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娇夫的首辅大人》
1.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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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天气闷热。
叶胥意识模模糊糊的时候,感到头部疼痛,下意识地想抬起手臂按摩一下缓解头痛,却发现手臂酸痛,惊的他猛然睁开了双眼。映入双目的并不是他的中式吊灯,而是青砖和木头。
叶胥忍着酸痛坐了起来。不同于他卧室的灰色墙纸,入目的房间很是简陋,只有一张桌子,一个衣柜,连个小板凳都没有。
没等他反应过来自己如今身处何地时,只见有一人端着药碗走了进来。叶胥根据身形,能隐隐约约判断出是个男孩子。
刚入门就看见自家夫君醒来的陶青非常激动,把药碗放到桌子上就转身跑出门外喊道:“阿姆,父亲,夫君醒了!夫君醒了!”语气极其激动,仿佛是发生了极大的喜事。”
“男孩口中的夫君该不会是自己吧。”叶胥心想。随即头又开始疼了起来。叶胥下意识地揉了揉头。
随即,叶胥就听见急匆匆的脚步声离他越来越近。
“阿胥,你终于醒了,你知不知道阿姆有多担心你!”叶胥看见一个约么三十多岁的男子呜呜的哭了起来。
叶胥此时头很懵,没有精力弄清现在是什么情况,他只知道脑子快要炸开了一样。
此刻男子一旁的人说话了:“醒了就好!醒了就好!”
刚进来的年轻男子安慰自称阿姆的人:“阿姆,夫君醒了,这是好事。”
“对对对,这是好事,阿姆是太激动了,阿胥现在想吃什么啊,阿姆去给你做。”说完就用一双泪碌碌的双眼一眨不眨的看着叶胥。
此时的叶胥已经被头部的疼痛折磨的不行了。感受到眼前人热情的眼神,张了张嘴,想要说些什么。
随后大脑的剧烈疼痛已是他所不能承受的了,随即晕了过去。幸好陶青一直在关注着自家夫君的状况,在叶胥晕过去时,及时的接住了他,也避免了叶胥头部的二次伤害。
看到自家儿子又晕了过去,钟芹又哭了起来,叶鸿辉眼里也是一片担忧。
看到自己儿子醒了起来,他还想说些什么呢,结果又晕了过去。看着被儿媳抱着的儿子,微微叹息:“阿胥这不是醒过来了吗?王大夫不是说,只要醒过来就没事了。”
安慰了自家夫郎一通,叶鸿辉就带着自家夫郎去准备晚饭了。毕竟生活还是要继续的。
叶胥烧了三天,一家人连着三天都没有吃好饭。现在叶胥醒了,一颗颗悬空的心,也就安稳的落地了。
晚饭时叶胥不出所料的没有醒,仿佛刚才叶胥醒来是一场梦。而此时的叶胥走马观花的以一个第三方视角看完了这具身体的主人的前半生。
等到叶胥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早上了。此时的五感也慢慢的开始工作了。他感觉到嘴里微微发苦。想必应该是有人给这具身子喂药了。头也不痛了。
此时的他才有精力重新的打量了原身房间的布局。昨日因头痛欲裂没有仔细观察。观看了好一会,叶胥坐在床上发呆。
原来真如他所猜想的那样,回不去了。叶胥眉眼低垂,又像是在悼念着什么似的,神情虔诚。许是在感慨回不去的故乡,也可能是在为原身哀悼。
毕竟刚考上了秀才,有五十亩的土地免税权。每个月能去官府领一两白银,一天有一升的大米,偶尔还会有鱼肉,油、盐等福利的原主。
竟然因为在去考上秀才的庆功宴上,因过量饮酒发烧,医治身亡,就很荒唐。夏季的晨光不似中午的阳光强烈,此时的晨光透过微开的窗户星星点点照到了房间的地面上。
陶青普一进门,就欣赏到了一幅美人初醒图,只感觉心脏微微发颤,脸颊也跟着热了起来。
外人视角的叶胥是:头发披散在肩上,少数零落在胸前,眼眸低垂,只穿了一件白色的棉布里衣,鼻梁高挺,下颌线清晰,睫毛微翘。也许是感受到有人进来,微微地转过头来望着你,脸上微微发红,当真是秀色可餐。
陶青此时端着药碗进来,像往常一样坐在床边,拿起勺子想喂药给叶胥。直到此刻,叶胥才是真真正正的看清了他以后夫郎的容貌。
圆圆的一张脸蛋,有巴掌的大小,挺巧的小鼻子,鼻尖上还有一颗红痣,依原身的记忆来看,这红痣似乎是区分男子和哥儿的象征。还有红润的嘴唇。此刻嘴唇微微上扬,象征着主人的好心情。
原身倒是一心扑到了读书上,对这位小夫郎最深的印象就是说话细声细气的。因叶胥的阿姆与陶青阿姆是手帕之交,关系极好。
在陶青出生百天举办酒席时,原身阿姆带原身去看望这位小姐妹,原身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小又这么可爱的小人,一时之间,看入了迷,连自家阿姆叫自己都没有听到,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直勾勾地看着躺在床上的小人,床上的小人,白白嫩嫩的,也在回看着他。
见此情况,叶陶二姆一商量,干脆定下了娃娃亲。毕竟是自家人,知根知底的,也都放心。这个时代的哥儿和女子的地位相当,按理说一个哥儿的出生,应当是不会办理百天宴。
但是架不住陶姆在嫁娶三年后才生了这么一个小哥儿,给陶父喜爱的不行。硬要办一场酒席。
在这三年中,村里人指指点点的,都劝陶父另娶一个,要是不愿意,纳个小妾也行,反正他家的条件好,也能养的起,更过分的是,还有的人眼红陶家生活富裕,直接上门说要嫁给陶父,可给陶父气坏了,自己好不容易娶来的媳妇,他怎么可能做出让人戳脊梁骨的事。
这次陶青的出生,可算是让陶父出了一口恶气。势必要让全村人,知道自己夫郎的厉害。给他生了一个可爱的小哥儿。
等到了叶胥该娶亲的年纪,陶青就进了门。陶青进门的时候,家里已经不像原来那般富裕了。要供养一个书生,光是种地是远远不够的。
但是,陶青的嫁妆在村里也是相当丰厚的,因此,婚礼也是极其风光的。到现在也是村里人的饭后谈资。
毕竟村里人说是嫁娶,用骡子娶亲就算是很风光的了,陶青嫁进来的时候,可是坐的轿子,轿子不仅要付租轿子的钱,还有轿夫的钱也是另给的,这十里八村的,坐轿子出门的,陶青是独一份了。
因是定了娃娃亲,钟芹就常常让陶青住在自己院子里,还说是提前培养培养夫妻感情,因两家的家庭条件都还不错,也有再养一张嘴的实力。陶姆也就同意了,结果,夫妻感情没有培养多少,婆媳感情倒是提升了不少。
说是培养夫妻感情,两家也就当是个玩笑看,结果这
2. 第 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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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青亲眼看见自家夫郎一口喝完了药,似乎有点认命的情感在里面,好像又带着一股子决绝。陶青感觉这种感情似曾相识。
他想起来了,这种眼神是在每次阿父杀猪时的那头猪,在努力挣扎时的眼睛中看到过这种感情。陶青被自己的想法震撼到了,自家夫君长的如此俊朗,怎么能拿猪跟自家夫君比。不对不对,猪哪能比得上自家夫君。
也不对,猪和自家夫君根本就不是一个级别的。陶青终于意识到了事情的问题所在,他决定放弃这种拿猪跟自家夫君比的荒谬想法。
等叶胥干了那碗药,想把药碗递过去。就见自家小夫郎一脸迷惑的站在那里,仿佛是被什么东西劈碎了三观,就像是三观重塑中。
还没等叶胥开口说话,就见陶青脸颊微红,不敢与叶胥对视。只呐呐地说:“夫君喝完了药,我先去把碗洗了。”
说完就一把把碗夺了过去,飞快地跑出了房间,就像是后面有老虎在追。等陶青出了房门就看见阿姆在喂鸡,却不见阿父的身影。
“青哥儿,阿胥怎么样了?”
“夫君已经醒了,刚喝了药。”
“既然他醒了,马上你把饭给他送过去。”
不知是陶青想到了什么,脸又开始发红。
“阿姆,你去送饭给夫君吧,我来喂鸡。”
“你这孩子,阿胥躺在床上的时候急得不行,怎么现在人醒了,连饭都不愿送了。”
“阿胥高烧的时候不都是你进去送药喂他的吗。现在人醒了,害羞了?”
看着陶青越发通红的脸蛋,钟芹也就不再逗他了,也明白见好就收的道理。
“那你喂鸡。我去送!”
叶胥在房间里把他们的对话听得清清楚楚,不明白刚刚还对着他脸颊通红的小夫郎,如今为何连送饭都不愿了。
害羞?应当不是吧,这陶青嫁进来也有半年时间了。小时候也是整天粘着他。他们二人批次之间都已彼此熟悉,怎的还会害羞?叶胥百思不得其解。
秉持着靠人不如靠己的理念。叶胥决定下床走走,虽然知道自己现在所处何处。但叶胥觉得还是眼见为实好,脚刚碰到地,叶胥就感到浑身发软,呼吸也跟着急促了起来。
许是原身在床上躺了三天的原因。原身本就一书生,平时疏于锻炼,又因从小就不断生病,底子极差。这若是想活得久,必须要多锻炼啊。这都是传承了几千年的文化,老祖宗留下来的经验。
也不知道,现在的地方,历史书上没有,可能连祖宗都不是一个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把健身计划提上日程。这次一定要自然死亡,可不能再因为通宵做实验猝死了。
做实验通宵猝死。也算是对得起祖国对他的培养了吧!应当算是吧!生命诚可贵,且行且珍惜啊!叶胥一出门就看见阿姆端着饭从厨房出来。
看见叶胥走出来了,一脸惊喜:“阿胥”
“睡了那么久饿了吧。来,先吃饭。”
说着钟芹便把饭碗放在了位于正屋极近的小桌子上。之后便让叶胥坐在板凳上。叶胥看了一圈也没看到自家小夫郎。桌子上是摆了两个碗,一个是白米饭惨了些许糙米,另一个是腊肉炒野菜。这些饭菜是一家人都同意的。
都觉得叶胥烧了三天,需要补补,便单独的给他蒸了白米饭。其他人吃的全是米汤,糙米煮的米汤。就连像个糯米团子似的陶青也跟着喝米汤。
钟芹只觉得对不住陶青,自陶青嫁过来之后,还不如在娘家的生活条件好。陶青却没有丝毫抱怨。陶青要是抱怨些,钟芹心里也会好一些。毕竟是看着陶青长大的,从小就没吃过苦。
这嫁到了他家,连平时的白米饭也吃不上了。使得钟芹觉得自己愧对于陶青,也辜负了小姐妹的信任。正是因着这份愧疚,凡是他能干的,便不让陶青动手。所以陶青嫁入叶家后并没有干过什么粗活累活。
话说刚开始的时候,陶青与叶胥吃的都是白米饭,钟芹和叶鸿辉吃的糙米饭。陶青不同意,说是夫君身体弱,还要每天晚上熬夜读书,需要补补,他不需要,他身体好,闹着非要跟着他俩吃一样的才行。
叶胥也要跟着吃,直到钟芹妥协,不单独给叶胥开小灶做菜,有菜一起吃,叶胥看一家人没一个同意他的意见的,知道此事行不通了。才勉强退步到一家人的菜是一样的吃。
起初,叶家并不穷,在村子里也算是富裕人家。叶胥出生时,有一道士云游到此地,讨碗水喝。
那时恰逢叶胥出生,叶父高兴,看道士即使灰尘扑扑的样子也遮不住一身的仙风道骨。
当即便请道士吃了顿饭。此时的家中富裕,也不差这一顿饭。酒足饭饱之后,道士心怀感恩。
便缓缓道明来意:“半月前,老道夜观天象,知文曲星即将下凡,之后老道观其方位,便发现这文曲星是位于西南方向,老道一路上边走边夜观天象,倘若是老道没有出错的话,文曲星应当是令郎。”
叶父本是看那道士风尘仆仆,嘴唇干裂,便心软留了一顿饭,没想到还有这种好事,当即便想跪下感谢道士。
道士扶住叶父的手臂道:“令郎在弱冠之前有一大劫,挺过来了,便是身居高位,子孙满堂。结果如何,还是要看令郎自己的造化啊!”说完,便起身离开。
临走前,只留下一个“胥”字,取自“君子乐胥,受天之祜”独留叶父保持着半跪的姿态。
等叶父缓过来之后,便进屋,告诉了正在做月子的叶姆,二人一商量,不管是真是假,家中银钱尚且宽裕,也供得起一个书生。
叶胥吃饭时叶姆,便又开始忙活了起来。等叶胥吃过饭之后也没看到自家小夫朗的身影。便起身问道:“阿姆,家里的其他人呢?”
“村长家建院子,你阿父去帮忙了。青哥儿去山上割猪草了。”说完叶姆便又开始忙活了起来。
“那我去找青哥儿吧!”
怕叶姆不同意。叶胥连忙解释说:“我这都躺了三天了,浑身酸软,我出去走走,活动活动筋骨。”说完便背着院子角落的箩筐出了门。
这箩筐还是刚才找小夫郎时,不经意间看见的。正好给他装山上的宝贝用。虽然叶胥知道村子就在山脚下,但是原身就是一书生。每天不是在学堂,就是在屋里看书。
又因原身时不时的生病,所以原身基本上没有进过山。最接近山的一次,还是陶青没有嫁过来的时候。那时叶父去山上砍
3. 第 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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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叶胥走到山底时,抬头便看见山上有一条小路。应当是村里人进山时,踩出来的小路。叶胥背着箩筐走上了山。心想找到小夫郎之后,定是要盘问他为什么不给他送饭。
他定是要弄清楚,这小夫郎为何害羞。所以说,人家能一路硕博连读,都是有原因的。敢问谁能因着一个问题锲而不舍的追着人家追到山上来。还没找到自家的小夫郎,叶胥就碰到了难题。
这前面的两条路哪一条是挖野菜的路啊。看着眼前杂草生长旺盛程度不同的两条路。叶胥选择了杂草生长相对衰弱一些的那条路。因为这条路能看到前面的路,能一眼望到尽头。有璀璨的未来。而另一条路,全部被高大的树木挡住了视线,高大的树木之间还有到达人大腿高的杂草。
那么高的草,若是被里面的蛇虫咬了。以现在落后的技术,倘若是没有及时救治。后果不堪设想。情况好的话,半身不遂,此后无缘科举。情况不理想时,当场嗝屁。(淡定从容地微笑.JPG)
杂草的数量少,证明走的人多,也就是说自家的小夫郎走这条路的可能性比较大。叶胥踏上了寻找自己夫郎的征途。此刻的他心里,已经能想象到自家夫郎看到自己时惊讶的表情。
毕竟原身可是从没上过山,更别说是上山找陶青了。想都不要想。根本不可能。他不知道的是,他的小夫郎此刻已经挖好了野菜,正准备与他的小伙伴一起去小河旁清洗野菜。
去河边的路与上山的路是两条路。就这样,叶胥与自家心心念念的小夫郎错过了。此时的陶青正和孙家夫郎笛哥儿一起下山。他们二人是挖野菜是碰上的。
陶青挖野菜是因为叶胥读书,看病都需要极大的开销。所以自家种的菜长成时一般是不舍得吃的,都是拉到集市上卖。
而孙家夫郎则是因为,自家男人是猎户。在上山打猎时,被野猪撞断了腿。自此以后便不能干重活,还要吃药。家里有两个孩子也要吃饭。家里的顶梁柱倒下了。
孙家的田地收种,全靠孙夫郎一个人支撑。公公婆婆自小便不喜欢自家丈夫,自家丈夫刚刚满十五岁,便被净身出户。当时的村长与族老都不同意,觉得孙老三做的过分。孙大,也就是孙家夫郎的丈夫,愿意用净身出户换此后的恩断义绝。
以后,孙大的嫁娶,贫疾与否,也不会找孙老三要一个铜板。若是孙大富起来了,与孙老三也没有任何关系。从此婚嫁丧娶互不相干。
话说这孙家夫郎也是个命苦的,亲娘生他时难产。之后便因血崩而亡。他三岁时,亲爹又新娶了一个寡妇。俗话说的好:有了后娘,就有后爹。
自孙家夫郎懂事时,便没有吃过一顿饱饭。不仅吃不饱饭,家里的活,全是他干。冬天去河里用凉水洗衣服。洗的是他们一家人的。冬天里他就一件衣服。
还是后母女儿穿了三年之后嫌弃不保暖了,才给了他。冬天时,他们一家住的房间烧的有炕,不用担心严寒的问题,连冬天的炕都是笛哥儿烧的。
笛哥儿(孙家夫郎)自己确是穿着那件不保暖的棉衣,盖着像铁一样硬的被子,那被子还是自家亲娘的陪嫁品,他从小盖到大。
住在漏风的杂物间。身上没一块好肉。全是冻疮和各种鞭痕。夜晚的笛哥儿,蜷缩在并不保暖的被子中,耳边时呼呼的寒风,这时的肚子也不听话,也在咕咕叫。
冬天早上,天不亮,他要起来去挑水,回来后烧火做饭。要保证一家人醒来时有饭吃,要不然的话,笛哥儿一整天就没饭吃。该做的一日三餐还是要做。
因此,笛哥儿最讨厌的便是冬季,肚子不仅叫,晚上睡不好,白天要做饭,自己凿冰洗衣服。笛哥儿觉得应当是每个人都讨厌冬季的。这也就罢了笛哥儿的后娘势必要榨干笛哥儿的最后一点价值。
等到笛哥儿年纪到了,后娘给他说了一户人家,当时后娘已经收了人家的聘礼。那聘礼十分丰厚,半扇猪肉,一匹红布,还有一斤红糖。比女子的聘礼还高。
村子里不知情的哥儿女子没有不眼红笛哥儿的,听说还是镇上的人家,以后嫁到镇上。那是要去享福的人了。再也不用整天操心那二亩地了。以后也不用干农活了。
那时的后母在她耳边说他嫁到镇上只有好处,没有坏处。说那户人家家里有钱,也没有小妾这些糟心的事,就是有两个孩子。你嫁过去就是享福的,反正哥儿也不好生养,你嫁过去,是当夫人的。还有孩子,也不用担心以后传宗接代的问题了。
笛哥儿不相信后娘会这么好心,若真是好人家,后娘肯定是先让他的亲闺女嫁过去。怎么也轮不到他。笛哥儿不反抗,并不意味着,笛哥儿傻。笛哥儿只是不愿反抗,知道反抗之后的结果是一顿毒打。
当天晚上,那半扇猪肉便炒了吃。可能是要嫁人了,后母看他夹肉吃,也没说什么,只是拿眼看了看他。活了十五年的笛哥儿,第一次知道肉是什么味。
笛哥儿也是第一次上桌吃饭,吃了人生中第一顿饱饭。肚子热乎乎的,暖暖的,原来吃饱饭是这种感觉。当时的笛哥儿真的很满足。
感受到些许甜味的笛哥儿,他当时的愿望很简单:那便是以后能每顿都吃饱饭。人生在世,是不能够太过贪心的。因为笛哥儿从小便没有沾过荤腥,他那脆弱的肠胃已然是撑不住的。
当晚便拉肚子,在起夜的路上他偷听到后娘与他那后母带来的女儿说:“那户人家是鳏夫,喜爱打人,前前后后打死了三人,就算是给他生了两个孩子的妻子也照打不误。
在镇上出了名的狠,镇上的人家都知道,没人愿意将孩子嫁给他当续弦。就是因为镇上没有好人家的女子愿意嫁给他,那鳏夫才将目光放在村子里找媳妇的,
村里的消息没有镇上的灵通。我能找到这桩婚事,还是你那在镇上做工的表哥告诉我的。
那鳏夫觉得哥儿比女子抗揍,才找的哥儿。这次是给了我们十两银子,所以以后那个孽障的是生是死跟我们没有一丁点的关系了。”
“若是这门好亲事,哪能轮得到那个小贱种啊?”
