,连忙带着一众头目们爬上壁垒观看,而后全都呆愣住了。 只见不计其数的洪水滚滚而来,在山谷周围的低洼之处、迅速汇聚成了大面积的水泊,并将山谷团团围困了起来;而且水泊的水位上涨极快,只怕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将整个山谷淹没掉的! “那里来的洪水,怎么会有这么多洪水呢?” “十之八九是官军引来的,想将咱们都淹死在山谷中,真是好狠毒的手段啊!” “四面八方都是洪水、根本就冲不出去,而且洪水就要淹进山谷中了,立刻让弟兄们转移到山上躲避,否则就没命了!” “怕是来不及了,这里的山势太陡峭了,只有几条小路能够上山,而咱们的人马太多,水位上涨的又太快,根本没有转移的时间……完了、这次真的完了!” …… 就在流寇们手足无措、以为这次在劫难逃之时,原本迅速上涨的水位,竟然渐渐的慢了下来,并在距离第一道壁垒十几丈远的地方,完全停了下来。 洪水没有淹进山谷中,张存孟和一众头目们不禁长出一口气,而后抓紧这难得的机会,立刻组织人马向山上转移。 根本不用催促,流寇们为了活命,全都用出了吃奶的力气往山上爬,刀枪、盔甲、旗帜、帐篷……全都丢弃不要了,终于在天光大亮之时全都转移到了山上。 到了山上,暂时是安全了,而且居高临下、看的非常清楚,洪水是从西边的金川河引过来的,在低洼处形成了大面积的水泊,将山谷围在其中,没有留下一点空隙。 与此同时,天威军全部出动了,数千人马在水泊的外围摆开阵势、严密布防,更有一面‘秦’字大旗,插在了一座小土坡上,上下飘摆、好不威风! 洪水、军队双重围困,如此情况下,被困在山上的数万流寇插翅难逃了。 “该死的,果然是官军搞的鬼,想要将咱们全部淹死,这一招真是狠毒啊!” “以水代兵,这一招的确狠毒,不过秦将军手下留情了,否则咱们现在都去见阎王爷了!” “哦,此话怎讲?” “你们仔细看,这些洪水是从西边的金川河引过来的,短短时间之内、就形成了巨大的水泊,说明水量非常充足,可水位涨到壁垒附近就停下了,这又说明什么……说明官军在引水渠上设置了闸口,并及时将闸口关闭了,否则刚才水位继续上涨,淹进山谷当中,咱们这几万人就全都喂王八了!” “言之有理,可我想不明白,姓秦的为何手下留情,没将咱们置于死地,还有咱们的瞭望哨一直紧盯着山谷周围,根本没见到官军挖渠,他们又是如何将金川河的水引过来的呢?” “秦将军和咱们大首领谈过招抚的事情,看样子前者确有诚意,这才手下留情、没有将事情做绝了,至于官军如何将河水引过来的……这个嘛,我也弄不明白!” 将队伍带上山之后,张存孟和一众头目们聚在一起,讨论事情的来龙去脉。 讨论了好一会儿,有的事情讨论明白了,可有的事情依旧糊涂,尤其是‘挖渠引水’的事情,更是想破了脑袋都想不明白! 难道秦锋是东海龙王转世,能够驾驭虾兵蟹将、翻江倒海不成? 其实到了这一步,明白与否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如何突围出去,否则数万人马困在山上,一旦粮草耗尽,绝对是死路一条! “大首领,咱们可以砍伐树木、制作木筏,而后渡水强行突围,和官军决一死战!” “是啊,大首领,与其活活困死在山上,不如和官军拼了,或许能拼出一条生路呢!” …… 大小头目们纷纷提议强行渡水突围,张存孟没有说话,只是坚定的摇了摇头。 天威军的火器非常厉害、又占据了有利地形,如果自己一方强行渡水突围的话,等于送上门给人家当活靶子打,成功的几率只怕连半成都没有。 退一步说,就算侥幸突围成功了,手下数万弟兄,怕是也得十死七八! 自己当初举旗造反,是要带领弟兄们闯出一条活路,而不是将他们带上死路,因此渡水突围是不可取的,如今唯一的办法就是接受招抚了。 想到这里,张存孟命人取来了那面天蓝色的旗帜,而后开口道“将这面旗帜升起来,立在最显眼的地方,让水泊对面的天威军看到,而后准备一支木筏,我要去见见秦锋,商谈招抚之事!” “大首领,现在商谈招抚是不是太晚了一点,人家还会接受吗?” “无妨的,秦锋曾经亲口许诺过,五天之内,只要升起这面旗帜,就会给咱们留一条活路,此人有英雄气概,想来不会言而无信的!” 张存孟的语气很肯定,其实心中一点把握也没有,毕竟此一时、彼一时啊! 几天之前,自己一方还有突围的是实力和把握,也就有了谈判的本钱,接受招抚、或者不接受招抚,全由自己一方决定! 可是现在呢,数万人马陷入了绝境之中,一点突围的把握都没有了,也就没有了谈判的本钱,自己这次去找秦锋,与其说是商议招抚,不如说上门请降更贴切一点。 更郁闷的,即便自己主动上门请降,人家都未必会答应,甚至可能砍了自己的脑袋,去向朝廷请功。 此一行,可以说是毫无把握、又危险万分! 可为了手下数万弟兄的性命,明知道危险万分,自己也要去试一试,大不了用自己的人头换弟兄们一条生路! 就这样,怀着忐忑的心情,张存孟带着两名手下,乘坐一只刚刚制成的木筏子,向水泊对面划去……而后顺利登岸,并在几名士兵的引领下,来到了一座大帐当中,里面有一桌丰盛的酒菜,还有笑容满面的秦锋。 “罪人张存孟,叩见秦大人!” “张首领快快请起,你我曾经把酒言欢,当以朋友论交,无需行此大礼!” “张某乃罪逆深重之人,岂敢与秦大人以朋友论交,今日前来,别无他意,只希望秦大人高抬贵手,给张某手下数万弟兄一条生路,至于张某本人,是杀是剐、悉听尊便!” “哈哈,秦某曾经说过,五日之内,只要张首领和手下弟兄们愿意接受招抚,前罪既往不咎,并会加以善待,今天是第四天,未过五日之期,秦某自然会遵守前言的,张首领放心就是了……来,请落座,咱们一边喝酒、一边详谈。” 双方见面之后,张存孟立刻双膝跪地,口称罪人。 秦锋连忙双手搀扶,好言安抚了一番,而后拉着张存孟入座,还亲自为其斟酒。 受到这般礼遇,张存孟非常感动,而后谈起了招抚之事,这方面,秦锋早有准备,立刻拿出了拟好的招抚文书。 张存孟不识字,由一名随从为其解读,具体来说就是五条 其一,张存孟及其手下之人是主动接受招抚的,前罪既往不咎,并赐予免死文书,保证其生命安全! 其二,接受招抚之后,流寇们的兵器、盔甲、马匹上交,其余个人财产不动,仍归个人所有。 其三,接受招抚之后,普通流寇愿意归家者归家,无家可归者由官府负责安置,并给予房屋、田地、粮食、耕牛、农具……使其安居乐业! 其四,接受招抚之后,张存孟和大小头目及其家属全部迁往白城子居住,同样保证其衣食无忧、安居乐业! 其五,张存孟和大小头目们的子女后代,可以从军、经商、务农……自由生活,不受限制! 文书最后还注明了,以上各项条件由秦锋负责执行,若有违背,天诛地灭、不得好死!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一十八章 顺利招抚! 张存孟深深的知道,自己这次和秦锋见面,名为商议招抚、实则上门求降,并对求降的结果有过三种预测 第一种,秦锋高抬贵手、将自己和大小头目们监禁起来,其余人则赦免罪行、进行安置,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第二种,秦锋将自己杀掉,人头献给朝廷请功,将大小头目们监禁起来,其余人则遣返原籍,任其自生自灭! 第三种,秦锋将自己和大小头目们全部杀掉,用一大串人头向朝廷请功,换取荣华富贵,其余人则充军发配,或者服苦役! 三种结果当中,张存孟估计着、第三种的可能性最大了,第二种其次之,第一种的可能性最小。 毕竟人性都是自私和贪婪的,用别人的项上人头,换自己的荣华富贵,而且换的光明正大、不用背负骂名,还会得到无数的称赞,这样的事情又有谁能拒绝呢? 没想到,秦锋拒绝了! 更没想到,秦锋开出来的招抚条件,比自己预测的最好的结果还要好、还要优厚! 面对如此优厚的条件,张存孟是不是高兴坏了? 没有! 张存孟非但没有高兴,反而深深的恐慌起来,因为这些招抚条件太优厚了,优厚到让人难以置信,进而怀疑其中有诈先用优厚的条件哄住自己,待自己和手下弟兄们缴械投降,没有了抵抗能力之后,再撕毁之前的协定,而后大肆杀戮……古往今来,官府招降匪类,可是经常用这种手段的。 秦锋何等精明,见张存孟的神色阴晴不定,就知道其心中所想了,于是笑着说道“张首领这般样子,莫非怀疑秦某在招抚上的诚意吗?” “这个嘛……” “哈哈,张首领是明白人,可以好好想一想,昨夜引水围谷之时,如果秦某不及时下令、关闭了水渠上的闸口,此时山谷中该是什么情景? 金明山上草木茂盛,秦某若派人乘坐小船、在夜间悄悄的潜过去,而后四面放火烧山,当是什么结果? 退一步说,就算秦某什么都不做,只要牢牢的围困上一个月,结果又当如何?” 一连三个问题,问的张存孟诚惶诚恐、汗出如雨,连衣襟都湿过来了。 是啊,如果昨天晚上,如果秦锋不下令关闭闸口,任由洪水冲进山谷中,自己和手下几万弟兄怕是都变成鱼鳖的食物了。 现如今,数万人马都聚集在山上,没处躲、没处藏的,如果秦锋采用火攻之计,一夜之间就能全灭! 退一步说,就算秦锋什么都不做,只要围困上一个月,也能将自己和手下数万弟兄活活的困死! 总而言之,如今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是杀是剁还是剐,全在秦锋一念之间,秦锋掌握着生杀大权,又何必多此一举,耍什么诈术呢? 如此说来,这些招抚条件都是真的,自己和手下弟兄们的性命都保住了,还会得到妥善的安置,从此安居乐业! 想到这里,张存孟连忙离开了座位,二次双膝跪地,向秦锋连磕了十几个响头,连脑门都磕红了一大片“秦大人菩萨心肠,施以如此厚恩,张某和手下弟兄们感恩戴德、永生不忘!” “张首领快快请起,什么恩德不恩德的,只要你们以后安居乐业、不再做出反叛之事,便是对我最大的回报了!” 秦锋将张存孟搀扶起来,又是一阵好言安抚,后者感动的涕泪横流,简直将秦锋视做重生父母、再造爹娘了。 …… 有人问了,秦锋为何如此厚待张存孟及其手下人,开出了这般优厚的招抚条件呢? 原因有三 其一,天灾人祸之下,百姓们为了活命,不得不揭竿而起,沦为流寇。 当流寇固然不对,可错误的根源在皇帝、在文武百官、在大户地主,而不在这些贫苦百姓们身上,故而理应厚待一些。 其二,与野心勃勃、残暴不仁的王左桂不同,张存孟这个人没什么野心,而且性格宽和、善待部下,从不滥杀无辜,很少祸害贫苦百姓,对这样有良心的人,理应高抬贵手。 其三,西北地区的流寇多如牛毛一般,光靠武力征讨是无法解决问题,唯有刚柔并济、剿抚并用才行。 如今厚待张存孟及其手下众人,就等于竖立了一个榜样,以后招抚其他流寇之时,肯定可以事半功倍,省下很多力气! 招抚条件谈妥了,可张存孟的神色依旧有异,似乎有什么话想说、又不好意思开口。 眼见于此,秦锋主动开口道“张首领神态犹豫,莫非有什么难言之事?” “唉,张某这点小心思,瞒不过秦大人的火眼金睛,确有一些事情,不知当讲不当讲?” “哈哈,畅所欲言,但讲无妨!” “既如此,张某就斗胆了……是这样,张某这次战败,败的是糊里糊涂,且有两个疑问始终想不明白,还请秦大人解惑其一,金川河距离山谷二十余里,大人是如何神不知、鬼不觉的将河水引过来的呢?” “哈哈,很简单,你们躲进山谷之后,我带人勘察附近的山川地形之时,想出了以水代兵、围困山谷之计,可是原来的旧河道已经变成了农田,位置又太过明显了,不好进行疏通,于是我在北边的树林边扎营,而后带人在树林中挖掘了一条引水渠……那里树木众多、遮挡视线,你们待在山上,自然发现不了了。” 计策已成,也就无需隐瞒了,于是乎,秦锋将自己如何勘察地形、如何请周围的百姓们帮忙、如何挖渠引水的经过详细讲述了一遍。 另一边,张存孟听的目瞪口呆,而后暗骂自己真是太蠢了,只知道山谷内可以驻扎休息,却忽略了周围的山川地形,没有防备‘引水围谷’这一招,结果变成了笼中鸟、瓮中鳖! “还有一件事,同样是百思不得其解,前天晚上,张某站在山顶上,亲眼看到山谷周围有大量的兵马调动,人数多达五六万之众,可派人冲出山谷打探,却没有发现这些兵马的踪迹,敢问秦大人,这些兵马埋伏到何处了,为何一点踪迹皆无呢?” “哈哈,这不奇怪,本为无有之物,自然不见踪迹了!” “无有之物,秦大人的意思是说?” “没错,根本没什么大队兵马,只是一点小小的障眼法罢了!” 要想挖通引水渠,至少需要六天时间,可流寇们在山谷中修整了三天,就准备启程南下了。 为了拖延时间,秦锋特意跑到山谷的壁垒前、找张存孟商谈招抚之事,又是商谈、又是喝酒,硬是拖延了一天时间。 可时间依旧不够,怎么办? 只能耍点小手段了,秦锋派出了一队人马、拉着营中一半的钱粮,到周围的乡村中大量的招募人手;老弱妇孺、有一个算一个,只要报名就给五斤粮食,或者是一百文铜钱。 要干的活很简单,就是晚上的时候排好队,双手各举一支火把,在山谷周围转一圈就行了。 山谷内的流寇们不明真相,还以为是大批官军合围了过来,硬是吓的两天没敢轻举妄动,结果失去了突围的机会,被洪水围在了山谷中! “秦大人,你……你真是……我……我真……唉!” 得知真相之后,张存孟呆愣了好一会儿,想要说点什么、又不知说什么好,只能一个劲儿的狂拍自己的脑门,心情则复杂到了极点。 首先是懊悔,自己太优柔寡断、猜忌多疑了,以至于白白错过了好几次良机,落了个兵败投降的下场,由此看来,自己的确不是统帅之才! 其次是畏惧,这个秦锋太厉害了,计谋百出、鬼神难测,面对这样的对手,那怕再给自己一百次机会,自己也难逃失败的下场。 话又说回来了,败给这样厉害的对手,不算丢人! 最后是欣慰,虽然自己失败了,却有个好下场,以后可以放下刀枪、过太平日子了,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吧! …… 接下来,秦、张二人一边喝酒,一边商谈招抚的具体细节,一直谈到了下午时分,将细节全部谈妥了,张存孟这才起身告辞,带着两名随从返回山谷中,并约定好了,明天上午,带领手下人马出谷归降。 事情到了这一步,已经稳操胜券了,是不是可以松口气,休息一下了呢? 不能! 送走了张存孟之后,秦锋非但没有休息,反而立刻下令‘各营人马加强戒备,任何人不准放松警惕,尤其是今天晚上,加三倍岗哨,监视流寇们的一举一动,若有情况,立刻吹号示警告!’ 又命人弄来了大量的干柴,堆放在水泊的周围,晚上全部点燃,将周围照的亮如白昼一般,不留任何死角! 下达命令之后,秦锋带着熊大、熊二以及一队亲兵,围着水泊连转了三圈,确定没有任何疏漏之处,这才返回了中军大帐,晚上休息的时候,马不离鞍、人不卸甲,逆鳞刀和火绳枪就放在枕头边上,随时准备起身厮杀! 有句话说的好行百里者半九十! 无论做什么事情,越是到了即将成功的时候,越是要小心谨慎,提防有变! 就拿眼前的事来说,虽然张存孟答应接受招抚了,可谁又敢保证,张存孟回去之后、不会突然反悔,而后带领人马强行突围呢? 就算张存孟没有反悔,他手下的头目们呢,会不会反对招抚,进而兵变闹事? 这些事,不得不防啊! 因此上,秦锋才保持高度警惕,并做好了两手准备如果张存孟及其手下人,明天真的出来投降,自然是最好不过了。 如果情况有变,张存孟及其手下人反悔了,不肯出来投降,那就只能武力解决了,正好让这些人知道一下,自己不仅有菩萨心肠,还有屠夫手段! …… 幸运的是,一夜无事,没有异变发生。 第二天上午,张存孟及其手下人马,按招事先约定好的,乘坐着连夜赶制的木筏子,分批分批的出来缴械投降了,期间没有一个闹事的。 秦锋同样遵守约定,将投降的流寇们分别看押起来,并严令士兵们,只要流寇们不闹事就不准打骂、不准凌辱、不准搜刮财物,还要妥善照顾! 接下来,秦锋将自己大获全胜、顺利招抚了张存孟及其数万手下的事情,写成了一份捷报,派人快马加鞭送往固原城—三边总督府,向总督杨鹤报捷;而后拔营起寨,带领手下人马,押送着数万名流寇,返回安定城!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一十九章 返回安定城! 天气晴朗,万里无云。 延安府西北部、通往安定城的宽阔大道上,一支庞大的队伍正在缓缓行进着,其中走在前面、后方、左右两侧的都是天威军的士兵,一个个盔明甲亮、意气风发,而且保持着高度警惕性,武器紧握手中,随时可以投入战斗! 走在队伍中间的、是刚刚接受了招抚的流寇们,包括大首领张存孟在内,共计是五万四千三百八十二人。 崇祯三年—四月二十四,秦锋带领着骑兵营偷袭流寇大营,拉开了战役序幕。 崇祯三年—五月初十,走投无路之下,张存孟带领流寇们接受招抚、战役结束。 整个过程,历时一十七天! 如此短的时间内,天威军数千将士、打败了兵力上数倍于己的强敌,而自身损失极小,真可谓是辉煌大胜了。 获此大胜,做为整个战役的指挥者,秦锋是不是非常得意、非常高兴呢? 没有! 秦锋坐骑火龙驹,走在队伍的最前面,脸色平静如水,没有一点高兴的样子。 为何不高兴呢? 原因有三 一则,流寇也好,官军也罢,都是同根同源的炎黄子孙,身体里流淌着同样的血脉,同族血脉、互相残杀,这样的战争胜不足荣、败不足辱! 二则,这次虽然大获全胜,俘虏了很多流寇,却漏掉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人,就是那位明末第一大反贼—李自成! 李自成本是争世王—王左桂的部下,后来投奔了张存孟,因为作战勇猛,被提拔为左营—第八队队长,在流寇中算是小有名气了。 秦锋带领骑兵营、夜袭流寇大营那一次,曾经和李自成交过手,本想将其置于死地,奈何两次机会都失手了,这让秦锋很是郁闷,并暗暗发誓,一定要斩杀、或者生擒李自成,替天下除害! 张存孟带领着流寇们接受招抚之时,是分批乘坐木筏子渡过水泊的,每上岸一批人,秦锋都要亲自过目,一则清点流寇的具体人数,二则寻找李自成,准备将其擒拿下来。 那知连找了两遍,都没见到李自成的踪影,事后询问得知,李自成带着李过、刘宗敏等人,早就离开了张存孟的麾下,到闯王—高迎祥那里求援去了。 又一次让李自成溜掉了,秦锋非常的郁闷,却没有灰心丧气,反而生出了一股百折不挠、越挫越勇的斗志! 等着看吧,那怕你真是这个时代的气运之子,有莫大鸿福在身,可以逢凶化吉、遇难呈祥,我也要逆转乾坤、胜天半子! 三则,这次招抚了五万多名流寇,进行安置的话,需要大量的房屋、田地、粮食、耕牛、种子……这些东西从何而来呢? 延安府西北部属于重灾区,再加上战火蹂躏,以至于百姓们死走逃亡、十室九空,满目皆是荒凉之色,想在这样的重灾区筹措钱粮,只怕比登天都难! 若是筹措不到钱粮,就无法安置这些流寇,流寇们就会继续造反,之前的胜仗等于白打了……有这件大事压在心头上,秦锋自然是高兴不起来了 …… 秦锋是五月十二日,带领大队人马北返的,五天之后,到达安定县边界之时,收到了一份从延安府南部送来军报。 军报上说本月初八,闯王—高迎祥集结了六万人马,从西安府北部的白水城启程北上,杀进了延安府境内,而且推进速度极快,短短四天时间就推进到了洛川附近。 可是推进到洛川之后,高迎祥的人马突然停止了前进,原地驻扎了两天,又以极快的速度退回了西安府北部。 …… 快速出兵北上,又快速退了回去,别人不知道其中原因,秦锋却是一清二楚。 肯定是李自成到达西安府北部之后,成功的说服了高迎祥,后者这才集结人马北上,想要救援张存孟。 不想人马推进到洛川之时,传来了张存孟全军兵败、接受招抚的消息,高迎祥和部下们商议之后,不敢继续孤军深入,于是又退回西安府北部去了。 面对这一情况,秦锋是又后怕、又可惜! 后怕的是如果自己下手慢了一点,没能及时收拾掉张存孟所部的话,等高迎祥的人马杀过来,两大股流寇汇合一起,人马将多达十一二万之众。 那样的话,自己的本事再大,也无法率领区区数千将士、正面对抗十几倍于己的强敌,只能灰溜溜的退走,或者改用游击战术骚扰敌人。 而两大股流寇汇合之后,足以攻克延安府城,进而横扫整个延安府中北部,如此一来,整个西北战局就会急转直下,变的更加难以收拾,想到这般后果,又岂能不怕呢! 可惜的是天威军的兵力太少了,只有区区数千人。 如果天威军的兵力能增加两倍,秦锋就敢挥师南下,追上高迎祥的人马,出其不意,趁其不备,选择有利的地形,打上一场漂亮的歼灭战,并将高、李二人生擒活捉! 奈何兵力不足,只能看着大好战机白白错过,自然是万分可惜了。 就这样,怀着又后怕、又可惜的心情,秦锋带领人马继续前进,又过了一天,来到了安定城外。 得知消息,城内立刻派人前来迎接,还带来了不少的牛羊、鸡鸭、美酒。 “秦大人大败流寇、劳苦功高,今日率军凯旋归来,下官周致诚代表安定县的父老乡亲们,献上祝捷酒一碗,以及劳军之物若干,还请大人笑纳!” “多谢乡亲们的一片厚爱之情,秦某却之不恭,只好厚颜收下了——干!” 前来迎接的人很多,为首的是安定县县令,叫做周致诚,大约四十岁左右,中等身材、体型微胖,手中捧着一个巨型海碗,里面装满了美酒,起码得有三斤多重,散发出浓郁的香气! 大军出征、敬的是壮行酒,大军凯旋、敬的是祝捷酒,这两种酒是不能推辞的。 于是乎,秦锋跳下马来,双手接过酒碗,将里面的美酒一饮而尽,又亮了亮碗底,顿时赢来了一阵热烈的喝彩声。 “秦大人真是海量啊!” “秦大人年纪轻轻,便立下这般大功,日后必定飞黄腾达、步步高升!” “我等恭祝秦大人,百战百胜、再立新功!” …… “多谢、多谢……不敢当、不敢当!” 接下来,欢迎的人群涌了上来,都是安定城内的大小官吏、士绅名流,不断说着各种恭维的话语,秦锋礼节性的回应了几句,同时在人群中扫了几眼,发现有一个重要人物没出场——雷大鹏。 之前雷大鹏及其本部人马,被流寇大军围困在安定城内,连续猛攻了二十余日,死伤惨重、岌岌可危! 关键时刻,是自己带领天威军前来驰援,安定城这才转危为安的,等于救了雷大鹏一命。 今日自己凯旋归来,于情于理、雷大鹏都该前来迎接才是,可是人没有来,为什么? 恨自己在擂台上将其打败,夺走了榆林镇第一猛将的名头? 又或者,嫉妒自己打败流寇、立下军功? 虽然接触不多,可是秦锋感觉的出来,雷大鹏是一个光明磊落、胸襟开阔的好汉子,绝不会因为这些事故意不来迎接自己的,肯定有别的缘故。 于是乎,秦锋找到了周县令,询问原因。 “秦大人有所不知,之前流寇攻城之时,雷将军带领士兵们拼死抵抗、浴血厮杀,浑身上下负伤十余处,鲜血将战袍都给阴透了,全凭着一口气硬撑着才没倒下去;之后秦大人率兵来援,流寇们惊慌逃窜,安定城转危为安,雷将军一松气,人顿时就倒下了,如今正在养伤,行动不便,故而没有前来迎接,还请秦大人莫要怪罪!” “哦,雷将军的伤势很重吗?” “唉,非常之重,尤其是左肋下中了一支狼牙箭,箭头深入骨中,两翼带有倒勾,连着找了几十位郎中,都无法将箭头拔出来,以至于箭毒入骨,伤口红肿溃烂,还不断的渗血,再这样下去,只怕有性命之忧啊!” “雷将军现在何处,立刻带我前去探望!” “雷将军在下官的一座私宅中养伤,不过嘛,庆功宴已经准备好了,依下官之见,秦大人还是先行庆功,等庆功宴结束之后,再去探望雷将军不迟!” “庆功宴免了吧,立刻带我去探望雷将军!” “这个嘛……好吧,就依秦大人!” 周县令本想再劝几句,可是看到秦锋冰冷的目光,立刻将话咽回了肚子里,而后连连点头同意。 接下来,秦锋下令,大队人马在安定城外安营扎寨、好好修整,自己则带着熊大、熊二以及十几名亲兵,随着周县令一起进了安定城,前去探望雷大鹏……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二十章 救治雷大鹏!(上) 周县令的私宅位于城内东北角上,是一座两进两出的中型院落,虽然面积不大,可是布局讲究、装修精致,又远离大街、清净淡雅,确是一处休养的好地方! 本该清净淡雅的院落,此时却一点也不清净,里面聚集着二十多名中下级武官,一个个犹如热锅上的蚂蚁、不停的转来转去,神色焦急无比。 片刻之后,从后院的一间寝室中走出来两名白发苍苍、满脸皱纹的老郎中,武官们立刻围了上来,七嘴八舌的询问 “蔡郎中、张郎中,情况如何了,二位有没有办法将我家将军身上的箭头取出来?” “唉,回诸位大人的话,那支箭头射的太深了、牢牢扎在了雷将军的肋骨上,而且两侧带有锋利的倒刺,钩住了周围的血肉,我们二人绞尽脑汁,也没办法将箭头平安取出来,实在是无能为力了,诸位大人还是另请高明吧!” “那我家将军的身体还能支撑多久?” “这个嘛,雷将军伤势严重、失血过多,身子非常虚弱,以目前的情况看,最多还能支撑两三日,若是期间无法找到名医救治、将箭头取出来,说句不好听的、怕是就得准备后事了!” “将军……将军啊……呜呜!” 在场的二十多名武官,全都是雷大鹏的部下,而且是一起在战场上经历生死、割头换命的交情。 得知雷大鹏的伤势严重,已经支撑不了几天了,武官们顿时就炸了窝,有的蹲在地上、嚎啕大哭,有的用拳头猛砸院墙、发泄心中的痛苦,还有几个脾气火爆的上前抓住了两名老郎中,用力摇晃起来。 “你们两个老东西,一定要救活我家将军、一定要救活,否则老子宰了你们!” “诸位大人,雷将军的伤势太重了、那支箭头扎的又深,我们二人的确无能为力啊!” “老子不管,今天是能救得救,不能救也得救,如果我家将军有个三长两短,就让你们两个老东西一起跟着陪葬!” …… 两名郎中已经七八十岁了,如何禁得住几名如狼似虎的武官的这般摇晃,差一点给摇晃散架了。 正当此时,一道人影冲了过来,连出数拳,将几名闹事的武官全都打飞了出去。 莫名其妙的挨了拳头,几名武官勃然大怒,从地上爬起来之后,正要进行反击,可看清了出手者的相貌之后,立刻吓的不敢动了,因为出手的不是别人,正是秦锋! 秦锋是谁,别人或许不知道,这些武官却太清楚了,武艺高强如自家雷将军者、都是人家的手下败将,自己这几头蒜上去更是白给了。 更重要的是,前些日子、秦锋带领天威军前来驰援,打败了流寇大军,救下了岌岌可危的安定城,等于救了在场一众武官的性命。 当兵的血性汉子,讲究的是有仇必报、有恩不忘! 如今被救命恩人打了一拳,若是打回去,岂不是恩将仇报吗,那样丧良心的事打死都不能做啊! 因此上,武官们谁也没敢动手,反而主动抱拳行礼“参见秦大人,大人大驾光临,我等未曾出门远迎,还请大人见谅!” “哼,一群五尺多高的壮汉子,向两名老人家动手,丢人、可耻!” “是,秦大人教训的是!” “退到一边去!” 训斥了一众武官之后,秦锋将两位被摇晃的晕头转向、瘫坐在地上的老郎中搀扶了起来,而后道歉行礼“两位老人家,真是对不起了,他们也是一时情绪失控,这才做出了无礼之举,还望多多见谅!” “无妨,无妨的,是我们二人学艺不精、治不好雷将军的伤势,诸位大人这才情绪失控的,着实怪不得他们!” “两位老人家,雷将军的伤势究竟如何了?” “唉,一言难尽,大人进去看看就知道了。” 在两位老郎中引领下,秦锋走进了寝室中,看到了身负重伤、昏迷不醒的雷大鹏! 雷大鹏躺在一张罗汉床上,双目紧闭、呼吸微弱,脸色苍白如纸,身上横七竖八的缠满了白纱药布,尤其是左侧肋下,药布缠的最多了,且有殷红色的血迹渗透出来。 两位老郎中见状,连忙将药布打开,用温水清洗伤口,擦拭干净之后,重新敷上了金疮药、止血散,而后仔细的包扎好,这才勉强止住了血。 趁着两位老郎中包扎伤口之时,秦锋走到床边,仔细查看了一番,发现雷大鹏身上的伤口虽多,可大都是刀剑伤,看着挺吓人的,其实并不严重,真正严重的是肋下箭伤! 箭头扎在了左侧第五根肋骨上,距离心脏非常之近,而且箭头上带有倒刺,钩住了心脏附近几条重要的血管和经脉。 如果强行拔箭头的话,不仅会带下一大块肉来,还会顺势割破周围的血管和经脉,进而引起大出血,人就必死无疑了,因此上,郎中们才迟迟不敢拔出箭头! 可是箭头不取出来,伤口是无法愈合的,不断有鲜血渗出来,大把的金疮药、止血散都没法完全堵住。 另外吗,箭头呆在里面时间太长,已经引起伤口感染了,又红又肿,且有脓水流出。 如此重的伤势,若是换成一般人,怕是早就去阎王殿报到了! 雷大鹏自幼习武,身体极为强壮,这才顽强的支撑了下来,可也快到极限了,若不进行救治的话,长则三天、短则两日,必死无疑! 怎么办,如何才能救雷大鹏一命呢? 秦锋冥思苦想着。 要想救活雷大鹏,一是必须将箭头拔出来,二是对已经感染的伤口进行消炎,而两相比较之下,后者的难度远远大于前者。 箭头虽然扎的很深,可以自己对人体构造的了解,还是有办法将其取出来的,可对已经感染的伤口就无能为力了,因为这个时代没有抗生素一类的药物。 伤口一旦感染,轻则截肢、重则丧命,纵然身为大将亦不例外。 比如三国时期,曹魏一方的大将张郃,被蜀军一箭射中膝盖,不久箭疮迸裂而亡。 另一位大将乐进,被一箭射中了面颊,不久箭疮迸裂而亡。 膝盖、面颊皆非要害,两员大将中箭之后,却莫名其妙的死掉了,其真实原因,应该就是伤口感染导致的。 要想治疗伤口感染,必须要有抗生素,可这个时代没有抗生素,怎么办? 返回原时空去拿……自己没有金手指、无法自由的穿越时空! 自己生产制造……没有设备,而且时间上也来不及了。 寻找一种替代品……倒是可以试一试,就是太危险了一点,可是事到如今,也没有别的选择了,只能让雷大鹏当一回小白鼠,至于能不能救的活,就看他的命硬不硬了! 想到这里,秦锋走出寝室,来到了那群武官面前“你们真听了,我有一个办法,或许可以救雷将军的性命!” “啊,秦大人,您有办法救我家将军的性命?” “嗯,是有一个办法,不过这个办法非常危险,大概只有三成把握,用不用这个办法救人,由你们来决定吧!” 得知秦锋有救人的办法,武官们非常高兴,可得知成功的几率只有三成,又瞬间心中凉了大半截,同时犹豫起来,到底用不用秦锋的办法救人呢? 用的话,成功的几率太低了,一旦失败,顿时性命难保! 不用的话,自家将军伤势严重,已经快要支撑不住了! 两难! …… 一番商议之后,武官们做出了决定事已至此,死马当做活马医,就用秦锋的办法救人吧! 不仅如此,二十多名武官,还齐刷刷的跪在了地上,不断的磕头“秦大人,还请您尽力而为,若是救活了我家将军,我等对您感激不尽!” “没错,只要能救活我家将军,您就是我们的大恩人,从此之后,刀山火海,只要您一句话,弟兄们在所不辞!” …… “放心吧,我一定竭尽全力,救治好雷将军!” 秦锋将武官们搀扶起来,而后开始进行治疗前的准备。 “熊大!” “卑职在,大人有何吩咐?” “立刻返回大营中,取一套治疗红伤的器具来。” “诺!” 征战沙场,负伤是在所难免的事情。 因此上,秦锋训练天威军之时,不仅传授了士兵们很多急救知识,还专门训练了一批医疗兵,并配备了大量的药品、器具。 而天威军的士兵们在战场上负伤之后,死亡率极低,而康复率极高,就是这些医疗兵的功劳! 接下来,秦锋又走到周县令的面前“周大人,劳烦您帮忙找一盆长了绿毛的发面来。” “啊,长了绿毛的发面?” “不错,而且绿毛越长越好、颜色越绿越好!” “好,下官这就去找!” 虽然不知道秦锋要长了绿毛的发面做什么,可周县令还是带着几名手下人去寻找了。 话又说回来了,如今正是大灾之年,人们格外的珍惜粮食,想找到一盆生绿毛的发面,只怕真不太容易呢。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二十一章 救治雷大鹏!(下) 熊大动作麻利,很快从大营中取来了治疗红伤需要的东西小刀子、小夹子、小凿子、小锤子、缝合针、羊肠线……止血散、生肌散,一应俱全。 另一边,周县令调动手下全部衙役,在安定城内挨家挨户的搜索,费了九牛二虎八个骆驼的力气,终于在一家酒楼的厨房角落中、找到了一盆被遗忘许久的白面,上面长满了三寸多长的绿毛! 找到之后,周县令亲自端着面盆,以最快速度回到了院落中,将之交给了秦锋。 “秦大人,您要的东西找到了,不知合不合用?” “很好,有劳周大人了!” 秦锋接过面盆查看了一番,满意的点了点头,而后取来剪刀,将上面的绿毛全都剪了下来,研成了碎粉末,和止血散、生肌散放在了一起。 有人问了,秦锋要这些绿毛有什么用呢? 很简单,做为抗生素的替代品! 要知道,发霉的面粉上会生出绿毛,而这些绿毛中含有大量的青毛素细菌,这种细菌可以生成青霉素,具有很好的消炎作用,可以用来处理发炎的伤口。 话又说回来了,面粉的绿毛中除了青霉素菌,还有黑曲菌、黄曲菌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因此使用这种方法消炎,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弄不好会出人命。 雷大鹏的伤势严重,伤口已经溃烂发炎了,这个时代又没有抗生素类的药物,无奈之下,秦锋才用了这个办法。 需要的东西都准备齐了,接下来,秦锋又邀请两位老郎中做自己的助手,一起给雷大鹏治伤,不想两位老郎中拼命摇头拒绝。 “秦大人,不是我们二人有意推脱,实在是拔箭头这件事太凶险了,万一雷将军有个三长两短的,我们二人承担不起啊!” “二位不必顾虑什么,安心助我给雷将军治伤就是了,真出了事情,一切由我负责,与二位没有任何关系,而且事情过后,一定重金酬谢二位,如何?” “这个嘛……好吧!” 那支箭头牢牢扎在雷大鹏的肋骨上,两侧倒刺则勾住了周围的血管和经脉,拔箭头的时候,稍微出一点点差错,就会割破血管和经脉,进而造成大出血,那样人就必死无疑了。 如此危险的事情,纵然是经验丰富的老郎中,亦不敢轻易下手,秦锋年纪轻轻,又不是郎中,冒然治疗这种重伤,成功的可能性小之又小,故而两位老郎中不敢参与其中,生怕担上责任,进而引来灾祸! 可是秦锋的言语十分中肯,又许下了重金酬谢,两位老郎中权衡利弊、又私下嘀咕了一会儿,这才勉为其难的答应下来,可对这次治疗却不报乐观态度。 东西齐全了,助手也有了,秦锋却没急着动手,而是先将无关者都请出了寝室,而后关闭门窗,开始盘膝打坐。 整整两柱香的时间,秦锋将自己的心情平静下来、将身体调整到最佳状态,这才站起身来,开始给雷大鹏治疗第一步,就是进行麻醉。 明朝有麻药吗? 有的! 早在东汉末年,神医华佗就发明了‘麻沸散’,病人服用之后,醉无知觉,任凭摆布! 之后华佗死于非命,麻沸散的配方随之失传了,甚是可惜! 好在之后的岁月里,郎中们不断努力,又发明出了好几种麻药,尤其是宋代名医—窦材发明的‘睡圣散’,其效果比起麻沸散来有过之无不及。 秦锋训练医疗兵的时候,利用自己的知识,结合睡圣散的配方,在晋玉娘的帮助下,以曼陀罗花、闹羊花、草乌、茉莉花根……多种中药为原材料,制作出了一种新的麻药,取名为麻醉散! 与之前的各种麻药相比,麻醉散不仅药效更强,而且更加安全,对人体没有任何副作用,就是配方中的药材太贵了一点,而且制造程序复杂,暂时还无法大量的生产,只能勉强供应军中需求。 对此,秦锋也没有好办法,只能一点点的改良配方、简化制造程序,争取早一点批量生产,造福天下苍生。 …… 秦锋取出一小包麻醉散,用温水将之冲开,而后在两位老郎中的帮助下,用筷子撬开雷大鹏的嘴巴,一勺一勺的喂下去。 片刻之后,取出一根银针来,在雷大鹏的人中、涌泉、通天三处穴位上各扎了一下。 此三处穴位,乃是人体经络汇集之地,一旦被刺,剧痛无比,纵然是醉酒昏睡的人,也会痛的惨叫出声;可是雷大鹏毫无反应,连哼都没有哼一声,说明麻醉散已经起作用了。 接下来,解开肋下的纱布,秦锋手持银针、探入已经溃烂流脓的伤口中,小心翼翼的探明了箭头的具体位置,而后拿起一柄锋利的小刀子,在伤口两侧各划出一个半月型的口子,从而扩大了伤口的面积,露出了箭头的尾部。 伤口距离心脏很近,周围是密集的血管,按理来说,这两刀下去会喷出很多鲜血来,进而危及到雷大鹏的性命。 事实上,两刀下去之后,只流了很少的血。 原来秦锋精通人体结构,下刀的时候,特意避开了重要血管,故而没造成多大伤害。 仅此一手,就让两位老郎中敬佩不已,并对这次的治疗有了一点点的信心! 划开了伤口之后,秦锋又取出一支小凿子,用烈酒擦拭了多遍,而后小心翼翼的探入伤口当中,抵住了肋骨上的箭头,接着拿起了小锤子轻轻的砸了起来。 “咚—咚—咚!” 砸上几下,秦锋就会停下来,用银针重新探查箭头的位置,生怕上面的倒刺碰到了血管……如此反复多次,终于将箭头砸的松动了一些。 接下来,将小夹子探入伤口中夹住箭头,小心翼翼的向外拔,同时不断调整箭头的位置,避免倒刺勾伤了周围的血管和经脉! “嗖……啪嗒!” 用了整整半柱香的时间,秦锋终于将箭头拔了出来,仍到了一旁的托盘中,而后再次拿起小刀子,清理伤口中的腐肉,将其全部割下来,再洗掉了脓血,敷上了止血散、生肌散和绿毛粉末,再用针线将伤口缝合起来,最后包裹上了纱布。 做完这些事情之后,秦锋已经是汗出如雨、浑身无力,只好坐到旁边的椅子上,不断喘着粗气! 另一边,两位老郎中却是又激动、又兴奋,刚才的治疗过程,对他们的刺激太大了。 原来这世上,有比睡圣散更好的麻药,可以让人毫无痛觉! 原来面粉上生出的绿毛,是一种可以治伤的药材! 原来人身上的伤口,可以像布一样用针线缝合! …… 二人看向秦锋的目光中、更是充满了敬佩之意,那感觉,就像是看到了华佗重生、扁鹊再世一样,若非场合不合适,二人都想跪下拜师学艺了! 再说秦锋,休息片刻之后,重新来到床前,在两位老郎中的帮助下,将雷大鹏身上的其余伤口都处理了一遍,该挤浓的挤浓、该割腐肉的割腐肉。 全都处理好之后,又摸了摸雷大鹏的脉搏、看了看瞳孔,确定没出任何问题,秦锋这才长出一口气,推开门走了出去。 雷大鹏的部下们,全在院子里等候着呢,见到秦锋出来了,立刻围拢了上来。 “秦大人,我家将军如何了?” “秦大人,箭头取出来了吗?” …… “诸位放心吧,雷将军身上的箭头已经取出来了、伤口也处理好了,人安然无恙,但是身体很虚弱,需要好好的休养一阵子!” “多谢秦大人的救命之恩,小的们给您磕头了!” 得知自家将军已经转危为安了,一众武官兴奋的又蹦又跳,而后又一起跪在地上,不断的给秦锋磕头,感谢救命之恩。 秦锋将众人搀扶起来,又仔细叮嘱了一番,而后带着熊大、熊二和亲兵们返回大营。 …… 回营之后,倒头就睡。 整整睡了一天一夜,又美美的饱餐了一顿,秦锋这才恢复了精神和体力,正准备处理一些军务呢,不想手下亲兵呈上来一封书信。 书信是绥德薛家商队的伙计刚刚送来的,女公子薛瑾瑜的亲笔。 小兔兔给自己写信,莫非出什么大事了? 秦锋不敢怠慢了,连忙撕开了信封,掏出信纸观看起来信中除了日常问候之外,还说了一件特别重要的事情,经过长时间的准备,八大晋商在半个月之前正式开起了钱庄,并印刷了银票,在市面上流通起来。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二十二章 脱骨法! 秦锋和薛瑾瑜初次相识之时,前者就向后者讲述过开设钱庄、印制银票,可以促进商业活动,并获得大量财富的事情。 在神木堡的时候,秦锋又暗中授意薛瑾瑜将钱庄和银票的事情,以巧妙的方式透露给八大晋商知道。 薛瑾瑜心领神会,完美的完成了这个任务! 另一边,八大晋商得知消息之后,顿时大吃一惊,而后立刻举行了紧急会议,并在会议上做出决定一定要赶在秦商们的前面将钱庄、银票弄出来,并以此为契机,彻底打败秦商和徽商,成为天下群商之首! 而这件事情,就交给了能力最强、心机最深的范家第九子—范人杰全权负责。 范人杰不负众望,经过一番充分的准备,于大半个月之前,在八大晋商的老巢—太原城内开设了第一家钱庄,取名为昌盛钱庄! 而后又在山西境内的大同、汾州、平阳、辽州、潞城……等地陆续开设了昌盛钱庄的分号,共计有二十四家之多,并印制了大量的银票,投入到商业流通中,赚取大量财富。 而这件事情,很快就被薛瑾瑜知道了,薛瑾瑜不敢怠慢,立刻写了一封书信,派人快马加鞭送到了秦锋这里,随着书信一起送来的还有五张晋商们印制的银票,其面额分别是五十两、一百两、五百两、一千两、五千两。 “呵呵,真是肥猪拱门,送肉来了!” 看着手中的银票,又看了看山西方向,秦锋的小脸上露出了阴险的笑容,那感觉嘛,就像是一只饿狼看到一只大肥猪、走进了自己的狼穴之中。 要知道,天下之事,凡是有大利者,背后往往隐藏着大患,这是千古不变的道理。 就拿开钱庄和印银票来说吧,如果操作好了,固然能获得不计其数的财富,可要是操作不好,顷刻之间就能让人倾家荡产、一无所有! 而之前秦锋让薛瑾瑜将钱庄和银票的事情,故意透露给八大晋商知道,其实是在设置一个陷阱,结果天遂人愿、八大晋商真的掉进陷阱中了。 趁此机会,好好操作一番,就算不能将八大晋商折腾死,也要狠狠的扒几层皮下来。 不过嘛,八大晋商这才刚刚开始开钱庄、印银票,往里面投入的资金还不太多,故而现在还不是下手的时候;再等上一段时间,等这只猪养的又肥又壮、浑身流油的时候,自己再下手不迟,而自己现在要做的,就是准备一把锋利的杀猪刀! 想到这里,秦锋命人去请孟楷书、焦金石两位师爷,此二人身怀绝技,号称‘鬼手神刀’,乃是一等一的造假高手。 上次在正宁城,秦锋就是借二人之手、伪造证据,狠狠的收拾了那些为富不仁的大户们,弄到了大量的耕田和钱粮,用来安置流寇、救济灾民,活人无数。 这一次,秦锋准备再借二人之手,伪造一批银票,狠狠的收拾一下八大晋商,顺便多弄一些银子用。 …… 片刻之后,焦、孟二人来到了中军大帐,上前躬身行礼“参见大人,不知大人找我们二人所为何事?” “二位先生请看,这是晋商们新近印制的一种东西,名叫银票,不知以二位先生的手艺,可否仿制一些出来?” 说话间,秦锋将银票递给了焦、孟二人,二人接在手中,仔细研究了一番之后,脸上都露出了为难的神色。 “回禀大人,想要仿制这种银票,只怕是办不到!” “哦,为何?” “大人请看,这些银票非比寻常,看似只是薄薄的一张纸,其实上面设置了好几道禁制首先是纸张,纹理美观、坚韧细密,摸起来手感极佳,这种纸肯定是特制的,比之朝廷用来制作宝钞的楮皮纸、桑皮纸还要强上一筹不止。 要想仿制银票,首先就得制作出这种纸张来,咱们没有配方,只能反复的摸索尝试,仅此一点,就是极难之事。 其次是银票的周边,用红、蓝、黑三种颜色印制了大量的花纹,而且是多重套印上去的,又精致、又复杂,根本无法复制。 最后是银票的四角和中央位置,整整加盖了十六道印章,每一道印章都雕刻的极为复杂,而且是一道印章配用一种印泥,颜色各不相同。 有此三道禁制,想要仿制这些银票,只怕比登天还难! 以我们二人的手艺,如果强行仿制的话,只能做到八九分相似,蒙蒙寻常人或许可以,若是落入印制银票的晋商们手中,肯定一眼就能认出来,根本就骗不过的!” …… 听完焦、孟二人的话,秦锋意识到事情有点难办了。 要想收拾八大晋商,弄到大量的银子,仿制银票是最直接、最厉害的手段了。 没想到,九公子—范人杰如此精明,印制银票的时候,在上面设置了数道禁制,让别人根本无法仿制。 怎么办? 实在不行的话,只能放弃仿制,另想别的办法了,办法倒是有几个,可是比起仿制银票来杀伤力差的太多了。 正当秦锋愁眉不展之时,焦,孟二人又说话了“大人勿忧,虽然这些银票无法仿制,但是有一种办法,可以让银票变多,一张变成数张!” “哦,什么办法?” “大人可知道民间有一种绝技,叫做脱骨法吗?” “略有耳闻!” 秦锋点了点头,自己以前听说过,民间有一门巧夺天工的绝技,可以将一件极薄的东西分成两层、或者数层,而且层层一模一样,就像是从骨子里脱出来的分身,故而称之为脱骨法。 据说江南四大才子之首—唐伯虎的名画《春树秋霜图》,就曾经被人用脱骨法一分为三,而后拿到不同的地方出售,结果是一幅画、卖出了三倍的价钱。 一幅薄薄的水墨画,尚且能揭成三层,这种印制银票的纸张极厚,而且颜色渗入极深,估计揭个五六层不成问题。 那样的话,一张银票就变成了五六张,而且一模一样,全都是真的,这可比仿制强的太多了! “二位先生,可会那种传说中的绝技—脱骨法?” “唉,说来惭愧,家师精通这门绝技,并将之传授下来,奈何我们二人天资不够,只学了一点皮毛,未得其中精髓;不过嘛,我们有一位大师兄,天资极高、聪慧过人,不仅学会了脱骨法,而且青出于蓝胜于蓝,比家师的水平还要更胜一筹,如果大师兄肯出手的,银票的问题肯定能迎刃而解!” “哦,不知两位先生的师兄尊姓大名,现在何处?” “我们的大师兄叫楚洪、字知雨,今年四十三岁,乃是庆阳府—华池县人氏,之后来到了正宁州,与我们一起拜师学艺,艺成出师之后,大师兄离开了正宁州,游走四方、交友天下,凭着一身绝技,闯出了一个‘妙手秀士’的称号,在庆阳府地区颇有名气。 前几年,大师兄来过一封书信,说是厌倦了四海漂泊的生活,已经携带妻女回华池县老家定居了,还在县城内开了一家书画店,名叫梦溪轩,我们二人可以去一趟,请大师兄出山,助大人一臂之力!” “呵呵,如此奇人异士,我当亲往邀请才是!” 华池县位于庆阳府东北部,安定城位于延安府西北部,两地相距二百余里,并不算太远。 天威军刚刚经历了一场大战,如今正在修整中,短期内估计不会有什么大事,因此上,秦锋决定亲自跑一趟,去请那位妙手秀士帮忙。 说走就走。 秦锋立刻找来了韩山君、董天豹等人,将营中事务交代了一下,而后带上焦、孟两位先生,以及熊大,熊二和十名亲兵,换上普通人的服饰,启程出发,直奔华池县……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二十三章 夜宿猛虎岭! 猛虎岭位于延安、庆阳两府交界之处,因其山势连绵起伏、挺拔险峻,酷似一头俯卧在大地上的斑斓猛虎,故而得名。 黄昏时分,猛虎岭下的小道上,一队骑手正在缓缓行进着,非是旁人,正是前往华池县请高人出山的秦锋一行。 安定县位于延安府的西北部、华池县位于庆阳府的东北部,两地相距二百八十里左右,中间的道路又比较平坦,如果快马加鞭的话,一天多点时间就能赶到了。 问题是,队伍中的孟楷书、焦金石乃是文弱之人,骑术比较差劲儿,一天只能赶五六十里路,严重拖延了行进速度,故而一行人出来整整三天了,才来到两县交界处。 “吁!” 来到猛虎岭下,领头的秦锋突然勒住了马缰绳,又挥了挥手,队伍立刻停了下来。 “大人?” “天色将晚,不能继续赶路了,派几个人到附近看一看,有没有适合过夜的地方!” “诺!” 随着秦锋一声令下,亲兵们四散开来,寻找可以过夜的地方。 荒郊野岭之中,高床暖枕、饭菜喷香的客栈就不用想了,能找到一座破庙、或者破道观就是运气了。 若是找不到,那就只能在山洞里,或者树林中凑合一夜了,晚饭也只能自己准备。 事实上,秦锋等人的运气不错,一番寻找之下,破寺庙、破道观没有找到,却在猛虎岭的南侧找到了一座崭新的祠堂! 祠堂足有五六十亩地大小,三纵三横的布局仪门、围墙、天井、享堂、寝堂、厢房……各种建筑物一应俱全。 这样规格的祠堂,里面供奉的绝不是一般人。 奇怪的是,祠堂的布局非常讲究,大门、木柱、砖瓦全都是崭新的,说明刚建成没几年,可里面却是一副破破烂烂的样子,没人打理不说,还有被破坏过的痕迹。 尤其是享堂里供奉的金身塑像,更是被人砸的稀巴烂,只剩下一地的碎渣子,上面还沾满了污秽之物! 这是谁的祠堂,修建的如此排场,说明主人的身份不一般,又为何被毁掉了呢? 带着种种疑问,秦锋在祠堂里转悠了一圈,结果在前院中看到了一块汉白玉石碑,已经被砸成碎片了,可上面的一些字迹还可以辨认出来据奏,忠贤心勤为国,念切恤民……宜从众请,用建生祠,着于地方营造,以垂不朽!” 看完石碑之后,秦锋知道这是谁的祠堂了,大明朝最后一位权阉——魏忠贤! 魏忠贤,原名李进忠,北直隶人氏,本是一名泼皮无赖,特别喜欢赌博,后来欠下了大量的赌债无法偿还,为了躲避债主,于是狠心自断子孙根,入宫当了官宦。 从没有等级的杂役做起,靠着打溜须、拍马屁的本事,不断的步步高升,之后更用卑鄙手段获得了明熹宗—朱由校的青睐,赐名魏忠贤,加封司礼监—秉笔太监之职,并提督东厂,成为了权倾朝野的大太监! 魏忠贤巅峰之时,专断国政、一手遮天,六部尚书以下官员见了他,都要行五拜三叩之礼、口呼九千九百岁爷爷,谁敢稍有不从,轻则丢官罢职,重则人头落地、满门抄斩。 眼见魏忠贤权势滔天,大小官员们无不拼命巴结,有的打溜须、拍马屁,有的送金银、送珍宝,还有的圈占风水宝地,不惜人力物力财力、为魏忠贤修建华丽的生祠,供奉香火、祈求福寿,生祠数量之多,甚至超过大成至圣先师—孔子的庙宇。 一个太监混到这个份上,也称得上是登峰造极了! 可是没过几年,天启帝驾崩,崇祯帝继位,为了巩固皇权、提高威望,崇祯帝执政之后,立刻惩治阉党,一连治了魏忠贤十大罪状,免其本兼各职,并将其赶出京城,发往中都凤阳安置。 魏忠贤是个明白人,知道自己掌权期间得罪的人太多了,如今失了权势,肯定没有好下场的,与其等着被仇人们疯狂报复,不如给自己一个痛快,于是在前往凤阳的途中,在一座客栈里上吊自杀了。 有道是,墙倒众人推,破鼓乱人捶! 魏忠贤掌权的时候,大小官员们一个劲儿的打溜须、拍马屁,像祖宗一样供起来,待其一死,官员们立刻翻了脸,不仅上奏皇帝,将魏忠贤的尸体千刀万锅、挫骨扬灰,还将遍布各地的生祠全都拆毁了,猛虎岭下这座便是其中之一。 不过这座生祠毁的不彻底,只是砸了大门、匾额、金身、祭台而已,其余的主体建筑基本上完好无损,并成了过往行人们歇脚、过夜的地方,享堂内一堆堆铺好的稻草就是证明。 “魏阉狗,迷惑皇上、把持朝政,贪赃枉法、陷害忠良,天下第一奸贼就是他了,呸!” “说的没错,大明江山就是被魏阉狗弄坏的,害死了多少人啊,呸!” “呸!——呸!” 得知这里是魏忠贤的生祠,熊大、熊二等人纷纷向已经碎掉的金身上吐口水,发泄心中的怨恨! 对于这种行为,秦锋没有参与其中,可也没有阻止。 没有阻止,是因为魏忠贤的确不是个东西,干过的坏事不计其数,用罪大恶极、人神共愤八个字来形容都一点不过份! 没有参与其中,是因为魏忠贤固然不是个东西,可有一点谁也不能否认那就是魏忠贤把持朝政期间、死死的压制住了东林党,能征上来大量的商税、关税、盐税……为辽东将士提供了充足的军饷,使其抵挡住了女真大军的进攻,稳住了大明王朝的统治。 那个时候,老百姓的日子虽然很艰苦,可还能勉强过下去,没有发生大规模的民变。 等到魏忠贤一死,没了制约的东林党人把持了朝政,为了自身利益考虑,忽悠崇祯皇上免除了商税、关税……而后一个劲儿的增加农税,榨老百姓们的油水。 其结果就是大官僚、大地主、大商人们乐开了花,赚的是钵满盆满,贫苦百姓们则哭断了肠,为了活命,不得不奋起反抗,走上了造反的道路,弄的天下大乱! 这种关系,可以做个比喻老百姓是草、东林党是羊、魏忠贤是狼。 狼吃羊、羊吃草,三者保持一种微妙的平衡,都可以活下去。 如今狼死了,羊群没有了制约,拼命的啃食草原,最后将草都啃光了,羊群也会饿死,大家一起玩完! 有人问了,魏忠贤的作用如此重要,崇祯皇帝是不是杀错他了呢? 公平来说,为了巩固皇权、提高威望,崇祯皇帝杀魏忠贤是没有错的,崇祯皇帝的错在于杀掉魏忠贤之后,没有扶持起一股新的力量来制约东林党,以至于朝廷内部失去了平衡,导致天下大乱! …… 胡思乱想一番之后,秦锋长叹了一声“好了,准备晚饭吧,吃饱喝足之后,大家伙早点休息,明天还要赶路呢!” “诺!” 祠堂内最宽敞的地方,莫过于中间的享堂了,可是秦锋一行人并没有在享堂内休息,而是去了最后面的小厢房中过夜,先是找来一些干柴,点燃了篝火,而后拿出干粮在上面烧烤,又架上铁锅、煮了一锅粟米粥。 还有众人的坐骑,并没有放在祠堂里,而是栓到了祠堂后面的一片树林中。 为何这样做呢? 很简单,荒郊野外之地,经常有盗贼出没。 秦锋等人不怕盗贼,可也不能马虎大意了,如果在中间的享堂中过夜,一旦盗贼们突然出现,岂不深陷重围之中,想跑都不好跑了吗? 相比较之下,在后面的小厢房中过夜就安全多了,因为小厢房旁边的就是祠堂的后门,一旦出现情况,众人可以从后门离开祠堂,到树林中骑上马,而后溜之大吉! …… “哐哐——哐哐!” 再说秦锋等人,吃饱喝足之后,熄灭了篝火,正准备睡觉休息呢,就听到一阵杂乱的声音由远而近,接着有一大群人涌进了祠堂当中,起码有三四十人之多。 来的是什么人,莫非真遇到盗贼了? 如果是的话,对方人多,自己人少,不宜硬拼! 想到这里,秦锋挥了挥手,示意其他人悄悄的离开厢房,到祠堂后面的树林中躲藏起来,自己则带着熊大、熊二在黑暗处潜伏下来,准备看看来的是什么人,而后再决定用不用溜之大吉。 再说后来的这伙人,进入祠堂之后,立刻占据了中间的享堂,并在里面升起了篝火。 熊熊火光,照出了这些人的真面目,原来是一群押解犯人的官差。 共计是二十一名犯人,个个披头散发、面黄肌瘦,浑身肮脏不堪,而且大都没有穿鞋子,光着脚长途跋涉,被路上的砂石磨的满是血道子,其状惨不忍睹! 为了防止逃跑,犯人们的脖子上都戴着木枷,双手则用铁链锁了起来,而后五个人穿成一串,行动起来,极为不便。 还有一名犯人,大约二十七八岁,身材高大,猿背蜂腰,虽然满脸污秽、肮脏不堪,可是一双眼睛又黑又亮,里面不断有寒光闪动,而拥有如此目光者,绝非凡夫俗子! 此人没和别的犯人串在一起,可情况却是最惨的。 首先,别的犯人脖子上戴的皆是一二十斤重的小木枷,此人脖子上戴的却是四五十斤重的大木枷,而且四角包铁、钉有铜钉,极为坚固! 其次,别的犯人手腕上只戴一副锁链,此人手腕上却戴着两副锁链,双脚上还有一副精钢脚镣,起码有二三十斤重,走动之间,哗哗乱响! 受到这般待遇,更加证明了此人不凡! …… 另有衙役十一人,有的跨着腰刀、有的拎着水火棍……为首的是个捕头,大约三十六七岁,身材魁梧、虎背熊腰,面如黑炭,铡刀眉、三角眼、朝天鼻、阔海口,再配上连鬓络腮胡子,给人一种非常凶恶的感觉。 “好了,你们几个立刻架锅烧水、投米煮饭……王麻子,二狗子随我出去转一圈,看看附近有没有情况。” “诺!” 吩咐一声之后,黑面捕头带着两名手下出了享堂,在祠堂内转悠了一圈,没发现任何情况,而后三人钻进了后面的寝堂中,低声交谈了起来 “头儿,我看这地方挺不错的,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方圆几十里内都没有人烟,干脆就在这里下手得了?” “嗯,这里的确是个下手的好地方,不过嘛,这帮人里面有好几个当兵的,不太好摆弄,尤其是那个姓白的,一身功夫甚是了得,就算被枷锁束缚住了手脚,可一旦真拼起命来,咱们未必是对手,弄不好的话,还得搭几个兄弟的性命进去!” “姓白的的确不好对付,那怎么办?” “好办,有道是明枪易躲,暗箭难防,正面硬拼拼不过,咱们可以暗中下毒啊,这是一包断肠散,剧毒无比,而且无色无味、入水即化……王麻子,你拿着,一会儿弄晚饭的时候,偷偷的放进去,这帮人吃了之后,用不了一柱香的时间就会肠穿肚烂而死,事成之后,在附近挖个大坑,将尸体掩埋掉,不留一点痕迹,而后咱们就可以回去领赏了,嘿嘿!” …… 交谈之间,黑面捕头掏出一个小纸包,交给了一名手下,后者立刻接过来,藏到了自己的怀中,而后三人一起返回享堂去了。 这一番操作,三人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足以瞒天过海。 可惜三人不知道,黑暗之中,有人注视着他们,并悄悄的尾随到享堂外面,在黑暗处潜伏下来,静观局势变化!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二十四章 祠堂中救人! 享堂内,衙役们在篝火上架起了一口大铁锅,而后取出几个羊皮水囊,倒了大半锅的清水,又取出一个小口袋,倒了一些金黄色的粟米进去,慢慢熬煮。 接着又拿出几个粗面锅盔,用腰刀切成小块,再用小木棍穿起来,放在篝火旁烧烤。 过了一会儿,喷香的粟米粥熬好了,衙役们从行囊中取出碗筷,每人盛了一大碗浓粥,就着已经烤好的锅盔,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吃饱喝足之后,衙役们并没有刷锅,而是又倒了半锅清水,而后拿出一个破布口袋,从中倒了少许草根、树皮、野菜、米糠的混合物出来,扔在铁锅中进行熬煮。 而这一锅猪食般的杂粥,就是犯人们的晚饭了,不仅质量奇差,数量还特别少,二十一名犯人分食,想吃个小半饱都是一种奢望,也就是勉强不饿死罢了。 而在熬煮过程中,那名叫王麻子的衙役用身体挡住了犯人们的视线,而后从怀中掏出了那包断肠散,迅速的撒入锅中,又用汤勺搅拌了几下,很快就融入其中,消失不见了。 又过了一会儿,杂粥熬好了,一名衙役拿出几只破碗,扔到了犯人们面前“你们这帮挨刀的,快点吃饭,吃完睡觉,明天还要赶路呢!” 粥少人多,按理来说,犯人们该一拥而上,像疯狗群一样的拼命争抢才是。 事实上,犯人们并没有进行争抢,而是按序排队,为首者盛了大半碗杂粥,自己吞了几口口水,却没有吃,而是端到了那名身戴重枷的年前犯人面前,用非常恭敬的语气说道“白副千户,吃饭吧!” “嗯,多谢了!” “不必客气,白副千户行动不便,小的喂您吃!” 说话间,犯人将粥碗递到了年轻犯人的嘴边,后者不疑有他,就要张口喝粥。 那知就在此时,一枚小石子飞了过来,正击在了粥碗上,粥碗顿时碎裂成无数块,里面的杂粥全都撒落在了地面上。 这里本是九千岁—魏忠贤的生祠,修建的特别讲究,地面上铺设的不是青砖,而是一块块打磨光滑的大理石,杂粥撒上去之后,立刻冒起了白色泡泡,且有淡淡的白烟升起。 看到这一幕,犯人们先是震惊,而后迅速反应了过来——粥中有毒! 谁下的毒? 还没等想明白这个问题呢,黑面捕头突然窜了过来,而后拔出了腰刀,向年轻犯人的脖子狠狠斩下,事发突然,后者又戴着沉重的枷锁,根本来不及躲闪,眼看就要人头落地了。 不想此时,又一枚小石子飞了过来,精准的击中了黑面捕头的手腕子,剧痛之下,腰刀落地。 与此同时,三名蒙面人冲进了享堂中,正是秦锋和熊大、熊二。 原来三人一直躲在暗处,窥视享堂内的情况,见衙役们暗中下毒杀人,这才仍出了两枚石子进行阻止。 “该死的,你们是什么人?” “呵呵,路见不平,行侠仗义之人!” “哼,弟兄们、抄兵器,将这三个多事的家伙和所有犯人全都宰了,一个不留!” “诺!” 在黑面捕头带领下,衙役们有的拔出腰刀、有的挥舞水火棍,嗷嗷乱叫着扑了过来,可这一帮子乌合之众,又如何是秦锋三人的对手。 三人连兵器都没拔,赤手空拳上前迎战,只是几个呼吸的功夫,就将黑面捕头和衙役们全都打趴下了,而且下手颇重,个个都断了几根骨头,失去了反抗的能力。 紧接着,同样是黑布蒙面的亲兵们冲了进来,飞快的将这些人捆绑了起来,控制住了享堂内的局势。 “大胆贼人,你们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庆阳府衙的三班大捕头,你们敢对我动手,就是犯了王法,识相的,快点将我放了,否则没你们的好果子吃。” “啪!——啪!” 虽然被捆绑起来了,可是黑面捕头并不服气,还搬出了自己的身份,试图吓唬住秦锋等人。 秦锋自然不吃这一套了,上前拎起了黑面捕头,反反正正的连抽了十几个耳光,顿时将其抽成了猪头脸,牙齿飞出去一大半,满嘴都是血沫子,人也变的老实了。 “从现在开始,我问一句,你答一句,胆敢说谎,后果自负,第一个问题,你叫什么名字?” “小人叫周剑仁,现任庆阳府衙三班大捕头之职!” “你为何要毒杀这些犯人?” “这个嘛……” “啪!——啪!” “别打了,别打了,小人全说,小人是受人指使,毒杀这些犯人的。” “哦,是谁指使你的?” “姜家!” 在秦锋的凌厉手段下,周捕头不敢隐瞒什么,将事情经过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原来指使他下毒杀人的,非是旁人,正是秦锋的老熟人、死对头榆林镇总兵官—姜让! 姜让身为一镇总兵,为何要杀这些犯人呢? 说来话长了。 姜家乃是西北一带的名门望族,不仅出了三名总兵官,还世袭着庆阳府—卫指挥使的官职。 不客气的说,在庆阳府境内,尤其是庆阳府城一带,姜家可谓是一手遮天、为所欲为,谁若是得罪了姜家,不是人头落地,就是被关进牢房。 不夸张的说,庆阳府城的牢房里的犯人们,至少有一半是被姜家用卑鄙手段送进去的。 比如那个身戴重枷的犯人,叫做白玉虺,二十八岁,本是庆阳卫治下的一名副千户,自幼习武,善用一条金丝软藤蛇矛枪,有万夫不当之勇,而且带领人马多次剿灭盗贼,立下了赫赫功劳。 如此良材,数年前因为一点小事,得罪了姜家人,便被诬陷了一个‘贪污军饷、克扣军粮’的罪名,而后剥夺官职、关入牢房之中,其家人也受到了牵连,母亲急火攻心、吐血身亡,父亲外出之时,莫名其妙的落水身亡,还有一个妹妹,下落不明。 而像白玉虺这样,被姜家害的家破人亡者,在庆阳府的牢房里比比皆是。 按理来说,这些人被关在牢房之中,是很难重见天日了,只能慢慢的被折磨死,或者病死! 没想到,前些日子从京城传出一条重要消息出于政治需要,已经登基三年多的崇祯帝—朱由检,准备册立自己的嫡长子朱慈烺为皇太子,以此安抚人心,巩固国本。 按照惯例皇帝册立太子之时,为了显示恩德,会下一道大赦天下的诏书,届时全天下的罪犯们,除了犯下十恶不赦之罪的,余者全部免罪出狱,重获新生! 大赦天下,对于普通人来说是一件大好事,可对在庆阳府称王称霸的姜家来说,就是一件大坏事了。 因为庆阳府城的牢房里关押着大量的犯人,其中至少有一半是被姜家诬陷进去的,这些人对姜家恨之入骨,一旦大赦出了牢狱,肯定会进行疯狂的报复,怎么办? 最简单的办法,自然是杀人灭口了,这对姜家来说不是什么难事,而且以前也没少做。 问题是,三边总督—杨鹤上任以来,公正廉洁,治下极严。 如果庆阳府城的牢房里面,一下子死了大量的犯人,肯定会惊动杨鹤的,层层追查下来,一旦真相大白,姜家可就要倒霉了。 不能杀,又不能放,怎么办? 这个难题,摆到了家主—姜让的面前,而这货不亏是九尾狐狸,很快就想出一个好办法。 首先,姜让向三边总督府打了一份报告,就说为了防备蒙古人入侵,自己准备对榆林镇境内的军堡、边墙进行一次大规模的修整。 修整军堡、巩固边防,这样对国家有益的事情,总督杨鹤自然是不会拒绝了,当既批文同意下来。 紧接着,姜让又打了一份报告,就说修整军堡、边墙需要大量的人力,而自己治下的军户们,有的随军出征讨伐流寇了,有的忙着挖渠引水抗旱,以至于人力严重不足。 希望从庆阳、平凉、凤翔几府的监牢里抽调一批犯人出来,帮助军户们一起修整军堡。 用犯人充做劳力,这在大明朝是常有的事,因此上,总督杨鹤并未起疑,又批文同意了。 拿到批文之后,姜让开始了暗箱操作命令自己手下的心腹人,将庆阳府城的监牢里那些危险性大、对姜家仇恨深的犯人提出来,而后押往榆林镇。 押送途中,暗下毒手,将这些犯人全部杀掉,就说是途中遇到了小股流寇,杀人的事乃是流寇所为。 如此一来,既除掉了这些心腹之患,又不必背负责任,可谓是一举两得! 捕头—周剑仁是姜家门下的一条走狗,这次接到的任务,就是押送白玉虺等二十一名犯人前往榆林,并在途中将这些人全部弄死。 二十一名犯人里面,有好几个都是军人出身,身怀武艺,尤其是白玉虺,有万夫不当之勇,如果硬来的话,周剑仁没有十足的把握,这才想出了在食物中投毒的办法,没想到被秦锋给阻止了。 …… 再说秦锋,弄清了事情原委之后,略加沉思了一会儿,而后将已经打的半死的捕头—周剑仁仍到了地上,又命亲兵们将一众犯人全部松开绑绳,卸掉枷锁。 “多谢大侠救命之恩,今日若非遇到了大侠,我等早就变成冤死鬼了!” “是啊,还请大侠告知姓名,日后我等一定厚报!” …… 获得自由之后,犯人们立刻跪在了地上,磕头犹如鸡吃碎米一般,感谢秦锋的救命之恩。 秦锋摆了摆手,示意犯人们全都站起来,又命人从行囊中取出了一些干粮和银子放在了地上。 “全都听真了,现在摆在你们面前的有两条路一是拿着干粮和银子立刻离开这里,以后是生是死,就看你们个人的造化了;二是留下来,做我的手下,而我可以给你们一个向姜家复仇雪恨的机会,何去何从,你们速速抉择吧!” “哗!” 听了秦锋的话,犯人们面面相觑,不知如何是好。 片刻之后,有七名犯人爬过来,先冲着秦锋磕了几个头,而后拿起一些干粮和银子,离开了祠堂,消失在了夜幕中。 余下十四人没有走,其中就包括那个白玉虺,与自由相比,这些人更加渴望复仇! “你叫白玉虺,以前当过副千户?” “正是!” “好,你跟我来,我有话对你说!” 秦锋带着白玉虺,走进了后面的厢房中,二人说了些什么,没有人知道。 直到黎明时分,二人才从厢房中走了出来。 接下来,留下了八匹备用的马匹,和一些食物、银子之后,秦锋带着熊大、熊二等人离开了祠堂,继续前往华池县城。 望着离开的身影,犯人们立刻围住了白玉虺,七嘴八舌的询问了起来 “白大哥,那位恩公的姓名和来历,告诉你没有?” “白大哥,那位恩公真能为咱们报仇雪恨吗?” …… “恩公的姓名和来历,我已经知道了,可暂时还不能告诉你们,不过有一点可以放心,只要听恩公的吩咐,咱们一定可以报仇雪恨,将姜家人斩尽杀绝的!” “白大哥,咱们现在怎么做?” “立刻离开这里,找个地方休养几天,而后四处联络与姜家有仇之人,积蓄实力,准备报仇!” “好,那这些衙役呢?” “全部杀掉,一个不留!” 这一路之上,捕头—周剑仁和衙役们可是没少了虐待一众犯人们,后者对前者早已是恨之入骨了,当即捡起了地上的刀棍,将这帮子人渣送去见阎王爷了。 而后将尸体拖出去,扔到了山沟里喂狼。 处理干净之后,白玉虺带领众人离开了祠堂,消失在荒野之中。 之后的日子里,庆阳府一带连出了几起大案子,被押往榆林镇的犯人,中途被贼人们给劫走了,数量多达百人之众,而且都是与姜家有深仇大恨者!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二十五章 来到华池县! 再说秦锋一行人,离开了猛虎岭之后,继续向西行进,终于在三天之后的上午时分,到达了此行的目的地华池县城。 华池县城是一座典型的四方城,周长八里左右,论起规模大小来,远远无法和同属庆阳府治下的宁州城、正宁城相提并论。 话又说回来了,虽然华池县城的规模不大,人文历史却极为悠久,向上可以追溯到夏、商、周三代时期。 秦时、属北地郡;汉时、属朔方刺史部……金代,属庆原路;元代,属陕西行省巩昌都帅府;及至大明王朝建立,对华池县城进行了重建,并将其划入了庆阳府治下。 与此同时,大明朝廷还设置了庆阳卫、下辖五个千户所,其中有一个镇边千户所,就位于华池县城内,由一名千户官负责统领。 如今是非常时期,千户所的人马全都出动了,有的在城墙上巡逻、有的在城门口把守、严格盘查进出的行人,以免有流寇的探子混在其中……秦锋一行人来到城门口,立刻被负责盘查的士兵们拦住了。 “站住,干什么的,从哪里来,为何进城?” “呵呵,诸位军爷辛苦了,我们是延安府—绥德城—薛家商号的人,来华池县谈笔生意,还请军爷们行个方便。” “哦,来谈生意,可有路引吗?” “有,军爷们请过目,这是从绥德州衙门里开具的路引,还有一点小小心意,请军爷们收下!” 秦锋这次是私离军营的,不想暴露了自己的真实身份,于是借用了薛家商号的名义,商人谈生意、四处行走,合情合理。 至于路引,则是焦金石、孟楷书二人伪造出来的,和真的几乎一模一样,除非去数百里外的绥德城查证,否则谁也看不出破绽来。 就这样,靠着一份伪造的路引、和一两银子的买路钱,秦锋一行人顺利的进入了华池县城。 进城之后,众人先找了一家客栈落脚,吃饱喝足、沐浴更衣,收拾干净之后,到街上买了不少的贵重礼物,而后前去拜访那位妙手秀士—楚洪。 楚洪是焦、孟二人的大师兄,曾经写信告诉过两位师弟,自己现在的家庭住址是华池县城北门内—鼓楼大街东口。 秦锋等人略加询问,很快就找到了鼓楼大街东口,这里果然有一座大宅院,分为前后三重,里面高屋大堂、房舍林立,装饰的颇为讲究,虽然比不上官宦人家的宅院,可也称的上是富足之家了。 奇怪的是,宅院的黑漆大门上挂着一块新制的门匾,上面写的是宋宅,而不是楚宅。 什么情况,莫非地址有误,找错地方了? 又或者,那位妙手秀士—楚洪搬家了? 正要找人询问一下,不想从旁边小巷中冲出一位衣衫破烂、脸上带着伤痕的白发老者,而后双手叉腰,站在宅院大门前破口大骂起来 “姓宋的,你个忘恩负义的白眼狼,想当初,你孤苦无依、沿街乞讨,差一点就冻死在了漫天大雪中,是家主大发慈悲,救了你的性命,给你饭吃、给你衣穿、给你容身之地,又收你为螟蛉义子,教了你一身的本领,如此恩德,天高地厚! 没想到,你竟然是个忘恩负义的白眼狼,非但不报答家主的活命养育之恩,反而勾结贪官、栽赃陷害,不仅害的把家主和小姐坐了大牢,还恬不知耻的霸占了楚家的产业。 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早晚有一天,你这只恩将仇报的白眼狼会遭到报应的,你肯定不得好死,死了都得喂狗,狗都不吃你那一肚子的脏心烂肺,我呸!” …… “老不死的,又来骂街了,看来上次打你打的轻了,来人啊,给我打、狠狠的打,这次非打断这个老不死的几根骨头不可,看他以后还骂不骂街了。” 白发老者正骂的起劲儿,就见从大门内走出一伙人来,为首的是个青年男子,大约二十四五岁,中等身材、皮肤白皙、五官清秀,称的上是个美男子……余者皆是身强力壮的家丁和护院。 青年男子相貌俊美,心肠却非常狠毒,只见其一声令下,家丁和护院们便冲了过去,对着白发老者拳打脚踢,而且出招极狠,不是冲天拳、就是窝心脚,专往要害上招呼! 老者已经年过六旬了,如何经得住一群壮汉的这般殴打,很快就被打倒在地、来回翻滚,还顺着口鼻不断淌血,可是老者并不屈服,依旧大骂不止。 眼见于此,家丁和护院们下手更狠了,大有将老者打残、打死之势! “嗖——嗖!” 正当此时,两名黑熊一般的壮汉冲了过来,三下五除二,就将一帮子家丁、护院打翻在地,而后扛起已经被打昏过去的白发老者夺路而逃,迅速钻进了一条小巷中。 家丁、护院们爬起来之后,跟在后面追了一会儿,可惜没有追上,只能骂骂咧咧的回去了。 …… 再说两名壮汉,扛着白发老者逃离现场之后,走大街、过小巷,很快来到了一家客栈中,而这家客栈,正是秦锋等人的落脚之处。 而两名壮汉不是别人,正是熊大、熊二。 秦锋带人去拜访妙手秀士—楚洪,结果到了地方一看,楚宅变成了宋宅,且有一名老者在门前破口大骂,其中还提到了楚家……诬陷……坐牢……等词语,随即就遭到了殴打。 秦锋立刻意识到,楚家肯定是出事了,只是具体情况不明,自己不好直接出面干预,于是让熊大、熊二冲过去救人,而后将老者带回客栈中,再慢慢了解情况。 片刻之后,秦锋等人回到了客栈中,还带回一名老郎中。 老郎中认真检查之后,发现白发老者伤的挺严重,眼角开裂、鼻梁骨折,肋骨断了两根,浑身上下都是淤青……万幸没有伤到五脏六腑,没有性命之危! 接下来,老郎中扎针、接骨、上药……好好治疗一番之后,又开了几副活血化瘀、通络止痛、续筋接骨的汤药,并详细叮嘱了一番休养事项。 “老先生,伤者何时可以苏醒?” “陈管家的头部受到了重击,导致经脉出现了淤积,故而昏迷不醒,好在淤积的不太严重,在下用银针渡穴之法,对其进行了疏通,不出意外的话,再有一个时辰左右,陈管家就会苏醒过来了,而后好好修养、按时吃药,三四个月既可完全痊愈了!” “老先生叫他陈管家,莫非认识?” “堂堂楚家的大管家,在下自然认识了,说起来,陈管家是个大好人啊,平时乐于助人、有求必应,对楚家更是忠心耿耿,却被那只白眼狼打成了这个样子,真是……唉!” “老先生说的楚家,可是鼓楼大街东口的楚家,如今为何变成了宋家,白眼狼是怎么回事,又为何殴打陈管家呢?” “这个嘛,在下说的的确是那个楚家,至于楚家为何变成了宋家,其中缘故比较复杂,在下知之有限,不敢胡乱搬弄唇舌,您想知道什么,等陈管家醒了之后,一问便知了,好了,医治已毕,在下还有别的事情,就不多逗留了,告辞!” “好吧,老先生慢走!” 老郎中明显知道内幕,可又不敢说出来,似乎在畏惧着什么,秦锋没有强求,奉上十两银子的诊金,送老郎中离开了客栈。 而后叫来两名机灵的亲兵,让他们到华池县的大街上,向人探听楚家的事情,而后回报。 秦锋则留在客栈中,耐心等待。 过了一个多时辰,那位陈管家果然苏醒了,而且思维意识清晰,从其口中,秦锋等人知道了事情真相。 鼓楼大街东口的那座宅子的主人,的确是妙手秀士—楚洪,不过十天之前,楚洪被人栽赃陷害,关入了本县的牢狱之中,随着一起入狱的,还有其十五岁的独生女儿—楚梦溪! 至于楚家父女入狱的原因,就比较复杂了,得从二十年前讲起。 二十年前,楚洪学成出师之后,离开了正宁州,游走四方、交友天下,后来游玩到西安府之时,认识了一位周小姐。 周小姐出身大户,不仅貌美如花、性格温和,还是一位大才女,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吹拉弹唱、无所不能。 一个大才子,一个大才女,二人相遇到一起,犹如天雷遇到了地火,立刻燃烧起了爱情的熊熊烈火,而后结为了夫妇,并在不久之后生下一个女儿,取名楚梦溪! 娶妻生女之后,楚洪的性格发生了变化,不再四处游荡、漂泊为生,而是携带妻女回到了华池县老家,在县城内定居下来,还开了一家书画店,并用女儿的名字为之命名,就叫做梦溪轩! 自此之后,一家三口,其乐融融,小日子过的很是舒服。 可惜的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舒心日子没过几年,周夫人不幸患上了肺疾,日夜咳血不止,多方医治无效,最终撒手人寰了。 楚洪是个重情之人,在夫人病故之后,并没有续弦另娶,而是一边扶养女儿,一边经营梦溪轩,靠着一身高超的本领,很快就将梦溪轩经营的有声有色,赚到了不少钱财。 发家致富之后,楚洪不仅出资铺桥修路、造福乡梓,还经常接济周围的穷苦百姓们,成为了华池县城内有名的楚大善人。 没想到的是,楚洪一心向善,却遇到了一只白眼狼!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二十六章 楚家父女含冤入狱了! 十年之前,寒冬腊月、大雪纷飞,一个好几天没要到饭吃、且无处容身的少年乞丐,被冻僵在了华池县城的大街上,奄奄一息,眼看着就要去阎王爷那里报到了。 恰好妙手秀士—楚洪乘车路过,见被冻僵的少年乞丐十分可怜,不禁动了恻隐之心,于是将其带回家中,又重金请来了城内最好的郎中对其进行救治,终于救了回来。 事后询问得知,少年乞丐名叫宋飞扬,是庆阳府—清平关人氏,本为农家子弟,因为年景不好、闹了饥荒,父母亲人全都饿死了,只剩下孤身一人,又没有别的亲戚可以投靠,这才沦落成了乞丐,而后四处乞讨、流浪漂泊,来到了华池县一带! 楚洪是心善之人,见少年乞丐的身世太可怜了,而且年纪又小,没有自力更生的能力,若是放其离开,以后不是冻死街头,就是饿死荒野。 有道是送佛送到西,救人救到底,横竖自己家大业大,不差一口人吃饭的,于是将少年乞丐留在了家中,充做一名小斯,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按月发钱,保其衣食无忧。 就这样,这名叫做宋飞扬的少年乞丐留在了楚家。 之后一段时间接触下来,楚洪惊奇的发现宋飞扬不仅相貌英俊、一表人才,头脑还特别的聪明,无论什么东西,基本上一学就会,再学就精,是个可造之材,嘴巴还特别的甜,会说话、很是讨人喜欢! 于是乎,楚洪动了惜才之心,邀请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当众宣布将宋飞扬正式收为螟蛉义子,并对其大力栽培,传授其书法、绘画、雕刻……等诸多本领。 宋飞扬也很争气,没过几年时间,就会学了楚洪的大部分本领,并在华池县一带闯出了一些名气! 没想到的是,画龙画虎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 宋飞扬的相貌俊美,品德却差的一塌糊涂,在学会了一身本领之后,并没有用到正途上,反而多次设局、坑人钱财,还经常出入烟花柳巷和赌场,交了一大堆的狐朋狗友。 另一边,为人正直的楚洪知道义子的所作所为之后,气的是暴跳如雷,立刻执行家法,亲手打了义子二十藤条,以示惩戒,而后又苦口婆心的规劝了一番,希望义子能够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没想到,宋飞扬非但没有理解义父的一番良苦用心,反而生出了深深的怨恨,并将这种怨恨变成了报复。 没过几天,这家伙竟然跑到县衙中举报,说是义父楚洪家中私藏火器、意图不轨。 接到举报之后,县令立刻派人到楚家搜查,结果在后院的库房当中,真的搜出了十几支火铳,还有一大桶火药。 按照大明律法,民间私藏火器乃是杀头重罪,而且家属连坐。 于是乎,百口莫辩的楚家父女,被关进了牢房当中,还受到了刑讯逼供,而宋飞扬则以义子身份、公然霸占了楚家的家业,并将楚宅改成了宋宅,家中仆从也全部遣散,重新招募了一帮子地痞流无赖做家丁和护院! 陈管家在楚家生活多年,深知自家主人的人品,绝不会做违法之事,一定是被人冤枉的,奈何找不出可以证明清白的证据,更气愤宋飞扬的行为,这才跑到大门口骂街。 结果骂一次街,就挨一次揍,尤其是今天这一次,若非秦锋等人出手搭救,怕是就要被打残、打死了! …… 陈管家用了一个多时辰,才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讲清楚,而通过交谈,也知道了秦锋等人的身份。 “秦大人,求您出手救救楚师兄父女二人吧,我们敢用性命担保,楚师兄为人正直,绝不会做出犯奸作科之事,他肯定是被人冤枉的。” “秦大人,求求您,救救我家主人和小姐吧,他们真是被冤枉的,呜呜!” …… 得知楚家父女蒙冤入狱,且有性命之危,孟楷书、焦金石二人立刻跪了下来,请求秦锋出手相救。 另一边,陈管家不顾身上的伤势,挣扎着从床上爬了下来,跪在地上,叩首不止! “三位快快请起,放心吧,楚家这件事我一定会酌情处理的。”秦锋将三人搀扶了起来,回答的话却很有意思,只说会酌情处理,却没说一定会救出楚家父女。 为何呢? 很简单,身为上位者,最忌只听一面之词! 陈管家挨了打不假,而且被打的很惨,可挨打的人说的就一定是真话吗? 还有楚洪和宋飞扬之间的关系,真的是义子不念活命之恩、背叛了仁善的义父吗,其中是否另有隐情? 不明真相,听人哭诉几句,立刻同情心泛滥,而后胡乱插手其中,那是蠢人才会做的事。 真正的智者,会保证一颗冷静的心,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消息,将事情完全调查清楚了,而后才做决断! 秦锋就是智者,故而没有草率的答应什么,只是叮嘱陈管家好好养伤,又安抚了焦、孟二人一番,而后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中,耐心等待。 …… 夜幕时分,两名外出探查消息的亲兵回来了。 “参见大人!” “情况如何?” “回大人的话,我们已经探查清楚了,那个楚洪在本地的风评极佳,平日里修桥铺路、捐资助学、帮助孤寡……做了许多的好事,本地百姓都称其为楚大善人。 可是十天之前,楚洪和女儿楚梦溪被关进了县衙大牢中,罪名是私藏火器,而向县衙检举揭发之人,正是楚洪的义子—宋飞扬,探查得知,此人本是一名乞丐,差一点冻死在大街上,是楚洪救其性命,而后收为螟蛉义子,还传授了一身本事。 没想到,这家伙竟然恩将仇报,检举自己的义父,还霸占了楚家的家产,真不是个东西! 而且这家伙的风评极差,曾经多次设下骗局、坑人钱财不说,还是青楼、赌场中的常客,结交了不少的地痞无赖。 另外吗,我们还探查到一个重要消息,宋飞扬和本地的千户官—唐世荣交往密切,二人不仅是酒肉朋友,还经常一起出入青楼楚馆,甚至合包一个姑娘过夜。 而这个姓唐的也不是个好东西,倚仗着千户官职,恃强凌弱、勒索钱财、强抢民女……可谓是无恶不作,在华池县一带的民愤极大,不过此人与姜家有亲戚关系,故而没人能奈何他! 而在两个月之前,千户官—唐世荣曾经带人到楚家提亲,想纳楚洪的女儿—楚梦溪做自己的第十三房小妾,结果遭到了楚洪的断然拒绝,并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事后唐世荣多次扬言,要狠狠的收拾楚家,让其家破人亡,故而华池县城内有流言,说楚家私藏火器之事,很可能是唐世荣、宋飞扬二人联手栽赃陷害,一个图色,一个谋财!” …… 两名亲兵将打探来的消息,仔细讲述了一遍。 秦锋听完之后,微微点了点头,看来陈管家没有说谎,楚家父女的确是被冤枉的。 而宋飞扬、唐世荣联手栽赃陷害的事情,也很有可能是真的,毕竟火器这种东西不是一般人能弄到的,可对于一位镇守一方的千户官来说,那就不是什么难事了。 既然证明事情是真的,那自己就得插手了,问题是,如何救出楚家父女呢? 上书三边总督杨鹤,派一位官员来彻查此案,还楚家父女一个清白? 火器的确是从楚家搜出来的,人证物证俱全,想要将这个案子查清楚,只怕不太容易啊,毕竟这个时代的破案水平并不高明,而且速度极慢。 一个案件,查个几个月、几年都是常事,那样岂不耽误了自己的大事? 而且楚家父女关在牢房中并不安全,栽赃陷害之人,会不会偷偷的杀人灭口,此事不得不防啊! …… 带领大队人马,直接劫牢反狱,将楚家父女救出来? 这办法倒是简单又速度,可动静未免太大了,对社会治安影响不好,而且在执行过程中,难免要大开杀戒,牵连很多无辜之人。 为了救两个人,害死一大帮无辜者,这样的事情不能做啊! …… 连着想了几个办法,都觉得不太妥当。 没办法,看来只能用点见不得人的阴暗手段了。 想到这里,秦锋对两名亲兵说道“你们好好休息一夜,明天继续探查楚家的事情,另外吗,再给我探查一下,华池县衙的牢头叫什么名字,住在那里,性格如何?” “诺!” 两名亲兵领命而行,第二天继续去探查消息,并很快有了结果。 华池县衙的牢头叫做胡成,今年三十六岁,体型微胖,性格油滑,爱占小便宜,有一妻二子二女,家住城南—胥吏大街东口第四家。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二十七章 牢头胡成! 胥吏大街位于华池县城城南,整体呈十字型,路面宽阔,四方通透,县衙里的主簿、典史、巡检、捕头……等胥吏大都居住于此,故而得名。 其中大街东口第四座小院子,是本县牢头—胡成的家宅。 牢头,正式称呼为押狱官,从九品,在大明朝的官员编制中属于最末尾的存在,每个月的俸禄是白银二两七钱五分、粟米二斗六升五合,数量相当微薄,勉强养家糊口而已。 话又说回来了,虽然牢头的官职不大,掌握的权力却不容小觑,无论是达官显贵,还是平民百姓,一旦触犯了王法,被关入牢狱之中,就等于落入了牢头之手。 如果将牢头打点好了,可以让你吃香的、喝辣的,高床暖枕、锦缎被褥,住的跟家里一样舒服。 如果没将牢头打点好,那就让你吃猪食、住水牢,天天和苍蝇、臭虫、老鼠做伴,隔三差五再挨一顿收拾,不死也得脱三层皮。 如果牢头用点手段,让某个犯人莫名其妙的‘病死’,也不是什么难事,而且事后查不出一点问题来。 正因如此,某位历史名人在蹲过一次大牢之后,才说出了那句流传千古的名言‘吾尝将百万军,然安知狱吏之贵乎!’ 提兵百万、征战沙场的大将军,都在大牢中被收拾的够呛,可见牢头的手段有多厉害了! …… 世间人睁眼观看,论英雄钱是好汉, 有了他诸般趁意,没了他寸步也难, 拐子有钱,走歪步合款, 哑巴有钱,打手势好看, 实言,人为铜钱,游遍世间…… 夜幕时分,一道胖乎乎的身影走进了胥吏大街,口中哼唱着小调,手中拎着一个卤好的大猪头、一坛子金花酒,还有半匹上好的青花绸缎。 来者非是旁人,正是刚从县衙大牢中归来的牢头—胡成。 胡成的俸禄非常少,也就勉强维持一家人的温饱而已,但是做牢头的油水足啊,经常有犯人的家属前来打点,吃的、喝的、用的……什么东西都送,故而胡成的小日子过的还是挺滋润的。 “咚咚咚……孩子他娘,快开门啊,我回来了。” “嘎啦!” 来到自家大门前,胡成用力敲了几下,并叫喊着让自己的妻子开门。 片刻之后,大门打开了一道缝隙,其宽度仅容一人通过,胡成没有多想什么,习惯性的迈门而入。 那知进门之后,却没见到自己的妻子,或者儿女,那又是谁开的门呢……还没等想明白这个问题,一只大手从门后狠狠的劈了下来,正中胡成的脖子,胡成哼都没哼一声,立刻昏迷了过去。 紧接着,大门牢牢的关上了! …… 不知过了多久,胡成缓缓的睁开了双眼,发现自己坐在了自家正屋的椅子上,双手、双脚都被捆绑了起来,周围不见妻子、儿女们的踪影,反而有三个黑衣蒙面人,其中两个站着,一个坐着,坐着的明显是首领! “呜!——呜呜!” 见此情景,胡成被吓的不轻,条件反射的想要惊叫,却发不出声音来,原来嘴巴里面堵着一条毛巾。 什么情况,盗贼入室抢劫? 抢劫的话,也该抢有钱的大户人家才对,怎么找到自己这个小小的牢头门上了? 又或者,有人要杀自己? 天地良心,自己只是个牢头而已,平日里收点孝敬不假,可从未做过伤天害理之事,怎么会引来杀身之祸呢? …… 到底是吃官饭的,见过一些大场面,初始的惊慌过后,胡成很快镇定了下来,而后思索眼前的局面,却是越想越糊涂,不明白这些黑衣蒙面人为何来到自己家中,并将自己绑了起来,其中有何图谋呢? 这时候,一名黑衣蒙面人走了过来,拔出一柄锋利的匕首,压在了胡成的脖子上,示意他不要乱喊乱叫,而后拔出了口中的毛巾。 “呼……呼……你们是什么人,我的妻子、儿女在那里,她们如何了?” “呵呵,遇到危险之际,不顾自己是死是活,先问妻子儿女的安危,不错,你是个顾家的好男人,放心吧,你的妻子儿女们没有出事,只是被送到一个隐秘的地方去了,好吃好喝,亏待不了!” “呼,那就好……诸位好汉来我家中要做什么,若是求财的话,在下家中的东西,诸位看上了什么,随便拿走就是了,只是在下家资有限,值钱的东西实在不多!” “呵呵,胡牢头不要紧张,我们不是来劫财的,而是有件事情想请你帮帮忙!” “帮忙?” 请人帮忙,就该提着厚礼上门,好言相求才是,那有半夜潜入家中,劫持妻子儿女,再将人捆起来求帮忙的……对几个黑衣蒙面人的话,胡成很是怀疑。 “在下只是个小牢头,无权无势的,不知能帮各位什么忙呢?” “阁下是衙门中人,请阁下帮忙,自然是衙门中的事了,楚洪、楚梦溪父女的案子你知道吧,现在情况如何了?” “这个案子我知道,十一天之前,宋飞扬到衙门中检举,说是楚家私藏火器,知县大人闻讯之后,派齐捕头带人到楚家进行搜查,结果真的搜出了十几支火铳,还有一大桶火药,而后以私藏火器的罪名,就将楚家父女二人抓了起来,关入大牢之中。 关押的事是我亲自安排的,一个关在男监天字三号,另一个关在女监地字八号。 之后知县大人升堂审问,在大堂之上,楚洪一个劲儿的喊冤,说自己是被人栽赃陷害的,可是人证物证俱在,楚洪就算浑身是嘴,也说不清楚啊! 不过华池县的人都知道,楚洪是有名的大善人,而且家境殷实,吃喝不愁,这样的人又岂会私藏火器,图谋不轨呢? 此事肯定另有缘故,知县大人也准备好好审查此案,可是……可是……” “可是什么,如实说,不准隐瞒,否则后果自负!” “是、是,知县大人认为此案疑点颇多,准备好好审理一番,可是三天前的晚上,唐千户突然来到县衙中,和知县大人在后堂中交谈了一番,言语之中,催促知县大人速速结案,定楚洪的死罪,再将楚小姐贬为贱籍、充做军妓!” 之前民间就有流言,说楚家父女入狱之事,是被宋飞扬、唐世荣这两个坏蛋一起栽赃陷害的。 如今唐世荣亲自登门,逼迫县令定罪结案,由此可见,之前的流言并非空穴来风啊! “你家知县大人如何回复的?” “我家知县大人还是比较正直的,不愿草菅人命,可也不敢得罪了背景深厚的唐千户,只好言语糊弄一番,暂时将事情拖住了;可是这个案子的确难办,人证物证俱全,若是没法证明楚洪的清白,早晚还是难逃一死啊!” 说话间,胡成叹了一口气,显然对楚家父女二人的遭遇很是同情。 另外吗,胡成很好奇,这几个黑衣蒙面人询问楚家父女的案子做什么,莫非他们是楚家的亲朋好友,来询问消息的? 可询问消息,也用不着这样子吧? “胡牢头,打开天窗说亮话吧,今天我们前来,就是想请你帮个忙,将楚家父女救出来!” “啊,楚家父女的案子太棘手了,知县大人都没有办法,在下只是一个小小的牢头,那有本事将这个案子翻过来啊,这个忙,在下实在帮不了!” “呵呵,让你把案子翻过来,你自然是办不到了,可让你用点小手段,将楚家父女从牢房中弄出来,想来不是什么难事吧?” “啊,这个嘛……” 胡成不禁大吃一惊,没想到这几个黑衣蒙面人的目的,竟然是让自己从大牢中将楚家父女偷出来。 说实话,自己身为牢头,在大牢中一手遮天,将两名犯人偷偷的弄出来,自然是可以做到的。 问题是,大牢中丢失了重要犯人,身为牢头,自己是要被治罪的,轻则挨一顿板子,而后流放充军,重则直接人头落地,妻子儿女也会受到牵连。 为了救别人,将自己一家子都搭进去,这种事傻子才做呢! 可不答应的话,自己和家人们只怕同样是性命难保,怎么办,怎么办? 正当胡成左右为难之时,坐在对面的黑衣蒙面人掏出了一个小包袱,打开之后,里面竟然是码放整齐的金锭。 “按照大明律法,丢失囚犯,乃是重罪,不过请放心,只要你将楚家父女救出来,我担保你平安无事,还会付给你一大笔报酬,这一百两黄金是定金,事成之后,我会再给你一百两黄金,还有一套车马,以及各种应用之物。 有了车马和黄金,你可以带着妻子儿女离开华池县,到别的地方去,改名换姓,做一名富家翁,从此吃香的、喝辣的,快活度日,这不比你做个小小的牢头强上百倍吗?” “嘶!” 看着眼前黄澄澄的金锭,胡成的心脏一个劲儿的狂跳起来,自己一年的俸禄不过是二十多两银子,再加上一些灰色收入,也不过是四五十两罢了。 二百两黄金,就是二千两银子,足够自己挣上一辈子了,甚至一辈子都挣不到这个数目。 如果真得到这些黄金,离开华池县,到别的地方当个富家翁,的确比当个小小的牢头强多了! 问题是,想将楚家父女从大牢中偷偷弄出来,可是非常冒险的事情,如果中途出现差错,被人发现了怎么办? 退一步说,就算自己真将人弄出来了,这些黑衣蒙面人真的会遵守承诺吗? 他们会不会出尔反尔,非但不给自己黄金和车马,反而杀自己一家人灭口? …… 犹豫之际,对面的黑衣蒙面人突然冲了过来,捏开胡成的嘴巴,扔了一颗黄色药丸下去,强迫其吞下。 “听好了,刚才给你喂下的是一种毒药,叫做三尸脑神丹,里面藏有三种剧毒尸虫,人一旦服下之后,若是五天之内没有解药,丹中所藏尸虫便由僵伏而活动,钻而入脑,咬啮脑髓,痛楚固不必说,还会行事狂妄颠倒,见人就咬,比之疯狗尚且不如……最后浑身溃烂、痛苦无比的死掉! 不过你不用害怕,只要五天之内,你将楚家父女从大牢中救出来,我不仅给你解药,还会将另外一百两黄金奉上,让你和妻子儿女们团聚,去别的地方做富家翁,何去何从,你好好思想吧! 好了,我们要走了,如果你想好了,就在城东—火神庙后面的右侧第七块青石板下留张纸条,咱们以后就用纸条互相联系!” 说话间,黑衣蒙面人解开了胡成身上的绑绳,而后带领两名同伴迅速的离开了胡家,消失在夜幕之中。 胡成则瘫坐地上,汗出如雨,陷入了沉思当中……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二十八章 营救楚家父女! 三天之后,黄昏时分。 华池县城东南十五里,一片乱葬岗附近的树林中,几个黑衣蒙面人正在静静的潜伏着,手中还拿着铁铲、镐头等挖掘工具,非是旁人,正是秦锋和手下几名亲兵。 三天之前,秦锋带人找到了牢头—胡成,随即一番威逼利诱,让其帮忙将大牢中的楚家父女救出来。 反复权衡利弊之后,胡成最终答应了下来,并用纸条联络到了秦锋,而后商量出一个瞒天过海、借尸还魂的营救计策,具体如下 最近几年世道不太平,民间坑蒙拐骗、作奸犯科者极多,故而华池县的大牢中犯人数量也极多,甚至到了一间小牢房中关押三四十名犯人,拥挤到难以躺下休息的地步。 大量的犯人拥挤在一起,空气污浊、环境脏乱,饮食条件又差,是非常容易生病的,因病致死者亦不在少数,甚至出现过一月之内病死上百人的事情,平均一天死好几个。 按照大明律法,如果犯人病死在了大牢中,经过验证之后,尸体由死囚洞拖出去,而后通知家属前来收尸,使其入土为安! 如果病死的犯人没有亲属,则由官府出资,购买棺材将其入敛起来,而后拉到城外的乱葬岗中埋掉了事! 恰好最近几天,大牢中病死了好几个没有亲属的犯人,胡成决定利用这个机会,将楚家父女救出来。 首先,从大牢里的犯人当中、找两名身材相貌和楚家父女相似者,留在牢房中冒充顶替,掩人耳目。 接着,趁其他狱卒不注意,将楚家父女和两具尸体偷偷的调换,而后藏在棺材之中,和病死的其他犯人一起拉到乱葬岗中掩埋。 埋掉之后,胡成会将随行的狱卒们打发走,自己则找个借口留在城外。 待狱卒们全部离开之后,事先埋伏在附近的秦锋等人立刻冲出,将棺材挖出来,救出楚家父女。 如此计划,既不用大动干戈,又不用伤人性命,可谓完美! 问题是,双方约定的时间是黄昏时分,可眼看着太阳都贴近地平线了,依旧不见拉棺材的队伍出现,在树林中隐藏多时的几名亲兵不禁变的焦急了起来。 “大人,姓胡的会不会反悔了,而后向官府告发咱们?” “放心吧,不会的,再耐心等一会儿!” 通过之前的接触得知,胡成是一个非常顾家的男人,在妻子儿女都被劫为人质的情况下,他是绝不会乱来的。 退一步说,就算胡成不顾妻子儿女们的死活,总不能不顾自己的死活吧? 因此上,秦锋断定了,胡成是不会向官府告发的,毕竟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啊! 秦锋担心的是,胡成在救人过程中会不会露出破绽,比如被大牢中的其他狱卒发现,或者被守城门的士兵发现,进而导致整个计划失败。 那样的话,不仅胡成会被抓起来问罪,还会打草惊蛇,令官府生出警惕之心,再想将楚家父女就出来可就更加困难了。 “哒哒……轱辘……轱辘!” 正在担心之际,一支队伍出现在了视野中,走在前面的是一头大青骡子,上面坐着一名体型微胖的中年男子,正是牢头—胡成。 后面跟着两辆牛车,上面共计拉着六口最便宜的薄皮白木棺材,另有八名狱卒押车。 “来了,注意隐蔽,不要暴露!” “诺!” 眼看队伍出现了,秦锋大喜过望,而后带领着亲兵们慢慢的退到了树林深处,以免暴露了行踪。 另一边,两辆牛车在乱葬岗旁边停下,胡成和狱卒们从车上取下几把铁铲,选了一块空地,迅速挖了六个不太深的土坑,而后将六口棺材放进去,草草的掩埋了事。 “好了,事情办完了,你们几个快点回去吧,再晚就要关城门了!” “牢头,你呢?” “哦,今天下午有人给我带话,说是住在乡下的亲娘舅病重了,我得去探望一下,可能要耽误个两三天的,你们回去之后顺便帮我告个假!” “知道了,牢头,那我们走了啊!” 几名狱卒不疑有他,收拾好了铁铲,坐着牛车返回城里去了……胡成则假装离开,而后骑着骡子转了一圈,又迅速返回到了乱葬岗中。 与此同时,秦锋等人从树林中冲了出来。 “人埋在那座坟里了?” “楚洪在东边第二座坟里,楚姑娘在第四座坟里。” “好,快挖出来!” 留下两名亲兵在附近警戒,其余的人分成了两组,利用带来的铁铲和镐头,迅速的挖掘了起来。 其中一组人手快,很快就挖掉了坟土,露出了里面的薄皮白木棺材,而后合力将之抬了上来,打开之后,里面赫然躺着一名身穿囚服的少女,生的是螓首蛾眉、杏腮桃脸……虽然身上脏乱了一些,却难掩其天生丽质,正是楚洪的独生女儿—楚梦溪。 难怪千户官—唐世荣要陷害楚家了,如此国色天香的美少女,一百个男人见了、起码有九十九个为之心动,若是求之不得,动歪脑筋亦是难免之事! 紧接着,另一口棺材也被挖了出来,打开之后,里面躺着一名身材消瘦、脸色苍白的中年男子,正是妙手秀士—楚洪。 父女二人皆是昏迷不醒、一动不动! 没办法,将活人装进黑暗的棺材里、拉到乱葬岗中埋掉,再重新挖出来……如此过程太刺激了,就是胆量过人者,恐怕也会被吓的精神错乱、嗷嗷大叫。 一旦叫出声,整个计划就暴露了。 因此上,秦锋提前准备了两包麻醉散,让胡成下到楚家父女的饭菜中,让二人昏睡过去,犹如死尸一般,如此就不怕中途露出破绽了。 “呼……呼……嗯?” 将父女二人挖出来之后,秦锋立刻上前查探情况,结果发现楚梦溪的呼吸均匀、脉搏跳动有力,说明身体状况一切正常。 楚洪的呼吸却很微弱,而且脉搏极为混乱,说明身体状况非常糟糕,这是怎么回事,莫非在棺材里憋坏了? 不可能啊! 为了安全起见,胡成早在两口棺材上做了手脚,在隐蔽的位置钻了几个小孔,足够里面的人透气用了。 而从父女二人被埋进坟里、到重新被挖出来,整个过程不超过两柱香时间,如此短的时间,棺材里的空气应该够用才对,不会被憋坏啊! “胡牢头,楚先生在大牢中是不是生病了?” “嗯,楚先生进大牢那天脸色就特别不好,之后更是每况愈下,而且吃的特别少,还总是捂着胸口、满头大汗,我找郎中给他看过两次,郎中说是心脉受损之症,开了几副汤药,可是喝完之后,一点用处也没有,尤其是最近两天,情况更加严重了!” 楚洪果然有病,而且病的还不轻呢,看来得找个好郎中给其好好医治一番才行。 人好不容易救出来了,可千万别出意外啊! 想到这里,秦锋先指挥亲兵们、将两口空棺材重新埋好,而后从树林中赶出了一辆马车,将楚家父女抬了上去,准备带回藏身之处。 不过临走之前,得把牢头—胡成的事情安排好。 “胡牢头,多谢了!” “不敢当,不敢当,这位好汉,我已经按照你们吩咐的将楚家父女救出来了,现在可否将解药给我了?” “呵呵,没有解药!” “什么?” 胡成吓的满头大汗,心都提到了嗓子眼,还以为眼前之人要出尔反尔、杀自己灭口呢! 可接下来秦锋的一番话,又让胡成的心放了下来。 “不用害怕,不是本人出尔反尔,而是你根本就没中毒,自然用不着解药了!” “什么,没中毒,那你之前喂给我的三尸脑神丹?” “呵呵,那是黄精丸,可以固本培元、补气养血,对男人很有好处的,之前怕阁下不肯帮忙,不得已用了点小诈术,还请见谅!“ “你……你……唉!” 得知自己被人耍了,根本就没有中毒,胡成又气又恼之余,高悬着的心也放下了一些。 “那我的妻子儿女呢?” “她们就在东北五里处的一座破庙中,你可以赶过去和家人们团聚了,而后立刻离开华池县,到别处开始新生活吧,为了保证安全,我再派四个人护送你们一程,还有这些东西,请收好!” 说话间,秦锋取出一个早就准备好的包裹,里面有一百两黄金,十几份伪造的路引、通关文牒、户籍黄册。 有了这些东西,胡成一家人就可以顺利的离开华池县,到任意一个地方隐居,过富家翁的舒服日子去了。 “这位好汉,多谢了!” 接过包袱,看过里面的东西之后,胡成悬着的心又放下了一大截,而后抱拳行礼,在四名亲兵护送下,去和妻子儿女们团聚去了。 另一边,秦锋带着剩下的几名亲兵,或是骑马、或是乘坐,迅速离开了乱葬岗,前往早就准备好的藏身之地——清凉寺!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二十九章 楚洪之死! 华池县东南五十里有一座青溪山,山中有一座清凉寺,虽不是千年古刹,可在本地也颇有名气,附近的百姓们经常前来烧香拜佛、祈求福寿! 后来受旱灾、战乱的影响,清凉寺的香火一落千丈,不仅香客们不见了踪影,就连寺里的和尚都跑了大半,只剩下一位老方丈领着几个小沙弥苦苦支撑着。 秦锋见清凉寺位置偏僻、环境清幽,于是捐了二百两银子的香火钱,而后以‘参禅修心’为名,带着一众人等住进了专供香客们休息的居士林中,将这里当作了临时藏身之地。 …… 黎明时分,居士林内的一间寮房内,楚梦溪首先苏醒了过来……闻讯之后,秦锋、焦金石、孟楷书三人立刻前来探视。 古人云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几事不密则害成。 翻译过来就是做重要的事情一定要谨慎小心,不能轻易说出去,否则就会造成祸害! 营救楚家父女这件事就是如此,为了确保可以成功,消息封锁的非常严密,甚至连被营救的目标—楚家父女都不知道此事,以免泄露消息、功败垂成。 一个十五岁的少女,莫名的昏睡了过去,待醒来之时,已经离开了大牢,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身边还站着几个陌生的男人。 正常来说,这名少女肯定会非常害怕,甚至是情绪崩溃、号啕大哭,而秦锋等人也做好了对其进行安抚、疏导的心理准备。 没想到的是,楚梦溪苏醒之后,不仅没有露出一点害怕的意思,反而非常镇定的从床上爬了下来,略加整理衣衫,而后向着焦金石、孟楷书二人盈盈下拜行礼“侄女梦溪,见过焦、孟两位叔父大人!” “咦,你怎么会认识我们的?” 被楚梦溪一口说出了身份,焦金石、孟楷书非常吃惊,虽然二人和楚洪是师兄弟关系,可是双方已经快二十年没有见面了,更没有见过对方的家属。 今天是第一次见面,尚且没有做自我介绍,楚梦溪又是如何一眼认出二人身份的呢? “侄女虽然没有见过二位叔父大人,却听家父提起过二位叔父大人的相貌特征,一位左耳下有颗豆粒大小的红痣,一位右手背上有块黑色胎记,刚才二位叔父一进门,侄女就观察到了,与家父说的完全一样。 另外吗,二位叔父腰间悬挂的和田双面山水白玉佩,家父有一枚一模一样的,而且家父说过,这三枚玉佩皆出自师祖之手,是本门弟子的信物凭证,见物如见人。 结合以上两点,侄女才敢确认二位叔父身份的!” …… “呵呵,真是个蕙质兰心、冰雪聪明的好女子,比你父亲更胜一筹啊!” 听了楚梦溪的一番解释,焦、孟二人不禁大加赞叹起来。 要知道,他们这一门三兄弟当中,以大师兄楚洪的头脑最聪明、天资最高了,故而得到了师父的全部真传,其中就包括师门第一秘技脱骨之法! 没想到,大师兄的这个女儿,聪明劲儿更胜其父一筹,真是青出于蓝胜于蓝啊! 赞叹过后,焦、孟二人又将秦锋的身份、以及营救楚家父女的过程简单的讲述了一遍。 楚梦溪听完之后,再次盈盈下拜行礼“小女子见过恩公,多谢恩公的救命之恩!” “楚姑娘不必多礼,快快请起!” “敢问恩公,家父如何了?” “楚先生就在隔壁,至今尚未苏醒,咱们过去看看吧。” 将楚梦溪搀扶起来之后,一行四人出了屋门,转身进了隔壁的一间寮房。 房屋内,妙手秀士—楚洪躺在一张红松木罗汉床上,尚未苏醒过来,而且呼吸微弱,脸色苍白如纸,一点血色都没有。 忠心耿耿的陈管家,不顾自己的伤势未愈,在旁边小心照顾着。 另有一名慈眉善目、白须如雪、头顶九个戒疤的老僧坐在床边,正在给楚洪把脉问诊。 老僧法号普空,乃是这座清凉寺的住持方丈,不仅精通佛法,更有一手高超的医术,经常给附近的山民们施药治病,活人无数,被山民们视为万家生佛一般! 将楚洪从棺材中抬出来之时,秦锋为其检查过身体,发现楚洪的脸色苍白、脉搏异常混乱,显然是生了重病,故而回到清凉寺之后,立刻请来了普空方丈为其诊治。 可是看普空方丈的样子,神色凝重、眉头紧皱,似乎情况大大不妙啊! “方丈大师,家父情况如何了?” “阿弥陀佛,这位姑娘,令尊以前是不是患过吐血之症?” “回方丈大师的话,十年之前,家母去世之时,家父伤心过度、连日大哭,以至于口吐鲜血,大大的伤了元气,之后卧床休养了大半年才勉强恢复了过来,却留下了病根,之后每逢阴天下雨,就会咳血不止,四处寻医问药,花了不计其数的银子,亦是无法将之根除!” “难怪了,令尊之前悲伤过度,伤了心脉,并留下了病根,近期肯定又遇到了非常伤心之事,以至于旧伤发作、伤上加伤,导致心脉寸寸断裂,生机丧失殆尽,若非心中有牵挂之事,只怕早就坚持不住了!” “啊,方丈大师,可有救治之法,无论花多少钱都可以!” “阿弥陀佛,佛渡有缘人、药医不死病,这位施主的生机已绝,恕老僧无能为力了!” 普空方丈叹息的摇了摇头,又向众人行了一礼,而后起身离开了寮房,连药方都没有开一副,这就意味着楚洪的身体已经是油尽灯枯、医药无用了,而造成这种后果的元凶,就是那个白眼狼—宋飞扬! 宋飞扬本是一名乞丐,差点冻死在大街上,是楚洪救其性命,又带回自己家中,当作亲生儿子一般的养育,传授其一身本领。 没想到,耗费如此多的心血,竟然养出了一只白眼狼,不仅忘恩负义,还勾结外人栽赃陷害、欲至自己于死地。 这件事情,对楚洪精神上的打击几乎是毁灭性的,这才导致了旧伤复发、心脉断裂,生机全无。 若非放心不下自己的女儿,估计楚洪早就一命呜呼了! 费了这么大的力气,好不容易将人救了出来,没想到却是这样一个结果……唉! “父亲……呜呜!” “师兄……呜呜!” 得知父亲已经油尽灯枯、医药无救了,楚梦溪顿时瘫坐在了地上,而后跪行几步,来到了罗汉床边,拉着父亲的手大哭了起来。 与此同时,焦金石、孟楷书二人亦是伤心不已,泪如雨下,师兄弟之间快二十年没见面了,没想到这次刚一见面,就是生离死别! 父女连心! 或许是听到了女儿的哭声,原本昏迷不醒的楚洪竟然慢慢的睁开了眼睛,而后环视周围的情况“溪儿……两位师弟,你们怎么来了,我不是在大牢中吗,这又是那里,莫非我在做梦吗?” “父亲,不是做梦,这里是清凉寺,咱们被救出来了,是两位师叔请这位秦大人将咱们救出来的……” “多谢秦大人,搭救我们父女二人的性命!” 楚梦溪强忍悲痛,将父女二人被营救的经过简单的讲述了一遍。 听完之后,楚洪先是长出了一口气,仿佛卸下了万斤重担一般,又爱怜的摸了摸女儿的头,而后竟然掀开被子,从床上翻身下来了,对着秦锋拱手致谢。 不仅如此,楚洪的身体状态还发生了巨大变化,原本苍白如纸的脸庞,突然变得红光满面起来,而且双目有神、仿佛一下子病情全好了,人还年轻了十几岁! 看到这一幕,在场众人非但没有丝毫高兴,反而心情更加沉重了。 因为众人都明白,楚洪的病情并没有好转,这不过是人临死之前的回光返照而已,就像是太阳落山之前的最后一抹明亮光芒,闪过之后,便是无边的黑暗了! “楚先生言重了,秦某不过是见到不平之事,出手相助一下而已……好了,楚先生刚刚清醒过来,还是好好休息一下吧,秦某暂且告辞!” 知道楚洪的时间已经不多了,秦锋没有多说什么,简单客气几句之后,就转身离开了寮房,将剩下的时间留给他们父女、师兄弟相处一会吧! 至于别的事情,在生死面前都不重要了。 …… “两位师弟,为兄怕是不行了,以后溪儿就拜托给你们了,一定要照顾好她,再给她寻觅一位良婿,快快乐乐的过一辈子,如此我就能瞑目了……夫人,我来找你了!” “父亲……父亲……呜呜!” “师兄……师兄啊……呜呜!” 大约过了两柱香时间,寮房内传出了撕心裂肺一般的哭泣声。 一代能工巧匠楚洪就这样陨落了,死于心脉断裂,更准确的说是死于人心险恶!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三十章 楚梦溪要报仇! 楚洪是从县衙大牢中偷偷弄出来的,理论上还是戴罪之身,故而无法风光大葬,但是该有的葬礼程序还是要有的。 秦锋等人一起动手,在居士林中搭建了一个小灵棚,又弄来一口价值不菲的黄桐木棺材,而后将身穿五层寿衣、口含南海珍珠的楚洪入殓其中,还放了二十几件精致的陪葬品,皆是楚洪生前喜欢的东西。 而后请普空方丈带着几名小沙弥做了一场法事,念了几遍《法华经》、《金刚经》、《地藏经》……超度亡魂、祈求冥福! 最后在青溪山上选了一处前有明堂、后有靠山,左右对称、四平八稳的风水宝地,将棺材下葬其中,为了安全起见,墓碑上没有刻楚洪的名字,而是写下了‘秀士之墓’四个字! 至此,妙手秀士—楚洪算是入土为安了,可是事情并没有了解。 …… 深夜,寮房内,秦锋盘膝而坐、双目微闭,正在思考着最近发生的一系列事情。 这次来华池县,本想着请楚洪出山、用脱骨法复制八大晋商发行的银票,如此既打击了这些卖国奸商,又能弄一大笔银子,用来安置流寇、救济灾民,可谓是一举两得! 没想到,楚洪被义子陷害、死于非命,如此一来,原来的计划就行不通了,只能另谋良策,可是用什么计策好呢? 另外吗,楚洪死于非命,其女楚梦溪又该如何安置,是将其送往白城子居住,还是给她一笔银子、让她自行选择一个安身之地? 还有宋飞扬、唐世荣这两个人渣,是以后再收拾他们,还是现在就下手? …… 正思索着呢,门外响起一阵轻微的脚步声,随即房门被人轻轻的叩打……“咚咚咚!” “那位?” “秦大人,小女子有事求见,不知大人方便吗?” “原来是楚姑娘,进来吧!” “多谢秦大人!” 房门打开,一身白色孝服、双目又红又肿的楚梦溪走了进来,而后向秦锋微微万福行礼。 常言道男要俏一身皂,女要俏一身孝! 楚梦溪本就颜值极高,如今配上一身白色衣裳,不禁更添三分姿色,在如水一般的月光照耀下,真好似月宫里的嫦娥仙子……身边的那只小玉兔临凡一般! 面对如此漂亮的少女,秦锋都不禁有了一点心猿意马、想入非非的感觉。 好在秦锋心性惊人,很快就镇定了下来,开口问道“楚姑娘深夜前来,可是有事?” “小女子今夜前来,是感谢大人将我们父女二人救出大牢,并帮助小女子将父亲入土为安,使其得以安息,请大人端坐,受小女子三拜!” 说话间,楚梦溪双膝跪地、叩头致谢,秦锋连忙伸手搀扶,心中则升起了一丝警惕! 想感谢自己的话,大可以白天前来,为何白天不来,非要三更半夜来,只怕是另有目的吧? 果不其然,楚梦溪起身之后,再次开口道“小女子听两位叔父说,大人这次来华池县,是想请家父出山,用脱骨法办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 “不错,确有一件大事,需要借助令尊的绝技脱骨法,只是……可惜了!” “大人不必懊恼,这脱骨法嘛,小女子也会!” “什么,你会脱骨法?” “是的,家父见小女子资质尚可,曾经传授了一些技艺,其中就有脱骨法,只是小女子练习时间太短,无法像父亲那样、能将一张薄薄的宣纸一分为五,如今只能勉强一分为三而已。” 说话间,楚梦溪从怀中掏出了一张薄薄的宣纸,上面写着一首古诗,正是诗仙—李白的佳作之一《少年行》 君不见, 淮南少年游侠客,白日球猎夜拥掷, 呼卢百万终不惜,报仇千里如咫尺, 少年游侠好经过,浑身装束皆绮罗, 兰蕙相随喧妓女,风光去处满笙歌, …… 紧接着,楚梦溪用手指轻轻一捻,原本薄薄的一张宣纸顿时分成了三份,上面各有一首《少年行》,笔迹完全一模一样,不是临摹的那种,而是复制的,让人根本分不出那一份才是原品,或者说,三份都是原品! 看到这一幕,秦锋不禁大吃一惊,之前听焦金石、孟楷书二人说过,脱骨法是其师门第一绝技,要想练成此法,必须有极高的天资才成,焦、孟二人号称‘鬼手神刀’,仿制的本领出神入化,然而以二人如此资质,依旧没能学会脱骨法。 楚梦溪才十五岁,竟然就学会了这门绝技,其资质之高,简直可用‘妖孽’二字形容了! 更重要的是,有了这个妖孽之才,自己复制银票、收拾八大晋商的计划又可以实施了……想到这里,秦锋不禁心花怒放。 不过嘛,楚梦溪深夜前来,恐怕不仅仅是为了展示脱骨法这门绝技的吧,肯定还有别的目的。 ‘呼卢百万终不惜,报仇千里如咫尺’……看着宣纸上面的诗句、和字迹之中的浓浓杀意,秦锋立刻明白了眼前这位美少女的真实用意。 “楚姑娘,你想让我帮你报杀父之仇?” “秦大人果然慧眼如炬,一下就看穿了小女子的心思,不错,家父无辜枉死,罪魁祸首便是宋飞扬、唐世荣这两个败类,唯有杀此二人,家父的在天之灵才能真正安息;奈何小女子手无缚鸡之力,无法亲手为父报仇,只好求助于秦大人,若秦大人能为小女子报仇,杀了宋、唐二人,从此以后,小女子愿为奴为婢、服侍左右!” 在古代,当一名女子对男人说出‘为奴为婢、服侍左右’这八个字,就意味着这名女子愿意做男人的侍妾,或者通房丫鬟,用身体做为报答。 由此可见,为了报杀父之仇,楚梦溪连自己都豁出去了。 如花少女,自荐枕席,面对如此诱惑,一万个正常的成年男人里面、起码有九千九百九十九个是无法抗拒的,而秦锋恰好是剩下的一个! “楚姑娘,我不用你为奴为婢、服侍左右!” “秦大人……呜呜!” 楚梦溪哭了、非常伤心,但是并没有责怪秦锋心狠,拒绝了自己的要求,因为小姑娘深深的知道,想要替父亲报仇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宋飞扬还好说一点,只是个有钱的土豪罢了,关键是唐世荣,身为千户官,掌握着一个千户所的兵马! 更重要的是,唐世荣和称霸庆阳府的姜家有亲戚关系,其母是榆林镇总兵—姜让、大同镇总兵—姜瓖的亲姐姐。 杀了唐世荣,就等于得罪了姜家,而且是不死不休的那种! 为了一个素不相干的女人,与权大势大的姜家结下死仇,怕是没人会做这种事的,因此上,楚梦溪并不责怪秦锋。 可是想到枉死的父亲,想到自己这一生、恐怕都无法为父报仇,楚梦溪不禁悲从中来,如坠十八层地狱一般! 可是接下来,秦锋的一番话,让小姑娘从地狱升上了天堂……“楚姑娘不要哭了,听秦某将话说完,我不用你为奴为婢、服侍左右,但是这杀父之仇,我可以替你报!” “啊,秦大人,你说的不是戏言?” “呵呵,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多谢秦大人,多谢秦大人……呜呜!” 楚梦溪又哭了,这次是喜极而泣,秦锋连忙安抚了一番,让小姑娘回去休息,自己则继续打坐、用心思索帮其复仇的事情! 相比较救人而言,杀人才是自己的特长,至于姜家,自己早就得罪过了,根本没什么可畏惧的。 问题是,宋飞扬身为一方恶霸、手下有不少打手,唐世荣身为千户官、手下更是有大量的亲兵……而自己这次来华池县,只带了熊大、熊二和十名亲兵,力量相差太悬殊了,硬拼绝不可行,唯有智取才是上策! 如何智取呢? 简单! 宋飞扬、唐世荣两个人渣有一个共同的嗜好,就是逛青楼。 而逛青楼这种事情,那怕是再厚颜无耻之人,也不能带着大队人马一起去吧……最多带三五心腹而已。 趁着宋、唐二人逛青楼的时候,出手偷袭、取其性命,想来不是难事,嘿嘿! 当然了,趁别人干这种事的时候下黑手,是有点不道德……可是有句话说得好君主治政无道德、军人取胜无原则,只要能达到高尚的目的,手段卑劣一点不重要! 注意打定,开始行动。 第二天,将楚梦溪、陈管家、焦金石、孟楷书和四名亲兵留在清凉寺中等候,秦锋带着熊大、熊二和另外六名亲兵,各骑一匹快马,直奔华池县城……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三十一章 二进华池县城! 按理来说,楚家父女越狱逃跑的事情,很快就会被大牢中的狱卒们发现,而后火速上报给县令,县令大为震怒之下,立刻派出大量的衙役展开全县大搜捕。 为了尽快将楚家父女捉拿回来,衙役们还会大量的张贴通缉告示,上面画上楚家父女的画像,再配上一段有擒拿父女二人归案者、赏纹银若干两,有提供线索者、赏纹银若干两,如有隐匿、知情不报者,与案犯同罪……之类的文字。 事实上却是,华池县城内非常平静,衙役们并没有展开大搜捕,至于通缉告示,更是一张都没有看到。 如此情况,让第二次进城的秦锋等人很是差异,难道说,大牢中的狱卒们没有发现楚家父女越狱了? 不可能啊,只要狱卒们的眼睛不瞎、脑子不傻,两个大活人不见了能不知道吗? 既然知道了,为何不进行通缉呢? “大人,要不要派人到县衙、大牢附近探查一下消息?” “非常时期,不必节外生枝,集中精力办正事要紧,走,进城!” “诺!” 事有轻重缓急,与华池县衙没有发布通缉告示的事情相比,杀掉宋、楚两个人渣才是重中之重,因此上,秦锋没有节外生枝,直接带着一行人进了县城,找到一家小客栈住下,而后将六名亲兵派了出去,四处探查宋飞扬、唐世荣二人的行踪,寻找下手的机会。 一天。 两天。 …… 第四天黄昏时分,一名亲兵回来禀报宋、唐二人一起去了偎红巷,而且随行的打手、护卫极少,不足十人! 天随人愿,机会来了,准备下手! …… “咚—咚—咚!” 夜幕时分,华池县的城楼上,巨大的净街鼓被敲响了,一下接着一下,铿锵有力、震耳欲聋! 听到鼓声之后,居民们纷纷返回家中,关门闭户、吹灯休息,县城陷入了一片黑暗当中,只有一个地方例外,依旧是灯火通明、人声鼎沸,那就是位于北城的偎红巷! 偎红巷,顾名思义,乃是偎红倚翠之所、寻欢作乐之地,风流浪子们的温柔乡,巨贾富商们的销金窟……说白了,就是一条专门为男人们提供特殊服务的脂粉街。 偎红巷呈东西走向,全长一百二十余丈,两侧分布着二十多家青楼,其中又以位于东口的满春院规模最大、姑娘最多最漂亮、生意最红火了,不仅是巨贾富商、地主老财,就连本地的大小官员们都经常换上便服前来捧场! 比如本地的千户官—唐世荣,在小半个时辰之前,带着几名护卫踏进了满春院的大门,准备在此度过一个快乐的夜晚。 可是满眼春色的唐世荣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人盯上了,生命开始了倒计时! …… 满春院旁边的一条小巷中,潜伏着几道黑色人影,正是秦锋和手下的四名亲兵。 “看清楚了吗,两只猎物都进去了?” “回大人的话,属下看的清清楚楚,两只猎物全都进了满春院,其中一个带着两名打手,另一个带着六名护卫,而且都配备了兵刃!” “很好,李勇、廉猛留下把风放哨,白刚、王强随我进去将两只猎物干掉!” “诺!” 这次进城,秦锋带了熊大、熊二和六名亲兵。 熊家兄弟力大无穷、本领高强不假,可是二人的体型太壮硕了,练的又是硬功夫,冲锋陷阵没问题,潜伏暗杀就非其所长了。 因此上,秦锋让熊家兄弟和两名亲兵,带着一行人的行礼和马匹到城东三里外的树林中等候,自己则带着其余四名亲兵执行暗杀计划。 四名亲兵皆是从天威军数千将士中选拔出来的,不仅本领高强、胆大心细,而且非常忠诚,让杀谁就杀谁,绝无二话! 就这样,留下两名亲兵在小巷中放哨,秦锋带着另外两名亲兵换上蒙面夜行衣,带上锋利的短兵刃,而后在夜色掩护下,悄悄摸到了满春院的后院墙 接下来,三个人利用带绳索的钢钩,顺利的翻过了高耸的围墙,进入其中。 满春院非常大,亭台楼阁、水榭长廊……大小房间难以计数,想要找到宋、唐二人的落脚地点可不是一件容易事,怎么办? 好办,抓个舌头问一问就知道了。 想到这里,秦锋带着两名亲兵摸索前进,躲到了一个月亮门洞两旁的黑暗中,等着有人从此路过,最好是满春院内部的人,肯定知道情况。 片刻之后,几名醉醺醺的书生走了过来……秦锋等人没有动手。 一名负责打扫清洗的小丫鬟走了过来……秦锋等人没有动手。 又过了一会儿,一名拿着空托盘的绿衣小龟奴走了过来,边走边哼唱着小曲,正是青楼中的经典曲目之一《大五更》,描述的是一位刚刚丧夫的漂亮小寡妇,午夜时分辗转反侧,难以入睡的故事…… “一更寒光月照纱窗,丧了夫的佳人泪流搭洒,滴滴点点手绢擦,命苦谁像奴家,前仰后合坐至在床榻,金莲要是……呜呜!” 小龟奴的身形刚出月亮门洞,秦锋和两名亲兵立刻扑了上来,捂嘴、抓手、掐腿,将小龟奴牢牢的控制住,而后拖进了黑暗中,用锋利的军刺抵住了咽喉要害…… “听好了,你想死想活,想活就别乱叫,眨眨眼,而后回答几个问题,我们保准不伤你性命,否则明年的今天就是你的祭日了!” “刷、刷!” “很好,我来问你,唐世荣、宋飞扬二人在那里?” “呼呼,三位好汉千万别杀我,我说、我全说……唐大人和宋公子正在明月楼中饮酒,今晚会在那里过夜!” “哦,明月楼在那里?” “东边最大的院子里,那座漂亮的三层小楼就是了。” “很好,我再问你,除了唐世荣和宋飞扬,明月楼中还有什么人?” “本院的头牌—明月姑娘在楼上陪着唐大人、宋公子喝酒取乐,有两名小丫鬟服侍着,还有唐大人、宋公子带来的八名随从在楼下,小的刚才往明月楼送了一些酒菜,看的是清清楚楚,不会有错……” 小龟奴非常怕死,于是将自己知道的全都说了出来。 秦锋听完之后,满意的点了点头,而后一掌将小龟奴打晕了过去,撕下其身上的一块衣襟,将嘴巴牢牢的堵上,又掏出一根绳子,将其四肢牢牢的捆绑起来,最后拖进了一个黑暗的角落中,用杂物将其掩盖起来。 办完这一切之后,秦锋带着两名亲兵向东侧的院子摸索过去,很快就找到了明月楼! 明月楼高三层,雕梁画栋、飞檐翘角,装饰的非常华丽……透过薄薄的白色纱窗,可以看到二楼中有人影晃动,且有男女的谈笑声传出,而在楼下的走廊中,有八名体型魁梧的汉子来回走动着,正是宋飞扬、唐世荣带来的打手和护卫! 唐、宋二人卑鄙无耻、作恶多端,结下了大量的仇家,二人担心仇家们报复,故而无论走到那里都要带着打手和护卫,就连逛青楼亦不例外。 秦锋本领高强,两名亲兵亦是身手不凡,合力干掉八名打手、护卫不是难事,可要想无声无息的做成这件事就不太容易了。 而在打斗过程中,一旦发出声响,惊动了满春院内的其他人,刺杀唐、宋二人的计划就失败了,怎么办? “大人,实在不行,叫李勇、廉猛进来帮忙吧,五个人收拾八个人,成功的把握就大多了!” “不必那么麻烦,我自有办法!” 说话间,秦锋掏出一枚小金锭,轻轻的仍到了走廊旁边的空地上,而后带着两名亲兵退到了黑暗处潜伏下来,耐心的等着‘鱼儿上钩!’ 另一边,八名打手和护卫在走廊中来回溜达,其中两人很快发现了地上的小金锭,而后如恶狗扑食一般冲了过来…… “松手,这是我先看到的,归我!” “胡说八道,明明是我先看到的,归我!” “赖皮狗,二麻子,你们两个抢什么呢,难道捡到金子了不成……哎呦喂,还真是捡到金子了……这肯定是那个喝醉酒的客人丢的,起码有二两多重,这可是飞来横财、理应见者有份!” “没错,见者有份,见者有份!” 两名护卫争抢金锭的事情,引起了其余六人的注意,而后迅速加入其中,你争我夺、互不相让……结果争来争去,谁也无法独吞,只能平均分配。 “这样吧,金子由我保管,明天拿到东街的倾银铺兑换成散碎银子,咱们八个人平分如何?” “呸,凭什么交给你保管啊,这锭金子明明是我先发现的,应该交给我保管才对。” “哼,谁不知道你二麻子是个雁过拔毛、兽走留皮的货,这锭金子交给你保管,只怕明天连一半都剩不下了!” “呸,老子是喜欢占点小便宜不假,可比某人和自家亲嫂子不清不楚的强多了!” “王八蛋,敢乱嚼舌根子,老子抽你!” “呸,老子抽你!” …… “好了,好了,都是自家兄弟,别为了一锭金子闹得不痛快,要我说啊,这锭金子别分了,咱们今晚上将它花掉,好好风流快活一番不就行了吗!” “嗯,好主意,我赞成!” 有道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唐世荣、宋飞扬皆是人中败类,手下这些打手、护卫同样不是什么好东西,为了金子又吵又闹、互相揭短,差一点打起来。 最终有个头脑聪明的提议,金子是在满春院捡到的,干脆就在满春院花掉算了……这个提议,立刻得到了其他人的一致同意! 话说来到满春院中,听着周围的靡靡之音,八名打手和护卫早就春心萌动了,之所以没有去找乐子一是囊中羞涩,没有金银,二是职责所在,要保护宋、楚二人的安全……而两个原因当中,前者远远重于后者。 如今前者解决了,后者也就不是问题了。 于是乎,经过商议之后,其中四人拿着那锭金子,美滋滋的去找姑娘们快活了,约定后半夜返回来,再换其余四个人去快活……男人有钱了就会干坏事,这项法则古今通用! 另一边,见到打手和护卫的人数减少了一半,秦锋的小脸上露出了阴险的笑容,而后看看周围没有其他人,带着两名亲兵悄悄摸了过去…… “咔嚓……咔嚓!” 三人闪电般出手,迅速扭断了四名护卫的脖子,后者连哼都没哼一声,就手牵着手一起去阎王殿报到了! 接下来,将四具尸体拖到了黑暗处,扒下来两套衣服,由两名亲兵换上,在走廊里来回溜达,以掩人耳目,秦锋则进入了明月楼,准备干掉宋、唐两个人渣败类……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三十二章 生擒活捉! 明月楼二层的雅间中、摆放着一张长方形红木桌案,上面杯盘罗列,满是各种山珍海味、美酒佳酿。 上垂手位置上,坐着一名三旬左右的锦袍男子,身材矮小、又干又瘦,桃子状的脸型,大圆眼、塌鼻梁、雷公嘴……如此相貌,很容易让人想起一句成语沐猴而冠! 而这位形似猴子的男子非是旁人,正是在华池县一带坏事做尽、臭名昭著的千户官—唐世荣,同时也是榆林镇总兵官—姜让的亲外甥。 下垂手位置,则坐着一名相貌俊美的青年男子,正是那个忘恩负义、出卖义父的白眼狼—宋飞扬! 桌案旁边还坐着一名体态婀娜、浓妆艳抹的年轻女子,乃是满春院的头牌红姑娘—明月……另有两名小丫鬟服侍左右。 “呵呵,明月姑娘两腮通红,莫不是吃醉了酒,不如上楼去休息一会儿吧!” “嘻嘻,还是唐大人会心疼人,奴家的确有些醉了,暂且上楼休息一会儿,稍后再来服侍唐大人和宋公子……环儿、佩儿,扶我上楼休息!” “诺!” 身为满春院的头牌红姑娘,天天陪着客人们饮酒作乐,早就练出了一副海量,就是喝上三四斤烈酒都不会醉的,可是三人刚分喝了一小壶果酒,唐世荣就说明月姑娘喝醉了,让她到楼上休息。 明月姑娘不傻,知道唐、宋二人肯定有一些隐秘的话要说,不想让自己听到,这才找借口让自己离开一下,于是顺势答应下来,而后带着两名小丫鬟出了雅间,一扭一扭的沿着楼梯上了明月楼三层。 而在三人上楼之后,一道黑影尾随而至,正是刚刚潜入进来的秦锋! 秦锋是来收拾唐、宋二人的,并不想滥杀无辜,可是三个女人待在楼上,若是听到了动静,下来查看情况,很容易坏了大事,怎么办? 不能滥杀无辜,又不能置之不理,只好让这三个女人好好的睡一觉了。 想到这里,秦锋从怀中掏出一个黄色小瓷瓶,从中倒出一颗黄豆粒大小的药丸,仰头吞了下去。 而后收好了小瓷瓶,又取出一根半尺长的竹管,从中抽出一根黑红色熏香,用火折子点燃之后,顺着门缝悄悄的探进了房间之中……大约过了一盏茶的时间,三层的房间内接连传出了人体倒地的声音……推开门缝一看,明月姑娘和两名小丫鬟全都躺在地上,呼呼大睡起来。 原来秦锋用的不是一般的熏香,而是用草乌、川乌、曼陀罗花、闹羊花……等多种中草药配置的迷魂香,人只要吸入少许,就会昏睡几个时辰,而之前吃的黄色药丸,则是迷魂香的解药。 没办法,行走天下,什么事情都可能遇到,要想灵活应对,必须有多种手段才行,而这种迷魂香就是准备的暗手之一,今夜正好派上了用场。 接下来,秦锋返回二层,将身体躲在一处窗台下,而后透过薄薄的白色窗绫,窥视里面的情况……雅间里面,唐世荣、宋飞扬正在谈话,而谈话的内容赫然与楚家父女有关! “唐大人,这都快半个月了,楚家的案子为何还没有判决呢,咱们之前可是商量好的,一起合伙栽赃陷害、将楚洪置于死地,而后楚家的家产归我,小美人楚梦溪归你!” “哼,楚家的案子,怕是一时半会儿结不了案了!” “哦,这是为何?” “你有所不知,四天之前,楚家父女越狱逃跑了!” “什么,跑了,县衙大牢中戒备森严,楚家父女又不会武艺,如何能越狱逃跑呢?” “唉,随楚家父女一起失踪的还有牢头胡成一家人,事后调查得知,是胡成用掉包之计,将楚家父女藏在了棺材中,而后逃出大牢和县城的。” 接下来,唐世荣将最近几天调查的经过详细讲述了一遍,宋飞扬听的脸色大变。 “唐大人,既然楚家父女越狱逃跑了,县衙为何不贴出通缉告示进行捉拿呢?” “哼,你懂什么,犯人越狱,事关重大,一旦此事宣扬开来,三边总督府肯定进行追责,到时候,狱卒、牢头、县令固然是罪责难逃,我这个负责城防盘查的千户官同样脱不了干系,轻则罚俸、重则罢职! 因此上,我和县令商量了一下,将此事隐瞒了下来,命令狱卒们不准走漏消息,而后暗中派遣人手,寻找楚家父女的下落。 另外吗,我已经秘密通知舅父大人,调动庆阳卫的兵马,控制各处的交通要道,楚家父女就是逃出了华池县,也逃不出庆阳府,估计用不了几天,就会被捉拿回来了,到时候,用银子收买几个狱卒,直接将楚洪弄死了事,至于楚梦溪吗,我会好好疼她的,嘿嘿……对了,我上次交代你的事情,办的如何了?” “大人放心,小的已经将事情办好了,弄到了几件好东西,请大人过目。” 说话间,宋飞扬取出一个檀木盒子,打开之后,里面装着一幅画轴、一支瓷瓶,还有一对白玉蝉。 “大人请看,这幅是中唐时期的大山水画家李思训的传世佳作之一《明皇幸蜀图》,话说大唐天宝十五载,胡将安禄山、史思明在范阳举兵造反,而后带领十五万叛军取洛阳、下潼关、直奔长安……唐军连战连败,根本无法抵挡! 无奈之下,唐明皇—李隆基带领着皇亲国戚、文武百官离开长安城,逃往蜀地避难,恰好画师李思训随队同行,于是画下了当时的情景,并命名为《明皇幸蜀图》。 此图长四尺八寸,宽二尺二寸,上面山川、动物、车荤、人畜、草木、禽鸟……无一不具,而且峰岭重复,径路隐显,渺然有数百里之势,真乃天下绝笔! 此图本来收藏在大唐皇宫之中,后来大唐灭亡,此图流落民间,几经辗转,多次易主,最后落到了本地的一位老秀才手中,小人得知之后,上门重金求购此图,没想到老秀才不识时务,死活不肯出售,没办法,小人只好用了点非常手段,弄出了三条人命,才将此图弄到了手中! 大人再看,这是北宋官窑出产的粉青釉花瓶,造型优美、端庄古朴,釉色温润如玉,乃是难得一见的上上品! 还有这对和田白玉蝉,双睛凸暴而有神,尾上翘而欲鸣,双翼纹理清晰,神态惟妙惟肖,还有这雕刻工艺,是典型的汉八刀手法!” …… “好、好,有了这三样东西,本千户飞黄腾达,指日可待了,到时候少不了你小子的好处,哈哈!” 看着眼前的唐代名画、宋代瓷瓶、汉代玉蝉,唐世荣高兴的哈哈大笑起来。 自己能在华池县横行霸道,靠的是姜家,而姜家能在庆阳府、乃至整个西北一带横行霸道,靠的是八个字下结党羽、上攀朝臣! 下结党羽,是指勾结西北一带的官员、地主、商人、恶霸……进而形成一张巨大的关系网。 上攀朝臣,是指攀附朝廷上的内宫巨阉、内阁重臣、六部九卿……进而形成一把巨大的保护伞! 两相比较,后者重于前者! 天启帝时期,魏忠贤的阉党把持朝政,姜家就成箱成箱的送上金银珠宝,这才有了一门三总兵的显赫地位。 之后阉党倒台,东林党把持了朝政,姜家继续行贿,不过与阉党相比,东林党可就难伺候多了,因为前者只贪财物、不要名声,后者则是既要财物、又要名声,通俗点说,就是既想当婊子,又想立牌坊! 给东林党的重臣们送礼,不能直接送金银珠宝,那样太俗气了,有损东林党为自己设立的清名……送的话,只能送奇珍异宝、古玩字画,而且不能明着送,要以请教、观赏、把玩为名暗着送,如此才显得文雅。 而且东林党的重臣们胃口大的惊人,就像是一只只披着羊皮的饿狼! 为了喂饱这些饿狼,姜家发动力量,四处搜集奇珍异宝、古玩字画,期间不知弄出了多少人命呢! 比如之前陷害妙手秀士—楚洪,一是为了得到其貌美如花的女儿楚梦溪,二是楚洪不识抬举,不肯帮自己用非常手段搜集古玩字画,于是乎,自己才和宋飞扬设下栽赃陷害之计,将楚洪送进了大牢中! 而宋飞扬就不同了,做人毫无底线可言,靠着坑蒙拐骗、巧取豪夺的手段,弄来了大量的奇珍异宝、古玩字画。 只要将这些东西,送给把持朝政的东林党重臣们,估计用不了多久,姜家的权势就会更大了,而自己也会跟着高官得坐、骏马得骑……哈哈! 想到得意之处,唐世荣不禁开怀大笑了起来,可是刚笑了没几声,就觉得天旋地转、双眼发黑,而后一头栽倒在了地上……与此同时,坐在对面的宋飞扬也倒下了。 紧接着,秦锋推门走了进来,却没有立刻拔刀杀掉唐、宋二人,而是取出两个事先准备好的大口袋,将昏迷不醒的二人装了进去,还有桌上的三件古玩字画,一并收了起来。 为何不杀了唐、宋二人呢,莫非胆怯了? 非也! 在秦锋看到,这样不知不觉的下杀手,让唐、宋二人毫无痛苦的死掉,实在太便宜这两个人渣败类了。 必须换个地方,将二人弄醒过来,让他们好好品尝一下死亡前的恐惧,和死亡过程中的痛苦,如此才算真正的惩恶扬善,才能给受害者们出一口恶气! 于是乎,秦锋将二人装入口袋中,拎着出了明月楼,而后在两名亲兵帮助下,翻出了满春院的围墙,与另外两名亲兵汇合。 而后五个人抬着两个口袋,利用绳索和飞爪翻过了华池县城的城墙,与躲在树林中的熊大熊二等人汇合,一行人快马加鞭,返回青溪山……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三十三章 惩罚狼心狗肺之徒! ‘我这是在哪啊?’ 昏昏噩噩、迷迷糊糊之中,宋飞扬发现自己走在一条笔直的道路上,道路非常的长,前不见头、后不见尾,周围满是淡淡的白雾,而在道路两旁开满了一种血红色的花朵,非常漂亮,可惜只见花、不见叶! 自己的脖子上挂着铁锁链,由两道身影牵引着,其中一个身穿白袍、又高又瘦,口吐长舌,手持哭丧棒,头上戴着高高的帽子,上面写着‘一见生财’四个字。 另一个身穿黑袍,面容凶悍、身宽体胖,同样戴着高高的帽子,上面写着‘天下太平’四个字。 ‘黑白无常……黄泉路、彼岸花……我这是死了吗……我还有万贯家财、有千顷良田、有好多奇珍异宝、古玩字画……我不想死啊!’ 尘世间的好东西太多了,宋飞扬非常留恋,想要摆脱束缚、转身回去,可是身体根本不受控制,径直向黄泉路的深处走去…… 不知走了多久,眼前出现一座巨大的殿宇,鬼气森森、阴风阵阵,更有无数鬼火环绕周围,大殿上面有一块匾额,上书三个大字阎王殿! 殿门两旁还刻有一副醒目的对联。 上联阳世人间,为非作歹任凭你! 下联阴曹地府,古往今来放过谁? 横批正要抓你! 紧接着,黑白无常消失不见了,牛头马面走了出来,将宋飞扬拖入了阎王殿。 阴森恐怖的大殿内,豹眼狮鼻、络缌长须、头戴方冠的阎王爷坐在宝座上,旁边站着红衣判官,左手拿着判官笔、右手托着生死簿,另有鬼王、日游、夜游、无常、豹尾、鸟嘴、鱼鳃、黄蜂……十大冥帅分列两旁,个个红发獠牙、狰狞凶恶! “下跪何人,生前善恶如何?” “回禀阎君,下跪者宋飞扬,庆阳府—清平关人氏,自幼父母双亡、沦为乞丐,差一点冻死街头,幸亏被大善人—楚洪搭救,才得以保全性命,并收其为螟蛉义子,相待甚厚;不想宋飞扬长大之后,坑蒙拐骗、无恶不作,更是忘恩负义、栽赃陷害,致使义父—楚洪无辜枉死……” “哼,如此忘恩负义、狼心狗肺之徒,当受地府律令严惩,众小鬼听令,将宋飞扬割掉舌头、扒皮剜肉、抽筋碎骨……扔进油锅中炸上一炸,而后打入十一层冰山地狱,五百年不得超生!” …… “阎君开恩,饶了小人吧,小人再也不敢做坏事,小人下辈子一定做个好人!” 阎王爷一声令下,大殿两旁蹦出七八个青面獠牙的小鬼,将宋飞扬拖了出去,而后用铁夹夹住舌头、强行拉出来,用刀狠狠割下……啊! 随着一声惨叫,宋飞扬猛地睁开了眼睛,阴曹地府、阎王爷、判官、冥帅、小鬼……全都消失不见了,原来是做了一场噩梦,可是梦境未免太真实、太吓人了吧,而且自己的舌头真有一点隐隐作痛的感觉。 等一等,我这是醒过来了,还是仍在梦境之中……这是哪里啊? 恢复意识之后,宋飞扬甩了甩头,而后聚拢目光查看情况,发现自己的双手、双脚都被牢牢的捆绑着,身体躺在一片冰冷的地面上,与自己狼狈为奸的唐世荣躺在旁边,同样被捆绑着手脚,同样刚刚睁开眼睛,满脸的迷茫之色。 再看看周围,蓝天、白云、山峰、树林……还有一座刚修建不久的孤坟,前面立着一块墓碑,上书六个大字妙手秀士之墓! 妙手秀士,这不是义父楚洪的绰号吗,为何出现在墓碑上,难道说,义父已经死了,这座就是义父的坟墓? 周围还站着十几个人,其中有双目喷火、咬牙切齿的楚梦溪、陈管家……余者皆不认识! 什么情况,自己明明在满春院中和唐世荣一起喝花酒,还准备来一场二打一,怎么会来到了荒山野岭中,还看到了义父的墓地和楚梦溪、陈管家……是梦、是梦,自己一定是在做梦……啊! 为了证明自己的判断,宋飞扬连咬了几次舌头,而剧烈的疼痛感告诉自己,这次不是梦境,而是现实。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想起来了,自己在明月楼中喝酒的时候,好像闻到了一股淡淡的香味,而后就觉得天旋地转、昏睡了过去……莫非有人暗下迷药,将自己和唐世荣迷倒了,而后绑架到了这里? 宋飞扬头脑不笨,很快想通了其中环节,另一边,唐世荣也明白了过来,而后大喊大叫起来“你们是什么人,你们知道我是谁吗……我是本地的千户官、正五品,你们绑架朝廷命官,乃是杀头之罪,快点放了本官,还能减轻一些罪责,否则你们没有好果子吃的!” “聒噪,让他闭嘴!” “诺……啪、啪!” 随着秦锋一声令下,熊大走了过去,抡起蒲扇一般大小的巴掌,猛扇唐世荣的耳光,打的是啪啪做响。 十几记耳光过后,唐世荣干瘦的脸颊、顿时变成了又红又肿的大猪头,满嘴的牙齿全都打飞了,顺着嘴角淌血沫子,这下想喊叫都张不开嘴了。 眼见于此,宋飞扬也喊叫起来,却不是威胁,而且求饶……“师妹,饶了我、饶了我,我本不想栽赃陷害义父的,都是姓唐的,是他逼迫我这么干的……念在你我一起长大的情分上,饶了我啊,我再也不敢了,呜呜!” “宋飞扬,你本是孤苦无依的乞儿,差一点冻死在大街上,是父亲看你可怜,救了你的性命,收留家中,之后还收你为螟蛉义子,教会了你一身本领,甚至连家业都交给你来打理;没想到,你竟是一个狼心狗肺之徒,勾结奸人、栽赃陷害,致使父亲伤心过度、无辜枉死,我亦身陷大牢之中,差一点被贬为贱籍、充做军妓,幸好老天爷开眼,让我得到了贵人相助,这才逃脱牢狱、有了报仇的机会,今天我要亲手杀了你,告慰父亲的在天之灵!” 说话间,楚梦溪拔下了头上的白玉簪子,准备用锋利的簪尾去刺宋飞扬的咽喉,为枉死的父亲报仇。 可是连着试了三次,都没能刺下去! 这不奇怪,‘杀人’二字,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实难……尤其是楚梦溪,心地善良,平时连只鸡都没杀过,现在要杀人,心理障碍不是一般的大! “师妹,饶了我,饶了我,我一定会改恶从善的!” “不行,你罪大恶极,今天决不能饶你!” 经过一番激烈的心里斗争,仇恨的怒火渐渐胜过了善良的心性,楚梦溪握紧了玉簪,向仇人的咽喉狠狠刺了下去……不想刺到一半之时,手腕被牢牢的抓住了。 原来是秦锋,出手阻止了楚梦溪! 为何呢? 有位大佬曾经说过‘女人被逼到绝路上也是会杀人的,而杀过人的女人、就不是女人了’……这句话,有一定的道理! 因为与男人相比,女人的理应弱而感性强,一旦手上沾染了人血,往往会走向两种极端一是彻底黑化,从此变成嗜血成性的女魔头,杀人不眨眼! 二是内心充满负罪感,从此饱受良知的折磨,痛苦一生! 楚梦溪本是个漂亮、快乐的小仙女,秦锋不想她变成女魔头,或者痛苦一生,故而在关键时刻出手阻拦。 接下来,秦锋帮着楚梦溪将头发重新挽好,将白玉簪子插了回去,还摸了摸小姑娘的脑袋,以示安慰“女孩子手上最好不要沾血,至于这个不仁不义、狼心狗肺的家伙,就交给我来处置吧……场面有点血腥,若是看不下去了,可以回避一下!” 后悔不该贪婪无厌、坑蒙拐骗,不该忘恩负义、陷害义父……没想到,这个世界上真有报应的,而且来的这么快,还有向自己下手的这家伙是谁,看着眉清目秀、人畜无害的,为何比阴曹地府中的冥帅、小鬼还要凶狠呢? 另一边,秦锋并未停手,又陆续施展各种刑罚。 当施展到抽筋之刑时,孟楷书、焦金石二人不忍再看,全都扭过了头。 当施展碎骨之刑时,陈管家扭过了头! 当施展抽肠之刑时,就连一心为父报仇的楚梦溪,都受不了如此血腥的场面了,开口说道“秦大人,可以了,不要再折磨他了!” “好吧,既然楚姑娘开口了,我就给你个痛快吧,最后再告诫你一句话下辈子,争取做个好人吧!” 说话间,秦锋手中的军刺狠狠一挥,割断了宋飞扬的咽喉,后者抽搐几下,气绝身亡,到阴曹地府报到去了。 不过以宋飞扬的所作所为,就是到了阴曹地府,恐怕也无法顺利的转世投胎,非在十八层地狱中饱受一番折磨不可,对此,只能用八个字来形容‘自作自受、罪有应得!’ 收拾完了宋飞扬,秦锋准备再收拾唐世荣,却发现后者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双目圆睁、面孔扭曲,满是惊恐之色,口中还有墨绿色的汁液淌出……用手指探探鼻息,已经气绝身亡了。 原来唐世荣平时欺男霸女、威风不可一世,其实是一个十足的胆小鬼,看到宋飞扬被折磨致死的样子,惊恐过度致使苦胆破裂,而后一命呜呼了! 没错,这位作恶多端的千户官,竟然被活活吓死了……如此死法,也算是极为罕见了! 杀掉宋飞扬、吓死唐世荣,如此也算是告慰楚洪以及众多受害者们的在天之灵了。 接下来,将二人的尸体扔进了山沟中,任由狼拖狗啃、野兽分食。 秦锋一行人则收拾好行囊,离开了清凉寺,而后抄小路返回安定城……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三十四章 前往府谷城! 九龙山位于延安府的东北部,乃是横山山脉的若干分支之一,因其挺拔险峻、层峦叠嶂,岭脉逶迤九重,游走如龙,故而得名。 下午时分,九龙山脚下,一支装备精良、士气高昂的队伍正在快速行进着,大约有六七千人马,正是秦锋统率的天威军! 有人问了,天威军不是驻扎在安定城外吗,为何来到了九龙山脚下呢? 说来话长了。 杀掉白眼狼—宋飞扬、吓死千户官—唐世荣之后,秦锋一行人离开了华池县,并在六天之后,顺利返回到了安定城外的大营之中。 而就在顺利返回的第三天,秦锋收到了三边总督杨鹤的一封亲笔手令,内容分成了前、后两部分 手令的前半部分,对秦锋带领着天威军将士们,以极小的代价、打败了不沾泥—张存孟部数万流寇的事情大大称赞了一番,并称已经上奏朝廷,要按功论赏、加官进职。 手令的后半部分,则是让秦锋带领本部人马、以最快速度前往府谷城,支援老将军尤世威! 按照之前的计划,老将军尤世威带领着榆林、宁夏、甘肃、固原四镇边军共计三万余人,负责对付陕北三大流寇之中实力最强的、盘踞在延安府东北部地区的横天一字王—王嘉胤、紫金梁—王自用所部。 尤世威不亏是沙场老将,排兵布阵很有一套,带领人马来到延安府东北部之后,连着打了几个大胜仗,歼灭了大量流寇,收复了十几座城池。 问题是,王嘉胤、王自用也不是无谋之辈,二人眼看局势不利,知道与官军硬拼不是办法,于是果断的放弃了很多地盘,而后集中粮草、收缩兵力,死守老巢—府谷城! 府谷城地势险要、城防坚固,老将军尤世威几次指挥人马强攻,都未能拿下这座坚城,反而折损了不少人马,无奈之下,只好向三边总督杨鹤请求援兵。 而在西北各路人马当中,属秦锋的天威军距离府谷城最近了,而且装备精良、战力强悍,又刚刚打了胜仗,士气极为高昂。 于是乎,杨鹤下达手令,让秦锋带领本部人马,以最快的速度驰援老将军尤世威,一定要拿下府谷城,生擒或者斩杀王嘉胤、王自用两名首领,彻底剿灭这支流寇! 接到手令之后,秦锋不敢怠慢,立刻带领人马出发,直奔府谷城……而九龙山则是进军的必经之路。 …… “传令各营,加快行进速度,今天一定要走出这片山区,晚上到小理河南岸扎营,明日渡河,直奔府谷!” “诺!” 秦锋坐骑火龙驹,立于道路旁边,指挥队伍向前快速推进,周围环绕着百余亲兵,个个身材强壮、披坚执锐,坐骑骏马、威风凛凛! 但是也有例外,其中有个小兵的身材非常单薄,没有穿戴盔甲、没有佩戴兵刃,坐下骑的也不是骏马,而是一只漂亮的白骆驼……非是旁人,正是女扮男装的楚梦溪。 秦锋救了楚梦溪之后,出于安全上的考虑,将其带到了自己的军中安置,可是一个小姑娘家,混迹在满是大男人的军营当中,确有诸多不便,因此上,才让其女扮男装,并给予诸多照顾。 比如说,秦锋在自己的寝帐旁边另立了一个帐篷,专门供楚梦溪一个人居住,并在附近画了红线,严禁其他士兵靠近! 楚梦溪不会骑马,秦锋就给她安排了一只性情温顺的白骆驼做坐骑。 楚梦溪不会武艺,没有任何自保之力,秦锋就亲自教了她一套女子防身术,还配备了几样特殊的防身武器。 凡此种种,数不胜数。 即便如此,秦锋仍担心小姑娘无法适应军中生活……没想到,这种担心是多余的。 楚梦溪的适应性、忍耐性都非常强,自从来到军中之后,和士兵们穿一样的衣服,吃一样的饭菜,白天顶着炎炎烈日行军、夜晚在荒野中宿营……期间没叫过一声苦,没喊过一声累,如此行为,不禁让人刮目相看。 而且一番接触下来,秦锋发现楚梦溪不仅头脑聪明、适应性强,还对事物有着极强的观察力、分析力、判断力……如此人才,只要好好培训一番,非常适合担任监视、卧底、策反、暗杀……以及搜集政治、军事情报的工作,说白了,就是当特务! 特务,古来有之! 比如秦朝的黑冰台、汉朝的绣衣使者……唐朝的梅花内卫、宋朝的皇城司、大明朝的三厂一卫皆是特务组织,更是上位者不可或缺的一件‘治国利器!’ 秦锋要想成就大事,也需要一个属于自己的特务组织,就是不知道楚梦溪愿不愿意往那方面发展,如果愿意的话,以其才干,日后肯定能成为自己的得力助手! 如果不愿意的话,等搞定银票的事情之后,就将她送到白城子居住,让其安稳渡过一生也就是了。 …… 秦锋正在思考之际,负责探路的马勇带着几名游骑兵跑了过来,而且神色有异,像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属下参见大人!” “嗯,何事?” “回大人的话,前方十里有一条山谷,谷中发现了大量的尸体,起码有四五百具之多,皆是官军,看样子,像是山贼草寇干的!” “哦,山谷周围搜查过了吗,可有山贼草寇们的踪影?” “搜查过了,并没有见到山贼草寇们的踪影,不过见到了大量的足迹,一直通向了深山之中!” “传令各营,做好战斗准备!” “诺!” 随着秦锋一声令下,士兵们弓上弦、刀出鞘,点燃火绳……并变换了行军队形,做好了随时厮杀的准备! 又向前行进了一会儿,眼前果然出现了一座青石山谷,大约有十几丈宽,两侧皆是高耸的悬崖峭壁。 按照秦锋的命令,大队人马没有急着进入,而是先派出了一哨士兵,控制住了山谷周围的制高点,以免遭到伏击,而后才缓缓进入其中…… 山谷中到处都是残破不堪的尸体,其状惨不忍睹,而且血迹尚未完全干涸,散发着浓浓的腥臭味,说明这些人死亡的时间并不太久,也就是一两个时辰之前的事情。 另外吗,山谷中还有一些被遗弃的车辆,和少许散落在地上的粮食。 种种迹象证明,是一支运输粮食的官军,在山谷中遇到了山贼草寇们的伏击,结果一场激烈的厮杀下来,官军们全军覆灭,押运的粮食也被抢走了。 而且这帮山贼草寇们品行恶劣,典型的管杀不管埋! “来人啊,到附近的高坡上挖几个大坑,将这些尸体全部掩埋掉吧,免的尸体腐烂、滋生瘟疫,顺便再看一看,尸堆中有没有活口!” “诺!” 随着秦锋一声令下,士兵们取来工具,挖掘深坑、掩埋尸体,结果在掩埋过程中,还真找到了一个活口。 是一名卫所军的小旗官,大约三十岁出头,混战之中,后脑勺上挨了一棒子,被打晕了过去,而后被横七竖八的尸体压在了底下,这才侥幸逃过一劫。 亲兵们搬运尸体之时,发现了还有活气的小旗官,将其抬了出来,上金疮药、包扎好伤口,又灌了几口水,待其苏醒过来之后,抬到了秦锋的面前。 “你叫什么名字,是那个卫所的士兵,这里出什么事了?” “回这位大人的话,小人李呈福,是平凉卫—安东千户所治下的小旗官,我们千户所的五百名弟兄、奉三边总督府的军令,押送两千石粮食和一批军械物资、前往府谷城外—尤老将军的大营中。 不想两个时辰之前,我们的队伍经过山谷之时,遭到了一伙山贼的伏击,粮食和军械全都被抢走了,弟兄们也都遭了毒手,小人被打晕了,这才侥幸捡了一条性命!” “袭击你们的山贼有多少人?” “黑压压的一大片,少说也有两千多人,为首的是个黑大个,手持一柄板门大刀,非常凶悍,我们带队的副千户大人,只一个回合,就被那个黑大个砍了脑袋……” 小旗官强忍着伤痛,将事情经过讲述了一遍。 与此同时,韩山君、董天豹等人全都过来了,弄清情况之后,脸上全都露出了怒色。 “大胆山贼,竟敢袭击官军、抢劫军粮,真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啊,还请大人下令,剿灭山贼,夺回军粮!” “大人下令吧,卑职愿率本部人马,将山贼杀个干干净净,将粮食一粒不少的抢回来!” …… 韩、董等人纷纷请战,秦锋听了之后,却没有答应下来,而是沉思片刻,又看了看周围层峦起伏的山峰、密密层层的森林,而后唤过了熊大、熊二,附耳低语了一会儿。 紧接着,熊家兄弟领命离开,钻进了旁边的树林当中,秦锋则下令道“速速掩埋尸体,而后人马继续前进,到小理河南岸安营扎寨!” “大人?” “我说了,人马继续前进!” “诺!” 粮草被山贼抢走了,竟然不管不顾……虽然不明其中缘由,可是秦锋一声令下,众人还是乖乖的服从了,先是掩埋掉山谷中的尸体,而后整顿队伍,继续前进……至于那名负伤的小旗官,也被一起带走了。 待大队人马走出山谷之后,左侧的密林当中,走出了几名浑身血腥,手持刀枪的山贼来。 “这伙子官军数量不少,起码有六七千人,武器装备又好,还以为他们会进山围剿呢,没想到就这样走了,领头的肯定是个胆小鬼!” “这群官军走了,咱们要不要去禀报大王?” “不急,再等一会儿,看看这伙子官军是不是真的走了,大王一向脾气火爆,要是咱们盯错了梢,非砍了咱们几个的脑袋不可!” “说的有道理,咱们再看一会儿吧!” …… 几个山贼又盯了一会儿,确定这支官军真的远去了,这才钻进树林当中,向大王报信去了。 山贼们走的很快,却没有察觉到有两道魁梧的身影,悄悄的跟在后面……正是熊大、熊二!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三十五章 九龙山中的山贼! 熊大、熊二是在深山中长大的,进山就跟进自己家一样,寻路、追踪更是跟吃饭喝水一样容易。 二人跟着几名山贼留下的足迹,翻过了三座山头、一条山坳、又趟过了一条小溪,眼前出现了一条位置隐蔽、又深又宽的大山沟,其中有几座天然形成的山洞,被山贼们当做了巢穴……附近的石壁上还刻着三个大字九龙沟! “弟兄们加把劲儿,把今天缴获的这些东西全都抬进去,放在洞里最干燥的地方,千万别返了潮!” “是,大王!” 数以千计的山贼,犹如蚂蚁搬家一般,将不久前抢劫来的粮食和军械物资搬进了山洞深处,整齐码放好。 另有一名黑铁塔般的壮汉,站在山洞口负责指挥,此人便是山贼们的首领,叫做王嘉言,府谷县人氏,今年三十二岁,曾经当过边军,气力过人、武艺不凡,善用一口精钢板门大刀,重四十六斤,人送绰号‘大刀王二!’ 为何叫王二呢? 因为王嘉言在家中排行第二,上面还有一位亲哥哥、就是大名鼎鼎的流寇大头目横天一字王—王嘉胤,而王嘉言本人也是流寇中的一名重要头目,素以悍勇闻名。 有人问了,既然王嘉言是流寇中的重要头目之一,为何不待在府谷城中,帮着大哥王嘉胤对付官军的围攻,反而跑到九龙山中当起了山大王呢? 说来话长。 老将军尤世威善于用兵,连着打了几个大胜仗,消灭了大量的流寇,大头目王嘉胤、二头目王自用自知不是对手,于是放弃了其余的地盘,将剩余的三万多人马全部集中起来,死守老巢府谷城! 不过两位头目知道,一味死守不是办法,那样迟早会被官军围困致死的,要想谋求一条生路,必须发起反击才行,而且要攻击官军的要害。 官军的要害是什么? 粮草! 官军数万之众,每日里人吃马喂,粮草消耗量非常大,而西北大旱、赤地千里,筹集粮草非常困难! 三边总督杨鹤殚精竭虑,费了九牛二虎八个骆驼的力气,四处筹集粮草,才勉强供应上了大军的消耗……这还多亏了秦锋帮忙,多次主动上缴粮草和银子,否则老将军—尤世威麾下的数万人马早就饿肚子了。 问题是,府谷前线数万大军需要的粮草辎重,基本上都是从固原城启程运输的,两地相距一千五百余里,路途遥远不说,还缺乏重兵保护,故而粮草运输非常不安全。 既然不安全,为何不多派一些人马护送呢? 没办法,筹集的粮草数量有限,多派一名士兵护送粮草,途中就多一份消耗,如果护送的士兵太多,中途消耗太大,最后能送达前方大营的粮草就所剩无几了,根本不够几万人马吃用的,因此上,无法加强护送力量! 而这一点,很快就被王嘉胤、王自用这两个精明的流寇大头目发现了。 于是乎,二人商议之后,趁着官军尚未完全合围之际,让王嘉胤的弟弟王嘉言率领几百名流寇悄悄的离开了府谷城,潜伏到交通要道九龙山地区,截断官军的粮道。 官军无粮,就会不战自败了,如此府谷之围可解,流寇不战可胜! 而王嘉言确有几分本领,来到九龙山地区之后,先是降伏了几股山贼草寇,又招募了一些饥民,将队伍扩充到了两千多人马,而后利用有利地形、不断截杀途径的官军运粮队伍。 一个多月的时间,王嘉言带领着山贼们先后截杀了六支官军队伍,缴获了一万多石粮食、还有大量的军械物资,全都藏在了乌龙沟中。 王嘉言带领山贼们频频截杀官军的运粮队伍,劫走了大量的粮食和军械,官军一方没有反击吗? 当然有了,得知运粮队伍被截,老将军—尤世威怒不可遏,数次抽调人马前来,试图剿灭这股山贼,重新打通粮道。 可是王嘉言非常狡猾,大股的官军一来,就将手下山贼们化整为零,藏匿到深山之中,根本找不到踪迹……等到官军一撤退,又立刻将山贼们聚集起来,继续截杀运粮队伍,如此反反复复,弄的官军一方疲惫不堪,又无可奈何! 而老将军—尤世威带领数万人马围攻府谷城,却迟迟无法将之攻克,后方不宁、粮道不通,将士们经常吃不上饱饭,亦是重要原因之一。 …… 再说那几名山贼,进入九龙沟之后,很快来到了贼首王嘉言的面前,而后抱拳行礼“参见大王,小的们盯稍回来了。” “哦,有什么情况吗?” “回大王的话,刚才有一支官军从山脚下路过,大约有六七千人马,士兵全都穿着黑色棉甲,举着闪亮的刀枪,其中还有好多扛火铳的,穿过野狼谷之后,往东北方向去了。” “往东北方向去,肯定是去围攻府谷城的,看来官府方面大举增兵了,可曾看清那支官军的旗号?” “看清楚了,是一面赤红色的旗帜,火焰纹、飞涯角,正中一个墨色大字……可惜小的们都是睁眼瞎、不认识是什么字,旗下一匹异常神骏的火龙驹,上面坐着一名年轻将军,举止动作、非常霸气!” 几名山贼都是穷苦百姓出身,没有上过学堂,故而全都不认识字,不过其中一个比较聪明,虽然不认识字,却记住了旗帜上那个字的样子。 当即蹲下来,寻了一根小树枝做笔,在地面上歪歪扭扭的写了出来……王嘉言看了看,同样不认识,没办法,自己也没上过学堂,也是个睁眼瞎。 “孙秀才哪去了,快点让他过来!” “孙秀才,大王叫你过去!” …… “大王,小的在这里!” 片刻之后,一名二十多岁、身材瘦弱的山贼跑了过来。 山贼名叫孙来喜,以前在大户人家当过小斯,还当过几年伴读书童,故而认识一些字,算是个有学问的,这在山贼中已经属于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故而大家都叫他‘孙秀才’,其实并没有秀才功名,只是外号而已。 “孙秀才,你看一看,这是个什么字?” “回大王的话,这是一个‘秦’字!” “秦字,那个秦字?” “八百里秦川的秦!” “嘶!” 得到答案之后,王嘉言不禁倒吸了一口冷气……主将姓秦,麾下数千人马皆是精锐之士,全都穿着黑色棉甲,还装备了大量的火铳……莫非刚刚从山脚下经过的,就是那支连战连胜的天威军,而那个坐骑火龙驹的,就是大名鼎鼎的玉面人屠—秦锋? “你们几个看清楚了吗,官军有六七千人,人人身穿黑色棉甲,举着一面赤红色旗帜,上面是这个秦字?” “回大王的话,小的们看的清清楚楚,绝不会出错的。” “那你们看清楚了,那支官军没有进山,而是奔东北方向去了?” “小的们看清楚了,那支官军没有进山,穿过野狼谷之后,直奔东北方向去了,小的们又等了好一会儿,确定那支官军走远了,这才回来禀告大王的。” …… “启禀大王,李二牛、曹四狗带人回来了。” “快点让他们过来!” …… 反复确认之后,王嘉言还是有点不放心,恰好又有两组负责盯稍的山贼回来了,一番询问之下,和第一组山贼探查回来的消息一模一样,天威军的确没有进山,而是直奔东北方向去了。 至此,王嘉言长出一口气,高悬着的心放下了一点,可还是非常不安,更准备的说是非常害怕。 仅仅听到秦锋的名字而已,至于吓成这样吗? 至于! 秦锋出道以来,带领着数千人马,用了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就消灭了王左桂、张存孟两大股流寇,共计十余万人,而且仗打的特别漂亮,简直可以用‘谋略无双、用兵如神’八个字来形容了。 如今提起秦锋的大名,陕西北部的流寇们人人惊惧、个个害怕,生怕那天运气不好,遇到了这位玉面人屠,莫名其妙的丢了脑袋! 现如今,秦锋带领着天威军路过,虽然没有进山来,可王嘉言还是极为不安,略加思索之后,为了安全起见,决定带领山贼们换个地方,避一避那位玉面人屠的锋芒! “来人啊,传本大王的命令,让弟兄们将山洞里的粮食、军械全都搬出来,咱们换个地方,往北走,到四十里外的金鸡岭上安营扎寨!” …… “大王,咱们在这里住的好好的,干嘛要搬家啊,何况弟兄们都累了一天,实在是没力气搬东西了!” “是啊大王,天都快黑了,就算是搬家换地方,也得等到明天吧,否则扛着这么多东西、再连夜赶陡峭的山路,你让弟兄们咋走啊,若是不小心摔死几个,岂不冤枉?” 为了安全起见,王嘉言想带领山贼们转移到更隐蔽的深山中去,没想到命令一下达,立刻遭到了大小头目们的集体抵制。 这不奇怪,上午时候,山贼们经历了一场激烈的厮杀,本就非常疲惫了,之后又肩挑人扛的、将两千石粮食和大量的军械弄进了山中,码放进了山洞里,个个累的死狗一般了。 这时候,非但不让休息,还要将刚码放好的粮食和军械搬出来,再摸黑走上几十里山路,再爬上陡峭的金鸡岭……那样不活活累死,也得累的吐几口血,大小头目们自然极力反对了。 王嘉言虽然是首领,可以不敢太过强硬了,否则激起了众怒,闹出乱子就麻烦了,何况天威军并未进山,这里暂时还是安全的,权衡一番之后,只好点头同意了,让山贼们好好休息一晚,明天再说搬家的事! 接下来,山贼们点燃篝火、埋锅造饭……吃饱喝足之后,留下少量的人守夜,余者各寻地方休息,九龙沟中很快就响起了阵阵的酣声! 而就在山贼们酣睡之时,一大群黑影摸了过来,手中都拿着寒光闪闪的利刃……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三十六章 进山剿贼! 九龙沟周围共有八个制高点,每个制高点上安排了四名山贼负责守夜,共计是三十二个人,而且人人配备一支牛角号,一旦发现情况,立刻吹号示警,里面的山贼们就会立刻起来迎战,或者逃之夭夭。 正是靠着这个办法,山贼们才多次躲过了官军的围剿! 草上飞—黄老八就是负责守夜的山贼之一,而且是个小头目,带领着三名山贼,守在东侧的一个小山岗上。 守夜是一件非常无聊的事情,兼且今夜乌云遮月,四下里漆黑一片,让人的心情非常压抑,如何排解无聊和压抑呢,在没有其他娱乐条件的情况下,只能是闲聊天了。 “黄大哥,咱们大王今天是怎么了,刚才吃晚饭的时候,见他没吃上几口,就将碗筷扔下了,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莫非出什么事了?” “哼哼,你们不知道了吧,今天中午的时候,有一支官军来到了山脚下,咱们大王为此忧心忡忡,所以吃不下饭!” “不会吧,最近这段时间,官军前后来围剿过六七次,咱们大王连眉头都没皱一下,次次从容应对,将那些官军耍的团团转,这次有什么好忧心的呢?” “你们有所不知,这次来的可不是以前那些酒囊饭袋了,而是大名鼎鼎的天威军,就是剿灭了争世王王左桂、不沾泥张存孟的那支官军!” “嘶……嘶……嘶!” 听到‘天威军’三个字,三名山贼同时打了个冷颤,而后握紧手中兵刃,不停的四处张望,仿佛下一刻就要撒丫子逃跑一样。 如此举动,引的黄老八大笑起来“哈哈,看看你们三个的怂样子,都快吓尿裤子了吧,放心吧,天威军没有进山,只是路过而已!” “黄大哥,你确定,天威军没有进山?” “当然确定了,听负责盯稍的李二牛、曹四狗他们说,天威军数千人马穿过野狼谷之后,直奔东北方向去了,估计是去围攻府谷城了,没有冲咱们来。” “阿弥陀佛,菩萨保佑,没冲咱们来就好,没冲咱们来就好……黄大哥,下次说话说全了,可别吓唬我们几个了!” 得知天威军没有进山,三名山贼长出了一口气,而后拍拍受惊的小心肝,低声议论起来…… “听说了吗,天威军的火器非常厉害,士兵们人手一杆火铳,打起仗来,铳响如雷、弹丸如雨,杀人就像割麦子似的一片一片倒下;我还听说,天威军的统领叫做秦锋,此人身高丈二、腰阔十围,头大如斗、眉如铡刀、眼赛铜铃……就像三国里的虎痴典韦一样,有万夫不当之勇!” “你可拉倒吧,别瞎说了,我可是听说了,那个秦锋生的唇红齿白、玉树临风,就像大闹长坂坡的赵子龙一样,乃是一等一的美男子,但是心黑手狠、杀人不眨眼,故而才得了一个‘玉面人屠’的绰号,我还听说……哎呦!” 黄老八正和三名山贼闲聊呢,突然觉得后腰上痛了一下,像是被什么东西咬到了。 山中蚊虫无数,被叮咬是常有的事,因此上,黄老八也没当回事,继续和三名伙伴聊天……那知又聊了一会儿之后,后腰上的疼痛变成了一种麻木感,并迅速蔓延开来,而后浑身无力,扑通一声栽倒了地上。 “噗通……噗通!” 与此同时,另外三名山贼全都莫名其妙的栽倒了,想爬却爬不起来,想叫却叫不出声。 这时候,黄老八才意识到情况不对,用尽了最后一点力气,往自己的后腰上一摸,结果摸到了一根钢针,用力拔出来一看,上面蓝汪汪的、有剧毒……而后眼前一黑,彻底失去了知觉! 紧接着,从附近的树木后面走出几道黑影,手中全都拿着吹箭,来到四名山贼跟前,用手摸了摸,已经没有呼吸了,而后拿着吹箭,又向其他守夜的山贼们的位置潜行过去…… 一顿饭的时间,三十二名守夜的山贼、全都无声无息的中了毒针,手牵着手一起去阎王爷那里报到了。 而在这个时候,阵阵疾风吹过,吹散了天上的乌云,露出了又圆又亮的皓月。 在如水一般的月光照耀下,那些黑影们露出了本来面目,原来都是天威军的士兵,大约有千余人,已经悄悄的包围了九龙沟,而负责指挥的正是秦锋! 原来经过山谷之时,秦锋就打定了主意,一定要剿灭这些截杀官军、抢夺粮草的山贼们。 问题是,九龙山中的地形太复杂了,沟壑纵横、古木狼林,天威军的士兵们冒然闯进去,只怕很难找到山贼们的巢穴。 退一步说,就算侥幸找到了巢穴的位置,见到天威军大举进山围剿,山贼们肯定会逃之夭夭的,根本无法将其歼灭……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用不了多久,山贼们又会重新聚拢起来,继续截杀官军的运粮队伍,等于做了无用功! 因此上,秦锋没有听从韩、董等人的建议,直接带兵进山围剿山贼,而是命令人马继续前进,做出一副急于前往府谷城、无暇顾及其他事的姿态,以此麻痹山贼们的耳目、令其放松警惕。 与此同时,秘令熊大、熊二潜入山中,寻找山贼们的巢穴位置。 另一边,天威军的将士们继续前进,在黄昏时分赶到了数十里外小理河南岸,而后安营扎寨,埋锅造饭。 吃饱喝足之后,秦锋并没有休息,而是带领着自己的亲兵们和马家兄弟的骑兵营,在夜幕的掩护下,迅速返回到了九龙山的山脚下,和已经探明情况的熊家兄弟汇合,而后悄悄摸到了山贼们的巢穴附近,先收拾掉守夜的山贼们,而后进行偷袭…… 九龙沟中没有房屋,却搭建了很多的窝棚,山贼们三五成群的躺在里面睡觉! 天威军的士兵们都受过严格训练,不仅擅长在战场上正面拼杀,搞暗杀同样个个都是好手。 只见士兵们分成若干小组,手持锋利短刃,悄悄摸进窝棚当中,而后一手捂嘴、一手割喉……割完一个、再割下一个,割完一个窝棚、再割下一个窝棚,整个过程悄无声息。 结果就是,山贼们在睡梦之中,就稀里糊涂的丢了性命,就是到了阎王爷那里,也只能当个糊涂鬼! 可没想到的是,割到三分之一左右,异变发生了! “啊,是官……刷……噗通!” “嗯,出什么事了……啊,是官军,弟兄们快起来啊,官军来了!” 原来是一名山贼被憋醒了,半夜爬起来放水,结果和摸进来的一名士兵来了个脸对脸,虽然前者只喊叫了半声,就被后者一刀割喉了,可是这半声喊叫,却惊醒了其他的山贼。 到了这一步,偷袭已经失败了,只能改为强攻! “大人有令,剿灭山贼——杀!” 士兵们纷纷收起短刃,拔出长刀,向刚刚惊醒的山贼们发起了强攻。 山贼们的战斗素质本就不如士兵,再加上毫无准备,又处于睡眼朦胧的状态中,顿时被成片成片的砍倒下,死伤极为惨重! “驴粪球的,出什么事了,这么吵?” “启禀大王,不好了,是官军来围剿咱们了!” “什么官军,那里来的官军?” “不知道啊,现在周围到处都是官军,弟兄们死伤惨重,就要支撑不住了,大王,怎么办啊?” 听到喊杀声之后,贼首王嘉言从窝棚中冲了出来,披头散发、赤膊上身,手中提着板门大刀,待看清周围的情况之后,不禁大吃一惊,同时满脑子的问号? 偷袭的官军们都穿着黑色棉甲,这是天威军的标志之一,别无分号,可是负责盯稍的喽啰们不是说,天威军穿过野狼谷之后,直奔东北方向去了吗,为何突然来到山中,并偷袭了自己的巢穴? 天威军前来偷袭,那些守夜的喽啰兵为何不吹号示警? 玉面人屠秦锋,是否就在其中? …… 王嘉言满脑子的问号,可是事态紧急,现在不是胡思乱想的时候,想办法逃命才是真的,怎么逃? “弟兄们不要慌,全都集中起来,一起向东边突围,冲出去!” “弟兄们,听大王的,一起向东边突围,和官军们拼了……杀啊!” 眼看王嘉言出现了,慌乱的山贼们算是有了点主心骨,而后迅速聚集在一起,挥舞着各种兵器,向山沟东边冲去,试图冲出一条生路。 然而谁都没有想到,王嘉言命令山贼们向东突围,自己却趁着混乱之际,回到了自己居住的窝棚中,迅速的穿好衣服,从角落中翻出一个包袱背在身上,而后叫上几名心腹手下,悄悄的向西边跑去…… 原来王嘉言非常狡猾,看了一眼战场上的局势,就知道已经无法挽回了,纵然是强行突围,也几乎没有成功的希望。 于是乎,耍了个小花招,故意让手下山贼们向东边突围,以吸引天威军的士兵们的注意力,自己则带领几名心腹向西边跑,如此逃命的希望就大多了。 至于那些被忽悠了的手下,死了就死了吧,反正如今西北大旱,九龙山一带到处都是山贼、草寇、饥民! 只要能逃出去,用不了多久,自己就能再拉起一支队伍来,而后利用有利地形,继续截杀官军的运粮队伍,下一次,自己一定加倍小心谨慎,躲避官军的围剿,嘿嘿!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三十七章 剿灭山贼! 古人云不讲道义,出卖他人者,必定没有好下场……这话说的一点不错。 就拿贼首—王嘉言来说吧,命令手下山贼们向东突围,以吸引天威军的士兵们的注意力,自己则趁着混乱之际、带着几名心腹人悄悄的向西逃跑,试图溜之大吉! 没想到,刚刚逃到一小段路程,就被十几名士兵拦住了去路,为首的是个身高八尺、虎背熊腰的壮汉,手中拎着一根巨型镔铁狼牙棒,正是熊大! 秦锋制定作战计划,素来是滴水不漏的,早就预料到了,偷袭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意外情况,一旦惊醒了山贼们,偷袭就要变成强攻,局势会变得非常混乱。 而在混乱当中,一定会有山贼趁机偷偷逃跑。 于是提前让熊大、熊二带领一部分亲兵,封堵住了乌龙沟周围的全部进出口,截杀试图偷偷逃跑的山贼们。 其中熊大带领十几名亲兵,负责把守乌龙沟西边的一条隐蔽小路,结果正遇到了偷偷逃跑的王嘉言等人,立刻上前拦截住了。 “大王,怎么办?” “驴粪球的,弟兄们,跟他们拼了——杀!” “杀!” 狗急跳墙,人急拼命,眼看着逃生的道路被堵住了,王嘉言顿时红了眼,举起手中的板门大刀,狠狠砍了过去。 另一边,熊大毫不畏惧,抡起镔铁狼牙棒上前迎战! “叮!” 随着一声巨响,大刀、巨棒狠狠撞击在了一起,巨大的反作用力下,王嘉言向后连退三步,这才勉强稳住了身形,只觉的双臂又酸又痛,颤抖不止。 而熊大只退了一步,就稳住了身形! 如此情况,让王嘉言吃惊非小,自己在流寇大军当中,是出了名的气力过人、骁勇善战,没想到今天遇到更厉害的了,可到了这一步,容不得胆怯和退缩了,于是鼓起勇气,二次挥刀冲了上来,出招又凶又狠,就像是一头下山猛虎! 熊大无畏无惧,挥舞着镔铁狼牙棒,再次上前迎战……一时间,兵器碰撞声不绝于耳,比打铁还要热闹! “杀呀!” “杀!” 与此同时,几名山贼挥舞兵刃冲了上来,与负责拦路的士兵们混战在了一起。 问题是,山贼们的人数并不占优,兵器、武艺、配合……各方面都不如士兵们,因此上,只混战了一小会儿,就纷纷被砍倒在地,而士兵们无一伤亡! 看到这一幕,王嘉言吓的冷汗直冒,知道强行突围是不可能的了,于是虚晃一刀,转身就跑,试图借着夜色掩护,从别的小道溜出去。 “你们守在这里,防止别的山贼逃跑,至于这个山贼头子,就交给熊爷我了!” “诺!” 吩咐手下士兵们,继续守在小道上,熊大拎着狼牙棒,前去追赶王嘉言……二人一前一后,很快消失在了夜幕中。 “哒……哒哒!” 王嘉言原本以为,自己熟悉九龙沟周围的地形,轻身功夫又好,再加上夜色掩护,摆脱追击不是什么难事。 没想到,熊大看起来又粗又笨的,奔跑的速度却特别快,在山间蹿蹦跳跃、如履平地,很快就追了上来,并拦住了去路。 这可急坏了王嘉言,冲不出去,摆脱不掉,又打不过,怎么办……看来只能用计谋取胜了。 想到这里,王嘉言停下了脚步,将大刀横在手中,开口道“阁下且慢动手,在下有话要说!” “说什么?” “敢问阁下尊姓大名?” “嘿嘿,山贼头子,竖起耳朵听好了,俺叫熊开山,是秦大人的贴身护卫!” “原来是秦大人的贴身护卫,难怪有这般好本领、好身手,在下佩服万分!” “哼,山贼头子,少拍马屁,速速弃刀投降,俺可以饶你不死!” “熊大人莫急,且看看这是什么!” 说话间,王嘉言扯下自己背上的包袱,而后用力一抖,从中掉下一小堆珠宝来鸡血石、猫眼石、祖母绿、黑玛瑙、南海珍珠……应有尽有,在月光的照耀下,散发出各种光芒,很是夺人眼球。 这些珠宝,都是山贼们四处打劫来的,件件价值不菲! “山贼头子,你这是什么意思?” “嘿嘿,熊大人当兵打仗,每个月不过十几两银子的军饷罢了,而这些珠宝,随便挑出一件来,起码价值上千两银子,现如今,在下愿意将这些珠宝全部奉上,只求熊大人高抬贵手,放在下一条生路如何?” “这个嘛……” 看着地上闪闪发光的一小堆珠宝,熊大沉吟了片刻,没有直接回答,却收起了狼牙棒,而后侧过身子,让出了道路。 “哈哈,多谢熊大人高抬贵手,放在下一条生路,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有缘的话,咱们日后再见……你去死吧!” 看到这一幕,王嘉言心中暗喜,先是拱了拱手,而后一边说着感谢的话,一边迈步离开……可当从熊大身边经过之时,突然抡刀横斩了过去。 原来用珠宝买一条生路,乃是王嘉言的诡计,趁其不备、出手偷袭才是真实目的……这一招,可谓阴狠啊! 没想到的是,就在王嘉言出刀偷袭之际,熊大同样抡起了狼牙棒,狠狠砸了过来。 常言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熊大一向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不假,可是整天跟在腹黑的秦锋身边,耳濡目染之下,就是再单纯的人,也学会耍心眼了。 之前一番交手,知道王嘉言本领不弱,若是硬拼的话,自己纵然能够取胜,也要费上很大功夫,甚至付出一定代价。 如今见王嘉言拿出了珠宝,想要买一个逃跑的机会,熊大立刻想出了一条计策先假装答应下来,而后趁其不备,出手偷袭,迅速解决战斗! 结果就是,二人互相算计,又同时中了对方的算计,王嘉言的大砍刀、狠狠砍在了熊大的腰腹上,而熊大的狼牙棒、也狠狠砸在了王嘉言的后背上。 二人同时中招,两败俱伤! 不同的是,熊大练有金钟罩的硬功夫,腰腹上挨了一刀,被砸出去七八尺远,还摔了个大跟头,可是爬起来之后,身上毫发无伤,只是有一点小痛罢了,没什么影响。 王嘉言可就不行了,后背上挨了一狼牙棒,被打出去一丈多远,脊椎、肋骨、肩胛骨全都折断了,而后趴在地上,大口吐血,其中还夹杂着一些内脏的碎快……而后抽搐几下,气绝身亡! 接下来,熊大拔出一柄匕首,割下了王嘉言的人头,又捡起那些珠宝,用包袱重新包好了,而后向着九龙沟里面走去。 一切缴获要归公,这是秦锋定下的铁律,天威军中没人敢违背的。 当然了,缴获越多,奖励越多,这同样的秦锋定下的铁律,决不会让手下士兵们吃亏的。 …… “尔等听好了,立刻放下兵刃、跪地投降,本官可以保证,决不伤害尔等性命,还会妥善安置尔等,若是不听劝告,继续负隅顽抗,全部格杀勿论!” …… “弟兄们,怎么办,冲不出去了,咱们降是不降啊?” “听大王的,诶,大王那去了?” “没看到啊,刚才突围的时候,就没看到大王的踪影,是不是丢下咱们逃跑了?” 九龙沟内,山贼们几次向外突围,都被打了回来,而且死伤惨重,已经无力继续突围了,眼看时机差不多了,秦锋站了出来,开始进行招降。 听到劝降的话语,不少山贼内心动摇了,可放下兵刃投降,又有一点不甘心,十分矛盾! 正当此时,熊大来到了九龙沟中,站到一个显眼的位置上,高高举起了手中血淋淋的人头“贼首已死,尔等还不投降,更待何时?” “啊,是大王,真的是大王,大王被砍了脑袋!” “唉,大王都死了,咱们还打个啥啊,保命要紧,降了吧!” “各位军爷,不要放箭,我们投降了、投降了!” 王嘉言的死,击溃了山贼们的最后一道心里防线,而后纷纷放下兵刃,高举双手,跪地投降了。 …… 佛晓时分,战斗完全结束了,九龙沟内的山贼们全军覆没、无一漏网,经过认真清点,共计斩杀六百八十八人,生擒一千四百二十二人,还从几座山洞中搜出了一万多石粮食和大量的军械物资。 而天威军一方,只阵亡十二人,负伤三十六人,其中有八个还是因为天色太黑,奔跑时不小心摔伤的,与获得的胜利相比,代价微乎其微! 接下来,秦锋下令,将山贼们的尸体就地掩埋掉,至于战死士兵的尸体,则架在干柴上火化,而后将骨灰收集起来,放在容器之中,写上姓名、年龄、籍贯,以后送回家乡安葬,享受亲人们的香火祭祀! 至于战死士兵们的亲属,同样会得到妥善的照顾,老有所养,幼有所依,决不能让生者流泪,亡者不安! 处理好尸体之后,秦锋再次下令,让士兵和俘虏的山贼们,抬着缴获的粮食和军械物资离开九龙山,前往小理河南岸的大营,和大队人马汇合之后,渡河北上,前往府谷城……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三十八章 府谷城的困局! 府谷城位于延安府的东北角上,北靠高粱山、南临甘露沟,西望窟野川、东有黄河水,地势险要、易守难攻,更扼守着咽喉要害之处,因此自古便是兵家必争之地! 洪武二十四年,为了加强西北边防,大明朝廷不惜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对始建于五代时期的府谷城进行了大规模的扩建。 扩建之后的府谷城呈长方形,其中东西长二百三十六丈,南北宽一百六十八丈,周长共计八百零八丈,城墙皆用巨石筑基、黄土夯成,而后用青砖包裹,再用鸡蛋清混和着糯米汁进行粘合。 如此修成的城墙,异常坚固,难以摧毁,并开有东、西、南、北四座大城门,和小南门、小西门两座小城门,其余如城楼、垛口,女墙,瓮城、壕沟、地堑……一应俱全,使之成为了一座极为坚固的军事堡垒,在西北地区颇有名气! …… 深夜,府谷城外—官军大营—中军大帐内,灯火通明,亮如白昼一般。 老将军—尤世威居中而坐,身上满是尘土和血迹,左臂上还插着一支梅花箭,不断有鲜血淌出……另有三名随军郎中站在旁边,正在想方设法的拔箭,却又迟迟不敢动手。 “总兵大人,这支箭射的太深了,箭头两侧还有倒刺,拔的时候会流很多血,而且剧痛无比,以小人们看来,您最好先喝一些烈酒,用来壮胆和镇痛,而后再将您的头脸蒙上、口含绢帕,再行拔箭比较妥当!” “哼,老夫从军数十载,历经大小二百余战,浑身上下遍布伤痕,区区一处箭伤又算得了什么,不用喝什么烈酒,更不用蒙住头脸,老夫忍的住痛、心中更是毫无畏惧,你们几个直接拔箭就是了!” “可是,总兵大人……” “少说废话,拔箭!” “诺!” 受了一番训斥之后,三名郎中不敢再多说废话了,而后牙一咬、心一横,将尤世威肩膀上的梅花箭拔了出来,而后对伤口进行了包扎。 整个过程小心翼翼的,可是箭头射的太深了,上面还带有倒刺,拔出来的时候,难免钩下来一些皮肉,剧痛无比,老将军—尤世威却紧咬牙关硬挺着,哼都没哼一声,神色毫无变化! 除了尤世威,大帐内还有副将、参将、游击、守备……共计百余人,个个灰头土脸、狼狈不堪,而且一大半身上带伤。 大帐外面,不时传来伤兵们的哀嚎声,此起彼伏,响彻夜空! 为何这个样子呢? 原来白天时候,大营内的官军们倾巢而出,对流寇们的老巢—府谷城发起了一次强攻,为了鼓舞士气,老将军—尤世威亲临战阵,立于矢石交加之地,指挥士兵们奋勇攻城。 可是一天的血战下来,府谷城依旧岿然不动,攻城的官军们反而是死伤惨重,就连尤世威胳膊上都中了一箭,其余将校更是伤亡了数十人之多,最后只能败退回了大营中。 《孙子兵法》有云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 攻城,下下策也,老将军尤世威戎马一生,军事经验极为丰富,肯定知道这一点的,又为何不顾军事常识,非要带领士兵们强行攻城呢? 没办法,有不得已的苦衷啊! 话说自从来到延安府之后,尤世威带领着将士们,连着打了好几个大胜仗,歼灭了大量的流寇,收复了十几座城池。 流寇首领王嘉胤、王自用见势不妙,于是将剩余的三万多人马聚集了起来,全部退入了老巢府谷城,而官军则迅速将之包围了起来。 府谷城—地势险要,易守难攻! 从军事角度来说,面对这样的坚城,最好的办法就是围困了,既将城池团团包围起来,隔断内外交通,等到城内的粮草和物资耗尽,人心大乱之时,坚城也就不攻自破了。 历史上,很多坚固的名城,就是这样陷落的,可谓是百试百灵! 做为沙场老将,尤世威本想实行这一计策,将府谷城内的流寇们围困致死,从而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目的……这个计策是挺好的,奈何现实条件不允许啊,而问题就出在了粮草上面。 西北大旱,筹集粮草本就非常困难,再加上山贼作乱,不断截杀后方的运粮队伍,以至于能运到大营中的粮草越来越少,根本供不上数万人马的日常消耗。 现如今,上到总兵官尤世威,下到普通士兵,一天只吃两顿饭,顿顿喝稀粥、吃野菜,想尽一切办法节省,即便如此,大营之中的存粮依旧坚持不了多久了。 军无辎重则亡,军无粮草则亡,这是千古不变的道理! 可以想象,一旦大营中的粮草耗尽了,数万大军就会不战自败,而之前付出的努力也就付之东流了。 因此上,老将军尤世威才违背军事常识,带领将士们强行攻打府谷城,希望在营中的粮草耗尽之前,拿下这座坚城,全歼里面的流寇……这个想法是挺好的,奈何府谷城太坚固了,加之流寇们拼命抵抗,致使几次强攻皆以失败告终,还死伤了大量的人马! 有人问了,既然后方的运粮队伍频频受到山贼们的截杀,为何不多派一些人马前去围剿,进而打通粮道呢? 还是那句话,有不得已的苦衷啊! 有点军事常识的人都知道,要想打攻城战,进攻一方的兵力,必须是守城一方兵力的三点五倍以上,如此才有胜算! 如今府谷城内的流寇大约有三万余人,而攻城的官军同样是三万余人,双方兵力数量大致相当,后者能包围前者,已经相当不容易了,实在抽调不出太多的兵力前去围剿山贼。 再加上山贼们非常狡猾,隐藏在深山之中,忽聚忽散,捉摸不定,想要将之剿灭,又谈何容易啊! 粮草不足,兵力也不足,怎么办? 只能请求增援了! 最近这段时间,尤世威数次发出急报,向三边总督府请求增援……总督杨鹤也答应了,会想办法多筹集一些粮草,尽快运到前方大营中来,同时命秦锋带领本部人马前来增援,一起围攻府谷城,消灭流寇! 按照路程推算,这一两天时间,秦锋的人马就该到了,尤世威正考虑着,是不是派一队人马前去接应一下,不想帐下亲兵小跑着进来了…… “启禀总兵大人,白城子守备官—秦锋来了,正在营门外求见?” “来的好,速速将他带到中军大帐来!” “诺!” 亲兵转身离去,片刻之后返了回来,并带来一个身材修长、眉清目秀的青年男子,正是秦锋! 秦锋来到大帐中,抱拳躬身行礼“白城子守备官—秦锋,参见总兵大人!” “哈哈,免礼,快快免礼……秦锋,好样的,智勇双全,用兵如神,一连剿灭了两大流寇,立下赫赫战功,可比老夫强多了!” “多谢总兵大人夸奖,卑职愧不敢当!” “当得,当得,哈哈!” …… 之前制定剿灭陕北三大流寇的计划秦锋带领本部数千人马做为偏师,负责牵制争世王—王左桂所部……尤世威则带领数万人马做为主力,负责歼灭王嘉胤、王自用所部,而后再去对付其他两路流寇。 现如今,主力人马虽然打了几个胜仗,却迟迟没能歼灭王嘉胤、王自用所部流寇,反而在府谷城下碰的头破血流! 秦锋带领数千人马,却是连战连胜,只用了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就连着剿灭了王左桂、张存孟两大流寇,而自身付出的代价极小。 如此巨大的落差,岂能不让人唏嘘不已? 当然了,老将军—尤世威心胸开阔,并不嫉妒秦锋的军功,反而为榆林将门中出了这样一位后起之秀而深感高兴,对其大大夸奖了一番。 接下来,尤世威询问了一下剿灭王左桂、张存孟两大流寇的事情。 秦锋没有隐瞒,将剿灭两大流寇过程详细讲述了一遍,顺便将路过九龙山之时,进山剿灭山贼的事情也说了一遍。 “哦,如此说来,九龙山中的山贼已经全部剿灭了?” “回总兵大人的话,山贼已经全部剿灭了,贼首—王嘉言被斩首,还有之前被截走的粮食和军械,也大都抢了回来。” “好,好,真是太好了,老夫问你,那些粮食和军械现在何处?” “回总兵大人的话,现在四十里之外,卑职的军营之中!” “哦,人马既然来了,为何不直接开到大营之中,反而在四十里另行安营扎寨呢?” 如今大营中极度缺粮,得知秦锋剿灭了山贼,并将之前被截走的粮食抢回来了,尤世威和一众部将们都非常高兴。 可对秦锋另行扎营的事情,众人又很是疑惑,难道说,秦锋不想将缴获的那些粮草交出来,要一个人吃独食不成? 为免众人误会,秦锋开口解释道“听闻大军攻城受阻,卑职正好有个计策,或许可以拿下府谷城,故而没有将人马开到大营之中,还请总兵大人见谅!” “哦,你有计策破城,快快说来,是什么计策?” “诺,依卑职之间,府谷城地形险要,强攻不是上策,不如略施小计,将城内的流寇引出来,而后……这样……这样……再这样,定能全歼流寇,攻克府谷城!” 秦锋上前两步,将自己早就设定好的计策,详细讲述了一遍,老将军—尤世威听完之后,并没有立刻表态,而是低头沉思了起来。 因为秦锋献的计策,既妙到了极点,也险到了极点,操控好的话,固然可以剿灭流寇,一举拿下府谷城,可若是操控不好,就有全军大败、甚至是全军覆没的危险。 怎么办,事到如今,究竟用不用秦锋的计策呢? …… 他奶奶的,豁出去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三十九章 出城偷袭官军大营! 因为严重缺少粮食,包围府谷城的官军们一天只能吃两顿饭,上午一顿、下午一顿。 上午时分,大营中的伙头兵们架上大锅,开始生火煮饭……看到有炊烟升起,早就饥饿难耐的士兵们立刻跑过来排队,可当看到煮出来的食物之后,顿时集体愤怒了。 今天的饭食和前几天的一样粟米粥、蒸馒头,再加上少量的干菜和咸菜。 问题是,粥熬的太稀了,里面根本见不到几个米粒,与其说是熬粥,不如说烧了一锅白开水更妥当些。 至于蒸出的馒头,只有小孩拳头大小不说,里面还掺杂着许多的米糠、野菜、草根、树皮……颜色又黑又灰,散发出一股难闻的气味。 食物的质量差也就算了,数量还特别少,稀粥一人一碗,馒头一人一个……别说是吃饱了,就连垫个底都不够,如此情况,士兵们不愤怒才怪呢! “驴粪球的,昨天的伙食就少的可怜,连半饱都不够,害的老子半夜里饿醒了好几次,只能一个劲儿的灌凉水,肚子里难受极了,不想今天的伙食更少了,连塞牙缝都不够的,还让不让老子活了?” “没错,我们当兵的冲锋陷阵、奋勇攻城,天天拿着刀枪和流寇们拼杀,随时可能丢了性命,如今却连顿饱饭都吃不上,这还有天理吗,皇帝还不差饿兵呢,走,咱们找当官的说理去!” …… “弟兄们,息怒,息怒啊,如今大营中粮草不足,没法做出更多的饭食,只能暂时委屈一下弟兄们的肚子了,不过请放心,最多一两天时间,后方的运粮队伍就会到了,到时候,一定让弟兄们吃个饱、吃个够,现在还是忍一忍吧!” “全都听好了,总兵大人有令士兵各自归队,不许喧哗、不许闹事,违令者——斩!” 因为对伙食严重不满,士兵们大喊大叫了起来,闹的大营中一片混乱,军官们连忙跑了出来,又是好言劝说、又是武力威慑,费了好大的力气,这才算勉强稳住了局势。 …… 而官军大营中的情况,立刻被府谷城头上站岗的流寇们察觉到了,而后将此事报了上去。 片刻之后,在众多流寇头目的簇拥下,两名中年男子来到了城头上,走在前面的大约四十岁左右,中等身材,菱形脸、细长眉、丹凤眼……身上穿着淡黄色长袍,腰间垮一柄青锋宝剑,举手抬足之间,颇有几分上位者的气势。 跟在后面的略微年轻几岁,身材高大,虎背熊腰,国字脸、短促眉、大环眼……身上穿着牛皮硬铠,手中提着一柄金丝大环刀,寒光闪闪,异常锋利! 此二人皆不简单,前者正是威震西北的流寇大首领横天一字王—王嘉胤,后者则是流寇二首领紫金梁—王自用! 王嘉胤、王自用皆是府谷县黄甫乡人氏,而且是邻居,自幼一起长大,情同手足一般,还曾经堆土为炉、插草为香,结为金兰之好,平时以兄弟相称。 长大之后,二人更是形影不离,一起耕田种地,一起投奔边军,因为拖欠粮饷,一起当了逃兵……最后因为旱灾和贪官污吏的剥削,实在活不下去了,又一起举旗造反,当了流寇头目! 来到城墙之上,二人一边观察官军大营里的情况,一边交谈了起来 “大哥,我派人仔细观察过了,对面的官军大营之中,已经整整二十天没有押运粮草的车辆到来了,官军们粮草不足,当兵的饿肚子,开始闹事了!” “嗯,肯定是嘉言带人截断了官军的粮道,这事干的漂亮啊,哈哈!” “大哥,趁着官军营中缺粮,人心不稳之际,咱们不如出城打一下子,只要打败了这些官军,咱们就可以收复之前放弃的城池,招募更多的人马,进而席卷整个延安府,甚至是整个西北!” “嗯,办法不错,可是不能操之过急了,还需要仔细斟酌一下,而后再做决定!” “大哥,还等什么,赶紧下令出兵吧,就今天晚上,由我亲自带队出城偷袭,一举端掉官军大营,如果运气好的话,没准还能生擒尤世威那个老家伙呢,真擒住了他,非将他千刀万剐,挫骨扬灰不可,咱们这些日子可是被他欺负苦了!” “诶,贤弟啊,你的性子太急躁了,这样很容易吃亏的,要知道,尤世威久经沙场,非常狡猾,焉知这不是他的计策,想要诱咱们出城呢? 一旦出城,中了埋伏怎么办? 如今咱们困守孤城,手中就剩下最后一点血本了,若是吃了败仗,可就万劫不复了,因此上,必须谨慎再谨慎,小心再小心才行!” “好吧,听大哥你的,再等一等!” …… 王嘉胤、王自用虽然是结拜兄弟,可是性格不大相同,前者沉稳内敛,遇事好动脑子,而且颇有大局观,后者则是性如烈火、敢想敢干,胆子出奇的大! 而这两种性格,恰好形成了一种巧妙的互补,一个统筹全局,一个冲锋陷阵,配合的相当之好,这也是二人能够拉起一支流寇大军,攻城掠地、纵横西北的重要原因之一。 话又说回来了,王嘉胤性格沉稳内敛,却并非没有胆量,更不想白白错过眼前这个打败官军的大好机会,于是在城墙上加派了人手,日夜监视官军大营的一举一动,自己更是一天上城好几次,亲自观察情况。 第二天,到了用饭的时间,官军大营内又是一片喧哗,虽然听不清内容,却能感觉到士兵们的愤怒情绪。 第三天,到了用饭时间,官军大营内再次喧哗起来,而且比前一天的规模更大了。 …… 第四天,为了摸清真实情况,王嘉胤亲自挑选了十名身手敏捷、胆大心细的手下人,用绳索悄悄的坠出城外,到官军大营附近进行探查。 夜幕时分,十名手下之中,活着回来了六个,王嘉胤立刻招见,进行询问…… “情况如何了?” “回大王的话,小的往城北大营探查情况,亲眼看到官兵们因为吃不饱饭,在大营中聚众闹事,而且闹的特别凶,当官的都快压制不住了,差一点闹成兵变!” “小的往城南大营探查情况,那里的官军因为吃不饱饭,已经开始宰杀马匹,烹煮马肉充饥了,士兵们为了争抢马肉,还打起来了!” “小的往城西大营探查情况,那里的官兵们闹的更凶,都在骂当官的!” …… 探查回来的情况证明,因为严重缺粮,官军一方已经是人心大乱了。 另外吗,十名手下,活着回来六个,说明官军们疏于防备,很多地方都没有安插岗哨,或者说,因为吃不饱饭,站岗的士兵们愤怒之下,放弃职守了……如此情况,正是出兵偷袭的大好时机啊! 于是乎,王嘉胤将手下大小头目们都聚集一起,共同商议此事,商议的结果是,大小头目们一致同意出兵偷袭,一举端掉官军大营,扭转眼前不利的局势。 而王嘉胤在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反复权衡利弊得失之后,也点头同意了。 没办法,双方对峙将近两个月了,府谷城内的存粮同样不多了,一味的坚守下去,同样是死路一条,不如抓住这难得的好机会,出城偷袭,打败官军,一举扭转局势! 当然了,派人出城偷袭,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为了确保成功,必须好好的谋划一番战术才行。 又经过一番议论,战术敲定下来了 从城内的三万流寇当中,挑选出五千精锐,由紫金梁—王自用亲自带领着,前去偷袭官军大营……王嘉胤则带领其余人马,继续留守在府谷城内。 如果王自用偷袭成功了,王嘉胤出兵支援,一起合力端掉官军大营。 如果偷袭不成功,中了官军的埋伏,那就立刻退回来,王嘉胤出兵接应,如此不至于全军覆灭,而且可以保证府谷城不会丢失! 如此计划,可攻可守,可进可退,两全其美! 接下来,开始行动……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四十章 引蛇出洞! 崇祯三年六月十八—深夜,乌云遮月,可见度极低! 府谷城内,准备前去偷袭官军大营的五千名流寇已经集结完毕了,皆是精挑细选出来的精锐之士,并配备了最好的兵器和战马,负责带队的正是紫金梁—王自用。 横天一字王—王嘉胤带领大小头目百余人,为即将出发的队伍送行。 “贤弟,这次前去偷袭官军大营,你一定要多加小心啊,若是发现情况不对,就立刻带领人马退回来,千万不要恋战,愚兄会派人接应你们的!” “大哥放心吧,小弟记住了,情况不对,立刻退回,决不恋战!” “好,来人啊,上酒!” “弟兄们,干了……啪……出发!” 反复叮嘱一番之后,王嘉胤命人抬上来几十只大瓮,里面装着美酒,是给今夜前去偷袭的流寇们壮行用的。 说是美酒,其实都是井拔凉水,而后兑上少量的酒而已,闻起来勉强有一点酒味,喝起来则毫无酒感! 没办法,府谷城被围困多时,内外交通断绝,导致城内各种生活物资极度匮乏,将老百姓家里都搜刮遍了,也弄不到几坛子酒,只好以水代酒了! 喝过壮行酒之后,王自用和五千流寇将手中的酒碗摔个粉碎,而后雄赳赳、气昂昂的出发了。 为了不惊动官军,没有开府谷城的大门,而是偷偷打开了小南门,五千人马鱼贯而出,而后在夜色掩护下,直奔南面的官军大营! 府谷城四面都有官军,为何偏偏选择偷袭南面的官军大营呢,莫非那里的防守最为薄弱吗? 非也,事实上,南面的官军大营的防守一点都不薄弱,反而驻扎的兵力最多,防守也最严密了。 既然如此,流寇们为何放着软豆腐不吃,非要去啃硬骨头呢? 这是战术,前往偷袭的流寇只有五千人,而官军一方有数万之众,以弱击强,要想取胜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打蛇打七寸,擒贼先擒王! 老将军—尤世威的中军大帐就在南面的大营中,那里是数万官军的指挥中心,只要将其打掉,官军们群龙无首,就会不战自败了,因此上,流寇们才将这里定为了今夜的偷袭目标! “嗖……嗖!” 在夜幕的掩护下,王自用带领流寇们快速行进,为了不暴露出行踪,流寇们没有打火把,而且人人口中叼一根小木棍,马蹄子也都用破布包裹了起来,从而保证不发出任何声响! 二更时分,流寇们推进到了官军大营附近。 官军大营修建的非常整齐,依山傍水、前后顾盼,出入有门,进退曲折……外围还用粗壮的原木修建了一大圈的栏栅,并挖了三道一丈八尺宽、一丈二尺深的长沟,沟内布满了锋利的倒刺,人若是掉下去,必死无疑! 大营内则点着很多篝火,借着熊熊火光,可以看到只有少量的士兵在站岗、巡逻,而且一个个无精打采的,还不时停下来休息……至于其他的士兵,全都在帐篷内睡大觉,可以说,整个大营的防备非常松懈! 大营中心位置,有一座巨大的白色帐篷,上面插着一面总兵旗,周围还摆放着成排的战鼓……毫无疑问,那里就是尤世威的中军大帐了,也是这次最重要的攻击目标。 “上天猴、过天星,上!” “诺!” 观察一番之后,王自用挥了挥手,两名小头目带着一队流寇越众而出,小心翼翼的向官军大营爬了过去,这些人都穿着隐蔽性极好的黑色衣服,除了兵器之外,每人还扛着一只大沙袋。 来到壕沟旁边,流寇们小心翼翼的将沙袋投进去,很快就铺出了一条通道,而后是第二道壕沟、第三道壕沟……顺利来到栏栅附近。 流寇们没敢再动,而是静悄悄的潜伏了一会儿,同时观察大营内的情况,发现士兵们依旧在无精打采的巡逻,并没有发现什么,这才拿出早就准备好的斧、锯等工具,迅速破坏了一大截栏栅,顺利打通了进入官军大营的通道! “弟兄们听真了,今夜杀一个当兵的,赏银五两,杀一个当小官的,赏银五十两,杀一个当大官的,赏银五百两,有斩杀或者生擒固原镇总兵—尤世威者,赏银五千两,再加上美女十名……杀呀!” “发财的机会来了,弟兄们,冲进去,杀呀!” 眼看时机已经成熟了,王自用一跃而起,带领流寇们发起了进攻! 在重赏的刺激下,流寇们士气高昂,挥舞手中兵器,嗷嗷怪叫着冲进了大营之中,而后一边四处放火、制造混乱,一边向着中军大帐猛冲。 “不好啦,流寇来了……流寇来偷袭了……不行了,实在抵挡不住了,快跑啊!” 大营中的官军们毫无防备,顿时被打了个措手不及,结果只是稍做抵抗,就一哄而散了……而流寇们则继续向前猛冲,很快就冲到了中军大帐附近。 偷袭如此顺利,负责指挥的王自用是不是非常高兴呢? 没有! 王自用非但不高兴,反而生出了一种心虚的感觉! 之前多次和尤世威交手,深知这位老将非常厉害,在排兵布阵上面很有一手,自己可是没少吃亏的。 如今就算官军们缺少粮食,人心不稳,可也不该如此差劲儿,一下子就被冲破了大营,不抵抗就逃跑,莫非其中有诈? 想到这里,王自用生出了停止进攻,立刻退回府谷城内的心思。 可是转念一想,自己一方好不容易抓住机会,冲进了官军大营之中,若是因为一点点怀疑,就放弃取胜的大好机会,岂不太可惜了吗? 而且一旦官军打通了粮道,人心稳定下来,再想对其进行偷袭,恐怕就没有现在这般容易了。 怎么办,机会难得,退还是不退呢? “弟兄们,加把劲儿,冲进中军大帐,拿下尤世威老儿的项上人头,冲啊!” 短暂的犹豫之后,王自用牙一咬、心一横,还是选择了继续进攻,并挥舞着金丝大环刀,冲在了队伍的最前面,以此来鼓舞士气! 护卫中军大帐的士兵不少,但是同样没做什么抵抗,就一哄而散了……因此上,流寇们没费多大力气,就顺利冲了进去,而后就傻眼了。 只见中军大帐内空荡荡的,一个人影都没有,中间显眼位置却挂着一块白布,上面用墨汁写了八个大字不好意思,你中计了! “不好,中计了……弟兄们,撤退、快快撤退,退回府谷城去!” 王自用小时候读过几年私塾,立刻认出了白布上的八个大字,顿时吓的冷汗直冒,而后连忙命令流寇们撤退,可惜已经来不及了。 阵阵的号角声中,从大营四周涌出了大量身穿黑色棉甲的士兵,手中拿着非常精良的武器,迅速将流寇们包围了起来。 “不好啦,是天威军,天威军将咱们包围了!” “快看啊,那个身穿金漆山文甲,坐骑赤炭火龙驹的帅气年轻人,就是玉面人屠—秦锋,这肯定是他的诡计!” “完了,完了,这下咱们全完了!” …… 黑色棉甲、装备精良,已经成为天威军的标志了,流寇们看到之后,无不肝胆俱寒,惊恐的大呼小叫起来。 不过流寇们有一点猜对了,他们的确中了秦锋的诡计! 府谷城地势险要、易守难攻,官军们几次强攻,皆以失败收场,还折损了不少人马,于是乎,秦锋献上了一条计策引蛇出洞! 首先,隐瞒粮草已经送达大营的消息,同时故意减少士兵们的食物,让士兵们闹事,做出一副粮草不足,军心不稳的样子。 其次,命令天威军秘密的开进大营之中,并暗中设下埋伏,等着流寇们前来偷营劫寨,而后一举歼灭之! 结果天遂人愿,流寇们真的中计了,跑来偷营劫寨,而后落入了包围圈当中! 话又说回来了,这一计,的确用的巧妙,可也相当危险,为何这样说呢? 因为有句话说得好要想骗过敌人,首先得骗过自己! 为了确保引蛇出洞之计能够成功,计策的具体内容,只有秦锋、尤世威和少量的上层军官知道,下层军官和普通士兵是不知道的。 因此上,士兵们因为对伙食不满意、差一点发生兵变的事情并不是伪装出来的,而是真实的……幸好尤世威的个人威望极高,统军经验丰富,这才控制住了局势,没有真的引发兵变,否则的话,非但计策不成,还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呢! 现如今,计策成功了,将王自用和五千流寇引了出来,并重重包围住了,接下来,就是将其全部消灭掉! 问题是,王自用和流寇们会束手就擒吗?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四十一章 围点打援! 求生是动物的本能之一! 小鸡雏挨宰的时候,还要使劲儿扑腾几下翅膀,试图求一条生路呢,更何况是几千名身强力壮、全副武装的流寇,自然不会束手待毙了。 “不要慌、不要乱,各队稳住阵脚,不就是天威军嘛,没什么好怕的,只要弟兄们齐心协力,一定可以冲出去的!” “二首领说的对,咱们一定可以冲出去的——冲呀!” 刚刚被包围,流寇们非常的惊恐,有人乱喊乱叫、有人瑟瑟发抖、有人甚至丢了兵器,试图举手投降。 王自用见状之后,立刻举起手中的金丝大环刀,连砍了七八个试图投降的手下人,用血淋淋的人头稳住了局势,又说了一番鼓舞士气的话,而后带领流寇们向正北方向发起了冲锋,试图冲破包围圈,逃回府谷城内。 另一边,在秦锋的指挥下,天威军的士兵们早已布好了防御阵型,见到流寇们冲了过来,站在前排的火枪手们立刻举枪、瞄准、射击…… “砰……砰……砰!” “二首领,天威军的火器太厉害了,弟兄们死伤惨重,根本冲不到近前,怎么办啊?” “他娘的,换个方向突围,跟着我向东冲——冲呀!” 连绵不绝的枪声中,冲锋的流寇们成片成片倒下,就像是被割倒的麦子一样,尸横遍地,血流成渠,其状惨不忍睹。 余下的流寇们吓的浑身颤抖,再也不敢继续冲锋了,纷纷的扭头逃跑,王自用举着金丝大环刀,连砍了几个逃跑的手下,却是毫无作用,反而被溃逃的人流冲了回来。 无奈之下,王自用只好放弃了向北突围的打算,带领流寇们转而向东突围,试图找到一个薄弱环节冲出去,再绕路返回府谷城。 很可惜,这一切都是徒劳的! 因为秦锋早就做好了万全的准备,命令自己最得力的助手—韩山君带领本部人马,负责包围网的东面。 在韩山君的指挥下,士兵们凭借犀利的火器和密集的箭雨,轻松的击退了流寇们的第二次冲锋,并对其造成了巨大杀伤。 无奈之下,王自用只好带领剩下的流寇们,又一次改变了突围方向,向西突围,结果这次遇到了董天豹的拦截,又是一顿猛打猛削! …… 长话短说,流寇们不断改变突围的方向,结果次次碰的头破血流、死伤惨重! 如此几番之后,被围的五千流寇不仅死伤大半,胆气更是丢个干净,再不敢发起冲锋了……这时候,只要秦锋下令进攻,天威军的士兵们四面八方推过来,定能轻而易举的将剩余的流寇全部歼灭! 奇怪的是,秦锋没有下令进攻,而是让士兵们原地坚守,保持包围的姿态,不要让流寇们冲出去就行了。 为何不下令进攻,莫非心慈手软了? 非也,其中另有原因! 要知道,引蛇出洞之计虽然巧妙,可只能消灭一部分出城偷袭的流寇而已,并不能全歼流寇大军、拿下府谷城……而要想拿下府谷城、全歼流寇,必须有更厉害的后招才行。 这一点,秦锋非常清楚,也早就准备好了厉害的后招,那就是——围点打援! 具体说就是自己带领本部人马,包围住前来偷袭的这一股子流寇,却是围而不歼,而后用其做为诱饵,引府谷城内的流寇们前来救援。 而在前来救援的道路上,老将军—尤世威带领着大队人马,已经布下了天罗地网,流寇们出来多少、就会被消灭多少……这就是‘围点打援’战术了。 事实上,这一招的确管用! 王嘉胤、王自用乃是生死之交,后者带领人马出城之后,前者就带着大小头目们站到了城楼最高处观看。 当看到大营中火光冲天,且有官军的战鼓、号角声不断传来,王嘉胤立刻意识到情况不妙,前去偷袭的人马肯定中了埋伏,被官军团团包围住了,怎么办? 当然是出兵救援了! 王嘉胤立刻抽调了五千人马,由几名大头目带领着,出城去救援王自用等人……那知负责救援的人马出城不久,就被老将军—尤世威带领官兵们给包围住了,而后一通猛杀猛打。 结果就是,第二批出城的五千流寇非但没有救出王自用等人,自己反而陷入了重围之中,死伤惨重、自身难保……并不断吹响号角、请求支援! “大首领,咱们的人马又被围住了,快点派人出城救援吧,否则就被官军吃掉了!” “大首领,再派人出城救援的话,肯定还会落入官军的包围中,如果人马全都消耗光了,府谷城可就守不住了!” “大首领,速速救援吧,晚了就来不及了,那些都是咱们的生死弟兄,不能坐视不管啊!” “大首领,如今这情况,派人马出城救援,就犹如抱薪救火一般,薪不尽、火不灭,您千万不要中了官军的诡计啊!” …… “好了,全都别吵了,容我好好想一想!” 看到第二支人马又被官军包围住了,在城楼上观战的大小头目们顿时荒了神,而后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其中一部分头目认为立刻再派一支人马出城救援,否则之前出城的两支人马肯定会被官军吃掉的,大家都是生死弟兄,不能见死不救。 另一部分头目认为从战局形势来看,官军已经设下了重重陷阱,继续派人出城救援的话,非但救不出前面的两支人马,反而会让第三支人马落入官军的包围之中。 如果人马全都消耗光了,府谷城也就守不住了,那时候,大家全都得完蛋,不如停止救援,保住剩下的兵马,继续坚守府谷城,如此才有一线生机! 在救与不救的问题上,大小头目们吵的很激烈,而最终的决定权,在大首领—王嘉胤的手中! 问题是,王嘉胤也很为难,因为两种意见各有各的道理,实在难以抉择,可是事态紧急万分,自己必须尽快做出抉择才行,到底如何是好呢? “来人啊,速速点齐人马,出城救援被围的弟兄们!” “诺!” …… 思索一番之后,王嘉胤使劲儿跺了几下脚,最终下达了出城救援的命令! 很快的,一支八千人的队伍集结好了,而后挥舞兵刃、高声呐喊着冲出了府谷城的城门……不过嘛,这支人马并没有前往正在激战的城南大营,反而以最快速度冲向了平静无事的城北大营! 为何不去城南大营,反而去了城北大营呢? 很简单,官军们在城南设下了重重埋伏,如果冲向城南大营的话,非但救不出之前的两支人马,第三支人马也会陷入包围中的,这种傻事是不能做的。 可是冲击城北大营,情况就截然不同了。 要知道,官军在城南大营设下了重重埋伏,肯定使用了大量的兵力,如此一来,东、北、西三面的兵力就非常薄弱了。 这时候,派出一支人马猛攻城北大营,营中的官军们抵挡不住,只能向城南大营的官军求援,后者不能见死不救,肯定会分出相当一部分兵力前去救援。 如此一来,城南大营的官军兵力大为减弱,被围困的两支人马就有望突围出来了……这就是王嘉胤想出来的计策——围魏救赵! 能想出这样的计策,足以证明王嘉胤头脑聪明,难怪能坐上流寇大首领的位置! 不过嘛,有句古话说得好强中更有强中手,一山更比一山高! 王嘉胤固然聪明,可是与狡猾如狐秦锋比起来,那就大大的不如了。 早在开战之前,秦锋就找过老将军—尤世威,二人进行了多次的图上推演,将可能发生的情况、以及应对办法,全都仔细推演了一遍……其中就包括流寇一方使用‘围魏救赵’之计,前去进攻兵力空虚的城北大营。 如今情况真的发生了,怎么办? 简单,按照之前设定好的办法就行了! “传令下去,停止围攻流寇,各部人马重新整队,随老夫前去救援城北大营!” “诺!” “呜!——呜呜!” 老将军—尤世威一声令下,身旁的亲兵们吹响了牛角号,声音嘹亮、响彻夜空! 听到号角之后,正在围剿流寇的官军们立刻停止了厮杀,而后聚集起来、重新整队,向着城北大营开去…… “官军撤走了,太好了,弟兄们,继续进攻,将二首领他们救出来——冲呀!” …… “弟兄们,援兵来了,咱们有救了,一鼓作气冲出去呀!” 尤世威带领官兵们撤走之后,脱困的流寇们大喜过望,而后挥舞兵刃、大喊大叫着向天威军的防线猛冲过来。 与此同时,包围圈内的王自用也精神起来了,将剩余的手下人全部集中起来,再次发起了冲锋……试图与援军汇合,而后逃回城内。 凭心而论,以秦锋的指挥能力和天威军的强横战斗力,完全可以阻止两支流寇汇合,甚至是将其各个击破。 可是秦锋没那样做,反而命令手下士兵们,故意放开了一条口子,任由两支流寇汇合在一起。 接下来,汇合在一起的流寇们,迅速向府谷城方向撤退,秦锋带领人马佯追了一阵,而后目视流寇们顺利的退回了城内。 与此同时,眼看围魏救赵之计已城,前去进攻城北大营的八千流寇在付出一定伤亡代价之后,也退回了府谷城内! …… 佛晓时分,战斗彻底结束了。 事后统计,一夜激战下来,攻击斩杀流寇二千八百二十二人、生擒六千四百四十八人,还缴获了大量的马匹、盔甲、兵器……而官军方面的伤亡则是微乎其微! 这一仗,可谓是大获全胜,不仅歼灭了大量的流寇,更振奋了官兵们的士气,得到了不少战利品,美中不足的是,没有全歼出城的流寇,让其退回了城内。 有人肯定问了,秦锋明明有能力全歼出城的流寇,生擒或者斩杀二首领—王自用,为何放其离去了呢? 很简单,这是继引蛇出洞、围点打援之后,秦锋实施的又一条计策——浑水摸鱼!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四十二章 浑水摸鱼! 崇祯三年—六月二十二日。 中午时分,府谷城内东北角的一块空地上,码放着大量的干柴、蜡油、火绒……等易燃之物,还有上百具冰冷僵硬的流寇尸体。 紧接着,一支火把扔了过去,顿时燃起了熊熊烈焰,将那些尸体烧焦、烧糊、烧成了灰烬……一股难以言喻的味道,迅速在空气中弥漫开来,令人闻之作呕! 而在焚烧尸体的同时,又有上百具流寇的尸体运了过来,其中有些刚刚咽气、体温未消,就被投入到熊熊烈焰之中,成为了灰烬的一份子……而那种令人作呕的烧人肉味道,顿时变的更加浓郁了。 四天之前,流寇们中了引蛇出洞之计,前去偷袭官军大营,结果偷袭失败、死伤惨重,出城的一万八千名流寇,逃回来的不及半数,其中还有很多伤员。 府谷城被围困多日,城内严重缺少医药,因此上,过去的几天里,大量的伤员在哀嚎、无助中痛苦的死去,变成了一具具冰冷僵硬的尸体。 六月下旬,天气炎热,众多的尸体如果不及时处理的话,很快就会腐烂发臭、进而滋生出可怕的瘟疫,那样的话,府谷城内就难有活人了。 因此上,众多尸体必须尽快处理掉,可是如何处理呢? 现如今,府谷城被官军们围的水泄不通,尸体根本无法拉出城外掩埋。 府谷城依山而建,挖大坑掩埋尸体同样行不通。 思来想去,只有将众多的尸体火化了,这才有了开始的一幕! “唉……唉” 有道是兔死狐悲、物伤其类,就连野兽都有感情,更何况是万物之灵的人类呢! 看到前几天还活蹦乱跳的伙伴们,转眼变成了一具具冰冷的尸体,进而被烈焰吞没掉,又变成了一堆堆的灰烬,围观的流寇们无不黯然神伤、长吁短叹,脸上满是悲伤之色,不过也有例外的。 围观的人群当中,有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中等身材,穿着普通、相貌普通、气质普通……总之什么都普通,毫不引人注意,属于扔在人群中就找不到的那一种。 年轻人叫做赵二,低着头、垂着脸,看似在为逝者们默哀,实则目光中一点悲伤之色都没有,还不停的来回乱转,观察周围的情况。 赵二为什么不悲伤,莫非没心没肺吗? 非也! 赵二其实是一个很重感情的人,之所以不悲伤,皆因没有悲伤的理由,原来他根本不是流寇,而是一名天威军士兵,还是秦锋身边的心腹亲兵! 秦锋的心腹亲兵,为何跑到了府谷城内,还和流寇们混在一起呢? 说来话长! 府谷城地势险要、城防坚固,想要将之攻克,绝对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可是有句话说得好再坚固的堡垒也是可以攻破的,外面不行就从内部来!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几天之前的偷袭战中,秦锋故意放水,将一部分被包围的流寇放回了府谷城内。 与此同时,暗中命令自己身边的十名亲兵,从已死的流寇身上扒下衣服,换到自己身上,而后趁着混乱之际,随着溃败的流寇们一起进了府谷城,赵二就是其中一员。 刚进城的时候,赵二心惊胆颤的,生怕被识破了身份,可是几天时间下来,啥事都没有发生,不仅自己没事,其余九名亲兵全都没事,一个暴露的都没有。 原来与正规军不同,流寇大军的人员、编制情况非常混乱,甚至连花名册都没有,手下有多少人,这些人的姓名、年龄、籍贯、出身来历……上层的头目们根本记不清楚。 而一场败仗下来,人员损失惨重的同时,让原本就混乱不堪的情况变的更加混乱了。 因此上,赵二等十名亲兵,非常顺利的混入了流寇当中,并被安排了不同的职责有的负责守城、有的负责巡逻……还有的负责看守粮库。 有人问了,府谷城内还有两万多名流寇,混入区区十名亲兵,又能起多大作用呢? 嘿嘿,作用大了! 不要忘记一句名言一根绣花针虽小,只要扎在要害位置上,就能将一头大象置于死地! 同样的,十名亲兵,只要用对了方法,就可以将两万多名流寇拖入失败的深渊之中。 比如现在,赵二就准备做一件大事——扰乱人心! “呜呜,大哥、二哥、三哥,你们死的好惨啊,咱们一门四兄弟,如今就剩下我一个了,以后我回到家里,怎么面对爹娘,怎么面对嫂子、侄子、侄女他们啊……呜呜!” 赵二瘫坐在地上,号啕大哭了起来,一边哭还一边不停的絮叨,句句不离骨肉亲人。 听到他的絮叨声,周围的流寇们顿时产生了共鸣,而后一起大哭了起来…… “大哥啊,我的大哥也没了,呜呜!” “我的二弟,三弟都没了,我的侄子也没了,呜呜!” …… “不许哭了,听到没有,全都把眼泪收起来,不准再哭丧了!” 连日血战下来,流寇一方死伤惨重,丧兄失弟、弃伴亡亲者不计其数,人人心中充满了悲痛,而悲痛的情绪是最容易互相传染的。 于是乎,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流寇们集体痛哭了起来,哭声响彻四方,任由大小头目们如何喊骂,都无法让流寇们止住哭声。 而哭泣,又是最影响士气的了! 最后没办法了,王嘉胤、王自用下了严令再有号啕大哭、扰乱人心者——斩……如此,才止住了城内的哭声。 哭声是止住了,可人们心中的悲痛是止不住的,一时间,因为吃了败仗而极为低落的士气,变的更加低落了。 没了士气,这仗还怎么打啊? …… 黄昏时分,该吃饭了,饭菜很简单,每人一小碗粟米稀粥,一块指甲盖大小的咸菜,除此别无他物。 流寇们三个一群、五个一伙的围坐在一起喝粥……赵二亦在其中,而且一边喝粥,一边不停的长吁短叹。 “兄弟,你为啥老是唉声叹气啊?” “唉,我是在发愁啊!” “发愁,愁啥?” “当然是愁吃饭的事了,咱们被官军围困快两个月了,打又打不过,冲又冲不出去,只能困守孤城,可城内剩余的粮食越来越少了,一旦粮食耗尽,咱们几万弟兄吃啥啊?” …… 听了赵二的话,周围几名流寇的脸色全都不自然了,而后跟着一起唉声叹气起来。 当初决定收缩兵力,死守府谷城之时,王嘉胤、王自用曾经派出大量人手,四处搜集粮食、牲畜、家禽……以及一切有用的物资,囤积在城内的仓库里。 可是流寇大军有三万多人马,对粮食的消耗量极大,仓库里的存储虽然不少,又能坚持多久呢,为了节约粮食,只能不断的缩减口粮了。 开始之时,流寇们一天吃三顿饭,两顿干的,一顿稀的,而且顿顿有菜,偶尔有肉! 之后还是一天吃三顿饭,变成了一顿干的,两顿稀的,肉完全见不到了,偶尔有点干菜。 再之后,一天吃两顿饭,一干一稀,干菜没有了,只能吃一点咸菜。 现如今,还是一天两顿饭,全都是稀的,咸菜则限量供应,七八个人才能分到一小块。 照这样下去,只怕用不了多久,怕是连稀饭、咸菜都吃不上了,到时候怎么办……想到这些,流寇们自然是情绪低落、愁眉不展了。 听了赵二的一番描述,在场的几名流寇的脸全都绿了,同时恶心的反胃,甚至有人将刚喝下去的稀饭吐了出来。 赵二则不动声色,又说了几句闲话之后,端着饭碗向另一伙流寇走去…… 就这样,流言迅速传播了出去,估计用不了几天,城内的流寇们就都知道粮食严重不足,以后要吃死人肉的事情了。 而且流寇们肯定会想,等死人肉吃光了,还有什么可以吃的呢……那就只能吃活人了! 到时候,人人吃人,人人被吃,府谷城就变成一片人间地狱了,如此情景,想想就觉得可怕啊! 怎么办? 自然是逃离地狱,求一条活路了。 一时间,为了以后不变成吃人的野兽,或者变成别人的口中餐,不少流寇都动了逃跑的心思,并开始寻找逃跑路线。 府谷城内,人心惶惶! …… 再说赵二,散布完流言之后,天色已经黑了下来,于是找了个地方睡觉,那知睡到半夜之时,耳边突然传来了喊叫声 “不好啦,走水了、走水了……快点来人啊!” “什么情况,那里走水了?” “城北,仓库走水了!” 听到喊叫声,赵二连忙跑了出来,只见周围到处都是奔跑的人群,已经乱成一锅粥了。 而在城北方向,燃起了冲天大火,火苗足有六七丈高,照亮了半座府谷城,浓烟飘的到处都是,其中掺杂着一股子粮食的味道。 原来赵二四处散布流言、扰乱人心的时候,其他九名亲兵也没闲着,有的散布流言、有的制造恐慌,有的暗杀流寇头目……还有两名胆大包天的亲兵,趁着流寇们防备松懈之际,竟然焚烧了一座存储着几千石粮食和大量军械物资的重要仓库! 流言四起、人心惶惶,仓库被焚、粮食短缺……此时的府谷城就像是一枚挂在树上的即将成熟的野果子,根本不用去摘取,只要耐心等一等,自己就会掉下来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四十三章 再见薛瑾瑜! 绥德城外的大道上,一队骑手正在快速奔驰着,为首一匹高大神骏的赤炭火龙驹,跑的又稳又快,就像是一道流动的烈焰,上面端坐着一名相貌俊美、英武不凡的年轻人,正是秦锋。 熊大、熊二、楚梦溪、孟楷书、焦金石……和二十余名亲兵紧紧的跟在后面。 府谷城内的流寇们偷袭失败、死伤惨重,流言四起、人心惶惶,兼之仓库重地被大火焚毁,粮草辎重所剩无几,失败已成定局! 这个时候,秦锋不待在府谷城外的官军大营中,等着收取胜利的果实,却带人来到了数百里外的绥德城,这是为什么呢? 自然有原因了,而且是两个,其中一个可以明说,另一个则不可以明说。 可以明说的原因是之前剿灭张存孟所部,共计招抚了五万多名流寇;如今随着对王嘉胤、王自用所部的节节胜利,官军们又俘虏了大量的流寇,二者相加,人数超过十万之众。 而在战事结束之后,要想安置这些流寇,就需要大量的钱粮,钱粮从何而来呢? 大明朝国库空虚、批不下来钱粮,地方上旱灾严重、征不上来钱粮,没办法,只能自己筹措了。 对此事,秦锋早有计划了,就是从八大晋商那里弄银子,扒那些卖国奸商们的皮……而要想达成这个目的,就需要三大秦商之一薛家的鼎力相助才行。 于是乎,秦锋以利用私人关系筹措钱粮为名,向老将军—尤世威告了假,得到后者的批准之后,这才领着熊大、熊二等人离开大营,来到了绥德城! 另一个不可以明说的原因是秦锋带领着天威军的士兵们连战连胜,消灭了王左桂、张存孟两大流寇,立下了赫赫战功! 这种情况下,如果再将剿灭王嘉胤、王自用所部的第一战功拿到手中,固然是扬名立万、风光无限,可也难免引来他人的嫉妒。 老将军—尤世威心胸开阔,或许没有什么,可那些副将、参将、游击将军们可就不好说了,毕竟人性都有阴暗的一面,嫉妒更是人之本性。 一旦引来众将的嫉妒,就等于处于众矢之的了,以后还能有好日子过吗? 因此上,秦锋以筹措钱粮为名离开了官军大营,将剿灭王嘉胤、王自用所部的大功劳,拱手让给了那些副将、参将、游击将军们。 如此一来,众将非但不再嫉妒,还会欠秦锋一份莫大的人情! 有了这份人情,以后在西北边军之中,秦锋就能广泛结交,增强自己的影响力和实力了。 综合起来一句话战争不仅是打打杀杀,更加是人情世故,弄清楚了这一点,日后必成大事! …… 再说准备坑八大晋商的事情,若是成功,能获得很多很多银子,可在执行过程中,也会遇到很多危险,因此上,必须格外小心才行。 为了掩人耳目,秦锋等人没有直接进绥德城,而是躲进了城外的一片树林中,里面有一座破庙,正是当初和总督—杨鹤相遇、并在其中畅谈了一夜的张良庙。 进到庙中,埋锅造饭,吃饱喝足之后,秦锋从怀中取出一枚羊脂玉佩,大约有山核桃大小,正面是精美的百合花纹,背面刻着‘瑾瑜’二字。 当初秦锋拼死力战,从凶悍的沙匪们手中救下了薛瑾瑜和薛家商队一百多名伙计,事后薛瑾瑜为报恩情,将自己的贴身玉佩做为信物送给了秦锋,见玉如见人! 秦锋得到玉佩之后,一直贴身携带着,还经常拿出来把玩,时间久了,玉佩表面形成了一层细腻的包浆,不仅美观漂亮,而且摸起来手感极佳。 “熊大,过来一下!” “大人,有何吩咐?” “你带上两个人前往绥德城内—薛家大院,面见薛家女公子—薛瑾瑜,告诉她、我来了,而后将她带到这里来,记住了,途中小心一些,不要暴露了身份!” “遵命!” 熊大接过玉佩,小心翼翼的收好,而后带着两名亲兵、乘马直奔绥德城去了。 接下来,秦锋命令亲兵们,从行囊中取出了一些宽大鲜艳的红绸子,在破庙旁边的空地上摆出了一个‘卍’字符号,足有八九丈大小,极为醒目。 ‘卍’字符号,在佛教中是‘吉祥万德’的意思,如今在空地上摆出这个符号,莫非要做法事吗? 非也! 秦锋不是出家人,自然不会做什么法事了,之所以摆出这个符号,是为了召唤自己的爱宠! “嗷——嗷!” 大约过了一顿饭的时间,随着几声嘹亮的啼鸣,一道金色身形从天而降,速度快如闪电一般,稳稳的落在了‘卍’字符号旁边……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只巨大的金雕,体长超过了三尺、翼展达到了六尺,浑身金黄、目光如电,双爪锋利如钩,异常威武霸气,正是秦锋的爱宠——闪电! 当初从野外将‘闪电’救回来之时,它还是一只弱小的幼雕,如今经过两年多的喂养、训练,已经变成一只巨雕了。 话又说回来了,金雕的寿命大约在五十年左右,如果人工喂养的话,寿命还能再延长一些,而‘闪电’现在还不足三岁,虽然体型看着很大,其实还属于未成年呢。 要再过一年多时间,才能进入成熟期,那时候,它的体型会长的更大,战斗力也会更强,生撕豺狼,轻而易举! 金雕—闪电落地之后,立刻来到了秦锋身边,不断发出欢快的鸣叫声,还用脑袋磨蹭秦锋的大腿,就像小孩子见到了亲人一般。 “哈哈,闪电,辛苦了,给你点好吃的!” “嗷——嗷!” 说话间,秦锋从自己的马鞍上解下来一只活山鸡,大约有三四斤重,羽毛分为七色,非常漂亮。 七彩山鸡,野鸡中的一个种类,以肉质鲜美、营养丰富而闻名,但是数量比较稀少,而且警觉性极高,不易猎取,活捉就更难了。 上午赶路之时,路过一大片山林,恰好见到了几只七彩山鸡,于是秦锋亲自出手活捉了两只,自己没舍得吃,其中一只留给金雕—闪电打牙祭,另一只则留给了楚梦溪,毕竟是女孩子嘛,自然要多照顾一些。 “嗷——嗷!” 看到七彩山鸡,金雕—闪电顿时兴奋起来,上前用利爪按住,而后大快朵颐起来。 趁其吃的高兴,秦锋从其大腿上解下来一支小竹筒,打开之后,从中倒出来一份军报,是从天威军大营中传递来的,韩山君的亲笔。 原来秦锋虽然离开了军营,可心中一直挂念着战局,于是通过金雕—闪电来回传递消息,时时掌握情况。 韩山君在军报中写到流寇们偷袭失败之后,再也不敢出府谷城半步,只是一味的凭险死守;老将军—尤世威没有强行攻城,而是命令各营人马缓缓的收缩包围圈,并挖掘了数道壕沟、修筑了一道壁垒,加强了对府谷城的围困。 与此同时,抽调出一支人马,在夜晚时分悄悄的离开大营,白天之时,再大张旗鼓的回来,如此反复十数次……做出一副官军不断增兵的假象,给城内的流寇们施加心理压力! 而这种心理战非常成功,流寇们承受不住巨大的心理压力,不断有人利用绳索溜出来投降,一晚上多达百余人,而且还在不断增加中,照这样下去,长则一个月、短则二十天,府谷城就会不攻自破了。 …… 看过军报之后,秦锋满意的点了点头,尤世威不愧是沙场老将,战术运用的非常成功,消灭流寇指日可待了。 不过嘛,战争这种事情,不到最后一刻,是不能轻言胜负的,局势随时可能出现逆转! 就像历史上的官渡之战,开始之时,袁绍凭借着兵马众多、粮草充足,打的曹操几乎毫无还手之力,便认为胜券在握,变的骄傲自满起来,同时放松了警惕性。 另一边,曹操并未气馁,趁袁军骄傲自满、疏于防备之际,听取许攸的计谋,出奇兵偷袭乌巢,烧掉了袁军的全部粮草辎重。 结果是一夜之间,战局急转直下,原本稳稳占据上风的几十万袁军,瞬间土崩瓦解、全线溃败……曹军则大获全胜,进而席卷了整个北方,为曹魏政权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同样的,如今府谷城内的流寇们粮草不足、士气低落不假,可毕竟还有两万之众,还有进行拼死一搏的实力。 如果官军一方骄傲自大、放松警惕,是很有可能吃大亏的。 而流寇们要想绝地翻盘,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先诈降、再偷袭了! 于是乎,秦锋取出笔墨纸砚,写了一封书信,信中告诫韩山君、董天豹等人,一定要小心谨慎,不可骄傲自满,如果府谷城内的流寇们主动请降,更加要提高警惕、严防死守,不给对方任何翻盘的机会。 写好之后,将信装入竹筒之中,重新绑在金雕—闪电的大腿上,后者随即腾空而起,向着府谷城方向飞去…… “哒哒哒!” 金雕闪电飞走不久,树林外响起了急促的马蹄声,而后冲进来一队骑手,前面领路的正是熊大,后面是三十多名携带兵刃的青衣家丁,中间簇拥着一匹白龙马,马上端坐着一名白衣如雪的俊美公子,非是旁人,正是喜欢女扮男装的薛瑾瑜!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四十四章 男女之间没有纯友谊! “锋哥,好久不见!” “瑾瑜,好久不见!” 自从白城子一别,秦锋、薛瑾瑜已经大半年未见了,如今再次相逢,按理来说,二人应该非常高兴、非常激动,好好的互相嘘寒问暖一番才是。 事实上,二人只是简单的问候了一下,便再无下文了,态度非常冷淡。 可是仔细观察会发现,二人的态度虽然冷淡,可二人的目光却非常炙热,眸子深处仿佛有两团火焰在燃烧,互相凝视,传神动人! 外冷内热,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皆因二人之间的关系太复杂了。 初识之时,秦锋、薛瑾瑜互相欣赏,于是结为了知己,以朋友论交。 但是有个真理,古今不变,那就是男女之间,永远没有纯洁的友谊! 果不其然,随着时间推移,历经过诸多事情之后,秦、薛二人之间的感情突飞猛进,很快就突破了友情的界限,变的暧昧起来,或者说,二人之间生出了男女之情,这一点,双方其实都感觉到了。 问题是,秦锋和晋玉娘早有婚约,而且二人的感情非常之好,用‘海枯石烂、此情不渝’八个字来形容一点不过份,因此上,以后无论发生何等变故,秦家正妻的位置,永远非晋玉娘莫属的。 而薛瑾瑜做为薛财神的独生女儿、百万家产的继承人,以其身份地位,是决不会与人做小妾的……就算是薛瑾瑜本人愿意,她老子薛财神也不可能答应。 一个已有正妻,一个无法做妾……因此上,秦、薛二人虽然互生情愫,却是难以走到一起,只能强行克制心中的感情,态度冷淡一些,这才出现了外冷内热的奇怪行为。 二人之间的问题,有解吗? 有的! 古往今来,女人做妾固然是一件有损身价的事情,可别忘了一句老话宁为英雄妾,不作庸人妻! 也就是说,与英雄做小妾,胜过嫁庸人为正妻。 因此上,只要秦锋能成为盖世英雄,拥有无上的地位和权力,那么名份上的难题,也就迎刃而解了……薛家女儿不能与人为妾不假,但是做公侯的如夫人、做王爷的侧妃、甚至是皇帝的贵妃呢,那就未必不成了吧! 因此上,为了早日抱得美人归,努力吧,骚年! …… 简单的问候之后,二人一起走进破庙中,相对而坐,开始了交谈 “这大半年来,锋哥在战场上大显神威、连战连胜,立下了赫赫功勋,飞黄腾达,指日可待,瑾瑜这里先行恭贺了!” “些许功劳罢了,不值得一提,咱们还是说说正事吧!” “好,说正事,如今府谷城一带鏖战正酣,锋哥不在那里统兵征战、建功立业,却跑到几百里外的绥德城来,想来是有重要之事需要我们薛家帮忙吧?” “瑾瑜果然冰雪聪明,说的一点不错,我这次来绥德城,的确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需要你们薛家帮忙,更准确的说,我是来借银子的!” “借银子?” “不错,安置流寇、救济灾民,都需要大量的银子,可是国库空虚,批不下来银子,百姓困苦,征不上来银子,思来想去,只能向你们薛家借用一些了!” “原来如此,不知锋哥要借多少银子,什么时候用?” “至少五十万两,能多一些就更好了……至于时间吗,自然是越快越好了,五天之内可否筹齐?” “这个嘛……” 得知秦锋要借五十万两银子,薛瑾瑜不禁眉头微皱,俏脸上露出了为难之色,倒不是小气、不想出借,而是这个数目太庞大了,要的又太急,五天之内很难筹措的到。 要知道,西北大乱,流寇四起,道路阻隔严重,商品无法正常流通,商人们的日子很不好过。 就拿薛家来说吧,最近两年经商的盈利极少,再加上养活伙计、救济灾民,多次帮助官府筹措军饷、军粮……种种事情堆积下来,早已是入不敷出,亏损严重了。 不客气的说,现在的薛家虽然顶着一个‘三大秦商之一’的名头,实则是外强中干,没有多少家底了,短短五天时间,根本没法筹措到五十万两银子。 除非向其他商人借贷,可是灾荒之年,商人们的日子都不好过,无缘无故的,凭什么出借大量的银子呢? “知道你们薛家现在有困难,五十万两银子,不是好筹措的,不过你可以放心,银子我只借用一个月,一个月之后,不仅归还本金,再加两成利息,如何?” “一个月时间,两成利息?” “不错,另外吗,我需要你们薛家的商队帮忙,去一趟山西,运一批钱粮回来!” …… 秦锋的话,再次让薛瑾瑜大吃一惊,要知道,一个月两成利息,这意味着如果借走五十万两银子,一个月之后就要连本带利归还整整六十万两银子,这都比得上高利贷了。 秦锋借用这么多银子,短短一个月时间,如何连本带利的归还呢? 让薛家商队帮忙,去山西运钱粮又是什么意思? …… 薛瑾瑜冰雪聪明,将这些问题联想在一起,立刻猜出了一些东西“锋哥,莫非你要对八大晋商下手?” “呵呵,瑾瑜果然聪明,说的不错,我准备去山西一趟,狠狠的扒八大晋商一层皮,多弄点银子回来!” “锋哥,八大晋商的皮可不是好扒,弄不好的话,非但扒不到皮,反而伤了自身。” “放心吧,我已有万全的准备了,此行必定成功……梦溪,过来,见过薛公子!” …… “小女子见过薛公子!” 说话间,秦锋招了招手,楚梦溪立刻走了过来,并向薛瑾瑜万福行礼! 与此同时,薛瑾瑜也在打量着楚梦溪,目光瞬间亮了起来,而后称赞道“好一个冰肌玉骨、花容月貌的美少女,连我看了都有些动心呢……锋哥,没想到你竟然暗地里金屋藏娇,这事要是让玉娘姐姐知道了,小心让你跪洗衣板,哈哈!” “休要胡说,梦溪年纪还小,我一直拿她当亲妹妹看待,绝无非分之想!” “现在是小了点,可她以后会长大啊,到时候,怕就不是亲妹妹,而是情妹妹了吧,嘻嘻!” “你啊,少拿我打趣了,还有梦溪,千万别小看她,她可是身怀绝技,保准让你大吃一惊……梦溪,露一手绝活给薛公子看看!” 秦锋哭笑不得的摇了摇头,而后将楚梦溪的出身来历,详细介绍了一遍,并让她展示一番‘脱骨法’绝技。 楚梦溪点头答应,而后在孟楷书、焦金石二人的协助下,拿出了一张八大晋商印制的银票,面额是一百两银子………还有一盆清水、一只火炉,一些特殊的工具,以及几张白纸。 这些白纸非比寻常,乃是楚、孟、焦三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经过反复实验之后,特制出来的纸张。 这种纸张和八大晋商印制银票用的纸张相比,颜色、光泽、厚度、柔软度、摸起来的手感……几乎一模一样,完全可以以假乱真。 接下来,按照银票的大小,裁剪出三张白纸,而后和银票一起放入水盆之中,将其泡软。 楚梦溪又取出一根细竹条,拔下一根自己的头发,系在了竹条两端,使之成为了一张小巧的竹弓,头发便是弓弦。 而后操控小竹弓,利用上面细细的头发,将泡软的银票一揭为三,再将三张同样泡软的白纸,揭下来三分之一的厚度。 …… 整个过程,说起来很容易,实则非常之难。 要知道,银票非常之薄,被清水浸泡之后,又变的非常之软,只要稍微用力一点点,就会将其毁坏了。 可是楚梦溪凭着一双巧手,和对力量的精准掌控,非但没毁坏柔软的银票,还将其一揭为三,如此本领,堪称神技! …… 最后,用特治的粘合剂,将一揭为三的银票,和三张揭下三分之一厚度的白纸分别粘合在一起,再用炭火将其烘干,就大功告成了。 另一边,拿起三张一模一样的银票,反复观看之后,薛瑾瑜杏目圆睁,惊讶的小舌头都吐出来了。 难怪秦锋一副把握十足的样子,有这般出神入化的技术在,复制大量的银票,从八大晋商身上扒一层皮下来不是难事啊,趁此机会,薛家也能大赚一笔! “梦溪妹妹是吧,厉害、佩服,简直是神乎其技,本公子这次算是开眼了……锋哥,五天之内,我一定将银子筹措齐全,至少五十万两!” “好,如此多谢了!” “不必客气,不过嘛,我帮了你的忙,你也得帮我一个忙才行!” “哦,什么忙?” “嗯,就是帮我对付一个人!” “谁?” “我表兄!”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四十五章 乖乖,遇到宝贝了! 薛瑾瑜为何要对付自己的表兄呢? 说来话长。 西安府—蓝田县有大商人云氏,专门经营玉石生意,有店铺数十家之多,而且生意兴隆,日进斗金,积累了大量的财富,乃是当地首屈一指的大户。 云氏生有二女,皆是出尘脱俗、花容月貌的大美人,其中长女远嫁到河南开封府—杞县李氏家族中,生有一子,今年一十九岁,未婚。 次女嫁给了薛财神为正妻,生有一女,便是薛瑾瑜,今年一十八岁,同样未婚。 按照大明律法男子十六岁,女子十四岁,就可以缔结婚姻,生儿育女了。 如此算来,薛瑾瑜和其表兄都属于大龄未婚青年了,对此,双方父母都很焦急,于是一番书信往来之后,便生出了联姻的想法,既让这对表兄妹结为夫妻,来一个亲上加亲! 于是乎,十天之前,那位李姓表兄奉父母之命,携带重礼从杞县来到了绥德城,名为探望姨父、表妹,实则是上门相亲来了。 对于这门婚事,薛瑾瑜是非常反对的! 问题是,自古以来,婚姻大事讲究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个人是没什么话语权的,因此上,薛瑾瑜虽然反对这门婚事,却没有拒绝的理由和办法,故而非常苦恼! 恰好此时,秦锋带人来了,于是一番谈话之后,薛瑾瑜趁机提出了让其帮忙,对付那位李姓表兄,阻止这门亲事的要求! …… “瑾瑜,你那位表兄的出身如何?” “官宦世家,高门大户,在杞县本地数一数二!” “哦,那你那位表兄的相貌如何?” “英俊潇洒,玉树临风,称的上是位美男子,比起锋哥你来也只差一点点而已!” “品行如何?” “心地善良、乐善好施,光明磊落、坦坦荡荡,而且洁身自好,从不出入烟花柳巷之地,亦无任何风流韵事,绝对是一位正人君子!” “才学呢?” “才高八斗,学富五车,而且文武双全,耍一手好剑法,射一手好箭术!” …… 原本以为,薛瑾瑜坚决反对这门亲事,肯定是那位李姓表兄有问题,或是相貌太丑陋,或是人品太恶劣,是一个不学无术、只知道吃喝玩乐的纨绔子弟。 没想到,事实恰好相反。 按照薛瑾瑜的说法,她那位表兄非但不是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反而是一个身世、相貌、人品、才学皆非常出色之人,堪称为人中龙凤! 有人肯定问了,既然这位表兄如何优秀,为何薛瑾瑜还坚决反对这门婚事呢? 很简单,当一个女人真心爱上一个男人之时,就算身边出现了更优秀的男人,女人也不会移情别恋的。 更何况在薛瑾瑜的心中,与自家表兄相比,自己的意中人不弱分毫,甚至更胜一筹! …… 另一边,问清情况之后,秦锋陷入了苦恼中。 为何苦恼,难道秦锋不想阻止这门婚事吗? 当然不是了,世上没有一个正常的男人,会希望自己的意中人嫁给别的男人,若是有能力的话,自然要进行阻止了。 别忘了,爱情是自私的! 问题是,如果薛瑾瑜的那位表兄是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秦锋只要用一点点暗黑小手段,就能将其打发掉,进而毁了这门婚事,非常容易。 可薛瑾瑜的那位表兄,偏偏是一位文武双全的正人君子,如此事情就不太好办了。 要知道,秦锋是遇黑则黑,遇白则白的性格。 也就是说,对付阴险无耻的卑鄙小人,秦锋可以更阴险、更无耻、更卑鄙……可遇到了正人君子之时,秦锋是绝不会使用不光彩的手段的。 可是不用一点不光彩的手段,又如何阻止这门婚事呢……难啊! “对了,瑾瑜,你那位表兄尊姓大名?” “姓李,名岩!” “哦,可是木子之李,山石之岩?” “正是!” “嘶!” 听了薛瑾瑜的回答,秦锋心头不禁一振,并想到一个在明末历史中颇为重要的人物,那个人也叫李岩,本是名门出身,还有举人功名,后因种种缘故,没有为朝廷效力,反而参加了农民起义军,并成为了李自成身边的三大谋士之一,为大顺政权的建立立下了汗马功劳! 而且是大顺政权高层当中,头脑最为清醒,目光最为长远,最有治国之才的人,并被世人称为白衣卿相! 可惜的是,李自成一时糊涂,听信小人谗言,杀害了这位最优秀的谋士,而这也是大顺政权迅速溃败、灭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就是不知道,薛瑾瑜的那位表兄—李岩,和大名鼎鼎的白衣卿相—李岩是不是同一个人,又或者,二人只是同名同姓而已? 这件事,必须问清楚了! “瑾瑜,你那位表兄的祖籍是?” “河南开封府—杞县—青龙岗—李家庄!” “你那位表兄可有功名?” “有,表兄天资极高、又好读书,有过目不忘之能,十六岁就中了秀才,几个月前参加乡试,又一举考中了举人,而且是乡试第一名解员郎,如此下去,未来金榜题名,中会员、中状元亦是非常可期之事呢!” “你那位表兄的父亲尊姓大名啊?” “姨父姓李,名精白,是万历三十五年的进士,进过翰林院、当过巡查御史,后来官拜山东巡抚,加兵部尚书衔……再后来因与东林党不和,被污蔑为魏忠贤的阉党余孽,丢了官职,如今在家乡潜居!” …… 薛瑾瑜很纳闷,不知秦锋为何对自家表兄如此感兴趣,几乎将祖宗十八代都问了一遍。 另一边,通过详细的询问,秦锋基本确定了,薛瑾瑜的这位表兄,就是后来大名鼎鼎的白衣卿相—李岩! 乖乖啊,遇到宝贝了! 古往今来,欲成大事,最重要的是什么? 收拢人才! 如今人才出现了,自然是不能错过了,必须想办法收拢过来,不过在此之前,自己得见一见这位白衣卿相,是有真才实学,还是徒有虚名,还有其性格如何,是否与自己是同道中人? 若是同道中人,自然是最好了,纵然历尽艰辛、三顾茅庐,也要将其收为己用! 反之,若不是同道中人,就算彼有卧龙、凤雏之才,自己也不稀罕……道不同,不相为谋啊! “瑾瑜,可否将你那位表兄约出来,我想见见他!” “没问题,最近天气炎热,让人难以忍受,我和表兄已经约好了,明天一起进疏属山游玩避暑,顺便探访扶苏太子墓,锋哥一同前往如何?” “好,一言为定!” …… 将事情谈妥之时,已经是黄昏时分了,该准备休息的事情了,有薛瑾瑜在,自然不会让秦锋一行人睡破庙了。 恰好离此不远处,有一座非常幽静的庄园,乃是薛家名下的产业之一,于是命手下家丁领着秦锋一行人前往庄园中休息住宿,好吃好喝,不得怠慢,薛瑾瑜则带人返回了绥德城内。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早,秦锋起床之后,刚刚用过早饭,薛瑾瑜就来到了庄园中,随行的除了几十名家丁,还有一位白衣如雪的青年男子,坐骑白龙马,佩戴青锋剑,举止动作,潇洒自如……正是薛瑾瑜的表兄—李岩! 而看到李岩的一瞬间,秦锋发现了一个重要的问题,那就是薛瑾瑜昨天说谎了。 昨天谈话的时候,问起李岩的相貌如何,薛瑾瑜的回答是英俊潇洒,玉树临风,比起锋哥你来也只差一点点而已! 事实却是,李岩生的面如冠玉、目如星辰、鼻如悬胆、齿如齐贝……仅以相貌而论,更胜秦锋一筹不止,堪称是美男子中的美男子! 当然了,虽然薛瑾瑜说谎了,可秦锋并不生气,心中反而美滋滋的,为什么呢? 很简单,从历史名篇《战国策—邹忌讽齐王纳谏》中可以得到答案 邹忌谓其妻曰“我孰与城北徐公美?” 其妻曰“君美甚,徐公何能及君也?” 城北徐公,齐国之美丽者也! …… 曰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 …… 邹忌明明不如徐公俊美,可其妻子却说徐公的相貌比不上邹忌,这不是邹忌的妻子眼瞎或者故意说谎,而是一种特殊的偏爱,情人眼里出西施就是最好的解释了。 同样的,在薛瑾瑜的眼中,秦锋就是全天下最俊美的美男子了,无人可与之比肩,包括事实上更俊美的李岩。 受到意中人这般偏爱,秦锋自然是不生气了,反而心里美滋滋的呢……泡妞,靠的不是帅气,而是魅力! 哥的魅力,天下无双!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四十六章 结交李岩!(上) 英雄惜英雄,豪杰重豪杰! 秦锋打量李岩的同时,李岩也在打量秦锋,目光中满是赞叹之色,而后翻身下马,迈步上前,非常恭敬的拱手行礼 “学生李岩,久闻秦大人之威名,今日得见本尊,真乃三生有幸!” “不敢当,秦某之前听瑾瑜说过,李公子英俊潇洒、貌比潘安,乃是一等一的美男子,今日得见,果真名不虚传啊!” “秦大人过奖了,学生愧不敢当!” “非是过奖,实话实说而已!” …… 与那些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书呆子不同,李岩不仅才高八斗、满腹经纶,而且性格豁达,乐于结交四方豪杰之士,朋友缘相当不错! 自从来到绥德城之后,李岩就经常从众人口中听到一个名字——秦锋! 之后打探得知,原来西北边军中崛起了一位青年俊杰,足智多谋、能征善战,一连扫平了两大流寇,立下了赫赫战功……听闻这些之后,李岩顿时生出了结交之心,想看一看这位玉面人屠究竟是何等样人,为何年纪轻轻的,就立下了这般功勋,奈何没有结交的机会。 昨天晚上,表妹薛瑾瑜找上门来,说是要介绍一位朋友给自己认识,正是那位大名鼎鼎的玉面人屠—秦锋! 闻讯之后,李岩兴奋的一宿没睡好觉,天亮起床之后,简单梳洗了一下,连早饭都没顾得上吃,就迫不及待的拉着表妹跑了过来。 而见面之后,李岩对秦锋的第一印象非常不错傲立如山、深沉似水,仪表堂堂、英武不凡,确有俊杰之姿,于是结交之心更加浓烈了。 “秦大人,学生……” “诶,我与瑾瑜是知心好友,李公子是瑾瑜的亲表兄,你我之间就不要称呼什么大人、学生的了,干脆以朋友之交相论既可!” “大人乃是朝廷命官,且战功赫赫、威震西北,学生只是小小举人,一向默默无名,岂敢与大人以朋友之交相论呢,使不得、万万使不得!” “哈哈,今日高官厚禄、紫袍玉带,明朝丢官罢爵、披枷戴锁……区区功名利禄,不过是尘世浮云而已,何足道哉,李公子不愿以朋友相交,莫非看不起秦某,认为秦某是个粗鄙武夫,不值的结交?” “岂敢,既然如此,在下就斗胆僭越了,在下李岩,今年十九岁,出生于万历四十年九月……” “哈哈,真是巧了,秦某今年同样十九岁,同样出生于万历四十年九月……” 真正的友谊,不考虑背景深浅、官职大小、爵位高低、资产多少……只要互相欣赏、义气相投就可以了,至于称呼,则以年龄大小来论,巧合的是,秦锋、李岩竟然是同年同月生人。 其中秦锋是九月初九的生日,李岩是九月十八的生日,前者比后者大了九天,因此上,按照年龄大小来论,前者为兄,后者为弟! “锋兄!” “岩弟!” “哈哈!” 不仅仪表堂堂、谈吐非凡,而且谦虚有礼、平易近人,一番接触下来,李岩对秦锋的好感又增添了几分。 …… 接下来,按照之前约定好的,众人准备前往疏属山游玩一番。 人员方面,秦锋带了熊大、熊二和楚梦溪三人。 薛瑾瑜带了贴身侍女绿柳,和四名青衣家丁。 李岩只带了一名叫做白鹤的小书童,大头圆脸、双目有神,看起来很是机灵。 人员组建完毕,带上应用之物,启程出发,直奔疏属山。 疏属山位于绥德城东北十五里处,是一座海拔不足千米的小山锋,而且山势平缓、草木稀疏,风景普通至极,没什么好欣赏的。 可是在绥德州一带,甚至在整个西北地区,疏属山却是大大的有名,经常有文武官员、文人墨客前来游玩,究其原因,便是疏属山上葬着一位大名鼎鼎的悲情人物——公子扶苏! 扶苏,秦始皇之长子,性格宽和、信人而奋士,是秦始皇众多儿子众皇子当中最出色的一个,后因直言劝谏而触怒了秦始皇,受命前往上郡,协助大将军蒙恬修筑长城、抵御匈奴。 秦始皇三十七年,始皇帝在巡游途中暴病而亡,遗诏命扶苏立刻赶回咸阳,治理丧事并继皇帝位……没想到中车府令—赵高和丞相—李斯为了一己私利,竟然偷偷的篡改了遗诏,拥立始皇帝的第十八子胡亥继位,同时矫诏逼令公子扶苏自尽。 扶苏不知其中有诈,本着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的规矩,拔剑自刎,后被葬在了疏属山上! 而胡亥继位之后,宠幸奸佞、不理国政,杀害忠良、滥用民力,导致百姓造反、天下大乱,自己也死在了宫廷政变之中。 赳赳大秦,二世而亡! …… 再说秦锋一行人,经过一番跋涉和攀爬,在中午时分来到了疏属山的山顶上,见到了公子扶苏的坟墓。 历经一千八百多年的风霜雨雪,坟墓上的建筑物早已荡然无存了,只剩下一座三丈多高的封土堆,前面还有一块后人重立的汉白玉墓碑,上面刻有‘秦公子扶苏之墓’七个大字。 墓碑前还有大量残破的杯、碟、碗、筷……都是古往今来,那些前来凭吊的文人墨客们留下的,用来盛放祭品之用。 祭品,秦锋等人也准备了,而且很简单,就是一杯酒水、三柱清香! 是不是简陋了一些? 的确简陋! 其实上山之前,薛瑾瑜本想准备猪、牛、羊三牲大贡,以及几坛子美酒,好好祭奠一下公子扶苏的,却被秦锋阻止了。 原因很简单,祭祀逝者,有一番诚心足矣,没必要太过于注重形式了,何况大灾之年、饥民遍地,那些丰盛的酒肉,与其用来祭祀古人,不如设施给饥民们,多救活几条人命,毕竟与逝者相比,还是活人更重要一些。 接下来,点燃三注清香,插在了墓碑前面,再将酒水洒在地上……众人对着坟冢拜了三拜,祭祀仪式就算结束了,简单又省事。 祭祀结束了,关于公子扶苏的话题却没有结束,众人在周围找个阴凉处坐下,取出携带来的酒食,一边吃喝,一边议论。 薛瑾瑜首先发言“锋哥、表兄,依你们二人之见,若是没有奸臣作乱,公子扶苏不死,而是顺利继承了皇帝之位,大秦国祚可否长久的延续下去?” “依我之见,纵然公子扶苏能顺利继承皇位,大秦国祚亦难以延续长久,不过是多支撑几年罢了!” “呵呵,锋兄高见,小弟亦做此想!” …… 古往今来,很多人都认为,如果公子扶苏不死,而是顺利继承了皇位,一定可以治理好国家,大秦帝国就能延续下去,传承几百年不成问题。 没想到,秦锋持否定态度,认为就算公子扶苏顺利继承了皇位,大秦帝国也难逃迅速灭亡的下场……对此,李岩表示赞同,还和秦锋碰了个眼神,一副找到了知己的感觉。 而薛瑾瑜等人则是满脸的疑惑不解,等着二人给详细解释一下,为何扶苏无法挽救大秦帝国呢? “锋兄,你我不如效仿一下古人,将各自的答案写在手心之上,看看心中所想是否暗合如何?” “好,取笔墨来!” 书童白鹤背着个小书箱,从中取出了砚台,滴上水、研好墨,又取出一支狼毫笔沾饱了,递到了李岩的手中。 李岩执笔在手,飞快的在手心上写下了一行字,而后将毛笔交给了秦锋,后者同样在手心上写下一行字。 接下来,二人同时展开手心,互相看了看,同时哈哈大笑起来。 只见李岩手中写的是外强中干、千疮百孔,亡国之兆、早已显露,非圣君难以力挽狂澜,而扶苏才干不足! 秦锋手中写的是外强内弱、矛盾丛生,江山社稷、危如累卵,非枭雄难以扭转乾坤,而扶苏无此才干! 虽然用词不同,可二人的意思基本一样,大秦帝国的灭亡,不仅仅是皇位传承上出现了问题,其中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那就是国家的内部问题太多了,已经到了千疮百孔、难以挽救的地步。 大秦帝国都出现了什么问题呢? 秦、李二人详细的解释了起来首先就是国力空虚。 大秦吞并东方六国,只用了短短九年时间,而后又快速的南并百越、北逐匈奴,打下了大大的疆土……如此短的时间内,建立起一个庞大的帝国,看似威风凛凛,实则对国力的消耗太大了,几乎将自商鞅变法以来、六世秦王好不容易积攒的那点家底全都消耗光了。 之后陈胜、吴广造反,大秦朝廷竟然派不出一支像样的军队前去镇压,只能将几十万囚徒武装起来,用于军事作战,可见当时大秦帝国的国力空虚到了何等地步! 其次就是人心不服,大秦帝国虽然征服了东方六国的土地,却没能真正收服六国的人心,以至于统治基础不稳,造反的力量暗流涌动。 再加上刑罚太重、赋税太多,体制僵硬,土地兼并严重、对地方控制能力太差……大秦帝国的问题太多了。 秦始皇活着的时候,靠着强硬的手腕,还能勉强将这些问题压制住,但没能真正的解决掉。 等秦始皇一死,各种矛盾全面爆发了出来,大秦帝国不灭亡才是怪事呢,而扶苏被害、胡亥篡位,只是一个诱因,加快了大秦帝国灭亡的速度而已。 不客气的说,就算扶苏继承了皇位,也无法改变大秦帝国灭亡的命运,为何呢? 因为扶苏的个人能力不足啊!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四十七章 结交李岩(中) 之前说了,在秦始皇的几十个儿子当中,扶苏是最有才干的一个! 现在又说,扶苏的才干不足。 二者岂不互相矛盾? 其实并不矛盾,没错,在始皇帝的众多儿子当中,长子扶苏的确是最有才干的一个,而之所以这样,不是扶苏太强了,而是其他皇子们太弱了,从而衬托出了扶苏的强大! 事实上,扶苏只有中人之姿而已,以其有限的才能,并不足以挽救一个千疮百孔的庞大帝国! 何以见得呢? 从两个方面可以证明这一点。 首先,扶苏没有圆滑的政治头脑,不懂的隐忍之道,否则就不会直言进谏、触怒秦始皇,结果被派往边疆驻守,远离了政治核心,这才导致了后面的一系列事件。 试想了,如果扶苏有点政治头脑,处事圆滑一些,一直留在始皇帝身边,参与军政大事,还会被别人趁虚而入,篡改遗诏吗? 其次,扶苏太过迂腐了,伪造的诏书一到,立刻就拔剑自刎了,竟然没生出一点怀疑之心,没质疑一下诏书的真假,更没想办法进行自救,真是愚不可及! 由此可见,扶苏虽然有些才干,可水平着实不高。 这也解释了,为何始皇帝身为一个雄才大略的政治家,却迟迟没有立太子,因为始皇帝深深的知道,自己的儿子们都太平庸了,没有一个能托付大事的。 后来临死之际,实在没有办法了,这才矬子里面拔将军,立下遗诏,让长子扶苏继承皇位,结果还被人篡改了,杀扶苏,立胡亥,加快了大秦帝国的毁灭! 那么什么样的人,才能挽救一个千疮百孔的大帝国呢……在这个问题上,秦锋、李岩的看法就不一样了,并发生了激烈的争论。 “治乱世当行仁义,依小弟之见,唯有尧舜禹汤那样大公无私、爱民如子的圣君,才能够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 “非也,治乱世当用重典,依秦某之见,唯有那种杀伐果断、精通权谋的枭雄,才能拨乱反正,重建太平盛世!” “枭雄者,用权谋,重杀伐,做事毫无原则可言,用此等方法治国,岂不有违圣人之道!” “呵呵,有道是军人取胜无原则,君主治政无道德,只要能让国家繁荣昌盛,让老百姓们过上好日子,纵然用一些阴险手段又有何妨呢!” …… 就圣君和枭雄谁能拯救乱世的问题,秦锋、李岩展开了激烈的争论,结果争论了一个多时辰,却是谁也没能说服谁。 爬了半天的山,又争论了一个多时辰,二人都感觉有点饥饿了,于是决定先吃饭,吃饱喝足之后,再继续争论不迟。 众人上山时带有食盒,里面装有美食、美酒、餐具等物,摆在一块平整的大青石上,众人席地而坐,开始吃喝了起来。 “锋兄,能饮酒否?” “哈哈,嗜酒如命,无酒不欢!” “太好了,小弟亦是嗜酒之人,咱们痛饮几杯如何?” “好,取酒来!” 食盒中有一坛子秋露白,是用上等高粱和秋夜收集的露水为原材料酿制而成的,色纯味洌,口感极佳,深受世人的喜爱。 小侍女绿柳取出两只雕花银碗,又将酒坛子打开,准备为秦、李二人斟酒,不想被薛瑾瑜抢了过来,亲自为二人斟酒,先给表哥—李岩倒了一碗,又给秦锋倒了一碗! “多谢表妹了!” “表兄客气了,这是小妹份内之事!” …… “锋兄,干了!” “好,干了!” 李岩端起美酒,看了看薛瑾瑜,又看了看秦锋,明亮的目光转动几下,两侧嘴角微微上翘,而后将碗中美酒一饮而尽。 另一边,秦锋同样端起酒碗,将里面的美酒一饮而尽。 …… 吃饱喝足之后,二人又开始了争论,而且争论的内容更加广泛了,从圣君、枭雄引发出了天文、地理、军事、政治、外交、律法……乃至于政治结构,税收制度,男女关系,恋爱自由等诸多问题。 李岩才高八斗、满腹经纶,争论起这些问题来,自然是口若悬河、滔滔不绝了,而且言之有物,发表了不少的高论! 秦锋虽然没读多少四书五经,却拥有超出这个时代几百的见识,故而争论起来丝毫不落下风。 …… 就这样,二人唇枪舌剑,一直争论到了日头偏西,还是没有分出胜负来。 眼看天色将晚,一行人收拾好东西,踏上了下山的路……而在下山途中,李岩来了雅兴,竟然从怀中取出一支白玉箫,放在唇边吹奏了起来…… 黑云翻墨未遮山,白雨跳珠乱入船, 卷地风来忽吹散,望湖楼下水连天, 放生鱼鸟逐人来,无主荷花到处开, ……… 善哉,峨峨兮若泰山! 善哉,洋洋兮若江河! …… 李岩共计吹了两首曲子,一为《平湖秋月》,一为《高山流水》……箫声悠扬婉转,悦耳动听,显示出了极高的音乐水平,听的众人频频点头称赞。 来到山下,众人挥手告别,李岩、薛瑾瑜带着家丁们返回绥德城内的薛家大院,秦锋则带着熊大,熊大等人依旧回到庄园中居住。 有人肯定问了,秦锋这次约见李岩,不是为了阻止李、薛两家联姻之事吗,为何在山上光顾着谈古论今、把酒言欢,对正事一句话没提呢? 嘿嘿,其实该说的话,秦锋全都说了,而李岩也做出了回应,同意成人之美,放弃表兄妹联姻之事了。 什么,连续看了几遍,也没看到这些内容? 好吧,这些内容都藏在字里行间了,需要解读一下 秦锋、李岩刚刚见面之时,前者就跟后者说了,自己和薛瑾瑜是‘知心好友!’ 要知道,男女之间,是没有纯友谊的。 秦锋重点强调了‘知心好友’四个字,其实就是在告诉李岩,自己和薛瑾瑜的关系不一般,乃是互有情愫的男女关系。 …… 秦、李二人争论之时,薛瑾瑜亲自上前斟酒,先给李岩倒了一碗,后给秦锋倒了一碗,这看似是很普通的一件事,实则大有深意。 要知道,华夏自古以礼仪立邦,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讲究一个礼字,为人斟酒亦不例外。 如果家中来了客人,用餐之时,当先给客人斟酒,以示尊重,而后才给自家亲人斟酒,这叫先疏后亲! 薛瑾瑜与李岩是亲表兄妹,与秦锋则没有亲戚关系,按理来说,应当先给秦锋斟酒,而后才给李岩斟酒才对。 可薛瑾瑜偏偏反其道而行之,先给表兄李岩斟酒,而是才是秦锋,这就意味着在薛瑾瑜的心中,李岩是客人,秦锋才是亲密之人! 一男一女,毫无血缘关系,如何成为亲密之人呢,那就只有一种关系了……嘿嘿! 李岩也是聪明绝顶之人,从上面的两件小事之中,立刻领悟了秦、薛二人的关系,并迅速做出了回应,那就是下山之时吹奏的两首洞箫曲子,一为《平湖秋月》,一为《高山流水》。 《平湖秋月》乃是洞箫名曲之一,因其酣畅抒情,旋律秀美,流畅如歌,故而经常用于新人婚礼之上。 李岩吹奏这首曲子,就是明白的告诉秦、薛二人,你们的亲密关系我已经知道了,我不会进行破坏的,反而祝福你们真心相爱,早日结为百年之好! 《高山流水》同样是古代十大名曲之一,讲述了俞伯牙、钟子期知音相遇的故事。 李岩吹奏这首曲子,则是在告诉秦锋,一番交往下来,自己非常的高兴,愿与秦锋结为知音好友! 现在明白了吧,这就秦、薛、李三人的暗中对话,看似什么都没说,实则什么都说了……聪明人之间交往,就是这样默契!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四十八章 结交李岩(下) 薛氏庄园内有一座精美的花园,里面种植着大量的花草,时值盛夏、百花绽放,姹紫嫣红、香味扑鼻,真犹如人间仙境一般! 黄昏时分,用过晚饭之后,秦锋来到了花园之中,一边闲庭信步、欣赏花草,一边思索着李岩的事情。 今日一番交往下来,秦锋对李岩的印象相当不错,不仅才高八斗、满腹经纶,人品更是一等一的好,浑身充满了正气……如此一根好苗子,若是好好培养一番,日后绝对能成为王佐之才! 何为王佐之才? 特指那些能够辅助帝王、创业治国的大才,比如兴周八百年之姜尚、旺汉四百年之张良,以及未出茅庐、先知天下三分的诸葛孔明……皆为王佐之才! 话又说回来了,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李岩固然是一位难得的奇才,可也有些缺陷的,一是性格刚直、不懂变通之道! 如此性格的人,是很容易得罪同僚和上司,进而引来杀身之祸的,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东汉末年时期,大军阀袁绍手下的重要谋士之一—田丰! 田丰精通谋略、善于用兵,其本领不比卧龙、凤雏逊色多少,可惜性格太过刚直了,多次直言劝谏,结果触怒了袁绍,最终非但苦心谋划的计策没有被采纳,还引来了杀身之祸! 而在性格刚直方面,李岩比起田丰来有过之而无不及,日后若不改正的话,肯定要吃大亏的。 除非遇到一位胸襟开阔、气吞山河的上位者,那样的话,李岩非但无事,还能尽展一身才华,立下丰功伟绩! 问题是,气吞山河的盖世人物,百年难得一遇啊! …… 李岩的第二个缺点,就是出身官宦世家,自幼锦衣玉食,加之读了太多的四书五经,导致书呆子气太浓了一些,满口的子曰书云、仁义道德,却不知人心险恶,世界还有黑暗的一面! 对于这个缺点,秦锋准备帮他改正一下,办法很简单,只要让他见识一下人心险恶,和世界的黑暗就可以了。 “熊大!” “卑职在,大人有何吩咐?” “你带上几个人,到周围去探查一下,看看有没有那种为富不仁的地主老财,打探清楚之后,速速回来禀报!” “诺!” 熊大领命之后,带领四名亲兵离开了庄园,一个多时辰之后返了回来,并带回了打探来的准确消息。 绥德城东南四十里有一座青平镇,里面住着个叫孙文采的家伙,家中良田千顷、牛马成群,金银成箱、米面成仓……乃是有名的地主老财! 孙文采不仅家资丰厚,还特别的小气吝啬。 灾荒之年,绥德一带的地主、富商们,真心实意也好,沽名钓誉也罢,大都拿出了一些钱财、粮食用来救济灾民,同时尽量的减免租赋! 唯独这个孙文采,一毛不拔不说,还不断的向佃户们加租、催租,不把佃户们榨干誓不罢休,同时大肆的放高利贷,谋取暴利、兼并土地,害的不少百姓倾家荡产,甚至是家破人亡! 另外吗,孙文采有个独生子,叫做孙富贵,是个典型的纨绔子弟,整日里吃喝玩乐、欺男霸女,干了许多坏事! 在绥德城一带,提起孙家父子来,那真是臭名昭著、人人切齿啊! 听完熊大等人的禀报,秦锋点了点头,心中有了计划…… …… 第二天,按照之前商量好的,薛瑾瑜去筹措银子,安排商队的事情去了,李岩闲来无事,带着书童白鹤来到了庄园中。 得知李岩来了,秦锋亲自出门迎接,而后二人一起走进庄园中,在花园里设下酒宴,一边吃喝,一边继续争论圣君和枭雄的话题,结果和昨天一样,还是谁也无法说服谁! “岩弟,咱们这样争论下去,只怕再过三天三夜,依旧是谁也说服不了谁,不如换个方式如何?” “哦,不知锋兄有何良策?” “很简单,有道是百闻不如一见,事实胜于雄辩,你我与其这样无休止的争论下去,不如用事实来决断对错! 绥德东南四十里有一座青平镇,里面住着一位姓孙的地主,叫做孙文采,此人家资丰厚,却是为富不仁,在这一带的名声很差。 如今旱灾严重,饥民遍地,你我可以前往青平镇,而后各施手段,谁能让孙地主拿出钱粮来救济饥民,谁就是胜利者,如何?” “好,就这么定了,圣人之道,仁者无敌,只要我以圣人之言好好劝导一番,相信那位孙地主一定会拿出钱粮来救济饥民们的。” “呵呵,世态炎凉,人心险恶,有些时候,圣人之言未必管用,不信的话,试试就知道了!” …… 主意打定之后,秦锋、李岩起身离开了庄园,而后各骑一匹马,带着熊大、熊二等人,前往青平镇。 青平镇位于绥德城东南四十里处,是一座人口稠密的大镇子,而且镇子周围的土地平整、肥沃,非常适合耕种,是本地有名的产粮区。 秦锋等人快马加鞭,很快就来到了青平镇的外围,放眼望去,到处都是整齐的田地,上面种植着大量的谷子,因为天气炎热、干旱少雨,谷子们全都耷拉着脑袋,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 更有大量的农夫、农妇在田间忙碌着,用水瓢给谷子浇水! 清平镇周围本来有好几条河流的,灌溉非常方便,奈何连续几年干旱少雨,几条小一些的河流全都干枯了,露出了又干又硬的河床,只有最大的一条河流中还有河水流淌,可惜水位太低了,连小腿都没不过去,根本无法引水灌溉。 无奈之下,农夫、农妇们只能用木桶装水,而后用扁担挑到田地中,再一瓢一瓢的浇到谷子 因为天气太炎热了,一瓢水浇在地上,很快就蒸发的干干净净,谷子依旧是半死不活的样子。 即便如此,农夫、农妇们谁也不敢偷懒,都在拼命的挑水、浇地……期间有人累的虚脱了,或者热的中暑了,就在地头上休息一会儿,稍微缓过来一点之后,又投入到忙碌的浇水工作中。 因为人们都知道,现在多救活一株谷子,秋天就能多收获一小把粮食,而在饥荒年中,一小把粮食,有时就是一条人命啊! …… 除了忙碌的农夫、农妇们,周围还有不少没什么劳动能力的老人和孩子,正在周围的荒野中寻找着食物。 荒野中有食物吗? 有的。 槐花、榆钱、野菜、草根、树皮、树叶……全都是食物,如果能抓住老鼠、蛇、刺猬之类的,那就是大餐了! …… 再说秦锋等人,穿过田野之后,进入了青平镇,在镇中心位置有一座占地数十亩、前后三重的大院落,正是那位大地主—孙文采的家宅。 宅门前聚集着大量的百姓,都是来向孙家借贷的。 没办法,如今正值夏季,田里的粮食还没有收获,而荒野中的野菜、草根、树皮……已经被饥饿的百姓们搜寻殆尽了。 为了活命,饥肠辘辘的百姓们只能前来借贷!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四十九章 用卑鄙手段,达成高尚目的! “今有青平镇乡民吴老六,因灾荒之故,特向孙员外借贷粟米五斗,月息五成,半年为期,本利奉还,如若至期不还,则吴家祖传耕田六亩具归孙员外所有,空口无凭,立约为证……大明崇祯三年七月十八日,立约人吴老六。 青平镇乡民郑瘸子,向孙员外借贷粟米三斗……以祖传三间房屋为抵押,如若至期不还,三间祖屋归孙员外所有…… 青平镇乡民赵寡妇,向孙员外借贷粟米三斗……以一双儿女做为抵押,如若至期不还,则一双儿女入孙府为奴,任打任骂,随意处置,生死不论……” 孙家大门前的空地上,摆放着一张黄梨木桌案,后面坐着一名中年男子,看穿着打扮是个账房先生,手持一根狼毫笔,不断书写着借据,一式两份。 那些穷苦的乡民们,先在借据上按好手指印,而后从旁边几名青衣家丁手中,领取借贷来的粟米。 再看那些粟米,不仅颜色暗沉发灰,带着浓浓的霉烂味,还掺杂了大量草根、树皮、沙子、老鼠屎……等杂物。 这种质量的陈粮,就是用来喂牲口,牲口都不爱吃的,吃了就会跑肚拉稀,如今却成了乡民们的活命粮。 更加可气的是,就是这种连牲口都不爱吃的霉烂粮食,孙家都不是足额借贷的,还要在其中做些手脚,予以克扣。 原来孙家用来借贷的米斗是特制的,看似与正常米斗一般无二,实则暗中加厚了四壁、加高了基座,致使内部容积减少了许多,名为一斗,实际上连八升都不够。 乡民们不是瞎子,自然看出了米斗有猫腻,可看出来了又如何呢? 大灾之年,家家断顿,男女老少全都饿的眼睛发红,为了弄点活命粮食,明知道眼前是个大坑,也只能咬着牙往里跳了,至于以后是死是生,只能听天由命了。 …… “大灾之年,乡民受苦,孙家做为本地大户,非但不救助穷困的乡民们,反而趁机放高利贷,搜刮民脂民膏,真是岂有此理!” 另一边,目睹了孙家借贷的过程之后,李岩气的三尸神暴跳、七窍内生烟,眼睛里都快冒火了。 要知道,民间借贷,月息超过一成五就算是高利贷了,孙家的利息却高达五成,这已经不是借贷了,而是抽筋扒皮、敲骨吸髓啊。 就拿那位吴老六来说,借了五斗粟米,月息五成……如此算来,半年之后,他要连本带利归还二十斗粟米,而且归还的时候,孙家是不收陈米的,必须是没有任何杂物的、足斤足两的新粟米才行。 大灾之年,庄稼旱死无数,粮食严重减产,半年之后,吴老六拿什么还这二十斗粟米? 还不上的话,吴家人赖以活命的六亩耕地,就要归孙家所有了,而失去田地的吴家人,以后该如何生活呢? 一贫如洗,沿街乞讨,饿死荒野……总之绝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的。 想到这些,李岩就更加气氛了,和秦锋打了个招呼,而后翻身下马,带着书童白鹤向孙家大门走去,准备面见那位孙员外,以圣人之言好好教导一番,让他取消这些高利贷,再拿出钱粮、救济乡民! …… “大人,咱们是不是找个地方休息一下,等李公子出来?” “呵呵,不必等了,只怕一时半会儿,岩弟是出不来的,咱们还是回薛家庄园吧!” “诺!” 说话间,秦锋调转马头,带着熊大、熊二等人回了薛家庄园,而后一边坐在院中品茶,思索各种事情,一边等候李岩归来。 中午时分,李岩没有回来。 下午时分,李岩还没有回来。 …… 一直到了黄昏时分,眼看就要掌灯了,李岩、白鹤这对主仆才回到庄园中。 根本不用问,从李岩满脸失望的神色中就可以看出来,这次游说失败了,孙员外极为吝啬,根本不肯放弃高利贷,更不肯拿出钱粮来救济乡民。 失败了,怎么办? 没关系,刘备三顾茅庐,才请出了大才诸葛亮;齐桓公欲见东郭野人,五反而当得一面……自古以来,想要办成什么事情,毅力是不可或缺的,一次不成,那就来第二次! …… 第二天,李岩起了个大早,洗漱干净,用过早餐之后,准备继续去劝说那位孙员外。 不过嘛,李岩吸取了昨天的教训,知道空口白牙上门是不行的,必须用点小手段,故而没有急着出门,而是让书童白鹤从附近找来一队吹鼓手和几名手艺精湛的木匠,用上好的木料,打制了一面匾额,上刻四个大字积善之家……而后系上红绸,装扮的十分漂亮。 接下来,命人抬着装扮好的匾额,一路吹吹打打的,前往青平镇—孙家大院。 这是什么套路呢? 很简单吹捧! 试想啊,李岩带着这么多人,大张旗鼓的给孙员外送匾额,称赞其家为积善之家,后者但凡有一点良心,面对这样的吹捧,为了面子上过得去,也得拿出一些钱粮来救济乡民吧。 不得不说,这一招果然高明,而且行之有效,为了面子上过得去,孙员外收下匾额之后,答应出手救济乡民了,具体办法是在孙家大门前设置了一座棚子,而后拨出一些粮食来熬粥,分给周围的乡民们喝。 一共拨了多少粮食呢? 十斗! 没看错,就是十斗,还不是粟米,而是比粟米更差的麸糠。 青平镇是个大镇子,居民数量超过了三千,三千多人分十斗麸糠,一人又能分到多少呢,由此可见,所谓的舍粥,不过是一出闹剧罢了。 …… “孙文采,老匹夫,安敢如此欺我,我这就找他说理去,明明答应好的,岂能言而无信,胡乱糊弄呢!” 另一边,得知情况之后,李岩火冒三丈,差一点气晕了过去,而后强行稳住了心神,再次前往孙家大院,要好好质问吝啬的孙员外一番。 结果这一次,李岩连孙家大门都没进去,守门家丁的回复是孙员外出门访友去了,不在家! 第二天,李岩再次来拜访,还是没能进大门,得到的回复是孙员外外出访友未归。 第三天再去,又被拦在了门外! 很明显,吝啬鬼孙员外就在家中,可他不想再听李岩唠叨了,更舍不得拿出钱粮来救济乡民,故而推脱不见。 无奈之下,李岩只好垂头丧气的回到了薛家庄园……孔孟之言、圣人之道,教化不了卑鄙小人啊! 接下来,按照之前约定好的,轮到秦锋出手了。 秦锋又会如何对付那位吝啬鬼—孙员外呢? 简单以恶制恶,方能除恶! “熊大,熊二!” “属下在,大人有何吩咐?” “你们带上几个人,今夜前往孙家大院,将孙家父子绑了,带到青平镇东边的树林中,我在那里等你们!” “诺!” 李岩就在旁边,看到秦锋命人去绑架孙家父子,不禁大吃一惊,而后连忙出言阻止 “绑架他人,触犯大明律法,锋兄身为朝廷命官,切不可如此行事啊!” “哈哈,大明律法规定官员贪污纹银六十两以上者,斩立决,而后剥皮揎草,悬挂大堂之上,以警示后来者,如今大明朝上上下下,贪官污吏多如牛毛一般,又有几个被杀头剥皮的? 大明律还规定;私放钱债及典当财物,每月取利并不得过三分,年月虽多,不过一本一利,违者笞四十,可是如孙员外之流,将利息加到了五成,剥削乡民、敲骨吸髓,可曾受到了律法制裁吗? 世间之事,很多是律法管束不了得,唯有以恶制恶,以暴制暴,才能伸张正义,拯救百姓们于苦难之中,这叫做用卑鄙手段、达成高尚目的,这样吧,岩弟今夜与我同行,我让你看一出好戏!”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五十章 绑架孙家父子! 深夜,皓月当空,光华如水! “嗒……嗒……嗒!” 狭窄的乡间小路上,一队骑手正在快速奔驰着,马蹄踏在坚硬的地面上,声音并不响亮,反而十分低沉,原来这些马匹的蹄子都用麻布包裹了起来,以免动静太大,暴露行踪。 领头的是一匹神骏的赤炭火龙驹,上面端坐一名黑衣青年,正是秦锋。 后面跟着一匹照夜玉狮子,上面坐着一名白衣美男子,正是李岩。 再后面的八名骑手,都是秦锋麾下的亲兵。 …… 一行人快马加鞭,很快来到了青平镇东边的一片树林中,而后翻身下马,亲兵们分散开来,小心的进行戒备,秦锋找了块卧牛石坐下休息,李岩却坐不下,不断来回走动,俊美的小脸上满是焦躁、忐忑之色。 这不奇怪,李岩饱读诗书,深受儒家思想影响,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要遵循圣人之道才行。 这样一个乖宝宝,如今被忽悠着参与到绑架事件中来,出现思想波动是非常正常的事情! 怎么办? 不要紧,改造一下思想就是了,这一点恰好是秦锋的强项! “岩弟,为何如此忐忑不安啊?” “锋兄,先圣有言举头三尺有神明,俯仰之间存良心,堂堂正正做君子,夜半梦来心不惊,做人,就该堂堂正正、光明磊落才对,这绑架他人之举,未免阴险卑鄙了一些,有失圣人之道啊!” “哈哈,堂堂正正,光明磊落做人自然没错了,可世间之事太过复杂,有时不能一味的死守圣人之道,还要学会灵活变通才是,岩弟满腹经纶,想必知道西汉名臣张汤吧?” “知道,张汤其人,事君忠心耿耿,任职公正廉洁,虽行事略微酷烈了一些,仍不失为一代忠臣、能臣,深受后世之人敬仰!” “不错,那张汤、王温舒之事,岩弟知否?” “知道!” 李岩熟读经史,自然知道秦锋说的故事了。 张汤是汉武帝时期的大臣,因其忠诚、公正、廉洁,故而深受武帝的宠信,加封廷尉之职,专门负责缉捕不法之徒,审理刑事案件。 当时关中地区治安混乱,盗贼的数量非常多,百姓们深受其害,张汤上任之后,便开始全力缉捕盗贼,力图恢复治安。 可是盗贼们又多又狡猾,十分难抓,纵然张汤全力以赴,依旧无济于事,治安情况不见一点好转,怎么办呢? 冥思苦想之下,张汤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就是找人帮忙,这个人就是王温舒。 王温舒何许人也? 江湖大侠? 仗义之士? 正人君子? …… 全都不是。 王温舒,阳陵人,是个整日里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破落户,而且性格暴虐,心狠手辣,为了谋取钱财,常常在月黑风高之夜埋伏在树林中,而后抢劫路人,杀人埋尸,还做过盗墓的勾当,说白了,就是一个无恶不作的大盗! 张汤费了一番力气,终于找到了王温舒,却没有抓他,反而将其收入麾下,任职都尉,专门负责缉捕盗贼。 王温舒本就是盗贼出身,对于盗贼们的门路一清二楚,自然是一抓一个准了,很快的,盗贼们被清理一空,关中地区的治安情况大为好转,百姓们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得以安居乐业! “王温舒杀人越货,罪大恶极,张汤找到此人之后,非但未按律法治罪,反而委以官职,命其缉捕盗贼,这究竟是对是错呢?” “这个……这个……” 面对秦锋的提问,李岩陷入深深的纠结当中,按理来说,张汤找到了杀人越货的大盗王温舒,非但不杀,还委任官职,自然是大大的不对了。 可是以盗捕盗,迅速的恢复治安,让老百姓得以安居业乐,却是一大善政,于国于民都大大的有利! 用卑鄙的手段,达成了高尚的目的,与圣人之道有被,却与国家百姓有益,这该如何判断对错呢? 李岩弄不明白了,只能坐在卧牛石上,双手抱头,冥思苦想,目光时而清明、时而混沌,陷入了激烈的思想冲突中…… 另一边,秦锋没有打扰李岩的沉思,而是抬头看了看天空,从月亮的位置判断,现在已经过了二更天。 之前和熊家兄弟约好的,今夜二更时分,将孙家父子绑架到树林中来,如今时间已经过了,熊家兄弟却迟迟没有回来,莫非出了意外? 不该啊,熊家兄弟本领高强,带的六名亲兵,也是军中选拔出来的精锐,八人合力之下,别说是暗中绑架了,就是冲进孙家大院抢人都绰绰有余,又能出什么意外呢? “咕咕……咕咕咕……咕咕!” 正当秦锋考虑着,是不是派人去探查一下情况之时,负责在树林边放哨的亲兵,发出了一连串的咕咕声,异常嘹亮。 这是事先定好的暗号,示意熊家兄弟等人回来了。 果不其然,片刻之后,两名身材魁梧的黑衣壮汉来到了树林中,正是熊大、熊二。 “大人,我们回来了!” “如何?” “一切顺利,我们绑来了孙家父子!” “为何回来迟了?” “回大人的话,孙家父子太胖了,跟肥猪一样沉,背起来格外费力,故而耽误了脚程!” 说话间,熊大、熊二招了招手,亲兵们抬过来两个大麻袋,里面鼓鼓囊囊的,还不停的蠕动着……打开之后,里面露出了两名男子。 借着明亮的月光可以看清楚,一个大约五十岁左右,头大如斗、项短脖粗,肚子又大又圆,浑身上下都是赘肉,体重起码有三百五十斤,正是那位为富不仁的孙员外、孙文采! 另一个二十六七岁,相貌与孙员外有七八分相似,但是体重更胜一筹,估计超过了四百斤,正是孙员外的独生子—孙富贵! 大灾之年,食品短缺,人们大都身材消瘦,这对父子却是体胖如猪,可见平日里肯定是大鱼大肉、胡吃海塞,难怪熊家兄弟回来迟了,背着这样两个大胖子赶路,的确是费力费时! 另外吗,孙家父子二人都被绳索捆住了手脚,眼睛上蒙着黑布,嘴巴也被破麻布堵住了,不停的呜咽、挣扎! 秦锋上前几步,将父子二人口中的麻布拿了出来,二人立刻喊叫了起来 “咳咳……你们是什么人,为何绑架我们父子二人,识相的,快点将我们父子二人放了,否则官府追查起来,你们个个人头难保!” “没错,你们知道吗,绥德州的李通判、宋推官、王知事几位大人和我爹是好朋友,经常一起吃饭喝酒……” “聒噪,让他们安静一点!” “诺!” 为了将肥胖如猪的孙家父子背回来,熊大、熊二可是费了不少劲,心中正有气呢,听到秦锋的吩咐之后,二人立刻轮起砂锅一般大的拳头,对着孙家父子就是一顿猛消,拳拳到肉、啪啪作响,痛的孙家父子二人鬼哭狼嚎! “哎呦喂,痛死了……诸位好汉不要打了,小人服了、服了!” “诸位好汉不要打了,你们绑架我们父子二人,无非是求财而已,孙某不才,愿出一千两白银赎身,还请诸位好汉不要伤我们父子二人的性命啊!” …… 常言道人是苦虫、不打不成,人是木雕、不打不招,这话的确有几分道理! 一顿猛消之下,孙家父子再也不敢张狂了,乖乖求饶不说,还主动要求用银子赎身! “姓孙的,竖起耳朵真听了,今夜将你们父子二人绑到这里来,并非是为了求财!” “不为求财,那诸位好汉是要?” “哼,大灾之年,饥民遍地,你们孙家身为一方富豪,非但不拿出钱粮来救济饥民,反而趁机大放高利贷、搜刮民脂民膏,真是罪该万死! 按理来说,就该挖个深坑,将你们父子二人活埋了才对,不过嘛,上天有好生之德,我准备给你们一个机会,只要答应三个条件,就放你们父子一条生路!” “多谢好汉爷爷,多谢好汉爷爷,您说吧,只要能饶我们父子二人不死,别说是三个条件了,就是三十个条件,三百个条件,我们也全都答应!” “少说废话,竖起耳朵听真了,第一条你们父子回去之后,立刻将那些乡民的借据全部烧毁,以后不准再放高利贷,以前收取的利息也要全部退还给乡民们! 第二,将你们孙家名下的耕田,拿出八成来,分给那些没有土地的穷苦乡民们。 第三,在青平镇内开设粥场,救济百姓,直到灾荒缓解为止,记住了,一定要用好粮食熬粥,熬的粥要稠,要能立的住筷子!” …… 以上三个条件,如何全部答应的话,孙家的家产就得十去七八,一向吝啬无比、嗜财如命的孙家父子会答应吗?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五十一章 义结金兰! “答应、答应,三个条件,小人全都答应了,只要诸位好汉开恩,待小人父子回去之后,一定将那些借据全都烧掉,将家中八成田地分给附近的乡民们,再开设一座大粥场,天天用好粮食熬浓粥,保证不让乡民们挨饿!” 孙员外丝毫没犹豫,将秦锋提出的三个条件全都答应了下来,一方面,再多的钱财也没有性命重要,如今面临着生死抉择,自然是保命为先了。 另一方面,这是缓兵之计。 孙员外暗中想好了,先假装答应三个条件,保住自家父子二人的性命,等安全回到家中之后,立刻重金招募一些武艺高强的保镖,保护自家父子二人的安全,同时向官府禀告情况,让官府派人通缉、抓捕这些恶人,予以严惩,枭首示众! 至于烧毁借据、分掉田地,开设粥棚的事情,自己一件都不会做的,非但不会做,还要继续提高利息,搜刮那些乡民,争取利用这次灾荒,将青平镇一带的田地全都弄到手中,而后去绥德城内开商铺,继续放高利贷,搜刮钱财。 如此用不了几年,孙家就能成为大富豪了,接着自己就搬到城里去,置豪宅,纳美妾,再用银子买个官当当,那时候,自己就不是孙员外,而是孙大人了,光宗耀祖啊,嘿嘿! 不得不承认,孙员外很狡猾、很阴险,懂的能屈能伸之道,可是站在他面前的不是别人,而是更狡猾、更阴险的秦锋,早就预料到了前者心中的那点小算盘! “孙员外,你现在答应的到是很痛快,可放你回去之后,你会不会反悔,而后上报官府,通缉我等呢?” “会………啊,不、不会,小人绝不会反悔的,更不敢上报官府,诸位大爷若是不放心,小人可以发下毒誓,若有违背,就让小人断子绝孙、不得好死,大卸八块、千刀万剐,死后尸体喂狗!” “哈哈,像你这种卑鄙小人,发誓就跟吃大白菜一样随便,我若是信了你的话,那就是天字第一号的大傻瓜,这样吧,为了保证你们父子二人不会反悔,我送你们两颗诚信丸尝一尝!” 说话间,秦锋从怀中掏出一个小瓶子,倒出两颗黄色药丸,而后捏开孙家父子的嘴巴,强迫二人吞了下去! “呸,呸,你喂我们吃的是什么东西?” “呵呵,这是诚信丸,专门对付不守诚信的小人之用,明白告诉你们吧,这种药丸是用七种毒草、七种毒虫、七种毒蛇为原材料,再以秘法精心熬制七七四十九日而成的一种奇毒。 其毒性发作很慢,而且隐蔽性极强,吞下之后,中毒者并无任何不良反应,该吃吃、该喝喝,看起来就跟没中毒一样,而且脉相平和如常,纵然是圣手神医,也无法检查出一点中毒的迹象。 不过嘛,吞服一年之后,若是没有解药的话,潜伏的毒性就会发作了,中毒者先是皮肤瘙痛,犹如万虫啃噬一般,而后全身皮肤溃烂,流出大量的脓水,接着肌肉溃烂、骨骼溃烂、五脏六腑溃烂………直到烂成一摊脓水为止,那个景象真是惨不忍睹啊! 不过请放心,只要你们父子二人遵守诺言,不折不扣的完成那三个条件,一年之内,我会派人将解药送到府上的,言尽于此,是生是死,你们自己选择吧……好了,送他们回去吧!” “诺!” 随着秦锋一声吩咐,熊大、熊二走上前,用麻布将已经吓的浑身瘫软的孙家父子的嘴巴重新堵上,装入了麻袋当中,而后将两个大麻袋抗起来,带着那六名亲兵,返回孙家大院…… 另一边,李岩走了过来,满脸疑惑的问道“锋兄,没想到你身上竟带有这般厉害的毒药,有了毒药的制约,想必孙家父子不敢言而无信了!” “那里有什么毒药,不过是两颗黄精丸罢了,吃了可以固本培元,强身健体,所谓毒药之说,不过是骗孙家父子玩罢了,哈哈!” 说话间,秦锋又倒出两颗黄色药丸,扔进了自己口中,咀嚼几下,吞入腹中,还回味的舔了舔嘴唇。 如此行为,看的李岩是目瞪口呆…… “锋兄用假毒药哄骗,就不怕孙家父子察觉出来,进而不履行誓言吗?” “哈哈,正因为是假毒药,孙家父子才不敢不履行誓言!” “哦……我明白了,锋兄真是洞彻人心、谋略过人,小弟佩服至极!” 李岩也是聪明绝顶之人,略加沉思之后,顿时明白了秦锋的用意,不禁佩服的伸出了大拇指! 不明白吗? 解释一下! 孙家父子认为自己中了毒,回到家中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请附近的郎中们来帮忙解毒,可是郎中们诊脉之后,都会会说脉相平和,根本没有中毒,最多是受了点惊吓罢了。 对这样的说辞,孙家父子肯定是不信的,因为秦锋之前说了,诚信丸的隐蔽性很强,中毒之后就跟没中毒一样。 因此上,郎中们越说没有中毒,孙家父子就越认为中毒了,进而为了保住性命,不得不履行那三个条件。 换而言之,孙家父子是中毒了,不是身体上的,而是精神上的……身体中毒可解,而精神中毒无解! 事情搞定,返回薛家庄园! 一夜无话! ……… 第二天,秦锋让两名亲兵化妆成普通路人,前往青平镇探查情况。 下午时分,两名亲兵回来禀报孙家父子当着全镇乡民们的面,将那些借据全都烧掉了,债务全部免除,并将家中的八成田地,无常的分给了那些穷困乡民们耕种,粥棚也搭建好了,熬出来的粥又好又稠,每一碗都立的住筷子! 至于青平镇的乡民们,敲锣打鼓,欢声雷动,比过年还要高兴十倍,而且议论纷纷,有人说孙家父子中邪了,这才散家产,救乡民,还有人说是菩萨下凡,点化了孙家父子,二人这才改恶从善的…… 惩罚了恶毒的地主,拯救了一方乡民,如此喜事,按理来说应该庆祝一番才对。 可是庆祝不了! 因为李岩出事了! “谁能告诉我,这个世界当中,究竟什么是正义,什么又是邪恶……人心,究竟是黑是白、是善是恶……孔曰成仁,孟曰取义……无量天尊,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阿弥陀佛,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究竟谁能给我一个答案……啊!” 得知青平镇的消息之后,李岩就躲进了屋子中,时而不言不语、呆若木鸡,时而又蹦又跳、大吼大叫,时而又拼命的翻看典籍,背诵文章、背诵道经、背诵佛经……其状犹如中邪一般! 如此情况,可把书童白鹤吓坏了,连忙找来了秦锋“秦大人,我家公子怕不是中邪了吧,要不请几个和尚、道士来,开坛做法,驱驱邪吧?” “胡说,你家公子没有中邪,请和尚、道士做什么!” “那我家公子这是?” “你家公子这是在顿悟!” “敢问秦大人,什么是顿悟啊?” “顿悟吗,说的简单一点,就是打碎旧三观,建立新三观,进而达到更高的精神境界……算了,这些东西说了你也不懂,你好好看着你家公子,定时给他喂水喂饭就是了,用不了几天,他会自行恢复的!” “诺!” 秦锋的原意是让李岩见识一下世界的黑暗面,磨掉其身上的书呆子气,如今看来,似乎用力猛了一点,直接砸碎了李岩的精神世界! 没办法,到了这一步,言语开导是没有用的,只能让李岩自己慢慢的顿悟了,相信以其才学、毅力、悟性,一定会顿悟成功的。 一天。 两天。 三天。 …… 第六天早晨,屋门打开,李岩走了出来,披头散发、衣衫不整,脸上满是污秽,其状真有几分疯癫的味道,但是一双眼睛明亮有神,坚定无比。 顿悟,成功了! 出门之后,李岩立刻找到了秦锋,开口第一句话就是“锋兄,我要与你义结金兰!” “哈哈,顾所愿,不敢请耳!” ……… 义结金兰,结拜兄弟,可不是随口一说就行的,而是有着严格的流程 第一步,换贴二人将自己的姓名、籍贯,生辰八字以及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三代人的姓名各写在一张红帖上,谓之曰金兰谱,而后互相交换,妥善收藏。 第二步,祭祀在院子里设下桌案,上供天地牌位,下放三牲祭品,而后秦、李二人一起焚香上拜,行三跪九叩大礼。 第三步,歃血取来一大碗烈酒,以及一把匕首,二人都将手指割破,让两股鲜血滴入酒水之中,融合在一起,接着秦锋喝下半碗,李岩喝下半碗! 第四步,盟誓“黄天在上,厚土为证,山河为盟,四海为约,今日我秦锋、我李岩,义结金兰,结为兄弟,从此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皇天后土,实鉴此心,背义忘恩,天人共戮!” “大哥在上,请受小弟一拜!” “贤弟请起!” “哈哈!” 秦锋出生于万历四十年九月初九,李岩出生于万历四十年九月十八,故而前者为兄,后者为弟。 按照兄弟之礼,李岩恭恭敬敬的双膝跪地、叩头行礼,秦锋双手搀扶,而后二人携手揽腕,哈哈大笑,周围的亲兵、家丁则纷纷上前恭贺! 至此,结拜仪式结束,秦、李二人正式成为了兄弟! 兄弟,不仅仅是一种称呼,更加是一种责任! 比如说,李岩的长辈去世了,秦锋身为结拜大哥,就要披头散发、身穿重孝,叩拜灵前……孝子该做的事情,一样都不能少! 再比如说,李岩不幸死于非命,秦锋身为结拜大哥,就要将李岩的父母当成自己的父母一样奉养,子女当成自己的子女一样养育,还要不惜一切代价,为李岩报仇雪恨、杀尽仇人! 反之亦然! 兄弟二字,亲如手足,重如泰山,荣辱与共,生死不分! …… 义结金兰之后,秦锋、李岩亲密无间,白天时候,二人一起开怀畅饮,谈论古今,晚上时候,二人睡在一张床上,抵足而眠……小日子快乐极了! 可惜的是,快乐的日子都是短暂的。 就在二人义结金兰的第八天,薛家商队准备完毕了,这也意味着秦、李二人要分别了。 是夜,二人痛饮美酒,一醉方休! 第二天,互道珍重,挥手告别,李岩要返回河南老家,向父母说明经过,而后准备带着书童白鹤一起云游四方,增长见识,用新的眼光重新打量这个世界! 秦锋则和薛家商队一起东渡黄河,到山西重镇大同去,狠狠的薅八大晋商的羊毛!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五十二章 抵达大同城! 崇祯三年八月初五,秦锋随薛家商队自绥德城启程,开始向东进发…… 八月初八,商队渡过黄河,进入山西境内。 八月十六,商队穿过了山峦起伏、道路崎岖的吕梁山脉,进入山西腹地。 …… 八月二十八日,薛家商队抵达此行目的地——大同城外! 大同城位于山西东北部,整体上呈长方形,其城墙东西长五百六十丈,南北宽五百二十丈,周长是两千一百六十丈,乃是当之无愧的巨城,而且城墙坚固、驻扎重兵,位列九边重镇之一。 更重要的是,大同城不仅城防坚固、易守难攻,更位于交通要道之上,城内人口众多,故而商业活动十分发达。 尤其到了隆庆年间,在高拱、张居正等重臣的运作下,大明朝廷在山西北部边界上设置了多座榷场,与北方的蒙古部落进行互市,既用中原内地茶叶、瓷器、精盐等物资,换取蒙古人的牛羊、马匹。 而边界互市的展开,进一步刺激了大同城的商业繁荣,商旅往来,川流不息,商人的数量更是不断增加,以至于有人开玩笑说天上掉下来一颗星星,砸死十个大同人,其中九个都是商人,剩下那个正准备改行从商。 这虽是一句玩笑话,可也从侧面说明了大同城的商业活动是何等繁荣了,而八大晋商兴起之后,更是将大同城当成了老巢,经营各种生意,赚取大量的钱财! ……… 大同城西门外的大道上,一支商队正在缓缓前进着。 商队的规模很大,有骡车数百辆、骆驼上千峰,伙计、护卫亦有上千人之多,而且在车辆上面插有认旗,上书四个大字——绥德薛氏! 没错,这支庞大的队伍,正是长途跋涉而来的薛家商队,商队中有一辆漂亮的银箱车,乃是女公子—薛瑾瑜的座驾,旁边跟着一匹大黑马,上面坐着一名护卫,看样子三十岁出头,脸色黝黑、络腮胡子,还戴着一顶大毡帽,将面容遮住了大半。 而在行进过程中,黑脸护卫不时探过头来,和车内的薛瑾瑜小声交谈,后者在交谈的同时,不断递过水果、点心等物。 一般护卫,显然是享受不到这般待遇的,黑脸护卫是何人呢? 正是改换容貌的秦锋! 以前在绥德城的时候,秦锋和八大晋商之首范家的九公子—范人杰发生过冲过,前者破坏了后者的阴谋,后者派人截杀过前者,双方结下了不死不休的仇恨。 如今来到八大晋商的老巢中,为了安全起见,秦锋没有露出真面目,而是用高超的易容术,将自己扮成了一名三十出头的黑脸护卫。 不仅如此,为了不露出破绽来,秦锋连心爱的赤炭火龙驹都没有带来,而是留在了薛家庄园内,另换了一匹普通的大黑马骑乘,逆鳞刀也收了起来,换成了一柄镔铁雁翎刀! 至于熊大、熊二、楚梦溪、孟楷书、焦金石和一众亲兵们,并没有和薛家商队一起行动,而是另组一支队伍,从其他道路行进,并在两天之前进入大同城内了。 这样安排,自然是大有深意了! …… “哒……哒哒!” 忠心的孙管事催马来到了银箱车旁边,开口道“启禀公子,咱们已经抵达大同城外了,是否进城?” “不必了,咱们就在城外修整吧,让伙计们尽快住下来,好吃好喝,好好休息,这一路行来,可是把大家伙累的不轻!” “诺!” 薛家商队的人数众多,一家客栈肯定是住不下的,孙管事转悠了一圈,整整包下了四座相邻的大型客栈,这才把伙计们全都安排下,而后吃饭、洗澡、休息…… 经过两天的修整,商队众人都消除了疲劳,变的精神起来,接下来做什么? 立刻前往附近的坊市,大量的收购粮食、布匹等生活物资,而后运回陕西,救济灾民? 没那么容易! 按照商界的规矩,到别的地界做大宗生意之前,必须先拜码头,也就是拜访本地最大的商人,得到其准许之后,事情才能顺风顺水,若是得不到准许,那就会寸步难行。 如今大同一带最大的商人,就是八大晋商了,而这八大家族几乎垄断了山西一带的粮食、布匹,铜铁等生意。 换而言之,薛家商队要想顺利收购到生活物资,必须先拜访一下八大晋商,更准确的说,是拜访八大晋商之首的范家,得到其准许之后,才能收购到物资,否则的话,是很难收购物资的,就算是勉强收购到了,也运不出山西地界! 问题是,秦商、晋商之见一直是明争暗斗不断,范、薛两家之见更是矛盾重重,如今薛瑾瑜上门拜访,能得到范家的准许吗? 只怕很难! 可为了收购物资,救济灾民,再难也得上门! …… 崇祯三年九月初一,今天天气很好,阳光明媚,晴空万里! 上午时分,经过充分的准备之后,薛瑾瑜在孙管事和一队护卫的陪同下,携带着精心准备的贵重礼物,进城拜访八大晋商之首的范永斗! 乔装改扮的秦锋,混在护卫当中一同前往。 …… 八大晋商本来分布山西各地的,后来为了方便做生意、赚取更多的钱财,于是齐聚大同城内,各自挑选好地段,修建了豪宅居住。 其中范家住在大同城西门内,一座宅院横跨大半条街,占地足有五十亩大小,四周是一丈二尺高的青砖墙,里面朱楼翠阁、亭台水榭、假山花园……修建的异常华丽,不过最引人注目的,还是那两扇足有一丈高、装有绿油兽面铜环的朱漆大门,以及 有人问了,大门和台阶而已,有什么引人注目的呢? 解释一下。 朱元璋在建立大明王朝之后,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推出了一系列的社会制度,用于管理国家,其内容包罗万象,世人的衣食住行、称呼名号全都囊括其中。 