听到此时,笛哥儿才想通了一切。原来晚上的种种只不过是温柔乡罢了。此时笛哥儿想:若是他坐以待毙,等待他的就只有死亡了。
他那么多年的忍气吞声,以为后娘看在他任劳任怨,每天伺候一大家子人的份上。他以后的夫家,就算是家里穷,也应当是年龄相仿的年轻小伙子。
没想到,后母居然想把他卖了。随后笛哥儿也顾不上肚子不舒服,轻轻的推开了家门。之后便拔腿狂奔,往山上去了。山上那么大,还有猛兽。他那后娘是不敢找他的。他宁愿是被野兽吃了,也不愿便宜那一家子白眼狼。
耳边呼呼的风声,刮着他削瘦的脸颊。明明是初秋,也不知这风为何像寒冬时般的刺骨。笛哥儿一直跑一直跑,最终因体力不支,昏了过去。昏过去之前,看到四处一片漆黑,他以为那是大山深处。想着可能在他昏过去时,也会被野兽分食。昏过去的笛哥儿想:“这样也好,一了百了。”
笛哥儿跑了许久,因是长年的吃不饱饭,他的体能并不好。抱着不能便宜给那一家子的狗东西的想法,他硬生生的绕着山跑了半圈,跑到了山的对面。
此时,一片静谧的山林中,只有残夏的知了在不知疲倦的叫着。第二天天刚亮时。上山打猎的孙大发现了笛哥儿并把他捡回了家。看着面黄肌瘦小哥儿,像是十二三岁的样子。便把他带回了家,打算当成弟弟养,反正家里也不差一个小孩一口吃的。
一个小孩子又能吃多少。等到笛哥儿醒来之后。孙大询询问他:源何他一个哥儿出现在大山上。笛哥儿说明了前因后果。孙大心里惊讶极了,这小哥儿看着也就十二三岁的样子,怎么看怎么不像是十六岁该嫁人的年纪。
孙大观他也是无处可去,孙大便让他住下。因笛哥儿是绕着山跑的,从山的那边跑到了这边,跨越了半座山。所以当后母醒来时,发现笛哥儿不在时,发了疯的找人。
就算是想破脑袋,她也想不到,她的那个继子,跑到了山的那边。之后两人便搭伙过日子了,孙大随后找村长给笛哥儿上了户籍。村长看笛
4. 第 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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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正在边注意自己四周的动向,怕有蛇虫等毒物偷袭。边在仅许一人通过的小路上走着。此时他走的方向正是通往大山深处的那条路。其实叶胥选择的那条路,正是猎人上山打猎才会走的路。
因村里的猎户较少,深山危险,几乎没人往里走过,所以越往深处走,路才会越窄。这路前面之所以宽广,是因为村子里总有些心存侥幸的人。看到猎户打猎赚的钱比较多,着实眼红。也想去深山处碰碰运气,但又被这条既窄两边又长满杂草的路劝退了。
但从没有上过山的叶胥并不知情。还满怀期望的向前走去。叶胥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走了多久,他觉得自己有可能是走错路了。纳闷为何这路越走越窄,越往里走,杂草越高越密。挤得他有点呼吸不顺畅。
叶胥本来是想原路返回的,但是又觉得自己走了许久。若是原路返回的话,也会花上更多的时间。叶胥现在心里只默默期许:一会就能见到小夫郎了。叶胥心里清楚,极大可能是见不到自家夫郎的,挖野菜的路不可能越来越狭窄。
毕竟又不止自家夫郎一人挖野菜。叶胥的是抱着心里那仅剩的一丝丝能找到陶青的期望,慢慢的向前走。叶胥又走了片刻。此时的他,脸上已经布满了汗水,就连贴近脖子的衣襟也不例外。
这个时代还没有发明手表,深山处也看不出时间,叶胥也不知自己究竟走了多久。在叶胥想打退堂鼓的时候,发现自己身边的野草不像之前那般拥挤了。
他便猜测应当是快到达挖野菜的目的地。便加快了脚步。叶胥步行了不到一百米的距离。便发现身边野草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高大的树木。
林海苍莽,斑驳的阳光照射下来撒在草地上。鸟雀在鸣叫着,形成了一篇篇动人的歌声。鼻间是泥土的清香。这就是没有被开发过的大自然。
要是住在这里,当真是一种享受啊。此时叶胥觉得自己的经历也是和那武陵人极其相似。都是初极狭,才通人:然后,是豁然开朗。
随后叶胥便漫无目的的四处游荡,顺便享受一下这自然景象。叶胥想自家夫郎肯定是不在这的。因为这并没有人活动的轨迹。但来都来了,不如看看有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这林子里只听见鸟鸣声,边走边听也是种享受。
就这样,叶胥背着自己的箩筐,边走边做记号。笑话,这林子那么大,又没人来过。要是自己走不出去了,都没人来找自己。在孙大腿脚健全的时候,孙大是时不时上山打猎的。老猎户年纪大了,也不经常上山。
现如今,孙大腿脚不便,像正常人一样走路都不算易事,更何况是上山打猎。因此,叶胥走这条路的时候才极其困难,这林子里才没有人活动的轨迹。叶胥一路上见到了许多食草动物。叶胥也知道这些动物对自身是没有威胁的。
便也没放在心上。一路上也没看到他自己脑海里仅存的珍贵植物。他想着,也不急,就当是欣赏不知名的自然景区了。
突然,叶胥听见了远处好像又类似大型动物的嘶吼声。便换了个方向走,怕猛兽发现了自己,到时候的他就是任人宰割的羔羊。换个方向,好像也换了种气运,
叶胥刚一转头,便发现类似蜂巢的东西躺在在不远处。于是他大步走上前去,才发现真的是蜂蜜,他惊喜不已。在这个物质匮乏的年代这蜂蜜是稀奇物。应当是值钱的。
因着他读书看病,已经把原来富裕的家庭掏空了。现在的他,满脑子想的都是钱当真是一文钱难倒了英雄好汉。他这是什么好运气啊。不仅重生了,还捡到了蜂蜜。
叶胥又纳闷:为何这蜂巢里没有一只蜜蜂啊。这蜂蜜也没有干,很新鲜的样子。按理说不应该啊。其实刚才叶胥听到的大型野兽的嘶吼声,是一只黑熊。黑熊本身就是杂食性动物的。
但是前两天,一只饿的两眼冒绿光的老虎。趁他不注意的时候偷袭他。使得他身体留下了一个极深的伤口。当时黑熊便疼痛难忍。黑熊大怒,他作为深山一霸,从来没有野兽敢打他的主意。便发狠的冲向那只不知死活的老虎。
老虎本来就饿的两眼发光,想趁黑熊不注意的时候一举拿下,以此来填饱肚子。谁知这只黑熊看着极其笨重。反应却极快。笑话,它当黑熊那么多年的蜂蜜是白掏的吗?这速度反应都是掏蜂蜜的时候练出来的。
虽然黑熊的皮毛较厚,但被蜜蜂蛰的时候,身体还是能感受到微微疼痛。但当一群蜜蜂都追着它蛰时,它便忍不住了。为了能无痛的吃上蜂蜜,才练了这一身的本领。
此时的老虎,见状况不妙,便扭头就跑。老虎的身体与黑熊相比,较为灵活。不消片刻,老虎便不见了踪影。黑熊只能吃下这个哑巴亏。安分了几天没再去掏蜂蜜。安分了不到三天,黑熊便忍不住了。便自认为悄悄摸摸的去掏蜂蜜。
他的爪子刚伸进去,蜜蜂们便飞出来想要蛰死这个脸皮厚的经常投蜂蜜的臭黑熊。那些蜜蜂还专门往那裂开的肉上蛰。起初的黑熊并不为意。抱着蜂蜜便跑,可嗡嗡的蜜蜂不放弃,追着他蛰。越来越疼,他受不了的时候,把蜂蜜扔了。
以为那群蜜蜂会放过它。奇怪的是,那群蜜蜂连自己的窝都不要了,可劲的追着黑熊。就这样,被丢掉的蜂蜜被初次进山的叶胥捡到了。所以叶胥捡到蜂巢时,里面的蜂蜜还很新鲜。蜂巢里面没有一只蜜蜂。
叶胥捡到蜂蜜后,便将蜂蜜放到了他背上的箩筐里。捡到蜂蜜的叶胥现在是彻切的相信了,这山上是真有珍惜的东西。之后叶胥便又四处走动,时不时的抓住地上的泥土混着野草在树上留下印记。
等叶胥觉得自己走的大约又走了十步左右,便重操旧业,抓起地上的野草和泥土往树上做标记。当他弯腰时发现,这草的形状怎么像是他在书上看到的野山参啊。
他观这草的形状细长,上面中间还单独的长出了一根结着颜色通红成簇的像煮熟的红豆一样形状的小果子。叶胥再三的观察了一下,又调动了他那仅存的记忆。
觉着这颗植物应当就是野山参,生长在山里,所以是野山参,人工养殖的是山参。叶胥决定要把这颗野山参挖下来。
幸好,他来时抱着要是同夫郎一起挖野菜的想法。没有把箩筐里的小铲子拿出来,现在可真是派上了用场。叶胥完完全全的蹲了下来,顺便把背上的箩筐也拿了下来。
这样挖的时候更加轻松。叶胥轻轻的拨开野山参叶子下面落叶的残骸。直
5. 第 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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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被钟芹紧紧的抱住了。叶胥知道钟芹这是被吓得狠了。也不说话,默默的让钟芹抱着,之后还用手反抱住钟芹。像是在证明自己健在,没有受到丝毫的伤害。
此时的姆子二人也顾不得什么儿大避母的说法了。抱着儿子的钟芹是失而复得当中夹杂着后怕。若真是叶胥出了什么事,愧疚将会伴随在他剩下的人生中。姆子二人都没有说话,只是紧紧的抱在一起。
此时,没有人来打扰他们便被钟芹紧紧的抱住了。叶胥知道钟芹这是被吓得狠了。也不说话,默默的让钟芹抱着,之后还用手反抱住钟芹。像是在证明自己健在,没有受到丝毫的伤害。
此时的姆子二人也顾不得什么儿大避母的说法了。抱着儿子的钟芹是失而复得当中夹杂着后怕。若真是叶胥出了什么事,愧疚将会伴随在他剩下的人生中。
姆子二人都没有说话,只是紧紧的抱在一起。此时,没有人来打扰他们。叶姆享受着这份失而复得的安宁。就这样过了许久,久到陶青带着叶父和村里人赶了过来,他们乌泱泱的一群人打算进山去找叶胥。
此时的钟芹也松开了双臂。许是听到了大量的脚步声赶来。他的心情也缓了过来。
本来钟芹交代的是只把叶父一人叫来去找叶胥。陶青自认是听自家阿姆的话。因在出嫁的前一天自己亲阿姆告诉自己:以后嫁到了叶家,
叶胥的阿姆就是他的阿姆,会像自己待他一样待自己。也是因为陶青自小就在叶家住,自己也喜欢叶家阿姆。所以嫁过来的陶青便深刻落实自家阿姆的话。但是等陶青到达村长家时,并没有寻到叶父的身影。
陶青问了一个叔父才知道叶父此时并不在这。正在干活的众人,都注意到了陶青,因为在这帮忙的都是大老爷们,所以哥儿是不愿过来的。陶青是第一个愿意主动过来的哥儿,还满脸焦急的模样。肯定是有什么急事。
年轻的汉子的家里都是有哥儿弟弟。年长些的家里也是有哥儿儿子的。再加上村里人也都喜欢陶青。看到此时的他满脸焦急,眼眶通红的模样。也都有些担心。
毕竟陶青嫁进叶家这么久,村里人何时见到过陶青这种模样啊。有年长的汉子上前询问,陶青说明了事情的缘由。一群大老爷们当即便表示愿意上山去寻叶胥。先不说都是住在一个村里的人,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而且叶胥可是秀才郎啊,还是村里唯一的秀才郎。
若是他们先找到了叶胥,在叶胥心里留下个好印象,以后若是他们有个麻烦事。找叶胥帮忙也方便,毕竟秀才见了官老爷是不用下跪的。秀才郎的人脉肯定比他们这些泥腿子认识的人要多。这是那些心思活络人的想法。
憨厚些的则认为,上山那么长时间了,也一起去找找吧,那么多人一起找,也花费不了多长时间。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毕竟也是一条人命。
等叶父上完茅厕之后,才知道发生了何事,便带着一大帮子人,慌慌忙忙的上山找人。那么大的一群人终究是没有上山找人。因为一群人没走到山底,就远远的看见了叶胥。此时的叶胥正低着头和钟芹说些什么。
等到大家伙到达山底时,才发现叶胥身上没有丝毫被野兽伤害的痕迹,只见他衣服上好像是有汗水浸湿的痕迹。一伙人心中想着,这叶秀才的身子也太弱了些吧,上个山都能把衣服弄得汗漉漉的。
叶胥看到一大群的人聚在这里,以为是发生了什么事。还是叶父道明了一群人是干什么的。
叶胥心中了然,便朝着大家鞠了一躬:“小生第一次进山,只在山的外围活动,因着第一次上山,多留了片刻,劳烦大家跑一趟了”
此时的村长也明白了是叶姆关心则乱,便让大家回去该干什么干什么。随后,便告诫叶胥山上有吃人的猛兽,不要只身一人前去深山。若是想上山,最好找人陪同。不是必要的时刻,不要上山。
即便是上山,在山的外围转转就好,不能去山的深处,让一家人担心。叶胥看着村长絮絮叨叨的样子,心中明白村长说这些话是在为他着想,回道:“学生受教了。”村长看此情景也知道,叶胥是听进去了。
便挥挥手回去忙活了。陶青见自家夫君完好无损,便放下心来。之后便被叶胥背上的箩筐吸引了注意力,箩筐里面好像是装了什么东西。
等到人群散去的时候,便想问叶胥箩筐里面装的是什么东西。陶青只是单纯的好奇罢了。没等陶青开口询问自家夫君。只听叶胥看着他们说一切回家再说。
于是一家人迎着中午炙热的阳光,往家赶。等到了家,叶胥便随手将大门杠上了。随后拉着一家子人进了屋。一家人看到叶胥神神秘秘的,也不知道叶胥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就见叶胥从萝筐里拿出来一颗野山参,叶胥将野山参放到桌子上之后,便又往萝筐里掏。没等一家人惊讶于叶胥是如何寻到野山参的,又见叶胥双手抱着蜂蜜。
还是叶父的见识多,反应较快。便问自家儿子,是不是在深山处找到的这些宝贝。此时的他,也是确定了叶胥是去了深山。若是山的外围有这些宝贝,早就被疯抢一空了。哪里轮得上病怏怏的叶胥。
不愧是外出走过商的人,见识就是不一样,叶胥想。“这些东西确实是我在深山处找到的。”
此时的叶胥早已明白了自己是走到了深山处,才会没有碰见自家夫郎。所以一路上的种种也都有了解释。“过几天我便去集市上把这些东西卖了,把欠村长和孙家的钱一并还上。”
叶胥知道自己读书考秀才的钱,是自家阿姆和叶父舍下脸皮去借的。毕竟原本的叶家在村子里也是风光的人家。若是没有叶胥读书看病的花销,叶家会一直风光下去。可是天不遂人愿。
听到叶胥此刻的话,一家人自是欢欢喜喜的同意了。眼看着已经中午了。叶姆便去准备午饭了。此时的陶青才总算是有单独的时间同自家夫君说话。
“夫君你是不知道阿姆只见我归家,不见你的身影时,眼眶当即便红了,我还是第一次见阿姆如此慌张的模样,阿姆当真是很担心你的”
“那夫郎你不担心我吗?”