比如《大明律》中就规定了只有皇族、贵族、官员才能用朱漆大门,其中皇宫大门上用丹漆金钉兽面铜环,王府、公侯爵府……三品以上官员府门上用绿油兽面铜环;四至六品官门上用黑油锡环;六品以下官门用黑油铁环……至于普通百姓人家,只能用黑漆大门,装普通铁环。 台阶也有讲究,皇宫中用九级台阶,王府、公侯爵府……三品以上官员府门前用七级台阶,四到六品官员府门前用五级台阶,低品官员府门前三级台阶……普通百姓家只能用一级台阶,或者干脆不装台阶。 范家虽然是八大晋商之首,拥有富可敌国的财富,可说到底还是平常百姓,按理说只能用安装铁环的黑漆大门, 可范家却用了装有绿油兽面铜环的朱漆大门,下设七层青石台阶,大大的违背了大明朝的礼仪制度。 而从这件事上,可以看出两点一是范家骄狂自大,俨然以高级贵族自居了。 二是大明朝廷对国家的掌控力度已经大不如前了,礼崩乐坏、秩序无存,国家不乱才是怪事呢! 书归正传。 来到范家门前之后,薛瑾瑜命一名护卫,将自己的拜帖送到了负责看门的家丁手中,家丁简单的看过之后,立刻从旁边的小角门跑了进去…… 薛瑾瑜则和众人在大门前等候着,同时暗暗猜测,范永斗会不会故意怠慢,许久之后才命人开门,而且不开大门,只开侧门,来个下马威;又或者,干脆推脱不见……这都是有可能的。 没想到的是,只过了半柱香事件,范家的大门便打开了,从中走出一名管家模样的青衫老者,一脸笑眯眯的来到近前,躬身行礼“这位便是大名鼎鼎的薛家女公子吧,果然是玉肌冰骨,仪态万方,老奴范富这厢有礼了!” “多谢夸奖,晚辈今日前来拜访范前辈,不知范前辈可否方便?” “哈哈,得知薛公子前来拜访,家主异常高兴,已在厅堂中等候了,并命老奴前来迎接,薛公子里面请吧!” …… 万没想到,范永斗非但没有闭门不见,反而中门大开,热烈欢迎,如此情景,反而让薛瑾瑜忐忑不安起来,一时间不知如何应对,只好用眼角余光瞄了旁边的秦锋几下。 秦锋没有说话,只是回了个坚定的眼神,又摸了摸腰间佩刀,示意不要担心,大胆进去就是了。 接到示意,薛瑾瑜暗暗长出一口气,而后在范管家引领下,带领一行人进了大门,又穿过几层院落和几条走廊,终于在范家的会客大厅中,见到了那位大名鼎鼎的八大晋商之首——范永斗!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五十三章 老狐狸范永斗! 六十岁左右,中等身材,国字脸、短平眉、三白眼、扁平鼻、四方口……再配上微黑的皮肤和平淡的气质,凡是第一次见到范永斗的人,脑海中都会冒出两个字——普通! 太普通了,简直毫无出奇之处,属于那种看了一眼记不住、扔进人群找不着的类型。 可就是这个看似普通至极的老者,数十年间,闯荡商海,历经无数争斗,打败无数对手,最终坐上了晋商之首的宝座,并建立起了庞大的商业团伙! 而那些因为相貌普通,进而轻视范永斗的人,全都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甚至是丧命、灭门的代价! 咬人的恶狗不露齿,这句老话一点不错! …… “晚辈薛瑾瑜见过范老前辈,恭祝前辈身体康健、长命百岁,晚辈今日冒昧登门,扰了前辈的清修,还请多多见谅!” “哈哈,久闻薛家女公子的大名,今日一见,果然是人中龙凤,名不宣传啊,女公子乃是贵客,平时请都请不来,今日大驾光临寒舍,老夫高兴还来不及呢,又何谈冒昧二字呢,快快请坐吧!” “承蒙前辈称赞,晚辈愧不敢当,现有小小薄礼送上,还请前辈笑纳!” “好,好,既然是女公子的一片心意,老夫就厚颜收下了,来人啊,上茶、上好茶!” …… 双方见面之后,薛瑾瑜以晚辈自居,叉手躬身行礼,并将带来的贵重礼物送上,其中有紫灵芝、何首乌、金丝燕窝、三百年份的人参……皆是滋补之物,最适合老年人服用了。 范永斗全都笑纳了,而后请薛瑾瑜坐下喝茶,观其言谈举止,完全是一副和蔼长辈的模样。 接下来,二人拉了一会儿家常,兜了几个圈子,这才谈到了正题。 “若是老夫所料不差,女公子此番带领商队来到山西,想来是为了采购粮食和布匹等物吧?” “不错,西北大旱,赤地千里,兼之流寇作乱,致使百姓饿死、冻死者不计其数,急需要大量的粮食、布匹等物资进行救济,这件事上,还请前辈多多帮忙才是。” “嗯,好说,秦、晋两地一衣带水,如今邻居有难,自然没有袖手旁观的道理,其实早在半个月之前,老夫就和王、黄、田、梁……七位家主聚在一起商议过了,准备平价出售粮食、布匹等物资,帮助陕西百姓们度过难关!” 所谓平价出售,就是多少钱收来的,就多少钱卖出去,不赚一文钱的差价。 众所周知,晋商们的小算盘打的最精了,从不做没有好处的事情,让他们平价出售物资,肯定有附带条件的,而且条件必定极为苛刻……这一点,薛瑾瑜非常确定! 因此上,听了范永斗的的话,薛瑾瑜脸上毫无喜色,反而更加警觉起来。 “太好了,前辈肯鼎力相助,平价出售物资,晚辈感激不尽!” “哈哈,邻居有了难处,帮一把乃是份内之事,女公子就不必言谢了,另外吗,依老夫之见,秦商、晋商之间不仅要互相帮助,还要一起精诚合作,一起做生意赚钱才是!” “哦,一起做生意赚钱,前辈指的是?” “据老夫所知,陕西的神木堡一带发现了大煤矿,并正在开采中对吗?” “确有此事!” “开采煤矿,确是能赚大钱的好事,不过在开采和出售过程中,也会遇到很多麻烦事,你们秦商以前一直在做青盐、玉石、棉花生意,在经营煤矿上没什么经验的。 我们晋商则不同了,早在唐宋时期就开始经营煤矿了,至今已有数百年历史,不仅经验丰富,更是培养了大量的人才。 故而老夫建议,可以由晋商帮助秦商,一起经营神木堡的煤矿,一起赚银子,互相帮助、和睦相处,岂不美哉?” …… 范永斗说的很好听,又是精诚合作,又是一起赚银子的,其实就是眼红神木堡煤矿的巨大利润,想要分上一大杯羹! 如此条件,可谓苛刻! 更气人的是,与这个条件相比,下一个条件更加苛刻! “女公子,还有一件事情,老夫要厚颜相求啊!” “不知前辈所言何事?” “是这样,犬子上次前往绥德城拜会令尊,期间闹出了一些不好的事情,老夫已经狠狠的训斥过他了,不过嘛,那件事情的确是个误会,还请女公子听听犬子的解释才是!” 说话间,范永斗拍了拍手,随即从客厅的屏风后面走出一位英俊青年来,非是旁人,正是久未露面的九公子——范人杰! 一年多前,范人杰曾以经商为名,带着大批随从前往绥德城,并试图与薛家联姻,在遭到拒绝之后,便用出了卑鄙手段,让人唆使败家子薛玉林暗中下毒,差一点要了薛财神的命! 幸好秦锋来到绥德城,这才救了薛财神的性命,并揭开了下毒阴谋! 事情败露之后,范人杰连夜逃离了绥德城,返回山西老巢,同时派人联络流寇大军,试图一举毁灭绥德城! 关键时刻,又是秦锋出谋划策,将绥德城内的商、民们组织起来,以少胜多,大败流寇,保住了绥德城! 经过这些事情,对范人杰这个人面兽心的家伙,薛瑾瑜恨的咬牙切齿,如今见了面,真恨不得立刻冲过去,一剑宰了范人杰,出一口恶气! 不过嘛,在商队启程之前,薛财神就反复叮嘱过女儿,万事以大局为重,千万不要冲动行事……说白了,就是为了买到物资,救济灾民,那怕有天大的怨仇,也不要和范家父子翻脸,并要保持表面上的和睦关系! 因此上,薛瑾瑜紧咬银牙,强压怒火,没有做出任何失态的举动。 另一边,范人杰快步上前,叉手行礼“瑾瑜,好久不见,愚兄甚是想念,之前的事情全都是误会,天大的误会,请听愚兄详细道来……” 范人杰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的说了许久,大概意思是,自己手下有一个王管事,因为办错了事情,受到了自己的责罚,于是王管事怀恨在心,图谋报复! 之后王管事见到范、薛两家关系和睦,且有联姻之意,于是想出了一条毒计先暗中收买了癞皮狗—李彪,再通过李彪唆使薛玉林下毒……最后将脏水泼到范人杰头上,破坏范、薛两家的关系,从而达到报仇的目的。 对于下毒之事,范人杰一开始并不知情,直到回到山西之后,才偶然发现了事情真相,勃然大怒之下,已经将王管事处决了,正准备找个机会,亲自到薛家将误会解释清楚,不想薛瑾瑜来了,正好趁此机会,将两家之见的误会解除。 …… 范人杰说了很多,拼命的洗白自己,将责任全推给了那位已经死掉的王管事身上,说到情深之处,还泪眼婆娑的发了一阵毒誓,自己觉悟害薛家之心,请薛瑾瑜一定要相信自己。 薛瑾瑜信吗? 如果是一年之前,天真尚存的薛瑾瑜或许会相信的。 至于现在,经过秦锋的一番调教,薛瑾瑜早已心智大开,根本不信那些鬼话的。 虽然不信,可如今这种情况下,又不能直接翻脸,只好点了几下头,违心的说了几句相信的话,从而缓和关系! 眼见双方关系缓和,老狐狸范永斗再次发话了“哈哈,既然是一场误会,解开就好了嘛,范、薛两家门当户对,以后还要多多亲近才是,若是能结为姻亲关系,那就再好不过了,哈哈!” 范永斗用开玩笑的口吻,提出了第二个条件,就是范、薛两家联姻,说白了,就是让薛瑾瑜嫁给范人杰,而后一点点的吞掉整个薛家! …… 两个条件,一个比一个苛刻,怎么办? 不答应,就没法从八大晋商手中买到物资,就会饿死很多百姓。 答应了,等于割肉饲虎,早晚被吃个干干净净! 既不能答应,又不能不答应,那就只剩下一个办法了——拖! “前辈所说的,的确是金玉良言,晚辈受益匪浅,不过嘛,其中牵扯太大了,晚辈年轻浅薄,不敢擅自做主,待询问过家父之后,再回复前辈如何?” “事关重大,的确需要好好商议一下,不急,不急,哈哈!” …… “多谢前辈款待,晚辈告辞了,日后再来拜访!” 该说的都说了,又闲扯几句之后,薛瑾瑜起身告辞,带着众人返回城外的客栈中。 另一边,薛瑾瑜等人刚刚离开客厅,范永斗脸上的笑容顿时消失了,换成了一脸的阴毒之色,两只眼中更是寒光四射,杀气起伏。 这才是范永斗的真面目,一只善于伪装、心黑手狠、诡计多端的老狐狸! 与此同时,范人杰凑了过来“爹,我的那番解释,薛家人会相信吗?” “哼,信不信并不重要,只要双方面子上过得去就行了,还有你,太没有稳重气了,下毒的事情无凭无据,根本不用心虚的,结果人家送来一套紫砂茶壶,就吓的你连夜逃离了绥德城,那岂不是不打自招吗,真是蠢货! 当时那种情况,你就该继续留下来,如此才能洗脱怀疑,记住了,偷钱脸不红,杀人心不虚,如此才能成就大事!” “父亲教训的是,孩儿一定吸取教训,不再犯同样的错误……依父亲之见,咱们开出的两个条件,薛家人会答应吗?” “呵呵,如何苛刻的条件,薛家人自然不愿答应了,不过局势如此,就是再不想答应,也得答应!” 范永斗很自信,因为有足够的理由! 要知道,如今陕西一带饥民遍地,急需要粮食、布匹等生活物资救济,而陕西本地的社会生产破坏严重,自给自足是不可能的,只能向外省购买了,途径有三条 一是四川,天府之国,物产丰富,自古就是有名的大粮仓,而且大量种植桑树,各种纺织品驰名四方。 问题是,蜀道难,难于上青天,四川的粮食、布匹虽多,想运出来却是太难了,尤其是北上的必经之地—汉中府一带,流寇多如牛毛一般,重要道路全被截断,基本上无法通行。 二是江浙,江南之地,鱼米之乡,论起富庶程度来,更胜四川一筹不止。 问题是,陕西、江浙距离太远了,物资运输困难,成本太高,而且最近一段时间,河南地区也不太平,频频发生民乱,道路同样难以通行。 三是山西。 山西的粮食产量是无法和四川、江浙两地相比的,不过也还算丰富。 更重要的是,山西、陕西比邻而居,中间只隔了一条黄河,运输距离近、运输成本低,因此上,秦商们想要购买粮食、布匹,山西是最好的选择了,也是目前唯一的选择! 正是捏准了这一点,范永斗才自信吃定薛家了,除非……有巨大的意外发生!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五十四章 按计划行事! “范永斗……范人杰……这对父子……我……气死我了,真是气死我了!” 薛瑾瑜脸色阴沉的回到客栈之后,本来好好问候一下范家父子的所有直系亲属,可恶毒的话语到了嘴边,又强吞了回去。 而后拿起桌上的茶杯,想砸碎几个出出气,犹豫片刻,又放了回去,只能银牙紧咬、暗气暗憋! 说明一点,之所以没爆发出来,不是薛瑾瑜的气量宽大,更不是怕了范家父子,而是不想让秦锋看到自己失态的样子,进而影响了自己在秦锋心中的形象,这比什么都重要! “范家父子欺人太甚了,锋哥,咱们怎么办?” “呵呵,不必生气,且让范家父子得意一阵子吧,咱们按计划行事,事成之后,保准让他们哭都找不到调门!” “好,按计划行事!” 说话间,薛瑾瑜从行囊中取出一个小檀木盒子,打开之后,里面是厚厚一摞银票,一百两、五百两、一千两、三千两……各种面额都有,总计是十万两! 来山西之前,薛瑾瑜共计筹集了五十万两银子,其中四十万两由商队携带着,其余十万两则通过各种途径,全部兑换成了银票。 秦锋接过银票,贴身收入自己怀中,又宽慰了薛瑾瑜一番,让其不要气坏了身子,而后返回自己屋中休息。 一夜无话。 …… 第二天,薛瑾瑜带着一队护卫再次进城,前去拜访其余七家晋商,与之虚与委蛇、拖延时间,而在队伍进城之后,秦锋趁人不注意,悄悄的离开了队伍,转过几条大街,钻进了一条隐蔽的死胡同中。 确定周围没有人之后,秦锋先是换了一身衣服,而后取出一套易容工具,在自己的脸上飞快修改起来。 片刻之后,秦锋的容貌再次大变,由三十多岁的黑脸汉子,变成了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红脸商人,不仅形似,而且神似。 接下来,秦锋收拾好工具,走出了死胡同,在大街上转了几个圈子,确定没有人跟踪自己之后,这才来到了一家客栈前面——银福客栈! 银福客栈位于大同城东门内大街上,占地四十亩左右,里面分布着几座高楼和十几个大大小小的院落,供客人们吃饭、居住之用。 凭心而论,在大同城内的众多客栈当中,银福客栈的规模连前二十都排不上,可生意却异常红火,究其原因,便是客栈内的厨师太厉害了,不仅能烧制本地晋菜,还能烧制鲁菜、川菜、徽菜,江浙菜……而且味道一流。 那些来自全国各地的客商们,为了吃到地道的家乡菜,自然愿意来这里住宿了,生意不好才是怪事,而这座银福客栈的东家,就是八大晋商当中的黄家。 …… 再说秦锋,刚走到银福客栈门口,立刻有个店小二满脸堆笑的迎了过来“来啦您,这位客官,您是打尖还是住店,咱们这里吃喝玩乐、休息住宿一应俱全!” “我是来找人的,几天之前,你们这里是不是来了一支陕西商队,做棉花生意的,领头的两名中年人,一个姓孟,另一个姓焦,队伍里还有两名大汉,跟熊一样壮实!” “不错,五天前的确来了一支陕西商队,领头的一个姓孟,一个姓孟,还有两个跟熊一样壮实的汉子!” “就是他们,住在那里,领我过去!” “他们包下了天字四号院子,您随小的这边走!” …… 在店小二的引领下,秦锋来到了客栈内的一个独院门前,里面分为前后两层,共有房屋数十间之多,住上百人都不成问题。 前院中间空地上,两名身材魁梧的壮汉正在较力摔跤,每一下都力量十足,震的脚下尘土飞扬,非是旁人,正是熊大、熊二! 看到店小二领个人进来,熊家兄弟立刻停了手,用警惕的目光上下打量。 秦锋没有说话,而是偷偷打了个手势,熊家兄弟看到之后,立刻意识到眼前的红脸中年人是秦锋装扮的,马上做出一副熟识的样子,大笑着迎了过来“哈哈,我当是谁呢,原来是萧掌柜来了,您是来找两位管事大人的吧?” “不错,两位管事在吗?” “他们正在后院堂屋中喝茶,您里面请!” …… 用一小块碎银子打发了领路的店小二之后,熊大、熊二领着秦锋进了门,穿过前院,直奔后院。 后院堂屋中,楚梦溪、孟楷书、焦金石三人围,一边品尝茶水坐在一起,一边讨论书画之道,见熊家兄弟领进来一个陌生人,顿时疑惑的站了起来。 “不用紧张,是我!” “原来是秦大人,您这易容之术真是出神入化,我们竟然没瞧出一点破绽来,厉害,厉害!” “呵呵,雕虫小技罢了,与三位的鬼斧神工相比根本不值一提!” 听出是秦锋的声音,楚、孟、焦三人放心下来,连忙上前见礼。 接下来,略加寒暄之后,秦锋掏出了怀中的银票! “三位,事情成败与否,就看你们得了!” “大人请放心,我们一定竭尽全力!” “嗯,多久能弄好?” “这些银票数量不少,大约需要两个时辰!” “好,立刻动手吧!” “诺!” 楚梦溪接过银票,转身进了自己的卧室,准备用脱骨法将这些银票一分为三,孟楷书、焦金石跟着一起进去了,为师侄女打下手,顺便见识一下这门绝艺! 两个时辰不算短,枯等太过难熬了,于是秦锋命人叫了一桌酒席,准备边吃边等,并让熊家兄弟作陪。 很快的,店小二送来了一桌丰盛的酒席东坡肉、糖醋鱼、叫化童鸡,烂糊鳝丝……皆是色香味俱全的名菜,还有一大坛子花雕。 酒菜摆好之后,秦锋狼吞虎咽的吃喝了起来,熊大、熊二却是犹犹豫豫,半响才夹一口菜、喝一口酒! 说明一点,不是熊大、熊二在秦锋面前拘谨,也不是二人肚子不饿,之所以吃喝如此缓慢,皆因饭菜不合口味。 要知道,熊家兄弟是山东人,喜欢吃味道咸鲜、浓厚的北方菜,喝浓香纯烈的北方酒,而今天这一桌子酒菜,全都是江浙地区的名菜名酒,味道比较清淡,二人自然吃不惯了。 虽然吃不惯江浙菜,可二人不敢多说什么,只能硬着头皮吃喝。 其实不止今天,自从住进银福客栈以来,熊家兄弟、孟楷书、焦金石等人,每天都是吃江浙菜,不爱吃也要吃,因为这是秦锋早就吩咐好的,任何人不准违背,至于原因,秦锋没有说,但肯定有其用意的。 不仅如此,在来山西之前,秦锋特意从薛家商队中,找了一位祖籍杭州的小伙计,不做别的,就是专门教熊家兄弟等人说吴侬软语。 而后命令熊家兄弟等人,在吃江浙菜的同时,还要偶尔说几句吴侬软语,说的时候,一定要让客栈的伙计们听到……这样做的原因,秦锋同样没说,但一定有其用意。 …… 长话短说。 两个时辰之后,楚梦溪从卧室中走了出来,手中托着个盒子,里面装着三摞银票,每一摞皆是十万两。 秦锋接过银票,仔细查看了一番,满意的频频点头“脱骨之法,妙不可言,这次的事情能成,楚姑娘当居首功,谢谢了!” “不敢当,大人对小女子有活命之恩,更为小女子报了杀父之仇,小女子早就发过誓了,愿意为奴为婢,侍候大人一辈子,无论大人有何吩咐,小女子一定遵命照办!” 欸,“什么为奴为婢的,这种话以后不要再说了,我可是一直拿你当妹妹看待的,以后也会好好照顾你的!” “当成妹妹吗?” …… 听到秦锋将自己当妹妹看,楚梦溪的神色很复杂,三分惶恐、三分感动、三分欣喜……还有一分失望,想要说点什么,张了张嘴,却没发出任何声音,转身躲进卧室去了! 秦锋不懂女儿心事,也没兴趣研究这些,还是办正事要紧,只见他将其中两摞银票收了起来,另一摞拿在手中,开口道“熊大,将那十名管事叫过来!” “诺!” 原来院子里除了熊家兄弟、楚、孟、焦等人,还住着十名管事和二十名伙计,皆是从薛家商队中精挑细选出来的,能力和忠心皆无问题。 很快的,十名管事来到了堂屋中,而后秦锋从怀中摸出一枚羊脂玉佩,山核桃大小,正面刻有精美的百合花纹,背面则刻有瑾瑜二字。 这枚羊脂玉佩,本是薛瑾瑜的心爱之物,同时也是私人信物,见玉佩如见本人,这一点,薛家商队的大小管事们都知道。 故而见到玉佩之后,十名管事同时躬身行礼,听候吩咐! “你们听好了,这里是总额十万两的银票,我给你们两天时间,不管用什么办法,给我换一批新银票回来,明白了吗?” “明白!” “好,去执行吧!” …… 十名管事接过银票,而后分头行事去了,他们都是薛家商队中的精锐,办这点事情自然不费力了。 有的拿了银票之后,前往市场买货物,再转手卖出去,如此一来,不仅将银票换成了新的,还趁机小赚了一笔。 有的拿着银票,进了八大晋商开设的钱庄,兑换成银子,再带着银子前往另一家钱庄,兑换成新银票。 还有的更省事,直接把银票撕个大口子,而后拿到钱庄去换新的。(钱庄有规定,银票在流通过程中磨损、损坏了,可以换成新的,不收手续费用。) 于是乎,不到两天时间,总额十万两的银票全都换成新的了,接下来,由楚梦溪出手,用脱骨法将其一分为三,而后留下两份,拿出一份,继续让十名管事换成新银票…… 如此反复循环下,积攒的银票越来越多,很快突破了一百万……两百万……三百万……可当银票总额达到四百万时,秦锋叫停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五十五章 大量的伪造银票! 脱骨法妙不可言,可以将一张银票变成好几张,若是运用此法,弄出价值几千万的银票,而后全部投放出去,不仅能套取大量的财富,更能让八大晋商倾家荡产、上街敲盆要饭去,如此绝妙的计划,为何刚刚弄出四百万两银票,秦锋就紧急叫停了呢? 只有三种解释一是脑袋被门框夹了,二是脑袋被蠢驴踢了,三是有不得已的苦衷! 秦锋的脑袋没被门框夹过,也没被蠢驴踢过,那就只能是有不得已的苦衷了。 首先,大同城是八大晋商的老巢,爪牙、耳目遍布各处,在这种环境下,用伪造银票的方法薅八大晋商的羊毛,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在执行过程中,若是不慎露出一点马脚,就会招来杀身之祸! 而且伪造的银票越多,露出马脚、招来杀身之祸的可能性就越大! 因此上,秦锋及时叫停,就是要降低风险,保证安全! 其次,八大晋商罪大恶极、死有余辜不假,可秦锋不想将其置于死地,更准确的说,是现在还不能将其至于死地,因为投鼠忌器、牵连太多了。 历史上有位精明的君主说过‘华夏乃是江河文明,其中江是长江,河是黄河……长江水清,黄河水浊,长江在流,黄河也在流,长江之水灌溉了两岸数省之田地,养育了无数百姓,黄河之水也灌溉了两岸数省之田地,养育了无数百姓,故而不能因水清而偏用,也不能因水浊而偏废,自古皆然!’ 同样的,八大晋商在山西一带拥有大量的产业,其范围遍布五行八作、各行各业,更有大量的百姓在这些行业中工作,幸幸苦苦的赚取钱财、养家全小。 若是伪造的银票太多,一下子将八大晋商玩死了,就会对山西各行各业造成雪崩式的大灾难,届时肯定有大量的人破产、失业,甚至是活活饿死! 八大晋商有罪,山西百姓无辜,考虑到这一点,秦锋才没有痛下杀手! 若是有一天,有了足够的实力,可以完全控制山西的各行各业,保证百姓们的利益不会受到伤害,那时候,秦锋绝不会留情的,非但要将八大晋商斩尽杀绝、挫骨扬灰,还要将他们的祖坟都刨了,如此才解心头之恨! 最后,秦锋胸中有一盘大棋,而要想将这盘大棋下好,需要大量的钱财、物质支持,二者从何而来呢? 搜刮百姓肯定不行。 盗墓掘金也不行,这行业不稳定,而且丧阴德! 自己赚的话速度太慢了,也没有那个精力。 思来想去,只有压榨八大晋商最省时省力了,可以将其当成一头肥猪,以后手头紧了,就割一块猪肉下来,手头又紧了,就再割一块猪肉下来……如此既能解决问题,又能不断的折磨这头猪,令其痛苦万分、生不如死,这可比一刀杀了它有意思多了,嘿嘿! …………… 价值四百万两的银票,秦锋收起了一百万两,余者平均分成了十份,而后将十名管事叫了进来,用郑重的语气说道“你们十个人听真了,现在有一件极为重要的事需要你们去做,务必小心谨慎,不出一点差错,事成则重重有赏,事败则提头来见,你们明白吗?” “明白,请大人吩咐!” “好,这里的银票,你们每人拿三十万两,明天离开大同城,分别前往马邑、朔州、太原、汾州……等地,而后将手中的银票换成价值贵重、易于携带的珠宝,换完之后,立刻返回绥德城,期间不准中途逗留、不准节外生枝、更不准暴露身份,记住了吗?” “记住了!” “好,回去准备吧!” …… 详细叮嘱之后,十名管事领取了银票、贴身收好,而后各自返回卧室中做准备,明天一早就离开大同城、奔赴各地。 当然了,如此重要的事情,不可能让管事们单独行动的,每一个人都配备了两名伙计、两名亲兵,跟着一同前往各处城池,这样安排的目的一是保护,二是监视。 没错,就是监视! 十名管事皆是薛家父女悉心培养出来的,对主家极为忠心不假,可别忘了一句话人性是最禁不起考验的。 三十万两银票,足够买豪宅、置良田,娶妻纳妾、使奴唤婢,富足的过一辈子了。 面对这样的诱惑,谁敢保证这些管事们不动贪心、不会携款逃跑呢? 因此上,必须派人进行监视,而负责监视的人同样需要巧妙安排。 两名伙计是薛家商队的人,两名亲兵是秦锋的人,彼此之间没有任何交情,如此就能保证伙计、亲兵们在监视管事的同时,还能够互相监视,避免出现沆瀣一气、见财起意,中途杀人劫财的情况出现! 即便如此,秦锋还是不太放心,又取出一个小瓷瓶子,让熊大、熊二将里面的小黑药丸子,分给管事、伙计、亲兵们每人一颗,妥善收藏。 这种小黑药丸子叫做‘极乐丸’,是用生马钱子、生川乌、生草乌、蟾蜍、斑蝥、雄黄、砒霜……十几种药材炼制而成的,其性剧毒,若是吞服下去,只需几十个呼吸的时间,就会前往极乐世界了。 在送极乐丸的同时,也告诉了一众管事、伙计、亲兵,若是执行任务途中出了意外,实在无法脱身之时,宁可吞了极乐丸,也不能被别人生擒活捉,更不能泄露身份和秘密。 吞了极乐丸,人死了,父母妻子自然有人照顾,保证好吃好喝、不受一点亏待。 若是不吞极乐丸,人没有死,泄露了秘密……后果不言可知! 唉,没办法,不是秦锋心狠,而是这次的事情太大了,容不得出一点意外,非得用点非常手段不可! 一夜无话! 第二天早晨,经过充分的准备之后,十名管事各带两名伙计、两名亲兵离开了客栈,分别前往各处城池。 这些人离开之后,秦锋找到了楚梦溪,要来一些伪造银票用的特制纸张,而后扔进了一间屋子的火炕眼中,用火烧成了灰烬。 而在焚烧的时候,秦锋做了点小手脚,故意留下了一些边边角角。 紧接着,秦锋从用来伪造银票的工具中,拿出了一柄小巧的裁刀,仍到了另一间房子的隐蔽处。 做完这些之后,秦锋和众人收拾好行囊,离开了天字四号独院,到客栈前面结账,准备走人。 银福客栈的掌柜,是一位四十岁左右的白胖子,手中拿着一副紫檀木算盘,很快就把账目算清楚了。 “诸位客官在本店住了十四天,住宿、吃喝、马料……全部加在一起是三百八十八两银子!” “给,找零吧!” 说话间,秦锋拿出了一张五百两的银票,交到了客栈的柜台上。 胖掌柜拿起银票,仔细打量了一番,确定没有任何问题,却是八大晋商发行的银票,将其收入了钱匣内,又取出了一百一十二两银子找零。 秦锋接过银子,却没有急着离开,而是开口道“掌柜的,我们一行人就要返回陕西了,身上还有几张没用的银票,可否在您这里兑换成银子呢?” “银票的话,如果数额不是太多,本店可以进行兑换,若是数额比较多,本店就无能为力了,那就请您受累,到东街上的财运隆钱庄进行兑换!” …… 八大晋商发行的银票,已经在山西境内全面流通起来,商人们进行大宗交易之时,基本上都是用银票交付的,就连外地商人来山西做生意,也会将携带来的金银兑换成银票使用。 不过嘛,八大晋商的银票只在山西境内流通,出了山西就没人认了。 因此上,外地商人们离开山西之前,会将没用完的银票重新兑换成金银带走。 大同城内共有四家钱庄,皆以‘财运隆’命名,每天前去存取、兑换、汇通的人特别多,大门前经常排起长长的人龙。 外地商人们为了省事,不愿去钱庄门口排长队,而是在住宿的客栈,或者用餐的酒楼中兑换银票,只要是八大晋商开设的买卖,基本上不会拒绝的。 “放心吧,数额不是太多,只有两千多两而已!”秦锋掏出一小叠银票,各种面额的都有,共计是两千四百五十两银子。 银福客栈生意兴隆,每天的流水非常大,兑换这点银子自然不成问题了,只见胖掌柜接过了银票,一张一张的详细检查,确定无误之后,将银票全都收了起来,而后命手下伙计打开库房,清点银子,交付给了秦锋等人。 收下银子之后,秦锋一行人离开了客栈。 “熊大,熊二!” “大人有何吩咐?” “你们带着其余人,保住楚姑娘、孟先生、焦先生,立刻离开大同城,返回绥德州!” “大人,您不跟我们一起回去吗?” “我还有事情要做,不能和你们一起回去!” “既然如此,让其余的人保护楚姑娘、焦先生、孟先生回去,我们留下来保护大人!” “不必了,剩下的事情,主要是斗智,而不是斗勇,你们留下没用,还是回绥德州去吧……退一步说,就算真遇到了危险,凭我的本事自保绰绰有余!” “诺!” 离开客栈之后,双方分手了,熊大、熊二等人离开大同城,返回绥德州! 秦锋也出了城,先是潜入城外的客栈中,找到了薛瑾瑜,将伪造的一百万两银票交给了她,让其安排心腹之人,一点点的兑换成金银,又交待了一些事情,而后离开客栈,二次进城,前往财运隆钱庄总号!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五十六章 被当街殴打的少年人! 财运隆钱庄总号位于大同城内的鼓楼大街上,占地足有四十亩大小,整体建筑是一座三进四合院,共有三道院子八道门,寓意着八方来财! 而且这八道门从前往后,一道比一道小,并成倒斗状,寓意着日进斗金! 院子里还挖了一条引水渠,乃是财源广进似流水的意思。 不过最引人瞩目的,还是钱庄的大门了,足有一丈二尺高,是用价比黄金的金丝楠木修成的,上面挂着一块金漆匾额,刻有五个大字——财运隆总号! 按照惯例,大门前还摆了镇压气运的神兽,是一对貔貅! 貔貅,据说是龙的九子之一,喜欢以金银珠宝为食,而且有口无肛、只进不出,被视为招财进宝的象征,摆在钱庄门口再合适不过了。 不过嘛,这对貔貅有点与众不同,它们不是石头雕的、不是木头刻、更不是泥巴塑的,而是用上等黄铜浇铸而成,重量足有上千斤,又鎏了好几层金水,一眼望过去,金光闪闪、威武霸气! …… 下午时分,秦锋来到了鼓楼大街上,先是围着钱庄转悠了几圈,而后随着密密麻麻的人流一起进了大门。 钱庄内部分为上、中、下三层,下层是招待普通百姓的,中层是招待一般商人的,上层则是招待顶级大商人和达官显贵之用,层次分明,不得混淆! 每一层都有众多的掌柜、账房、伙计紧张忙碌着,招待那些进进出出的客人,叫喊声此起彼伏 “东街丝绸店掌柜—赵二松,存足色纹银五百两,存期三年,年息六分,足期本利皆付,若提前提取,只付本金、利息全无,签字画押、不得反悔!” “银匠—王二巴子,以自家银匠铺一座为抵押,借贷纹银五十两,借期半年,月息两成五,若至期不还,则收走其祖传银匠铺子!” …… “知香茶铺—孙掌柜,向平阳府城汇银五千两,收取汇费五分!” 财运隆钱庄承办存储、借贷、兑换……汇款诸多业务,其中又以借贷、汇款的两类人最多了。 借贷,是因为天灾人祸,百姓们生活艰难,不得不靠借银子维持生活,两成五的月息虽然不低,可与民间的高利贷相比还是略好一点点的。 汇款,同样是因为天灾人祸,致使很多百姓为了活命,不得不铤而走险,做起了不要本钱的买卖。 如今山西境内,虽然没有出现大规模的民变,可是小股的山贼草寇多如牛毛一般,四处占山为王、拦路抢劫,严重影响了商道的畅通! 于是乎,商人们做生意的时候,纷纷选择了汇款,以保证钱财的安全,虽然被钱庄抽走的汇费多了一点,可总比被山贼草寇全部抢走好的多吧! …… 再说秦锋,看着钱庄内的一幕幕,不禁暗暗点头‘八大晋商虽然品德败坏、罪该万死,可赚钱的本领着实不低,将钱庄经营的红红火火、生意兴隆,俨然成了一只会下金蛋的金鸡! 不过嘛,八大晋商得意不了几天了,因为自己已经伸出了手,要将这只金鸡生的金蛋全部拿走,一个不留,嘿嘿!’ 暗笑几声之后,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怀疑,秦锋掏出一张一百两的银票,到柜台上换成了现银,而后转身离开了钱庄,到附近的大街上转悠起来,看看大同城内的民生情况。 那知走到一家当铺门口之时,竟然见到有人在打架斗殴,而且边打边骂…… “踏山熊,我母亲、姐姐,父亲的东西,为什么会在你手里,说,是不是你害了他们?” “呸,这些东西都是老子家传的,跟你父母、姐姐一点关系也没有,少胡说八道、诬陷好人!” “我没胡说八道,这些东西我绝对不会认错,就是我父母、姐姐的,肯定是你害了他们,我跟你拼了!” “哈哈,就凭你,浑身上下没有二两肉,瘦的跟干巴鸡一样,老子一只手就能弄死你!” …… 说是打架斗殴,更准确的说是一群人在围殴一个人。 打人的有十几个人,看相貌便知不是善类,为首的是个黑大个,四十岁左右,身体又粗又壮,活像一只没毛大狗熊,而且出手极为凶狠,看架势手上肯定沾过人命,还不止一条。 挨打的是个少年人,大约十六七岁,相貌清秀,身材单薄,被打的满脸是血,依旧拼命反抗着,满脸倔犟之色! 如此激烈的殴斗场面,顿时引来了很多路人围观,同时交头接耳、窃窃私语 如果我没看错,“挨打的那个少年郎,是霓裳阁—陈掌柜的儿子吧?” “没错,就是他,叫做陈羽,是个知书达礼的好后生!” “我听说陈家倒霉了,家破人亡?” “岂止是倒霉,简直是倒血霉啊,先是吴氏母女二人被绑架,横尸野外,据说生前还被侵犯过,而后陈掌柜去宣府城告状,一走就没了消息,怕是凶多吉少了……看样子这事和踏山熊一伙人有关系,而幕后主使就是那位! “那位,是那位啊?” “笨蛋,就是咱们大同城内最心狠手辣的那位啊!” “你是说范九……” “吁,不要说出来,小心惹祸上身!” …… 秦锋混在围观的人群中,侧耳倾听了一会儿,大致上弄清了前因后果。 大同城内有一座霓裳阁,是专门做丝绸生意的,东家叫做陈元德,娶妻吴氏,生有一儿一女,儿子就是此时被围殴的倔犟少年,叫做陈羽,今年十六岁,善读书、有文才,还考中了童生。 陈元德老实本分、为人勤勉,故而霓裳阁的生意非常之好,兼之妻子贤惠,儿女乖巧,生活上颇为惬意。 没想到,闭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生意兴隆的霓裳阁被人盯上了,非是旁人,正是那位九公子—范人杰! 原来范人杰在管理家族生意的同时,还不断扩充私人财产,在大同城内强行收购了不少生意好的商铺,霓裳阁便是其目标之一,而且只出正常价格的三分之一收购! 霓裳阁乃是陈家祖产,更是陈家人的生活来源,面对如此低的价格,陈元德自然不肯出售了,于是非常委婉的拒绝了,不想因此引来了杀身之祸! 先是妻子吴氏和女儿前往寺庙上香的路上,被一群蒙面人劫持走了,而后送来一封书信,让陈元德识时务,并用三千两银子赎人。 很明显,这是九公子—范人杰在暗中使坏,怎么办? 范家势大、陈家势弱,兼之人质在人家手上,硬拼肯定是不行的,无奈之下,陈元德忍痛低价出售了丝绸铺子,而后变卖家当,好不容易拼凑了三千两银子,放到了指定地点! 没想到的是,店铺卖出去了,银子也送出去了,妻女却没有放回来。 又过了几天,有人在城外的乱葬岗中发现了两具女尸,正是吴氏母女,二人都是被绳子勒死的,而且身上衣衫凌乱,显然生前遭受了凌辱。 妻女遇害,陈元德再是老实,也不禁发怒发狂,于是一纸诉状将范人杰告上了本地府衙,要为妻女讨回公道! 可本地大小官员们,早就和八大晋商狼狈为奸了,接到状纸之后,非但没有为其主持公道,反而以证据不足、诬陷他人为名,打了陈元德五十大板,罚了五百两银子。 本地官员不肯为自己做主,怎么办? 那就往上告! 养好伤之后,陈元德让儿子留下看家,自己准备了干粮、盘缠,离开大同城,前往宣府城—宣大总督府告状,然后……就如泥牛入海一般没了消息。 再说陈羽,自从父亲离开之后,生活上没了依靠,自己又没有一技之长,只能靠着典当家中的东西勉强度日。 今天下午,陈羽又去当铺里典当东西,结果遇到了踏山熊一伙。 踏山熊,就是打人的那个黑大个,乃是本地有名的恶霸,仗着身强力壮,会几手野路子拳脚,纠集了一伙子泼皮无赖,整日里敲诈勒索,无恶不作,而且和九公子—范人杰有些关系,是其手下的一条恶犬,专门做一些见不得人的黑暗勾当! 踏山熊也是去典当的,而且典当的物品中有两支金簪、两对金耳环……还有一根纯银烟袋锅子。 陈羽在旁边立刻认出来了,金簪、金耳环是母亲和姐姐的饰品,纯银烟袋锅子则是父亲的心爱之物,这些东西为何在踏山熊手中呢……答案不言可知。 想到遇害的亲人们,陈羽顿时血灌瞳仁,冲上去和踏山熊一伙撕打起来,于是就有了开头的一幕。 “不能再打了,再打就出人命了,你们要吃人命官司吗?” “住手,快住手,否则我们去报官了!” …… “呸,小子,算你命大,今天老子放过你了,下次别再让老子看到,否则老子弄死你!” “踏山熊,有本事你今天就弄死小爷,否则的话,小爷早晚弄死你!” “哈哈,小兔崽子,人不大,口气不小,有种你就到东门外的七星观找老子,老子挖好坑等着你!” …… 陈羽虽然拼命反抗,可一个瘦弱的少年郎,如何是十几个彪形大汉的对手,很快就被打翻在地,满脸都是鲜血,大有被活活打死的危险。 围观的百姓们愤怒了,虽然不敢上前制止,却集体大喊了起来。 众怒难犯,而且当街打死人的确是件麻烦事,于是踏山熊一伙人停了手,而后说说笑笑的离开了,对于身后传来的威胁话语,则根本没当一回事! 不止是这些泼皮,就连围观的百姓们也都认为,陈羽是在说大话,一个平时连只鸡都不敢杀的人,又如何敢杀人呢? 混人群中的秦锋则有不同看法,因为从这个满脸是血的少年眼中,秦锋看到了复仇的火焰和浓烈的杀气,不过嘛,要想报仇的话,光有杀气远远不够,还得有足够的胆量和狠辣的心肠才行。 就不知这个少年,是否有这两样东西,如果没有的话,只怕终其一生报仇无望,如果有的话,自己不介意助其一臂之力,让其向踏山熊、范人杰讨回公道!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五十七章 安插一颗暗钉! 七星观位于大同城东门外的一座土岗上,本是两名散居道士的修行之地,后来踏山熊一伙人故意寻衅闹事,强行赶走了两名老道士,霸占了七星观,作为他们聚众赌博、窝藏赃物的巢穴。 深夜,二更时分,乌云遮月,可见度极低。 大同城东门外的一条崎岖小路上,一道人影正在慢慢行进着,没有打灯笼、没有举火把,也没有别的照明之物,全靠一根随手捡来的木棍探路前行,在黑暗中跌跌撞撞的,不时载个跟头。 可每次栽倒之后,人影都会顽强的爬起来,继续前行! …… 半个更次之后,天上的乌云渐渐散开了,露出了又大又圆的月亮。 明亮的月光,照出了人影的本来面目,是一个鼻青脸肿、伤痕累累的少年,非是旁人,正是白天之时,在当铺门前被踏山熊一伙狠狠围殴了一顿的陈羽。 自从得知父母、姐姐的死与踏山熊一伙人有关之后,陈羽恨的咬牙切齿,同时立誓一定要弄清事情真相,为亲人们报仇雪恨,可是对方人多势众、拳头又硬,自己孤身一人、手无缚鸡之力,硬拼肯定不行的。 思之再三,陈羽决定深夜潜入七星观,将事情调查清楚,如果真是踏山熊一伙干的,自己就和他们拼了,杀一个够本,杀两个有赚,至于自己的生死,已经不在考虑范围之内了,大不了去地府和亲人们团聚。 …… 片刻之后,七星观到了,大门关闭着,门缝中隐约有灯光透出来,侧耳倾听,里面却是一点声音也没有,莫非踏山熊一伙人喝醉了酒、全都睡着了? 那样的话,可真是天助自己了,溜进去,抓住踏山熊,问个清楚! 想到这里,陈羽用力推了推大门,发现里面有粗木门栓顶着,根本推不开。 翻墙进去? 七星观的围墙足有一丈高,而且墙体光滑,没有借力之处,陈羽试着爬了几次,全都掉了下来,还把屁股摔的生疼。 这一刻,陈羽非常痛恨自己,为什么以前没有练武、没有锻炼体魄,而是整天抱着四书五经苦读,如今到了关键时刻,那些书籍一点用都没有。 怎么办,放弃吗? 不行,决不放弃,天无绝人之路,一定有办法的。 又一次翻墙失败后,陈羽狠狠拧了大腿两下,用疼痛强迫自己镇定下来,而后四处转悠起来,看看有没有别的入口? 结果还真找到了,在七星观的东侧围墙个狗洞,从这里可以钻进七星观。 钻狗洞,对于普通人来说是一件丢脸的事情,对于读过圣贤书的人来说更是奇耻大辱! 孔子曰君子死,冠不免! 孟子曰大丈夫宁死不辱! 半圣朱熹说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 可在血海深仇面前,这些圣人之言都玩他去吧! 陈羽毫不犹豫的跪下来,笨拙的从狗洞钻了进去,而后穿过小花园、绕过东侧殿,来到了灯火通明的玉皇殿,屈身躲在了窗台… 只见踏山熊一伙人根本没喝酒,更没有睡觉,之所以没有一点声响,是因为这伙人都被绳索五花大绑了起来,嘴巴里塞着破布,在大殿东侧一字排开,动都不敢动一下,目光中满是恐惧之色,就像见到了洪荒猛兽一般。 大殿内没有洪荒猛兽,只有一个黑衣蒙面人,坐在一把太师椅上,还跷着二郎腿,显得极为悠闲。 一个人,轻而易举的生擒十几个人,可怕! …… “不错,敢孤身闯入这里,算是了个有胆量的,就是速度太慢了,我整整等了你一个时辰……说的就是你,陈羽,别在窗台下躲着了,进来吧,我对你没有恶意!” “阁下是谁,为何知道我的名字,在这里等我又是什么意思?” “哈哈,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能帮你查找真凶、报仇雪恨,踏山熊一伙已经被绑住了,你可以随意处置,等处置完之后,你我再慢慢细谈如何?” “好!” 陈羽点点头,迈步来到了踏山熊面前,将其口中破布扯了出来,而后开口问道“说,我爹、我娘、我姐姐是不是被你们害死的?” “没有,陈公子,我们没有害你爹娘和姐姐,至于白天的事情,纯属误会,误会啊!” “你说是误会,那我娘、我姐姐的首饰,我爹的纯银烟袋锅子,为什么在你的手中?” “这个……这个嘛……那些东西都是我赌钱赢来的,没错,就是赢来的,不信的话,你可以放开我,我带你去赌场中找人对峙!” “哼,花言巧语,休想骗我,如果你真在赌场中赢了钱,又何须去当铺典当东西呢,其中肯定有问题,看来不给你点苦头吃,你是不会说实话了……啪啪!” 说话间,陈羽抡起巴掌就是一顿猛抽,试图逼问出口供来。 可踏山熊是什么人,那是出了名的破落户、滚刀肉,整天在街上和人打架斗殴,断手断脚都是寻常事,挨上几巴掌更不在乎了,因此上,虽然被打的满嘴是血,却不肯改口。 又逼问其他泼皮,同样没人招供。 这时候,坐在旁边的黑衣蒙面人开口了“对付这些滚刀肉,你这样是不行的,必须用点非常手段,看到桌上的蜡烛没有,扒下他们的靴袜,用火苗烧他们的脚心,不招,烧大腿,还不招,烧他们的脐下三寸!” “多谢指教!” 陈羽依计行事,拿起桌上的蜡烛,开始用火刑逼问。 还别说,这一招果然有用,只是片刻功夫,就有好几个泼皮争先恐后交代了。 “住手、快住手,别烧了,我说,全都说……是九公子范人杰看上了你家的霓裳阁,想用低价买过来,可是你爹不肯答应,九公子这才命我们绑架了你娘和你姐,以此逼迫你爹就范。” “没错,本来我们想收钱放人的,可是你姐姐如花似玉,你娘风韵犹存,踏山熊这个混蛋起了色心,于是侮辱了她们,而后用绳子勒死、抛尸荒野。” “呸,你们几个王八蛋,竟然出卖老子,什么叫老子起了色心,你们不是同样有份吗,事是大家一起干的,要死就一起死,休想推到老子一个人头上!” …… “陈公子的爹,是被你半路截杀的,这点总没错吧?” “没错是没错,可我是奉了九公子的命令行事,真算起来,九公子才是元凶,我最多算个从犯而已。” 为了推卸责任,踏山熊和泼皮们争吵了起来,而在争吵过程中,将杀害陈家三口的事情交待的清清楚楚。 另一边,弄清事情真相之后,陈羽的牙齿咬的咯咯作响,嘴唇都被咬破了,鲜血顺着嘴角流淌下来…… “爹、娘、姐姐,你们的在天之灵看好了,今夜我要手刃仇人,为你们报仇雪恨了!” 说话间,陈羽从怀中掏出一把磨的雪亮的菜刀,狠狠砍在了踏山熊的脖子上,鲜血顿时喷出,而后是第二刀、第三刀…… 因为没有经验,力量又小,一连砍了三十多刀,才将踏山熊的人头砍下来,弄的满地鲜血和碎肉,其状惨不忍睹。 “呕……呕!” 看着地上的人头,又看看自己沾满鲜血的双手,陈羽呆愣片刻,猛地后退几步,扔掉手中菜刀,而后跪地大吐了起来…… 一个平时连鸡都没杀过的少年,突然间杀了人,这点反应是正常的。 不吐,那才奇怪。 …… “第一次杀人,难免有点反应,以后慢慢习惯就好了,算了,我这人心肠好,帮你解决掉其余的杂碎吧!” “大侠饶命、饶命啊,我们忏悔,我们再也不敢了!” “哼,为非作歹,杀害良善,饶恕不得,你们这群人渣败类,还是到十八层地狱去忏悔吧,我送你们一程!” …… 就在陈羽跪地狂吐之时,黑衣蒙面人走了过来,捡起地上的菜刀,对着其余的泼皮下手了,一刀一个,干净利落,就跟杀鸡一样容易。 全都解决掉之后,这才对着勉强止吐的陈羽说道“陈公子,恭喜了,大仇得报!” “不,踏山熊一伙不过是爪牙罢了,九公子—范人杰才是罪魁祸首,此人不死,我的大仇就不算报了!” “哦,你想杀了范人杰?” “想,可是……可是我做不到,范家的势力太强了!” “呵呵,不要紧,我可以帮你!” “你帮我,为什么?” “很简单,范人杰是你的仇人,同样也是我的仇人,而且是不死不休的仇人!” 老话说的好朋友的朋友未必是朋友,可敌人的敌人一定是好朋友。 共同的目标,可以让两个陌生人团结一致、精诚合作,想到这里,陈羽微微点头。 “范家富可敌国,范人杰更是出了名的阴险狡诈,阁下如何帮我报仇?” “哈哈,我有个计划,定能报仇雪恨第一步,我会教你一些格斗、易容、暗杀技巧,还有心理战术,你要认真的学,如此才有复仇的能力。 第二步,你要改换名字,离开大同城,到外面闯荡三年,增加阅历、磨砺意志,还有就是多吃多喝,争取将自己吃成一个大胖子,胖到面目全非,没人能认出你的本来面目就最好了。 第三步,回到大同城,找上范人杰……” “返回大同城,找上范人杰,而后利用新身份接近他,趁其不备,进行刺杀?” “错了,让你返回大同城,不是刺杀范人杰,而是投靠范人杰,做他手下的狗腿子,如果能成为他的心腹人就更好了!” “什么,你让我做仇人的狗腿子?” 陈羽的眼睛瞬间红了,让自己给仇人做狗腿子,那比杀了自己还要难受百倍,眼前的黑衣蒙面人莫非在胡说八道、消遣自己? 可听其说话的语气,并没有消遣之意,莫非另有深意? “别急,我问你个问题,范人杰害了你的全家,你是想杀他一个人报仇呢,还是想将整个范家斩尽杀绝、鸡犬不留呢?” “自然是斩尽杀绝、鸡犬不留了,如此既报了我的私仇,也为山西的百姓们除一大害!” “着啊,问题是,范家乃是八大晋商之首,势力极为庞大,想要将其毁灭可不是一件容易事,因此上,你才要改名换姓,接近范人杰,做其手下的狗腿子,而后一点一点往上爬,争取掌握范家的秘密和死穴! 等到时机成熟之时,你我里应外合,一举拿下范家,斩尽杀绝,鸡犬不留……这个计划很复杂,还要付出巨大代价,究竟参不参与,你可以回去慢慢的想。 这样吧,我给你两天时间,两天之后,如果你想参与这个计划,就到城北的乱葬岗中找我,如果不想参与,那就不必去了,以后你我再不相见,各自保重吧!” “好,多谢阁下今夜出手相助,至于计划的事情,在下会慎重考虑的!” 陈羽有点发懵,因为今晚发生的事情太不可思议了,黑衣蒙面人究竟是什么来头,是真心帮助自己,还是要利用自己? 那个计划,真能灭掉庞然大物的范家吗? 自己又该何去何从? 带着无数疑问,陈羽转身离开了七星观。 待其离开之后,黑衣服蒙面人扯下了脸上的黑巾,露出了本来面目,非是旁人,正是秦锋。 白天之时,秦锋看到了当铺门口的一幕,于是抢先一步来到七星观中,制服了踏山熊一伙,而后交给陈羽处置,这样做有两个目的 一则,陈家人太可怜了,助其复仇,理所应当! 二则,经过观察,发现陈羽是个可塑之才,若是好好培养一番,将其作为一颗暗钉插入八大晋商内部,以后收拾八大晋商之时,可就容易多了。 剩下的事就简单了,秦锋找来干柴、菜油,一把大火将七星观烧个干干净净,而后离开土岗。 至于陈羽那边,秦锋并不担心,因为秦锋相信,这个身负血海深仇的少年人,一定会来找自己的。 果不其然,第二天晚上,当秦锋来到城北乱葬岗之时,陈羽已经等在那里了。 …… 之后的日子里,秦锋的生活很有规律,上午在客栈中睡觉,下午到大街上遛弯,监视八大晋商的举动,晚上则前往乱葬岗中,教陈羽各种本领,后者很认真,也很有天赋,故而学的非常快! 而就在秦锋认真调教陈羽之时,财运隆总号出事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五十八章 真假难辨的银票! 崇祯三年—九月三十日,晴。 时逢月底,按照规矩,大同城内的大小商号都要清点账目,确认盈亏。 财运隆总号宽敞的后堂中,横六竖四共计摆放着二十四张红木桌案,桌案上放有算盘、账本、印盒、笔墨等物。 每一张桌案后面,还坐着一位经验丰富的账房先生,一手翻阅账册,一手拨打算珠,啪啪声急如爆豆、连绵不绝。 另有数十名身强力壮的伙计,不断抬来整箱整箱的黄金、白银、珠宝、银票……清点数目,核算入账。 这些金银珠宝,有的是财运隆总号的盈利,有的是各处分号送来的,清点之后,会由八大晋商按照比例进行分成,其数目绝对相当可观! …… 后堂主位上,摆放着一张名贵的紫檀玫瑰椅,上面坐着一位相貌俊美的青年男子,正是九公子—范人杰,同时也是财运隆总号的实际掌控者。 如今财运隆总号生意兴隆、日进斗金,范人杰自然是得意万分了,同时盘算着,下个月要多印制一些银票,投入到商业运营中,进而赚取更多的钱财。 银票,真是好东西啊! 以前八大晋商和山西境内其他商人做生意,采买各种货物,必须支付真金白银才行。 现在则不同了,只需要支付一张银票就行了。 换而言之,八大晋商不出一文本钱,只要印刷一些纸片子,就能投入到商业流通中,进而赚取到不计其数的真金白银,甚至是空手套白狼,如此操作,简直让人爽翻天啊。 美中不足的是,银票的流通范围太小了,只限于山西一地而已,如果能让银票流通陕西、四川、河南、湖广……进而流通全国各地,那时候,商界霸主之位,非八大晋商莫属了! 范家身为八大晋商之首,就能成为天下第一商业家族,而自己身为范家继承人,未来的家主,自然就是天下第一首富了,比之当年的沈万三还要胜上几筹,哈哈! 想到得意之处,范人杰不禁仰头大笑了起来,可是笑到一半又停了下来,因为想到了一件困扰自己许久的事情。 要知道,开钱庄、印银票这个计划,本是从秦商那边传过来的,八大晋商得知之后,为了避免落于人后,动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日夜不停的忙碌,终于抢先一步开了钱庄,印了银票。 现如今,财运隆钱庄已经开设了二十多家分号,印刷出来的银票更是在山西全境流通,赚取了大量的财富,而首倡计划的秦商那边却迟迟不见行动,连一家钱庄都没有开,这是为什么呢? 流寇作乱,影响了正常的商业流通? 秦商们内部不合,无法齐心合力开设钱庄? 金银储备不足,无法支撑钱庄的日常运作? …… 连着想了好几个理由,每一条似乎都说的过去,可是仔细想想,又似乎都说不过去。 商人之道,在于赚取利润,换而言之,只要有足够的利润,这世上就没有商人们不能干、不敢干、干不成的事情,既然如此,面对着巨大的利润,秦商们为何迟迟无动于衷,他们到底在顾虑什么? 这件事弄不清楚,自己寝食难安啊! 要不然,明天去见薛瑾瑜一面,试试能不能从其口中套出点有用的消息? …… 正当范人杰反复思索之时,一名账房先生手握两张银票,慌里慌张的跑了过来,而后开口道“启禀九公子,出大事了!” “出什么事了,慌张成这个样子,是不是账目算错了?” “回九公子的话,账目没错,是银票,是银票出错了,小人刚才清点之时,竟然发现了两张一模一样的银票!” …… 八大晋商发行的银票都是精心印制的,每一张上都有不同的编码和密押,绝无重复者,如今却出现了两张一模一样的,那就只有一个解释,其中一张是假银票。 出现了假银票,范人杰吃惊吗? 不吃惊! 因为八大晋商在开钱庄、印银票之初,就预料到有人会进行伪造,套取钱财,故而派了大量人手,在山西各地秘密探查,一旦发现有人伪造银票,立刻以雷霆手段除掉,可是收拾了不少人呢? 另外吗,印制银票不是种大白菜,需要极高的技术水平才行,而那些伪造出来的银票,大都质量粗糙、漏洞百出,用来诈骗钱财,很容易被人识破的,偶尔有几个漏网之鱼,也翻不起什么大浪。 因此上,账房先生说发现了两张一模一样的银票,范人杰毫不惊慌,只以为手下人马虎大意,放过了一条漏网之鱼,下次小心点就是了。 可当看到那两张银票,并用手摸了摸之后,范人杰的脸色顿时大变,冷汗随之流了下来,因为自己也无法分辨真假。 要知道,范人杰坐镇财运隆总号多日,经过手的银票足有数千张之多,简直熟的不能再熟了,银票是真是假,一看就知,一摸就知。 可是现在呢,两张银票拿在手中,看了又看,摸了又摸,纸张质感、印刷颜色、印章、花纹、秘押……全都一模一样,根本分不出谁是真、谁是假? 假银票不可怕,可是以假乱真的银票就可怕了。 这样的假银票,究竟是谁伪造出来的,又伪造了多少? 范人杰正想下令,严查这张假银票的来历,可话还没说出口,又有几名账房先生慌里慌张的跑了过来…… “启禀九公子,大事不好了,小人这里也发现了两张一模一样的银票,根本无法分辨真假!” “九公子,小人这里也发现了两张!” “九公子,小人这里发现了三张,而且是三千两面额的大银票,完全一模一样!” “九公子,怎么办啊?” …… “都别吵吵了,容我好好想一想,这么多假银票,究竟是谁伪造出来的,这是要置我们的钱庄于死地啊!” 不断有真假难辨的银票被发现,其总额已经超过了二十万两之多,而且数量还在增加中,面对如此棘手的场面,九公子—范人杰猛拍额头,却想不出什么好的应对之策! 无奈之下,只能下令暂时停止清点账目,将那些真假难辨的银票装在一个箱子里,而后带上一队护卫,火急火燎的返回家中。 那知到了家中一看,包括自己老子在内的八大晋商,全都聚集在议事大厅中,人人面色阴沉如铁! 原来不止是财运隆总号,八大晋商名下很多商铺盘点之时,都发现了大量真假难辨的银票,其总额超过了百万之数,而且还在不断增加中。 八大晋商不知如何是好,这才聚集一处,商议对策。 “启禀父亲,财运隆今日盘点账目,结果发现了大量真假难辨的银票!” “嗯,银票的事情,我已经知道了!” “父亲,如此多的假银票,若是随意流通的话,足以将咱们置于死地,咱们如此应对是好?” “别慌,为父已经派人去请丁供奉、孙供奉等人了,相信他们一定能辨出真假的,只要找到了假银票的破绽,将之公诸于众,以后让大家都拒收假银票,事态就可以控制住了,而后再顺藤摸瓜,找到伪造银票之人,斩尽杀绝,一个不留!” 范永斗话音刚落,就见在家丁的引领下,一伙人走进了大厅当中,为首两名须发皆白的老者,看样子已经七旬有余了,但是精神抖擞,走路又快又稳,连拐杖都不用,余者或是目光敏锐,或是气宇轩昂,没有一个平凡之辈。 原来八大晋商深深知道,要想让银票顺利的流通四方,第一要务就是多层加秘、防止伪造,故而在筹备之初,不惜花费重金从全国各地招募了一批造纸、印刷、刻章高手,作为供奉,养在家中,专门负责印制银票之事。 尤其是为首两名老者,一名丁从言、一名孙伯轩,乃是用尽诸多手段,好不容易才从京城—宝钞提举司中挖来的高手,二人印制宝钞近五十年,里面的门道就没有不清楚的。 让这帮专门印制银票的人,来分辨银票的真假,想来没有问题吧? “见过诸位家主!” “丁供奉、孙供奉,你们快来看看吧,众商铺最近收到了很多重复的银票,真假难辨!” “诸位家主莫慌,容我等看一看,分辨真假!” …… 一群供奉们走上前,从箱子中取出银票,而后又看又摸,用灯火照、用药水泡……连着换了十几种方法,结果全都傻眼了。 因为十几种方法试下来,依旧无法分辨银票的真假,重复的银票完全一模一样,连细微处都没有任何区别,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供奉们互相看看,冷汗全都下来了,要知道,他们这群人就靠着印制银票,才过上了吃香喝辣、要啥有啥的好日子,如今连银票真假都分辨不出来,岂不是砸了饭碗吗? 更严重的是,八大晋商不仅嗜财如命,而且心狠手辣,如果分辨银票事情办不好,导致八大晋商损失大量钱财,那时候,盛怒之下,只怕一众供奉们丟的不止是饭碗,还有项上人头呢! 怎么办? 怎么办?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五十九怒火中烧的八大晋商! “丁供奉、孙供奉,你们分辨出银票的真假没有?” “这个……这个……” “哼,自从你们来到大同城之后,天天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绫罗绸缎、住的是高堂广厦……小日子过的比县太爷都舒服,如今到了关键时刻,却连银票真假都分辨不出来,养着你们又有何用?” “诸位家主息怒,请再给小人们一点时间,我们一定分辨出这些银票的真假!” …… 眼看迟迟无法分辨出银票的真假,八位家主的脸色更加阴沉了,催促的话语当中,隐隐带着杀气! 如此情况,可把一众供奉们吓坏了,人人满头大汗,急的抓耳挠腮…… “大家伙快想想办法吧,再想不出来的话,不仅饭碗保不住,怕是连吃饭的家伙都保不住了!” “唉,一直在拼命想,可实在没办啊,这些银票就像是一母所生的孪生兄弟,完全一模一样,根本看不出区别!” “孪生兄弟,一母多生……难道是……试一试……果然是这样,我知道答案了,哈哈!” 狗急跳墙,人急智生,这话说的一点不错。 巨大压力下,丁供奉的脑海中灵光一闪,似乎想到了什么事情,而后拿起几张银票,将其浸泡到了水中,又拿起一根细细的银针,轻划银票的边缘部位……最后大笑了起来。 其他供奉不明所以,连忙过来询问“丁供奉,您是不是分辨出来了?” “没错,我分辨出来了,这些银票全都是真的!” “什么,都是真的?” “对,银票都是真的,但也都是假的,更准确的说是真中带假、假中带真,真假合一,神难辨真假!” …… 供奉们更加糊涂了,甚至有人怀疑丁供奉是不是压力太大,被逼疯了胡言乱语,什么叫都是真的,也都是假的? 无奈之下,丁供奉只好详细解释起来。 “诸位,你们可听说过世间有一门绝技,叫做脱骨法吗?” “脱骨法,什么东西?” “在下略知一二,以后听家师提起过,世间有一门绝技叫做脱骨法,可以将薄薄的一张画纸揭为数层,各层的大小、薄厚、图案完全一模一样……丁供奉的意思是说,这些银票都是用脱骨法制造出来的?” “不错,老夫可以用项上人头担保,这些银票绝对是用脱骨法制作出来的,而且从薄厚程度上来看,制作者的功力还不太深厚,只能一分为三,故而这些银票都是三张一模一样……原以为这门绝技早已失传了,没想到仍有传人在世,若是能亲眼见一见,老夫死而无憾啊!” 谜底解开了,在场的供奉、家主们也都听懂了,可难题依旧没有解决,反而变的更加棘手了。 正如丁供奉说的那样,这些用脱骨法制造出来的银票,真中带假、假中带真,真假合为一体,根本无法进行区分。 无法区分,任由这些银票制造、流通下去,后果不堪设想,怎么办? 怎么办? …… 办法一时间没想出来,更大的麻烦却来了,只见几名钱庄的管事狼狈不堪的闯进了大厅当中“诸位家主,大事不好了!” “是不是钱庄出事了??” “正是,从中午时分开始,大量的人涌进钱庄中,要求用银票兑换现银,前面的人群兑完了,后面的人群立刻涌进来,而且数量越来越多,照这样下去,只怕用不了几天,咱们库存的金银就要被兑光了,事态紧急,还请诸位家主速速决策!” 很显然,银票出问题的消息在民间传播开了,人们担心自己手中的银票有假,故而急于兑换,以免砸在手中。 可如此一来,假银票带来的巨大危害,就全落到八大晋商身上了,怎么办? 立刻命令各处钱庄,停止兑换,保住库存的金银,从而减少损失? 八大晋商互相看了看,全都无奈的摇了摇头,不能那样做啊! 要知道,财运隆钱庄之所以生意兴隆、日进斗金,靠的就是两个字——信用。 一旦停止兑换,失信于人,以后钱庄的生意就没法再做了,印制的银票也没人肯认了,财运隆钱庄这只会下金蛋的母鸡就彻底死翘翘了! 更有甚者,以后没人愿意再和八大晋商做生意了,怕不守信用、坑人……这个后果太严重了,八大晋商承受不起。 可不停止兑换,库存的金银就会被一点点掏空,同样损失巨大,怎么办? 八大晋商商议之后,想出了两条对策“你们几个听真了,命令各处钱庄继续兑换银票,不得停止,再私下告诉账房、伙计们,兑换的时候动作慢一点,能拖多慢就拖多慢,钱庄还要晚开门、早关门,争取将损失降到最低。 同时传出话去,咱们的银票没有问题,假银票的消息是以讹传讹,之所以出现完全一样的银票,是为了节省工本,故意这样印制的……一定要多多宣传,努力安抚人心!” “诺!” 几名管事飞奔而出,前去执行命令了。 八大晋商的脸色却依旧阴沉如水,因为那两条对策只是治标不治本罢了,要想治本,必须找到用脱骨法伪造银票之人,将其杀掉,或者抓起来才行,可是人海茫茫,又毫无头绪,去那里抓人呢? …… “诸位仁兄,你们有没有发现这些银票有点问题?” “废话,当然有问题了,是用脱骨法造出来的假货嘛!” “不,我说的不是这个问题!” 一筹莫展之际,有位身材肥胖的老者站了起来,正是八大晋商之一的黄云发。 黄云发,今年五十二岁,山西—平阳府人氏,本是一名小商人,靠着贩卖生猪为生,日子过的很是辛苦,加之常年和生猪打交道,身上难免沾上难闻的味道,故而得了一个难听的外号猪粪黄! 有一次,黄云发到山村中收购生猪,天降大雨,道路泥泞难行,不小心掉进了山沟里,摔了个半死,却不想因祸得福,竟然在那条山沟中意外发现了埋藏极浅的金矿脉……从此陡然而富,生意越做越大,并成为了八大晋商之一! 另外吗,在八大晋商当中,黄云发的出身最低,身价财富最少,一直处于垫底的存在,故而时常受到其他七人排挤,好在黄云发目光长远、机警过人,又善于趋利避害,故而一直平安无事! …… 黄云发站起来之后,从众多银票中拿出了三张一模一样的,上面全都写着山西大同—财运隆总号—天字一千六百五十八号—凭票兑足色纹银一百两整—大明崇祯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老黄,别打哑迷了,这几张银票到底有什么问题?” “当然有问题了,你们看看这三张银票的日期,还不明白吗?” “日期……啊!” 八大晋商博弈商海多年,个个精明透顶、老奸巨猾,黄云发用言语略一点拨,顿时明白了过来,银票日期真有问题。 不明白吗? 解释一下。 今天是崇祯三年九月三十日,而那三张银票是崇祯三年九月二十四日印制的。 也就是说,六天时间里,三张银票从财运隆总号流出,落入了造假者手中,随既用脱骨法将其一分为三,而后花了出去,几经流转,再次回到了财运隆总号。 短短六天时间,走完这一套复杂流程,说明什么? 说明伪造银票的地方,距离大同城非常之近,甚至有极大可能就在大同城内。 一则,大同城是八大晋商的老巢,在城内伪造银票,反而不容易被人发现,这叫最危险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地方。 二则,大同城内店铺林立、商贾云集,在这样的地方大量使用假银票,再合适不过了。 而伪造者在城内生活,就得住店,吃饭,花钱,而且花的肯定是自己制造的假银票,如此就会留下蛛丝马迹! 换而言之,只要查一查最近几天,大同城内外的客栈、酒楼,那里收到了大量的假银票,就很有可能是伪造者的藏身之地,顺藤摸瓜,就能将之抓住。 “来人啊!” “在!” “立刻分派人手,将大同城内外的大小客栈、酒楼、饭庄仔细查证一遍,看看最近几天之内,那里收到的假银票最多,查到之后,速速来报!” “诺!”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六十章 忍痛割肉! 八大晋商在大同城经营多年,其爪牙、耳目遍布各个角落,几乎到了无孔不入的地步,想要查点事情自然不难了。 很快的,调查结果出来了,最近几天时间里,城内外共有二十四家客栈、酒楼收到过较多的假银票。 换而言之,只要对这些客栈、酒楼进行搜查,或许就能找到伪造银票之人,可是派谁办这件事呢? 八大晋商商议之后,派出了各自的儿子,专门负责此事。 ……… 位于东门内大街上的银福客栈,是选定的二十四个目标之一,而负责搜查这家客栈的,便是八大晋商之一黄家的少家主黄有良。 黄有良,今年二十八岁,个头不高、体型微胖,脸上总是挂着和煦的笑容,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他是黄云发的第五个儿子,人称黄五公子,至于其能力吗? 就像所有男人一样,黄云发发迹之后,不断娶妻纳妾、生育后代,光儿子就有二十二个之多,而在二十二个儿子当中,黄有良不是长子,也不是嫡子,却毫无争议的坐上了少家主的位置,其能力、心机可想而知了。 另外吗,在一众晋商子弟当中,黄有良的人品算是比较好的,很少为非作歹,就像他的名字一样有良,多少还有点良心。 …… 很快的,黄有良带着一队护卫来到了银福客栈的大门前,里面的胖掌柜、伙计们看到之后,急忙跑出来迎接“不知五公子大驾光临,小的们有失远迎,还请五公子多多恕罪!” “好了,不必行虚礼了,立刻给我查一查,你们今天上交的那些银票,是什么人在这里用的!” “是,是,小人立刻就查!” 晋商们做生意,不仅小算盘打的贼精明,账目记得特别细,每一笔收入、开支都有详细的记载,胖掌柜翻阅账本,很快就查出来了。 “回五公子的话,这些银票是三伙客人花费的,一伙是一百五十两,一伙是二百两,还有一伙是两千九百五十两!” “两千九百五十两,是什么人花费的,数额如此之多?” “是一伙从陕西—庆阳府来的客商,说是来山西收购粮食的,共计五十八个人,在客栈内住了十四天,付了一张五百两的银票,又兑换了两千四百五十两的银票,那些银票小人仔细查证过,看着确实没有问题,这才收下的,谁曾想……唉!” 如今假银票的消息,大同城内人人皆知,胖掌柜自然不例外了。 只是胖掌柜想不明白,那些银票看着、摸着都没有一点问题,怎么就是假的? “本公子问你,那些陕西客商之前住在什么地方?” “住在了天字四号院,他们出手挺大方,将整套院子都包下来了。” “现在天字四号院有人吗?” “回五公子的话,最近没有人居住,空着呢!” “带本公子过去看看!” “诺!” …… 在胖掌柜的带领下,黄有良和护卫们来到了天字四号院中,而后开始了地毯式的搜查,每一个角落、每一块地砖、每一个墙缝都不放过,搜查一些可疑之物。 有道是人过留名,雁过留声,如果那一伙陕西客商真有问题的话,相信他们一定会留下蛛丝马迹的。 果不其然。 片刻之后,一名护卫跑了过来“启禀五公子,小的们在东厢房火炕眼中,发现了大量的纸灰,里面还有少许没烧完的纸屑。” “哦,纸灰,看看去!” 如今正值秋季,天气一点都不冷,根本不需要烧炕取暖的,再说了,就算是烧炕,也该用木柴才对,那有烧纸的,这一点的确可疑。 于是乎,黄有良来到了东箱房中,蹲在火眼旁一看,里面果然有大量的纸灰,还有少许没烧完的纸屑。 用手轻轻一摸,顿时感觉到这些纸屑不一般,和八大晋商用来印制银票的纸张完全一样。 紧接着,又有护卫从西厢房的角落中,找到一柄又小巧、又锋利的裁纸刀,而这样的裁纸刀,丁供奉、孙供奉等人都有几把,黄有良见过的。 两样东西的出现,可以证明之前住在这里的陕西客商们,肯定与伪造银票的事情有关系……再往深处想,这件事的幕后黑手,很可能就是秦商中的三大家族,其中又以薛家的嫌疑最大了。 要知道,最近几年,秦、晋两大商帮素来不和,明争暗斗了好多次,故而前者有作案的动机,也有作案的实力。 而这件事一旦证实了,晋商一方誓必疯狂报复,接下来,就是一场惨烈的争斗,不知多少人会牵扯其中,又要付出多大的代价! …… 黄有良是个稳重的人,知道这件事太大了,必须格外小心谨慎才行,故而没有立刻回去禀告,而是将胖掌柜、几名伙计叫了过来,准备重新确认一遍。 “本公子问你们,那伙陕西客商住在这里的时候,可有什么鬼鬼祟祟的行为,或者是可疑之处吗?” “回五公子的话,有的,那伙陕西客商说是来做粮食生意的,可是十几天下来,没见他们去过一次集市,也没和本地粮食商人接触过,而是整天待在院子里面,不知做些什么事,而且院门前有人日夜值守,客栈里的伙计们除了送饭菜,是不准进入其中的,另外吗……” “另外什么,有话直说,不要吞吞吐吐的!” “是,小人也是偶然间发现的,那些陕西客商平时说陕西话,可私下交谈之时,偶尔会甩出几句吴侬细语,甚是奇怪!” “哦,你确定,他们私下说吴侬细语?” “错不了,不仅说吴侬细语,他们平时点菜,也大都是口味清淡的江浙菜,喝南方的花雕酒!” “嘶!” 听了胖掌柜的一番话,五公子—黄有良不禁倒吸一口冷气,事情变的更加复杂了,明明是陕西客商,却私下说吴侬细语,吃江浙菜、喝花雕酒,难道说……这些人根本不是陕西人,而是江浙人冒充的。 江浙地区,那可是徽商们的大本营,徽商冒充秦商,到晋商的地盘上来伪造银票……此事细思极恐啊! 众所周知,当今天下有三大商帮,分别是江浙地区的徽商、山西地区的晋商、陕西地区的秦商。 三者之中,又以徽商一伙的实力最强大了,晋商次之,秦商最弱。 不过嘛,从万历年间开始,晋商们靠着向蒙古、女真各部走私军需物资、出卖军政情报,获得了大量的财富,其实力随之突飞猛进,并生出了吞并秦商、挑战徽商,争做天下第一的想法。 面对晋商的挑衅,徽商一方不甘示弱,立刻予以反击……尤其是最近几年,双方多次明争暗斗,各种手段层出不穷,仇怨越来越深,这次假银票事件,莫非是徽商一伙暗中操作的? 派出一伙人冒充秦商,到大同城内伪造银票,不仅能套取大量金银,削弱晋商一方的实力,还能将脏水泼到秦商的身上,进而引起秦、晋大战! 等秦、晋两方拼的精疲力竭、两败俱伤之时,徽商们再出面收拾残局,一举将二者吞并……真是好阴险、好卑鄙的手段啊! 想到这里,黄有良不再犹豫了,带着搜出来的裁纸刀、纸屑和胖掌柜、几名伙计一同回到了范家大院,而后将事情经过详细讲述了一遍。 八大晋商听完之后,又仔细询问了一遍,确定点滴不漏之后,互相看了看,八张老脸全都变成了锅底色…… “这帮狡猾的南蛮子,满肚子都是坏水,这是想用移花接木之计坑咱们啊,咱们不能吃这个亏,必须找他们算账!” “没错,跟这帮南蛮子拼了!” “别冲动,徽商们实力强大,在朝廷上人脉又广,硬拼的话,咱们占不到便宜!” “没错,不能硬拼,只能智取!” 自从崇祯帝登基之后,朝廷的军政大权就被东林党人把持了,而东林党能够快速崛起,离不开徽商们的鼎力支持,或者说,东林党就是徽商们在朝堂上的代言人。 朝廷上有靠山,荷包里有银子,又占据着南方最富庶的地盘,徽商们的实力不是一般的强大,与之硬拼的话,晋商们毫无胜算可言,这一点,八大晋商全都心知肚明。 既然不能硬拼,那就只有智取了。 接下来,让闲杂人等全都退了出去,八大晋商凑在一起,秘语了许久之后,终于做出了三项决定 第一,命令丁供奉、孙供奉等人,改良技术,印制出一种不怕被伪造的新银票,取代现在市面上流通的旧银票,而且速度上一定要快,如此才能降低钱庄的损失。 第二,筹集财物、调集人手、疏通关系,做好和徽商们全面开战的准备,同时派遣得力之人前往江浙地区,监视徽商们的一举一动,如果有机会,就狠狠阴徽商们一家伙。 第三,拉拢秦商。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徽、晋大战已经不可避免了,而在这场大战中,作为第三方的秦商们举足轻重,不客气的说,秦商们帮助谁,谁就能占据上风。 因此上,必须全力拉拢秦商们,帮助晋商对付徽商,退一步说,也要保持中立,两不相帮,绝不能让秦商帮助徽商,那样晋商们就惨了,非被打个半死不可! 问题是,最近几年秦、晋两大商帮并不和睦,后者没少了欺负前者,如今出事了,想要前者帮忙,又谈何容易呢? “难办也得办,就是付出巨大代价,也得拉拢住秦商,不能让他们站到徽商那边去,否则咱们就惨了!” “说的对,不惜代价,拉拢秦商,如今陕西一带严重缺乏粮食、布匹等物资,咱们可以在这方面做文章,平价出售给他们!” “平价不行,再打个八折吧,顺便帮助运输!” 大灾之年,粮价、布价一路猛涨,之前八大晋商不惜重金,囤积了大量的粮食和布匹,准备狠狠赚上一笔,现在吗,形势所迫,只能忍痛割肉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六十一章 金雕带来的消息! 薛家商队这次来大同城,就是为了购买粮食、布匹等生活物资,用来救济灾民,之前因为八大晋商提出的条件太苛刻了,故而没能购买成功,还受了一肚子的窝囊气! 现在不同了,情况来了个大反转,八大晋商不仅主动上门联系,愿以低价出售粮食、布匹等物资,还愿意在运输上提供帮助,保证畅通无阻。 本着有便宜不占是笨蛋的原则,薛瑾瑜立刻安排人手,大量的购买各种物资,而后以最快速度运回陕西,至于购买物资需要的银子,自然是之前用假银票偷偷兑换来的那些了。 用从八大晋商那里弄来的银子,购买八大晋商的大批物资,再由八大晋商帮助运输……其中滋味,妙不可言啊! …… 就在薛家商队忙着购买物资之时,秦锋骑着一匹刚刚买来的黄骠马出了大同城,向西北方向狂奔三十余里,来到了一座人迹罕至的荒丘 爬上顶端之后,秦锋观察了一下周围的情况,确定没有任何问题了,这才从拎着的包袱中取出几条颜色鲜红的绸缎,而后在荒丘顶上,摆出了一个巨大的‘卍’字标识。 摆好之后,就坐在旁边休息,同时警惕周围的情况。 “嗖……啾啾!” 小半个时辰之后,一道金影带着风声从天而降,稳稳的落在了‘卍’字标识上,正是金雕—闪电。 落地之后,闪电立刻凑到了秦锋身边,同时发出欢快的鸣叫声,就像是小孩子找到了多日未见的好朋友一般。 “闪电,辛苦了!” “啾啾!” “来,给你好吃的!” “啾啾!” …… 秦锋摸了摸闪电的羽毛,以示精神奖励,又从包袱里抽出一条又肥又大的羊腿,是从城内的羊肉摊上买的,新鲜的很,而后放在了地上。 闪电立刻用利爪按住了羊腿,欢快的撕食起来。 趁其进食之际,秦锋从雕腿上解下一节密封的小竹筒,打开之后,里面是一封从府谷城外天威军大营中送来的书信,是董天豹的亲笔。 为了安全起见,信中的文字都是加密的,翻译过后之后,大概意思是说‘就在两天之前,经过长时间的围困,粮尽援绝的府谷城终于被官军们攻破了,破城之后,流寇大首领横天一字王—王嘉胤试图突围逃跑,结果被堵了回来,走投无路之下,牙一咬、心一横,自己横剑自刎了。 二首领紫金梁—王自用拒不投降,持刀与官军展开巷战,力竭,被乱箭射成了马蜂窝! 两位首领死后,失去主心骨的流寇们再没有了继续抵抗下去的勇气,纷纷弃刀投降,降者多达三万余众。’ …… 而随着王嘉胤、王自用的身亡,危害陕西北部多日的三大股流寇就全被剿灭了。 剿灭流寇自然是好事,可后面的事情很麻烦,数万俘虏、数十万灾民急需要安置,这个问题若不尽快解决的话,刚刚被镇压下去的流寇们,很快就会死灰复燃的。 而要解决这个难题,就需要大量的银子、粮食、布匹。 另外吗,书信中还说得知府谷城被攻克的消息,三边总督杨鹤大喜过望,已经从固原城启程,前往府谷城犒劳一众有功将士,同时亲自解决安置俘虏、灾民的问题。 ……………… 看完书信之后,秦锋取出了火折子,将其焚成了灰烬,而后从包袱中取出笔墨纸砚,用旁边一块平整的大青石做桌案,给董天豹、韩山君写了一封加密的回信。 信中告诉二人好好带兵,不要懈怠,更不要因为一点小胜利生出骄傲之心,需知骄兵必败……至于安置俘虏、灾民需要的粮食和银子,自己已经弄到了,很快就会运回去,自己也即将从山西启程,返回陕西了。 写好之后,将书信装入小竹筒中密封好,再绑到已经吃饱的金雕腿上,又和其玩耍了一会儿,后者这才冲天而起,向着西北方向飞去…… 大同和府谷之间的直线距离是四百五十里左右,以金雕的速度一天就能飞到,可比用马传递消息快多了,也更加安全,不用担心贼人半路拦截。 接下来,秦锋收拾好绸缎,重新装入包袱中,而后走下荒丘,翻身上马,慢悠悠的兜了一个大圈子,来到了大同城的北面。 此时天色已经黑下来了,看看周围没有人,秦锋取出一套黑色夜行衣换上,又用黑巾蒙住了头脸,这才催马继续前行,来到了一大片乱葬岗中。 夜幕中的乱葬岗,阴风阵阵、寂静凄冷,还不时冒出几朵碧绿色的鬼火,气氛不是一般的恐怖。 而在一座高大的古墓而是早已等候多时的陈羽。 “先生,您来了!” “嗯!” “先生,今晚我要学点什么?” “不必学了,我教你的那些东西,只要好好练习,足够你自保之用了,我今晚是来和你辞别的。” “辞别,先生要离开大同城了?” “不错,我要离开这里了,去做我该做的事情,你也要离开这里了,去做你该做的事情!” 最近一段时间,陈羽每晚都到乱葬岗中、向秦锋学习各种本领,后者虽然从未露出过本来面目,可前者心中的崇敬之情却越来越重,并以‘先生’相称! 如今分别在即,难免有一些依依不舍之情! 接下来,秦锋向陈羽交待了一些事情,并留下了好几种不同的联系方法,以及半枚饕餮纹和田青玉佩作为信物。 玉佩是在大同城内一家玉石店内买的,材质不错,雕工精细,而后分成两半,一半秦锋留下,一半给了陈羽。 双方约定好了,以后如果有人手持半枚玉佩来找陈羽,并对上了暗语,那就是秦锋派来的使者,可以绝对信任。 如果有玉佩无暗语,或者有暗语无玉佩,那就不可相信,立刻杀掉来人。 …… “离别在即,不知先生还有什么吩咐吗?” “嗯,确有几句话要叮嘱你,听好了,你身负血海深仇,无论用多阴毒的手段报复范家都不算过份;不过嘛,大丈夫立于天地之间,必须恩怨分明、明辨是非,你报复范家没有关系,却不能伤害无辜之人,更不能依仗着学的那些本领,欺男霸女、为非作歹,如果让我知道了你做了伤天害理之事,纵然你躲到天涯海角,我也会找到你,亲手砍了你的脑袋,记住了吗?” “先生放心,在下一定牢记训诫,只除奸恶,不伤良善,若有违背,天诛地灭!” “好,该说的都说完了,以后你好自为之吧,这个给你,里面有你需要的东西。” 说话间,秦锋马背上取下一个包袱递给了陈羽,里面有二百两碎银子、三千两银票,一柄锋利的匕首,以及伪造的户籍黄册、通关文书等物。 而在户籍黄册、通关文书上都写着一个名字涂南仇……这是秦锋给陈羽起的新名字,其中大有深意。 涂是屠的同音字。 南是指南朔州,也就是介休县的古称,而介休县正是八大晋商之首范家的老家。 仇多音字,一为‘球’,一为‘仇’,在这里用前者的发音,却暗含后者的意思。 涂南仇,既为屠光介休范家,为亲人报仇雪恨之意! 交待完之后,秦锋翻身上马,离开了乱葬岗,消失在茫茫夜幕当中…… 另一边,望着渐渐消失的背影,陈羽跪在地上,重重的磕了几个头,而后拎起包袱,也离开了乱葬岗。 从此以后,世上再无满是书生气的陈羽,只有一心讨还血债的涂南仇!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六十二章 回到绥德城! 崇祯三年十月初四,装载着大量粮食、布匹等物资的薛家商队自大同城启程,踏上了回归之路。 十月二十四,商队渡过黄河。 又过了三天,商队顺利抵达绥德城! …… 就在薛家商队顺利回归的同时,那些负责用假银票去山西各地套取珠宝的管事们也陆续回来了………十名管事,平安回来九人,另有一人去地府报道了。 原来那名管事起了贪念,想将套取来的珠宝据为己有,去过富家翁的好日子,于是卷了珠宝、深夜潜逃…… 幸好随行的四名亲兵、伙计忠心耿耿,立刻追了出去,四人追了整整一夜,终于追上了逃跑的管事,将其斩杀,夺回珠宝,并一件不少的带回了绥德城。 人性,果然复杂至极,有见利忘义者,亦有坚持道义者,如何选择,皆在一念之间! ………… 深夜,薛家大院的书房中,灯火通明,亮如白昼,薛财神坐在一副精美的红木书案后面,手持一本《商训》,正在秉灯夜读。 说是秉灯夜读,薛财神的目光却是游离不定,不时向门口瞥一眼,似乎在等什么人? 另有两名心腹书童,站在旁边小心侍候着。 …… 大约过了一顿饭时间,门外传来了脚步声,而后是轻轻的敲门声“笃笃……爹,是我!” “进来吧!” 房门打开,进来两个人,前面的是薛瑾瑜,后面的人则穿着一件纯黑色大斗篷,将身形、头脸全都遮住了,根本看不出本来面目。 看到黑衣人之后,薛财神并不惊讶,而是吩咐两名小书童“你们到门外守着吧,没有命令,不准任何人进来,包括后宅的夫人们!” “诺!” 两名书童答应一声,一前一后走了出去,顺手将房门紧紧关闭,而后到距离书房十丈左右的位置看守,不准任何人靠近。 为何离开十丈远呢? 很简单,有点眼力劲儿的人都能看出来,那名黑衣人身份不一般,肯定和薛家父女有机密之事商谈,这种情况下,自然是离远一点为好,若是离的近了,不小心听到什么,只怕就要去阎王殿做客了。 …… 书房内没有外人了,黑衣人这才脱下斗篷,露出了本来面目,非是旁人,正是秦锋! 这次山西之行,能成功薅到八大晋商的羊毛,薛家出力甚大,于情于理,秦锋都该见一下薛财神,不过这次的事情太大了,为了保密起见,秦锋没敢白天前来,而是换上斗篷,深夜来见。 “秦大人,一路辛苦了。” “不敢当,前辈直呼晚辈的姓名既可,莫要叫什么大人!” “哈哈,今日不同以往了,秦大人如今是杨总督的心腹爱将,征战沙场、屡立奇功,前途不可限量,老夫岂敢不敬呢,来,请坐!” “不敢当,在前辈面前,晚辈永远是晚辈!” …… 三人落座之后,先说了几句客气话,而后迅速转到了这次山西之行上。 “秦大人真是厉害啊,仅仅略施小计,就弄来了数百万财物,让山西那帮奸商吃了个大亏,真是解气,哈哈!” “前辈谬赞了,这次若非薛家鼎力相助,晚辈的计策再好,也断然没有成功的可能,至于八大晋商,个个老奸巨猾,千万不能小觑!” “说的不错,山西那帮奸商的确不能小觑,老夫刚刚收到消息,那帮奸商用重金网罗到了一批高手,准备印制一批新银票,取代在市面上流通的旧银票。 这批新银票很不一般,纸张是新制的,材质特殊、配方保密,难以进行仿制,并在上面加盖了多道黄铜密印。 黄铜密印,据说乃是两宋时期的宫廷秘法,后来宋氏灭亡,这种秘法也消失不见了。 山西那帮奸商挺有本事,竟然找到了秘法传人,据说这种印章盖在纸上之后,其特制的印泥会层层渗透,出现上浓下浅的情况,若是用脱骨法进行分层的话,立刻就会看出印章的颜色深浅不同。 不仅如此,这帮奸商还专门培训了一批辨票人,眼力极为精湛,驻扎各处钱庄、酒楼、客栈中,专门负责辨认银票真假。 总之一句话,以后再想用假银票坑山西那帮奸商的银子,只怕是行不通了。” 听完薛财神的话,秦锋微微点头,却并不吃惊。 八大晋商老奸巨猾,这次吃了个大亏,肯定会吸取教训,而后不惜人力、物力、财力,印制防伪能力更强的银票,防止再次被坑。 不过不要紧,自己坑人的办法多的是,不能用假银票了,下次换别的方法就是了,不把八大晋商坑死决不罢! 谈完了银票的事情,接下来该‘分赃’了。 这次山西之行,共计弄到了价值三百万银子的珠宝,和价值一百多万两银子的粮食、布匹等物资,如此巨大的一笔财富,该如何分配呢? 对此秦锋早有安排分出价值一百万两银子的珠宝归薛家所有,其中五十万是借款,另外五十万是酬劳。 薛家商队走了一趟山西,就获得了五十万两银子的酬劳,可谓是大赚了一笔,但想想整件事情中,薛家承担的风险和付出的辛劳,拿这份酬劳就毫不为过了。 秦锋同样分了价值一百万的珠宝,并由薛家帮忙换成银子、铜铁、棉花、马匹……而后悄悄送往白城子,作为养军、扩军的资本! 最后一百万和运回来的粮食、布匹等物资,暂且交由薛家商队掌管,而后以众秦商们的名义,一点点捐献给三边总督府,用来救济灾民。 这样的分配方法,薛财神表没有任何异议。 至此,正事算是谈完了,可薛财神并没有结束的意思,而是对女儿说到“瑾瑜,你先出去一会儿,我和秦小友谈点私事!” “爹,什么私事啊,还要背着我?” “哈哈,是男人之间的私事,你个女儿家不能听的,乖,先出去吧!” “好吧,女儿告退!” 薛瑾瑜出去了,书房内只剩下了薛财神、秦锋两个人,前者神色不变,看不出喜怒哀乐,后者则是目光转动,意识到情况不妙。 之前还是秦大人,现在变成了秦小友,称呼上发生变化,怕是要兴师问罪吧? 何罪之有呢? 当然是男女之事了。 要知道,薛财神本想将女儿嫁给李岩,来个亲上加亲,结果秦锋一来,这门婚事直接黄了。 而且秦锋和薛瑾瑜之间,关系一直暧昧不清,做父亲的,自然要过问一下了。 当然了,薛财神、秦锋都是聪明人,不会直接谈这件事的,而是用委婉的语言,表达心中的意思,故而二人 “老夫听说秦小友有位未婚妻,花容月貌、贤良淑德,乃是一等一的好女子,不像瑾瑜一般整天以男儿装示人,毫无温柔可言,以后怕是嫁都不好嫁,真是愁死老夫了!”(臭小子,我知道你是有媳妇的人,既然有媳妇,干嘛招惹我的宝贝女儿,你负的了责任吗?) “呵呵,瑾瑜性格活泼,别有一番魅力,与晚辈的未婚妻相比,可谓是春兰秋菊、各有千秋,相信以后一定能找到位好夫婿,前辈不必发愁。”(我是有媳妇不假,可我也喜欢你女儿,两个我都爱!) “哈哈,唯愿如此吧,其实老夫以后招女婿,其他的都不重要,只要人品贵重、用情专一就可以了!”(脚踏两条船,你小子太不要脸了吧?) “哈哈,晚辈倒是以为,惟大英雄能本色,是真名士自风流,男人嘛,多情一点不要紧,只要有担当就好,比如薛前辈您,不就是一位真名士嘛!”(男人好色,天经地义,比如说您老人家,可是娶了二十多个女人呢,我为何不能三妻四妾?) “哈哈,言之有理,言之有理,不过老夫只是一名商贾,可不敢以真名士自居,倒是秦小友,足智多谋、文武双全,称得上少年英雄,有道是宁做英雄妾,不做庸人妻,估计小友以后定然桃花不断啊!”(好吧,算你说的有道理,可我薛某人的女儿不能给一般人做妾,必须是大英雄才行。) “前辈谦虚了,晚辈可不敢以英雄自居,只求能竭尽所能,闯出一番事业就是了!(明白,您有什么条件,尽管狮子大开口就是了。) “以秦小友的才干,闯出一番事业不是难事,以后身穿绯袍,腰横犀带,亦是大有可能啊!” 大明律法规定,只有正二品的官员,才能身穿绯袍,使用犀牛皮腰带。 薛财神的言下之意,想娶自己的女儿做妾,除非秦锋能当上正二品的高官,而在大明朝的武将当中,总兵官是正二品。 当然了,薛财神是位商人,习惯了漫天要价、就地还钱,正二品只是说说而已,其实只要秦锋以后能当上正三品、从三品这样的官职,自己就满意了。 没想到,秦锋没有讨价还价,而是点了点头“借前辈的吉言,晚辈一定奋发图强,争取有朝一日腰横玉带,光宗耀祖!” 大明律法规定只有皇帝、王爷、驸马,公爵、侯爵,正一品大员,才有资格使用玉带。 秦锋这是告诉薛财神,您就放心吧,我以后的成就只在正二品之上,不在正二品之下。 另一边,薛财神没有说话,反复打量着秦锋,又沉思了一会儿,微微点了点头。 来日方长,拭目以待! ……… 十月二十八日,秦锋告别了薛家父女,带领熊大、熊二等人离开庄园,秘密北返,并于八天之后,顺利抵达府谷城。 而在秦锋等人抵达的第二天,三边总督杨鹤也来到了府谷城,接下来……设宴,庆功!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六十三章 庆功宴! 财神庙位于府谷城东北角上,本是供奉比干、赵公明两位财神爷的地方,香火颇为旺盛。 流寇大军攻占府谷城之后,大首领—王嘉胤见财神庙占地宽阔,殿宇金碧辉煌,心中十分喜欢,于是命人驱逐庙祝、砸毁神像,又重新修葺了一番,号称王宫,作为自己的起居之所。 如今官军虽然夺回了府谷城,可城内很多建筑物都毁于兵火之下,变的残破不堪,只有财神庙完整无损,空间又足够大,正好用来开设庆功宴,犒赏一众劳苦功高的将士们。 …… 中午时分,清扫干净的大殿内,三边总督杨鹤头戴乌纱帽,身穿大红色仙鹤补服,稳稳的居中而坐,主持今天的庆功宴,老将军尤世威满身戎装,侧坐相陪。 另有副将、参将、游击、守备……共计百余人,按照官职高低、年龄大小,分坐在大殿两侧,其中就包括已经伤势痊愈的雷大鹏。 至于秦锋,则坐在了末尾处,谁叫他的官职最低,年纪又最小呢。 不过在场的一众将领们,谁也不敢轻视秦锋,因为众将领们都明白,今天的庆功宴开完之后,秦锋的座位肯定会向前挪一挪的,甚至是挪到最前排! …… “诸位将军,举杯、胜饮!” “胜饮!” 庆功宴正式开始了,众将领们大块吃肉、大口喝酒,再来一队美女翩翩起舞、以助酒兴……不好意思了,这些东西全都没有。 实际情况是,每人面前一个小桌子,上面摆着四道菜三鲜豆腐、素炒白菜、腌萝卜条、凉拌芥菜,还有一壶不到四两重的劣质酒水。 有人问了,庆功宴办的如此寒酸,不怕总督大人生气吗? 不怕! 因为今日的酒菜,就是总督杨鹤亲自定下来的,大战之后,灾民无数,急需要进行救济,故而每一分银子都要用在刀刃上,不能铺张浪费,庆功宴也就一切从简了。 至于一众将领们,老老实实的吃喝,没有一个敢抱怨的,一则总督杨鹤以身作则,吃的是同样的简陋饭菜,不搞任何特殊化,别人还敢说什么? 二则今日的酒菜虽然差了点,可还有一道丰盛的大菜,等着众人享用呢——那就是论功行赏、加官晋级,这可比山珍海味诱人多了。 果不其然,庆功宴进行了一会之后,总督杨鹤扣了几下桌案,这是要讲话的意思,一众将领们立刻停止吃喝,静心倾听! “崇祯元年以来,天灾不断、赤地千里,流寇四起,多如牛毛,尤其是王左桂、张存孟、王嘉胤三人,各自聚集数万贼众,四处攻城掠地,将陕北各地弄的一团糟,对江山社稷危害极大! 幸赖诸位将军,带领各部士卒们,披坚执锐、血战沙场,奋不顾身、舍死忘生,这才剿灭了三大流寇,还陕北百姓们一个太平世界。 早在一个月之前,本督就已经将诸位将军的功劳,如实上报给了朝廷,请求论功封赏。 圣上天恩,已经批示了封赏敕书,本督现在进行宣读,第一个,游击将军雷大鹏何在?” “末将在!” 雷大鹏连忙离开座位,来到大堂中间,抱拳行礼。 “游击将军雷大鹏,带领本部人马死守安定城,与数万流寇激战多日,身负多处重伤,犹然死战不退,如此行为,忠勇可嘉,经圣上恩准,吏部审批,特晋升一级,加封榆林镇副参将之职,还望尽忠职守,莫负皇恩!” “末将雷大鹏叩谢圣上恩典,叩谢总督大人提拔!” …… 总督杨鹤宣读敕书的同时,有侍从端过来一个托盘,上面装着一枚副参将官印,一件绯红色从三品猛虎补服,一条金花腰带,还有一块纯银腰牌。 另一边,雷大鹏双手接过托盘,而后双膝跪地,对着京城方向连磕了五个响头,以感谢皇恩浩荡,又膝行到总督杨鹤面前,磕了三个响头,以感谢提拔之恩! 谢恩之后,退回原来的位置上,周围的将领们纷纷抱拳恭贺,雷大鹏则抱拳回礼。 …… “副游击将军刘大龙,身先士卒、率先登城,晋升一级,加封游击将军之职!” “银州关守备赵大宏,血战沙场,斩获极多,晋升一级,加封副游击将军之职” …… 凡是立下大功的将领,全都得到了晋升,功劳不足者,也得到了记功、赏银的奖励,一时之间,恭贺声、同喜声、欢笑声不绝于耳! 最后,轮到秦锋了! “秦锋何在?” “卑职在!” “白城子守备秦锋,统兵有方,征战有功,晋升一级,加封副游击将军之职!” “哗!” “什么,我没听错吧,加封副游击将军?” “没有听错,是加封副游击将军,这个封赏也太不公平了吧?” 封赏敕书宣读之后,在场的众将领们顿时一阵大哗,交头接耳、窃窃私语,全都认为封赏不公。 要知道,原来制定计划之时,秦锋及其麾下数千人马,本来担负的是牵制任务。 可上了战场之后,秦锋智勇并施、如神附体一般,就凭着区区数千人马,硬是消灭了王左桂、张存孟两大股共计十余万流寇,缴获不计其数。 而后千里驰援,帮助老将军尤世威稳住了局势,又略施小计,重创了流寇大军,为攻克府谷城奠定了基础! 不客气的说,剿灭陕北三大流寇的功劳,秦锋一人独占七分! 如此大功,就算不连升三级,封个副参将,也该连升两级,封个游击将军,结果只升了一级,封了个副游击将军,这未免太不公平了吧? 还有将领暗暗猜测,是不是秦锋得罪了什么大人物,这才被从中作梗,吞了功劳,压住了晋升之路?! 将领们没有猜错,的确有人从中作梗,是谁呢? 三边总督杨鹤! 想不明白吧,杨鹤、秦锋关系亲近,前者视后者犹如子侄一般,处处关照、多方维护,又为何从中作梗,不让秦锋高升呢? 因为关爱! 不懂? 解释一下。 在历史长河之中,曾经出现过一些天之骄子,这些人天赋异禀、本领超群,建功立业,无往不胜,其所能达到的人生高度,一般人用上十辈子都无法企及! 不过嘛,这些天之骄子往往没有好下场,不是妻离子散、死于非命,就是落魄潦倒,老无所依。 之所以这样,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天赋太高,崛起速度太快,进而变的骄傲自大,目空一切,得罪了无数人,招来无数嫉妒,最终引来灾祸! 在杨鹤看来,秦锋就是典型的天之骄子,而且是骄子中的骄子,若是让其升迁太快的话,只怕会重蹈覆辙,日后难有好下场。 因此才隐瞒功劳,压制秦锋的升迁速度,为的是苦其心志、磨练毅力,让其一步一个脚印的走下去,这样才能走的长远,走的安全。 如此一番安排,可谓是用心良苦啊! 当然了,杨鹤也有点担心,生怕秦锋太年轻,不了解自己的一片苦心,若是激起逆反心理,那就不好了。 幸好秦锋没有任何怨言,走到大殿中间,双手接过新的大印、官服、腰牌,下跪谢恩,表现的极为从容,还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微笑。 杨鹤微微点头,这才放下心来,稳如泰山,荣辱不惊,如此心性之人,再加上卓越的才能,以后的成就必在自己之上! 封赏完一众将领之后,庆功宴也到了尾声,正当杨鹤要宣布宴会结束,让众人回去休息之时,一名侍从满头大汗的狂奔了进来,怀中还紧紧抱着个装公文的木头匣子,上面写有‘马上飞递’四个字,还贴了四根红色鸡毛。 “启禀总督大人,是京城送来的八百里快马加急!” “速速拿来我看!” 大明朝的驿站传递公文,如果装载的盒子上什么都没写,说明公文不太重要,用正常速度送就行了。 如果写了‘马上飞递’四个字,并贴了一根鸡毛,那就是紧急公文,三百里快马加急。 贴两根鸡毛,四百里快马加急! 贴三根鸡毛,六百里快马加急! 贴四根鸡毛,八百里快马加急,同时也是驿站能达到的最快速度了! 而八百里快马加急,朝廷一般是不会轻易动用的,若是动用了,定有天大的事情发生! …… 杨鹤不敢怠慢,立刻打开木匣,取出里面的公文,飞快的观看起来……顿时双目圆睁,额头冒了冷汗,能让堂堂三边总督紧张成这个样子,可见确有大事发生了。 旁边的老将军尤世威连忙问道“总督大人,究竟出什么事了?” “老将军自己看吧,建奴入关,兵犯京畿,朝廷危矣!”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六十四章 突如其来的消息:女真大军入关了! 自从女真人崛起于白山黑水之间以来,不断向大明朝发起军事进攻,占领了辽东一带大量的土地和城池,并严重威胁到了京师地区的安全。 为了抵御女真人的进攻,保护京师地区的安全,大明朝廷不惜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在辽西走廊地区修筑了一条长达四百余里,由大小四十多座堡垒组成的关—宁—锦防线,并驻扎了十几万精锐部队,由善于用兵的儒将—袁崇焕坐镇指挥。 按理来说,关—宁—锦防线固若金汤,女真人就是用出吃奶的力气,也不可能将之攻破的,又如何进入关内、兵犯京畿呢? …… 带着满腹疑问,老将军—尤世威将八百里加急公文仔细看了一遍,这才了解了情况女真大军真的杀入京畿重地了,不过不是从正面打过去的,而是从侧翼绕过去的。 现在的女真大汗是皇太极,此人比其父努尔哈赤更加厉害,用智勇双全、知人善任八个字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 皇太极深深知道,关—宁—锦防线太坚固了,而女真人兵力有限,根本无法强行攻破,于是耍了个花招 第一步,让大贝勒代善、三贝勒莽古尔泰率领正红、镶红、正蓝三旗的兵马,从正面进攻辽西重镇锦州城,吸引明军的注意力。 第二步,皇太极和其余诸贝勒率领正黄、镶黄、正白、镶白、镶蓝五旗人马,再汇合依附的蒙古科尔沁、喀尔喀、兀良哈、扎鲁特诸部人马,共计十万之众,从沈阳地区向西进发,长途跋涉一千六百余里,经过蒙古草原东部,再折而向南,直扑大明京师北部的长城关隘。 第三步,毁城入关,兵犯京畿! …… 朝廷送来的公文上写的清楚崇祯三年十月十八日,女真人兵分三路,攻克了喜峰口、龙井关、大安口三处要塞,而后毁掉边墙,进入关内。 紧接着,三路大军齐头并进,一连攻克了遵化、良乡、固安、香河……多处城池,劫掠人口、金银、粮食、牲畜不计其数,将京师附近闹了个天翻地覆,如入无人之境一般。 有人问了,京师重地,难道没有明军驻扎吗,为何不进行抵抗呢? 有,而且数量不少,可惜大都是纸面上的数字! 京师做为大明朝的都城,驻扎有内廷四卫、侍卫亲军二十二卫,五军、三千、神机三大营……再加上京畿八府驻军,总兵力高达六十万之众,合称为京营! 问题是,明英宗时期的土木堡之变中,朝廷最精锐的三大营几乎全军覆灭,京城守卫力量严重受损! 之后的景泰、成化、正德、嘉靖几朝,为了加强守卫力量,对京营各部人马进行了多次改革,可是受到种种因素影响,这些改革并没有成功,反而使京营各部编制混乱,战斗力进一步下降。 到了崇祯这一朝,京营差不多就剩个空架子了,纸面上的六十多万大军,实际上只剩下了四分之一,而且都是面有菜色、甲胄不全,多年未曾训练的老弱病残,毫无战斗力可言! 如此京营,面对骁勇善战的女真、蒙古大军,自然是一触即溃、望风而逃了。 无奈之下,急红眼的崇祯皇帝连下旨意一面催促蓟辽总督—袁崇焕抽调关—宁—锦防线上的驻军,星夜驰骋,入卫京师! 另一面命令山东、山西、南直隶、河南、陕西各省督抚,集结大军、出兵勤王、救援京师! ……… 弄清情况之后,老将军—尤世威的第一反应是震惊,第二反应是更加震惊! 震惊的是,奴酋皇太极太狡猾、太大胆了,竟然率领十万之众,远离自己的巢穴,长途跋涉一千多里,绕路偷袭了京畿重地,如此用兵,古来罕见。 更加震惊的是,对皇太极绕路偷袭之事,早就有人事先预料到了。 谁? 秦锋! 记得大半年之前,在固原城—三边总督府内,自己和杨鹤讨论关—宁—锦防线坚不可摧,定能挡住女真人的进攻之时,秦锋就在旁边提醒过,女真人可能会避开正面,从侧翼绕路进关,因此必须建议朝廷,加强京畿周围的防御力量。 对这个提醒,自己和杨鹤都表示赞同,后者更是连上十几封奏折,陈述此事,希望朝廷立刻加强京畿周围的防御力量,以免被女真人钻了空子。 可惜那些奏折送到京师之后,皆如泥牛入海一般,全都没了踪影,显然是没有引起皇帝和内阁重臣们的重视。 如果那时候,皇帝和内阁重臣们能重视一下,及时加强京畿周围的防御力量,现在就不会被女真人打个措手不及了,局势也不会惨到这个地步! 可惜! 太可惜了! 可惜也晚了,还是想想对策吧,真如朝廷命令的那样,集结大军、出兵勤王,救援京师? 杨鹤和尤世威沉思片刻,又互相看了看,同时轻轻摇了摇头,根本办不到啊! 一则陕西距离京师太远了,足足有两千多里路程,中间还要翻高山、渡大河,若是出动大军的话,以陕西如今的穷困样子,粮草、车辆、民夫、饷银……诸多问题都无法解决。 强行出动的话,只怕大军走到半路上,就粮草断绝、人困马乏,最后一哄而散了。 二则,四镇将士浴血奋战数月,好不容易剿灭了陕北三大流寇,若是前去勤王,致使陕北地区兵力空虚,关中、渭南一带的流寇们趁机北上,以前的战果岂不功亏一篑了? 因此上,集结大军、出兵勤王根本行不通。 话又说回来了,京师危急,皇帝有难,身为臣子者也不能置之不理啊,怎么办? “总督大人,四镇大军万万不能离开陕西,至于出兵勤王之事,事急从权,变通一下吧!” “唉,事到如今,也只能如此了!” …… 杨鹤和尤世威低声商议了一会儿,最后决定采取折中之策,四镇大军不能出动,但是可以抽调一支精锐人马,前往京师、勤王护驾。 派那支人马前去,又由谁来领兵呢? 这个问题不必商议,杨鹤、尤世威的目光同时落在秦锋身上,论勇猛、论智谋、论随机应变能力,这都是最佳人选! “秦锋!” “卑职在!” “你来看看这份公文!” “诺!” 秦锋双手接过公文,仔细看了一遍,又看看杨鹤、尤世威二人的神色,心中顿时猜到了八九分,这是要来大活了啊! “秦锋,依你之见,四镇大军可否前往京师,勤王护驾?” “回总督大人的话,此乃军国大事,关系到江山社稷的安危,卑职才疏学浅,不敢轻易议论!” “好了,你就不要故作谦虚了,有什么想法,实话实说就是了,本督不怪罪!” “既然如此,卑职就僭越了……依卑职之愚见嘛,四镇大军不可前往京师!” “哦,原因何在?” “原来有二,一是路途遥远,后勤无法保障,二是流寇未净,需要大军继续追剿,故而四镇大军不能出动,至于前往京师、勤王护驾之事,抽调一支精兵前往既可!” “哈哈,说的不错,真是英雄所见略同啊,那依你之见,抽调那支兵马为好呢?” “回总督大人的话,如此重任,自然是卑职的天威军最合适了!” “哈哈,好、好!” 总督杨鹤笑着点了点头,和聪明人说话就是省事,一点就透、一点就通! “秦锋,天威军何时可以出发?” “回总督大人的话,两个时辰之内既可启程出发!” “什么,两个时辰?” 听到此话,不仅是总督杨鹤,就连老将军—尤世威和周围的将领们都吓了一跳。 要知道,军队远征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安排车辆、准备粮草、修检器械、鼓舞士气……一连串的事情做下来,十天半月都算是快的。 两个时辰之内出发,这可能吗? 不过杨鹤、尤世威都知道,秦锋从不说大话,既然说两个时辰内出发,那就一定能够出发。 这只能说明一点,天威军兵员精良、训练有素,时刻处于战备状态下,而这些自然是秦锋的功劳了。 “好,既然如此,本督命令你,带领本部人马,两个时辰之内启程出发,前往京师,勤王护驾……这是本督的金批令箭、通关文牒,以及各种需用之物,你且收好!” “卑职遵命!” “且慢,回来!” “总督大人还有何吩咐?” “秦锋,你带领人马到达京师之后,一定要处处小心谨慎,凡事三思而后行,切不可冲动行事,更不要轻易得罪人,尤其是那些当朝权贵,明白吗?” “总督大人放心,卑职明白!” 秦锋何等聪明,立刻明白了杨鹤话中意思,京师是什么地方? 那是大明帝国的都城,天子居所,权贵云集,公爵、侯爵、伯爵、驸马……一抓一大把,个个都有深厚的背景,个个都是贪婪奸诈之徒,在这样的地方行军打仗,不仅要打军事仗,还要打政治仗! 两者相比,军事仗难打,政治仗更难打,稍有不慎,就是个人头落地、满门抄斩的下场。 不过嘛,秦锋并不畏惧,所谓的政治仗,不就是比阴险、比奸诈、比心眼儿多嘛,这方面,自己从来不弱于人。 于是乎,再次抱拳行礼之后,秦锋转身离开了财神殿,骑上自己的赤炭火龙驹,直奔天威军大营……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六十五章 出塞! 天威军驻扎在府谷城外的一条小河边上,营盘修筑的整齐有序、壁垒森严,光是一丈多深的环形壕沟就挖了四道,用于戒备的明岗、暗岗更是多达上百个,密布四面八方。 如此营盘,无懈可击! 再说秦锋,乘马返回营中之后,立刻脱下了新官服,换上了自己的金漆山文甲,佩戴好逆鳞宝刀,原本英俊潇洒的美男子,顿时变成了威风凛凛的大将军。 与此同时,韩山君、董天豹、马勇、马武、耗子等人全来了。 “恭贺大人,步步高升!” “行了,都是自己人,就不用来这些虚头巴脑了,你们来的正好,出大事了,咱们要立刻拔营起寨、前往京师!” “好好的,为什么前往京师,究竟出什么大事了?” “半个多月前,女真大军绕路而行,杀入了京畿重地,当今皇帝下了旨意,让各省督抚火速出兵、勤王护驾……咱们便是前去救援的兵马之一,大家速速准备一下,即刻拔营起寨!” …… 秦锋将庆功宴上接到八百里快马加急公文,以及被选中前去救援京师的事情讲述了一遍。 众人听完之后,先是大为震惊,交头接耳的议论了几句,而后火速返回各自的营区,整顿人马、准备开拔。 “呜……呜呜!” 与此同时,天威军大营内响起了号角声,苍劲有力,响彻云霄! 时值申时一刻,大营内的士兵们刚刚吃过午饭,有的躺在帐篷内休息,有的坐在一起闲谈,有的在擦拭盔甲和兵器,气氛十分平和。 突然听到号角声,士兵们丝毫没有慌乱,而是像平时训练的那样,立刻一跃而起,人着甲、马上鞍,收拾釜灶,拔起帐篷……只用了小半个时辰就全都准备好了,而后在空地上整齐列队,组成了一个正方形大阵。 紧接着,在一众亲兵的簇拥下,秦锋来到大阵前面,将事情经过又复述了一遍,最后下达了出发的命令! “哒……哒哒!” 没有喧哗、没有慌乱,更加没有犹豫,士兵们听到命令之后,立刻迈着整齐的步伐,按序离开了营地,向正北方向进军…… 等一等,京师不是在陕西的东面吗,为何天威军的将士们向北进发呢,莫非走错方向了? 没有走错! 天威军向北进发,是秦锋亲自做出的决定,其中自然是有原因的。 从方位上看,从陕西直接向东进发,是前往京师的最近路线了,这点没错。 问题是,向东进发前往京师,必须途径山西,而山西境内有吕梁、太行两条南北走向的大型山脉,正好挡在了必经之路上,这两条山脉形势险峻、山道崎岖,翻越起来十分困难,携带大量马匹、辎重的军队翻越起来就更困难了。 如果走这条路线,只怕两个月都到不了京城,太贻误军机大事了。 另外吗,山西是八大晋商的地盘,而秦锋和八大晋商的关系非常敌对。 若是走山西这条路线,八大晋商肯定会故意找麻烦的,比如无中生有、污蔑秦锋治军不严,纵然手下士兵抢劫百姓财物、侮辱妇女等等,到时候,百口莫辩,事情就麻烦了。 考虑的以上两点,才没有向东进军,而是向北挺进。 秦锋设计的路线是,人马一路向北出长城关隘,再向东渡过黄河,沿着蒙古高原南部的大戈壁滩快速挺进,一直走到滦河西岸,再向南越过长城,进入京畿地区。 这条路线看似绕远了一些,但是路途平坦,少有阻碍,天威军又有大量的马匹、骆驼,可以快速行军。 秦锋推算过,如果辛苦一点,每天坚持行军百里,二十五天左右就能抵达京城脚下了。 凭心而论,这个计划不错,可不要忘了一句话,叫做人算不如天算,天威军能顺利抵达京畿吗,中途会不会出现意外呢? ………………… “呼……呼……呼!” 下午时分,一望无际的大戈壁滩上,狂风呼啸,黄沙漫天,风声之大,仿佛有无数只猛兽在一起疯狂嘶吼! 而在这般狂风当中,一支身穿黑色棉甲的军队正在艰难的逆风而行……正是出塞的天威军! 时值隆冬,戈壁滩上的风不仅大,还特别的冷,刮在人冰冷的皮肤上,就像被小刀子割一样,那滋味,别提了。 即便如此,天威军数千将士没一个人抱怨、没一个人退缩,全都咬紧牙关,竭尽全力的逆风而行。 看到这一幕,走在队伍前列的秦锋一则以喜,一则以忧……喜的是自己麾下的士兵们吃苦耐劳,众志成城,不愧天下精兵出榆林之说。 忧的是,大戈壁滩上道路平坦,利于行军不假,可也有几个不利因素 一是环境恶劣、天气寒冷,风沙极大、水源稀缺。 二是容易受到蒙古人的袭击。 三是沿途没有城镇村庄,无法获得粮食、马料以及其他物资的补充。 以上三点,让人担心,该如何解决呢? 正在思索之际,两名军官骑马来到了近前,正是负责指挥骑兵营的马勇、马武兄弟。 马家兄弟是马贼出身,在大草原、大戈壁滩上混迹过多年,对地理特别熟悉,大军出塞以来,全靠着兄弟二人引领,才没有迷失方向。 “大人,风沙太大了,不利于行军,还是让弟兄们歇一歇吧!” “是啊,大人,依我们兄弟两个的经验,今天的风沙虽然大,但是不会长久,估计晚上就会停下来了,不如暂停行军,找个地方让弟兄们休息一下,吃饱喝足、养足精神,明天一早再行启程不迟!” “嗯,附近有什么避风的地方吗?” “从这里往东北方向走,不出五里就有一座废弃的城堡,叫做玉林城,是以前玉林卫的治所,后来被废弃了,那里又大又坚固,附近还有水源,正好用来修整人马!” “好,立刻调转方向,前往玉林城内修整,等这场大风过去了,再行启程!” “遵命!” …… 在马家兄弟的带领下,大队人马调转了方向,前行五里左右,眼前果然出现了一座废弃的城堡。 城堡是用黄土夯筑的,整体上呈四方型,周长十里左右,开东、南、西、北四座城门,每一座城门上面都刻了字,虽然被风沙侵蚀的厉害,可还能勉强能认出来——玉林城! 大戈壁滩上,为何会有一座城堡,又为何被废弃了呢? 此事与朱元璋有关。 明太祖朱元璋统治时期,大明朝国力强盛,军队战斗力极强,为了开拓北方疆土,在长城以北,西起河套草原、东起大青山的范围内,修筑了东胜、高山、镇朔、定边,玉林……共计十七座城堡,驻扎大量的精兵。 可朱元璋驾崩之后,后世之君一代不如一代,大明朝的国力也是越来越弱,别说开疆拓土了,连固守现有疆土都做不到,于是废弃了十七座城堡,将人马撤到了长城以内。 眼前的玉林城,便是废弃的十七城堡之一。 不得不说,明初的工程质量就是好,虽然被废弃了将近两百年,玉林城的围墙依旧非常坚固,毫无倒塌的迹象,只是被风霜雨雪侵蚀了一些而已。 荒野孤城,其中会不会有危险呢? 为了谨慎起来,秦锋亲自带领一队亲兵入城查看情况。 玉林城内十分空旷,早就没人居住了,但是地面上有很多人畜粪便、烧尽的篝火堆、以及被抛弃的生活废品。 这不奇怪,玉林城废弃之后,那些路过的蒙古人、马贼、走私商队……经常进城躲避风雪、过夜休息,自然要留下一些生活的痕迹了。 …… 在城内查看了一遍,确定没有任何问题之后,秦锋这才让大队人马进来。 进城之后,士兵们埋锅造饭、饮水休息、喂食马匹、骆驼……这些不必细说了。 再说秦锋,安顿好一众将士们之后,向着城中心走去,那里有一座用砖石修葺的建筑物,是以前的玉林卫指挥使衙门……两百年过去了,木制的大门、窗户全都烂没了,但砖石的墙体依旧坚固,亲们略加修整之后,作为临时的中军大帐。 那知刚走进中军大帐,秦锋就觉的右脚被硌了一下,抬起脚来观看,赫然是半个馒头。 谁把馒头仍这里了? 半个馒头又会引发什么呢?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六十六章 半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上)! 有位西方哲学家说过一句名言这个世界并不缺乏美,而是缺乏发现美的眼睛! 同样的,这个世界并不缺乏线索,而是缺乏发现线索的慧眼! 秦锋恰好有一双风尘慧眼,善于观察、善于发现! ……… 偶然从地上捡到的半个馒头,经过一番观察,秦锋发现了两个线索,又推断出两个结果 其一,馒头上虽然沾满了泥土,可是没有发霉变质,也没有任何的异味,由此可以推断出最近几天有人来过玉林城,并在这里用饭休息。 其二,馒头是用最顶级的精面粉制作的,上面残留的齿痕非常平整,由此可以推断出吃这个馒头的人牙齿很整齐,其必出身富贵人家。 要知道,这个时代的穷人们的日常食物很粗糙,对牙齿的磨损很大,故而穷人们的牙齿全都参次不齐、比较难看! 只有出身富贵人家,自幼以细粮为食者,才能拥有一副整齐好看的牙齿。 问题来了,这个拥有一副好牙口的家伙,又是什么身份呢? 玉林城这种地方,一般只有四种人会来四处游牧的蒙古人、神出鬼没的马贼、出塞探查情况的明朝边军,还有要钱不要命的走私商人。 蒙古人以肉食为主,牙齿锋利却不整齐,可以排除。 马贼、边军全都是穷苦出身,不会有这么整齐的牙齿,更舍不得将没吃完的白面馒头随意丢弃,可以排除。 剩下的,就只有走私商人了! 走私商人、出身富贵人家、山西北边的大戈壁滩上……将这些因素联系在一起,秦锋的小脸上不禁露出了阴笑自己运气真好,又遇到了一头大肥猪! 或者说,不是自己的运气好,而是肥猪太贪婪了,为求暴利,不断在这条路线上来回跑,自己想不遇到都难啊。 既然遇到了,那就不用客气了,明天侦查一下情况,再找个机会下手,美美的吃上一顿‘杀猪菜’,嘿嘿! 高兴完了,吃饭、睡觉。 一夜无话! ……… 第二天早晨,狂风果然停下来了,天气转晴、阳光明媚! 经过一夜修整,恢复了精神和体力的天威军将士们离开了玉林城,继续向东行进……与此同时,秦锋放出了金雕—闪电,去寻找目标的准确位置。 …… “啾……啾啾!” 一个半时辰之后,金雕飞了回来,在空中盘旋翻转,做出各种动作,并发出阵阵鸣叫声。 看过这些动作之后,秦锋立刻明白了其中含义,而后命亲兵传唤马勇、马武,兄弟二人很快催马来到近前,抱拳行礼“大人,有何吩咐?” “金雕带回消息了,东南偏东方向、距此大约一百五十里的位置上有一支大型队伍,很可能是八大晋商的走私队伍,你们带一队精锐游骑前去查看,确定一下!” “诺!” “记住了,小心谨慎,藏好行踪,千万不要打草惊蛇了……还有这个,你们带上吧,方便侦查情况!” 说话间,秦锋从怀中拿出一支单筒望远镜,交到了马勇手中。 这支单筒望远镜,是八大晋商派人到东南沿海地区,用重金从一位葡萄牙大商人手中买来的,本想和逆鳞宝刀、中原地图一起献给女真大汗皇太极,讨取欢心,结果被秦锋中途截胡,收入了自己囊中。 自从得到这支单筒望远镜之后,秦锋宝贝的不得了,临阵指挥之时,经常用来观察敌情,从而迅速做出判断,每每料敌于先……这次的事情太重要、又太危险,这才借给了马家兄弟。 “多谢大人,我们一定加倍谨慎小心!”接过望远镜之后,马家兄弟带上一队精锐游骑,前去东南方向探查情况了。 另一边,秦锋指挥着大队人马,继续向东挺进……… 一天。 两天。 三天。 第四天上午,马家兄弟一行人回来了,个个满身尘土,疲惫不堪,显然是受了不少苦。 “启禀大人,全都探查清楚了,东南方向上果然有一支大型商队,大约有八九百人、两千多峰骆驼,全都驮满了货物,虽然没有插认旗,但在大戈壁滩上,只有八大晋商有实力组建这样的大型走私商队了。 而且这帮家伙非常狡猾,每次宿营休息之后,都将营地打扫干净,人畜粪便全部掩埋,还不断的改变行动路线,加之风沙掩盖脚印,我们费了好大力气,兜了好几个大圈子,才找到他们的。 不仅如此,这帮家伙还特别谨慎,每到一处水源地,都要进行检查,确定没有问题了,才准饮水……大人,既然遇到八大晋商的走私商队了,那就相当于肥猪拱门,咱们干一家伙吧?” 为了加快行军速度,天威军这次出征携带的辎重粮草并不多,塞外又是苦寒之地,沿途没有城镇村庄,根本无法补充物资,因此这一路行来,为了节约粮食,将士们每顿只能吃个半饱。 现在好了,老天爷开眼,竟然遇到了一支八大晋商的走私商队,并携带着大量物资。若是将其劫下来,不仅能补充辎重粮草,还能为国除害,可谓是一举两得啊! 因此上,劫是劫定了,关键是怎么劫,一拥而上,大砍大杀? 以天威军的强悍战斗力,干掉一支八九百人的走私商队,自然不成问题了。 不过嘛,八大晋商组建的走私商队,肯定是训练有素、装备精良,与之正面厮杀的话,自己一方肯定会出现伤亡。 秦锋一向爱兵如子,不想让麾下士兵们白白牺牲,故而最好不要强攻,而是智取,比如像上次那样在水源中投毒,放翻整支走私商队。 问题是,马家兄弟交待的清楚,这支走私商队非常谨慎,每到一处水源地都要进行检验,确定没有问题了,才敢饮水……这样如何投毒呢? 嗯,没关系,论到治病救人,自己肯定是不会的,可论到投毒杀人,自己可是高手中的高高手,堪称殿堂级人物。 至于药材,为了避免士兵们长途行军、水土不服生病,辎重营可是携带了不少甘草、大戟、海藻、芫花、甘遂、人参、丹参……一切应有尽有。 有懂行的认肯定说了,这些药材都是补脾益气、清热解毒、滋补身体的良药,如何下毒害人呢? 嘿嘿,中医博大精深,中草药更是玄妙无比,关键就在于搭配二字上。 几种有毒的中药,随便拿出一种来,都能置人于死地,可是搭配在一起服用,却成了治病救人的良药。 同样的,几种强身健体的补药,随便拿出一种来,都对人体大有益处,可搭配在一起服用,却能置人于死地! 运用之妙,存乎一心啊! 目标锁定了,办法想好了,药材是现成的,接下来,就是选定下手时间了。 “大人,走私商队距离咱们一百五十里左右,而且行进速度不快,骑兵营全力奔驰的话,一天一夜就能追上,咱们是否现在就下手?” “不急着下手,悄悄的尾随其后既可,剩下的过几天再说!” 秦锋略加思索,决定过几天再动手,原因有二 一则,走私商队携带的货物众多,若是弄过来之后,就由自己的士兵们运输了,在天气多变的大戈壁滩上运输货物,那可是一件很累人的事情。 与其自己受累,不如让对方受累,等出了大戈壁滩再说,就当使用免费劳力了。 二则,八大晋商的走私商队出塞之初,警惕性肯定非常高,处处小心防备,可是随着路途越走越远,人员越来越疲惫,加之距离终点越来越近,这种警惕性就会慢慢放下了,那时候下手,更加容易成功! 因此上,秦锋不急于下手,而是要像狼群捕食一样,慢慢的追踪猎物,等到时机合适了,再扑上去一口封喉! …… 接下来的日子里,在带领大队人马继续前进的同时,秦锋每天都要派金雕出去一趟,侦查走私商队的具体位置。 而传递回的消息证明,这支走私商队的确很狡猾,不断的改变行动路线,忽左忽右、忽快忽慢,有时走之字形,有人乱兜圈子……毫无规律可言! 这样的行进方式,不可谓不高明! 不过嘛,任你再是狡猾如狐,也逃不过金雕的追踪! 一天。 两天。 三天。 …… 又过了整整八天,周围的环境出现了变化,不再是一望无际的沙石,而是出现了一些稀疏的植物,这说明就要走出大戈壁滩了……与此同时,下手的时机成熟了。 于是乎,让韩山君、董天豹带领大队人马继续前进,秦锋则带着熊家兄弟、马家兄弟和一营骑兵,像饿狼一般扑向了追踪许久的猎物……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六十七章 半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中)! 苦月泉南北长十五丈,东西最宽处不足三丈,最窄处只有区区数尺,平均水深不足八尺,因其形似弯月,水质苦涩,故而得名! 虽然水质苦涩了一些,可在大戈壁滩东部地区,苦月泉是非常重要的水源地之一,凡是经过的商旅、马贼、蒙古部落,都要来这里取水,毕竟有苦水喝,总比没水喝强的多吧! 不止是人,生活在周围的动物们亦是如此。 “嗖……嗖!” 中午时分,一只地羊来到了泉水边,伸出小舌头快速的喝起了水。 接着又来了一只貂鼠。 接着盘羊、黄羊、野马、野骆驼、沙狐、野狼……全都来了,成群结队的围在一起喝水。 这些动物之间,有的是竞争关系,有的是捕食者与被捕食者的关系,平时若是遇到了,少不了一番你死我活的拼斗。 可是现在,全都安静的低头喝水,喝完了立刻离开,将位置让给别的动物,整个过程井然有序,没发生任何争斗。 不在水源旁厮杀争斗,这是野生动物之间不成文的规矩之一,是用千万年时间进化出来的,也正是有这个规矩在,野生动物们才能生存下来。 “哗啦……呦呦……嗷嗷!” 突然间,正在饮水的动物们警觉起来,而后一哄而散,很快就全没了踪影。 在大戈壁滩上,能吓的这些动物们一哄而散的,绝不是什么猛兽,而是人类,也只有凶残的人类,才会在水源旁厮杀争斗,不择手段的厮杀争斗! …… 片刻之后,一支大型商队来到了泉水附近,大约有七八百名伙计,全都配备着刀枪、弓箭、火铳等武器,另有两千多峰骆驼,其中三分之一骑乘,三分之二驮着货物。 因为长途跋涉的缘故,队伍中的人员、骆驼全都露出了疲惫之态,走起路来有气无力的。 “启禀六公子,前面就是苦月泉了!” “好,传令下去,到苦月泉旁休息一个时辰,补充水源,埋锅造饭,吃饱喝足之后咱们再上路!” “诺!” 在商队中发号施令的是一名青年人,三十岁左右,菱形脸、细长眉、狐狸眼,黑亮的目光不断来回闪动,一看就是个精明干练之人! 青年叫做范人逸,乃是八大晋商之首范家的六公子,在一众兄弟当中,素以性格沉稳、做事谨慎而著称,深受其父范永斗的重用,家庭地位颇高,仅次于内定好的继承者九公子—范人杰! 六公子—范人逸本来是负责家族中的茶叶生意的,常年在山西、福建之间跑来跑去,不仅生活平稳,还能享受各地的美味佳肴。 没错,范人逸是一个喜欢享受的人,尤其喜欢口腹之欲,对吃喝很是讲究。 既然是喜欢享受之人,又为何放弃了舒服的茶叶生意,跑到大戈壁滩上吃沙子呢? 说来话长。 一年多前,十三公子范人雄带领一支大型走私商队,前往辽东和女真人进行交易,却没能抵达目的地,而是中途消失不见了。 得知消息之后,八大晋商吃惊非小,立刻派出了大批人手,在大草原、大戈壁滩上来回搜索了多次,却是一点线索都没有找到,上千人的大型商队,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般,消失的无影无踪。 很显然,这支队伍遭遇不测了,并被毁尸灭迹! 至于凶手,有两个怀疑目标一是草原上的蒙古人,二是以打家劫舍为生的马贼们! 于是乎,为了保证走私商道的畅通,八大晋商经过商议之后,做了三件事情一是派人前往辽东面见女真大汗皇太极,献上大量礼物,希望其约束蒙古部众,不要打劫走私商队。 二是重金贿赂了大同镇总兵—姜瓖,让其调动人马出塞,将游荡在蒙汉交界处的马贼们狠狠扫荡了一遍,杀的人头滚滚、血流成河! 三是将性格稳重、精明能干的范人逸调了回来,专门负责走私之事。 自从被调回来之后,范人逸已经带领走私商队,前后往辽东跑了五次,次次平安无事。 …… 片刻之后,商队来到了苦月泉旁边,虽然护卫们皆以口干舌燥,却没急着饮水,而是走出几名随队郎中,手持银盘、银针、象牙针等物,对泉水进行检验,看看有毒无毒。 要知道,十三公子范人雄带领的那支队伍,足足有上千名护卫,而且训练有素、装备精良,战斗力比一般的边军还强,就算是遇到了大股劫匪,无法保全住货物,多少也该逃出来几个幸运儿才对! 事实上,一个人都没逃出来,全都消失不见了,这明显是不合常理的。 故而有人估计,范人雄一行人肯定是被暗算了,失去了反抗能力,而后才被杀害、埋尸的……能让上千人一下子失去反抗能力,水源下毒的可能性最大了。 因此上,六公子范人逸每次带队出塞,都要带上几名郎中,专门负责检验水源,还有队伍中的食物,也要每天检查两次以上,防止有内贼偷偷下毒! 其实苦月泉旁有大量鸟兽们饮水时留下的新鲜脚印,这足以证明泉水是安全的,可是六公子范人逸比较谨慎,还是坚持让郎中们验证一下。 片刻之后,验证结果出来了,泉水无毒! “小五子,快点取水,这一路走来渴死我了,嗓子都快冒烟了。” “王二疤子,快把篝火点上,再把大铁锅架好,多熬点粥,多贴几个饼子,饿死老子了!” …… 得知泉水没有问题,护卫们欢呼一声,立刻取水解渴、埋锅造饭,再将携带的水囊、水壶全部灌满,至于商队中的骆驼,并没有让它们饮水。 一则,苦月泉的水量比较少,而护卫们的人数太多了,自己分都未必够,自然无法分给骆驼们了。 二则,骆驼的身体结构特殊,只要一次喝够了水,连着半个月不饮水都没关系,而在几天之前,骆驼们已经饮过水了。 很快的,水喝够了,午饭也准备好了。 因为是用苦泉水做的,故而也带着一股子苦涩味道,好在护卫们常年在塞外奔波,吃惯了各种苦楚,这点小事根本不在乎,一个个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另一边,喜欢享受的范人逸,自然不会喝苦泉水,吃粗糙的食物了。 队伍中有十头骆驼,身上驮满了水囊,里面装的都是清爽可口的甜水,是专门供范人逸一人使用的,别说喝了,洗澡都没有问题。 另有五头骆驼,驮着精米、面粉、蔬菜、燕窝、蜂蜜……等物,还有两名手艺不错的厨子,专门负责烹饪这些食材。 很快的,色香味俱全的食物烹饪好了酱梅肉、过油肉、黄芪羊肉汤、糖醋丸子……全是三晋地区的名菜,主食则是又松又软的精面馒头。 面对如此丰盛的美食,六公子范人逸却直皱眉头,正想呵斥厨子们几句,让他们下次换个花样之时,异变突生…… “哎呦,哎呦,我肚子痛!” “哎呦,我也肚子痛!” “噗通……噗通!” 正在吃饭的护卫们,全都惨叫了起来,有的抱着肚子、痛的满地打滚,有的口吐白沫、直接昏迷了过去。 如此情况,可把范人逸吓坏了。 若是一两个人如此,可能是生病或者吃坏了肚子,几百名护卫全都如此,那就只有一个解释集体中毒了。 商队的食物、饮水全都经过检查,确定没有问题,才给护卫们吃喝的,又为何中毒了呢? 范人逸想不明白,也没有时间细想,当务之急是解毒救人,可商队中随行的几名郎中也都倒地不起了,根本无法救人,不过其中有一个症状略轻,还能勉强开口说话六公子,大家伙这是中毒了,快……快……后面骆驼背上,有……有……有诸葛行军散,解毒的,快啊!” “对,有诸葛行军散!” 听了郎中的提醒,范人逸连忙冲到几峰骆驼旁边,从行囊中拿出几大包诸葛行军散。 诸葛行军散,据说是蜀汉丞相—诸葛亮发明的,其中包含麝香、冰片、牛黄、雄黄、硼砂、硝石、珍珠粉……多种中药,具有开窍辟秽、清暑解毒之奇效。 蜀汉建兴三年,南王孟获起兵造反,攻打益州南部诸郡,为了平定叛乱,诸葛亮亲率大军南征,时值五月,天气炎热,南方之地,分外炎酷,加之瘴气疫疠、毒虫横行,蜀军将士们深受其苦。 幸好有诸葛行军散,帮助蜀军将士们抗拒疾病、毒虫,保障了战斗力,这才七擒孟获,平定叛乱。 之后诸葛行军散在民间流传开来,成为了人们出门远行时的必备之物,可是救了不少人的性命! …… 拿出诸葛行军散之后,范人逸正想熬上几锅,给商队的护卫们解毒,那知锅还没架好呢,就见一股骑兵如旋风般冲了过来,手中全都拿着寒光闪闪的兵刃。 …… 剩下的事就简单了,商队护卫们全都中毒倒地,根本没有任何反抗能力,全被生擒活捉了。 爬上一峰骆驼,想要趁乱逃跑的范人逸也被活捉了,而后拖到了一名黑衣青年面前。 四目相对,范人逸略加思索,随即大喊道“你是秦锋,白城子守备官秦锋,没错,就是你!”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六十八章 半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下)! 秦锋和范人逸素未谋面,后者却一口叫出了前者的名字,如此怪事,秦锋不禁有些惊诧。 “不错,正是秦某,不过不是守备官,而是副游击将军,半个多月前刚升的官职,你是何人,如何认识秦某的?” “我是范家六公子—范人逸,曾经在我家九弟的练功房的箭靶上,见到过秦大人的全身画像,与秦大人的真容几乎一模一样,故而认得!” 范人逸的九弟,就是九公子—范人杰,因秦锋多次坏其好事,故而对秦锋恨之入骨,一心想要进行报复,却迟迟没有机会,整天气的咬牙切齿、火冒三丈! 为了泄愤,范人杰亲手绘制了一幅秦锋的全身画像,挂在了练功房的箭靶上,天天用弓箭射,射烂一幅、再挂一幅,如此反复不断! 范人逸进出练功房之时,见过箭靶上的画像,询问了前因后果,故而一眼认出了秦锋。 “原来如此,看来九公子对秦某是念念不忘啊,放心吧,以后有了机会,我会和他清算总账的,至于你、六公子,秦某有几件事情想要询问一下,还请如实相告,第一件事这支商队有多少人,装载了多少货物?” “包括本公子在内,商队共有八百一十三人,骆驼两千一百四十四峰,装载的货物有精米两千石、精盐五百石、茶叶五百石、棉花十万斤、精铁二十万斤、黄铜三万斤……以及金疮药、生肌散、诸葛行军散若干包!” “这些东西,你们要送到辽东什么地方?” “不是辽东,是送到滦河西侧的白马山脚下,我们在那里进行交易!” “哦,与谁交易?” “镶黄旗牛录章京—布占泰,牛录章京—扈尔干,二人专门负责此事!” “你们的具体交易时间是?” “四天之后,十二月初一上午!” “有交易暗号吗?” “有,商队中有一面白色认旗,将其高高举起、来回挥舞,就是前来交易的暗号!” ……… 原以为得用点酷刑,才能让范人逸开口招供,没想到根本没费力气,问一句、答一句,比竹筒倒豆子还要痛快,将前因后果交待的清清楚楚了。 原来皇太极率领女真大军入关之后,一连攻克京畿周围十几座城池,掠夺到大量的金银、珠宝、牲畜、人口……以及各种物资。 问题是,女真人的商业活动极不发达,掠夺到金银珠宝也没多大用处,于是派人联系八大晋商,想要交换一批战略物资,补充大军作战所需。 八大晋商见钱眼开,立刻组织了走私商队,携带各种物资前去交易,不想被秦锋半路打劫了。 …… “六公子为何如此痛快,将事情全说了出来?” “呵呵,秦大人连黑巾都不带一幅,就带领人马劫了我们的商队,想来早就打定主意,事后不留一个活口,既然横竖都是一死,本公子又何必自讨苦吃呢,不如全都招供了,免受皮肉之苦!” “哈哈,六公子真是聪明人啊,可惜你我立场敌对,否则交个朋友也未尝不可!” “交朋友的事,还是下辈子再说吧,本公子知道的都说了,如今只有两个请求,希望秦大人答应!” “什么请求?” “一是让本公子当个明白鬼,二是给本公子一个痛快,说实话,本公子并不怕死,却很是怕痛!” “呵呵,没问题,如果你之前说的都是真话,两个请求秦某答应了。” 六公子—范人逸虽然有问必答,可其说的是不是真话,还需要证实一下。 因此上,秦锋让人将范人逸暂时看押起来,又从众多俘虏当中,挑出来十几个管事模样的家伙,灌了解药,用水泼醒,而后分别审问,不招就用酷刑! 很快的,十几个管事全都招供了,和范人逸说的基本一样。 既然人家实话实说了,自己也要言而有信,于是乎,秦锋命人将范人逸带了回来“六公子,想知道什么,尽管问吧!” “多谢秦大人了,本公子第一个疑问自从出塞以来,我们的商队处处小心谨慎,每次宿营后都收拾的干干净净,秦大人又是如何发现商队行踪的呢?” “很简单,半个馒头!” “半个馒头?” “不错,前些日子,人马在废弃的玉林城内修整之时,秦某无意间从地上捡到半个馒头,上面留有整齐的牙印,想必是六公子扔下的吧……”秦锋将自己捡到半个馒头,又从馒头上的痕迹,推断出附近有走私商队的事情,原原本本的讲述了一遍。 听完之后,范人逸呆愣片刻,而后狠狠抽了自己两巴掌,心中充满了悔恨! 恨自己不该贪图享受,吃精面馒头,更不该将没吃完的半个馒头随意扔掉,以至于引来了今日的杀身之祸! 这真是福祸有因,百密一疏啊! “第二个问题,我们的商队离开玉林城之后,多次变换行走路线,就算秦大人发现了商队的踪迹,又如何在茫茫戈壁滩上找到准确位置的呢?” “简单,我有一双眼睛在天上飞翔,可以俯瞰大地、远视千里!” “秦大人说笑了,世上那有会飞的眼睛!” “不信吗,让你看看吧!”说话间,秦锋将小手指放在唇边,用力吹了几声口哨,又挥了挥自己的手臂。 霎时间,一只巨大的金雕从高空俯冲而下,稳稳的落在了秦锋身边,随即又冲天而起,展翅翱翔,并按照秦锋的指挥,做出各种高难度动作。 另一边,看着心有灵犀的一人一雕,范人逸再次傻眼了! ……… “秦大人身怀绝艺,本公子佩服之至,第三个问题,秦大人是如何毒倒我们整个商队的?” “水中下毒!” “不可能,每到一处水源地,本公子都会让随行郎中仔细检查,确定没有问题了,才让护卫们饮用,怎么会中毒呢?” “呵呵,其中原因就比较复杂了,看到这口苦月泉了吗,里面的泉水没有毒,还有你们五天前路过的清溪泉,里面的泉水也没有毒,可是两口泉水一起喝,你们就中毒了……不明白,给你讲讲其中奥妙,知道中医里的十八反吗……” 秦锋费了点口舌,终于将事情讲清楚了。 走私商队人数众多,而且训练有素、装备精良,若是强攻的话,自己一方肯定伤亡不小,故而以智取为上,也就是水中下毒! 商队中有郎中,每到一处水源地都要进行检查,如何下毒呢? 其实不难,只要利用好中医药理,将无毒之物化为有毒之物就是了。 中药种类众多,药性千变万化,其中有相生者,亦有相克者,古人经过反复验证,将互相克制的药材编成了一首歌谣,取名十八反 本草明言十八反, 半蒌贝蔹及攻乌, 藻戟遂芫俱战草, 诸参辛芍叛藜芦! …… 歌谣中说的清楚甘草味甘、性平,具有补脾益气、清热解毒,调和诸药之功效。 不过嘛,甘草虽然是一味良药,却天生与甘遂、京大戟、海藻、芫花这几种药材相冲突,若是一起服用的话,就会产生强烈的毒副作用。 于是乎,秦锋带着亲兵们,先将几大麻袋甘草绑上大石头,沉入了清溪泉深处,又将几大麻袋京大戟绑上石头,沉入了苦月泉深处,让药性渗透到泉水中。 两种药材都是无毒之物,走私商队的随行郎中们自然查不出问题了。 更妙的是,清溪泉的水甘甜,甘草同样是甜的,前者可以很好的遮掩后者的味道,苦月泉的水苦涩,京大戟同样苦涩,前者同样遮掩后者的味道,不易让人察觉! 走私商队一路走过来,先后喝了两处泉水,结果就中毒了,这便是事情经过。 …… 再看范人逸,听完讲述之后,整个人都傻掉了,想要说些什么,努力张了张嘴,却是一个字都吐不出来,心情更是复杂无比,如果说之前是悔恨,现在又加入了佩服、害怕两种情绪! 佩服的是,这个秦锋真是厉害,胆大心细、足智多谋,难怪自家弟兄之中最出色的范人杰,屡屡败在此人手中,如今看来,败的一点不冤。 害怕的是,有这样一个敌人在,范家以后还会死人,还会流血,甚至是招来灭顶之灾! “六公子还有什么问题吗?” “有,最后一个问题,秦大人为何与我范家为敌,是我家九弟的缘故吗,如果是的话,双方可否和解,和解条件可以任由秦大人开,金银珠宝、稀世珍宝、高官厚禄、绝色美人……我们范家都能满足!” “哈哈,我与范人杰之间却有私仇,私仇或许可以化解,可是你们范家联合其他七家晋商,数典忘祖、走私资敌、出卖情报……害了大明无数百姓,此乃公恨,公恨无解,明白吗?” “唉,明白了!” “既然明白了,就请六公子安心上路吧,顺便再告诉你一件事,范人雄、范人山都是秦某杀的,以后还会将你们范家斩尽杀绝,一个不留……刷………骨碌!” 说话间,秦锋拔出逆鳞宝刀,一刀砍掉了范人逸的人头,而后命人挖了个深坑,将尸首一起埋掉了。 给个痛快、单独下葬,也算兑现之前的承诺了。 至于走私商队其他人,按照老规矩挖个大坑、全部活埋了事……数典忘祖、背叛国家之徒,理当有此下场! 一切收拾好之后,带上两千多峰骆驼,前去与大队人马汇合,而后继续向东挺进。 而在继续挺进的路上,秦锋不断思考着一件事,这次是八大晋商和女真人进行交易,自己已经吃掉了一方,是不是再吃掉另一方呢?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六十九章 伏击女真人!(上) 白马山位于滦河西侧,属于燕山山脉的一个分支,因山上多白色岩石、山体状如一匹卧马,故而得名。 崇祯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天气晴朗! “哒……哒哒!” 上午时分,清脆的马蹄声中,一队骑手来到了白马山脚下,为首一匹极为神骏的赤炭火龙驹,上面端坐一位英武的年轻人,身穿金漆甲、腰垮逆鳞刀,正是秦锋……另有韩山君、董天豹等人紧随其后。 秦锋一行人怎么来白马山了呢? 说来话长! 之前巧施妙计,不费一兵一卒就劫下了八大晋商的走私商队,缴获了大量的物资,可谓是发了一笔横财,但是秦锋并未满足,又打起了女真人的主意。 故而来到了白马山脚下,准备在这里设下一个埋伏圈,将两天之后前来交易的女真人一网打尽,如此做有两个好处 一是可以获得大量金银珠宝,作为天威军的军费。 二是试试女真人的战斗力,是否像传说的那样厉害,并趁机锻炼一下自己的队伍,为后面的战事做好准备。 有人问了,女真人一向以骁勇善战著称,打他们的埋伏,就不怕埋伏不成,反而崩掉几颗大牙吗? 不怕! 按照女真人的军队编制三百人为一牛录,设牛录章京一人;五牛录为一甲喇,设甲喇章京一人;五甲喇为一旗,设旗主贝勒一人,执掌旗内一切事物,拥有生杀大权;另设固山额真一人、梅勒额真两人,负责辅佐旗主贝勒处理事务。 之前范人逸和十几名管事都交待过,这次进行交易,女真人一方出面的是镶黄旗的两名牛录章京。 换而言之,前来交易的女真士兵,当在六百人上下……这点兵力,秦锋自信吃的下。 ……… 既然准备设伏,就得选一个合适的伏击地点。 在白马山下转悠了三圈,详查地形地貌之后,秦锋选中了一个伏击地点,是位于白马山西侧的一条山壑呈南北走向,大约五里长,两边是乱石岗,中间一条曲折的山道。 平心而论,做为设伏之地,这条山壑并不太理想,至少有三个缺陷 一则,两侧乱石岗矮了一些,只有六七丈高,在上面设伏的话,没有绝对的高空优势! 二则,两侧乱石岗的面积小了一点,而且树木稀疏,缺少遮挡物,勉强埋伏下一千人就不错了,再多容易暴露出来。 三则,中间的山道太宽了,两端的进出口更宽,足有十四五丈……这样的地形,非常不利于封堵,一个不小心,就会让里面的敌人冲出来,进而前功尽弃! 既然山壑问题众多,秦锋为何还要在这里设埋呢? 没办法啊,这条山壑固然问题多,可别的地方问题更多,矬子里面拔将军,也只能是这里了,至于地形上的缺陷,用智谋和勇气来补足吧! 埋伏地点有了,接下来还有两个问题一是谁来做诱饵,将女真人引入埋伏圈中? 二是如何排兵布阵,将中伏的女真人一网打尽! 两相比较,前者自然远远难于后者,而且非常危险,甚至可能出现伏击不成,反而被人家吃掉诱饵的结局! “大人,我愿带领一哨人马,伪装成走私商队,将女真人引入埋伏圈中!” “大人,还是让我来吧,我演戏的水平比他们都好!” “大人,我来!” …… “好了,都别争了,充当诱饵之事,还是由我亲自来吧!” 众人争先恐后,都想充当这个诱饵,却被秦锋拒绝了。 要知道,诱饵不是好当的,必须胆大心细、反应灵敏、口才极佳,还得有高明的演技,而在这几方面,天威军上下人等没一个比自己强的,故而充当诱饵之事,舍自己其谁呢? 秦锋一锤定音,无人再敢反对,下一个难题,如何排兵布阵? 一番深思熟虑之后,秦锋命韩山君带领五百士兵,多备火枪、弓弩、滚石之物,埋伏在左侧乱石岗上。 命董天豹带领五百士兵,埋伏在右侧乱石岗上。 一旦将女真人引入埋伏圈中,左右两侧立刻发起进攻,同时还要封堵住两端的进出口,确保不让一人逃离! 还有马勇、马武兄弟,带领四百骑兵,藏在后山的一片密松林中,作为预备队,随时准备支援。 秦锋则亲率四百人马,伪装成走私商队,拉着那些骆驼和物资,与女真人假装交易,再将其引入埋伏圈中…… 这次设伏,共计投入一千八百人马,预计是敌方兵力的三倍,不仅占据有利地形,还是有心算无心,这样再打不赢,那就只能怪自己太废物了。 至于天威军其余人马,则远远的离开白马山,到滦河下游驻扎去了,以免暴露了行踪,否则一旦被女真人发现了,不来钻埋伏圈,而是调动大队人马来一个反包围,那就麻烦大了。 ……… 两天时间,转瞬即逝,约定进行交易的日子到了。 清晨时分,秦锋带着熊大、熊二和四百名士兵,全都换上了普通服饰,而后带着两千多峰骆驼,来到了白马山南侧的一块空地上,并树起了一面三丈多高的白色旗帜,上面画着一朵八瓣莲花图,代表八大晋商的意思。 一刻钟! 两刻钟! 三刻钟! …… “隆……隆!” 大约过了一个时辰,远处出现了一支骑兵队伍,向白马山方向缓缓而来,这些士兵头上都戴着长缨精铁盔、身穿镶嵌红边的金黄色棉甲,这是镶黄旗的标志。 女真人按照军事编制,共分为正黄、镶黄,正白、镶白,正红、镶红,正蓝、镶蓝八个旗,其中以两黄旗身份最尊贵,是由大汗皇太极亲自统率的。 换而言之,与八大晋商私下交易的事情,皇太极没让其他旗主参与其中,而是由自己一手掌控着。 …… 队伍前面是骑兵,后面跟着一百多挂大车,骑兵和赶车的士兵加在一起,恰好是六百人左右,和之前预计的一样! 看到女真人出现,熊大凑到秦锋耳边低声道“大人,他们来了,看样子,这些女真鞑子不太好对付啊,都是精兵强将!” “嗯,告诉弟兄们,沉住气,不要露了马脚,一切按计划行事!” “诺!” 随着距离越来越近,看的更加清晰了,只见这些女真士兵们个个身体强壮、目光冷酷,身上带着浓浓的杀气,一看就是身经百战的精兵! 再看他们的战马,膘肥体壮、皮毛光洁、目光敏锐,奔跑起来又快又稳,绝对是经过严格训练的上等战马! 难怪大明朝有上亿人口、两百多万军队,却被只有几十万人口的女真人压着打,这个崛起于白山黑水之间的民族的确厉害啊! 话又说回来了,大明朝之所以打不过人家,不是汉民族不行,而是朝廷太腐败了,文官贪财、武将怕死,皇帝又能力不足,不打败仗才是怪事。 如果有汉武帝那样的圣君治世,有卫青、霍去病那样的将领统兵,踏平辽东、剿灭女真,不过是弹指之间的事! ……… 片刻之后,在距离六十步左右的位置上,女真兵们整齐的勒住了坐下战马,而后涌出两名身披重甲的壮汉,皆是三十岁左右,其中一个用略显生硬的汉话喊道“你们是八大晋商派来的队伍吗?” “正是,对面可是布占泰、扈尔干两位大人?” “是我们!” 简单的对话之后,双方同时往前挪动了一段距离,这下连五官相貌都清晰可见了。 “嗯,这次做交易,不是说好了由六公子—范人逸带队吗,他在那里?” “回两位大人的话,在穿越大戈壁滩的时候,我家六公子疲劳过度、感染风寒,病情很是严重,以至于无法继续带队,只好留在一个安全的地方休息养病,故而未能与两位大人相见,还请见谅!” “那宋管事、马管事呢,为何同样不见,你又是什么人?” 说话间,布占泰,扈尔干两人同时握住了腰间弯刀,并抽出了少许,二人身后的女真士兵们,也全都握住了兵刃,目光中满是警惕之色。 要知道,女真人和八大晋商多次交易,双方的人员是比较熟悉的。 路途遥远难行,以至于疲劳过度、感染风寒,病倒几个人也是正常事! 可一个熟悉的面孔都看不到,这就不太正常了吧? 因此上,两位牛录章京起了怀疑之心,并紧盯着秦锋等人,做好了上前厮杀的准备。 刚刚接触,就出现了如此严峻的情况,又该如何应对呢?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七十章 伏击女真人!(中) “哈哈,两位大人不要误会了,我们的商队穿越大戈壁滩之时,不仅遇到了沙尘暴,还遇到了好几股马贼,故而负伤、生病的人极多,几乎减员过半,其中就包括六公子和好几位管事,剩下的人也是费尽千辛万苦,好不容易才将货物带到这里的。 至于在下,名叫萧十一,是六公子手下的管事之一,以前一直在南方做茶叶生意,最近才调来负责送货的,以后在下少不了和两位大人打交道,还请多多关照……还有这个,是鼎鼎大名的西湖龙井茶,算是在下的一点小心意,还请两位大人赏脸收下!” 面对对方的质疑,秦锋面不改色、心不乱跳,先是好言解释了一番,而后从行囊中掏出两大包茶叶,满脸堆笑的催马上前、送到了两名牛录章京面前。 女真人和蒙古人一样,平日里多以肉、乳为食,缺少蔬菜,肉、乳吃多了,不仅胃中油腻难受,还容易患上各种疾病,必须经常喝茶以助消化、去燥火,免受疾病之苦! 牛录章京属于底层军官,平时喝的都是又苦又涩的粗茶砖,现在见了香味扑鼻、一向只有大汗和贝勒们才能享受到的极品西湖龙井茶,自然是喜欢的不得了! 因此上,二人毫不犹豫的接过了茶叶,放在鼻子囊中,至于刚才的怀疑,随之消散了一小半! “伙计们,快点将货囊都打开,请两位大人过目!” “诺!” 紧接着,秦锋命人将驼队拉了过来,解开货囊口袋,将里面的精米、精盐、茶叶、棉花……等货物全露了出来,并请女真士兵们清点数目。 另一边,看着质量上乘、数量足够的各种货物,两位牛录章京的脸上都露出了满意的笑容,之前的猜疑全都没有了。 说白了,他们是来交易的,只要货物没问题就行了,至于是谁将货物送来的,并不重要。 很快的,女真士兵们清点完了,没有任何问题,而后将这些货物全都抬到了他们带来的大车上,又从大车上抬下几十口箱子,放在了秦锋等人面前。 打开之后,里面装满了黄金、白银、珍珠、玛瑙……还有女人的各种首饰,有的上面还带着干透的血迹呢。 很显然,这些金银珠宝、珍贵首饰,全都是女真人从京畿地区抢来的,上面缠绕着无数大明百姓的冤魂! 一方出货、一方出钱,至此,交易算是完成了。 将货物全都装好之后,两位牛录章京刚准备带队返回,却被秦锋伸手拦住了“两位大人请留步!” “萧管事还有何事?” “是这样,两位大人和众勇士们一路过来辛苦了,在下不才,已经命人准备了美酒佳肴,还请两位大人和众勇士们赏脸享用,等吃饱喝足之后,再行上路不迟啊!” 说话间,秦锋挥了挥手,手下人立刻抬出了干柴、铁锅、案板、香料、碗筷……以及各种收拾好的食材,飞快的烹饪起来,此外还有上百坛美酒,打开之后,酒香随风飘荡,沁人肺腑! 女真人和蒙古人一样,没有不爱喝酒的,闻着浓烈纯正的酒香味,口水瞬间流了下来,再看看精心烹制的汉地美食,口水就流的更多了。 可是略加犹豫之后,两位牛录章京擦了擦口水,强忍着摇了摇头“多谢好意,可是我家大汗有令出征期间,庆功之外,各旗将士一律不准饮酒,违令者—斩!” “既然如此,酒就不喝了,请两位大人和众勇士们尝一尝我们的汉家饭菜如何,口感绝对一流!” “好意心领了,我家大汗有令出征期间,各旗将士不准随意接受汉人的饮食、饮水,违令者—斩!” ……… 女真大军进入京畿以来,烧杀劫掠、无恶不作,大明百姓们深受其害,自然要进行报复了,可是打又打不过,怎么办呢? 有聪明的大明百姓,就在食物、饮水中下毒,再送给女真士兵吃喝,或者故意让女真士兵将之抢走,就凭着这招,可是要了不少女真士兵的性命呢! 因此上,皇太极才下了一道命令,不准八旗将士随意吃喝汉人的东西,饿了的话,就自己动手制作食物。 另一边,两次遭到拒绝,秦锋郁闷的想要撞墙,原来这是一条计策,那些美酒、美食中全都下了蒙汗药,这些女真人若是吃下去,立刻就会口吐白沫、昏迷不醒,变成待宰的羔羊。 如此不费一兵一卒,就能达成目的了。 没想到,计划失败了。 不过没关系,既然智取不成,那就强攻吧! 想到这里,秦锋满脸堆笑的抱拳拱手“既然如此,就不勉强诸位了,诸位走好,一路顺风,咱们下次再会!” “再会!” “咦,诸位快看啊,那边好像来了一支人马,是不是明军来了?” “明军,在那里?” 听说有明军来了,布占泰、扈尔干两位牛录章京,和一众女真士兵连忙回头观看,结果却看了个寂寞,远处空荡荡的,一个人影也没有。 而就在这些人回头观看之时,秦锋抽出了逆鳞宝刀,狠狠砍在了牛录章京—布占泰的脖子上,人头瞬间飞了出去,鲜血从空腔子中喷出三尺多高……无头尸体摇晃几下,从马背上摔了下去。 与此同时,熊大、熊二和一众亲兵们全都抽出了随身兵刃,砍向了距离自己最近的女真士兵,后者猝不及防之下,顿时被砍倒了上百人之多,其中大半殒命、小半负伤! “啊,姓萧的奸商,为何偷袭我们?” “哈哈,你个缺心眼的蠢货,老子不是奸商,老子是榆林镇—副游击将军秦锋是也,杀的就是你们这些女真鞑子!” “该死的,上当了,女真勇士们,杀光这些汉人!” “弟兄们,杀光女真鞑子——杀呀!” …… 不得不承认,女真将士的确厉害,受到突然袭击之后,只是慌乱了一会儿,就立刻镇定了下来,而后拔出兵刃,嗷嗷叫的冲了过来,与秦锋等人展开了激烈的肉搏战。 一时间,士兵的喊叫声、战马的嘶鸣声、兵器的碰撞声……混合一起,响彻四方! “嗖……嗖!” 激烈的混战中,秦锋一边挥刀猛砍女真士兵,一边观察周围的战况,结果发现情况有点不妙,自己一方竟然渐渐落在下风了。 这也不奇怪,女真人属于典型的渔猎民族,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为了求生存,他们从小就要下河捉鱼、上山打猎,在冰天雪地中苦苦挣扎,忍受着各种苦楚。 而这种艰苦的生活,不仅磨练了女真人的意志,更锻炼了他们的体魄,迫使他们学会了各种战斗技巧,不客气的说,随便拉出一个女真成年男子,都是优秀的士兵。 女真不满万,满万不可敌,这句话真不是随便说说的! 至于天威军的士兵们,虽然同样敢打敢拼、悍不畏死,可组建成军的时间还是太短了一些,军事技能尚未完全成熟,暂时还无法正面对抗骁勇的女真士兵,落在下风也就情有可原了。 “弟兄们,风紧,扯呼!” “扯呼……扯呼!” 眼看局势不妙,为了避免吃亏,秦锋果断下达了撤退命令,而后虚晃几刀,调转马头,飞奔而去……熊大、熊二和一众亲兵们紧随其后! “艾隆阿,你带领一百人留下,看守这些钱财和物资,余者随我追上去,杀光这些狡猾的汉人!” “杀……杀呀!” 女真人受到突然袭击,死伤了上百人之多,自然不肯善罢甘休了,留下了一百人之后,余者在牛录章京—扈尔干的带领下,发疯一般追了过去。 就这样,前者跑、后者追,双方在白马山下展开了长距离的赛跑。 奇怪的是,秦锋带领着众人,没有直奔白马山西侧的伏击圈,而是往东南方向跑去,那里同样有一条山壑,因为地形不太好,未被选中成为伏击地点。 为何往这里跑呢,懵了吗? 没懵,这是有原因的,可以用八个字来解释虚虚实实,兵不厌诈! 要知道,女真人又不是傻子,不是你往伏击圈里领他,他就傻乎乎的往里钻的,因此上,必须用点小计谋才行,进入没有设伏的山壑就是其中一环。 再说秦锋等人,进入山壑中之后,继续快马加鞭、向前狂奔,一副想要甩掉追兵的样子。 而扈尔干带领女真士兵们追到山壑入口之时,却急忙勒住了坐骑的缰绳,不敢轻易进去。 为何呢? 怕中埋伏啊!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七十一章 伏击女真人!(下) “伊兴阿,带二十个人搜索两侧山岗,看看有没有埋伏!” “喳!” 复杂之地,莫要轻入,以防伏兵,凡是有点军事经验的人,都知道这个道理。 因此上,牛录章京—扈尔干没敢轻易追入山壑中,而是派出了一小队士兵,搜索两侧的山岗,查看情况。 很快的,负责搜索的人都回来了,非常确认的说道“启禀牛录章京大人,我等仔细搜索过了,两侧山岗全都空荡荡的,一个人影都没有!” “该死的,继续追,一定要将这帮狡猾的汉人斩尽杀绝,为布占泰他们报仇雪恨!” “喳!” 山壑两侧没有埋伏,是自己过度小心了,还因此耽误了追击的时间,扈尔干顿时更加生气了,狠狠抽了坐骑一鞭子,带领女真士兵们冲进山壑中,继续追击。 好在女真士兵们的骑术不错,速度极快,追了一阵子之后,再次见到了秦锋等人的身影,正从一大片松树林旁经过。 树木密集之地,容易遭遇埋伏,这同样是兵家常识。 因此上,略加权衡之后,扈尔干再次下令停止追击,同时派人进行搜索,结果又是虚惊一场,树林内一个人影也没有。 生气,郁闷,继续追吧! 就这样,前面的人狂跑,后面的人狂追,追来追去,就追到了白马山西侧,眼前又出现了一条山壑,秦锋等人迅速钻了进去。 有了前两次的经验,这一次,扈尔干没再犹豫,带领女真士兵们径直追了进去! “嗯,不对,快快退回去,这里有埋伏!” “砰……砰!” 追进山壑中之后,扈尔干顿时就后悔了,因为多年征战历练出来的敏锐直觉告诉他,周围有危险,必须立刻退出去……可惜太晚了。 随着一阵号角声,从两侧的乱石岗上涌出了许多士兵,用火绳枪、弓弩、雷石对着山壑中的女真士兵们猛烈攻击,顿时有许多人摔下了马,非死既伤。 与此同时,秦锋带人封堵住了山壑的出口,韩山君带人封堵住了山壑的入口,彻底形成了瓮中捉鳖之势! 而在白马山北侧,刚才双方交易的位置上,也传来了激烈的喊杀声……那是马家兄弟带领四百骑兵从藏身处杀出,正在围攻留守的一百名女真士兵。 …… 深陷重围,死伤惨重,内无藏身之地,外无兵马救援,到了这一步,如果换成流寇们的话,怕是早就精神崩溃,扔掉刀枪,乖乖的跪在地上投降了。 女真兵们则不然,虽然局势十分不利,却一点投降的意思都没有,而是在扈尔干的指挥下,分成了两批 一批士兵跳下马来,用战马的身体做掩护,挽弓搭箭,向着两侧乱石岗上猛射! 女真士兵自幼狩猎,几乎人人能拉强弓,箭术更是又准又狠……两侧乱石岗上的天威军士兵,顿时被射倒下不少。 另一批人则左手持盾牌、右手握弯刀,催动坐下战马,嗷嗷乱叫着向山壑入口处猛冲,试图冲出一条生路来,而负责守在这里的,正是韩山君。 “弟兄们,守住入口,一个女真鞑子也不能放出去,秦大人有令“杀一个女真鞑子,赏银五十两!” “吼,杀鞑子,领赏银,发财的机会来了!” …… 用敌人的首级换银子,大明朝早有这方面的规定,而且明码标价,早期价格是一颗蒙古兵的首级五十两银子,一颗女真兵的首级三十两银子,西番苗蛮二十两银子,山贼草寇的人头则只有十两! 后来随着女真人崛起,建立了后金政权,成为大明朝最大的敌人,女真士兵的首级也随之涨价了,和蒙古人一样同为五十两银子。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按理来说,为了拿到赏银,明军士兵们就该不惧生死、奋勇杀敌才对! 事实上是,现在的明军士兵们大都贪生怕死,根本不敢和女真人拼命,因为就算拼命砍了人头,也拿不到足额赏银,全被上面的官员层层克扣了,五十两银子的奖赏,能发下来四分之一就算烧高香了。 官员腐败,克扣军功,以至于兵无斗志,这是大明军队战斗力低弱的重要原因之一! 秦锋则不同了,言而有信,一诺千金,说了一颗人头赏五十两银子,就绝不会打半点折扣,这一点天威军的士兵们都相信,故而人人拼命厮杀。 远了用火枪打、用弓弩射,近了用长矛刺、用短刀砍,甚至是扑过去用头撞、用牙咬……靠着这般不要命的劲头儿,硬是打退了女真士兵的几次进攻,牢牢守住了入口! 女真士兵们不甘心失败,重新集结起来,继续突围,再次与天威军的士兵们厮杀起来。 就这样,突围、坚守,拼命厮杀,互不让步……结果就是,天威军吃不掉包围圈里的女真士兵,女真士兵也冲不出天威军的包围圈,双方死死的僵持住,伤亡人数不断增加,已经到了白热化的程度。 另一边,看到战局僵持不下,手下士兵不断伤亡,秦锋不禁有点急了,事已至此,看来不出绝招是不行了。 “来人啊!” “在!” “火骆驼准备!” “诺!” 随着秦锋一声令下,士兵们从山壑附近的一座密林当中,牵出了数百峰骆驼,身上全都捆绑着厚厚的油毡,而后集中到了山壑出口处,头冲里,尾冲外,火把也都准备好了。 平心而论,秦锋本不想用这一招的,因为骆驼们是无辜的,不该为了人类之间的争斗而牺牲。 可是没办法啊,女真兵们太凶悍了,再硬拼下去的话,自己一方的损失就太大了,为了保全士兵们的生命,也只能用这个缺德招数了! “点火,冲锋!” “诺!” 随着一声令下,士兵们用火把点燃了油毡,骆驼们吃痛之下,一边咕噜咕噜的叫唤着,一边带着熊熊烈火冲向了山壑中的女真兵们…… 女真兵们顿时惨了,有的被发疯的骆驼撞死,有的被乱蹄踩死,还有的被烈火席卷,被烧成了火人,痛的满地打滚,其状惨不忍睹! 与此同时,秦锋下达了总攻的命令,士兵们挥舞兵器,跟在火骆驼群后面,收割剩余女真兵们的人头,一刀一个,极为痛快! …… 一顿饭的时间后,战斗彻底结束了,包围圈内的女真兵全军覆没,无一生还,那位牛录章京—扈尔干更是被骆驼群踩成了肉泥,几乎辨认不出来了。 “哒……哒哒” 片刻之后,马家兄弟带领一队骑兵赶到了,人人浑身浴血,有的还负了伤,显然是经历了一场激战。 “启禀大人,留守的一百名女真兵,全都杀掉了!” “好,辛苦了!” …… 秦锋点点头,而后下令打扫战场,将女真士兵的首级全部砍下来,放在石灰中保存,以便日后向朝廷献功之用。 还有女真士兵的盔甲、旗帜、兵器,全都收集起来,到时候一起献上去,免得有人诬陷天威军杀良冒功! 剩下的无头尸体,挖个大坑,掩埋了事。 至于自己一方的士兵,负伤者立刻救治,战死者进行火化,再将骨灰收存好,等到凯旋搬师之时,交到其亲人手中,入土为安,享受祭祀! 另外吗,战死者、伤残者的亲属们,都会得到重重的抚恤,给银子、给田地、给牲畜……绝对安排的妥妥当当! 与此同时,双方的战损数字统计出来了,这一战下来,共计斩首女真士兵六百一十八人,其中包括两名牛录章京。 天威军一方,阵亡一百八十六人,负伤二百六十四人,此外还损失了三百多峰骆驼! 三倍的兵力优势,又是突然袭击,又是打伏击战,尚且付出如此代价,女真士兵的战力之凶悍、战斗意志之顽强,由此可见一斑! 话又说回来了,虽然付出了不小的代价,这一仗毕竟是打赢了,算是来了个开门红,值得庆祝! “弟兄们,我们赢了!” “赢了……赢了……吼吼!” 士兵们挥舞兵器,高声欢呼,响彻四方! ……… 接下来,集合人马,带着丰厚的战利品,前往滦河下游和大队人马汇合,向南直奔长城关隘—喜峰口!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七十二章 京畿地区的复杂情况! 喜峰口位于燕山山脉东段,地形险要、路通南北,自古便是兵家必争之地,故而大明建国之后,在此修雄关、驻重兵,以保卫京畿安全! 崇祯三年十二月初二,中午时分。 秦锋带领本部人马来到了喜峰口关下,见到的却不是万里长城、巍峨雄关,而是残垣断壁、满目狼藉,还有一些阵亡明军将士的残骸,散落四处,其状惨不忍睹。 一个半月之前,女真大军攻克喜峰口、全歼关内守军,而后拆毁城墙,一举杀入了京畿重地。 而从本地山民口中得知,女真大军攻占喜峰口,只用了小半个时辰。 没错,就是小半个时辰,长城重要关隘之一的喜峰口就失守了!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原因有两个一是本地明军将士缺粮缺饷、士气低落,加之平时疏于训练,战斗力太弱了。 二是明军将士们万万没有想到,皇太极敢带领十万大军远行千里,绕路入关,结果被打了个措手不及。 估计女真大军突然出现之时,喜峰口上的明军将士们肯定个个目瞪口呆,而后狠拧自己的大腿,以为是在做梦吧? 可惜这不是梦,而是残酷的战争! …… 站在喜峰口关上,看着满地的残骸,秦锋下令道“来人啊!” “大人有何吩咐?” “将这些守军将士的尸骸收集起来,挖个大坑埋了,让他们入土为安吧!” “诺!” 不管怎么说,这些守军将士都是为国捐躯的,不该让他们的尸骸被风吹雨淋、野兽啃食。 因此上,秦锋命人收集尸骸,挖了一个大坑深葬之,并亲自敬了一杯酒、三柱香,以慰亡灵! 而后命人将韩山君、董天豹、马勇、马武、耗子等人找了来,大家围坐一起,中间展开一幅京畿—辽东地图,商议下一步行动计划。 地图是临行之时,三边总督杨鹤亲自授予的,绘制的很清晰,山脉、河流、平原、城关……皆是一目了然,上面还标注了很多符号,那是最近几天,军中游骑们冒着巨大风险四处探查回来的情报,基本上都是坏消息 十一月初四,女真镶白旗贝勒—阿济格率领一部人马攻打汉儿庄,明军副将洪山口、参将王纯臣率本部人马坚守,不敌,全军覆没,汉儿庄失守。 十一月初九,女真正白旗旗主—多尔衮带领一部人马包围三屯营,守城副将李丰率城内军民剃发出降,女真军入城驻扎。 十一月十五,女真镶蓝旗旗主—阿敏率领一部人马包围潘家口,守备金有光、范民良率众出城投降,并献上大量金银玉帛! 紧接着,蓟州、玉田、丰润、三河……等地皆被女真大军占领,而负责守城的明军将士,战死者少、逃跑者多、直接开门投降者更多! 仗打成这个样子,不仅悲惨,更是丢人啊! ……… “大人,如今京师一带兵力空虚,皇太极为何不集中兵马、直扑京师,来个一剑封喉呢?” “是啊,女真大军十万之众,将京畿地区搅了个天翻地覆,却对京师围而不攻,这的确太奇怪了,难道皇太极没有占领京师的野心?” …… “哼,皇太极不是没有野心,而是太有野心了,他要的不仅仅是一座京师,而是整个天下,至于对京师围而不攻,正是其高明之处!” 面对众人的疑问,秦锋讲解了起来,依自己之见,皇太极迟迟不攻打京师,原因有二 一是初次入关,不知京师内的具体情况,是否驻有重兵,故而不敢轻易攻打,以免攻城不成、损兵折将,挫伤锐气。 二是围点打援,图谋辽西走廊。 …… 皇太极是个很有战略眼光的人,知道自己要想灭掉大明、入主中原,关键不在占领京师,而是占领战略要地—辽西走廊。 不客气的说,女真大军只要占领了辽西走廊,就能随意进出京畿地区,而失去战略保护的京师,就成了一颗挂在树上的成熟桃子,随手可摘! 同样的,如果拿不下辽西走廊,就算强行占领了京师,也是守不住的,早晚得灰溜溜的滚回辽东老家。 因此上,女真大军这次入关,其战略目的不是占领京师,而是占领辽西走廊! 问题是,大明朝耗费数千万财富,在辽西走廊上修筑了坚固的关—宁—锦防线,驻扎着十几万关宁精兵,并派了善于用兵的袁崇焕负责镇守! 女真大军善于野战,却不善于攻城,若是强攻的话,就算付出惨重代价,也拿不下这条铜墙铁壁一般的防线,之前的宁远大战、宁锦大战就是最好的证明了女真大军两次强攻,均以失败告终,人马死伤惨重不说,连老汗王—努尔哈赤都身负重伤、最终不治身亡! 与努尔哈赤相比,皇太极更加狡猾,没有强攻关—宁—锦防线,而是带领十万大军绕路入关,大肆劫掠京畿、威胁京师,同时迫使崇祯皇帝下旨,令蓟辽总督袁崇焕带兵回援。 如果袁崇焕带领主力大军回援京师,关—宁—锦防线就会空虚,趁此机会,大贝勒代善、三贝勒莽古尔泰就可以带领驻扎在锦州附近的正红、镶红、正蓝三旗精兵发起猛攻,一举拿下关—宁—锦防线,占领整个辽西走廊! 如果袁崇焕不动主力大军,只带领少量精兵回来救援,那就中途设伏,利用女真大军善于野战的特点,将善于守城、却不善于野战的这部明军吃掉,如果能趁机生擒、杀死袁崇焕就更好了。 这就是皇太极的如意算盘! …… “如此说来,无论袁督师带领主力大军回援,还是带领少量精兵回援,都会落入女真人的圈套中了?” “好个皇太极,真是狡猾如狐啊……大人,眼前困局,难道就没有破解之法吗?” …… “破解之法吗,有是有,可也相当于没有!” 说话间,秦锋伸出右手的五根手指,放在了辽西走廊位置上,而后握成一个拳头,砸在了锦州城的位置上,接着拳头东移,又砸在了沈阳城的位置上。 沈阳城,本是辽东治所之地,如今成了女真人的都城。 在场的都是聪明人,立刻明白了秦锋的意思。 京畿这边的困局,无论怎么救援,都难免落入女真人的圈套中,既然如此,干脆就不救援了,而是趁着皇太极率领大军远征、后方空虚之际,将关—宁—锦防线上的精兵都集中起来,向东攻击大贝勒代善、三贝勒莽古尔泰率领的正红、镶红、正蓝三旗人马,将其击败之后,再以最快速度猛扑沈阳城。 沈阳是女真人的都城,里面居住着大量老弱妇孺,还囤积着女真人多年积累下的财富,一旦受到了攻击,皇太极誓必率军回援,如此京师之危可解,还能狠狠的教训女真人一顿,可谓是一举两得! “围魏救赵,大人这一招真是高明啊,袁督师会这样用兵吗?” “不会的!” “为何?” “以袁都督的智慧,肯定能想到这一招的,问题是,这一招妙到毫颠,也危险至极,等于是双方互相将军,生死皆在一线之间,而比拼的则是胆量和魄力! 京师里住着皇帝、王公贵族、文武百官,这帮人过贯了舒服日子,既无胆量,也无魄力,还个个胆小如鼠,为了自家性命着想,肯定会用尽一切办法,逼迫袁都督回兵救援的。 袁督师再有谋略,毕竟是臣子身份,无法违背君命,故而明知道眼前是个大坑,也得咬着牙跳下去……辽西走廊不容有失,因此袁都督不会调动主力大军的,只能带领少量精兵回援,半路之上,必定中伏!” ……… 秦锋说完这番话没一会儿,一名负责侦查的游骑跑了过来,抱拳行礼之后,递上来一份刚刚探查来的军事情报。 秦锋接过来看了一遍,不仅叹息着摇了摇头,而后递给其他人,待众人都看过之后,皆是叹息摇头不止。 探查来的情报是六天之前,经受不住圣旨的一再催促,蓟辽总督—袁崇焕带领祖大寿、刘应国、王承胤、于文绶、曹文诏等将领以及精兵三万,自山海关启程出发,前来救援京师。 同时命宁远镇总兵—赵率教带领四千骑兵作为先锋,开路前行。 三天之前,赵率教带领人马行至沙河附近之时,遭到了数万女真大军的伏击,双方发生激战。 激战结果是赵率教中流矢坠马,力战身亡,四千人马全军覆没,无一生还。 痛失爱将之后,袁崇焕不想再白白损失兵马,立刻放慢了入关的速度,将人马屯住在永平城内,等待局势变化。 ……… 果不其然,一切都被秦锋料中了! 袁崇焕是个军事天才,崇祯皇帝是个军事白痴,而迫于君臣大义,天才得听白痴的指挥,结果掉坑里了。 “大人,咱们下一步怎么办?” “联系到京畿地区的官员们没有,还有其他几省的勤王之师到了没有?” “回大人的话,京畿地区乱成了一锅粥,地方官员死的死、降的降、逃的逃,根本就联系不上,至于其他几省的勤王之师,至今连影子都没看到呢!” “既然如此,咱们白天休息,夜晚行军,以最快速度赶往京师……杨总督大人对咱们寄予厚望,关键时刻,咱们不能丢了他老人家的脸!” “诺!” 京畿地区倒出都是女真大军,为了安全起见,秦锋带领自己的数千人马,夜行晓宿,秘密行军,直奔京师,成为了第一支到达的勤王之师……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七十三章 有性格缺陷的崇祯皇帝! 深夜,二更时分。 京师—紫禁城—乾清宫内,崇祯皇帝—朱由检眉头紧锁,不停的回来踱步,而且步伐极为沉重,将地面上铺设的御窑金砖踩的咚咚作响,由此可以看出,这位大明帝国的最高统治者心情烦躁、很是生气! 生气的皇帝,和吃人的老虎一样可怕,故而乾清宫内负责值守的太监、宫女们全都低头肃立、大气都不敢出一口,生怕引起皇帝的注意,进而成为出气筒,那就惨了,不死也得扒层皮。 也有例外的,那就是秉笔太监—王承恩,紧跟在皇帝的身后,如影随形。 王承恩,直隶邢台人氏,万历年间净身入宫为奴,成为了一名最低级的杂役,专门负责给后宫妃子们倒痰盂、倒尿盆,后来靠着聪明和勤奋,一步步晋升为中层的掌管太监,专门侍候皇子皇孙,而他负责侍候的对象,正是现在的崇祯皇帝—朱由检! 不夸张的说,从朱由检出生那天起,王承恩就一直贴身照顾他,二十年来从未远离过,至于二人之间的关系,名为君臣,情同亲人,不离不弃,生死相伴! “陛下,夜色深了,还请保重龙体,早些休息吧!” “王大伴,你是知道的,如今十万建奴铁骑在京畿一带横冲直撞,连续攻破了二十多座城池,劫掠不计其数,而那些负责守城的文武官员们,辜负皇恩、非逃既降,国事糟糕到这个程度,朕那里睡得着啊! 还有蓟辽总督袁崇焕,朕已经数次降旨,命他火速率军回援京师,可是一个多月过去了,辽西的援军迟迟不到,他这是抗旨不遵、是不将朕的安慰放在心上……孽臣……孽臣,这个该死的孽臣,辜负了朕对他的信任啊!” “陛下息怒,建奴铁骑远行千里、绕路入关,这是谁都没有想到的事情,一时间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官员们难免有点慌乱,等过上几天,大家都稳住阵脚之后,相信情况一定会有所好转的。 至于辽西那边,锦州一带正在激战,袁崇焕身为总督,一时间抽不开身子,回援来迟也是情有可原的。 何况有消息说,袁崇焕已经率领数万精兵,自山海关启程西进了,只是中途受到了建奴铁骑的阻拦,才迟迟没能赶到京师,相信再给他几天时间,他一定能率军冲突阻拦,来京师勤王护驾的!” …… 平心而论,王承恩不是有意为袁崇焕说好话,而是实话实说。 女真大军绕路入关之初,并未引起大明朝廷的重视,皇帝、内阁辅臣、六部九卿全都认为,这不过是少量的女真游骑骚扰边界而已,掀不起什么大浪来。 之后城池失陷的消息不断传来,大明君臣这才反应过来,根本不是什么游骑扰边,而是女真主力大军绕路入关了,于是连忙关闭九门、京师戒严,同时派使者前往辽西—宁远城传旨命袁崇焕火速率兵回援。 因为君臣反应迟钝,足足耽误了好几天时间。 女真大军横冲直撞,京畿一带道路不通,负责传旨的使者只能绕路而行,结果中途又耽误了好几天时间。 等使者历尽辛苦,好不容易到达了宁远城,却找不到袁崇焕的踪影,原来女真正红、镶红、正蓝三旗精兵猛攻锦州城,为了挡住女真人的进攻,袁崇焕亲自到锦州城内坐镇指挥了。 无奈之下,使者只能冒着危险,前往锦州城传旨,期间为了躲避女真人的拦截,避大路、绕小道,走三步、退两步,用了整整十天,才来到了锦州城内。 锦州一线战事正酣,袁崇焕不可能扔下奋战的将士们,立刻回援京师,打退敌军进攻、稳住锦州局势、返回宁远城内,抽调精锐人马、准备粮草辎重……一系列事情忙完,又耽误了十几天时间。 好不容易出了山海关,又遇到了女真大军的伏击,只能进入永平城暂避! ……… 就这样,各种因素加在一起,一个多月过去了,袁崇焕迟迟未能带兵回援京师,虽然让人着急生气,可也情有可原。 不过嘛,王承恩深深的知道,自己这一番解释的话,根本无法熄灭皇帝心中的怒火,因为皇帝真正火冒三丈的原因,不是袁崇焕回援来迟了,而是袁崇焕吹了一个天大的牛皮! 继位之初,年轻的崇祯皇帝就立志中兴大明,做一个名垂青史的旷世圣君,而要想达成这个目的,就必须打败女真人、收复辽东一带的失地。 于是乎,崇祯皇帝启用了曾经在宁远大战中重创女真大军,如今受人弹劾、被迫赋闲在家的袁崇焕,并向其询问平辽之策。 不知袁崇焕是怎么想的,面对皇帝的询问,竟然拍着胸脯保证,只要授予自己全权,并保证足粮足饷,自己有把握在五年之内彻底打败女真人,平定辽东全境。 女真人骁勇善战,经过数十年经营,已经成了气候,而大明内部灾害不断,国力下降严重,这种情况下,五年平定辽东,明显是在吹牛皮。 对这个牛皮,内阁辅臣们不信、六部九卿们不信、皇亲国戚们不信,甚至连宫内的太监们都不信,可偏偏有一个人信了,就是年轻的崇祯皇帝—朱由检! 于是乎,崇祯皇帝力排众议,加封袁崇焕为蓟辽总督、领兵部尚书衔、赐尚方宝剑,有先斩后奏之权,并全权负责辽东事务……至于朝廷方面,加捐加税,筹措粮饷,源源不断运往辽西,其数量之多,占了国家财政开支的七成以上。 因为加捐加税、天灾人祸,致使饥民造反,将西北地区搅成了一锅乱粥,并有向全国蔓延的趋势,严重动摇了大明帝国的根基。 而袁崇焕那边呢,五年之期已经过了三年半,别说平定辽东了,就连像样的城池都没能收复一座,牛皮彻底吹爆了。 面对这样的结果,崇祯皇帝岂能不怒呢,不止是怒,简直恨不得千刀万剐了袁崇焕! 话又说回来了,虽然心中怒火冲天,可在朝堂之上,崇祯皇帝从没指责过袁崇焕,更不承认五年平辽之策是吹牛皮,这是为何呢? 因为袁崇焕是崇祯皇帝亲自启用的。 五年平辽的策略,是崇祯皇帝亲自批准的。 如果因为这件事指责袁崇焕,那不是打袁崇焕的脸,而是打崇祯皇帝自己的脸,而崇祯皇帝宁可打碎牙齿往肚子里吞,也不愿承认自己头脑糊涂、用人不当、被花言巧语忽悠了。 急躁、多疑、固执、还死要面子,不听人劝,更从来不肯认错……这就是崇祯皇帝—朱由检从娘胎里带出来的性格了! …… 对于皇帝的执拗性格,王承恩自然是知道的,可身为忠心老奴,又不能坐视不理,只好苦苦思索着,如何才能在不伤面子的情况下,劝谏一下皇帝呢? 治大国如烹小鲜,切不可操之过急,更不可用力过猛,否则必然坏事! 办法尚未想出来,就见一名禀事太监撒腿如飞的进了乾清宫,来到皇帝面前,双膝下跪行礼,手中还托着一份奏折“奴才鲁四,叩见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那里来的奏折?” “回圣上的话,是周阁老派人递进来的,而且指明了要立刻呈给圣上龙目御览!” “哦,呈上来!” 周阁老,既是现任的内阁首辅大臣—周延儒,也是崇祯登基三年多以来,更换的第八位内阁首辅大臣。 内阁首辅大臣,乃是百官之首、国之柱石,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如今却被频繁更换,如此可见,崇祯皇帝治国何等急躁,大明朝廷的统治又是何等不稳了。 …… 身为内阁首辅,向皇帝递奏折是正常事,可是深更半夜的,将奏折递到了皇帝的寝宫之中,那就不正常了,除非有大事发生。 莫非女真大军兵临城下了? 想到这里,崇祯皇帝立刻接过了奏折,一目十行的看了起来……片刻之后,脸上露出了喜色。 的确兵临城下了,不过不是女真大军,而是从陕西来的勤王之师,共计七千余人,已经在德胜门外安营扎寨! 勤王之师来了,自然是一件大好事了,可崇祯皇帝很是疑惑自从女真大军绕路入关以来,自己多次下旨给北方各省的总督、巡抚,让他们立刻调集兵马,进京勤王护驾。 旨意发出去一个月了,临近的山西、山东、河南几省的人马连个影子都没见到,距离最远的陕西省的人马反而到了,这怎么可能? 而且山西、直隶两省的地方官员们,并未发来陕西兵马过境的消息,这支军队又是如何来到京城脚下的呢? 难道说,来的根本不是什么勤王之师,而是女真人假扮的,试图混进京师,一举拿下大明君臣……想到这种可能,崇祯皇帝的冷汗都下来了,同时将奏折递给了王承恩。 王承恩看过之后,立刻说道“陛下莫慌,待老奴亲自前去查看一下,来的是不是真的勤王之师!” “好,大伴多加小心,查清楚之后,立刻回宫!” “老奴遵旨!”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七十四章 忠心耿耿的王承恩! 三更时分,王承恩带上几名心腹太监和一队锦衣卫,出宫探查消息去了。 五更时分,王承恩气喘吁吁的回到了乾清宫中。 忐忑不安的崇祯皇帝—朱由检一直没有睡觉,见到王承恩回来了,连忙询问道“王大伴,情况如何了,是不是建奴诈城?” “老奴恭喜圣上,不是建奴诈城,而是陕西的勤王之师来了!” “确定?” “确定,老奴出宫之后,先是去了周阁老府上,详细询问了一下情况,看了三边总督府发放的通关文牒、调兵均令等物,保真不假。 老奴不放心,离开周阁老府上之后,又亲自登上德胜门的门楼,而后派了几名心腹人,坐在大竹筐之中,从城墙上顺了下去,进入对方营地查看……最后确认无疑了,来的这支人马,名曰天威军,乃是三边总督—杨鹤亲自派来勤王的,领军者名叫秦锋,官拜副游击将军之职!” “秦锋……秦锋……这个名字有些熟悉,朕似乎在奏折中看到过……嗯,朕想起来了,秦锋,那个十九岁的小将!” 朱由检略加沉思,想起了两个月之前,三边总督杨鹤呈上来过一份剿灭西北流寇有功将士的名单和履历,请求朝廷予以嘉奖。 那份名单中,就有秦锋的名字,位列末尾处,并请求加封副游击将军之职……朱由检之所以记住了这个名字,皆因秦锋的年纪太小了,只有区区十九岁,这个年龄立功受封,在军队中着实罕见,故而印象深刻! …… “既是从陕西来的勤王兵马,为何山西、直隶两地的官员们,没有任何兵马过境的奏报送来呢……再说了,进京勤王乃是天大之事,三边总督杨鹤不派大将前来,却派了一名十九岁的小将统兵,未免有欠妥当了吧?” “回圣上的话,老奴调查清楚了,这支人马为了快一些来到京城勤王,并没有走山西、直隶的道路,而是北出塞外,再折而向东,沿着蒙古大戈壁滩南部一路疾行至滦河西岸,再向南从喜峰口进入京畿地区,最后来到京城脚下的,整个行程两千六百余里。 至于杨总督,向来忠心耿耿、做事稳重,这次派一名小将前来勤王护驾,估计这个叫秦锋的小将确有过人之处吧!” “原来如此,从塞外一路疾行而来,跑了两千六百多里路,真是难为他们了,忠良之臣,忠良之臣啊!” 朱由检虽然不懂军事,可也知道一支孤军在塞外行进有多危险、多艰难,敢如此行事者,绝对是忠勇之臣。 另外吗,朱由检想起一件事来,今年初春之时,杨鹤曾经连上十几份奏折,提醒朝廷加强京畿一带的防御,提防女真人绕路入关。 这些奏折,自己和内阁辅臣们全都看过了,认为说的有一定道理,却没有按照奏折上提醒的,立刻加强京畿地区的防御,至于原因,主要是两条 一是内阁辅臣们全都认为,女真大军不可能远行千里、绕路入关,那会犯了兵家大忌! 二是没钱! 如今大明朝廷的税收,七成都用到了关—宁—锦防线上,其余三成维持朝廷正常运转都困难,拖欠俸禄、军饷的事情时有发生,实在是没有能力加强京畿一带的防御了。 结果呢,消耗了朝廷七成税收的蓟辽总督—袁崇焕,非但没能收复辽东失地,还让女真大军杀到京畿重地了,而一向缺粮缺饷的三边总督杨鹤,却第一个派来了勤王之师。 两相比较之下,朱由检对杨鹤大加赞赏的同时,对袁崇焕则是更加厌恶了,并生出了换人、严惩的心思。 至于这个叫秦锋的小将军,能力如何尚未可知,但凭其不避艰难、第一个来到京城勤王护驾,就该好好嘉奖一番才是。 “王大伴,传旨户部速速调拨库银五万两、上等绸缎一千匹,送到城外军营之中,犒赏一众将士们!” “老奴遵旨!” 一番折腾下来,天色已经放亮了,王承恩顾不上休息,先是前往司礼监,将皇帝的旨意写成了一份敕书,而后找到掌印太监曹化淳,说明情况,加盖玉玺,接着手持敕书、前往户部传旨。 没想到,敕书宣读之后,户部一众官员们拒绝执行。 倒不是户部官员们胆大包天,有意抗旨不遵,而是户部掌管的太仓里面,实在调拨不出这么多银子了。 要知道,自从崇祯皇帝—朱由检听信了东林党的忽悠,减免了各地的商业税、关税、茶税、矿税之后,大明朝廷的财政收入就缩水了一大截子;而随着宗室人口不断增加、辽东战事频繁等原因,朝廷的财政开支却是直线上升。 结果就是入不敷出,国库空虚,出现了严重的财政问题。 尤其最近一段时间,女真大军在京畿地区横冲直撞,为了加强京师防御修补城墙,加宽护城河、打造兵器、征集青壮入伍、囤积粮草……银子如流水一般花了出去,让本就空虚的国库变的更加空虚,如今连五万两银子、一千匹绸缎都拿不出来了。 能拿多少呢? 户部官员们翻了半响账本,拿出了六千两银子、二百匹绸缎。 这与皇帝要求的数目相差太远了,王承恩自然不答应了,又和户部官员们扯皮了一番,后者无奈之下,咬着后槽牙又添了四千两银子、一百匹绸缎,而后就死活不肯再添了。 户部尚书、左右侍郎更是硬着脖子表示,国库空虚、实在没法再添了,如果再催逼的话,三人只能挂印辞官、回家抱孩子去了。 无奈之下,王承恩只能返回宫中,将情况如实禀报,崇祯帝—朱由检听完之后,不禁满脸的黑线。 天威军有七千多人,一万两银子、三百匹丝绸,平均下来一人只有一两多银子。 长途跋涉、吃苦受累,第一个来到京城勤王护驾,却只得这么点赏赐,这未免太说不过去了吧? “王大伴,国库空虚,实在拿不出银子了,朕又不好赏赐太薄、寒了将士之心,这可如何是好啊?” “回圣上的话,依老奴之见,可以从内承运库当中调拨一些财物,犒赏天威军的将士们,渡过眼前难关!” “从内承运库调拨财物,这个嘛……这个嘛……” 就像个人有私房钱一样,皇帝同样有自己的小金库,位于皇宫的西北角上,叫做内承运库,又叫内宫十二库,并设有专人负责管理。 至于内承运库的收入,主要有两项一是在京畿周围设置的皇庄、皇店,每年可以盈利四五十万两白银,以及若干实物。 二是南方几省税粮折收的金花银,扣除京师内皇亲国戚、文武百官的俸禄之后,余下的归皇帝所有,每年大概五六十万两银子! 二者相加,大约一百万两银子,以及若干实物,理论上来说,足够皇帝的日常开销了,还能有一些剩余。 大明立国至今二百五十多年了,如果内承运库年年有剩余的话,加在一起,绝对是一大笔财富了。 问题是,大明朝的皇帝并非个个节俭,能造的亦是不少,尤其是成化、正德、嘉靖、万历这几位,有的修宫殿,有的玩猛兽,有的炼金丹……银子如流水一般花出去,致使内承运库经常入不敷出,还得想办法四处抠银子用。 …… 到朱由检继位之时,内承运库剩余的钱财,只有黄金四万多两,白银六十多万两,以及少量实物。 之后西北大旱,调拨了十万两银子用于赈灾。 辽西军饷不足,户部官员无能为力,又多次从内承运库调拨金银补充军饷。 女真大军入关,为了加强京师防御,又支出了一大笔财物。 …… 种种因素下,三年多时间下来,崇祯皇帝的小金库非但没有增长,反而缩水了一大半,如今再往外掏银子,自然是心疼的要命了。 可事关京师安危,再是心疼,也得咬牙掏银子,想到这里,朱由检开口道“好吧,传朕口谕,从内承运库中调拨五万……不,三万……不,两万两银子,加上户部的一万两和三百匹绸缎,犒赏天威军将士之用。 王大伴,你亲自去办这件事,告诉将士们,只要奋勇杀敌,保卫京师,待建奴退兵之后,朕一定重重赏赐。 另外吗,军中将士大都粗犷,接旨之时,若有失礼之处,不要过于计较了,一切以安抚军心为主,明白吗?” “圣上放心,老奴明白了,老奴这就带人出城,前去安抚一众将士们!” …… 行礼之后,王承恩出了乾清宫,而后带着几名心腹太监和一队锦衣卫,抬着三万两银子和三百匹绸缎,自德胜门出城,直奔数里外的天威军大营……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七十五章 介胄之士不拜,请以军礼见! 大明京师始建于永乐四年,刚建成之时,整体上呈长方形,其中南北长十二里零九丈,东西宽九里零八十四丈,周长四十三里零三十六丈,城墙皆用黄土夯筑、青砖包裹,乃是当之无愧的天下第一巨城。 嘉靖帝时期,为了加强京师防御,开始修筑整体环绕的外城,后因财力、物力皆严重不足,没能成功,只修筑了环抱南郊的一部分。 于是乎,京师就由原来的长方形,变成了‘凸’字形,其中南半部分为外城,开有七座城门,北半部分为内城,开有九座城门,德胜门便是其中之一,位于内城北部。 因为地形原因,德胜门是最容易受到攻击的一座城门了,比如明英宗时期、土木堡之变后,瓦剌大军进攻京师,其主攻方向就是德胜门,并与守城的明军多次激战,双方杀的天昏地暗、血流成河! 而天威军的大营,就扎在了德胜门外的小月河旁边,扼守要害之地! ……… 再说王承恩一行人,自德胜门出城之后,前往天威军大营中赏赐财物,那知从一片灌木丛旁路过之时,异变突生! “站住,前面是军营重地,任何人不得擅闯,违者格杀勿论!” “速速报上来历,否则我们放箭了!” …… 从周围的灌木丛中,突然跃出了百余名头戴草冠、身缠树叶的士兵来,手中皆拿着刀枪、弓箭、火绳枪等武器,带队的是一名黑脸壮汉。 因为这些士兵伪装的太好了,王承恩一行人事先毫无察觉,不禁被吓了一跳,待看清是明军之后,这才送了一口气,而后一名小太监站出来喊道“尔等不得无礼,这位是司礼监的王公公,奉了圣上旨意,前来赏赐将士们的,你们的将军何在,让他速速前来迎接!” “司礼监—王公公,可有身份腰牌,还请出示一下,携带之物,亦要检查!” “放肆,就连镇守京师的二十六卫亲军都指挥使们,都不敢查王公公的腰牌,你们这些外地来得大头兵算什么东西,还不快快让开道路,否则王公公生气了,你们吃罪不起!” “哼,我家将军大人有令,不管是谁,要想进入军营之中,必须严格搜查,还请速速出示腰牌,否则按照军规,格杀勿论!” 王承恩身为司礼监—秉笔太监,兼崇祯皇帝的第一心腹,无论走到那里,文武官员们都是远接近迎、客客气气的,故而其手下的小太监也很傲气! 没想到,这些士兵根本不吃这一套,弓上弦、刀出鞘,火枪点燃了火绳,杀气腾腾的逼近过来,大有一言不合、便要痛下杀手之势! 如此情况,把那名小太监吓的冷汗直冒,再也不敢嚣张了。 王承恩则沉稳的多,从腰间解下一块象牙腰牌,递给了那名问话的黑脸汉子,后者反复查看了一番,又检查了一下队伍里装着银子、绸缎的箱子,确定没有任何问题了,这才命令士兵们将兵器放下。 “原来是司礼监的王公公,卑职天威军第一营—第三哨—副哨长杨常胜,之前多有失礼之处,还请王公公多多包涵!” “无妨,不知者不怪嘛,杨副哨长,可否让开道路,让杂家一行人进入大营?” “还请公公稍候,容卑职派人通禀一声!” 说话间,副哨长—杨常胜唤过来一名士兵,低声耳语了几句,后者连连点头,而后从附近的树林中牵出一匹快马,翻身上马,直奔大营送信去了…… 一柱香时间不到,士兵骑马返了回来“将军大人有令,放开道路,请王公公一行人进入军营!” “卑职遵命,弟兄们,让路!” “刷!” 接到命令之后,杨常胜带领士兵们退入两侧灌木丛中,继续潜伏去了,并留下两名士兵,带领王承恩一行人继续前进,又通过几处哨卡,来到了大营的辕门前。 而在前行过程中,王承恩发现天威军的士兵们正在修筑营盘,而且修的极为认真,光是环形壕沟就挖了三道,每一道皆是一丈八尺宽、一丈二尺深,里面插满了锋利的木刺,人若是落下去断无生还之理。 三道壕沟中间,还设置了大量的绊马绳、拒马桩、陷马坑……以及铁蒺藜。 三道壕沟里面,则是用粗大原木围成的一圈栏栅,上面捆绑着大量长矛,让人难以靠近。 木栏栅里面,则是天威军的营盘,整整齐齐、前后顾盼,出入有门、进退曲折……更修了四座高高的瞭望楼,有士兵在上面值守,监视周围的一切情况。 …… 看着如此坚固的营盘,王承恩不禁暗暗点头,难怪三边总督杨鹤派了这个叫秦锋的小将来勤王护驾,此人在治军方面却有过人之处,军纪严明、戒备森严,颇有一点西汉时细柳营的味道! 若大明军人皆能如此,又何惧女真人啊? “隆……隆!” 感叹之间,军营大门打开了,从中走出一支全副武装的队伍,为首一名小将,二十岁左右,身材修长,相貌英武,头戴凤珠点金盔,身穿金漆山文甲,手提宝刀,一举一动之间,煞气环绕,威风凛凛! “尊驾可是司礼监—王承恩、王公公?” “正是杂家,阁下是?” “卑职秦锋,现任三边总督杨大人麾下副游击将军之职,王公公大驾光临,按理来说,卑职当以大礼相迎,奈何甲胄在身,不便跪拜,请以军礼相见,还望王公公多多海涵!” 王承恩是司礼监—秉笔太监,拥有代替皇帝批红、草拟圣旨的权利,同时提督东厂,其身份地位之高,可与内阁辅臣相比肩,而秦锋只是一名小小的副游击将军。 按理来说,后者见了前者,应该下跪参拜才是,秦锋却没有下跪,只是抱拳拱手,连理由都说出来了介胄之士不拜,请以军礼见! 这是自西汉文帝时期,就流传下来的规矩了身穿甲胄、手持武器的将士,纵然见到了皇帝也无需下跪行礼,见了皇帝身边的太监自然更不用下跪了。 可惜的是,这条古老相传的规矩,很多人都忘记了,如今大明朝的军队中,多是一些没有骨气的谄媚之徒,只会溜须拍马! 而动辄下跪的人,没有任何骨气可言,又如何能打胜仗呢? …… “哈哈,既然是在军中,自当以军礼相见了,杂家虽然只是一介内侍,亦是懂得规矩的,秦将军不必介怀就是了!” “多谢王公公体谅,公公里面请!” “请!” 接下来,秦锋将王承恩请到了自己的中军大帐中,后者以皇帝的名义,说了一些安抚的话语,又让人将两万两银子、三百匹绸缎取了出来。 这点财物,犒赏长途跋涉而来的七千多名将士,自然是有点拿不出手了,因此王承恩不好意思的解释道“秦将军带领将士们长途跋涉两千余里,辛苦赶到京师勤王护驾,足见赤诚之心,按理来说,朝廷应该重重赏赐一番才是。 不过嘛,如今国事艰难,库房空虚,实在拿不出太多的财物来了,只能暂时委屈一下将士们了。 不过请放心,圣上已经答应了,待赶走建奴、京师转危为安之后,一定从各省调集财物,好好犒赏一众将士们!” “哈哈,王公公言重了,我等身为臣子者,勤王护驾、报效朝廷乃是份内之事,岂能因为赏赐轻重,而生出不满之心……臣秦锋与一众天威军将士们,叩谢圣上恩典!” 命人接过赏赐的银子、绸缎之后,秦锋向着皇宫方向,恭敬的抱拳躬身三次,以示谢恩之意。 而后命人在中军大帐内设宴,款待王承恩,后者带来的小太监、锦衣卫,则安排到别的帐篷内吃喝。 款待皇帝的第一心腹,得用丰盛的好酒好菜吧? 不好意思了,菜只有四道炝炒芥菜、红烧豆腐、素炒冬瓜、小炒腊肉……与丰盛二字豪不沾边,顶多算是家常菜罢了。 至于美酒,更是一滴都没有,只上了一壶茶水,理由是征战期间,军中上下一律不准饮酒! 半路拦截盘查,相见立而不拜,又用粗茶淡饭款待,这么一番操作下来,王承恩是不是气的咬牙切齿、火冒三丈呢? 没有! 事实上,王承恩非但没有生气,反而很是高兴,原因有二 一是出宫之前,崇祯皇帝交待过了,军中将士大都粗犷,若有失礼之处,不要斤斤计较,当以安抚为主。 二是王承恩看秦锋非常顺眼,因为后者让前者感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被尊重的感觉! 被尊重的感觉? 没错,就是被尊重的感觉! 王承恩身为秉笔太监、兼崇祯皇帝的第一心腹,无论走到那里,文武官员们都是远接近迎、笑脸相待,马屁拍的震天响,比对自家长辈都恭敬! 可这些恭敬都是装出来的,骨子里则是对太监、阉人的深深鄙视,面前喊长辈,背后骂阉驴……这一点,王承恩心知肚明! 秦锋则不然了,看似桀骜不驯、无礼至极,可在接待过程中,没有任何的鄙视,就像对待平常人一样。 身为无根之人,能被当成平常人看待,便是最大的尊重了,因此王承恩非常高兴,对秦锋自然是越看越顺眼了。 长话短说。 小半个时辰之后,吃喝已毕,又客气了几句,王承恩起身告辞,准备回去复命,却被秦锋拦住了。 “公公且慢!” “哦,秦将军还有何事?” “卑职准备了一份礼物,想要献给圣上,还请公公代劳一下!” “礼物,献给圣上的?” “不错,”来人啊,将礼物抬上来!” “诺!” 随着秦锋一声吩咐,亲兵们抬来了好多大麻袋,打开之后,一部分装的是黄色镶红边的盔甲、旗帜。 另一部分装的是用石灰腌制的人头,足有数百颗之多。 突然看到这么多呲牙咧嘴、死不瞑目的人头,把王承恩及其随从们吓了一大跳! 但是有眼尖的人发现,这些人头并不寻常,头皮剃的干干净净,只在后面留了一条小辫子,粗细如同金钱鼠尾巴一般……这是女真人特有的一种发型!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七十六章 神威烈火枪! 女真人世代生活在白山黑水之间,主要以打猎、捕鱼为生,如果头发太长的话,容易遮挡视线,对射箭、潜水都有较大的影响。 因此上,为了方便,女真人就将前面的头发剃掉了,久而久之,形成了一种民族习惯。 既然剃了头发,为何不全部剃光,还留下一条小辫子呢? 这与宗教信仰有关。 女真人信奉的是一种比较原始的萨满教,其教义认为人的灵魂依附在头发之中,如果将头发剃光的话,灵魂就没有了依附之地,因此必须留下一些头发才行。 于是乎,就出现了这种前面剃光光、后面留一条小辫子的奇怪发型,也成了女真人的标志,被戏称为‘金钱鼠尾巴!’ “秦将军,这些人头从何而来?” “回王公公的话,末将带领人马进入京畿之时,恰好遇到了一支建奴铁骑,便与之发生了激战,并将其全部斩杀掉了,共计获得六百一十八颗人头,还缴获了兵器、盔甲、旗帜等战利品,请公公带回城内,进献给圣上,以表臣下忠孝之心!” …… 半路截杀八大晋商走私商队、和与之接头的女真人的事情,暂时还不能暴露出来,因此秦锋撒了个小谎,说是进入京畿时恰巧遇到的。 反正人头和战利品都是真的,因此这个谎言也说得过去。 另一边,稳住心神之后,王承恩来到众多人头前面,一个个的查看起来,查看什么? 自然是查看真假了! 人头还有假的? 有! 大明立国之后,定下了人头换赏银的军功制度,尤其是北虏(蒙古)、东夷(女真)的人头,一颗价值五十两银子,如此高额奖赏,足以激励士兵们奋勇向前、斩首立功了! 问题是,军中良莠不齐,什么货色都有,其中一些黑心肠的士兵,没本事砍敌人的人头,就私下杀害无辜百姓,将人头割下来,再将头发剃掉,而后伪装成敌人的首级冒功领赏。 尤其是嘉靖、万历以来,不仅朝廷变的腐败了,军队同样腐败的厉害,杀良冒功之事层出不穷,无辜百姓们深受其害。 王承恩身为秉笔太监,见多识广,自然知道这些龌龊事了,故而才认真检查起来,生怕秦锋弄虚作假、杀害百姓冒充功劳! 而检查的结果,却是大吃一惊! 这些人头的头皮,明显不是新剃的,五官相貌、牙齿形状也与中原人大有不同,很明显,是真的! 六百一十八颗首级,全是真的! 如此结果,让王承恩大吃一惊,下巴都差点掉地上。 要知道,自从女真大军绕路入关以来,连续攻陷了京畿一带数十座城池,而负责防守的大明官员们,不是逃之夭夭,就是出城投降,率兵死战者少之又少,能打个胜仗、斩获人头者就更少了。 前几天,蓟州镇参将—唐通带领本部人马,在三河附近伏击了一队女真斥候,在付出了数倍代价之后,斩首二十六级,缴获战马三十七匹,以及盔甲、兵器、杂物若干……消息送到京师之后,皇帝、内阁辅臣们大为高兴,称之为‘大捷’,并大大夸奖了唐通一番。 二十六颗首级,就被称之为大捷了,六百一十八颗首级又当如何? “好,太好了,秦将军真是神勇过人,一次斩获六百一十八颗首级,此举足以灭建奴之锐气,大涨我军之威风,圣上知道之后,也会极为高兴的,哈哈!” “神勇之说,愧不敢当,此皆赖将士们奋勇拼杀,才能有此战果!” “秦将军胜而不骄、虚怀若谷,有古时名将之风,佩服,佩服啊!” …… 王承恩高兴的手舞足蹈,命手下人将人头、旗帜、盔甲全都装在车上,而后兴冲冲的回城去了。 秦锋亲自送到营门外,拱手告别,而后回到中军大帐内,好友耗子立刻凑了过来“锋哥,我以前听人说,皇帝身边的太监们一个比一个贪,一个比一个坏,那个大臣要是不给他们送上重礼、溜须拍马,他们就在皇帝身边打小报告,千方百计的陷害。 这个王承恩,可是当今皇上身边的第一心腹太监,你用粗茶淡饭招待他,走时还不送任何礼物,就不怕他回去说你的坏话吗? 要不我带上一些金银珠宝,追上去,送给他,这样就免得他回去跟皇帝说坏话了!” “哈哈,若是别的太监来了,少不得送点金银珠宝,买一个平安无事,这位王公公则不用,咱们若是送了,恐怕他反而不高兴!” “哦,还有不贪财的太监?” “有,不过不多,这位王公公算是一个!” 王承恩何许人? 史书上写的清楚有智谋、善行事、不贪财,忠心侍主,生死相随! 自古以来,身为宦官者,把持朝政、祸国殃民的不计其数;作风正派、廉洁自守者少之又少;至于忠心耿耿、能够随主殉葬的,恐怕也就这一个了吧? 对待这样一位太监,打溜须、拍马屁、送重礼并不能讨其欢心,相反的,不卑不亢、以平常心进行结交,才能赢得其好感,进而成为助力……这一点,秦锋坚信不疑。 ………………… 再说王承恩,带领手下人回城之后,立刻进了紫禁城,在武英殿中找到了一夜未眠、勤恳批阅奏折的崇祯皇帝—朱由检,将事情经过详细讲述了一遍。 “王大伴此言当真,那秦锋真的献上了六百一十八颗建奴首级?” “千真万确,老奴亲自检查过了,六百一十八颗皆为建奴首级,绝无虚假,并有建奴的盔甲、旗帜若干!” “好,好,太好了,哈哈!” …… 自从女真大军入关以来,明军丢城失地、损兵折将的消息一个接一个的送来,以至朝廷上下人人惶恐不安,对能否守住京师毫无信心。 甚至出现了‘建奴凶悍不可敌,宜放弃京师、迁都江南,以避灾祸’的言论,还有一些富贵人家,已经偷偷收拾好了金银细软,准备随时跑路了。 对于这种情况,朱由检气愤不已,却又没有什么安定人心的好办法。 现在好了,六百一十八颗建奴首级摆出来,足以安定人心、鼓舞士气,让军民人等有信心坚守京师了。 因此上,朱由检立刻下旨,将这些人头运到京城内最热闹的西市、筑成一座京观,缴获的盔甲、旗帜堆放两旁,让京城内的军民人等随便观看。 旨意下达,,就像平地响起了一道惊雷,迅速引起了巨大轰动。 得知消息,京城内的百姓们扶老携幼、成群结队的前来观看,其人数之多、场面之热闹,比起大年初五的庙会有过之而无不及,拥挤事件、踩踏事件更是不断发生,以至于顺天府尹不得不派出大量的衙役、捕快前去维持秩序。 与此同时,秦锋的名字以风一般的速度,在京师的大街小巷中流传开了,成为了议论最多的话题,就连那些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家闺秀们都知道了,从榆林镇来了一位秦将军,异常神勇、专杀鞑子! 还有小道消息称这位秦将军年方十九,身材修长、相貌英俊,可与北周时期的兰陵王相媲美,而且未曾成亲……总之一句话,秦锋出名了,名气跟前门楼子一样高! ……… 古往今来,立功者,必受赏,这是不变的道理,可在如何赏赐秦锋的问题上却犯难了。 为何呢? 赏赐有功之臣,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加官晋爵、赏赐财物了,可这两种方式,现在都有点不妥当。 不能赏赐财物,理由很简单,国库空虚,没钱了。 不能加官晋爵,又是什么原因呢? 这和朱由检的性格有关系。 自从当上皇帝之后,朱由检琢磨出了一套自认为高明的驭人之术就是驭臣下如同养鹰,狐兔未息,不可先饱;饥则为用,饱则飏去。 说白了就是,对待臣子就像养鹰一样,不能喂太饱了,喂饱了就不干活了,必须饿着,才会卖力的抓狐狸和兔子。 就拿秦锋来说,刚刚来到京畿地区,就斩首六百一十八级,若是对其加官晋爵的话,就怕秦锋志得意满、生出懈怠之心,再不肯卖力杀敌了。 不如暂不封赏,让其为了高官厚禄、继续奋勇杀敌,这样对国家社稷更有利一些。 至于加官晋爵之事,等将女真人赶出京畿地区,事情告一段落了,再赏不迟! 可秦锋毕竟立了大功,朝廷方面若是一点表示也没有,同样说不过去,怎么办呢? 思来想去,朱由检也没想出个好办法。 眼见皇帝犯了难,王承恩提了个建议“启禀圣上,自古以来,为将者,全都喜欢三样东西一是宝马、二是盔甲、三是兵器,据老奴所知,内承运库中有一杆神威烈火枪,乃是成祖文皇帝遗留之物,可以赐予秦锋,表彰其功,秦锋得了这件神兵利器,誓必感恩戴德、效忠圣上,为国家再建功勋!” “大伴言之有理,就将那杆神威烈火枪赐予秦锋,再赐一件麒麟服,以彰其功!” 成祖文皇帝,也就是永乐大帝—朱棣,出了名的马上皇帝,不仅夺了侄子建文帝的江山,更是亲率大军五征漠北、三犁虏庭,打的蒙古各部望风而逃! 因为酷爱征战,故而永乐帝生时召集能工巧匠,打造了不少神兵利器,待其驾崩之后,有的兵器陪葬长陵之内,有的则留在了宫中,那杆神威烈火枪就是其中之一。 三年多前,王承恩当上秉笔太监之后,清查过一次内承运库,见到过那杆烈火枪,印象极为深刻,故而提出了以枪赏赐秦锋的建议。 有人问了,用帝王使用过的兵器赏赐臣子,不违背礼法吗? 不违背,而且有例可循! 比如三国时期,刘备称帝之后,曾命人采集金牛山中的极品铁矿石,铸造了八柄宝剑,各长三尺六寸,合称‘蜀主八剑!’ 八柄宝剑,刘备自己佩带一柄,其余七柄分别赏赐给了诸葛亮、关羽、张飞、赵云等人,以固君臣之情! 永乐大帝生前,也曾多次将自己的佩剑、佩刀,赏赐征战有功之臣,以示嘉奖! 因此上,赏赐神威烈火枪给秦锋,并不违礼,反而能成为一段佳话。 至于派谁去赏赐,一事不烦二主,还是让王承恩跑一趟吧!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七十七章 前来进攻的镶蓝旗! 第二天上午,王承恩再次来到了天威军大营中,并带来了两件赏赐之物一为神威烈火枪,一为麒麟赐服! 神威烈火枪,是用百炼精钢锻造而成的,重三十六斤六两,长一丈一尺六寸,枪杆上有精美的龙鳞花纹,枪头为龙首形状,龙口吞刃,锋利无比! 在枪杆尾部,刻有一行整齐的小字大明永乐十七年—内宫兵仗局制造—天子御用! 而在枪杆首部,刻着十六个略大一些的字开疆拓土、威震八方,受天明命、君主华夷! 可以想象,二百多年以前,永乐大帝—朱棣身披黄金甲、手持烈火枪,带领数十万大军,远征漠北,打的敌人丢盔弃甲,乖乖的俯首称臣,那般英姿,何等霸气! …… 赐服,是指由皇帝恩赐给有功臣属的特殊服饰。 大明朝的赐服共有四种,从高到低依次是蟒服、飞鱼服、斗牛服、麒麟服。 麒麟服,大红色,上绣特殊的麒麟纹饰龙首,双角,体表有鳞片,脊背为齿状,足部为牛蹄状,颇为威武霸气! 别看四种赐服当中,麒麟服的档次最低了,却不是一般人能轻易得到的,只有立下功勋的三四品高官,才有机会得到这种赐服,穿在身上,极为荣耀! 赏赐完两件东西,王承恩开口道“秦将军,圣上御赐神威烈火枪、麒麟赐服予你,乃是格外的恩宠,还望你奋勇杀敌、精忠报国,莫要辜负了圣上的这份恩宠啊!” “请圣上放心,臣必当精忠报国、不负圣恩!” “好,好,秦将军收好赐服,再试试这杆神威烈火枪,这可是成祖文皇帝遗留之物,据说当年五征漠北之时,文皇帝用的就是这杆枪,上面可是沾过不少人血呢!” “好枪,真是一杆好枪!” 对于麒麟赐服,秦锋没什么兴趣,对神威烈火枪则是喜欢的不得了,执在手中,连耍了几个枪花。 要知道,十八般兵器当中,秦锋最喜欢刀、枪两种了,先前得了逆鳞宝刀,用起来十分顺手,之后命人打造过几杆长枪,有的材质不行、藏不住力道,有的工艺不行,用起来不太趁手。 这杆神威烈火枪则不同了,不仅材质一流,用起来更是极为顺手,就像是专门为自己量身打造的一般,加之是永乐大帝遗留之物,使其拥有一种非凡的意义,因此秦锋极为喜欢,视如珍宝一般。 接下来,和昨天一样,先向皇宫方向躬身谢恩,而后在中军帐内摆设饭菜,款待王承恩及其随行之人。 有道是一回生,二回熟,秦锋、王承恩已经是第二次打交道了,彼此之间熟络了许多,饭桌上交谈的话题,也慢慢的由浅变深,进而讨论起了一些军国大事。 “杂家观秦将军麾下士兵,个个精神抖擞、装备精良,若是我大明朝的军队,皆像这般的精锐善战,又何惧区区建奴呢,却不知秦将军用什么办法,带出这样一支精兵来,可否告之一二,杂家感激不尽!” “哈哈,公公言重了,要想带出一支精兵,其实不是什么难事,只要做到十六个字就可以了!” “哦,那十六个字?” “足粮足饷、刻苦训练,军纪严明、将士一心!” “足粮足饷,足粮足饷……秦将军说的十六字箴言,这头一条就难如登天啊!” 身为秉笔太监,整天帮着皇帝处理国家大事,王承恩太知道大明朝现在的财政情况了,那真是糟糕他妈哭糟糕——糟糕死了。 边军、宗室、勋贵、百官……整天伸着手要银子,而且一个比一个胃口大,就像饕餮附体一般。 财政收入方面呢,因为各种天灾人祸,税收是一年少似一年,就连维持朝廷的正常运转都快做不到了。 这般情况下,只怕是汉之桑弘羊、唐之杨炎、宋之陈恕这几位理财能臣死而复生,也是无能为力了。 叹息之余,王承恩很想问问秦锋,西北乃是有名的贫瘠之地,收税少的可怜,如今又闹流寇,百姓们死走逃亡、十室九空,能征收的赋税就更少了,这种情况下,他又是如何保证麾下将士们足粮足饷的呢? 那知话还没问出口呢,耳边突然响起了阵阵号角声,由远及近,响彻云霄! “秦将军,这是出什么事了?” “公公莫惊,这是紧急示警的号声,我估计是建奴大军来进攻京师了!” “啊!” 建奴大军都来进攻京师了,这能不受惊吗,王承恩心神不稳,差一点从椅子上摔下去,正想说点什么,就见一名亲兵走了进来 “启禀将军大人,东北方向二十里左右,杀来一支建奴大军!” “人数多少、盔甲颜色?” “大约万人左右,皆穿蓝色镶红边盔甲,行进速度极快,直奔京师而来!” “好,传令下去,全军备战!” “诺!” 蓝色镶红边盔甲,乃是女真镶蓝旗的标志,旗主—阿敏,乃是努尔哈赤的侄子,皇太极的堂兄,素以多疑、残忍、嗜杀而闻名,在女真四大贝勒当中位居第二位。 阿敏仅带领万余兵马,绝对攻不下京师,之所以前来进攻,十有八九又是一场围点打援的把戏。 既然如此,自己就陪他唱一出好戏吧! “王公公,建奴兵马来的迅猛,您怕是来不及回城了。不如暂且待在末将营中,等击退了建奴大军之后,再行回城不迟!” “建奴足足来了上万大军,秦将军有把握将其击退吗?” “哈哈,公公放心就是了,末将的营盘固若金汤,建奴兵马就是再多上一倍,也休想踏进来一步,公公若是不放心,请随我一同登高观战如何?” 说话间,不容王承恩拒绝,秦锋就拉着他的手臂出了中军大帐,而后一起登上了瞭望台,居高临下,观看敌情。 与此同时,大营内的士兵们,排列起整齐的队形,刀出鞘、弓上弦,火绳枪装好了弹药,做好了与敌接战的准备! …………………… 天威军大营东北方向,镶蓝旗的万余名士兵,结成一座庞大的军阵,正在催动坐骑、快速推进。 大阵中有一面巨大的旗帜,呈五边形,蓝底红边,中间绣着一条张牙舞爪的云龙,上下飘扬、煞是威风! 旗下一匹高大的乌骓马,上面坐着一名全副武装的中年男子,面色蜡黄,闸刀眉、三角眼、高鼻梁,大嘴叉,再配上钢针般的短髯,显得很是冷酷,正是女真二贝勒—阿敏! 旁边跟着一匹黄骠马,上面坐着一名青年人,相貌与阿敏颇为酷似,正是其长子—爱尔礼! 阿敏父子带领本旗人马,真要攻打京师吗? 非也! 正如秦锋预料的那样,镶蓝旗的人马此番前来,攻打京师是假,围点打援才是真! 原来皇太极率领大军绕路入关之后,用的就是围点打援的战术劫掠京畿、威胁京师,从而逼迫蓟辽总督—袁崇焕带领兵马回援。 再利用女真大军善于野战的优势,在合适的地点设下圈套,伏击回援的袁崇焕部兵马,争取将其歼灭,而后再和正红、镶红、正蓝三旗人马南北夹击,一举拿下辽西走廊,接着拿下京师、抵定中原,一统天下! 这个战术,开头比较成功,逼迫袁崇焕率兵回援了,并在沙河附近歼灭了身为前锋的赵率教部四千精锐骑兵! 问题是,袁崇焕亦是知兵之人,吃了个大亏之后,立刻带领其余人马,躲进了坚固的永平城内,任有女真兵百般挑衅,就是坚守不出! 袁崇焕素以善守而闻名天下,女真大军偏偏善野战、不善攻城,自然不敢强行攻打永平城了,于是又用起了围点打援的老把戏! 由二贝勒—阿敏率领镶蓝旗人马,大张旗鼓的进攻京师,惊吓大明朝的王公贵族们,同时逼迫崇祯皇帝继续下旨,强命袁崇焕来救援京师。 只要袁崇焕的人马出了永平城,必将落入女真大军的埋伏之中,有死无生! ……… 再说阿敏父子,指挥大队人马挺进的同时,也派出了大量的斥候,探查京师的情况。 很快的,几名斥候回来了。 “启禀二贝勒,大明京师各门禁闭,上面皆有兵丁把守……另外在德胜门外,有一支明军驻扎!” “哦,驻扎的明军有多少人马?” “回二贝勒的话,具体人马数量不知,但根据营盘大小来看,最多不超过一万人!” “驻扎城外,不超过一万人,这是送上门的肥羊,不吃白不吃啊,传令下去,人马继续挺进,直奔德胜门外!” “喳!” ……… 平心而论,对于攻打大明京师这件事,阿敏本是不愿前来的,因为大明京师太坚固、大大了,里面不仅有大量驻军,还有上百万的百姓。 面对这般巨城,那怕只是进行佯攻,也会伤亡不少人马的,而在女真内部,兵马的多少,决定着一位旗主身份的高低,自然不愿轻易折损了。 可大汗—皇太极下了命令,自己又不好公然抗拒,只能硬着头皮答应下来,同时琢磨着,如何既然完成任务,又能尽量减少本旗人马的伤亡! 现在好了,竟然有一支明军没有躲进城内,而是驻扎在了城外。 论起野战能力,女真大军天下无敌,对付一支比自己人数还少的明军,那就跟饿狼扑羊一样,简直太容易了。 将这支明军歼灭,同样能震慑城内的大明皇帝和文武百官,如此既达成了目的,又不用伤亡太多人马,还能抓到不少俘虏,缴获战利品,可谓是一举三得呢! 因此上,阿敏父子大为高兴,指挥着本旗人马迅速来到了德胜门外,包围了天威军的大营,而后齐声呐喊、发起进攻!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七十八章 激战! 集中精兵、攻其一点,打开缺口、大队跟进,横冲直撞、全面开花……这是女真大军惯用的攻坚战术了。 而要想顺利实施这一战术,选择有利的攻击位置极为重要。 经过一番观察,阿敏父子将攻击位置选在了地势最为平坦、有利于骑兵冲锋的正北面,而且头一轮冲锋,就投入了两个牛录的精兵! “二贝勒有令第一个冲进明军营地的,赏壮牛五头、肥羊五十只,汉人奴隶十个……冲啊!” “冲啊……冲啊!” 在高额赏赐的刺激下,两个牛录的女真精兵,高喊口号、催动坐骑,举着寒光闪闪的兵器,向天威军的营地发起了第一次进攻。 一百五十丈。 一百丈。 八十丈。 …… “噗通……噗通……啊!” 距离营地五十丈左右,冲在最前面的女真士兵,纷纷连人带马一起摔进了壕沟中,惨叫声不绝于耳,后面的士兵见势不妙,急忙猛勒坐骑的缰绳,结果互相碰撞之下,又倒下了不少人马,原本整整齐齐的冲锋队形随之乱成了一锅粥。 原来天威军的士兵们,在营地周围挖掘了三道又深又宽的壕沟,里面插满了锋利的木刺,上面则担上细木条,铺上稻草,再撒上一层干土和小石子……伪装的极为巧妙,不贴近了仔细看,根本就看不出来。 进攻的女真兵们果然中计了,只顾向前猛冲,没有注意脚下,结果掉下去了不少,而凡是掉下去的,没一个能活命的。 “该死的,命令他们撤回来,重新整顿队伍……这帮狡猾的汉人,待攻下营地之后,一定将负责挖沟的人挑出来,全部斩首,一个不留!” 眼看进攻受挫,二贝勒阿敏气得猛甩了几下马辫,同时下令将人马撤了回来,重新整顿队伍,而后命令手下士兵们,四处收集干草、枯木、石块、沙袋等物。 人多好办事,很快的,东西收集够了。 接下来,投入两个牛录的兵力,发起了第二轮进攻。 这一次,女真士兵们老实多了,没有乱喊乱叫的猛冲,而是小心翼翼的接近壕沟,用干草、枯木、石块填出了一条道路,通过之后,继续前进,然后……就再次倒霉了。 “啊,我的腿……啊,我的脚……噗通、噗通!” 天威军的士兵们,在三道壕沟之间设置了大量机关绊马索、陷马坑、铁蒺藜、连环弩……一切应有尽有。 女真士兵们踏在机关陷阱上,不断出现伤亡,惨叫声此起彼伏,进攻队形又一次混乱起来。 “不要乱,稳住、稳住,小心脚下!” 好在两名带队的牛录章京经验丰富,及时稳住了局势,他们一面命人将负伤的士兵抬回去救治,一面命令其余士兵站成一排,用长枪敲打地面,一点点往前挪着走。 如此一来,果然避开了很多陷阱,大大减少了人员伤亡,并摸索到了第二道壕沟边上。 “砰……砰……嗖……嗖!” 就当女真士兵们,准备填平第二道壕沟之时,隐藏在栏栅后面的天威军将士们开始反击了,火枪手们分成三排,轮番射击,砰砰声不绝于耳,还有三排弓箭手站在后面,用抛射法向天空射箭,再利用惯性落下来……最后面则是十几门虎蹲炮、佛郎机一起猛烈开火! 正准备填壕沟的女真兵们倒霉了,顿时倒下去一大片,惨叫声再次响起。 不过女真士兵们训练有素,很快就做出了反应,他们一面竖起盾牌,抵挡弹丸、箭雨的攻击,一面用弓箭进行还击。 一时间,你来我往,弹丸似雨、箭矢如蝗,打的极为激烈,伤亡更是不断出现。 火枪与弓箭相比,前者的优点是威力大,缺点是射速慢……后者正好与之相反,射速很快,威力不足! 两相比较起来,半斤对八两,基本上打个平手! 可当火枪手们采取三段击的战术之时,射速不足的问题就大大的缓解了,再加上有木栏栅做掩护、和众多弓箭手帮着一起射杀……因此上,这场激烈的交锋中,女真兵一方渐渐落在了下风,伤亡人数越来越多,队形随之混乱起来,并有士兵开始后退…… 有第一个后退的,就有第二个、第三个……后退的士兵越来越多,最终变成了集体溃退。 第二次进攻又失败了,死伤了两百多人马不说,连带队的牛录章京都阵亡了一个,脑袋被火枪打的稀巴碎,另一个也负了箭伤,退回来之后,羞愧的跪在阿敏马前请罪! “奴才无能,未能攻入明军营地,还折损了不少人马,请二贝勒责罚!” “废物、饭桶,你还有脸回来,我抽死你、抽死你……啪、啪!” 怒火中烧的阿敏,抡起了藤条制成的马鞭子,猛抽那名负伤的牛录章京,直把后者抽的奄奄一息了才罢手。 这时候,其子爱尔礼凑了过来“阿玛不必恼火,孩儿有个主意,或许可以攻破明军的营地!” “什么办法,快说!” “咱们的队伍里面,不是有一些汉人百姓吗,可以让他们顶在前面,填平壕沟、推到栏栅,打开一条通道,咱们的勇士随后跟上,就能冲进明军的营地了!” “嗯,是个主意,来人啊,将那些汉人百姓带上来,让他们为大军打开通道!” “喳!” 镶蓝旗大军来的路上,顺手攻破了一座小县城,劫掠了不少财物,还俘虏了两千多名来不及逃跑的大明百姓,本想带回辽东做奴隶的,现在则成为了进攻的工具。 很快的,两千多名哭哭啼啼的百姓被推到了前面,而后在女真士兵们的威胁下,搬运沙袋、填充壕沟,一点点的打通道路……而天威军营地方面,一点反应也没有。 “哈哈,还以为是什么厉害角色呢,原来是个妇人之仁的家伙,这一仗,咱们赢定了! 纳穆福、达福、德胜、穆里玛你们四个奴才听清了,各自带领一牛录人马,跟在这些汉人百姓后面,一起冲进明军营地,生擒明军主帅,本贝勒要将他开膛摘心,祭奠之前战死的勇士们!” “喳!” 开始之时,阿敏父子还有些担心,怕营地里的明军不管不顾,直接开枪射杀那些填壕沟的百姓们,那样计策就失败了。 没想到,明军非但一枪未放,还从栏栅后面撤走了,防线出现了一大块空白。 如此结果,让阿敏父子心花怒放,认为这一仗必胜无疑了。 与此同时,那些被逼迫的百姓们,用泥土、石块填平了三道壕沟,并推倒了一大排木栏栅,跟在后面的女真兵们见状,就准备发起冲锋,一举踏平明军营地。 那知刚要发起冲锋,异变突生。 “砰……砰!” 清脆的枪声突然响起,女真兵们训练有素,立刻停止前进,龟缩在一起,竖起盾牌进行防护。 大明百姓们就不懂这些了,听到枪声之后,吓的一边乱喊乱叫,一边向前狂跑,结果很快就冲进了营地中,消失不见了。 这时候,女真兵们才发现,那些百姓们没一个倒下的,原来明军没有真的射击,而是向天放空枪,目的是将混在一起的百姓、女真兵分离开。 得知上当之后,女真兵们展开队形,想要趁乱冲进明军营地,可惜已经晚了。 只见营地内出现了很多骆驼,身上驮着箱垛,加盖多层湿毛毡,而后跪在地上,首尾相连,形成了一道驼城防线,将之前的栏栅缺口堵上了。 接着涌出大量天威军士兵,利用驼城作为掩护,快速的开枪、射箭……结果一番拼杀下来,死伤惨重的女真兵又一次被打退了! “对面的汉人将领究竟是谁,狡猾、比长白山中的老狐狸还要狡猾……气死我了!” 另一边,目睹了整个过程之后,二贝勒阿敏先是目瞪口呆,而后破口大骂了起来。 原来自己之前猜错了,对面的明军将领并非妇人之仁,而是足智多谋,用了一点小花招,不仅救走了两千多名大明百姓,还坚守住了营地,杀伤了己方众多士兵。 从十四岁起,阿敏就跟着伯父、父亲一起上阵杀敌了,什么大风大浪没经历过,没想到今天在小河沟里翻了船,真是丢人啊! “各部人马听命,进攻,继续进攻,今天一定要踏平明军营地!” 恼羞成怒的阿敏不甘心失败,继续投入人马,不断发起进攻……其结果可想而知。 从中午时分打到了日落黄昏,女真兵们共计发起了十一次冲锋,皆以失败而告终……天威军的营地前面,尸体堆积、血流成河,起码有上千具人马的尸体。 巨大的伤亡情况,终于让阿敏冷静了下来,无奈的下达了退兵的命令……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七十九章 夜袭! “呜……呜呜!” 凄凉的号角声中,女真士兵们停止了进攻,而后收拾尸体、抬着伤兵,缓缓的退出了战场,向正北方向而去…… 天威军大营内,秦锋、王承恩并肩站在数丈高的瞭望台上,一起目睹了整个厮杀过程,前者神情自若、稳如泰山一般,后者则激动的浑身颤抖,不断拍打自己的大腿。 “杂家今天真是大开眼界了,秦将军足智多谋、用兵如神,打的建奴们死伤惨重、狼狈逃窜,真是痛快、痛快,哈哈……如今建奴已经溃逃,将军何不乘胜追击,杀他们一个片甲不留呢?” “公公请看,建奴大军虽然撤退了,可是队伍整齐,先行者不慌不乱,殿后者毫无惧色,说明他们依旧保持着强大战力! 我军的长处是火器犀利、善于远战,建奴的长处是人强马壮、善于近战,我军若是出营追击的话,必与建奴们近身肉搏,那样我军非但一点便宜占不到,没准还要吃大亏呢,因此不能出营追击!” “秦将军言之有理,是杂家过于孟浪了,此时的确不宜出营追击,只可惜那些尸体,都被建奴们抬走了!” 大明朝的军功制度,是以斩获人头数量计算的,今天的战斗中,天威军虽然射杀了大量的女真兵,却没能得到几颗人头,这个功劳就不太好说了,因此上,王承恩才直呼可惜! 对此,秦锋却不以为意,只要仗打赢了就行,功劳什么的并不重要,再说了,人头而已,自己想要的话,自然有办法弄到。 “秦将军,建奴大军已经退走了,杂家可以回城了吧,圣上那边还等着杂家回话呢!” “不急,容末将派人探查一下,看看建奴大军是不是真的退走了,以免生出意外!” 王承恩想要回城,却被秦锋拦住了,担心女真大军是假装撤退的,稍候再杀一个回马枪……若无防备、必然倒霉! 因此上,派了一队游骑出去探查消息。 很快的,游骑们回来了,探查得知,女真大军真的退走了,而且已经走远。 秦锋这才放下心来,而后派了一队精锐亲兵,护送王承恩及其手下人返回城内去了。 临行之时,王承恩一再保证,一定将自己看到的情况,如实汇报给皇帝,纵然没能获得多少人头,也要为天威军的一众将士们请功! 秦锋表示感谢,而后回到大营内,指挥士兵们救治伤员、修补栏栅,将被填平的壕沟重新挖开,并设置了很多新陷阱,为后面的战事做准备! 一时间,各营士兵都忙碌了起来,个个累的汗流浃背,只有骑兵营例外,并没有参与到大营的修复中,而是吃饱喝足,回帐篷内睡大觉去了。 说明一下,不是骑兵营的士兵们懒惰,不想干活,而是秦锋命令他们这样做的,至于原因吗……抓紧时间休息,夜间有大买卖要做! 什么大买卖? 当然是偷袭敌营了! 之前秦锋不准出营追击,一是担心近身肉搏吃亏,二是故意示弱、让女真士兵们放松警惕。 而后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带上骑兵营来一场夜袭战,岂有不胜之理? …………………… 再说阿敏父子,带着残兵败将向北退了三十多里,而后在一个左临小河、右靠土岗的地方安营扎寨。 说是安营扎寨,其实就是将帐篷搭了起来,并没有砍伐树木、安插栏栅,也没有挖掘壕沟,甚至连岗哨都没安排几个,防守非常稀松。 没办法,自从入关以来,女真大军攻城掠地、战无不胜,别说硬仗了,就连像样点的抵抗都没遇到,久而久之,自然变的松懈起来。 今日一战,虽然吃了个亏,可是人马撤退之后,明军根本不敢出营追击,连乘胜追击都不敢,自然更不敢来偷营劫寨了,因此上,女真士兵们依旧是防御松懈。 …… 营寨扎好之后,埋锅造饭,喂饮马匹、救治伤员、焚烧尸体……这些不必细说了。 单说二贝勒阿敏,坐在中军大帐内,一边喝着闷酒,一边长吁短叹,神情极为落寞。 见父亲这般样子,其子爱尔礼连忙劝慰道“阿玛不必如此苦恼,汉人有句话说的好—胜败乃兵家常事,今天打了个小败仗,没什么大不了得,明天咱们重整旗鼓,再去进攻,一定能踏平明军的营地,到时候抓住那支明军的统帅,将其抽皮扒筋、大卸八块,为阿玛出气就是了!” “儿啊,阿玛征战半生,又岂能不知胜败乃兵家常事的道理,可这败仗,别人打得,咱们父子却打不得,别忘了,咱们是爱新觉罗的旁支,与主支有着深仇大恨。 尤其新汗继位以来,不断找咱们父子的麻烦,如今咱们吃了败仗,岂不是正好给人人家整治的借口吗?” 阿敏一番话说完,爱尔礼顿时无语了,而后坐在其父对面,一起喝起了闷酒。 父子二人说的爱新觉罗主支、旁支是什么意思,深仇大恨又指什么,还有新汗皇太极,为何要整治阿敏呢? 这些事情比较复杂,需要细细说来 阿敏的父亲叫做舒尔哈齐,是努尔哈赤同父同母的亲弟弟,而且和其兄一样,都是坚毅顽强、能征善战的枭雄人物。 而在统一女真各部的战争中,舒尔哈齐多次冲锋陷阵、浴血拼杀,立下了赫赫功勋。 万历十五年,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称汗,建立后金汗国,舒尔哈齐因功封为贝勒,地位仅次于努尔哈赤,成为后金政权中的第二号人物,并掌握着大量兵马! 共患难易,共富贵难,这句话是汉人发明的,可在女真人那里同样适用。 在统一女真各部的时候,努尔哈赤、舒尔哈齐兄弟一起征战厮杀,非常团结,可随着部族统一、汗国建立,兄弟二人为了争夺权力,渐渐生出了隔阂,甚至到了你死我活的地步! 万历三十七年,为了不再受兄长的压制,舒尔哈齐准备带领本部人马离开赫图阿拉,移居到铁岭附近的黑扯木一带,另立门户,自行称汗,不想行事不秘,泄露了消息。 得知弟弟要另立门户,努尔哈赤勃然大怒,于是以宴请为名,将舒尔哈齐骗到了自己的王宫中,暗伏甲士、将其拿下,并囚禁幽暗之所,不准与外界有任何接触,并没收了其麾下大半兵马。(两年之后,舒尔哈齐死亡,疑似被努尔哈赤秘密处决。) 而后又杀掉了舒尔哈齐的长子—阿尔通阿,三子扎萨克图,以及十几名心腹部将。 阿敏是舒尔哈齐的次子,本来也要跟着一起倒霉的,幸好阿敏为人乖巧、平时对伯父努尔哈赤极为恭敬,再加上堂兄代善、堂弟莽古尔泰等人求请,这才保住了性命。 万历四十三年,八旗制度正式确立,阿敏凭着战功和部下们的强力支持,被封为镶蓝旗旗主,执掌三十三个牛录的兵马,并成为了四大贝勒之一,看起来极为荣耀。 事实上,其余各旗旗主、贝勒都是努尔哈赤这一脉的子孙,属于爱新觉罗主支血脉,只有阿敏属于旁支血脉,故而明里暗里的没少受排挤。 尤其是皇太极当上大汗之后,为了巩固自己的权力,不断收拾其他贝勒们,削弱他们的兵权,而出身旁支的阿敏,自然是被收拾的首选对象了。 这次打了败仗,皇太极会不会借题发挥,削减镶蓝旗的人马? 完全有可能。 自己有办法反抗吗? 势单力孤,根本反抗不了,只能任人宰割! 阿敏越想越郁闷,只能借酒浇愁,结果很快喝的酩酊大醉,躺在卧榻上呼呼大睡起来,其子爱尔礼也一样,躺在旁边呼呼大睡! 父子二人正睡的香甜呢,大帐外突然响起了喊杀声,同时燃起了冲天大火…… “杀呀!” “不好啦,明军偷袭,明军偷……啊!” “快快禀报二贝勒,二贝勒快醒醒啊,明军偷袭,将咱们的辎重粮草全烧了!” …… 睡梦中的阿敏、爱尔礼被帐下亲兵摇醒了,父子二人搜着朦胧睡眼,踉踉跄跄的走到大帐门口,往外一望只见一支明军骑兵正在大营内横冲直撞、大砍大杀! 为首一员将领,身穿金漆山文甲,坐骑赤炭火龙驹,手持一杆长枪,舞动如飞,不断将附近的女真士兵挑死,真犹如杀神附体一般。 …… 再往后营一看,浓烟滚滚、火光冲天,囤积的辎重粮草全都烧着了,有女真士兵试图取水灭火,可是火势大太了,根本就扑不灭,反而烧死、烧伤了不少救火的士兵。 “阿玛,前来偷袭的明军不算太多,也就一两千人罢了,咱们集合人马,跟他们拼了!” “不可莽撞,立刻撤退,大营不要了!” “阿玛?” “撤!” “喳!” 阿敏久经沙场,军事经验极为丰富,经过观察发现,虽然偷袭的明军骑兵人数不是太多,可是在营地四周,隐约有阵阵号角声传来,而且接着明亮的月光,可以看到尘土飞扬! 这说明前来偷袭的明军,绝不止眼前这些,还有大股人马在周围运动,试图进行合围。 一旦真被包围起来,那就成了笼中鸟、瓮中鳖,不死也得脱层皮,因此上,放弃大营,突围就去,保存兵马才是上上策。 于是乎,阿敏、爱尔礼父子各跃上一匹快马,带着亲兵们逃之夭夭了,眼见旗主都跑了,其余的女真兵无心再战,纷纷跟着一起逃跑……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八十章 名动京师! 五更时分,夜袭战结束了。 为了避免被明军合围,阿敏、爱尔礼父子放弃了营地,带领人马向正东方向狼狈逃窜而去…… 其实阿敏聪明反被聪明误了,这次前来夜袭,秦锋只带了少量亲兵和一营骑兵,共计一千三百多人,偷偷摸进营地、趁乱砍杀一番没有问题,可要想强行攻占这座驻扎着上万女真兵的营地,那是办不到的。 不过嘛,秦锋非常狡猾,带领士兵们发起偷袭之后,首先攻击女真大军的后营,放火焚烧了囤积在那里的粮草,以此扰乱对方军心。 与此同时,派一些士兵到营地周围大吹号角,用马匹拖拽树枝,弄起滚滚尘土,做出一副大军合围的假象。 慌乱之中,阿敏、爱尔礼父子果然上当了,没有坚守营地,而是带领人马逃之夭夭了。 因为逃跑的太仓促,之前一路上劫掠来的金银珠宝、骡马牛羊、粮食布匹……全都丢在了营地中,成了天威军士兵们的战利品! “万胜……万胜……秦大人万胜!” 战事结束之后,士兵们一边高声欢呼,一边清点战利品,顺便四处收割人头。 很快的,战利品清点完毕,共计有黄金八千八百四十两、白银十九万六千两,骡马两千余匹、牛三千余头、羊四万余只……此外收割女真兵人头一千一百二十颗,俘虏五十二人。 而天威军一方,只付出了阵亡八十四人、负伤一百七十六人的微弱代价! 结果汇报上来,秦锋不禁有些惊讶。 要知道,女真士兵素以勇猛顽强著称,若在战场上被重重包围,又无法冲出去之时,往往宁可自杀,也绝不当俘虏。 因此在战场上,明军想杀死一个女真兵很难,想抓个俘虏就更难了! 没想到,一场夜袭战下来,竟然抓到了五十二个俘虏,这着实有点出乎意料,难道女真人中也有很多软蛋? 为了弄清情况,秦锋命人将俘虏们押过来审问。 很快的,五十二名俘虏押了过来,除了几个身负重伤,无法动弹的,余者竟然齐刷刷的跪在了地上,叩头求饶不止,说的都是纯正的汉话 “大人饶命啊,我们不是女真人,我们都是汉人,那几个半死不活的才是女真人!!” “没错,我们本是沈阳中卫的官兵,是受了李永芳那个奸贼的蛊惑,才违心投降了女真人,只要大人开恩,饶小人们不死,小人们愿为大人效犬马之劳!” …… 弄清楚了,五十二名俘虏当中,只有八个重伤号才是女真人,其余四十四人都是汉奸,难怪这般没有骨气了。 至于这些人口中提到的李永芳,更是臭名昭著的大汉奸,就连很多内地百姓都知道他的臭名。 李永芳,辽东铁岭人氏,军户出身,先为守御千户官,后来靠着溜须拍马、行贿上层,当上了游击将军,驻扎抚顺! 万历四十六年,女真大军围攻抚顺城,贪生怕死的李永芳偷开城门,主动投降了努尔哈赤,成为了明朝第一位投降后金的边将。 事后,李永芳被授予三等副将之职,并娶了努尔哈赤的一个孙女为妻,成了女真人的女婿。 而李永芳投降之后,不仅自己甘心当汉奸,还凭着两行伶俐齿、三寸不烂舌,策反了许多明朝官民,为女真人占领辽东立下了汗马功劳。 女真人虽然骁勇善战,人口却只有区区数十万,兵源补充极为困难,于是就从投降的明军士兵里面,挑选了一些听话的,补充到各旗当中,随军一起四处征战,并称这种人为‘阿哈’,既奴隶兵的意思。 “呸,好好的汉人不做,偏偏给女真鞑子当走狗,真是该死!” “没错,杀了这帮没骨气的家伙,大卸八块,尸体扔到野地里喂狗!” …… “住手,不要伤害他们,全都带下去,好好安置起来!” “大人?” “服从命令!” “诺!” 得知这四十四名俘虏都是汉奸,周围的士兵们顿时群情激愤,抽出刀剑,就要来个乱刃分尸,不想被秦锋拦住了。 有人问了,秦锋一向最恨汉奸,抓住之后,就地活埋,从不留活口的,这次为何例外了呢? 当然有原因了。 《孙子兵法》有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也就是说,要想打败敌人,必须要了解敌人才行,可对女真人那边的真实情况,秦锋只是一知半解罢了,这四十四名汉奸就不同了,他们在女真人那边呆了好多年,肯定知道很多内幕。 秦锋的打算是,从这些汉奸的口中,了解一下女真人的具体情况,内部是否有什么矛盾,再利用这些矛盾,制定作战计划,一定可以事半功倍的。 至于这些汉奸,等没有了利用价值之后,一律按老规矩处理——活埋! 长话短说。 打扫完战场之后,秦锋带领着士兵们,押运着堆积如山的战利品,浩浩荡荡的返回到了位于德胜门外的大营中。 接下来,处理战利品。 金银珠宝、骡马牛羊、粮食布匹之类,自然是留下来补充军需之用了。 收割的人头和缴获的兵器、盔甲、旗帜,则派人送进了京师,向朝廷报捷。 朝廷则将这些东西,全部送到了西市示众! ……………………… 西市,全称是西市大街,位于紫禁城的西侧,是一条极为宽阔、繁华的十字大街,同时也是京师内立法场、处决人犯的地方。 平常时候,西市上的人流极多,而最近一段时间,人流更是猛增了十几倍,用人山人海、摩肩接踵八个字来形容一点不为过。 之所以来了这么多人,皆因西市上出了一个百年难见的东西——京观! 京观,又名京冢,乃是战争过后,胜利者为了炫耀武功,收集敌人的首级、封土而成的高冢! ……… 现如今,西市的牌楼旁边,就矗立着一座京观,是用六百一十八颗女真士兵的人头堆砌起来的,旁边则堆放着缴获的兵器、盔甲、旗帜等物。 “呸,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建奴,不在东北老实待着,非跑到京畿来捣乱,活该有此下场!” “说的不错,这些建奴太不知道天高地厚了,只有区区几十万人口,竟敢挑衅咱们拥有亿万人口的大明,纯粹是蚂蚁给大象使绊子——找死!” “话不能这么说,建奴人口虽少,却人人能骑烈马、开硬弓,耍几十斤重的大刀,打起仗来凶狠无比,在辽东占了咱们几十座城池!” “呸,休要涨敌人的锐气,灭自己的威风,建奴再是厉害,还不是被秦将军收拾了,我听说啊,这位秦将军身高丈二、腰阔十围,头大如斗,眉如铡刀、眼赛铜铃,就跟庙里的金刚一样!” “你可别胡说八道了,秦将军才不是那个样子,我二叔的干儿子的堂兄的一个朋友是锦衣卫小旗官,前两天跟着司礼监的王公公一起去德胜门外的军营中送赏赐,有幸见了秦将军一面,说这位秦将军是身材修长、面如冠玉,眉分八彩,目似朗星……乃是貌比潘安的美男子!” “美男子也能上阵杀敌?” “有啥不能的,北齐时候的兰陵王,比大姑娘还要漂亮,照样驰骋疆场、战无不胜!” …… 不计其数的京师百姓,聚集在京观周围,有的吐口水、有的咒骂,有的则议论纷纷。 正议论着呢,就见一队顺天府的衙役顺着大街过来了,后面还跟着几辆箱车,不知里面装载着什么。 “让开……速速让开!” 衙役们挥舞水火棍,强行分开了围观的人群,来到了西市核心位置,而后打开箱车,从中取出许多用石灰腌制过的人头,又码起了一座京观,而且比之前那座更高更大! 而后有衙役大声宣布“尔等听好了,昨天夜间,秦将军带领人马,攻占了建奴设在城外的大营,斩首一千一百二十颗,缴获骡马、牛羊、盔甲、旗帜……不计其数,建奴残部不敢停留,夹着尾巴逃走了!” …… “秦将军真是厉害,之前斩首六百一十八颗,这次更是斩首一千一百二十颗,缴获无数,秦将军就是建奴的克星啊!” “说的不错,有秦将军在,京师稳如泰山,咱们不用整天提心吊胆了!” “乡亲们,咱们组织锣鼓队,好好庆祝一番吧!” “好!” 得知缘由之后,京城百姓们瞬间沸腾了,而后组织起来,敲锣打鼓、载歌载舞,大肆庆祝了起来。 至于秦锋,名声进一步暴涨,原来是跟前门楼子一样高,现在比前门楼子还高上三尺,成为了朝野上下议论最多的人,名动京师! ……… 而就在京师百姓们敲锣打鼓、热烈庆祝之时,阿敏、爱尔礼父子带领着残兵败将们,退到了女真大军的聚集之地——丰润县城!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八十一章 手段高明的皇太极! 丰润县位于顺天、永平两府的交界处,此地东通京师、西控永平,北经喜峰口、可以直奔塞外,战略位置极为重要,而且周围少丘陵、多平原,对大规模的骑兵作战极为有利。 因此上,女真各旗旗主、贝勒们商议之后,一致决定将主力大军驻扎在了丰润县境内,占据这个有利的战略位置! 另外吗,女真大军虽然占领了丰润县城,可主力人马却驻扎在了城外,中军大帐也设在了城外的一座高岗上,这样做的好处就是不受城墙束缚,大队人马随时可以拔营起寨,以最快速度扑向下一个进攻目标! 上午时分,黄幔围成的中军大帐内,一场军事会议正在举行中。 端坐在主位上的,正是大名鼎鼎的天聪汗—皇太极,今年三十八岁,身材魁梧、脸型方正,双眉舒朗、目光敏锐,一举一动之间,都透露出上位者独有的威严感! 多尔衮、阿济格、多铎、豪格、阿巴泰、阿拜、汤古代……等一众旗主、贝勒分坐在大帐两侧,人人顶盔贯甲、全身戎装! 另有四人,站在中军大帐的角落里,他们分别是李永芳、范文程、宁完我,鲍承先。 李永芳自不必说,那是老牌的汉奸了。 范文程,字宪斗,辽东人氏,北宋名相范仲淹的第十七世孙,天资聪慧、喜好读书,十八岁考中秀才,后来多次参加乡试,皆不中,于是对大明朝廷生出了怨念,认为自己明珠蒙尘、怀才不遇。 万历四十六年,女真大军攻克重镇抚顺,范文程和其兄范文寀一起主动投降,并靠着名臣后代的身份,得到了努尔哈赤的青睐,视为谋臣,加封官职。 宁完我,字公甫,辽阳人氏,草民出身,学问渊博,遇事敢言,后因仕途不顺,主动投降后金。 鲍承先,山西应县人氏,出身将门,世袭武职,万历年间升为副将,镇守沈阳城,后因兵败被俘,投降后金。 四个投降的汉人,为何站在中军大帐内呢? 说来话长。 皇太极是个极有谋略的君主,知道如果自己只是称雄辽东,重用女真人就足够了,可若想入主中原、一统天下,那就必须大量使用汉人中的人才,帮助自己治国理政,更要推行‘以汉治汉’的政策! 因此上,自从登上汗位之后,皇太极不顾许多女真贵族的反对,从投降的汉人当中选拔了大量人才委以官职,李永芳、范文程、宁完我、鲍承先更是其中的佼佼者,不仅授予高官厚禄,还准许四人参加重要的军政会议,算是进入了决策层。 不过嘛,在后金汗国内部,女真为尊、汉人为卑的风气依旧十分浓重,因此四人虽然被准许参加军政会议,却没有坐下的资格,只能站在角落当中,而且不能主动说话,只能被动的等待问话。 除了以上众人,大帐内还有两个人,正是刚刚打了败仗,狼狈逃回来的阿敏、爱尔礼父子,后者双膝跪地,前者躬身弯腰,一起向坐在主位上的皇太极请罪。 “本贝勒无能,进攻京师失败,还折损了不少人马,请大汗责罚!” “欸,汉人有句话说的好,胜败乃兵家常事,镶蓝旗这次只是小受挫折罢了,阿敏哥哥不必过于介怀了!” “兵败者、必受罚,这可是咱们女真人的铁律,还请大汗责罚!” “哈哈,律法再铁,不及兄弟情深,阿敏哥哥不必自责了,快坐到本汗身边来……来人啊,取美酒来,为二贝勒父子压惊!” …… 阿敏原以为着,自己这次打了败仗,肯定要受到惩罚的,不仅要被臭骂一顿,还得削减几牛录兵马! 万没想到,皇太极不仅没削减自己的兵马,甚至连一句难听的话都没说,还让自己坐在主位旁边,摆酒压惊、好言安慰,这是什么情况? 难道说,自己之前猜错了,皇太极并不想收拾自己? …… 阿敏猜错了吗? 的确猜错了,其实皇太极并不是想收拾他,而是要置他于死地! 皇太极为何要这样做呢? 这事得从四年之前说起了。 四年之前,努尔哈赤在宁远城下兵败,并被明军的红衣大炮轰成了重伤,后因伤势太重、火毒发作身亡,而在临死之前,并没有留下遗诏、遗言,明确的指定继承人。 于是乎,为了争夺汗位,各旗的旗主、贝勒发生了激烈冲突,差一点刀兵相向,其中又以代善、阿敏、莽古尔泰、皇太极四人争夺的最激烈了。 争斗的结果是,皇太极凭借精明的头脑、高超的手段,打败了其他竞争对手,登上了汗王的宝座。 问题是,皇太极虽然当上了大汗,可地位并不稳固,随时可能被其他人推翻,其中又以三大贝勒的威胁最大了。 怎么办呢? 为了稳定局势,皇太极违心的做了两件事情一是在登基仪式上,主动率领文武群臣,向代善、阿敏、莽古尔泰三大贝勒行叩拜大礼,感谢三人将汗位让给了自己。 二是大叙兄弟之情,让三大贝勒和自己平起平坐。 于是乎,出现了这样奇葩的一幕,后金汗国的大朝会上,皇太极与三大贝勒并肩而坐,一起接受群臣的朝拜,就像一个国家同时有四个大汗一样! 有道是天无二日、民无二主! 皇太极是个权利欲极强的人,自然不想有人与自己平起平坐了,于是在逐步稳固汗位之后,便一门心思的想要收拾掉三大贝勒,而第一个攻击目标,就是血缘关系最远的二贝勒阿敏! 新的问题来了,既然皇太极想要干掉阿敏,这次又为何不惩罚他呢? 很简单欲擒故纵! 阿敏毕竟是二贝勒、镶蓝旗旗主,拥有极高的威望和大量兵马,仅仅打了一次败仗,就对其进行惩罚,最多削减几个牛录的兵马罢了,那样只是伤其皮毛,无法动其根骨,还会遭到阿敏的强烈反弹,弄不好就是一场流血兵变。 因此上,皇太极没有处罚阿敏,而是一面故做大度的原谅了他,一面准备设下陷阱,让阿敏继续犯错误。 等错误积累到一定程度,再光明正大的一举拿下阿敏,置于死地,如此既能除掉一个政敌,又不会引来他人非议,可谓是一举两得啊! 这样高超的手段,政治头脑简单的阿敏自然不懂了,在场的一众旗主、贝勒也大都不明白,还纷纷称赞皇太极重情重义,是个好大汗! …………… 二贝勒—阿敏兵败的事情告一段落了,接下来,继续商议围点打援的事情。 本想由镶蓝旗进攻京师,逼迫崇祯皇帝下旨,催促袁崇焕前来救援,再中途设伏,一举歼灭袁崇焕的人马,现在进攻京师失败了,怎么办? “启禀大汗,臣愿率领本旗人马再次攻打京师,一定将崇祯小儿吓出尿来。” “大汗,继续攻打京师吧!” “对啊,继续攻打京师,崇祯小儿一害怕,肯定催促袁蛮子回师救援,那样他就死定了!” ……… 一众旗主、贝勒纷纷建议继续进攻京师,皇太极沉思许久,却没有同意。 有道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就像现在的大明朝一样,虽然国力衰落的厉害,可毕竟是立国两百余年的大国,根基极深、实力犹存,这次进攻京师失败就是最好的证明了。 大明京师城高池深、人口众多,若是继续进攻,未必有取胜的把握,就算是成功了,也会伤亡大量人马,女真八旗人口不多,可经受不住那样的损失。 怎么办? 有没有既能逼迫袁崇焕救援京师,又不伤亡太多人马的妙计呢? 皇太极沉思了一会儿,没想出什么好主意,于是将咨询的目光,投向了站在角落里的李永芳、范文程、宁完我、鲍承先四位汉臣。 面对大汗的询问,四人都低头沉思起来,片刻之后,一向以足智多谋著称的范文程上前半步,下跪行礼道“启禀大汗,下臣有一条计策,或可破局!” “范先生请起,有何妙计,快快说来!” “谢大汗,下臣建议派一支兵马入住昌平县—天寿山,再另派一支兵马埋伏周围,待明军前来之时,前后夹击,一举歼灭,如此不仅能歼灭明军一部人马,更能迫使崇祯皇帝下旨,催促袁崇焕回来救援,大汗再于中途设伏,必能大获全胜!” 范文程的话一说完,旁边的三名汉臣率先反应过来,全都瞪大了眼睛,想要说点什么,又不知如何开口,最后只能微微叹息、闭口不言! 范文程这一计究竟有何厉害之处,能让其余三人这般反应呢?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八十二章 范文程的毒计! 天寿山位于昌平县北部,属于燕山山脉的一个分支,本来叫做黄土山,后来改名天寿山,而且是永乐大帝—朱棣亲自给改的名字。 一代帝王,为何给一座山改名字呢? 皆因朱棣靖难成功、夺了侄子的江山之后,将大明朝的都城从南京迁到了北京,并改称京师……既然皇帝生前住在北京,死后自然也要埋在北京附近了。 于是乎,一番精心挑选之下,朱棣相中了山体周正、高大如屏,气势雄浑、卧虎藏龙的黄土山,作为自己和后代帝王们的万年吉壤。 不过嘛,黄土山那里都好,就是名字太土气了,配不上皇家威严,于是乎,朱棣亲自为其改名为——天寿山! 之后的岁月里,大明朝共有十二位皇帝、二十三位皇后、二位太子、三十余名妃嫔埋葬在了天寿山中,成为了赫赫有名的皇家陵墓群! 现在知道,范文程这一计的狠毒之处了吧? 派一支人马埋伏在京师通往万寿山的路上,再派另一支人马大张旗鼓的进攻天寿山,这就等于要刨老朱家的祖坟啊! 普通老百姓家被刨了祖坟,还要拿起菜刀拼命呢,更何况是皇帝呢? 得知天寿山被女真大军占据,祖宗陵寝有了危险,朱由检肯定发狂发疯,而后立刻从京师驻军当中,抽调人马前去救援天寿山。 明军人马一到,两路女真大军前后夹击,必能将其一举歼灭! 如此一来,不仅能削弱大明京师的防守力量,还能逼迫崇祯皇帝下死命令,让袁崇焕火速前来救援,袁崇焕的人马只要一出永平城,女真大军就能利用善于野战的优势,将其团团包围、全部歼灭了! …… 关于天寿山、大明皇陵的事情,一众旗主、贝勒们并不清楚,范文程又费了些口舌,详细讲解了一遍。 这些人听完之后,全都哈哈大笑了起来 “好计策,真是好计策,咱们去刨大明皇帝的祖坟,看他着不着急、上不上火,哈哈!” “说的对,只要大明皇帝上了火,袁蛮子就死定了,咱们要用他的项上人头,祭奠老汗的在天之灵!” “说的好,生擒袁蛮子,千刀万剐、开膛摘心,血祭老汗!” “大汗,快下令出兵吧!” …… 与急于出兵的一众旗主、贝勒们不同,皇太极就稳重的多了,沉思片刻之后,开口问道“范先生,天寿山既然是大明历代先帝沉眠之地,想来必有兵马守护吧?” “回大汗的话,按照大明朝的规章制度,每一座皇陵建成之后,都要调拨一卫人马,专门护卫皇陵,而且是子孙承袭、世世不绝!” “哦,如此说来,天寿山一带驻扎着大明十二卫人马,按一卫五千六百人计算,这个数目可不少啊?” “回大汗的话,据下臣所知,天寿山一带确有十二卫兵马驻扎,并设有天寿山守备一名,负责统领这十二卫人马。 不过嘛,自从正德、嘉靖两朝以来,大明的卫所军就完全腐朽了,军户逃亡者极多,加之缺粮缺饷、疏于训练,毫无战力可言,只要我八旗精锐大军一到,扫平天寿山十二卫,不费吹灰之力!” “哈哈,既然如此,本汗就放心了!” 听了范文程一番解释,皇太极满意的点了点头,又沉思了片刻,确定没有任何遗漏了,这才下达出兵的命令 “豪格听令!” “在!” “命你率领镶黄旗十五个牛录、和蒙古喀尔喀部骑兵,共计八千人马,明日启程,前往天寿山!” “喳!” “李永芳听令!” “奴才在!” “豪格的人马太单薄了一些,你带领本部两千汉军,随他一同前往天寿山!” “喳!” “阿济格、多铎听令!” “在!” “你们二人带领镶白旗三十个牛录,再加上蒙古科尔沁、兀良哈两部骑兵,共计一万七千人马,一起埋伏在京师通往天寿山的道路上,明军通过之时,不要管他们。 等明军通过之后,立刻断其归路,再与豪格、李永芳部前后夹击,一举歼灭这支明军!” “喳!” “其余各旗主、贝勒听令,多派一些游骑兵出去,监视永平城内的一举一动,如果大明皇帝派来了信使,不要阻拦,让其顺利入城。 如果袁蛮子带领人马出来了,那就全军一起扑上去,将其全部歼灭……此外通告各旗将士,无论是谁,只要能生擒袁蛮子,赏赐黄金五千两、白银五万两、庄园十座、骏马五百匹、壮牛一千头,汉人奴隶一千人,本汗还要亲自为其敬酒庆功!” “喳!” 命令下达之后,军政会议宣告结束,被派了任务的旗主、贝勒们分头准备去了,四位汉臣也离开中军大帐,返回各自的住所。 不想四汉臣中的宁完我,并没有回自己的住所,而是跟在了范文程身后,并找了个机会,将其拉到了僻静之处。 “公甫兄,有何见教?” “宪斗贤弟,你为何向大汗献计,派人马占据天寿山,你难道不知道这样做的后果吗?” “后果吗,当然知道了!” “既然知道,为何还要献这样的毒计,你想被天下汉人唾骂,进而遗臭万年吗?” 自古以来,毁人陵墓都是有损阴德之事,而毁人陵墓者更是被天下人咒骂、鄙视,甚至是人人得而诛之,因此上,宁完我才有这样一问。 面对责问,范文程的脸色立刻黯淡下来,随即紧握双拳说道公甫兄,如你我这样的人,还在乎被天下人咒骂、鄙视吗?” “这个……唉!” “公甫兄是知道的,你我自从归降了大汗,就已经骂名在身了,横竖是被人骂,多一声、少一声,又有什么区别呢? 为今之计,你我只有竭尽所能,辅佐大汗成就霸业,只要大汗能攻灭大明、入主中原,你我就是开国功臣,那时候,自然有人为你我歌功颂德、树碑立传,洗刷一切污名!” 范文程饱读诗书,自然知道毁人陵墓是可耻的事情,可自己汉奸都当了,还怕背个盗墓贼的名声吗? 而且范文程坚定的认为,只要女真灭了大明,自己就是开国功臣,到时候只有美名、绝无骂名,因为华夏的千年历史,从来都是由胜利者书写的。 面对这样的解释,宁完我呆愣许久,最后无奈的点了点头,显然是认可了范文程的说法,当汉奸是没有回头路的,只有一条道走到黑了。 话又说回来了,理智上是想通了,可感情上依旧难受,最后二人长吁短叹一番之后,肩并肩回到住所,借酒浇愁去了。 皇太极曾经下过命令大军出征期间,军中不得饮酒,违者杀无赦;不过嘛,有两种人是例外的一是汉人谋士们,因为需要借酒寻求灵感。 二是各旗旗主、贝勒们,拥有喝酒的特权。 比如两白旗的阿济格、多尔衮、多铎三人,此时就围坐在一座帐篷内,推杯换盏,商议秘事。 三人是一母同胞的亲兄弟,其中阿济格最长,今年二十六岁,是努尔哈赤的第十二子。 多尔衮居中,今年十九岁,是努尔哈赤第十四子。 多铎最小,今年只有十七岁,是努尔哈赤第十五子,也是最受疼爱的儿子。 一奶同胞的亲兄弟,说起话来自然没什么顾忌了,首先开口的是阿济格 “大汗真是太偏心了,让自己的儿子豪格带领人马入住天寿山,搜刮明朝皇帝陵墓里的金银珠宝,却让我和多铎带领人马,拦截明军的退路。 明军得知中了埋伏,肯定拼命向南突围,到时候压力全在咱们这边,一场血战下来,咱们两白旗的人马肯定损失极多,等于无形中吃了个大亏!” “哼,咱们吃的亏还少吗,父汗升天之后,皇太极违背遗命,夺走了咱们整整一旗人马,还夺走了两黄旗的旗号,还有咱们的母妃,也是被皇太极和三大贝勒逼着殉葬的,这个仇,早晚得报!” “十二哥、十五弟,说话小声一点,小心隔墙有耳,若是传到皇太极和三大贝勒耳朵里,可就不妙了。” 阿济格、多铎一边喝着酒,一边发牢骚,而且言语直指皇太极和三大贝勒。 多尔衮连忙提醒二人小心一些,又走到帐篷外面看了看,确定周围无人偷听,这才返了回来。 有人问了,阿济格、多铎为何对皇太极和三大贝勒切齿痛恨,又为什么说皇太极夺走了他们一旗人马和两黄旗的旗号呢? 这就要说一说八旗往事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八十三章 八旗往事! 女真八旗建立之初,老汗努尔哈赤亲自统领正黄、镶黄两旗,前者有四十五个牛录,后者有二十个牛录,共计六十五个牛录,无论是兵力数量、还是战斗能力,均为为八旗之首! 努尔哈赤的次子—大贝勒代善统领正红旗,二十五个牛录! 大贝勒代善的长子—岳托,统领镶红旗,二十六个牛录!(岳托虽然是旗主,可镶红旗的实权掌握在其父代善手中,而且代善不喜欢岳托,甚至生出过杀子之心。) 努尔哈赤第五子—三贝勒莽古尔泰统领正蓝旗,二十一个牛录。 努尔哈赤的侄子—二贝勒阿敏统领镶蓝旗,三十三个牛录。 努尔哈赤第八子—皇太极统领正白旗,二十五个牛录! 努尔哈赤长子褚英的长子—杜度统领镶白旗,十五个牛录,为八旗中实力最弱的一旗!(褚英与父争权,被努尔哈赤下令处死,其后代不受宠爱。) 常言道英雄难过美人关,这话一点不假,而且古今通用、汉夷通过。 就拿努尔哈赤来说吧,其晚年之时,最宠爱的就是比自己小了整整三十一岁的第四任大福晋—阿巴该,爱屋及乌之下,对其生育的三个儿子阿济格、多尔衮、多铎也是格外宠爱,远胜其余诸子。 更重要的是,这种宠爱不仅是感情上的,还有事业上的。 努尔哈赤晚年之时,做出了一个决定,从自己掌握的两黄旗中分出四十五个牛录的兵马,平分给了阿济格、多尔衮、多铎三兄弟,每人是十五个牛录,其余二十个牛录作为自己的护卫亲军。 而且明确指示待自己死了之后,镶黄旗旗主之位由阿济格继承,正黄旗旗主之位由幼子多铎继承,自己的二十个牛录的亲军,同样由多铎继承。 三个爱子,两个当了旗主,只有多尔衮没当上,这是否不公平呢? 放心吧,努尔哈赤早有安排,那就是废掉了镶白旗旗主—杜度的旗主之位,并将其调到了镶红旗,成为了一名普通贝勒。 并准备将多尔衮和其拥有的十五个牛录,编入镶白旗之中,让他成为新的镶白旗旗主。 如此一来,一母同胞的三个儿子皆为旗主,这份宠爱,绝无仅有! 可惜的是,这件事进行到一半之时,努尔哈赤进攻宁远城失败,自己还被红衣大炮轰伤了,几个月之后,伤势加重,不治身亡。 努尔哈赤死后,出于政治目的,大福晋阿巴亥被代善、阿敏、莽古尔泰、皇太极四大贝勒联手逼迫殉葬了。 而后经过一番激烈的角逐,智勇双全的皇太极打败其他对手,登上了大汗的宝座,而登位成功之后,为了巩固自己的权力,皇太极做了几件很不要脸的事情 其一,违背努尔哈赤的遗命,没有将镶白旗交给多尔衮,而是据为己有,并任命自己的长子—豪格担任镶白旗旗主。 至于多尔衮,则带着其名下的十五个牛录,编入了阿济格的镶黄旗当中,成了一名普通贝勒! 这时候,镶黄旗拥有三十个牛录,正黄旗则拥有三十五个牛录,其综合实力依然为八旗之首! 其二,女真八旗当中,素来以两黄旗为尊,如今皇太极当了大汗,统领的却是地位较低的两白旗,心中自然很不舒服了。 于是用威逼手段,强行互换了两白旗、两黄旗的旗帜和盔甲颜色,也就是说,原来的两白旗变成了两黄旗,原来的两黄旗则变成了两白旗,如此一来,无形中降低了阿济格、多尔衮、多铎三兄弟的政治地位。 其三,皇太极这一番连打带削的手段,自然引起了阿济格、多尔衮、多铎三兄弟的不满,其中又以性格勇猛的阿济格反对的最强烈了。 面对反弹,皇太极一不做,二不休,故意找了个借口、废黜了阿济格旗主的位置,降为普通贝勒,至于镶白旗旗主之位,则由年纪轻、威望低、威胁小,且对自己比较恭顺的多尔衮担任。 紧接着,又打乱了两白旗的原有编制,让多尔衮、多铎两兄弟互换了所领之旗。 于是乎,多尔衮成了正白旗旗主,统领三十五个牛录,多铎成了镶白旗旗主,统领三十个牛录! 这就是八旗往事了。 母妃被逼殉葬、夺走一旗人马,又夺走了两黄旗的旗号,这三件事加在一起,三兄弟自然对皇太极和三大贝勒恨之入骨了。 问题是,三兄弟现在的威望和实力远远无法和皇太极、三大贝勒相比肩,纵然有滔天恨意,也只能强行忍耐,最多私下发发牢骚罢了。 “十四哥,你上次不是说,皇太极为了独揽大权,要收拾三大贝勒吗,这次二贝勒阿敏兵败而回,皇太极为何不趁机下手,狠狠的责罚他一番,反而大度宽恕了呢?” “哼,你有所不知,这正是皇太极高明之处,现在惩罚二贝勒阿敏,最多削掉几牛录人马,并不能伤其根本,不如故作大度的宽恕阿敏,令其放松警惕,等待时机,再行一击毙命! 另外吗,三大贝勒同气连枝,掌握着整整四旗人马,皇太极父子只有两旗人马,后者忌惮前者的实力,自然不敢轻易下手了!” 面对多铎的疑问,在三兄弟当中谋略能力最强的多尔衮耐心解释起来。 现如今,皇太极、豪格父子掌握着两黄旗,共计四十个牛录的兵力。 大贝勒代善掌控着两红旗,共计五十一个牛录,二贝勒阿敏掌握镶蓝旗,有三十三个牛录,三贝勒莽古尔泰掌管正蓝旗,有二十一个牛录。 皇太极有干掉三大贝勒,唯我独尊之心,可是以两黄旗的实力,是斗不过三大贝勒掌握的两红旗、两蓝旗的。 怎么办? 在多尔衮看来,最好的办法有两个一是分化三大贝勒,各个击破。 二是拉拢得力盟友,助自己一臂之力,而在八旗内部,皇太极能拉拢的对象,只有两白旗势力了。 多铎头脑不笨,听了多尔衮一番话,瞬间明白过来“十四哥的意思是,皇太极会拉拢咱们三个,一起对付代善、阿敏、莽古尔泰?” “不错,不仅是对付,以皇太极的狠毒性格,肯定会将三大贝勒斩尽杀绝的!” “哦,那咱们怎么办?” “当然是配合皇太极,一起干掉三大贝勒,为枉死的母妃报仇雪恨了,等干掉三大贝勒之后,咱们再……哼哼!” 多尔衮没有说完,但是阿济格、多铎都听明白了,等干掉了三大贝勒,下一个目标,自然是干掉皇太极了。 皇太极很厉害,硬拼的话,三兄弟恐怕不是对手,不过嘛,皇太极年长三兄弟很多,只要忍住性子、慢慢的熬下去,三兄弟一定能获得最终胜利! 一夜无话。 第二天,经过准备之后,豪格、李永芳带领着人马出发了,直奔天寿山—明皇陵墓群! 阿济格、多铎兄弟则带领着镶白旗、科尔沁、兀良哈三部人马,共计一万七千多兵力,悄悄的随后出发,埋伏到了京师通往天寿山的道路旁边。 ……… 崇祯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豪格、李永芳带领人马奇袭天寿山,负责护陵的十二卫将士,毫无准备,一败涂地,其中三分之一战死,三分之一被俘,还有三分之一逃散。 天寿山守备—马青松,自知罪责难逃,自刎身亡! 与此同时,女真大军占据天寿山的消息,就像长了翅膀一样,飞进了京师。 当时天色已晚,崇祯皇帝—朱由检刚刚洗完澡,正准备和自己最喜欢的周皇后一起探讨下人生。 得知自家祖坟被女真人占领了,朱由检从床上一跃而起,披着单衣、光着双脚,从后宫一溜烟跑到了前面的武英殿,同时命人敲响钟鼓,急召内阁辅臣、六部九卿一起进宫议事。 会议整整开了一夜,最后做出决定出动兵马,夺回天寿山,一定要保护好大明十二代先帝的陵寝不受破坏。 问题是,朝廷目前能调动的人马当中,谁能敌的过骁勇善战的八旗军呢? 思来想去,只有曾经两次斩首立功的天威军了! 不过朱由检和群臣们也知道,女真大军前往天寿山的事情不简单,十有八九是一个陷阱,天威军单独前往的话太危险了,于是咬着后槽牙,从防守京师的人马当中,抽调出了八千精锐,由军事经验丰富的参将杨国柱、副参将周遇吉率领着,和天威军一起前往天寿山! 与此同时,已经急红了的朱由检连下数道圣旨,告之袁崇焕和山东、山西、河南、南直隶几省的援军,十日之内,不至京师者,杀无赦!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八十四章 前往天寿山! 腊月二十三,北方的传统小年,本是祭灶王爷、吃灶糖、喝新酒的喜庆日子。 可天威军的大营中,却是一点喜庆气氛也没有,反而充满了杀伐之气,士兵们打磨兵器、擦拭盔甲、喂食战马……做着出征前的各种准备! 中军帐内,一幅清晰的京畿地图挂在木架上,昌平县—天寿山的位置还做了标记,另有三名全身戎装的将领站在地图前面,聚精会神的观看着,还不时交谈几句。 站在中间的,正是秦锋。 站在左侧的,叫做杨国柱,今年三十八岁,辽东义州卫人氏,将门世家出身,曾经在前任蓟辽总督—孙承宗帐下效力,参加了多场大战,因功荣升参将之职。 崇祯元年,为了整顿京营人马,朝廷从辽东抽调了一批有作战经验的将领,编入到京营当中,负责训练士兵,杨国柱便是其中之一。 站在右侧的,叫做周遇吉,今年三十岁,辽西锦州卫人氏,家中世袭千户官职,为人勇武善射,在与女真人的作战中极为勇敢,因功被提拔为了副参将,后来和杨国柱一样,被抽调到了京营当中任职。 三人当中,以秦锋的官职最低了,不过杨、周二人丝毫没有轻视之心,反而格外敬重,因为军伍之中,最被看重的不是官职,而是军功。 秦锋曾经两次大败女真人,合计斩首一千七百二十八颗,还缴获了大量战利品,凭着这份傲人的军功,无论走到那里,都会被人高看一眼。 更重要的是,朝廷这次调拨给杨、周二人的八千人马,名为京营精锐,实则就是一帮子乌合之众,加之军械不全,战斗力极为有限,故而这次前往天寿山与女真大军交战,还得由秦锋率领的天威军负责挑大梁。 因此上,二人才不顾官职高低,主动来到天威军大营中,和秦锋一起商议对策。 “秦将军,与朝中那些比老陈醋还酸的书呆子不同,咱们都是上过战场、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厮杀汉,今日商议出征之事,还请开诚布公,有什么说什么,千万不要藏着掖着!” “杨将军说的是,咱们三个现在是一条绳上的蚂蚱,一损俱损、一荣俱荣,自当开诚布公、精诚合作才是!” “哈哈,秦将军是个痛快人,合俺老杨的胃口,既然如此,俺老杨就直接问了,依秦将军之见,女真人这是玩的什么把戏?” “依我之见,女真人惯用围点打援的战术,这次亦不例外,先在京师通往天寿山的道路附近,暗中埋伏一支精锐人马,再派另一支人马占据天寿山,逼迫朝廷出兵救援,我军只要前往天寿山,就会被截断归路,而后陷入前后夹击的不利局面中,结果可想而知!” “秦将军说的不错,俺和周将军也是这样想的,那依秦将军之见,面对如此情况,咱们可有破局的办法吗?” “依秦某之见,最好的破局办法,就是按兵不动,坚守京师,如此女真人的诡计就失效了,可惜啊,圣上、内阁辅臣、六部九卿都不会答应的,咱们只能奉命出发,和女真人打上一仗了!” “亨,难道朝廷上都是一群糊涂虫吗,明知道眼前是个大坑,还要往里面跳?” “呵呵,朝廷上那些人才不糊涂呢,他们非常清楚,现在的形势是,这个坑必须得有人跳,咱们三个不跳的话,就得他们来跳,两相比较之下,自然是死道友不死贫道了!” 秦锋的一番话,正说道杨、周二人的心坎里了。 皇帝、内阁辅臣、六部九卿其实一点都不糊涂,知道女真人肯定在天寿山附近设下了埋伏,现在出兵的话,肯定是凶多吉少。 既然知道有埋伏,为何还要难强行出兵呢? 这关系到一个面子问题,和一个背锅的问题。 女真大军占据了天寿山,惊扰了大明历代先皇的陵寝,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出兵,丢的是崇祯皇帝—朱由检的面子,君忧臣辱、君辱臣死,背锅的自然是满朝公卿了! 如果出兵,结果打输了,那就不一样了。 黑锅由负责统兵的将领来背,罪名则是作战不利、辜负皇恩,这样满朝公卿的责任就小多了,皇帝的面子也保住了几分,因为是臣子们不给力,而不是皇帝昏庸! 这就是大明朝廷的现状从上到下,文物官员,有了功劳一拥而上,有了黑锅互相推诿,至于临事不苟,敢于背负责任者,少之又少! 其实身为将领,为国征战,死于疆场,乃是份内之事,可一想到自己战死之后,还要背上一口‘作战不利、辜负皇恩’的大黑锅,就太让人郁闷了。 因此上,杨国柱、周遇吉皆是垂头丧气,满脸绝望之色。 只有秦锋面色不变,依旧稳如泰山一般! “两位将军不必绝望,从谋略上来说,女真人这一计狠毒无比,以咱们现在的力量,根本无法破解,不过嘛,再厉害的计策也要由人来执行,是人就有弱点,只要咱们能抓住这个弱点,就能有一线生机!” “哦,秦将军此话怎讲?” “女真人共有八旗人马,其中正红、镶红、正蓝三旗留在了辽东地区,正在攻打锦州城。 正黄旗是皇太极的亲军,轻易不会离开左右的,镶蓝旗刚刚打了败仗,元气亏损,短期内难以出动。 现在占据了天寿山的,是皇太极之子豪格率领的镶黄旗人马,如此推算,负责中途埋伏的,只能是正白、镶白两旗中的一个了。 两位将军出身辽东,想来听说过女真两黄旗、两白旗之间的事情吧?” “杨某听说过,现在的两黄旗本是两白旗,两白旗才是两黄旗,是皇太极当上汗王之后,强行互换了旗帜颜色,对此事,阿济格、多尔衮、多铎三兄弟可是颇有怨气的!” “周某也听说过,老酋努尔哈赤活着的时候,曾经允诺让多尔衮独领一旗人马,可这一旗人马后来被皇太极夺了去,交给了自己的儿子豪格统领,也就是现在的女真镶黄旗……秦将军的意思是,利用矛盾,从中取利?” “不错,女真两黄旗、两白旗之间积怨不小,若是一部受到了攻击,另一部未必会进行救援,就算是出兵救援,也肯定不会竭尽全力,咱们利用这一点,或许能打个胜仗,一举夺回天寿山!” …… 接下来,秦锋手指地图,讲起了自己冥思苦想出来的作战计划 京师距离天寿山百里左右,中间往来的大道只有一条,那就是德胜门—清河店—大榆河—红山岭—红门村—天寿山。 其中红山岭附近丘陵起伏、森林密布,女真大军肯定埋伏在这里,知道了埋伏地点,事情就好办多了。 自己一方可以这样,明天上午出发,推进速度不要太快,下午赶到大榆河南岸既可,而后安营扎寨,好好休息一夜。 第二天早晨继续出发,经过红山岭之后,杨国柱、周遇吉带领八千人马留下,挖壕沟、设壁垒、撒铁蒺藜……用一切办法破坏道路,并扼守要害之地,挡住女真伏兵! 与此同时,秦锋带领天威军七千多人马,继续向北挺进,直奔天寿山脚下,并在半天时间之内,击溃豪格率领的镶黄旗人马。 而后返回红山岭,与杨、周二人的军队汇合,再一起对付女真伏兵,如此既能夺回天寿山,又避免了被前后夹击的危险! ……… 秦锋讲完之后,杨国柱、周遇吉皆是沉默不语,二人都是久经沙场之辈,自然看的出这‘个分兵两路、南守北攻’的计策很妙,同样也很险,而且关键在于两点 一是杨、周二人带领的军队,能否坚守红山岭、挡住女真伏兵,争取到半天时间。 二是秦锋率领的天威军,能否在半天时间里,正面击溃豪格统领的镶黄旗人马。 两处有一个失败的,整个作战计划就全失败了,而且两相比较之下,后者的难度远远大于前者。 因为红山岭一带地形复杂,只要杨、周二人带领人马且战且退、节节阻击,还是有希望拖延半天时间的。 秦锋那边就不同了,本部兵力只有七千多人,而与之对阵的敌军,据探查足有上万人之多。 兵力不占优也就罢了,关键是女真人、蒙古人全都擅长野战,而明军一向善于防守,不善野战。 以己之短,攻彼之长,还要在半天之内取胜,这简直比移山填海还要难啊! “太冒险了,实在太冒险了,稍有不慎,就是个全军覆没的结局,秦将军,有没有更稳妥一点的办法?” “二位将军,现在的局势是敌强我弱、敌暗我明,若不行此险计,咱们还有别的出路吗?” “唉!” 杨国柱、周遇吉沉思许久,又互相看了看,皆是一声长叹,无奈的点了点头。 诚如秦锋说的,面对这般棘手的局势,除了兵行险招,也没有别的好办法了。 “既然如此,那就拼了吧,和女真人拼个鱼死网破!” “二位将军,秦某的后背就交给你们了,一定要顶住女真人的进攻,不能让他们形成前后夹击之势!” “秦将军放心吧,只要我们二人还有一口气在,决不让女真人越过红山岭一步!”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八十五章 天寿山大战!(上) 腊月二十四上午,举行过简单的出征仪式之后,秦锋、杨国柱、周遇吉带领着大队人马启程出发了。 按照之前计划好的,人马缓缓而行,当天下午抵达大榆河南岸,而后停止前进,安营扎寨,好好休息了一夜。 第二天早晨,大队人马渡过了大榆河,来到了红山岭,而后一分为二,秦锋带领人马继续前进,杨国柱、周遇吉则带领人马留下坚守。 分别之际,秦锋留下了五百支火绳枪、三千斤火药、三千斤弹丸……以及五百峰骆驼,杨、周二人极为感激。 杨、周二人如何带领士兵们挖壕沟、筑壁垒、撒铁蒺藜……暂且不提。 单说秦锋,带领人马加速挺进,很快就来到了天寿山附近,同时派出大量游骑兵,探查敌方的一举一动。 “启禀将军,镶黄旗人马已经离开天寿山,正向我军扑来,速度极快!” “启禀将军,对方大约有上万人,其中既有女真鞑子,也有蒙古鞑子,还有一部分汉军!” …… 听到游骑兵们的禀报,秦锋不禁长出了一口气,自己之前最担心的,就是对方避而不战、拖延时间,那样的话,自己一方就必败无疑了。 现在好了,豪格带领人马猛扑了过来,正合自己心意,接下来,就拼个你死我活吧! “传令各营,布阵、迎战!” “诺!” “呜……呜呜!” 经过一片开阔地之时,秦锋约束住了队伍,而后开始布阵首先将随军的几千峰骆驼全牵了出来,让其卧在地上、背负箱囊,上披数层湿毡,而后首尾相连,组成一个边长两里左右的正方形大阵。 大阵里面,火枪手在前、弓箭手随后,牌刀手、长枪手两侧掩护……火炮居中策应,严阵以待,做好了迎战的准备。 至于马家兄弟的骑兵营,并没有在大阵当中。 骑兵属于机动部队,若是待在大阵当中,就像猛虎被关在了笼子里,无法发挥威力了。 因此上,秦锋命令骑兵营,隐藏在了左后方、距离五里远的一片树林中,待机行事。 这样安排,一则,可以更好的发挥骑兵的作用,二则,可以作为一支奇兵,在决定胜负的关键时刻,给敌人以致命一击! 一柱香。 两柱香。 三柱香时间过后,远方传来了号角声和隆隆的马蹄声,接着出现了一条黑线,越来越近、越来越粗,最终显露出了本来面目,是一个由上万人马组成的巨大军阵。 看的很清楚,女真镶黄旗居中,大约有四千多人马;身穿牛皮硬甲、手持弯刀的蒙古骑兵居右,大约有三千多人马,由投降者组成的汉军居左,大约两千多人! 三股人马齐头并进,距离三箭地左右,同时停住脚步,而后发生了有趣的一幕。 居中的女真镶黄旗的人马停的十分干脆,而且阵形纹丝不乱,说明这是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 右侧的蒙古骑兵们有一些混乱,但是很快稳住了阵形。 左侧的汉军就不行了,士兵们互相碰撞,队形非常混乱,几名当官的又喊又骂,费了一会儿功夫,这才将队形稳住了。 由此一幕,可以看出对方的人马当中,女真兵最强、蒙古兵次之、投降者组成的汉军最弱了。 而敌人的薄弱点,就是己方的最佳攻击点! …… “哒……哒哒!” 三股人马稳住阵脚之后,并没有急于发起进攻,而是从中跑出两名骑手来一个是女真兵,身穿双层重甲,手持长柄大刀、侧挂弓箭,显得十分彪悍。 另一个是汉人,身穿浅绿色布面甲,手中没拿兵器,却拿了一个用铜皮围成的喇叭口。 二人出阵之后,汉人兵呆立不动,女真兵则是快马奔驰起来,同时挥舞手中大刀,不断做出各种高难度招式,显示出了高超的骑术和刀法。 奔驰几圈之后,女真兵收起了大刀,摘下了身侧的弓箭……如此同时,那名汉人士兵从兜囊中掏出一个比巴掌略大的烧饼,用力抛向了高空。 另一边,女真兵挽弓搭箭,瞄准之后,松开了弓弦……狼牙箭飞出近百步远,正中半空中的烧饼,而后一同落了下来。 “好……好箭法……吼!” 再看那些女真兵、蒙古兵、汉人兵,有的大声喝彩,有的胡乱嘶吼,有的以拳锤胸,气焰嚣张至极。 片刻之后,喝彩声停了下来,那名汉人兵催马上前几步,哭着铜喇叭口大喊道“对面的明军听真了,女真铁骑、天下无敌,要想消灭尔等,不费吹灰之力! 不过我家豪格贝勒素来有好生之德,不忍杀戮太多,只要尔等乖乖的放下兵器、跪地投降,我家贝勒不仅饶尔等不死,还会赏赐金银、封官封爵,让尔等过上好日子! 言尽于此,限尔等一柱香时间内给予回复,如若不降,铁骑过处,尔等皆尸骨不存矣!” …… 汉人兵连喊了三遍,语气颇为嚣张。 原来豪格最近学了点汉家兵法,想要不战而屈人之兵,顺便独吞功劳,至于之前展示骑术、刀法、箭术的女真兵,和后面喊话的汉人兵,则是一硬一软,心理威压! 面对这般情况,又该如何应对呢? 自然是以霹雳手段,狠狠回击一番了,比如杀掉劝降的汉人兵和旁边的女真兵,就是最好的办法了,可以涨自己的锐气,灭对方的威风! 问题是,女真兵、汉人兵都很谨慎,始终待在相距一百五十步的位置上,这个距离弓箭射不准,火绳枪更是打不到。 怎么办? 大阵中,秦锋目测了一下距离,而后轻蔑一笑道“来人啊,取两只抬枪来!” “诺!” 熊大、熊二答应一声,而后取来了两个长条油布包裹,打开之后,里面是两支超大号的火铳。 天威军士兵们装备的火绳枪虽然不错,可惜射程太近了,威力也小了一点,射杀近距离的目标没问题,可对远距离的目标就无能为力了。 因此上,前些日子,秦锋亲自绘制图纸,命随军工匠们打制了一种新型武器——抬枪。 这种抬枪的结构原理,与普通的火绳枪基本一样,但是体型大了很多,足足有一丈长、三十五斤重,一次可以装填四两火药和一斤铁砂,射程高达一百八十步以上,射面足有一丈多宽,用来射杀远距离目标再合适不过了。 另外吗,这种抬枪还有一个俗称大抬杆! 因为这种抬枪太长太重了,一个人根本无法操控,必须两个人合作才行,一个人站在前面,负责填充火药和铁砂,而后将枪身架在自己的肩膀上,将其固定住,另一个人瞄准发射。 熊大、熊二取出了大抬杆,熟练的装填火药、铁砂,用通条压实之后,将其架在了自己的宽实的肩膀上,充当枪架子! 接下来,秦锋先来到熊大身后,端起沉重的抬枪,稳稳瞄准了那名女真士兵,而后扣动了扳机! “砰!” 随着一声巨响,枪口内的铁砂狂喷而出,将一百五十步外的女真兵和坐骑全都打成了筛子,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旁边的汉人兵吓了一大跳,看看旁边血肉模糊的尸体,先是呆愣了一下,而后就要转身逃跑,可惜已经来不及了。 “砰!” 随着又一声巨响,汉人兵也被打成了筛子,和之前的女真兵一起共赴黄泉去了。 “天威如狱,有我无敌!” “天威如狱,有我无敌!” 与此同时,天威军的士兵们齐声呐喊起来,声浪犹如潮水一般,响彻了整片原野,并显示出强烈的必胜之心! ……… 另一边,贝勒—豪格立马大纛旗下,看的清清楚楚,气的火冒三丈,本想学学汉人的兵法,来一个不战而屈人之兵,不想非但目的没达成,还灭了自己一方的锐气,真是岂有此理。 另外吗,豪格想起一件事来,之前二贝勒阿敏的镶蓝旗,就是败在了一支叫做天威军的明军手中,想来就是眼前这支人马了。 既然遇到了硬骨头,没的说,开干吧! 想到这里,豪格拔出了佩刀,刀锋斜指前方,同时大喊道“勇士们听着,率先攻破敌阵者,赏黄金二百两、骏马五十匹,汉人奴隶一百名……冲啊!” 激战开始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八十六章 天寿山大战!(中) “咚……咚咚!” 震天的战鼓声中,在豪格的指挥下,女真、蒙古、汉军三支队伍同时发起了进攻,高举刀枪、如墙推进! 另一边,天威军的士兵们已经做好了接战的准备,并将绝大多数火器瞄准了位于中间的女真兵大阵,这是秦锋特意下的命令。 因为后金政权的核心是女真人,其次是归附的蒙古人,最后才是投降的汉人。 因此在战场上,杀十个汉人兵,不如杀一个蒙古兵,杀十个蒙古兵,不如杀一个女真兵! 只要大量的杀伤女真兵,失去了核心力量的女真政权,早晚有土崩瓦解的一天。 “开炮!” “轰……轰!” 双方距离三百五十步时,天威军大阵中的数十门虎蹲炮、佛郎机率先开火了,巨大的轰鸣声中,一枚枚开花弹精准的落在了女真兵队伍中,而后炸成无数小碎片,炸死炸伤了不少人马。 可是女真兵们毫无畏惧,依旧催动战马、挥舞刀枪,大声呐喊着向前冲锋! “砰……砰!” 距离一百八十步之时,上百支抬枪同时开火了,无数铁砂如雨点般喷了出去,瞬间将冲在前面的女真兵扫平了一大片。 余者停顿了一下,继续向前猛冲! “砰……砰!” 相距八十步之时,上千支火绳枪开火了,依旧是三段击模式,弹丸连绵不绝;更有弓箭手在后面助射,箭支犹如蝗虫一般飞了出去,如此双重打击下,女真兵们又倒下了不少。 虽然人员死伤不少,可女真兵们毫不示弱,纷纷挽弓搭箭,开始猛烈还击,再加上蒙古兵、汉人兵的协助……天威军这边也出现了伤亡。 就这样,双方开始接战了。 一时间,战场之上,枪炮齐鸣、飞箭如蝗,喊杀声惊天动地……双方不断有人伤亡,前面的倒下了,后面的立刻补上去,继续奋勇作战,谁也不肯示弱半分。 一柱香。 两柱香。 三柱香时间的激战过后,位于左侧的汉军率先支撑不住了,面对巨大的伤亡,士兵们纷纷转身逃跑,就连当官的亦是如此。 这不奇怪,这些汉军本就是由投降的明军组成的,个个贪生怕死,否则就不会当汉奸了。 这些人能在激烈的战场上,坚持三柱香时间,已经是超常发挥了,随后转身逃跑亦是常理之中的事。 问题是,战场之上,最怕连锁反应了。 左侧的汉军一退,右侧的蒙古兵们受到影响,也随之向后退去。 两侧人马全都退了,中间的女真兵们独木难支,纵然再是不情愿,也只能跟着一起退了下来,第一次进攻就这样失败了。 “废物、饭桶,没用的汉狗,竟然临阵脱逃,致使全军溃退,本贝勒宰了你!” “贝勒爷息怒,贝勒爷息怒啊,不是我们汉军没用,而是对面的天威军太厉害了,弹丸、箭矢像暴风雨一样猛烈,这换成谁也支撑不住啊!” 进攻失败之后,豪格气的火冒三丈,而后找来了统领汉军的李永芳,劈头盖脸就是一通臭骂,就像训斥自家的狗一样,并拔出了刀子,不断比划着,却没有真的砍下去。 不管怎么说,李永芳都是第一个投降的明军将领,在女真人占领辽东的过程中,是出了大力、立了大功的,又娶了努尔哈赤的一个孙女为妻,如此算下来,李永芳还是豪格的堂姐夫呢,自然不能随便杀掉了。 另一边,面对着明晃晃的刀子,李永芳吓的冷汗直流,一边拼命解释着,一边思索将功折罪的办法,结果狗急跳墙、人急智生,真让他给想到了。 “贝勒爷息怒,在下有一个办法,或许可以攻破天威军的大阵!” “有话快说,有屁快放!” “是,是,这就放……依在下之见,天威军的火器太犀利了,我军将士硬冲的话,只怕很难冲到近前,不如从军中挑选出几百匹老马、瘦马,驱赶着冲在前面,消耗天威军的弹丸、箭矢。 士兵们则紧跟在马群后面,一定能冲破天威军的大阵,只要冲进去了,近身肉搏、如虎扑羊,咱们一定能大获全胜!” “嗯,办法不错,就这么干了,一会儿马群冲在最前面,你们汉军跟在后面,女真兵、蒙古兵随后督战,再有后退者,格杀勿论!” “这个……是,是,不敢退了,绝对不敢退了!” 李永芳满嘴苦涩,自己出的主意,结果把自己装进去了,没办法,事到如今,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于是返了回去,整顿队伍,准备进攻。 ………… “咴……咴!” “冲啊!” 一顿饭的时间过后,第二次进攻开始了,数百匹老马、瘦马、病马,被驱赶着冲在了最前面充当炮灰,两千多名汉军跟在后面,女真兵、蒙古兵则负责压阵,但凡见到转身逃跑的、或者犹豫不前的汉军士兵,上去就是一刀,下手毫不留情。 还别说,这一招的确有用,当数百匹奔马被天威军的弹丸、箭矢消灭掉时,李永芳带领着两千多名汉军,已经冲到了近前,开始翻越驼城了。 “变阵……杀!” “杀……杀!” 面对冲上来的汉军,天威军一方毫不慌乱,火枪手、弓箭手退到了后面,长枪手、牌刀手冲到前面,开始短兵相接,近身肉搏。 汉军们无论如何没有想到,眼前的天威军不仅火器犀利,近战能力同样极强,瞬间就被捅死、砍死了一大片。 余者胆寒,纷纷转身逃跑,结果遭到了督战的女真兵、蒙古兵的斩杀,局势顿时一片混乱…… …………………… 就在天威军和镶黄旗人马死死纠缠、血战不休之时,红山岭一带同样发生了激战! “勇士们,冲上去,冲上去,将这些明军全部杀光!” …… “弟兄们,坚守住壁垒,决不能让女真鞑子越过去!” 杨国柱、周遇吉率领着八千京营兵,凭着事先挖好的壕沟、修筑的壁垒,死死扼守着红山岭中间的交通大道。 另一边,女真镶白旗的士兵们,高喊口号、不断发起冲锋,犹如海水冲击堤坝似的,一浪高过一浪! 而且每一次冲击,双方都要付出不小的代价,残尸遍地、血染黄土,其惨烈程度不比天寿山那边逊色多少。 山下的镶白旗大阵中,阿济格、多铎兄弟二人立马大纛旗下,仔细观察战局,眼看着几次冲锋都被打了回来,前者不禁勃然大怒,拔出自己的佩刀,就要亲自带队冲锋,却被后者一把拦住了。 “十二哥,你要做什么?” “这帮奴才太没用了,冲了好几次,迟迟无法打通道路,我亲自带队上去,将这些明军杀个片甲不留!” “冲上去,打通道路,然后呢?” “然后,自然是按照大汗之前吩咐的,和豪格的镶黄旗人马前后夹击,将这些明军一举歼灭了!” “十二哥,糊涂啊,我来问你,将这些明军一举歼灭之后,功劳是谁的呢?” “十五弟,你这话什么意思?” 阿济格一向勇猛有余而谋略不足,根本无法领会多铎话中的深意。 无奈之下,多铎只能压低了声音,详细解释起来 “这些明军修筑了好几道壁垒,还挖了不少壕沟,咱们若想硬冲过去,怕是要死伤不少旗下勇士,可是获胜之后呢,以皇太极的行事作风,肯定将功劳记在豪格和镶黄旗身上,咱们的镶白旗能喝口汤就不错了……死伤大批勇士,白白成全别人的功劳,这样做值得吗?” “十五弟,你的意思是?” “听天寿山那边的动静,枪炮齐鸣、喊杀震天,很明显,豪格的镶黄旗遇到硬骨头了,正在拼死血战中。 既然如此,不如隔岸观火,让豪格和明军去血拼吧,等到他们拼的精疲力尽、两败俱伤之时,咱们再带领人马冲过去,如此一来,既能减少咱们镶白的人员伤亡,又能将功劳抢到手中,还能趁机削弱镶黄旗的力量,可谓是一箭三雕啊!” “嗯,十五弟言之有理,就这么办了,让豪格那小子吃点苦头,也出我胸中一口恶气,哈哈!” 阿济格本来是旗主的,因为言语上惹怒了皇太极,被故意找茬废黜了旗主之位,降为旗内普通贝勒。 因为这件事,阿济格对皇太极、豪格父子恨之入骨,早就有报复之心了,只是一直没有机会罢了。 现在听了多铎一番话,顿时觉得大有道理,于是将抽出来的佩刀,又插回了刀鞘当中,而后指挥人马继续进攻,但是进攻的力度明显降低了许多,属于典型的出工不出力。 虽然进攻力度弱了,可是喊杀声却越来越大,做出一副奋勇进攻的架势! 这一点,在壁垒上坚守的杨国柱、周遇吉明显感觉到了,二人对视一眼,不禁同时向正北方向伸出了大拇指! 大军出发之前,秦锋就预言过女真两黄旗、两白旗之见积怨极深,肯定不会通力合作的,甚至会互相拆台,这一点在战场上会表现出来。 对这个预言,杨、周二人其实并不太相信,因为从血缘关系上来说,阿济格、多铎是皇太极的亲兄弟,是豪格的亲叔叔。 有道是兄弟阋于墙,而外御其侮! 血脉亲人之见,纵然是有些矛盾,当和敌人对阵时,也该团结一心才是。 事实上,还是秦锋更加洞彻人心在争夺利益之时,血脉亲人亦会互相拆台,甚至是拔刀相向,汉人如此,女真人也如此。 另外吗,秦锋既然能料事如神,他是不是真能创造奇迹,在野战中打败女真人呢? 想到这一点,杨、周二人顿时兴奋起来,而后将人马分成了两批,一批继续坚守壁垒,抵挡镶白旗的进攻。 另一批撤到后面,挖壕沟、筑壁垒、砍树木,堵道路,希望能借助这些工事多坚持一段时间。 与此同时,派出了一些游骑兵,去探查天寿山一带的情况,天威军和镶黄旗的战斗究竟如何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八十七章 天寿山大战!(下) 天寿山脚下的平原上,鲜血流淌、残尸遍布,其中有被抬枪轰碎头颅的,有被长矛贯穿身体的,有被战马踏成肉泥的……如此情景,仿佛置身地狱之中! 小半天的时间里,豪格指挥着女真、蒙古、汉军三支人马,已经连续发起了五次冲锋,其中有两次正面冲锋、有两次侧翼包抄、还有一次背后偷袭,不断变换着战术,可惜均已失败告终了。 天威军的大阵,就像是扎根的山岳一般,无论怎样进行冲击,都难以动摇分毫! 而五次冲锋下来,女真、蒙古、汉军皆是死伤惨重,其数目之大,让一向冷酷的豪格都心疼不已。 接下来,怎么办? 是不顾血本的继续冲锋,还是另谋良策? 正在思量之间,浑身血汗的李永芳又找到了豪格,用哀求的语气说道“贝勒爷,不能再这样死打硬拼了,可怜我部下两千多弟兄,现在只剩下一半能站着的了!” “哼,活该,你们汉军太没用了,每次到了关键时刻总是第一个溃败下来,废物、连阿其那都不如!” “贝勒爷说的对,我们是废物,我们是没用,可仗打到这个份上,的确不能再硬拼了,依在下之见,还是向阿济格、多铎两位贝勒求援吧!” “向他们两个求援……哼!” 不提阿济格、多铎还好,一提起这两个人来,豪格肚子里的火气更大了。 之前的计划是自己带领镶黄旗等部人马占领天寿山,威胁里面的皇陵,从而逼迫大明朝廷出兵救援。 阿济格、多铎则带领镶白旗等部人马,埋伏在红山岭南侧的树林当中,只待来援的明军通过之后,立刻断其归路,接着前后夹击、一举歼灭! 计划的挺好,可实际打起来呢,自己这边对阵天威军,硬打硬拼、死伤惨重! 阿济格、多铎那边呢,听着是人喊马嘶、杀声震天,可打了小半天了,始终没有越过红山岭一步。 之前游骑兵探查的清楚,防守红山岭一带的只有八千人,而且是战斗力不强的京营……阿济格、多铎手下足足有一万七千多人马,而且都是能征善战的精锐! 以强击弱、以众击寡,小半天时间,却没能冲杀过来,这明显不合常理,解释只有一个阿济格、多铎出工不出力,有意坐山观虎斗! 豪格虽然性格冲动了一些,脑子却不是太笨,早就明白这一点了,一开始也没当回事,想着凭自己的力量,足以将天威军吃掉了。 没想到天威军这块骨头太硬了,非但没啃下来,还崩掉了好几颗大牙。 现在让自己向阿济格、多铎求援,岂不等于用自己的热脸、去贴人家的冷屁股吗,这个人,自己丢不起! …… 李永芳是个圆滑之人,最善于察言观色了,看到豪格的脸色数变,便将其心思猜了个八九不离十,连忙劝说道“我的贝勒爷,打仗事关生死,千万不可意气用事啊,有的时候,该服软就得服软,该低头就得低头,这并不丢人。 再说了,大汗一直有意立您为太子,只是贝勒爷的军功尚且不够,无法让各旗旗主、贝勒们服气,这才迟迟没有册立。 只要您打赢了这一仗,立了功劳,估计册立太子的事情就差不多成了,用一时的低头服软,换来大金国的太子之位,您不吃亏啊。 若是气不过的话,等有朝一日您坐上大汗之位,再收拾阿济格、多铎二人,那不是易如反掌之事吗?” 李永芳的一番话,可谓说到豪格的心坎上了,若是服一次软,便能得到太子之位,似乎是可以接受的。 想到这里,豪格扯下一块衣襟,用手指沾着甲胄上的鲜血,飞快的用女真文写了一封简短的求援信,而后命军中的鹰奴取来一只纯黑色的海东青,将信绑在鹰腿上,放飞了出去。 海东青是东北地区的一种鸟类,体型较大,性格凶猛,速度极快,善于捕捉野鸭、松鸡、天鹅等猎物,且颜色不一,其中以纯白色、天蓝色、纯黑色为上品,另有秋黄、波黄、三年龙等名目。 女真人非常崇拜海东青,称其为‘雄库鲁’,意为万鹰之神,并在很久以前就开始捕捉、驯服这种猛禽,作为捕猎的助手。 女真军队之中,也养着一些海东青,一是用来打猎,二是用来送信,并有专门的鹰奴负责侍候,比照顾人还要精细用心呢,若是饲养的海东青出了意外,鹰奴轻则受刑、重则丧命。 长话短说。 随着鹰奴一个口哨,纯黑色的海东青冲天而起,很快就飞过了红山岭,落到了镶白旗的大阵中,这边同样有鹰奴负责接应,至于那封用鲜血写的求援信,也很快交到了阿济格、多铎手中。 “哈哈,是豪格的求援信,这小子拿不下那支天威军,让咱们快一点打过红山岭,和他一起前后夹击……怎么办,咱们再磨蹭一阵,继续坐山观虎斗?” “十二哥,不能再磨蹭了,豪格这小子一向心高气傲,轻易是不肯服软的,现在他送来了求援信,说明肯定吃了大亏,局势已经非常不利了,咱们再磨蹭下去,这小子若是有个三长两短,皇太极那里可就不好交代了!” “嗯,说的有道理,既然如此,咱们就卖卖力气,一口气打过红山岭,和豪格前后夹击,将明军全部歼灭!” 一番商议之后,阿济格、多铎决定不再坐山观虎斗了,而后投入大量兵力,开始了猛烈的进攻。 镶白旗的攻势变猛,杨国柱、周遇吉立刻感受到了,二人一边指挥着士兵们,拼死坚守壁垒,争取时间,一边派人通知秦锋,速战速决,时间不多了。 速战速决,秦锋何尝不想啊,可是几个回合交锋下来,虽然杀伤了不少敌军,可敌方的实力尚存,仍保持着一定的战斗力。 尤其是女真军阵的后面,有一支队伍始终没有投入战场,大约一千五百人左右,那应该是豪格留下的预备队,以防不测用的。 如果现在反攻的话,自己一方并没有获胜的把握,甚至可能吃亏,怎么办? 最好的办法,就是吸引豪格继续出兵进攻,自己一方则利用驼城和火器,大量杀伤其兵马,等到对方死伤惨重、精疲力尽,连预备队都用光之时,再行大举反攻,必能获胜! 问题是,连续五次进攻失败之后,豪格不肯再进攻了,而是整顿人马,等待镶白旗的援军到来,再行前后夹击! 而红山岭方向上,喊杀声越来响、越来越近,说明镶白旗正在奋力挺进,杨、周二人怕是坚持不了多久了。 时间有限,怎么办? 没办法,为今之计,只能再次兵行险招了! 想到这里,秦锋找来了韩山君、董天豹两名得力部下,低声交代了一遍,二人连连点头,下去准备去了。 片刻之后,天威军大阵的左翼突然火光一闪,发出了巨大的爆炸声,并引发了大火,受此惊吓,骆驼们四散奔逃,大阵顿时出现了一大块缺口…… “出什么事了,这么大的声音?” “贝勒爷快看啊,是对面大阵中出事了,好像是火药桶爆炸了,还烧起了大火!” “哦,我看看……好,太好了,真是天助我也,哈哈!” 天威军大阵中的情况,立刻引起了豪格的注意,仔细观察之下,发现真是火药桶爆炸了,才发出雷鸣般的巨响! 天威军是士兵们一直在用火器作战,疲惫之下、慌乱之中,失手点燃了火药桶,似乎也是合乎情理的事情。 更重要的是,随着火药桶的爆炸,惊散了很多骆驼,致使大阵左侧出现了一大块缺口……这可是天赐良机啊,豪格准备抓住机会,派一支精兵从缺口冲进去,而后里应外合,一举毁掉天威军的大阵。 那知刚要下命令,就被身旁的李永芳拦住了“贝勒爷且慢出兵,小心是对方的诡计!” “诡计?” “不错,虽然不知道对方主将是谁,可几个回合交锋下来,在下感觉的出来,对方主将是个厉害角色,而且非常之狡猾。 刚才火药桶爆炸,有可能是对方有意为之的,为的就是故意露出破绽、吸引咱们继续进攻,从而杀伤咱们的兵马! 之前的厮杀中,咱们的兵马死伤不小,不能再白白送死了,还请贝勒爷耐心等待一会儿,只要镶白旗的人马冲过来,形成夹击之势,咱们就赢定了!” 听了李永芳的一番话,豪格不禁犹豫起来,这莫非真是对方的奸计? 再次举目观看,就见天威军大阵的左侧真的很混乱,一些士兵在忙着救火,还有一些士兵四处追骆驼,将其弄到原来的位置上,只是一会儿功夫,缺口就补上了不少。 如果真是奸计的话,天威军的士兵们,应该不急着补缺口才是,现在急着补上,那就不是奸计才对。 可万一被李永芳说中了,对方在引自己上钩怎么办? 自己是趁此机会,再发起一次进攻,从缺口冲进去,而后里应外合,将天威军一举击败? 还是等镶白旗的人马过来,再一起发起进攻? 选择前者,有一定的危险,可是自己能独吞大功! 选择后者,没有什么危险,可功劳就归阿济格、多铎的了,自己还要受二人的言语讽刺。 两相比较,自己该怎么选呢?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八十八章 大战获胜! “勇士们,列队拔刀,准备进攻!” “贝勒爷,不能进攻啊,小心其中有诈!” “闪开,再敢啰嗦,动摇军心,本贝勒一刀劈了你的狗头!” 反复权衡利弊之后,豪格还是选择了进攻,并砍了上前阻拦的李永芳一刀背,后者顿时不敢吱声了。 之所以选择进攻一是豪格相信自己的判断,天威军是真的乱了,而不是什么陷阱。 二是想独吞功劳,好好风光一把,免得受阿济格、多铎的冷言冷语! …… “伊穆图何在?” “奴才在!” “你的一甲喇人马,始终在后面养精蓄锐,现在到了关键时刻,该你们大显身手了!” “请贝勒爷吩咐!” “伊穆图,你带领一甲喇人马,以最快速度从敌阵左侧的缺口冲进去,将里面搅个稀巴烂,与此同时,本贝勒率军从正面进攻,咱们里应外合、一定能大获全胜……好了,立刻出发吧!” “喳!” 镶黄旗共有十五个牛录的兵力,其中有五个牛录,一直待在后面没有参战,不是胆怯了,而是留下的预备兵马,以防不测用的。 现如今,豪格动用了预备兵马,也就意味着再无后手,如果这次进攻不成,后果不言可知! “勇士们,上马拔刀,随我从敌阵左侧冲进去!” “冲呀!” 在甲喇章京—伊穆图的带领下,一千五百名女真士兵从本阵出发,而后兜了一个圈子,直插天威军大阵的左侧缺口…… 因为左侧缺口尚未堵上,故而这些女真兵很容易就冲了进去,随即与大阵内的天威军士兵们展开了激战,喊杀声不断响起。 “好,太好了……勇士们,随本贝勒全力进攻,攻入对方大阵之后,有能生擒明军主将者,赏黄金一千两、白银一万两,上等庄园三座,骏马一百匹、还有汉人奴隶一千名,冲啊!” 眼见伊穆图带领人马冲进去了,豪格不禁大喜过望,立刻下达了全力进攻的命令,为了激励士气,还颁布了重赏。 同时叮嘱手下的牛录章京们,获胜之后,一定要生擒这支明军的主将! 至于生擒之后吗,大卸八块、千刀万剐、开膛摘心、挫骨扬灰……都不是! 豪格早就想好了,生擒明军主将之后,自己一不打、二不骂、三不杀,而是要亲解绑绳、好言安慰,再用好酒好肉招待一番,感化其心,最终收为己用。 要知道,半天厮杀下来,五次进攻皆被击退,足以证明对方主将是个军事人才,这样的人才如果为自己效力的话,远胜二十个李永芳! 就这样,怀着美妙的想法,豪格带领人马开始进攻,和天威军再次激战起来……战况不必细说,‘枪炮齐鸣、喊杀震天,尸体堆积、血流成河’十六个字足以形容一切了。 可是打着打着,豪格感觉有点不对劲了。 天威军大阵里面,同样是枪炮齐鸣、喊杀震天,说明伊穆图带领人马正在激战。 可是内外夹击之下,天威军的大阵丝毫没有动摇,士兵们依托驼城,防守的有章有法,不断杀伤自己一方的人马,这是怎么回事? 难道说,如李永芳预料的那样,自己中计了? ……… 没错,豪格中计了! 原来天威军大阵中的火药爆炸,是秦锋命人故意弄出来的,为的就是制造混乱、露出破绽,引诱豪格出兵进攻。 而在大阵里面,秦锋命人用旗帜做遮掩,偷偷牵来一些骆驼,又摆了一个小方阵,四周安排好了火枪手、长矛手。 一千五百名女真兵闯进来之后,立刻落入了小方阵中,而后堵上缺口、四面射击,顿时打死了不少人。 不过嘛,这些女真兵都是久经沙场的精锐,意识到中计之后,立刻想突围出去,奈何四面重重合围,弹丸、箭矢密集如雨,根本就冲不出去。 无奈之下,甲喇章京—伊穆图将士兵们聚拢起来,用死人死马的尸体围成了一圈屏障,抵挡天威军士兵们的攻击,而后一边用弓箭奋力还击,一边吹响号角求援。 “呜……呜呜!” 另一边,正在攻阵的豪格,听到求援的号角声,明白自己真的中计了,顿时悔的肠子都青了。 可事已至此,后悔无用,只能咬紧牙关,指挥人马继续攻阵,无论如何也要将被围的人马救出来。 要知道,镶黄旗是八旗当中实力最弱的一旗,只有十五个牛录的兵马,如今三分之一被天威军围在了阵中,若是全军覆没的话,那损失就太大了。 到时候,别说册立太子没了希望,怕是连旗主之位都难以保全! 想到可怕的后果,豪格的眼睛都红了,命令手下人马疯狂进攻,前面的倒下去、后面的补上来,有临阵脱逃,或者不卖力进攻的,上去就是一刀。 而在这种疯狂的进攻中,女真、蒙古、汉军皆是死伤惨重,力量变的越来越弱了…… 再说秦锋,立马大阵之中,看着中了圈套的豪格拼命攻阵,不断死伤人马,脸上却并不高兴,反而叹息了几声。 对方已经中计,局势有利于自己,为何还要叹息呢? 因为时间不够啊! 如果时间充足的话,秦锋完全可以利用大阵,慢慢消耗豪格的兵力,待其损失惨重、精疲力尽之时,再发起全面反攻,就能打一个漂亮的歼灭战了! 可惜红山岭方面战况紧急,杨国柱、周遇吉二人快要支撑不住了,因此上,自己只能在豪格尚有余力的情况下,提前发起反攻了。 如此一来,打个胜仗没问题,全歼则是没希望了。 想到这里,秦锋下令道“放开左侧缺口,将阵中的女真鞑子们放出去吧……再传令马家兄弟,骑兵营出击,攻敌左侧!” “诺!” 一声令下,士兵们开始执行。 当然了,所谓的放开缺口,不是真的让开一道口子,那样太假了,是个人都知道有阴谋,而是故意调动兵力,使方阵左侧变的薄弱起来。 被困的女真兵们见状,立刻开始突围,结果连冲了三次,付出一定的伤亡之后,终于从这里突围出去了。 “撤退,全军撤退……回去修整! 看到被围的士兵们冲出来了,豪格激动万分,连忙下达了撤退的命令。 已经死伤惨重的三支人马,顿时潮水般退了下去,回到原来的位置上,有的包扎伤口,有的喝水、有的啃干粮,补充消耗的体力,这一阵激烈的厮杀下来,可是累坏了! 有人问了,秦锋即将发起反攻,为何要将被围的女真兵放出去,并给对手以喘息之机呢? 这种做法,可以用八个字来解释懈其斗志、痛其身体! 这就好比有一个人,刚刚狂奔了十里地,累的汗流浃背、气喘吁吁,可这个人累归累,身体却不疼通,咬咬牙,再跑几百步不成问题。 可如果跑完十里地之后,让这个人休息半柱香时间,不仅体力恢复不过来,还会觉得浑身酸痛、软弱无力,别说再跑几百步了,怕是爬都爬不起来呢! 同样道理,如果在豪格带领人马疯狂进攻的时候,让马家兄弟带领骑兵营冲过去,前者咬咬牙,凭着一股子锐气,或许能挡住后者的冲击,甚至是进行反杀! 可将包围圈里的女真兵放出去,豪格就会停止进攻,而后带领人马退回去,好好休息一番。 趁其体力没有恢复,浑身酸痛无力的时候,马家兄弟的骑兵营奋力一冲,前者连反抗的力气都没有,又岂能不败呢? 事实证明,一切都被秦锋料中了! “冲呀……杀呀!” “上马,速速迎敌,速速迎敌……你们到是快点上马啊!” “贝勒爷,士兵们浑身酸痛,没有力气啊!” 隆隆的马蹄声中,马家兄弟带领着骑兵营,旋风一般的冲杀过来,挥舞马刀,大砍大杀! 另一边,豪格连忙命令手下士兵们上马迎战,可这些女真、蒙古士兵们,个个浑身酸软无力,有的爬不上马背,有的勉强爬上去了,却舞不动刀枪,结果很快就被砍了下来,瞬时间死伤惨重! 与此同时,秦锋指挥大阵内的士兵们,也发起了进攻,火枪手、弓箭手冲在最前面,弹丸、箭矢雨点般发射出去…… 结果可想而知,在这般猛烈攻击下,左侧的汉军再次第一个溃败了,接着是右侧的蒙古军,最后是中间的女真兵,如同潮水一般溃败了下去。 “不许退,不许退,谁敢再后退一步,本贝勒砍了他的脑袋,顶住、顶住啊!” “贝勒爷,实在顶不住了,您也快点跑吧,再不跑就没命了!” “我不跑,我死也不跑,你们这些该死的奴才,快点把我放下来,我要血战到底……阿玛,我对不起你啊!” 面对败局,豪格的眼睛都红了,拔出锋利的佩刀,连砍了十几个溃逃的士兵,试图稳住阵脚,再行反扑! 可惜一点用也没有,败兵如同溃堤的潮水一般,个人之力根本就拦不住,就连豪格都被裹挟着退了下去,最后被几名忠心的戈什哈抬上马背,逃之夭夭了。 接下来,马家兄弟带领着骑兵营,负责追击镶黄旗的溃兵,争取多多杀伤。 秦锋则整顿人马,调转方向,直奔红山岭,前去支援杨国柱、周遇吉的人马。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八十九章 实属侥幸! 中午时分,红山岭下。 浑身血污、左肋中箭、疲惫不堪的副参将—周遇吉拿着一柄已经砍卷刃的长刀,背靠着一块卧牛石大口喘着粗气。 两名同样浑身血污的亲兵蹲在旁边,正在帮他查看左肋上的箭伤! “周将军,这支狼牙箭射的有点深,已经扎进您的肋骨中了,两侧还带有倒勾,拔出来时会很痛,您忍着点吧!” “算了吧,别拔了!” “将军?” “这支箭扎的太深了,现在拔出来,肯定会皮肉外翻、血流不止,那样的话,老子就没法杀敌了,就让它扎在肋骨上吧,再过上一会儿,老子带着它一起去阴曹地府,算是带给阎王爷的见面礼,呵呵……刷!” 说话间,周遇吉扔掉已经卷刃的长刀,从旁边的尸堆当中,又摸出了一柄长刀,对着左肋就是一下,贴着皮肉将箭杆给削断了。 而后让两名亲兵取来金疮药,又将一面旌旗撕成长条状,在肋部缠了几圈,算是勉强将伤口包扎上了。 接下来,周遇吉手拄长刀,强行站了起来,迈着疲惫的步伐,开始巡视战场。 之前在红山岭一带,共计挖了六条壕沟,修筑了八道壁垒,如今半天厮杀下来,壕沟、壁垒全都失守了。 至于负责防守的八千士兵,则是小半死伤,大半逃散,只剩下不足一千人了。 参将杨国柱奋力拼杀,身中一枪、两刀、四箭……因为失血过多,直接昏迷过去了,被几名亲兵抬到了附近的山林中救治,现在是生是死,尚未可知。 仗打到这个份上,基本上是没希望了。 幸好分兵之时,秦锋留下了一些火枪、火药……还有五百峰骆驼! 周遇吉命人将骆驼全部放倒,上负杂物、首尾相连,勉强组成了一道防线,并将残余士兵聚集起来,守在防线后面,又挡住了女真人的两次冲击。 不过两次冲击下来,这最后一道防线已经是摇摇欲坠,士兵们亦是死伤殆尽,对面的女真兵只要再来一次冲击,防线必破无疑,最后的坚守者们亦是有死无生! 对于自己的生死,周遇吉早就抛之脑后了,身为军人,战死沙场、马革裹尸,那是一种莫大的荣耀,如今最放心不下的,是天寿山那边的战况。 从上午到现在,天寿山那边枪炮齐鸣、喊杀声惊天动地,可见厮杀的多么凶狠了,至于现在的情况吗,估计天威军已经败了吧? 其实败了也没什么,能凭着弱势兵力,和野战无敌的女真人厮杀这么长时间,足以自傲了! 可是周遇吉心中,还是有着一丝丝期待,希望秦锋和天威军真能创造奇迹,在野战中打败女真人,再过来援助自己…… 正想派两名亲兵,去天寿山一带查看情况,耳边突然响起了士兵们的惊叫“周将军,大事不好,女真鞑子又冲上来了!” “来的好,不怕死的,跟我上!” “弟兄们,横竖都是死,不如跟女真鞑子拼了吧,拼一个够本、拼两个有赚!” “拼了!” …… 阵阵号角声中,镶白旗的人马冲了过来,并很快冲破了好几个缺口。 眼看防线守不住了,干脆就不守了,剩余的明军士兵们呐喊着发起了反冲锋,与女真兵们近身肉搏、以命换命! 混战之中,周遇吉挥舞长刀,连着砍倒了两名女真兵,而后同一名身材魁梧、面黑如铁,手持金背大刀的牛录章京对上了。 “明朝将军,你已经伤痕累累、无力再战了,还是弃刀投降吧,可以饶你不死!” “哈哈,我周家男丁世代从军,只有战死的好汉,没有投降的懦夫,来吧……刷!” 黑面牛录章京想要劝降,周遇吉根本不听,挥刀砍了过去,前者只好横刀招架……就这样,二人斗在了一起。 周遇吉自幼习武,一身本领相当精湛,刀法更是出神入化,若是正常状态下,自信是可以取胜的。 可是现在,伤痕累累、精疲力尽,连一成本领都发挥不出来,结果几个回合下来,顿时落在了下风。 完了,这次真要去见阎王爷了! 又斗了几个回合,周遇吉再也招架不住了,看着金刀向自己的面门劈开,不禁哀叹一声,闭目等死。 那知等了片刻,发现金刀并没有劈下来,这是怎么回事? 睁眼观看,不禁吓了一跳,只见那名黑脸牛录章京倒在了地上,面容扭曲、身体抽搐,脖子上全都是血,还插着一支犬齿倒钩箭,显然是活不成了。 “嗖……嗖!” 紧接着,又有十几支箭射过来,将周围的女真兵全都射到了,而后冲过来一群身穿黑色棉甲的士兵,挥舞刀枪,加入了战团,很快将女真兵们赶出了防线…… 黑色棉甲,这是天威军的标志! 天威军真的来援助自己了? 而援助自己的前提就是,秦锋和天威军真的创造了奇迹,在天寿山脚下,打败了号称野战无敌的女真人! 想到这里,周遇吉只觉得热血冲顶,随即眼前一黑,摔倒在地,昏迷过去。 ………… 不知沉睡了多久,周遇吉缓缓睁开了双眼,发现自己躺在一座白色帐篷内,身上的盔甲已经卸掉,大大小小的伤口全都包扎好了,那半截扎在肋骨上的狼牙箭也被拔出去了。 扭头一看,旁边还躺着一个人,正是参将—杨国柱,身上的伤口同样包扎好了,人虽然没有醒过来,可是呼吸平稳,看来是没有生命危险了。 另有一名随军郎中模样的人,正蹲在地上熬药,见周遇吉已经醒了,立刻对帐外喊道“小五子,快去禀报将军大人,就说周将军醒了!” “知道了,我这就去!” 一名站在帐门口的士兵,快跑着报信去了。 片刻之后,帐帘一挑,走进一道威武的身影,正是秦锋! “周将军,辛苦了!” “秦将军,你们真的打败女真镶黄旗的人马了?” “幸亏杨将军、周将军拼死相助,争取到了足够的时间,再加上将士们奋勇拼杀,终于打败了女真镶黄旗的人马!” “好,太好了,那镶白旗的人马呢?” “撤了!” “撤了?” “没错,莫名其妙的撤了!” 打败了豪格的镶黄旗之后,秦锋立刻整顿人马,前来支援杨、周二人,并将冲上来的女真兵打退了。 而后修补防线,列队整齐,等着女真兵的下一次进攻。 不想镶白旗的人马退下去之后,并没有再次进攻,而是重新列阵整齐,接着前队变后队、后对变前队,迅速的撤离了红山岭。 不是假撤,是真撤,直奔东南方向去了。 天威军血战半日,已经相当疲惫了,不宜继续大战,因此秦锋没有下令追击,而是收拾了一下战场,将人马撤回了天寿山,而后选了一个依山傍水、地势险要的位置安营扎寨,修整人马。 同时派出了一些游骑兵,去探查女真镶白旗人马撤退的原因,至今未有回音。 “秦将军,你们是如何打败镶黄旗人马的?” “这个说来话长,还是等周将军伤势好了,再慢慢说来不迟!” “不行,还请快快说来,否则周某非寝食难安不可!” “那好吧,大战经过是这样的……” 在周遇吉的催促下,秦锋只好把天寿山大战的经过,讲述了一遍。 只听的周遇吉瞠目结舌,连连叫好,而后伸出了两只大拇哥“秦将军智勇双全,这一仗打的真是漂亮,纵然是西汉双璧的卫青、霍去病复生,恐怕也不过如此了!” “周将军谬赞了,秦某何等何能,安敢与长平侯、冠军侯相提并论,至于今日一战,胜的实属侥幸啊!” 不敢和卫青、霍去病相提并论,这是秦锋的谦词,其实在秦锋心中,一直视西汉双璧为偶像,希望自己有朝一日能够马踏漠北、封狼居胥,在功业上追上二人、甚至是超过二人。 可说今日一仗胜的侥幸,那就不是谦虚了,而是实话实说! 这次的天寿山之战,如果对手不是八旗中实力最弱的镶黄旗,自己打不赢! 如果豪格不是贪功心切、轻敌冒进,以至于指挥失误,自己打不赢! 如果两黄旗、两白旗不是积怨重重,导致后者坐山观虎斗、不及时支援,自己打不赢! 如果朝廷派来的不是杨国柱、周遇吉这两位敢于任事、有军事经验的将领,而是派两个草包将军来,自己同样打不赢! 总之一句话,这一仗赢的太侥幸了,而这种靠侥幸取胜的仗,秦锋再也不想打了。 别忘了,一次侥幸容易,次次侥幸难啊!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九十章 生擒李永芳! 秦锋讲述完大战经过之后,又安慰了周遇吉几句,让他和杨国柱好好养伤,不用为军中事务操心,自己会全部安排好的,并吩咐郎中仔细照顾着,不得出任何差错,而后出了帐篷。 本想去巡视一下营地,那知刚走出几步远,就听到东北方向传来了隆隆巨响,接着一支身穿黑色棉甲的骑兵出现,原来是负责追敌的骑兵营回来了。 营门打开,骑兵们缓缓进入,人人浑身血汗,有的马背上驮着战利品,有的马背上驮着俘虏,还有的马鞍上挂着斩获的人头,数目相当可观! 负责率领骑兵营的马勇、马武兄弟,第一时间找到了秦锋,翻身下马,抱拳行礼“启禀大人,敌军全面溃败,我等一口气追杀四十余里,斩首女真、蒙古、汉军共计两千三百五十八级,生俘二百四十六人,并缴获了大量兵器、盔甲、旗鼓等物!” “豪格如何了?” “豪格跑的太快了,且有亲兵拼死断后,我等没能抓住他,还请大人责罚!” “无妨,身为一旗之主,自然不是好抓的,你们无需自责,这一仗已经打的相当漂亮了!” “启禀大人,虽然没能抓住豪格那小子,可我们在混战中抓住了这家伙!” 说话间,马家兄弟命人押上来一个五花大绑、口塞破布的中年男子,身材不高、相貌清秀、皮肤白皙,一看就是个长期享受锦衣玉食之人,身上却穿着普通士兵的服饰。 “这是何人?” “回大人的话,他就是大明边军第一降将李永芳!” “确定?” “确定,这家伙很狡猾,兵败之后,换了一身普通士兵的衣服,试图趁乱逃跑,结果马失前蹄,被几名弟兄抓住了。 刚抓住之时,这家伙说自己是个马夫,马夫整天干粗活,那有这般细皮嫩肉的,于是搜身,结果搜出一枚小金印来,又让别的俘虏辨认,才知道这家伙就是李永芳! 大人,这家伙可是出了名的大汉奸,祸国殃民、罪恶极大,决不能轻饶了他,卑职建议,将李永芳用麻布包裹,放进油缸中浸泡,入夜后,将其头朝下、脚朝上挂在大树上,点天灯,让他活活痛死,如此才算解气!” 马勇话音刚落,秦锋尚未回话,就见地上的李永芳嗝嗝两声,翻着白眼晕了过去,下身湿了一大片,且有臭味传出,原来是吓的屎尿齐出了。 “没种、胆小鬼,难怪做了女真人的走狗,大人,下令吧,将这家伙点天灯!” “不急,这家伙暂时还不能杀,先带下去,关押起来,待审问过后,再行处置!” 李永芳可不是普通汉奸,他不仅娶了努尔哈赤的孙女,做了固伦额驸,还颇受皇太极的信任,是后金汗国中极少数可以参加高层军政会议的汉人之一! 换而言之,后金汗国的军政机密、女真高层之间的龌龊事情,李永芳肯定知道不少,若能将这些秘密挖出来,再善加利用,以后对付女真人就能省很多力气。 因此上,李永芳现在是个宝贝,非但不能杀,还要好好养起来,直到将他知道的秘密全都问出来为止! 不怕这家伙宁死不招吗? 当然不怕了,几句话就能吓尿了的家伙,骨头能有多硬,一顿皮鞭子加辣椒水,保准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就连他老婆穿什么颜色的内衣、每个月那几天身子不舒服,都会乖乖招出来的。 ……… 处理完李永芳的事情,秦锋继续巡视营地,在确定营地修的固若金汤,就算女真镶白旗的人马去而复返,也休想撼动分毫之后,这才放心的长出了一口气。 接下来,探视伤兵、奖功罚过,清点战利品、审问俘虏……一直忙到了深夜二更时分,秦锋才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自己的寝帐中,一头栽倒在羊皮软榻上,大口喘着粗气。 天威军上下人等,若问谁最劳累,那就非秦锋莫属了,而且这种劳累不止是身体上的,还有精神上的。 如何料敌于先、如何排兵布阵、如何与敌厮杀,如何鼓舞士气……大大小小的事情,全都需要秦锋谋划,而且不能出一点错误,出了错,就可能万劫不复! 其中压力,可想而知! 最重要的是,别人疲惫、恐惧之时,可以拿秦锋做依靠,秦锋疲惫、恐惧之时,又有谁可以依靠呢? 只有依靠自己! 一个人承担压力、一个人承担痛苦,一个人面对孤独,这就是成为上位者需要付出的代价,而且位置越高,代价越大! “沙……沙……沙!” 轻盈的脚步声中,一道小巧的人影钻进了寝帐中,手中托着木盘,上面是几道香喷喷的饭菜,还有一大壶茶水。 秦锋没有睁眼,因为知道来的是谁——楚梦溪! “大人,吃饭了!” “嗯!” 楚梦溪来到榻前,用力将秦锋扶坐起来,帮着卸掉了沉重的盔甲和靴子,让其依靠在被褥上,而后左手端饭、右手夹菜,慢慢喂食。 秦锋就舒服了,什么都不用做,张嘴吃喝就行了,期间睁眼看了看面前的小姑娘,想要说点什么,又不知如何措辞! 当初为了用脱骨术复制银票,特意前往华池县,请妙手秀士—楚洪出山帮忙,不想楚洪被奸人和白眼狼义子陷害,蒙受不白之冤,和女儿一起被投入了死牢之中。 是秦锋想方设法、重金收买牢头,用蒙天过海、偷梁换柱之法,将楚洪、楚梦溪父女二人从死牢中救了出来,不想前者身心俱伤,救出来不到一天,就撒手人寰了。 又是秦锋出手,抓了陷害楚家父女的奸人和白眼狼义子,带到楚洪坟墓前,凌迟处死,以慰亡灵。 这件事过后,楚洪溪便跟在了秦锋身边,自愿为奴为婢、报答恩情。 之后的山西之行,就是靠楚梦溪的一双妙手,才从八大晋商那里弄到了大量的金银财宝、粮食布匹,不仅狠狠教训了这帮子卖国奸商,还解决了救济灾民、安置流寇的大难题,可谓是功德无量! 从山西回来之后,秦锋本想将楚梦溪送到白城子,好生安置起来的,可是小姑娘宁死不从,坚持待在秦锋身边,为奴为婢的伺候左右。 没办法,只能继续带着她了! 自此之后,楚梦溪便换上了亲兵服饰,跟在了秦锋身边,煮饭做菜、铺床叠被、清洗衣物、打扫卫生……全都由她负责。 最重要的是,小姑娘不仅勤快懂事,还非常吃苦耐劳。 大戈壁滩上行军之时,她就在队伍之中,天寒地冻、狂风呼啸,她没叫过一声苦。 与镶黄旗大战之时,她就在军阵之中,枪炮齐鸣、喊杀震天,她没喊过一声怕。 凡此种种,数不胜数! 秦锋又不是木头人,自然知道小姑娘这般做的深意了,可知道归知道,却没有勇气面对! 堂堂的玉面人屠、杀人从来不眨眼的厉害角色,会没有勇气? 真没有! 正所谓人无完人,秦锋在勇武、睿智、冷静、忍耐……各方面皆远胜常人,唯独情商上是个短板,不太懂男女之情,原本有了晋玉娘就满足了,不想招惹了薛瑾瑜,已是七上八下、忐忑不安。 现在又多了一个楚梦溪,就更不知如何应对了,没办法,只能学鸵鸟,将脑袋扎进沙子里装看不见了。 吃完饭后,楚梦溪将碗筷收拾出去,又端进来一盆温水,服侍着洗漱一番,而后铺好被褥、点燃熏香、吹灭蜡烛……默不作声的离开了! 望着离开的背影,秦锋轻叹一声,脱衣、闭眼、睡觉。 这一夜,秦锋睡得很不踏实,梦境不断,还梦到了很多人,其中就包括晋玉娘、薛瑾瑜、楚梦溪……还梦到和她们一起玩游戏。 第二天早晨,秦锋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换了条新牛鼻短裤,并将换下来那条旧的,仍进了帐内的火盆中……毁灭痕迹! 而后穿戴整齐,面不改色、心不乱跳的在楚梦溪服侍下洗漱、用餐。 吃饱喝足之后,秦锋将营内的事务,都交给了韩山君、董天豹处理,自己则带着熊大、熊二和百余名亲兵,打马出了营地,直奔天寿山内部而去。 去做什么? 当然是去看一看大明历代先皇的陵寝,有没有遭到女真兵的破坏,而后将实际情况,上报给朝廷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九十一章 探查天寿山皇陵! 据说当年永乐帝定都北京之后,为了给自己修建皇陵,派了多名精通风水的官员出去,在京畿一带探寻风水宝地,结果最先选中的是京东北—密云县的镇君山。 那里三面环山、一面临水,景色优美,草木丰茂,更有龙脉盘饶其中,乃是一等一的风水宝地,用来修建皇陵再合适不过了。 可后来仔细打探得知,镇君山前面有个山峪,叫做狼儿峪,后面有一座山涧,叫做白虎涧。 大明皇帝姓朱,朱和猪同音,若将猪儿放在前有狼、后有虎的地方,那还好的了吗,地名太犯忌讳,于是舍弃不用,又经过一番挑选,这才选中了昌平县的天寿山。 天寿山绵延数十里,呈东、北、西三面环抱状,山势挺拔、草木丰茂,景色优美、生气十足,且有众多山溪汇于山下、向东南奔泻而去,形成了一条蜿蜒崎岖的水龙脉……这般山水地形,乃是天造地设的吉壤之地! 故而大明朝的十六位皇帝中,有十二位埋葬于此。 放眼望去,十二座金碧辉煌的皇陵,按照龙脉走势,有序的分布在天寿山脚下的盆地中,规模宏大、气势磅礴,让人不禁为之赞叹! 有人要问了,大明朝已经传承了十六位皇帝,这里为何只埋葬了十二位,剩下四位是谁,又葬在何处呢? 第一位是明太祖—朱元璋,推翻暴元、建立大明之后,定都于南京城,驾崩之后,葬在了南京城东侧的紫金山巅上,其陵墓被称为孝陵! 第二位是建文帝—朱允文,靖难之役中,当燕王朱棣率军攻入南京城时,皇宫内燃起大火,朱允文下落不明、生死不知,故而没有陵墓。 第三位是景泰帝—朱祁钰,在土木堡之变后,被群臣推上了皇位,其兄朱祁镇则被尊为太上皇,软禁南宫。 没想到,八年之后,趁着朱祁钰病重之际,朱祁镇发动夺门之变,又将皇位夺了回去,并将朱祁钰废为郕王,囚禁在西内永安宫内。 一个月后,朱祁钰病逝,被以亲王之礼葬在了京西玉泉山中,其生前在天寿山内修建的陵墓,则被后来的一月天子—明光宗朱常洛占用了。 第四位就是现在的崇祯皇帝—朱由检,人还活的好好的,自然不用入葬皇陵了。 其实按照惯例,一位皇帝登基不久,就会命工部调集工匠和材料,为自己修建陵墓了,可朱由检已经当了三年多皇帝,陵墓却迟迟没有动工,原因有两个一是国库空虚,没有银子。 要知道,修建皇陵工程浩大,是很费银子的,比如隆庆帝—朱载坖的昭陵,人工不算,光银子就用了三百三十万两,这还是比较节俭的呢。 万历帝—朱翊钧的定陵,前后历时六年,共计耗银八百万两,相当于当时国家两年的田赋收入。 永乐帝—朱棣的长陵,更是整整修了十八年,总耗银在一千万两以上! 崇祯帝—朱由检继位以来,因为天灾不断、施政不当,致使国家财政收入锐减,再加上辽东战事不断,军费开支浩大,国库空虚的十分厉害,根本拿不出银子修皇陵,只能无限期推迟了。 …… 不修皇陵的第二个原因,则是没有风水宝地! 有人问了,天寿山不就是一块风水宝地吗,而且蕴藏龙脉,怎么能说没有呢? 不错,天寿山的确是一块风水宝地,可是不要忘了,风水宝地不是无穷无尽的,龙脉之力亦有用尽之时。 二百多年以来,天寿山内共计埋葬了十二位帝王,已经将风水宝穴全部占光了,龙脉之力亦已消耗殆尽,再想修建一座新皇陵,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情了。 而且有小道消息称,朝廷派了几位精通风水的官员,正在京畿一带寻找新的风水宝地,以便以后修建新皇陵之用,至于有没有找到,那就不得而知了。 ………… “你们分散开来,到各个皇陵中仔细查看,是否有被损坏之处,回来之后禀告予我!” “诺!” …… “启禀将军,长安平然无恙!” “启禀将军,泰陵平安无恙!” “昭陵平安无恙!” “庆陵平安无恙!” 十二座皇陵太大了,秦锋时间有限,不可能亲自一一查看,于是将带来的亲兵们分成了十二队,分别前往各个皇陵中探查情况。 探查的结果是,定陵、德陵的明楼被女真兵拆掉,当做干柴烧火用了,其余建筑无损,金顶地宫没有被挖掘的痕迹。 其余十座皇陵,只是内部凌乱了一些,主体建筑全部完好无损! 如此结果,不禁让人松了一口气! 如果女真兵将十二座皇陵里的建筑物拆个稀巴烂,再将金顶地宫挖开,露出里面的棺椁,那事情可就大了。 祖陵被毁,奇耻大辱! 身为皇帝的,就得身穿丧服、光着双脚,到太庙中下跪请罪,还要下罪己诏,向祖宗和天下谢罪! 君忧臣辱,君辱臣死! 真要让皇帝下了罪己诏, 万幸的是,那样的情况没有发生。 或许是女真兵们占据天寿山的时间太短了,又或者是别的什么原因,十二座皇陵受到的损害极小,这下可以保住皇帝的脸面和一众大臣们的人头了。 接下来,秦锋带领亲兵们回到大营中,亲笔写了一份承文,将天寿山大战和皇陵平安无恙的情况叙述了一遍,而后派人送往京师。 其中天寿山大战那一段,秦锋将战功、战果全都分了一半给杨国柱、周遇吉二人,算是对二人的回报。 崇祯三年腊月二十八,也就是承文送出去的第三天,之前派出去的游骑兵们陆续回来了,并带回两条重要情报 一是趁着最近一段时间,女真大军频繁调动,包围网出现漏洞之际,袁崇焕带领三万关宁军离开了永平城,快速向西挺进。 得知情况,驻扎在丰润县一带的女真大军立刻开始了围堵。 袁崇焕能镇守辽东多年,自然是有点真本事的,带领着三万人马东绕西绕的,竟然从女真军的缝隙中穿插过去了,而后连续渡过浭河、州河、鲍邱河,直奔京师而去…… 眼看煮熟的鸭子飞了,皇太极勃然大怒,一面亲自带领人马追击,一面传令镶黄、镶白两旗,立刻离开天寿山,帮忙围堵袁崇焕。 这就是镶白旗人马,为何突然撤走的原因了。 结果是,虽然遇到了围堵,可袁崇焕带领人马血战数场,竟然硬闯了过去,顺利抵达京师城下,扎营广渠门外。 另一边,眼看围堵失败,皇太极并未撤走,而是驻军东郊、威胁京师。 第二个重要情报是在崇祯帝—朱由检的圣旨催促下,山东、山西、河南、南直隶几省的勤王之师,终于陆陆续续抵达京畿了。 这几省的勤王之师,再加上袁崇焕带回来的兵马,总数超过了二十五万之众。 换而言之,大明朝在京畿一带集结的兵力,已经超过了入关的女真大军,双方攻守之势,即将发生逆转了。 …… 又过了一天,一份敕旨送到了天寿山大营中,先是对秦锋、杨国柱、周遇吉三人不避艰险、击退建奴,确保皇陵无恙的事情大大表扬了一番。 而后命三人带领人马,火速返回京师,并和各省勤王之师一起,接受蓟辽总督—袁崇焕的节制,和皇太极决战! 至于守卫皇陵之事,则交给了前来勤王的山东—济南镇总兵刘泽清及其麾下一万五千人马负责。 两天之后,刘泽清带领人马来到了天寿山,与秦锋交接了营地,前者留下,后者返回京师。 崇祯四年,正月初三,人马回到了京师,杨国柱、周遇吉进城养伤,剩余的京营人马回归三大营,秦锋则带领着天威军,依旧驻扎在德胜门外原来的营地处。 第二天,一道军令传来蓟辽总督—袁崇焕召秦锋前去军中议事。 军令如山,不敢推辞,秦锋安排好营中事务之后,立刻带着一队亲兵直奔广渠门……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九十二章 面见袁崇焕! 袁崇焕何许样人? 以前在固原镇的时候,秦锋向三边总督杨鹤请教辽东战事和人物,曾经提出过这个问题。 杨鹤回答了八个字性格急躁,形如小猱! 猱是古书中记载的一种猴子,虽然个头很小,但是尖牙利爪、凶悍好斗,经常和山中的野兽们搏杀,甚至能杀掉百兽之王的老虎! 据说猱遇到老虎之后,会装出一副害怕的样子,而后主动献媚,用爪子给老虎挠痒痒。 老虎见猱的个子小,又挠的很舒服,就慢慢放松了警惕,闭上眼睛享受,这时候,猱就突然暴起,用两只利爪猛插老虎的后脑,将其杀死、吸食脑浆……故而才有了‘黠猱媚虎’这句成语。 杨鹤用小猱来形容袁崇焕,其中带有三层含义一是说袁崇焕身材矮小、其貌不扬,长的像只猴子。 二是说袁崇焕虽然身材矮小,但是性格暴躁、强悍好斗、善于带兵,却有统帅之才。 三是说袁崇焕的人品,就像小猱一样狡黠,经常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喜欢暗下黑手,不是什么正人君子! 现如今,有机会见到袁崇焕本尊了,秦锋很想知道,那八字评语究竟准不准确,如果准确的话,自己就得小心一点,千万别被这位喜欢暗下黑手的袁督师给坑了。 ……… “站住,来者何人,报上姓名,否则开弓放箭了!” “榆林镇—副游击将军秦锋,奉命前来参见袁督师!” “可有督师大人的手令?” “手令在此,请查验!” 距离关宁军大营还有数里远,秦锋等人就被一支巡逻队拦住了,检查手令之后,又问了几个问题,确定无误了,这才放行。 继续往前走,又是一支巡逻队。 再往前走,这次遇到了戒备森严的哨卡。 …… 就这样,短短数里路程,共计遇到了五支巡逻队,又过了四道明哨、四道暗哨,这才得以进入关宁军大营! 大营内,戒备森严、井然有序,虽然驻扎着数万士兵,却没有一个高声喧哗的,极为安静! 再看这些关宁兵,个个盔明甲亮、精神饱满、目光冷酷,不愧是朝廷耗费巨资训练出来的精锐之师,果然非同凡响! 而从戒备森严的营地、训练有素的士兵可以看出,袁崇焕却有统军之才,难怪能够坚守辽西走廊、多次打败女真人的进攻,就连一代枭雄—努尔哈赤都间接死在了他的手中。 …… 将亲兵们留在了外面,秦锋通禀之后,进入了中军大帐,并见到了那位大名鼎鼎的蓟辽总督—袁崇焕! 身材不高、皮肤略黑,孤拐脸、磕额头、塌鼻梁、雷公嘴……再配上一双精光四射的大眼睛,的确有点形似猱猴! 袁崇焕坐在虎皮帅椅上,身前是一副红木帅案,上面放着令箭、令旗、大印、文房四宝,还有一幅卷起来的地图。 身后是一副高脚香案,上面供奉着一柄尚方宝剑,这是崇祯皇帝御赐的,见宝剑如见天子,执此剑者、拥有先斩后凑之权! 不过嘛,自古以来,被授予尚方宝剑的官员不少,可真敢使用先斩后奏之权的少之又少,就算真有必杀之人,也会先请示一下皇帝,而后再杀,以示对皇权的敬畏之心! 袁崇焕则不然,这位真用尚方宝剑杀过人,就在一年多前,杀掉了正一品官职的左都督—平辽总兵官—毛文龙,而袁崇焕本人的官职,只是正二品。 一名正二品官员,在不经请示的情况下,用尚方宝剑杀掉了一名正一品官员,这件事情,曾经掀起轩然大波,震惊朝野上下……… 除了袁崇焕,大帐内还站着几名全副武装的将领,有的目光冷酷、有的杀气腾腾……一看就是久经沙场的宿将。 “榆林镇—副游击将军秦锋,参见总督大人!” “免礼吧,你就是秦锋,本督早就听说过你的大名了,今日一见,果然是气宇轩昂、英武非凡,难怪能多次挫败女真大军、斩首无数,不错、不错!” “多谢总督大人夸赞,末将愧不敢当!” “当得,当得……杨总督最近还好吗,袁某已经很久没见到他老人家了,心中甚是挂念!” “有劳袁大人挂念,总督他老人家一切安好!” ……… 秦锋观察袁崇焕的同时,后者也在打量前者,微微点头,称赞一番之后,又在言语中提到了三边总督杨鹤,还冲着西北方向拱了拱手。 秦、袁二人见面,为何要扯上杨鹤,这有什么关系吗? 当然有关系了,原来袁崇焕的授业恩师是孙承宗,后者同时还是天启帝、崇祯帝的老师,担任过蓟辽总督,是关—宁—锦防线和关宁军的实际缔造者,后因阉党弹劾、被迫辞官回乡。 秦锋则是三边总督杨鹤一手提拔起来的,后者视前者犹如自家子侄一般亲近。 而孙承宗、杨鹤不仅同在万历三十二年考中进士,有同科之谊,还是相交多年的好朋友,关系莫逆! 现在明白了吧,袁崇焕故意提起杨鹤,就是和秦锋拉关系,以示亲近之意。 可别小看这种拐弯关系,事实上,大明朝的大小官员们就是靠着同乡、同窗、同科、同吃、同嫖……各种拐弯抹角的关系联在一起的,在官场之上,有关系就有人脉,有人脉就好办事,古今皆是如此! 又聊了几句闲话,袁崇焕向秦锋介绍了帐内几员将领,他们分别是 锦州总兵—祖大寿。 宁远总兵—满桂。 副将—何可纲。 副将—曹文诏。 副将—孙祖寿。 这几员将领,都是镇守辽东多年,身经百战之人,今天袁崇焕将他们召集在中军大帐内,是在商议一件十分棘手的事情京师缺粮。 京师作为大明帝国的都城,常驻人口超过了一百二十万,加之女真大军入关、四处烧杀劫掠,京畿周围的士绅百姓们为了避祸,纷纷涌入到京城中,致使城内人口暴增,总数已经超过了两百万之众。 这么多人住在城内,每天都要消耗大量的粮食,可是京畿一带耕地数量有限,产出的粮食根本不够食用的,怎么办呢? 好办,这个问题,早在永乐帝时期就解决了,那就是从南省调粮食。 永乐九年,大明朝廷不惜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疏通了沟通南北的大运河,而后从富庶的江南地区征收粮食,用船只一直向北运到位于京郊的通州,数量高达每年五六百万石,随着粮食一起北运的,还有丝绸、布匹、瓷器、茶叶……等大量生活物资。 这些物资运到通州之后,一部分经陆路运输京师,供应朝廷,另一部分则运往辽东、蓟州等地,供应边军。 如此运输模式,已经持续二百多年了,以后还会持续下去,而那条沟通南北的大运河,则成了大明朝的大动脉、生命线! 生命线平安无事,大明朝廷就能维持运转,生命线一旦被掐断,大明朝廷可就危险了。 …… 不幸的是,这条生命线现在被人掐断了,谁掐的? 女真大军! 功高莫过于救驾,计狠莫过于绝粮,皇太极显然是深知这一点。 故而女真大军入关之后,立刻分出一支精兵,潜入京郊地区,专门截杀通州一带的运粮车队,致使能够运入京师的粮食数量大减。 好在京师的太仓内储存着一些粮食,短期内不成问题。 可是女真大军入关,至今已经两个半月了,京师太仓内的粮食只出不入,存量越来越少,已经支撑不了多长时间了。 恰当此时,各省的勤王之师陆续抵达京城脚下,数量超过了二十五万之众,而这些勤王之师远道而来,随身携带的粮食辎重不多,士兵们的吃穿用度自然要靠太仓来补充了。 太仓里的粮食本就不多了,供应京师百姓、难民都成问题,一下又多了二十多万将士,自然就更不够用了。 更可怕的是,女真大军围堵失败之后,就驻扎到了京师东郊的小清河一带,那里正是通州、京师之间来往的必经之路。 换而言之,粮道已经被女真大军彻底截断了,以前多少还能运一点粮食进京,现在则是一点都没有了,女真人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活活饿死京城内的两百多万百姓,和城外的二十多万大军,最终不战而胜! 怎么办? 皇帝和内阁辅臣们商议之后,将这个棘手的问题交给了袁崇焕,后者只好召集众将商议办法,恰当此时,秦锋来了。 “秦将军!” “末将在!” “如今京师内严重缺粮,已经支撑不了多久了,而从通州运粮进京的道路又被女真大军截断了,事情紧急,对此你有何高见吗?” “回督师大人的话,此乃国家大事,自有圣上、首辅、六部九卿以及督师大人做主,末将并没有什么高见!” “你是杨总督的心腹爱将,又多次沙场立功,必是足智多谋之人,岂能没有高见呢,说吧?” “回督师大人的话,末将只是一勇之夫,冲锋陷阵还算勉强,谋划军机大事,实在没有这个能力,更不敢当‘足智多谋’四字!” “哈哈,一问三不知,神仙怪不得,杨总督乃是正人君子,却提拔了你这个小滑头,着实有趣……这样吧,本督问你,调动勤王大军,与女真人决战,一举打通粮道,可否?” “这个嘛……” “说实话!” “既然督师大人追问,末将就斗胆说几句,对与不对,还请督师大人海涵,以末将之见,出兵与女真人决战、打通粮道之事,不可!” “哦,理由?” “女真大军人数虽少,皆是精兵强将,战力极强;我军人数虽众,却是各省汇聚而来,良莠不齐,又无磨合,战力不强,若是大举出兵,只怕难以获胜……一旦兵败,非但粮道无法打通,京师局势还会更加紧张,故而不可!” “嗯,说的有道理,驱群羊而斗猛虎,虽多何用啊!” 对秦锋的一番说辞,袁崇焕认可的点了点头。 自己曾经亲自视察过,发现京师周围的二十多万勤王之师,大都是各省督抚临时拼凑出来的,卫所军、巡盐兵、护矿兵、库兵、衙役、壮丁、乡勇……什么都有,简直就是一个大杂烩。 这样的军队,其战斗力可想而知了,虽然人数是女真大军的两倍还多,可要是进行野战,非让人家杀个片甲不留不可。 “既然出兵决战不可,那本督命令各路兵马、节约粮草,死守京师,待女真人师老自退如何?” “末将以为,不可!” “理由?” “末将虽未见过皇太极其人,可观其用兵之术,可知是个胆大、狡猾、狠辣之徒;如今女真大军占据小清河,截断了京师的粮道,这一招,犹如饿狼锁喉一般,直指要害,而以皇太极的秉性,不达目的,决不会轻易罢休的,想让其师老自退,只怕希望很小。 太仓内存粮不多,一旦拖延时间,供应不够,誓必造成人心混乱,京师就不好坚守了,还有城外的二十多万大军,若是没了粮食供应,激发兵变,更是大大的不妙啊!” “唉,出兵不可,死守亦不可,可有别的办法吗?” “回督师大人的话,末将有一个建议,或许可以破局!” “哦,什么建议,速速说来!” “出兵抢粮!” 听到秦锋说出‘抢粮’二字,袁崇焕的眼睛不禁亮了一下,而后继续问道“哦,抢谁的粮,京畿百姓们的?” “非也,是抢女真人的粮!” “抢女真人的粮食,有点意思,细细说来!” “据末将所知,女真大军入关以来,在京畿地区劫掠了大量的金银、粮食、布匹、人口……其中大半都囤积在了蓟州,准备由此出关,运回辽东。 督师大人若能出一支人马偷袭蓟州,将粮食、人口全都抢回来,一则可以解决京师缺粮问题,二可以解救被虏走的百姓,三可以断女真大军粮草、乱其军心,可谓是一举三得,不知督师大人意下如何?” 秦锋说完之后,用目光盯着袁崇焕,后者同样盯着前者,沉默了足有半柱香时间,袁崇焕突然拿起帅案上的地图,刷的一下展开了。 原来是一副京畿地区,上面画着很多符号,而在京师以东二百余里的蓟州位置上,则画了一个大大的红圈! 原来最近几天,袁崇焕和部将们反复商议,都认为坚守京师、出兵决战皆是下下策,出兵到蓟州抢粮才是唯一上策。 不过嘛,皇太极极为精明,知道蓟州的重要性,故而派了八旗中兵力最强的正白旗驻守,想要偷袭蓟州,绝非易事。 尤其是这次入关,袁崇焕只带了三万人马,沿途不断血战,又折损了不少,如今只剩下两万余人了,想要前去抢粮,兵力严重不足。 而京师周围的勤王之师,大都是乌合之众,只有秦锋的天威军战力强悍,可堪大用,因此才将秦锋召来,想要共同商议抢粮的事情,至于之前的问话,则是想试一试秦锋的斤两,是否可以共谋大事。 很显然,秦锋通过测试了,袁崇焕很是满意。 接下来,就该详细商议抢粮计划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九十三章 出兵抢粮! 前往蓟州抢粮的事情,袁崇焕已经谋划多日,并制订了一份具体计划 第一步,袁崇焕亲率各路勤王之师前往小清河,做出一副出兵决战、打通粮道的架势,以吸引皇太极和女真大军的注意力。 第二步,当女真大军被吸引住之时,秦锋率领天威军前往蓟州,发起进攻。 蓟州戒备森严,这次进攻肯定是不成功的,没关系,因为这本就是一记虚招。 进攻失败之后,天威军立刻撤退,并想办法将蓟州城内的女真兵引出来,引的越远越好,死死纠缠住。 第三步,祖大寿、何可纲率领一万关宁军,尾随天威军一起出发,当后者将女真兵主力引出来之后,前者趁着蓟州城内空虚,一举将其拿下,将里面被虏的百姓释放,粮食运回京师,运不走的,就一把火烧掉。 第四步,满桂、曹文诏带领一万关宁军,尾随在祖大寿、何可纲部的后面出发。 得知蓟州有失,皇太极一定派人马前来支援,满桂、曹文诏部的任务就是挡住女真援军,那怕一万人全拼光了,也要确保祖大寿、何可纲部将粮食运回京师。 第五部,粮食运回京师之后,袁崇焕会传令通州大小官员,将城内囤积的粮食一把大火烧光。 通州已成孤城,失守只是时间问题,城内的粮食无法运至京师,也无法转移别处,与其便宜了女真人,不如一把大火烧掉了事! ……… 袁崇焕讲述计划之时,秦锋一直认真倾听着,脸上毫无表情,心中却是波涛汹涌,并涌出八个大字来——心如铁石、凶蛮无比! 这个作战计划,实在太过危险了,非心如铁石、凶蛮无比之人不能设计、不能执行。 不明白? 解释一下。 女真大军骁勇善战,各路勤王之师则是乌合之众,袁崇焕带着后者进攻前者,那是必败无疑的。 换而言之,袁崇焕这是用自己做诱饵,来吸引女真大军的注意力,不是凶蛮之人,是做不出这种事情的。 驻守蓟州城内的,是女真八旗中实力最强的正白旗,共有三十五个牛录,还有部分蒙古兵、汉人兵协助守城,总兵力超过一万八千人。 正白旗旗主—多尔衮拥有墨里根岱青(女真语聪明王的意思)的封号,可见其是个足智多谋之人。 天威军前去进攻蓟州城,还要将正白旗人马引出来,死死纠缠住,这就跟虎口拔牙一样危险,稍有不慎,就会被吃的渣都不剩。 祖大寿、满桂两路人马,一个负责运粮、一个负责护粮,同样是危险万分,能不能活着回到京师,尚在两可之间啊! 总之一句话这个计划太过凶险了,就算是成功了,也会填进去很多人命,若是失败了,万劫不复! 话又说回来了,如今京师的局势太难了,不用这种险招根本无法破局,只能拼了。 “本督的计划讲完了,尔等有什么要说的,现在赶紧说,等打起来的时候,本督可是六亲不认的,这一仗,不胜也得胜,谁要是出了纰漏,本督就砍了他的脑袋,如果本督出了纰漏,就用尚方宝剑自裁,以谢罪天下,明白了吗?” “明白!” “尔等有疑问没有?” “我等皆无疑问,愿听督师大人吩咐!” “好,既然如此,各自回去准备吧,三天之后,开兵见仗,和女真鞑子拼了!” “拼了!” 满桂、祖大寿等人皆是沙场宿将,经验丰富无比,自然知道这次出兵有多凶险了。 可身为蓟辽总督的袁崇焕都亲自充当诱饵了,谁又能说什么呢,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接下来,众将告辞,回去做准备,秦锋刚要跟着一起离开,却被袁崇焕单独叫住了。 “督师大人有何吩咐?” “秦将军,可有表字?” “末将表字汉卿,是总督大人为末将主持冠礼之时,亲自赐予的。” “汉者泱泱华夏,卿者出将入相,汉卿,真是好表字,不知本督可否以表字相称呢?” “督师大人若不嫌弃,自然是可以的。” “哈哈,好,汉卿啊,以你之才,待在西北着实有些可惜了,有没有兴趣去辽西呢?” “去辽西?” “不错,等京师的仗打完,将女真鞑子赶走之后,你就跟本督去辽西吧,那里是天下精兵汇聚之地,更是男子汉、大丈夫建功立业之地,只要你肯去辽西,本督担保三年之内升你做参将如何?” 秦锋原以为袁崇焕留下自己,是有重要军机交代,没想到是要挖墙角,还开出了参将的筹码,凭心而论,这个筹码不低了。 参将,正三品,比从四品的副游击将军整整高了三级。 三年之内,连升三级,绝对是无数人梦寐以求的事情,面对这般诱惑,秦锋会答应吗? 当然不会了。 一则,按照历史进程,袁崇焕很快就要自身难保了,跟着这位混,那是一点前途也没有滴! 二则,就算历史进程有所改变,袁崇焕侥幸躲过一劫,秦锋也不会跟他混的。 因为袁崇焕太强势、太大胆、太腹黑了,而秦锋也是个强势、大胆、腹黑之人,二人若是待在一起,就像天雷遇到了地火,早晚会起冲突的。 相比较下,杨鹤那种老好人,更适合秦锋效力。 其三,辽西是建功立业之地,不假,可惜地形狭小、没什么发展空间,而且距离朝廷太近了,处处掣肘! 不客气的说,如果秦锋去了辽西,以后最多成为袁崇焕第二,看似威风凛凛,实则处处受制于朝廷,日子一点也不好过。 西北虽然贫瘠了一些,但是山高皇帝远,没有那么多限制,自由自在多了,而且周围空间广大,足以建立更大的功业! 考虑以上三点,秦锋自然要拒绝袁崇焕的招揽了,不过拒绝的话不能直说,那样太伤人了,要说的婉转一点。 “督师大人抬爱,末将受宠若惊,不过嘛,末将是榆林镇的边军,一切行动受总督大人的辖制,若是总督大人肯放人,末将自然愿意去辽西杀敌报国、建功立业!” “哈哈,真是个小滑头,比油浸泥鳅还要滑手,好吧,你回去认真准备,务必打好这一仗,至于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吧!” 秦锋没说一句拒绝的话,可意思却表达出来了。 如今西北流寇造反,正需要精兵强将进行讨伐,这种情况下,三边总督杨鹤又岂肯将心腹爱将让与他人呢? 袁崇焕是个聪明人,自然明白其中道理,于是让秦锋回去了,却没有放弃挖墙脚的想法,毕竟身为统帅者,没有不爱良将的。 可自己直接开口要,三边总督杨鹤肯定不答应,怎么办呢? 实在不行,请自己的恩师帮帮忙吧! 想到这里,袁崇焕取出文房四宝,给自己的恩师—孙承宗写了一份书信先是一番问候,而后将京师一带的局势,详细描述了一遍……最后希望恩师出面,向三边总督杨鹤要人…… 书信写好,装入信封,而后派人快马加鞭送往保定府—高阳县,两朝帝师孙承宗辞官之后,就归隐到那里去了。 ……… 再说秦锋,离开关宁军大营之后,带领亲兵们回到了自己的营地中,而后将韩山君、董天豹、马勇、马武、耗子……全都找来了,接着将袁崇焕部署去蓟州抢粮的事情,详细叙述了一遍。 众人听完之后,神色全都凝重了起来,显然是意识到这次出兵有多危险了。 即便如此,却没有一个慌张的,更没有人害怕。 自从天威军组建以来,在秦锋的带领下,一直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众人坚信,这次也不会例外的。 接下来,开始做战前部署。 “马勇、马武!” “在!” “你们多派一些游骑兵出去,探查蓟州城周围的情况,而后禀告给我!” “诺!” “耗子!” “在!” “命令辎重营,制作足够食用五天的干粮、马料,而后分发下去,还有细纱布、金疮药、止血散……也要多准备,这次打的可是硬仗!” “诺!” “其余各营,打磨兵器、擦拭铠甲,喂饱战马,做好出兵的准备!” “诺!” 安排妥当之后,秦锋又派了一小队亲兵出去,在京师周围寻找蓟州籍的难民,并带回营中来。 蓟州已经被女真大军占领了,出来逃难的百姓众多,很快就找到了二十多名难民,而且都是六十岁以上的老者。 来到营中之后,先是好酒好肉款待一番,而后向这些老者们询问蓟州一带的山川地势、道路情况,问的十分详细,并根据问来的内容,绘制了一份地图,以便指挥作战之用。 不仅如此,第二天,秦锋再次前往关宁军大营,和满桂、祖大寿等人商议出兵之事,如何行军、如何联系、如何配合……全都详细商议了一遍。 可以说,为了这次的蓟州之战,秦锋做足了准备。 打仗就是这样,多一分准备,就多一分胜算,就能少伤亡一些人马。 长话短说。 三天时间,转瞬即逝,开兵见仗的日子到了。 崇祯四年,正月初八,袁崇焕调动各路勤王之师,陆续向京城东部集结,并向小清河一带派出了先锋部队,做出一副决战的架势。 当天夜里,秦锋带领天威军数千将士,悄悄离开了德胜门外的大营,向东进发,直奔蓟州。 第二天夜里,满桂、祖大寿两部人马,尾随出发……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九十四章 聪明王—多尔衮! 蓟州,古称渔阳,位于大明京师以东二百一十里处,属顺天府管辖,其地河流纵横、土壤肥沃,是京畿一带著名的产粮区,更是有名的富庶之地。 因此女真大军逼近京师的同时,迅速占领了蓟州城,并将入关以来劫掠到的人口、牲畜、粮食、金银……大半都囤积在了这里。 有人问了,女真大军为何不将劫掠来的人口、财物、粮食带在军营之中,那样不是更加安全吗? 很简单,因为劫掠的人口、财物、粮食实在太多了,如果随军一起行动的话,会严重拖慢行军速度,而女真大军至胜的关键因素之一,就是风驰电掣、行动迅速! 因此上,为了保持行动速度,只能将劫掠来的人口、财物囤积在了蓟州城内,并由兵力最强的正白旗负责看守! ……… 再说天威军这边,在出发的第三天上午,顺利推进到了距离蓟州城不足四十里处,而后并未隐藏行踪,大队人马继续快速推进…… 有点军事常识的人都明白一个道理正面进攻不如侧翼迂回,侧翼迂回不如背后偷袭。 秦锋这次率军进攻蓟州城,为何不选个月黑风高之夜,来个背后偷袭,而是光天化日之下,正面推进呢? 说实话,不是不想偷袭,而是根本办不到。 之前派出游骑兵,认真探查过蓟州一带的情况,发现正白旗的防守极为严密。 以蓟州城为中心,方圆四十里范围内,正白旗的女真兵们选择制高点,修筑了几十座烽火台,并派人日夜驻守,一旦发现有敌来袭,白天升烟、晚上举火,快速示警。 更有大量的女真游骑兵,在蓟州城周围日夜巡逻,不留一点空隙。 这种情况下,想要玩什么深夜偷袭之类的把戏,那是根本办不到的。 既然无法偷袭,那就干脆正大光明的推进,当然了,以秦锋的性格,是不会挥霍士兵们的性命、硬打硬拼的,而是准备用一点小手段,好好戏耍一下蓟州城内的女真兵! 多尔衮,墨里根岱青、聪明王……看看是你聪明,还是我更狡猾,嘿嘿! “呜……呜呜!” 天威军的行踪,很快被烽火台上的女真兵发现了,一时间,狼烟四起、号角齐鸣,发出了示警信号,并有女真游骑兵将探查到的情况,以最快速度送进了城内。 …… 蓟州城内,以前的知州衙门,如今成了正白旗旗主—多尔衮的下榻之处。 二堂内,多尔衮坐在一把精美的玫瑰椅上,一边品尝着香喷喷的茶水,一边聚精会神的翻阅着一本书籍—《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是元末明初时期的大才子罗贯中,根据陈寿的《三国志》和民间三国故事传说,加工创作而成的一本章回体历史演义小说。 因其通俗易懂、内容精彩,故而一经问世,立刻受到了无数人的追捧,其中不仅有汉人,还有蒙古人、女真人,朝鲜人……甚至是日本人。 比如天命汗—努尔哈赤就是《三国演义》的衷心读者,一有空闲就要翻看,甚至将《三国演义》当成兵书研究,用上面的计策指挥打仗。 比如在统一女真各部的战争中,努尔哈赤水淹董鄂部据守的永吉达城之役,就是从‘关云长水淹七军’这段故事中得到的灵感。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在努尔哈赤的带动下,女真上层贵族们都经常阅读《三国演义》这本书,学习上面各种治国、打仗、外交的计策,其中又以皇太极、多尔衮二人学的最用心了。 当别人还在看女真文翻译版的《三国演义》之时,二人已经在看更具内涵的汉文原版了,尤其是多尔衮,每次看完之后,还要写一些心得笔记,进而提高自己的水平。 今天看的,乃是第七十二回诸葛亮智取汉中,曹阿瞒兵退斜谷……说的是汉中争夺战中,曹军占据着汉水以东的有利地形,刘备军一方无法渡过汉水,于是诸葛亮献计,命赵云带领五百军士伏于河边,日夜不停的擂鼓、吹号,骚扰曹军。 曹军被骚扰的不得休息,无奈后退三十里,放弃了汉水东岸的营地,进而失去有利地形的故事。 正看的高兴呢,一名戈什哈快跑进来,单膝下跪行礼“启禀贝勒爷,城东四十里处,发现一支明军,正向蓟州城推进。” “哦,有多少人马,打什么旗号?” “大约五六千人马,打着天威军的旗号。” “刷!” 听到‘天威军’三个字,多尔衮立刻放下书籍,从玫瑰椅上站了起来,同时抄起了身旁的龙虎宝剑,目光中满是兴奋之色。 自从天威军入京勤王以来,先是挫败了阿敏的镶蓝旗,又战败了豪格的镶黄旗,其强悍的战斗力,顿时引起了女真高层们的注意。 秦锋这个名字,也在女真高层中迅速流传开了,并四处打探他的出身、来历。 现如今,秦锋带领着天威军来到了蓟州城附近,自己若能将其击败,一则立下一个大功劳,二则可以为镶蓝旗、镶黄旗报仇雪恨,三则可以提高自己的威望,一举三得。 不过嘛,秦锋能连战连胜,可见不是平凡之辈,自己还需多加小心才是,千万别报仇不成,反继了镶蓝旗、镶黄旗的后尘,那就丢人现眼了。 想到这里,多尔衮开口问道“天威军周围,还有别的明军吗?” “回贝勒爷的话,咱们的游骑兵仔细探查过了,周围没发现其他明军。” “哦,区区数千兵马,就胆敢孤军深入,是打了两个胜仗,自认为天下无敌了,还有另有阴谋呢,不管怎么说,不能置之不理……传令下去,擂鼓聚将、全军备战!” “喳!” 戈什哈再次行礼,起身飞奔了出去,片刻之后,府衙门口响起了急促的战鼓声,急如爆豆、响彻四方! 听到聚将鼓声,城内的女真兵、蒙古兵、汉人兵……正在吃饭的扔下碗、正在喝水的扔下壶,正在睡觉的睁开眼,而后以最快速度披挂整齐、列队备战。 甲喇章京以上武将,则飞奔到了衙门大堂中集合,很快就聚集了二十多人。 紧接着,全身戎装、手提龙虎宝剑的多尔衮从屏风后面走了出来,众武将连忙行礼 “参见贝勒爷!” “免了,刚才戈什哈来报,天威军从大明京师方向而来,正在快速接近蓟州城!” “天威军,秦锋带领的那支人马?” “来的正好,咱们可以为镶蓝旗、镶黄旗报仇雪恨了,最好能生擒秦锋,来上一场牵羊礼,好好涨涨咱们的威风,灭灭明军的锐气。” “不可轻敌,我之前听镶黄旗败回来的人说,天威军的火器非常犀利,弹丸像暴雨一样又猛又多,杀伤力惊人,咱们要多加小心,以免吃亏!” …… 得知秦锋带领天威军逼近蓟州城,大堂内的女真将领们顿时议论纷纷,有的摩拳擦掌、迫不及待要出战,有的则忧心忡忡、认为要多加小心,不过两相比较,还是主战的将领更多一些。 这不奇怪,女真大军入关以来,一直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久而久之,难免生出一股骄横之气。 至于之前镶蓝旗、镶黄旗的事情,前者是过于轻敌,被天威军劫了营寨,后者是实力太弱了,加上镶白旗支援不力,这才打了败仗。 正白旗则不同了,论兵力数量,是八旗中最多的一旗,足足有三十五个牛录,还有部分蒙古兵、汉人兵协同作战。 论战力,正白旗的前身是正黄旗,是老汗努尔哈赤亲领之旗,旗内兵将都是精心选拔出来的弓马娴熟、骁勇善战之士,远胜其余七旗。 论统帅,多尔衮虽然年纪不大,却有聪明王之称,指挥作战很是厉害。 综合以上几点,正白旗对阵天威军,前者绝无失败之理……大部分将领是这样想的,多尔衮同样这样想的。 不过嘛,聪明王的封号不是白来的,多尔衮权衡之后,还是决定稳妥一些 “刚林、巩岱阿,苏纳,罗什听令!” “在!” “你们四个带领城内一半兵马,随本贝勒出城,去会一会秦锋的天威军!” “喳!” “博尔惠、额克亲、吴拜、苏克萨哈听令!” “在!” “你们带领另一半兵马,留守蓟州城内,看管好城内的俘虏、粮食、财物,不得有失,同时做好出城接应的准备!” “喳!”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九十五章 疲兵之计! 女真大军以骑兵为主,在旷野中纵横驰骋、所向披靡,若是待在高高的城墙内,就像是老虎被关进了笼子一样,无法发挥威力了。 因此上,多尔衮决定带一半兵马出城,用最擅长的野战,一举打败天威军,生擒秦锋。 另一半兵马则留在城内,看守劫掠来的人口、牲畜、粮食……以免被人偷了老巢。 很快的,正白旗九千精锐人马,整齐列阵在蓟州城西门外,个个盔明甲亮、斗志高昂……多尔衮身穿纯白色甲胄,手持精钢龙虎剑,坐骑一匹照夜玉狮子,立于大阵前面,等待着天威军的到来。 一柱香。 两柱香。 三柱香。 …… 小半个时辰过去了,天威军迟迟没有出现,这是怎么回事? 疑惑之际,几名负责探查军情的游骑兵飞奔而来,向多尔衮禀报道“启禀贝勒爷,天威军在距此十五里的地方,突然折而向北去了!” “中途转向了,这是什么意思,想要侧翼包抄吗,未免太小把戏了吧……再探再报!” “喳!” 面对突如其来的变化,多尔衮有些疑惑不解,不过既然天威军改变了推进方向,自己一方也不能傻站着了。 于是带领九千人马,转移到了北门外的空地上,继续列阵等待。 那知过了一会儿,又有几名游骑兵回到禀报“启禀贝勒爷,天威军一路向北、并未折反,已经距此四十余里远了。” “什么,走了?” 这下多尔衮更加疑惑了,莫非之前猜错了,天威军不是冲着蓟州城来的,仅是路过而已? 自己该怎么办,追还是不追? 追的话,会不会中埋伏? …… 各种疑问,在多尔衮的脑海中来回盘旋着……在深思熟虑、权衡利弊之后,最终做出了一个决定不追。 当情况不明之时,以不变应万变,以不动治万动,便是最好的选择……这是努尔哈赤生前亲自教导多尔衮的,后者一直牢记心中,因此才没有轻举妄动。 既然天威军已经离开了,那就没必要继续列阵了。 于是乎,多尔衮带领人马回到城内,士兵们解散,各忙各的事情,自己则回到了衙门二堂中,放下宝剑、斜了盔甲,正准备喝杯茶水、继续看《三国演义》,不想一名戈什哈快步跑了进来 “启禀贝勒爷,有游骑兵前来禀报,天威军去而复返,再次向蓟州城杀来,马上就要到北门外了。” “又回来了,想打我个措手不及吗……立刻传令擂鼓聚将、北门外列阵迎敌!” “喳!” 隆隆的战鼓声再次响起,刚刚卸下盔甲的女真兵们,只能重新披挂整齐、翻身上马,而后和上次一样,一半留在城内,一半出城列阵。 结果刚刚列阵完毕,又有游骑兵来禀报,天威军再次转向,跑东边去了。 怎么办,追不追? 不追,和上次一样,回城,解散、休息。 结果刚卸下甲胄,戈什哈再次禀报,天威军又大张旗鼓的杀回来了。 “好一个秦锋,果然狡猾如狐,这是在用疲兵之计啊!” 连着被戏耍了两次,多尔衮明白过来了,秦锋是在用计,而且这一计并不陌生,正是《三国演义》里面诸葛亮智取汉中的那一计。 汉中争夺战中,曹军占据着汉水以东的有利地形,刘备军无法渡河,于是诸葛亮命五百士兵埋伏河边,日夜不停的擂鼓、吹号,闹的曹军将士不得安宁。 无奈之下,曹军只能后退三十里,放弃了汉水东岸的营地,刘备军得以顺利渡河,进而占领了整个汉中。 同样的,天威军进进退退,来回兜圈子,就是在折腾蓟州城内的女真兵们,将其折腾的精疲力尽、锐气全无之时,再以逸待劳、发起进攻,必能一举成功。 有人问了,天威军用这种办法折腾女真兵的同时,自己不也受到折腾了吗,又如何以逸待劳呢? 简单,天威军只要将人马分成数部,轮流骚扰、休息就可以保持旺盛的精力了。 有人又问了,天威军可以轮流休息,女真兵就不能轮流休息吗? 还真就不能。 用兵之道,讲究的是真真假假、虚虚实实! 天威军是在骚扰不假,可其中一次骚扰突然变成真正的进攻呢? 如果女真兵这边毫无准备,那是要吃大亏的,因此上,明知道天威军是在用疲兵之计,也得次次备战,不敢疏忽大意。 难道说,这种骚扰战术,就没办法破解吗? 理论上是有的,那就是互相骚扰! 你在我的营地边上擂鼓、吹号,我就去你的营地边上敲锣、打鼓,大家都别想安宁,看谁熬的过谁,最后只能都安静下来。 可现在情况不一样,正白旗的女真兵们驻扎蓟州城内,是待在了明处,天威军则在城外四处游荡,是躲在了暗处,以暗算明,后者只有吃亏的份。 多尔衮号称聪明王,很快就想通了其中关节,不禁气的咬牙切齿、火冒三丈,而后用力拍了拍胸口,强行将怒火压了下去。 身为统帅者,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被怒火冲昏头脑,一定要保持冷静,冷静才能致胜……这同样是努尔哈赤生前反复教导过的。 冷静下来,认真思索,多尔衮很快理出了一个头绪 现如今,皇太极率领大军占据小清河,完全截断了通州、京师之间的粮道,大明京师内一定非常缺粮。 而天威军这次来蓟州城,十之八九是冲着城内囤积的大批粮食来的。 天威军只有区区数千人马,就算战力强悍一些,也是无法攻克蓟州城,进而将大批粮食运走的,除非另有援军。 换而言之,虽然暂时没有发现,可是蓟州城周围肯定隐藏着另一支明军,兵力不少,而且必是精锐。 先由天威军频频骚扰,激怒自己一方,迫使自己率兵出战,远离蓟州城,待城内兵力空虚之时,另一支明军发起偷袭,一举拿下蓟州城,再将城内囤积的粮食运走……这应该就是明军的计划了。 计划猜出来了,自己又该如何应对? 是强忍着骚扰,待在蓟州城内不出去,还是将计就计,将来犯的明军精锐一举歼灭呢? 两相比较之下,多尔衮自然是倾向于后者了,因为女真大军作战一向有个原则杀兵为上、攻城为下! 只要将明军精锐歼灭了,就不愁拿不下大明的城池。 不过以正白旗的兵力,在守卫蓟州城的同时,再打一场漂亮的歼灭战,似乎力有不足,必须请求援兵才行。 想到这里,多尔衮取出文房四宝,用女真文写了一封书信,将蓟州城被明军盯上、自己准备将计就计,打一场歼灭战的事情详细叙述了一遍。 写好之后,将信纸吹干,攥成一个小团,密封进了蜡丸之中,而后叫来了自己的戈什哈头领——图尔图。 “奴才参见贝勒爷,贝勒爷有何吩咐?” “图尔图,你带领十名勇士,每人配四匹快马,以最快速度前往小清河大营,将这枚蜡丸交到大汗手中,不得有误。” “喳!” “记住了,不要吝惜马力,速度一定要快,如果途中遇到了明军游骑拦截,不要纠缠,立刻摆脱,继续赶路,如果实在摆脱不了,你知道该怎么办吗?” “贝勒爷放心,奴才知道,如果实在摆脱不了,奴才就将蜡丸嚼碎、吞掉,也决不让明军得到!” “好,出发吧,速去速回!” “喳!” 图尔图接过蜡丸,小心翼翼的贴身收好,又磕了一个头,而后出门挑选人手、马匹去了。 女真士兵都是好骑手,一个人配四匹快马,途中不断换骑,饿了在马背上吃,渴了在马背上喝,如此一天可以狂奔四百里左右。 蓟州距离小清河二百里左右,来回就是四百里,换而言之,图尔图等人快马加鞭,一天多点就能打个来回了。 ……… 图尔图出发之后,多尔衮又找来了手下最得力的一位牛录章京—纳布齐。 “奴才参见贝勒爷,贝勒爷有何吩咐?” “纳奇布,你带领一牛录人马出城去,死死盯住天威军,将其行踪不断汇报回来,不得有误!” “喳!” …… 派出探查游骑之后,多尔衮披挂整齐,亲自提剑上城巡视,并吩咐手下将士,人不卸甲、马不离鞍,随时做好出城接战的准备。 一番操作下来,天色渐渐黑了下来。 天黑之后,天威军的骚扰更加厉害了,擂鼓、吹号、敲锣、呐喊……无所不用其极,甚至有天威军的游骑兵,冲到了蓟州城下放枪。 面对种种骚扰,多尔衮加强戒备,坚守不出。 …… 第二天清晨,满身尘土,疲惫不堪的图尔图回来了,多尔衮立刻召见。 “情况如何,中途遇没遇到明军游骑阻拦?” “回贝勒爷的话,奴才们送信途中,遇到了好几股明军游骑拦截,托贝勒爷的鸿福,全都有惊无险的闯过去了,只伤了三名弟兄。” “好,见到大汗了吗,大汗看完迷信之后怎么说?” “大汗没说什么,只是让奴才带回一个小蜡丸!” 说话间,图尔图扯开甲胄、衬衣,从左腋下掏出一个沾满了汗水的小蜡丸,交到了多尔衮手中,后者捏开之后,里面是一张小纸条,用女真文写着八个字依计行事,全歼明军!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九十六章 谁能技高一筹? 依计行事,全歼明军……短短八个字的回复,说明皇太极同意了多尔衮的计划,并会派兵前来助战! 与此同时,女真游骑们四处探查之下,已经确定了天威军的行踪,其主力人马驻扎在了蓟州东南方向、距离五十余里的红松岭中。 到了这一步,万事俱备,只差调兵遣将了。 “咚……咚……咚!” 聚将鼓再次响起,听到鼓声之后,二十多名全副武装的女真将领,迅速聚集到了大堂之上,并按照官职大小,整齐排列两旁。 多尔衮居中而坐,先将事情经过讲述了一遍,而后开始调兵遣将 “刚林、巩阿岱、苏纳、罗什……你们带领九千人马,随本贝勒出城前往红松岭,剿灭天威军,生擒秦锋!” “喳!” “记住了,出发之时,让士兵们多带从马、多数旗帜,行军队列也要拉长一些,要做出一副全军出动、城内空虚的样子,这样才能瞒过明军的耳目!” “喳!” …… “本贝勒带兵出城之后,隐藏在附近的另一支明军,肯定会来攻打蓟州城……博尔惠、额可亲、吴拜、苏克萨哈带领其余人马,负责坚守城池,一定要多准备滚木、雷石、沸油等物,给明军一点厉害瞧瞧。 大汗派的援军,已经在路上了,只等援军一到,就里应外合,将来犯的明军一举歼灭!” “喳!” …… 安排已毕,将领们离开大堂、各自准备去了。 一顿饭的时间之后,蓟州城南门打开,多尔衮带领九千精兵直奔红松岭而去,而且一边快速行军,一边派游骑兵探查天威军的情况。 很快的,游骑兵们带回了消息,得知女真大军扑来,天威军并没有溜掉,而是在红松岭上筑壁垒、挖壕沟,摆出了一副决战的架势。 很显然,双方在互相钓鱼,至于最后谁是钓者、谁又是鱼儿,那就要看谁能技高一筹了。 ……… 红松岭,其实是一大片丘陵,由大小数十座山峰组成,高低起伏、乱石嶙峋,上面生长着很多树木,其中又以红松树居多,故而得名。 中午时分,九千女真精兵,来到了红松岭下。 多尔衮立马阵前,亲自查看情况,结果看到东侧三座前后相连、草木稀疏的山峰上,插满了天威军的旗帜,还修筑了不少工事,并将本就不多的草木全部铲除了。 山上列阵,必除草木,以防火攻,这是基本常识之一。 三国时期,马谡守街亭,屯兵山上,却未除草木,结果魏军先断水源,而后四面放火,蜀军大溃,街亭失守,便是最好的前车之鉴了。 “人言秦锋善于用兵,今观其山上的阵型,前后照应、左右顾盼,机动灵活,又防守严密,却不负善于用兵之名,不过嘛……哈哈!” 看过天威军的阵型之后,多尔衮先是大大称赞了一番,随即又笑了起来,里面带着庆幸、得意、嘲讽等多重含义。 世人皆知,女真军以骑兵为主,善于在平原上进行野战;明军以步兵为主,善于利用城墙、山脉打防守战。 从这个角度来说,天威军将战场设在了高低起伏、地形复杂的丘陵地带,是对自己一方大大有利的。 既然天威军占据了有利地形,多尔衮又笑什么呢? 在笑指挥天威军的秦锋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女真军以骑兵为主,且善于野战不假,可归根结底,女真人并不是游牧民族,而是渔猎民族,虽然也在草原上放马牧羊,但更多时候是在山水间打猎捕鱼。 因此上,女真人不仅善于骑兵作战,同样善于步兵作战,尤其是山地战,士兵们个个都是翻山越岭的高手。 现在明白了吧,天威军将战场设在了山坡上,看似对自己一方有利,实则对女真一方更加有利……天时不如地利,在有利的地形上作战,未战就先胜了一半,多尔衮又岂能不笑呢? 话又说回来了,打仗这种事,不是说谁的兵力多、谁占据了有利地形,就一定能获胜的! 相反的,利用谋略,最终以弱胜强的战例,古往今来比比皆是。 因此上,多尔衮虽然心中得意,却一点不敢马虎大意,而是拿出了狮子搏兔、亦用全力的精神,认真指挥这场战事 首先,派出几小队士兵,搜索周围的几个山头,看看有没有埋伏兵马? 其次,确定周围没有埋伏之后,命令士兵们全部下马,将战马留在了山下一块平地上,并留下了三个牛录的士兵负责看守。 其余士兵则列阵整齐,缓缓推进到了天威军占据的山坡 最后,留下十个牛录的士兵,作为预备队,余者则分成了三队,轮流向山坡上冲锋,并立刻遭到了天威军的反击。 “贝勒爷有令,最先冲上山坡者,赏黄金千两、白银万两、庄园四座,骏马三百匹、奴隶一千人……有生擒秦锋者,赏赐加倍,冲啊!” “秦将军有令,杀一个女真鞑子,赏银五十两,杀呀!” “砰……砰!” 午时二刻,激战开始了,并很快进入了白热化程度。 山坡上,枪炮齐鸣、箭如飞蝗,喊杀声惊天动地,双方士兵不断有人倒下,尸体顺着山坡往下翻滚,鲜血喷洒的到处都是,其状惨不忍睹。 可双方士兵互不示弱,前面的倒下去,后面的补上来,继续拼命厮杀。 而就在正白旗、天威军在红松岭上殊死拼杀之时,五十余里外的蓟州城也发生了激战。 进攻一方,是隐藏多时的关宁军,大约有一万多人。 防守一方,则是蓟州城内的女真兵、蒙古兵、还有少量汉人兵,共有九千多人。 “轰……轰!” “弟兄们,加把劲儿,撞开城门!” 蓟州城西门,是关宁军的主攻方向。 锦州镇总兵—祖大寿身穿虎头环锁铠、手持春秋大刀,立马大纛旗下,亲自指挥着士兵们填平壕沟、护城河,而后架着云梯,向城头奋力攀爬。 另有一队身强力壮的士兵,在火铳手、弓箭手们的掩护下,抬着一根粗大的松木主干,用出吃奶的力气猛撞城门,每一下都发出巨大声响。 另一边,女真兵、蒙古兵们守在城头上,有的弯弓射箭、有的仍石头、有的倒沸油……不断将冲上来的关宁军压回去,并给后者造成了大量伤亡。 就连撞城门的那队关宁军,也被乱箭大量射杀,不得不退了回去。 而负责防守西门的,正是女真将领中的梅勒额真—博尔惠、甲喇章京—苏克萨哈,二人神态轻松,并不将关宁军的进攻放在眼里。 要知道,在攻城战中,当进攻一方的兵力、是防守一方兵力的三倍以上时,前者才有胜算,否则是很难成功的。 现如今,进攻的关宁军只有一万多人,而防守的女真兵、蒙古兵有九千人,双方兵力差距极小,前者是毫无胜算的。 再加上蓟州城—城高池深,粮草、军械储备充足,就是守上几个月都不成问题。 何况按照计划,根本不用守几个月,只要守上大半天就可以了,大半天之后,皇太极派来的援军一到,里应外合,就能将这支关宁军一网打尽。 事实上,正如二人预测的一样。 大半天时间里,关宁军共计发起了三次猛攻,全被无情的击退了,而且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城墙 “ “明军不敢攻城了,像被阉掉的山羊一样胆怯了,吼吼!” …… 看到关宁军又一次被击退了,城墙上的女真兵、蒙古兵全都嚣张的大笑起来,剥尔惠、苏克萨哈亦是频频点头,认为胜券在握了。 不过嘛,大半天已经过去,天色都暗下来了,掐算一下时间,援军差不多该到了,为何一点动静也没有呢? 难道说,中途遇到什么麻烦了? 正在博尔惠、苏克萨哈凑在一起,低声议论着援军为何迟迟不到之时,就听到东南方向传来了阵阵号角声。 紧接着,一支穿着黄色镶红边盔甲的骑兵,出现在了地平线上,随即向城下的关宁军发起了冲锋……来的是镶黄旗的人马。 关宁军攻了半天城,已经累的疲惫不堪了,而镶黄旗的人马则是生力军,前者自然禁不起后者的冲击了。 结果两个冲锋下来,关宁军的大阵就垮掉了,镶黄旗的骑兵则冲到了城下,用女真语仰头大喊道“豪格贝勒奉大汗之命,前来增援,尔等速速出城,一起夹击明军!” “太好了,咱们的援军到了,勇士们,随我一起出城,将明军一网打尽!” 眼看援军到了,博尔惠大喜过望,就要带领人马杀出城去……不想被苏克萨哈一把拦住了。 “额真大人且慢!” “何事?” “额真大人,您没感觉到这支援军似乎有点问题吗?” “有什么问题?” “来的是镶黄旗!” “镶黄旗……镶黄旗……嗯,好像真有点问题。” 听了苏克萨哈的提醒,博尔惠立刻醒悟过来,同时停下了出城的脚步。 镶黄旗,究竟有什么问题呢?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九十七章 计中计、骗中骗! 女真大军共分八旗,这次入关的有正黄、镶黄、正白、镶白、镶蓝五旗人马,其中正白旗负责镇守蓟州城,正黄旗则是大汗亲领之旗,轻易不会出动的。 换而言之,皇太极派援军的话,只能是镶黄、镶白、镶蓝三旗中的一个。 问题是,镶黄镶是八旗中实力最弱的一旗,只有十五个牛录的兵力,前不久在天寿山之战中又受到了重创,人马损失惨重,短期内是很难出动的。 因此上,皇太极派援军的话,最不可能派镶黄旗了,可现在来支援的偏偏就是镶黄旗的人马,这着实有些不合理啊。 甲喇章京—苏克萨哈是个精明人,立刻意识到了这一点,而经过他的提醒,梅勒额真—博尔惠也反应过来了。 “苏克萨哈,你是说城外的这支镶黄旗人马、是关宁军假冒的,他们要诈城?” “属下不敢肯定,不过这件事的确有点不对劲儿,咱们还是小心一些为好!” “说的对,是得小心一点,千万不能出差错,若是不小心丢了蓟州城,贝勒爷非扒了咱俩的皮不可!” 博尔惠点点头,而后趴在垛口处,冲……雅布兰、岳东、扬善、俄莫克图、伊成格几位大人在吗,请出来相见!” …… “快开城门!” “快快出城!” 镶黄旗的将领里面,博尔惠认识不少人,如果有一个来到城下露个面,对上几句话,那就证明这支援军是真的了。 可连连喊了好几遍,一个认识的将领都没有出现,那些镶黄旗的士兵们,只是大喊着开门、出城之类的话,一副非常急躁的样子。 如此情况,不禁让博尔惠更加疑心了,难道说,真是关宁军假冒镶黄旗人马,前来诈城? 那样的话,自己决不能开门,更不能出城。 可万一猜错了,贻误军机怎么办? 犹豫之间,就听得东南方向上,再次响起了嘹亮的号角声,而后又出现了一支人马,借着最后一点残阳,勉强可以看出打的是镶蓝旗旗号。 “杀呀!” “城上的人听着,这支镶黄旗人马是明军假冒的,千万不要上当、不要上当!” “城头上的,可是博尔惠、苏克萨哈两位大人,你们快快……呜呜!” 镶蓝旗的人马出现之后,立刻杀向了之前出现的镶黄旗人马,后者随即反扑,与之厮杀了起来。 刚才被冲散的关宁军,也重新集结起来,加入到战团之中,帮着镶黄旗一起对付镶蓝旗。 此时天色全黑了下来,已经看不清三支人马混战的具体情况了,只能听到震耳欲聋的号角声、喊杀声、惨叫声……可见战况激烈。 期间有几名镶蓝旗的士兵,跃马到了蓟州城下,用纯正的女真语向城上喊叫了几句,并喊出了博尔惠、苏克萨哈二人的名字……可话还没说完,就被卷回了混战中。 面对这样的情况,一直在城头上瞭望的博尔惠、苏克萨哈都不淡定了。 “之前的镶黄旗人马果然是关宁军假冒的,镶蓝旗的人马才是真正的援军,咱们立刻带领人马杀出去,前后夹击,将这些关宁军一网打尽!” “博尔惠大人,现在城外局势混乱,咱们是不是再等一等啊?” “援军已经到了,咱们还等什么,若是贻误战机,放跑了这些关宁军,贝勒爷事后怪罪下来,你我承担的起吗?” “这个嘛……好吧!” 博尔惠主张立刻带兵出城,完成前后夹击的计划,苏克萨哈虽然有点犹豫,可权衡利弊之后,还是点头同意了。 于是乎,二人点齐兵马,打开城门,冲向了正在混战的战场,想要助镶蓝旗一臂之力,而后就傻眼了。 “女真鞑子开门了,女真鞑子上当了,哈哈!” “弟兄们,冲进去,速速占领蓟州城!” …… 原本在激战的三支人马,同时停了下来,而后一起冲向了刚刚出城的正白旗人马,大砍大杀,毫不留情。 那些倒在地上的‘尸体’,也都一跃而起,跟着一起冲杀了过来。 面对这样的变化,正白旗人马猝不及防之下,顿时被砍倒了一大片……这个时候,博尔惠、苏克萨哈才反应过来,上当了。 原来不仅先来的镶黄旗人马是关宁军假冒的,后到的镶蓝旗人马也是假冒的,这是一场计中计、骗中骗。 现在明白了,可惜已经晚了。 关宁军大砍大杀的同时,迅速抢占了蓟州城西门,而后如潮水一般涌了进去,继续抢占城内各处要害。 论野战,自然是女真军厉害。 可论起巷战、攻防战,则是关宁军厉害了。 “这帮奸诈的明军,我和他们拼了!” “博尔惠大人,事已至此,拼命无用,还是速速撤离,保存实力吧!” “不行,丢了蓟州城,我对不起贝勒爷啊!” “蓟州城已经丢了,夺不回来了,再打下去,将人马折损干净,你就更对不起贝勒爷了……撤退、撤退……来人啊,通知额可亲、吴拜两位大人,一起退出蓟州城,向东南方向撤退,快!” …… 眼看关宁军冲进了蓟州城,梅勒额真—博尔惠的眼睛都红了,抡起大刀就要上前拼命,却被苏克萨哈强行拦住了,而后收拾残兵败将,向东南方向逃去。 与此同时,接到通知之后,城内剩余的女真兵、蒙古兵打开了蓟州城的东门,一起向着东南方向逃去。 就这样,关宁军顺利占领了蓟州城! 整件事情是不是有点莫名其妙,女真人坚守的城池,咋就被占领了呢……其实没什么,只是利用了一下人的习惯性思维而已。 打了比方,有两个一模一样的孙悟空,同时出现在一个人的面前,并且互相撕打,都说自己是真的、对方是假的。 这个人的第一反应肯定是遇到真假美猴王了,两个孙悟空里面肯定有一个是真的,有一个是假的。 可这个人却忽略了一点,就是两个孙悟空有可能都是假的,都是妖精变的。 同样的,看到镶黄旗、镶蓝旗两支人马先后出现,并互相厮杀起来,城头上的博尔惠、苏克萨哈的第一反应就是两支人马中有一支是关宁军假冒的,另一支则是真的援军! 比较之下,镶黄旗一个熟人都没出现,肯定是假的,镶蓝旗虽然没有熟人出现,却能叫出二人的名字,肯定是真的了。 于是乎,二人率兵出城,想和镶蓝旗的人马一起,剿灭冒充镶黄旗人马的关宁军。 结果没想到,镶黄旗人马是假冒的,镶蓝旗的人马同样是假冒的。 平心而论,不怪博尔惠、苏克萨哈上当受骗,而是这一计太狡猾了,假中套假、骗中有骗,纵然换成别人,十之八九也要中计的。 这般狡猾的计策,又是谁想出来的呢? 自然是号称一步三毒计,计计断人肠的秦锋了。 秦锋深知蓟州城极为坚固,守城的正白旗人马不仅骁勇善战,而且兵力不少,而关宁军的兵力有限,强攻肯定是不行的,于是和众将领商议之后,想出了这样一条计策 第一步,当多尔衮带兵出城之后,锦州总兵—祖大寿带领一支关宁军冲出来,猛攻蓟州城。 这样的进攻,肯定是以失败告终的,而其目的,就是让守城的女真人骄傲起来,放松警惕。 第二步,由副将何可纲带领第二支关宁军,冒充镶黄旗的人马来诈城。 如果能诈开自然最好了,诈不开也没关系,因为还有第三步。 第三步,副将曹文诏带领第三支关宁军,冒充镶蓝旗的人马,继续诈城……结果成功了。 有人问了,关宁军那里来的镶黄旗、镶蓝旗的旗帜、盔甲呢? 简单,之前天威军先后大败镶蓝旗、镶黄旗,缴获了不少旗帜、盔甲,如今正好派上用场了。 而且关宁军和女真兵常年厮杀,前者对后者的列队方式、冲锋方式全都了如指掌,甚至有些将士还能说一口流利女真话,模仿起来自然是惟妙惟肖了,加之当时天色已黑,不贴近了看,是很难看出破绽的。 喊出博尔惠、苏克萨哈二人名字又是怎么回事呢? 同样简单,偷袭镶蓝旗大营之时,不是活捉了几十个汉奸嘛,这些人待在女真那边多年,认识很多女真将领,其中就包括正白旗几位主要将领。 从汉奸里面挑出几个最怕死的,威逼利诱一番,自然乖乖的配合着演戏了。 有人又问了,如果第三支人马冒充镶蓝旗诈城不成,里面的人就是不出来,怎么办? 没关系,针对这一点,秦锋还准备了第四招、第五招……一招比一招厉害,可惜没有用上,不过没关系,以后会有机会用上的。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九十八章 占领蓟州城! 戌时三刻左右,关宁军完全占领了蓟州城,而后统军的三名将领祖大寿、何可纲、曹文诏聚在一起,互相看看,全都仰天大笑了起来。 “哈哈,痛快,真是痛快,老子好久没打这样的痛快仗了,真过瘾!” “全赖秦将军足智多谋,想出了这样一条妙计,咱们才能打这般痛快的胜仗!” “说的不错,以我之见,秦将军虽然年纪不大,可是足智多谋、善于用兵,日后必是独当一面的帅才,前途不可限量!” ……… “好了,都别啰嗦了,咱们快一点吧,时间拖久了,我担心满将军那边支撑不住!” “对,快点搬粮食,撤回京师去!” …… 接到多尔衮的书信之后,皇太极是派了援兵的,是阿济格、多铎二人率领的镶白旗人马,共计三十个牛录。 可人马走到半路上,被宁远镇总兵—满桂带领五千关宁军拦截住了,目前正在激战中。 后者兵少,前者兵多,肯定拦不了多少时间的。 因此上,祖大寿、何可纲、曹文诏三人不敢耽搁了,立刻指挥士兵们将城内囤积的金银、粮食搬出来,装在马车、骡车、牛车上,运回京师。 可城内囤积的东西太多了,关宁军的车辆都装满了,士兵们也都背上了大大小小的包袱,依旧剩下很多。 怎么办? 祖、何、曹三位将军一商议,干脆将仓库大门全部打开,让那些被俘的百姓们随便拿,能拿多少拿多少,而后立刻离开蓟州城,各自逃命去吧。 即便如此,还是剩下了不少物资。 没办法,只能放火烧掉了,纵然化成一堆灰烬,也比便宜了女真人强的多。 很快的,蓟州城内燃起了冲天大火,火光照亮了半边天,数十里外都清晰可见。 与此同时,祖大寿、何可纲、曹文诏各带一支人马,押运着众多物资,分三路返回京师。 三人都知道,返回路上,肯定会遇到女真军拦截的,至于谁能安全冲出去,谁又会血染沙场,只能听天由命了! ……… 再说红松岭这边,女真兵们凭着善于步战的优势,不断发起人海冲锋,已经从天威军手中连续夺下了两座山峰。 战事进展顺利,多尔衮却并不高兴,为何呢? 因为这两座山峰,与其说是女真兵们夺下来的,不如说是天威军主动放弃的。 具体情况是当女真兵们发起人海冲锋之时,天威军的士兵就躲在壁垒后面,用火枪、弓箭进行射击。 当女真兵们付出了一定代价,好不容易冲到近前,准备短兵相接之时,天威军的士兵会立刻放弃壁垒,退到下一道壁垒后面,继续射击。 如此拼杀了大半天,虽然天威军放弃了两座山峰,可是自身损失并不大,反到是进攻的女真兵们死伤了不少。 面对这般情况,多尔衮岂能不气呢? 正气着呢,就见一名狼狈的牛录章京狂奔到了近前,顾不上行礼,便喘着粗气说道“启……启……启禀贝勒爷,大事……大事不好,蓟州城失守了!” “什么,你再说一遍?” “贝勒爷,蓟州城被关宁军占领了,我军狼狈退出,博尔惠、苏克萨哈两位大人让奴才前来报信!” “失守了,怎么可能……绝不可能啊!” 攻打红松岭的同时,多尔衮也在关注蓟州城的战况,派了很多游骑兵探查。 探查的结果是,攻城的关宁军只有一万多人,而城内守军有九千多人,加上军械、粮草充足,坚守几个月都不成问题的。 而且夜幕之前,传来的都是好消息,说是一连打退了关宁军三次进攻,杀伤极重……怎么转眼之间,蓟州城就失守了呢? “快说,蓟州城是怎么丢的?” “回贝勒爷的话,双方开战之后,关宁军连续发起三次猛攻,都被我军打退了,不想黄昏时分,来了一支镶黄旗的人马……” “等一等,镶黄旗在天寿山吃了败仗,人马损失惨重,至今元气未复,大汗不会派来支援的,这支人马肯定是关宁军假冒的,难道博尔惠、苏克萨哈几个奴才上当了?” “回贝勒爷的话,博尔惠、苏克萨哈几位大人没有上当,他们看出这支镶黄旗人马是假冒的了,并没有打开城门……结果过了一会儿,又来了一支镶蓝旗人马,并对之前冒充的镶黄旗人马大砍大杀起来。” “哦,这次来的该是真援军了……既然援军来了,蓟州城为何失守了呢?” “回贝勒爷的话,见到镶蓝旗的援军到了,博尔惠、苏克萨哈两位大人立刻带领兵马,出城接应……那知……那知这支镶蓝旗人马也是假的,同样是关宁军冒充的,结果我军被打了个措手不及,人马损失惨重,蓟州城也被夺了去。 城池失守之后,几位大人收拾残兵败将,退到了蓟州城南三十里的沽河镇修整,并让奴才前来报信……” 听完牛录章京的讲述,多尔衮又急又气,有心狠狠骂博尔惠、苏克萨哈等人几句,可话到了嘴边,又骂不出去。 原因很简单,从具体情况来看,蓟州城失守不是几位将领无能,而是对方的计策太狡猾了,连自己都没能看透,又如何责怪别人呢? 而且事情已经如此了,骂人没有一点作用,还是想想下一步怎么办吧? 立刻带领人马回去,夺回蓟州城? 多尔衮看了看西北方向,只见火光闪动,照亮了半边天际,说明关宁军占领蓟州城之后,夺走了里面的金银、粮食……而后放火焚烧剩余物资。 现在带人马回去,就是夺回蓟州城也没有任何意义了,只剩下一片废墟。 不过嘛,蓟州距离京师二百余里,关宁军携带大量物资,肯定走不快的,自己带领人马半路拦截,还可以抢回一部分物资,不过在此之前,自己要先做一件事,就是剿灭天威军! 因为多尔衮严重怀疑,夺取蓟州的奸计,就是出自秦锋之手。 关宁军那些将领,自己之前都打过交道,全是一帮勇猛有余而谋略不足的货色,根本想不出那样奸诈的计策。 秦锋则不然了,从之前打败镶蓝旗、镶黄旗的两次大战中可以看出,这是一个猛如虎、狠如狼、狡如狐的家伙,肚子里全都是坏水,因此这个计中计、骗中骗,十有八九出自秦锋之手。 如此人物,若不尽早除之,日后必是心腹大患! 另外吗,蓟州城内的冲天大火,让多尔衮想到了一条妙计,一条能让秦锋和天威军化为灰烬、永不超生的妙计。 “来人啊!” “在!” “传令下去,擂起战鼓,继续进攻,将第三座山峰夺过来!” “喳!” 随着一声令下,正白旗的士兵们不顾天色黑暗、山道难行,再一次发起了猛攻。 天威军和之前一样,利用壁垒、边打边退,只求杀伤敌人,不在乎阵地得失。 结果一个时辰之后,女真兵们占领了第三座山峰,天威军则撤到了另一座荒山上,继续的修壁垒、挖壕沟。 这一次,多尔衮不再下令进攻了,而是命令士兵们分散开来,放火烧山。 屯兵山上,最怕火攻。 之前天威军占据了三座山峰,为了避免火攻,事先将山上的草木全都清除掉了。 可现在这座山峰不同,上面的草木没有清除,加之隆冬季节、草木干燥,正是使用火攻的好时候,而之前多尔衮不惜代价,也要占领第三座山峰,将天威军逼到别处去,就是为了发起火攻! “呼……呼……呼!” 很快的,山下的草木被女真兵们点着了。 今夜恰好有风,一时间,风助火势、火借风威,很快变成了滔天烈焰,将天威军占据的山峰包围了起来,并迅速向上蔓延……山上的人如何,结果可想而知。 “秦锋啊,休怪本贝勒心狠手辣,你诈我城池,我烧你兵马,一报还一报而已。 放心吧,本贝勒会记住你的,以后每年的清明节,肯定三柱清香、一杯美酒,好好的祭祀于你!” 看着已经化成一片火海的红松岭,多尔衮满意的点了点头,而后留下两牛录人马,等大火熄灭之后,进去打扫一下战场,如果能捡到秦锋的几根骨头,那就再好不过了。 自己则带领其余人马,向东追杀祖大寿、何可纲、曹文诏的三支队伍去了,争取将物资抢回来。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一百九十九章 救了天下第一大汉奸! 黎明时分,燃烧了整整一夜的大火渐渐熄灭了,原本郁郁葱葱的红松岭,变成了一片黑乎乎的焦土,余烟袅袅、不绝如缕! 两个牛录的女真兵,在外围整整看守了一夜,眼见大火已经熄灭了,正准备进去查看一番,再顺手捡几块死人骨头回去交差。 不想从尚未完全消散的烟雾中,突然冲出了大量身穿黑色棉甲的士兵,正是天威军! “鬼啊,有鬼啊……全都是鬼!” “白仙保佑、黄仙保佑、灰仙保佑……你们不要过来,各路大仙救命啊!” 在女真兵们看来,滔天烈焰之下,连坚硬的石头都烧裂开了,更别说是血肉之躯了,肯定早就化为焦炭了,最多剩几块骨头。 至于这些冲出来的天威军士兵,自然不是活人了,而是鬼魂幻化而成,是出来报仇的。 女真人信奉萨满教,最是敬畏鬼神了,顿时被吓的魂不附体,有的哇哇乱叫,有的瘫软在地,还有的跳起了祭祀用的舞蹈,祈求神灵保佑、驱散恶鬼! 不过很快的,这些女真兵就明白过来,从烟雾中冲出来的不是鬼魂,而是活生生的人,因为鬼魂是不会杀人的,只有活人才会杀人! “砰……砰!” 因为过于恐惧,女真兵们几乎丧失了抵抗能力,一阵密集的弹丸过去,顿时死伤惨重,再来上几波箭雨,剩下的也都见阎王爷去了。 接下来,天威军的士兵们来到空地上,列队整齐,清点人数……秦锋手握逆鳞刀,站在队列最前面,身上毫发未伤! ……… 有人问了,滔天烈焰之下,秦锋和天威军将士们,是如何存活下来的呢? 自然是靠智慧活下来的。 屯兵山上,小心火攻……秦锋何其精明之人,自然明白这个道理了,因此一直小心戒备着,并提前做好了防火的准备,否则是不敢带兵退守第四座山峰的。 后来果然不出预料,多尔衮下令烧山,大火迅速蔓延开了,整个红松岭化为一片火海。 另一边,秦锋则是不慌不忙,指挥士兵们抢在大火烧过来之前,先在后山放了一把火,烧出了一大片空地。 而后命令士兵们,每人挖一个深土坑,再用早就准备好的湿布蒙住口鼻,趴在深坑中隐藏起来。 后山的草木已经烧光了,当大火烧过来之时,烧无可烧,自然就熄灭了,躲在土坑中的天威军将士们平安无事,最多是被烟尘呛了几下而已。 待大火熄灭之后,秦锋带领士兵们从容的冲了出来,并轻而易举的消灭了那些惊慌失措的女真兵,这便是事情的详细经过了。 …… 清点完毕,韩山君走了过来,向秦锋禀报道“启禀将军,各营已经清点完人数了。” “昨天一战,伤亡如何?” “回将军的话,昨日一战,我军共计阵亡二百五十八人,重伤一百九十四人,轻伤五百四十四人!” “唉,情况特殊,这次将阵亡的弟兄们就地安葬吧!” “诺!” 以前天威军的士兵阵亡了,尸体都是火化掉,将骨灰收存到坛子中,贴上姓名、年龄、籍贯……等信息,再送回家乡安葬的。 如今红松岭一带遍地焦土,想火化都找不到木头,再加上时间紧迫,只能进行土葬了,不过在入土之前,会将阵亡士兵的头发剪下一缕来,妥善保存好,以后带回榆林镇去,也算是魂归故土了。 处理好这些事情之后,秦锋带着队伍离开了红松岭,一边向西行军,返回京师,一边派人联系骑兵营和辎重营。 马匹、骆驼无法山上,因此这次的红松岭之战,骑兵营、辎重营并没有参加,而是躲在了一个比较安全的地方。 接到消息之后,这两个营迅速归队了,而后一起向西行军,返回京师。 说实话,想要返回京师,不是一件容易事! 因为正白、镶白两旗的女真兵们,正在追杀关宁军的几支队伍,故而返回京师的路上,到处都是厮杀的战场。 为了安全起见,秦锋将骑兵营一半人马都撒出去了,四面八方侦查情况,以免在行军途中遭到女真大军的袭击。 而且行军过程中,避开大路,专走小道,还不时改变行军方向,走了好几次‘之’字路线。 结果在出发的当天下午,队伍走到三河附近之时,还是遇到情况了,一名负责侦查的骑兵飞奔了回来“启禀将军,左前方十里左右,一支关宁军被女真鞑子围住了,双方正在厮杀。” “有多少人?” “关宁军不足五十人,女真鞑子有二百多人,前者情况紧急,快要支撑不住了。” “周围可有别的女真人马?” “弟兄们正在探查,暂时没有发现!” “好,大队人马继续前进,亲兵们随我去救人!” 命令下达之后,秦锋带着熊大、熊二和两百多名亲兵离开大队,直奔左前方而去。 这二百多名亲兵,是从天威军八千将士中挑选出来的,人人本领高强、悍勇敢战,而且都有一匹坐骑,行动速度极快,只是一柱香时间,就到达了出事地点附近。 为了谨慎起见,队伍没有立刻冲过去,而是隐蔽在一座土丘后面,秦锋则掏出了单筒望远镜,仔细查看情况。 只见一块河滩地上,两百多名女真骑兵,正在围攻五十多名关宁军步兵,后者大都带伤,精疲力尽,眼看就要支撑不住了。 不过被围的关宁军中有一员银甲小将,坐骑白龙马,手持长柄大刀,拼杀的极为勇猛,连着砍翻了十几名女真兵,硬是从包围圈里冲了出去。 可银甲小将没有独自逃命,而是挥舞长刀,又冲回了包围圈中,试图将士兵们一起带出去,虽然明知这是不可能的,可依旧在奋力拼杀……如此行为,令人赞叹。 再看看周围,的确没有埋伏,这下放心了。 “弟兄们,救人!” “杀!” 随着一声令下,秦锋握紧神威烈焰枪,带领亲兵们冲了过去,随即和女真兵们展开了激战。 亲兵们个个骁勇,很快就砍倒了不少女真兵,余者见势不妙,不敢再打下去了,纷纷调转马头逃跑。 已经暴露了行踪,自然不能再留活口了,秦锋带领亲兵们纵马狂追,足足追出去十多里路,将最后一名女真兵刺杀马下,并将尸体全都处理干净了,这才返了回来。 河滩边上,那些关宁军已经包扎好了伤口,正坐在地上休息, 为首的银甲小将则走了过来, 深施一礼道“下官多谢秦将军救命之恩!” “嗯,你认识我?” “秦将军上次到督师大人的中军帐内议事,下官刚好在帐外巡逻,有幸见了秦将军一面,故而认识。” “原来如此,你是谁的部下,为何被女真兵困住了?” “下官是锦州镇总兵—祖将军的部下,我们返回京师途中,遇到了女真兵的追击,下官奉命带一哨人马断后,结果一场混战下来,人马伤亡殆尽,就剩下这些人了。” “既然是祖将军的部下,那就跟着我们一起回京师吧!” “多谢秦将军!” …… 一番交谈过后,五十多名关宁军跟在了天威军队伍中,一起继续向前进发。 而在行军途中,那名银甲小将和秦锋交谈起来,后者发现前者谈吐不俗,显然是读过书的,于是打探起了出身来历。 “尚未请教尊姓大名?” “请教不敢,在下吴三桂,现任千总之职!” “吴三桂……嗯,你叫吴三桂?” “不错,在下吴三桂!” “你父亲是辽东总兵—吴襄将军?” “正是,秦将军认识家父?” “未曾谋面,但是久闻大名!” 万万没有想到,自己中途出手救人,竟然救了个未来的天下第一大汉奸,这叫什么事啊……要不一刀宰了这家伙,提前为天下人除害? 想到这里,秦锋神色不变,继续谈笑风生,手却悄悄握住了刀柄,可是权衡利弊之后,又悄悄的松开了。 为何不杀了吴三桂呢? 当然有理由了,一则,原来历史上的吴三桂,虽然是天下第一大汉奸,做了很多坏事,千刀万剐亦不为过,可现在的吴三桂还是一个有情有义、勇猛无畏的好青年。 因为以后之罪,而杀当下之人,于理不通。 二则,身为一名穿越者,最大的底牌就是知道历史走向,可以防患于未然。 吴三桂是明末历史中的一个重要人物,如果杀了他,极有可能改变原来的历史走向,那样的话,穿越者的底牌也就失效了,代价太大。 考虑到以上两点,秦锋才没有动手。 至于吴三桂,可以潜移默化一下,让他以后成为一个忠臣,那样再好不过了,如果潜移默化不成,这家伙依旧走上了老路,自有办法杀他! …… 就这样,秦锋带领人马继续前进,途中又救下了几股被围困的关宁军,并在两天之后,顺利回到了京师脚下,而后先到袁崇焕那里报道,同时探查消息,结果有喜有悲 喜的是,祖大寿、何可纲、曹文诏这三支人马,冲过重重拦截,已经回到了京师,虽然途中损失了不少人马,可携带的金银、粮食大都保住了。 悲的是,为了拦截镶白旗的援军,掩护其他几支人马撤退,宁远总兵—满桂带领五千人马奋勇厮杀、死战不退,最后全军覆没,自己也深陷重围,力战身亡了。 还有为了拿下蓟州城,袁崇焕亲率各路勤王之师,主动进攻小清河一带的女真军主力,结果不出意外的吃了败仗,死伤两万余人,狼狈而回。 …… 虽然有喜欢有悲,可从战略角度上来看,这次作战,不仅劫了女真大军囤积的物资,还解救了大量被虏的京畿百姓,带回来大量粮食,缓解了京师内的粮荒,算是打了一个胜仗。 因此上,袁崇焕在自己的中军大帐内设下酒宴,为秦锋、祖大寿、何可纲等一众将领们庆功。 袁崇焕在庆功,皇太极又在做什么呢?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章 反间计! 夜幕时分,小清河—女真军大营—中军大帐内,灯火通明,亮如白昼一般。 天聪汗—皇太极面南而坐,神态平静如水,不露一丝喜怒之色,给人一种天威难测的感觉! 二贝勒—阿敏并排坐在旁边,双目微微眯起,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另有旗主、贝勒、将领五十余人,按照地位高低,分坐大帐两侧。 正白旗旗主—多尔衮身穿单衣、光着双脚,并将腰带挂在脖子上,跪伏在大帐中间……这是女真人特有的一种仪式,乃是请罪的意思。 “臣弟无能,被明军抢走了蓟州城内囤积的大批金银、粮食、人口……还请大汗治罪!” “老十四,蓟州城是怎么失守的?” “唉,臣弟无能,中了奸计,被明军诈取了城池……” 多尔衮唉叹一声,而后将自己被天威军骚扰,设下计策想坑对方,不料棋差一招,坑人不成,反而被坑的事情详细叙述了一遍。 “哦,如此说来,那个秦锋和天威军数千人马,已经葬身火海之中了?” “这个嘛……没有!” “没有?” “回大汗的话,那秦锋狡猾如狐,不仅带领人马从火海中逃生了,还顺带消灭了臣弟的两个牛录兵马,事情是这样的……” 提起红松岭的事,多尔衮真是又羞愧、又气愤、又无奈,本以为虽然丢了蓟州城内的大批物资,可一把大火灭了天威军,也算是将功折罪了。 那知在追击关宁军的时候,有游骑兵前来禀报,说是发现了天威军的行踪,正在向大明京师方向进发。 得知消息之初,多尔衮自然是一百八十个不信了,已经被烧死的军队岂能再次出现,除非是见鬼了。 可部下们不断来禀报,说是真的遇到天威军了,还被后者救走了好几股被围困的关宁军! 这下多尔衮坐不住了,亲自带了一支人马前去追击,想看看究竟是不是天威军,可惜晚了一步,没有追上。 于是返回红松岭查看情况,结果看到了几百具女真士兵的尸体,大都是被火绳枪击毙的,还看到了第四座山峰后面,一大片空地和无数土坑……多尔衮这才恍然大悟,于是万分羞愧之下,回到了小清河大营—中军帐内向皇太极请罪。 虽然是来请罪的,而且表现出一副诚惶诚恐的样子,其实多尔衮心中一点不害怕,因为自己是不会受到重罚的。 一则,皇太极为了巩固汗位,正在极力拉拢两白旗势力,一起对付代善、阿敏、莽古尔泰三大贝勒。 这种情况下,自然不会重责自己,从而得罪盟友了。 二则,上次在天寿山,豪格的镶黄旗吃了大败仗,折损了大量人马,连额驸—李永芳都下落不明了。 如果皇太极责罚了自己,是不是也要责罚豪格呢? 责罚了,等于削减了父子二人的势力,不责罚,人心不服。 因此上,多尔衮断定了,自己是不会受到重罚的,最多被狠狠训斥一顿,而后罚一些财物罢了,雷声大、雨点小。 事实上,的确如此! 弄清原由之后,皇太极的目光转动几下,先是看了看儿子豪格,又看了看与自己并肩而坐的阿敏,接着用愤怒的语气,狠狠训斥了多尔衮一顿。 最后宣布惩罚结果罚没黄金两千两、白银两万两、骏马一千匹、庄园十座……奴隶三千人! 这样的惩罚,对于普通人来说,自然是五雷轰顶了,可对一位富有的旗主来说,不过是挠痒痒而已。 多尔衮当既表示认罚,并当众诅咒发誓自己一定会吸取教训,好好反思,日后更要打败秦锋和天威军,洗刷今日的耻辱! …… 有人问了,皇太极这样高高举起、轻轻落下的惩罚方式,不怕其他人不服吗? 不怕! 在场的重要人物里面,阿济格、多铎是多尔衮的同母兄弟,自然不会多说什么了。 阿敏、豪格都是秦锋的手下败将,不好意思说什么。 至于其他人,更不会多嘴多舌,去得罪大汗、和一位握有实权的旗主了。 至此,事情告一段落。 接下来,一众旗主、贝勒、将领们告辞退下,大帐内只剩下皇太极本人,和范文程、宁完我、鲍承先三位汉人谋士,准备商议一些重要事情。 “三位先生,本汗自从率军入关以来,连战连胜,攻克了数十座城池,可仗打到这个地步,各旗人马皆已疲惫了,再打下去,有些力不从心,退回关外,又实在是不甘心……到底何去何从,还望三位先生有以教我!” “大汗勿忧,我们三人最近日夜谋划,已经想出了一条妙计,可助大汗一臂之力!” 回话的是范文程,三名谋士当中他占据了首席位置,也是皇太极最信任的汉人了。 “哦,三位先生有何妙计,速速说来!” “依臣等之见,大汗想要吞并大明、入主中原,建立万事不拔之基业,必须首先占领辽西走廊,打通关—宁—锦防线才行,而这条防线之所以迟迟难以攻克,一半原因是有善于用兵的袁崇焕坐镇指挥。 换而言之,只要杀掉袁崇焕,攻打关—宁—锦防线就容易多了,臣等三人不才,想出了一条计策,正好可以杀掉袁崇焕!” “先生有何妙计,可以杀掉袁蛮子?” “简单,就四个字借刀杀人!” “借谁的刀,能杀掉堂堂的蓟辽总督的头?” “借崇祯小儿—朱由检的刀,杀蓟辽总督—袁崇焕的人头,绰绰有余了。” “哈哈,先生说笑了,崇祯小儿又不是傻子,岂能自毁长城呢?” 皇太极摇了摇头,认为这种事决不可能发生,除非朱由检的脑袋被蠢驴踢了,而且是连踢一百次,才会自毁基业、杀掉镇边大将。 范文程却是满脸笑容,极有信心的继续说道 “大汗有所不知,其实崇祯小儿对袁崇焕早就恨之入骨了!” “哦,此话怎讲?” “回大汗的话,崇祯小儿恨袁崇焕的原因有三 一则,袁崇焕曾经说过五年平辽的话,这本是一个牛皮,崇祯小儿却信以为真了,更为了供应辽东军饷,不断加捐加税,致使西北大乱、流寇四起,动摇了大明的基业。 如今五年之期已过大半,袁崇焕非但没能收复一座重镇,还让大汗率军打进关内,兵锋直指京师,崇祯小儿岂能不恨呢? 二则,袁崇焕未经请旨,便公报私仇,用尚方宝剑杀了平辽总兵官—毛文龙,这可是犯了君王大忌之事,崇祯小儿岂能不恨? 三则,大汗率军入关之后,袁崇焕迟迟按兵不动,不来京师顾家勤王,崇祯小儿岂能不恨? …… 事实上,崇祯小儿对袁崇焕早已是恨之入骨了,之所以迟迟没有降罪,一是没有合适的借口,二是需要有人统兵,护卫京师安全。 故而臣等三人建议,大汗可以暂且退兵出关,同时派人散布流言,就说袁崇焕已经和大汗定下秘约,放开辽西走廊,合力覆灭大明,事成之后,双方以大散关、淮河一线为界,以北归大汗,以南归袁崇焕,各自称帝,永为兄弟之邦! 崇祯小儿年轻、急躁、性狭,听了这些流言之后,必然降罪于袁崇焕,这借刀杀人之计不就成了吗!” “哈哈,好计策,真是好计策,三位先生果有大才啊!” 听了范文程的一番讲述,皇太极满意的大笑起来,可随即又收起了笑容 “三位先生妙计,若是实施的话,的确可以让崇祯小儿降罪于袁蛮子,可要说因为一些流言蜚语就杀了袁蛮子,恐怕不至于吧,最多罢职为民而已。 今日罢免,明日起复,这在大明朝是常有的事,若是崇祯小儿以后后悔了,再次启用袁蛮子用帅,咱们的一番辛苦不就付之东流了吗?” “大汗放心,如果是以前,袁蛮子的确罪不至死,并有重新起复的机会,可是现在吗,只要袁崇焕下了大牢,那就必死无疑了。” “哦,为何?” “党争……” 中军大帐内,灯火整整亮了一夜。 第二天,皇太极下令,全军拔营起寨,返回辽东!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零一章 袁崇焕下狱! 崇祯四年—正月十八,皇太极率领大军拔营起寨,离开了小清河,向东北进发,途经顺义、牛栏山、黍谷山、石匣营……最后从古北口出关,返回辽东去了。 消息传来,京师震动,确定消息为真之后,百姓们先是仰天大笑,而后纷纷抱头痛哭,场面混乱无比。 为何又笑又哭呢? 笑的是,女真大军终于走了,威胁解除,百姓们可以过太平日子了。 哭的是,女真大军入关期间,烧杀劫掠、无恶不作,京畿百姓们深受其害,有的妻离子散、有的家破人亡,有的举族尽灭,又岂能不痛哭一场呢? 而就在百姓们又笑又哭之时,一条惊人的消息迅速在京城内外传播开了蓟辽总督—袁崇焕通敌叛国! ……… 京师内,一家小酒馆中,几名泼皮无赖聚在一起,正在议论这件事 “兄弟几个,你们听说了吗,蓟辽总督—袁崇焕和女真鞑子勾结上了,双方还签了一份秘约,说是要一起灭了大明,平分天下、各自称帝!” “听说了,你们说这事是真的吗?” “肯定是假的,现任女真大汗的亲爹—努尔哈赤,就是被袁督师用红衣大炮打死的,这可是不共戴天的杀父之仇,双方怎么可能勾结在一起呢?” “那可不好说,要是有人能分我一半江山,别说是杀了我爹,就是杀了我全家老小、满门亲戚,我照样和他结盟,拜他当干爹都成!” “如此说来,这件事有可能是真的了?” “老话说的好人心隔肚皮,忠奸最难辨,这种事情,难说、难说啊!” 消息先在民间流传,而且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内容越传越邪乎! 有的说,这次女真大军入关,就是袁崇焕故意放进来的,为的是逼迫朝廷,索要权柄! 有的说,袁崇焕、皇太极已经私下见了面,二人还歃血为盟、冲北磕头,结为弟兄。 有的说,为了表示诚意,皇太极将自己的长女—固伦敖汉格格、送给了袁崇焕为妾,双方结为姻亲关系。 还有的说,皇太极送的不是长女,而是自己最宠爱的侧福晋—布木布泰,此女今年一十八岁,生的如花似玉、国色天香,且精通床榻之术……袁崇焕见到之后,顿时丢了三魂七魄,养于营中,夜夜笙歌。 …… 流言越传越多,越传越邪乎,并很快传入了官场中,引起了御史言官们的高度注意。 御史言官,正七品,别看官职不大,却拥有规谏皇帝,左右言路,弹劾百官……等诸多职责,且有风闻言事之特权! 什么是风闻言事呢? 简单来说,一位御史言官得到小道消息,说是某位官员贪污受贿了,就可以立刻写奏折,弹劾这位官员,那怕没有任何证据都没关系。 接到奏折之后,朝廷开始追查此事,如果这名官员真的贪污受贿了,在按律严惩的同时,还要大大奖励那位参奏的御史言官一番。 反过来,如果朝廷追查下来,发现这名官员不是贪官,而是大大的清官,这件事属于诬赖好人,那名参奏的御史言官该负什么责任呢? 不好意思,什么责任也不用负,而是继续当言官、继续领俸禄、继续弹劾其他官员,这就是御史言官们的又一项特权——说对有赏,说错不罚! 于是乎,凭着这两项特权,御史言官们整天瞪大了眼睛,盯着大大小小的官员们,谁若出了一点问题,那怕仅仅传出风声,立刻弹劾。 现如今,蓟辽总督—袁崇焕通敌的消息满天飞,御史言官们自然不会放过了,也不管消息真假,更不管消息来源,就是两个字——弹劾! 一时之间,弹劾袁崇焕通敌叛国的奏折,迅速淹没了崇祯皇帝的御案,而且还在不断增加中…… ………… 深夜,紫禁城—乾清宫中。 崇祯帝—朱由检倒背双手,来回踱步,时而中途停下来,低头沉思片刻,又继续来回踱步,而且步伐越来越快,说明这位大明天子心中很是烦躁! 秉笔太监—王承恩和往常一样,跟在后面,如影随形。 而在君臣二人旁边,放着几个大竹筐,里面堆满了五颜六色的奏折,全是弹劾袁崇焕的,而上书弹劾的人,已经不限于御史言官了,六部官员、皇亲国戚皆参与其中,而且人数极多。 “王大伴!” “老奴在!” “依你之见,袁崇焕通敌之事可信否?” “回圣上的话,依老奴之见,袁崇焕虽然性格执拗,说话浮夸了一些,可要说他通敌叛国,只怕不可信也。” “嗯,那依你之见,如袁崇焕这般的臣子,该不该杀呢?” “这个嘛……” 说袁崇焕通敌叛国,只要有点脑子的人都不会相信的。 说袁崇焕该不该杀,那就另当别论了。 王承恩是太监,太监必须跟皇帝一条心,而站在崇祯帝—朱由检的角度来看数年以来,袁崇焕大话欺君、擅杀大将、不遵旨意……种种行为,千刀万剐亦不为过。 可王承恩更知道,袁崇焕纵然有千般不好,却是国之良将,是大明朝的万里长城。 如果将万里长城推倒了,谁来抵御女真入侵,谁来保护京师安全呢? 于是委婉劝谏道“依老奴之见,袁崇焕之事过于重大,不可妄下定论,不如明日早朝之时,与内阁辅臣、六部九卿们商议一下如何?” “哼,那帮道貌岸然的家伙,只会一味的维护袁崇焕,与他们又能商议出什么结果来?” 如今的大明朝廷上,首辅、次辅、普通辅臣,六部尚书、侍郎……凡是重要一点的职位,基本上都被东林党人占据了。 袁崇焕虽不是东林党人,却与之交往密切,而这一点,正是朱由检最忌讳的了。 想想啊,手握重兵的蓟辽总督,和朝堂重臣们交往密切,沆瀣一气,那当皇帝能有安全感吗? 而这种情况,必须改变才行。 想到这里,崇祯帝—朱由检说道“王大伴,速传一道旨意到高阳县,命恺阳先生入京面圣!” “圣上?” “嗯?” “唉,老奴遵旨!” 恺阳先生,就是两朝帝师—孙承宗。 孙承宗,字稚绳,号恺阳,保定府—高阳县人氏,相貌奇伟,文武双全,万历三十二年参加春闱,高中进士第二名,授翰林院编修,后升任中允、少詹事、左庶子等官职,并以日讲官身份,教导过天启帝—朱由校、信王朱由检一起读书,故有帝师之称! 天启二年,辽东告急,群臣束手无策,孙承宗自请担任蓟辽总督之职,并迅速前往辽东……在其任职期间,修复大城九、堡四十五,练兵十一万,造甲胄、器械、弓矢、炮石、渠答、卤盾之具数百万,拓地四百里,屯田五千顷,岁入白银十五万两。 不仅如此,孙承宗还主持修筑了四百里关—宁—锦防线,提拔了袁崇焕、满桂、赵率教……一大批军事人才,稳固了辽东局势。 …… 天启六年,因受阉党弹劾,孙承宗请求罢官,返回了高阳县老家。 崇祯帝—朱由检早就对袁崇焕不满了,之所以迟迟没有将其拿下,最大的忌惮就是影响军心、无人镇守辽东! 现如今,召孙承宗进京面圣,明显是要重新启用之意。 一旦重新启用孙承宗,袁崇焕也就可有可无了,其下场可想而知。 王承恩是聪明人,立刻明白了其中深意,本想再劝谏几句,可对上皇帝冷如寒冰一般的目光,只能叹息一声,将要说的话吞了回去,而后转身传旨去了。 “大伴且慢!” “陛下还有何吩咐?” “找个时间,宣那个屡立战功的小将秦锋进宫一趟,朕想见见此人!” “老奴遵旨!” ……… 崇祯四年—二月初二,崇祯帝—朱由检以商议军机为名、召袁崇焕进宫面圣,后者入宫之后,立刻被锦衣卫逮捕,随即以擅杀大将、欺君误国等罪名,将其投入大牢之中。 消息传出,朝野震动,军民人等议论纷纷……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零二章 党争! 中午时分,德胜门外—天威军大营内,炊烟袅袅、热气腾腾,一众伙头兵们正在忙碌着。 今天的伙食非常丰盛,不仅有白米饭、白面饼、炒青菜、炒豆腐……还有美酒和整只的烤猪、烤羊,香味飘出好远去。 天威军的生活待遇虽然比一般边军强很多,可也达不到这般奢侈的地步。 这些猪、羊、美酒,是因为天威军屡立战功,朝廷特意赏赐下来的,还赏赐了一些银子和其他物品。 …… 中军大帐内,秦锋、韩山君、董天豹、马勇、马武、熊大、熊二、耗子……围坐一起,正在分食一只香喷喷的烤全羊。 楚梦溪则站在旁边,专门为众人斟酒! 大口吃肉、大口喝酒之余,自然要聊点话题烘托气氛了,而今天众人聊的,正是京城内外无数人关注的事情蓟辽总督—袁崇焕下狱了。 “弟兄们,朝廷说袁督师勾结女真鞑子,背叛大明,你们信吗?” “当然不信了,脑袋被蠢驴踢过的家伙,才会相信那些流言蜚语呢!” “说的不错,袁督师率领着关宁军和女真鞑子多次血战,早已是不死不休的仇敌了,又岂能勾结在一起呢,依我之见,这肯定是女真鞑子故意散播流言,用反间计,借刀杀人!” “说的对,这肯定是女真鞑子的反间计,可这么简单的事情,咱们都看出来了,那些大臣们就看不出来吗,还一个劲儿的弹劾袁督师?” …… 众人七嘴八舌的聊了半天,也没弄明白其中缘故,只好和以往一样,将目光落在了秦锋身上,求一个答案。 可秦锋迟迟没有开口,只是不断喝酒,而且眉头微皱,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锋哥,说句话啊!” “说什么?” “女真鞑子的反间计,那些大臣们看不出来吗?” “那些大臣个个精明,岂能看不出来呢,他们只是故意不点破而已。” “啊,这又是为何?” “很简单,四个字争权夺利!” 秦锋知道,自己这一番话,众人肯定听不明白,于是决定讲解一下,其实整件事情的核心只有两个字——党争! 明神宗—万历皇帝统治中期,那些大大小小的官员们根据籍贯不同,逐渐形成了齐、楚、浙几大党派,互相争权夺利,闹得不可开交! 又过了几年,以高攀龙、顾宪成、顾允成几人为核心的东林党突然强势崛起,并利用国本之争和梃击、红丸、移宫三大案,一举击垮了齐、楚、浙几大党派,独揽了朝堂大权。 齐、楚、浙几党自然不甘心失败了,可又斗不过强悍的东林党,怎么办呢? 恰好当时万历帝、泰昌帝先后驾崩,天启帝—朱由校坐上了皇位,而这位不喜朝政、却喜欢干木匠活的小皇帝最信任两个人一是乳母客氏,二是秉笔太监—魏忠贤,并将大权交给了他。 于是乎,齐、楚、浙几党官员们为了夺回权力,全都聚集到了魏忠贤身边,并组成了一个新的党派——阉党! 接下来,阉党、东林党之间展开了激烈争斗 凭心而论,就以综合实力而言,东林党远在阉党之上,可在大明朝的党争中,皇帝的倾向才是最重要的。 凭借小木匠皇帝的宠信,九千岁—魏忠贤大展拳脚,打的东林党官员们满地找牙、死伤惨重,在朝堂上几乎没有了立足之地。 可惜好景不长,由于不善于保养身体,天启帝在位七年就驾崩了,享年二十三岁,因其无子,便由弟弟朱由检继承了皇位,也就是现在的崇祯皇帝。 崇祯帝登基之后,为了巩固皇权、树立威望,不仅杀掉了魏忠贤,还杀掉了大批阉党官员,趁此机会,东林党重新崛起,又一次控制了朝堂大权。 问题是,东林党在政治上从来都是有我无你的,强烈排斥一切非东林党官员,并占据了内阁、六部、都察院、大理寺的绝大多数重要职位。 如此行为,自然引起了非东林党官员们的强烈不满,以及夺权之心。 而袁崇焕通敌叛国的事情,就是一个最好的机会了,因为袁崇焕虽然不是东林党,却关系密切,算是东林党在军方的代言人。 看看吧,那些上书弹劾之人,基本上都是非东林党官员,而他们弹劾的真实目的,是要通过干掉袁崇焕、来打击东林党,进而夺取权力! 东林党的官员们,明知道这是政敌们栽赃陷害,为何不替袁崇焕辩护一下呢? 很简单,因为将袁崇焕下狱,乃是皇帝点头同意的。 如果上书辩护,不仅会得罪皇帝,还可能卷入其中,背上一个和袁崇焕同谋通敌的罪名,那就大大不妙了。 因此上,东林党官员们为求自保,只能放弃袁崇焕了。 ………… 待秦锋讲完之后,在场众人无不目瞪口呆,没想到朝堂上的党争如此复杂、如此激烈,如此黑暗,简直到了为求夺权,不顾颠倒黑白的地步了。 “锋哥,你说皇上知不知道袁督师是被冤枉的呢?” “自然知道!” “既然知道,为何还要将袁督师下狱呢,袁督师又没有真的勾结女真鞑子?” “你们有所不知,袁督师虽然没有勾结女真鞑子,可这些年来的所作所为,已经大大的触怒了皇上,将其下狱,乃是有意为之罢了。 另外吗,东林党执政以来,大明朝犹如江河日下,情况是越来越糟糕,皇上对此非常不满。 现在将袁督师下狱,亦是有意借此机会,狠狠敲打一下东林党,削弱其权柄之意。 今天跟你们说这些,是要提醒你们,以后与朝廷有关的事情,千万小心谨慎,不要卷入党争之中,否则一个不小心,就是粉身碎骨的下场啊!” “锋哥放心,我们记住了!” …… 吃喝已毕,众人正要散去之时,一名亲兵飞奔了进来,单膝下跪行礼道“启禀将军,大营门口来了一队锦衣卫,为首的是位公公,说是来传达皇上旨意的。” “哦,走,出门迎接!” 皇宫来使,不能怠慢,秦锋当既站起身来,整理了一下衣服,而后带领众人前往大营门口迎接。 “榆林镇—副游击将军—秦锋,供迎圣使!” “秦将军客气了,杂家鲁四,是王公公的手下!” “原来是鲁公公,里面请!” “请!” 大营门口,站着一队身穿飞鱼服、腰垮绣春刀的锦衣卫,为首的是一个三十多岁、体型肥胖的太监。 太监虽然身份卑贱,可作为皇帝的家奴,面对官员们时总是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 这位叫鲁四的太监则不然,满脸都是笑容,说话极为客气,至于原因,自然是王承恩的面子了。 如今朝廷上下,不少人都知道,秦锋、王承恩的关系不一般,二人曾经一起阵前督战,算得上生死之交了。 王承恩是皇帝最信任的太监,且执掌东厂,看在这位的面子上,自然要对秦锋客气一点了。 …… 接下来,将鲁四一行人请到了中军帐内,设好香案,传达旨意。 所谓旨意,其实就是一道口谕命秦锋既刻进宫面圣! “按照规矩,地方上,文官四品以上者,武官二品以上者,才有资格进宫面圣,如今秦将军以从四品官职,得以被圣上亲自召见,可谓是皇恩晃荡啊……还请秦将军随杂家一起进宫吧,可别让圣上等急了!” “皇恩浩荡,臣感激不尽,不过嘛,面圣乃是大事,不能失了礼仪,还请鲁公公稍坐片刻,容秦某换身干净衣服……顺便问一下,圣上要在那里召见下臣呢?!” 说话间,秦锋偷偷打了个手势。 看到手势之后,好兄弟—耗子立刻让人准备茶水,并趁着上茶的机会,将一个小口袋塞到了鲁四手中。 鲁四悄悄打开一看,里面赫然是几颗圆溜溜的大珍珠,放在市面上,起码价值一千两银子。 平时出宫传旨,能有二三百两银子的孝敬就不错了,如今一下子得了上千两,鲁四脸上顿时笑开了花“圣上口谕,要在养心殿召见秦将军,面圣是大事,不能失了礼仪,秦将军速速换件新官袍去吧!” “多谢!” 道谢之后,秦锋回到了自己的寝帐中,韩山君、董天豹等人立刻跟了进来,脸上全都带着担心的神色。 “锋哥,让你进宫面圣,会不会有危险啊?” “是啊,袁督师就是进宫面圣之时,被锦衣卫逮捕入狱的,这次会不会故技重施?” …… “放心吧,这次入宫不会有危险的!” 秦锋很自信,一则,自己只是个小小的副游击将军,如果皇上想收拾自己,下一道旨意就足够了,没必要召入宫中收拾! 二则,养心殿,那是皇帝修心养性的地方,不可能在那里收拾人的。 至于皇上召见自己的目的,隐约猜到一些,但还不敢确定,只能小心行事了。 接下来,先简单的洗漱了一下,换上一件全新的从四品武官服饰之后,秦锋回到了中军大帐,而后仅带了十几名亲兵,和鲁四一行人离开大营,由德胜门进了京城……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零三章 进宫面圣! 提问大明京师什么样子? 答城墙高大、雄伟壮观,布局讲究、两翼对称,街道宽阔、院落整齐……既符合建筑学之美观,又暗藏风水学之玄机,如此一座都城,绝对配得上‘举世无双’四个字! 提问崇祯四年的大明京师什么样子? 答天堂和地狱的结合体。 在这里,你既能看到占地宽阔、满是亭台楼阁的朱门大户;也能看到环境逼仄、房屋又破又烂的寒门小户! 既能看到衣着华丽、提笼架鸟,整天无所事事的纨绔子弟;也能看到破衣烂衫、面有菜色,终日奔波劳累的穷苦百姓! 既能看到一掷千金的富豪,也能看到卖儿卖女的难民! …… 对于高层权贵来说,京师是美轮美奂的天堂! 对于底层百姓来说,京师是阴森恐怖的地狱! 财富高度集中,贫富差距巨大,道德败坏,人心离散,如此天下,不乱才怪! ……… 在公公—鲁四的引领下,秦锋等人从德胜门进入京城,而后一边查看城内的民生百态,一边沿着德胜门内大街前行,再东转西华门大街,便见到了天子居所——紫禁城! 紫禁城呈长方形,有各类宫殿七十多座,大小房屋九千余间,红墙黄瓦、金碧辉煌,其正门呈‘凹’字形,居中向阳、位当子午,故名午门,共有五个门洞,分别是正门、左右侧门、左右掖门,其功能各不相同。 其中正门只有皇帝才能出入,皇帝大婚之时、皇后可以进一次,春闱殿试之时,状元、榜眼、探花三人可以走出一次。 大朝会之时,文武大臣进出左侧门,宗室王公进出右侧门……文武进士,进宫参试之时,按会试名次,单数走左掖门、双数走右掖门。 午门很少开放,平时进宫面圣,品级较高的王公贵族、内阁首辅、六部尚书、侍郎……皆走东华门,品级较低的官员皆走西华门。 如秦锋这般的边军小官,自然是走西华门了,门前有锦衣卫把守,上上下下、仔细搜身,确定身无寸铁,这才放行通过,熊大、熊二和几名亲兵则留在了门外,他们连进去的资格都没有。 进了西华门,前行数百步左转,沿着武英殿、仁智殿东则的小道向北直行,很快就来到了养心殿大门前。 秦锋留在大门外,鲁四则进去通禀,片刻之后,返了回来“陛下正和周首辅、何次辅、钱辅臣等人商议国事,看样子要商议很长时间,秦将军不如到西厢房喝杯茶,等国事商议完了,杂家再领你去面圣!” “有劳公公了!” “来人啊,请秦将军到西厢房歇着,上好茶!” “诺!” 养心殿前有东、西两排厢房,是专门供前来面圣的官员们休息、等候的地方。 在一名小太监的引领下,秦锋进了西厢房,坐下之后,一边喝着香喷喷的上品贡茶,一边回味刚才和鲁四的对话。 对话只有短短几句,其中却大有玄机啊! 要知道,大明朝的内阁成员,分为首辅一名、次辅一名、普通辅臣若干名。(一般不超过五名) 辅臣们身份尊贵、手握大权,故而王公贵族、大小官员、大小太监们提及之时,往往以某阁老、某阁部相称,以示尊敬之意。 可是刚才,鲁四说的是周首辅、陈次辅、钱辅臣……不仅称呼过于正式了,而且语气生硬,略含嘲讽之意,这意味着什么? 皇帝心情是好是坏,对大臣是否满意,身边的太监们最清楚了,或者说,太监们的态度,便是皇帝意志的体现。 这就意味着,当今皇帝对首辅—周延儒、次辅何如宠、辅臣钱象坤等人非常不满,而这几位皆是东林党人。 换而言之,因为执政不当、误国误民,东林党人已经失了圣宠,接下来,以崇祯帝的脾气,大明朝的官场怕是要来一场大地震了,有人高升、有人贬职,有人永不超生! 面对即将到来的官场大地震,自己又该做点什么呢……秦锋沉思了起来。 ……… 一个时辰之后,鲁四来到了西厢房中,先交代了一番面圣时的礼节、注意事项,而后领着秦锋进了养心殿,见到了大明帝国的最高统治者崇祯帝—朱由检! “榆林镇—副游击将军—秦锋参见陛下,吾皇万岁、万万岁!” “免礼,平身吧!” “谢万岁!” 崇祯帝今年二十一岁,中等身高、体型略瘦,标准的国字脸,脸色苍白、眼窝泛黑,说明平时休息不好,睡眠严重不足。 另外吗,崇祯帝头戴翼善冠,身穿明黄色衮龙袍,因为坐姿的原因, 民间早有传说当今天子生活节俭,每餐只有两荤、两素四道菜肴,衣服破了都舍不得扔,由皇后亲自修补……如今看来,传言不虚啊! 这样一位节俭的皇帝,在原来的历史上落个那般下场,真是……唉! 秦锋打量崇祯帝的同时,崇祯帝也在打量秦锋,而且露出了惊诧之色。 最近一段时间,朝廷连续数次收到了‘天威军大败女真鞑子,斩首若干、缴获无数’的奏折,并将斩获的首级在西市中筑成了京观,引来无数百姓围观,轰动京师。 在崇祯帝想来,这位连胜数仗的秦将军,肯定是一个身高过丈、腰阔十围,头大如斗、眉如铡刀、眼赛铜铃……凶神恶煞一般的壮汉,否则也打不过凶猛的女真鞑子。 万没想到,站在自己面前的,竟是一个身材修长、眉清目秀,人畜无害似的俊美青年,这样人物竟能冲锋陷阵、连战连捷,真是不可意思。 “秦将军,你今年多大年纪?” “回禀陛下,臣今年整好二十岁!” “哦,比朕还要小上一岁,你是如何从戎入伍的呢?” “臣出身军户,十七岁之时,承袭祖上百户之职,后得三边总督杨大人器重,组建新军,为国戍边!” “女真鞑子骁勇善战,你又是如何多次将之击败的呢?” “臣能多次击败女真鞑子,上赖皇恩浩荡,下赖将士用命,还有就是用了一点点智谋!” …… 面对询问,秦锋将德胜门、天寿山、蓟州城三场大战的经过详细讲述了一遍。 讲到精彩之处,崇祯帝听的满脸是笑,连连叫好! “古人有云兵在多而不在精,将在谋而不在勇,此言果然不假……秦将军年纪不大,却是智勇双全、连战连胜,日后必是大将之材,此国家之福啊!” “多谢陛下夸奖,臣愧不敢当!” “当得,当得,哈哈!” …… 称赞几句之后,崇祯帝又问起了西北民变的事情。 秦锋则将西北民变的发生、过程、规模……以及三边总督杨鹤到任之后,推行‘剿抚并用,以抚为主、以剿为辅’政策的事情详细讲述了一遍。 崇祯帝听的连连点头,又称赞了杨鹤几句。 而在交谈过程中,秦锋也发现了一个问题就是这位大明天子有点不接地气,说白了,就是对国家、百姓的真实情况知之甚少,经常会问出一些比较白痴的问题。 其实这不奇怪,崇祯帝—朱由检出生于万历三十八年,十一岁之前,一直生活在皇宫内,没走出去过一步。 十一岁封信王,移居信王府,受到阉党们的监视,基本上还是没有出府的机会,过的笼中鸟一般的生活。 十七岁兄长驾崩,自己登基为帝,又搬回了皇宫内,日夜操劳、处理国事,自然更没机会、没时间出去了,一直困在京师内、皇宫中,根本接触不到外面的世界。 换而言之,这位崇祯皇帝对于国家和百姓的理解,只是停留在地图上,和大臣们的奏折之中……至于这个国家的真实样子如何,百姓们的真实生活如何,则是知之甚少。 什么都不知道,却要治理国家、管理百姓,不出错那才是怪事呢! 想到这里,秦锋在交谈之时,特意说了一些民间的真实情况,而这些内容果然引起了崇祯帝的注意,并不断询问起来,秦锋则一一做答。 听完答案之后,崇祯帝时而惊讶、时而皱眉、时而沉思……显然是受了不小的刺激! …… 如此过去了一个时辰,崇祯帝不再询问西北流寇的事情了,而是话锋一转,问起了一个敏感的话题。 “秦将军!” “臣在!” “对于前蓟辽总督—袁崇焕通敌叛国之事,你是怎么看的呢?” “此乃国家大事,微臣不敢轻言。” “有何不敢说的,朕来问你,依你之见,袁崇焕冤枉吗?” “这个嘛……” 完了,遇到送命题了,怎么办?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零四章 回答送命题! 皇帝问了,袁崇焕冤不冤,怎么回答? 回答不冤? 皇帝、首辅、次辅,六部九卿、王公贵族……全都知道袁崇焕根本没有通敌,是被冤枉的。 如果自己说不冤,那等于瞪眼说瞎话,不仅良心上过不去,还会给皇帝留下一个谎言魅上、奸佞不诚的坏印象,那就大大的不妙了。 …… 回答冤枉? 将袁崇焕下狱的事情,可是皇帝亲自下的旨意,如果说袁崇焕是冤枉的,岂不等于当场打皇帝的脸、骂皇帝是不分忠奸的昏君吗? 同样不可! …… 两种回答,结果都是错的,面对皇帝的询问,不回答又不行,这真是妥妥的送命题啊! 怎么办? 怎么办? 破釜沉舟,只能这样办了! “回禀陛下,依臣之见,袁崇焕通敌之事……冤枉” “哦,你的意思,是说朕昏庸无道、冤枉忠臣了?” “臣不敢,臣想说的是,袁崇焕通敌之事的确冤枉,但袁崇焕下狱之事不冤枉!” “那你说说看,为何冤枉,又为何不冤枉呢?” “回禀陛下,袁崇焕坐镇辽西多年,与女真人大小数十战,打的尸积如山、血流成河,双方的仇恨似山高、如海深,永世不得化解,又岂能互相勾结呢,因此说袁崇焕通敌,冤枉! 袁崇焕性格急躁、行事乖张,观其坐镇辽西期间所作所为,多有欺君误国之举,故而将其下狱,不冤枉! 不过嘛,臣冒死进上一言大将者,统领千军万马,对决沙场之上,绝非易事;有时为了求胜,为了顾全大局,不得不做一些违背良心、违背国法之事,故而袁崇焕虽然有错,国法难容,人情可谅,还望陛下三思!” 不得不说,秦锋的小脑袋瓜真是聪明,硬是在没有生路的情况下,强行闯出了一条生路,这一番回答,可谓是面面俱到,滴水不漏。 不明白? 解释一下。 秦锋先是回答袁崇焕冤枉,以此证明自己不是谎言魅上、奸佞不诚之人,保住了形象。 接着又说袁崇焕通敌冤枉,下狱不冤枉,并厉数其罪过,算是保住了皇帝的面子。 最后又说,带兵打仗不容易,有时为了顾全大局,不得不做一些过份的事情,算是变相为袁崇焕求了情。 如此一番回答,既保全了自己,又不伤皇帝面子,还为袁崇焕求了情,可谓一举三得啊! 另一边,听了秦锋的回答,崇祯皇帝久久沉默不语,微微点了点头,又攥了攥拳头,脸色阴晴不定。 又过了一会儿,正当崇祯帝想要开口之时,养心殿外面突然传来了杂乱的呼喊着,接着一名中年太监慌里慌张的跑了进来“陛下,不好了,大事不好了!” “出什么事了,如此慌张,不成体统!” “回禀陛下,太液池那边有人在喊叫,说是懿安皇后落水了!” “什么,皇嫂落水了,还愣着做什么,速速救人,速速救人啊!” 得知情况,崇祯帝顿时不淡定了,顾不上天子威仪,从御座上一跃而起,提起龙袍、撒腿狂奔,出了养心殿,直奔太液池……侍卫、太监、宫女们紧随其后,一窝蜂似的跑了过去。 一时间,若大的养心殿内,就剩下秦锋一个人了,怎么办……待着太尴尬了,还是跟过去看看吧,或许能帮上忙呢! …… 懿安皇后是谁,能让崇祯皇帝如此为之着急? 这个问题,京师内的军民人等大都能够回答。 懿安皇后,本名张嫣,小名宝珠,河南省开封府祥符县人氏,家境小康,幼读书、识礼仪,颇有姿容,性格温和。 天启二年,小木匠皇帝—朱由校到了成婚的年纪,官员们开始忙碌起来,从全国范围内挑选适龄女子,层层筛选。 结果是,张嫣凭着姿容和才学,连过八关,从无数适龄女子中脱颖而出,并于当年四月被正式册立为正宫皇后,举行了盛大婚礼……其父张国纪以女为贵,封太康伯。 大婚之后,张嫣显示出了贤后本色,经常对小木匠皇帝正言匡谏,深受朝野上下好评。 尤其是天启七年,朱由校病危之时,魏忠贤、奉圣夫人—客氏私下密谋,安排怀孕的女子进入后宫,想要冒充龙种、继承皇位,从而继续把持大权……关键时刻,是张嫣说服了丈夫,将皇位传给了弟弟—朱由检,并在皇位交替过程中,起到了巨大作用。 因此上,朱由检登基之后,为皇嫂张嫣上尊号曰懿安皇后,移居慈宁宫,享受着皇太后一般的待遇。 如今对自己有大恩的皇嫂落水了,朱由检岂能不急呢,当既飞奔而出,前去查看情况。 ……… 养心殿西南是仁智殿,再向西穿过一道宫墙,便是人工开挖而成的太液池,是供皇族们游玩散心的地方。 最近天气转暖,太液池上的冰层融化了,岸边的柳树也滋出了嫩芽,景色秀丽。 皇嫂张嫣虽然享受着太后一般的待遇,毕竟年纪尚轻,今年只有二十五岁,长期待在慈宁宫中难免觉得憋闷,于是带了贴身宫女到太液池边欣赏景色,舒缓心情。 太液池边有观景台,上面的木围栏因为年头久远,已经渐渐的腐烂了,本该更换新的,奈何国事艰难,宫中一直在锁紧开支,故而迟迟没有更换。 结果皇嫂张嫣欣赏景色之时,围栏断裂,人落入了水中,随行宫女们不会水,只能大声呼救,这才引来了众人。 “皇嫂如何了?” “启禀陛下,已经沉入水底了!” “那还愣着干什么,速速下水救援啊,你们这些人,谁能将皇嫂救上来,朕重重有赏!” …… 按理来过,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救个落水者不是难事,可实际上没那么简单。 初春季节,虽然太液池上的冰层融化开了,可池水依旧冰冷刺骨,奉了皇上的命令,十几名会水的侍卫、太监试图下去救人,可是刚一下水,顿时浑身颤抖、双腿抽筋,别说是救人了,连自己都差点被淹死。 怎么办? 难道天启帝的皇后,崇祯帝的嫂子,就这样淹死了不成? 不会的,关键时刻,秦锋出手了。 秦锋一直混在人群中,本想看看热闹就行了,可这些侍卫、太监的水性太差了,根本救不上人来,于是甩掉靴子,脱下官袍、单衣,浑身只剩一条牛鼻短裤,而后纵身跳入太液池中,像鱼儿一样潜了下去…… 穿越之前,秦锋身为蛟龙特种兵,受过地狱一般的残酷训练,滑雪、冲浪、游泳样样精通,而且能在水中睁眼! 穿越之后,秦锋有空闲之时,经常下水游泳,故而水性一点没有退步,反而更加精进了,加之身体强壮、血气方刚,纵然池水冰冷刺骨,也能坚持的住! 在水中游了一会儿,果然看到一道白色人影,正在水底挣扎着,已经没什么力气了,于是连忙靠了过去。 溺水的人非常恐慌,两只手会乱抓一气,如果有人靠近的话,就会被其死死的抱住,而且力量大的惊人,结果往往是救人不成,反而拖着救援者一起淹死。 因此上,秦锋没有正面靠近,而是绕到她的背后,一支手臂从胳肢窝穿过去,紧紧的扣住胸部,另一支手和双腿用力划水……很快出了水面,连拖带拽的上了岸。 “救上来了,救上来了……咦,不是懿安皇后,是宫女小红袖,懿安皇后在那里?” 原来落水的不止一人,救上来的其一名十五六岁的小宫女,皇嫂张嫣还在水中,怎么办? 再来一次吧! 秦锋深吸几口气,第二次跳入太液池中,向着更深处游去,片刻之后,果然又看到一道人影,因为落水太久,已经停止挣扎了。 不敢怠慢了,连忙游过去,如法炮制的从后面紧紧抱住,另一支手和双脚用力划水……很快出了水面,连拖带拽的上了岸。 “太好了,救上来了,懿安皇后被救上来了!” “不好了,懿安皇后没气了,快传御医啊!” …… “都闪开,我来救人!” 先前的小宫女,因为落水时间比较短,救上来之后,很快就恢复了呼吸。 皇嫂张嫣就不行了,落水时间太长,已经没有了呼吸,而且脸色苍白如纸,就跟死人一样……周围的太监、宫女们顿时大哭了起来。 好在秦锋有这方面的经验,连忙把人抱了起来,大头冲下,双脚冲上,同时挤压小腹,让她把腹内积水吐出来,而后平放在地上,将耳朵贴在胸部听了听,一点动静也没有,还需要进行心肺复苏。 先清理口鼻中的异物,保证呼吸道通常,而后双手按在心脏位置,有节奏的连按了十几下……不错,心脏再次跳动起来,呼吸也有了,人救活了。 秦锋不禁长出一口气,这才有时间打量这位大名鼎鼎的懿安皇后颀秀丰整,面如观音,眼似秋波,口若朱樱,鼻如悬胆,皓牙细洁……小木匠皇帝好福气啊,竟然娶了个大美人做皇后。 可惜福气薄了一点,成亲不到六年就龙御归天了,留下这样一个大美人守寡,真是暴殄天物啊!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零五章 救了懿安皇后! 懿安皇后—张嫣苏醒之后,被太监、宫女们抬回了慈宁宫,而后擦拭身体、更换衣服,请来御医诊脉,服用驱寒、压惊的药物,这些不必细说了。 秦锋则回到了养心殿前的西厢房中,鲁四帮着找来一件干净的单衣,换下了湿漉漉的牛鼻短裤,再穿上原来的官袍、靴子,而后一边喝着热茶取暖,一边忐忑的等待消息。 忐忑什么呢? 如果救的是一般落水者,救上来之后,对方和家属肯定千恩万谢,家境殷实的,还会送上一份丰厚的礼物! 可这次救的不是一般人,而是天启帝的皇后、崇祯帝的嫂子,救的时候身体紧贴,又抱又搂又摸,救上来之后,为了做心肺复苏,又连按了十几下胸部……这事就不太好说了。 有可能,救人有功,重重赏赐,并成为皇族恩人,从此飞黄腾达! 也有可能,落一个亵渎先帝遗孀,有辱皇家清誉的罪名,而后为保皇族清誉,来个杀人灭口! 虽然后者可能性极小,可还是有一定可能的,秦锋自然有点忐忑了,同时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真要杀人灭口,自己绝不会坐以待毙,起码拉几个垫背的,如果有可能,一把大火烧了皇宫,来个玉石俱焚! 至于伤及无辜什么的……我都要没命了,还管那些做什么,干就完了! 幸运的是,不好的结果没有出现,出现的是秉笔太监—王承恩。 “王公公!” “秦将军,这次懿安皇后不慎落水,性命危在旦夕,幸亏有你奋不顾身,从冰水中将懿安皇后救了上来,可谓功莫大焉,不过嘛……有的事情,你明白吗?” “公公请放心,秦某这次进宫,只在养心殿内和陛下问答了一番,期间没去别的地方,也没做别的事情!” “好,很好,秦将军真是聪明人啊!” 眼见秦锋如此上道,王承恩满意的点了点头。 为保皇家清誉,懿安皇后不慎落水、并被秦锋救起来的事情,是绝对不能说出去,那些侍卫、太监、宫女也会被下达封口令。 不过嘛,秦锋毕竟救人有功,封赏还是要有的,但不能以救人的名义,而是以入京勤王,征战有功的名义特赐虎骨扳指一枚、乌金锁子甲一副、上品御马一匹,以示嘉奖……另外吗,下次面圣之时,准许秦锋自东华门入宫! 东华门,乃是王公贵族、内阁辅臣、六部尚书……等高级官员进出皇宫的通道。 现在让秦锋进出东华门,可谓是极大的荣宠了。 更重要的是,这意味着最近一段时间,皇帝还会再次召见秦锋,而对于官员们来说,能和皇帝多见见面,那就离提拔重用、加官晋爵不远了。 …… 黄昏时分,秦锋从皇宫里出来了,还带着三件赏赐之物 虎骨扳指一枚,其色微黄,光滑如玉,戴着很是舒服,而且弯弓射箭之时,可以保护手指不受伤,对武将来说非常实用。 另外吗,虎骨扳指戴在手上,会散发出一种特殊的气味,豺狼之类的野兽闻到之后,顿时夹着尾巴逃之夭夭,根本不敢靠近。 乌金锁子甲一副,出自大工匠之手,重十二斤六两,是由一千八百多枚乌金小环组成的,环环相扣、坚固无比,近身肉搏之时,可以扛住一般刀剑的用力劈砍,八十步开外,可以抵御四石硬弓的射击,这般护身保命的宝贝,秦锋自然喜欢了。 另外吗,乌金锁子甲属于内甲,与那套金漆文山甲并不冲突,可以同时穿在身上,大大加强了防护能力! 纯白御马一匹高大健壮、皮毛光洁、目光敏锐,一看就是宝马良驹,与赤炭火龙驹相比嘛,前者更加漂亮,适合日常骑乘,后者更加霸气,适合冲锋陷阵! 带回去,送给晋玉娘,相信她一定会喜欢的。 ……… 再说秦锋,出宫之后,汇合了熊大、熊二等人,正要一起返回大营中,不想一名老太监从东华门内追了出来“秦将军且慢走!” “公公是?” “杂家吴庆,现任慈宁宫总管太监之职!” “原来是吴公公,失敬、失敬了!” 慈宁宫,是懿安皇后—张嫣的住所。 换而言之,这位吴公公是张嫣派来的,来做什么,不会是找自己算账吧? “秦将军,这是懿安皇后赐给你的东西,还望妥善珍藏!” 说话间,吴公公取出一个小锦盒,打开之后,里面是一枚小巧的玉如意,四寸长短、其色赤红,上刻花卉、细致漂亮。 原来不是来算账的,而是来答谢的。 “懿安皇后还说了,救命之恩,没齿难忘,日后秦将军若是有了为难之事,可托人将玉如意送到慈宁宫来,只要是力所能及的,懿安皇后绝不推辞!” “懿安皇后厚爱,臣感激不尽!” 一枚玉如意,相当于一个承诺,这个答谢份量可不轻,秦锋连忙对着慈宁宫方向行了一礼,而后双手接过锦盒,慎重的收入了怀中。 火龙驹背上有兜囊,里面装着一些金银珠宝,是平时花销之用,本想取一些送给这位吴公公做答谢,可是转念一想,又放弃了。 为何呢? 常言道有其主必有其仆! 从行为上看,懿安皇后—张嫣是一个知恩图报、通情达理之人,作为其宫中总管,这位吴公公的人品应该也不差。 对这样的人,送金银珠宝只会落了下承,以诚相待,才是上策。 因此上,秦锋没有送金银珠宝,而是用尊敬的态度,和这位吴公公交谈了一会儿,后者果然十分高兴。 最后二人拱手告别,一个回慈宁宫复命,一个返回天威军大营。 ……… 崇祯四年二月初六,秦锋再次奉命入宫面圣。 二月初八,第三次入宫面圣。 二月初十,第四次入宫面圣。 每次入宫,崇祯帝都会询问一些事情,其中包括军事、政治、商业、农业、民生……五花八门,无所不及。 秦锋则是用心回答,每次都能让崇祯帝非常满意。 而在交谈过程中,秦锋通过旁敲侧击、察言观色的方法,证明了自己之前的猜测崇祯帝对东林党已经极为不满,并准备罢黜一部分东林党官员,其中就包括几名内阁辅臣,从而平衡朝堂政局。 证明猜测无误之后,秦锋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决定利用这次机会,做一些对自己有利的事情,更准确的说是在朝堂上找一座靠山! 古语有云人有靠山,处事泰然! 榆林镇总兵—姜让,多年以来贪污军饷、杀良冒功,欺男霸女、无恶不作,却一直能平安无事,凭的是什么,凭的就是朝堂上有靠山! 而且靠山的能量极大,就连三边总督—杨鹤那样的封疆大吏都无法撼动,否则的话,早就将姜让绳之以法了。 还有八大晋商,同样是仗着朝堂上有靠山,才敢肆无忌惮的走私物资、通敌卖国。 …… 同样的,秦锋想要飞黄腾达,想要掌握更多的兵权,也需要在朝堂上寻找一座靠山,帮自己遮风挡雨、护佑平安! 可是朝堂上官员众多,自己找谁当靠山合适呢? 挑选一下吧! 当初秦锋第一次截杀八大晋商的走私商队之时,得到了三件宝物一是逆鳞宝刀、二是单筒望远镜、三是几百本册子。 那几百本册子分为上下两部,上部中记载着大明朝两京一十三省的山川地理、交通道路、人口数量、物产多少,还有一张张详细的省、府、州、县地图。 下部中记载着大明朝二十五位藩王、六大世袭国公、四十四位侯爵……以及四百多名高层官员的简历,出身来历、性格爱好、家庭情况、隐私之事……全都写的清清楚楚。 据范人雄交代,那是八大晋商利用经商的机会,花费了十多年时间,一点点收集来的,精准度非常之高。 于是乎,秦锋将下半部册子找了出来,对上面的数百位官员反复挑选、认真比对,最终选定了一个合适之人——温体仁!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零六章 拜访温体仁! 温体仁,字长卿,号园峤,浙江省—乌程县人氏,幼聪颖、善读书,文采盎然,十六岁中秀才,二十二岁中举人,二十五岁中进士,位列二甲第六名,选为庶吉士,后被授予翰林编修之职。 万历四十年,温体仁升任南京国子监司业。 万历四十三年,升任左庶子,管理诰敕。 …… 天启三年,升任礼部右侍郎。 崇祯元年,升任礼部尚书。 大明朝的行政结构中,设有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其中礼部名为六部之首,实则没什么实权,只是负责宫廷礼仪、祭祀、宴会、教学……之类的琐事而已。 礼部尚书,也是六部尚书中最没存在感的一个,属于典型的坐冷板凳! 按理来说,在朝堂中找靠山,应该找个位高权重的,那样才能‘遮风挡雨’,秦锋为何选了个没实权的礼部尚书呢? 原因有二一是温体仁不是东林党人。 东林党执政数年,国势非但没有丝毫起色,反而是江河日下、越来越糟糕了,崇祯帝对此极为不满,准备提拔一些非东林党官员进入内阁,平衡权力。 按照规矩,入阁这种事不是那个官员都行的,必须是庶吉士出身,并担任六部尚书、侍郎这类三品以上官职者,才有资格进入内阁。 而现在的朝廷上,六部尚书、侍郎基本都是东林党人,只有礼部尚书—温体是个例外。 换而言之,崇祯帝提拔新人入阁,温体仁便是最佳人选了,而后者对此并不知情。 这时候,如果秦锋去拜访一下这位坐了多年冷板凳的温大人,相信温大人一定会非常高兴,进而结下深厚‘友谊!’ ……… 秦锋选择温体仁的第二个原因,便是此人是个小人。 没错,这位掌管礼部、天天满口仁义道德的温大人,其实是一个贪财好色、阴险狡诈的卑鄙小人,只不过隐藏的比较好罢了。 先贤有云亲君子、远小人,明得失、正己身,此理之必然也! 这话说的没错,可也要就事论事。 内阁是什么地方? 那是政治斗争最厉害的地方,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使绊子、放冷箭的事情天天不断,比之虎狼窝还要凶险几分! 这样的地方,正人君子根本没有生存空间,而且会被吃的连渣都不剩,只有卑鄙小人,才能在内阁中如鱼得水,进而掌握权力! 因此上,温体仁这样的卑鄙小人,便是最好的选择了。 当然了,与小人相处,可以甜言蜜语、称兄道弟,可以互相合作、共谋大事,却永远不能肝胆相照、生死相托,这一点,秦锋非常明白。 ……… 崇祯四年—二月十五,按照惯例,今天是官员们休假的日子。 上午时分,秦锋安排好营中事务之后,换了一身常服,带着熊大、熊二进了京城,而后东转西走,很快来到了安定门内大街,这里有一座前后三重的大院落,正是礼部尚书—温体仁的私人府邸。 大门敞开着,有两名青衣家丁把守,见到有人过来了,连忙迎了上来“这位公子,有何贵干?” “榆林镇—副游击将军秦锋,特来拜访温大人,还请通传一声!” “秦锋……您是那位大败女真鞑子的秦将军?” “正是!” 说话间,秦锋掏出了一份拜贴,里面有自己的姓名、年龄、官职……等详细信息,交给了其中一名家丁。 家丁是识字的,看过之后,说声稍候,而后撒腿如飞进去禀报了。 片刻之后,从庭院内快步走出一名锦袍男子,五旬有余、身材修长,面如冠玉、五官端正,还留着三缕长髯……如此相貌,绝对配的上‘老帅哥’三个字。 “哈哈,秦将军大驾光临寒舍,老夫倍感荣幸,未曾远迎,当面恕罪!” “下官今日冒昧来访,温大人屈尊降贵、亲自出门迎接,下官惶恐至极!” “哈哈,秦将军多次大败女真鞑子,着实是英雄了得,令人敬佩,今日光临寒舍,老夫出门迎接,应当应分……里面请!” “请!” 按理来说,温体仁是正二品的礼部尚书,秦锋是从四品的副游击将军,在重文轻武的大明朝,二人的身份地位相差悬殊,后者拜访前者,前者根本不必出门迎接,能坐在大堂中接见一下就算给面子了。 不过嘛,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秦锋虽然官职不高,却是屡立战功、名动京师,就连皇帝都一连召见了四次,身份地位无形中上涨了一大截。 温体仁虽是正二品大员,可一直在礼部坐冷板凳,手中没什么实权,架子自然就小了,因此才出门迎接的。 接下来,二人一起进了大门,来到前院大堂中,分宾主落座之后,有侍女献上了两杯香茶。 喝了几口茶,又闲扯了几句之后,秦锋从熊大、熊二那里拿过三个盒子,放在了面前的茶桌上,打开之后,里面分别是一幅画卷、一只粉青釉花瓶,还有一对白玉蝉。 三样东西皆非凡品,画卷是中唐时期山水大师—李思训的传世佳作之一《明皇幸蜀图》,此画长四尺八寸、宽二尺二寸,上面山川、动物、车辇、草木、禽鸟……无一不具,而且峰岭重复、径路隐显,渺然有数百里之势,堪称天下绝笔! 粉青釉花瓶是北宋官窑出产的,造型优美、端庄古朴,釉色温润如玉,乃是难得一见的上上品。 还有那对白玉蝉,双睛凸暴而有神,尾上翘而欲鸣,双翼纹理清晰,神态惟妙惟肖,是典型的汉八刀手法! 这三件东西,是当初秦锋前往华池县、营救楚家父女之时,顺手牵羊弄来的,每一件都是千金难买的稀世珍品,之后就一直收在行囊中,今天正好拿来做进见之礼! 温体仁是个识货的,目光扫过之后,便知道这三件东西不是凡品,于是开口问道“秦将军,您这是何意?” “久闻温大人博学多才,对古玩字画颇有研究,下官近日得了几件东西,却拿不准是真是假,故而拿了过来,还请温大人帮忙品鉴一二。” 品鉴,本是欣赏鉴定的意思。 但是在官场上,这两个字另有一层含义赠送,或者说,行贿。 大明朝吏治腐败,求人办事须行贿,还不能直接送金银珠宝,那样显得太庸俗了,名声不好,而且容易被人抓住把柄,落个收授贿赂之罪。 最好的办法,就是将金银珠宝换成古玩字画,而后以品鉴、交流为名送到对方家中,说是借给对方把玩一段时间,实则就是赠送,不会再收回去的。 如此既附庸了风雅,又达成了目的,有一天东窗事发了,朝廷派人追查起来,也有个好的托词这些古玩字画是某某某借给我赏玩的,不是收授贿赂,可以脱罪! 温体仁久居官场,自然明白其中玄妙了,三件价值千金的古玩字画,更是喜欢的要命,却没有立刻答应‘品鉴’一下,为何呢? 因为二人素无来往,而且一个在礼部为官,一个在西北戍边,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的关系。 这种情况下,秦锋突然前来拜访,并送上三件价值千金的重礼,这究竟是什么意思,是想求自己办事,还是另有目的? 事情没弄清之前,温体仁自然不敢轻易‘品鉴’了。 “哈哈,秦将军谬赞了,老夫平日里埋首经案,对经史子集、百家文章还算略知一二,至于古玩字画吗,则是知之甚少,又岂敢胡乱品鉴呢,秦将军还是另请高明吧!” “温大人谦虚了,朝廷上下谁不知道,温大人博学多才,精通百家,品鉴几样东西,简直轻而易举……另外吗,今日下官冒昧前来,还有一件事想求温大人!” “哦,何事?” “听闻温大人书法精湛,下官斗胆,想求上一副墨宝,悬挂中堂,以耀门楣!” 求墨宝,就是求人写一副字的意思。 可在大明朝的官场上,品鉴、求墨宝联系在一起,就别有一层含义了。 品鉴是送礼,求墨宝则是拜码头、找靠山! 秦锋的潜台词就是温大人啊,您不用胡思乱想了,今天我来给你送礼物,就是想拜一下您这座码头,给自己找个靠山,以后有事照顾一下! 温体仁久居官场,自然听得懂这些潜台词了,心中却暗暗嘀咕了起来。 按理来说,秦锋属于边军将领,就是找靠山,也该找吏部、兵部的官员,或者是五军都督府的官员才对,怎么找到自己这个礼部尚书门上来了? 找错门了? 看秦锋的言谈举止,是个相当精明之人,绝不会犯那种低级错误的,那就只有一种可能了。 最近一段时间,秦锋连续四次进宫面圣,莫非面圣之时,探听到一些消息,皇帝有意重用自己了,而后跑到自己这里烧冷灶? 那样的话,可真是再好不过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零七章 皇太极杀了个回马枪! 温体仁不仅贪财好色,权利欲同样旺盛,一直期盼着能身居显官、权倾朝野,做一个活太师—张居正似的人物! 问题是,如今朝中的重要官职,基本上都被东林党人把持了,非东林党人根本抢不过,只能坐冷板凳。 既然如此,温体仁为何不加入东林党,进而谋取权柄呢? 不是不想,而是不能! 一则,东林党人都是有根底的,只有在东林书院中学习过,又或者是顾宪成、高攀龙、钱一本……等东林八君子的门人弟子,才算是正统的东林党人,其余的人不能随意加入。 二则,温体仁和东林党人的行事作风有区别,前者是真小人,后者是伪君子,看起来差不多,实则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真小人只重利益,不要面子,伪君子是既重利益,又要面子,还常常自诩清高、特别看不起真小人。 因此上,温体仁曾多次想拜入东林党巨头门下,全都遭到了拒绝,还被冷嘲热讽了一番,这个仇,温体仁一直牢记在心,图谋报复,只是没有机会罢了。 现在不同了,皇帝似乎有意提拔重用自己,那样的话,自己不仅能离开冷板凳、掌握大权,还能报复那些东林党的伪君子,简直再好不过了。 不过嘛,兹事体大,不能鲁莽行事,还需小心谨慎才是。 想到这里,温体仁向旁边的小丫鬟吩咐道“春桃,告诉厨房一声,准备一桌上等酒席,我要和秦将军小酌几杯!” “诺!” …… “温大人,太客气了!” “哈哈,秦将军光临寒舍,蓬荜生辉,老夫自当略尽地主之谊,粗茶淡饭,不成敬意!” …… 尚书府内养着不少厨子,做饭速度极快,只是片刻功夫,就将美味菜肴端上来了,是一桌地道的鲁菜桂花炖鸭、小酥肉、清炖牛肉、清汤燕窝……样样色香味俱全,喝的则是京师名酒—通州老窖。 面对美酒美食,秦锋没有客气,甩开腮帮子、颠起后槽牙,大口吃喝了起来……而在吃喝之间,温体仁趁着闲聊之机,旁敲侧击的问起了秦锋进宫面圣之事,以及谈话内容。 秦锋知道这位温大人的目的,于是将崇祯皇帝对东林党人不满,有意提拔非东林党官员入阁之事,透露了一些出来。 温体仁听完之后,顿时双眼放光,连着干了三杯美酒,而后命仆人们准备笔墨纸砚。 第二百一十三章 分兵设伏! 黍谷山—位于大明京师东北方向一百二十里处,是燕山山脉的主峰之一,因地理环境特殊,盛产黍谷,故而得名。 深夜—二更时分。 黍谷山脚下,一支庞大的队伍正在快速前进着,其中走在前面的是身穿黑色棉甲的数千名天威军,跟在后面的则是两万名白杆兵! 白杆兵,之所以如此称呼,是因为这支队伍中的士兵们,大都使用一种特制的白色长枪。 这种长枪,以一丈二尺长的白蜡木为杆,上装二尺精钢枪尖,戳可刺、弯钩可砍可拉,铁环则可以锤击敌人,十分厉害! 天威军、白杆兵两支队伍,为何来到了黍谷山,还要深夜行军呢? 原来两支队伍奉了孙承宗的命令,前往永平城北部的山区中设伏,当二贝勒阿敏的人马由此出关之时,对其进行伏击! 问题是,阿敏久经沙场,军事经验丰富,肯定派出了大量游骑兵,探查永平城周围的情况。 如果天威军、白杆兵大张旗鼓的开过去,肯定会暴露行踪的,到时候别说伏击敌人了,不被敌人伏击就是万幸了。 因此上,两支队伍没有直接前往永平城北部,而是选择了绕路而行。 自京师出发,向北经过昌平、顺义、密云、黍谷山……从古北口出关,再折而向东,走雾灵山、分水岭、小孤山……最后抵达目的地。 为了更好的隐藏行踪,两支队伍选择了白天休息、夜晚行军,不入城镇、住宿荒野,其中辛苦、一言难尽! …… 佛晓时分,两支队伍已经走到了黍谷山北部,而后停止前进,全部钻进了山林中搭帐篷、休息、用饭。 按理来说,为了增强隐蔽性,军队在野外宿营之时,是不能烧火造饭的,以免炊烟暴露了行踪。 天威军的士兵们却不怕这个,因为会挖无烟灶! 第一步选择土质疏松的位置,挖一个长、宽、深皆是四尺左右的正方形土坑。 第二步在旁边挖一个直径两尺左右的圆形小坑,从底部将两个坑贯穿,再将挖出来的泥土堆在第一个坑的周围,用力拍实、增强其避光性。 第三步在第二个土坑周围挖出三条一丈长、半尺宽、一尺深的烟道,里面注入一些清水,上面覆盖树枝、树叶等物,再盖上一层泥土。 第四步,将行军锅放在第二个土坑上,周围用泥土封死,不留缝隙,而后就可以生火做饭了。 这样的行军灶,不仅容易挖掘,而且使用起来无光无烟,就不必担心暴露行踪了。 天威军的士兵们挖好了无烟灶之后,又分出一部分人手来,手把手的教白杆兵们挖无烟灶……很快的,热气腾腾的饭菜就做好了,一锅锅热水也烧开了。 初春时节,寒意未消,士兵们赶了一夜的路,早已疲惫不堪了,这时候能吃上热饭、喝上热水,绝对是莫大的享受,也能更好的保持体力、战斗力! 士兵们在用饭、休息,秦锋、秦良玉两位将领则在四处巡视,看到士兵们挖掘的无烟灶之后,后者不禁大为感慨 “秦小将军,这种灶台挖掘简单、无火无烟,真可谓巧妙无比,却不知是那位高人发明的?” “高人不敢当,这是晚辈胡乱琢磨出来的,雕虫小技而已,登不得大雅之堂!” “哈哈,秦小将军谦虚了,正所谓以小见大,有如此巧妙构思,可见小将军乃是足智多谋之人,难怪能够多次打败女真鞑子、名动京师,真是让人佩服!” “前辈征战沙场数十载,为国家屡立功勋,虽为女子之身,却胜须眉男儿,才是真的让人佩服之至!” ……… 巡视一番之后,二人简单的吃了些饭菜,就拿出一张京畿地图来,共同研究设伏之事。 凭心而论,设伏之事不太容易。 因为永平城北部山区中,共有四个隘口可以通往关外,自西向东依次是青山口、河流口、桃林口、界岭口。 也就是说,二贝勒阿敏带领人马出关的话,共有四条路线可以选择,这种情况下,又如何对其进行伏击呢? “秦小将军,我军只有两万多人马,能在两座关口设伏就不容易了,若是同时在四座关口设伏,兵力就过于分散了,只怕根本截不住阿敏的人马!” “前辈所言极是,我方兵力不多,的确不宜分兵设伏,而是该将兵力集中起来,给阿敏设下一个大大的埋伏圈,待其经过、予以痛击!” “集中兵力设伏,确比分兵设伏好的多,可是出关的道路共有四条,咱们如何确定阿敏会走那一条呢?” “呵呵,前辈勿忧,这事不难解决,只要略施小计,咱们让阿敏走那条路,他就得乖乖的走那条路!” “哦,不知秦小将军有何妙计,可以让阿敏按咱们的意图行事?” “很简单,可以派出两支游骑兵,分别前往西侧的青山口、河流口,而后选择高处,点燃烟火,阿敏得知之后,自然不会走这两条道路了。” 用烟火迷惑敌人,这种办法并不罕见。 比如《三国演义》中就有这样一段故事赤壁兵败之后,曹操带领残余人马逃往江陵,当时有大、小两条道路可供选择。 诸葛亮早就料到了这些,于是命关羽带领人马在小道上埋伏着,同时点燃数堆烟火…… 曹操见到之后,认为虚则实之、实则虚之,小道上有烟火,实则没有埋伏,于是带领残兵们走了小道,结果正中关羽埋伏,差点全军覆没,最后哀告求情,这才脱身而去。 不同的是,曹操见到小道上有烟火,偏偏带领残兵们走了小道。 秦锋却说在青山口、河流口点燃烟火,阿敏就不会走这两条路了,这不是与《三国演义》里的情况相矛盾吗……对此秦良玉很是疑惑。 看出了这位女将军的疑惑,秦锋立刻解释道“女真高层们喜读《三国演义》,甚至拿来当兵书用,而阿敏这个人是出了名的残暴、多疑,又喜欢自作聪明。 看到青山口、河流口有烟火升起,阿敏肯宁想到《三国演义》里面曹孟德败走华容道的故事,而后自作聪明的放弃这两条道路,如此正中下怀!” …… “既然如此,就按秦小将军的计策来!” 听了秦锋的计策,秦良玉沉吟片刻,点了点头。 一则,几天相处下来,秦锋表现出来的谋略,的确让人信服,相信这次也不会出错的。 二则,大军开拔之前,孙承宗特意向秦良玉交代过,让她在排兵布阵的事情上,多听听秦锋的意见,不会吃亏的。 孙承宗乃是两朝帝师,看人的眼光不会出错的。 考虑以上两点,秦良玉才同意了‘烟火拒敌’的计划! 四条道路,除去两条,还剩两条桃林口、界岭口。 桃林口这条路近一些,而且一马平川,比较好走。 界岭口这条路略远一些,中间还要过两条河,比较难行。 二选一的情况下,阿敏会走那一条路呢? “以晚辈之见,阿敏九成九会走界岭口!” “为何?” “很简单,此人喜欢自作聪明,而越是这种人,越会做出舍近求远、舍易求难的蠢事来。” “话虽如此,还是稳妥一些比较好,不如由本将军带领白杆兵在界岭口设伏,秦小将军带领天威军在桃林口设伏,咱们双管齐下、互相支援,如何?” “前辈言之有理,这样安排最是妥当了!” 对秦良玉的提议,秦锋没有反驳,而是同意了。 要知道,战争这种东西,充满了偶然性和不确定性,一场风、一场雨、一时脑袋抽筋……都可能改变战争的走向。 虽然自己有九成九的把握,阿敏会带领人马走界岭口,可毕竟还有一分意外,而在战场上,一分意外就可能导致满盘皆输。 因此上,分兵两路,同时设伏,并由兵力较多的白杆兵们在界岭口设伏,的确更稳妥一些! 谋划已定,休息一天之后,两支人马继续行军,并在五天之后,各自到达了指定位置,接下来,就是耐心等待猎物上门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一十四章 自作聪明的二贝勒! 崇祯四年三月十二日,两朝帝师—孙承宗指挥着三路大军,同时向滦州、迁安、遵化三城发起了进攻。 三城内只有少量的汉人兵、蒙古兵驻扎,防守能力自然是不强了,结果不到两天时间,全被明军攻克了。 三月十四日,得知三城已经失守,阿敏决定放弃永平城,带领人马出关回家! …… “快走,快走,你们这些胆小如鼠的南蛮子,再磨磨蹭蹭的不往前走,老子就将你们的脑袋全砍下来!” “呜呜……呜呜!” “不准哭泣,再有哭泣者—杀!” 永平城北的大道上,一支庞大的队伍正在缓缓行进着,其中有镶蓝旗女真兵,有科尔沁、喀尔喀两部蒙古兵,还有很多被绳索捆绑、哭哭啼啼的大明百姓,以及数百辆大车,上面全都装满了东西。 原来弃城之前,阿敏命令士兵们大肆抢劫,将永平城内的金银珠宝、粮食布匹、精致瓷器……全部抢劫一空,还强抓了三万多名青年男女,准备带回辽东做奴隶。 如今的后金汗国,大约有三百万人口,其中女真人不足五十万,归附的蒙古人同样不足五十万,余者都是通过战争掠夺来的汉人奴隶。 汉人奴隶们耕种、放牧、织布、酿酒、冶炼……不断创造着财富,已经成为了汗国内最重要的劳动力,数量自然是越多越好了。 因此上,每攻克一座城池,女真兵们都要大量抓捕明国百姓,而后带回辽东,补充劳动力! 因为携带着大量百姓和抢夺来的财物,故而队伍的行进速度很慢,走了整整一天,才行进了不到五十里路。 黄昏时间,队伍来到了前屯卫。 与此同时,前面出现了两条岔路口其中左侧的路通往青山口、河流口方向。 右侧的路通往桃林口、界岭口方向。 左右两条路,全都通往关外,该选择那一条呢? 前锋人马不敢乱走,立刻将情况通知了阿敏、爱尔礼父子,父子二人商议之后,命令队伍停止前进,原地宿营休息。 而后派出了大量游骑兵,分别探查两条道路上的情况。 ……… 第二天早晨,游骑兵们全都回来了,立刻向阿敏、爱尔礼父子禀告探查来的情况。 “启禀贝勒爷,奴才们探查发现,左侧道路远处有点点烟火升起,右侧道路上则寂静无事!” “哦,有点点烟火升起,莫非前方有明军埋伏?” 在放弃永平城之前,阿敏就多次派出游骑兵,探查永平城北部的几条道路,为弃城逃跑做好准备。 而几次探查下来,并没有发现大股明军的踪迹,几条道路极为通畅。 不过嘛,以前在辽东之时,阿敏与孙承宗打过交道,深知这位老人家的厉害,善于用兵、鬼神难测,很可能提前设下了伏兵,等着伏击自己。 因此上,离开永平城之后,阿敏一直格外小心,生怕中了明军的埋伏。 现如今,前方是两条岔路口,左边有烟火,右边则寂静,自己该选择那一边呢? “传令下去,走右侧道路!” “阿玛且慢!” 沉思片刻,阿敏做出了决定,不想被儿子拦住了。 “阿玛,汉人素来奸诈,善用疑兵之计,如今左侧道路上有烟火升起,很可能是故弄玄虚,实则没有兵马埋伏。 相反的,右侧道路看似平安寂静,实则埋伏了大量兵马,准备半路伏击咱们,您为何还要往右边走呢?” “哈哈,爱尔礼,你看过汉人的《三国演义》没有?” “看过!” “还记得里面诸葛亮智算华容道,关云长义释曹孟德一回吗?” “记得,曹孟德带领人马败退江陵,前面有大小两条道路,小道上升起烟火,大道寂静无事,曹孟德认为虚则实之、实则虚之,命令走小道,结果中了埋伏……阿玛的意思是,明军在学诸葛亮,故意用烟火引咱们过去?” “不错,就是故意用烟火引咱们过去,可惜明军将领没有想到,本贝勒也是精通兵法之人,才不上他们的当呢,传令下去,走右侧大道!” “阿玛真是高见……传令前军走右侧大道!” 父子二人一番交谈之后,带领人马走了右侧的大道。 结果走了一个多时辰之后,前面又出现了两条岔路口左侧道路通往桃林口,距离近一些,道路平坦好走。 右侧道路通往界岭口,距离远一些,道路比较难行,而且要过两条河流。 这次又该如何选择呢? 略加沉思,阿敏选择了右侧通往界岭口的道路。 “阿玛,为何放着近路不走,反而要走远路呢?” “呵呵,如果你是明军将领,你会在那一条路上设伏呢?” “当然是近一点的路上了……原来如此,儿子明白了,阿玛真是高见!” 在父子二人的指挥下,队伍向右侧道路行进,并在中午时分,来到了界岭口。 界岭口是蓟镇长城东段的重要隘口之一,中间是一条蜿蜒崎岖的道路,长约八里,最宽处有十余丈、最窄处不足两丈,只够两辆大车并排行驶的……两侧则是雄山峻岭、茂密树林。 这里本来有长城、有烽火台,还有一座军营,里面驻扎着两千多名明军。 皇太极一次入关之时,派人马袭击了这里,将驻扎的明军全部歼灭了,并将城墙、烽火台全部拆毁,于是关隘变成了通途。 现如今,依旧是满地破砖碎瓦,且不见一个人影,说明明军还没来得及进行修复。 按理来说,大军通过这种险地之前,是要派出大量士兵,对两侧山岭进行仔细搜查的,以防伏兵。 可负责殿后的队伍禀报,三路明军已经在永平城汇合,并以极快的速度追杀过来了。 界岭口两侧的山峰高耸、林木众多,如果一点一点搜索的话,起码要用大半天时间,那个时候,三路明军早就追上来了。 怎么办? 权衡利弊之后,阿敏认为自己之前的选择没有错,这里不可能有埋伏的,因此只派出了两小队士兵,简单的搜索了几个小山头,见没有什么问题,就下达了过关的命令。 话又说回来了,阿敏毕竟久经沙场,军事经验极为丰富,没有带领人马一窝蜂的闯关,而是分成前、中、后三队,来了个一字长蛇阵! 将行军队列拉长,这样做有两个好处一是避免了道路拥堵,可以加快通关速度。 二是前后呼应,更加安全,其势如常山之蛇,击其首则尾至,击其尾则首至,击其中则首尾俱至,就是这个意思了。 …… “启禀贝勒爷,前军顺利过关!” “好,传令中军,随本贝勒过关,后军跟上!” “喳!” 得知前锋人马顺利通过了,阿敏最后一点担心也放下了,而后亲领中军过关。 那知走到道路中段之时,两侧山峰上突然响起了嘹亮的号角声,接着从山坳里、草丛中、大树上……跃出很多手持白色长枪的士兵,如下山猛虎一般冲了下来。 “呜呜……杀呀!” “不好,中埋伏了,爱尔礼,带领人马挡住他们,其余人马速速通行!” “喳,勇士们,跟我来,挡住明军!” “该死的,这里怎么会有埋伏呢……奸诈小人,害我不浅,等我回去的,早晚跟你算总账!” 眼见中了埋伏,阿敏是又气又恼,并破口大骂起来。 气恼的是,在选择撤退道路之时,自己明明做出了正确选择,怎么还是中了明军的埋伏,这是明军太狡猾了,还是自己自作聪明了? 骂的则不是明军,而是自己的堂弟—皇太极! 为何要骂皇太极呢? 原来女真大军撤走之时,阿敏根本不愿留守四城,因为阿敏知道,仅凭两万多人马,在没有外援的情况下,是不可能守住位于大明境内的滦州、迁安、遵化、永平四城的。 强行坚守,只有死路一条! 可皇太极联合了其他贝勒,不断进行施压,阿敏独木难支,只能违心的答应了负责留守四城。 如果皇太极不逼迫,自己就不会留下了。 如果没有留下,就不会选错道路。 如果没选错道路,就不会中明军的埋伏。 因此一切事情的根源,还是在皇太极身上,自然要骂他了! 可事已至此,骂人无用,还是想办法突围吧!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一十五章 阿敏准备造反了! “无所畏惧的女真勇士们,冲出去、冲出去重重有赏!” “贝勒爷,冲不出去啊!” “废物,继续冲,一定要冲出去!” …… 虽然中了埋伏,阿敏却不太慌张,因为女真人是渔猎民族,最擅长山地战了,地形越复杂越好,近身搏杀,可以以一当十! 当年的萨尔浒之战,女真军一方就是利用了萨尔浒一带的复杂地形,将四路明军个个击破的。 可今天的战场情况,似乎有点不一样。 设伏的这些明军士兵,不知是从那里来的,个头不高、皮肤微黑,在山地上来回跳跃,身体比猴子还要灵活,而且手持长枪,猛冲猛杀、凶悍异常! 以女真兵们强悍,对上这些明军士兵,竟然占不到什么便宜,着实让人吃惊! “阿玛、阿玛,前面堵的太厉害了,勇士们冲不过去啊!” 混战之中,浑身是血的爱尔礼找到了阿敏,讲述着迟迟无法突围的原因。 原来女真兵们虽然占不到便宜,可也并不吃亏,之所以迟迟冲不出去,关键是携带的车辆、百姓们太多了。 界岭口中间的道路比较狭窄,车辆通行本就困难,混战中又推翻了十几辆,结果造成了严重的拥堵,女真兵们一边厮杀,一边还要护送车辆,自然冲不出去了。 事到如今,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是继续这样厮杀,一点一点往前挪,至于什么时候能冲出去,那就不得而知了。 二是放弃所有车辆和百姓,全军轻装上阵,那样冲出去就容易多了。 怎么选? 阿敏不仅残暴,还是一个贪婪之人,让他放弃几百车财物和数万奴隶,简直比用小刀子割心头肉还难受十倍,可不放弃的话,又冲不出去。 正当左右为难之际,一名牛录章京从后面跑了过来,脸上带着明显的慌乱之色“启禀贝勒爷,大事不好了。” “出什么事了?” “三路明军正在强渡阳水河,估计再有一个时辰,前锋人马就追到这里来了!” “啊!” 一旦三路明军合围过来,女真军就会陷入被前后夹击的不利境地,那时候,只有一个结果——全军覆没! 财物再多再好,终究没有性命重要,阿敏咬了咬牙,终于下达了轻装突围的命令 “贝勒爷有令,放弃车辆、放弃抓来的明国百姓,全军向前突围,冲啊!” “冲啊!” 放弃车辆和百姓之后,女真兵们轻装上阵,拼杀的更加凶猛了,结果只用了一顿饭的时间,就强行打开了一个豁口,随即冲了出去。 另一边,眼见女真军冲出去了,女将军—秦良玉并没有穷追不舍,而是命令手下士兵们打扫战场,救助在混战中受伤的百姓,以及掩埋战死者的尸体,以防疫情。 不过秦良玉有些奇怪,自己之前和秦锋约定好了,各守一道、互相支持! 自己这边和女真人打了半天,为何迟迟不见天威军前来支援,秦锋去那了呢? ………… 再说阿敏、爱尔礼父子,带着人马一路向北狂奔出去八十多里,见后面没有追兵,这才停下来喘口气! 等将气喘匀了,天色也黑下来了,无法继续行军,只能原地扎营、埋锅造饭……结果发现做不了饭。 原来突围的时候,为了轻装上阵,不仅将抢来的财物、百姓都丢弃了,连粮草辎重、锅碗瓢盆也基本丢干净了。 又是厮杀、又是跑路,女真兵们早已精疲力竭、饥肠辘辘了,必须得吃点东西。 没办法,杀马吧! 挑选出一批伤马,杀掉之后分解了,因为没有铁锅,只能用木棍穿起来,放在篝火上烤着吃。 其余马匹也卸下鞍辔,让其啃食青草、补充体力,如此明天才能继续骑乘! 很多女真兵也卸了沉重的盔甲,围坐在篝火旁边,眼巴巴的等着吃烤肉。 另一边,二贝勒阿敏也卸掉了盔甲,而后坐在一颗大树下,不断唉声叹气。 为打了败仗发愁吗? 非也! 虽然吃了个败仗,可兵马损失并不算多,镶蓝旗的元气犹在,真正让阿敏发愁的,是回去之后的事情。 自己奉命坚守四城,和主力大军前后夹击,一举占领辽西走廊。 可才几天功夫,自己就将四城丢弃了,还吃了个败仗,将抢劫来的财物、人口丢了个干净,回到沈阳城之后,皇太极会如何处置自己? 削减全部人马? 削掉大贝勒封号? 削掉旗主之位? …… 以皇太极的心机和手段,完全做的出这些事来,而且能做的滴水不漏。 而自己呢,失去了兵马、封号、旗主位置,以后就只能坐冷板凳,仰人鼻息了,那样的苦日子,还不如一刀杀了自己痛快! 有道是母子连心,父子天性! 见到父亲愁眉不展,爱尔礼立刻凑了过来,关心的问道“阿玛,是不是担心回去之后,大汗会狠狠责罚咱们?” “不错,这一次怕是在劫难逃了,皇太极是不会放过咱们父子二人的!” “阿玛,实在不行,咱们拉着人马离开汗国,去别的地方自立门户算了,省的整天受气!” “自立门户?” 听了儿子的提议,阿敏不禁怦然心动。 要知道,自己的父亲—舒尔哈齐活着的时候,因不满兄长努尔哈赤的强势,准备带领本部人马离开赫图阿拉,移居到铁岭附近的黑扯木一带,自立门户、自行称汗,不想行事不秘,泄露了消息。 得知弟弟要自立门户,努尔哈赤勃然大怒,于是以宴请为名,将弟弟骗到了自己的王宫中,暗伏甲士、将其拿下,而后囚禁至死! 天聪元年,也就是大明天启七年,自己率兵攻打朝鲜,大获全胜,也生出了割据朝鲜、自立门户之心,奈何随军的贝勒们皆不支持,只好作罢! 这一次,自己能不能自立门户呢? 反复权衡之后,阿敏无奈的摇了摇头! 镶蓝旗的兵马虽在自己手中,可将士们的亲属都在沈阳附近居住生活,有了这份牵扯,将士们怕是不会跟着自己去自立门户的。 再说了,就算自立门户了,皇太极肯定出兵讨伐,自己是打不赢的,最后还会人头落地! 不能自立门户,回去又是死路一条,那就只剩下一个自救的办法了先下手为强,干掉皇太极! 回到沈阳城之后,先假装向皇太极请罪,而后趁其不备,带兵杀入王宫中,将皇太极、豪格父子,及其心腹将领全部斩尽,一个不留! 事成之后,自己再和大贝勒—代善、三贝勒—莽古尔泰三分女真汗国,相信这两个人是不会反对的。 嗯,就这么干了! 不过要干成这件事,得和三个弟弟通个气,让他们早做准备才行。 原来阿敏这一辈共有兄弟六人,其中老大阿尔通阿、老三扎萨克图,因为自立门户一事,全被努尔哈赤处决了。 阿敏排行老二,并未随军出征,都留在了沈阳城内,而且手中都掌握着一些兵马! 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阿敏要发动兵变,自然要和三个弟弟提前支会一声了,里应外合,才能成功。 想到这里,阿敏附在儿子耳边,嘀咕了好一阵子,后者脸色数变,最后咬着牙点了点头。 “记住了,一定要小心谨慎,不能露出半点风声,当年你玛法就是行事不秘、泄露消息,才导致自立门户失败,自己被囚禁至死的,咱们父子可不能重蹈覆辙!” “阿玛放心,儿子知道!” “好,事不宜迟,即刻出发,事成之后,阿玛当了大汗,你就是汗位继承人!” “喳!” 得知能成为汗位继承人,爱尔礼就跟打了鸡血一般,顿时就精神起来了,而后挑选了十名心腹亲兵、三十匹快马,又拿了几大块半生不熟的马肉,趁着夜色启程出发了。 ……… 又过了一会儿,马肉完全烤熟了,阿敏拔出刀子割下来一大块,正要吃呢,周围突然响起了喊杀声,并有一支兵马冲杀过来。 “生擒阿敏!” “生擒阿敏!” …… “贝勒爷,不好了,是天威军杀过来了!” “天威军,快跑、快跑啊!” 一路败逃下来,阿敏早已成了惊弓之鸟,如今得知战力强悍的天威军来了,顿时吓的魂不附体,连盔甲都没来得及穿,爬上一匹无鞍马,趁着夜色逃之夭夭了…… 其余女真兵有样学样,随便拽过一匹马来,翻身上去,逃之夭夭! 天威军怎么突然杀出来了呢? 原来秦锋早就收到女真军从界岭口突围的消息了,却没有带兵支援,因为天威军不擅长山地战,去了也帮不上什么忙。 可也不能什么都不做。 于是派出游骑,紧盯着女真军的逃跑方向,并带领人马悄悄尾随了过来……再趁着女真兵们吃饭休息、防备松懈之时,突然杀了出来。 这一仗,杀伤女真兵不算多,但是缴获了大量的马匹、盔甲、兵器,算是收获颇丰了。 接下来,收队、报捷!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一十六章 六大功勋,官升一级! 中午时分,紫禁城—武英殿内。 “哈哈……哈哈!” 崇祯帝—朱由检坐在御座之上,正在观看一份刚刚送来的奏折,并不断发出爽朗的笑声。 奏折是孙承宗呈送来的,上面言明经过一番激战,明军已经收复了永平、滦州、迁安、遵化四城,重新打通了京师和辽西之间的联系;二贝勒阿敏带领人马逃窜,在界岭口中了明军埋伏,杀伤极多、缴获无数,并救回了被其掠走的三万多名百姓! 自从女真大军入关以来,攻城掠地、气焰嚣张,连大明京师都深受威胁,王公贵族、军民人等一日三惊,都快吓出毛病了。 现如今,终于将这些女真鞑子赶走了,京师转危为安,朱由检自然开心了。 与奏折一同送来的,还有一份请求封赏的人名单,上面罗列着与女真人交战中,立下功勋的三十六位明军将领的名字,排在第一位的正是秦锋。 秦锋的名字后面,还写清了其立下的六大功勋 不惧艰险,长途跋涉,率先入京勤王,此为第一功! 德胜门外,大败女真镶蓝旗人马,保京师无恙,此为第二功! 天寿山下,大败女真镶黄旗人马,保历代先皇陵寝无恙,此为第三功! 助关宁军攻克蓟州城,夺取粮秣、运回京师,此为第四功! 献反间计,迫使皇太极率军返回辽东,此为第五功! 界岭口外,伏击女真镶蓝旗人马,缴获极多,此为第六功! 六大功劳,随便拿出一个来,都足以称道了。 如今六功合于一身,秦锋位列第一名,名至实归! 有意思的是,在六大功劳后面,孙承宗还写了几行小字秦锋大才、屡立战功,本当重赏、加官晋爵,然其年少,阴沉难测,若是骤登高位,难免志骄意满,则朝廷难以驾驭矣,故老臣斗胆建议,升其一级既可,磨其心志、折其锋芒,日后方可大用……天威军强悍善战,当扩编人马,以利国家! …… 说白了,孙承宗认为秦锋非常有才干,又屡立战功,按理来说,就是连升三级都不为过。 不过嘛,秦锋年纪太轻了,性格又阴沉难测,这样的人一下子当了大官,很可能变的骄横起来,从而变的不好控制,这对朝廷、对秦锋都不是好事。 因此建议崇祯帝,提拔秦锋一级官职就可以了,好好磨练一下心性,等其变的成熟稳重了,再行提拔重用,还有天威军十分能打仗,可以进行扩编,对国家会有好处的。 看完孙承宗的建议,朱由检略加沉思,认可的点了点头,而后从龙案上取来一支御笔,沾满了朱砂,在奏折上写了批示准,晋升一级,以彰其功,天威军扩充两标人马,具由秦锋统领。 秦锋本来是从四品的副游击将军,现在晋升一级,就是正四品的游击将军了,而这样的晋升,显然是配不上秦锋的功劳。 这一点,朱由检也意识到了。 不给秦锋连升三级,是怕他一下当了高官,以后难以驾驭,可如果因为封赏不公,让秦锋生出怨恨,与朝廷离心离德,同样不是好事。 怎么办呢? 为了拉拢其心,还得给点别的封赏才行! 沉思片刻,朱由检提起御笔,又写下了一行批示加封榆林右卫—镇北千户所—副千户之职。 秦锋出身军户,家族世袭正六品—百户官,现在提升为从五品—副千户,这个官职同样是世袭的,只要大明朝不灭亡,秦家嫡系子孙就可以永远当官,也算是一个莫大嘉奖了。 即便如此,朱由检仍觉得赏赐太轻了,略加思索,又写下了八个字并赐专折奏事之权! 专折奏事就是有什么事情了,可以直接给皇帝上奏折,与皇帝进行沟通。 而在大明朝朝廷中,京官里除了御史言官,只有三品以上官员,才有向皇帝上折奏的权利。 三品以下的官员,无论你有多大的事情,都不能直接向皇帝上奏折,而是将事情汇报上司,再由上司代上奏折,否则就是僭越之罪。 地方官员中,只有总督、巡抚、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挥使、总兵这样的大员,才有资格向皇帝上奏折。 秦锋官升一级,也只是个游击将军,正四品,还属于边军,这个级别的官员能获的专折奏事权力的,在整个大明朝也是屈指可数了,足见恩宠! 封赏完了秦锋,又封赏其他将领,这就不必一一细说了。 接下来,是一件非常头痛的事情,仗打完了,不仅要封官,还得赏银呢! 按照规定明军将士斩首一个女真兵,或者蒙古兵,赏银五十两。 如果明军将士阵亡了,按照官职大小,给予其家属三年俸禄,做为抚恤金。 阵亡者子女未成年的,朝廷负责扶养,直到成年为止。 阵亡者父母年事已高,无人奉养的,朝廷负责赡养终身! …… 还有征战中,损失的战马、盔甲、兵器、旗鼓……都需要朝廷调拨银子补充。 孙承宗计算了一下,几个月的大战下来,至少需要一百八十万两银子,才够赏赐、抚恤、补充之用。 而大明朝的户部,将家底都搜刮干净了,只能拿出四十五万两银子,与需要的数目相差巨大,怎么办? 朱由检愁的直皱眉,而后看了看身边的王承恩“王大伴,朕的内帑还有多少金银?” “回圣上的话,尚有黄金两万八千五百两、白银四十八万三千一百两!” “传朕旨意,从内帑拨出白银四十五万两,加上户部的四十五万两,合计九十万两,暂且发下去吧,至于剩下的一半,等江南的赋税送到,再行给将士们补齐!” “老奴遵旨!” 处理完了封赏的事情,接下来,还有一件更头痛的事情到底杀不杀袁崇焕? 按照朱由检的本意,是要将袁崇焕千刀万剐、凌迟处死,以泄心中之愤的,可是两个人的出现,让朱由检变的犹豫起来。 一个是秦锋,四次进宫面圣,和自己交谈之时,用旁敲侧击的方式,多次为袁崇焕求情。 而且求情的话语,说的的确很有道理,身为封疆大吏、统兵之帅,有时的确身不由己啊! 第二个是孙承宗,新上任的蓟辽总督。 袁崇焕是孙承宗的得意门生,如果杀了前者,后者会不会生出芥蒂,进而对朝廷不满呢? 考虑到以上两点,朱由检的杀心消减了很多,考虑着是否可以免袁崇焕一死,改为流放或者削职为民? 犹豫不决之际,小太监们送来厚厚一摞奏折,其中放在最上面的是一本大红色联名奏折。 打开一看,联名者包括内阁首辅周延儒、次辅何如宠、辅臣钱象坤、六部尚书中的五位……共计是四十二位朝廷重臣,而这些人有个共同身份东林党成员。 而这些人联名上奏,内容只有一个请求皇帝下旨,速速将袁崇焕凌迟处死,以正国法! 袁崇焕不是一直亲近东林党吗,东林党官员们又为何集体上奏,要置袁崇焕于死地呢? 原因有两个一是舍车保帅,二是替罪羔羊! 最近一段时间,非东林党的官员们一直用‘袁崇焕通敌’为口实,大肆攻击东林党,进而夺取朝堂上的权力。 这件事情,闹得东林党十分狼狈,而且意识到袁崇焕救不出来了。 既然救不出来,干脆就杀了他,杀的越快越好、杀的越狠越好,这样就能断了被攻击的口实,将自身损失降到最低,这就叫舍车保帅。 …… 女真大军在京畿地区横冲直撞、烧杀劫掠了几个月,不仅百姓们深受其害,就连王公贵族们的田园、产业也损毁无数! 如今京畿一带,可谓是民怨沸腾、怨气冲天! 这股怨气,必须发泄出来! 女真人入关的事情,必须有人承担责任! 谁来承担? 东林党执掌军政大权,国家出了这样的事情,理应承担责任! 可东林党不想承担责任,那就只有找一个替罪羔羊了,袁崇焕无疑是最佳人选! 杀掉袁崇焕,疏散上下人等心中的怨气,进来保住自己的权力,这就是东林党的小算盘了。 …… 非东林党的官员们,一致要杀袁崇焕! 东林党的官员们,一致要杀袁崇焕! 事情到了这一步,想不杀都不行了,否则就是跟全体官员们过不去,那个后果,极其可怕! 想到这里,朱由检叹息一声,随即咬了咬牙,提笔在奏折上批了一个大大的‘准’字! 奏折发回内阁,内阁群臣立刻以最快速度办理十天之后,京师西市,将袁崇焕凌迟处死,家属流放三千里!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一十七章 探监! 诏狱,又名天牢,位于东华门附近的东厂胡同内,与别的牢狱不同,负责看守这里的不是普通狱卒,而是大明天子的亲军——锦衣卫! 同样的,天牢内关押的都不是普通犯人,而是犯了罪的王公贵族、文武重臣,其中官职最小的也是正四品,再小的话就没资格关在这里了。 崇祯四年三月十八—阴,有风。 中午时分,一名身材修长的英俊青年、带着两个人熊般的壮汉来到了天牢大门前,其中一个壮汉提着黑漆食盒,另一个提着酒坛子。 看到有人靠近,四名负责看门的锦衣卫立刻上前阻拦“站住,天牢重地,闲杂人等不得靠近!” “诸位不要误会,我们是来探监的!” “哦,探谁的监?” “前任蓟辽总督—袁崇焕!” “你是何人,敢探袁崇焕的监?” “榆林镇—游击将军—秦锋!” “啊,您是秦将军、杀了很多女真鞑子的秦将军?” “正是!” 人的名,树的影,秦锋多次大败女真人,其威名早就传遍了京师的大街小巷,上到王公贵族、下到贩夫走卒,就没有不知道的。 甚至连秦锋的外号玉面人屠,都被一些好事者打听出来了,并四处宣扬。 再看四名锦衣卫,验过秦锋随身携带的腰牌之后,原本阴沉的冷脸、立刻换成了温和的笑脸,其中一个更是撒腿如飞,进去送信了。 片刻之后,从天牢大门内走出一名身材消瘦的中年男子,狐狸脸、细长眉、两只眼睛精光四射,一看就是个精明之人,而且身上穿着银白色飞鱼服,腰间跨一口绣春刀! 飞鱼服、绣春刀,常被视为锦衣卫的象征。 事实上,在锦衣卫当中,只有百户以上官员,才有资格穿飞鱼服、佩戴绣春刀,至于普通的总旗、小旗、校尉、力士之流,只能穿锦绣服、佩戴雁翎刀! 否则锦衣卫鼎盛时期,足足有十五万之众,如果人人穿一件飞鱼服在大街上溜达,那飞鱼服就太不值钱了,又如何能成为四大赐服之一呢? 中年人出来之后,上下打量了秦锋几眼,而后抱拳行礼道“锦衣卫北镇抚司—副千户—刘墨见过秦将军!” “原来是刘大人,秦某有礼了!” “不敢当,听底下人说,秦将军想要探袁崇焕的监?” “正是,不知刘大人可否行个方便?” “这个嘛……” 按照大明律法,犯人在没有判决之前,是不准任何人探视的,以免暗中串供。 犯人判决之后,其父母、兄弟、妻妾、子女这样的直系亲属们,每个月可以探视两次。 袁崇焕是皇帝钦点的重犯,虽然已经判决了,可秦锋与其不是亲属关系,按理来说,是不能进去探视的。 不过嘛,秦锋年纪轻轻、屡立战功,更是数次进宫面圣,只要不是瞎子都看的出来,秦锋以后必定高官得坐、骏马得骑! 若是拒绝其探监的请求,待其飞黄腾达之日,只要动动小手指头,只怕自己就吃不了、兜着走,因此上,刘副千户是左右为难。 秦锋何其精明,立刻看出了刘副千户的心理活动,于是往前凑了凑,同时右手轻轻一翻,从荷包里翻出一枚鸽子蛋大小的祖母绿宝石,悄悄塞进了刘副千户的手心里,而后耳语道 “刘大人,行个方便吧,算是秦某欠你一个人情,日后定当厚谢!” “这个嘛……好吧,秦将军请随我来!” 一名锦衣卫副千户官,除去灰色收入,每年的俸禄是八十四两银子,而那枚鸽子蛋大的祖母绿宝石,起码价值两千两银子,是前者的二十多倍,真可谓是出手阔绰了。 不过与祖母绿宝石相比,更让刘副千户看重的,还是秦锋欠下的人情,那可比金银贵重多了,若是用的好,以后或许自己就能飞黄腾达了。 为了银子和前途,冒点险也是值得的。 因此上,权衡利弊之后,刘副千户点了点头,带着秦锋三人进了天牢大门…… 天牢里什么样子? 阴暗潮湿、又脏又臭,蟑螂满地爬,臭虫四处飞,囚犯们吃的是猪狗食,喝的是馊黄水,躺在冰冷的地面上,痛苦哀嚎,生不如死,还要受锦衣卫们的折磨和打骂,犹如身处人间地狱一般? 大错特错了! 事实上,天牢里不脏不臭,也没有什么虫子,反而收拾的极为干净,里面的囚犯们也不受虐待,睡的是木板床,有干净被褥、有油灯、有马桶、甚至有书桌……伙食也不差,起码比普通百姓家吃的好多了。 天牢里的锦衣卫们,也不会随便打骂囚犯,反而大多时候是客客气气的,甚至有点小讨好! 为何如此呢? 很简单宦海诡谲,沉浮难测,官员们今天关入天牢、明天重新启用,后天又关入天牢、大后天又重新启用的事情常有发生。 比如明仁宗时期的三杨杨士奇、杨荣、杨溥,因为权力斗争,就曾多次被关入天牢之中,后来三人不仅平安出去了,还都成为了内阁重臣,开创了‘三羊开泰’的大好政治局面。 试想了,如果锦衣卫们不开眼,在天牢中虐待了某位囚犯,这位囚犯偏偏没有死,而是平安出去、官复原职了,想起自己之前在天牢中被虐待的事情,那些锦衣卫还有好日子过吗? 退一步说,就算这位官员没出去,最后被斩首示众了,没法子亲自报仇,可这位官员总有朋友、同党吧。 官员的朋友、同党,十之八九也是当官的,如果知道了朋友在天牢中受到了虐待,很有可能为其报仇的。 正是考虑到这些,负责看守的锦衣卫,才对天牢里的囚犯们客客气气的,有什么要求尽量答应,以免日后遭到报复。 当然了,如果天牢里的囚犯、得罪了更有权势的大人物,那就另当别论了,天启年间,在天牢中被活活折磨死的东林党六君子就是最好的例子。 …… 天牢内分为天、地、玄、黄四大区域,每一个区域内又分为若干小牢房。 刘副千户领着秦锋三人,连着穿过了六道岗哨、十三道大铁门,来到了天字四号牢房。 牢房分成内外间,中间用大腿粗的木栅栏隔开,内间里关押着一位身戴重枷、脚栓重锁的囚犯,正是昔日的蓟辽总督—袁崇焕。 倒不是有意虐待,而是袁崇焕已经被判了凌迟处死,负责看守的锦衣卫们怕其自杀、给自己一个痛快,那样就没法向上面交代了,因此才给袁崇焕披枷戴锁、限制行动,并有人一天十二个时辰看守! 牢房外间有张四方桌,两名锦衣卫—校尉趴在桌子旁边,正在一个大海碗里掷骰子玩,还不停的乱叫 “二五六,十三点,该你了!” “四五五,十五点,我赢了,哈哈!” “呸,臭手、真是臭手……谁来了,哎呦,原是刘大人来了,那阵香风将您吹到这里来了,请坐,快快请坐!” “陈俊、陈杰,你们两个烂赌鬼,整天就知道赌博,不仅输光了家产,还气死了爹娘,到这份上还不戒赌,我看你们两个早晚死在赌桌上……滚出去一会儿,有人探监!” “是、是,这就滚,我们这就滚!” 两名校尉被骂了出去,可临出门之前,还不忘将海碗、骰子一起带了出去,可见二人死性不改,还惦记着赌钱的事情。 “秦将军,尽量快一点吧,若是上面的人来查岗,碰到就不好交代了!” “明白,多谢刘大人了!” 刘副千户转身出去了,却没有走远,就停在了牢房门口,不时往里面看一眼,以防有意外发生,同时望风瞭哨,提防上面来人。 秦锋则来到了木栅栏旁边,看着里面的袁崇焕,一个多月不见,昔日精神抖擞的袁督师,如今变的十分憔悴,连头上都出现了不少白头发,可见其内心何等煎熬了。 与此同时,袁崇焕也认出了秦锋,原本昏暗无神的眼睛里,顿时出现几分惊讶之色“秦将军,你是来探望袁某的?” “正是,末将探望来迟,还请督师大人恕罪!” “唉,此时此地,还有人来探望袁某,真是患难之时见真心啊,多谢、多谢了!” 袁崇焕身居高位之时,不知有多少王公贵族、文武大员拼命的拉关系、送礼物,那真是赶都赶不走。 现如今,身陷囹圄,判了凌迟处死,昔日那些甜言蜜语的朋友们,连一个露面的都没有,反倒是认识不久、没什么交情的秦锋来探望自己,如此情景,岂不让人叹息! “督师大人,末将带来一些酒菜,咱们边吃边聊吧!” “唉,袁某已是待死之人,不再是什么督师了,倘若秦将军不弃,咱们就以朋友论交,叫我一声老袁既可!” “末将不敢,无论什么时候,您在末将心中都是顶天立地的督师大人!” 说话间,秦锋打开了食盒,将里面的几样菜肴拿了出来白切鸡、脆皮乳鸽、酿豆腐、白灼虾,都是广东菜中的精品。 还有那坛子酒,同样是广东地区的名酒玉冰烧! 袁崇焕是广东省—东莞县人氏。 来探监之前,秦锋在京师内转悠了小半天,才找到一家会做广东菜的饭庄,让厨师精心烹制了这几道菜肴,又买了一坛子玉冰烧,为的就是让袁崇焕临死之前,再尝尝家乡酒菜的味道,尽一份心意!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一十八章 搭救袁崇焕!(一) “督师大人,末将敬您一杯,干!” “干!” “督师大人,来,吃菜!” “唉,没想到临死之前,还能吃到家乡的酒菜,真是多谢你了!” 袁崇焕披枷戴锁、行动不便,秦锋就隔着栏栅,亲自帮其斟酒、夹菜,前者吃喝之间,两只眼睛都湿润起来。 男儿有泪不轻弹,可见真是受了感动! “督师大人,末将曾经数次进宫面圣,并为您求过情,本来已经有点转机了,不想……唉!” “呵呵,袁某知道,袁某成了替罪羔羊、成了一枚弃子,那帮东林党的伪君子真是狠毒,吃人不吐骨头!” 之前是非东林党官员们频频上奏,弹劾袁崇焕通敌叛国,要将其处死。 如果东林党官员们据理力争,以其巨大的能量,虽然不能将案子完全翻过来,可僵持个一年半载还是没有问题的,那样就有了回旋的余地,或许能免袁崇焕一死! 可才一个多月时间,凌迟处死的判决就下来了,这只有一个解释东林党放弃了袁崇焕,并且落井下石了。 袁崇焕虽然身陷囹圄,消息极不灵通,可敏锐的头脑还在,自然能想通其中缘由了,对东林党官员们则是恨之入骨。 事实上,袁崇焕落到今天这个地步,与东林党有着莫大关系。 皇帝要杀袁崇焕,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袁崇焕不经请示,就杀掉了平辽总兵—毛文龙! 可袁崇焕为何一定要杀掉毛文龙呢? 毛文龙不听调遣! 毛文龙拥兵自重! 毛文龙冒领军饷! …… 有以上几方面原因,但还不是最主要的。 最主要的原因是,毛文龙是前辽东巡抚—王化贞一手提拔起来的心腹人。 王化贞本是东林党魁之一叶向高的弟子,后来为了飞黄腾达,背叛东林党,投奔了阉党。 对这个叛徒,东林党人恨之入骨,后来在打击阉党之时,找了个借口,将其投入天牢按律处死了,而后又暗中授意袁崇焕,杀掉王化贞一手提拔起来的毛文龙,斩草除根! 东林党当时权倾朝野,袁崇焕想当好蓟辽总督,就必须奉命行事,结果为自己引来了杀身之祸。 还有其他几件让皇帝不高兴的事情,其实背后都有东林党的影子。 袁崇焕,是当了东林党的替罪羔羊,被这帮伪君子坑了! “秦锋,听袁某一句劝,以后你身居高位之时,千万不要卷入党争之中,否则袁某就是前车之鉴!” “末将明白,党争之害、猛于恶虎,可惜人在朝堂,很多时候都身不由己啊!” “唉,你说的对,人在朝堂,身不由己!” ………… 黄昏时分,秦锋离开天牢,回到了天威军大营中,而后屏退所有人,独自坐在中军大帐内,闭目沉思着一个问题要不要搭救袁崇焕? 按理来说,自己和袁崇焕认识不久,更没有什么交情,犯不着救他的。 可袁崇焕毕竟是这个时代的风云人物之一,更为国家立过大功,若是眼睁睁的看着他被押赴刑场、千刀万剐而死,未免太过可惜了。 另外吗,袁崇焕是一个军事奇才,有着丰富的战争经验,而且在关宁军中有着巨大影响力,如果将其救出来的话,以后肯定会有大用处的。 问题是,袁崇焕已经被判了凌迟处死,还是皇帝亲自御笔朱批的,想要将其救出来,走正途肯定是不行了,只能用点非常手段。 用非常手段,就意味着要冒巨大的风险,甚至是生命危险,这值得吗? 救? 不救? 救? 不救? …… 秦锋是个性格果决之人,一次活埋几百人都不带丝毫犹豫的,可是这次的事情太大了,大到不得不瞻前顾后、犹豫不决。 沉思许久,还是无法下决断,干脆问问天意吧! 想到这里,秦锋从荷包中摸出一枚奇特的钱币,比平常钱币大了一倍有余,通体黄灿灿的,不是铜制,而是金制,正面刻着‘天下归一’四个篆文,背面则是一条盘龙图案。 据说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后,认为自己功过三皇、德高五帝,当封禅泰山、祭祀天地,从而彰显自己的丰功伟绩! 祭祀天地,自然要有大量的祭品了,其中就有一批特制的金币,上刻‘天下归一’四个字! 这种金币材质上佳、品相精美,而且数量极少,流传下来的就更少了。 偷袭镶蓝旗大营那一次,缴获了很多战利品,其中就有这枚天下归一金币,估计是女真兵们从某个收藏大家手中抢来的。 秦锋清点战利品时,偶然发现了这枚金币,见其十分罕见,就收藏了起来,时而拿出来把玩一下。 另外吗,秦锋略通玄学之术,有时来了兴致,就会用这枚金币算一卦,结果吗,还真是……超级不灵验。 没错,就是不灵验! 比如说,秦锋想算一下明天的天气好坏,如果算出来是晴天,第二天肯定阴云密布,如果算出来是阴天,第二天肯定阳光明媚! 其他情况也是如此,连着算了十几次,至今一次都没灵验过,因此上,秦锋还给这枚金币起了个名字百试不灵钱! 既然不灵,为何不丢掉,还要用它问天意呢? 简单凡事要从两面看,如果次次不灵,那就是次次都灵,只要反过来看就可以了。 比如说,测试的结果让你往东走,你就偏偏往西走,让你去打狗,你就去骂鸡,那就准错不了了! 接下来,开始测问天意,秦锋双手合十,默默祷告起来 苍天在上,弟子秦锋今遇难决之事,还望苍天指点迷津……今将金钱高高抛起,落下之后,若正面在上,则救之,若背面在上,则不救之! “嗖……啪!” 祷告之后,用力将金钱抛了起来,听到落地之声后,秦锋深吸一口气,这才慢慢的睁开了眼睛。 只见金钱落在了中军帐的东南角上,走近一看,赫然是背面冲上,苍天示意,不救! 不过嘛,这枚是百试不灵钱,测算的从来不准,既然显示不救,那救下来肯定没错,既然如此,那就救袁崇焕一命吧! 可是怎么救呢? 带上兵马,劫牢反狱,那肯定是不行的! 将袁崇焕悄悄偷出来? 这到是个思路,可光偷还不行,最好用一个替死鬼将袁崇焕换出来,来个偷梁换柱、瞒天过海。 至于替死鬼人选,自己的大营中恰好有一个合适的。 不过嘛,天牢戒备森严,光大铁门就有十多道,还有大批锦衣卫日夜看守,想从中将一个大活人偷换出来,简直难如登天,除非有人做内应! 负责看守的锦衣卫里面,谁能做内应呢? 刘副千户? 不可,这个人很精明,而精明的人很难利用,威逼利诱恐怕都没用,反而会坏事。 还有谁呢? 嗯,有了,那两个负责看守的校尉,二人都是烂赌鬼,连家产都输光了,而输红了眼的赌鬼,为了银子可是什么事都敢做的。 威逼利诱一番,让二人帮忙将袁崇焕偷换出来,十有八九是可以的。 内应人选有了,秦锋又闭目沉思起来,将计划的每一个步骤、每一个情节都反复推敲了多次,确定没有任何问题了,这才向帐门口的亲兵们喊道“来人啊!” “大人,有何吩咐?” “将王守备请来!” “诺!” 王守备,就是秦锋最好的兄弟耗子,本名王子浩。 有道是鸟随鸾凤飞腾远,人伴贤良品自高! 天威军建立以来,秦锋屡立战功、加官晋爵,一众弟兄们也都跟着升起来了,其中韩山君、董天豹升为副游击将军,耗子、马勇、马武升为守备官,就连熊大、熊二就挂了千总官职。 王家本是盗墓贼出身,如今出了一个正五品守备官,也算是光宗耀祖了! 片刻之后,耗子一路小跑着进了中军大帐。 “锋哥,有事找我?” “嗯,你换上便装进城一趟,去打探两个人的消息!” “什么人?” “天牢—天字四号里的两名锦衣卫,一个叫陈俊,另一个叫陈杰,是一对亲兄弟,三十出头的年纪,极为嗜赌!” “天牢里的两名锦衣卫,锋哥打探他们做什么?” “自然是要做一件大事了,附耳过来……” 耗子将耳朵凑过来,秦锋则压低了声音,将自己偷梁换柱的计划讲述了一遍,听的耗子目瞪口呆、冷汗直流。 “锋哥,你这胆子也太大了吧,从天牢里面偷人,偷的还是皇帝钦点的重犯,这要是事情败露了,可是满门抄斩的大罪啊!” “放心吧,我已经谋划好了,事情能成最好,就算事情不成,也能全身而退,伤不到自身的,现在就问你敢不敢干了?” “好吧,既然锋哥决定了,别说是从天牢里偷人,就是进宫杀皇上我也敢干,大不了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好兄弟,去吧,小心一些!” “明白!” 耗子咬着后槽牙,离开了中军大帐。 第二天早晨,起床之后,饱餐一顿,而后换了一身常服,带足了金银,离开大营,进了京师。 黄昏时分,耗子回来了,并带回了准确消息 陈俊、三十三岁,陈杰、三十一岁,亲兄弟关系,家住北城—钱粮胡同东口,是世袭的锦衣卫。 二人自幼调皮捣蛋、偷鸡摸狗,长大后又染上了赌博恶习,不仅将家产输了个干净,还欠了不少高利贷,父母多次规劝不听,都被活活气死了。 二人本有妻子儿女,也全都输了出去,下落不明,而二人平时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逍遥楼!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一十九章 搭救袁崇焕!(二) 逍遥楼位于京师西北角的草场胡同内,是一座上下三层、装饰华丽的纯木制阁楼! 大门冲南开,两侧立柱上刻着一副对联。 上联春满壶中留醉客, 下联茶香座上待君来! 旁边还插着一面幌子,上书一个大大的‘茶’字。 从表面上看,逍遥楼是一座茶楼,属于风雅之地,但熟悉内情的人都知道,茶楼只是幌子而已,里面其实是一家宝局。 宝局,既为赌场。 大明建国之初,民间赌博之风极盛,并引出很多事端来,太祖朱元璋对此深恶痛绝,定下了一条铁律凡参与赌博者,一律砍手;开设赌场者、斩立决,家属流放三千里。 立法之初,效果明显。 但随着时间推移,大明朝廷越来越腐败,律法也就变的松弛了,赌徒、赌场如雨后春笋一般冒了出来,遍布大街小巷。 不过嘛,禁赌毕竟是朱元璋定下的铁律,人们不敢公开违反,于是耍了个小花招,将赌场伪装成茶楼、饭庄、客栈,掩人耳目。 …… 黄昏时分,两名垂头丧气的男子,被人骂骂咧咧的从逍遥楼内赶了出来,正是陈俊、陈杰兄弟。 “大哥,都怪你,要是早点收手,就不会输那么多银子了,还欠了一大笔阎王贷!” “呸,怎么能怪我呢,当时你也玩的高兴,根本收不住手嘛,再说借阎王贷的事情你当时也同意了,还按了手印!” “唉,阎王贷、利滚利,十天翻一倍,就凭咱们那点俸禄银子,怕是一辈子都还不清了,还不清,就得用命填,大哥,怎么办啊?” “别急,车到山前必有路,或许这三五天的,咱们能发一笔大财呢!” “咱们两个小小的校尉,还是看守牢房的,能发什么大财,别做梦了!” …… 原来今天是锦衣卫们发俸禄的日子,陈家兄弟领到俸银之后,立刻手痒难耐,恰好今天二人轮休,就跑到逍遥楼玩耍来了。 一开始,弟兄二人手气不错,赢了不少银子,于是越玩越高兴、越下注越大,希望赢更多的银子。 那知玩着玩着,情况急转直下,不仅将赢来的银子输了出去,连本钱也输了个干净。 二人已经输红了眼,自然不肯善罢甘休了,想着跟狐朋狗友们借点银子翻本,却没有借到,因为兄弟二人之前已经欠了别人不少银子,一直没有归还,自然没人肯再借了。 于是乎,兄弟二人一咬牙、一跺脚,用家中房屋做抵押,向逍遥楼借了一百两银子的高利贷。 这种高利贷,十天翻一倍,凡是借了的人,十之八九还不上,最后都去阎王殿做客了,故而又被称为阎王贷。 结果是,幸运之神没有关照兄弟二人,一个时辰不到,一百两银子就输光了,而后被赶了出来,逍遥楼的打手们还说了十天之内不还银子,不仅收陈家兄弟的房子,还要二人去阎王爷那里喝茶! 二人可是锦衣卫,逍遥楼的打手们还敢强行逼债,进而杀人不成? 真敢! 因为这座逍遥楼的背景很深,朝中十几位高官都在这里有干股,其中有户部的、有兵部的、有刑部的、还有东厂的……个个手握重权,收拾两个小小的锦衣卫自然不成问题了。 …… 天色全黑之时,失魂落魄的陈家兄弟回到了家中,开门、点灯之后,二人顿时吓了一大跳,只见一名黑衣蒙面人坐在自家堂屋中,还摇晃着二郎腿。 “什么人!” “呜……呜!” 兄弟二人以为家中进贼了,正要上前捉拿,不想身后又蹦出两名身材高大的黑衣蒙面人,瞬间控制住了兄弟二人,并用寒光闪闪的匕首抵住了咽喉要害。 好汉不吃眼前亏,兄弟二人立刻认怂了。 “三位好汉,手下留情,你们想要求财的话,这屋子里的东西随便拿,还请不要伤我们二人性命!” “哈哈,你们两个烂赌鬼,家里值点钱的东西,早就被你们输光了,就剩下两床破被子、几副烂桌椅,连米缸都是空的,求财,我们有的拿吗?” “这个……这个……” “放心吧,我们今天不是来求财的,而是来送财的。” 说话间,坐着的蒙面人掏出一个包袱,打开之后,里面装着十个大银元宝,每一个都是五十两,共计五百两。 “啊,您是说,这些银子是给我们俩的?” “不错,是送给你们俩的!” “嘶!” 陈家兄弟在逍遥楼输了个干净,还欠了一百两银子的阎王贷,正为还债的事情发愁呢,如今见了白花花的银子,自然为之心动了。 不过嘛,兄弟二人虽是烂赌鬼,却不是傻子,不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这白花花的银子虽好,只怕拿起来烫手。 “三位好汉,有什么事情就请直说吧,不必兜圈子!” “好,快人快语,那就不兜圈子了,今夜我们来到这里,其实是想请你们帮了忙。” “我们就是看牢房的,能帮什么忙?” “简单,请二位帮忙,将天字四号牢房里的犯人救出来!” “啊,你们……你们……” 天字四号牢房里,关押的是前蓟辽总督—袁崇焕,那可是皇帝钦点的重犯,而且被判了凌迟处死,八天之后就要西市行刑了,这件事京师内人人皆知。 没想到,这三位蒙面人的目的,竟然要救袁崇焕,如此胆大包天的行为,惊的陈家兄弟目瞪口呆,不知说点什么好了。 这时候,坐着的蒙面人又说话了“听真了,只要你们肯帮忙,我们必有厚谢,这五百两银子只是定金,事成之后,另有三千两白银奉上,如何?” “三千两银子……嘶!” 陈家兄弟做为锦衣卫最底层的校尉,一年的俸禄还不到三十两银子,三千两银子,要一百年才能挣到。 真有了那么多银子,就能天天吃香的、喝辣的、逛青楼、进赌场,随便玩耍……那岂不是神仙一般的日子。 想到这里,陈家兄弟同时流起了口水,心中一片火热,可随即又冷静了下来。 “天牢里戒备森严,光铁门就有十三道,想从里面救人出来,我们兄弟可没那个本事,你们还是另请高明吧……放心,今晚的事情,我们不会说出去的。” “哈哈,如何将人救出来,我们自有办法,至于你们弟兄两个,到时候只要帮点小忙,遮掩一下痕迹就可以了,如何?” “这个嘛……好,我们干了!” 陈家兄弟暗中互递几个眼色,而后点了点头。 二人心中清楚,现在这种形势,如果不答应的话,只怕对方就要杀人灭口了。 不如假装答应下来,先保住小命,顺带将五百两银子弄到手中,而后躲进天牢里、短期内不出来了,又或者,干脆拿着银子远走高飞,到别地方逍遥快活去。 兄弟二人想的挺好,可惜对方早就料到这一点了。 两名身材高大的蒙面人,伸出小蒲扇一般的大手,捏开了陈家兄弟的嘴巴,各喂了一颗黑乎乎、苦涩涩的药丸下去。 “呸、呸,你们给我们吃的什么?” “呵呵,刚才给你喂下的是一种慢性毒药,叫做三尸脑神丹,里面藏有三种剧毒尸虫,人一旦服下之后,若是十天之内没有解药,丹中所藏尸虫便会苏醒,钻入脑中,咬啮脑髓,痛楚固不必说,还会行事狂妄颠倒,见人就咬,比之疯狗尚且不如……最后浑身溃烂、痛苦无比的死掉! 不过你们不用害怕,只要十天之内,你们帮忙将人救出来,我不仅给你们解药,还有三千两白银奉上,让你们一辈子吃喝不愁,如何?” “好,我们答应了,可天牢戒备森严,如何才能将人救出来呢?” “这个自有办法,你们就不必操心了,你们现在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画一张天牢内的地图就来,务必详细,现在就画!” “是、是!” 笔墨纸砚早就准备好了,已经认命的陈家兄弟趴在桌案旁边,认认真真的画起了地图。 还别说,二人这方面的天赋不错,很快就将地图画好了,并将天牢内的情况标注的一清二楚。 接下来,为首的蒙面人将兄弟二人分开,轮流询问地图上的内容,问的很是详细,而后互相对照,发现兄弟二人说的一模一样,可见没有撒谎,这才放下心来。 “不错,你们乖乖睡一觉吧,等需要的时候,自会跟你们联系的……啪、啪!” 说话间,为首蒙面人伸出双掌,劈在了陈家兄弟的脖子上,二人顿时昏迷过去。 接下来,三名蒙面人吹灭蜡烛、关好门窗,离开了陈家,而后在夜色掩护下,走大街、过小巷……来到了大槐树胡同。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二十章 搭救袁崇焕!(三) 大槐树胡同,东西长一百八十八步,南北宽十二步,里面共住着二十二户人家,因胡同内有一株六七丈高、三人合抱粗的古槐而得名。 午夜时分,胡同内的住户们全都进入了梦乡,灯光熄灭,寂静无声。 片刻之后,三名黑衣蒙面人来到了大槐树胡同—东侧第三家的大门前,其中一人上前轻轻敲门,一长两短、连敲两次。 “嘭……嘭嘭!” “刷!” 大门开了一道缝隙,三名蒙面人立刻钻了进去,而后摘下黑巾,露出了本来面目,正是秦锋、熊大、熊二,而为三人开门的则是耗子。 至于这套院子,则是一天之前,耗子通过房牙子,用一百五十两银子买下的。 为何要在大槐树胡同里买一套院子呢? 很简单,因为大槐树胡同南边就是东厂胡同,而这套院子距离天字四号牢房、直线距离不到四十丈。 天牢内戒备森严,想要通过层层铁门,将袁崇焕从里面弄出来,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因此上,秦锋想出了一个办法挖地道。 从这座四合院为起点,挖一条直通天字四号牢房的地道,再趁着陈家兄弟当值的夜晚,用替死鬼将袁崇焕换出来,而后秘密送出京城。 至于那条地道,内部可以重新填充上,外部则由陈家兄弟负责处理,不留一点痕迹。 等替死鬼被凌迟处死之后,再将袁崇焕改头换面、隐姓埋名,找个地方安置起来,就万事大吉了。 如此计划,可谓完美! 当然了,计划是完美的,可操作起来困难极大,别的不说,光挖地道就是一个大难题。 没有实际测量过,仅凭着一张地图,就要在八天时间内、挖一条四十丈长的地道,还要准确无误的通到天字四号牢房底下,不能有一点偏差,不能发出太大声响、惊动里面的锦衣卫,其中难度,可想而知。 幸好耗子是盗墓贼出身,在这方面有祖传绝技,否则根本无法实施计划! “锋哥,那两个锦衣卫搞定了吗?” “已经搞定了,这是他们画的天牢地图,你看看怎么样,能不能将地道的准确位置测算出来。” “我看看……嗯,问题不大,应该可以的!” 四人进入屋中,点燃蜡烛之后,秦锋取出了那份地图,耗子立刻接在手中,仔细观看了好一会儿,又思索了片刻,而后用毛笔在上面画了几条线。 接着拿出一个测方位用的罗盘,在院子里转悠了几圈,最后在东南角上做了一个标记,那里就是地道的最佳起点了。 事不宜迟,开始干活。 耗子从屋子里提出一个大木箱子,打开之后,里面装着洛阳铲、鹤嘴锄、钢钎、铁锤、鱼油灯、水火鞋……各种挖掘地道用的工具。 秦锋也提出一个大箱子,打开之后,里面是各种大大小小、形状不一的零件,将其组装起来之后,变成了一柄奇怪的铲子! 其结构是一根手腕粗细的中空铜棍,里面装有机括,九片精钢打造的波浪叶、犹如花瓣一般有序的插在铜棍前端,前端还有插槽锁簧,波浪钢叶一插进去,立刻被锁簧牢牢固定住了。 铜棍尾端有个木质摇杆,只要一用力摇动,九片波浪叶片就会旋转起来,排开泥土……此物名曰旋风铲! 为了保密起见,挖地道的事情只有秦锋、耗子、熊大、熊二四个人参与,可以区区四人之力,想在短短八天之内,挖出一条四十多丈长,能让人正常通行的地道,完全是不可能的。 因此上,秦锋利用自己的知识,设计出了这种旋风铲,并命军中工匠打制了出来,而有了这种挖掘利器,原本不可能的事情,就变的可能了。 “刷……刷……刷!” 秦锋将旋风铲抵在地上,摇动后面的木柄,波浪叶片立刻旋转起来,飞快排开了地上的泥土,向下深入…… 其余三人则取出早就准备好的大筐,将挖出的泥土装在里面,而后抬进了厢房中,有序的码放整齐。 等地道利用完了,还要将这些泥土有序回填,如此才能不留一点痕迹。 长话短说。 佛晓时分,一个直径六尺、深有两丈的垂直地洞已经挖掘出来了,接下来该折向东南,向着天牢方向挖掘了。 不过四人已经疲惫,无力继续挖掘,只能用油布将地洞口盖住,上面铺上泥土,再用杂物进行遮挡。 而后走进伙房中,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熟食、美酒,狼吐虎咽的吃了起来。 吃饱喝足,耗子、熊大、熊二进屋休息,等休息好了,再继续挖地道。 秦锋没有休息,而是换了一身衣服,悄悄离开了大槐树胡同,而后出德胜门,回到了天威军大营中。 接下来,秦锋要做另一件大事了,就是安排一个袁崇焕的替死鬼,人选早就有了,就是天寿山之战中俘虏的李永芳。 为什么是这家伙呢? 一则李永芳是大明第一汉奸,自从做了女真人的走狗,坏事不知做了多少,将这样的人千刀万剐、实属罪有应得! 二则,李永芳、袁崇焕的年龄接近,体型相似,都是短小精悍型的,就连相貌上也有三四分像,再用易容术好好修整一下,就能变成八九分像了,足以瞒天过海! ……… 天威军后营中,有一座独立的黑色帐篷,内外皆有士兵严密看守,一天十二个时辰不断人。 帐篷内有一个大囚笼,是用大腿粗的坚硬松木制成的,并用铁条、铁筋进行了加固,其结实程度,关只大老虎都跑不了。 囚笼里没有老虎,却关押着一个遍体鳞伤、惨不忍睹的人,正是李永芳,四肢都紧紧捆绑着,脖子上还栓着大铁链子,另一头钉在了囚笼上,完全是一副栓狗的架势。 “我受不了了,求求你们杀了我吧……谁能杀了我,我叫他爷爷、叫他祖宗……下辈子,我给他当牛做马……快杀了我吧,呜呜!” 最近这段时间,李永芳可是惨了,秦锋只要一有空闲,就会过来审问一番,不招就打,招了呢……同样打! 而且花样百出,其中有铁刷子之刑、有毒刑 还有火刑、冰刑、针刑、虫刑、蒸刑、油煎、站重枷、老虎凳、辣椒水……保准天天翻新,花样不断! 而且每次行刑之后,都会命随军郎中进行救治,并强行喂水、喂饭、喂补品,保证李永芳不会死掉,下次才能继续审问。 还特制了一个铁嚼子,戴在了李永芳嘴巴上,保证其能开口说话,又无法咬舌自尽,真可能照顾周到了。 而受到这般照顾的李永芳,现在心中只有两个念头第一是后悔。 后悔自己贪生怕死、为了荣华富贵当了汉奸,以至于落到了今天这般境地。 早知如此,当初自己就该有骨气一点,战死沙场,或者自刎而死,都比现在这样天天被折磨强的多啊! 第二是求死。 现在如果有人照着李永芳的要害狠狠捅上一刀,李永芳绝不会躲闪、更不会怨恨,反而会非常感激对方,因为与死亡相比,生不如死更加恐怖百倍! “杀了我吧,快点杀了我吧……啊!” 痛苦呻吟之际,李永芳突然浑身一震,露出了极度恐惧的神色,因为他听到了那个恶魔的脚步声。 紧接着,帐门一挑,秦锋走了进来,身后跟着四名亲兵。 “秦将军,您大仁大义、慈悲为怀,小的求求您了,您就赏小人一个痛快吧,小人到了阴曹地府,也感谢您的大恩大德啊……别再折磨小人了,小人知道的已经全说了,呜呜!” “呵呵,李额驸别着急,再咬牙坚持八天,八天之后,就是你去阎王爷那里喝茶的好日子了!” “真的?” “当然是真的了,八天之后,送你上路,保准场面壮观、方式特别,等你到了阴曹地府,都能将别的恶鬼吓一跳,呵呵!” “啊,你要做什么,你要如何送我上路?” “简单凌迟处死、千刀万剐……灌药!” “不,不要,杀了我吧,求求你们杀了我吧……呜呜!” 随着秦锋一声吩咐,四名亲兵冲过去,将李永芳从笼子里拽了出来,而后掐着下巴灌了一大碗蒙汗药。 很快的,药效上来了,李永芳昏睡过去,犹如死人一般,接下来,将其绑在大木板上开始收拾 第一步,用小刀挑断了舌筋、手筋、指筋,从而保证替换之后,李永芳不会乱叫、乱写,从而暴露了真实身份。 第二步,将伤口包扎起来,并上了最好的金疮药,保证其不会失血死掉。 第三步,用各种道具,对其进行易容,变成袁崇焕的样子。 …… 一个时辰之后,易容术做完了,李永芳的相貌已经和袁崇焕有八分相似了,不仔细看的话,是看不出破绽的。 如果仔细看,还是能区分开的。 没办法,条件有限,易容术再精致,也不可能变成真正的整容术。 不过不要紧,有八分相似,已经足够了,替换之后,就算被锦衣卫发现了也不打紧。 因为替换重犯,固然是杀头之罪,未能严格看守,致使重犯被人替换,同样是杀头之罪。 就算天牢里的锦衣卫们发现了不对劲,也绝不敢声张的,反而会保守秘密,否则就是自己不想活了,这一点,秦锋十分确定! ……… 之后的几天里,秦锋又进城了几次,有时联系一下陈家兄弟,交代各种细节,有时帮着耗子三人挖地道,并偷偷的将李永芳运进了城,就藏在大槐树胡同的院子里。 很快的,一切准备就绪,就等最后一哆嗦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二十一章 搭救袁崇焕!(四) 深夜,二更时分,天牢—天字四号牢房内。 “大哥,干一杯!” “二弟,干杯!” …… 今夜是陈俊、陈杰弟兄当值,二人兴致不错,弄来了一包羊头肉、一碟茴香豆、一碟腌萝卜,还有一葫芦二锅头,而后一边吃喝着,一边玩骰子。 兄弟二人看起来玩的很高兴,但仔细观察会发现,二人的神色不太正常,隐约露出了害怕、紧张、焦急之色。 还有兄弟二人的眼睛,根本没看海碗里的骰子,而是一个盯着牢房大门,似乎担心有人来查岗,另一个则盯着牢房内间里的袁崇焕。 袁崇焕没有睡觉,因为明天早晨,这位前任蓟辽总督就要被拉到西市中,当着无数围观者的面,千刀万剐、凌迟处死了。 死到临头,自然无法安然入睡了。 怕死吗? 当然怕了,普天之下、四海之内,只要是正常人,又有几个能真正的不畏惧死亡呢? 怕死,人之常情罢了。 不过与害怕相比,更多的是悔恨与反思! 没错,袁崇焕在反思自己的人生自幼习文练武,十七岁中秀才,二十六岁中举人、三十四岁中进士……三十七岁任兵部佥事、四十一岁升任辽东按察使,坐镇宁远城,击败了前来进攻的努尔哈赤,取得了宁远大捷,威名远扬! 四十二岁升任辽东巡抚,独当一面……四十四岁被任命为兵部尚书、右副都御史、蓟辽总督,授尚方宝剑,成为了全天下最有权势的封疆大吏。 本以为着,自己能在蓟辽总督这个位置上,建功立业、大放异彩,进而万民称颂、名垂青史,与李靖、郭子仪这两位古之名将相比肩,甚至是更胜一筹! 不想四年过去了,自己非但没能建功立业,反而成为了阶下囚,即将押送西市、凌迟处死,死后也会背负无数骂名。 原本一帆风顺的人生,为何会变成这个样子,是因为自己口无遮拦、吹了五年平辽的牛皮吗? 是因为自己不该擅杀毛文龙吗? 还是因为自己不该多次违背皇帝的旨意? …… 归根结底,是自己太骄傲、太自负了。 骄傲到目空一切,自负能掌控一切,失去了应有的敬畏之心,做事不顾后果,这才落了个身败名裂、凌迟处死的下场。 可惜悔之晚矣,好好吸取教训吧,下辈子,争取做一个谦逊谨慎、懂得退让的人,可是人真的有下辈子吗? ……… “咚咚咚……咚咚咚!” 三更时分,陈杰忽然站起身来,走到了木栏栅边上,手中还端着一杯酒。 “袁大人,再过几个时辰,您就要上路了,咱们好歹相识一场,小人没什么可送的,敬酒一杯,算是聊表寸心吧!” “多谢了!” 袁崇焕没有拒绝,用力挪到了栏栅边上,伸着脖子喝下了陈杰敬过来的酒。 而后坐回原处,本想继续反思人生,却觉得脑子发懵、眼皮沉的厉害,而后脖子一歪,呼呼大睡起来。 “成了,动手!” “快点!” 眼见迷晕了袁崇焕,陈家兄弟立刻行动起来,其中大哥陈俊冲到牢房门口,将大门紧紧关闭,而后通过上面的小通风口,紧盯外面的情况,望风放哨。 二弟陈杰则掏出一柄钥匙,打开了关押袁崇焕的内牢门,而后用自己佩戴的雁翎刀的刀柄,敲打地面上的青砖。 “咚咚……咚咚!” 敲打几下,将耳朵贴在地面上倾听一会儿,再敲打几下,再贴在地上倾听一会儿,如此反复十几次之后,牢房中间位置的地下,突然响起了沉闷的敲打声,声音不大,但很清楚。 陈杰不敢怠慢了,立刻拔出自己的雁翎刀,将牢房中间位置的地砖撬起来十多块,露出了 片刻之后,泥土慢慢下陷,出现了一个五尺见方的黑洞,而后一个黑衣蒙面人探出了身子,与陈杰正好打个对脸。 二人没有说话,互相点了点头,各自行动起来陈杰又掏出几柄钥匙,打开了袁崇焕身上的几道枷锁。 蒙面人则转过身,从地道里用力拖出一个大麻袋,打开之后,赫然露出一个昏迷的假袁崇焕,其身材、相貌与真袁崇焕有八九分相似。 先将真假袁崇焕身上的衣服、靴子全都进行了对换,而后将假的拖到墙边,戴上了全套的枷锁,真的则装入大麻袋中,顺入了地道内,里面有人接着。 紧接着,蒙面人从背上解下一个包袱,从中取出十几根五尺多长、八寸多宽、一寸多厚的坚硬木板,放在了地道口旁边,又冲着陈杰点了点头,而后钻进地道中不见了。 陈杰则拿起木板,整齐的铺在地道口上,上下了铺了两层,不留一丝缝隙,而后将十几块青砖放回原来位置,从表面上看,看不出任何破绽。 而后锁上牢门,坐回桌子旁边,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继续和大哥陈俊喝酒、投骰子,二人都努力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 至此,偷梁换柱的计划顺利完成了。 …………… 黎明时分,副千户—刘墨带着十几名锦衣卫来到牢房中,见到上司来了,陈家兄弟连忙起身行礼“参加副千户大人!” “嗯,罪人袁崇焕如何了?” “回大人的话,一切正常!” “好,将牢门打开吧,要送他上路了。” “诺!” 陈杰取出钥匙,打开了内牢门,刘副千户进去之后,立刻发现有点不对劲儿。 只见袁崇焕靠在墙边,身体瘫软无力,双目不断眨着,嘴巴大大张开,似乎想要说点什么,却只能发出一些含糊不清的声音。 看守了十几年天牢,临死前的犯人见多了,有痛哭流涕的、有精神失常的、有大小便失禁的……可就是没见过这副样子的,到底什么情况? 带着怀疑,刘副千户走近了几步,上下仔细观察,想要看个清楚,结果不看不知道,一看差点吓的魂飞魄散。 袁崇焕是天牢内最重要的钦犯,为了防止出现意外,自己每天都会来查看三四次。 记得昨天入夜时分,自己来查看的时候,发现因为戴久了枷锁,袁崇焕的脖子、手腕都磨破出血了。 现在呢,袁崇焕的脖子、手腕上虽然也有枷锁磨损的痕迹,却没有破皮出血,而且磨损的位置也略有变化。 再看五官相貌,虽然很像很像,可仔细观察,还是能看出一点区别的,这个根本就不是袁崇焕本人,是个假冒的,而且身上被动了手脚,难怪眼神这般奇特。 真袁崇焕那里去了,被调包了? 天牢戒备森严,又有锦衣卫十二个时辰看守,怎么可能被调包呢? 看看不远处的陈家兄弟,二人明显神色紧张,一副做贼心虚的样子,这下刘副千户更加确定了,自己猜的没错,有人调包了袁崇焕,真是好大的胆子! 立刻上报,全城戒严,锦衣卫全体出动、捉拿逃走的袁崇焕,和将其救走的人……刘副千户刚要开口,又硬生生停下了,目光中出现了犹豫之色, 要知道,私下调包死囚、将其带出天牢,固然是十恶不赦之罪! 而自己身为锦衣卫副千户,同样有看守不严、丢失死囚之罪,按照大明律法,是要斩首示众的。 不仅自己要被杀头,自己的父母、妻子、女儿们也要流放三千里。 怎么办,是将情况如实上报,而后全家老小一起被治罪? 还是故作不知,将假袁崇焕带出去,送往西市,凌迟处死……只要人死了,也就死无对证了。 两个选择,略加权衡之后,刘副千户立刻选择了后者,而后稳了稳心神,开口吩咐道“来人啊,将钦犯袁崇焕拉出去,送往西市、凌迟处死……再给他带个铁核桃,免得出去乱喊乱叫!” “诺!” 几名锦衣卫冲进来,将假袁崇焕拖了出去,并顺手戴上了一个铁核桃。 铁核桃,是个如真核桃一般大小的不光滑铁球,中间有孔,穿着一根绳子。 将铁球塞入囚犯口中,绳子系于脑后,这样就不能说话了,为的就是避免囚犯行刑之时,对皇帝、朝廷破口大骂,或者说出什么见不得光的秘闻来,若被老百姓们听到,那就不好了。 戴上铁核桃之后,锦衣卫们将假袁崇焕拖了出去,装入一辆囚车当中,向着西市缓缓驶去。 而在出门之时,刘副千户趁着别人不注意,在假袁崇焕脸上狠狠打了两拳,将两只眼睛全给封住了,这下就不怕他乱眨眼睛了! 又将其头发弄乱,尽量遮住面孔,以免被有心人看出破绽来。 …… 午时三刻,西市之中,当着无数围观者的面,假袁崇焕被凌迟处死,共计割了三千五百四十三刀!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二十二章 班师凯旋,返回榆林镇! 不知沉睡了多久,袁崇焕渐渐恢复了意识,而后缓缓的睁开了眼睛,打量一下周围的情况,惊讶的发现自己并没有待在牢房中,而是躺在一座牛皮帐篷里。 身下是柔软的羊皮榻,枷锁、铁链全都不见了,罪衣、罪裙也不见了,换了一身干净的常服,大小还挺合适。 记得自己喝了陈杰的一杯敬酒,随即失去了意识,后面发生了什么事? 天已经大亮了,为什么自己没有被押赴西市、凌迟处死,这又是什么地方? 疑惑之际,帐门一挑,走进来一个身材修长的英俊青年,正是秦锋。 “督师大人,您醒了!” “秦将军,这是什么地方?” “这里是天威军大营!” “天威军大营,我怎么会在这里,今天不是我的死期吗?” “呵呵,今天本来是督师大人的死期,不过嘛,昨天晚上末将用了一点小手段,将您从天牢里救了出来,而后带回了大营中……来,喝口酒、压压惊,容末将慢慢道来!” 说话间,秦锋从腰间取下个小酒葫芦,递给了袁崇焕,待后者喝了几口酒,情绪稳定下来之后,前者这才将营救过程讲述了一遍。 袁崇焕听完之后,目瞪口呆、震惊至极,心情更是复杂无比,有喜悦、有感激、还有一股莫名的畏惧! 喜悦的是,自己大难不死、逃过一劫。 感激的是,秦锋与自己并无深交,却能冒着巨大风险,将自己从天牢中救出来,如此恩情、没齿难忘! 畏惧的是,秦锋的胆量太大了,大的出乎意料。 现如今,秦锋只是一个小小的游击将军,就敢从天牢里换出皇帝钦点的重犯,假以时日,当秦锋拥有了更高的地位、更多的兵马,又会做出什么事来? 不敢细思、细思极恐! “那个李永芳怎么样了?” “今天午时三刻,已经在西市上被凌迟处死了,那场面,惨极了!” 西市行刑的时候,秦锋换了一身常服,混在拥挤的人群中,目睹了整个过程。 行刑台上,李永芳被扒掉衣服,用一张渔网紧紧勒住,使其浑身皮肉块块凸现于网眼之外,而后刽子手们一边大声数数,一边用刀子细细脔割。 每割上一刀,还要在伤口处抹金疮药、止血药,防止失血过多而死……整整割了三千五百四十三刀,最后就剩下一副骨头架子,还有一颗死不瞑目的头颅。 更恐怖的是,刽子手们割下肉之后,围观的百姓们就像疯了一般哄抢,而后就着烧酒生吃,吃的满嘴是血,形如野兽一般。 就连剩下的骨头架子,都被百姓们争抢、碾碎了,只有头颅被官府收回,用来传示九边、威慑军心! 听了讲述,袁崇焕又是一阵心悸,若非秦锋出手搭救,今天被千刀万剐、生吞活吃的就是自己了。 “秦将军,你准备如何安置于我?” “这就要看督师大人自己的意思了。” 说话间,秦锋从怀中取出一白一红两个小瓷瓶子,放在了袁崇焕面前。 “两个选择白瓶子里是蒙汗药,喝了之后会呼呼大睡、人事不知……红瓶子里是用断肠草调制的毒汁,喝完之后,会肝肠寸断、七窍流血而亡。 如果督师大人已经心如死灰,对这个世界再无留恋,就喝了红瓶里的毒汁,身死之后,末将会选个风水宝地、将督师大人埋葬掉,以后年年烧纸上供、绝不食言! 如果督师大人还不想死,就喝了白瓶里的蒙汗药,末将会略施手段、给您换一副新面孔、换一个新身份,而后带回西北,妥善安置起来,至于以后能否恢复真身,就要看情况而定了……好了,一柱香时间,是生是死,督师大人自己抉择吧,末将到帐等候!” 说完秦锋出去了,一柱香时间后返了回来,再看两个小瓷瓶,红色的纹丝未动,白色的已经空了,袁崇焕则躺在软榻上,呼呼大睡,人事不知。 果然不出所料,一个刚刚经历过生死的人,会变得更加珍惜生命,舍不得死。 既然舍不得死,剩下的事就好办了。 秦锋取出一个早就准备好的箱子,里面装着小刀子、小钳子、小钩子、金疮药、白纱布……各种物品,而后开始改变袁崇焕的容貌。 第一步将头发全部剃掉,变成一个秃瓢,眉毛、胡子也要拔掉一部分,改变形状。 第二步拔掉两颗智齿,让脸部塌下来一点。 第三步在脸上动刀子,去掉一部分赘肉。 ……… 一个时辰之后,整容,或者说毁容手术做完了,袁崇焕的脸上一共挨了三十多刀,并用白纱布层层缠绕起来,只留下两只眼睛、一张嘴吧。 等伤口愈合、解开纱布之后,其相貌会发生巨大的变化……到时候,就算是亲近之人,也无法认出了。 接下来,又取出一个箱子,里面是几本经书、一套灰色僧袍、一双罗汉鞋、一串念珠,还有一份度牒。 度牒是楚梦溪伪造的,和真的一模一样,上面的法号则是秦锋取的三痴! 从此以后,这就是袁崇焕的新身份了,又或者说,世上再无袁崇焕,却多了一个三戒和尚。 接下来,安排了三十名亲兵,轮流守在帐篷周围,不准任何人进去,也不准里面的人出来,确保不走露任何消息。 至于秦锋,还有两件事情要做一是杀人,二是救人。 杀谁? 当然是陈俊、陈杰兄弟了,这二人知道内情,若不杀掉,后患无穷! 事情交给熊大、熊二去做了,肯定做的干净漂亮,不留一点痕迹,再伪造一个陈家兄弟欠下巨额赌债、无力偿还,弃家逃跑的假象,想来就不会有人追查了。 这事干的不地道,言而无信? 绝对没有。 秦锋当初答应的是,事成之后,给陈家兄弟两千两银子,可没答应不杀人灭口。 两千两银子,熊大、熊二一并带去了,和陈家兄弟的尸体埋在一起,也算是言而有信了吧。 再说了,陈家兄弟滥赌成性,不仅气死了爹娘,还卖掉了妻子儿女,这样的两个人渣败类,杀之无错,死不足惜! 救谁? 当然是救袁崇焕的家属了。 袁崇焕有一妻一妾、一儿一女,都被关押在大牢中,并判了流放之刑,必须想办法将她们救出来。 可是一打探才发现,不用救了! 不是秦锋改变了主意,或者无法相救,而是真的不用救了,因为袁崇焕的家属们,被判了流放三千里。 大明朝境内,以京师为起点,能流放三千里的,目前只有三个地方岭南、云南、西北。 岭南就是两广地区,这里肯定是不行的,因为袁崇焕就是广东人,将其家属送到岭南,那就不是流放了,而是送回老家安置。 云南也不行,因为流放云南必须途经河南南部、湖广北部、汉中地区,这几个地方正在闹流寇,道路不通,无法押送。 无奈之下,刑部的官员们只能将袁崇焕的妻子、儿女流放西北了,而且是西北最穷苦的地区榆林右卫—镇北千户所,正好是秦锋的老家。 既然流放到自己的地盘上了,自然就不用救了。 不过为了安全起见,还是花了一些银子,打点了刑部的几名官差,在流放路上关照一下,别亏待了袁崇焕的妻子、儿女。 又派了十名亲兵,一路上暗中尾随,保护安全。 ………… 崇祯四年—四月初一,秦锋接到兵部命令勤王之事已毕,可以率军返回榆林镇了。 第二天,秦锋率领天威军数千将士,拔营起寨、踏上归途。 与来的时候不同,这次没有出塞行军,而是自京师启程,向西进入山西境内,翻越太行、吕梁两座山脉,再渡过黄河,进入陕西……凭着天威军的赫赫威名,沿途畅通无阻,无人敢找麻烦! 而在天威军启程之后,又连着发生了几件大事 四月初四,在崇祯帝的提议下,经过文武重臣们的廷推,礼部尚书—温体仁顺利进入内阁,成为了内阁辅臣之一。 四月初八,为了加强京畿地区的军备力量,崇祯帝和文武重臣们商议之后,决定任命卢象升为右参政,负责整顿大名、广平、顺德三府的兵备,并组建一支新军,号称天雄军! 四月十五,从辽东传来消息,二贝勒阿敏带领残兵败将回到沈阳城之后,担心自己受到惩罚,决定起兵造反、杀掉皇太极、豪格父子,而后自立为汗。 不想其弟济尔哈朗秘密举报,皇太极闻之大怒,立刻出兵捉拿了阿敏,而后召集诸旗主、贝勒宣布罢黜阿敏镶蓝旗旗主之位,幽禁高墙之内,永不释放。 阿敏之子爱尔礼赐死。 至于镶蓝旗旗主之位,则由举报有功的济尔哈朗接替……经过这次事件,皇太极的汗位更加稳固,进一步集中了权力!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二十三章 商议扩军! 榆林镇—白城子。 原来的守备府,已经变成了游击将军府,并重新修葺了一番,变的更加气派了,尤其是大门前新增的一对大铁戟,标志着这座府邸的主人立下过赫赫战功! 清晨时分,后宅一间寝室内,晋玉娘坐在一张小圆凳上,正缝制着一件纯黑色百花战袍,一针一线、极为认真。 旁边是一张红木架子床,上面铺着锦缎被褥,里面鼓鼓囊囊的、隐约成一个人形,且有阵阵酣声传出。 “呼噜噜……呼噜噜!” 鼾声极大,甚至有点刺耳,晋玉娘却毫不嫌弃,还不时往床上看上几眼,目光中满是柔情惬意。 一直到了中午时分,鼾声才停止下来,而后棉被动了动,从中伸出一只胳膊、一条大腿……最后露出个青年男子,正是秦锋! 秦锋是六天之前,带领人马回到白城子的。 回来之后,除了吃饭和上厕所,秦锋基本上都在做一件事——睡觉,睡的是天昏地暗、日月无光,口水横流、鼾声如雷。 没办法,实在是太累了、太困了。 从崇祯三年正月初十大军出征、到崇祯四年五月二十凯旋回来,整整一年零五个月又十天。 这么长的时间里,秦锋不是在沙场之上、浴血拼杀,就是在中军帐内、暗暗谋划,期间没一刻敢放松警惕、更没睡过一个踏实觉,其中辛苦,难以言喻。 如今回到了白城子,回到了未婚妻身边,自然要好好的睡几天懒觉,恢复一下疲惫的身心了。 “蛟郎,睡的舒服吗?” “嗯,好久没睡的这么踏实了,真是舒服,要是能和玉姐一起睡,肯定会更舒服的,嘿嘿!” “贫嘴,睡醒了就起来吧,洗漱一下,再试试这件百花战袍,看看合不合身!” “好!” 秦锋从床上一跃而起,而后在晋玉娘的服侍下,洗脸、漱口、梳头……全都收拾干净之后,换上了那件刚刚缝制好的百花战袍,大小正好合适,穿在身上极为舒服,不愧是量身缝制的。 接下来,秦锋到院子里打了一通拳脚,活动一下好几天没舒展的身体。 晋玉娘则进了厨房,准备午饭。 其实府内是有侍女、厨师的,可自从回来以后,秦锋的一日三餐,全都由晋玉娘亲自烹饪,不假他人之手。 都说战场上的男人最帅,厨房中的女人最美,这话是有一定道理的。 厨房内,晋玉娘将各种食材拿出来,切、削、拍、洗、蒸、煮、炖……动作如行云流水一般,简直是一种视觉上的享受。 很快的,午饭准备好了,一荤三素,分别是黄闷羊肉、红烧茄子、蒜蓉茼蒿、浇汁蘑菇,主食则是杂粮蒸饭。 “蛟郎,多吃点,这一年多在外面受苦了吧,看你都变瘦了!” “苦到没受多少,就是想念玉姐,想的经常晚上睡不着觉!” “你呀,出征一趟回来,别的没什么变化,嘴巴却是越来越甜了!” “我的嘴巴再甜,也没有玉姐的笑容甜,甜到人心里,嘿嘿!” “少贫嘴,快吃饭!” …… 正堂内,二人相对而坐,一边享受美味的食物,一边闲话家常,字字句句、皆带着柔情蜜意。 吃饱喝足之后,在一起腻味了好几天的两个人,要短暂的分开一下了,晋玉娘要去看看孩子。 那里来的孩子? 捡的。 没错,就是捡来的! 西北旱灾严重,百姓们饥饿哀嚎、流离失所,被遗弃的孩子更是不计其数。 晋玉娘每次外出采药,都会遇到被遗弃的孩子,少则几个、多则十几个,不忍心这些孩子死于荒野,于是带了回来、妥善照顾。 如今捡回来的孩子,已经有三百多个了,其中又以女孩子居多,晋玉娘经常去看望,教她们读书识字、分辨药材,以后好有一技之长可以生存。 秦锋则带了十几名亲兵,出城视察开荒的情况,项玄武陪同前往。 经过一年多的治理,无定河的水患已经减轻了许多,并在上游挖了一条长渠,将河水引到了白城子,为城内提供了充足的水源。 长渠两侧的荒地,全都开发出来了,种植着小麦、粟米、棉花……等农作物。 还有几百亩最肥沃的良田,专门用来种植红薯。 时值五月,正是红薯移栽的时间,农夫们将在地窖里培育的幼苗取出来,小心栽种到已经起好垄的田地中,浇水、松土、施肥……照顾的极为精细。 而在忙碌的人群中,秦锋还见到了一个熟人张存孟! 没错,就是曾经的陕北三大流寇首领之一,人送绰号‘不沾泥’的张存孟,正半蹲在田间,手持一个水瓢,小心翼翼的为红薯苗浇水! 当初剿灭三大流寇之后,普通流寇全部赦免无罪,而后分发口粮、衣服、耕田、农具……安置在了各州、县,令其安居乐业。 流寇中的大小头目们,却不敢这样安置,生怕他们登高一呼、再次聚众造反,那就糟糕了。 当时有人提议将这些大小头目们聚集起来,全部坑杀之,就可以免除后患了。 秦锋没有同意,而是将这些人弄到了白城子,安置起来。 来到白城子之后,这些大小头目们和普通农夫一样,挖渠、开荒、耕种……养活自己和家人,除了不能随意离开白城子,其余方面不受什么限制。 目前看来,效果良好! …… 视察田地的同时,秦锋和项玄武交谈起来。 “项千总,现在开出多少荒地了,庄稼收成如何?” “回大人的话,这一年多的时间里,白城子周围共计开垦了四万八千八百二十二亩田地,种植的小麦、粟米、棉花去年都获得了丰收,只有红薯收成不佳,还请大人责罚!” “呵呵,红薯刚刚来到西北,难免有点水土不服,产量不佳是正常,不必自责!” 红薯这种农作物,易活、耐旱、耐贫瘠不假,可从温暖的江南水乡,一下子移栽到西北苦寒之地,难免有点水土不服,第一年产量不高也在情理之中。 不过不要紧,只要多种植上几代,就能慢慢适应西北的土地和气候了,产量自然会提高起来,而后大面积推广种植,就能很大程度上解决饥荒问题了。 至于项玄武,留守白城子期间,招募流民、挖渠引水、开垦荒地、训练新兵……每件事都尽心尽力,做的妥妥当当。 因此上,虽然项玄武没有随军出征,在战场上立下功劳,但留守之功同样不可忽视,秦锋已经上书三边总督府,请求提拔其官职了。 视察完了田地,秦锋返回将军府中,将韩山君、董天豹、项玄武、马勇、马武、耗子……等人叫来,商议目前最大的事情——扩军! 天威军现在的编制是四个步兵营、一个骑兵营、一个辎重营、一哨工兵、一哨炮兵、一哨亲兵、一哨特种兵,合称一标,花名册上是四千人,实则有八千人。 因为屡立战功,朝廷已经准许天威军扩充两标人马,也就是说,花名册上的人数、可以增加到一万两千人。 而秦锋按照老规矩,准备多扩充一倍,也就是两万四千人。 一下子扩充这么多兵力,不是一件容易事,需要大量的钱粮、兵器、马匹、兵员。 钱粮方面不用愁,上次去山西,坑了八大晋商不少钱粮,又劫了一支走私商队,缴获了大量军需物资,足够用了。 兵器方面,白城子内已经成立了兵仗局,又重金招募了几百名工匠,加上原材料充足,打造盔甲、兵器不成问题。 马匹方面,可以让马勇、马武去收购,二人本是马贼出身,认识不少同行,只要银子足够,弄一些马匹回来不成问题。 现在最发愁的是兵员。 榆林子弟吃苦耐劳、性格强悍,打起仗来不怕死,自然是这次招兵的首选了。 问题是,秦锋和榆林镇总兵—姜让有仇,上次招兵的时候,后者就没少了暗中找麻烦,幸好秦锋足智多谋,这才化解了麻烦,招募到了足够的兵员。 这一次,怕是又要斗智斗勇一番了。 既然要斗,就得事先做好准备。 于是乎,秦锋和众人商议起来,招兵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什么麻烦,又该如何破解…… 正商议着呢,一名亲兵跑了进来,叉手行礼道“启禀将军大人,榆林镇—副参将雷大鹏求见!”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二十四章 姜家父子认输求和? 雷大鹏,榆林左卫人,因其武艺高强、骁勇善战,而受到了总兵官—姜让的青睐,收为螟蛉义子,并成为其最得利的部将。 当初为了争夺组建新军的权力,雷大鹏和秦锋在校军场的擂台上,当众比试了拳脚、射击、兵器、兵法四项,最终秦锋获得胜利,雷大鹏虽然败了,亦展示出不俗的实力。 剿灭陕北三大流寇之时,雷大鹏率本部人马死守安定城,精疲力尽、即将失守之际,是秦锋不计前嫌、率领天威军前来驰援,打败了攻城的流寇大军,而后又救了中箭垂死的雷大鹏一命! 不过自此之后,二人就没什么交集了。 今天雷大鹏突然前来拜访,是为了何故呢? “雷将军人在那里,带了多少随从?” “距离东门不足五里,带了百余名亲兵,拉着二十多辆大车,还赶着一群骏马,看样子似乎是来送礼的。” “来送礼的……呵呵,不管怎么说,来者是客,弟兄们随我出城迎接一下吧!” “诺!” 略加思索之后,秦锋带领众人离开将军府,到白城子东门口等候……片刻之后,雷大鹏的队伍果然出现了。 见到秦锋在城门口恭候,雷大鹏连忙翻身下马,快步上前,抱拳行礼“雷某今日冒昧登门,还请秦将军莫要怪罪!” “呵呵,雷将军大驾光临,秦某深感荣幸,高兴还来不及呢,又岂能怪罪呢,此地不是待客之所,雷将军里面请!” “请!” 互相行礼之后,众人一起回到了将军府的大堂中,而后分宾主落座,有亲兵奉上茶水。 都是披坚执锐的武将,没有文官间那么多假客套,因此喝了几口茶水,立刻进入正题。 秦锋开口道“雷将军今日大驾光临,只怕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吧?” “实不相瞒,雷某今日登门拜访,一是感谢秦将军之前的救命之恩,二是有几件小礼物奉上!” 说话间,雷大鹏一挥手,身后走出三名亲兵,怀中各抱着一个箱子。 第一个箱子打开,里面是一对短柄火枪! 长约一尺半,枪柄是黄褐色的硬核桃木材质,上面雕刻着精美的花纹,还镶嵌了黄金做为装饰,枪管则是百炼精铁打制的,上面准星、照门一应俱全。 更重要的是,这对短火枪上没有引火绳,而是在照门后面安装了一个击锤,上面夹着一小块引火用的燧石。 如此一来,只要扣动扳机,燧石打在火门上,冒出火星,就能引燃里面的火药,进而发射弹丸,大大简化了射击过程,加快了射击速度,而且没有了引火绳,夜间作战的隐蔽性大大增强了! 换而言之,这已经不是火绳枪了,而是一对更先进的燧发枪! 另一边,雷大鹏起身介绍道“这对短柄火枪,是从一名红毛商人手中买来的,体型小、份量轻,携带方便,而且威力不弱,二十步内可以射穿重甲,用来防身再合适不过了。” …… 接下来,亲兵打开了第二个箱子,里面是一条纯黑色腰带,犀牛皮材质的,配上金镶玉扣,看上去雍容华贵、极为漂亮。 雷大鹏拿起犀牛皮腰带,轻轻一按上面的玉扣,原本围成一圈的腰带,竟然瞬间绷直了,而后刷的一下,从中抽出一柄寒光四射的软剑,连舞了几个漂亮的剑花! 与寻常硬质刀剑不同,软剑,其身柔软如绢,力道不易掌握运用,练习时必须精、气、神高度集中,属于一种高难度的兵刃,不过一旦练成了,其威力也远胜寻常刀剑! 软剑可以刺、砍、割、抽,挥动起来就像鞭子一样灵活,即使一击不中,只要手腕轻轻一抖,就可以迅速下一击,攻势连绵不断。 更重要的是,软剑柔韧性极强,可以藏在腰带之中,到了关键时刻,突然抽出来给敌人以致命一击,绝对防不胜防! 雷大鹏耍完剑花,而后收剑归鞘道“此剑名曰承影,长三尺二寸、宽三寸一分,重二斤四两,乃是用深海寒铁打制而成,切金断玉,锋利无比,同样是防身的利器!” …… 亲兵打开第三个箱子,里面竟然是一件珍珠衫,并装饰着各种宝石,在阳光的照耀下,光彩夺目、漂亮至极。 雷大鹏再次介绍道八宝珍珠衫,是用八百八十八颗大小不一、圆润莹澈的上品珍珠连缀而成,并饰以珊瑚、琥珀、白晶、翡翠、玛瑙、猫眼、祖母绿、羊脂玉八种珍宝。 穿在身上,不仅漂亮舒适、冬暖夏凉,且有阵阵异香散发,令蚊虫不敢近身。 听闻秦将军有一位未婚妻,温柔贤惠、国色天香,若是穿上这件八宝珍珠衫,定可为美人添香增色不少!” 介绍完了三件礼品,雷大鹏又拿出一份礼单,上面清楚写着百年人参五十颗、血燕窝五十两、精品官窑瓷器五十箱、福建极品茶叶五十箱、四川上等丝绸五百匹……以及蒙古骏马一百匹! 秦锋看着三件礼品,以及礼单上的东西,却始终一言不发! 雷大鹏一向性格忠厚、爱兵如子,从来不克扣军饷,也不收授贿赂,更没有做生意的头脑,故而生活上一直比较简朴。 这样的人,就是想报答救命之恩,也拿不出这么多贵重的礼品,显而易见,送礼者另有其人,至于是谁,不难猜测! 再看雷大鹏,略加沉吟,而后咬了咬牙说道“秦将军是精明人,就算雷某不说,想来也能猜到答案的,不错,这些礼物不是雷某送的,而是义父大人送的!” 雷大鹏的义父,就是榆林镇总兵—姜让,人送绰号九尾狐狸。 姜让有个亲生儿子,叫做姜申旭,纨绔子弟,贪花好色,而且口味独特,不喜欢黄花大姑娘,反而迷恋有夫之妇和小寡妇,经常带着打手四处祸害,人送绰号银枪小霸王。 当初秦锋冒着生命危险,深入大漠、潜入匪巢,剿灭了数百名沙匪,并亲手斩杀了匪首—侯万金。 没想到,如此大功,竟被姜家父子据为己有了。 之后无量寺中,小霸王—姜申旭带领四名打手,光天化日之下绑架良家女子,恰好被秦锋遇到了,狠狠的教训了一顿,而且暗下黑手,让其永远不能祸害女人了! 再之后,姜家父子多次找秦锋的麻烦,都被后者用智谋破解了,而双方的仇恨则是越来越深,几乎到了你死我活的地步! 既然是冤家对头,今日又为何送来重礼呢? “秦将军智勇双全,英雄盖世,义父大人其实很是佩服的,只是之前闹了一点小误会,这才产生了隔阂。 今日献上重礼,一是向秦将军赔礼道歉,二是希望摒弃前嫌,双方握手言和,不知秦将军意下如何?” 雷大鹏说明了原因,原来是姜家父子想要握手言和,这也合情合理! 秦锋率军入京勤王期间,多次打败女真人,立下了赫赫战功,不仅名动京师,更是多次进宫面圣,得到了诸多赏赐,成了皇帝眼中的红人! 官场之上,从来都是踩低捧高的。 眼见秦锋春风得意、步步高升,姜家父子不想再硬刚下去,于是主动认错,并送来重礼赔罪,也算是合情合理了。 问题是,秦锋会和姜家父子握手言和吗? 只见秦锋略加沉思,而后点了点头“正所谓冤家宜解不宜结,既然总兵大人有意和解,秦某自然不会反对了!” “秦将军此言当真?” “呵呵,自然当真了,请回复总兵大人一声,就说礼物秦某收下了,很是喜欢,从此愿与总兵大人握手言和、再不争斗,一起守卫西北边疆,为朝廷效力!” “好,太好了!” 眼见秦锋答应言和了,雷大鹏不禁长出一口气,脸上也露出了笑容。 否则一边是义父大人,一边是救命恩人,两边互相仇恨、大打出手,自己夹在中间不好做人啊! 接下来,秦锋下令,摆设酒宴,盛情款待雷大鹏及其随行的亲兵们。 吃饱喝足,雷大鹏起身告辞,返回榆林城交差,秦锋亲自出门相送,一直送到十里之外,这才返了回来。 回来之后,韩山君、董天豹等人立刻围了过来。 “将军大人威名远扬,连姜家父子都主动认输求和了,真是解气!” “没错,姜家父子送来这么多礼物,可见真是害怕了,哈哈!” …… “哼,都别得意了,你们以为姜家父子真的会认输求和吗?” “将军大人的意思是?” “欲擒故纵,笑里藏刀罢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二十五章 如何除掉老狐狸? 姜让何等样人? 卑鄙无耻、阴险狡猾、心肠又黑又狠,故而才得了一个九尾狐狸的绰号! 这样一个人,真的会认输求和吗? 肯定不会! 既然不会,又为何派雷大鹏前来送礼,表示认输求和之意呢? 欲擒故纵、笑里藏刀之计罢了! 先行示弱、送上重礼,以此麻痹对手,令其丧失警惕性,而后寻找机会、暗下毒手,将对手一击毙命! 这样的招数,骗骗别人或许可以,想骗同样阴险狡猾、腹黑心狠的秦锋,那就比登天还难了。 既然明知道姜让假意求和,实则不怀好意,秦锋又为何答应了呢? 简单顺水推舟、将计就计,且有三个好处。 天威军要想扩充,需要在榆林地区大量招兵,如果拒绝了姜让的话,这条老狐狸肯定会暗中使坏,招兵的事情就不好办了。 不如假意答应下来,稳住这条老狐狸,并趁机招募兵员、扩充实力,这是第一个好处! 姜让送的那些礼物,秦锋是相当喜欢的,假意答应下来,可以将之据为己有,这是第二个好处! 姜让想用示弱、送礼的方法来麻痹秦锋,令其丧失警惕性,假意答应下来,可以反过来麻痹对方,这是第三个好处! 有此三个好处,自然不能拒绝对方的假意求和了! 当秦锋将其中缘由,详细的讲给韩山君、董天豹等人听了之后,众人这才恍然大悟过来。 “好一只九尾狐狸,真是阴险狡诈,老子差点就被骗了,还以为他真的认输求见呢!” “将军大人,老狐狸如此狡猾,咱们如何应对?” “放心吧,我自有应对之策,至于你们,从明天开始分赴榆林镇各个堡垒,全力招募兵员,一定要在最短时间内,将这件事情办好!” “诺!” 众人答应一声,各自回去准备去了。 秦锋则留在大堂内,倒背双手、慢慢踱步,思索着对付姜让的办法。 小心谨慎、日夜提防,让老狐狸无法下手? 自古以来,只有千日做贼的,没有千日防贼的,一味防守肯定不行的。 正确答案是先下手为强,除掉老狐狸姜让,如此就能一劳永逸了。 问题是,想要除掉这只老狐狸,可不是一件容易事,正面强杀肯定不行,甚至连刺杀都不行。 因为老狐狸是榆林镇总兵,正二品的大员,如果死于非命的话,朝廷肯定会进行彻查,一旦查到自己身上就麻烦了。 因此不能刺杀,而是要暗杀,还要杀的极为巧妙,让其看上去像是自然死亡的,如此才能不引人怀疑。 想要达成这个目的,难度不是一般的大,必须好好谋划一番才行。 想到这里,秦锋离开了大堂,回到自己的寝室中,而后床下抽出一个木箱子,打开之后,里面是厚厚的几摞纸箱,上面记载的全是姜让、姜申旭父子二人的事情。 原来秦锋早就预料到了,自己和姜家父子之间早晚有一场生死对决。 故而早在一年多之前,就秘密挑选了几名忠诚可靠、头脑机灵、又认识字的亲兵,化妆成普通人,潜伏进了榆林城内。 这几名亲兵不做别的,就是监视姜家父子的一举一动,将其所作所为记下来,而后秘密送到白城子。 一年多时间,记载姜家父子事情的纸张,已经积攒了厚厚几大摞,秦锋将其取出来,一张张认真查看着,希望从中找到暗杀的机会和办法…… 从记载上看,想暗杀姜让这条老狐狸很不容易。 或许是缺德事做多了,担心被人刺杀的缘故,姜让对自己的安全极为注意,每次出行之时,都要暗穿甲胄,并带上大量的亲兵,不准任何陌生人靠近自己。 还有总兵府中,同样是三步一岗、五步一哨,防守的极为严密,陌生人根本没法混进去,更别说刺杀了。 不仅如此,姜让在饮食上也特别小心,每次吃喝之前,都要先用银针、象牙针试探一下,再让身边的人试吃,确定没有问题了,自己才会入口。 因此上,想要下毒杀人,几乎是不可能! 放火杀人……几乎不可能,放弃。 策反其身边亲兵……几乎不可能,放弃。 在其坐骑上打主意……几乎不可能,放弃。 …… 连着想了十几个办法,却没有一个能行的,想要杀掉这条老狐狸,果然不是一般的难啊! 不过嘛,在翻看纸张的时候,其中一件事情,引起了秦锋的格外注意 自从小霸王—姜申旭在无量寺中被收拾了之后,就失去了做男人的能力,虽然不是太监,却和太监没什么区别。 姜申旭是姜让的独生子。 独生子成了太监,无法传宗接代了,这对于姜让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一般。 怎么办? 姜让一开始是不惜重金,四处聘请名医,为儿子诊断病情、进行治疗,希望儿子能重振雄风。 可惜名医请了上百位,汤药、针灸、按摩,艾灸、拔罐……各种办法都用尽了,小霸王—姜申旭的身体还是一点起色也没有,依旧是条软趴虫。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姜申旭变成太监的事情,在榆林城内都传遍了,人们畏惧姜家的权势,不敢当面议论,可私下话语不断,都当成了笑话看。 儿子不中用了,怎么办? 那就老子亲自出马吧! 为了保证血脉不断绝,姜让决定亲自出马,短短一年时间里,连着纳了十二房小妾,夜夜耕耘不断,希望能再生一个儿子。 可惜天不遂人愿,姜让夜夜耕耘,差一点累断了老腰,可小妾们的肚子还是一点反应也没有。 如此情况,把姜让气的暴跳如雷,并在府中正式宣布,那个小妾能生下儿子,就将其扶为正室夫人,对其娘家也会大大奖赏一番。 身为妾室的,自然想母凭子贵,做总兵府的正室夫人了,于是乎,姜家的小妾们全都行动起来了,而且是八仙过海、各显其能。 有的带上贡品,四处求神拜佛,祈求早生贵子! 有的四处找生子的秘方、偏方,不管是真是假,全都试上一遍再说。 还有的频频回娘家,而且一住就是好几天……这跟生儿子有关系吗? 总之一句话,姜让和众多小妾们,都在为了生儿子而努力,甚至快到了疯魔的地步! 什么人最难对付? 无欲无求者,因为无欲无求就没有弱点! 相反的,人一旦有欲有求,弱点也就暴露出来了! 如今姜让最大的欲望,就是生一个儿子,延续自己的血脉,针对这一点,或许就能要了这只老狐狸的命! 寝室内,秦锋习惯性的拍了拍小肚子,让里面的坏水翻涌起来,很快就涌出了一条杀人妙计! 不过嘛,要想实施这条计策,不能用自己身边的人,那样太容易暴露了,看来得动用一下隐藏多时的那支黑暗力量了。 想到这里,秦锋冲着门口喊道“熊大!” “卑职在,大人有何吩咐?” “你带上几个人,去庆阳府—合水县南部的金锁山一趟!” “庆阳府—合水县—金锁山?” “不错,金锁山上有一座老君堂,你到了那里之后,在大堂的太上老君像前上四柱清香,而后捐一匹红色绸缎、和八十八两八钱八分银子,而后什么都不要问、不要说,捐完立刻回来就行了!” “卑职遵命!” 虽然不知这道命令有什么深意,但只要是秦锋的命令,熊大绝对服从,当既离开了大堂,回去略做准备,带上几名亲兵出发了。 而在熊大离开的第五天,熊二也接到一条怪命令每天到白城子南门外走一趟,那里有一大片槐树林,其中有一株千年古槐,足有八丈多高、五人合抱粗细,堪称是树中之王。 熊二的任务就是,看看这株大槐树上,有没有系一红一蓝两根布条,树下有没有码放整齐的九块石头! 若是有的话,立刻禀报!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二十六章 血滴子! “砰……砰!” “好,打的好,锋哥真是厉害,百发百中、弹无虚发!” 上午时分,将军府的演武场内,秦锋正在打靶,用的是那对短柄火枪,相距三十五步远,背对两个靶子,而后突然转身,双枪同时射击、两颗弹丸全部命中靶心。 耗子在一旁观看,不禁又是拍手、又是叫好! “锋哥,这种燧发枪真棒,一扣扳机就能发射,可比火绳枪省事多了,以我之见,应该大批量的制造、装备全军,肯定能提高战力!” “呵呵,你要是喜欢的话,可以让兵仗局的工匠们,仿制几支防身用,至于大批量制造、装备全军则不行!” “这么好的枪,为何不能装备全军?” “你有所不知,这种燧发枪虽然打起来省事,可是精准度、稳定性都太差了,用来上阵杀敌,恐怕要吃亏的!” 与火绳枪相比,燧发枪结构先进、击发省事不假,可这种枪也有两个缺陷 一是射击之时,击锤猛力敲打火门,造成枪身震动较大,非常影响射击精度,近距离射击或许没什么,隔远了就很难打准了。 二是大明境内,品质好的燧石矿难找到、难开采,而品质差的燧石容易撞击失败,无法引燃火门内的火药,打不响是常有的事,而在战场上打不响枪,可是非常要命的一件事。 与之相比,火绳枪虽然落后一些,可是精准性高、稳定性强,打仗时更可靠一些,不会轻易打不响。 因此上,秦锋才说,现在大批量生产燧发枪、装备全军还不是时候。 除非有一天,在大明境内找到了品质上佳的大型燧石矿,而且造枪技术突飞猛进,解决了精准性的问题,燧发枪才能完全取代火绳枪! …… 秦锋又装了两颗弹丸,正要练练更难的射击动作,就见熊二一路小跑着进了演武场。 “参见大人!” “何事?” “回大人的话,属下刚刚去大槐树那里看过了,那两样东西出现了。” “好!” 白城子南门外有一大片槐树林,其中有一株八丈多高、五人合抱粗的千年古槐。 前些日子,秦锋给熊二下了一道命令,就是每天到古槐旁看一下,树枝上有没有系一红一蓝两根布条,树下有没有码放九块石头。 虽不知其中意思,熊二还是天天跑去查看,结果连跑了半个多月,啥也没有看到。 不想今早再去查看,却真的看到了布条、石头,于是连忙回来禀报。 “告诉熊大一声,今天晚上,你们陪我出去一趟!” “诺!” 六天之前,熊大已经从庆阳府回来了。 对这兄弟二人,秦锋是非常信任的,决定带他们出去一趟,见识一下自己培养的黑暗力量! ……… 深夜,二更时分。 三名骑手自白城子南门而出,直奔数里外的槐树林,非是旁人,正是秦锋和熊大、熊二。 片刻之后,槐树林到了,三人翻身下马,将坐骑留在了原地,而后钻进了树林中,很快就找到了那株千年古槐。 借着月光可以看到,树枝上系着一红一蓝两根布条,正随着夜风上下飘摆,树下则有九块石头,整齐的码放成三角形! “嘟……嘟!” 接下来,秦锋将小手指放在唇边,用力吹了两声口哨,哨声嘹亮、响彻夜空。 很快的,从槐树林深处走出了一个人影,穿着纯黑色大斗篷,犹如幽灵一般,径直来到了秦锋面前,单膝下跪行礼,用沙哑的声音说道“属下参见主公!” “免礼,起来吧!” “谢主公!” 说话间,来人摘下斗篷,露出了本来面目,是一个身材修长的男子,三十岁左右,面容英俊冰冷,不带一丝表情。 看到男子的本来面目,熊大、熊二不禁一愣,随即略加思索,想起男子是谁了——白玉虺、白副千户! 一年多前,秦锋等人前往华池县之时,途中夜宿于猛虎岭下的一座废弃祠堂中,恰好遇到了几名官差押解着一群犯人,同样在废祠堂中过夜。 而几名官差不怀好意,偷偷在食物中下毒,想要将犯人们全部杀掉,结果被秦锋出手阻止,救下了那些犯人,其中就有这个白玉虺。 事后询问得知,白玉虺,本是庆阳卫的一名副千户,自幼习武,善用一条金丝软藤蛇矛枪,有万夫不当之勇,而且带领人马四处剿匪,立下了不少功劳。 可惜的是,庆阳卫指挥使一职,一直由专横霸道、无恶不作的姜家人世袭。 白玉虺为人正直,不愿与姜家人同流合污,结果受到了排挤,并被诬陷了一个‘贪污军饷、克扣军粮’的罪名,而后剥夺官职、关入牢房之中。 其家人也受到了牵连,母亲急火攻心、吐血身亡,父亲外出之时,莫名其妙的落水身亡了,还有一个妹妹,也是下落不明。 到了这一步,姜家人仍不肯罢手,又暗中命令官差们,在押送途中杀掉白玉虺,彻底的斩草除根,不想被秦锋将人救下了。 救完人之后,秦锋发现白玉虺的确是个人才,于是与其一番长谈,并开出了条件 自己可以帮白玉虺报仇,将姜家人斩尽杀绝、一个不留,条件则是,白玉虺要为自己效力一辈子! 白玉虺复仇心切,又感激秦锋的救命之恩,当既答应了下来,并认秦锋为主! 之后的日子里,秦锋一直暗中资助白玉虺,给银子、给兵器、给马匹……令其秘密的招揽、训练死士,并组建了一支暗黑力量血滴子! “血滴子现在有多大规模了?” “回主公的话,血滴子现有秘密据点十二个,分布在榆林、延安、庆阳、宁夏各府境内,共有死士一百四十二人,另有正在培训中的童子四百八十八人,皆是无父无母的孤儿,是从灾民中挑选出来的!” “干的不错!” 自古以来,凡是上位者,手中都有一支黑暗力量,专门用来做一些见不得光的事情。 比如汉武帝设置的绣衣直指、武则天设置的梅花内卫、宋太祖设置的皇城司、朱元璋设置的锦衣卫……都是这样的组织! 同样道理,秦锋以后要想成就大事,也需要属于自己的暗黑力量,于是就组建了血滴子,至于这个名字……好吧,一时想不出好的,就借用了一下,反正没人追究。 如今血滴子还很弱小,人数上也不多,但只要慢慢发展下去,总有一天,会成长为一支强大的势力,甚至超过当朝的锦衣卫、东厂、西厂! …… 还有白玉虺,说话的声音为何变沙哑了呢? 原来官差们没有回去复命,白玉虺和一众犯人又下落不明,姜家人就意识到十有八九是途中逃跑了,于是四处张贴画像、重金悬赏! 白玉虺为了躲避追捕,经常乔装打扮、掩人耳目,可是相貌上容易改变,说话的声音却不好改变,若是遇到相识的人,很容易暴露身份的。 而且白玉虺当过副千户,在庆阳府一带颇有名气,认识他的人不在少数。 怎么办? 白玉虺一咬牙、一狠心,强吞了一块炭火,将自己的嗓子毁了,变的沙哑难听,这样就不怕暴露了。 一个人,能对自己下这般狠手,可见复仇之心何其强烈了。 “主公,此番召唤属下有何吩咐?” “需要你去杀一个人!” “杀谁?” “榆林镇总兵—姜让!” “属下遵命!” 白玉虺回答的很干脆,声音中还带着浓浓的杀意。 要知道,姜让不仅是榆林镇总兵,还兼任着庆阳卫指挥使的职务,同时也是姜家之主,更是害的白玉虺家破人亡的重要元凶之一。 对于姜让,白玉虺早已恨之入骨了,多次想要报仇,都被秦锋以时机未到为由制止了。 现在报仇的机会终于来了,白玉虺又岂能不兴奋呢? “姜让是一只老狐狸,身边戒备森严,想杀他不是一件容易事,你必须先这样……再这样……最后这样,明白了?” “属下明白!” “好,注意安全,去依计行事吧!” “遵命,属下告辞!” 秦锋附在白玉虺耳边,嘀咕了好一阵子,又递过一包东西,后者接过之后,又行了一礼,转身消失在了树林中…… 复仇之箭已经射出,这一次,老狐狸必死无疑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二十七章 鱼儿上钩了! 榆林城东北方向,距离三十里处有一座小土山,高不足百丈、阔不足五里,而且草木稀疏、景色平常,远远无法和那些名山胜地相比较。 可在榆林地区,这座小土山却是人尽皆知,因为它有一个极为响亮的名字送子山! 山上有一座送子庙,里面供奉着送子娘娘的神像,神像前有很多用黄泥捏成的小娃娃,并涂以金、银二色。 每逢初一、十五,那些久婚无子的妇人们,就会带着香烛、火纸、红布条、红枣、栗子等物品,前来焚香叩拜、许愿求子,并用带来的红布条栓一个泥娃娃回去。 如果是求子,就拴一个金娃娃回去;如果是求女,就拴一个银娃娃回去,因为世人大都重男轻女的缘故,自然是栓金娃娃的人更多一些了。 ……… 崇祯四年—六月十五,又到了栓娃娃的时候。 上午时分,已婚妇人们陆续上山了,全都是来求子的,而且一个个衣着华丽、奴婢随身,显然都来自富裕之家。 这不奇怪,大灾之年,粮食奇缺,普通人家都在为吃饭发愁,巴不得家里少几张嘴呢,自然不会来求子了。 只有富裕人家,吃穿不愁的,才希望家中添人进口、越多越好! 在神庙的山门前面,还聚集着一些小商贩、土郎中,向上山的人们兜售各种货物,其中又以药材、秘方居多,而且都和生孩子有关。 什么祖传秘方、一月见效,三年两抱、必定生男! 什么上古秘方、十包见效,一胎双子、两年四抱! …… 总之一个比一个能吹,一个比一个吹的邪乎! 不过也有例外的,那是一个黑衣男子,头上戴着斗笠,遮住了大半张脸,坐在山门前的一颗大松树下,面前什么药材都没有,只有一面白布幌子,上面写着秘方、保生子,欲求者,献上纹银五百两,非诚勿扰! 别人兜售秘方,十两、二十两银子就是高价了,这位上来就是五百两银子,如此狮子大开口的架势,顿时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却没有一个过来搭话的。 毕竟对富裕之家来说,五百两银子也是大数目了,不可能轻易拿出来,买一个不知效果如何的秘方。 因此上,黑衣人在山门前坐了一个多时辰,别说开张了,连过问的人都没有一个。 黑衣人也不着急,也不张口吆喝,依旧稳稳的坐在大树下,一副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的架势! “闪开、闪开……啪、啪!” 中午时分,一支队伍来到了送子山下,居中的是一辆双马驾辕的花篷车,前后各有八名骑手护卫,并为之鸣鞭开道,驱赶周围的人群。 片刻之后,马车停好,从中下来三名女子,为首的是个身材婀娜、相貌艳丽的年轻妇人,穿金戴银、满头珠翠,一看就是出自富贵人家,其余两个则是小丫鬟。 接下来,在两个小丫鬟的搀扶下,年轻妇人缓缓登山,进了山上的神庙,同样是来求子的……护卫们紧随其后,保护安全。 见到这一幕,周围的人们顿时窃窃私语起来 “刚才那位妇人是谁啊,竟然带了十多名护卫,简直比县太爷出行都威风!” “你真是白长了一对招子,连这位姑奶奶都不认识,她就是总兵大人的第二十九房小妾舞倾城、舞夫人!” “舞倾城,名字有点怪怪的,听起来不像是良家女子?” “说对了,还真不是良家女子,这位舞夫人本是江南名妓,后被一位大富商重金买下,送给了总兵大人为妾,因其模样俊俏、精通才艺,又会讨男人的欢心,故而在总兵府的三十多房小妾中最受宠了!” ……… “听说总兵大人的儿子—小霸王—姜申旭被人废了命根子,不能传宗接代了,总兵大人决定亲自出马,还和一众小妾们约定了,谁能率先生下儿子,就扶为正室夫人!” “一点不错,总兵府的三十多房小妾现在都急红了眼,都想抢先生下儿子,喝药、拜神、祈福……无所不用其极啊!” “我还听说了,总兵府有一位小妾有了身孕,可是没过多久,人就突然没了,这是怎么回事?” “嘿嘿,这事我刚好知道,那位小妾叫玉兰,在娘家住了一个多月,回来之后就有了身孕,其中奥妙,你明白吧?” “原来如此,这顶帽子可真够绿的,那玉兰最后怎么样了?” “听说总兵大人掐算日子不对,恼羞成怒之下,命人将其扔井里了……可怜啊,守着一堆如花似玉的女人,却一个儿子都生不出来,你说是谁的问题?” 有道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总兵府内的那些丑闻,早就在民间传播开了,并成了人们闲暇时的笑谈。 尤其是被姜让欺负过的人,更是盼着这条老狐狸头上多几顶帽子,若是断子绝孙、不得好死就更好了! ……… 小半个时辰之后,舞夫人带着丫鬟、护卫从神庙中出来了,却没急着上车离开,而是在山门前转悠起来,看样子是想求几个生子的秘方。 小商贩、土郎中们见状,立刻簇拥了过来,鼓动三寸不烂之舌,兜售自己的秘方。 “夫人快看看吧,这是小人的祖传秘方,一个月保准见效,一年之内必定生子,只要十两银子!” “夫人往这里看,这是小人从龙虎山弄来的秘方,不仅能生子,而且一次生两个,只要十五两银子!” …… 面对小商贩、土郎中们的兜售,舞夫人眉头微皱,并没有急着答话、更没有掏银子购买。 为何呢? 因为被骗的次数太多了! 为了生下儿子,拿下正室之位,总兵府内的小妾们已经到了无所不用其极的地步,这位舞夫人亦不例外,将榆林城周围的寺庙、道观、神庙全都走了个遍,香火不知烧了多少。 生子的秘方、偏方,用了没有一百副,也有八十副了,可惜一点效果也没有,白白被骗去不少银子。 因此上,对小商贩、土郎中们的话,这位舞夫人已经不太相信了。 虽然不信,可为了生子,又舍不得离开,只能四处查看,希望今天运气好、能找到一副有用的真秘方。 结果看来看去,就看到了坐在大树下的黑衣人。 与那些拼命兜售秘方的小商贩、土郎中们不同,这位黑衣人始终端坐不动、一言不发,如此怪异行为,自然是引人注目了。 还有白布幌子上的字秘方、保生子,欲求者,献上纹银五百两,非诚勿扰! 有道是一分银子一分货,敢开五百两银子的高价,或许是真的秘方呢?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舞夫人来到了黑衣人面前,开口问道“阁下的秘方真能保证生子?” “保证!” “若是不灵呢?” “不灵不要银子!” “银子给了你,若是不灵,又去何处寻你,怕是早就带着银子跑了吧?” “这个简单,在下的秘方分为上、下两篇,夫人可以将上篇取走,回去试一试,若有效果,便送五百两银子来,再取走下篇,若是没有效果,不送银子便是,如此夫人也就没有损失了!” “好,成交!” 别的小商贩、土郎中都是一手卖秘方,一手收银子的。 黑衣人却是先给秘方、后收银子,如此行为,不禁让舞夫人信心大增,或许这次真遇到真秘方了。 接下来,黑衣人从怀中取出两张纸,交到了舞夫人手中,并叮嘱道 “秘方分阴、阳两份,一份女子服用,一份男子服用,阴阳调和,才能保证生子。 回去之后,按方抓药,千万不要抓错了,而且要天天按时服用,不可中断,大约一个月左右,就可以见到明显疗效了,到时候带着银子,再来取下篇,在下会在这里等候的!” “好,若方子果真有效,本夫人一定重谢!” 舞夫人收好了秘方,而后心满意足的带着丫鬟、护卫们下山去了。 望着离去的背影,黑衣人脸上露出了冰冷的笑容……鱼儿上钩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二十八章 蒙古人又要南下了! 夜幕时分,该用晚饭了。 榆林镇总兵府大堂内,摆放着一张直径过丈的楠木圆桌,总兵—姜让居中而坐,最受宠爱的舞夫人紧挨身侧,另有十一位小妾分坐其他位置,个个如花似玉、姿色不凡! 紧接着,丫鬟们陆续端来了饭菜,其中有糖醋鲤鱼、一品豆腐、芙蓉鸡片、黄焖羊肉、五丝驼峰、夏河蹄筋……共计三十六道菜,每一道皆是色香味俱全,而且造价不菲。 尤其是那一道糖醋鲤鱼,用的是正宗的黄河大鲤鱼,而且是活鱼! 要知道,榆林城距离黄河足有二百多里路程,渔民们打到大鲤鱼之后,要装入水箱之中,而后赶着马车、日夜兼程、以最快速度送到榆林城内。 等到了地方,一百条大鲤鱼中,最多有一两条活的……由此可见,这一道菜的造价之高了,其他菜肴亦是道道讲究,造价不菲。 而这样一桌饭菜,只是总兵府内的平常一餐罢了。 很快的,饭菜上齐了,却没人动筷子,而是走进来两名小斯,一个手持白银针、一个手持象牙针,挨个试菜! 银子、象牙一旦遇到了毒物,就会立刻变黑,这是防止有人在饭菜中下毒。 试完了,没有问题,两名小斯退了下去,又进来两名丫鬟,手中端着碗筷,将每一道菜肴都吃了两口。 又过了一会儿,见两名丫鬟没有任何异状,姜让和一众小妾们这才开始吃饭。 没办法,平时坏事做的太多了,担心有人下毒报复,因此总兵府内的每一餐,都要这样检查一遍,否则吃着不踏实。 小半个时辰之后,眼看晚饭就要吃完之时,最受宠的舞夫人拍了拍手,随即两名贴身丫鬟端上来两个炖盅,放在了姜让、舞夫人的面前。 “小二十九,这是何意啊?” “回老爷的话,妾身今日寻了一个秘方,叫做天地阴阳十全大补汤,据说可以固本培元、滋阴补阳,让咱们早生贵子,老爷,这汤熬的不容易,您就快点喝了吧!” “哼,又遇到骗人的江湖郎中了吧,这次又被骗了多少银子?” “五百两!” “什么,五百两?” “老爷别急嘛,人家给了秘方,却没有收银子,而且说的清楚,如果秘方有用,就送五百两银子过去,如果没有用,则一文钱都不收!” “哦,这样话,到是有点意思!” 为了再生儿子,姜让最近没少了吃强身的秘方、偏方,可惜一点效果也没有,已经有点灰心丧气了。 可听舞夫人这样一说,瞬间又来了兴致,将自己面前的炖盅打开一看,赫然是一盅乳白色的药汤,里面可以见到人参、灵芝、枸杞、地黄、当归……十多种药材,全是大补之物,而且味道出奇的香。 大补汤品相不错,或许真的有用,能让自己再生个儿子呢……抱着这样的念头,姜让招了招手,两名小斯、两名丫鬟又走了进来,前者试毒、后者试喝,确定没事之后,姜让这才喝了一碗! “嗯,不错,味道真是不错,再来一碗!” 一碗大补汤喝下,小腹内顿时生出一股热流来,游走浑身上下,说不出的舒服,于是姜让又喝了一碗,连连叫好。 另一边,舞夫人打开自己面前的炖盅,美滋滋的喝了起来,同时做起了母凭子贵、晋升正室夫人的美梦! 舞夫人是高兴了,在坐的其他小妾则是嫉火中烧,同时暗暗打起了小算盘。 今天上午,舞夫人去送子山上香了,下午回来,就弄出了这种大补汤,由此可见,大补汤的秘方就是在送子山上弄来的。 你能弄,我也能弄,大家一起喝,看谁先生出儿子来……小妾们全都暗下决心,明天就去送子山走一趟,无论如何也要将秘方弄到手中,这可是未来的尊荣富贵啊! ……… 晚饭过后,姜让没回寝室,而是去了书房。 书房位于后花园旁边,周围的环境很是清雅,不受干扰,有利于思考事情。 因此上,每当遇到了为难之事,姜让就会屏退左右,独自一人坐在书房内,默默思考对策! 而在静坐沉思之时,姜让最讨厌被人打扰了,故而总兵府上下人等,谁也不敢在书房周围喧哗,更不敢随意敲门打扰,否则就会受到严厉的惩罚,轻则挨上几十板子,三两个月下不了床,重则直接一命呜呼,就连最受宠的小妾们亦不例外,曾经有过被活活打死的先例! 姜让在思考什么事呢? 当然是杀秦锋的事情了! 秦锋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百户之子,微不足道的存在,没想到短短几年时间,竟然屡立功勋、飞黄腾达起来了,而且崛起的势头极猛,已经对自己产生了重大威胁。 更重要的是,秦锋废了自己的儿子,让自己面临绝后的危险,如此大仇,不能不报! 至于派雷大鹏去认输求和,不过是缓兵之计罢了,为的是麻痹秦锋,令其丧失警惕性,而后才好下毒手! 不过嘛,姜让性格奸诈,不喜欢亲自出手杀人,认为那是莽夫所为,太没有水平了,而是喜欢借刀杀人,认为这样才能体现自己的智慧。 问题是,这次借谁的刀呢? 首先想到的是东林党,自己每年收集大量的古玩字画,送给那些东林党官员们,祈求庇护,现在让他们帮忙杀掉秦锋,也算是合情合理吧? 可是转念一想,有些不妥! 一则,东林党官员们胃口太大了,求他们办点事,不出血是不行的,出少了也是不行的,非得出血本不可,太心疼了。 二则,因为女真人入关的事情,皇帝对东林党大为不满,最近一段时间,将六部、都察院、大理寺中的东林党官员撤换了十多个,甚至连内阁首辅、次辅的位置都有点不稳了。 如今的东林党,已经是自身难保了,借他们的刀杀人,只怕未必杀的动,别忘了,秦锋可是皇帝眼中的小红人! 到时候,收了自己的好处,又不替自己杀人,自己岂不是亏大了,而这种没节操的事情,以东林党人的秉性,是完全做的出来的。 ……… 其次想到的是八大晋商,这些山西老抠的实力不可小觑,而且和秦锋有些过节,能不能借他们的刀杀人呢? 仔细想想,还是有点不妥! 晋商、秦商一直不对付,如果自己借八大晋商的刀杀了秦锋,事成之后,八大晋商肯定以此为要挟,向榆林地区进而渗透,到时自己答不答应? 不答应的话,一旦八大晋商不高兴了,肯定会找自己的麻烦。 答应的话,晋商们高兴了,秦商们就不高兴了,一旦这些本土乡党们不高兴了,自己总兵的位置还能坐的安稳吗? …… 头痛,真是头痛! 到底借谁的刀,才能杀掉秦锋,且不留后患呢? 正在苦苦思索之际,书房门口传来了老管家—姜福的声音“老爷、老爷,老奴有事求见!” “进来吧!” 姜福不仅是管家,更是姜让的心腹人,深知书房的规矩,这种情况下还来求见,想来是真出大事了,因此让其进来了。 “姜福,出什么事了?” “回禀老爷,刚刚收到一份急报,草原上的眼线送来的,上面插了三根鸡毛!” “什么,快快拿来我看!” 榆林镇的最大责任,就是防备河套地区的蒙古人,姜让虽然不是忠臣良将,可也知道这份责任的重要。 因此上,暗中派了不少人手,到草原上探查情况,并随时汇报回来。 三根鸡毛,乃是十万火急的意思,自然不能怠慢了。 接下来,管家姜福掏出一封书信,姜让接在手中,打开仔细观看,顿时大吃一惊……蒙古人要大举南下了! 河套草原一带的地盘,本来由蒙古右翼的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三部占领着,三部鼎足而立,虽然常有小的摩擦,大体上还算过得去。 可是两年多之前,蒙古左翼之首的察哈尔部与女真人发生了激烈冲突,双方为了争夺地盘,大大出手,杀的天昏地暗、血流成河! 结果是,察哈尔部不敌女真人,丢了全部地盘,而后在其首领—林丹汗的带领下,一路向西狼狈逃窜,来到了河套草原地区。 西逃之后,林丹汗本想凭着自己黄金家族嫡系、蒙古各部名义共主的身份,号令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三部,进而占领河套草原,好有一块立足之地。 没想到,三部不愿听林丹汗号令,更不愿交出地盘,于是就打起来了……最近两年多,蒙古人一直没有南下劫掠,就是这个原因。 现如今,打出结果了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三部兵败,归附了林丹汗。 而占领河套草原之后,林丹汗并未满足,又盯上了大明朝这块肥肉,正在河套草原南部的白马湖一带聚集人马,准备大规模南下劫掠。 面对这样的情况,姜让可谓是又惊又喜。 惊的是,蒙古人大举南下,肯定会进攻榆林地区,自己身为总兵官,就得披坚执锐、上阵厮杀。 可自己那点本事,玩阴谋诡计是内行,带兵打仗就是外行了,一旦打了败仗,朝廷怪罪下来,自己就要倒霉了。 喜的是,秦锋驻守的白城子,正卡在交通要道上,蒙古人若是南下,白城子首当其冲,这不正是一个借刀杀人的好机会吗? 而且借蒙古人的刀杀掉秦锋,事后不用负任何责任,简直再好不过了。 现在担心的是,得知蒙古人南下的消息,秦锋会不会见势不妙、弃城逃跑? 一旦这小子逃跑了,借刀杀人之计就行不通了,怎么办? 略加思索,姜让取出笔墨纸砚,快速的写了两份东西 第一份是军令以榆林镇总兵官的身份,命令秦锋带领本部人马坚守白城子,不得随意弃城逃跑,否则军法从事,同时注明了,自己会出兵支援白城子,不要惧怕蒙古人。 真的会出兵支援吗? 当然不会了,这样说是为了稳住秦锋,留在白城子等死。 第二份是急报将蒙古人即将南下的消息,通知三边总督府,同时注明了,榆林镇的精兵猛将,大都被调走围剿流寇去了,现在兵力空虚,急需要增援,否则后果难料。 言下之意,一旦榆林镇的防线被攻破了,主要责任不在自己身上,把锅甩出去了。 军令、急报写完之后,交给了府内的亲兵们,以最快速度分送白城子、固原城! 这件事做完之后,姜让长出了一口气,而后摸摸发热的小腹,兴致勃勃的离开了书房,找最喜欢的舞夫人一起造小人去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二十九章 一场不能打输也不能打赢的战争! 清晨时分,白城子—游击将军府大堂内,秦锋居中而坐,面色平静如水,看不出任何情绪来! 韩山君、董天豹、项玄武、马勇、马武……等人分坐左右两侧,看似同样平静如水,目光却闪烁不断,并隐隐带着一点紧张之色。 除了以上众人,大堂内还坐着一名中年汉子,五短身材、相貌憨厚、肤色黝黑,身上穿的不是大明百姓服饰,而是蒙古人的皮袍子、皮靴子。 中年汉子叫周世承,宁夏镇人,马户出身,后来受到官府的压榨,实在活不下去了,于是离开家乡,投靠了马家兄弟,成为了一名马贼。 别看周世承相貌憨厚,其实人很聪明,在做马贼期间,经常和草原上的蒙古人打交道,久而久之,竟然学会了一口流利的蒙语,对蒙古人的习俗也是了如指掌! 再后来,马家兄弟投靠了秦锋,周世承也跟着一起过来了,成为了天威军中的一员。 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秦锋发现周世承性格沉稳、做事勤勉,是个可用之材,便交给他一个特殊的任务带领一百多名士兵,伪装成马贩子,继续在河套草原地区活动。 一是用内地的精盐、瓷器、布匹等物品,交换蒙古牧民们的马匹、牛羊、骆驼,从而补充军用。 二是监视蒙古各部的一举一动,若有异常、立刻禀报。 昨天晚上,周世承快马加鞭跑了回来,并带回一个重要情报经过两年多的争斗,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三部兵败,已经向察哈尔部的林丹汗俯首称臣了。 林丹汗战胜之后,内心并不满足,决定在河套草原南部的白马湖一带集结四部骑兵、共计八万之众,大举南下,劫掠大明! 而今天早晨,秦锋将众人召集在一起,将事情做了通报,并商量一下对策! “周世承!” “属下在!” “以蒙古人的集结速度,再过多长时间,就会大举南下?” “回大人的话,据属下探查得知,林丹汗已经将自己的金顶大帐移到了白马湖畔,各部人马正在快速汇聚而来,估计快则半个月、慢则二十天,蒙古人就会聚集完毕,而后大举南下了,而他们进攻的第一个目标就是白城子!” 河套草原东南方向是毛乌素沙漠,西南方向是腾格里沙漠,两大沙漠中间是一条狭窄的绿色通道,而白城子恰好卡在这条通道的南端。 因此上,蒙古人南下,必须攻打白城子,这一点不奇怪! 不过嘛,以往蒙古人南下劫掠,少则数千人,多则一两万人,规模都不算太大,顶多属于扰边! 这次则不同了,整整八万人马一起南下,规模空前之大,更有能力不凡的林丹汗亲自指挥……天威军这边能顶得住吗? 要知道,天威军扩充的事情刚刚开始,新兵只招募到四千多人,而且还没经受训练,是没什么战斗力的。 有战斗力的,还是以前那些老兵,总人数不足八千,是蒙古兵的十分之一,兵力相差太大了。 怎么办,求援吗? 因为朝廷长期拖欠军饷,西北地区的固原、榆林、宁夏、甘肃四大军镇的军事力量受到了极大削弱,兵马严重不足。 而本就数量不足的兵马,又有一半被老将军—尤世威带领着前往关中、渭南地区追剿流寇了,如今正和闯王—高迎祥部死死纠缠,短期内根本无法回防! 求援,是根本不成的! 撤退吗? 撤退很容易,一走了之,没有任何危险,还可以保存实力,可是一旦撤退,苦心经营的白城子必定被蒙古兵们毁掉。 更重要的是,占领白城子之后,蒙古大军就能长驱直入、烧杀劫掠,境内的大明百姓们必定遭殃。 这种保全自己,祸害百姓的事情,秦锋做不出来。 没有援军,又不能撤退,那就凭天威军一己之力,和南下的蒙古人硬拼一场,杀一个尸山血河出来? 秦锋同样不愿意,不是贪生怕死,更不是担心打不赢,而是这一仗无论输赢,对大明一方都没有好处! 不懂? 解释一下! 当今天下,大明、蒙古、女真呈三足鼎立之势! 其中大明的国土最大、人口最多,可惜政治腐败,内乱四起,国势衰败的厉害! 蒙古同样是四分五裂、内讧不断! 女真的国土最小、人口最少,但是内部比较团结,军队战斗力极强,正处于一个快速崛起的阶段中。 而为了增强国力,弥补人口不足的问题,努尔哈赤、皇太极两代大汗,一直想要吞并漠南蒙古各部,并使用了双管齐下的策略一边军事打击,一边联姻拉拢。 这两招的确有用,现在漠南蒙古中的科尔沁、喀尔喀、札赉特、巴林、札噜特……十几个大部落全被女真人拉拢过去了,只有察哈尔部的林丹汗不肯屈服,一直军事对抗女真人! 现在明白了吧,如果天威军和林丹汗开战,打输了,蒙古人冲入内地,烧杀劫掠,对大明大大的不利! 打赢了,消灭了林丹汗,等于间接帮助女真人加快了吞并蒙古各部的速度,同样对大明大大不利! 因此上,这一仗既不能输,也不能赢,最好是和林丹汗和谈,双方结为同盟,一起对付女真人! 不过嘛,蒙古人素来信奉丛林法则,其性如狼一般,想要与之结盟,就必须证明自己同样是狼,而不是任人宰割的羔羊! 也就是说,要想议和,必须先打一仗,一仗将林丹汗打痛了,他才会乖乖坐来下跟你议和,而这一仗该怎么打呢? …… 秦锋沉思许久,目光落在了韩山君身上“韩将军,你熟悉毛乌素沙漠里的情况,一支队伍在沙漠中走个来回,大约需要带多少补给?” “大人要进沙漠?” “不错,我准备亲率一支奇兵,穿越毛乌素沙漠,偷袭林丹汗的金顶大帐!” 敌众我寡之下,一味地被动防守只有死路一条,主动出击才能死中求活。 因此上,秦锋准备挑选一支精兵,自白城子出发,穿越整个毛乌素大沙漠,而后直奔白马湖,偷袭林丹汗的金顶大帐,狠狠杀一杀这位黄金家族后裔的锐气。 将其打疼了,而后再行议和,事情就好办多了,这就是秦锋的打算。 不想此话一出,在坐众人皆是面面相觑。 要知道,自从土木堡之变以后,在与蒙古人的交锋中,大明朝就一直被动防御,从未主动出击过,更别说长途奔袭了。 现如今,秦锋不仅要主动出击,还要穿越数百里大漠,偷袭林丹汗的金顶大帐,这未免太大胆、太冒险了! 但不得不承认,趁其不备、出兵偷袭,擒贼先擒王,这一招的确高明,若是成功了的话,或许真能化解这次危机! 问题是,能成功吗? 韩山君做过沙匪,对沙漠里的情况非常熟悉,当既默算起来,并很快得出了结果“启禀大人,一名士兵配四峰骆驼,其中一峰骑乘,其余三峰驮负食物、饮水、兵器、帐篷等物,便可以在大漠中走一个来回了。 不过嘛,大漠中环境复杂、天气多变,若是遇到了黑风暴、白风暴之类的情况,那就不好说了! 大人乃是天威军的灵魂,不可轻易赴险,还是坐镇白城子为好,至于偷袭林丹汗的金顶大帐之事,还是交给末将去做吧,末将一定完成任务!” “我意已决,不必再劝,这次偷袭林丹汗的金顶大帐,非我亲自前往不可!” 常言道将有必死之心,士无贪生之念! 这次的任务非常危险,说是九死一生都不为过,正因如此,秦锋才要亲自前往,这样才最大程度的激励士气,才有获胜的可能! 秦锋决定的事情,向来从无更改,这一点,在场众人全都知道的。 既然如此,那就干吧! 接下来,取出来一张大地图,众人围拢在一起,详细商议了出兵数量、出发时间、行动路线?偷袭计划……等事宜。 商议完毕,正要下去准备之时,一名亲兵跑了进来,单膝下跪道“启禀将军大人,榆林城送来一封军令,是姜总兵的亲笔!” “哦,拿过来!” 秦锋接过军令,打开看了一遍,随即扔到了地上,还用力踩了两脚。 “这只老狐狸,让我不准撤退,一定要坚守白城子,还说会出兵助我,纯粹鬼话连篇……这明显是想借蒙古人的刀,取我的项上人头! 既然如此,那我就不客气了,天豹,你替我回一封书信,就说卑职遵命,一定带领本部人马坚守白城子,然而本部粮饷短缺、军械不足,望总兵大人接济军粮一万石、军饷五万两、长枪五千杆、长刀五千柄、火药两万斤……战马一千匹,并于十日之内送到,否则城池难守,切、切!” “大人,老狐狸一向吝啬,咱们要这么多东西,他会给吗?” “放心吧,若是平时,老狐狸肯定一毛不拔,可现在情况特殊,为了让我留守白城子,他肯定会给的。” 天威军的军饷、军需,一小部分是三边总督府直接调拨的,一大部分是秦锋用各种手段弄来的,至于榆林镇总兵府,则是一文钱都没有接济过。 可是现在不同了,姜让想要借刀杀人,命令秦锋一定要坚守白城子! 秦锋将计就计,来了个狮子大开口,让我坚守白城子没问题,但是要给我大量的军需、军饷。 姜让为了达成目的,咬着后槽牙也会调拨的! 出兵之前,还能敲老狐狸一竹杠,高兴!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三十章 决定出兵偷袭! 一天之后,前去偷袭的队伍准备好了,共有骆驼一千六百峰,士兵四百人。 没看错,就是四百人! 偷袭这种事情,出动的人数太多了,容易暴露行踪,人数少一些,反而方便隐蔽行踪,能增加成功的几率! 再说了,这次偷袭蒙古人的营地,是为了给林丹汗一个下马威、迫使其罢兵议和,而不是要将蒙古人斩尽杀绝,因此出动几百人足够了,多了反而浪费兵力! 另外吗,虽然只有区区四百人,却都是从军中选拔出来的精锐,人人骁勇善战,能够以一当十! 将领方面秦锋、韩山君、熊大、熊二,还有一个精通蒙语的周世承,余者都留守白城子。 为了进一步隐蔽行踪,四百名士兵分成了四队,沿着不同的路线离开白城子,到沙漠边再行汇合,出发时间也定在了晚上! …… 深夜,二更时分。 白城子东门外,秦锋带领一支队伍就要出发了,为了隐蔽消息,准许来送行的人只有十几个,其中就有晋玉娘。 “蛟郎,千万多加小心!” “玉姐,放心吧,我会多加小心的!” “蛟郎……呜呜!” 送别之际,晋玉娘极为不舍,甚至落下了眼泪。 之前秦锋出征一年有余,好不容易回来了,还没团聚一个月,又要再次出征了,而且是只带少量士兵、穿越几百里大沙漠,去偷袭足有数万之众的蒙古军大营,其中危险,可想而知。 晋玉娘担心不已,难免泪眼婆娑起来,见到未婚妻落泪了,秦锋连忙安慰 “玉姐,别哭了,再哭就不漂亮了……叮嘱一下,你最近别闲着,抓紧时间为自己准备一套漂亮的婚服,等打完这一仗,咱们就拜堂成亲,而后一起努力生娃娃!” “啊!” 秦锋、晋玉姐是从小定的娃娃亲,按理来说,二人早就该成亲了,因为晋玉娘的父亲随军出征辽东,下落不明,十有八九是战死沙场了,为了守孝,二人推迟了婚期。 之后秦锋忙着组建军队、训练军队、出征打仗……致使二人的婚期一拖再拖,现如今,秦锋已经二十岁了,晋玉娘已经二十一岁了! 放在后世,二十一岁的女人,还在校园里读书,远没到考虑婚姻大事的时候! 大明朝则不同了,按照律法规定女子十四岁就能成亲了,有些偏远地区,十二三岁成亲的亦不在少数。 如此算来,二十一岁未嫁的晋玉娘,已经是老姑娘了,若是放在乡下,是会引来很多人嘲笑的。 尤其最近一段时间,有好事着四处造谣说秦锋年轻有为,步步高升,已经看不上出身卑微的未婚妻了,准备另结高门,娶一位宦官世家出身的大小姐! 对这些谣言,晋玉娘自然是不信的了,可心中难免有点忐忑,担心自己出身卑微,越来越配不上已经飞黄腾达的秦锋! 现在好了,秦锋亲口许诺,打完这一仗就成亲,苦苦等候的晋玉娘自然高兴了,高兴的流出眼泪! “玉姐,别哭了,乖乖等着我,我一定会凯旋归来的!” “嗯,我等着你!” 安慰好了晋玉娘,秦锋又和其他人告别,而后转身走向了自己的坐骑。 马匹不适宜在沙漠中长途跋涉,故而火龙驹留在了城内,另外准备了一只身材高大的白色公骆驼。 公骆驼经过训练,见到有人过来了,立刻跪倒在地上,待秦锋坐稳了,这才重新站起来,与此同时,其余士兵全都骑上了骆驼背! “出发!” “哒……哒! 随着一声令下,队伍启程出发,很快消失在夜幕中。 …… 第二天中午,四支队伍汇合在一起,来到了毛乌素沙漠的边缘地带! 毛乌素沙漠,东西五百余里,南北四百余里,乃是西北地区的四大沙漠之一。 骆驼这种动物善于奔走,既使在烈日炎炎、身负重物的情况下,一天仍能在沙漠中前进八十里左右,而且可以连续多日保持同样的速度。 如此计算下来,直线行走的话,只要五六天时间,队伍就能穿过大沙漠了。 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 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在沙漠中是不能走直线的,而是要按着绿洲、水源的分布情况行走,还要避开危险的流沙区,走弓背路、之字路、转圈路是常有的事情。 因此上,别说是五六天了,能用多上一倍的时间走出毛乌素沙漠,就相当幸运了。 如果不幸运,那就会永远留在沙漠中! 虽知沙漠中危险重重,可到了这一步,也容不得退缩了,略加修整之后,秦锋、韩山君带领队伍进入了沙漠中,并在当天黄昏时分,顺利抵达了第一个宿营地——榆林前卫故城! 还有榆林前卫? 有的! 洪武年间,朝廷只设置了一个榆林卫。 永乐年间,为了巩固西北边防,榆林卫一分为三,变成了榆林左卫、榆林中卫、榆林右卫,兵力随之翻了三倍。 宣德年间,为了将边界线向北推进,进一步扩大领土,朝廷又设置了一个榆林前卫……可惜到了弘治年间,被迫放弃了! 而之所以被迫放弃,就是因为毛乌素大沙漠! 原来毛乌素沙漠不是静止不动的,而是在向外扩张,不断侵蚀周围的领土,速度极快。 就拿榆林前卫来说吧,以前水草肥美、土地肥沃,绝对是宜耕宜牧的好地方,称得上是塞北江南! 可在沙漠的侵蚀下,榆林前卫的土地越来越差,河流干涸、草木枯死,粮食也种不出来了,环境恶劣到无法生存。 无奈之下,朝廷只能将其放弃掉了,军户们全都迁往内地,只剩下几座无人堡垒,在大漠中饱受风沙侵蚀! 榆林前卫消失了,可毛乌素沙漠的扩张并没有停止,依旧不断向四周移动,每年都要侵吞大量的良田。 照这样下去,再过上百八十年,恐怕榆林三卫就要全部被吞噬掉了,变成新的沙漠! 等不打仗的时候,得多派一些人手过来,种树防风、引水治沙,阻止沙漠的进一步扩张,并将其恢复成沃土才行……用过晚饭,在废堡中休息之时,秦锋如是想。 一夜无话。 第二天,队伍继续启程,一路上平安无事。 第三天,平安无事。 第四天,平安无事。 第五天,出事了。 上午时分,队伍在茫茫沙漠中行走,可是走着走着,骆驼全都出了问题,有的卧在地上、不肯继续行走,有的对着西北方向,不断发出哼哧、哼哧的叫声,情绪极为焦躁! 见到这种状况,秦锋立刻询问韩山君“这是出什么事了?” “回大人的话,骆驼很有灵性,它们这是预感到危险了!” “什么危险?” “属下估计着,十有八九是沙尘暴要来了,而且规模很大,否则骆驼们不会这样!” “既然如此,告诉将士们,立刻停止前进,原地聚集起来,一起对抗沙尘暴!” “诺!” 挑选的四百名士兵当中,有一半左右是沙匪出身,在对抗沙尘暴方面很有经验。 先将骆驼们聚拢在一起,用长绳索互相串联,形成一个巨大的驼城,而后取出事先准备好的毯子,每人一条将头脸、身体包裹起来,怀中再抱个水壶,钻进驼城中的缝隙里面……剩下的,就是听天由命了。 大约过了一柱香时间,西北方向出现了一条黑线,而后越来越粗、越来越近,变成了遮天盖日的黑云,其中还带着鬼哭狼嚎之声……沙漠中最可怕的黑风暴来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三十一章 可怕的黑风暴! 沙漠中可怕的东西有很多,而其中最可怕的非黑风暴莫属了。 狂风呼啸、黑沙漫天,其中还夹杂着很多尖锐的小石子,一旦打在人体上,轻则一道血痕,重则一个血窟窿,甚至可以将人活活打死! 而与无数的小石子相比,黑风暴带来的精神压迫感更加可怕! 铺天盖地的黑沙将阳光都遮挡住了,周围漆黑一片,可见度几乎为零,耳边只能听到呼啸的风声,仿佛有无数恶鬼一起呐喊,要将你拖入十八层地狱一般! 天地之间,好像只剩下了自己一个人,孤独、无助、惶恐……那种感觉,对精神的冲击太大了,甚至能让人精神崩溃、发疯发狂! …… 不知过了多久,黑风暴渐渐的停止了,太阳重新露了出来,大漠中又恢复了平静,只是各处沙丘的位置发生了巨大变化,对地形的影响不小。 而天威军士兵们抗击风暴的地方,则是一个人影都看不到了,只剩下一个个小沙包。 “呸……呸呸!” 一个小沙包动了动,随即从中钻出一个人来,满身满脸都是沙土,完全看不出本来面目了,还一个劲儿的吐着口水,里面也是沙土。 又一个沙包动了动,同样钻出一个满身泥土的人。 第三个。 第四个。 …… 可是有的沙包,却始终一动不动! “将军大人在那里,将军大人在那里,快点找一找!” “不用找了,我在这里!” “将军大人,您无恙吧?” “放心吧,我没事,将士们如何了?” “正在整队,统计情况!” 很快的,队伍整顿完毕,情况也统计出来了,一场黑风暴下来,共计死了二十八峰骆驼、二十二名士兵,还有八人下落不明,可能被狂风吹走了,也可能被黄沙深埋了,总之是凶多吉少! 更要命的是,这几天干燥炎热,清水消耗的比较多,补充的却比较少,队伍中剩余的水囊已经不多了。 而一场黑风暴下来,本就不多的水囊,又被刮丢了一部分,被尖锐的小石子打坏了一部分,清水流失严重,剩下的仅能维持一天消耗了。 故而当务之急,是立刻赶往最近的水源地,补充饮水、清洗身体,否则队伍就要垮掉了。 “西北方向,三十里左右,有一眼月牙泉,咱们速速赶过去,今夜就在那里宿营了,好好修整一下!” “诺,速速启程,赶往月牙泉!” 整顿好队伍之后,韩山君拿出一个罗盘,看了看上面的指针,又看了看天上的太阳,很快就确定好了方向,而后亲自打头,带领队伍前往水源地。 那知走到黄昏时分,路程已经远超三十里了,却始终没见到月牙泉。 什么情况? 难道方向搞错了? 韩山君重新掏出罗盘,对照落日的位置,反复确定了多次,脸色顿时变的难看起来……方向没有搞错! 方向没有搞错,为何脸色难看呢? 很简单,方向走对了,却没有找到月牙泉,那就只有一个解释黑风暴将月牙泉吹没了。 更准确的说,是落下的沙尘太多,将本就不大的月牙泉覆盖住了,而这在沙漠中不是什么新鲜事! 经常的,狂风一起,沙尘铺天盖地,将某处水源地覆盖住了,过几天狂风再起,又吹出一个新的水源地,周而复始,故而沙漠中的水源也是经常变化的。 问题是,现在队伍急需补充饮水,否则不仅无法继续前进,甚至有全军覆灭的危险。 眼见情况不妙,韩山君立刻来到秦锋身边,将情况讲述了出来。 “韩将军,周围没有别的水源了嘛?” “回大人的话,这里是毛乌素沙漠的中心位置,方圆百里之内,只有一个月牙泉,再没有别的水源了,而百里之外的几处水源,是否平安无事,完全无法确定! 这种情况下,队伍已经无法前进了,卑职建议,立刻原路返回,靠着剩下的清水和骆驼血,大半人还能活命!” 所谓原路返回,就等于放弃偷袭计划,这样之前吃的苦、受的累就全白费了,那几十名士兵也白损失了。 可是不放弃的话,便有全军覆灭的危险,面对这种情况,秦锋不甘心的问道“韩将军,这附近真的没有水源了吗?” “卑职确定,附近除了一个大咸水湖,再没有别的水源了!” “哦,有一个咸水湖?” “是的,很大一个咸水湖,水质又咸又涩,别说是人了,就连骆驼都无法饮用,强行喝了,只会死的更快!” “哈哈,真是天不灭我,有咸水湖就好,传令下去,原地宿营,将剩下的清水全都发下去,让士兵们好好修整一下,明天早晨,咱们赶往咸水湖!” “大人?” “放心吧,不就是水质咸了一些吗,我有办法,将咸水变成清水,如此队伍就能继续前进了!” “啊!” 韩山君活了快三十年,还没听说过谁能将咸水变成清水呢,可他也知道,秦锋从来不说大话,既然如此,那就服从命令吧。 于是让士兵们宿营修整,将剩下的清水也都发下去了,这下子队伍里再无存水,如果明天弄不到清水,那就只能去阎王爷那里喝茶了。 一夜无话。 第二天早晨,队伍继续启程,向东北方向行进了二十里左右,眼前果真出现了一个咸水湖,方圆足有数里大小。 而且肉眼可见的,湖岸边有很多白花花的盐质,都是太阳晒出来的,可见湖水有多咸了。 接下来,就看秦锋如何大显身手了! “命令士兵们十人为一组,每组在湖边挖五个沙坑,位置要自内向外一字排开,间隔四尺左右,而且要一个比一个深!” “诺!” 虽然不知挖坑的用意,可士兵们还是遵命执行了……很快的,咸水湖边就出现了一排排的沙坑。 自然而然的,咸水湖中的水经过沙层,渗透进了第一个沙坑中、接着渗透进第二个沙坑、第三个沙坑……直至第五个沙坑。 “大人,这样做有何用意吗?” “呵呵,你去看一看、尝一尝沙坑中的水,是不是有所变化呢?” “哦,有变化?” 韩山君来到一排沙坑旁,蹲下身来仔细观察着,结果发现真的有变化,五个沙坑里的水,竟然一个比一个清澈。 用手指沾着尝了尝,不仅水质变清澈了,而且苦涩的味道减弱了很多,原来沙层有过滤杂质的能力。 可即便如此,第五个沙坑里的水还是很苦涩,饮骆驼都很勉强,人还是无法直接饮用的。 不同担心,秦锋还有办法。 为了防备雨雪天气,天威军每一个士兵的行囊里,都准备了一块一丈见方的油布。 所为油布,就是在上等纯白色棉纱布上,涂抹一层桐油,这样就能防风防雨了,而且呈半透明状! 接下来,命士兵们将一个头盔、倒放在第五个沙坑中间,再将油布覆盖其上,四角用东西压住,中间位置再放一块小石头,使油布呈一个倒圆锥状。 再接下来,就是等待。 小半个时辰之后,秦锋掀开了其中一块油布,从沙坑中取出一个头盔,里面竟然出现了一些水,而且水质极为透明。 “来,韩将军,尝一尝,味道如何!” “水,清水,真的是清水……大人,这是怎么弄出来的,莫非您会法术?” “呵呵,不是法术,只是一点小知识而已!” 秦锋笑着讲解起来,其实原理很简单,沙漠中阳光炙热,可以蒸发沙坑里的咸水,水蒸气遇到油布,又重新凝聚起来,并落入头盔当中。 蒸馏水,可饮用! ……… 之后的一天里,队伍停留在咸水湖旁边,利用秦锋教的办法不断提取清水,不仅人和骆驼喝了个饱,水囊也都重新装满了。 有了充足的饮水,士兵们的体力、斗志全都恢复了过来。 更重要的是,沙漠中的咸水湖不止一个,而有了这种提取淡水的办法,就能将咸水湖全变成水源地了。 换而言之,水源地的数量大大增加,原本需要走弓背形、之字形的路线,现在走直线就行了,这将大大缩短穿越沙漠的路程和时间。 于是乎,队伍继续启程,并在四天之后,顺利到达了毛乌素沙漠的北部边缘地带,这里距离白马湖已经不远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三十二章 夜袭蒙古军大营! 古人有云行百里者半于九十,此言末路之难也! 意思是说,做事越接近成功之时,就越加困难、越加危险,越要认真对待,不能有丝毫松懈,以免前功尽弃。 因此上,虽然成功穿越了毛乌素大沙漠,距离白马湖—蒙古军大营已经很近了,秦锋却没有立刻发起偷袭。 而是将队伍停在了沙漠边缘处,隐蔽起来,好好修整了一天,恢复精神、体力的同时,做好偷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以求万无一失! ……… 黄昏时分,各项准备工作全都做好了,士兵们开始饱食战饭,为了隐蔽行踪,不能生火做饭,故而只能啃锅盔、腊肉、咸菜之类的干粮了。 秦锋也在吃饭,吃的是白面饼、黄焖羊肉、三鲜豆腐,还有几个煮鸡蛋! 不是不能生火做饭吗,那来的这些食物呢? 空运过来的! 自从进入沙漠之后,秦锋就利用金雕传递书信,和白城子保持联络,而每次金雕飞回来之时,都会带着一个小包袱,里面是晋玉娘亲手做的饭菜。 相隔数百里,仍能经常吃到未婚妻做的爱心饭菜,这种感觉,不是一般的幸福啊! 