叶胥见全家人的心情都平静了下来,便有心思调戏起了自家小夫郎。听着自家夫郎说话时,声音软软糯糯的,还不忘用那双大眼睛看着你,看的叶胥心里痒痒的。
“我…我…”叶胥见自家夫郎“我”了半天也没我出个所以然来。
便故作伤心:“原来青儿根本就不关心自家夫君啊!为夫的这颗心当真是被你伤的
6. 第 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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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叶胥尽可能的放轻了脚步,慢慢的挪到了陶青的身后。此时的陶青还在生着闷气,丝毫没有察觉到有人正接近自己。一时不察,便被叶胥一整个端了起来。
然后叶胥调换了一下自己和陶青的方位。自己坐在小板凳上,之后又放开了陶青的腿,让他坐在自己腿上。然后又用双手紧紧的禁锢住陶青的腰,让陶青想逃也逃不掉。
陶青正独自郁闷时,突然双脚离地,离开了地面,陶青觉得一下就失去了安全感。顿时慌忙惊乱了起来。等到坐在叶胥身上时,便下意识的环住了叶胥的脖子。
此时的叶胥非常满意自家小夫郎的反应。便又作死的调笑道:“青儿这是怕为夫跑了吗?抱的这般紧。”
“放心,为夫是不会跑的。为夫是青儿一人的夫君,怎会跑呢?”“来,放松一些,勒得为夫有些喘不来气了。”
陶青听这话,便轻轻的松了些力度。但是并没有放手,因为脚离开了地面,陶青并没有什么安全感。叶胥说完就俯下身在陶青的额头上亲了一口。亲完之后,便开始欣赏陶青面部的表情。
看着陶青脸上变幻多端的神色,叶胥便觉得有趣,一个小小的人,脸上怎么会有如此丰富的神色。
陶青自发现自己是坐在自家夫君腿上时,一阵惊讶,这光天化日之下,夫君怎如此···如此的放荡。
之后便想到叶姆和叶父在东厨做饭。他们的位置恰好正对着东厨的门。若是叶姆或叶父中的任何一个人,稍微的往外跨一步,就能看到二人现在的姿势。陶青真是又羞又气的。挣扎着想起身离开。
叶胥这可是第一次抱到自家娇娇软软的夫郎,怎么可能让他给跑了。又悄悄地收紧了手臂。陶青挣扎了片刻,发现自己根本就离不开。便认命般的坐在叶胥怀中。
但是陶青又不想完全的认命,还是想要抵抗一二,便说道:“姆夫他们都在东厨呢,你放开我。”“等饭做好了,我还要帮忙端饭!”
陶青以为自己这般说,叶胥会放开自己。但是他不知道叶胥是想着占他的便宜,肯定是不会如他所愿的。陶青说完不见叶胥有半点反应。便疑惑的抬头看他。只见叶胥正满怀柔情注视着他。只一眼,便能将人溺死在其中。
陶青从未见过自家夫君用这种眼神看他。就感觉这世间只他一人一般。这次陶青连耳朵都红了。呐呐的说不出话。叶胥见陶青既不反抗,也不说话了。心中好奇。便看到自家夫郎耳尖红了,心中了然。
但是也没说什么,觉得就这样静静的抱着自家夫郎挺好的,趁着现在还有些时间。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其实叶姆从自家儿子蹑手蹑脚的走到青哥儿身后时便发现了。并有幸目睹了全过程,也没出声打扰这一对小夫夫。直到饭做好了,才不得不打扰他们之间的亲密。
叶姆知道陶青脸皮薄,便没有直接开口。叶姆就看着叶胥,往锅的方向指了指,又指了指还在叶胥怀中坐着的陶青。意思是饭已经做好,什么时候开饭就看他们俩的什么时候结束了。叶胥了然,当下便放开了陶青。
此时的陶青正绞尽脑汁的想有什么办法能让叶胥松开他,他不想被阿姆看到自己坐在夫君的怀中。陶青坐在叶胥怀中,觉得自己这样做似乎不太好,但又说不出哪里不好。
因陶青自小便生活在一个比较封建的社会,被来自一个开明时代的叶胥光明正大的抱在怀中,叶胥觉得没什么,这对陶青来说,算的上是头一遭。然后陶青便发觉锢在他身上的力度慢慢的放轻了,之后便失去了束缚。
陶青果断地站了起来,生怕被人看到,惹了笑话去。叶胥见自家夫郎迫不及待地离开了。也知道这事要温火煮青蛙的慢慢来才行。也没说什么。陶青站起来之后便往东厨去。
却见叶姆端着碗出来了,叶父也紧随其后。陶青也不知他们有没有看到他和叶胥刚刚在做什么。叶姆见陶青脸蛋红扑扑的,半分不提自己方才看见的。
只轻声细语的对陶青说:“青哥儿,饭做好了。”说完便端着碗走向了院子里的小桌子上。陶青见叶姆脸上没有半分异样,便以为叶姆没有看到方才的情景。
深呼吸了一下,便把自己的碗端出来。一辈子都生活在村庄的村民们也没有什么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都是怎么舒服怎么来。一家子面对面的围着桌子开始吃饭。
可能饭菜的味道没有之前
7. 第 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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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叶姆还用拿着针线的手指了指书房的位置。原本叶胥以为那间房子是杂物间,没想到竟是原主的书房,还真是出乎他的意料。等叶胥翻阅完原主的书房里的书之后,心中大概有了个猜测。
这个朝代的科举的考试范围,应当是与自己所处时代的古时科举的范围是一致的。如若是他没猜错的话,这个朝代的科举所用到的书籍应该也是逃不出四书五经的范围。说是书房,除了四书五经外,就是一只毛已经掉的差不多的,仅剩几根狼毫在苦苦的支撑的毛笔和一块小孩巴掌大的砚台了。
想来也是,乡下的穷苦读书人,怎么会有闲钱去买与科举无关的书籍,至于笔墨应当也是能省则省。叶胥没出生时,叶家的房子就已经建好了。本来那间房子时就是杂物间,自从叶胥开始读书后,便开始整理成书房给叶胥用了。
了解这个朝代的关于科举的大概信息后,叶胥便静下心来看原主做的诗赋。还有就是几篇用八股文发表关于灾害时期,应当怎么做,才能更好的解决问题。想来应当是原主夫子留下来的作业
等到叶胥自己研究完原主所有的著作之后,抬头往窗外看,发现天已经是有点黑了。因是原主的书房,采光和地理位置都是经过叶姆和叶父精挑细选的。最后他们发现原来的杂物间是最合适的。便将杂物间改成了书房供原主使用。
等叶胥站起来,伸了下懒腰,活动活动身体之后,便出了书房。此时的晚饭已经做好了。陶青像一个小蜜蜂一样,从东厨到院子里的桌子不停的往返。等到天色完全黑了的时候,农家人是舍不得点蜡烛的。
一般都是早早的吃完了饭上床睡觉。夏日还好,能去村子里的大榕树旁边乘凉,消磨消磨时间。但冬天里各家各户便早早的上床睡觉了。
这便是为何天色只是刚有一点想黑的征兆,家里晚饭就已做好的原因了。若是天色已黑,那刷碗便是要抹黑刷了。吃完饭后,叶姆便起身去刷碗。叶父便搬着两个小板凳,拿着蒲扇,去大榕树下面找他的老伙计聊天了。
夏日的晚饭后,去榕树下闲谈,已经是几乎是每户村民必做的事情之一了。因为人比较多,叶父便也给叶姆搬着小板凳了。叶父走后没多久,叶姆就刷好了碗。叶姆想着出发,拿不定主意陶青去不去。
因为往常的这个时候,陶青已经坐在了大榕树下同笛哥儿说话了。但是今日的陶青却没有动静。便想着陶青若是愿意去,二人还能做个伴。
但是此时的陶青只想洗澡,因为白天跑着去找叶父时,身上出了好多汗,黏糊糊的,不舒服。叶姆知晓陶青的想法便作罢,自己去了。因着白天阳光炙热,大家伙一般都是在院子里晒了一大盆的水。那水足够一大家子冲洗一下了。
往常都是叶胥先洗,因着其他人都去纳凉了。那就只好先洗,洗完之后就去书房看书。陶青到现在都没有洗澡的原因,便是拿不定主意。是叶胥先洗,还是他先洗。但他看着叶胥一直没有什么表示。
便想着叶胥应该是不想先洗的。其实陶青猜的没错。叶胥早就看出来了陶青心中的想法。陶青的眼神在耳房和他之间来回徘徊时,叶胥便知道了自家小夫郎心中的想法了。
因着是自己的小夫郎,叶胥觉得自己应该是要以自家夫郎的意愿为先的。陶青见叶胥一直默不作声地,便默认了是叶胥让自己先洗了。于是便直接走进了耳房,不知是不是因为害羞的原因,陶青忘记了拿换洗的衣物了。
叶胥看见自家夫郎就这么直接的走了进去,也没有出声提醒他。就这么任陶青走进耳房。此时的叶胥十分好奇,等陶青发现自己没有拿衣物时的反应。
于是叶胥便静静的等待着陶青叫自己的时候。叶胥就坐在用饭时的板凳上,等着陶青叫自己。哗啦啦的水声传进了叶胥的耳中。此时的天色渐黑,不能看到些什么。
若是叶姆在便能发现叶胥此时的耳朵通红。叶胥突然间觉得自己的耳朵有些发热。
他双手放在板凳上,像小学生一样规规矩矩的,等待着陶青老师的传唤。一阵哗啦啦的水声过后。
耳房里果不其然的没了动静。叶胥心中是极度的期望自家小夫郎呼唤自己帮忙的。然而,叶胥等了许久也没等到自家夫郎呼唤自己。许是自家夫郎比较害羞,叶胥心想。山不就我,那我就主动就山。
所以叶胥斟酌着开口:“青儿是洗好了?那我进去洗了。”“别”陶青是在自己洗完之后才发现忘记拿换洗衣物的,但又不知该如何是好。
便待在耳房里思考对策。谁知,叶胥竟然没像往常一样去书房看书。这可如何是好啊。因着在叶胥的书房中能看到院子里面,虽说是天已经有些许的黑了。
但是陶青也是怕叶胥看见自己,所以才一直待在耳房中没有出来。陶青本是可以先穿着今天的旧衣物去拿换洗衣服,但是陶青不愿,他只是心里觉得既然是已经洗过澡了。就该是穿干净的衣物,穿本来的衣物身上会感到不舒服。
每次叶姆乘凉回来后,都是第一个洗澡的。陶青本想着:等到叶姆回来洗澡时,让叶姆帮忙给自己拿衣服。陶青解决了自己忘记拿衣物的事情后,便乖乖的在耳房里等着叶姆回来洗澡时,发现自己。
叶胥一出口,便吓到了陶青。此时的陶青怕自家夫君进来。此时的他不知所措。就又听见叶胥开口:“青儿既已洗好,为何不愿让为夫进去洗澡,莫非是有什么难言之隐。”
说完叶胥就走了两步,离耳房更近了。陶青听见脚步声,便急
8. 第 8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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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看到叶胥进了门,陶青还自以为很隐秘的动了动身子。叶胥大步走进了房间,随后坐到了陶青身边,离陶青极近,身子紧挨着身子。由于是夏日,即便是夜晚,陶青还是能感受到叶胥的身体传来的热度。
陶青觉得有些热,就慢慢吞吞的往旁边挪。叶胥发现自己与小夫朗之间有空隙了,便也跟着慢慢的移动。就这样,一个一心只想远离,一个紧紧的跟上。没过多久,陶青便无处可挪了。
陶青也知晓了这个道理,便转头很凶狠的瞪了叶胥一眼。叶胥看到自家夫郎瞪自己了,知道他这是恼羞成怒了。
便及时认错。“为夫这不是想和夫郎亲热亲热嘛!怪只怪夫郎太秀色可餐了,为夫把持不住啊。”
说着还慢慢的靠近了陶青,此时的陶青已是无路可退。听叶胥说完,陶青整个脸都红透了。叶胥见此情景,便一把把陶青搂到自己怀里。陶青自暴自弃的把脸埋在叶胥的胸膛中,自欺欺人的以为这样叶胥便看不到自己了。
此时的叶胥十分的满足,美人在怀,还一幅全身心的依赖自己。不一会,陶青便觉得有些呼吸困难,从叶胥的胸膛中抬起头来。叶胥低头便看到自家小夫郎一幅娇羞的模样,十分可爱,当下心中十分动容。就哄着陶青说:“青儿,现下夜已黑,咱们就寝吧”
陶青在叶胥怀里闷闷的“嗯”了一声。于是,叶胥便起身吹灭了油灯。摸着黑赶到了床上,美美的抱着自家夫郎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天色稍明,叶胥就醒了。看到怀里的陶青,嘴巴微张,脸蛋睡的红扑扑的,小胸膛还有规律的上下起伏。许是天气炎热,陶青脸颊两边的头发都湿透了,衬得陶青的脸蛋看起来更加圆润了。叶胥忍不住在自家夫郎的额头上亲了一口。
随后叶胥将自己的胳膊从陶青的脖颈下慢慢的抽了出来。便下床甩了甩自己的胳膊。被自家的小夫郎枕了一个晚上,现在还是麻的。然后叶胥准备去跑一圈,锻炼一下这副身子。昨天上山时,叶胥就感觉到了这具身子是真的差。
叶胥刚出了房门,便看见叶姆已经从房间里出来了。叶胥昨晚睡得比较早,也不知晓叶父叶姆是什么时候回来的。叶姆看到叶胥起来,便以为他是像往常一样去看书。也没说什么,等叶胥洗漱完毕,往门外走的时候,叶姆才发现事情好像变得有些不对劲。
便上前询问:“胥儿这是去何处?你不温书了?”