很快的,大家都吃饱喝足了,而后从行囊中取出甲胄,全都穿戴整齐了,外面又罩了一层蒙古人的皮袍子、皮帽子,以做伪装之用。 接下来,全都骑上骆驼、排列整齐,向着白马湖方向挺进,精通蒙语的周世承走在队伍最前面,若是遇到了拦截,也好方便应对! 果不其然,刚出沙漠没多久,就遇到了一队负责巡逻的蒙古骑兵,领头的是一名百夫长。 “站住,你们是那个部落的?” “我们是哈纳尔部落的,奉了大汗之命,前来这里集结!” “三天之后,大军就要南下了,你们怎么现在才来集结?” “我们的部落住的太远了,路途不太好走,半路上又遇到了风暴,故而来迟了一些!” “鄂尔多斯各部在白马湖北边集结,你们快点过去吧,晚了小心挨鞭子!” “是、是,多谢!” 纳哈尔部落,是河套四大部落之一鄂尔多斯部下属的一个小部落,因为实力太弱小了,无力争夺肥美的草场,只好居住在毛乌素沙漠边缘地带,靠着放牧骆驼为生。 队伍中人全都骑着骆驼,冒充纳哈尔部落的人,自然最合适不过了,而且纳哈尔部落位置偏远、人口稀少,遇到熟人的可能性极小,不易被识破! 果不其然,蒙古百夫长没看出任何破绽,随便询问几句就放行了,还热心的告诉了鄂尔多斯部的集结位置。 接下来,队伍继续前进,又遇到了几支巡逻队,全都非常顺利的通过了。 蒙古人的警惕性如此之低吗? 凭心而论,做为善于战斗的游牧民族,蒙古人的警惕性并不低,只是没有防备明军罢了。 要知道,土木堡之变以后,蒙古人占据了军事优势,经常成群结队的南下劫掠,而大明朝只是一味的防守,从未发起过大规模反击,更别说深入草原、长途奔袭了。 久而久之,蒙古人难免疏忽大意起来,更是万万想不到,会有一支数百人的明军队伍穿过大沙漠,混到了蒙古军大营中来,自然没这方面的警惕性了。 再说秦锋、韩山君带领着队伍,骗过几支巡逻队之后,顺利的来到了白马湖附近。 白马湖,是一个方圆数十里的大型淡水湖,也是河套草原南部最重要的水源地了。 已经集结完毕的八万蒙古大军,就驻扎在湖水四周,利用这里肥美的水草,喂养随军征战的马匹、骆驼、牛羊! 此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下来了,放眼望去,蒙古军大营中篝火点点,多如天上繁星一般,其中白马湖东侧,篝火最密集的地方,就是林丹汗的金顶大帐了。 接下来,开始偷袭! 虽然蒙古人没什么防备,可毕竟有八万之众,秦锋一行还不足四百人,若是直接冲过去,那就跟一捧细沙投入大海中一样,瞬间就无影无踪了,连个小浪花都翻不起来。 因此上,不能强攻,只宜智取! 这次前来偷袭,共计携带了一千六百多峰骆驼,留下四百峰用来骑乘,余者都驱赶到了前面,背上驮着帐篷、衣服、油布等杂物,而后取出事先准备好的油脂,全都倒了上去。 接下来,全部用火点燃,再在骆驼屁股上扎一刀! “哒哒……哒哒!” 于是乎,一千多峰骆驼带着熊熊烈火,发疯般的冲进了蒙古军大营中,所过之处,火势迅速蔓延,将整个大营都点燃了,里面的蒙古兵们则是乱做了一团,有的逃命、有的救火、有的乱叫……情况混乱无比。 趁此机会,秦锋、韩山君以及士兵们脱掉了皮袍子、皮帽子,露出里面的甲胄,而后拔出寒光闪闪的兵器,呐喊着冲向了金顶大帐,若是能趁乱生擒林丹汗,那就再好不过了。 “是明军、明军来了……明军来偷袭了,速速禀报大汗!” “速速挡住明军,不能让他们靠近金顶大帐,保护好大汗!” …… 秦锋、韩山君带领着士兵们冲进了大营中,挥舞兵刃、大砍大杀,毫无防备的蒙古兵们顿时被砍倒了不少,死伤惨重! 另一边,得到禀报之后,在众多蒙古兵的簇拥下,从金顶大帐内走出两个人来,走在前面的是位身材魁梧的中年男子,头戴尖顶黄金盔、身穿狮蛮黄金铠、提着一柄蒙古弯刀,举手抬足之见,皆有王者风范,非是旁人,正是林丹汗! 林丹汗,本名孛儿只斤—林丹巴图尔,是成吉思汗的嫡系子孙,按照传承顺序,则是蒙古帝国的第三十五任大汗,尊号为呼图克图汗,也就是神中之神、全智全能大汗的意思。 后面跟着一名妙龄少女,头戴狐皮尖帽、身穿鹿皮软甲,手提一柄小弯刀,正是林丹汗的女儿—乌云其其格! 父女二人走出大帐,一起举目观看,只见大营内四处起火、人喊马嘶,已经乱成一锅粥了。 更有一支明军在大营内横冲直撞,大砍大杀,并向金顶大帐这边冲了过来……领头的是一名青年将领,手持一杆长枪,厮杀的极为勇猛,就像下山猛虎一般! “想不到明军中还有这般勇猛的将领,只带了区区数百人,就敢偷袭本汗的大营,还闹出这么大动静来,真是好胆量、好气魄!” 蒙古人一向识英雄、重英雄,看到秦锋带领队伍在大营内横冲直撞,林丹汗非但没有恼怒,反而称赞了几句。 不过在称赞之余,林丹汗也很纳闷,自己派出了大量的游骑兵,监视着明军的一举一动。 这支明军队伍,又是如何躲过大量游骑侦查,以及多支巡逻人马,突然杀入自己的大营中的呢……实在想不明白。 另一边,秦锋带领着队伍向金顶大帐连冲了三次,都被阻挡回来了。 没办法,守卫金顶大帐的蒙古兵不仅人数多,而且都是从各部选拔出来的勇士,战斗力极为强悍,冲不动也是正常之事。 怎么办? 既然无法生擒林丹汗,那就打打别的主意吧! 秦锋目光转动之见,发现金顶大帐旁边有一根又高又粗的旗杆,上面挂着一面九斿白纛! 在蒙古草原上,九斿白纛是大汗专用的旗帜,也是至高权力的象征! 蒙古兵们都聚拢在金顶大帐周围,保护着林丹汗,而守卫九斿白纛的则不多,只有一名黑面蒙古将领和几十名士兵而已。 生擒不了林丹汗,能将这面九斿白纛弄回去也不错。 想到这里,秦锋招呼韩山君一声,让其带领大部分士兵,继续进攻金顶大帐,吸引蒙古兵们的注意力,自己则带领百余名士兵,冲向了九斿白纛! 黑面蒙古将领头戴浑铁盔、身穿牛皮铠,手持一柄双刃长斧,毫不畏惧带领人马迎了上来。 接下来,双方兵对兵、将对将的厮杀在一起。 “叮……叮……叮!” 秦锋和蒙古将领正好迎面撞上,二人同时出招,长枪、长斧在半空中连碰了三次,摩擦出一串火化来,结果是平分秋色,谁都没有吃亏、也没占到便宜! 可对秦锋来说,没占便宜就是吃亏,同时意识到不能和对面的蒙古将领硬拼,倒不是怕了对方,而是时间有限。 自己带了不足四百人,偷袭八万蒙古兵的大营,之前是靠着上千峰火骆驼,才将大营里闹得一团糟乱。 可这种混乱维持不了多久的,一旦蒙古兵们稳住阵脚,四面合围过来,自己这支队伍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因此上,自己必须速战速决才行,可对面的蒙古将领不太好对付,要想速胜,就只能用阴招了。 “杀!” 想到这里,秦锋再次挥枪冲了过来,黑面蒙古将领毫不畏惧,同样挥舞长斧迎了上来。 五丈。 四丈。 三丈 相距两丈左右,秦锋突然将手中长枪掷了出去,直奔蒙古将领的胸口位置! 战场之上,兵器就是性命,那有尚未交手,就先扔掉兵器的……面对这种情况,蒙古将领不禁一愣,而后下意识的挥舞长斧、将投掷过来的长枪拨了出去。 而就在蒙古将领挥斧拨枪、门户大开的同时,秦锋从两只靴子里面,掏出了两支短柄火枪,瞄准对面、扣动扳机。 “砰……砰!” 随着两声巨响,两颗弹丸同时出膛,又同时打在了蒙古将领的胸口上,顿时鲜血喷涌、栽落马下,到阎王爷那里喝茶去了。 接下来,秦锋收好双枪,一个海底捞月取回了长枪,又杀掉了几名阻拦的蒙古兵,终于冲到了旗杆 接下来,长枪交到左手,右手拔出逆鳞刀,只是横向一划,就将手臂粗细的旗杆斩断了,九斿白纛落在了地上。 冲过去,收起逆鳞刀,捡起九斿白纛,而后招呼一声,和韩山君等人汇合在一起,趁着蒙古兵们尚未完全反应过来,快速冲出了大营,消失在了夜幕中………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三十三章 林丹汗父女! 区区几百名明军,不仅袭击了拥有八万之众的蒙古大营、闹得天翻地覆,还抢走了象征着至高权力的九斿白纛,这简直是奇耻大辱啊! 没说的,赶紧追吧,一定要将九斿白纛抢回来。 反应过来之后,上万名蒙古兵策马冲出大营,而后如拖网一般全面展开,向正南方追了下去,之前那股明军就是往这个方向逃跑的。 而且蒙古在北,大明在南,明军往南边跑也是合情合理的。 至于林丹汗,则坐镇金顶大帐,指挥士兵们扑灭营中大火,统计损失情况。 很快的,大火扑灭了,情况也统计出来了,可谓是损失不轻仅士兵就伤亡了四千多人,其中有被明军砍死的,有被大火烧死的,还有混乱之中,互相踩踏、自相残杀而死的。 战马死伤了三千多匹,在混乱中还跑散了很多,需要派人收拢回来,帐篷被烧掉了两千多顶,囤积的粮食、马草、军械也被烧掉了不少。 本来定好了,三天之后,大军南下、越过长城,进入大明境内好好劫掠一番! 现如今,尚未正式开战,就蒙受了这样大的损失,不仅南下的时间要推迟,士气更是严重受挫,这般情况,可把林丹汗气的不轻,在大帐内连摔了好几个酒碗! 不过在生气的同时,林丹汗也在反思,自己是不是有点轻敌了? 之前认为大明西北地区正在闹流寇,明军忙着镇压内乱,边防力量肯定非常空虚,只要自己率领大军南下,轻而易举就能跨越长城,好好劫掠一番。 可是现在看来,明军的边防力量并不是很弱,甚至敢主动出击、偷袭自己的大营,如此一来,对于大军南下之事,还要慎重考虑才是,千万别东西没有抢到,反而折损大量兵马,那就得不偿失了。 自己的兵马,还得留着攻打女真人,夺回东部草原用呢……林丹汗默默反思之时,负责追击的队伍陆续派人回来送信了,可惜都是坏消息 “启禀大汗,我部向南追出数十里,未能追到那支明军队伍!” “启禀大汗,我军又向东、西两侧进行搜索,还是没找到那支明军的踪迹!” …… “笨驴、蠢牛,我砍了你们这帮无用的家伙!” 上万人如拖网一般散开,追击区区几百人,追来追去,竟然连影子都没见到,林丹汗不禁勃然大怒,拔出弯刀就要砍了几个报信的士兵,却被女儿—乌云其其格阻拦住了。 “父汗不要动怒,女儿知道为何追不到那支明军!” “哦,为何?” “其实很简单,您还记得我们黄金家族秘史中记载的色楞格河之战中,蔑儿乞部首领—脱黑脱阿,是如何逃出三部联军追杀的吗?” “当然记得了,出其不意、迎敌而逃嘛!” 林丹汗身为蒙古大汗,自然清楚自己家族的历史了,其中有这样一段故事 成吉思汗—铁木真实力弱小之时,受到过蔑儿乞人的袭击,不仅营地被端了,连新婚妻子—孛儿帖都被蔑儿乞人抢走了。 为了夺回妻子,铁木真联络了义父王汗、安达扎木合,组成三部联军,共计四万人马,而后长途行军六昼夜,渡过色楞格河,出其不意的偷袭了蔑儿乞人的大营! 当时三部联军是从东南方向杀来的,抵挡不住的蔑儿乞人纷纷向西北方向逃跑,只有首领—脱黑脱阿反其道而行之,带领少数人马向东南方向突围,迎敌而上…… 结果是,逃往西北方向的蔑儿乞人不是被杀、就是被俘,几乎全军覆没! 反到是往东南方向逃跑的脱黑脱阿,带着人顺利的逃了出去,因为三部联军谁也没有想到,脱黑脱阿会迎敌而上,结果疏忽大意之下,让其从缝隙中溜走了。 林丹汗头脑不笨,经过女儿的提醒,瞬间明白了过来“你的意思是说,那支明军假意往南逃跑,实则兜了一个圈子,偷偷往北边去了?” “不错,女儿也是刚刚想到这一点的,这支明军的将领真是狡猾,和草原上的狼王一样狡猾!” “该死的,立刻出兵,向北边追击,一定要将本汗的九斿白纛夺回来,还有那名明军将领,生擒之后,本汗要将他装在麻袋里,用马群踩成肉泥!” “父汗勿急,女儿愿亲领一支人马前去追击明军,一定将九斿白纛夺回来,并生擒那名明军将领,不过生擒之后,父汗千万不要杀他!” “不杀他,为何?” “自古以来,凡是成就大业的霸主,必然有一大群能臣武将辅佐,那名明军将领敢带着区区数百人,长驱直入数百里,偷袭咱们重兵驻防的大营,还闹出这么大动静来,足见是一个大将之才。 因此生擒此人之后,父汗非但不能杀他,还要亲解绑绳、好好款待,感化其心,最后收为己用! 有了这样的人才辅佐,父汗一定可以重振雄风,带领大军杀回东部草原,打败皇太极,再现先祖成吉思汗的伟业!” “嗯,说的有道理,可那个明军将领会归顺本汗吗?” “只要用心调教,就没有驯服不了的烈马,到时候交给女儿就是了,女儿一定把他驯的服服帖帖!” “好,全都依你,给你带两千名怯薛军,将那小子抓回来吧!” “遵命!” 与足不出户、娇弱无力的汉家女子不同,草原上的女人,个个英姿飒爽,能骑马、能射箭、能摔跤,甚至能冲锋陷阵、挥刀杀敌! 林丹汗的这个儿女,更是其中的佼佼者,不仅武艺非凡、弓马出众,还非常有谋略,能够指挥打仗,正如她的名字乌云其其格,翻译成汉语就是—智慧之花! 很快的,两千名怯薛军准备好了。 怯薛军,既是蒙古大汗的亲军,是从部落中选拔出来的勇士们组成的,人人弓马出众、骁勇善战,且对大汗忠心耿耿! 再看乌云其其格,换上了一身银白色甲胄,坐骑一匹闪电白龙驹,背负弓箭、腰佩弯刀,英武非凡! 而在其马背之上,还站着一只威武霸气、尖喙利爪的成年金雕! 原来乌云其其格不仅武艺非凡,还精通训雕之术,能利用金雕侦查、追捕猎物,或者是敌人,相当厉害! …… 此时夜晚已经过去,东方露出了鱼肚白色,可见度大大提高了。 乌云其其格带领两千怯薛军,来到了白马湖北部,认真搜寻起来,很快就发现了大量的骆驼蹄印,正是那支明军留下来的,通往正北方向…… 于是立刻带领人马追了过去,同时放飞了自己的金雕,从空中搜寻那支明军的踪迹! “啾……啾啾” 大半个时辰之后,金雕飞了回来,不断发出鸣叫声,并在空中做出各种动作。 乌云其其格仔细观看,解读其中意思东北方向……八十里……一支队伍……人数不足五百……骆驼…… 错不了,就是那支明军队伍,先往北边跑,又折而向东,而且跑的挺快! “勇士们,东北方向—追!” “驾……哒哒!” 乌云其其格一声令下,队伍立刻调整方向,向东北方向追了过去……八十里,距离比较远了。 不过在草原上,骆驼是跑不过骏马的,而且怯薛军的士兵皆是一人三马,可以轮番骑乘,速度不是一般的快,相信是可以追上的。 而在追击的同时,乌云其其格又放飞了金雕,紧盯对方的位置,以免跑掉! 相距七十里。 相距六十里。 相距五十里。 …… 追到夜幕时分,双方相距只剩三十多里了,乌云其其格却没有继续追下去,而是下达了原地宿营的命令。 一则,一天的追击下来,人马都已经很疲惫了,必须好好休息一下,否则人马全都累垮了,就是勉强追上,也没力气打仗的。 二则,金雕是空中王者不假,却也有一个弱点,就是夜间视力不佳,无法追踪目标。 因此上,乌云其其格才下令宿营休息。 反正已经锁定了目标,不必急于一时,吃饱喝足、好好休息一晚上,明天启程再追,估计不出两个时辰就能追上了,到时候抓住明军将领,非好好调教一番不可,用小鞭子抽他! 为了不暴露行踪,怯薛军们并没有生火做饭,而是取出牛肉干、奶酪、马奶酒……吃喝了起来,马匹则放开缰绳,任其啃食青草,补充体力。 吃饱喝足之后,将马匹聚拢在一起,留下少量的士兵负责守夜,余者都钻进搭建好的帐篷里休息去了,营地里很快响起了起此彼伏的呼噜声! 二更时分,乌云遮月,天地间黑蒙蒙一片,可见度非常之低,而后夜色的掩护下,一群黑衣人悄悄摸到了营地附近,手中全拿着锋利的军刺……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三十四章 抓了个俘虏! 军刺刃长一尺二寸、宽二寸、厚半分,两侧开锋,并开有四道深深的血槽,一旦刺中人体,纵然不是要害部位,也会使其大量失血,进而快速死亡。 柄长六寸,铁榴木材质,粗大、中空、内藏细绳索……柄上还刻有‘军魂’二字! 这种军刺,普天之下,只有天威军进行了装备。 谜底解开了,这伙黑衣人都是天威军的将士,其中领头的非是旁人,正是秦锋! 秦锋没和队伍在一起,反而半夜摸到了蒙古人的营地附近,这是什么情况呢? 说来话长! 昨天晚上,偷袭蒙古军大营成功之后,秦锋带着队伍先假意往南跑,实则中途调头向北跑,再折而向东……准备兜一个大圈子返回白城子。 而在逃跑途中,秦锋放出了金雕—闪电,命其侦查周围的情况,提防蒙古兵追上来。 结果怕什么来什么,真有一支蒙古兵追来了。 一开始,秦锋并不在意,认为带着队伍兜几个圈子,清除一下地上的痕迹,就能将后面的蒙古兵甩掉了。 那知几个圈子兜下来,非但没能甩掉后面的蒙古兵,反而越追越近了,仿佛队伍的一切行动,都逃不过对方的眼睛,这是怎么回事? 秦锋疑惑不解! 直到偶然之见,发现天空中除了自己的金雕—闪电,还有另外一只金雕来回盘旋,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后面的追兵当中,也有一位精通训雕的高手,在利用金雕监视自己这支队伍的踪迹,故而才一直甩不掉! 怎么办? 秦锋的第一个对策,是将对方的金雕打下来。 可对方的金雕同样受过严格训练,根本就不低飞,火枪、弓箭都打不到它,对策失败! 紧接着,秦锋又想出了第二个对策,是让自己的金雕将对方的金雕打下来,来一场空中格斗! 没想到的是,一向服从命令的闪电,这次竟然抗命了,非但不攻击对方的金雕,还围着人家来回打转,并不断做出各种讨好的动作,这又是什么情况? 秦锋掏出单筒望远镜,仔细观察了好一会儿,终于弄明白了,原来对方这只金雕是雌的。 闪电是雄性,已经四岁多了,身体完全发育成熟,到了该找媳妇的时候了,而对方的金雕体型俊美、羽毛光洁,估计在金雕家族中是个一等一的大美人! 于是乎,闪电这家伙一见钟情、春心萌动,拼命讨好还来不及呢,自然不会攻击对方了。 没办法,天大地大,泡妞最大,秦锋一向拿闪电当好朋友,为了好朋友的婚姻大事,只能放弃原来的想法,另谋对策了。 还有对策吗? 有,而且更厉害! 趁着对方的金雕回去报信之际,让韩山君带领队伍继续前进,秦锋则带着十名亲兵停下来,并悄悄躲进了一片树林中,同时利用金雕—闪电监视蒙古兵们的踪迹。 待天黑之后,蒙古兵们全都休息了,秦锋等人才从树林中钻出来,悄悄摸到了营地附近,准备再来一次偷袭! 区区十一个人,偷袭对方两千人,能成吗? 能成! 别忘了一句谚语绣花针虽然小,只要扎在要害部位,就能杀死一头大象! 同样的,十一个人用对了办法,完全可以废掉两千人! ……… 观察发现,营地分成了两部分其中东侧全都是帐篷,蒙古兵们正在里面呼呼大睡,只留了四十多人负责守夜,大部分时间在打瞌睡,偶尔在营地周围转悠几圈,警惕性并不是很高。 西侧有一个水泡子,数千匹蒙古马聚集在周围,有的站着睡觉,有的啃食夜草,啃渴了就去泡子旁边喝水……同样有四十多名蒙古兵在这里守夜!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没说的,先对马匹下手吧,不过得干掉那些守夜的蒙古兵! 摸岗哨是天威军中必须训练的科目之一,就连伙夫、马夫们都会。 “嗖……嗖!” 只见秦锋打了个手势,十名亲兵立刻趴在地上,慢慢的匍匐前进……待摸到近前,一跃而起,左手捂住口鼻,右手用军刺割喉,动作干净利落,皆是一击毙命! 不到一顿饭的功夫,四十多个负责守夜的蒙古兵全被抹了脖子,期间没发出一点动静,甚至连马群都没有受惊,而后扒下来十一套衣服,全都换上了,这样更容易隐藏行踪! 接下来,众人来到水泡子旁边,取出事先准备的好东西——巴豆粉,足足好几大袋子,全倒入了水泡子中。 可以想象,这些马匹喝了加料的水,明天肯定会跑肚拉稀、双腿发软,别说奔跑了,怕是连步子都迈不开,没个七八天恢复不了。 而在大草原上,士兵们没有了马匹骑乘,就跟被打断双腿一样,追击是不可能了,回去报信都困难! 搞定了马匹,接下来,该擒王了。 十一个人又摸到了宿营地,如法炮制的干掉了负责守夜的蒙古兵,而后摸向了营地中心位置,那里有一顶纯白色的帐篷,不仅装饰漂亮,而且比别的帐篷大一些,周围还有八名蒙古兵守护! 可以确定,这顶白色帐篷里面,睡的肯定是这支队伍的主将! 奇怪的是,这位蒙古将领竟然喜欢白色帐篷,还装饰的这般漂亮,莫非是个心理变态? 不管了,就算是个变态,今晚也得干掉他,不过八名卫兵挺碍事的,得先干掉他们才行。 “嗖……嗖!” 在夜色掩护下,亲兵们找准机会,同时扑了过去,一人对付一个,干净利落的干掉了八名卫兵,没发出任何声响! 与此同时,秦锋一个鱼跃前滚翻,快如闪电、轻如狸猫一般进了帐篷,而后扑向了躺在软榻上睡觉的蒙古将领,左手紧紧捂住口鼻,右手高高举起军刺,对着心口猛地落下……落到一半,又硬生生停住了。 为何呢? 原来通过身体接触,秦锋惊讶的发现被自己压在身下的蒙古将领竟然是个女人,还是一个身材极好、皮肤细腻的年轻女人,难怪住白色帐篷,还装扮的那么漂亮,果然是个女人就爱美,不分种族! 爱美不是重点,重点是蒙古女人性格强悍不假,可有资格统兵的不多,除非是身份极为高贵的存在,甚至是黄金家族的成员,如果杀了这样一个女人,很可能和蒙古高层结仇,进而大打出手、不死不休。 这跟自己设定的‘先战后和、结为同盟,一起对抗女真人’的大计划相冲突,因此上,这个女人不能杀。 “呜……呜呜!” 可女人已经惊醒了,开始奋力挣扎起来,一旦让她挣脱出来,开口嚎叫一声,今晚的计划就失败了! 不仅计划失败,十一个人的性命都难保,怎么办? 电光火石之间,秦锋有了决断,左手继续捂住口鼻,右手的军刺调转过来,用后面的坚硬木柄,狠狠砸在了女人的额头上,女人顿时晕了过去。 蒙古人在野外宿营之时,素来有和衣而眠、刀不离身的习惯,故而女人是穿着衣服的,身边还放着一柄弯刀,这倒省事多了,不用再给她穿衣服。 接下来,秦锋扯过软榻上的狼皮褥子,用军刺割出几根细条来,将女人的手脚捆绑好,又割下一大团塞进了女人口中,而后扛在肩膀上,顺手拿起那柄弯刀,钻出帐篷之后,带着十名亲兵悄悄溜出了营地。 接着向东北方向走了一段路,从一片树林中牵出了隐藏的十一峰骆驼,翻身上去,向东疾行…… 这次偷袭,没能生擒林丹汗,抓一个高层女俘虏回去,也是件大好事,或许可以通过她,消除战事、促进议和,完成自己的大计划!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三十五章 乌云其其格! 窟野河—发源于河套草原东部的巴定沟附近,自西北向东南流淌,流程五百余里,最后在神木县境内注入黄河,是黄河中游的重要支流之一。 在窟野河上游,生长着大量的白烨树,枝繁叶茂、郁郁葱葱,而在西岸的一片树林深处,隐藏着一支数百人的队伍,正是那支由秦锋率领的奇兵! 昨天晚上,偷袭得手之后,秦锋带着十名亲兵一路向东奔驰,很快汇合了其他人,而后继续向东奔驰,终于在黎明时分,来到了窟野河上游,躲进了树林中。 现在已经是中午了,数百名士兵分散在树林中,有的喝水、有的啃干粮、有的闭目养神,期间无人大声喧哗、无人随意走动,体现出了严明的纪律性! 秦锋则盘坐在地上,把玩着昨晚缴获来的那柄弯刀,还不时挥舞几下,玩的很是高兴。 这柄弯刀极不一般,刀刃是用极品镔铁打制的,寒光闪闪、锋利无比,且带有一层淡淡的红晕,说明这是一柄杀过人的刀,痛饮过人血! 刀柄是铁榴木材质的,上面刻着两个古怪的符号,末端则装着一个纯金狼头,做望天嚎叫状,工艺精湛、惟妙惟肖,尤其是一对狼眼,竟然是红宝石镶嵌的。 刀鞘则是银、木、皮三种材料混制的,上面镶嵌着十几颗各种颜色的宝石,颗颗皆是极品。 总而言之,这是一柄极品宝刀,而能拥有这柄刀的人,绝非泛泛之辈! …… 秦锋身边铺着一张羊皮软榻,上面躺着昨晚抓来的女人,大约十六七岁,身材矫健、肤如凝脂、面似桃花……是个一等一的小美女,而且眉宇之间带着一股子英武之气,这在中原女子身上是很难看到的。 小美女嘴里塞的东西已经拿掉了,手脚也都解开了,但是双目紧闭、呼吸均匀,身体一动不动的,看似还没有要苏醒的迹象。 “既然已经醒了,就不要再装昏迷了……说你呢,再不睁眼,我就收拾你了!” 说话间,秦锋用刀鞘碰了碰小美女的额头,那里昨晚上被用力敲击过,青紫了一大块,尚未消退,碰一下肯定非常痛。 果不其然,小美女吃痛不过,顿时翻身坐了起来,同时睁开了眼睛,先观察了一下周围的情况,而后将目光落在了秦锋身上,并用纯正的汉话问道“你是怎么知道我已经醒了的?” “很简单,昏迷中的人眼球是不会动的,你虽然身体一动不动,眼睛也没有睁开,可是眼球刚才连动了好几下,说明你已经苏醒了,却故意装作昏迷不醒,是在盘算着如何逃跑吧?” “目光如炬,观察入微,阁下果然厉害,难怪敢带着区区几百人,偷袭我们重兵驻扎的大本营,之后还将小女子抓了来,如此胆量和手段,着实让人佩服,不知阁下尊姓大名,可否告知?” “鄙人秦锋,榆林人氏!” “秦锋,榆林人……莫非阁下就是大名鼎鼎的常胜将军—玉面人屠?” 乌云其其格虽然身在草原,却一直关注着中原内地的情况,并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到大量的情报,尤其是军队的情报。 情报上说,最近一段时间,大明朝出现了一支新军,号称天威军,虽然人数不是很多,但是战力极为强悍,曾经长途跋涉、入京勤王,并多次打败女真人,立下了赫赫战功! 而组建、率领这支天威军的,是一个叫秦锋的年轻将领,榆林镇军户出身,人长的很英俊,但是心狠手辣、杀人如麻,故而得了一个‘玉面人屠’的绰号。 没想到,前夜率人偷袭蒙古军大本营的,就是这个玉面人屠,果然是一等一的厉害角色! 得知秦锋的身份之后,乌云其其格重新打量了一番,而后开口说道“秦将军,小女子有个疑问,不知可否解惑?” “说吧!” “小女子率领人马一路追击,自问行动十分谨慎,并未打草惊蛇,秦将军又是如何知道身后有追兵的呢?” “抬头看,答案在天上!” 说话间,秦锋指了指东北方向的天空,那里有两只金雕正在追逐盘旋、嬉戏打闹,看样子玩的很高兴,估计下一步就要共筑爱巢,繁衍后代了。 “原来如此,小女子明白了,秦将军真是厉害,竟然精通训雕之术,这可是我们蒙古人都很难掌握的一门绝技!” “精通不敢当,略会一二而已,对了,你的金雕叫什么名字?” “娜仁托雅,翻译成汉语,就是美丽云朵的意思。” “巧了,我的金雕叫做闪电,闪电和云朵,真是天生一对,哈哈!” “唉!” 乌云其其格很郁闷,不仅自己被抓了俘虏,连自己养的金雕都中了美男计,被人家的金雕拐带跑了,这叫什么事啊? 可事情已经发生了,光郁闷没有用,还得想办法自救才是,落到这种厉害角色手中,逃跑估计是没希望的,只能智取……有了。 “秦将军智勇双全,小女子深为佩服,败在你的手上亦是心服口服,你们汉人有句话相逢既是有缘人,既然是有缘人,咱们不如做个交易如何?” “哦,什么交易?” “小女子这样的俘虏,秦将军留之无用,不如按照草原上的规矩,让小女子自赎自身如何?” “你要赎身?” “不错,如果秦将军肯放了小女子,小女子愿奉上一百匹骏马、两百头壮牛、三千只肥羊,做为赎身之用。 请放心,我们蒙古人一向言而有信,只要小女子回去了,一定将马匹、牛羊如数奉上,至于交易时间、地点,可以由秦将军决定,如何?” 蒙古草原上的确有个规矩,如果不是血仇的话,一个人在战争中被俘虏了,是可以用马匹、牛羊来赎身的,而且身份高低不同,赎身的价格也不同。 普通人是马十匹、牛二十头、羊三百只。 小酋长是马一百匹、牛两百头、羊三千只。 大酋长是马一千匹、牛两千头、羊三万只。 顶尖大贵族,则是马一万匹、牛两万头、羊三十万只。 而且在赎身方面,蒙古人一向很讲信用,极少出现人放回去了,马匹、牛羊却没有送来的事情。 如果出现了,赎身的人就会失去信用,被包括亲人在内的无数人鄙视,在草原上就无法立足了。 “呵呵,一百匹骏马、两百头壮牛、三千只肥羊,这个价格是不是低了点?” “秦将军想要多少?” “马一万匹、牛两万头、羊三十万只,先交货,后放人,如何?” “秦将军说笑了,小女子只是个普通的部落酋长之女,如何值那般的高价!” “只是普通的部落酋长之女吗,只怕未必吧!” 说话间,秦锋将那柄弯刀拿到面前,指着刀柄说道 “据我所知,按照你们蒙古人的习俗,普通人的刀柄上没有装饰品,或者装饰马头,只有贵族的刀柄上才能装饰狼头,其中小贵族是铜狼头,大贵族是银狼头,至于这种纯金狼头,只有黄金家族的嫡系才有资格使用。 再看刀柄上面,如果我没认错,这可不是普通符号,而是两个梵文般若,翻译成汉语,就是智慧的意思。 据我所知,河套地区的黄金家族嫡系只有林丹汗一脉,而林丹汗有个独生女,年方一十七岁,生的花容月貌、冰雪聪明,故而起名乌云其其格,翻译成汉语,就是智慧之花的意思。 如今那朵智慧之花的金刀在这里,智慧之花本人又在那里呢……可爱的小美女,你能告诉我答案吗?” “哈哈,秦将军果然慧眼如炬,根本骗不了你,不错,我就是林丹汗的独生女儿—乌云其其格!” 眼见身份被拆穿了,乌云其其格不再隐瞒,大方承认了自己的蒙古公主身份。 而在草原上,王子被称为台吉,公主则是别吉。 “秦将军,就按你之前说的,骏马一万匹、壮牛两万头、肥羊三十万只,本别吉自赎自身……另外吗,本别吉可以向长生天起誓,让父汗下令,让开一条道路,放你们这些人平安回去,如何?” “不必了!” “哦,秦将军不相信本别吉的誓言?” “相信!” “那秦将军是嫌弃马匹、牛羊的数量少了……这样吧,本别吉再加一倍,如何?” “真的不必了,返回大明境内的事情,本将军自有办法,根本无需你的父汗让路,至于马匹、牛羊,本将军也不想要,只想将你带回去,再请你帮着办件事,等事情办妥当了,自然会放你回去的!” “帮什么忙,办什么事?” “帮忙做个中间人,促进大明、蒙古罢兵议和、结为同盟,一起对付女真人!” 秦锋说出了自己的真实目的。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三十六章 顺水漂流,返回大明境内! “当今天下,大明、蒙古、女真三足鼎立,其中女真汗国建立最晚、人口最少,但是崛起速度非常之快,不断的攻城掠地、兼并部众,称霸了整个东北地区,大明、蒙古皆是深受其害。 这种情况下,如果大明、蒙古互相杀伐,无论是谁胜谁败,最后只会白白的便宜了女真人,让其渔翁得利! 既然如此,不如两家罢兵议和、结为同盟,一起对付女真人,夺回各自的城池、土地,这样对大明、蒙古皆有好处,别吉以为如何?” …… 秦锋说出目的之后,又鼓动三寸不烂之舌,大谈罢兵、结盟的种种好处。 乌云其其格认真倾听、没有反驳,因为秦锋说的都是事实。 就拿察哈尔部来说,本是漠南蒙古各部之首,拥有八个鄂托克,鼎盛时期人口接近二十万众,并占据着西拉木伦河、吉木伦河、老哈河流域大片肥美的草场,小日子过的相当滋润。 自己的父亲林丹汗更是成吉思汗的嫡系子孙,拥有蒙古大汗的身份,是蒙古各部名义上的共主! 可是女真汗国崛起以来,倚仗着强横的战力和各种狡猾的手段,不断侵吞察哈尔部的人口和土地,迫使察哈尔部放弃了世代居住之地,集体西迁到了河套草原,打了两年多的仗,死伤了无数部落勇士,这才勉强站稳了脚跟。 被迫迁移之仇,察哈尔部上下人等全都牢记于心,并时刻惦记着有一天能打回去,夺回属于自己的草原,可惜实力不允许,打不过强悍的女真人。 砸不开硬核桃,那就捏软柿子! 自己的父亲林丹汗和各部酋长决定,集结兵马,大举南下,到大明境内好好劫掠一番,获得大量的财物,用来增强自己的实力。 可是现在看来,大明也不完全是软柿子,尚有秦锋这般智勇双全的将领、有战力强悍的天威军,真要是打起来,胜败难说啊! 既然没有必胜的把握,不如罢兵、议和、结盟,而后在边界进行互市,用草原上的马匹、牛羊、骆驼,换取大明的铁器、布匹、茶叶,这些都是蒙古人急需的物资。 另外吗,与大明结盟,可以摆脱目前孤立无援的处境,这对察哈尔部、对蒙古汗国来说都是大有好处的! 想到这里,乌云其其格点了点头,而后说道“秦将军言之有理,罢兵议和、结为同盟,对大明、蒙古都是好事,不过这件事太大了,而且牵扯极多,本别吉需要好好考虑一番,暂时还不能答复!” “事关重大,自然要好好考虑一番了,这个没有问题!” “另外吗,本别吉想写一封书信给父汗,报个平安,再通报一下罢兵议和之事,不知可否答应?” “可以,不过要稍等几天,等咱们回到大明境内再说!” “哦,秦将军真的不需要让路,就能带着队伍顺利返回大明境内?” “哈哈,区区小事,轻而易举,别吉好好看着就是了……熊大、熊二,传令下去,一切按照计划行事,咱们今晚就启程出发,返回白城子!” “诺!” 熊家兄弟答应一声,将命令传了下去,周围的士兵们立刻行动起来。 第一步用刀斧砍伐周围的树木,弄到很多手臂粗细、长短不一的木棍,而后用钉子、绳索将其拼接成一丈二尺长、八尺宽的木架子! 第二步从包裹中取出事先准备好的、大量的羊皮囊,用力将其吹鼓,再用绳子系住吹口。 第三步将木架子、羊皮囊搭配捆绑,组成一个个的羊皮筏子。 看到羊皮囊的时候,乌云其其格便明白秦锋的意图了利用羊皮筏子,顺着窟野河向下漂流,一直漂流到大明境内。 不得不说,这个办法很有创意,但未免太冒险、太不安全了吧? 要知道,窟野河是黄河中游的重要支流之一,水面宽阔、水流量又多又快,水面下还藏有暗礁,用羊皮筏子顺水漂流的话,是很容易触礁、搁浅、侧翻的。 如此一来,只怕漂不出去多远,这几百人就要去龙王爷那里喝茶了。 这些危险情况,难道秦锋不知道吗? 秦锋当然知道了,而且早就想好了应对之策,具体就在这些羊皮筏子上面。 首先,普通的羊皮筏子,是由一层木架子、十二个羊皮囊组成的,而秦锋下令组装的这些羊皮筏子,木架分为上下两层,并捆绑了整整二十四个羊皮囊。 如此一来,不仅浮力大大增加了,可以坐更多的士兵,而且更加坚固、更加安全,就是漂流途中遇到了礁石,撞坏几个羊皮囊也没关系,不影响继续使用,或者修补一下就行了。 其次,每个羊皮筏子的后面,都加装了一个简易木舵,可以用来调整漂流方向,这样就可以尽量避免中途触礁、或者岸边搁浅了。 再次,每个羊皮筏子的后面,还装了一个牛皮兜子,在顺水漂流的过程中,可以大大的增加阻力,进而减缓漂流速度,提高安全性。 最后,秦锋命令士兵们,夜晚顺水漂流,白天躲避休息,不得暴露目标。 如此一来,就算蒙古兵们前来搜索,也是很难发现踪迹的,甚至再放出几只金雕都没用,因为金雕在夜间的视力极差,看不清东西! …… 当第一个羊皮筏子组装好之后,乌云其其格知道之前的担心纯属多余了,进而变的沮丧起来。 原本以为,得知自己被俘的消息,父亲肯定会出动大批人马,封锁南下的所有道路,而后开始拉网似的搜索、营救。 秦锋只有区区数百人,肯定是逃不出去的,估计用不了几天,就会被搜索到,进而被包围起来。 那时候,自己就可以趁机提条件,重获自由,甚至可以用点小手段,将秦锋等人抓起来,变被动为主动,至于后面是战是和,就全由自己一方说了算了。 万没想到,秦锋如此多智,将退路安排的妥妥当当,自己也只能继续乖乖的当俘虏了! 当羊皮筏子全部组建好之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下来了。 接下来,秦锋将数百人分成了八队,分批坐上羊皮筏子,依次向窟野河下游漂去,这样可以减小目标,进一步增加隐蔽性。 至于那几百峰骆驼,则全部远远的放生了,窟野河上游水草肥美,短期内不用担心饿着它们的。 等蒙古牧民来附近放牧之时,自会将其归拢走,算是有个归宿吧! ……… 夜幕之下,月明星稀! 流淌的窟野河中,秦锋斜躺在羊皮筏子上,一边喝着美酒、咀嚼牛肉干,一边欣赏着美丽夜空,心情格外舒畅! 乌云其其格坐在旁边,看向秦锋的目光极为复杂三分仇视、三分气愤、三分无奈,还有一份深深的崇敬! 蒙古人是典型的游牧民族,推崇狼性法则,既尊从强者,鄙视弱者,一切用实力说话,不仅男人如此,女人亦是如此。 就拿成吉思汗来说,在统一蒙古草原的过程中,打败了很多部落首领,而后斩其首级、兼并部众,掠夺财物……还将这些首领的妻女中漂亮的都收入了自己的后宫之中。 而这些首领的妻女们,没有一个抗拒的,反而尽心尽力的服侍、讨好成吉思汗,是从灵魂深处臣服于这位一代天骄! 同样的,一番接触下来,秦锋展示的智谋和勇敢,让这位蒙古公主大为折服,心态自然随之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 ……… 长话短说。 四天之后的黎明时分,秦锋等人坐在羊皮筏子上,顺利的漂流到了中下游的沙河岔,这里已经属于大明境内了。 而后离筏上岸,收拢队伍,经过清点,数百人一个不缺,全都平安回来了。 接下来,略加修整之后,秦锋遵照前言,让乌云其其格写了一封书信,由金雕送往白马湖大营,报个平安,免得林丹汗担心爱女,做出什么冲动的事情来,那就不妙了。 与此同时,秦锋给三边总督杨鹤写了一封书信,信中将自己带领队伍穿越沙漠、偷袭了蒙古军大营,并已顺利返回的事情交代了一遍。 又将自己希望大明、蒙古罢兵议和、结为同盟,一起对付女真人的想法,详细描述了一番,希望杨鹤予以支持。 书信写好之后,由金雕—闪电送往白城子,再从白城子快马加鞭送往固原城—三边总督府! 书信送出去之后,秦锋又命人在附近的高坡上,点燃了三堆烟火……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三十七章 将才难求! 在秦锋的命令下,士兵们迅速收集了一些干柴,在一座高坡上点燃了三堆篝火,待火焰正旺之时,又放了一些湿漉漉的青草上去。 霎时间,三股浓烟腾空而起,足足有十几丈高,加之天气晴朗,可见度非常好,估计方圆二三十里内都能看的到! 至于这样做的目的,自然是为了召唤人了。 “哒……哒哒!” 两盏茶的时间之后,一大队骑兵出现了,足足有四五百人之多,还夹着很多无人骑乘的空马,很快就来到了高坡 看清楚了,来的都是天威军的士兵,而冲在最前面的正是马勇! 马勇来到高坡下,立刻翻身下马,而后小跑到秦锋面前,单膝下跪行礼“属下参见大人,恭贺大人平安归来!” “嗯,来的挺快,你们在这附近等多久了?” “六天之前,属下们就来了,一直等候着大人!” “好,辛苦了!” 原来早在离开白城子之前,秦锋就谋划好了撤退方式、撤退路线,以及具体的登岸地点,并命马勇带领一支人马负责接应。 幸运的是,中间没出任何差错,队伍顺利的撤了回来,接应的人马也到了。 接下来,人们各自上马,一起返回白城子。 而在返回途中,秦锋向左右亲信们叮嘱了一件事谁也不准泄露乌云其其格的真实身份,只说她是被俘虏来的一个蒙古小酋长的女儿。 因为一旦让人得知,乌云其其格是林丹汗的女儿,朝廷肯定会来要人,而后押送京师,生死难测……那样的话,再想和林丹汗议和就难了。 因此上,才叮嘱左右之人,严守乌云其其格的身份秘密,甚至写信之时,都没有告诉三边总督杨鹤。 当然了,秦锋并没有拿女儿当人质,威胁其父的想法,因为根本行不通。 要知道,林丹汗那个级别的人物,个个心狠手辣,为了部落、汗国的利益,杀起血脉亲人来决不会手软的,自然不会为了一个女儿而受人威胁了。 真逼急了眼,阵前万箭齐发,将自己的女儿射成马蜂窝的事情,绝对做的出来的。 不是没有父爱,而是处在那样一个位置上,只能先公后私,先是蒙古大汗,而后才是一个父亲……这一点,秦锋心知肚明,故而虽然俘虏了乌云其其格,却没想过拿她当人质。 至于将乌云其其格带回来,是想在双方议和之时,让她充做一道桥梁,沟通之用。 如果接触之下,能和乌云其其格交个朋友,那就再好不过了……别忘了,对河套草原,秦锋同样垂涎三尺,早晚要夺过来的,而林丹汗的女儿、黄金家族的嫡系公主,就是一面最好的旗帜,利用好了,就能号令蒙古各部,其作用更胜千军万马! 长话短说。 一行人快马加鞭、日夜兼程,终于在四天之后,顺利的回到了白城子。 回来之后,第一件事自然是见晋玉娘,好好安抚了一番未婚妻的情绪,而后命人将乌云其其格安顿在府中,好吃好喝好招待,但不准其离开将军府,形同软禁。 接下来,秦锋顾不上休息,立刻将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招兵、练兵、打造兵器这些事情上,同时加固城防、积极备战! 不是要和蒙古人议和、结盟、互市吗,为何还要积极备战呢,这岂不互相矛盾? 一点都不矛盾,有句话说的好遇到难事之时,要抱最大的希望、尽最大的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同时要做最坏的打算,小心戒备! 同样的,与蒙古人议和这件事,秦锋会竭尽全力,争取达成目的……如果事情最后成功了,自然是最好了,如果事情不成功,那就只能打仗了,故而必须提前做好准备。 真要是打起来了,这一仗,自己必须取胜! ………………… 上午时分,白城子东门外—大校军场内。 “第一式弓步冲拳!” “第二式穿喉弹踢!” “第三式马步横打!” …… 数千名新兵排列整齐,正在学习军体拳,每一招、每一式都学的非常认真,另有百余名老兵在队列中来回走动,一边喊着口令,一边纠正新兵们的动作。 点将台上,秦锋身穿百花战袍、居中而坐,看着新兵们的训练情况,满意的点了点头。 自己离开这段时间,韩山君、董天豹等人丝毫没有懈怠,派出了大量的人手,前往各个千户所、百户所招募新兵。 天威军屡立战功、威名赫赫,待遇更是出了名的好,再加上总兵府这次没有暗中捣乱,故而招募的事情非常顺利。 现如今,一万六千名新兵已经基本招募齐了,并投入到紧张的训练中,只要再过几个月,就能形成战斗力了。 秦锋已经想好了,等新兵们训练完毕,就和老兵们混和在一起,按照原来的建制,编成三标、合称一镇,又称天威军第一镇! 以后再扩军,就是天威军第二镇、第三镇……等什么时候有了七八镇人马,自己就可以横行天下,问问鼎之轻重了,哈哈! 高兴之余,还有一件头痛的事情,就是军队一下扩充了两倍,不仅需要大量的兵员,还需要大量的军官。 基层军官还好说,可以从头脑灵活、经验丰富、立过战功的老兵当中提拔,可高层将领就不好办了。 正所谓千军易得,一将难求! 一个普通人,只要身体强壮,脑子不太笨,好好训练上几个月,就能变成一名合格的士兵,甚至是一名优秀的士兵! 一个普通人,好好培养上几年,却未必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将领,因为要想成为合格将领,一靠培养,二靠资质,而后者远远重于前者,起决定性作用! 资质高的,不需要教,自己看几本兵书就行了,兵仙韩信就是例子! 资质差的,就是有名将手把手的教导,最后教出来的也是个蠢才,战国时期的赵奢、赵括父子就是例子。 赵奢,赵国将领,曾经在阏与之战中,在兵力、地形都处于劣势的情况下,利用自己的谋略,一举打败了兵力众多的秦军,从而威震列国。 而这样一代名将,用心培养多年的儿子,却是个只会纸上谈兵的蠢才,你说气人不气人? 而在芸芸众生中,有成为将领资质者,万中无一! 就拿天威军来说,高层将领当中,只有韩山君、董天豹、项玄武三人有军事才能,能够独当一面! 马勇、马武冲锋陷阵还可以,谋略、指挥能力皆不足,成不了大将之才! 耗子只能管理一下后勤,根本不能带兵打仗,否则肯定吃败仗。 至于熊大、熊二,忠诚上没有问题,可惜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只能当一辈子的护卫! 故而当务之急,是找几个有资质的好苗子,好好培养起来,以后成为自己的得力干将,统帅兵马、独当一面! 问题是,有资质的好苗子太少了,去那里寻觅呢? 秦锋微闭双目,回忆以前学过的历史内容,明末的风云人物当中,有没有那种有大将之才、又尚未被发掘的好苗子呢? 有的话,自己好划拉几个用用。 正思索着呢,一名亲兵飞奔了过来,单膝下跪行礼道“启禀将军大人,校军场外有两名年轻人求见,说是从辽西来的。” “辽西来的,叫什么名字?” “一名祖泽清、一名曹变蛟,说是奉了长辈之命,到将军大人麾下效力的,且有一封介绍信!” 说话间,亲兵递上一封书信,秦锋接在手中,打开来仔细观看。 书信是锦州总兵—祖大寿,副总兵曹文诏一起写的,这二人曾经在京畿之战中,数次与秦锋并肩作战,算是有些袍泽之情,而二人书信中的内容很有意思。 原来祖大寿有个儿子叫祖泽清,曹文诏有个侄子叫曹变蛟,皆是弓马娴熟、武艺不凡的年轻人。 这样的年轻人,又是高级将领的子侄,自然要从军入伍,在军中效力了。 问题是,这两个家伙不仅武艺不凡,更是胆大包天、桀骜不驯,自从加入关宁军之后,那是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各种的调皮捣蛋,让祖大寿、曹文诏大为头痛,各种办法用尽了,却约束不住这两个刺头。 无奈之下,只好写了一封介绍信,将两个刺头派到白城子来了,希望秦锋念在袍泽之情上,好好管束、栽培一下,对于秦锋的能力,祖、曹二人可是相当认可的。 看完书信之后,秦锋不禁露出了笑容,真是老天开眼、想啥来啥啊,祖泽清、曹变蛟,这二位可不是一般人,而是留名于史的大人物、军事人才,尤其是后者,更得到了智勇兼备、忠烈千秋的评价。 不就是刺头嘛,自己以前当特种兵的时候,最会收拾刺头兵了,收拾好了,那就是可堪大用的人才! “将二人带过来吧!” “诺!”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三十八章 两个刺头! 曹变蛟,身材修长,猿背蜂腰,一张标准的国字脸,剑眉虎目、鼻直口方,肤色微微泛黑,却充满了阳刚之气! 后面跟着两名仆从,一个牵着一匹青鬃马,马背上驮着铠甲包裹,另一个扛着一杆虎头湛金枪,长一丈一尺三寸,枪头为虎头形,虎口吞刃、锋利无比! 祖泽清,二十岁,身材魁梧、膀大腰圆,四方脸型、浓眉大眼,再配上狮子鼻、阔海口,给人一种威猛如狮的感觉! 身后同样跟着两名仆从,一个牵着一匹黄骠马,另一个扛着一柄六合大刀,通体都是用百炼精钢打制的,起码有六七十斤重! 曹、祖二人在亲兵的引领下,进入校军场中,来到点将台前,见到了秦锋! “卑职曹变蛟、卑职祖泽清,见过秦将军!” 见面之后,曹、祖二人抱拳行礼,却连腰都没弯一下,反而挺的笔直,如此态度,就差将‘桀骜不驯’四个字写在脸上了。 秦锋并不在意,两个小刺头而已,收拾一顿就老实了,而且越是这种浑身是刺的家伙,越是带兵打仗的好材料。 “祖将军、曹将军在信中说了,让你们二人到天威军中效力,并让本将军严加管教、好好约束,你们知道吗?” “知道!” “知道就好,不过嘛,天威军乃是精锐之师,决不收酒囊饭袋,不知你们两个的本领如何啊?” “我们的本领如何,秦将军试试就知道了!” 曹变蛟、祖泽清的语气很骄傲,因为二人确有骄傲的资本,拳脚、兵器、骑术、箭术、火器……二人皆是样样精通。 以前在关宁军中,二人经常四处找人挑战,结果除了吴三桂可以分庭抗礼,余者皆是二人的手下败将。 如今到了秦锋这里,二人自信凭着一身本领,照样可以横行无忌、不受约束! “好,本将军就试一试,看看你们是真有本领,还是在吹牛皮、说大话,跟我来吧!” 说话间,秦锋站起身来,带着两个刺头向北边走去,原来在大校军场北边,还有一座小校军场,而二者的训练环境截然不同。 大校军场内,地面平整、面积宽阔,而且打扫的很干净,是操练普通士兵用的。 小校军场内就复杂多了,土山、树林、河流、泥潭、地洞……各种地形应有尽有,而在这里训练的只有两支队伍,一是亲兵营,二是教导营! 亲兵营的士兵,都是从军中层层选拔出来的,个个武艺不凡、强悍敢战,而他们的任务就是保护中军大帐、保护秦锋的安全! 教导营的士兵,同样是从军中选拔出来的,要求头脑灵活,学习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指挥能力,说白了,就是在培养基层军官。 而这两支队伍,平时都是由秦锋亲自训练的,如果秦锋没有时间,则由熊大、熊二负责监督训练! 见到秦锋来了,正在训练士兵的熊家兄弟立刻跑了过来,叉手行礼道“大人,有何吩咐?” “今天的训练科目是什么?” “回禀大人,刚刚训练了潜伏,接下来,准备训练一下进餐!” “好,多准备一点食材,让我身后这两个家伙跟着一起吃点!” “诺!” …… 曹变蛟、祖泽清跟在秦锋身后,听的满头雾水,进餐,不就是吃饭吗,这个是人就会,还用的着训练? 可是接下来,二人算是开眼了。 只见二十多名士兵,将准备好的食材抬来了,其中有蛇、青蛙、蚯蚓、蝎子、老鼠、昆虫……而且都是活的,在器皿中密密麻麻、爬来爬去的样子,看的人头皮发麻! “两位,请吧,一起跟着吃点,不用不好意思!” “秦将军,你这是在开玩笑嘛,这些东西是人吃的吗?” “哈哈,身为军人,必须吃饱了肚子,才有力气打仗,可战场上情况复杂,军粮短缺,或者无法生火做饭的事情常有发生,到时候怎么办? 只能就地取材,有什么吃什么,吃下去、才能活,吃不下,那就死路一条,二位认为这些东西不能吃吗,本将军就吃给你们看看!” 说话间,秦锋伸出左手,飞快的从器皿中捏了一条三尺多长的活蛇出来,同时右手拔出军刺,一下切掉了蛇头,而后开始喝蛇血、吃蛇肉,很快就吃了个干净。 接下来,又挑出几只蝎子,切掉尾巴上的毒刺,活生生扔进口中,吃的咔咔直响。 另一边,亲兵营、教导营的士兵们,开始分食器皿中的蛇、青蛙、蚯蚓、蝎子、老鼠……皆是生吞活剥,吃的满嘴是血。 期间有士兵恶心反胃,将口中的食物吐了出来,立刻捡起来,重新塞入口中,用力咀嚼、强行咽下! 如此情景,看的曹变蛟、祖泽清脸色大变,同时口中发苦、胃中泛酸,阵阵干呕了起来。 “二位,请吧,该你们了!” “这个……这个……呕……” “怎么,吃不下……要想加入天威军,成为精锐中的精锐,这就是第一关,如果过不了关,二人还是回辽西去吧!” “谁说我们过不了关,不就是蛇和蝎子嘛,有什么大不了的,我们这就吃给你看看!” 马怕骑,人怕逼! 曹变蛟、祖泽清都是年轻人,血气方刚,最怕被人看不起了,当既咬了咬牙,各自抓了一条活蛇,而后学着秦锋的样子,切蛇头、喝蛇血、吃蛇肉……期间多次反胃,酸水一个劲儿的往上冒。 不过二人都是硬脾气,咬紧牙关、坚持着没有吐出来,将活蛇吃了个干净,而后每人又吃了几只蝎子,虽然样子十分狼狈,可毕竟是吃下去了! “嗯,不错,有点男子汉的样子, “参加!” “好,那就一起来吧!” 小校军场内有很多一丈长、三尺粗的原木,每一根都有一百多斤重,秦锋扛起来一根,开始在小校军场内跑圈。 士兵们有样学样,各自扛起一根原木,跟在秦锋后面一起奋力奔跑。 曹变蛟、祖泽清互相看了看,而后各自扛起一根原木,跟着跑了起来。 三大圈跑下来,人人累的汗出如雨、气喘吁吁,稍事休息,接下来是匍匐训练、武装泅渡、徒手攀岩……每一样秦锋都冲在最前面! ……… 黄昏时分,当各种训练都结束之后,曹变蛟、祖泽清已经累的半死了,连坐着的力气都没有,只能躺在地上,呼呼的喘着粗气,还不时呕吐几口蛇肉、蛙肉、污水、胃液……什么都有,恶心至极! 这时候,秦锋气定神闲的走了过来,似笑非笑的说道“二位感觉如何,还能坚持的住吗?” “呕……呕……” “呵呵,告诉你们一声,今天这些只是开胃小菜,真正的大餐还在后面呢,如果你们能吃的了这个苦,明天就编入亲兵营,跟着一起训练,如果受不了的话,就回辽西去吧,那边的日子肯定舒服多了,你们两个也能继续作威作福!” 说完之后,秦锋返回将军府去了,还有一大堆军务等着处理呢! 曹变蛟、祖泽清依旧躺在地上,不停的喘息、呕吐……那滋味,生不如死! ………… 第二天,亲兵营再次训练的时候,队伍中出现了曹变蛟、祖泽清的身影,二人商量了一番,一致决定留下来,因为回去太丢人了,会被耻笑的。 二人宁可累死,也不愿被人耻笑! 另外吗,二人看出来了,在天威军中虽然很累,却能学到很多真本领,有了真本领,以后必能建功立业、飞黄腾达,这样累点也是值得的! 而从这一天起,二人对秦锋的态度大变,原来的桀骜不驯全都不见了,变成了听话的乖宝宝,不冲别的,就冲同样的训练,秦锋总能冲在最前面、完成最好的成绩,这一点,二人就心服口服! 而就在曹变蛟、祖泽清加入亲兵营的第三天,秦锋收到了一封书信、见到了一位故人!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三十九章 玉米种子! 秦锋收到了一封书信,是三边总督杨鹤的亲笔,信中内容主要有两点 一是对秦锋带领队伍穿越沙漠、偷袭蒙古军大营,狠狠灭其锐气,扬大明之军威的事情大大赞扬了一番,并使用了‘智勇双全、冠盖三军’的八字评语! 二是对秦锋‘与蒙古人罢兵议和、结为同盟,一起对付女真人’的提议非常支持,并将这个提议写成了奏折,用八百里加急送往京师。 朝廷收到奏折之后,对此事极为重视,连续进行了数次廷议,可惜没议出什么结果,只是回复杨鹤,让其根据事态发展、酌情处理! 而杨鹤给秦锋的命令是,一定要坚守白城子,不能让蒙古人跨过边界一步,同时还要稳住蒙古人,能不开战最好不要开战,缓和双方的关系,争取与之议和、结盟! 至于议和的条件,就是不割地、不和亲、不赔款、不能丧权辱国……如果可能的话,让林丹汗称臣纳贡,接受册封! 当然了,杨鹤深深的知道,敌强我弱的情况下,想让林丹汗主动退兵、称臣纳贡,那不是一般的难,而是非常的难,故而在信纸背面专门写了八个字随机应变,便宜行事! 另外吗,信封中还有三份手令,底下盖好了三边总督的大印,签上了杨鹤的名字,上面则是一片空白。 也就是说,秦锋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在空白处填写需要的内容,而后用三边总督的名义发号施令,若是出了什么事情,杨鹤一力承担! 堂堂封疆大吏,能做到这一步,可见对秦锋是何等的器重和信任。 面对这般信任,秦锋大为感动,仔细整理衣冠、向着固原城方向深施一礼,而后将三份空白手令收藏了起来,决定不到万不得已之时,决不动用! 书信是上午收到的,而在当天下午,有亲兵前来禀报薛瑾瑜来了,带着一支庞大的商队,以及几百车的军需物资。 蒙古大军即将南下,白城子十分危险的事情,薛瑾瑜不可能不知道,明知十分危险,仍然义无反顾的前来,这是什么? 这就是有情有义,雪中送炭! 因此上,秦锋不仅亲自出城迎接,还将晋玉娘一起带上了,并有大批的将士陪同左右。 …… 白城子—南门外。 薛家商队出现了,足足有一千多名伙计,四百多辆大车,上面装满了粮食、精盐、精铁、药材、棉花……各种物资,其中又以粮食、精铁的数量最多了,因为一旦打起仗来,这两样东西最为重要。 紧接着,银箱车打开,多日不见的薛瑾瑜从中走了出来头戴逍遥巾、身穿纯白色长袍、腰系银绦丝带,足登锦绣长靴,手中还拿着一柄象牙描金扇,完全是一副佳公子的装束,而且随着年龄增长,人也以前更帅了! “玉娘姐姐,本公子可是想死你了,快让本公子香一个……啵,哈哈!” “瑾瑜,你又调皮了!” 双方见面之后,薛瑾瑜快步走过来,而后一把搂住了晋玉娘的纤腰,在俏脸上狠狠亲了一口,接着用挑衅的目光看着秦锋,还做了个小鬼脸! 如此举动,把一些不知情者看的目瞪口呆,其中就包括站在亲兵队列中的曹变蛟、祖泽清。 二人知道,晋玉娘和秦锋是未婚夫妻,而且相亲相爱、鸾凤和鸣,互相将对方看的比性命更加重要。 现如今,有人当着秦锋的面,这般调戏晋玉娘,还动手动脚的乱摸,而秦锋竟然一点不生气,这究竟是什么情况啊? 曹变蛟、祖泽清满头雾水,大惑不解。 直到有知情者,悄悄告诉了二人真实情况,二人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是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啊! 不过看着秦锋、晋玉娘、薛瑾瑜三人说说笑笑,亲如一家的样子,曹变蛟、祖泽清又迷糊起来了,这三人之间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咋看咋觉的怪异呢? ……… “瑾瑜,蒙古人磨刀霍霍,即将大举南下,这里很可能有一场大仗要打,非常危险,你怎么这时候来了?” “呵呵,正是知道要打大仗了,特来相助一臂之力,而且我带来了一样东西,锋哥看了肯定喜欢的跳起来!” “哦,什么东西,能让我跳起来??” “看,就是这个!” 说话间,薛瑾瑜转身从银箱车中拿出一个小篮子,掀开上面的遮布, “是玉米?” “没错,就是玉米!” “那里找到的?” “是薛家商队到福建地区采购茶叶之时,偶然间在一个乡村里找到的,当地人称其玉蜀黍,据说是前几年,由一群红毛绿眼的番商带来的,有好奇者便种植了一些,不过数量不多,商队费了很大力气,只收集到几车种子而已!” “好,太好了,数量不多没关系,只要有种子就好,哈哈!” 秦锋没有跳起来,但万分高兴是真的,拿起一个玉米棒子来,看了又看,摸了又摸,还忍不住亲了几口,真比稀世珍宝更加稀罕! 西北大旱,赤地千里,百姓们饿死者不计其数! 为了救济灾民,只能从四川、湖广、山西、河南等地购买粮食,运回来分发,可这种购粮赈灾的办法并不是长久之计! 一则,路途遥远,运输时损耗的人力、物力、财力太多太大了,得不偿失。 二则,旱灾规模在扩大,四川、湖广、河南等地都渐渐受到了影响,粮食减产严重,再过几年,怕是拿着银子都未必能买到粮食了。 要想从根本上消除灾荒,最好的办法是兴修水利、开垦荒地、同时大量种植耐旱、耐贫、高产的农作物。 因此上,早在几年之前,秦锋就手绘了红薯、玉米的图画,并交给了薛瑾瑜,让其利用薛家商队行走四方的机会,进行寻找! 红薯种子,早就已经找到了,并在白城子周围进行了种植,正努力大面积推广。 现在又找到了玉米种子,真可谓苍天赐福啊! 有了红薯、玉米这两样宝贝,相信用不了几年,西北地区的灾情就能得到控制了,大利天下! 接下来,众人一起回到将军府内,在大堂中设下酒席,为薛瑾瑜接风洗尘。 吃饱喝足之后,就在将军府的后宅中,专门拨出一个院子来,做为薛瑾瑜的下榻之处。 至于那些玉米种子,全都抬入了库房当中,安排了上百名士兵,分成三班轮流看守,一天十二个时辰不能断人。 而且秦锋吩咐了,没有自己的命令,任何人不准动这些玉米种子,违者、杀无赦! ……… 夜幕时分,一道人影悄悄溜进了院子里,而后非常顺利的来到了薛瑾瑜的寝室门口,轻轻敲打了几下。 “哒……哒哒!” “谁?” “我!” “进来吧!” 推开房门,人影立刻钻了进去,在灯火下露出本来面目,正是秦锋! 房间内,薛瑾瑜刚刚沐浴过,正躺在床上休息,只穿了一件单衣,显示出了凹凸有致的身材,还摆了一个贵妃躺的姿势,很是诱人! “将军大人深夜来此,莫非是来偷香窃玉的,玉娘姐姐就住在隔壁院子里,小心我喊上一嗓子,你就要跪洗衣板了!” “少打趣我,说吧,叫我来有什么事?” 白天的接风宴上,薛瑾瑜偷偷打过几个眼色,秦锋心领神会,知道有事情要跟自己说,但是白天人多眼杂不方便,于是就深夜过来了。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你说能有什么事呢,我的将军大人?” “哦,既然如此,佳人有约,我就不客气了,咱们赶紧吹灯休息吧!” “别、别,不开玩笑了,的确有一件正事要告诉你,白天人多眼杂,不方便诉说,只能暗示你晚上过来了。” “什么事情,如此机密?” “与蒙古人大举南下有关!” “哦?” “我得到消息,蒙古人这次大举南下,是八大晋商暗中蛊惑的,他们还往蒙古各部走私了大量军需物资!” “消息准确?” “绝对准确!” 长期以来,晋商、秦商之间冲突不断,前者没少给后者下绊子、耍阴招,后者不甘总被欺负,自然要进行反击了。 前段时间,薛家苦心积虑、不惜耗费重金,终于买通了八大晋商内部的一位高层管事,从其口中了解到很多事情。 原来上次大同之行,秦锋、薛瑾瑜联手用假银票狠狠坑了八大晋商一把,并用移花接木之计,将黑锅扣到了徽商集团的头上。 八大晋商果然中计,调动各种资源,和徽商集团狠狠干了几仗,结果是势均力敌,谁也奈何不了谁,还都付出了不小的代价,最后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失,双方高层深思熟虑之后,决定停止争斗、握手言和。 而在和徽商集团言和之后,八大晋商又打起了吞并秦商集团的主意,其具体办法就是向河套地区大量走私物资,同时蛊惑林丹汗出兵南下,对陕西北部大肆劫掠! 如此一来,既能借蒙古人的刀、狠狠打击秦商集团,又能通过走私获得大量利润,可谓是一举两得! 而对秦锋这边来说,有了八大晋商参与其中,与蒙古人议和、结盟的事情就更难办了,因为这意味着不仅要打军事仗、政治仗,还要打商业仗,而与前两者相比,后者可是一点都不轻松的! “锋哥,怎么办?” “没什么大不了得,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既然八大晋商参与进来了,正好利用这个机会,再收拾他们一顿……另外吗,瑾瑜,这次你得留下来,助我一臂之力!” “没问题,锋哥,你估计蒙古人什么时候南下?” “快了,也就这三五天之间,林丹汗肯定带领人马大举南下!”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四十章 军事仗打赢了! 秦锋料事精准,就在薛家商队抵达的第五天,从草原上传来了消息林丹汗带领八万人马离开了白马湖大营,大举向南进发,兵锋直指白城子! 面对来势汹汹的蒙古大军,天威军这边又该如何应对呢? 按理来说,在敌众我寡的情况下,就该将人马集中到城内,依托坚固的城防工事,严防死守、拖延时间,蒙古大军久攻不克、锐气耗尽之后,自然会退走的,而后再设法与之议和! 这是最合理的对策了,可秦锋偏偏没有这样做,而是亲率一万人马出城,在城北扎下一座大营,摆出一副以攻对攻的架势! 为何这样做呢? 心理战术! 蒙古人性如狼,凶狠而狡黠,与之相斗,气势上决不能弱半分,一旦示弱,这头恶狼就会立刻扑过来疯狂撕咬、不死不休! 相反的,如果摆出无所畏惧的气势来,恶狼就会怀疑、心虚、胆怯,反而不敢上前了! 因此上,秦锋才带领人马出城扎营,以示自己毫无畏惧! 当然了,光有毫无畏惧的气势是远远不够,还得有谋略与之配合。 就在出城扎营的当天,秦锋命令韩山君、董天豹各领三千人马,多带旗帜、帐篷等物,在午夜时分,悄悄地离开了白城子……至于去了那里,要做什么,暂且保密。 与此同时,秦锋派出了大量游骑兵,探查蒙古大军南下的速度,每天进行汇报。 ……… 崇祯四年—七月二十六,林丹汗带领八万大军渡过秃尾河、以每天八十里左右的速度南下。 七月二十七,距离白城子还有三百六十里。 七月二十八,还有二百八十里。 …… 八月初一,还剩最后四十里,战争一触即发! 八月初二,八万蒙古大军,在距离白城子不足三十里的地方,突然停下了脚步,而后原地扎营,连续三天按兵不动。 第四天,林丹汗派出了一位使者,前来面见秦锋。 面对毫不示弱的天威军,这条蒙古狼果然没敢轻易的扑过来,却伸出了一只爪子进行试探。 ……… 中午时分,天威军大营—中军大帐,一名亲兵小跑着进来禀报 “启禀将军大人,林丹汗派来一名使者,已经到大营门口了,您见是不见?” “见!” “诺,将军大人有令,着蒙古使者进帐相见!” …… 中军大帐内,秦锋头戴凤珠点金盔、身穿金漆山文甲、腰横逆鳞宝刀,端坐在主位之上,那真是眉宇之间、杀气腾腾,周身上下、威风凛凛! 片刻之后,亲兵们带进来三个蒙古人,走在前面的是个矮胖子,四十岁左右,大头圆脸、项短脖憨,左耳上挂着一只沉甸甸的金环,证明此人是个蒙古贵族。 后面跟着两个虎背熊腰的壮汉,皆是二十岁左右,看样子是前者的随从! 矮胖子是昂着头、挺着胸、迈着八方步进来的,并未行礼,便直接开口问道“坐在那里的明军将领,你就是秦锋?” “正是本将军,你是何人?” “本使哈尔巴拉,奉我家大汗之命,前来传个口信!” “口信,你家大汗说什么?” “我家大汗说了,八万大军压境,破城易如反掌,希望秦将军认真形势,立刻释放乌云其其格别吉,而后倒戈卸甲、自缚双手,带领人马出营投降。 我家大汗还说了,只要秦将军肯率部出降,不仅饶你不死,还会划分一块草原,加封你为大蒙古国的诺颜,享受荣华富贵,如若不降,大军破城之日,斩尽杀绝、鸡犬不留! 记住了,你只有三天时间考虑,三天之后,必须给个满意的答复,如若不然,我军就要大举进攻了!” “哈哈,区区小事,何必要等三天,本将军现在就可以答复……接着吧,这就是本将军给你家大汗的答复!” 听完陈述之后,秦锋先是大笑了几声,而后从面前的桌案上拿起纸笔,刷刷点点的写了几行字,直接扔到了哈尔巴拉的面前。 使者哈尔巴拉不仅能说一口流利的汉话,同样认识汉字,只见纸上写着十六个字炎黄后裔、宁折不弯,明日上午、一决雌雄! “秦将军,你这是什么意思?” “字面意思,回去告诉你家大汗,明天上午,沙场相见,两边摆开人马,好好血战一场,看看究竟鹿死谁手!” “这个……这个……” 哈尔巴拉有点傻眼了,自己这次奉命前来,其实是来试探虚实的。 先做出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而后开出苛刻的条件,看看秦锋是何反应? 原来猜测着,秦锋肯定不会答应投降的,但是会与自己讨价还价一番,如此一来,自己就能在讨论之间,试探出虚实情况了,最好是连哄带骗,将乌云其其格别吉带回去,而后再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发起进攻。 万没想到,秦锋一点讨价还价的意思都没有,上来就是直接宣战,如此霸气的行为,将自己原来的计划全都打乱了,怎么办? 哈尔巴拉连忙收敛了傲气,换上一副笑脸说道“秦将军,何必如此意气用事呢,用你们汉人的话讲,漫天要价,落地还钱,不如咱们好好商量一下?” “哼,没得商量,有本事的,咱们沙场上分胜负,想用几句大话吓唬本将军,门也没有……来人,送客!” 说完之后,秦锋直接拂袖而去了。 哈尔巴拉想要上前拉扯,却被帐内亲兵们拦住了,而后将其强行带出大帐,送出了大营。 哈尔巴拉没办法,只能带着随从们,快马加鞭的回到了蒙古军大营。 金顶大帐内,林丹汗和几十名部落酋长正在等待消息,见哈尔巴拉回来了,立刻进行询问 “情况如何,试探出虚实没有,三天之后,估计秦锋会如何答复?” “启禀大汗,不用等三天了,秦锋当场就给了答复!” “哦,他是如何答复的?” “秦锋的答复是,明天上午,沙场之上,与大汗一决雌雄,这是他亲手写的回信,大汗看看吧!” “嘶!” 看完回信之后,林丹汗也有点傻眼了,这和之前预料的完全不一样嘛! 自己派人探查过,天威军装备精良、能征善战不假,可是兵力数量有限,只有七八千人而已,最近虽然招募了一些新兵,可是训练时间尚短,没有多少战斗力的。 而自己一方,拥有整整八万之众,还都是久经沙场的铁骑兵,战斗力极为强悍! 这种情况下,按理来说,秦锋最好的选择是弃城而走、保存实力,其次是躲在城内、严防死守! 事实却是,秦锋既没有弃城而走,也没有躲进城内,而是屯兵城外,摆出了一副以攻对攻的架势,现在更是主动下了战书,这太不合常理了。 难道秦锋不知道,以寡敌众,必败无疑吗? 难道秦锋是个傻子? 秦锋决不是傻子,相反的,这家伙非常精明,那就只有一个解释了,这家伙有恃无恐,而他凭恃的又是什么呢? “来人啊!” “在!” “立刻派出游骑兵,将白城子方圆百里之内,好好的搜索一遍,看看有没有别的明军驻扎!” “遵命!” 随着林丹汗一声令下,大量的蒙古游骑兵出了大营,对白城子附近展开了地毯式的搜索。 两天之后,游骑兵们陆续回来了,并带回了搜索的结果 白城子东南四十里的一片树林之中,驻扎着一支明军,旌旗密布、帐篷极多,起码有三四万人马,打的是固原镇的旗号。 白城子西南五十里的一座山坳中,同样驻扎着一支明军,兵力在四五万左右,打的是宁夏、甘肃两镇的旗号。 而在白城子南边的几条道路上,每天晚上都有无数火把移动,似乎有大军源源不断的开拔而来。 得到禀报,林丹汗不禁倒吸了一口冷气! 难道自己又猜错了,明军这边看似边防空虚,实则已经暗中集结了大量兵马,准备以白城子为诱饵,引诱自己出兵进攻,而后四面合围,一举全歼? 那样的话,可就太可怕了。 自己必须提高警惕,不能轻易与明军开战,以免吃亏……既然不能开战,那就只有试试和谈了,通过谈判,或许自己能占到一些便宜呢? 想到这里,林丹汗亲笔写了一封书信,派哈尔巴拉负责传递。 哈尔巴拉不敢怠慢,又一次来到了天威军大营中,并在中军大帐内见到了秦锋。 与上次不同,哈尔巴拉这次非常讲礼貌,是半躬着身子进来的,进来之后,立刻以拳捶胸、深施一礼,而后恭恭敬敬的送上了林丹汗的书信。 “哦,你家大汗要约我阵前相见?” “正是,还请秦将军赏脸,与我家大汗见上一面!” “这个嘛……好吧,本将军答应了,回复你家大汗,明天上午,阵前相见!” “多谢、多谢……告辞了!” “不送!” 望着哈尔巴拉离开的背影,秦锋面色不变,心中却是长出了一口气,看来自己的疑兵之计成功了,吓唬住了林丹汗。 到了这一步,蒙古军进攻的可能性小了很多,军事仗自己基本上打赢了,达到了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目的,接下来,该打政治仗了! 政治仗,远比军事仗难打啊!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四十一章 阵前对话! 玉兔西坠,金乌东升,新的一天开始了。 “咚……咚咚!” 上午时分,天威军大营内,几十面聚将鼓被同时敲响,鼓声急如爆豆、响若雷霆,十几里外都清晰可闻! 听到鼓声之后,早已经饱餐战饭、披挂整齐的士兵们,迅速拿着兵器冲出了帐篷,按照编制排列成队,而后在将领们的指挥下、陆续开出了大营,并在营前组成一个大阵! 大阵共由万余人组成,其中步兵在前、炮兵居中、辎重殿后,骑兵分列左右两翼,更有数千峰骆驼分布四周,随时可以组成坚固的驼城……整个大阵极为整齐,横成排、纵成队,真犹如刀切斧剁的一般! 另外吗,列阵的万余名士兵当中,一大半都是上过战场的老兵,故而不仅列阵整齐,更带着浓烈的杀气,鬼神皆惊! 至于秦锋,全身戎装,手持逆鳞宝刀,坐骑赤炭火龙驹,立于大阵最前面,面色平静如水,气势稳如泰山! “呜……呜呜!” 而在天威军出营列阵的同时,连绵的号角声中,数万蒙古兵也冲出了大营,并在营前摆出一个鸦兵撒星大阵! 这是成吉思汗留下的阵法之一,非常利于野战,讲究的是不见利不进,动静之间、知敌强弱,百骑环绕、可裹万众,千骑分张、可盈百里……敌分亦分,敌合亦合,或远或近,或多或少,或聚或散,或出或没,来如天坠,去如电逝! 遥想当年,成吉思汗多次凭借着这种阵法,打败了一个又一个强敌,最终统一草原各部,建立了纵横万里的大帝国! “咚……咚……咚!” 接下来,双方士兵踩着鼓点,同时向前推进,直到距离一里左右,又同时停下了脚步,互相紧盯对方,全都做好了厮杀的准备! 今天不是约定好了,双方主将阵前对话吗,为何又摆出一副拼命的架势呢? 很简单,兵是将之威,将是兵之胆! 有千军万马压阵,主将才有威风,对话的底气才足,嗓门才大,而且能谈的拢最好,若是谈不拢的话,最终还得用武力解决问题! 接下来,蒙古军大阵中央分开一道缝隙,在上百名大小酋长的簇拥下,林丹汗来到了阵前,手搭凉棚、举目观看。 “装备精良、士气高昂,军阵整齐划一,果然是一支虎狼之师,难怪能多次打败女真人,能在短短数年之间,便带出这样一支虎狼之师,那秦锋却有几分真本领,与这样的对手交锋,万万不可轻敌大意!” “大汗言之有理,不可轻敌大意!” 看过天威军的大阵,林丹汗不禁发出一阵感慨。 周围的大小酋长则集体点头认可,以前在边境上打草谷的时候,没少了和明军打交道,如天威军这般的虎狼之师,却还是第一次遇到呢,看着就让人脊背发凉,提不起战斗的欲望来! …… 另一边,秦锋立马阵前,也在观看蒙古大军的阵型,脸上却露出了几分轻蔑之色。 蒙古大军看似人多势众,可是装备水平极为一般,士兵大都穿皮甲,穿铁甲者少之又少,兵器更是五花八门、什么都有,甚至有手持木叉者,可见蒙古各部严重缺乏铁器,而且阵容参次不齐,互相之间配合极差。 这也不奇怪,眼前的数万蒙古大军,是由察哈尔、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四大部落共同组成的,而在不久之前,四部还在互相攻杀,彼此间仇恨极深,别说互相配合了,能不互相拆台就算不错了。 至于林丹汗,史书上的评价是性如烈火、有智而迟、驭下无法! 说白了,就是这个人的性格急躁、容易发怒,虽然有些谋略,但是反应慢了一拍,经常错过最佳时机,还不善于驾驭部下,不会拉拢人心! 这样有明显性格缺陷的人,只要用点手段,对付起来不是什么难事。 接下来,按照之前约定好的,双方人马列阵不动,林丹汗、秦锋各带十名亲兵,同时向中间位置缓缓而行,在相距两丈左右时,又同时勒住了缰绳,互相打量着。 “你就是秦锋,上次带队偷袭本汗大营的人?” “正是!” “听说你是榆林镇—游击将军,四品官?” “不错!” “哈哈,我乃是长生天之下、至高无上的蒙古国大汗,你一个小小的四品芝麻官,根本没资格与本汗对话,还是换个官职高点的人来吧!” “呵呵,本将军官职虽然不大,在白城子这个地方,却是一言九鼎、言出法随,大汗是蒙古各部共主不假,可汗令所到之处,又有几个听从的呢?” “你……哼!” 双方刚一见面,林丹汗就自抬身价、贬低秦锋,想用这种办法占据上风,进而得到谈判的主动权! 秦锋毫不示弱,立刻讽刺林丹汗只是徒有虚名,实则根本号令不动蒙古各部落……这几句话一出口,顿时将林丹汗气的不轻。 “哼,口舌之争,没有意思,咱们还是直接说正题吧,本汗这次南下,足足带了八万大军,踏平小小的白城子,简直是易如反掌。 秦将军如果识相的话,早点下马投降,本汗不仅饶你不死,还会加封你官职,保你荣华富贵,否则的话,破城之后、鸡犬不留!” “哈哈,我大明幅员万里,人口上亿、兵马数百万,与大汗的八万人马相比,究竟谁多谁少呢? 依本将军之见,大汗才应该下马投降、乖乖归顺,大明天子一向高恩厚德,肯定会善待大汗,赏赐一世荣华富贵的!” “哼,大明有数百万军队不假,可大都是酒囊饭袋,无用至极,而且分散天下各处,根本无法集中起来,否则也不会被女真人欺负成那样子了。 就说眼下吧,白城子的守军不过两万余人,其中大半还是新兵,连刀枪都拿不稳的,如何跟本汗的八万铁骑抗衡? 别说什么白城子周围另有大军驻扎,已成合围之势,区区疑兵之计,你真以为能瞒得过本汗吗?” “哈哈,是不是疑兵之计,大汗只要下令进攻,不就知道真假了吗……怕就怕,大汗没有这个胆量尝试吧,一旦试错了,可就是万劫不复呦!” ……… 林丹汗虽然性子急了点,脑子却一点不笨,昨夜反复思量了许久,越想越觉得不对劲。 之前派遣大量细作,进入大明境内反复打探过,得到的准确情报是因为常年拖欠军饷,大明西北地区的边军死走逃亡,人数下降的非常厉害,而且存粮、兵器、盔甲、马匹严重缺乏,士气低落! 而且榆林、宁夏、甘肃、固原四镇剩下的精兵猛将,大半都被老将—尤世威带到了渭南地区,正和闯王—高迎祥率领的流寇大军交战,纠缠的十分厉害,短期内根本不可能北返的。 那么白城子附近的兵马,又是那里来的呢? 林丹汗猜测,十之八九是秦锋故弄玄虚、设下疑兵,用来吓唬自己的! 既然是疑兵,为何不直接攻城呢? 很简单,就像秦锋说的那样,林丹汗不敢冒险,而不敢冒险的原因则是赌不起、更输不起! 自家人知自家事,别看林丹汗是黄金家族嫡系,拥有全蒙古各部共主的身份,看起来威风八面、不可一世,实则是外强中干、十分虚弱! 林丹汗直属的察哈尔部,在和女真人的争斗中,更是连吃败仗、损失惨重,连世袭的草原都丢了,只能西迁到河套地区躲避锋芒。 来到河套地区之后,又苦苦厮杀了两年多时间,才勉强让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三部俯首称臣,可三部口上臣服,心中不服,时刻惦记着夺回河套地区。 这次大举南下,如果大获全胜还好,如果打了败仗,又或者惨胜、直属人马损失太多的话,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三部就可能起兵反叛,女真人也可能追杀过来,那时候,可就真的万劫不复了。 因此上,明知道白城子周围十之八九是疑兵,林丹汗依旧不敢冒险,生怕自己猜错了,后果承担不起。 退一步说,就算不考虑疑兵的真假,天威军的强悍战斗力也让林丹汗发怵,故而迟迟不敢下令进攻,生怕损失太多的兵马。 而秦锋吃准了这一点,态度才如此强硬! 接下来,双方都沉默了,用目光紧盯着对方,如刀似剑、如火似电,在半空中不断的纠缠、争斗,这是一种精神上的较量,虽然无形,却同样激烈无比。 ……… 整整过了一柱香时间,林丹汗的目光开始闪烁,最终挪到了别的地方,在这场精神斗争中败下阵来。 没办法,秦锋的目光太厉害了,比大海更深邃、比刀剑更锋利、直刺灵魂深处,让人忍不住畏惧、躲闪! 但是林丹汗不会轻易认输的,谈判还要继续,条件更要提出来!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四十二章 议和成功! “秦锋,牙尖嘴利、巧舌如簧,本汗说不过你,可本汗亲率八万铁骑至此,决不能无功而返,除非答应三个条件 “其一,大明、蒙古结为兄弟之国,从此平起平坐、互不侵犯! 其二,两年之内,大明必须出动兵马,助本汗夺回察哈尔部故地,至于战争期间需要的粮草辎重,全部由大明负责供给! 其三,大明出黄金十万两、白银一百万两、绸缎二十万匹、茶叶二十万斤、精铁两百万斤……用来犒赏本汗部下的勇士们,熄灭他们心中的战火! 以后每一年,大明要出黄金两万两、白银二十万两、绸缎四万匹、茶叶四万斤、精铁四十万斤做为岁币,赠予蒙古! 三个条件答应了,本汗立刻退兵,否则的话,本汗立刻下令进攻,拼个尸山血河亦在所不惜!” 林丹汗连提了三个条件,秦锋听完之后,在心中连画了三个大红叉子! 这三个条件,不仅自己不会答应、三边总督杨鹤不会答应、大明朝廷更加不会答应! 至于原因,一句话可以概括我大明国势之尊,超迈前古,无汉之和亲、无唐之结盟、无宋之岁币,亦无兄弟敌国之礼,天子守国门,君主死社稷! 这是永乐大帝亲自定下的铁律,而且留有遗言后世子孙若有违背,以至丧权辱国者,天下人共骂之、天下人共诛之! 之后的历代大明皇帝当中,有昏君、有庸君、有弱君……但都死死的坚守着这条铁律,并无一个违背的。 至于现在的崇祯皇帝,虽然有着种种性格缺陷,却将国家尊严、帝王尊严看的比性命更重要,自然不会答应这些丧权辱国的条件了。 “秦锋,你摇头是什么意思,莫非不答应本汗的某个条件?” “大汗误会了,本将军不是不答应某个条件,而是三个条件全不答应!” “哦,如此说来,你我今日只有刀兵相见了?” “大汗提的条件过于苛刻,我大明朝廷绝不会答应的,不过嘛,本将军也有三个议和条件,大汗听听如何?” “说!” “其一,蒙古向大明称臣,接受大明天子的册封,可以遣使入京纳贡,至于赏赐方面,可依前朝旧例! 其二,大明、蒙古结为军事同盟,一起对付女真人,至于何时能收复故土,要看具体情况而定,不可强行定下日期! 其三,在白城子附近开设榷场,让蒙、汉百姓自由贸易,交换货物,并由双方官员共同负责管理,至于榷场中的税收,两家平分! 这三个条件,皆有诚意,且对双方都有好处,如果大汗同意的话,双方握手言和、以后一起对付女真人,否则的话,就拼个你死我活吧!” “这个嘛……容本汗考虑一下!” 林丹汗其实明白,自己提的三个条件,大明朝廷是绝不会答应的,之所以提出来,不过是漫天要价、落地还钱罢了。 至于秦锋提的三个条件,权衡利弊之下,第一个条件是可以答应的,向大明称臣虽然有点丢面子,但是有先例可寻,自己祖先中的鲁台汗、脱脱不花汗、俺答汗……出于种种原因,都曾向大明称臣,并接受了册封。 祖先们可以接受,自己同样可以接受,低个头、称个臣,而后派使者前往大明京城,说上几句好话,便能获得各种赏赐之物,不吃亏! 第二个条件同样可以答应,如今大明朝自顾不暇,让其出兵帮自己夺回故土,的确有点不现实。 但是结成军事同盟,一起对付女真人,分担一下自己身上的巨大压力,总比眼前这种孤立无援的状态强多了。 至于第三条,虽然没有直接索取岁币来的爽利,可通过互相贸易,同样能获得蒙古各部急需的各种物资,还是可以接受的,不过货物种类上,自己必须争取一下。 想到这里,林丹汗开口说道“秦将军说的前两个条件,本汗可以答应,至于第三个条件,本汗要添加一个要求!” “什么要求?” “双方互市之时,大明朝必须放开铁器管制,生铁、熟铁、精铁本汗统统都要!” 其实大明立国以来,曾经数次开设榷场,用中原内地的铁器、丝绸、茶叶、瓷器等物,交换蒙古人的牛羊、马匹、骆驼,双方互利互惠。 不过在交易铁器之时,大明朝廷定下一条规矩就是只能交易生铁,不准交易熟铁、精铁! 因为生铁硬而脆,只能用来铸造铁锅、铁壶之类的生活用品,却无法打造兵器、铠甲! 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蒙古人将铁器融化,而后打造兵器、装备军队,前来攻打大明! …… 而铁器,正是蒙古各部最急缺的东西,这从蒙古兵们的武器上可以看出来,太过简陋了,甚至连铁制兵器都做不到人手一件,只能拿着木叉、木棒作战! 虽然晋商们走私了一部分,可这帮奸商心肠太黑了,一口生铁锅要换一头壮牛,一柄精铁刀要换三匹良马,简直是敲骨吸髓式的压榨! 林丹汗不想长期被晋商们压榨,因此才提出要求,希望通过互市,用正常价格得到大量的铁器,改善蒙古牧民们的生活条件,同时好好装备一下自己的军队。 另一边,秦锋沉思片刻,开口说道“此事关系重大,本将军一时间难以决断,可否给些时间,容本将军考虑一下?” “你要考虑多久?” “最多两天,必然答复!” “好,本汗就等你两天时间,两天之后,若无答复或者答复的不满意,就休怪本汗率军进攻了!” …… 至此,谈话结束。 秦锋、林丹汗各自返回本阵,而后带领人马,缓缓的退回了各自的大营中。 回营之后,秦锋立刻请来了薛瑾瑜,将自己和林丹汗交谈的内容详细复述了一遍。 “锋哥请我来,莫非是想答应林丹汗的那个要求,交易铁器?” “敌强我弱,局势紧迫,为了让大明军民们免受刀兵之苦,只能答应他了!” “就怕朝廷不肯答应,那帮家伙在这方面认死理,看似为国为民,实则沽名钓誉!” “是啊,朝廷肯定不会答应的,只能另谋良策!” 大明朝廷不肯答应,秦锋又要答应,那就只有一个办法——暗中交易、走私铁器。 这样做有三个好处一则,满足林丹汗的条件,让其退兵,双方避免一场战争,还能一起对付女真人。 二则,通过暗中交易,可以从蒙古人那里获得大量的马匹、骆驼,装备天威军,增强战斗力。 三则,八大晋商一直往草原上走私铁器,与其便宜了这帮奸商,不如便宜自己,将走私生意抢过来,也算是变相的收拾这帮奸商了。 话又说回来了,虽然有三个好处,可也有一个坏处,就是蒙古人得到大量铁器、改善装备之后,对大明边境的威胁就更大了,需要对其加倍提防! 怎么办? 三好一坏、利大于弊,既然如此,那就干吧。 接下来,秦锋和薛瑾瑜详细商议了开设榷场、互相贸易的事情,要想办好这些事,少不了薛家的鼎力支持。 商议好之后,秦锋又回到城内,和被软禁多日的乌云其其格商议了小半天。 具体商议的什么,没有第三个人知道。 而在当天晚上,秦锋派遣了一小队亲兵,秘密的将乌云其其格送回了蒙古大营。 乌云其其格返回的第二天晚上,在白城子附近的一片树林旁,用三千匹良马和天威军交换了一大批铁器,双方完成了第一次交易。 又过了两天,林丹汗下令拔营起寨,带领人马返回河套草原去了。 ……… 蒙古人走了,一场战祸得以避免,如此好事,自然要大肆庆祝一番了。 于是乎,白城子内张灯结彩、敲锣打鼓,热烈庆祝起来,还举办了庆祝酒宴,大家开怀畅饮一番。 不过在举行酒宴之时,有细心者发现,避免此番战祸的最大功臣—秦锋始终没有露面。 秦锋去那了呢? 一个人躲在书房中喝闷酒,非常郁闷的那种! 在别人看来,两军阵前,不动刀枪,只凭着一番言辞,就说退了八万蒙古大军,使大明军民免受刀兵之苦,还维护了国家尊严,乃是大大的本领、大大的功劳! 可在秦锋看来,则是大大的无能、大大的屈辱! 敌人打到家门口了,真有本事的话,就该像卫青、霍去病那样,出兵迎战、跃马疆场,将敌人杀个片甲不留,亡其国、灭其种,令其永世不得翻身! 而不是像自己一样,用议和、互市的方式,将敌人好好的送回去,这不是功劳,而是莫大的耻辱! 如何面对耻辱? 自然是牢记心中,立志复仇了! 喝到半醉之际,秦锋铺好宣纸,取出笔墨,写下了八个龙飞凤舞的大字——封狼居胥,饮马瀚海! 同时暗暗立誓,十年之内,自己一定亲率大军出塞,将河套草原、阴山、狼山、贺兰山、大青山……全部抢回来,封狼居胥、饮马瀚海,以洗刷自己今日的耻辱! 如违此誓,天地共诛、永坠地狱!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四十三章 心狠手辣的九尾狐狸! 无独有偶,就当秦锋因为自己的‘无能’而郁闷、痛苦之时,另有一人,比秦锋还要郁闷十倍、痛苦十倍! 是谁呢? 就是榆林镇总兵—姜让! ………… “啪,气死老夫了……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老夫早晚收拾了你,将你大卸八块、碎尸万段、挫骨扬灰……啪,没用的蒙古鞑子,三言两语就退走了,脑子被马粪糊住了吗……啪! 黄昏时分,总兵府后宅—寝室内,姜让盖着一条金丝驼绒毯子,斜坐在太师椅上,一边破口大骂,一边乱摔身边的东西。 没一会儿功夫,就摔碎了一把茶壶、六个茶杯、两个景德镇青花戟耳瓶,还有一个价值上千两纹银的北宋汝窑天青釉笔洗,残碎瓷片、满地皆是。 堂堂的正二品总兵官,为何气成这个样子呢? 皆因计谋未成,还吃了个哑巴亏! 本想借蒙古人的马刀,砍下秦锋的脑袋,除掉这个心腹大患,为了达成目的,姜让煞费苦心,还不惜被敲了一次竹杠,往白城子送去了大批军饷、物资。 万万没有想到,蒙古大军已经兵临城下了,竟然被秦锋一番言辞,说的乖乖退了兵,不仅退了兵,还主动向大明称臣、纳贡、请求结盟。 如此一来,秦锋非但毫发未损,还立下了大功,朝廷必然重重赏赐一番,高官厚禄、指日可待! 面对这样的结果,姜让真是气炸连肝肺、涶碎口中牙,又没有别的办法,只能用骂街、摔东西来发泄心中怒火! 整整骂了半个时辰,将身边能摔的东西全都摔了个粉碎,姜让的火气才小了一点点! 又过了一会儿,老管家姜福来到了寝室门口,小心翼翼的探进头来说道“老爷息怒啊,小心气坏了身子!” “哼!” “老爷,您该用药了!” “让他们进来吧!” “诺,你们快进来,服侍总兵大人用药!” 姜福进了寝室,还带进来四名白发苍苍的老郎中、两名身强力壮的亲兵、还架着一个瘸着左腿的家丁。 接下来,四名老郎中取出纱布、药材、药罐、木炭……等物,而后当面熬了两碗药汁,调制了两份药膏。 接着让瘸腿家丁坐好,喂了一大碗黑乎乎的药汁,又将瘸腿上的纱布解开,用温水认真清洗之后,敷上药膏,再重新包扎好。 整个治疗过程,姜让都亲眼目睹,不漏一丝一毫。 又过了一会儿,见瘸腿家丁毫无异状,姜让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接过另一碗药汁,一饮而尽,并掀开了身上的驼绒毯子,露出了自己的左腿,上面同样包裹着纱布,而且和家丁的位置一模一样。 接下来,四名郎中上前,如法炮制的解开纱布,用水清洗、换上药膏,重新包扎,又轮流诊了诊脉,全都点了点头! ……… 姜让的左腿为何负伤? 家丁的左腿为何同样负伤? 二人又为何同时治疗呢? 说来话长。 自从得知蒙古人大举南下的消息之后,在用诡计谋害秦锋的同时,姜让本人一直心惊胆战、寝食难安,不是良心上过不去,而是怕打仗、怕死! 原来姜让虽然是武将,却是个十足的胆小鬼,而且根本不会带兵打仗,全靠着行贿、溜须拍马才当上的总兵官! 姜让害怕的是,一旦蒙古大军攻克了白城子,进入到大明境内,那时候,身为榆林镇总兵官,如果朝廷让自己率兵迎战怎么办? 迎战的话,自己必败无疑,还会死在蒙古人的马刀下! 不迎战的话,朝廷震怒,严惩不贷,自己一样是必死无疑! 总兵府内有大批的金银珠宝、还有众多的娇妻美妾,姜让自然舍不得死了。 可是如何才能不出战,又不受朝廷的惩罚呢? 思来想去,只有一个办法——自残! 于是乎,十天之前,姜让在巡视军营的时候,故意从马背上摔下来,将自己的左腿摔断了……如此一来,就不用率兵出战,也有理由搪塞朝廷了。 腿摔断了,自然要找郎中医治了,那知不治不知道,一治吓一跳! 郎中们诊脉发现,姜让的腿伤并不严重,只要接上断骨、好好修养,过几个月就没事了,可姜让的五脏六腑都出了大问题,被伤的非常厉害,若不及时救治,再过一两个月怕是就要去阎王殿喝茶了。 得知情况,姜让吓的差点尿了裤子,立刻命郎中们仔细检查,无缘无故的,自己为何会伤了五脏六腑呢……结果查来查去,查到了天天喝的补药上。 小霸王—姜申旭被废,失去了传宗接代的能力,为了不断子绝孙,姜让一口气纳了十几房小妾,誓要再生出儿子来。 小妾们为了母凭子贵,更是想尽了各种办法,其中最受宠的第二十九房小妾舞倾城、舞夫人,在到娘娘庙上香许愿之时,偶然遇到了一位黑衣人,并从其手中得到了一张秘方,据说喝了之后,不仅可以强身健体,还能保证生儿子。 回来之后,照方抓药,熬成了大补汤,姜让喝了之后,果然觉的浑身舒坦、阳气大旺,连着宠爱了舞夫人好几个晚上。 其他小妾见状,全都嫉妒的红了眼睛,而后纷纷前往娘娘庙,找到那个黑衣人,同样弄到了几份秘方,回来熬大补汤! 姜让急于生儿子,见这些大补汤的确有效果,就全部喝掉了……没想到,郎中们检查发现,这些大补汤有问题。 更准确的说,每一种大补汤都没有问题,如果单独喝的话,的确有强身健体、滋阴壮阳的效果,可是几种一起喝,那就有问题了。 因为这几种大补汤的配方中,有几种药材是互相冲突的,本为大补之药,互相冲突之下,就变成了慢性毒药,对人的五脏六腑伤害极大。 若不是及时发现,再过一两个月,姜让就要一命呜呼了,而且查不出任何痕迹,就像是正常死亡的一样。 得知真相,姜让是又怕又怒,一面命令郎中为自己调理身体,救治受伤的五脏六腑,一面派人抓捕那名出售秘方的黑衣人,却没有抓到。 虽然没抓到人,姜让却意识到了,这是有人在暗中谋害自己,于是立刻加强了戒备 总兵府内的亲兵整整增加了三倍,手持刀枪、日夜巡逻,不准任何陌生人进入! 饮食方面,反复测毒、反复试吃,而后才敢入口。 睡觉之时,软甲不离身,配剑就放在枕头边上,以防刺客刺杀! ……… 即便这样防备了,已成惊弓之鸟的姜让还是不放心,怕有人在自己的疗伤药上动手脚,于是命令亲兵将一名家丁的左腿打断了,而后和自己一起治疗。 每次的药汁、药膏都是一式两份,先给家丁使用,确定没有问题了,姜让再用,故而才出现了上面奇怪的一幕! ……… 治疗结束之后,郎中、亲兵、家丁都退了出去,寝室内只剩下了姜让、姜福主仆二人。 “姜福,今天府内有什么事吗?” “回老爷的话,今天府内十分太平,没有什么事情,就是雷将军上午来了一次!” “哦,他来做什么,是来看望我的伤势吗?” “不是,他是来索要军饷的!” “哼,敢跟我要军饷,他是脑袋被驴踢了吗?” 姜让天天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绫罗绸缎,用的是珍惜之物,还养着几十房小妾,生活开销极大,平均每个月要两三万两银子。 这些银子从何而来? 俸禄肯定是不够的,那就只能克扣军饷了。 自从姜让上任以来,榆林镇的军饷就再没发齐过,士兵们吃不饱、穿不暖,又无法养家,的日子苦不堪言,以至于大量逃亡。 军官们畏于姜让的淫威,平时敢怒不敢言,只有雷大鹏为人正直,心疼手下的士兵们,多次来总兵府索要被克扣的军饷,这让姜让极为不满。 不仅如此,雷大鹏还多次当着众人的面,称赞秦锋用兵如神、爱兵如子,从不克扣军饷等等。 这些事加在一起,让姜让对雷大鹏愈发不满了,认为这个义子生了二心,已经被秦锋拉拢过去了。 “姜福,甲字库中的军粮亏空多少了?” “回老爷的话,已经亏空的差不多了!” “既然如此,传本官的命令,调雷大鹏率一部人马,负责看守甲字库,至于后面的事,按照老规矩办吧!” “啊,老爷,雷将军可是您的义子,而且对您一向忠心耿耿,这样做是不是有点不合适?” “哼,雷大鹏已经变心了,到处说秦锋的好话,这样的叛徒留之无用,不如早点除掉,免生后患!” 姜让敛财的办法,一是克扣军饷,二是盗卖军粮,而且每次将军粮卖的差不多之时,就安排一个不对付的军官负责看守粮库,再暗中命人放火,将粮库烧个干干净净! 如此一来,不仅可以借失职为由,将与自己不对付的军官杀掉,还能掩盖盗卖军粮的罪证,可谓是一箭双雕! 现如今,让雷大鹏负责看守粮库,就是要置其于死地!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四十四章 衣锦还乡! 仅仅因为雷大鹏称赞了秦锋几句,姜让便对这个一向忠心耿耿的义子起了杀心,要用诡计将其置于死地,其心何其歹毒也! 管家姜福想要劝说几句,可是张了张嘴,却一个字都没有说出来,跟在身边几十年,姜福太清楚自家主子的性格了,蛇蝎心肠、狠毒无比,只要对谁起了杀心,那就必将其置于死地,绝无中途更改的道理,那怕是亲近之人亦无例外。 自己若是劝说,非但没有任何用处,还会招来一顿斥责,不如乖乖闭嘴的好,想到这里,姜福暗自叹息了几声,准备出去执行命令,不想被姜让叫住了。 “老爷,您还有何吩咐?” “立刻安排人手,监视秦锋的一举一动,将其行踪全部汇报回来,不得有误……再从咱们暗中蓄养的蒙古鞑子里面,挑选出二十个心肠狠、身手好、箭法精准的,随时待命!” 大明、蒙古互相厮杀了几百年,也互相融合了几百年,期间有很多在内地犯了事的汉人,跑到了蒙古草原上求生存,同样也有不少蒙古人,流落到了大明境内。 这些蒙古人进入内地之后,不会种地、不会经商,又没什么手艺,为了生存下去,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是报名参军,在战场上拼杀立功,换取报酬。 二是投靠那些达官显贵,成为其手下的护卫! 蒙古武士弓马出众,骁勇善战,因此大明朝的达官显贵们,大都愿意招募他们做护卫,甚至以此为荣! 姜让利用权势,也暗中蓄养了一百多名蒙古武士,却不是用来做护卫,而是用来做杀手,专门暗杀那些与自己不对付的人。 而这一次,要暗杀的目标便是秦锋! “老爷,秦锋是三边总督杨大人的心腹爱将,还曾多次进宫面圣,得到过不少赏赐,这次又说退了蒙古大军,立下了大功劳,若是杀了他,必然引起轩然大波,一旦朝廷追查起来,再追查到咱们头上,那就麻烦大了!” “你说的这些老爷我都知道,可这小子的本事太大、崛起速度太快了,现在不除掉他,再过几年,待其羽翼丰满了,只怕是想除都除不掉了,反而有可能被他除掉! 与其养虎为患,不如趁其羽翼未丰,咱们先下手为强,只要事情做的谨慎一些,收尾干净一些,相信就算事后朝廷追查,也查不到咱们头上! 另外吗,提前准备一些见血封喉的毒药,用蜡丸包裹起来,在进行刺杀之前,分发给那些蒙古武士,命他们含在口中,一旦刺杀失败了,立刻咬破蜡丸、服毒自杀,万万不可被生擒活捉! 如果刺杀成功了,剩下的蒙古武士同样不能留活口,提前安排好一队亲兵,专门负责灭口之事! 这样还是不太保险,这样吧,再安排一队亲兵,将负责灭口的亲兵同样灭口,如此就不怕走漏风声了,明白了吗?” “老奴明白了,老奴这就去安排,保证万无一失!” 不仅安排杀手杀人,事后还要将杀手灭口,不仅将杀手灭口,负责灭口的还要灭口,如此狠辣的手段,让管家姜福都为之一愣,目光变的复杂起来……而后低着头、转身离开了寝室。 望着离开的背影,姜让眼中的杀机并没有消失,反而越来越旺盛了,不过这次的目标变成了姜福。 姜福是奴生子,从小就跟在自己身边,从书童干到管家,一直是忠心耿耿、任劳任怨,故而最得自己信任了。 问题是,姜福跟在身边多年,自己那些见不得光的事情,他知道的太多太多了,有这样一个人存在,便是个大隐患。 既然是隐患,那就要消除掉……姜让决定了,等刺杀秦锋的事情结束之后,不管有没有成功,都要将姜福杀掉灭口,这样才能真正的不走漏一点风声,自己的那些秘密也就再不会泄露了,从此可以高枕无忧! 大不了灭口之后,选一个风水宝地将姜福安葬了,再多放点陪葬品、多烧一些纸钱,也就对得起他了。 一个奴才而已,能为了主人而死,那是他的福气! …………… 再说雷大鹏,第二天接到了总兵府的一道军令立刻带领五百名士兵,接管榆林城内甲字一号粮库,严加看守,不得有误! 虽然不知道,为何调自己看守粮库,但本着军令如山的原则,雷大鹏还是遵命行事,当天就带兵接管了粮库,并尽职尽责的清点了存粮数量。 结果不点不知道,一点吓一跳,粮库的账册上,有存粮三万八千六百石,而库内实际存粮连两千石都不够,而且都是掺了沙子、木屑的发霉粮食。 军粮被盗,非同小可,雷大鹏立刻将事情上报,得到的回复是不要声张,总兵大人正在暗中调查,一定将盗窃军粮之人绳之以法。 雷大鹏信以为真,果然没有声张出去,耐心等待调查的结果。 结果就是,四天之后的晚上,粮库内突然起火,而且火势蔓延极快,迅速变成了滔天烈焰,雷大鹏发现之后,立刻带领士兵们拼命扑救,可惜无济于事! 大火整整烧了一夜,不仅将账册、存粮烧了个干干净净,还将知道内情的几十名仓官、仓夫全都烧死了,来了个死无对证。 接下来,姜让立刻以‘玩忽职守、致使大批军粮被焚’为名,命人将雷大鹏捉拿起来,投入到死囚牢当中,而后上书三边总督府,只等批文一下来,立刻将雷大鹏开刀问斩! 而就在雷大鹏蒙冤入狱的第三天,姜让收到一条消息秦锋带着一队人马离开了白城子,前往榆林右卫。 机会来了。 …………………… “哒……哒哒!” 中午时分,通往榆林右卫的大道上,一支队伍正在匀速行进着。 队伍中最醒目的是一匹赤炭火龙驹,高大健壮、异常神骏,比之三国时期的赤兔马亦不逊色,奇怪的是,马背上是空的,没有人骑乘。 后面跟着一辆青篷马车,负责驾驭的是一位身穿百花战袍的青年人,相貌英武、目光如电,眼间佩戴逆鳞宝刀,正是秦锋! 谁又有这么大面子,能让秦锋为之驾车呢? 自然是晋玉娘了! “蛟郎,府内又不是没有车夫,你何必亲自驾车呢,小心累到了!” “没事,不累,能给玉姐驾车,一辈子都不累!” “来,喝点水,我帮你擦擦汗!” “好!” …… 晋玉娘坐在车厢内,不时和秦锋交谈几句,或是递水、或是擦汗,极为关爱。 秦、晋二人为何离开了白城子,要前往榆林右卫呢? 原来说退蒙古大军之后,秦锋决定兑现之前的诺言,和晋玉娘正式成亲! 婚姻大事,非同小可,讲究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纳采六礼、缺一不可! 不过嘛,秦、晋两家的父母全都不在了,也没有叔伯长辈,加之二人是从小订的娃娃亲,根本用不着媒妁,因此各种繁文缛节都免了。 不过有一件事不能免,就是在正式成亲之前,必须回一趟七杀堡,到秦、晋两家的祖坟前好好祭祀一番,告之二人即将成亲的消息,祈求列祖列宗保佑……这是西北地区的规矩之一,人人都要遵守的。 因此上,秦锋安排好了军中事务,而后带着晋玉娘离开了白城子,一起踏上了返乡的路途,董天豹、耗子、熊大、熊二和两百多名亲兵随行。 长话短说。 因为有马车在,队伍的行进速度并不快,足足走了十多天,才进入榆林右卫—镇北千户所境内,而后队伍一分为二。 董天豹带领十几名亲兵,前往镇北城和父母亲人们团聚,话说自从跟秦锋一起出去闯荡,已经两年多没回家了,对家人们想念的厉害,这次有了机会,自然要好好团聚一番了。 秦锋则带着其余的人,向七杀堡进发,并在第二天上午,顺利抵达了目的地。 …… 与此同时,一支由二十名骑手组成的队伍,悄悄尾随着秦锋等人,也来到了七杀堡附近,并立刻隐蔽了起来。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四十五章 金蛇岭! 两年多没回来,七杀堡的变化很大,原来又破又烂的旧围墙不见了,变成了一道又高又厚的新围墙,上面瞭望台、箭楼、闸楼、女墙……皆是一应俱全。 大门同样换成了新的,门前原来那条坑坑洼洼的小土道,也进行了拓宽、填补、夯实,变成了一条平整的大路,足够三辆马车并排行驶的。 七杀堡周围的土岗上,还种上了大片的防风林,郁郁葱葱,长势极好。 与以前相比,这里真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 “快看,来了好多人,还有好多大马,后面还有马车!” “赶车的人好眼熟啊,像是好久没回来的锋哥哥!” 十几名小孩子,正在堡外的空地上玩耍,看到来了一大队人马,顿时吓的停了下来,待看到秦锋、晋玉娘的身影出现,这才高兴的叫起来。 “没错,是锋哥哥、玉娘姐姐回来了……小豆子、小狗子,快去堡内通知一声。” “锋哥哥、玉娘姐姐,你们终于回来了,我们想死你们了,还有耗子哥哥,你也回来了,真是太好了!” …… “小锁子、小柱子、小妞妞……两年多不见,一个个全都长高了,也长胖了,来,请你们吃糕点!” 孩子们全都围了上来,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秦锋、晋玉娘则从马车里取出两个大食盒,里面装满了绿豆糕、红枣糕、桂花糕、豌豆黄……各种糕点,而后分给孩子们。 孩子们分到美味的糕点,顿时叫唤的更欢实了。 与此同时,从七杀堡内涌出大批的军户,领头的是几名白发苍苍的老者,来到近前之后,齐刷刷的跪在了地上“七杀堡全体军户恭迎将军,不知将军大人驾临,未曾远迎,还望多多恕罪!” “宋爷爷、王爷爷、李爷爷……大家快快请起,如此大礼,晚辈如何受的起呢!” “受的起、受的起,今日不同往日,您现在是游击将军了,堂堂正四品的高官,就连千户大人见了您都要乖乖行礼,何况是我们这些普通军户呢……将军大人在上,请再受我等一拜!” “快快起来,在七杀堡这个地方,只有晚辈秦锋,没有什么将军大人,以前什么样,现在还什么样,千万不要多礼!” …… 秦锋、晋玉娘费了好大力气,才将一众军户们搀扶起来,并好言安慰了一番,都是乡里乡亲的,还多人还是长辈,以后不要再这样多礼了。 众军户们连连点头称是,可态度上并没有多大变化,依旧是战战兢兢、恭恭敬敬。 没办法,人的社会地位一旦发生了变化,与周围人的关系也会随之变化,别说是乡亲了,就连父母、兄弟、姐妹亦不例外,再也找不回以前的感觉了! 汉高祖朝见太公,欲行家人父子之礼,太公拥篲,迎门卻行……的故事,便是历史上最好的例子了。 接下来,在众军户们的簇拥下,秦锋、晋玉娘一行人进了七杀堡,堡内同样发生了巨变,原来又脏又乱的街道,如今变的整齐干净,街道两旁破旧的土房子,如今一座都没有了,全变成了高大、漂亮的砖瓦房。 询问得知,两年多以来,在董千户的带领下,军户们开渠引水、灌溉田地,获得了不错的收成,同时大力开采青龙河中的砂金,而后换来各种生活物资,故而军户们的小日子越来越好了。 如今的镇北千户所,已经成了榆林右卫治下最富庶的一个千户所了,而镇北千户所治下的十个百户所中,又以七杀堡最富庶了。 原来流浪在外的军户们,现在全都跑回来了,原来娶不上媳妇的光棍们,如今个个娶妻生子,方圆百里的棒小伙子们,更是以娶到七杀堡的姑娘为荣,因为陪嫁的东西多……而这一切变化,秦锋居功至伟! 很快的,秦锋、晋玉娘回到了家中,两年多没回来了,家中依旧干干净净的,每一样东西都放在原来的位置上,不见一丝尘土,显而易见,这是众军户们帮忙照顾的结果。 接下来,军户们杀猪宰羊、摆设酒宴,为秦锋、晋玉娘一行人接风洗尘。 秦锋则吩咐亲兵们,将早就准备好的十几车丝绸、茶叶、精盐、瓷器……全都搬了进来,分给一众军户们,家家有份、人人有份。 而后酒宴开始,人们大吃大喝、欢声笑语,谈论两年多来发生的各种事情,对秦锋征战沙场、屡立战功,还进宫见过皇帝的事情更是问个不停,还不是发出阵阵惊呼……直到黄昏时分,人们全都吃饱喝足了,这才尽兴而归。 一夜无话。 第二天早晨,按照之前计划好的,在亲兵们的护卫下,秦锋、晋玉娘带着各种应用之物,乘车出了七杀堡东门,前去祭祀秦家的列祖列宗! ……… 七杀堡以东三十里有一条山脉,呈西北—东南走向,峰峦叠嶂、连绵起伏,且山土多为黄褐色,远远望过去,就像是一条金色巨蛇卧在大地上,故而取名金蛇岭。 金蛇岭由大小四十余座山峰组成,其最高峰叫做金蛇山,而秦家的祖先们就安葬在一片向阳的山坡上,共有坟茔五十余座,按照辈分高低,自上向下依次排列、整齐有序。 一般来说,本地军户们去世之后,大都埋在堡垒周围的荒地中,相距三五里既可,这样方便后人们祭祀。 金蛇岭距离七杀堡足足有三十里,秦家先祖们为何埋的如此之远,又为何要埋在山坡上呢……其中自然有原因了。 话说洪武年间,秦家始祖定居七杀堡之后,有一次外出巡逻之时,从狼口下救了一位风水先生,风水先生有心报答救命之恩,奈何身无分文,于是决定利用自己所学,替秦家找一块风水宝地做阴宅。 风水学中认为,阴宅位置的选择,可以直接影响后世子孙的命运。 阴宅选的好,子孙昌盛、平安无事,大富大贵! 阴宅选的不好,子孙稀少、灾祸不断,世世贫困,甚至会断子绝孙! 因此上,选择阴宅之事,是一点马虎不得的。 可是七杀堡位于边界处,周围皆是穷山恶水,想找一块风水宝地着实不容易,这位风水先生转悠了大半个月,才最终选中了金蛇岭。 风水先生还说了,在各种风水宝地之中,金蛇岭只能算是中下等,是无法保佑子孙大富大贵、飞黄腾达的,顶多是平平安安、血脉不绝罢了。 不过嘛,蛇者,身怀灵异,有变化之能,正所谓蛇大成蟒、蟒大成蚺、蚺大成蛟、蛟大成龙是也! 同样的,金蛇岭的风水虽然一般,却像是一条金蛇,若得天地助力,便可不断的变化,变成中品穴、上品穴、极品穴……甚至是盖世龙穴! 话又说回来了,风水之说,最是玄妙,金蛇岭的风水虽然有变化的潜能,可是否真能发生变化、什么时候发生变化,最后能变到那一步,那就不得而知了,这要看天意和秦家人的造化! 若是天意眷顾,造化十足,秦家日后必出一位了不起的大人物! 对于风水先生的话,秦家始祖是半信半疑,考虑到自己只是个小小百户,没有财力请高人另寻风水宝地,于是就顺水推舟,将金蛇岭定为了家族的万年吉壤! 这些事情,全都详细的记在秦家族谱当中,可信度极高。 ……… 中午时分,秦锋、晋玉娘一行人来到了金蛇山下,而后沿着山间小道,开始向上行走,很快就来到秦家祖坟的位置。 先是一起动手,将祖坟周围的树木、杂草清理了一番,将每一块墓碑都擦拭干净,每一座坟上都添了新土。 而后摆设香案、摆设贡品、焚香明烛、叩拜行礼、祈求保佑……每一样程序都不能少。 而就在秦锋、晋玉娘虔诚的祭祀祖先之时,一群黑衣蒙面人悄悄的潜伏到了附近的树林中,在距离百步的位置停下,而后其中五人各掏出一具神臂弩! 神臂弩,发明于宋代,用坚韧的山桑木为弩弓、用坚实的檀木为弩身、再用上等细麻做弓弦……其射程可达三百步,且威力巨大、能够贯穿重甲! 这种弩的威力极大,故而一直流传了下来,元、明两朝的军队中都有装备,是战场上的杀敌利器之一。 五名黑衣人掏出神臂弩之后,立刻安上了箭支,长有三尺、手指粗细,箭头都是用精钢打制的,磨的极为锋利,而且上面泛着淡蓝色,明显是涂抹了剧毒,一旦射中了人体,那怕只是擦破一点皮肤,照样能置于死地! 接下来,五支带有剧毒的箭支,全都瞄准了正在祭祖的秦锋,而秦锋只穿了一件百花战袍,没有甲胄、没有防备,一切全然不知!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四十六章 杀人灭口! “嗖……嗖……嗖!” 茂密的树林中,一群黑衣蒙面刺客端着神臂弩,用毒箭偷偷瞄准了正在祭祖的秦锋,正要扣动扳机之时,不想从周围的树冠上,突然射出了十几支冷箭。 蒙面刺客共计二十人,其中有十三个被射中,而且都是咽喉要害中箭,顿时鲜血喷涌、栽倒地上,连叫都没叫一声,蹬了几下腿就气绝身亡了。 剩下的见势不妙,刚要分散逃跑,不想从周围的灌木丛中,窜出来十几个头戴草冠、身披伪装的家伙,三下五除二,就将剩下的七个蒙面刺客都擒拿住了。 “不好,他们口中有毒药,快摘掉下巴!” 其中一名蒙面刺客被擒之后,眼见已经无法挣脱了,于是狠狠咬了咬牙,只是十几个呼吸的功夫,就顺着嘴角淌出了丝丝黑血,人也随之气绝身亡了。 两名擒拿者发现情况之后,立刻提醒其他伙伴们,可惜还是晚了一步,剩下的六名蒙面刺客有样学样,全都咬破口中蜡丸、服毒自杀了。 而从阻止刺客们行刺、到刺客们被生擒活捉、再到刺客们服毒自杀,看似情况复杂,实则整个过程只用了几十个呼吸的时间,而且动静极小,并没有影响到正在虔诚祭祖的秦锋、晋玉娘! 至于这些阻止行刺的人,自然是秦锋的亲兵了。 秦锋何其精明,知道自己屡立功勋、步步高升的同时,也得罪了不少人,其中图谋报复、想搞暗杀者肯定不在少数,而自己必须谨慎提防才是。 因此上,这次回乡祭祖,秦锋共计挑选了四百多名亲兵,其中一半放在明处、护卫左右,另一半躲在暗处、暗中保护! 队伍走到半路之时,便被刺客们盯上了,悄悄尾随其后,可惜刺客们不知道,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自己一伙同样被人盯上了,而且将消息悄悄的通知了秦锋。 为了弄清刺客们是否另有同伙,幕后主使者是谁……秦锋命令亲兵们不要急着动手,暗中跟踪就可以了。 直到今天,刺客们潜入金蛇岭中,想要进行刺杀,一直躲在暗处的亲兵们这才提前下手,阻止了刺客们行刺。 本想抓几个活口,带回去审问一下,没想到这些刺客口中藏了毒药,失败被抓之后,全都服毒自杀了。 “头,刺客们都死了,怎么办?” “将尸体拖走,好好搜查一下,看看有没有什么线索,而后禀报熊大人,再由熊大禀报将军大人,请将军大人定夺!” “诺!” 从周围的树冠上、草丛中,共计钻出来三十多名亲兵,只是一会儿功夫,就把现场清理干净了,而后抬着刺客们的尸体钻进了树林深处。 ………… 再说秦锋,祭祖结束之后,带着晋玉娘离开金蛇岭,而在下山途中,熊大悄悄凑了过来,将之前树林中发生的事情讲述了一遍。 “查出那些刺客的来历了吗?” “回大人的话,反复搜查过了,尸体上非常干净,没有任何与身份有关的东西,只能从相貌上断定,二十名刺客都是蒙古鞑子,会不会是林丹汗派来的?” “可能性不大!” 秦锋摇了摇头,议和成功之后,林丹汗已经派遣使者进京面圣去了,正式签署两国盟约,白城子周围的榷场正在修建中,再有半个月左右就能使用了,走私生意更是如火如荼,双方都获得了巨大利润,这种情况下,林丹汗派人刺杀自己的可能性微乎其微,除非脑袋被驴踢了! 不是林丹汗,幕后黑手又是谁呢? 姜家父子? 八大晋商? 皇太极? 被自己收拾过的土豪劣绅? …… 皆有可能,其中又以姜家父子的可能性最大了,可惜没能留下活口,无法证实自己的猜测,怎么办呢? 有了! “熊大!” “大人有何吩咐?” “通知下去,二十具刺客的尸体,选出十八具来,埋在山中比较明显的地方,其余两具秘密埋葬,不要留下痕迹!” “大人这是要?” “呵呵,故弄玄虚,乱敌之心,只要敌心一乱,自然会露出马脚来的!” “诺!” 熊大点了点头,传达命令去了。 秦锋则带着晋玉娘,乘车返回七杀堡,休息一晚之后,第二天又带着大量祭品,前去祭祀晋家的祖先。 祭祀结束之后,没有过多停留,和乡亲们道别之后,一行人立刻返回白城子。 而就在秦锋等人返程的当天,几名采药客模样的家伙,悄悄溜进了金蛇山中,一番搜索之下,很快在树林中发现一个新土堆,挖开之后,里面有十八具尸体,正是之前行刺的刺客们! 而后将尸体重新埋好,又在山中仔细搜索起来,结果整整搜索了两天,再没有别的发现,只好将情况写成纸条,绑在一只信鸽身上,将其放飞了…… ………… 黄昏时分,榆林城内—总兵府后宅。 “啪……废物,统统都是废物,连这点事都做不好,老夫真是白养了你们……去死,全都去死……啪!” 寝室内,姜让又在一边破口大骂,一边乱摔东西了,而且比上次摔的更狠,说明怒火比上次更大! 至于怒火中烧的原因,则是手下眼线们用飞鸽送回的一条消息三天之前,秦锋携未婚妻进山祭祖,随即平安出山、毫发无损,而二十名跟随进山的刺客,则一个都没有出来。 事后眼线们进山查看情况,沿着痕迹搜索,最终在一片树林中挖出了十八具尸体,正是之前进山的刺客们。 秦锋从山中平安归来,说明刺杀行动失败了,姜让对此很失望,但问题并不严重。 问题严重的是,自己明明派遣了二十名刺客,却只找到十八具尸体,剩下两个那去了? 是不是行动失败之后,贪生怕死,不肯服毒自杀,结果被生擒活捉了? 那样的话,可就麻烦大了! 两名刺客被生擒之后,一定会遭到严刑逼供,忍受不住之下,就会将事情都说出来。 有了口供,秦锋必然告上三边总督府,总督杨鹤一旦前来问罪……暗中指使刺客,刺杀边军大将,杀头之罪啊! 怎么办? 自己要完了吗? 不能完,冷静下来,一定有办法自救的。 有了,刺杀的事情,虽然是自己暗中指使的,可自己并没有直接出面,而是由管家姜福一手安排的,刺客们也只见过姜福而已。 换而言之,只要干掉了姜福,就能掐断线索,事后就算杨鹤、秦锋追查起来,仅凭两名刺客的口供,是无法给自己定罪的。 自己还能反咬一口,就说秦锋无凭无据、诬陷好人,将水彻底搅浑了,再上下活动一番,估计这件事就能不了了之了。 只要渡过这次难关,自己就能重新谋划,下一次,一定干掉秦锋! 至于姜福,知道的事情太多了,自己本就有意将其杀掉灭口,连工具都准备好了,既然如此,择日不如撞日,干脆今天就下手吧! 想到这里,姜让冲着门口喊道“来人啊!” “大人有何吩咐?” “将这里打扫一下,再命后厨准备一桌酒菜,本大人饿了!” “诺!” 两名丫鬟走了进来,将寝室内被摔碎的东西,全都打扫出去了,收拾的干干净净。 另有一名小斯,飞奔到后厨中传话,厨师们立刻忙碌起来……很快的,一桌丰盛的酒菜就送到了寝室当中。 两名丫鬟试毒、试吃之后,乖乖的退了出去,姜让却没有动筷子,而是拄着拐杖站起来,摘下了寝室墙壁上的一幅《猛虎下山图》,露出了后面的暗格。 而后按了几下机关,打开了暗格的门,从中取出一个小瓶子、一个小坛子,还有一把精致的酒壶。 小瓶子里是鹤顶红,剧毒之物,可溶于酒水,人只要喝下一点点,就会七窍流血而亡,速度极快! 小坛子里是东阳酒,是浙江地区出产的一种名酒,用糯米、红曲、顶级山泉水……等材料酿制而成,酒质和谐醇香、绵软柔和,饮之如饮仙露一般。 独醒坐看儿孙醉,虚负东阳酒担来……宋代大诗人—陆游的这两句诗,就是赞美这种东阳酒的。 酒壶就更不一般了,乃是能工巧匠打制的阴阳双心壶,里面藏有机关,可以由人控制,用一把壶倒出两种不同的酒,可谓是巧夺天工! 接下来,姜让将酒坛子打开,将里面的东阳酒倒入阴阳壶之中,又将小瓶子打开,倒了一些鹤顶红在阴壶中,而后将酒壶盖好,又将小瓶子、酒坛子收入了暗格当中。 “来人啊!” “奴才在,大人有何吩咐?” “叫姜福过来!” “诺!”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四十七章 天理循环,恶有恶报! 老管家姜福接到通知之后,立刻一路小跑着来到了寝室中,躬身行礼道“老爷传唤老奴前来,不知有何吩咐?” “没有吩咐,老爷今日心情烦闷,想要喝上几杯解解闷,一个人喝酒没意思,你来陪老爷一起喝吧!” “不可、万万不可,老爷是主子、老奴是奴才,主奴岂有同桌共饮的道理,实在是折杀老奴了,老爷真想找人喝酒的话,不如将诸位姨娘请来如何?” “欸,你我从小一起长大,感情非比寻常,名为主仆、实为兄弟,一起喝杯酒不算坏规矩,来,快点坐下!” “这个嘛,承蒙老爷如此厚爱,老奴今日就僭越一次!” 姜福推辞不过,只好小心翼翼的坐了下来,用眼睛在桌面上一扫,待看到那只精致的酒壶之时,眸子中瞬间闪过几丝异色,而后低下了头。 “姜福,你跟随老爷多少年了?” “回老爷的话,老奴从八岁起就跟在老爷身边,至今已经整整五十年了!” “哎,转眼五十年过去了,真是光阴似箭啊,当初咱们还是小孩子,天天一起在姜家祖宅中玩耍,如今头发都花白了,变成了两个老头子! 姜福,你侍候了老爷整整五十年,一直是忠心耿耿、任劳任怨,姜家没有比你更得力的仆人了,这杯酒,老爷敬你,喝了!” “多谢老爷!” 交谈之间,姜让拿起酒壶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而后悄悄按动壶柄上的机关,阴阳双壶暗暗对换之后,又给姜福倒了一杯酒,后者端起酒杯,立刻一饮而尽! 眼见姜福将酒喝了,姜让满意的点点头,而后端起自己的酒杯,同样一饮而尽! “姜福,老爷刚刚收到了飞鸽传书,行刺秦锋的事情失败了,你安排的二十个刺客,其中有十八个死掉了,另有两个下落不明,十有八九是被生擒活捉了。” “啊,都是老奴无能,没有安排好人手,以至行动失败,还请老爷责罚!” “其实刺杀失败了没什么,关键是有两名刺客下落不明,很有可能被生擒活捉了,姜福啊,你是个聪明人,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老奴知道!” “嗯,知道就好,两名刺客失手被擒之后,肯定会供出你来,供出了你、就引出了我,那样就全完蛋了。 老爷我思之再三,要想渡过这次的难关,只有舍车保帅了,其中道理你都明白,千万别怪老爷心狠,实在是迫不得已,只能出此下策了,放心吧,等你走了之后,老爷会照顾好你的妻子儿女们的!” “多谢老爷一番好心,不过老奴的妻子儿女们,在几天之前已经全部送走了,送到了一个十分偏僻的地方,除了老奴,没人找的到!” “什么,你将妻子儿女都送走了,你要做什么……你……啊……血!” 得知姜福将妻子儿女们偷偷送走了,姜让不禁大吃一惊,正要斥责询问,突然觉的鼻子结果摸了个满手血,而且颜色泛黑! 紧接着,口中、两个眼角中、两个耳朵中都有鲜血渗了出来……七窍流血、血色泛黑,这明显是中了鹤顶红剧毒的症状! 明明是姜福喝了毒酒,为何一点事都没有,自己反而中了剧毒,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姜让想要问个明白,那知刚一开口,一大口黑血就喷了出来,弄的满身都是,人也瘫在了椅子上,只觉得五脏如焚、眼冒金星,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生命力在飞快流失…… 另一边,姜福慢慢悠悠的站了起来,似笑非笑的说道“老爷,这鹤顶红的滋味不太好受吧?” “你……你……” “呵呵,不要着急,容老奴慢慢道来,保准让您做个明白鬼,事情从哪里说起好呢,就先说说您的性格吧。 老爷啊,老奴服侍了您整整五十年,朝夕相处,对您的性格实在太了解了,阴损毒辣、心黑手狠、刻薄寡恩、六亲不认,只要对自己有利,就没有不能杀的人,至亲亦不例外! 老奴跟随您五十年,知道的事情太多了,以您的性格,又岂会让老奴得以善终呢,杀人灭口是迟早的事,这一点,老奴早就想到了,而且一直暗暗防备着。 上一次,您谋划暗杀秦锋之时,目光中杀机极盛,其中一半针对秦锋,另一边是针对老奴的吧? 十天之前,您秘令二管家—姜贵找到能工巧匠,打制了一把阴阳双心壶,还准备了一瓶剧毒的鹤顶红,这件事做的很隐秘,可惜逃不过老奴的耳目。 以往杀人,都是让老奴负责办理的,这次偏偏瞒着老奴,让二管家—姜贵负责办理,那您要杀的人是谁呢? 只能是老奴了! 按理来说,主让仆死,仆不得不死! 可是老奴不甘心,本想带着妻子儿女们一起逃走,再找个穷乡僻壤隐居下来,粗茶淡度日也就算了! 可是老奴深知您的秉性,别说是穷乡避壤了,就算是逃到天涯海角,您也不会放过老奴的,更不会放过老奴的妻子女儿们,斩草除根、做事做绝,这可是您一向的行事风格! 没办法,老奴思之再三,为了保住自己的命,为了保住妻子儿女们的命,就只能先下手为强、要老爷您的命了! 老爷狡猾多疑,想要你的命不是容易事,老奴想来想去,只有将计就计,在酒壶、毒药上打主意了。 三天之前,您去第二十四房小妾那里过夜,老奴偷偷溜进了这间寝室中,找到了暗格中的鹤顶红、阴阳壶,而后取出一些鹤顶红融入水中,涂抹在了阳壶的内壁上,余者拿走,换了一瓶与之极为相似的红盐! 刚才斟酒之时,您操纵上面的机关,自斟阳壶中酒,给老奴斟阴壶中酒,想要毒死老奴,可惜您不知道,阴壶无毒,阳壶有毒,结果您就中毒了,现在都明白了吧!” ……… 当姜福将事情经过讲完之时,姜让已经气绝身亡了,而且是双目圆睁、死不瞑目,已经黯淡下来的眸子中,满是震怒、恐惧、不甘之色。 就这样,号称九尾狐狸,一辈子都在算计别人的榆林镇总兵官—姜让,死在了身边人的算计之下。 这倒是应了一句老话天理循环、恶有恶报 而毒死姜让之后,姜福并没有立刻逃跑,因为小霸王—姜申旭尚在府中,一旦得知父亲死了,肯定追查原因,而后派人追杀自己,那样的话,自己是很难逃掉的。 要想跑掉,只有一个办法斩草除根! 将姜申旭一起干掉,总兵府内无人主持大局,一定会陷入混乱之中,就顾不上查找、捉拿凶手了,那样的话,自己才能安全的逃之夭夭! 想到这里,姜福将姜让的尸体抱起来,放到了楠木床上,侧躺着、面冲内,又盖上了一条毯子,做出一副醉酒酣睡的样子。 而后将屋子里收拾干净,整理好了衣服,迈着四方步走出门口,对院子里的小斯说道“老爷有吩咐,让公子爷过来一趟,有大事商议!” “诺!” 小斯答应一声,飞奔着传话去了。 片刻之后,小霸王—姜申旭晃晃悠悠的来了,身上还带着浓浓的酒气,显然是刚从酒桌上下来,自从失去了男人的功能,这家伙整日买醉,清醒的时候极少,今天这状态还算是好的呢! “姜福,父亲唤我何事?” “老奴不知,公子赶紧进去吧,老爷还等着您呢……老爷、公子有要紧话说,你们全都退到二门以外,没有招呼、不得过来,违者严惩不贷!” “诺!” 将一众丫鬟、小斯全都赶走之后,姜福满脸堆笑的将姜申旭请进了寝室中,并顺手关上了房门。 “爹,儿子来了,您有何吩咐?” “爹,儿子来了!” “爹……呜呜!” 姜申旭连叫了数声,见躺在床上的父亲全无反应,正要靠近一点看看情况,不想姜福突然闪到了身后,左手捂嘴、右手拔刀,狠狠扎在了姜申旭的后心上,还用力转了几下,后者手刨脚蹬的挣扎起来,可惜一点用都没有,只是十几个呼吸的功夫,就气绝身亡了。 这下好了,父子二人共赴黄泉,正好做伴! 杀掉姜申旭之后,将尸体塞到了床底下,而后稳了稳心神,姜福这才出了寝室,将房门紧紧关好,向着外面走去。 路过二门之时,还专门交代了一番,老爷、公子正在商议非常重要的事情,很可能要商议一整夜,包括一众姨娘们在内,任何人不得打扰,违者严惩不贷! 姜福做了多年管家,丫鬟、小斯们自然不会怀疑了,纷纷的点头称是。 接下来,姜福回到自己的屋子里,拿上一包早就收拾好的金银珠宝、路引、文谍,而后以奉命出府办事为名,骑上一匹快马离开了总兵府、榆林城,逃之夭夭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四十八章 整顿军务的时机成熟了! 姜让、姜申旭父子全都死了,死在了总兵府的寝室内,是被府内一名管家杀掉的,杀完人之后,管家随即逃之夭夭了…… 秦锋是在返回白城子的路上得知这条消息的,第一反应自然是不信了。 自己费了那么多心思,连暗中培养的血滴子都出动了,也没能干掉这只九尾狐狸,怎么可能这样莫名其妙的死掉了呢,莫非有人造谣生事? 为了弄清事情真相,秦锋一连派出三批人手,前往榆林城内探查消息。 没过几天,三批人手陆续回来了,并带回了准确消息姜让、姜申旭父子真的死了,前者被毒杀、后者被刀杀,凶手不是仇家,而是在姜家待了整整五十年的老管家—姜福。 至于一向忠心耿耿的老管家,为何要杀掉姜家父子,那就不得而知了。 只知道杀完人之后,姜福以奉命办事为由,骑着一匹快马连夜离开了榆林城,下落不明,其家属同样下落不明。 姜家父子是九月二十八晚上被杀的,因为丫鬟、小斯们不敢随意进入寝室,故而一直无人发现。 直到第二天中午,见姜家父子迟迟没有出来,呼唤亦没有任何回应,意识到情况有些不对,一名小妾以奉茶为名壮着胆子推开房门,进去查看情况,才发现姜家父子全被杀了,死状凄惨无比。 姜家父子一死,府内无人主持大局,顿时乱成了一锅粥。 至于姜让的三十八房小妾们,第一反应不是嚎啕大哭、不是追查杀人凶手,也没有收敛尸体,而是第一时间争夺起了府内的金银珠宝,甚至大打出手,群殴了起来,薅头发、抓脸蛋、乱踢乱咬,无所不用其极……最后各自抢了一些金银珠宝,离开总兵府,各奔前程去了。 眼见小妾们都跑了,总兵府的管家、侍卫、家丁、丫鬟们有样学样,各自抢夺了一些财物,而后做了鸟兽散。 至于姜家父子的尸体,一直扔在寝室内无人收敛。 最后是副总兵—张定国得到禀报,带人来到总兵府内,才将姜家父子的尸体收敛了,并写了报丧的公文,派人送往三边总督府。 同时命人四处张贴海捕公文,捉拿已经逃跑的杀人凶手姜福! ……… 三批人探查的结果完全一致,这下秦锋相信了,姜家父子真的死了,虽然死的出乎意料,却不是无法接受,因为自古以来,死在小人物手中的大人物不在少数。 比如汉末的小霸王孙策,智勇双全、能征善战,带领区区数千兵马,就打下了江东六郡八十一州的地盘,成为了割据一方的霸主,连曹操都对其忌惮不已,说出了‘狮儿难与争锋’的评语。 如此英雄人物,却在山中打猎之时,受到了三个无名门客的暗算,结果面门中箭、伤口崩裂,不治身亡。 还有南北朝时期,东魏著名权臣高澄,那可是敢打皇帝三拳的超级牛人,结果在即将篡夺皇位的前夕,被自家一名厨师莫名刺杀了,死的糊涂至极。 凡此种种,数不胜数! 姜家父子一向阴险毒辣、作威作福,身边的人皆畏其威而不怀其德,久而久之,心中生出怨恨,进而予以刺杀,亦是合情合理之事! 姜家父子死了,死不足惜,但由此引发的一系列后果,要好好考虑一下了。 要知道,姜让当上总兵以来,利用手中权利,贪污军饷、盗卖军粮、杀良冒功、栽赃陷害……将榆林镇弄的是乌烟瘴气,军务更是一塌糊涂! 三边总督杨鹤上任之后,便想将姜让拿下,绳之以法,再好好整饬一下榆林镇的军务,之所以迟迟没有动手,皆因有三大顾虑 一是流寇造反,局势混乱,如果整饬军务的话,很可能乱上加乱,最终乱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二是姜家为西北名门望族,子弟世代为官,根深蒂固、势力庞大,尤其到了这一代,姜让、姜瓖、姜瑄三兄弟都做了总兵。 一门三总兵,这在大明朝的将门当中也是独一无二的,想动这样一个大家族,难度非比寻常! 三是姜让深知朝中有人好做官的道理,故而经常搜集一些奇珍异宝、古玩字画,用来贿赂朝中的东林党官员们,进而得到了后者的庇护,想要拿下姜让,东林党那一关就过不去。 正因为以上三点,身为三边总督、手持尚方宝剑的杨鹤,才始终拿姜让没办法,任由其不断捣乱。 可是数年时间过去,局势发生了变化。 其一,陕北三大流寇已经先后被剿灭了,动乱减轻了很多。 其二,因为治国无方,东林党官员们已经失了圣心,权势大不如前,而非东林党官员们迅速崛起,开始掌控军政大权,并大有清算东林党之势。 这种情况下,东林党官员们自顾不暇,自然没有余力继续庇护姜家了。 其三,姜让不仅是榆林镇总兵,还是姜家家主,主持大局的灵魂人物,如今一朝死于非命,姜家顿时群龙无首,其实力、影响力皆大不如前。 换而言之,出手的时机已经成熟了。 这一次,虽然不能将姜家连根拔起,为西北百姓除一大害,但是整饬一下榆林镇的军务,进而削减姜家在军中的实力还是没问题的。 事关重大,必须好好考虑,怎么下好这步棋呢? “耗子!” “锋哥?” “替我赶车!” “好!” 耗子接替了驭手的位置,秦锋则钻进了车厢内,并顺势躺在了晋玉娘的腿上,一边嗅着佳人的体香,一边闭着眼睛思考事情。 姜让在榆林镇经营多年,心腹爪牙遍布军中,如今姜家父子虽然去阎王殿喝茶了,可大批爪牙尚在。 一旦彻底整顿军务,这些爪牙很可能闹事,甚至是引发兵变,自己必须提前做好准备才行。 还有就是,姜让死了之后,榆林镇总兵官由谁接替呢? 如果可能的话,自然是由自己来接替最好了,可惜自己的年纪太轻、资历太浅、官职太低,还坐不上总兵官的位子。 自己坐不上的话,那就退而求其次,扶持一个资历足够、官职足够,个性比较软弱,能力不太强,且听自己话的人上位最好了。 如此一来,自己虽然没当上榆林镇总兵,却能掌控整个榆林镇的兵权,而后再慢慢熬资历,总有一天能名至实归的。 问题是,扶持谁上位比较合适呢? ……… 整整思考了半个时辰,秦锋这才坐了起来,而后从行囊中取出笔墨纸砚,在车厢内写起了书信,而且一连写了三封 第一封信,是写给韩山君的,令其立刻集结兵马,做好向榆林城开拔的准备! 第二封信,是写给三边总督杨鹤的,建议趁着姜让身亡之际,对榆林镇的军务来一场彻底的整顿。 而且明言了,自己的天威军已经做好准备,可以提供武力支持,就算在整饬过程中出现了兵变,自己也有把握将其镇压。 第三封书信,是写给内阁辅臣—礼部尚书温体仁的,早在京师之时,秦锋就拜会过温体仁,并和其拉上了关系。 现在吗,是动用这个关系的时候了,有温体仁在朝廷上牵制,就不怕东林党的官员们捣乱了,自己在榆林镇这边才能放开手脚做事情。 三封书信写完之后,交给最信任的亲兵们,以最快的速度分别送往白城子、固原城、京师! 做完这些之后,秦锋又思索了片刻,而后对晋玉娘说道“玉姐,咱们得暂时分开一下了!” “分开?” “不错,你由大队人马保护着,返回白城子,至于我嘛,要去榆林城一趟,办几件重要的事情!” “好吧,不过榆林城现在很乱,蛟郎千万多加小心,办完事早点回来!” “放心吧,我会小心的,等办完了榆林城的事,咱们就可以举行婚礼了,你就等着做最漂亮的新娘子吧!” …… 就这样,队伍一分为二,晋玉娘在大队人马保护下,返回白城子去了,秦锋则带着熊大、熊二和八名亲兵,快马加鞭,直奔榆林城!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四十九章 再次来到榆林城! 姜家父子是崇祯四年—九月二十八日死于非命的,八天之后,秦锋一行人来到了榆林城外,而后乔装改扮了一番,用商人身份混进了城内。 屈指算来,已经两年多没来过榆林城了,城内还是原来的样子,基本上没变化。 不过嘛,城内居民们的精神状态却发生了变化,人人喜笑颜开、眉飞色舞,就连沿街要饭的乞丐亦不例外。 今天是十月初六,既不过节,亦不过年,人们却比逢年过节还要高兴十倍不止,原因其实很简单姜家父子之死,真是大快人心! 若非姜家余党尚在,怕惹来不必要的麻烦,估计榆林城的居民们就要敲锣打鼓,大肆庆祝一番了。 …… 再说秦锋一行人,进城之后,先到总兵府周围转悠了两圈,只见总兵府的大门敞开着,院子里已经搭好了灵棚,里面停放着两口朱红色棺材,周围只有十几名士兵站岗,却连一个哭丧的人都没有,显的极为冷清! 姜家父子活着的时候,府中天天宾客盈门,前来打溜须、拍马屁、表忠心者成群结队,如今一朝丧命,却连个掉眼泪的人都没有,真是让人可发一笑! 接下来,一行人离开了总兵府,而后选了一家规模中等,比较干净的客栈落脚。 住下之后,秦锋取出笔墨纸砚,写了一封书信,而后装入信封之中,并在上面写下两行字张定国副总兵亲启——卑职秦锋敬上。 张定国是谁,秦锋为何要给他写信呢? 张定国,四十二岁,京师人氏,现任榆林镇副总兵之职,已经任职六年之久,不过此人行事低调,没什么实权,故而存在感一直非常低。 秦锋写信给张定国,是准备捧他做榆林镇总兵官,至于原因,主要有三个 一是出身好,张定国的祖上叫做张武,本是北平府的一名普通参将,隶属于当时还是燕王的朱棣麾下。 后来在建文帝逼迫下,朱棣发动了靖难之役,夺了侄子的江山,自己做了皇帝,张武则是追随起兵的将领之一。 史书记载张武善用长枪,冲锋陷阵、所向披靡,从成祖起兵之后,克蓟州、取雄县、击鄚州、克真定,战夹河……无役不从,立下了汗马功劳! 故而靖难成功之后,张武被加封为都督同知、成阳侯,在靖难二十六功臣之中,排名第十三位。 张定国便是张武的嫡系子孙,虽然不是嫡长子,无法继承成阳侯的爵位,可毕竟是靖难功臣之后,根红苗正,在朝廷上颇有一些人脉关系。 二是能力一般,非常一般,张定国的相貌、武艺、文采、胆量、魄力……就没有一样出众的,虽然身居副总兵之位,却什么事都不管,就是混日子而已,故而得了一个外号张豆腐,乃是人软货囊、提都提不起来的意思。 三是性格好,虽然张定国没有本事,可是性格非常好,不管事、不生事、不惹事,还没有官架子,整天一副笑脸,是个上和下睦的老好人,故而在官场上的人缘不错,朋友特别多,再加上根红苗正,这才步步高升、当上了副总兵。 姜让被杀之后,榆林镇总兵官的位置空了出来,秦锋有心拿下这个位置,可惜自己的年纪太轻、资历太浅、官职太低,想上位的难度太大了。 因此上,便准备退而求其次,捧一个资历足够、官职足够,性格温和、能力又不太强的人上位,自己则在幕后操控,真正行使总兵权利! 综合考虑之下,张定国的条件非常合适,故而写了这封书信,信中约了张定国明天上午在城东十里—榆溪河边的龙王庙中见面,商议详情。 “曹变蛟、祖泽清!” “在!” “你们二人去一趟张定国、张副总兵府上,替本将军送一封书信,记住了,一定要亲自交给张副总兵,不得假他人之手!” “遵命!” 自从被狠狠收拾一顿之后,曹变蛟、祖泽清这两个刺头不仅变的听话了,而且天天刻苦训练、进步极快。 因此上,秦锋将二人提拔为亲兵,带在自己身边,时常亲自调教二人,希望有朝一日,二人能成为独当一面的大将。 ……… 大半个时辰之后,曹、祖二人回来复命了。 “启禀将军大人,书信已经送到,是张副总兵亲自收下的,并当场拆看了。” “哦,看过书信之后,张副总兵说了什么没有?” “张副总兵什么都没说,呆愣了好一会儿,脸色不断变化,眉毛都快扭到一起了,最后命人将我们送了出来,回来的路上,我们专门观察过,后面无人跟踪!” “好,你们下去休息吧!” “诺!” 曹、祖二人退下之后,秦锋坐在房间内沉思了许久,这才吹灭蜡烛,上床休息了。 一夜无话。 第二天早晨,秦锋起床洗漱,用过早饭之后,带着熊大、熊二和八名亲兵离开了客栈,出榆林城东门,直奔榆溪河—龙王庙。 榆溪河,是黄河支流无定河的中游支流之一,起源于河套草原南部,向南经过红儿山、榆林城、银州关……汇入无定河,最后流入黄河。 榆溪河水量充足、水流湍急,故而经常发生水患,生活在两岸的百姓们深受其害,于是拼凑钱财,在河东岸修了一座龙王庙,祈求水患平息,能够安居乐业。 龙王庙修好之后,一开始,百姓们年年烧香上贡,甚至祭祀过童男童女,却是一点作用都没有,水患依旧年年发生。 见龙王爷不灵验,久而久之,百姓们就不来上香了,龙王庙随之衰败下来,现如今,只剩下两个老庙祝居住其中,靠着耕种几亩河滩地活命。 来到龙王庙之后,秦锋直接捐了十两银子的香火钱,并言明约了一位朋友,想在偏殿中小聚一下,商谈一些事情,希望行个方便。 两名庙祝自然答应了,不仅将偏殿仔细打扫了一遍,还支上火炉、烧了开水,沏了一壶从山中采摘的野茶,做为奉客之用。 就这样,秦锋坐在偏殿内,一边喝着滋味纯朴的野茶,一边等候张定国的到来,熊大、熊二侍立身后,八名亲兵则分布到了龙王庙四周,探查情况、随时禀报。 一刻钟。 两刻钟。 ……… 转眼大半个时辰过去了,距离约定见面的时间越来越近,龙王庙门口却不见一个人影进来。 秦锋依旧稳如泰山,熊大、熊二却露出了急躁之色。 “大人,听说姜家父子的尸体是副总兵—张定国带人收敛的,由此可见,张定国和姜家父子的交情不错。 而大人与姜家父子是死对头,今日约了张定国见面,人却迟迟不到,这家伙会不会暗中调集兵马,欲对大人不利呢?” “呵呵,姜让、张定国一起坐镇榆林城多年,朝夕相处之下,有点交情是正常事,可要说交情深厚、割头换命,那就远远谈不上了。 再说了,张定国是出了名的人软货囊,就是借他十个胆子,他也不敢对我下黑手,你们尽管放心就是了!” 凭心而论,秦锋不怕张定国下黑手,却怕这家伙不来赴约,那样的话,自己的计划就难以实施了。 怎么办,约不出来人,难道主动登门拜访? 如果张定国有意不见,自己就是登门拜访,恐怕也是没有用的……自己是继续等下去,还是另谋良策呢? …… 左思右想之际,曹变蛟一路飞奔了进来“启禀大人,张副总兵来了!” “哦,带有多少人?” “只带了十几个亲兵,马上就要到龙王庙门口了!” “好,走,咱们到门口迎接一下!” 说话间,秦锋站起身来,带着熊大、熊二往门口走,结果刚到门口,就是一队骑手狂奔而来。 为首一匹乌骓马,上面坐着一名中年男子,五短身材,大头圆脸、项短脖憨、肚子又大又圆,皮肤十分白皙……如此模样,到是和寺庙中的弥勒佛有几分相似。 秦锋认出来了,来着便是榆林镇副总兵—张定国,当初自己和雷大鹏比武之时,张定国也在现场观看,只是始终一言不发,明哲保身,不得罪人! 与此同时,张定国也认出了秦锋,连忙翻身下马,主动抱拳行礼“秦将军,许久未见,一向可好?” “托张大人的福,末将一切安好!” “哈哈,昨天接到秦将军的书信,张某激动万分,一夜都没有睡好,结果早晨起来晚了,故而迟来了一会儿,还请秦将军多多见谅!” …… 张定国的确一夜没睡好,脸上还带着黑眼圈,却不是激动的,而是愁闷的。 张定国虽然没啥能力,可也不是傻子,姜家父子刚刚丧命没几天,正是非常时期,秦锋这个时候来到榆林城,并私下约自己见面,肯定有非常之事。 以自己的性格,遇到非常之事,肯定是能躲多远躲多远,能不参与尽量不参与,坚守明哲保身之道,可秦锋不是一般人啊,不仅是三边总督杨鹤的心腹爱将,更曾带兵入京勤王,立下了赫赫战功。 如此人物,早晚会飞黄腾达、身居高位的。 如果自己不来赴约,不给这个面子,以后秦锋执掌大权之时,给自己小鞋穿怎么办? 因此上,张定国考虑了整整一夜,还是决定来见秦锋一面,免的得罪人,同时打定主意,无论秦锋说什么,自己通通不接话、不答应、不参与,聊上几句之后,立刻告辞离开,而后以身体不适为由,躲在家中不出来,等事情过去、风平浪静了再说。 对,就这么办! 接下来,二人又寒暄了几句,而后一起进了龙王庙,在偏殿中分别落座。 坐下之后,秦锋先给张定国倒了一杯茶,而后开门见山,第一句话就是“张大人,想不想做榆林镇总兵?” “噗!”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五十章 被迫站队的张副总兵! 张定国想当榆林镇总兵吗? 当然想了! 追求权利、荣耀、财富、美女……乃是男人的天性,少有能例外者。 不过嘛,张定国非常有自知之明,知道除非有贵人相助,否则凭自己那点微末本领,是永远当不上榆林镇总兵的,能保住副总兵的位置就已经是烧高香了。 因此上,面对秦锋的直言询问,张定国先是呆愣了一下,而后大笑着回答道“秦将军说笑了,张某乃是出了名的庸才,文不能治国、武不能安邦,能当上这个副总兵,已经是滔天之幸了,岂敢有更大的奢望呢,不敢、不敢!” “呵呵,是不敢,不是不想,如此说来,张大人还是希望能高升一步的,如果末将能助大人美梦成真,不知大人作何感想?” “这个嘛……” 如果别人说,能让自己当上榆林镇总兵,张定国肯定是不信的,可话出秦锋之口,那就另当别论了。 虽然秦锋官职不高,本领却是一等一的厉害,智勇双全、文武兼备,这在榆林镇一带可是公认的,否则不可能三言两语之间,就说退了八万蒙古铁骑! 另外吗,秦锋不仅是三边总督杨鹤的爱将,还曾数次进宫面圣,得到过圣上的称赞,赐予专折上奏之权,还有小道消息说,秦锋和秉笔太监—王承恩、蓟辽总督—孙承宗、内阁辅臣—温体仁都有不错的私人关系,可谓是手眼通天! 如果秦锋真能鼎力相助,再加上自己家族的关系、上下活动一番,或许自己真能当上榆林镇总兵! 榆林镇总兵,正二品、挂镇西将军印,位在‘征、平’二字打头的将军之上,在九边重镇中都是数一数二的存在,到了那个时候,谁还敢看不起自己,说自己是张豆腐? 想到这里,张定国心头不禁一片火热,身上的血液都要沸腾了,可随即又凉了下来。 天上不会掉馅饼的,秦锋更不会无缘无故的帮自己,肯定另有目的,目的是什么? 不难猜! 三边总督杨鹤上任以来,一直想要整饬榆林镇的军务,严惩军中的贪腐之徒,另换能者统兵,可惜整饬之事受到了姜让这只老狐狸的百般阻挠,故而迟迟无法动手。 现如今,姜让死于非命,杨鹤肯定会趁此良机,将整饬军务的事情办了,而秦锋就是来打前站的。 整饬军务,好办吗? 不好办啊! 要知道,姜让在榆林镇经营多年,利用各种阴险手段,组建了一个庞大的利益群体,榆林镇的大多数军官皆在其中,一起贪污军饷、盗卖军粮,从中谋取大量利益! 姜让虽然死了,可这个利益群体还在,整饬军务、严惩贪腐的话,肯定要动这个群体的利益。 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断人仕途、如掘人祖坟,那些军官肯定会反抗的,其手段必然狠毒、酷烈,甚至是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 升官固然是好事,可也没有自己的性命重要,为了安全起见,自己最好别趟这滩浑水,远远躲开才是上策。 想到这里,张定国假笑着开口道“哈哈,榆林乃是西北第一军镇,总兵之职责任重大,唯有智勇双全、德才兼备者才能担当大任,张某一介庸才,要文无文,要武无武,根本无法担此重任,强行上位的话,只会误国误民、误人误己,最后落个无有下场! 因此上,只能多谢秦将军一番美意了,张某实在没有当总兵的本领,至于榆林镇总兵之位,相信朝廷会安排有能力者前来接任的,就无需咱们多操心了。 好了,今日能与秦将军一起相坐品茶,实乃人生快意之事,可惜府中尚有急事,张某必须回去了,告辞、告辞!” 说话间,张定国站起身来,准备离开龙王庙,回家当个安全的缩头乌龟。 秦锋并未阻拦,而是淡淡一笑,而后高声背诵起了一篇古文“古者富贵而名摩灭,不可胜记,唯倜傥非常之人称焉,盖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 背诵古文,和眼前的事情,似乎是风马牛不相及。 没想到的是,听到秦锋背诵的古文之后,已经走到门口的张定国硬生生止住了脚步,胖脸上露出了畏惧、挣扎、无奈……多种复杂情绪,最后心不甘、情不愿的转身回来,又坐在了原来位置上,不断长吁短叹! 背诵几句古文而已,为何能让张定国回来呢? 原来秦锋背诵的不是一般古文,而是大名鼎鼎的太史公—司马迁的一篇名文《报任安书》。 任安,子少卿,是汉武帝时期人物,与司马迁是好朋友,颇有勇略,立有战功,后被任命为使者护军,负责统领长安禁军中的北军,兵权在握! 征和二年,巫蛊之祸爆发,太子刘据为求自保,起兵诛杀了奸臣江充、韩说等人;汉武帝不明真相,听信小人之言,以为儿子造反了,于是命丞相刘屈氂率兵镇压,与太子军在长安城内展开了混战。 任安统领的北军,是一支举足轻重的力量,太子刘据、丞相刘屈氂都派来使者,要求任安出兵助战。 可是任安不想趟这滩浑水,于是紧闭营门、拒不出兵,来了个两不相帮,认为这样自己就能平安无事了。 没想到,太子刘据兵败自杀,巫蛊之祸结束之后,汉武帝大发雷霆,认为任安拒不出兵、坐观成败,实有不忠之心,于是下旨腰斩处死! 秦锋背诵司马迁的《报任安书》,就是在告诉张定国,现在榆林镇的情况,就跟当年的巫蛊之祸相似,而你张定国的处境,就像当年的任安。 你想不趟浑水,躲在家里不出来,来个明哲保身,可以。 可等整饬军务成功之后,我第一个就收拾你,谁叫关键时刻你不支持我的,你不支持我,就是我的敌人。 同样的,如果整饬军务失败了,那些姜让的余党们,同样会收拾你,因为关键时刻,你也没有支持他们。 两边都不支持,就同时得罪了两边的人,是绝没有好下场的,你自己好好琢磨吧! 张定国虽然能力不强,可毕竟是勋贵出身,从小受过良好的教育,自然学过司马迁的这篇《报任安书》,也明白秦锋的言语暗示,顿时吓出了一身冷汗,这才止住脚步,又坐了回来,低头沉思。 是啊,如今榆林镇内部已呈水火不容之势,早晚有一场火拼的,这种环境下,再想继续保持中立、明哲保身怕是不行了。 不能保持中立,那就只有站队了,可是站在那一边呢? 左思右想,权衡利弊,显然是站在杨鹤、秦锋这边胜算更大一些,而且能得到的好处更多,既然如此,就站这一边吧。 打定主意之后,张定国开口道“秦将军,说吧,你想让张某做什么?” “很简单,末将希望张大人用副总兵的名义,将榆林镇境内的千户、千总以上军官全部集中到榆林城内来,至于理由吗,就说为姜家父子举行祭奠!” “将中高层军官全部集中到榆林城内来,秦将军这是要……一网打尽?” “没错,趁着姜家父子身亡的机会,三边总督杨大人准备整饬军务,严惩军中的贪腐之徒,加强榆林镇的军备力量。 那时候,姜家父子的亲信党羽们肯定会闹事,如果一个一个收拾的话,不仅过于麻烦,而且容易引发事端,不如趁此机会,将这些人集中起来,来个一网打尽,如此整饬军务的事情就会好办多了!” “秦将军真是好手段、好魄力,可将那么多军官一网打尽,只怕不太容易吧?” 张定国满脸苦涩,显然不太认可秦锋的计划。 要知道,姜让在榆林镇经营多年,其亲信党羽遍布军中,而且大都掌握兵权,就连榆林城的驻军都掌握在这些人手中。 自己虽然是副总兵,可平时啥事都不管,手中更是一点兵权也没有,用什么抓人呢? 秦锋倒是有兵马,可兵马远在白城子,如果调到榆林城来,动静肯定不小,姜家的亲信党羽们得知之后,自然不会来榆林城了,毕竟谁也不是傻子,来了自投罗网吗? “哈哈,张大人不必担忧,你只要负责将军官们集中到榆林城内就行了,至于抓捕之事,自然有人负责!” “有人负责,是谁,难道秦将军暗中埋伏了兵马?” “哈哈,不仅有兵,而且有将,至于是谁,张大人暂时不必多问,只要办好自己的事就成了,等事成之后,张大人就是新的榆林镇总兵,末将绝不食言!” “好,一切听秦将军的!” 见秦锋一副智珠在握的样子,张定国只好点头同意了,同时明白一件事,就算以后自己做了榆林镇总兵,可榆林镇的大小事务,还得由秦锋说了算! 接下来,二人又商议了一番计划的具体细节,直到下午才告辞分别。 分别之后,张定国回到府中,立刻以副总兵的名义,召集榆林镇的中高层军官们火速前来集合,一起祭奠姜家父子。 至于秦锋,依旧潜伏在榆林城内,暗中推动事态的发展,准备着关键时刻发起致命一击!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五十一章 夺取兵权!(上) 崇祯四年—十月十九日,晴。 距离姜家父子死于非命,已经整整二十一天了,按照民间习俗,人死之后的第二十一天,亲朋好友们要聚集在一起,举办一场祭奠仪式,烧很多纸钱,以告慰亡者的在天之灵,谓之曰烧三七! 榆林城—总兵府内,在副总兵张定国的一番筹备下,祭奠仪式如期举行。 上午时分,接到通知的宾客们陆续登门了,来的都是榆林镇的中高层军官 “榆林右卫—宋指挥使前来吊唁!” “榆林中卫—林指挥使前来吊唁!” “宋千户前来吊唁!” “楚千户前来吊唁!” …… 军官们来了之后,按照官职高低在灵棚前依次站立,很快就聚集了上百人之多,并且泾渭分明的分成了三个群体 第一个群体有四十多人,都是姜家父子的亲信党羽,凡是姜家父子做的坏事,这帮人全都有份,并跟着一起分了不少油水! 第二个群体有七十多人,都是迫于形势,而依附于姜家父子的军官,不算亲信党羽,只能说是同流合污吧! 第三个群体只有十几个人,都是和姜家父子不太对付的军官,平时没少了被穿小鞋、被打压,其中就有董天豹的父亲—董勇杰。 ……… 上午辰时,宾客们来的差不多了,祭奠仪式正式开始。 按理来说,姜家父子的祭奠仪式,应该由其直系亲属披麻戴孝、接待宾客才对,可是姜家父子死了之后,府内再无别的男丁,一众小妾们分了金银珠宝之后,皆做了鸟兽散,一个都没留下。 至于姜让其他亲属,二弟姜瓖一家在山西大同镇,三弟姜瑄一家在山西阳和镇,全都距离太远了,短时间内无法赶到。 因此上,便由其远房族侄,就是那个曾经阻止过天威军招兵的千户官—姜岗泰披麻戴孝、跪在两口棺材旁边,充当了孝子角色。 副总兵张定国身为筹备者,则充当了司仪的角色,安排祭祀的具体流程 第一步,奏悲乐,并请来了一些和尚、道士,念经超度亡灵。 第二步,宾客们按照官职高低,依次过来行礼、上香、烧纸……亲属回礼。 而在上香过程中,张定国站在旁边,仔细计算着宾客们的人数,结果算来算去,发现有两位副参将没来,一个叫韩百胜,一个叫魏大同,二人都是姜让的亲信,充当着左膀右臂的角色! 更重要的是,韩百胜掌管着榆林城四门防务,魏大同掌管着城外兵营,换而言之,榆林城的兵权就掌握在这两个人手中。 至于二人为何不来,原因很简单。 有点脑子的人都知道,姜家父子一死,榆林镇的天必然要变,尤其是姜家父子的亲信党羽们,担心上面整饬军务,进而受到清算,那真是担心害怕、寝食不安。 这种情况下,为求自保,必须握紧兵权,而榆林城的兵权更是重中之重。 因此上,姜家父子死了之后,韩、魏两位副参将立刻住到了军营中,寸步不离,以防生变,同时和别的党羽私下串联,希望协力自保! 张定国知道情况,故而在举行祭奠仪式之前,亲自去通知了韩、魏二人,祭奠当天务必要到场,二人当时答应了,结果今天却没有来,而是让手下人代劳了,真是大大的狡猾啊! 怎么办? 之前计划的是,利用举行祭奠的机会,将榆林镇的中高层军官们聚集起来,而后趁着营中无人主持,一举夺取兵权,再将姜家亲信党羽们一网打尽! 现如今,两个掌握兵权的关键将领没来,夺兵权的事就变的困难了,后面的事还能继续下去吗? 张定国心中没了底,于是假装前去如厕,偷偷躲到了旁边的院子里,并唤过来一名与自己颇为相似的小胖子。 “爹,有何吩咐?” “情况有变,韩百胜、魏大同二人没来,你去通知秦将军一声,事情难办了,不行就放弃吧,改用稳妥之策!” “明白,儿子这就去!” 小胖子叫张天佑,是张定国的长子,同样是个文不成、武不就的货色,靠着父亲上下活动,才弄了个副千总的职位在军中混日子。 有道是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虽然儿子没啥本事,可毕竟是亲骨肉,信的过,故而将和秦锋互相联络的事情交给了儿子负责,以免走漏消息。 张天佑领命之后,立刻带上几名心腹亲兵,从侧门离开了总兵府,而后一溜烟似的来到了同福客栈,并在天字三号客房内见到了秦锋,将情况讲述了一遍。 “秦大人,家父说了,情况有变,建议取消计划,改用稳妥之策!” 所谓稳妥之策,就前几天秦、张二人再次密谋之时,后者提出的一个建议 将天威军调过来,接管榆林城的防务,再将三边总督杨鹤请来,以总督名义整饬军务,如此一来,既名正言顺,又有强大的武力做后盾,那样就安全多了。 问题是,一旦将天威军调到榆林城,凡是有点脑子的人,都知道要整饬军务、严惩贪腐了,而重点针对的就是姜家父子的亲信党羽! 面对灭顶之灾,姜家父子的党羽们会束手就擒吗? 绝不会的。 这帮家伙肯定拼命反抗,闹事、纵火、暗杀、兵变……皆有可能,那样的话,榆林镇就要大乱了。 正是考虑到这一点,秦锋才秘密潜入榆林城,想用快刀斩乱麻的办法,将姜家父子的党羽们一网打尽,从而控制住局势,避免出现乱子。 如今虽然出现了一点意外困难,但是只要举错得当,还是可以克服,因此上,秦锋决定了,计划不变! “派人通知你父亲一声,原定计划不变,让他一定要稳住阵脚,千万别露出破绽来!” “秦大人,三思啊,现在情况对咱们不利,一旦计划失败,闹出大乱子,咱们可就危险了!” “呵呵,你怕了?” “怕、怕……在下才不怕呢,您可以打听打听,榆林城内谁不知道,我张天佑是出了名的胆子大,人送绰号张大胆!” 眼见秦锋不肯放弃计划,张天佑急的满头大汗,两条腿都打起了哆嗦,可面对着质问,嘴上却是不肯服软,毕竟是年轻人,好面子。 其实几次接触下来,秦锋对眼前的小胖子还是很有好感的,人是怂了一点点,可是本性不坏,而且头脑灵活,好好调教一番的话,能成为可用之材。 于是拍着小胖子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说道“不怕就好,记住了,男子汉、大丈夫,事到临头须放胆,要想扬名立万、光宗耀祖,关键时刻就得豁的出去,既然你不害怕,那就随我一起去夺取兵权,干成这件大事!” “好……我去!” 在秦锋的一番鼓励下,小胖子虽然心中害怕,还是咬着后槽牙答应下来,一起去夺兵权! 榆林城的驻军有两万多人,而秦锋只带了十名亲兵,小胖子也没几个手下,就凭着这么点人,能将兵权夺过来吗? 当然不能了。 不过嘛,有一个人能将兵权夺过来,而秦锋要做的,就是将这个人从牢房里放出来就行了。 接下来,秦锋等人换上了早就准备好的亲兵服饰,并用大号毡帽遮住了面容,而后在张天佑的带领下直奔牢房。 牢房位于榆林城的东北角上,占地足有五十亩大小,围墙、房屋皆用巨型砖石修葺而成,又高又厚、极为坚固,大门则是铁桦木材质,足足有五寸多厚,刀斧都难以劈开。 因为榆林属于军镇,故而看守牢房的不是普通狱卒,而是一支卫所军,牢房里面关押的同样不是普通犯人,而是犯了军规的军官、士兵。 正当午时,张天佑、秦锋一行人来到了牢房大门前,立刻被一名小旗官拦住了。 “站住,军牢重地,不得擅闯!” “瞎了你的狗眼,不认识本公子吗?” “哎呦喂,原来张公子大驾光临,小人刚才没认出来,多多恕罪、多多恕罪!” 张定国虽然没有实权,可毕竟是堂堂的副总兵,从二品的高官,做为副总兵的儿子,不是普通人惹得起的。 因此上,看清来人是张天佑之后,守门的小旗官立刻换上了笑脸,不停的哈腰点头。 “公子爷,您怎么来这里了?” “我来提个犯人出去,快点开门!” “公子爷,这里关押的都是重犯,按照规矩,必须有总兵大人的亲笔手令,才能从里面提犯人!” “废话,姜总兵已经死了,那里来的总兵手令,去阎王殿要吗,本公子是奉了副总兵大人的手令来提人的,快快开门!” “这个……这个……” “哼,按照大明军规,总兵突然身故的话,一切职权由副总兵接管,你是不服大明军规,还是看不起我们张家父子?” “小人不敢、小人不敢……开门,快快开门!” …… 副总兵张定国虽然没什么实权,可眼下毕竟是榆林镇内的最高官员,小旗官自然不敢得罪了,当既命人打开了大门, 接下来,在小旗官的引领下,一行人进入军牢内部,转过几条过道之后,来到了天字一号牢房前,里面只关押了一个犯人——雷大鹏!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五十二章 夺取兵权!(中) 雷大鹏明显消瘦了不少,穿着一件破破烂烂的囚服,双目微闭,盘坐在牢房的角落中,额头上、腰上都系着白布条,乃是戴孝的意思。 旁边墙壁上,用石子画了一幅灵牌图案,上面还写着一行大字故义父—姜让之灵位! 旁边一行小字义子—雷大鹏奉祀! 灵牌做香火和祭品! 原来雷大鹏是在为姜让戴孝,后者为了扩充实力,曾经按照军中习俗,收前者为义子,故而二人有父子名分! “开门!” “诺!” 打开牢门之后,一行人走了进去,与此同时,雷大鹏睁开眼睛,认出了站在自己面前的小胖子,乃是副总兵张定国的儿子—张天佑。 二人虽然同在榆林军中,平日里却没什么来往,连点头之交都算不上,因此雷大鹏有些疑惑,不明白张天佑为何会来,难道说,自己的大日子到了? “张公子,是不是雷某的死期到了,为何连一份断头饭都没有?” “呵呵,雷将军误会了,没有断头饭,是你的一位故人前来探监了!” “雷某的故人,是谁?” “自己看吧!” 说话间,张天佑向旁边一闪,露出了身后的亲兵,后者掀开毡帽一角,露出了一张英俊的面孔,正是秦锋! “是你?” “是我,特意来看看你,没想到你竟然给姜让戴孝!” “义父不幸逝世,雷某身为义子,戴孝乃是天经地义之事,又有什么奇怪的!” “呵呵,你是怎么身陷囹圄的,不知道吗?” “自然知道!” “既然知道,还为那个脏心烂肺、猪狗不如的家伙戴孝?” “一日为父,终生为父,父可以不慈,子不能不孝,这是雷某做人的原则!” 雷大鹏头脑不笨,早在入狱的当天,就明白自己是被姜让用奸计陷害了。 可在雷大鹏看来,不管怎么说,自己和姜让都有义父子的名分在,姜让可以无情,自己却不能无义,故而在得知姜家父子死于非命的消息后,就为其戴了孝。 牢房里没有白布,于是撕了身上的白单衣,系在头上充当孝帽子,又用小石子在牢房的墙壁上画了一幅灵牌,每日里叩首祭拜,并立誓守孝三年……如果自己还能活三年的话。 姜让生前用钱财、美女、权利为诱饵,笼络了大批亲信党羽,这些人天天围在姜让身边,各种甜言蜜语的表忠心。 然而姜让一死,那些亲信党羽们没一个真正伤心的,甚至连尸体都不管,全都一门心思的保全自己的钱财、美女、权利……反到是被陷害入狱的雷大鹏,在牢房里戴孝、祭拜! 姜让如果泉下有知,不知作何感想? …… “不错,雷将军果然是条有情有义的好汉子,姓姜的收你为义子,你就为他戴孝服丧,秦某曾经救你性命,你又准备如何报答呢?” “救命之恩,自当以命相报,雷某的命就在这里,秦大人想要的话,随时可以拿去!” “好,一言为定,从此以后,你的命就是我的了,除了我,没人可以杀你,至于现在吗,我需要你帮忙做一件事!” “呵呵,雷某现在身陷囹圄之中,纵然想帮秦大人做事,也是有心无力啊!” “简单,秦某这就还你自由之身!” 说话间,秦锋从怀中取出了一份手令,上面清楚写着经过查证,榆林城内粮库失火之事,乃是有人恶意纵火,意在掩盖盗卖军粮之罪行,与副参将—雷大鹏并无干系,特赦雷大鹏出狱,官复原职,统领旧部人马,并立即接管榆林城防务,不得有误! 底下是三边总督杨鹤的签名,并加盖了大印! 当初为了退蒙古大军,杨鹤送了三份空白手令给秦锋,准许后者自行填写内容,无论出了什么事情,皆由杨鹤一力承担。 秦锋非常重视这三份空白手令,将其珍藏了起来,一直没舍得使用,这次为了救雷大鹏出狱,才破例用了一份! “雷将军,按照总督大人的手令行事吧,立刻拿回兵权,接管榆林城防务,至于后面的事,按我的命令做就是了!” “末将遵命!” 雷大鹏虽然有点愚忠,人却并不迂腐,如今有了摆脱牢狱之灾,重获自由的机会,当然不会拒绝了,当既双膝跪地,用双手接过了手令,并拜了一拜。 这一拜,既是拜杨鹤的释放手令,更是拜面前的秦锋! 因为雷大鹏知道,肯定是秦锋救自己出狱的,否则三边总督杨鹤是不可能为自己下这样一道手令的,如此算下来,自己又欠了秦锋一条命! 连着救了自己两次,一辈子都难以报答啊! 接下来,取出一套早就准备好的普通士兵服饰,让雷大鹏换上,而后一行人离开了牢房,不过在离开之前,秦锋让小胖子—张天佑和几名亲兵留下了。 一则,放雷大鹏出来的消息,暂时还不能泄露出去,以免姜家父子的亲信们察觉,生出防备之心,让小胖子等人留在牢房里,可以监视看守牢房的士兵们,防止有人去通风报信。 二则,小胖子的胆量太小了,武艺又差的厉害,带着他去杀人夺兵权,非但帮不上忙,还有可能坏事,不如不带。 ……… 单说秦锋一行人,借着普通士兵的装束和一枚副总兵的通行令牌,很容易就出了榆林城,而后直奔位于城北的军营,那里驻扎着一万五千名士兵,都是雷大鹏亲手训练出来的旧部。 雷大鹏含冤入狱之后,这支军队被副参将—韩百胜接管了,现在必须将兵权夺回来。 一行人很快来到了军营附近,而后被一支巡逻队拦住了,接下来很省事,雷大鹏只是摘下帽子,露出了本来面目,就顺利放行通过了,而后进入大营中,躲在了一座帐篷里,命人将千总以上军官全都悄悄叫了来。 很快的,千总以上军官们全来了,共有数十人之多,都是和雷大鹏一起上过战场,割头换命的生死弟兄。 “雷大人,您出来了,真是太好了,弟兄们想死你了!” “雷大人,兄弟们这几天正商议着,要冲进城里、劫牢反狱,将您救出来呢,没想到您自己逃出来了,您就直说吧,是扯旗造反,还是投奔流寇,弟兄们全都跟着您!” …… “不要胡说,我是被三边总督杨大人放出来的,不是逃出来的,这位是秦将军,你们大都认识,就是他将我放出来的!” 军官们不明真相,还以为雷大鹏是越狱出来的,准备召集旧部、起兵造反,直到后者拿出了杨鹤的手令,又介绍了秦锋,这才解释清楚。 “韩百胜在那里?” “哼,那个贪财鬼在中军大帐里忙着数银子呢!” “数银子?” “没错,姓韩的接管大营之后,想方设法克扣弟兄们的军饷,全揣进了自己的荷包!” “不仅是军饷,军粮、军械、马匹、马料、车辆……只要是东西他就敢克扣,而后换成银子贪污掉,如今大营里面,别说是人了,就连拉车的骡子都想踢他几脚!” “韩百胜身边有多少亲兵?” “有五百多名亲兵,全在中军大帐附近!” …… 问清情况之后,雷大鹏和秦锋商议夺权的事情,如果直接拿出手令的话,韩百胜十有八九不会服从,因此上,只能用点非常手段了! “韩百胜身边只有五百亲兵,我立刻调集人马,包围中军大帐,而后将他们全部抓捕起来?” “强行抓捕的话,对方肯定会反抗的,一旦交起手来,怕是要死伤不少人,而且动静闹大了,惊动城内的人就不好了!” “秦将军的意思是?” “简单,这个韩百胜不是贪财吗,派一个人去中军帐内禀报,就说这里有人聚众赌博,而且赌资丰厚,有好多银子,韩百胜得知之后,一定会前来抓赌、没收银子,到时候趁其不备、将他收拾掉就是了!” “秦将军真是妙计……宋猴子,你平时最是能说会道了,去中军大帐走一趟,将姓韩的骗到这里来!” “明白,我这就去!” 说话间,一个身材矮小,略带猴气的军官跑了出去,其余的人则分布帐内,做好了格斗的准备。 大约过了一柱香时间,帐篷外面响起了密集的脚步声,还有一个男人的喊叫声,极为沙哑。 “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光天化日之下,竟敢在军营中聚众赌博,不管是谁,立刻将赌资交出来,本将军全部没收,每人再杖责三十军棍,想免除军棍的话,就每人再交一百两银子………雷……雷……雷大鹏!” 随着沙哑的喊声,一个四十多岁,又肥又胖的男子闯了进来,正是副参将—韩百胜,后面还跟着十几名亲兵。 可是进来之后,韩百胜立刻意识到不对劲了,因为帐篷里既没有银子,也没有人赌博,反而看到了雷大鹏。 雷大鹏不是关在牢房里吗,怎么跑到大营中来了,自己为何一点都不知道,将自己骗来又是为了什么,莫非要对自己不利? 意识到情况不妙,韩百胜转身就跑,可惜已经晚了,一道刀光闪过,血淋淋的人头顿时落了地……出手的正是秦锋。 与此同时,熊大、熊二等人一拥而上,几个呼吸之间,就将韩百胜带来的十几名亲兵全杀掉了,干净利落,惨叫都没有一声。 如此雷霆手段,将雷大鹏等人看的目瞪口呆,原以为将韩百胜抓捕起来就可以了,没想到秦锋直接拔刀杀人,下手毫不犹豫。 不管怎么说,韩百胜都是堂堂的副参将,从三品的朝廷命官,就这样杀掉了……如此胆量,非常人能有啊! “雷将军,别犹豫了,立刻带人占领中军大帐,接管全军!” “诺!” 以官职而论,雷大鹏是副参将,秦锋是游击将军,前者比后者高了一级,可面对后者的命令,前者立刻服从了,而后带领人马直奔中军大帐。 韩百胜已死,其手下的亲兵们群龙无首,在被重重包围的情况下,没做任何抵抗,就乖乖的弃刃投降了。 至此,大营的军权夺了下来,下一步,就是夺取榆林城的控制权!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五十三章 夺取兵权!(下) 榆林城共有驻军两万两千余人,其中一万五千人驻扎城外,一直由雷大鹏负责统率,其余七千多人驻扎城内,一直由副参将—魏大同负责统率。 换而言之,城内驻军只听魏大同一个人的命令,想要轻而易举的夺取兵权,那是不可能的了。 怎么办? 最直接的办法,就是调动大军攻城,以秦锋、雷大鹏的指挥能力、双倍的兵力优势,再趁着守军毫无防备,突然发起进攻,一个时辰之内拿下榆林城是不成问题的。 不过如此一来,榆林城就要变成杀戮场了,会有很多无辜的士兵、平民丧命……此法不可取! 不能强攻,那就只能智取,可是计将安出呢? 中军帐内,秦锋、雷大鹏等人一起商议着对策。 “雷将军,你对魏大同了解多少?” “相处多年,知根知底!” “哦,此人如何?” “奸诈狡猾、道德败坏,既贪财、又好色,这些年来被其糟蹋的良家女子不在少数,而且是个胆小鬼,打起仗来怕死的很,总是躲在后面,连头都不敢露一下!” “贪财、好色、还怕死,要是这样的话,拿下此人就不是什么难事了!” “秦大人有何妙计?” “妙计谈不上,馊主意到是有一个,有点不太光彩,丢面子,不过对付魏大同是绰绰有余了!” …… 秦锋阴笑几声,而后附在雷大鹏耳边嘀咕了一阵子,后者听的连连点头,而后又用力摇了摇头。 “的确是一条好计策,就是太过凶险了,一旦实行过程中出现意外,只怕性命难保!” “眼下这种局势,不行险计,难成大功,为了不让无辜的士兵、百姓们枉死,冒点险也是值得的!” “既然如此,那就冒一次险吧,不过秦大人不能以身犯险,还是由末将代劳吧,秦大人负责指挥大军接应!” “呵呵,说实话,我倒是希望和你换一换,可眼下这种局势,你我二人之中,谁适合前去冒险,谁又适合指挥大军?” “这个嘛……” 大营内的人马,都是雷大鹏一手训练出来的,将知兵、兵知将,自然由他负责指挥最合适了,至于冒险的事情,只能由秦锋来做了。 谋划已定,开始执行,很快的,一口大箱子抬进了中军帐内,随即又抬了出来,上面帖了两道封条,而后放在一辆马车上,由几名士兵押送着直奔榆林城东门。 ……………………… 榆林城东门内大街—兵马指挥司的大堂内。 副参将—魏大同坐在一张红木桌案后面,左手拿着算盘,右手捧着军饷开支册子,正在绞尽脑汁的进行克扣! 克扣军饷的事,魏大同以前没少了做,而且一直按照三三四的比例进行分配,既三成饷银孝敬总兵姜让,三成饷银进自己的荷包,剩下四成发给士兵们。 如今姜让去阎王殿喝茶了,魏大同经过考虑,决定改变一下分配比例,由三三四变成七三,既七成饷银归自己,剩下三成发给士兵们。 如此克扣军饷,士兵们肯定会愤愤不平的,自己正好编个瞎话,就说军饷都被三边总督府克扣了,根本没发下来,如此一来,士兵们肯定怨恨三边总督杨鹤! 过些日子,杨鹤肯定来榆林镇整饬军务,自己就煽动士兵们闹事,闹得越大越好,杨鹤担惊害怕之下,自然不敢动自己了,如此自己的官职就保住了,以后就能继续吃兵肉、喝兵血,享受荣华富贵! 退一步说,就算保不住官职也没关系,自己克扣了多年的军饷,已经积攒了一大笔银子。 自己可以拿着这些银子,去京城活动一番,调到别的军镇继续当官,继续克扣军饷,享受荣华富贵! 哈哈,无论局势如何变化,依旧荣华富贵,自己真是绝顶聪明啊! 魏大同正在得意之时,一名亲兵小跑着进来了“启禀将军大人,韩将军派来几个人,说是送您一份礼物!” “送我一份礼物,什么礼物?” “小人不知,只见来人们抬着一口大箱子,上面还贴着封条!” “让他们进来吧!” “诺!” 亲兵转身出去了,片刻之后领进来三个人,为首一个身材矮小,略带几分猴气,身上穿着千总的服饰,后面两个都是普通士兵,合力抬着一个大木箱子,不知里面装的什么。 “卑职宋候,参见将军大人!” “咦,怎么是你,郭二狗怎么没来?” 韩百胜、魏大同是臭味相投的多年好友,经常互赠一些礼物,前者送后者礼物,有时候亲自来,有时分不开身,便让自己的亲兵队长—郭二狗代劳,从未用过旁人。 至于宋候,本是雷大鹏的旧部,如今来替韩百胜送礼物,魏大同自然生疑了。 “回将军大人的话,昨天下午,郭二狗骑马的时候,不小心从马背上摔了下来,结果摔断了一条腿,如今正在营内养伤,无法行动,至于卑职,已经转投到韩大人门下,故而被派来送礼!” “原来如此,算你小子识时务,哈哈!” 宋候本是雷大鹏的旧部,可是雷大鹏已经入狱了,宋候为了自己的前程,改投到韩百胜门下,乃是合情合理之事,因此魏大同并没有生疑,而是看着大箱子问道“这里装的什么礼物啊?” “回大人的话,是您最喜欢的扬州瘦马!” “扬州瘦马,真的?” “千真万确,最近几天,我家将军大人弄到了两个扬州瘦马,皆是一十七岁,生的花容月貌、国色天香,而且都是未开封的清馆人。 这般绝色佳人,我家大人不敢独享,于是自己留下了一个,另一个送给魏将军,为了掩人耳目,故而装在了箱子里,还望魏将军喜欢!” “喜欢,当然喜欢,韩大人送的这份礼物,太称本将军的心意了,真是够朋友,哈哈!” 江淮地区的青楼,经常低价购买一些相貌姣好的贫家幼女回来,而后教她们唱歌跳舞、琴棋书画,以及侍候男人的技巧,待其长大之后,便卖与达官显贵们作妾,或者在青楼中接客,从而谋取暴利! 因为贫家幼女多瘦弱,故有瘦马之称。 而在江淮各地的瘦马中,又以扬州瘦马的数量最多、品质最高,深受官员、富商们的喜欢,经常买回来玩乐,或者用来送礼! 至于魏大同,不仅贪财,更加好色,得知礼物是一名极品扬州瘦马,口水顿时流了下来,迫不及待的就要打开箱子,却被宋候阻拦住了。 “魏大人,大堂之上,人多眼杂,如今又是非常时期,还是小心一点为好,不如抬到后面去慢慢欣赏!” “说的对,是要小心一点,来人啊,将箱子抬到后面去……宋候,回去告诉韩大人一声,礼物本将军收下了,多谢他的一番好意,日后必有答谢!” “诺!” 魏大同招呼过来两名亲兵,将箱子抬到后面的寝室中,自己也迫不及待跟了过去。 回到寝室之后,将两名亲兵赶了出去,关上门窗、撕开封条,想看看里面的美人究竟何等模样…… “嗖……砰!” 那知箱子刚开一道缝隙,一记手刀就从中劈了出来,正中魏大同的脖子,脖子是经脉汇集之处,受到重击之后,魏大同顿时眼前泛黑,扑通一下栽倒地上,昏迷了过去。 紧接着,箱子盖打开,从中站起一个人来,根本不是什么扬州瘦马,而是玉面人屠—秦锋! 这就是秦锋的计策,自己藏在箱子当中,而后以送美女为借口来到魏大同身边,再趁其不备,挟持魏大同,逼其交出兵权! 这一计,既巧妙、又危险,一旦中途暴露了,那就难以活命了,好在老天爷保佑,计策成功! 或者说,魏大同太好色了,听说箱子里有美女,顿时色心大起、智商陡降,疏于防备,这才中了招……好色,果然是男人的致命弱点! 接下来,秦锋取出早就准备好的绳子,将魏大同牢牢的捆在了一张太师椅上,又用军刺割下一块床单,塞进了嘴巴里,最后拿起桌上的茶水,全都浇在了魏大同的脸上…… 很快的,魏大同苏醒了过来,看清情况之后,刚要挣扎呼救,便被锋利的军刺抵住了咽喉要害,顿时吓的不敢挣扎了。 “魏将军,认识我吧,认识的话就点点头!” “呜呜!” “很好,现在我拿出你口中的破布,你不要乱喊乱叫,同意的话,再点点头!” “呜呜!” 见魏大同连连点头,秦锋伸手拽出了破布,前者顿时喘起了粗气,好一会儿才恢复正常,而后用愤怒的目光盯着秦锋。 “姓秦的,你这是什么意思,为何躲在箱子里暗算本将军,你可知道,挟持朝廷命官,乃是杀头之罪!” “哼,少乱扣大帽子,秦某是奉了三边总督大人的手令,前来接管榆林城防务的,还请魏将军予以配合!” “哼,什么接管防务,是想夺本将军的兵权吧,痴心妄想,你信不信,只要本将军喊上一声,大批亲兵就会冲进来,将你大卸八块、千刀万剐?” “呵呵,当然信了,不过在秦某被千刀万剐之前,信不信,我先在你身上捅几个血窟窿?” 说话间,秦锋右手微微用力,军刺刺入皮肉半分深,鲜血顿时流了出来,这可把魏大同吓坏了,两条腿一个劲打哆嗦,口气更是软了下来。 “秦将军手下留情、手下留情,咱们有事好商量!” “哼,没什么可商量的,现在给你两个选择一是你不配合,咱俩同归于尽,二是你配合,立刻传令下去,让城内守军开出城外驻扎,再将城防交接给韩将军的人马!” “交给韩百胜的人马,这是什么意思?” “呵呵,魏大人还不知道吧,韩将军早在半个月之前,就已经主动投靠了杨总督,并揭发了你们这些人的所作所为,戴罪立功了!” “什么,姓韩的、王八蛋,竟然卖友求荣,我呸他老母、呸他全家、呸他祖宗十八代!” 魏大同不知道韩百胜已经去阎王殿喝茶了,还以为真被出卖了,不禁气的火冒三丈,同时暗暗盘算起来,自己是配合呢、是配合呢、还是配合呢? 生死关头,保命要紧,自己当然选择配合了,不过得提一点条件!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五十四章 清洗榆林镇!(上) “秦将军,魏某愿意配合,交出手中兵权,不过有一个小小的条件,还望应允!” “什么条件,说?” “是这样,魏某愿意和韩百胜一样投靠总督大人,竭诚报效、戴罪立功,还望总督大人能不计前嫌,不要追究魏某以前的过失,如何?” “哦,你想和韩百胜一样……没问题,这个条件我替总督大人答应了!” “此言当真?” “放心吧,秦某说话,一向言而有信!” “秦将军说话,魏某自然是相信了,不过嘛,咱们先小人、后君子,还请秦将军立下誓言,如此魏某才能放下顾虑!” “没问题,苍天在上,厚土为鉴,我秦锋今日在此立誓只要魏将军交出兵权,忠心投靠,便和韩将军一样予以厚待,绝不厚此薄彼,有违此誓,天诛地灭……好了,这下相信了吧?” “信了、信了,多谢秦将军关照,魏某以后定当重谢!” 榆林镇的官员们都知道,秦锋是杨鹤的第一心腹爱将,无比信任和倚重,秦锋立誓答应了,就等于杨鹤立誓答应了,有了这份保证,魏大同悬着的心顿时放下了。 同时还有点小窃喜,没想到自己因祸得福,抱上了三边总督的大腿,如此一来,不仅保住了官职、富贵,没准还能更上一层楼呢! “秦将军,还请松开绑绳,魏某这就去大堂传令,调集人马,开出城外!” “不必去大堂了,你就在这里下令吧!” 说话间,秦锋解开了魏大同身上的绑绳,又打开了房门,让其站在门口下达命令,自己则紧贴在旁边,做出一副好朋友的样子,实则军刺一直顶在魏大同的腰眼上,以防生变。 魏大同不敢违背,只好向门外的亲兵们喊道“来人啊!” “将军大人,有何吩咐?” “立刻传令下去,命各部人马离开城内,到城外的军营中驻扎,城防移交给韩将军的人马负责,期间不准喧哗,要悄悄的移交!” “啊?” “啊什么啊,这是本将军的令牌,你们立刻去传令,耽误了军机大事,本将军砍了你们的脑袋!” “遵命!” 明明说抬进去的是个扬州瘦马,可屋子里并不见女人的身影,反而多出一名陌生男子,亲兵们自然心生疑惑了。 可看魏大同一切正常,亲兵们又不敢多问什么,生怕问多了受到责罚,于是接过扔出来的令牌,出去传令了。 很快的,榆林城四门大开,守军陆续开了出去,前往军营中驻扎,雷大鹏带领人马早就准备好了,打着韩百胜的旗号,立刻进城接管了防务,整个过程有条不紊,没出现任何事情。 毕竟双方都是榆林驻军,偶尔互相调动一下,也是合情合理之事! 很快的,双方交接完毕了。 又过了一会儿,熊大、熊二带着一队士兵来到了兵马司,迅速控制了这里,眼见大局已定,秦锋这才暗暗出了一口气,拽着魏大同出了房门。 “秦将军,接下来咱们做什么事?” “接下来,本将军自有事做,至于你嘛,去和韩百胜汇合吧!” “没问题,不知韩将军身在何处?” “韩将军嘛,一个时辰之前,被我送去阎王殿喝茶了!” “什么,你……扑通!” 得知韩百胜已经死了,魏大同大惊失色,刚要说点什么,就见眼前寒光一闪,咽喉上瞬间开了一道口子,鲜血从中喷涌而出,而后捂着喉咙挣扎了几下,倒在地上,气绝身亡,一双眼睛瞪的大大的,里面满是不甘之色! 另一边,秦锋甩了甩军刺上的血迹,重新插回鞘内,脸色平静如水。 自己之前说过,让魏大同和韩百胜享受一样的待遇,绝不厚此薄彼,韩百胜是自己亲手送走的,如今又亲手送走了魏大同,也算是兑现诺言了吧! “呸!” 而且杀完人之后,秦锋还吐了口口水,为了搞定这家伙,自己在箱子里蹲了好长一段时间,还被人抬来抬去的,想想真是有点憋屈。 话又说回来了,自古以来,能成大事者,不仅要有拔剑问天、横扫八方的霸气,也要有忍气吞声、忍辱负重的耐力! 翻开史书看看,齐桓公装过死,晋文公要过饭,楚庄王装过三年傻子,越王勾践当过三年奴隶,全都有不光彩的历史,可这并不影响他们奋发图强,坐上天下霸主之位! 与上面四位相比,自己今天受的小小委屈,根本就不算什么了。 调整好心态之后,秦锋向熊大问道“外面的情况如何了?” “回大人的话,榆林城内的防务已经全部接管了,至于城内的守军,开进城外军营之后,军官、士兵隔离开来,分别进行控制,不用担心闹事!” “嗯,做的不错,雷将军呢?” “雷将军带领一支人马,前往总兵府了!” “好,咱们也去总兵府!” …… 当秦锋一行人到达总兵府之时,这里已经被控制住了。 参加祭奠的军官们无论如何都想不到,小半天时间不到,榆林城就变天了,猝不及防之下,全都做了俘虏,而后被分别关押到了三个院落中。 只有一个人例外,就是千户董勇杰,知道他和秦锋关系非浅,因此没有关押,让其返回镇北千户所去了。 至于副总兵张定国,正拉着雷大鹏询问夺取兵权的过程,原本认为不可能的事情,竟然真的做到了,期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用了什么手段,自然要好好问问了。 雷大鹏被纠缠不过,只好讲述了一遍,听的张定国惊诧不已,连连伸出大拇指! 正当此时,秦锋带着人赶到了,雷、张二人立刻围了过来“秦将军,总兵府已经控制住了,里面的人全部擒拿,没有一个逃脱的。” “很好,姜家父子的亲信党羽关在那里了?” “关在东边的院子里,共计四十八个人,秦将军准备如何处置?” “杀掉!” “啊,四十八个人,全部杀掉?” “没错,全部杀掉,一个不留,留下就是祸患!” 说话间,秦锋挥了挥手,熊大、熊二带着一队士兵去了东院,里面顿时响起了惨叫声,很快又寂静下来。 面对这般狠辣的手段,张、雷二人不禁面面相觑。 要知道,那四十八人都是军官,其中最小的都是千户,一次杀掉这么多中高级军官,纵然是三边总督杨鹤也得慎重而行,秦锋却连眼睛都没眨一下,如此手段,令人震撼! 张定国则是有些担忧的问道“秦将军,这样做是否有些不妥,未经总督大人审判,就一下杀了这么军官,一旦朝廷追问起来,咱们如何回复呢?” “简单,朝廷若是追问起来,就说举行祭奠期间,副参将韩百胜、魏大同勾结一众党羽,准备起兵造反、投奔流寇,幸好张副总兵提前发现,立刻出兵镇压,这才没有酿成大祸。 至于韩百胜、魏大同等人,造反失败之后,自知罪孽深重,难以逃脱制裁,于是全部自刎身亡了,如此一来,咱们非但无过,反而有功!” “如此回复,朝廷上真的会相信吗?!” “放心吧,我自有办法平息此事,不会出意外的!” 秦锋敢大开杀戒,自然有善后的办法,而且已经在暗中布局了,自信不会出纰漏! “秦将军,剩下的军官们如何处置?” “暂且关押起来,等总督大人到了,再行处置吧!” “好,好!” 张定国生怕秦锋杀性大发,将剩下的军官们全都宰了,那就不好收场了,如今见秦锋没那样做,不禁松了一口气。 至于秦锋不杀剩下的军官,自然有原因了,总结起来就是官场黑暗、身不由己,罪无可恕、情有可原! 不懂吗? 解释一下,就好比有一位有志青年,寒窗苦读多年,好不容易金榜题名做了官,本想尽心尽力,造福百姓,做一个青史留名的清官。 可进入官场才发现,污七八糟,肮脏不堪,上司、同僚、下属全都是贪官。 这种情况下,青年人只有两个选择一是坚持初衷,不与贪官们同流合污,结果就是,上司刁难、同僚排挤、下属阳奉阴违,最后官做不成了,还有可能被人陷害,锒铛入狱,家人们也要跟着一起倒霉。 二是放弃初衷,和贪官们同流合污,结果就是上司赏识、同僚友好、下属听话,而后步步高升,官职越来越高,家人们跟着一起荣华富贵! 两种不同的结果,会如何选择呢? 人都是有私心的,趋利避害更是本能,故而十之八九都会向现实妥协,选择后面的那条路,当一名贪官! 同样的,如今的大明朝廷,已经腐败到了极点,贪官污吏多如牛毛一般,而姜让治理下的榆林镇,更是黑的如同墨水一般! 面对这种情况,很多本质不坏的军官们,为了自己和家人着想,只能违背良心,和姜家父子同流合污、贪污腐败……否则就会受到迫害,甚至丢了性命。 对这些军官的遭遇和处境,秦锋十分理解和同情,因此才没有将这些人杀掉! 当然了,身不由己,不代表没有过错,有错,就要认罚。 秦锋准备将这些军官,交给三边总督杨鹤处置,以杨鹤的正直人品,肯定会给他们一个公平的判决! 至于是生是死,是奖是罚,就看军官们的造化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五十五章 清洗榆林镇!(下) 处置完了军官们,接下来,秦锋展开了大清洗,首先从榆林城开始。 榆林城内的银库、粮库、军械库、物料库、草料库……全部进行清点,检查亏空情况,期间发现有官员监守自盗、玩忽职守者,一律抓起来治罪! 榆林城附近,凡是姜家父子及其党羽们的宅院、商铺、庄园、田产……全部查抄没收,清点登记! 当然了,不是姜家父子的党羽,或者与姜家父子不对付的官员们,同样要进行调查。 因为贪官的敌人未必就是清官,同样可能是贪官,只要是贪官,一个都不放过,通通投入牢房中,按律治罪! 五天之后,韩山君、董天豹带着两标天威军,共计一万六千多人马,来到了榆林城外。 有了这支生力军的加入,大清洗范围进一步扩大,整个榆林镇境内三个卫指挥使司、十五个直辖千户所、三个守御千户所,一百八十个百户所……从上到下,彻底清查。 贪污军饷者——抓! 侵吞军田者——抓! 奴役军户者——抓! 玩忽职守者——抓! …… 期间有人试图反抗,可榆林镇的中高层军官们死的死、抓的抓,剩下的小鱼小虾根本翻不起浪花来,在天威军的强大武力下,很快就被镇压了。 大清洗整整持续了一个多月,直到十一月下旬,天气大冷的时候才基本结束,而大清洗的结果十分惊人,被抓的大小官员多达四百余人。 查抄出的资产更是惊人光是被侵占的军田就有四十八万八千多亩,占了榆林镇全部军田数量的一大半。 另有黄金四万八千六百余两、白银一百八十八万两千余两……以及珠宝、铜钱、布匹、丝绸、牲畜、器物若干! 而以上这些,还只是冰山一角而已,因为很多官员贪污来的财物并不留在身边,而是悄悄运回老家藏了起来。 就拿姜家父子来说,贪污、受贿、勒索来的财物,十之七八都运回庆阳府老家了,再通过各种渠道洗白,进而变成姜家的合法财产,想要将其追回,简直难如登天! 不管怎么说,一场大清洗下来,原本污浊不堪的榆林镇总算变干净了。 至于查抄出来的资产军田、牲畜、器物……全部归还军户们,金银则补发士兵们的欠饷,余者收入银库中,充做公用。 而这样做的结果就是,秦锋的名字响彻了整个榆林镇,收获人心无数,甚至有军户在家中立起了长生牌位,日日上香、叩拜祈福! 当然了,有人敬,就有人恨,那些被查抄的贪官污吏们,人人咬牙切齿,恨不得生啃了秦锋。 誉满一方,谤满一方,秦锋算是做到这一点了! …………… 崇祯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经过长途跋涉,三边总督杨鹤的车队来到了榆林城附近。 得到禀报之后,秦锋亲率一队骑兵出城八十里迎接,并在一条大道上和车队汇合了,而后立刻下马行礼。 “末将秦锋,恭迎总督大人,大人万福金安!” “免礼吧!” “多谢大人,大人,您消瘦多了,千万保重身体啊!” …… 一年多未见,杨鹤又苍老了不少,头发大半都花白了,脸上多了好几道皱纹,身体也更加消瘦了,可见平日里事多食少,极为劳累。 与此同时,杨鹤也在打量着秦锋,目光很是复杂,其中大半是欣喜,还有少许担忧。 欣喜的是,这一年多的时间里,秦锋先是率军入京勤王,在战场上多次打败女真人,斩首众多,名动京师,并多次进宫面圣,受到各种嘉奖,可谓是风光无两! 而后回到白城子,软硬兼施之下,逼退了八万蒙古铁骑,将一场大战化解于无形之中,更让林丹汗主动称臣纳贡,大涨了大明朝廷的面子。 榆林镇的军务情况,一直是件头痛的事情,多次想要出手整饬,皆因受阻未能成功,又是秦锋抓住了机会,智勇兼用,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举整饬了榆林镇的军务,收拾了那帮子贪官污吏! 杨鹤一向视秦锋如子侄,如今秦锋这般能干,立下这么多功劳,自然为之欣喜了。 可在欣喜之余,又有一些担忧,因为随着时间推移,秦锋的心机越来越深,胆量越来越大,手段也越来越凶狠了! 就拿这次整饬军务来说,抓捕的数十名中高级军官,既不请示,也不审问,一句话就全都宰了,虽然出发点是好的,可未免太独断专行了一些! 秦锋现在只是个游击将军,就敢做出这样的事情,如果有一天,秦锋的官职更高、权利更大,又会做出什么事来? 枭雄之姿,已经显露出来,若不好好约束一番,只怕以后会惹出天大的大乱子,那就难以收拾了! ……… “秦锋,上车来,与老夫同坐!!” “这个,末将不敢僭越!” “呵呵,你小子一向胆大包天,坐车有什么不敢的,上来吧,老夫有话问你!” “末将遵命!” 箱车内部空间很大,杨鹤居中而坐,秦锋上去之后,小心翼翼的侧坐在旁边,而后禀报起了大清洗的具体情况。 杨鹤用心倾听着,还不时的点点头,显然对大清洗的情况,大体上还是满意的,而后与秦锋交谈起来……谈着谈着,就谈到了一个大问题,就是姜让死了之后,空出来的位置由谁接替比较合适? “秦锋,依你之见,谁适合接任榆林镇总兵之职?” “回大人的话,自然是末将做这个总兵最合适了!” “呵呵,胡说八道,不知轻重,你才多大年纪,就妄想做总兵官,十年之后再想吧!” 杨鹤说着否定的话,却微微点了点头,显然在内心之中,同样认为秦锋是最合适的人选,文韬武略、才干能力,皆称总兵之职! 可惜秦锋太年轻了,朝廷无论如何,都不会让一个二十岁的年轻人担任总兵官的,只能另选他人! “大人,您觉的张副总兵如何?” “怎么,你想推举他接任榆林镇总兵之职?” “正是!” “理由呢?” “理由有三,一则张副总兵在榆林镇待了多年,非常了解榆林镇的情况,这次整饬军务又出了大力,由副转正,合情合理! 二则,张副总兵性格温和,不贪不占,关爱下属,有这样的人做总兵,相信榆林镇的军户们会过上好日子的。 三则,张副总兵出身勋贵,背景干净,且从不参与党争,由他出任总兵官,总比来一个背景复杂的人强的多吧,万一来个党争中人,那就麻烦大了!” “呵呵,还要再加上一条,张定国能力不强,又是个老好人,不会处处制约于你,这样你就可以大展拳脚、为所欲为了,对吧?” “总督大人圣明,末将那点小心思自然瞒不过您了!” “哼,你小子啊,有真本事不假,就是太过桀骜不驯了,总是不愿被人管束,要知道,人生在世,忍为高、和为贵,不能一味的好勇斗狠,不服约束,否则刚则易折,以后是要吃大亏的。 你以后要多读读书,尤其是老子、庄子的书,修身养性,化解戾气,学会隐忍之道,这样以后的路才能走的长远,明白吗?” “大人言之有理,末将受教了,以后一定多多读书,收敛性情!” 杨鹤苦口婆心的劝诫着,秦锋则连连点头,做出一副虚心受教的模样,至于听进去多少,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至于推荐张定国做总兵的事情,杨鹤没有否决,而在官场上面,没有否决就是默认的意思。 有了三边总督的默认,自己再给温体仁写封信、送点银子,让他在朝廷上活动一番,这件事情就基本上搞定了。 到时候,张定国是名义上的榆林镇总兵,而自己则是实际上的榆林镇总兵,那种日子,想想就舒服! ……… “秦锋,天威军扩充的如何了,新兵训练好没有?” “回总督大人的话,自从末将回到白城子之后,便开始招募、训练新兵,至今已有半年时间,新兵基本上训练的差不多了。 兵器、甲胄、马匹、粮草也都准备充足了,就是火炮略有欠缺,铸炮的工匠人数不够用,而且成品率太低!” “嗯,老夫发一份手令,从固原、西安、凤翔的几个兵仗局中,抽调一批技艺熟练的铸炮工匠到白城子,尽快将火炮铸造出来,装备全军!” “多谢大人,大人,是不是陕南一带的战局不太顺利,要调天威军南下参战?” “不错,的确是战局不利,需要增援!” 秦锋率兵入京勤王之后,杨鹤、尤世威没有闲着,前者坐镇固原城,筹措军饷、粮草,后者则率领四镇精兵南下,讨伐陕南地区的流寇,希望早日取胜,平息祸乱! 不想仗打了一年多,陕南地区的流寇非但没有剿灭,反而越来越多、越来越猖獗了。 尤其前段时间,陕南各股流寇结成三十六营,共推闯王—高迎祥为大首领,统一指挥行动,连克山阳、商州、洛南……十几座城池,兵锋直逼临潼关,西安城都受到了威胁。 老将军—尤世威率军血战数场,都没能打退流寇大军的进攻,而且人马损失不小,急需要后方支援。 天威军战力强悍,秦锋又善于用兵,自然最适合做援军了。 “大人放心,末将这一两日就返回白城子,抓紧时间训练新兵、铸造火炮,争取早一点出兵南下,支援尤老将军,定将高迎祥等一众流寇扫荡干净!” “好、好,智者多忧,能者多劳,如今国事艰难,只能多辛苦你了!” “为国征战,不敢言苦!” 在杨鹤看来,秦锋就像是一柄宝剑,既锋利,又嗜血,有点不好控制,可为了早点平定流寇,安定西北大局,自己只能拔剑出鞘了! 剑出鞘,必饮血!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五十六章 秦锋大婚! 杨鹤到达榆林城之后,立刻接手了全部军政事务先是审问那些被捉拿的贪官污吏们,并根据罪行大小予以判决,该杀则杀、该关则关、该罚则罚,量刑公正,绝无徇私! 而后挑选、任命了一批清廉自守,又比较有能力的新官员,接替那些贪官们的位置,恢复榆林地区的行政运转。 接着巡视边墙、视察疾苦、安抚人心、鼓励生产……每件事皆是尽心尽力! 至于秦锋,在杨鹤抵达的第二天,就带领本部人马返回了白城子,而后一面训练新兵、打造兵器、囤积粮草,为大军出征做好准备,一面抓紧时间,操持自己和晋玉娘的婚礼! 因为二人是从小定的娃娃亲,因此提亲、说媒、定亲……这些环节都省略掉了,直接到最后一步举行婚礼! 既没有问天卜卦,也没有请算命先生,秦锋、晋玉娘商议之后,将大婚日期定在了崇祯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这个年代没有天气预报,因此那一天是阴是晴、是风是雪,只能听天由命了。 事实上,秦锋、晋玉娘的天缘相当好,到了大婚这一天,艳阳高照、万里无云,甚至连一丝风都没有! 老天爷赏脸,必是美好姻缘! 上午辰时,大婚开始,第一步迎亲。 “咚咚锵……咚咚锵……咚得隆咚锵!” 欢快的鼓乐声中,迎亲队伍从将军府中出发了,最前面是四十八名亲兵,高举着红色喜牌,负责开道。 后面是新郎官只见秦锋头戴乌纱帽、左右各插一朵金花,身穿大红色圆领吉服,斜披一幅红色锦缎,腰系素金带,足登皂皮靴,高坐在赤炭火龙驹的背上,英姿勃勃、意气风发! 后面是一顶大红色八抬大轿,上面挂满了绸带、绣球等装饰品,而这种规格的轿子,只有明媒正娶的新娘子,或者三品以上的高官才有资格乘坐! 再后面是迎亲家属,因为秦锋没有什么亲戚,便由韩山君、董天豹、耗子、项玄武……一众好友们充当,个个皆是里外三新,喜气洋洋。 最后又是四十八名亲兵,抬着各种彩礼聘金、聘饼、海味、三牲、鲤鱼、美酒、四京果、四色糖、金银首饰……一应俱全! 迎亲队伍出了将军府大门,先在城内转悠了一圈,又到城外转悠了一圈,而后吹吹打打的回到了将军府大门前,将各种彩礼送进去,而后请新娘子出门。 “花轿到门前,宾客两边站,笙箫迎淑女,鞭炮响连天,鸾凤至双喜,蓝田种美玉,聚乐生祥瑞,佳女配佳婿!” …… “昔年将去玉京游,第一仙人许状头。 今日幸为秦晋会,早教鸾凤下妆楼!” …… 按照习俗,迎亲家属们念了迎轿词,又念了催妆诗,而后在一阵喜庆的锣鼓声中,两名侍女搀扶着头顶红盖头、身穿凤冠霞帔的晋玉娘走出了大门,后面跟着送亲家属,以及数十名亲兵,抬着各种各样的嫁妆! 接下来,晋玉娘坐上八抬大轿,队伍从将军府大门前出发,先在城内转悠一圈,又在城外转悠一圈,最后吹吹打打的,又一次回到了将军府大门前。 没办法,秦、晋二人一直住在同一个院子里,并没有别的住宅,只能进进出出兜圈子了,至于彩礼、嫁妆,也是左兜放右兜,但该有的仪式还是要有的。 八抬大轿停下之后,按照习俗,秦锋手执弯弓,连射三支无头红箭一箭射天,天赐良缘合家欢,二箭射地,地久天长人如意,三箭射远方,夫妻恩爱,长长远远! 三支箭射完之后,晋玉娘这才走下轿子,而后由两名侍女搀扶着,一跨火盆、二跨马鞍、三跨米袋……和秦锋一起来到将军府的大堂中。 大堂里早就装饰好了,彩灯高悬、红毡铺地,天地桌、龙凤烛、红木椅、红花瓶……大红喜字更是四处张贴! 接下来,是不是该拜堂成亲了? 非也! 汉家习俗,讲究的是晨迎昏行,既上午时分,新郎到女方家中迎接新娘子过门,而后到了黄昏时分,一对新人才能举行婚礼仪式。 因为古人认为,男子属阳,女子属阴,黄昏时分,昼夜交替、阴阳交合,才是拜堂成亲的最佳时间。 因此上,晋玉娘由两名侍女搀扶着,到早就准备好的房间内休息,秦锋则留在大堂中,接受一众宾朋们的祝贺。 “恭祝秦将军、晋姑娘,百年好合,永结同心!” “恭祝秦将军、晋姑娘,夫妻恩爱,白头偕老!” …… “谢谢,谢谢诸位了!” 对于婚礼,秦锋、晋玉娘本不想大操大办的,就在白城子范围内,宴请一些宾朋就行了。 可架不住秦锋的名气太大了,纵然没有刻意宣传,其大婚的消息还是传了出去,并迅速传遍了整个榆林镇,甚至连相邻的延安府都知道了。 于是乎,得知消息之后,凡是和秦锋有关系的,或者想和秦锋拉关系的,纷纷前来恭贺,就算人有事来不了,也会送一份贺礼过来,数量多的堆满了十几个大屋子。 而在众多贺礼之中,有两份最引人注目了,一份极为简单,另一份极为贵重。 简单的贺礼,是杨鹤亲自书写的一幅卷轴,上面八个大字金玉良缘,天作之合! 这份贺礼极为简单,但出自堂堂三边总督之手,便有了非同寻常的意义,因此上,秦锋将之悬挂高堂,以示郑重! 贵重的贺礼,是薛瑾瑜亲自送上的一份礼单,上面清楚写着夜明珠二十颗、猫眼石二十颗、白璧二十双、南海珍珠三升,极品珠宝首饰五套、景德镇瓷器一千件、川蜀锦缎一千匹……以及煤矿洞十眼、商铺二十家、庄园二十座。 礼单上的东西加在一起,价值当在二十万两白银以上,尤其是煤矿、商铺、庄园,不仅价值极高,还能源源不断产生财富。 “瑾瑜,礼物太重了!” “锋哥,这可不是我们薛家送的,而是绥德州的商人们一起送的,千万不要推辞!” “即便如此,礼物还是太重了,受之有愧!” “锋哥谦虚了,要是没有你的话,我们这些绥德州的商人们,不是被流寇大军毁灭家园,就是被八大晋商活活逼死了,那能像现在一样生意兴隆,日进斗金呢!” 薛瑾瑜说的是实话,自从西北大乱以来,绥德州的商人们多次面临灭顶之灾,是秦锋出手相助,这才转危为安的。 不仅如此,秦锋还将很多赚钱的生意,介绍给了绥德州的商人们做,比如神木一带的煤矿,已经大规模的开采了,而后远销各地,赚取大量的财富。 还有和蒙古人互市的事情,同样交给了绥德州的商人们负责,而互市带来的利润之多,比起神木煤矿来毫不逊色。 因此上,绥德州的商人们对秦锋感恩戴德,如今秦锋大婚,自然要送上一份厚厚的贺礼了。 话说到这个份上,秦锋不再拒绝,伸手接过了礼单,同时打定主意,将礼单上的东西全部充做军费,用来装备天威军! 而秦锋的这点心思,自然瞒不过薛瑾瑜了,因为最近几年,秦锋用各种手段,弄到了大量的金银珠宝,而后全都用来救济灾民、训练军队了,自己却没留什么钱财,也没有置办产业,私人财产少的可怜,还不及一名小地主多! “锋哥,你是不是又要拿这些金银珠宝、商铺庄园充做军费了?” “不错,又要打大仗了,军费上还有所欠缺,正好填补空缺用!” “锋哥,你也该置办一些家业了,就算不为自己考虑,也要为子孙后代们考虑,否则子孙后代岂不要过苦日子?” “哈哈,你不懂的,我现在做的这一切,正是在为子孙们置办家业!” 在秦锋看来,金银、珠宝、商铺、庄园之类的东西,根本不是真正的家业,乱世之中,一场兵灾过来,这些东西顿时化为乌有,是无法传之子孙的! 那什么才是真正的家业呢? 当然是军队、地盘、权力了,只要牢牢握住这三样东西,秦家子孙就永远不会受穷,只会越来越富有! 看着秦锋高深莫测的样子,薛瑾瑜似懂非懂的点点头,而后从怀中掏出一个小盒子,打开之后,里面是一对鸳鸯戏水玉佩,和田红玉材质,上面毫无杂质,而且雕工细腻,美观漂亮。 更难能可贵的是,两枚玉佩是用同一块料子雕刻的,既能分开佩戴,又能合而为一,组成一个圆形,乃是花好月圆、夫妻恩爱之意! “锋哥,礼单上的东西是绥德州的商人们一起送的,这对鸳鸯戏水玉佩则是我的一点心意,祝你们夫妻恩爱,早生贵子,等你们有了孩子,就让他认我做干姨娘,怎么样?” “没问题,等我和玉娘有了孩子,一定让他叫你姨娘!” 秦锋的回答,一语双关,姨娘者,既可以是母亲的姐妹,又可以是父亲的……嘿嘿! 呸,大婚之日,想这些乱七八糟东西,莫非自己真的变渣了? 话又说回来了,身处这个时代,男子汉、大丈夫,三妻四妾,平常事尔,自己并不是渣,而是入乡随俗罢了。 正当秦锋为自己的小花心,寻找各种理由之时,就见熊大一路飞奔过来“将军大人,圣旨……圣旨来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五十七章 双喜临门! 得知来了圣旨,秦锋不敢怠慢,立刻率领众人出城迎接,而后便见到了一队锦衣卫,还有一位三十多岁、身材肥胖的传旨太监,略加打量,认出来了,正是王承恩的心腹手下—鲁四。 在京师的时候,秦锋数次进宫面圣,都是鲁四负责领路的,二人相处的不错,算是半个熟人! “原来是鲁公公大驾光临,末将未曾出城远迎,还请公公多多恕罪!” “不敢当,不敢当,秦将军,您这样一身打扮,莫非在当新郎官?” “不错,今天正是末将成亲的日子!” “哈哈,那就恭喜秦将军了,今天是又当新郎官,又加官进职,双喜临门啊!” “加官进职?” “不错,秦将军退敌有功,圣上龙心大悦,特命奴婢前来传旨,好好封赏秦将军,真是恭喜了!” ……… 通过交谈得知,鲁四从京师千里迢迢的来到白城子,与蒙古人南下的事情有关。 之前林丹汗集结八万铁骑,准备大举南下劫掠,军报送到京师之后,崇祯皇帝和一众大臣们吃惊非小,顿时急成了热锅上的蚂蚁! 要知道,如今的大明朝是内有流寇作乱,外有女真入侵,再加上各种天灾不断,江山社稷已经严重不稳了,如果蒙古人再来插一手,那就真有天塌地陷的危险了。 面对这般情况,崇祯皇帝和一众大臣们又岂能不急呢,尤其是前者,急的双眼通红、满嘴燎泡,天天吃退火药都不管用,连续多日寝食难安! 万幸的是,最坏的情况没有发生,而且出现了惊天逆转! 秦锋一番软硬兼施之下,不仅逼退了八万蒙古铁骑、避免了战争的暴发,还让林丹汗主动称臣纳贡,与大明结为了军事同盟,一起对付女真人! 好消息送到京师,崇祯皇帝大喜过望,和内阁辅臣们商议之后,决定重重的封赏秦锋,为其加官进职! 按理来说,提拔秦锋这种级别的武将,根本用不着圣旨,只需吏部下一道公文就可以了。 可秦锋这次立的功劳太大了,不仅避免了一场战争,还拉来一个盟友,对大明朝的处境大大有利,崇祯皇帝—朱由检欣喜之下,为了显示恩宠之意,这才破例下了一道圣旨,更准确的说,是圣旨当中的敕旨! 圣旨,既是皇帝的旨意,还有什么不同吗? 当然有了。 明朝皇帝的圣旨,根据用途不同,可以细分为诏、制、敕、诰、谕、册、书、苻、令、檄……共计十余种类型。 其中等级最高的是诏旨,又名诏书,一般只有皇帝登基、册封皇后、册立太子、与敌国开战、进行改革变法……之类的军国大事才会使用。 奖励官员、加官晋爵一般用敕旨,而且敕之一字,明显带有告诫的含义,潜台词就是说某某官员,你干的不错,朕决定提拔你的官职,以示奖励,但是你不要骄傲、不要翘尾巴,必须保持谦逊的态度,保持对朕的敬畏之心! ……… 接下来,众人一起回到了将军府的大堂内,设立香案之后,鲁四清了清嗓子,当众宣读圣旨 “奉天承运皇帝,敕曰自古帝王治世,守成以文,戡乱以武,文武之用,各随其时,唯有如此,方能江山永固,社稷永存。 今有游击将军秦锋,忠心耿耿、智勇双全,临危不惧、逼退强敌,有功于江山社稷、黎民百姓,朕心甚慰之,特加封其榆林镇副参将之职,赏赐飞鱼服一件,并追封父祖三代武德将军之职,以示皇恩,钦此!” “臣谢主隆恩,万岁、万万岁!” 圣旨宣读之后,秦锋双手接过,供奉在大堂之上,而后命人新设了几桌酒宴,款待鲁四一行人,又顺手塞了一袋子金银珠宝过去,做为辛劳费,鲁四顿时眉开眼笑,并期待着秦锋继续加官进职,次数越多越好。 紧接着,在场的宾客们一拥而上,纷纷向秦锋道贺 “恭喜秦将军,加官进职,前途无量!” “恭喜秦将军,成亲又升官,双喜临门!” …… “多谢、多谢了!” 说实话,宾客们非常羡慕秦锋,因为这道封赏圣旨的含金量太足了。 首先是升官,由原来的正四品游击将军,升为了从三品副参将。 大明朝的副参将数量不少,没有一千人也有八百人,可出仕短短数年,便凭着自己的能力在二十岁当上副参将的,那就是凤毛麟角、少之又少了。 而且秦锋的这个副参将,乃是当今皇帝亲自加封的,比起普通的副参将来,无疑要荣耀的太多了,而且前途无量。 其次是得了一件飞鱼服,大红色的,上绣飞鱼,其身类蟒,龙首、鱼鳞、有翼,十分威武霸气! 在大明朝的四种赐服当中,飞鱼服排在第三位,次于蟒袍、斗牛服,而高于麒麟服,能得到这样一件赐服,绝对是莫大的荣耀,穿出去更是倍有面子! 最后,追封了秦锋的父亲、祖父、高祖父为武德将军,正五品,属于武职散官的一种,虽然没什么实际意义,可毕竟是一种荣耀,算得上光宗耀祖了。 有此三项封赏,一众宾客们自然是羡慕了。 话又说回来了,宾客们虽然羡慕的眼发红,却没有一个说闲话的,因为秦锋得到这样的封赏,是用性命拼出来的。 带领区区数百人,穿越五百里大沙漠,偷袭驻扎八万铁骑的蒙古大营,而后在两军阵前,与林丹汗唇枪舌剑,说的其心服口服,乖乖退兵,称臣纳贡! 这般万难的事情,秦锋全都做到了,宾客们自然服气了,而且是心服口服外带佩服! …… 随着时间推移,黄昏时分到了。 在两名侍女的搀扶下,满身新娘装的晋玉娘回到了大堂中,与秦锋正式拜堂成亲。 充当司仪的,是亲朋中年纪最大的项玄武,只见其站在大堂上,屏气凝神,用洪亮的嗓音喊到“吉时已到,新人拜堂!”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双方父母都不在了,用红绸裹着灵牌,放在红木椅上替代) “夫妻对拜,礼成,送入洞房!” ……… 拜堂结束之后,侍女们搀扶着晋玉娘前往早就准备好的洞房中,秦锋则留下来接受一众宾客们的敬酒! “秦将军大喜,干一杯!” “秦将军双喜临门,再干一杯!” “秦将军好酒量,再干一杯!” …… 面对宾客们的敬酒,秦锋来者不拒,右手提着个酒坛子,左手举着个大海碗,不断回敬,一口一碗,很快就喝的醉眼朦胧,步履蹒跚了。 眼见新郎官喝醉了,宾客们这才停止了敬酒,而后耗子跑过来,搀扶着秦锋离开了大堂,向洞房走去。 那知刚来到洞房门口,原本醉眼朦胧的秦锋立刻清醒过来,挣脱了搀扶,根本就没有事。 “锋哥,你没喝醉啊?” “当然没醉,我装的!” “装的真像,连我都没看出来,可我明明看到你喝了一大坛子酒啊?” “嘿嘿,那不是酒,是水!” 原来秦锋早就料到了,拜完堂之后,宾客们肯定过来敬酒,而以自己一人之力,肯定喝不过数百名宾客,一人一小杯都能灌醉自己。 洞房花烛,良辰美景,自己要是醉的不省人事了,那该多遗憾啊,可是大喜的日子,又不能冷落了宾客们,于是命令心腹亲兵,暗中准备了一坛子掺了很多水的酒。 宾客们敬酒的时候,秦锋就用这坛子水酒回敬,而后装作不胜酒力,从大堂中逃了出来。 接下来,耗子回去继续喝酒,秦锋则进了洞房。 洞房中,晋玉娘披着大红盖头,端坐在婚床上,两名漂亮侍女陪在旁边,见到秦锋进来了,目光顿时亮了起来。 原来大户人家的侍女们,不仅侍候主人、主母的起居生活,有时还会侍寝。 秦锋年轻英俊,文武双全,又刚刚加封了从三品的副参将,前途不可限量,这样的好男人,那是打着灯笼都难找啊。 如果能为其侍寝,变成通房丫鬟,进而升为小妾,在将军府中拥有一席之地,两名侍女简直做梦都能笑醒了。 可惜秦锋对她们没兴趣,挥了挥手,便让两名失望的侍女出去了,而后用早就准备好的喜秤,轻轻挑开了晋玉娘头上的盖头。 晋玉娘本就姿色不俗,此时在鸳鸯花烛的照耀下,更显千娇百媚、楚楚动人,尤其是一双大眼睛里,满是欣喜、娇羞、幸福之色。 对于女人来说,能嫁给一个自己深爱,又深爱自己的男人,便是人生最大的幸福了! 到了这一步,说什么都是多余的,行动起来才是真的,秦锋深吸一口气,吹灭了桌上的鸳鸯蜡烛,扑向了婚床……(此处省略一万字,否则就要被插小红旗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五十八章 铸造火炮! 秦锋大婚的第三天,从西安、固原、凤翔几个兵仗局中抽调的熟练工匠们来到了白城子,而后立刻开始铸造火炮。 火炮这种武器,铸造起来颇为困难,铸成之后,试炮的时候更是危险,炸膛的事情常有发生。 为了安全起见,秦锋命人在白城子以西五里处,修筑了一座四方形小土城,做为铸炮、试炮的地点。 “泥模做出多少个了?” “已经做出十个了!” “不够用,抓紧时间,再做十个出来……那边的,将铜料倒入熔炉,进行融化!” “诺!” 上午时分,小土城内,数百名工匠正在紧张忙碌着,人人累的满头大汗,却没有一个偷懒的,反而干劲十足。 因为秦锋也在现场,而且向一众工匠们许诺了,只要这批火炮铸造成功,工钱翻倍给,并保证伙食优厚,鸡鸭鱼肉管够吃。 面对这般好的待遇,工匠自然是干劲十足了。 …… 《武经总要》上面记载,南宋隆兴年间,火炮第一次出现在了战场上火药发作,声如雷震,人与牛皮皆碎,甲铁皆透! 之后随着时间推移,火炮出现的次数越来越频繁,种类也越来越多,成为了战场上的一大杀器。 如今的大明军队中,便装备了弗朗机炮、虎蹲炮、毒虎炮、百子炮、行营炮,子母炮……共计二十余种大小不一的火炮。 不过嘛,这些火炮都存在着各种问题,有的威力太小、有的射程不足,有的射击精度不够,还有的铸造技术不过关,容易炸膛! 而天威军需要的,是威力大、射程远、精准度高,又能安全操作的火炮,如此才能打大胜仗。 因此上,秦锋根据现有的火炮类型、铸造水平,结合自己脑海中的知识,设计出了三种新型火炮 第一种叫无敌大将军炮,青铜材质,长一丈二尺,重一千八百五十斤,发射八斤重弹丸,若是架在高处,射程可达三百五十丈。 结构上面,炮身重心位置设有双炮耳,以此为轴,可以调整射击度角和火药用量,配合着准星和照门,达到精确射击的目的。 而且炮管从口到尾逐渐增粗,符合炮膛内压力由高到低的原理,从而大大降低了炸膛的风险! 这种无敌大将军炮,优点是威力大、射程远、精度高,质量好。 缺点是造价太高,重量太大,不方便移动。 因此上,只铸造二十门既可,而后架到城墙上,用来保护白城子。 第二种叫神威将军炮,同样是青铜材料,身长七尺五寸,重四百五十斤,发射三斤重弹丸,射程可达二百四十丈。 这种火炮份量比较轻,可以安装在双轮炮车上,用两三头骡子拉着行进,堪称野战中的王者,准备铸造一百五十门。 第三种叫神机将军炮,精铁材质,身长四尺,重一百五十斤,发射一斤重弹丸,射程一百五十丈。 这种火炮更加轻便,安装在炮车上面,一头骡子就能拉着走,灵活机动,准备铸造三百门。 …… 首先铸造的,是神威将军炮! 中午时分,二十个泥模全都做好了,而后工匠们利用各种工具,小心翼翼的将融化的铜汁倒入其中,待其冷却之后,再将泥模取下来,就出现了一门门的神威将军炮。 接着工匠们上前,对火炮进行修整和打磨,又反复检查了多次,确定没有问题之后,这才将二十门火炮拉出去进行测试。 “砰……砰!” 震耳的炮声中,一枚枚弹丸打了出去,精准命中了二百四十丈外的一排木靶子,将其打的粉碎。 经过测试,二十门神威将军炮全部合格,弹丸也都没有问题。 “好,很好,传令下去,凡是参与铸炮的人,大工匠赏银二十两,小工匠赏银十两,以资鼓励!” “谢将军大人赏赐!” 试炮通过,秦锋大喜,一面重赏负责铸炮的大小工匠们,一面督促他们继续铸造火炮。 工匠们领了赏赐,自然更加卖力了,经过一个多月的辛苦,终于将三种火炮全部铸造完成了,而且合格率极高,只失败了几次而以。 火炮铸造出来了,接下来,就是严格训练炮兵,否则火炮铸的再好,炮兵们打不准,那也是白费的。 训练炮兵的事情,秦锋决定亲自负责,几乎天天泡在训练场上,火炮的轰鸣声从早到晚,接连不断。 其余各部兵马,同样是日日操练、风雨无阻,还举行了几次大规模的实弹演习,从而提高军队的战斗力。 而就在秦锋苦练兵马之时,陕南地区的战局发生了巨大变化数番血战下来,临潼关失守了,官军损失惨重,无奈之下,老将军—尤世威只好带领剩余人马退守西安城。 与此同时,闯王—高迎祥率领着三十六营流寇,共计二十余万人马,重重包围了西安城,轮番进攻,日夜不停。 西安城是西北重镇之一,繁荣富庶、人口稠密,更是秦王一脉的世袭封地,一旦被流寇大军攻陷,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上,尤世威一面组织剩余兵马和城内百姓们,死守西安城,一面派人突出重围,向三边总督杨鹤求援。 接到求援信之后,杨鹤立刻下达两道命令一是命秦锋率领天威军火速南下,救援西安城。 二是命雷大鹏带领八千人马,一同南下救援,并在行动上受秦锋节制! 而后将榆林镇的事情,全部交给了已经被任命为总兵官的张定国,自己则以最快速度返回固原城,从西北各地抽调人马、筹集粮草,做为天威军的后盾。 …………… 崇祯五年—三月初六,晴。 白城子—将军府大堂内,秦锋全身戎装、居中而坐,面色冷酷如冰,并带着一股子杀伐之气! 韩山君、董天豹、项玄武、耗子、马勇、马武、熊大、熊二……等人分坐大堂两侧,同样是个个全身戎装。 今日众人聚在一起,是在商议出兵南下、救援西安城的事情。 商议的结果是由项玄武率领一标人马留守白城子,继续的兴修水利、开垦荒田,发展生产,招募新兵,同时监视、防备河套草原上的蒙古人! 林丹汗虽然和大明结为军事同盟,发誓一起对付女真人,还进行了互市,生意做的如火如荼,可是有位聪明人说的好国家与国家之间,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 为了利益,那种今天结盟、明天反叛,后天再结盟、大后天再反叛的事情太多了。 因此上,白城子必须留下重兵把守,并时刻监视、防备草原上的蒙古人,不能有一丝的松懈! 秦锋和其余众将带领天威军两标之众,共计一万六千多人马,南下救援被流寇大军围困的西安城! 商议结束之后,众人都回去做出征前的准备了,只有项玄武留了下来。 “项老哥,还有什么事吗?” “回将军大人的话,属下斗胆,今日有一事相求,还望大人应允!” “哦,何事?” “千军,进来吧!” 项玄武招了招手,大堂外立刻走进来一名年轻人,大约十七八岁,身材高大、虎背狼腰,步伐沉稳、目光锐利,一看就是习武之人,而且五官相貌上和项玄武有几分相似,二人肯定有血缘关系。 年轻人进来之后,立刻单膝下跪行礼“草民项千军,参见将军大人!” “免礼吧……项老哥,这位是?” “这是犬子项千军,今年一十八岁,之前一直待在老家,前些日子才来到这里,报名参军,卑职别无所求,只希望犬子能跟在将军身边当个亲兵!” 项玄武已经三十九岁了,在这个人活五十、不称夭寿的世界中,已经算是个小老头了,最好的年华已经过去,以后纵然有所成就,只怕也是有限的了,因此便把希望寄托在了下一代身上。 秦锋文武双全、屡立大功,其前途不可限量! 有道是鸟随鸾凤飞腾远,人伴贤良品自高,如果自己的儿子能跟在秦锋身边,学点本领、受点调教,再拉点关系,以后肯定能飞黄腾达、光宗耀祖,故而才开口相求。 项玄武的这点良苦用心,秦锋自然明白了,至于是否答应,还要验验材料再说,如果是个人才,自会好好栽培,如果是根朽木,那就没办法了,只能安排个闲差打发了。 想到这里,秦锋离开座位,向前走了几步,身上散发出浓烈的杀气,并用冷酷如刀的目光紧盯着项千军,后者顿时紧张起来,却没有退缩,而是挺直腰板,用无畏的目光回敬秦锋。 对视的同时,秦锋突然伸出一只手来,五指如钩,紧紧抓住了项千军的肩膀。 三分力……项千军毫不在乎,挺胸抬头,腰板挺直! 五分力……项千军脸色略变,却依旧努力挺直腰板! 八分力……项千军脸上出现了汗珠,身体随之颤抖起来,却是紧咬牙关,目光中满是倔犟之色! “不错,身体强壮,意志坚定,是个可造之材,以后就留在本将军身边吧!” 秦锋满意的点了点头,天威军要想扩充强大,就需要大量的将才,这个项千军是个不错的苗子,好好培养一番,估计未来成就不在曹变蛟、祖泽清之下。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五十九章 祭旗出征! 崇祯五年—三月初八,天威军出征的日子到了,同时也意味着刚刚成亲几个月的秦锋、晋玉娘又要分开了。 将军府—寝室内,夫妻二人正在话别。 “玉姐,保重!” “蛟郎,你也保重!” “等我回来!” “我等你回来!” …… 没有涕泪横流、没有依依不舍,甚至没有太多的话语,二人只是拥抱了一下,又互相凝视片刻,全身戎装的秦锋便转身离开了寝室,步伐沉稳、杀气环绕,仿佛是一条出水的蛟龙,要去兴云吐雾、威临八方! 院落中,随同出征的亲兵们已经集结完毕,排列着整齐的队伍,人人全副武装、精神抖擞。 除了亲兵们,队伍中还站着三个人焦金石、孟楷书、楚梦溪,此三人皆有非凡本领,有时更胜千军万马,故而陪同着一起出征! “嘟……弟兄们,出发!” 秦锋出了个口哨,赤炭火龙驹就欢快的跑了过来,而后翻身上马,大手一挥,带领亲兵们出了将军府的大门……与此同时,一只金雕从院落中的大树上腾空而起,在队伍上方来回盘旋! 出了大门之后,没有直奔大校军场,而是先到了供奉着兵家一祖四圣十哲七十二将的英烈庙,韩山君、董天豹等人已经等在这里了。 秦锋到了之后,翻身下马,带领众人进了英烈庙,而后在大殿中焚香上拜,祈求华夏的兵家先烈们保佑,此番出征能大获全胜、凯旋而归! 祈祷完之后,让众人在大殿内等候着,秦锋一人穿过走廊,来到了后殿中,只见一名身材矮小的老僧坐在蒲团上,正在翻看一本《金刚经》。 老僧非是旁人,正是大难不死,被迫隐姓埋名的前蓟辽总督——袁崇焕,如今变成了和尚,法号三痴! 大半年之前,秦锋从京师返回白城子之时,将袁崇焕一起带了回来,而后安置在了英烈庙中,并派了几名老实本分、不爱多话的仆从负责侍候。 至于袁崇焕的妻子女儿们,被判流放三千里,地点恰好是榆林右卫—镇北千户所,在秦锋的关照下,同样得到了妥善安置,只是为了安全起见,暂时还不能与袁崇焕相认。 而住进英烈庙之后,袁崇焕就一直在钻研佛法,大半年时间下来,身上的戾气消散了很多,已经变成真正的三痴和尚了。 “晚辈见过三痴大师!” “阿弥陀佛,秦施主,你要率军出征了?” “正是,西安城被二十几万流寇重重包围,情况十分危急,晚辈奉了三边总督杨大人的命令,率军前去救援,临行之际,特来向大师告别,并求大师指点迷津!” …… 说话间,秦锋盘膝坐下,将西安府一带的战况详细讲述了一遍。 三痴和尚认真聆听着,而后叹息着说道“尤老将军久经沙场,深知用兵之道,麾下数万人马皆是边军精锐,苦战了一年之久,非但没能剿灭流寇,反而被流寇重重围困,可见战事非常艰难啊!” “是啊,此番出征,必是一场恶战,以大师之见,晚辈如何才能破敌取胜?” “阿弥陀佛,以贫僧之愚见,以秦施主的一身本领,打败流寇不是难事,一败再败都不是难事,可要想将关中一带的流寇剿灭干净,那就比登天还难了!” “大师的意思是?” “灭寇如灭火,若是火源不除,纵然一时将大火扑灭,很快又会死灰复燃的,秦施主才智过人,自然明白其中道理!” “敢问大师,火源何在?” “就在西安城内!” 说话间,三痴和尚伸出一根手指,沾着旁边的茶水,在地上写了一个‘秦’字! 看到地上的秦字,秦锋立刻明白了其中含义指的是天下第一藩、秦王一系的皇族子孙,也是关中地区大乱的根源! 太祖朱元璋本领非凡,共计生育了十六个女儿、二十六个儿子,其中次子—朱樉,于洪武三年册封为秦王,随后就藩西安府,并节制西北军事,因其在诸藩王中年纪最长,故而又有天下第一藩之称。 朱樉就藩西安之后,娶妻生子、繁衍后代,藩王之位世世相传,至今已经两百多年了。 而两百多年繁衍下来,秦王一脉的子孙数量不断暴增,至今已经突破了万人大关。 大明朝的《宗藩条例》中规定亲王每年禄米万石、郡王两千石、镇国将军一千石、辅国将军八百石、奉国将军六百石,镇国中尉四百石、辅国中尉三百石、奉国中尉二百石。 而且凡是皇族成员,十岁开始领取俸禄,逢年过节皆有赏赐,成亲时还要发放房屋、冠服、婚礼费用……就算是死了,都有一笔丰厚的丧葬费! 秦王一脉人口过万,可以想象的到,养活这么多皇族成员,每年需要多少禄米、多少银子,而这笔巨大的财政支出,全部由西安府—关中地区的百姓们承担着,负担不是一般的重! 更重要的是,秦王一脉的子孙们不仅领取大量的禄米、银子,还利用皇族身份大肆的兼并土地、强占山川、甚至是敲诈勒索,无恶不作,弄的百姓们苦不堪言。 别的不说,光是现任秦王—朱存枢,就利用各种手段,霸占了良田十一万顷之多,还有大量的山林、河流、湖泊、牧场……财富多的难以计算,和四川蜀王—朱至澍、湖广楚王—朱华奎、河南周王—朱恭枵并称为天下四大富藩! 土地、山林、河流被秦王一脉子孙大量霸占,百姓们无田可耕、无柴可烧、无鱼可打,又要背负沉重的赋税,受贪官污吏们的欺负,为了求一条活命,只能揭竿而起,加入流寇大军了。 老将军—尤世威带领着四镇边军精锐数万人马,在关中地区苦战了一年多,曾经数次打败流寇大军,可是关中地区灾民遍地,为流寇大军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兵员,总是能快速的重新崛起。 结果就是,流寇越剿越多,官军越打越弱,最后蚁多咬死象,硬生生被打败了。 同样的,秦锋这次率军南下,如果不能解决根本问题,迟早会和尤世威的军队一样,被不计其数的流寇大军包围,最终被拖垮、拖死! “大师,面对这般局势,可有破解之法?” “有,但是很难!” “还请大师指点迷津!” “唉!” 三痴和尚叹了口气,而后伸出一根手指头,沾着身边的茶水,在之前的‘秦’字上面,又写了一个‘皇’字。 秦王一系子孙们之所以能胡作非为、祸害百姓,靠的就是皇族的身份和特权! 而人世间能够对付特权的,只有更大的特权,藩王再是嚣张跋扈,在皇权面前也得乖乖臣服! 三痴和尚的意思是,借用皇权压制藩王,从而解决掉祸源,唯有如此,才能打败关中地区的流寇大军! 不过嘛,皇权至高无上,不是轻易可以借用的,一旦操作不当,非但事情不成,自己还会人头落地,危险性非常之大! “大师高见,晚辈受教了!” “阿弥陀佛,高见不敢当,其实以秦施主的智慧,完全能想到这些,贫僧不过是班门弄斧罢了!” “呵呵,正所谓一人智短,二人智长,能和大师一起探讨天下大事,晚辈受益匪浅!” 其实最近一段时间,秦锋天天在思考剿灭关中流寇的事情,而思考出来的策略,和三痴和尚说的大同小异。 三痴和尚的真实身份是袁崇焕,是曾经的蓟辽总督、封疆大吏,又以善于用兵著称,战略眼光不是一般的高。 如今二人的想法不谋而合,对于剿灭流寇之事,秦锋心中就更有底了! 接下来,秦锋起身告辞,回到大殿之中,汇合韩山君、董天豹等人之后,一起离开了英烈庙,前往大校军场! 两标天威军、共计一万六千多将士,已经在大校军场内列队整齐,辎重粮草、马匹车辆也都准备整齐了。 而在前面的点将台旁,插着一面巨大的赤红色旗帜,火焰纹、飞涯角,中间绣着一个斗大的‘秦’字,其色墨黑,威武霸气! 旗下站着四名士兵,一个牵着头青牛,一个牵着匹白马,其余两个手持尖刀和木盆。 接下来,秦锋走上点将台,看了看自己一手训练出来的,士气高昂、装备精良的天威军将士们,满意的点了点头,而后下令——祭旗! “哞……哞!” “咴……咴!” 接到命令之后,两名士兵立刻上前,用尖刀刺杀了青牛、白马,接了满满一盆热腾腾的鲜血,涂抹在了战旗上,这叫做血祭战旗,出师必胜! “将士们——出征!” “出征!”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六十章 四个小贼! 崇祯五年—三月初八,秦锋率领天威军两标人马在白城子—大校军场内祭旗出征,南下讨伐流寇。 三月十六,与雷大鹏部八千人马汇合于芦关岭,而后继续南下。 三月二十四,渡过洛水。 四月初八,大队人马推进到沮水北岸。 沮水位于延安府的南部边界处,再往南就是西安府了,也就是关中流寇们的活动区域。 长途跋涉一月有余,人马已经有些疲惫了,因此上,秦锋下令,在沮水北岸安营扎寨,一面修整人马,恢复疲劳,一面派出大量的游骑兵,进入西安府境内探查流寇大军的情况,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不想安营扎寨的第三天,营地内就出事了。 清晨时分,寝帐内,秦锋起床洗漱之后,享用楚梦溪准备的美味早餐,正吃的高兴呢,就见好兄弟耗子一溜烟的跑了进来。 “锋哥,不好啦,昨天晚上,我的辎重营内出现了盗窃事件!” “盗窃事件,都丢了什么东西?” “是一个伙房里面,共计丢了两袋大米、八条腊肉、四块鲜肉、两只肥鸡,还有二十多副碗筷!” “哦,如此说来,事大了!” 天威军数万人马,每天要消耗大量的物资,按理来说,丢了点大米、腊肉、碗筷……根本不值一提,为何耗子火急火燎的前来报告,秦锋又说事大了呢? 因为这件事得细思,细思极恐! 要知道,天威军的待遇极好,不仅军饷丰厚,吃穿用度更是从不短缺,加之军纪森严,故而从建军那天起,营中就从来没出过盗窃的事情。 退一步说,就算有士兵手脚不干净,也该偷点值钱的东西才对,而不是偷米、肉、碗筷……这些价值不高、又不方便藏匿的东西。 因此只有一个解释,丢失的东西,不是天威军的士兵们偷的,而是营地内进来贼了。 天威军的营地,乃是秦锋亲自设置的,壁垒层层,壕沟道道,不仅有大量的士兵日夜巡视,还设置了很多明哨、暗哨、移动哨,时刻监视情况,如此营地,用戒备森严、固若金汤八个字来形容一点不过分! 如此戒备森严的大营,竟然有贼人摸了进来,偷走了东西,还没被巡逻队、哨兵们发现,这说明什么? 说明营地的防务有漏洞,这次来的是贼人,偷点东西不要紧,如果下次来的敌人,偷营劫寨、杀人放火可就麻烦了。 因此上,耗子才急匆匆的前来报告,而秦锋则说事大了。 事情已经发生了,光着急、生气没有用,尽快将事情解决才是正理,正好今天军务不多,秦锋决定亲自查看一番,营地的漏洞究竟在那里,如果可能的话,还要将盗贼抓住。 自己一定要亲眼看看,究竟是什么样的盗贼,能神不知、鬼不觉的潜入自己的大营中偷东西,这简直是打自己的脸嘛! 打定主意之后,秦锋快速吃完了早餐,而后和耗子一起前往辎重营,熊大、熊二带着一队亲兵陪同前往。 失窃地点,是辎重营的一个伙房。 今天早晨,几名伙头兵来准备早饭,结果发现伙房内非常混乱,还有被翻动过的痕迹,且少了大米、腊肉、碗筷……等物品,于是将情况上报了。 令人奇怪的是,丢失的两袋大米不是被贼人直接扛走的,而是用小刀划开了袋子,再将里面的大米弄走的,留下了两个空袋子和一些散落的大米。 而在伙房内的一些物品上,沾染了少许水渍、泥渍,清晰可见,显然都是贼人留下来的。 “熊大、熊二,你们好好看一看,究竟有几个贼人,又是如何溜进来的!” “诺!” 熊家兄弟是猎户出身,以前常年在山中打猎,久而久之,练出了一对火眼金睛,能凭着地上的痕迹,精准的判断出猎物的种类、大小,数量、行走方向和经过时间,而后进行追捕,百击百中。 看野兽精准,看人同样精准! 很快的,熊家兄弟根据贼人留下的痕迹,判断出了很多信息 “启禀大人,如果卑职们没有看错的话,昨天晚上,共计有四名盗贼潜入这里,全都光着脚丫子,而且脚印比较小,说明四名盗贼的年纪不大,也就是十岁出头的样子。 小孩子没多大力气,扛不动整袋大米,因此才用小刀割破了袋子,将大米分开带走!” “呵呵,四个十岁左右的小毛贼,竟然能潜入本将军的大营中,来去自如,真是有点意思,能查出他们是如何进来的吗?” “能!” 四名小毛贼偷了东西之后,身上的重量剧增,留下的脚印更加清楚了。 而得知伙房失窃之后,耗子立刻命人封锁了伙房和附近的区域,不准人随意走动,因此脚印被破坏的不严重。 熊大、熊二根据脚印,一点点的进行追踪,结果追来追去,追到了大营东南角上,这里有一条小河,是沮水的分支之一。 数万人马聚集在一起,饮水是个大问题。 因此安营扎寨之时,秦锋特意将这条小河纳入了营地范围之内,如此士兵们取水就方便多了。 崇祯五年—三月初八,秦锋率领天威军两标人马在白城子—大校军场内祭旗出征,南下讨伐流寇。 三月十六,与雷大鹏部八千人马汇合于芦关岭,而后继续南下。 三月二十四,渡过洛水。 四月初八,大队人马推进到沮水北岸。 沮水位于延安府的南部边界处,再往南就是西安府了,也就是关中流寇们的活动区域。 长途跋涉一月有余,人马已经有些疲惫了,因此上,秦锋下令,在沮水北岸安营扎寨,一面修整人马,恢复疲劳,一面派出大量的游骑兵,进入西安府境内探查流寇大军的情况,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不想安营扎寨的第三天,营地内就出事了。 清晨时分,寝帐内,秦锋起床洗漱之后,享用楚梦溪准备的美味早餐,正吃的高兴呢,就见好兄弟耗子一溜烟的跑了进来。 “锋哥,不好啦,昨天晚上,我的辎重营内出现了盗窃事件!” “盗窃事件,都丢了什么东西?” “是一个伙房里面,共计丢了两袋大米、八条腊肉、四块鲜肉、两只肥鸡,还有二十多副碗筷!” “哦,如此说来,事大了!” 天威军数万人马,每天要消耗大量的物资,按理来说,丢了点大米、腊肉、碗筷……根本不值一提,为何耗子火急火燎的前来报告,秦锋又说事大了呢? 因为这件事得细思,细思极恐! 要知道,天威军的待遇极好,不仅军饷丰厚,吃穿用度更是从不短缺,加之军纪森严,故而从建军那天起,营中就从来没出过盗窃的事情。 退一步说,就算有士兵手脚不干净,也该偷点值钱的东西才对,而不是偷米、肉、碗筷……这些价值不高、又不方便藏匿的东西。 因此只有一个解释,丢失的东西,不是天威军的士兵们偷的,而是营地内进来贼了。 天威军的营地,乃是秦锋亲自设置的,壁垒层层,壕沟道道,不仅有大量的士兵日夜巡视,还设置了很多明哨、暗哨、移动哨,时刻监视情况,如此营地,用戒备森严、固若金汤八个字来形容一点不过分! 如此戒备森严的大营,竟然有贼人摸了进来,偷走了东西,还没被巡逻队、哨兵们发现,这说明什么? 说明营地的防务有漏洞,这次来的是贼人,偷点东西不要紧,如果下次来的敌人,偷营劫寨、杀人放火可就麻烦了。 因此上,耗子才急匆匆的前来报告,而秦锋则说事大了。 第二百六十一章 良才美玉! 沮水北岸有一座四虎山,山下有一座卧虎镇,镇中居住着几百户百姓,靠着耕种、捕鱼为生,山上则有一座关帝庙,里面供奉着忠义千秋的关二爷! 两年多前,卧虎镇被一支路过的流寇队伍血洗了,镇里的粮食、牲畜、财物、年轻女子全被抢走,其余的人则被屠杀殆尽,侥幸逃脱者寥寥无几! 劫掠完之后,流寇们临走时放了一把大火,将卧虎镇烧成了一片废墟,只余残垣断壁,再无一点生机! 而没了百姓们的供养,山上的关帝庙很快就荒废了,后来被一伙小盗贼们占据,当做老窝! ……… “哒……哒哒! 上午时分,秦锋带着五十多名亲兵来到了四虎山脚下,而后翻身下马,将马匹藏在一片树林中,留下几名亲兵负责看守,其余的人向上山的关帝庙进发,没有走正面的山道,而是从侧面一片陡峭的山坡爬上去的。 因为曹变蛟禀报说,关帝庙里有三十多个小盗贼,大的十几岁,小的七八岁,虽然年纪都不大,可是非常机警,在上山的道路上设了好几个岗哨,监视山下的情况,一旦发现有危险,立刻点燃烟火示警! 曹、祖、项三人尾随上山之时,差一点就被发现了,幸亏三人身手敏捷,及时躲进了草丛中,再加上天色黑暗,这才没有暴露,而后钻树林、爬山坡,才找到了那座关帝庙,摸清了情况。 由此可见,这伙小盗贼们不简单,其中有几个小家伙聪明、胆大、心细,有一定的指挥能力,而且很可能就是进军营偷东西的那四个。 ……… 亲兵们都受过严格训练,爬个山坡自然不是难事了,很快就爬了上去,并悄悄的摸到了关帝庙附近,汇合了祖泽清、项千军二人。 “情况如何了?” “回将军大人的话,那伙小盗贼正在庙中生火做饭,期间没有人离开,也没有发现我们!” “很好,熊大,你带三十个人冲进去,将小盗贼们全部捉拿,记住了,下手注意分寸,不要伤了他们,毕竟都是孩子!” “遵命!” “熊二,你带上十个人,去将在山道上放哨的小盗贼都捉拿回来,同样注意分寸,不要伤了他们!” “遵命!” ……… 随着秦锋的命令,抓捕行动开始了。 熊大带领三十名亲兵,迅速包围了关帝庙,而后从各个方向同时冲了进去,里面顿时响起了惊叫声、破碎声、撕打声。 三十个呼吸之后,各种声音都停止了,抓捕行动顺利结束,而后熊大等人将抓获的小盗贼们拎了出来,共计二十八个人,其中十八个男孩,十个女孩。 “情况如何?” “回大人的话,全部生擒活捉,没有伤到一个,不过这帮小家伙挺厉害,反抗的非常凶,尤其是这一个,简直就是一只小狼崽子,卑职差点被他咬伤了!” 说话间,熊大晃了晃手中拎着的小男孩,大约十一二岁,剑眉虎目、鼻直口方,小模样很是不错,就是身体太瘦弱了,小胳膊小腿细的跟麻杆似的,明显的长期营养不良。 虽然被捉住了,可是小男孩并不屈服,依旧在拼命挣扎着,那副凶狠的样子的确像只小狼崽子! 其余的孩子当中,还有两个小男孩挣扎的比较厉害,同样是十岁出头的样子。 又过了一会儿,熊二带人回来了,俘虏了十个男孩,没有受伤的。 接下来,秦锋进关帝庙看了看,里面很残破,连神像都碎掉了,但是打扫的很干净,军营中失窃的东西都在地上放着,这下人赃俱获,可以审问了。 “胆子不小嘛,敢进军营中偷东西,说吧,是谁干的?” “东西都是小爷偷的,一人做事一人当,要杀要剐随你们,与其他人无关,快把他们都放了!” 回话的,正是被熊大拎着的男孩! “呵呵,有点意思,一人做事一人当,可偷东西的不止你一个吧?” “还有我!” “还有我,我们一起承担,要杀要剐随你们,小爷们不怕死!” 这次回话的,是另外两个激烈挣扎的男孩。 四名小贼,已经找到三个了,剩下一个是谁? 秦锋锐利的目光,扫视着其余的孩子,最终落在了一个相貌清秀的男孩身上。 别的孩子被抓之后,全都吓的瑟瑟发抖,有几个还吓出了眼泪,清秀男孩则十分冷静,两只大眼睛来回乱转,似乎在思索脱身之计! 如此情况下,能有这般沉着劲儿的,肯定不是一般人。 秦锋当既招了招手,让亲兵将清秀男孩拎了过来,上下打量了一番“小子,进军营偷窃的事你也有份吧?” “将军大人真是火眼金睛,什么事都瞒不住您,不错,进军营偷盗的事情,的确是我们四个干的,可我们也是饿的没办法了,才被迫进军营偷东西吃的。 还望将军大人大量、大发慈悲,就饶了我们这些无父无母、无依无靠的可怜孩子吧,小人给您磕头了,祝将军大人长命百岁、步步高升、飞黄腾达、公侯万世……妻妾成群,百子千孙!” 清秀男孩做出一副十分可怜的样子,而后跪在了地上,磕头如同捣蒜一般,还不断说着各种求饶的话。 如此行为,逗的秦锋大笑起来“哈哈,演技精湛、伶牙俐齿、能屈能伸,你小子长大之后,肯定是个人物,说吧,你们四个都叫什么名字?” “小人孙可望!” “李定国!” “刘文秀!” “艾能奇!” 四个男孩按照大小,依次报上了自己的名字。 对于别人来说,这四个名字不算什么,可对于秦锋来说,却不亚于听到了四道惊雷! 老天爷啊,自己就是一时兴起,想看看潜入大营偷东西的小毛贼长什么样子,没想到无意间捡到了四个宝贝,这是老天爷送给自己的礼物吗? 孙可望、李定国、刘文秀,艾能奇……天下间有很多同名同姓者,可四个人的名字全都对上了,年龄也对的上,那就不会出错了,这四个小家伙就是未来大西政权的擎天四柱,既四个最是能征善战的将领! 尤其是李定国,那可是‘两蹶名王,天下震动’的军事奇才,其余三个也不差,皆有独当一面之才。 甚至后世的一些历史学家认为,以孙、李、刘、艾四人的才能,如果能齐心协力、一致抗清的话,恢复中原未必容易,保守西南一隅还是大有希望的! 可惜因为性格问题,四人出现了严重内讧,最终功败垂成、遗恨千古! 按照历史进程,用不了多久,四个小家伙就会加入流寇大军,而后被黄虎—张献忠看重,收为义子。 现如今,既然自己抢先一步发现了,就不能让四个良才美玉落入泥潭当中,收为己用才是王道! 想到这里,秦锋不再审问了,而是命亲兵们带上所有孩子和关帝庙中的东西,下了四虎山,骑马返回大营。 回到营中之后,先命伙房准备了丰盛的食物,让孩子们好好的吃喝一顿,而后烧水、洗澡,又命军中裁缝给孩子们缝制合体的新衣服。 之后三天里,孩子们就待在大营内,不仅好吃好喝,而且有一定的自由,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活动,甚至可以观看天威军的士兵们操练。 与此同时,秦锋命人探查四个小家伙的底细,并很快有了结果。 四个小家伙,按照年纪大小排列,依次是孙、李、刘、艾,前三个都是十岁,后一个只有九岁! 至于出身来历,李定国和自己一样,都是榆林镇人氏,军户出身,崇祯元年,榆林地区大旱,庄稼减产严重,再加上千户、百户欺压,实在是活不下去了。 于是乎,为求活命,李定国一家人逃离了榆林镇,逃向了比较富庶的关中地区,希望能混口饱饭吃。 不想关中地区的情况,和榆林镇一样糟糕,官府横征暴敛,官吏们如狼似虎,随即又闹起了流寇,与官军不断混战,以至于田园尽毁,百姓死难者不计其数。 李定国的家人们,在战乱中相继死去了,只剩下孤身一人,跟着灾民们四处流浪,艰难求生。 孤身的小孩子,在灾民中是最弱小的存在,因为力气小,无法和成人们争抢食物,稍有不慎,还有可能变成食物! 为了活命,李定国只好和其他孤儿聚集在一起,齐心合力,团结求生,后来流浪到了四虎山,在关帝庙中落了脚,靠着偷盗、挖野菜、捕猎小型鸟兽艰难生存。 其余三个的经历,和李定国基本相同,不同的是,孙可望、艾能奇都是延安府—米脂县人,刘文秀则是延安府—延安县人。 四个小家伙,都是可怜人啊!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六十二章 收为义子! 第四天,中午时分,秦锋和众将商议完军务之后,命人将孙可望、李定国、刘文秀、艾能奇带到了中军大帐内。 四天时间下来,四个小家伙已经弄清楚了,这里是天威军的大营,而那个带他们回来的英俊将领,便是大名鼎鼎的常胜将军、玉面人屠—秦锋! 在西北地区,提起这个名字,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更有许多青少年人,将秦锋视做偶像,希望自己也能像秦锋一样驰骋沙场、建功立业! 因此上,再次见到秦锋,四个小家伙都很拘谨,目光中既有畏惧,又有敬佩,完全是一副见到了人生偶像的样子,想要说点什么,又不知如何开口,全都傻愣愣的僵站着。 看出了四个小家伙的拘谨,秦锋笑着说道“本将军是人,又不是吃人的怪兽,你们几个不必害怕,这几天在军营中过的如何?” “承蒙将军大人照顾,我们这几天过的很好,有饱饭吃、有热水澡洗,还有新衣服穿,简直跟做梦一样!” “那就好,今天叫你们四个过来,是准备给你们一个选择人生的机会!” “选择人生?” “不错,简单来说,你们现在有两个选择一是去白城子,做个平民百姓,过太平日子,衣食住行方面不必担心,本将军自会妥善安排的,直到你们长大成人,能够自食其力为止! 二是留在军营中,以后就跟在本将军身边,好好学习文韬武略、攻杀战守,待你们长大成人之后,就跟着本将军一起冲锋陷阵、浴血疆场,建立属于自己的功业! 两种不同的人生道路,摆在了你们的面前,前者安逸,可以过太平日子,后者危险,却有机会建功立业、扬名天下,究竟如何选择,你们自己做决定吧!” …… 选择人生这种事,纵然是心智成熟的成年人,都很容易为之迷茫,更何况是四个涉世未深的小家伙,互相看了看,全都有点不知所措。 过了一会儿,孙可望最先做出了决定,并扑通一下跪在地上说道“小人愿意留在军营中,跟随将军大人学习文韬武略、攻杀战守,如若将军大人不弃,小人愿拜为义父,从此跟随义父左右,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我们几个一样,愿拜将军大人为义父,从此跟随义父左右,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跟在孙可望后面,李定国、刘文忠、艾能奇全都跪下了,一口一个义父的叫着。 如此情况,反而让秦锋有点不知所措了,本想将四个孩子留在自己身边,好好栽培一番,日后便多了四员大将! 没想到,四个小家伙要认自己做义父。 自己才二十一岁,四个小家伙中三个十岁、一个九岁,年龄差距太小了,当哥哥还差不多,当义父未免太尴尬了吧? 没等秦锋拒绝,一旁的韩山君、董天豹等人站了起来,齐刷刷的抱拳拱手道“恭喜将军大人,收得四位义子!” “诸位弟兄莫开玩笑,我今年才二十一岁,如何能收义子,再说这年龄差距太小了,岂不让人笑话!” “这有什么可笑的,将军大人已经成婚,自然可以收义子了,至于年龄差距,更加不是问题了……” 年龄差距太小,在秦锋看来有些尴尬,可在韩山君、董天豹等人看来根本不是事,并且举起了例子 明太祖朱元璋,一生中收过二十多个义子,其中比较出名的李文忠,比朱元璋小十一岁,金刚奴比朱元璋小十二岁,何文辉比朱元璋小十三岁,年龄差距都很小的,照样结为义父子 朱元璋手下有一员大将叫做张德胜,勇猛异常,精通水战,后来被封为蔡国公……张德胜收有一名义子叫汪兴祖,二人仅仅相差八岁而以。 还有凉国公—蓝玉,在军中收了几百个义子,其中有比蓝玉小十几岁的、有比蓝玉小几岁的,甚至有和蓝玉同龄者! “义父,求您收下我们吧,否则我们就不起来了!” “义父在上,请受孩儿们一拜!” …… “好了,都起来吧,本将军答应了,真是拿你们几个没办法!” 韩山君、董天豹等人连举了几个例子,四个小家伙则跪在地上苦苦哀求,磕头磕的脑门都见红了,到了这一步,秦锋不答应也得答应了。 既然答应了,那就不能敷衍了事,按照规矩,收义子这种事情,必须择良辰、选吉日,举行一场隆重的典礼才行,还要有嘉宾作证! 翻开黄历一看,说来也巧了,今天正好就是黄道吉日,而且是几个月内最好的一天,诸事皆宜,大吉大利! 得了,择日不如撞日,典礼就今天举行吧! 于是乎,就在中军大帐内,正式举行收义子仪式,韩山君、董天豹等人充做嘉宾。 “义父大人在上,请受儿子们大礼参拜……义父大人请喝茶!” “好……乖!” 按照规矩,点起香烛,祷告神明之后,秦锋居中而坐,孙可望、李定国、刘文秀、艾能奇在面前跪成一排,行三跪九叩大礼,而后依次奉茶一杯! 秦锋喝了茶,从此便和四个小家伙有了义父子名分,不要小看这个名分,在这个时代的人眼中,义父子可是一种非常亲密的关系。 身为义父,和亲生父亲一样,对义子们有养育、教导的责任,和训斥、惩罚的权利,甚至是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 同样的,身为义子,要将义父当成亲生父亲一样看待,听从教导、早晚请安、膝下行孝,如果义父去世了,义子要披麻戴孝、守孝三年! 相反的,如果义子对义父不敬、不孝、不听从教导,那就是忤逆大罪,是要受到重罚和世人唾弃的。 三国时期的吕布,之所以名声臭不可闻,便是因为这货不顾人伦孝道,连杀了两任义父,自然受人唾弃了! ……… 再说秦锋,既然收下了四位义子,自然要有所表示了,于是取出一个木盒子,里面并排放着四柄军刺! 这四柄军刺,乃是数天之前,秦锋命营中的工匠们,用最好的材料日夜赶工打制的,和自己的军刺一模一样,而且四柄军刺上各刻一字,分别是忠、义、仁、爱! “孙可望!” “孩儿在!” “这柄忠字军刺赐予你!” “多谢义父大人厚赐!” “记住了,人生在世,当忠于国家、忠于民族,切不可行叛逆之事,如果有一天,你做出了叛逆之事,为父一定亲手斩了你,清理门户!” “义父大人放心,孩儿一定牢记在心、永世不忘!” …… 四个义子当中,孙可望是最聪明、最机灵的一个,也是秦锋最不放心的一个。 因为在原来的历史中,孙可望私心太重、争权夺利,后来为了荣华富贵,又投降了满清,这才导致西南半壁沦陷的。 因此上,秦锋才赐予忠字军刺,让他常怀一颗忠诚之心,不要走到老路上去,否则自己一定清理门户! “李定国!” 孩儿在!” “这柄义字军刺赐予你,记住了,人生在世,不能过于孤傲了,要学会忍让,学会和朋友们和睦相处!” 四个义子当中,最优秀的便是李定国,不仅军事天赋一流,而且对国家、对民族极为忠诚,宁死不做叛徒! 不过嘛,人无完人,李定国也有缺陷,就是性格太骄傲了,骄傲到没有朋友,最终导致了失败。 秦锋赐予义字军刺,就是让李定国收敛骄傲之气,学会和朋友们相处,多讲讲义气,这样人生道路才能顺畅,才能走的更远一些! 接下来,又将仁、爱两柄军刺,分别赐予了刘文秀、艾能奇,这两个家伙有个共同的问题,就是过于残暴、嗜杀成性! 秦锋教导二人,收敛暴虐之心,莫要轻行杀戮之事,尤其不能杀戮无辜百姓,二人全都点头答应了。 至此,典礼结束。 接下来,摆设酒宴,大肆庆祝一番。 而在酒宴结束之后,秦锋下了一道命令,以后在行军、征战过程中,如果遇到了无家可归的孤儿,一律收到军营中来,等人数凑够了,自己要组建一支童子军! …… 就这样,秦锋多了四个义子,提前享受到了身为人父的感觉,而天威军经过数日修整,人马皆已恢复了过来,西安府一带的情况,游骑兵们也都探查回来了。 于是乎,秦锋下令拔营起寨,带领大军渡过了沮水,向南进入了西安府境内,准备与流寇大军开战!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六十三章 流寇首领们的谋划! 西安城,西周时称镐京,西汉时称长安城,隋时称大兴城,唐朝时又改回了长安城……到了元朝时期,在关中一带设置奉元路,长安城也就变成了奉元城! 大明洪武二年,大将军徐达率军攻克了奉元城,为了消除元朝的影响,于是改名为西安城,既安定西北之意! 洪武三年,朱元璋封次子朱樉为秦王,就藩西安,并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对西安城进行了重建,使之成为西北地区最大、最富庶的第一巨城。 而这座西北第一巨城,此时正面临着刀兵之灾! “咚……咚咚!” “高闯王有令拿下西安城之后,三天不封刀,想做什么做什么,金银、粮食、女人……全都随便抢!” “弟兄们,冲啊,拿下西安城、拿下西安城!” 西安城,已经被二十几万流寇大军团团包围住了,放眼望去,旌旗如海、人马如潮,黑压压的看不到边际。 如雷的战鼓声中,流寇们抬着云梯、挥舞兵器,向西安城发起了猛攻,喊杀声惊天动地! 城墙上面,在各级将领的带领下,官兵们利用箭矢、滚木、雷石、金汁、石灰……各种武器,拼命坚守、死战不断。 于是乎,流寇们冲上去、被打下来,再冲上去、再被打下来……就像是海浪冲击堤坝一般,反复不断。 不同的是,海浪冲击堤坝激起的是水花,流寇大军攻城激起的则是血花! 随着战斗的进行,城墙上下,很快就堆积了大量的尸体,既有流寇,也有官军,鲜血汇聚成了小河,其状惨不忍睹! 即便如此,双方丝毫没有罢休的架势,反而厮杀的更加猛烈了,前往阎王殿投胎的人也越来越多! 位于城东的流寇大军中,树立着一面杏黄色大纛旗,正中一个大大的‘闯’字,苍劲有力,霸道异常! 旗下一匹黄骠马,马背上坐着一名身材魁梧、相貌威猛的中年男子,正是大名鼎鼎的闯王—高迎祥! 高迎祥是延安府—安塞县人氏,出身中产之家,后来家道败落,为了生活,只好以贩马为业,久而久之,练出了一身好骑术、好箭法,而且为人豪爽、义薄云天,在当地的贫民中颇有威望。 崇祯元年,西北大旱,安塞一带的灾情尤其严重,庄稼颗粒无收,百姓饿死者不计其数,高迎祥贩马的生意也没法做了,为求活命,于是聚集四方穷苦百姓,揭竿而起,杀官造反、开仓放粮,并被推举为闯王! 杀官造反之后,高迎祥采用流动战术,带领队伍四处转战,攻城掠地,扩充人马,实力和声望都越来越大,并在一年多前,被陕南各路流寇们公推为大首领! 当上大首领之后,高迎祥指挥各路流寇,协同作战,并利用人海战术,大败官军,占领临潼关,包围西安城,而后不断攻打,妄图拿下这座西北第一巨城,得到里面的金银、粮食、人口……进一步扩充实力。 不想西安城极为坚固,守军更是拼命抵抗,以至于流寇大军围攻了一月有余,仍无法将其攻克,反而死伤了不少人马! ……… “该死的,就差一点点,又被压回来了!” 眼看又一次进攻失败了,高迎祥不禁勃然大怒,正要调动更多的人马,发起一次更猛烈的进攻,就见一名小头目催马来到了近前。 “启禀闯王,探子送来了一份急报!” “拿来我看!” 高迎祥出身中产之家,小时候读过几年私塾,故而是认识字的,于是接过急报,展开观看,眉头顿时紧锁了起来,又沉思片刻,而后下达了退兵的命令。 “呜……呜呜!” 一时间,上百支牛角号同时吹响,声音低沉而浑厚,远远的传了出去。 听到牛角号声之后,流寇大军立刻停止了进攻,整顿队伍、打扫战场,有序的退回到大营当中,而后掩埋尸体、救治伤员,处理各种战后事宜……大小头目们则向中军大帐聚拢过来。 …… 中军大帐内,闯王—高迎祥居中而坐,面色阴沉、眉头紧锁,明显是遇到了为难之事。 曹操—罗汝才。 射塌天—李万庆。 革里眼—贺一龙。 左金王—贺锦。 混十万—马进忠。 黄虎—张献忠。 …… 共计三十余位首领,分坐在大帐左右两侧,另有中小头目两百多人,站立在各自首领的身后。 “闯王,弟兄们正在奋力攻城,为何突然之间收兵了?” “是啊,天色尚早,咱们还能再攻几次,说不定今天就能攻破西安城了!” …… “诸位弟兄有所不知,探子刚刚送来了消息玉面人屠—秦锋率领两万多人马,已经渡过了沮水,进入西安府境内,明显是来救援西安城的。 此事非同小可,因此上,高某才下令停止进攻,将弟兄们召集过来,一同商议对策!” “嘶……嘶!” 对于突然收兵的事情,一众首领们颇为不满,甚至有人吵闹了起来。 可当得知是秦锋率军来了,而且已经距离西安城不远了,各种吵闹声瞬间消失,同时响起了一片惊恐的吸气声。 没办法,不是一众首领们胆子太小,而是秦锋的凶名在西北地区太大了。 陕北三大流寇,争世王—王左桂、不沾泥—张存孟两部,全都败亡在秦锋手中,横天一字王—王嘉胤的败亡,也和秦锋有着莫大关系。 更可怕的是,那时的秦锋只是个小小守备官,手中只有区区数千人马,便能以弱胜强、连战连捷,将陕北三大流寇置于死地。 现如今,秦锋升做副参将,手握数万雄兵,实力比以前强了数倍不止,面对这样厉害的对手,一众流寇首领们又岂能不畏惧呢? 话又说回来了,虽然心中畏惧,可事情还是要面对的,总不能坐以待毙不是。 因此上,一众流寇首领们稳住心神之后,全将目光聚集在了闯王—高迎祥身上,而高迎祥则将目光落在了左手边的罗汝才身上。 罗汝才,今年三十四岁,延安府—延安县人氏,农户子弟,家境贫寒,却自幼聪明伶俐,曾经给地主家的儿子当过书童,趁机学了不少经史子集,奈何家中太穷了,连笔墨纸砚都买不起,空有一肚子学问,却无力参加科举考试来改变人生。 后来延安府大旱,家人们陆续病死、饿死,罗汝才为了活命,只好做了流寇,并凭着自己的能力,成为了一支队伍的首领,因其有一肚子学问,机智狡猾、善于用兵,故而得了一个外号曹操! 之前陕南三十六路流寇协同作战的事情,就是罗汝才提议,并一手促成的。 因此联盟组成之后,高迎祥被推举为大首领,罗汝才则是二号人物,并一直充当着军师的角色,如今有了难题,自然要向他问计了。 “罗贤弟,如今强敌压境,可有应对之策吗?” “高闯王勿忧,这个秦锋虽然十分厉害,要想对付他嘛,也不是没有办法!” “什么办法,速速说来!” “别急……来人啊,取一份关中地图来!” 随着罗汝才一声吩咐,两名小头目取来了一张大地图,在中军大帐内展开,上面清晰的标注着关中一带的山川地形、城池乡镇。 接下来,罗汝才手指地图,向一众首领们说道弟兄们请看,秦锋率军自北向南而来,要想抵达西安城,金锁关是其必经之地。 一个月之前,金锁关已经被咱们拿下了,现由过天星—张天琳率领一支人马驻守着,那里的地形非常险峻,可谓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我的意思是,可以分出一支人马前往金锁关,和张天琳合兵一处,凭借有利地形,死死守住金锁关,不让秦锋的人马推进一步。 与此同时,高闯王带领其余人马,不分昼夜、不计伤亡,继续猛攻西安城,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其拿下,而后将城内的秦王一系子孙斩尽杀绝,一个不留! 秦王一系乃是凤子龙孙,一旦满门被灭,大明朝廷肯定为之震怒,进而对西北的官员们追究责任。 那个时候,秦锋就要背上一个‘救援不利、致使藩王丧命’的罪名了,按照大明律法,那是必死无疑的。 如此一来,咱们就能借大明朝廷的刀,斩了秦锋的项上人头,除掉了这个大敌,诸位弟兄以为如何?” …… “好,真是好计策,罗大哥不亏号称曹操,真是足智多谋啊!” 听了罗汝才一番讲述,众首领们无不拍手叫好,认为这一招借刀杀人太妙了。 计策是出来了,可新的问题也出来了,由谁去驻守金锁关,抵挡秦锋的进攻呢?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六十四章 李自成和张献忠! 前去镇守金锁关,就要硬扛天威军的进攻,若是扛不住的话,必然全军覆没,若是强行扛住了,也会损失大量的人马! 留下围攻西安城,不仅没有危险,待到破城之后,还能大肆劫掠一番,获得大量的金银、粮食、人口……进而增强实力! 众流寇首领们又不是傻子,两相比较之下,自然都想留下围攻西安城,不愿前去镇守金锁关了。 再好的计策,没人执行也是无用的,怎么办? 如果是正规军,只要统帅下一道命令就行了,命令谁去、就是谁去,军令如山,不得违背,否则就是军法无情了。 流寇们就不行了,虽然高迎祥是公推的大首领,可其余首领手中都有人马、都有极强的独立性,根本做不到军令如山、令行禁止! 不过不要紧,自从联合作战以来,吃肥肉、啃骨头的事情经常遇到,流寇首领们早就想出了解决办法,那就是——抽签! 谁吃肥肉、谁啃骨头,全凭各人运气决定,绝对的公平公正,无话可说。 于是乎,一只精美的风磨铜签桶拿了出来,里面有三十六支竹签,经过商议之后,在其中两支竹签上点了朱砂,而后用力摇动几下,放在了桌案上,一众首领轮流上前抽签,就连高迎祥、罗汝才亦不例外。 结果是,射塌天—李万庆、混十万—马进忠抽中了红头竹签,二人的脸色顿时难看起来,可是众目睽睽之下,又不能不遵守规则,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好在高迎祥非常仗义,拍着二人的肩膀说道“两位兄弟请放心,高某做主了,等拿下西安城之后,秦王府里的金银珠宝、美女娇娥,分出三成给两位兄弟,算是你们出兵的补偿!” “多谢高大哥!” 秦王一脉传承了二百多年,王府内积累了大量的财富,用金银成屋、珠宝成车来形容一点不夸张,能分到其中三成,李万庆、马进忠的脸色顿时好了很多。 接下来,罗汝才又叮嘱了二人一番,赶到金锁关之后,只需凭借险峻地形,紧紧守住关隘就行了,千万不要出关作战。 那怕秦锋百般挑衅,骂二人的祖宗十八代,也要强忍怒火,坚守不出! 李、马二人点头答应了,而后返回各自的营中,点齐人马,带着辎重粮草,以最快速度前往金锁关。 金锁关内有过天星—张天琳部一万多人马驻守,再加上李万庆、马进忠两部三万多人马,合起来就有四万多人马了,而秦锋的部下只有两万多人马! 双倍兵力,驻守险关,粮草、军械全都不缺,挡住秦锋的天威军应该不成问题了吧? 想到这里,高迎祥、罗汝才等人悬着的心放下了不少,而后继续开会,商议攻打西安城的事情。 要知道,大明朝是靠着‘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的九字箴言夺取天下的,故而对筑墙的事情格外热衷,质量更是一等一的好。 就拿西安城来说,不仅城墙修筑的又高又厚,瓮城、月城、女墙、箭楼、闸楼、角楼、吊桥、护城河……皆是一应俱全,防守的密不透风。 结果就是,流寇大军们围攻一月有余,强攻、夜袭、挖地道、烧城门……各种办法都用尽了,西安城还是岿然不动! 到底用什么办法,才能拿下这座西北第一巨城呢? 首领们商议了一个多时辰,还是没有什么好办法,正在愁眉不展之际,一名身材魁梧、高鼻深目的青年人走进了大帐中,正是李自成。 李自成本是争世王—王左桂手下的一名小头目,本想凭着自己的本领,闯荡出一番事业来,不想事业还没闯出来,王左桂就被秦锋给消灭了。 无奈之下,李自成只好投奔了不沾泥—张存孟,继续自己闯荡事业的梦想。 不想没过多久,张存孟也被秦锋收拾掉了,负责南下求援的李自成只好留在了高迎祥的队伍中,凭着骁勇善战、敢打敢拼,赢得了高迎祥的青睐,屡屡获得提拔,并拥有了自己的外号——闯将! 当然了,高迎祥提拔重用李自成,除了后者骁勇善战,还有一点裙带关系。 米脂、安塞相距不远,两地百姓们经常通婚,巧合的是,高迎祥的亲姐姐嫁给了李自成的伯父,如此算下来,李自成要叫高迎祥一声舅舅。 舅舅提拔重用外甥,自然是合情合理了。 “黄娃子,有什么事吗?” “启禀闯王,属下抓住了几名细作!” “细作?” “不错,属下刚才整顿本部人马之时,发现队伍中混进了几个生面孔,立刻进行盘问,结果几个人支支吾吾、回答的驴唇不对马嘴,肯定是从城内混出来的细作,于是擒拿下来,交给闯王发落!” “几名细作在那里?” “已经押到大帐外了!” “押进来!” “遵命!” 细作共有四名,被五花大绑的押进了中军大帐,脸上、身上都带有伤痕,已经审问过一次了,可是四名细作的骨头很硬,什么都没问出来。 高迎祥明白,如果自己问的话,同样问不出什么,这种事情,还是交给善于审问的人来做吧,于是将目光落在了不远处的黄虎—张献忠身上。 “献忠兄弟,审问的事交给你了!” “闯王请放心,全都交给兄弟了……来人啊,将这四个驴粪球拖出去,今天张爷爷亲自动手,先来个灌鼻、再来个脑箍,不信这四个驴粪球不招供!” 张献忠,延安府—定边县人氏,家中贫困,曾经做过小生意,当过边军,又当了捕快,后来因事革职,丢了饭碗,于是铤而走险,投奔到流寇队伍中,并当上了首领。 因其身长瘦而面微黄,又作战勇猛如虎,故而得了一个外号黄虎。 常言道车船店脚衙,无罪也该杀! 衙指的就是衙门里的衙役、捕快,恃强凌弱、欺压良善,无恶不作,尤其会折磨犯人,各种酷刑层出不穷,张献忠便是其中的高手。 灌鼻就是将烧酒、陈醋、麻油混在一起,烧热之后,强行灌入犯人的鼻子里,其痛苦滋味比灌辣椒水厉害十倍不止。 脑箍就是将铁箍套在犯人头上,往空隙中塞入木楔子,再用铁锤奋力敲打,铁箍就会越收越紧,受刑者疼痛如同刀劈一般,甚而是头颅开裂、脑浆溢出而亡! 而比灌鼻、脑箍更厉害的酷刑,数不胜数! “杀了我吧……你们这些天杀的流寇,有种就杀了我吧……受不了了……啊!” 很快的,大帐外就响起了四名细作的惨叫,鬼哭狼嚎、不类人声,可见受到了何等折磨,让人为之心悸! 一顿饭的时间之后,张献忠带着浑身血迹,得意洋洋的回到了中军大帐内,汇报审问的结果 四名细作招供了,他们一个是秦王府的属官,其余三个是秦王府的护卫,是趁着两军交战之际,换上衣服混进了流寇大军中,又混进了大营中,而混进来的目的,是为了钻出包围圈求援。 原来昨天混战之时,老将军—尤世威身先士卒、奋勇拼杀,结果胸口中了一支冷箭,伤势非常严重,流血过多,人已经昏迷不醒了。 尤世威乃是军中大将,如今身负重伤,无法指挥作战,秦王—朱存枢担心西安城难保,这才命属官、护卫们混出城,前去向秦锋求援! 而且秦王朱存枢亲口许诺了,只要秦锋能打败流寇,解了西安城的围,自己愿意拿出一百万两白银犒赏天威军。 …… “太好了,老匹夫尤世威身负重伤、昏迷不醒,趁其军中无将、军心不稳之际,咱们继续猛攻,一定能够拿下西安城!” “高闯王且慢!” 听完审问结果,高迎祥大喜过望,就要调动大军,连夜攻打西安城,却被罗汝才一把拦住了。 “罗贤弟,为何拦我?” “高闯王稍安勿躁,听我慢慢道来,尤世威虽然身负重伤,不能指挥作战了,可西安城内毕竟有数万官军,还有大量的精壮民夫,咱们若是强攻的话,就算拿下了西安城,各部人马必然损失惨重,不如利用城内人心惶惶、渴望援军的机会,来一个将计就计!” “将计就计,罗贤弟的意思是?” “咱们可以放缓攻城的力度,同时抽调出一支人马来,换上之前缴获来的明军服饰和旗号,伪装成天威军! 十天之后,咱们再演一出天威军大败流寇,救援西安城的好戏。 西安城内的人见到天威军来了,一定会开城迎接的,这支人马就能趁机混进去,而后里应外合,一举拿下西安城!” “好计策,真是好计策,就是不知这一计,能不能瞒住西安城内的人?” “如果尤世威平安无事,这一计怕是瞒不过他的,如今尤世威身负重伤、昏迷不醒,城内再无别的大将,只要咱们的戏演的逼真一些,十之八九是可以成功的!” “好,就按罗贤弟的计策办,鱼目混珠、以假乱真,一举拿下西安城,哈哈!”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六十五章 金锁关! 金锁关位于关中平原最北部、子午岭山脉的中段,扼守着南北交通要道,是进入关中地区的一道大门! 至于金锁关的险峻程度,古人的十六字评语极为精准,那便是雄关天堑、鹰鹞难飞,一人当关、万夫莫开! 崇祯五年—四月十八,射塌天—李万庆、混十万—马进忠带着队伍日夜兼程的来到了金锁关,和另一名流寇首领过天星—张天琳的队伍汇合在了一起。 三支队伍汇合起来,总兵力超过了四万之数,而后加固城防、部署兵力,囤积大量的滚木雷石,做好了打一场硬仗的准备。 又过了四天,秦锋率领天威军推进到了金锁关附近,在关北十里的柳林河边安营扎寨。 接下来,一场激烈的攻防战开始了。 而在正式进攻之前,必须好好观察一下金锁关的地形,做到心中有数才行。 因此上,安营扎寨的第二天上午,秦锋带领一队亲兵离开大营,来到了关前不足三里的地方,近距离观察金锁关的情况,随行的还有孙、李、刘、艾四位义子。 “你们四个看到了吧,这条连绵起伏的山脉,就是大名鼎鼎的子午岭,纵横八百余里,山势陡峭、高耸入云,到处都是悬崖绝壁,大队人马根本无法进行翻越。 要想通过子午岭,进入关中地区,只有中间一条狭长的道路可走,而金锁关就位于这条道路上,封堵的严严实实,不留一点缝隙! 你们再看金锁关,位于两座山峰中间,东西宽二百五十步左右,城墙皆是用巨石、青砖修葺而成,又高又厚,坚不可摧,如此险关,真可谓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啊!” “义父,金锁关如此险峻和坚固,关内又有重兵驻守,岂不是无法攻克?” “哈哈,你们几个记住了,普天之下,就没有无法攻克的城关,别说是金锁关了,就是更加险峻的潼关、武关、剑门关、娘子关……自古以来,都曾多次被人攻克过。 毕竟再坚固的城关,也要由人来驻守,而人都是有弱点的,只要抓住弱点,就能将其打败,进而攻克城关! 至于具体办法,要根据天时地利、敌我情况而定,要学会灵活机动、随机应变,切不可一味的死打硬拼,白白牺牲士兵们的性命,那是蠢人所为!” 在观察地形的同时,秦锋讲解起了用兵之道,四个义子全都认真聆听着,不断的点头称是,其中李定国的目光中明显带着几分迷茫之色。 “定国,可有什么不解的吗?” “启禀义父,孩儿心中却有不解之处,不知该问不该问?” “问吧!” “多谢义父,孩儿不解的是,老百姓们吃不饱肚子,又受到官府的欺压,起来造反有错吗?” 没想到,李定国提出这样一个问题。 而秦锋略加思索,立刻明白这个小家伙为何迷茫了,于是回答道“老百姓吃不饱肚子,又受到官府的欺压,没有活路之下,起来造反自然没有错了!” “既然百姓们造反没有错,那咱们……咱们……” “呵呵,你是想说,既然百姓们造反无错,咱们前来征讨岂不是错了? 定国,你太小了,很多事情还不明白,人间之事,复杂无比,黑白、善恶、对错,往往不是清晰分明的,而是互相纠缠在一起的,黑中有白、善中有恶、对中有错,难以区分开来! 就拿关中流寇们来说,他们本是善良的平民百姓,因为天灾不断,吃不饱肚子,再加上官府欺压、加捐加税,实在没有活路了,于是杀官造反、做了流寇,这本来是没有错的。 可是造反之后,流寇们全无纪律可言,只知道四处劫掠、糟蹋妇女、滥杀无辜,致使无数田园毁灭,无数无辜百姓枉死,这便大错特错了! 而咱们要做的,不仅仅是征讨流寇,而是要恢复人世间的正常秩序,让百姓们有田种、有饭吃、有衣穿,有太平日子过,总之一句话谁祸害平民百姓,咱们就杀谁,不管对方是何身份!” 听了秦锋的一番解释,李定国的目光清晰了不少,而后小心翼翼的问道 “义父,如果是当官的祸害百姓呢?” “杀!” “如果是王侯将相祸害百姓呢?” “照杀不误,不过要讲究一下策略,不能莽撞行事,以免杀人不成,反而伤了自己!” “义父,如果是比王侯将相身份更高的人祸害百姓呢?” “呵呵!” 秦锋笑而不答,却举起自己的右手,用力向下一划,做了个斩杀的动作。 看到这个动作,李定国的目光完全清明了,而且充满了崇敬之色,其余三个小家伙亦是如此。 对四名义子进行一番思想教育的同时,秦锋也观察完了地形,而后带着众人回到大营中,坐在中军帐内思考攻打金锁关的策略。 金锁关地形险峻、城墙坚固,里面又有大量流寇驻守,如果正面强攻的话,以天威军的强悍战斗力,再加上数百门神威将军炮、神机将军炮助阵,半个月内拿下金锁关是有把握的。 不过那样的话,天威军的伤亡必定不小,还要消耗大量的弹药,不到万不得已,此法不可取。 不能强攻,只有智取,夜袭、诈城、挖地道、设下埋伏、诱敌出城……哪一种计策更好呢? 苦苦思索之际,已经升为亲兵小队长的曹变蛟走了进来,单膝下跪行礼道“参见将军大人!” “何事?” “二标三营的游骑兵们禀报,他们刚才巡逻之时,在大营附近遇到了三个人,为首者自称是西安城内秦王府的信使,要求面见将军大人!” “人在何处?” “暂且关押起来了!” “带来见我!” “诺!” 曹变蛟转身离开,大约过了一柱香时间,又回到了中军帐内,身后跟着一个衣衫褴褛、满身泥土,走路一瘸一拐的中年男子。 “在下高有朋,现任秦王府护卫指挥使司—副千户之职,参见秦将军!” “你说你是秦王府的属官,可有凭证?” “有,这是在下的腰牌,请秦将军过目!” 说话间,中年男子从怀中掏出一块银质腰牌交到了曹变蛟手中,后者再交到秦锋手中。 腰牌没有问题,的确是秦王府的,不过仅凭一枚腰牌,并不能完全确定中年男子的身份是真的,还需盘问一番才行。 “高副千户,你既然是秦王府的属官,为何不待在西安城内,反而来到了本将军的大营中呢?” “在下是奉了我家王爷之命,前来向秦将军求援的。” “求援?” “不错,二十几万流寇大军,围攻西安城一月有余,攻势一波强似一波,城内将士伤亡惨重,尤老将军身负重伤、昏迷不醒,生死尚未可知……现如今,西安城岌岌可危,眼看就要支撑不住了,还请秦将军火速进兵,予以救援! 我家王爷亲口许诺了,只要秦将军能打败流寇,解了西安城的围,王爷愿拿出一百万两银子,犒赏天威军的将士们,并向朝廷为秦将军请功!” “哦,你说尤老将军身负重伤,是如何伤到的?” “流寇大军攻城之时,尤老将军身先士卒,亲自站在城头上指挥,结果被一支冷箭射中了胸口,故而负伤!” …… 连着问了几个问题,高有朋皆是对答如流,没有任何问题,对其身份的真伪,秦锋不禁信了几分,不过还是有一点疑问。 “流寇大军将西安城团团包围,高副千户是如何突围出来的,又如何到的这里?” “在下是趁着流寇们攻城之时,带上五名王府护卫,换上了普通人的衣服,混进了流寇大军当中,又混进了流寇大营当中,而后偷偷溜出来的。 王爷一共派了四批信使,结果只有我们这一队溜了出来,其余三队全都没了踪影,十有八九是中途暴露身份,不幸丧命在流寇手中了。 溜出来之后,我们日夜兼程来到了金锁关,可是金锁关已经被流寇们占据了,根本无法通行,无奈之下,我们只好从金锁关东边的马栏山上翻了过来,这才来到了秦将军的大营中!” “等一等,你说你们从马栏山上翻过来的?” “正是!” “马栏山是出了名的险峰,不仅高耸入云,而且处处悬崖绝壁,你们如何能翻过来?” “实不相瞒,马栏山的确陡峭难行,我们这一队本来有六个人,翻山翻到一半之时,就摔死了三个,正当灰心丧气,准备下山另想办法之时,却在山上遇到了一个怪人。 此人简直是个镇山太保,对山上的情况极为熟悉,带着我们爬悬崖、过山涧、钻山洞……这才翻过了陡峭的马栏山!” “那名怪人何在?” “将我们几个送到山下之后,那怪人又回去了,说是要历九川、踏五岳、探奇测幽,写一本山川游记!” “写一本山川游记……你们得知那个怪人的姓名吗?” “询问了,那人自称是南直隶—江阴县人氏,叫做徐霞客!”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六十六章 徐霞客! 徐霞客是谁? 崇祯年间,知道此人者少之又少,基本没啥名气。 可是四百年之后,提起徐霞客三个字,绝对是举世闻名、家喻户晓,就连教科书上都有其一席之地。 徐霞客,江阴人氏,自幼饱读诗书、聪慧过人,却厌恶八股文和官场,不愿步入仕途,只喜欢游历天下名川大山,立志做一个‘朝碧海而暮苍梧,睹青天而攀白日’的奇男子。 其一生游历三十余年,足迹踏遍了大江南北、黄河两岸、两京一十三省,写下了两百多万字的游记,对华夏的地理探索、水文科学做出了卓越贡献! 现如今,这位奇男子就在金锁关附近,秦锋自然不能与其失之交臂了,于是命人将高副千户带下去,好生安置在大营中,而后叫来了熊大、熊二。 “大人有何吩咐?” “你们两个带上三百亲兵,立刻前往马栏山脚下,寻找一个叫徐霞客的中年男子,而后将人请回来,记住了,是毕恭毕敬的将人请回来,不许动粗、更不许有任何闪失,明白了吗?” “属下明白!” “立刻出发!” “遵命!” 熊大、熊二领命之后,立刻带着亲兵们出发了。 秦锋也没闲着,先是命伙房准备一桌丰盛的酒席,而后回到寝帐内,洗了个热水澡,换了身干净衣服,这才回到中军大帐内耐心等待。 …… 一个多时辰之后,熊大、熊二和亲兵们回来了,还带回一名中年男子身材不高,又黑又瘦,头发乱如茅草,衣服满是破洞,还拿着一根手杖,背着一个破包袱,完全是一副乞丐模样。 得知人带回来了,秦锋立刻亲自出帐迎接,先是上下打量了一番,而后抱拳行礼道“敢问一声,阁下就是徐霞客、徐先生?” “正是徐某,您是?” “在下秦锋,榆林镇人!” “啊,您就是大名鼎鼎的秦将军,草民见过将军大人!” 徐霞客虽然是南方人,可最近两年多一直在西北地区游历,自然知道秦锋的大名了,而且听说这位秦将军心黑手狠、杀人如麻,还有个玉面人屠的称号! 现如今,人屠就在眼前,徐霞客顿时觉得脊背发凉,两条腿发软,就要下跪行礼,却被秦锋一把搀扶住了。 “草民徐霞客,一直安分守己,从未触犯过王法,亦没有作奸犯科之事,不知将军大人将草民抓来所为何事?” “哈哈,徐先生误会了,秦某早就听闻过先生大名,可惜一直无缘相见,之前偶然得知,先生就在金锁关附近游历,这才命人将先生请到大营中来,只为一睹风采,并无伤害之意,先生不必害怕!” “秦将军听说过草民的名字?” “不仅听过,简直如雷贯耳,这里不是讲话之所,徐先生里面请……来人啊,上酒宴,为徐先生压惊!” “诺!” 秦锋揽着徐霞客的手臂,一起进了中军大帐,让其与自己相对而坐,酒宴摆上来之后,更是亲自为其斟酒。 连喝了三杯压惊酒,徐霞客的情绪慢慢稳定下来,同时觉的这位秦将军并不向传说中的那样凶神恶煞,反而十分谦虚有礼,谈吐亦是不俗,看来传言不可尽信啊! 接下来,二人一边吃喝,一边交谈起来。 通过交谈,秦锋这才知道,原来最近几个月,徐霞客在游历子午岭,将附近的山脉基本走了一遍。 今天上午,正在马栏山上游历之时,见高副千户几人困在了一片陡坡上,有生命危险,这才出手相助的。 “徐先生在马栏山上游历多时,可知山中有没有小路,可以在不被关内的人察觉的情况下,快速绕到金锁关后面?” “回将军大人的话,马栏山是一座荒山,人迹罕至,山中并没有什么小路可行,不过嘛,草民之前探查过,在山南麓有一条崎岖的枯水涧,位置比较隐蔽,若是从那里进山,再翻过几个陡坡,穿过一片树林,就能绕到金锁关后面了,全程只需一天半时间。 不过嘛,枯水涧内极为狭窄,又布满了乱石,行不了千军万马,能一次通过几百人就不错了,人数若是太多了,怕是会暴露出行踪,而且只能轻装行进,不能携带太多的东西,否则一旦失足摔下去,那就必死无疑了!” 说话间,徐霞客从自己的破包袱里面掏出了一卷图册,并从中挑出了几张,正是金锁关附近的山川地图,绘画的极为详细,并将自己说的那条路线在上面标注了出来。 秦锋看了之后,先是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金锁关地形险峻、坚固异常,又有重兵把守,不宜正面强攻。 如果能分一支兵马,绕到金锁关后面,来个前后夹击,破关就容易多了。 可惜徐霞客提供的这条路线太过难行了,只能通行区区数百人,还不能携带火炮之类的重物,就算是绕到了金锁关后面,也起不到多大作用,顶多小小骚扰一下而已。 略加思索,秦锋指着地图问道“徐先生,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从山上进入金锁关内部呢?” “回将军大人的话,金锁关两侧皆是几百丈高的悬崖峭壁,而且极为光滑,没有攀附之物,别说是人了,就连猿猴都爬不过去,想要进关,绝无可能!” “这样的话,那有没有什么路线,可以爬到金锁关两侧的悬崖绝壁上呢?” “山顶上太陡峭了,前几天,草民曾经试着攀爬过一次,在距离山顶一百五十多丈的地方无奈放弃了,太陡太光滑了,根本没有落脚的地方,强行攀爬的话,只怕会摔死人的!” “相距山顶一百五十多丈,如果有攀爬工具的话,先生是不是就能爬上去了呢?” “攀爬工具?” “不错,来人啊,取一套攀爬工具来。” 秦锋一声令下,亲兵们立刻取来了一套平时训练用的攀爬工具飞爪、滑轮、绳索、小钢锤、小钢钉、小钢镐、特制的防滑牛皮靴子、牛皮背包……共有三十多种。 看着这些攀爬工具,徐霞客不禁两眼放光,自己平时爬山涉水,只有一根手杖、一根绳索、一柄短刀而以,何曾见过这么精良的攀爬工具? 如果自己早点拥有这些工具,之前那些没能登上去的绝壁险锋,十有八九就能登上去了。 “徐先生,凭着这些工具,能不能登上金锁关两侧的悬崖顶峰?” “若是善于攀爬之人,再有这些工具相助,爬上两侧顶峰问题不大!” “好,如今西安城正被流寇大军团团围困,金锁关亦被流寇们占领了,本将军想要救援西安城,就必须先拿下金锁关,不知先生可否相助,带领士兵们攀爬险锋?” “徐某虽是一介草民,亦愿为国讨贼,助将军拿下金锁关!” “好,好,多谢徐先生了!” 徐霞客愿意出手相助,秦锋自然是高兴了。 不过嘛,秦锋要的不仅仅是一次出手相助,而是想将这位人才收为己用,于是敬酒一杯之后试探的问道“先生大才,不知可有出仕的打算?” “大才不敢当,至于出仕就算了吧,徐某对八股文章厌恶至极,别说是写了,看一眼都会头痛不已,更不想参加科举!” “哈哈,入途之道不止一条,先生若是讨厌八股文章,那就以军功入仕如何?” “将军大人的意思是?” “秦某不才,求贤若渴,先生若肯屈就的话,不如留在天威军中,做一名主簿官如何?” “这个嘛……” 徐霞客略加沉吟,还是坚定的摇了摇头。 “多谢将军大人一番好意,可惜草民无意于仕途,只想走遍天下的名山大川,饱览大好风光,等到暮年之时,再将一生游历的过程,写成一本游记就足矣了!” 招揽失败了,秦锋却并不灰心,天下无不可招揽之人,只是自己没用对方法而已。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六十七章 妙计夺关!(上) 自古以来,要想招揽人才,除了以诚相待,还要投其所好贪财者,赠以金银珠宝,好色者,赠以粉黛佳人,求官者,加封高官显爵,如此才能笼络人心,成就大业! 徐霞客这个人,不贪财、不好色、不求官职,只喜欢游历名山大川,滋养胸中丘壑,要想对其进行招揽,就得从这一点入手才行。 想到这里,秦锋一边频频敬酒,一边将话题转移到了全国各地的名山大川上面雪峰山、武夷山、贺兰山、大别山……长白山、大小兴安岭、昆仑山、喜马拉雅山! 开始之时,徐霞客兴致勃勃、滔滔不绝,越谈越是高兴,并生出了一种得遇知己的感觉,可谈到后面那些山川之时,这位游圣就有点傻眼了,因为根本没去过,甚至都没听说过。 “秦将军,东北的长白山上真有一座天池,天池中还有水怪出没?” “当然有了,那里其实是一座火山口,其状如盆,时间一长,积水成湖,便成了天池,至于里面的水怪,偶尔现身、其状怪异,不知是何物种!” …… “秦将军,乌思藏地区的喜马拉雅山的珠穆朗玛峰,真的是全天下第一高峰?” “当然了,那里地势极高,天气极冷,整个峰顶都被厚厚的冰雪覆盖着,至今无人能将其征服!” …… “秦将军,您是如何知道这些境外山川的?” “这个嘛,本将军小时候,有一位满身风霜、童颜鹤发的老者,自称远足客,上门讨水喝……关于境外山川的事情,都是从那位老者口中得知的,是其亲身经历!” “原来如此,那位远足客老前辈,定是一位游历天下的高人,去过很多地方,徐某未能遇此高人、以师侍之,真是人生一大憾事啊!” 徐霞客是潇洒的,同样也是孤独的,多年来一直孤身游历天下,没有同伴、没有朋友,甚至没有理解者,反而经常受人嘲讽,说自己是一味贪玩、不务正业! 现在得知,有一位前辈高人,同样在游历天下,而且走的路更多、去的地方更远,自己并不是独行者,而是有志同道合者,欢喜之情,难以言喻! 同时生出了踏着那位前辈的足迹,去更远的地方,游历更多名山大川的想法,可惜自己已经不再年轻,加之囊中羞涩,只怕无法实现这个愿望了。 另一边,眼看时机差不多了,秦锋又一次进行招揽,同时开出了几个条件 其一,由自己出资,将徐霞客的游记勘印出来,使其流传四方、流传后世! 其二,由自己出资,开设一座地理学堂,让徐霞客招收弟子、上课讲学,将自己知识和理念传播出去,形成一门学派! 其三,时机成熟之时,徐霞客可以带着弟子们,前去游历境外的名山大川,一切费用同样由自己资助。 其四,出仕之后,徐霞客依然可以游历山川,只要别离开军营太远、太久就行了。 面对四个诚意满满,又充满诱惑的条件,徐霞客终于破防了,站起身来、整理衣冠,郑重的行了一礼“承蒙将军大人不弃,从此以后,霞客愿效犬马之劳!” “哈哈,有了先生相助,本将军如虎添翼!” …… 行军打仗离不开地图,而这个时代的地图,那真是错误百出、漏洞无数,山脉、河流、平原、城镇的位置极不精准,有时连方向都能弄错。 用这样的地图打仗,其结果可想而知,走错路、找不到路的事情常常发生,严重影响作战! 现在好了,有了徐霞客这位地理学家在,就能绘制出精准的军事地图,以后指挥打仗就方便多了,而且全力资助徐霞客,让其游历更多的山川,可以获得更多的地质资料,进而造福子孙后代,可谓是功德无量! 接下来,秦锋将一众将校们召集到大帐中,互相做了介绍,并正式任命徐霞客为军中主簿,具体工作就是游历山川、绘制地图,收集地质资料! 而后重设酒宴,热烈庆祝了一番,同时安排攻打金锁关的作战计划 首先,让董天豹带领一支人马,在金锁关前面骂阵、挑衅,吸引城内流寇们的注意力。 其次,从亲兵营、教导营中挑选出四百名善于攀爬的士兵,其中两百人,各自携带牛角号一支、旌旗一面;另外两百人,携带弓弩一百副,特制的风筝三千只,而后在徐霞客带领下悄悄的进入马栏山。 进山之后,队伍一分为二,其中携带牛角号、旌旗的两百名士兵,翻越马栏山,绕行到金锁关后面隐藏起来,这支队伍的任务是故作疑兵。 携带弓弩、风筝的两百名士兵则攀爬金锁关东侧的悬崖,并在上面隐藏起来,这支队伍的任务是扰乱流寇人心。 最后,秦锋坐镇大营,调动人马,只等金锁关内一乱,立刻发起进攻,一举将之拿下。 两天之后,准备完毕,计划开始实施! ………… 崇祯五年—四月二十六,深夜,二更时分。 在徐霞客、熊大、熊二的带领下,一支由四百人组成的队伍,带着各种应用之物,悄悄的离开了天威军大营,而后在夜色的掩护下,进入了马栏山中。 进山之后,队伍开始休息,直到天光大亮了,才继续行动起来,并且一分为二。 熊大带领着两百名士兵,沿着规划好的路线,悄悄的翻越马栏山,绕到金锁关后面隐蔽起来。 熊二、徐霞客则带领其余两百名士兵,向着金锁关东侧的悬崖进发。 单说第二支队伍,翻山越岭、披棘斩棘,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在黄昏时分,攀爬到了距离崖顶一百五十多丈的位置上。 果然和徐霞客说的一样,上面的一段山体,陡峭如剑、光滑如镜,没有任何落脚点,别说是人了,就连猿猴都爬不上去。 “弟兄们,原地休息!” “诺!” 爬了一天的荒山,士兵们早就累坏了,随着熊二一声令下,立刻坐在地上休息,同时拿出干粮、水壶默默的吃喝起来。 吃饱喝足之后,每人裹着一块油布,躺在杂草丛中睡觉,好在已是四月下旬,山上并不寒冷,不用担心冻坏了。 第二天早晨,体力恢复过来的士兵们,开始征服最后一段山体,因为没有落脚点,硬爬是不行的,必须借助攀爬工具了。 “叮……叮……叮!” 三名士兵各拿一根大拇指粗的钢钎,紧紧的顶在山体上,另外三名士兵各持一只重铁锤,猛砸钢钎的尾部,将其一点一点的砸进了山体中。 三支钢钎砸好之后,在上面搭上一块长条木板,用绳索加以固定,而后士兵们站在木板上面,继续向上砸钢钎、搭木板……如此反复不断。 六名士兵砸累了,换六名士兵继续砸,一点一点的向悬崖顶上推进……终于在黄昏时分,推进到了悬崖顶上。 而后熊二带领一百名士兵,顺着一块块的木板和绳索,爬到了悬崖顶上,一同上来的还有很多牛皮包裹。 其中一些打开之后,里面是各种零部件,迅速组装成了五十支大型弓弩。 另外一些打开之后,里面装的全是特制的风筝,比普通风筝大了好几倍,中间的龙骨是一支无头长箭杆,再搭配竹篾、白纸糊制而成。 而且这些风筝上面,都绘制了牛头、马面、骷髅、饿鬼、夜叉……各种栩栩如生的图案,还涂抹了一些油脂。 接下来,就是耐心的等待了。 只等二更时分,三路人马一起行动,拿下金锁关!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六十八章 妙计夺关!(下) 深夜,临近二更,金锁关的北城墙上,崔大牛、周二狗各持一柄长矛,正站在垛口后面值夜,旁边还放着一面示警用的铜锣,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刻将其敲响,城内的流寇们就会赶来支援! 崔、周二人是同乡,都是西安府—洛南县人氏,而且都是脚行中的苦力,靠着为城内的商铺搬运货物为生,虽然辛苦了一些,好歹能吃个半饱! 大灾之年,无数人被活活饿死,每天能吃个半饱,已经是非常幸福的事了,二人很是知足。 不想半年之前,流寇大军攻陷了洛南城,将城内的金银、粮食、牲畜、年轻女人……全部洗劫一空,青壮男子则被裹挟进来,成为了新的流寇,其中就包括崔、周二人。 之后的日子里,二人混在流寇大军中,攻城掠地、转战四方,多次在鬼门关前徘徊,全都幸运的活了下来,如今又来到了金锁关,被上面的头目安排值夜。 值夜是非常枯燥的事情,而且容易犯困,二人只能用闲聊来打发时间,顺便提提神! “大牛哥,听说对面的天威军非常厉害,曾经剿灭过好几支义军!” “我也听说了,天威军不仅剿灭了好几支义军,还曾经远赴京师,杀了很多女真鞑子,厉害的一塌糊涂!” “天威军这么厉害,金锁关能守得住吗?” “听上面的头目说,对面的天威军只有两万多人,咱们这边则有四万多人,数量上整整多了一倍,再加上险峻的地形、又高又厚的城墙,天威军再是厉害,估计也攻不进来! 唉,其实金锁关守不守的住,跟咱们又有什么关系,咱们现在是混一天、算一天,那天混到头了,就去阎王爷那里报道,如果有下辈子,老子决不再做人,太苦了!” “是啊,下辈子,决不做人,太苦了……哈欠!” 闲聊之间,困意上涌,周二狗抬头打了个哈欠,结果惊讶的发现天空中出现了数百个小红点,什么东西,莫非是萤火虫群? 不对啊,现在才四月份,萤火虫还没出来呢,何况萤火虫也飞不了那么高,究竟是什么东西? 疑惑之间,小红点的数量越来越多,距离越来越近,这下看清楚了牛头、马面、骷髅、饿鬼……一个个狰狞恐怖、凶狠无比! “鬼、鬼……快看啊,有好多的鬼!” “胡说八道,你是不是发癔症了,那来的鬼?” “天……天上!” “天上………啊,真的有鬼,好多的鬼……不好了,肯定是鬼门关大开,饿鬼们到阳间吃人啦,快跑啊!” “菩萨保佑、菩萨保佑,别来吃我、别来吃我!” …… 深更半夜,天上飞来无数饿鬼,可把一众负责值夜的流寇们吓坏了,有的扔了兵器,抱头鼠窜,有的则跪在地上,一个劲的的磕头,祈求神佛保佑! 又过了一会儿,距离的更近了,这才真正看清楚,原来不是什么骷髅饿鬼,而是一只只的大风筝,上面绘制了各种妖魔鬼怪的图案,在夜空中来回飘荡,看起来的确吓人! 虽然弄清楚了,可混乱已经造成了,一时半会儿平息不下来。 更重要的是,飘荡下来的数千只风筝,尾翼上全都带着火苗,有的落在了空地上,很快烧成了灰烬,有的则落在了草堆上、柴垛上、瞬间引起了大火。 只是一会儿功夫,金锁关内就有上百处起火,而且迅速的蔓延开来……正在熟睡的流寇们纷纷惊醒过来,连忙提水灭火,局势一片混乱。 与此同时,金锁关外面,响起了隆隆战鼓声。 原来秦锋率领着天威军,在夜色的掩护下,已经悄悄摸到了金锁关附近,眼见城内火起,立刻发起了进攻。 “轰……轰!” 一时间,数百门神威将军炮、神机将军炮同时开火,密集的弹丸精准的命中城头,将上面的流寇们炸的血肉横飞、死伤惨重。 二十几轮猛烈的炮击之后,趁着剩余的流寇们还没有缓过神来,天威军的步兵们扛着云梯、挥舞兵器,向金锁关发起了冲锋,并很快冲上了城头。 “不好啦,天威军大举攻城了……弟兄们,顶住、死死顶住啊……快去禀报三位首领,快点派援军过来!” “不行,顶不住了……弟兄们,快点逃命吧!” 二十几轮猛烈的炮击下,城头上的流寇们死伤极重,惊魂未定之下,又如何挡得住如狼似虎的天威军。 结果不到两柱香时间,金锁关的北城墙就失守了,城门也被打开,天威军的大队人马立刻涌进来,抢占城内各处要害。 再说射塌天—李万庆、混十万—马进忠、过天星—张天琳三位流寇首领,得知北城墙失守的消息,顿时急红了眼,立刻开始集合人马,准备发动反扑,将北城墙夺回来。 那知人马尚未集合完毕,就听到金锁关南边响起了阵阵号角声和喊杀声。 “来人啊,快去看一看,南边出什么事了?” “启禀三位首领,大事不好了,天威军绕到了关南边,抄了咱们的后路!” “胡说八道,金锁关两边都是高山险峰、悬崖绝壁,天威军难道能飞过去不成?” “是真的,三位首领若是不信,就去亲眼看看吧,南城墙外面全是天威军的旗帜,看样子起码有上万人,咱们被前后夹击了!” “啊,糟了、糟了,这可如何是好?” “没说的,兵分两路、各挡一面,跟官军们拼了!” …… 三位首领略加商议,决定兵分两路,一路负责将入城的天威军赶出去,重新夺回北城墙,另一路负责坚守南城墙,以免腹背受敌。 想法挺好,可惜无法实现! 要知道,城内的四万多名流寇,大都是被裹挟进来的,而且没受过什么训练,平时打打顺风仗还可以,一旦遇到了逆风仗,顿时旗倒兵散、不听指挥了。 “不准跑,不准跑……谁跑就宰了谁!” “回来,全都回来啊!” 得知金锁关被前后夹击,天威军已经进了城,流寇们顿时乱了营,有的打开了南城门,疯狂逃窜,有的干脆扔了兵器,跪在地上投降。 眼看手下人不听指挥了,李万庆、马进忠、张天琳三名首领勃然大怒,各自手持钢刀,连砍了十几个逃跑者,试图重新稳定局势。 可惜一点用也没有,溃败的流寇们就像是决了堤的洪水一般,根本就挡不住,最后三名首领也被冲散,淹没在了人潮当中。 …… 黎明时分,战斗基本结束了,天威军以极小的伤亡代价,顺利的占领了金锁关,并缴获了关内囤积的大量粮草、军械。 四万多名流寇,一半逃出了金锁关,奔向西安城方向,另一半或是被死,或是被俘。 至于三位首领,李万庆从南门逃跑了,马进忠被生擒活捉,张天琳最惨了,竟然被逃跑的流寇们挤倒在地,一人一脚活活踩死了,等找到的时候,已经成了一摊烂泥,好不容易才分辨出来! ……… 金锁关内,秦锋指挥着士兵们,正在打扫战场,清点战利品,马勇、马武兄弟找了过来。 “大人,关内战斗已经结束,尚有大量流寇向南溃逃,末将请命追击,定将其杀个片甲不留!” “不必追击了,放那些流寇逃走吧!” “大人,为何不追?” “呵呵,现在这种局势下,放一些流寇逃回去,比全抓回来更加有用,明白吗?” …… 打仗这种事情,讲究的是攻城为下,攻心为上,放一部分流寇回去,亲口讲述惨败的过程,可以宣扬天威军的威风,进一步动摇流寇们人心。 只要人心一乱,流寇们就必败无疑了。 当然了,仅靠着逃跑的流寇们宣传,动摇人心的力度还是小了一点,因此上,秦锋又下了两道命令 一是让那位曹副千户和三名属下,混在逃跑的流寇当中,一起返回流寇大营中,再悄悄的溜进西安城内,告诉城内的守军将士们,天威军已经拿下了金锁关,很快就要打到西安城下了,如此可以坚定守城将士们的信心。 同时要提高警惕,严防死守,小心流寇们趁乱诈城,秦锋不亲临城下,坚决不能打开城门! 二是命令小队长赵二,带领着二十名亲兵,换上流寇们的衣服,混进逃跑的流寇们当中,见机行事、制造混乱! 赵二,榆林左卫—征东千户所—八方堡人氏,今年已经快四十岁了,相貌猥琐、武艺极差,就连身体都不太强壮! 按照天威军的征兵条件,这样的人是肯定不要的。 赵二却加入了天威军,而且成了中军亲兵,因为是秦锋亲自特招的。 虽然赵二各方面都不合格,却有一项特长,那就是口才好、特别会造谣生事,能将假的说成真的,死的说成活的! 造谣生事,本来是一件恶劣的事情,可用对了地方,能顶千军万马! 比如之前围攻府谷城,就是赵二带人混进了城内,四处造谣生事、煽风点火,致使流寇们人心大乱,官军这才顺利拿下府谷城的。 现如今,又到了这位人才发挥特长的时候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六十九章 阴谋诡计,准备诈城! 上午时分,西安城外—流寇大营—中军大帐内,以高迎祥、罗汝才为首的一众流寇首领们坐在一起,正愁眉苦脸的商议着金锁关失守的事情! 原本以为着,凭借坚固的城墙和险峻的地形,再加上双倍的兵力优势,一定能守住金锁关的。 退一步说,就算不能长期坚守,守上一个月总没有问题吧? 而经过长期的围攻,长安城已经是摇摇欲坠了,估计再有十天半个月,就能将其拿下了,进而得到城内的金银、粮食、人口,大大扩充自己一方的实力,同时将秦王一脉斩尽杀绝! 到时候,一个‘救援不利,致使重镇失陷、藩王一脉全部蒙难’的罪名,就会落到秦锋、杨鹤的头上,足以将二人置于死地! 谋划的挺好,可是万万没有想到,这才短短几天时间,以险峻著称的金锁关就被天威军攻克了,守城的四万人马没了一半,逃回来一半,而且个个狼狈不堪,胆子都快吓破了。 更可恶的是,这些人逃回来之后,一个劲的传说秦锋如何足智多谋、天威军如何骁勇善战、自己一方败的如何悲惨之类的话,而且越传越多、越传越邪乎! 说什么天威军有上千门火炮,炮口比西瓜还大三圈,一炮轰过来,就能炸死几百人,尸骨无存。 又说秦锋曾经在梦中得到过东华上仙的指点,学会了一身法术,不仅能掐会算、料事如神,还能召唤妖魔鬼怪上阵杀敌。 金锁关就是被秦锋召唤出来的妖魔鬼怪们攻陷的,这些妖魔鬼怪不仅吃人肉、喝人血,还奴役死者的魂魄,让其永世不得超生! 还说大明朝廷从山西、河南、湖广等地,足足抽调了五十万大军,很快就要自潼关进入陕西,誓要将流寇们斩尽杀绝、挫骨扬灰! ……… 总而言之,流言蜚语越来越多,弄的大营内人心惶惶,甚至出现了逃跑者,光是昨天晚上,各营就跑掉了将近两千人。 气的闯王—高迎祥派出了十几支督战队,在大营周围日夜巡逻,凡是抓到了逃跑者,立刻枭首示众,这才勉强压住了逃跑的风潮! 逃跑的风潮虽然压住了,可是流言蜚语没有消失,而是继续的四处扩散,导致大营内人心严重不稳,后面的仗还怎么打? 要知道,金锁关距离西安城不到二百五十里,中间一马平川,没有任何阻隔。 换而言之,用不了几天,秦锋的天威军就要杀到眼前了,那可是一支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生力军,还刚刚打了大胜仗,士气旺盛! 而自己一方呢,围攻西安城一月有余,人马死伤惨重、疲惫不堪,剩下的粮草也不多了,加上人心不稳、士气低落,虽然人数比天威军多的多,可真要打起来,并没有取胜的把握,甚至是胜少败多! 面对如此情况,一众首领们自然是愁眉不展了,可光发愁没有用,还得想个应对之策才行,总不能坐以待毙吧! “占领金锁关之后,天威军很快就会杀过来,与西安城内的守军相呼应,形成内外夹击之势,这对咱们可是大大的不利啊,罗贤弟,你一向足智多谋,可有应对之策吗?” “是啊,罗大哥,事态紧急,你赶紧拿出个对策吧,否则咱们就要完蛋了!” …… 众流寇首领们当中,属罗汝才最是足智多谋了,并且一直充当着军师的角色,如今战事遇到了困难,众首领们纷纷的向其问计。 