“阿姆,儿子想去外面走走。”
“往日的这个时候你不都是在温书吗?今日怎的想着到外面去啊”
“圣人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儿子便想着不能一味的读死书,去外面走走也好。”
叶胥也不是不能告诉叶姆自己是去跑步的,但这个时代的村民还没有运动健身的概念。大概率是自己说了叶姆也不懂,索性就不说了。叶姆不知道圣人是谁,也不明白圣人说的是什么意思。
只是叮嘱道:“那你别再上山了,也别走远,等饭做好了,要记得回来吃饭啊。”
“嗯,定会按时回来的,阿姆。”说完,叶胥便出了大门。
夏天天热,虽说叶胥是读书人,但是叶姆怕叶胥在家热,也给他准备了几件短褐。原主一般是不穿的,因为大多数的原主是在学堂,在学堂读书人穿的衣物称之为矜。原主穿不习惯短褐,但是短褐依旧放在原主的衣柜里。正好今天叶胥跑步时穿上,也算是发挥了他的作用。
此时的大多数的农夫和农妇都已经起床了。叶胥便没有绕着村子跑。怕村里人家养的狗叫,于是他就在去镇上的那条路上往返跑。跑了大概有两三个来回,叶胥就累的气喘吁吁的。
叶胥知道原主的身体素质不好,但是没想到如此的差。也不跑了,慢慢的走回了家,想着以后再慢慢的加大训练。
回到家时,叶姆已经做好了饭。叶胥洗手后就坐下吃饭了。等吃过了饭,叶胥便打算把昨天在山上找的东西卖了。就跟叶姆说了一声:“阿姆,我打算今天把我箩筐里的那些东西卖了,那我就先走了”
“你这孩子,急什么。昨天我和你阿父商量过了,让你阿父带着你去”
“你阿父以前走过商,见识比较广”
“你是读书人,脸皮薄,不知道讨价还价,被人骗了不就亏了。”
转头又问陶青:“青哥儿想不想去镇上玩啊”
陶青没想到叶姆问自己。他以为只是夫君和阿父两人去。其实是叶姆知道陶青嫁进来半年了,都没有去过镇上。
恰逢这次叶胥也去,这才动了心思让陶青也去。二人自成家后,便没有几日相处的时间。这次叶胥醒来后,明显的与陶青亲近了起来。所以叶姆也是尽可能的找机会让二人独处。陶青也有大半年的时间没去过镇上了。每次去镇上买菜的时候,叶姆觉得人多眼杂的。
陶青长的又讨喜,叶姆怕陶青被镇上哪家不务正业的公子看上。便没让陶青去。如今,叶胥考上了秀才,身上有了功名。旁人想动陶青时,也要先想想叶胥身上的功名。
“我能去吗?”叶姆看到陶青眼中的小心翼翼和雀跃,心中不忍。
便用手揉了揉陶青的头,温柔的说:“青哥儿当然能去了,以后青哥儿去哪都行,让胥儿陪着你。”
陶青听到肯定的回答,当下心中便是十分高兴。于是三人便上路了。因着不是赶集的日子,路上也没有多少人。再加上村子离镇上也近,三人便走着去了。
路上,叶父看到叶胥背着背篓,怕叶胥累着。便想要自己背。“胥儿,你把你身上的背篓给我吧,别累着”
“没事,阿父,背篓里面的东西本来就不多,累不着的”叶父不放心,他觉得叶胥本来就弱,现在还背着背篓,他便有些担心叶胥的身体。
“还是阿父来背吧,阿父常年在地里劳动,这点重量不算什么的”叶胥见叶父的心意已决,便把背上的背篓递给了叶父。
叶父随手接过,背在了身上,然后快步走到了前面。毕竟是和叶姆生活了那么长时间,叶姆心里的想法,他也是知道一二的。
想着把地方留给小两口,他们做长辈的也都是希望小辈日子过得和和美美的。叶胥见叶父快步走到了前面,看这情况他也知道是追不上了。于是扭头看自家小夫郎。陶青这是自嫁给叶胥后第一次去镇
9. 第 9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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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柜的走到前台,看到叶父便问道:“可是这位老哥想要卖野山参!”叶父端端正正的站在那里,语气不卑不亢,丝毫没有村里人见到掌柜的该有的畏畏缩缩。“正是老儿,不知道掌柜的收不收我这野山参。”
“老哥说的这是什么话啊,只要您有药材,也能保证品质,本店都是要的。”叶父看掌柜的这个态度,就把放在背篓里的野山参又拿了出来。
叶父怕有心思不正的人见到自己卖野山参,盯上自己。便把放在柜台上的野山参收了回去。此时又见掌柜的诚心的想买。便又拿了出来。
掌柜的一看,这野山参大概能有五十年的样子,两眼直勾勾的盯着那野山参。他在镇上做了那么多年的掌柜的,还是第一次见到五十年左右的野山参。因为镇子不大,住的大都是平常百姓,也没有多少人能用到野山参。
就算是需要,他们也买不起,所以一般的药材都是府城的药铺挑选过后才轮到他们。像五十年份的野山参,可能连府城也没有,他真是捡到了大便宜。他把这野山参献给东家,说不定他就能去府城当掌柜的了。听说府城的掌柜的已经准备退休了。
自己努努力,说不定他就能去府城干了。在府城做掌柜的,因为府城的开销大,东家体恤。在府城一个月银子比在城镇多十两银子,这不比在城镇干强多了。当即便估算了一下这野山参的价钱。
“若是老哥诚心想卖,我这给你一个公平价,一口价四百两银子。”这个价也是超出了叶父的预估价。
所说叶父曾经走过商,但是像野山参这么珍贵的东西,尤其是这么大的野山参,叶父还真没有见过。叶父想着这野山参可能也就是值一二百两银子的样子。听到掌柜的报价,当下便同意这桩买卖,于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临走前,掌柜的说:“若是以后还有药材,都可以往本店送,稀奇的东西也行。”
掌柜的是见叶父身后的叶胥身子站的笔直,一身的书卷气。他在店里做掌柜的也是见识过形形色色的人。没有谁像叶胥一般有气度,他往那一站,便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便知这野山参应当也是这书生寻得的。才那样说的。还有一个原因便是,这新上任的东家,热衷于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呢。
叶父本来想着是把蜂蜜卖到杂货铺,听到掌柜的这样说,便有些心动。若是药铺收了蜂蜜,也省的自己去杂货铺走一趟了。便转过身来:“掌柜的,我这还真有一个稀奇的东西,不知你这收不收。”
掌柜的本来是就是随口一说,也没有抱太大的希望。毕竟不是谁都能随随便便的采到野山参的。没想到面前的人还真的有,当即便来了兴趣。
“什么稀奇的东西?”
“蜂蜜”说着便把蜂蜜拿出来了。掌柜的一看是蜂蜜,心想东家应当是喜欢蜂蜜的。
便决定收下这蜂蜜,献给东家。如若能讨他欢心,说不定自己就能升官去府城当掌柜的。若是入药也行。叶父见掌柜的有想要的念头,便觉得这个蜂蜜应当也是能卖个好价钱的。
“要是您真的想卖的话,我这给您二两银子,您看行吗”叶父来的时候就已经在心里对蜂蜜的价格有了一个大概的估计。见掌柜的这么说,也知道掌柜的给的价格实惠。便同意了。
“成”于是二人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三人走出药房后,叶父对着叶胥夫夫二人说:“你们有什么想买的就在这逛逛吧,我去西边看看。家里的农具坏了,我去看看能不能让铁匠熔了再打一套。你们小年轻的就别去了,在这附近转转,想买什么东西就买,别拘着自己”“我在城门口那等着你们。”
说着,把卖蜂蜜的二两银子给了叶胥。
随后转身前往铁铺了。
叶父是觉得叶胥既已成家,也算是大人了,就也没有瞒着他自己去干什么了。叶胥不知当下的城镇有什么好玩的地方。于是凭着记忆带陶青去了一条卖各种各样小玩具的地方。
这条街还是学堂里的学生在班里闲谈时,原身听到的。听说那条街卖的东西价格实惠,自家娘子母亲都喜欢去那条街买些东西。一众书生纷纷点头附和说是自家夫郎也喜欢。
因着听见东西价格实惠,夫郎娘子都喜欢去,原身便记忆深刻,想着等自己手头宽裕了,便去给母亲和夫郎买些东西。
可原主的愿望还没有实现,自己便穿了过来。也算是帮着原主实现了一桩心愿吧。叶胥觉得自家小夫郎年纪小,没个定性,别人家的娘子夫郎喜欢的,自家夫郎应当也是喜欢的。果不其然,陶青刚一走进这条街,就被街头一位老人家卖的用竹条变成的小兔子。
陶青看见小兔子就走不动路了。叶胥牵着陶青的手,还随时关注着陶青,就等着自家夫郎看上什么自己付钱。看到陶青此时已经走不动道了。
便知道陶青可能是心动了。叶胥顺着陶青的目光看去。这不是在现代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竹编吗?叶胥看着地上摆的各种各样的动物,还有箩筐,背篓等物品。心中想,这老人家可能主要是卖农用品的,这些小东西可能是专门卖给小孩子的。
便张口问道:“大爷,您这兔子怎么卖啊”
“哦,你要买兔子啊”
那老大爷见叶胥一身的书生气,便知道是读书人,当下纳闷,读书人怎会对这些东西感兴趣。偏头就看见叶胥旁边的陶青,只见陶青目不转睛的盯着兔子。往下又看见二人紧紧牵着的双手,这光天化日之下,怕只有刚成亲的夫夫,才会如此的亲密吧。心下了然,便知是这书生应当是为了讨好自家夫郎才买的。开口道:“这还是我家小孙子喜欢,我才试着编来的,想拿到集市上碰碰运气,你们要是诚心想要便给五文钱吧。”
“这东西不像背篓那样的大物件好编,费了些功夫,便贵了些”
怕叶胥觉得贵,老大爷还特意解释了一下价格贵的原因。虽然不是赶集的日子,但仍有不少的农户来镇上。现在是农闲时期,农户们都有时间,会手艺的都来镇上摆摊。寻常人家可能看不上这些东西,但是若是入了镇上那些少爷小姐的眼。
也是能赚不少钱的,那些小姐少爷觉得价格低配不上自己的身价,还会自己涨价。叶胥觉得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但是,照着这个时代的物价,五文钱要的是有点贵了。毕竟在这个时代,一文钱能买五斤大白菜,三斤胡萝卜。想着,但若是没人买,此后的这项手艺失传了呢,谁知几千年过后,是不是自己那个时代啊。便也没有讨价还价,当下便给了银钱。
“青儿看看还有没有什么想要的,想要咱们就买”
叶胥一副大款的样子陶青本来是对这兔子喜欢来着,小兔子用竹条编的惟妙惟肖的,特别是眼睛那里,不知是用什么涂的。像是真兔子一样,红彤彤的,和自家小时候养的兔子一样,陶青很是喜欢。
陶青虽然很是喜欢,但并不代表陶青想买。虽然他平时是不关心家里的钱财的,但是从家里的吃食和叶父叶姆身上的穿着也知道自家的条件是怎样的。陶青根本没有想到自己只是多看了这小兔子几眼,叶胥便直接买了下来。
当下便有些心急,试图阻止叶胥掏钱的动作,哪知叶胥长得高大,等到叶胥把铜板给老大爷的时候,陶青也没有成功。现下,又见叶胥问自己还想要什么,气的陶青根本就不想搭理他。
扭头便想走,等叶胥接过兔子。转身便看见自家夫郎走远了。当下便起身去追,叶胥身高腿长,没几步便追上了陶青。等追到了自家夫郎,便搂住他,省的他再离开自己。
陶青知晓叶胥抱着自己,街上这么多人,当下便慌慌忙忙的想挣脱叶胥的怀抱。叶胥见自家夫郎想挣脱自己,抱的更紧了。陶青知道自己挣脱不了,变小声的说道:“你放手啊,这么多人呢”
叶胥此刻才意识到这并不是那个思想开放的时代了。抬头便
10. 第 1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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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青见叶胥转身离开,当下松了一口气,终于解脱了。照着叶胥这个买法,那二两银子是迟早要花完的,还都是花在他的身上。他不让叶胥买,叶胥还振振有词的说是给自家夫郎买的,弄得他都不知道该怎么去拒绝了。
离开叶胥的陶青满身的喜悦。转身便开开心心的抱着笛哥儿的手臂继续逛了。正好,笛哥儿家里的也是缺少一些日常用品,也就随着陶青逛了。叶胥告别了二人之后便转身去附近的书肆。
叶胥心想着:虽然这次靠着卖野山参有了不少银子,但家里也是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用到钱的地方又是无处不在,趁着现下还算是有时间,能赚到银子,能补贴家用也算是好的。
又因为原身是一个身娇体弱的书生,所以叶胥若是想赚钱,像那些码头扛麻袋的重活,他是不能干的。他也就是只做像写写话本,替人抄书或者是说书这些书生能做的事情来赚钱了。
据他了解替人抄书这个活,许多书生都会做。因为简单,不需要什么技术含量,只要是字写的整齐些,排版整齐都能干。再者的话,书肆还提供纸,现下连抄书最大的消费都省了,所以抄书的活,干的人就多了。
就像是一个市场,买东西的商户多了,商品便不值钱了所以抄完一整本书,根本拿不到多少。叶胥想的是能够多赚一些的。所以叶胥首先排除了抄书这一项。剩下的便是写话本和茶馆说书两项活动了。
但是,原身就是一农家普普通通的读书人,又不认识茶馆掌柜的。再者说,每个茶馆的说书的人数都是有定量的,每个时间段都有专人说书。又排除了一项。现在就只剩下写话本这一项活动了。
写话本的成本除了一些笔墨之外,好像也没有什么成本了。于是写作赚钱的大体方向就这么定下来了。至于为什么叶胥一个曾经为国家科技事业发展尽一份力的科学家,这么笃定自己写话本会赚钱。自然是与叶胥从经历有关。
叶胥自记事起,便生活在孤儿院。一整个孤儿院的孩子,都是由院长婆婆照看的。听做饭的大妈说院长婆婆也是个命苦的人。婆婆从小家庭条件优渥,父母都是高知分子,还是家里的独生女,自小生长在国外。
父母是在外求学时,也带着婆婆,因为忍受不了一两年也见不到女儿一面的残忍事实。婆婆便在父母的身边长大,父母在求学时,婆婆就跟着他们一起。他们在实验室里工作,婆婆就在他们的办公室里玩。但婆婆的父母和多数心怀国家的科学家一样,期望自己学有所成时,回国建设那个养育他们的地方。
回国后的婆婆因为水土不服生病住院,两位科学家因惦念病重中的女儿,便乘车去医院看望女儿。婆婆的父母就是在去往医院的路途中出车祸去世的,据说是因为司机疲劳驾驶,才造成的悲剧。
当时的婆婆才六岁,不知道出车祸意味着什么,只知道自己在病好之后便再也没有见过父亲和母亲。出院时是被和父亲交好的叔叔带回了家中抚养。因为长时间的见不到父母,婆婆极度的想念父亲和母亲。就哭着在家中满世界的寻找父亲和母亲。
嘴里还用小奶音喊着:“囡囡出院了,妈妈怎么不来接囡囡啊,囡囡乖的。”每天醒来后便喊,饭也不吃了,就连平时最喜欢的玩偶也不抱了。叔叔便半哄着婆婆让她好好听话,乖乖吃饭,爸爸妈妈自然会来接她了。
婆婆觉得叔叔是在骗她,于是闹得越发厉害了。叔叔没有办法,便拿着婆婆平时不离手的玩偶哄她。平时只要是婆婆哭闹,拿着玩偶哄哄就好了。但是今天怎么样都没有用。
后来叔叔才知道,那个玩偶是婆婆的母亲在难得的闲暇时刻一针一线的给婆婆缝的。当时的母亲还说:“囡囡想妈妈了,就和这个玩具说好不好,妈妈能听到的”
每次婆婆抱着他就觉得是妈妈在自己身边。许是长时间的没见到母亲了,对着玩偶也说了无数次的想念,刻妈妈一点回应都没有。婆婆才开始急了。叔叔被婆婆闹得没有办法,叔叔告诉婆婆事情的原委之后。
婆婆明白了是因为自己的原因,爸爸妈妈才离世的。便不哭不闹,怪怪的吃饭,上学。三天之后,婆婆却突然发起了高烧,当时的老师正在上面讲课,就见婆婆突然倒下了,一摸额头烫得吓人。就立即送到了医院。
医生说是因为极大的悲痛,才高烧不下的。叔叔听过之后便十分内疚,好友在这世间最后的亲人,自己要是照顾不好,百年之后该如何同他们交代。大约是身体启动了自我保护机制,病好后的婆婆失去了全部的记忆。
婆婆醒来的时候,第一眼看见叔叔,以为那是自己的爸爸。叔叔承受不了婆婆再次高烧三天的噩梦。便默许了这声“爸爸”。这一声“爸爸”一叫就是十多年。直到婆婆成年后叔叔才告诉婆婆事情的真相。婆婆知道真相后,就像往常一样吃饭,上下学。
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叔叔见婆婆这样有些担心。观察了一个月之后发现好像并没有什么不正常的,便放下了那颗高高悬起的心。除了没有成家之外,婆婆的各个方面都很优秀,不需要叔叔操心。
叔叔为了更加细致的照顾故人的孩子,便一直未娶。一直是一个人独自抚养婆婆。临终前,叔叔都还在惦记着婆婆未成家的事情。婆婆料理完叔叔的身后事,看了父母之后,便申请去孤儿院工作。这一干就再也没有换过位置。
虽然院长婆婆的命运多舛,但她并没有抱怨什么,而是很认真地过好每一天,婆婆觉得她不是一个人在生活,父母亲还有叔叔都在看着她呢。院长婆婆一个人照看那么多的孩子,现如今有爱心的人士也会去孤儿院照看他们,虽然有志愿者的帮忙,但毕竟婆婆年纪大了,有时候精力跟不上。
当院长婆婆精力不济的时候就躺在摇椅上看书,或者是把一群顽皮的小男孩叫到自己的身边,安静的女孩子或是趴在院长婆婆的腿上,或是像一只小猫一样,窝在院长婆婆的怀里。那些男
11. 第 1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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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间有人从背后拍了一下叶胥。叶胥心中疑惑,原身在镇上还有认识的人吗?叶胥转身便看到一个书生模样的少年,与叶胥的麻布短袖不同,少年穿的是由锦制成的大红色的鲜艳衣物,腰间还佩戴着玉环。
少年看着叶胥一脸迷茫的模样。当下便怒了:“不是吧叶胥,你不认识我了?我是卢栖啊!这是我家的书肆,你每次来买笔墨,掌柜的都是看在我的面子上给你便宜的”
每次叶胥来自家书肆买笔墨书等用品时,自己在旁边都会示意掌柜的便宜一些的。虽然也是自己单方面的想与叶胥交朋友。卢栖觉得自己就算是与叶胥不算是交好,也应该混个脸熟了。
没想到叶胥看到自己一脸迷茫的模样。当即便气的不行。没等叶胥说话,少年便把所有的事情都抖搂了出来。叶胥心中松了一口气,还好眼前这个少年是个性情直爽的。正好解了叶胥心中的疑惑。
于是叶胥对着卢栖腰稍稍向下一点,双手交握,向下行了一礼,表达歉意。“上次喝醉醒来后,便忘记了一些事情,卢公子见谅!”