面对众人的询问,罗汝才低头沉思了好一会儿,这才开口说道“弟兄们稍安勿躁,罗某反复想了想,事到如今,咱们还有两条对策 一是放弃围攻西安城,全军向东南方向撤退,经过蓝田县,退入秦岭当中,而后出武关、离开陕西,到河南、湖广等地打开一个新局面,占据一块立足之地,等到兵强马壮、粮草充足之后,再重新杀回关中! 二是趁着秦锋的天威军尚未到来之际,按照之前商议的计策,从大营内抽调出一支人马,伪装成天威军,演上一出救援的好戏,诈开西安城的城门,而后趁势夺城! 只要夺下西安城,咱们就能得到大量的金银、粮草、人口,扩充实力,振奋士气,而后出动全部人马,和秦锋的天威军进行决战,就是用人命堆、用尸体填,也要将秦锋打败! 不过嘛,西安城内的守军,都是西北四镇中的精锐,久经战阵、警惕性极强,咱们用计诈城,并没有十足的把握,一旦诈城不成,很可能损兵折将,那样情况就更糟糕了……究竟何去何从,还请高大哥和弟兄们一起拿个主意吧!” …… 罗汝才提出了两条对策,选那一个比较好呢? 一众首领们激烈的商议了起来 “姓秦的也是人,又没有三头六臂,怕他做什么,咱们就按罗大哥说的第二条策略,先用计拿下西安城,补充粮草、振奋士气、扩充实力,而后全军出动,跟姓秦的拼了!” “说的对,跟姓秦的拼了,只要拼死了秦锋,咱们就能横扫大西北,称王称霸!” “弟兄们,拼了!” …… 很快的,结果商议出来了,众首领们一致决定上阵拼命,冒险亦在所不惜,原因有二 一是西安城太富庶了,到了嘴边的大肥肉,众首领们实在舍不得放弃。 二是在场的众首领们,全部都是陕西人,恋家的情绪比较严重,舍不得离开陕西到别处发展。 既然舍不得放弃西安城,又舍不得离开陕西老家,没的说,只有拼命了。 如果实在不行,再按照罗汝才说的第一条策略全军撤离陕西,到河南、湖广等地重新打开局面! …… 接下来,众首领们开始商议,由谁来冒充秦锋和天威军? 商议的结果是,众首领当中的闯塌天—刘国能最为合适了,因为刘国能曾经在榆林镇当过几年的边军,不仅熟悉边军的情况,还能说一口流利的榆林土话,而且刘国能的部下中也有不少榆林人,都是逃跑的军户和边军。 刘国能没有推辞,当既答应了下来,而后和众首领们商议出了具体细节 第一步,立刻从囤积的物资中取出一些棉花和布匹,按照天威军的样式,制作几百套棉甲和一些旌旗。 第二步,夜幕时分,刘国能带领本部万余人马,悄悄的离开大本营,撤退到二十里外,而后选出几百个会说榆林话的人,换上天威军的棉甲,充当诈城的先锋,其余的人跟在后面策应! 第三步,二更时分,这支伪装的天威军摇旗呐喊,杀奔大营而来,大营这边假装抵挡不住,将包围圈让出一个豁口,让前者顺利的冲到西安城下,而后叫门。 第四步,只要城门一叫开,刘国能部立刻将其抢占,而后大队人马陆续跟进,一举拿下西安城。 另外吗,为了计划顺利实施,这件事必须严格保密,就连中小头目们都不能告诉,否则一旦消息泄露出去,演戏时露出了马脚,被西安城内的守军看出来,那就功亏一篑了。 商议已定,开始执行! 流寇大营内人手众多、来源复杂,其中就有会裁缝手艺的,将这些人集中起来,很快就仿制出了几百套棉甲和旗帜,并交到了刘国能部手中。 接下来,天黑了。 在夜幕掩护下,刘国能部万余人马悄悄的离开了大营,向正东方向而去。 因为首领们守口如瓶,普通流寇们并不知道情况,依旧在大营内各做各的事情,有人来回巡逻,有人埋锅造饭,还有人铡草喂马。 比如说赵二,就在铡草喂马! 没错,赵二已经混进流寇大营中了,过程极为顺利,连一点小麻烦都没遇到,至于原因 一是赵二口才好、心理素质更好,说瞎话就跟喝白开水一样自然,再配上猥琐的相貌、下流的气质,完全就是一副流寇的样子,根本无法看出他是天威军中的一员、是派出来的细作! 二是流寇大军内部太混乱了,人员结构复杂,流动性极大,管理的又很粗糙,甚至连花名册都没有,想要混入其中,实在太容易了。 而混进流寇大营之后,赵二和一部分逃回来的流寇,被重新分配到了扫地王—张一川的部下,并成为了一名马夫,专门负责铡草喂马、清理马粪之类的事务。 赵二没有嫌弃,每天都勤勤恳恳的干着马夫的工作,顺便勤勤恳恳的制造流言蜚语,扰乱人心,将自己的特长发挥的淋漓尽致。 现如今,流寇大营内一半的流言蜚语,都是赵二制造、传播出去的,而且说的有鼻子有眼,信者无数。 可是赵二并不满足,想要再干一票大的,立下大功,报答秦将军对自己知遇之恩,可是干点什么好呢?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七十章 诈城失败,损兵折将! 天黑以后,流寇大营内生起了堆堆篝火,数量多如天上繁星一般,吃过用篝火煮熟的晚饭之后,除了负责守夜的人,余者都钻进帐篷、窝棚中睡觉去了。 赵二没有睡觉,而是躺在马厩旁边的单人小窝棚中,双目微闭、回忆往事。 自己本是榆林左卫—八方堡中的一名破落军户,家徒四壁、穷困潦倒,没什么本事,又喜欢东家长、西家短的说小话,以至于没人看得起自己,三十多岁了连个婆姨都娶不到。 崇祯二年,榆林大旱,庄稼收成少了一大半,堡内很快就闹起了饥荒,家家户户吃不饱,自己更是差一点被活活饿死。 关键时刻,有人前来招兵,只要选上了,不仅天天都能吃上饱饭,还有安家银子和军饷拿,可以养活一家老小。 堡内的小伙子们都去报名了,抱着试试的心态,自己也跟着一起去了,结果遭到了军户们的各种嘲笑,甚至说就算狗能选上,自己这样的都选不上。 面对众人的嘲笑,自己顿时心灰意冷,甚至生出了轻生的念头,而后秦大人出现了,在问清情况之后,不仅破格收下了自己,还让自己当了亲兵,饷银比别人多一倍,并说自己以后会大有作为的。 人生第一次,自己被人看得起,获得了从未有过的尊严! 从那一刻起,自己就暗暗发誓,一定要好好干,报答秦大人的知遇之恩,那怕丢掉性命也在所不惜。 现如今,自己奉命混进流寇大营中,造谣生事、惑乱人心,几天时间下来,任务完成的还算不错,可仅仅做到这些,不足以报答秦大人的恩情,自己必须干一票大的才行,可是怎么干才好呢? “呜……呜呜!” “天威如狱,有我无敌!” “天威如狱,有我无敌!” 苦苦思索之际,远处突然响起了嘹亮的号角声,还有非常熟悉的战斗口号! 赵二立刻一跃而起,跑到了小窝棚外面,而后爬到一堆草料上面举目观看,只见东北方向来了一支队伍,举着大量的火把,正在冲击流寇大营! 秦大人率领天威军的弟兄们杀过来了? 不对! 赵二在天威军中生活数年,熟悉军中的一切事务,只是略加观察,就发现了问题。 一则,以秦将军的性格,如果率军夜袭流寇大营的话,肯定是偷下黑手、暗送无常,最好将事情办完了,对手都没反应过来才好呢。 而不是像现在一样,大张旗鼓的进攻,看似声势浩大,实则一点都不实用。 二则,天威军的号角非常复杂,进攻、后退、迂回、诈败……可以表达出几十种不同的命令,而现在来的这支队伍,号角吹的震天响,却是一个劲儿的乱吹,没有内容。 三则,天威军打仗,一向是徐如林、疾如风,侵掠如火、不动如山,而现在这支队伍呢,完全是一窝蜂似的乱打,毫无章法可言。 根据以上三点,赵二做出了判断,来的这支人马,虽然高喊着天威军的口号,却根本不是天威军,而是冒充的。 谁在冒充天威军? 据自己所知,西安城周围没有别的官军,那就只能是流寇了,冒充天威军,假装偷袭流寇大营,而后叫开城门,夺取西安城,肯定是这样的。 这帮流寇真是大大的狡猾啊,竟然用这般诡计诈城,自己既然看出来了,就不能坐视不理,必须给他们捣点乱才行。 赵二目光转动几下,看着周围纷纷从帐篷、窝棚中钻出来,正在集结列队的流寇们,又看了看由自己负责的草料场,心中顿时有了主意。 先从草料堆上下来,回到自己的小窝棚里,从睡觉用的干草堆、一支吹箭、几包药粉……都是当细作的必备之物。 而后拿着东西,二次离开小窝棚,趁着混乱之际,偷偷钻进了草料场中,用火折子连着点燃了二十多堆干草料,很快就变成了一片火海! 大火一起,周围的人群顿时更加混乱了。 趁着混乱,赵二钻进了人群当中,捏着嗓子大喊大叫起来“弟兄们,不好啦,是天威军杀来了,已经攻破中军大营啦……不好啦,高闯王、罗大王全都被杀了……大营守不住了,弟兄们快点逃命吧!” “什么,高闯王、罗大王都被天威军杀了,真的假的?” “这种事情,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保命要紧,咱们还是开溜吧!” “说的对,早就想开溜了,现在正是机会!” …… 为了不走漏消息,诈取西安城的事情,流寇首领们始终严格保密,没有告知 结果就是,普通流寇们不知实情,还以为天威军真的杀过来了,顿时慌乱起来,赵二再趁机煽风点火、造谣生事,来了个乱上加乱。 于是乎,本就心神不稳的流寇们纷纷扔掉兵器,向着大营外面逃跑,而且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逃跑的人越来特多,期间互相踩踏,死伤者不在少数! “不准逃跑,不准逃跑,谁再敢逃跑,老子就砍了谁的脑袋……全都快点回来,灭火、整队!” 本片营地的首领,扫地王—张一川冲了出来,手持一柄板门大刀,连砍了十几个逃跑者的脑袋,并大喊大叫了一番,稳定人心,指挥救火……混乱的局势顿时好转了不少。 好不容易制造的混乱,眼看要平息下来,赵二顿时不干了,于是拎起一个水桶,假装救火的样子,慢慢靠到了扫地王—张一川的附近。 而后趁着混乱,从怀中掏出了一支吹箭,对着张一川的脖子用力一吹,里面的涂抹了剧毒钢针顿时飞了出去,正中目标。 被钢针扎中之后,张一川并不在意,还以为是被蚊子叮了一口,可是十几个呼吸之后,就觉得头昏眼花、浑身无力,想要张口呼救,却是一个字都说不出来,而后扑通一下栽倒地上,翻了几下身,蹬了蹬腿,便气绝身亡了。 “不好啦,张大王死了,是被天威军放出的妖魔杀死的……妖魔们来索命了,弟兄们快跑吧,晚了就没命啦!” 扫地王—张一川突然丧命,周围的流寇们不明所以,还以为真是妖魔索命呢,刚刚恢复一点的秩序顿时再次崩塌了,大呼小叫、四散奔逃,比之前跑的还要快。 赵二则混在人群中,一边继续散布流言、制造混乱,一边趁乱暗杀流寇中的头目们,很快又有几个入了账! 与此同时,周围的营地当中,也出现了大规模的混乱,许多流寇头目死于暗杀,粮库、草料堆燃起了冲天大火,那是其他细作们干的好事。 …………… “该死的,该死的……怎么会这样?” 闯王—高迎祥带领着一大群亲卫,正站在中军大帐前观看情况,见大营内出现了大规模的骚乱,还着起了冲天大火,不禁气的暴跳如雷。 原本想着,让闯塌天—刘国能带领本部人马冒充天威军,假装来个深夜偷袭,目标便是自己控制的这片营地,自己再指挥本部人马假装抵挡一下,胡乱叫上几嗓子,而后让出一个豁口就成了,不会造成太大的乱子。 没想到,自己的营地没有乱,别的营地反而乱了起来,还乱到了难以收拾的地步,这是怎么弄的? 现如今,要想稳住人心,控制局势,除非让刘国能部停止进攻,退到大营外面去,而后将真相公布出来,才能迅速的恢复大营内的秩序。 可是那样一来,诈城的事情也就失败了,而且无法再来第二次。 权衡利弊之后,高迎祥决定置之不理,继续执行计划,横竖大营已经乱了,那就乱下去吧,大不了损失一些人马和粮草,只要能拿下西安城,就能十倍的补偿回来。 而且大营乱成这个样子,已经到了假戏真做的地步,骗开城门的把握就更大了,如此想来,也算是因祸得福吧! 就这样,闯王—高迎祥没有放弃计划,而是一面传令各营首领们,尽快的控制住局势,平息混乱,一面整顿本部人马,做好了夺城的准备! …… “开门啊……快开门啊!” 再说刘国能,带领本部人马穿过了大营,很快来到了西安城的北门 负责叫门的这些人,全都是榆林镇出身,口音上绝无问题,手中举的旗帜,身上穿的棉甲,也都和天威军的一模一样,虽然是临时粗制滥造出来的,可在夜色的掩护下,应该看不出破绽来。 再看城墙上面,立刻出现了大量守军,全都高举着火把,为首的是一名黑甲将军,附在垛口上面,冲着 “没看到旗号和甲胄嘛,我们是榆林镇的天威军,特来救援西安城的,快开城门,放我们进去!” “哦,既然是天威军,请秦将军出面答话!” “秦将军并未前来,我是秦将军的部下董天豹,专门带领本部人马,冲进来救援西安城的,快开城门吧!” 说话间,刘国能催马上前几步,仰了仰故意用鲜血画花了的脸,同时报上了董天豹的名字,试图蒙混过关。 “哦,您真是董将军吗?” “当然是了,没看到本将军带领着弟兄们一路冲杀过来,将流寇大营闹得天翻地覆吗,快开城门,否则流寇们合围过来,我们这些人就危险了,真出了事情,看你如何向秦将军交代!” “这个嘛,好吧……开城门!” 黑甲将军站在城墙上,看了看火焰冲天的流寇大营,又看了看绞盘,缓缓的放下了吊桥,又升起了几千斤重的大铁闸,合力推开了沉重的城门。 “弟兄们,速速进城!” 眼见没费多大力气,就成功诈开了城门,刘国能不禁大喜过望,立刻带领部下们踏过吊桥,一窝蜂的冲进了城内……而后就傻眼了。 原来城门里面还有一座巨大的翁城,同样设有一座沉重的城门,却没有打开。 而在翁城周围,密密麻麻的全是官兵,有的手持弓弩,有的举着滚木雷石,已经做好了投掷的准备。 “隆!” 紧接着,刚刚拉起来的大铁闸,又重重的落了下来,砸死了十几名来不及躲闪的流寇,吊桥也重新拉了起来,隔断了进出的道路。 城墙上更是乱箭齐发,将后面没进城的流寇们射倒下一大片,余者纷纷向后溃退,而刘国能和冲进来的千余名流寇则成了瓮中之鳖。 紧接着,那名黑脸将军又出现了,大笑着说道“秦将军早就传来消息,除非他本人亲至,否则决不能开启城门,若是别人前来叫门,那便是流寇冒充的,格杀勿论! 果然不出秦将军所料,你们这些狡猾的流寇,真的前来诈城了,没想到诈城不成,反而成了瓮中之鳖,哈哈!” “这位将军不要误会了,我们真的是天威军,是来救援西安城的!” “还敢嘴硬,本将军问你,天威军的第十三条军规是什么,答的上来吗?” “这个……这个……” “答不上来了吧,以为说几句榆林土话,再穿上黑色棉甲,就能冒充天威军了,告诉你,差的远呢,别的不说,就你们那乱糟糟的行军队形,比天威军差了十万八千里,老子早就看出破绽来了。 而且老子是尤老将军的部下,当初攻打府谷城的时候,和董天豹、董将军打过多次交道,还一起喝过庆功酒,彼此非常熟悉,你竟敢冒充董将军,真是瞎了心……弓箭手准备,放!” “嗖……嗖!”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七十一章 流寇的五重阵法! 闯塌天—刘国能诈城不成,反而中了官军的奸计,被引入翁城当中,乱箭穿身而亡,随即被割下人头,悬挂在城墙上示众! 随同入城的一千余人,少数负隅顽抗,结果被乱箭射杀,余者放下兵器、跪地投降,成了官军的俘虏! 大营内的火已经扑灭,共计烧毁了粮仓六座,草料场八座,帐篷、军械、旗鼓、车辆……被毁者不计其数。 混乱之中,各营被烧死、踩死者三千余人,负伤者六千余人,趁乱逃跑者一万八千余人,另有三十多名头目身亡,其中包括扫地王—张一川、一条龙—薛成才两位大首领。 以上情况,便是流寇大军一夜之间的损失! ……… 黎明时分,高迎祥带领着一大群亲卫,在大营内巡视情况,看着周围残破不堪的景象和一具具焦黑的尸体,不禁气的脸色铁青、浑身颤抖! 跟在旁边的罗汝才连忙开口劝解道“闯王息怒,诈城之事,本就没有十足把握,属于冒险行事,再加上刘国能急于求成,没有探查情况,就轻易的纵马入城,这才中计身亡! 至于大营内的骚乱,以小弟之见,肯定是混进了官军的细作,趁乱放火、扰乱人心,才弄成这个样子!” “贤弟言之有理,立刻传令各营,全面搜查官军细作,查出来之后,千刀万剐、剁碎了喂狗,如此才能泄我心中之恨!” “唉,各营人员复杂,想要从中将细作搜出来,只怕不太容易啊!” …… 其实几天之前,大营内出现各种流言蜚语,以至于人心慌乱之时,罗汝才就意识到了,十有八九是混进来了天威军的细作,有心将其揪出来,却根本办不到。 因为流寇大营内的人员结构太复杂了,没有花名册、没有明确的职务称呼、没有明确的统属关系,甚至连一个准确人数都无法统计,混乱的无以复加。 这种情况下,想从二十几万人当中,搜查出几个、或者十几个天威军的细作,那就跟大海里捞针一样难。 而且因为抢夺战利品、分赃不均等问题,导致各营首领、大小头目们之见并不和睦,甚至是互相仇视,一旦展开大搜查的话,很可能出现互相怀疑、栽赃陷害、公报私仇……种种事端,进而造成更大的混乱,那就得不偿失了! “闯王,大营内人员太多了,搜查细作不太容易,这件事只能慢慢的来,当务之急,是好好想一想,下一步怎么办!” “你的意思呢?” “小弟还是原来的意见,放弃围攻西安城,全军向东南撤退,而后离开陕西,到河南、湖广等地,重新打开一个新局面,等到兵强马壮、粮草充足之后,再重新杀回关中报仇!” “唉,事到如今,也只好如此了!” 高迎祥沉思了一会儿,无奈的点了点头。 经过昨夜的事情,大营内本就低落的士气,变的更加低落了,辎重粮草又损失惨重,已经无力继续围攻西安城了。 强行打下去,只有死路一条,不如按照罗汝才说的,离开陕西,另寻一条生路,以后再回来报仇! “罗贤弟,咱们率军撤退的话,城内的官军会不会趁势追杀?” “激烈厮杀一月有余,城内的官军同样是死伤惨重、精疲力尽,十有八九是不会出城追杀的,不过嘛,咱们还是小心一些为好。 不如这样,大营内的栏栅、望楼、帐篷全都不动,咱们只带着人马和辎重粮草,半夜时分悄悄撤离,再留下一支人马在大营内擂鼓吹号,迷惑城内的官军,使其不敢轻易出来,如此就万无一失了!” “好,就这么办!” 高迎祥点头之后,立刻返回中军大帐,而后命人将一众首领、大小头目们召集过来,共同商议退兵之事! 这一次,无人反对。 至于向东南撤退,同样无人反对,因为没有别的路可走。 要知道,关中平原周围都是山脉,进出通道只有几个要塞而已,其中北边的金锁关被天威军占领了,根本过不去。 西边的大散关到是没有多少守军,可大散关西边的巩昌府、临洮府、岷州卫、洮州卫都是出了名的穷困之地,产粮少的可怜,流寇大军若是去了那边,非活活饿死不可! 东边的潼关,到是一条离开关中的通道,可是潼关以西、西安以东的十几座城池,全被流寇大军反复劫掠过,变成了一片无人区。 如果走这条路的话,就意味着沿途得不到任何补给,已经严重缺粮的流寇大军,不全部饿死,也得饿死一半! 只有东南地区,尚未被劫掠过,可以得到粮食、人员的补充,是流寇大军唯一能选择的撤退道路了。 于是乎,流寇首领们按照罗汝才建议的,白天按兵不动,一切如常,晚上才悄悄的集合人马,带着所剩不多的辎重粮草,离开了居住一月有余的大营,向东南方向撤离…… 并让李自成带领三千人马,留在大营里面,擂鼓、吹号、巡逻、做饭……做出一副大军正在修整,准备继续围攻西安城的假象。 直到三天之后,大部队已经走远了,李自成这才带着三千人马,悄悄的离开了大营,前去追赶大部队…… 就这样,凭着金蝉脱壳之计,流寇大军安全撤离了,没有受到任何损失。 而且在撤离的路上,流寇们疯狂劫掠周围的村庄镇店,一面补充急需的粮草,一面强行裹挟饥民,增强实力。 …… 话又说回来了,虽然从西安城下安全撤离了,可高迎祥、罗汝才等一众首领们丝毫不敢放松警惕,因为这些人知道,天威军肯定会来截杀的。 果不其然,当大队人马撤退到蓝田县境内时,在前面探路的游骑兵们,发现了天威军的主力人马,截断了前面的道路,并扎下一座大营。 没得说,事已至此,只有拼命了。 安营,扎寨! 一夜无话。 第二天早晨,饱餐一顿之后,高迎祥、罗汝才带领着流寇大军倾巢而出,准备与天威军决一死战,并排列出了五重阵法。 所谓五重阵法,就是将全部人马分成前后五重 第一重是强行裹挟来的饥民中的老弱妇孺们,这些人的战斗力、武器装备都非常差,甚至连刀枪都没有,只能手持木棍作战。 第二重是饥民当中的青壮们,战斗力、武器装备都略微好一些,起码有破旧、残缺的刀枪可用。 第三重是真正的流寇,杀过人、见过血,武器装备比较好,甚至有全套的甲胄,且以步兵为主。 第四重,同样是真正的流寇,且以骑兵为主,就是数量不太多,而且马匹质量比较差,大多是拉车、拉磨用的笨马,甚至有人骑着骡子。 第五重,是高迎祥、罗汝才一众首领及其心腹手下们,虽然人数不多,却是清一色的骑兵,武器装备、马匹质量都是最好的,是流寇大军中战斗力最强的一伙人,也是流寇大军的核心! 五重阵法,是流寇们常用的一种战术,其目的就是用前面的饥民、步兵,消耗敌人的力量,等消耗的差不多了,骑兵再冲上去解决战斗。 想当初,高迎祥、罗汝才等一众首领们,就是用这种卑鄙的阵法,以无数饥民的生命为代价,打败了老将军—尤世威统领的四镇精兵。 既然能打败尤世威,这一次,同样能打败秦锋! 而且为了鼓舞士气,大军离开营地之前,高迎祥向打头阵的饥民们发布了一道命令只要杀死一个天威军士兵,就奖励大饼十张,牛肉一斤。 杀死一个天威军将领,奖励大饼二百张,牛肉二十斤。 没错,就是奖励大饼和牛肉,对于那些饿红眼的饥民们来说,这比金银珠宝的诱惑力大多了! 另外吗,无论是谁,能杀死或者生擒秦锋,升为一营的首领,并与高迎祥结拜兄弟。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流寇们的士气果然上升了不少。 ………… “咚……咚咚!” 震天的战鼓声中,流寇大军们快速向前推进,很快就来到了一块平原上,这里便是预设的战场。 奇怪的,天威军并没有出现。 莫非起来晚了,或者战前准备长了一些? 等等吧! 那知等了小半个时辰,天威军还是没有出现,这下一众流寇首领们急躁起来,并聚在一起商议对策。 “天威军怎么没来,莫非是怕了咱们,不敢交战?” “胡说,天威军连女真鞑子都不怕,又岂会怕了咱们,以我之见,肯定是见咱们人多势众,担心打野战吃亏,所以守在了营地当中,等着咱们前去进攻!” “闯王,怎么办?” “事已至此,有进无退,大军继续前进,踏平天威军的营地,生擒秦锋!” “遵命……全军前进!” 战鼓再次响起,流寇大军继续前进,并很快见到了天威军的大营。 大营设在交通要道上,呈长方形,四周挖了三道壕沟,设置了一道栏栅,一道壁垒……里面静悄悄,没有任何动静。 没有动静,有时候更加可怕! “擂鼓,进攻!” “冲啊!” 高迎祥略加观察之后,便下达了进攻的命令,用前面的饥民们探探虚实,消耗天威军的力量……一时间,上百面战鼓同时敲响,密如爆豆,响彻四方。 听到鼓声之后,大阵前面的饥民们立刻发起了冲锋……先是用石头、沙土、草木等物,填平了三道壕沟,而后合力推到了木栏栅,再翻越过壁垒,冲进了营地当中,接着……就全都傻眼了。 因为天威军的大营中空荡荡的,一个人影都没有,这是什么情况?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七十二章 分散突围! 流寇大军倾巢而出,准备和天威军决一死战,结果扑了个空,这让一众流寇首领们既郁闷、又疑惑,只好聚在一起商议对策。 商议的结果是,众首领们一直认为,天威军不会无缘无故的弃营而走,其中必有诡计,必须小心防备! 具体对策是,大军暂且驻扎在天威军留下的营地中,提高警惕、小心戒备,以不变应万变,同时派出游骑兵,探查一下天威军跑到了那里,又在做些什么,而后再根据情况进行应对! 很快的,百余名骑兵出了大营,前去探查天威军的情况……结果过了一个多时辰,没有一个回来的。 又派了百余名骑兵出营,前去探查情况……过了一个多时辰,还是没有一个回来的。 这是什么情况? 高迎祥发了狠,从自己的亲卫中挑选了三百精锐,一口气全派了出去……一个时辰之后,终于回来了一个亲卫,更准确的说是回来了小半个。 因为回来的这名亲卫,身中三箭,浑身是血,被抬进中军大帐之时,已经奄奄一息,只剩下小半条命了。 高迎祥、罗汝才等人连忙围拢了过来“快说,究竟出什么事了!” “回禀闯王,大营……大营周围都是……都是天威军的游骑兵……弟兄们,全……全死了,就……就剩……噗!” 亲卫只说了几句话,就口喷鲜血,气绝身亡了。 虽然只是断断续续的几句话,可一众首领们还是听明白了,大营周围有很多天威军的游骑兵,自己一方派出去的人,全被杀掉了,故而无法回来报信。 怎么办? 探查不到天威军的情况,自己一方就变成了聋子和瞎子,什么都不知道,又如何做出决策、排兵布阵呢? 不甘心下,高迎祥又连续派出了几批亲卫,去探查天威军的情况,结果和之前一样,只逃回来几个重伤号,余者全部死掉了,情况则一点没探查到! 没办法,自己一方的骑兵,人员数量、马匹质量、武器装备、训练程度……全都不如天威军的骑兵,双方碰到一起,就像是绵羊碰到了恶狼,只有被屠杀的份! 高迎祥不忍亲卫们继续送死,于是不再派人出营探查,而是和众首领们聚在一起,另谋良策! 结果从中午一直谋划到了晚上,良策没谋划出来,大麻烦反而出现了。 “呜……呜呜!” “冲呀……杀呀!” 天黑以后,大营周围突然号角连绵、喊杀震天,似乎是天威军杀过来了。 高迎祥、罗汝才等首领们不敢怠慢了,立刻集结人马、摆开阵势,准备与天威军决一死战。 那知阵势摆好之后,等了许久也不见天威军的一兵一卒出现,就连号角声、喊杀声都消失了。 又等了一会儿,还是没有动静,又无法出营探查情况,无奈之下,只能解散队伍,各自回帐休息。 “呜……呜!” “冲呀……杀呀!” 那知回到帐篷中,刚刚脱下沉重的甲胄,大营周围又响起了号角声、喊杀声,比之前的更加嘹亮! 一众首领们不敢怠慢了,连忙穿上甲胄、冲出帐篷,二次集合人马、摆开阵势,准备与天威军决一死战! 结果和上次一样,还是不见天威军的一兵一卒,又白忙活了一场。 罗汝才足智多谋,立刻明白过来“闯王,这肯定是秦锋的奸计,故意让人在大营周围吹号、喊叫,目的就是折腾咱们,让咱们无法休息,时间一久,大军非得垮掉不可!” “原来如此,可有应对之策?” “这个嘛……没有!” 其实对付这种骚扰,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派出骑兵,将对方杀退,而后在大营附近巡逻,确保安全就可以了。 可是流寇一方的骑兵,远远比不上天威军的骑兵,出去就是送死,而后还是要受骚扰,死了等于白死! 因此上,罗汝才才会说没办法。 可这种局势下,没办法也得想办法,否则就会被活活折腾死了! 怎么办? 罗汝才拍了一会儿脑袋,提出了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就是将全部人马分成三批,而后轮流的值夜、睡觉。 如此一来,虽然没法好好休息,可总比一点不休息强的多吧! 于是乎,流寇大军分成了三批,其中一批人披坚执锐、列队整齐,在大营周围戒备着,其余两批人回到帐篷中睡觉。 那知刚睡了一会儿,天威军又来了,这次不是骚扰,而是真正的进攻! “冲呀……杀呀!” “轰……轰!” 黑暗当中,突然冒出大量的天威军士兵,向大营的东北角发起了进攻,凭着犀利的火绳枪,很快冲到了木栏栅附近,而后向里面狂仍火把,迅速引起了大火! 不仅如此,天威军的士兵们还推出了几十门比较轻巧的神机将军炮,向大营内发射起了弹丸,打的全是开花弹! 弹丸落地之后,炸成一团团的火球,碎片四下乱飞,炸死、诈伤了大量的流寇。 这种情况下,帐篷内的人根本没法休息,纷纷跑出来帮着灭火、迎战! 那知打了没一会儿,天威军突然撤退,消失在了茫茫夜幕之中…… “来人啊,集合队伍,出营追击!” “闯王且慢,天色太黑,情况不明,若是出营追击,中了埋伏就麻烦了,还是不要追击为好!” “哼,若是中了埋伏,就跟天威军拼了,总比这样受人欺负的强……弟兄们,出营,追击!” 高迎祥气的暴跳如雷,不顾众首领们的劝阻,亲自率领一支人马出营追击,可是天威军训练有素,又有大量的马匹、骆驼,撤退速度非常快。 高迎祥带领人马追了一阵子,根本就追不上,反而中了天威军留下的一些陷阱,白白折损了不少人手,无奈之下,只好狼狈的退回到大营中。 回营之后,刚要喘口气,大营的西南角,又受到了天威军的攻击……还是放火和炮击。 总而言之,一夜之间,天威军共计发起了四次攻击,虽然攻击的力度不是很大,没有杀伤多少流寇,却将大营内的流寇们折腾的精疲力尽,人人脸上挂上了大黑眼圈! 好不容易熬到了天亮,天威军的进攻停止了。 流寇大军立刻启程,继续向东南进发,结果一路之上,又受到了天威军骑兵的骚扰,有时冲过来放几枪,有时吹一阵号角,有时将前方的道路破坏、桥梁拆掉……骚扰规模都不大,却是一直持续不断。 不仅如此,天威军的骑兵们还赶在前面,将附近村庄、镇子里的百姓们全都转移走了,粮食、牲畜、物资同样转移走,实在带不走的就烧掉,甚至连水井都填埋了。 结果就是,流寇大军走了一整天,才走了不到二十里路,而且途中没抓到一个百姓,没抢到一点粮食,甚至连水都喝不到,简直悲催到了极点。 天黑了,安营扎寨! 而后和之前一样,又是整整一晚上的骚扰和进攻,根本无法休息。 如此几天之后,流寇大军支撑不住了,又累又困、又渴又饿,几乎到了要崩溃的地步。 无奈之下,在路过蓝田县城之时,高迎祥、罗汝才将人马带进了已经空无一人的县城中,有了高大城墙的保护,总算可以吃顿安生饭,好好睡一觉了。 可二十几万人马,不可能长期躲在一座小县城中,一旦携带的粮食耗尽,大军就会立刻崩溃的。 于是乎,流寇首领们又凑到了一起,绞尽脑汁的商议对策。 “驴粪球的,姓秦的真是阴损透顶,不和咱们正面交战,而是不断折磨咱们,照这样下去,咱们早晚被活活折磨死!” “说的没错,秦锋真是阴损透顶、卑鄙无耻,我……他祖宗十八代!” …… 会议一开始,众流寇首领们立刻对秦家的祖宗十八代,表示了一番亲切问候,喷的口吐白沫、吐沫星子乱飞。 没办法,打又打不过,算计又算计不赢,被折磨的如此之苦,只能用骂大街的方式发泄一下怒火了。 最后是高迎祥站起来,制止了一众首领们“好了,全都闭嘴吧,你们骂的再欢实,难道能骂掉秦锋一块肉嘛,还是省省力气,想想有没有办法,摆脱眼前的困境吧……罗贤弟,你的主意最多了,可有什么良策吗?” “唉,眼下这种情况,咱们就像是一群牛,数量多、力气大,可惜跑的太慢了,而秦锋的天威军就是一条恶狼,数量少、力气小,但是跑的极快,又十分凶狠。 这条狼不与牛群正面冲突,而是采用游斗术,东边掏一把、西边咬一口,没事嚎两嗓子,让牛群无法休息、无法吃草,力量越来越弱,最后被其各个击破,吃进肚子里! 为今之计,要想活命的话,恐怕只有一个办法了,就是牛群散开,各自逃命!” “罗贤弟,你是说,大军分散突围?” “没错,秦锋的兵马厉害,可是数量不多,咱们若是分散突围,他最多围堵住其中两三支人马,余者则能安然脱身,等到了安全的地方,再重新集结起来,就能打出一片新天地了!” “嗯,眼下这种情况,也就只能这么办了,咱们明天分散突围,看姓秦的还能有什么办法!” 崇祯五年—五月二十四,流寇大军离开了蓝田县城,而后分成了三十三路,向不同方向突围而去……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七十三章 继续用狼的战术!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蓝田县境内山川不少,其中最出名的便是位于县城东南六十里处的蓝田山,层峦叠嶂、景色秀丽,而且山中出产一种玉石,光泽温润、纹理细密,深受世人的追捧,位列天下四大名玉之一。 蓝田玉不仅温润漂亮,而且质地坚硬,是雕刻印章的上等材料,据说秦始皇的传国玉玺就是用蓝田玉雕刻而成的。 而天威军的主力人马,此时就驻扎在蓝田山下。 中午时分。 中军大帐内,悬挂着一幅徐霞客亲自绘制的关中地图,地图非常大,上面的山脉、河流、平原、城镇……标注的既齐全、又精准! 秦锋、韩山君、董天豹、雷大鹏等人,神色严肃的站在地图前面,一起商议着追剿流寇大军的事情! 自从得知流寇大军放弃围攻西安城、向东南逃窜的消息之后,天威军就离开了金锁关,快马加鞭、日夜兼程,终于在蓝田县境内将其追上了。 问题是,流寇大军有二十多万人马,天威军只有两万多人马,数量相差太悬殊,不宜正面硬拼。 因此上,秦锋才率军放弃营地、避其锋芒,而后采用狼斗之术,一点一点的消耗流寇们的力量,准备将其消耗的精疲力尽了,再一举全歼! 没想到,流寇首领中有聪明人,竟然来了个分散突围,二十多万人马离开蓝田县城之后,立刻分成了三十三路,而后各自突围! 如此一来,狼斗术就无法发挥威力了。 而面对分散开来的三十三路流寇,又该如何追剿呢? 分兵肯定不行,天威军只有两万多人,若是分成三十三路,平均一路只有七八百人,别说攻城夺关了,就连大一点的战斗都打不起,又如何追剿流寇呢? 大纵深包抄圈也不行,兵力不足,漏洞太多,最后只会白忙活一场,什么都抄不到。 只追其中一两路的话,到是能将其剿灭,可别的流寇就会趁机跑掉,遗祸无穷! …… 如此局面,着实难以对付,可韩山君、董天豹等人却一点都不发愁,因为众人坚信,只要有秦锋在,再难的事情都能完美解决掉,以往都是如此的。 众人信任和期待的目光,秦锋自然感觉到了,心情则非常复杂,既喜且忧。 喜的是,通过一次又一次的胜利,自己在天威军中已经建立起了绝对威望,言出法随、令行禁止,全军上下犹如一人,打起仗来自然是无往不利了! 或者说,天威军已经变成了自己的私家军,无论自己下达什么命令,这支军队都会无条件服从的,那怕是挑起大旗,自立为王! 忧的是,自己的威望太高、个人能力太强,久而久之,众将领们就会产生严重的依赖性,进而失去独立思考和独自指挥作战的能力。 现在或许没什么,以后天威军发展壮大,从几万人变成十几万人、几十万人,需要韩山君、董天豹等人独当一面之时,麻烦就会出现了,而且是大麻烦。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历史上的西楚霸王—项羽,个人能力和威望极强,又喜欢逞威风,玩个人英雄主义,从不培养部下们的独立作战能力,也不注意发掘、使用人才,导致韩信、英布、陈平……全跑到刘邦那边去了。 结果就是,凡是项羽亲自指挥的战役,基本上都打赢了,而部下们负责指挥的战役,基本上都打败了。 而项羽本事再大,也不可能一人独撑天下,最后地盘越打越小,兵马越打越少,被刘邦联合韩信、英布、彭越等诸侯,合围在了垓下,落了个全军覆没、自刎身亡的下场。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为了防患于未然,自己得找个机会,锻炼一下韩山君、董天豹等人独自指挥作战的能力,以后才能独当一面,为自己分忧解愁! 至于这次,还得自己来谋划全局! 想到这里,秦锋开口道“流寇们分散突围,的确是一招妙计,不过嘛,也不是没有办法对付!” “大人有何妙计?” “呵呵,你们知道草原上的独狼是如何捕杀黄羊群的吗?” “独狼,黄羊群?” “不错,草原上有一种黄羊,奔驰如飞,数量极多,一旦遇到危险,便会四散奔逃,十分难捉! 独狼捕捉黄羊,是不会跟在羊群后面硬追的,那样就算累吐了血,也捉不到几只黄羊。 独狼会选择一个地形复杂、水草丰美的河湾,在周围悄悄的潜伏下来,等黄羊群前来吃草喝水、紧紧的拥挤在一起之时,再突然冲出来捕杀。 河湾地形复杂,黄羊群又拥挤在一起,根本无法快速的四散奔逃,如此一来,独狼就能大开杀戒,一次捕杀大量的黄羊,吃上好一阵子了!” “大人的意思是说,咱们就像独狼捕捉黄羊群一样,捕捉分散突围的流寇们?” “不错,流寇们虽然分散突围了,可就像黄羊群需要水草一样,流寇们也需要大量的粮食,否则就会饿死! 关中地区,旱灾严重,再加上流寇们的劫掠,城池大都破败不堪,现在完好无损、且能提供大量粮食的城池已经没几个了,咱们只要选择其中之一,设下埋伏,而后等着流寇们自行聚拢过来就行了!” “大人高见,只要流寇们再次聚拢在一起,咱们便能将其一举歼灭了……关中城池不少,不知大人认为,在那里设伏为好呢?” “这里!” 说话间,秦锋伸出一根手指,点住了地图上的一个位置——丹凤城。 丹凤城位于关中平原的东南角上,因其襟带丹江水、背依凤冠山,故而得名。 丹阳城周围土地肥沃、河流纵横,冬无严寒、夏无酷暑,这种环境和气候,非常适宜庄稼生长,是关中平原上最出名的产粮区之一,而且位置比较偏远,周围又有群山保护,故而一直没有遭到流寇的劫掠,城内肯定有不少粮食。 三十三路流寇虽然是分散突围的,大致方向却是一致的,都是往东南逃跑,意欲穿过秦岭东部的冢岭山、商洛山、天柱山……最后出武关,进入河南境内,另谋发展,而丹凤城恰好位于流寇们的逃跑路线上! 到时候,极度缺粮的流寇们,肯定会重新聚集起来,攻打丹凤城,掠夺里面的粮食和人口,补充实力。 自己就带领天威军,提前到丹凤城附近埋伏起来,选择一个有利的地形,打流寇们一个措手不及,就算不能将三十三路流寇全歼,歼灭其中一大半肯定是没问题的。 “大人,咱们何时出兵,前往丹凤城附近设伏?” “不急,咱们暂时留在蓝田县境内,剿灭几路逃跑的流寇再说!” 之前二十多万流寇大军聚集在一起,天威军的兵力不足,不好对其下手。 现在流寇们分散突围,力量就变弱了,天威军正好趁机吃掉其中几路,削弱流寇们的实力。 而后兵分两路,一路跟在流寇们的后面,大张旗鼓、假装追击,吸引注意力。 另一路日夜兼程、隐蔽行军,提前赶到丹凤城附近,选择有利地形埋伏起来,等流寇们重新聚集起来、前来抢夺粮食之时,再突然杀出,打一个漂亮的伏击仗,如此一来,就算不能将流寇们全部歼灭,也能歼灭一大半! 妙计,真是妙计,嘿嘿! 问题是,三十三路逃跑的流寇队伍,自己追剿那几路比较合适呢? “来人啊!” “在!” “多派一些游骑出去,探查各路流寇的准备位置和人马数量,而后速速报告本将军!” “遵命!” …… 会议结束之后,众将各回各营,准备作战事宜去了。 秦锋则留在大帐内,取出了笔墨纸砚,给三边总督杨鹤写了一封书信,书信的内容主要有两点 一是希望杨鹤能支援一些兵马和粮草,天威军虽然能征善战,可兵力毕竟太少了,如果能得到援军的支持,就能打大规模的围歼战,获得更大的战果! 二是建议杨鹤上奏朝廷,让朝廷下旨给四川、湖广、河南、山西几省的督抚,立刻调集重兵,封锁与陕西交界处的交通要道,防止高迎祥、罗汝才等路流寇逃出陕西,进入以上四省境内。 一旦高迎祥、罗汝才等路流寇外逃,再和各省的流寇们汇合在一起,实力壮大、糜烂天下,事情就不好办了。 相反的,只要将这些流寇们困在关中境内,就算是麻烦一些,自己也能一点一点的将其收拾干净,还百姓们一个太平!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七十四章 选中截杀目标! 离开蓝田县城之后,闯王—高迎祥率三万余众,丢弃一切笨重之物,绕霸水北岸急行,一日推进六十余里,前锋人马已经逼近冢岭山北麓。 十反王—杨左贤率两万余众,以及大量满载车辆,沿霸水南岸行进,速度迟缓,一日行进不足四十里。 花关索—王光恩率领一万八千余众,一路向南急行,而后折向东南,一日行进五十余里。 ……… 天威军的游骑兵们非常厉害,只用了不到两天时间,就摸清了三十三路流寇的人马数量、逃跑路线和行进速度。 而经过一番思考之后,秦锋决定对十反王—杨左贤、花关索—王光恩这两路流寇下手,原因有三 一则,杨、王两部人马的位置距离天威军比较近,围剿起来比较方便,一击必中! 二则,杨、左两部是三十三路流寇当中比较强大的,人马数量仅次于高迎祥和罗汝才,乃是两只大肥羊。 三则,在西北流寇当中,杨、左二人属于两个极端。 杨左贤本是山贼,为人非常残暴,当上流寇之后,更是变本加厉,其部人马所到之处,烧杀劫掠、无恶不作,甚至做出过屠城的暴行,乃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杀人魔王,名声极臭! 王光恩是农夫出身,性格忠厚本份,受天灾人祸逼迫,实在活不下去了,这才造反当了流寇。 虽然当了流寇,王光恩却一直坚守原则,只抢富户、不抢贫民,不滥杀无辜、不糟蹋妇女,甚至数次开仓放粮、救济穷苦百姓,是流寇中口碑最好的一位! 鉴于二人截然相反的行事风格,秦锋准备区别对待对十反王—杨左贤及其部下,斩尽杀绝,一个不留! 对花关索—王光恩及其部下,则是包围起来、进行招安,而后妥善安置! 有了这一正一反两个榜样,相信其余各路流寇,以后就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了。 谋划已定,擂鼓聚将,秦锋端坐中军帐内,开始下达命令 “韩山君、董天豹、马勇、马武!” “末将在,请大人吩咐!” “你们四个带领本部人马,随本将军前去围剿十反王—杨左贤这一路流寇,一定要将其剿灭干净!” “遵命!” …… “雷大鹏!” “末将在,请大人吩咐!” “你率领本部人马,前去拦截花关索—王光恩这一路流寇,记住了,只要将其拦截、牵制住就行了,不要强攻,避免死伤。 等本将军收拾了杨左贤之后,再率军与你汇合,而后一起围住王光恩部,对其进行招安,成则最好,不成、则将其剿灭掉!” “遵命!” …… “其余人等,留守大营,做好安置大批俘虏的准备!” “遵命!” …… “大人,咱们何时出发?” “不急,让将士们饱餐战饭,再好好的睡一觉,等到天黑之后,咱们再行出发!” “遵命!” 众将领命之后,立刻返回各自的营地中,将命令层层下传……营内的火头兵们顿时忙碌起来,按照战时标准,烹煮丰盛的饭菜,多加肉。 饭菜煮熟之后,将士们美美的吃了一顿,而后钻进帐篷中睡觉。 一直睡到日落西山,养足了精神和体力,这才钻出帐篷,排着整齐的队列,在夜色的掩护下开出了大营,前去围剿流寇! …………… 清晨时分,霸水南岸,一支长长的队伍缓缓行进着,正是十反王—杨左贤的人马。 “驴粪球的,全都走快一点,谁要是磨磨蹭蹭、走的慢了,老子一斧子把他劈开了晾着!” “是,大王……走快一点,全都走快一点!” 杨左贤今年四十岁,身材魁梧、相貌凶恶,身穿精钢锁子甲,手提宣花长斧,骑在一匹高大的乌骓马上,不断催促队伍快点行进。 甚至真的抡起宣花长斧,连砍了几个走路慢的人,吓的其他人噤若寒蝉,全都使出了吃奶的力气赶路,即便如此,队伍的行进速度依旧不快! 因为队伍中有数百辆大车,上面装满了金银、珠宝、皮毛、丝绸……等财物,还有数百名哭哭啼啼的妙龄女子,都是从西安城外撤离之后,一路上劫掠来的。 车辆负重太多,走的不快,严重拖累了队伍的速度。 其实离开蓝田城之时,高迎祥、罗汝才反复告诫过一众流寇首领们将抢劫来的财物和女人全部扔掉,带领队伍,日夜兼程,以最快速度进入蓝田县南部的山区中。 只要进了山区,天威军的骑兵就跑不起来了,而自己一方的队伍可以在山沟、山坳中随意隐藏,那就安全的多了。 至于财物和女人,只要保住了队伍,以后再抢就是了,要多少有多少! 问题是,杨左贤当了多年的山贼,既贪财、又好色,舍不得扔掉抢来的财物和女人,于是没有听从告诫,坚持带着财物和女人上路,以至于队伍行进速度缓慢,离开蓝田城三天,才走了不到一百二十里路。 至于被天威军截杀的事情,杨左贤不是没考虑过。 可三十三路人马分散突围,天威军的兵力有限,最多截杀其中一两路而以,而且就跟捏柿子一样,多半会挑实力比较弱的下手。 自己的实力,在三十三路人马中虽不是顶尖的,可也能排进前五,被截杀的可能性比较小,就是走的慢一点,也不会有多大问题的。 正是抱着这种侥幸心理,杨左贤才坚持带着财物和女人一起上路的,那知正在行进之间,一名小头目催马来到了近前,脸上明显带着慌乱之色“大王,大王,大事不好了,负责在周围扫盘子的弟兄们发现了天威军!” “什么,天威军,有多少人马,是不是冲咱们杀过来了?” “那到没有,扫盘子的弟兄们说,只有十几名天威军的游骑兵,在附近转悠了一会儿,就消失不见了!” “天威军的游骑兵……驴粪球的,莫非盯上老子了?” 听说附近发现了天威军,杨左贤顿时紧张了起来,待得知只是少量游骑兵,这才长出一口气,可高悬着的心却没有放下来。 三十三路人马分散突围,按理来说,自己遭到截杀的可能性不大,可还是有一定危险的。 为了安全起见,必须加快行进速度才行。 想到这里,杨左贤吩咐道“传老子的命令,将车辆上的笨重之物扔掉,加快行进速度,今天黄昏之前,一定要抵达钟南山,只要进了山区,咱们就安全了!” “遵命!” 很快的,一些比较笨重、价值不太高的财物被扔掉了,没了这些东西拖累,队伍的速度果然快了一些。 可刚走了半个多时辰,小头目又来禀告了“大王,大王,负责扫盘子的弟兄们,又在周围发现了天威军的游骑兵,而且比上次多了一些!” “该死的,阴魂不散,莫非真的盯上老子了,传老子的命令,将队伍中的老弱者全部放掉,快加行进速度!” “遵命!” 队伍一路行来,不仅劫掠了大量财物,还裹挟了很多百姓,准备打仗的时候,推到前面消耗敌人之用。 现如今,为了加快行进速度,杨左贤决定放掉其中的一些老弱者,反正这些人用处不大,等到了安全的地方,再从村落中抓一些就是了。 很快的,数千名老人、孩子、妇女离开了队伍,四散奔逃而去。 剩下的人加快速度,继续向南急行,不想半个时辰之后,附近又出现了天威军的游骑兵,并发生了小规模的冲突,打死了十几个负责踩盘子的流寇! 这下杨左贤更紧张了,为了进一步加快速度,于是命人将剩下的百姓也放掉了,只保留自己的嫡系队伍,也就是真正的流寇们。 半个时辰后,又扔掉了一些财物。 半个时辰后,又扔掉了一些抢来的女子。 半个时辰后,扔掉了全部车辆。 …… 就这样,为了加快行进速度,杨左贤不断下令丢弃人和财物,甚至连一些跟随多年,在之前战斗中负伤的流寇,都被狠心丢弃掉了。 没有了这些负担,队伍的行进速度加快了许多,终于在下午时分来到了钟南山脚下! 按理来说,来到了山区,就意味着安全了,可杨左贤及其数千名手下却笑不出来,因为从山脚下的树林中,涌出了大量身穿黑色棉甲的士兵,并形成了合围之势。 原来秦锋率领着天威军,经过一夜的急行军,早就追上杨左贤的队伍了,却没有立刻进行截杀! 因为当时杨左贤的人马体力正盛,队伍中还裹挟着大量的百姓,一旦开战,天威军虽然有取胜的把握,却要付出一定的伤亡代价,还会伤及很多的无辜百姓! 于是乎,秦锋又一次采用了狼的战术。 自己率领主力人马,利用速度上的优势,抢先一步来到了钟南山下,设好了埋伏圈,一边养精蓄锐,一边等着猎物来到。 同时派出一些游骑兵,不断骚扰杨左贤的队伍,对其造成一种压迫感,却不发起攻击。 不攻击,杨左贤就不会拼命! 有了压迫感,杨左贤为求自保,就只能像民间故事当中、那个夜遇二狼的屠夫一样,不断扔出随身携带的骨头,仍了一根又一根,直到仍光为止。 不同的是,故事中,仍光了骨头的屠夫,还可以到麦场中躲避,弛担持刀,保护自己。 而扔掉一切的杨左贤,等来的却是天威军的总攻击! “全军出击,斩尽杀绝,一个不留!” “杀!”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七十五章 剿灭十反王—杨左贤! 十反王—杨左贤的队伍只剩下了数千人马,而且一路狂奔下来,早已是人困马乏、疲惫不堪! 天威军这边有上万人马,并在冢岭山下休息了大半天,精力充沛、人强马壮! 以逸待劳、以强击弱,其结果可想而知了。 天威军的骑兵们只一个冲锋,就将流寇的队伍冲垮了,横冲直撞、大砍大杀! 与此同时,步兵们四面合围,不留一丝空隙,而后迅速收缩包围圈,对剩余的流寇们进行剿杀! 大半个时辰之后,战斗彻底结束了,流寇们全军覆没,没有一个漏网的,十反王—杨左贤被乱枪打成了筛子,死相凄惨无比,而后割下人头,用生石灰腌制起来,留着向朝廷请功之用! 至于天威军这边,只伤亡了不到两百人,消耗了一些弹药而以,代价微乎其微! “董天豹!” “末将在!” “你带领两营人马留下,打扫战场、掩埋尸体,顺便收拢流寇们丢弃的财物和百姓,而后全部带回大本营,不得有误!” “末将遵命!” “其余各部,火速整队,随本将军前去汇合雷将军,一起围剿花关索—王光恩!” “遵命!” “呜……呜呜!” 嘹亮的号角响起,原本分散在战场上的士兵们,迅速集结起来,排列队形,而后在秦锋和众将的带领下,直奔东南方向而去…… 通过和蒙古人互市,天威军获得了大量的马匹和骆驼,人手一匹都有富裕,故而行军速度极快。 队伍是黄昏时分出发的,经过一夜行军,在第二天的佛晓时分来到了辋川河东岸,与雷大鹏部汇合在了一起。 “卑职参见将军大人!” “雷将军不必多礼,情况如何了?” “卑职无能,未能拿下这伙流寇,正与其在河边僵持着!” ……… 双方见面之后,雷大鹏叉手行礼,而后向秦锋讲述起了自己这边的情况。 前天晚上,雷大鹏率本部八千人马离开蓝田山大营之后,经过一夜急行军,在第二天上午时分,追上了正在行进的花关索—王光恩的队伍! 追上之后,并未发起进攻,而是采取和秦锋一样的战术,出动少量游骑兵,对王光恩的队伍进行骚扰,施加心理压力,迫使其丢弃辎重、狼狈逃窜! 待其逃的人困马乏,精疲力尽之时,再将其包围起来,一举消灭,或是迫使其投降! 没想到,同样的战术,对十反王—杨左贤管用,对花关索—王光恩便不管用了。 在得知附近出现了官军的游骑兵之后,王光恩并没有心慌意乱的带领队伍狼狈逃窜,而是收拢全部人马、迅速向不远处的辋川河靠拢,并在一个背靠河水、左依树林的地方停了下来。 而后将队伍中的车辆全部推了出来,用绳索首尾相连,再加上木头、石块、泥土……迅速筑成了一道坚固的半月形壁垒,人马都躲在了壁垒里面。 与此同时,分出一部分人手,到旁边的树林中砍伐树木,用绳索编制大木筏,准备向西渡过辋川河,用河水阻隔追兵,如此就能安全的逃离了! 眼看王光恩部要渡河逃跑,雷大鹏立刻调动人马,对壁垒发起了进攻,那知连攻了几次,都没能攻进去。 一则,是壁垒太坚固了,流寇们又拼命坚守,的确不太好打! 二则,秦锋之前吩咐过,对王光恩的队伍,只要拦截、牵制住就可以了,不要与其硬拼,以免死伤太重。 因此上,雷大鹏没有投入全部兵马硬攻,自然就攻不进去了。 可又不能眼看着王光恩的队伍渡河逃跑,于是雷大鹏兵分两路一路包围壁垒,不断进行骚扰性冲击,让其无法顺利渡河。 另一路跑到了上游位置,找到了一片树林,同样的砍伐树木,编制木筏,一旦王光恩部强行渡河,就跟着一起渡河,死死咬住,绝不让其逃掉。 就这样,双方僵持了一天一夜,雷大鹏部没能攻入壁垒,王光恩部也没能成功渡河,依旧在编制木筏……正当此时,秦锋率领大队人马赶到了。 “呵呵,这个王光恩有点意思,比起杨左贤来强的太多了,是个人才!” 听完讲述之后,秦锋登上附近的一座小土坡,居高临下的观看了一番,而后点了几下头。 王光恩本是农夫出身,一直在乡下种地,既没读过兵书,也没当过兵,却能成为一支流寇的首领,带着队伍四处转战,而且遇到危险之时,能根据周围的情况,迅速做出正确决策,可见其人颇有几分天生的军事才能。 如此人才,却被逼的沦为流寇,实在太可惜了,予以招安,收为己用,才是上上策! 不过嘛,流寇如野马,要想进行招安,必须先将其打服了才行。 想到这里,秦锋下令道“来人啊,将军中的神机将军炮全都架起来,对准壁垒,准备轰击!” “遵命!” 在白城子的时候,秦锋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铸造了三种火炮其中无敌大将军炮二十门,威力巨大、射程又远,就是太沉重了一些,移动起来不方便,全留下防守白城子用了。 第二种是神威将军炮,共计一百二十门,威力、射程适中,重四百五十斤,可以安装在双轮炮车上,用两三头骡子拉着行进。 因为这次是奔袭作战,为了不影响行军速度,神威将军炮便没有携带,全都留在蓝田山大营中了。 随军携带的是第三种神机将军炮,每门只有一百五十斤重,用高大健壮的骆驼驮负着,行动起来十分方便。 神机将军炮的威力和射程虽然不如前两者,可在同类型的火炮当中已经属于佼佼者了,再配上特制的开花弹,威力亦不可小觑! 而且足足有三百门之多,只要集中起来,对着壁垒一阵狂轰,必能轰出一个缺口,而后骑兵冲击、步兵跟进,就能将里面的流寇全歼了。 天威军的炮兵们训练有素,很快就将数百门神机将军炮架设好了,并精准的测算出了距离,调整好了射击诸元,正要填装火药和弹丸之时,秦锋又下了一道命令各炮填装的火药,一律减少两成! 各炮的火药填装量,是经过精准计算的,一旦减少两成,就无法精准的命中目标了。 虽然不知秦锋为何下这样一道命令,士兵们还是按照命令,少装了两成火药,而后填装弹丸。 “各炮注意,目标正前方壁垒,三发连射——放!” “轰……轰……轰!” 几百门神机将军炮同时开火,弹丸全都落在了壁垒前面、二十丈左右的位置上,只炸的沙石乱蹦、尘土飞扬! 三轮炮击过后,地面上出现了数百个深坑,而且大致在一条水平线上,如此精准的射击本领,绝对震撼人心! 看着炮击的效果,秦锋满意的点了点头,而后再次传令道“来人啊,到壁垒前面喊话,就说本将军邀请王光恩、王首领阵前答话……一柱香时间,不出来的话,火炮齐发、全军进攻!” “遵命!” 火炮少装两成火药,弹丸全都落到了壁垒前面,就是警告里面的流寇们,天威军有能力将你们全部消灭掉。 现在高抬贵手,给你们一个活命的机会,希望你们能识时务,抓住这个机会,否则的话……嘿嘿!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七十六章 招安花关索—王光恩! 数百门神机将军炮,重新填装了火药和弹丸,全都瞄准在对面壁垒的一个点上,火门里插好了引线,炮兵们手持火把站在旁边,随时可以发射! 天威军的上万名骑兵、步兵,排列整齐、紧握刀枪,做好了炮击过后,立刻发起冲击的准备! 与此同时,一支计时香插在了大阵前面的地面上,用火折子点燃之后,在微风的吹拂下,很快就短了一大截…… 秦锋和众将领则立马阵前,一边盯着地上的计时香,一边观察对面的情况。 “大人,王光恩会出来对话吗?” “在流寇众首领当中,这个王光恩是出了名的轻生死、重义气,为了手下一万多人的性命着想,十有八九会出来的,不过要想说服此人接受招安,只怕不太容易!” “大人,如果王光恩不肯接受招安怎么办?” “本将军已经仁至义尽了,如果王光恩不肯接受招安,那就只有发起进攻了,告诉将士们一声,攻进去之后,凡是肯弃刃投降的流寇,一律免死! 唉,他们当中大都是善良百姓,被天灾、贪官、地主逼迫的没了活路,这才铤而走险、聚众造反的,做流寇,并不是他们的错,而是这个世道的错,如此暗无天日的世道,是该好好整顿一番了!” …… 交谈之中,计时香不断燃烧,很快就剩下一小截了,秦锋不禁皱了皱眉头,而后拔出了逆鳞宝刀,高高举在空中,准备下达进攻的命令。 好在关键时刻,对面有了动静,先是从壁垒后面伸出了一面白旗,用力摇晃了几下,而后有人齐声喊到“对面的秦将军,请不要下令进攻,我家大首领愿意与您阵前对话!” “好,请王首领出来吧!” “好,这就出来!” ……… 流寇一方的壁垒是用大车组成的,其中一辆被挪开,从中走出了五名骑手,为首一匹黄骠马,上面坐着个身材高大的黑面汉子,身穿精钢虎头连环铠,马鞍桥—得胜钩上,挂着一柄冷艳锯齿刀! 后面四人,同样是身穿甲胄、手持兵器,其中两个还拿着铁皮盾牌,看样子是前者的部下,或者亲卫。 王光恩,三十三岁,延安府—子长县人氏,农户出身,平时以耕种、打猎为生,天生气力过人,通晓武艺,善用一口冷艳锯齿刀,重六十四斤,舞动如飞、水泼不进,故而得了一个花关索的绰号,为人极重义气,交友广泛……父母早亡,有弟二人,一名王光泰、一名王光昌,皆有勇力,随兄一起聚众造反,为流寇中大头目。 关中三十六位流寇大首领的出身来历、性格爱好、人品好坏……等信息,天威军的探子们早就收集齐了。 根据信息判断,那位坐骑黄骠马、使用冷艳锯齿刀的黑面男子,便是流寇首领中的花关索—王光恩! 当然了,也有可能是别人冒充顶替的,毕竟战争的基本原则就是——兵不厌诈! ……… 眼看对方出来人了,秦锋微微松了口气,将逆鳞宝刀插回了刀鞘中,而后开口道“熊大、熊二,你们两个陪我过去,会一会这个王光恩!” “大人,安全起见,还是多带几个人吧?” “不必了,有咱们三个人足矣!” 阵前谈判,讲究的就是一个气势,谁的气势更盛,谁就占据了主动权! 对方带了四名亲卫,秦锋就带两个,以此证明自己更加勇敢,在气势上压对方一头。 当然了,勇敢归勇敢,防备还是要有的,秦锋身上穿着金漆文山甲、里面还有一件金丝软甲,双重防护之下,一般的兵器根本无法刺穿。 逆鳞宝刀,佩戴腰间,两支早就装填好的短柄火枪,则插在两支靴子里面,鹤嘴击锤打开着,随时可以拔出来射击,三十步内,百发百中,连铁甲都能击穿! 还有一队射击精准的火枪手,隐藏在大阵前部,两人合用一杆威力大、射程远的大抬枪,弹丸填充、火绳点燃,稳稳的瞄准了对面的五个人,一旦发生情况,立刻予以射杀! 有了这些准备,秦锋自然无所畏惧了,带着熊大、熊二催马向对面走去。 很快的,双方在两军的中间位置相遇了,距离三丈左右,同时勒住了马缰绳,而后一边暗暗提防对方,一边上下打量对方! “阁下就是花关索—王光恩、王首领?” “正是,阁下就是大名鼎鼎的秦锋、秦将军?” “正是!” “秦将军真是好胆量、好气魄,佩服!” “呵呵,彼此、彼此!” …… 从壁垒内走出来的并不是冒牌货,而是花关索—王光恩本人,只带四名亲卫,是想向对方证明一下,自己一方虽然被围困在了河边,处于下风,可自己心中毫无畏惧,有舍生忘死、血战到底的勇气! 常言道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只要自己摆出一副不要命、不怕死的架势,就能在气势上压对方一头,对后面的谈判大大有利! 万没想到,这位秦将军的胆量更大、更不怕死,只带两名亲卫就出来了,反而在气势上压了自己一头,真是厉害! “秦将军,您邀请本首领阵前对话,不知所为何事?” “呵呵,很简单,本将军希望王首领能识时务,不要再做无谓的抵抗,带领人马走出壁垒,放下武器,从而免去一场血腥屠杀!” “哼,秦将军想让本首领投降?” “不是投降,是招安!” “招安?” “不错,招安,只要王首领接受招安,本将军可以保证,以前的事情,一律既往不咎,而且王首领和手下人众都能得到善待,精锐者从军,为国家效力,老弱者归农,过太平日子,如何?” 听完秦锋开出的条件,王光恩沉思了片刻,微微摇了摇头。 “多谢秦将军一番好意,可惜王某不想为朝廷效力,更不想为朝廷对付穷苦百姓!” “呵呵,王首领说错了,不是为朝廷效力,而是为国家效力!” “朝廷、国家,又有什么区别?” “当然有区别了,朝廷是一家一姓之朝廷,国家是天下人之国家,朝廷可更换,天下不可灭亡!” “朝廷可更换,天下不可灭亡……朝廷可更换,天下不可灭亡!”王光恩反复品味着这两句话,似乎明白了点什么,似乎又什么都不明白,而后继续摇头。 “秦将军,如何王某不接受招安又当如何?” “很简单,和他一个下场!” 说话间,秦锋使了个眼色,身旁的熊大会意,立刻从马背上取下个包袱,打开之后,里面是个檀木盒子,再打开盒子,里面装着一颗用生石灰腌制的人头,呲牙咧嘴,死不瞑目! “啊,是杨首领的人头?” “没错,正是十反王—杨左贤的人头,昨天下午砍下来的,还很新鲜!” “嘶……嘶!” 看到杨左贤的人头,王光恩和身旁的四名亲卫全都倒吸了一口冷气,脸上的震惊、畏惧之色掩都掩不住。 要知道,杨、王两部之前一起离开蓝田县城,分头突围,不想才几天未见,杨左贤就人头落地了,其部肯定也全军覆没了,那可是两万人马啊! 原本想着,凭本部一万八千多人马,和天威军交战的话,就算不是对手,也能支撑几个回合,运气好的话,或许能杀出一条生路来! 现在看来,之前想的太简单了,与天威军交战,自己一方必败无疑,根本没有生路可言! 对于招安的事情,王光恩本不想答应的,可是现在吗……左右为难、犹豫不决! “秦将军,招安的事情太大了,王某一时难以决断,可否给一点时间,让王某和弟兄们好好商议一番?” “可以,需要商议多久?” “这个嘛……一天时间可以吗?” “不行,本将军只给一个时辰,一个时辰之后,你们必须给予答复,若是没有满意的答复,或者过时不答,本将军立刻发起进攻,将你们斩尽杀绝,一个不留! 另外吗,你们别想偷偷逃跑,本将军会派人在河边看守,只要见到一支木筏下水,立刻开炮,发起进攻! 好了,该说的都说了,究竟何去何从,希望王首领好好考虑,千万不要因为一念之差,断送了上万人的性命……本将军回去等答复了,再会吧!” 听了秦锋的一番话,王光恩的脸色顿时不好了,原来后者的确在用缓兵计! 经过一天一夜的准备,自己一方已经编制了大量的木筏,只要坚持到天黑,就能在夜色的掩护下悄悄过河,而后逃之夭夭了。 结果秦锋根本不上当,只给一个时辰不说,还要派人到河岸边监视,这下完全没有逃跑的可能了。 打又打不过,逃又逃不掉,难道只能接受招安了吗? 正当王光恩左右为难,不知如何决断之时,跟着一起前来谈判的弟弟—王光泰凑了过来,低声说道“大哥!” “什么事?” “机会难得,下手吧?” 说话间,王光泰悄悄指了指刚刚转身的秦锋,又比划了一个捉拿的手势!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七十七章 招安成功! 相距不足四丈,秦锋一方只有三个人,自己一方则有五个人,趁其不备,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过去,将两名亲兵杀掉,再将秦锋生擒活捉,而后做为人质,逼迫天威军让出一条通道,自己一方的大队人马就能脱困而出了! 弟弟暗示的意思,王光恩自然明白了,并为之心动不已,而后一边紧盯着秦锋的背影,一边悄悄握住了自己的冷艳锯齿刀、随即放开,再次握住、再次放开……连续反复五次,满脸皆是纠结之色,最后还是暗暗叹息一声,放开了冷艳锯齿刀,调转马头,返回壁垒之中。 其余四人见状,只好放弃了偷袭计划,跟着一起回到了壁垒中,而后围过来询问道 “大哥,刚才为何不下手?” “是啊,大哥,背后偷袭,生擒秦锋,而后以其做为人质,逼迫天威军让开一条道路,咱们就能脱困而出了,如此大好机会,为何白白错过?” ……… “弟兄们稍安勿躁,容为兄慢慢道来!” 面对众人的询问,王光恩连连摇头,而后说出了自己没有动手的理由 “秦锋素有榆林镇第一勇士之称,弓马娴熟、武艺高强,身边的两名亲兵,也都是身材魁梧的大力士,而且警惕性极高,一直暗中防备着。 咱们虽然有五个人,可真要动起手来,未必是人家的对手,一旦偷袭失败,秦锋盛怒之下,必然下令开炮、全军进攻,那样的话,咱们这一万多弟兄,只怕难有几个活命的。 再说了,天威军兵强马壮,又有几百门大炮助阵,想要剿灭咱们并非难事,是秦锋高抬贵手,没有发起进攻,并邀请咱们阵前对话、予以招安,这是给了咱们一条活路。 咱们如果趁着谈判之际,背后偷袭人家,岂不是恩将仇报吗? 男子汉、大丈夫,宁死不做那种小人行径,否则就算侥幸逃出去了,咱们弟兄的名声也毁了,以后如何聚拢人心,又如何在世间立足?” ……… “大哥言之有理,咱们虽然被逼着造了反,可从来不做伤天害理、背信弃义的事情,是不该背后偷袭人家!” “话是这么说,可咱们现在是深陷重围、无路可逃,不用卑鄙手段突围的话,那就只剩下两条路了一是血拼到底、全军覆没,二是放下兵器、接受招安,怎么选?” “唉,难选啊!” …… 其实对招安的事情,王光恩和一众头目们很是心动的,毕竟人都是有求生欲,但凡有一线生机,没人愿意走死路。 再说了,脱掉贼皮,换上官衣,从此堂堂正正做人,吃国家的俸禄,亦是一件大好事! 既然是大好事,为何不直接答应呢? 主要是害怕! 怕秦锋言而无信,先用假话进行招安,等自己一方的队伍走出壁垒,放下兵器之后,再行大肆屠杀,那就一点反抗之力都没有了。 而这种先招安、再屠杀的事情,历史上数不胜数,长平之战、白起坑杀四十万赵军,巨鹿之战、项羽坑杀二十万秦军,就是最典型的例子了。 退一步说,就算秦锋不杀降,招安之后,让自己一伙人去攻打别的流寇队伍怎么办? 不去的话,违抗军令,死路一条! 去的话,将人马拼个干净,最后还是死路一条,《水浒传》里面的梁山好汉们,不就是这样被玩死的吗? “大哥,是接受招安,还是和天威军拼了,你拿个主意吧!” “没错,大哥,拿个主意吧,我们都听您的!” …… 家有千口,主事一人,究竟接不接受招安,还要由王光恩做出决定。 可事关一万多弟兄的生死和前途,王光恩亦是犹豫不决,最后思来想去,还是决定接受招安,不过有三个条件 一是秦锋要在两军阵前,当众立下血誓,真心招安,不杀降俘,若有违背,天诛地灭! 二是招安之后,队伍中的老弱者安置为民,要提供充足的房屋、耕地、粮食、衣物……不能饿死一人,不能冻死一人! 队伍中的强壮者从军入伍,要保证足粮足饷,不受歧视和虐待,而且要聚集在一起,不能进行拆散! 三是招安之后,王光恩等人只负责保境安民,不负责围剿别的流寇队伍,不和昔日的朋友们刀兵相见! 三个条件,由队伍中一个识字的小头目,写成了一封书信,而后送往对面。 王光恩等人想好了,如果秦锋答应了三个条件,那就接受招安,从此脱掉贼皮、换上官衣,为国家效力。 如果秦锋不答应,那就强行突围,能突出去最好,突不出去的话,那就一起去阎王殿喝茶,起码有伴! ……… 再说秦锋,很快收到了那封写有三个条件的书信,仔细看过之后,交给了韩山君、董天豹等人传阅。 “流寇们已成瓮中之鳖,将军大人没有下令进攻,将其斩尽杀绝,而是阵前对话、进行招安,乃是天高地厚之恩,这些流寇们不知感恩戴德,反而提出这般过份的条件,简直是不知好歹、自寻死路!” “说的不错,既然这些流寇自寻死路,那就不必客气了,请将军大人下令,立刻发起进攻,将其全部歼灭!” “大人下令吧,最多半个时辰,卑职们就能攻破壁垒,将里面的流寇们斩尽杀绝!” …… 看过书信之后,韩山君、董天豹等人全都气的面红耳赤,叫嚷着立刻发起进攻! 现在的情况是,自己一方是狼,流寇一方是羊,狼不吃羊,已经是高抬贵手了,羊不知足,反而跟狼提各种条件,天下间那有这种道理? 既然羊不识好歹,狼也就不必客气了,冲过去、咬死它,吃个干干净净,一点都不算过份! 没想到,面对众将立刻发起进攻的要求,秦锋却摇了摇头,而后开口道“派人到壁垒前喊话,三个条件,本将军全都答应了!” “大人,一帮不知好歹的流寇而以,何须如此宽容?” “大人,还是下令进攻吧,斩尽杀绝,消除后患,费不了多少事的!” …… “不必说了,我意已决,派人去喊话吧!” 秦锋答应王光恩等人提出的条件,不是心慈手软,更不是犯了糊涂,而是有更深层次的考虑。 首先,招抚为主,围剿为辅,这本是既定方略,双方都是炎黄子孙,身体里流淌着一样的血脉,能少杀人,就尽量少杀人,为国家保留一点元气。 其次,三个条件看似过份,其实是王光恩等人为了保全性命而提出来的,将心比心,可以理解。 而且王光恩等人只求保命,并未索取官职和钱财,说明并非贪婪无厌之人,不愿参与围剿其他流寇之事,说明非常的讲义气,对这样的人,宽容一些也是应该的。 最后,王光恩是关中地区有名的流寇首领之一,对其进行招安,就能立下一个非常好的榜样,以后再招安别的流寇,就能事半功倍了。 如此一来,就能少打仗、少死人,善莫大焉! …………… “皇天在上、厚土为鉴,山河为盟、四海为约,今日秦锋诚心招安王光恩等人,事成之后,不杀降、不虐待、不掠财物……有违此誓,天诛地灭,不得好死!” 接下来,天威军的将领们、流寇的大小头目们,同时走到两军阵前,而后秦锋当众宣读誓词,并拔出军刺,割破了自己的左臂,以示歃血之意。 别看只是短短几句誓词,却压上了秦锋的个人信义,一旦违背,既为失信之人,不仅要受到天下人的鄙视,以后也很难带兵打仗了。 因为带兵打仗,讲究的就是一个言必行、行必果,军令如山,如果为将者说了不算,以后又如何服人呢? 无法服人,也就无法带兵打仗了! “将军天高地厚之恩,我等感激不尽,日后定当肝脑涂地、以死相报,若有违背,天打雷劈、不得好死,死后永世不得超生!” 对于提出的三个条件,王光恩等人并没报多大希望,甚至做好了血拼一场,全军覆没的心理准备! 没想到,秦锋真的答应了,并当众歃血立誓。 面对这般情况,一众流寇头目们自然是深受感动,纷纷跪服在地上,对着秦锋叩头不止,王光恩更是拔出匕首,在自己的手臂上连割三刀,以示接受招安、永不背叛! 接下来,流寇们陆续走出壁垒,放下兵器,进行清点之后,排列着队伍,和天威军一起返回蓝田山大营。 回到营中之后,秦锋对流寇们妥善安置,保证衣食无忧,有病治病、有伤治伤……同时暗中安排人马,严加监视、以防生变! 人心隔肚皮,王光恩等人虽然接受了招安,却难保不会降而复叛,因此监视、防备是必不可少,这叫做恩威并施、有备无患! 接下来,秦锋将剿灭杨左贤部、招安王光恩部的事情,上报三边总督杨鹤,希望其派一些官员过来,专门负责安置之事,同时表示,自己会再接再厉,继续追剿其余流寇,争取剿灭干净!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七十八章 鬼门小道! 就在秦锋率领天威军剿灭杨左贤部、招安王光恩部的同时,其余各支流寇队伍疯狂向南逃窜,全部进入到了秦岭东部的群山之中。 而后沿着武关古道,继续向东南方向逃窜,试图离开陕西境内,前往湖广、河南等地,重新打开一个新局面。 面对这种情况,秦锋决定按照之前谋划好的策略,兵分两路一路人马跟在流寇们的后面,大张旗鼓、假装追击,吸引流寇们的注意力! 另一路人马日夜兼程、绕路而行,赶往位于武关古道上的丹凤城,并在附近选择有利地形,设下一个埋伏圈,再将前来劫掠粮食的流寇们一网打尽! 而要想达成这一目的,必须隐蔽行军,不能让流寇们发现行踪,而且行军速度要快,要提前一步赶到丹凤城,这就需要挑选一条好的行军路线才行。 问题是,好的行军路线,并不好挑选啊! 其实蓝田、丹凤两地相距不远,直线距离只有二百六十里左右,如果是平原地区,骑兵全力奔驰之下,一日一夜就能赶到,步兵速度慢一些,四五天时间也能赶到。 可惜的是,蓝田、丹凤两地之间不是平原,而是重峦叠嶂、沟壑纵横的山脉,中间没有一条平直的大道,全都是蜿蜒崎岖、狭窄难行的盘山小路。 在这样的小路上行军,一天能走二十里就不错了,如果遇到了暴雨、滚石、塌方之类的情况,那更是寸步难行! 道路难行,怎么办? 只有向地理仙—徐霞客求助了。 徐霞客不仅看过大量与秦岭有关的地理书籍,还曾经在秦岭中游历过很长一段时间,对那里的山川地形、道路情况、风土人情都知之甚深,正好可以为天威军做向导! …… 上午时分,天威军大营—中军大帐内,那幅新绘制的关中地图又挂了起来,秦锋和众将站在地图前面,仔细研究着行军路线问题,徐霞客亦在其中。 “徐先生,您熟知秦岭当中的大小道路,敢问一声,蓝田、丹凤两地之间,有没有一条位置比较隐蔽,又比较近便的道路?” “回大人的话,有!” “在那里?” “在丹水南岸,叫做鬼门小道!” 说话间,徐霞客手指地图,向众人详细讲解起了秦岭当中的道路情况。 秦岭位于陕西南部,东西长一千余里,南北宽二百五十余里,山高坡陡、谷深流急,既是关中平原南部的一道天然军事屏障,亦是交通上的一大天然险阻! 战国后期,强大的秦国为了侵占楚国的西北部疆土,不惜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在秦岭东部的群山当中,强行开辟出了一条长达六百里的道路,号称商於道,将关中平原和南阳盆地联系了起来。 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后,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又征调了大量的民夫和工匠,对商於道进行了拓宽和加固,设置了多道关卡,并重新命令为武关道。 武关道修成之后,历经秦汉、两晋、南北朝、隋唐……一直使用到了大明朝,依旧是秦岭当中的交通要道之一,而且在周围出现了很多支路和小道。 武关道周围的分支道路,是历朝历代一点点修筑出来的官道,用来加强武关道的通行能力,和沟通位于秦岭内部的各个城池。 现如今,逃离蓝田县的流寇队伍们,正沿着武关道和周围的分支道路,继续向东南方向逃窜,试图离开陕西境内,躲避天威军的围剿。 而武关道周围的小道,则不是修筑出来的,而是靠着人一点一点摸索、踩踏出来的。 什么人? 走私商人! 关中平原、南阳盆地皆是富庶之地,自从武关道修通之后,两地间的货物流通不断,更有无数商人在这条道路上跑来跑去、赚取利润! 问题是,武关道上设有很多关卡,商人们携带货物通过之时,要上交大量的过路税,有背景的大商队还好,交了过路税,就能顺利通行了。 那些没权没势的小商贩们就惨了,不仅要交更多的过路税,还经常被守关的税吏、官兵们百般刁难,吃拿卡要是常有的事,有时候一趟买卖跑下来,非但赚不到钱,还会亏了老本,可谓是悲催至极! 穷则变、变则通! 于是乎,一些胆子大、不怕死的小商人们,为了保住自己辛苦赚来的钱财,便不走武关道和其分支道路,而是背着各种货物,在周围的群山峻岭中摸索前行……久而久之,便走出了一条条位置隐蔽的羊肠小道,鬼门小道便是其中之一,全长三百余里,其北端位于蓝田县境内,南端通往丹凤城! “徐先生,这条鬼门小道的情况如何,你可曾走过吗?” “回将军大人的话,万历四十五年,卑职游历秦岭之时,曾经走过两次,此道位于群山峻岭之中,又险又窄、又陡又峭,而且有大量的乱石,马匹根本无法行走,人也要小心翼翼的才能勉强通行,稍有不慎,就会跌落悬崖,摔个粉身碎骨。 多年以来,摔死在这条小道上的商贩们不计其数,沿途皆是累累白骨,走这条小道,就跟走鬼门关一样危险,故而才有鬼门小道之称! 不过嘛,这条小道虽然危险难行,却比走武关道近便了许多,当初卑职背着干粮,用了十天时间便走完了全程!” ……… “十天时间,便可以从蓝田县境内,直插到丹凤城附近,路程够近、速度够快,既然如此,咱们就走这条鬼门小道!” 听完了徐霞客的一番讲述,秦锋沉思片刻,做出了走鬼门小道的决定。 不就是又险又窄、又陡又峭,乱石多了一些嘛,没什么大不了的,天威军的士兵们都经过严格训练,受得了翻山越岭、披荆斩棘的苦,也有长途行军的忍耐力! 而且军中设有一个工兵营,专门负责逢山开路、遇水搭桥,没路都能修出路来,肯定能通过这条鬼门小道,顺利抵达丹凤城! 行军路线已定,接下来,就是调兵遣将了。 “雷将军!” “卑职在!” “你率本部八千人马,打天威军的旗帜,沿着武关古道追击流寇,记住了,行军队列拉长一些,营盘扎大一些,一定要将声势做足了!” “卑职遵命!” …… “韩山君、董天豹!” “卑职在!” “你们从军中挑选出一万步兵,不举旗帜、不穿甲胄,不带多余之物,只带兵器和够吃六天的干粮,随本将军沿着鬼门小道直奔丹凤城,去那里设下埋伏,等着流寇们到来,而后一举全歼!” “遵命!” 之前徐霞客说了,走鬼门小道前往丹凤城,最快也要十天时间,秦锋却命士兵们携带六天的干粮,剩下四天怎么办,饿肚子吗? 自然不会了。 要知道,如今正是初夏季节,秦岭中植被茂密,鸟兽肥硕,而且数量极多。 天威军的士兵都经受过野外生存训练,完全可以一边行军,一边捕猎鸟兽、采集野菜、野果为食,因此上,携带六天的干粮足够了,若是带的多了,反而影响行军速度。 等到了丹凤城,那里是著名的产粮区,而且没受到战乱波及,完全可以就地征粮,解决军队的吃饭问题。 …… 鬼门小道险窄难行,骑兵、炮兵、辎重兵无法通过,全部留守蓝田山大营,负责看守投降、招安来的流寇们。 另外吗,秦锋决定带着王光恩一同前往丹凤城,这样做有两个目的一是用王光恩做例子,招安别的流寇队伍,减少杀戮。 二是将王光恩和其手下人暂时分开,可以防止生变,保证大营内安稳,一举两得。 …… 一天之后,队伍准备就绪,出发!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七十九章 深山行军! 上午时分,秦岭深处,一支两千多人的队伍,在一条位于半山腰上的羊肠小道中艰难行进着,小道狭窄而陡峭,且布满了乱石和荆棘,以至于行进过程中,不断有人失足摔倒。 摔的鼻青脸肿、手脚出血,却没有一个叫苦叫痛的,而是挣扎着爬起来,简单的包扎下伤口,继续向前行进。 另有一只金色巨雕,在队伍上空来回盘旋着,还不时做出各种动作。 山中这条又险又陡的道路,正是由无数走私商人一点点摸索、踩踏出来的鬼门小道,而在其中艰难行进的队伍,正是天威军的将士们,已经进山整整七天了,走了二百二十多里山路,按照现在的行进速度,再有三天时间,就能到达目的地—丹凤城附近了。 此番出征,天威军出动了一万将士,为何队伍中只有两千余人呢? 很简单险道行军、兵家大忌,一旦中伏、在劫难逃,必须千般谨慎、万般小心才行! 因此上,秦锋将出征的一万将士分成了四队,每队两千余人,前后行进、相隔数里,如此既能避免人员过于拥挤,影响行军速度,又能前后顾应,提防埋伏。 同时让金雕—闪电在空中盘旋,侦查小道周围的情况,一旦发现伏兵、立刻予以示警,如此便能万无一失了。 “停止前进,原地休息!” “大人有令停止前进,原地休息!” …… 中午时分,队伍来到了一片地形开阔、植被茂密的山坡下,与之前狭窄的小道相比,这里要安全的多,于是秦锋下达了休息的命令。 听到命令之后,疲惫的士兵们立刻停下了脚步,原地坐下休息,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而后喝水、进餐,补充一路上严重消耗的体力! 为了轻装行进,十天路程,只带了六天的干粮,剩下的就要靠自己解决了。 因此上,休息片刻之后,士兵们纷纷钻进了周围的树林中,捕猎鸟兽、挖掘野菜、采摘野果……用各种手段获取食物。 秦锋亦不例外,带着随军而来的孙可望、李定国、刘文秀、艾能奇四个义子,以及熊大、熊二和几名亲兵,在附近转悠了起来,寻找可以果腹的东西。 结果运气不错,在一条清澈的小溪旁边,抓到了一头正在饮水的半大野猪,大约有六七十斤重,足够吃了,而后又采摘了一些野葱、野蒜、野韭菜做为调味品。 接下来,选了一个平整的地方,杀猪、放血,清理干净,而后用木棍穿起来,放在篝火上烧烤。 “咕噜……咕噜!” 在篝火的炙烤下,野猪肉渐渐变成了金黄色,不断有油脂滴落下来,并散发出浓郁的香气,再撒上精盐和各种调料,味道就更加诱人了,馋的四个小家伙直流口水! 眼看野猪肉已经烤熟了,秦锋拔出军刺,割下了一条肥美的猪前腿,递给了四义子之首的孙可望! “多谢义父,好吃、真好吃!” 孙可望接过烤猪腿,满脸的欣喜之色,又看了看其余三个结义兄弟,脸上又多了几分得意之色,而后大口的啃食了起来。 接下来,秦锋又割下其余三条野猪腿,依次递给了刘文秀、艾能奇,最后才是李定国,三人分别道谢! 四名义子当中,李定国排在第二位,野猪腿为何最后才给他,难道秦锋不喜欢这个义子吗? 非也! 其实四名义子当中,秦锋最喜欢、最看重、最用心培养的就是李定国! 而在日常生活中,受惩罚最多、受冷遇最多的同样是李定国。 二者是不是很矛盾? 其实不矛盾,这叫做爱之深、责之切,表面冷遇,实则保护! 要知道,人都是有嫉妒心的,如果秦锋对李定国太亲热的话,其余三个义子难免嫉妒,进而生出敌意,短时间内或许没什么,但是天长日久的积累下来,早晚会生出大祸,甚至是杀身之祸! 而在原来的历史上,李定国就是因为太优秀、太受宠,结果遭到其余三人的联手排挤,最终导致兵败逃亡、客死异乡! 因此上,秦锋才故意对李定国冷淡一些,其余三位义子才不会嫉妒,甚至对李定国生出同情心,这样四人才能和睦相处,不会发生内讧! 当然了,私下无人之时,秦锋会安抚李定国的情绪,再开个小灶,教授一些压箱底的本领,让其明白自己的一番良苦用心,否则伤了小家伙的心就不好了! 可以说,秦锋这个义父当的真是不容易,大事小情都要操心,好在四个义子都能努力,进步的非常之快,再过上几年,就能成为得力臂膀了! ……… 分完四条猪腿,秦锋又分割其余的烤猪肉,由自己和熊大、熊二等人分食掉! 吃饱喝足,队伍继续前进,那知走到下午时分,金雕—闪电飞了回来,在半空中连连鸣叫,并做出几个奇怪的动作! “熊大!” “卑职在!” “西北方向、六里左右,有一支队伍正在靠近过来,大约有两百多人,你带人过去看看是什么情况!” “遵命!” 熊大领命之后,立刻带着数百名亲兵,向着西北方向摸索了过去。 与此同时,队伍停止前进,士兵们迅速分散开来,占据周围的有利地形,而后弓上弦、刀出鞘,做好了战斗准备! 荒山野岭,人迹罕至,突然出现一伙人,是山贼、还是流寇? 如果是前者还好,如果是后者就麻烦了,那说明天威军的行踪已经暴露,流寇们很可能将计就计,在周围设下了层层埋伏,要将天威军一举歼灭! 到底是那种情况呢? 小半个时辰之后,熊大等人回来了,还带回来两百多名俘虏,不是山贼、不是流寇,而是一伙难民,男女老少皆有,穿着破烂的衣裳,背着少量的行囊和干粮,看起来十分可怜! “大王爷爷饶命,大王爷爷饶命,小人们没有钱财,只有一点点干粮,愿意全部交出来,还请大王爷爷高抬贵手,不要杀小人们!” 此次出征,为了隐蔽行踪和轻装行进,秦锋和士兵们都没有穿戴盔甲,也没有举天威军的旗帜。 难民们不明情况,还以为遇到了流寇队伍,吓的全都跪倒在了地上,一个劲儿的叩首求饶,还将少的可怜的干粮全交了出来,就是一些掺杂了野菜、麦麸的黑饼子。 如此情况,让秦锋哭笑不得,却没急着表明身份,而是向难民中几个领头的老者问道“你们是什么人,从何而来,又为何出现在深山中?” “回大王爷爷的话,小人们都是丹凤县—郝家庄园的佃户,是出来逃难的!” “哦,出来逃难的,莫非丹凤县的庄稼收成不好,闹饥荒了?” “回大王爷爷的话,丹凤县没有闹饥荒,庄稼收成非常之好,而且是大丰收!” “既然是大丰收,你们为何还出来逃难呢?” “唉,收成是好,田租更高,小人们实在交纳不起了,为了不被饿死,只好出来逃难了!” ……… 经过一番盘问,秦锋将事情弄清楚了。 原来丹凤县一带土地肥沃、水源充足,气候又非常好,不仅盛产粮食,而且产出的粮食颗粒饱满,吃起来口感极佳,乃是粮食中的上上品,在关中地区非常有名。 初代秦王—朱樉就藩西安府之后,得知丹凤县一带出产好粮食,于是就利用特权,在丹凤县境内设置了几座王庄,出产的粮食、果脯、鸡鸭、牛羊……等物,专门供应秦王府内使用。 之后随着时间推移,王庄的数量越来越多,并用各种卑鄙手段,不断兼并普通农户们的耕田。 时至今日,丹凤县境内的良田,十之八九都成了秦王府的私产,并由一位郝员外负责打理,是秦王府任命的庄头! 最近几年,西北大旱,粮食减产严重,粮价则是打着滚的往上涨,有的地方甚至涨了十几倍之多! 郝员外见状,便强行压榨手下的佃户们,不断的加收田租,而强收来的粮食,一部分进贡给了秦王府,另一部分则运到灾区、高价出售,进而谋取暴利! 尤其是今年,灾情更加严重了,粮价又翻了好几倍,郝员外贪财心切,竟然将田租加征到了九成五,佃户们实在忍受不了,又无力反抗,于是纷纷外逃,求一条活路! 武关道上有流寇队伍,佃户们不敢走,于是走了羊肠小道,结果半路上遇到了天威军,这便是事情经过了。 “那位郝员外是何出身,能为秦王府打理大片庄园?” “回大王爷爷的话,郝员外的祖上是第一代秦王千岁的心腹侍卫,忠心耿耿、侍奉多年,年老体衰之后,就被派到了丹凤县境内做庄头,专门负责打理王庄! 之后郝家的子子孙孙,就一直担任庄头之职,至今已经是第十三代了!” “郝员外如此横征暴敛,不顾佃户们的死活,本地官员们就不管一管吗?” “唉,郝员外有秦王府做靠山,别说是强征田租了,就是抢男霸女、打杀人命,丹凤县的官员们也是不敢过问的,否则头上乌纱难保啊!” …… “几位老人家,可否跟我说一说,丹凤县的风土人情和地形情况?” “没问题,只要是小人们知道的,全都可以告诉大王爷爷,只求大王爷爷高抬贵手,饶了小人们的性命!” “好!”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八十章 来到丹凤县境内! 一番详细的盘问下来,秦锋知道了丹凤县的很多情况,可谓是受益匪浅,对后面的战事帮助极大,不过随之出现了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处置这些难民们? 直接放掉是不行的! 因为放掉这些难民的话,很可能会泄露天威军的行踪,若是消息传到流寇们的耳朵里,设伏计划就前功尽弃了。 带着一起走也不行,难民中有很多老弱妇孺,会严重影响行军速度! 狠狠心,全部杀光? 这个办法最省事了,既不影响行军速度,又可以防止泄露消息,问题是,秦锋虽然心狠手辣、杀人如麻,却从不杀手无寸铁的无辜百姓,这条做人的原则不能破坏! 不能放掉、不能带走、不能杀光……那就只能费点事,将难民们安置起来了。 于是乎,秦锋从队伍中抽调出两百名士兵,和难民们混合在一起,沿着鬼门小道前往蓝田山大营,暂时将难民们安置在大营中,等伏击完了流寇,再将丹凤县的牛鬼蛇神们都扫除干净了,再让难民们回乡生活。 如此一来,既保全了难民们的性命,又不会泄露消息,还不影响行军速度,三全其美! 安排已毕,队伍继续前进,又经过三天的艰苦行军,终于来到了丹凤县附近。 丹凤县位于秦岭的东南部,四面环山,中间是一块平原,土地极为肥沃,且有丹水从中流过,滋润着两岸的大片田地,使之成为了著名的产粮区! 来到了丹凤县之后,秦锋并没有前往县城,而是将人马隐藏在了深山中,而后让耗子带领一小队人,装扮成过路的商旅,到丹凤县境内打探情况,尤其是打探一下那位郝员外的情况。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虽然之前遇到的难民们说郝员外是个贪财好色、无恶不作的大混蛋,可真想究竟如何,还要亲眼看看才知道,切莫道听途说,冤枉了好人! 秦锋也没闲着,带着熊大、熊二和十几名亲兵,在丹凤县周围的群山中查看地形,寻找合适的设伏地点。 结果找来找去,真的找到了一个好地方——十八里沟! 十八里沟位于丹凤县的北部山区中,两侧是高耸的山脉,中间是一条蜿蜒崎岖的山道,长约十八里左右,故而得名十八里沟。 流寇们要想攻打丹凤县城,十八里沟是其必经之路,而且两侧山上有大片树林,能够隐藏大量的兵马,在这里打伏击简直再合适不过了。 当然了,人无完人、事无完美! 十八里沟的地形固然极好,可也有一个大缺陷,就是内部空间小了一些,区区十八里山路,无法容纳全部流寇队伍,换而言之,在这里打伏击,是无法将流寇们一举全歼的,必然会有漏网之鱼。 可山中其余的地方,同样有着种种缺陷,还不如十八里沟呢,因此只能选择这里了。 于是乎,就在当天晚上,在夜幕的掩护下,天威军一万将士悄悄运动到了十八里沟,隐藏进了两侧的树林中,而后不举烟火、不出声响,耐心的等待着流寇们到来,打一场漂亮的伏击仗! 而就在天威军设伏的第二天中午,耗子带人回来了,秦锋立刻问话。 “丹凤县境内的情况如何了?” “丹凤县四面环山,交通不便、消息闭塞,流寇大军南下的消息,几天前才传到这边,人们得知之后,全都慌乱不已,尤其是那些土豪地主们,担心遭到洗劫和杀戮,都在收拾金银细软准备逃跑呢!” “哼,估计一两天之间,流寇大军就要杀到了,现在才准备逃跑,未免太晚了……郝员外的事情打探清楚了吗?” “打探清楚了,和那些难民说的一模一样,郝家是本地一霸,通过坑蒙拐骗、强买强卖的手段,占据了丹凤县境内十之七八的良田,还将田租定的奇高,根本不管佃户们的死活。 郝员外更不是东西,仗着秦王府的权势,开设赌场、放高利贷、强抢民女、贩卖人口……坏事做的不计其数,已经到了天怒人怨的地步,锋哥,把这家伙收拾了吧,为本地的百姓们除掉一害!” “不急,等收拾完了流寇,再收拾这个郝员外,保准让其倾家荡产、后悔做人!” …… 弄清了丹凤县境内的情况,秦锋又派出了几支小队,前去探查流寇们的情况。 结果几支小队很快就回来了,并带回了准确消息,和之前秦锋预测的一样,多支流寇队伍沿着武关道南下,已经到达了丹凤县的北部边界处,正在罗家坪一带集结修整,打造各种攻城器械。 罗家坪位于十八里沟的北部,两地相距不足五十里,换而言之,流寇们很快就要大举杀过来了。 大战,一触即发! …………… “弟兄们,干一杯!” “干杯、干杯!” 上午时分,罗家坪—流寇大营,一座牛皮帐篷内,十几名流寇首领坐在一起,大口吃喝着从附近山村中抢劫来的酒肉,个个吃相凶猛、犹如恶狼! 其中坐在首位上的,并不是闯王—高迎祥,也不是曹操—罗汝才,而是黄虎—张献忠,这场酒宴也是张献忠举办的。 原来离开蓝田县之后,流寇们分头突围,而后陆续沿着武关道南下,其中张献忠和在坐的十几名首领的队伍走的比较快,抢先一步来到了丹凤县附近,而后在罗家坪进行集结,已经集结了八万多人马。 高迎祥、罗汝才和其余十几位首领的队伍,因为种种原因,行进速度慢了一点,还需要三五天时间才能赶到。 “张首领,你将弟兄们召集过来,不知所为何事?” “呵呵,今天将弟兄们请过来,一是好好吃喝一顿,补补身子,二是趁机商议一下攻打丹凤城的事情!” “高闯王、罗首领等人的队伍尚未赶到,咱们现在就攻打丹凤城,这合适吗?” “事态紧急,不打不行啊!” …… 关中流寇们联合以来,一直是以高迎祥、罗汝才二人为首,而在众多首领当中,张献忠只能排在中等偏上的位置,话语权并不是很强。 张献忠是个有野心的人,对自己的处境非常不满,一直想要提高自己的地位,只是苦于没有机会……而现在吗,机会来了。 前些日子,比自己实力更强、地位更高的杨左贤被剿灭了,王光恩则被招安了,而高迎祥、罗汝才和其他几位实力强大的首领都困在了路上,需要过几天才能赶到。 而已经赶到的十几位首领当中,又以自己的地位最高、实力最强、资格最老了。 于是乎,张献忠萌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就是不等高、罗等人的队伍到齐,自己先行攻打丹凤城,这样做有两个好处 一是可以分到更多的金银、粮食、人口,扩充自己的实力。 二是通过这一战,可以提高自己的威望和地位,以后时机成熟了,甚至可以取代高迎祥和罗汝才,成为关中流寇之首,那该是何等威风! 当然了,张献忠是不会将自己的私心说出来的,而是提出了两个冠冕堂皇的理由 一是各支队伍逃窜多日,携带的粮草已经消耗殆尽了,甚至到了杀马为食的地步,若不尽快拿下丹凤城,从中补充粮草,大家就要饿肚子了。 二是得知大军到来,丹凤城内的富户们肯定疯狂逃窜,若是下手晚了,让这些富户们跑掉的话,能得到的金银、粮草的数量就会大打折扣! 因此上,必须立刻攻打丹凤城,最好今天就出发! …… “张首领说的对,攻打丹凤城的事情,的确是赶早不赶晚,晚了的话,那些有钱的大肥羊就跑掉了!” “对,俺混天猴—张孟金支持张首领,立刻出兵攻打丹凤城!” “咱们现在就出兵的话,高闯王、罗首领那里怎么交代?” “好办,等拿下了丹凤城,分他们一些金银、粮食、人口就是了,难道还能因为这点事,怪罪咱们不成?” ……… 流寇们虽然联合作战,实则各有队伍、各怀私心,都想多分一些东西,扩充自己的实力。 因此上,张献忠的提议一出,很快得到了在坐十几位首领的支持,并做出决定立刻拔营起寨,向丹凤城进发,将其一举拿下,而后大肆劫掠一番,补充粮草,扩充实力! 至于丹凤城的守军,充其量有两三千土兵罢了,收拾起来易如反掌!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八十一章 十八里沟伏击战! 崇祯五年—六月十二,晴天、微风。 “快点……加快速度……隆隆!” 上午时分,十八里沟北边的山道上,人生喧嚷、尘土飞扬,一支长长的队伍正在快速推进着,正是前去攻打丹凤城的流寇大军,共有八万余众! 仔细看会发现,队伍中的流寇们大都面黄肌瘦、目露凶光,仿佛一头头饥饿的野兽,正在扑向肥美的猎物,渴望着美美的饱餐一顿! 这不奇怪,关中流寇们一直在流动作战,没有固定的地盘、没有大后方提供补给,需要的粮草物资全靠劫掠获得,抢的多就多吃、抢的少就少吃,抢不到就没的吃。 秦岭一带道路崎岖、人烟稀少,流寇们一路走过来,能抢到的粮食少之又少,根本不够日常消耗的,结果携带的粮食吃光之后,就只能杀骡马充饥,骡马吃光了之后,就只能吃野菜、吃草根、吃树叶……吃的流寇们满嘴苦涩、眼冒绿光,别提多受罪了! 期间因为不辨种类,吃了有毒的野菜身亡者,和吃了太多草根、树叶,消化不良,以至腹胀身亡者不在少数! 现在好了,前面就是丹凤城,是出了名的产粮区,将其攻克之后,就能得到大量的粮食,还能有酒有肉有女人,流寇们自然兴奋了,故而推进速度极快,很快就来到了十八里沟。 按理来说,遇到这种地形凶险的山沟,大军应该停止前进,而后派出小队人马,仔细搜索山沟两侧的山峰和树林,确定没有任何问题了,大军才能安全通过! 可是流寇大军并未停下脚步,而是在首领们的带领下,一股脑的涌进了十八里沟中,继续向前推进。 这样做,非是流寇首领们粗心大意、不懂行军常识,而是有原因的。 原来几天之前,流寇大军尚未抵达罗家坪之前,众首领们就派出了几支先锋小队,悄悄潜入丹凤县境内探查情况。 探查的结果是,丹凤县境内只有不到两千驻军,而且都是卫所军,军械破旧、粮饷不足、士气低落,毫无战斗力可言,带兵的几名军官也都是无能之辈! 而且得知流寇大军即将到来的消息之后,本就数量不多的卫所军,又逃跑了不少,剩下的一点人马,连守城都不够用,更别说出城打埋伏了。 与丹凤县相邻的山阳、商南、洛南几县,境内的驻军同样不多,而且根本不敢前来救援。 至于天威军,到是一直跟在后面追剿,可流寇们在行进过程中,不断破坏道路、拆毁桥梁、阻塞山谷……故而天威军的追击速度很慢,离这里还有几百里远呢! 因此上,张献忠和十几位流寇首领们断定了,十八里沟这里不会有埋伏,故而才不做任何探查,就带领大队人马一股脑的涌了进去,想要快点穿过这条山沟,直奔丹凤城,如果运气好的话,今天下午就能破城劫掠了! 结果是,一众首领们全都判断错了! “呜……呜呜!” “天威如狱,有我无敌!” “天威如狱,有我无敌!” …… 当流寇大军一股脑的涌进十八里沟,将沟内完全填满之时,山沟两侧的数林中,突然响起了嘹亮的号角声,同时冲出了黑压压的人群,正是埋伏许久的天威军将士们。 冲出来之后,天威军的将士们一边高喊着战斗口号,一边迅速占据了有利地形,而后向山沟的出口、入口位置,仍下了大量的干柴和火把,顿时燃起了熊熊烈焰,将里面的流寇们牢牢围困住了。 紧接着,士兵们冲下山坡,利用木头、泥土、石块等物,在山沟的出入口位置,快速的修筑起了壁垒,只要壁垒修成,就算是大火熄灭了,里面的流寇们也休想逃出来! 这场伏击仗,打的是相当漂亮! 美中不足的是,十八里沟的面积小了一点,八万流寇大军,只进去了七万多人,尚有将近一万人没有进去,被堵在了山沟的北侧,如果这些人奋力施救的话,是有可能将沟内的流寇们救出来的,那样的话,事情就麻烦了! 因此上,在修筑壁垒的同时,天威军分出一部分士兵,由韩山君带领着,冲向了未被包围的流寇们,要将其快速的击溃、消灭掉! “砰……砰砰!” “顶住、顶住……驴粪球的,给老子顶上去,谁也不准后退,谁后退老子就杀了谁!” “大首领,对面好像真的是天威军,成排的火绳枪太厉害了,弟兄们死伤惨重,实在顶不上去啊!” …… 未被围困的这部分流寇,恰好是黄虎—张献忠的队伍,张献忠本人亦在其中,眼见大队人马被包围了,立刻指挥本部人马进行救援。 而且张献忠认为,天威军远在几百里之外,是不可能在这里打埋伏的,打埋伏的肯定是别的官军,假借天威军的名号吓唬自己一方而以,只要自己不害怕,带领人马与之死战,肯定能将战局扭转过来! 想的挺好,事实却是无情的! 双方刚一交锋,张献忠的人马便死伤惨重,成片成片的倒下……这时候,张献忠才不得不相信,打埋伏的真是天威军,别的官军没有这般犀利的火器! 天威军远在几百里之外,为何突然神兵天降了,难道真像传说的那样,秦锋修行过仙法,能缩地成寸、千里移形? 这个问题,张献忠想不明白,也没时间想了,因为脑海中只剩下一个念头逃命! 既然真是天威军打埋伏,这一仗就必败无疑了,被围困的大队人马是救不出来的,自己留下只能白白送死,还是快点开溜吧,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可是怎么逃呢? “弟兄们不要怕,对面的天威军是假冒的,冲上去,跟他们拼了,一定要将被围困的弟兄们救出来……杀一个官军,本首领赏二十两银子,还有十斤大肥肉!” “冲呀……冲呀!” 张献忠虽然没有大智慧,却颇有点小聪明,知道如果自己立刻调转马头逃跑的话,部下们肯定跟着一起逃跑,天威军再顺势追赶,自己就必死无疑了。 因此上,张献忠没有立刻逃跑,而是一番大喊大叫,硬说对面的天威军是假的,还宣布了高额奖赏,鼓动部下们上前拼命! 而后趁着不明真相的部下们,一窝蜂似的往前冲之时,自己则带领少量心腹人,悄悄的退到了队伍后面,快速脱下显眼的头盔和甲胄,又抓起一把泥土抹了抹脸,将本来面目遮挡住,而后钻进了附近的山林中不见了…… 论逃跑,张献忠可是行家! “不好啦,大首领不见了,大首领逃跑了!” “姓张的,王八蛋,丢下咱们自己逃命了,咱们还打什么啊,赶快逃命吧!” ……… 张献忠一逃跑,部下们群龙无首,很快就全面崩溃了,有的丢盔弃甲,钻进树林中逃命,有的见逃不掉了,便高举双手、跪地投降! 天威军不杀投降者,流寇们都知道的! 就这样,张献忠部的一万多人马,跑掉了不足两千人,余下的全都投降了。 天威军的兵力不足,故而没有穷追不舍,而是快速的打扫了一下战场,而后用绳索将俘虏们串起来,带往了十八里沟的东北方向,那里有一个水瓶状的山谷,四面都是悬崖峭壁,只有一条又细又长的通道可以进出,内部空间又很大,用来关押俘虏再合适不过了。 …… 再说十八里沟这边,在秦锋的指挥下,士兵们快速的将壁垒修筑好了,共计六道,出口、入口各有三道,非常坚固! 而沟内被围困的流寇们,自然不甘心失败了,仗着人多势众,四处收集泥土和碎石,硬是将两头的大火扑灭了,而后嚎叫着发起了冲锋,试图冲出一条道路来。 “弟兄们,想要活命的,一起冲出去啊!” “砰……砰!” 面对突围的流寇大军,天威军的士兵们躲在壁垒后面,用火绳枪予以回击,一时间,枪声大作、弹丸如雨,打的流寇们尸横遍野、血流成河,狼狈的退了回去。 流寇们不甘心失败,又发起了第二次冲锋……被击退! 第三次冲锋,再次被击退! ……… 简而言之,流寇们连续发起了八次冲锋,全被无情的击退了,而且死伤惨重、士气低落,无力再继续突围,彻底成了瓮中之鳖!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八十二章 筹措粮食! 七万流寇被围困在山沟内,多次突围均以失败告终,死伤惨重、士气低落,已经无力继续突围了。 趁此大好机会,天威军是不是要发起反攻,将被围困的流寇们全部消灭呢? 没有! 秦锋没有下令反攻,而是指挥士兵们在十八里沟的两端进出口处,又修筑了六道坚固的壁垒,壁垒前挖了几丈宽的壕沟,两侧山坡上也安排好了士兵,使包围网更加牢固了,却始终围而不攻! 这样安排,自然有其用意了。 流寇们毕竟有七万之众,虽然被围困在山沟中,无力进行突围了,可还拥有一定的战斗力。 如果天威军发起进攻的话,流寇们誓必拼命反抗,困兽犹斗之下,天威军一方纵然能够取胜,也要付出不小的代价,而且杀戮必重! 不如围而不攻,用不了五天时间,流寇们随身携带的干粮、饮水就会全部耗尽,又渴又饿之下,彻底失去战斗力,而后对其进行招降,必能获得成功。 如此不费一兵一卒,就能取得胜利,还能减少杀戮之事,可谓一举两得! 话又说回来了,要想顺利执行这一计划,还需要一样关键的东西粮食! 天威军此番长途奔袭,为了轻装行军,只带了六天的口粮,已经吃的差不多了,再不补充粮食,将士们就要饿肚子了。 而且招降流寇们之后,也需要大量的粮食来喂饱这七万人的肚子,如果喂不饱的话,流寇们就会降而复叛,那样就前功尽弃了。 故而当务之急,就是迅速弄到大量的粮食,而按照大明律法,军队征战期间,是有权就地征集粮食、补充军需的,地方官员则要全力配合,否则以贻误军机之罪论处,是要杀头滴! 想到这里,秦锋命人找来了耗子,后者是专门负责军需事务的,其中就包括筹集、运输粮草。 “锋哥,有何吩咐?” “耗子,你持我的印信和腰牌前往丹凤城,命本地官员们迅速筹措十万石粮食,而后以最快速度运到这里来,不得有误!” “遵命!” 耗子接过印信和腰牌,而后带着一哨士兵前往丹凤城弄粮食去了。 …………… 一天半之后,耗子脸色铁青的带着士兵们回来了,还带回了五千石粮食。 没错,就是五千石粮食,只有需求量的二十分之一,而且都是高粱、黑豆、糜子、黍子之类的陈年杂粮,充满了发霉的味道,里面还掺杂着大量的草根、树皮、老鼠屎! 这样的粮食,喂牲口都被嫌弃的,更别说是人吃了。 随同一起回来的,还有十几名地方官吏,为首者三十多岁,身材瘦小、肤色略黑,穿着一身半旧的正七品文官服饰,见到秦锋之后,立刻哆哩哆嗦的下跪行礼“丹凤县县令—包玉清,参见将军大人!” “不必多礼,请起吧!” “多谢将军大人!” …… 来到丹凤县之初,秦锋就派人打探过情况,其中就有这位包县令的信息。 包玉清,三十七岁,山东—青州府人氏,出身中产之家,好读书、通八股……天启六年参加春闱,中试,位列三甲第八十八名,赐同进士出身,次年被任命为西安府—丹凤县县令,正七品。 上任以来,包玉清的官风还算不错,不贪污、不受贿,生活比较清贫,并有心好好治理丹凤县,让百姓们过上好日子,奈何本地大户众多,又各有背景,根本不把这位包县令放在眼里,尤其是郝家,仗着秦王府的势力,欺男霸女、胡作非为,多次触犯王法! 包县令有心惩治郝家和大户们,奈何没那个能力、也没那个胆量,反而经常被郝家和大户们的欺负,整天受窝囊气,因此还得了一个‘受气包’的绰号。 总而言之,这是一个有个人操守,却没什么能力的庸官,比贪官要强,却强不了多少。 而这样的庸碌之官,在大明朝比比皆是! ……… “包县令!” “下官在!” “本将军命你火速筹集十万石粮食,以供大军征战之用,你却只带来区区五千石连牲口都不吃的陈年杂粮,莫非故意戏弄本将军吗?” “扑通……将军大人恕罪,下官就是长了十个脑袋,也不敢戏弄将军大人,筹集粮食的事情,下官已经竭尽全力了,实在是……实在是……呜呜!” 面对秦锋的质问,包玉清吓的冷汗直冒,二次跪倒在地上,想要解释一下其中原委,却又不知如何解释,急的差点哭出来。 包玉清深深的知道,眼前这位秦将军虽然年纪不大,却是个心狠手辣的厉害角色,素有‘玉面人屠’之称,杀起人来从不眨眼! 另外吗,秦锋不仅是三边总督杨鹤的心腹爱将,还曾经率军入京勤王,大败女真人,立下赫赫战功,还多次进宫面圣,获得了诸多赏赐以及转折上奏之权! 如果秦锋上一份奏折,参自己一个‘筹粮不利,贻误军机’之罪,不仅寒窗苦读多年得来的乌纱帽保不住,就连乌纱帽底下的脑袋恐怕也得搬家了……想到这些,包玉清岂能不怕呢! “锋哥,粮食的事情,的确不能全怪包县令,是那些大户们太可恶了,尤其是那个姓郝的,简直欺人太甚!” 眼看包玉清都要急哭了,耗子上前几步,向秦锋解释起了事情经过。 原来耗子带着士兵们前往丹凤城,很快就见到了这位包县令,待说明来意之后,包县令立刻开始筹措粮食。 按理来说,丹凤县是关中一带著名的产粮区,且一直未受到战乱波及,筹措十万石粮食是不成问题的,事实却并非如此。 丹凤县的土地,十之八九都掌握在大户们手中,而这些大户们各有背景,平时根本不交粮纳税,故而丹凤县的府库空虚的厉害,既没银子,也没粮食,连维持县衙的正常运转都有点困难,更别说为大军提供十万石粮食了。 无奈之下,包玉清只好带着耗子,亲自登门向县内的大户们求助,希望大户们能捐献一些粮食,就算不肯白白捐献,借用一些也可以啊! 毕竟天威军打败了流寇,使丹凤县免遭涂炭,大户们也是受益者,于情于理,都该捐献、出借粮食的。 那知口水费了无数,嘴皮子都磨薄了,大户们就是不肯借粮食,还搬出了诸多理由 什么大灾之年、天旱无雨、庄稼减产严重,地主家也没有余粮! 什么丹凤县周围有山贼,频频下山劫掠,好不容易种出来的粮食,都被山贼们抢走了。 什么家中失火,不幸将粮仓焚毁了! …… 总而言之,就是没有粮食! 其中又以郝家的态度最为恶劣了。 别的大户人家,见到县令亲自登门求助,而且是为天威军筹措军粮,起码会请到大堂之中落座,奉上茶水、客气几句,在百般推脱之余,多少捐献一些杂粮出来,起码面子上还算过得去。 郝家则不同了,非但一粒粮食不捐,甚至连面都不见,直接给包县令和耗子来了个闭门羹,可谓是无礼至极! 包县令没有办法,只好将库房打扫干净了,再加上苦苦哀求来的杂食,勉强拼凑了五千石之数,硬着头皮送来了。 ……… 听完耗子的讲述,秦锋面色毫无变化,只是微微点了点头,而后伸手将包县令搀扶了起来。 “将军大人,下官有罪!” “罢了,你已经尽力了,本将军不会怪罪的!” “多谢将军大人海涵,下官感激不尽,可这军粮之事?” “放心吧,本将军会另想办法筹措的,你回县城去吧,以后好好做官,不要欺压百姓就是了!” “下官谨记,绝不会欺压百姓的!” …… 包玉清原以为着,自己没弄来军粮,就算不人头落地,也是乌纱难保,还得被狠狠的训斥一番。 没想到,秦锋连一句重话都没说,还安慰起了自己,态度十分随和,看来这位秦将军并不像传说的那样嗜杀成性、冷酷无情,反而是个大好人啊! 包玉清与秦锋初次见面,自然不知道秦锋的性格了。 耗子与秦锋朝夕相处,知道遇到这种事情,秦锋越是面色如常,心中的杀意就越盛,丹凤县的大户们肯定要倒霉了,而且是倒血霉! 果不其然,当包县令带人离开之后,秦锋立刻唤来了韩山君,在其耳边低语了一番,又比划了一个斩杀的手势,后者连连点头,而后带着一营士兵悄悄离开,直奔丹凤县而去……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八十三章 老爷,大事不好了! 上午时分,丹凤城—郝家大院当中,堆放着数千个大大小小的箱子,里面装的都是金银珠宝、古玩字画、上等皮毛、瓷器、玉器、漆器……等贵重之物! 不客气的说,从中随便拿出一件来,都够普通人家吃用十几年,甚至是几十年的了。 只见身强力壮的家丁们,将成箱的金锭、银锭、铜钱抬进了地下库房中,仔细的码放好,并有专人负责清点。 丫鬟、婆子们则将名贵的玉器、瓷器、漆器………挨个擦拭干净,分别送往不同的房间内,再小心翼翼的摆放好,不敢有丝毫马虎。 另有一名四十多岁,身穿红色锦袍的大胖子,站在院子当中负责指挥,并不断骂着周围的人。 “你们这群贱骨头动作麻利一点,将箱子里的东西都放回原来的位置上,记住了,一定要擦拭干净、轻拿轻放,谁要是摔碎了一件东西,本老爷就要了他的狗命!” “是,老爷!” “再告诉后厨一声,本老爷今天心情好,要吃牛心炙,让他们速速杀一头壮牛准备着!” “是,老爷!” …… 身穿红色锦袍的大胖子,就是郝家大院的主人郝员外,本名郝金寿,今年四十二岁,是秦王府任命的庄头,专门负责打理王庄,也是丹凤县的首富,拥有大量的私人产业。 郝家大院内为何这般忙碌呢? 原来几天之前,有消息传来,说是十几万流寇大军正沿着武关道杀奔过来,很快就要杀到丹凤城了,而且要血洗丹凤城,将城内的金银、粮食、女人……全部抢走! 得知消息之后,郝员外差点吓尿了裤子,而后立刻命令仆人们将家中值钱的东西全部打包、装车,准备到临近的山阳县避避风头。 可是郝家搜刮多年,家中值钱的东西太多了,库房中还有大量的粮食,郝员外又是个贪财的,什么都舍不得丢弃,想要全部打包带走,结果仆人们整整收拾了三天三夜,还是没有收拾完。 正当此时,好消息传来,天威军在十八里沟大败流寇,围住了七八万人,丹凤城转危为安了。 郝员外闻讯大喜,又命仆人们将打包好的东西取出来,放回原来的位置上,故而郝家大院内才会如此忙碌。 正忙碌着呢,又一个身材肥胖的中年男子,满头大汗的跑了过来,正是郝员外的心腹管家—郝六! “老爷、老爷,大事不好了!” “何事如此慌张,莫非又有流寇大军杀过来了?” “回老爷的话,不是流寇大军,而是一伙子山贼,偷袭了咱们郝家的两座庄园,将里面存放的粮食全都抢走了。” “哦,山贼有多少人?” “前来报信的人说,大概有五六百人!” “区区几百个山贼而以,有什么好怕的,让宋教头带上护卫队,将山贼们剿灭干净、将粮食抢回来就是了!” “遵命!” …… 丹凤县被群山环抱,最近几年,好多忍受不了欺压的百姓逃进了山中落草,并形成了大大小小的山贼团伙,多则几百人、少则几十人,经常出山抢夺粮食等物资。 为了对抗山贼们的劫掠,本地的大户们全都组织了护卫队,保护自己的私产! 郝家亦不例外,花费大量的银子,四处招募流氓、地痞、混混、无赖……之类的货色,组织了一支八百多人的护卫队,并配备了精良的武器。 而统领这支护卫队的宋教头,本是一名杀良冒功的兵痞,事情败露之后,害怕受到严惩,故而逃离军营,流落到丹凤县一带,而后投靠了郝员外,成为其行凶作恶的爪牙之一! 很快的,宋教头带领集结起来的护卫队,气势汹汹的出了丹凤城,前去剿灭山贼。 郝员外则坐在正厅中,美滋滋的吃起了仆人们端上来的牛心炙。 所为牛心炙,就是炭烤牛心,乃是从两晋时期传承下来的一道名菜,深受权贵们的喜爱,而要吃这道菜,必须杀一头身强力壮的耕牛才行。 对于农户们来说,耕牛是全家老小衣食的保障,牛命和人命一样重要,甚至比人命还重要,是决不能随意屠宰的! 大明律法亦有规定民间不得随意宰杀耕牛,违者杖责一百、徒一年半! 郝员外只是秦王府的一名庄头,说白了就是个奴才,却一直梦想成为权贵,故而特别喜欢吃牛心炙这道菜,用来彰显身份,故而家中每个月都要宰杀耕牛,少则几头,多则十几头! 至于惩罚? 郝家乃是丹凤县一霸,平时抢男霸女、逼死佃户都从未受到过惩罚,更何况是宰杀耕牛呢,官府别说管了,连问都不敢问的! 吃完了牛心炙,郝员外正想睡个午觉,养养精气神,就见管家—郝六满头大汗的又跑来了。 “老爷、老爷,这次真的大事不好了!” “出什么事了?” “咱们的护卫队被山贼们打败了,人马死伤大半,宋教头也被砍了脑袋,而且又有三座庄园被洗劫了。” “竟有此事?” 听完郝六的话,郝员外不禁满脸惊鄂! 要知道,丹凤县周围的山贼团伙,都是由逃跑的老百姓组成的,连刀枪都没有几件,战斗力非常之弱,是名副其实的乌合之众! 郝家的护卫队则是由一群亡命徒组成的,不仅天天进行训练,还配备了精良的兵器,战斗力颇为强悍。 以往山贼们前来闹事,只要郝家护卫队一出马,肯定将山贼们打的落花流水,这次怎么吃了大败仗呢……郝员外想不明白。 “老爷,这帮山贼太厉害了,咱们得赶紧想办法才是,否则城外的那些庄园,恐怕都要被祸害了!” “对、对,立刻派人去千户所报告,让千户所出兵讨伐山贼!” “老爷,千户所的那点虾兵蟹将早就跑的差不多了,只怕是对付不了山贼们啊!” 丹凤县虽然是产粮区,却并非军事重镇,故而驻军数量并不多,只设有两个千户所而以,而且和全国各地的卫所一样,贪污腐败严重、军户大半逃亡,基本没什么战斗力。 而且几天之前,得知有流寇大军杀来,剩下的军户们担心上战场送死,于是纷纷私下逃亡,连千户官都跑了一个,如今就剩下一个空架子,根本无法出兵讨伐山贼! “老爷,实在不行,咱们向天威军求助吧!” “向天威军求助?” “不错,天威军战力强悍,连十几万流寇都能打败,何况区区数百山贼呢?” “言之有理,可是……可是……唉!” 听完管家—郝六的一番话,郝员外认可的点点头,随即又郁闷的摇摇头。 就在昨天上午,县令—包玉清和一名天威军的军官登门求见,想为天威军筹措粮食,结果自己连见都没见,直接来了个闭门羹。 这才事隔一天,自己就像天威军求助,怎么开口啊? 可是转念一想,自己背后是秦王府,就算天威军不给自己面子,难道还敢不给秦王府面子吗? “郝六!” “老爷?” “你持本老爷的名贴,立刻前往十八里沟,向那位秦将军求助,让他火速出兵剿灭山贼,顺便告诉他一声,现在山贼们祸害的,可都是秦王府的产业!” “小的明白,小的立刻就出发!” 管家—郝六接过名贴,火急火燎的出发了。 …… 一个时辰之后,又哭丧着脸回来了。 “情况如何?” “回老爷的话,秦将军不肯发兵!” “什么,你没有告诉他,山贼们抢的是秦王府的庄园吗?” “小的一字不差的告诉了,可那位秦将军说,军中严重缺粮,将士们饿的没有力气,故而无法出兵相助,让老爷您另想办法!” “该死的……该死的,这是要让本老爷出血啊!” 郝员外明白,秦锋这是在向自己索要粮食,有粮才出兵,可是大灾之年,粮价一路高涨,让自己捐粮食出去,实在舍不得啊! 可是不捐的话,那些庄园怎么办? 刚才有人来报,自己掌管的三十二座庄园当中,已经有八座被山贼们洗劫了,而且山贼们并未罢手,又向别的庄园杀去了,这样下去,用不了两天时间,自己负责的庄园可就全完了。 两害相较取其轻,为了保住剩下的庄园,只能答应秦锋的条件了。 “郝六,你再辛苦一趟,从库房里抽调出一万石粮食,给姓秦的送过去!” “小的遵命,小的立刻就去!” 管家—郝六领命之后,二次火急火燎的出发了。 一个半时辰之后,又哭丧着脸回来了。 “老爷,秦将军还是不肯出兵!” “什么,本老爷已经捐了一万石粮食,姓秦的为何还不出兵?” “秦将军说了,粮食太少了,将士们吃不饱,故而无法出兵!” “姓秦的要多少粮食?” “秦将军说,军中还需要四万石粮食、一千头猪、两千只羊、一百车蔬菜、五十车美酒……希望老爷能慷慨解囊相助!” “什么,强盗,简直就是强盗,比强盗还要可恶,这是明目张胆的勒索啊……不给,老子坚决不给!” 听完管家的禀报,郝员外气的双目喷火,将身边的桌子拍的啪啪做响。 要知道,郝家掌管的三十二座庄园,一年大概能出产十万石粮食,其中一半上交秦王府,另一半由自己私吞,而后运到灾区高价出售,换取大量的金银珠宝。 之前已经送了一万石粮食给秦锋,如果再送四万石的话,等于郝家一年白干了,这比挖自己的心头肉还要疼啊! 不行,自己决不能答应! 城外的庄园嘛,山贼们能拆房子、能抢东西,却带不走土地……等山贼们走了,土地还是自己的。 至于被毁掉的房子,大不了过后重建就是了,反正有那些穷佃户出工出力,自己费不了多少钱粮的。 打定主意之后,郝员外又狠狠拍了几下桌子,一边发泄心中怒气,一边思考着,如何才能将捐出的一万石粮食要回来,不仅要要回来,自己还得上书秦王府,狠狠告秦锋一状才行,告个什么罪名呢? 正在思考之际,一名家丁连滚带爬的进了正厅“老爷,大事不好了!” “出什么事了,是不是山贼们又洗劫了几座庄园?” “比那还要严重,有佃户前来禀报,说山贼们兵分两路一路继续洗劫庄园,另一路将郝家的祖坟挖了!” “你说什么,郝家的祖坟被挖了?” “没错,山贼们已经将老太爷、老老太爷、老老老太爷的坟都挖开了,将里面的陪葬品洗劫一空,现在正挖老老老老太爷的坟呢,估计很快就要挖开了!” “爹、爷爷、太爷……孩儿不孝啊……扑通!” “不好啦,老爷昏过去了……老爷,您醒一醒……喷水、快喷水!” 从古至今,祖坟被人挖掘,都是一件极为屈辱的事情,并会损坏福荫! 故而听完噩耗之后,郝员外急火攻心,一下子晕了过去,仆人们连忙围拢过来,又是呼喊、又是喷水,折腾了好一阵子,终将郝员外弄醒了。 “郝……郝六!” “老爷,小人在这里,您有什么吩咐?” “粮食、蔬菜、猪羊、美酒……全都给天威军送去,让秦将军火速出兵、火速出兵,一定要保住郝家的祖坟啊……呜呜!” “小人遵命,小人立刻就去!”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八十四章 自己动手,大吃大喝! “小的参见将军大人,军中需要的各种物资,小人已经如数带来了,还请将军大人验收!” “好、好,郝员外如此盛情,本将军却之不恭了,收下,全收下,哈哈!” …… 下午时分,管家—郝六又一次来到了天威军的营地中,随行的还有一支装满了粮食、蔬菜、猪羊、美酒的大型车队! 秦锋没有客气,将物资全都收下了,连车辆和拉车的骡马都没有放过,一律笑纳之! 做人,当言而有信! 既然收了郝家捐献的大批物资,自然要出兵讨伐山贼,保护郝家的祖坟和庄园了。 于是乎,秦锋命人唤来了董天豹! “卑职参见将军大人,不知有何吩咐?” “天豹,你辛苦一下,率领两营士兵前去讨伐山贼,记住了,一定要讨伐的干干净净,否则不要回来见本将军!” “卑职明白!” 董天豹领命之后,立刻集合了两营士兵,浩浩荡荡的离开军营,前去讨伐山贼。 管家—郝六没有返回郝家大院,而是带着百余名家丁,陪同天威军的士兵们一起前去讨伐山贼,这样做有三个目的 一是领路,免得天威军的士兵们人生地不熟,走错路、找不到山贼们的位置。 二是监视,怕天威军的士兵们出工不出力,不将山贼剿灭干净。 三是想趁机混点功劳,回头好跟郝员外请赏,多少弄点银子花花! 就这样,队伍离开了十八里沟,前往郝家祖坟的所在地、位于丹凤城东南的黑虎岗。 “咔……咔……咔!” 宽阔的官道上,董天豹带领两营士兵走在前面,队列整齐、刀枪明亮,更带着浓浓的杀气,一看便是训练有素的精锐之师! 管家—郝六和家丁们跟在后面,看着前面的士兵们,不禁暗挑大拇指称赞,都说天威军是天下精锐,果然名不虚传,有这样一支精兵出手,剿灭山贼肯定会易如反掌的! 可是称赞之余,管家—郝六又皱起了眉头,因为队伍行进的速度太慢了。 要知道,十八里沟、黑虎岗之间相距六十余里,按照现在的速度行进,只怕明天下午都到不了,那时候,估计郝家的祖坟全都被山贼们挖开了,一座也剩不下。 不行,必须加快行进速度! 于是乎,郝六急行几步,来到了董天豹的身边,点头哈腰的说道“董将军,山贼们正在挖掘郝家的祖坟,事情十万火急,可否加快一下行进速度,若是去晚了,只怕就来不及了!” “郝管家,这次为了伏击流寇大军,秦将军带着我们走山间小路过来的,队伍中连一匹马都没有带,没有马匹,弟兄们光靠两条腿走路,能快的了吗? 当然了,如果能弄一些骡马来代步,这行进速度自然就快了,咱们就能早一些剿灭山贼,保住郝家的祖坟!” “好,在下这就去弄骡马!” 郝六知道,将骡马交给天威军的士兵们使用,那就跟刘备借荆州一样,肯定是有借没还。 可现如今,保住郝家祖坟比什么都重要,损失一些骡马也没什么,于是带领家丁们离开了队伍,直奔丹凤城而去。 …… 大半个时辰之后,郝六带领家丁们回来了,还带回了大批的骡马,其中一部分是郝家的,余者是向大户们借用的。 有了这些骡马相助,队伍的行进速度立刻快了起来,并在黄昏时分赶到了黑虎岗。 黑虎岗,是一座四五十丈高的土岗,土质呈黑灰色,且地形略长、东高西低,远远望过去,就像是一头黑色猛虎俯卧在大地上,故而得名。 郝家的祖坟就位于黑虎岗上,并按照先后、嫡庶、长幼顺序,非常整齐的排列着,足足有数百座之多。 其中规模最大的,便是位于中间位置的郝家十二任家主的坟墓,如今全都被山贼们刨开了,丰厚的陪葬品被洗劫一空,连棺材里的都没放过,尸骨则散落在地上,且有被野狗啃食过的痕迹! 至于刨坟的山贼们,早就已经离开了! “完了、完了,咱们还是来迟了一步,这帮山贼下手太快了……呜呜!” 看着满地尸骨,管家—郝六顿时瘫坐地上,嚎啕大哭了起来,是心疼郝家的列祖列宗们吗? 非也! 是心疼自己! 自己做为向天威军求援之人,因为来迟一步,导致郝家历任家主的坟墓全被山贼们刨了,尸骨露天,还被野狗啃了……郝员外知道之后,必定会暴跳如雷,狠狠责罚自己,轻则一通臭骂,重则一顿痛打,还会罚月例银子,想到这些后果,郝六自然伤心落泪了。 可事情已经发生了,光掉眼泪没有用,还是想办法补救吧! 因此上,哭了一会儿之后,郝六从地上爬起来,小跑着来到了董天豹身边“董将军,快追、快追啊,一定要将那伙山贼全部抓住,而后开膛摘心、千刀万剐、血祭郝家的列祖列宗,唯有如此,才能向我家老爷交代啊!” “郝管家,不要激动,从现场的痕迹来看,山贼们已经离开一段时间了,而且去向不明,你叫本将军如何追呢?” “这个、这个……那该如何是好?” “依本将军之见,现在天色已晚,咱们不如在这里驻扎下来,而后一边收拾尸骨,将这些坟墓重新填埋好,一边派出人手,探查山贼们的下落,等探查清楚了,再前往剿灭不迟。 另外吗,弟兄们赶了小半天的路,腹中已经饥渴难耐了,还请弄一些粮食、酒肉来,让弟兄们吃饱喝足了,这样才有力气追剿山贼,为郝家报仇雪恨,不知郝管家意下如何?” “好吧,就依董将军,只要能为郝家报仇雪恨,酒肉不成问题!” 管家—郝六沉思片刻,无奈的点了点头,而后命人前往附近一座未受劫掠的庄园中,弄一些粮食和酒肉过来。 很快的,粮食和酒肉都弄来了。 天威军的士兵们立刻收集干柴、埋锅造饭……而后大吃大喝了起来。 吃饱喝足之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士兵们又搭建起了帐篷,而后钻进去呼呼大睡。 至于收集尸骨、填埋坟墓的事情,自然由郝六和一众家丁们负责了。 没办法,干吧! 就这样,郝六和家丁们忙碌了整整一夜,直到第二天早晨,终于将郝家十二位家主的尸骨收敛好,重新埋进了坟墓中。 埋好之后,还没容将气喘匀实,便有人前来禀报,发现了山贼们的踪迹,正在攻打四十多里外的小黄庄,那里也是郝家的一座庄园。 “董将军,已经找到了山贼们的位置,赶快出兵剿灭吧!” “没问题,等弟兄们吃过早饭,立刻前去剿灭山贼,保准干干净净、一个不留!” “啊,还要吃早饭?” “当然了,打仗可是力气活,不让弟兄们吃饱了,怎么和山贼们厮杀,再说了,与贼厮杀、必有死伤,这顿早饭,可能就是某些弟兄的最后一顿饭了,你说该不该吃?” “该吃、该吃,太该吃了!” 郝六本想争辩几句,要求立刻出兵,可对上士兵们杀气腾腾的眼神,瞬间吓的改了口。 不仅改了口,还指挥手下家丁们,为这些兵大爷准备早饭,务必丰盛。 很快的,早饭准备好了。 士兵们一拥而上,再次大吃大喝了起来,一点不剩。 …… 吃饱喝足,这下该出发了吧? 不急,按照天威军的规矩,士兵们出战之前,要好好检修一下自己的兵器,以免打仗的时候出问题。 检修完了兵器,还要检查坐骑的马蹄、马鞍、马笼头。 全都检查完了,董天豹又进行了一场慷慨激昂、意气风发的战前动员,用来鼓舞士气。 鼓舞完士气,这才带领士兵们翻身上马,向小黄庄进发……并在中午时分,顺利到达了目的地,而后得到了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 好消息是,小黄庄地势险要,围墙又高又厚,再加上管事和庄丁们拼命坚守,故而没有被山贼们攻克。 坏消息是,在半个时辰之前,山贼们便离开了,董天豹等人又扑了个空! “董将军,山贼们刚离开半个时辰,咱们赶紧追赶,或许可以追上的!” “郝管家,打仗这种事情,不能操之过急,急则出错,错则必败,依本将军之见,还是派人到周围搜寻一下,确定好山贼们的位置,再看看有没有埋伏,而后前往围剿,必能一举获胜! 何况现在已经是中午了,弟兄们几十里赶下来,已经是又累又饿了,咱们还是先吃饭吧,吃饱喝足了,再去围剿山贼不迟……弟兄们、造饭了,自己动手,千万不要客气!” “造饭了……造饭了!” 不容郝六开口,董天豹便用力挥了挥手,士兵们立刻强行涌进了庄园当中,而后就像到了自己家一样,开开心心的准备起了午饭。 库房打开,成袋的米面抬出来,生火、烧水……蒸米饭、烙大饼。 庄园里的鸡、鸭、鹅……全都抓起来,杀掉、放血、拔毛,扔进大锅中炖肉。 不够吃? 没关系,庄园里还养着几十口大肥猪呢,全都弄了出来,烧水、杀猪、褪毛……炖肉! 郝六想要阻止一下,可看着天威军士兵们手中锋利的刀枪,又不敢多说什么,只能任由士兵们吃喝了。 而且士兵们还不独,不仅自己大吃大喝,还热情的邀请庄丁、佃户们一起吃喝。 郝家的庄丁和佃户们,平时干活又苦又累,吃的则是麦麸和野菜之类的食物,还吃不饱。 如今面对美味的食物,和天威军士兵们的热情邀请,自然不会拒绝了,立刻加入了干饭的行列中,人人甩开腮帮子、颠起后槽牙,大吃大喝了起来,简直比过年都开心。 吃饱喝足,已经是下午时分了,同时有消息传来,四十里外的大黄庄,又受到了山贼们的攻击。 这次不用郝六催促,董天豹立刻集结士兵,前往大黄庄救援,并在黄昏时分达到,结果还是晚了一步,山贼们已经离开了。 没办法,队伍只能在大黄庄驻扎,而后一面派出人手,搜寻山贼们的位置,一面继续自己动手、大吃大喝……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八十五章 玩一出空城计! 就在董天豹带领着两营士兵,以追剿山贼为名,趁机在郝家的各个庄园中大吃大喝之时,十八里沟这边出大事了! 什么大事? 下雨了! “轰隆隆……咔嚓、咔嚓!” 阴云四合、狂风呼啸,闪电飞光、雷声轰鸣,瓢泼大雨随之落下,从黄昏时分开始,一直下到了第二天上午,依旧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反而越下越大了。 与此同时,大量的雨水顺着山坡向下流淌,在山沟、山坳中汇聚起来,形成了大大小小的水洼,个别地区甚至出现了深水塘! 一场雨而以,算大事吗? 对于普通人来说,自然不算什么事,可对于天威军和被围困的流寇们来说,那就是一件大事了,大到足以改变整个战场形势,影响到几万人、十几万人的命运! 要知道,之前天威军设下埋伏,将七万流寇牢牢的围困在了十八里沟当中,而沟中乱石遍地,是没有任何水源的。 被困这般绝地当中,不出五天时间,流寇们就算还有干粮,随身携带的饮水也会用完,又干又渴之下,彻底失去战斗力,而后不得不举手投降,或者接受招降。 那样的话,天威军不费一兵一卒,就能获得胜利了,还不用大开杀戒,为国家多保留几分元气,可谓是一举两得! 没有想到,围困到第四天,距离胜利只差一步之时,突然来了一场大雨,并在山沟内汇聚出了大大小小的水洼。 这就意味着,流寇们获得了大量水源。 而凭着这些雨水,被围困的流寇们起码能支撑半个月,甚至是更长时间。 真能支撑那么久吗? 完全没问题,因为人最怕的不是饿、而是渴,只要有水喝,就能支撑很长时间。 比如战国末期、长平之战,四十五万赵军被围困在了泫氏山谷当中,在粮食断绝的情况下,靠着吃马肉、挖野菜、啃树皮……硬是苦苦支撑了四十六天之久,最后强行突围不成,统帅又被射死,这才向秦军投降。 而赵军能支撑四十六天的原因之一,便是因为泫氏山谷临近丹水、谷中有充足的水源,士兵们渴不到……如果没有水源的话,只怕赵军连五天都支撑不住的。 同样的处境下,被困的赵军能支撑四十六天之久,流寇们支撑半个月,甚至更长时间,自然不成问题了。 要知道,人在困境中的能耐力可是相当强的! “苍天保佑……下雨了、下雨了,接着下吧,咱们有水喝了,多储存一些……哈哈!” “这就叫天不灭曹,有老天爷保佑着,咱们一定能等来援兵、冲出重围,继续纵横四方……一定能!” …… 十八里沟当中,不时响起阵阵的欢呼声。 这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不仅让流寇们获得了水源,更极大的鼓舞了流寇们的士气,让很多已经灰心丧气的人,又生出了突围出去的希望! 而在十八里沟东侧山坡上,天威军的中军大帐内,秦锋和一众将领们聚集在一起,看着依旧没有停下来的大雨,人人皆是脸色铁青,还不时发出几声无奈的叹息。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这句话真是一点不错!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将流寇们围困在了山沟内,围困了四天多,眼看就要成功了,结果来了一场大雨,导致功亏一篑,这叫什么事啊? 其实只是一场大雨的话,事情并不严重! 如今天威军获得了大量的粮食,完全可以继续围困下去,半个月……一个月……一个半月……早晚能将流寇们围困的水尽粮绝,乖乖举手投降! 问题是,没有充足的时间啊! 因为探查得知,高迎祥、罗汝才等流寇首领们,正在十八里沟以北、相距不足八十里的东王山附近集结人马,已经集结了将近十万之众,准备南下解救被围困的流寇们。 天威军只有一万将士,靠着有利地形,才勉强围困住了七万流寇,非常吃力。 一旦高迎祥、罗汝才率领十万之众南下,与被围困的流寇们里应外合,夹击天威军,战局肯定会急转直下的。 那时候,别说取胜了,能不全军覆没就是万幸了,怎么办,如何应对这种局面? “大人,拼了吧,趁着流寇们尚未里应外合,咱们主动出击,将其各个击破!” “大人,主动出击、危险太大,不如暂且退兵吧,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以后有的是机会!” …… 面对眼前的局势,天威军的将领们一番讨论之下,形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 一部分将领建议立刻派出士兵,将十八里沟以北的道路全部破坏掉,从而延缓高迎祥、罗汝才等部南下的速度,争取时间。 而后利用这段时间,对被围困的流寇们发起强攻,拼着付出巨大伤亡,将其一举全歼,而后整顿人马,北上迎战高迎战、罗汝才的十万之众,与其决一死战! 另一部分将领建议与流寇们硬拼的话,必然会伤亡惨重,而且自己一方并没有必胜的把握,这样的仗不能打。 不如放弃包围,全军向南退入丹凤城内,凭着坚固的城墙和充足的粮食,足可保平安无事,而后再慢慢的寻找机会,对流寇们进行围剿! 两种建议,究竟采取那一种,还要由秦锋来决策。 而在秦锋看来,这两种建议都不太理想,前者虽然能取得巨大战果,但是过于冒险了,还要付出巨大的伤亡,后者不用冒险、不用伤亡,可也无法获得什么战果! 自己想要的是,既不付出巨大伤亡,又能取得巨大战果,二者兼得之,能做到吗? 能! 不过要冒巨大风险,使用一次空城计! 反复思索之后,秦锋下达了三条命令 第一,将现在的营地扩大两倍,多多搭建帐篷,做出一副兵力充足的样子。 第二,东王山、十八里沟之间的道路不准破坏,且不派士兵驻守,让其畅通无阻。 第三,派出几小队士兵,到附近的山中转悠几圈,再故意留下一些痕迹,做出一副有大队人马经过的假象。 三条命令,都体现着一个意思就是故作疑兵,让高迎祥、罗汝才等人误以为,天威军在十八里沟附近,又设下了一个巨大的埋伏圈,准备围点打援! 如此一来,高、罗等人肯定会疑神疑鬼,进而不敢草率的南下救援了,这样就能争取到时间。 自己一方就利用这个时间,对山沟内的流寇们发起进攻,将其全部消灭掉。 当然了,所谓的进攻,不是军事上的进攻,而是精神上的进攻,首先要做的,就是削弱流寇们的士气! …………… 下午时分,下了一天多的大雨,终于慢慢停止了,天上露出了太阳。 雨停之后,将领们立刻按照秦锋的命令,分头行事,为流寇们准备空城计! 与此同时,秦锋又下了一道命令让耗子再去一趟丹凤城,将城内的戏班子全都请来,再请一批手艺好的厨子! “锋哥,请戏班子和厨子做做什么?” “呵呵,当然有用了,今天晚上,咱们一边吃炖肉,一边看大戏,好好馋一馋山沟里的流寇们!” …… 人饿了就会想家,听到乡曲也会想家,想家就无心打仗了。 再强悍的军队,一旦失去了战心,也就彻底完了,垓下之战中,西楚霸王—项羽的八千子弟兵就是最好的例子。 无粮无食,四面楚歌!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八十六章 阵前喊话,招降纳顺! 夜幕时分,十八里沟内的一个角落中,崔大牛、周二狗半蹲在地上,一只手紧握兵刃,另一只手捏着一块只有幼儿手掌大小的硬锅盔,快速啃食着。 二人可是资深流寇了,本为过天星—张天琳的部下,曾经参加过金锁关之战。 那一战,天威军大胜、流寇军大败,首领—张天琳被溃军挤倒在地、硬生生踩成了一滩烂泥,死的凄惨无比,崔、周二人则侥幸未死,逃出了金锁关,而后跟着溃军一起逃回了长安城外的大本营中,并被编入另一位首领托天王—常国安的麾下。 而后又随着大队人马一路逃窜,过蓝田、进秦岭……结果在五天之前,被天威军围困在了十八里沟当中,突围失败,成了瓮中之鳖! 自从被围困以来,饮食就成了一个大难题! 携带的饮水,尽量节省着喝,也只坚持了三天,流寇们干渴难耐下,在山沟内到处寻找水源,结果大坑小坑挖了几百个,硬是一滴水都没有找到,渴的嗓子都快冒烟了。 幸好老天爷开恩,降下来一场大雨,流寇们这才没有被渴死,还趁机收集了不少雨水,足够喝上半个多月了。 食物方面,同样非常的稀缺,大首领、大头目们还能吃口饱饭,至于普通流寇们,一人一天只能领到一小块锅盔,根本不够果腹的。 因为食物紧缺,争抢的事情时有发生,甚至拔刀相向、互相残杀,闹出了人命! 因此上,流寇们领到食物之后,都会第一时间快速吃掉,吃的时候还要握着兵刃,警惕周围的情况,随时准备与抢夺者进行厮杀,又或者,去抢夺别人的食物! 不客气的说,为了争抢食物、为了填饱肚子,本就没什么纪律可言的流寇们,全都变成了凶狠的野兽! 野兽,在饿红眼的时候,不仅争抢食物,甚至会同类相食! ……… 崔大牛、周二狗都是壮汉,对食物的需求量很大,幼儿手掌大的锅盔很快就吃完了,连沾在手上的渣子都没放过,舔的干干净净,可肚子里依旧饿的厉害,火辣辣的难受! 无奈之下,二人只好取出一些采集来的野菜,放在口中咀嚼起来,味道又苦又涩、难吃至极,却舍不得吐出来,强忍着吞了下去! 野菜苦涩,为何不煮一下,祛除味道,而是生吃呢? 没办法! 十八里沟内的草木本就不多,几天时间下来,已经全部耗尽了,再没有别的引火之物,因此只能生吃。 生野菜吃多了,导致很多人出现了腹泻,泄的眼冒金星、双腿发软,连走路都打晃……甚至泄的身体脱水,昏迷过去,那真不是一般的惨啊! “大牛,你有没有闻到一股炖肉的香味?” “二狗,你是饿昏头了吗,队伍里的骡马早就吃光了,连骨头渣子都没剩下,被人砸碎生吞了,现在连大首领们都只能啃锅盔,那里还有炖肉啊?” “错不了,我鼻子很灵的,绝对是炖肉的味道,炖的还是一咬一流油的肥猪肉,你仔细闻闻!” “咻、咻……恩,还真是炖肉的味道,真香啊,好像是从上面传过来的!” 崔大牛、周二狗和周围的流寇们,全都闻到了炖肉的香味,不禁馋的口水直流,而后顺着味道搜索,发现是从两侧山坡上传过来的,原来是天威军的士兵们在吃炖肉。 不仅如此,两侧山坡上面,还有清脆的锣鼓点和粗犷、豪放的秦腔传来。 小丁郎跪灵前泪如泉涌, 尊一声年迈的母你阴魂来听, 那一日儿在那郊外耕田, 见一群乌鸦落沙滩, ……… 流寇们大都是三秦子弟,从小听着秦腔长大的,立刻就听出来了,两侧山坡上唱的乃是秦腔中的名段《丁郎刻母》,而且宽音大嗓、韵味十足! 这段秦腔,讲的是西汉时期,有一个叫丁兰的大孝子,非常想念去世的父母,于是用木头雕刻出父母的形像,供奉在自家客厅中,早晚请安、端茶送饭,侍死如侍生的故事。 这段故事,还被列入了二十四孝之一,在民间流传甚广! ……… 听着熟悉的秦腔,闻着炖肉的味道,流寇们的心情顿时复杂起来,郁闷、酸涩、悲伤……皆有之。 郁闷的是,天威军的士兵们坐在高坡上吃炖肉、听大戏,自己一方只能窝在山沟里吃野菜、喝雨水,这差距实在太大了! 酸涩的是,听着秦腔,便想起了家乡,想起了父母妻儿、兄弟姐妹,却相距甚远,无法相见。 悲伤的是,身陷绝地,突围无望,粮食越来越少,又迟迟不见救兵,只怕是难有好下场了。 “爹、娘……呜呜!” “我想回家、我想回家……呜呜!” 各种情绪作用下,流寇中有人呜咽起来,一个、两个、三个……呜咽的人越来越多,甚至有人嚎啕大哭。 而之前因为天降大雨鼓舞起来的那点士气,在哭声中消失的干干净净! 至此,秦锋的第一招四面楚歌、动摇人心,算是成功了。 接下来,第二招阵前喊话、招降纳顺! ………… 第二天上午,一大群人出现在了两侧的山坡上,对着沟内的流寇们大声喊话。 什么人? 都是之前活捉的流寇,花关索—王光恩亦在其中,秦锋将他带在军中一起行动,现在正好派上用场! “山沟里的弟兄们,不要再负隅顽抗了,顽抗下去只有死路一条,还是早点过来投诚吧,这样才有活路!” “秦将军有令,凡是主动投诚者,一律免罪、既往不咎,还会受到优待,保准让你们吃饱饭,而后回乡安置,和父母亲人们团聚,从此过太平日子!” “弟兄们,不要再犹豫了,快点过来吧,今天过来的话,还能吃上一顿红烧肉,全都是咬一口满嘴流油的大肥肉片,可香可好吃了!” …… 喊话的声音,迅速传遍了整个十八里沟,沟内的流寇们听到之后,不少人的内心都动摇了,而后三五成群的私语起来,其中就包括崔大牛、周二狗。 “二狗,你说上面喊的那些话可信吗?” “我看可信,天威军不杀俘虏、善待俘虏的事情,很多人都知道的,连俘虏都不杀,更何况是主动投诚的呢,肯定能受到优待,你说呢?” “恩,我也认为可信,刚才我仔细看了,喊话的人当中,有一位就是花关索—王光恩,连他这样的大首领都能平安无事,咱们这种小喽啰就更没问题了。” “既然如此,今天晚上,咱们就悄悄摸过去,弄上一顿红烧肉吃,好好解解馋,这几天总是吃野菜,我的脸都快吃绿了!” “嘘,先别说了,众首领们提着刀子过来了,千万别被他们听见,否则就完了!” …… 阵前喊话的事情,惊动了一众流寇首领、头目们,这些人迅速冲出帐篷,在山沟内来回巡视起来。 “弟兄们,不要信天威军的鬼话,全都是骗人的,出去投降,肯定会被砍了脑袋,那是死路一条……大家再咬牙坚持几天,高闯王一定会前来救援的,咱们一定能冲出去,等冲出去以后,本首领请弟兄们吃肉、喝酒,玩女人。” …… “都听见没有,不准逃跑,谁要是敢逃跑的话,老子就一刀砍了他的脑袋,扔在地上当球踢,再将他的肉割下来蘸盐吃!” 一众流寇首领、头目们巡视过程中,又是好言安慰、又是拔刀恐吓,试图稳住人心,可惜效果非常有限。 就在当天晚上,一道道黑色人影悄悄离开了山沟,摸向了天威军的壁垒,举手投诚…… 第二天晚上,投诚的人更多了,数以千计! 第三天,流寇首领们设置了几支督战队,在山沟内日夜不停的巡逻,只要抓住想逃跑的人,立刻斩首示众,想以此来震慑人心。 可惜没有用,逃跑者接连不断、越来越多,甚至连一些中小头目都逃跑了! 而这些逃跑者,很快就出现在喊话的人群中,而后现身说法,吸引更多的人来投诚……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八十七章 六指狐狸! 崇祯五年—六月二十二,晴天。 “西边这片悬崖低了一点,立刻搜集岩石和黄泥土,在悬崖边上筑一道一丈五尺高的壁垒,而后派兵日夜看守,防备流寇们爬上来偷袭!” “遵命!” “东边准备的滚木雷石太少了,立刻派人到附近砍伐树木、搬运石块,数量越多越好,如果流寇们从这里突围,就将他们砸回去!” “遵命!” …… 上午时分,秦锋带着熊大、熊二和一队亲兵,在十八里沟周围进行巡视,查看包围圈是否有疏漏之处,有的话,立刻进行修补,使其变的更加牢固。 最近几天,每晚都有流寇前来投诚,而且人数越来越多,形势一片大好! 可打仗这种事,最是变化无常了,绝地反击、逆风翻盘的情况常有发生。 比如南宋时期的黄天荡之战,韩世忠率领八千士兵、战船百艘,利用谋略,将金兀术和十万金军封堵在了死水港—黄天荡当中,后者多次突围,均以失败告终,而且损兵折将、士气低落,几乎到了全军崩溃的地步! 面对大好局势,韩世忠不禁骄傲自满,认为自己的封锁线万无一失,肯定能将金军围困至死,于是麻痹大意了起来,没有继续巩固封锁线。 结果是,趁着宋军疏忽大意之际,金兀术重金收买了一名贪财乡民,在其建议下,出动全部士兵,利用老鹳河故道,一夜开渠三十余里、连通了长江口,而后率军冲出了黄天荡,并在之后的水战中利用火攻之策,烧毁宋军大量船只,一举反败为胜! 秦锋生性谨慎,不想犯同样的错误,故而在形势大好的情况下,依旧亲自巡视包围圈,修补不足之处,不给沟内的流寇们一点突围的机会,非将其围困到举手投降不可! 巡视结束之后,秦锋回到中军大帐内,将众将领们召来,一起商议流寇们的事情。 最近几天,前来投诚的流寇极多,其中绝大多数是真心投诚的,可也难免混进来一些流寇首领们派出的细作,前来打探情况、沟通外界、寻求救兵! 因此上,对待投诚的流寇们,必须采取双管齐下的策略一是予以善待、提供足够的食物,这样才能吸引更多的流寇前来投诚。 二是认真甄别、严密监视,将其中的细作揪出来,让其无法通风报信。 正商议着呢,一名亲兵跑了进来,单膝下跪行礼道“启禀将军大人,沟内的流寇首领们派来了一名使者,要求面见将军大人!” “人在何处?” “暂且扣押在第一道壁垒上,等候将军大人的吩咐!” …… “大人,流寇首领们派了使者前来,莫非支撑不住,前来请降了?” “呵呵,没那么简单,十有八九是缓兵之计!” 流寇大军被牢牢围困在山沟内,食物紧缺、人心慌乱,逃跑者接连不断,如果天威军此时发起强攻的话,完全能将山沟内的流寇们消灭掉! 流寇首领们深知这一点,非常害怕,于是派来一名使者,以谈判、投诚为名,争取拖延一些时间。 如果这段时间内,能等来高迎祥、罗汝才的援军,而后里应外合、突出重围,自然是再好不过了。 如果等不来援军,也能利用这次谈判,给自己留一条后路,争取个好的投诚条件! 流寇首领们的这点小心思,或许能瞒住别人,却瞒不住狡猾如狐的秦锋,只是片刻之间,就全都想明白了! 既然明白,如何应对为好呢? 简单,流寇首领们不是想要利用谈判、拖延时间吗,自己正好将计就计,对其分化瓦解、各个击破! 想到这里,秦锋的小脸上露出几丝阴笑,而后吩咐道“将那名使者带过来吧!” “遵命!” 亲兵领命之后,转身离开了中军大帐,两柱香时间之后,又返了回来,身后跟着那名流寇首领们派来的使者,是一个三十多岁的青衫男子,中等身材、皮肤白皙、相貌略显阴柔,身上带着一股子文雅气,说明是个读书之人。 奇怪的是,青衫男子在行走之间,双手一直缩在袖子里,连手指都不露出一点。 进帐之前,亲兵们是搜过身的,身上不可能携带利器,而且看青衫男子的身形步伐,明显是个不会武艺之人,却有意的将双手藏起来,不知何故? 而青衫男子见到秦锋之后,立刻抱拳行礼道“在下陆玄丘,见过将军大人!” “哦,你就是陆玄丘?” “正是,将军大人知道在下?” “略有耳闻!” 最近这段时间,秦锋不仅日日巡视包围圈,还经常和投诚者们谈话,了解流寇们内部的事情,以及比较出名的人物。 而在谈话过程中,很多投诚者都提到了一个人,就是眼前这位陆玄丘。 陆玄丘,二十八岁,西安府—白水县人氏,父母早丧,由叔父扶养长大,自幼聪慧、有过目不忘之能,熟读百家经典,口才极佳,还写得一手漂亮的梅花篆体,在白水县一带颇有才名。 按理来说,如此才子,参加科举、金榜题名,甚至位列三甲都不是难事! 事实上,陆玄丘却连个童生都没有考中,而没有考中的原因,不是才学不够,而且身体上有个小问题——六指! 没错,陆玄丘是个六指,双手上各多了一根无名指,刚才抱拳行礼之时,手指露了出来,秦锋看的很清楚。 六指,在后世根本不算什么! 可是古人迷信,认为六指者是不详之人,是某种妖孽托生的,一定会带来灾难! 因此上,一个六指之人,那怕才高八斗、学富五车,也是不能参加科举、不能当官的,还会受到世人的歧视、欺负,陆玄丘便是其中之一。 后来叔父病逝,陆玄丘没了牵挂,便离开了白水县,云游四方,并在两年前主动投奔到小秦王—白贵麾下,为其出谋划策、参赞军机! 小秦王—白贵本是一名小流寇头目,在陆玄丘的辅助下,实力不断扩充,这才成了名震西北的大流寇首领,如今和其余十一位流寇首领,一起被围困在十八里沟内。 至于陆玄丘,因其足智多谋、八面玲珑,故而在流寇内部亦是颇有名气,人送绰号六指狐狸! 另外吗,据一些投诚者透露,当初进入十八里沟之前,陆玄丘认为地形凶险、不宜轻入,最好派人搜索一下。 可惜流寇首领们急于攻打丹凤城,夺取里面的粮食和钱财,没有听从陆玄丘的建议,否则的话,就不会被困沟内了。 ………… 回忆了一下陆玄丘的出身来历,秦锋继续说道“陆先生,你要求面见本将军,不知所为何事啊?” “实不相瞒,在下此行是奉了十二位首领之命,特来与将军大人商议投诚之事,还望将军大人应允!” “投诚,没问题,本将军答应了,尔等准备什么时候从山沟内出来?” “多谢将军大人,大人高恩厚德,我等没齿难忘,不过嘛,投诚之事、非同小可,七万之众、心思各异,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混乱、甚至是兵变! 因此上,还望将军大人宽限几天时间,让十二位首领能够安抚人心、整顿队伍,而后再前来投诚,不知将军大人可否应允?” “没问题,本将军答应了,给你们十天时间整顿队伍,足够了吧?” …… 所谓投诚,实则是缓兵之计,陆玄丘原本认为,宽限几天时间的事情,秦锋肯定不会轻易答应的,自己也想好了诸多理由,准备辩论一番,尽量多争取一点时间! 万万没有想到,秦锋不仅答应了,还给了整整十天时间。 如此巨大反差,让陆玄丘差点反应不过来,准备的理由更是用不上了。 “将军大人真的给我等十天时间?” “哈哈,本将军一向言而有信,说好了十天,那就是十天,十天之内,本将军决不会发起进攻的,尔等放心就是了!” “如此,在下多谢将军大人!” “不必客气,关于投诚之事,尔等还有什么条件吗?” “有,投诚之后,还请将军大人能予以善待,保证既往不咎、不杀一人!” “没问题,本将军答应了!” “如今山沟内缺少干柴,弟兄们只能生食野菜,生病者甚多,不知将军大人可否开恩,送一些干柴进来?” “没问题,本将军稍后就安排人手,送一些干柴到山沟内!” …… 交谈之间,陆玄丘连提多个条件,其中有几个条件是比较过份的,不想秦锋全都答应了,而且答应的相当痛快! 如此情况,反而让陆玄丘有点摸不着头脑了,是这位秦将军太好说话了,还是在拿自己刷着玩呢? “陆先生,你说的各项要求,本将军全都答应了,本将军也有一个要求,还望你能答应下来!” “将军大人请说,只要是在下能够办到的,绝不推辞!” “哈哈,放心吧,这件事对你来说很容易,就是将这封书信带回去,交给十二位首领过目就行了,至于书信内容,你可以先看看!” 说话间,秦锋递过来一封书信,没有封口。 陆玄丘接在手中,将信纸抽出来观看,顿时脸色大变,冷汗直流……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八十八章 不患寡而患不均! 书信上究竟写了什么,竟能让陆玄丘脸色大变、冷汗直流? 其实书信上的内容很简单,就是劝告一众流寇们不要再做无谓的顽抗了,顽抗下去只有死路一条,早点接受招降才是正道。 而且秦锋用自己的信誉做保证,流寇们受招降之后,不仅赦免前罪、既往不咎,还会得到妥善的安置。 其中流寇小卒们可以返回家乡,与父母亲人团聚,并领取到足够的田地、耕牛、种子、农具、安置银……从此安心生产,过太平日子。 至于一众流寇首领们,心存忠义、协助招降,镇压奸邪、立下功勋者,当奏明朝廷,授予官职,从此为国家效力,余者则携带家属移居白城子,保其一生平安、衣食无忧! ………… 这封书信有问题吗? 当然有了! 看似是一封言辞恳切、真心实意的劝降信,实则是暗藏玄机,关键就在对一众流寇首领们的安置上。 信中说的清楚,流寇首领们将会得到两种待遇一是奏明朝廷、授予官职,从此脱掉贼皮换上官服,为国家效力! 二是携带家属移居白城子,虽然可以一生平安、衣食无忧,却不能离开白城子半步,实际上就是被终生软禁了! 两种待遇,天差地别! 孔夫子说过民不患寡而患不均。 财富少一些不可怕,可怕的是分配不均匀,不均匀就会引发不满、分裂、内讧……历史上,很多国家和集团就是因此而灭亡的! 同样的,面对两种天差地别的待遇,流寇首领们肯定都想得到前者,又不可能人人都能得到,如此一来,就需要进行竞争了。 竞争引发冲突,冲突生成矛盾,矛盾变成仇恨,而后就是互相算计、互相拆台……离心离德、互相残杀! 换而言之,秦锋只用了一封书信,便将敌我矛盾,转化成了敌人的内部矛盾,如此手段,高明至极! 而书信中‘心存忠义、协助招降,镇压奸邪、立下功勋’这十六个字,更是画龙点睛之笔! 这明摆着告诉一众流寇首领们,谁能主动出手、将自己的同伙杀掉,提着人头做投名状,谁就立了功劳,就能被授予官职,从此享受荣华富贵! 流寇首领们领悟到这层意思之后,不互相残杀才是怪事呢! 陆玄丘是个聪明人,看过书信内容之后,立刻明白了秦锋的用意,故而才脸色大变、冷汗直流! 既然看出来了,难道没有办法破解吗,比如拒绝将这封书信带回去,或者将其中的成破厉害告诉一众流寇首领们,让他们团结一致,不要中了挑拨离间之计! 不好意思,还真就没法破解! 首先,这封书信写的堂堂正正,陆玄丘没有任何拒收的理由,如果强行拒收的话,就等于拒绝接受招降,那样缓兵之计就没法用了,还会断了流寇们的最后一条生路,这个责任,身为使者的陆玄丘是承担不起的。 何况就算陆玄丘拒绝了,秦锋照样有办法将书信送到一众流寇首领们的手中,向山沟内射几支无头信箭就可以了,简单的很。 其次,将其中的成破厉害,告诉一众流寇首领们也是没有用的。 因为人性自私,都会为自己争夺利益,至于舍己为人、因公废私的事情,圣贤都未必做得到,更别说一群没啥道德可言的流寇首领们了! 总而言之秦锋利用人性弱点设置了一条阳谋,阴谋、可破,阳谋、无解! 因此上,看过书信之后,陆玄丘沉默良久,想要说点什么,又一个字都没说出来,只好无奈的叹息一声,而后整理衣冠,恭恭敬敬的向秦锋深施一礼,转身离开了。 望着离开的背影,秦锋则是微微点头是个苦命人,也是个聪明人,沦为流寇太可惜了! ………………… 被围困的流寇们中了离间计,已经不足为虑了,可是危机并没有解除,反而越来越严重了。 因为探查得知,高迎祥、罗汝才等人已经集结好了人马,随时可能杀奔过来,救援被围困的流寇们。 果不其然,陆玄丘离开还不到一个时辰,一名负责探查消息的亲兵便气喘吁吁的冲进了中军大帐内“启禀将军大人,高迎祥、罗汝才等一众流寇首领尽起本部人马,离开东王山,向这边杀奔过来了!” “哦,流寇们有多少人马?” “超十万之众!” “行军速度如何?” “全力奔驰,速度极快!” “好,知道了!” …… 之前张献忠贪功心切,不等高迎祥、罗汝才等部人马到齐,就私下联络了十几名流寇首领,提前出兵,妄图一举夺取丹凤城,而后大肆劫掠一番。 不想夺城不成,反而中了天威军的埋伏,张献忠运气好,带领少数心腹逃脱了,余者都被围困在了十八里沟当中,足足有七万之众。 高迎祥、罗汝才得知情况之后,立刻在东王山一带集结人马,试图将被围困的流寇们解救出来。 本来天威军有足够的时间,可以利用流寇们被困山沟、严重缺水这一弱点,逼其投降,而后再从容对付前来救援的流寇们。 不想天降大雨,让被围困的流寇们获得了大量的饮水,和苦撑待援的信心。 而天威军一方,则陷入了敌众我寡、腹背受敌的不利局势中! 面对这种情况,有人建议放弃包围圈,将队伍撤进丹凤城内躲避,还有人建议拼着付出巨大伤亡,立刻发起强攻,消灭包围圈内的流寇们,而后再迎战前来救援的高、罗等部流寇,与之决一死战! 两种建议,皆有不足之处,故而秦锋都没有采纳,而是一边继续围困山沟内的流寇们,逼迫其投降,一边摆出空城计,故作疑兵,试图吓住高、罗等流寇首领,让其不敢前来救援。 现如今,高迎祥、罗汝才集结了十万余众,大举杀奔过来,这就意味着,秦锋的空城计失败了。 面对这种情况,又该如何是好呢? 一时间,帐内众人的目光全落在了秦锋身上,是撤是拼,拿个主意吧! 而秦锋沉思片刻,既没有下令撤退,也没有下令拼命,而是极为淡定的下达了两条命令一是按兵不动,二是继续探查高迎祥、罗汝才等部的进军情况。 …… “启禀将军大人,高、罗等部人马推进速度极快,前锋已经到达火神岭,距离此地不足七十里!” “启禀将军大人,高、罗等部人马已经越过野狐沟,距离此地不足六十里!” “启禀将军大人,高、罗等部人马距离此地不足五十里了!” …… 负责探查的士兵们,不断前来禀报消息。 而秦锋依旧是那两句话按兵不动、继续探查! 秦锋为何这样做,难道不怕陷入腹背受敌的绝境中吗? 当然怕了! 不过嘛,秦锋深思熟虑之后,还是决定赌一把! 赌自己的空城计没有完全失败,赌流寇大军会在中途停下来,不敢前来救援,至于现在的全速行进,不过是一种试探而以。 当然了,秦锋不是盲目乱赌,而是有所倚仗的,那就是对人性的深刻了解! 要知道,高、罗、张等流寇首领们虽然在一起联合作战,却并不是上下级的统属关系,而是平等的联盟关系,二者有着极大区别。 简单来说统属关系、上下一体、犹如父子;联盟关系、互相合作、好似朋友! 儿子有了危险,做父亲的肯定拼命救援,不惜一切代价! 朋友有了危险,做朋友的也会出手救援,却很难为之拼命,这是人之常情! 同样的,得知七万流寇被围困在山沟内,高迎祥、罗汝才等人肯定会前来救援的,此乃朋友之义! 可这种救援是有限度的,决不会不顾危险,拼上自己的性命! 因此上,秦锋赌定了,自己设下的空城计,依旧是有效的,而前来救援的流寇们,为了自身的安危考虑,一定会中途停下来的! 只要停下来,事情就好办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八十九章 流寇大军停下来了! 崇祯五年—六月二十二日,高迎祥、罗汝才等流寇首领率领十万人马离开东王山,沿着武关道向东南一路疾行,非常顺利的推进到了罗家坪。 罗家坪、十八里沟相距不足五十里,中间并无阻隔,如果流寇大军继续向前疾行的话,最多一天半时间,就能走完这段路程,而后向天威军发起进攻,救援被围困在山沟内的流寇们! 奇怪的是,流寇大军并没有继续向前疾行,而是在罗家坪停留下来,一停就是整整两天。 至于停留不前的原因,名义上是稳扎稳打、步步为营,实则是顾虑重重、举棋不定! ………… 黄昏时分,流寇大营内升起了一道道的炊烟。 用过饭之后,天色已经黑了下来,流寇小卒们纷纷钻进帐篷中休息去了,流寇首领们则没有休息,而是聚集在一起商议事情。 中军大帐内,灯火通明、亮如白昼一般! 闯王—高迎祥居中而坐,罗汝才陪坐旁边,其余十几名首领分坐两旁,黄虎—张献忠亦在其中,无精打采的坐在末尾位置。 原来流寇首领们不是随意乱坐的,而是按照实力强弱排列座位,强者在前、弱者在后,遵守丛林法则。 张献忠本来坐在中上位置的,之前因为贪功冒进,中了天威军的埋伏,本部人马损失殆尽,只带领少量心腹逃了出来,实力一落千丈,于是就坐到了末尾位置。 这还是高迎祥念在以往的情分上,特殊照顾了一下,否则以张献忠现在的实力,连进中军大帐商议事情的资格都没有,只能沦为普通头目,受人差遣! “唉……唉!” 会议开始之后,气氛非常压抑,一众首领们全都眉头紧锁、长吁短叹,就差将一个大大的‘愁’字写在脸上了。 愁什么? 自然是眼前的战局了! 在蓝田县分头突围之后,各部人马陆续进入秦岭当中,准备沿着武关道行进,离开连年大旱、疲弊不堪的陕西,到粮食充足、人口众多的河南、湖广地区打开新局面。 害怕天威军尾随追击,故而在行进过程中,不断的破坏道路、拆毁桥梁、阻塞山谷……认为这样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万万没有想到,本该被远远甩在后面的天威军,竟然不可思议的跑到了前面,还在十八里沟设下埋伏,围困住了自己一方七八万人马,只有张献忠带着少量心腹人侥幸逃了回来。 得知消息之后,高迎祥、罗汝才等首领们大吃一惊,好半天合不拢嘴吧,而后火速集结、商议对策。 商议的结果是,众首领们一致认为,天威军肯定是利用了秦岭当中的羊肠小道,急行军跑到前面设伏的。 既然走的是羊肠小道,就无法携带火炮之类的重武器,而且人数不会太多,否则根本走不开,也无法隐蔽行踪。 张献忠更是信誓旦旦的保证,设伏的天威军最多不超过一万人,是靠着出其不意和有利地形,才围困住自己一方七八万人马的! 既然不超过一万人,又没有威力巨大的火炮,那就不可怕了。 于是乎,众首领们一致决定,集结全部人马,前去十八里沟解救被围困的弟兄们,并利用兵力上的绝对优势,里应外合、打败天威军,而后占领丹凤城,获得粮食补给,再沿着武关道继续行进,快速进入河南境内。 谋划的挺好,可真正执行起来却出了问题。 按理来说,自己一方拥有绝对的兵力优势,天威军寡不敌众之下,就该放弃包围圈,撤退到安全的地方去。 又或者派出人手,将十八里沟以北的道路全部破坏掉,延缓自己一方推进的速度,再利用这段时间,向被包围的弟兄们发起强攻,争取将其吃掉,这样才符合常理! 事实上是,天威军既没有撤走,也没有破坏道路,更没有发起强攻,就是稳稳当当的驻扎在十八里沟附近,保持着围而不攻的态势! 这非常不符合常理! 而不合理的事情当中,往往暗藏着阴谋诡计! 于是乎,一众流寇首领们派出了大量的探子,前去探查真实情况,结果发现天威军的营地很大,里面搭建着很多帐篷,按照数量推算,起码驻扎着三万多人,而不是之前估计的一万人! 不仅如此,探子们在十八里沟附近的山间小道中,还发现了大规模行军的痕迹,并捡到了几个遗落的水壶、干粮袋,上面皆有天威军的标记。 如此情况,再次让一众流寇首领们大吃一惊! 难道说,之前判断有误,天威军的兵力并不少,而且在十八里沟周围又设下了埋伏,等着自己这些人自投罗网……那样的话,就太可怕了! 为了安全起见,流寇首领们这才下令停止前进,以免又中了天威军的埋伏。 可是大军停滞不前,亦非长久之计,而且被围困在山沟里的弟兄们,缺粮少水、士气低落,怕是坚持不了多长时间了。 因此上,高迎祥、罗汝才才将一众首领们召集过来,想要商议出一个好对策! “弟兄们,全都说话,眼前这种局势,究竟如何是好?” …… “高大哥,依小弟之见,咱们应该火速进兵,再耽搁下去的话,被围困的弟兄们怕是支撑不住了,至于天威军那边,十有八九是在虚张声势,没什么可怕的!” “说得对,高大哥,不要再犹豫了,立刻下令进兵吧,小弟不才,愿做开路先锋,与天威军决一死战!” ……… “高大哥,千万不能轻举妄动,否则中了天威军的埋伏,就追悔莫及了!” “没错,秦锋诡计多端,前面肯定有埋伏,咱们不能自投死路啊!” …… 商议的结果是,一部分首领建议立刻进军,将被围困的弟兄们救出来。 理由是,秦岭中的羊肠小道又险又窄、难行至极,秦锋就算再有本领,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带领几万人马来到丹凤城附近。 至于天威军营地内的众多帐篷,和山间小道中有大军行进痕迹的事情,肯定是秦锋在虚张声势、故作疑兵,就跟诸葛亮用的空城计一样,纯粹吓唬人的,只要不害怕,就能破了计策,将其打败! 另一部分首领则建议,最好不要盲目进军! 理由是,秦锋足智多谋,能常人之所不能,完全可能利用秦岭当中的多条羊肠小道,将大量兵力悄悄集中到十八里沟附近,并设下埋伏。 如果盲目进军的话,一旦中了天威军的埋伏,那就万劫不复了! “有埋伏!” “没有埋伏!” “肯定有埋伏!” “肯定没有埋伏、没有埋伏!” …… 双方各持己见,很快便争吵了起来,而反对进军的首领们人数比较多,在争吵中明显占据了上风! 这很正常,人都是有私心的,不愿为了营救别人,而让自己身处险境! 那些主张出兵的首领们是出于公义吗? 非也! 同样是私心! 就拿张献忠来说,其手下人马并没有被全部消灭,其中相当一部分被围困在了十八里沟当中,若是能救出来,自己就能恢复原来的实力和地位! 因此上,张献忠才极力主张立刻进军,甚至愿意打先锋! 其余几名主张进军的首领,都有生死弟兄、铁杆盟友被围困在十八里沟内,若是能救出来,对自己大大有利,这才主张进军的。 “好了,弟兄们不要再吵了,千万别伤了和气,罗某有个办法,既能试探出前面有没有埋伏,又不会冒太大的危险!” 罗汝才站出来,制止了众首领们的争吵,并提出一个折中之策! 既大军继续驻扎在罗家坪,不要轻举万动,以免中了埋伏,而后从各个首领手下抽调人马,拼凑成一支一万五千人的队伍,前去十八里沟试探虚实。 若是没有中伏,说明天威军是在虚张声势,主力大军就立刻出动,将被围困的弟兄们救出来,而后再攻打丹凤城,获得粮食补给! 若是中了埋伏,说明天威军真有充足的兵力,主力大军就不要跟进了,而后另想对策,如此虽然会损失一些人马,却不至于元气大伤! 这个办法,得到了众首领们的一致认可,并决定明天就抽调人马,前去试探虚实! ……… 商议妥当之后,已经是午夜时分了,众首领们打着哈欠,返回各自的大帐内休息去了。 高迎祥、罗汝才关系密切,且有很多事情需要商议,故而没有分开,而是睡在了一个帐篷内。 二人皆是和衣而眠,兵器、甲胄就放在旁边,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就可以立刻起身应对了,这是流寇们都有的习惯之一。 “呜……呜呜!” “杀……杀呀!” 不想睡到二更时分,真的出现情况了,大营周围突然响起了号角声、喊杀声,惊天动地……高、罗二人立刻惊醒过来。 “来人,出什么事了?” “启禀闯王、罗首领,大事不好啦,天威军前来偷袭!”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九十章 流寇大军逃跑了! 得知天威军前来偷袭,高迎祥、罗汝才立刻从卧榻上蹦了起来,而后迅速穿上甲胄、拔出兵刃,带领亲卫们冲出大帐观察情况。 很快的,观察清楚了,战鼓声、呐喊声是从东南方向传来的,而且距离比较远,当在十里之外。 原来高迎祥、罗汝才深知天威军的厉害,担心天威军前来偷袭,故而在大营周围设置了大量的明哨、暗哨、流动哨……以防不测。 结果这些哨卡真起作用了,发现天威军前来偷袭,立刻向大营示警! “来人啊,告诉各营首领们,火速集结人马、准备迎战!” “遵命!” 天威军距离尚远,自己一方有充足时间进行准备,只要十万人马准备好了,再加上还算坚固的营盘,足以抵挡天威军的进攻,甚至是发起反攻! 因为从声响上判断,前来偷袭的天威军并不多,甚至连偷袭都算不上,顶多是一次小规模的骚扰而以! 高、罗二人设想的很好,可是实际情况,却与设想的截然不同,接到命令之后,各营首领们并没有集结人马、准备迎战,而是……争先恐后的逃跑了! “启禀闯王,险道神—高加升率领本部人马离开大营,向西北方向而去!” “启禀闯王,一字王—刘大山率领本部人马离开大营,向西北方向而去!” “启禀闯王,上天猴—刘九思也带人跑了!” …… “混账,这帮家伙睡糊涂了吗,小小骚扰而以,至于弃营而逃吗,来人啊,立刻将他们追回来!” “高大哥,算了吧,这帮家伙并没有睡糊涂,而是揣着明白装糊涂罢了!” 高迎祥气的暴跳如雷,就要派人将弃营而逃的一众首领们追回来,却被罗汝才制止了,后者还无奈的摇了摇头,向前者讲解其中缘故。 上次议事时就可以看出来,各营首领们担心中了天威军的埋伏、折损自己的兵马,故而大都不愿去十八里沟营救被围困的同伙们。 可是不去的话,又会背上一个‘不讲义气、见死不救’的坏名声,面子上过不去! 怎么办? 最好的办法,就是找一个既能保住面子,又可以不去十八里沟的理由! 而今晚的事情,恰好提供了契机。 要知道,能够当上首领的人,脑子肯定不笨,兼之多番征战,经验丰富,自然能够看出来,天威军并没有发起大规模偷袭,只是小小的骚扰一下而已。 可首领们揣着明白装糊涂,故意将小小骚扰当成大规模偷袭,再做出一副人心慌乱、营地难保的样子,而后带领人马逃之夭夭,这样既不用前往十八里沟,又能面子上过得去。 事后有人追问的话,用一个‘深夜当中、局势混乱,判断失误、故而逃离’的借口就能搪塞过去,谁也挑不出毛病来! 这便是一众首领们的小算盘了,不是不明白,而是装糊涂,因为装糊涂对自己有利啊! 听完罗汝才一番解释,高迎祥先是目瞪口呆,而后郁闷的连连叹息! “高大哥,咱们也撤吧!” “撤?” “不错,人心不齐,救援之事已无可能了,而且营中剩余粮草不多,继续留在这里,只有死路一条,不如趁此机会,率领人马离开罗家坪,而后另寻道路、穿越秦岭,进入河南、再图大业!” “唉,事到如今,也只好如此了,撤吧!” …… 其实对于救援之事,高迎祥同样顾虑重重,担心中了天威军的埋伏,或者被纠缠住,可自己身为总首领,又不能见死不救,只好勉强为之! 现如今,各营首领们纷纷逃跑,再加上罗汝才的劝说,高迎祥也就顺水推舟,下达了撤退的命令! 很快的,十万流寇大军全部离开了罗家坪,向着西北方向逃去,因为逃离的太匆忙了,营地内遗落了很多东西刀枪、盾牌、旗帜、锣鼓、锅釜……应有尽有! 随即一支天威军进入营地当中,开始收拾这些战利品,而这支天威军队伍,只有区区八百多人! 没错,就是八百多人! 流寇大军停留在罗家坪,迟迟不敢向前推进,说明疑兵之计成功,流寇们被吓的六神无主,失去了和天威军开战的勇气! 而一支失去勇气的队伍,人数再多亦是无用! 结果便是,秦锋只派了八百多人前来骚扰,敲了几通鼓、吹了几通号,便将十万流寇大军吓走了,还缴获了不少战利品! 而随着十万流寇大军不战而逃,被围困在十八里沟当中的那些流寇们,彻底失去了突围的希望,只剩下投降一条路可走了。 ………… 果不其然,六天之后,在四位首领的率领下,被围困多日的流寇们放下兵器、举手投降了! 不是十二位首领吗,怎么只剩下四位了? 原来是秦锋的那封书信起作用了,就在投降的前一天,为了能立下功劳、授予官职,流寇首领们之间发生了激烈的内讧,一番自相残杀下来,只剩下了四位首领,其余八人皆死于非命! 接下来就简单了,接受投降、清点人数,共计是七万三千余人,再加上之前俘虏的流寇,总人数接近八万! 养活这么多俘虏,需要大量的粮食! 因此上,秦锋又让耗子去了一趟丹凤城,向城内的大户们借用一些粮食! 与上次不同,这次大户们非常配合,一下就拿出了十五万石粮食,还有大量的牛羊、肥猪、蔬菜、美酒……而且说明了,这些物资不是借用、而是捐献,不用还的。 没办法,不捐献不行啊,抠门的郝家就是例子! 最近一段时间,韩山军带人假装山贼、董天豹带人假装围剿,两支队伍不断兜圈子,将郝家的几十座庄园全祸害了一遍,粮食、牲畜、财物是一点都没剩下,全划拉走了。 还有郝家的祖坟,又被刨了三遍,刨的干干净净、无一幸免! 这还不算,祸害完郝家的庄园和祖坟之后,韩山君又派了几名心腹人进城,在郝家大院的大门上插了一柄匕首,上面带着一封恐吓信! 董天豹则立刻以‘保护安全、防备刺杀’为借口,带领两营士兵强行进驻了郝家大院,继续大吃大喝、又要又拿,结果没过几天时间,就将郝家大院给搬空了。 郝员外本就身体肥胖,眼见家业被毁,又没有办法挽救,只能干瞪眼看着,结果急火攻心、血脉淤结,一下瘫痪在了床榻上,不仅身体动不了,连说话都困难,彻底成了废人! 郝家其他人见势不妙,丢弃了奄奄一息的郝员外,收拾财物、逃之夭夭,结果出城没多远,就遇到了山贼们的截杀……无一幸免! 又过了两天,被人遗弃的郝员外,去阎王爷那里喝茶去了! 就这样,曾经在丹凤县横行无忌、做恶无数的郝家,彻底消失不见了,只剩下一座空荡荡的郝家大院! 丹凤城内的大户们不是傻子,知道郝家落得这般下场,肯定与天威军有关系,为了避免步郝家的后尘,这才积极的捐献粮食和各种物资,只求破财免灾! 至于秦锋这边,有了充足的粮食,便没了后顾之忧,接下来,举办庆功宴,犒赏一众将士们!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九十一章 又收服一位人才! 仅凭区区一万将士,便俘虏了整整八万流寇,还缴获了大量战利品,如此胜利,举办一场庆功宴毫不为过! 可是秦锋思量之后,还是决定不办庆功宴了。 原因很简单,敌我双方都是炎黄子孙,身体里流淌着一样的血脉,这种同族之间的厮杀是一种悲剧,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纵然获得胜利,也不值的庆功! 话又说回来了,天威军的将士们舍死忘生、浴血奋战,好不容易打了个大胜仗,要是一点表示都没有,那也说不过去。 怎么办? 秦锋思来想去,想出了一个折中之策庆功取消,封赏照旧! 凡是立了功的将士,该升职的升职、该赏银的赏银,不得有任何克扣。 另外吗,丹凤县的大户们捐献了大量的猪羊、鸡鸭、美酒,全部用来改善伙食,好吃好喝一番,不仅是天威军将士们,被俘的流寇们同样有份,权当是一饭泯恩仇了! 一时间,伙头兵们忙碌了起来,屠宰猪羊、杀鸡杀鸭,做成各种美味饭菜,再加上大坛美酒,分送各处。 其中一份饭菜,送到了中军大帐附近的一座黑色帐篷中,而在帐篷中关押着一位特殊的俘虏六指狐狸—陆玄丘! 一个满腹才华、足智多谋,却又命运不济的家伙! ………… “陆先生,吃饭了!” “嗯?” 中午时分,一名士兵走进了帐篷中,手中端着一个大号的木制托盘,上面放着四道香气扑鼻的菜肴,分别是黄焖羊肉、麻辣羊蹄、带把肘子、红烧鲫鱼,还有一大碗白米饭和一大壶美酒! 看到如此丰盛的饭菜,陆玄丘先是略显惊愕,随即一副明白了的样子,还认命般的叹息了一声! 自从投降之后,自己便被单独关押在这座帐篷中,没有受到任何虐待,一日三餐亦未缺少,每餐皆是一荤一素两道菜,再配上米饭、馒头之类的主食,绝对管饱。 可是今天的午饭突然变成了四道菜,四道都是荤菜,还多了一大壶美酒,这是什么意思? 不用问,肯定是断头饭,吃完这一顿,自己就该上路了! 秦锋承诺过,不杀归降者,可是出尔反尔这种事,古往今来数不胜数,自己这次便遇到了。 遇到了又如何,破口大骂一番吗? 没必要! 男子汉、大丈夫,死则死尔,没什么可怕的,只是自己这一辈子……唉! 自己天资聪慧,有过目不忘之能,勤学苦读、满腹经纶,以自己的一身才学,足以上报朝廷、下安黎民,在青史中争得一席之位! 奈何造化弄人,天生六指、身体残缺,别说做官了,连参加科举的资格都没有,还经常受人歧视、讥讽,被视为不详之人! 区区几句恶语,自己并不介意,可是一腔壮志、满腹才学,就这样埋没了不成? 不甘心啊! 人过留名、雁过留声,自己决不能默默无闻白活一辈子、不能埋没了满腹才学,自己必须建功立业,留名青史之上,正所谓天无绝人之路,既然正途走不通,那就另寻道路好了。 天灾人祸、接连不断,流寇造反、攻城掠地,机会来了。 自己离开家乡,主动投奔到流寇大军中,希望遇到一位赏识自己的明主,尽心尽力辅佐,就像刘伯温辅佐朱元璋一样,成就霸业! 可惜的是,流寇首领虽然众多,却皆是庸碌之辈,无一人可成大事! 可悲的是,自己运气不佳,壮志未酬便做了俘虏,而且就要变成刀下鬼了! 罢了,或许这就是自己的宿命吧,人不能与天争,认命了,不过就算是死,自己也得当个饱死鬼,等到了阴曹地府,再辅佐一位厉害的鬼王,造阎王爷的反! 想到这里,陆玄丘坐到托盘前面,甩开腮帮子、颠起后槽牙,将上面的菜肴、米饭、美酒一扫而光,吃了个沟满壕平! 吃饱喝足,等待上路! 没过多久,两名全副武装的士兵来到了帐篷中。 “陆先生,请随我们来!” “好!” 陆玄丘深吸一口气,而后站起身来,走到两名士兵面前,准备五花大绑、押赴刑场,开刀问斩! 奇怪的是,两名士兵没有捆绑陆玄丘,而是非常客气的将其带离帐篷,带到了中军大帐内,并见到了笑容满面的秦锋! “陆先生!” “秦大人,这是什么意思,莫非临砍头之前,还要严刑审问一番吗?” “砍头、审问……哈哈,陆先生误会了,秦某今日请先生前来,并无加害之意!” “哦,那秦大人意欲何为?” “很简单,先生大才,却不幸沦为流寇,真犹如明珠落入泥泽当中一般,实在太可惜了,秦某非常欣赏先生的才干,希望先生能加入天威军,担任参军之职,负责参赞军机、谋划方略,不知意下如何?” “这……这……” 陆玄丘原以为着,自己会被押赴刑场、开刀问斩,没想到被带到了中军大帐内。 更没想到,秦锋不仅不杀自己,还要自己加入天威军,并委任一个官职,这是什么情况,莫非戏弄自己? 可看秦锋的神态,丝毫没有戏弄的意思,而是诚意十足! “秦大人,您要在下加入天威军,并委任参军之职?” “不错!” “秦大人难道忘了,在下可是一名流寇!” “哈哈,英雄不问出身,只要有真才实学,只要能为我所用,流寇又有何妨!” 在用人方面,秦锋非常推崇魏武帝—曹操的原则,那就是唯才是举! 只要是人才,只要能忠心辅佐自己,这就足够了,至于出身好坏,根本无足轻重! 看看天威军的将领们,韩山君当过沙匪、马家兄弟当过马贼、熊家兄弟拦路抢劫,耗子是盗墓世家出身……现在多一个流寇又有何妨! “多谢大人看重,在下感激不尽,可是……唉!” 陆玄丘没有将话说完,而是从长长的袖子当中,伸出了自己的双手,上面各多了一根手指头。 从古至今,六指者都被视为不详之人,甚至不愿与之接触,认为会带来灾祸! 朝廷更是有规矩,六指者、不得为官! 而从小到大,因为手指的问题,陆玄丘没少受人歧视、欺负,甚至连个朋友都交不到,那怕是当了流寇之后,这种情况依旧存在,还得了一个六指狐狸的绰号! 可以说,六指是陆玄丘最大的心魔! 投身流寇,寻找明主、建功立业,其根本目的不是为了荣华富贵,而是为了打破这个心魔,向天下人证明,自己不是不详之人,而是王佐之才! 面对一个饱受歧视的六指之人,又该如何劝说呢? 秦锋一句话都没说,只是站起身来,迈步来到陆玄丘面前,先是对视了片刻,而后伸出自己的双手,紧紧握住了陆玄丘的双手! 无需多言,行动更胜一切! 陆玄丘也不再说话,而是擦了擦湿润的眼角,倒退了两步,而后整理衣冠,双膝跪地,行了参拜之礼! 承蒙不弃,愿效犬马之劳! …………… 收服一位人才,是件非常高兴的事,可是没过几天,秦锋又不高兴了,因为收到了一条消息。 高迎祥、罗汝才等首领带领着流寇大军撤离罗家坪之后,不敢再走武关道,而是向东挺进,历尽千辛万苦,强行翻越了秦岭东部的几座山脉,进入河南境内。 早在蓝田县之时,秦锋就写信给三边总督杨鹤,让其上一份奏折,建议朝廷下旨给河南、湖广两地督抚,火速调集重兵,以防流寇入境。 结果是,杨鹤上了奏折,朝廷下了旨意,河南巡抚调集了重兵,驻扎在边境附近! 流寇大军在翻越秦岭东部山脉的过程中,丢弃了大量的辎重,人马更是流散过半,待进入河南境内之时,已经是疲惫不堪了。 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出意外,只要河南的官军发起进攻,就能轻而易举的将流寇们消灭掉! 那样的话,大明朝的命运或许会发生改变! 可惜的是,出了意外! 因为长期拖欠粮饷,河南官军在行进途中发生了哗变,士兵们杀掉了克扣军饷的将领,而后一哄而散,有的逃回家乡、有的四处流浪、有的干脆投奔了流寇! 结果便是,流寇们非但没有被剿灭,反而壮大了实力,而后连克朱阳、滦川、高门……十几座城池,硬是在河南境内打出了一片新天地! 如此情况,无话可说,只有叹息! ………… 崇祯五年—七月初十,秦锋带领将士们和八万俘虏,离开了丹凤县,沿着武关道北上。 十二天之后,队伍回到了蓝田山大本营,而之前留守的人马汇合一起。 至此,陕西境内的战事,基本结束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九十二章 同族血亲! 崇祯五年—七月二十三,晴天、无风,睡了一天懒觉! 七月二十四,晴天,又睡了一天懒觉! 七月二十五,还是晴天,继续睡懒觉! …… 自从回到蓝田山大营之后,秦锋便将军中事务都交给了韩山君、董天豹二人处理,自己则躲进寝帐中,全力以赴、专心致志的睡懒觉! 没办法,累啊! 身为主将,肩负全军安危,不敢有一丝携带、不敢犯一点错误,凡事都要反复思量,日夜操劳、呕心沥血,不累才是怪事! 不仅累身,更加累心! 现在战事结束了,自然要好好睡几天懒觉,恢复一下疲惫的身心了,等恢复好了,才能继续操劳,没办法,就是个劳累命! ……… 七月二十九,睡了整整六天懒觉的秦锋满血复活过来,而后精神抖擞的回到中军帐内,开始处理军中事务。 下午时分,处理完军务之后,秦锋本想练练拳脚,活动一下筋骨,那知刚要起身,就见熊大一路小跑着来到了中军帐内,而后抱拳行礼道“启禀大人,大营外来了几名老者,说是骊山北麓—秦家村人氏,还说是您的同族血亲,要求面见大人!” “我的同族血亲?” 秦家世代戍边,家中男子战死沙场者极多,故而人丁一直不兴旺,传承至今,就剩下自己这一颗独苗了,那里来的同族血亲,莫非是来招摇撞骗的? 等一等,骊山北麓—秦家村人氏……秦家村……自家始祖的故乡……如此说来,来者还真有可能是自己的同族血亲! 秦锋突然想起来了,自家有一本世代相传的族谱,上面清楚记载着家族始祖叫做秦阳,乃是骊山北麓—秦家村人,出生于元顺帝—至正七年,父母都是普通农户,育有子女五人,始祖秦阳排行最小,上面有三个哥哥、一个姐姐! 元顺帝—至正二十五年,天下大乱、义军四起,群雄逐鹿、征战不断! 那一年,始祖秦阳恰好十八岁,正是壮志满怀的年纪,不愿一辈子窝在山村里种地,于是告别了父母兄弟,独自外出闯荡……几经周折,投奔到了还是一名义军首领的朱元璋麾下,成为了一名普通士兵,随军征战四方! 再后来,朱元璋推翻暴元,建立大明帝国,为了防止残元势力卷土重来,于是在北部边界上设置了九边重镇,驻扎大量精兵强将,始祖秦阳便是其中一员,驻扎榆林镇,并靠着英勇奋战、斩获敌首之功,被加封为七杀堡—百户官,官职世袭! 自此以后,秦阳就在七杀堡定居下来,娶妻生子、繁衍生息,形成了一个新的秦氏家族,并成为了这个家族的始祖! 七杀堡、秦家村相距甚远,往来极为不便,开始之时,双方还有一些书信往来,互通消息、维系亲情,后来随着时间推移,始祖秦阳这一辈人全部去世之后,双方的子孙后代便渐渐没了联系,互相不知情况! 现如今,那几位从骊山北麓—秦家村来的老者,很可能就是始祖秦阳的兄弟们的子孙后代,如此算来,的确是秦锋的同族血亲! 不过嘛,七杀堡、秦家村之间已经两百多年没有联系了,纵然是同族血亲,也没有什么亲情可言,属于八竿子都打不着的远房亲戚,这种情况下,见是不见呢? 罢了,毕竟是同族血亲,念在秦家列祖列宗的份上,还是接见一下吧! “熊大,秦家村一共来了多少人?” “回大人的话,共计六个人,都是白发老者,坐一辆破牛车来的,现在大营门口等候!” “好,将他们带到中军大帐来吧,再吩咐伙房,送一些饭菜过来,丰盛一些!” “遵命!” 领命之后,熊大转身离开了中军大帐,大约过了一柱香时间,又返了回来,身后跟着六名衣衫褴褛、面黄肌瘦的老者,其中年纪最轻的都有六十多岁了,而年纪最大的那位,满头白发、皱纹堆积,走起路来摇摇晃晃,起码有八十岁了。 而在六名老者怀中,各抱着一个包袱,鼓鼓囊囊、有棱有角的,似乎装着书册之类的东西! 进入中军大帐之后,年纪最大的老者揉了揉眼睛,上下打量秦锋一番,而后小心翼翼的开口道“敢问一声,您就是出身榆林右卫—镇北千户所—七杀堡的秦锋、秦大人?” “正是,你们是从骊山北麓—秦家村来的?” “不错,小老儿—秦子霖乃是秦家村的族长,其余几位是小老儿的族侄,我们与秦大人乃是同族血亲,大人若是不信,这里有秦氏族谱为证!” 说话间,六名老者打开了怀中包袱,里面装着几十本厚厚的族谱,其中大半纸质泛黄,一看就是流传久远之物! 熊大接过族谱,放在了秦锋面前的桌案上,后者仔细翻看了起来,果不其然,在其中一本族谱上面,记载了始祖秦阳离开秦家村,外出闯荡的事迹……和自家族谱上记载的一模一样! 由此可以确定,眼前的六名老者和自己的确是同族血亲关系,至于双方的辈分大小、如何称呼,还需要根据族谱确认一下! “敢问一声,秦大人是秦阳始祖的多少世孙?” “第十三世孙!” “小老儿乃是秦阳始祖的大哥的第十四世孙,如此算下来,秦大人乃是小老儿的叔父……叔父大人在上,请受侄儿一拜!” “叔爷爷在上,请受侄孙们一拜!” ……… 始祖秦阳在兄弟当中排行最小,子孙后代繁衍的速度又比较慢,到秦锋这里才繁衍了十三代! 而在秦家村那边,子孙繁衍的速度比较快,其中辈分最高的老族长—秦子霖都比秦锋小了一辈,其余五名老者更是比秦锋小了两辈! 华夏乃礼仪之邦,晚辈见了长辈是必须行礼的,那怕晚辈的年纪远远大过长辈,也要规规矩矩的行礼,否则便是不孝,要受到族规惩处! 于是乎,六名白发苍苍的老者,齐刷刷的跪在了地上,向只有二十一岁的秦锋连连叩首,有的叫叔父、有的叫叔爷爷,而且叫的十分亲热! “快快请起、快快请起,这个……你们远路而来肯定都饿了吧,坐下吧……来人啊,上饭菜!” “多谢叔父赏饭!” “多谢叔爷爷赏饭!” …… 受六名白发老者跪拜,还一口一个叔父、叔爷爷的叫着,纵然是合乎礼法之事,秦锋也有点不好意思,连忙将六人搀扶起来,而后下令开饭。 很快的,饭菜端了上来碳烤羊腿、黄焖羊肉、红烧肉……还有雪白的大馒头,香气扑鼻! 看到如此丰盛的食物,秦子霖等人的眼睛都红了,立刻埋首桌案、狼吞虎咽了起来,比拳头还大三圈的白面馒头,两口就能吞下去一个,连吃几个都不带停顿的。 秦锋见状,连忙让亲兵们端来茶水,生怕这六位侄子、侄孙吃的太快,再噎出个好歹就麻烦了。 ……… “那个……那个……子霖贤侄啊,你们是如何找到这里来的,找为叔又有何事呢?” “回叔父大人的话,秦家村遭灾了,粮食所剩无几,眼看就要活不下去了,侄儿没有办法,这才带着几名族人前来求见叔父大人,还望叔父大人念在同族血亲的份上,帮一帮秦家村的族人们吧!” “叔爷爷,帮帮族人们吧,实在是支撑不住了,呜呜!” ……… 大半个时辰之后,秦子霖等人都吃饱了,而后一边喝着茶水,一边与秦锋交谈起来。 通过交谈得知,最近几年,关中地区灾祸不断,秦家村也没能幸免,村民们死走逃亡,人口整整减少了一半,剩下的人也快支撑不住了。 同样是最近几年,秦锋横空出世、屡立战功,威名传遍了西北各地,而秦锋的出身、来历,也成了妇孺皆知的事情! 前几天,老族长—秦子霖在翻看族谱之时,无意间发现这位秦大人的始祖和自家始祖乃是一奶同胞的亲兄弟,双方是同族血亲关系。 于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带着五个同族侄子,抱着世代相传的族谱,坐着村中最后一辆老牛车,前来找秦锋认亲、求助! 骊山、蓝田山相距不足百里,秦子霖等人赶了两天多的路,找到了天威军大营,而后见到了秦锋……这便是事情经过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九十三章 啥,我竟然是始皇帝后裔? 困苦至极的同族血亲前来求助,秦锋自然不会拒绝了,当既答应赠送一批粮食、布匹、精盐……等生活物资,并立刻派一队士兵送往秦家村。 “多谢叔父大人慷慨相助,您这是救了全村几百口子的性命啊,侄儿们回去之后,一定为您立长生牌位,日夜供奉、永世不断!” “呵呵,一笔写不出两个秦字,都是同族血亲,理当互相帮助,你们不必这般客套,快点起来吧!” “是、是!” 获得了大批生活物资,秦子霖等人大喜过望,连连叩首致谢,脑门都磕红了。 秦锋再次伸手搀扶,而后一边继续和秦子霖等人闲谈,一边翻阅秦家族谱,了解一下家族历史。 秦家族谱非常久远,最早可以追溯到秦始皇时期,上面记载的第一位始祖叫做秦雍,生于始皇帝三十六年,逝世于汉武帝建元三年,享年八十四岁,娶有一妻一妾,生育子女九人……除了这些,再无其他记载! 这就奇怪了,国人最是尊崇始祖了,故而修写族谱的时候,必须详细记载第一位始祖的生平事迹,什么东山打过狼、西山擒过虎、下河摸过王八……有的没的、真的假的,全都要记载下来,并大吹特吹一番,树立起一个英明神武的形象,从而让后世子孙们万般敬仰! 秦家族谱则截然相反,后世子孙的名字、事迹都记载的非常详细,有的还配上了画像,而第一始祖秦雍的记载则非常少,只有区区几十个字,这未免太反常了吧? 带着疑惑,秦锋开口问道“子霖贤侄,咱们秦家的族谱当中,为何对第一始祖的记载如此之少呢?” “回叔父大人的话,其中有些特殊缘故,故而对第一始祖的记载非常之少!” “哦,是何缘故?” “这个嘛……这个嘛……是个不太好说的缘故!” “呵呵,连我也不能说吗?” “不、不,叔父大人乃是秦家血脉,又是族中辈分最高者,自然有资格知道了!” 秦子霖略加思索,起身凑到了秦锋身边,附在耳边小声说道“叔父可知道秦二世矫诏篡位,残杀一众兄弟姐妹,公子高自请殉葬之事吗?” “知道!” 秦锋点了点头,那段历史非常有名,在很多史书上都有记载,自己看过不止一次。 始皇三十七年,秦始皇—嬴政在巡游途中驾崩于沙丘宫内,临终前留下遗诏,命长子扶苏继承皇位。 不想中车府令—赵高、丞相—李斯暗中勾结,隐瞒了始皇帝的死讯,而后假传诏书、逼迫公子扶苏自杀,并拥立昏庸无能的胡亥继位,是为秦二世! 贤明的扶苏被逼自杀,无能的胡亥继位皇位,此事太过蹊跷,引起了始皇帝其他子女们的怀疑,议论纷纷! 胡亥见势不妙,担心篡位的事情泄露,于是命赵高罗织罪名,对一众兄弟姐妹们大开杀戒,结果是公子十二人惨死咸阳市、十公主惨死于杜、六公子戮死于杜……连坐者不计其数。 始皇血脉,几乎断绝! 其中有位公子高,是始皇帝的第十三儿子,头脑比较灵活,眼见情况不妙,就想要逃出咸阳,躲避杀身之祸,可是家中妻妾子女众多,无法跟着一起出逃,自己若是一人逃走,妻妾子女们必定遭到杀戮! 公子高是个有情有义之人,决定牺牲自己,保全一众家人们,于是主动上奏胡亥,要求尽孝道、为父殉葬,而后便自杀身亡了。 眼见这个兄弟如此识相,省了自己动手的麻烦,秦二世胡亥非常高兴,于是下旨厚葬公子高,并饶恕了公子高的一众妻妾子女们,还赏赐了十万钱! …… 可这段历史和秦家第一始祖又有什么关系呢? 眼见秦锋露出不解之色,秦子霖继续小声说道“公子高自尽之后,其妻妾子女们幸免于难,而后移居故都雍城,三年之后,大秦灭亡,刘邦、项羽相继率军进入咸阳城,毁秦之宗庙社稷,并对嬴氏子孙大开杀戒,男女老幼、一个不留! 公子高的妻妾子女们居住在雍城,听到消息之后,立刻四散奔逃,并隐姓埋名,以求保全性命! 其中一子名叫嬴雍,头脑比较聪明,别人都往远处跑、往山中跑,以躲避楚军的追杀,嬴雍则反其道而行之,偏偏往被楚军占领的咸阳城跑,还在距离咸阳城不远的骊山—始皇陵附近居住下来,并靠着这手灯下黑的办法,成功逃脱了楚军的追杀,存活下来! 之后嬴雍为了安全起见,不敢显露嬴姓子孙身份,于是以国为姓,改名秦雍,那便是咱们的第一始祖了! 第一始祖身份特殊,为保自己和子孙安全,故而在修写族谱之时,只记载了寥寥几笔,而这个秘密只有秦家历任族长和少数长者知道,不敢外传!” ……… 听完秦子霖的一番讲述,秦锋不禁有点发懵,啥情况,秦家的第一始祖竟然是公子高的儿子,也就是秦始皇的孙子! 如此说来,自己就是秦始皇的后裔,身体里流淌着皇族血脉,这也太厉害了吧! 得知自家祖先的出身之后,秦锋瞬间有点飘飘然起来,可是仔细一想,又飘不起来了,为何呢? 很简单,华夏历史悠久,皇朝更迭频繁,光是正统皇帝就出过四百多位,五胡十六国、五代十国、西夏西辽……那种不太正统的皇帝就更多了。 如此多的皇帝,个个三宫六院、嫔妃如云,没事就在后宫造人,其后裔的数量就可想而知了。 不客气的说,在华夏这片土地上,拥有皇族血脉者多如牛毛一般。 姓刘的,很可能是汉高祖刘邦的后裔。 姓李的,很可能是唐太宗李世民的后裔。 姓赵的,很可能是宋太祖赵匡胤的后裔。 …… 陈姓、任姓、荀姓、祁姓、吴姓……就更厉害了,其祖先能一直追溯到华夏三祖之一的黄帝身上! 如此想来,秦始皇后裔的这个身份,也就没啥可炫耀的了,也不会受到特殊关照。 话又说回来了,在华夏民族的文化中,一直信奉着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这一思想,对血统还是比较看重的,故而世人皆以出身名门望族为荣,那怕不是名门,也要想办法变成名门,给自己的脸上贴贴金。 比如隋文帝杨坚,其祖先本是山东地区的一介寒族,毫无门第可言。 杨坚当了皇帝之后,认为自己的出身太差了,不光彩,于是想方设法、编造故事,硬说自己的祖先出自赫赫有名的弘农杨氏,乃是关西孔子—东汉太尉杨震的后裔! 还有明太祖—朱元璋,出身淮右布衣,祖上辈辈都是穷苦人,用穷苗苦根、贱姓寒门八个字来形容一个不为过。 当了皇帝之后,朱元璋认为自己出身太差,有损皇家威严,于是追认了南宋理学大师—朱熹为祖先,以此抬高自己的出身! 同样的,秦始皇后裔这个身份,现在是没什么用处,可未来的某一天,或许就能派上大用场了,可以往脸上贴贴金,来个名正言顺……嘿嘿! ……… 另一边,秦子霖继续小声讲述着第一始祖的事情。 秦雍在始皇陵附近定居之后,娶妻生子、繁衍后代,慢慢的形成了一个村落,便是现在的秦家村。 之后的一千多年时间里,因为战乱、饥荒等缘故,秦家族人们也曾离开过秦家村,到别的地方生活。 但只要战乱、饥荒一结束,秦家子孙们便会搬回来,或者分一支族人回来,重建秦家村,继续为始皇帝守陵! 而为了避免麻烦,始皇帝后裔这件事情,秦家人一直保守秘密,只有少数人知道! 其实到了现在,就算这个秘密公布出去,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可这是祖先定下的规矩,后代子孙们只能遵守! “叔父大人,蓝田山、骊山相距不远,您若是有空闲的话,不如前往秦家村一趟,见见族人们,同时祭祀祖先,不知意下如何?” “这个嘛……好吧!” 秦锋略加思索,点头答应下来,准备去骊山一趟,见见同族血亲们,祭祀一下始皇陵墓,顺便再做点别的事情!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九十四章 祭祀始皇陵墓! 秦锋言而有信,在接见秦子霖等人的第二天,便将军中事务再次交给了韩山君、董天豹二人负责,自己则带着熊家兄弟、耗子以及数百名亲兵前往骊山,探望同族血亲、祭祀始皇陵墓! 蓝田山、骊山相距不足百里,中间又有平坦大道可以通行,快马加鞭的话,半天时间就能达到了。 问题是,秦子霖等人年事已高,无法策马奔腾,只能坐在平稳的骡车内慢慢行进,结果一行人用了两天多时间才来到骊山脚下! 骊山和蓝田山一样,都是秦岭北部的分支,山体高大雄伟,东西绵亘五十余里,南北纵横三十余里,山上草木茂盛、郁郁葱葱,远远望过去,就像是一匹奔跑的青苍色骊驹,故而得名! 然而秦锋一行人看到的,不是草木茂盛、郁郁葱葱的骊山,而是草木枯萎、满目疮痍的骊山! 没办法,骊山地区的旱情太严重了,连续几年降雨量极少,尤其是今年,从初春到盛夏,连一滴雨都没下过,山上的泉水、溪流几乎都干枯了,地下水位下降严重! 大旱之下,山上的野草、荆棘、二十年以下树木基本上都枯死了,只有二十年以上的大树才能勉强存活,而且树叶少的可怜。 因为树叶刚滋出嫩芽来,就被饥饿的村民们采走吃掉了,就连树皮都扒走不少,只剩下一根根光秃秃的树干! 如此情况,令人叹息! …… 秦家村位于骊山北麓的一条山沟中,周围都是坑坑坎坎、沟沟壑壑,土地很是贫瘠,种植的庄家已经旱死一大半了,剩下的也是半死不活,看来今年很难有收成了。 秦锋一行人来到村口之时,已经是下午时分了,村内静悄悄的,既不见人影、亦不稳人声,仿佛是一座死村! 老族长—秦子霖连忙解释道“叔父大人莫怪,族中已经断粮多日,故而族人们除了外出挖野菜、摘树叶,其余时间都在土炕上躺着,不动不说话,尽量节省体力,好多支撑一段时间!” “无妨的,通知族人们,出来领粮食吧!” “是,敲钟、快敲钟!” “铛……铛……铛!” 村口有一株四人合抱粗的大槐树,树上挂着一口铜钟,钟锤上连着一根绳子,一名老者走过去用力拽动绳子,嘹亮的钟声立刻响了起来。 听到钟声,秦家族人们从土炕上爬起来,陆陆续续走出家门,向村口汇聚过来,男女老幼大约有四百多人,皆是衣衫褴褛、面黄肌瘦,连走路的力气都快没有了。 “孩子们,这位是秦大人,和咱们是同族血亲,论辈分的话,比本族长还要高上一辈,尔等快快过来见礼……秦大人带来了大量的粮食、布匹、精盐,咱们秦家村有救了!” “侄儿叩见叔父大人,给您磕头了!” “孙儿叩见叔祖父大人!” “重孙儿叩见太叔祖父大人!” …… “起来,快快起来……来人啊,架锅、烧水、熬粥,分发东西!” “遵命!” 老族长—秦子霖上前几步,讲解了秦锋的出身来历,秦家族人们弄清楚之后,立刻齐刷刷的跪下磕头! 秦锋翻身下马,走到人群中,一边好言安抚族人们,一边命亲兵们生火做饭。 很快的,一锅锅的米粥熬好了,散发着浓浓的香味,秦家族人们立刻吃了起来,每一碗粥都吃的干干净净,一颗米粒、一口米汤都不剩下,真是饿怕了。 而在村民们吃喝之时,老族长秦子霖将秦锋请到了自己家中,关闭门窗之后,从寝室墙壁的暗格中取出两个木盒子,一大一小。 打开大木盒子,里面躺着一柄无鞘青铜剑,长三尺左右,剑柄呈圆柱形,上雕精美的饕餮纹路,还镶嵌着两颗漂亮的绿松石做为装饰,剑刃呈柳叶状、磨纹细腻,上面还刻有七个铭文公子高专用配剑! 再打开小盒子,里面放着一块玉牒,手掌大小、色如羊脂,周围刻有古朴的蟠龙纹,中间刻有几十个篆文嬴雍……父公子高、母楚姬,始皇帝三十六年六月初八,生于咸阳城…… 青铜剑、白玉牒一看便是传承久远之物,而通过上面的文字可以确认,秦家族谱是真的,第一始祖秦雍的确是公子高的儿子、是秦始皇的孙子,皇族血脉! “青铜剑、白玉牒皆是第一始祖遗留之物,一直由秦家历代族长负责保管,现如今,叔父大人身居高位,又是族中辈分最高之人,侄儿有意将这两件传承之物交由叔父大人负责保管,不知意下如何?” “不必了,这两件始祖遗留之物你保管的很好,以后依旧由你保管就是了,至于秦家村这边的族人们,以后有什么困难,为叔一定会出手帮忙的!” “多谢叔父大人、多谢叔父大人!” …… 青铜剑、白玉牒一直由秦家村的族长负责保管,如果接管了这两样东西,就要做秦家村的族长,好生照顾一众族人们! 老族长—秦子霖的这点小心思,自然瞒不过秦锋了,可惜后者对做秦家村的族长一点兴趣都没有。 因为秦锋自信,凭自己这副强壮的身板,只要有足够多的美女配合,完全能创造出一个大家族来,到时候,自己自然就成为族长了,亲力亲为、多有意思,还可以享受成就感,嘿嘿! 当然了,秦锋虽然拒绝做秦家村的族长,对这些同族血亲还是要照顾一下的,除了赠送大量的生活物资,还准备派人帮着打十几口深水井,再送一些玉米、红薯种子。 有了这两种高产、耐旱、耐贫瘠的农作物种子,再有了水源,只要秦家村的村民们不懒惰,好好耕种,脱贫致富不敢说,解决温饱还是没问题的。 一夜无话。 第二天早晨,准备妥当之后,老族长—秦子霖带着秦锋一行人前往始皇陵,耗子也在队伍中,带着个大包袱,里面装着洛阳铲和一些挖掘工具。 到这些东西做什么,莫非要打始皇陵的主意? 放心吧,秦锋的脑袋就是被蠢驴踢一百次、被门框夹一百次、再灌一百壶泥浆,也不会生出盗掘始皇陵的念头,之所以带着洛阳铲和挖掘工具进山,乃是为了寻找矿脉! 后世有句名言蓝田之阳出玉、骊山之阴出金,意思是说,蓝田山的南麓有大量的玉石矿,而骊山的北麓则有大量的金矿! 在蓝田山驻扎期间,秦锋就让耗子带着人,用洛阳铲在山南麓进行探查,结果查到了好几个品质不错的玉石矿脉。 这次来到骊山,正好趁机探查一下金矿的位置,而后和玉石矿一起开采,这样做有两个好处 一是开采玉石矿、金矿需要大量的人手,这样就能让附近很多无业游民们有活干、有饭吃,有钱养活家小,等于变相的赈灾了。 二是开采出来的玉石、黄金,可以补充军饷,或者换成粮食,救济灾民。 另外吗,在进山之前,秦锋给了耗子一份骊山地图,在上面标注了几个区域,千万不要进行挖掘。 以免金矿没探查到,再把兵马俑群挖出来,那就不好收场了! …… 秦始皇陵位于骊山北麓、渭水南岸,是华夏历史上第一座规模庞大、设计完善的帝王陵寝,动用了几十万民夫,历时三十九年才修建完成。 本来陵墓上面有大规模的建筑群,寝殿、祭殿、配殿、便殿……一应俱全,还有内外两层城垣。 可惜大秦灭亡之后,楚霸王—项羽率军入关中,对始皇陵进行了劫掠和破坏,以至于地面建筑群一扫而空,只剩下高高的封土堆了。 好在始皇陵的核心部分深藏地下,没有受到破坏,至于里面是什么样子,无人知晓,只能从史书中得知一二 已深已极,凿之不入,烧之不燃,叩之空空,如下无状……旁行三百丈乃至! 穿三泉,下铜而致椁,宫观百官,奇器异怪徙藏满之,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机相灌输,上具天文,下具地理,以人鱼膏为烛,度不灭者久之! 削骊山、掘黄土,周围广阔百里,下渗百丈,置六国珍宝,集天下珍器,黄金美玉数不胜数,宝马貂裘多于牛毛! ……… 中午时分,秦锋一行人来到了始皇陵前,而后进行祭祀,仪式非常简单,就是倒了一壶酒,磕了几个头就完事了。 因为在秦锋看来,祭祀这种事在心不在行,只要有心,一壶浊酒足以,若是无心,再多祭品亦是枉然! 另外吗,千年以来,很多人评价过始皇帝,有的说他功盖寰宇、乃是千古一帝者,当名垂青史,有的骂他残暴不仁、乃是千古第一暴君,当遗臭万年! 秦锋则没做任何评价,不是不想、不是不敢,而是认为还不够资格! 帝王与平常人相比,犹如高山之与深谷,站在深谷当中,又如何知道山顶的风景? 同样的,做为平常人,又如何知道帝王的孤独、理解帝王的想法,明白帝王的不得已? 什么都不知道,自然无法做出准确的评价了! 要知山顶风景好坏,唯有努力登山。 因此上,祭祀结束之后,秦锋面对始皇陵墓,默默的祷告了一句‘陛下安息吧,希望若干年以后,晚辈能够登上山顶,看到美丽风景,而后和您梦中相见,评论功过是非!’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九十五章 靠山硬,不怕告! 祭祀始皇陵结束之后,秦锋让耗子带领一部分士兵留在骊山中,探查金脉的具体位置,为后面的大规模开采做好准备,自己则带领其余士兵、快马加鞭,仅用半天时间就回到了蓝田山大营中。 而在回营的第三天,一份公文送到了大营中,里面的内容是三边总督杨鹤已经从固原城启程出发,前来关中地区进行巡视,并处理安置俘虏、救济灾民等事务! 杨总督要来了,此事非同小可,必须亲往迎接才是。 于是乎,秦锋立刻对营中事务进行了一番安排,而后带着亲兵营、教导营、骑兵营,共计三千余人离开了蓝田山大营,向北疾行、直奔金锁关。 八月初九,队伍抵达金锁关。 又过了四天,三边总督府的车队来到了金锁关附近。 秦锋闻讯之后,带领人马出关五十里迎接,并顺利的接到了车队,见到了越发苍老的三边总督杨鹤! “末将供迎总督大人,大人万福金安!” “免礼吧,汉卿,真是辛苦你了,老夫对不住你和天威军的将士们啊!” “大人言重了!” “一点不言重,这次要不是有汉卿和天威军的将士们力挽狂澜,打败了流寇大军,关中的事情恐怕就难以收拾了!” …… 双方见面之后,秦锋上前躬身行礼问安,杨鹤则急行几步、伸双手搀扶,还拍了拍秦锋的肩膀,目光十分复杂,既有歉意、又有欣慰! 为何如此呢? 原来杨鹤之前的部署是,命秦锋率领天威军打先锋,救援被流寇大军围困的西安城,自己则调集兵马、随后跟进,并提供钱粮支援。 可当秦锋率军与十倍于己的流寇们连番血战,急需要援军、钱粮之时,却连一个援军、一点钱粮都没有得到。 没有得到支援,自然是有原因的。 其实杨鹤用尽各种办法,已经筹集到了一批钱粮,正要装车起运之时,不想陕西北部又发生了严重旱情,受灾的州、县多达二十余个,受灾百姓数十万众,请求赈灾的公文更是接连不断送到三边总督府中。 一边是军队需要钱粮打仗,另一边是嗷嗷待哺的百姓们需要钱粮救命,怎么办? 若是别的官员,肯定会优先考虑军队的,因为百姓饿死了,土地还是朝廷的,若是军队因为缺少钱粮打了败仗,那就不好说了。 可杨鹤一向爱民如子,不忍看着百姓们活活饿死,而且相信以秦锋的能力,肯定能自行克服困难的,于是下令将好不容易筹集到的钱粮全部运往灾区,救济受灾的百姓们。 可是灾民人数太多,筹集的那点钱粮远远不够。 杨鹤又狠下心来,将本该发给本省境内的皇族成员们的俸银、禄米强行克扣下来,一并送到灾区救济百姓,这才将灾情控制下来,活人无数。 就这样,筹集的钱粮没了。 兵马未动,钱粮先行,没有了钱粮,自然无法抽调援军了。 结果便是,天威军既没等到援军,也没等到钱粮,只能凭着一己之力,与十倍于己的流寇大军苦战! 对此,杨鹤深感歉意! 好在秦锋不负厚望,硬是在不利的情况下,以少胜多、多次大败流寇,不仅解了西安城之围,还抓了十多万俘虏。 对此,杨鹤很是欣慰。 接下来,杨鹤又称赞了秦锋几句,而后话锋一转,用略带责备的语气说道“汉卿啊,大军征战缺乏钱粮,就地征集乃是正常之事,不过嘛,征集手段要尽量柔和一些,不能强讨硬要,以免伤人太众、引祸上身,知道吗?” “总督大人说的是,末将一定牢记在心,下不为例!” 秦锋明白,之前自己为了征战需要,在丹凤县强行征集钱粮,将一众大户们折腾的够呛,大户们不甘心吃亏,肯定向三边总督府告状了。 不过不要紧,总督杨鹤虽然责备了几句,却对自己爱护有加,肯定会将那些状子拦下来的。 就算拦不住也没关系,状子送到朝廷上,已经荣升内阁次辅的温体仁会帮忙拦下来。 温体仁拦不住也没关系,状子送到皇帝手中,站在旁边的秉笔太监—王承恩也会为自己说好话,开脱一番的。 实在不行,还有懿安皇后—张嫣,肯定会出面帮忙的! 总之一句话背景硬,不怕告! 因此上,秦锋口中说着牢记在心、下不为例,实则更本没往心里去,下次再有这种事,照抢不误,大不了下手黑点,事后杀人灭口,那样就没人告自己的状了,嘿嘿! …… “汉卿,上车来!” “遵命!” 和上次一样,杨鹤邀请秦锋与自己同车而行,并在车内商议军政事务。 其实现在关中地区的情况,是一点都不乐观,大股流寇虽然灭的灭、逃的逃,可小股的山贼、土匪遍地皆是,治安情况极差,打家劫舍的事情天天都有发生。 而且旱情严重、饥民多达几百万之众,随时可能再次揭竿而起! 故而当务之急一是救济灾民、以防生变,二是清剿山贼、土匪,恢复治安! 清剿山贼、土匪的事情,天威军可以负责,可救济灾民的事情就比较麻烦了。 因为救济灾民,需要大量的银子、粮食、土地、耕牛……等物资,物资从何而来? 百姓穷困,征税征物是不可能了。 朝廷空虚,根本批不下来银子和粮食。 只能另想办法! “汉卿,救济关中灾民之事,你有什么好办法吗?” “回大人的话,关中地区的灾民多达数百万众,进行救济的话,就需要大量的钱粮、物资,从眼前的情况看,要想弄到这些东西,只有替天行道了。” “替天行道……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难、难啊!” 杨鹤乃是满腹经纶之人,自然明白秦锋话中含义,要想救济关中地区的数百万灾民,只有让大户们大量的捐钱、捐粮、捐田地才行,这便是损有余而补不足。 问题是,大户们都是属貔貅的,一个比一个吝啬,又各有背景和关系,想要这些人大出血,相当之难啊! 而且大户们人数众多,又分散在关中各地,挨个进行劝说的话,太消耗时间了,只怕等劝说完,灾民们早就造反了! 怎么办? “大人,有道是万事开头难,只要开个好头,后面的事就好办多了!” “依你的意思,从那里开头为好?” 秦锋没有回答,而是伸出一根手指,在半空中虚写了一个‘秦’字。 显而易见,这个秦字指的是秦王府! 秦王一脉就藩西安二百余年,积攒了大量的财富,金银珠宝暂且不说,光良田就有十一万顷之多,还有大量的山林、河流、湖泊、牧场……财富多的难以计算,乃是天下第一富藩。 如果秦王府能带头捐献粮食、银子、土地,其他大户谁敢不捐呢? 那样的话,救济灾民的事情就搞定了。 问题是,当代秦王—朱存枢是个出了名的吝啬鬼、贪财鬼,想让他大出血,只怕比登天还难啊! 而且这件事,肯定会得罪秦王—朱存枢,弄不好的话,会引来疯狂报复的,没准就是杀身之祸! 想到这些,杨鹤不仅为难的摇了摇头,随即沉思片刻,又坚定的点了点头“事到如今,也只有这一个办法了,为了关中的几百万百姓,老夫就是拼着乌纱不要、人头不保,也要让秦王府捐出粮食、银子、土地……传令下去,明日启程,前往西安城!” “遵命……大人放心,末将率军随行护卫,与大人共同进退!” …… 杨鹤在金锁关休息了一夜,第二天就启程前往西安城,秦锋率领三千人马同行。 五天之后,队伍来到了西安城附近,却没有急着进城,而是先行来到了附近的鸿门!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九十六章 探视尤老将军! 鸿门位于西安城以东六十余里处,本是一个普通的小地方,后因霸王—项羽驻军于此,并举行了一场宴会而载于史册、闻名天下! 现如今,鸿门又出现了一座军营,里面驻扎着由老将军尤世威率领的榆林、宁夏、甘肃、固原四镇将士,共计三万余人。 原来之前流寇大军围攻西安城之时,四镇将士拼死力战、寸步不退,总算是守住了西安城,可自身亦付出了巨大的伤亡代价,就连老将军尤世威都身负重伤! 后来流寇大军放弃围攻、狼狈而逃,四镇将士便离开了西安城,来到鸿门驻扎修整。 三边总督杨鹤不进西安城,而是先行来到鸿门,就是为了探望身负重伤的尤老将军,并赠上一些药材和补品,以示心意。 而鸿门军营这边得知消息之后,立刻派出一支队伍前来迎接,为首的两名副侯世禄、侯拱极,皆是老将军尤世威的心腹部下。 二人见到车驾之后,立刻翻身下马,上前躬身行礼“末将参见总督大人,迎接来迟、还望恕罪!” “免礼吧,尤老将军的伤势如何了?” “回总督大人的话,老将军的伤势已经稳定住了,正在恢复当中,不过老将军身负重伤、失血过多,身体极为虚弱,暂时还无法下床行走,故而命末将二人前来迎接,还望总督大人莫要怪罪!” “伤势稳定住了就好,你们二人速速头前引路,本督要亲自探望尤老将军!” “遵命,总督大人这边请!” …… 简单的交谈之后,在侯世禄、侯拱极的引领下,三边总督杨鹤的车驾进入到鸿门军营当中,秦锋则全副武装、坐骑火龙驹,带领亲兵们护卫在车驾旁边,并顺势观察鸿门大营的情况。 大营设在一片平原上,前有大道、后靠高岗,左依湖泊、右有树林,如此地形,进可攻、退可守,取水、伐木、运粮都很方便,却是个安营扎寨的好地方。 时值中午,大营内的士兵们正在吃饭,饭菜非常简陋,每人一个用杂粮、麸糠、榆钱做成的窝头,没有拳头大,还有一碗没有任何油水的野菜汤。 这点食物,就连小孩子都吃不饱,更别说身体强壮、饭量极大的士兵们了。 而在吃饭的士兵当中,身上带伤者不在少数,却没有得到好的医治,有的伤口都溃烂发浓了! 显而易见,这支军队的日子很不好过,不仅缺粮食,还缺医少药,甚至连帐篷都不够用,只能用草木窝棚顶替! ………… 在二侯的引领下,杨鹤、秦锋等人走进一座破旧的帐篷中,只见老将军尤世威躺在一张简易的木板床上,胸部、腹部、双臂、左腿都用厚厚的白纱药布包扎着,可谓是遍体鳞伤! 见到总督大人前来探望自己,老将军尤世威挣扎着想要站起来行礼,却被杨鹤制止住了。 “老将军伤势未愈,就不要起身了,快快躺好!” “多谢总督大人,末将失礼了!” “一些虚礼而以,不必太过在意,何况老将军为国征战、劳苦功高,又身负重伤,按理来说,应该本督向你行礼才是啊!” “总督大人谬赞了,末将无能,连吃败仗、损兵折将,致使关中局势糜烂,就连西安城都差点不保,那里还有功劳可言,只有愧疚而以! 幸好秦小将军英雄了得,率领天威军屡战屡胜,不仅解了西安城之围,更打的流寇们望风而逃,按理说来,末将该向他行礼致谢才是!” 说话间,老将军尤世威吃力的抬起双臂,对站在杨鹤身边的秦锋抱了抱拳! 秦锋不敢托大,连忙双手抱拳,深深的回了一礼“老将军言重了,末将能够打败流寇们,其实是借了老将军和一众将士们的力,若非你们将流寇大军消耗的筋疲力尽,末将恐怕是无法取胜的!” 秦锋说的是实话,老将军尤世威和四镇将士们和流寇大军交战一年有余,虽然没能获得胜利,也大大的消耗了流寇大军的实力。 尤其是西安城之战,苦苦坚守一月有余,将流寇们消耗的筋疲力尽、人困马乏,早没了之前的锐气! 而自己率领天威军参战之时,属于以逸待劳,自然是大占便宜了! 当然了,自己之所以能打败流寇大军,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手段高超、筹集到了大量的粮饷,天威军的将士们要吃有吃、要喝有喝,士气高涨、战力强悍,这才连战连胜的! 老将军尤世威就不行了,心肠不够黑、手段不够狠,无法征集到足够的粮饷,四镇将士们经常饿肚子,无法发挥出全部战斗力,且士气低落,不打败仗才怪呢! …… 见秦锋为人谦虚、没有居功自傲,尤世威和在场的一众副将、参将们都很高兴,对秦锋的好感更是直线上升! 接下来,双方又闲谈了几句,三边总督杨鹤突然开口问道“尤老将军的伤势不轻,为何不在西安城内好生修养,却住到这简陋的军营中了呢?” “这个……这个……” 面对提问,老将军尤世威支支吾吾的没有回答,旁边的侯世禄、侯拱极却开口了,用愤恨的语气回答道 “还不是秦王,当初流寇大军围城的时候,那位千岁爷害怕的要死,天天询问城防事务,还许诺说只要能守住西安城,就赏赐弟兄们一百万两白银! 结果流寇大军退走之后,非但不兑现承诺,还以扰民为由,逼迫弟兄们离开西安城,驻扎到荒郊野外来,老将军不愿在城内独自享福,要与弟兄们同甘共苦,便住到军营中了!” “不止如此,营中缺少粮食,弟兄们天天吃不饱,周围的十几个州、县受流寇摧残严重,百姓们死走逃亡,根本征集不到粮食,就想向秦王府借用一些。 秦王府的府库里面,明明有堆积如山的粮食,却一点都不肯借给我们,百般哀求亦是无用,早知如此,弟兄们就不该拼死守城,结果救了一只忘恩负义的白眼狼!” …… 原来是秦王逼迫尤老将军和四镇将士们离开西安城的,还不肯出借粮食,任由守城有功的将士们挨饿。 弄清情况之后,杨鹤眉头紧皱、沉思片刻,最终无奈的叹息着摇了摇头! 若是换了别人,自己一定为尤老将军和四镇将士们讨个公道,可秦王乃是凤子龙孙、千岁爷,拥有种种特权,纵然自己身为三边总督,亦对其无可奈何啊! 至于筹集粮食的事情,自己同样没有办法解决,怎么办,就干看着四镇将士们挨饿吗? 杨鹤很是苦恼,并深感自己无能! 好在这个时候,秦锋上前一步说道“末将营中的粮草还算充足,可以调拨一些过来,供四镇将士们使用!” “多谢秦将军了,送粮之恩,我等没齿难忘!” “同泽之间,理应如此,诸位将军不必客气……熊大,立刻回营调拨三万石粮食,命辎重营以最快速度运到这里来!” “遵命!” 秦锋说话算数,立刻命熊大回营调拨粮草。 蓝田、鸿门相距不算太远,估计有六七天时间,粮食就能运过来了! 眼见秦锋如此大方,出手就是三万石粮食,尤世威和一众将领们不禁连连道谢,并将这份恩情记在心中! ………… 探视结束之后,在秦锋的护卫下,三边总督杨鹤离开了鸿门大营,车队一路疾行,在黄昏时分进入了西安城,而后谢绝了本地官员们的接风宴,在城内一座驿馆中住了下来。 第二天,杨鹤起了个大早,用过早饭之后,便带着秦锋和少量随从直奔秦王府,准备虎口夺食,劝说这位秦王千岁捐粮、捐银、捐地,救济关中的数百万灾民们!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九十七章 秦王府! 秦王府位于西安城的正中心,整体呈长方形,其中南北长二百七十六丈、东西宽一百八十八丈,周长九百二十八丈,王府围墙又高又厚,全部用巨型青砖修葺而成,并开有东、西、南、北四座大门! 王府内部,共有大小宫殿二十四座,房屋八百八十八间,雕梁画栋、飞檐翘角,富丽堂皇、美轮美奂! 简而言之,秦王府就是一座小号的紫禁城! …… 上午时分,三边总督杨鹤穿着大红色官袍、坐着八抬大轿来到了秦王府正门前的大街上。 距离王府大门尚有两百步远,八抬大轿便停下了,而后杨鹤从轿中走了出来,随行的秦锋等人也翻身下马! 没办法,在秦王府大门前东、西两侧两百步位置上,各自矗立着一块一丈二尺高、刻有蟠龙图案的汉白玉石碑,上面还刻着八个大字文官落轿,武将下马! 文武官员,不管品级高低,那怕是当朝一品,经过藩王王府门前之时,也得乖乖的下轿、下马,以示尊重之意……这是大明朝的礼法规定之一,违者会以大不敬之罪,受到严厉惩罚! “站住,来者何人?” “本官乃是三边总督杨鹤,特来求见秦王千岁,还请通禀一声!” “在此候着吧!” …… “千岁爷有旨命三边总督杨鹤至承运殿参见!” 命随从们在大街上等候着,杨鹤、秦锋二人步行来到秦王府大门前,立刻被王府护卫们拦住了,在表明身份、递交拜贴之后,整整等候了一顿饭时间,这才得以进入王府中,走的还是左侧门! 因为秦王府的正门,只有秦王本人、王妃,或者天子使者才能够通行,其余人等通行的话,便犯了僭越大罪,按照大明律法,是要砍头滴! 封建礼法,就是这样的等级森严! ………… 接下来,在几名王府属官的引领下,杨鹤、秦锋二人沿着长长的甬道,来到了王府中的承运殿前面。 而后杨鹤进入承运殿中,去参见那位秦王千岁—朱存枢,秦锋则被拦在了大殿外面,不准进入。 对此,秦锋毫无怨言,甚至是非常乐意。 一则,按照规矩,文武官员见到了藩王,是要行参拜大礼的,而秦锋最不喜欢向别人下跪了,不进大殿,正好免了。 二则,秦王—朱存枢是出了名的吝啬鬼,让其捐献银子、粮食、土地救济灾民,简直比登天还难,杨鹤这次登门劝说,肯定是白费力气。 白费力气的事情,秦锋自然不愿参与了,还是等杨鹤劝说失败之后,自己再行出手吧,策略已经谋划好了,肯定能成功,就是有点危险,需要谨慎行事! ……… 时值盛夏,天气炎热,承运殿前又没有可以乘凉的地方,秦锋站在烈日 正当此时,从大殿内走出一名王府属官,大约三十四五岁,中等身高、体型略胖,圆型脸、短促眉、水泡眼、蒜头鼻……一副笑眯眯的样子。 出来之后,径直走到秦锋面前,满脸笑容的拱手行礼道“敢问一声,您便是随总督大人一起前来的秦将军吗?” “正是秦某,阁下是?” “下官崔田郢,现任秦王府典簿之职!” “哦,原来是崔典簿,不知有何见教?” “是这样的,我家千岁爷和总督大人正在大殿内谈话,看样子要交谈很长一段时间,今日天气炎热,秦将军站在大殿前太过辛苦了,故而总督大人嘱咐下官招待一下,请秦将军随下官前往东花厅落座,喝杯茶水、解解暑气吧!” “好,多谢了!” “不必客气,秦将军用兵如神,打败了流寇大军,解了西安城之围,救了满城人的性命,可谓是功德无量,今日能够招待秦将军,乃是下官的荣幸才对……请往这边走,花厅就在前面,穿过前面的月亮门洞就是了!” …… 既然是三边总督杨鹤叮嘱的,秦锋便没有拒绝,于是随着崔典簿离开了承运殿,向东穿过两条走廊、又转了弯,眼前出现一个单独的院子,入口是个漂亮的月亮门洞。 据崔典簿介绍,月亮门洞里面就是东花厅,是王府内专门供宾客们喝茶、休息的地方,而且里面树木众多,十分凉爽。 那知距离月亮门洞不到二十步远之时,后面追上来一名王府侍卫,边追边喊道“典簿大人、典簿大人请留步!” “何事?” “回典簿大人的话,近几日天气炎热,各个大殿都需要大量的冰块降温,王府地窖里的存冰马上就要用完了,右长史大人命您火速出城,到城外庄园内的大冰窖当中,调运十几车冰块回来,千万别耽误了使用,若是调运慢了,让王爷、王妃、世子、郡主们中了暑气,那可就罪过大了!” “知道了,本典簿这就去调运冰块……秦将军,不好意思,上面有命令,下官要立刻出去一趟,无法奉陪了,请您自行前往花厅中用茶吧!” “好,崔典簿请自便吧!” “走!” …… 按照大明朝的制度,藩王府内级别最高的属官是左、右长史,正五品,负责处理王府内一切大小事务。 另设典簿四人,正九品,乃是长史的随属人员,专门负责跑腿办事,其中就包括调运一些王府内需要的生活物资。 因此上,崔典簿告罪一声,和那名侍卫飞快的离开了。 秦锋则继续向花厅走去,可走到月亮门洞前面,马上就要迈步进去之时,却突然停了下来,似乎有点不对劲儿! 按理来说,王府内供宾客们喝茶、休息的地方,应该有成排的奴婢站在门口,负责迎来送往才对。 可是月亮门洞前面却连一个奴婢都没有,这是第一个不对劲儿! 不仅月亮门洞前面没有人,自己目光可以看到的范围内,同样没有人,王府内人员众多,怎么会一个人影都看不到,这是第二个不对劲儿! 月亮门洞两侧是高高的围墙,里面则是一面高大影壁墙,遮挡的严严实实,根本看不到院子内部的情况。 可是秦锋的听觉非常灵敏,隐约听到了女子嬉戏打闹之声,人数还不少,正是从影壁墙后面传出来的。 王府内供宾客们喝茶、休息的地方,必然是极讲规矩的,怎么可能任由女子们嬉戏打闹呢,这是第三个不对劲儿! 一个不对劲儿或许是巧合,三个不对劲儿同时出现,那就是有问题了,而且是大问题! 莫非走错地方了,这里根本不是招待宾客的花厅? 自己是被那位崔典簿一路领过来的,身为王府属官,天天在王府内行走,怎么会走错地方呢? 除非是故意为之! 为何故意为之,难道说,其中有什么阴谋不成? 自己还是谨慎一些吧,千万别被人坑了,而且是非之地,不可久留,快快走! 想到这里,秦锋果断转身,按照来时的路线,迅速回了承运殿前面,这里是热了一点、还没有茶水喝,可胜在安全啊! 不过之前的事情,自己必须弄个明白,可是如何弄明白呢? 有了,找人问问不就行了,正好自己在秦王府内有熟人! 秦锋看了看周围,发现有名小太监在清扫大殿前面的台阶,已经清扫的差不多了,正在收拾工具准备离开,于是快步走了过去。 “这位大人,您有什么事吗?” “敢问一下,高有朋、高副千户今日在王府内当值吗?” “回这位大人的话,一个月之前,高副千户便已经荣升正千户之职了,今日恰好在王府内当值,奴婢刚才还看见了,高千户在西门那边巡视!” “本官秦锋,乃是高千户的故人,今日来到王府之中,想要见高千户一面,劳烦通知一声可否?” 说话间,秦锋摸出一锭十两重的银元宝,塞进了小太监的手中。 身为王府内最低级的扫地小太监,每个月只有一两半的俸银,还要被上面的大太监们层层克扣,实际领到手的连半两银子都不到。 如今一下得了十两银子的赏赐,小太监都要乐疯了,连连点头称是,而后收拾好了打扫工具、撒腿如飞报信去了。 大约过了一柱香时间,一名身穿正千户服侍的中年男子来到了承运殿前面,正是高有朋、高千户! 之前流寇大军围攻西安城,秦王—朱存枢怕的要死,于是命令还是副千户的高有朋带领几名亲卫,装扮成流寇小卒,而后趁着流寇们大举攻城之际,混入其中、混入大营,再溜出去向天威军求援。 当时交通要道金锁关被流寇们占领了,高有朋等人过不去,于是冒着生命危险、强行翻越旁边的马拦山,结果被困在了悬崖绝壁上,差点一命呼吁! 幸好遇到了正在游历的徐霞客,救下了高有朋一行人,并帮助他们翻过了悬崖绝壁,这才来到天威军大营中,见到了秦锋,通报了西安城的情况。 后来秦锋用计占领了金锁关,高有朋几人则混在逃跑的流寇当中,又回到了西安城内,通报了秦锋的话语,这才识破了流寇们的诈城之计,保西安城平安无恙! 再后来,秦锋忙着率军追剿流寇,再未与高有朋见过面。 虽然一直没有见面,可毕竟是有点交情的,或许可以利用这点交情,从这位高千户口中探查到一些信息,进而弄清之前的事情,是不是真的有人要害自己?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九十八章 有人暗中谋害我! 见到秦锋之后,高千户立刻小跑着来到近前,非常恭敬的拱手行礼道“秦将军,真的是您,听说您是陪同三边总督杨大人一起来到王府中的?” “不错,总督大人正和秦王殿下在承运殿内商议事情,秦某则在殿前等候,想起高大人在王府中任职,于是托人传话,请高大人前来相见、叙叙旧,望勿见怪!” “秦将军能挂念着下官,乃是下官的莫大荣幸,岂有见怪之理,此地炎热,秦将军若是方便的话,随下官到护卫司中喝杯茶如何?” “呵呵,好意心领了,总督大人和秦王殿下交谈的时间已经不短了,随时可能出来,秦某不敢远离,咱们就在这附近聊上几句吧!” “也好,也好!” …… 秦锋屡立战功、威震西北,而且年纪轻轻,前程无可限量! 能让这样的人挂念,并以朋友论交,高有朋、高千户自然是非常高兴了,当既邀请秦锋前去喝茶。 可有了之前的事情,秦锋担心再生意外,于是婉言谢绝了,而后就在承运殿附近,找了个比较僻静的角落和高千户交谈起来。 “高大人,秦王府真是规模宏大、气派非凡,比起圣上居住的紫禁城来亦不逊色多少!” “那是当然了,王府内共有大小宫殿二十四座,房屋八百八十八间,论起规模之宏大,在天下各个藩王府邸中亦是数一数二的,能与之相媲美的,恐怕只有洛阳的福王府了!” “高大人,那边的殿宇是做什么的?” “那是多福轩,是千岁爷平时看戏的地方,我家千岁爷最喜欢看戏了!” …… “高大人,那边的院子是做什么的?” “那边是清凉轩,本是我家千岁爷乘凉避暑的地方,现在成了纪妃娘娘的住所!” …… “高大人,刚才从承运殿内出来一位王府属官,大约三十四五岁,中等身高、体型略胖,圆型脸、短促眉、水泡眼……一副笑眯眯的样子,那位是什么人啊?” “三十四五岁,中等身高、体型略胖……知道了,那位是王府内的引礼官—穆荣升,是左长史大人的心腹手下!” “秦某听说,秦王府的左长史姓段?” “不错,叫做段云流,为人精明强干、八面玲珑,深的我家千岁爷的信任,如今王府内的大小事务都由段长史全权负责,谁也不敢得罪他!” ……… 高千户这个人,说好听点是坦率真诚、光明磊落,说不好听点是城府不深、容易哄骗,否则突围求援那样危险的事情,也不会落到他头上了。 秦锋则是狡猾如狐,在交谈之间,一番东拉西扯、旁敲侧击,很快便从高千户口中套出了几条重要信息 第一条之前月亮门洞里面的院子,根本不是供宾客们歇息、喝茶的花厅,而是王府内的一座水轩,叫做清凉轩,里面有一座人工挖掘的池塘,还植着很多名贵的花草树木,景色优美、凉爽宜人,现任秦王—朱存枢经常在里面乘凉避暑! 几个月前,秦王—朱存枢纳了一位纪姓妾妃,生的是千娇百媚、妍姿妖艳,而且茶艺高超,特别会哄男人开心,结果进入秦王府没多久,便将朱存枢迷的神魂颠倒、如痴如醉,都快忘记自己姓什么了! 秦王府内妃嫔众多,眼见纪妾妃一人独宠专房、夜夜笙歌,顿时打翻了无数醋坛子,结果便是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闹,将王府后宅弄的鸡飞狗跳、不得安宁! 无奈之下,秦王—朱存枢便让纪妾妃搬出了后宅,搬到了距离承运殿不远的清凉轩中居住,如此既能减少后宅中的争吵,又能方便自己宠幸美人,还能让美人乘凉避暑、滋润养颜,可谓是一举三得! 第二条秦王府内共有四名典簿,其中并没有一个姓崔的。 而之前那个引自己前往清凉轩的家伙,真名叫做穆荣升,乃是秦王府内的引礼官,是专门负责接待宾客、赞相威仪的,看起来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实则是个笑面虎,诡计端端、心肠狠毒! 第三条秦王府内有一位左长史—段云流,是个八面玲珑、长袖善舞的角色,而且非常受秦王—朱存枢的信任,掌管着王府内的大权。 引礼官—穆荣升便是左长史—段云流的心腹人,前者对后者唯命是从,帮着做过不少坏事、坑过不少人! ……………… 在交谈的同时,秦锋想起一件往事来当初在庆阳府—正宁州的时候,自己为了筹措钱粮、救济灾民,对本地作恶多端的富户们大开杀戒,一次斩首数百人,杀的人头滚滚、血流成河,因此还得了一个玉面人屠的绰号! 而在被斩首的富户当中,为首者叫做刘长隆,在正宁州一带开设赌场、放高利贷、抢男霸女、哄抬粮价、兼并土地……可谓是无恶不作,坏的没法再坏了。 刘长隆无恶不作,本地官府却不敢治罪,因为前者有大靠山,便是秦王府的左长史—段云流。 刘长隆将自己最漂亮的一个女儿,送给了左长史—段云流做了第八房小妾,还陪嫁了大量的财物,每年搜刮来的财物和女人,也会进贡给段云流一份,以求庇护! ……… 接下来,秦锋将三条消息、一段往事串联在一起,今天的事情基本就清楚了。 自己杀了刘长隆,得罪了段云流,后者生出了报复之心,奈何没有合适的机会,只好暂且隐忍下来,耐心等待。 今天自己和杨鹤一起来到秦王府中,段云流得知之后,认为报复的机会来了,于是让自己的心腹人穆荣升冒充典簿官,以休息、喝茶为借口,引自己前往清凉轩,并提前将清凉轩门前的奴婢撤走了。 清凉轩内居住着秦王—朱存枢的爱妃纪氏。 今日天气炎热,纪氏很可能穿着单薄的衣衫,和侍女们在池塘边嬉戏、纳凉! 如果自己贸然闯进去,看到了什么不该看的,那就麻烦大了……私闯禁地、亵渎王妃,满门抄斩之罪啊! 幸好自己警惕性强,意识到情况不对,立刻退了回来,这才没有落入圈套当中! 奶奶个熊的,从来都是自己算计别人,没想到今天差一点被人算计了,这个段云流真是厉害啊,借刀杀人之计玩的挺溜! 想到这里,秦锋很生气,却丝毫没有显露出来,更没有大喊大闹的去找那位左长史—段云流算账。 一则,以上种种,都是自己推测出来的,暗中陷害自己的人有可能是左长史—段云流,也有可能是别人,还无法确定下来。 二则,被陷害这件事,自己既没有人证、也没有物证,真要是闹起来的话,根本无法自证其说,反而会吃亏! 考虑到以上两点,秦锋才没有当场发作,不过这个仇记下了,早晚将谋害自己的人揪出来、百倍报复! ……… 小半个时辰之后,三边总督杨鹤垂头丧气的从承运殿内走了出来,显然是劝说失败了。 秦锋连忙和高千户拱手告辞,而后陪着杨鹤出了秦王府,返回居住的驿馆当中。 虽然劝说失败了,可杨鹤并未死心,之后的几天里,又连续三次前往秦王府,劝说秦王—朱存枢捐献财物、救济灾民,结果无一例外都失败了。 尤其是第三次,连秦王府的大门都没进去,直接吃了闭门羹,可谓是郁闷至极! 而秦锋担心再被陷害,以身体不适为由,没有再去秦王府,同时在暗中谋划,准备好好收拾一下吝啬的秦王朱存枢,让其大出血,救济灾民!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二百九十九章 秦王一脉皇族子孙们闹事了! 秦王—朱存枢乃是皇族血脉、凤子龙孙,其亲王爵位世袭罔替、与国同休,可以自行任命王府属官、拥有大量的亲军护卫,还享有种种政治特权! 纵然是三边总督杨鹤那样的封疆大吏,见到秦王—朱存枢之时,亦要行跪拜之礼,口呼千岁、千千岁! 如此情况下,想要收拾这位秦王殿下,让其大出血、救济灾民,绝对是一件非常难行的事情。 话又说回来了,再是难行之事,亦有可行之法,就看脑子够不够用了。 秦锋的脑子绝对够用,早就预料到了现在的情况,故而在大军出征之前,专门拜访过在忠烈庙中隐居的前蓟辽总督—袁崇焕,并与其专门探讨过一番,后者给出了四个字的答案以皇压王! 藩王的一切权力皆来源于皇权,藩王的权力再大,亦不能挑衅、触犯皇权分毫,否则便会遭到皇权的无情碾压! 利用好这一点,就能收拾秦王—朱存枢了! 不过嘛,收拾一位藩王,危险性极大,犹如深更半夜在万丈悬崖边行走一样,只要踏错一步,便会粉身碎骨。 因此上,做这件事情,必须胆大心细、谨慎而行! ……… 午夜时分,位于西安城东北角的驿馆内,灯火阑珊、寂静无声,居住在这里的人们大都进入梦乡中了。 秦锋没有睡觉,而是坐在寝室外间的一张红漆官帽椅上,双目微闭、眉头紧锁,且用一只手有节奏的轻拍自己的小腹,一下又一下,接连不断! 这是秦锋的习惯之一,每当谋划重大事情的时候,便会不由自主的拍打小腹,而后各种主意就会如泉水般不断涌出来,一个比一个狠、一个比一个坏! 随之而来的,便是有人要倒大霉了! 秦锋坐在屋内谋划事情,两大亲卫之一的熊大腰垮长刀、如标枪一般站在门口警戒,熊二则不知去向。 “刷……刷!” 片刻之后,轻盈的脚步声中,两道人影一前一后来到了屋门前,走在前面的正是熊二,跟在后面的则是亲军哨长—赵二。 赵二本是榆林右卫—八方堡内的一名破落军户,除了东游西逛、造谣生事,别的什么本事都没有,日子过的很是困苦,差一点活活饿死。 而秦锋在招兵的时候,偏偏看中了赵二造谣生事的本领,于是将其收为亲兵、专才专用! 之前的战事中,赵二带人混入流寇大营里,发挥自己的特长,散布流言、制造事端,弄的流寇们人心大乱,以至于一败再败。 事后论功行赏,秦锋不仅赏赐了赵二大量财物,还将其提拔为亲兵营的哨长,大大夸奖了一番。 这一次,又要用到赵二的特长了! ……… 来到屋门前,熊二立刻站到了熊大旁边,一起警戒周围的情况,以防有人偷听。 赵二则走进屋中,关闭好屋门,而后单膝下跪行礼道“卑职参见将军大人!” “起来吧!” “谢将军大人!” “赵二,你是本将军看重的心腹人,咱们说话就不绕圈子了,现在有一件非常重要、又非常危险的事情需要你去办,你可敢去吗?” “若是没有将军大人关照,卑职早就饿死多时了,卑职这条命就是将军大人的,只要将军大人一声令下,无论什么事情,那怕是上刀山、下火海,卑职亦在所不辞!” “好,附耳过来!” …… 秦锋贴在赵二耳边,轻声嘀咕了一阵子,后者听完之后,顿时脸色大变,额头上更是冒出了冷汗! 而秦锋嘀咕完之后,从身边的柜子里取出一个黑漆盒子,打开之后,里面有一面折叠好的白色旗帜,一些易容用的物品,还是十几个银元宝! 看着盒子里的东西,又看了看秦锋亮如星辰一般的眼睛,赵二略加权衡,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而后狠狠点了点头。 “卑职明白了,将军大人放心吧,卑职一定全力将这件事情办好,不露任何马脚,若有闪失,卑职提头来见!” “好,你回去仔细准备一下,明天开始行事,事成之后,本将军重重有赏,保你一辈子荣华富贵!” “多谢将军大人,卑职告退了!” …… 再次行礼之后,赵二转身离开了寝室,并顺手关闭了屋门,而后消失在夜幕当中。 赵二离开之后,秦锋却没有上床休息,而是轻声道“人已经走了,你出来吧!” “嗖!” 话音刚落,就见从寝室内间中走出一名黑衣男子,三十岁左右,面容英俊冰冷,不带一丝表情,正是许久不曾露面的白玉虺! 白玉虺,本是庆阳卫的一名副千户,本领高强、屡立功勋,因为不慎得罪了姜家,结果被害的丢了官职、锒铛入狱,还险些丧命在押解途中,幸好被秦锋救了性命。 之后秦锋见白玉虺的本领不错,且有一颗复仇之心,于是收为手下,让其为自己训练一支暗黑力量——血滴子! 几个月之前,二人还曾经密谋对付前榆林镇总兵—姜让,准备取其性命。 结果是,姜让靠着运气侥幸逃过了一劫,却因为作恶太多,丧命在了心腹管家的手中,算是恶有恶报吧! 之后白玉虺又躲了起来,继续训练那支暗黑力量,随时听候命令! 这一次,秦锋要做的事情太重要、太危险了,于是悄悄将白玉虺召了过来,助自己一臂之力! “刚才那个人叫做赵二,是本将军手下的一名哨官,看清他的相貌了吗?” “看清了,牢记心中!” “好,从明天开始,你就在暗中监视赵二的一举一动,若是平安无事,自然最好不过了,若是稍有异动,立刻将其诛杀,明白了吗?” “卑职明白、卑职告退!” 白玉虺行礼之后,戴上黑色大斗篷,转身离开了屋子,如幽灵一般消失在夜幕中。 望着离开的背影,秦锋的心情很是复杂,其实对赵二,自己还是非常相信的,应该不会出卖自己。 可这次的事情太大了,关系到自己和一众将士们的身家性命,不得不谨慎行事,对其进行监视,以免发生意外,毕竟人心难测啊! 而自己身边的心腹人,赵二基本上都认识,不方便执行监视任务,因此上,才召来了白玉虺。 …………… 再说三边总督杨鹤,吃了一次闭门羹之后,依旧没有死心,又连续数次前去拜见秦王—朱存枢,希望其捐献银子、粮食、土地,救济灾民。 结果和之前一样,又连续吃了数次闭门羹! 正当一筹莫展之际,西安城内突然流传起了一条小道消息说是杨鹤准备上奏朝廷,将秦王一脉皇族子孙们的俸银、禄米削减三分之二,用来救济灾民、补充军饷,至于时间,暂定为五年。 五年之后,如果西北地区的灾情缓解,税收增加了,就恢复秦王一脉皇族子孙们的俸银、禄米的数量,如果灾情没有缓解,那就继续削减! 消息传出,一片大哗,普通百姓们自然高兴了,秦王一脉的皇族子孙们则是集体咒骂起来。 要知道,按照律法规定大明朝的皇族子孙们不能从军、不能参加科举、不能种地、不能经商,也不能为别人打工……全靠朝廷发放的俸银、禄米生活。 若是俸银、禄米被削减掉三分之二,生活水平就会大打折扣,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害,秦王一脉的皇族子孙们自然要骂娘了。 可是骂娘解决不了问题,该如何保住自己的利益呢……整天混吃等死的皇族子孙们根本想不出办法。 正当此时,西安城内又流传起了一条小道消息说是现任秦王—朱存枢对削减俸银、禄米之事极为不满,故而暗中命令左长史—段云流联系秦王一脉的皇族子孙们,到驿馆中找三边总督杨鹤闹事,逼其撤回奏折,并补发之前克扣的俸银、禄米! 消息传出,秦王一脉的皇族子孙瞬间兴奋起来,而后奔走相告、互相串联,结果很快便集合了数千人,包围了杨鹤居住的驿馆,大闹特闹了起来。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章 诛奸佞、清君侧! 崇祯五年—八月二十六,晴天。 “姓杨的滚出来,把事情说清楚,你是不是要上奏朝廷,削减我们这些皇族子孙的俸禄?” “大明皇族子孙由国家负责供养、按月领取俸禄,这是太祖高皇帝钦定的铁律,谁敢削减我们这些皇族子孙的俸禄,就是违背太祖高皇帝的旨意,大逆不道、论罪当诛!” “说得对,姓杨的,要想保住项上人头,就乖乖的放弃上奏,再将拖欠我们的俸禄立刻发下来,否则让你个老匹夫死无葬身之地!” ……… 上午时分,上千名秦王一脉的皇族子孙带着大量的家丁、奴仆、护院,包围了三边总督杨鹤居住的驿馆,对着里面谩骂不止。 有胆大者,还向驿馆内仍起了小石子、烂菜叶、臭鸡蛋……弄的满地狼籍! 另一边,三边总督杨鹤得知情况之后,连忙出来解释自己并没有写奏折、要求朝廷削减秦王一脉皇族子孙们的俸禄,之前流传的消息,乃是有人造谣生事,不要相信。 可是闹事的一众皇族子孙们根本不信,并提出了三个条件 一是杨鹤要当场立下字据,保证绝不上奏朝廷、削减秦王一脉皇族子孙们的俸禄。 二是杨鹤之前为了救济灾民,强行克扣了秦王一脉皇族子孙们的一部分俸禄,克扣的俸禄必须立刻归还。 三是以后无论出现什么情况,也要按时、足量发放皇族子孙们的俸禄,不得拖欠、不得挪用! 三个条件答应了,在场的皇族子孙们就停止闹事、各回各家,否则就要继续闹下去,闹个天翻地覆! 三个条件,杨鹤能答应吗? 第一个条件可以,其余两个条件则不能! 西北连年大旱,灾民多如牛毛一般,为了救济灾民,府库中的钱粮早就用光了,连天威军的粮饷都发不出来,只能自行筹措解决,这般情况下,根本无法补发之前克扣皇族子孙们的俸禄。 以后按时、足量发放,同样做不到。 再说了,国家养了皇族子孙们多年,个个富的流油,就算克扣一部分俸禄,对日常生活的影响也不大,最多就是少去几趟青楼、赌坊、戏园子而以。 可是灾情如火,若不及时救济,就会引发新的民变,进而祸乱整个天下! 因此上,杨鹤苦口婆心的劝说了一番,希望这些皇族子孙们能为大局着想,暂且舍弃掉自己的一点点利益,舍小家、为国家,否则国家没了,小家也无法保全。 可惜这一番苦心,全都对牛弹琴了。 闹事的皇族子孙们皆是鼠目寸光,只盯着自己的那点小利益,根本不管江山社稷的安危,眼看杨鹤不肯全部答应三个条件,顿时又闹了起来 “姓杨的,少说那些没用的废话,三个条件,必须全部答应下来,否则就拆了你这身老骨头!” “冲上去、抓住姓杨的,逼他答应咱们的条件!” …… “来人啊,保护总督大人!” 大明朝的皇族子孙们享有种种特权,纵然是触犯了律法,地方官员也无权管束,要交给宗人府负责处理,而处理的结果往往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不了了之,真正会受到惩罚的则少之又少! 因此上,面对杨鹤这个三边总督,闹事的皇族子孙们并没有多少畏惧之心,见其不肯答应三个条件,于是又闹了起来,有的大声咒骂、有的乱丢东西,有的甚至冲上来胡乱推搡、撕扯官袍! 杨鹤一把年纪了,又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官,如何禁的住这些。 幸好秦锋跟在身边,见势不妙,立刻强行分开人群,护着杨鹤退进了驿馆中,而后指挥手下亲兵们,组成几道厚厚的人墙,将驿馆保护了起来,阻挡闹事的皇族子孙们的冲击。 “冲进去,将姓杨的揪出来,逼他答应条件!” “臭当兵的,快快滚开,别挡着爷爷们!” “天威军又如何,再是能征惯战,敢动咱们这些皇族子孙一根汗毛吗,还不是只有挨骂挨打的份,哈哈!” …… 闹事的皇族子孙们冲击驿馆的大门,天威军的士兵们进行阻挡,双方很快纠缠在了一起。 就以武力水平而论,天威军的士兵们个个训练有素、骁勇善战,皇族子孙们则整天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浑身上下都是懒筋,连桶水都提不起来……不客气的说,前者一个对付后者二十个都绰绰有余。 可碍于皇族子孙们的身份,天威军的士兵们纵然再有本事,亦无法施展,只能是被动抵抗,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这下闹事的皇族子孙们更得意了,咒骂、吐口水、胡乱撕扯、拳打脚踢……局势一片混乱! 而在混乱之时,闹事的皇族子孙人群中,突然竖起了一面白色旗帜,上面用墨汁写着六个大字——诛奸佞,清君侧! “反了、造反了……将士们,不必忍耐了,速速出手,将这些乱臣贼子全部拿下!” …… “我们是皇族子孙,谁敢动我们一根汗毛,那就是……哎呦……别打了、别打了……兵爷爷们别打了!” “全部绑起来!” 就在旗帜竖起来的一瞬间,秦锋下达了反击的命令。 天威军的士兵们被咒骂、殴打多时,早就火冒三丈了,只是碍于闹事的都是皇族子孙,才强忍着没有还手。 现在不同了,既然将军大人下了命令,别说是普通的皇族子孙,就是亲王、郡王照样不在话下,于是发起了反击。 结果可想而知,整天提笼架鸟、混吃等死的皇族子孙们,如何是天威军士兵们的对手,顿时被揍的哭爹喊娘、屁滚尿流,而后全部捆绑了起来! 秦锋更是身先士卒,冲进了闹事的皇族子孙当中,一顿拳打脚踢,揍翻了二十多个,狠狠出了一口恶气,并将那面旗帜抢到手中,而后回到驿馆中面见三边总督杨鹤。 杨鹤已经得到禀报,知道秦锋带领亲兵们反击,打伤了很多皇族子孙,还将这些人捆绑了起来,急的满头大汗。 “汉卿,那些人都是皇族子孙,你怎敢下令让士兵们殴打、捆绑,这下惹大祸了!” “回总督大人的话,末将下令反击,并非一时鲁莽,而是事出有因!” “什么原因?” “大人请看,秦王一脉皇族子孙造反了!” 说话间,秦锋将抢来的旗帜展开,露出了上面的六个大字诛奸佞、清君侧! 这六个字的本意是皇帝身边出现了奸佞之臣,危害江山社稷,身为忠臣者,出手诛杀皇帝身边的奸佞,还江山社稷一片清明! 本意是非常好的,可惜被人用坏了。 西汉景帝时期,吴、楚等七王发动叛乱,意图夺取天下,打出来的口号是诛晁错、清君侧! 唐明皇天宝十四载,三镇节度使安禄山起兵反叛,打出的旗号是诛杀奸佞杨国忠、清君侧! …… 还有本朝的永乐皇帝—朱棣,在北平府起兵,夺取侄子建文帝的江山之时,打出的旗号是诛齐黄、清君侧! 总而言之,历朝历代的造反者们,使用‘诛奸佞、清君侧’口号者极多,以至于这六个字几乎等同于举旗造反了。 现如今,闹事的秦王一脉皇族子孙们打出了这面旗帜,那就等于要造崇祯皇帝的反,准备取而代之。 大明朝的皇族子孙们享有诸多特权,纵然杀伤人命、触犯律法,地方官员们也是无权管束的,不过有一种情况例外,那就是造反! 一旦有皇族子孙举旗造反,地方官员可以立刻予以镇压,期间别说是殴打、捆绑了,就是闹出人命也不会受到惩罚,反而会受到嘉奖! 因为崇祯一脉的皇位,就是藩王造反夺来的,担心别的藩王有样学样、造反夺天下,故而才定下了这样一条规矩。 再说杨鹤,看到旗帜上的六个字,先是大吃一惊,而后紧张的问道“汉卿,这面旗帜真是那些闹事的皇族子孙们打出来的?” “千真万确,这是末将亲手从那些人手中抢过来的,外面的士兵们都可以作证!” “果真如此,那就不能怪你了……这帮家伙真是糊涂啊,竟敢打出这面旗帜,是无意为之,还是有意为之,如果是前者还好,如果是后者就出大事了……老夫该如何是好?” “总督大人,依末将之见,不管有意无意,当务之急,是立刻控制住西安城的局势,以防乱臣贼子们生变,同时将这里的情况写成奏折,以最快速度上报朝廷,等候朝廷处置!” “言之有理,当务之急,必须立刻控制局势,防止乱臣贼子们生变!” 听完秦锋的一番话,杨鹤连连点头,而后以三边总督的名义连下两道命令 一是命令驻扎在鸿门的四镇将士们,火速开进西安城,接管城防事务。 二是命令秦锋带领本部亲兵,火速包围秦王府,不准任何人随意出入,并严密监视王府内的情况。 要知道,秦王一脉的皇族子孙们打出了造反的旗帜,秦王—朱存枢身为本族最尊贵者,是负有重大责任的,甚至有可能牵连其中,自然要控制起来了。 下达完命令之后,杨鹤立刻将事情的详细情况写成了一份奏折,连带缴获的那面旗帜,一起以最快速度送往京师。 天下第一藩王涉嫌谋反,这件事绝对能震动朝廷,甚至是震动天下!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零一章 绝缨宴! 中午时分,秦王府—清凉轩。 八角凉亭内,一名头戴银丝翼善冠、身穿明黄色蟒袍、体重三百多斤的中年男子,正半躺在一副精美的金丝藤条椅上纳凉、休息。 一名妖艳的年轻女子依偎在旁边,用纤纤玉手将一颗颗冰镇过的水晶葡萄塞入中年男子口中,后者吃的津津有味。 另有数十名侍女站在凉亭周围,有的端着美食、有的捧着美酒、有的拿着乐器……小心翼翼的侍候着凉亭内的一男一女! 中年男子非是旁人,正是现任秦王—朱存枢,旁边的妖艳女子则是其最宠爱的妾妃—纪氏。 纪氏今年一十八岁,生的千娇百媚、妍姿妖艳,加之天气炎热,穿的衣衫十分单薄,娇躯扭动之间,峰峦起伏、若隐若现、诱惑无穷! 秦王—朱存枢看的双目冒火,有心将侍女们赶走,而后以天为被、以地为床,和纪氏好好探讨一下阴阳之道。 奈何常年养尊处优,身体过于肥胖,加上夜夜笙歌、酒色过度,以至于元气受损严重,还患上了多种疾病。 王府内的医官反复告诫过,最近一段时间,千万不能再近女色了,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美人如花、任君采撷,奈何自己的身体不争气,只能看看、过过手瘾,却不能上马冲杀,其中郁闷,可想而知。 “段长史,止步!” “让开、让开,本长史要立刻面见千岁爷!” …… 正郁闷着呢,就见一名三十多岁、面色白净、双目细长的男子不顾王府内侍们的阻拦,强行闯进了清凉轩的大门,而后气喘吁吁的跑到了凉亭中……来者正是王府左长史—段云流。 按理来说,清凉轩是妾妃—纪氏的日常住所,段云流身为王府属官是不能进入的,否则会受到严惩。 如今段云流不顾禁忌、强行闯了进来,那就只有一个解释出大事了! “段长史,何故如此惊慌?” “回千岁爷的话,驿馆那边出大事了,秦锋率领天威军士兵,将闹事的一众皇族子孙们全都抓了起来,其中不少人还被打伤了!” …… 皇族子孙们包围驿馆的事情,秦王—朱存枢是知道的,却并未出手阻止,反而暗中予以支持。 因为最近一段时间,三边总督杨鹤多次来到王府中,要求捐银、捐粮、捐田地,救济关中地区的灾民们。 秦王—朱存枢一向嗜财如命,自然不肯答应了,并对杨鹤生出了恨意,正好借一众皇族子孙们的手狠狠教训一下杨鹤,替自己出一口恶气! 万没有想到,闹事的一众皇族子孙们竟然被抓了起来,其中不少人还被打伤了,这是什么情况? 抓捕、殴打皇族子孙,乃是大不敬之罪,按律是要杀头的。 杨鹤、秦锋身为朝廷官员,不可能不知道这一点,明知而故犯,其中必有缘故,是什么缘故呢? 面对秦王—朱存枢质问的目光,左长史—段云流忐忑不安的回答道“听围观者们说,一众皇族子孙闹事之时,有人打出了一面旗帜!” “一面旗帜?” “不错,是一面白色旗帜,上面还写着六个大字!” “那六个字?” “诛奸佞、清君侧!” “啊……嗖……噗通!” 得知缘故之后,秦王—朱存枢顿时惊叫一声,从金丝藤椅上蹦了起来,而后又一屁股瘫坐了回去,脸色大变、冷汗直流! 要知道,太祖朱元璋驾崩之后,将皇位传给了嫡长孙—朱允文,也就是建文帝。 之后燕王—朱棣发起靖难之役,从侄子手中夺了江山,自己做了皇帝,是为永乐帝。 因为得位不正,朱棣以及后世之君都非常担心别的藩王进行效仿、起兵造反,故而对一众藩王们防备极严,若有造反者,必定无情镇压! 宣德元年,汉王—朱高煦谋反,兵败、被擒、废为庶人,关押在皇城内,后因再次触怒皇帝,被罩在一口大铜缸内,用炭火活活炙死,妻妾、子女全部处死,一个不留! 景泰二年,广通王—朱徽煠谋反,失败、被擒,白绫赐死,封国废除! 正德五年,安化王—朱寘鐇谋反,失败、被擒,白绫赐死、封国废除! 正德十五年,宁王—朱宸濠谋反,失败、被擒,白绫赐死,封国废除! …… 现如今,一众闹事的皇族子孙们脑子抽筋,竟然打出了诛奸佞、清君侧的旗帜,这等于是举起造反啊! 当今天子知道之后,必然对一众闹事的皇族子孙予以严惩,而自己身为秦王,也必然脱不了干系的。 废除王位? 废除藩国? 白绫赐死? …… 想到这些后果,朱存枢又岂能不怕呢? 不仅是秦王—朱存枢,左长史—段云流同样怕的要死,因为二者是一根绳上的蚂蚱,前者若是倒了霉,后者同样跑不了! 不过到了这个份上,光害怕没有用,想办法自救才是当务之急。 “千岁爷不要惊慌,以属下之见,有一个人,可以住千岁爷摆脱困境、安全脱险!” “谁?” “秦锋!” 段云流能当上秦王府的左长史,一是善于溜须拍马、阿谀奉承,二是足智多谋,办事得力。 在前来报信的路上,就知道这次麻烦大了,故而时开动全部脑筋,苦苦思索自救的办法,结果想到了两个人一是杨鹤。 杨鹤身为三边总督,又是事件的当事人,若肯高抬贵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必能帮秦王府化解危难。 问题是,杨鹤为人正直,想让其徇私枉法、高抬贵手,简直比登天还难! 第二个人就是秦锋! 秦锋不仅是杨鹤的心腹爱将,还与蓟辽总督—孙承宗、内阁次辅—温体仁、秉笔太监—王承恩等人皆有深交。 且有小道消息称,秦锋在入宫面圣之时,曾经救过不慎落水的懿安皇后—张嫣! 凭这样的人脉关系,再加上秦锋的谋略,足以帮助秦王府化解这次的危难。 …… 段云流将自己的想法详细讲解了一番,秦王—朱存枢听完之后,先是认可的点点头,而后又为难的摇摇头。 “左长史言之有理,以秦锋的人脉和才能,的确能帮助本王化解危难,可本王与秦锋非亲非故、素无往来,如何让其出手相助呢?” “千岁爷勿忧,属下有一条妙计,可让秦锋全力出手相助!” “是何妙计,速速说来!” “这个嘛……” 段云流没有回答,而是看了看旁边的纪氏和一众侍女们。 秦王—朱存枢会意,挥了挥胖乎乎的手掌,纪氏和一众侍女们立刻退到了远处。 段云流这才凑过来,在朱存枢耳边说出了自己的妙计,就三个字——绝缨宴! 春秋时期,楚庄王在平定令尹之乱后,在王宫中与一众将领们举行庆功宴,从白天一直喝到夜晚仍不尽兴,于是命人点燃灯火、继续宴饮,并让自己最喜欢的妃子—许姬向一众将领们敬酒助兴! 正喝的高兴之时,突然来了一阵大风,将大殿内的灯火全部吹灭了,而在黑暗之中,一名喝高了的将领生出色心,竟然趁乱调戏漂亮的许姬。 许姬挣脱出来,并顺手扯断了那名武将帽子上的缨带,随即回到楚庄王身边说明情况,并让楚庄王速速命人点亮灯火,查看一众武将们的帽缨,这样就能找出那个调戏者,予以严惩! 楚庄王却大度的认为,醉后失礼乃是人之常情,不能因为这点事情惩罚将领,挫伤君臣情义,于是让一众将领们都摘下帽子上的缨带,而后才命人点燃灯火、继续喝酒,直到尽兴而散。 数年之后,晋、楚两大强国为了争夺霸主之位发生激战,楚军初战不利,阵脚大乱,连楚庄王被晋军团团围困起来。 危机时刻,一名叫唐狡的楚将带领本部人马奋勇冲杀、拼死力战,不仅救出了被围困的楚庄王,更打败了晋军,赢得了这场争霸战。 事后得知,这名叫唐狡的将领,就是那场宴会上的非礼者,为了报答楚庄王不予惩罚的恩情,这才不顾生死、奋勇作战! 这件事情,载于史册,成为了君臣情义的美谈,那场摘下帽缨的宴会,则被后世称之为绝缨宴! …… 秦王—朱存枢小时候,也是拜过名师,学过经史子集的,自然知道绝缨宴的故事。 知道这段故事,也就明白左长史—段云流的计策了。 在秦王府内设一场夜宴,请秦锋前来喝酒,同时让一名漂亮的王妃敬酒助兴。 喝到半醉之时,将大殿内的灯火灭掉,趁着黑暗之际,让那位王妃扑到秦锋怀中,将其紧紧抱住,而后点亮灯火,抓个现形! 调戏王妃,灭门之罪! 秦锋必然吓个半死,秦王—朱存枢再故作大度,宽恕其罪过,而后以此为条件,让秦锋出手相助,后者定然不敢拒绝的。 如此,事情就办成了! “妙计、妙计,不过嘛,秦锋与本王素无来往,如今又是非常时期,如何让其来王府中赴宴呢?” “简单,千户—高有朋与秦锋有些交情,可以命其前去送请帖,至于理由吗,就说千岁爷答应过,打败流寇大军之后,以百万白银赏赐天威军的一众将士们,让秦锋前来领银子,相信他不会不来的!” “好主意,立刻写请柬,让千户—高有朋送到秦锋手中,邀其今晚来王府中赴宴!” “遵命!”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零二章 赴宴! 秦锋这边,接受命令之后,立刻率领本部三千多人马,将秦王府周围的几条街道封锁了起来,对秦王府形成合围之势,却没有闯进去搜查。 没办法,藩王地位尊崇,在没有圣旨的情况下,是无法搜查藩王府邸的,只能将其控制起来,以防生变。 至于圣旨,相信很快就会下达的! …… 王府东侧有一条长乐大街,街上有一座上下三层、装饰华丽的玉壶春茶楼,乃是秦王府名下的若干产业之一。 秦锋带领着一伙亲兵,毫不客气的占据了玉壶春茶楼,做为自己的临时中军大帐,而后坐在顶层的天字一号雅间内,一边喝着香喷喷的茶水,一边沉思默想。 自己之前设定的计划共分三步。 第一步命赵二乔装改扮之后,凭着两行伶俐齿、三寸不烂舌,在西安城内散布流言,就说杨鹤要上奏朝廷、削减秦王一脉皇族子孙们的俸禄,进而激怒这些不学无术、脾气又大的皇族子孙们。 第二步继续散布流言,引导这些皇族子孙们围攻三边总督杨鹤居住的驿馆,将事情闹大。 第三步在一众皇族子孙们围攻驿馆之时,命赵二混在人群当中,趁乱打出‘诛奸佞、清君侧’的旗帜,将一顶‘意图谋反’的大帽子扣在这些皇族子孙们的头上,进而将秦王府拖下水! 老天爷保佑,计划执行的非常顺利,期间没露出任何破绽、没出现任何差错,可谓完美。 不过嘛,秦王府毕竟是天下第一藩,树大根深、朝野瞩目,光凭着一杆‘诛奸佞、清君侧’的旗帜,是无法将其完全击垮的,自己必须再狠狠的踩上一脚才行。 计策早就想好了,就是不太好执行。 因为执行这一计策,必须进入秦王府内部才行,可是如何进入呢? 乔装改扮,秘密的混进去? 深更半夜,悄悄的翻墙进去? 挖一条暗道,偷偷的钻进去? …… 秦王府的围墙又高又厚,里面人员众多、戒备森严,以上几个办法都不太稳妥,一旦行动失败,不仅前功尽弃,还会招来大麻烦! 最好的办法,是光明正大的进入秦王府内部,那样既不用翻围墙,又可以避开外围的众多王府亲卫,而后见机行事,成功的把握就大多了。 可是如何才能光明正大的进入秦王府呢? 难啊! 正在苦苦思索之际,一名亲兵来到雅间中,单膝下跪行礼道“启禀将军大人,秦王府内出来一名属官,报名高有朋,说是将军大人的朋友,还说有非常重要的事情,要求面见将军大人!” “高有朋……非常重要的事情……将人带到这里来吧!” “遵命!” …… 当此非常时期,高有朋要求面见自己,肯定是为了秦王府的事情,不是奉命来探查消息,就是替秦王—朱存枢传话。 而秦锋思索之后,决定接见高有朋,理由有三 一是二人有些交情,不见不太合适。 二是利用这次见面,探查一下秦王府那边的情况,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三是看看有没有机会,利用这次见面,执行自己的下一步计划! 另一边,那名亲兵领命之后,立刻转身离开了雅间,两柱香时间后返了回来,身后跟着一名神色忐忑的男子,正是千户官—高有朋! “下官参见秦将军,将军大人安好!” “呵呵,高千户不必客气,请坐、喝茶!” “多谢将军大人!” “高千户此番前来,不知所为何事啊?” “是这样,秦将军文武双全、英雄了得,我家殿下仰慕已久,有心结交一番,故而命下官送来请柬,请秦将军今晚到王府中赴宴,还望赏光!” 高有朋掏出一份烫金请柬,并说明了理由。 如此蹩脚的理由,秦锋自然不信了,如果秦王—朱存枢真的看重自己、有心结交的话,上次就不会命人将自己拦在承运殿门口,晒了半天太阳,连口茶水都喝不上。 而此番请自己前去赴宴,肯定另有目的,而且没安什么好心,必有阴谋诡计! 可是略加思索,秦锋还是决定答应下来。 因为自己的下一步计划,必须进入秦王府才能执行,这次赴宴就是个绝佳机会,不容错过。 至于阴谋诡计,小心防备、见招拆招就是了! 当然了,秦锋决定前去秦王府赴宴,却没有立刻答应下来,那样不符合常理,而且容易引起对方的怀疑,于是假意推辞道“多谢秦王殿下看重,秦某深感荣幸,不过嘛,秦王一脉的皇族子孙们围攻驿馆之事,闹的是满城风雨,秦某此时前往王府中赴宴,只怕不太合适吧?” “秦将军言重了,所谓的满城风雨,不过是一点小误会罢了,我家殿下一向忠心侍君,又岂会行大逆不道之事呢,肯定是有人栽赃陷害。 而且此番请秦将军赴宴,亦有解释误会之意,还请秦将军不要推脱,我家殿下还说了,误会解除之后,必有重谢,还有犒劳将士之事,亦当履行承诺!” …… 眼看秦锋不肯答应,高有朋连忙解释,说了一大堆理由,并提起了秦王—朱存枢承诺过的,打败流寇大军之后,用一百万两白银犒赏天威军将士们的事情! 不过解释的时候,高有朋目光闪烁、言辞不畅……显而易见,这番说辞都是违心的,是受到了威胁,不得不说。 至于秦锋,看破不说破,又假意推辞了一番,这才点头答应下来,而后借着谈话的机会,旁敲侧击秦王府现在的情况,尤其是那位左长史—段云流的情况。 段云流乃是秦王—朱存枢的心腹和智囊,若有阴谋诡计,此人必然参与其中,是自己的重点防备目标! 而得到的答案是,段云流身体不适,无法出席今晚的宴会! 身体不适……呵呵,只怕是心中有鬼,不敢出面吧! ……… 半个时辰之后,高有朋告辞离开了。 待其离开之后,秦锋立刻将好兄弟耗子叫到雅间中,与其低语了一阵子,后者频频点头,而后离开雅间准备去了。 ……… 金乌西坠、夜幕降临,前去赴宴的时间到了! 为了安全起见,秦锋在常服里面穿上了金丝软甲,军刺揣在怀中,两只短柄火铳插在靴筒内,又带上了十几种各有用处的小物品,这才带着熊大、熊大和一百多名全副武装的亲兵离开玉壶春茶楼,直奔秦王府! 耗子穿着普通亲兵的服饰,混在队伍当中,看起来毫不起眼,而且腰间略微鼓起,像是藏着什么东西。 ……… “我等供迎秦将军,将军大人里面请,我家殿下已经等候多时了!” “有礼了,请!” 秦王府这边,彩灯高悬、红毡铺地,包括高有朋在内的二十几名王府属官,恭恭敬敬的站在大门口等候着。 而后迎接秦锋一行人进入秦王府中,直奔宴会的举行地点——承运殿! 秦锋上次来秦王府,连承运殿的大门都没进去,在大门口晒了半天太阳,热的口干舌燥,还差点被人陷害。 这次不仅进了承运殿,更有二十几名王府属官前呼后拥,客客气气。 两相比较,真是天差地别啊! “榆林镇副参将—秦锋参见秦王殿下,千岁、千岁、千千岁!” “秦将军,免礼、快快免礼!” “多谢殿下!” …… 承运殿内,体重三百多斤的秦王—朱存枢端坐在主位上。 秦锋按照规矩,向其行跪拜之礼,动作却故意慢了一拍,听到免礼二字之后,微微弯曲的膝盖立刻挺直,合算根本没下跪。 如此举动,让秦王—朱存枢很是生气,可想到自己现在的处境,只能强压怒火,装出一副高兴的样子请秦锋落座,并吩咐手下人开宴。 很快的,一道道美味佳肴端了上来。 那真是,山中走兽云中燕、陆地牛羊海底鲜,猴头燕窝鲨鱼翅、熊掌干贝鹿尾尖……天上飞的、地下跑的,水里游的、草坑里蹦的……一切应有仅有。 至于喝的酒,则是西安地区最富盛名的佳酿——西凤酒! 这种酒始于殷商、盛于唐宋,历史极为悠久,而且醇香典雅、甘润挺爽、诸味谐调,堪称是酒中的上上品。 “秦将军屡立战功、国之栋梁,本王早有结交之心,今日能与将军相见,甚是开心……秦将军,本王敬你一杯!” “多谢殿下,干杯!” …… “秦将军文武双全、英雄盖世,我等敬酒一杯,祝秦将军再立功勋、加官晋爵!” “多谢诸位,干杯!” …… 宴会开始之后,秦王—朱存枢和一众陪宴的属官们频频举杯敬酒。 秦锋则来者不拒,酒倒杯干,同时甩开腮帮子、颠起后槽牙,大吃桌案上的各种美味佳肴。 这样大吃大喝,就不怕酒菜中有问题吗? 不怕! 现如今,整座秦王府都被天威军的士兵们包围着,而且熊大、熊二带领百余名全副武装的亲兵,就守在承运殿外面,时刻注意着殿内的情况。 这种情况下,秦王府的人除非脑袋被蠢驴踢了,否则是不敢在酒菜中做手脚的。 另外吗,来秦王府之前,秦锋在自己的袖子里面藏了一根又细又长的银针,喝酒吃菜之前,都会用银针试探一下,确定没有问题了才敢入口。 双重保险,故而不怕! 长话短说。 轮番敬酒之下,秦锋的脸上很快便露出了浓浓醉意,说话都大舌头了。 眼看时机已到,秦王—朱存枢以助兴为名,唤上来一队歌姬,在大殿内翩翩起舞,而歌姬中的领队者,正是妾妃—纪氏! 跳了一段舞蹈之后,纪氏并没有离开,而是手持一只金壶,扭动身躯来到了秦锋面前,而后一边狂抛媚眼,一边为其斟酒…… 正当此时,大殿内的灯火突然熄灭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零三章 恕难从命! 承运殿中悬挂着一只巨大的灯盏,琉璃材质、状如莲花,共有一百零八个花瓣,每个花瓣中皆有一根小手指粗细的麻秸灯芯! 灯盏内注入掺杂了香料的顶级淡水鱼油,点燃一百零八根灯芯之后,不仅灯火璀璨、异常明亮,且有阵阵香气飘荡出来,沁人肺腑、十分好闻,还有提神醒脑的效果呢! 另有二十四名妙龄侍女分立在大殿两侧,每人手中提着一盏六角宫灯,配合着上方的百瓣莲花琉璃盏,将大殿内照的亮如白昼一般! 如此多的灯火,为何突然间全都熄灭了呢? 很简单事在人为! 早在宴会开始之前,秦王—朱存枢便命人将百瓣莲花琉璃盏内的鱼油抽走大半,故而宴会进行到一半之时,灯盏内的鱼油耗尽,一百零八根灯芯便一起熄灭了。 莲花琉璃盏熄灭之后,承运殿内顿时暗淡了一大半! 紧接着,早就暗中受命的二十四名侍女故作惊慌,或是乱跑、或是摔倒……纷纷将手中的六角宫灯弄灭,如此一来,承运殿内顿时漆黑一片,同时响起了各种惊叫声! “怎么回事,灯火怎么全都灭了?” …… “秦将军!” “咚!” …… “来人啊,掌灯、速速掌灯,爱妃在那里,本王的爱妃在那里?” 片刻的慌乱过后,大殿内的灯火陆续重新点燃了。 借着明亮的灯光,秦王—朱存枢定睛观看,发现秦锋斜依在自己的座位上,目光迷离,一副昏昏欲睡的样子。 妾妃—纪氏并没有钻进秦锋怀中,而是趴在大殿东侧的一根柱子旁边,额头上肿起一个大包,双眼翻白、昏迷不醒! 而且秦锋、纪氏相距足足有两丈远,中间还隔着几个陪酒的王府属官,这种情况下,要说秦锋刚才趁黑调戏了纪氏,既没证据,也说不通! 怎么会这样? 原本的计划是,趁着灯火熄灭、大殿内一片漆黑之际,妾妃—纪氏冲过去,将秦锋紧紧抱住……而后反咬一口,就说秦锋酒后无德,趁黑强行非礼之事! 非礼王妃,灭门之罪,秦锋必然吓个半死,而且众目睽睽之下,有口难辩、解释不清! 接下来,秦王—朱存枢再以此为把柄,逼迫秦锋动用人脉关系,将秦王一脉皇族子孙们举旗闹事的事情,大化小、小化无,保秦王府平安无事! 谋划的挺好,没想到关键时刻出了差错! 从现场情况来看,应该是纪氏冲向秦锋之时,周围环境太黑了,没有找准目标,加上脚步不稳,结果额头撞到了柱子上,将自己给撞晕了过去,导致功亏一篑! 这个蠢女人,真是不靠谱,关键时刻不顶事啊! 秦王—朱存枢郁闷的暗拧大腿,而后一边命人将昏迷的纪氏抬下去救治,一边开口询问道“刚才怎么回事,殿中的百瓣莲花琉璃盏为何突然熄灭了?” “回殿下的话,属下查看过了,是了!” “混账东西,立刻查一查,是谁忘记了添加灯油,予以重罚!” “遵命!” …… “哈哈,一杯!” “多……多……多谢殿下,末将已经……已经酒足饭饱了,再要喝……喝……喝下去,恐怕举止有失,多谢殿下款待,末将告……告辞了!” 一计不成,秦王—朱存枢又生一计,想要继续敬酒,将秦锋灌个酩酊大醉、不省人事! 同时命人将妾妃—纪氏弄醒,二次上前敬酒,趁乱抱住秦锋,再行栽赃之事! 不想秦锋以饮酒过量为名,起身告辞了。 “秦将军,天色尚早,再饮上几杯吧!” “秦将军请留步,下官再敬您一杯!” …… “醉了、醉了……不能再喝了,末将告辞!” 眼看秦锋要走,秦王—朱存枢顿时急了,急忙示意陪宴的一众属官们上前阻拦。 不想秦锋虽然喝醉了,力量却大的惊人,两只手臂胡乱挥舞了几下,便将上前阻拦的一众属官们推开了,而后踉踉跄跄的走出了承运殿大门! 熊大、熊二带领百余名全副武装的亲兵就守在大殿外面,立刻围拢过来,而后簇拥着秦锋离开了秦王府! “啪……啪!” 煮熟的鸭子飞了,一番谋划付之流水,还伤了自己的爱妃! 望着秦锋离开的身影,秦王—朱存枢郁闷的将面前的杯盘碗碟全都扔到了地上,摔的粉碎。 而后无奈的叹息几声,命一众属官、侍女们全部退下,又召出了一直躲在暗处的左长史—段云流,与其私语起来。 这次的行动虽然失败了,可看秦锋的样子,并没有发现什么端倪,既然如此,那就继续宴请,下次一定会成功的! …………… 再说秦锋,离开秦王府的时候,醉眼迷离、步履蹒跚,一副昏昏欲睡的样子。 回到玉壶春茶楼之后,却立刻变的清醒起来,目光明亮,毫无醉意! 秦王宴请、不怀好意,秦锋早就暗中提防上了,又岂会傻乎乎的把自己灌醉呢,至于之前醉酒的模样,乃是故意装出来的。 还有纪氏,并不是自己撞晕的,而是冲过来纠缠之时,被秦锋一掌劈晕的。 而后抓住脖颈,用其额头狠狠磕了一下柱子,磕出个大包来,再将其扔到远处,做出一副自行撞晕的样子,进而破了秦王—朱存枢的诡计! …… 回到寝室之后,秦锋立刻找来了耗子,低声询问道“事情办妥了吗?” “锋哥放心,办妥了!” “东西埋在了那里,不会被人发现吧?” “灯火熄灭之时,不仅大殿内一片胡乱,大殿外的王府侍卫们同样乱了,我就趁这个机会,偷偷躲到黑暗处,用匕首撬开了大殿东侧一座花坛旁边的几块青砖,将东西埋到了” “干的好,这下够那个胖王爷喝一壶了,哈哈!” …… 秦锋满意的笑了起来,光凭着一杆诛奸佞、清君侧的旗帜,只能将秦王府拖下水,却无法将其逼至绝境。 再加上今晚偷埋的那件东西就不一样了,一旦曝光出来,秦王—朱存枢就算不死,也得脱三层皮,而后乖乖的捐献财产、救济灾民。 欠自己的那一百万两白银,要让其加倍赔偿,还有左长史—段云流的项上人头,也要乖乖送到自己手中! 不过嘛,秦王朱存枢一计不成,肯定会再生诡计的,自己还要小心防备才是,秦王府,短期内不能再去了。 ……… 秦锋预料的一点不错,就在夜宴的第二天中午,千户官—高有朋再次来访,并递上请柬一封,请秦锋再次前去秦王府中赴宴。 接到请柬之后,秦锋表示很高兴,很想再去秦王府中赴宴,品尝山珍海味、美酒佳酿,奈何昨夜饮酒过量,导致身体不适,胃痛的厉害,必须修养一下,至于秦王殿下的邀请,只能恕难从命了! 第三天,高有朋再次送来请柬! 头疼,恕难从命! 第四天,送来请柬! 肚子疼,恕难从命! 第五天,送来请柬! 不好意思,脚气犯了,恕难从命! ……… 第七天,又一份请柬送到了玉壶春茶楼中。 秦锋看过之后,点头答应了。 为何答应呢? 因为这次送请柬的人不是秦王—朱存枢,而是三大秦商之一的胡若愚!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零四章 秦商之首! 众所周知,山西境内有八大晋商,陕西境内则有三大秦商,分别是绥德城—薛仁礼、花马池—高敬陶、西安府—胡若愚。 此三人皆是富可敌国的大商人,性格、能力、行事风格却各有不同。 薛仁礼饱读诗书、尊仁守礼,有谦谦君子之风,且目光锐利,有识人之明! 高敬陶精明强干、善于谋划,料事极为精准,素有商界小诸葛之称。 至于胡若愚,商界对其有八个字的评价人如其名,大智如愚! 值得一提的是,三大秦商当中,以胡若愚的家产最是丰厚了,其名下的商队、店铺、牧场、庄园、田地……数量极多,遍布西北各地,故而得了一个‘秦商之首’的美誉! 对于这位秦商之首,秦锋是久闻其名,未见其面,且没有过任何接触。 万没想到,胡若愚突然差人送来了一份请柬,请秦锋前往府中赴宴,而且用词极为客气。 双方素无往来,为何要请自己过府赴宴呢? 其中有何缘故,是否暗藏阴谋诡计? 自己去还是不去? …… 反复思量之后,秦锋收下了请柬,答应明天前去胡府赴宴,准备会一会这位秦商之首,看看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如果可能的话,最好让胡家捐献一些钱粮出来。 没办法,大战之后,灾民众多,嗷嗷待哺,急需救济,而身为秦商首富的胡家,无疑是个最好的血包了! …………… 崇祯五年—九月初四,晴天。 中午时分,秦锋穿着一身黑色常服,带着熊大、熊二和一队亲兵,乘马来到了位于西安城内—长乐大街东侧的胡府门前! 贵客登门,负责看门的青衣家丁立刻入内禀报。 片刻之后,从胡府中涌出一大群人来,高矮胖瘦、俊秀美丑皆有。 为首一位男子,六十岁左右,身材矮小、其貌不扬,穿着一套藏蓝色普通服饰,浑身不见任何金玉之物,再配上朴实无华的气质,看起来与寻常老者无异。 “哈哈,秦将军大驾光临,寒舍蓬荜生辉,老朽胡若愚见过将军大人,迎接来迟,还望恕罪!” “前辈亲自出迎,真是折煞晚辈了,晚辈秦锋,见过胡老前辈!” 没想到,这位朴实无华的老者,就是大名鼎鼎的秦商之首——胡若愚! 而得知对方身份之后,秦锋立刻翻身下马、抱拳行礼。 秦锋乃是朝廷加封的副参将,从三品,身份堪称显赫,为何对一位商人这般谦恭呢? 自然是有原因的。 士农工商,商人为四民之末,社会地位卑微,受到种种歧视和不公待遇,这一点自然不假了。 不过嘛,世间无绝对之事,纵然是卑微之人,一旦获得巨大成就,便能脱胎换骨、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进而得到世人的认可和尊重! 就拿胡若愚来说,靠着自己的才能,成为秦商之首之后,并没有吃喝玩乐、纸醉金迷,而是拿出大量的财富,修桥铺路、广做善事、结交四方朋友,还资助过很多有才学的寒门学子,考取功名。 多年经营下来,胡家不仅在地方上建立起了庞大的人脉关系网、黑白通吃,就连在朝堂之上,都拥有众多的保护伞、代言人,甚至能上达天听! 面对这样一位手眼通天、广行善事的大商人,秦锋自然要尊敬一些了,更何况今天是来吸血的,姿态摆的低一点,多说几句客气话,没坏处! “秦将军里面请!” “胡老前辈先请!” “一起,一起!” …… 秦、胡二人又互相客气了几句,而后在众人的簇拥下,并肩进了大门,穿过几层院落,来到了待客大厅当中,分宾主各自落座,另有十几名胡家的重要成员陪坐在旁。 接下来,随着胡若愚一声吩咐,宴会正式开始了,成排的丫鬟们奉上酒菜……鸡鸭鱼肉、陈年佳酿,应有皆有,却没有豹胎猩唇、熊掌燕窝之类的珍馐,给人一种丰盛而不奢华的感觉。 再看秦锋,一边品尝酒菜,说些闲话,一边暗暗琢磨着,如何让这位秦商之首捐献钱粮,救济灾民。 计策还没琢磨完全,不想胡若愚先开口了。 “先前二十几万流寇围攻西安,城防吃紧,摇摇欲坠,随时有灭顶之灾,幸赖将军率兵救援,大展神威,连败流寇,西安城这才转危为安,老朽不才,仅代西安城内数十万百姓,衷心感谢将军大人,此恩此德,没齿不忘!” “前辈言重了,秦某身为武将,除贼安邦、救护百姓乃是分内之事,不敢妄称恩德……只是大战之后,田园毁坏严重,灾民数量众多,急需要进行救济,而府库空虚的厉害,钱粮筹措困难,三边总督大人为此忧心忡忡,寝食不安,着实消瘦了不少。 前辈乃是秦商之首,身家极为丰厚,若能慷慨解囊,捐献钱粮,救助灾民,才是真正的功德无量啊!” “哈哈,秦将军言之有理,老朽一介商贾,别无他物,唯独身家还算丰厚,自当捐献钱粮,救助灾民才是!” “哦,前辈肯捐献钱粮,救助灾民?” “当然!” “捐多少?” “三成家产!” “嘶,此言当真?”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徐管家,将东西抬出来吧!” 胡若愚话音刚落,一名管家模样的老者走了进来,身后跟着两名壮硕的家丁,合力抬着一口红木箱子。 打开之后,里面装满了账册、房契、地契之类的东西。 “老朽要捐献的家产,已经全部登记在册了,将军大人离开之时,可以一并带走。 另外吗,老朽已经吩咐各处的商队、商号,对于赈灾之事,全力协助,将军大人若有需要,直接吩咐就是了!” …… 商人大都是吝啬的,原以为让胡家捐献钱粮之事,肯定要费一番唇舌,甚至要用点不光彩的手段,威逼利诱,才能达到目的。 没有想到,只是三言两句之间,就把事情谈成了。 更没有想到,胡若愚出手大方,直接捐了三成家产,这已经不是出点血了,而是割破自己的大动脉放血啊! 秦锋有些不敢置信,连忙起身来到箱子旁边,从中取出几本账册仔细查看,确定没有问题之后,不禁用鹰隼一般锐利的目光,重新打量了胡若愚一番,上上下下,看个仔细。 而后没多说什么,转身回到了席位上,倒了满满一大碗酒,躬身行礼,一饮而尽! 一切皆在不言中! 接下来,秦锋起身告辞,离开了胡府,并命亲兵们抬着那口箱子,准备送到三边总督—杨鹤那里,用于救济灾民。 胡若愚则带着一众人等,亲自送出了大门口,抱拳送别,而后回到了大厅中,命其余人等全部退下,身边只留下一名二十出头的年轻人。 年轻人叫胡清泽,乃是胡若愚的嫡长孙,头脑聪明,玲珑剔透,在胡家一众子孙当中最受宠爱,也是内定好的接班人! “爷爷,捐献钱粮,救助灾民之事,孙儿是极力赞成的,可是一下捐出三成家产,未免太多了吧?” 胡清泽的语气中充满了埋怨,不过他知道,自己的爷爷从来不做糊涂事,肯定会有一个合理的解释。 可是什么样的解释,值得一下捐出三成家产呢?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零五章 百姓如水,商人如鱼! “咱们胡家的生意主要集中在关中地区,每年都能赚取大量的钱财,靠的是什么? 一靠勤奋、二靠诚信,三靠百姓们捧场,这才生意兴隆、财源滚滚,最终坐上了秦商之首的位置! 如果关中地区的百姓都逃没了、死光了,田园尽毁,只留下一片废墟,以后咱们胡家还如何做生意,没有了生意做,胡家还能存活吗? 因此上,当此紧要关头,咱们胡家才要主动捐献家产,帮助百姓们渡过难关,只有百姓们安稳了、日子好过了,咱们胡家的生意才能长久,才能越做越好。 正所谓百姓如水,商人如鱼,水深则鱼肥,水浅则鱼瘦,水枯则鱼亡,这个道理你明白了吗?” 以上一番话,便是胡若愚做出的解释了。 站在一旁的胡清泽听完之后,先是细思片刻,而后不断的点头,对这段‘鱼水之说’极为赞成,可目光中仍有疑惑之色。 “爷爷智珠在握、高瞻远瞩,孙儿佩服的五体投地,可孙儿仍有不解之处,不知爷爷可否解惑?” “呵呵,你心中不解的,是不是爷爷为何将三成家产交给了秦将军,而没有交给杨总督?” “正是!” 杨鹤是三边总督、加兵部尚书衔、从一品,妥妥的朝廷重臣,封疆大吏,秦锋只是其麾下一名副参将,二人的身份相差极大! 按道理说,将三成家产献给三边总督杨鹤,讨其欢心,以后肯定能获得更多的关照,对胡家更为有利。 胡若愚却反其道而行之,将三成家产献给了秦锋,如此行事,的确让人不解! “哈哈,泽儿,咱们做商人的不能只图眼前之利,而是要将目光放的长远一些,那样才能获得更大的好处!” “目光长远?” “不错,爷爷问你,三大秦商的排名如何?” “回爷爷的话,西北三大秦商,以咱们胡家为首,花马池的高家次之,绥德城的薛家居于末位!” “说的不错,可是最近几年,薛家先是在神木堡大规模开采煤矿,获利极丰,而后又参与互市,与草原上的察哈尔等部做生意,大量贩卖牲畜和皮毛,可谓是财源滚滚、日进斗金! 现在仅以财力而论,薛家已经超过了高家,位居第二,再过上几年,只怕我胡家也要被超越了,而薛家崛起这般快速,你可知道其中原因吗?” “回爷爷的话,孙儿听说薛家和那位秦将军的关系极好,莫非薛家快速崛起与之有关系?” “不错!” 胡若愚点了点头,而后语重心长的继续解释。 “爷爷专门派人调查过,神木堡的煤矿开采、和蒙古各部的互市生意,都是这位秦将军一力促成,而后交给薛家负责打理的,这位秦将军不仅打仗厉害,百战百胜,做生意的本领同样厉害! 今日咱们将秦将军请到府中,客气有礼、盛宴款待,并一下捐出了三成家产,如此一来,秦将军就欠了咱们胡家一个大人情! 爷爷打探过了,秦将军这个人一向是有仇必报、有恩不忘的性格,这次欠了咱们胡家一份人情,以后肯定会回报的,煤矿和草原互市的生意,咱们胡家就有机会参与其中了,那样的话,不仅捐出的三成家产能赚回来,还能赚的更多! 当然了,赚钱只是小生意,真正的大生意还在后面呢!” “真正的大生意,爷爷指的是什么?” 胡清泽再次发出疑问,胡若愚却没有立刻回答,而是斥退了大厅门前的几名丫鬟、奴仆,而后站起身来,连续转悠了两圈,确定周围无人偷听,这才将孙子拉到近前,俯耳低语起来。 “泽儿,依你之见,大明朝现在的国运如何,当今皇上又如何?” “回爷爷的话,大明朝立国二百六十余年,根深蒂固、人心依附,这几年虽然有一些内忧外患,相信一定会转危为安的。 至于当今皇上,继承皇位之初,便一举铲除了以魏忠贤为首的阉党,而后重用东林士人,日夜忧劳、励精图治,相信会成为一代中兴之主,外面很多读书人都是这么说的!” “哼,一群只知道死读书的榆木脑袋,鼠目寸光,又能知道什么,错了,大错特错了!” “错了?” “正是,大明朝立国二百六十余年,到了今天这一步,已经是吏治腐败、百弊丛生、人心离散,就像是一株生满虫子的百年古树,看似庞然大物,里面其实早就腐朽了,只要一阵大风刮过来,便可能轰然倒塌! 如此国情,若是有一位沉稳老练的君主执政,小心翼翼,不轻举妄动,与民休养生息,国运还能延长一些。 而当今皇上,看似英明果敢,实则心浮气躁、急于求成,登基短短五年,便连换了四位内阁首辅、数十位朝廷重臣,以至于政令混乱、一塌糊涂,根本无法有效的治理国家。 至于铲除阉党一事,看似扫清了毒瘤,实则让朝堂失去了平衡,东林党一家独大,贪污腐败、苛政虐民,加之天灾不断,这才导致了饥民造反,天下大乱。 纵然有三边总督杨大人这样清正廉洁、忧国忧民的清官,可惜大厦将倾,独木难支啊! 什么中兴之主,亡国之君还差不多,而且这个时间不会太久远了!” …… 胡若愚人如其名,看似普通愚笨,实则有大智慧,看人看事极为精准。 这一点,胡清泽深信不疑。 既然爷爷说大明朝的国运不久长了,那就不会错! 大明亡了怎么办? 一鸡死,一鸡鸣,自然会有新的王朝建立,有新天子统治天下。 谁会成为新天子呢? 这个问题,古人早有答案天子宁有种乎,兵强马壮者为之尔! 天下大乱,豪杰并起,谁手中兵强马壮,谁就有希望成为新天子! 当今天下,兵强马壮者为谁? 女真八旗、关宁铁骑、白杆兵、狼兵……还有天威军! 天威军虽然成立时间不长,可是士卒勇猛、装备精良、训练有素,在战场上屡立功勋,再加上秦锋这样一位智勇双全的统帅,日后必然会有更大作为! …… 想到这里,胡清泽不禁打了个冷颤,而后小心翼翼的问道“爷爷的意思是,以后会天下大乱,改朝换代,而那位秦将军手握兵权,以后会前途无量?” “呵呵,自古天意高难测,最终花落谁家,现在尚不可知,不过嘛,依这位秦将军的能力,以后肯定会大有作为的,最差也能称雄一方,咱们胡家提前和他打好关系,以后必然大有好处,明白了吗?” “孙儿明白了,多谢爷爷教导!” 胡清泽用力点了点头,同时暗下决心,以后一定要和秦锋多打交道,努力建立起私人交情。 若干年后,自己的家族或许就是从龙功臣,彪炳史册,何其荣耀! …… “泽儿,今日之事,出我口,入你耳,切不可让第三个人知道,否则有灭门之祸,切记、切记!” “孙儿知道,绝不吐露一个字!”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零六章 搜查秦王府! 崇祯五年—九月十六,晴。 清晨时分,一队风尘仆仆、疲惫不堪的锦衣卫,从千里之外的京师来到了西安城内,随之一同来到的,还有两道崇祯皇帝下达的圣旨。 第一道圣旨,是嘉奖一众在追剿流寇过程中、立下军功的将士们。 或加封官职,或赏赐财物,皆有封赏。 就连原来的流寇头目花关索—王光恩,因为放弃抵抗、接受招安有功,都被加封了一个副游击将军的官职,其麾下人马也都改编成官军! 而在追剿流寇过程中,功劳最大,几乎以一己之力逆转大局的秦锋,自然获得了最丰厚的封赏,金银财物之外,官职上直接来了个双升! 营募军方面,从原来的从三品、副参将,晋升为正三品、参将。 卫所军方面,从原来的从五品、副千户,晋升为正五品、榆林右卫—指挥佥事,官职世袭! 还有天威军的大小将士们,同样都受到了封赏! …… 第二道圣旨,则是命三边总督杨鹤带领兵马对秦王府进行搜查,看看有没有涉嫌谋逆的违禁之物。 之前秦王一脉的皇族子弟们无法无天,不仅聚集起来围攻杨鹤下榻的驿馆,还公然打出了‘诛奸佞,清君侧’的旗帜,随即全被抓捕了起来。 事后,杨鹤立刻写了一份奏折,连带着那面旗帜,用八百里快马加急送往京师。 收到奏折之后,崇祯帝—朱由检是又惊又怒! 要知道,当初的明成祖—朱棣就是以藩王之身起兵靖难,推翻了侄子建文帝的统治,进而夺取天下的。 因为得位不正,担心别的藩王有样学样,起兵谋反,故而明成祖及其后世的皇帝们都对各支藩王监视甚严,凡有谋逆行迹者,必定严惩不贷! 可秦王一系乃是藩王之首,在皇族中的影响力极大,仅仅因为一面旗帜便对其进行严惩,只怕皇族们人心不服,一旦闹将起来,可就麻烦了。 因此上,崇祯皇帝深思熟虑之后,才下旨给三边总督杨鹤,让其率兵搜查秦王府邸,看看有没有涉嫌谋逆的违禁之物。 如果有的话,便对秦王一系进行严惩,任谁也挑不出毛病来,如果没有,那就小惩大诫、警告一番了事! 为了赶速度,两道圣旨由一队锦衣卫骑着快马,日夜兼程送到了西安城内,而杨鹤接旨之后,立刻行动了起来。 ………… “砰砰砰,开门,快点开门,奉三边总督大人的钧令,搜查秦王府!” “冲进去,快一点,占领各个院落和甬道,王府内一众人等全部看管起来,不准随意走动,有敢违抗者,一律抓捕起来!” “诺!” …… 上午时分,上千名全副武装的天威军士兵包围了秦王府,随即强行冲进大门,占领了王府内各处要害。 王府内的一些属官、护卫稍有反抗,立刻被痛殴一顿,而后像粽子一样捆绑了起来,其余的人顿时乖乖听话了。 控制住局势之后,秦锋身披金漆山文甲,手持逆鳞宝刀,护卫着三边总督杨鹤走进了王府大门。 另一边,得知天威军冲进了自己的王府中,正在和几名美人嬉戏的秦王—朱存枢勃然大怒,立刻掀翻了面前的桌案,而后带着几名心腹属官前来对峙,其中就有那个一肚子坏水的左长史—段云流。 “杨鹤老儿,竟敢率兵冲进本王的府邸中,以下犯上,论罪当诛,本王绝不饶你!” “下官奉旨办事,还请秦王千岁见谅!” “什么,奉旨办事?” “不错,秦王—朱存枢接旨!” “啊……小王接旨,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朱存枢是亲王,杨鹤是总督,按照规矩,后者见了前者要下跪行礼,否则就是大不敬之罪。 可今日不同往日,其色金黄、上绣九龙的圣旨一拿出来,秦王—朱存枢的嚣张气焰顿时就熄灭了,而后带领几名属官乖乖的跪地行礼,口呼万岁。 亲王再是尊贵,依旧是皇帝的臣子,在皇权面前只有俯首帖耳的份! 接下来,杨鹤宣读了圣旨。 圣旨内容很简单先是训斥了秦王—朱存枢一番,指责其未能约束本系皇族子弟,围攻驿馆,闹出乱子,而后要搜查秦王府,看看有无违禁之物! “来人啊,搜查王府!” “遵命!” …… 随着一声令下,士兵们开始了搜查,承运殿、存心殿、启运殿、钟鼓楼、后花园、堂库、米仓……就连厕所都没放过,全进行了彻底搜查。 另一边,看到自己的王府被搜了个底朝天,秦王—朱存枢气的火冒三丈,就要蹦起来阻止,却被一旁的左长史—段云流阻拦住了。 “千岁爷,他们是奉旨搜查,千万不要阻拦,否则就是抗旨之罪,会惹来大祸的!” “该死的,本王乃是天潢贵胄、凤子龙孙,今日却受到这般羞辱,这个仇,本王一定要报!” “千岁爷,有道是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等这件事情过后,咱们再找杨、秦二人报仇就是了,一定将二人千刀万剐,凌迟处死!” …… 段云流担任左长史多年,深知自家王爷的品性,就是一个只知吃喝玩乐的草包,从来没生出过谋逆之心,也没有那个胆量,故而王府中根本没有任何涉嫌谋逆的违禁之物。 只要搜不出违禁之物,秦王府就能过了这一关,等事态平息之后,再找机会向杨鹤、秦锋报仇就是了。 事实上,正如段云流预想的那样,士兵们在王府内搜查了大半天,上上下下、里里外外搜了个彻底,金银珠翠、奇珍异宝到是搜出了无数,可涉嫌谋逆的违禁之物却一件也没有。 眼见这种情况,三边总督杨鹤轻咳几声,就准备说上几句客气话,而后结束搜查,带领队伍退出秦王府,再写一份奏折向皇帝复命,说明搜查情况就是了。。 那知刚要开口,不远处传来了士兵们的叫声 “快看啊,这里挖出一个黄色包裹,里面有个楠木盒子,上面还有鬼画符呢!” “里面装着什么,是不是违禁之物,速速交给总督大人查看!” …… 说话间,士兵们拎来一个沾满泥土的黄色包裹,打开之后,里面是个一尺长、半尺宽、半尺厚的金丝楠木小盒子,做工极为精巧,上面还挂着一把小金锁。 而在小木盒上面,还画着各种奇怪、恐怖的符号,看起来神秘莫测! 盒子里装着什么,为何要埋在王府地下,莫非真是涉嫌谋逆的违禁之物? “打开盒子!” “遵命!” 秦锋答应一声,抽出手中的逆鳞宝刀,只是轻轻一划,黄金小锁就断成了两半,而后用刀尖轻轻挑开了小木盒子,只见里面装着一个不足一尺高的小泥人,五官俱全,活灵活现,俨然是一个年轻男子的模样。 恐怖的是,在小泥人的头顶、心口、小腹、四肢上,各插着一根锋利的鬼头钉! 小泥人旁边还有一张明黄色符纸,上面写着一行文字,因为时间太久,已经模糊不清了,只能隐约看出辛亥、庚寅几个字! 看到这一幕,在场众人俱是一惊,心中不禁同时浮现出两个字——巫蛊之术!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零七章 深夜访客! 巫蛊之术,又名压胜之术,种类有很多,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偶人压胜。 既用泥土或者稻草制作一个小人偶,上面写上仇人的生辰八字,而后举行诅咒仪式,在小人偶身上插上钢针,再将其装在盒子里、埋在计算好的位置上。 据说这样做,被诅咒之人就会厄运缠身、病魔入体,很快就会一命呜呼! 而这种害人的巫蛊之术,不仅在民间遭人憎恨,在皇室当中更是一种禁忌,曾经引起过很多冤假错案和政治风波,害人无数。 比如汉武帝晚年之时,奸臣江充、苏文等人为了陷害太子刘据,便偷偷在太子宫内埋下人偶,诬陷太子诅咒汉武帝。 太子刘据在无法自辩的情况下,被迫发兵诛杀了江充。 汉武帝不明真相,以为太子谋反,于是调动军队镇压,在长安城内展开了大混战。 混战的结果是,皇后卫子夫自缢身亡,太子刘据兵败逃亡,后走投无路,同样自缢而死,受牵连而死者上万人,以至人心惶惶、政局动荡,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巫蛊之祸! 汉成帝鸿嘉三年,赵飞燕告发许皇后在后宫行巫蛊之术,许皇后因此被废,不久死于非命。 唐高宗永徽六年,有人告发王皇后行巫蛊之事,唐高宗大怒,不久,王皇后被废,后被折磨致死,受牵连者众多! …… 凡此种种,数不胜数! 现如今,在秦王府内发现了人偶压胜,埋在承运殿外的东北角上,那边正对着京师方向! 小人偶呈青年男子模样,旁边的符纸上有辛亥、庚寅字迹,而当今崇祯皇帝的生辰八字正是辛亥年、庚寅月、乙未日、己卯日! 将这些联系在一起,不禁让人严重怀疑,秦王—朱存枢怀有不臣之心,暗中用巫蛊之术诅咒当今皇上,意欲谋反,夺取天下! 再看秦王—朱存枢,这家伙虽然是个大草包,可也知道巫蛊之术的厉害,顿时吓的浑身颤抖,汗出如雨,而后扯着嗓子喊道“杨大人,冤枉,本王冤枉啊……本王对皇上忠心耿耿,绝无谋逆之心,这个木偶不是本王埋的,有人在陷害本王,陷害本王啊!” “东西是在王府中挖出来的,是不是陷害,自有圣上明断……来人啊,包围秦王府,收缴兵器,日夜监视,不准任何人随意进出!” “尊命!” 三边总督杨鹤阴沉着脸,将金丝楠木盒子收了起来,带人返回驿馆去了。 秦锋则指挥着士兵们,将秦王府内护卫们的兵器全部收缴,而后将王府团团包围起来,控制前后大门,严禁随意出入,而后返回玉壶春茶楼! ………… 深夜,二更时分,乌云遮月。 玉壶春茶楼的天字一号雅间内,秦锋并没有休息,而是坐在烛火旁边,手持一本宋刻版的《素书》津津有味的看着,还不时喝两口浓茶提神。 挑灯夜读,要做学问? 非也。 看书是假,等人是真。 深更半夜,会有人来访吗? 会的。 果不其然,又过了一会儿,有亲兵进来报告,秦王府的属官—高有朋求见。 秦锋点点头,示意将人带过来。 很快的,高有朋来到了雅间中,身上穿着便于夜行的黑色服饰,怀中还抱着个黑漆香樟木箱子,看起来沉甸甸的,不知里面装着什么东西。 “下官见过秦将军,深夜叨扰,还望见谅!” “无妨的,请坐吧!” “多谢将军大人!” “高千户深夜前来,不知所为何事啊?” “实不相瞒,下官是来给将军大人送东西的!” 说话间,高有朋将木箱子放在桌案上,取出钥匙打开上面的铜锁,而后将箱盖打开,在烛火的照耀下,里面五彩缤纷、煞是好看。 原来木箱子里装满了东珠、玛瑙、猫眼、翡翠、祖母绿、鸡血石、田黄石……皆是罕见的奇珍异宝。 不夸张的说,这一箱子珍宝若是变卖掉,价值当在一百万两白银以上! “高千户,这是何意?” “实不相瞒,这是秦王殿下让下官送予将军大人的,以酬谢将军大人和天威军将士们的解围之恩,还望笑纳!” 当初流寇大军围攻西安城甚急,秦王—朱存枢担心性命不保,急的就像热锅上的蚂蚁,于是做出了承诺,那支官军能打败流寇,解西安城之围,自己就拿出百万白银犒赏有功将士! 之后秦锋带领天威军的将士们,舍死忘生、浴血奋战,打败了流寇大军,解了西安城之围。 可是解围之后,对于百万白银犒赏将士之事,秦王—朱存枢却是闭口不提,仿佛从来没说过一般。 秦锋也没有追讨,因为秦王—朱存枢明显是要言而无信,追讨也是白追讨,反而自取其辱。 不想今天晚上,当初承诺的百万白银送来了。 当然了,秦王—朱存枢让人送来这一箱子价值百万白银的珍宝,绝不是良心发现了,而是另有目的,这一点,秦锋心知肚明! “高千户,这一箱子珍宝,只怕不仅是酬谢将士们的解围之功吧?” “哎,当着明人不说暗话,今夜送一箱子珍宝过来,其实是想请秦将军出手,救救我家殿下,我家殿下冤枉啊!” …… 秦王—朱存枢冤枉吗? 冤! 这一点,秦锋同样心知肚明,因为整件事情就是自己在幕后策划,一手推动的! 大战之后,灾民无数,急需要钱粮救济,而府库中空空如也,根本没有钱粮。 而秦王府中,金银成山、米面成仓、骡马成群……更占据了大量的耕田、山川、湖泊,说是天下第一富藩亦不为过。 三边总督杨鹤曾经多次上门,哀求秦王—朱存枢拿出一些钱粮来救济灾民,都遭到了拒绝,还受了羞辱。 眼见于此,自己才策划了皇族子弟们围攻驿馆的事情,往秦王—朱存枢头上扣了一顶‘心怀不轨、意欲谋反’的大帽子! 仅凭一顶大帽子,还无法置秦王—朱存枢于死地,于是趁着赴宴的机会,让耗子将装有小泥人的盒子偷偷埋在了秦王府中,而后再当众搜查出来,等于又扣了一顶大帽子。 两顶大帽子摞在一起,秦王—朱存枢浑身是嘴也说不清,更是怕得要死,这才忍痛让高有朋送来一箱子珍宝,想讨一条生路! 满满一箱子珍宝,秦锋自然不会拒绝了,正好用来发放军饷,扩充军备,增强自己的实力,不过还远远不够,借着这次机会,自己要像攥蛤蟆一样将秦王—朱存枢攥出尿来、攥个干干净净。 “这个嘛,想要救秦王殿下,其实到也不难!” “哦,将军大人有何妙计?” “呵呵,自古以来,君疑臣者,先疑其力,次疑其心,有心无力者可活,有力无心者必死,这个道理高千户明白吧?” “明白,明白,将军大人的意思是?” “秦王府富甲天下,拥有的金银、粮米、骡马、田产不计其数,若用来招兵买马,足以横行天下,面对这般情况,圣上又岂能不疑心呢? 同样的,如果秦王殿下能将王府中的财富全都捐献给朝廷,用来外抵胡虏、内救百姓,以示绝无谋逆之心,则圣上的怀疑自去,必然会从轻发落的!” “啊,我家殿下素来爱财,若是将王府中的财富全都捐出去,岂不是要了殿下半条命吗?” “哼,要半条命,总比要整条命强吧,若是没了性命,再多的财富又有何用,最终还不是归了别人?” “说的也是,看来只能如此了,我回去好好劝说殿下,舍财保命吧!” 高有朋长叹一声,认可的点了点头。 “围攻驿馆、打出反旗,巫蛊之术、阴谋害人,这两件事情太大了,光是捐出财富,只怕还不能完全自证清白,最好将幕后黑手找出来,证明秦王殿下是被诬陷的,那样才能万无一失!” “幕后黑手在那?” “能在戒备森严的秦王府中偷埋巫蛊,黑手十之八九就是王府中人,至于是谁,就要由秦王殿下自己去查找了。” 说是让秦王—朱存枢自己在王府中查找幕后黑手,秦锋却伸出右手食指,沾了少许茶水,在桌面上写了一个‘段’字。 看着桌面上的字迹,高有朋先是呆愣了一下,随即略加思索,眼中露出了几分明悟之色。 左长史—段云流,你这是惹了不该惹的人啊! “秦将军,下官告辞了!” “慢走,不送!”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零八章 贪官污吏们,瑟瑟发抖吧! 第二天中午,高有朋又一次来到了玉壶春茶楼,怀中又抱着一个黑漆香樟木盒子,里面装的却不是奇珍异宝,而是一颗呲牙咧嘴、死不瞑目的人头。 准确的说,是秦王府左长史—段云流的人头,上面血迹未干,说明刚被切下来不久! 段云流做梦都没想到,一向被自己视做草包的秦王—朱存枢也有狠辣的一面,为求自保,毫不犹豫的拿自己这个心腹人做了替罪羔羊。 段云流同样没想到,平时对自己溜须拍马、阿谀奉承的手下人,会如狼似虎的将自己捆绑起来,而后用马厩里的铡刀铡下脑袋! 段云流最想不到的是,自己究竟死在谁的算计中? 因此上,死不瞑目! 除了血淋淋的人头,高有朋还带来一份秦王—朱存枢的亲笔奏折,里面将所有的过错,都推到已死的段云流身上,称自己受了蒙蔽、不知详情,还望圣上恕罪云云。 为了证明自己没有谋逆之心,朱存枢愿将王府内的属官、护卫进行裁撤,再将王府中的财富全部上交朝廷,合计是各式珍宝五十五箱、黄金六万五千余两、白银二百八十二万四千余两……庄园二百四十四座、牲畜一万八千余头、良田十一万四千八百五十倾。 看完奏折上的内容之后,秦锋先是摇摇头,又点了点头。 秦王府乃是天下四大富藩之一,积累了二百多年的财富,绝不止奏折上写的这些,肯定暗中藏私了。 不过嘛,能让一向嗜财如命的秦王—朱存枢一下捐献出这么多财富,已经相当不容易了,至于剩下的,以后有机会再榨取就是了。 抱着这种想法,秦锋送走了高有朋,而后带着箱子、奏折前往驿馆,交给了三边总督杨鹤,并与之进行了一番商谈 商谈过后,杨鹤将两样东西封存起来,并附上自己的一份奏折,命人用八百里快马送往京师。 …… 十天之后,又一道圣旨送到了西安城,里面宣布了惩罚结果严厉斥责了秦王—朱存枢一番,罚俸三年,命其在王府内闭门思过,不准外出。 之前闹事的皇族子弟们,全部罚俸一年,以示警告,如若再犯,严惩不贷。 至于秦王—朱存枢捐献的金银,七成收归国库,三成用来救济陕西的灾民,还有庄园、牲畜、十一万倾良田,全部发放给灾民们。 秦王府一向专横霸道、作恶多端,现在受到了朝廷的严厉惩罚,那些受过欺压的百姓们自然是欢欣鼓舞,兴高采烈了。 可就在此时,传出一个惊人的消息三边总督杨鹤病了! ………… “咳咳……咳咳!” 中午时分,驿馆的寝室内,三边总督杨鹤半躺在一张红漆架子床上,形容枯槁、面无血色,还不时咳嗽几下,显的有气而无力。 秦锋侍立旁边,面带忧虑之色。 另有一名白发老者,坐在架子床旁边,将三根手指搭在杨鹤的手腕上,正在诊脉。 老者叫李正兴,是西安城内有名的郎中,行医五十余年,内外诸科俱精,救治过无数病者,人送绰号赛扁鹊,故而请来为杨鹤诊治。 “李先生,总督大人的情况如何了?” “回秦将军的话,总督大人这是日夜劳碌、食少事繁,以至于心力交瘁、积劳成疾,身体亏损的非常厉害,需要服用固本培元之药,再好好修养一段时间,期间万万不可再行劳碌了,否则病情加重,恐有不测啊!” “好,你立刻去熬药,并每日为总督大人把脉调理,治好了大人的病,本将军重重有赏!” “小人遵命!” 李郎中退了出去,很快就熬了一碗黑乎乎的药汁端了回来。 旁边的一名丫鬟想要接过来,却被秦锋挥手阻止,而后自己接了过来,看了看、闻了闻,又喝了两小口,确定温度合适、并不太苦,这才将杨鹤扶坐起来,亲自喂其喝药。 侍奉病榻,亲尝汤药,乃是大孝之举,按理来说,这样的事情应该由病者的儿子来做。 杨鹤只有一个独生子,叫做杨嗣昌,天资聪慧、好读诗书,有过目不忘之能,十九岁中举人,二十三岁高中进士,而后历任杭州府教授、南京国子监博士、户部郎中和兵备副使等职位,因为忠诚勤恳,政绩出色,多次得到朝廷的嘉奖。 半年之前,杨嗣昌得到了崇祯皇帝的青睐,破格提拔官职,加封为右金都御史,负责巡抚永平和山海关一带的地方事务,故而无法侍奉父亲左右。 而杨鹤平日里对秦锋极为亲厚,犹如自家子侄一般,如今前者生病,后者亲尝汤药,亦是合情合理之事! “大人,身体要紧,好好修养一段时间,切不可再行操劳了!” “哎,上百万的灾民,饥寒交迫、急需救济,老夫实在放心不下,又岂能不操劳啊!” …… 秦王府被迫捐出了大量的钱粮和耕田,胡家不仅捐出了三成家产,还利用自身的影响力,联络关中各地的商人们,踊跃的捐银捐粮。 这几笔捐献加在一起,数量相当可观,而且已经分送关中各府、州、县,用于救济灾民。 问题是,钱粮分送出去了,却未必能落到灾民们的手中。 要知道,大明朝现在的吏治腐败透顶,大小官吏们如狼似虎、贪婪无厌,赈灾的钱粮经过这些人的手,肯定会被层层克扣、中饱私囊,最后落到灾民们手中的,只怕就剩几枚铜钱、一把粗糠了。 杨鹤深知这一点,原准备亲自到各府、州、县进行巡查,督促赈灾事务,惩治贪官污吏,救灾民们于水火之中。 没想到刚要启程,自己便病倒了,而且病体沉重,短期内根本无法痊愈,巡查之事自然是不行了。 怎么办? 唯一的补救办法,就是让一名官员替自己前去巡查,可是让谁去呢? 陕西布政使……不行,此人能力不足。 陕西按察使……不行,此人不够廉洁。 延绥巡抚……不行,此人有能力、够廉洁,可惜胆子太小,不敢得罪人啊! …… 谁又有能力、又足够廉洁,又有胆量,不怕那些贪官污吏呢?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杨鹤沉思许久,最后将目光落在了旁边的秦锋身上! “咳咳……汉卿!” “末将在!” “你可愿替老夫巡查各州县,救济灾民?” “末将愿意!” “咳咳,到了各州县,你准备怎么做?” “视察灾情,严查贪官污吏!” “查出贪官污吏,你准备怎么处置?” “大开杀戒,毫不留情,震慑贪官污吏之心!” “咳咳,你可知大开杀戒的后果吗?” “知道!” 大明朝不仅吏治腐败,而且上下勾结,官官相护的情况非常严重。 杀掉一个,得罪一帮,并会受到疯狂的报复! 比如嘉靖、隆庆、万历几朝,都曾有有识之士,试图刷新吏治、挽回国势,结果无一例外的失败了。 强势如张居正者,依旧无法完全改变局势,还因为得罪了太多的官员,落得个死后抄家,长子自尽,次子和三子被充军老四削职为民的可悲下场! “既然知道,你不怕吗?” “不怕!” “为何?”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说得好,说的好啊!” 秦锋肚子里墨水有限,只好借用了后世一位政治家、思想家的名言。 不想杨鹤听完之后,激动的面色泛红,目光都一下子明亮了起来,而后狠狠点点头,挣扎着坐了起来,从旁边桌案上取过十几份空白手令,在锋! “汉卿,巡查的事情就交给你了,放心大胆的去做吧,出了事情,老夫承担!” “多谢总督大人!” 杨鹤上任三边总督之时,崇祯皇帝赐予一口尚方宝剑,对治下大小官员们有先斩后奏之权! 如今杨鹤将自己的空白手令赐予秦锋,等于赐予了生杀大权,而后者可是出名的腹黑心狠、手段毒辣! 贪官污吏们,瑟瑟发抖吧!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零九章 丁知州是个大清官! 华州隶属于西安府治下,位于西安城以东二百里处,此地南有少华山,东连太华山,故而得名。 中午时分。 华州西部的大道上,一支数百人的骑兵队伍正在快速奔驰着,队首打着一面赤红色‘秦’字大旗,旗下是一位坐骑火龙驹的青年男子,正是秦锋。 原来秦锋奉三边总督杨鹤之命,巡查西北各府、州、县的灾情和救济情况,华州是第一站。 “停止前进,到前面的村子里休息一下,架锅取水,生火造饭,吃饱喝足再继续前进!” “遵命!” 奔驰许久的队伍已经有些疲惫了,恰好前方出现一个村子,于是秦锋下达了休息的命令,而后带领队伍进了村里。 村口立有一块石碑,上面刻着‘雷家村’三个大字。 雷家村面积很大,街道宽阔而平整,可以想象,这里曾经是一个非常繁荣的村子,男耕女织、人丁兴旺。 可是现在,村子里一个百姓都没有了,房屋毁坏大半,残垣断壁之间,森森白骨随处可见,上面有明显的刀斧痕迹。 很显然,雷家村遭到了流寇、土匪、或者乱兵的洗劫,才变成这个样子,而这种残破无人的荒村,在关中地区随处可见。 此情此景,不禁让人想起了魏武帝曹操的那首《蒿里行》 铠甲生虮虱,万姓以死亡, 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 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 …… “传令下去,将百姓们的尸骨收集起来,挖个深坑掩埋掉,让他们入土为安吧!” “遵命!” 将百姓们的尸骨掩埋好之后,士兵们拾柴生火、取水煮饭,吃饱喝足,又休息了一会儿之后,队伍继续启程,很快便来到了华州城下。 得知情况,华州城的大小官员们立刻前来迎接。 为首一名中年男子,中等身材、相貌端正,穿着一身半旧的青色官服,脚上则是更加破旧的皂色官靴,还沾染着很多泥土。 “华州知州—丁不群,携治下大小官员见过秦将军,将军一路上辛苦了!” “原来是丁知州,秦某有礼了!” …… 秦锋因征战有功,被加封为参将、正三品,丁不群是知州,从五品,二者的品级整整差了五级。 礼法规定,官员之间相差三级以上,位低者当行拜礼。 丁不群却没有跪拜,仅仅拱手而以,如此行为,周围的人却不觉的失礼,因为大明朝有严重的重文轻武之风,武将的地位远远不及文官。 其实大明立国之初,文武官员的地位是平等的,因为边境未平、战事频繁,有时武将的权力要更大一些。 到了仁宗、宣宗时期,国家太平、战事减少,朝廷逐渐重文治而轻武功,再加上内阁集团掌握大权,文官的地位迅速上升,完全压过了武将。 嘉靖、隆庆之后,重文轻武的情况更严重了,同品级的武将、文官相遇,前者必须给后者下跪行礼,自称末将、门下、小的,否则就要受到严惩。 甚至多次出现低级文官不请示朝廷,便私斩高级武将的事情,崇祯二年,正二品的袁崇焕斩杀了正一品的毛文龙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而武将不受重视,经常被文官们欺压,也是明军战斗力不断下滑的重要原因之一。 ……… “酒宴已经备下,还请秦将军入城,饮上几杯、略做休息,洗洗身上的风尘!” “饮酒不急,先办公事,丁知州,本地的灾情如何?” “哎,数月之前,流寇大军洗劫了本州,百姓们死走逃亡,十不存一,田园亦是毁坏无数,其状惨不忍睹啊!” “灾情如此严重,丁知州是如何赈济的?” “本官命人四处张贴告示,让流亡的百姓们返回来,并设置了多座粥棚,为百姓们提供饮食,同时分发耕牛、种子、农具等物,以备明天春耕之用,争取让百姓们早一点重建家园。” “粥棚设在何处?” “城东的寇公祠前就有一座!” “好,咱们去看看!” “将军这边请!” …… 寇公,既是寇准,华州人氏,北宋名将,性格刚直、公正廉洁,多为百姓所称道。 寇准逝世之后,乡亲们感念这位名相,于是集资在华州城东门外修了一座寇公祠,年年进行祭拜,香火颇盛。 之前流寇大军洗劫华州城,很多建筑物毁于一旦,对寇公祠却是秋毫无犯,完整的保存了下来。 “不要挤、不要抢,米粥有的是,保证让大家都吃饱!” “吃饱的人往东边走,那边有搭好的窝棚和帐篷,可供大家休息之用。” …… 寇公祠前面设有一座大型粥棚,数以万计衣衫褴褛的灾民正在排队领米粥喝,另有百余名捕快、衙役,手持水火无情棍维持秩序。 秦锋跳下马来,到队伍前面看了看,只见数十口大铁锅一字排开,里面熬煮着粟米粥,香气四溢。 从旁边拿起一根筷子,插进了粥锅中,筷子笔直树立,没有倒下,说明米粥非常稠,真材实料。 秦锋点了点头,又在丁知州的陪同下,视察了位于城内的仓库。 仓库里有几百座用竹篾、柳条、稻草编织成的屯子,高有两丈五尺、直径一丈八尺,里面装满了各种粮食,都是前段时间三边总督杨鹤调拨下来,专门救济灾民用的。 “秦将军,请检验!” 说话间,丁知州从仓丁手中取过一根精铁戳子、长约六尺,粗有三寸,前端锋利,内有凹槽。 自古以来,贪官污吏们经常贪污公粮,为了避免露馅,便在粮屯上弄虚作假,里面堆满稻草和泥土,上面覆盖一层粮食,从外面是看不出来的,以此应对巡查,蒙混过关。 而用这种精铁打造的戳子,可以戳进粮屯内部,并用凹槽带出里面的粮食,是真是假,一眼可知! “嗖……刷!” 秦锋手持精铁戳子,狠狠插进了一座粮屯中,拔出来一看,凹槽里满是金黄色的粟米,一点杂质都没有。 秦锋没有住手,又往仓库里面走了走,随机检查了二十多个粮食屯子,全都没有问题,这才点了点头。 接下来,又检查了布仓、盐仓、煤炭仓、杂物仓……全都没有问题,而且账册清晰,分毫不差! “丁大人尽职尽责,各个仓库毫无差错,堪称官员之中的楷模啊!” “秦将军谬赞了,本官愧不敢当……天色将晚,请秦将军到州衙中用饭、休息吧!” “好!” 检查完毕,已是黄昏时分了,在丁知州的陪同下,秦锋来到了州衙中。 州衙中非常热闹,不时响起儿童们的嬉戏声。 原来州衙的两侧院落中,聚集着数百个孩子,男女皆有,最大的不超过十五岁,最小的还在蹒跚学步。 另有几十名杂役、妇女,在照顾这些孩子,为他们清洗衣服、熬煮食物。 “丁知州,这些孩子是?” “哎,都是一些在战乱中失去父母亲人的孤儿,本官见他们可怜,于是聚集起来,暂且居住在州衙两侧的跨院中,并准备修建一座学堂,专门安置这些孩子,让他们有饭吃、有学上,也算做了件善事!” “不错,丁大人爱民如子,着实让人佩服!” “不敢当、不敢当……来人啊,准备饭菜,为秦将军接风洗尘!” 州衙准备的饭菜非常简单,就是几个普通的素菜,小米饭,再加上一壶浊酒。 秦、丁二人相对而坐,一边吃喝着,一边谈论救助灾民的事情,很是投机。 吃饱喝足,睡觉休息。 一夜无话。 之后三天里,在丁知州的陪同下,秦锋又巡查了华州境内其余几座粥棚、仓库,全都没有问题。 第四天,巡查结束,与丁知州告别之后,秦锋带着队伍离开了华州,前往邻近的同州巡查!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一十章 杀一个回马枪! 崇祯五年—十月初九,秦锋带领队伍离开了华州城,而后向东北方向急行。 十月初十,队伍离开了华州,进入同州境内。 奇怪的是,进入同州境内之后,秦锋立刻放缓了速度,每天只行进十几里路便安营休息。 如此行为,让随行的亲兵们很是不解,却没人询问原因,只是执行命令,因为亲兵们都知道,自家将军大人一向诡计多……不对,是足智多谋,此举必有深意! 十月十五日,秦锋下令,队伍停止前进,原地休息,养足精神。 亲兵们服从命令,吃饱喝足,喂好马匹,而后钻进帐篷中睡觉。 下午时分,秦锋再次下令全队集合,准备出发。 “嗖……嗖……嗖!” 亲兵们训练有素,很快就准备完毕,夸上了精神饱满的战马,排列出整齐的队伍。 熊大、熊二上前禀报“将军大人,弟兄们已经准备妥当,随时可以出发!” “好,启程出发,快马加鞭,前往华州城!” “华……华州城?” 队伍进入同州六天,马上就要到同州城下了,此时突然返回华州城干什么,华州的赈灾事务不是已经检查完毕了吗……熊大、熊二很是不解,甚至怀疑自家将军是不是口误,将同州城说成了华州城。 “没错,就是去华州城,怎么,不明白?” “卑职们愚钝,还请将军大人解惑!” “呵呵,依你们兄弟两个之见,那位丁知州为人如何?” “回将军大人的话,丁知州恪尽职守、不贪不占、爱民如子,乃是一位难得的大清官,这是咱们亲眼所见啊!” “哼,有道是画龙画虎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你们记住一句话天下间的人和事,耳听者为虚,眼见者亦未必为实!” “大人的意思是?” “杀一个回马枪,日夜兼程返回华州城,本将军到是要看看,那位丁知州究竟是人是鬼,是人,我敬重他,并向总督大人保举重用,是鬼,我就宰了他,让他永不超生!” “啊?” “立刻启程,前往华州城!” “遵命!” 随着秦锋一声令下,队伍立刻调转方向,快马加鞭,直奔华州城而去。 而且避开大路,专走小道,以免暴露行踪! ……… 长话短说。 第二天中午,风尘仆仆的队伍来到了华州城下,而后直奔寇公祠。 祠堂前面的粥棚还在,可几十口大铁锅里熬煮的东西变了,从颗粒饱满、香气四溢的粟米粥,变成了又苦又涩的野菜汤,里面别说米了,连粗糠都没放一把。 这样的东西,怕是连牲口都不愿意吃,却成了灾民们的口粮。 看到秦锋一行人突然出现,在场负责的小官顿时傻了眼,还以为自己看错了,揉了揉眼睛,又拧了拧,确定没有看错,这才结结巴巴的说道“秦……秦……秦将军,您怎么回来了?” “本将军问你,赈灾用的粮食呢,为什么给百姓们喝野菜汤?” “小人不知,上面发下来的就是野菜,小人只能熬野菜汤给百姓们喝了。” “哼……砰……哗啦!” 看到这种情况,秦锋火冒三丈,一脚踢翻了面前的野菜汤锅,而后翻身上马,带着队伍闯入城门,很快便来到了粮仓前面。 负责看守粮仓的小官,同样被吓了一跳,脸色惨白,哆哩哆嗦的问道“秦……秦将军,您怎么回来了?” “少说废话,速速打开仓们,本将军要进去检查!” “回将军大人的话,粮仓重地,没有知州大人的命令,小的们不敢开门,要不您明天再来,小人……” “哼,来人啊,绑起来……熊大,开门!” “遵命!” 看守粮仓的小官试图阻止,立刻被亲兵们按倒在地,用绳索捆绑了起来,而后搜出钥匙,打开了粮仓大门。 粮仓里面的情况,看起来和前几天一样,屯子里都堆满了各种粮食。 秦锋取来一根铁戳子,狠狠戳进一个粮屯里,再抽出来一看,凹槽中根本不是粮食,而是白花花的沙子。 再插一个,抽出来一看,沙子! 第三个,沙子! 第四个,沙子! …… “秦将军,误会,都是误会啊,你听本官狡辩,不是,你听本官解释啊!” 粮仓门口响起了叫喊声,原来是丁知州得到禀报,急忙带人跑了过来。 与前几日相比,丁知州的变化很大,旧官服、旧官靴都不见了,换上了全新的服饰,身上带着浓浓的酒气,脸上还有乱七八糟的胭脂印子。 显而易见,这位丁知州刚刚在喝花酒,而且陪伴的女子不止一位! “没什么误会的,来人啊,全都绑起来!” “我乃是华州知州,朝廷命官,你们谁敢绑我!” “噗通……嗖……哎呦!” 丁知州拿出官威,试图抗拒抓捕,可惜一定用都没有。 亲兵们都是秦锋训练出来的,只要一声令下,别说一个小小的知州了,就是天王老子也敢绑起来。 很快的,丁知州和一帮大小官吏都被捆绑了起来。 剩下的事情就简单了,只是稍微用点手段,事情就全都审问出来了。 原来丁知州是个利欲熏心的家伙,见到调拨下来的赈灾粮食之后,立刻想要贪污下来,再变成白花花的银子,用来吃喝玩乐。 又担心上面来人巡查,查出问题就麻烦了,于是决定演一出戏。 先将各项事情安排好,而后换上一身旧官服,做出一副尽职尽责、爱民如子的大清官模样。 因为功课做的足,秦锋前来检查之时,自然什么都查不出来了。 可等秦锋带人一离开华州城,丁知州立刻原形毕露,联系了几名本地的奸商,用泥沙将仓库里的粮食换出来,而后偷偷运往山西,准备卖个好价钱。 更让人恼怒的是,丁知州不仅盗卖赈灾用的粮食,就连那几百个孤儿,也一并让奸商们带走了,准备卖给早就联系好的八大晋商。 而这些孤儿一旦落入八大晋商手中,基本上会有三种结局 一是卖身为奴,一辈子当牛做马,而这种结局相对来说还是最好的,起码能活命。 二是做童工,到又深又黑又危险的煤窑中干活,天天挖煤背煤,直到累死为止。 三是做菜人。 什么是菜人,顾名思义,就是被拿来当菜一样吃的人。 人在极度饥饿的情况下,会丧失人性和理智,吃同类的肉充饥。 而一些心理变态的达官显贵们,吃腻了各种山珍海味,就想尝一尝人肉是什么滋味,于是偷偷的用高价买回一些儿童,做成菜肴来吃,满足自己那变态的心理! 如此行径,令人发指! 而贩卖救济粮和儿童的贪官、污吏、奸商们,更是罪该万死! “来人啊,立法场,本将军今天要大开杀戒,为受害的百姓们出一口恶气!” “遵命!”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一十一章 钝刀之刑! 法场很快立好了,就在寇公祠的前面,让上万名百姓亲眼目睹,出上一口恶气! 很快的,参与贪污的大小官吏共计五十八人,全被五花大绑的拖到了法场中,人人面如死灰,有的裤子都吓尿湿了,其状狼狈不堪。 秦锋亲自监斩,熊大带领一队亲兵充当刽子手。 熊二则带领另一队亲兵,前去追赶两天前出发的奸商们的队伍,誓要将粮食和儿童追回来。 再看被扒下官服、跪在法场中间的知州—丁不群,已经是汗出如雨,身体抖如筛糠一般了。 万没想到,秦锋如此厉害,没有被自己的骗局蒙蔽,还杀了一个回马枪! 更没想到,秦锋如此凶狠,竟然不经请示,就要当众处决这么多官吏! 怎么办? 不能坐以待毙,必须想办法自救才行,否则脑袋就要搬家了! 想到这里,丁不群扯着嗓子喊了起来“姓秦的,我乃是朝廷命官,你则是边军中一员小小参将,你根本无权处置本官,私杀命官,掉头之罪!” “哈哈,你说的不错,本将军的确无权处置你,不过嘛,本将军是奉了三边总督杨大人的手令,处置你们这些贪官污吏。 总督大人有圣上亲赐的尚方宝剑,凡治下文武官员,有违背国法者,皆可先斩后奏,手令在此,你睁开眼睛看看吧!” 离开西安城之前,杨鹤给了秦锋十几份空白手令,让后者根据情况,自行处置事情。 而在刚才,趁着立法场的功夫,秦锋取出一份手令,在上面填写了处决丁不群等一众贪官污吏的内容。 如此一来,事情就变的合情合理合法了! “熊大,准备行刑!” “诺!” 熊大领命之后,立刻端起一碗黄酒,喝了一半,余者都喷在一口寒光闪闪的鬼头大刀上,并将其高高举起。 与此同时,围观的百姓们都屏住呼吸、瞪大了眼睛,等着贪官人头落地。 不想这时候,丁不群又扯着嗓子喊了起来“姓秦的,你不能杀我,我是周首辅的得意门生,你若是杀了我,后果自己想清楚!” …… 丁不群是崇祯元年中的进士,那一年的会试,周延儒是主考官,故而二人形成了师生关系,而这种关系在大明朝的官场上是非常亲近、牢固的。 丁不群又非常乖巧,很得周延儒的喜欢,视其为自己的得意门生,不余遗力的栽培提拔,因此上,丁不群只用了短短五年时间,便当上了从五品的知州。 如果秦锋杀了丁不群,周延儒必定大为恼火。 一个边军参将,得罪了当朝首辅,后果可想而知! 面对这种情况,秦锋又会如何应对呢? 只见秦锋挥了挥手,示意熊大不要落刀,刀口下的丁不群顿时松了口气,认为自己的小命保住了。 只要保住性命,再用银子好好运作一番,就能将贪污的事情大而化小、小而化无,用不了多久,自己肯定能东山再起,重回知州之位,甚至是更上一层楼! “哦……哎!” 另一边,看到鬼头刀没有落下,围观的百姓们无不叹息,目光中充满了失望的神色,官官相护、欺软怕硬,这位秦将军也不能例外啊。 可是接下来,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只见秦锋制止熊大之后,淡淡的冷笑几声,而后吐出了三个字换钝刀! 此言一出,丁不群瞬间吓的瘫软了,裤子 原来刑场上有个规矩,处置一般的死刑犯用快刀,一刀下去,人头落地,不用太受罪。 若是处置罪大恶极的犯人,刽子手会使用钝刀,需要连砍数刀,甚至十数刀,才能将人头砍下来,犯人要承受极大的痛苦! 故而被处斩的死刑犯,最怕的就是钝刀之刑! 丁不群不是嚣张吗,不是自恃靠山硬吗,秦锋偏不信这个邪,今天不仅要杀掉这个贪官,还要让他死的痛苦无比,后悔做人! 可是秦锋和一众亲兵们的兵刃都很锋利,那里找一柄钝刀呢? 有了! 粥棚里正好有一口用来铡野菜的铡刀,已经使用很多年了,又疏于打磨,上面锈迹斑斑、很是迟钝! 熊大走了过去,将上面的铡刀卸下来,扛着回到法场上,而后一脚踩住丁不群的后背,使其无法挣扎,接着抡起大铡刀,狠狠落了下去! “咔……啊……疼死我了……秦将军、秦大人、秦爷爷,小人认罪了,您行行好,给小人一个痛快吧……啊!” 一刀下去,丁不群的脖子上砍出个大口子,鲜血直流,人却没有死,并发出杀猪一般的惨叫。 又一刀下去,鲜血流的更多了,人还是没死,叫唤的更惨了! …… 长话短说。 熊大整整砍了十三刀,这才砍死了丁不群,又砍了九刀,终于将人头砍下。 而后亲兵们一起动手,将其余五十七名贪官污吏的人头都砍了下来,血流满地,触目惊心! 接着将五十八颗鲜血淋淋的人头,全都悬挂在华州城的南门上示众! 围观的百姓们顿时欢呼了起来,声音一浪高过一浪! …… 杀了首辅的得意门生,秦锋就不怕受到报复吗? 不怕! 一则,丁不群贪污救济粮食,贩卖人口,罪大恶极,而且人证物证俱全,杀他是依照国法办事,任谁也挑不出毛病来 二则,秦锋也是有靠山的,三边总督杨鹤、内阁次辅温体仁、司礼监秉笔太监王承恩,还有懿安皇后张嫣,有这些人帮忙,足保平安无事。 三则,东林党执政以来,腐败透顶、频频出错,以至于国势如江河日下,引起了崇祯皇帝的极度不满。 周延儒身为东林党魁首之一,已经失去圣心,坐不稳内阁首辅的宝座了,估计用不了多久就会被罢免。 一个即将下台的内阁首辅,又有什么可怕的呢? ……… 三天之后,熊二带着亲兵们回来了,粮食、儿童全都追了回来,奸商们则是捆回来的,一个都没跑掉。 剩下的事就简单了,参与盗卖救济粮的奸商、管事,共计十四人,立法场,全部斩首,人头示众,家产抄没充公,用来救济灾民。 追回来的粮食,全部重新入库。 几百名儿童,秦锋思之再三,派人送往蓝田县—天威军大营中安置。 这些儿童,以后有大用! ……… 华州的贪污案,至此算是告一段落了,可秦锋并没有立刻离开。 因为华州的大小官吏,十之八九都被砍了脑袋,需要有人接管政务才行。 因此上,秦锋一边致信三边总督杨鹤,将华州城的事情做了详细说明,并让杨鹤尽快派一个新知州来。 一边亲自接手了华州的政务,其中最重要的有两件事救济灾民和审理公案!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一十二章 秦青天!(上) 崇祯五年—十月十九日,清晨时分,华州州衙大堂。 “咚……咚……咚!” 响亮的鼓声中,秦锋头戴乌纱帽,身穿一套崭新的绯红色官服,迈步进入大堂,而后端坐在公案后面,另有两排全副武装的亲兵分列左右。 丁不群贪赃枉法,被当众砍了脑袋,华州暂时没了知州,政务又不能荒废,因此上,秦锋这才越俎代庖、升堂审案,亲兵们则充当了衙役的角色。 文官审案是常事,武将审案则极为罕见,因此有很多百姓前来围观,大堂门口黑压压一大片,拥挤不动,都想看看这位秦将军审案的本领如何。 审案开始,第一个案子入室盗窃案。 “将原告、被告带上来!” “遵命!” 随着一声吩咐,亲兵们带上两个人来。 原告是一位中年男子,头大如斗、身体肥胖,穿着全新的绿色绸缎衣服,手上戴着扳指,腰间挂着玉佩,一看就是富足之人。 被告是一位少年郎,面黄肌瘦、身材瘦小,穿着一身破旧的麻布衣服,补丁摞着补丁,光脚无鞋,一看就是吃不饱饭的穷苦人。 审问得知,原告叫黄有仁,是个药材商人,垄断着华州城的药材生意,赚取暴利,是有名的富户。 被告叫杨小二,本地人氏,父亲早丧,上有老母,下有一弟两妹,家境十分贫寒。 前段时间,杨母积劳成疾、气血两虚,一下子病倒了,而且病势十分凶猛,郎中开了药方,需要人参、灵芝等几味名贵药材滋补才能活命。 而这几味药材加在一起,至少要五十两银子。 杨家贫寒至极,连半两银子都掏不出来,更别说五十两银子了。 无奈之下,杨小二只好到黄家经营的一家药铺中哀求,希望将药材赊给自己,自己就是当牛做马,日后也一定还了这笔债务。 可黄有仁只认银子,全无善心,那怕杨小二苦苦哀求了一天,好话说尽,头都磕破了,也不肯赊借药材,还命伙计打了杨小二一顿,仍出药材铺! 杨小二没了办法,为救母亲性命,只好铤而走险,在夜间潜入黄家的药铺中,盗窃人参一颗、灵芝一颗……因为没有经验,盗窃失败,被黄有仁带人捉住,送到州衙来治罪,并要求三倍赔偿,也就是一百五十两银子。 如果没银子赔偿,就拿杨小二的弟弟妹妹们抵债,做黄家的卖身奴! 整个案件,事实清楚,人证物证俱全,杨小二亦是供认不讳,该如何判刑呢? 秦锋略加思索,很快便有了决定,而后一拍惊堂木,开口问道“杨小二,你今年多大年纪?” “回大人的话,小人今年十五岁!” “胡说八道,你体型瘦小枯干,身高不足五尺,那里能有十五岁,速速从实招来,你今年究竟多大年纪,否则大刑伺候!” “回大人的话,小人今年十……十……十四岁!” “嗯,这就对了,按照大明律法偷盗财物,价值五十两银子者,仗六十大板、服苦役一年,并在小臂上刺‘盗窃’二字,以为惩戒! 不过嘛,大明律法亦有规定凡七十岁以上、十五岁以下者,除谋反大罪、杀人大罪,其余罪责皆可从轻发落。 这样吧,本官念你为救母而盗窃,一片孝心可嘉,且未免十五岁,当从轻发落,仗责、刺字都免了,判你服苦役一年,正好粥棚那边缺人手,你就去帮着熬粥吧,工钱和其余杂役相同,再赐银五十两,为母治病,本官如此判决,你可服气?” “服气、服气……小人叩谢青天大老爷,大老爷就是小人的再生父母,呜呜!” 听完判决,杨小二先是一愣,随即面露狂喜之色,跪在地上不断磕头,脑门磕的殷红一片。 有了五十两银子,自己的母亲就有救了,至于在粥棚里熬粥的事情一点都不累,而且守在粥锅边上,每天都能吃的饱饱的,还有工钱可拿,这那是服苦役啊,这是给了自己全家一条活路啊! 故而对秦锋感激涕零,叩头不止! 紧接着,秦锋对原告说道“黄有仁,杨小二偷盗你店中药材,你要求三倍赔偿,亦是合情合理之事,可是杨家贫寒,实在无力赔偿。 这样吧,本官自掏腰部,赔偿你一百五十两银子,如此判决,你可服气?” “服气,草民服气!” 秦锋从轻发落杨小二,黄有仁本来是不服的,可是商人重利,得知有一百五十两银子拿,立刻点头同意了。 接着双方签字画押,这件盗窃案就算完结了。 完结之后,杨小二领了五十两银子,返回家中为母亲治病,而后去粥棚中服役。 黄有仁领了一百五十两银子,刚要离开大堂,却被秦锋示意亲兵们将其拦截下来。 “黄有仁,你可知罪?” “大人,草民何罪之有?” “本官问你,你身上穿的是什么?” “绿色丝绸长袍!” “哼,太祖武皇帝当初制定的规矩,你不知道吗?” 太祖武皇帝就是朱元璋,建立大明帝国之后,推行‘重农轻商’的统治政策,并对商人定下诸多限制,其中就有不能参加科举、不能做轿子、不能穿丝绸衣服,违者便是僭越之罪,轻则流放,重则杀头。 可是随着时间推移,这条律法渐渐变的松散起来,不遵守者极多。 到了正德、嘉靖年间,商人们穿丝绸衣服、乘坐车马已经成了平常事,官府亦不加制止。 可商人不能穿丝绸衣服的事情,乃是朱元璋亲定的规矩,后世之君不敢违背祖制,故而一直没有废除。 秦锋现在搬出这条律法来,可谓是有理有据,正大光明! “启禀大人,现在穿丝绸衣服的商人有的是,不止草民一个啊!” “住嘴,本官现在问的是你,你身为商人,公然穿丝绸衣服,乃是违背了太祖皇帝定下的规矩,按照大明律法是要严惩的,说吧,你是认罚,还是认判?” “大人,认罚如何?” “你是本地有名的富户,认罚的话,就捐出一半家产,用来救济灾民!” “认判呢?” “哼,僭越大罪,本官判你仗责二百,流放三千里!” …… “启禀大人,草民……草民……认罚,呜呜!” 黄有仁自幼娇生惯养,从未吃过半点苦,如何承受的住二百板子,非活活打死不可。 就算没被打死,也得死在流放的路上。 钱财再好,也没有性命重要,因此一番权衡之下,只能流着眼泪选择了认罚! 抓杨小二到官府,本想讹上一笔银子,没想到事与愿违,反而赔了一半家产,这叫什么事啊! 黄有仁怨气满满,却不敢多说什么,这位秦将军可不是善与之辈,连知州大人的脑袋都敢砍下来,何况自己一个商人呢? 罢了,破财免灾吧! …… “黄有仁、黄扒皮,为富不仁的家伙,活该,报应啊!” 黄有仁垄断了华州城的药材生意,经常以次充好、故意提价赚取不义之财,百姓们深受其害。 如今被秦锋一番整治,丢了一半家产,围观的百姓们那叫一个解气,纷纷伸出大拇指称赞,秦大人,真是青天大老爷啊!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一十三章 秦青天!(下) 审完了盗窃案,接下来,是一件走私案。 “哗啦……哗啦!” 五名壮汉被带了上来,身上全都戴着沉重的枷锁和镣铐,走动之间不断做响,而且来到大堂之上,立而不跪,满脸无惧生死之色。 卷宗上写的清楚,这五个都是关中人,为首的黑面大汉叫做魏百川,人送绰号闪电刀,通武艺、会骑射……其余四人是林大喜、左小平、牛闰土、蒋有道。 五人犯的罪责是大量走私食盐,持械抗拒抓捕,并打伤了多名捕快! 走私食盐,说来话长。 大明朝和历朝历代一样,实行的都是食盐专卖政策。 首先,朝廷在全国各产盐地设置盐场,由盐户们将食盐提炼出来,再由盐运司将食盐收集起来。 接着朝廷出售盐引给商人们,后者用盐引从盐运司提取食盐,再运到指定的区域用官价进行售卖,不得跨区、不得抬价,以免扰乱市场。 如此政策,对国家、商人、普通百姓都有利。 既然有利,为何还有人贩卖私盐呢? 问题出在盐价上! 洪武、永乐时期,食盐是八文钱一斤,老百姓们完全承担的起,不用为吃盐发愁。 可随着时间推移,大明朝廷越来越腐败、越来越奢侈,收入减少,支出增多,出现了严重的财政危机,为了增加收入,朝廷开始提高食盐价格,榨老百姓的油水。 天顺、成化时期,食盐涨到十五文一斤。 正德、嘉靖时期,食盐涨到二十文一斤。 到了天启、崇祯时期,食盐更是涨到了三十文一斤,是开国之初的三倍有余,而这只是官方制定的价格。 实际上,为了中饱私囊,贪官、奸商们互相勾结,不断哄抬食盐价格,以至于市场上的盐价是官方定价的几倍、十几倍,甚至几十倍。 如此高昂的价格,老百姓们根本承受不起,食盐又是生活必需品,怎么办? 只能走私了。 于是乎,大明朝的土地上出现了数以万计的走私队伍,少则十数人,多则上百人,魏百川等人就是其中之一。 他们从花马池一带的盐户手中弄到食盐,再翻山越岭、偷偷运到关中地区,低价卖给普通百姓们。 大半个月前,五人在华州一带贩卖私盐之时,被当地的捕快发现,一场拼斗下来,五人寡不敌众,全被生擒活捉了。 知州—丁不群当时正忙着弄虚作假、应对巡查,没时间处理这件事,便将五人关进了牢房中。 现如今,这件案子落在了秦锋手中。 看完卷宗,秦锋开口问道“大明律规定凡贩私盐超过一百斤者,杀头之罪,你们知道吗?” “当然知道!” “既然知道,为何还要知法犯法?” “哼,官盐价格那么高,老百姓根本吃不起,不贩卖私盐怎么活命? 狗官废话少说,事情都是我们五个做的,要杀要剐,悉听尊便,二十年后,老子们又是五条好汉!” …… 对于贩卖私盐、打伤官差的事情,魏百川五人供认不讳,而且人证物证俱全,这件案子根本不用审,直接宣判就是了,可是怎么判呢? 秦锋略加思索,做出了决定。 “你们五人贩卖私盐数量巨大,又持械拒捕,打伤多名衙役,本官按照大明律法,判处你们斩首之刑。 熊大,将这五人带出城外,找个偏僻的地方斩首,而后挖个深坑埋掉了事!” 做判决的时候,秦锋悄悄递了个眼神,打了个手势。 熊大跟在身边许久,瞬间心领神会,领命之后,戴着一小队亲兵将魏百川五人押出大堂、出了城门,很快来到一片偏僻的树林中。 而后将五人的枷锁卸掉,按在地上,准备行刑。 那知刚要举刀,熊大突然捂着肚子叫了起来“哎呦,好痛,估计是吃坏肚子了……你们在这里看着,等我方便回来再行刑。” “哎呦,等等我,我也吃坏肚子了!” “我也吃坏肚子了,谁有手纸借我几张!” “出来的匆忙,没带多余的手纸,你捡几片树叶凑合一下吧!” “滚蛋,这里是松树林!” …… 转瞬间,熊大和一群亲兵钻进树林深处不见了。 面对这种情况,原以为必死无疑的魏百川五人先是面面相觑,摸不着头脑,而后反应过来,从地上一跃而起,用出吃奶的力气狂奔起来…… 五个人一路狂奔,足足跑出去七八里路,累的汗出如雨、喘气如牛,确定后面没有官兵追赶,这才瘫倒在地上,一个劲儿的直喘粗气。 “呼呼……咱们没有死,没有死……哈哈!” “真是老天爷保佑,眼看就要行刑了,那些蠢官兵突然闹肚子,全跑进了树林中,连个看守都没留,咱们这才死中得活,哈哈!” “呸,糊涂的东西,什么老天爷保佑,这是有贵人暗中相助,否则咱们五个已经去阎王殿喝茶了!” 魏百川身为首领,头脑比其余四个人聪明的多,对事情略加分析,瞬间明悟了。 至于暗中相助的贵人,就是大堂上那位秦将军。 否则将自己一行五人,直接押送法场斩首就行了,何必大老远弄到城外树林中来。 十几名官兵,怎么可能全都闹肚子,连个看守都不留。 这明显是故意放自己一行五人逃跑啊! 问题是,自己与那位秦将军非亲非故,也没有重金贿赂他,为何放了自己和四位弟兄呢? 想不明白! 不过身为江湖人,讲究的是救命之恩,涌泉相报,这个恩情自己记下了,早晚必然报答,舍命都可以! 想到这里,魏百川站起身来,对着华州城方向抱抱拳,而后带着四名弟兄继续启程,很快消失不见了。 …… 再说秦锋这边,继续审理积压的案件。 第三件案子四名泼皮无赖,当街调戏良家妇女,还动手摸了几下……手上犯罪手上治,将四名泼皮无赖的手各砍下一只,看以后还敢不敢犯贱! 第四个案子土财主放高利贷,逼出了人命……一命抵一命,将土财主斩立决,并赔偿死者家属白银二百两。 …… 长话短说。 华州积累的大小案件上百宗,秦锋只用了五天时间就全部审判完了,秉公而断,雷厉风行。 结果便是,华州一带的社会风气瞬间变好起来。 财主们不敢再仗势欺人,泼皮无赖们不敢寻衅闹事,全都夹起尾巴做人,百姓们则是扬眉吐气,脸上有了笑容。 又过了几天,新任华州知州来了。 名叫宋知礼,四十二岁,山东平原县人氏,天启二年的进士,之前担任陕西—汉中府—汉阴县的县令。 因在任期间,还算尽职尽责,小有政绩,于是受到三边总督杨鹤的举荐,经过吏部批准,升任华州知州之职。 新知州到任,秦锋立刻做了交接,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带着宋知礼到南门转悠了一圈。 南门城楼上,悬挂着一排被乌鸦啄食的面目全非的人头,其中就有因贪污而被钝刀斩首的前任知州—丁不群!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 华州州志记载崇祯五年—十月二十八,知州—宋知礼上任,其在任期间,兢兢业业,办事公正,不敢有丝毫贪腐之事……四年后高升离任,华州百姓列队相送,赠万民伞、万民旗,以示感激! 后有人问及宋知礼一生为官清廉的原因,回答无他,常夜梦秦将军,故不敢行差踏错一步!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一十四章 一位算卦不准的道士! 崇祯五年—十一月初一,秦锋带领队伍巡视同州城,发现本地大小官员们尽职尽责,无人贪污赈灾钱粮。 十一月初八,巡视蒲城县,官员们尽职尽责,无人贪污。 十一月十五,巡视白水县,官员们尽职尽责,无人贪污。 …… 西北地区的官员们,全都变的公正廉洁、两袖清风了? 非也。 官员们不是变了,而是怕了。 秦锋负责巡视灾情,并在华州大开杀戒的消息,如旋风一般迅速传遍了西北各地,大小官员们得知之后,个个吓的毛骨悚然,整宿整宿做噩梦,而且都是掉脑袋的梦! 于是乎,正准备贪污赈灾钱粮的,立刻将爪子缩了回来,已经贪污了的,则全部吐出来,生怕步了华州知州—丁不群的后尘。 与此同时,‘玉面人屠’的绰号更加响亮了,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即便如此,秦锋仍不放心,于是将手下亲兵们化整为零,换上普通百姓的服饰,乔装成各种职业,分散到各府、州、县,监视大小官员们的一举一动。 一旦发现有官员贪污钱粮,或者不尽职尽责,立刻亲往调查,若是为真,严惩不贷! 另外吗,秦锋给亲兵们下了一道命令在各州、县收集无父无母、无依无靠的孤儿,而后全部送到蓝田县—天威军大营中安置。 这些孤儿,以后会有大用! …… 十一月二十二,晴。 黄昏时分,秦锋带着五十多名亲兵,化妆成普通的行脚商队,来到了耀州—富平县境内的金粟山附近。 眼看着天色将晚,队伍准备停下休息。 十一月底,天气已经非常寒冷了,若是野外扎营,未免太受罪了一些,最好找个客栈住下来。 可是金粟山一带比较偏僻,根本没有客栈,只找到一个人口不足五十户的小村子,村子里房屋有限,不足以接纳秦锋一行人马。 “诸位客人,金粟山脚下有一座重阳观,房屋又多、面积又大,足够让你们歇脚的。” “重阳观?” “没错,观主叫青虚子道长,是个大好人,除了算卦不灵验,别的方面没的说,一定会接纳你们一行人的。” “如此多谢了!” …… 在热心村民的指点下,秦锋一行人很快找到了重阳观。 重阳观面积不小,山门、真武殿、护法殿、老君阁、藏经室……一应俱全,就是建筑物老化严重,很多地方的墙皮都脱落了,一派衰落景象。 敲打门环,很快出来一名老道士,大约五十岁出头,中等身材,须发花白,穿着一件破旧的深蓝色八卦道袍,上面小补丁摞着大补丁,但是浆洗的很干净。 “无量天尊,贫道青虚子,诸位施主有何贵干?” “道长有礼了,我们是行脚商人,准备到富平县城去,路过贵宝地,天色已晚,想要借宿一下,不知可否行个方便?” “无量天尊,修道者与人方便,既是与己方便,诸位若不嫌小观破旧寒酸,借宿一晚自然是没问题的,不过嘛,小观内实在贫困,无力为诸位施主安排斋饭,还请见谅!” “我们带着粮米和干粮,可以自行解决吃饭问题,不劳道长费心!” “既然如此,诸位施主请随贫道进门吧!” …… 果然和村民们说的一样,青虚子是个热情好客的大好人,当既答应了借宿的事情,并将一行人领进了道观,安排住在东侧的护法殿、慈航殿、三官殿当中。 而在安排住宿之时,秦锋发现道观里还有二十多个身材瘦小、衣衫褴褛的孩子,正坐在真武殿前狼吞虎咽的吃东西。 饭菜很是寒酸,只有黑乎乎的杂面饼子、野菜汤,而且数量不多,孩子们根本吃不饱。 “道长,这些孩子是?” “哎,都是一些无父无母、无依无靠,被迫四处流浪的孤儿,贫道见他们可怜,便收养在道观当中,可惜贫道无能,连顿饱饭都提供不起,让孩子们受苦了!” “道长一片善心,让人钦佩至极……来人,生火做饭,多做一些,让这些孩子跟着一起吃,务必吃饱!” “诺!” 队伍里带着不少粮食、腊肉、蔬菜,亲兵们一起动手,很快就做好了香喷喷的饭菜,而后请青虚子和孩子们一起享用,后者连连道谢。 趁着一起吃饭的机会,秦锋和青虚子道长闲谈起来,弄清了重阳观衰败的原因。 原来青虚子的师父叫做纯阳子,是重阳观的上一任观主,修行多年、道行精深,炼丹、画符、驱邪、算卦、看风水……无一不通,无一不精! 方圆百里内的百姓,都来重阳观上香、算卦,人气颇盛,香火钱也多。 后来纯阳子道长羽化登仙,青虚子接任观主,情况发生了变化。 青虚子六岁出家,跟着师父苦修了数十年,各种占卜书籍看了无数,可不知为什么,算卦就是不准。 附近村民成亲,请青虚子挑个黄道吉日,结果那天是电闪雷鸣、瓢泼大雨,将一对新人和宾客们全淋成了落汤鸡! 村民盖房子、上大梁,请青虚子挑个黄道吉日,结果上梁不成,还掉下来砸伤了好几个人。 村民遇到了疑难,请青虚子算个卦,测一测吉凶祸福,结果是十卦九不灵,坑人坑到家。 …… 凡此种种,数不胜数! 久而久之,附近的村民都不来算卦了,不算卦就没有香火钱,再加上灾荒和战乱,重阳观很快便衰落下来,别的道士忍受不了苦日子,纷纷另谋出路,只剩下青虚子一人。 好在青虚子比较勤劳,在道观附近开垦了十几亩山地,种上庄稼和蔬菜,自给自足,乐得清贫度日。 ……… 听完青虚子的讲述,秦锋顿时来了兴致,吃完饭之后,拉着前者给自己算一卦,看看是不是真的不灵。 “无量天尊,贫道算卦从来不灵,岂敢给施主算命!” “闲来无事,算一卦又有何妨!” “万万不可,贫道霉运缠身,万一牵连了施主,那就是大罪过了!” …… 青虚子死活不肯算卦,无奈之下,秦锋决定换个方式,玩个小游戏。 从荷包里逃出一枚金币,比平常钱币大了一倍有余,通体黄灿灿的,正面刻着‘天下归一’四个篆文,背面则是一条盘龙图案。 这是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后,命工匠们特别铸造的金币,用来祭祀天地之用,数量极少,流传下来的就更少了。 天威军入京擒王,和女真人打仗之时,缴获了很多战利品,其中就有这枚天下归一金币,被秦锋偶然发现,于是收藏了起来。 秦锋对玄学略有兴趣,有时来了兴致,就会用这枚金币算一卦,结果是十次九不灵。 现在吗,一个算卦不准的道士,加上一枚算卦不准的金币,二者加在一起又会如何呢? 游戏很简单,秦锋负责抛金币,青虚子负责猜正反面。 “嗖……啪……正面反面?” “正面!” “错了,是反面……再猜一次,正面反面?” “嗯,反面?” “哈哈,又错了,这次是正面!” 秦锋抛了十二次,青虚子猜了十二次,错了十二次。 如此结果,着实有点不可思议。 金币抛向空中,落下来正反面的几率各占一半,猜对错的几率同样是一半。 青虚子却一次都没有猜对,只能说他真是霉运缠身,卦卦不灵,难怪村民们都不找他算卦了呢! …… 一夜无话。 第二天早晨,秦锋一行人洗漱干净,用过早饭之后,起身离开了重阳观,前往富平县城。 青虚子送出山门,而后回来收拾一下卫生,结果在秦锋昨晚休息的慈航殿的桌案上,看到了整整八枚大银元宝,都是五十两重的,共计四百两。 桌案上还有八个字捐赠香火,聊表寸心! “无量天尊……无量天尊……好人,大好人啊!!” 青虚子先是呆愣片刻,而后将八枚金元宝收好,并对着秦锋等人离开的方向不断念诵着,同时想起了一件往事。 记得自己小时候,师父纯阳子给自己看过相,还批了生辰八字,结果说自己是额无主骨、眼无守睛、鼻无梁柱、脚无天根、背无三甲、腹无三壬,会一生霉运不断,诸事不顺。 不过嘛,自己的相貌虽然不好,生辰八字上却有转机,说是五十岁以后有一个大富大贵、名扬天下的机会,前提是得遇到一位贵人! 贵不可言! 今年自己刚好五十岁,莫非时来运转,要大富大贵了,昨晚借宿的那位青年,便是自己的命中贵人? 不好说,不好说。 不过有了这四百两银子,足够自己和孩子们支撑很长一段时间了,无量天尊,功德无量啊!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一十五章 四大妖僧! 富平县城始建于洪武二年,整体上呈长方形,其中东西长一百八十丈,南北宽一百二十丈,城墙又高又厚、坚不可摧,更引来附近的湖水,形成一条又宽又深的护城河,大大加强了防御力。 流寇大军肆虐之时,富平县城是西安府境内少数几座没有失陷的城池之一,因为没有遭受战火破坏,故而民生情况较好。 十一月二十四,秦锋一行人来到了富平县城。 进城之后,没有立刻前往县衙,而是找了个客栈住下,接着将人手分散开来,暗中查看城内的情况。 中午时分,秦锋带着熊大、熊二溜达到南门大街上,突然听到一阵鼓号声,接着出现了一支长长的队伍。 “呜……呜呜!” “咚……咚咚!” 队伍前面是二十名小沙弥,手持法号法鼓,一边卖力吹奏,一边负责开路。 接着是三十二名身强力壮的青年僧人,抬着四座用金箔、银箔、彩带装饰的莲花法座,上面各坐着一个胖大和尚,头戴五佛冠、身披锦镧袈裟、手持七宝念珠,看起来法相庄严。 后面又是二十名小沙弥,手持梵钟、木鱼、香炉、如意、锡杖……等佛教法器,同时齐声念诵着佛家经典《大悲咒》。 “我等参拜神僧,神僧神通广大,法力无边!” “神僧保佑,保佑小人一家平平安安、无灾无难!” …… 队伍经过之处,百姓们纷纷跪在地上、叩头不止,口中还嘀嘀咕咕的,说着各种祈求保佑的话语。 如此情况,让秦锋几人很是好奇。 恰好路边有个卖柿饼的小商贩,于是上前买了一些,并顺势打探消息。 “几位是外地来的吧?” “正是,你怎么知道的?” “呵呵,我们本地人就没有不知道四大神僧的,不知道的肯定是外来者!” “四大神僧?” “没错,就是莲花法座上的四位大和尚,个个神通广大、法力无边!” …… 一番交谈,收获颇丰。 四位大和尚,分别叫善空、善济、善世、善瑟,三个多月前带着十几个徒弟来到了富平县城,而后四处讲经说法、展示神通,很快就吸引了大量的信徒,并被尊称为四大神僧! 今天是黄道吉日,四大神僧要到南门外讲经说法、普度世人,这才有了刚才那一幕! “和尚……神通……信徒……有点意思,走,咱们看看去!” 问清情况之后,秦锋来了兴致,于是带着熊家兄弟,随着黑压压的人流出了南门,准备看个究竟。 南门外有一大片空地,中间用青石撘建了一座两丈二尺高的法台,分上、中、下三层,周围挂满了佛家经幡,五颜六色,很是醒目。 “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四个大和尚带着一群小沙弥登上高台,先是念诵了一段《般若波罗蜜心经》,而后开始展示神通。 第一个神通油锅捞金钱! 一个大铁锅架在高台上,里面装满了素油,扔进十二枚黄橙橙的铜钱,而后点着 只一会儿功夫,铁锅内的素油就翻滚起来,并冒出白色热气,可见温度极高。 “阿弥陀佛……阿弥陀佛!” 紧接着,四大神僧之中的善空来到铁锅前,念了几声佛号,八字步站好,脱下锦镧袈裟,卷起灰色僧袍的袖子,露出了两条又白又胖的手臂。 将两只手臂高高举起,示意上面没有任何防护,而后大喝一声,伸入沸腾的油锅中,捞出了两枚铜钱。 再伸、再捞,又是两枚。 …… 如此反复六次,将十二枚铜钱全都捞了出来。 再看善空大和尚的两只手臂,依旧是又白又胖,一点被烫伤的痕迹都没有! “神僧真是神通广大,法力无边!” “神僧有金刚护体,水火不侵!” …… 台下观看的百姓们瞬间沸腾了起来,口号声一浪高过一浪,满脸皆是崇拜之色,就像见到真佛降临一般。 接下来,展示第二个神通杀鬼见血。 四大神僧中的空济站了出来,在高台上转悠了两圈,随即命小沙弥们请上来一个身体瘦弱的年轻人。 “阿弥陀佛,这位施主,贫僧观你印堂发黑、两腮深陷,这是被恶鬼上身了,恶鬼不断吸食你的精气神,再过一段时间,只怕有性命之忧啊!” “什么,我被恶鬼上身了?” “没错,不过施主不必害怕,且看贫僧略施手段,让这只害人的恶鬼现出原形,再将其斩了!” 说话间,空济大和尚招了招手,走过来一名小沙弥,端着个桃木托盘,上面摆放着黄表纸、清水、符水、木制戒刀等物品。 “唵嘛咪嘛咪吽……大胆恶鬼,还不现出原形……噗!” 空济和尚念念有词,而后拿起一张黄表纸,沾了一点清水贴在青年人的胸口上,又端起碗来,含了一大口符水喷上去,原本什么都没有的黄表纸上,立刻出现了一个血红色的鬼影子,张牙舞爪,邪魅至极! “鬼,真的有鬼啊!” “神僧法力高深,一下子就让恶鬼现出原形了!” …… “有鬼,我身上真的有鬼……神僧,救命啊!” 看到鬼影出现,围观的百姓们纷纷吓的惊叫出声。 瘦弱青年更是双腿一软,差点瘫倒在地上,幸亏被旁边的两名小沙弥搀扶住了。 “施主莫怕,看贫僧斩了这只恶鬼,将其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超生!” 善济大和尚口中念念有词,同时拿起旁边的木制戒刀,在鬼影上连划三下,立刻出现了三道血淋淋的伤口,狰狞恐怖。 而后将黄表纸撕下来,扔进旁边的炭火堆中,很快就化成了飞灰! …… 眼见恶鬼被消灭了,围观的百姓们顿时欢呼起来。 瘦弱青年更是跪在地上,叩头不止,感谢救命之恩。 接下来,四大神僧中的善世、善瑟依次上场,表演了纸龟游水和灯烟化蛇,又迎来阵阵喝彩声。 展示完神通之后,四大神僧开始讲经说法,其内容就是天道有缺,末世降临,众生将陷入无间地狱之中,苦不堪言,只有诚心礼佛,取的灵符,才能摆脱地狱,进入极乐世界…… 讲完之后,让小沙弥们向台下的百姓们发放灵符。 当然了,灵符不是白给的,你必须诚心礼佛才行。 如何显示诚心呢,自然是用身外之物证明了。 而已经狂热的百姓们,纷纷取出携带的财物,扔进高台前的几个功德箱中,很快就填的满满的。 还有一些狂热的百姓,跪在四大神僧面前,请求剃度出家,跟随修行。 …… “妖僧……神棍……该死!” 人群当中,秦锋观看了整个过程,一双眸子中顿时寒光闪闪、杀意弥漫。 四名大和尚所谓的神通,骗得了别人,骗不了自己,不过是一点江湖把戏罢了。 油锅捞铜钱只是表面漂了一层油,量气泡,形成油锅滚滚的景象,其实里面温度不高,根本不会伤人皮肤。 杀鬼见血不过是姜黄汁遇到碱水变红的化学反应,后世的中学生都明白,还能玩的更溜。 …… 说白了,所谓的四大神僧,不过是四个江湖骗子,利用一点小把戏,欺骗无知百姓们的财富。 如果只是骗取财物,危害还不算太大,就怕四名妖僧别有用心,蛊惑信徒,聚众造反,那就麻烦大了。 而这样的事情,在历史上屡见不鲜! 比如南北朝时期的弥勒大乘教,篡改佛教教义,宣扬三阳大劫,进而蛊惑无知百姓们杀人积功,还说什么杀一人者为一住菩萨,杀十人为十住菩萨,又合狂药,令人服之,使父子兄弟不相知识,唯以杀害为事! 两宋时期的白莲宗,用巫术恐吓民众,聚敛财富,还组织了护教军,四处攻城掠地,杀人放火,对社会破坏极大。 之后陆续出现的红莲教、青莲教、白阳教、摩尼教……皆是如此,迷惑百姓,害人不浅! …… 必须趁着四名妖僧还没有做大,立刻将其除掉才是。 调动人马,将四名妖抓起来,枭首示众? 不妥啊! 秦锋看了看周围已经陷入狂热之中的百姓们,无奈的摇了摇头。 如果调动军队抓人,四名妖僧肯定煽动百姓们抗拒,那样的话,会有很多无辜者丧命,又不能坐视不理,到底怎么办才好呢? 愁人!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一十六章 佛道交锋! 为了避免伤及无辜百姓,秦锋没有立刻捉拿四名妖僧,而是带着熊家兄弟返回客栈中,坐在屋子里想对策。 很快想出一个对策暗杀! 只要杀掉四名妖僧,他们就无法兴风作浪了。 可是仔细想想,又觉的不太妥当。 凭自己的本事,杀掉四名妖僧不是难事,可是老话说的好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 四名妖僧洗脑的本事相当厉害,连哄带骗之下,很多百姓都成了他们的狂热信徒,就算杀掉四名妖僧,也无法唤醒被洗脑的百姓们,还可能引发混乱,那样就麻烦了。 再说了,天下间妖人众多,就算暗杀掉四名妖僧,还会有别的妖人跳出来闹事,自己总不能一直杀下去吧? 必须想个办法,从肉体和精神上同时消灭四名妖僧,将被哄骗的百姓们拉回来才行。 有办法吗? 有的,就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用魔法打败魔法! 说白了,四名妖僧不就是靠着一些江湖骗术,迷惑无知百姓们吗,自己就用同样手段,将百姓们拉回来就是了。 问题是,由谁出面和四名妖僧打擂台呢? 自己肯定不行了,手下亲兵中也没有合适人选! 最好找一位出家人,那样才能利用宗教的力量,打败同样披着宗教外衣的四名妖僧。 可去那找位出家人呢? 嗯,有了! 秦锋突然想到一个人,就是那位在金粟山脚下、重阳观中修行的青虚子道士。 性格和善、乐于助人、不贪钱财、没有野心……又是修行多年的正统道士,没人比他更合适了。 至于算卦不准,没关系,又不用他算卦,而是让他弘扬道法、凝聚人心……再说了,算卦不准,反过来听,不就准了嘛! “熊大!” “卑职在,将军有何吩咐?” “带上几个人,去一趟重阳观,将那位青虚子道长请到这里来,记住了,进城时隐蔽一些,不要被人看到!” “卑职遵命!” 熊大领命之后,立刻带着四名亲兵出发了。 …… 三天之后,熊大一行人回来了,还带回一个大麻袋,里面装着五花大绑、塞住嘴巴的青虚子道长。 青虚子非常懵,自己在道观里待的好好的,几天前借宿过的客商突然登门,请自己前往富平县城,又不说明原因。 莫名其妙的,自己自然是不肯了。 不想几个家伙直接将自己捆绑起来,装进大麻袋中,强行带离了重阳观,好在离开之前,几个家伙用银子雇佣了附近的村民,负责照顾道观里的孩子们,孩子们不会挨饿的。 “事情比较紧急,故而手下人行事粗鲁了一些,多有得罪,还望见谅!” 秦锋上前几步,亲自为青虚子解开绑绳,请到旁边落座,又让人端来茶水,让老道士压压惊。 老道士连喝了两杯茶水,喘息均匀了,这才用不悦的语气说道“阁下让人将贫道绑来,究竟有何用意,若是绑肉票的话,阁下可是选错人了!” “呵呵,道长莫急,且听解释,先做个自我介绍,在下秦锋,字汉卿,现任榆林镇—参将之职!” 说话间,秦锋从行礼中取出了自己的官印和官服,以证明所言非虚。 “啊,您就是大名鼎鼎的玉面人……人……咳咳,原来是大名鼎鼎的秦将军,贫道肉眼凡胎,之前未能认出将军大人的身份,多有怠慢之处,还望多多恕罪!” 如今在西北地区,提起‘玉面人屠’四个字,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青虚子自然也知道了,连忙站起身来,非常恭敬的稽手行礼。 同时心中更加忐忑了,不知这位杀人如麻的秦将军,为何穿着普通人服饰,命人将自己弄来又要做什么? 秦锋没有隐瞒,将自己来到富平县城,发现四名妖僧迷惑百姓、诈骗钱财的事情叙述了一遍。 而后又将自己准备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计划说了出来。 “无量天尊,出家人慈悲为怀、善念为本,当以救助众生为己任,四名妖僧自称佛家弟子,却迷惑百姓、诈骗财物,着实可恨! 按理来说,贫道当助将军大人一臂之力,铲除祸害百姓的四名妖僧,只是贫道修行不够、法力低微,着实是有心无力啊!” “哈哈,道长请放心,一切皆在本将军的谋划之中,只要道长肯出手相助,一定能大获成功!” “既然如此,贫道愿听将军大人驱策!” …… 一切商议妥当,开始执行计划。 秦锋先叫来几名机灵的亲兵,详细交代了一番,而后让他们行动去了。 …… 两天之后,富平县出现了一件奇事一名樵夫在山间砍柴之时,偶然捡到了一块奇石,形似太上老君的坐骑青牛,牛背上还有天然形成的阴阳太极图案! 几天之后,又出现一件奇事有人在城外行走时,发现路边聚集着无数黑蚂蚁,并组成一个大大的‘道’字,经久不散! 与此同时,富平城内出现了一首童谣 佛非佛,道是道, 正与邪,需细看, 秃瓢只认金与银, 天师才能救世人! 童谣的言辞直白、内容简单,就算是贩夫走卒、无知妇孺也能听懂,再加上连续出现的奇事,百姓们不禁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而就在百姓们议论纷纷之时,秦锋已经完成了对青虚子道长的指导和包装。 经过包装的青虚子,面色红润、须发整齐,头戴八卦阴阳冠,身穿玉清玄元法袍,背负五雷正法宝剑,卖相相当的好,任谁见了都不禁称赞一句仙风道骨、正气凛然! 秦锋又拿出银子,雇佣了一支上百人的鼓乐队,再让二十名亲兵装扮成道士模样,而后簇拥着青虚子道长上街游行,瞬间吸引了无数百姓前来观看。 游行几圈之后,青虚子道长带着队伍出了东门,登上早就修葺好的法台,当众展示起了神通火烧精怪、仙火飘飘、鬼下油锅、灵符飞天…… 一项项神通,精彩至极,比起四名大和尚的那点本事,明显高出两三筹来,看的百姓们如痴如醉,不断的口呼天师下凡! 展示神通之后,青虚子开始讲经说法。 与四名大和尚宣扬天道有缺,末世即将降临不同,青虚子宣扬的是天道有情,一切苦难皆可度过,并告诉百姓们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自强不息等等。 讲经说法结束,开始发放灵符。 四名大和尚发放灵符,需要百姓们用金银来交换。 青虚子道长则不同,灵符都是免费发放的,有的百姓要捐献金银,都遭到了严词拒绝,称自己受过戒律,一生不摸金银之物! 天下大乱,百姓受苦,苦苦煎熬不见希望,这才依赖于神佛保佑,求一个精神安慰! 同样是灵符,和尚要你倾家荡产,道士则一文不取,两样比较之下,有点脑子的人都会选择后者的。 结果便是,青虚子道长的名气越来越大,信徒越来越多……四名大和尚那边则是江河日下,信徒越来越少。 这下四名大和尚不干了,于是暗中收买了一些地痞流氓,在青虚子讲经说法的时候上前捣乱,结果被亲兵们装扮的道士打的屁滚尿流、满地找牙! 见这招不行,四名大和尚商议之后,差人送来了一封书信,要与青虚子当众比试神通,赢者留下,输者滚蛋。 而且约定比试三场,分别是金枪锁喉、烈火焚身、油锅洗澡! 如若不敢比试,同样要滚出富平县城!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一十七章 第一阵:金枪刺喉! 四名妖僧按耐不住,差人送来一封挑战书信,要各显神通,三阵定输赢。 这正中秦锋的下怀,当既让青虚子答应下来,并约好了对决的时间和地点,而后亲兵们一分为二 一部分人负责监视四名妖僧的一举一动,防止他们暗中使坏,搞阴谋诡计。 自己则带着另一部分人,根据三项比试内容,做起了相应的准备工作,要确保对决之日,让四名妖僧一败涂地、饮恨黄泉! 总之一句话自己可以使坏,不让对方使坏,天下间属我最坏! …… 崇祯五年—十二月初十,阴、有风,寒意袭人! 对决的日子到了。 僧、道双方三阵定输赢的事情,经过口口相传,在富平城内已经是人尽皆知了。 故而到了对决这一天,富平城内的百姓们几乎是倾巢而出,涌向位于南门外的高台,想要观看这一千载难逢的盛况。 就连一些本地官员都换上了普通服饰,带着妻子儿女,混在人群中观看。 爱看热闹、不嫌事大,这是华夏民族与生俱来的天性之一,万古不变! ……… “阿弥陀佛……阿弥陀佛!” “无量天尊……无量天尊!” 上午辰时,阵阵佛号声中,善空、善济、善世、善瑟四位大和尚带着一群小沙弥,来到了高台的西侧。 与此同时,青虚子带着一群道士来到了高台东侧,熊大、熊二都在队伍中,身上还穿着道袍,按照计划好的,稍后二人都要登台比试。 秦锋没有直接露面,而是带着一群穿着普通服饰的亲兵,混在围观的百姓当中,根据情况,伺机而动。 …… “阿弥陀佛,对面的道友们听真了,今日可是各展神通、生死对决,你们若是怕了,就早点低头认输,而后离开富平县,还能保全性命,否则悔之晚矣!” “无量天尊,贫道们既然答应了上台对决,就没有害怕的道理,倒是对面的各位大师,若是胆怯的话,早点认输为好,免得没有好下场!” “哼,既然如此,咱们签生死状吧!” “好!” 双方先是斗了几句嘴,而后取出一张生死状,各自在上面签了姓名。 如此一来,就算后面的对决中出现了伤亡,对方也不必负责任! 生死状已签,接下来,双方开始上台对决,第一局金枪锁喉。 规则是,双方各出一人,面对面站在高台上,中间平放一杆锋利的双头长枪,抵住二人的咽喉要害,而后二人伸开双臂、同时向前用力顶。 期间谁坚持不住,后退了,算输。 修炼不到家,被长枪刺穿了喉咙,算输! “阿弥陀佛,这一局由贫僧出场比试!” 四名大和尚之中的善空走到了高台中间,先是摘掉五佛冠、七宝念珠,而后脱下锦镧袈裟、灰色僧袍,露出了虎背熊腰的上半身。 另一边登台的是熊大,脱下身上道袍,露出了孔武有力、青筋虬结的身躯。 “吼……吼!” 二人站好之后,各自用枪尖顶住咽喉要害,同时低吼一声,身体向前用力,结果鸭蛋粗细的白椆木枪杆竟被顶的弯曲了起来,而二人的咽喉毫发无损! 看到这一幕,台下的百姓们惊呼不已、议论纷纷。 “善空神僧真是厉害,竟能用咽喉要害、顶住锋利的枪尖,这绝对是有神佛护体啊!” “对面的道士也不差,肯定是修炼多年的高人!” “你说台上二人,谁能赢下这一阵?” “不好说,不好说,这是上山虎遇到了下山虎,云中龙遇到了雾中龙,都是厉害角色,都有神佛护体,胜负难料啊!” 百姓们不明所以,认为台上二人有神佛护体,故而才能枪刺不入。 也有极少数明眼人知道,台上二人根本不是神佛护体,而是修炼的金钟罩、铁布衫功夫,这门功夫修炼到一定火候,就能抵挡利器的攻击,枪扎一个白点,刀砍一道白印,非常厉害! …… 再看台上,半柱香时间过去了,二人皆是怒目圆睁、向前用力,谁也不肯后退分毫。 一柱香时间过去,二人依旧是平分秋色,可是仔细看会发现,熊大的身躯稳如山岳,而善空和尚的身躯在轻微颤抖着。 又过了一会儿,后者颤抖的更加厉害了。 原来金钟罩、铁布衫这门功夫,并不是练成之后,就随时随地刀枪不入了,而是要气运丹田,让全身的肌肉紧绷起来,才能抵挡利器的攻击,而且功力越深,坚持的时间越长。 善空和尚的金钟罩本来练的不错,可是最近几年,四处坑蒙拐骗、吃喝玩乐,在练功的事情上懒惰了不少,加之经常偷偷逛青楼,元阳之气泄的厉害,故而功夫大不如前。 熊大则不然了,自幼勤学苦练,从来没有松懈过,而且至今未婚,元阳之气未泄,功夫自然厉害了。 …… “呼……呼呼!” 又过了一会儿,善空和尚已是浑身颤抖、汗出如雨,大口喘着粗气,眼看就要坚持不住了。 胜负固然重要,可也没有自己的性命重要,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想到这里,善空和尚就要后退认输。 那知刚要退步,突然觉得丹田位置一阵剧痛,似乎被什么东西扎了一下,接着全身气力尽失,顶在咽喉上的枪尖立刻扎了进去。 “啊……噗、噗!” “善空师兄……师父、师父……不好啦,师父他圆寂了,呜呜!” 长枪入喉,鲜血喷涌,善空和尚惨叫一声摔倒在台上,并用双手紧紧捂住伤口,身体不断抽搐起来。 其余三位大和尚见势不妙,连忙带着一群小沙弥上前查看,试图上金疮药、包扎伤口,可惜已经没用了。 善空和尚伤到了要害,因为失血过多,很快便气绝身亡了,而且双目圆睁、死不瞑目! 眼见于此,大小和尚们全都悲伤不已,却没有人发现,善空和尚的丹田位置上,插着一根细如牛毛的钢针,上面还有淡淡的蓝光。 谁射中的善空和尚? 自然是秦锋了! 金钟罩、铁布衫这门功夫固然厉害,也有几个要害眼睛、太阳穴、耳朵眼、丹田、下阴……一旦被击中,立刻就会破功! 善空和尚坚持不住,准备后退认输,保住性命。 秦锋混在人群中看的清楚,自然不能让他如愿了,于是在身旁几名亲兵的遮掩下,悄悄掏出一根吹筒,用力吹出一根用蛇毒浸泡过的钢针,正中善空和尚的丹田,后者力气一泄,这才被长枪刺喉而亡。 因为事先签过生死状,善空和尚死了,也没法追究什么。 不过和尚们并不服输,将尸体抬下去之后,要求继续比试第二阵烈焰焚身!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一十八章 第二阵:烈焰焚身! 第二阵烈焰焚身! 比试规则用上等银骨炭在高台上堆出一个长一丈二尺、宽八尺的长方形炭堆,双方各出一人坐在炭堆里面,用衣袖遮住头脸,而后用火点燃。 期间那一方承受不住火焰的炙烤,首先从炭堆内逃了出来,算输! 若被火焰烧死、烧伤,后果自负,不得怪罪对方! “阿弥陀佛,这一阵由贫僧出场……唵齿临,唵部临,众佛现金身……奉请十地金刚咒,南无动地金刚,南无出山走水金刚……” 四名大和尚中的善济走上高台,还装腔作势的念了一段佛家的《金刚咒》,以示自己佛法高深,已经修成了金刚不坏之身,达到了水火不侵的境界。 另一边出场的是熊二,身后跟着一名亲兵装扮的道士,手中端着木盘,上面放着拂尘、桃木剑、三清铃、黄米、香灰等物品。 “玉帝敕命,召汝雷神,镇安火星,从我游行,上承天命,统摄万灵,追魂摄魄,镇厌火精……敢有不伏,剑斩火焚,急急如律令!” 上台之后,熊二一手挥舞桃木剑,一手摇动三清铃,口中念了几句新近学会的道家《控火咒》,接着又放下桃木剑和三清铃,双手抓起黄米、香灰四下抛洒。 期间动作大了一点,有些黄米、香灰落到了旁边的善济和尚身上,将五佛冠、锦襕袈裟都弄脏了。 “抱歉、抱歉,大和尚请原谅,贫道给您掸一掸!” “阿弥陀佛,无妨的!” …… 熊二连忙拿起拂尘,为善济和尚清理身上的黄米和香灰,从上到下,十分仔细,没有任何遗漏之处。 身上被弄脏了,善济和尚自然十分恼怒,可为了装出一副慈眉善目、得道高僧的模样,只能强忍怒火,连说无妨! 接下来,开始比试。 二人同时盘坐在长方形炭堆内,用衣袖遮住了脸面,旁边有人用火把点燃了银骨炭,很快就燃起了熊熊烈火。 “烧起来了、真烧起来了,火势好大啊!” “你们说这局谁能赢?” “我说善济神僧能赢,以前看过他展示这门神通,被火焰烤了一柱香时间都毫发未伤,肯定能赢的。” “我看未必,那位道家弟子也是有神通的,否则不会参加这场比试!” …… 围观的百姓们一边瞪大了眼睛,紧盯着炭火堆中的二人,一边交头接耳,谈论着谁能赢下这一局比试。 高台西侧的善世、善瑟两位大和尚则是满脸自信,一副把握十足的样子。 原来数年之前,他们四人偶然间得到过一块十分珍贵的火烷布,并将其做成了衣服,穿在身上之后,可以一定程度上隔绝高温,防止被火焰灼伤。 正是靠着这件衣服,他们四人才经常在百姓们面前表演‘烈焰焚身’的神通,进而骗取了大量钱财。 有火烷布衣服护身,赢下这一局肯定不成问题。 两位大和尚想的挺好,可高台上的情况,却完全出乎预料! “啊……火……火…~疼死了,救命啊!” 比试开始没多久,善济和尚身上突然冒起了黄白色的火焰,瞬间就遍布全身,还伴随着阵阵白烟。 善济和尚顿时一跃而起,拼命拍打身上的火焰,不想急促之间,非但没能拍灭身上的火焰,反而脚下一滑,狠狠摔进了旁边熊熊燃烧的炭火堆中。 善济和尚毕竟是血肉之躯,身上的火烷布衣服虽能一定程度上隔绝高温,却不能抗拒明火的烧烤,顿时被烧成了一个火人,疼的满地翻滚,发出杀猪一般的惨叫声。 “二师兄、二师兄……灭火,快快灭火!” “水……没有水!” 要想灭火,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泼水。 可和尚们认为这一阵必胜无疑,根本就没准备水,仓促间又找不到别的东西,只好脱下身上的僧袍,拼命抽打善济和尚身上的火焰。 长话短说。 一众和尚们费了九牛二虎八个骆驼的力气,总算把火焰抽灭了,可惜晚了一步,善济和尚已经气绝身亡了,浑身上下漆黑一片,尤其是双手和脸部,都烧焦了,死状极惨! 又输了一阵,又死了一人。 剩下的和尚们面面相觑,明明非常有把握的一局,为何会是这个结果呢? 还有善济和尚的身上,好端端的为何会突然冒出黄白色火焰,莫非旁边的道士会用三昧真火? 和尚们当然想不明白了,这一切都是秦锋暗中做的手脚,至于那种黄白色火焰,也不是什么三昧真火,而是白磷自燃时的火焰! 原来比试开始之时,熊二故意将善济和尚的身上弄脏,再用拂尘帮着上下清理,而拂尘中就藏着白磷粉末,全都涂抹到了善济和尚身上。 白磷的燃点比较低,被周围的火焰一烤,立刻燃烧了起来,出现了黄白色火焰。 其实善济和尚身上的白磷粉末不算多,如果沉着冷静一点,立刻将身上的衣服脱掉,最多烧伤一些皮肤,不会有性命之忧。 可身上突然冒出火焰,将善济和尚吓坏了,站起来乱蹦乱跳,一时失足,栽进了熊熊燃烧的炭火堆中,结果被活活烧死了。 如此运气,只能说平时坏事做多了,恶有恶报! 白磷又是从何而来呢,自然界中可没有现成的白磷! 简单。 几天之前,秦锋让亲兵们弄来一些动物骨头,而后做了几个简单的化学实验,就把里面的白磷提取出来了。 另外吗,秦锋又用獾油,地榆,大黄,冰片,虫白蜡、蜂蜡……等物品,调制出了一种有阻燃、防烫伤效果的药膏,涂抹在熊二身上,保护安全。 而善济和尚被火焰烧的满地打滚之时,熊二就从火圈内跳了出来,因为待的时间比较短,又有药膏保护,故而毫发未伤,赢得干净漂亮! 这就应了后世的一句名言学会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 ……… 第二阵结束,按照之前约定好的, “阿弥陀佛,不比了、不比了,贫僧们技不如人、甘拜下风,道友们赢了!” “没错,贫僧们认输了,过几天就离开富平县,以后再也不回来了!” …… 没有想到,善世、善瑟两位大和尚没有继续比试,而是举手认输了。 三阵已输其二,剩下那一阵已经没有意义了。 而且两位大和尚并不傻,虽然不知道为何连输两阵,却知道遇到高人了,对面的道士们非常厉害,再要比试下去,只怕还得赔上一条人命。 不如认输,保命要紧。 至于富平县这块地盘,退出去也没什么。 反正二人一身本领,换个地方,照样骗取钱财,照样吃肉喝酒玩女人,过潇洒日子。 因此上,才干脆举手认输,而后带着一群小沙弥,抬着两位大和尚的尸体,灰溜溜的离开了高台,返回住处去了。 “哎……可惜!” 望着和尚们逃离的身影,躲在人群中的秦锋暗叫可惜,自己准备的东西还没有用完,如果再比试下去,肯定能再弄死一个妖僧的。 不过不要紧,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 这群害人的妖僧,早晚全都送下十八层地狱,一个都不放过!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一十九章 返回天威军大营! “天师神通广大、法力无边!” “天师慈悲为怀,救苦救难!” “我等永远供奉天师!” …… 比试结束之后,围观的百姓们立刻欢呼起来,各种赞美之词层出不穷,其中很多人本是四名大和尚那边的狂热信徒,现在都转投过来了。 这不奇怪,华夏民族就是如此,没有固定的宗教信仰,如来佛祖、太上老君、玉皇大帝、王母娘娘……山神、土地、城隍爷、蛤蟆大仙……谁灵验就信奉谁,随意转换,来去自如,且没有任何负罪感。 接下来,青虚子道士登上高台,为百姓们讲经说法,内容依旧是劝告百姓们要止恶修善、相亲相爱,必能度过一切苦难。 说法结束之后,青虚子在百姓们的簇拥下,在富平城内游行了三圈,这才回到下榻的客栈中。 与此同时,秦锋和混在人群中的亲兵们,也陆陆续续回到了客栈中。 回来之后,秦锋立刻叫过熊大,附耳低语了一阵,后者连连点头,而后带领一部分亲兵换好服饰,暗藏利刃,分批从后门离开客栈,执行任务去了。 什么任务? 自然是对付那些和尚了,不能让这些家伙逃掉,必须斩草除根! ………… 黄昏时分,客栈内摆下了丰盛的素菜席、素酒,众人围坐在一起庆功。 吃喝之间,秦锋向青虚子道士发出了邀请,希望他能跟随自己,一起救济灾民。 “无量天尊,能追随在将军大人左右,乃是贫道的福分,可贫道若是离开了,重阳观中那些孤儿如何是好?” “这个简单,本将军的大营当中收养了很多孤儿,可以将重阳观中的孩子们送过去,保证照顾妥当,衣食不缺!” “既然如此,贫道愿为将军效犬马之劳!” 留在重阳观中,只能做一个贫困的老道士,经常连饭都吃不饱,而追随秦锋左右,不仅能学到很多本事,还能名扬四方、受人尊敬。 青虚子是修道者,却并非无欲无求,两相比较之下,自然是选择后者了。 而有了青虚子的加入,可以驱邪正道、安抚人心,对赈灾大大有利,秦锋极为高兴,喝的更起劲了。 …… 宴会结束之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下来了,人们各自回房休息。 一夜无话。 ……… 第二天早晨,秦锋刚刚洗漱好,寝室门口传来一阵沉重的脚步声,随即有人说道“启禀大人,卑职回来了!” “进来吧!” “诺!” 寝室木门轻轻推开,熊大迈步走了进来,满身满脸的风霜之气,显然刚从野外归来。 “情况如何?” “大人真是料事如神,那群和尚携带着诈骗来的财物,想要连夜逃离富平县城,结果在西门外的一条小路上,被卑职和弟兄们生擒住了,一个都没有走脱,还缴获了四十二匹骡马和二十八箱金银珠宝!” “口供问了没有?” “问了,这帮秃驴一开始嘴硬的很,不断叫骂,卑职用了点小手段,他们就全都招供了,这是供词,请大人过目。” 说话间,熊大从怀中掏出一摞厚厚的供词,交到了秦锋手中,后者看完之后,脸色顿时阴沉下来。 原来供词上说,四名妖僧根本不是正牌的佛门弟子,而是冒充的。 四人本名叫申大亮、赵洪波、李有哲、郑术中,都是汉中府人氏,本来是跑江湖卖艺的混混,靠着会一些硬气功、障眼法、口技,四处卖艺,混点赏钱,勉强糊口度日。 后来四人嫌卖艺太辛苦了,赚钱又少,不够吃喝玩乐的,加之世道混乱,于是纠结了一帮子地痞流氓,落草为寇,当了山大王! 后来一次下山劫掠,血洗了一座寺庙,将里面的和尚杀的干干净净,得到了一些财物,还有佛冠、袈裟、度牒等物品。 于是四人灵机一动,带着手下的喽啰兵们剃了头发、烫了香疤,戴上佛冠、穿上袈裟,冒充起了佛门弟子,而后靠着以前卖艺的那点本事,四处迷惑百姓、骗取钱财。 有的时候,遇到了富贵人家,还会以做法事为借口,进入其家宅中,三更半夜,杀人灭口,再将金银珠宝席卷一空! 因为有佛门弟子的身份做掩护,故而一直没有露馅,也没引起官府的怀疑! 另外吗,由喽啰兵装扮的小沙弥们招供四名首领曾经说过,等骗到一定数量的钱财,就鼓动无知百姓们,组建一支护法大军,而后杀官造反、夺取城池,建立一个西天大乘佛国! 到时候,人人有封赏,个个是将军! ……… “原来是一帮子假和尚,借着佛门之名,着实害人不浅啊!” 看完供词之后,秦锋是又憎恨、又庆幸。 憎恨的是,这些假和尚行事卑鄙、十恶不赦! 庆幸的是,这件事被自己发现了,并将其一举铲除,否则真让他们闹起事来,其危害不比高迎祥、李自成等人小! “熊大,那些假装佛门弟子的家伙现在那里?” “都捆绑起来,关押在城西的树林之中了,将军大人如何处置,要不移交给本地官府?” “不必那么麻烦,就在树林中挖个深坑,都埋了吧!” “卑职遵命!” 秦锋一句话,一帮子假和尚就下了十八层地狱。 至于缴获的二十八箱金银珠宝,则全部换成粮食和布匹,用来救济这里的灾民们,也算是取之如民,用之如民了! ……… 崇祯五年—十二月二十日,秦锋一行人离开了富平县,前往隔壁的三原县。 按照事先商议好的,秦锋负责检查官员们,赈灾是否用力用力,有没有贪污钱粮,有则严惩之。 青虚子负责展示神通,利用宗教的力量安抚人心,防止那些邪魔外道钻空子! 双管齐下,效果齐佳! ……… 长话短说。 崇祯六年—正月,巡查凤翔府! 二月,巡查巩昌府。 三月,汉中府。 四月,结束巡查,回到西安城向三边总督杨鹤述职,并得到了大力夸奖。 四月十二,秦锋一行人回到了蓝田县。 自从打败流寇大军之后,天威军主力就驻扎在这里,由韩山君、董天豹二人负责处理日常军务! 秦锋归来,军中自然庆祝一番,不必细说。 在军中休息了几日,一件准备许久的事情要开始了——组建军队! 按大明律法不经朝廷准许,私自组建军队者,视为谋反,当凌迟处死、诛灭三族! 秦锋如此胆大妄为,不怕朝廷降罪吗? 不怕,因为秦锋要组建的不是上阵拼杀的军队,而是一支童子军!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二十章 童子军和娘子军! 崇祯六年—四月十八,晴,黄道吉日。 清晨时分,天威军大营中。 秦锋头戴凤珠点金盔,身穿金漆山文甲,手执逆鳞宝刀,站立在用大块青石修筑的点将台上,目视前方、威风凛凛! 孙可望、李定国、刘文秀、艾能奇四位义子,穿着特制的小号甲胄,手中各执一柄短刀,在自家义父身后一字排开。 而在点将台成,准确的说是九千二百八十八个孩子,其中男孩四千一百三十六个,女孩五千一百五十二个,年纪大的不足十四岁,年纪小的只有四岁多点。 此外还有四百六十二个不足四岁的孩子,因为太小了,没有参加列队,在后营中快乐玩耍着。 而这些孩子,都是秦锋巡查各府、州、县过程中,收养来的孤儿和被亲人抛弃的弃儿。 没办法,天灾不断、兵荒马乱,百姓们死走逃亡,于是就出现了大量的孤儿和弃儿。 百姓们又大都重男轻女,故而被丢弃的女孩比男孩多的多,因此收养的女孩也比男孩数量多。 这些孩子被收养起来之后,便送到了天威军大营中,妥善照顾、修养身心,并进行了一定的军事化训练。 而今天让孩子们列阵在点将台前,是为了正式组建成军,一支童子军、一支娘子军。 这样做自然有目的了,一则,让孩子们有个归属感,从此以军为家,可以更好的生活。 二则,几年时间下来,秦锋已经把大明朝看透了,腐朽至极,不仅是政治上的腐朽,而是政治、军事、经济、思想、文化、民生……全方面的腐朽! 如此一个腐朽的王朝,灭亡是早晚的事。 问题是,大明王朝可以灭亡,华夏文明不能灭亡,如何保住华夏文明不灭,保证华夏子孙不被夷狄所奴役呢? 这个任务太艰巨了,仅凭自己一人之力恐怕无法做到,必须找一些志同道合者帮忙才行。 可是天下之大,真正能与自己志同道合者又有几人? 少之又少! 怎么办? 好办,既然没有志同道合者,那就自己培养! 这些孤儿们年纪都不大,思想单纯、可塑性强,自己亲自教导他们,培养成才! 等这些孤儿们长大了,就可以和自己一起,对这个腐朽至极的国家进行一场翻天覆地的改造,让华夏文明延续下去,进行傲立于世界之巅! 如此,才是大丈夫所为,才是真正的功德无量! …… 上午辰时,建军仪式正式开始 首先树立起两面军旗,其中童子军的军旗是纯黑色,上面绘制着一只赤红色的睚眦图案。 睚眦是《山海经》中的一种神兽,是龙和豺狼所生,性格刚烈、嗜杀喜斗,且拥有克杀一切邪恶的力量,古人常把它刻在兵器上,以增加其威力。 以睚眦做为童子军的标志,是希望这些孩子们长大后能够勇猛刚烈、无所畏惧! 娘子军的军旗是纯白色的,上面绘制着一只青色的鹖鸟图案。 鹖鸟同样出自《山海经》,是一种猛禽,体型比野鸡大,毛多青色,生性勇敢健硕,如遇战斗,不死不休! 女孩子,同样要学会战斗,敢于战斗! 接着向孩子们发放了统一的新服饰,换上之后,再分别向两面军旗行礼。 最后秦锋上前两步,开始训话“孩子们,从此以后你们就不再是孤儿了,军营就是你们的家,本将军就是你们的亲人,咱们以后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万人合成一条心,干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 “我们有家了,我们有家了……愿为将军大人效死、愿为将军大人效死!” 孩子们稚嫩的童音响彻在大营上空,而在以后的岁月里,其中不少孩子以生命为代价,证明了今日的誓言! …… 将孩子们视为亲人,这不是一句空话! 之后的日子里,纵然军务再繁忙,秦锋每天也要抽出一些时间,亲自训练童子军和娘子军,让孩子们半日习文、半日练武。 习文以识字为主,还要学习一些数学、生物、物理、化学知识。 练武以拳脚、兵器、骑马、射箭为主,而且男孩、女孩都要学,一视同仁。 男孩子们长大了,可以成为优秀的战士,女孩子们的作用更大,她们长大之后可以生出更多优秀的战士! ………… “第一式青龙探爪!” “第二式;龙女照镜!” “第三式怪蟒翻身!” …… 清晨时分,天威军大营中,孩子们列队整齐,正在练习秦锋亲自教授的黑龙十八式。 黑龙十八式,又名黑龙十八手,是后世军队中的一门擒拿功夫,其特点是简单易学,以攻击人体致命穴位为主,实用性强,杀伤力大。 因为招式过于阴险毒辣,出手非死即残,一度被视为军中禁招,不到生死相搏之时不得使用! 孩子们练的很认真,个个汗流浃背,却没一个叫苦的。 秦锋站在点将台上,看的频频点头。 正看着呢,就见熊大一路小跑着来到了近前,抱拳行礼道“参见将军大人!” “何事?” “薛家商队的人骑快马送来一封书信,说是蒙古察哈尔部的乌云琪琪格郡主的亲笔,让他们一定要转交到将军手中!” 说话间,熊大从怀中掏出一封书信,上面封了火漆,还贴了三根鸡毛,以示万分火急之意。 秦锋接过书信,撕开火漆封口,抽出里面的信纸观看,脸色顿时凝重起来。 乌云琪琪格的笔迹清新飘逸、苍劲有力,其中大意是最近一段时间,察哈尔部的游骑兵侦查发现,位于蒙古草原东部的科尔沁、喀尔喀、兀良哈、扎鲁特几个部落正在秣兵历马、积极备战。 这几个部落早已经臣服于女真人,接受女真大汗—皇太极的指挥。 这几个部落秣兵历马,等于说,近期女真人要有大的军事行动了,女真人要做什么? 乌云琪琪格估计,女真人的目的可能有三种 一是发起西征,攻打在河套地区修养生息的察哈尔部。 二是和上次一样,绕路攻打大明,进入中原内地劫掠人口和财富。 三是两路出兵,同时攻打察哈尔部和大明。 无论那一种情况,一场大战是不可避免了。 因此上,乌云琪琪格想进行几次大规模交易,察哈尔部用牛羊、马匹、骆驼等牲畜,和天威军交换精铁、熟铜、粮食、药材等物资,数量越多越好,用以备战! 看过书信,秦锋略加沉思,而后回到了中军大帐内,拿出笔墨纸砚,一口气连写了三封书信,并让帐下亲兵骑快马送出。 前面两封信,一封给薛瑾瑜,一封给胡若愚,让两大晋商通力合作,以最快速度筹措精铁、熟铜、粮食、药材等物资,和察哈尔部进行交换。 其实和察哈尔部贸易的事情,一直是由以薛家为首的绥德商人们负责,之所以带上胡家,原因有二 一则,几个月之前,急需钱粮救济灾民之时,胡家一下捐出了三成家产,这个人情需要还一下。 二则,虽然薛家与自己关系深厚,可从长远考虑,一家独大不是什么好事,两家并驾齐驱更稳妥一些,若是能将花马池高家拉拢过来,来个三足鼎立就更好了。 第三封信,是送给三边总督杨鹤的,告之女真人即将出兵的事情,希望他速速上奏朝廷,让朝廷早做准备,以免被打个措手不及。 其实秦锋也有向皇帝上奏折的权力,不过嘛,在官场上,越级上奏是对上司的极大不尊敬,不到万不得已,不能那样做。 三封书信送出去之后,秦锋又吩咐一声“擂鼓聚将,中军大帐议事!” “诺!”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二十一章 女真人又要出兵了! “咚……咚咚!” 中军大帐门口,十几面聚将鼓同时敲响,其声疾如暴雨、响如雷霆,瞬间传遍了整个天威军大营。 听到鼓声,军中将领们立刻放下手中事务,而后收拾整齐,以最快速度奔向中军大帐。 不到一柱香时间,韩山君、董天豹、雷大鹏、王子浩(耗子)、马勇、马武、项千军、祖泽清、曹变蛟、焦金石、孟楷书、还有地理仙—徐霞客,六指狐狸—陆玄丘都到了。 其中雷大鹏不是天威军的人。 不过近一年以来,雷大鹏一直率领本部人马和天威军并肩作战,加入也是早晚的事,故而一起前来议事。 会议开始,秦锋没有废话,直接将乌云琪琪格的书信拿了出来,让众人依次传阅,而后进行讨论。 讨论的焦点有两个一是女真人何时出兵,二是女真人攻击目标在那里? “女真鞑子又要出兵了,你们说朝廷会征调咱们吗?” “咱们天威军乃是精锐之师,将军大人更是智勇双全,和女真鞑子开兵见仗,朝廷肯定征调咱们!” “说的有道理,就是不知道女真鞑子的具体出兵时间,咱们好做准备。” “我估计是八月!” “我赞成!” “那样的话,咱们还有几个月的时间,可以从容不迫的做准备了!” …… 讨论的结果是绝大多数人认为,女真人会在八月份出兵。 因为八月是中秋时节,草黄马肥、天气凉爽,是骑兵战斗力最强的时候,历史上游牧民族南下劫掠,都是选择这个季节。 至于女真人的攻击目标,众人认为是京畿地区。 因为京畿是大明帝国的心脏,位置重要、人口众多、繁荣富庶,而且上次女真人就攻击了这里,再来上一次,可谓是轻车熟路、十分方便。 众人讨论的很热烈,有两个人却没有发言,一个是秦锋,另一个是陆玄丘,后者本是流寇那边的谋士,被招揽了过来,这是第一次参加重要的军事会议,或许是新人的缘故,才没有开口说话。 “玄丘!” “卑职在!” “说说你的看法!” “这个嘛……” “不必顾虑,有什么想法大胆说出来就是,说对了有赏,说错了不惩!” “既然如此,卑职就斗胆说几句,依卑职之愚见,女真人这次不会攻击京畿地区,出兵时间也等不到八月份,会提前出兵的。” “理由?” “卑职虽未见过奴酋—皇太极,却听过他的很多事迹,此人胆量极大、善用奇兵,行事往往出人意料! 依此人性格,跟定不会按部就班的出兵,而是会提前出兵,趁大明这边尚未准备完毕,打一个措手不及,至于攻击何处,卑职亦不敢断言!” “嗯,言之有理!” 秦锋点了点头,陆玄丘说的和自己想的不谋而合。 抛开敌对立场,皇太极的确是一位非常优秀的统帅,用‘英明神武、雄才大略’八个字来评价都一点不过分,相比较起来,大明朝的崇祯皇帝就差的太多了。 与这样的对手交锋,自己必须提起十二分的警惕,否则就会吃大亏的! “都听好了,从今天开始,全军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准备出征,期间谁也不准松懈,否则严惩不贷!” “遵命!” ………… 中午时分,会议结束。 秦锋感到腹中有点饿了,于是吩咐开饭。 很快的,一名模样清秀、体态轻盈的小兵端来了食物。 小兵非是旁人,正是楚梦溪。 秦锋曾经救过楚梦溪的性命,又替她报了害父之仇,小姑娘知恩图报,之后就一直跟在秦锋身边,铺床叠被、端茶倒水、一日三餐,全都由她负责。 一个小姑娘家,在满是男人的军营中行动不便,这才女扮男装,穿着亲兵服饰! 今天的午饭很丰盛奶豆腐、羊血肠、风干牛肉、肚包肉、哈达饼、马奶酒……都是蒙古族的美味佳肴,而且做的极为正宗,这在中原内地是很难吃到的。 “梦溪,这些东西那里来的?” “回将军大人的话,是薛家商队带来的,说是乌云琪琪格郡主亲手制作,送给将军大人品尝的!” “哦!” 乌云琪琪格是察哈尔部—林丹汗的嫡出女儿,黄金家族血脉,身份尊贵! 之前为了制止蒙古大军南下劫掠,秦锋亲率数百健儿,冒着生命危险,越过四百里毛乌素大沙漠,一举偷袭了蒙古大军的营地,并生擒了乌云琪琪格。 之后双方议和,又把她放了回去。 不想乌云琪琪格回去之后,除了正常的书信往来,还经常托薛家商队送来一些礼物貂皮帽子、狼皮大氅、牛皮靴子……现在连亲手制作的美味佳肴都送来了。 一个未婚的年轻女子,不断送一个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年轻男人礼物,其中含义,不言而喻! 可是秦锋没做过任何回应一是乌云琪琪格的身份特殊,容易引来麻烦,二是欠的情债太多了。 薛瑾瑜那边,可是整天眼巴巴的盼着自己到绥德城提亲。 楚梦溪虽然没说什么,可那幽怨的小眼神,无声胜有声! 其实这个时代的男人,只要有点身份地位的,基本上都是妻妾成群,而且数量上不受限制,只要你养的起就行。 正妻为了子嗣众多、人丁兴旺,主动为丈夫纳妾的事情更是比比皆是,甚至出现了‘妻贤则妾众’的说法。 晋玉娘送来的家书中,也曾多次明示过秦锋在外十分辛苦,可以纳几房妾室,妥善照顾生活,为秦家开枝散叶,自己绝无嫉妒之心! 罢了,两位姑娘心中有意,晋玉娘也明确表态了,自己又何必磨磨唧唧呢,干脆入乡随俗吧! 想到这里,秦锋做出决定,等腾出时间来,自己就到绥德州去提亲,还有楚梦溪这边,也要给个交代才行! “梦溪!” “在!” “斟酒!” “诺!” 楚梦溪拿起酒壶,倒了满满一杯马奶酒,双手递到面前,秦锋接了过来,并顺势在玉手上轻轻摸了一下。 小手被摸,楚梦溪先是一惊,随即两腮通红,有点手足无措,却并不恼怒,而且眸子中的幽怨之色都消失不见了。 长期接触下来,楚梦溪对秦锋也算有些了解,称不上正人君子,却是个男子汉、大丈夫,很有责任心! 今天摸了自己的手,那就意味着要对自己负责了,苦苦期待的事情有了结果,心中自然是高兴了。 落花有意,流水有情,多好的事啊!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二十二章 出征山西! 事实证明,秦锋和陆玄丘的判断完全正确。 崇祯六年—五月初十,女真大汗—皇太极亲率八旗精兵八万余人离开沈阳,向西进发,诸贝勒中的莽古尔泰、阿巴泰、杜度、岳托、硕托、阿济格、多尔衮、多铎等人随行。 女真大军向西进发过程中,早已臣服的蒙古科尔沁、喀尔喀、兀良哈、扎鲁特……各部首领皆率军前来汇合,联军总兵力迅速达到十二万之众。 联军皆为骑兵,而且一人数马,行军速度极快,只用了短短二十天就横跨了大半个蒙古草原,来到黄河东岸的大青山脚下,而后兵分三路 皇太极亲率领六万人马,向西渡过黄河,杀入河套草原当中,誓要收服以林丹汗为首的察哈尔、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四部,让整个漠南蒙古成为女真汗国的附庸! 贝勒—杜度率领三万人马南下,一举攻破大明北疆要塞杀虎口,进入山西西北部地区,又连克威远、平虏、朔州、马邑多座城池,兵锋锐不可当! 贝勒—阿巴泰率领三万人马配合行动,攻破要塞瓦窑口,进入山西东北部地区,横冲直撞,大肆劫掠! 面对女真两路人马的进攻,山西守军连战连败、非死既降,宣大总督—张宗衡束手无策,只得向朝廷火速求援。 消息传出,天下震惊! 其实女真人磨刀霍霍的事情,大明朝这边是有所察觉的。 可上到崇祯皇帝、六部九卿,下到封疆大吏、边军将领,都没有想到女真人会在五月仲夏时节出兵,更没有想到女真人放着京畿不打,而是攻击了距离较远的山西北部。 没有想到,自然没有防备,结果被打了个措手不及、损失惨重! 接到奏报,崇祯皇帝急的火冒三丈,连忙和六部九卿商议对策,而后下达两道旨意一是调集直隶西部、山西南部、陕西东部各镇边军,向位于山西中部的阳曲地区火速集结。 二是将老迈无能的宣大总督—张宗衡撤职查办,并任命素知兵事的卢象升为右都御史、兼兵部左侍郎,赐尚方宝剑,全权负责指挥各镇边军,迎战入侵的女真大军。 一时间,接到旨意的各镇边军迅速行动起来,其中就包括天威军! …………… 上午时分,天威军大营—中军大帐内。 一幅由地理仙—徐霞客亲自绘制的巨型山西地图,悬挂在大帐当中,上面清楚标注着女真大军入侵的情况。 秦锋全身披挂,手执逆鳞宝刀,站在地图前面,一边观看、一边思考! 八大晋商和女真人一直是沆瀣一气、狼狈为奸,没想到,女真人这次偏偏攻入山西境内,大肆烧杀劫掠。 这看似极不合理,可是仔细想想,又非常合理,因为女真人的这次入侵,能给八大晋商带来巨大利益。 首先,八大晋商一直组织商队,通过蒙古草原南部这条路线,大量向女真人走私各种军用物资,赚取暴利! 自己组建天威军之后,多次率领人马偷袭八大晋商的走私商队,还缴获了大量物资。 察哈尔部占据河套草原之后,利用地理优势,同样派出大量游骑兵,在草原上截杀八大晋商的走私商队。 双管齐下,八大晋商损失惨重,商路几乎断绝,女真人那边缺乏物资补充,同样急的直冒火。 现在女真大军攻入山西境内,就可以和八大晋商直接交易了,前者能获得大量军用物资,后者则可以获得大量金银珠宝! 其次,女真大军在山西境内横冲直撞,百姓们家园尽毁、流离失所。 八大晋商正好趁机兼并土地、贩卖人口,同时高价出售粮食、布匹、精盐等生活物资,狠狠发一笔战争财! 而且女真大军四处劫掠的时候,对八大晋商居住的城镇秋毫无犯罪,后者没受什么损失。 …… 总而言之,八大晋商引狼入室,是用山西百姓们的鲜血和眼泪,为自己换来巨大利益,如此行为,已经不能用贪婪来形容了,而是丧心病狂、灭绝人性! 而自己这次率领天威军出征山西,不仅要打败入侵的女真人,还要狠狠收拾一下八大晋商! “咚……咚……咚!” 沉重的脚步声中,两名全身甲胄的将军走了进来,正是韩山君、董天豹,二人抱拳行礼“参见将军大人!” “嗯,童子军、娘子军的孩子们都送走了吗?” “回大人的话,已经全部送往白城子,安排了八百名士兵负责护送,沿途还有薛家、胡家的商队负责接应,可保万无一失!” “很好,将士们如何了?” “已经列阵整齐,只等将军大人下令出征!” “好,走!” 秦锋满意的点点头,而后带着二人出了中军大帐,直奔点将台。 点将台前,天威军的将士们早已整齐列阵,人人全副武装,精神抖擞,雷大鹏及其部下八千将士,同样列阵在此,随同着一起出征。 点将台上,树立着一杆赤红色大纛旗,长八尺、宽六尺,边绣火焰纹,下缀白牦尾,中间一个斗大的墨色‘秦’字! 旁边还有两行小字其疾如风,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动如山,难知如阴,动如雷震! 这是秦锋升任参将之后,新制作的大纛旗,用来指挥作战,上面的两行小字则出自《孙子兵法》,是历代很多名将推崇的六如真言! 不客气的说,只要将六如真言学会学通,就是百战不殆! 按照规矩,大军出征之时要杀青牛白马,用鲜血祭旗军旗,保佑大军能旗开得胜、马到成功。 可是今天,秦锋不用牛马血,而要用人血祭旗! “来人啊,带上来!” “遵命!” 随着一声令下,亲兵们拖上来两名五花大绑、口塞破布,被打的面目全非、手脚俱断的青年男子。 非是旁人,正是八大晋商之首—范永斗的第十一子范人和、第十四子范人才。 天灾加上人祸,西北地区的百姓们流离失所、可怜至极,为了活命,卖儿卖女者不在少数。 范家得知情况,便偷偷派了一支商队过来,在灾民群中低价购买童男童女,再带回山西卖掉,谋取暴利。 天威军的士兵们奉命在各府、州、县收养孤儿、弃儿,结果发现了范家商队的行踪,于是汇报上去。 秦锋得知情况,气的火冒三丈,立刻命马勇带领一支骑兵伪装成马贼,暗中偷袭了范家商队,孩子解救下来,编入童子军、娘子军中,伙计全部杀死、弃尸荒野,范人和、范人才则带了回来,严刑拷打、逼问口供。 如今口供都问完了,二人也被打废了,于是决定废物利用、让二人做最后一点贡献血祭军旗! “呜……呜呜” 眼看情况不妙,范人和、范人才拼命挣扎起来,并用可怜的目光祈求饶命,可惜一点用都没有。 两名亲兵上前,用军刺轻松的割开了二人的喉咙,鲜血喷涌而出,很快接了小半盆,而后涂抹在军旗上。 紧接着,秦锋拔出宝刀,斜指向天“将士们——出征!” “出征!” 崇祯六年—七月初二,天威军自蓝田县拔营起寨,向东进发。 七月初六,来到黄河岸边。 次日,渡过黄河,进入山西境内!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二十三章 匪过如篦、兵过如剃! 崇祯六年—七月二十日,阴。 上午时分,山西—平阳府东北角—韩信岭南侧的宽阔大道上,天威军的将士们正在快速行进,队伍整齐、刀枪耀眼,士气高昂! 一面迎风飘摆的赤红色大纛旗下,秦锋全身甲胄、坐骑火龙驹,看着正在行进的队伍,心中既高兴、又略带紧张。 高兴的是在自己的精心调教下,现在的天威军装备精良、训练有素,打起仗来嗷嗷直叫,已经称得上是一支虎狼之师了。 紧张的是这次的对手不再是乌合之众的流寇,而是同样装备精良、训练有素、久经沙场的女真八旗精兵。 上次的京畿之战,自己和女真兵交过手,打了几个小胜仗。 能打胜仗,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自己的天威军没什么名气,兵力又不多,故而女真将领们轻敌了。 二是女真八旗内部矛盾不少、互相拆台,而自己巧妙利用了这些矛盾。 这一次,就没那么便宜了! 天威军屡战屡胜、名声大震,兵力也进行了扩充,这必然引起女真将领们的重视,不会再犯轻敌的错误了。 女真八旗内部矛盾,皇太极也进行了调整,虽未完全消除,起码没有以前那样尖锐了。 这种情况下,要想打败女真大军,可谓是难上加难,一个不小心,甚至有吃败仗的危险。 因此上,自己必须格外谨慎,多用计谋,争取用最小的代价,取得最大的胜利……嗯? 正思索间,秦锋发现东南方向升起了二十多股烟雾,又浓又黑、直冲云霄,什么情况,莫非林中失火了? 不对,二十多股烟雾,说明有二十多个起火点,这绝不是偶然失火,更像是人为放火,莫非有山贼在劫掠村庄、杀人放火? “熊大!” “卑职在!” “带一队人马过去看看,那边因何起火!” “诺!” 熊大答应一声,立刻带着一小队亲兵,策马奔向了烟雾升起的地方。 大约过了一顿饭时间,一名亲兵回来报告情况。 “启禀将军大人,东南二十里有一座村庄被血洗了,村民全被杀光,房屋都被大火焚烧!” “什么人干的?” “尚不知情,熊千总正在带人查找凶手的踪迹!” “走,看看去!” 听完禀报,秦锋不禁皱了皱眉头,而后命韩山君、董天豹指挥大队人马继续行进,自己则带领三百多名亲兵,催马直奔出事的村庄。 半顿饭时间,村庄出现在眼前,其状惨不忍睹。 财物、牲畜被洗劫一空,房屋全都被点燃了,烈焰熊熊,尸体随处可见,老女老少都有,其中一些被割掉了头颅。 看到这一幕,秦锋心中立刻出现出了四个字乱兵屠村! 山贼、土匪一般只抢劫财物,很少杀戮百姓,就算是杀戮百姓,也不会一个活口都不留。 乱兵则不同了,抢劫财物之后,为了避免百姓们告状,往往会杀人灭口、一个不留,还会割下百姓们的脑袋,冒充山贼、土匪,回去领功。 因此上,民间才会有‘匪过如篦、兵过如剃’的说法,与土匪相比,乱兵更加狠毒、危害更大! 究竟是那的官兵,在这里屠村呢? 这时候,熊大带着一小队亲兵回来了。 “将军大人!” “嗯,找到凶手们的踪迹了吗?” “找到了,从留下的痕迹判断,凶手们往东南方向去了,一百五十人左右,驱赶着一些牛羊、骡马,行进速度不快,离开时间不长!” “追!” 秦锋催动火龙驹,带领亲兵们向东南追了过去,不到一顿饭时间,眼前出现了一伙官兵。 官兵有一百五六十人,有的驱赶着牛羊,有的牵着骡马,马背上驮着很多财物,还有二十多名五花大绑、哭哭啼啼的女子,牛背上有十几个麻袋,不断有鲜血从中滴落,显然装的是刚砍下不久的人头。 毫无疑问,就是这伙官兵血洗了刚才的村庄,还要杀良冒功! “来人啊,全都抓起来,有敢反抗者,格杀勿论!” “诺!” “你们是什么人,凭什么抓我们?” “砰、砰……啊、啊!” 随着秦锋一声令下,亲兵们立刻将这伙官兵包围了起来,后者还试图反抗,被火绳枪打死几个,剩下的全都老实了,放下刀枪、任由捆绑。 其中一名穿着千总服饰的家伙,拼命挤到了秦锋的马前,大喊道“这位将军大人,别误会、别误会,我们都是官兵,不是流寇,您抓错人了!” “你们是谁的部下?” “我们是平阳镇—姜总兵的部下!” “姜瑄、姜阎王?” “正是!” …… 姜家是名门望族,族中子弟为官者众多,其中最显赫的就是姜让、姜瓖、姜瑄三兄弟。 老大姜让,阴险狡猾,人称九尾狐狸,是前任榆林镇总兵,已经死于非命了。 老二姜瓖,现任山西大同镇总兵官,和其兄一样狡猾,善于见风使舵,人送绰号墙头草! 老三姜瑄,脾气暴躁,嗜杀成性,人送绰号姜阎王! 姜瑄本来是山西—阳和镇副总兵,靠着杀良冒功、行贿重臣,一年前升为平阳镇总兵官,这次对抗女真人入侵,平阳镇的军队也在征调之列。 “身为官兵,当以保国护民为己任,你们为何劫掠村庄、杀害无辜百姓?” “大人,我们杀的是土匪,不是百姓!” “哼,人证物证俱在,还敢狡辩,来人啊,留两个活口,余下的都砍了!” “诺!” “将军大人饶命、饶命啊……我们是姜总兵的手下,你没权利杀我们!” 官兵们又喊又嚎,可是一点用都没有,被按到在路边上,全都砍了脑袋。 而后按照秦锋的吩咐,将一百多颗人头堆成了一座小型京观,还在旁边大树上刻下了‘虐民者死’四个大字。 还有两个活口,被割掉了鼻子、耳朵、十根手指,而后包扎起来,免的失血过多而死! “你们两个听好了,我叫秦锋,是榆林镇的参将,这些军中败类都是本将军下令杀掉的,你们回去告诉姜瑄,以后再敢纵兵虐民,小心项上人头……滚!” “是、是……多谢秦将军不杀之恩,小的们这就滚,马上就滚!” 两名官兵吓的魂飞魄散,顾不得伤口疼痛,撒丫子狂奔而去,中途连回一下头的勇气都没有,彻底吓破胆了。 接下来,秦锋带领亲兵们回到村子中,扑灭了大火,将百姓们的尸体收拢起来,挖了个大坑掩埋。 解救的二十多名女子,已经无家可归了,若是放任不管,她们只怕下场悲惨。 于是带回军中,暂且安置在辎重营中,等有了机会,再行好好安置。 与此同时,秦锋命令全军做好战斗准备,如果姜瑄带人来报复,就趁机收拾掉。 可是接下来几天,行军途中一切正常,没见平阳镇一兵一卒。 由此可见,姜阎王也不敢惹玉面人屠!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二十四章 督师—卢象升! 阳曲城位于山西—太原府的中心位置,三面环山、一面邻水,千里一曲、地当其阳,故曰阳曲,因其战略位置极为重要,故又有‘三晋首邑’之美称。 崇祯六年—七月二十八日,经过二十多天的长途跋涉,天威军的将士们终于来到了阳曲城外。 抵达目的地之后,秦锋没有立刻进城参见督师—卢象升,而是先安营扎寨。 地点选在了阳曲城西十二里处,这里左依丘陵、右靠汾水,地势较高、易守难攻,乃是大军安营扎寨的首选之地。 天威军的将士们训练有素,很快就将营寨立了起来,陷坑、拒马、壕沟、木栅、壁垒、望楼……一应俱全! 营寨建好之后,秦锋亲自巡查了一遍,确定没有任何问题了,这才满意的点点头,而后准备更换官服,进城去参见那位督师大人。 那知官服尚未换上,负责在营地周围巡逻的哨长—项千军快步跑了过来,抱拳行礼道“启禀将军大人,营外来了一队人马,为首者自称是卢督师,要入营视察军容!” “哦,可有兵符、印信?” “来人穿着正二品官服,带着一队护军,还举着督师旗帜,并未出示兵符和印信!” “告诉来人,军中只认兵符、印信,若是没有,休想进本将军的大营一步!” “遵命!” 项千军再次抱拳行礼,而后转身离开。 一柱香时间,项千军又跑回来了,手中托着一枚金制虎符、一颗银制直钮大印。 大明律规定亲王、公主用金印,正一品至正三品官员用银印、从三品至从九品官员用铜印,尺寸逐渐递减。 从九品以下未入流的官吏,连铜印都不能用,只能用长二寸五分、宽一寸三分的一种铜条记。 秦锋仔细查看了虎符、官印,又命人拿来之前收到的公文,和上面的印记做了对比,确定没有任何问题,这才下令放行,并带着一众将校们到大营门口迎接。 很快的,一支队伍来到了大营门口,为首者三十五六岁,中等身材、皮肤白皙、相貌清秀,骑着一匹乌骓马,头戴乌纱帽,身穿大红色正二品官服,身后跟着亲兵,举一面墨绿色大纛旗,中间写着一个大大的‘卢’字! “末将秦锋携麾下将校参见督师大人,末将甲胄在身,不能施以全礼,还望督师大人见谅!” “哈哈,久闻秦将军治军有方,今日一见,果然是名不虚传!” …… 来人正是新上任的右都御史、兼兵部左侍郎、奉旨督师的卢象升。 卢象升,字建斗,号九台,南直隶—常州府—宜兴县人氏,出身名门世家,其祖上就是东汉末年的名将—卢植。 卢象升自幼好学,熟读经史子集,二十一岁中举人,第二年又高中进士,历任户部主事、大名知府、大名兵备道等职,因公正廉洁,知兵事,而受到了崇祯皇帝的重用,奉旨督师各镇兵马,抵挡女真人的入侵。 …… 上午时分,得知天威军已经来到曲阳城外,卢象升便换好官服,端坐在公署中,等着领军将领前来参见自己。 那知左等不来、右等也不来,让亲兵前去查看才知道,人家正忙着安营扎寨呢。 不见督师、先安营寨,这样的将领还是第一次遇到,卢象升来了兴致,于是带着一队人马出城,想看看这支颇有名气的天威军是什么样子,秦锋又是何许样人。 以往视察军营,都是长驱直入、畅通无阻,军中将领则是远接近迎、恭敬无比! 不想这次碰了钉子,刚到天威军的营寨附近,就被巡逻的士兵拦住了,不准通行。 说明身份没用,展示官服也没用,只得拿出了虎符、印信,这才得以进入大营。 面对这种情况,若是别的督师重臣,恐怕早就气的火冒三丈了,卢象升却一点不生气,反而对秦锋颇为欣赏! 为将者,治军必当严谨,就像西汉名将周亚夫一样,其坐镇细柳营期间,纪律严明、戒备森严,就连皇帝的车驾都不轻易放入营中,并获得了‘此真将军’的赞誉! 秦锋治军之严谨,有古之名将风范,可堪大用,卢象升暗暗称赞。 “末将已命人在中军帐内备下了酒菜,还请督师大人赏脸,品尝一二!” “不急,久闻天威军乃是西北边军中的精锐,本督先巡视一番,而后用饭不迟!” “既然如此,督师大人请!” …… 在秦锋的陪同下,卢象升开始巡视天威军的大营,里里外外看的很是仔细,连士兵们居住的帐篷,火头军做饭的厨房都视察了。 别看卢象升身体瘦弱、相貌清秀,给人一种十分文弱的感觉,其实这都是假象。 事实上,卢象升是文官不假,却一点不文弱,而是有名的文武双全,能骑烈马,开硬弓,且天生神力,能将一百二十斤大刀舞动如飞,砍人如切菜一般!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卢象升是内行,看的就是门道,结果越看越心惊 天威军的大营依山傍水、前后顾盼,出入有门,进退曲折,深的兵家之妙! 天威军的士兵身体强壮,精神抖擞、目中有光,一看就是训练有素的精兵。 战马,膘肥体壮,数量众多。 兵器,盔明甲亮、刀枪锋利,尤其是那一百五十门神威将军炮,射程远、威力大,堪称是杀敌利器! …… 天雄军是自己一手组建、训练的,在大明朝的军队中也算是精锐之师,可与天威军相比较,逊色了一筹不止……视察结束后,卢象升如是想。 视察结束,回到中军大帐内,酒菜已经准备好了,卢象升端坐主座,秦锋侧座相陪,二人一边吃饭,一边谈论军事。 “人言天威军是边军中的精锐,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难怪能屡战屡胜、立功无数!” “多谢督师大人夸奖!” “秦将军能练出这般精兵,不知有何秘法,可否传授一二?” “督师大人就是练兵的行家,末将这点门道,岂敢班门弄斧!” “诶,秦将军何必谦逊呢,莫非不肯赐教吗?” “既然如此,末将就献丑了,其实末将练兵,主要有三个诀窍一是军纪严明,勤加训练。 二是平时同甘共苦,战时身先士卒。 三是赏罚分明,足粮足饷!” …… “言之有理,可惜……唉!” 听完秦锋说的三个诀窍,卢象升略加沉思,先是认可的点了点头,又无奈的摇了摇头。 三个练兵诀窍,说的非常有道理,其中两个半自己都可以做到,只有半个做不到,就是足粮足饷。 一支数万人的军队,要想足粮足饷,就需要大量的粮食和银子,可是大明国库空虚,根本拨不下多少钱粮,能勉强维持军队的日常消耗就已经不错了。 奇怪的是,大明朝两京一十三省当中,陕西是出了名的贫困省份,加之天灾人祸不断,民生十分艰难,又是如何保证天威军足粮足饷的呢? 心中生疑,卢象升开口询问。 秦锋则顾左右而言他,不做正面回答。 没办法,天威军需要的大笔钱粮,都是自己坑蒙拐骗、拦路抢劫弄来的,自然无法说出口了。 …… 酒宴结束之后,卢象升告辞离开,带着亲随们返回阳曲城内,秦锋一直送出了营门,双方告别。 之后的几天里,被征调的各镇人马陆续到来,总兵力超过了十二万之众。 接下来,就是商议军机,和女真人开战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二十五章 借刀杀人的毒计! 崇祯六年—八月初六,上午时分,督师—卢象升传下命令,召集各镇将领到自己的公署大堂中议事。 军令如山,不敢怠慢! 接到命令之后,秦锋立刻带着熊大、熊二和数十名亲兵,骑马离开了大营,直奔阳曲城内,不想在城门口遇到了另一队人马,为首的还是位熟人—杨国柱。 “秦将军,许久不见,杨某这里有礼了!” “杨将军,有礼了!” “哈哈!” …… 杨国柱本是关宁军中一名参将,后来被调入京营当中,负责整顿军务,因为性格刚直,得罪了顶头上司、加之没有人脉关系,结果坐了冷板凳,还经常受到排挤,过的很不如意。 京畿之战中,女真人进军天寿山,威胁到大明历代先皇的陵寝。 秦锋奉旨率领天威军前往天寿山护陵,杨国柱、周遇吉率领部分京营士兵一同前往。 本以为这一去如羊入虎口,必死无疑! 万没想到,秦锋竟然大发神威,带领天威军以少胜多,大败女真镶黄旗人马,护下皇陵,立了大功。 事后,秦锋没有独自贪功,而是将功劳分了一半给杨国柱、周遇吉,二人因此受到了朝廷的封赏。 周遇吉晋升为京营参将,成为炙手可热的人物。 杨国柱则调离京营,升任九边之一的宣府镇副总兵,成为手握实权的将领,顿时扬眉吐气了。。 对秦锋,二人自然是感激涕零! 昨天中午,杨国柱带领本部人马来到了阳曲城外,本想今天带上一份厚礼,前去拜访一下秦锋,感谢分功之恩。 不想督师—卢象升突然召集各镇将领议事,杨国柱只能先行进城,结果在城门口遇到了秦锋,这便是以往经过。 军务在身,二人不敢耽搁了,交谈几句之后,一起催马进城,来到了原来的阳曲县县衙,现在的督师大人公署,而后一起翻身下马,通禀身份,进了大堂。 会议尚未开始,督师—卢象升也没有出来,大堂内空荡荡的,二人便随意站在角落中闲谈起来。 谈着谈着,又有几位将领陆续来到大堂中,秦锋不认识这些人,杨国柱久在军中,结交广泛,认出了几位将领的身份,于是低声介绍起来,他们分别是 京营总兵官—王朴。 山西—平阳镇总兵官—姜瑄。 山西—阳泉镇总兵官—王通。 直隶—大名镇总兵官—虎大威,同时是督师—卢象升的心腹人,负责统领天雄军。 河南—洛阳镇副总兵—王绍禹。 河南—开封镇副总兵—陈永福,是个神箭手,有百步穿杨的本领。 ……… “王将军,有礼了!” “虎将军,有礼了!” “这位便是大名鼎鼎的秦将军吧,果然是青年才俊、英武不凡,在下有礼了!” “不敢当、不敢当!” …… 在场八位将领当中,以秦锋的官职最低了,可是没人敢于轻视,都非常客气的抱拳行礼,有的还恭维几句。 原因很简单,武将之间相处,不仅比官职高低,更要比较军功大小,谁的军功大,谁就受尊重,说话也硬气! 秦锋年纪轻轻,却是屡立战功,连女真人都被他打败过,故而赢得了一众将领们的尊重! 当然也有例外,就是平阳镇总兵官—姜瑄,用一双凶狠的眼睛盯着秦锋,显然在记恨斩杀手下士兵的事情。 对此,秦锋毫不在意,回敬了一个充满杀意的眼神,并摸了摸腰间逆鳞刀的刀柄。 跟我做对,早晚弄死你! …… 又过了一会儿,大堂后面的亲兵们突然齐声喊道“督师大人到……监军大人到!” 紧接着,从大堂屏风后面并肩走出两个人,一人是卢象升,另一人五十岁左右,体型佝偻、面白无须,鹰钩鼻、三角眼,目光阴郁……穿一件大红色侧蟒袍,腰间挂一枚皇宫内臣特有的象牙牌! 皇宫内臣,就是太监。 没错,这位就是个太监,名叫高起潜,是皇宫御马监的掌印太监,这次是奉崇祯皇帝的旨意前来监军的。 太祖朱元璋立国之后,鉴于前朝宦官祸国的教训,多次下达圣旨‘内臣不得干预政事,犯者斩’,并刻在一块铁碑上,立在皇宫当中,以警戒后继之君! 可惜效果不大,才过了几十年,在明宣宗、明英宗时期,宦官们就开始公然干预政事了,就连朱元璋留下的那座铁碑,都被大宦官王振偷偷挪走了。 之后宦官干政的情况愈演愈烈,更出了立皇帝—刘瑾,九千岁—魏忠贤这般的大权阉,每遇大的战事,必由宦官监军也成了一种常例! “参见督师大人!” “参见监军大人!” “免礼吧!” 卢、高二人分别落座,而后八名将领按照官职高低在大堂上站成两排,一起抱拳行礼。 秦锋官职最低,站在了最后面,趁着行礼之际,偷偷打量了高起潜几眼,同时想起一件事情。 当初自己带人截杀八大晋商的走私商队,缴获了三件宝物逆鳞刀、望远镜,还有一大箱子图册,里面记载了大明两京一十三省的地图,还有几百位文武重臣、公侯伯爵、宫内宦官的资料,其中就有高起潜。 记的图册上面对高起潜有这样一番评价自称通晓军事,实则纸上谈兵,且心胸狭窄、善嫉贪功、胆小如鼠,实一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之小人! 有这样一位监军,卢象升以后的日子恐怕不太好过啊! 另外吗,派这样一个卑鄙小人担当监军重任,说明崇祯皇帝没有识人之明! …… 接下来,众人一起商议与女真人开战的事情。 八部人马齐聚阳曲城外,总兵力超过了十二万之众,而入侵的两支女真军加起来只有六万人,双方兵力二比一,明军一方占着绝对优势。 问题是,明军的战斗力比起女真人来差的太远了,别说是二比一,就是四比一也未必打的过啊。 这一仗,该怎么打呢? 若是打败了,皇帝降罪下来,可不是闹着玩的……想到这里,卢象升、高起潜皆是眉头紧皱。 不想这时候,平阳镇总兵官—姜瑄站了出来,抱拳行礼道“启禀督师大人、监军大人,末将有一计策,或许能打败女真人。” “哦,姜总兵有何妙计,速速说来!” “诺,以末将之见,女真人兵分两路而来,分别由奴酋杜度、阿巴泰统领,我军若同样分兵拒之,只怕胜算不大。 莫不如命一位将军带领本部人马,牵制住奴酋—杜度部,与此同时,督师大人、监军大人带领其余人马攻打奴酋—阿巴泰部,利用兵力上的优势将其一举歼灭,而后再挥师攻打奴酋—杜度部,将其歼灭!” “集中兵力,各个击破,好办法,的确是好办法!” 听完姜瑄的计策,卢象升认可的点了点头,可眉宇间的愁色丝毫未减。 计策虽然不错,可前提是要有一位将军带领本部人马牵制住杜度部才行。 杜度部有三万精锐人马,杜度本人亦是久经战阵、骁勇善战,执行这样的牵制任务,几乎与送死无异了。 在场一众将领当中,谁有胆量肩此重任呢? 卢象升的目光扫视过去,被扫中的将军皆低下了,脸上露出畏惧之色,只有站在最后面的秦锋,昂首挺胸、神色不变。 这时候,平阳镇总兵官—姜瑄又说话了。 “督师大人、监军大人,末将推举一人,绝对可以担当牵制重任!” “是谁?” “秦锋、秦将军!” “哦?” “秦将军足智多谋,骁勇善战,之前的京畿之战中,曾经带领本部人马多次击败女真人,由他担当牵制重任,绝无问题!” 姜瑄说的斩钉截铁,心中则是十分得意,之前秦锋杀了自己手下一百多名士兵,气的自己火冒三丈,当时就想带着兵马前去算账。 可是想了想,天威军战力强悍,硬碰硬的话,自己恐怕不是对手,仇报不成,还得吃个大亏,这才强忍怒火,等有了合适机会再报复。 没想到,机会来的这么快。 让秦锋负责牵制杜度部,等于羊入虎口、必死无疑,对自己而言则是借刀杀人、拍手称快! 问题是,督师—卢象升会采纳自己的计策吗?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二十六章 不好,有敌来袭! 面对平阳镇总兵官—姜瑄的提议,卢象升尚未回答,队列中的杨国柱站了出来,怒气冲冲的说道“姜总兵,计策既然是你出的,这牵制奴酋—杜度部的重任,就该由你来肩负才是,为何推诿给秦将军呢?” “呵呵,有道是能者多劳,姜某无能,不敢担当重任,秦将军英雄了得,肯定能旗开得胜、马到成功!” “姓姜的,我看你是别有用心、不怀好意!” “姓杨的,你少血口喷人!” …… “全都闭嘴!” 姜瑄、杨国柱在大堂上吵了起来,吵的脸红脖子粗,并有动手的架势。 卢象升一声断喝,这才让二人安静下来。 卢象升聪慧过人,自然看出了姜瑄不怀好意,可就眼前的局势看,姜瑄的计策又是唯一可行的办法。 而八部人马当中,以天威军最是精锐,秦锋亦是足智多谋、骁勇善战,远胜其他将领多矣! 为大局着想,只能委屈一下这位青年将军了,想到这里,卢象升开口道“秦将军!” “卑职在!” “牵制奴酋—杜度部人马之事,你可敢承担下来?” “卑职无惧,愿一力承担之!” 这个任务非常危险,秦锋知道吗? 知道! 既然知道,为何不拒绝呢? 一则,军令如山,不好拒绝! 二则,有句话说的好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在场的一众将领们,除了杨国柱、陈永福有些本事,余者都是猪队友,和这些人并肩作战,没有任何好处,只会被拖后腿。 不如独自作战,没有猪队友拖后腿,也没有上司制约行动,自己尽情施展,胜算更大一些! 不就是三万敌军吗,自己根本不怕! 当然了,这件事不能白答应,必须要点好处才行! “督师大人,牵制奴酋之事,卑职自当承担,不过嘛,卑职所部的军饷、粮草、器械不足,还望予以补充!” 说话间,秦锋取出一份清单,上面详细写着自己需要东西的种类、数量,而后放在了卢象升的帅案上。 天威军属于陕西边军,如今出省作战,按照规矩,所需要的军饷、粮草、器械,都应由朝廷负责供给! 这个要求合情合理,卢象升却没有答应下来,原因很简单国库空虚,供应不足! 上任之初,自己就多次上奏折,要求朝廷保障大军征战需要的军饷、粮草。 可是大明朝的国库太空虚了,需要用钱粮的地方又多,纵然是全力筹措,也没筹措到多少,连需求量的三分之一都不到。 军饷、粮草数量有限,如果满足了秦锋的要求,剩下七位将领就分不到什么了,这誓必影响后面的战事! 可是秦锋肩负的任务最重,冒的风险最大,若是军饷、粮草都不给足了,着实说不过去。 左右为难,如何是好? 无奈之下,卢象升只能略带歉意的说道“路途遥远、事情繁琐,朝廷供应的军饷、粮草、器械尚未全部送到,本督只能先调拨一部分给秦将军,至于不足的部分,秦将军自行筹措一下吧!” “既然如此,还请督师大人下一份手令,准许末将自行筹措军饷、粮草!” “这个嘛……好吧!” 卢象升提笔在手,刷刷点点的写好了一份手令。 秦锋接过手令,如获至宝一般收了起来。 其实秦锋知道,卢象升手中没有多少军饷、粮食,而自己想要的就是这份自行筹措的手令,因为有了这份手令,自己就能正大光明的抢劫八大晋商了,嘿嘿! 另外吗,杨国柱能仗义执言,说明这个朋友可交,以后送他一些好处。 至于姜瑄,老子早晚宰了你,等着吧! ……… 会议结束之后,秦锋带着熊大等人返回大营中,而后派人领取了一些军饷、粮食、器械。 第二天,天威军的将士们拔营起寨,向北进发,前往山西西北部军事重镇——山阴城。 之前探查得知,奴酋—杜度带领三万大军正在猛攻山阴城,城内守军奋力抵抗,死伤颇为惨重,已经快要支持不住了。 救兵如救火,必须快一点! 八月初十,天威军到达石岭关。 八月十四,渡过忻水。 …… 八月十八,抵达距离山阴城二百五十余里的卧虎山。 抵达卧虎山之时,已经是黄昏时分了,于是秦锋下令,在山脚下安营扎寨。 将士们行动迅速,很快就将营寨立好了,而后点燃篝火、埋锅造饭,吃饱喝足之后,除了负责巡夜的士兵,余者都钻进帐篷休息去了。 连日行军,很是疲劳。 秦锋没有休息,带着亲兵们巡视了一圈营地,确定没有疏漏之处,这才回到中军大帐内,而后从行囊中取出一份册子,在烛火下认真观看起来。 孙子有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要想打败敌人,必须了解敌人! 秦锋观看的册子上面,记载的正是通过各种途径收集来的奴酋—杜度的信息,内容很是详细。 杜度,三十三岁,爱新觉罗宗室成员,生父褚英,是努尔哈赤和其第一任大福晋佟佳氏所生的嫡长子,并被立为继承人。 如无意外,努尔哈赤死后,褚英会继承基业,成为女真人的第二任大汗! 结果出了意外。 褚英骄横跋扈、行事嚣张,得罪了众贝勒、大臣,甚至与父争权,想要提前接班,结果在万历四十一年被努尔哈赤下令废黜了继承人之位,并囚禁高墙之内,两年后被秘密处决。 褚英死后,其子女们都受到了牵连,被其他宗室成员称之为‘罪宗’,经常受到排挤和歧视,尤其是杜度,丢掉了镶白旗旗主之位,被编入正红旗,成为一名普通的旗下贝勒。 受此巨大打击,杜度却没有一蹶不振,而是多次随军出征,在征讨蒙古诸部、征讨朝鲜的战争中立下了赫赫功勋! 皇太极继位之后,非常赏识杜度的能力,相待甚厚、提拔重用,这次更是让其独领一军,可见倚重程度。 ……… 看完资料,秦锋沉思起来。 在一众爱新觉罗子孙当中,杜度的能力绝对是出类拔萃的,勤奋努力、足智多谋、骁勇善战、爱兵如子……几乎没有缺陷。 如果硬说有的话,那就是‘罪宗’的身份,让杜度背负了沉重的心理负担,以至于做起事来格外谨慎小心,生怕犯错。 谨慎小心,按理来说是一种好品质,可在战场上,过度的谨慎小心,有时会束缚手脚、错失战机。 利用好这一点,或许就能打败杜度! …… 看完杜度的资料,又继续看阿巴泰的资料。 直到二更时分,秦锋这才伸伸懒腰,准备休息了。 那知刚要脱衣服,就听到大营的西南方向上,突然响起了嘹亮的号角声。 “不好,有敌来袭!”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二十七章 安平贝勒—杜度! “呜……呜呜!” “杀……杀呀!” 二更时分,天威军大营的西南方向上,突然冒出了数以千计的黑影,并在嘹亮的号角声中,发起了快速冲锋! 片刻之后,夜风吹散乌云,如水一般的月光洒下来,黑影们露出了本来面目,原来是一群群身披重甲、手持弯刀的女真骑兵。 女真兵们冲到大营边上,立刻遭到了天威军将士的反击,双方迅速混战在一起,一时间,呐喊声、碰撞声、惨叫声……响彻夜空! 距离大营不远处有一座小土丘,上坐着一位头戴长缨盔、身穿赤红色铠甲的将领,正是大名鼎鼎的安平贝勒—杜度。 原来杜度指挥大军围攻山阴城的时候,收到了八大晋商偷偷送来的秘信,上面写明了明军兵分两路一路负责牵制、一路负责围攻的战略部署。 同时得知,天威军的行军速度极快,距离山阴城已经不远了。 兵者,诡道也! 正面厮杀,不如背后偷袭! 于是乎,杜度让弟弟尼堪坐镇大营,继续指挥大军围攻山阴城,自己则带领八千精兵,奔袭天威军的大营。 为了达到出其不意的目的,杜度没有正面进攻,而是带领人马隐蔽行军,绕了一个大圈子,从侧面发起了夜袭。 原以为着,这次夜袭必定会大获成功,一举歼灭天威军! 结果事与愿违! 距离天威军大营还有七八里路,就被负责巡逻的游骑兵发现了,随即吹响了示警的号角! 号角一响,偷袭暴露! 偷袭不成,那就强攻! 在杜度的指挥下,八千女真骑兵发起了集团冲锋,试图来一个马踏联营! 不想天威军的士兵们训练有素,听到示警的号角声之后,立刻穿上盔甲、拿起兵器,从帐篷里冲了出来,而后在各级军官的指挥下,凭借坚固的营寨,与进攻的女真兵们凶狠的拼杀起来。 …… “启禀贝勒爷,我军发起猛攻,明军顽强抵抗!” “贝勒爷,我军填平壕沟、推到栏栅,终于冲进了明军的大营中,不过各牛录人马皆死伤不少!” “贝勒爷,对面的明军就像疯了一样,挥舞刀枪、嗷嗷叫着往上扑,又把我军赶出来了!” …… 戈什哈们来回往返,不断汇报战场上的情况。 杜度脸色阴沉如水,而后轻轻叹息道“兵在夜而不惊,将闻变而不乱,这支天威军果然厉害,治军的秦锋更是一员良将,难怪上次入关,豪格、阿敏、多尔衮他们会吃亏呢……传令下去,吹号收兵!” “贝勒爷,咱们并未落在下风,为何收兵?” “再打下去,已经没有意义了,只会徒增伤亡,收兵吧!” “喳!” 女真族人口不多,能上阵拼杀的青壮就更少了,死一个就少一个,补充起来十分困难。 因此上,杜度指挥打仗,从不硬拼硬杀,而是以智取胜,用最小的伤亡代价,换取最大的胜利。 这次夜袭失败,变成了惨烈的攻坚战,再打下去,只会白白死伤士兵,且没有取胜的把握,不如撤兵回去,另谋良策。 “呜……呜……呜!” 命令下达,号角响起,正在奋力拼杀的女真士兵们,立刻停止了进攻,而后互相掩护着,徐徐后退。 后退数里,完全脱离战场之后,在杜度的指挥下,女真兵们迅速排列队形,沿着来时候的路线,返回山阴城外的大营中。 负责断后的队伍发现,天威军没有出营追击! ………… 第二天,中午时分,返程的女真兵们面前出现了一条大河——浑河。 浑河是山西北部的重要水源之一,全长二百余里,河面宽阔、水流湍急,两岸还生长着大量的草木。 之前来的时候,杜度命人搜集了上百只船,搭配着绳索和木板,在浑河上搭起了两座浮桥,以便大军渡河之用,并留下了一牛录的士兵负责看守。 如今看守的士兵都在,两座浮桥也没有任何问题。 于是杜度带领着八千女真兵,快速从南岸渡向北岸,那知队伍即将渡完之时,异变突声。 “哒……哒哒!” “杀……杀呀!” 南岸周围的树林中,突然冲出了天威军的骑兵,人数在两千左右,迅速冲到了岸边,而后分成了两股一股包围了尚未过河的几百名女真兵,发起了猛烈攻击。 另一股来到两座浮桥边上,往上面仍干草、泼火油,而后点燃了熊熊烈火。 …… 原来昨夜大营遭到偷袭,把秦锋气的不轻,自从出道以来,从来都是自己偷袭别人,还没吃过这种亏呢。 虽然损失不大,只是被烧毁了部分营地,可这个仇必须报! 不过黑夜之中,情况不明,如果贸然追出去,有可能会中埋伏,那样非但报不了仇,还会吃个大亏。 因此上,秦锋没有立刻追击,而是继续待在营地里,一直等到天光大亮,而后派出大量游骑兵,侦查周围的情况,确定没有问题了,这才开始自己的报仇计划。 计划分两步一是放出自己的金雕,从空中搜寻女真人马的具体位置,并死死盯住。 二是让韩山君、董天豹留守大营,自己则带着马勇、马武和两千将士,一人双马、轮番骑乘,快速追击女真军队。 在金雕的帮助下,秦锋一伙很快就咬住了女真军队的尾巴,不过两千人追八千人,力量相差悬殊,硬拼不是办法,因此没有贸然冲上去厮杀,而是悄悄尾随着。 待女真人大部渡过浑河,小部尚未渡河之时,这才突然冲出来,杀了女真兵们一个措手不及! “冲出去……冲出去!” “砰……砰!” 尚未渡河的女真兵有六百多人,毫无准备之下,被打了一个措手不及,顿时死伤惨重,余下的奋力突围,却根本突不出天威军的包围网。 浑河北岸上,看到尚未渡河的士兵遭到袭击,安平贝勒—杜度急的火冒三丈,连忙指挥手下士兵回去救援。 可是河面上的两座浮桥,已经被熊熊烈焰吞噬了,人马根本冲不过去。 想要寻找船只,再搭浮桥过河,一时间又找不到。 想要用战马强行渡河,河水过于湍急了,且夹杂着大量的泥沙,根本过不去。 结果就是,只能眼睁睁看着南岸的女真兵越打人越少,最终全军覆灭,无法救援。 “吼……吼!” 将南岸的女真兵杀光之后,秦锋下令将人头全部割下来,拴在马项之下,将战利品收集好,而后催马来到岸边上,对着北岸吼了几声,挥了挥染血的逆鳞刀,这才心满意足的带领士兵们回营去了。 看到这一幕,北岸上的杜度气的咬牙切齿,又无可奈何,只能命人找船、搭桥。 忙了两个时辰,总算找到一些船只,勉强搭出一条新浮桥,回到了河南岸,将六百多具无头尸体收集起来,挖个大坑掩埋掉,而后再次渡河,返回大营去了。 这一次交锋,杜度偷袭了天威军的大营,秦锋偷袭了尚未渡河的女真兵,双方各有损失,算是打了个平手。 接下来,双人将斗智斗勇、继续交锋,又是谁胜谁败呢?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二十八章 来了一个汉奸! 崇祯六年—八月二十二日,略加修整之后,天威军拔营起寨,继续向前推进,并在四天之后,顺利推进到了洪涛山附近。 洪涛山位于山阴城的东南方向上,相距四十里左右,是阴山山脉的一个分支,山势巍峨、峰峦叠嶂,而且植被茂密、溪水众多。 秦锋见洪涛山的战略位置非常好,于是在主峰北侧,选了一个依山傍水、易守难攻的地方,命士兵们安营扎寨。 为了防备女真人前来进攻,营寨修的非常坚固,光是一丈多深、两丈多宽的壕沟就挖了三条,沟底插满了锋利的倒木刺,上面还涂抹了见血封喉的毒药,人马若是掉下去,必死无疑! 一丈高、四尺厚的壁垒修了两道,是用山石和黄泥夯筑的,非常坚固。 鹿角、拒马、陷坑、营门、箭楼、瞭望台、藏兵沟……皆是一应俱全! 全军上下一起动手,用了整整四天时间,才将营寨完全修好了。 问题是,天威军这次的任务是牵制杜度部的三万大军,顺便解山阴城之围,要想达到这两个目的,光缩在营寨里是不行的,得主动出击。 因此上,修完营寨之后,秦锋将一众将领们召集到中军大帐内,商议对敌之策。 上午时分,正商议着呢,负责巡逻的哨长—项千军来到了中军帐内,抱拳行礼道“启禀将军大人,营门外来了一小队女真兵马,举着一面白色旗帜,为首者自称是奴酋—杜度派来的使者,要求面见将军大人?” “杜度派来的使者,有点意思,带过来吧!” “诺!” 项千军转身离开,过了一盏茶时间,二次回到中军帐内,并带来一名蓝袍男子。 四十岁左右,身材高瘦、皮肤白皙,八字眉、细长眼、高鼻梁……看五官相貌是个纯种汉人,却剃掉了头发,留着一根金钱鼠尾巴,看起来不伦不类的! 蓝袍男子进来之后,先是打量了秦锋一番,而后用高傲的态度拱手行礼道“大金国三等甲喇章京—鲍承德,见过秦将军!” “鲍承德,鲍承先是你什么人?” “是下官的堂兄!” …… 很多人都知道,皇太极身边有三位重要的汉族谋士范文程、宁完我、鲍承先,而这三人当中,以鲍承先的出身最高了。 鲍家是辽东名门,从太祖朱元璋时期开始,便被赐予了子孙世袭的官职,一直传承到天启年间,可谓是累受国恩,世食俸禄。 拥有这样的出身,按理来说,就算不能战死疆场、为国捐躯,也该坚守气节、不做汉奸才对。 结果是,天启元年,广宁之战中,身为副将的鲍承先贪生怕死、不战而降,做了汉奸。 鲍承先不仅自己做汉奸,还拉着亲兄弟、堂兄弟十余人一起做汉奸,成为了一个大汉奸家族,眼前的鲍承德便是其中一员! “说吧,杜度让你来做什么?” “我家安平贝勒说了,想和秦将军交个朋友,再送秦将军一份前程!” “和我交朋友,送我一份前程?” “没错,如今的大明朝廷,君昏臣庸、纲纪松弛、民心涣散,饥民造反者比比皆是,加之各种天灾不断,已经是风中烛、雨中灯,灭亡只在旦夕之间了。” 正所谓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顺势而行,方为上策,秦将军是个聪明人,何苦为一个即将灭亡的朝廷效力,立刻改投明主才是上策! 我家大汗英明神武、睿智超群,内修政事、外勤讨伐,用兵如神、所向有功,而且虚怀若谷,招纳四方豪杰之士,皆能量才录用,这般天命之主,比起昏聩的崇祯帝强了百倍不止。 我家安平贝勒说了,只要秦将军能弃暗投明,带领人马归顺过来,他愿与将军结为异性兄弟,并在大汗面前亲自保奏,保证秦将军以后高官得做、骏马得骑,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前途不可限量。 还有将军麾下一众将士们,只要归顺过来,个个皆有赏赐,机会难得,秦将军不要辜负了安平贝勒的一片好意啊!” …… 鲍承德口若悬河,说的唾液四溅。 秦锋耐心听着,心中却想起了后世一段非常有意思的言论 一个人掉进了粪坑里,心中最期盼的不是被拉上去,而是更多的人掉下来。 因为拉上去了,自己会被很多人嘲笑,如果大家都掉进了粪坑里,那就谁也别笑话谁了。 同样的,一个做了汉奸的人,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拉着别人一起做汉奸,因为做汉奸的人越多,心中的负罪感就越轻,骂名也越少! 这段高论,古今通用! “说完了吗?” “哦,说完了,不知秦将军意下如何?” “呵呵,本将军承认,你说的这番话有一些道理,如今的大明朝廷的确是君昏臣庸、纲纪松弛,你家大汗皇太极睿智超群、善于用人,堪称是一位明主! 不过嘛,秦某身为炎黄子孙,身上长的是祖先给的骨肉,身体里流的是祖先给的鲜血,纵然国难当头、艰难险阻,亦绝无背弃祖先,向夷狄俯首称臣的道理! 至于你家安平贝勒的好意,还是留给那些数典忘祖、不知廉耻之徒吧!” “你……你,秦将军,还望三思而行啊!” “哼,用不着,本将军早就立过誓言,宁可粉身碎骨,决不做汉奸走狗!” 说话间,秦锋双目一瞪,杀气涌现出来,吓的鲍承德连退数步,冷汗直流。 “好吧,既然秦将军不听良言相劝,那就只有沙场上见了,这是我家安平贝勒的亲笔战书,约你三日之后,决一死战,不知将军敢答应否?” 说话间,鲍承德从怀中取出了一份战书,旁边的亲兵接过来,检查下没有问题,这才放在了桌案上。 秦锋看了看战书上的内容,毫不犹豫的拿起毛笔,在上面签下了自己的大名,而后仍到了鲍承德面前。 鲍承德冷哼一声,从地上捡起战书,刚要转身离开,不想被秦锋叫住了。 “且慢走!” “秦将军还有何事?” “呵呵,按照规矩,两国交战,不斩来使,可你身为炎黄子孙,却背弃祖宗、卖国求荣,实在是无耻至极,本将军必须收拾收拾你,替炎黄先祖出口恶气,来人啊!” “将军大人有何吩咐?” “将鲍承德拖出去,消掉双耳、割掉鼻子、切掉十根手指,再打断双腿,而后赶出营门!” “遵命!” …… “秦将军,我是使者,两军交战,不能伤害使者啊,你不讲道德……姓秦的,你若是伤了我,安平贝勒不会饶了你的,早晚把你千刀……啊……啊!” 帐中亲兵们一拥而上,强行将鲍承德拖了出去,后者又是哀求、又是恐吓,可惜一点用都没有,很快就在杀猪一般的惨叫声中,变成了一个没有耳朵、没有鼻子、没有手指,连路都走不了的残废! 为官者,必须有官威,五官端正是基本条件! 因此上,无论是大明朝廷,还是女真人那边,都不会让一个残废当官的,那样有失国体,受人耻笑! 一个卖国求荣的汉奸,却永远做不了官,还要受人歧视和讥讽,这绝对比杀了他还要难受一百倍,这也是对一个汉奸最大的惩罚了! …… 既然回复了杜度的战书,就要为三天之后的决战做好准备才是。 没想到,秦锋下达了一条意想不到的命令挑选四千精兵,今夜偷袭女真大营!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二十九章 冤家路狭,又想到一起了! 秦锋批复了战书,约定好三天之后,在沙场上决一死战! 当杜度和其麾下将领们看到那份被批复的战书之时,会是什么反应呢? 正常情况下,肯定是既紧张、又松懈。 紧张的是天威军的战力极强,与之决战,必须做好准备,务必打赢这一仗! 松懈的是三天之后才决战,三天之内自然没事了,可以好好休息一下,养精蓄锐。 而秦锋就是利用对方这种心理,今夜带兵偷营劫寨,打女真人一个措手不及,必能获胜! 当然了,这种行为不算背信弃义,因为秦锋答应的是三天之后决一死战,可没答应今夜不去偷袭。 带兵打仗,就得头脑灵活一些,一味死守教条的将领是打不了胜仗的。 “将军大人主持全军,不宜轻易冒险,这偷营劫寨的事情还是由末将去吧!” “交给末将吧!” “交给末将吧!” …… 听完秦锋的一番讲述,众将纷纷拍案叫绝。 话又说回来了,偷营劫寨固然是一记杀招,可也非常的危险,历史上很多大将,就是偷营劫寨不成,反而被敌军围攻身亡的。 因此上,众将纷纷建议秦锋留守大营,自己带着兵马去偷营劫寨! 秦锋自然不同意了,正是因为有危险,自己才要亲自去,至于将领方面,选了马勇、马武、祖泽清、曹变蛟四人一同前往,余者留守大营! ……… 细节决定成败! 既然决定了今夜偷营劫寨,自然要做好准备工作了。 首先,从军中挑选出四千精兵,吃饱喝足,进帐休息。 一直休息到黄昏时分,再次少量的进食、饮水、活动筋骨,将身体和精神都调整到最佳状态! 接着擦拭盔甲、打磨兵器,多携带引火之物,到时候来一个火烧连营。 战马都选用黑色、棕色、栗色的,白色的一匹都不要,夜间容易暴露,马蹄子都用厚棉布包裹起来,免的行进时发出声响。 还有士兵、战马身上容易反光、容易发出声响的配饰,全部取了下来。 …… 午夜时分,月明星稀,一切准备就绪。 秦锋简单的动员之后,带领着四千精兵悄无声息的出了大营,前去偷袭位于山阴城外的女真人大营。 为了避免暴露行踪,队伍没有走直线,而是向东兜了一个大圈子,准备从侧面发起偷袭。 ……… 二更时分,队伍来到了一大片杨树林附近,只要穿过这片树林,距离女真人的大营就不远了。 可接下来,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只见数千名全副武装、携带着引火之物的女真兵,从树林中钻了出来,和这边的天威军正好打了个对脸,双方的士兵顿时都呆愣住了,一时间不知所措。 原来杜度和秦锋不谋而合,同样做出了今夜亲自带兵偷营劫寨的决定,就连行军路线都选的一样,结果撞在了一起。 “嗖……嗖!” “砰……砰!” “杀光鞑子!” “杀光明军!” …… 呆愣片刻之后,双方反应过来,立刻开始了拼杀了,一时间,箭支飞窜声、火枪轰鸣声、兵器碰撞声、人的惨叫声、马的嘶鸣声……混合一起,响彻四方。 狭路相逢勇者胜! 这种突然发生的遭遇战,都本没什么战术可言,就是混在一起,拼命砍杀对方,谁更凶狠谁就占据上风! 可双方都是凶如猛虎、狠如恶狼的精锐之师,而且兵力上差不多,结果一番拼杀之下,竟然胜负不分! “呜……呜……呜!” 面对这种情况,秦锋、杜度就像心有灵犀一般,几乎同时下达了撤退的命令。 号角响起,双方士兵迅速脱离了接触,而后抬起自己一方的伤员和尸体,小心翼翼的后退,各自回营去了。 算起来,这是秦锋和杜度的第二次较量,二人都想阴对方一把,结果都没阴成,再次打成了平手! ………… 黎明时分,秦锋带着四千士兵退回到大营中,卸掉甲胄,喝了点水,而后坐在中军大帐内闭目休息,心情则是复杂至极,既郁闷、又兴奋! 郁闷的是,自己辛苦谋划的偷营劫寨之计,就这样功亏一篑了,心血付之东流,可惜! 兴奋的是,杜度这个人,足智多谋、骁勇善战,绝对是一员良将,与这样厉害的对手交锋,让人热血沸腾,赢了才更有成就感。 相反的,若是遇到一个饭桶对手,打赢了也没啥可骄傲的,甚至会觉得丢人! 问题是,如何才能打赢杜度呢? 这个家伙太狡猾了,和自己简直不相上下,必须想一条妙计……不,毒计才行! 秦锋冥思苦想起来,结果从黎明想到中午,又从中午想到下午,计策没想出来,天空却下起了大雨。 “轰……轰!” “哗……哗!” 电闪雷鸣、狂风怒吼,黄豆粒大小的雨点不断落下,砸的地面啪啪作响,很快就汇成了一条条的小溪。 按理来说,人在郁闷的时候若是遇到阴雨天气,心情会变的更加郁闷。 秦锋则相反,非但不郁闷,还变的高兴起来,时而来到大帐门口,抬头看看天上的雨势,时而回到大帐内,翻出一张山阴县的地图,仔细查看上面的一条河流——桑干河。 桑干河属于海河水系,起源于山西—宁武县境内,而后自西向东流淌,途径山阴、应县、怀仁、大同……最后进入直隶境内。 这些不重要。 重要的是,桑干河的一段河道距离天威军大营、女真军大营都不算远,如今天降大雨,河水必定上涨,如果选一个合适的地点,将河堤挖掘开,将河水引向女真军大营,那样的话,岂不是不费一兵一卒,就能赢得胜利了。 《三国演义》里面,关云长水淹七军就是这么干的。 计策可以效仿,可能不能具体实施,还要亲自去看看地形才行。 …… 第二天上午,大雨停了。 安排好营中事务之后,秦锋立刻带着熊大、熊二和百余名亲兵骑马离开了大营,而后向东北方向疾驰,很快就来到了桑干河的河边。 河堤比较高,斜坡上生长着很多草木,马匹是上不去的,一行人只好翻身下马,步行上了堤坝。 可是登上堤坝,仔细查看之后,秦锋却很失望,原来从初春以来,山西北部的降雨量极小,以至于桑干河的水位下降的非常厉害,有的地方都快要露出河床了。 昨天虽然下了一场大雨,为河流补充了一些水源,可水位上升的并不多,就算掘开了河堤,也是无法水淹女真军大营的。 水位不够高,怎么办? 要是老天爷帮忙,再下几场大雨就好了。 又或者,在河道中间建起一座大坝,将河水积蓄起来,强行提高水位……就是工程量太大了,短期内根本做不到,也没有足够的人力和物力。 还有什么办法呢? “哗啦……哗啦!” 秦锋站在河堤上,正冥思苦想之际,却见附近一条小道上有响声传出,接着从草木丛中冒出一队女真士兵,大约有百余人,为首的是一员头戴长缨盔、身穿红色甲胄的将领! “保护将军大人!” “保护贝勒爷!” …… 见到女真人出现,一众亲兵立刻拔出了兵器,熊大、熊二更是一手持着狼牙棒,一手握着精钢狮面盾,紧紧护在秦锋左右。 与此同时,女真人也发现了这边的天威军,迅速拔出了各种兵器,其中几名士兵举起盾牌,紧紧护住了那名红甲将领。 双方都紧握兵器,却是谁也没有动手一是河堤太狭窄了,施展不开。 二是距离太近了,担心动起手来,伤了自家主将! “呵呵,真是冤家路狭,又想到一起了吗?” 秦锋不认识对面的红甲将领,可是直觉告诉自己,那个人就是奴酋—杜度。 显而易见,杜度又和自己不谋而合,打起了桑干河的主意,前来查看水位和地形,结果又撞在一起了。 怎么办? 冲过去,干掉他? 秦锋看了看周围的地形,又比了比双方人数,如果硬拼的话,自己一方并没有取胜的把握。 既然如此,那就智取吧!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三十章 笑里藏刀,暗下杀手! 女真高层经常和大明朝廷这边打交道,因此大都能说汉话、识汉字,个别才智高的,甚至对汉家典籍都有一定的了解。 杜度这般聪慧之人,肯定是会汉话的。 想到这里,秦锋大声喊道“对面可是安平贝勒吗?” “正是,对面可是秦将军吗?” “正是!” “哈哈,之前和秦将军交锋两次,十分过瘾,今日终于得见真容,可谓是三生有幸!” “哈哈,能见到安平贝勒的真容,秦某亦是荣幸之至!” “你我难得相见一次,不如放下戒备,略做交谈如何?” “正合我意!” …… 秦锋示意亲兵们放下兵器,自己则缓缓走了出来。 与此同时,杜度也命令自己的戈什哈们放下兵器,而后缓缓走了出来。 就这样,二人慢慢靠近,距离四丈左右才停下脚步,互相仔细打量一番,都大笑了起来。 “你们汉人有句话,叫做知己难求,可本贝勒认为,知己难求,对手更难求,能遇到秦将军这样一位厉害的对手,本贝勒很是高兴!” “哈哈,贝勒言之有理,秦某亦做此想!” “敢问一下,秦将军不待在大营中,来这里做什么?” “秦某做的事情,贝勒不也在做吗,又何必明知故问呢?” “哈哈!” …… “秦将军,本贝勒虽然是女真人,却非常喜欢你们汉人的典籍,最近正在看二十三史中的《宋史》,对里面的本纪—二十二、二十三卷很是喜欢,反复观看了多遍,不知秦将军看过没有?” “哈哈,说来惭愧啊,秦某一介武夫,勉强认识几个字而已,对经史子集研究不多,至于史书方面,只看过几遍《金史》,其中内容吗,只对本纪—第四、第五卷略有印象,余者都记不得了,真是惭愧之至!” …… 秦锋、杜度看似闲聊,实则暗藏玄机。 原来《宋史》本纪—二十二、二十三卷,记载的正是北宋的两位亡国之君宋徽宗—赵佶,宋钦宗—赵桓。 徽宗、钦宗父子昏庸无道、只知吃喝玩乐,又重用奸佞小人,致使大宋国势日衰,最终被女真人建立的大金攻灭,父子二人则被押往遥远的北方,困于五国城中,受尽各种屈辱而亡。 杜度的言下之意,是指现在的大明就像当初的大宋一样,君昏臣庸、国势颓废,早晚会被他们女真人灭掉,那时候,秦锋就是亡国之臣,不仅自己下场凄凉,家人们也不会有好结果。 如果聪明的话,就该早点归顺过来,给自己谋一个好前程,当然了,杜度知道,仅凭自己这几句话,是不可能说服秦锋归降的。 归降虽不可能,却能在秦锋心中扎上一根刺,扰乱心绪、打压士气,这对后面的战事十分有利,自己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秦锋何其聪明,立刻明白了杜度的阴险用心,于是用《金史》进行了还击。 《金史》本纪—第四、第五卷分别记载着金熙宗—完颜亶、金废帝—完颜亮的事迹。 这二位皇帝残暴多疑,执政期间,政治、军事上没什么建树,杀起皇室宗亲却一个比一个厉害,将金太祖—完颜阿骨打、金太宗—吴乞买两系的子孙几乎杀了个干净! 秦锋提这两位暴君,就是告诉杜度,你们女真人的金戈铁马虽然厉害,可是不脱野蛮之气,高层之间有争权夺利、互相残杀的传统。 你杜度是努尔哈赤的嫡长孙,身份极为敏感,又是罪宗之后,无论谁做了女真大汗,都会对你严加防备,一旦发生政变,你都是被清除的对象,铁定不会有好下场的。 秦锋这样做,同样是在杜度心中扎上一根刺,扰乱心绪、打压士气! 玩心理战,二人都是高手! “哈哈,秦将军真是个妙人啊!” “哈哈,彼此、彼此!” “唉,可惜你我生在了对立面,否则一定会成为知己好友!” “是啊,如果不打仗,咱们一定可以成为朋友的!” …… 一番心理战交锋下来,二人互相对视片刻,又同时哈哈大笑起来,可是眸子深处,全都暗藏着浓浓杀意。 接着二人又闲聊了几句,而后非常客气的互道珍重、告辞离开,看起来一切正常。 那知刚走出几步远,秦锋突然从自己的右侧靴桶中抽出一支早就上好弹丸的短柄火枪,而后回身就是一枪! 几乎与此同时,杜度从自己的怀中抽出一只早就上弦的小巧精钢弩,回身就是一弩箭! 笑里藏刀,暗下杀手,二人又算计到一起了。 结果是,因为扭转身躯,原本瞄准后心的一枪,打在了杜度的左肋上。 同样的,原本瞄准后心的一弩箭,射在了秦锋的右肋上。 二人同时负伤! “保护将军大人!” “保护安平贝勒!” “砰……砰!” “嗖……嗖!” 眼见秦锋中箭,熊大、熊二立刻带着亲兵们冲了过来,另一边,女真兵们也冲了过来,双方互相开枪、射箭,不断有人倒下。 不过士兵们都担心自家主将的安危,因此只是混战了一小会儿,就停止了厮杀,而后一边抬着秦锋,一边抬着杜度,各自飞奔回营去了。 …… 单说秦锋这边,回到中军大帐之后,立刻找来了几名随军郎中治伤。 几名郎中检查后发现,秦锋在金漆山文甲里面,还穿着一件御赐的乌金锁子甲,这件软甲由上千枚细小的乌金环组成,环环相套、十分坚固! 杜度那一支弩箭,从金漆山文甲肋部甲片之间的缝隙射了进去,却没能射穿里面的乌金锁子甲! 话又说回来了,弩箭的力量非常大,虽然没能射穿乌金锁子甲,却将秦锋的右肋砸的一片紫黑,肋骨亦是隐隐作痛。 接下来,几名郎中一起动手,先用小匕首划开那片紫黑色的皮肤,将里面的瘀血都挤了出来,再敷上金疮药、生肌散、镇痛散,最后用白纱布包裹起来。 又开了一副活血化瘀、益气补血的汤药,煎熬好之后,让秦锋趁热喝了,这才算结束治疗! ……… 夜幕时分,中军帐内,秦锋披着一件单衣,斜卧在羊皮软榻上,思索着对付杜度的办法。 自从出道以来,还从未遇到过这么厉害的对手,智谋、勇武、心性、才学、判断力、决断力……皆不在自己之下。 马上就要决战了,用什么样的办法,才能打败这个厉害对手呢……想不出来啊! 苦苦思索之际,楚梦溪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汤药进来了“将军大人,该喝药了!” “好!” 秦锋接过汤药,一饮而尽,而后晃了晃头部,感觉有点发沉。 人遇到难题之时,往往越是想不出办法,思路就越是迟钝,最好做点别的事情,换换脑子,或许灵感就从天而降了。 可是做点什么好呢? 平时遇到这种情况,都是练练拳脚、耍耍兵器,可是今天右肋有伤,不宜乱动,只能做点文雅的事了。 干脆,下围棋吧! 围棋是一项具有悠久历史的智力运动,其中蕴含了丰富的哲学思想、文化内涵和思维方式,可以帮助人们提高思维能力和决策能力。 古往今来,很多帝王将相都喜欢这项运动,一黑一白、棋盘两方,一纵一横、大繁至简,方寸之间无穷变化,运筹帷幄决胜千里! 秦锋也喜欢下围棋,还专门买了一副围棋,平时放在行囊中,兴致来了,就和焦金石、孟楷书、徐霞客等人手谈一局,以做消遣之乐。 不过现在天色已晚,找人家来陪自己下棋,似乎有点不合适,怎么办呢? 秦锋目光转动,盯上了面前的俏佳人“梦溪,会下围棋吗?” “奴婢会一点点!” “好,闲来无事,陪我手谈一局吧!” “奴婢遵命!”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三十一章 聪明反被聪明误! 一副纹理漂亮、散发着淡淡清香味的榧木棋盘,两盒用黑、白两色玉石打磨而成的精致棋子,从行囊中取了出来,摆放在擦拭过的桌案上! 而后按照规矩,秦锋、楚梦溪相对而坐,开始猜先。 结果是,秦锋猜中,执黑子先行,第一步下在了左下角星位。 楚梦溪执白子,第一步下在了右上角三三位。 黑棋第二步大飞! 白棋第二步挂! 黑棋第三步冲! 白棋第三步挡! …… 常言道棋品见人品,这话真是一点不假。 秦锋下起棋来,就跟指挥打仗一样,百般算计、千种思虑,步步设陷阱、处处藏杀招,一旦咬住了就死不撒嘴,非啃下块肉不可,活像是一只草原恶狼! 楚梦溪则不同了,中平柔和,不争不抢,甚至主动退避三舍,如此棋风,就像是一只善良的小白兔。 小白兔与恶狼相斗,按理来说,前者必败无疑。 可事实并非如此。 二人下到五十手左右,秦锋的黑棋完全占据上风。 下到一百手左右,白棋渐渐挽回了劣势。 下到一百三十手,白棋竟然占据了上风,黑棋则被围住了一条大龙,左冲右突多次,始终无法突围。 又下了几手,一番长考无果之后,黑棋的大龙被活活困死了,秦锋只能投子认输。 郁闷! 非常郁闷! 其实秦锋不是输不起的人,输一局棋也没什么,只是自己明明百般算计、杀招频出,怎么就输了呢,莫名其妙! 眼看秦锋脸色阴沉,楚梦溪连忙站了起来,惶恐不安的行礼道“奴婢知错,还请将军大人不要生气!” “我没生气,只是输的有点莫名其妙,说一说,你是怎么赢的这局棋?” “这个……” “照直说,无需顾忌!” “是,将军大人的棋风凌厉如刀、步步杀机,若是正面对抗的话,奴婢的白棋只怕早就被杀的片甲不留了。 不过嘛,奴婢以前学棋之时,家父曾经说过,若是遇到善于算计的棋道高手,不要害怕,他强由他强、清风拂山岗,他横任他橫、明月照大江,只要无欲无求、坚守本心,自可立于不败之地!” “他强由他强,清风拂山岗。他横任他橫,明月照大江……原来如此,我明白了!” 秦锋亦是聪明之人,品味着楚梦溪的话语,又对棋局进行了一番复盘,很快就弄明白了自己输棋的原因,综合起来就是一句话聪明过头,聪明反被聪明误! 自己的棋风凌厉如刀、步步杀机,若是与自己对攻的话,肯定会被杀个片甲不留。 楚梦溪却不争不抢、以柔克刚。 结果自己的那些陷阱、杀招非但全没了用武之地,还成了一种累赘,耽误了占位子的速度,导致最后落败。 说白了,不是楚梦溪赢了自己,而是自己把自己给算计死了! 换个思路想想,棋局如战场,自己和杜度互相算计、各种用计,结果谁也奈何不了谁。 如果反其道而行之,自己不再算计,让杜度去百般算计,结果又当如何呢? 会不会聪明反被聪明误,自己把自己算计死呢? 很有可能! 想到这里,秦锋不禁两眼放光,一把拉过楚梦溪,在香腮上狠狠亲了一口,而后对帐门口的亲兵吩咐道“立刻传令各位将军,来中军大帐议事!” “遵命!” 亲兵们答应一声,以最快的速度传达命令去了。 接到命令,韩山君、董天豹、雷大鹏……一众将领立刻飞奔而来。 是夜,中军大帐内灯火通明,整整开了一夜的会,至于说的什么,外人不得而知。 第二天,天威军的士兵们全都行动起来,在大帐内忙碌着,且有多队游骑出营,奔赴四面八方。 …………… 中午时分,女真军大营—中军大帐内。 杜度光着膀子,斜卧在一副竹床上,肋部裹着厚厚的纱布,上面有殷红色渗出,且散发浓浓的金创药味。 秦锋那一枪,正击中杜度的左肋,情况有好有坏。 好的是,弹丸击中了倒数第二根肋骨,没有伤及内脏,不会有性命之忧。 坏的是,弹丸力道太猛,打进了肋骨里,郎中们只好割开皮肉,费了老大力气,才把弹丸取了出来,期间把杜度疼的浑身颤抖、受了大罪。 虽然身上负伤,杜度却没有休息,而是日夜不停的思考、算计,如何才能打败秦锋这个对手,而且要尽快一点。 因为明军七路人马,共计十万之众,已经扑向饶余贝勒—阿巴泰那边去了。 明军虽然战斗力不强,毕竟人多势众,阿巴泰只有三万人马,承受的压力不小,需要自己率军前去支援。 要想前去支援,就必须搬开天威军这块绊脚石,也就是打败秦锋才行。 这个对手太厉害了,几次交锋都没能占到半点便宜,自己必须格外小心谨慎才行! 唉,自己是罪宗之后,若是吃了败仗,回去没法交代啊! “来人啊!” “贝勒爷有何吩咐?” “立刻加派三倍的游骑出去,监视天威军的一举一动,若有情况,速速回报!” “喳!” 随着一声令下,大量的女真游骑兵冲出了大营,前去查看天威军的情况。 很快的,各种消息传回到杜度这里。 “启禀贝勒爷,侦查得知,天威军的士兵们正在四处收集麻袋、竹筐、锹镐等物品,并派出两队游骑在桑干河两岸来回徘徊,用绳索测试水位高低!” “启禀贝勒爷,天威军的一队游骑兵悄悄潜到大营附近,侦查附近地形,被我军游骑发现,已将其击退了!” “贝勒爷,今天下午,一队天威军士兵借助风势,往山阴城内放了几只纸鸢,想来是在与城内明军联系。” …… 消息不断传来,杜度听完之后,不禁眉头紧皱,分析起了其中的情况 天威军测试桑干河的水位,说明秦锋没有放弃水攻之计。 水位不够,水攻之计是不能奏效的,可若是用麻袋、竹筐装上砂石,在河道中间堆出一条大坝,强行提高水位,那就不好说了。 水攻之计,自己不得不防! 天威军的游骑兵侦查自己一方大营的地形。 莫非要在决战之时,出一支奇兵,偷袭自己的大营? 暗中偷袭,自己不得不防! 向山阴城内放纸鸢,联系里面的明军,莫非要内外夹攻自己? 不得不防! 秦锋,真是好厉害的心机,好歹毒的计策,不过本贝勒不会输给你的! ……… “来人啊,擂鼓聚将!” “喳!” “咚……咚咚!” 随着中军大帐门前的十几面聚将鼓敲响,大营中的将领们迅速汇聚了过来。 站在最前面的,是杜度的三弟—尼堪,二十四岁,身材高大、孔武有力,是女真军中有名的猛将,可惜有勇无谋,无法独当一面,只能在帐下听用! 另有固山额真、昂邦章京、梅勒章京、甲喇章京……共计百余人,按照旗帜颜色和官职大小,整齐的排列成了八队。 “我等参见安平贝勒!” “免了!” 接下来,杜度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开始了分兵派将 “卓布泰、穆里玛听令!” “在!” “你们二人率领五千兵马,悄悄埋伏到桑干河附近,一旦天威军的将士前去筑坝拦水,就将其全部歼灭!” “喳!” ……… “巴哈子、纳穆福听令!” “在!” “你们率领五千人马,负责监视山阴城内的明军,若是明军出城,就将其打回去,不能让他们和天威军形成内外夹击之势!” “喳!” …… “尼堪听令!” “在!” “你率领八千人马,留守在大营当中,外松内紧、设好埋伏,天威军前来偷袭,就将其全部歼灭!” “喳!” …… “其余将领,明天随本贝勒一起出营列阵,和秦锋决一死战!” “喳!”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三十二章 牤牛阵和计中计! 崇祯六年—九月初四,晴,双方约定决战的日子到了。 “咚……咚咚!” 清晨辰时,天威军大营中的几十面战鼓同时敲响,急如骤雨、响似雷霆! 听到鼓声,早就准备好的士兵们迅速集结起来,按照不同的兵种,排列出整齐的队形。 紧接着,一众将领们从中军帐内走了出来,为首的正是秦锋,头戴凤珠点金盔、身穿金漆山文甲、手执逆鳞宝刀,真可谓是威风凛凛、杀气腾腾! 没有多余的废话,秦锋翻身跃上精神饱满的赤炭火龙驹,而后大手一挥,带着队伍出了大营,直奔正北而去。 几乎与此同时,安平贝勒—杜度带领着一万两千人马出了大营,向南边扑来。 双方相向而行,很快在一片宽阔的荒野中相遇了,而后同时停下脚步,开始排兵列阵。 天威军这边,依旧是步兵在前、炮兵居中、辎重殿后,骑兵分列左右两翼,而后将上万峰披着厚厚毡毯的骆驼环绕起来,形成一道坚固的驼墙! 女真军这边则摆出了一个鹤翼阵冲击力极强的重骑兵居中,机动灵活的轻骑兵分列两翼,另有少量的步兵、车兵居于后阵。 列阵的同时,杜度骑在一匹黄骠马上,认真观察着对面的情况。 之前侦查得知,天威军这次出征的兵力是两万四千多人,而现在列阵的只有一万两千人左右,另一半兵力那去了? 肯定另有安排。 或是去了桑干河边,或是偷袭自己的大营,或是和山阴城内的守军里应外合。 无论那一种情况,自己都做好了安排,保准是有来无回,嘿嘿! 一切皆在掌握之中,这让杜度很是得意,而后下达命令,开始进攻! “哞……哞哞!” 命令下达之后,居中的重骑兵队伍却没有发起冲锋,而是左右分开,接着从后面赶出一大群身强体壮、双角上绑着锋利短矛的牤牛,大约有五百多头,哞哞叫个不停! 原来杜度早就听说了,天威军的驼墙防守力极强,火器更是犀利无比,若是用己方士兵冲阵的话,就算是胜了,也会死伤惨重! 女真人口少,兵力十分宝贵,自然不能这样浪费了。 因此上,杜度暗中命人搜集了五百多头牤牛,组建成一个牤牛阵,用来代替士兵,冲击天威军的大阵。 只要冲出一个豁口,重骑兵队伍再随之跟上,这一仗差不多就打赢了! “来人啊,灌酒!” “喳!” 数百名女真兵跑过来,手中都提着酒囊,而后掰开牤牛们的嘴巴,往里面灌烈酒! 牤牛的脾气本就暴躁,空腹灌上烈酒,那就更加暴躁了,鼻孔不断喘着粗气,有的眼睛都红了。 而后女真兵们挥动长矛,驱赶着牛群发起了冲锋! “哞……哞哞!” “隆……隆隆!” 五百多头发怒的牤牛一起冲锋,大地都被踩踏的震动起来,尘土飞起五六丈高。 天威军这边,自然不能任由牤牛群冲过来了,立刻发起了反击。 “轰……轰!” 几十门四百五十斤重的神威将军炮首先开火,开花弹精准的落在牤牛群中,顿时炸倒下一大片,血肉横飞! 接着是一百五十斤重的神机将军炮开火,冲锋的牤牛群又倒下一大片,血流成河。 接着是大抬枪、火绳枪的密集射击。 …… 几轮射击过后,牤牛群倒下了十之八九,可仍有几十头漏网之鱼,哞哞叫的冲到了大阵前面。 “预备……刺!” 天威军这边毫不畏惧,火枪兵后退,长矛手上前,而后就是一阵整齐的突刺,结果剩下的几十头牤牛,全都去转世投胎了,一头都没冲进大阵中! ……… “人言天威军的火器犀利、杀伤力十足,今日一见果然是名不虚传啊!” 女真大军这边,杜度目睹了整个过程,不禁发出了感叹。 话又说回来了,牤牛阵虽然没能冲进大阵,却试探出了天威军的火力强度,还消耗了不少的弹药,从这个角度来说,不算完全失败。 再说了,杜度敢率军前来决战,杀招自然不止一个了,一招不成,再换一招。 居中的重骑兵队伍再次分开,从中走出来千余人,却不是女真士兵,而是明军士兵,个个衣衫褴褛,有的还负了伤,都是之前战事中被抓来的俘虏。 “你们听好了,立刻往前跑……谁不听话,就杀了谁!” “刷……啊!” 女真兵们挥舞刀枪,驱赶着上千名明军士兵,冲向天威军的大阵,谁动作稍微慢一点,立刻砍杀,吓的俘虏们拼命奔跑。 用俘虏的明军冲阵,这一招非常狠毒! 如果天威军这边不开枪的话,女真兵们就跟在俘虏们后面,冲进大阵中,大砍大杀。 如果天威军这边开枪的话,首先被打死的是明军俘虏,等于自相残杀。 左右为难,如何选择? …… “这个杜度,真是有两下子,毒招一个接着一个,这样的厉害对手,决不能留着,否则日后必成大患!” …… 天威军大阵中,秦锋看的一清二楚,先是称赞的几句,而后毫无愁容的下达了命令。 身边的亲兵们,立刻将命令传达了下去,火枪兵重新回到了前排,整齐的举起了火绳枪,瞄准目标。 五百步。 四百步。 三百步。 …… 俘虏们距离大阵越来越来,天威军的士兵们举着枪,却没有发射。 两百步。 一百步。 “我们要开枪了,趴下、全都趴下,否则打死活该……砰、砰!” 听到喊声,跑在前面的明军俘虏全都趴下了,露出了跟在后面的女真兵。 天威军的士兵们立刻射击,密集的弹丸过处,女真兵一片片的倒下,剩下的承受不住,全都退了回去。 “弟兄们,快跑啊……老天爷保佑,咱们能活下去了!” 眼见女真兵们退走了,明军俘虏们立刻爬起来,用出吃奶的力气往天威军这边跑,只要跑进大阵中,就意味着能活命了。 可俘虏们跑到大阵前面,却被天威军的士兵们挡住了,不准进入。 “他奶奶个熊的,快放我们进去,快放我们进去,我们都是明军!” “将军大人有令,不准胡乱闯阵,违者格杀勿论……砰、砰!” 俘虏们不听劝告,依旧拼命往大阵里面硬闯。 天威军的士兵见劝说不住,只好开了枪,当场打死了十几个带头的,余下的顿时老实了。 而后大阵开了一个豁口,将这些俘虏放了进来。 进来之后,立刻被包围起来,挨个搜身,没搜出兵器的,带到辎重营看管起来,搜出兵器的,立刻斩首! “此人暗藏兵器,肯定是女真人派来的卧底!” “斩!” 一通搜查之下,共计搜出了三百多人,全都斩首了,而后将尸首扔到大阵外面。 …… 原来杜度是杀招当中藏杀招,暗中挑选了三百多名早就归降的汉人奴隶兵,身上暗藏利刃,混在明军俘虏当中,在女真兵的驱赶下,一齐冲击天威军的大阵。 如果冲进去最好。 如果冲不进去,女真兵们退回来,天威军那边肯定会接纳那些明军俘虏,汉人奴隶兵们也就跟着一起混进去了。 而后拔出利刃,大砍大杀,扰乱天威军的大阵,再和女真兵们来一个里应外合,一定能大获全胜。 这一计,狠毒无比! 没想到,秦锋机警过人,在接纳明军俘虏们的同时,下令对每个人都严格搜身,将里面暗藏的汉人奴隶兵都挑了出来,全部斩杀,一个不留! 就这样,杜度的第二条计策又失败了。 不过不要紧,还有第三条计策!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三十三章 先诈败,再反击! 杜度的第三条计策,就是硬木冲车。 这种车有八个轱辘,前面是一块一丈高、一丈二尺宽、八寸厚的硬木板,上覆一层生铁皮,在四尺半高的位置上,并排开有六个直径一尺的圆孔。 圆孔后面是一个九尺高、一丈二尺宽、一丈二尺长的箱子,同样用厚木板打制,里面藏有十二名士兵。 再后面是四根并排的圆木推杆。 打仗的时候,后面安排三十多名士兵,推着冲车前进,前面的厚木板可以阻挡敌军的攻击,藏在箱子里的士兵则用弓箭、长矛攻击敌军,是一种攻守兼备的厉害器械。 而这种硬木冲车,杜度让营中工匠们日夜赶工,整整打造了一百五十辆。 “隆……隆!” 重骑兵队伍再次分开,一百五十辆冲车全部推了出来,整齐的排成三排,而后在战鼓声中,向天威军的大阵发起了进攻。 其余女真士兵,在杜度的指挥下,跟在冲车后面列队前进。 “轰……轰!” 天威军这边,上百门神威将军炮、神机将军炮先后开火,不断射击。 冲车的前端硬木板足有八寸厚,还覆盖了一层生铁皮,可以阻挡住箭矢、刀剑、枪矛等武器的攻击,却挡不住火炮的轰击。 很快的,就是三十多辆冲车被轰成了碎片,里面的女真兵亦是死伤惨重。 可前面的被轰碎了,后面的立刻补上,继续向前推进,里面的女真兵则不断用硬弓射出箭支,密如飞蝗一般,天威军这边同样出现了伤亡。 很快的,两军接触在一起,开始了短兵相接、肉搏厮杀。 “安平贝勒有令,首先冲进天威军大阵者,赏赐黄金一百两、白银五百两……有能生擒敌将秦锋者,赏赐翻十倍,并奏请大汗,赐予‘巴图鲁’称号!” “将军大人有令,死守大阵、半步不退,斩杀女真鞑子兵一人,赏白银五十两,斩杀牛录章京一人,赏白银五百两……斩杀奴酋杜度者,赏赐黄金五千两!” “冲呀……杀呀!”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这句话一点不假! 在赏赐的刺激下,两军将士都爆发出了强大的战力,挥舞兵器、拼命厮杀,比之猛兽还要凶狠数倍,直杀的尸横遍野、血流成河,其状惨不忍睹。 长话短说。 两军从黎明开始,一直厮杀到中午时分,天威军这边渐渐支撑不住了,大阵虽然未被突破,却不断的后退。 “咚……咚咚!” 眼见于此,亲自在阵前督战的杜度兴奋无比,下令擂鼓助威,督促士兵们加强攻势。 再加一把劲儿,这仗就要打赢了! 不过兴奋之余,杜度也有一点疑惑,自己这边和秦锋打的惨烈无比,为何其余三路人马却是一点动静也没有呢? 难道说,自己算计错了? 又或者,秦锋安排的几路兵马还没动手,在等待最佳时机? 想不明白! “呜……呜呜!” 疑惑之际,战场上传来了低沉的号角声,原来是秦锋见势不妙,下达了全军撤退的命令。 接到命令,天威军的士兵们立刻开始撤退,期间为了加快速度,还不断丢弃东西旗帜、刀枪、盾牌、盔甲、火绳枪……甚至连火炮都扔了。 “贝勒爷,天威军支撑不住,已经全面溃逃了,我军是否追击?” “不急,让我看一看!” 担心秦锋诈败,后面设有埋伏,因此上,杜度没有立刻下令追击,而是站在马背上,居高临下、仔细查看。 只见天威军的士兵们拼命逃窜,队伍混乱不堪,兵器、铠甲、旌旗丢的满地皆是,就连号称大杀器的火炮都丢掉了。 由此可见,十有八九是真败,就算有埋伏,小心一些也就是了,大好机会,自己决不能错失。 想到这里,杜度下令到全军追击,一定要生擒秦锋!” “喳!” …… 按理来说,女真军大都是骑兵,行进速度非常快,想要追上天威军不是难事。 可杜度担心中埋伏,每遇到树林、土坡、洼地等复杂地形,都要停一下,命人查看情况,确定没有问题了,这才继续追击。 途中连停多次,严重影响了追击速度,结果一直追到了洪涛山附近,都没能追上天威军。 “加快速度,一定要追上!” 天威军的大本营就在洪涛山下,而且修筑的非常坚固,如果让秦锋带领人马退回大营中,那就难以将其吃掉了。 因此上,杜度心急如焚,不断催促队伍加快速度,希望将天威军拦截住,消灭在旷野中。 如果拦截不住,那就死死咬住天威军的尾巴,一起进入大营中,顺势将其占据也是可以的。 “咚……咚咚!” 那知就在这时,天威军大营中响起了战鼓声,随即冲出来万余士兵,而后一分为二,从左右两侧包抄过来。 与此同时,原本逃跑的天威军将士,返身杀了回来,与其余两路配合,形成了三面夹击之势! 要知道,女真军拼杀了大半天,又狂追了一路,已经是人困马乏、疲惫不堪了。 而从大营中冲出来的天威军将士,则是精神旺盛的生力军,再加上秦锋率军回击,形成三面夹击之势,其结果可想而知。 只是一会儿功夫,女真军就被打的死伤惨重、溃不成军,并被包围了起来。 “好一个秦锋,真是阴险狡诈,中了你的诡计,不对,不是你阴险狡诈,而是本贝勒聪明反被聪明误了!” 到了这一步,杜度终于明白过来,自己弄巧成拙了。 天威军的另一半兵力,那里都没有去,就待在大营中养精蓄锐。 自己却胡思乱想、四处设伏,以至于分散了兵力,陷入现在这般困境中,真是悔不当初啊! 不过事到如今,后悔已经没有用了,想办法挽回局势才是正事! “结阵,速速结阵……顶住,一定要顶住!” 杜度指挥人马,结成一个密集的龟甲阵,以此对抗天威军的三面夹击。 可秦锋早有准备,命人将大营中的上百门火炮拉了出来,架在周围的高坡上,对着女真军一阵狂轰! 女真军聚集在一起,一炮下去就是一大片,血肉横飞,死伤惨重! 与此同时,秦锋命马勇、马武率领两千生力军悄悄的离开战场,绕路赶往女真军大营。 女真军大营,由杜度的亲弟弟—尼堪率领八千人马驻守。 得知杜度被围困,处境危险,尼堪一定会带领人马出营,汇合其余两路人马,前来救援的。 …… 果不其然,小半个时辰之后,游骑兵前来禀报,三路女真军汇合在一起,正以最快速度赶来。 “来人啊,传令撤兵,返回大营!” “呜……呜!” 低沉得号声响起,天威军将士们立刻解除了包围,而后抬着火炮退回大营中,紧闭营门,准备防守。 另一边,心急如焚的尼堪带领人马赶到了战场,而后四处寻找大哥的身影。 “我大哥呢,我大哥在那里?” “安平贝勒在这里!” “大哥,你怎么了大哥?” …… 一阵寻找下,在死人堆里找到了浑身是血、奄奄一息的杜度。 原来刚才激战之时,一枚开花弹落在了杜度附近,炸死了十几名亲兵,杜度有重甲保护,侥幸逃过一劫,可还是被炸成了重伤,人也昏迷了。 身上炸出六道伤口,其中一道在左胸上,伤口很深,流了很多血,戈什哈们压了很多金疮药上去,这才勉强将血止住。 “三弟,你怎么来了?” “得知大哥被天威军包围,危在旦夕,小弟率军前来救援!” “你来救我,大营内留了多少人马?” “情况紧急,大营内的人马我都带出来了!” “什么,糊涂啊……速速整顿队伍,返回大营!” “大哥,你的伤势?” “不要管我,速速返回大营,再晚就来不及了!” …… 戈什哈们一通忙活,总算把杜度救醒了。 而杜度醒来之后,立刻下令返回大营,尼堪和其余将领拗不过,只好整顿队伍,又用旗帜和长矛杆弄了一副担架,抬着身负重伤的杜度返回大营。 那知走到半路上,就见大营方向浓烟滚滚,烈焰冲天! 原来趁着尼堪带兵救援杜度,营内兵力空虚之际,马勇、马武率领两千生力军杀入大营中,将不多的留守女真兵全部杀掉,而后四处放火,将营内囤积的粮食、草料、军械全都烧掉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三十四章 分批撤离! “大营被天威军偷袭,囤积的粮草和军械被焚毁,都是小弟的罪过,情愿自刎、以死赎罪!” “来人啊,快拦住他,咳咳!” “大哥……呜呜!” “不要哭了,是我自作聪明,结果中了秦锋的埋伏,你是为了救我,这才被偷袭了大营,归根结底,过错在我啊,咳咳!” …… 面对被焚毁的大营,尼堪满脸羞愧,拔出佩剑就要抹脖子。 杜度连忙命人把宝剑夺了下来,好言安慰了一番,这才稳住了尼堪的情绪,而后开始思量对策。 没了粮草和军械,就等于断了大军的命脉,怎么办? 退兵是不可能的,这样狼狈的逃回去,没法向大汗—皇太极交代! 立刻率军东进,和饶余贝勒—阿巴泰的人马汇合,获得粮草和军械的补给,恢复力量之后,再和明军决一死战? 倒是个办法,可大军一旦东进,天威军肯定追击,而后就像恶狼追逐野牛一样,日夜不停的袭扰,慢慢消耗自己一方的力量,最后一口封喉,吃个干净! 唉,退不能退,走不能走,用什么办法才能打破眼前的困局呢? 实在不行,只有置之死地而后生了! 沉思许久之后,杜度把心一横,下达了一条不可思议的命令“立刻整顿人马,返回洪涛山脚下,与天威军决一死战!” “大哥,咱们这个样子,去和天威军决战?” “没错,兵法有云置之死地而后生,投之绝境而后存,咱们现在就身陷绝境,只有立刻与天威军决战,才能杀出一条生路来!” 杜度想的明白,大营里的粮草和军械都被烧光了,退不能退,走不能走,自己一方已经被逼入了绝境。 不过嘛,人一旦被逼入绝境之中,为了求生,就会爆发出无以伦比的勇气和力量,能办到平时根本无法办到的事情,打败平时根本无法打败的强敌! 就像历史上的巨鹿之战,面对强大的三十万秦军,项羽的数万楚军本来是没有任何胜算的。 可项羽破釜沉舟,激发起了楚军的士气,结果楚军将士个个以一当十、奋勇拼杀,硬是打败了强大的秦军! 同样的,自己完全可以利用粮草、军械被焚这件事,激发起部下们的士气,与秦锋的天威军决一死战。 只要打败了天威军,就能缴获大量的粮草和军械,还能向大汗请功,获得封赏,可谓是一举两得! “贝勒爷高见,我等愿舍生忘死,与天威军决一死战!” “好,立刻整顿,前往洪涛山!” 当杜度将自己的想法,告诉尼堪和一众将领们之后,这些人无不心悦诚服,而后开始整顿队伍,激发士气。 很快的,士气被激发起来了,士兵们都嗷嗷怪叫着,誓要和天威军拼个你死我活。 杜度身负重伤,本来准备用担架抬着他的,可为了不影响士气,杜度咬牙强撑着,命人把自己捆绑在马背上,而后指挥大军出发了。 大军浩浩荡荡的前进,很快就来到了洪涛山脚下—天威军大营前面,而后挑选了几百个嗓门大的士兵上前骂阵。 “姓秦的,有种的出来,与我家贝勒爷决一死战!” “姓秦的,你要是不敢出来,你就是缩头乌龟,当一辈子活王八!” “姓秦的,你给我家贝勒爷当奴才都不配,你只配去青楼里当大茶壶,只配给窑姐倒马桶!” …… 为何骂阵邀战,而不是直接进攻呢? 原因很简单,女真人一向长于野战,却短于攻坚。 如果将天威军骂出来,利用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勇气,在旷野中进行决战,是很有希望打赢的。 相反的,如果攻坚的话,天威军的大营固若磐石一般,女真军又没有攻城器械,就算全都拼光了,也没有胜利的可能。 可惜的是,叫骂了一个多时辰,各种污言秽语都骂遍了,大营里的天威军就是不出来。 派出一小队人马,上前进行挑衅,结果挨了一顿火炮,全都炸成肉泥了。 “好一个秦锋,不仅足智多谋、骁勇善战,就连忍耐力都是第一流的,此人不除,早晚必成大害!” 眼见骂阵没用,挑衅也没用,杜度急的嘴角溢出了血丝,显而易见,自己的心思全被秦锋看透了,这才坚守大营,不肯出战。 要知道,靠置之死地而后生激发出来的勇气,是无法长久保持的,一旦人马疲惫,士气泄尽,也就是败亡之时了。 为了避免全军覆没,看来只能用那个办法了。 …… 眼看天色将黑,杜度下令停止骂阵,后退二里左右,安营扎寨,全军休息。 连帐篷都没有,怎么安营扎寨呢? 好办,洪涛山周围有的是树林,砍伐树木、搭建窝棚就是了,又杀了一些马匹,点燃篝火烤肉,好歹让将士们填饱肚子! 吃完晚饭,杜度将尼堪叫到了自己的窝棚中。 “大哥,有何吩咐?” “咳咳,听好了,你立刻挑选出一万精锐人马,今夜二更时分,悄悄的离开营地,而后以最快速度向东疾驰,去投奔饶余贝勒—阿巴泰!” “啊,大哥?” “秦锋狡猾如狐,已经看透了咱们的目的,是不会出来决战的,大军没有粮草辎重,拖上三五天,士气丧尽,就只有死路一条了,为今之计,只有分批撤离,尽量保存精锐人马了!” “既然这样,请大哥带领人马先撤,小弟负责断后!” “咳咳,不行,你带领人马先撤,为兄还要主持大局,否则……咳咳……否则军中无主,非乱套不可!” 说话间,杜度捂住了胸口,剧烈的疼痛传来,浑身真冒冷汗。 随军郎中检查过了,白天挨的那一炮,震伤了自己的心脉,而且伤的非常重,已经是药石无效了。 换句话说,自己活不了多久了。 横竖快要死了,撤离已经没有意义了,不如留下来断后,发挥最后一点作用。 “三弟!” “大哥?” “相当年,咱们的阿玛过于骄横,得罪了太多的人,以至于被废黜储位,囚禁致死,从那以后,咱们兄弟几个就成了罪宗之后,受尽了白眼和欺负! 你的性格太急躁了,以后一定要学会隐忍,就是受了窝囊气,也不要发作出来,一定要多交朋友,少树敌人! 以后你要听大汗的吩咐,让你往东你就往东,让你往西你就往西,千万不要违背,以免引来杀身之祸。 另外吗,大汗在,你听大汗的,如果有一天,大汗不在了,你要和两白旗的多尔衮、多铎兄弟多亲近一些,记住了吗?” “和多尔衮、多铎兄弟多亲近,这是为什么?” “不必多问,记住就行,以后可保你平安无事!” “大哥放心,小弟牢记在心!” “好,速速准备,二更时分准时出发!” “喳!” …… 当天晚上,尼堪挑选了一万精锐人马,而后人衔枚、马裹蹄,于二更时分悄悄的离开了大营,以最快速度向东驰去。 第二天早晨,杜度带领着人马,继续到洪涛山脚下前叫骂、挑衅,天威军依旧是坚守不出。 到了晚上,杜度命令几名将领,挑选了八千人马,二更时分,悄悄离营,追赶尼堪的人马去了。 第三天早晨,杜度带领剩余的人马继续前来骂阵。 这一次,天威军倾巢而出,与之展开了决战!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三十五章 给杜度留一个全尸! 中午时分,战事结束了。 天威军大获全胜,女真军则是全军覆没,除了少量的幸运儿趁乱逃脱,余者不是战死,就是被俘虏。 而后在一众将领们的簇拥下,秦锋视察战场,只见尸横遍野,血流成河,残刀、断矛、破甲、折箭……随处可见! 战争之残酷,展现的淋漓尽致! 其实女真军的情况,秦锋一直密切关注着,还放出了金雕—闪电,在空中侦查情况。 女真军前来骂阵之时,秦锋没有轻举妄动,因为前者士气正盛,出战没有胜算。 第一支女真军离开大营之时,秦锋还是没有轻举妄动,因为留下的女真军人数还不少,若是出战的话,就算能打赢,也要付出惨重的代价。 第二支女真军离开之后,营内留下的人马已经不多了,秦锋这次下令出战,一举歼灭之! ……… 正巡视着呢,有亲兵前来禀报“启禀将军大人,属下们找到了一具尸体,经俘虏们辨认,确定是奴酋—杜度的尸体!” “哦,在那里?” “就在前面的一堆尸体当中!” “走,看看去!” 秦锋与众将领迈步向前,很快见到了一大堆尸体,横七竖八的摞在一起,起码有上百具之多。 杜度的尸体就在其中,仰面躺在地上,双目圆睁,身上满是大大小小的伤口,有刀砍的、有箭射的,有火枪打的……左臂被砍断了,右手则紧握着一柄满是血迹的断刀。 从痕迹上可以看出,杜度拼杀到了最后一刻,流尽了最后一滴鲜血! “将军大人,将奴酋的首级砍下来,用蜡油封存起来,好向朝廷献功之用!” “算了,人死为大,准备一口上好的棺材,将杜度收敛起来,给他留一个全尸吧!” 智勇双全、胆量过人,亲自断后、血染沙场,毫无疑问,杜度是一位非常优秀的将领,也是一个厉害的对手。 面对这样的对手,秦锋给予了最后的尊重。 …… 很快的,战果统计出来了。 这一仗下来,共计斩杀、俘虏了九千六百四十二人,其中女真兵二千八百三十三人、蒙古兵一千四百五十二人,汉人奴隶兵五千三百五十七人,人数远超前两者。 原来杜度为了保存实力,将大部分女真兵、蒙古兵都撤走了,汉人奴隶兵则全部留下来,充当断后用的牺牲品。 由此可见,一旦到了危险时刻,走狗便会被首先抛弃掉,古往今来皆如此! “将军大人,其余的女真军正在向东逃窜,是否命骑兵日夜兼程追赶?” “不必了,打扫完战场,全军回营修整!” “遵命!” 秦锋没有下令追击,一则,女真军已经离开一夜一天了,又都是骑兵,行军速度很快,未必追的上。 二则,连番血战下来,固然取得了胜利,天威军的伤亡也是不少的,而且人马都很疲惫了,需要好好修整一下,不宜再战! 剩下的事就简单了将战利品都收拾干净,伤员拉回营中好好救治,战死的将士火化掉,,骨灰收在坛子里,写上姓名、年龄、籍贯,等大军凯旋之时再送回家乡安葬,享受亲人们的祭祀。 至于敌军的尸体,首级全都砍下,用石灰腌制起来,留着向朝廷献功之用,剩下的无头尸身,则全部埋入深坑当中,以免传染瘟疫。 俘虏则关押起来,挨个进行审问,探查女真人那边的情报。 秦锋又写了一份捷报,派人送到督师—卢象升那里,顺便索要一些粮饷。 没办法,这次出征,军中携带的粮饷并不多,之后领取了一次,数量同样不多。 这段时间以来,大军厮杀、人吃马喂,粮饷已经消耗的差不多了,急需要补充。 不过秦锋知道,卢象升那里肯定没有粮饷,想要的话,还得自己筹措。 至于筹措地点,秦锋早就选好了,就是距离山阴三百多里外的定襄县城。 定襄县位于太原府的东北部地区,那里土地肥沃、河流众多,日照充足、气候适宜,是山西境内著名的产粮区之一。 另外吗,定襄县一带的商业活动也很发达,八大晋商在那里经营着众多商铺,每年都能赚取大量利润。 到那里去筹措粮饷,绝对错不了。 说干就干。 修整三天之后,秦锋率领天威军开拔,向东南进发……并在八天之后,顺利来到了定襄城外。 安营扎寨之后,秦锋让项千军拿着自己的令牌,进入定襄城内,请本地知县前来议事。 项千军奉命出发了,过了整整一个半时辰,这才回到大营中,并带来一名四十多岁的男子,中等身材、皮肤白皙,脸上堆满了笑容,给人一种十分和善的感觉。 “卑职定襄知县—王子甫见过秦将军,并恭祝将军大败建奴、立下战功,高升指日可待了,哈哈!” “王知县客气了,请坐!” “卑职谢座!” “来人啊,奉茶!” 亲兵端来两杯茶水,秦、王二人喝了两口,又说了几句客气话,开始进入正题。 “秦将军,此番来到定襄城,不知有何赐教?” “赐教不敢当,大军征战沙场,消耗非常巨大,现在急需补充粮饷,此番来到定襄城,还请王知县鼎力相助,帮着筹措一些粮饷才是!” 说话间,秦锋拿出了之前卢象升给予的文书,以示自己是奉命筹措粮饷,而不是胡乱索要的。 “不知秦将军需要多少粮饷?” “十万两白银、三万石粮食、五万石马料,三天之内能否筹措齐全?” “这个嘛,秦将军有所不知,本县虽是山西境内著名的产粮区,可最近几年天灾不断,粮食减产严重,商铺的生意也不好做,税收少的可怜,短短三天时间,实在凑不齐将军所说的数目啊!” “哦,王知县的意思,是让我的将士们饿着肚子和女真鞑子拼命了?” 说话间,秦锋摸了摸腰间的逆鳞宝刀,浓郁的杀气立刻散发了出来。 再看王知县,顿时吓的脸色惨白、汗流浃背。 “下官不敢,只是三天时间太短了,可否多宽限一些时日?” “五天,最多五天!” “是,下官一定竭尽全力,把秦将军需要的银子、粮食、草料都送过来……下官告辞!” “慢走,不送!” 王知县告辞离开,望着渐渐远去的身影,秦锋一阵的冷笑。 定襄城内有八大晋商的众多商铺,能在这里做县令的人,肯定和八大晋商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别看王县令说的好听,可是五天之后,十有八九不会将钱粮送来的,还会找各种理由拖延时间,甚至是避而不见。 督师—卢象升那边正在和阿巴泰部激战,而且战况不利,估计用不了多久,就会让自己火速前往支援,那时候,钱粮之事也就不了了之! 王县令的小算盘打的真是精明啊,不过自己可不是好糊弄的。 想到这里,秦锋开口道祖泽清、曹变蛟听令!” “卑职在!” “给你们五天时间,带领一队士兵化妆成普通百姓,混进定襄城内,将八大晋商名下的商铺、仓库、住宅全部摸清楚,一个也不许落下,而后登记造册、汇报上来!” “遵命!” “呵呵,五天之后,如果王知县将钱粮送来也就罢了,若是拖延不送,格老子就自己动手拿了,到时候数量更多!”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三十六章 进城捉贼、查脏! 五天期限,转瞬既至。 和秦锋预料的一样,定襄知县—王子甫果然没有把答应下的军饷、粮草送来。 第六天,命哨长—项千军进城,请王知县来营中议事,后者以政务繁忙为由拒绝了。 第七天,再命项千军请王知县来营中议事,后者再次拒绝。 第八天,第三次命项千军进城,请王知县来营中议事,后者直接避而不见! 三次相请,三次不来,秦锋认为已经仁至义尽了,既然对方这般不识抬举,那就别怪自己心黑手狠了! 于是找来了韩山君,低声耳语了一番,韩山君连连点头,而后集结了一标人马,浩浩荡荡的冲进城内。 ……… 醉花楼高有六层,是定襄城内规模最大、装饰最豪华的一家青楼,里面莺莺燕燕、春色无边,吸引了众多商贾、土豪、文人前来玩乐,生意好的不得了。 中午时分,醉花楼顶层,最豪华的一间花房内,摆设着一桌参翅八珍席海参、鱼翅、鱼脆、鱼肚、燕窝、熊掌、鹿筋、蛤士蟆……皆是难得一见的珍馐美味,价格更是高的离谱。 不夸张的说,吃这样一桌八珍席需要的银两,普通百姓人家三辈子都挣不到! 花房内共有九个人,其中六个是醉花楼里的红牌姑娘,环肥燕瘦、姿色不俗,吹拉弹唱、各有绝技! 其余三个是男子,坐在首位上的正是定襄知县—王子甫,另有一位蓝袍公子哥,名叫梁广盈,是八大晋商中的梁嘉宾的第四子,同时也是这座醉花楼的东家。 还有一位白袍公子哥,名叫范人寿,乃是八大晋商之首—范永斗的第十二子。 “姓秦的找不到知县大人,此时怕是气的双目喷火、头上冒烟了吧,哈哈!” “一介武夫而已,冲锋陷阵或许可以,论斗心眼,他还差的远呢!” “来,干杯!” …… 筹措军饷、粮草的事情,知县—王子甫答应的挺好,其实根本不想帮忙,又怕秦锋找上门来问罪,于是躲到了醉花楼中,醇酒美人,逍遥快活! 前方战事吃紧,秦锋待不了多久,就会离开定襄县的,那时候,筹措之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王子甫为何不愿帮忙呢,原因有二 其一,几个月前,秦锋在陕西巡视灾情之时,用钝刀斩杀了贪赃枉法、祸害百姓的知州—丁不群。 丁不群、王子甫不仅都是首辅—周延儒的门下,还有同乡之谊,私人关系很好。 秦锋杀了丁不群,王子甫自然是怀恨在心了。 其二,王子甫同样是个贪官,近几年用各种手段,从藩库中克扣下不少粮食,而后交给了八大晋商,准备运到受灾严重的地区,高价出售,牟取暴利! 今天请梁广盈、范人寿前来,就是商议运输粮食和后面分红的事情。 秦锋来筹措军饷、粮草,等于动了王子甫的蛋糕,后者自然不肯帮忙了。 三人正商议的高兴,门口突然响起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接着花房的楠木雕花门被推开,闯进来一个满头大汗的青衣官吏,气喘吁吁的说道“知县大人,大事……大事……大事不好了!” “何事如此慌张?” “回……回知县大人的话,就在刚才,有一大队天威军的士兵,强行闯进城内来了,起码有四五千人之多!” “竟有此事,他们闯进城内做什么,莫非是冲着本官来的吗?” “不是,带队闯城门的那位韩将军说,昨天晚上,有几个小蟊贼潜入军营当中,偷走了几袋军粮和一些军饷,他们是进城抓贼来了!” “进城抓贼?” 听完小吏的禀报,知县—王子甫有点发懵,自己亲眼看到过,天威军的大营内壁垒森严,真犹如铁桶一般,什么样的小蟊贼,吃了熊心豹子胆,竟然敢到军营内偷东西,还成功的偷出来了? 不可思议。 另外吗,就算有小蟊贼偷了东西,知会县衙一声,由捕快们负责捉拿也就是了,犯不着出动几千人马,大张旗鼓的进城搜捕吧? 莫非其中另有隐情? 正在疑惑之际,门口又响起一阵杂乱的脚步声,而后冲进来十几个管事模样的家伙,皆是满头大汗、慌里慌张! “四公子,不好了,天威军的士兵把小人负责看管的粮店抄了,里面的粮食、银子全都抄走了,一点没剩下,他们还说那是失窃的军饷、军粮,如今物归本主。” “四公子,小人负责的赌坊也被天威军抄了,连一枚铜钱都没剩下!” “十二公子,咱们家的商铺、库房也都被抄光了!” …… 听完管事们的话,梁广盈、范人寿、王子甫皆是大惊失色,也没心情喝花酒了,连忙起身离开了醉花楼,到大街上查看情况。 此时的定襄城内,已经乱成了一锅粥! 碧雅园,位于定襄城的东北角上,名义上是一座茶楼,实际上是范家经营的一座赌坊,输打赢要,坑人无数。 “二二五!” “一三六!” “四五六,通杀!” …… 雅碧园内,成群的赌徒们正在赌博,有的掷骰子、有的推牌九、有的打麻将……大呼小叫,玩的不亦乐乎。 正玩着呢,大门突然被人一脚踹开,冲进来一群天威军士兵,手中拿着明晃晃的刀枪,而后封堵住各个进出口,将赌徒们全都控制了起来。 赌坊管事见势不妙,立刻跑过来点头哈腰的打圆场“各位兵爷,不知有何公干?” “竖起耳朵听见了,昨天晚上,有几个蟊贼潜入军营当中,偷走了一些军饷和军粮,我们是奉命前来捉贼的!” “禀告各位兵爷,我们这里都是良民百姓,没有什么蟊贼!” “呸,整天混在赌坊里的货色,还能是良民百姓,我看个个都像蟊贼,桌子上的就是贼脏,来人啊,全都抄走!” “诺!” 士兵们一拥而上,将赌桌上的和赌徒们身上的、金银财物全都收进了早就准备好的麻袋中,又砸开赌坊的库房,将里面的金银财物一扫而空,连个小铜钱都没剩下。 “你们好大的胆子,知道这是谁家的生意吗,这是八大晋商之首—范家的生意,是由十二公子亲自负责的,得罪了范家,小心你们吃不了、兜着走!” “呸,管你是范家还是饭桶,老子只认将军大人的军令,余者一概不知!” “不准走,你们这是光天化日、当街抢劫,我要去报官!” “废话真多,收拾一下!” “砰、砰……噗通!” 几名士兵上前,对赌坊管事一顿拳打脚踢,很快就打的满脸是血,昏倒在了地上。 眼见于此,赌坊内的打手、伙计谁也不敢扎刺了! …… 类似的事情,在定襄城内各处同时上演着。 长话短说。 大半天时间,定襄城内由八大晋商经营的青楼、赌坊、粮店、当铺、金银铺、古玩店、珠宝店、丝绸店……共计两百多家,全被天威军的士兵们以捉贼、查脏的名义抄了。 查抄出来的东西,源源不断的拉回大营当中。 清点数目,仅粮食就有二十二万石,马料十五万石,余下的东西折算成白银,当在一百二十万两以上,足够大军征战之用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三十七章 大丈夫生于天地之间,岂能郁郁久居人下! 定襄城内,八大晋商名下的两百多家青楼、赌坊、粮店、当铺、金银铺……被抄了个干干净净,王子甫身为知县,自然不能坐视不理了。 有心制止一下,可天威军的士兵们手持兵器,个个犹如凶神恶煞一般,根本就制止不了。 无奈之下,王子甫只好换上一身崭新的官服,坐进一顶红漆顶蓝呢轿子中,命四名轿夫抬着,又带了二十多个衙役,而后直奔天威军大营,要向秦锋问罪。 那知刚到大营附近,就被一队负责巡逻的士兵拦住了,为首的正是哨长—项千军。 “军营重地,不准靠近,违者格杀勿论!” “本官是定襄知县—王子甫,特来求见秦将军,还请通禀一声!” “原来是王知县,在下曾经三次进城相请,都没能请到王知县,没想到您今天自己来了,真是有意思,哈哈!” “哼,废话少说,本官要见秦将军!” “不好意思了,我家将军大人公务繁忙,最近几天都没时间见客,王知县还是请回吧!” “什么……你!” 王子甫曾以公务繁忙为由,拒绝前来大营,没想到秦锋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用同样的借口拒绝接见。 这可把王子甫气坏了,有心命令衙役们硬闯大营,可是看看周围手持兵器、杀气腾腾的天威军士兵,又实在没那个胆子,生怕一个不好,引来杀身之祸! 最后没办法,只能灰头丧气的返回县衙中。 好不容易克扣的粮食,本想高价卖出去,弄上一大笔银子,而后疏通关节,往上高升一步,再纳几房漂亮的小妾,好好享受一下齐人之福,这下全都泡汤了。 知县—王子甫越想越气,自然不能善罢甘休了,于是取出文房四宝,刷刷点点的写了一份公文、一份私信。 公文上交山西布政使司衙门,状告秦锋纵兵劫掠,伤害百姓! 私信则送往京师—首辅周延儒的府中,请周延儒联系一众党羽,向皇上告御状,一定要严惩秦锋,最好砍了脑袋,自己才能出一口恶气! ………… 中军大帐内,秦锋根本没忙什么公务,而是在保养自己的盔甲和兵器。 一大张牛皮垫子上,摆放着金漆山文甲、乌金锁子甲、神威烈火枪、逆鳞宝刀、火绳枪、短柄火枪、软剑、军刺、吹箭……还有棉纱、鹿皮、桐油、铅粉、磨刀石等物品。 在军人的心目中,兵器和铠甲不是冷冰冰的死物,而是无声的战友,是有灵魂、有感情的。 因此上,那怕是军务再繁忙,秦锋都会抽出时间来,亲自保养兵器和铠甲,从不假手他人。 秦锋坚信,自己对这些无声的战友们好,战友们也会对自己好,一起浴血沙场,保自己平安无事! 用了整整一个时辰,将铠甲擦拭的光洁如新,将兵器打磨的锋利如芒,将吹箭里的钢针浸足了毒药,这才收拾起来。 又过了一会儿,楚梦溪迈着莲步进来了,手中端着个木盆,里面是刚烧好的热水。 “将军大人,该泡脚了!” “好!” 楚梦溪将木盆放下,帮着秦锋脱下靴子、袜子,将双脚放在热水中浸泡,又起身转到后面,用一双纤纤玉手帮着按摩肩膀和头部,舒筋活血! 其中滋味,异常享受! 不过小美人的脸色有点不太好看,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犹豫许久之后,这才小声说道“将军大人,奴婢有几句话,不知当说不当说!” “但说无妨!” “多谢将军大人,奴婢想说的是,您直接派兵进城抄了八大晋商名下的二百多家商铺,就不怕他们向朝廷告状吗,还有那位王知县,可不是什么善类!” “哈哈,告诉你吧,本将军不怕他们告状,就怕他们不告状,他们越是告状,本将军就越安稳,越是官运亨通!” “奴婢愚钝,将军大人的意思是?” “唉,人性……帝王之术……驭人之术……猜忌……太冒尖了不好,必须犯点错误,才能平安自保啊!” 秦锋长叹一声,而后断断续续的说出了一些词语,很是深奥。 不过楚梦溪冰雪聪明,且熟读经史,一番深思之下,已然明白了几分。 秦锋本是一名普通的边军百户之子,没有背景、没有钱财,生活很是落魄。 不想短短几年时间,秦锋靠着自己的谋略,屡立功勋、步步高升,变成了正三品参将,且手握数万雄兵,这般升迁速度,大明开国二百多年以来,不敢说绝无仅有,也是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这次和女真人交战,秦锋又立下了大功,战后朝廷必有封赏,升官那是板上钉钉的事了。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行高于众、人必非之,秦锋升迁速度这么快,难免引来很多人的嫉妒和诽谤。 一般人嫉妒和诽谤没什么,关键是皇帝。 当今崇祯皇帝品性如何? 楚梦溪整天待在军中,耳濡目染之下,也是略知一些的,可以用十六个字来评价勤奋俭朴、能力平平,刚愎自用、多疑猜忌! 做这样一位皇帝的臣子,可不是一件容易事。 没有能力,办不好差事,会被降罪。 太有能力,差事办的太好了,会被猜忌! 被皇帝猜忌了怎么办? 上奏折、表衷心……没用! 多磕头、说好话……没用! 唯一有用的办法就是自污! 就是自己办点错事,让皇帝抓住把柄,认为可以拿捏住你,这样皇帝就放心了。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汉初三杰之中的萧何丞相,因为功劳太大了,受到了汉高祖刘邦的猜忌,并起了杀心。 萧何为了自保,就故意利用职务之便贪污钱财、抢占百姓们的土地,把自己的名声弄坏。 臣子有贪心,说明没有野心,因此刘邦很高兴,收起了杀心,仅训斥了一顿就算过去了,萧何满门得以保全,子孙安享富贵。 同样的,秦锋屡立战功,官职越来越高,手中的兵马越来越多,面对这种情况,崇祯皇帝难免生出猜忌之心。 因此上,秦锋才公然派兵进入定襄城,抄了八大晋商的二百多家商铺 一则可以得到大量的金银、粮草,用于征战。 二则收拾一下这些卖国求荣的奸商。 三则犯点错误,让崇祯皇帝安心,以免猜忌。 一举三得! 想明白其中关节,楚梦溪看向秦锋的目光更温柔了,还带着无限崇拜不愧是自己选中的男人,真有天人之智! 面对崇拜的目光,秦锋却一点都不高兴,因为靠自污消除皇帝的猜忌,这种感觉太憋屈了。 而且随着时间推移,自己的权力越来越大,掌握的兵马越来越多,自污这招的效果也会越来越差的。 有什么办法,才能让皇帝永远不猜忌自己呢? 秦锋冥思苦想了许久,办法没想出来,却想起一句名言大丈夫生于天地之间,岂能郁郁久居人下! 只要不居人下,也就不用担心被猜忌了,嗯,说的真有道理! ……… 第二天,秦锋下令拔营起寨,携带着充足的军饷和粮草,大军离开了定襄城,开往山西—大同府东南部的银钗岭。 督师—卢象升带领着明军主力人马,正在银钗岭一带和饶余贝勒—阿巴泰率领的女真军对峙! 。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三十八章 秦锋,你可知罪? 崇祯六年—十月初二,经过几天急行军,天威军来到了银钗岭脚下,与明军主力汇合在了一起。 中午时分,安营扎寨之后,秦锋带着熊大、熊二和百余名亲兵,前往天雄军大营中面见督师—卢象升,进行述职。 结果刚到大营附近,就被一队负责巡逻的士兵拦住了,为首的哨长是个三十多岁的黑脸大汉,扯着洪亮的嗓子喊道“来者何人,速速报上名来,否则开弓放箭了!” “榆林镇参将—秦锋,前来面见督师大人,还请通禀一声!” “可有腰牌?” “腰牌在此,请检验!” “天啊,真的是秦将军,将军在山阴县大败女真鞑子,斩首过万,军中的弟兄们得知之后,全都佩服的五体投地,今日能见到秦将军本人,卑职宋大虎真是祖坟上冒青烟了,哈哈,将军大人这边请,卑职为您引路!” “多谢了!” …… 验明正身之后,哨长—宋大虎态度大变,脸上挂满了崇敬之色,先说了几句客气话,而后领着一行人穿过几道把守森严的哨卡,来到了天雄军的大营门口。 接着让一行人稍等,自己跑进去送信了。 大约过了一盏茶时间,大营内走出一伙人来,为首的非是旁人,正是奉旨督师的卢象升! “卑职参见督师大人,卑职何德何能,敢让督师大人亲自出门迎接,真是罪过!” “秦将军大败女真鞑子,还阵斩了奴酋—杜度,为国家立下了大功劳,本督礼当出门相迎,不为过,不为过,哈哈!” 说实话,当初让秦锋率领本部两万多人马,去牵制杜度部三万精锐大军,就没报什么希望。 认为秦锋必败无疑,能多坚持一段时间,保住性命逃回来就算不错了。 万没想到,秦锋不仅以少胜多,打败了女真大军,还斩杀了安平贝勒—杜度。 捷报传来之时,卢象升的第一反应是不相信,认为是在谎报战功。 后来派人前去查证,回复是真的,还是不信! 又连续派了两批人前去查证,结果都回复是真的,卢象升这才相信了,很是高兴了一番,还生出很多的感慨,难怪三边总督—杨鹤那般倚重秦锋,真是无双良将、英雄了得! 接下来,卢象升领着秦锋回到中军大帐内,各自落座之后,又狠狠夸奖了一番,而后脸色突然阴沉了下来。 “秦锋,你可知罪?” “卑职不知,还请督师大人明示!” “哼,两天之前,山西布政使司发来了公文,说你在定襄城内纵兵劫掠、伤害无辜百姓,你还有何话说?” 卢象升一向重视军纪,最恨乱兵劫掠百姓了,一旦发现,定斩不饶。 秦锋虽然立下大功劳,可功是功、过是过,有功则赏、有过必罚,那怕事后三边总督杨鹤找自己算账,自己也得执行军法! 于是挥了挥手,一队刽子手立刻出现在大帐门口,身穿红衣红裤,怀抱鬼头刀,寒光闪闪、锋利至极。 面对这般情况,秦锋毫无怯色,不慌不乱的说道“数日之前,卑职的确派了一支人马,在定襄城内抄掠了不少钱粮,可卑职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才不得不出此下策,而且卑职只是抄掠了钱粮,没伤一个无辜百姓,督师大人若是不信,可以派人前去查证就是了!” “哦,你是迫不得已的,其中有何内情,速速说来!” “诺,事情是这样的……” 秦锋不慌不忙的,将军队急需粮饷补充,前往定襄城进行筹措,知县—王子甫不予配合、拖延时间,最后自己实在没有办法了,才派兵进城抄掠的事情讲述了一遍。 卢象升听完之后,脸色缓和了一些。 “即便如此,你也不该这般鲁莽行事,纵兵入城劫掠,这可是杀头之罪,你就不害怕吗?” “回督师大人的话,将士们在战场上舍死忘生、奋勇拼杀,如果连饭都不让他们吃饱了,卑职这个主将就白当了,纵然是杀头之罪,卑职也绝不后悔!” “唉!” 听完秦锋的话,卢象升沉默许久,最后长叹一声,又挥了挥手,那队刽子手立刻离开了。 “秦锋,你在定襄城一共抄掠了多少粮饷?” “粮食十一万石,马料七万五千石,白银四十余万两,扣除本部需要的粮饷,余者卑职愿意上交!” 秦锋没说实话,隐藏了一半数量。 一则,银子、粮食是自己好不容易弄来的,不可能全都交上去,那样太亏了。 二则,劫掠的数量太大了,如实上报的话,非吓到卢象升不可,其实吓到卢象升不要紧,这个书呆子再向自己问罪就不好了。 反正入城劫掠的时候,自己命令士兵们将二百多家商铺的账本全都搜出来,一把火烧了光,具体数目多少,谁也说不听楚,不怕有人找后账。 自己真是聪明,嘿嘿! “好、好,秦将军愿将钱粮上交,可谓是大公无私,更解了军中的燃眉之急,本督替各部将士们多谢了!” 秦锋愿意上交钱粮,这让卢象升非常高兴。 要知道,这次和女真人开仗,朝廷调拨下来的粮饷非常少,根本不够征战之用。 自己向山西各府、州、县的官员们征收钱粮,不是哭穷、就是推诿,交上来的少之又少,连大军日常吃饭都不够的,更别说发军饷了。。 最近这段时间,和女真人打了几仗,次次都是丢盔弃甲、损兵折将,而严重缺少钱粮是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 现在秦锋主动上交了大量钱粮,等于解了大军的燃眉之急,卢象升当然高兴了,同时暗暗决定,等会要写一份奏折给皇帝,将定襄县的事情承担下来,不能让秦锋一个人扛着。 接下来,二人又谈到了打仗的事情。 之前让秦锋负责牵制杜度部,卢象升则指挥主力人马,共计十万之众,对付阿巴泰部的三万人马。 原以为凭着三倍多的兵力优势,就算不能打败阿巴泰部,起码也能打成平手。 事实上是,双方连续交锋四次,明军连续败了四次,损兵折将,士气大挫。 战败的原因很多粮饷不足、将领指挥不力,士兵训练不足、装备破旧、贪生怕死等等。 不过卢象升不是轻易认输的人,最近这段时间,一直在谋划着打个胜仗,计策已经想好了,可要实施起来,还需要一员智勇双全之将和一支精兵才行,而秦锋和天威军的到来,恰好解决了这个问题。 只见卢象升取出一张地图,对着上面一块地方说道“这里叫灵龟峪,位于银钗岭的正东方向,相距五十里左右。 灵龟峪四周是丘陵,中间是一块圆形盆地,大小十里左右,南北两端各有一个出口,连接着外面的道路,其中北边的出口宽一些,南边的出口窄一些,整体地形就像是一只乌龟,故而得名。 本督师的计划是,趁着夜深人静之时,将主力人马悄悄埋伏在灵龟峪周围的丘陵当中,隐蔽起来,再派一支人马前去挑战女真军,交锋、诈败、后退……将女真军的前锋引入灵龟峪的盆地中,而后伏兵四起,截断两侧出口,一举围歼之,秦将军以为如何?” 卢象升讲完自己苦心谋划的计策,让秦锋发表意见,后者却迟迟没有回应。 “秦将军,为何不说话?” “回督师大人的话,卑职没去过灵龟峪,不知道具体地形如何,故而不敢随意开口,否则便是纸上谈兵,一旦出错,会累死无数将士的!” “哈哈,说得对,要想决胜沙场,决不能纸上谈兵,恰好今天本督有空闲,咱们就一起前往灵龟峪,好好查看一下地形如何?” “卑职遵命,不过出营比较危险,督师大人还要多带一些亲兵才是!” “又不是去打仗,人带多了反而麻烦,就你我二人,各带百余名亲兵足矣!” “这个嘛……好吧!”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三十九章 又艰难又危险的任务! 明军、女真军除了正面交锋,还经常派出小队的游骑兵,到对方大营附近袭扰,因此出营是一件比较危险的事情。 秦锋建议多带一些人马,以护安全,可是卢象升根本不听,只带了一个中军官—杨陆凯和百余名亲兵随行。 秦锋劝说不动,只好命令手下亲兵们提高警惕,时刻注意周围的情况。 就这样,二人领着亲兵离开了大营,一路向东急行,很快就来到了灵龟峪,而后立马在一座高坡上观看地形。 灵龟峪周围都是丘陵地带,生长着很多树木,郁郁葱葱的,埋伏下几万人马不是难事。 问题是,灵龟峪中间的盆地面积不够大,容纳不下太多的人马,也就是两万左右的样子,而阿巴泰部现在有将近五万之众。 还有两个进出口,南边的不足一里宽,比较好封堵,北边的足有三里多宽,封堵起来十分困难。 换句话说,除了在周围的丘陵中埋伏人马,还要在北边的进出口附近埋伏下一支精锐人马。 当女真大军的前锋进入灵龟峪之时,这支精锐人马突然杀出来,强行将女真军一分为二,并要牢牢守住进出口,长时间抵抗住女真数万大军的前后夹击。 这个任务,十分困难、十分危险,稍有不慎,就是一个全军覆灭的下场。 卢象升制定计策多日了,却迟迟没有实施,就是欠缺一位智勇双全的将领和一支能征善战的军队,来肩负起这个艰难的任务。 现在吗,这个条件成熟了。 “秦将军!” “督师大人有何吩咐?” “将数万女真军一分为二,并坚守住北侧进出口,至少半天时间,这个重任你和你的天威军能肩负起来吗?” “能!” …… 秦锋沉思许久,最后点了点头。 任务是艰难了一些,不过自己的天威军万众一心,再硬的骨头也能啃下来。 “督师大人,这个任务难度极大,卑职需要至少五天时间,好好准备一番才行!” “没问题,秦将军好好准备就是,时间上宽宽的,若有什么需要,本督师一定鼎力相助,而且这一仗打完了,无论结果如何,本督师都为你和天威军记头功,请朝廷重重封赏!” “如此的话,就多谢督师大人了,另外吗,卑职再敢问一句,督师大人准备让谁来充当诱饵?” 要想在灵龟峪周围设伏,必须得把阿巴泰部数万人马引过来才行,若是引不过来,一切都是白费。 而引诱阿巴泰部这件事,难度和危险性都不小,稍有不慎,就会被女真军吃掉,而一众将领当中,谁能肩负这个重任呢? “呵呵,秦将军不必担心,引诱奴酋的事情,本督师已经定下人选了!” “哦,不知是那位将军?”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什么,督师大人要亲自上阵诱敌?” “正是!” “诱敌之事十分危险,督师大人身负全军之责,岂能轻易冒险,依卑职之见,还是另换人选为好!” “哈哈,正所谓将有必死之心,士无贪生之意,本督师若不以身作则,又如何激励将士们奋勇杀敌呢?” 卢象升一向性格执拗,只要认准了的事情,九头牛都拉不回来。 秦锋知道这点,也就不再规劝了,劝了也没用。 “本都督不仅要亲自上阵诱敌,还挑选了一百多个嗓门大的士兵,学了一些女真语,专门骂阿巴泰的娘,秦将军以为如何?” “呵呵,双管齐下,必定成功!” 秦锋和卢象升对视一眼,脸上都露出了会意的笑容。 原来二人都调查过阿巴泰的底细,知道此人有两个弱点一是贪功,二是最恨骂娘。 至于原因,与其出身有着莫大关系。 常言道子以母贵,千古一理! 既母亲的身份高贵,其生育的子女的身份就高贵,母亲的身份卑贱,其生育的子女的身份就卑贱,这一习俗上,汉人、女真人都是一样的,后者甚至更严重一些。 阿巴泰很不幸,就是这一习俗的受害者,其生母伊尔根觉罗氏,是努尔哈赤众多庶妃中的一个,出身一般、相貌一般、品行一般,故而不受宠爱,家庭地位比较低,这导致在一众兄弟当中,阿巴泰的地位排名非常靠后。 阿巴泰十几岁就随父征战沙场,在统一女真各部的战争中立下了汗马功劳,一点不逊色于四大贝勒,可事后封赏的时候就差的太多了。 大贝勒代善,第一任大福晋佟佳氏所生,掌管两红旗,共计五十一个牛录的属民。 三贝勒莽古尔泰,第二任大福晋富察氏所生,掌管正蓝旗,拥有二十一个牛录的属民。 阿济格、多尔衮、多铎三兄弟出生比较晚,在统一战争中没立什么功劳,就因为他们的生母是第四任大福晋—阿巴亥,倍受努尔哈赤的宠爱,结果爱屋及乌之下,三兄弟分到了两白旗,共计六十五个牛录的属民。(若非被皇太极抢走一旗,这个数字还要增加。) 至于阿巴泰,因为生母身份卑贱,不受宠爱,导致自己同样不被重视,结果只分到了区区六个牛录的属民,比之一般的旗下小贝勒还要不如。 这般不公正的待遇,导致阿巴泰非常郁闷,并出现两个弱点一是极度渴望建立军功,借此提高自己的地位。 二是最恨别人说他的生母身份卑贱,为此还和别的贝勒吵过架、动过手,结果被罚了银子和马匹。 卢象升用自己做诱饵,再让人阵前骂娘,阿巴泰受到这般双重刺激,肯定会发疯的,中计上钩也就不是问题了。 ………… 地形查看好了,计策也定下了,秦、卢二人又商议了一些细节之事,而后返回大营。 那知走到半路之时,一支百余人的女真骑兵突然从附近的树林中钻出,呐喊着杀了过来。 “不好,是女真鞑子,速速保护督师大人!” “慌什么,不过是一队女真游骑而已,本督师这几天手痒的厉害,正好拿他们练练刀!” 与寻常文官不同,卢象升可是出了名的文武双全,见到女真骑兵杀了过来,非但一点不害怕,反而十分亢奋。 只见他从一名亲兵手中取过兵器,是一柄重达一百二十斤的春秋大刀,而后就要催马冲锋、大开杀戒,却被秦锋一把拦了下来。 “区区一队女真游骑而已,何劳督师大人亲自动手,交给卑职就是了,杨中军官,保护好督师大人……弟兄们,跟我来,杀敌立功的时候到了!” “吼……吼!” 招呼一声之后,秦锋率领自己的百余名亲兵,排开一字长蛇阵,向对面的女真骑兵冲去,双方快速接近着。 一场激战即将开始!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四十章 虎狼之师,名不虚传! 天威军素以火器犀利而闻名四方,秦锋的亲兵们自然都装备了火绳枪,却没有拿出来使用,原因很简单,马背上太颠簸了,不好瞄准、命中率低,而且弹药不好装填,难以持续射击! 不用火绳枪用什么? 用弩箭! 秦锋和手下亲兵们纷纷从马兜中取出了弩箭,上弦之后,瞄准了对面冲过来的女真骑兵,而这些女真骑兵清一色使用弓箭。 四百步。 三百步。 两百步。 “嗖……嗖!” 距离一百五十步左右,秦锋和亲兵们果断扣下扳机,上百支锋利的箭支立刻射了出去,精准的落在了正在冲锋的女真骑兵们身上。 这些女真骑兵个个身穿重甲,而且骑术精湛,眼见着箭雨来了,有的举起了盾牌格挡,有的在马背上左右躲闪,动作十分麻利。 即便如此,仍有十几名骑兵中箭落马,或死或伤。 余者却毫不畏惧,继续催马向前冲锋,同时挽弓搭箭,准备还击。 要知道,弓箭的射程、杀伤力虽然不及弩箭,可胜在射速快的多,近距离对射之时,用弓箭的一方必定获胜。 “嗖……嗖……噗通!” 女真兵们想的挺好,可没冲出几步远,又一波箭雨落了下来,瞬间又被射翻了十几个。 接着是第三波、第四波、第五波……箭雨连绵不断。 原来秦锋和亲兵们用的不是普通弩箭,而是改良过的连珠弩,在弩身后,只要一拽旁边的弩拴,下一支箭就能自动上弦,继续向敌人射击,形成连绵不断的箭雨。 而这种连珠弩的改良者,就是秦锋本人! “勇士们,向前冲,继续向前冲,一定要生擒对面的明军大官!” 女真骑兵们猝不及防,在几波箭雨下死伤惨重,可剩下的没有退却,依旧拼命向前冲锋。 因为他们看出来了,对面这伙明军不一般,其中肯定藏有大官,若能将其生擒或斩杀,那就立下大功了,事后必有重赏! 就这样,女真骑兵们继续向前冲,到了八十步左右,开始用弓箭进行回击,与秦锋的亲兵们展开了对射。 “噗通……噗通!” 箭如飞蝗,回来乱窜,双方不时有人中箭落马,可谁都没有后退的意思,反而对射的更加激烈了。 又过了一会儿,双方的距离越来越近了。 当剩下不到三十步时,双方同时停止了射击,收好弓箭和弩箭,而后拔出刀剑、拿起枪矛,开始短兵相接。 “叮……当……啊……噗通!” 秦锋的一众亲兵乃是从数万大军中选拔出来,且经过魔鬼训练的勇士,个个都能以一当十。 而且亲兵们不是乱砍乱杀,而是三人一组,互相配合,小组与小组之间,同样在互相配合。 这便是天威军特有的训练科目之一,三三制战术! “不好啦,章京大人战死了,撑不住了,撤吧……快撤吧!” 长话短说,在激烈的肉搏厮杀中,女真兵们不断被砍落马下,死伤颇为惨重,就连带队的牛录章京都被砍死了,剩下的实在坚持不住了,只好调转马头,落荒而逃。 为了避免中调虎离山之计,秦锋没有下令追击,而是让亲兵们打扫战场,清点伤亡数字和战利品。 很快统计出来了,一场厮杀下来,共计斩杀女真兵六十八人,俘虏四人,缴获战马五十二匹,还有十几匹死马,和众多的盔甲、刀枪、弓箭等物品。 亲兵们阵亡三人,负伤十四人,还死了九匹战马。 打扫完战场之后,秦锋催马来到了卢象升面前,抱拳行礼道“卑职已将女真鞑子杀退,督师大人受惊了!” “哈哈,难怪秦将军能多次打败女真鞑子,今日一见,贵部将士们果然勇猛如虎,若我大明将士皆能如此,又何愁女真鞑子不灭呢!” 刚才的厮杀过程,卢象升一直目不转睛的看着,心中则是震惊无比。 要知道,女真人生于白山黑水之间,是典型的渔猎民族,在艰苦环境的磨砺下,男人们个个身强体壮,上山能打虎,下水能捉鱼,力拼搏杀的本领极强。 以往的战斗中,四五个明军合在一起,都未必是一个女真兵的对手,只能依靠城墙防守,用火器取胜。 没想到,在兵力差不多的情况下,秦锋手下的亲兵们竟能完胜女真兵,而且杀敌众多,自身伤亡极小。 虎狼之师,名不虚传! 秦锋和天威军是否能完成那个艰难的任务,卢象升本来十分担心的,看完这场厮杀之后,顿时心中大定了。 同时生出一个想法把秦锋弄到自己麾下,若有这样的虎将在,以后就什么都不怕了,就是三边总督杨鹤那边,估计不肯放人啊,这般虎将,谁能舍得啊! ……… 一场短暂又激烈的厮杀过后,众人继续启程,很快就回到了大营中。 而后卢象升下令,将监军太监—高起潜和一众将领们都找来,共同商议在灵龟峪设伏的事情。 “参见督师大人!” “免了!” …… 命令下达之后,不到一顿饭的时间,众将领就来到了中军大帐内,可是会议还不能开始,因为监军太监—高起潜没有到。 又等了将近半个时辰,这位高公公才伸着懒腰,一步三摇的来到大帐内,身上还带着浓浓的酒味,显然刚才在喝酒取乐。 军情如火,不得怠慢! 若是别人来迟了,以卢象升的脾气早就执行军法了,可对这位高公公,实在是一点办法也没有,谁叫人家是皇帝的心腹人,且担任监军之职呢。 “高公公,快请坐……来人啊,为高公公上茶!” 纵然心中万般不愿,卢象升还是堆出笑脸,请高起潜坐在身边,又命亲兵端来了浓茶,让高起潜醒酒提神之用。 忙完了这些,卢象升才挂起一张地图,指着灵龟峪的位置,将自己的计划详细讲述了一遍,而后询问一众将领们的意见。 “早就该好好教训一下女真鞑子了,末将杨国柱不才,愿随督师大人一起前去诱敌!” “末将陈永福,愿随督师大人一起前去诱敌!” “督师大人神机妙算,末将姜瑄佩服的五体投地,督师大人请放心,这设伏的事情就交给末将了,若有差错,提头来见!” …… 对于卢象升的计划,一众将领们都表示赞同。 其中平阳镇总兵官—姜瑄最狡猾了,说的挺好听、胸脯拍的啪啪响,却抢了设埋的差事。 与诱敌相比,在灵龟峪设伏可是安全多了,也更容易杀敌立功。 眼见众将都同意了,卢象升又看向旁边的高起潜“高公公,您的意思呢?” “督师大人神机妙算,本公公自然没有意见了,按理来说,本公公身为监军,应该和督师大人一起上阵杀敌才对。 “可最近几天吧,天气有点阴冷,本公公的腰病又犯了,晚上整宿的睡不好觉,白天走几步就疼的冷汗直流、浑身哆嗦,怕是没法上阵杀敌了,真是罪过啊!” “无妨的,既然高公公身体不适,那就留在营中休息好了,等打败了女真鞑子,还请高公公上奏圣上,为一众将士们请功!” “哈哈,好说、好说,只要将士们奋勇杀敌,等打败了女真鞑子,请功的事就包在本公公身上了!” 高起潜贪生怕死,不敢跟着上战场,于是玩起了装病的招数。 卢象升心知肚明,却没有揭穿,还暗示打赢这一仗,就分功劳给高起潜,这样做不求别的,只求这位高公公别捣乱就行了。 要知道,这位高公公可是出了名的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啊! 接下来,卢象升开始分兵派将,具体情况是 自己和大名镇总兵官—虎大威、开封镇副总兵—陈永福、宣府镇副总兵—杨国柱负责前去挑战,而后诈败,将奴酋—阿巴泰部引到灵龟峪中。 其余众将则带领本部人马,提前在灵龟峪周围的丘陵中埋伏起来,等着伏击女真军。 其中秦锋部的任务最重,要将数万女真军一分为二,还要坚守北侧的进出口,至少半天时间。 至于决战时间,为了准备的充分一些,定在了八天之后!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四十一章 设置埋伏! 伏击女真大军的日子,定在了十月初十。 十月初七,在秦锋的精心部署下,天威军的将士们已经准备就绪,并开始了行动。 白天时候,大营内一切正常,丝毫看不出异样来,可是到了晚上,部分将士携带着充足的干粮和饮水,以营、哨为单位,在浓浓夜色的掩护下,分批离开大营,前往灵龟峪。 用了整整三个晚上,近两万将士全部来到了指定位置,而后隐藏在树林里面。 密林当中,乱石遍布,骑兵们无法容身,因此没有参加这次的伏击战,和辎重营一起留在了大营中。 当然了,负责留守的士兵们也不能闲着,每天准时操练、巡逻、用饭……就连炊烟的数量都没有减少,做出一副大军依旧待在营中的假象。 这样做,自然是为了蒙骗住女真人,否则人马大张旗鼓的前往灵龟峪,行踪暴露出来,傻子也知道其中猫腻,设伏的事肯定失败。 与此同时,其余几支负责设伏的军队,利用同样的办法,都移动到了指定位置,隐藏在周围的密林当中。 至此,一切准备就绪,就等着女真大军上钩了。 ………… 十月初十,晴天,有微风。 清晨时分,督师—卢象升带着虎大威、杨国柱、陈永福三部人马离开大本营,而后高举旌旗、狂擂战鼓,摆出一副决一死战的架势,气势十足的前去挑战女真大军了。 与此同时,秦锋正在检查炮营的情况。 要想将女真大军一分为二,最好的办法就是用骑兵冲击,可是北侧进出口两边的密林中凹凸不平、乱石遍布,骑兵根本没法藏身,只好留在了大营中。 没有骑兵可用,靠步兵冲击女真大军,其难度可想而知,要想成功,只有一个办法先用火炮狂轰女真军,将其阵型轰乱,而后步兵发起冲锋,便能将其一分为二。 可是火炮的射程有限,若是安置的近了,容易暴露出来,若是安置的远了,又打不到女真人,无法为步兵开路,怎么办? 有办法。 秦锋命人提前测量好了射击诸元,而后在合适的位置上,挖了上百个深坑,将携带来的几百门神威将军炮、神机将军炮和充足的弹药都安置在了坑中,上面用木板、泥土、树枝、野草做了伪装。 伪装做的非常好,就算站在近处,不仔细看的话,都看不出破绽来。 等时机一到,几百门火炮一起狂轰,定能将女真兵们炸的尸横遍野、阵型大乱,步兵再随之发起冲锋,事情就能成功了! 检查完火炮的情况,秦锋满意的点了点头,而后找了块平整点的大青石坐下休息,刚刚坐下,便跑过来四名少年,正是孙可望、李定国、刘文秀、艾能奇。 “义父大人辛苦,请喝水!” “义父大人辛苦,儿子给您揉揉肩!” “儿子给您捶捶腿!” …… 四人来到近前,一个端水、一个揉肩、两个捶腿,服侍的非常殷勤。 自从秦锋收了他们为义子,就一直带在身边,亲自教授拳脚功夫、骑马射箭、文韬武略,以及为人处世之道。 光教不练,乃是纸上谈兵,永远成不了大器,要想成大器,就得教学与实践相结合才行。 这次伏击女真人,乃是一场出动了十几万人的大仗,机会非常难得。 因此上,秦锋把四个义子一并带了来,让他们好好开开眼界,学习用兵之道,如果有机会,再让他们见见血,练练胆量。 “义父,儿子有一事不明,可否赐教?”说话的是李定国,四名义子当中,属他对打仗最感兴趣了,提的问题也最多。 “何事不明,问吧!” “是这样,依儿子之见,灵龟峪虽然是一块盆地,可是四周皆是丘陵,山体不够险峻,南北两侧的进出口又比较宽阔,这样的地形并不适合打伏击战,督师大人和义父为何偏偏定在这里伏击女真人呢?” “哈哈,问得好,平心而论,灵龟峪这样的地形,的确不太适合打伏击战,不过嘛,天下万物万事,皆是顺中有逆,逆中有顺,不能只看一面,而是要全面观察。 为父问你,如果你是奴酋—阿巴泰,在追击敌军之时,前面出现一个进出口十分狭窄,周围皆是崇山峻岭的盆地,你会率军进入吗?” “地形险峻,小心伏兵,自然不能轻易进入了!” “如果是一个地形并不险峻、且进出口宽阔的盆地呢,你还会多加小心吗?” “地形若不险峻,自然无需多加小心了……儿子明白了,多谢义父指教!” 李定国很有军事天赋,稍加点拨,立刻明白过来,正因为灵龟峪一带的地形不太适合打伏击战,才更容易将女真人引进来,打一场伏击战。 相反的,若是换了一块险峻之地,女真人根本不会进来,伏击战自然就打不成了,这就是逆中有顺,顺中有逆的意思。 给义子解完疑惑,秦锋抬头看了看,已经是日挂中天了,再看看正北方向,一点动静也没有。 难道说,督师—卢象升诱敌失败了? 是阿巴泰看出了问题,没有中计,还是女真军太过凶猛,将前去挑战的明军全都吃掉了? 如果是前者还好,一计不成,再另想计策就是了。 如果是后者,那就糟糕透顶了,一旦卢象升出现意外,大军没了统帅,后面的仗还怎么打? 光着急没用,还是侦查一下情况吧。 “嘟……嘟!” 秦锋在手指放在唇边,吹了两声响亮的口哨,又向正北方向比了个手势。 紧接着,从旁边一株高大的蟠龙松上,飞起一道金色身影,正是金雕—闪电,在空中盘旋两圈之后,极速向正北方向飞去。 片刻之后,闪电飞了回来,在半空中转了几圈,又做了几个翻滚动作,而后落回了那株蟠龙松上。 秦锋看完之后,高悬着的心落了下来,而后下达命令让将士们做好准备,女真大军就快到了。 果不其然,大约过了一顿饭时间,北边的地面上出现了一道细细的黑线。 随着时间推移,黑线越来越粗,渐渐显出了真容,原来是两大股人马,正在拼命奔跑,踩的大地隆隆作响。 跑在前面的是明军,约有三万多人,毫无队形可言,丢盔弃甲、狼狈不堪,就连中军大纛旗都不见了。 跟在后面的是女真军,黑压压的看不出数量,全都高举着寒光闪闪的兵器,奋力追赶前面的明军,大有斩尽杀绝之势! “卢督师真是豁出去了,为了引女真人上钩,这是假戏真唱了啊!” 秦锋看的明白,前面的明军不是假装逃跑,而是真正的溃败,否则跑不出这副狼狈模样。 想想也是,阿巴泰久经沙场,经验丰富无比,一般的小把戏根本骗不住。 卢象升肯定知道这一点,故而来了个假戏真唱,率军激战了半天时间,实在招架不住了,这才一路溃败过来。 这位督师大人,真是敢玩命啊! 长话短说,明军将士一路溃败,很快就进入了灵龟峪当中,后面追赶的女真大军,却突然降慢了速度,没有随之进入。 见到这一幕,秦锋的心又提了起来,难道阿巴泰察觉到有埋伏了? 那样的话,可就功亏一篑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四十二章 成功伏击女真大军! “呜……呜呜!” 随着一阵低沉的号角声响起,正在奋力奔驰的数万女真大军,立刻逐渐减速,停在了灵龟峪的进出口处。 接着从中涌出一队装备精良的骑兵,为首的是一位四十多岁的男子,相貌威武、体魄雄壮,坐骑一匹乌骓马,身穿纯蓝色重甲,手提一柄精钢宣花大斧,正是饶余贝勒—阿巴泰。 阿巴泰从十四岁起,就随父一起上阵杀敌,历经大小数百次战斗,军事经验极为丰富,眼见被追赶的明军逃进了一片丘陵当中,担心里面有埋伏,故而下达了停止前进的命令。 可是聚拢目光,仔细观察周围的地形之后,阿巴泰高悬的心立刻放下了一大半。 前面虽然是一块盆地,可是周围山体低矮、无险可凭,进出口又十分宽阔,足足三里有余,如果自己用兵的话,是绝不会在这里打埋伏的,打也打不成。 再看看正在逃跑的明军,丢盔弃甲,狼狈不堪,咋看都不像是诈败,这下就更放心了。 心放下了,怒火却上来了! 因为阿巴泰想起了之前两军对阵时,明军士兵那些骂娘的话语,真是难听至极,气的自己七窍生烟。 另外吗,之前看的清楚,那位奉旨督师的卢象升,就在败逃的明军当中,那可是明朝重臣、封疆大吏,如果自己能将其生擒活捉的话,便立下了大功劳,大汗一定会重重有赏的。 金银、马匹、丝绸、庄园、奴隶……估计还会增加几个牛录的属民。 随着功劳越来越大、属民越来越多,早晚有一天,自己会摆脱普通贝勒的身份,成为尊贵的一旗之主,那个时候,看谁还敢看不起自己。 想到这里,阿巴泰斗志满满的挥了挥手,身边的戈什哈们立刻举起牛角号,奋力吹了起来,声音极为嘹亮。 听到牛角号声,原本停下的女真大军,再次奔腾了起来,前锋人马很快进入了盆地,阿巴泰亦在其中。 “轰……轰!” 此番决战,女真军出动了四万多人马,当其中一小半进入盆地中时,进出口两侧的密林里突然响起了火炮的轰鸣声。 紧接着,数百枚开花弹就落在了女真大军中间,只炸的人仰马翻、血肉横飞,没被炸到的则四处躲避,顿时阵型大乱! 而后盆地周围的密林中,同时响起了明军的喊杀声,还有之前溃败的明军,也在重新整队,并封堵住了盆地南侧的进出口。 “该死的,中计了……全军调头,随本贝勒杀出去!” 眼见中了埋伏,阿巴泰很是恼火,却并不害怕,因为北侧的进出口十分宽阔,带领人马杀出去就是了。 不想正在整顿队伍,调转方向之际,从进出口两侧的密林中,各自杀出一支身穿黑色棉甲的队伍,正是天威军。 “天威如狱,有我无敌……天威如狱,有我无敌!” 在秦锋的亲自指挥下,天威军的士兵们按照不同兵种组成阵型,高喊口号、奋勇冲锋。 冲在最前面的是火枪手,采用三段式射击法,用密集的弹雨射杀挡路的女真兵。 接着是投掷手,每人胸前挂着一个熟牛皮兜囊,里面装着震天雷和毒火球,不断用力投掷出去。 震天雷生铁铸造,菠萝大小,里面填装黑火药和大量锋利的铁片,用引火线通到外面,点燃后用力扔出,用爆炸的碎片杀伤敌人,还能惊吓敌人的战马,威力不俗。 毒火球,与震天雷的构造类似,不过里面装的不是铁片,而是巴豆、狼毒、砒霜等物,爆炸后会产生大量的毒烟,中者口鼻流血、双目难睁,甚至是窒息而死。 再后面是弓弩手,长矛手、牌刀手,互相配合,杀伤敌人,而且士兵们极为勇敢,前面的倒下了,后面的立刻补上,拼命的向前冲杀。 ……… 之前女真兵们猝不及防下,被一顿猛烈的火炮覆盖,本就死伤惨重,阵型大乱,如今又受到这般厉害的冲击,顿时溃不成军了。 结果不到半顿饭时间,两支天威军就汇合在一起,占据了北侧的进出口,将数万女真军一分为二,小半围困在盆地中,大半挡在了外面! 第一个目的达成了,接下来,就是牢牢守住进出口,防止女真军重新汇合在一起。 以往遇到这种情况,天威军的将士们都是将披着毛毡的骆驼们首尾相连,摆出一道道的驼墙,再配合的火器,阻挡女真骑兵的冲击。 因为密林中凹凸不平、乱石密布,马匹和骆驼都无法藏身,故而没能参加这次战斗。 没有了驼墙的帮助,天威军的将士们如何守住这足有三里多宽、且无险可守的进出口呢? 放心吧,有办法,秦锋早就谋划好了,否则也不敢接下这份重任。 “弟兄们都快一点,牢牢封堵住进出口,决不能让女真鞑子们重新汇合起来!” “诺!” 在秦锋的指挥下,从两侧密林中又冲出来三支队伍 第一支队伍的士兵,人人背着个熟牛皮兜囊,里面装满了用毒水浸泡过的铁蒺藜,不断抛洒向地面,这东西带有利刺,可以刺伤战马的蹄子,是骑兵们最害怕的东西之一。 第二支队伍的士兵,人人扛着一根一丈多长、小腿粗细的硬木棍,两头削成尖刺,再搭配上坚韧的牛皮绳,很快就捆绑成一架架鹿角,放置了长长的几大排,可以有效的阻止骑兵冲击。 第三支队伍的士兵,人人抱着一大捆干柴,堆放在进出口附近,而后将其点燃,很快形成了一道火墙。 还有一些士兵,从兜囊中取出一些粉末,不断扔进火墙中。 ………… 另一边,在饶余贝勒—阿巴泰的指挥下,被围困的女真兵们一分为二 一部分环绕成阵,阻挡从四周密林中冲出来的明军。 另一部分集中起来,冲击天威军的防线。 当然了,阿巴泰久经战阵,是不会让士兵们硬冲火墙、鹿角、铁蒺藜阵的,那样伤亡太大了,而且未必冲的出去。 阿巴泰的办法是,让士兵们撕碎一部分棉甲,将战马的四个蹄子都包裹起来,这样就能有效阻止被铁蒺藜刺伤了, 再用布条蒙住马的眼睛,看不到前面的火墙,战马就能勇敢无畏的冲过去。 “勇士们,冲啊!” “哒……哒!” 准备完毕,随着阿巴泰一声令下,数千名女真兵高举兵器,催动坐下战马,发起了惊涛骇浪一般的集团冲动。 三百丈。 两百丈。 一百丈。 …… 女真骑兵们越冲越近,眼看就要冲击天威军的防线了,不想这个时候,不可思议的一幕出现了。 “咴……咴咴!” “驾……驾……噗通!” 原本向前猛冲的战马们,突然集体不听话了,有的停步不前、有的来回转圈,还有的调头往后跑,任由女真兵们喝骂、鞭打都毫无作用,冲锋的阵型顿时一片大乱。 趁此机会,天威军这边发起了猛烈的炮轰和枪击,女真兵纷纷中弹落马,死伤惨重,进攻彻底失败了。 看到这一幕,阿巴泰目瞪口呆,自己一方的战马,都是经过严格选拔和训练的,从未出现过不听话的情况,这次是怎么了? 难道说,对面的天威军会妖法不成? ……… 秦锋当然不会妖法,只是在火墙中做了一点手脚而已。 原来之前抄掠定襄城之时,从八大晋商经营的几家大型药材铺中,抄出了不少虎骨、豹骨、熊骨、狼骨、猞猁骨、犀牛角。 秦锋命人将这些骨头全都磨成了粉末,配合上几种能催发味道的草药,一起投入到火墙当中,味道很快就散发出来了。 女真人的战马被蒙住眼睛,虽然看不到火墙,却能嗅到各种猛兽的气味,顿时被吓的双腿发软,不敢向前冲锋了,这便是事情真相。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四十三章 功亏一篑! 突围失败了怎么办? 好办,再组织一次突围就是了。 “临阵后退者死……临阵胆怯者死……刷、刷!” 阿巴泰不愧是沙场宿将,眼见突围失败了,立刻抡起长柄宣花大斧,连砍了两个首先后退的牛录章京,稳住了败逃回来的人马,而后重新整队、补充兵力,又叮嘱一番之后,开始了第二次突围。 这一次,还是集团冲锋! “勇士们听真了,贝勒爷有令前进者重重有赏,后退者格杀勿论……冲呀!” “吼……吼!” 数千名女真骑兵,排列成整齐的队形,高喊着战斗口号,向北侧的进出口发起了冲锋。 四百丈。 三百丈。 两百丈。 …… “刷……咴咴!” 距离不足一百丈,战马们开始骚动之时,女真兵们纷纷拔出了短刀,狠狠扎在战马的屁股上。 剧痛之下,战马们失去了理智,不再害怕猛兽的气味,像疯了一样向前猛冲,很快就冲过了火墙。 与此同时,在号角的指挥下,包围圈外面的女真兵们,也向进出口发起猛攻,形成了内外夹击之势。 若是换成别的军队,面对数万女真大军的猛烈夹攻,怕是早就崩溃了。 天威军的士兵们则不然,脸上毫无惧色,利用鹿角做掩护,发起了凶猛的反击,用火绳枪打、用震天雷炸、用弓弩射、用刀砍、用枪刺,甚至是用拳头砸、用牙齿咬……前面的倒下去,后面的立刻替上,人人皆是死战不退,就连伤员都坚持战斗。 两侧密林中的几百门火炮,也同时轰鸣起来,猛轰女真军的后队,杀伤其有生力量。 长话短说,一番激烈的厮杀下来,女真军死伤惨重,终于支持不住,再次败退下来。 “废物,全都是废物,本贝勒砍了你们!” “贝勒爷息怒啊,不是将士们不卖力,实在是这支明军太厉害了,打起仗来像疯子,个个都不怕死,甚至抱着咱们的人同归于尽,将士们实在支撑不住,这才退下来的!” “哼!” 眼看第二次突围又失败了,阿巴泰勃然大怒,对着退回来的甲喇章京、牛录章京们就是一顿臭骂,骂归骂,这次却没有抡起斧子砍人。 因为阿巴泰看的很清楚,自己的部下们已经尽力了,拼杀的很凶猛,之所以没突围出去,是因为对手更凶猛。 “难怪杜度兵败,战死沙场,这支天威军果然厉害,能训练出这样一支精兵,那个叫秦锋的家伙更是不凡,如果有机会,本贝勒真想见见他,看他是不是三头六臂、铜心铁胆!” “贝勒爷,怎么办?” “事到如今,只有拼了,本贝勒亲自率队冲锋,谁敢后退一步,杀无赦!” “贝勒爷,敌军火器十分犀利,您亲自上阵的话,未免太危险了!” “顾不了这么多,再冲不出去就全完了……勇士们,重新列队,随着本贝勒一起,砍下敌人的脑袋,踏碎敌人的尸体!” “吼……吼!” 阿巴泰命人举起蓝色大纛旗,亲自上阵冲锋,这一勇敢的举动,顿时将低落的士气又鼓舞起来了。 很快的,女真兵们重新整队,高喊着口号,发起了第三次冲锋,比之前两次更加凶猛,很快便到了短兵相接的地步。 天威军这边,秦锋一直观察着战场形式,眼见阿巴泰亲自上阵冲锋,不禁喜上眉梢……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啊! “韩山君、董天豹!” “卑职在,将军大人有何吩咐?” “你们两个守在这里,一定要将女真人顶住,不能放出去一个!” “遵命!” …… 交出指挥权之后,秦锋撒腿如飞,带着几名亲兵跑到了西侧的一片密林中,这里挖了十几个大坑,安置了几十门神威将军炮,不断轰击着女真军。 选了个地面平整,视野又好的地方,秦锋先是抓起一把沙土,让其缓缓落下,并根据沙土飘落的情况,测算出了现在的风向和风速。 而后立直身体,伸出右手大拇指,对准了女真军中的那面纯蓝色大纛旗,用跳眼法测算出了准确距离。 “各炮注意,东南方,向左五、高低三,一发装填……发射!” “轰……轰!” 在秦锋的指挥下,几十门神威将军炮一起开火,开花弹就像长了眼睛一样,准确落在了那面纯蓝色大纛旗周围,瞬间炸倒下一大片人马。 紧接着,正在疯狂进攻的女真兵们大乱了起来,隐约还响起了惊呼声,而后停止进攻,如潮水一般退了回去。 很显然,这一番炮击,肯定打中了女真军的高级将领,很可能就是饶余贝勒—阿巴泰,就不知是炸死了,还是炸伤了? 如果是前者就好了,女真兵们群龙无首,消灭起来就更容易了。 ……… 连续三次突围失败,人马死伤惨重,饶余贝勒—阿巴泰又生死不明,女真军的士气一落千丈,退回了盆地中间,看样子是没有继续突围的力量了。 与此同时,在督师—卢象升的指挥下,各支明军都加快了围攻的速度,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消灭包围圈内的女真军已成定局了。 不想意外发生了。 “哗……哗!” 片刻之后,包围圈的东南方向上,突然传来了奇怪的喧哗声。 秦锋担心战局有变,立刻派了一队亲兵前去查看,亲兵们很快返了回来,并带回一个惊人的消息“将军大人,大事不好了,女真人从东南方向突围出去了。” “突围出去了,这怎么可能?” 秦锋大吃一惊,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要知道,为了设置这个伏击圈,明军用了整整三天时间做准备,不仅布置了足够的兵力,还修筑了坚固的壁垒,而女真军被围困在里面,几次突围不成,人马损失惨重,士气也低落到了顶点,已经成了瓮中之鳖。 不夸张的说,明军只要再加一把劲儿,就能包围圈里的女真军消灭掉了。 这种情况下,女真军怎么可能突围出去呢? 不可思议。 太不可思议了。 为了弄清情况,秦锋亲自前去探查,很快弄明白了,一句话概括不怕没好事,就怕没好人! 原来阿巴泰部有三万多人马,之后尼堪带领一万八千人马前来投奔,姜部汇合一起,总兵力达到了五万之众。 这次大战,阿巴泰带领四万人马出阵,尼堪和剩下的一万人马留守大营,以防不测。 在得知阿巴泰部被明军伏击之后,尼堪立刻出兵了,却没有来灵龟峪支援,而是去攻打明军大本营。 在尼堪想来,大本营受到攻击,卢象升必然率军回援,阿巴泰那边的包围就解除了,这乃是围魏救赵之计。 可惜尼堪想错了,卢象升早就料到了这一点,在大本营中留下了足够的兵马,还加固了营寨的壁垒,根本就不怕女真军的攻击。 遗憾的是,卢象升千算万算、还是少了一算,那就是大营内还有一个胆小如鼠的监军太监—高起潜! 面对女真军的攻击,高起潜吓破了胆,连忙派人向卢象升求援,回来救援大营。 伏击战正在紧要关头上,卢象升自然不肯分兵了,只是派了一名使者回营,告诉高起潜不要惊慌,大营肯定守的住。 不想高起潜勃然大怒,认为卢象升有意见死不救,于是一边大声咒骂,一边派出使者,命参与伏击战的平阳镇总兵官—姜瑄、阳泉镇总兵官—王通率军回来救援。 最近一段时间,姜、王二人整天围着高起潜转悠,又是送银子、又是拍马屁,希望高起潜多向皇上美言几句,二人好升官发财。 现在高起潜派人来求救,为了自己的前程着想,姜、王二人自然不能置之不理了,于是瞒着卢象升,偷偷抽调了一半人马回去救援。 人马抽调走一半,二人负责的防线立刻空虚了,女真军很快发现了这个漏洞,而后用出最后一点力量,发起了决死冲锋,结果真从姜、高二人的防线处突围出去了,而后与外面的女真军汇合,向大营方向逃去。 就这样,本来即将获胜的一场伏击战,在最后关头功亏一篑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四十四章 抢夺战利品! 被围困的女真军突出重围,与外面的女真军汇合起来,一起逃回大营去了。 明军没有多少骑兵,根本无法追赶,只能做罢,而后开始打扫战场救治伤员、掩埋死尸,以及争夺战利品。 要知道,女真军是从丘陵地带突围出去的,为了减轻负担、翻山越岭,他们丢弃了大量的兵器、盔甲、旗帜、鼓号……尤其是战马,全部遗弃在盆地中,足有上万匹之多。 大明朝缺乏养马之地,故而拥有的马匹数量不多,且大都是只会拉车、拉磨的笨马,能用来打仗的战马则少之又少。 打仗,离不开战马。 谁拥有的战马多,谁的骑兵就多,就能机动灵活、来去如风,在战场上大占便宜。 因此上,打扫战场之时,参战的几支军队都在争夺战马,其中又以天威军下手最快、争夺的最多了。 而在争夺过程中,难免发生一些冲突! “你们已经抢了那么多战马,这几十匹该归我们了!” “呸,老子们看到的战马,就得归老子们,你们这些废物滚一边去!” “你们天威军未免太霸道了吧?” “老子就是霸道,不服气吗,不服就较量较量,老子打的你娘都认不出你来!” …… 战场的一个角落中,为了几十匹战马的归属,两伙士兵争吵了起来,一伙是天威军的士兵,另一伙是平阳镇总兵—姜瑄手下的士兵。 平阳镇的士兵们认为,天威军已经抢了很多战马,这几十匹就该归自己一方。 天威军的士兵们则认为,这次伏击战中,自己一方的功劳最大,理应得到最多的战马,至于平阳镇的士兵,放跑了女真军,致使功亏一篑,根本就没资格分战利品。 双方争执不下,谁也不肯退让。 结果是,天威军的士兵们本着能动手就少吵吵的原则,把平阳镇的士兵们狠狠揍了一顿,而后将战马和别的战利品都带走了,一点没剩下。 平阳镇的士兵们没分到一点战利品,还狠狠地挨了顿揍,觉的十分委屈,于是跑到总兵—姜瑄那里告状。 姜瑄勃然大怒,带着一群亲兵来兴师问罪,很快就找到了秦锋。 “原来是姜总兵,来此有何贵干?” “姓秦的,你的兵打了平阳镇的兵,还把战利品都抢走了,本总兵是来问罪的,识相的,就赶快把打人凶手交出来,任由本总兵处置,再赔礼道歉、包赔损失,否则本总兵决不善罢甘休!” “哈哈,战利品本是无主之物,谁抢到了就归谁,这是战场上的规矩,平阳镇的兵抢不到战利品,还挨了揍,只能怪他们太废物了,怪不得别人。 这也不奇怪,有道是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上面的将领是废物,您说是不是,姜大将军?” “呼呼……你……你……你个小小参将,竟敢违逆本总兵官,来人啊,抓起来!” “遵命!” 秦锋一番话,把姜瑄气的浑身颤抖,差点吐出一口老血来,连着几个深呼吸,才把涌到嗓子眼的气血压下去,而后喝令手下士兵上前抓人。 手下士兵们答应的挺好,却没一个敢动手的,都大眼瞪小眼的看着。 因为熊大、熊二领着一众亲兵围了上来,有的拔刀出鞘,有的举起了火绳枪,个个杀气腾腾,随时准备下死手。 天威军战力强悍,能硬拼女真军不落下风,这些平阳府的虾兵蟹将知道厉害,自然不敢上前了。 上去也是没用,白白送死而已! 如此情景,姜瑄更加生气了,却是一点办法也没有,最后只能一甩袖子,像只气蛤蟆一样的走了。 “呸,败类!” 望着离开的背影,秦锋狠狠吐了一口唾沫,又摸了摸腰间的逆鳞刀,目光中杀意起伏。 废了九牛二虎八个骆驼的力气,好不容易才把女真军围困住了,眼看就要消灭之际,没想到被姜瑄、王通这两个废物放跑了,导致功亏一篑。 按照军法,这两个人应该被枭首示众才是。 不过嘛,姜瑄、王通平时没少给监军—高起潜偷偷送银子,这件事又与高起有关系,这个死太监肯定会护着二人的。 督师—卢象升别的都好,就是四书五经读的太多,少了几分杀伐决断,加上受高起潜的制约,估计是砍不了姜、王二人脑袋的。 真是气人啊,看来自己得找个机会,把这两货暗中弄死掉,否则出不来这口气,,还有那个死太监,早晚让你死无全尸,下辈子还做太监! ………… 第二天早晨,天雄军的中军大帐内。 督师—卢象升居中而坐,脸色阴沉的可怕,监军—高起潜坐在旁边,依旧一副懒洋洋的样子。 一众将领则按照官职高低,分两排站立在大帐内,其中就有平阳府总兵—姜瑄、阳泉镇总兵官—王通,二人毫无慌张、惧怕之色,反而是一副有恃无恐的样子。 显而易见,二人暗中‘用功’了。 再看卢象升,猛地一拍惊堂木,大声问道“姜瑄、王通,你们二人可知罪吗?” “督师大人恕罪!” “哼,本都督费尽心血,将士们舍死忘生,好不容易围困住了女真军,眼看就要大功告成之际,你们二人却私自调兵,导致防线失守,让女真军逃了出去。 如此贻误军机,本督绝不宽恕,来人啊,将二人推出辕门,枭首示众、以正军法!” …… 随着卢象升一声令下,十几名刽子手冲了进来,将姜、王二人五花大绑,就要带出去斩首。 这个时候,监军—高起潜说话了“且慢动手!” “监军大人?” “卢督师,姜瑄、王通二人防守不利,以至于放走了女真军,的确是罪过不小,不过嘛,他们二人是为了救援本监军,这才私下调兵的,也算是情有可原,还望卢督师手下留情才是!” “这个嘛……” “怎么,难怪卢督师认为,他们二人救援本监军不对,本监军活该被女真人杀掉吗,还是说,卢督师对圣上派遣监军之事不太满意?” “监军大人误会了,卢某绝无此意,更不敢对圣上不满……罢了,看在监军大人的面子上,这次就饶你二人性命,不过死罪可免,活罪难饶,来人啊,将二人推出去,打八十军棍、以儆效尤!” 高起潜出言阻止,又搬出了崇祯皇帝,卢象升犹豫一番,最终无奈的妥协了,将斩首变成了打军棍。 不想高起潜又发话了“监督军纪、惩罚作战不利之将领,此乃监军之责,打二人军棍的事情,就交由本监军的手下负责吧,来人啊,将姜瑄、王通二人推出去,打!” “遵命!” 高起潜利用监军的身份,把行刑的权利抢了过来,而后挥了挥手,立刻冲进来十几名番子,将姜、王二人拉到大帐外面,脱掉上衣,用手臂粗的军棍打了起来。 “啪、啪……哎呦,疼死了,饶命啊!” 军棍上下飞舞,打的姜、王二人皮开血流,惨叫不止。 不过明眼人看的出来,这不过是做戏罢了。 原来大明朝的太监们经常替皇帝仗责百官,天长日久的打下来,便形成了一套潜规则和专用术语。 行刑的时候,如果负责的太监说一句打,那就是让行刑人随便糊弄一下,不需要太认真! 如果说着实打,就是要实实在在的打板子,非把受刑者打个骨断筋折,在床上躺个一年半载不可。 如果说用心打,那就是下死手了,受刑者必死无疑。 刚才行刑之前,高起潜只说了一个‘打’字,手下番子们心领神会,于是采取了外重内轻的手法打军棍。 看似打的皮开血流,其实只是伤了一起外皮,里面啥事没有,事后敷上金疮药,都不影响当天喝酒吃肉抱女人。 相反的,如果是外轻内重的手法打军棍,那就麻烦了,看似皮肤都没破一点,实则五脏六腑都受了重伤,行刑后三五天,必死无疑。 长年累月的打板子,这些番子们也练出绝技了! ……… 中军大帐内,秦锋始终冷眼旁观,一句话都没说,因为今天发生的情况,自己早就预料到了,一点不差。 同时暗暗谋划着,如何将高起潜、姜瑄、王通这三个败类神不知,鬼不觉的干掉。 不干掉这三个败类,就对不起战死沙场的将士们!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四十五章 女真军撤退了! 四天之后,清晨时分,天雄军的中军大帐内,督师—卢象升、监军—高起潜和一众将领们再次聚齐,商议继续和女真军作战的事情。 吃过一次亏之后,女真军肯定提高了警惕,想要如法炮制、再打一场伏击战,只怕是不可能了,只能另谋良策。 偷营劫寨? 断其粮道? 火攻? 水淹? …… 从清晨到中午,众人一连商议了好几个计策,都觉得难以实施,正一筹莫展之际,一名专门负责侦查敌情的游击副将,带着满脸焦急之色,气喘吁吁的来到了大帐门口,和负责守护的中军官耳语了几句。 中军官立刻进帐,对着卢象升耳语了几句,后者挥了挥手,示意亲兵们将那员游击副将放了进来。 副将进帐之后,立刻单膝下跪行礼“卑职参见督师大人!” “免了,刘将军,何故如此慌张?” “回督师大人的话,女真鞑子撤退了!” “撤退了,此话当真?” “卑职不敢虚言,就在刚才,卑职亲自带人查看过,女真鞑子真的撤退了,大营内一个人都没有,只剩下一片狼藉,似乎撤退时十分慌乱!” “撤退、狼藉、慌乱……这是出什么事了……刘将军,你多带几队游骑出去,一定要探查清楚女真鞑子的去向,而后速速回报!” “卑职遵命!” …… 刘副游击将军转身离开,带着几队游骑兵出了大营,侦查情况去了。 下午时分,情况探查清楚女真军放弃原来的大营,向北撤退了四十余里,而且并未重新安营寨扎,从迹象上看,是要继续向北撤退。 这就奇怪了,几天前的伏击战,女真军虽然损失了一些人马,可是元气未伤,仍有继续打下去的实力,为何会突然撤退呢? 女真军入关几个月,人困马乏,不愿再战,要带着劫掠来的人口和财物返回辽东? 女真人的老巢,辽东那边出现了大变故,不得不撤兵回去? …… 又或者,统军将领出了问题? 卢象升反复思索,认为最后一种情况的可能性最大,也最合理了。 “秦将军!” “末将在!” “你之前说过,几天前的伏击战中,你用火炮击中了奴酋—阿巴泰?” “正是,而且末将肯定,阿巴泰被火炮击伤了,否则正在冲锋的女真军,不会一下子溃败回去!” “既然如此,阿巴泰回营之后,会不会伤重难治,一命呜呼了呢?” 卢象升说话之时,语气明显有些激动,如果阿巴泰死了,女真军失去主将,人心大乱,只好向北撤退,这个解释合情合理。 更重要的是,阿巴泰一死,女真军群龙无首,自己趁机率军大举进攻,肯定能打一个大胜仗! 这时候,在场的一众将领们也明白过来,脸上全露出了兴奋之色,真能打个大胜仗,大家都有功劳、都有封赏,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啊! 只有秦锋一脸平静,略加思索之后,摇了摇头“回督师大人的话,依末将之见,阿巴泰并未身亡!” “哦,理由?” “如果阿巴泰真的死了,其部下将领们为了稳定军心和局势,就该秘不发丧,稳步后撤才是。 如今女真军虽然后撤了,却表现出一副慌乱的样子,这十有八九是装出来的,目的是引诱我军追击,而后中途设下埋伏,伏击我军!” “嗯,言之有理!” 卢象升点点头,认为秦锋说的很有道理,阿巴泰很大可能没有死,是在故弄玄虚、暗中设伏。 不过嘛,也有一定可能,阿巴泰已经死了,女真军人心大乱,真的在撤退。 究竟是生是死,眼下根本无法证实,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那就是必须追击女真军。 因为之前女真军横扫大同府境内十几个州县,劫掠了大量的人口、牲畜、财物,如果让他们带着这些东西,平平安安、大摇大摆的退出长城,返回辽东老家去,卢象升没法向朝廷交代。 还有东林党的御史言官们,肯定会像疯狗一样上本参奏,不咬下几块肉决不罢休,那个后果,承担不起啊! 因此上,必须追击女真军,将被掠走的人口、牲畜、财物抢回来才行。 追的话,又担心中了埋伏,怎么办? 沉思片刻,卢象升想出一个办法来,就是将八支人马合为四队,来一个齐头并进、互相掩护,这样就不怕女真军打埋伏了。 接下来,经过一番商议,众将都同意了这个办法,并编好了行军次序 京营总兵官—王朴、大名镇总兵官—虎大威两支人马编为第一队。 平阳镇总兵官—姜瑄、阳泉镇总兵官—王通两支人马编为第二队。 洛阳镇副总兵—王绍禹、开封镇副总兵—陈永福两部人马编为第三队。 宣府镇副总兵—杨国柱的人马,和秦锋的天威军编为第四队。 四队人马,齐头并进,彼此相距不超过二十里,互相掩护侧翼,及时沟通消息,谁也不要轻敌冒进,这样就不怕女真军设伏了。 督师—卢象升带着自己的亲兵们,随第一队人马行动,并指挥全局。 监军—高起潜以监督军纪为明,坚持和第二队人马一起行动,没办法,只能听之任之了。 一切安排妥当,大军出发,开始追击! ……… 因为携带着很多劫掠来的牲畜、财物,故而女真军的行军速度并不快。 崇祯六年—十月十八日,女真军撤退到了石门口。 十月十九日,撤到了林关口。 十月二十日,撤到了乱石岭。 十月二十一日,继续向北撤退。 …… 四队明军则齐头并进,紧紧追赶,期间与负责殿后的女真军交锋了几次,每次女真军都是仓皇逃窜,并丢弃了不少人口、牲畜、财物。 按照规矩军队从入侵的鞑子们手中、抢回被劫掠走的百姓,可以记功。 抢回被劫掠走的牲畜和财物,可以用来劳军。 而在尝到甜头之后,某支明军的追赶速度不断加快,希望得到更多的功劳和财物,结果逐渐与其余三队人马拉开了距离,形成了孤军冒进之势。 ………………… 十月二十三日,晴天。 中午时分,大同府西部—浑源州境内,一条宽阔的大道上,天威军和宣府镇的兵马,正在浩浩荡荡的一起行军。 两面大纛旗下,秦锋和杨国柱并马而行,一边指挥大军前进,一边谈论事情。 “秦将军,自从追赶女真鞑子以来,咱们连胜数阵,抢回了不少人口、牲畜,财物,这乃是大好事,为何将军脸上一直忧虑重重呢?” “唉,实不相瞒,正因为我军连胜数阵,缴获颇多,秦某才忧虑重重啊!” “哦,此话怎讲?” “以秦某之见,女真人看似节节败退,实则是有计划的后退,为的是暗中集结兵力,打我军的埋伏,如果我军的四队人马能齐头并进、互相掩护,那自然是不惧了。 就怕某些人,贪功心切、利令智昏,催促人马一个劲儿的向前猛追,脱离了左右两翼的掩护,最后落入女真人的埋伏中,那就糟糕了!” “出兵之前,督师大人三令五申,四队人马齐头并进、互相掩护,谁也不许轻敌冒进,否则严惩不贷,督师大人的命令,还有人敢违背不成?” “那可不好说,咱们拭目以待吧!” ……… 事实证明,秦锋又一次猜对了。 仅仅半个时辰之后,督师—卢象升命人快马送来消息今天上午,第二队的姜瑄、王通贪功冒进,脱离了左右两侧的掩护,结果中了女真军的埋伏,被围困在一座小孤山上。 与之一起被包围的,还有监军太监—高起潜。 情况危机,督师—卢象升命令其余三队人马,立刻前往小孤山,解救被围困的人马,不得有误!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四十六章 一举三得的妙计! 小孤山高三百余丈,周长二十余里,山上草木稀疏、岩石裸露,显的十分荒凉,而在方圆几十里内,并没有其他山峰与之相连,故而得了一个‘孤山’之名。 姜瑄、王通率领的第二队人马,遭受女真军伏击之后,损失十分惨重,剩下的残兵败将无处可逃,只好退到了小孤山上,凭借有利地形、死守待援。 为了追击女真军,明军士兵都携带了干粮,再杀掉剩余的战马、挖点野菜、喝点山泉水,支撑十天左右还是可以的。 另一边,女真大军在山下扎营,将山上的明军围困了起来,并摆下一座车悬大阵既以小孤为中心,将数万骑兵分成若干队,在山脚下环绕列阵。 一旦遇到攻击,大阵便会转动起来,数万骑兵环绕冲锋、连绵不断,直到将敌人全部消灭为止! ……… 三队人马汇聚之后,督师—卢象升带领一众将领们观看战场形势,看到的便是上面的情况了。 看完之后,人人脸色阴沉,心中都浮现出八个大字围点打援,用心歹毒! 女真军在撤退途中设伏,完全可以将轻敌冒进的姜瑄、王通部人马消灭掉的,可是女真人没那样做,而是逼迫他们上了小孤山,其目的很简单,就是引诱别的明军前来救援。 要知道,小孤山周围一马平川,非常有利于骑兵冲杀,而明军以步兵为主,与女真骑兵在这样的地形中较量,几乎与送死无异了。 怎么办? 如果只是姜瑄、王通的人马被围困在山上,卢象升宁可舍弃这些人马,也不会上女真人的当,进而赔上更多的人马。 问题是,高起潜也被围困在山上,那可是崇祯皇帝最宠信的大太监之一,且被任命为监军,若是有个三长两短,没法向皇帝交代啊! 因此上,明知眼前是个坑,也得咬牙往里跳。 可是如何跳呢? 卢象升沉思许久,将希望的目光落在了身侧的秦锋身上“秦将军!” “末将在!” “各镇人马当中,以你的天威军最是装备精良、骁勇善战了,若是全力一搏的话,能否冲破女真人的大阵,将被围困的人马救出来!” “回督师大人的话,女真人摆的是车悬阵,数万骑兵环绕成一圈,一旦冲杀起来,连绵不绝、威力巨大,纵然是卑职的天威军,在无险可凭的情况下,也是抵挡不住的,强行进攻的话,非但救不出山上的人马,自己也会赔进去的。” 秦锋的语气很落寞,一副有心无力的样子,其实是在撒谎。 以天威军的强悍战力,若是强行进攻的话,是可以突破女真人的大阵,将被围困的人马救出来的,不过嘛,自身也要付出惨重代价,起码伤亡过半。 秦锋不是圣人,不会用自家弟兄们的性命,去救与自己不相干的人,尤其那些人中还有三个败类人渣。 卢象升不知道这些,以为秦锋的确有心无力,只好无奈的连连叹息,而后和大名镇总兵—虎大威交谈起来,商议着用天雄军做前锋,不顾伤亡,强行救援。 如此情况,倒是让秦锋有些于心不忍了,于是拍了拍小肚子,让里面的坏水翻涌起来,很快便涌出了一条坏……不对,是一举三得的好计策。 “督师大人,末将有一条计策,可以将被围困的人马救援出来,且不费一兵一卒!” “不费一兵一卒,便能将被围困的人马救出来,是何妙计,快快说来!” “很简单,我军可以在外围挖一条三丈宽、一丈五尺深的壕沟,再用挖出来的泥土,修筑一条高大的壁垒,摆出一副长期围困之势,女真军担心被围困住,自然会放弃围山,撤到别的地方去!” “挖壕沟、修壁垒,围困女真大军,迫使其离开小孤山……计策倒是不错,可惜时间上来不及啊!” 听了秦锋的计策,卢象升略加思索,又看了看周围的地形,便无奈的摇了摇头。 小孤山高三百余丈,周长二十余里,女真军将山峰团团包围,扎下的连营足足有四十余里长。 要想围困女真大军,就要挖一条六十里长、三丈宽、一丈半深的壕沟,还要用挖出来的泥土,混合石块、木头等材料,修筑一条六十余里长的高大壁垒。 这个工程量不小,要想完成的话,需要大量的人手,明军又有多少人呢? 明军本来有十二万兵力,多场厮杀下来,损失了两万多人,小孤山上被围困了两万多人,现在能使用的兵力,已经不足八万之数。 问题是,明军这边一旦挖壕沟、修壁垒,女真军不会坐视不理的,肯定会日夜不停的出兵骚扰,甚至是发动大规模进攻。 八万明军,要抽出足够的兵力来抵挡女真军的进攻,能用来挖壕沟、修壁垒的兵力,能有两万人就不错了。 小孤山上被围困的明军,食物、饮水全都匮乏,最多只能坚持十天时间。 这样少的兵力,这样短的时间内,要想挖一条六十余里的壕沟,再修一条六十余里的壁垒,那是根本不可能做到的。 除非增加五倍时间,或者增加五倍人力,而明军这边既没有时间,也没有人力,因此上,秦锋的计策,卢象升认为不可行。 “督师大人担心的,可是时间和人力不够用?” “正是!” “如果末将有办法,在几天时间内,增加十几万善于挖掘的精壮劳力,督师大人以为如何?” “几天内增加十几万善于挖掘的精壮劳力,秦将军莫非戏言?” “哈哈,事关军机大事,末将岂能戏言,办法是有的,只要……这样……这样……再这样就行了。” 秦锋附身过来,低语了一阵子,卢象升听完之后,神色变的十分复杂,震惊、紧张、忧虑、无奈……皆有之。 接着看了看远处的小孤山,又看了看部下的将士们,最后脚一跺、牙一咬,认命般的点了点头,命人取来文房四宝,刷刷点点的写了一份手令。 “秦将军,看你的了!” “督师大人放心,末将一定将事情办好!” 秦锋接过手令,火速回到自己的大营中,将一众将领们找来,开始分兵派将 “韩山君,你带领本部人马留在大营当中,多数旗帜、多点炊烟,做出一副主力人马仍在营中的假象,不要被女真人看出破绽来!” “遵命!” “董天豹、雷大鹏,你们二人带领本部人马,今夜二更随我悄悄离开大营,咱们到浑源州走一趟!” “去浑源州?” “不错,咱们去一趟,弄点劳力回来。” 浑源州位于大同府东部,距离小孤山不算太远,那里埋藏着大量的矿产资源,其中又以煤矿为主,早在南北朝时期,便有人在那里开采煤矿了,等到了元、明两朝,煤矿开采已经具有相当规模了。 八大晋商崛起之后,更是把浑源煤矿当成了一个聚宝盆,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前后开采了几百口煤窑,每年赚取大量的利润。 而为八大晋商挖煤的苦力,据说超过了十万之众,其中很多人的都是被骗来的,天天白干活、没工钱,吃不饱饭,还要受监工们的欺负,被打死打残者不计其数! 比如熊大、熊二,就曾经被人骗进八大晋商经营的黑煤窑中干活,差点死在里面,好在兄弟二人有一身好武艺,找到机会,打死了十几个监工,从黑煤窑中跑了就来,后来遇到了秦锋,成为亲兵,护卫左右,如今已经升为千总了。 秦锋要做的,就是抄了八大晋商在浑源的全部煤窑,将十几万苦力借来一用。(有借无还的那一种) 这十几万人都是壮劳力,挖掘工具齐全、挖掘经验丰富,用来挖壕沟、修壁垒,一个能当两个用,速度肯定快。 如此一来,既能围困女真军,救援小孤山上的人马,又能砸了八大晋商的聚宝盆,还能救下十几万苦命人,功德无量,真可谓是一举三得啊!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四十七章 抄八大晋商的煤场! 大同府—浑源州境内拥有众多煤场,其中规模最大的便是大西沟煤场,共有大小煤窑一百二十八口,在其中干活的苦力多达一万五千多人。 黎明时分,天色还是昏暗的,启明星尚未消失,大西沟煤场内就开始上工了。 煤场东侧,一口深达两百余丈的斜井内,肖大牛正和一群苦力在挖煤。 斜井内暗无天日,全靠着几盏小油灯照明,光线十分昏暗,就算睁大眼睛,也只能勉强看到身前五六尺的情况,再远就是一片漆黑了。 苦力们每人一只铁镐,用力挖掘着煤块,感觉挖的差不多了,就装进一个大柳条筐中,再沿着斜坡背出去。 一筐煤块足有一百五十斤重,斜坡又陡又长,空间还十分狭小,苦力们紧咬牙关,用出吃奶的力气,好不容易才将煤块背了出去,个个累的汗出如雨、气喘如牛。 刚喘了几口气,一名手提皮鞭的凶恶监工便过来了。 “啪、啪……一群贱骨头,还敢偷懒了,赶快下去继续挖煤,今天要是挖不够量,你们就别想吃饭了,饿死活该!” “是,是,这就下去,这就下去!” 皮鞭抽打在身上,一下就是一道血口子,痛的苦力们浑身颤抖,却不敢反抗,只能拖着疲惫的身躯,继续下到斜井中挖煤,再吃力的背上来,周而复始,循环往复。 期间有两名苦力,因为太过劳累,晕倒在了斜井中,监工们知道之后,命其余苦力将二人拖上来,简单的看了看,便将还有呼吸的两个苦力拖到了煤场西侧,扔进了一口废弃多年的竖井中。 竖井足有几十丈深,四周又光又滑,人若是掉下去必死无疑。 看到这一幕,周围的苦力们只是叹息几声,便在监工们的鞭打下,继续下井挖煤去了。 而这样的事情,几乎天天发生! “镗……镗……镗!” 好不容易熬到了中午,随着一阵铜锣声响起,吃饭的时间到了。 苦力们纷纷从井中钻出来,带着满身的煤灰,排队领取食物。 午饭很简单,就是一碗稀的能照出人影的高粱米粥,两个拳头大小,用野菜、草根、观音土、杂粮做成的窝头,简直比拉车的牲口吃的都差。 即便如此,苦力们领到食物之后,全都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吃完还要把碗底舔干净,不浪费一点米汤,同时警惕四周,担心有人抢夺。 在这个地狱一样的地方,根本没有什么礼义廉耻,为了争夺食物,打架是常有的事情,杀人都不稀奇! 吃完午饭之后,有一小会儿的休息时间,肖大牛直接瘫坐在一堆煤块上,一边努力恢复,一边回忆往事。 自己是山东—兖州府—阳谷县人氏,家中父母双全,有兄弟四人、姐妹两人,靠着耕种十几亩薄田为生,全家人天天辛苦劳作、省吃俭用,日子虽然不算富裕,勉强还能混个温饱。 不想三年前,兖州府发生了百年难遇的大旱灾,连续大半年不见一滴雨水,庄稼全部旱死,粮食颗粒无收。 面对灾情,官府非但不出粮赈灾,反而一个劲儿的增加赋税,虎狼一般的官差们天天来村中催缴,弄的是鸡飞狗跳,村民们被逼的没了办法,有的卖房卖地,有的卖儿卖女,有的出门乞讨……有的直接上吊自杀。 肖家也是如此,家中能卖的都卖了,最后连野菜杂粮粥都喝不上了,全家面临着被饿死的危险。 正在一筹莫展之际,从山西来了几名商人,说是招挖煤的长工,只要去干活,包吃包住不说,每月还有一两银子的工钱。 对于已经陷入绝境的肖家人来说,这绝对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经过一番商议之后,决定留下最小的弟弟和两个妹妹负责照顾父母,肖大牛则带着二弟、三弟报了名,而后和村子里的一百多个青壮年离开家乡,跟着那几名商人千里迢迢的来到了山西—浑源州—大西沟煤场。 原以为着,来到煤场中干活,不仅能吃口饱饭,还能每月赚一两银子的工钱,再把工钱寄回家去,全家人就都有活路了。 结果是一场骗局。 来到煤场之后,先是被逼迫着签下一份卖身死契,而后就被驱赶着下井挖煤,成了苦力。 苦力们的日子,每天干的牛马活、吃的猪狗饭,铺的烂秆草、盖的麻袋片,饿得饥肠轱辘辘,冻得浑身打颤颤,至于工钱,那是一点也没有的。 想要工钱,得到的只有一顿痛打,打死者不太少数! 记的村里共有一百一十八个青壮年被骗到了煤窑中做苦力,三年下来,如今只剩下三十八个人了,至于其他的人有的煤井塌方砸死、有的累死、有的病死,有的饿死,还有的被监工们活活打死。 苦力们死掉之后,别说棺材了,连入土为安都做不到,直接扔进煤场西侧的一口废弃竖井中,多年下来,里面已是白骨累累、冤魂无数了! 煤场的日子堪比地狱,苦力们为何不逃跑呢? 不是不想跑,而是跑不出去。 矿场中有八百多个监工,都是身强力壮的凶徒,配备着刀枪棍棒等武器,还养了上百条恶犬,日夜不停的来回巡逻。 矿场周围的大小道路,也都设有关卡,日夜有人守把。 逃跑的苦力,基本都会被抓回来,而后轻则一顿鞭子,打的皮开肉绽,重则直接打死,扔进废弃竖井中,变成一具白骨。 据矿场里的老人们说,最近二十多年来,逃跑的苦力不计其数,成功的只有一次。 那是四年多前,有一对天生神力的熊家兄弟,硬是靠着两只拳头,打死了二十多名监工和十几条恶犬,闯过层层关卡,逃了出去。 ……… 看来自己早晚会死在这里,变成竖井中的一具白骨,再也回不到家乡,再也见不到爹娘、妹妹们了! 正当肖大牛黯然神伤之际,就听到煤场入口处,传来了杂乱的声响,接着冲进来一大群身穿黑色棉甲的士兵,手中都拿着寒光闪闪的兵器。 “站住,你们是什么人,竟敢乱闯进来,这里可是范家经营的煤场,你们就不怕……哎呦……哎呦!” “聒噪,全都绑起来!” “诺!” 监工们试图阻拦,结果全被打倒在地,用绳索捆绑了起来,而后士兵们冲向四周,很快就控制住了整个煤场,并将苦力们都集中了起来。 而后走出一位将军模样的青年人,浑身煞气环绕,让人不敢直视。 “尔等听清楚了,女真鞑子入侵,前方战事吃紧,急需要一批人手,帮着大军挖壕沟、修壁垒。 本将军姓秦名锋,奉了督师大人的手令,来这里招募人手,尔等若能到军前效力,保证一日三餐、餐餐吃饱吃好。 等事成之后,每人再赏银十两、干粮二十斤,并发放通关路引,准许你们回家与亲人们团聚,你们都听请了吗?” …… 同样的话语,秦锋连喊了三遍, 长久的苦难,已经让这些人精神麻木了,根本不相信好运会降临下来,认为这又是一场骗局。 怎么办? 略加思索,秦锋有了办法。 “来人啊,将这里的粮库打开,生火、做饭!” “遵命!” 监工们的住所旁边,有一座装满了食材的库房,士兵们将房门砸开,搬出来大量的米面、蔬菜、鸡蛋……还有腊肉。 而后支上大锅,开始烹煮饭菜。 饭菜煮好之后,分给了一众苦力们,人人狼吞虎咽,吃的格外香甜,甚至有人吃哭了! “愿为将军大人效力……愿为将军大人效力!” 吃饱喝足之后,苦力们身上有了活力,眼中有了光彩,当秦锋再次喊话之后,顿时迎来了阵阵的欢呼声。 苦力们终于相信,好运降临了,是这位青年将军带来的。 而后秦锋下令,将苦力们全部带离煤场,还有煤场里有用的东西,全部一起带走。 这时候,熊大、熊二凑到秦锋身边问道“将军大人,这些监工怎么处置?” “那里有监工,本将军怎么一个都没看到,你们看到了吗?” “没有,卑职们也没有看到!” 熊大、熊二本来不是聪明人,可经过秦锋几年的调教,也变的有点开窍了。 既然自家将军大人说这里没有监工,那就是没有。 如果有,那就变没有。 想到这里,熊大、熊二指挥着亲兵们,将一众监工驱赶到了煤场西侧,记的这里有一口废弃的竖井,里面堆满了苦力们的尸体,就让这帮丧尽天良的家伙下去陪伴吧!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四十八章 挖壕沟、修壁垒! 短短一天时间,八大晋商在浑源州境内的四十二座煤矿场、六座铜矿场、两座银矿场、一座金矿场,全被天威军抄了个干干净净。 共计抄出黄金四千多两、白银八万多两、上等铜锭四万多枚,合计四十多万斤,还有大量的粮食、牲畜、车辆、工具……以及十二万名苦力劳工。 查抄完毕之后,立刻兵分两路雷大鹏率领一标人马、两万劳工,以及各种应用之物,悄悄前往浑源州的北部地区,那里有一条著名的河流——桑干河。 桑干河全长一千余里,是山西境内的重要河流之一,其中一段正好流经浑源州的北部地区,而女真军要想北撤出关,那里是必经之路。 雷大鹏的任务就是,带领士兵和劳工们,在女真军必经之路的上游悄悄干一点水利工程筑个坝、蓄点水! 秦锋则率领其余人马和十万劳工,浩浩荡荡的返回明军大本营中,禀报督师—卢象升之后,便开始大张旗鼓的挖壕沟、修壁垒。 这样大兴土木,自然瞒不过女真游骑的探查了,很快便将情况报了回去。 ………… 上午时分,女真军大营。 “嘶……嘶!” “贝勒爷,您忍着点,奴才们必须把您体内的铁砂都取出来,否则伤口化脓、火毒扩散,那就麻烦了!” “哼,你们大胆的摆弄就是了,这点小小痛楚,本贝勒爷还忍得住!” …… 中军大帐内,饶余贝勒—阿巴泰只穿一件牛鼻短裤,大马金刀的坐在一把小马扎上,正在接受治疗。 几名随军郎中围在边上,用小刀子、小镊子、小剪子等器具,小心翼翼的从阿巴泰的身体里取出一颗颗的细铁砂,放在旁边的铜盘中,叮当做响。 取铁砂的过程中,痛的阿巴泰浑身颤抖、汗出如雨,却始终紧咬牙关,没有叫出声来。 原来之前的伏击战中,奋力突围的女真军遭到了天威军的猛烈炮击,被炸死炸伤了很多人马,阿巴泰亦未能幸免,被一枚开花弹炸的落了马,飞出去一丈多远。 幸好身穿双层重甲,护住了要害部位,这才捡回来一条命,可还是受了不轻的伤。 要知道,天威军发射的开花弹里不仅装了火药,还有用砒霜、狼毒、乌头等毒物浸泡过的上等细铁砂,一旦进入人体当中,便会使伤口感染化脓,若不及时取出来,则有性命之忧。 阿巴泰的双臂、后背、后腰、大腿部位,全都被铁砂击中了,少说也有三四十粒,深深陷入了皮肉中。 随军郎中们本想让阿巴泰喝几碗麻沸散,等昏迷过去之后,再利器割开皮肉,将里面的细铁砂逐一取出来,这样可以减少很多痛苦。 可是阿巴泰身为大军统帅,必须时刻保持清醒,以应对随时可能出现的紧急军情,故而不肯喝麻沸散,就这样硬挺着接受治疗,结果遭了大罪。 因为打入体内的细铁砂数量比较多,找起来很是麻烦,故而只能分批清理,这已经是第四次了。 几名随军郎中忙了大半个时辰,终于把最后十几颗铁砂取了出来,而后敷上最好的金疮药、生肌散、止血散,再用细纱布将伤口层层包裹起来,算是结束了治疗。 刚刚结束治疗,一名牛录章京快步跑了进来,单膝下跪行礼道“启禀贝勒爷,明军不知从何处调集来大批人手,正在咱们营地的外围挖壕沟、修壁垒,干的热火朝天!” “哦,竞有这等怪事,走,出营看看去!” “贝勒爷,您刚刚治完伤,需要好好休息,不宜轻举乱动,否则伤口崩开就不好了!” “军情要紧,顾不了那么多了……来人啊,穿戴甲胄、备马抬斧!” “喳!” 在几名戈什哈的帮助下,阿巴泰穿上修补好的双层重甲,而后强忍疼痛,接过自己的宣花大斧,跨上卷毛乌骓马,带着二十多名甲喇章京、牛录章京和一队人马冲出大营,找了个视野好的位置,驻马观看情况。 果不其然,只见明军不知从那弄来了大量劳力,短短小半天时间,便在南边挖出了一条八九里长的壕沟,挖出来的泥土混合着石块,在壕沟后面修筑壁垒。 看这个架势,明军是要用壕沟和壁垒,将自己一方的大营包围起来,而且人手充足、进度非常之快,估计五六天就能完工。 这般情况,真是让阿巴泰又惊又怕! 惊的是,短短几天时间,明军从那里弄来了这么多精壮劳力,还个个是干活的好手,挖掘的速度非常快。 害怕的是,自己把姜瑄、王通的人马围困在小孤山上,为的是围点打援,利用自己一方的骑兵优势,在一马平川的地形上,消灭前来救援的明军主力人马,赢得这场战争的胜利。 万没有想到,明军主力非但不来救援,还大张旗鼓的在外围挖壕沟、修壁垒,想要来一个反包围。 一旦壕沟挖好、壁垒修成,自己的数万人马就成了笼中鸟、瓮中鳖,下场可想而知。 不行,必须阻止明军的行为,否则自己这边就危险了。 想到这里,阿巴泰对身后两名身材魁梧的将领说道“苏纳、额亦都听令!” “末将在!” “你们二人各率五千兵马,绕到后面去,分头进行冲击,把干活的劳力都杀掉,决不能让明军把壕沟、壁垒修起来!” “喳!” 两名将军领命之后,很快各自集结了五千骑兵,而后冲出大营,分头绕到左右两侧,摇旗呐喊着发起了进攻。 “轰……轰!” “砰……砰!” 不想明军这边早有准备,主力人马全部出动,利用已经修好的壁垒,组成一道长长的防线,将劳力们保护起来,阻挡女真骑兵的进攻。 明军进攻不行,防守还是有两下子的,尤其是天威军,一边摆出长长的驼墙,一边不断用火炮发射开花弹,每次都精准的落在女真骑兵的人群当中,造成了大量伤亡。 …… 长话短说,女真骑兵们一连冲了三次,人马损失了不少,却没能冲破明军的防线,最后只好灰头土脸的退了回去。 打退女真军之后,明军继续严阵以待,劳力们则继续挖壕沟、修壁垒,由南边向东西两侧快速延伸,渐渐形成合围之势。 ……… 另一边,苏纳、额亦都回去之后,满脸羞愧的跪在阿巴泰面前谢罪。 “末将们无能,失败而归,还请贝勒爷惩罚!” “你们两个……算了,起来吧!” 冲击失败,阿巴泰非常生气,想要破口大骂一番,却没有骂出口。 明军一向擅长防守,短于野战。 自己一方则是善于野战,短于攻坚。 让苏纳、额亦都率军攻打明军的防线,等于是以己之短、攻敌之长,那是相当吃亏的。 而且明军早有准备,防守的十分严密,尤其是其中的天威军,火器犀利,战力强悍,还善于利用驼墙防守,就算自己亲自带兵冲击,恐怕也没有获胜的把握,又怎能责怪他人呢! 冲击不成,又不能坐以待毙,只能另想对策了。 别看阿巴泰相貌粗矿,实则面粗心细,很快便想到了一条计策守株待兔是不行了,必须化被动为主动,逼迫明军主力离开壁垒,在小孤山下的平原上与自己一方决战! “苏纳、额亦都,你们立刻整顿队伍,向小孤山发起猛攻,记住了,不要真的攻上去,吓唬一下那个没鸟的高公公就行了!” “喳!” “其余将领,速速整顿人马,准备与明军决战!” “喳!” 昨天用酷刑审问一位被俘的明军参将,从其口中得知,被围困在小孤山上的不仅有姜瑄、王通两位总兵,还有奉旨监军的大太监—高起潜,那可是个重要人物。 而八大晋商暗中传递过很多情报,其中就有关于高起潜的,说他是一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且胆小如鼠的家伙。 自己出兵攻山,高起潜一定怕的要死,并发出求救信号,到时候,卢象升肯定出兵救援的。 自己就在小孤山周围摆下阵势,利用有利地形,用大队骑兵冲击明军主力,定能大获全胜,哈哈! …… 果不其然,苏纳、额亦都刚刚发起进攻,被困在山上的高起潜就吓坏了,连忙命人收集干柴,在山上最显眼的位置点燃了三大堆烟火,以示求援之意。 面对求援信号,卢象升又会作何反应呢?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四十九章 缓兵计! 击退女真军的进攻之后,督师—卢象升和众将领们登上一座新修筑的瞭望台,居高临下、观察局势。 结果发现女真军不再冲击壁垒,而是分出一支人马,向小孤山发起了进攻,孤山上的明军抵挡不住、节节败退,并在山顶上点燃了三大堆篝火,浓烟升起几十丈高,乃是紧急求援的意思。 面对这种情况,是否出兵救援呢,卢象升沉思起来。 不出兵的话,一旦女真军攻上小孤山,生擒或杀掉监军—高起潜,崇祯皇帝知道之后,肯定会龙颜大怒,进而降罪下来,那样的话,自己轻则丢掉官职,重则人头不保。 出兵的话,与数万女真铁骑在平原上拼杀,自己一方是必败无疑的,打了大败仗,损兵折将,皇帝一样会下旨降罪,自己同样人头难保。 左右都是死,这可如何是好呢? 面对难题,卢象升一时间想不出好的对策,于是习惯性的把目光落在了旁边的秦锋身上。 咦,啥时养成这种习惯了呢? 没办法,最近一段时间,每当遇到棘手的难题之时,秦锋总能提出解决的办法,并将事情办的漂漂亮亮,一来二去的,卢象升就养成了这个习惯。 “秦将军!” “末将在!” “高公公和数千将士被围困在小孤山上,本督师不能见死不救,又不想中女真人的奸计,让将士们白白送死,可有什么两全其美的办法,既不中计,又能救人吗?” “既不中计,又要救人,以末将愚见,那就只有一个办法缓兵计!” “缓兵计?” “不错,我军可以做出一副出兵救援的姿态,又不真的出兵救援,慢慢的拖延时间,只要拖上三五天,等到壕沟挖成、壁垒修好,就可以反客为主,逼迫女真人放弃围攻,落荒而逃了,到时候不费一兵一卒,便能将被围困的死太……咳咳……高公公和将士们救出来!” “嗯,缓兵计,拖延时间,确是一条好计策,可阿巴泰并非无谋之辈,若其识破了计策,不与我军拖延时间,又该如何是好?” “一味拖延,自然不行,督师大人可以这样……这样……再这样……末将保证,阿巴泰必然中计,最终一败涂地!” “哈哈,你小子……真是坏的很啊!” 秦锋附在卢象升耳边,嘀咕了好一阵子,后者听完之后,不住额首点头,脸上的愁容顿时消失不见了。 接下来,卢象升又向众将领嘀咕了一阵子,将领们纷纷抱拳称是,而后各自行动去了。 再说饶余贝勒—阿巴泰,一边命人攻打小孤山,一边将主力人马集合起来,在小孤山下的平原上摆出了车悬大阵,只等明军主力前来救援,就利用有利地形,将其杀个片甲不留。 可是等了整整一个时辰,始终不见明军出兵,这是什么情况? 阿巴泰有点焦急了,于是立马阵前,观察情况,只见明军那边依旧在挖壕沟、修壁垒,并没有出兵救援的意思。 奇怪了,难道说,卢象升见死不救,将被围困在山上的高起潜和数千明军都放弃了? 高起潜可是监军,又是崇祯皇帝的心腹人之一,将其放弃的话,他就不怕崇祯皇帝降罪吗? 还真有可能。 卢象升是个聪明人,知道不出兵救援的话,死的是被围困的高起潜和数千明军。 出兵救援的话,只怕非但救不出被围困高起潜和数千明军,还可能将主力人马赔进去。 两相比较下,自然是后者的危害更大一些,故而不肯出兵救援。 这样的话,自己的围点打援之计就失效了,真是郁闷至极啊! “卢象升,算你狠,既然钓不到大鱼,那就先吃掉小鱼好了!” 阿巴泰郁闷的拍了拍光秃秃的额头,而后将凶狠的目光投向了小孤山。 既然卢象升不肯出兵救援,小孤山上的那些人就没必要留着了,不如一举攻上去,杀光明军,生擒高起潜,或许可以问出一些有用的口供,用于取胜。 “贝勒爷快看,明军那边似乎在调动人马!” “嗯?” 正当阿巴泰恼羞成怒,准备下令攻山之时,身边的戈什哈突然喊了一嗓子,并手指明军大营方向。 阿巴泰连忙聚拢目光观看,只见明军大营中旌旗摇摆、尘土飞扬,似乎正在紧急调动人马。 看样子,自己之前猜错了,卢象升不敢见死不救,之前迟迟未动,估计是在和一众将领们商议救援的具体办法吧。 哈哈,可惜优势在自己这一方,任卢象升百般商议,也无法扭转形势,只要敢来救援,就杀他个片甲不留。 想到这里,阿巴泰放弃了攻山的念头,而后传令各部人马,做好开战的准备。 “咚……咚咚!” “呜……呜呜!” 再看明军大营这边,时而旌旗摇摆、时而战鼓如雷、时而号角长鸣,动静闹的倒是挺大,可一直到了黄昏时分,还是没有一兵一卒出营。 面对这种情况,阿巴泰又沉思起来。 明军主力为何迟迟不出营呢,难道说,卢象升想要来一场夜战? 很有可能。 夜间难以视物,骑兵的优势会受到一些影响,明军趁机进攻的话,倒是能占到一点点便宜。 嘿嘿,卢象升真是有点谋略啊,可惜你有千般妙计,我有一定之规,不就是夜战吗,难不住本贝勒爷! “来人啊!” “贝勒爷有何吩咐?” “传令各部,多备柴草,天黑之后点燃,准备与明军来一场夜战!” “喳!” 女真兵们接到命令之后,立刻四处收集柴草,堆放在小孤山周围,足足有数百堆之多。 天黑之后,将柴草堆全部点燃,一时间烈焰腾空、火光闪闪,将周围照的亮如白昼一般。 与此同时,原本鼓号齐鸣的明军大营,一下子安静了下来。 “哈哈……唉!” 看到这一幕,阿巴泰是既得意,又郁闷。 得意的是,自己识破了卢象升的计策,技高一筹。 郁闷的是,自己这边点燃众多柴堆照明,吓的明军不敢出来了。 早知如此,还不如不点火堆呢,黑夜中厮杀,自己一方的铁骑虽然受一点影响,可是影响不太大,照样能把明军杀个片甲不留。 现在明军被吓的缩了回去,自己这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啊! 不过不要紧,从种种迹象来看,卢象升一定会出兵救援的,只是时间早晚而已,自己只要耐心等待,一定能计谋得逞,将明军主力全部消灭掉,而后得到大汗的重重赏赐。 “嘿……嘿嘿!” 想到这里,阿巴泰冷笑数声,而后耐心的等待起来。 结果一直等到了午夜时分,明军还是没有出来,因为时间太久,很多火堆都黯淡下来,在慢慢的熄灭中。 为了引明军出来,阿巴泰没让士兵们再收集柴草,夜战就夜战吧,看东西受点影响而已,只要能打赢就行。 …… 二更时分,大部分火堆都熄灭了,小孤山周围又陷入了黑暗中,可明军还是没有出来。 这让阿巴泰又变的焦急了起来,难道自己猜错了,卢象升犹豫再三,还是决定放弃救援了? 那样的话,自己岂不是白忙活了? 不能这样傻等了,大鱼不肯出来,先把小鱼吃掉算了。 正当阿巴泰失去耐心,又想攻上小孤山之时,旁边的戈什哈又惊叫了起来“贝勒爷快看,明军出来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五十章 瓜怂,你上当了! 饶余贝勒—阿巴泰的心情很复杂,可谓是既高兴、又郁闷。 高兴的是,等待了这么长时间,明军终于出来了。 郁闷的是,出来的不是明军主力,而是一支不足百人的骑兵小队,在两军阵前来回奔驰,还不时的射几箭、放几枪,吹一阵号角。 不过阿巴泰很快就释然了。 卢象升不是无谋之辈,知道这一战十分凶险,故而在出动主力人马之前,先派出一支骑兵小队试探虚实,这再正常不过了,如果自己是明军统帅,同样会这样做的。 再说了,既然骑兵小队出来了,主力人马也就快了,耐心等待就是。 果不其然,骑兵小队来回奔驰几趟,试探一番之后,便退回大营中去了。 “咚……咚咚!” 半个时辰之后,随着一阵战鼓响,又有明军冲了出来,这次不再是不足百人的骑兵小队,而是一支超过百人的骑兵小队,在两军阵前来回奔驰,还不时的射几箭、放几枪,而后又退了回去。 就这样,明军不断派出骑兵小队试探虚实,而后又退回去,循环往复……一直到了黎明时分,明军主力还是没有出来。 而数万女真大军列阵山脚下,整整一夜未眠,脸上全都出现了黑眼圈,精气神所剩无几。 阿巴泰意识到,自己可能上当了,卢象升不是要进行夜战,而是在用疲兵之计不断派出小队骑兵,吸引自己一方的注意力,同时慢慢消耗自己一方的精力,待到精疲力尽之时,再出动主力人马决战。 真是好阴险的计策,自己如何应对呢? 有办法把兵马一分为二,轮流休息就是了。 命令下达之后,一半女真兵留在原地,继续监视明军大营的动态,另一半女真兵回营休息去了。 “贝勒爷,您身上的伤势未愈,还是回中军帐休息一下吧!” “好吧,你们时刻监视明军的动静,一有情况,立刻禀报!” “喳!” 阿巴泰身上有伤,又连续一天一夜没休息,身体真的有点撑不住了,于是在部下们的劝说下,回到了中军大帐内,几名戈什哈跑过来,帮着脱下沉重的甲胄。 而后随军郎中们上前,解开身上的纱布,用温水清洗伤口,擦拭干净之后,正要重新上药之时,大营外面突然传来了喊杀声,震耳欲聋。 紧接着,一名戈什哈狂奔了进来“启禀贝勒爷,明军的大队人马出营了!” “出来了……真是太好了,来人啊,速速擂鼓聚兵,随本贝勒出营去,将明军杀个片甲不留!” “贝勒爷,您身上的伤口还未上药包扎呢!” “顾不了这么多了,速速穿戴甲胄,备马抬斧!” 阿巴泰不顾郎中们的劝说,强行穿上双层重甲,提着宣花大斧,翻身上了卷毛乌骓马,带领集合好的人马,浩浩荡荡的冲出大营。 而后定睛一看,根本没有大队的明军人马。 “该死的,何人谎报军情?” “启禀贝勒爷,奴才们并未谎报军情,明军的大队人马刚才真的出来了,可是转了一小圈,又退回去了!” “退回去了,又在耍花招,呸!” 阿巴泰很郁闷,又无可奈何,只好带领人马回营,回到中军帐内继续上药,那知盔甲刚脱下一半,戈什哈又跑进来禀报贝勒爷,明军的大队人马又出来了,正摇旗呐喊的杀过来。 阿巴泰不敢怠慢,连忙重新穿好重甲,提斧上马,带着重新集合好的人马出营,结果看到明军又退回去了。 这样的情况,一连发生了四次。 累的半死的阿巴泰明白过来,不能再这样被明军牵着鼻子戏耍了,否则自己和部下们非被活活累死不可。 这一招疲兵之计,真是又狠又缺德啊! 卢象升素有君子之风,是想不出这种损主意的,肯定有人帮着出谋划策,是谁呢? 十有八九是那个秦锋,早就听人说了,此人一肚子坏水,善用阴谋诡计,这次算是领教了,果然厉害! 更重要的是,明军在施展疲兵之计的同时,不断的挖壕沟、修壁垒,已经将小孤山包围了大半,再过上几天,就全都包围起来了。 那时候,自己的数万人马可就插翅难逃了,罢了,这次算你们厉害,本贝勒玩不过,不玩了,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 想到这里,阿巴泰准备下令攻山,先将山上的明军消灭干净,出一口恶气,而后拔营起寨,带领大军离开小孤山,另寻有利的地形和时机,再与明军决一死战。 那知刚要下命令,一名戈什哈跑进了中军大帐,手中还举着一支没有箭头的箭。 “启禀贝勒,明军那边射过来一支无头箭,上面还绑着一封书信,信封上写着请您亲自拆看。” “哦,拿过来!” 阿巴泰接过书信,拆开观看内容,书信是卢象升的亲笔,写的挺长,可前面都是一些仁义道德、之乎者也的废话……最后才说了正事希望双方暂且停战,愿意送出一批财物,将被围困的高起潜和数千明军换回来,为表诚意,明军这边暂时停止挖掘壕沟、修筑壁垒。 紧接着,又有戈什哈跑进来禀报,明军那边真的停止挖壕沟、修壁垒了。 “用钱财来赎人,这倒是有点意思!” 看完书信之后,阿巴泰沉思起来杀掉山上的明军,对自己没什么好处,若是能换来大量财物,倒是一笔不错的买卖。 而且用财物交换俘虏的事情,古往今来不在少数,至于财物数量,自己必须狮子大开口才行。 于是命人取来笔墨纸砚,亲自写了一封回信要求卢象升用两万两黄金、二十万两白银、两万匹丝绸、十万石粮食,一万石精盐、一万石茶叶、五千箱瓷器,交换被围困在山上的高起潜和数千明军将士。 书信写好之后,命人用无头箭射到明军那边。 很快的,明军又射回来一封书信,还是卢象升的亲笔,大意是阿巴泰索要的财物数量太多了,自己这边无法满足,希望减少一些。 阿巴泰立刻写信自己索要的财物一点也不能减少,否则就攻上小孤山,将被围困的明军斩尽杀绝,而后将书信绑在无头箭上,再次射向了明军那边。 很快的,又一封书信射了回来,大意是财物的数量,可以按照阿巴泰要求的给,不过明军大营内没有那么多财物,需要半个月时间进行筹措,筹措期间,双方不得动兵,还必须保证被围困明军的生命安全。 阿巴泰再次回信不动兵、保证安全可以,倒是半个月太长了,自己等不了,最多只给四天时间。 卢象升再回信四天太短,至少十二天。 …… 这般反复讨价还价,最后双方达成约定八天之后,用财物换人! 约定达成之后,阿巴泰并不放心,担心卢象升暗中搞鬼,于是派出大量的人手,紧盯明军大营的一举一动。 结果发现明军那边除了派出十几支车队,到周围的州、县中筹集财物,没有任何异动,壕沟、壁垒也全部停工,没有继续修建。 得到禀报之后,阿巴泰放心了许多,同时打定主意八天之后,等自己收到了财物,就立刻下令攻山,将山上的明军全部消灭掉。 言而无信? 无所谓了! 这是在打仗,又不是在做生意。 做生意讲究一个诚信为本,童叟无欺。 打仗讲究的是兵不厌诈,心狠手辣! 若是被骗了,只能怪自己太蠢,怪不得别人。 到时候,卢象升赔了大量财物,又救不出被围困的人马,一定会气的吐血三升吧,哈哈! 另外吗,自己还要通过八大晋商,在大明朝那边散布谣言就说卢象升对朝廷不满,生出叛逆之心,并私下联系女真人,贿赂了大量的财物,准备叛逃过去。 女真这边非常欢迎,只要卢象升过来,就封他一个高官,还将爱新觉罗家族的女子嫁之为妻。 崇祯皇帝是个多疑的人,听到这些谣言之后,肯定会严惩卢象升,若是能将卢象升杀掉,那就再好不过了。 不费一兵一卒,干掉大明朝的一位重臣,自己真是聪明啊,哈哈! 想到得意之处,阿巴泰不禁大笑起来。 ……… 八天时间,转瞬即逝,约定交易的日子到了,可是明军没有送来财物,而是又射过来一封书信。 阿巴泰收到书信之后,立刻打开仔细观看,上面只有六个大字瓜怂,你上当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五十章 瓜怂,你上当了! 饶余贝勒—阿巴泰的心情很复杂,可谓是既高兴、又郁闷。 高兴的是,等待了这么长时间,明军终于出来了。 郁闷的是,出来的不是明军主力,而是一支不足百人的骑兵小队,在两军阵前来回奔驰,还不时的射几箭、放几枪,吹一阵号角。 不过阿巴泰很快就释然了。 卢象升不是无谋之辈,知道这一战十分凶险,故而在出动主力人马之前,先派出一支骑兵小队试探虚实,这再正常不过了,如果自己是明军统帅,同样会这样做的。 再说了,既然骑兵小队出来了,主力人马也就快了,耐心等待就是。 果不其然,骑兵小队来回奔驰几趟,试探一番之后,便退回大营中去了。 “咚……咚咚!” 半个时辰之后,随着一阵战鼓响,又有明军冲了出来,这次不再是不足百人的骑兵小队,而是一支超过百人的骑兵小队,在两军阵前来回奔驰,还不时的射几箭、放几枪,而后又退了回去。 就这样,明军不断派出骑兵小队试探虚实,而后又退回去,循环往复……一直到了黎明时分,明军主力还是没有出来。 而数万女真大军列阵山脚下,整整一夜未眠,脸上全都出现了黑眼圈,精气神所剩无几。 阿巴泰意识到,自己可能上当了,卢象升不是要进行夜战,而是在用疲兵之计不断派出小队骑兵,吸引自己一方的注意力,同时慢慢消耗自己一方的精力,待到精疲力尽之时,再出动主力人马决战。 真是好阴险的计策,自己如何应对呢? 有办法把兵马一分为二,轮流休息就是了。 命令下达之后,一半女真兵留在原地,继续监视明军大营的动态,另一半女真兵回营休息去了。 “贝勒爷,您身上的伤势未愈,还是回中军帐休息一下吧!” “好吧,你们时刻监视明军的动静,一有情况,立刻禀报!” “喳!” 阿巴泰身上有伤,又连续一天一夜没休息,身体真的有点撑不住了,于是在部下们的劝说下,回到了中军大帐内,几名戈什哈跑过来,帮着脱下沉重的甲胄。 而后随军郎中们上前,解开身上的纱布,用温水清洗伤口,擦拭干净之后,正要重新上药之时,大营外面突然传来了喊杀声,震耳欲聋。 紧接着,一名戈什哈狂奔了进来“启禀贝勒爷,明军的大队人马出营了!” “出来了……真是太好了,来人啊,速速擂鼓聚兵,随本贝勒出营去,将明军杀个片甲不留!” “贝勒爷,您身上的伤口还未上药包扎呢!” “顾不了这么多了,速速穿戴甲胄,备马抬斧!” 