卢栖一听叶胥说自己是喝醉后失去了一些记忆的,当下便炸了。“都怪李铭那个龟孙,知道你身体不好,还非要灌你酒,我早就看他不爽了,早晚我要找人收拾他一番。”
叶胥见眼前的小公子少年心性,还骂骂咧咧的为原身抱不平,心中有些感动。他还以为原身在学堂里没有交好的人呢,看来是要他想错了。“好了,也没有什么大事,就是关于学堂的人和事忘了而已,你别激动,隔墙有耳,被他人听去了,就不好了。”
叶胥语气平和的对着卢栖说,好像被灌酒的人不是他一样。卢栖本来很愤怒,叶胥在学堂里里整天都在看书,写文章,并不主动与人交恶。李铭那个王八蛋自己不行,还看不惯有人功课比他好。
他就是看叶胥人性情好,才欺负他的,柿子专挑软的捏。他就是玩不起,欺软怕硬。卢栖早就看不管他了,但是叶胥本人也没说什么,自己也不好强出头。此时卢栖听到叶胥这么说,也知道事情传出去了,对自己以后的科举考试有影响。
也知晓事情的危害,当下便冷静下来了。“叶兄,你来书肆不买笔墨,在这看什么。”也不怪卢栖好奇。
来书肆看话本,这并不是叶胥的风格啊,以往的叶胥心中只有功课,从不看话本的,就是那种:“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模样。如今却是站在话本的书架前。
“我听说写话本有润笔费,便想着自己试着写写,若是写的好了,补贴家用也是好的。”
“但又不知现下流行的是什么样的话本,便想着看看现下流行的是什么。”
“刚翻了几页,卢兄便来了。”
“你要写话本啊,现下最流行的话本,肯定不在这摆着了,摆在这的都是那些过时已经没人看的话本。”
“真正流行的话本,都在前面,要问伙计买的。”
“正好我这有最新流行的话本,你想看的话,我先借你看看”
“那便先谢过卢兄了。”叶胥知道面前的少年是个直性情的人,也没有忸忸怩怩,直接应下了。
卢栖见叶胥没有反驳,心中松了一口气,他见叶胥人长得好,性子也不错,最重要的是功课也好。同样是考中了秀才,人家在首位,他却抓住了个尾巴,勉勉强强的考中了。
在学堂的时候便想着与他交朋友,但是那时的叶胥都是独来独往的,心里就只有四书五经,根本就不与他们这些人交朋友。现下看着叶胥好像是有些松动的痕迹。
卢栖觉得自己是一个懂的抓住时机的人,这个与叶胥较好的机会不就被他给抓住了吗?心中想着,还屁颠屁颠的去拿话本。叶胥在卢栖的身后跟着,对卢栖身上散发出来的喜悦感到奇怪。这就是纯纯地主家的傻儿子,被占了便宜,还屁颠屁颠的给人数钱。
殊不知高段位的猎手都是以猎物的形式出现的。叶胥以为自己是在第一层,殊不知人家是在第三层。不得不说卢栖这个大腿抱得是极好的。
就连卢家老爷都感慨自己儿子眼瞎了十几年,终于睁开了一次。卢栖把最近流行的话本,一股脑的全部给了叶胥。十几本的话本差点没把叶胥砸死。这流行的话本也是够多的!
叶胥也只是在心里默默的感慨了一下。面上还是一副温润的样子,卢栖看到自己竟然看了那么多书,有些不好意思。
他爹坚决不让他看话本,这些都是他贿赂了掌柜的,掌柜的才“勉强”的给了他“几本”让他消遣的。卢栖摸了摸鼻子,解释道:“我平时是不看的,都是掌柜的给我的”
卢栖还试图挽救一下自己在叶胥心中好学生的形象。但是好像并没有什么用,因为叶胥压根不信。
叶胥音线平和的说:“卢兄说的是。”卢栖见叶胥这样说,就知道叶胥根本不相信自己。别说是叶胥了,就连自己也不相信。
叶胥也是敷衍,连声调都没变。空气中好像是有些尴尬的气氛在的。还好叶胥及时开口了:“那便多谢卢兄了,下次定会原样奉还!”
“小事啦!叶兄不必如此客气的!”说着还摆了摆手,示意不必如此较真。叶胥想着自己在书肆那么久了,也该回去,也不知道陶青逛的怎么样了便对着卢栖告辞到:“那有空再相聚,卢兄,再会。”
“那有空再见,叶兄慢走,我就不送了”心中却想着,很快就会有空的,学堂见哦。
叶胥便拿着一摞书告辞,还是掌柜的见叶胥如同批发似的拿着一堆话本,心中不忍,让伙计拿了一个书箱,让叶胥盛放这些话本。
掌柜的见叶胥如此粗暴的对待这些话本,当下心痛不已。别人拿到话本都是小心翼翼的,生怕折了一个角。这位秀才倒好,还真是自家少东家的朋友,对待话本的态度都
12. 第 1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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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最后还是陶青自己梳的发髻,陶青梳发髻时,叶胥便站在陶青身后默默的学习挽发的手法。等陶青将发髻梳好后,叶胥觉得自己也可以出师了。若是他上手梳,不能说是完全一样,但也是不相上下的。
等叶胥将话本搬到他的专属书房后,二人算是将在镇上买的东西全部收拾好了。等到夫夫二人出门时,叶姆已经将饭端上了桌。二人洗过手之后便开始用饭。
饭后,叶胥便去了书房看最近流行的话本,顺便总结一下这段时间流行的趋势。叶胥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也就只是看了一本。还是连载的话本。其实连载的话本也是很常见的。
毕竟书生在写话本时,并不会一股气的写完一整本,若是掌柜的看不上,那就可惜了时间和用的纸张。所以一般书生写话本的时候,会先写一部分让掌柜的看一下。掌柜的觉得可以,便开始命人着手印刷。若是销量喜人,那书生便继续写。若是销量差强人意,具体的看书生的意愿。
若是书生愿意继续写,可能书肆并不会接受继续印刷了。一般这种情况下,书生大多数是会放弃这本书的续写。
等叶胥把那本连载的第一本内容看完时,才发觉自己已经坐了大半个时辰。便起身活动活动了筋骨。顺便出门活动活动,换换思路。也总结一下话本的不足与出彩之处。
叶胥出门便看见,陶青蹲在鸡窝面前,不知道在鼓捣着什么,嘴里还嘀嘀咕咕的说着什么。叶胥见自家夫郎神神秘秘的,心中好奇,便想着去看看自家小夫郎在鸡窝面前干什么。没等叶胥开始动作,便看见陶青怀里拿着五六个鸡蛋。
还用宝贝似的用他的上衣包着,生怕这些鸡蛋有一丝丝的闪失。叶胥看到陶青怀中的鸡蛋时,脑海中顿现一个赚钱的方法。陶青抱着鸡蛋转身时,便看见了自家夫君站在鸡窝外面,直勾勾的看着他。陶青有些不好意思,慢慢的挪出了鸡窝。
原本捡鸡蛋这个活计并不是他干的,但每次叶姆捡鸡蛋时,陶青总时高兴地脸蛋红扑扑的,一双大眼睛眨啊眨,满眼的欢喜之情。叶姆便把每日捡鸡蛋的活计交给了他。
就算是陶青有事忘记捡鸡蛋了,叶姆也会把鸡蛋留给陶青捡。只要是叶姆在,每当陶青捡到鸡蛋后,就像献宝一样捧给叶姆看。叶姆便用会夸奖陶青一番。类似于“青儿今天捡的鸡蛋可真大,阿姆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大的鸡蛋”云云的。
使得陶青捡鸡蛋的热情只增不减。由于今日镇上,回来之后便开饭了,也没有时间去捡鸡蛋。陶青还是在饭后,去笛哥儿家中逗笛哥儿的小儿子。因为是农闲时刻,家里没有什么事情,叶姆也不拘着他。
让陶青怎么开心怎么来。一大一小正玩的不亦乐乎的时候,陶青就见笛哥儿拿着两个鸡蛋进了房。看到鸡蛋陶青才想起来今天的鸡蛋还没有捡。
就急急忙忙的赶回了家。徒留笛哥儿家的小儿子在床上发愣。好奇刚刚还在陪他玩的大哥哥怎么一阵风的走了。笛哥儿回到了房间发现陶青已经不在了。
也习惯了,毕竟陶青一副小孩子气,说走就走的事情也不时第一次干了。叶胥出房门时,陶青才刚在鸡窝面前蹲下身。
陶青见自家夫郎此时不在书房看书,而是站在鸡窝面前,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他。但那眼神似乎并不是在单纯的看他,好像是在发呆。发呆?陶青从没见过自家夫君发呆的样子。还想着上前仔细看看自家夫君发呆的模样。却见自家夫君的眼珠动了动。
叶胥便开口说话了:“咱们家的鸡蛋好像都是去镇上卖掉的,青儿知道阿姆卖的价格吗?”没办法,原身虽然知道家里的鸡蛋一般是要卖到镇上的。
但是原身平时并不关心这些琐事,所以叶胥并不知道鸡蛋的市场行情。而卖鸡蛋的事情都是叶姆一手把持的,此时的叶姆并不在旁边。但是现在依他看自家小夫郎对鸡蛋的这个热情劲,叶胥心中猜测,陶青应当是知晓具体的行情的。
果不其然。“阿姆说一个鸡蛋能卖两文钱。”陶青知道夫君一般是不关注这些事情的,但不知道为何今天却对这些事情却是格外的感兴趣。陶青心中虽然是有些好奇的,但还是乖乖的告知了叶胥。叶胥心想着:以鸡蛋为原料,做成鸡蛋糕,应当会卖的很好。
因为人们对于新鲜事物都会持好奇的态度观望。到时候他们先免费让犹豫不定的人品尝一下。
只要是品尝过鸡蛋糕的美味的人,叶胥相信,十个人中肯定是会有八九个买的。只要有人买,叶胥就能笃定他们会再来买。不仅仅是因为鸡蛋糕是个新鲜产物,鸡蛋糕本身的也是吸引回头客的一部分原因。
鸡蛋糕口感鲜嫩,香甜,还富有弹性。而且鸡蛋糕还易消化,对于老人也是一种不错的零食。一般的小孩子都喜欢口味甜甜的小零食。所以说,抓住了老人和小孩子的胃。还怕没有回头客吗?
此时的叶胥又想到了做鸡蛋糕所需要的食材。他记得除了鸡蛋之外,还需要糖和低筋面粉。低筋面粉是没问题的,只要将普通的面粉在蒸锅里蒸二十分钟左右,便成功的将普通面粉变成了低筋面粉了。但是糖在这个时代好像并不是什么便宜的价格。
看来要降低成本还是要想办法的。实在不行就分成两类做,喜欢甜食的便多放点糖,同时价格也相应的要高一点。叶胥越想越觉得这个方法可行。想着反正现在的叶父和叶姆也不忙,他们对赚钱这件事应当是很感兴趣的。
叶胥越想越觉得很有道理。便想要告诉叶父叶姆这一想法。但叶胥出书房时,并没有看见叶父叶姆的身影,也不知他们去了何处。现在也不急说这件事呢,晚饭时再说也不迟。叶胥觉得自己活动的时间已经足够了,便转身回房继续研读连载的话本了陶青见自家夫君问了一些奇奇怪怪的问题,也没说什么,转身便把鸡蛋放在厨房里。
等叶胥再次起身时,已经是叶姆做好晚饭的时候了。叶姆见叶胥还在书房中
13. 第 1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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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做鸡蛋糕应当是不够的吧?”
“这些材料够我给你们做一些的,既然我们要卖,那我就先做一些成品让你们尝尝,看看鸡蛋糕的卖相和口味是不是如我所说的那般好。”
叶父叶姆听见叶胥这么说,心中对卖鸡蛋糕这件事也有了一个大概的想法。想着应当是好卖的。当下心里充满了干劲。
他们甚至能想象到鸡蛋糕大卖之后的场景了。商量完具体事宜后,一家人就这样洗洗睡了。除了叶胥之外,一家人都对明天的鸡蛋糕充满了好奇。到底是何方神圣,才能让叶胥如此的笃定,那个什么鸡蛋糕一定会挣钱。
叶胥还是像昨天一样,抱着自家小夫郎美美的睡了一觉。等叶胥醒来的时候,发现叶父叶姆都起来了。叶姆起来并不奇怪,因为昨天叶姆也是这个时间起来的。叶姆起来还是要做一家人的早饭的。
但是叶父这个时间点起来就显得很反常了。叶父叶姆之所以醒来那么早,是因为二人昨天听到了叶胥做鸡蛋糕能赚钱的想法,激动了一个晚上,也没有睡好。
今天天一亮就直接起床了,想着早起一点说不定能早一点看到叶胥做成的鸡蛋糕是何种模样。没成想倒是令他们失望了,等到也洗洗漱好之后便直接出门去运动了。叶胥见叶父起的那么早,也只是说了一声,之后便出门继续他的健身大业了。叶姆和叶父两人大眼对小眼的看着对方,心中疑惑。
胥儿不是说今天要做那个什么鸡蛋糕的吗?怎么转身出门了。
但二人也只是心中疑惑,并没有拦着叶胥问。他们心中也都很清楚,叶胥心中自有成算。
叶胥胥儿是想着等到饭后再做吧。叶胥和昨天一样又在那条路上跑了两三个来回。虽然没有像昨天那样气喘吁吁的,但是也差不多。叶胥觉得时间车不多了,便转身回了家。
等到回了家,就见一家人已经收拾好,准备开饭了。饭后,等叶姆把东厨收拾好之后。叶胥见叶姆已经把东厨收拾干净了。变相着手开始制作鸡蛋糕的事情了。就问叶姆自家的面粉、鸡蛋还有红糖在哪儿。
还没等叶姆开口,陶青就积极的回应:“夫君,我知道在哪,我去拿。”陶青在昨天听自家夫君描述鸡蛋糕的口味时,口水都要流下来了。还自以为悄悄的用手摸了摸自己的嘴巴,感觉口水没有流下来的时候,还在心中悄悄地松了口气。
一大家人都在呢,若是口水留下来了,那多不好意思啊。因此陶青一听见叶胥需要面粉时,开心极了。想着他马上就能吃到夫君口中的鸡蛋糕了。叶胥见自家小夫郎一股子孩童气。
便接着陶青的话说:“那便麻烦青儿了。”陶青的耳根有些发红,说就说嘛。为什么要用那种口气说啊。
就像…就像是自己像阿姆撒娇时,与阿姆哄着他时的语气一模一样。真是的,他都成婚了,是个大人了。夫君真讨厌,还把他当小孩子哄。陶青心里虽然想了那么多。但脚下却是一点也不含糊。
等陶青把罐子和缸里面的面粉拿过来的时候。也不知是不是在拿面粉的时候,陶青用沾了面粉的手摸了摸脸。陶青白净的小脸上,有一道很明显的面粉痕迹。在白净的小脸上很突兀。特别是,此时的陶青眼睛睁得大大的,满眼都是对鸡蛋糕的期待。就像是一只嘴馋的小花猫,想要吃食时,眼睛里满是对食物的期待。
一家四口人,有三个人都看见了陶青脸上的面粉痕迹。硬生生没有一个人提醒他。叶胥是觉得自家小夫郎脸上的面粉再加上他那双大眼睛,显得自家小夫郎更加可口了。便想着能多看几眼是几眼,多看一眼都是他赚到了,以后还说不定能不能有这个待遇呢,抱着这样的心思,叶胥也就没有提醒陶青脸上有面粉这件事。
而叶姆在陶青进门的第一时间内就看见了,陶青脸上的面粉。刚想出声提醒他,就被叶父拦住了。叶父示意叶姆看自家儿子脸上的神情。叶姆看着自家儿子的眼睛恨不得长在青儿脸上。
便想着小两口感情是好事,也就没开口提醒。就这样陶青顶着一张小花猫似的脸蛋在东厨转来转去。最后还是陶青打算出门,叶胥才发善心,帮陶青把脸上几乎没有的面粉擦掉。叶胥把家里剩下的面粉全部都放在锅里蒸了。叶姆看见叶胥把所有的面粉都蒸了,想说些什么又没有开口。
叶胥想着反正也没剩多少面粉了,做成底筋面粉后,要全部用完才能
14. 第 1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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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胥见自家小夫郎睁着一双大眼睛懵懵懂懂的看着自己。此刻已经放下的双手又开始蠢蠢欲动了。陶青见自家夫君并没有做什么影响他品尝美食的事情。便随他去了。之后又认真地开吃了。
于是陶青的小嘴又开动了。也是叶姆和叶父见陶青爱吃这鸡蛋糕。就没有舍得吃,只是象征性的尝了几口,便把剩下的全部留给陶青吃了。所以等到叶父和叶姆与叶胥商量关于买卖的具体事宜时,陶青还在一脸认真的吃。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模样。
叶胥也知道不能把自家的小夫郎逗得太过了。到时候把自家小夫郎逗哭了,还是要自己哄。于是,叶胥按下了自己那颗跃跃欲试的心。
等到一家人全部尝过鸡蛋糕的味道后。叶胥见他们脸上的神情就知道买卖的事情已经八九不离十了。果然,叶姆发问了:“胥儿你打算什么时候开始去卖这个鸡蛋糕?”