阿巴泰不顾郎中们的劝说,强行穿上双层重甲,提着宣花大斧,翻身上了卷毛乌骓马,带领集合好的人马,浩浩荡荡的冲出大营。 而后定睛一看,根本没有大队的明军人马。 “该死的,何人谎报军情?” “启禀贝勒爷,奴才们并未谎报军情,明军的大队人马刚才真的出来了,可是转了一小圈,又退回去了!” “退回去了,又在耍花招,呸!” 阿巴泰很郁闷,又无可奈何,只好带领人马回营,回到中军帐内继续上药,那知盔甲刚脱下一半,戈什哈又跑进来禀报贝勒爷,明军的大队人马又出来了,正摇旗呐喊的杀过来。 阿巴泰不敢怠慢,连忙重新穿好重甲,提斧上马,带着重新集合好的人马出营,结果看到明军又退回去了。 这样的情况,一连发生了四次。 累的半死的阿巴泰明白过来,不能再这样被明军牵着鼻子戏耍了,否则自己和部下们非被活活累死不可。 这一招疲兵之计,真是又狠又缺德啊! 卢象升素有君子之风,是想不出这种损主意的,肯定有人帮着出谋划策,是谁呢? 十有八九是那个秦锋,早就听人说了,此人一肚子坏水,善用阴谋诡计,这次算是领教了,果然厉害! 更重要的是,明军在施展疲兵之计的同时,不断的挖壕沟、修壁垒,已经将小孤山包围了大半,再过上几天,就全都包围起来了。 那时候,自己的数万人马可就插翅难逃了,罢了,这次算你们厉害,本贝勒玩不过,不玩了,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 想到这里,阿巴泰准备下令攻山,先将山上的明军消灭干净,出一口恶气,而后拔营起寨,带领大军离开小孤山,另寻有利的地形和时机,再与明军决一死战。 那知刚要下命令,一名戈什哈跑进了中军大帐,手中还举着一支没有箭头的箭。 “启禀贝勒,明军那边射过来一支无头箭,上面还绑着一封书信,信封上写着请您亲自拆看。” “哦,拿过来!” 阿巴泰接过书信,拆开观看内容,书信是卢象升的亲笔,写的挺长,可前面都是一些仁义道德、之乎者也的废话……最后才说了正事希望双方暂且停战,愿意送出一批财物,将被围困的高起潜和数千明军换回来,为表诚意,明军这边暂时停止挖掘壕沟、修筑壁垒。 紧接着,又有戈什哈跑进来禀报,明军那边真的停止挖壕沟、修壁垒了。 “用钱财来赎人,这倒是有点意思!” 看完书信之后,阿巴泰沉思起来杀掉山上的明军,对自己没什么好处,若是能换来大量财物,倒是一笔不错的买卖。 而且用财物交换俘虏的事情,古往今来不在少数,至于财物数量,自己必须狮子大开口才行。 于是命人取来笔墨纸砚,亲自写了一封回信要求卢象升用两万两黄金、二十万两白银、两万匹丝绸、十万石粮食,一万石精盐、一万石茶叶、五千箱瓷器,交换被围困在山上的高起潜和数千明军将士。 书信写好之后,命人用无头箭射到明军那边。 很快的,明军又射回来一封书信,还是卢象升的亲笔,大意是阿巴泰索要的财物数量太多了,自己这边无法满足,希望减少一些。 阿巴泰立刻写信自己索要的财物一点也不能减少,否则就攻上小孤山,将被围困的明军斩尽杀绝,而后将书信绑在无头箭上,再次射向了明军那边。 很快的,又一封书信射了回来,大意是财物的数量,可以按照阿巴泰要求的给,不过明军大营内没有那么多财物,需要半个月时间进行筹措,筹措期间,双方不得动兵,还必须保证被围困明军的生命安全。 阿巴泰再次回信不动兵、保证安全可以,倒是半个月太长了,自己等不了,最多只给四天时间。 卢象升再回信四天太短,至少十二天。 …… 这般反复讨价还价,最后双方达成约定八天之后,用财物换人! 约定达成之后,阿巴泰并不放心,担心卢象升暗中搞鬼,于是派出大量的人手,紧盯明军大营的一举一动。 结果发现明军那边除了派出十几支车队,到周围的州、县中筹集财物,没有任何异动,壕沟、壁垒也全部停工,没有继续修建。 得到禀报之后,阿巴泰放心了许多,同时打定主意八天之后,等自己收到了财物,就立刻下令攻山,将山上的明军全部消灭掉。 言而无信? 无所谓了! 这是在打仗,又不是在做生意。 做生意讲究一个诚信为本,童叟无欺。 打仗讲究的是兵不厌诈,心狠手辣! 若是被骗了,只能怪自己太蠢,怪不得别人。 到时候,卢象升赔了大量财物,又救不出被围困的人马,一定会气的吐血三升吧,哈哈! 另外吗,自己还要通过八大晋商,在大明朝那边散布谣言就说卢象升对朝廷不满,生出叛逆之心,并私下联系女真人,贿赂了大量的财物,准备叛逃过去。 女真这边非常欢迎,只要卢象升过来,就封他一个高官,还将爱新觉罗家族的女子嫁之为妻。 崇祯皇帝是个多疑的人,听到这些谣言之后,肯定会严惩卢象升,若是能将卢象升杀掉,那就再好不过了。 不费一兵一卒,干掉大明朝的一位重臣,自己真是聪明啊,哈哈! 想到得意之处,阿巴泰不禁大笑起来。 ……… 八天时间,转瞬即逝,约定交易的日子到了,可是明军没有送来财物,而是又射过来一封书信。 阿巴泰收到书信之后,立刻打开仔细观看,上面只有六个大字瓜怂,你上当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五十一章 损失惨重的女真军! “轰……轰……轰!” 就在阿巴泰观看书信,被骂做瓜怂之时,女真军大营外围的土地又深又宽的壕沟,足足有二十多里长。 这条新出现的壕沟,与明军之前挖掘的壕沟,恰好连接在了一起,形成一个巨大的圆环,将女真军大营包围在了里面。 “出什么事了,是不是地龙翻身了?” “长生天保佑,长生天保佑!” …… 巨大壕沟的出现,在女真军大营中引发了混乱,有的人认为是地震了,有的人认为是妖精作怪,不断祈求上天保佑。 可惜两种猜测都是错的,这既不是地震,也没有妖怪,而是人为事件。 更准确的是,是秦锋一手策划出来的。 原来秦锋知道阿巴泰并非无谋之辈,如果一味的用缓兵计、疲兵计,阿巴泰肯定会反应过来,而后将被围困的明军消灭掉,再带领女真大军离开小孤山脚下,另则有利地形再战。 那样的话,明军这边就算败了,一切谋划皆落空! 因此上,秦锋在缓兵计、疲兵计之后,又献了一条计策明面赎人,暗中挖沟! 明面上,由卢象升写信,用财物赎回被围困的明军,以此麻痹阿巴泰,争取时间。 暗地中,秦锋指挥着十万劳工,悄悄的挖掘暗道。 这些劳工们在煤场中干了多年,对挖暗道非常在行,方向、位置、深度都测算的极为精准,又用木材制作了很多工字架,放置在暗道中,以免塌方。 等暗道挖通之后,在每一个工字架上捆绑开花弹,用火绳连接起来,再用火点燃。 开花弹炸碎工字架,暗道塌陷下来,就变成了一条长长的壕沟,与之前的壕沟连接起来,形成一个大圆环,将女真军大营包围在了中间。 “咚……咚咚!” 壕沟炸出来之后,震天的战鼓声中,天威军倾巢而出,迅速抵达位置,而后在壕沟外围构筑起了防线 首先是鹿角、拒马、木叉、木栏等物,摆了长长一大排,又抛洒了很多铁蒺藜。 接着是上万峰骆驼,卧倒之后,首尾连接在一起,再披着上厚厚的毡子,组成了一道长长的驼墙。 最后是天威军的士兵们,在骆驼墙后面,按照不同的兵种排列成阵,并做好了战斗准备。 ………… 另一边,听到动静之后,阿巴泰立刻冲出中军大帐,爬上旁边的瞭望台,居高临下,观察情况,顿时惊的冷汗直流。 虽然想不明白,壕沟是如何一下子出现的,但是可以肯定,这是明军在暗中搞鬼。 更重要的是,壕沟形成一个巨大的圆圈,将自己一方的大营包围了起来,如果不早点突围出去,只怕就要变成笼中鸟、瓮中鳖了,那样只有死路一条。 想到这里,阿巴泰立刻召集一众将领,大声命令道“速速集合人马,多准备一些填壕沟用的东西,而后随本贝勒一起杀出去!” “贝勒爷,山上的明军怎么办?” “自保要紧,顾不上他们了……该死的,本贝勒一念之差,上了对面的恶当,此仇不报、誓不为人!” “呜呜!” …… 嘹亮的号角声中,数万女真军迅速集合起来,而后向着正北方向,也就是天威军防守的位置冲杀过来。 没办法,别的方向既有壕沟,又有壁垒,这里只有壕沟,没有壁垒,两相比较下,自然从这里突围容易一些了。 “勇士们,冲出去,一定要冲出去,否则就全军覆没了!” “把沙袋都搬过来,把这段壕沟填平……太好了,冲出去了!” 也许是天威军仓促布防,防线不是十分坚固,女真军只是冲了三次,就冲出一个巨大的豁口。 阿巴泰大喜过望,立刻指挥着数万人马从豁口突围,那知没突出去多远呢,就踩到了天威军事先埋好的伏地冲天雷。 “轰……轰……轰!” 伏地冲天雷,小西瓜大小,外面是生铁皮,里面装满了黑火药和用毒药浸泡过的铁片、铁砂,而后埋在地下,上面设置机关,人马一旦踩到,就会发生爆炸。 豁口的后面,天威军抓紧时间,共计埋设了上千颗冲天雷,女真军不知情况,结果被炸了个人仰马翻、死伤惨重。 “轰……轰!” 好不容易闯过了雷阵,又遇到了猛烈的炮击,女真军又一次人仰马翻、死伤惨重! 为何这般倒霉呢? 原来秦锋早就算计过了,新炸出来的壕沟足有二十几里长,以天威军的这点兵力,根本无法坚守住,被突破是早晚的事情。 既然这样,不如提前留出一个豁口,在豁口后面埋设大量的冲天雷,军中火炮全都安排在两侧,并测算好了射击诸元。 女真军不明真相,以为冲破了天威军的防线,急于突围之下,全都拥挤到了豁口这边,结果中计,死伤惨重。 ……… 女真军毕竟是精锐之师,在伤亡惨重的情况下,依旧奋勇向前,终于冲出了包围圈,而后一路向北狂奔,在当天下午申时左右,来到了桑干河南岸。 “贝勒爷,前面有大河拦路,怎么办?” “立刻撒出人马,多寻找一些船只和木头回来,在河面上架设浮桥,咱们要快点过河,否则天威军追上来就麻烦了!” “喳!” 随着阿巴泰一声令下,上千名骑兵奔了出去,四处寻找可以渡河的东西。 结果运气不错,在一片芦苇荡中找到了几十艘小船,估计是附近渔民藏起来的,又在附近找到一片树林,众人刀斧齐下,很快就砍伐了几百颗树木,而后选了一个水流比较缓慢的位置,迅速架设起了三座浮桥。 浮桥架好之后,女真军开始渡河,人喊马嘶,争先恐后。 不想队伍渡到一半之时,桑干河上游方向突然传来一阵奇怪的声响。 “轰隆隆……轰隆隆!” “不好,是洪水!” “洪水来啦,大家快逃命啊!” 四五丈高的巨浪,夹着着石块、树枝等杂物,从上游飞速俯冲了过来,转瞬就到了眼前。 正在渡河的女真军们惊恐万分,嚎叫着四处躲避,可惜已经来不及了。 其中距离河道比较远的还好些,距离河道比较近的,还有正在渡河的人马全都到了霉,瞬间被洪水淹没,冲的无影无踪。 几个巨大的浪头过后,河水慢慢平复下来,可是紧接着,桑干河上游响起战鼓声,并冲下来一支人马,为首一员大将头戴铜雀盔、身穿连环铠、坐骑赤兔马,手持一口六合大刀,正是雷大鹏。 原来抄完浑源州的几十座矿场之后,秦锋便命令雷大鹏率领本部人马和两万多劳力,带着各种应用之物,悄悄开到了桑干河上游。 而后选择合适的地方,聚沙成堤、筑坝蓄水,只等女真军从下游渡河之时,将积蓄的河水一下放出去,来了个水淹大军。 放完水之后,雷大鹏又率领本部人马从上游杀了下来。 与此同时,秦锋率领着天威军的人马,也从后面追上来了。 女真军被洪水一冲,不仅损失惨重,军心更是慌乱无比,又如何禁得住两支生力军的冲杀,没多大功夫就全线崩溃,四散逃命去了。 秦锋则督促人马,随后进行追杀,一直追到了黄昏时分,这才吹号收兵,而后打扫战场,清点战利品。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五十一章 损失惨重的女真军! “轰……轰……轰!” 就在阿巴泰观看书信,被骂做瓜怂之时,女真军大营外围的土地又深又宽的壕沟,足足有二十多里长。 这条新出现的壕沟,与明军之前挖掘的壕沟,恰好连接在了一起,形成一个巨大的圆环,将女真军大营包围在了里面。 “出什么事了,是不是地龙翻身了?” “长生天保佑,长生天保佑!” …… 巨大壕沟的出现,在女真军大营中引发了混乱,有的人认为是地震了,有的人认为是妖精作怪,不断祈求上天保佑。 可惜两种猜测都是错的,这既不是地震,也没有妖怪,而是人为事件。 更准确的是,是秦锋一手策划出来的。 原来秦锋知道阿巴泰并非无谋之辈,如果一味的用缓兵计、疲兵计,阿巴泰肯定会反应过来,而后将被围困的明军消灭掉,再带领女真大军离开小孤山脚下,另则有利地形再战。 那样的话,明军这边就算败了,一切谋划皆落空! 因此上,秦锋在缓兵计、疲兵计之后,又献了一条计策明面赎人,暗中挖沟! 明面上,由卢象升写信,用财物赎回被围困的明军,以此麻痹阿巴泰,争取时间。 暗地中,秦锋指挥着十万劳工,悄悄的挖掘暗道。 这些劳工们在煤场中干了多年,对挖暗道非常在行,方向、位置、深度都测算的极为精准,又用木材制作了很多工字架,放置在暗道中,以免塌方。 等暗道挖通之后,在每一个工字架上捆绑开花弹,用火绳连接起来,再用火点燃。 开花弹炸碎工字架,暗道塌陷下来,就变成了一条长长的壕沟,与之前的壕沟连接起来,形成一个大圆环,将女真军大营包围在了中间。 “咚……咚咚!” 壕沟炸出来之后,震天的战鼓声中,天威军倾巢而出,迅速抵达位置,而后在壕沟外围构筑起了防线 首先是鹿角、拒马、木叉、木栏等物,摆了长长一大排,又抛洒了很多铁蒺藜。 接着是上万峰骆驼,卧倒之后,首尾连接在一起,再披着上厚厚的毡子,组成了一道长长的驼墙。 最后是天威军的士兵们,在骆驼墙后面,按照不同的兵种排列成阵,并做好了战斗准备。 ………… 另一边,听到动静之后,阿巴泰立刻冲出中军大帐,爬上旁边的瞭望台,居高临下,观察情况,顿时惊的冷汗直流。 虽然想不明白,壕沟是如何一下子出现的,但是可以肯定,这是明军在暗中搞鬼。 更重要的是,壕沟形成一个巨大的圆圈,将自己一方的大营包围了起来,如果不早点突围出去,只怕就要变成笼中鸟、瓮中鳖了,那样只有死路一条。 想到这里,阿巴泰立刻召集一众将领,大声命令道“速速集合人马,多准备一些填壕沟用的东西,而后随本贝勒一起杀出去!” “贝勒爷,山上的明军怎么办?” “自保要紧,顾不上他们了……该死的,本贝勒一念之差,上了对面的恶当,此仇不报、誓不为人!” “呜呜!” …… 嘹亮的号角声中,数万女真军迅速集合起来,而后向着正北方向,也就是天威军防守的位置冲杀过来。 没办法,别的方向既有壕沟,又有壁垒,这里只有壕沟,没有壁垒,两相比较下,自然从这里突围容易一些了。 “勇士们,冲出去,一定要冲出去,否则就全军覆没了!” “把沙袋都搬过来,把这段壕沟填平……太好了,冲出去了!” 也许是天威军仓促布防,防线不是十分坚固,女真军只是冲了三次,就冲出一个巨大的豁口。 阿巴泰大喜过望,立刻指挥着数万人马从豁口突围,那知没突出去多远呢,就踩到了天威军事先埋好的伏地冲天雷。 “轰……轰……轰!” 伏地冲天雷,小西瓜大小,外面是生铁皮,里面装满了黑火药和用毒药浸泡过的铁片、铁砂,而后埋在地下,上面设置机关,人马一旦踩到,就会发生爆炸。 豁口的后面,天威军抓紧时间,共计埋设了上千颗冲天雷,女真军不知情况,结果被炸了个人仰马翻、死伤惨重。 “轰……轰!” 好不容易闯过了雷阵,又遇到了猛烈的炮击,女真军又一次人仰马翻、死伤惨重! 为何这般倒霉呢? 原来秦锋早就算计过了,新炸出来的壕沟足有二十几里长,以天威军的这点兵力,根本无法坚守住,被突破是早晚的事情。 既然这样,不如提前留出一个豁口,在豁口后面埋设大量的冲天雷,军中火炮全都安排在两侧,并测算好了射击诸元。 女真军不明真相,以为冲破了天威军的防线,急于突围之下,全都拥挤到了豁口这边,结果中计,死伤惨重。 ……… 女真军毕竟是精锐之师,在伤亡惨重的情况下,依旧奋勇向前,终于冲出了包围圈,而后一路向北狂奔,在当天下午申时左右,来到了桑干河南岸。 “贝勒爷,前面有大河拦路,怎么办?” “立刻撒出人马,多寻找一些船只和木头回来,在河面上架设浮桥,咱们要快点过河,否则天威军追上来就麻烦了!” “喳!” 随着阿巴泰一声令下,上千名骑兵奔了出去,四处寻找可以渡河的东西。 结果运气不错,在一片芦苇荡中找到了几十艘小船,估计是附近渔民藏起来的,又在附近找到一片树林,众人刀斧齐下,很快就砍伐了几百颗树木,而后选了一个水流比较缓慢的位置,迅速架设起了三座浮桥。 浮桥架好之后,女真军开始渡河,人喊马嘶,争先恐后。 不想队伍渡到一半之时,桑干河上游方向突然传来一阵奇怪的声响。 “轰隆隆……轰隆隆!” “不好,是洪水!” “洪水来啦,大家快逃命啊!” 四五丈高的巨浪,夹着着石块、树枝等杂物,从上游飞速俯冲了过来,转瞬就到了眼前。 正在渡河的女真军们惊恐万分,嚎叫着四处躲避,可惜已经来不及了。 其中距离河道比较远的还好些,距离河道比较近的,还有正在渡河的人马全都到了霉,瞬间被洪水淹没,冲的无影无踪。 几个巨大的浪头过后,河水慢慢平复下来,可是紧接着,桑干河上游响起战鼓声,并冲下来一支人马,为首一员大将头戴铜雀盔、身穿连环铠、坐骑赤兔马,手持一口六合大刀,正是雷大鹏。 原来抄完浑源州的几十座矿场之后,秦锋便命令雷大鹏率领本部人马和两万多劳力,带着各种应用之物,悄悄开到了桑干河上游。 而后选择合适的地方,聚沙成堤、筑坝蓄水,只等女真军从下游渡河之时,将积蓄的河水一下放出去,来了个水淹大军。 放完水之后,雷大鹏又率领本部人马从上游杀了下来。 与此同时,秦锋率领着天威军的人马,也从后面追上来了。 女真军被洪水一冲,不仅损失惨重,军心更是慌乱无比,又如何禁得住两支生力军的冲杀,没多大功夫就全线崩溃,四散逃命去了。 秦锋则督促人马,随后进行追杀,一直追到了黄昏时分,这才吹号收兵,而后打扫战场,清点战利品。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五十二章 人头送礼! 因为洪水的缘故,战场被冲的很是零落,直到第二天早晨才基本打扫干净,战果也统计出来了。 这一仗下来,共计打死、炸死、淹死女真军一万零两百八十八人,生擒八百六十四人,还缴获了大量的金银、战马、盔甲、兵器、旗鼓等物。 不过嘛,斩首计功,掩埋尸身时发现,被歼灭的女真军当中,有金钱鼠尾巴的真正女真人只占一半,余者则是蒙古人和投降的汉人。 即便如此,这一仗也算是大胜了,唯一遗憾的是,没有抓住阿巴泰。 据一些俘虏交代,女真军渡河之时,阿巴泰担心天威军追上来,于是亲率一部人马断后,待的位置距离河道比较远,结果幸运的避开了洪水的冲击。 后来两路人马杀来,女真军全线崩溃,阿巴泰见大势已经无法挽回,于是带领一部分残兵败将向东逃走了。 阿巴泰逃的很快,已经来不及追赶了,于是打扫完战场之后,秦锋率领本部人马返回大本营。 那知没走出多远,就遇到了两支队伍,分别是杨国柱的宣府兵马和陈永福的开封兵马。 原来督师—卢象升担心秦锋孤军追敌有危险,于是让杨、陈二人率兵接应一下。 可是二人军中的马匹数量不多,行进速度缓慢,故而这个时候才赶到。 接下来,三人合兵一处,返回大本营。 回营之后,秦锋立刻办了两件事情 一是遵守承诺,分给劳工们银子、干粮、路引,让他们返回家乡和亲人团聚。 二是送礼,礼物不是别的东西,正是刚砍下不久的女真军的人头。 杨国柱、陈永福各送了八百颗人头。 京营总兵官—王朴、大名镇总兵官—虎大威、洛阳镇副总兵—王绍禹,各送了五百颗人头。 还有缴获的战利品,同样每位总兵送了一份。 这样做,自然有目的了。 常言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 这次和女真人的战斗中,秦锋率领天威军连战连胜、大出风头,还缴获了大量的战利品,面对这种情况,一众总兵官们难免看着眼热、心生嫉妒。 人一旦嫉妒起来,可是什么事都做的出来的,那怕无仇无恨,也会暗下毒手! 因此上,秦锋主动送出一些人头和战利品,交个朋友,结个善缘,免的这些人暗中使坏。 而且有了这份善缘,以后自己遇到困难之时,这些人就算帮不了大忙,起码能帮个小忙,或者传个消息,那就可以了。 闯荡天下,多交朋友,多个朋友多条路,这可是不变的真理! ………… “喝……喝……大家继续喝!” 当天晚上,中军大帐内,灯火通明、亮如白昼,喧哗声接连不断,原来是在举行庆功宴。 只见督师—卢象升居中而坐,满脸都是笑容,本该坐在旁边的监军—高起潜却没有出面,理由是身体不适。 同样没出面的,还有平阳镇总兵官—姜瑄、阳泉镇总兵官—王通,二人理由同样是身体不适。 除了以上三人,其余的将领们都来了,并按照官职高低在大帐内落座,面前摆满了丰盛的酒菜。 按理来说,与各位总兵官相比,秦锋的官职最低了,应该坐在末位上,可与女真人的战斗中,秦锋的功劳最大了,当受优待。 因此上,卢象升将秦锋请过来,在自己的身边落座,又取来一只大海碗,亲手倒满了芳香醇厚的竹叶青酒,足足有两斤多重。 “秦将军智勇双全,大败女真鞑子,缴获无数,本督特敬酒一碗,为将军贺功,并希望将军勇毅前行、再立新功!” “多谢督师大人!” “好……好!” 秦锋接过酒碗,将里面的美酒一饮而尽,顿时赢来一片喝彩声。 紧接着,杨国柱、陈永福、王朴几位总兵官都端着酒碗过来了。 “秦将军,俺老杨敬您一碗,跟着您一起打仗,真叫一个痛快!” “秦将军,陈某也敬您一碗,以后若有用得着的地方,将军尽管吩咐,陈某义不容辞!” “秦将军,王某也一样!” …… “几位总兵大人客气了,秦某回敬一碗,干了!” 之前送人头和战利品的事情,显然是起了作用,几位总兵官都非常感谢,说了很多肝胆相照、两肋插刀的话。 不管说的是真是假,有这个态度就可以了。 ……… 庆功宴在继续中,秦锋连续喝了七八碗酒,已经有点微醉了,这时候,督师—卢象升探过身子,手中端着个酒碗。 “秦将军,本督再敬你一碗!” “多谢督师大人!” “本督师出征之前,圣上曾经亲口许诺过,击败女真鞑子之后,便由本督接任宣大总督之职,总理宣府、大同等地的一切军政事务! 本督上任之后,准备好好整顿一下军务,修筑城防、训练精兵,尤其宣府、大同两地,更是重中之重,而现任的宣府总兵,智谋、胆略、能力皆不称职,需要予以更换。 不知秦将军认为,军中何人能称此职,还望推荐一位,本督定向朝廷全力保举!” “哈哈,末将乃是榆林镇一个小小参将,眼界狭窄、见识短浅,岂敢随意推荐人才,督师大人慧眼识珠,一定能找到合适人选的!” “唉,千军易得,一将难求,若是有秦将军这样的良将,担任宣府总兵之职,本督以后就能高枕无忧了!” “我大明人才济济,定有远胜末将十倍者,督师大人只要好生选拔,又何愁不得良将呢……来,末将回敬督师大人一碗,以谢厚爱!” “唉!” …… 看似二人只是干了两碗酒,顺便闲聊了几句,其实里面大有深意。 原来卢象升非常欣赏秦锋,有意拉到自己麾下来,予以重用,可这种挖人墙角的事情又不好明说,只能用言语暗示。 让秦锋推荐一个人,担任宣府总兵官。 其实是告诉秦锋,只要你投到我的麾下来,以后宣府总兵官的位置就是你的了,这个筹码,不可谓不高。 秦锋何其精明,瞬间明白了这番暗示,却并不想答应。 凭心而论,智谋、胆略、文治、武功……各个方面,卢象升都比杨鹤强多了,可是有一点,前者远不如后者,那就是对自己的信任。 杨鹤对自己无比信任,甚至能把空白手令交给自己随意填写使用,这一点,大明朝的十几位督抚里面,没有第二个可以做到的。 因此上,秦锋更愿意在杨鹤麾下效力,也只有待在杨鹤麾下,才能随心所欲,尽情发挥! 不过嘛,卢象升毕竟是一番诚心招揽,不好直接拒绝,只能用言语婉拒。 末将只是榆林镇一个小小参将……岂敢随意推荐人才。 秦锋这句话的含义是我是榆林镇的参将,是三边总督杨大人的部下,不可能另投别人的,至于您的一番好意,心领了,可惜不能接受,敬酒一碗,以示道歉。 卢象升同样是聪明人,知道自己被婉拒了,遗憾的叹了口气,将碗中酒一饮而尽,不再多说什么。 ………… 庆功宴结束之后,卢象升派出大量的游骑兵,四处探查阿巴泰的下落,而且很快就有了结果。 原来阿巴泰逃走之后,四处收集残兵败将,略加整顿之后,向北渡过了桑干河,而后日夜兼程、向北逃窜,最后从镇川堡出长城,奔向了云川卫。 云川卫,位于大同府西北侧的灰河下游,本是大明朝设置的边防卫所之一,后因国力衰退,不得不放弃掉,成为了一座塞外荒城。 这次皇太极率军远征,见云川卫的位置十分好,既有险可守,又四通八达,于是将后勤大营设在了云川卫,囤积了大量的盔甲、兵器、粮草,以便为前方大军提供补给,同时派了重兵把守。 另外吗,杜度、阿巴泰两路人马入关之后,为了不影响行军速度,将劫掠来的大部分金银、牲畜、粮食……都送到了云川卫囤积,数量十分惊人。 这次阿巴泰兵败之后,以最快速度逃往云川卫,显然是要利用那里充足的物资,装备人马、重整旗鼓,而后卷土重来,报兵败之仇! 得知这些情况之后,督师—卢象升一面向朝廷报捷,一面下令拔营起寨,率领大军北进到长城一线,而后整顿兵马、修补关隘,等着和阿巴泰再次大战。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五十二章 人头送礼! 因为洪水的缘故,战场被冲的很是零落,直到第二天早晨才基本打扫干净,战果也统计出来了。 这一仗下来,共计打死、炸死、淹死女真军一万零两百八十八人,生擒八百六十四人,还缴获了大量的金银、战马、盔甲、兵器、旗鼓等物。 不过嘛,斩首计功,掩埋尸身时发现,被歼灭的女真军当中,有金钱鼠尾巴的真正女真人只占一半,余者则是蒙古人和投降的汉人。 即便如此,这一仗也算是大胜了,唯一遗憾的是,没有抓住阿巴泰。 据一些俘虏交代,女真军渡河之时,阿巴泰担心天威军追上来,于是亲率一部人马断后,待的位置距离河道比较远,结果幸运的避开了洪水的冲击。 后来两路人马杀来,女真军全线崩溃,阿巴泰见大势已经无法挽回,于是带领一部分残兵败将向东逃走了。 阿巴泰逃的很快,已经来不及追赶了,于是打扫完战场之后,秦锋率领本部人马返回大本营。 那知没走出多远,就遇到了两支队伍,分别是杨国柱的宣府兵马和陈永福的开封兵马。 原来督师—卢象升担心秦锋孤军追敌有危险,于是让杨、陈二人率兵接应一下。 可是二人军中的马匹数量不多,行进速度缓慢,故而这个时候才赶到。 接下来,三人合兵一处,返回大本营。 回营之后,秦锋立刻办了两件事情 一是遵守承诺,分给劳工们银子、干粮、路引,让他们返回家乡和亲人团聚。 二是送礼,礼物不是别的东西,正是刚砍下不久的女真军的人头。 杨国柱、陈永福各送了八百颗人头。 京营总兵官—王朴、大名镇总兵官—虎大威、洛阳镇副总兵—王绍禹,各送了五百颗人头。 还有缴获的战利品,同样每位总兵送了一份。 这样做,自然有目的了。 常言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 这次和女真人的战斗中,秦锋率领天威军连战连胜、大出风头,还缴获了大量的战利品,面对这种情况,一众总兵官们难免看着眼热、心生嫉妒。 人一旦嫉妒起来,可是什么事都做的出来的,那怕无仇无恨,也会暗下毒手! 因此上,秦锋主动送出一些人头和战利品,交个朋友,结个善缘,免的这些人暗中使坏。 而且有了这份善缘,以后自己遇到困难之时,这些人就算帮不了大忙,起码能帮个小忙,或者传个消息,那就可以了。 闯荡天下,多交朋友,多个朋友多条路,这可是不变的真理! ………… “喝……喝……大家继续喝!” 当天晚上,中军大帐内,灯火通明、亮如白昼,喧哗声接连不断,原来是在举行庆功宴。 只见督师—卢象升居中而坐,满脸都是笑容,本该坐在旁边的监军—高起潜却没有出面,理由是身体不适。 同样没出面的,还有平阳镇总兵官—姜瑄、阳泉镇总兵官—王通,二人理由同样是身体不适。 除了以上三人,其余的将领们都来了,并按照官职高低在大帐内落座,面前摆满了丰盛的酒菜。 按理来说,与各位总兵官相比,秦锋的官职最低了,应该坐在末位上,可与女真人的战斗中,秦锋的功劳最大了,当受优待。 因此上,卢象升将秦锋请过来,在自己的身边落座,又取来一只大海碗,亲手倒满了芳香醇厚的竹叶青酒,足足有两斤多重。 “秦将军智勇双全,大败女真鞑子,缴获无数,本督特敬酒一碗,为将军贺功,并希望将军勇毅前行、再立新功!” “多谢督师大人!” “好……好!” 秦锋接过酒碗,将里面的美酒一饮而尽,顿时赢来一片喝彩声。 紧接着,杨国柱、陈永福、王朴几位总兵官都端着酒碗过来了。 “秦将军,俺老杨敬您一碗,跟着您一起打仗,真叫一个痛快!” “秦将军,陈某也敬您一碗,以后若有用得着的地方,将军尽管吩咐,陈某义不容辞!” “秦将军,王某也一样!” …… “几位总兵大人客气了,秦某回敬一碗,干了!” 之前送人头和战利品的事情,显然是起了作用,几位总兵官都非常感谢,说了很多肝胆相照、两肋插刀的话。 不管说的是真是假,有这个态度就可以了。 ……… 庆功宴在继续中,秦锋连续喝了七八碗酒,已经有点微醉了,这时候,督师—卢象升探过身子,手中端着个酒碗。 “秦将军,本督再敬你一碗!” “多谢督师大人!” “本督师出征之前,圣上曾经亲口许诺过,击败女真鞑子之后,便由本督接任宣大总督之职,总理宣府、大同等地的一切军政事务! 本督上任之后,准备好好整顿一下军务,修筑城防、训练精兵,尤其宣府、大同两地,更是重中之重,而现任的宣府总兵,智谋、胆略、能力皆不称职,需要予以更换。 不知秦将军认为,军中何人能称此职,还望推荐一位,本督定向朝廷全力保举!” “哈哈,末将乃是榆林镇一个小小参将,眼界狭窄、见识短浅,岂敢随意推荐人才,督师大人慧眼识珠,一定能找到合适人选的!” “唉,千军易得,一将难求,若是有秦将军这样的良将,担任宣府总兵之职,本督以后就能高枕无忧了!” “我大明人才济济,定有远胜末将十倍者,督师大人只要好生选拔,又何愁不得良将呢……来,末将回敬督师大人一碗,以谢厚爱!” “唉!” …… 看似二人只是干了两碗酒,顺便闲聊了几句,其实里面大有深意。 原来卢象升非常欣赏秦锋,有意拉到自己麾下来,予以重用,可这种挖人墙角的事情又不好明说,只能用言语暗示。 让秦锋推荐一个人,担任宣府总兵官。 其实是告诉秦锋,只要你投到我的麾下来,以后宣府总兵官的位置就是你的了,这个筹码,不可谓不高。 秦锋何其精明,瞬间明白了这番暗示,却并不想答应。 凭心而论,智谋、胆略、文治、武功……各个方面,卢象升都比杨鹤强多了,可是有一点,前者远不如后者,那就是对自己的信任。 杨鹤对自己无比信任,甚至能把空白手令交给自己随意填写使用,这一点,大明朝的十几位督抚里面,没有第二个可以做到的。 因此上,秦锋更愿意在杨鹤麾下效力,也只有待在杨鹤麾下,才能随心所欲,尽情发挥! 不过嘛,卢象升毕竟是一番诚心招揽,不好直接拒绝,只能用言语婉拒。 末将只是榆林镇一个小小参将……岂敢随意推荐人才。 秦锋这句话的含义是我是榆林镇的参将,是三边总督杨大人的部下,不可能另投别人的,至于您的一番好意,心领了,可惜不能接受,敬酒一碗,以示道歉。 卢象升同样是聪明人,知道自己被婉拒了,遗憾的叹了口气,将碗中酒一饮而尽,不再多说什么。 ………… 庆功宴结束之后,卢象升派出大量的游骑兵,四处探查阿巴泰的下落,而且很快就有了结果。 原来阿巴泰逃走之后,四处收集残兵败将,略加整顿之后,向北渡过了桑干河,而后日夜兼程、向北逃窜,最后从镇川堡出长城,奔向了云川卫。 云川卫,位于大同府西北侧的灰河下游,本是大明朝设置的边防卫所之一,后因国力衰退,不得不放弃掉,成为了一座塞外荒城。 这次皇太极率军远征,见云川卫的位置十分好,既有险可守,又四通八达,于是将后勤大营设在了云川卫,囤积了大量的盔甲、兵器、粮草,以便为前方大军提供补给,同时派了重兵把守。 另外吗,杜度、阿巴泰两路人马入关之后,为了不影响行军速度,将劫掠来的大部分金银、牲畜、粮食……都送到了云川卫囤积,数量十分惊人。 这次阿巴泰兵败之后,以最快速度逃往云川卫,显然是要利用那里充足的物资,装备人马、重整旗鼓,而后卷土重来,报兵败之仇! 得知这些情况之后,督师—卢象升一面向朝廷报捷,一面下令拔营起寨,率领大军北进到长城一线,而后整顿兵马、修补关隘,等着和阿巴泰再次大战。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五十三章 白城子有危险! 崇祯六年—十一月十二日,阴。 “你们四个记住了,军刺乃是近身肉搏的兵器,必须快如电、准如尺、稳如山、狠如狼,一击发出、必攻要害,招招索命、步步勾魂,若是对敌人心慈手软一点,那死的就是自己了!” “是,义父!” …… 上午时分,天威军大营—中军大帐后面的空地上,孙可望、李定国、刘文秀、艾能奇一字排开,每人手中一柄军刺,面对一个真人大小的草人,正在用力捅刺、攻击要害。 秦锋站在旁边,指导四个义子训练,还不时抬头瞭望西侧的天空,似乎在期待着什么。 原来之前战事紧张,无暇顾及别的,一身精力全用在了克敌制胜上。 现在女真人败逃,战事暂时停止,有了空闲时间后,秦锋很是想念许久未见的晋玉娘,于是写了一封爱意满满的书信,让金雕—闪电送去了白城子。 从时间上推算,金雕今天上午该飞回来了,故而秦锋才不断瞭望天空,期待回信的到来。 又过了一会儿,西侧天空中出现一个小金点,而后越来越近、越来越大,最终露出了真身,正是一只金雕! “啾啾……啾啾!” “闪电,辛苦了……你们四个快把好吃的抬出来,让闪电吃个痛快!” “是,义父!” 金雕在空中盘旋几圈之后,精准的落在了秦锋身边,还不断发出喜悦的鸣叫声。 秦锋伸出手来,摸了摸金雕的小脑袋,以示奖励,与此同时,孙可望、李定国、刘文秀、艾能奇四个,从后帐中拖出了一条大青狼。 大青狼还是活的,被绳索紧紧捆绑着,这是一天之前,四人学习荒野生存技能之时,从附近的大山里捉来的。 “啾……啾啾!” 金雕是空中之王,最喜欢以猛兽的血肉为食了,当既飞扑过去,用两只利爪牢牢控制住大青狼,而后撕扯开皮毛,高兴的啄食起来。 趁其大快朵颐之际,秦锋从金雕的大腿上解下一根密封的小竹筒。 打开竹筒,有点吃惊,因为里面整整装了三封书信,这是什么情况,莫非出大事了? 一种不好的预感出现在秦锋的心中,连忙将三封书信依次打开观看 第一封书信,是晋玉娘的亲笔家书,内容十分简短,就是报个平安,叮嘱秦锋多注意身体之类的暖心话。 第二封书信,竟然是乌云琪琪格写的,写了整整三大页,核心内容是三部反叛,察哈尔部战败,损失十分惨重,急需救援。 原来女真人这次远征,大军分成了三路其中杜度、阿巴泰各领三万人马,攻破长城防线,进入山西北部地区,大肆劫掠人口和财物,以达到壮大自己、削弱大明朝的目的。 皇太极则亲领六万人马,向西渡过黄河,进入河套草原地区,准备消灭林丹汗,彻底吞并整个漠南蒙古。 林丹汗不甘被吞并,于是集结了察哈尔、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四个部落,共计六万人马,向东迎战皇太极。 于是乎,双方在河套草原的东部地区迎面相遇,而后摆开阵势,开始了激烈的厮杀。 凭心而论,在用兵打仗方面,皇太极胜过林丹汗一筹不止,女真军队的战斗力也强过蒙古四部联军。 不过嘛,开战之前,林丹汗通过秦锋的关系,用牛羊、马匹、骆驼等牲畜交换到了大量的军用物资,使四部联军的装备水平上升了一大截子,加之是本土作战,后勤补给容易,这方面的巨大优势,足以抵消别的劣势了。 结果就是双方连续厮杀数月,大大小小打了二十多仗,始终是胜负不分! 眼看正面交锋难以取胜,一向足智多谋的皇太极用出了一招杀手锏策反三部,分化瓦解! 河套草原地区,本来是被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三部占据的,后来林丹汗在东部草原连吃败仗、无法立足,于是带领察哈尔部人马西迁,强占了河套草原,并迫使三部臣服。 三部虽然臣服了,可一直是口服心不服,惦记着夺回河套草原。 皇太极就利用这一点,以河套草原为诱饵,派人进行游说,结果成功策反了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三部的首领。 六天之前,皇太极出兵偷袭了林丹汗的大营,与此同时,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三部反叛,来了个里应外合。 林丹汗猝不及防之下,大营失守,人马损失惨重,自己也负了伤,只好率领数千残部向西逃窜。 乌云琪琪格也参与了这场大战,眼见败局已定、无力回天,于是写了这封书信,并用自己的金雕送到白城子,向秦锋紧急求援,希望看在双方的交情上,拉察哈尔部一把! ……… 第三封书信,是项玄武的请示信。 大军出征之后,项玄武留守白城子,负责一切大小军政事务,并时刻关注着河套草原地区的情况。 结果探查得知,皇太极大胜之后,亲自率领主力人马追击林丹汗的残部,誓要将其消灭掉。 同时命令三贝勒—莽古尔泰率领正蓝旗,再加上新归降的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三部,共计五万多人马,南下攻打陕西北部地区,白城子位置前出,又扼守交通要道,便成了第一个被攻打的目标。 得知情况,项玄武大吃一惊,连忙写了书信,向秦锋进行请示,面对强敌压境,自己是坚守待援,还是弃城而走、保存实力? “好厉害的皇太极,这是要掏我的心窝子啊!” 看完书信之后,秦锋的脸色顿时阴沉下来,而后回到中军大帐内,取出一幅巨型地图,一边仔细观看,一边默默盘算。 白城子能不能放弃? 答案是不能。 一则,自己这几年苦心经营,好不容易赞下的家底都在白城子,不仅是金银财宝、粮食物资,还有红薯种子、玉米种子,童子军、娘子军等等。 莽古尔泰率军南下的速度很快,若是弃城而走的话,那些家底数量巨大,没法全部随军带走,落入敌手,或者毁掉未免太可惜了。 二则,如果放弃了白城子,正蓝旗的人马和三部联军没了阻挡,就能长驱直入了。 那样的话,陕西北部的老百姓们可就惨了,不知要有多少人被杀,又要有多少田园被毁。 因此上,决不能放弃白城子! ……… 不能放弃,能否坚守呢? 白城子经过几年的经营,城墙高大坚固、物资储备充足,水源不成问题,还有二十门大将军炮,威力极为巨大,堪称是守城的无双杀器! 在城防方面,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 有问题的,是兵力! 城内只有八千驻军,还有四千多刚招募不久的新兵,以及部分随军家属。 这点兵力,防守若大城池,对抗五万多敌军,着实是吃力啊! 至于项玄武,忠心没有问题,而且从军多年,办事十分老练,就是指挥能力差一些,怕是扛不住几万人的大战。 好在白城子里面,还藏着一根‘定海神针’,现在大难临头,是时候请出来用一用了! 想到这里,秦锋取出笔墨纸砚,连写了三封书信。 第一封写给晋玉娘,报个平安,写几句暖心话,以及交代一件十分隐秘的事情。 第二封信写给项玄武,让其全力坚守白城子,同时告之了使用定海神针的事情。 第三封信,就是写给那位定海神针的,请其出山,帮忙守城。 写好之后,将三封书信放在小竹筒中,绑在已经吃饱喝足的金雕—闪电的大腿上,让其以最快速度送往白城子。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五十三章 白城子有危险! 崇祯六年—十一月十二日,阴。 “你们四个记住了,军刺乃是近身肉搏的兵器,必须快如电、准如尺、稳如山、狠如狼,一击发出、必攻要害,招招索命、步步勾魂,若是对敌人心慈手软一点,那死的就是自己了!” “是,义父!” …… 上午时分,天威军大营—中军大帐后面的空地上,孙可望、李定国、刘文秀、艾能奇一字排开,每人手中一柄军刺,面对一个真人大小的草人,正在用力捅刺、攻击要害。 秦锋站在旁边,指导四个义子训练,还不时抬头瞭望西侧的天空,似乎在期待着什么。 原来之前战事紧张,无暇顾及别的,一身精力全用在了克敌制胜上。 现在女真人败逃,战事暂时停止,有了空闲时间后,秦锋很是想念许久未见的晋玉娘,于是写了一封爱意满满的书信,让金雕—闪电送去了白城子。 从时间上推算,金雕今天上午该飞回来了,故而秦锋才不断瞭望天空,期待回信的到来。 又过了一会儿,西侧天空中出现一个小金点,而后越来越近、越来越大,最终露出了真身,正是一只金雕! “啾啾……啾啾!” “闪电,辛苦了……你们四个快把好吃的抬出来,让闪电吃个痛快!” “是,义父!” 金雕在空中盘旋几圈之后,精准的落在了秦锋身边,还不断发出喜悦的鸣叫声。 秦锋伸出手来,摸了摸金雕的小脑袋,以示奖励,与此同时,孙可望、李定国、刘文秀、艾能奇四个,从后帐中拖出了一条大青狼。 大青狼还是活的,被绳索紧紧捆绑着,这是一天之前,四人学习荒野生存技能之时,从附近的大山里捉来的。 “啾……啾啾!” 金雕是空中之王,最喜欢以猛兽的血肉为食了,当既飞扑过去,用两只利爪牢牢控制住大青狼,而后撕扯开皮毛,高兴的啄食起来。 趁其大快朵颐之际,秦锋从金雕的大腿上解下一根密封的小竹筒。 打开竹筒,有点吃惊,因为里面整整装了三封书信,这是什么情况,莫非出大事了? 一种不好的预感出现在秦锋的心中,连忙将三封书信依次打开观看 第一封书信,是晋玉娘的亲笔家书,内容十分简短,就是报个平安,叮嘱秦锋多注意身体之类的暖心话。 第二封书信,竟然是乌云琪琪格写的,写了整整三大页,核心内容是三部反叛,察哈尔部战败,损失十分惨重,急需救援。 原来女真人这次远征,大军分成了三路其中杜度、阿巴泰各领三万人马,攻破长城防线,进入山西北部地区,大肆劫掠人口和财物,以达到壮大自己、削弱大明朝的目的。 皇太极则亲领六万人马,向西渡过黄河,进入河套草原地区,准备消灭林丹汗,彻底吞并整个漠南蒙古。 林丹汗不甘被吞并,于是集结了察哈尔、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四个部落,共计六万人马,向东迎战皇太极。 于是乎,双方在河套草原的东部地区迎面相遇,而后摆开阵势,开始了激烈的厮杀。 凭心而论,在用兵打仗方面,皇太极胜过林丹汗一筹不止,女真军队的战斗力也强过蒙古四部联军。 不过嘛,开战之前,林丹汗通过秦锋的关系,用牛羊、马匹、骆驼等牲畜交换到了大量的军用物资,使四部联军的装备水平上升了一大截子,加之是本土作战,后勤补给容易,这方面的巨大优势,足以抵消别的劣势了。 结果就是双方连续厮杀数月,大大小小打了二十多仗,始终是胜负不分! 眼看正面交锋难以取胜,一向足智多谋的皇太极用出了一招杀手锏策反三部,分化瓦解! 河套草原地区,本来是被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三部占据的,后来林丹汗在东部草原连吃败仗、无法立足,于是带领察哈尔部人马西迁,强占了河套草原,并迫使三部臣服。 三部虽然臣服了,可一直是口服心不服,惦记着夺回河套草原。 皇太极就利用这一点,以河套草原为诱饵,派人进行游说,结果成功策反了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三部的首领。 六天之前,皇太极出兵偷袭了林丹汗的大营,与此同时,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三部反叛,来了个里应外合。 林丹汗猝不及防之下,大营失守,人马损失惨重,自己也负了伤,只好率领数千残部向西逃窜。 乌云琪琪格也参与了这场大战,眼见败局已定、无力回天,于是写了这封书信,并用自己的金雕送到白城子,向秦锋紧急求援,希望看在双方的交情上,拉察哈尔部一把! ……… 第三封书信,是项玄武的请示信。 大军出征之后,项玄武留守白城子,负责一切大小军政事务,并时刻关注着河套草原地区的情况。 结果探查得知,皇太极大胜之后,亲自率领主力人马追击林丹汗的残部,誓要将其消灭掉。 同时命令三贝勒—莽古尔泰率领正蓝旗,再加上新归降的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三部,共计五万多人马,南下攻打陕西北部地区,白城子位置前出,又扼守交通要道,便成了第一个被攻打的目标。 得知情况,项玄武大吃一惊,连忙写了书信,向秦锋进行请示,面对强敌压境,自己是坚守待援,还是弃城而走、保存实力? “好厉害的皇太极,这是要掏我的心窝子啊!” 看完书信之后,秦锋的脸色顿时阴沉下来,而后回到中军大帐内,取出一幅巨型地图,一边仔细观看,一边默默盘算。 白城子能不能放弃? 答案是不能。 一则,自己这几年苦心经营,好不容易赞下的家底都在白城子,不仅是金银财宝、粮食物资,还有红薯种子、玉米种子,童子军、娘子军等等。 莽古尔泰率军南下的速度很快,若是弃城而走的话,那些家底数量巨大,没法全部随军带走,落入敌手,或者毁掉未免太可惜了。 二则,如果放弃了白城子,正蓝旗的人马和三部联军没了阻挡,就能长驱直入了。 那样的话,陕西北部的老百姓们可就惨了,不知要有多少人被杀,又要有多少田园被毁。 因此上,决不能放弃白城子! ……… 不能放弃,能否坚守呢? 白城子经过几年的经营,城墙高大坚固、物资储备充足,水源不成问题,还有二十门大将军炮,威力极为巨大,堪称是守城的无双杀器! 在城防方面,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 有问题的,是兵力! 城内只有八千驻军,还有四千多刚招募不久的新兵,以及部分随军家属。 这点兵力,防守若大城池,对抗五万多敌军,着实是吃力啊! 至于项玄武,忠心没有问题,而且从军多年,办事十分老练,就是指挥能力差一些,怕是扛不住几万人的大战。 好在白城子里面,还藏着一根‘定海神针’,现在大难临头,是时候请出来用一用了! 想到这里,秦锋取出笔墨纸砚,连写了三封书信。 第一封写给晋玉娘,报个平安,写几句暖心话,以及交代一件十分隐秘的事情。 第二封信写给项玄武,让其全力坚守白城子,同时告之了使用定海神针的事情。 第三封信,就是写给那位定海神针的,请其出山,帮忙守城。 写好之后,将三封书信放在小竹筒中,绑在已经吃饱喝足的金雕—闪电的大腿上,让其以最快速度送往白城子。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五十四章 掏皇太极的心窝子! “啾啾……啾啾!” 接受任务之后,金雕—闪电双翅一展,身躯顿时腾空而起,在大营上方盘旋了几圈,而后以最快速度飞向了白城子。 望着远去的身影,秦锋悬着的心却没有落下来。 常言道若无援军,孤城难守! 白城子城防坚固、物资充足不假,有定海神针坐镇是真,可面对强敌围攻,若无援军的话,也是无法长期坚守的。 援军在那里? 距离最近的是榆林城,总兵—张定国与自己交情不错,肯定不会见死不救的。 问题是,张定国有个‘豆腐张’的绰号,是个大好人不假,可惜带兵打仗的本事实在不咋样。 而且榆林城内最精锐的驻军,也就是雷大鹏部的八千人马,跟随自己一起出征了,余下的将领、兵马都是二三流水平,而且数量不是很多,防守榆林城还勉强可以,救援白城子只怕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啊! 至于银川、固原、甘肃几镇的兵马,战斗力一般,距离又远,只怕是远水难解近渴。 再说了,不是自家的城池,没人会拼命救援的,就算三边总督杨鹤催促也没用,几镇兵马肯定都是磨磨蹭蹭、拖延时间,不愿和女真人拼命的。 因此上,要想救援白城子,还得靠天威军! “来人啊,立刻擂鼓聚将,中军大帐议事!” “遵命!” “咚……咚咚!” 随着秦锋一声令下,亲兵们敲响了大帐门口的十几面聚将鼓,一时间,鼓声如雷,响彻四方。 听到鼓声之后,韩山君、董天豹、雷大鹏、马家兄弟等一众将领立刻以最快速度来到了中军大帐内,并按照官职高低整齐列队。 会议开始之后,秦锋没有废话,直接把乌云琪琪格和项玄武的两封书信拿了出来,展示给众人观看。 “将军大人,情况十万火急,咱们立刻回师,救援白城子!” “是啊,将军大人,立刻回师救援,白城子万万不能有失啊!” …… 一众将领们看过书信之后,全都情绪激动了起来,叫嚷着立刻回师救援。 要知道,不仅晋玉娘住在白城子,在场一众将领们的父母妻儿也大都住在白城子,一旦有失,后果不堪设想。 秦锋没有说话,而是盯着那幅地图,默默计算着回师救援的路程和时间。 天威军现在驻扎的地方叫虎峪口,位于山西—大同府的东北部,距离白城子足有一千一百多里路程,中间隔着重重山脉以及黄河天险。 回师救援的话,就算人马日夜兼程、翻山越岭,也要走三十多天,等到了白城子,只怕黄花菜都凉了。 还有一个缩短时间的办法,就是像上次入京勤王一样,不走内地,改走塞外。 大军从虎峪口出关,沿着蒙古草原南部的平坦地带,日夜兼程、向西疾驰,而后渡过黄河,直奔白城子。 天威军拥有的马匹、骆驼数量本就不少,最近又从女真人那里缴获了上万匹战马,极大的提高了行军速度。 若是带足了干粮和饮水,日夜兼程行军的话,估计十天左右就能抵达白城子外围,而后和项玄武里应外合,一举击溃莽古尔泰的正蓝旗人马和三部联军,大获全胜! 想法挺不错的,也很让人心动,可是能实施吗? 秦锋紧盯着地图,在心中详细推演了几遍,最后无奈的摇了摇头,不可行。 挺好的计划,为何不可行呢? 关键在皇太极身上。 乌云琪琪格的信上写的明白,林丹汗遭遇惨败,人马损失严重,仅剩数千残兵向西逃窜,对付这么点残兵,需要皇太极亲率主力人马追击吗? 答案是不需要。 派一两个贝勒,带领一万人马追击就足够了,而且人马越少、速度越快,追击的效果就越好。 既然不需要,那皇太极的主力人马在那里呢? 没有追击林丹汗,也没有围攻白城子,那么最大的可能,就是悄悄埋伏在白城子附近,准备来一个围点打援,这可是女真人最擅长的战术之一。 如果自己率领天威军,从塞外行军救援白城子,十有八九会落入皇太极设置好的埋伏圈中。 那时候,女真军以逸待劳、精力旺盛,天威军长途行军、人困马乏,兵力上又不占优势,结果可想而知了,必然会全军覆没! “都别吵了,回师救援白城子,此事断不可行!” “将军大人,为什么?” “因为回去的话,只有死路一条!” 秦锋把自己的推测,详细讲述了一遍,众人听完之后,全都哑口无言了。 对秦锋的一番推测,众人都很信服,可这样的话,岂不是无法救援了吗? 一旦白城子失陷,想想可怕的后果,让人心碎啊! 这时候,秦锋又开口了“一个个别垂头丧气的,虽然咱们不能回师,可还是有办法救援白城子的!” “将军大人,不回师的话,如何救援呢?” “呵呵,皇太极这一招,掏了咱们的心窝子,咱们就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也去掏皇太极的心窝子!” “掏皇太极的心窝子,怎么掏?” “简单,出兵偷袭这里!” 说话间,秦锋伸出一根手指,狠狠点在了地图上,正是云川卫的位置。 女真军的辎重粮草,大都囤积在云川卫,如果出一支奇兵偷袭,将辎重粮草全都烧掉,女真军就成了没有牙的老虎。 那个时候,皇太极再不甘心,也没法继续打下去了,只能灰溜溜的返回辽东,白城子的围也就解了。 这一招,属于典型的围魏救赵! “将军大人妙计,若能偷袭云川卫,将辎重粮草全部烧掉,那真就是掏了皇太极的心窝子,非疼死他不可,不过嘛,想要偷袭云川卫,只怕不太容易啊!” “是啊,非常不容易,难如登天!” 云川卫位于灰河下游,距离虎峪口四百八十里左右,中间是一马平川的大草原和戈壁滩,利于骑兵冲杀,不利于步兵作战。 更重要的是,皇太极深知云川卫的重要性,安排了重兵把守,还有阿巴泰的兵马,也都退到了云川卫,二者加在一起,兵力超过四万,而且戒备森严,有人日夜巡视。 偷袭这样一个地方,如果出兵多了,目标太大,一旦暴露行踪,偷袭必然失败。 如果出兵少了,又攻不下云川卫,不仅偷袭失败,只怕回都回不来。 真是左右为难啊! 可为了救援白城子,就是再困难,也要迎难而上! 秦锋沉思许久,最后决定兵分三路 雷大鹏带领一路人马,多竖旌旗,装作天威军主力的模样,沿着长城内侧向西行军,去救援白城子。 这一路其实是虚的,为的是掩人耳目,不过这种雕虫小技只能瞒过一般人,瞒不住足智多谋的皇太极,不过不要紧,还有第二路人马。 第二路人马由韩山君率领着,从虎峪口出塞,而后偃旗息鼓、向西行军,做出一副悄悄救援白城子的架势。 实际上,这一路还是虚的,为的是迷惑皇太极,等人马抵达黄河东岸之后,立刻改道向南,重新回到大明境内,决不会进入女真军的埋伏中。 第三路才是杀手锏,由秦锋亲自率领四千精兵,每人配备两匹骏马和一峰骆驼,携带着充足的干粮、清水、引火之物,换上之前缴获的女真军的旗帜、甲胄,白天休息,夜晚行军,再选一个诡异的行军路线,前去偷袭云川卫,焚烧女真军的辎重粮草。 只要辎重粮草一烧,那就大功告成了! ……… 安排已毕,众将立刻行动起来。 秦锋则带着一队亲兵,前往天雄军的大营,将自己要回师救援白城子的事告诉督师—卢象升一声,再讨要一份出兵的手令,否则无令出兵,视同谋反,那可是灭族的大罪! 不过嘛,秦锋只说兵分两路、回师救援白城子,对于偷袭云川卫的事情一个字都没吐露。 不是信不过卢象升,而是以防万一。 要知道,八大晋商盘踞山西多年,耳目众多、无孔不入,谁又敢保证卢象升身边没有八大晋商的耳目呢? 如果自己告诉了卢象升,卢象升不小心说出去,被八大晋商的目的听到了,再告诉给女真人,偷袭云川卫的事情肯定失败。 一旦偷袭失败,白城子也就完了。 因此上,必须严守秘密,除了自己的心腹嫡系,不能告诉任何外人。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五十四章 掏皇太极的心窝子! “啾啾……啾啾!” 接受任务之后,金雕—闪电双翅一展,身躯顿时腾空而起,在大营上方盘旋了几圈,而后以最快速度飞向了白城子。 望着远去的身影,秦锋悬着的心却没有落下来。 常言道若无援军,孤城难守! 白城子城防坚固、物资充足不假,有定海神针坐镇是真,可面对强敌围攻,若无援军的话,也是无法长期坚守的。 援军在那里? 距离最近的是榆林城,总兵—张定国与自己交情不错,肯定不会见死不救的。 问题是,张定国有个‘豆腐张’的绰号,是个大好人不假,可惜带兵打仗的本事实在不咋样。 而且榆林城内最精锐的驻军,也就是雷大鹏部的八千人马,跟随自己一起出征了,余下的将领、兵马都是二三流水平,而且数量不是很多,防守榆林城还勉强可以,救援白城子只怕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啊! 至于银川、固原、甘肃几镇的兵马,战斗力一般,距离又远,只怕是远水难解近渴。 再说了,不是自家的城池,没人会拼命救援的,就算三边总督杨鹤催促也没用,几镇兵马肯定都是磨磨蹭蹭、拖延时间,不愿和女真人拼命的。 因此上,要想救援白城子,还得靠天威军! “来人啊,立刻擂鼓聚将,中军大帐议事!” “遵命!” “咚……咚咚!” 随着秦锋一声令下,亲兵们敲响了大帐门口的十几面聚将鼓,一时间,鼓声如雷,响彻四方。 听到鼓声之后,韩山君、董天豹、雷大鹏、马家兄弟等一众将领立刻以最快速度来到了中军大帐内,并按照官职高低整齐列队。 会议开始之后,秦锋没有废话,直接把乌云琪琪格和项玄武的两封书信拿了出来,展示给众人观看。 “将军大人,情况十万火急,咱们立刻回师,救援白城子!” “是啊,将军大人,立刻回师救援,白城子万万不能有失啊!” …… 一众将领们看过书信之后,全都情绪激动了起来,叫嚷着立刻回师救援。 要知道,不仅晋玉娘住在白城子,在场一众将领们的父母妻儿也大都住在白城子,一旦有失,后果不堪设想。 秦锋没有说话,而是盯着那幅地图,默默计算着回师救援的路程和时间。 天威军现在驻扎的地方叫虎峪口,位于山西—大同府的东北部,距离白城子足有一千一百多里路程,中间隔着重重山脉以及黄河天险。 回师救援的话,就算人马日夜兼程、翻山越岭,也要走三十多天,等到了白城子,只怕黄花菜都凉了。 还有一个缩短时间的办法,就是像上次入京勤王一样,不走内地,改走塞外。 大军从虎峪口出关,沿着蒙古草原南部的平坦地带,日夜兼程、向西疾驰,而后渡过黄河,直奔白城子。 天威军拥有的马匹、骆驼数量本就不少,最近又从女真人那里缴获了上万匹战马,极大的提高了行军速度。 若是带足了干粮和饮水,日夜兼程行军的话,估计十天左右就能抵达白城子外围,而后和项玄武里应外合,一举击溃莽古尔泰的正蓝旗人马和三部联军,大获全胜! 想法挺不错的,也很让人心动,可是能实施吗? 秦锋紧盯着地图,在心中详细推演了几遍,最后无奈的摇了摇头,不可行。 挺好的计划,为何不可行呢? 关键在皇太极身上。 乌云琪琪格的信上写的明白,林丹汗遭遇惨败,人马损失严重,仅剩数千残兵向西逃窜,对付这么点残兵,需要皇太极亲率主力人马追击吗? 答案是不需要。 派一两个贝勒,带领一万人马追击就足够了,而且人马越少、速度越快,追击的效果就越好。 既然不需要,那皇太极的主力人马在那里呢? 没有追击林丹汗,也没有围攻白城子,那么最大的可能,就是悄悄埋伏在白城子附近,准备来一个围点打援,这可是女真人最擅长的战术之一。 如果自己率领天威军,从塞外行军救援白城子,十有八九会落入皇太极设置好的埋伏圈中。 那时候,女真军以逸待劳、精力旺盛,天威军长途行军、人困马乏,兵力上又不占优势,结果可想而知了,必然会全军覆没! “都别吵了,回师救援白城子,此事断不可行!” “将军大人,为什么?” “因为回去的话,只有死路一条!” 秦锋把自己的推测,详细讲述了一遍,众人听完之后,全都哑口无言了。 对秦锋的一番推测,众人都很信服,可这样的话,岂不是无法救援了吗? 一旦白城子失陷,想想可怕的后果,让人心碎啊! 这时候,秦锋又开口了“一个个别垂头丧气的,虽然咱们不能回师,可还是有办法救援白城子的!” “将军大人,不回师的话,如何救援呢?” “呵呵,皇太极这一招,掏了咱们的心窝子,咱们就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也去掏皇太极的心窝子!” “掏皇太极的心窝子,怎么掏?” “简单,出兵偷袭这里!” 说话间,秦锋伸出一根手指,狠狠点在了地图上,正是云川卫的位置。 女真军的辎重粮草,大都囤积在云川卫,如果出一支奇兵偷袭,将辎重粮草全都烧掉,女真军就成了没有牙的老虎。 那个时候,皇太极再不甘心,也没法继续打下去了,只能灰溜溜的返回辽东,白城子的围也就解了。 这一招,属于典型的围魏救赵! “将军大人妙计,若能偷袭云川卫,将辎重粮草全部烧掉,那真就是掏了皇太极的心窝子,非疼死他不可,不过嘛,想要偷袭云川卫,只怕不太容易啊!” “是啊,非常不容易,难如登天!” 云川卫位于灰河下游,距离虎峪口四百八十里左右,中间是一马平川的大草原和戈壁滩,利于骑兵冲杀,不利于步兵作战。 更重要的是,皇太极深知云川卫的重要性,安排了重兵把守,还有阿巴泰的兵马,也都退到了云川卫,二者加在一起,兵力超过四万,而且戒备森严,有人日夜巡视。 偷袭这样一个地方,如果出兵多了,目标太大,一旦暴露行踪,偷袭必然失败。 如果出兵少了,又攻不下云川卫,不仅偷袭失败,只怕回都回不来。 真是左右为难啊! 可为了救援白城子,就是再困难,也要迎难而上! 秦锋沉思许久,最后决定兵分三路 雷大鹏带领一路人马,多竖旌旗,装作天威军主力的模样,沿着长城内侧向西行军,去救援白城子。 这一路其实是虚的,为的是掩人耳目,不过这种雕虫小技只能瞒过一般人,瞒不住足智多谋的皇太极,不过不要紧,还有第二路人马。 第二路人马由韩山君率领着,从虎峪口出塞,而后偃旗息鼓、向西行军,做出一副悄悄救援白城子的架势。 实际上,这一路还是虚的,为的是迷惑皇太极,等人马抵达黄河东岸之后,立刻改道向南,重新回到大明境内,决不会进入女真军的埋伏中。 第三路才是杀手锏,由秦锋亲自率领四千精兵,每人配备两匹骏马和一峰骆驼,携带着充足的干粮、清水、引火之物,换上之前缴获的女真军的旗帜、甲胄,白天休息,夜晚行军,再选一个诡异的行军路线,前去偷袭云川卫,焚烧女真军的辎重粮草。 只要辎重粮草一烧,那就大功告成了! ……… 安排已毕,众将立刻行动起来。 秦锋则带着一队亲兵,前往天雄军的大营,将自己要回师救援白城子的事告诉督师—卢象升一声,再讨要一份出兵的手令,否则无令出兵,视同谋反,那可是灭族的大罪! 不过嘛,秦锋只说兵分两路、回师救援白城子,对于偷袭云川卫的事情一个字都没吐露。 不是信不过卢象升,而是以防万一。 要知道,八大晋商盘踞山西多年,耳目众多、无孔不入,谁又敢保证卢象升身边没有八大晋商的耳目呢? 如果自己告诉了卢象升,卢象升不小心说出去,被八大晋商的目的听到了,再告诉给女真人,偷袭云川卫的事情肯定失败。 一旦偷袭失败,白城子也就完了。 因此上,必须严守秘密,除了自己的心腹嫡系,不能告诉任何外人。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五十五章 请三痴方丈帮忙守城! 崇祯六年,十一月十六日,阴云密布、寒风萧瑟。 中午时分,白城子—将军府的大堂内,三个人正在端坐谈话,分别是晋玉娘、薛瑾瑜、项玄武。 秦锋出征期间,为了避男女之嫌,项玄武是从不来将军府的,若有什么事情,便让自家夫人前来,传递话语。 可是最近四天,项玄武一天要来两次,来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请晋玉娘离开白城子。 “启禀将军夫人,现在军情十分紧急,数万女真人、蒙古人就要杀过来了,为了安全起见,您还是听从卑职的劝告,带着将军府内的一众人等离开这里,暂且到固原城居住一段时间为好。 亲兵、马匹、车辆以及应用之物,卑职都已经安排好了,夫人最好今天就启程,再晚恐怕就来不及了!” “多谢项将军的一番好意,本夫人心领了,不过本夫人说过要留在这里,鼓舞士气,和将士们一起坚守城池,再说童子军、娘子军的孩子们,也需要本夫人的照顾!” “战事一开,凶险万分,夫人千金之躯,若是有个好歹的话,卑职如何向将军大人交代啊,夫人还是早早离开为好!” “项将军不要再说了,本夫人心意已决,万难更改!” …… 项玄武百般劝说,可晋玉娘就是不答应,理由是白城子面临大敌,本就气氛紧张,自己身为将军夫人,是很多人关注的目标,若是这时候离开的话,肯定会扰乱军心,对守大城大不利! 相反的,自己留下来,可以稳定军心、鼓舞士气,而且自己精通医术,真要打起仗来,还能帮着救治伤员,这对守城是很有利的。 眼见劝说不动,项玄武只好目视旁边的薛瑾瑜,希望帮着说几句。 薛瑾瑜是二十天之前,和薛家商队一起来到白城子的,就住在将军府的内宅中,平时和晋玉娘同吃同住、出入随意,俨然成了半个主人! “嘻嘻,项将军不必再劝了,玉娘姐姐说得对,当此关键时刻,决不能只顾自己性命,不管大局安危,而且本公子也不会走的,留下和玉娘姐姐做个伴,一起同生共死!” “你们……这……这……唉!” 薛瑾瑜也不肯走,道理还一堆堆的,弄的项玄武无话可说。 正当此时,大堂上空传来了阵阵雕鸣声,非常响亮。 “啾啾……啾啾!” “太好了,肯定是闪电回来了,我去看看,估计有将军的回信!” 薛瑾瑜健步如飞,冲出了大堂门口,片刻之后返回,手中多了一支小竹筒。 而后和晋玉娘一起打开,里面果然有书信,而且是三封,都是秦锋的亲笔。 其中第一封书信是写给晋玉娘的。 晋玉娘撕开了信封,取出里面的信纸仔细观看,只见写的是一些夫妻间思念的话语,十分暖心,还有点肉麻,很难想象,一向杀人如麻的秦将军能写出这样的话语来,看的晋玉娘都有点面红耳赤了。 书信末尾,还交代了一件事情白城子现在十分危险,若是能守住最好,若是守不住的话,让晋玉娘带上一点金银细软和几个心腹人,悄悄从将军府内的暗道中逃跑,千万保护好自己。 将军府内有暗道? 有的。 原来重建白城子之时,在赫连勃勃的皇宫旧址往城外很远的地方,而且出口十分隐蔽,很难被人发现。 显而易见,这条暗道是赫连勃勃命人修建的,好在有危险的时候逃跑用。 暗道四壁是用厚厚的大青石板砌成的,用寒铁筋加以揽固,个别地方甚至浇筑了铁水,故而非常坚固,纵然过去了一千多年时间,暗道依旧保存完好,可以正常使用。 后来在王宫的旧址上,修建了秦锋的将军府,至于那条暗道,重新加固一番之后,在入口位置盖了一间兵器室。 这条暗道非常重要,可以在危险时逃生用,故而秦锋下了封口令,知道的人少之又少。 正因为有这条密道在,可以保证生命安全,秦锋才敢不回援白城子,而是带兵去偷袭云川卫,否则的话,秦锋就是自己不要命,也不会拿晋玉娘的生命冒险的。 第二封书信是写给项玄武的,内容是指挥人马,全力坚守白城子,同时让他请三痴方丈出来,帮着一起对付敌军。 三痴方丈? 项玄武想起来了,当初秦锋率军入京勤王,班师凯旋之时,随军带回来一个老和尚,法号三痴,而后将其安置在英烈庙中,做了主持方丈。 奇怪的是,这位老和尚来了之后,既不念佛经,也不做法事,就是待在庙中修身养性,基本不与外界接触,至于生活所需之物,全部由将军府负责提供,都是上上品的,还安排了几个性格老实、不爱多嘴的仆人负责照顾生活起居。 至于这位三痴方丈的真实姓名、出身来历,为什么来到白城子,与秦锋又是什么关系,无人知道。 人们只知道,秦锋对三痴方丈十分尊敬,经常到英烈庙中与其长谈,而且每次谈话的时候,身边不许有人旁听,门口加双岗警戒,十分神秘。 一个深居简出的老和尚,请出来帮忙守城,这未免太不可思议了! 不过这既然是秦锋吩咐的,那就一定有道理,必须遵照执行。 因此上,项玄武起身告辞,离开了将军府,带着第三封书信前往英烈庙。 至于第三封书信,正是写给那位三痴方丈的。 ……… 一柱香时间,项玄武就来到了英烈庙,向守门人说明情况之后,很快就见到了那位神秘的三痴方丈,抱拳行礼之后,将书信递了过去。 紧接着,项玄武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一幕。 原本脸色木讷的三痴方丈,看过书信之后,瞬间变的精神抖擞起来,双目寒光闪闪、浑身煞气弥漫,举手抬足之间,给人一种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气势! 恍惚间,站在面前的不是一个老和尚,而是一位指挥千军万马的统帅! 事实上,项玄武的感觉没出错。 所谓的三痴方丈,其实就是前任蓟辽总督、女真人的克星——袁崇焕! 因为种种原因,袁崇焕得罪了崇祯皇帝,被关入天牢当中,三堂会审之后,判了一个凌迟酷刑! 秦锋不忍一代名将被千刀万剐了,于是挖了一条暗道通到天牢当中,又用重金收买了两个嗜赌的狱卒,在夜深人静之时,悄悄的来了个李代桃僵,救出了袁崇焕,换成了身材、相貌都与之十分酷似的大汉奸—李永芳。 再后来,李永芳被拉到了闹市中,当着京师十数万百姓们的面,千刀万剐、凌迟处死! 袁崇焕则被秦锋藏在军中,又带回了白城子,为了不暴露身份,于是用易容术换了相貌,又剃掉头发、披上袈裟,变成了三痴方丈。 数年以来,袁崇焕一直待在英烈庙中,钻研佛法、修身养性,身上的戾气消散了不少,已经有几分得道高僧的样子了。 不过嘛,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纵然身披袈裟,天天与青灯古佛为伴,可袁崇焕骨子里好斗的性格并没有改变,午夜时分,经常梦到金戈铁马、刀光剑影! 现在请他出来帮忙,指挥一场守城战,对付的还是宿敌女真人,袁崇焕自然是千肯万肯了! “方丈大师,情况紧急,还请相助一臂之力!” “阿弥陀佛,项将军请放心,老衲自当竭尽所能,保满城生灵渡过难关!” 答应之后,袁崇焕回到自己的卧室中,脱下袈裟、僧袍、念珠等物品,换了一身纯黑色长袍,用一顶六合帽遮住光头,又把一枚降魔杵放在怀中,而后回到前面,与项玄武一起出了英烈庙。 蛰伏数年,藏牙缩爪,这一次,又可以覆雨翻云、大开杀戒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五十五章 请三痴方丈帮忙守城! 崇祯六年,十一月十六日,阴云密布、寒风萧瑟。 中午时分,白城子—将军府的大堂内,三个人正在端坐谈话,分别是晋玉娘、薛瑾瑜、项玄武。 秦锋出征期间,为了避男女之嫌,项玄武是从不来将军府的,若有什么事情,便让自家夫人前来,传递话语。 可是最近四天,项玄武一天要来两次,来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请晋玉娘离开白城子。 “启禀将军夫人,现在军情十分紧急,数万女真人、蒙古人就要杀过来了,为了安全起见,您还是听从卑职的劝告,带着将军府内的一众人等离开这里,暂且到固原城居住一段时间为好。 亲兵、马匹、车辆以及应用之物,卑职都已经安排好了,夫人最好今天就启程,再晚恐怕就来不及了!” “多谢项将军的一番好意,本夫人心领了,不过本夫人说过要留在这里,鼓舞士气,和将士们一起坚守城池,再说童子军、娘子军的孩子们,也需要本夫人的照顾!” “战事一开,凶险万分,夫人千金之躯,若是有个好歹的话,卑职如何向将军大人交代啊,夫人还是早早离开为好!” “项将军不要再说了,本夫人心意已决,万难更改!” …… 项玄武百般劝说,可晋玉娘就是不答应,理由是白城子面临大敌,本就气氛紧张,自己身为将军夫人,是很多人关注的目标,若是这时候离开的话,肯定会扰乱军心,对守大城大不利! 相反的,自己留下来,可以稳定军心、鼓舞士气,而且自己精通医术,真要打起仗来,还能帮着救治伤员,这对守城是很有利的。 眼见劝说不动,项玄武只好目视旁边的薛瑾瑜,希望帮着说几句。 薛瑾瑜是二十天之前,和薛家商队一起来到白城子的,就住在将军府的内宅中,平时和晋玉娘同吃同住、出入随意,俨然成了半个主人! “嘻嘻,项将军不必再劝了,玉娘姐姐说得对,当此关键时刻,决不能只顾自己性命,不管大局安危,而且本公子也不会走的,留下和玉娘姐姐做个伴,一起同生共死!” “你们……这……这……唉!” 薛瑾瑜也不肯走,道理还一堆堆的,弄的项玄武无话可说。 正当此时,大堂上空传来了阵阵雕鸣声,非常响亮。 “啾啾……啾啾!” “太好了,肯定是闪电回来了,我去看看,估计有将军的回信!” 薛瑾瑜健步如飞,冲出了大堂门口,片刻之后返回,手中多了一支小竹筒。 而后和晋玉娘一起打开,里面果然有书信,而且是三封,都是秦锋的亲笔。 其中第一封书信是写给晋玉娘的。 晋玉娘撕开了信封,取出里面的信纸仔细观看,只见写的是一些夫妻间思念的话语,十分暖心,还有点肉麻,很难想象,一向杀人如麻的秦将军能写出这样的话语来,看的晋玉娘都有点面红耳赤了。 书信末尾,还交代了一件事情白城子现在十分危险,若是能守住最好,若是守不住的话,让晋玉娘带上一点金银细软和几个心腹人,悄悄从将军府内的暗道中逃跑,千万保护好自己。 将军府内有暗道? 有的。 原来重建白城子之时,在赫连勃勃的皇宫旧址往城外很远的地方,而且出口十分隐蔽,很难被人发现。 显而易见,这条暗道是赫连勃勃命人修建的,好在有危险的时候逃跑用。 暗道四壁是用厚厚的大青石板砌成的,用寒铁筋加以揽固,个别地方甚至浇筑了铁水,故而非常坚固,纵然过去了一千多年时间,暗道依旧保存完好,可以正常使用。 后来在王宫的旧址上,修建了秦锋的将军府,至于那条暗道,重新加固一番之后,在入口位置盖了一间兵器室。 这条暗道非常重要,可以在危险时逃生用,故而秦锋下了封口令,知道的人少之又少。 正因为有这条密道在,可以保证生命安全,秦锋才敢不回援白城子,而是带兵去偷袭云川卫,否则的话,秦锋就是自己不要命,也不会拿晋玉娘的生命冒险的。 第二封书信是写给项玄武的,内容是指挥人马,全力坚守白城子,同时让他请三痴方丈出来,帮着一起对付敌军。 三痴方丈? 项玄武想起来了,当初秦锋率军入京勤王,班师凯旋之时,随军带回来一个老和尚,法号三痴,而后将其安置在英烈庙中,做了主持方丈。 奇怪的是,这位老和尚来了之后,既不念佛经,也不做法事,就是待在庙中修身养性,基本不与外界接触,至于生活所需之物,全部由将军府负责提供,都是上上品的,还安排了几个性格老实、不爱多嘴的仆人负责照顾生活起居。 至于这位三痴方丈的真实姓名、出身来历,为什么来到白城子,与秦锋又是什么关系,无人知道。 人们只知道,秦锋对三痴方丈十分尊敬,经常到英烈庙中与其长谈,而且每次谈话的时候,身边不许有人旁听,门口加双岗警戒,十分神秘。 一个深居简出的老和尚,请出来帮忙守城,这未免太不可思议了! 不过这既然是秦锋吩咐的,那就一定有道理,必须遵照执行。 因此上,项玄武起身告辞,离开了将军府,带着第三封书信前往英烈庙。 至于第三封书信,正是写给那位三痴方丈的。 ……… 一柱香时间,项玄武就来到了英烈庙,向守门人说明情况之后,很快就见到了那位神秘的三痴方丈,抱拳行礼之后,将书信递了过去。 紧接着,项玄武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一幕。 原本脸色木讷的三痴方丈,看过书信之后,瞬间变的精神抖擞起来,双目寒光闪闪、浑身煞气弥漫,举手抬足之间,给人一种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气势! 恍惚间,站在面前的不是一个老和尚,而是一位指挥千军万马的统帅! 事实上,项玄武的感觉没出错。 所谓的三痴方丈,其实就是前任蓟辽总督、女真人的克星——袁崇焕! 因为种种原因,袁崇焕得罪了崇祯皇帝,被关入天牢当中,三堂会审之后,判了一个凌迟酷刑! 秦锋不忍一代名将被千刀万剐了,于是挖了一条暗道通到天牢当中,又用重金收买了两个嗜赌的狱卒,在夜深人静之时,悄悄的来了个李代桃僵,救出了袁崇焕,换成了身材、相貌都与之十分酷似的大汉奸—李永芳。 再后来,李永芳被拉到了闹市中,当着京师十数万百姓们的面,千刀万剐、凌迟处死! 袁崇焕则被秦锋藏在军中,又带回了白城子,为了不暴露身份,于是用易容术换了相貌,又剃掉头发、披上袈裟,变成了三痴方丈。 数年以来,袁崇焕一直待在英烈庙中,钻研佛法、修身养性,身上的戾气消散了不少,已经有几分得道高僧的样子了。 不过嘛,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纵然身披袈裟,天天与青灯古佛为伴,可袁崇焕骨子里好斗的性格并没有改变,午夜时分,经常梦到金戈铁马、刀光剑影! 现在请他出来帮忙,指挥一场守城战,对付的还是宿敌女真人,袁崇焕自然是千肯万肯了! “方丈大师,情况紧急,还请相助一臂之力!” “阿弥陀佛,项将军请放心,老衲自当竭尽所能,保满城生灵渡过难关!” 答应之后,袁崇焕回到自己的卧室中,脱下袈裟、僧袍、念珠等物品,换了一身纯黑色长袍,用一顶六合帽遮住光头,又把一枚降魔杵放在怀中,而后回到前面,与项玄武一起出了英烈庙。 蛰伏数年,藏牙缩爪,这一次,又可以覆雨翻云、大开杀戒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五十六章 老衲有三条妙计! 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因此离开英烈庙之后,袁崇焕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项玄武的陪同下,视察白城子的城防情况和兵力分布情况。 白城子,本名统万城,乃是南北朝时期,匈奴首领—赫连勃勃强征胡、汉民夫数十万人,历时六年多时间才修筑成的,做为自己建立的大夏国的都城。 后来大夏国灭亡,统万城多次经历战火蹂躏,变成了一片废墟,就连名字都被世人遗忘了,只有坚固的城墙依旧存在,因为墙体是用一种白色胶泥筑成的,于是被称为白城子。 四年之前,秦锋被任命为白城子守备官,在组建天威军的同时,着手重建白城子。 四年过去了,在耗费掉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之后,已经重建完成。 重建后的白城子分为内、外两城,皆是正方形的,其中内城墙周长六里,高五丈八尺,厚三丈二尺,外城墙周长十二里,高五丈四尺,厚两丈八尺,皆用一种特制的白胶泥夯筑而成,极为坚固,甚至到了‘击之火出,其坚可以砺刀斧’的地步! 除了坚固的城墙,女墙、垛口、城楼、箭楼、角楼、马面、翁城、藏兵洞……各种防御建筑皆是一应俱全。 尤其是炮台,密密麻麻的分布在城头上,无敌大将军炮、神威将军炮、神机将军炮,足有两百多门,都是最近一段时间铸造的新炮,威力极强。 城墙外面,还挖掘了三层地堑,以及一条八丈多宽、两丈多深的护城河。 城墙内测,每隔五丈距离就埋着一口大缸,缸口冲上,这样可以监听地下的动静,防止敌人挖暗道进来。 内外两城当中,还建有粮草库、兵器库、火药库、医药库、杂物库……全都储备充足。 又利用大型卓筒架子,打了上百口深水井,这样就算城池被围困,也不用担心饮水问题。 再说袁崇焕,视察了一番之后,满意的不住点头“项将军,白城子的城防是何人设计的?” “是我家秦将军亲自设计,并监督修筑的!” “好,非常好,防守严密,全无破绽,比之山海关的城防都毫不逊色,秦将军真是天生帅才啊,可惜城内兵力不足,若能再增加一倍兵力,区区数万鞑子根本不足为惧!” ……… 正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视察过程中,项玄武一直陪同旁边,结果发现这位老和尚不仅是个内行,还是非常厉害的那种,对于城防设施了如指掌,每一句评价都在点子上。 还拿天下第一关—山海关的城防做比较。 也就是说,三痴方丈到过山海关,而且对山海关的城防情况十分熟悉,才能说出这样的话。 由此可见,三痴方丈绝不是平凡之辈,他的真实身份究竟是谁呢? 项玄武想了想,又用力拍了拍自己的脑门,强迫自己把想法中断,这是自家将军有意隐藏的秘密,自己还是不要多想为好,免的想出麻烦来。 “方丈大师说得对,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城内兵力不足,而来犯的鞑子又太多了,一旦开战,恐怕难以久持,不知大师可有什么守城妙计,还请赐教一二!” “妙计不敢说,老衲只有几个小招术而已,这第一招嘛,就是让士兵们多提一些清水放在城墙上面!” “提水上墙?” “不错,将军抬头看看天空,阴云四合、寒风阵阵,今晚的气温一定会陡降,到时候,让士兵们把水浇在墙面上,很快就会变成一座冰城,又光又滑又坚固,女真鞑子和蒙古鞑子想要爬上来,可就不那么容易了!” “利用天寒,冰墙御敌,高招、真是高招,我是真笨啊,这么好的办法怎么就没想到呢!” 项玄武郁闷的直拍脑门,记的《三国演义》里面,就有曹操用冰水筑城,打败马超是故事。 北宋时期,杨六郎也用冰冻城墙的办法,打败过入侵的契丹大军。 古人用过的好办法,自己怎么就不知道效仿呢,看来以后还得多看书,多学学天文地理才行。 暗下决心之后,项玄武立刻下达命令,让士兵们提水上墙,只等午夜时分,气温陡降之时,将墙面全都冰冻住,女真人想要爬墙攻城,非摔死一大片不可,嘿嘿! “方丈大师,您的第二条妙计是?” “老衲的第二招,就是埋雷炸敌!” “埋雷炸敌?” “不错,女真鞑子在攻城之前,喜欢列开阵势、摇旗呐喊一番,再选出骁勇之士,在城门外跑上几圈,展示一下精妙的骑射之术,以此来壮自己的威风,灭对方的锐气! 项将军可以命令士兵,在北城门外的护城河边上,提前埋下一些伏地冲天雷,一定能炸个满场开花,进而大灭女真鞑子的锐气! 女真鞑子攻城,从不把城墙围死,会留下一两个缺口,让守军逃跑之用,从而削弱守军的意志,守军若真的逃跑,就用骑兵趁势追杀,将其消灭的旷野当中,此计可谓相当歹毒。 老衲估计着,女真鞑子会让开南北两面,包围东西两面,项将军可以命令士兵,在东西两侧距离城墙三里半左右的位置上,多埋设一些伏地冲天雷,待其安营扎寨之时,肯定能炸到不少女真鞑子! 另外吗,女真鞑子要想攻城,必须到周围砍伐树木,制造攻城用的器械。 命人提前在树林中埋设好冲天雷,既然有效杀伤女真鞑子,又能延缓其制造攻城器械的时间,一举两得!” …… “高招,真是高招,末将一定照章办理!” 项玄武认真听着,而后命令士兵,从兵器库中取了出大量的伏地冲天雷,到指定位置埋好。 与此同时,项玄武更加确定了,这位三痴方丈以前肯定是位将领,而且经常和女真人交手,经验丰富,否则不会这般熟悉女真人的战术和弱点! “方丈大师,您的第三条妙计是?” “呵呵,老衲刚才在城楼上瞭望,发现白城子周围水源极少,全靠南边的那条大渠提供水源、灌溉田地!” “正是,因为地理变化,河道偏离了原来的位置,水源越来越少,白城子才变的越来越荒凉,周围的田地也无法耕种了。 秦将军来了之后,耗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挖掘了一条长长的大渠,从无定河引来了充足的水源,白城子这才得以恢复生机。 还有周围的荒地,得到了河水的灌溉,才变成了一片片高产的良田,现在城内需要的粮食,已经快可以自给自足了。 我明白了,方丈大师的意思是,在水渠周围埋设冲天雷,等女真鞑子取水之时,炸他个非死即伤?” “将军错了,老衲的意思是,收集一些病死的牛羊牲畜,偷偷埋在水渠当中,传播瘟疫,毒杀敌军!” “传播瘟疫……这……这……这万万不可!”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五十六章 老衲有三条妙计! 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因此离开英烈庙之后,袁崇焕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项玄武的陪同下,视察白城子的城防情况和兵力分布情况。 白城子,本名统万城,乃是南北朝时期,匈奴首领—赫连勃勃强征胡、汉民夫数十万人,历时六年多时间才修筑成的,做为自己建立的大夏国的都城。 后来大夏国灭亡,统万城多次经历战火蹂躏,变成了一片废墟,就连名字都被世人遗忘了,只有坚固的城墙依旧存在,因为墙体是用一种白色胶泥筑成的,于是被称为白城子。 四年之前,秦锋被任命为白城子守备官,在组建天威军的同时,着手重建白城子。 四年过去了,在耗费掉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之后,已经重建完成。 重建后的白城子分为内、外两城,皆是正方形的,其中内城墙周长六里,高五丈八尺,厚三丈二尺,外城墙周长十二里,高五丈四尺,厚两丈八尺,皆用一种特制的白胶泥夯筑而成,极为坚固,甚至到了‘击之火出,其坚可以砺刀斧’的地步! 除了坚固的城墙,女墙、垛口、城楼、箭楼、角楼、马面、翁城、藏兵洞……各种防御建筑皆是一应俱全。 尤其是炮台,密密麻麻的分布在城头上,无敌大将军炮、神威将军炮、神机将军炮,足有两百多门,都是最近一段时间铸造的新炮,威力极强。 城墙外面,还挖掘了三层地堑,以及一条八丈多宽、两丈多深的护城河。 城墙内测,每隔五丈距离就埋着一口大缸,缸口冲上,这样可以监听地下的动静,防止敌人挖暗道进来。 内外两城当中,还建有粮草库、兵器库、火药库、医药库、杂物库……全都储备充足。 又利用大型卓筒架子,打了上百口深水井,这样就算城池被围困,也不用担心饮水问题。 再说袁崇焕,视察了一番之后,满意的不住点头“项将军,白城子的城防是何人设计的?” “是我家秦将军亲自设计,并监督修筑的!” “好,非常好,防守严密,全无破绽,比之山海关的城防都毫不逊色,秦将军真是天生帅才啊,可惜城内兵力不足,若能再增加一倍兵力,区区数万鞑子根本不足为惧!” ……… 正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视察过程中,项玄武一直陪同旁边,结果发现这位老和尚不仅是个内行,还是非常厉害的那种,对于城防设施了如指掌,每一句评价都在点子上。 还拿天下第一关—山海关的城防做比较。 也就是说,三痴方丈到过山海关,而且对山海关的城防情况十分熟悉,才能说出这样的话。 由此可见,三痴方丈绝不是平凡之辈,他的真实身份究竟是谁呢? 项玄武想了想,又用力拍了拍自己的脑门,强迫自己把想法中断,这是自家将军有意隐藏的秘密,自己还是不要多想为好,免的想出麻烦来。 “方丈大师说得对,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城内兵力不足,而来犯的鞑子又太多了,一旦开战,恐怕难以久持,不知大师可有什么守城妙计,还请赐教一二!” “妙计不敢说,老衲只有几个小招术而已,这第一招嘛,就是让士兵们多提一些清水放在城墙上面!” “提水上墙?” “不错,将军抬头看看天空,阴云四合、寒风阵阵,今晚的气温一定会陡降,到时候,让士兵们把水浇在墙面上,很快就会变成一座冰城,又光又滑又坚固,女真鞑子和蒙古鞑子想要爬上来,可就不那么容易了!” “利用天寒,冰墙御敌,高招、真是高招,我是真笨啊,这么好的办法怎么就没想到呢!” 项玄武郁闷的直拍脑门,记的《三国演义》里面,就有曹操用冰水筑城,打败马超是故事。 北宋时期,杨六郎也用冰冻城墙的办法,打败过入侵的契丹大军。 古人用过的好办法,自己怎么就不知道效仿呢,看来以后还得多看书,多学学天文地理才行。 暗下决心之后,项玄武立刻下达命令,让士兵们提水上墙,只等午夜时分,气温陡降之时,将墙面全都冰冻住,女真人想要爬墙攻城,非摔死一大片不可,嘿嘿! “方丈大师,您的第二条妙计是?” “老衲的第二招,就是埋雷炸敌!” “埋雷炸敌?” “不错,女真鞑子在攻城之前,喜欢列开阵势、摇旗呐喊一番,再选出骁勇之士,在城门外跑上几圈,展示一下精妙的骑射之术,以此来壮自己的威风,灭对方的锐气! 项将军可以命令士兵,在北城门外的护城河边上,提前埋下一些伏地冲天雷,一定能炸个满场开花,进而大灭女真鞑子的锐气! 女真鞑子攻城,从不把城墙围死,会留下一两个缺口,让守军逃跑之用,从而削弱守军的意志,守军若真的逃跑,就用骑兵趁势追杀,将其消灭的旷野当中,此计可谓相当歹毒。 老衲估计着,女真鞑子会让开南北两面,包围东西两面,项将军可以命令士兵,在东西两侧距离城墙三里半左右的位置上,多埋设一些伏地冲天雷,待其安营扎寨之时,肯定能炸到不少女真鞑子! 另外吗,女真鞑子要想攻城,必须到周围砍伐树木,制造攻城用的器械。 命人提前在树林中埋设好冲天雷,既然有效杀伤女真鞑子,又能延缓其制造攻城器械的时间,一举两得!” …… “高招,真是高招,末将一定照章办理!” 项玄武认真听着,而后命令士兵,从兵器库中取了出大量的伏地冲天雷,到指定位置埋好。 与此同时,项玄武更加确定了,这位三痴方丈以前肯定是位将领,而且经常和女真人交手,经验丰富,否则不会这般熟悉女真人的战术和弱点! “方丈大师,您的第三条妙计是?” “呵呵,老衲刚才在城楼上瞭望,发现白城子周围水源极少,全靠南边的那条大渠提供水源、灌溉田地!” “正是,因为地理变化,河道偏离了原来的位置,水源越来越少,白城子才变的越来越荒凉,周围的田地也无法耕种了。 秦将军来了之后,耗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挖掘了一条长长的大渠,从无定河引来了充足的水源,白城子这才得以恢复生机。 还有周围的荒地,得到了河水的灌溉,才变成了一片片高产的良田,现在城内需要的粮食,已经快可以自给自足了。 我明白了,方丈大师的意思是,在水渠周围埋设冲天雷,等女真鞑子取水之时,炸他个非死即伤?” “将军错了,老衲的意思是,收集一些病死的牛羊牲畜,偷偷埋在水渠当中,传播瘟疫,毒杀敌军!” “传播瘟疫……这……这……这万万不可!”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五十七章 一计更比一计毒! 三痴方丈的第三条计策一出,项玄武顿时冷汗直流,满脸皆是惊恐之色,甚至两只手都在微微颤抖着! 好歹是位将军,至于吓成这样吗? 非常至于! 因为这第三条计策太厉害、太歹毒了! 其实早在西汉时期,著名的漠北大战中,匈奴人就用过在水源旁掩埋病死牲畜,传播瘟疫的计策,对付大汉朝的军队。 结果是,大汉军队中染病者众多,战斗力受到了极大削弱,据说一代战神—霍去病,就是因为误喝了被污染的泉水,才英年早逝的。 问题是,这一招不仅厉害,还是一柄双刃剑,既能杀敌,亦能杀己! 因为瘟疫是会传播的,速度还非常快,不分敌我,染者皆病。 当年匈奴人用这一招,的确大大削弱了汉军的力量,可自己这边染病者也不在少数,以至于人口锐减、元气大伤! 同样的,若用这一招对付女真人,固然可以灭敌无数,可白城子里的军民人等只怕也难逃灾难啊! 因此上,项玄武连连摇头道“不可,万万不可,这种传播瘟疫的办法太歹毒了,而且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实在是有伤天和!” “项将军,现在是敌强我弱、情况万分危急,要想克敌制胜,必须用一些非常手段才行,否则的话,一旦白城子失守,女真人必然屠城,到时候天和再多又有何用?” “可是……可是……” “没什么可是的,我大明人口过亿,土地辽阔、物产丰富,女真人口只有区区数十万,居于穷山恶水之间,物资极为匮乏,仅以国力而论,大明胜过女真百倍有余。 可是万历、泰昌、天启、崇祯四朝以来,大明与女真大大小小打了数百仗,失败者十之八九,连京畿重地都被女真人洗劫一番,可谓是颜面扫地,这是为什么? 就因为女真人民风彪悍,其性如狼,而大明人口虽多,却缺乏尚武之风,性格软弱如羊,羊与狼斗,岂有不败之理! 要想胜过狼,就得比狼更狠更毒才行,别说伤敌一千、自损八百了,只要能打赢这一仗,就是伤敌一千、自损三千又有何妨!” “大师说的有些道理,可是……可是……就没有更稳妥一点的办法吗,那怕少死点自己人也行啊!” “稳妥点的办法……听说秦将军的夫人乃是杏林妙手,医术十分高超,可与其商量一下,看看能不能熬制一些预防瘟疫的汤药,让城内军民人等喝下,估计可以有效的减少人员伤亡!” “好,就这么办,咱们立刻前往将军府!” …… 袁崇焕的一番话,可谓是字字见血、句句如刀! 项玄武犹豫半晌,反复权衡利弊之后,最终咬着后槽牙点了点头,不过要问一下晋玉娘,听听这位将军夫人的意见。 于是乎,二人一起来到将军府中,将情况向晋玉娘做了说明,争取意见。 晋玉娘没说什么,只是立刻 召集人手,从库房中取出大量药材,又支起了上百口大铁锅,开始熬制能预防瘟疫的汤药。 行动,便是最好的答复。 这下项玄武不再犹豫,开始执行第三条计策! 最近两年,通过和察哈尔部交易,天威军得到了大量的牛羊、马匹、骆驼。 不过嘛,这些牲畜都有专人负责照料,一只只养的膘肥体壮、极少生病,偶尔出现几只生病的,兽医会立刻进行治疗。 若是治不好,就弄到很远的荒郊中,挖深坑掩埋掉,以免传染别的牲畜,这是秦锋定下的规矩,执行的非常好。 现在需要生病的畜牲,却是一头都找不到,怎么办? 好办,没病找病就是了! 项玄武命人挑选出两百多只比较瘦弱的山羊,在草料中添加了朱砂、雄黄、大戟、砒石等几味大补大热的药材,待其吃饱喝足、药效发作之时,再往身上泼冷水。 结果仅半天时间,两百多只羊就全都病了,浑身滚烫、奄奄一息的倒在地上,有的还口吐白沫。 再命士兵们将这些病羊带出城去,掩埋在水渠两侧的淤泥当中,如此用不了几天,山羊的尸体就会变质腐烂,疫毒则会扩散到渠水中。 而后无论人畜,只要喝了渠中水,就会感染上疫毒,浑身发热、绵软无力、上吐下泻……直至死亡! 与此同时,晋玉娘带人熬制了大量的汤药,白城子内的人,无论男女老幼,天天都要喝两大碗。 不止是人,就连牛羊、马匹、骆驼等牲畜,都要掰开嘴巴,强行灌上两碗,以便预防疫毒,确保无事! 另外吗,项玄武还下了两道命令一是从即日起,一众军民人等,全部使用城内的井水,不准用长渠里的水,连洗衣服、饮牲畜都不行,违者杀无赦! 二是安排了一队士兵,每天到长渠附近,装作取水的样子,还要故意留下一些痕迹。 这样做,自然是为了迷惑女真人了,以免女真人生疑,不到渠边取水,那一场辛苦谋划岂不落空了。 至此,三天妙计,全部照章执行了。 即便如此,项玄武仍不放心,干脆吃住在了城楼上,手执长刀,不脱甲胄,白天调兵遣将、加强防御,晚上亲自巡逻、以防不测,真是把全部精力都用出来了! 袁崇焕也没回庙里,陪着一起住在城楼中,等待女真大军的到来。 ……… 崇祯六年,十一月二十日,阴天,寒风阵阵,极为寒冷。 中午时分,白城子北侧最高的瞭望台上,升起了一道十几丈高的黑烟,随风飘摆、经久不散……这意味着敌军已经到了。 果不其然,很快的,十几名女真游骑兵,出现在北面的旷野当中,来回奔驰、观察情况。 过了一会儿,游骑兵的数量越来越多,距离白城子也越来越近。 又过了半个时辰,大队人马出现了。 “哒……哒哒!” “呜……呜呜!” 放眼望去,大约有五六万之众,黑压压的一大片,真可谓是人马如潮、旌旗如海,号角如雷、喊声震天! 推进到距离护城河一里左右,数万大军停下了脚步,而后随着一阵呐喊声,从大阵中冲出来十几名白甲兵,在阵前纵马狂奔,还不断做出马背横撑、单腿挂环、马上倒立等高难度动作,赢来阵阵喝彩声。 白甲兵,又叫巴牙喇,乃是女真军中最精锐者,个个胆量过人、武艺高强,还要有斩首百级以上的战功,才能获得这一称号。 而且在女真军中,白甲兵的数量非常少,就拿莽古尔泰统领的正蓝旗来说,拥有二十五个牛录的属民,实力在八旗中可以排到中等水平,白甲兵只有二百多名而已,可见其珍惜程度了。 白甲兵数量稀少,平时做旗主护卫,并不参与战斗,只有遇到了难打的硬仗,或者一些特殊情况,才会出来冲锋陷阵! 比如现在,十几名白甲兵在阵前纵马驰骋、展示本领,为的是增加自己这边的威风,灭白城子守军的锐气! 可是接下来,让人吃惊的一幕发生了。 “轰!” 一名白甲兵纵马冲到了护城河边上,想要近距离表演一下精湛的射术,那知刚刚挽弓搭箭,正在寻找目标之时,身下传来了巨响。 巨响过后,白甲兵和坐骑被炸的血肉模糊,倒在了护城河边上,个别零件甚至飞出去几丈远,显然是不能活了。 “轰……轰!” 发现情况之后,两名白甲兵连忙冲出来,想要看看同伴的生死,那知刚到附近,随着两声巨响,全被炸上了天。 其余的白甲兵这才明白,护城河附近埋了冲天雷,一旦踩中、必死无疑,于是再也不敢靠过来跃武扬威,灰溜溜的退回到大阵中。 …… 死了三名白甲兵,对于数万大军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罢了。 可在两军阵前,耀武扬威的时候被炸死,还死的非常之惨,连尸首都不齐全了,这不免让别的女真兵心中生出一些阴影,原本高昂的士气也略有下降! “咚……咚咚!” “呜……呜呜!” 反观守城的天威军这边,则是鼓号齐鸣、士气大振! 未曾开战,先胜一阵,还大大的鼓舞了士气,三痴方丈的计策真是厉害啊!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五十七章 一计更比一计毒! 三痴方丈的第三条计策一出,项玄武顿时冷汗直流,满脸皆是惊恐之色,甚至两只手都在微微颤抖着! 好歹是位将军,至于吓成这样吗? 非常至于! 因为这第三条计策太厉害、太歹毒了! 其实早在西汉时期,著名的漠北大战中,匈奴人就用过在水源旁掩埋病死牲畜,传播瘟疫的计策,对付大汉朝的军队。 结果是,大汉军队中染病者众多,战斗力受到了极大削弱,据说一代战神—霍去病,就是因为误喝了被污染的泉水,才英年早逝的。 问题是,这一招不仅厉害,还是一柄双刃剑,既能杀敌,亦能杀己! 因为瘟疫是会传播的,速度还非常快,不分敌我,染者皆病。 当年匈奴人用这一招,的确大大削弱了汉军的力量,可自己这边染病者也不在少数,以至于人口锐减、元气大伤! 同样的,若用这一招对付女真人,固然可以灭敌无数,可白城子里的军民人等只怕也难逃灾难啊! 因此上,项玄武连连摇头道“不可,万万不可,这种传播瘟疫的办法太歹毒了,而且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实在是有伤天和!” “项将军,现在是敌强我弱、情况万分危急,要想克敌制胜,必须用一些非常手段才行,否则的话,一旦白城子失守,女真人必然屠城,到时候天和再多又有何用?” “可是……可是……” “没什么可是的,我大明人口过亿,土地辽阔、物产丰富,女真人口只有区区数十万,居于穷山恶水之间,物资极为匮乏,仅以国力而论,大明胜过女真百倍有余。 可是万历、泰昌、天启、崇祯四朝以来,大明与女真大大小小打了数百仗,失败者十之八九,连京畿重地都被女真人洗劫一番,可谓是颜面扫地,这是为什么? 就因为女真人民风彪悍,其性如狼,而大明人口虽多,却缺乏尚武之风,性格软弱如羊,羊与狼斗,岂有不败之理! 要想胜过狼,就得比狼更狠更毒才行,别说伤敌一千、自损八百了,只要能打赢这一仗,就是伤敌一千、自损三千又有何妨!” “大师说的有些道理,可是……可是……就没有更稳妥一点的办法吗,那怕少死点自己人也行啊!” “稳妥点的办法……听说秦将军的夫人乃是杏林妙手,医术十分高超,可与其商量一下,看看能不能熬制一些预防瘟疫的汤药,让城内军民人等喝下,估计可以有效的减少人员伤亡!” “好,就这么办,咱们立刻前往将军府!” …… 袁崇焕的一番话,可谓是字字见血、句句如刀! 项玄武犹豫半晌,反复权衡利弊之后,最终咬着后槽牙点了点头,不过要问一下晋玉娘,听听这位将军夫人的意见。 于是乎,二人一起来到将军府中,将情况向晋玉娘做了说明,争取意见。 晋玉娘没说什么,只是立刻 召集人手,从库房中取出大量药材,又支起了上百口大铁锅,开始熬制能预防瘟疫的汤药。 行动,便是最好的答复。 这下项玄武不再犹豫,开始执行第三条计策! 最近两年,通过和察哈尔部交易,天威军得到了大量的牛羊、马匹、骆驼。 不过嘛,这些牲畜都有专人负责照料,一只只养的膘肥体壮、极少生病,偶尔出现几只生病的,兽医会立刻进行治疗。 若是治不好,就弄到很远的荒郊中,挖深坑掩埋掉,以免传染别的牲畜,这是秦锋定下的规矩,执行的非常好。 现在需要生病的畜牲,却是一头都找不到,怎么办? 好办,没病找病就是了! 项玄武命人挑选出两百多只比较瘦弱的山羊,在草料中添加了朱砂、雄黄、大戟、砒石等几味大补大热的药材,待其吃饱喝足、药效发作之时,再往身上泼冷水。 结果仅半天时间,两百多只羊就全都病了,浑身滚烫、奄奄一息的倒在地上,有的还口吐白沫。 再命士兵们将这些病羊带出城去,掩埋在水渠两侧的淤泥当中,如此用不了几天,山羊的尸体就会变质腐烂,疫毒则会扩散到渠水中。 而后无论人畜,只要喝了渠中水,就会感染上疫毒,浑身发热、绵软无力、上吐下泻……直至死亡! 与此同时,晋玉娘带人熬制了大量的汤药,白城子内的人,无论男女老幼,天天都要喝两大碗。 不止是人,就连牛羊、马匹、骆驼等牲畜,都要掰开嘴巴,强行灌上两碗,以便预防疫毒,确保无事! 另外吗,项玄武还下了两道命令一是从即日起,一众军民人等,全部使用城内的井水,不准用长渠里的水,连洗衣服、饮牲畜都不行,违者杀无赦! 二是安排了一队士兵,每天到长渠附近,装作取水的样子,还要故意留下一些痕迹。 这样做,自然是为了迷惑女真人了,以免女真人生疑,不到渠边取水,那一场辛苦谋划岂不落空了。 至此,三天妙计,全部照章执行了。 即便如此,项玄武仍不放心,干脆吃住在了城楼上,手执长刀,不脱甲胄,白天调兵遣将、加强防御,晚上亲自巡逻、以防不测,真是把全部精力都用出来了! 袁崇焕也没回庙里,陪着一起住在城楼中,等待女真大军的到来。 ……… 崇祯六年,十一月二十日,阴天,寒风阵阵,极为寒冷。 中午时分,白城子北侧最高的瞭望台上,升起了一道十几丈高的黑烟,随风飘摆、经久不散……这意味着敌军已经到了。 果不其然,很快的,十几名女真游骑兵,出现在北面的旷野当中,来回奔驰、观察情况。 过了一会儿,游骑兵的数量越来越多,距离白城子也越来越近。 又过了半个时辰,大队人马出现了。 “哒……哒哒!” “呜……呜呜!” 放眼望去,大约有五六万之众,黑压压的一大片,真可谓是人马如潮、旌旗如海,号角如雷、喊声震天! 推进到距离护城河一里左右,数万大军停下了脚步,而后随着一阵呐喊声,从大阵中冲出来十几名白甲兵,在阵前纵马狂奔,还不断做出马背横撑、单腿挂环、马上倒立等高难度动作,赢来阵阵喝彩声。 白甲兵,又叫巴牙喇,乃是女真军中最精锐者,个个胆量过人、武艺高强,还要有斩首百级以上的战功,才能获得这一称号。 而且在女真军中,白甲兵的数量非常少,就拿莽古尔泰统领的正蓝旗来说,拥有二十五个牛录的属民,实力在八旗中可以排到中等水平,白甲兵只有二百多名而已,可见其珍惜程度了。 白甲兵数量稀少,平时做旗主护卫,并不参与战斗,只有遇到了难打的硬仗,或者一些特殊情况,才会出来冲锋陷阵! 比如现在,十几名白甲兵在阵前纵马驰骋、展示本领,为的是增加自己这边的威风,灭白城子守军的锐气! 可是接下来,让人吃惊的一幕发生了。 “轰!” 一名白甲兵纵马冲到了护城河边上,想要近距离表演一下精湛的射术,那知刚刚挽弓搭箭,正在寻找目标之时,身下传来了巨响。 巨响过后,白甲兵和坐骑被炸的血肉模糊,倒在了护城河边上,个别零件甚至飞出去几丈远,显然是不能活了。 “轰……轰!” 发现情况之后,两名白甲兵连忙冲出来,想要看看同伴的生死,那知刚到附近,随着两声巨响,全被炸上了天。 其余的白甲兵这才明白,护城河附近埋了冲天雷,一旦踩中、必死无疑,于是再也不敢靠过来跃武扬威,灰溜溜的退回到大阵中。 …… 死了三名白甲兵,对于数万大军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罢了。 可在两军阵前,耀武扬威的时候被炸死,还死的非常之惨,连尸首都不齐全了,这不免让别的女真兵心中生出一些阴影,原本高昂的士气也略有下降! “咚……咚咚!” “呜……呜呜!” 反观守城的天威军这边,则是鼓号齐鸣、士气大振! 未曾开战,先胜一阵,还大大的鼓舞了士气,三痴方丈的计策真是厉害啊!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五十八章 女真人派来一位使者! 正蓝旗的女真军和蒙古三部联军长途跋涉而来,人马已经有些疲惫了,加上缺乏攻城器械,故而耀武扬威失败之后,虽然气的要命,还是没有立刻攻城,而是后退了一段距离,开始安营扎寨。 准备等安好营寨,吃饱喝足了,攻城器械打造好之后,再行大举攻城! 于是乎,三贝勒—莽古尔泰带领正蓝旗人马,在白城子东面安营,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三部联军的人马在白城子西面安营,南北两面则空了出来,形成了围二阙二之势。 这和之前预料的一模一样,结果可想而知。 “轰……轰……轰!” 天威军的士兵在东西两面的空地上,早就埋下了冲天雷,女真兵和蒙古兵们安营扎寨之时,不断有人被炸死炸伤,弄的一片混乱。 面对这种情况,莽古尔泰和几位蒙古首领气的哇哇大叫,而后命令士兵们清雷。 天威军的士兵都经过严格训练,埋雷的水平都是第一流的,伪装做的极好,与大自然巧妙的融为一体,就是趴在地上仔细找,都很难找到埋藏的位置。 结果就是,雷没清出来几颗,负责清雷的女真兵、蒙古兵又被炸死炸伤了几十人。 “这些奸诈的汉蛮子,等攻破白城子之后,本贝勒非屠城三日、杀个鸡犬不留,这个破地方不要了,换个地方安营扎寨!” 莽古尔泰被气的暴跳如雷,又没什么办法,就准备放弃这块地方,到别处安营扎寨。 不想刚要下达命令,从旁边走过来一个相貌清瘦的中年男子,正是皇太极身边的三大汉人谋士之中的宁完我。 原来莽古尔泰一向是勇猛有余而谋略不足,白城子又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皇太极担心他攻城的时候吃亏,于是让宁完我随同前来,帮着出谋划策! “三贝勒且慢,这里地势平坦,利于调动兵马,距离白城子不远不近,只要建起瞭望台,便能监视城内的情况,乃是最适合安营扎寨的位置了,还是不要更换为好。” “废话,本贝勒当然知道这里适合安营扎寨,可地下到处都是冲天雷,士兵们又清不出来,这个营寨怎么安?” “三贝勒莫急,在下刚刚想出个办法,可以不伤一兵一卒,便将地下的冲天雷全部清除干净!” “哦,你有什么办法,快快说出来!” “很简单,只要将军中的牛群、羊群赶过来,在这块地方来回奔跑,把地下的冲天雷全部踩响就成了!” “哈哈,你们这些汉蛮子就是鬼点子多,不错,的确是个好办法,来人啊,就按宁完我说的办,立刻把牛羊群赶过来!” “喳!” 游牧民族打仗,都会携带大批的牛羊做为军粮,这样有两个好处一是能天天吃到新鲜的牛羊肉,对士兵们的身体好。 二是牛羊们会自己奔跑,不用像大米、白面那样装在袋子里,用车辆运输,可以节约很多人力,还能加快行军速度。 “哞……哞!” “咩……咩!” “轰……轰!” 很快的,大群牛羊赶了过来,在荒野中来回奔跑,结果被炸死炸伤了一大片,却也把营盘清理出来了。 至于被炸死的牛羊,把碎肉捡回来洗吧洗吧,一点不耽误下锅煮着吃,还省的自己宰杀了呢! 长话短说,一番操作下,两面的营寨很快安好了,而后就是架锅取水、准备做饭! 女真人、蒙古人加起来有五万之众,还有十多万匹战马,二十多万只牛羊,用水量非常之大,而白城子周围水源匮乏,只有南面有一条长长的引水渠! 因此上,女真人、蒙古人都派出了队伍,到南边的长渠中取水。 取水的士兵们很谨慎,先看了看水质,发现十分清澈,没有杂物,又看了看长渠周围的地面,发现有很多人脚印、牛蹄印、车辙印,而且都是新鲜的,说明不久之前,城内的人来这里取过水! 既然城内的人来取水,证明渠水没有问题,可以放心大胆的使用,于是用木桶、皮囊等物盛满了清水,高高兴兴的回营做饭去了。 ……… 另一边,白城子的瞭望台上,项玄武一直在观察情况,当看到女真人、蒙古人利用牛羊群清理出了营盘时有点失望,当看到他们到长渠中取水做饭之时,又变的高兴起来。 长渠中埋了大量的病羊,水质看似清澈,实则已经有了疫毒,喝了这些水,很快就会染病的。 不过嘛,疫毒这种东西是有潜伏期的,短则十几天,长则一个月,而后才会大规模爆发出来。 而在瘟疫爆发之前,女真人、蒙古人肯定会来攻城的,自己这边还需谨慎防守才是! 想到这里,项玄武对旁边的三痴方丈说道“大师,依您之见,鞑子们何时会来攻城?” “阿弥陀佛,鞑子们远道而来,需要进行修整,还要打造攻城用的器械,估计三五天之内是不会攻城的,不过嘛,鞑子们也不会闲着,肯定会派一位使者过来!” “派一位使者?” “不错,皇太极颇有谋略,喜欢玩不战而屈人之兵那一套,故而每次攻城之前,都会派出能言善辩的使者,携带大量的金银珠宝,游说守城的将领投降。 能游说成功最好,若是不成功,也能趁机探查一下城内的虚实,为后面的攻城做好准备,这件事,项将军要提前做好准备才是!” “多谢方丈大师提醒,若敌军真的派来了使者,本将军自有计策对付!” “哦,项将军准备如何对付?” “哈哈,使者若是劝降,本将军不拒绝、不答应,好生款待、慢慢交谈,用一切办法拖延时间。 得知白城子被围困,秦将军那边肯定会设法救援的,我这里多拖延一天,被救援的希望就多一分。 若是实在拖不下去了,我就假意答应投降,骗一部分鞑子兵进来,而后就地歼灭之,方丈大师以为如何?”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袁崇焕满意的点了点头,难怪天威军一众将领当中,秦锋偏偏让这个名声不显的项玄武留守白城子,此人不仅忠心耿耿、做事勤勉,还颇有一些谋略。 有这样一位将军留守,的确让人放心啊! ………… 事实证明,袁崇焕又一次预测对了。 第二天早晨,刚刚用过饭,就见从东侧的女真正蓝旗大营中出来一位骑手,没有穿戴盔甲、也没佩戴兵器,手中举着一面小白旗,不停来回摇晃。 单人匹马,手举白旗,明显是女真人派出来的使者。 因此上,城墙上的士兵发现之后,没有开炮射击,而是立刻通知了正在巡视的项玄武。 项玄武不敢怠慢,立刻来到东侧城墙上,与此同时,那名骑手也来到了护城河边上,二人四目相对,都觉得对方有点眼熟。 “城墙上面的,可是玄武兄弟吗?” “正是项某,你是何人?” “玄武兄弟,是我啊!” 说话间,骑手摘下了狐狸皮帽子,露出了光秃秃的脑袋,分醒目。 看到这副尊容,项玄武立刻认出了来人的身份刘耀祖! 刘耀祖、项玄武都是榆林左卫—征南千户所—新兴堡人氏,都是军户子弟,而且年龄相当,算是一起长大的伙伴。 不同的是,项玄武家是普通军户,十分贫寒。 刘耀祖则是百户之子,生活水平吃一般军户强多了。 后来二人一起参了军,一起在军中熬资历,一起出征打仗……二人本就是老乡,外加上朝夕相处,倒是结下了一些交情。 万历四十七年,二人一起随军远征辽东,参加了萨尔浒之战,结果明军大败,前任榆林镇总兵—刘綎当场战死,将士死伤极为惨重,只有极少数人逃了回来,其中就有项玄武。 刘耀祖则下落不明,原以为是战死沙场了,没想到没有死,更没想到投降了女真人,做了汉奸!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五十八章 女真人派来一位使者! 正蓝旗的女真军和蒙古三部联军长途跋涉而来,人马已经有些疲惫了,加上缺乏攻城器械,故而耀武扬威失败之后,虽然气的要命,还是没有立刻攻城,而是后退了一段距离,开始安营扎寨。 准备等安好营寨,吃饱喝足了,攻城器械打造好之后,再行大举攻城! 于是乎,三贝勒—莽古尔泰带领正蓝旗人马,在白城子东面安营,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三部联军的人马在白城子西面安营,南北两面则空了出来,形成了围二阙二之势。 这和之前预料的一模一样,结果可想而知。 “轰……轰……轰!” 天威军的士兵在东西两面的空地上,早就埋下了冲天雷,女真兵和蒙古兵们安营扎寨之时,不断有人被炸死炸伤,弄的一片混乱。 面对这种情况,莽古尔泰和几位蒙古首领气的哇哇大叫,而后命令士兵们清雷。 天威军的士兵都经过严格训练,埋雷的水平都是第一流的,伪装做的极好,与大自然巧妙的融为一体,就是趴在地上仔细找,都很难找到埋藏的位置。 结果就是,雷没清出来几颗,负责清雷的女真兵、蒙古兵又被炸死炸伤了几十人。 “这些奸诈的汉蛮子,等攻破白城子之后,本贝勒非屠城三日、杀个鸡犬不留,这个破地方不要了,换个地方安营扎寨!” 莽古尔泰被气的暴跳如雷,又没什么办法,就准备放弃这块地方,到别处安营扎寨。 不想刚要下达命令,从旁边走过来一个相貌清瘦的中年男子,正是皇太极身边的三大汉人谋士之中的宁完我。 原来莽古尔泰一向是勇猛有余而谋略不足,白城子又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皇太极担心他攻城的时候吃亏,于是让宁完我随同前来,帮着出谋划策! “三贝勒且慢,这里地势平坦,利于调动兵马,距离白城子不远不近,只要建起瞭望台,便能监视城内的情况,乃是最适合安营扎寨的位置了,还是不要更换为好。” “废话,本贝勒当然知道这里适合安营扎寨,可地下到处都是冲天雷,士兵们又清不出来,这个营寨怎么安?” “三贝勒莫急,在下刚刚想出个办法,可以不伤一兵一卒,便将地下的冲天雷全部清除干净!” “哦,你有什么办法,快快说出来!” “很简单,只要将军中的牛群、羊群赶过来,在这块地方来回奔跑,把地下的冲天雷全部踩响就成了!” “哈哈,你们这些汉蛮子就是鬼点子多,不错,的确是个好办法,来人啊,就按宁完我说的办,立刻把牛羊群赶过来!” “喳!” 游牧民族打仗,都会携带大批的牛羊做为军粮,这样有两个好处一是能天天吃到新鲜的牛羊肉,对士兵们的身体好。 二是牛羊们会自己奔跑,不用像大米、白面那样装在袋子里,用车辆运输,可以节约很多人力,还能加快行军速度。 “哞……哞!” “咩……咩!” “轰……轰!” 很快的,大群牛羊赶了过来,在荒野中来回奔跑,结果被炸死炸伤了一大片,却也把营盘清理出来了。 至于被炸死的牛羊,把碎肉捡回来洗吧洗吧,一点不耽误下锅煮着吃,还省的自己宰杀了呢! 长话短说,一番操作下,两面的营寨很快安好了,而后就是架锅取水、准备做饭! 女真人、蒙古人加起来有五万之众,还有十多万匹战马,二十多万只牛羊,用水量非常之大,而白城子周围水源匮乏,只有南面有一条长长的引水渠! 因此上,女真人、蒙古人都派出了队伍,到南边的长渠中取水。 取水的士兵们很谨慎,先看了看水质,发现十分清澈,没有杂物,又看了看长渠周围的地面,发现有很多人脚印、牛蹄印、车辙印,而且都是新鲜的,说明不久之前,城内的人来这里取过水! 既然城内的人来取水,证明渠水没有问题,可以放心大胆的使用,于是用木桶、皮囊等物盛满了清水,高高兴兴的回营做饭去了。 ……… 另一边,白城子的瞭望台上,项玄武一直在观察情况,当看到女真人、蒙古人利用牛羊群清理出了营盘时有点失望,当看到他们到长渠中取水做饭之时,又变的高兴起来。 长渠中埋了大量的病羊,水质看似清澈,实则已经有了疫毒,喝了这些水,很快就会染病的。 不过嘛,疫毒这种东西是有潜伏期的,短则十几天,长则一个月,而后才会大规模爆发出来。 而在瘟疫爆发之前,女真人、蒙古人肯定会来攻城的,自己这边还需谨慎防守才是! 想到这里,项玄武对旁边的三痴方丈说道“大师,依您之见,鞑子们何时会来攻城?” “阿弥陀佛,鞑子们远道而来,需要进行修整,还要打造攻城用的器械,估计三五天之内是不会攻城的,不过嘛,鞑子们也不会闲着,肯定会派一位使者过来!” “派一位使者?” “不错,皇太极颇有谋略,喜欢玩不战而屈人之兵那一套,故而每次攻城之前,都会派出能言善辩的使者,携带大量的金银珠宝,游说守城的将领投降。 能游说成功最好,若是不成功,也能趁机探查一下城内的虚实,为后面的攻城做好准备,这件事,项将军要提前做好准备才是!” “多谢方丈大师提醒,若敌军真的派来了使者,本将军自有计策对付!” “哦,项将军准备如何对付?” “哈哈,使者若是劝降,本将军不拒绝、不答应,好生款待、慢慢交谈,用一切办法拖延时间。 得知白城子被围困,秦将军那边肯定会设法救援的,我这里多拖延一天,被救援的希望就多一分。 若是实在拖不下去了,我就假意答应投降,骗一部分鞑子兵进来,而后就地歼灭之,方丈大师以为如何?”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袁崇焕满意的点了点头,难怪天威军一众将领当中,秦锋偏偏让这个名声不显的项玄武留守白城子,此人不仅忠心耿耿、做事勤勉,还颇有一些谋略。 有这样一位将军留守,的确让人放心啊! ………… 事实证明,袁崇焕又一次预测对了。 第二天早晨,刚刚用过饭,就见从东侧的女真正蓝旗大营中出来一位骑手,没有穿戴盔甲、也没佩戴兵器,手中举着一面小白旗,不停来回摇晃。 单人匹马,手举白旗,明显是女真人派出来的使者。 因此上,城墙上的士兵发现之后,没有开炮射击,而是立刻通知了正在巡视的项玄武。 项玄武不敢怠慢,立刻来到东侧城墙上,与此同时,那名骑手也来到了护城河边上,二人四目相对,都觉得对方有点眼熟。 “城墙上面的,可是玄武兄弟吗?” “正是项某,你是何人?” “玄武兄弟,是我啊!” 说话间,骑手摘下了狐狸皮帽子,露出了光秃秃的脑袋,分醒目。 看到这副尊容,项玄武立刻认出了来人的身份刘耀祖! 刘耀祖、项玄武都是榆林左卫—征南千户所—新兴堡人氏,都是军户子弟,而且年龄相当,算是一起长大的伙伴。 不同的是,项玄武家是普通军户,十分贫寒。 刘耀祖则是百户之子,生活水平吃一般军户强多了。 后来二人一起参了军,一起在军中熬资历,一起出征打仗……二人本就是老乡,外加上朝夕相处,倒是结下了一些交情。 万历四十七年,二人一起随军远征辽东,参加了萨尔浒之战,结果明军大败,前任榆林镇总兵—刘綎当场战死,将士死伤极为惨重,只有极少数人逃了回来,其中就有项玄武。 刘耀祖则下落不明,原以为是战死沙场了,没想到没有死,更没想到投降了女真人,做了汉奸!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五十九章 前来劝降的老乡! 昔日的同乡兼朋友,变成了女真人的走狗,还剃掉了头发,留起了金钱鼠尾巴,如此情况,既让人叹息,更让人愤怒! 若是换个场合,项玄武就算不一箭射过去,取了对方的性命,也得指着对方的鼻子痛骂一番不可,贪生怕死、当汉奸,真是丢榆林男儿的脸! 可是今天不行,一则,两国交兵,不斩来使,这是千古不变的规矩。 二则,不能因为一时之怒,坏了大事。 因此上,项玄武强压怒火,装出一副惊喜的样子喊道“你是耀祖兄弟,你没有死?” “没错,正是我,刘耀祖,兄弟非但没死,还活的挺不错呢,哈哈!” “耀祖兄弟,你为何从女真人那边过来,来此所为何事?” “这个嘛,事情太复杂了,一时间也说不清楚,何况这里也不是讲话之所,可否让兄弟进城,咱们慢慢叙旧?” “没问题,来人啊,放下吊桥,准备绳索和箩筐!” “诺!” 随着项玄武一声令下,二十多名士兵合力转动绞盘,将沉重的吊桥缓缓放了下去,正好搭在了护城河上。 刘耀祖翻身下马,踏着吊桥过了护城河,来到城门外面。 战争期间,城门是不能轻易打开的,有士兵把绳索系在一个大箩筐上,放到了墙根底下,待刘耀祖坐好之后,再合力将其拉了上来。 “玄武兄弟,想死你了!” “耀祖兄弟,我也想你死……不是,是想死你了!” “咱们多年未见了,能否找个僻静无人的地方,兄弟有些心腹话要对你说!” “没问题,随我来吧!” …… 寒暄几句之后,项玄武将刘耀祖领到了自己临时居住的箭楼当中,让亲兵们退下,将木门关好,若大的箭楼内只剩下这对老乡! “耀祖兄弟,你怎么跑到女真人那边去了?” “唉,说来话长,当年的萨尔浒之战,咱们这支人马中了埋伏,总兵刘大人血拼到底,战死沙场,副将、参将、千总、把总……全都战死了,兄弟我当时也在奋勇拼杀,连砍了十几个女真人的脑袋,最后身负重伤、昏迷不醒,结果当了俘虏。 醒过来之后,兄弟本想绝食自尽,为国家尽忠的,可想起父母高堂尚在,若是这样子死了,乃是大大的不孝,于是就忍辱负重的活了下来。 再后来,那些女真人见兄弟识文断字,很是有些本事,于是把兄弟编入了正蓝旗,委了一个拨什库的官职!” …… 刘耀祖口如悬河,诉说着自己的以往经历,并把自己塑造成了一个为了尽孝,不得不忍辱偷生的好人形象。 对这些话,项玄武是一个字都不信的,别忘了,二人可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太知道对方的根底了。 刘耀祖武艺稀松,胆小如鼠,每次打仗都双腿发软,拼命往后躲闪,还曾经被吓的尿了裤子。 这样的胆小鬼,能在战场上奋勇拼杀,连砍十几个女真人,除非太阳从北边出来,在天上连转三圈,再从北边落下去。 至于孝顺父母,更是无稽之谈! 可为了探出实情,项玄武不得不装出一副深信不疑的样子,听到动情处,还偷偷狠拧自己的大腿,硬是挤出了几滴眼泪! “耀祖兄弟,你真是不容易啊!” “谁说不是啊,不容易,太不容易了!” “那你这次前来,不只是为了叙旧吧?” “嘿嘿,实不相瞒,兄弟这次前来,是为了送你一场大富贵的!” “送我一场大富贵?” “没错,玄武兄弟,你先看看这个!” 说话间,刘耀祖从怀中掏出一个小口袋,放在桌案上,而后小心翼翼的打开,里面顿时光彩闪闪、夺人双目。 仔细观看,原来口袋里面全是珠宝玛瑙、翡翠、祖母绿、猫眼石、鸡血石、田黄石……尤其是一对东珠,皆有鹌鹑蛋大小,又圆又润、晶莹剔透,绝对配得上珍宝二字! 不客气的说,这一小袋珠宝,价值当在二十万两白银以上,足够普通人吃喝几辈子了。 “耀祖兄弟,这是什么意思?” “嘿嘿,玄武兄弟,说句掏心窝子的话,你觉得现在的大明朝国运如何?” “这个嘛……不好说!” “呵呵,有什么不好说的,明眼人都看的出来,大明朝现在内忧外患重重,已经没有几年的国运了,覆灭只在旦夕之间,大汗皇太极英明神武,堪称是一代英主,八旗兵更是骁勇善战、所向无敌。 看着吧,用不了几年,女真人肯定能攻破山海关,入主中原,彻底取代大明朝,那个时候,兄弟你怎么办? 咱们汉人老祖宗有句名言识时务者为俊杰,玄武兄弟,你可一定要识时务,早点为自己做打算啊!” “耀祖兄弟,不要绕圈子了,这里只有你我二人,有话直说无妨!” “好,痛快,那兄弟就有话直说了,其实这一次,兄弟是来劝你弃暗投明的,三贝勒—莽古尔泰承诺了,只要你能主动开城归顺,事后重重有赏。 这些珠宝只是小菜,大餐还在后面呢,到时候,加封你为一等昂邦章京,那可是相当于总兵官的职位,还把女真贵族女子嫁你为妻,让你做女真人的女婿,怎么样,这个价码不低吧?” “赐予大量金银珠宝,加封一等昂邦章京,还把女真贵族女子嫁给我,此话当真?” “千真万确,不信的话,你可以看看这个,这可是三贝勒—莽古尔泰的亲笔信!” 说话间,刘耀祖又掏出了一封书信,交到了项玄武手中,后者扯出信纸,仔细观看起来。 内容很直白,就是一些劝降的话语,投降的话,重重有赏,若不投降,破城之日,鸡犬不留。 落款是正蓝旗旗主—莽古尔泰,还盖了个大印! “玄武兄弟,怎么样,荣华富贵、封妻荫子的机会就在眼前了,你可一定要抓住机会呦,要是错过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非后悔一辈子不可!” “这个嘛……耀祖兄弟,这件事太大了,可否宽限一点时间,让我好好琢磨一下?” “琢磨一下是应该的,至于时间吗,你要多久?” “半个月如何!” “半个月,不行,绝对不行,三贝勒那边肯定不会答应的!” “十天如何?” “不行,不行!” …… “四天,不能再少了,耀祖兄弟,帮帮忙吧,这点小意思你收着!” 说话间,项玄武从那个口袋中摸出两颗珍珠、两颗猫眼石,塞到了刘耀祖手中,后者的态度顿时变了,答应回去帮忙说话,争取四天时间。 “既然如此,你好好琢磨一下归顺的事情,弟兄告辞,回去复命!” “不急,你我兄弟多年未见,今日好不容易重逢了,必须好好喝几杯才行……来人啊,弄一桌丰盛的酒菜过来!” “诺!” 项玄武深知刘耀祖的为人,不仅贪生怕死、嗜财如命,而且酒品不好,喝点小酒就顺嘴胡沁,正好趁此机会打探一下女真人那边的情况。 很快的,亲兵们端来了一桌丰盛的酒菜。 眼见项玄武如此热情,刘耀祖不好拒绝,只得吃喝了起来,结果三杯酒下肚,嘴边就没有把门的了,什么都往外说。 趁此机会,项玄武巧妙套话,套出了不少情报。 比如说,莽古尔泰有勇无谋,皇太极派了汉人谋士—宁完我前来帮忙,之前用牛羊踩雷的办法,就是宁完我出的。 莽古尔泰和皇太极,隔个一两天就要互通消息,信使往来十分频繁。 隔一两天就要互通消息,说明二人距离不太远,也就是说,皇太极根本没有去追击林丹汗,而是驻军在附近,这个重要消息必须尽快通知将军大人!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五十九章 前来劝降的老乡! 昔日的同乡兼朋友,变成了女真人的走狗,还剃掉了头发,留起了金钱鼠尾巴,如此情况,既让人叹息,更让人愤怒! 若是换个场合,项玄武就算不一箭射过去,取了对方的性命,也得指着对方的鼻子痛骂一番不可,贪生怕死、当汉奸,真是丢榆林男儿的脸! 可是今天不行,一则,两国交兵,不斩来使,这是千古不变的规矩。 二则,不能因为一时之怒,坏了大事。 因此上,项玄武强压怒火,装出一副惊喜的样子喊道“你是耀祖兄弟,你没有死?” “没错,正是我,刘耀祖,兄弟非但没死,还活的挺不错呢,哈哈!” “耀祖兄弟,你为何从女真人那边过来,来此所为何事?” “这个嘛,事情太复杂了,一时间也说不清楚,何况这里也不是讲话之所,可否让兄弟进城,咱们慢慢叙旧?” “没问题,来人啊,放下吊桥,准备绳索和箩筐!” “诺!” 随着项玄武一声令下,二十多名士兵合力转动绞盘,将沉重的吊桥缓缓放了下去,正好搭在了护城河上。 刘耀祖翻身下马,踏着吊桥过了护城河,来到城门外面。 战争期间,城门是不能轻易打开的,有士兵把绳索系在一个大箩筐上,放到了墙根底下,待刘耀祖坐好之后,再合力将其拉了上来。 “玄武兄弟,想死你了!” “耀祖兄弟,我也想你死……不是,是想死你了!” “咱们多年未见了,能否找个僻静无人的地方,兄弟有些心腹话要对你说!” “没问题,随我来吧!” …… 寒暄几句之后,项玄武将刘耀祖领到了自己临时居住的箭楼当中,让亲兵们退下,将木门关好,若大的箭楼内只剩下这对老乡! “耀祖兄弟,你怎么跑到女真人那边去了?” “唉,说来话长,当年的萨尔浒之战,咱们这支人马中了埋伏,总兵刘大人血拼到底,战死沙场,副将、参将、千总、把总……全都战死了,兄弟我当时也在奋勇拼杀,连砍了十几个女真人的脑袋,最后身负重伤、昏迷不醒,结果当了俘虏。 醒过来之后,兄弟本想绝食自尽,为国家尽忠的,可想起父母高堂尚在,若是这样子死了,乃是大大的不孝,于是就忍辱负重的活了下来。 再后来,那些女真人见兄弟识文断字,很是有些本事,于是把兄弟编入了正蓝旗,委了一个拨什库的官职!” …… 刘耀祖口如悬河,诉说着自己的以往经历,并把自己塑造成了一个为了尽孝,不得不忍辱偷生的好人形象。 对这些话,项玄武是一个字都不信的,别忘了,二人可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太知道对方的根底了。 刘耀祖武艺稀松,胆小如鼠,每次打仗都双腿发软,拼命往后躲闪,还曾经被吓的尿了裤子。 这样的胆小鬼,能在战场上奋勇拼杀,连砍十几个女真人,除非太阳从北边出来,在天上连转三圈,再从北边落下去。 至于孝顺父母,更是无稽之谈! 可为了探出实情,项玄武不得不装出一副深信不疑的样子,听到动情处,还偷偷狠拧自己的大腿,硬是挤出了几滴眼泪! “耀祖兄弟,你真是不容易啊!” “谁说不是啊,不容易,太不容易了!” “那你这次前来,不只是为了叙旧吧?” “嘿嘿,实不相瞒,兄弟这次前来,是为了送你一场大富贵的!” “送我一场大富贵?” “没错,玄武兄弟,你先看看这个!” 说话间,刘耀祖从怀中掏出一个小口袋,放在桌案上,而后小心翼翼的打开,里面顿时光彩闪闪、夺人双目。 仔细观看,原来口袋里面全是珠宝玛瑙、翡翠、祖母绿、猫眼石、鸡血石、田黄石……尤其是一对东珠,皆有鹌鹑蛋大小,又圆又润、晶莹剔透,绝对配得上珍宝二字! 不客气的说,这一小袋珠宝,价值当在二十万两白银以上,足够普通人吃喝几辈子了。 “耀祖兄弟,这是什么意思?” “嘿嘿,玄武兄弟,说句掏心窝子的话,你觉得现在的大明朝国运如何?” “这个嘛……不好说!” “呵呵,有什么不好说的,明眼人都看的出来,大明朝现在内忧外患重重,已经没有几年的国运了,覆灭只在旦夕之间,大汗皇太极英明神武,堪称是一代英主,八旗兵更是骁勇善战、所向无敌。 看着吧,用不了几年,女真人肯定能攻破山海关,入主中原,彻底取代大明朝,那个时候,兄弟你怎么办? 咱们汉人老祖宗有句名言识时务者为俊杰,玄武兄弟,你可一定要识时务,早点为自己做打算啊!” “耀祖兄弟,不要绕圈子了,这里只有你我二人,有话直说无妨!” “好,痛快,那兄弟就有话直说了,其实这一次,兄弟是来劝你弃暗投明的,三贝勒—莽古尔泰承诺了,只要你能主动开城归顺,事后重重有赏。 这些珠宝只是小菜,大餐还在后面呢,到时候,加封你为一等昂邦章京,那可是相当于总兵官的职位,还把女真贵族女子嫁你为妻,让你做女真人的女婿,怎么样,这个价码不低吧?” “赐予大量金银珠宝,加封一等昂邦章京,还把女真贵族女子嫁给我,此话当真?” “千真万确,不信的话,你可以看看这个,这可是三贝勒—莽古尔泰的亲笔信!” 说话间,刘耀祖又掏出了一封书信,交到了项玄武手中,后者扯出信纸,仔细观看起来。 内容很直白,就是一些劝降的话语,投降的话,重重有赏,若不投降,破城之日,鸡犬不留。 落款是正蓝旗旗主—莽古尔泰,还盖了个大印! “玄武兄弟,怎么样,荣华富贵、封妻荫子的机会就在眼前了,你可一定要抓住机会呦,要是错过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非后悔一辈子不可!” “这个嘛……耀祖兄弟,这件事太大了,可否宽限一点时间,让我好好琢磨一下?” “琢磨一下是应该的,至于时间吗,你要多久?” “半个月如何!” “半个月,不行,绝对不行,三贝勒那边肯定不会答应的!” “十天如何?” “不行,不行!” …… “四天,不能再少了,耀祖兄弟,帮帮忙吧,这点小意思你收着!” 说话间,项玄武从那个口袋中摸出两颗珍珠、两颗猫眼石,塞到了刘耀祖手中,后者的态度顿时变了,答应回去帮忙说话,争取四天时间。 “既然如此,你好好琢磨一下归顺的事情,弟兄告辞,回去复命!” “不急,你我兄弟多年未见,今日好不容易重逢了,必须好好喝几杯才行……来人啊,弄一桌丰盛的酒菜过来!” “诺!” 项玄武深知刘耀祖的为人,不仅贪生怕死、嗜财如命,而且酒品不好,喝点小酒就顺嘴胡沁,正好趁此机会打探一下女真人那边的情况。 很快的,亲兵们端来了一桌丰盛的酒菜。 眼见项玄武如此热情,刘耀祖不好拒绝,只得吃喝了起来,结果三杯酒下肚,嘴边就没有把门的了,什么都往外说。 趁此机会,项玄武巧妙套话,套出了不少情报。 比如说,莽古尔泰有勇无谋,皇太极派了汉人谋士—宁完我前来帮忙,之前用牛羊踩雷的办法,就是宁完我出的。 莽古尔泰和皇太极,隔个一两天就要互通消息,信使往来十分频繁。 隔一两天就要互通消息,说明二人距离不太远,也就是说,皇太极根本没有去追击林丹汗,而是驻军在附近,这个重要消息必须尽快通知将军大人!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六十章 项玄武的三个条件! 大半个时辰之后,刘耀祖酒足饭饱,起身告辞。 项玄武亲自送到城墙边,让士兵们用绳索和箩筐将刘耀祖顺了下去,后者过了吊桥,翻身上马,回正蓝旗大营复命去了。 “嘿……嘿!” 望着远去的身影,项玄武淡淡的冷笑几声,而后从怀中掏出那一袋子珠宝,在手上掂了掂、又摸了摸,最后叹息一声,命人找来了军中主簿,全部上交、充做军费。 说实话,面对价值连城的珠宝,没有人能不起贪念,项玄武也是如此,心里喜欢的要命,恨不得全部据为己有,可是权衡利弊之后,还是把贪念压下去了。 一则,秦锋治军极严,凡是有贪污军饷、收受贿赂、勒索百姓财物者,无论官职高低,一律斩首示众! 曾经有一位多次立功的哨长,一时起了贪念,贪污了手下士兵们的一点伙食费,而且贪的不多,仅仅一成而已。 若在别的军队中,这种事再常见不过了,贪一两成都是清廉的,贪四五成不算多,狠点的敢贪八九成。 可这是天威军,最恨的就是贪污,秦锋知道之后,顿时勃然大怒,而后不顾众人求情,亲手斩杀了那名哨长,人头悬挂在旗杆上一个月之久,以儆效尤。 有这样的前车之鉴,项玄武自然不敢以身试法了。 二则,现在是个乱世,秦锋则是个智勇双全、能征惯战的人中龙凤,以后必定会前程无量,封侯、封公、封王……甚至更上一步都有可能。 做为秦锋的重要部下之一,只要忠心耿耿、勤勉做事,以后身居高位、封妻荫子不成问题。 为了一小袋珠宝,弄没了自己和子孙后代的大富大贵,这样的傻事项玄武才不做呢! …… 长话短说,四天时间很快过去,刘耀祖又来劝降了。 项玄武对策是摆下酒宴、热情款待,至于开门归降的事情,就说自己准备答应了,可还没下最后决心,希望再让自己好好考虑下,需要的时间不多,两天就可以! 眼见项玄武态度热情,确有归降的意思,刘耀祖只好点头答应,吃饱喝足,回去禀报。 禀报之后,女真军按兵未动! ………… 两天很快过去,刘耀祖又来劝降了。 这一次,项玄武明确表示,自己已经想通了,为了高官厚禄、荣华富贵,要开门归顺女真人。 不过嘛,自己是想通了,手下人还有很多想不通的,要好好说服一下,需要点时间,不多,两天就可以了。 眼见项玄武答应归降,刘耀祖非常高兴,而后回去禀报。 禀报之后,女真军再次按兵未动! …… 两天之后,刘耀祖又来了。 这一次,无论怎么说,都不能宽限时间了,无奈之下,项玄武只好答应归降,并商谈了归顺的具体细节。 刘耀祖高高兴兴的返回复命! ……………… 中午时分,正蓝旗大营—中军大帐内。 三贝勒—莽古尔泰居中而坐,正用短刀割食一只烤全羊,羊肉色泽金黄、又香又嫩,吃的是满嘴流油,再喝上几口马奶酒,简直舒服极了。 另有固山额真、梅勒章京、甲喇章京……共计二十余人,分坐大帐两侧,同样在大口喝酒、大块吃肉! 只有一个人例外,不仅没有酒喝、没有肉吃,甚至连个座位都没有,只能垂手站在大帐的角落里,非是旁人,正是宁完我! 宁完我不是重要谋士吗,为何受此冷遇呢? 这不奇怪,虽然皇太极继位之后,大力提拔重用汉人,让他们参与各种军国大事,可在女真政权当中,汉人的地位依旧十分低下,被视为奴隶、南蛮子,经常受到女真贵族们的打骂和欺负。 就拿宁完我来说,身为三大汉人谋士之一,为女真人出过不少好主意,可谓是劳苦功高,可在女真贵族们的面前,却连落座的资格都没有,顶多平时少挨几句骂而已。 奴才一心为主人出力,主人却看不起奴才,古往今来,皆是如此! ………… 吃喝之间,莽古尔泰突然开口道“刘耀祖那个狗奴才,这已经是第四次进城游说了,要是再不成功,本贝勒就调集人马,强行拿下白城子,将里面的人杀个干干净净!” “贝勒爷说的对,各种攻城器械已经打造好了,咱们完全可以攻下白城子,没必要多费口舌!” “听说白城子里面富庶的很,这下咱们正蓝旗的将士们可以狠狠抢一把了,哈哈!” …… 莽古尔泰和一众将领对招降有些失去耐心,商议着强行攻打白城子。 这时候,宁完我从角落里站了出来。 “启禀贝勒爷,依在下之见,对于白城子,强攻乃是下策,招降才是上策,刘耀祖正在进行游说,咱们还是耐心等一等才是!” “哼,本贝勒已经送出了一袋子珍宝,还许诺了一等昂邦章京的官职,可姓项的迟迟不肯开门归降,实在是不识抬举,一个小小的游击将军而已,值得咱们这样花心思吗?” “回贝勒爷的话,一个项玄武自然是不值得,可是别忘了,项玄武的背后可是秦锋啊!” 宁完我的话一出口,大帐内立刻安静了下来。 女真人看不起汉人不假,那是指投降的汉人、没用的汉人,对真有本事的汉人,那就另眼相待了。 比如袁崇焕,镇守辽西走廊多年,是入关最大的阻碍,女真人对其恨之入骨,却不敢有丝毫的看不起。 对秦锋也是如此,之前的京畿之战中,多位旗主、贝勒在其手中吃了亏,损兵折将。 这次的山西之战,杜度、阿巴泰这两位素以能征惯战著称的贝勒,先后败在其手中,前者更是丢了性命。 现在提起秦锋,女真贵族们谁也不敢轻视分毫,甚至有人将其视做了第二个袁崇焕! “项玄武是秦锋的重要部下之一,白城子是秦锋的根基之地,其爱妻晋氏也在城内,若能兵不血刃的拿下来,就等于捏住了秦锋的命门,而后派人前往游说,就有可能招降过来! 秦锋归降,等于天威军归降,那样的话,我大金不仅得一虎将,更得了一支能征善战的军队,这对以后入主中原、成就大业大大有利,还望贝勒爷和诸位将军们思之、慎之!” …… “嗯,说的有点道理,安平贝勒那样厉害的人物,都败亡在秦锋手中,可见这家伙更加厉害,要是能招降过来,确是一件大好事!” “我明白了,汉人有句话叫抛砖引玉,项玄武就是前面的砖,秦锋则是后面的玉,对吧!” 宁完我的一番话语,得到了在场一众女真将领们的赞同,就连三贝勒—莽古尔泰都不再反对了。 恰好这时候,有戈什哈进来禀报,负责招降的刘耀祖回来了,莽古尔泰立刻招见。 很快的,刘耀祖走进大帐,双膝下跪行礼道“奴才参见贝勒爷、参见各位将军!” “起来吧,快说,那个姓项的答应归降没有?” “回贝勒爷的话,项玄武已经答应开门归降了!” “好,太好了,你这个狗奴才差事办的不错,哈哈!” 得知招降成功,莽古尔泰和一众将领们都大笑起来。 可刚笑了几声,刘耀祖便继续说道启禀贝勒爷,项玄武虽然答应了归降,却提出三个条件!” “哦,都是什么条件,说说看!” “第一个条件,之前答应给他的各种封赏,事后必须兑现,而且贝勒爷要亲自立下字据,他见了字据才能放心!” “哈哈,没有问题,不就是一份字据嘛,本贝勒写给他就是了!” …… “第二个条件,秦锋对项玄武有提携之恩,项玄武希望贝勒爷进城之后,不要伤害秦锋的家眷!” “哈哈,这个姓项的倒是有点良心,没问题,本贝勒答应了,大军进城之后,非但不伤害秦将军的家眷,还会送予衣食,妥善照顾!” “第三个条件,项玄武要求贝勒爷出兵接应一下!” “出兵接应,这是什么意思?” “回贝勒爷的话,项玄武答应归降之后,和手下人商议此事,结果有人同意归降,有人不同意归降,而且不同意的人数还不少。 这些人若是闹起来,事情就麻烦了,因此上,项玄武想出一个主意,他将同意归降的人都安排在了西门。 明晚二更时分,他会将西门偷偷打开,请贝勒爷率兵进城,里应外合,将那些不愿归降的人都抓起来,如此大事可成!” “二更时分,率兵进城,这个嘛……本贝勒要考虑一下!”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六十章 项玄武的三个条件! 大半个时辰之后,刘耀祖酒足饭饱,起身告辞。 项玄武亲自送到城墙边,让士兵们用绳索和箩筐将刘耀祖顺了下去,后者过了吊桥,翻身上马,回正蓝旗大营复命去了。 “嘿……嘿!” 望着远去的身影,项玄武淡淡的冷笑几声,而后从怀中掏出那一袋子珠宝,在手上掂了掂、又摸了摸,最后叹息一声,命人找来了军中主簿,全部上交、充做军费。 说实话,面对价值连城的珠宝,没有人能不起贪念,项玄武也是如此,心里喜欢的要命,恨不得全部据为己有,可是权衡利弊之后,还是把贪念压下去了。 一则,秦锋治军极严,凡是有贪污军饷、收受贿赂、勒索百姓财物者,无论官职高低,一律斩首示众! 曾经有一位多次立功的哨长,一时起了贪念,贪污了手下士兵们的一点伙食费,而且贪的不多,仅仅一成而已。 若在别的军队中,这种事再常见不过了,贪一两成都是清廉的,贪四五成不算多,狠点的敢贪八九成。 可这是天威军,最恨的就是贪污,秦锋知道之后,顿时勃然大怒,而后不顾众人求情,亲手斩杀了那名哨长,人头悬挂在旗杆上一个月之久,以儆效尤。 有这样的前车之鉴,项玄武自然不敢以身试法了。 二则,现在是个乱世,秦锋则是个智勇双全、能征惯战的人中龙凤,以后必定会前程无量,封侯、封公、封王……甚至更上一步都有可能。 做为秦锋的重要部下之一,只要忠心耿耿、勤勉做事,以后身居高位、封妻荫子不成问题。 为了一小袋珠宝,弄没了自己和子孙后代的大富大贵,这样的傻事项玄武才不做呢! …… 长话短说,四天时间很快过去,刘耀祖又来劝降了。 项玄武对策是摆下酒宴、热情款待,至于开门归降的事情,就说自己准备答应了,可还没下最后决心,希望再让自己好好考虑下,需要的时间不多,两天就可以! 眼见项玄武态度热情,确有归降的意思,刘耀祖只好点头答应,吃饱喝足,回去禀报。 禀报之后,女真军按兵未动! ………… 两天很快过去,刘耀祖又来劝降了。 这一次,项玄武明确表示,自己已经想通了,为了高官厚禄、荣华富贵,要开门归顺女真人。 不过嘛,自己是想通了,手下人还有很多想不通的,要好好说服一下,需要点时间,不多,两天就可以了。 眼见项玄武答应归降,刘耀祖非常高兴,而后回去禀报。 禀报之后,女真军再次按兵未动! …… 两天之后,刘耀祖又来了。 这一次,无论怎么说,都不能宽限时间了,无奈之下,项玄武只好答应归降,并商谈了归顺的具体细节。 刘耀祖高高兴兴的返回复命! ……………… 中午时分,正蓝旗大营—中军大帐内。 三贝勒—莽古尔泰居中而坐,正用短刀割食一只烤全羊,羊肉色泽金黄、又香又嫩,吃的是满嘴流油,再喝上几口马奶酒,简直舒服极了。 另有固山额真、梅勒章京、甲喇章京……共计二十余人,分坐大帐两侧,同样在大口喝酒、大块吃肉! 只有一个人例外,不仅没有酒喝、没有肉吃,甚至连个座位都没有,只能垂手站在大帐的角落里,非是旁人,正是宁完我! 宁完我不是重要谋士吗,为何受此冷遇呢? 这不奇怪,虽然皇太极继位之后,大力提拔重用汉人,让他们参与各种军国大事,可在女真政权当中,汉人的地位依旧十分低下,被视为奴隶、南蛮子,经常受到女真贵族们的打骂和欺负。 就拿宁完我来说,身为三大汉人谋士之一,为女真人出过不少好主意,可谓是劳苦功高,可在女真贵族们的面前,却连落座的资格都没有,顶多平时少挨几句骂而已。 奴才一心为主人出力,主人却看不起奴才,古往今来,皆是如此! ………… 吃喝之间,莽古尔泰突然开口道“刘耀祖那个狗奴才,这已经是第四次进城游说了,要是再不成功,本贝勒就调集人马,强行拿下白城子,将里面的人杀个干干净净!” “贝勒爷说的对,各种攻城器械已经打造好了,咱们完全可以攻下白城子,没必要多费口舌!” “听说白城子里面富庶的很,这下咱们正蓝旗的将士们可以狠狠抢一把了,哈哈!” …… 莽古尔泰和一众将领对招降有些失去耐心,商议着强行攻打白城子。 这时候,宁完我从角落里站了出来。 “启禀贝勒爷,依在下之见,对于白城子,强攻乃是下策,招降才是上策,刘耀祖正在进行游说,咱们还是耐心等一等才是!” “哼,本贝勒已经送出了一袋子珍宝,还许诺了一等昂邦章京的官职,可姓项的迟迟不肯开门归降,实在是不识抬举,一个小小的游击将军而已,值得咱们这样花心思吗?” “回贝勒爷的话,一个项玄武自然是不值得,可是别忘了,项玄武的背后可是秦锋啊!” 宁完我的话一出口,大帐内立刻安静了下来。 女真人看不起汉人不假,那是指投降的汉人、没用的汉人,对真有本事的汉人,那就另眼相待了。 比如袁崇焕,镇守辽西走廊多年,是入关最大的阻碍,女真人对其恨之入骨,却不敢有丝毫的看不起。 对秦锋也是如此,之前的京畿之战中,多位旗主、贝勒在其手中吃了亏,损兵折将。 这次的山西之战,杜度、阿巴泰这两位素以能征惯战著称的贝勒,先后败在其手中,前者更是丢了性命。 现在提起秦锋,女真贵族们谁也不敢轻视分毫,甚至有人将其视做了第二个袁崇焕! “项玄武是秦锋的重要部下之一,白城子是秦锋的根基之地,其爱妻晋氏也在城内,若能兵不血刃的拿下来,就等于捏住了秦锋的命门,而后派人前往游说,就有可能招降过来! 秦锋归降,等于天威军归降,那样的话,我大金不仅得一虎将,更得了一支能征善战的军队,这对以后入主中原、成就大业大大有利,还望贝勒爷和诸位将军们思之、慎之!” …… “嗯,说的有点道理,安平贝勒那样厉害的人物,都败亡在秦锋手中,可见这家伙更加厉害,要是能招降过来,确是一件大好事!” “我明白了,汉人有句话叫抛砖引玉,项玄武就是前面的砖,秦锋则是后面的玉,对吧!” 宁完我的一番话语,得到了在场一众女真将领们的赞同,就连三贝勒—莽古尔泰都不再反对了。 恰好这时候,有戈什哈进来禀报,负责招降的刘耀祖回来了,莽古尔泰立刻招见。 很快的,刘耀祖走进大帐,双膝下跪行礼道“奴才参见贝勒爷、参见各位将军!” “起来吧,快说,那个姓项的答应归降没有?” “回贝勒爷的话,项玄武已经答应开门归降了!” “好,太好了,你这个狗奴才差事办的不错,哈哈!” 得知招降成功,莽古尔泰和一众将领们都大笑起来。 可刚笑了几声,刘耀祖便继续说道启禀贝勒爷,项玄武虽然答应了归降,却提出三个条件!” “哦,都是什么条件,说说看!” “第一个条件,之前答应给他的各种封赏,事后必须兑现,而且贝勒爷要亲自立下字据,他见了字据才能放心!” “哈哈,没有问题,不就是一份字据嘛,本贝勒写给他就是了!” …… “第二个条件,秦锋对项玄武有提携之恩,项玄武希望贝勒爷进城之后,不要伤害秦锋的家眷!” “哈哈,这个姓项的倒是有点良心,没问题,本贝勒答应了,大军进城之后,非但不伤害秦将军的家眷,还会送予衣食,妥善照顾!” “第三个条件,项玄武要求贝勒爷出兵接应一下!” “出兵接应,这是什么意思?” “回贝勒爷的话,项玄武答应归降之后,和手下人商议此事,结果有人同意归降,有人不同意归降,而且不同意的人数还不少。 这些人若是闹起来,事情就麻烦了,因此上,项玄武想出一个主意,他将同意归降的人都安排在了西门。 明晚二更时分,他会将西门偷偷打开,请贝勒爷率兵进城,里应外合,将那些不愿归降的人都抓起来,如此大事可成!” “二更时分,率兵进城,这个嘛……本贝勒要考虑一下!”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六十一章 可惜,大计小用了! 莽古尔泰虽不善于谋略,却并非一点脑子都没有,而且和很多女真贵族一样,非常喜欢看《三国演义》,学习里面的用兵之法。 而在《三国演义》里面,有不少‘假意投降,暗中设伏’的故事,比如濮阳之战,曹操被骗入城内,中了埋伏,差一点丧命火海……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同样的,项玄武答应开门归降的事情,究竟是真是假,会不会在城内设下埋伏,等着自己钻进去呢? 想到这些,莽古尔泰不禁犹豫了起来出兵的话,担心中了埋伏。 不出兵的话,如果项玄武是真降,自己岂不白白错失了拿下白城子的大好机会,真是左右为难啊! …… 思量许久,莽古尔泰还是难以做出决断,只好把目光落在了宁完我身上。 “宁谋士,依你之见,项玄武归降之事是真是假,会不会是假意投降,实则暗设埋伏,等着本贝勒自投罗网?” “回贝勒爷的话,正所谓人心隔肚皮,做事两不知,项玄武究竟是真降还是假降,恐怕只有他自己知道,别人是无法猜测出来的,不过嘛,在下有个办法,既能试出真假,又能不让贝勒爷冒险!” “哦,竟有这样的好办法,快快说来!” “在下的办法是,里应外合的事情,可以答应下来,至于明天晚上嘛,可以让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三部的人马打先锋,贝勒爷率军在后面接应。 如果项玄武是真降,那就一举拿下白城子,这功劳自然是贝勒爷的,如果是假降,那就让三部的人马扛着,贝勒爷不会折损一兵一卒!” “你们南蛮子就是鬼心眼多,这个办法好,真是太好了,一举两得,哈哈!” 听了宁完我的办法,莽古尔泰满意的哈哈大笑。 要知道,虽然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三部归顺了女真人,忠诚度却并不高,随时可能降而复叛! 让三部人马做先锋,能拿下白城子自然最好了,若是中了埋伏,折损了人马,那也不算是坏事。 因为三部人马折损,实力受到削弱,以后管理起来就更容易了,反叛的可能性也就变小了,这对女真人同样有利! 于是乎,莽古尔泰当场做出决定让刘耀祖再次进城,送去自己的亲笔保证书,同时和项玄武约定好里应外合的具体细节,以免生出差错。 与此同时,派人通知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三部的首领,就说项玄武已经同意归降,明晚二更会打开城门,到时候一起杀进城内,好好劫掠一番! 三部首领都是贪婪之人,到时候一定会抢先进城的,于是就成了投石问路的那块石头,嘿嘿! ………… 一天无话。 第二天,夜幕时分,行动开始了。 在莽古尔泰的带领下,早已饱食严装、装备充分的正蓝旗人马,悄悄离开了大本营,而后在夜幕的掩护下,向白城子摸了过去。 为了不惊动守军,士兵们口中都叼着小木棍,战马的蹄子则用厚布包裹起来,踩在地上声音极小,而且任何人不准打火把,就借着朦胧的月光慢慢向前行进。 很快的,人马推进到白城子附近,而后一分为四。 三名甲喇章京,各自带领本部人马,分别埋伏到东、南、北三座城门外面,防止夺城之时,里面的人逃出来,务必要一网打尽。 莽古尔泰带领剩余人马,埋伏到了西门外面的荒野中,全都匍匐在地上,宁完我、刘耀祖也在其中。 与此同时,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三部的人马,也前来汇合了,同样埋伏在荒野中。 埋伏好之后,所有女真人、蒙古人的目光都紧盯着白城子。 只见白城子这边,与平时没什么两样,城墙上满是灯笼和火把,照的亮如白昼一般,并有一队队全副武装的天威军士兵,在城墙上来回巡逻。 没有异样,乃是好兆头,剩下的就是耐心等待了。 入更时分,没有动静。 一更时分,没有动静。 二更时分,白城子那边依旧静悄悄的,除了巡逻的士兵,没有别的动静。 …… 寒冬时节,天气极冷,在荒野中潜伏两个更次时间,既不能乱动,也不能发出声响,那滋味不是一般的痛苦。 眼见约定的时间到了,而白城子那边没有任何动静,饱受寒冷折磨的女真兵、蒙古兵们都有点受不住了。 三贝勒莽古尔泰更是心急如焚,猜测着是不是出了什么意外,项玄武突然后悔变卦了? 又或者,开门归降的事情不慎泄露,项玄武被不愿归降的人抓起来了? 到底什么情况,为何没有动静呢,是继续潜伏下去,还是返回大营算了? “贝勒爷,快看,三盏灯笼!” 正在胡乱猜疑之际,就见白城子的西门楼上面,突然挂出了三盏巨大的荷花灯,并用力左右摇摆着。 与此同时,有人在城头上转动绞盘,吊桥立刻落了下来,正好搭在护城河上。 紧接着,随着一阵嘎嘎声响,重达数千斤的铁闸被拉了起来,巨大的城门也缓缓打开了,还有人影在里面晃动,看样子是在做接应! “吼,勇士们,冲进去,城里的好东西多的是,谁抢到就归谁!” “冲呀……冲进城去!” 眼看设定的接应暗号没错,城门也被打开了,莽古尔泰当既大吼一声,下达了冲锋的命令。 正蓝旗的士兵们,早就接到了通知,一个个喊叫的很凶,冲锋的速度却很慢,磨磨蹭蹭不往前面跑。 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三部的人不知道情况,眼看城门打开了,立刻拼命往里面冲,很快就冲进去了两千多人马,把里面的翁城都快装满了。 “轰!” 就在这时,随着一声巨响,原来提起来的大铁闸,突然狠狠落了下来,砸死了 与此同时,翁城四周的女墙后面,涌出了大量的天威军士兵,有的用火枪打,有的用弓弩射,有的拼命往下扔滚木雷石、砖头瓦块。 翁城里的蒙古兵们顿时惨了,进无可进、退无可退、躲无可躲,结果一片片的倒下,死伤极为惨重! “该死的,中计了……立刻攻城,冲进去救人!” 眼看前锋人马中了埋伏,后面的人马立刻发起进攻,试图占领城墙,打开城门,把被围困的人马救出来。 问题是,为了方便隐蔽行踪,女真军、蒙古军不仅没有携带大型的攻城器械,甚至连爬城用的云梯、填充护城河用的沙袋都没带。 什么都没带,自然无法发起有效的进攻了,只能涌到护城河边上,向城墙上射箭而已。 “轰……轰!” 另一边,天威军则是准备充分,城墙上的火炮一起开火,猛轰 这些火炮都是提前测算过射击诸元的,故而打的非常精准,炮弹打出去之后,专在人多的地方开花,顿时血肉横飞、死伤无数! “贝勒爷,不行了,天威军的火炮太猛了,将士们死伤太多,还是暂且撤退吧,等明天重整人马,带上攻城器械,再来报仇雪恨不迟!” “该死的,撤退!” 一则,被围的是蒙古兵不是女真兵。 二则,没有攻城器械,无法攻打城墙,留下只能白白送死。 考虑到以上两点,莽古尔泰果断下达了撤兵的命令,女真军立刻如潮水般退了下去。 女真军一撤,蒙古军无计可施,也只能跟着一起撤了。 没了救援,被围在翁城里的两千多蒙古兵就更没指望了,不到一顿饭时间,便全军覆没了。 而后天威军开始打扫战场,兵器、铠甲全部收走,至于那些蒙古兵,有活气的关押起来,逼问口供,已经死了的,就在翁城内架上柴堆,用大火烧掉了事,免的尸体腐烂、传播瘟疫! 城楼上,望着 因为一番辛苦谋划,只灭了两千多蒙古小兵,连一条大鱼都没抓到,真是有点大计小用了。 而且女真人、蒙古人吃了这个亏,肯定会疯狂报复的,自己要做好准备才是,明天必有一场血战! ……… 另一边,莽古尔泰回到大营之后,气的暴跳如雷,先是对着白城子一通臭骂,而后拔出佩刀,亲手砍了刘耀祖的脑袋,以泄怒火。 同时下令,全军备战,明天攻打白城子,报仇雪恨!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六十一章 可惜,大计小用了! 莽古尔泰虽不善于谋略,却并非一点脑子都没有,而且和很多女真贵族一样,非常喜欢看《三国演义》,学习里面的用兵之法。 而在《三国演义》里面,有不少‘假意投降,暗中设伏’的故事,比如濮阳之战,曹操被骗入城内,中了埋伏,差一点丧命火海……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同样的,项玄武答应开门归降的事情,究竟是真是假,会不会在城内设下埋伏,等着自己钻进去呢? 想到这些,莽古尔泰不禁犹豫了起来出兵的话,担心中了埋伏。 不出兵的话,如果项玄武是真降,自己岂不白白错失了拿下白城子的大好机会,真是左右为难啊! …… 思量许久,莽古尔泰还是难以做出决断,只好把目光落在了宁完我身上。 “宁谋士,依你之见,项玄武归降之事是真是假,会不会是假意投降,实则暗设埋伏,等着本贝勒自投罗网?” “回贝勒爷的话,正所谓人心隔肚皮,做事两不知,项玄武究竟是真降还是假降,恐怕只有他自己知道,别人是无法猜测出来的,不过嘛,在下有个办法,既能试出真假,又能不让贝勒爷冒险!” “哦,竟有这样的好办法,快快说来!” “在下的办法是,里应外合的事情,可以答应下来,至于明天晚上嘛,可以让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三部的人马打先锋,贝勒爷率军在后面接应。 如果项玄武是真降,那就一举拿下白城子,这功劳自然是贝勒爷的,如果是假降,那就让三部的人马扛着,贝勒爷不会折损一兵一卒!” “你们南蛮子就是鬼心眼多,这个办法好,真是太好了,一举两得,哈哈!” 听了宁完我的办法,莽古尔泰满意的哈哈大笑。 要知道,虽然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三部归顺了女真人,忠诚度却并不高,随时可能降而复叛! 让三部人马做先锋,能拿下白城子自然最好了,若是中了埋伏,折损了人马,那也不算是坏事。 因为三部人马折损,实力受到削弱,以后管理起来就更容易了,反叛的可能性也就变小了,这对女真人同样有利! 于是乎,莽古尔泰当场做出决定让刘耀祖再次进城,送去自己的亲笔保证书,同时和项玄武约定好里应外合的具体细节,以免生出差错。 与此同时,派人通知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三部的首领,就说项玄武已经同意归降,明晚二更会打开城门,到时候一起杀进城内,好好劫掠一番! 三部首领都是贪婪之人,到时候一定会抢先进城的,于是就成了投石问路的那块石头,嘿嘿! ………… 一天无话。 第二天,夜幕时分,行动开始了。 在莽古尔泰的带领下,早已饱食严装、装备充分的正蓝旗人马,悄悄离开了大本营,而后在夜幕的掩护下,向白城子摸了过去。 为了不惊动守军,士兵们口中都叼着小木棍,战马的蹄子则用厚布包裹起来,踩在地上声音极小,而且任何人不准打火把,就借着朦胧的月光慢慢向前行进。 很快的,人马推进到白城子附近,而后一分为四。 三名甲喇章京,各自带领本部人马,分别埋伏到东、南、北三座城门外面,防止夺城之时,里面的人逃出来,务必要一网打尽。 莽古尔泰带领剩余人马,埋伏到了西门外面的荒野中,全都匍匐在地上,宁完我、刘耀祖也在其中。 与此同时,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三部的人马,也前来汇合了,同样埋伏在荒野中。 埋伏好之后,所有女真人、蒙古人的目光都紧盯着白城子。 只见白城子这边,与平时没什么两样,城墙上满是灯笼和火把,照的亮如白昼一般,并有一队队全副武装的天威军士兵,在城墙上来回巡逻。 没有异样,乃是好兆头,剩下的就是耐心等待了。 入更时分,没有动静。 一更时分,没有动静。 二更时分,白城子那边依旧静悄悄的,除了巡逻的士兵,没有别的动静。 …… 寒冬时节,天气极冷,在荒野中潜伏两个更次时间,既不能乱动,也不能发出声响,那滋味不是一般的痛苦。 眼见约定的时间到了,而白城子那边没有任何动静,饱受寒冷折磨的女真兵、蒙古兵们都有点受不住了。 三贝勒莽古尔泰更是心急如焚,猜测着是不是出了什么意外,项玄武突然后悔变卦了? 又或者,开门归降的事情不慎泄露,项玄武被不愿归降的人抓起来了? 到底什么情况,为何没有动静呢,是继续潜伏下去,还是返回大营算了? “贝勒爷,快看,三盏灯笼!” 正在胡乱猜疑之际,就见白城子的西门楼上面,突然挂出了三盏巨大的荷花灯,并用力左右摇摆着。 与此同时,有人在城头上转动绞盘,吊桥立刻落了下来,正好搭在护城河上。 紧接着,随着一阵嘎嘎声响,重达数千斤的铁闸被拉了起来,巨大的城门也缓缓打开了,还有人影在里面晃动,看样子是在做接应! “吼,勇士们,冲进去,城里的好东西多的是,谁抢到就归谁!” “冲呀……冲进城去!” 眼看设定的接应暗号没错,城门也被打开了,莽古尔泰当既大吼一声,下达了冲锋的命令。 正蓝旗的士兵们,早就接到了通知,一个个喊叫的很凶,冲锋的速度却很慢,磨磨蹭蹭不往前面跑。 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三部的人不知道情况,眼看城门打开了,立刻拼命往里面冲,很快就冲进去了两千多人马,把里面的翁城都快装满了。 “轰!” 就在这时,随着一声巨响,原来提起来的大铁闸,突然狠狠落了下来,砸死了 与此同时,翁城四周的女墙后面,涌出了大量的天威军士兵,有的用火枪打,有的用弓弩射,有的拼命往下扔滚木雷石、砖头瓦块。 翁城里的蒙古兵们顿时惨了,进无可进、退无可退、躲无可躲,结果一片片的倒下,死伤极为惨重! “该死的,中计了……立刻攻城,冲进去救人!” 眼看前锋人马中了埋伏,后面的人马立刻发起进攻,试图占领城墙,打开城门,把被围困的人马救出来。 问题是,为了方便隐蔽行踪,女真军、蒙古军不仅没有携带大型的攻城器械,甚至连爬城用的云梯、填充护城河用的沙袋都没带。 什么都没带,自然无法发起有效的进攻了,只能涌到护城河边上,向城墙上射箭而已。 “轰……轰!” 另一边,天威军则是准备充分,城墙上的火炮一起开火,猛轰 这些火炮都是提前测算过射击诸元的,故而打的非常精准,炮弹打出去之后,专在人多的地方开花,顿时血肉横飞、死伤无数! “贝勒爷,不行了,天威军的火炮太猛了,将士们死伤太多,还是暂且撤退吧,等明天重整人马,带上攻城器械,再来报仇雪恨不迟!” “该死的,撤退!” 一则,被围的是蒙古兵不是女真兵。 二则,没有攻城器械,无法攻打城墙,留下只能白白送死。 考虑到以上两点,莽古尔泰果断下达了撤兵的命令,女真军立刻如潮水般退了下去。 女真军一撤,蒙古军无计可施,也只能跟着一起撤了。 没了救援,被围在翁城里的两千多蒙古兵就更没指望了,不到一顿饭时间,便全军覆没了。 而后天威军开始打扫战场,兵器、铠甲全部收走,至于那些蒙古兵,有活气的关押起来,逼问口供,已经死了的,就在翁城内架上柴堆,用大火烧掉了事,免的尸体腐烂、传播瘟疫! 城楼上,望着 因为一番辛苦谋划,只灭了两千多蒙古小兵,连一条大鱼都没抓到,真是有点大计小用了。 而且女真人、蒙古人吃了这个亏,肯定会疯狂报复的,自己要做好准备才是,明天必有一场血战! ……… 另一边,莽古尔泰回到大营之后,气的暴跳如雷,先是对着白城子一通臭骂,而后拔出佩刀,亲手砍了刘耀祖的脑袋,以泄怒火。 同时下令,全军备战,明天攻打白城子,报仇雪恨!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六十二章 勇猛的项将军! 崇祯六年,十二月初一,寒风阵阵、冰冷刺骨! “咚……咚咚!” 清晨时分,震耳欲聋的战鼓声中,三贝勒—莽古尔泰带领正蓝旗人马倾巢而出,压向了白城子的东面。 与此同时,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三部人马,压向了白城子的西面。 至于南北两面,则是一兵一卒都没有。 这样排兵布阵,自然是有原因的如果四面围攻的话,城内守军无路可逃,只能拼死抵抗,攻城的难度就会大大提高! 两面进攻的话,城内守军有路可逃,就不会殊死顽抗,攻城的难度就会降低一些。 这便是用兵八则之中的围师必阙! 当然了,如果天威军真的弃城而逃,是根本逃不出去的。 因为莽古尔泰早就在南北两面,稍远一些的位置上,暗中埋伏好了兵马,若是天威军逃过来,那便是自投罗网、死路一条! ………… 距离城墙四百丈左右,女真军、蒙古军同时停下了脚步,而后从大阵中推出了各种攻城器械楼车、撞车、投石车、吕公车、折叠桥、云梯……应有尽有,而且数量不少。 原来女真军一向是长于野战,短于攻坚,面对大明朝的坚固城池,一般很难将其攻克,即使强行攻下来了,也要付出极大的人员伤亡。 比如上一任汗王—努尔哈赤,就是在攻打宁远城的时候,被明军的红夷大炮打成重伤,而后火毒攻心,不治身亡的。 皇太极继位之后,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便从被俘虏的明朝军民当中,挑选出大量的工匠,打制各种攻城器械,并让八旗兵丁勤加练习,从而大大提高了攻坚能力。 另外吗,皇太极还想制造火器,组建一支精锐的火器部队,进一步提高八旗兵的攻坚能力,可惜能铸造火器的工匠、能熟练使用火器的士兵都太少了,故而这一计划迟迟未能实现。 “哒……哒哒!” 摆好阵势,推出各种攻城器械之后,莽古尔泰并未立刻下令进攻,而是唤过一名身材魁梧的戈什哈,与其耳语了几句。 戈什哈频频点头,而后催马冲到了护城河边上,用十分熟练的汉语,对着城墙上的天威军将士大喊了起来“尔等听真了,我家贝勒爷有好生之德,愿给尔等最后一次机会,只要放下兵器、开门归降,不仅可免一死,还会重重有赏! 如若不降,大军破城之后,男女老幼、一个不留,鸡鸭鹅犬、全部杀光,就连耗子窟窿都用开水浇三遍,不留一个喘气的! 我再重复一遍尔等竖起耳朵听真了,我家贝勒……” “砰、砰……噗通!” 戈什哈的态度嚣张,正要再喊第二遍之时,城墙上的十几杆火绳枪同时开火,瞬间连人带马打成了筛子,死尸栽倒地上,染红了一大片土地! 人在城在,宁死不降,这便是一众天威军将士们的回答了! “该死的,擂鼓、进攻……传本贝勒命令,凡旗下勇士,有率先登城者,赏赐黄金百两、骏马百匹、肥羊一千只!” “咚……咚……咚!” “冲呀……率先登城者重重有赏!” 眼见劝降的戈什哈被一通乱枪打死了,莽古尔泰顿时勃然大怒,而后抽出佩刀,用力向下一划,下达了进攻的命令。 命令下达之后,上百面牛皮战鼓同时擂动,震的人热血沸腾、激情澎湃! 与此同时,正蓝旗的将士们推着各种攻城器械,吼叫着冲向了白城子。 “轰……轰!” 城墙上面,天威军将士们立刻还击,首先开火的是十几门无敌大将军炮。 这种火炮是青铜材质的,体长一丈二尺,重一千八百五十斤,能将八斤多重的开花弹,射出三百五十丈远,杀伤半径可达五丈左右,一炮就是一大片,绝对是守城神器! 紧接着,神威将军炮、神机将军炮、大抬杆枪、火绳枪都随之开火了。 密集的弹药落在大阵中,炸的人仰马翻、血肉横飞,其状惨烈至极! “冲锋……继续冲锋,前进者有重赏,后退者杀无赦!” “嗖……嗖!” 密集的炮火下,正蓝旗的将士们死伤颇众,却是没有一个后退的,继续向前猛冲,很快就冲到了护城河边上。 冲在最前面的是楼车,足足有四丈多高,上面设有一座箭屋,里面站满了弓箭手,用强弓长箭快速射杀城墙上的天威军将士。 而后是投石车,可以将二十多斤重的石块,投掷到城墙上面,砸击守城的天威军将士。 在楼车、投石车的掩护下,其余的正蓝旗士兵分工明确有的搬运沙袋,填充护城河,为后面的重型撞车开辟道路。 有的用折叠桥渡过护城河,而后架起云梯,背负盾牌、单手提刀,拼命的往上攀爬,争夺城墙的控制权。 更有箭法精准的射雕手,隐藏在冲锋的人群当中,专门射杀天威军的将领,让人防不胜防! “继续开炮,轰鞑子们的中军大阵……火枪手,集中火力,将鞑子的弓箭手压制住,牌刀手,将鞑子的云梯推倒……其余的人,滚木、雷石、石灰、金汁全都往下招呼!” 城墙上,项玄武头戴浑铁盔,身穿连环铠,手提一柄虎头大刀,指挥着士兵们奋勇抵抗。 正指挥着呢,一支冷箭射了过来,因为躲闪及时,没有射中心脏,射在了左肩膀上,箭簇穿透了连环甲,入肉两寸多深,鲜血顿时流了出来。 项玄武毫不在意,挥刀砍断了箭杆,又扯下一截战袍,简单的包扎下伤口,而后就跟没事人一样,继续指挥战斗。 将有必死之心,士无贪生之念! 将军都这般奋不顾身,士兵们自然就不怕死了,顿时士气大振,人人玩命拼杀,硬是把冲上来的女真兵压了下去。 ………… 正蓝旗猛攻白城子东面的时候,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三部人马,也向西面城墙发起了猛攻,同样遭到了顽强抵抗。 长话短说,女真军、蒙古军一连发起了三次猛攻,都被天威军打了回去,双方皆是死伤惨重。 城头上、城墙下,护城河中,都是双方将士的尸体,鲜血染红了城墙和河水。 “呜……呜呜!” 下午时分,随着一阵低沉的号角声响起,女真兵、蒙古兵如潮水一般退了下去。 退兵命令是三贝勒莽古尔泰下的,不下不行,因为伤亡太大了。 粗略统计一下,大半天厮杀下来,伤亡了三个多牛录的人马,这让莽古尔泰十分心疼。 要知道,女真贵族们的地位高低,是由拥有兵马的数量决定的,谁拥有的兵马多,谁的地位就高。 比如阿济格、多尔衮、多铎,年纪不大、战功不多,地位却非常高,仅次于大汗皇太极,可与几大贝勒并驾齐驱,究其原因,便是三兄弟拥有两白旗、六十五个牛录的兵马。 再比如阿巴泰,征战多年,劳苦功高,地位却远不及多尔衮、多铎兄弟,因为他只有六个牛录的兵马,连人家的十分之一都不到。 正蓝旗拥有二十一个牛录的人马,在八旗中排在中间位置,若是伤亡太大的话,誓必影响莽古尔泰的地位,没准连大贝勒的位置都保不住呢。 因此上,只能暂且退兵,回到大营中修整,并另想攻城的办法。 有办法吗? 莽古尔泰想不出来,只好推到别人身上。 “宁完我,滚过来!” “下官在,三贝勒有何吩咐?” “限你一天之内,给本贝勒想出一个不用损失太多兵马,又能攻破白城子的办法!” “啊,一天?” “没错,就是一天,想出来了,本贝勒重重赏你,若是想不出来,本贝勒就打你五十鞭子,别浪费时间了,赶快滚下去想吧!” “喳!”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六十二章 勇猛的项将军! 崇祯六年,十二月初一,寒风阵阵、冰冷刺骨! “咚……咚咚!” 清晨时分,震耳欲聋的战鼓声中,三贝勒—莽古尔泰带领正蓝旗人马倾巢而出,压向了白城子的东面。 与此同时,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三部人马,压向了白城子的西面。 至于南北两面,则是一兵一卒都没有。 这样排兵布阵,自然是有原因的如果四面围攻的话,城内守军无路可逃,只能拼死抵抗,攻城的难度就会大大提高! 两面进攻的话,城内守军有路可逃,就不会殊死顽抗,攻城的难度就会降低一些。 这便是用兵八则之中的围师必阙! 当然了,如果天威军真的弃城而逃,是根本逃不出去的。 因为莽古尔泰早就在南北两面,稍远一些的位置上,暗中埋伏好了兵马,若是天威军逃过来,那便是自投罗网、死路一条! ………… 距离城墙四百丈左右,女真军、蒙古军同时停下了脚步,而后从大阵中推出了各种攻城器械楼车、撞车、投石车、吕公车、折叠桥、云梯……应有尽有,而且数量不少。 原来女真军一向是长于野战,短于攻坚,面对大明朝的坚固城池,一般很难将其攻克,即使强行攻下来了,也要付出极大的人员伤亡。 比如上一任汗王—努尔哈赤,就是在攻打宁远城的时候,被明军的红夷大炮打成重伤,而后火毒攻心,不治身亡的。 皇太极继位之后,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便从被俘虏的明朝军民当中,挑选出大量的工匠,打制各种攻城器械,并让八旗兵丁勤加练习,从而大大提高了攻坚能力。 另外吗,皇太极还想制造火器,组建一支精锐的火器部队,进一步提高八旗兵的攻坚能力,可惜能铸造火器的工匠、能熟练使用火器的士兵都太少了,故而这一计划迟迟未能实现。 “哒……哒哒!” 摆好阵势,推出各种攻城器械之后,莽古尔泰并未立刻下令进攻,而是唤过一名身材魁梧的戈什哈,与其耳语了几句。 戈什哈频频点头,而后催马冲到了护城河边上,用十分熟练的汉语,对着城墙上的天威军将士大喊了起来“尔等听真了,我家贝勒爷有好生之德,愿给尔等最后一次机会,只要放下兵器、开门归降,不仅可免一死,还会重重有赏! 如若不降,大军破城之后,男女老幼、一个不留,鸡鸭鹅犬、全部杀光,就连耗子窟窿都用开水浇三遍,不留一个喘气的! 我再重复一遍尔等竖起耳朵听真了,我家贝勒……” “砰、砰……噗通!” 戈什哈的态度嚣张,正要再喊第二遍之时,城墙上的十几杆火绳枪同时开火,瞬间连人带马打成了筛子,死尸栽倒地上,染红了一大片土地! 人在城在,宁死不降,这便是一众天威军将士们的回答了! “该死的,擂鼓、进攻……传本贝勒命令,凡旗下勇士,有率先登城者,赏赐黄金百两、骏马百匹、肥羊一千只!” “咚……咚……咚!” “冲呀……率先登城者重重有赏!” 眼见劝降的戈什哈被一通乱枪打死了,莽古尔泰顿时勃然大怒,而后抽出佩刀,用力向下一划,下达了进攻的命令。 命令下达之后,上百面牛皮战鼓同时擂动,震的人热血沸腾、激情澎湃! 与此同时,正蓝旗的将士们推着各种攻城器械,吼叫着冲向了白城子。 “轰……轰!” 城墙上面,天威军将士们立刻还击,首先开火的是十几门无敌大将军炮。 这种火炮是青铜材质的,体长一丈二尺,重一千八百五十斤,能将八斤多重的开花弹,射出三百五十丈远,杀伤半径可达五丈左右,一炮就是一大片,绝对是守城神器! 紧接着,神威将军炮、神机将军炮、大抬杆枪、火绳枪都随之开火了。 密集的弹药落在大阵中,炸的人仰马翻、血肉横飞,其状惨烈至极! “冲锋……继续冲锋,前进者有重赏,后退者杀无赦!” “嗖……嗖!” 密集的炮火下,正蓝旗的将士们死伤颇众,却是没有一个后退的,继续向前猛冲,很快就冲到了护城河边上。 冲在最前面的是楼车,足足有四丈多高,上面设有一座箭屋,里面站满了弓箭手,用强弓长箭快速射杀城墙上的天威军将士。 而后是投石车,可以将二十多斤重的石块,投掷到城墙上面,砸击守城的天威军将士。 在楼车、投石车的掩护下,其余的正蓝旗士兵分工明确有的搬运沙袋,填充护城河,为后面的重型撞车开辟道路。 有的用折叠桥渡过护城河,而后架起云梯,背负盾牌、单手提刀,拼命的往上攀爬,争夺城墙的控制权。 更有箭法精准的射雕手,隐藏在冲锋的人群当中,专门射杀天威军的将领,让人防不胜防! “继续开炮,轰鞑子们的中军大阵……火枪手,集中火力,将鞑子的弓箭手压制住,牌刀手,将鞑子的云梯推倒……其余的人,滚木、雷石、石灰、金汁全都往下招呼!” 城墙上,项玄武头戴浑铁盔,身穿连环铠,手提一柄虎头大刀,指挥着士兵们奋勇抵抗。 正指挥着呢,一支冷箭射了过来,因为躲闪及时,没有射中心脏,射在了左肩膀上,箭簇穿透了连环甲,入肉两寸多深,鲜血顿时流了出来。 项玄武毫不在意,挥刀砍断了箭杆,又扯下一截战袍,简单的包扎下伤口,而后就跟没事人一样,继续指挥战斗。 将有必死之心,士无贪生之念! 将军都这般奋不顾身,士兵们自然就不怕死了,顿时士气大振,人人玩命拼杀,硬是把冲上来的女真兵压了下去。 ………… 正蓝旗猛攻白城子东面的时候,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三部人马,也向西面城墙发起了猛攻,同样遭到了顽强抵抗。 长话短说,女真军、蒙古军一连发起了三次猛攻,都被天威军打了回去,双方皆是死伤惨重。 城头上、城墙下,护城河中,都是双方将士的尸体,鲜血染红了城墙和河水。 “呜……呜呜!” 下午时分,随着一阵低沉的号角声响起,女真兵、蒙古兵如潮水一般退了下去。 退兵命令是三贝勒莽古尔泰下的,不下不行,因为伤亡太大了。 粗略统计一下,大半天厮杀下来,伤亡了三个多牛录的人马,这让莽古尔泰十分心疼。 要知道,女真贵族们的地位高低,是由拥有兵马的数量决定的,谁拥有的兵马多,谁的地位就高。 比如阿济格、多尔衮、多铎,年纪不大、战功不多,地位却非常高,仅次于大汗皇太极,可与几大贝勒并驾齐驱,究其原因,便是三兄弟拥有两白旗、六十五个牛录的兵马。 再比如阿巴泰,征战多年,劳苦功高,地位却远不及多尔衮、多铎兄弟,因为他只有六个牛录的兵马,连人家的十分之一都不到。 正蓝旗拥有二十一个牛录的人马,在八旗中排在中间位置,若是伤亡太大的话,誓必影响莽古尔泰的地位,没准连大贝勒的位置都保不住呢。 因此上,只能暂且退兵,回到大营中修整,并另想攻城的办法。 有办法吗? 莽古尔泰想不出来,只好推到别人身上。 “宁完我,滚过来!” “下官在,三贝勒有何吩咐?” “限你一天之内,给本贝勒想出一个不用损失太多兵马,又能攻破白城子的办法!” “啊,一天?” “没错,就是一天,想出来了,本贝勒重重赏你,若是想不出来,本贝勒就打你五十鞭子,别浪费时间了,赶快滚下去想吧!” “喳!”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六十三章 红夷大炮! 狗急跳墙,人急智生,这话真是一点不错。 在皮鞭子的威胁下,宁完我冥思苦想了一天一夜,还真想出了一条计策,而后立刻着手准备起来。 ………… 第二天,中午时分,正蓝旗的中军大帐内。 因为攻城不利,且人马伤亡众多,三贝勒—莽古尔泰的心情十分不好,又没有别的办法发泄情绪,只好坐在桌案后面,大碗大碗的喝闷酒。 正喝着呢,就见宁完我带着得意的笑容,一溜小跑着进来了。 “启禀贝勒爷,下官幸不辱命,经过一天一夜的冥思苦想,终于想出一条计策来!” “什么计策,快说,若是计策不管用,今天本贝勒非赏你一顿鞭子不可!” “贝勒爷勿急,您先看看这个!” 说话间,宁完我从怀中取出一幅画卷,放在桌案上缓缓展开,只见上面画的正是白城子的平面图,内城、外城、将军府、粮草库、火药库、兵器库的位置全都标记的清清楚楚。 平面图从何而来呢? 原来秦锋在白城子设置榷场,用内地的铜铁、茶叶、精盐、布匹等货物,交换察哈尔部的牛羊、马匹、骆驼等牲畜,双方互利互惠,都有好处。 交易过程中,察哈尔部的部众们多次进出白城子,不敢说对城内情况了如指掌,也是比较熟悉了。 如今察哈尔部战败,很多部众成了俘虏,而后被女真军和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三部瓜分、吞并掉了。 宁完我就是从这些俘虏那里,问清了白城子的内部情况,而后画了出来。 “宁谋士,你这是什么意思?” “回贝勒爷的话,下官以为天威军最厉害的莫过于火器了,只要将他们的火药库炸掉,让这些火器无法使用,天威军就变成了没牙的老虎,就再也威风不起来了,那时候,咱们在大举进攻,一定能轻而易举的拿下白城子!” “哼,火药库在白城子里面,而且肯定有重兵看守,咱们的人又没长翅膀、飞不进去,如何将火药库炸掉呢?” “呵呵,飞天肯定是不行了,倒是可以遁地啊!” “遁地,你是说挖地道?” “正是,下官的办法是在白城子东侧一里地的位置设一座营寨,驻扎三千人马,而后日夜擂鼓吹号、摇旗呐喊,惊扰城内的天威军,使其无法休息,消耗其精神体力,与此同时,在营寨内挖两条地道,通往白城子内部!” “挖地道,只怕还没挖到火药库低下,就被人家发现了,这个办法行不通的!” 莽古尔泰摇了摇头,自己也审问过察哈尔部的几名小酋长,得知白城子的防御工事十分完善,而且在城墙内侧,隔五丈就埋一口大缸,专门用来监听。 若是挖地道的话,肯定会被天威军的士兵们察觉到,到时候,非但地道挖不通,连挖地道的人都难以活命! 宁完我想了一整天,就想出这么个馊主意? 莽古尔泰顿时火撞脑门,站起身来就要摘鞭子,吓的宁完我连连摆手“贝勒爷稍安勿躁,听下官把话说完,下官也知道,天威军戒备森严,并用大缸监视地下动静,这两条地道是肯定挖不成,不过不要紧,咱们可以在两条地道的 “再挖一条地道?” 莽古尔泰转转眼睛,明白了宁完我的意思。 三条地道同时开挖,其中两条在上面,一条在 上面的两条地道,肯定会被天威军的士兵们发现,进而遭到破坏,挖地道的人也是必死无疑的。 可天威军的士兵们肯定想不到,两条地道的 利用这种麻痹心理,而后派死士钻上去将其引爆掉。 只要火药库一炸,众多火器无法再用,白城子就守不住了,好计策,真是一条好计策! 想到这里,莽古尔泰满意的点点头,正要夸奖宁完我几句,不想一名戈什哈跑了进来,单膝下跪行礼道“启禀贝勒爷,肃顺贝勒来了,还带来一支人马!” “哦,现在何处?” “正向大营赶来,大概还有三十里路程!” “好,本贝勒身体不适,就让德格类带人前去迎接一下吧!” “喳!” 肃顺贝勒,就是皇太极的嫡长子—豪格,因其在征讨察哈尔部的战争中表现勇猛,屡立功勋,故而获得了这一封号。 德格类,则是莽古尔泰的同母弟弟,努尔哈赤的第十子,隶属于正蓝旗下,封号为多罗贝勒! 按理来说,豪格身为皇太极的嫡长子,且骁勇善战、屡立功勋,未来是很可能继承汗位的,出于敬意,莽古尔泰应该亲自率众出迎才是。 可莽古尔泰与皇太极父子一直是面和心不和,不愿给这个面子,故而以身体不适为借口,没有出营迎接,只是让弟弟德格类代替。 ………… “咯……咯……咯!” 小半个时辰之后,伴随着沉重的脚步声,两道身影走进了大帐中,后面的是位中年汉子,身穿纯蓝色盔甲,乃是多罗贝勒—德格类。 前面的是个年轻男子,身穿黄色镶红边的盔甲,腰间佩戴长刀,威武雄壮,英姿勃发,正是皇太极的嫡长子—豪格! “侄儿参见五塔达!” “免了,豪格,你来这里做什么?” “白城子防守严密,父汗担心五塔达进攻受阻,特命侄儿率一支人马前来支援!” “哦,你带来了多少人?” “一千人整!” 得知豪格是来支援自己的,莽古尔泰本来很高兴,结果只来了一千人,瞬间又不高兴了,大黑脸拉的很长。 要知道,正蓝旗和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三部,合计五万多人马,都没能攻下白城子,现在只来一千多援军,基本没啥大用啊! 看到莽古尔泰拉长了脸,豪格继续说道“除了一千人马,侄儿还带来一些东西,有了这些东西帮忙,拿下白城子就不是难事了!” “哦,是什么东西,能帮着拿下白城子?” “东西都在外面的马车上,请五塔达出帐观看!” “好,看看去!” …… 莽古尔泰来了兴致,当既和众人一起出了中军大帐。 豪格的一千人马都在帐外列队,随行的还有四十辆大车,车厢都用黑油布蒙着,鼓鼓囊囊的,不知装的什么东西。 “来人啊,将车厢打开!” “喳!” 随着豪格一声令下,士兵们掀开了黑油布,里面的东西露出来之后,在场顿时响起了一阵惊呼声。 只见前面的二十辆大车上,各装着一门青铜材质的红夷大炮,炮身足有一丈长,从前到后逐渐变粗,并装有准星和照门,两侧有圆柱型的炮耳,可以调节射击角度。 炮身上本来有铭文的,被人强行磨掉了,只剩下打磨过的痕迹。 至于后面的二十辆大车,则装满了火药、弹丸、引火管、引火索等物。 看到这些东西之后,莽古尔泰、德格类和一众女真将领无不惊骇,有人下巴都快惊掉了。 要知道,这种大炮本是荷兰人使用的武器,因为荷兰人的头发多为红色,故而称之为红夷大炮! 万历末期,为了抵御女真人的进攻,扭转不利的局势,大明朝不惜重金,从荷兰人手中购买了一批这种火炮,而后又对其进行了仿制。 因为难度大、成本高,故而仿制出来的红夷大炮并不多,只有京师和九边重镇才能分到一些,做为守城的利器,每一门都宝贝的不得了。 没想到,豪格竟然带来了红夷大炮,而且足足有二十门,这未免太不可思议了。 “豪格,这些大炮从那弄来的?” “是父汗用重金从八大晋商那里买来的,至于八大晋商,则是从大同镇总兵—姜瓖那里弄来的,姜瓖怕贩卖火炮的事情泄露,故而命人把上面的铸造铭文都磨掉了。” “连这种镇国利器都敢倒卖,八大晋商和姜瓖真是狗胆包天啊!” “呵呵,那都是一群利欲熏心的家伙,只要给够了金银,别说是大炮了,就是让他们把自家祖宗的尸骨刨出来卖掉都没问题!” “说的对,有这帮利欲熏心的家伙在,大明不亡,没有天理啊……走,咱们进帐好好商议一下,如何用这些大炮轰开白城子的城门,哈哈!” 莽古尔泰、宁完我本想用挖地道的办法,炸掉天威军的火药库,现在有了红夷大炮助战,事情就更好办了。 一边挖地道,一边用炮轰,双管齐下,不信拿不下白城子!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六十三章 红夷大炮! 狗急跳墙,人急智生,这话真是一点不错。 在皮鞭子的威胁下,宁完我冥思苦想了一天一夜,还真想出了一条计策,而后立刻着手准备起来。 ………… 第二天,中午时分,正蓝旗的中军大帐内。 因为攻城不利,且人马伤亡众多,三贝勒—莽古尔泰的心情十分不好,又没有别的办法发泄情绪,只好坐在桌案后面,大碗大碗的喝闷酒。 正喝着呢,就见宁完我带着得意的笑容,一溜小跑着进来了。 “启禀贝勒爷,下官幸不辱命,经过一天一夜的冥思苦想,终于想出一条计策来!” “什么计策,快说,若是计策不管用,今天本贝勒非赏你一顿鞭子不可!” “贝勒爷勿急,您先看看这个!” 说话间,宁完我从怀中取出一幅画卷,放在桌案上缓缓展开,只见上面画的正是白城子的平面图,内城、外城、将军府、粮草库、火药库、兵器库的位置全都标记的清清楚楚。 平面图从何而来呢? 原来秦锋在白城子设置榷场,用内地的铜铁、茶叶、精盐、布匹等货物,交换察哈尔部的牛羊、马匹、骆驼等牲畜,双方互利互惠,都有好处。 交易过程中,察哈尔部的部众们多次进出白城子,不敢说对城内情况了如指掌,也是比较熟悉了。 如今察哈尔部战败,很多部众成了俘虏,而后被女真军和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三部瓜分、吞并掉了。 宁完我就是从这些俘虏那里,问清了白城子的内部情况,而后画了出来。 “宁谋士,你这是什么意思?” “回贝勒爷的话,下官以为天威军最厉害的莫过于火器了,只要将他们的火药库炸掉,让这些火器无法使用,天威军就变成了没牙的老虎,就再也威风不起来了,那时候,咱们在大举进攻,一定能轻而易举的拿下白城子!” “哼,火药库在白城子里面,而且肯定有重兵看守,咱们的人又没长翅膀、飞不进去,如何将火药库炸掉呢?” “呵呵,飞天肯定是不行了,倒是可以遁地啊!” “遁地,你是说挖地道?” “正是,下官的办法是在白城子东侧一里地的位置设一座营寨,驻扎三千人马,而后日夜擂鼓吹号、摇旗呐喊,惊扰城内的天威军,使其无法休息,消耗其精神体力,与此同时,在营寨内挖两条地道,通往白城子内部!” “挖地道,只怕还没挖到火药库低下,就被人家发现了,这个办法行不通的!” 莽古尔泰摇了摇头,自己也审问过察哈尔部的几名小酋长,得知白城子的防御工事十分完善,而且在城墙内侧,隔五丈就埋一口大缸,专门用来监听。 若是挖地道的话,肯定会被天威军的士兵们察觉到,到时候,非但地道挖不通,连挖地道的人都难以活命! 宁完我想了一整天,就想出这么个馊主意? 莽古尔泰顿时火撞脑门,站起身来就要摘鞭子,吓的宁完我连连摆手“贝勒爷稍安勿躁,听下官把话说完,下官也知道,天威军戒备森严,并用大缸监视地下动静,这两条地道是肯定挖不成,不过不要紧,咱们可以在两条地道的 “再挖一条地道?” 莽古尔泰转转眼睛,明白了宁完我的意思。 三条地道同时开挖,其中两条在上面,一条在 上面的两条地道,肯定会被天威军的士兵们发现,进而遭到破坏,挖地道的人也是必死无疑的。 可天威军的士兵们肯定想不到,两条地道的 利用这种麻痹心理,而后派死士钻上去将其引爆掉。 只要火药库一炸,众多火器无法再用,白城子就守不住了,好计策,真是一条好计策! 想到这里,莽古尔泰满意的点点头,正要夸奖宁完我几句,不想一名戈什哈跑了进来,单膝下跪行礼道“启禀贝勒爷,肃顺贝勒来了,还带来一支人马!” “哦,现在何处?” “正向大营赶来,大概还有三十里路程!” “好,本贝勒身体不适,就让德格类带人前去迎接一下吧!” “喳!” 肃顺贝勒,就是皇太极的嫡长子—豪格,因其在征讨察哈尔部的战争中表现勇猛,屡立功勋,故而获得了这一封号。 德格类,则是莽古尔泰的同母弟弟,努尔哈赤的第十子,隶属于正蓝旗下,封号为多罗贝勒! 按理来说,豪格身为皇太极的嫡长子,且骁勇善战、屡立功勋,未来是很可能继承汗位的,出于敬意,莽古尔泰应该亲自率众出迎才是。 可莽古尔泰与皇太极父子一直是面和心不和,不愿给这个面子,故而以身体不适为借口,没有出营迎接,只是让弟弟德格类代替。 ………… “咯……咯……咯!” 小半个时辰之后,伴随着沉重的脚步声,两道身影走进了大帐中,后面的是位中年汉子,身穿纯蓝色盔甲,乃是多罗贝勒—德格类。 前面的是个年轻男子,身穿黄色镶红边的盔甲,腰间佩戴长刀,威武雄壮,英姿勃发,正是皇太极的嫡长子—豪格! “侄儿参见五塔达!” “免了,豪格,你来这里做什么?” “白城子防守严密,父汗担心五塔达进攻受阻,特命侄儿率一支人马前来支援!” “哦,你带来了多少人?” “一千人整!” 得知豪格是来支援自己的,莽古尔泰本来很高兴,结果只来了一千人,瞬间又不高兴了,大黑脸拉的很长。 要知道,正蓝旗和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三部,合计五万多人马,都没能攻下白城子,现在只来一千多援军,基本没啥大用啊! 看到莽古尔泰拉长了脸,豪格继续说道“除了一千人马,侄儿还带来一些东西,有了这些东西帮忙,拿下白城子就不是难事了!” “哦,是什么东西,能帮着拿下白城子?” “东西都在外面的马车上,请五塔达出帐观看!” “好,看看去!” …… 莽古尔泰来了兴致,当既和众人一起出了中军大帐。 豪格的一千人马都在帐外列队,随行的还有四十辆大车,车厢都用黑油布蒙着,鼓鼓囊囊的,不知装的什么东西。 “来人啊,将车厢打开!” “喳!” 随着豪格一声令下,士兵们掀开了黑油布,里面的东西露出来之后,在场顿时响起了一阵惊呼声。 只见前面的二十辆大车上,各装着一门青铜材质的红夷大炮,炮身足有一丈长,从前到后逐渐变粗,并装有准星和照门,两侧有圆柱型的炮耳,可以调节射击角度。 炮身上本来有铭文的,被人强行磨掉了,只剩下打磨过的痕迹。 至于后面的二十辆大车,则装满了火药、弹丸、引火管、引火索等物。 看到这些东西之后,莽古尔泰、德格类和一众女真将领无不惊骇,有人下巴都快惊掉了。 要知道,这种大炮本是荷兰人使用的武器,因为荷兰人的头发多为红色,故而称之为红夷大炮! 万历末期,为了抵御女真人的进攻,扭转不利的局势,大明朝不惜重金,从荷兰人手中购买了一批这种火炮,而后又对其进行了仿制。 因为难度大、成本高,故而仿制出来的红夷大炮并不多,只有京师和九边重镇才能分到一些,做为守城的利器,每一门都宝贝的不得了。 没想到,豪格竟然带来了红夷大炮,而且足足有二十门,这未免太不可思议了。 “豪格,这些大炮从那弄来的?” “是父汗用重金从八大晋商那里买来的,至于八大晋商,则是从大同镇总兵—姜瓖那里弄来的,姜瓖怕贩卖火炮的事情泄露,故而命人把上面的铸造铭文都磨掉了。” “连这种镇国利器都敢倒卖,八大晋商和姜瓖真是狗胆包天啊!” “呵呵,那都是一群利欲熏心的家伙,只要给够了金银,别说是大炮了,就是让他们把自家祖宗的尸骨刨出来卖掉都没问题!” “说的对,有这帮利欲熏心的家伙在,大明不亡,没有天理啊……走,咱们进帐好好商议一下,如何用这些大炮轰开白城子的城门,哈哈!” 莽古尔泰、宁完我本想用挖地道的办法,炸掉天威军的火药库,现在有了红夷大炮助战,事情就更好办了。 一边挖地道,一边用炮轰,双管齐下,不信拿不下白城子!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六十四章 还有一条地道! 豪格率队抵达的第二天,莽古尔泰从大营中抽调出三千精兵,在距离白城子东门不足两里远的地方,设置了一座新营寨。 而后让这三千精兵,在营寨周围日夜不停的擂鼓吹号、摇旗呐喊,并不时做出攻城的架势,以惊扰城内的天威军将士,让其无法好好休息,疲乏其力。 与此同时,又抽调了一批汉人奴隶兵,在新营寨内挖掘地道,两条在上、一条在下,全都通往白城子。 ……… 崇祯六年—十二月初六,阴天。 白城子内部。 午夜时分,为了保持足够的精神和体力,除了负责守夜的将士,其余的人都用棉花团堵住耳朵,分别躺在城楼、箭楼,藏兵洞内休息。 休息是休息,却是甲胄不脱、兵器不放,这样一旦出现情况,可以随时跳起来厮杀,将来犯之敌击退! 项玄武没有休息,而是全身甲胄、手提长刀,带着一队亲兵在城墙上来回巡视,提防有意外情况发生。 正巡视着呢,一名负责守夜的队长跑了过来,抱拳行礼道“启禀将军,卑职负责监视的十几口大缸中有声响传上来, “哦,你负责监视那边的大缸?” “东城墙 “走,看看去!” 事关城池安危,项玄武不敢怠慢,立刻带着亲兵们下了城墙,来到埋大缸的地方,而后趴在地上认真聆听。 “锵……锵……锵!” 果不其然,有挖掘沙土的声响传上来,说明 紧接着,又有一名负责守夜的队长报告,自己负责监视的十几口缸当中,同样传出异样声响。 项玄武过去聆听,结果和之前的情况一样, 这下全都清楚了,女真人在东门外设置一座新营寨,又是擂鼓吹号、又是摇旗呐喊,其实都是虚的,目的是吸引天威军将士们的注意力。 而正在挖掘的两条地道,才是女真人的杀招。 一旦地道挖通,女真人就能潜入城内,而后大肆破坏,再来一个里应外合,那样的话白城子就危险了。 幸亏发现的早,可以将其破坏掉! “来人啊,立刻准备绳索、箩筐、铁锹、铁镐和洛阳铲,再顺一百人到城墙外面,把两条地道全都破坏掉!” “遵命!” 在项玄武的安排下,一百名士兵坐在箩筐里,用绳索顺到了城墙外面,而后分成了四队。 其中两队人,手持锹、镐到护城河边上挖沟渠。 另外两队人,用洛阳铲小心翼翼的探出了两条地道的准确位置和深度,而后挖掘上面的沙土,很快便挖出了两个大坑。 快要挖到地道时,两队人同时停了手,与此同时,两条沟渠都挖好了,护城河水顺着沟渠流到了两个大坑中。 接下来,两队士兵全都手持洛阳铲,对着坑底一通的猛戳,很快就把最后一层沙土捅破了。 “咕嘟……咕嘟!” 大量的河水向下猛灌,全都灌进了两条地道中,至于正在挖地道的人,结果不言可知! 做完这一切之后,士兵们坐着箩筐,又回到了城墙上面。 眼见两条地道全都破坏掉了,项玄武长出一口气,而后带着亲兵们继续巡视,确定没有别的问题了,这才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东门正上方的城楼内休息。 城楼内灯火通明,有一人正在闭目打坐,正是化身为三痴方丈的袁崇焕,听到有人进来了,立刻睁开了双眼,目光炯炯有神,充满了睿智之色。 “阿弥陀佛,项将军,老衲听说女真人在挖掘地道,想要潜入城内?” “不错,幸好被负责监听的士兵们发现了,而且我已经安排人手出城,将两条地道都破坏掉了,大师不必担心!” “阿弥陀佛,项将军不觉的这件事有点蹊跷吗?” “蹊跷,大师的意思是?” “以老衲之见,莽古尔泰有勇无谋、不足为虑,那个宁完我却是阴险狡诈、极其善于谋略。 这种挖地道的办法,是个人就能想出来,宁完我若是用计的话,绝不止这点小把戏,还望项将军小心防备才是!” “方丈大师的意思是,这两条地道是障眼法,是用来麻痹我等的,实则暗中另有杀招?” “不错,老衲正是此意!” “那依方丈大师之见,女真人的杀招是什么?” “杀招是什么,老衲现在还猜测不出来,不过嘛,既然是杀招,那就一定是冲着要害去的,项将军务必要小心防备!” “要害吗?” 听了三痴方丈一番话,项玄武低头沉思起来,白城子的要害是什么呢? 粮草库、火药库、兵器库、水源……这些都是要害,无论那个受到破坏,白城子都难以坚守下去! 而要想破坏这几个地方,就必须进入白城子内部才行。 城防坚固,严防死守,女真人要想进来,除非是飞天遁地才行。 女真人不会飞,那就只有遁地了,可是两条地道都被破坏掉了,女真人又如何遁地呢? 等一等! 难道说,女真人挖的不是两条地道,暗中还有别的地道? 要知道,埋在城墙下的大缸,只能听到地下几丈深的动静,若是地道挖的特别深,那就无法监听了! 女真人会不会正在挖掘一条,或者几条特别深的地道呢? 完全有可能啊! 自己必须提前防备一下,那怕最后防备落空、白劳心力,也比事后追悔莫及强的多。 想到这里,项玄武不顾疲惫,起身离开了城楼,调动手下人马,对几个要害地方进行设防。 首先是城内的每一口水井,都安排士兵日夜看守,防止女真人暗中投毒! 其次是粮草、火药、兵器都从库房中运出来,分散到城内不同的地方存放,以免被人一锅端了! 最后安排了十几支队伍,每人手持一根洛阳铲,在白城子内部四处试探,看看有没有别的地道。 洛阳铲的设计特别精妙,前面是半筒状的铲头,可以将地下的泥土带上来,后面是一节节的铲柄,可以不断连接起来。 如此一来,便能将地下深处的情况,探查清楚了。 ………… 事实证明,项玄武的担心完全正确。 一天之后,有士兵前来禀报,在东侧城墙的内了。 得到禀报之后,项玄武和三痴方丈商议了一下,最后决定按兵不动,任由女真人继续挖掘。 为何不把这条地道破坏掉呢? 很简单,只有千日做贼的,没有千日防贼的! 如果把这条地道再破坏掉,女真人不死心之下,肯定会另谋毒计! 新的毒计是什么,很难猜测出来。 既然如此,不如暂时不破坏这条地道,这样女真人的阴谋就在控制范围之内了,等时机差不多了,再对其出手就是,这样还能多拖延几天时间。 如今的白城子,多拖延一天时间,就多一分胜算啊! 这个决定,可谓是非常高明的,将女真人的阴谋破坏掉了! 可惜的是,女真人的另一个阴谋,已经开始实施了。 二十门红夷大炮,已经准备就绪,只等时间一到,就轰开白城子的城门!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六十四章 还有一条地道! 豪格率队抵达的第二天,莽古尔泰从大营中抽调出三千精兵,在距离白城子东门不足两里远的地方,设置了一座新营寨。 而后让这三千精兵,在营寨周围日夜不停的擂鼓吹号、摇旗呐喊,并不时做出攻城的架势,以惊扰城内的天威军将士,让其无法好好休息,疲乏其力。 与此同时,又抽调了一批汉人奴隶兵,在新营寨内挖掘地道,两条在上、一条在下,全都通往白城子。 ……… 崇祯六年—十二月初六,阴天。 白城子内部。 午夜时分,为了保持足够的精神和体力,除了负责守夜的将士,其余的人都用棉花团堵住耳朵,分别躺在城楼、箭楼,藏兵洞内休息。 休息是休息,却是甲胄不脱、兵器不放,这样一旦出现情况,可以随时跳起来厮杀,将来犯之敌击退! 项玄武没有休息,而是全身甲胄、手提长刀,带着一队亲兵在城墙上来回巡视,提防有意外情况发生。 正巡视着呢,一名负责守夜的队长跑了过来,抱拳行礼道“启禀将军,卑职负责监视的十几口大缸中有声响传上来, “哦,你负责监视那边的大缸?” “东城墙 “走,看看去!” 事关城池安危,项玄武不敢怠慢,立刻带着亲兵们下了城墙,来到埋大缸的地方,而后趴在地上认真聆听。 “锵……锵……锵!” 果不其然,有挖掘沙土的声响传上来,说明 紧接着,又有一名负责守夜的队长报告,自己负责监视的十几口缸当中,同样传出异样声响。 项玄武过去聆听,结果和之前的情况一样, 这下全都清楚了,女真人在东门外设置一座新营寨,又是擂鼓吹号、又是摇旗呐喊,其实都是虚的,目的是吸引天威军将士们的注意力。 而正在挖掘的两条地道,才是女真人的杀招。 一旦地道挖通,女真人就能潜入城内,而后大肆破坏,再来一个里应外合,那样的话白城子就危险了。 幸亏发现的早,可以将其破坏掉! “来人啊,立刻准备绳索、箩筐、铁锹、铁镐和洛阳铲,再顺一百人到城墙外面,把两条地道全都破坏掉!” “遵命!” 在项玄武的安排下,一百名士兵坐在箩筐里,用绳索顺到了城墙外面,而后分成了四队。 其中两队人,手持锹、镐到护城河边上挖沟渠。 另外两队人,用洛阳铲小心翼翼的探出了两条地道的准确位置和深度,而后挖掘上面的沙土,很快便挖出了两个大坑。 快要挖到地道时,两队人同时停了手,与此同时,两条沟渠都挖好了,护城河水顺着沟渠流到了两个大坑中。 接下来,两队士兵全都手持洛阳铲,对着坑底一通的猛戳,很快就把最后一层沙土捅破了。 “咕嘟……咕嘟!” 大量的河水向下猛灌,全都灌进了两条地道中,至于正在挖地道的人,结果不言可知! 做完这一切之后,士兵们坐着箩筐,又回到了城墙上面。 眼见两条地道全都破坏掉了,项玄武长出一口气,而后带着亲兵们继续巡视,确定没有别的问题了,这才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东门正上方的城楼内休息。 城楼内灯火通明,有一人正在闭目打坐,正是化身为三痴方丈的袁崇焕,听到有人进来了,立刻睁开了双眼,目光炯炯有神,充满了睿智之色。 “阿弥陀佛,项将军,老衲听说女真人在挖掘地道,想要潜入城内?” “不错,幸好被负责监听的士兵们发现了,而且我已经安排人手出城,将两条地道都破坏掉了,大师不必担心!” “阿弥陀佛,项将军不觉的这件事有点蹊跷吗?” “蹊跷,大师的意思是?” “以老衲之见,莽古尔泰有勇无谋、不足为虑,那个宁完我却是阴险狡诈、极其善于谋略。 这种挖地道的办法,是个人就能想出来,宁完我若是用计的话,绝不止这点小把戏,还望项将军小心防备才是!” “方丈大师的意思是,这两条地道是障眼法,是用来麻痹我等的,实则暗中另有杀招?” “不错,老衲正是此意!” “那依方丈大师之见,女真人的杀招是什么?” “杀招是什么,老衲现在还猜测不出来,不过嘛,既然是杀招,那就一定是冲着要害去的,项将军务必要小心防备!” “要害吗?” 听了三痴方丈一番话,项玄武低头沉思起来,白城子的要害是什么呢? 粮草库、火药库、兵器库、水源……这些都是要害,无论那个受到破坏,白城子都难以坚守下去! 而要想破坏这几个地方,就必须进入白城子内部才行。 城防坚固,严防死守,女真人要想进来,除非是飞天遁地才行。 女真人不会飞,那就只有遁地了,可是两条地道都被破坏掉了,女真人又如何遁地呢? 等一等! 难道说,女真人挖的不是两条地道,暗中还有别的地道? 要知道,埋在城墙下的大缸,只能听到地下几丈深的动静,若是地道挖的特别深,那就无法监听了! 女真人会不会正在挖掘一条,或者几条特别深的地道呢? 完全有可能啊! 自己必须提前防备一下,那怕最后防备落空、白劳心力,也比事后追悔莫及强的多。 想到这里,项玄武不顾疲惫,起身离开了城楼,调动手下人马,对几个要害地方进行设防。 首先是城内的每一口水井,都安排士兵日夜看守,防止女真人暗中投毒! 其次是粮草、火药、兵器都从库房中运出来,分散到城内不同的地方存放,以免被人一锅端了! 最后安排了十几支队伍,每人手持一根洛阳铲,在白城子内部四处试探,看看有没有别的地道。 洛阳铲的设计特别精妙,前面是半筒状的铲头,可以将地下的泥土带上来,后面是一节节的铲柄,可以不断连接起来。 如此一来,便能将地下深处的情况,探查清楚了。 ………… 事实证明,项玄武的担心完全正确。 一天之后,有士兵前来禀报,在东侧城墙的内了。 得到禀报之后,项玄武和三痴方丈商议了一下,最后决定按兵不动,任由女真人继续挖掘。 为何不把这条地道破坏掉呢? 很简单,只有千日做贼的,没有千日防贼的! 如果把这条地道再破坏掉,女真人不死心之下,肯定会另谋毒计! 新的毒计是什么,很难猜测出来。 既然如此,不如暂时不破坏这条地道,这样女真人的阴谋就在控制范围之内了,等时机差不多了,再对其出手就是,这样还能多拖延几天时间。 如今的白城子,多拖延一天时间,就多一分胜算啊! 这个决定,可谓是非常高明的,将女真人的阴谋破坏掉了! 可惜的是,女真人的另一个阴谋,已经开始实施了。 二十门红夷大炮,已经准备就绪,只等时间一到,就轰开白城子的城门!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六十五章 夜袭白城子! 崇祯六年—十二月初八,北风呼啸,天色阴沉。 当天中午,经过日夜不停的挖掘,第三条地道终于通到了天威军的火药库 得到禀报,莽古尔泰大喜过望,立刻按照计划,连续下达了三条命令 一是从军中挑选出三百名敢死之士,携带兵器和引火之物,潜伏到地道中待命。 只等时机一到,就从地道中钻出来,先炸掉天威军的火药库,而后在城内杀人放火、大肆破坏,闹的越乱越好! 二是全军将士提前用饭、提前休息,养足精神和体力,今晚偷袭白城子,定要一举成功! 三是通知蒙古人那边,今晚一起行动。 …………… “刷……刷!” 天色大黑之后,已经准备就绪的女真军再次倾巢而出,如恶狼一般扑向白城子,为了不暴露行踪,全军人衔枚、马裹蹄、不举火把、不鸣鼓号,并分成了前、中、后三队 前队是多罗贝勒—德格类和五百名游骑兵,负责开路和探查情况。 中队是肃顺贝勒—豪格的一千人马,拉着那二十门红夷大炮,带足了火药和弹丸,负责轰开白城子的四座城门。 后队是莽古尔泰率领的主力人马,只等城门被轰开之后,就一拥而入,占领白城子。 与此同时,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三部人马也倾巢而出,配合着女真军一起行动。 ……… 二更时分,前队人马来到了白城子附近,没有发现任何异样。 紧接着,豪格率领的中队人马赶到,而后在浓浓夜色的掩护下,选择合适的位置架设火炮。 原来中队的一千人当中,有三百多人是投降过来的汉人奴隶兵,以前都经受过训练,能熟练的使用火器。 只见这些人一番操作下,二十门红夷大炮很快就架好了,火药、弹丸填充上,黑洞洞的炮口正对着白城子的东门。 “贝勒爷,已经准备好了,是否开炮!” “开炮,狠狠地打!” “喳!” “轰……轰!” 随着豪格一声令下,二十门红夷大炮一同开火,结果打的比较准,大部分弹丸都命中目标。 接着又连续两次开火,同样是大部分弹丸命中目标。 “哗啦……轰隆!” 再看白城子的东门,城楼上的绞盘被炸的粉碎,绳索也断成了好几截,吊桥立刻落了下来,正好搭在护城河上。 原本紧紧关闭的城门,也被轰的残破不堪,其中半扇门支撑不住,轰隆一声倒塌了下去! 还有在城楼上守夜的天威军士兵,被当场炸死炸伤了数十人,血肉横飞,惨不忍睹。 “哈哈,太好了,打的真准……快快转移,咱们到西边去!” 眼看偷袭得手,豪格大喜之余,立刻指挥着队伍转移阵地,说白了就是撒丫子快跑。 不跑不行啊,二十门红夷大炮固然厉害,可与天威军的火炮相比,数量和威力都远远不如。 不赶紧跑的话,一旦天威军那边反应过来,用无敌大将军炮予以回击,豪格这支队伍非被轰零碎了不可。 “咚……咚咚!” “先入城者重重有赏……勇士们,冲呀!” 莽古尔泰带领的主力人马就跟在后面,眼见偷袭成功,将白城子的大门轰塌了,高兴的直拍大腿,同时下令擂鼓进攻。 鼓声一响,蛰伏在黑暗中的女真兵们立刻拔出兵器,嗷嗷乱叫着发起了进攻,很快便冲过护城河,开始争夺城门的控制权。 只要控制住城门,拿下白城子就易如反掌了! “轰……轰!” “砰……砰!” 与此同时,天威军的士兵们反应过来了,立刻用火炮、火枪、弓箭进行还击,射杀冲过来的女真兵。 可女真兵冲的非常猛,人人悍不畏死,天威军这边有点抵挡不住,只怕用不了多久,城门洞就要失守了! ……… 项玄武就在城楼内休息,听到动静之后,立刻提刀冲了出来,待看到被轰塌的城门,不禁就是一愣! 要知道,白城子的大门是用百年铁桦木制成的,足足有一尺二寸厚,还包裹了一层精铁皮,用数百枚铜钉加以固定,后面则是整整六道铁门栓,皆有成人手臂粗细。 这般坚固的城门,一般的兵器更本奈何不了,除非是无敌大将军炮、红夷大炮才能将其轰碎。 可大口径的火炮乃是镇国利器,数量十分有限,只有京师和九边重镇才有,而且看管的极为严格,若是丢失一门,上到将领、下到士兵皆要治罪的。 因此上,大口径火炮是不可能落入女真人手中的。 可白城子的大门,却被女真人用大炮轰开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项玄武想不明白,也没时间多想了,当务之急是将城门洞堵上,决不能让女真人冲进来,否则白城子就保不住了。 可是城门洞太大了,一时之间,用什么东西才能堵住呢? 有了! “来人啊,把稻草、木炭、木柴全都搬过来……点火、快快点火!” 人急智生,项玄武突然想到,因为天气寒冷,为了让守夜的士兵们取暖,城墙附近存放了大量的引火之物。 指挥着士兵们,将这些东西堆在城门洞中,用火折子点燃,再使劲往上泼油,很快就变成了熊熊烈焰! 有道是水火无情,女真兵们再是勇猛,也冲不过烈焰的阻隔,有心取水灭火,又没准备水桶之类的工具,只能气的干瞪眼! 趁着这个机会,项玄武指挥士兵们冲上城墙,用各种武器猛烈攻击,总算把局势控制住了。 问题是,东门的局势刚控制住了,西门又乱了。 原来豪格的队伍带着二十门红夷大炮,轰塌东门之后,迅速转移到了西边,又将西城门轰塌了! 好在守城的将士们已经有了准备,立刻用无敌大将军炮予以回击,凭着精湛的技术,很快就将豪格的队伍打垮了,人员伤亡惨重,无法再继续逞凶。 而后学着东门的样子,在西门也放了一把大火,将疯狂进攻的蒙古兵阻拦住了! “该死的,差一点点,就能冲进去了……气死本贝勒了!” 本以为城门一破,就能顺利进城了,没想到冲锋的队伍被大火拦截住,导致功亏一篑。 看到这一幕,三贝勒—莽古尔泰气的双眼喷火,真恨不得拽个活人过来咬几口。 话又说回来了,生气归生气,莽古尔泰却没有气馁,因为还有一记杀招。 三百名死士,已经顺着地道潜入城内,只要炸掉火药库,再四处杀人放火,城内肯定会大乱的。 到时候,内外夹击之下,必能一举拿下白城子,哈哈! 想到高兴处,莽古尔泰又哈哈大笑起来,可是很快就笑不出来了。 因为手下人来禀报炸火药库的事情失败了。 “失败了,怎么可能失败?” “回贝勒爷的话,天威军那边早有准备,咱们的死士钻出去一个,人家就生擒活捉一个,连着捉了三十多个,后面的人发现情况不对劲儿,想要顺着地道退回来,已经来不及了。 天威军的人往地道里面扔炭火、辣椒面、再倒水……结果咱们的死士,只逃回来十二个人,余下的都被浓烟晕死了,天威军的人又扔开花弹,把地道炸塌了!” “滚蛋、滚蛋……贼老天、死老天,你为何不保佑本贝勒,你瞎眼了吗……啊!” 本以为万无一失的杀招,竟然又失败了,这次真把莽古尔泰气疯了,又没法发泄,只好指天对地的一通乱骂! 可事已至此,骂天骂地也是没用了。 天威军已经控制住了局势,进攻的女真兵、蒙古兵都被压制住了,每时每刻都有人伤亡。 怎么办? 是不顾伤亡的,继续强攻白城子,还是退兵回去,再另谋良策呢? 就当莽古尔泰犹豫不决之时,突然觉得脸上一片冰凉,似乎有东西落下来,仰头一看……下雪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六十六章 苍天助敌不助我! 阴云四合,寒风呼啸, 鹅毛大雪,纷纷落下! “哈哈,下雪了、下大雪了!” “哈哈,长生天保佑,真是长生天保佑!” …… 看着从天而降的雪花,正在进攻的女真军、蒙古军顿时精神大振,一个个以拳捶胸、仰天乱叫,高兴的无以复加! 与之相反,守城的天威军将士们则是神情冷峻、满脸阴霾! 要知道,天威军最厉害的就是火器,而火器最怕的就是雨雪天气,火药、火绳一旦受潮,基本上就无法使用了,如此一来,再厉害的火器也成了摆设,再无杀伤力可言! 另外吗,城门洞有漏斗效应,风速比别处大的多,将大量雪花吹落进来,原本熊熊燃烧的大火很快变弱,熄灭只是时间问题。 可以说,一场大雪的突然到来,对女真军、蒙古军非常有利,对天威军这边则非常不利! 苍天助敌不助我,如何是好? 举手投降,还是弃城逃跑? 都不能! 早在开战之初,项玄武就和一众将士们歃血盟誓了,要与白城子同生死、共存亡,纵然是天时不利,也要血战到底! “弟兄们,为了天威军的荣耀,宁可向前一步死,决不退后半步生,大不了十八年之后,又是一条好汉,杀鞑子呀!” “杀鞑子!” 项玄武一声怒吼,带领天威军的将士们继续厮杀起来,火器没法使用了,那就用刀砍、用枪刺、用弓箭射、用石头砸,甚至是用牙咬,一样能置敌人于死地。 大火被雪水熄灭了,那就推过来十几辆刀车,再配上拒马、鹿角、木头、沙袋、尸体……等一切能找到的东西,硬是把城门洞堵上了。 就这样,凭着一颗忠心和满腔热血,天威军将士们舍生忘死、以命相博,从午夜厮杀到第二天黎明,又从黎明厮杀到下午,硬是牢牢守住了城墙,没有后退一步,没有放进来一个鞑子! ……… 一夜一天的激烈的拼杀下来,双方都很疲惫了,而且人员死伤非常大。 女真军、蒙古军人多势众,还能支撑的住,天威军这边兵力不足,渐渐的有点支撑不住了。 为了坚守下去,天威军的士兵都涌到了第一线,就连轻伤员都在坚持战斗。 还有城内的伙夫、马夫、打更的、看门的、守库房的、负责配置火药的、负责打制兵器的……总而言之,凡是能拿动兵器的男人,全都冲上了城墙,和进攻的女真军、蒙古军舍命拼杀。 女人们也没闲着,负责送水送饭、救治伤员、搬运兵器,忙碌的人群中,就有将军夫人—晋玉娘的身影,背着个医药箱子,浑身沾满了血迹,正在救治几名重伤员。 可以说,白城子里的军民人等,全都投入到战斗中了,即便如此,兵力还是不够用。 可以肯定的说,若无援军的话,用不了多久,城墙必然会被攻破的! ……… “杀呀……去死吧……全都去死吧!” 东门的城楼附近,身中一枪三刀四箭、浑身是血的项玄武,挥舞着已经砍出豁口的虎头大刀,连续砍死四名女真兵之后,终于精疲力尽,一下瘫坐在了地上,大口喘着粗气。 附近一名女真兵见有便宜可捡,立刻冲了过来,而后举起手中的牛尾刀,对着脖子猛砍下来,想要斩首立功! 项玄武已经力尽,根本无力阻挡或者躲闪,只能是闭目等死了。 “嗖……啊……噗通!” 不想关键时刻,一支短矛飞了过来,正中女真兵的后心,顿时鲜血喷涌、栽倒在地,身体胡乱翻滚了几下,便气绝身亡了。 紧跟着,跑过来一名光头老者,将死尸上面的短矛拔了出来,非是旁人,正是三痴方丈。 原来战事紧急,这位老和尚也坐不住了,于是冲出城楼,从死尸堆中捡了一根短矛,帮着将士们一起守城,刚好看到项玄武有危险,这才奋力投出短矛,杀了那名女真兵! “方丈大师,多谢您的救命之恩!” “阿弥陀佛,项将军,情况太危急了,必须立刻调兵支援,否则城墙就守不住了!” “唉,城内凡是能拿刀拿枪的男人,全都前来助战了,那里还有援军啊!” “不,据老衲所知,城内还有一支援军,而且人数不少、战力不弱,可以调上来支援一下!” “还有援军,在那里?” “安乐坊!” …… 安乐坊是白城子内部的一个居住点,整体呈正方形,四周的围墙又高又厚,且只有一座大门可供出入,之所以这样修建,是因为里面居住着的不是普通人,而都是曾经为祸一方的流寇头目及其家眷们。 这些人为何会住在白城子呢? 说来话长。 数年以来,秦锋多次率军征讨各路流寇,阵阵皆胜、俘虏无数。 对于俘虏的流寇,罪大恶极者自然是杀无赦了! 普通小卒则遣送回乡,发放粮食、衣物、耕牛、农具、种子……让其恢复生产,安居乐业! 还有一些大小头目,罪不至死,又不能随意释放掉,以免再起祸乱,便将他们和家眷都安置到白城子来了。 这些人集中住在安乐坊中,并根据个人情况,安排了不同的工作,有的打铁、有的种地、有的放牧、有的捕鱼……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自给自足的太平日子,除了干活时有人监督,和不能随意离开白城子之外,其余方面和普通人无异! 女真人、蒙古人大举来犯,为了安全起见,便让这些人都待在安乐坊中,不准随意外出,坊门也被锁死了。 现在三痴方丈提到安乐坊,就是建议将这些人放出来,帮着一起杀鞑子、守城墙。 “方丈大师,那些人可都是流寇出身,若是放出来,再给予盔甲和兵器,只怕他们会趁乱造反啊!” “项将军,到了这个地步,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只能赌一把,是输是赢全凭天意吧!” “说的也是,那就赌一把,项某行动不便,就请方丈大师代劳,前去放人吧!” 说话间,项玄武从怀中摸出自己的印信,以及一把黄铜钥匙,吃力的递了出去。 三痴方丈接在手中,先是召唤过来几名士兵,保护好负伤的项玄武,而后顺着马道下了城墙,一溜烟跑到安乐坊。 “咔嚓……咣当当!” 用黄铜钥匙打开大锁,再拉开沉重的大门,只见里面密密麻麻的挤满了人,大约有四五千号,其中大部分是身强力壮的男子,曾经的流寇头目。 这些人知道女真军、蒙古军在疯狂攻城,而且从喊杀声可以判断出,战事非常激烈,已经到了白热化的程度。 白城子若是有失,安乐坊内的人也会受到波及,故而都非常焦急,想要探听一下情况,可守门人都上去助战了,根本无法探听。 正在焦急之时,不想大门突然打开,来了一个光头老和尚,手中还举着将军印信! “阿弥陀佛,诸位全都听真了,女真鞑子、蒙古鞑子日夜猛攻不止,白城子现在已经岌岌可危,急需要有人前去支援。 老衲奉项将军之命,前来征调援军,诸位若是愿意的话,现在就去库房中取兵器,帮着将士们一起守城。 只要能守住城池,事后必将好好感谢诸位,若是不愿意的话,诸位就请自便吧,言尽于此,老衲告辞了!” 简单的将情况说完之后,三痴方丈转身离开,返回东侧城楼去了。 坊内的人们则是面面相觑,有点不知所措,而后交头接耳的议论起来。 “刚才那个老和尚说,让咱们帮着一起守城,去不去?” “咱们又不是官兵,干嘛帮着守城,看哈哈笑还差不多!” “以我之见,还是先去取兵器吧,现在兵荒马乱的,有件兵器拿在手里,起码能用来防身不是!” “说得对,咱们先去取兵器,而后再说别的!” …… 一番讨论之后,留下家眷们在坊内,余下的男人们都冲向了兵器库。 兵器库的大门敞开着,里面存放着大量的兵器,大刀、长矛、巨斧、弓箭、盾牌、盔甲……应有皆有,却不见一个守卫,全都上墙御敌去了。 这些人冲进去之后,穿戴盔甲,选择趁手的兵器,很快就全副武装了起来。 可是接下来,流寇头目们却没有动,因为还有一件大事要想清楚是趁乱造反呢,还是帮着天威军一起守城?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六十七章 白城子是我们的家园! 是否再次造反,曾经的流寇头目们难以决断,于是纷纷将目光投到了一位身材高大的中年汉子身上,非是旁人,正是大名鼎鼎的张存孟。 张存孟,人送绰号不沾泥,曾经是陕北三大流寇首领之一,率领数万部众,四处杀官造反、攻城掠地,是个非常凶悍的人物。 后来兵败被围,张存孟没有顽抗到底,而是选择了向天威军投降,不求别的,只求保住部下们的性命。 秦锋言而有信,不仅宽恕了投降的一众流寇们,就连张存孟都没杀,也没有判刑,而是将其和家眷一起安置在了白城子。 来到白城子之后,张存孟领到了粮食、衣物、耕牛、田地、种子等物,而后和家人们以耕田、打鱼为生,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吃喝不愁、生活安逸! 虽然不做大首领了,可张存孟为人仗义疏财、做事公平公正,又乐于助人,故而在安乐坊中享有很高的威望,人们都很信服他! 现在到了生死抉择的关键时刻,众人自然要看看这位昔日大首领的态度了。 面对众人期待的目光,张存孟刚要说话,一个三十多岁、流里流气的独眼汉子凑了过来。 “张首领,兄弟有话说!” “有什么话,说吧!” 独眼汉子名叫郭庆,人送绰号独眼狼,以前是陕北三大流寇之一王左桂的部下头目,后来兵败被俘,念其罪恶不是太大,便没有治罪,安置到了白城子,并给他安排了一份打铁的差事。 郭庆却天生好逸恶劳,不想整天辛辛苦苦的打铁为生,曾经两次试图逃跑,因为天威军看守严密,没能跑成,还挨了两顿鞭子,这件事安乐坊的人都知道。 现在郭庆站出来,要说些什么呢? “张首领,咱们这些人以前都是义军,兵败被俘,才来到了白城子,说是妥善安置,其实跟坐大牢差不多,一点自由都没有,天天辛苦干活不说,还赌不能赌、玩不能玩、乐不能乐的,简直快憋屈死了。 以我之见,现在白城子危在旦夕,咱们正好趁机离开这里,或是返回老家,或是去投奔高闯王,而后拉起一支人马,继续杀官造反、攻城掠地! 以咱们这些人的本事,肯定能闯出一番名堂来,到时候,咱们天天大口喝酒、大块吃肉,想赌就赌,想玩女人就玩女人,那是何等的逍遥快活啊!” “嗯,郭兄弟说的有点道理,起兵造反、吃喝玩乐的确是逍遥快活,不过嘛,我知道一个地方,比天天吃喝玩乐还要快活,你想不想去?” “哦,竟有这样的好地方?” “当然有了,就是西天极乐世界,我这就送你去……刷……噗通!” 说话间,张存孟举起从库房中取来的一柄金背大刀,狠狠砍在了独眼狼—郭庆的脖子上,人头顿时飞了出去,颈血喷出四尺多高,尸身则噗通一声摔倒在地上。 砍完人之后,张存孟提高声音,对周围的众人说道“弟兄们,咱们以前的确做过杀官造反、攻城掠地的事情,可那都是被逼的没了办法,为吃一口饱饭,不得不反! 后来兵败被俘,秦将军非但没有杀咱们,还给予妥善安置,这份不杀之恩,咱们不能忘。 来到白城子之后,咱们分到了田地、自给自足,没有官府的逼压、没有沉重的赋税和徭役,天天都能吃饱穿暖,和妻子儿女其乐融融的,这是多少人求都求不来的好日子啊! 大家记住了,白城子不是牢房,而是咱们的家园,现在家园有难,决不能袖手旁观,是男人的,跟我一起杀鞑子、保家园!” …… “张大哥说的对,秦将军对咱们有恩,咱们不能忘恩负义!” “这样的太平日子,老子还没过够呢,谁毁老子的家园,老子就跟他拼命!” 张存孟一番话,瞬间点燃了众人的情绪,而后纷纷高举兵器,嗷嗷叫着冲向了战事最激烈的东门。 东门这边,天威军的将士们已经支撑不住了,很多女真兵冲了进来,马上就要占领城门和城墙了。 “天威军的弟兄们,我们来帮忙了,杀鞑子呀!” “杀鞑子!” 女真军虽然冲进了城内,可一夜一天厮杀下来,已经很是疲惫了。 张存孟带领的则是一支生力军,而且都是流寇头目出身,个个打过仗、杀过人、不仅经验丰富,还都有两下子。 结果一交锋,女真兵们就被砍倒了不少,而后节节败退,很快就被赶了出去。 留下一部分人,帮着天威军重整防线,张存孟则带着其余的人,又冲向了西门,一通大砍大杀,将冲进来的蒙古人赶了出去! 白城子,转危为安了! …… “混账,不准后退、不准后退……该死的,立刻重新整队,给本贝勒爷杀回去,今天一定要拿下白城子!” 刚刚冲进去的士兵,又让人家赶了出来,这可把阵前督战的三贝勒—莽古尔泰气坏了,立刻拔出刀来,砍了几个率先后退的士兵,逼迫其余的人重新杀回去。 可是连续厮杀了一夜一天,女真兵们疲惫至极,实在是打不动了,如何叫骂也是没用的。 无奈之下,只好让士兵们稍事休息,吃点干粮、喝点水,待精力恢复过来了,再继续攻城。 那知就在休息的时候,天气发生了变化,大雪变中雪、中雪变小雪……最后直接停止不下了。 雪花一停,火器就又能使用了。 “轰……轰!” 很快的,沉寂了一夜一天的无敌大将军炮,再次发出了怒吼,一枚枚弹丸落下来,炸的女真军、蒙古军死伤惨重、残肢乱飞! 莽古尔泰不甘心失败,拔出自己的佩刀,就要亲自上阵冲杀,却被宁完我用力拦住了。 “贝勒爷,大雪虽然不下了,可天上的阴云并未完全消散,下官估计着,三五天之内,肯定还会有一场大雪的。 咱们不如暂且退兵,回去好好修整一番,让将士们恢复体力,等到二次下雪之时,再来攻打白城子不迟啊!” “这个嘛……也只好如此了!” 莽古尔泰虽然暴怒,却没有失去理智,知道宁完我说的有道理,今天想攻克白城子已经不可能了,再强行打下去,只会白白增加伤亡,不如暂且忍耐,下次再打。 于是强忍怒气,下达了退兵的命令。 “呜……呜呜!” 低沉的号角声响起,女真军、蒙古军如蒙大赦一般,立刻调转方向,快速返回各自的大营去了。 白城子这边,则响起了阵阵劫后余生的欢呼声! ………………… 宁完我预测的很准,大战之后的第三天,又下雪了,非常大,而且连下了两天一夜,仍然没有停止的意思,地上积雪的厚度超过了两尺半。 雨雪天气,对天威军的火器非常不利! 按理来说,女真军、蒙古军应该抓住机会,再次大举进攻、一举拿下白城子才是。 事实上,女真军、蒙古军皆是按兵不动,老老实实的待在军营中,原因有两个一是生病了。 不是一两个人生病,也不是一两百人生病,而是全军上下皆病,不止是人,连战马、牛羊都病了。 轻的浑身乏力、精神萎靡,重的上吐下泻、高烧不退,就连莽古尔泰、德格类、宁完我这样的高层都没能幸免,全都病倒了。 随军郎中们经过诊断,一致认定这是大规模的瘟病,而且与饮食有直接关系。 经过检查,军中的食物没有任何问题,那有问题的只能是饮水了,有人在水中做了手脚,传染瘟疫,而且十之八九是天威军的人干的。 得知情况,莽古尔泰再次气的暴跳如雷,而后一面命郎中们熬制汤药,治疗军中的瘟病,一面严令各部士兵,不准再到长渠中取水。 至于军中饮水,不是下大雪了吗,将雪花收集起来,用大锅烧化了就能喝! 即便如此,军中的病号还是有增无减,甚至出现了呕吐不断、脱水致死者! 这种情况下,女真军、蒙古军皆是自顾不暇,自然没有能力再次攻城了! ………… 第二个原因军需物资不够用了。 连续两次大规模攻城,对军需物资的消耗非常大,急需要进行补充! 为此事,莽古尔泰一连派出三位使者,到皇太极那里讨要物资,可是几天过去了,押运物资的队伍迟迟没有来到营中,没有物资,自然就没法攻城了! 物资为何不到呢,莫非出什么事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六十八章 誓要生擒秦锋! 崇祯六年—十二月十六日,大雪。 中午时分,正蓝旗的中军大帐内。 经过随军郎中们的一番精心治疗,莽古尔泰的病情好了很多,已经不再上吐下泻了,可依旧是浑身乏力、精神萎靡,连久坐的力气都没有,只好躺在一张羊皮软榻上修养! 正修养着呢,一名戈什哈走了进来,单膝下跪行礼道“启禀贝勒爷,甲喇章京—达尔汉回来了,是否传见?” “咳咳……传见!” “喳!” 达尔汉是莽古尔泰的心腹人之一,前几天被派去讨要军需物资,这次回到营中,是不是把物资一并带回来了呢? 很快的,一名身穿纯蓝色甲胄的壮汉来到了中军大帐内,而后单膝下跪行礼“奴才达尔汉,参见贝勒爷!” “咳咳……免了,军需物资带回来没有?” “回贝勒爷的话,没有!” “什么,莫非是皇太极不肯调拨物资不成?” “回贝勒爷的话,不是大汗不肯调拨,而是我军囤积的军需物资被人烧毁了,故而无法调拨!” “咳咳……物资被人烧毁了,这怎么可能?” 莽古尔泰大吃一惊,不顾虚弱的身体,强行从软榻上坐了起来,满脸皆是不可思议之色。 要知道,女真军的物资大都囤积在云川卫,那里不仅地势险要、易守难攻,还有大量的军队驻扎,设置了多道关卡,防守的十分严密。 前些日子,饶余贝勒—阿巴泰的人马也退到了云川卫附近驻扎,进一步加强了防守。 这种情况下,物资怎么可能被烧了呢,可看达尔汉信誓旦旦的样子,又不像在说谎! 因此上,莽古尔泰稳了稳心神,开口问道“是谁干的?” “回贝勒爷的话,是一支天威军干的!” “天威军?” 正是,四天之前,一支四千人左右的天威军,悄悄潜伏到了云川卫附近,伏击了咱们的一支运输队伍,取得了令牌、令旗、公文等物。 而后这支天威军伪装成运输队伍,在夜色掩护下,连过几道关卡,抵达了云川卫,趁着守军不备,突然发起进攻,杀了很多的人,还放了一把大火,把咱们囤积的军需物资烧毁了十之七八! 混战之中,有人认出来了,率领这支天威军的,正是榆林镇参将—秦锋!” “秦锋,好一个秦锋,真是厉害啊!” 听了达尔汉的一番讲述,莽古尔泰的心情很复杂,可以说是一半愤怒、一半佩服。 囤积的军需物资被烧毁了,没有了物资补充,就无法再次攻打白城子,之前付出的辛苦全都白费了,故而愤怒! 亲率数千人马,长途奔袭数百里,一举烧掉了己方重兵护卫的军需物资,如此胆量和手段,绝对世间少有,起码自己是不敢的,故而佩服! “现在情况如何了?” “回贝勒爷的话,成功烧毁物资之后,秦锋立刻率领人马逃离了云川卫,饶余贝勒—阿巴泰一面派人禀报大汗,一面亲自率军追赶。 另一边,得到禀报之后,大汗立刻亲率大军赶了过去,与饶余贝勒的军队形成东西夹攻之势,并传令各旗人马,一定要消灭这支天威军,生擒秦锋!” “生擒秦锋,看来皇太极是气坏了,要把他千刀万剐、以泄心中之恨!” “回贝勒爷的话,这个……这个……” “有话直说,别吞吞吐吐的!” “喳,据奴才所知,大汗下令一定要生擒秦锋,不是要把他千刀万剐、杀掉泄恨,而是要招降过来,收为己用!” “这怎么可能,这个姓秦的可是咱们女真人的大敌,火烧物资的事暂且不说,安平贝勒—杜度就是死秦锋手中的,那可是大汗的亲侄子和心腹人,大汗就不恨秦锋,不想报仇了吗?” “回贝勒爷的话,关于这件事情,大汗对周围的人说了要想入主中原、并吞天下,必须得良才辅佐才行,而论起打仗的本领,杜度贝勒只是一条狼,秦锋则是一头下山猛虎,失一狼而得一虎,何恨之有?” “失一狼、得一虎,真是会算计啊!” 莽古尔泰想了想,认为皇太极的话有些道理,若是能够收服秦锋,的确比杜度强的太多了,一点不亏。 问题是,秦锋一向狡猾如狐,皇太极能抓住他吗,就算是抓住了,又有把握劝降过来吗? 算了,这些事让皇太极头疼去吧,自己的当务之急,是保住正蓝旗的人马。 现在军中患病者越来越多,军需物资又补充不上,这个仗是没法再打了,还是火速退兵,找个地方好好休养一下吧! …… 当天晚上,莽古尔泰率领正蓝旗和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三部人马,悄悄放弃了营地,而后在夜幕的掩护下,向东北方向撤退。 一直退到了几百里外的黄甫川上游,这才停下了脚步,而后扎下营寨,全力治疗军中的疫病、休养生息! 至此,白城子之战宣告结束,天威军一方获得了胜利! 白城子算是保住了,秦锋那边的情况又如何了呢? 非常不好! …………………… 上午时分,黄河西岸的一片沙枣林中,一支千余人的女真军正在休息,全都静悄悄的,无人喧哗。 虽然是在休息,士兵们却没有放松警惕,全都紧握着兵器,随时准备跳起来拼杀,枣林周围还设置了很多岗哨,紧盯情况。 为何这般警惕呢? 原来这支军队,根本不是什么女真军,而是乔装改扮的天威军,秦锋亦在其中! 云川卫在黄河东岸,怎么跑到黄河西岸来了呢? 没办法,偷袭云川卫得手之后,秦锋本想立刻率军向南狂奔,以最快速度返回到山西—大同府境内的。 可负责守护云川卫的女真军就像疯了一样,在饶余贝勒—阿巴泰的率领下,围追堵截、死咬不放,誓要报军需物资被焚之仇! 秦锋带着队伍冲了好几次,根本就冲不出去,还有被围歼的危险,最后没办法了,只好改道向西跑,用羊皮筏子渡过黄河,来到了黄河西岸躲避。 没想到,阿巴泰穷追不舍,竟带着人马追到黄河西岸来了。 与此同时,皇太极亲率数万大军,自西向东杀来,与阿巴泰的军队形成了合围之势! 无奈之下,秦锋只好带着队伍东躲西藏,打起了游击战,几天时间下来,已经是伤亡惨重、疲惫不堪了,这才躲到沙枣林中休息一下。 趁着休息的时间,秦锋清点了一下人数,包括自己在内,还剩一千一百五十六人。 记的出发的时候,是整整四千精兵,如今连三分之一都不到了,而且差不多人人带伤,就连自己都不例外,一连串的激烈拼杀下来,身上整整中了八箭。 幸好有双重甲胄保护,挡住了其中七箭,没有伤到里面的皮肉,可还是有一支狼牙箭,射在了防护比较弱的右小腿上,箭头入肉很深。 当时战况激烈,根本没时间拔箭,只好随手一刀,将外面的箭杆砍断,而后扯出一块纱布,胡乱包裹了几圈,便继续与女真军浴血拼杀、冲出重围。 现在趁着休息,正好把箭头拔出来,治疗一下伤口。 “熊大、熊二,帮我把箭头拔出来!” “遵命!” 熊家兄弟就在旁边,答应一声之后,立刻行动起来。 只见熊大取出金疮药、止血散、生肌散,倒在了一大块纱布上面,又扯了几根长布条备用。 熊二则拔出一柄军刺,小心翼翼的割开了秦锋右小腿上的靴子、裤腿,露出了肿的像小馒头一样的伤口,那支狼牙箭正插在中间。 “大人,箭头射的有点深,怕是已经扎进骨头里了,而且箭头两侧有倒钩,要想取出来,必须把伤口割开才行,过程有点痛,您忍着点!” “知道了,割吧!”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六十九章割肉剜骨! 「大人,割肉剜骨、剧痛无比,常人根本无法忍受的,您服用一些麻醉散吧,可以减轻痛苦!」 「不用了,就这样治,速速割开皮肉,把里面的箭头剜出来!」 「大人?」 「动手!」 「诺!」 麻醉散,乃是一代名医李时珍研究多年,用几十种中草药配置而成的一种具有极强麻醉效果的药物,人服用之后,便会昏睡不醒,纵然用刀割肉,亦不觉痛! 这种药问世之后,为很多伤者减轻了痛苦,加之价格并不昂贵,故而深受世人的欢迎。 征战之时,天威军的将士们人人随身携带麻醉散,以便治伤之用,就连秦锋亦不例外,兜囊中带着好几包这种药物。 可现在的情况是,深陷重围,危险万分,随时可能全军覆灭。 而秦锋必须时刻保持头脑清醒,不犯任何错误,才能带领将士们逃出生天,故而拒绝服用麻醉散,要硬扛这割肉剜骨之痛! 熊二知道秦锋的脾气,已经决定了的事情,就绝对不会更改的,于是咬了咬牙,开始为其治疗。 第一步用军刺连割数下,在高高肿起的伤口上割开了一个长约两寸的豁口,里面的脓血顿时涌了出来。 第二步,将军刺尖探入豁口中,小心翼翼的挑开了被两根锋利倒钩钩住的肌肉,而后继续探入,用力剜起了箭头。 连剜了七八下,钉在小腿骨上的箭头终于松动了一些。 第三步,熊二收回军刺,用左手紧紧按住小腿,再用右手的两根手指紧紧捏住箭杆,深吸一口气,用力将其拔了出来。 与此同时,早就准备好的熊大,立刻将一块洒满了金疮药、止血散、生肌散的厚纱布,紧紧按在了喷血的伤口上,而后用几根长布条包扎了起来。 至此,治伤完毕! 而在治伤过程中,秦锋未动一下、未哼一声,甚至连眼睛都没有多眨,仿佛根本不痛似的。 真的不痛吗? 当然痛了,而且痛入骨髓、痛入心扉,只是用强大的意志力压制住了! 面对这种情况,熊大、熊二和周围的士兵们无不敬佩的五体投地,自家将军的这份意志力,比起当年刮骨疗伤的关二爷毫不逊色,真是男人中的男人,英雄中的英雄啊! …………… 拔箭过程中流了很多血,而失血过多会让人非常的干渴,秦锋却没有喝水。 不是不想喝,而是没有水,一滴都没有! 要知道,附近方圆二百余里都是沙地,水源本就不多,而且都被女真军控制住了,并在周围设下了埋伏,若是前去取水,必然是有去无回。 而随身携带的饮水,早就已经喝光了,现在人马都非常干渴,再不补充饮水,怕是坚持不下去了。 如何才能弄的饮水,又不中女真军的埋伏呢? 真是个大难题! 可为了活下去,再难也得想个办法! 「嗯?」 冥思苦想之间,秦锋发现距离自己不远的一颗沙枣树下,散落着一些小爪印,从大小和形状来看是旱獭留下的,而且留下的时间不久。 旱獭,又土拨鼠、草地獭,生活在草原和高原地区,体长一尺有余、体重十余斤,喜欢穴居,以草本植物的叶、茎、根、种子为食,皮毛又轻又暖,是制作皮裘的上等材料,骨肉可食,滋味鲜美、大补! 当然了,旱獭好不好吃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通过旱獭,秦锋想到了一个办法,或许可以在附近找到水源! 「熊大、熊二,看到那颗树 「回大人的 话,看到了,那是一群旱獭不久前留下的,共计十只,四大六小!」 「很好,你们立刻带上几个人,去附近寻找洞穴,将里面的旱獭都抓回来,记住了,一定要抓活的,本将军有大用!」 「遵命!」 虽然不知道抓旱獭有什么用,熊大、熊二还是立刻执行命令,带上几名亲兵抓旱獭去了。 熊家兄弟是猎户出身,经验丰富无比,手段更是厉害,只用了不到一顿饭的时间,就把一窝旱獭生擒回来了,果然是四大六小。 看着一窝活蹦乱跳的旱獭,秦锋满意的点点头,而后开口道「很好,用绳子拴住旱獭的后腿,再给它们喂一些盐,而后放开,跟着它们就能找到水源了!」 「喂盐……找水源……明白了,将军大人,连这种办法都能想的出来,您真是天下第一聪明人!」 熊大、熊二先是呆愣了一下,而后略加思索,很快明白了秦锋的意思,立刻伸出大拇指称赞起来! 做为动物,旱獭同样需要饮水,故而在其居住的洞穴附近,肯定有水源的。 盐很咸,旱獭吃了之后,口中一定非常难受,需要大量喝水才能解除这种难受的滋味。 如此一来,跟在这些旱獭的后面,就能在附近找到水源了,就是不知道水源是大是小,能否满足一千多人马的需要。 不管怎么说,能找到水源就是好事,那怕水量不多,总比没有强吧! 想到这里,熊大、熊二立刻行动起来,先是找出一些细绳索,拴在了旱獭们的后腿上,而后掰开嘴巴,挨个强行喂咸盐,再放到了地上! 「叽叽……叽叽!」 吃了咸盐之后,旱獭们都难受的连连尖叫,而后集体向东北方向跑去,熊大、熊二和十几名亲兵握着绳索,紧随其后奔跑起来。 …………… 两柱香时间之后,熊大、熊二和亲兵们回来了,人人面带喜色,手中都拎着水囊,已经全都灌满了。 「大人,快看啊,我们找到水了,又清又甜,口感一流的好!」 「水量多不多?」 「多,非常多,您是没看见,那些旱獭往东北方向跑,跑了一里地左右,停在了一片沙地上,而后用小爪子拼命向下刨,很快就刨出了坑,坑中有水渗出来! 我们试着挖了几个大坑,里面同样有水渗出来,原来那片沙地哈哈!」 「很好,你们立刻带上一哨人马和所有水囊,去那片沙地中挖坑、取水,行动时小心一些,事后将坑填平,不要留下痕迹,以免被女真人发现了!」 「属下明白,一定小心!」 熊大、熊二连连点头,而后带着一哨人马出发了,并很快送回了一个个装满的水囊。 「弟兄们,喝水了,大口喝,管够!」 「好水,真甜啊!」 「咱们将军真是厉害,竟然能在这种地方找到水,跟着将军大人,咱们一定能冲出去!」 「说的对,咱们一定能冲出去!」 …… 有了充足的饮水,天威军的将士们立刻恢复了活力,士气也上涨了一些,对冲出重围更有信心了。 可究竟用什么办法,才能冲出女真大军的重重包围呢? 秦锋一边喝水,一边默默思索着,同时捡起一根树枝,凭着自己的记忆力,在地上画起了地图。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七十章声东击东! 秦锋的记忆力非常好,凡是走过路过的地方,都能牢牢记下来,并对其进行精准定位。 凭着这门本事,很快就绘制出一幅地图,方圆两百多里内的山脉、河流、草地、沙地、城池皆在其中,敌我双方的位置也标注了出来。 现在的情况是皇太极、阿巴泰各自率领一支大军,分别从东、西两个方向包抄了过来,不仅形成了合围之势,还在不断缩小包围圈。 而自己的这支队伍,则被牢牢的围困在包围圈中间,人困马乏、伤员众多,且没有任何救援,只能孤军奋战! 面对这种不利的情况,如何才能冲出去呢? 声东击西? 金蝉脱壳? 壁虎断尾? 浑水摸鱼? …… 不行,全都不行! 秦锋一连想了十几条计策,并在地图上逐一进行了推演,结果全都失败了,根本冲不出去。 没办法,皇太极、阿巴泰都是久经沙场之人,调兵遣将、四面合围,一点漏洞都找不到。 而且女真军有七八万人马,自己这边才一千多人马,力量相差太悬殊了,就像是兔子和狮子搏斗,前者纵然拼尽全力,亦是毫无胜算可言的! 可以肯定的说,想要冲出重围是不可能了,除非是飞天遁地。 等一等! 飞天遁地? 飞天,自己肯定不会了! 遁地,似乎还是有可能的! 至于地点,秦锋在地图上找了找,西南方向、相距八十余里的东胜卫,就是这了。 东胜卫和云川卫一样,都是明太祖—朱元璋时期设置的边军卫所,用来向北方开拓领土,后因大明朝国力衰退,无法继续坚守,不得不废弃掉了。 记的天威军组建之初,严重缺乏军饷和马匹,于是自己带着一伙人东渡黄河,在大戈壁滩上抢劫了八大晋商的走私队伍,弄到了很多好东西,而后又洗劫了八大晋商经营的一座马场,弄到了几千匹良驹,一下子就将军饷和马匹的问题解决了! 而在东渡黄河之前,自己和手下将士们,曾经在被废弃的东胜城内修整过几天,并在附近找到了一处两汉时期的匈奴贵族古墓群,而后果断盗墓,将里面陪葬的金银珠宝扫荡一空,足足装了几十箱子。 那些金银珠宝,后来都充做了天威军的军饷,支撑了很长一段时间。 而按照摸金校尉一脉留下的规矩,自己一行人取走陪葬的金银珠宝之后,并没有破坏那些古墓,而是将盗洞口封堵了起来。 记的那些匈奴古墓都是用砖石修建的,不仅十分坚固,而且内部空间很大,其中随便一座,都能容纳下一两百人马。 更重要的是,那些古墓都深藏地下,地上一点痕迹也没有,看着就是一片普通的草地。 如果自己带领人马过去,将那些匈奴贵族古墓重新打开,悄悄的躲藏其中,是不是就能躲过女真大军的搜查了呢? 完全可以。 那些古墓位置隐蔽,自己一方的干粮还算充足,又刚刚补充了大量的饮水,省着点用的话,在古墓中躲上二十几天不成问题。 云川卫囤积的辎重粮草被一把大火烧掉了十之七八,剩下的已经不多了。 女真军人马众多,对辎重粮草的消耗非常大,若是长时间搜索不到,只能无奈退军,返回辽东老家去。 那时候,包围解除,自己和一众将士们就能平安脱险,高高兴兴的返回白城子了。 好,这个主意非常好! 不过嘛,这片沙枣林距离东胜卫大约有八十里路程,中间肯定有多支女真军来回巡逻 。 行进过程中,若是一个不小心,被那些巡逻的女真军拦截住,那可就万事皆休了! 必须想个办法,神不知、鬼不觉的穿插过去才行。 …… 正在思索之际,熊大凑过来说道「大人快看,西南方的天空上有个小金点在来回盘旋,好像是闪电回来了!」 「没错,是闪电回来了,快把它召唤下来!」 「遵命!」 随着秦锋一声令下,熊大等人从行囊中取出一些十分醒目的红色绸缎,而后在树林中的空地上,摆出一个大大的‘卍"字符号。 符号摆好之后,天空中的小金点立刻飞了过来,而后稳稳的落在地上,正是金雕—闪电,小腿上还绑着一根密封的竹筒。 秦锋起身走过去,先是摸了摸金雕的小脑袋,以示夸奖,而后解下了竹筒,从中取出一封书信。 打开观看,顿时长出了一口气! 信是晋玉娘写的,讲述的十分清楚经过十几天的浴血拼杀,女真、蒙古联军死伤惨重、锐气丧尽,已经全部退走了,白城子平安无事! 白城子保住了,秦锋一直高悬着的心也就放下了。 心放下了,头脑就更加清明了,很快便想出一条好计策声东击东! 首先,把金雕—闪电放飞出去,一边担任空中警戒,一边观察女真军的***情况,从而做到心里有数。 其次,命士兵们砍伐树枝,收集枯草,捆绑了三百个真人大小的假人,并脱下三百套盔甲,穿在这些假人的身上。 再从队伍中选出三百匹备用马,将假人全都捆绑在马背上。 最后就是耐心的等待,等待着夜幕降临! ………… 时间过得很快,两个时辰之后,金乌西坠、玉兔东升,天色完全黑下来了。 眼见时机已经成熟,秦锋开始下达命令「熊大、熊二!」 「卑职在,将军大人有何吩咐?」 「你们挑选出三十名精兵,而后驱赶这三百匹驮着假人的马匹,以最快的速度向东南方向狂奔。 奔出二三十里之后,在这些马匹的屁股上扎一刀,让它们继续向前狂奔,你们则悄悄的原路返回来!」 「遵命!」 熊大、熊二答应一声,而后立刻挑选士兵,驱赶着三百匹驮着假人的马匹出发了,直奔东南方。 与此同时,其余的士兵都整顿完毕,做好了随时出发的准备。 ……… 小半个时辰之后,熊大、熊二和三十名士兵全都平安无事德回来了。 秦锋立刻开口问道「情况如何?」 「回将军大人的话,我们奔出二十几里路,见前面有成排的火光晃动,肯定是女真军在巡逻,便在那些马的屁股上扎了一刀,让它们狂奔过去了,我们则悄悄的原路返了回来!」 「干的好,告诉弟兄们一声,再过半个时辰,咱们就从这里突围出去!」 「遵命,大人,咱们往那个方向突围?」 「东南方!」 「东南方……啊……大人真是高明,这下女真人非上当不可!」 熊大、熊二略加思索,很快明白了秦锋的用意。 那三百匹驮着假人的战马,肯定会被巡逻的女真兵拦截住的,接下来,那些女真兵会怎么想? 肯定认为这是声东击西之计,马匹驮着假人往东南跑,真人自然是往西北跑了。 如此一来,女真兵们肯定大量的往西北方向集结,而东南方的兵力就变的薄弱了。 这时候,自己这些 人再往东南方向突围,受到的阻力可就小多了,这便是声东击东、虚而实之的计策。 这一计,可谓高明啊! ………………… 长话短说。 半个时辰之后,队伍启程出发了,不是偷偷摸摸的出发,而是人人举着火把、大张旗鼓的出发。 这同样是秦锋命令! 虽然大部分女真兵,被计策骗到西北方向去了,可东南方向肯定还有女真军在来回巡逻、设卡拦截。 若是偷偷摸摸的行进,就算再是小心,也无法避免被女真军发现。 相反的,举着火把、大张旗鼓的行进,反而更安全一些。 因为女真人绝对想不到,天威军敢这样突围,会将其误认成自己人,也就不加拦截了,这就叫灯下黑! 事实证明,秦锋的决定完全正确。 队伍举着火把,大张旗鼓的向东南方向行进,一口气走出去五十多里,一点情况都没有发生。 期间也遇到了几支女真军的巡逻队伍,都把这支天威军误认成了自己人,结果是擦肩而过、毫不阻拦!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七十一章 在下‘倪大野!\’ 靠着声东击东、明火执仗这两条计策,秦锋带着队伍一口气走出六十多里路,途中没遇到任何阻碍。 眼看再走二十几里路,就能抵达目的地了,秦锋却丝毫没有放松精神,反而更加小心警惕了! 古人有言行百里者半九十,慎终如始,则无败事! 这句名言的意思是,事情越是接近成功之时,就越容易出现意外,因此一定要始终小心警惕,不能疏忽大意,这样才不会失败。 事实是,眼看成功在望,意外真的出现了! “站住,你们是什么人?” 秦锋等人正在行进间,从附近的树林当中,突然冲出来一队女真兵,大约一百五十人左右,都穿着红色镶白边的盔甲,快速拦住了前面的道路。 借着火光看的清楚,为首的是一位小将,二十岁左右,坐骑黄骠马、手持透甲枪,颇有几分威武之气,而且看五官相貌,并不是女真人,而是个汉人。 身后还打着一面认旗,上面写着一个大大的金字,说明这位小将姓金,这更加证明了其汉人的身份! 眼见道路被拦住了,熊大凑过来低声说道“将军大人,对面的鞑子兵不多,也就一百五六十人,咱们一拥而上,杀个干净如何?” “不可!” 秦锋略加思索,随即摇了摇头。 对方只有一百五十多人,自己这边有一千多人,若是一拥而上的话,将对方杀干净不是难事。 问题是,一旦厮杀起来,对方的士兵肯定会吹号示警! 号角声一旦响起,周围的女真兵就会快速汇聚过来,那可就全完蛋了。 不能强行冲杀,又必须过这道关卡,怎么办? 秦锋拍了几下小腹,立刻从中涌出一条大胆、狠辣、可行的计策,而后催马上前,满脸堆笑的抱拳行礼道“对面可是金效忠、金小将军吗?” “正是金某,你是什么人?” “在下倪大野,隶属于正白旗,是十四贝勒手下的一名牛录章京!” “倪大野、正白旗的牛录章京,我怎么从未见过你,也没听过你的名字呢?” “呵呵,金将军真是贵人多忘事啊,去年十月二十五、王宫内的崇政殿中、为大汗举行千秋宴之时,在下曾经和金小将军见过面,交谈了几句,还敬过一杯酒呢,您不记得了吗?” “哦,有这回事?” “呵呵,当然有了,可能当时敬酒的人太多了,在下又归顺过来不久,故而金小将军没有记住,情有可原、情有可原!” ……… 每次和女真人打完仗,秦锋都会亲自审问俘虏,收集各种情报。 故而对女真军那边的人和事情,秦锋不敢说了如指掌,也知道的七七八八。 而对面金姓小将的身份,就是根据那些情报推测出来的。 要知道,金姓在汉人中属于小姓,人口数量不算多,至于投降了女真人的金姓汉人将领就更少了,其中最出名的就是金砺父子了。 金砺,辽东人,军户出身,家中世袭从三品、指挥同知之职,后来调入营幕军,被任命为副参将,驻守辽西重镇—广宁城。 天启二年,天命汗—努尔哈赤率军攻打广宁城,城破之后,守城将士大都战死,唯有金砺贪生怕死,带领一部分人马投降了。 因其是主动投降的,努尔哈赤十分高兴,于是将其编入了镶红旗,并加封甲喇额真之职。 自此之后,金砺便成了女真军中的一员,跟着南征北战、东挡西杀,凭着心狠手辣,杀起同胞来毫不手软,从而得到了赏识,官职是一升再升。 金砺有个独生儿子,本名金义朝,投降之后,主动把名字改了,改成金效忠,以示效忠大金之意! 金家父子的事情,秦锋从俘虏们口中得知过。 这次遇到的小将,姓金,二十岁左右,穿着镶红旗的盔甲,故而大胆猜测就是那个金效忠。 结果真猜测对了,来人正是金效忠! 靠着父亲的关系,金效忠在一年多前谋了个牛录章京的官职,这次是奉了旗主的命令,带领一部人马在附近巡逻,见到有一支队伍大张旗鼓的开过来,这才出面拦截的。 没想到,对面出来一个自称倪大野的人,不仅一口叫出了自己的名字,还说起了去年十月二十五日,皇太极过生日的事情。 这让金效忠的警惕性大减,认为对方真是自己人,否则不会知道的这么清楚。 至于自己不认识对方,这其实不奇怪。 最近几年,女真军攻城掠地、连战连胜,而投降的大明官员、将领越来越多,倪大野估计就是其中之一,因为投降过来的时间不长,官职也不算高,因此自己才不认识的。 虽然警惕性大减,可出于巡逻的职责,金效忠还是开口问道“倪章京,你们正白旗的人马不是负责搜索正北方吗,怎么跑到这边来了?” “这个嘛……实不相瞒,我们本来是在北边搜索的,结果搜着搜着,搜到了那支天威军的踪迹,于是立刻随后追赶,结果追着追着,就追到这边来了!” “什么,你们在追赶那支天威军,可曾见到那个秦锋了?” “正是,我们一路追过来,结果在附近追丢了,不过肯定没有跑远,应该藏在了附近某个地方,那个秦锋也在其中,金将军在这里巡逻,对附近的地形肯定十分熟悉,不如和我们一起追赶如何?” “好,没问题!” 面对邀请,金效忠毫不犹豫的答应了,而且满脸都是喜色。 要知道,几天之前,大汗—皇太极亲自下令有生擒秦锋者,是旗主、贝勒的,增加五个牛录的兵马! 不是旗主、贝勒的普通将领,官升三级,并赏赐黄金一万两、骏马三千匹、壮牛五千头、肥羊五万只……以及奴隶两千人。 对这份赏赐,金效忠早就垂涎三尺了,如今机会就在眼前,自然不能错过了,于是立刻带领本队人马,和对方的人马汇合在了一起。 可是汇合之后,金效忠发现有点不对劲! 要知道,女真军的各支人马,要么是清一色的女真人,要么是女真人、蒙古人、汉人混编在一起。 而倪大野带领的这支人马,竟然清一色都是汉人,一个女真人、蒙古人都没有,这未免太反常了吧,莫非其中有问题? 不行,自己必须问个清楚。 想到这里,金效忠刚要开口询问,身旁的倪大野突然手指东南方向,满脸兴奋的说道“金将军快看啊,那边有火光闪动,肯定是那支天威军,咱们赶快过去,生擒秦锋!” “天威军,火光,在那里啊,我怎么没看到,你是不是……刷……噗通!” 听说发现了天威军的踪迹,金效忠连忙扭头观看,结果远处黑乎乎一片,什么都没有。 刚要开口问话,突然觉的脖子一凉,自己一下子飞了起来,飞的很高,天旋地转的……还看到而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弟兄们,杀呀!” “刷……噗通……噗通!” 就在秦锋突然出手,一刀砍了金效忠的同时,手下的士兵们也拔出兵器,疯狂砍杀起了那些女真兵! 女真兵们毫无准备,且人数上不占优势,结果几个呼吸之间,就全被砍倒了,至于示警的号角,自然是来不及吹响了! “快,打扫战场,把尸体全部带走,再用沙土把血迹掩埋起来,不要留下痕迹,以免被别的女真军发现了!” “遵命!” 在秦锋的指挥下,士兵们迅速收拾好了一切,而后举着火把,继续大张旗鼓的前进。 长话短说。 队伍继续前进了二十余里,终于在三更时分,顺利来到了东胜卫附近。 虽然时隔数年,秦锋等人还是很快找到了那处匈奴贵族古墓群,而后用铲子和刀剑,拼命的挖掘起来。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七十二章 皇太极的三个条件! “弟兄们,快一点,天亮之前必须将洞口挖好,而后都躲藏进去,这样女真人就找不到咱们了!” “再弄一些茅草来,在洞口上面做好伪装,千万不要露出破绽!” …… “把金效忠和那些女真兵的尸体,都扔进最西边那座古墓中,将洞口填平、压瓷实一点,不要留下痕迹!” 当年取走古墓中的金银珠宝之后,盗洞并没有完全填埋,只是填埋了外侧的一部分。 故而秦锋等人一番挖掘下,很快就将盗洞都重新打开了,而后继续奋力挖掘,对其加宽加高,直到能并肩通行一人一马为止。 而后将人马分成数十队,分别藏进了数十座匈奴古墓当中,同时留好通气孔,对入口进行了伪装,直到看不出破绽为止。 秦锋是最后一个进入古墓的,进入之前写了一封书信,绑在金雕—闪电的腿上,让它送往白城子。 信的内容很简单,就是让项玄武等人演一出戏,以假乱真、迷惑住女真人,这样自己一行人才能更加安全。 至此,该做的都做了,剩下就看天意、拼运气了! 老天爷保佑,不被女真人找到,平安度过这一关! 老天爷不保佑,被女真人找到,来个瓮中捉鳖,那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老天爷啊,发发慈悲,保佑一下吧,只要能平安脱险,一定择良辰吉日,献上三牲大贡、隆重祭祀上天……实在不行,我愿拜为义父,义父在上,请受孩儿一拜,您一定要保佑啊……秦锋暗暗祈祷着! ……………… 武都卫,位于河套平原的东北部地区,与东胜卫、云川卫一样,都是被大明朝廷放弃多年的边城,残破不堪,荒无人烟。 可是最近一段时间,武都卫又热闹起来了,因为有大量的女真军入驻进来,其中就包括天聪汗—皇太极的亲卫军,并在城内搭建了一座明黄色的中军大帐。 中午时分,中军大帐内,皇太极背手而立,正盯着一幅悬挂起来的巨型《大明寰宇全图》思考问题。 这幅寰宇全图,乃是去年皇太极寿辰之时,八大晋商献上的贺礼之一,里面将大明朝的两京一十三省的山脉、河流、平原、盆地、城池大小、人口多少,物产种类……全都标记的清清楚楚。 自从得到这幅寰宇全图,皇太极便将其视作珍宝一般收藏在自己身边,有空就拿出来看一看,想象着有朝一日,将寰宇图上的大好江山据为己有,建立一个疆域万里、千年不灭的大帝国。 皇太极身后,站着一名身材高大的青年男子,正是肃顺贝勒—豪格。 另有贝勒、将领、谋士数十人,分列在大帐左右两侧,个个屏气凝神,不敢发出声响,以免打扰到正在观看寰宇图的皇太极。 可是片刻之后,这份宁静就被打破了,因为不断有亲军跑进来禀报消息。 “启禀大汗,正北方向已经搜查过了,没有发现那支天威军的踪迹!” “启禀大汗,正东方向已经搜查过了,没有发现那支天威军的踪迹!” “启禀大汗,包围圈内,四方八面都搜查过了,没有任何踪迹!” …… 听完亲军们的禀报,皇太极的眉头不禁微皱了起来。 自己这次调动了八万多人马,布下了天罗地网,誓要消灭那支天威军,生擒秦锋,而后将其收为己用。 万没想到,一番拉网式的搜查下,竟然没找到那支天威军,甚至连一点踪迹都没有。 不甘心之下,又用了整整十天时间,进行了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大搜查,还是没找到任何踪迹。 明明已经包围起来了,为何就是找不到呢,难道说,那个秦锋会隐身法,将一千多人马都变没了不成? 又或者,秦锋已经带领那支天威军,从包围圈中逃出去了,故而才没找到踪迹。 可是四面八方、重重包围,一点空隙都没有,秦锋又是如何带领人马逃出去的呢? 想不明白! 正当皇太极眉头紧皱,百思不得其解之时,又有一名亲军跑了进来,单膝下跪行礼道“启禀大汗,安插在榆林镇的细作们,用快马送来了一封密信!” “哦,呈上来!” “喳!” 亲军答应一声,立刻将一个小竹筒高高举过头顶,上面用蜜蜡封着口,还贴着三根鸡毛,乃是十万火急的意思。 豪格上前几步,一把接过了小竹筒,先是详细检查了一番,确定没有任何问题,这才将竹筒拆开,取出里面的密信,交到了皇太极的手中。 皇太极撕开信封,取出信纸仔细观看内容,看完之后,脸上顿时露出了不可思议的表情。 而后又将书信,交给豪格和一众贝勒、将领、谋士们观看,看完之后,人人都露出了不可思议的表情,有的嘴巴大张,都能塞进去五个鸡蛋了。 什么内容,让众人这般惊讶呢? 原来安插在榆林镇的细作们,送来的是一条消息崇祯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也就是三天之前,秦锋率领一支千余人的队伍,返回到了白城子。 回到白城子之后,秦锋先是到英烈庙上香,祭祀一众战死的将士们。 而后在将军府内,大摆庆功宴,整整庆祝了一天一夜! ………… “该死的,难怪一支搜查不到,原来已经逃走了,咱们这几天算是白费力气了!” “八万多人马,围的犹如铁桶一般严密,这个姓秦的是怎么逃出去的,真是想不明白!” “百密总有一疏,千虑总有一失,肯定是咱们的包围网出了漏洞,才让姓秦的钻了出去,这件事必须严查,看看是谁的防区出了问题,而后予以严惩!” “说得对!” ……… “启禀大汗,咱们的辎重粮草剩余不多了,如今秦锋已经逃出生天,再待在这里已经没有意义了,不如尽早返回辽东老家吧!” “奴才附议!” “奴才附议!” ……… “不急,再等一等,十四贝勒、十五贝勒那边估计很快就有消息了!” 讨论一番之后,在场的一众贝勒、将领、谋士们都建议立刻退兵,皇太极沉思片刻,却摇头拒绝了。 原来当初大败林丹汗之后,女真大军分成了三路 莽古尔泰带领正蓝旗和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三部联军,前去攻打白城子,结果是屡攻不克、损兵折将,最后只能撤退! 皇太极亲率主力大军,埋伏在黄河西岸,想要来一个围点打援,结果秦锋没有上当,没有率军回援白城子,而是出奇兵偷袭了云川卫,烧了大量的辎重粮草,而后又逃出了包围圈。 最后一路是多尔衮、多铎兄弟,率领一万精锐人马,负责追击林丹汗及其残部。 林丹汗是黄金家族嫡系,名义上的蒙古大汗,现在虽然兵败逃亡了,可其威名尚在,若是让其缓过这口气来,他完全可能召集部众,东山再起。 因此上,必须将其彻底的消灭掉,这样才能让漠南蒙古各部完全臣服。 另外吗,有一件价值连城的宝贝,很可能在林丹汗手中,皇太极一定要弄过来,有了那件宝贝,大事可成矣! ……… 皇太极没有久等,就在当天晚上,又有一封急信送到了中军大帐内。 信是十四贝勒—多尔衮亲自写的,其中内容是察哈尔部的林丹汗兵败之后,率领残部一路向西逃窜,现已西渡黄河,逃到了青海东部的大草滩地区,自己和弟弟多铎正在率军追击。 追击途中,审问俘虏得知,林丹汗兵败之后,急火攻心,多次大口吐血,又染上了寒热重症,已经是奄奄一息、命不久矣。 现在察哈尔部的大小事务,都有其大福晋—娜木钟负责处理。 而在几天之前,大福晋—娜木钟偷偷命人送来一封书信,信中表示,愿意在林丹汗病逝之后,率领察哈尔部的剩余人马归降,条件是要善待自己和自己的儿子—额哲! 对于这件事,多尔衮不敢自专,故而写信给皇太极,是否接受大福晋—娜木钟的祈降? ……… 皇太极立刻写了回信,信中告诉多尔衮,可以接受大福晋—娜木钟的祈降,并答应予以厚待,不过有三个条件 第一条察哈尔部取消蒙古大汗的称号,向大金称臣,永远效忠! 第二条献出林丹汗的女儿、察哈尔部第一美女—乌云琪琪格,做自己的侧福晋! 第三条献出传国玉玺! 皇太极还特意点明,三个条件当中,以第三条最为重要了,必须办到!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七十三章 传国玉玺在林丹汗手中! 大名鼎鼎的传国玉玺,真在林丹汗手中吗? 真的! 此事说来话长。 秦灭六国之后,始皇帝—嬴政选用最好的玉石材料,命能工巧匠们精心雕琢了一枚玉玺,并在上面刻下了‘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篆字! 自此以后,这枚玉玺就成了皇权的象征,并在后世帝王们的手中不断流传,故而又被称作传国玉玺! 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十国。 后唐—清泰三年,河东节度使—石敬瑭勾结契丹人围攻洛阳城,守军无力抵挡,很快被攻破了城防,后唐末帝—李从珂见大势已去,不愿被俘受辱,于是和太后一起登上皇宫内的元武楼,自焚身亡了。 传国玉玺则下落不明,有人说和末帝—李从珂一起被大火焚毁了。 还有人说,玉玺并未被焚毁,而是被人偷偷送出了洛阳城,流落民间! 面对这种情况,当时割据一方的后晋、南唐、吴越、南汉、北汉、楚等政权,都派出大量的人手,到民间搜查传国玉玺的下落,接着又先后宣布自己得到了传国玉玺! 不仅如此,就连当时的契丹、党项、吐蕃、大理等少数民族政权,为了分中原之正朔,都先后声称自己得到了传国玉玺,还传出很多离奇故事。 什么一片废墟之中,夜夜有红光闪烁,有好奇者过去挖掘,结果挖出了传国玉玺,而后献给了皇帝。 什么渔民从大江中捞到一条金色大鲤鱼,从鱼肚子里掏出了传国玉玺,而后献给了皇帝。 什么一只有灵性的白牦牛,连续数天不吃草,守在一片山坡上不断吼叫,牧民好奇的一刨地,结果刨出一个檀木盒子,里面装着传国玉玺,而后献给了大汗! …… 各种故事,层出不穷,说的有鼻子有眼,有的甚至被文人记录下来,编入史书当中。 当然了,传国玉玺只有一枚,不可能同时落入多个政权手中,显而易见,有人得到了真的传国玉玺,有人得不到真的,就造了假的传国玉玺,以便达成个人的政治目的。 至于谁手中是真的,谁手中是伪造的,那就不得而知了。 反正各个政权的皇帝、大汗都说自己得到的是真的,别人的是假的,并为此争吵不休,甚至开兵见仗! 二百多年后,蒙古帝国崛起,靠着向狼群学来的战术和所向无敌的铁骑兵,将大金、西夏、西辽、吐蕃、大理、南宋……诸多国家全部吞灭,并得到了这些政权手中的传国玉玺,而后从中选出了那枚真的,假的则收藏起来。 再后来,蒙元灭亡,大明建立,朱元璋多次出兵北伐,想要消灭残元势力,得到传国玉玺,可惜一直未能如愿。 以至于老朱晚年之时,叹息自己有三大遗憾一是没能抓住元太子,彻底灭亡残元。 二是没能收降天下奇男子—王保保! 三是没得到传国玉玺,做了一辈子白板皇帝! 至于那枚真传国玉玺,则一直在蒙元后裔,也就是黄金家族的子孙们手中流传! 林丹汗便是黄金家族的嫡系子孙,还是名义上的蒙古大汗,故而世人都猜测,传国玉玺十之八九在其手中。 而皇太极这次亲率大军西征一是要收服察哈尔、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四部,壮大自己的实力。 二是要得到传国玉玺! 因为有了传国玉玺,皇太极就能从女真人的大汗,变成天下人的皇帝,就能证明自己受上天眷顾,乃是真龙天子,为以后入主中原做好舆论上的准备,也能更好的收拢人心! 现在好了,只等林丹汗一死,大福晋—娜木钟便会率众归降,传国玉玺也会乖乖的献出来,自己这次西征的两个目的就都达成了,可以班师回朝了,皇太极如是想。 …………… 崇祯七年—正月初二,也就是回信的第二天,皇太极下令撤除包围,而后率领主力人马东渡黄河,返回辽东去了。 多尔衮、多铎兄弟则率领一万人马留在了河套草原西部,负责招降大福晋—娜木钟、吞并察哈尔部的残余兵马,并将传国玉玺弄到手中! ……………… 正月初六,上午时分。 “啾啾……啾啾!” 东胜卫附近的天空中,一只金雕正在来回盘旋,并连续做出几个奇怪的动作! 片刻之后,下方的一片草地上,突然出现了几十个地洞口,而后从中陆续钻出一队队人马,秦锋和火龙驹亦在其中。 之前皇太极不是收到密信,说秦锋一行人已经回到了白城子,怎么又从地下钻出来了呢? 很简单,障眼法罢了! 这些日子以来,为了躲避女真大军的搜查,秦锋和将士们一直躲在匈奴古墓群中,一次都没有出来过,吃喝拉撒都在里面解决。 不过进入古墓之前,秦锋让金雕—闪电送了一封信回白城子,让项玄武安排一些人马,伪装成自己和手下将士们,演一场胜利凯旋的大戏! 皇太极善于用间,肯定在大明境内安插了不少间谍,榆林镇附近肯定也有。 如此一来,胜利凯旋的事情,就能通过那些间谍传到皇太极那里了,而皇太极得知之后,就会放弃搜查,率领人马返回辽东。 事实上,一切就像秦锋预料的那样,女真大军果然撤走了。 不过嘛,皇太极一向足智多谋,在撤军的时候,可能会留下一支人马,再杀一个回马枪。 因此上,秦锋没有立刻出来,又在古墓中咬牙坚持了四天,并让金雕—闪电四处侦查,确定没有埋伏,绝对的安全了,这才和一众将士们钻了出来。 “在古墓里憋了十多天,总算是出来了,外面的空气真新鲜啊!” “好了,能死里逃生,别说憋十几天了,就是憋一两个月也是值得的!” …… “将军大人,咱们可以大张旗鼓的返回白城子,皇太极等人知道之后,肯定会气的半死,哈哈!” “不,咱们悄悄的回去,再告诉弟兄们一声,躲藏在古墓群中的事情,谁也不准泄露半个字,违者严惩不贷!” ……… 秦锋想的明白,如果自己大张旗鼓的返回白城子,的确能狠狠气一气皇太极和一众女真贝勒、将领们。 可除此之外,没有一点实际好处! 相反的,如果自己悄悄的带领人马返回不白城子,不透露藏在古墓中的事情,虽然气不到皇太极等人,却可以得到一些实际的好处。 一则,古墓群的事情不暴露出来,下次遇到危险,还可以进入躲避。 二则,女真政权内部争斗不少,故而皇太极对一众旗主、贝勒们并不信任,时刻予以防备。 自己只要放出一些风声,就说这次能从重重包围中逃出来,全靠某位贵人帮忙。 如此一来,皇太极肯定对手下一众旗主、贝勒、将领们生出疑心,认为有人背叛自己,私通大明! 若是因此引起内讧,让女真高层们自相残杀,那就再好不过了。 退一步说,就算不能引起内讧,能让女真高层们互相怀疑、离心离德,也是一件大好事! 对付敌人,不止是在战场上力拼搏杀,有时用点小计谋,能收到更好的效果,嘿嘿! ……… 崇祯七年—正月初六,秦锋率队离开古墓群,踏上了回家的路途。 六天之后,队伍顺利的来到了白城子附近。 而后就像秦锋安排的那样,不声张、不宣扬,在夜深人静之时,悄悄的进了城!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七十四章 其乐融融的一家三口! 正月十五元宵节,又叫天官赐福日,是华夏民族的传统重要节日之一。 按照习俗,这一天,白城子内的军民们,吃元宵、贴对联、 赏花灯、猜灯谜、舞龙舞狮,很是热闹了一番。 将军府内,同样是贴对联、挂花灯,装饰的很是华丽,却并不热闹,反而很安静。 亲兵、仆从、丫鬟们全都高抬腿、轻落足,尽量不发出声响,需要说话时,也是低声低气、耳语相传! 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不打扰自家将军大人睡觉。 没错,秦锋在睡觉,整整三天了,除了吃饭、喝水、上厕所,其余的时间都躺在床上,用棉被蒙着脑袋呼呼大睡,只睡的天昏地暗、昼夜不分,连口水都流出来了。 没办法,累啊! 讨伐流寇、谋划王府、筹集钱粮、巡视灾区、惩罚奸商、对决女真……这一连串的事情办下来,消耗的精力太多了。 如今好不容易回到了自己的安乐窝中,秦锋自然要放下各种事务,好好的补补觉、养养精神了。 ……… 黄昏时分,已经和周公大战了八百多个回合的秦锋,终于止住鼾声,缓缓睁开了眼睛,而后就看到一位俏佳人守在床榻边上,正是自己的妻子—晋玉娘。 为何一睁眼就看到了呢? 很简单,因为三天以来,晋玉娘一直守在旁边,白天细心照顾,晚上同榻而眠,期间基本没有离开过。 正因如此,秦锋才能放下一切戒备,睡的香甜如蜜、睡的酣畅淋漓。 一位能征善战、杀人如麻的将军,只有妻子陪在身边,才能真正睡的安稳,这叫什么? 这就叫夫妻恩爱、相濡以沫! “睡好了?” “睡好了!” “那就起床吧,你又睡了一整天,肚子肯定饿坏了,我去给你弄点吃的!” “好!” 秦锋伸了伸懒腰,而后从床上一跃而起,晋玉娘服侍着穿好衣服、登上靴子,又端来温水为其洗漱一番。 都收拾干净了,晋玉娘又起身前往厨房,亲手做了红烧茄子、麻婆豆腐、清炒木耳、葫芦鸡四道家常菜,又炖了一盅冬瓜丸子汤、蒸了一小锅黄糜子饭,而后和碗筷一并端了回来。 奇怪的是,夫妻二人一起用餐,晋玉娘却端来了三副碗筷,多出的一副给谁用呢? 答案很快揭晓,一道修长的身影走了进来,而后很自然的坐在桌边,和夫妻二人一起用饭,非是旁人,正是那位喜欢穿男装的五公子—薛瑾瑜。 薛瑾瑜一边吃喝,一边称赞道“娘子的手艺真是好,几道简单的家常菜都能做的色香味俱全,为夫真是有口福啊!” “瑾瑜,不要乱说!” “没有乱说啊,有道是一日夫妻百日恩,咱们做了十几天的夫妻,叫你一声娘子不是应该的吗,嘻嘻!” “你呀,顽皮!” …… 薛瑾瑜一直管晋玉娘叫姐姐,为何改口叫娘子了呢? 说来话长。 之前秦锋为了躲避女真军的搜查,带领队伍躲进了古墓中,同时派金雕—闪电送了一封信回白城子,让白城子这边演一出戏找人假冒自己,率领一支队伍大张旗鼓的回城,同时将消息散布出去,以迷惑女真人的视线。 白城子这边接到信之后,立刻犯起了愁,拼凑一支队伍容易,可想找一个能冒充秦锋的人就太难了。 首先,相貌、身高、体型、年龄都要相似才行。 其次要绝对忠诚,不能中途变卦,或者口风不严,那样会坏大事的! 本着这两条原则,在白城子的军民中反复挑选,结果选出了三十多个人选。 可让这三十多人穿上和秦锋同款的衣服、铠甲,依次进而测试之时,有的声音不像、有的气质不像、有的举止动作不像……结果没有一个合格的。 这可怎么办? 没有合格的人选,总不能赶鸭子上架吧,那样肯定露出马脚,到时候,非但无法骗到那些女真间谍的,还会适得其反,让秦锋等人更加危险! 正在一筹莫展之际,薛瑾瑜主动请缨,要求担任这个艰难的任务! 男人冒充男人都不像,一个女人冒充男人能像吗,没人对此抱希望! 可当薛瑾瑜换好服侍、画好妆容出来之时,立刻把众人吓了一跳,因为和秦锋太像了。 相貌、声音八分像,举止动作十分像,气质上则是十二分像,只要不是贴近了看,根本看不出破绽。 当然也有点小问题,就是与秦锋相比,薛瑾瑜的个子矮了一点,体型不够强壮,好在换上高底靴子、再多穿两层棉衣就把问题解决了! 就这样,薛瑾瑜偷偷溜出城,而后装成秦锋的模样,带领一支人马大张旗鼓的进了城,做胜利凯旋状。 晋玉娘则出门迎接,并当着众多围观者的面,与薛瑾瑜以夫妻相称,还故意做了几个暧昧的动作,而后一起回到将军府中,并在后面的日子里继续假扮夫妻。 结果就是,成功骗过了很多人的眼睛,顺利造成了秦锋交代的任务! 而这件事过后,薛瑾瑜才改了口,不再叫晋玉娘姐姐,而是一口一个娘子,还不时开个玩笑,搞点暧昧小动作! 而秦锋知道情况后,非但不生气,还叮嘱薛瑾瑜多下功夫,好好的模仿自己,这样以后遇到特殊情况,就能再次冒充自己,解决大问题了! …………… 吃过饭之后,三人又一起喝茶聊天,欢声笑语,其乐融融! 一直到了夜幕时分,三人才结束交谈,而后各自换上礼服,一起前往大堂。 今天是元宵节,将军内要举行宴会,地点就在大堂中,酒菜都已经摆好了,宾客们也都到齐了。 韩山君、董天豹、雷大鹏、熊家兄弟、马家兄弟、耗子、陆玄丘、焦金石、孟楷书、徐霞客……就连那位算卦不准的青虚子道长也在其中! 见到三人进来,众人立刻起身行礼“见过将军大人、见过将军大人、见过五公子!” “大家好,大家不要客气,全都请坐,今天是元宵佳节,随意一些就是了。” 一番客气之后,众人分宾主落座。 秦锋、晋玉娘做为夫妻,自然是一起并肩坐在大堂的主位上了。 薛瑾瑜本想和其他人一样,到客位上落座的,却被晋玉娘拉着,坐在了自己的身边。 面对这种情况,在场众人倒不吃惊,因为秦锋和薛瑾瑜的关系亲密,后者早晚是将军府的二夫人,坐在一起自然不成问题了。 不过嘛,这位未来的二夫人,明明是一位倾国倾城的大美人,却整天穿着男子服饰,还以调戏美女为乐事,以后真成亲了,不知自家将军大人如何消受呢? 是别有一番滋味呢,还是……不敢想、不敢想了,嘻嘻! 长话短说。 宴会很快开始了,除了各种美食美酒,还请来了一些艺人,在大堂中表演各种节目 舞狮子、崩铁链、抖空竹、缩骨功、硬气功、水流星、口吞宝剑……安排的节目都十分精彩,不断赢得阵阵掌声。 而在宴会进入高潮之时,薛瑾瑜突然起身离座,来到了青虚子道长的身边。 原来从别人口中,薛瑾瑜知道了这位青虚子道长的事迹,想请他为自己算算命!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七十五章 母仪天下的命格! “无量天尊,贫道修行不够、法力微末,与人算卦从未准过,薛姑娘还是另请高明吧!” “嘻嘻,道长不必谦虚,还请帮忙推算一下,无论是好是坏、准与不准,绝不怪罪,全当宴间游戏就是了!” “既然如此,贫道就斗胆一试,敢问薛姑娘的生辰八字是?” “万历四十年—十二月十二日—卯时一刻!” “哦,万历四十年是壬子年,生肖属鼠、五行属金……十二月十二日,乃是我道家的百福日,这一天百福临门、百无禁忌,是个大大的好日子……卯时既为兔时,兔者,聪明伶俐、活泼好动,乃是月宫之精灵………” 青虚子一边掐着手指,一边念念有词,很快就推算出了结果,而后让一名侍从取来笔墨纸砚,铺设在面前的桌案板上。 接着执笔在手,刷刷点点之间,将推算的结果写了出来,共计十六个字夭折短寿、命硬克夫、无子无女、穷苦一生! “恭喜薛姑娘、贺喜薛姑娘,你的命格如此之好,必然是一辈子顺风顺水、大吉大利!” “多谢,多谢!” 见到薛瑾瑜在算命,在场很多人都过来观看,当看到纸上的十六字批语之后,纷纷出言恭贺,薛瑾瑜则是连连回礼,一张俏脸上满是笑容。 十六个字的批语明明十分不好,为何众人要出言恭贺,薛瑾瑜又这般高兴呢? 很简单,这位青虚子道长是出了名的算卦不准,凡是他推算出来的结果,都要反着看才行。 大凶就是大吉、大逆就是大顺、大悲就是大喜! 同样的,这次给出的十六字批语夭折短寿、命硬克夫、无子无女、穷苦一生……反过来看就是长命百岁、命好旺夫、儿女双全,富贵一生! 面对这样的结果,众人自然要好好恭贺一番,薛瑾瑜也十分高兴了。 ………… 董天豹是个活泼性子,见这样算命十分有趣,于是从人群中挤到前面,抱拳行礼道“道长,您受受累,给在下也算一卦呗?” “好吧,董将军的生辰八字是?” “万历三十七年—九月二十八日—寅时二刻!” “万历三十七年是己酉年,生肖属鸡,五行属土……九月二十八日,乃是五显灵官马元帅的诞辰……寅时既为虎时,虎乃山中之王,勇猛无畏、刚强坚毅……” 根据生辰八字,青虚子一番推算之后,同样在纸上写下了十六个字的评语碌碌无为、穷困潦倒,短命之相、断子绝孙! 算的不准,反过来就是位列公侯、大富大贵,得享高寿、子孙满堂! 面对这样的结果,董天豹高兴的哈哈大笑,众人又是一番恭贺! 紧接着,韩山君、项玄武、雷大鹏、马家兄弟……都依次上前,请青虚子帮忙推算命格。 本着一只羊也是赶,两只羊也是放的精神,青虚子全都答应了,挨个为众人推算命格。 而推算出来的结果,让老道士很是诧异,因为众人的命格都很‘差’,光是‘碌碌无为’者就有八个之多,剩下的则是‘平平庸庸、成就微末!’ 按照算不准的原则,这岂不是说,今日算卦的众人以后都会位列公侯、位居高位,最差也能荣华富贵,封妻荫子! 这未免太不可思议了吧? 是今日算卦的众人,真的皆有富贵之命,还是自己日夜精修、道行增长,打破了以前算不准的魔咒,开始算卦准确了呢……青虚子吃不准,只能胡思乱想! …………… 众人都在推算命格,秦锋却无动于衷。 一则,秦锋坚信一句话我命由我不由天! 命格再好,若是自己不努力,日后也难有成就,反过来,就算是命格不好,只要肯刻苦努力、拼搏奋斗,也能改变命运,获得一番成就! 二则,秦锋可是魂穿过来的,万一真算出点什么来,岂不糟糕吗,因此还是不算为好! 秦锋无动于衷,晋玉娘却有点跃跃欲试。 “玉姐,你想算算命格?” “嗯,咱们成亲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妾身却迟迟未能怀有子嗣,为秦家延续香火,实在是对不起秦家的列祖列宗,因此妾身想请青虚子道长帮忙算一算,何时才能诞下子嗣,还有子嗣的数量是多是少!” “这个嘛……好吧,那就算一卦!” 秦锋、晋玉娘成亲的时间的确不短了,可前者一直在四处征战,与后者聚少离多,故而后者未能怀孕乃是正常之事! 可这个时代的已婚女子,对子嗣的事看的非常重,甚至比自己的性命都重,故而开明如晋玉娘,也有点焦急了,才想着算一卦,问问天意如何! 秦锋不好阻拦,于是点头答应了,而后陪着晋玉娘一起来到了青虚子面前,让其帮着算上一卦! “无量天尊,敢问夫人的生辰八字是?” “万历三十九年—二月十五日—酉时二刻!” “万历三十九年,是辛亥年、生肖属猪、五行属水……二月二十五日,乃是九天玄女下凡的日子……酉时既为鸡时,鸡者,凤凰之化身也,夫人的命格不一般啊……嗯……这个……这个……” 青虚子给别人推算命格,都是很快出结果的,可是给晋玉娘推算命格,却迟迟没有结果。 不是没推算出来,而是算出来的结果有点吓人,其批语同样是十六个字灾星转世、厄运不断,克夫克子、命贱如草! 吓人吗? 当然了! 原来在道家的认知中,按照天罡、地煞之数,世间男女各有一百零八种命格,由高向低依次排列。 其中女子命格中最差的评语就是灾星转世、厄运不断,克夫克子、命贱如草! 而与之对应的最好命格则是福星降世、贵不可言,旺夫旺子,母仪天下! 而拥有这样命格的女子,古往今来只出现过四位,分别是西汉的孝文皇后—窦漪房、东汉的光烈皇后—阴丽华、唐朝的文德皇后—长孙无垢、以及大明朝的孝慈皇后—马秀英! 现在这样的命格出现在晋玉娘身上,岂不是说,晋玉娘以后能当皇后吗? 而一个已婚女子,要想成为皇后,那就只有一种可能妻凭夫贵、扶摇直上! 那就是说,秦锋以后会黄袍加身、开国称帝! 若秦、晋二人真有帝后之命,其余众人以后位列公侯、荣华富贵就说的通了,毕竟都是从龙功臣! 可这一卦太吓人了,若是说出去,怕会引来杀身之祸,故而青虚子才迟迟不敢将结果写出来,手心中全是汗水。 晋玉娘见状,还以为算出了什么不好的结果,于是有些紧张的问道“道长,可是有什么问题吗?” “无量天尊,夫人不必紧张,贫道只是一时失神罢了,结果已经算出来了,贫道这就写出来!” 回答的同时,青虚子已经想好了,必须将事情隐瞒下来,于是偷偷擦擦汗水,而后提笔在手,在白纸上写下了无儿无女、命贱如草八个字。 无儿无女、命贱如草,反过来就是女儿双全、大富大贵! 对于这样的结果,晋玉娘自然是欢喜的,于是一边接受众人的恭贺,一边连连道谢! 秦锋一向善于观察,看出了青虚子的神情有点不对,却并没有追问,而是和晋玉娘一起返回座位上,继续和众人推杯换盏,庆祝元宵佳节。 就这样,众人一直喝到了二更时分,这才尽兴而散、各回各家!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七十六章 救援察哈尔部! 元宵节过后,秦锋本想再睡几天懒觉,将精神和体力养足,而后做几件私事。 一是和晋玉娘努努力,快点生个子嗣出来,为秦家延续香火! 二是去一趟绥德州,向薛财神提亲,将薛瑾瑜迎娶过门做二夫人,兑现自己曾经的承诺! 三是解决部下们的婚姻大事问题。 一众部下当中,只有韩山君成亲了,其余的董天豹、耗子、马家兄弟、熊家兄弟都是光棍汉,而众人打光棍的主要原因,就是连年征战四方,没有时间考虑婚姻大事! 趁着现在不打仗,得让众人赶快行动起来,已经定了亲的,抓紧时间成亲,还没有定亲的,赶紧去找合适的姑娘相亲,自己找不到的,那就请媒婆帮忙,不怕多花银子,一定要找到中意的。 总之一句话争取半年内全都娶上媳妇,明年全都抱上娃娃! 这些设想都挺好的,问题是,身处风口浪尖的秦锋真能闲暇下来吗? ………… 崇祯七年—正月十七,晴。 “啾啾……啾啾!” 中午时分,和晋玉娘、薛瑾瑜一起用过饭后,秦锋来到将军府的习武场中,想要练练拳脚,活动一下筋骨。 那知刚要要练习,就听到天空中传来了嘹亮的鸣叫声,还不是单声道,而是二重奏! 紧接着,两只金雕从天而降,稳稳的落在了习武场中间的空地上,体型一大一小,秦锋目光一扫,立刻认了出来。 体型大一些的是闪电,体型略小一点的叫乌兰图雅,这是蒙古族的名字,翻译成汉语就是红霞! 而金雕—红霞的主人,正是林丹汗的女儿、素有察哈尔部第一美女之称的乌云琪琪格! 金雕—红霞的小腿上绑着一根密封的小竹筒,显而易见,它是来送信的。 秦锋立刻上前几步,将小竹筒解下来,而后从中取出一封书信,展开观看起来。 书信是乌云琪琪格的亲笔,其中大意是察哈尔部战败之后,一路向西撤退,现已撤到了青海东部的大草甸一带,且部下溃散严重,只剩下数千人马了。 多尔衮、多铎兄弟率领一万人马,正在随后追杀,并遣来了使者,提出三个议和条件。 一是削去大汗称号,向皇太极俯首称臣。 二是献出自己,做皇太极的侧妃。 三是献出传国玉玺! 三个议和条件,已经被林丹汗断然拒绝了,并将女真使者赶了回去。 现在的察哈尔部,已经快要陷入绝境了,希望大明朝能赶快出兵救援,否则察哈尔部必亡! ……… 信的最后,乌云琪琪格还明确表示,只要秦锋能救援察哈尔部,自己愿意侍奉枕席、以做报答。 连美人计都用上了,看来这位智慧之花真是被逼急了! ………… 看完书信之后,秦锋的眉头皱了起来。 按理来说,大明和察哈尔部早已结为同盟,共同对付女真人,现在察哈尔部有难,大明应该出兵救援才是。 问题是,现在的大明朝天灾人祸不断,国力衰退的十分厉害,已经是自顾不暇了,根本没有余力出兵帮助察哈尔部。 至于自己的天威军,刚刚经历了连番血战,死伤不轻、人困马乏,急需要进行修整和补充,短时间内无法进行一场远征! 可是不出兵的话,一旦察哈尔部被吞并掉,女真人的实力就会更加强大,而大明朝随之承受的压力也会变的更大! 还有天威军作战需要的马匹,制作武器需要的牛皮、牛角、牛筋,运输物资需要的骆驼,大都是和察哈尔部交易来的,一旦察哈尔部灭亡,交易断绝,对天威军来说可是一件大坏事,会影响战斗力的! 怎么办? 救援,力量不够! 不救,危害极大! 真是左右为难啊! 看来现在的首要任务,就是快点扩充实力,只要能拥有足够的实力,很多问题就能迎刃而解了! 因此上,一番思索之后,秦锋回到书房中,拿出笔墨纸砚,开始写信。 第一封信,写给三边总督杨鹤,先是礼貌性的问候了一番,而后将自己出征山西期间的事情叙述了一遍,最后提出要求,为了应对越来越频繁、越来越惨烈的战事,希望对自己的天威军进行扩充,具体来说有两条 一是将雷大鹏部的八千人马,正式纳入天威军的编制中,成为自己的部下。 二是扩充一镇人马,至于扩充人马需要的粮饷,自己会想办法解决的。 书信写好之后,立刻封装起来,而后命人快马送往固原城—三边总督府,随着一起送过去的,还有一套紫砂茶具和两罐上品的西湖龙井茶叶。 杨鹤是出了名的清廉,若送金银珠宝或别的贵重物品,肯定会被拒收的,送一套茶具和两罐茶叶呢,既不算贵重,又能表达情谊,可谓是恰到好处! 至于紫砂茶具和龙井茶叶,都是在山西—定襄城的时候,从八大晋商经营的茶庄中抄来的,现在送给杨鹤,也算是借花献佛了。 话又说回来了,杨鹤虽然是三边总督,可扩充军队这样重大的事情,是不能自行决定的,必须请示一下朝廷才行! 因此上,秦锋又写了第二封书信,写给现任内阁次辅—温体仁,让其在扩军的事情上帮帮忙。 书信写好以后,命人快马送往京师—温体仁的私宅,随着一起送出去的,还有一大箱金银珠宝! 与清廉的杨鹤不同,温体仁是个贪婪无厌的家伙,要想让他帮忙办事,必须送上重礼才行。 而这几年时间里,秦锋已经多次送上重礼金银珠宝、古玩字画、名贵皮毛、珍稀药材……皆是应有尽有。 不过每一次送出的重礼,秦锋都会详细记录下来,因为早晚有一天,会让温体仁吐出来的,而且是加倍吐出来! 温体仁身为内阁次辅,权力自然是不小了,可最后的批红大权掌握在崇祯皇帝的手中,只有崇祯皇帝同意了,扩军的事情才能进行。 因此上,秦锋又写了第三封书信,准确的说是一份奏折,而后通过驿站送往京师。 驿站的马远远无法和军马相比,速度上慢很多,这样就有了时间差,可以让杨鹤、温体仁从容上奏。 至于那份奏折的内容,相信崇祯皇帝看完之后,一定会怦然心动,而后批准扩军事宜的! ……… 三封书信都送出去之后,对于察哈尔部的事情,秦锋也做出了决定出兵救援。 当然了,大举出兵是不可能的,只能出动少量兵马前去救援。 更准确的说,秦锋准备亲率八百亲兵,前去救援察哈尔部! 区区八百人,管用吗? 管用! 别忘了那句话兵不在多,而在调遣之人,只要调遣得当,兵少亦可获胜! 比如汉匈大战的时候,霍去病仅率八百人马,便长途奔袭敌后,一举斩杀匈奴两千余人,还杀死了匈奴大单于的叔祖父,俘虏了匈奴大单于的叔叔,因其表现优异、勇冠三军,故而被加封为冠军侯! 霍去病能做到的事情,秦锋坚信自己也可以做到,甚至做的更好! 不过这样一来,私事就要耽搁一下了。 自己的私事可以耽搁,部下们的私事不能耽搁,赶快催促他们成亲。 于是乎,从这一天开始,秦锋一边准备支援察哈尔部的事情,一边紧锣密鼓的催促部下们的成亲,而且效果不错。 没过几天,耗子首先成亲了,取的姑娘叫周小翠。 小翠姑娘是七杀堡内一位军户家的女儿,身材苗条、模样俊俏,早在少年时期,耗子就喜欢上了人家。 后来耗子跟着秦锋,征战四方、出生入死,立下了不少功劳,并获得了游击将军、副千户的官职。 按理来说,以耗子现在的身份地位,娶个貌美如花的官家大小姐是一点困难都没有的,可耗子还是娶了小翠,并送上了大量彩礼。 由此可见,对这位小翠姑娘,耗子真是一往情深、深爱无比! 第二个成亲的是董天豹,娶的是榆林右卫的一位宋姓千户官的女儿。 董、宋两家本是世交,而且早就定了娃娃亲,因为董天豹长期随军征战,实在腾不出功夫,这才将婚事耽误了。 现在有了空闲时间,自然要赶快成亲了。 紧接着,马家兄弟、熊家兄弟的婚事也都有了眉目。 而就在白城子内张灯结彩,喜事连连之时,那三封书信也都先后抵达了目的地,并引起了不小的风波!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七十七章 崇祯皇帝的封赏! 崇祯七年—正月二十三日,晴。 上午时分,京师—紫禁城—养心殿内,崇祯皇帝—朱由检端坐在御案后面,正聚精会神的观看一份奏折。 奏折是新任命的宣大总督—卢象升派人送来的,其主要内容有两项 一是这次女真人大举入侵,对山西北部各府、州、县的损害极大,城池残破、田园毁灭,百姓死走逃亡者不计其数,已经到了十室九空的地步。 希望朝廷对山西北部各府、州、县减免赋税三年,让受到战火摧残的百姓们能恢复一下元气,重建家园! 二是这次和女真军作战过程中,很多将士立下了功勋,希望朝廷予以封赏,以慰将士之心。 奏折中有一份长长的立功将领人名单,而排在第一位的正是秦锋。 卢象升还用大量笔墨,将秦锋带领本部人马阵斩安平贝勒—杜度、大败饶余贝勒—阿巴泰、长途奔袭云川卫、焚烧辎重粮草,迫使皇太极撤军的事情,详细叙述了一遍。 并在奏折中写到秦锋智勇双全、能征善战,可与汉之卫青、霍去病相匹敌,此天赐大明良将也,望陛下厚加封赏、以收其心,日后必会忠心任事,为国家再建新功! 看完奏折之后,崇祯帝—朱由检拿起一支御笔,沾满了朱砂墨,准备进行批复,却在中途停了下来,同时眉头微皱、面露愁色。 其实减免赋税的事情合情合理,这没什么愁的,直接准许就是了。 让崇祯帝—朱由检为之发愁的,乃是封赏有功将士之事,更准确的说,是封赏第一功臣秦锋之事! 按理来说,以秦锋的能力和立下的功劳,就是加封为一镇总兵官都不为过。 问题是,秦锋崛起的速度实在太快了,短短几年时间,就从一个落魄的边军百户之子,高升成了堂堂的正三品参将,威名赫赫、人尽皆知。 这样的升迁速度,古往今来,少之又少。 而且秦锋今年才二十三岁,若是再加封赏的话,会不会志得意满、骄傲自负,进而变成骄兵悍将呢? 骄兵悍将、不好驾驭,而且对国家的危害极大,洪武年间的名将蓝玉,就是最好的例子了。 秦锋会不会变成下一个蓝玉呢……朱由检对此有些担忧,故而才迟迟没有落笔。 可是有功不赏,又实在说不过去,怎么办? 正当左右为难之时,一名贴身小太监走了过来,下跪行礼道“启禀万岁爷,内阁首辅周大人求见,现在殿门口等候!” “宣进来吧!” “遵旨,陛下有旨宣内阁首辅—周延儒入殿觐见!” “哒……哒……哒!” 片刻之后,一名身材修长、相貌儒雅、身穿大红色官服的老者,迈着官步走了进来,怀中还抱着一摞奏折,约有二三十本之多。 老者来到御阶岁、万万岁!” “免礼,平身吧!” “谢陛下!” “周爱卿前来见朕,所为何事?” “回陛下的话,老臣今日是来上本参奏的!” “哦,爱卿参奏何人?” “老臣要参奏的,乃是榆林镇参将秦锋,其在山西境内征战期间,军纪败坏、大肆劫掠,商民们深受其害,财物损失不计其数,这是山西各级官员们参奏秦锋的折子,共计是二十八份,还望陛下龙目御览,而后对秦锋治罪!” 说话间,周延儒将抱着的一摞奏折,交给旁边的小太监,后者双手接过来,而后递交到御案上。 听说是参奏秦锋的,朱由检顿时来了兴趣,立刻从中抽出几本翻看起来。 看完之后,朱由检并未动怒,而是非常平淡的说道“奏折数量众多,朕需要一一仔细观看,而后才能做出裁决,周爱卿事务众多,就不必在此久等了,暂且退下吧!” “陛下,这个……” “退下吧!” “老臣遵旨!” 皇帝让退,不得不退,周延儒只好再次行礼,而后转身退出了养心殿。 崇祯帝—朱由检则继续翻阅那些奏折,等全部看完之后,什么都没说,只是闭目沉思了片刻,而后再次提起御笔,开始批复宣大总督—卢象升的奏折。 先是准许了减免赋税之事,而后封赏有功将领们,第一个就是秦锋,共计给予了四项封赏 一是加封榆林镇副总兵之职、从二品。 二是加封榆林右卫—指挥同知之职、从三品,准许子孙世袭。 三是赏赐黄金五百两、白银五千两、江南绸缎五百匹、官窑瓷器五十箱,上品贡茶一百罐……共计二十多样,都是好东西。 四是赐予秦锋的正妻—晋玉娘三品诰命淑人的称号,使其与夫同荣。 至于一众天威军将士们,则按照功劳大小,着兵部、户部、吏部进行封赏! ………… 对于封赏秦锋的事情,朱由检本来犹豫不决的。 现在秦锋受到众多官员的参奏,朱由检为何不予惩罚,反而干净利落的给予了封赏呢? 其实很简单之所以不愿封赏秦锋,是担心秦锋骄傲自负,变成骄兵悍将,那样朝廷就不好控制了。 现在秦锋犯了错,被众多官员参奏,这就等于抓住了秦锋的把柄,随时可以对其进行严惩,如此就不怕不好控制了。 既然控制的住,那就可以放心大胆的使用了,因此崇祯帝—朱由检才干净利索的进行了封赏! 至于劫掠百姓的事情,说大就大、大的罪无可恕,说小就小、小的微不足道! 因为最近几年,各地皆有流寇造反,而官军们在追剿过程中,因为军纪不严、粮饷短缺,经常对百姓们大打出手,烧杀劫掠、无恶不作! 而参奏统军将领的奏折,崇祯帝—朱由检隔三差五就能收到一大摞,多的都有点麻木了,也就不在乎再多秦锋一个了。 另外吗,秦锋纵兵劫掠百姓财物,百姓们必然对其恨之入骨,而一个不得民心的将领,就是再有本事、再能打仗,也翻不起什么大浪来。 因此上,不怕秦锋干坏事,干的坏事越多,朱由检就越是安心。 大不了等天下太平之时,再来个秋后算账就是了,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那可是太祖皇帝传下来的老规矩了! ……………… 接下来,崇祯帝—朱由检又对其余有功将士,逐一进行了封赏。 杨国柱,进封为山西—宣府镇总兵官。 陈永福,进封为河南—开封镇总兵官。 …… 全都加封完之后,朱由检活动着有些发酸的手腕,准备喝口茶、歇一歇。 那知还没把茶杯端起来,就见秉笔太监—王承恩一路小跑着进了养心殿,神态很是焦急,手中还拿着一份奏折。 “王大伴,出什么大事了!” “启禀万岁爷,这是榆林镇参将—秦锋送来的奏折,还请龙目御览!” “哦,速速呈上来!” 上次女真人入侵京畿之时,因为秦锋率军勤王有功,曾被赐予了专折上奏之权。 可是几年以来,秦锋从使用过这个权利,即使有事情,也是先禀告三边总督杨鹤,再由杨鹤上奏朝廷,从未越级上奏过。 这一次,突然送来了奏折,那肯定是有大事发生,而且是惊天动地的大事! 因此上,朱由检立刻接过奏折,翻开观看起来,而后就瞪大了眼睛,张开了嘴巴,张的塞进三个鸡蛋都不成问题。 秦锋的奏折里究竟写了什么内容,能把一位皇帝惊成这个样子? 其实内容很简短就是告诉皇帝,自己最近得到一个准备消息,大名鼎鼎的传国玉玺,就在察哈尔部的林丹汗手中。 而女真正白旗旗主—多尔衮、镶白旗旗主—多铎正率领人马追杀林丹汗,并向后者索取传国玉玺。 传国玉玺一旦落入女真人手中,对大明朝的危害极大。 秦锋希望亲率一支人马,前去救援林丹汗,顺便设法将传国玉玺弄到手中,再献给皇上! ……… 传国玉玺在黄金家族手中这件事,世间早有传闻。 太祖—朱元璋多次出兵北伐,想要将传国玉玺弄到手中,都未能如愿,结果当了一辈子白板皇帝,并将其列为人生三大遗憾之一。 之后的十几代大明皇帝,都曾花费大量精力、派出大批人手,搜查传国玉玺的准确下落,结果都未能如愿。 现在有了传国玉玺的准确消息,崇祯帝—朱由检又岂能不吃惊、不心动呢?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七十八章 朕不吝封爵之赏! 现在的大明王朝,内有饥民起事、杀官造反,外有蛮夷入侵、攻城掠地,再加上各种天灾接连不断,导致国势一落千丈,已经到了根基动摇、土崩瓦解的可怕地步! 若是这个危机时刻,能得到华夏至宝—传国玉玺,那就意味着大明王朝的国运未绝,就能以此安抚人心、扭转颓局,进而实现中兴之势! 相反的,若是传国玉玺落入女真人手中,那就意味着天命转移、大明朝的国运不久长了,人心也会随之散失,再无回天之力! 因此上,自己必须得到传国玉玺! 立刻调集十万大军,以救援察哈尔部为名,将传国玉玺抢到手中……一个想法出现在朱由检的脑海中,随即又被否决掉了。 现在的大明王朝,国库空虚、军备不足,连自保都十分困难了,那里还有力量进行一场大规模的远征啊! 再说了,传国玉玺在林丹汗手中的事情,只是秦锋的一面之词,究竟是真是假,还不能完全确定。 若是出动大军远征,最后发现消息是假的,白白消耗国力不说,还会惹人笑话,那就太不值了。 可若消息是真的,什么都不做的的话,岂不白白错过了大好机会? 究竟如何是好呢? 有了,这件事是秦锋引起来的,秦锋又主动请缨去救援察哈尔部,那就干脆让他去好了。 如果真能得到传国玉玺,那就再好不过了。 如果消息是假的,没有传国玉玺,对朝廷也没什么损失,还能趁机敲打一下秦锋,让他以后更加听话,真可谓是一举两得! 想到这里,崇祯帝—朱由检提起御笔,在那份奏折机搜寻玉玺下落,若遇非常情况,可以便宜行事! 批复完之后,朱由检将奏折交回王承恩手中,而后低声吩咐道“立刻启用八百里快马加急,在最短时间内将奏折送到秦锋手中,让其立刻启程,前往察哈尔部。 再告诉秦锋一声,若真能得到传国玉玺,进而奉献给朕,朕不吝封爵之赏,让其子孙与国同休、永享富贵!” “老奴遵旨!” …… 大明朝共有宗室、功臣、外戚三种爵位,其中功臣爵位分为公、侯、伯三个等级,并有可世袭、不可世袭两类。 太祖—朱元璋曾经规定过有辅佐社稷之功,或者立下重大军功者,才能赐予爵位,故而有明二百多年以来,被赐予爵位的臣子并不多,能够世袭罔替的就更少了。 因为数量稀少,才更显的弥足珍贵,而大明朝的臣子们,皆以能获得爵位为莫大荣耀之事! 现如今,朱由检说出了‘朕不吝封爵之赏,让其子孙与国同休,永享富贵’这样的话。 就是在告诉秦锋,拼命去干吧,只要能把传国玉玺弄回来,朕就封你一个可以世袭罔替的爵位,让你光宗耀祖、封妻荫子! “等一等!” “陛下还有何吩咐?” 王承恩接过奏折之后,刚要转身离开,却被朱由检叫住了,后者略加沉思,接着从御案 这份奏折是三边总督—杨鹤呈送上来的,主要内容写的是西北边军中的天威军,能征善战、屡立功勋,要求对其进行扩充,增加一镇人马,以应对越来越频繁的战事,讨伐女真、征剿流寇! 奏折呈上来之后,朱由检召集内阁重臣们讨论过一次,结果出现了不同的意见。 内阁首辅—周延儒等人认为秦锋只是一员参将,掌握的军队已经够多了,不宜再增加兵马,这与大明朝的制度不符。 而且国库空虚,实在没有多余的财力和物力,再编练一镇天威军了。 次辅—温体仁则认为天威军骁勇善战,多次为国立功,像这样的精锐之师,理应进行扩充。 至于扩充需要的粮饷,可以由朝廷和地方一同筹措,肯定会有办法的。 二人唇枪舌剑,斗的不可开交,结果谁也无法说服谁,最后只能将这件事暂且搁置下来。 现在吗,朱由检已经想好了,要想让马儿快跑,就得让马儿多吃草,于是提起御笔,在奏折 “将这份奏折一并用八百里快马加急发出去,直接送到秦锋手中,而后再转告杨鹤一声就行了!” “老奴遵旨!” 王承恩答应一声,而后按照规矩,先行返回司礼监,将两份奏折都抄写了副本,存入大内的档案库中,而后再找到掌印太监—曹化淳,在两份奏折上加盖玉玺,最后用八百里快马加急送出。 …… 大明朝在全国各地设有大量的驿站,通过不断换人换马的方法,快速传递着各种公文,一般一天可以跑三百里左右。 如果是特别重要的旨意和公文,还可以加速到四百里、六百里、八百里。 所谓八百里快马加急,就是用最好的驿卒、最好的马匹,拼命的接力奔跑,就是将人马累死也在所不惜。 而在奔跑过程中,驿卒还会大声喊着八百里加急,挡路者死……以催促沿途的车马、行人让开道路,如果有不开眼的人,因为不肯让路被快马撞死撞伤了,那就白死白伤,得不到一点赔偿,还会因此被治罪呢! 而这一番操作下来,就算一天跑不了八百里,也相差不多的。 长话短说。 京师、白城子的直线距离是一千六百余里,实际路程是两千二百余里,中间还要穿越山脉、渡过大河。 而在使用八百里快马加急的情况下,竟然只用了三天半时间,就将两份奏折送到了白城子,速度之快,可见一斑! 而秦锋接到两份已经批红、用玺的奏折之后,立刻将一众部下们召集到将军府的大堂中,将详细情况做了说明。 众人听完之后,可谓是又喜又惊。 喜的是,天威军进行扩编,众人的权力和地位也会随之水涨船高的。 惊的是,秦锋竟然要亲率八百人马前去救援察哈尔部,对抗上万女真大军,这未免太冒险了。 “大人,八百人马太少了,还是多带一些吧!” “大人千金之躯,不可轻易冒险,这救援察哈尔部的事情,末将愿意代劳!” …… “大军刚刚征战回来,人马都非常疲劳了,短期内不宜再大举出征,至于救援察哈尔部的事情,本将军必须亲自去一趟,你们就不必多说了!” 秦锋谢绝了一众部下们的好意,而后继续说道。 “项玄武,本将军离开之后,白城子的一切军政事务,依旧由你负责!” “末将遵命!” “韩山君、董天豹、雷大鹏,你们三个分别在榆林、绥德、固原三地招兵,争取早点招募够一镇兵员,而后严加训练,不得有误!” “末将遵命!” 榆林镇民风彪悍、天下驰名,自然是最好的招兵地点了。 可近些年来,国家战事过于频繁,多次在榆林一带招募士兵,以至于青年人的数量锐减,已经出现了兵源不足的情况,若是再大举招募的话,那就是竭泽而渔了。 因此上,秦锋才决定在榆林、绥德、固原三地同时招募士兵。 西北地区有句老话米脂的婆姨绥德的汉,不用打问不用看。 说的是绥德一带的男人们身材高大、性格剽悍,绝对是当兵打仗的好材料。 固原一带则以民风彪悍,重义气、轻生死而闻名四方。 在三地同时招募,相信肯定很快就能招到足够、合格的兵员! 安排好公事之后,秦锋又和晋玉娘、薛瑾瑜告别,让二人不要担心,好好保重身体,还有楚梦溪,这个也不能落下,同样好言安抚了一番。 公事、私事都办完之后,当天夜里,秦锋带着熊大、熊二和八百名最精锐的亲兵,悄悄的离开了白城子,直奔青海东部的大草垫子,前去救援察哈尔部!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七十九章 穷途末路的林丹汗! 中午时分,青海东部。 一块十分偏僻的荒草甸子上,蒙古察哈尔部的高层贵族们聚集一起,正在举行会议。 高层贵族会议是什么样的呢? 巨型金顶白色宫帐、柔软的驼绒毯子、精美的金银器皿、金黄色的烤全羊、喷香的马奶酒、香脆的哈达饼、甜而不腻的奶皮子……不好意思了,这些东西通通没有。 因为最近一段时间,察哈尔部一直受到女真军的追杀,而在逃亡过程中,不仅人马损失惨重,财物、牲畜群更是丢的干干净净。 现如今,别说金顶白色宫帐了,就连最普通的牛皮帐篷都没有一顶,只能树枝、枯草搭了几排窝棚,勉强容身罢了。 吃的是野羊肉、野兔肉和一些野菜,喝的是有些混浊的湖水,甚至连个坐垫都没有,众人只能席地而坐,真是怎一个惨字了得啊! 虽然已经落魄不堪了,可贵族该有的规矩还保留着,举行会议之时,众人按照身份依次而坐,位置丝毫未乱。 林丹汗坐在中间主位上,身形消瘦、脸色苍白,呼吸十分紊乱……显而易见是患上了重病,全靠一股毅力勉强支撑着。 嫡长女—乌云琪琪格坐在左侧第一位,穿的不是女人服饰,而是标准的蒙古骑兵装束,头戴钵胄盔、身穿锁子甲,腰挎一柄狼头弯刀,上面沾染着斑斑血迹! 原来这朵草原之花不仅容貌漂亮,刀法、箭术、骑术同样出众,在与女真人的战争中,多次上阵冲杀、刀斩人头,其勇武一点不亚于男人,还帮着参赞军机,出了不少好主意。 不客气的说,察哈尔部在战败之后,能够多次摆脱女真军的追击,顺利的逃到青海东部来,乌云琪琪格居功至伟! 坐在右侧第一位的是大福晋—娜木钟,及其儿子额哲,前者二十八岁,后者只有十一岁。 原来林丹汗的原配大福晋,也就是乌云琪琪格的生母,已经病逝多年了。 娜木钟是续娶的大福晋,年龄比林丹汗小很多,而且身材婀娜、相貌艳丽,同样是草原上著名的大美女! 右侧第二位,是次福晋—斯琴图,接着是三福晋—苏泰、四福晋—窦土门、五福晋苏巴海,个个年纪轻轻,相貌出众。 至于六福晋—乌云娜、七福晋—俄尔哲图、八福晋—苔丝娜则在逃亡的路上不见了,至于是死在乱军之中、是被女真人俘虏了、还是逃到别的地方去了,那就不得而知了。 除了上面这些人,坐在窝棚中的还有察哈尔部的一些台吉、领主、将领,个个衣衫褴褛、垂头丧气! ……………… “咳咳,巴图、莫日根等人怎么没来参加会议?” 会议开始之后,林丹汗清点了一下人数,结果发现有十几位台吉、将领没来,其中就包括自己的两名心腹爱将,于是开口询问。 询问的结果是一片沉默,无人回答! 林丹汗立刻明白了,那些没来的台吉、将领们,全都背叛自己、投降女真人去了。 这一情况,对林丹汗的打击极大! 因为兵败之后,在逃亡的路上,林丹汗设定了一个计划先逃到青海一带,找个地方站稳脚跟,而后收拢离散的部众,重新建立一个汗庭。 同时联系漠北蒙古、漠南蒙古诸部,用蒙古大汗的身份,向他们寻求援助,以尽快的恢复实力。 等实力恢复的差不多了,就东渡黄河,收复河套草原这块地盘,而后和大明联合起来,再与皇太极一决雌雄! 可是现在,连最信任、最倚重的部下都叛逃了,可见人心已散,面对这种情况,自己还能恢复实力、东山再起吗……林丹汗的信心在快速流失着。 这个时候,大福晋—娜木钟开口道“大汗,咱们这一路败逃下来,人马损失惨重、财物丢失殆尽,现在是要吃没吃、要喝没喝,已经是穷途末路了,实在不行,您就变通一下吧!” “变通一下,什么意思?” “就是……就是女真人提的那三个条件,大汗可以再好好考虑一下!” “考虑一下,你想让本汗接受条件,自去汗号、向皇太极俯首称臣,再把女儿送给他做侧福晋?” “大汗,汉人有句话大丈夫能屈能伸、方能成就大事,咱们现在已至穷途末路,为了存活下去,就是暂且俯首称臣、受点屈辱又算什么呢。 再说了,皇太极虽然年纪大了一点点,却是一国之主、英明神武,让乌云琪琪格做他的侧福晋,也不算委屈啊! 而且以乌云琪琪格的美貌和智慧,说不定还能专宠后宫,生下未来的女真大汗呢,到时候,咱们这些人就算有了依靠,不愁荣华富贵!” “呸,胡说八道,本汗乃是成吉思汗的子孙、黄金家族的嫡系、全蒙古各部的大汗,是长生天下最尊贵的存在,岂能献出女儿、向一个女真人俯首称臣! 娜木钟,记住了,你再敢胡说八道、动摇人心,小心本汗不念夫妻之情,一刀砍了你的项上人头! …… 想当年,合兰真沙陀之战,先祖成吉思汗受到克烈部的突然偷袭,结果吃了大败仗,人马损失惨重,部众离散殆尽,身边只剩下十九个人,败走班朱尼河畔,靠吃野马肉、喝混浊的河水活命。 面对困境,成吉思汗没有灰心丧气,而是克服重重困难,慢慢的恢复了实力,最后一举打败克烈部、乃蛮部,统一了整个大草原,接着南征北战、灭国无数,成为了全天下的共主! 先祖成吉思汗能做到的事情,本汗同样能做到,本汗一定可以聚拢部众、东山再起,夺回丢失的地盘,恢复大蒙古帝国的荣耀! 你们只要忠心追随本汗,等到本汗成就大业之时,一定不会忘记你们的功劳,到时候,金银珠宝、绫罗绸缎、牛羊马匹,本汗通通赏赐给你们!” …… 林丹汗先是训斥了大福晋—娜木钟一番,而后用先祖成吉思汗的事迹做例子,为一众部下们鼓舞士气。 可是一番慷慨激昂的话说完之后,部下们却没什么反应,依旧是垂头丧气、精神萎靡。 为何会这样呢? 很简单,众人心中都有一本账,林丹汗虽然是成吉思汗的嫡系子孙,可与先祖比较起来,兵法谋略、胸襟气魄、驭人之道……全都远远不如。 至于皇太极,则比克烈部的王汗、乃蛮部的太阳汗厉害的太多了! 因此上,一众部下们不认为林丹汗能东山再起,恢复大蒙古帝国的荣耀! 无法东山再起,就没有任何前途可言,自然振作不起精神了,甚至有人暗中谋划着归降女真人,以求继续享受荣华富贵! 而要想归降女真人,并得到厚待,必须得带点见面礼过去才行,什么见面礼最合适呢? 当然是林丹汗及其一家老小了! 几名生出异心的将领,互相交换着眼神,准备发动一场兵变,将林丹汗一家抓起来,而后献给女真人。 乌云琪琪格号称智慧之花,立刻看出了那些人的小心思,可除了干着急,并没有什么好对策。 而就在这时候,一只金雕出现在天空中,并不断发出鸣叫声。 “啾啾……啾啾!” “是我的乌兰图雅回来了,肯定带回了消息……快下来、快下来!” 随着呼唤声,金雕很快降落下来,乌云琪琪格上前几步,将小腿上的竹筒解下来,从中抽出一封书信,展开观看之后,俏脸上立刻露出了喜色。 “父汗,好消息,明朝的崇祯皇帝,已经同意出兵救援我们察哈尔部了!” “哦,明朝皇帝派了多少兵马来救援咱们?” “两万天威军已经从白城子出发,由秦锋将军亲自统帅,其前锋八百人马,已经西渡黄河,进入青海境内,距离咱们这里不远了!” “秦锋将军来了,还带来了两万人马,太好了,真是太好了,这下咱们察哈尔部有救了!” …… 乌云琪琪格将书信展示出来,看过之后,不仅林丹汗露出了笑容,一众台吉、领主、将领们也都精神大振,原本生出的叛逃之心,也都悄悄的收了起来。 虽然身在草原,可对明朝那边的事情,众人还是知道不少的。 天威军装备精良、训练有素,乃是明军中最精锐的部队了,其战斗力之强,比关宁铁骑都要胜上半筹。 秦锋更是出了名的足智多谋、骁勇善战,前不久在山西境内,阵斩安平贝勒—杜度、大败饶余贝勒—阿巴泰,还亲率人马奔袭数百里,成功偷袭云川卫,一把大火烧了女真军囤积的辎重粮草,迫使皇太极率领主力人马返回辽东。 这一连串的战迹,察哈尔部众人知道的一清二楚,并深深为之折服。 现在来了这样厉害的援军,众人自然是精神大振,瞬间恢复了不少信心,认为察哈尔部有救了。 “咳咳……咳咳!” “父汗,喝点水吧!” “乌云琪琪格,看来这次又要辛苦你跑一趟了!” “父汗放心,一切交给女儿了!” 林丹汗本想亲率剩余人马,去和秦锋的天威军汇合,而后一起打败女真军,收复河套草原的。 可刚要起身,就猛烈的咳嗽起来,还咳出了点点血腥,浑身一点力气都没有。 林丹汗知道,自己的身体太虚弱了,根本无法上阵拼杀,只能找人代替了。 找谁呢? 按理来说,父子一体,父亲生病了,自然由儿子代替最为合适了。 可是儿子—额哲太小了,且性格懦弱无刚,根本代替不了自己,如此一来,只能让爱女—乌云琪琪格出马,肩负起振兴察哈尔部的众任。 而在黄金家族内部,也只有乌云琪琪格有能力肩负起这个众任了。 …… 就这样,林丹汗带领着一些老弱病残,继续留守在临时营地中,休养生息。 乌云琪琪格则带领两千多人马,前去与秦锋汇合,共同对付女真军,而这两千多人马,已经是察哈尔部最后的一点力量了! 而在出发之前,林丹汗和女儿进行了一番秘密长谈,至于谈的什么,外界无人知晓!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八十章 西蒙古第一美女! 龙王山,位于青海东部的边界附近,属于祁连山脉的一个分支,因其山势雄伟、连绵起伏,犹如龙卧大地,故而得名。 崇祯七年—二月十四日,晴,微风。 “啾啾……啾啾!” 上午时分,龙王山东、西两侧的天空中各自出现了一只金雕,而后迅速汇聚到一起,互相追逐嬉戏,玩的很是开心。 紧接着,龙王山东、西两侧的大草甸子上,各自出现了一支队伍,同样相向而行、迅速汇聚到了一起。 其中东侧的队伍有八百人左右,不仅装备极为精良,每人还配备了四匹快马,两匹负责驮负物资、两匹用来轮流骑乘,故而行进速度非常快。 西侧的队伍有两千多人,武器装备上差了很多,但是人人骑术精湛,就像长在马背上一样。 两支队伍的首领同样聚在了一起,正是秦锋和乌云琪琪格,前者坐骑火龙驹,后者坐骑白龙马,相距不到五尺,彼此凝视对方! 其实二人早就认识,但是屈指算来,已经有两年多未见面了。 与两年前比起来,乌云琪琪格长高了一些,五官更加精致、身材更加丰满,而且该大的大、该小的小,该凸的凸、该翘的翘,一颦一笑之间,可谓是风情无限! 难怪有传闻说,蒙古各部对乌云琪琪格的评价变了,不再是察哈尔部第一美女,而是西蒙古第一美女! 至于东蒙古第一美女,则是科尔沁部贝勒—寨桑的次女博尔济吉特—布木布泰,又名大玉儿,现已是皇太极的侧福晋之一,在后宫中极受宠爱。 而将东、西蒙古第一美女,同时揽在怀中,则是皇太极公然宣布的人生志向之一! ………… 凝视片刻之后,乌云琪琪格首先开口道“秦将军不辞劳苦,亲率人马千里来援,我察哈尔部上下人等皆是感激不尽,并将牢记恩情,日后必有厚报!” “大明与察哈尔部曾经订立攻守同盟,如今盟友有难,岂有不救援之理,却不知大汗的情况如何了,为何是殿下领兵前来呢?” “父汗的身体略有不适,正在一个隐蔽的地方修养,故而让我领兵前来,和将军一起对付女真军,另外吗,什么殿下不殿下,听起来怪怪的,将军若不嫌弃,直接称呼我琪琪格就是了!” “殿下乃是受过朝廷册封的,末将岂敢无礼!” “呵呵,当初琪琪格被俘之时,将军可是相当无礼的,现在为何这般懂礼了呢? 其实与懂礼相比,琪琪格还是更喜欢将军无礼的样子,那才是大丈夫、真英雄,用你们汉人的话说,这叫女子慕强而不怀德,宁为英雄妾、不做庸人妻,将军以为呢?” “既然如此,恭敬不如从命了!” …… 订立同盟之后,大明朝廷赐给察哈尔部不少财物,还册封林丹汗为顺贤王、册封乌云琪琪格为永安郡主、并赐金印,因此上,秦锋才礼貌的称其为殿下。 对这个称呼,乌云琪琪格很不喜欢,坚持让秦锋称呼自己的名字,并顺势提起了二人当初相识的过程,如此无形之间,便拉近了彼此的关系。 那一句女子慕强而不怀德,宁为英雄妾、不做庸人妻……更是话中有话、让人不禁遐想联翩! 若是换成一般的男人,听了大美人的这句话,恐怕立刻就会兽血沸腾,而后刀山敢爬、油锅敢跳、地狱敢下,只为博取美人微微一笑,便心满意足了。 秦锋可不是一般男人,而是吃过见过的纯爷们,深知舔狗没有好下场,做狼才能吃到肉的道理,故而心如止水、毫无波澜,甚至连话都没多说一句! 眼见美人计没有效果,乌云琪琪格不禁郁闷的横了一眼眼前这个不解风情的男人,而后开口问道“秦将军,不知天威军的大队人马何时才能赶到?” “大队人马携带着火炮和众多辎重粮草,再加上道路荒凉难行,故而推进速度比较缓慢,估计要再过二十天左右,才能抵达这里! 担心你们支撑不住,故而本将军才亲率八百前锋人马,日夜兼程的赶来支援!” 秦锋说谎了,这次救援察哈尔部的,只有自己带领的八百亲兵,根本没什么大队人马。 可是实情不能说出来。 否则让察哈尔部的人知道了,援军只有区区八百人,立刻就会人心离散、不战自败。 相反的,虚张声势一下,说有大军前来救援,可以将察哈尔部的士气鼓舞起来,这一仗才有的打! “琪琪格,女真军那边是什么情况?” “一万女真精锐人马,由多尔衮、多铎兄弟带领着,正在四处搜寻我们察哈尔部的下落,咱们现在只有不到三千人马,只怕很难与之对抗!” “呵呵,兵不在多而在调遣之人,咱们的三千人马,只要调遣好了,就能以少胜多,打败女真的一万人马!” 秦锋说的很随意,其实心里一点不轻松。 要知道,追击察哈尔部的一万女真军,乃是从八旗当中挑选出来的精锐,战力极为强悍。 而带队的多尔衮、多铎兄弟也不是平凡之辈,都是久经沙场的厉害角色,而且前者有个封号墨尔根代青,意思是聪明王,后者有个封号额尔克楚虎儿,意思是勇敢王。 二人一个聪明、一个勇敢,合在一起就是智勇双全了! 面对这样厉害的对手,秦锋自然不敢疏忽大意了,因此在行军途中,不断思考着破敌之策,结果一番冥思苦想之下,还真想出了十几条毒……不对,是妙计,用出其中随便一条,都够女真军喝一壶的。 不过要想将那些妙计用出来,得先将女真军引过来才行。 于是乎,秦锋与乌云琪琪格商议之后,双方人马合在一起,就在龙王山下安营扎寨。 而且营寨修的特别大,周围插了很多旌旗、里面支起很多帐篷,做出一副人马众多的样子。 并在大营当中,立起了那面六如军旗,这就是告诉女真人,察哈尔部不再是孤军奋战,秦锋率领天威军来支援了。 而在安营扎寨的第三天,一支外出巡逻的队伍与女真游骑兵遭遇了,双方还发生了激烈的冲突,结果各有死伤! 既然游骑兵出现了,主力大军也就不会远了。 果不其然,就在一天之后,女真军主力出现了,并在龙王山东北方向安下营寨,与天威军、察哈尔部的营寨相距不到三十里。 至此,双方剑拔弩张,大战一触即发!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八十一章 你好坏,我好喜欢! 隔日,上午时分,中军大帐内,秦锋盘膝而坐、手执毛笔,正聚精会神的在一张柔韧的羊皮纸上绘制地图,而且绘制的十分仔细。 将方圆百里内的山脉、河流、水泊、沙地、草原……都清楚的绘制了出来,甚至连地势高低、水位深浅、植被品种都做了详细的标记。 而这些情况,都是最近几天,秦锋亲自带人勘察回来的。 要知道,地理对战争的影响非常大! 有时候,一条河流的深浅、一座山峰的高低、一片树林的大小,便能决定一场大战的胜负,决定无数人的生死,甚至是决定一个民族的兴衰存亡! 因此上,每次打仗之前,秦锋都要亲自勘察地理情况,而后绘制成地图,以便指挥作战之用。 …… 忙碌了一上午,地图终于绘制好了。 刚将地图收好,大帐门帘一挑,乌云琪琪格走了进来,手中端着个木制托盘,里面堆满了热气腾腾的手扒羊肉,而且隔着很远,就能闻到浓郁的肉香味,让人食欲大开! “将军,开饭了!” “那里来的羊肉?” “刚才我带了一队人马到大营周围巡视,结果运气不错,竟然遇到了一群草原黄羊,便捉了几十只回来,而后从中挑了一只最肥壮的,亲手做了一锅手扒羊肉,请将军品尝一下,看看合不合口味?” “嗯,好吃!” …… 秦锋拿起一块手扒羊肉,大口吃了起来,只觉的鲜而不膻、肥而不腻、满口留香,不禁称赞的伸出了大拇指。 没想到,这位察哈尔部大汗的女儿,不仅生的貌美如花,还有一手好厨艺,真是难能可贵! 不过在大快朵颐之余,秦锋也有一点疑惑。 要知道,草原黄羊是一种野生动物,体型矫健、四肢细长有力,极其善于奔跑和跳跃,就是最好的骏马也追不上它们。 猎人遇到了黄羊群,能用弓箭射中几只就不错了,想要生擒活捉则非常之难,除非出动众多人马,进行大规模的围猎,让黄羊群无处可逃,才有可能活捉。 乌云琪琪格只带了一小队人马,自然不可能进行围猎了,却活捉到了黄羊,还一次捉了几十只,这未免有点不可思议,其中肯定有原因。 想到这里,秦锋开口问道 “琪琪格,草原黄羊是出了名的善跑难捉,你们是怎么捉到的?” “说来话长,我们在遇到黄羊群之后,立刻催马冲了过去,想用弓箭射杀几只,带回来享用。 不想那群黄羊特别机警,发现有人马冲过来,立刻扭头就跑,而且跑的特别快,根本来不及用弓箭射杀! 本以为狩猎失败了,那知那些奔跑的黄羊,经过一片荒草滩之时,突然间消失了几十只,我带人过去查看,才发现原来是掉进地穴中了!” “地穴?” “没错,那片荒草滩,因为有荒草遮盖着,表面根本看不出来,那群黄羊逃跑的时候,就顺着洞口掉进了地穴,里面挺深的,黄羊跳不出来。 于是我们进入地穴中,将那些黄羊生擒活捉,而后带回来了!” “哦,那片荒草滩中一共有多少地穴,里面空间大不大,具体在什么位置?” “没仔细数,大概有十多个吧,其中最大的比宫帐还要大一些,最小的也有两三间房子大,就在咱们大营的西北方,相距三十里左右!” ……… 乌云琪琪格说的那片荒草滩,秦锋勘察地形的时候,曾经带人去过两次,却没有发现什么地穴。 由此可见,那些地穴十分隐蔽,很难被人发现,而且数量又多、内部空间又大,估计藏个千八百人不成问题! 那样的话,是不是可以利用那些地穴,隐藏下一支人马,打女真军的伏击呢? 秦锋决定吃完饭之后,亲自去看一看,而后仔细想一想,如何最大限度的利用那些天然地穴。 那知秦锋、乌云琪琪格相对而坐,将一托盘的手扒羊肉吃完,准备起身出发之时,熊大走进了大帐中,并抱拳行礼道“启禀将军、郡主,女真大营那边来了几个人,为首的打着白旗,自称叫苏克萨哈,说是奉了正白旗旗主—多尔衮的命令,要求面见将军和郡主,不知见是不见?” “呵呵,有点意思,琪琪格,你说多尔衮派人来做什么?” “一是游说投降,二是刺探虚实,还可能包藏了别的祸心!” “嗯,和我猜想的一样,来者不善、善者不来!” “那就闭门不见,将那个苏克萨哈赶回去,又或者,干脆将其斩杀掉,人头悬挂起来示威?” 说话间,乌云琪琪格摸了摸腰间的弯刀,身上散发出阵阵杀气! 秦锋则摆了摆手,用平淡的语气说道“两军交战、不斩来使,这是自古以来的规矩,咱们不能随意坏了规矩,惹人耻笑!” “那将军的意思是?” “不就是个使者嘛,见见也无妨,他想刺探咱们的虚实,那就让他刺探好了,咱们可以虚虚实实、真真假假,好好戏耍一番!” “将军准备怎么戏耍女真人?” “咱们先这样……再这样……最后那样,如何?” 秦锋附在乌云琪琪格耳边,小声嘀咕了一阵子,后者先是有些惊愕,而后露出了一副‘你真坏、我好喜欢’的表情。 接下来,秦锋开始准备了。 先是从行囊中取出一张月相图,悬挂在帐篷的一侧。 又取出用来打磨兵器、保养盔甲用的磨刀石、棉花团、牛油、铅粉、绒布、拭纸……放在帐篷的角落中。 接着用毛笔沾满了墨汁,将头盔上的盔缨涂成了黑色,别的位置也涂了几下,做出一副没有涂完,被中途打断的样子。 最后叫过熊大,低声交代了几句,后者连连点头,而后出帐执行命令去了。 ……… 一切都准备妥当之后,秦锋这才下令接见那位女真使者—苏克萨哈! 片刻之后,亲兵们领进来一个未着甲胄的女真人三十岁出头,中等身材、皮肤略黑,相貌不俊不丑、平平常常,一双眼睛却是黑白分明、炯炯有神,给人一种十分精明的感觉。 秦锋、乌云琪琪格审视苏克萨哈的同时,后者也在偷偷审视前者,并立刻认出了二人的身份。 乌云琪琪格多次冲锋陷阵,与女真人浴血拼杀,被认出来是正常之事。 秦锋与苏克萨哈素未谋面,后者为何认识前者呢? 原来秦锋多次大败女真军,已被女真高层们一致视为劲敌了,多尔衮、多铎亦是如此。 兄弟二人还找来一些见过秦锋的人,通过口述,让画师画了一副肖像,悬挂在中军大帐内,每日多次观看,以激励斗志,打败强敌! 苏克萨哈见过那幅肖像很多次,故而一眼就认出了秦锋,正是本尊,并非假冒! 另外吗,一番审视下来,苏克萨哈还发现了两件事 一则,秦锋、乌云琪琪格是并肩而坐的,而且距离非常近,连一尺都不到,说明二人的关系不一般,远超朋友之交。 二则,虽然并肩而坐,秦锋的位置却在正中央,乌云琪琪格的位置则偏右一些,说明二人当中,秦锋占据着主导地位! 也就是说,今日前来游说、刺探,秦锋才是重点!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八十二章 多尔衮的书信! “大金国—正白旗下甲喇章京—苏克萨哈,参见秦将军、参见乌云琪琪格别吉!” “免礼,说吧,多尔衮、多铎派你来做什么?” “回别吉的话,两位旗主贝勒让末将前来,乃是为了停止厮杀、化干戈为玉帛!” “停止厮杀、化干戈为玉帛,这话怎么说?” “哈哈,众所周知,女真、蒙古皆为弓马之族,而且地理相连、习俗相通、文字相似,名为两族、实为一家,理应多亲多近才是! 而我女真建国以来,广施仁义、恩泽四方,漠南蒙古诸部深受感动,皆已主动归顺过来,且都受到了厚待,安居乐业、丰衣足食,生活十分美满! 察哈尔部同为漠南蒙古一员,又何必逆众而行、离群索居呢,不如放弃无用之虚名,早日归顺过来,我大金必加倍予以厚待,不仅多多赏赐,还会将部众、财物、牲畜如数归还,并让察哈尔部迁回旧地居住,过上比以前更舒适的日子。 另外吗,我家大汗乃是英明神武之主,当之无愧的大英雄,且对别吉仰慕已久,双方若能缔结良缘、订成佳偶,从此真正成为一家人,同享荣华富贵,岂不美哉! …… 至于秦将军,智勇双全、善于用兵,堪称当世之豪杰,却效力于已腐朽不堪之明朝,真犹如美玉落入泥潭一般,实在是可惜啊! 正所谓良禽择佳木而栖,贤臣择明主而事,而当今天下,可称为明主者,只有我家大汗一人而已! 秦将军若能弃暗投明,率军归顺过来,我家大汗必会予以厚待,届时高官得做、骏马得骑,建功立业、封妻荫子,不知要羡煞多少人啊!” …… 苏克萨哈虽是个女真人,却喜读汉家经典,而且口才极好,这一番游说之词,引经据典、滔滔不绝,极具说服力! 而在游说的同时,苏克萨哈的两只眼睛来回乱转,偷偷观察大帐内的各种情况,并牢牢记在心中。 目光转了几圈,最后落在了秦锋、乌云琪琪格的脸上,结果发现二人面如止水、毫无波澜。 显而易见,这一番滔滔不绝的说辞,并没能打动二人,游说失败了。 对此,苏克萨哈并不在乎,因为是意料之中的事情,若是三言两语的,就能让两个厉害人物投降,那才是怪事呢! 再说了,自己这次前来,游说只是次要的,刺探虚实才是主要的,还有就是施展一点害人的阴谋诡计! ……… “苏克萨哈,你说完了吗?” “说完了,还望秦将军慎重考虑一下,而后予以答复!” “哈哈,多谢提醒,本将军已经慎重考虑过了,现在就可以给你答复,你竖起耳朵听好了,就算是乾坤颠倒、阴阳无序,迅日西升、星辰昼出,冬雷震震、盛夏暴雪全都出现了,本将军也不会背弃华夏、背弃祖宗,做人人得而诛之的可耻汉奸!” “呵呵,或许是在下拙嘴笨腮,没能将事情讲述清楚,故而将军才一口回绝了,不要紧的,这里有我家多尔衮贝勒的一封亲笔信,里面将事情写的十分清楚,将军看过之后,或许就改变主意了!” 说话间,苏克萨哈从怀中掏出一封书信,封皮上清楚的写着大明榆林镇参将秦锋将军亲启——大金正白旗旗主多尔衮敬上! 字迹苍劲有力、雄浑厚重,一看就是苦练过的! “咳……咳!” 看到书信之后,乌云琪琪格突然轻咳了两声,又伸出两根玉指、偷偷拽了拽秦锋的衣角,同时递过去一个饱含深意的眼神。 与大明朝的战争中,女真人多次使用反间计,坑害了不少明军将领。 现在多尔衮写了一封书信给秦锋,如果后者收下了,前者很可能将这件事添枝加叶的宣扬出去,那样会给秦锋带来很多麻烦。 因此上,乌云琪琪格才偷偷提醒一下。 秦锋何其精明,立刻明白了其中意思,先是淡淡一笑,回了一个不用担心的眼神,而后让亲兵接过书信,转交到自己手中,接着扯开信封,取出里面的信纸,认真观看起来。 多尔衮信中的内容,和苏克萨哈之前说的大同小异,都是一些劝说归降,保证高官厚禄之类的话语 不同的是,多尔衮在信中开出了三个招降条件一是与秦锋八拜结交、约为兄弟,从此同生死、共富贵! 二是以爱新觉罗家族的貌美女子,许配给秦锋做妻子。 三是授予正白旗的固山额真之职,和自己一起管理旗务。 什么是固山额真呢? 按照编制,女真人分为八旗,每旗皆设旗主一人,为全旗身份最尊贵者,由大汗或某位贝勒担任。 另设固山额真一人,负责辅佐旗主,处理一切军政事务,算是旗内第二号人物,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掌握的权力非常之大! 另外吗,固山额真还拥有几项特权一是可以参加重要朝会,和大汗、贝勒们一起商议军国大事。 二是在旗内拥有自己的直属人马,数量多少不定,而在女真政权中,很多爱新觉罗子孙都没有直属人马的。 三是打了胜仗之后,无论是否参与了战事,都有资格分一份战利品,这在女真政权中称之为入八分,是少数高层权贵才拥有的特权! 固山额真一职极为重要,因此在女真政权中,只有能力出众、且被旗主非常信任的人才能担任这个职位,而且从开国以来,这个职位一向只授予女真人,蒙古人和汉人是不能担任的。 为了拉拢秦锋,多尔衮拿出了这个职位,可以说是下血本了,诚意十足。 可惜秦锋一点都不动心,一是早就说过的,绝不会背叛华夏当汉奸。 二是多尔衮开的价码太低了。 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算什么,真正的男子汉、大丈夫,要登上最高峰,上面一个人都没有才行。 ………… “多尔衮贝勒的书信,本将军已经看过了,这样吧,本将军写一封回信,请你带回去,交给多尔衮!” 说话间,秦锋站起身来,迈步走进了后账,片刻之后返回,手中多了一封书信,用蜡油密封着,交给了一名亲兵,亲兵再交到苏克萨哈手中。 看着手中的书信,苏克萨哈有点发懵,不知里面写的什么内容,是同意归降了呢,还是严词拒绝,又或者,提出了更多的归降条件? 无所谓了! 秦锋愿意归降自然最好了,若是不愿意归降话,那就按照事先计划好的,利用收下的那封书信大做文章。 就说秦锋私通女真贝勒,有意通敌卖国,再让八大晋商扶持的那些官员们帮着扇阴风、吹鬼火,一番操作下来,绝对够秦锋受的。 想到这里,苏克萨哈暗暗冷笑几声,而后抱拳行礼道“既然如此,末将就告辞了!” “嗯,熊大,送他出营!” “遵命!” 就这样,苏克萨哈被送出了大营,而后带着几名随从,一溜烟的回到了女真大营中。 ……… 女真大营—中军帐内,多尔衮、多铎一直在等待着,见苏克萨哈回来了,立刻询问道“情况如何了?” “回两位贝勒爷的话,奴才在对方大营中,见到了秦锋和乌云琪琪格别吉!” “真是秦锋,不是别人假冒的?” “真是秦锋,和那幅肖像上的人一模一样,奴才绝不会认错!” “他真的来了,这下事情有点难办了!!” 之前游骑兵回报说,察哈尔部的营寨中,挂出了榆林镇参将—秦锋的旗帜,多尔衮、多铎兄弟并未深信。 认为秦锋远在白城子,又刚刚经历过大战,身心俱疲,不可能千里驰援察哈尔部,这一定是察哈尔部的人故弄玄虚、虚张声势。 没想到,秦锋真的来了,面对这个厉害的对手,多尔衮、多铎不禁有点发怵,同时也燃起了斗志,誓要打败这个对手一雪前耻! “苏克萨哈,游说的结果如何?” “回两位贝勒爷的话,奴才费尽口舌,说了很多大道理,可是秦锋和乌云琪琪格都没有答应!” “嗯,那封书信呢,秦锋收下没有?” “收下了,而且当面打开观看了!” “秦锋有何反应?” “秦锋什么都没说,只是写了一封回信,让奴才带了回来!” 说话间,苏克萨哈从怀中掏出了那封回信,交到了多尔衮的手中,后者扯开信封,取出里面的信纸观看,结果大吃一惊,因为上面什么字都没有,就是一张白纸!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八十三章 一张白纸的杀伤力! 回信为何是一张白纸呢? 难道说,秦锋一时不察,遗落了写好字的信纸,而后错将白纸塞进了信封中? 不可能,堂堂统军大将决不会犯这种超低级错误! 又或者,为了保密起见,这张信纸经过特殊处理,文字被隐藏起来了? 多尔衮将信纸举起来,对着阳光仔细观看,没有字! 命人取来蜡烛,用烛火慢慢的炙烤信纸,没有字! 命人端来一盆清水,将信纸放在里面浸泡,还是没有字! ……… 简而言之,连续换了十几种方法,信纸上还是一个字都没有显现。 最后证明,这就是一张普普通通的白纸! 问题是,秦锋为何将一张白纸塞进信封中,让苏克萨哈带回来呢,莫非其中有什么含义? “糟糕,中计了!” …… “好一个秦锋,真是比狐狸还要狡猾百倍啊!” “这一计,真是将人心算计透了!” 多尔衮、多铎、苏克萨哈都是精明之人,一番思索之后,多尔衮首先明白过来,接着其余两人也明白了! 不明白吗? 解释一下! 崇祯帝—朱由检生性多疑,对群臣十分不信任,经常在没有实际证据的情况下,仅仅凭着怀疑,便降罪某位大臣。 而多尔衮准备利用这一点,在书信的事情上打主意,往秦锋身上泼脏水,就说他私通女真、有不轨之心! 如此一来,秦锋就有可能受到惩罚,若是被罢免兵权、永不再用,那就再好不过了,等于变相除掉一位大敌。 问题是,崇祯皇帝的多疑不是个例,而是身为帝王者,为了保住手中的最高权力,十之八九都是多疑的,皇太极亦不例外! 皇太极看似胸襟开阔、平易近人,实则外宽内忌、戒心极强,对一众旗主、贝勒们时刻防备着,一旦发现谁有背叛之心,立刻处决、毫不容情,就连手足兄弟也是如此。 如果自己用书信的事情,实施反间计的话,秦锋会不会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同样来个反间计呢? 肯定会的! 到时候,崇祯皇帝问责起来,秦锋可以拿出那封书信做辩解,或可免于惩罚! 皇太极问责起来,自己又如何辩解,用一张白纸吗,肯定不行的。 皇太极一定会怀疑,自己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故而将真正的书信藏了起来,或者毁掉了。 而一旦皇太极生疑,自己以后就没好日子过了,甚至连两白旗都跟着一起受牵连、倒大霉……不仅倒大霉,还解释不清楚,非得憋屈死不可! 想到这里,多尔衮真是又郁闷、又畏惧! 郁闷的是,本想给秦锋挖个坑,结果自己掉进去了,这是典型的自己挖坑埋自己——蠢到家了! 畏惧的是,秦锋着实厉害,仅仅一个交锋,就把自己弄的狼狈不堪,面对这样厉害的对手,自己有取胜的希望吗? 可是转念一想,都是两个肩膀扛一个脑袋的人,谁又怕谁啊,男子汉、大丈夫,可以被敌人杀死,不能被敌人吓死! 再说了,面对强敌,若能战而胜之,岂不证明自己更加强大嘛! ……… 一番心里斗争过后,多尔衮又振作起来了,而后稳了稳心神,开口问道“苏克萨哈,你这次去对方大营,有没有发现一些比较异常的事情?” “回贝勒爷的话,奴才在游说过程中,一直暗暗观察周围的情况,结果还真发现了几件有点异常的事情 一是秦锋的中军帐内,悬挂着一幅月相图。 二是中军帐的角落中,堆放着磨刀石、棉花团、牛油、铅粉、绒布……而且有刚刚使用过的痕迹。 三是挂在帐内的一套金漆山文甲上的盔缨,已经被涂抹成了黑色,别的地方也有涂抹的痕迹。 四是奴才在对方的大营中,闻到了一股十分浓烈的羊油味,奴才可以肯定,有人在大量的熬制羊油!” …… 听完苏克萨哈的一番讲述,多尔衮和多铎对视一眼,脸色都变的凝重起来,因为讲述的这四件事情,都有大问题。 月相图,是古人通过长期观察,绘制出的一种天文图,将月亮在一年十二个月中的变化何是满月、何时半月、何时朔月……全都标记的清清楚楚。 而很多将领的身边都会携带一幅月相图,好根据月亮的变化来安排军事行动。 满月之夜,视物清楚,可以用来行军,而且速度会比较快! 半月之夜,视物不太清楚,若是行军的话,速度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朔月之夜,也就是没有月亮的夜晚,四周一片漆黑,不太适合行军,但适合偷营劫寨,不易被敌军发现行踪! ……… 磨刀石、棉花团、牛油、铅粉、绒布……都是打磨兵器、保养盔甲用的。 为将者,一般什么时候打磨兵器、保养盔甲呢? 一是闲暇之时,二是大战来临之前! 秦锋现在闲暇吗,答案是否定的! ……… 将盔甲涂抹成黑色,是为了避免夜间反光,可以更好的隐藏自己! 羊油易燃,是火烧连营的必用之物! ……… 将这些信息串联在一起,可以推测出一件事秦锋打磨好了兵器,准备在一个没有月亮的晚上,带兵偷袭女真军大营,并要发动火攻! 另外吗,多尔衮身为智将,同样携带有月相图,结果一番推测得知,从今天晚上开始,未来几天都没有月亮。 也就是说,这几天中,秦锋随时可能来偷营劫寨,甚至就是今天晚上。 怎么办? 既然推测出了秦锋的计划,自然是将计就计,来个反包围了。 于是乎,当天晚上,只留少量人马在大营中虚张声势,多尔衮、多铎则带领着主力人马悄悄离开大营,埋伏到了周围的荒野中。 只等秦锋前来偷营劫寨,主力人马就突然杀出来,将秦锋团团围困住,而后生擒活捉。 只要捉住秦锋,察哈尔部也就无力抵抗、不攻自破了,还有那张白纸的事情,也就不用担心了! …… 想法挺好,可惜一个晚上过去了,大营平安无事,秦锋没来。 第二天晚上,继续在大营周围埋伏……秦锋没来。 第三天晚上,继续埋伏……秦锋还是没来。 连续三个晚上落空,多尔衮、多铎和一众女真将士们都有点受不了了。 要知道,现在二月中旬,青海地区的天气还非常寒冷,夜间就更加冷了,可以滴水成冰。 大晚上不睡觉,在荒野中窝着不动,任由寒风狂吹,那滋味能好受吗? 三个晚上下来,不少女真兵都被冻病了,发烧、咳嗽、流鼻涕、浑身无力……就连多尔衮、多铎也不例外,全都得了伤寒病! “阿嚏……启禀两位贝勒爷,阿嚏……如今将士们生病者极多,有的都爬不起来了,要不今天晚上就算了吧,让将士们在帐篷里好好休息一下……阿嚏!” “阿嚏,不行,秦锋随时可能来偷营劫寨,咱们已经坚持三个晚上了,决不能功亏一篑……阿嚏……告诉随军郎中,多熬一些驱寒的汤药,分给将士们喝下去! 告诉将士们,再咬牙坚持一下,等打完了这一仗,人人皆有封赏! 阿嚏,再告诉将士们一声,有能生擒秦锋者,赏赐黄金三千两、白银三万两、骏马一千匹、壮牛三千头……官升两级!” “阿嚏,奴才……阿嚏……遵命!” ”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八十四章 秦锋真的来偷营劫寨了! 崇祯七年—二月二十二日,北风阵阵、天气寒冷,尤其是入夜之后,更是冷到了滴水成冰的程度。 按理来说,面对这样的寒冷天气,就该躲在厚厚的牛皮帐篷中,烤火取暖、睡觉休息才是。 可为了打赢这一仗,多尔衮、多铎和一众女真将士们没有休息,而是继续在大营周围的荒野中设伏,因为太冷了,人人冻的瑟瑟发抖、鼻涕长流,别提多受罪了。 而且又冷又累之下,女真将士们不由自主的开始犯困、打瞌睡! 有经验的人都知道,在寒冷的环境中,人一旦睡着了,就会被冻僵,再也醒不过来了。 因此上,为了不被冻死,女真将士们用各种办法让自己保持清醒! 有人提前准备好了烈酒,不时呡上一口,又提神、又暖身,十分舒服。 有人弄不到烈酒,就准备了一些干辣椒,困的受不了之时,就往嘴里塞两根,同样能提神。 烈酒、辣椒都弄不到的,那就只能用力的拧大腿、拧胳膊,用疼痛让自己保持清醒了! 长话短说。 坚持到二更时分,大营周围还是一点动静都没有,多铎有些忍耐不住了,于是凑到多尔衮身边,压低了声音说道“十四哥,咱们是不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把简单的事情想复杂了?” “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咱们可能判断失误了,姓秦的根本没想来偷营劫寨,那几件事只是凑巧了而已,否则不会连着几个晚上一点动静都没有!” “这个嘛……” 其实连续几晚设伏落空之后,多尔衮也在暗中琢磨过,是不是自己猜错了? 秦锋打磨兵器、观看月相图、涂抹盔甲等事情,只是随意为之而已,其实并未想偷营劫寨! 那样的话,这几个晚上的罪可就白受了。 怎么办,是放弃设伏计划,回到大营中休息,还是继续坚持下去? …… 多尔衮左思右想,最后做出决定不能半途而废,至少要将今晚坚持下来,如果过了今晚,秦锋还不来的话,明天再放弃设伏计划,另谋破敌之策! 在两白旗这个集团内部,多尔衮乃是灵魂人物,既然做出了决定,那就绝无更改之理! 因此上,多铎不再多说什么,回到原来的位置上,掏出烈酒呡了两口,而后和一众女真将士们继续咬牙坚持。 就这样,又在寒风中苦苦坚持了两个更次。 到了五更时分,就在多尔衮都要坚持不住的时候,一名负责探查情况的戈什哈跑了过来,用兴奋口气禀报道“贝勒爷,敌军来了!” “哦,在那里,来了多少人?” “从西南方向摸过来的,天色太黑了,看不清楚,大概有一两千人马吧!” “好,立刻告诉各部将士们,不要轻举妄动,等敌人摸进了大营,再将其包围起来、一举全歼!” “喳!” 戈什哈答应一声,前去传达命令了,多尔衮则眯起眼睛,借着天上微弱的星光,紧盯着西南方向。 片刻之后,一群模糊的人影出现在视野中,并慢慢靠近自己一方的大营,看样子是要偷营劫寨。 就是不知道,秦锋是否在其中? 如果在就最好了,自己若能一战生擒此人,不仅可以一雪前耻,还能让八旗权贵们刮目相看,进而获得更高的威望、更大的权力! 有了足够的威望和权力,就可以和皇太极一争短长,夺回本就属于自己的汗位了。 退一步说,就算争不过皇太极,也可以利用年龄优势,等皇太极去世之后,争夺汗位的继承权! 总而言之,下一任女真大汗,非自己莫属! 想到这里,多尔衮兴奋的拔出佩刀,同时紧盯着那些人影,只等这些人一进入大营,就下达进攻命令! 不想距离大营一里左右的时候,那些黑色人影突然停了下来,而后转身就跑,速度奇快! 不好,肯定是暴露了! 该死的,自己早就三令五申过了,埋伏的时候一定要隐藏好,不能暴露出来,结果还是暴露了,否则这些敌人不会突然逃跑的。 怎么办? 已经到了嘴边的肥肉,决不能这样放过! 于是乎,多尔衮举起佩刀,下达了出击的命令“将士们,追上去,全歼敌人,一个都不要放过!” “喳!” “多铎,你不要一起追击了,带一半人马返回大营中留守!” “十四哥,这是为什么?” “小心调虎离山之计!” “明白了!” …… 善用兵者偷营劫寨,往往将人马分为前、后两队,如果前队偷袭成功了,后队立刻进行增援,一起将敌军杀个落花流水。 如果前队偷袭失败了,后队立刻进行救援,将被围困的前队人马救出来。 还有一种情况,前队人马偷袭失败,若是没有被围困,就会立刻逃之夭夭,同时将对方的主力人马引走。 紧接着,趁着大营内兵力空虚之际,后队人马发起强攻,将大营一举摧毁掉! 多尔衮担心的,就是第三种情况,因此才让多铎领一半人马留守大营,自己则带领另一半人马负责追击。 就这样,一场激烈的追逐战开始了。 从东到西、从南到北,在龙王山周围不断兜圈子,期间箭矢乱飞、火枪轰鸣,厮杀的极为凶狠。 而在追逐过程中,天色渐渐亮了起来,这下全都看清楚了。 前来偷营劫寨的都是天威军,共计八百多人,为首的一名将领,头戴凤珠点金盔、身穿金漆山文甲,坐骑一匹赤炭火龙驹……正是秦锋! 看清之后,多尔衮大喜过望,立刻喊了起来“将士们都听真了,前面那个骑赤炭火龙驹、穿金漆山文甲的人就是秦锋,有能生擒此人,本贝勒重重有赏!” “生擒秦锋、生擒秦锋!” ……… 生擒秦锋的奖赏,多尔衮早就向全军将士们宣布过了,那是相当丰厚的。 因此上,为了得到丰厚的奖赏,一众女真将士们就像打了鸡血一样,嗷嗷叫着往前冲,有些士兵为了冲到最前面,抢下这份功劳,甚至拔出匕首,刺坐骑的脖子,放血! 这是一种十分残忍的办法,可以给奔跑的马降温,同时刺激出潜力,让马像疯了一样快跑。 可是用过一次之后,被放过血的马就废掉了,气血两虚,再也不能快速奔跑、冲锋陷阵了! “咴咴……咴咴!” “冲上去,全部包围起来!” 通过给坐骑放血,女真兵们加快了速度,终于在一片荒草滩中追上了天威军,并将其团团包围起来。 多尔衮大喜过望,一边指挥女真兵们,不断缩小包围圈,加强兵马厚度,避免里面的天威军冲出来。 一边对着里面大喊起来“秦将军,你已经深陷重围了,想要逃出去,简直是势比登天一般! 本贝勒劝你,为了保全自己和部下们性命,还是放下兵器,下马归顺吧! 只要秦将军肯归顺过来,之前本贝勒在信中提到的三个条件依旧有效,不知秦将军意下如何?” “哈哈,十四贝勒的一番好意,秦某心领了,不过嘛,在劝降秦某之前,十四贝勒还是想办法保住自己的性命吧!” “保住自己的性命,秦将军这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十四贝勒看看周围就知道了!” “啊,火!” 多尔衮看了看周围,结果顿时脸色大变,其余的女真将士也都吓的乱了阵脚。 原来不知何时,荒草滩四周都被人点燃了,并迅速变成了熊熊烈焰,从四面八方扑了过来,将一切化为灰烬!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八十五章 厉害的火攻之策! 经过草木丰茂之地,需要防备火攻,这是最基本的军事常识之一,为何多尔衮没有防备呢? 很简单,因为女真军、天威军的距离太近了,位于同一片荒草滩上,若是火攻的话,双方谁也跑不掉! 普天之下,只有放火烧敌人的,没有放火烧自己的,因此上,多尔衮和一众女真将士才没有丝毫防备! 万万没想到,秦锋竟然不顾生死,强行发起了火攻,这是要拼个同归于尽吗? “姓秦的,算你狠……将士们,快快撤退!” 时值二月,草木干枯易燃,再加上大风助力,故而火势蔓延的速度非常快,用不了多久就会烧到眼前。 因此上,已经无法继续厮杀了,赶快逃离这里才是最重要的事,可是往那边逃呢? 多尔衮仔细观察了一番,发现东边的火势略微小一些,而且火海尚未完全合拢,有的地方还有空隙,于是带领女真兵们狂抽坐骑,以最快的速度冲了过去,想要从缝隙中逃出生天。 与此同时,秦锋也带领天威军的士兵们冲了出去,却是冲向了火势最大的正北方! ……… 单说多尔衮和女真兵们,拼命的催马向前狂奔,可还是晚了一步! 在大风的吹拂下,大火蔓延的速度非常快,很快就完全合拢到了一起,中间一条缝隙都没有了。 “贝勒爷,前面的火海已经合拢,咱们冲不出去了!” “贝勒爷,不好啦,后面的大火快要烧过来了!” “左右两侧的大火也烧过来了,咱们这次死定了,呜呜!” …… 面对四面八方推进过来的火海,已经无路可逃的女真兵们急的哇哇乱叫,有些人因为极度恐惧,甚至嚎啕大哭起来。 有些人则把刀剑架在了脖子上,准备自杀了事,这样起码落个痛快,比被大火活活烧死强多了! 怎么办,难道今天真的必死无疑了吗? …… 有道是狗急跳墙,人急智生,这话一点不错! 眼看就要葬身火海之际,多尔衮突然想起了一件往事几年前的京畿之战中,自己带领正白旗的人马,将秦锋和数千天威军围困在了一座草木丰茂的山峰上,而后点燃了大火,要将山上的人全部烧死。 可是大火过后,却是一个人都没有烧死! 事后检查得知,原来秦锋带领士兵们提前在后山清理草木,清理出了一大片空地,而后躲在这片空地中,成功避开了大火! 这样聪明的办法,自己完全可以效仿啊! 想到这里,多尔衮对周围的士兵们大喊道“快快点火,在附近烧出一片空地来,咱们躲进空地中,就不会被大火山到了,再用湿毛巾捂住口鼻,防止被浓烟呛到!” “贝勒爷说的对,快快点火……有水吗……谁有水啊?” 女真兵们听到命令之后,立刻行动了起来先是取出随身携带的火折子,点燃了周围的枯草堆,很快就烧出了一片空地。 而后用水浇湿毛巾,紧紧捂住自己的口鼻,趴在空地上躲避大火! 没有毛巾的,就撕扯自己的衣服,没有带水的,就用自己的尿液,只要能活命,骚点就骚点吧! 还别说,这个办法果然管用,大火烧过来之时,遇到已经没有了草木的空地,很快就熄灭了,多尔衮和女真兵们得以逃过一劫! 不过嘛,大火蔓延过来之时,有些女真兵过于慌乱,不听命令的四下乱跑,结果被大火烧死了。 还有一些女真兵没有捂紧口鼻,加之浓烟过大,结果被活活的呛死了。 总而言之,人马损失不少,但大部分活了下来! “哈哈,天不灭我、真是天不灭我!” “咳咳……我们活下来了………咳咳,我们没被烧死,哈哈!” “不好了,天威军杀过来了,还有蒙古兵……快快上马迎战!” 大火熄灭之后,多尔衮和未死的女真兵们爬了起来,人人满脸黑灰、狼狈不堪,却一个劲的哈哈大笑,庆祝着劫后余生! 可还没笑上几声呢,就见一支人马杀了过来,其中既有蒙古兵,也有天威军,领头的正是秦锋和乌云琪琪格! 秦锋为何没被烧死,乌云琪琪格又为何出现在这里呢? 原来这一切都是事先计划好的! 秦锋先是装模作样,做出一副准备偷营劫寨的架势,并故意让前来试探虚实的苏克萨哈看到,而后将情况汇报回去。 多尔衮、多铎果然上当,带领人马在大营周围设下埋伏,结果吹了几个晚上的大风,被动的伤风感冒、鼻涕直流! 接下来,让乌云琪琪格带领着一支蒙古兵和大量的引火之物,悄悄的离开大营,埋伏到了龙王山西北方的荒草滩周围。 秦锋则带着八百天威军将士前去偷营劫寨,而后将女真军引到荒草滩中,随即发起了火攻! 火海四面合围,火势凶猛无比,秦锋和士兵们又为何安让无恙呢? 很简单,之前乌云琪琪格在狩猎黄羊的时候,不是在这片荒草滩中发现了十几个地穴吗? 事后秦锋带人过来,仔细观察了一番,而后对地穴进行了改造一是扩大了地穴入口,大到可以同时通过一人一马! 二是用石块、木头、沙土等物,在地穴中铺设出一个斜坡,以方便进出。 三是在地穴中存储了大量的清水、毛巾……以及防火、灭火的物品。 当大火烧过来之时,秦锋就带领士兵们钻进了地穴中,而后用防火之物堵住洞口,再用湿毛巾堵住口鼻。 等大火烧过去之后,再平安无事的钻出来,和乌云琪琪格的人马汇合在一起,前来清理火场,捡点战利品,结果惊讶的发现,多尔衮和很多女真兵竟然没被烧死,于是冲杀了过来,这就是事情经过了! “杀呀,有杀掉多尔衮者,重重有赏!” …… “上马迎战,快快上马迎战!” “贝勒爷,人马损失惨重,已经没法迎战了,还是赶紧逃命吧!” 面对冲杀过来的天威军和蒙古兵,多尔衮急忙催促手下士兵们上马迎战! 可是一场大火过后,虽然很多女真兵侥幸活了下来,却也被烧的焦头烂额、浑身是伤,而且马匹大都被烧死、呛死了,剩下的寥寥无几。 这种情况下,那还有力量上前迎战呢? 无法迎战,那就只有逃命了! 于是乎,多尔衮和女真兵们调转过来,向着大营方向狂奔,试图逃回去躲避。 可女真兵们大都失去了坐骑,逃跑的速度非常难,结果很快就被天威军、蒙古兵们追上了,而后就是一面倒般的屠杀! 只杀的人头滚滚、尸横遍野,就连多尔衮都被包围起来,眼看着就要变成刀下之鬼了! “呜……呜!” “十四哥莫怕,我来救你了!” 好在关键时刻,有一支女真军杀了过来,救下了即将丧命的多尔衮等人,带队的正是十五贝勒—多铎! 原来多铎留守大营的同时,派出了大量的游骑兵,探查战场上的情况。 当得知多尔衮遭到了火攻,人马损失惨重,且被天威军、蒙古兵追杀之时,立刻让别的将领继续留守大营,自己则带领一支人马赶来救援,并在关键时刻赶到了战场上,救下了多尔衮等人。 接下来,双方展开了一场混战! 混战片刻之后,女真军开始且战且退,慢慢的退回到大营当中。 眼见占不到什么便宜了,秦锋、乌云琪琪格没有穷追不舍,简单的打扫一下战场之后,便收兵回营去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八十六章 林丹汗驾崩了! 崇祯七年—二月二十五日,晴、微风。 上午时分,中军大帐内,秦锋和乌云琪琪格相对而坐,一边品尝着茶水,一边商议军机之事! 上次一战,虽然没能干掉多尔衮,却干掉了不少女真将士,还缴获了大量的战利品,算是打了一个大胜仗。 那样的胜仗,若是能再打上两三次,多尔衮兄弟就会一败涂地,察哈尔部的危机也就解除了,而后慢慢恢复实力,仍有东山再起的希望。 问题是,吃了一次大亏之后,多尔衮肯定更加小心谨慎了,想要再次打败他,可不是一件容易事啊。 用什么计策,才能让其再次上当呢? 调虎离山? 声东击西? 关门捉贼? …… 二人正商议着呢,一名乌云琪琪格身边的蒙古女兵走了进来,单膝下跪行礼道“启禀别吉,大汗身边最忠诚的两名亲卫哈尔巴拉和查干巴拉突然来到了大营中,说是有非常重要的事情,要立刻禀报别吉!” “哦,将二人带过来吧!” “遵命!” 蒙古女兵转身离开,片刻后带来两个满脸尘土、气喘吁吁的蒙古汉子,显而易见,二人是快马加鞭赶来的,一路上累的不轻。 进帐之后,二人立刻下跪行礼道“参见别吉!” “免礼,快说,出什么事了?” “这个……这个……” 两个蒙古汉子吞吞吐吐的没有回答,而是看了看大帐内的亲兵们。 乌云琪琪格明白,这是要说的事情太重要了,不能让太多的人知道,于是挥了挥手,让亲兵们都退了出去。 可两个蒙古汉子还是不说话,又将目光落在了秦锋身上! “这位是秦锋将军,是本别吉的好朋友,也是我们察哈尔部的好朋友,再大的事情都不必瞒他,快说吧!” “启禀别吉,大汗……大汗……” “别吞吞吐吐的,快点说,我父汗怎么了?” “大汗驾崩了!” “什么?” 听说父亲死了,乌云琪琪格惊的一跃而起,随即眼前一黑,向旁边直挺挺的倒了下去,幸好秦锋眼疾手快,一下子搀扶住了,这才没有摔倒! 稳住身体之后,乌云琪琪格摇了摇头,而后十分焦急的问道“我父汗真的驾崩了?” “小人们不敢说谎,是真的!” “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回别吉的话,您是知道的,自从兵败之后,大汗急的多次吐血,身体一直没恢复过来,十分的虚弱,四天之前,大汗的病情突然恶化了,汤药救治无效,当天晚上就驾崩了。 大汗驾崩之前,当众留下了遗言让额哲台吉继承蒙古大汗之位,在其二十岁成人之前,由别吉您负责摄政,全权处理一切军政事务!” “父汗是四天之前驾崩的,你们为何不早一点前来禀报?” “大汗驾崩之后,我们本想立刻通知您的,却被大福晋阻止了,说是前方战事吃紧,怕您分心,还怕大汗驾崩的消息传出,会影响到军心士气,因此就没有通知您! 而后我们按照蒙古人的传统,将大汗的遗体秘密的安葬了,不想葬礼刚刚结束,大福晋就把一众台吉、领主、将领们召集起来,说察哈尔部已经走投无路了,要想活命、要想继续享受荣华富贵,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投降女真人! 希都日古、阿斯根两位将军出言反对,结果被大福晋提前埋伏下的士兵当场斩杀了,余下的人只好屈服,同意了投降女真人的事情。 而我们是在前往投降的半路上,趁着别人不备,偷偷跑出来的,而后快马加鞭前来给别吉送信!” “娜木钟,贱人,竟敢违背父汗遗命,背叛察哈尔部,我早晚会杀了你,用你的人头祭奠父汗的在天之灵! 好了,你们两个一路辛苦了,赶快下去休息吧,记住了,大汗驾崩的事情暂且保密,不能告诉别的人,否则严惩不贷!” “遵命!” 两名蒙古汉子再次行礼之后,转身出了中军大帐,自有人安排他们吃喝、休息,不必多提。 再看乌云琪琪格,双目微闭、银牙紧咬,身体不住的颤抖着,显然是陷入了失去父亲的巨大痛苦中。 虽然痛苦万分,却没有嚎啕大哭! 因为乌云琪琪格知道,一旦自己嚎啕大哭,父汗已经驾崩的事情就可能泄露出去,到时候军心一乱,不战自败! 可人在十分伤心的情况下,若是不好好发泄一下,是会被憋坏的。 因此上,秦锋伸手拍了拍乌云琪琪格的肩膀,用安慰的语气说道“去后帐吧,用被子蒙上头,好好的大哭一场,千万别憋坏了身体!” 乌云琪琪格没有说话,只是木讷的点点头,而后走进了后帐中,里面很快就传出了低沉的呜咽声! ……… 乌云琪琪格在后帐中哭泣,秦锋则在前帐中发愁! 好不容易打赢了一仗,将不利的局面扳回来一些,没想到林丹汗突然死了,更没想到,林丹汗刚刚下葬,大福晋—娜木钟就带人投降了女真人,这下局面变的更加不利了。 虽然在努力封锁消息,可是用不了几天,林丹汗已经去世的事情,还是会传播开来的,到时候军心一乱,这仗就没法打了! 现在最好的选择,就是趁着消息还没有传开,立刻撤兵,返回白城子! 而后想办法推乌云琪琪格上位,继承蒙古大汗的位置,再召集散落的部众,恢复实力,和女真人再一决雌雄! 问题是,这次自己率兵前来,除了救援察哈尔部,还有一项特殊使命就是将传国玉玺弄到手中! 传国玉玺本来在林丹汗手中。 现在林丹汗一死,传国玉玺肯定被大福晋—娜木钟拿走,而后献给女真人做进见之礼! 怎么办? 立刻出兵,将传国玉玺抢回来? 兵力不足,根本办不到啊! 不闻不问,任由传国玉玺落到女真人手中,而后让皇太极拿着玉玺告天称帝? 那非把崇祯帝—朱由检气个半死不可,自己也会受到责罚的! 抢没有实力,走又不甘心,真是左右为难啊! “哒……哒哒!” 正左右为难之际,身后响起了脚步声,原来是乌云琪琪格出来了,一双美目通红,肿的就跟两个小桃子似的,但是目光十分坚定,像是下了什么决心,而且怀中抱着一个精美的紫檀木小盒子,不知里面装着什么东西? “将军,父汗驾崩的消息是隐瞒不了几天的,咱们必须趁着军心未乱之前,立刻离开这里,返回白城子!” “你说的很有道理,可是……” “将军是担心传国玉玺的事情吧,其实不必担心,因为被大福晋—娜木钟带走的那枚传国玉玺是假的!” “假的?” “没错,那是五代十国时期,北汉皇帝—刘钧命人雕刻的一枚假传国玉玺,北汉灭亡之后,那枚假传国玉玺先归宋、次归金、再归元,最后落入了我父汗的手中! 我父汗见那枚玉玺造的十分逼真,平时经常带在身边把玩,以达到鱼目混珠的效果,这个秘密只有父汗和我知道,大福晋—娜木钟不知内情,结果把假玉玺带走,献给女真人去了!” “哦,既然大福晋—娜木钟带走的玉玺是假的,那真传国玉玺又在何处?” “就在这里!” 说话间,乌云琪琪格打开了手中的紫檀木盒子,里面赫然装着一枚玉玺。 其色纯白,四寸大小、上交五龙,丽的篆文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玉玺一侧刻着七个字大魏受汉传国玺。 另一侧刻着四个字天命石氏! 与史书中记载的一模一样,这枚就是传国玉玺,是皇权天授的象征,是无数英雄豪杰梦寐以求的宝贝! 万没想到,这个宝贝竟然在乌云琪琪格手中!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八十七章真假传国玉玺! 「父汗自从兵败吐血、逃亡青海以来,十分没有安全感,总是担心有人要暗中谋害他,并谋夺传国玉玺。 为了安全起见,父汗便将传国玉玺偷偷的交给我负责保管,自己则带了一枚假玉玺在身边,以做掩人耳目之用! 这件事十分隐秘,除了父汗和我,再没别人知道了,包括大福晋—娜木钟和其余几位福晋!」 …… 乌云琪琪格详细讲述着这枚传国玉玺的来历,而且讲的合情合理,让人深信不疑。 秦锋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同时暗暗猜测着,乌云琪琪格拿出传国玉玺,肯定是有目的的。 果不其然,乌云琪琪格继续说道「这枚传国玉玺乃是受命于天的象征,是无数英雄豪杰求而不得的无价之宝,如今宝物就在眼前,将军不为之动心吗?」 「什么意思?」 「很简单,琪琪格只是一名弱小女子,根本无力持有这枚传国玉玺,与其早晚被别人夺了去,还不如献给将军!」 「如此至宝,不会轻易献予他人,说吧,有什么条件?」 「将军果然绝顶聪明,琪琪格的确有两个小条件其一,请将军帮我聚集部众,重振察哈尔部,夺回旧日领地! 其二,我父汗之所以壮年病逝,埋葬荒凉之地,都是女真人逼迫的结果,还望将军助我灭掉女真人的政权,报仇雪恨!」 「就这两个条件吗?」 「就这两个条件,只要将军答应下来,不仅这枚传国玉玺是将军的,就连琪琪格也可以是将军的!」 「好,我答应了,需要立个血誓吗?」 「不必了,琪琪格相信将军的人品,绝对是金口玉言、一诺千金!」 说话间,乌云琪琪格将装着玉玺的檀木盒子推了出去。 秦锋立刻接过来,从中捧出传国玉玺,而后兴奋的观看、把玩起来。 没办法,太喜欢了! 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这八个字代表的含义,绝对是天下男人的最爱,无与伦比! 不过在把玩传国玉玺的同时,秦锋的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五代十国时期,为了宣扬自己的正统性,进而吞并别的国家,南唐、南汉、北汉、吴越、楚、蜀、党项、大理……等政权都伪造过传国玉玺,共计有十几枚之多。 后来大元鲸吞天下,这些传国玉玺都落入了黄金家族手中,而后又落入了林丹汗手中。 也就是说,林丹汗手中有十几枚能够以假乱真的传国玉玺! 大福晋—娜木钟带走那一枚,是北汉政权伪造的假传国玉玺。 谁又能保证,自己手中这枚就一定是真的,会不会同样是假的呢? 乌云琪琪格可不是一般女子,而是一条又漂亮、又凶猛、又狡猾的草原小母狼! 虽然这条小母狼对自己有点意思,但与复兴察哈尔部、复兴黄金家族的大业相比,那点意思就微不足道了。 因此上,为了达到目的,她完全可能拿出一枚假玉玺欺骗自己。 想到这里,秦锋暗暗做出决定,等回到白城子之后,立刻让焦金石、孟楷书、楚梦溪帮忙鉴定一下,手中这枚传国玉玺的真假。 如果是真的,自然是最好了。 如果是假的,那就要好好谋划一下了! …… 接下来,秦锋将玉玺收好,而后和乌云琪琪格一起商议退兵的事情。 到了这一步,再打下去已经没有意义了,而且会越来越危险,立刻退兵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问题是,多尔衮、多铎的人马就驻扎在附近,是不会眼睁睁的看着自己一方撤退的, 肯定会利用兵力上的优势,围追堵截、趁势掩杀。 那样的话,自己一方必定损失惨重,甚至是全军覆没! 如何才能摆脱女真军的追击,平安无事的撤回白城子呢? 金蝉脱壳? 瞒天过海? 暗度陈仓? …… 连想了几个计策,可这些计策对付普通人没问题,对付足智多谋的多尔衮就不够用了,肯定会被这位聪明王识破的。 还有更好一些的计策吗? 乌云琪琪格没想出来! 秦锋也没想出来! 没错,就是没想出来,这很奇怪吗? 秦锋足智多谋、善于兵略不假,可是不要忘了,秦锋不是神仙,而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 既然是人,就有力竭智穷、想不出办法的时候,这是十分正常的事情。 当然了,秦锋毕竟比一般人聪明多了,虽然没想出安全撤退的办法,却想出了一个有可能解决这个难题的办法,那就是重金悬赏、集思广益! 常言道一人智短,众人智长! 大营内有三千多人,自己想不出好办法来,或许有人能想出来呢! 于是乎,秦锋下了一道命令有能献上良计,让全军平安而退者,赏千金、官升两级! 命令下达,立刻在大营内引起了轰动,升官发财这样的好事,谁不心动啊,于是献计者接连而至,献上的计策更是五花八门 空城计、反间计、苦肉计、连环计……甚至连美男计都出来了,有人自告奋勇的要去勾引多尔衮和多铎,让其神魂颠倒,不战自败! 面对这些不靠谱的计策,秦锋只是笑着拒绝,并非责罚那些献计者。 言者无罪,古来如此! ……… 长话短说。 当天下午,秦锋接见了第二十九位献计者 崔牧群,三十三岁,宁夏中卫人氏,原是马勇、马武手下的一名普通士兵,后来被秦锋看中,收为了自己的亲兵。 能被秦锋看中的人,自然有特长了,崔牧群的特长就是会养马! 原来崔牧群是马户出身,从小就跟马打交道,对马的生活习性非常了解,凡是让他喂养的马,全都膘肥体壮、皮毛光亮,打起仗来十分有力。 另外吗,崔牧群不仅会养马,还是一名厉害的兽医,马类的各种疑难杂症,皆能手到病除! 秦锋正是看中了这一点,才将崔牧群收到了自己亲兵队中,专门负责喂养战马! 「崔牧群,你有什么计策,可以让全军平安撤退?」 「回将军大人的话,小人是个养马的,想不出让全军平安撤退的计策,不过小人有个办法,可以让女真人的马跑不起来!」 「让女真人的马跑不起来,快说,是什么办法?」 「小人拙嘴笨腮的,一时间说不清楚,要不将军大人跟小人到马厩去一趟吧,看看就全明白了!」 「好,现在就去!」 大营内共有四个马厩,分别在东、西、南、北四个方向上。 崔牧群却将秦锋、乌云琪琪格等人领到了大营的东北角上,这里有一座新建的小马厩,里面喂养着几十匹战马,全都膘肥体壮、精神饱满! 「崔牧群,这些战马有什么问题吗?」 「回将军大人的话,现在是初春季节,天气忽冷忽热的,导致这些战马都生病了,得到是寒热症,其主要症状是食欲不振、浑身无力、发烧、泻肚等等,而且这种病的传染性非常强,因此上,小人才将这些马隔离开来、单独喂养,以免传染给别的战马 !」 「哦,这些战马膘肥体壮、精神饱满,看着不像是生病的样子啊?」 「回将军大人的话,那是因为小人用祖传秘方,给这些战马进行了治疗,这才将病情控制住了,照现在的情况来看,再用三四次药,这些战马的寒热症就能完全治好了,若是不用药的话,三四天之内,寒热症就会复发,而且比之前更加严重!」 「看似无病、实则有病……若不用药,就会复发……寒热症、传染性非常强……」 秦锋将思路梳理了一遍,立刻明白崔牧群的意思了。 就是想个办法,将这些看似无病、实则有病的战马,弄到女真人那边去。 如此一来,用不了几天,女真人的战马就会被传染上寒热症,浑身无力、跑肚拉稀,也就跑不起来了。 女真人的马跑不起来,自然就无法追击撤退的自己一方了,好办法,真是好办法! 「崔牧群,你的计策非常好,不管最后结果如何,等回到白城子之后,本将军立刻赏赐你一千两黄金,官升两级!」 「小人多谢将军大人赏赐!」 ………… 重金悬赏、集思广益这一招果然有用,能让全军平安撤退的计策这就出来了。 前提是,要将这些生病的战马弄到女真人那边去,这对秦锋来说不是什么难事,演一场戏就是了! 接下来,好戏开始!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八十八章女真军的战马都病倒了! 中午时分,女真军大营—中军大帐内。 多尔衮、多铎和几十名甲喇章京、牛录章京聚集一起,正在举行宴会、大肆庆祝! 庆祝什么? 自然是林丹汗身死,大福晋—娜木钟率众归降、并要献上传国玉玺做为见面礼的事情了。 「真是没想到,林丹汗就这样无声无息的死了,未能生擒此人,献给大汗,真是一大遗憾啊!」 「无所谓了,林丹汗身死、大福晋投降,察哈尔部算是彻底完了,以后在漠南地区,再也没人跟咱们作对了。 咱们可以在大汗的带领下,集中全部力量,专心致志的对付明朝,早晚会攻破京师、入主中原!」 「说得对,中原的大好河山、花花世界,早晚是咱们女真人的,哈哈!」 「干杯……干杯!」 谈到高兴处,众人不断举杯庆祝,不过嘛,杯中装的不是美酒,而是马奶! 原来多尔衮近期下达了一道命令秦锋狡猾如狐、凶狠如狼,与这样的敌人作战,必须提高警惕,时刻保持头脑清醒才行。 因此与秦锋交战期间,军中上下人等,包括自己兄弟二人在内,一律不准饮酒,违者格杀勿论! 军令如山,不敢违背,因此举行宴会之时,只能用马奶来代替了。 另外吗,高兴归高兴,多尔衮没有得意忘形,在与众人庆祝的同时,暗暗思考了一番,而后下达了一道命令 让自己的两名心腹将领带领着一支人马,以最快速度前去和大福晋—娜木钟的队伍汇合,而后不必来大营这里,而是一同前往河套草原地区,找个安全的地方暂且驻扎下来。 至于受降仪式,过些日子再正式举行,那枚传国玉玺,则要第一时间接收过来。 …… 这样做有两个目的一是担心大福晋—娜木钟等人中途变卦、降而复叛,那岂不是白欢喜一场了嘛! 二是担心有人打传国玉玺的主意,中途进行抢夺,因此必须妥善保护起来,以后好带回辽东,献给皇太极,当是大功一件! 紧接着,多尔衮又下了一道命令派出大量的游骑兵,紧盯天威军大营的一举一动,若有异常、立刻禀报! 大福晋—娜木钟送来的书信中提到一件事,就是在前来归降的途中,有两名林丹汗的心腹人偷偷逃跑了,事后命人追杀,结果没有追上。 而那两名心腹人逃跑之后,肯定是给乌云琪琪格送信去了。 也就是说,乌云琪琪格和秦锋已经知道林丹汗病逝、大福晋—娜木钟率众投降的事情了! 知道之后,二人会做何反应呢? 到了这一步,二人最聪明的做法,就是立刻率领人马撤回白城子,而后慢慢的积蓄力量,图谋东山再起! 可自己是绝不会让二人率军平安撤走的,这一次,非生擒二人不可。 于是乎,在宴会结束之后,多尔衮又下达了一道命令全军上下,人不卸甲、马不离鞍,做好随时出战的准备……若有松懈,以至贻误军机者,杀无赦! 命令下达,全军肃然! ………………… 深夜,二更时分,女真军大营—中军后帐内。 多尔衮、多铎正在睡觉休息,是穿着全套的甲胄、躺在羊皮软榻上睡觉休息的,而且佩刀就放在枕边,随时可以拔出来拼杀! 两位贝勒爷尚且这般警惕,其余的女真将士们自然不敢有丝毫松懈了,负责探查的,来回奔波不断。 负责巡逻的,都瞪大了眼睛观察情况。 没有任何事情,在帐篷中睡觉的,全都甲胄不离身,刀枪不离手, 随时准备跳起来厮杀! 可以说,全军上下严阵以待,做好了随时出战的准备,这一次,一定要打赢! 结果到了三更时分,真的出现情况了! 「咚……咚咚!」 一名负责侦查的牛录章京,快马冲进了大营中,而后在中军大帐前下马,迈步来到聚将鼓前,抽出一对鼓锤猛敲起来,隆隆的鼓声立刻响了起来。 听到鼓声之后,那些女真兵们立刻一跃而起,以最快速度冲出了帐篷,而后在空地上整齐列队。 与此同时,多尔衮、多铎兄弟在一群戈什哈的簇拥下,也从大帐中走了出来。 「出什么事了?」 「回两位贝勒爷的话,奴才刚刚探查到,有一队人马悄悄离开了天威军的大营,向西南方向疾驰而去,看样子是要逃跑!」 「哦,有多少人马?」 「天色太黑,看不清楚,但从队伍的长短来看,决不少于两千人马!」 「很好,立刻告诉冷僧机、巩阿岱、锡翰、西讷布库四位甲喇章京,火速整顿队伍,随本贝勒前往追击!」 「喳!」 随着一声令下,队伍很快整顿好了,共计是四千人马。 而后多尔衮翻身上马,率领人马冲出大营,直奔东南方向追去。 多铎没有和兄长一起出战,而是返回中军大帐内坐镇。 原来兄弟二人商量过了,秦锋狡猾如狐,各种诡计层出不穷,为了稳妥起见,一旦出现情况,由多尔衮率军出战,多铎则留守大营。 这样有两个好处一是如果多尔衮中了诡计,多铎可以出兵救援,就像上次一样! 二是可以避免中了调虎离山之计,让人家端了大营。 结果真是调虎离山之计。 「呜……呜呜!」 「杀呀……杀呀!」 多尔衮率领人马离开没多久,大营四周就响起了激烈的喊杀声和号角声。 接着有一名牛录章京冲进中军大帐,单膝下跪行礼道「启禀十五贝勒,天威军和蒙古兵前来攻营!」 「哦,有多少人马!」 「天色太黑了,看不清楚有多少人马,只听到大营四周都有喊杀声,都受到了攻击,其中又以南侧受到的攻击最猛烈了!」 「传令各部人马,紧守大营,不准出战,如果敌人冲过来了,用弓箭射退就是了!」 「喳!」 下完命令之后,多铎提着自己的佩刀,带着一大群戈什哈,向受攻击最猛烈大营南部走去,亲自阵前督战! 或许是女真军大营早有准备、防守严密,不太好攻打! 或许是别的原因。 总而言之,天威军、蒙古兵们只攻打了一会儿,就停止进攻,转身撤回自己的大营去了。 多铎也没有率军追击,依旧坚守大营不动。 小半个时辰之后,多尔衮率领队伍回来了,还带回来两千多匹战马! 原来多尔衮带领人马快速追击,很快就截住了那支悄悄逃跑的队伍,结果发现队伍中只有几十个真人,余下的都是稻草人,穿着天威军、蒙古兵的衣服,捆绑在马背上。 而那几十个真人,在队伍被截住之前,就逃之夭夭了。 显而易见,这是一支疑兵,是调虎离山用的! 弄清情况之后,多尔衮没有追赶那几十个人,而是立刻率领人马返回大营,顺便将那些驮着草人的马匹一并带了回来。 足足两千多匹马,都是膘肥体壮、皮毛光泽的骏马,看着一点问题都没有,奔跑的速度也很快,于是做为战利品,分给了一众 女真将士们使用。 …… 长话短说。 之后的几天里,秦锋多次试图突围,结果都被多尔衮带领人马围堵了回来。 连战连胜之下,多尔衮、多铎和一众女真将领们,不免有些得意起来,认为这一次肯定能打败秦锋! 甚至有人私下商议,生擒秦锋之后,一定要好好羞辱一番,以报上次兵败之仇! 可就在得意之时,发生了意想不到的事情……大营内的战马全都生病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八十九章 多尔衮真的怕了! 军马大量生病,此事非同小可,得到禀报之后,多尔衮、多铎立刻前往查看,结果来到马厩之后,顿时被眼前的情景吓了一跳! 原本活蹦乱跳的战马们,如今大都生病了,一匹匹的无精打采、身体发烧、屎尿齐出,弄的马厩中肮脏不堪、臭气熏天! 有些病情严重的,连站都站不住了,无力的瘫卧在地上,不时发出一两声悲鸣,其中就包括多尔衮的坐骑! 而负责喂养的一众马夫们,齐刷刷的跪在地上,脸上满是惶恐之色! “该死的奴才,你们是怎么喂养战马的,为何一下子全都生病了?” “回两位贝勒爷的话,奴才们一直兢兢业业的喂养战马,不敢有丝毫疏忽,至于战马大量生病,是因为……是因为……” “因为什么,快点说出来,别吞吞吐吐的!” “回两位贝勒爷的话,奴才们之前仔细查看过了,发现最先生病的战马,都是前两天缴获回来的那些! 发现之后,奴才们立刻将生病的战马都隔离喂养,以免传染别的战马,可惜还是晚了一步,病情已经全面传染开了!” “缴获回来那些战马先生病的,而后传染开来……战马大量生病,就没法出营追击……该死的,本贝勒又中计了!” 多尔衮亦是聪明绝顶之人,将前因后果梳理一番,立刻明白过来,自己又中了秦锋的诡计! 之前的调虎离山、夜袭大营、突围失败,不过是演戏而已。 其真实目的,就让自己缴获那些看似膘肥体壮、实则已经生病的战马,而后带回到大营中,再将疾病传染给自己一方的战马! 如此一来,自己一方的军队就失去了快速行军的能力,也就无法追击天威军了。 这一计,真是又厉害、又阴险、又卑鄙、又让人防不胜防! 想到这里,多尔衮郁闷的直拍大腿,不过木已成舟,光郁闷是没有用的,还是想想有没有什么补救措施吧。 “本贝勒问你们,这些战马生的什么病,是否能够治好,需要多久治好?” “回十四贝勒的话,奴才们查看过了,这些战马得的是寒热症,这种病虽然传播的很快,却不是什么绝症,只要对症下药,是可以治好的,就是需要的时间长一点!” “长一点是多久?” “快则半个月,慢则二十天!” “半个月……二十天……肯定来不及了,要认输吗……不……本贝勒决不认输,不能骑马冲锋,那就徒步决战!” 蒙古、女真两族皆以善于骑射而闻名天下,实际上,二者是有区别的,蒙古是游牧民族,女真则是渔猎民族! 游牧民族的士兵,一身本领大都在马背上,一旦离开了马匹,就像断了双腿一样,战力会大打折扣! 渔猎民族的士兵则不同了,既能马上冲锋,也能徒步作战,而且战斗力不减多少,只是速度慢一些而已! 因此上,多尔衮思索一番之后,决定利用女真军同样善于步战的特点,与秦锋的人马决一死战! 步兵对付骑兵,正面进攻肯定不行了,最好的办法是发动一场夜袭,将天威军的大营包围起来,而后利用兵力优势混战取胜。 而且速度一定要快,最好今夜就前去偷袭,否则秦锋就要带着人马溜走了。 于是乎,多尔衮返回中军大帐,将一众将领召集过来,而后将现在的情况,以及自己的想法讲述了一遍。 结果众将一致赞成,夜袭天威军的大营,报上次的兵败之仇! “本贝勒命令除了值守人员,其余将士立刻进帐休息,养足精神和体力,等到夜幕降临之后,全军倾巢而出,踏平天威军大营、生擒秦锋!” “喳!” ………… 长话短说。 三个时辰之后,太阳慢慢的落下了地平线,夜幕降临到大地上! 在多尔衮、多铎兄弟的带领下,已经吃饱喝足、准备就绪的女真将士们,从大营内倾巢而出,直奔天威军大营。 两座大营之间,相距三十里左右,若是骑马的话,不到一顿饭的时间,就能跑完这点路程了。 可是步行的话,至少需要一个半时辰,而且走完全程之后,会消耗很多体力,进而导致战斗力下降! 于是乎,为了加快行军速度,尽量节约体力,多尔衮、多铎和一众女真将士们全都轻装上阵,头盔、甲胄、水壶、干粮袋、打火石……凡是不必要的东西,全都留在了大营中,只带刀枪、弓箭、盾牌。 另外吗,为了不暴露出行踪,全军将士不打火把,摸黑向前行进,还用黑布蒙住了嘴巴,免的发出声音! 就这样,女真将士们轻装而行、加紧赶路,结果只用了一个时辰,就来到了天威军的大营附近,而这一路行来,前面十分顺利,后面十分不顺利,还出现了人员伤亡。 原来天威军的大营周围,设置了大量的陷阱陷坑、绊绳、毒弩箭、毒地刺、毒铁夹……应有尽有! 结果在前进过程中,纵然女真兵们提高了警惕,加着十二分的小心,还是不免有人中招,或死或伤,损失不小。 好在出发之前,女真兵们都用黑布蒙住了嘴巴,故而死伤虽多,却无人发出声响,没有暴露出行踪! …… 三更时分,在付出不小的伤亡之后,女真兵们终于包围了天威军的大营。 透过木栏栅,可以清楚的看到,大营内有黑色人影来回晃动,但是数量不太多,这说明负责守夜的士兵不多,大部分人都在梦乡中。 “轰……轰!” 眼看时机已到,多尔衮大手一挥,下达了进攻的命令,女真兵们立刻翻越栏栅,冲进了大营当中,而后就中招了。 原来大营内部同样设置了很多陷阱,还埋了成片的冲天雷,女真兵们踩上去,顿时被炸的支离破碎、血肉横飞! 可事到如今,已经容不得后退了,前面的士兵被炸飞,后面的士兵继续向前冲,不顾伤亡、奋勇冲杀,结果只用了一柱香时间,就占领了整座大营! 为何占领的速度这样快呢? 很简单,因为大营内一个守军都没有,天威军、蒙古兵早在秦锋的带领下溜之大吉了。 之前看到的黑色人影,不过是一些穿着士兵衣服的稻草人,悬挂在大营各处,被夜风吹的来回晃动而已。 辛苦了大半个晚上,付出了不小的伤亡,结果只占领了一座空营,做为夜袭策划者的多尔衮自然是又郁闷、又生气了。 可是很快的,更郁闷、更生气的事情来了。 女真兵们占领大营之后,在原来中军大帐内发现了一封书信,封皮上清楚写着十四贝勒多尔衮收启,你最畏惧的敌人秦锋敬上! 女真兵们不敢怠慢,立刻将书信送到多尔衮手中,后者扯出信纸,借着火光仔细观看起来,结果看完之后,顿时脸色大变、身体颤抖不止,就像是得了打摆子病一样。 书信上究竟写了些什么,让一向沉着冷静的多尔衮变成这个样子? 只有书信的内容很简单,只有区区八十一个字皇太极文武兼备、手段高超,实乃一世之雄主,贝勒欲夺大汗之位,还需小心隐忍,不可贸然行事! 大玉儿美艳绝伦,贝勒暗中爱慕久矣,然则天下万物当中,唯有美色最是伤人,一旦陷入、贻误终生,慎之、慎之! 虽然只有区区八十一个字,却像是八十一把钢刀,狠狠扎中了多尔衮的心脏,让其痛苦无比! 原来多尔衮心中一直藏着两个秘密一是想要夺取大汗之位,干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 二是暗恋皇太极的宠妃—大玉儿,想要将其据为己有,夜夜宵魂! 这两个秘密,多尔衮一直深藏心底,从未与任何人说起过,包括两个同父同母的亲兄弟阿济格、多铎! 现在这两个秘密被直接点了出来,多尔衮又岂能不大吃一惊、不深受刺激呢? 自己深藏心中的秘密,秦锋是如何知道的? 难道秦锋会妖法,能够窥视人心? 那自己的各种秘密,岂不都被秦锋知道了,所以自己才连战连败,损兵折将? “刷……刷!” 几把扯碎书信,扔进了旁边的火堆中,很快化成了一片灰烬。 书信虽然化为了灰烬,对多尔衮的伤害却没有消失,一种深深地畏惧感,不由自主的在心中滋生出来,而且越长越大、不可磨灭! 对秦锋这个魔鬼一样的对手,多尔衮真的怕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九十章 传国玉玺是假的! 多尔衮率军夜袭天威军大营,为何扑空了呢? 原来秦锋早就猜到了多尔衮性格坚毅,是不会轻易认输的,在战马无法使用的情况下,肯定会利用女真兵同样善于步战的优点,前来偷营劫寨! 于是派出了大量的暗探,潜伏在女真军大营周围,监视里面的一举一动。 因此上,女真军刚从大营内出来,秦锋就得到禀报了,于是精心布置一番之后,带领人马悄悄离开大营、踏上归程! 三月初四,队伍穿过了日月山脉。 三月初六,队伍渡过湟水,顺利进入大明境内。 三月十二日,队伍来到了白城子附近,项玄武、马勇、马武等人闻讯之后,立刻率领人马出城三十里迎接,而后兴高采烈的簇拥着秦锋回到了城内! ………… 回城的同时,秦锋将两千多蒙古兵安置进了城外的一座军营中,一切待遇都按照天威军的标准来,绝对是好吃好喝好生活。 至于乌云琪琪格,本想将其安置在城内一座又宽敞、又干净的空宅中居住的,再安排一些侍女、仆从负责伺候起居。 可是乌云琪琪格坚决不愿意,非要住到将军府中,还点名要住后宅! 无奈之下,秦锋只好带着她一起回了将军府! 前段时间,薛瑾瑜带着商队返回绥德城了,将军府内只有晋玉娘在,得知秦锋回来了,立刻带着一众府内人员出来迎接,其中就包括楚梦溪。 “蛟郎,你可回来了,我都快担心死了!” “哈哈,玉姐不必担心,我可是福大命大造化大之人,别说是区区青海草原了,就是去一趟十八层地狱,照样能平平安安的回来!” “什么地狱不地狱的,不要说不吉利的话!” “好、好,咱们不说不吉利的话,那就说说情话,一个多月不见,玉姐好像瘦了一点,晚上我可要好好检查一下,看看身上的肉是不是真的少了……嘻嘻!” “大白天的,瞎说什么呢,都是当将军的人了,还这样不正经!” “本将军平时可正经了,只是跟玉娘才不正经而已,那玉姐是喜欢我正经啊、还是不正经啊……嘻嘻!” ……… 夫妻二人相见之后,说了一会儿亲密话,而后秦锋将乌云琪琪格的情况简单讲述了一遍,并介绍二人相见。 其实几年之前,乌云琪琪格被抓了俘虏,软禁在将军府中的时候,就和晋玉娘见过面了,可今天这次见面与那次大大不同,另有深意。 “琪琪格见过姐姐,姐姐万安!” “妹妹有礼了!” 二人见面之后,乌云琪琪格抢先一步万福行礼,并叫了一声姐姐。 晋玉娘则愣了一下,看看眼前的大美人,又看看自己的夫君,瞬间明白了一些情况,而后微笑着回了一礼,叫了一声妹妹。 看到这一幕,周围人的表情都有点古怪了。 按理来说,乌云琪琪格受过大明朝廷的册封,拥有郡主的身份,晋玉娘则是三品诰命淑人,前者的身份地位远远高于后者,二人见面的话,应该后者先行礼才是。 现在乌云琪琪格抢先行礼,那就是认为晋玉娘的身份地位在自己之上,还叫了一声姐姐,这就有点让人玩味了。 还有乌云琪琪格不住别处,非要住进将军府的后宅中,这同样让人十分玩味。 在场的没有糊涂人,从这两件事情当中,立刻明白了一些情况,只是情况有点特殊,暂时不能说出来。 不过嘛,项玄武、马勇、马武、耗子等人,全都用羡慕的目光看着秦锋,这才是真男人啊,桃花朵朵、艳福无边! 接下来,众人一起进了大门,到将军府的大堂中落座。 接风宴已经准备好了,众人一边吃喝着,一边谈论这次的青海之行,以及最近发生的各种事情。 …… 接风宴结束之时,天色已经黑下来了,晋玉娘拉着乌云琪琪格回到内宅中去说悄悄话,其余的人则各自回家休息。 秦锋没有休息,而是来到了自己的书房中,身边只带着熊大、熊二这两名最忠诚的亲卫! “熊大!” “大人有何吩咐?” “立刻将楚姑娘、孟先生、焦先生请过来,再调一队亲兵过来!” “遵命!” 熊大答应一声,立刻执行命令去了,并很快请来了楚梦溪、焦金石、孟楷书三人,还调来了一队全副武装的亲兵。 秦锋先让楚、焦、孟三人进了书房,而后命令道“熊大、熊二,你们带领着这队亲兵,将书房团团包围起来,没有本将军的命令,不准任何人进来,若有强闯者,一律格杀勿论!” “遵命!” 答应一声之后,熊家兄弟立刻带领亲兵们将书房包围了起来,而后刀剑出鞘、高度戒备! 还有书房周围的制高点,也被亲兵们控制了起来,防止有人进行窥视! 看到亲兵们的防卫极为森严,没有一点漏洞,秦锋这才放心的回到书房中,而后将木门紧紧关闭,三道门栓全部插好,又检查了一下窗户,同样紧紧关闭上! 看到这种情况,书房内的楚、焦、孟三人面面相觑,有点摸不着头脑! 不过三人知道,秦锋肯定有非常重要的事情要说,于是都竖起了耳朵,准备仔细聆听。 没想到,秦锋一句话都没说,而是拿出一根狼毫笔,在白纸上写下一行字近日得到重宝一件,不知是真是假,故请三位前来,帮忙辨别一下真假,事关重大,切勿声张! 接着举起纸张,让楚、焦、孟三人看个清楚,而后扔进了一旁取暖用的炭火盆中,瞬间烧成了灰烬! 楚、焦、孟三人没有说话,而是一起点点头,示意全都明白了。 接下来,秦锋从怀中掏出一个小包裹,小心翼翼的放在桌案上,打开之后,里面是一个精美的檀木盒子,再打开盒子,露出了里面的传国玉玺。 看到传国玉玺的一瞬间,楚、焦、孟三人全都瞪大了眼睛,而后紧紧捂住嘴巴,以免惊叫出声。 现在三人明白了,为何秦锋要这般小心谨慎,开始还觉的有点过分了。 现在看来,一点都不过分,就是再小心谨慎十倍、百倍都不过分! 接下来,三人平复了一下心情,而后小心翼翼的鉴定了起来,期间还是一句话都不说,只用毛笔写字,看完就立刻焚毁,以免泄露出去。 小半个时辰之后,三人全都鉴定完了,神色有些古怪,而后同时提起毛笔,在纸上各写了一个假字! 也就是说,三人一致认为这枚传国玉玺是假的。 接下来,焦金石、孟楷书退到了旁边,楚梦溪则继续提笔写到玉玺为假,理由有三 其一,据史书记载,始皇帝的玉玺是用一块光泽温润、纹理细密的极品蓝田玉雕刻而成的! 檀木盒中这枚玉玺是用蓝天玉雕刻的不假,品质也相当不错,堪称精品中的精品,可还达不到极品标准,有着一段差距! 其二,传国玉玺上面的‘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字,是制作玉玺之时,由秦朝的工匠雕刻上去的。 一侧的‘大魏受汉传国玺’七个字,是魏文帝—曹丕篡汉称帝之后,命工匠刻上去的! 另一侧的‘天命石氏’七个字,则是南北朝时期的后赵皇帝—石勒命人刻上去的,以证明自己是天命之君! 也就是说,传国玉玺上的三段文字,是在不同的朝代、由不同的工匠刻上去的! 而檀木盒中这枚玉玺上的三段文字,从刀工、力度、走势来看,乃是出自同一位工匠之手,这明显的不合理! 其三,西汉末年,奸贼王莽篡夺皇位之后,命人向王太皇太后索要传国玉玺,王太皇太后无力抗拒,于是气愤的掷玉玺于地,摔崩一角。 事后,王莽命人用黄金将摔损的一角补好,于是传国玉玺又多个一个名字金镶玉玺! 西汉时期的黄金,是用重砂法提炼出来的,杂质较多,颜色暗淡! 檀木盒中这枚玉玺上镶嵌的一角黄金,杂质极少、颜色光亮,明显是用吹灰法提炼出来的纯金,而吹灰法出现在隋唐时期。 …… 楚梦溪写完三个理由,将纸张交到了秦锋手中,后者看完之后,微微点了点头,而后将纸张扔到了炭火盆中,瞬间化为了灰烬! 接下来,秦锋又提笔写了一行字事关重大,切勿泄露出去,否则有杀身灭族之祸,切记、切记! 楚、焦、孟三个都是聪明人,知道秦锋写的都是真的,于是连连点头,又指指上天、指指自己的心,以示对天盟誓,决不泄露一个字! 接下来,三人告辞离开了书房,秦锋则陷入了沉思当中…… ,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九十一章 需要比真假更重要! 其实秦锋早就怀疑过,自己得到的这枚传国玉玺可能是假的,现在经过楚、焦、孟三位金石高手的鉴定,证明了之前的怀疑没错,这枚玉玺就是假的! 那么一个问题出现了,乌云琪琪格知不知道这枚玉玺是假的呢? 答案是知道! 那枚真传国玉玺和十几枚假传国玉玺,在林丹汗的手中保管了很多年。 乌云琪琪格做为林丹汗最宠爱的女儿,肯定见过所有的玉玺,并能分辨出那一枚是真的,那一枚是假的。 也就是说,这条狡猾的小母狼故意送了一枚假玉玺给自己,欺骗了自己。 生气吗? 生气,但是理解! 要知道,传国玉玺乃是皇权天受的象征,拥有无可比拟的政治影响力,且在黄金家族手中传承了几百年之久,乌云琪琪格做为黄金家族的嫡系后裔,肩负着振兴家族、振兴蒙古的沉重使命,这种情况下,又岂能将传国玉玺轻易送给他人呢? 因此上,秦锋在生气之余,十分理解乌云琪琪格的做法! 当然了,理解归理解,该做的事情还是要做的! 要在基本可以断定,那枚真的传国玉玺,就在乌云琪琪格的手中,又或者,不在手中,但是知道玉玺的准确下落! 自己要不要将事情挑明,进而索要真传国玉玺呢? 左思右想、权衡利弊之后,秦锋做出了决定暂时不将事情挑明,装个糊涂! 原因很简单乌云琪琪格是个性格刚烈的女子,就算自己将事情挑明了,用手段进行威逼胁迫,也未必能让她拿出真的传国玉玺,还会伤害两人之间的感情! 再说了,就算拿到了真传国玉玺又如何呢? 以自己现在的实力,是无法持有传国玉玺的,若是强行持有的话,非但没有好处,反而会引来杀身之祸! 既然如此,又何苦为他人做嫁衣呢? 不如等一等,等到自己的实力强大起来,强大的可以问鼎天下的时候,再询问真传国玉玺的下落! 至于这枚假玉玺嘛,留在手中无用,还是献给崇祯皇帝换取一些封赏吧! 献出假玉玺,就不怕皇帝问罪吗? 不怕! 因为秦锋明白一个道理需要比真假更重要! 现在的大明王朝,天灾人祸不断,内忧外患重重,就像是一盏在风雨中来回飘摇的枯灯,随时有被吹灭的危险! 这个时候,若能得到传国玉玺,就能证明大明王朝是受上天钟爱的、国运尚未断绝,就能稳定天下人心,努力挽回一些局势! 这种情况下,别说献上一枚可以乱真的假玉玺,就是献上一枚假的不能再假的玉玺,崇祯皇帝也会捏着鼻子,强行认定玉玺是真的,而后给予丰厚的赏赐! 至于文武百官们,只要脑子没被蠢驴连踢十次,就不会去验证玉玺是假的,那等于自己找死,顺带捎上全家老小! 不过嘛,皇太极也得到了一枚假传国玉玺,出于政治需要,肯定也会说自己得到的玉玺是真的。 那样的话,在玉玺真假的问题上,两国之间肯定要打一场激烈的口水战! 不过这与自己无关,就让那些文官们费口水去吧,反正他们最擅长的就是喷人! 将事情都梳理清楚之后,秦锋打开书房内的一个暗格,将假传国玉玺放了进去,再将暗格恢复原状。 接着又提起笔来写了一份奏折将自己这次的青海之行,大致上讲述了一遍,最后告诉崇祯皇帝,传国玉玺已经到手,请朝廷派人前来接收! 奏折写好之后,锁进一个黑漆小盒子当中,贴上了三道封条、又贴了三根鸿毛,而后拿着出了书房。 “熊大!” “卑职在,大人有何吩咐?” “立刻将这份奏折送到军驿去,让他们用八百里快马加急送往京师,不得耽误!” “遵命!” 熊大答应一声,双手接过黑漆盒子,而后带着几名亲兵前往附近的军驿。 军驿再用接力的方式,以最快速度将奏折送往京师! 相信崇祯皇帝—朱由检看到这份奏折之后,一定会非常高兴,而后立刻命心腹人前来接收传国玉玺。 到时候,秦锋也会一起前往京师,领取封赏。 崇祯帝可是许诺过的,只要拿到了传国玉玺,就不吝封爵之赏,就是不知道,会封一个什么爵位? 侯爵? 不会的,在封赏有功之臣的事情上,崇祯帝一向不大方,甚至可以说十分吝啬,这也是大明朝日渐衰落的重要原因之一。 君无厚赏,臣子们又岂会卖命呢? 秦锋估计,会封自己一个伯爵,官职是不会升迁的,最多再赏赐一些财物,真是抠门啊! 算了,不想这些了,还是继续写信吧! 秦锋回到书房内,开始给三边总督杨鹤写信,先是问候了平安,而后将自己这次的青海之行详细讲述一遍……那知书信写到一半之时,将军府的前院突然乱了起来,隐约还传来了喊杀声。 “熊二,出什么事了!” “回禀将军大人,刚才有一伙蒙面刺客偷偷潜入府中,欲行不轨,结果被负责巡逻的弟兄们发现了,现在正进行围捕!” “你带人过去看看,别把刺客都杀光了,留下几个活口问口供,好知道是谁要刺杀本将军!” “遵命,第一排跟我来,第二排留下保护将军大人!” 熊二答应一声,带着一排亲兵冲向了前院。 秦锋没有去前院,而是带着其余的亲兵向后宅走去,倒不是怕刺客刺杀自己,而是担心晋玉娘受到惊吓! 在秦锋心中,晋玉娘才是最重要的,只要晋玉娘平安无事,其余的事都好解决。 那知来到后宅中一看,这里竟然也在厮杀! “快快叫人增援,这边也来刺客了,全都是厉害角色,而且个个不要命!” “不好啦,有两个刺客冲进寝室了,夫人还在里面,快快进去保护夫人!” …… 共有数十人在后宅中拼命厮杀,全都穿着天威军的服饰,其中有些是将军府的亲兵,另一些则是生面孔! 显而易见,刺客们用了声东击西之计,其中一伙人黑衣蒙面,潜入将军府的前院中闹事,将府内的亲兵们都吸引过去。 另一伙人则假扮成亲兵,趁着天黑加混乱,潜入到将军府的后宅中行刺。 幸好将军府的亲兵们都受过严格训练,得知前院来了刺客,没有一窝蜂似的都跑去抓刺客,而是一部分前去支援,一部分留守原地。 结果负责留守后宅的亲兵们发现来了二十多个人,虽然穿着亲兵服饰,却全都是生面孔,还对不上口令,立刻明白这些人是刺客装扮的,于是与之厮杀了起来。 混战当中,有刺客冲进了寝室,而晋玉娘就在里面,随时可能有生命危险! 弄清情况之后,秦锋的眼睛都红了,立刻拔出逆鳞宝刀,加入到战团当中! “咱们之前猜错了,姓秦的不在寝室中,而是在这里,快点过来杀了他!” 一名刺客扑了过来,并用手中刀猛砍秦锋的面门,秦锋毫不畏惧,立刻用逆鳞刀砍了回去。 逆鳞刀锋利无比,顿时砍断了刺客的手中刀,而后将刺客的半个脑袋砍了下来,脑浆和鲜血瞬间喷了出来,其中很多都喷到了秦锋身上。 秦锋毫不在意,继续挥刀猛砍,又砍到了几名拦路的刺客之后,终于冲进了寝室中,结果发现这里的战斗已经结束了。 只见乌云琪琪格站在寝室外屋中,手中提着一柄蒙古弯刀,上面沾满了血迹,地上则躺着两具刺客的尸体,一个被割断了脖子,另一个被刺穿了心脏,鲜血流的满地都是! “玉娘呢?” “玉娘姐姐躲在里屋中,平安无事,将军放心吧!” …… 原来宴会结束之后,晋玉娘拉着乌云琪琪格到后宅寝室中说悄悄话,二人正说的高兴呢,突然来了刺客,并有两个冲进了寝室中。 乌云琪琪格乃是久经沙场的女中豪杰,反应速度非常之快,立刻将没有战斗力的晋玉娘推进内屋中,而后拔出弯刀,与两名刺杀拼杀起来。 结果只几个回合,就将两名刺客都杀掉了,而自己毫发未伤! “蛟郎,我在这里!” “玉姐,你没受伤吧?” “我没事,多亏了琪琪格妹妹,要不是有她在,今天怕是危险了!” 晋玉娘从里屋走了出来,脸色有些发白,显然是受到了惊吓,好在没有别的问题,见状秦锋这才安心下来,而后持刀站在寝室门口,指挥亲兵们围剿其余的刺客!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九十二章 谁是幕后主使者? 秦锋的亲兵们不仅训练有素、战力强悍,而且人数越聚越多,因此只是一会儿功夫,就将刺客们一个个砍倒在地! 最后只剩下五名负伤的刺客,被团团包围在后院中间,已经没有任何突围的可能了。 “放下兵器投降吧,本将军可以饶你们不死!” “听到没有,我们将军大人说了,只要放下兵器投降,就饶你们不死!” “噗通……噗通!” 面对劝降,五名刺客并没有回应,而是同时咬了咬牙,接着全部栽倒在地上,浑身抽搐、七窍流血,很快气绝身亡了! 上前检查才知道,原来这些刺客的口中都藏着一颗小蜡丸,里面装有见血封喉、立时毙命的毒药! 五名刺客见行动失败了,又没有办法突围出去,于是同时咬破藏在口中的蜡丸,吞下里面的毒药自杀了,以免被生擒活捉! 自杀的如此果断,可见这些刺客都是标准的死士,早已经视死如归了。 能一次派出这么多死士,说明幕后主使者的身份不一般,而且和自己有深仇大恨,究竟是谁呢? 女真人? 流寇首领? 八大晋商? 东林党? …… 秦锋正在思索之际,熊二领着一群亲兵涌进了后宅的院落中。 “将军大人,您没事吧?” “本将军没事,你那边情况如何了?” “回大人的话,卑职们无能,只抓住一个活的,余下的刺客不是被杀,就是自杀了!” “哦,你们抓住活的了?” “侥幸抓住一个,请将军大人过目!” 说话间,一个五花大绑、昏迷不醒的黑衣刺客被亲兵们拖了出来,是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脸肿的跟猪头一样,看不出本来面目! 原来之前的混战中,这名刺客的脸上重重挨了熊二一拳,被当场打昏过去,没能吞毒自杀,这才被生擒活捉了。 “很好,带到前院的西厢房中,用冷水泼醒他,而后严刑审问,一定要问出幕后主使者是谁! 再告诉项将军一声,立刻出动人马,对全城进行一次大搜查,查出这些刺客的落脚地点,看看还有没有同党,有就全部抓起来!” “遵命!” 熊二答应一声,按照命令行事去了。 秦锋也没闲着,又安慰了晋玉娘一番,对乌云琪琪格表示了感谢,接着下达命令从自己的亲兵营中抽调一哨士兵进驻将军府,全面加强防守力量,以免再有刺客前来行刺! 至于那些刺客的尸体,共计是四十三具,全都抬到了西跨院的空地上,而后进行仔细搜查,看看能不能搜出一些有用的东西,从而推测出刺客们的身份。 结果一番搜查下来,还真搜出了几样特别的东西 六柄解食小刀,是专门用来切割肉食的,蒙古人、女真人都喜欢使用这种刀具吃肉,经常随身携带。 不同的是,蒙古解食刀一般用牛皮鞘,而女真人的解食刀一般用兽皮鞘、鱼皮鞘,因为女真人是渔猎民族,兽皮、鱼皮取材方便。 而搜出来六柄解食刀,三柄是狼皮刀鞘、两柄是蟒蛇皮刀鞘、一柄是鱼皮刀鞘,都是女真人的风格! ……… 四枚护身符,都是用狍子的头盖骨制成的,上面刻有十分神秘的花纹。 狍子,又名矮鹿,是东北地区特有的一种野兽,女真人非常喜欢狩猎狍子,扒其皮、食其肉,而后用骨头做护身符,戴在身上保佑平安。 ……… 一个全新的紫貂皮荷包,摸起来又柔又暖,里面装着六颗圆润饱满、晶莹剔透的东珠。 紫貂、东珠都是东北地区的特产,数量稀少、价格昂贵,自从大明和女真开战以来,商路基本断绝,这两种东西已经很难在中原内地见到了。 搜出来的三种东西,全都和女真人有关系,这不可能是巧合吧? …… 又过了一会儿,负责搜查全城的项玄武来了。 “启禀将军大人,经过一番严格搜查和盘问,得知这些刺客是半个月前来到白城子的,其中一伙假扮成皮毛商人,住在城东的悦来客栈中,包了一整座院子。 另一伙假扮成粮食商人,住在城南的四海客栈中,同样包了一整座院子。 两座客栈当中,各有四名余党负责留守,可惜卑职带人搜查客栈之时,这些余党见势不妙,全都吞毒自杀了,故而没能抓住活口。 客栈内的掌柜、伙计、客人都进行了审问和搜查,结果没发现什么问题。 不过搜查那些刺客的行囊之时,卑职从一件棉衣的夹层中搜出了这个东西!” 说话间,项玄武掏出一枚四寸高、两寸宽、半分厚的黄铜牌子,一面刻着猛虎下山图案,另一面刻着几行女真文字。 在场众人当中,乌云琪琪格精通女真文字,当既翻译了过来身份腰牌—大金国—正黄旗下—牛录章京—佟国道! …… 紧接着,熊二回来了“启禀将军大人,经过一番严刑拷打,那名刺客已经招供了,自称叫孙国柱,今年三十三岁,辽东—海州卫人氏,军户出身,以前在参将—黄进手下当兵,驻扎在广宁城中。 天启二年,女真军攻打广宁城,参将—黄进贪生怕死、不战而降,孙国柱就跟着一起投降了,而后被编入正白旗,成了一名汉人奴隶兵! 皇太极继承汗位之后,两黄旗、两白旗互换了旗帜,孙国柱就变成了正黄旗的奴隶兵。 其余的刺客和他一样,都是投降过去的汉人奴隶兵,为首的叫佟国道,就是那具满脸络腮胡子的尸体,是正黄旗下一名牛录章京。 他们这次是奉了上面的命令,化妆成普通商人,千里迢迢来到白城子,专门来刺杀将军大人的,以报将军大人多次杀伤女真兵将之仇!” ……… 到了这一步,证据、证词都指明了,这场刺杀是女真人主使的,甚至是天聪汗—皇太极亲自主使的。 可是秦锋沉思片刻,认为真想可能并非如此! 要知道,从古至今,刺杀都是一种不光彩的手段,会召来世人的咒骂和厌恶! 因此上,凡是刺杀他人者,都是暗中行事,不敢暴露出真实身份,以免遭到世人唾弃和仇家报复! 皇太极足智多谋、心思缜密,如果真派人来刺杀自己,肯定将事情安排的十分周密,不留一点漏洞! 可是现在呢,从这些刺客身上轻而易举搜出了证据、问出了口供,这未免太反常了吧? 故而秦锋认为,证据、证词都是假的,是那位幕后黑手提前安排好的,用来嫁祸他人、隐藏自己! 至于幕后黑手究竟是谁,还得从那名刺客的口中逼问才行。 想到这里,秦锋带上熊二和十几名亲兵离开后宅,来到了前院的西厢房中。 厢房内部很大,地上摆放着鞭子、夹棍、钉板、烙铁、老虎凳、辣椒水、铁锤子、铁签子……各种各样的刑具。 那名自称叫孙国柱的刺客,被牢牢捆绑在一根柱子上,身上伤痕累累、血迹斑斑,看样子是没少受刑,口中还被戴上了铁嚼子,这样既不太影响说话,又可以防止吞舌自杀! 秦锋看了几眼,开口问道“你叫孙国柱,是女真正黄旗的士兵,是奉命来刺杀本将军的?” “正是!” “呵呵,你既然在女真人那边效力多年,肯定通晓女真话吧,说几句听听!” “这个……这个……我太笨了,虽然待了多年,却没学会女真话!” “没关系,你在那边待了多年,就算不会说女真话,也该知道一些女真人的事情吧,本将军问你,女真八旗各有多少个牛录的兵马?” “皇太极有多少位福晋,又生育了多少子女?” “十四贝勒多尔衮的正福晋是谁?” “正黄旗的固山额真又是谁?” …… 秦锋连提了十几个问题,结果孙国柱或是回答不上来,或是回答的错误百出。 由此可以证明,孙国柱之前说的都是假话,他根本不是女真人派来的,幕后黑手另有他人! “熊二!” “卑职在!” “大刑伺候!” “遵命!” ……… 熊大答应一声,而后提起一根牛皮鞭子,在木桶里沾好了辣椒水,开始狠狠的抽打孙国柱。 一鞭子下去,就是一道血淋淋的口子,辣椒水再渗透进去,顿时痛的孙国柱哇哇怪叫不止。 抽了几十鞭子,又换成通红的烙铁。 用完了烙铁,接着使用老虎凳! …… 如此换了几种刑具之后,孙国柱终于支撑不住了,哀嚎着求饶道别打了、别打了……我招供、我全都招供!” “说吧,究竟是谁派你们来的?” “是……是……是高闯王派我们来刺杀你的!”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九十三章 酷刑中的酷刑! 孙国柱再次招供,说流寇大首领—高迎祥才是真正的幕后黑手,为报多次兵败之仇,才安排人前来行刺! 秦锋何其精明,自然不会一听就信了,于是再次进行审问。 “你们真是闯贼—高迎祥的手下?” “没错,我们都是高闯王的帐下亲兵,高闯王对将军恨之入骨,因此让我们前来行刺,再嫁祸给女真人,免的事后将军的亲人和部下们报复,不想行刺失败了,小人还被生擒活捉。 现在小人熬刑不住,已经如实招供了,将军要死就杀吧,只求将军大发慈悲,给小人一个痛快的,小人就是到了阴曹地府,也感谢将军的大恩大德!” “呵呵,想要个痛快是吗,这倒不是难事,只要你回答几个问题就行,如果你真是高迎祥的帐下亲兵,肯定能回答上来的 第一,高迎祥的生辰是那一天? 第二,高迎祥最宠爱的夫人是谁,今年多大岁数? 第三,高迎祥有几个儿女,分别叫什么名字? 第四,高迎祥的结拜兄弟有几个,分别是谁?” “这个……这个……” 秦锋连提了几个问题,结果孙国柱和之前一样,或是回答不上来,或是胡说八道。 显而易见,又说谎了,这家伙根本不是高迎祥的亲兵,幕后黑手也不是闯王—高迎祥,而是另有其人! 怎么办? 这家伙是个死士,想要问出实话来,一般的刑罚根本没有用,必须使用酷刑中的酷刑,让其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精神防线完全崩溃才行。 秦锋摸了摸小肚子,很快想出一个既简单、又实用的酷刑,而后开口道“本将军已经给过你两次机会了,可是你没有好好珍惜,看来只能用点非常手段了,你就好好享受一下吧,享受完之后,相信你会说实话的。 来人啊,抬一口最大号的铁锅过来,装满清水、备好干柴,本将军今天要玩个清水煮活人!” “遵命!” 亲兵们答应一声,很快抬来一口杀猪用的超大号铁锅,口径九尺、深度五尺,全重二百八十余斤。 又搬来一些巨型青砖,砌了一个简易灶台,里面塞满了干柴,接着将孙国柱从柱子上解下来,再用细牛皮绳紧紧的捆住手脚,用一块破布塞住嘴巴,而后扔进了大铁锅中。 接着往锅里倒水,淹没了孙国柱的全身,只有头部露出水面,保证可以呼吸,最后点燃了灶台中的干柴,并用两个大风箱往里面吹风。 “咕哒……咕哒!” “呜……呜!” 在风箱的助力下,铁锅接着冒起了腾腾热气…… 这下孙国柱受不了了,一边发出痛苦的呜咽声,一边在铁锅内来回翻滚,可惜一点用都没有,还被热水烫伤了脸部! 等煮的差不多了,秦锋命人用大铁钩子,将半死不活的孙国柱从铁锅内钩了出来,让其躺在地上缓一缓。 等缓过来一点之后,秦锋没急着审问,而是命令亲兵们再次将孙国柱扔进了大铁锅中,等煮的差不多了,再拉出来缓一缓……如此一连五次之后,这才停了下来,而后将孙国柱拖出铁锅,取掉了口中的破布! “怎么样,滋味不错吧,现在想说实话了吗,不想说也没关系,本将军还有别的招数,可以请你一样一样的慢慢品尝,保证又刺激又好玩,如何?” “不要玩了……我受不了了,我说……我全都说……千万不要再玩了,呜呜!” “那就快说吧,幕后主使者究竟是谁?” “是……是……是姜将军!” “那个姜将军?” “就是……就是……大同镇总兵官—姜瓖将军,我们这些刺客,其实都是姜将军暗中招募的死士,专门为他做一些见不得光的事情,杀人放火、强抢民女、绑架肉票、走私军械……反正什么坏事都干,包括暗中行刺!” “哦,说的详细一点,姜瓖是如何让你们来刺杀本将军的?” “说……说……凡是知道的事情,小人都说出来……不过说完之后,求将军给小人一个痛快,别再折磨小人了,真受不了了,呜呜!” 孙国柱痛哭流涕、连连哀嚎,可见真被折磨怕了。 秦锋见状,不禁生出一些‘恻隐之心’,于是用安慰的口吻说道“只要你实话实说,本将军就给你一个痛快,绝不食言!” “多谢将军大人,小人一定实话实说,这事从那说起呢……还是从头说起吧。 小人真叫孙国柱,本是一名刀客,行走江湖混日子,后来经人介绍,投到了大同镇总兵—姜瓖的门下,说是做门客,其实就是杀手、死士! 和小人一样的杀手,大约还有一百多人,连带着家属们一起,住在姜瓖的一座私人庄园当中,平时好吃好喝,有事听从吩咐! 女真鞑子退出山西境内之后,有一天,平阳镇总兵官—姜瑄悄悄来到了大同城,和姜瓖将军在私宅的密室中密谈了好几天,至于二人谈的什么,就不得而知了。 之后姜瑄将军离开了大同城,返回平阳镇去了,姜瓖将军则从死士当中精心挑选了五十二个人,其中就包括小人,而后让我们化妆成商队,潜入白城子,伺机刺杀将军大人您! 出发之前,姜瓖将军给我们准备了通关文谍、各种兵器、天威军的服饰,女真人的物品,还有一些包着毒药的蜡丸。 又把我们的父母、妻子、儿女都扣做了人质,并严厉警告我们这些人,如果刺杀成功了,人人皆有重赏! 如果刺杀失败了,那就立刻服毒自杀,决不能被生擒活捉,更不能将他招供出来,若是谁招供了,或者不肯自杀,他就把谁的父母、妻子、儿女全都剁成肉酱喂狗! 迫于威胁,我们只好遵命行事,带着各种东西离开了大同城,假扮成两支商队,千里迢迢的来到了白城子。 来到白城子之后,得知将军大人没在府中,小人们只好在客栈内住下,耐心等待机会。 直到昨天中午,得知将军大人已经回到了府中。 将军大人刚刚回来,身边的防备肯定不严密,于是小人们这才潜入府中,想要行刺将军大人,不想行刺失败,小人还被生擒活捉了,这就是全部经过!” ……… 听完了孙国柱的一番供述,秦锋和之前一样,问了一些与姜家兄弟有关的事情, 结果孙国柱对答如流,没有任何错误,证明这一次说的是实话,刺杀自己的幕后黑手就是姜瓖、姜瑄两兄弟。 至于刺杀自己的原因,自然是为了报仇。 姜家本是兄弟三人,姜瓖是老二、姜瑄是老三,原来的榆林镇总兵—姜让是老大。 姜让和其子姜申旭都不是好东西,曾经多次谋害自己,自己则给予了反击,因此双方结下了仇恨。 有一次,自己回乡祭祖,姜让得知之后,安排了一批杀手前来行刺,结果行刺失败,杀手们全被干掉了,事后自己还藏起一具杀手的尸体,做出生擒活捉的假象,用来刺激幕后主使者。 姜让果然上当,担心事情败露出来对自己不利,便想要杀掉知情的老管家—姜福灭口,不想管家—姜福也是个狠人,察觉到情况不妙,抢先下手干掉了姜让、姜申旭父子,而后逃之夭夭了。 姜让父子身亡之后,自己立刻趁机出手,将姜家在榆林镇的势力连根拔起,还杀了很多姜家的党羽,抢了很多姜家的产业。 因为这件事,姜瓖、姜瑄对自己恨之入骨,结下了仇怨! 上次出兵山西之时,途中遇到姜瑄的部下士兵劫掠百姓、杀良冒功,结果被自己全部斩杀了,因为这件事事情,进一步加深了仇怨! 姜家兄弟对自己恨之入骨,又不敢当面报复自己,于是命死士前来刺杀,才有了今天晚上这些事情!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九十四章 一定要干掉姜家兄弟! “将军大人,小人已经全部招供了,求您遵守承诺,赏小人一个痛快吧!” 审问结束之后,孙国柱再次哀求起来,不敢求取活命,只求死个痛快,不再受酷刑的折磨。 秦锋是个言而有信的人,当既点了点头,而后闪电般打出一拳,将孙国柱的喉结打碎,后者抽搐了几下,随即气绝身亡了。 “和其余刺客的尸体一起拉出城去,挖个深坑埋了吧!” “遵命!” 亲兵们答应一声,将孙国柱的尸体拖走了。 熊二则凑过来,很是不解的问道“大人,何不留个活口做证人,向朝廷状告姜家兄弟呢?” “告不赢的,也没必要费那个事!” 秦锋早就想过了,姜家兄弟皆是奸狡之人,得知行刺失败之后,肯定会将有关证据全部消除掉的。 自己向朝廷告状的话,没有直接证据,仅凭一名刺客的口供,是绝对告不赢的,还可能落个诬告之罪! 既然告不赢,就没必要费那个力气,直接用自己的办法解决问题就是了。 什么办法? 就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用刺杀的手段将姜家兄弟干掉! 问题是,姜家兄弟都是总兵官,身边有大量的亲卫,戒备十分森严,想要刺杀这两个人可不是一件容易事! 另外吗,姜家乃是名门望族,子弟为官者众多。 杀掉姜瓖、姜瑄的话,那些姜家子弟很可能怀疑到自己头上,进而展开疯狂的报复! 自己倒是不怕,可要是伤了自己身边的人,那就相当不好了! 如何才能不让姜家报复呢? 只有一个办法把姜家的人全部杀掉,那样就不会有人报复自己了! 可是姜家人太多了,又分布在西北各地,若是一个一个的刺杀,未免太费时间和精力了,最好将姜家的人集中起来,一下全都干掉,那就省事多了。 新的问题出现了,如何才能将姜家人聚在一起、进而全部杀掉,且不会牵连到自己身上呢? 得好好想想! 秦锋用力拍了拍小肚子,让里面的坏水全部沸腾起来,而后涌出了一个相当不错的计划。 有了计划之后,秦锋起身离开厢房,回到了自己的书房中,先找出一根白布条缠在右手上,而后才开始写信。 为何这样做呢? 因为用白布条缠住右手,就能改变执笔的姿势和力度,进而改变自己的笔迹。 如此一来,就算这封信以后丢失了,落入了朝廷的手中,想要查找幕后黑手,也查不到自己身上,这招聪明吧,嘿嘿! 很快的,书信写好了,加盖特别标识之后,用火漆密封了起来,而后交到了熊二手中。 “立刻安排可靠之人,将这封信送到白玉虺手中,让他按照信中的内容行事,不得耽误!” “卑职明白!” …… 欲成大事者,必须拥有一支暗黑力量,负责做一些不能见光的事情! 而在几年之前,秦锋就开始组建属于自己的暗黑力量——血滴子,并将这件事交给了与姜家有血海深仇的白玉虺负责。 几年时间下来,血滴子已经初具规模了,而且在西北很多地方都建立了秘密据点。 现在让与姜家有仇的白玉虺做这件事情,相信他一定会尽心尽力,做的干净漂亮! 安排好一切之后,秦锋这才长出一口气,回后宅休息去了。 …………… 刺杀事情结束之后,将军府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 直到二十天之后,一名信使的到来,将宁静给完全打破了! “启禀将军大人,朝廷派来一队锦衣卫,马上就要到白城子了!” “哦,来了多少人,带队的是谁?” “来了两百多名锦衣卫,带队的是秉笔太监—东厂提督—王承恩、王公公!” 崇祯帝—朱由检收到奏折之后,肯定会派一位心腹人来接收传国玉玺,只是没想到,来的竟然是王承恩,这位可不能怠慢了。 于是秦锋换上一身新官服,而后带上项玄武、马勇、马武、耗子等人和一大队亲兵,出城迎接! 一顿饭的时间之后,秦锋见到了风尘仆仆、疲惫不堪的王承恩! 原来为了赶时间,这一路之上,王承恩没有坐车、没有坐轿,而是和锦衣卫们一起骑马赶路、日夜兼程! 京师、白城子相距两千二百余里,中间还要穿越山脉、渡过大河,这一路狂奔过来,就是个壮汉都未必吃的消,何况是一位老太监呢,可把王承恩累坏了,人都消瘦了好十几斤! 看清情况之后,秦锋带着部下们翻身下马,抱拳行礼“榆林镇副总兵—秦锋携部下人等,恭迎王公公,公公一路上辛苦了,请到城内馆驿中休息,房间早就为您准备好了!” “休息的事不急,秦将军,那件东西在那里?” “就在末将的府中!” “好,咱们先交割东西,而后再说休息的事!” “既然如此,公公请进城吧!” …… 简单的交谈之后,王承恩和锦衣卫们一起进了白城子,后者自有人安排用饭、休息,前者则被秦锋带到了将军府的书房中。 进入书房之后之后,秦锋立刻从暗格中取出了那枚传国玉玺! 看到玉玺之后,王承恩顿时喜笑颜开“传国玉玺,真是传国玉玺……太好了,真是太好了……秦将军,你可是为皇上立了一件大大的功劳啊!” 崇祯帝—朱由检自从继位以来,日夜操劳、勤俭节约,一心要革除积弊,中兴大明王朝,做一位可与汉光武帝比肩的中兴之君! 然而七年过去了,在崇祯帝的治理下,大明王朝非但没有中兴,反而是江河日下,一天不如一天,甚至显露出了亡国之像! 面对这样的情况,崇祯帝—朱由检是心急如焚,寝食难安,都快憔悴的不成样子了,刚二十多岁的人,就生出了白头发。 王承恩做为最忠心的奴才,那真是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又没什么好办法,只能是干着急。 现在好了,有了这枚传国玉玺,就能证明大明王朝国运未绝,就能凝聚人心、挽回颓势,进而减轻皇帝身上的负担了,王承恩自然是高兴了。 高兴完之后,王承恩取出一个事先准备好的小兜囊,将传国玉玺放在里面,而后撩开衣服,贴身系在了腰间,并连打几个死结! 同时打定主意,在见到皇帝之前,玉玺决不离身,睡觉都要紧紧抱着! “现在时值正午,公公若不嫌弃,请在末将这里用顿便饭如何?” “如此的话,杂家就讨扰了!” “呵呵,公公这边请!” …… 按理来说,招待王承恩这样的天子近臣、内宫巨头,应该在大堂中落座,用最名贵的器皿、吃最美味珍馐山中走兽云中燕,陆地牛羊海底鲜,猴头燕窝鲨鱼翅,熊掌干贝鹿尾尖……通通都端上来。 秦锋却没那样做,而是将王承恩领到了后宅中,先清洗了一下身上的尘土,而后在一张普通的四方桌边落座,接着端上来一壶太白酒和八道家常小菜。 太白酒是小酒铺中买来的,一两银子一大坛的平常货色,菜不是出自什么名厨之手,而是晋玉娘在小厨房中烹饪的,用的也是普通食材。 面对这样的招待,王承恩是否勃然大怒,认为自己被轻视了呢? 事实是,王承恩非但没有生气,还十分的高兴! 原因很简单,以前在京师的时候,经常有文武官员请王承恩吃饭,每次都是大摆宴席,吃的是山珍海味、喝的是美酒佳酿,那场面隆重的不得了。 不过嘛,王承恩是个明白人,知道那些请客吃饭的官员们,表面上对自己恭恭敬敬、甜言蜜语,其实心中根本看不起自己,背后没少骂自己是老阉奴、老阉狗! 与之相比,秦锋请自己到后宅中落座,喝平常酒、吃家常菜,态度不卑不亢,这才是真拿自己当成了朋友,王承恩自然高兴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九十五章 招待王承恩! “家常便饭、粗茶浊酒,招待多有不周之处,还请公公莫要嫌弃!” “哈哈,秦将军客气了,实不相瞒,今天这顿饭菜,是杂家这些年来吃的最舒服的一顿了!” “既然如此,末将敬公公一杯,请!” “多谢将军,请!” …… 酒菜上齐之后,秦锋和王承恩一边吃喝、一边交谈,谈的自然都是军国之事了。 秦锋先把自己亲率八百人马,前往青海救援察哈尔部,用计谋连败女真大军,以及得到传国玉玺的经过详细讲述了一遍。 当然了,秦锋是个有分寸的人,该说的事情说了,不该说的事情则是一个字都未吐露! 接下来,二人又谈到了目前朝廷最棘手的事情流寇蔓延、中原大乱! 两年以前,流寇在关中地区做大,人数发展到了二十万之众,官军无力抵挡、连战连败,丢失了很多城池,就连重镇西安都岌岌可危! 关键时刻,是秦锋率领天威军南下征讨,凭着计谋和勇猛,屡屡以少胜多,打的流寇们丢盔弃甲、非死既降! 剩下的流寇们寒了胆,不敢再和天威军交锋,于是在高迎祥、罗汝才等首领的带领下,向东狼狈逃窜,强行翻越秦岭东部山脉,进入了河南境内。 当时的流寇们,损失惨重、人困马乏,士气更是一落千丈,那种情况下,只要河南的官军稍微用点力,就能将其彻底消灭掉。 郁闷的是,因为长期拖欠粮饷不给,负责征讨的河南官军在途中发生了哗变,愤怒的士兵们杀掉了克扣军饷的将领,而后一哄而散,有的逃回家乡、有的四处流浪、有的干脆投奔了流寇! 结果便是,流寇们非但没有被剿灭,反而壮大了实力,接着连克十几座城池,硬是在河南境内站稳了脚跟,而后又向周围几省渗透,人数越来越多。 现如今,河南、山西、湖广、四川几省皆有大股流寇活动,人数高达三四十万,声势浩大! 面对这一情况,崇祯帝—朱由检多次下旨给几省的总督、巡抚,让他们调动人马、剿灭流寇,可是收效微乎其微,流寇们非但没被剿灭,反而越闹越凶了。 不客气的说,崇祯皇帝头上的白发,有一大半都是被流寇们闹出来的。 谈到这里,王承恩先是叹息了几声,而后一脸期待的开口问道“最近两年,为了对付中原流寇,朝廷耗费了数百万钱粮、投入了几十万人马,却是久剿无功、损失惨重,秦将军一向足智多谋,可知其中原因何在,又该如何解决吗?” “此乃国家大事,当由皇上和一众朝廷重臣们谋划良策,秦某只是一个小小的副总兵,见识和才能都十分有限,又岂敢胡言乱语呢!” “将军太谦虚了,当今天下,谁不知道秦将军足智多谋、善于用兵,更是立下赫赫战功,可与古之名将比肩! 再说了,将军献上传国玉玺,立下了大功一件,皇上必须会重重封赏,将军马上就是朝廷新贵了,谈论一下国家大事,不是应该应份的嘛!” “承蒙公公称赞,既然如此,末将就斗胆说上几句,若有不当之处,还请公公莫要见怪! 以末将之见,对于中原流寇们,朝廷之所以消耗巨大,却迟迟不见效果,主要是因为有三大弊病 一是中原几省久无战事,以至于士卒懒散、疏于训练,军械破旧、数量不足,这样的军队用来围剿流寇,难免屡战屡败、无法成功! 二是围剿的办法过于死板,一味打打杀杀,不懂灵活变通,再加上军纪败坏,士卒们烧杀劫掠、无恶不作,将很多良民百姓都逼到流寇那边去了,以至于流寇越来越多,声势越来越大! 三是中原几省各自为战,没能互相配合,而流寇们见缝就钻、抢完就跑,官军无法对其形成合围之势,剿灭起来自然是难如登天了。 针对以上三点不足,末将有三点建议 一是对中原几省的军队进行编练,淘汰老弱、留取精壮、加强训练、补充军械,增强其战斗力,同时从九边抽调精兵强将,帮着中原几省一起追剿流寇! 二是严明军纪,对祸害百姓的士卒们,该杀则杀、该罚则罚,决不能姑息养奸! 同时取消一味强征硬剿的策略,变为以抚为主、以剿为辅,流寇当中有放下兵器、归顺过来的,一律既往不咎,而后遣返回乡,好好安置,让其太平度日,这样就能瓦解流寇们的斗志,使其不攻自破! 三是设置五省总督之职,挑选一位忠心耿耿、精明强干的重臣来担任,全权掌管河南、山西、陕西、湖广、四川五省一切军政事务。 而后统一指挥五省人马,从四面八方形成合围之势,接着步步推进、慢慢压缩流寇们的活动空间。 最后选择一个合适的时机,集中全部精兵强将,与流寇主力进行决战,定能将其一举消灭掉,如此一来,就能暂时解决中原流寇的问题了!” 秦锋口若悬河,讲述着自己的围剿方略。 王承恩则竖起耳朵、认真倾听,生怕漏掉一个字,脸上则露出了喜色,认为得到了平乱安国的良策。 可是听到最后一句,喜色又瞬间消失了,接着沉默良久,无奈的点了点头,认可了秦锋的论断。 对于流寇问题,用兵马镇压的话,只能治标,不能治本,纵然一时压下去了,早晚还得乱起来。 有治本的办法吗? 有,而且很多人都知道,其中就包括崇祯皇帝。 办法就是彻查贪腐、刷新吏治、减轻赋税、阻止土地兼并,让百姓们有田可耕、有饭可吃、有衣可穿、由房可住、有冤可申……只要百姓们有太平日子过,流寇自然就消失了。 问题是,知道容易,执行起来难啊! 减轻赋税,就要削减俸禄,就要得罪皇亲国戚! 彻查贪腐、刷新吏治,就要得罪文武官员! 阻止土地兼并,就得罪土豪地主! 同时得罪了皇亲国戚、文武官员、土豪地主三大集团,后果相当可怕,谁也承担不住,包括皇帝! 夸张吗? 一点不夸张! 皇帝是一个国家中最有权力的人不假,可是权力再大,那也是人,而不是神。 是人,就会死,就会被杀! 古往今来,因为触犯了权贵集团的利益,进而被弑杀的皇帝还少吗? 远的不提,就拿大明朝来说,武宗—朱厚照,那可是一位马上天子,身体非常强壮,连老虎都敢打,结果钓鱼时翻了船,被湖水呛了几下,没几天就驾崩了,整个事件真是意外吗? 光宗—朱常洛,当了二十年的太子,一直平安无事,刚刚登基二十九天,就因为吞服红丸驾崩了,这又是意外吗 还有熹宗—朱由校,二十三岁之时,泛舟落入水中,没几天就病重驾崩了,他是怎么落水的,还是意外吗? 三位皇帝的驾崩,根本就不是意外,而是有幕后黑手在暗中操控,至于幕后黑手是谁,不难猜出来,却难以说出来。 同样的,如果崇祯帝—朱由检大刀阔斧的改革,触犯了皇亲国戚、文武官员、地主土豪这三大集团的权益,那么用不了多久,恐怕大明朝就要多一位意外驾崩的皇帝了。 那些人的心有多狠、手有多黑,久居中枢的王承恩可是知道的! ……… 家宴结束之后,王承恩没有离开,而是住进了将军府的客房中,并拉着秦锋,又交谈了一下午,详细询问了围剿流寇的策略,以及具体执行办法。 交谈结束之时,天都完全黑下来了,秦锋回去休息,王承恩却没有睡觉,而是取出笔墨纸砚,将之前交谈的内容,写成了一份奏折,准备回京之后,交给崇祯帝龙目御览。 虽然秦锋的这些策略,无法根本解决问题,可能够治标就不错了,比那些只会白领俸禄、夸夸而谈的朝廷重臣们强上百倍!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九十六章 再次前往京师! 按理来说,王承恩奔波多日、身体疲惫,应该好好休息几天,等恢复过来之后,再行启程返京! 可京师中的崇祯皇帝,天天盼望着传国玉玺,盼的是茶饭不思、寝食难安! 因此上,王承恩不敢耽搁时间,只休息了一个晚上,第二天就踏上了归程。 秦锋立下大功,要当面接受皇帝的封赏,于是与之一起前往京师,并带上了熊大、熊二、曹变蛟、祖泽清、四名义子、楚梦溪、乌云琪琪格……以及三千铁骑兵和足够吃用一个月的粮食、肉类、蔬菜等生活物资! 照理来说,秦锋这次是奉旨进京的,队伍一路上需要的生活物资,自有沿途州、县负责提供,而且一文钱都不用花。 为何又免费、又省事的物资不用,非要自己携带呢? 为了安全,为了万无一失! ……… 崇祯七年—四月初三,一切准备妥当之后,队伍从白城子启程出发了! 四月初六,抵达银州关。 四月初九,渡过黄河,进入山西境内的兴县。 兴县县令收到消息之后,立刻率领一大群随员出城十里、跪在大道中间迎接! “兴县县令—白荣生率县衙一干人等,恭迎王公公、秦将军大驾光临,卑职等人迎接来迟,还望公公、将军多多恕罪!” “免礼吧!” “多谢王公公、多谢秦将军,队伍一路远来辛苦了,卑职已经在县衙内备下了一桌酒宴,为公公、将军接风洗尘,还请移步前往,至于一众将士们亦有妥善安排,保证吃饱吃好、宾至如归!” 兴县县令—白荣生四十岁左右,中等身材,体型略胖,虽然相貌不太出众,却是个十分干练之人,不仅将各种迎接事宜安排的妥妥当当,还非常会说话,让人不禁对其生出好感来! 奔波了大半天,王承恩早已腹中饥饿了,正要答应下来,进城好好饱餐一顿,却被秦锋用眼神阻止住了。 而后秦锋越马上前,开口说道“多谢白县令的一番盛情,心意收下了,不过嘛,王公公素来不喜欢繁文缛节,更不愿打扰地方,酒宴就免了吧,进城也不必了,我们在城外安营扎寨既可!” “公公、将军皆是大贵人,岂能住在荒郊野外呢,还是随卑职一起进城吧,卑职已命人将县衙后院收拾干净了,各种生活物品一应俱全,专供公公、将军休息之用!” “王公公心意己决,白县令就不必多说了!” “是,是,既然如此,卑职命人将酒席送到营中,请公公、将军和一众将士们享用如何?” “粮米、肉菜、油盐等一切生活物资,队伍中都携带着呢,就不劳贵县负责提供了,县尊若没别的事情,就请回去处理公务吧……来人啊,安营扎寨、埋锅造饭!” “遵命!” 随着秦锋一声令下,士兵们立刻从随行的上千峰骆驼背上取下了帐篷、绳索、木栏栅等物品,而后飞快的在附近的空地上搭建起了一座营寨,接着埋好铁锅、取来清水、淘米洗菜……很快就升起了道道炊烟! 趁着士兵们埋锅造饭之时,王承恩来到秦锋身边悄悄询问道“秦将军,刚才为何不答应入城休息呢?” “回公公的话,山西北部刚刚经历过一场大战,难民众多、治安混乱,很容易生出事端来,玉玺重要无比,是不能出任何差错的! 故而末将认为,咱们不能入城休息,还是留在军营内最是安全了,事先没有和公公商量一下,末将便做出了决定,还请多多海涵!” “无妨的,将军说的有道理,玉玺重要无比,的确不能出任何差错,为了安全起见,以后途径山西境内的各个州县,咱们一律不进城,就在军营内休息了,放心吧,这点苦杂家还是能吃的!” 听了秦锋的一番话,王承恩赞同的连连点头。 却不知,秦锋不肯进城休息,担心传国玉玺的安全只是次要的,担心自己的安全才是主要的! 别忘了,八大晋商、姜家兄弟都是山西境内的地头蛇,拥有很强的势力,而且都和自己有深仇大恨。 现在途径山西境内,这些家伙会不会趁机暗下毒手呢……自己不得不防啊! ………… 长话短说。 伙头兵们很快做好了饭菜,虽然不算太美味,却是真材实料、量大管饱! 吃饱喝足之后,秦锋刚要回到寝帐中休息一下,就听到大营的东北方向上,突然传来了热闹的锣鼓声! “咚咚咚……锵锵锵……咚咚咚……锵锵锵!” 接着出现一支长长的队伍,大约有上千人之多! 走在最前面的是十几个须发皆白的老者,其中最年轻的都有七十岁了,后者跟着百十名青壮汉子,正在卖力的敲锣打鼓, 再后面男女老幼皆有,有的抱着酒坛子、有的牵着牛羊、有的抬着肥猪,浩浩荡荡的直奔军营而来。 这是什么情况,得出去看看才行! 秦锋先是命令士兵们,做好随时应变的准备,而后带着一大群亲兵出了营门,拦住了那支队伍的道路! 紧接着,队伍中年纪最大的一名老者走了出来,上下打量一番之后,非常客气的抱拳行礼道“老朽敢问一声,阁下可是秦锋将军?” “正是秦某,这位长者有何见教?” “见教不敢当,我等皆是兴县的土著百姓,特来感谢将军大人的!” “感谢秦某?” “不错,先前建奴大举入侵,烧杀劫掠、无恶不作,山西北部各州、县皆深受其害,我们兴县亦不例外,被建奴铁骑反复蹂躏,百姓死难者不计其数,财物被抢者不计其数! 幸懒将军神勇过人,在战场上浴血拼杀,连连打败建奴的人马,并将其驱逐出境,百姓们才得以保全性命、重返家园! 将军大恩大德,百姓们没齿不忘啊! 今日得知秦将军路过兴县,我等百姓们喜不自胜,于是牵牛抬酒、前来劳军,还请将军笑纳一二!” 老者口齿清晰,很快就将前因后果讲清楚了,原来是来劳军的! 秦锋听完之后,连忙抱拳回礼道“秦某身为军人,驱逐鞑虏、保家卫国,乃是职责所在,不敢以此居功,至于乡亲们带来的东西,心意收下了,东西就算了吧!” “我等乃是真心相谢,还请将军务必收下!” “万万不可,大战过后,田园残破,百姓们的日子很不好过,这些牛羊、肥猪、美酒,还是分给县内的穷苦百姓们吧,他们更需要这些东西!” …… 来回推让了几次,眼见秦锋执意不收礼物,老者只好作罢了,接着命人拿出一个龙泉青瓷大海碗,又抬出一坛子美酒,将大海碗斟满了,双手捧到了面前! “将军高风亮节,不肯收下礼物,既然如此,老朽就代表兴县的父老乡亲们,敬将军一碗本地酿的美酒,以表拳拳之心,请!” “这个嘛……” 为了避免被人暗害,秦锋连县令的酒席都没有答应,又岂敢喝这种来历不明的酒呢? 兴县的百姓们肯定不会害自己的,就怕有坏人混在里面,暗中下毒啊! 可是不喝的话,又怕伤了百姓们的一片拳拳之心,而且事情传扬出去,对自己的名声有碍啊! 左右为难,如何是好? 有了! 电光火石之间,秦锋想出一个两全其美的好对策,于是上前几步,双手接过酒碗,高高举过头顶,对着一众百姓们大声说道“多谢乡亲们的厚爱,这一碗美酒嘛,当先祭苍天、后祭厚土、再祭人世间的良心、再祭受难者的英灵……干了!” 秦锋捧着大海碗,连续祭祀几次之后,洒的就剩下一点点了,而后十分豪迈的一饮而尽! 说是一饮而尽,其实酒水都顺着下巴淌到了胸口的衣襟上,一滴都没有入口! 完事之后,还故意用袖子擦了擦嘴,而后将大海碗倒扣过来,以示自己全都喝完了,顿时引来一片喝彩声! “好,秦将军不仅智勇双全、能征善战,还有一副海量,佩服、佩服!” “好说、好说!” …… 又客气一番之后,兴县的百姓们高高兴兴的回去了。 秦锋也带领亲兵们返回大营,钻进了自己的寝帐当中!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九十七章 时刻提高警惕! 回到寝帐之后,秦锋没有休息,而是让人端来一盆温水,接着脱下身上的战袍,将刚刚洒过酒水的前襟浸泡其中,又从行囊中取出一根银针放进了水盆中。 片刻之后,用小镊子将银针从水中夹出,凑到眼前仔细查看,结果发现银针的颜色变了,变的微微泛青、青中带黑! 显而易见,水中有毒! 更准确的说,是那碗酒中有毒,而且从颜色上判断,乃是一种比较罕见的慢性毒药,如果自己真喝了下去,短期内不会有什么事,可是一段时间之后,就会莫名其妙的死掉! 到时候,就是想查找真凶,只怕都无从查起! 借兴县百姓们的手来毒杀自己,这条计策真是又毒又狠、又让人防不胜防啊,幸亏自己警惕性强,一口酒都没喝,否则就要变成个糊涂鬼了。 是谁要毒害自己呢? 不问可知,肯定是八大晋商、姜家兄弟其中之一,或者是二者联手做局! 既然锁定了目标,该如何报复呢? 姜家兄弟就无所谓了,因为自己一向大度、是不会和两个将死之人计较什么的! 至于八大晋商,等自己办完京师的事情之后,非好好收拾这些奸商一顿不可,得宰几个活人、再多榨点油水出来,唯有如此,才能安抚自己受伤的小心灵! 对,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接下来,洗脚、睡觉! ……………… 一夜无话。 第二天,吃过早饭之后,队伍继续启程出发。 得知消息,县令—白荣升立刻带着三班衙役前来送别,还准备了很多礼物和两杯送行酒,结果都被秦锋婉言谢绝了! 白荣升不死心,又说了很多惜别的话,并亲自送出十几里路程,这才返回兴县县衙! 回到县衙之后,一头钻进自己的书房中,白荣升脸上的笑容瞬间不见了,变的冷如冰霜一般,郁闷的摇了摇头,而后取出毛笔,在一张小纸条上写下一行字戒备十足、未能得手,还请另谋良策! 接着取出一枚私人印章,盖在了纸条 最后将纸条卷起来,塞进了一根小竹筒中,用蜡油密封起来,而后趁着蜡油还未完全冷却,用那枚印章的一角在上面盖了一个印记!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有人偷看纸条上的内容! 因为一旦有人偷看,蜡油上的印记就会被毁掉,接收之人就会察觉,从而追查此事,将偷看者杀掉灭口,以免情报泄露出去! 全都弄完之后,县令—白荣升走出书房,唤过来一名心腹管事,低声耳语了几句,后者连连点头,而后接过小竹筒,转身离开了。 片刻之后,心腹管事带着十几名手下,悄悄从后门离开了县衙,而后快马加鞭,直奔大同城。 大同城,乃是八大晋商的老窝! 而大同城的总兵官,正是人称墙头草的姜瓖! ………… 再说秦锋这边,带领队伍继续向东进发,为了安全起见,沿途经过各个州、县之时,一不进城休息、二不吃接风宴、三不喝送行酒、四不随意离开营地,以免遭人暗算。 而且睡觉时不脱衣服,兵器就放在身边,随时准备与刺客拼杀,可谓警惕到了极点。 没办法,自己在明,对方在暗,不警惕点不行啊! …… 四月十三,队伍穿过鹿径岭。 四月十五,渡过汾水。 四月十八,经过杞州盆地,进入太行山! 太行山不是一座山,而是一条巨型山脉,南北长一千五百余里,东西宽二百余里,山峰高耸、陡峭险峻,悬崖绝壁、数不胜数,乃是山西东部的一座天然屏障,亦是兵马形胜之地! 而且在深山之中,藏匿着很多股山贼草寇,少则数百人,多则上千人,神出鬼没、拦路抢劫,让过往的行人和商队十分害怕! 当然了,秦锋这次足足带了三千骑兵,皆是骁勇善战之士,自然不怕区区的山贼草寇了。 怕的是,八大晋商或者姜家兄弟,让手下人假扮山贼,而后设下埋伏、中途截杀,那就比较麻烦了! 因此上,进入太行山区之后,秦锋更加小心谨慎了,命令士兵们弓上弦、刀出鞘、枪上膛,随时做好战斗准备。 又让曹变蛟、祖泽清各率一百游骑兵,在大队人马的前后左右探查情况,以防不测。 结果怕什么来什么,中午时分,队伍正在行进之时,一名负责在前面探路的游骑兵突然跑了回来,而后在马背上抱拳行礼道“启禀将军大人,前面一座山谷中发现上百具尸体,都是被人杀死的,而且血迹未干!” “哦,能看出死的都是什么人吗?” “看衣着打扮和遗留的物品,像是某支商队的伙计,具体身份尚未查清,曹千总正带领弟兄们在山谷周围搜索,看看有没有贼人埋伏!” “很好,再探再报……其余的人,列阵、备战!” “遵命!” 随着秦锋一声令下,士兵们迅速布成一个圆阵,做好了战斗准备。 可是过了一会儿,周围并没有山贼出现,反倒是曹变蛟带着几名士兵回来了,还带回一个青年汉子,身上多处负伤,因为失血过多,人已经昏迷不醒了,是放在马背上驮回来的! “启禀将军大人,卑职带人在山谷周围搜查,结果从一片灌木丛中搜出了此人!” “弄醒过来,问话!” “遵命!” 曹变蛟和几名士兵一起动手,先上金疮药、包扎伤口,接着喂了些清水,用力来回摇晃……废了一番功夫,终于将人弄醒了。 负伤青年醒了之后,先是吓了一跳,待看清周围的人不是山贼,而是全副武装的官军,这才松了口气! 接下来,秦锋上前问话“你叫什么名字,那里人氏,是做什么的?” “回这位将军大人的话,小人名叫王百顺,宁夏后卫人氏,是高家商队的一名伙计!” “哦,那个高家?” “花马池—高家!” 众所周知,西北有三大秦商,分别是西安府的胡家、绥德州的薛家、花马池的高家! 花马池,俗称大池,位于宁夏后卫境内,乃是西北地区最大的一片盐池,池中出产的食盐,以粒大、色青、味醇而驰名天下,乃是盐中上品,深受世人的喜欢! 高家则是花马池地区最大的一个盐商家族,靠着贩卖青盐,财源滚滚、日进斗金,这才跻身三大秦商之一。 秦锋与三大秦商中的薛家和胡家都有不错的关系,和高家则没什么交往,没想到今天遇到了高家的商队伙计,而且看样子,高家的这支商队是遇到大麻烦了。 “你们商队是遇到山贼了吗?” “将军大人明鉴,我们的商队携带着一批青盐,准备贩运到京师去,不想经过前面的山谷之时,遇到了山贼们的埋伏。 我们这些伙计拼命抵抗,奈何寡不敌众,被杀死了很多人,上百车青盐全被抢走了,六公子和一部分伙计也被山贼们抓走了,小人拼命冲了出来,身上多处负伤,因为失血过多,这才晕倒在了灌木丛中! 幸亏遇到了将军的队伍,小人才能死中得活,救命之恩,小人没齿不忘,将军大人您好人做到底,再救救我家六公子和伙计们吧!” “你家六公子?” “正是,我家公子叫高兆轩,是家主大人的第六子,负责这次的青盐运输,不想被那些山贼抓走了,还请将军大人出手救援,小人给您磕头了……咚咚!” 说话间,王百顺跪在地上,磕头不止。 面对这一情况,秦锋则暗暗盘算起来,按理来说,自己这次是护送王承恩和传国玉玺进京的,一切以安全为重,不该多管闲事! 不过嘛,高家乃是三大秦商之一,和薛家、胡家有生意上的往来,还有一些姻亲关系,看在薛家、胡家的面子上,自己也不好坐视不理! 想到这里,秦锋再次开口问道“王百顺,抢劫你们商队的山贼有多少人,又往那里去了?” “山贼很多,黑压压的一大片,估计有上千人,抢完东西之后,往正南方向去了,大约走了半顿饭时间!” “曹变蛟,你带领五百人马前去追赶那些山贼,将高家的人和货物都抢回来,记住了,谨慎一些,不要中了埋伏!” “遵命!” 曹变蛟答应一声,而后带着着五百人马,冲向了正南方。 与此同时,秦锋并未放松警惕,一边注意周围的情况,一边命亲兵将王百顺监视起来。 要知道,人心隔肚皮,做事两不知! 万一王百顺不是高家商队的伙计,而是山贼假扮的,想要调虎离山呢? 不得不防啊!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九十八章 再次来到京师! “启禀将军大人,曹千总带领弟兄们追出三十余里,追上了那伙山贼!” “启禀将军大人,曹千总带领弟兄们正在和山贼们激战,周围并无埋伏!” “启禀将军大人,曹千总大获全胜,斩杀山贼二百多人,余者四散而逃,我军无人阵亡,只有一人重伤、八人轻伤!” …… 游骑兵来回奔驰,不断汇报着情况。 秦锋听完之后,悬着的心放下了一些,却并未放松警惕,依旧严阵以待,随时准备与人拼杀! 好在自始至终,都没有发生变故! 又过了半个时辰,曹变蛟带着队伍回来了,还带回上百车的青盐和几十名青壮,都是之前被山贼们抓走的高家商队的伙计。 其中有一个二十六七岁、相貌俊朗的白衣青年,看到秦锋之后,立刻上前几步,撩衣服跪拜行礼“在下高兆轩,参见秦将军,多谢将军大人出手相救,大恩大德、没齿不忘!” “你认识本将军?” “两年之前,在下带领商队运送一批青盐到西安城,结果被流寇大军包围住了,差一点城破人亡! 危机时刻,是秦将军带领人马大败流寇,解了西安城之围,这才转危为安的。 之后秦将军带领人马进城,在下混在路边的人群当中,有幸见到了将军大人的真容,一直牢记在心,故而刚才一眼就认出了将军大人! 前后两次救命之恩,在下感激不尽,日后必当报答,就算这辈子报答不完,下辈子结草衔环、亦当报答!” “剿贼护民,军人职业,今日之事,秦某只是尽责而已,六公子不必挂在心上,快快请起吧!” …… 秦锋出手救了高家商队,可是接下来呢? 太行山区的贼寇众多,若是这样一走了之,估计六公子—高兆轩和高家商队走不出多远,又会被山贼抢劫、性命难保,那这次就等于白救了。 若是带着高家商队一起上路的话,那些沉重的青盐肯定会拖慢行进速度,速度慢了,时间就长,时间长了,就容易生出意外,而这次护送传国玉玺进京,是不能出任何意外的。 怎么办? 秦锋略加思索,想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自己带领大队人马,继续快速向前推进,争取早一点抵达京师! 让曹变蛟带领五百人马,保护着高家商队慢慢行走,一直走到安全的地方,再来和大队人马汇合。 就这样,队伍分开了。 单说秦锋这边,带着大队人马继续快速推进,结果在两天之后,顺利的穿过了太行山区。 四月二十三,穿过真定府。 四月二十五,穿过保定府。 四月二十七日,顺利抵达京师! 抵达京师之后,三千人马在阜成门外安营扎寨、整顿休息。 秦锋本想和士兵们一起住在大营中的,王承恩却要尽地主之谊,邀请秦锋到自己的府邸中居住。 王承恩身为太监,是专门负责伺候皇帝的,吃住都在皇宫内,怎么还有自己的府邸呢? 这不奇怪,太监也是人,是人就有不可对人言、不可让人知的私事。 为了方便处理私事,凡是有些身份地位的大太监,都会在京师内置办一座或者几座府邸,平时当奴才、在宫内伺候皇帝,休沐时回到府邸中当主子,享受奴仆们的伺候! 有些大太监,不仅置办了多座府邸,还迎娶了众多妻妾呢。 比如现任的司礼监—掌印太监—曹化淳,就置办了八座府邸,共计迎娶了二十多房妻妾,虽然用不了,却能装点门面,让自己看起来像个真男人! ……… 面对邀请,秦锋本来是拒绝的,可架不住王承恩再三力邀,只好勉为其难的答应下来,而后让祖泽清负责留守大营,自己则带着楚梦溪、乌云琪琪格等人和王承恩一起进了城。 王承恩的府邸位于京师东北角的三条胡同内,是一座前后五层的大院落,拥有大小房屋三百余间,干净整洁、布局讲究、论起华丽程度来,更是一点不输于公侯之家! 这座府邸,本是九千岁—魏忠贤的私人府邸之一! 后来魏忠贤倒台,被千刀万剐了,崇祯帝—朱由检念王承恩服侍多年、忠心耿耿,便将这座府邸赏了下来,这件事京师的人都知道。 再说王承恩、秦锋一行人,刚刚来到大门口,尚未来得及下马,就从里面冲出来一大群人,为首一名少年郎,大约十五六岁,唇红齿白,相貌俊美,就是面带阴柔,少了几分阳刚之气。 少年郎冲出来之后,立刻跪在王承恩面前,磕头行礼“爹,您终于回来了,您不在这些日子,儿子可是想死您了!” “呵呵,小德子,快起来吧,介绍一下,这位是为父的至交好友榆林镇副总兵官—秦锋将军,快快上前见礼!” “秦将军安好,您是爹的好朋友,就是我的叔父,叔父大人在上,请受小德子一拜!” “请起!” …… 王承恩不是太监吗,为何跑出来一个儿子呢? 很简单,不是亲儿子,而是干儿子! 还是那句话,太监也是有血有肉的人,也想和正常人一样有子孙尽孝膝前,享受天伦之乐,自身又无法生育,于是就收干儿子、干孙子! 干儿子、干孙子的来源有三种一是从亲戚那里过继,二是从人贩子那里买,三是在皇宫里面收。 小德子就是第三种,本名李德宝,直隶—河间府人氏,农户出身、家中贫困,为了不被饿死,只好净身进宫当了小太监,因为没有银子打点关系,结果被安排了一份最差的差事,就是给后宫的大太监们倒尿盆、刷马桶! 按理来说,倒尿盆、刷马桶这种差事是又脏又没有前途的,一辈子都难有升迁的希望。 可小德子不嫌脏、不怕累,每次都把尿盆、马桶刷的干干净净,因其勤奋努力,结果入了王承恩的眼,被调到身边做了贴身小太监。 再后来,王承恩发现小德子不仅勤奋努力,人还特别聪明、嘴巴又甜,于是收做了自己的干儿子,名字也从原来的李德宝,变成了王德宝,并重点栽培他,希望有朝一日可以接自己的班,成为皇帝的心腹太监、内宫巨头! “小德子,你好好招待秦将军一行人,不要怠慢了,为父有要紧事,要立刻进宫面圣!” “儿子遵命!” “驾!” 知道崇祯皇帝等的心急,因此王承恩连府门都没进,就带着锦衣卫们直奔皇宫去了。 小德子则领着秦锋一行人进了府门。 “嗷……嗷!” 那知刚进大门,就从院子里窜过来两道黑影,对着秦锋等人狂吼不止。 定睛一看,原来是两只头大铺斗、体大如驴、尖牙利爪的黑色巨獒! “秦将军勿惊,这是府中养的两只护院獒犬,是从吐蕃那边弄来的,性格十分凶猛,见到生人就会狂吠不止,容小的将它们赶走!” “无妨的,让开吧!” 秦锋淡淡一笑,伸手推开了小德子,接着向前走了几步。 奇怪的是,面对走上来的秦锋,两条巨獒并没有冲上来撕咬,也没有继续狂吠,而是齐刷刷的后退了几步,而后同时翻躺在地上,露出了白肚皮,同时用力的摇晃尾巴,一副讨好的样子! 原来獒犬和别的野兽一样,都有欺软怕硬的天性! 秦锋久经沙场、斩人无数,身上带着浓浓的杀气,释放出来之后,立刻把两条獒犬吓住了,知道遇到了硬茬子,故而不敢乱叫了,同时仰躺在地上,以示臣服之意! 小小的插曲过后,秦锋一行人进入到府邸当中,小德子跑前前后,安排吃喝、沐浴、休息等一切事宜,而且安排的十分妥帖,这些就不必细说了。 ……… 再说王承恩,拍马前往皇宫之后,就一直没有回来。 直到第三天的下午,王承恩派人送来消息明天早上,皇帝要举行大朝会,特意恩准秦锋参加!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三百九十九章 第一次上朝就出现意外! 四更左右,文武百官穿戴整齐、吃饱喝足,而后从家中启程出发,前往大明门。 大明门是皇城正门,只有皇帝才能进出通行,至于前来上朝的皇亲国戚、文武百官们,则从两侧的长安左门、长安右门步行进入皇城中,随从人员一律不得跟入,否则就是掉头之罪! 进入皇城之后,转而向北行走,穿过金水桥、承天门、端门,来到午门前的空地上,而后按照官职大小、爵位高低整齐列队,文东武西! 五更时分,午门的门楼上钟鼓齐鸣,文武百官依次列队进入,还是不能走正门,其中文官走左掖门、武官走右掖门,而后一直走到奉天殿前面,在御道两侧立侯。 接着钟鼓司奏乐,皇帝乘坐銮舆而来,升坐奉天殿的宝座上,文武百官们再列队而入,行一跪三叩大礼! 整个过程中,官员们不能犯任何错误,否则就是君前失仪之罪,会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责罚的! …… 对于上朝的流程,秦锋是一窍不通的。 好在小德子久在宫中,对官员上朝的事情非常熟悉,给详细讲述了一遍,还重点说明了几个注意事项,秦锋全都牢牢记住了,并向小德子道谢! ……… 崇祯七年—五月初一,举行大朝会的日子到了。 四更未到,秦锋就从床上起来了,而后在起的更早的楚梦溪的服侍下,洗漱干净,换上全新官服、挂上身份腰牌,又美美的吃了一顿丰盛的早餐! 吃饱喝足之后,秦锋带着熊大、熊二和十名亲兵离开了府邸,接着快马加鞭,直奔大明门! 通往大明门的大街上,前去上朝的官员很多,其中绝大多数都是坐轿子,骑马而行的则寥寥无几! 文官坐轿、武将骑马! 难道说,今天参加大朝会的大都是文官,没几个武将吗? 非也! 事实上,今天参加大朝会的武将并不少,和文官的人数基本持平,只是很多武将和文官一样,都是坐轿子上朝的。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就要慢慢道来了。 大明立国之初,太祖朱元璋定下一条规矩皇亲国戚、文臣武将,上朝时一律骑马而行,不得坐轿,以保持尚武精神,避免变的松懈懒散! 可是随着时间推移,太平日子过久了,大明朝的皇亲国戚、文臣武将们还是变的懒散起来,定下的规矩也不再遵守了。 到了正统、景泰时期,武将们上朝还在骑马,可文官们都坐轿子了。 到了正德、嘉靖时期,不仅文官们坐轿子,武将们也开始坐轿子了,因为与骑马相比,坐轿子更气派、更舒服! 尤其是冬季,骑在马背上,寒风刺骨、瑟瑟发抖,要是再赶上大雪天气,那就更加受罪了。 坐在轿子里就不同了,可以放置几个铜炉,再盖一件皮毛大氅,一点寒意都感觉不到,还能在路上补补觉,那有多舒服啊! 结果到了天启、崇祯两朝,文臣武将基本上都坐着轿子上朝,骑马者则寥寥无几了。 由此可以看出,大明朝的官员们好逸恶劳、贪图享受,已经完全堕落了。 用这些堕落的官员治理国家,又岂有不亡之理呢? ………… “你们守在这里,不要随意走动、惹是生非,若是有人主动招惹你们,那就不必客气了,直接用拳头说话,别闹出人命就行,咱们不惹事,可也不怕事,明白了吗?” “明白!” 秦锋一行人乘马而行,很快就来到了大明门前,叮嘱几句之后,秦锋翻身下马,从长安左门进了皇城。 同时进入皇城的官员很多,因为天色太黑、灯光昏暗,故而看不清面目,只能看到一道道人影拥挤的向前行走着,并很快来到了金水河前。 河面上并排建有五座石拱桥,皆是汉白玉材质的,精雕细琢、美观大方! 秦锋选择了最右侧的石拱桥,可是走着走着,情况似乎有点不对劲,因为同时过桥的二十几名官员,都在有意的将自己向右侧排挤,并很快挤到了石桥边上。 “嗖……嗖!” 紧接着,拥挤的人群中踢出两只大脚,一只踢向秦锋的小腹,另一只踢向秦锋的左胯,而且用力极猛、速度极快! 若是换了一般人,非被这突如其来的两只大脚踢落桥下不可。 可秦锋不是一般人,而是武艺高强、久经沙场的武将,面对突如其来的攻击,瞬间就做出了反应先是双脚立定、稳住身形,而后伸出两只手来,闪电般抓住了踢来的两只大脚的脚脖子,而后用力一拉,两道人影就飞了出去,接着同时落入金水河中。 扔完人之后,秦锋趁乱快行几步,走下了金水桥,而后混在受惊的人群中观察情况。 “不好啦,有人失足落水了,宫廷侍卫何在,快快下水救人啊!” …… “救上来了,看看是谁? “是吏部员外郎范大人、吏部主事杨大人,两位大人呛了不少水,小肚子都鼓起来了,而且身上的衣服都湿透了,快送回去换衣服,否则会生病的!” “大朝会就快开始了,回去换衣服的话,时间上怕是来不及了,按照大明律法上朝迟到者,可是要仗二十、罚三个月俸禄的!” “就算是打板子、罚俸禄,也得将两位大人送回去,否则这样子上朝,那就是君前失仪、罪过更大!” “言之有理,还是快送回去吧,范员外郎、杨主事也真是的,走路不小心一些,竟然失足掉进了河里,这不是无妄之灾嘛!” “本官刚才看着,二人好像是从石桥上飞下去的?” “不可能,您肯定是眼花了,范员外郎、杨主事又不是鸟,如何能飞下去,肯定是桥上人太多了,拥挤之下,失足摔落的!” ……… 秦锋虽然是边军将领,却一直在关注大明朝堂上的情况,对于朝堂上的官员们,不敢说了如指掌,那也是十之八九。 因此听了一众官员们的对话之后,立刻知道了落水的两个倒霉蛋的身份一个是吏部员外郎—范志完、另一个是吏部主事—杨士聪。 自己和范、杨二人并不认识,二人为何要偷袭自己呢? 想一想,明白了。 自己没记错的话,范、杨二人都是内阁首辅—周延儒的门生弟子,而且和那个因为贪污赈灾钱粮、被自己用钝刀砍了的华州知州—丁不群是好朋友,三个人有同窗、同科、同嫖之谊,交情非常深厚! 显而易见,范、杨二人是要为丁不群报仇,这才想趁着路过金水桥之际,将自己踢落水中。 如果自己真的落了水,后果可是相当严重的! 穿着一身湿漉漉的官服上朝,那可是君前失仪之罪,按照大明律法君前失仪者,轻则打板子、罚俸禄,重则降职、罢官,甚至是流放三千里! 如果自己跑回去,换一身干净的官服回来,肯定就赶不上大朝会了,那样后果更严重。 因为别的官员上朝迟到了,最多是按照大明律法,打二十板子、罚三个月的俸禄。 自己就不一样了,是皇帝特准参加这次大朝会的,等于是奉旨上朝,若是迟到了的话,那就是慢君之罪! 按照大明律法慢君者,杀无赦! 虽然崇祯帝—朱由检不会因为这点事真的杀了自己,可斥责和严惩是少不了的,没准尚未到手的爵位就鸡飞蛋打了。 范、杨二人这一招真是狠毒啊! 幸好自己足够机警,又有一身好武艺,这才化解了危机,顺势教训了一下两个始作俑者。 二人事后会不会状告自己,故意拉他们落水呢? 不怕! 范、杨二人是想利用天黑、人多、混乱之际将自己踢落水中,事后再来个不认账,反正一没人证、二没物证的、三没抓到现行,自己就是告御状都告不赢! 同样的,二人被自己扔下水这件事,一没人证、二没物证、三没抓到现行,二人告状也告不赢,只能吃这个哑巴亏! 这就叫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嘿嘿! 暗爽一阵之后,秦锋随着人群继续向前走,很快就穿过了承天门、端门,来到了午门前的空地上。 而后人们按照官职高低、爵位大小,整齐的排好队伍,秦锋排在了武官队伍的第六位,倒数的。 没办法,秦锋现在的官职是榆林镇副总兵官、从二品,榆林右卫指挥同知、从三品。 这样的身份放在地方上,绝对是个大人物了,可在权贵云集的京师当中,那就太不起眼了,因此排在后面是正常的。 又过了一会儿,五更天到了。 “铛……铛……铛!” “咚……咚……咚!” 门楼上钟鼓齐鸣、响彻四方,而后文武百官们排着长队,分别从左掖门、右掖门进入,一直来到奉天殿前面,在御道两侧立侯。 又过了一会儿,在皇城钟鼓司的奏乐中,崇祯皇帝—朱由检的銮舆出现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四百章 加封武安伯! 悠扬的鼓乐声中,大明天子的仪仗队伍缓缓而来。 走在最前面的是旌旗队,由一百二十八名身材魁梧的大汉将军组成,手中高举着各种旗帜,共计有日月旗两杆、金鼓旗两杆、次翠华旗两杆、五云旗五杆,五雷旗五杆、甘雨旗五杆、列宿旗二十八杆、五色金龙小旗四十杆……迎风飘摆、华丽至极! 接着是鼓乐队,同样由一百二十八人组成,手持金钲、银鼓、铜锣、铁钹、画角、横笛、笙箫、头管、檀板、锁呐……或敲或打、或吹或弹,演奏着宫廷大曲之一《朝天子》! 接着是亲军队,同样由一百二十八人组成,高举着金瓜四柄、银钺四柄、龙凤刀八柄、偃月刀八柄、虎头戟八杆、豹尾枪八杆……还牵引着两只猛虎、两只花豹、六只驯象,都是在皇宫御苑中专门饲养的,用来显示天子威仪! 接着是一具装饰华丽的九龙巡天玉辇,由三十六名小太监负责牵引着,是大明天子的专用坐辇,周围簇拥着大量的太监、宫女,手中捧着香炉、玉瓶、香盒、唾壶、铜盆、脚踏、团扇、拂尘……各式各样的物品。 九龙玉辇的后面,还跟着长长的仪仗队伍,少说也有三四百人! ………………… 凡是第一次见到天子仪仗队伍的人,都会被深深震撼到,并生出无限感慨! 秦锋亦不例外,在生出无限感慨的同时,还想起了两位古人刘邦、项羽,并与二人进行了一番精神交流。 刘邦嗟呼,大丈夫当如是也! 项羽彼可取而代之! 秦锋二位言之有理! ………… 很快的,在仪仗队伍的护送下,九龙玉辇来到了奉天殿前的空地上,而后从中走出一名男子,头戴金丝翼善冠、身穿明黄色五爪金龙袍,腰横二十一节龙纹白玉带,足登明黄色腾龙软靴……正是崇祯皇帝—朱由检! 在十几名执事太监的簇拥下,朱由检快步进入奉天殿,端坐在了九龙金椅上。 接下来,文武百官们排着整齐的队伍,依次进入奉天殿内,行一跪三叩大礼,同时高呼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声音震耳欲聋! 至此,大朝会正式开始了。 按照惯例,会有一名执事太监站出来高喊道皇上驾到、众臣早朝,有本启奏、无本退朝! 有事启奏的大臣,就会从队列中站出来,回禀一声臣有本奏……而后将自己的事情说明,等候皇帝裁决,或者等皇帝与群臣商议之后,再行裁决! 可是今天的大朝会不同,执事太监还没说话,崇祯帝—朱由检先行开口了“诸位爱卿,趁着今日朝会,朕有一件大事要当众宣布赖天地、神灵、祖宗护佑,朕已经得到了传国玉玺……王大伴,速速将传国玉玺取出,让众位爱卿观看!” “老奴遵旨!” 秉笔太监—王承恩答应一声,而后取出一个金漆锦盒,打开之后,露出了里面的传国玉玺,接着在大殿内慢慢的游走了一圈,让皇亲国戚、文武百官们都看个清楚! “其色纯白,四寸大小、上交五龙、下损一角、以黄补之,正面刻有八个篆文……老天爷啊,传国玉玺,真的是传国玉玺!” “传国玉玺已经消失了几百年,各种寻找都不见踪迹,为何会突然出现在圣上手中?” “民间有传言说,传国玉玺一直藏在蒙古—黄金家族的手中,却不知是真是假!” ……… 大朝会的规矩甚严,一向是禁止大声喧哗的,违者要受到惩罚! 可是见到传国玉玺的一瞬间,在场的皇亲国戚、文武百官们还是情不自禁的喧哗了起来,交头接耳、窃窃私语,而且表情各异,有的震惊、有的欣喜、有的则是怀疑! 怀疑什么? 自然是传国玉玺的真假了。 消失了几百年的东西,突然出现在皇帝手中,究竟是真是假,难免让人怀疑! 崇祯帝—朱由检自然知道这一点,于是再次开口道“秦副总兵何在?” “臣在!” “速速将这枚传国玉玺的来历,详细的讲给一众爱卿们知道!” “臣遵旨!” …… 秦锋从队列中站了出来,而后鼓动如簧之舌,将自己率领人马前往青海支援察哈尔部,与女真军展开大战,大战激烈进行之时,林丹汗突然病逝,其大福晋—娜木钟率领残部投降了女真人,其女乌云琪琪格则选择归顺大明,并主动献出传国玉玺的经过详细讲述了一遍。 皇亲国戚、文武百官们听完讲述之后,这才相信了传国玉玺是真的,于是纷纷出列恭贺! “臣—内阁首辅—周延儒恭贺皇上获得传国玉玺,并恭祝我大明千秋万代、与世长存!” “臣—内阁次辅—温体仁恭贺皇上获得传国玉玺,并恭祝我大明千秋万世、永盛不衰!” “臣附议!” “臣附议!” …… “哈哈……哈哈!” 面对文武百官们的恭贺,崇祯帝—朱由检高兴的哈哈大笑,满脸都是得意之色。 大明开国以来,每一任皇帝都耗费了大量的心血,想要将传国玉玺弄到手中,不再做白板皇帝,可惜全都未能如愿。 如今自己得到了传国玉玺,这说明什么? 说明自己是有道之君、有福之君,是受上天钟爱的真命天子! 而一个受上天钟爱的天子,一定能克服各种困难、打败一切敌人,中兴大明王朝,进而留名青史、万世颂扬! 想到这些,朱由检自然又高兴、又得意了。 好在崇祯帝—朱由检高兴之余,没有忘记封赏功臣,于是再次开口道“朕能得到传国玉玺,秦副总兵功不可没,对此劳苦功劳之臣,朕当重重有赏……王大伴,宣读朕的封赏圣旨吧!” “老奴遵旨!” 王承恩答应一声,先将传国玉玺收好,而后取来一份早就拟好的圣旨,当着满朝皇亲国戚、文武百官们的面大声宣读起来 “奉天承运皇帝,敕曰自古以来,国家于武臣之有劳绩者,必封爵以贵之,此报功劝能之圣典也。 榆林镇副总兵官—秦锋,心怀仁义、忠君报国,征战沙场、屡立功勋,更奋不顾身、远涉青海,不避刀矢、取的玉玺,奉献于朕,立下不世之功勋! 朕特封秦锋为武安伯、荣禄大夫,食禄一千石,此爵世袭罔替、与国同休,并赐金书铁券一枚,除谋反大逆,其余若犯死罪,皆可赦免一次,以酬尔勋,钦哉!” “臣领旨谢恩,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宣读完圣旨之后,从侧殿走过来三名执事太监,手中各有一个托盘,上面放的东西分别是 一套全新的伯爵服饰帽子、长袍、腰带、靴子、腰牌全部齐全。 一枚紫绶纯金大印,四寸见方,上面是蛇形印钮, 一块金书铁劵,瓦片形状、精铁铸造,正面刻有几百个文字,叙述了秦锋立下的功绩,以及获封免死一次的特权封赏! 看到托盘中的三样东西,在场的文武百官们十之八九都嫉妒的眼睛发红! 没办法,不是文武百官们的嫉妒心强,而是这三件东西太诱人了。 有了伯爵的爵位,不仅自己一辈子荣华富贵,子子孙孙都能享受荣华富贵,这已经不是铁饭碗了,而是妥妥的金饭碗啊! 金书铁券就更有用了,那其实就是一块免死金牌,可以在关键时刻救自己一命。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明英宗时期的右都督—李文,因为在夺门之变中有功,被赏赐了一块金书铁券。 后来与蒙古人的战争中,李文吃了败仗、折损了大量兵马,经过三司会审,判了一个斩首之刑,幸好李文有一块金书铁券,这才保住了自己的性命! 现在秦锋有了金书铁券,就等于多了一条命,文武百官们自然嫉妒了。 不过文武百官们最嫉妒的是秦锋的年龄,今年才二十三岁,正是精力充沛、建功立业的大好年纪。 而以秦锋的才干,以后肯定会再立大功的,那个时候,伯爵会不会变成侯爵,侯爵会不会变成公爵? 很有可能啊!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四百零一章 皇帝要安插卧底! 奉天殿内,大朝会继续进行,文武百官们依次上奏起了各种军政事务。 “启禀圣上,辽东经略—孙承宗命人送来一份军报其麾下游击将军—吴三桂率领本部人马,偷袭了建奴军的一座营地,一番激战下来,斩首二百一十二颗,缴获战马三百四十四匹,以及盔甲、兵器、旗帜、粮草……若干,大获全胜而回!” “启禀圣上,河南巡抚送来一份军报上月初六,数万流寇围攻陈留,开封镇总兵官—陈永福出兵救援,一场激战下来,我军大获全胜,流寇被杀被俘者数以万计,余者四散奔逃,陈留之围已解!” “启禀圣上浙江、江西、福建、广东几省的盐税已经征收完毕,很快就会输送入京、充实国库!” ……… 文武百官们上奏的全是好消息,仿佛大明朝的内忧外患一下子减轻了,连国库都充实了起来。 难道说,传国玉玺真有神力,执掌在手,就可以扭转乾坤? 当然不是了! 传国玉玺虽然是君权天授的象征,可归根结底就是一块石头,并不具备什么神力,更加无法扭转乾坤! 之所以上奏的全是好消息,那是因为文武百官们在搞小把戏——报喜不报忧! 原因很简单,崇祯皇帝刚刚得到传国玉玺,心中肯定非常高兴,这个时候,如果上奏一堆坏消息的话,那无异于往皇帝头上泼冷水。 皇帝若是生气了,后果可能相当可怕的。 因此上,文武百官们才将坏消息压下来,只上奏好消息,以免触怒皇帝,进而给自己招来祸事! 崇祯帝—朱由检又不是傻子,自然明白文武百官们在报喜不报忧了,可百官们也是一番好意,自己不好直接点破的,只得耐心听了一会儿,而后以身体疲惫为由,让执事太监宣布退朝,并收集了百官手中的奏折,拿回去慢慢批阅! 就这样,大朝会虎头蛇尾的结束了。 在山呼万岁声中,崇祯帝—朱由检起身离开了奉天殿,前往旁边的养心殿。 皇亲国戚、文武百官们则离开了皇宫,各干各的事情去了。 ……… 养心殿内,崇祯帝—朱由检刚刚落座,王承恩和几名小太监就跟过来了,还抱来了几大摞奏折。 朱由检立刻翻阅起来,眉头随之紧皱起来,因为这些奏折中基本都是坏消息女真人在辽东发起了进攻,守军连吃几个败仗,损失了不少人马,还丢了三座堡垒。 山东大旱,连续几个月不下雨,庄稼大量旱死,百姓们哭声震天! 南直隶蝗灾,将几个府的草木、禾苗都吃了个干净。 …… 最坏的消息,还是中原五省的流寇们,又攻克了十几座城池,而且人数越来越多,已经达到了六七十万之众,再这样下去,怕是就没法收拾了。 怎么办? 朱由检想起了三天之前,王承恩献上的一份奏折,里面记载着三条剿灭中原流寇的策略,是出自秦锋之口。 凭心而论,对于秦锋的那三条策略,朱由检是深以为然的,可真要执行起来却不太容易,尤其是第三个条设置五省总督之职,执掌中原五省的一切军政大权,而后调兵遣将、四面合围、剿灭流寇! 要知道,大明朝一共有十三个省,若是将其中五个省交给某个人的话,就等于交出去小半座江山,这样重要的事情,自然要反复考虑,慎之又慎了。 另外吗,真要设置了五省总督,一众文武重臣当中,谁又适合担任这个职务呢……朱由检一时间难以决定,还需要好好考虑一段时间。 不过嘛,朱由检知道一点,无论由谁担任五省总督,要想剿灭中原流寇,都需要倚重秦锋这员大将才行。 而这员大将,朕必须将其牢牢掌控住。 想到这里,朱由检对旁边的王承恩说道“王大伴,依你之见,那秦锋是何等样人?” “回万岁爷的话,依老奴之见嘛,秦将军智勇双全、能征善战、胆略过人,其本领不在汉之卫青、霍去病之下!” “嗯,说的不错,秦锋统兵征战的本领,的确可与卫青、霍去病相媲美……王大伴,东厂最近如何了?” “回万岁爷的话,东厂一切正常!” “嗯,记住东厂的职责是什么,切不可玩忽职守、放松懈怠!” “老奴……明白了!” 王承恩不仅是秉笔太监,还兼任着东厂提督的职务。 东厂,全称东缉事厂,永乐十八年设立,其职责就是充当皇帝的耳目和爪牙,监视皇亲国戚、文武百官们的一举一动! 东厂最鼎盛时期,下设四司、八局、十二监、三十六镇、一百零八个码头,共有掌刑千户、理刑百户、掌班、领班、私房、档头、番子……六七千人,而这仅仅是明面上的。 暗中的密探、耳目、杀手、卧底……更是多达数万之众,分布朝廷上下,遍及全国各地,甚至连蒙古、朝鲜、青藏等地都有! 而大明朝的亲王、郡王、公主、驸马、公爵、侯爵、伯爵……以及三品以上官员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全都在东厂的监视之下。 这样的情况,让皇亲国戚、文武百官们整日提心吊胆,生怕一不小心,说错了一句话,干错一件事,就会引来杀身之祸! 崇祯帝—朱由检登基时只有一十七岁,对世事知之不深,于是乎,文武百官们纷纷上奏,说什么自古圣君以仁德治天下,不需要使用鹰犬,要求对东厂进行大规模的裁撤,最好直接关门、永不复开! 一开始,朱由检信以为真,结果真的下了一道旨意,对东厂进行了大规模裁撤,使其元气大伤,不复往日辉煌! 可是很快的,朱由检就明白过来,自己被人忽悠了,仁德根本治理不了天下,治理天下需要的是权谋和铁腕,而大规模的裁撤东厂,等于自废耳目、自斩爪牙,对自己的统治大大不利,对那些皇亲国戚、文武百官则大大有利,使其肆意妄为!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意识到错误之后,朱由检立刻让自己最信任的王承恩担任了东厂提督太监的职务,试图将东厂恢复起来,继续替自己监视天下。 而在王承恩的一番努力下,东厂虽然没有恢复往日辉煌,好歹恢复了几分元气,培养出了不少的卧底、耳目,安插在那些朝廷重臣身边,监视其一举一动! 现如今,朱由检先提秦锋、再提东厂,其潜台词就是秦锋的能力太强了,强的有些难以掌控,必须安插几个耳目,将其监视起来才能放心! 王承恩身为心腹太监,自然明白皇帝的暗示了。 凭心而论,王承恩和秦锋的交情不错,已经结为了好朋友,自然不愿行监视之事了,可皇帝下了旨意,又不得不执行,只能暗暗叹息一番。 秦将军,对不起了,杂家本不想做对不起朋友的事情,可是皇命难违啊! 这样吧,杂家挑选一个倾城倾国的大美人,送到你的身边铺床叠被、服侍起居,算是对你的一点补偿吧! 东厂当中谁最漂亮呢? 当属自己那个干女儿了,不仅生的花容月貌、千娇百媚,还有一颗七窍玲珑心和高超的演技,清纯、妩媚、冷傲、火热、端庄、可爱……各种类型、转换自如,还让人看不出一点破绽! 嗯,就是她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四百零二章 借助温体仁,搞掉周延儒! 就在崇祯皇帝暗示王承恩在秦锋身边安插耳目、以便时时监控之际,秦锋已经带着熊大、熊二和十名亲兵,快马加鞭,回到了住所当中。 回到住所之后,秦锋没有为自己当上武安伯大摆酒宴、热烈庆祝,而是独坐寝室当中,静心沉思起来。 沉思着《道德经》中的一句名言福兮祸之所伏,祸兮福之所倚! 秦锋认为这句名言和自己目前的处境非常相配。 今天在奉天殿上,皇帝当着皇亲国戚、文武百官们的面,下旨加封自己为武安伯、荣禄大夫、食禄一千石,还赏赐了一块可以免罪的金书铁券,真可谓是圣眷优隆、风光无限。 可在无限风光当中,却暗藏着巨大危机,自己稍有不慎,就可能粉身碎骨、死无葬身之地! 危机从何而来? 来自于东林党人! 在陕西的时候,自己杀了一大批贪污赈灾钱粮的官员,其中很多都是东林党人,或者与东林党人有着密切关系! 比如被钝刀斩首的华州知州—丁不群,就是东林党魁—内阁首辅—周延儒的得意门生之一! 东林党人是出了名的护犊子,肯定会报复自己的,今天上朝途中遇到的那次袭击就是一个信号,后面肯定还有很多更猛烈、更卑鄙的报复手段,让人防不胜防! 面对这种情况,自己该如何应对呢? 提着重礼,上门求和? 那不是自己的风格,何况以东林党人的秉性,就算自己一步一叩首的上门求和,也不可能化干戈为玉帛的! 既然不能化干戈为玉帛,那就只有你死我活了,而自己要想平安无事,就必须先下手为强! 至于目标就是现任内阁首辅—周延儒,只要让其下台,就能大大削弱东林党人在朝廷上的实力,那样自己就安全了。 一个小小的边军副总兵,要将堂堂的内阁首辅大臣搞下台,这是不是太异想天开、不自量力了? 是有点,却并非全无可能! 要知道,一根绣花针虽小,只要扎在要害位置上,就能让一头大象丧命! 同样的,只要自己好好谋划、精心布局,就能将内阁首辅—周延儒搞下台。 至于办法吗,拍拍小肚子,很快就涌出了一个打草惊蛇……苦肉计……自投罗网……无字天书……自己的目的就能达到了,嘿嘿! ……………… 第二天上午,秦锋准备妥当之后,准备出门一趟,并挑选了两名相貌普通的亲兵做随从,却没带最信任的熊大和熊二。 没办法,熊大、熊二的体型太魁梧了,无论走到那里,都会引人注意。 而这次是秘密出行,越不引人注意越好,因此没有带熊大、熊二,而是挑选了两名相貌普通、不容易引人注意的亲兵做随从! 长话短说。 准备妥当之后,秦锋和两名亲兵都换上了平常百姓的衣服,从后角门离开了府邸,又穿过两条小巷,来到了京师的大街上! “公子爷行行好吧,小人已经整整三天没吃饭了,马上就要饿死了!” “滚开,臭要饭的,别挡了本大爷的路,大爷正要去怡春院喝花酒呢,哈哈!” …… 京师的大街上非常热闹,人来人往、摩肩接踵,其中既有大腹便便的商人,也有瘦骨嶙峋的苦力,既有锦衣华服、挥金如土的贵族公子,也有为了一口吃食、跪在地上苦苦哀求的落魄乞丐,贫富差距非常之大!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入门闻号啕,幼子饥已卒……秦锋一边默念着杜甫的古诗,一边掏出铜钱施舍给路边的乞丐们,给的不多,每人十几枚而已! 为何不多给一些呢? 很简单,给十几枚铜钱,乞丐们可以拿着吃几顿饱饭,多撑一段时间,若是给一锭金子、一锭银子,乞丐们是保不住的,必定被歹人抢走,还可能因此丢了性命,那就不是救人,而是害人了。 为何不将乞丐们带走,妥善安置起来呢? 以秦锋的能力,安置一条街上的乞丐不成问题。 可安置得了一条街上的乞丐,安置得了全京师的乞丐吗、安置得了全国的乞丐吗?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只有掌握天下,明法纪、行仁政、才能让百姓们都吃饱穿暖,不再有人沿街乞讨,为了这个崇高目标,好好努力吧! …………… 三人继续前行,很快来到了崇文门大街,大街东侧有一家玉器铺子——雅玉斋,也是此行的目的地。 来这里做什么,购买玉器吗? 不是。 秦锋来雅玉斋,是为了面见一个人内阁次辅—温体仁! 现在的朝廷上,周延儒是内阁首辅、温体仁是内阁次辅,按理来说,二人应该精诚团结,一起辅佐皇帝才对。 事实上,二人是面和心不和,没少了暗中争斗,都恨不得置对方于死地! 秦锋要想搞掉周延儒,必须借助温体仁的力量才行,而为了保密起见,这件事不能直接上门商议,最好是私下见面,地点选在雅玉斋最合适了,因为这家玉器铺子的东家就是温体仁。 温体仁身为内阁次辅,为何要开一家玉石铺子,与商人们为伍,不怕有失身份吗? 自然有原因了。 大树底下好乘凉,朝中有人好办事,秦锋非常明白这个道理,故而第一次进京勤王之时,就亲自携带重礼,上门拜访了还在坐冷板凳的温体仁,与其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之后的日子里,秦锋多次送金银珠宝给温体仁,继续加深双方的‘友谊!’ 问题是,那么多的金银珠宝,若是直接送到温体仁的府上,未免太引人注目了,一旦被政敌告到皇帝那里,后果不堪设想啊! 怎么办? 不是事! 别看温体仁治理国家的水平一般般,收受贿赂的本事可是相当厉害的,立刻想出一个好办法,就是让自己的心腹人偷偷的开设了一家玉器铺子——雅玉斋。 秦锋命人送来的黄金白银,全都抬到雅玉斋,而后带一两件普通玉器离开。 如此一来,原本不合法的收受贿赂,就变成了合法的商业交易,反正黄金有价玉无价,玉石卖的贵一点,谁也挑不出毛病来! 而类似的店铺,温体仁还有三十多家,分布在京师的大街小巷中,都是用来收受贿赂的,其敛财之多,可见一斑! ……… 让两名亲兵守在门口,秦锋迈步进了雅玉斋,里面有几名伙计在擦拭架子上的各种玉器,还有一位胖掌柜的在柜台后面扒拉算盘珠子。 见到秦锋进来了,胖掌柜的立刻迎了上来,抱拳行礼道“在下富三金,欢迎客官光临鄙店,客官可是要买玉器吗?” “不是!” “哦,不买玉器的话,客官来此有何贵干?” “见一位朋友!” “敢问客官的朋友是?” “这里不方便说,可否换个僻静的地方?” “没问题,客官请随我来!” 胖掌柜点点头,而后将秦锋领到了后堂的一间空屋子当中。 进屋之后,秦锋没有多说什么,而是从怀中掏出了那枚武安伯金印,亮了亮,又收了回去。 胖掌柜能负责经营这家玉石铺子,其能力、眼力、见识自然都是不错的,见到金印之后,立刻就知道了秦锋的身份,连忙单膝下跪行礼道“原来是秦将军大驾光临,小人有眼不识泰山,刚才多有失礼之处,还望秦将军莫要怪罪!” “无妨,立刻告诉你们东家,秦某有非常重要的事情与其商议,还请前来相见!” “小人明白,这就去送信,还请将军大人稍候!” 胖掌柜转身离开了。 ……… 大半个时辰之后,胖掌柜回来了,还带来一名身穿常服、大帽遮脸的老者,正是内阁次辅—温体仁! “阁老!” “将军!” 简单的见礼之后,秦、温二人在房屋内秘谈起来,声音压的特别低,以免被人偷听。 胖掌柜则早早的退了出去,将房屋的大门紧紧关闭,而后守在门口,防止有人靠近。 ……… 一个时辰之后,秦锋和温体仁结束了交谈,接着先后从屋子中离开,各自返回府邸去了。 而在二人秘谈的第二天,京师内出现了一股流言内阁次辅—温体仁正在收集证据,准备参奏内阁首辅—周延儒,将其置于死地!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四百零三章 进宫告状! 夜幕时分,内阁首辅—周延儒离开了文渊阁,而后坐着八抬大轿,回到了位于鼓楼大街的府邸中。 周延儒年事已高,内阁的政务又非常繁忙,一天时间下来,身心都十分疲惫,按理来说,回到府中之后,就该早些用饭、休息才对。 事实上,回到府中之后,周延儒一口水没喝、一口饭菜没吃,更没有睡觉休息,而是倒背着双手,在书房中来回渡步,还不断的长吁短叹,满脸皆是愁容! 这位首辅大人,是在为国事发愁吗? 非也,是在为私事发愁! 最近几天,京师内出现了流言蜚语,说是内阁次辅—温体仁搜集到了一些证据,准备向皇帝参奏自己,一举置于死地! 虽然是流言蜚语,可是无风不起浪啊! 何况自己和温体仁一向是面和心不和,暗中多有争斗,温体仁想要参奏自己,夺取内阁首辅之位,完全有这个可能! 而自己要想保住位置,必须提前做好防备,问题是,温体仁搜集到什么证据了呢? 莫非自己暗中收受贿赂的事情泄露了? 莫非自己贪污军饷的事情泄露了? 莫非自己在家乡置办豪宅、侵吞大量耕田、矿山的事情泄露了? …… 想了一个多时辰,还是没有想出来。 没办法,自己做过的事情太多了,根本无法确定是那一件出了纰漏,真是头痛啊! 正当周延儒冥思苦想、头痛不已之时,书房门口响起了老管家—周福的声音“启禀相爷,大理寺少卿韦蕃大人求见,说是有极为重要的事情与相爷商议!” “哦,请韦大人进来吧!” “诺!” 周延儒心情极差,若是别的官员上门求见,肯定拒之不理,可是韦蕃例外。 一则,大理寺少卿—韦蕃乃是东林党的重要成员之一,当年魏忠贤编写《东林点将录》的时候,韦蕃便名列其中,排在第七十六位,绰号地俊星—铁扇子! 二则,韦蕃性格沉稳,从来不说大话,既然说有重要事情商议,那就肯定非同小可,故而不能不见! …… 片刻之后,书房的木门推开,走进来一名身材修长的老者,正是大理寺少卿—韦蕃。 “阁老,下官深夜登门、多有打扰,还望多多恕罪!” “无妨的,韦大人请坐……来人啊,上好茶!” 互相见礼之后,二人分宾主落座,有丫鬟端来了两杯龙井茶,放在了紫檀木桌案上,而后躬身退了出去,并将房门再次关闭。 周、韦二人喝了两口茶,这才开始谈正事。 “韦大人深夜登门,不知有何重要之事?” “这个嘛,阁老可知道,两天之前,次辅—温体仁的府中出了一件丑闻?” “哦,丑闻?” “不错,温府内的一名小斯与一名丫鬟在库房中私通,结果被当场抓住了,二人都受到了惩罚!” “这件丑闻啊,本阁略知一二!” …… 周延儒一向视温体仁为最大政敌,担心其对自己不利,故而安排了大量的人手,暗中监视温体仁及其府内的情况。 丑闻的事情,安排的耳目们早就汇报过了。 具体情况是小斯叫高小宝、丫鬟叫田桃儿,二人皆是十七岁,少男少女、干柴烈火,又在一个院子里天天见面,结果生出了情愫。 两天之前,二人在一间库房中私会,结果被人撞破了,并禀告了温体仁。 温体仁勃然大怒,下令打了田桃儿四十戒尺、打了高小宝四十板子,并克扣整整一年的月例银子,以做惩罚! 这件事的确是丑闻,说明温体仁治家不严,府中风气不正! 话又说回来了,京城的大户人家,时常发生一些丑闻小斯与小姐私通、小斯与小妾私通、小斯与正室夫人私通……甚至是儿子和姨娘私通、儿媳与公公私通……烂七八糟、难以启齿! 与之相比起来,温府的这点丑闻就不算什么了! 韦蕃深夜登门,就是为了说这件事情,未免有点小题大做了吧……想到这里,周延儒不禁露出了不悦之色! 韦蕃见状,连忙继续说道“小小丑闻,自然不算什么,不过嘛,阁老恐怕不知道,那高小宝挨了板子之后,怀恨在心,已经从温府中逃走了,还捎带着偷走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东西!” “哦,偷走了什么重要东西?” “是一本账册,温体仁收受贿赂的人名、数量、时间全都记在上面!” “竟有此事!” 周延儒嗖的一下站了起来,脸上神色复杂,既惊讶、又惊喜! 现如今,大明朝的官员就没有清廉的,温体仁亦不例外,暗中没少了收受贿赂,不过温体仁做事十分谨慎,从来不留把柄,没想到,暗中记了一本账册。 如果自己能拿到这本账册,向皇帝告上一状,温体仁就必死无疑了。 那样的话,不仅除掉了最大的政敌,自己的危机也随之解除了,可谓是一举两得,问题是,怎样才能拿到那本账册呢? “韦大人,可知高小宝和那本账册的下落吗?” “自然知道,那高小宝逃出温府之后,不敢在京师停留,于是逃到了京郊—昌平县,投奔了一位远房堂叔,并在其家中躲藏了起来。 巧的是,这位堂叔叫做高来财,乃是下官手下的一个负责打理庄园的庄头! 高来财弄清情况之后,立刻骑着骡子来到京师,将这件事原原本本的报告了下官,还带来了那本账册,一并交给了下官,阁老请看,就是这本!” 说话间,韦蕃从怀中掏出一本账册,放在了紫檀木桌案上,并将其翻开。 “阁老请看,账册上面的字迹,是不是温体仁的亲笔?” “是、是,老夫和温体仁一起共事多年,认识他的字迹,错不了,错不了,哈哈!” “温体仁丢了账册,肯定心急如焚,要小心他私下串通口供,拼命抵赖收受贿赂之事啊!” “哼,铁证如山,他想赖是赖不掉的,不过韦大人提醒的对,此事宜早不宜迟,明天一早,本阁就进宫告状!” 其实韦蕃诉说事情的时候,周延儒还有些半信半疑,因为温体仁素来谨慎,黑账这般重要的东西,肯定藏在十分保险的地方,又岂会被一个小斯轻易偷走呢? 可是看过账册之后,周延儒的不再怀疑了,因为上面的字迹确确实实是温体仁的,不是别人模仿的,而且在账册后面,还加盖了温体仁的私章,这是做不了假的。 或许这就是天意吧! 老天爷要温体仁灭亡,故而账册被高小宝偷走,又几经周转,落到了自己手中。 另外吗,账册内容十分详细,行贿官员的名字、官职、数额、时间,全都清清楚楚。 其中就有秦锋,共计行贿十四次,行贿的东西黄金、白银、珍珠、猫眼、玉石、翡翠……应有尽有,价值难以估量! 换而言之,只要将这本账册送到皇帝手中,不仅温体仁必死无疑,就连秦锋都人头难保,如此一来,自己就能报门生被杀之仇了。 想到这里,周延儒恨不得拿上账册,立刻进宫告状。 问题是,天色已经大黑了,宫门早已关闭! 按照规矩,宫门关闭之后,为了防止生变,大臣们一律不得入内,就算有天大的事情都不行。 因此上,要想告状的话,只能等明天早上了。 接下来,周、韦二人又详细商议了一番告状的细节,以及注意事项。 直到二更时分,一切都商议妥当了,大理寺少卿—韦蕃这才告辞离开。 送走韦蕃之后,周延儒的心情大好,腹中也觉的饥饿了,于是命下人准备了一桌丰盛的饭菜,而后甩开腮帮子、颠起后槽牙,吃了个沟满壕平! 吃饱喝足,上床休息,准备养足了精神,明天好进宫告状! 可是周延儒太兴奋了,在床上翻来覆去,就是睡不着,只能苦苦煎熬着。 三更。 四更。 五更。 …… 好不容易熬到了天亮,一夜未眠的周延儒从床上爬了起来,顶着两个大黑眼圈,在仆人们的服侍下,简单的洗漱了一番。 而后连早饭都没吃,就换上了官服、怀揣账册,坐上八抬大轿前往皇宫告状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四百零四章 账册上的字全都消失了! “快一点、再快一点,全都跑起来……怎么慢下来了?” “回阁老的话,前面的路被堵住了,轿子走不快,要不咱们强行冲过去?” “算了,死者为大,咱们绕路而行吧!” …… 周延儒坐上轿子之后,不断催促轿夫们快走,好早一点赶到皇宫,向崇祯皇帝告状,将温体仁、秦锋二人置于死地! 可是事与愿违,轿夫们非但没能快走,反而越走越慢了,因为前面遇到一支出殡的队伍,男女老幼数百人,有的举着哭丧棒、有的抬着棺材、有的举着白幡,一边嚎啕大哭,一边慢慢行走,并将道路完全堵住了,根本过不去。 若是别的队伍,周延儒早就下令冲过去了,可是出殡的队伍不行。 因为国人讲究死者为大,若是自己下令强行冲撞,乃是对死者的的大不敬,以后名声就臭大街了,名声一旦臭了,还怎么当内阁首辅? 无奈之下,只好绕路而行。 不想走出没多远,又遇到了一支迎亲的队伍,而且人数非常多,同样将道路堵住了,丧事不能冲撞,喜事同样不能。 没办法,继续绕路吧。 结果没走出多远,又遇到了二十多个夜香郎,挑的都是人中黄、人中白,其中两桶还洒到了地上,污秽不堪、臭气熏天! 受不了,还是继续绕路吧! …… 长话短说。 轿夫们连续绕了几次路,兜了几个大大的圈子,延误了将近一个时辰,总算来到了长安左门前面。 轿子尚未完全停稳,周延儒就从中钻了出来,而后迈开两条老腿,大步流星的穿过长安左门……承天门……端门……午门……归极们……来到了养心殿。 今日在养心殿前值守的是一位姓黄的掌事太监,见到周延儒来了,立刻上前迎接“周阁老,您这是要面见圣上?” “正是,圣上在里面吗?” “在,正在殿内和温阁老商议事情呢!” …… 温体仁竟然抢先一步进宫了,他来做什么,是不是已经搜集好了证据,在向皇帝告自己的状,那样的话,自己可就被动了。 稳妥起见,自己最好探听一下虚实,而后再进去见皇上! 向谁探听虚实呢? 这位黄公公无疑是最佳人选了,问题是,这些太监和当官的一样贪婪,不给点好处的话,是根本支使不动的,也就是说,自己得行贿! 堂堂内阁首辅,竟然向一个掌事太监行贿,丢人啊,可为了保住内阁首辅的位置、保住荣华富贵,再丢人的事也得干啊! 想到这里,周延儒从怀中摸出一个材质上等、雕工精致的白玉蝉,悄悄塞进了黄公公的手中,同时低声说道“黄公公,帮帮忙,探听一下里面的情况,事后另有重谢!” “周阁老客气了,好说、好说!” 看着手中价值不菲的白玉蝉,黄公公脸上乐开了花,而后转身进了养心殿,帮忙探听情况去了。 ………… 大约过了一柱香时间,黄公公出来了,而后对周延儒低声说道“杂家探听清楚了,圣上和温阁老正在商议蒙古—察哈尔部的事情!” “察哈尔部的事情?” “不错,温阁老说,林丹汗已逝,朝廷应该加封其女乌云琪琪格,让其利用黄金家族的名义,号召蒙古各部族效忠大明、对抗建奴,否则的话,漠南蒙古各部就要被奴酋—皇太极拉拢过去了,那会对我大明十分不利! 圣上对此深以为然,不过嘛,乌云琪琪格是个女的,无法继任察哈尔部大汗之位,只能赐予一个封号,让其行使监国之权,至于是什么封号,暂时还没有商议出来!” …… 原来不是告自己的状,而是商议察哈尔部的事情,周延儒这下放心了。 而后又从怀中掏出一只小金蟾,塞进了黄公公的手中“劳烦公公禀告圣上,就说老臣有十分重要的事情求见!” “没问题,咱家这就进去通禀,周阁老稍候就是!” 又得到一只小金蟾,黄公公更加高兴了,当既转过身来,迈着鸭子步进了养心殿。 片刻之后,养心殿门口响起了黄公公的喊声“圣上口谕,宣内阁首辅—周延儒觐见!” “臣—周延儒领旨!”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 周延儒答应一声,迈步进入养心殿,向端坐在龙椅上的崇祯帝—朱由检行一跪三叩大礼,同时山呼万岁,而后起身,站在了内阁次辅—温体仁对面。 二人四目相对,眸子中皆是电闪雷鸣、敌意浓浓! 一场巅峰对决,就要开始了。 …… “周爱卿,今日见朕,有何事启奏?” “回圣上的话,老臣今日要参奏一人!” “哦,爱卿参奏何人?” “老臣要参奏内阁次辅—温体仁,贪赃枉法、收受贿赂,敛财不计其数,还望陛下予以严惩!” …… 大明朝的内阁成员之见明争暗斗,乃是常有的事情。 可是堂堂内阁首辅,当着皇帝的面直接参奏内阁次辅,这样的事情还从未出现过,这等于彻底撕破脸皮了。 而出现这般情况,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周延儒掌握了真凭实据、有恃无恐,二是周延儒发疯了! “周爱卿,你参奏温爱卿贪赃枉法、收受贿赂,可有什么证据吗?” “证据在此,还请圣上龙目御览,而后下旨治罪温体仁及一众行贿之人!” 说话间,周延儒从怀中掏出了那本账册,交到一名随身太监的手中,太监又转交到了崇祯帝—朱由检手中,后者立刻翻阅起来,脸色随之大变。 周延儒则是洋洋得意,认为这次温体仁必死无疑了,只要温体仁一完蛋,以后内阁中就唯我独尊了,到时候,自己想什么来什么,要什么有什么,那就是天堂啊,嘿嘿! 可是接下来,随着崇祯帝—朱由检的一句话,天堂和地狱发生了大反转! “周爱卿,你献上一本空白册子是何用意,莫非戏弄于朕?” “空白账册,这怎么可能?” 周延儒大吃一惊,连忙定睛观看,只见皇帝手中翻看的,的确是一本空白册子,上面一个字都没有! 这是什么情况,账册上明明写满了温体仁收受贿赂的情况,怎么一个字都没有了呢? 难道说,有人将账册掉包了? 从昨晚到刚才,账册从未离开过自己,而自己一夜未眠,是怎么被人掉包的呢? 周延儒瞬间懵了,而后顾不得君臣之礼,上前拿回账册,仔细的翻看起来,结果得出了两个结论 其一,账册上真的一个字都没有,只是个别页面上,隐约有一些黑色痕迹,就像是字迹自行消失了一般。 其二,账册没有被掉包,就是原来那一本,因为账册的后封皮上,有两道明显的折痕,那是昨天晚上,自己翻阅时留下的,做不得假! 账册没有被掉包,上面的字却不见了,这是什么情况,难道有人用妖法,将账册上的字涂抹掉了? 周延儒想不明白! 想不明白不要紧,要紧的是没有了账册做证据,自己之前那些话就是诬告了。 堂堂内阁首辅,拿着一本空白册子,当着皇帝的面诬告内阁次辅贪污受贿,这件事一旦传扬出去,天下人岂不笑掉大牙? 一个被天下人耻笑的人,还有何脸面继续担任内阁首辅? 完了! 全完了! 首辅当不下去了,等着回家抱孩子吧! 想到这里,周延儒直觉的血气上涌、天旋地转,而后两眼一黑,噗通一下栽倒在了地上! “不好啦,周阁老晕过去了!” “都不要慌张,周阁老操劳过度,以至于疾病缠身、神志不清,故而刚才说了一些糊涂话,朕是不会怪罪的,尔等速速将周阁老送回府中,让郎中好好为其治病,不得有误! 未来一段时间,就不要再让周阁老进宫了,在家中好好养病吧,至于内阁的各项事务吗,温阁老,由你全部接手过来!” “臣遵旨!” 崇祯帝—朱由检一锤定音,周延儒不是故意诬告同僚,而是累的生病了,神志不清,这才说了一些胡话。 如此一来,算是保全了周延儒的颜面,同时保全了朝廷的颜面! 不过嘛,一个疾病缠身、神志不清的人,是不可能再继续担任内阁首辅了。 换人,势在必行!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四百零五章 捡到一位青衣姑娘!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话真是一点没错! 短短几天时间,内阁首辅—周延儒神志不清、拿着一本空白册子进宫告状的事情就在京师内外传播开了。 对此事,上到皇亲国戚、文武重臣,下到升斗小吏、贩夫走卒皆是议论纷纷。 有人说,周延儒最近得了一种怪病,导致头脑失常、神志不清,才干出这样的蠢事! 有人说,周延儒不是生病了,而是中了苗疆蛊毒,这才神志不清、做了蠢事! 还有人说,周延儒既没生病,也没中毒,而是遭人陷害、中了掉包计,这才闹出了笑话! …… 议论纷纷,说什么的都有,可惜都没能说中真相,而真相只有两个人知道秦锋、温体仁,因为整件事就是二人联手设的一个局 首先,四处散布流言,说是掌握了有力证据,要向皇帝参奏周延儒,让周延儒紧张起来。 而人一紧张,就会心浮气躁、考虑不周,进而犯下错误! 接着,造一本账册,再演一出苦肉计,让温府的小斯将账册带走,再几经周转送到周延儒手中。 最后,周延儒正在急躁中,拿到账册之后,没好好考虑一番,就急匆匆的进宫告状,结果账册上的字全都不见了,闹了大笑话,自己丢人现眼不说,还遭到了皇帝的厌恶,首辅之位不保! 至于账册上的字为何消失不见了,对普通人来说是不可思议、无法理解,对秦锋来说只是一点小手段罢了。 命人骑快马前往天津港口,从渔民们手中购买几只活乌贼,装在水箱当中,快马带回京师。 而后从乌贼体内挤出墨汁,加入少量的面粉、碳粉、桐油、骨胶、龙脑……进行调和。 用这种调和后的墨汁写字,看似没什么问题,可是十几个时辰之后,字迹就会自行消失掉,且不留任何痕迹。 字迹消失的时间,秦、温二人试验了好几次,拿捏的非常精准。 为了万无一失,二人还安排了出丧队、迎亲队、挑粪队……故意在路上阻挡周延儒的轿子,拖延时间,从而保证账册上的字完全消失,这才有了后来养心殿上的精彩一幕! 周延儒担任首辅以来,内不能安民、外不能御敌,导致国家动荡、社稷不安,对于这种情况,崇祯帝—朱由检是非常不满的,并生出了替换之心,只是一时间没有好借口罢了。 现在好了,周延儒干了一件大蠢事,成为了天下人的笑柄,下台是必然的了。 按照首辅下台、次辅替补的规矩,温体仁很快会成为新首辅,而有了这样一位政治盟友帮忙,秦锋以后就能大展拳脚、增强实力了! 而在乱世当中,谁拥有最强的实力,谁就能笑到最后! 话又说回来了,周延儒栽了这么大一个跟头,事后肯定会详细调查,寻找暗中设局之人,进而疯狂报复的,对此不得不防啊! 如何防备呢? 躲在府中,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尽量低调行事……那样显的心虚有鬼,反而更容易引来周延儒和东林党人的怀疑! 正确的做法是暗中加强戒备,提防被人坑害。 明面上,正常行事,甚至要故意高调一些,做出一副问心无愧、理直气壮的样子,如此才不容易被人怀疑! 恰好再过两天,是伽蓝菩萨的圣诞日,到时候,京师内外各大寺庙都会举行盛大的佛事,其中又以位于广宁门外的天宁寺的佛事最隆重,参加的人数最多了,很多官员都会携家眷前往。 秦锋一番考虑之后,决定带着楚梦溪、乌云琪琪格等人去一趟天宁寺,一是参加佛事、游玩散心,二是高调行事,避免引来怀疑。 对,就这么干! ………… 崇祯七年—五月十三日,伽蓝菩萨的圣诞日到了。 这一天,京师内外前去参加佛事的人非常多。 人多的地方,不太适合骑马,否则一旦坐骑受惊,造成踩踏事故就不好了,因此只能坐车。 由小德子公公帮忙,共计准备了四辆骡车秦锋、楚梦溪、乌云琪琪格合坐一辆。 孙可望、李定国、刘文秀,艾能奇四人合坐一辆。 熊大、熊二和六名亲兵合坐剩余两辆,另有四名亲兵负责赶车。 除了楚梦溪,所有人都携带短刃,以防不测,秦锋更是穿上了乌金锁子甲,以保万无一失! …… 上午辰时左右,一切准备妥当之后,队伍启程出发了,沿着大街向西行使,而后出广宁门,继续向西行使四里左右,就来到了天宁寺! 天宁寺,始建于北魏孝文帝时期,初名光林寺,隋仁寿二年改为宏业寺,唐开元年间再改为天王寺……到了元朝末年,该寺因战火损毁严重,几成一片废墟,直至永乐年间才得以重建,并正式命名为天宁寺! 重建后的天宁寺,规模宏大、布局讲究,共有钟鼓二楼、大雄宝殿、天王殿、药师殿、弥陀殿、三世佛殿、七世佛、兰若院、藏经阁……大小三十多座建筑物。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位于寺庙正中的舍利塔,该塔全部用砖石修葺而成,高达二十余丈,挂有三百六十五盏琉璃灯,夜间点燃之后,灯火通明、光芒四射,让人叹为观止! …… 来到天宁寺之后,将四辆骡车停在山门外面的空地上,留下四名亲兵负责看守,其余的人则进入天宁寺,参观游玩了起来。 而在参观过程中,秦锋发现一件有意思的事,就是自己一行人被盯梢了,盯稍者就混在周围的香客当中,而且不止一个。 数一数? 一个、两个、三个……一共是十二个,其中十男两女,伪装的都挺好,跟踪技术也不错,可惜瞒不过自己的火眼金睛! 更有意思的是,十二个盯梢者还不是一伙的,而且分成了三组,看样子互相并不认识。 也就是说,京师内有三股势力同时盯上了自己,其中一股肯定是东林党,另外两股是谁呢? 东厂、内厂、锦衣卫、某位官员的耳目、某位将军的耳目、八大晋商安插在京师内的耳目、女真人安插在京师内的耳目……皆有可能。 京师的水真深啊! 看来事情了结之后,自己得早点返回白城子,只要回到白城子,有数万雄兵在手,就什么都不怕了,到时候,别说是东林党,就是崇祯皇帝都休想拿下自己,大不了起兵造反、割据称雄! 想到这里,秦锋一边若无其事的继续参观游玩,一边暗暗向熊大、熊二和亲兵们递了眼色,众人立刻提高了警惕,以防不测! 好在整个游玩过程中,没有发生任何意外,那些盯梢者只是尾随跟踪,没有进一步行动。 下午时分,游玩结束,一行人出了天宁寺,坐上骡车原路返回,结果进入内城,通过一个十字路口之时,车辆突然停了下来。 坐在车内的秦锋立刻拔出军刺,做出防御姿势,同时向赶车的亲兵问道“出什么事了?” “回将军大人的话,前面聚集了很多百姓,将道路完全堵住了,过不去,地上好像还躺着一个人!” “哦,我来看看!” …… 秦锋掀开车帘看了看,果不其然,只见一名青衣女子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像是昏迷过去了,身上还背着个小包袱。 周围聚集着很多百姓,指着地上的女子议论纷纷。 “这位姑娘是那家的,为何躺在地上啊?” “不认识,背着个小包袱,像是来投亲的,或者是来逃难的,刚才有一辆马车赶的飞快,结果将这位姑娘撞到在地、昏迷过去了!” “撞人的车呢?” “早就跑了,连停都没停一下!” “真是造孽啊,那位好心人救救这位姑娘啊,太可怜了!” …… 听明白了,原来是一场交通逃逸事故。 至于围观的百姓们,可怜者很多,却无人上前救治,一是怕青衣姑娘出事,付不起责任! 二是现在的日子不好过,养活自己和家人都困难重重,那有余力救助别人呢! “将军大人,那位姑娘太可怜了,救救她吧!” “好吧!” 说话的是楚梦溪,这位姑娘素来好心,秦锋不忍拒绝,于是点头答应了。 而后跳下马车,带着亲兵们走进人群当中,附身查看了一下情况,发现青衣姑娘并无大碍,身上只有轻微的擦伤,估计是受了惊吓,这才昏迷过去的。 于是让乌云琪琪格帮忙,将青衣姑娘抱到了车上,而后队伍继续启程,返回府邸当中。 …… 秦锋几人坐在车内,趁机打量着这位昏迷不醒的青衣姑娘,大约十六七岁,身材高挑、纤腰细腿,凹凸有致、青丝如瀑,脸上沾染了一些泥渍,看不清本来相貌,可依旧能看出是个美人胚子。 双手细长、白嫩如葱,手腕上有长期佩戴镯子留下的痕迹,却没有见到镯子。 身上穿一套天青色月华裙、脚上是一双彩色高底绣花鞋,都是半旧的,而且沾染了很多泥渍! 种种迹象表明,这名女子出身不差,后来家中遭到了剧变,生活水平一落千丈,这才落魄街头的。 而在乱世当中,经常出现这种情况,并不稀奇!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四百零六章 叶青竹! 叶青竹,十八岁,山东—兖州府—定陶县人氏,家中是开大丝绸铺子的,生意兴隆、财源滚滚,故而从小生活优渥、吃喝不愁,还学习过琴棋书画、诗酒花茶等技艺,是定陶一带颇有名气的才女!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三个月之前,一大股流寇进入山东境内,连续攻克了十几座城池,其中就有定陶县城,并进行了大规模的烧杀劫掠! 城破之日,叶家上下全部蒙难,家财被洗劫一空,叶青竹躲在一口隐蔽的枯井中,才得以侥幸存活下来,后来又跟着难民们一起逃出了定陶城。 逃出来之后,叶青竹没有了安身之地,于是决定离开山东,北上投奔一位在京师内做生意的堂叔。 路途遥远、身无分文,北上谈何容易? 幸亏还有几件随身首饰,全部变卖了充做盘缠,而后历经艰难险阻,吃了无数苦头,这才来到京师,却不想那位堂叔已经搬走了,下落不明! 盘缠已经用尽,又没有亲友可以投靠,叶青竹流落在大街上,不知如何是好之时,被路过的一辆马车撞到,人就晕了过去! ……… 秦锋一行人将青衣姑娘带回府中,找来郎中进行救治,因为没有大碍,人很快就苏醒了过来,而后一番盘问,问出了以上情况。 这就有点麻烦了。 本以为将人救醒之后,问清家庭住址,而后送回去就完事了,结果是个无家可归、无亲可投的孤女,这该如何是好? 若是赶出门去,置之不理,这位叶姑娘不是饿死街头,就是落入歹人之手,下场必定凄惨! 若是救助的话,又如何安排她呢? 为其在京师内找一个本份人家,嫁了? 又或者,安排一份稳妥的工作,让她自食其力? 还没等秦锋做出决定,这位叶姑娘突然跪在地上,一边不断叩首、一边流着眼泪说道“小女子叩谢大人的救命之恩,并愿为奴为婢、以做报答,还望大人开恩收留,让小女子有个容身之地!” “大人,叶姑娘太可怜了,您就收留他吧!” “义父,留下叶姑娘吧!” …… 叶青竹跪地请求收留,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再配上楚楚可怜的表情,顿时引发了众人的同心情。 楚梦溪首先求情。 紧接着,四名义子,熊大、熊二都为其开口求情! 众意难违,秦锋只好答应下来,反正以自己的财力,不在乎多养一个人。 就这样,叶青竹以侍女身份留了下来,因其伤的不重,只修养了几天时间,就完全康复了,并开始履行侍女的职责。 而在这几天当中,京师内连着发生了两件大事 一是周延儒以身体不适为由,上了一道奏折、请辞内阁首辅之职,崇祯帝—朱由检当既准许,而后赏赐黄金五百两、白银五千两、绸缎五百匹……让周延儒回乡修养身体,算是保留了最后的体面。 紧接着,经过一番廷议,温体仁接替上位,成为了崇祯朝的第八任首辅大臣,全权负责内阁事务! 与此同时,东林党人士气大衰,不复往日嚣张,非东林党官员们则趁机崛起,争夺起了朝廷中的重要职位,结果一时之间,六部九卿、频频易人! …… 二是崇祯帝—朱由检下了一道圣旨,加封乌云琪琪格为索多别吉,并赐予金印、金册等物! 索多别吉,翻译成汉语就是蒙古国—摄政公主的意思。 乌云琪琪格有了这个封号,再加上黄金家族嫡系血脉的身份,就可以明正言顺的号令蒙古各部,继续对抗女真人! ……………… 上午时分,府邸后花园中,秦锋坐在一座小凉亭内,一边喝着茶水,一边思考着这两件大事。 自己和东林党一直不对付,几成水火之势,现在东林党受到了沉重打击,自己就安全多了。 不过嘛,东林党人遍布天下,虽然受到了打击,其潜在实力依旧强大,自己不能掉以轻心,还要继续小心防备才是! 乌云琪琪格这边,有了大明朝廷的册封,就可以名正言顺的收拢旧部、恢复实力,进而夺回河套草原和蒙古各部的控制权! 当然了,自己是不会为他人做嫁衣的。 河套草原也好,蒙古各部的控制权也罢,最后都要落入自己的手中,成为自己争夺天下的资本! 至于乌云琪琪格,保其一生荣华富贵就是了。 …… 正在思考之间,两名美女携手来到了后花园中,正是楚梦溪和叶青竹。 而几天时间下来,叶青竹已经知道了秦锋的身份,立刻过来万福行礼。 “奴婢参见将军大人!” “嗯,你们来这里做什么?” “回大人的话,后园中的玫瑰花开的正盛,奴婢准备采摘一些花瓣下来,制作几盒玫瑰饼请大家品尝!” “好,去采摘吧!” “诺!” …… 经过几天的修养,叶青竹已经完全康复了,经过梳洗打扮之后,更是露出了一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面容。 凭心而论,秦锋身边的美女不少。 晋玉娘、薛瑾瑜、楚梦溪、乌云琪琪格,个个都是第一流的大美女,可是与叶青竹相比,全都逊色了半筹! 叶青竹不仅貌美如花,人还特别的勤快,身体尚未完全康复就开始干活了,铺床叠被、打扫卫生、端茶倒水、洗衣做饭……样样都抢着干,弄的楚梦溪都要无事可做了。 不仅勤快,还特别的心灵手巧,被褥折叠的整齐、卫生打扫的干净、茶水沏的喷香、饭菜做的可口,还会做各种美味的小糕点,赢得了众人的一致好评! 众人都很喜欢叶青竹,秦锋却是个例外。 因为每次见到叶青竹,秦锋都会生出一种不舒服的感觉,至于为何不舒服,又说不上来,只能说是一种直觉。 军人的直觉,那是相当灵敏的,甚至能预知危险! 因此上,秦锋暗中观察过好几次,却没看出任何问题。 恰好现在有机会,可以再仔细的观察一下,结果一番观察下来,还是没有发现任何问……不对,有问题! 什么问题? 原来王承恩府中有两只巨型獒犬,是花重金从藏地买回来的,尖牙利爪、性格凶猛,见到陌生人就会大吼大叫,甚至扑上去撕咬,看家护院十分得力! 不过嘛,獒犬和别的野兽一样,都是欺软怕硬的性子,遇到真正的强者,非但不敢乱吼乱叫,还会乖乖的听话臣服。 而在众人当中,两只獒犬最怕自己了,每次见到自己,都会仰躺在地上,露出柔软的肚皮,并拼命的摇尾巴,在犬类的世界中,这是绝对臣服的意思。 其次怕熊大、熊二,见到二人就会低下头、摇摇尾巴,以示讨好。 至于别人,两只獒犬并不惧怕,虽然不会大吼大叫,也不会摇尾巴讨好。 而两只獒犬最不怕的,就是一点武艺都没有的楚梦溪,每次见了都会吼上几声,吓唬一番,典型的欺软怕硬! 另外吗,两只獒犬还有一个特点,就是身披长毛,喜寒怕热! 最近天气渐渐热了起来,两只獒犬忍受不住,于是都来到了后花园,躺在一株大柳树下乘凉。 可是刚才,楚梦溪、叶青竹采摘玫瑰花瓣之时,恰好从大柳树旁经过,而趴在树下两只獒犬非但没有吼叫,还同时翻过身体,露出了柔软的肚皮,并拼命的摇晃着尾巴讨好! 两只獒犬的这种行为,肯定不是针对楚梦溪的,而是针对叶青竹的。 问题是,两只獒犬为何这样做呢,想来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叶青竹天生有动物缘。 二是两只獒犬认识叶青竹,并对其十分惧怕。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那没什么事,只能说叶青竹人美心善、苍天赐福,连动物都对其有好感! 如果是第二种情况,那就值得深思了。 为了安全起见,看来自己得小心一些,而且要找个机会,好好试一试这位叶姑娘,究竟是何等样人! …… 又过了一会儿,熊大魁梧的身影出现了,来到近前低声询问道“将军大人,京师内的事情已经基本了结,咱们何时返回白城子?” “不急,再待几天,等白玉虺那边将事情干完了,咱们再启程返回白城子!” 说话间,秦锋默默计算了一下,按照设定好的计划,再有两天时间,白玉虺那边就该动手了,希望能做的干净漂亮一些,将姜家人斩尽杀绝、一个不留!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四百零七章 姜家祖坟上长灵芝了! 庆阳府位于陕西省的中北部地区,下辖安化、合水、环水、真宁四个县,以及一个宁州。 洪武四年,朝廷在庆阳府设置了一卫驻军,卫指挥使之职由一位姜姓武将担任,准许子孙世袭! 之后的两百多年里,姜家在庆阳府落户扎根、繁衍生息,子弟中为官为将者众多,成为了西北地区的名门望族! 两百多年里,姜家人越来越专横霸道,恃强凌弱、无恶不作,成为了庆阳地区的一颗大毒瘤,百姓们对其恨之入骨。 两百多年里,姜家人搜刮了大量的民脂民膏,在庆阳城内修建了规模庞大、装饰奢华的祖宅,还占据了庆阳城附近的小崆峒山,做为姜家列祖列宗的安寝之地。 而在前段时间,发生了一件轰动庆阳府的事情位于小崆峒山南侧的姜家祖坟上,突然长出了大片的灵芝! 华夏民族素来信奉鬼神之说,认为将祖先的棺椁埋在风水宝地之中,就可以吸收日月精华,进而庇护子孙后代们,飞黄腾达、免除灾祸。 如果谁家的祖坟上长出几根蒿子,那就是大吉大利的象征,意味着这家人的子孙当中要出大人物了,不是金榜题名,就是立功封将,最差也是富甲一方! 现如今,姜家的祖坟上竟然长出了一大片灵芝,灵芝乃是草中之王,可比蒿子强的太多了,这是大吉大利中的大吉大利啊! 一时间,人们议论纷纷,都说姜家祖坟的风水好,吸收了大量日月精华,后代子孙中要有人一飞冲天了,以后不是公爵、侯爵,就是一品大员、当朝首辅! 听到这些议论,姜家人自然是心花怒放、万分高兴了。 光高兴是不行的,按照规矩,祖宗护佑了子孙,子孙就要祭祀祖宗,以示孝心! 于是乎,在各地为官的姜家子孙们频频通信,商议这件事情,最后一致做出决定本年五月二十二日,齐聚姜家祖宅,一起前往小崆峒山祭祀列祖列宗! 而在约定日期的前几天,原本分散各地的姜家子孙们,纷纷带着妻子儿女,回到了庆阳城内的祖宅中,共有男女老幼五百多人,可谓是子孙繁茂、人丁兴旺! 姜家子孙们还准备了大量的贡品,用来祭祀列祖列宗! 相信在祖宗的庇佑下,一定可以飞黄腾达、位列公侯的,想到这些,姜家子孙们个个喜气洋洋、兴高采烈! 可惜兴高采烈的姜家子孙们并不知道,一张无形巨网已经张开,就等着他们这些臭鱼烂虾钻进去,而后一网打尽之! ……………… 小崆峒山位于庆阳城的西北方向,相距三十里左右,山上草木丰茂、风景优美,且山势巍峨险峻、坡道崎岖,呈凤凰卧巢之状,故而又名凤凰山。 而在两百年前,小崆峒山本归一王姓家族所有,王家祖坟位于山上。 后来姜家人看上了小崆峒山,索要不成之后,就利用权势、捏造证据,诬陷王家人私通匪类、意欲图谋不轨。 结果是,王家被满门抄斩、一个不剩,小崆峒山则落入了姜家手中,而后将王家祖坟铲平,变成了姜家祖先的安寝之地! 这件事,庆王府的百姓们都知道,只是畏惧姜家的权势,不敢谈论罢了。 …………… 五月二十一日,深夜,皓月当空、光华如水。 二更时分,一队黑衣蒙面人从小崆峒山的树林中走了出来,而后围着姜家祖坟来回转圈,勘察周围的地形,还不时指指点点,低声谈论。 谈论什么? 谈论的是,要将姜家人斩尽杀绝、一个不留! 原来这队黑衣蒙面人都是血滴子的成员,为首的则是血滴子的组建者——白玉虺! 前段时间,秦锋的将军府中冲进来一群刺客,险些伤到了晋玉娘,后来审问活口得知,幕后主使者正是姜瓖、姜瑄兄弟。 龙有逆鳞,触之者死! 而秦锋的逆鳞,就是晋玉娘,晋玉娘险些丧命,秦锋自然要疯狂报复了,于是出动了手中的暗黑力量——血滴子,誓要将姜家人斩尽杀绝、一个不留! 姜家乃是名门望族,子弟为官者众多,且分散在很多地方,要想将其斩尽杀绝,不是一件容易事。 于是乎,秦锋亲自设定了一个计划,由白玉虺带领着血滴子负责执行,计划分为三步 首先,买来一些灵芝种子,悄悄埋进姜家的祖坟当中,再暗中妥善照顾着,让其长出大片的灵芝。 接着,派人散布流言,就说姜家祖坟的风水好,后代子孙中要出大官了,而子孙们受到了庇佑,必须隆重的祭祀列祖列宗,以示孝心才行。 用这些流言,迫使分散各地的姜家子孙们,全部返回位于庆阳城内的祖宅当中。 最后,从血滴子中选拔精锐数百人,配备最精良的武器,悄悄埋伏在姜家祖坟周围的树林中,只等众多姜家子孙前来祭祖之时,突然冲出、全部杀光! 计划执行的非常顺利,明天就是动手的日子了,白玉虺有点不放心,于是带领着十几名重要手下,最后在视察一下地形,商量一下动手的事情。 “兵器都准备好了吗?” “回大人的话,全都准备好了,我们在姜家祖坟前面的空地上,埋了上百颗的冲天雷,只要一拉引绳就会爆炸,定能炸死很多姜家人。 弟兄们则埋伏在周围的树林当中,使用的刀剑、长矛、弓箭上面都涂抹了见血封喉的剧毒,只等冲天雷一爆炸,就立刻冲过来,将剩下的姜家人全部杀掉、一个不留!” “很好,姜家那边情况如何,族人都回来了吗?” “回大人的话,负责卧底的弟兄禀报,姜家人基本上都回来了,只差一个,就是大同镇总兵官—姜瓖!” “什么,姜瓖没回来?” “是,探查得知,姜瓖本来是要回来的,谁知临启程之时,新任的宣大总督—卢象升突然视察大同地区的军务! 姜瓖必须全程陪同的,结果没能回来,而是让两个儿子替自己回来了!” “该死的,漏了一条大鱼,这可如何是好?” 姜家族人当中,最厉害的就是姜瓖、姜瑄兄弟了,二人皆是总兵官,手中握有重兵,是必须除掉的存在。 现在情况有变,其中的姜瓖没有回来,怎么办? 是继续执行原计划,还是放弃掉,下次再说呢? 选前者的话,姜瓖没有回来,事后肯定会仔细调查,进而疯狂复仇,那会非常麻烦的。 选后者的话,这段时间的努力付之东流不说,下次再想将姜家人聚集起来,可就不那么容易了,毕竟祖坟长灵芝的事情,用两次就不灵了。 左右为难,如何是好? 有心请示一下,可是明天就是动手的日子,而秦锋远在千里之外的京师,时间上根本来不及。 没办法,只能是自己做主了! 罢了,将军大人说过,男子汉、大丈夫,一不做、二莫休! 事情到了这个份上,决不能中途而废,大不了事情过后,再找个机会,去大同城将姜瓖干掉就是了。 想到这里,白玉虺吩咐道“原计划不变,让弟兄们都隐蔽好,只等明天上午,姜家人前来祭祖,就将其斩尽杀绝、一个不留!” “遵命!”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四百零八章 伏击姜家,全部杀光! 崇祯七年—五月二十二日,进山祭祖的日子到了。 天色未亮,姜家族人们全都起床了,先是净水沐浴、梳理干净,换上全新的祭祀礼服,而后按照辈分高底、年龄大小,在祖宅大门前整齐列队。 天亮时分,一切准备就绪之后,青壮男子们骑马、老弱妇孺们坐车,携带着大量的贡品,缓缓的启程出发了。 另有两百多名仆人、三百多名亲兵随行,前者负责伺候姜家族人,后者则负责护卫安全! 走在队伍最前面的是一匹肥壮的黄骠马,上面端坐着平阳镇总兵官—姜瑄,身后跟着一大群青少年。 其中十二个,是姜瑄自己的儿子,有嫡有庶。 还有两个是姜瓖的儿子,分别叫做姜鸿、姜途。 队伍刚刚启程,姜鸿、姜途就凑过来说道“三叔,临行之时,父亲大人叮嘱过,咱们姜家的仇人不少,因此进山祭祖之时,一定要多带兵马、以防不测,您看是不是再抽调一些兵马过来,护卫族人们的安全?” “哈哈,二哥有点多虑了,咱们姜家有些仇人不假,可这些仇人就算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也绝不敢在庆阳府闹事,再说了,咱们带了三百多名亲兵,还有两百多名仆从,护卫安全足够了!” “这个嘛……三叔言之有理!” 虽然临行之时,姜瓖反复叮嘱两个儿子,一定要多带兵马,护卫安全。 可姜鸿、姜途和姜瑄的看法一样,认为在庆阳府这一亩三分地上,姜家就是天王老子,谁敢跑来行刺? 退一步说,就算真蹦出几个不要命的刺客,三百亲兵足够对付了,因此上,二人不再继续劝说,而是趾高气扬的跟着队伍一起前进。 …… 队伍很快出了庆阳城的西门,而后沿着大道向西北方向行进,并在大半个时辰之后,来到了小崆峒山脚下。 接下来,将马匹、车辆全都留在山脚下,交由一部分仆从负责看守。 余下的人则沿着青石铺设的台阶,继续向山上前行,并很快抵达了目的地。 姜家的坟茔地,位于一片向阳的斜坡上,其中辈分最高的祖宗埋在了最前面,后辈子孙们的坟墓则沿着斜坡向左后方、右后方扩散,呈凤凰展翅之状! 这种布局是有讲究的,叫做凤凰展翅子孙旺,后辈更比前辈高! 意喻着姜家子孙越来越多、官职越做越高! 接下来,先将带来的大量贡品,放在了祖坟前面的青石贡台上面,而后姜家子孙们列队整齐,跪地行叩拜大礼。 还准备了一篇祭文,由族内一名辈分最高的老者负责宣读。 “崇祯七年、岁在甲戌,五月时节、子孙聚集,以祭先祖,忆我姜家先祖,品德……轰……轰!” 老者刚念了几句祭文,异变突生,原来是埋在地下的两百多颗冲天雷被引爆了,将正在祭祖的姜家族人们炸的支离破碎、血肉横飞,连带着亲兵、仆从都死伤了不少。 巨大的爆炸过后,从周围的树林中涌出了大量的黑衣蒙面人,手持各种兵器,犹如狼群一般冲了过来,见人就杀、逢人就砍,毫不留情。 “弟兄们,凡是穿着祭服的都是姜家人,不论男女老幼,全部杀掉、一个不留!” “吼!” …… “有刺客、刺客们杀过来了……顶住、顶住啊!” “这些刺客太厉害了,实在顶不住了,还是各自逃命去吧!” …… 姜瑄毕竟是上过战场的武将,反应比一般人敏捷的多,在爆炸发生的瞬间,立刻双手抱头趴在了地上,故而没有被炸死,只是左臂、后背上受了一点轻伤。 而后爬了起来,一边查看族人们的伤亡情况,一边命令亲兵、仆从们挡住冲过来的刺客,可是根本挡不住。 原来此番参与行动的血滴子成员们,大都和白玉虺一样,和姜家有着血海深仇,现在到了报仇雪恨的时候,人人都奋勇拼杀,甚至是以命换命! 反观姜家人这边,一向专横霸道、嚣张跋扈,对身边的亲兵、仆从们一点都不好,经常的打骂、责罚、扣月例银子。 因此上,亲兵、仆从们的忠诚度并不高,平时充当一下狗腿子,欺负一下老百姓还可以,真要生死相搏就不行了,因此只是稍做抵抗,就一哄而散、各自逃命去了。 没了亲兵、仆从们的保护,姜家人就成了一群羔羊,嚎叫着四散奔逃,却难逃被杀掉的命运。 只半柱香时间,姜家男女老幼数百口人,就全都倒在了血泊当中。 接下来,白玉虺带人来回查看,以免有漏网之鱼。 “姜家主要人物的尸首都找到没有?” “回首领的话,姜家主要人物的尸体基本上都找到了,只是少了平阳镇总兵官—姜瑄的尸首!” “立刻查找,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刚才拼杀之时,有一些亲兵、仆从逃了出去,肯定是逃回庆阳城送信了,城内驻军得知消息,会立刻赶过来的,咱们没有时间慢慢搜查,立刻撤离才是上策。 至于姜瑄,刚才大量的冲天雷一起爆炸,十有八九被炸成碎片了,找不到尸首亦是正常事!” “好吧,传令下去,立刻撤离!” 白玉虺略加思索,认为手下人说的有道理,于是下达了撤离的命令。 很快的,手下人全都聚集在一起,而后抬着战死、负伤的同伴,钻进附近的树林中不见了。 ……… 一柱香时间之后,庆阳城内的驻军赶到了,共计来了五千多人马,而后分做两队 一队冲进周围的树林中,追赶已经逃跑的刺客们,另一路则留在原地,清理满地的尸体,顺便看看还有没有活口。 “这个是姜大公子,胸口上挨了三刀,已经死透了!!” “这个是姜二公子,半边身子都被炸烂,早就凉透了!” …… “快来人啊,这里有一个活的,是个妇人……不是妇人,是……是……是总兵官大人!” 官兵们一番搜查下来,还真找到一个活口,披头撒发、满身血迹,身上穿着女人的衣服,却不是女人,而是平阳镇总兵官—姜瑄。 姜瑄是如何活下来的,又为何变成这副样子呢? 原来混战一开始,姜瑄就知道自己一方必败无疑,于是一边命令剩余的亲兵、仆从、族中青壮们拼死抵抗,一边趁着混乱逃进了周围的树林中。 结果刚进树林,就遇到了两个同样在逃命的族中妇人,其中一个还抱着未断奶的孩子。 姜瑄知道,自己是那些黑衣蒙面人的首要刺杀目标,若是这样逃跑的话,十有八九是逃不掉的,很快会被追上杀掉。 而要想活命,必须用一点非常手段才行。 于是乎,姜瑄毫不犹豫得举起配刀,将那两名族中妇人和其怀中的婴儿都杀掉了,接着脱下自己的衣服和靴子,卷起来扔的远远的。 而后扒下其中一名妇人的衣服,套在了自己身上,再往脸上涂抹鲜血、扯乱头发,趴在草丛中装死,并将两名妇人和婴儿的尸体拽过来,压在自己身上做掩护! 白玉虺等人没有想到,姜瑄为了活命,竟然丧心病狂的杀害自己族中的妇孺,而后换上女人衣服,趴在地上装死。 加上时间有限,来不及仔细搜查就匆匆离开了,结果让姜瑄逃过一劫! “我的妻儿、我的两个侄儿、我的族人们……全都没有了……啊……此仇不报,姜某誓不为人!” 被救起来之后,姜瑄惊魂稍定,随即嚎啕大哭起来,心情更是复杂无比,既悲痛、又庆幸。 悲痛的是,妻儿、侄子、族人全都被杀了,姜家几近灭族! 庆幸的是,自己还活着,活着就有一切,妻子没了不算什么,回头再娶就是了。 儿子没了不算什么,回头多纳几房小妾,而后在炕上努努力,用不了几年,又能生出一群来。 另外吗,族人们全都被杀了,留下大量的财产,自己可以名正言顺的继承过来,那可是几辈子都用不完的钱财,如此一想,又不全是坏事了! 不过这几近灭族之仇,自己必报无疑!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四百零九章 一家人就要整整齐齐的! “启禀总兵大人,东、南两面的树林都搜查过了,未曾发现刺客们的踪迹!” “启禀总兵大人,西、北两面的树林都搜查过了,未曾发现刺客们的踪迹!” …… “废物,全都是废物……该死的刺客,本总兵早晚将你们抓住,而后千刀万剐、挫骨扬灰,为死难的族人们报仇雪恨!” 姜瑄复仇心切,命令前来救援的士兵们,对小崆峒山上的树林进行大搜查,可是连搜了好几遍,都未曾发现刺客们的踪影。 显而易见,刺客们准备充分,早就安排好了撤退路线和撤退工具。 一击得手之后,立刻撤离了小崆峒山,而后分散隐蔽起来,想要从茫茫人海中找到这些刺客,简直和大海捞针一样困难。 面对这一情况,姜瑄气的暴跳如雷,又一点办法都没有。 无奈之下,只好再次下达命令 让一部分官兵继续搜查小崆峒山周围的村庄镇店、交通要道,希望能找到那些刺客的踪迹,而后擒拿起来。 让另一部分士兵将姜家族人的尸体收敛起来,用车辆运回庆阳城内,而后装入棺椁、隆重祭奠、念经超度、最后安葬入土。 姜瑄同样返回庆阳城,因为身上有伤,无法骑马,只能坐在一辆骡车中,在大批官兵的保护下缓缓而行! 而在回城途中,姜瑄苦苦思索着一个问题那些刺客是什么来路,谁是整件事情的幕后黑手? 可是脑袋都快想裂开了,还是想不出来。 没办法,姜家这些年专横霸道、无恶不作,结下的仇人太多了,想要确定幕后黑手是谁,不是一件容易事! 不过有两点可以确定一是幕后黑手是个心狠手辣、报复心极强的家伙,否则不会一次弄死姜家几百口人。 二是幕后黑手的实力很强,否则无法一下出动几百名训练有素的刺客,还使用了冲天雷这样的杀器。 要知道,只有兵仗局可以制造冲天雷,而后配发给军队作战之用,是坚决不准流入民间的。 换而言之,幕后黑手很可能是一位军中将领,或者和军中将领有着密切关系,唯有如此,才能弄来那么多威力巨大的冲天雷。 心狠手辣、报复心强、又和姜家有仇的军中将领,难道是…… 想到这里,姜瑄突然停止了思考,因为死人是不会思考问题的! 怎么死的? 砸死的! …… 原来要想返回庆阳城,中间必须经过一个地方——双虎岗! 双虎岗的地形特殊,中间是一条四丈宽、百丈长的大道,两侧则是百丈高岗,上面草木丰茂、乱石遍布,而且十分陡峭,远远的望过去,就像是两头猛虎相对而卧,故而得名。 当官兵队伍经过这里之时,两侧的高岗之上,突然响起一连串剧烈的爆炸声。 “轰……轰……哗啦……哗啦!” “不好,石头掉下来了,快点躲避……啊!” 震耳欲聋的爆炸声中,无数石块倾泻而下,大如磨盘、小如人头,狠狠砸向了正在通行的官兵队伍。 高岗中间的道路只有四丈多宽,官兵们躲无可躲、避无可避,结果被砸了一个正着,瞬间死伤无数,有的甚至被乱石埋在了 “有刺客,两侧的高岗上有刺客,快点爬上去抓刺客啊!” “不好啦,总兵大人被埋在石堆 …… 片刻之后,未被波及到的官兵们反应过来,并迅速的分成了两队 其中一队官兵奋力搬开石头,救援被砸中者,重点是被埋在 另一队官兵冲向了两侧的高岗,试图抓捕上面的刺客。 可是高岗太陡峭了,当官兵们废了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爬上去的时候,上面的刺客们早就跑没影了。 不过从遗留的痕迹可以看出来,刺客们提前搬来了大量的石块,码放在高岗两侧的陡峭斜坡上,再用冲天雷进行爆破,这才出现了刚才乱石如雨的情景。 这种刺杀办法,真是又厉害、又狠毒啊! 另一边,上千名官兵一起动手,终于将乱石堆搬开了,再看了肉饼,连人模样都看不出来了,可谓是死无全尸! 为何姜瑄又一次遭到了刺杀呢? 原来秦锋、白玉虺制定计划的时候就预料到了,姜家族人众多,在小崆峒山上设伏的话,未必能全部杀光。 因此上,又安排了三批血滴子成员,专门负责刺杀漏网之鱼。 第一批成员,悄悄埋伏在双虎岗上面,若有未死的姜家人从 第二批成员埋伏在庆阳城内,是二十名死士,每人携带四枚特制的冲天雷,个头大、威力更大! 一旦有未死的姜家人进了城,这些死士就会冲上来,引爆身上的冲天雷,与其同归于尽! 第三批成员共有六个人,同样都是死士,已经利用自卖自身的办法,混进了姜家祖宅中当仆人。 如果有幸运的姜家人,连过两关都存活了下来,这六名死士会进行最后的补刀,务必将其杀死,不惜同归于尽! 正因为有这三记后招,白玉虺等人才没有继续搜查,而是第一时间撤离了。 结果姜瑄的运气不好,连第一招都没躲过去,在双虎岗下被乱石砸成了肉饼,而后一缕幽魂入地府,追赶先走一步的族人们去了。 一家人嘛,就要整整齐齐的,多好啊! ………… 姜家人进山祭祖,结果中了埋伏,全部被杀、一个不剩的消息,就像长了翅膀一样快速传播开了。 庆阳府的百姓们被姜家欺凌了多年,得知这个消息之后,无不敲锣打鼓、热烈庆祝,简直比过年过节还要高兴十倍、百倍。 百姓们高兴了,本地官府可就头疼了。 大明开国二百多年以来,还从未出过这种大规模的刺杀事件,足足死难了数百人,其中很多都是当官的,还有一位总兵官! 出了这样的事,自然要缉拿凶手了。 可是一点线索都没有,又如何缉拿凶手呢? 无奈之下,当地官府只能将这件事层层上报了。 ……… 半个月之后,这件事上报到了京师,顿时引起了轰动。 可是轰动归轰动,朝廷一面要抵御女真人入侵,一面要镇压中原流寇,已经忙的焦头烂额了,根本腾不出时间和精力去调查姜家被灭门的事情。 于是乎,又将这件事踢了回去,让地方官府详细调查、缉拿凶手! 地方官府没有本事破案,只能用起了拖字决,一拖再拖、无限推延,最后不了了之! ……… 与此同时,秦锋向皇帝上了一道奏折京师诸事已经了解,要求返回榆林镇任上,同时提出一个请求,返回途中,要到河南境内巡视一番。 理由是,了解山川地势、风土人情,为日后出兵征讨流寇做好准备! 结果是,崇祯帝—朱由检欣然应允,还大大称赞了秦锋一番,说他是心怀社稷、公忠体国,当为诸将之表率! 崇祯七年—六月初十,秦锋一行人离开京师,而后带领着三千骑兵,前往河南境内!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四百一十章 前往河南,探望义弟! 由京师返回榆林,途径山西是最方便的,秦锋为何放着近道不走,非要绕路去一趟河南呢? 真是为了查看山川地势、风土人情,为以后征讨流寇做准备吗? 真的,不过除了这一点,还有两个更重要的原因 其一,姜家满门被灭,却有一条大鱼漏网了,就是没回去祭祖的大同镇总兵官—姜瓖! 现在的姜瓖,一定在全力追查这件事情,誓报灭门之仇! 虽然灭门姜家的事情做的非常隐蔽,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万一被姜瓖追查出一些蛛丝马迹,肯定会疯狂报复的,甚至是带兵半路截杀! 因此上,避开山西、绕路河南,对秦锋来说相对安全一些。 其二,秦锋要去见一个人——李岩! 数年之前,二人在绥德州一见如故,谈的十分投缘,于是歃血为盟、结为生死弟兄,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之后二人分开了,各忙各的事情,未能再次见面,可是一直书信往来不断,兄弟情谊有增无减! 李岩的家,就在河南—开封府—杞县县城内。 秦锋这次前往河南,准备见见这位义弟,好好相聚一番,如果可能的话,最好让李岩加入天威军,和自己共谋大事。 到时候,二人一文一武,一个镇守后方、安抚百姓、征集赋税,一个统帅大军、征战四方、攻城掠地,那绝对是一对梦幻组合,定能无敌于天下! …………… 六月初十,秦锋带领人马离开京师,而后快速行进。 六月十八,抵达大名府。 六月二十一,进入河南—开封府境内。 又过了两天,进入杞县境内,而后夜宿荒野。 ………… 夜幕时分,宿营地—中军帐内。 用过晚饭之后,秦锋坐在羊皮软榻上,一边喝着茶水,一边思索这一路上的见闻。 平心而论,在河南境内的八府一州当中,开封地区的情况算是最好的了,原因有二 其一,就藩开封的第十一代周王—朱恭枵的人品还算不错,经常约束周王一脉的宗室子弟们,不准为非作歹、欺压百姓。 周王府拥有几百座庄园、四万多倾田地,为其耕种的佃户有几十万人,而遇到大灾之时,朱恭枵会酌情减少一部分租税,让佃户们有口饭吃,偶尔还会开设粥场、救济一下灾民。 百姓们被压迫的不是太狠,造反的人就相对少一些,境内就太平一些! 其二,开封镇总兵官—陈永福是一员悍将,曾经多次带领本部人马击退来犯的流寇大军,使开封境内的城邑少受战火蹂躏,少死了很多人! 话又说回来了,开封地区的情况只是相对较好,而不是真的好,天灾人祸还是很严重的。 这一路走过来,秦锋见到很多贪官污吏、如狼似虎,拼命从百姓们身上榨油水! 见到很多百姓为了活命,被迫卖房卖地、卖儿卖女,甚至是自卖自身,去给大户人家当牛做马! 还见到很多百姓流离失所、四处乞讨,最后冻饿而死,尸骨暴于荒野,任由野兽、猛禽啃食,其状惨不忍睹! …… 天灾人祸、接连不断,以至于田园十毁四五、百姓十亡六七! 开封地区尚且如此,河南境内其余州、府的情况也就可想而知了,据说灾情最重、压迫最狠的洛阳地区,已经出现‘大饥、人相食’的惨况了,几成人间炼狱! 就藩洛阳的福王—朱常洵则是纸醉金迷、贪婪无厌,一个劲的搜刮民脂民膏、根本不管老百姓的死活。 这个死胖子,早晚没有好下场! …… 正思索间,大帐的门帘一挑,随即走进来一道倩影,正是前些日子收下的侍女—叶青竹,手中端着一盆热水! “将军大人,奴婢侍候您洗脚!” “好!” 叶青竹来到近前,先将水盆放下,而后帮秦锋脱下靴子和袜子,将双脚放在热水中,一边清洗、一边按摩。 洗脚这件工作,本来一直是楚梦溪负责的,现在则归了叶青竹,而这正是秦锋授意的。 而且最近一段时间,秦锋、叶青竹的关系突飞猛进,经常坐在一起聊天,有时聊的高兴了,秦锋还会摸一下、掐一把,占点小便宜。 至于叶青竹,每次都是满脸娇羞、欲拒还迎的样子! 秦锋一向不贪女色,为何要占叶青竹的便宜,莫非被这位倾城倾国的小美人迷惑住了? 非也! 秦锋另有目的,是想通过肢体接触,探一探叶青竹的底细,结果还真探出来了。 比如说,叶青竹的双腿看似纤细柔弱,实则矫健有力,而且有一点膝内翻,那是常年骑马造成的。 还有叶青竹的双手,轻轻抚摸的时候,能摸到一点点的茧子。 女人手上有茧子不稀奇,比如晋玉娘手上就有茧子,主要位于手心上,那是常年采药、研药磨出来的。 楚梦溪的手上也有茧子,主要位于右手的拇指、食指、中指上,那是常年雕刻、绘画磨出来的。 叶青竹则不同,不仅双手上都有茧子,而且都在虎口、指肚上,有经验的人都知道,那是常年握兵器磨出来的,用的还是匕首一类的短兵器。 会骑马、善用短兵器、恰巧被自己救下、主动要求做侍女、还能让王承恩府中的獒犬惧怕……将这些因素结合在一起,也就基本知道叶青竹的身份了。 根本不是什么逃难的民间女子,而是皇帝安插在自己身边的耳目,而且十有八九出身东厂,与王承恩有着密切关系。 叶青竹、竹叶青,这就是一条剧毒的美女蛇! 知道了这些情况,又该如何应对呢? 将叶青竹赶走,或者让她直接人间消失? 大错特错,那样等于打了皇帝的脸,还间接得罪了王承恩,事后会引来很多麻烦的。 秦锋的做法是故作不知,将叶青竹留在身边,与其和谐相处! 这样做有一个坏处,就是生活中受人监视,不自由、不方便! 这样做有四个好处一是有个心灵手巧、多才多艺的大美人天天伺候自己,很舒服! 二是让皇帝放心,免的整天怀疑自己。 三是必要的时候,可以通过叶青竹向皇帝传递一些信息,进而引导皇帝的判断和行动,最后得到对自己有利的结果。 四是有叶青竹在,皇帝就不会安插新的耳目了。 防备一个已知的耳目,和防备无数个未知的耳目,两相比较起来,还是前者更容易一些啊! 一个坏处、四个好处,这事不亏本啊! …… 洗完脚之后,叶青竹给按了腿、揉了肩、捶了背,服侍的相当周到,又说了一会话,这才退了出去。 接下来,秦锋舒服的伸伸懒腰,吹灯睡觉了。 一夜无话。 第二天早晨,队伍继续前进,很快就到了杞县县城,而后将人马驻扎在城外,秦锋则带着熊大、熊二和一队亲兵,抬着很多贵重的礼物,前去李岩家中拜访!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四百一十一章登堂拜母! 杞县县城东南角—文昌巷正中间的一座三重大院,门前立有四座进士牌坊、两座功德牌坊,非常醒目! 秦锋和李岩经常有书信往来,自然知道李家的住址了,因此进城之后没费什么事就找到了李家大院。 找是找到了,情况似乎不太对劲,只见李家大门敞开着,却不见看门人的踪影! 侧耳倾听,大院里面吵吵嚷嚷的,隐约还有男子的叫骂声、女子的啼哭声,这是出什么事了? 正当疑惑之际,一个少年郎急匆匆的从大院内走了出来,手中牵着一匹黄骠马,身上还背着个大包袱,一副要出远门的样子。 走到门口的时候,少年郎看到了秦锋,先是呆愣了一下,随即双膝下跪行礼,用带着哭腔的语调说道「小奴见过将军大人!」 「你是白鹤?」 「正是小奴,将军大人,您来的正是时候,快救救我家公子吧!」 「岩弟出什么事了?」 「我家公子遭人陷害,被关进了牢房中,只怕是性命难保了,呜呜!」 …… 秦锋认出来了,眼前的少年郎正是李岩的随身书童,叫做白鹤,却不想刚一见面,就得到一个李岩性命难保的消息。 这让秦锋吃惊非小,连忙将白鹤扶了起来,询问具体情况,白鹤则一边流着眼泪、一边诉说起来。 「将军大人您是知道的,我家公子在读书之余,非常喜欢游历四方、增长见闻,进而感悟人生。 半个月前,公子带着小奴到洛阳府游历,结果游历到洛阳—白马寺之时,见到一个恶少带着几个恶仆,当众欺负一个在寺门口卖豆花的小寡妇,那恶少不仅出言调戏,还动手动脚的,逼的小寡妇差点撞墙自杀! 我家公子是个侠义之人,而且有些武艺,当既出手教训了那名恶少和几个恶仆,将这些人赶走之后,又给了小寡妇二十两银子,让她远离是非之地,以免再受欺负。 本以为事情就这样了结了,不想当天晚上,一群衙役冲进下榻的客栈中,将我家公子强行捆绑起来,而后押到了洛阳城内的大牢中,罪名是结交匪类、意图谋反! 苍天作证,我家公子虽然交游广阔,可交往的都是正人君子、文人雅士,与匪类是没有任何关系,更加不会谋反,这纯属诬陷啊! 事后小奴花了不少银子,打点洛阳县衙中的差役,终于将事情弄明白了,原来问题出在那个恶少身上! 恶少名叫宋扬,是一个出了名的花花公子,被其调戏、糟蹋过的女子不计其数,却一直逍遥法外,连官府都不敢管他。 只因宋家是做粮食生意的,靠着哄抬粮价,日进斗金、富甲一方,当洛阳一带很有势力。 而且宋扬的亲姐姐颇有姿色,后来被坐镇洛阳的福王殿下看中,纳为侧妃,非常受宠。 每次宋扬犯了事,福王府都会出手干预,最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能变黑为白,从被告变成原告,将对方整的家破人亡、下场凄惨! 在白马寺门前,我家公子教训了宋扬一顿,这家伙怀恨在心,于是买通官府、捏造证据,诬陷我家公子私通匪类,要置我家公子于死地! 小奴没有本事,虽然弄清了情况,却救不出我家公子,只好跑回来报信。 可我家老太爷已经逝世年,老夫人一介女流,同样没有救人的办法,于是让小奴骑快马前往绥德州—薛家求援,结果刚走到大门口,就遇到了将军大人,还请将军大人出手,救救我家公子吧!」 …… 白鹤的口才不错,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讲述的清清楚楚。 秦锋听完之后,一边思索救人的办法,一边开口问 道「院子里吵吵嚷嚷的是怎么回事,为何还有啼哭之声?」 「回将军大人的话,我家公子没有亲兄弟,只有两个快出五服的同族兄弟,一个叫李淮、一个叫李郸。 这两个家伙非但不学无术,还吃喝嫖赌、样样精通,将祖传的家业败的干干净净,是我家公子念在同族兄弟的份上,经常接济二人,二人才没有流落街头、活活饿死! 结果这二人都是白眼狼,得知我家公子下了大狱,非但不出手帮忙,还天天上门闹事,要霸占李家大院,我家老夫人已经被气哭好几次了,现在这两只白眼狼正在大堂中闹事,故而吵吵嚷嚷的!」 「原来如此,走,带本将军进去看看!」 秦锋和李岩曾经歃血为盟,结为兄弟! 兄弟者,尔父既为我父,尔母既为我母,现在母亲被人欺负了,秦锋岂能坐视不理,当既让白鹤领路,带着熊大、熊二等人进了李家大院,而后直奔大堂。 大堂当中,坐着一个姿态端正的中年妇人,正是李岩的母亲云氏,和薛瑾瑜的母亲乃是嫡亲姐妹。 大堂内还站着一胖一瘦两名青年人,正像两只疯狗一般对着云氏狂吠。 「云氏,你儿子私通匪类,做了大牢,用不了多久就要被斩首示众了,你儿子一死,你们这一房就没有男丁了,理应将家产交出来,由我们兄弟二人平分!」 「说的没错,李家的家产,理应由李姓男丁继承,至于你这个尅死丈夫、又要尅死儿子的老太婆,还是赶快离开这里,回你娘家去吧!」 「云氏,听清楚没有,赶快将房契、田契、商契和库房钥匙都交出来,否则我们哥俩就要不客气了,我们哥俩……哎呦……噗通!」 李淮、李郸正在狂吠之际,秦锋来到了大堂中,将情况看的清清楚楚,而后二话不说,上去就是两个大嘴巴! 秦锋的手掌何其有力,顿时将二人抽的连转几圈,栽倒在了地上,不仅满嘴是血,连牙齿都飞出去好几颗! 「呜呜……你是什么人,凭什么打我们?」 「我是岩弟的结义兄长,今天不仅要抽你们,还要打断你们两个的狗腿!」 「李岩的结义兄长,李岩什么时候跟人结义了,我们怎么不知道? 退一步说,就算你是李岩的结义兄长,那也是外姓人,这是我们李家的家事,你个外姓人没有插手的资格,你再敢打我们,我们就去县衙告你,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哈哈,敢与不敢,你们马上就知道了,来人啊,将这两个不知廉耻的东西拖下去,各自打断一条腿,而后丢到大街上去!」 「遵命!」 熊大、熊二答应一声,立刻带领穿着常服的亲兵们冲上来,而后像拖死狗一样,将李淮、李郸拖了出去,而后就在院子里,用大木棒子打断了二人的左腿,接着扔出了门外。 紧接着,秦锋来到云氏面前,推金山、倒玉柱,行一跪三叩大礼! 「义母大人在上,请受儿子叩拜,儿子来迟一步,致使义母大人受惊了,还请多多原谅!」 「将军大人快快请起,老身承受不起啊!」 「子跪母者,天经地义,义母大人不必惶恐,请端坐受礼就是了!」 …… 云氏知道自家儿子有一位结义兄长,就是大名鼎鼎的常胜将军—秦锋! 只是没想到,秦锋会突然来到家中,更没想到,刚一见面,秦锋就向自己行叩拜大礼,这让云氏十分感动! 接下来,云氏亲自将秦锋搀扶起来,让其落座,又让侍女献茶,而后询问秦锋为何突然来访? 秦锋立刻将自己进京受封伯爵,回归途中绕 路河南,想要见一见义弟—李岩的经过讲述了一遍。 同时请云氏放宽心,解救李岩的事情就包在自己身上了,自己明天就亲赴洛阳,保准将李岩毫发无损的带回来。 这让云氏感动的热泪盈眶,认为儿子结交了一位好义兄,简直比亲兄长都亲! 不想二人谈话之际,一大群如狼似虎的衙役冲进了李家大院,后面还用门板抬着两个人,正是刚刚被打断了一条腿的李淮、李郸。 原来二人被扔出去之后并未死心,连滚带爬的到县衙告了一状,本地县令接了状子,立刻派了一队捕快来抓伤人凶手! 免费阅读.阅读,掌上阅读更方便。 第四百一十二章 前往洛阳救人! “各位捕快大哥,坐在大堂里那个小白脸就是元凶,旁边的人都是帮凶,就是他们用大木棒子,打断我们一条腿的,快快抓住他们啊!” “小白脸,这次你完蛋了,你就等着挨板子、坐大牢吧,到时候我们一定会疏通狱卒,在里面好好照顾你的,哈哈!” …… “交给我们了,速速包围大堂,休要走脱了伤人凶犯,光天化日、朗朗乾坤,竟敢恃强行凶,打断李家兄弟的一条腿,真是好大的胆子! 按照大明律法无故行凶,致人四肢断折者,重责二百大板、坐十年牢房,还要包赔受害者养伤银子! 里面的人,全都乖乖束手就擒吧,若是负隅顽抗的话,按照大明律法罪人拒捕、视同谋反,打死勿论!” …… 李淮、李郸不仅报了官,还私下向一众捕快们许诺了,抓住凶手、赶走云氏,霸占李家的家产之后,会重酬雪花白银五百两。 因此上,捕快们十分卖力气,迅速冲过来包围了大堂,而后晃动着水火棍、铁链、枷锁等物,态度嚣张的就要抓人! 面对这一情况,秦锋会如何应对呢? 秦锋什么都没做,甚至看都没多看一眼,依旧稳坐在大堂当中,亲切的和义母—云氏聊天,嘘寒问暖! 熊大、熊二则走了出来,和捕快们低语了几句,同时亮了亮身份腰牌、通关文谍。 再看捕快们,嚣张气焰瞬间消失,个个吓的脸色苍白、浑身颤抖,就像得了打摆子病一样,而后齐刷刷的跪在地上,对着大堂磕头不止,磕的还非常用力,很快额头上就出了血! “你们走吧,将那两个白眼狼一起带走,以后不准他们再来闹事了!” “是、是,多谢大人开恩,小的们这就走,将两个白眼狼一起带走,并保证他们以后都不会再来闹事了!” 捕快们如蒙大赦一般,又对着大堂磕了几个头,而后从地上爬起来,抬着李家兄弟一溜烟的跑出了大门。 出了大门,捕快们没敢停下,而是继续向前狂奔,一口气跑出去一里多地,这才在一条无人小巷中停下来,而后一边喘着粗气,一边对李家兄弟破口大骂。 “你们这两个鳖孙,真是混账到家了,放着地上的祸不惹,偏偏要惹天上的祸,你们两个鳖孙自己惹祸就算了,还差点让老子们跟着一起陪葬,老子今天非收拾你们两个不可!” “各位捕快大哥息怒,还请将话讲明白,那个小白脸究竟是什么人,你们为何怕成这个样子?” “哼,你们两个竖起耳朵听真了,那位大人就是大明鼎鼎的常胜将军—榆林镇副总兵官—武安伯—秦锋、秦大人!” “秦锋……杀人不眨眼的玉面人屠,他竟然是李岩的义兄……妈的妈、我的姥姥啊……完蛋了,这下完蛋了!” 李淮、李郸虽然一直蜗居在县城内,可也听很多消息灵通者说过,最近几年,西北崛起了一位秦锋将军。 秦将军非常厉害,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疯狂的流寇大军、凶恶的女真鞑子,都是他的手下败将! 秦将军不仅打仗厉害,杀人的手段更厉害,曾经在西北各地,多次屠杀贪官污吏、不良奸商、大小恶霸……只杀的人头滚滚、血流成河,而自己面色不改,依旧谈笑风生,故而得了一个‘玉面人屠’的绰号! 万没想到,这位大名鼎鼎的玉面人屠,竟然是李岩的义兄,得罪了这位,还能有好果子吃吗? 想到这里,李淮、李郸不禁吓的脸色苍白、浑身颤抖,同时觉的有一股一股的暖流顺着裤子往下滴淌,原来是吓尿了! 不仅李家兄弟害怕,捕快们同样害怕,并将这一切都怪罪在李家兄弟身上,决定好好报复一番,出口恶气! “各位捕快大哥,你们要干什么?” “干什么……当然是给你们两个好好验验伤了,记的你们不是断了一条腿,而是两条腿都断了,而且是自己不慎摔断的,对吧?” 说话间,捕快们一拥而上,将李家兄弟牢牢的按在地上,而后抡起了水火棍,猛砸二人的那条好腿,只砸的骨头寸寸碎裂、血肉一片模糊了这才停手。 接着就像拖死狗一样,拖着已经痛昏过去的李家兄弟回到县衙中,并将事情经过告诉了县令! 县令听完之后,同样吓出了一身冷汗,而后以最快的速度判决了这件案子。 判决的结果是经调查证明,李淮、李郸的双腿乃是自己不慎跌断的,与他人并不关系,之前所说,纯属诬告! 按照大明律法诬告他人者,同罪! 也就是说,你诬告别人什么罪名,自己就要承担一样的罪名和惩罚。 于是乎,二百大板、十年大牢的惩罚,落在了李淮、李郸的身上。 幸运的是,这对兄弟最终没有坐牢,一天都没坐! 什么原因呢,莫非县令法外开恩了? 不是! 兄弟二人越狱了? 不是! 有人出手搭救? 不是。 …… 原因很简单,死人是不用坐牢的。 要知道,李淮、李郸都是酒色之徒,身体本就亏空的厉害,先后两次被打断腿,已经要了二人的大半条命,又如何受的了二百大板呢? 结果连一百下都不到,兄弟两个就手牵着手、到阎王爷那里喝茶去了,故而免掉了十年牢狱之苦! ………………… 再说秦锋,安抚好义母—云氏之后,留下了三十名亲兵,负责保护李家大院的安全,以免再生意外。 自己则告辞离开,带着熊大、熊二等人回到了大营中,而后一边命人准备马匹、干粮、饮水……等远行需要的东西,一边思索救人的办法。 要想搭救李岩,自己必须去一趟洛阳才行,问题是,如何将人救出来呢? 请个最好的讼师帮李岩打官司,证明清白? 没用的,这件案子本就是栽赃陷害,又有福王府出手干预,就是请来全天下的讼师也休想证明清白! 说白了,在这个世界中,权力远远凌驾于公正之上,要想获得公正,除非拥有更大的权力! …… 带领人马,劫牢反狱,将李岩救出来? 洛阳城防坚固、驻军众多,想要劫牢反狱,不是一件容易事! 而且劫牢反狱的话,就等于起兵造反了,现在起兵造反,时机未到、后果难测,大大的不妥啊! …… 像当初救楚梦溪一样,买通洛阳大牢里的狱头、狱卒,将李岩偷弄出来? 这到是个办法,不过那样一来,以后李岩就得隐姓埋名、苟且偷生了,而以李岩的性格是绝对接受不了那种生活的! ……… 看来只有一个办法先行示弱,用金银珠宝贿赂福王府和洛阳的大小官员们,而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将李岩救出来。 等人出来之后,再报复那些家伙! 敢欺负老子的结拜兄弟,别说是福王的小舅子,就是福王本人,老子也要扒他三层皮下来! 谋划已定,睡觉休息! 第二天早晨,秦锋将乌云琪琪格、祖泽清、曹变蛟找了过来,详细的交代一番,并让三人留守大营,不要轻举妄动。 自己则以巡视为名,带着熊大、熊二和三十名亲兵,以及一百多匹快马,日夜兼程、直奔洛阳!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四百一十三章 红娘子! 杞县、洛阳相距六百余里,中间设有多座关卡,昼开夜闭、盘查行人,故而通行起来并不容易。 正常情况下,要想走一趟的话,坐车需要半个月,骑马也要五六天! 秦锋救人心切,故而准备了一百多匹快马,轮番骑乘、日夜兼程,饿了就在马背上吃、渴了就在马背上喝,加上有通关文牒在手,可以畅行无阻,结果只用了两天时间就来到了洛阳城! 进城之后,先是包了一座干净的小客栈住下,吃饱喝足、洗漱干净。 而后让亲兵们留在客栈中好好休息,秦锋则换了一身常服,带着熊大、熊二前去拜访洛阳镇总兵官—王绍禹! 王绍禹本来是副总兵,之前带领洛阳镇的一部分驻军参加了山西北部之战,因为自身能力一般,手下兵马战力不强,故而没立什么功劳,还吃了几个小败仗! 而秦锋大展神威,带领天威军的将士们打败女真军之后,并没有吃独食,而是非常大方的将人头和战利品分给参战的几位将领,其中就有王绍禹一份。 王绍禹就是靠着这份分来的功劳,才顺利官升一级,当上了洛阳镇总兵官。 因此上,王绍禹对秦锋万分感激,并私下递过话,以后若有用的到的地方,定当鼎力相助、绝不食言! 现如今,是使用这份人情的时候了。 ……… 总兵府位于洛阳中心十字大街的西侧,距离金碧辉煌的福王府不远。 上午时分,秦锋三人来到了总兵府大门前,立刻被守门的亲兵小队长拦住了。 “站住,你们是什么人,来总兵府有何事?” “我是王总兵的一位故人,今日特来登门拜访,还请帮忙通禀一声!” 说话间,秦锋将一封名贴交到了亲兵小队长手中,并顺势塞过去一锭银元宝,足足有十两重。 亲兵小队长收了银子,顿时喜笑颜开,而后拿着名贴进去通禀了。 片刻之后,一名又瘦又高的中年男子满脸笑容的走了出来,正是洛阳镇总兵官—王绍禹! “秦老弟,真的是你,不知大驾光临,未能出门远迎,恕罪、恕罪!” “王大人客气了,秦某冒昧登门,还望莫要怪罪才是!” “哈哈,咱们可是一起和女真鞑子拼过命的袍泽,叫王大人太见外了,如蒙不弃,叫我一声老哥哥就是了。 秦老弟能够登门,老哥哥比过年都要高兴,岂有怪罪之理呢,这里不是讲话之所,秦老弟请里面落座!” “多谢!” 一番客套之后,二人并肩进了总兵府,而后在大堂内分宾主落座,有侍女送上了茶水、点心。 王绍禹是个明白人,知道秦锋突然拜访自己,肯定有非常重要的事情,因此喝了几口茶水、说了几句闲话之后,挥手让亲兵、侍女们都退了出去,而后低声说道“秦老弟,有话直说吧,来此有何贵干?” “实不相瞒,秦某今日前来,有一件事求老哥哥帮忙!” “帮什么忙,但说无妨,只要是能办到的事情,老哥哥义不容辞!” “是这样,秦某有一位结义弟兄,因为一些误会,被关进了洛阳的大牢当中,还请老哥帮忙将人弄出来,秦某感激不尽!” …… 秦锋将自己和李岩的关系,以及李岩被关进大牢的原因,详细讲述了一遍。 王绍禹听完之后,脸上露出了难色。 凭心而论,就李岩这件事情,如果没有福王府插手的话,别说是被人诬陷了,就是真的私通匪类,自己也能暗中运作一下,将人从大牢里弄出来。 可这件事有福王府插手其中,就不太好弄了。 要知道,福王—朱常洵是万历帝的爱子,多次想要立为太子、继承大统,因遭群臣反对而无奈做罢! 为了补偿这个儿子,于是将中州最繁华、最富庶的洛阳封为就藩之地,同时给予了大量的财物和特权。 不客气的说,在洛阳这一亩三分地内,福王—朱常洵就是土皇帝,文武官员都对其十分畏惧。 因此上,王绍禹虽然有心帮忙,却不敢得罪了这位福王殿下,故而左右为难。 而在这个时候,秦锋向身后的熊大、熊二递了个眼色,二人立刻将携带来的包袱打开,里面各有一个黑漆箱子,再将箱子打开,里面装满了各种珠宝黄金、翡翠、珍珠、玛瑙、猫眼、琥珀、祖母绿……应有尽有! 大明朝的官员少有不贪的,故而这次进京,秦锋携带了大量的金银珠宝,以备不时之需,结果在京师没用上,却在洛阳用上了。 “老哥哥,帮忙疏通一下吧,若是不够,可以再加,只要能将人救出来就行!” “够了、足够了,秦老弟真是出手大方,有了这些东西开路,剩下的事就好办了!” 看到两箱子珠宝之后,王绍禹脸上的难色瞬间消失了,原来不是让自己硬刚福王府,而是疏通一下关系,那就容易多了。 因为福王—朱常洵是出了名的嗜财如命,只要将珠宝孝敬上去,外多说几句好话,解决李岩的事情不成问题。 另外吗,王绍禹估算了一下,两箱子珍宝,贿赂完福王—朱常洵,再贿赂完洛阳府衙的几个重要官员,多少还能剩下一些,那就是自己的辛苦费了。 干好这件事,不仅能还秦锋的人情,拉近二人间的关系,还能得一些价值不菲的珠宝,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啊? “秦老弟,你就住在老哥哥的府中吧,不出三天,肯定将那位李公子救出来!” “既然如此,秦某就静候佳音了!” …… 就这样,秦锋和熊大、熊二在总兵府住了下来。 王绍禹则带着两箱子珠宝,帮忙疏通关系去了。 长话短说。 第三天下午,王绍禹来见秦锋了,脸上没有一点喜色,反而满是愁容。 “秦老弟,事情办砸了!” “哦,莫非两箱子珠宝还满足不了福王殿下的胃口?” “那到不是,老哥哥拿着两箱子珠宝,一番运作下来,福王殿下已经松口了,答应既往不咎,府衙那边也打点好了,如果不出意外,明天就能放人! 不想今天早晨,福王殿下的侧妃—宋氏,也就是花花公子宋扬的姐姐,带着一些宫人出城到白马寺上香,结果途中被一伙流寇掠走了。 那伙流寇还留下一封书信,要王府用李岩交换侧妃—宋氏,否则他们就将宋氏大卸八块、千刀万剐! 福王殿下得知之后,顿时勃然大怒,一面命令我出兵剿灭那伙流寇,将侧妃—宋氏救回来。 一面命令府衙的官员们,非但不能放了李岩,还要将李岩五马分尸,以泄心头之恨!” “原来如此,掠走侧妃—宋氏的是什么人?” “是河南府境内的一伙流寇,为首的叫红娘子,秦老弟知道此人吗!” “略知一二!” 秦锋来到河南以来,倒是听说过这位红娘子,本名罗美英,河南—长垣县人氏,自幼父母双亡,被舅舅抚养长大,后来送到一个跑马卖艺的班子中学艺,学到了一身本领,尤其善于跑马射箭,因其喜穿一身红衣,故而人称红娘子。 后来中原大乱,卖艺没了活路,这位红娘子就组织了一批杂技艺人与贫苦百姓,揭竿而起造了反,而后四处诛杀贪官污吏、地主豪强,破狱放囚、开仓放粮,故而深受百姓们的拥护,队伍不断壮大,据说已经有两万多人马了。 就连高迎祥、罗汝才都在积极联络红娘子,希望她带领人马前去会盟,并许诺其一个首领之位。 只是没想到,这位红娘子竟然来到了洛阳,还掠走了福王的侧妃—宋氏,要用其交换李岩,这让秦锋又气愤、又佩服。 气的是,自己一番运作,马上就要将李岩救出来了,因为这位红娘子插了一手,结果事情黄了。 李岩私通匪类,本来是被人诬陷的,现在出了这档子事,诬陷变为事实,再想救人可就难了! 佩服的是,红娘子竟敢来到洛阳,掠走福王的侧妃,真是胆大包天、敢作敢为,而且她和李岩的关系肯定不一般,否则不会这样拼命! 而能让一个女人为了个男人拼命,二人不是亲属关系,就是情侣关系,李岩、红娘子,明显属于后者。 自己这位义弟,还挺招女人喜欢啊! 可惜这个女人好心是好心,却帮了个倒忙,让事情更加复杂难办了,自己该如何应对呢?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四百一十四章 顺藤摸瓜! 人世间的事情,往往都是一体两面的,既顺逆相依、利害并存! 就拿营救李岩这件事来说,因为红娘子突然插手,让事情变的复杂困难起来,这是有害的一面。 因为事情复杂困难了,就多了浑水摸鱼、上下其手的机会,这则是有利的一面。 面对这种情况,蠢人不知所措,而聪明人会趋利避害。 秦锋就是个聪明人,习惯性的拍了拍小肚子,很快就想出一条计策,虽然危险了一些,但是切实可行! “王老哥,营救侧妃—宋氏的事情,你可有把握吗?” “唉,我已经调动了全部人马,对洛阳周围的乡村镇店、水陆码头进行了大搜查,可是一点线索都没查到,根本没有那伙流寇的踪迹。 退一步说,就算查到了踪迹又有何用,侧妃—宋氏在人家手上,投鼠忌器、难以营救啊!” 王绍禹满脸愁容,若是救不回侧妃—宋氏,福王一怒之下将事情上奏朝廷,只怕自己的官职、性命难保了。 若是营救过程中,侧妃—宋氏被流寇杀死,或者受到了伤害,自己的官职、性命同样难保。 总而言之,营救侧妃—宋氏这件事难度太大,自己是无能为力了,只能请高人帮忙,而高人就在眼前。 “秦老弟,你一向足智多谋,可有什么良策吗?” “有!” “真有?” “真有,不过嘛,要想解决这件事情,得先让我见一见我那位义弟才行!” “没问题,咱们现在就可以去,不过为了免生枝节,还请秦老弟换身衣服,装作我的亲兵,这样可以掩人耳目!” “好!” 秦锋点头同意,当既和熊大、熊二都换上了亲兵服饰,而后混在亲兵队伍中,在王绍禹的带领下直奔府衙大牢。 府衙大牢距离总兵府不远,转过两条街就到了。 接下来,王绍禹以提审犯人、追问同党为名,轻而易举的进入大牢当中,而后来到了关押李岩的地字一号牢房门口。 “秦老弟,有话快说,莫要拖延,否则被外人看到就不好了。” “明白!” 王绍禹非常识趣,亲自到通道门口把风,还把负责看守的几名狱卒都带走了。 秦锋让熊大、熊二守在牢房门口,自己则用钥匙打开牢门,迈步走了进去,而后一眼就看到了坐在角落中的李岩。 数年未见,李岩变的更加俊美了,即便身在狱中,多日不曾梳洗,依旧配的上‘英俊潇洒、玉树临风’八个字。 另外吗,李岩的双手、双脚都被铁链锁着,身上血迹斑斑的,显然在狱中没少受折磨,看的秦锋既心痛、又恼火,同时坚定了报复之心! 与此同时,李岩认出了秦锋,先是惊愕片刻,而后惊喜的喊道“峰哥,真的是你?” “岩弟,是我,我来救你了!”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的?” “我先到了杞县,得知你被人诬陷坐了大牢,立刻就赶过来了,放心吧,愚兄既然来了,肯定将你救出去!” …… 时间有限,容不得慢慢叙旧,因此相见之后,秦锋一边掏出随身携带的金疮药、止血散,敷在李岩的伤口上,为其治疗。 一边将自己从京师到杞县、从杞县到洛阳的经过,简略叙述了一遍,而后开始问话。 “岩弟,你和那位红娘子是什么关系?” “她以前跑马卖艺的时候,受到恶霸的欺负,小弟出手救过她一次,并有过一番交往,后来她聚众起事,做了义军首领,曾数次邀请小弟入伙,都被小弟拒绝了! 没想到,她会冒着巨大风险,带人前来救我,倒是个有情有义的奇女子!” “岩弟,愚兄有一个办法,可以救你出来,不过要想办成这件事,愚兄必须见见那位红娘子,并取得其信任才行,你能不能修书一封,让她相信我,配合着一起行动?” “没问题,有笔墨纸砚吗,我立刻修书!” “有!” 笔墨纸砚秦锋全都带来了,当既掏了出来。 李岩顺顺手上的镣铐,而后执笔在手,刷刷点点的写了一封书信,轻轻吹干之后,交到了秦锋手中。 “虽然有了你的亲笔书信,可那位红娘子看了之后,未必会完全信任我,她必定会怀疑,这封书信是逼迫着你写下的,你们两人之间有没有私密点的话语,只有你们两个人明白的那种?” “这个嘛……有!” 李岩的俊脸上出现了红晕,显然是不好意思了,可还是凑到秦锋耳边,低语了几句,后者则牢牢记在心中。 “岩弟,你再忍耐一下,最多五天,愚兄肯定将你救出去!” “锋哥,辛苦你了!” “自家兄弟,没的说!” …… 交代几句之后,秦锋起身离开了牢房,而后汇合王绍禹,一起出了府衙大牢。 李岩已经见到了,并拿到了亲笔书信,接下来,该去见见那位红娘子了。 侧妃—宋氏被掠走之后,王绍禹立刻出动人马,封锁了洛阳周围的交通要道、水陆码头,而后进行了数次大搜查,却是什么都没有查到。 因此秦锋判断,红娘子带人掠走侧妃—宋氏之后,并没有远离洛阳,而是在附近一个隐蔽的地方躲了起来。 另外吗,红娘子为了营救李岩,肯定会派出一些耳目,探查洛阳城内的情况。 也就是说,只要找到这些耳目,就能顺藤摸瓜,摸清红娘子的具体位置了。 而找出红娘子这件事,只能偷偷进行,不能大张旗鼓。 因此上,出了大牢之后,秦锋和王绍禹分开了,让王绍禹回总兵府耐心等待,自己则和熊大、熊二回到了那家小客栈中,和三十名亲兵汇合在一起。 接下来,让亲兵们化妆成贩夫走卒,分散到洛阳城内,搜寻红娘子的耳目,重点是府衙大牢、福王府、总兵府周围。 三十名亲兵,都是秦锋亲手训练出来的精锐,不仅武艺高强、骁勇善战,化妆侦查的本事同样是一流的。 很快就化妆成贩夫走卒,执行命令去了。 结果当天下午,一名亲兵回来报告,在福王府周围发现两个形迹可疑之人,很可能是红娘子的耳目。 秦锋不敢怠慢,立刻带着熊大、熊二前往福王府。 福王府位于洛阳城的中心位置,占地百亩大小,里面的各种建筑物,规模宏大、布局严谨,朱漆彩绘、金碧辉煌,简直就是一座略小的紫禁城! 而为了修建这座福王府,当初的万历皇帝御批了八十八万两白银,还赏赐了大量的御用之物,其对福王—朱常洵的宠爱可见一斑! ……… 在那名亲兵的带领下,秦锋三人很快来到了福王府西门附近的一条小项中,与两名负责蹲守的亲兵汇合了。 “将军大人请看,东边那个卖炒栗子的、西边那个卖头花的都有问题!” “嗯,是有问题!” 卖炒栗子的是个中年汉子,卖头花的妙龄少女,二人看似在卖东西,实则并不关心生意好坏,而是不断围着福王府转悠,偷偷观察里面的情况。 由此可见,二人很可能是红娘子安排的耳目! 既然锁定了目标,剩下的事情就好办了。 秦锋一面命令三名亲兵,将其他亲兵召唤过来,悄悄隐藏在福王府周围的小巷中。 一面盯着中年汉子、妙龄少女的行踪,准备顺藤摸瓜,弄清红娘子的躲藏位置。 长话短说。 黄昏时分,中年汉子、妙龄少女不再转悠了,而后向东边走去,却没有出城,而是趁着周围的人不注意,先后钻进了一座大院当中! “来人啊,去探探这座大院的情况!” “遵命!” 熊大答应一声,而后带着几名亲兵在大院周围转悠起来,并巧妙的向周围的住户们打探消息。 很快的,打探清楚了。 原来这座大院的主人姓赵,是一家绸缎庄的掌柜,可是十天之前,赵掌柜突然关了绸缎庄,而后带着妻儿老小离开了洛阳城,说是回乡下养老去了。 至于这座大院子,则卖给了一个姓孙的外来男子,据说是做茶叶生意的,想在洛阳城内开一家茶庄。 而姓孙的来了之后,一直深居简出,很少露面,也不和周围的邻居来往。 …… 听完亲兵们收集到的消息,秦锋基本断定,就是这里没错了。 原来那位红娘子没有躲在城外,而是藏在了洛阳城内,而且距离福王府不远,难怪官兵们搜查不到呢,这是典型的灯下黑啊!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四百一十五章深夜谈话! 找到了红娘子的隐藏地点,却不能直接登门求见! 一是双方互不认识,直接登门的话,只怕说不了两句话,就要冲突起来。 二是要谈的话、做的事都十分隐秘,直接登门的话,容易暴露自己的身份,那样会引来很多麻烦。 最稳妥的办法,是先将红娘子及其手下们控制起来,而后向其讲明情况、取得信任,再慢慢商议营救李岩的事情! 打定主意之后,秦锋留下四名亲兵,在大院周围监视情况,自己则和其余的人一起回了小客栈,吃饱喝足、养精蓄锐。 午夜时分,精神饱满的秦锋一行人换上了夜行衣,用黑巾蒙面,而后带着兵器、绳索等物,悄悄的离开了小客栈,再次来到大院周围,与四名亲兵汇合在一起,先问了问有没有异常情况? 确定没有之后,让亲兵们负责把风,秦锋则用一支飞爪攀上墙头,偷偷观察里面的情况。 大院共分前、中、后三重,全都挂着成排的灯笼,借着灯光可以看到,有两个汉子坐在门房里,负责看守前门。 另有四个汉子,手中提着单刀,在三重院子里来回巡逻,警惕性很高! 绕到后面看了看,后门同样有两个汉子负责看守。 后院的正房中灯火通明,因为天气比较热,有两扇窗户半开着透气。 透过窗户可以看到,里面坐着一名俏丽的红裙女子,大约二十岁左右,正在双手托腮、沉思事情,十有八九就是那位红娘子—罗美英! 另有两名侍女,坐在外屋中小声交谈着。 …… 观察完情况之后,秦锋落回地上,和亲兵们嘀咕了一番,而后开始行动。 亲兵们迅速分散开,各自利用飞爪,悄悄的翻进了大院当中,先干净利落的打晕了看守前、后门的四个汉子,塞住嘴巴,用绳索牢牢的捆绑了起来。 接着在夜色的掩护下,扑倒四名负责巡逻的汉子,一掌打晕,塞住嘴巴、牢牢捆绑起来。 而后潜入各个房间,将里面正在熟睡的人全部生擒活捉,而整个过程中,一点声响都没发出! 全都搞定之后,秦锋来到了后院,准备推开房门,和红娘子见面谈话,想想又有点不妥。 要知道,李岩、红娘子的关系非同一般,以后很可能会结为夫妻,那红娘子就是自己的弟妹了。 做大伯子的,夜入弟妹的房间,有点好说不好听啊,因此秦锋停下脚步,从怀中掏出一枚铜钱,精准的弹进窗户中,落地发出一声脆响,顿时惊醒了沉思中的红娘子! “罗姑娘,深夜打扰、多有失礼,可否出来相见?” “嗖、嗖……你是什么人,为何夜闯民宅?” 红娘子—罗美英和两名侍女同时从屋内冲了出来,手中各提着一柄宝剑,摆出一副防御的架势,话音则拔的很高,意在召唤手下人过来,可是一点回应都没有。 紧接着,熊大、熊二和亲兵们出现了,手中都提着捆绑好的人,共计是四十二个,正是红娘子的那些手下。 看到这一幕,红娘子大为震惊,要知道,这四十二名手下,乃是自己从义军当中精挑细选出来的,人人都有不错的本领。 结果只是片刻功夫,就全让对方生擒活捉了,期间不仅没能进行反抗,甚至连一点声音都没发出来,这未免太可怕了吧? 而且对方的人数明显比自己一方少,也就三十个左右,这就更加可怕了。 对方究竟是什么人,莫非是福王府的卫士,前来营救侧妃—宋氏的? 想到这里,红娘子一边偷偷观察周围的情况,寻找最佳突围路线。 一边暗下决心,若是能突围出去最好,若是突围不出去,那就拔剑自刎,免的落入对方手中受折磨! 没想到,为首的蒙面人并未下令进攻,而是挥了挥手,让别的蒙面人都退了下去,而后说道“罗姑娘不要紧张,在下并无恶意,只是情况特殊,不得不出此下策,还望多多见谅!” “你究竟是什么人,意欲何为?” “可否让旁边的两位姑娘回避一下,在下的真实身份,只能告诉罗姑娘一个人!” “这个嘛……金钏儿、银钏儿,你们退回屋子里,将门窗全都关上,没有我的吩咐,不要出来!” “大首领?” “听话,退回屋子里,不会有事的!” “是!” 红娘子感觉的出来,对面的蒙面人不像有恶意,于是让两名侍女退回了屋内。 等两名侍女退回屋内,将门窗全都关闭之后,秦锋摘下黑巾,露出了自己的本来面目! “罗姑娘,这里有一封书信,你看过之后,就全都明白了!” 说话间,秦锋从怀中取出了李岩的那封亲笔信,接着向前轻轻一抛,便飞到了红娘子的面前。 红娘子立刻接在手中,而后一边保持警戒的姿态,一边取出信纸,借着院子里的灯光观看起来。 看完之后,不安的心放下了大半。 因为红娘子认识李岩的笔迹,而且以前交往之时,听李岩提过几次,说他有一位姓秦的义兄,乃是莫逆之交、可托生死! 只是没想到,李岩的那位义兄,就是大名鼎鼎的常胜将军—玉面人屠—秦锋! 更没想到,秦锋会千里迢迢的来救李岩,马上就要救出去之时,却因为自己横插了一手,将事情搅黄了,真是好心办坏事啊! 想到这里,红娘子很是自责,手中的宝剑却未放下,依旧保持着警戒姿态。 秦锋何其聪明,知道对方并未完全相信自己,于是开口说道“罗姑娘可是怀疑秦某的身份有假,至于那封书信,乃是用酷刑逼迫着岩弟写下的,为的是骗取姑娘的信任,进而救出侧妃—云氏?” “正是!” “哈哈,姑娘怀疑是正常之事,秦某也早就料到了这一点,因此和岩弟见面之时,特意问出了一句话,他说罗姑娘听了之后,就会完全相信我了!” “哦,什么话?” “滟滟随波千万里,何处春江无月明!” 秦锋的话一出口,红娘子立刻放下了手中宝剑,还有些不好意思的行了一礼! 原来红娘子学艺的时候,有一次不小心伤到了左手背,后来伤养好了,却留下一道月牙形的伤疤,足有三寸多长,看起来很是丑陋! 红娘子巾帼英雄,本来不在乎这点小事的,可是对李岩生出情愫之后,不愿让心上人看到自己丑陋的手背,因此总是用袖子遮挡着。 李岩心细如发,很快发现了这件事,于是在一次谈心之时,吟出了‘滟滟随波千万里,何处春江无月明"这句古诗,以示自己并不在意红娘子手背上的伤疤! 这件事是李岩、红娘子之见的小秘密,外人并不知道,现在秦锋念出了这句诗,自然是李岩告诉的。 李岩或许会在酷刑折磨下,违心的写下那封书信,却不会说出那个小秘密,除非是自愿的。 因此上,红娘子才相信了秦锋的身份。 双方有了信任,后面的话就好说了。 “罗姑娘,侧妃—宋氏是否活着,现在关在那里?” “活的好好的,正屋下面有一间密室,是原主人收藏贵重物品用的,又隐蔽又安全,宋氏就关押在里面,用大铁链子锁着呢!” “你想用宋氏将岩弟交换出来?” “正是!” “只怕办不到,还会害了岩弟的性命!” “为何,宋氏可是福王—朱常洵的爱妃,他就不想将人换回去吗?” “没错,姑娘好好想一想,一个被人掠走的妃子,还能回到王府中吗,就算是回去了,福王—朱常洵还能让她活着吗?” 第四百一十六章 双目喷火的福王殿下! 为何宋氏无法返回福王府了呢? 因为一位被流寇掠走的王妃,无论是否受到了伤害,其名节都已经受损了! 而一位名节受损的王妃,无论之前多受宠爱,都无法再被福王—朱常洵接受了,若是接受下来,等于头上扣了一大顶绿帽子,会引来天下人耻笑的。 因此上,福王—朱常洵非但不会用李岩交换宋氏,还会杀掉李岩,进而刺激红娘子杀掉宋氏泄愤,如此有两个好处 一是宋氏死了,可以保全福王府的脸面。 二是可以换一个大公无私,宁可舍弃爱妃,也不与流寇妥协的美名! 至于宋氏,死就死了吧,反正以福王—朱常洵的权势,随时可以再纳新妃,纳一二十个都不是问题。 …… 当秦锋将事情分析清楚之后,红娘子—罗美英先是一阵惊愕,而后有些垂头丧气的说道“如此说来,是无法将李公子换出来了?” “的确换不出来,不过嘛,我有一条计策,可以将岩弟救出来!” “哦,什么计策?” “很简单,用宋氏威胁福王—朱常洵放人!” “秦将军刚才不是说,福王根本不在乎宋氏的生死吗,又如何威胁他放人呢?” “呵呵,福王的确不在乎宋氏的生死,但是有一样东西,福王不能不在乎!” “什么东西?” “脸面!” “脸面?” “没错,咱们用这一点来威胁福王,肯定能将岩弟救出来,具体办法吗,咱们先这样……再这样……最后这样……福王就不得不妥协了,还不会有后顾之忧!” 秦锋上前几步,压低了声音,将自己的计策详细讲述了一遍。 红娘子听完之后,先是兴奋的伸出了大拇指,而后又情不自禁的翻了翻白眼! 伸大拇指,是因为这条计策太妙了,妙到毫颠,将人性、人心全都算计透了。 难怪这位秦将军能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呢,有这般算计人心的本领,天下间难有敌手! 翻白眼,则是这条计策妙是很妙,却有点太龌龊了,不是正人君子所为。 算了,龌龊就龌龊吧,只要能将李岩救出来,别的都不重要! 接下来,秦锋、红娘子又商议了一番具体细节、注意事项,以及可能发生的变化和应对之策! 全都商议妥当之后,秦锋带着熊大、熊二和亲兵们离开了大院,返回小客栈中休息。 红娘子则解开一众手下身上的绳索,好好安抚了一番,而后开始执行那条计策! ………… 第二天,清晨时分。 福王府—承运殿内,现年四十九岁、体重三百五十多斤的福王—朱常洵正在享用早饭,周围有大批的宫女、太监小心翼翼的侍候着。 早饭共有四样一碗小米粥、一碟咸菜、一盘红烧鲫鱼、一盘小炒肉。 堂堂的福王殿下,竟然吃这样的饭菜,是不是太简朴了? 其实一点都不简朴,因为四样饭菜皆是内有乾坤! 首先是小米粥选用的是陕西—米脂县的极品小米,再由宫中厨师一粒一粒的进行挑选,必须保证粒粒饱满、不能有一粒坏的。 接着用福建—永定县的红泥小火炉、京师—西山的银霜炭、山西—武乡县的砂锅、洛阳—龙门山中的泉水进行熬煮,要煮上一天一夜,将米油全部煮出来才行! 接着是咸菜其原材料不是芥菜、不是黄瓜、更不是大萝卜,而是东北百年老山参和上等野生鹿茸,用宫廷秘法进行烹饪,才做出来的一种珍馐咸菜! 接着是红烧鲫鱼用的是最正宗的黄河鲫鱼,是以快马接力的方式,从黄河岸边一站一站送到洛阳城内的,必须保证是活的,能在水中来回乱跳才行。 最后是小炒肉,这道菜就更费功夫了,选最好的金华—两头黑猪崽,住在干净的房屋内,顿顿用精米、白面、豆浆、蔬菜……进行喂养,还要经常洗澡,保持干净。 等猪崽长到一百斤整,从其肋部活生生割下最嫩的一条五花肉,而后配合着最好的调料,制作成小炒肉! 现在明白了吧,福王—朱常洵的这顿早饭,看似简单,其实一点都不简单,其耗费的银两之多,足够十户普通人家、辛辛苦苦积攒十辈子了。 …… 承运殿内,朱常洵正吃的高兴呢,一名管事太监慌里慌张的跑了进来,怀中还抱着一个红木抽匣。 “启禀千岁爷,出大事了!” “哦,出什么大事了?” “就在刚才,一个抽匣突然出现在王府的后花园中,上面还贴着封条,请千岁爷过目!” 说话间,管事太监将红木抽匣递了过来,上面果然贴着一道封条,还写着一行字福王殿下亲启,红娘子敬上! 红娘子,就是掠走侧妃—宋氏的流寇首领,为何会送一个抽匣来,里面装的什么? 难道说,因为迟迟不肯交换人质,红娘子恼羞成怒之下,已经将宋氏杀掉了,抽匣里装的是宋氏的人头? 又或者,里面藏着机关暗器,想要刺杀自己? “速速将抽匣打开,看看里面装的什么东西!” “遵命!” 福王—朱常洵担心抽匣中有暗器,不敢亲自打开,于是管事太监动手。 结果打开一看,里面既不是人头,也没有暗器,只有一封书信、一件女人穿的肚兜,上面绣着精美的牡丹花图案。 朱常洵一眼就认出来了,肚兜是侧妃—宋氏的,而且是被掠走那天穿在身上的,现在被人扒了下来。 至于那封书信,封皮上同样写着福王殿下亲启,红娘子敬上! 朱常洵连忙让太监将书信呈上来,而后撕破封皮,抽出里面的信纸仔细观看,上面的内容很简单,提了三个条件 一是命令洛阳驻军立刻停止搜查。 二是不准伤害李岩一根汗毛! 三是今天晚上,让花花公子—宋扬送二十箱珠宝到白马寺东侧的树林中,而且只能带五名仆从,后面不准有任何人尾随! 最后写明,三个条件全都答应了则可,若是有一条不答应,后果自负! 至于什么后果,信中没有写明,可那只肚兜说明了一切。 若是不答应,侧妃—宋氏就会受到百般凌辱,而后将这件事公布开来,到时候,全天下的人都会知道,福王的头顶上戴了一大摞绿帽子,必然会引来无数嘲笑! “这伙无耻的流寇,该死……统统该死,本王早晚将你们千刀万剐、扔出去喂狗……嘶啦……嘶啦!” 看完之后,朱常洵气的咬牙切齿、双眼喷火,几下将信纸撕了个粉碎。 凭心而论,如果宋氏被流寇们杀了,自己一点都不在乎,一名侧妃罢了,只要自己愿意,随时可以再纳! 可宋氏被流寇们凌辱的话,那就无法接受了,因为那样一来,自己会成为天下人的笑柄,进而颜面无存! 怎么办? 福王—朱常洵虽然肥胖,却不是没脑子,在反复权衡利弊之后,认为为了保住自己的颜面,只能暂且答应红娘子的三个条件,拖延时间,而后再思良策! 想到这里,朱常洵连下三道手谕一是命令总兵官—王绍禹停止搜查,给出的理由是,不想因为一己之私,骚扰的百姓们不得安宁! 二是命人前往府衙大牢,将李岩保护起来,不准受到伤害,还要好吃好喝的养着。 三是命令小舅子—宋扬,今晚偷偷的送二十箱珠宝到白马寺东侧的树林中,而且是必须得去,不准找人代替! 二十箱珠宝,福王府是不会出的,让宋家自己准备,反正宋家这几年囤积粮食、高价出售,大发横财,拿出二十箱珠宝不成问题。 至于宋扬的安危,朱常洵并不在乎,因为事情的起因就在这小子身上,被人大卸八块都是活该的! 三道命令下完,朱常洵的胖脸上依旧是愁眉不展一是担心那位红娘子,继续用宋氏来威胁自己,没完没了! 二是自己的王府护卫众多、禁备森严,这只红木抽匣是怎么送进来的呢? 既然能神不知、鬼不觉的送进来一只红木抽匣,是不是同样能刺杀自己呢? 想到这里,朱常洵不禁惊出了一身冷汗,而后命令王府的属官们,立刻增加兵力,在王府内日夜巡视,务必要保护自己的安全! 与此同时,从王府中抽调精锐人手,化妆成普通百姓,在洛阳周围秘密搜查红娘子一伙人的下落。 一旦搜到了,就将红娘子一伙和宋氏全部杀掉,而后以火焚之、毁尸灭迹!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四百一十七章 不断送来的红木抽匣! 又是一天的清晨时分。 福王府—承运殿内,面对着美味的早饭,朱常洵却是一点胃口都没有,只因一天一夜以来,连续发生了好几件让人懊恼的事情。 首先是作恶多端的花花公子—宋扬,昨晚带着五名护卫,送二十箱珠宝到白马寺东侧的树林中,结果是一去不复返……事后宋家派出大批家丁寻找,却是一点踪迹都没有,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朱常洵估计着,这个倒霉的小舅子,十有八九去阎王爷那里喝茶了,这倒不是坏事,省的以后再给自己惹祸! 其次是王府内派出了大量侍卫,秘密搜查红娘子及其手下们的踪迹,结果是一无所获、白费力气! 最后是戒备森严的王府内,又莫名其妙的出现了一个红木抽匣。 抽匣内装着侧妃—宋氏的一件贴身衣物,还有红娘子的一封亲笔书信,信中再次提出了三个条件 一是立刻为李岩洗刷冤屈,将其无罪释放。 二是立刻在洛阳周围开设粥场,救济灾民。 三是福王府名下的耕田,要减少一半租税。 信中还写到,只要答应这三个条件,就立刻释放侧妃—宋氏,否则后果自负! 至于什么后果,用小脚趾都能想明白! “啪……啪……该死的女流寇,卑鄙下作、无耻至极,你想用区区一个侧妃,不断迫使本王就犯吗? 白日做梦,本王这次决不屈服,不就是一点颜面嘛,丢了又如何,就算丢了面子,本王还是堂堂的千岁爷,照样享受荣华富贵!” …… 福王—朱常洵一边破口大骂,一边将面前的杯、碗、碟、盏全都摔个粉碎,以发泄胸中的怒火。 可是发泄一番之后,朱常洵慢慢冷静了下来,反复权衡利弊得失,最后得出结论虽然很不情愿,可自己还是得乖乖就范,答应红娘子的三个条件! 没办法,就连普通百姓都知道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的道理。 自己身为堂堂亲王,万历帝的爱子、泰昌帝的亲弟弟,当今皇上的亲叔叔,又岂能不要脸面,让天下人耻笑呢? 因此上,明知道是个大亏,也只能咬牙吃了! 不过嘛,这个亏不能白吃,自己要将计就计,将这个红娘子彻底铲除才行。 将事情想明白之后,朱常洵叫来了一众属官们,当场连下四道命令 一是立刻张贴布告、宣誓四方人等,鉴于灾情严重,凡是福王府名下的耕田,今年一律租税减半! 二是立刻派出一批人手,在洛阳周围开设八座粥场,每日施粥三次,救济吃不上饭的灾民们。 粥熬的一定要稠,要能立的住筷子才行。 至于熬粥需要的粮食,则全部由宋家免费承担,而且要用正经粮食,不得以次充好! 三是通知府衙的官员们,立刻为李岩翻案,洗刷冤屈,而后当堂释放! 同时在王府侍卫当中,选出二十名武艺高强、头脑灵活者,换上普通人的服饰,偷偷潜伏在府衙周围。 李岩一旦出狱,肯定会去和红娘子汇合,二十名侍卫就悄悄的尾随跟踪,进而摸清红娘子的隐藏地点,而后调动大队人马,将其一举剿灭! 四是从福王三卫当中抽调精兵强将,进驻王府,加强戒备,决不能让红娘子的手下人再次潜入到王府中了。 命令下达之后,王府属官们立刻行动起来,分头执行去了。 福王—朱常洵则稳坐府中,等着好消息传来。 …………… 第二天,消息陆续传回了福王府,可惜并不是好消息。 先说李岩,本来就是被冤枉的,因此洛阳府衙的官员们接到命令之后,立刻升堂、问话、翻案……最后宣布无罪释放。 结果当天下午,李岩就从府衙中走了出来,而后被一辆蓝篷马车接走了。 二十名王府侍卫,早就伪装成普通百姓的模样,隐藏在府衙周围的街道中。 见李岩被蓝篷接走,立刻悄悄跟了上去,跟着出了洛阳南门、跟着上了大道、跟着进入小道,跟着进入一座荒村……最后消失不见了。 没错,二十名侍卫全都消失不见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事后出动人马搜查,结果搜到了那座荒村,之后就没有任何踪迹了,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般。 显而易见,二十名侍卫永远都回不来了。 侍卫们没有回来,第三只红木抽匣却出现了。 为了安全起见,从福王卫中抽调了大量精锐,进驻到王府当中,而后五步一岗、十步一哨,日夜巡逻不断! 原以为这般严防死守,肯定是万无一失的。 没想到,第三只红木抽匣还是出现了,而且被放在了承运殿的顶上! 也就是说,红娘子的人不仅偷偷的潜入王府,还爬上了承运殿的顶部,放好红木抽匣之后,全身而退,而整个过程中,王府内日夜警戒的侍卫们一点都没察觉到! 幸亏对方只是放个红木抽匣,若是行刺的话,只怕自己的脑袋就要搬家了。 想到这里,福王—朱常洵情不自禁的摸了摸自己的肥脖子,上面全都是冷汗……可怕、太可怕了。 打开红木抽匣,里面有一柄锋利的匕首,还有一份书信,上面依旧写着福王殿下亲启、红娘子敬上。 书信内容很简单,一是遵守之前的承诺,告诉了侧妃—宋氏的位置,就在距离王府不太远的一座三重大院的密室中,而且人是活的、平安无事,可以速速前去营救! 二是警告朱常洵,事情到此为止,不要想着图谋报复,否则下一次就不是送红木抽匣,而是取项上人头了! “废物、饭桶,一群没用的东西,又让人家钻进来了……真是气死本王了!” 看过书信之后,福王—朱常洵先是大骂了一通王府的侍卫们,责备这些人防守不利。 同时下定决心,还是不要找李岩的麻烦了,否则激怒的红娘子,后果不堪设想啊。 接着又命人,叫来了王府内一名姓陈的管事太监。 陈太监很快来到承运殿中,行一跪三叩大礼“老奴参见千岁爷,不知千岁爷有何吩咐?” “侧妃—宋氏已经找到了,就在咱们王府东边—春晴大街东口,一座三层大院的密室中,你立刻带人过去!” “老奴明白了,千岁爷请放心,老奴一定将王妃平平安安的接回来!” “糊涂,记住了,本王不要平平安安,本王要不平不安,明白了吗?” “啊……老奴……老奴明白了!” 看着福王—朱常洵一双杀气腾腾的眼睛,陈太监不禁打了个寒颤,连连点头,而后执行命令去了。 ……… 很快的,一条惊人的消息在洛阳城内传播开来被流寇掠走的侧妃—宋氏找到了,可惜人已经死了。 只因宋氏性格刚烈,认为自己堂堂王妃,不能受辱于贼人之手,于是趁着看守们不注意,自己悬梁自尽了。 王府侍卫们找到宋氏的遗体之后,用金丝楠木棺椁将其入殓起来,而后抬回到王府当中。 福王—朱常洵亲自出门迎接,附棺嚎啕大哭,而后在王府内设下灵堂,隆重祭奠宋氏,同时亲自向朝廷上表,要为宋氏立一座贞烈牌坊,以彰其德! 而就在当天晚上,那位负责将侧妃—宋氏遗体迎回王府中的陈太监,突发恶疾、不治身亡!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又是一天的清晨时分。 福王府—承运殿内,面对着美味的早饭,朱常洵却是一点胃口都没有,只因一天一夜以来,连续发生了好几件让人懊恼的事情。 首先是作恶多端的花花公子—宋扬,昨晚带着五名护卫,送二十箱珠宝到白马寺东侧的树林中,结果是一去不复返……事后宋家派出大批家丁寻找,却是一点踪迹都没有,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朱常洵估计着,这个倒霉的小舅子,十有八九去阎王爷那里喝茶了,这倒不是坏事,省的以后再给自己惹祸! 其次是王府内派出了大量侍卫,秘密搜查红娘子及其手下们的踪迹,结果是一无所获、白费力气! 最后是戒备森严的王府内,又莫名其妙的出现了一个红木抽匣。 抽匣内装着侧妃—宋氏的一件贴身衣物,还有红娘子的一封亲笔书信,信中再次提出了三个条件 一是立刻为李岩洗刷冤屈,将其无罪释放。 二是立刻在洛阳周围开设粥场,救济灾民。 三是福王府名下的耕田,要减少一半租税。 信中还写到,只要答应这三个条件,就立刻释放侧妃—宋氏,否则后果自负! 至于什么后果,用小脚趾都能想明白! “啪……啪……该死的女流寇,卑鄙下作、无耻至极,你想用区区一个侧妃,不断迫使本王就犯吗? 白日做梦,本王这次决不屈服,不就是一点颜面嘛,丢了又如何,就算丢了面子,本王还是堂堂的千岁爷,照样享受荣华富贵!” …… 福王—朱常洵一边破口大骂,一边将面前的杯、碗、碟、盏全都摔个粉碎,以发泄胸中的怒火。 可是发泄一番之后,朱常洵慢慢冷静了下来,反复权衡利弊得失,最后得出结论虽然很不情愿,可自己还是得乖乖就范,答应红娘子的三个条件! 没办法,就连普通百姓都知道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的道理。 自己身为堂堂亲王,万历帝的爱子、泰昌帝的亲弟弟,当今皇上的亲叔叔,又岂能不要脸面,让天下人耻笑呢? 因此上,明知道是个大亏,也只能咬牙吃了! 不过嘛,这个亏不能白吃,自己要将计就计,将这个红娘子彻底铲除才行。 将事情想明白之后,朱常洵叫来了一众属官们,当场连下四道命令 一是立刻张贴布告、宣誓四方人等,鉴于灾情严重,凡是福王府名下的耕田,今年一律租税减半! 二是立刻派出一批人手,在洛阳周围开设八座粥场,每日施粥三次,救济吃不上饭的灾民们。 粥熬的一定要稠,要能立的住筷子才行。 至于熬粥需要的粮食,则全部由宋家免费承担,而且要用正经粮食,不得以次充好! 三是通知府衙的官员们,立刻为李岩翻案,洗刷冤屈,而后当堂释放! 同时在王府侍卫当中,选出二十名武艺高强、头脑灵活者,换上普通人的服饰,偷偷潜伏在府衙周围。 李岩一旦出狱,肯定会去和红娘子汇合,二十名侍卫就悄悄的尾随跟踪,进而摸清红娘子的隐藏地点,而后调动大队人马,将其一举剿灭! 四是从福王三卫当中抽调精兵强将,进驻王府,加强戒备,决不能让红娘子的手下人再次潜入到王府中了。 命令下达之后,王府属官们立刻行动起来,分头执行去了。 福王—朱常洵则稳坐府中,等着好消息传来。 …………… 第二天,消息陆续传回了福王府,可惜并不是好消息。 先说李岩,本来就是被冤枉的,因此洛阳府衙的官员们接到命令之后,立刻升堂、问话、翻案……最后宣布无罪释放。 结果当天下午,李岩就从府衙中走了出来,而后被一辆蓝篷马车接走了。 二十名王府侍卫,早就伪装成普通百姓的模样,隐藏在府衙周围的街道中。 见李岩被蓝篷接走,立刻悄悄跟了上去,跟着出了洛阳南门、跟着上了大道、跟着进入小道,跟着进入一座荒村……最后消失不见了。 没错,二十名侍卫全都消失不见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事后出动人马搜查,结果搜到了那座荒村,之后就没有任何踪迹了,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般。 显而易见,二十名侍卫永远都回不来了。 侍卫们没有回来,第三只红木抽匣却出现了。 为了安全起见,从福王卫中抽调了大量精锐,进驻到王府当中,而后五步一岗、十步一哨,日夜巡逻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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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将军,小女子尚有一事不明,可否当面赐教?」 「赐教不敢当,罗姑娘有何不明了的,直接询问就是了!」 「是这样,福王府内侍卫众多、戒备森严,出入极其困难,秦将军又是如何悄无声息的,连续将三只红木抽匣送进去的呢?」 …… 送给福王—朱常洵的三只红木抽匣,上面虽然写着‘红娘子敬上"的文字,实则红娘子只负责取了宋氏的贴身衣物,其余的事情都是秦锋一手操办的。 至于红木抽匣是如何送进福王府中的,不仅红娘子不解,李岩同样好奇,迫切的想知道答案。 面对二人的疑问,秦锋没有直接回答,而是指了指天空,一只巨大的金雕正在来回盘旋,不时啼鸣几声。 没错,那三只红木抽匣都是金雕—闪电在夜幕的掩护下,悄悄送进福王府的。 福王府内侍卫众多、戒备森严不假,这些人却万万想不到,红木抽匣不是从大门夹带进来的,也不是有人翻墙送进来的,而是从天而降。 王府内的人全都弄不清情况,还以为有高手悄悄潜入进来了,结果将福王—朱常洵吓的半死,多日寝食难安,人都瘦了好几斤! …… 谈起洛阳期间的事情,三个人都很开心,可是接下来的谈话,就不开心了。 因为红娘子想让李岩加入自己的队伍,一起杀官造反、为民除害,秦锋则坚决反对,并要将李岩带回榆林镇,加入到天威军当中,做自己的左膀右臂! 二人意见相左,于是唇枪舌剑的争论起来。 「现在的大明朝,贪官污吏遍布上下,苛捐杂税多如牛毛,再加上灾害不断,百姓们被逼的没了活路,这才铤而走险,纷纷的举旗造反。 李公子,你是个侠义之人,理应加入义军,咱们一起攻城掠地,杀贪官、除恶霸,吃大户、分财物,让百姓们过上好日子!」 「姑娘此言差矣,现在的大明朝的确是贪官众多、腐朽不堪,可像你们那样攻城掠地,吃大户、 分财物,真的能让百姓们过上好日子吗?」 「自然能够了,我们义军的人马越来越多,早晚会推翻大明朝,建立一个新王朝,秦将军别忘了,朱元璋就是义军首领出身,他能造反夺天下,我们同样可以!」 「哦,罗姑娘以为,高迎祥、罗汝才之辈,真的能和太祖高皇帝相提并论,真能夺取天下吗?」 「这个嘛……这个嘛……」 面对秦锋的提问,红娘子有点结巴了,因为凭心而论,高迎祥、罗汝才这些人的确没法和朱元璋相提并论,后者是目光长远、雄才大略的开创之主,而前者只是一些目光短浅、能力有限的流贼草寇! 看看高迎祥、罗汝才这些人的做为就知道了,整天带着人马四处流窜,既没有长远的打算,也没占据一块地盘,好好的建立根基。 而且在流窜过程中,毫无纪律可言,滥杀无辜、抢劫财物、凌辱妇女、烧毁房屋……基本上什么坏事都干,让百姓们大失所望! 对这些行为,红娘子是十分憎恶的,因此才没带着本部人马,去和高迎祥、罗汝才等人汇合,同时也认为高、罗等人难成大事! 虽然说不过秦锋,可红娘子并不想放弃,于是目光转动几下,做出了一个提议:就是让李岩自己决定,是参加起义军,还是参加天威军! 对这个提议,秦锋没有反对。 于是乎,决定权落在了李岩手中,可李岩眉头紧皱,迟迟无法做出决定! 一个是自己的心仪之人,一个是自己的结义兄长,二人都和自己关系亲近,都是为了自己好,自己又没有分身术,无法二者兼顾,这该如何选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