“我打算明天在饭后去卖,但家里的食材不够我们做大量的鸡蛋糕去卖,若是姆父现在有空,可以先去镇上买,我和青儿都没怎么买过家里的用品,对红糖和面粉的价格都不太熟悉。我觉得还是姆父去买比较好。先不要买太多,就买半袋面粉和五六斤红糖就行,我们先试卖一下,若是镇上的人吃不惯这口味,就算是卖不出去,我们也不会有太大的损失。”
叶父和叶姆都觉得叶胥说的很有道理。当下便决定去镇上买食材,他们今天买,自家儿子明天做好之后。他们明天早上就在去镇上卖,也能早日见收益。
叶胥之所以让叶父叶姆去买那些东西,是因为他觉得叶父叶姆去镇上买过那么多的东西买的东西就算不是物美价廉,也不会被狮子大要价。等叶父和叶姆都去镇上之后。
家里只剩下陶青和叶胥二人。而对于叶胥来说:生命不息,赚钱不止!所以他还要去看剩下的话本。继续钻研话本流行的趋势。
这样想着,叶胥便像转身去书房钻研话本了。就见自家小夫郎,乖乖的坐在小板凳上。睁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看这个,看看那个的。叶胥觉得自家夫郎可能有点闲。
既然自家小夫郎现在没什么事情可干。不如就来给他当评论员吧!当陶青被叶胥拉进书房时,陶青都没有反应过来自家夫君拉着自己进书房干什么?他又不认识字,往常也没有让他进过书房啊。
于是当叶胥念故事给他听时,陶青越听越入迷。等叶胥把一本书读完时,陶青还沉浸在故事中。
叶胥见陶青听的认真。便开始发问:“青儿对这故事可有什么看法”
“啊?”这自家夫君拉自己过来难道不是给他讲故事的吗?怎么还有问题啊?陶青不知道的事,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本来陶青刚美美的吃完鸡蛋糕,之后又享受到了自家夫君讲跌宕起伏的剧情。感觉这也就是人生的巅峰了吧!可是他还没有享受完人在巅峰的感觉,就啪叽一下掉进了谷底。
此时的陶青正用手肘撑在自家夫君专用的书桌上。
还用双手捧住他那肉嘟嘟的小脸。却冷不丁的听见自家的夫君问自己对这本书的看法。他能有什么看法啊,他就觉得这个故事讲得很好啊!陶青心中是这么想的,也就这么说出来了。陶青说完自己就脸红了。
他这么说夫君会不会觉得他很没用啊!没想到叶胥也只是嘴角微微上扬。心想这小夫郎这样也挺好的,无忧无虑的,有什么就说什么,心里不藏事,也省的他在心里猜自家夫郎的心思了。毕竟以后,若是自家夫郎无缘无故的生闷气。
他连自己错在哪里都不知道,那可就太离谱了!嘴上却说着:“哦?青儿也觉得这故事不错,那以后为夫单独写一个更好的给你好不好?只给青儿一个人看。”
陶青本来只是觉得这故事写的就是好啊,那书生家里贫穷,常常会夜里苦读。整日吃不饱的,晚上挑灯夜读时,饿了就和凉水充饥,过得真的是很凄惨。陶青都不敢想自家夫君若是也这样,他能心疼死,想到那样的场景就心痛的呼吸不过来。
还好最后那书生被狐狸看上了,与那只狐狸在一起之后,那书生就在也不用过那种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了。没成想,书生的好日子没过多久,书生与狐狸有私情的事情便被书生的母亲发现了此时的故事到这里就没了。也不知,那书生母亲知道这件事之后会怎样处理。
也不知那书生母亲会不会做棒打鸳鸯的事。陶青先现在心里只想知道后续内容。现下听到自家夫君说是以后单独给他写故事听。便以为这故事也是自家夫君写的。
就急急的发问:“这也是夫君写的吗?那书生的母亲知道之后赞同他们在一起吗?”叶胥本以为自己说:以后单独为小夫郎写话本,自家小夫郎会感动的用崇拜的眼神看着他。没想到自家的小夫郎只想着着话本后来的故事。
还以为这是他写的故事,一脸崇拜的看着他。便无奈的解释道:“为夫也不知道,这话本并不是我写的?”
“啊,这样啊”看见自家小夫郎知道这不是自己写的故事之后,垂头丧气的样子就像一只耳朵耷拉下来的小狗一样失落时。
叶胥觉得自己身为一个男人,竟然败给了另一个素不相识的男人之后。心中极为不舒服,就像是在胸口堵了一团棉花。生气又无力。于是叶胥把趴在桌子上的夫郎反手抱在自己怀中。用手捏住陶青的下巴,俯身就吻了上去。
唇与唇之间一碰即分。叶胥低头看陶青脸上的神情。却不想陶青满脸通红,双手捂脸,手忙脚乱的从叶胥怀中站起。转身就跑出了书房。陶青一口气跑到了河边,此时的河边还有许多的农妇和夫郎在洗衣服。
大家见陶青面色像糖葫芦上的山楂一样红。便知道陶青这是遇到了什么不好意思的事情,害羞了,跑了出来。
便调戏陶青道:“青哥儿这是被叶秀才亲了吗?怎么满脸通红的。”不得不说,这些村口的情报人员都是有些本事在身上的。不说则以,开口惊人。此话一出,陶青不止是脸上就连耳朵和脖子根都变得通红。众人见陶青这种反应。便猜测是自己说对了。
顿时,大家更来劲了:“呦!怎么叶秀才亲一口这就小脸通红,这要是到了晚上,那还怎么睡啊!可不得羞死呀!”
话音刚落,众人七嘴八舌的说道:“这叶秀才该不会是不行吧!这是洞房还没入呢吧!”陶青知道他嫁给叶胥当天晚上,叶胥是和他一起睡的。在陶青的认知中,他们两个躺在一张床上睡觉,那就是入洞房了。便替自家夫君辩解:“我们入洞房了的!”
众人见陶青反驳,又纷纷的来劲了:“这入了洞房,脸皮还那么薄,这还是叶
15. 第 1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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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子之所以会在那么多的学生之中看好原身。是因为原身从不参与那些书生之间所谓的小聚一番。原身能牢记初心,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与那些整日在学堂中浑浑噩噩混日子的人不同。
那些人认为自己家中会为自己铺好后路。所以整日的混日子。而有些家境贫寒的书生也被那些人所感染。也不用心做学问,一副得过且过的颓废模样。夫子也与他们交过心,谈过话,似乎作用并不大。
但是也有极个别的及时的醒悟了过来。卢栖便是其中的一个。原本的卢栖在别的学堂中就是一副得过且过的样子。卢父是打也打了,骂也骂了,甚至连怀柔政策都用了。
卢父是实在没办法了,准备放弃卢栖,让他回家接管家里的生意。这时却听说镇上有位弃官归乡的学士,就想着再试一下,死马当作活马医吧。便托尽了所有的关系。送卢栖进去了。
刚开始的卢栖还是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想着在哪都是一样的,还是整天的浑浑噩噩,一副不着边际的模样。没想到这位归乡夫子,收的大都是比较有天赋的学生,像他这般托关系进去的学生是很少的。所以刚开始的学堂氛围还是不错的。
直到后面来了一个硬茬,才改变了整个学堂的风气。夫子也是发现了这个现象的。又因着是友人介绍来的,夫子也不愿抚了友人的面子。
在哪里都是人情社会,所以那学生便一直都在学堂之中。等夫子与卢栖谈过心后,卢栖便向叶胥看齐。一副改过自新的模样。卢父见儿子愿意认真学习了,想着这在朝廷上做过官的人就是不一样。能把令自己头痛的儿子乖乖的学习。
高兴之余,又给学堂捐了许多银钱。美其名曰:“改善改善学生的伙食。”夫子愿意与那些学生交心的原因是:以他在看来,这些孩子,都没有坏到根里,若是将用在吃喝玩乐的工夫用到功课上,也不枉他作为一名夫子。
而在夫子这么多的学生之中。夫子觉得,以原身的品性,将来会在官途上取得很大的成就。因此,夫子对待原身是当做未来大齐的栋梁之材来培养的。也对原身各种宽容,为原身破了许多规矩。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学堂上会有人看不惯原身的原因了。
同样是学生,交的都是同样的费用。为何独独你叶胥受到了夫子的各种厚待。那些看不惯原身的人就开始组团找原身的麻烦。但是夫子一般也不管这些琐事,因为他认为将来要是入了朝堂。朝堂的勾心斗角的程度不比这差,原身若是连这点小麻烦都解决不了。那也不必入朝堂做官了。
原身对于同窗来找麻烦时,一般都是熟视无睹的态度。原身越是这样,那些看不惯原身的同窗就越是生气。就像是当你用尽全部力气去找他人的麻烦,结果人家根本就看不上,你说气不气。所以那些人才会在庆功宴上,给原身灌酒。由于原身从未喝过酒,酒量不尽人意。
那群人见原身喝了两杯就脸色通红。以为是找到了原身的弱点。就开始拼命的给原身灌酒。本来原身是拒绝的,但由于敬酒的人数过多,所以原身没有撑下来。只因原身考中了第一名,一些与原身没有过节的书生,见他人都给原身敬酒了。
生怕只剩下自己没有给原身敬酒,也想着若是原身以后做了官,希望原身能记住他们。便也争先恐后的给原身敬酒。原身就算再不愿,也不好意思拒绝那些人的酒。就这样硬生生的把自己喝过去了。然后现代的叶胥便接管了这幅身子。
日子就这样不紧不慢的过着。第二天清晨。一家人早早地吃了早饭。饭后,叶胥便开始忙活了,其他人都给他打下手。一家人分工明确。陶青负责生火,叶父和叶姆便接手了打鸡蛋和加糖的过程。叶胥开始把厨房里的器皿全部清洗干净,等马上能用到。
开始上锅蒸的时候,叶父便让陶青坐在旁边休息,他来烧火。陶青刚开始还有些不好意思。还是叶姆劝说之后,陶青才把位置让给了叶父。之后叶胥便仔细的说了一下关于去镇上做买卖的具体事宜。
因为今天恰逢赶集日,人比较多。又是叶父叶姆第一次卖这种从未见过的新鲜事物。怕他们不知如何推销。便想着他也一起去,以防有什么预想不到的事情发生。反正现在离学堂开课还有一段时间。
剩下的时日也够他掌握剩下的知识。他先跟着去几天,等把鸡蛋糕的声名打开后。他就不再跟着去了,专心的在家复习功课。再加上叶父之前跑商的经验,就算是几天后,他不跟着去了,叶父应该也是能够应对些突发状况的。再者说,之后叶父叶姆熟悉了流程后。他去可能就显得多余了。
等到鸡蛋糕出锅后,叶父便将刚出锅的鸡蛋糕放到了背篓中。因着叶胥说鸡蛋糕趁热吃口感较好。所以即使是在不算冷的秋日。叶父还是给鸡蛋糕盖上了一层用棉花制成的小被子。
生怕鸡蛋糕受凉了之后,口感不好,影响了销量。这些可都是白花花的银子啊。
还有就是关于定价的问题。还是叶父和叶姆把糖买回来之后,叶胥才知道糖价原来这么贵啊!既然现在糖价那么贵,那要是他们自己制糖呢。那成本不就下来了吗?
但是现在还不是说制糖的事宜的好时机。叶胥知道糖价贵之后,便适当的把鸡蛋糕的定价往上涨了一些。经过一家人的商议,都觉得定价为二十文一块。一块鸡蛋糕的大小是他们家里用的碗那么大。
其实要价也不算是贵了。就这样,叶父和叶姆背着篓筐,陶青和叶胥跟在他们的身后,一家人往镇上的方向进发了。等进了城,叶父便带着他们去了一条人流量比较大的街上。平时的这条街上都是卖的一些用品、吃食的什么都有。
来来往往的人也是不同阶层的人都有,因此也不怕他们的东西卖不出去。毕竟鸡蛋糕的口感也不错。因为人流量比较大,大多数小贩都想在这摆摊,由于小贩的数量较多,之前甚至还有小贩因为一个摊位而大打出手自此这条街的摊位便由官府掌控了。
所以要是想在这里摆摊,是要交摊位费的。摊位费一般是交给官府,因此这条街上的治安还是不错的。衙役的巡视也比其他街上的频繁。为的就是防止那些心思不正,也不愿踏踏实实的挣干净钱的地皮流氓来寻滋挑事。等叶父交过摊位费后,便找个地方开始摆摊。因为卖的是吃食,所以也就没有直接摆在地上。
也是叶父有先见之明,事先拿了一个小马扎和一个不是很大的圆木板。木板的大小正好够装进背篓里。等到摊子初具雏形时,叶父便将在家中就已经切好的小块的鸡蛋糕,摆在了木板上。这也是叶胥提出的方法。
叶胥说:若是想让他们心甘情愿的买自家的东西,就得先让他们尝尝味道如何。这样才
16. 第 1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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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家子见这次摆摊的收入竟然这么高,脸上都露出了发自内心的笑容。一家人的喜悦,充满了小小的房屋,洋溢在这个小小的村庄之中。就连叶胥都没有想到这次的净利润竟然这么高。这么高的利润也是超出了叶胥的预期了。
叶胥是怕成本太高,若是定价低了,他们一家人的手工费就没有了。所以当成品做出来的时候,叶胥也没有看具体有多少。就没有算具体能卖多少银子。谁承想利润那么多。
也不枉他们一大家子的满怀期待了。一大家子因为去镇上的时间比较早,鸡蛋糕的生意又很火爆。等一家人买完所需要的原料。回到家后,还没有到正午。于是一大家子又忙活的了起来。
像叶姆,他也只是把院子的活干了。因为平时的农闲时刻是没有什么活计可干的。而叶父也是像往常一样,去地里看看有没有害虫祸害庄稼。若是发现了有害虫在吃庄稼,便是要上手把害虫弄死的。这就是庄稼人的日常。
农忙时,慌着播种和收获。整天忙的脚不沾地,恨不得能把吃饭的功夫都省下来。等收获的季节,又要忙着赶紧把地里的庄稼收起。唯恐一场大雨,把一整年的收成化为乌有。
等到了播种的季节,又忙着播种,生怕赶不上播种后的第一场雨。收获与播种时,还要忍着火辣辣的烈日。
就这样:若是幸运的话,赶上了风调雨顺的一年。还能有个好收成,一家人也能安安稳稳的过完这一年。若是不幸逢天气干旱,村民就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土地干裂。颗粒无收,一整年的辛勤劳动就这样化为乌有。
毕竟靠着人工给庄稼浇水,又能滋润多少土地。更何况还有朝廷的税收要交。每当粮食收成结束的几天后,衙役便要来村里收粮食。所以说,这个时代的农民虽然明面上说是地位比较高。
却是生活最苦的一群人。一般来说,士农工商。商人的地位最低,但是商人却不是靠着老天吃饭的。商人一般不会因为今年风调雨顺、雨水丰沛就会收成高多少。
可能也会对个别商人的利益有影响,但却不会像农民那样有着致命的影响。农民虽然地位高,但是却是这个社会最底层的一个阶级。农民最大的好处就是后代科举时不像是商人的后代有种种的限制。商人的后代若是想考科举的话,一个家族中只给一个名额。
且这个名额还是有前提条件的:要掏尽家中资产的十分之一。而且在官场上的商人后代一般是不予重用的。这条律法还是老皇帝在位时,因他本人挥霍无度,把国库储存的金银珠宝花光殆尽时。
国库里已经没有银子供他消遣玩乐,对于农民的税收又刚刚增加了不少。老皇帝身边的太监便把注意打到了那些商人身上。等到现任皇帝上任时,因老皇帝留下的烂摊子。国库的银子也是周转不过来,所以也就没有废除这条律法。
甚至还加了一条。若是商人愿意多出资产的十分之三,后代便可以有两人参加科举。就算是这样的苛刻条件,参加科举的商人后代也是只多不少。所以说,近些年来国库的收入只多不少的原因。
一方面是,大齐境内近些年来没有什么自然灾害需要动用国库。还有就是,北坞的游牧民族近些年来,常常遭遇自然灾害。不是冬天下大雪,就是夏天下大雨。草原的草因为条件恶劣,生长数量较少。
他们养殖的牛羊等牲畜,常常因为口粮不足,而大量死去。听说北坞的王,正在为子民的口粮发愁呢。根本就没有精力来攻打大齐。他们本身就自顾不暇。而陶青又不知跑去哪里玩了。叶胥见一大家子都各自忙活去了。自己也回书房温习功课了。
随着越来越细致的研读原身所作的文章。叶胥发现原身果然是有两把刷子的。但是,他身为一名纯工科生,看古代的书目。完完全全是靠着他那仅存无几的对古课文的了解。
叶胥庆幸,还好院长婆婆看他整天在实验室里泡着。怕他泡出什么毛病,每个星期都会强制性的要求他到孤儿坐坐,以此来放松一下。叶胥在院长婆婆的办公室坐着的时候很无聊。
院长婆婆出去了,去料理那些孩子们的事情了。他也帮不上什么忙,就在办公室孤零零的坐着。还是有一次,他偶然之间发现院长婆婆的桌子上有一本《诗经》。
院长婆婆的书架上也摆着许多古书。听说都是院长婆婆的叔叔和父母给她留下来的。全是文言文,叶胥自从上了大学,就没再学过语文。上选修课的时候,选的也全是工科。上一次接触文言文还是在高考时期叶胥看着那些文言文就头痛。
但是,他见院长婆婆翻开的书本上还有婆婆写的注释。仔细一番,发现那些书架上的古书都有婆婆的字迹。叶胥就看着婆婆的字迹抱着那些书看了一个下午。可是现在叶胥面对的书是没有婆婆的字迹的。
所以叶胥也是连蒙带猜的理解。想着先把那些不太理解的写下来。等到了学堂在去询问夫子。
第二天早起,一大家子如同昨天的分工一般。只不过是从昨天的叶父背了半背篓的鸡蛋糕变成了,叶姆的大半背篓、叶父背满满的一背篓。
陶青和叶胥还是同昨天一样跟在他们的身后。等到了镇上,他们刚刚走到衙役身边准备交摊位费。就见不少人在街上来回看着什么。
等那些人看到了叶胥一大家子,就听见有人喊:“卖鸡蛋糕的来了!”瞬间,人群“唰”的一下全都往这边赶。衙役见这么人往这边赶,还以为是发生了什么暴动。
便将挂在腰间的佩刀出了鞘。叶胥见情况似乎不太对。这些人应该是冲着他们的吃食来的。急忙转身对衙役说这是误会。众人见衙役拔刀了,吓得待在原地一动不动的。但后面的人还不知前面发生了什么。一股脑的往前冲。
生怕今天自己抢不到这美味的鸡蛋糕,回家后要挨自家夫郎或是自家媳妇的臭骂。也有孝顺的,生怕今天自己买不到,那本来就胃口不好的老母,今天又吃不进一丝丝的食物。就这样人群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后面的人没有及时停下,便撞到了前面的人。前面的人看到衙役拔刀后,就紧急刹车。
结果还没站稳,就被后人推到了,一个重心不稳,摔了一个狗吃土。就这样一群人都齐刷刷的倒下了。衙役什么时候见过这个场面啊。
此时的衙役也算是明白了这是场误会。就收了佩刀,急忙去扶前面摔倒的人。等小衙役明白了事情的缘由后,就对着鸡蛋糕,产生了好奇。他们活那么大,还没有见什么物件有这么大魅力,能惹的一群人纷纷不顾形象的在街上大跑。
生怕晚一秒自己,就买不到的场景。都是东西商家怕客人跑,他们还是第一次见客人怕买不到的场景呢。衙役们心中好奇,但是也没有表现出来,毕竟他们现在还是在执行公务。
叶父交过摊位费后,便开始摆摊。不出所料,生意依旧大好。因为今天做的数量较多,所以卖的时间比昨日的时间要长一些。等鸡蛋糕卖完之后,众人散去。
叶父便拿着两个大块的鸡蛋糕,往衙役的方向走去。方才,他见衙役们的脸上全部都是对他们的吃食表示好奇的神态。还有一个年纪较小的衙役,眼睛一直往他们的背篓上瞅。
叶父见那小衙役的年龄不比叶胥大多少。想着就是一两块鸡蛋糕,其实也不算什么。便故意留着两块也让他们尝尝。那衙役是亲眼看见叶父他们的生意是多么的红火。
乌泱泱的一群人都在他们的摊子周围,一层包着一层。衙役都担心他们
17. 第 1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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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陶青爬上了床,叶胥就顺手搂过陶青的腰,紧紧地把陶青扣在自己的怀里。陶青本想着今日早早地睡,避免与自家夫君相见。以防他不知该如何面对自家夫君。谁承想,叶胥不按常理出牌,今日竟早早地洗漱好,在床上等着他了。
而如今的他,还在叶胥的怀里。与叶胥不予相见的想法背道而驰。此时陶青的脸还与叶胥的胸膛严丝缝合。陶青的小脸被迫埋在叶胥的胸膛之上。陶青的红彤彤的小脸在黑暗中都压变形了。陶青想反抗,因为他在叶胥的怀中有些喘不过来气了。
不成想,陶青还没来得及起义成功,便被黑暗势力狠狠地压制住了。此时的陶青就是非常的后悔,他单知道自家夫君这么早不在书房看书,而是反常的躺在床上,就应该感知到不对劲。
可是,他看见自家夫君白花花的□□后,身体就不在受大脑的控制了。他失控的吹了灯,失控的从自家夫君的方向爬上了床!果真是美色误我啊!
他就不应该在自家夫君的方向爬上床。早知如此,他就应该从自家夫君的脚边上床。失策失策啊!可是他也没想到,叶胥竟如此的大胆!竟敢这般对他。
谁来还他那个如莲花一般遗世独立、一副不食人间烟火、浑身没有世俗欲望模样的夫君啊!陶青在心中无能呐喊。陶青见用脸反抗无效,便下意识的用手来推叶胥。
不知是不是陶青的身体姿势不对,陶青刚动手,手后知后觉的放在了叶胥的腹部。因着叶胥这几天一直在锻炼,并且每次还都是走路去镇上,这都是在不停的锻炼。此时叶胥的腹肌已经初具雏形了。
陶青发现自家夫君的肚子好像与他软软乎乎的形态不同,怎么摸着感觉是有横有竖的。陶青有些不确定,又用手上上下下的摸了摸。还没等陶青进一步确认自家夫君的腹部是不是有横有竖的样子。便听见头顶传来一声轻笑。
原来是叶胥感受到陶青的小手在自己的腹部轻轻地抚摸,痒痒的,便忍不住发出了声音。陶青当下就意识自己做了什么。小脸瞬间的唰的一下爆红了。
陶青庆幸这已然吹了灯,自家夫君应当是看不出自己现在的窘态。他这么不矜持的做法,和之前夫君不经过他的同意就亲他有什么区别。夫君该不会觉得他是大流氓吧。
还没等陶青在心中再次唾弃自己的行为。便感到有一双大手,抓住了他的小手。牵着他的手直直的往上去。陶青的手再一次落到了叶胥初显成效的腹肌上。
“既然青儿这么喜欢为夫的腹肌,那为夫这就满足你,保证包君满意。”就这般吵着闹着,二人抱成了一团,双双睡去。因着叶胥抱得比平时都用力。
陶青一整夜都没有睡好,时不时的因呼吸不顺而被迫醒来。醒来的时候就发现自己在夫君的怀中。陶青想挣脱叶胥的双臂,好好的睡一觉。
没成想,叶胥的力气太大,并不是陶青这小胳膊小腿所能够挣脱开来的。在陶青挣扎一番之后,虽然没有逃脱叶胥的怀抱,但是也因此给了陶青喘息的功夫。就这样往常反复,陶青一整夜都没有睡好觉。第二天才会一脸的憔悴,其实叶父猜的也不算错,也确实是叶胥捣的鬼,只不过方式不同罢了。
等到了家,陶青并没有如叶父所想的回房间睡了一觉。而是像昨天一样,想躲避瘟疫一般的避着叶胥。等到了家,陶青收拾好之后,就背着他专属的小箩筐出去了。说是去挖野菜了。叶胥见自家小夫郎好像是真的有正事要做,也没拦着他。
就只是在心中想,自家夫郎这样躲着自己也不是个办法。但他也不急于这一时。也就没怎么管他。等到叶父叶姆回到家才发现了,陶青不在家。问过之后才知道,原来陶青去挖野菜了。也都没说什么。
等午饭后,叶胥想着现在家里做的鸡蛋糕看样子生意是不错的。应当不会有什么大的变动,想着明天就不再跟着去了。他还是留点时间看书吧!毕竟他现在看书的进度并不像他在院长婆婆那里那么快。留下的时间多看看书也是好的。
等午饭后,叶胥便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叶父和叶姆。但是叶胥想着,自家生意好像是不错,少了一个人,他们也会更加的累。就想着能不能雇一个品性不错的人,来给自家生意帮个忙。陶青见叶胥这样说,第一时间就想到了笛哥儿。由于陶青经常去笛哥儿家,也知道笛哥儿他们家的生活艰苦。
自从笛哥儿的夫君被摔断了腿之后,他们家的生活便大不如从前了。并且笛哥儿的踏踏实实的性子整个村子的人都在知道。笛哥儿并不会做什么投机取巧的把戏。笛哥儿受了那么多苦,也没有怨天尤人,而是一步一个脚印的生活着。
叶父和叶姆在听叶胥说是要雇人来帮忙时,心中都没有什么好的人选。见此时陶青推荐笛哥儿,二人对视一眼也都觉得可行。毕竟笛哥儿的事情,村里人都知道,他们两口子也都是苦命的孩子。
孙大也是他们看着长大的,两口子的品性也都不错,能帮一把是一把吧。就这样,雇人这件事就这么定下来了。之后,叶姆和陶青二人一起去了笛哥儿的家中,询问笛哥儿的意见。
若笛哥儿愿意的话,这件事就这么定下来了。等二人到笛哥儿家门时,陶青很熟练的打开了笛哥儿家的大门。因着孙大受伤,一般都是在里屋养伤,而陶青来找笛哥儿时是在外间。
所以,即使是陶青来找笛哥儿,见到孙大的次数也是屈指可数。因着孙大知道,自家夫郎在村子里除了叶家刚嫁进来不久的夫郎之外,也没有什么交好的人了。就自觉地待在了里间,再加上大夫也嘱咐道平时不要轻易挪动,索性就一直待在了里间。
但自孙大受伤后,陶青去笛哥儿家中串门,就不再像以前那般的频率高了。毕竟笛哥儿的男人在家养伤,陶青也就不是很好意思再去他家串门了。所以说,陶青打开大门进来时,笛哥儿也知道是陶青来了。
走出了房门,才发现是不仅陶青来了,就连叶姆也来了。笛哥儿理解陶青为什么来,但是他不知道叶姆来是有什么事。但也是尽到了地主之谊,赶忙给叶姆倒了些茶,让叶姆润润口:“阿叔先喝茶,阿叔今天来是有什么事情吗?”
叶姆这还是自笛哥儿进门后,第二次进他们家,第一次还是笛哥儿与孙大结为夫夫,村里人都来沾沾喜气时,他记得那时孙家还不像这般的荒芜,那时候的孙家还是打理有模有样的。
许是自孙大摔伤腿后,笛哥儿把家里能换成钱的东西都易了出去。笛哥儿也是不易啊,一家四口全靠他一个人苦苦支撑着。叶姆见笛哥儿问他,也没有直奔主题,就还是唠唠家常,便回答道:“阿叔今天来也没有什么大事,我家青儿没事的时候喜欢往你这边跑,青儿还是有些孩子气在身上的,劳你费心了。”
“阿叔这说的是什么话啊,什么麻烦不麻烦的,青哥儿在我家还能陪我说说话,还能看看小的,青哥儿是帮了我大忙的。”
叶姆心中自是欢喜,没有谁听见别人夸将自家孩子是不高兴的。更何况青儿还是他看着长大的。唠完了家常,叶姆也就步入正题了:“笛哥儿,阿叔这还真的有事需要你来帮忙的。”“你也知道,胥儿读书花费不小,我们就寻思着做个小生意什么的,胥儿想出了做一个叫做鸡蛋糕的小吃食来卖。”
“生意还不错,刚开始的那几天呢,胥儿还能来帮帮忙,这眼看着胥儿马上要回镇上读书了,就剩下我们三个人了,可能人手有些不够。”
“笛哥儿能来搭把手吗?不要你干白活的,这样阿叔一天给你十文钱,时间也不长,就早上那一会和我们一起去镇上,来来回回也用不到一个时辰。”
“是吃过早饭去的,小的还能留在家里让大的看一会。”
笛哥儿听到叶姆这样说,心中满怀感激,手激动的颤抖不止。他一直以为自己是个命苦的,什么苦日子都让他遇到了。生下来,亲娘就难产而亡,等到该成家的时候,亲生父亲又想着把它卖了。
好不容易逃了出来,寻到了一个知冷暖,疼惜他的人,好日子还没过多久,在山上打猎时摔断了腿。家里大大小小的事,全都是他来主张。孙大每日的药钱,地里的庄稼,全需要他来操心。他每天都很疲惫倦怠,倒在床上就睡。还好
18. 第 18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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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送走了叶姆,笛哥儿见一家人吃都的差不多了,便将桌子上的饭菜收拾收拾送到东厨清洗了一番。在这期间,陶青就陪着笛哥儿的孩子一起玩。
笛哥儿家的小哥儿名为轶哥儿,轶哥儿也很是喜欢陶青,因为在轶哥儿眼中。陶阿叔长得白白嫩嫩,就像过年期间,阿姆做的豆腐一般白嫩。在加上陶青对小孩子的包容性比较大,所以每当陶青与笛哥儿家的小儿子小洪玩耍时。
这小哥儿就常常主动凑上去。笛哥儿一人的肩上承担着整个家庭的重担。根本就没有时间陪他们玩耍,能陪他们玩耍的人,就只有闲来无事来玩的陶青了。所以轶哥儿很喜欢陶青来自家玩,这样的话,他和弟弟就有人陪着玩了。
此时就是这样,陶青身边趴着两个小孩子,一个是轶哥儿,另一个是轶哥儿的弟弟小洪。陶青就在旁边给他们讲故事。笛哥儿每天都是累的倒头就睡,忙完家里的,还要再去地里,根本没有时间给两个孩子讲故事。
而孙大一个大男人,自小就不受宠,就连受宠的孙二也没有从小听故事的习惯。也就是陶青小时候受尽宠爱,两家人都把陶青当成眼珠子一样宠。陶青小时候的玩具比旁人家小子的玩具还要多,更别说只是区区的一个睡前故事了。
陶青的教育理念就是哥儿和女孩子是要宠着长大的。不得不说,陶家的观念在那个时代可是很先进的,许是陶父爱屋及乌。对自家夫郎喜爱的不能自己,所以夫郎生下来的小哥儿也是当成眼珠子一样的疼。
因着陶家极其先进的理念,陶青的弟弟陶廷自三岁过后,就再也没有享受过陶姆将他抱在怀里讲故事的待遇了。不为别的,只因陶父看着自家儿子在夫郎怀里,他怎么看怎么不顺眼。于是就剥夺了小陶廷的福利。
但是小陶廷从小就是个皮的,见阿姆晚上不在抱着他讲那些有趣的故事了。小小年纪的陶小廷就走上了反抗的道路。不是哭就是闹的。
闹得陶父受不了,陶父亲自给陶廷讲故事,于是小小年纪的陶廷狠狠地提前享受了一把什么是铁汉柔情。也不知道当晚发生了看什么,只知道自那之后,陶廷在也没闹着要听睡前故事了。陶廷生下来,陶父和陶姆便忙生意了,根本没有时间照看小陶廷。
于是照顾小陶廷的任务自然而然的落在了陶青身上。与其说是照顾,不如说是陪小陶廷玩耍。就是在白天的时候看着小陶廷,等到了饭点或是晚上,小陶廷还是由陶姆照顾的。所以陶廷与自家哥哥的感情很是深厚。
每当陶廷闹着要听故事,而陶父开口嘲笑他不像个男子汉时,陶廷就不漏出一副不可置信的模样,仿佛是受到了什么天大的打击一样。陶青见陶廷一脸怀疑人生的模样,就主动安慰这个牙还没长齐的亲弟弟。小陶廷主动跑到陶青怀中寻求安慰。
陶廷也只能在自家哥哥身上找到自己在这个家中的一点点的位置。所以当知道陶廷听说过自家哥哥要嫁给叶胥那个小老头的时候,陶廷也不在意什么男子汉大丈夫,不能随便流泪的说法了。
哭着闹着不能让自己的哥哥住到别人家。哥哥要是走了,以后自己要是挨揍的时候,谁来保护他啊!所以说,小陶廷对自己很皮这件事还是有自知之明的。你要是问为什么长相斯文,一身的书卷气的叶胥在自家的小舅子是小老头的形象。
大概是因为陶廷第一次见叶胥时,陶廷还在河边玩泥巴,恰好被奉自家阿姆之命与陶青培养感情的叶胥亲眼看到。
当时的陶廷还能年轻,并不知道这个长得比自家哥哥还要好看的人,是以后抢他亲哥的罪魁祸首。他只知道眼前这个穿着一身白袍的男子,就和阿姆说的那种清雅俊秀一模一样。陶廷看的入了迷,连手里的泥巴掉进了河中都没发觉。
直到陶廷被泥巴蹦出来的水滴溅了他一脸,陶廷才反应了过来。厚脸皮的陶廷人生中第一次脸红了。在美人面前丢脸了的陶廷很是不好意思,刚想开口解释自己平时不是这样的。
试图挽回一下自己在美人心中的形象。谁承想,那美人没有给他开口的机会,转身就走了。
叶胥到达陶家村口时,见河边有一个奶白奶白的小团子,那团子的整个身子都要掉进河边了,以为是人命关天的大事。
赶忙小跑了过去,之后才发现是自己看错了。但当他看到这奶团子的小脸蛋与自己那未过门的夫郎小时候八成相似时,当下愣了一下。
他发觉那奶团子胆子大的很,看到自己不仅没有见多陌生人的紧张与不知所措,还上下打量之后,一双大眼睛骨碌碌的上下转个不停。
叶胥心中就想想着,看着小孩子的机灵劲,应当是注意分寸的。见不远处有小媳妇和夫郎在洗衣服,就知道这小团子的家人应当就在那边。便放下心,就转身向着陶青家中的方向去了。
陶廷也是回到家后才知道,这个漂亮的大哥哥竟是要跟自己抢哥哥的坏人。于是先前的那些对叶胥的滤镜全部碎掉了。陶廷见叶胥与阿父说话时文绉绉的,像村里的老秀才一样。那老秀才不就是老头嘛。
就这样每次提起叶胥的时候,陶廷都是一副咬牙切齿的模样。每当叶胥陪着陶青去陶家时,陶廷都是一副凶巴巴的模样。最近的陶廷不知道为什么也闹着要读书。
据陶姆猜测,应当是见叶胥考上了秀才,陶廷觉得考上秀才并不像村里人说的那样。像是哥哥占了天大的便宜似的。那他们村子里的老秀才的媳妇,他也没看见她与别人有什么不同啊。陶姆陶父见陶廷闹得厉害,也就随他去了。
反正以后的家业都是他的,随他闹腾。老两口也都是看的开的人。但是他们也与陶廷约法三章,他们送他去读书,这样以后家里的地就只能靠陶父和陶姆两个人种了。
家里少了一个劳动力,有所失就要有所得。要是让他们知道陶廷在学堂里面没有认真读书的话。少不了一顿皮带炒肉,就这样,半是威胁,半是妥协的,陶廷开
19. 第 19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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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低垂,昼夜交替,红日高升。转眼间就到了第二天。叶家如往常一般吃早饭,做糕点。由于叶胥不太放心,因为又新添了一个人,怕到时候手忙脚乱的。所以与叶父叶姆说了自己想在跟着去最后一天。
叶父和叶姆知道儿子担心自家的生意,就也同意了。由于做法简单,现在的叶父叶姆都学会了鸡蛋糕的做法。所以今天的鸡蛋糕是叶父叶姆做的,叶胥和陶青小两口就在后面打下手。一切准备就绪后,一家人出发了。
等经过了笛哥儿家时,陶青自告奋勇的去叫笛哥儿一起去镇上。不一会儿,陶青与笛哥儿就出来了。于是一行五个人就整整齐齐的出发去了镇上。等到了地方,如往常一般,还是有许多人在那里等着。
叶家的糕点都已经卖了那么久,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的人在等呢。原是叶胥对外宣称他们家一天只做两背篓的鸡蛋糕,先到先得。不接受提前预定。又因为这鸡蛋糕的适宜人群广泛,口味新鲜,所以买的人就一直是居高不下。也有人跟叶父建议,让他们多做一点。
他们卖的多了,赚得也多,客人们也能多买点,何乐而不为呢。当时就把叶父难住了,这一切事宜都是儿子的主意。况且,他也没有想过扩大规模。
叶胥解围说:“感谢这位小哥的建议,只不过我们卖这个鸡蛋糕并不是纯纯的靠获利润”
“也是为了在这农闲时节给自家找点活干,做得少,收工早,下午阿父与阿姆还能去地里看看庄稼。”
“也不算是太累,我们的初衷只是给自己找个活干罢了。”那位小哥还挺不好意思的,是他利欲熏心了。谁承想,这叶秀才竟这般高洁,完全不把赚钱放在心上,刹那间,叶胥在那人心中的形象就高大了起来。
事实并非如此,只是叶胥不想做那么多,让一家人太累罢了。他们现在做的不算太多,每天不到下午就能赶回家。何必把一家人都弄的那么累,就只是卖两背篓的份量,一家人都忙不过来了。他每次都看到陶青偷偷的用小手锤背。
若是加大分量,还不知自家小夫郎能累成什么模样呢。不得不说,在疼夫郎这一块,叶胥优秀极了。笛哥儿虽是第一次正式的打包这个鸡蛋糕,但是却没有丝毫手忙脚乱的模样。叶胥见他一副不慌不忙的样子,心中便有数了。
如往常一般,叶家的糕点,不消片刻就卖完了。一行人收拾收拾就离开了。叶父和叶姆照常去购买明日所需的材料。笛哥儿就想着自家好像也是缺少了一些调料的。便同叶姆他们一起去了。
再说陶青,陶青见他们都一起同往。他现在面对叶胥还是属于害羞的阶段,便说着要同他们一起前往。那叶胥肯定是不同意的,自家小夫郎这都躲他两天了,这可不行,他可是指望着有朝一日能同软软的小夫郎你侬我侬的。这老躲着他也不算回事啊。
于是在陶青正准备与叶姆他们一同前去的时候,叶胥及时的拉住了陶青的衣袖。让陶青不得不顺着自己的方向走。叶胥今天是准备去书肆还书的。因此叶胥今天背了一个书箱,里面装的全部都是话本。由于哥儿的力气不如男子,陶青就这么被叶胥拉着走了。
中间的陶青还试图反抗,用求救的眼神看着叶姆一行人,期望他们能解救自己。可那一行人看天看地就是不往陶青的方向看。甚至在尬聊。叶姆说:“今天天气真不错。”
笛哥儿抬头看着这个阴蒙蒙的天气,尴尬的接话道:“是啊,你看着云朵,就是比晴天时的黑哈!”
陶青看别人是指望不上了,靠自己又逃脱不了,于是任命的被叶胥牵着,焉耷耷的跟在叶胥的身后。就这样一行人,一分为二,向着不同的方向走。等到了书肆,掌柜的看到少爷的同窗来了,就让使劲的晃着在摇椅上躺着正舒服的卢栖起来。
此时的卢栖正昏昏欲睡,被一股不规则的晃动惊醒。双眼迷茫的看着周围,就见叶胥跨着大步走了进来。于是卢栖赶紧摸了摸嘴巴,再确认了没有口水的时候,松了一口气。赶紧起身:“叶兄来了!”
叶胥见卢栖起身,就向着卢栖行了一礼:“这次是来还书的。”说着,叶胥便把背上背着的书箱放了下来。卢栖见叶胥短短时间内竟将这些书全部看完了。有些惊讶于叶胥的看书速度。
转眼间便看见了藏在叶胥身后的陶青。疑惑道:“身后这位是?”
“这是叶某的夫郎。”叶胥说着便把藏在自己身后的陶青揪到了前面。
陶青直到叶胥进书肆前都是一副焉耷耷的模样。突然被猝不及防的拉到了前面。陶青还一脸懵。就见眼前站了一个少年。
那少年开口:“原来是嫂夫人啊!”
说着对陶青行了一礼:“嫂夫人好!”
陶青虽然心里有些怨念,但是在外人面前该有的礼仪还是分毫不差的。于是陶青对着卢栖点头,微笑。
卢栖刚想张口说些什么。就被叶胥拦了下来。叶胥见卢栖还想对自家夫郎说些什么的时候。赶紧张口阻拦,笑话,现在自家小夫郎对自己躲闪不及。
自己既然不能和小夫郎说上几句话,别人也休想。“书叶某已经完璧归赵了,即已如此,叶某便不打扰卢兄了。”说着就拉陶青离开了书肆。生怕卢栖对小夫郎说上一句话。
叶胥拉着陶青急匆匆的走了。徒留卢栖一个人站在那里凌乱。自卢栖和陶青说完一句话后,卢栖就再也没机会张口了。此时的卢栖呆愣愣的站在那。还是掌柜的看不过去了。“少爷,回神了,现在人都已经出城了,别看了。”
再说叶胥,叶胥拉着陶青七拐八绕的就进了一个偏僻的小巷子里。紧接着反手把陶青摁在墙上。叶胥也不敢用太大的力气,生怕自家的小夫郎受到一丝丝的伤害。然后一只手撑在陶青的耳边。陶青什么时候被这样对待过啊。当下耳尖就悄悄的变红了。
叶胥本就长得高大,此时小夫郎的反应尽收眼底。还装傻般的去招惹陶青。陶青见叶胥双手撑在他的两侧,他有些不好意思。当即低下了头,避免与叶胥对视。叶胥见自家小夫郎竟然拒绝与自己对视。
气的抬起陶青的下巴逼着陶青看着自己。此时的空气中是有些暧昧的气氛旖旎在两人的身
20. 第 20 章
《小娇夫的首辅大人》全本免费阅读
对着叶胥的嘴,眼一闭,心一横就亲了下去。叶胥没想到还有这种福利。心中乐开了花。很快叶胥便反客为主,一只手搂住陶青的腰,搂住陶青腰的手还不老实的乱动。另一只就扣在陶青的后脑勺上。叶胥给陶青来了个法氏热吻。
由于叶胥的手不老实,期间陶青还试图反抗,结果被镇压。不知是不是陶青还没适应叶胥的亲吻,想开口说话,却因口中被占有。声音扼杀在喉咙里面,传到叶胥的耳朵里就带着一股娇媚。本来就对自家小夫郎毫无抵抗力的叶胥更加的把持不住了。
后果就是当陶青随着叶胥出了巷子的时候,陶青的嘴唇水润润的,不似正常的红。看着陶青的嘴唇好像是肿了一样。你说叶胥啊!叶胥走出巷子的时候满面春光,就像得胜大将军,唯一不同的就是叶胥的嘴角好像是破了。
但是区区的嘴角破比起得到自己夫郎的亲热算什么。男子汉大丈夫,让着点他怎么了。反正他也不吃亏是不是。叶胥心里是怎么想的陶青不知道。陶青只知道自己的嘴辣辣的,肯定是肿了。
羞的他在回家的路上一直都不敢抬头。就小媳妇般亦步亦趋的跟在叶胥的身后,全然没有了去书肆时的不愿意。等到了家,叶姆第一时间就发现了两人之间的不同寻常的气氛。叶姆与叶父对视一眼,二人眼中的笑意都很明显。二人纷纷进了屋,生怕陶青不好意思。
叶胥进门发现叶父和叶姆并没有像往常一般出门,而是全在家中。本想着问候几句,这边叶胥还没开口,便看见叶父和叶姆纷纷进屋了。于是叶胥也牵着陶青进了房间。进了房间的陶青第一时间就是找镜子。等看清了自己嘴唇肿的不像话时,陶青很是气愤。
这么肿,肯定红透了。叶胥见陶青的小脸被气的通红,胸膛被气的起伏不定。觉得陶青这个样子很可爱,但是他可不敢表现出来。他也是不敢触犯小夫郎的逆鳞。叶胥很是识时务,当下及时认错。
“我错了,我不该那么用力的,可是我看青儿那么清秀,我没忍住,我下次不敢了。青儿,我错了,你就原谅我这一次吧。”
“都怪青儿太美,我没把持住。”叶胥说着,还将陶青往自己的怀里带,丝毫没有悔改的样子。还暗戳戳的占便宜,双手还不老实的想往陶青的衣服里伸。
自从上次和陶青亲热过后,叶胥好似是被打通了任督二脉,在占陶青的便宜上面无师自通,策马狂奔。陶青见叶胥还不知悔改,竟然想往自己衣服里面伸,气愤极了。当下气的从叶胥的怀中站起来,指着叶胥的手都在微微颤抖。刚刚还在说着什么自己知道知道错了。
他就没看出来叶胥哪点知道自己错了。那双手还不老实的往他衣服里面钻。叶胥见自家夫郎站在他面前,一只手指着他,一只手掐着他的腰。气的脸色通红,叶胥知道这是把人逗得太过了。
当下有些不知所措,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种情况。也没人告诉他啊。于是叶胥决定赌一把。此时的叶胥一脸真诚的看着陶青,满脸的忏悔。
“青儿,我真的是错了,我已经深刻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我不该扛不住诱惑,不该把持不住自己的手,都怪青儿的魅力太大,我被青儿的魅力折服住了。”
陶青看叶胥面上说是认错,但是话语间却没有丝毫的悔改之意。陶青气的转身就走。
叶胥见自家小夫郎没有丝毫原谅他的迹象。知道陶青这次可能是真的不原谅他了。于是叶胥眼疾手快的抱住陶青,他生怕陶青这一走,之后会大半个月不与他交流。大丈夫能伸能屈,但关键时刻能为了自家夫郎而不要脸。
呵呵,脸是什么玩意,有自家夫郎重要吗?在这方面叶胥是计算的明明白白的。这次就算是陶青怎么生气,叶胥都不愿松手。陶青就这样静静的坐在叶胥的怀中两刻钟的时间。慢慢的平复了自己的情绪。算了,这是自己的夫君。能忍则忍。
陶青告诫自己:自己选的夫君,自己要忍。等陶青缓过来了神,从叶胥的怀中站起来。叶胥见陶青面部平和,没有了原先的愤怒模样。心中松了一口气。
叶胥斟酌着开口:“青儿想听话本吗?不如青儿跟着我去书房吧,我读话本给你听,你看可以吗?”
叶胥的声音都软了不少,试探着陶青是不是原谅了自己。生怕自己声音大了一点,吓到了陶青。陶青见叶胥地自己毕恭毕敬的,当下就勉勉强强的接受了叶胥的建议。于是,陶青站在叶胥的面前,居高临下的看着叶胥。
见叶胥满脸都是对他同意去书房的渴望。于是陶青大发慈悲的同意了叶胥的要求。自己就勉强给自家夫君一个弥补过错的机会吧。谁让这是自家夫君呢,只能宠着了。
此时的叶胥还不知道自己被自家小夫郎无条件的宠着。他还沉浸在自己又有时间与自家小夫郎独自相处的机会了。叶胥在心中暗暗发誓,这次自己一定要好好表现。一定把自家小夫郎侍奉的心满意足,心服口服。
让自家小夫郎挑不出半点错处来。就这样,叶胥牵着自家小夫郎进了书房。等陶青进了书房后,叶胥可着劲的对自家小夫郎献殷勤。先是把独属于叶胥的交椅乖乖的搬给陶青,让陶青坐在上面好好的休息一下。接着又倒了茶水给陶青。
紧接着,又去了房间把平日里陶青爱吃的小零食,拿了过来。顺便又把他们房间里唯一一个小桌子搬了过来,来盛放给陶青准备的那些东西。一切准备就绪之后,叶胥才发现:陶青坐的交椅与那个小桌子还是有些不搭的。这交椅本是叶父专门给原主准备的,与那个书案是配套的。
专门按照叶胥的身高来定做的。而二人的房间里的桌子,就和院子里面的那个吃饭的小桌子差不多。勉强是能到人的膝盖处。而陶青坐的交椅就比膝盖还要高。
叶胥也是发现了不足之处,就想着把
21. 第 2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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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父从东厨出来就看见自家夫郎的笑容奇奇怪怪的。心下疑惑。转头就见叶胥在乖乖的给陶青搬凳子。之后还亲自扶着陶青坐下。
那尽心尽力的模样,不知道的还以为陶青半身不遂,丧失了动手能力一样。叶父心下了然,他现在算是明白了叶姆为何会笑的奇奇怪怪的了。在饭桌上,叶胥全程没有让陶青亲自动手夹过桌子上一筷子菜。
看那架势叶胥是把陶青当成三岁的小孩子来对待的。饭后,叶父和叶姆像往常一样出门乘凉。叶胥看见叶父和叶姆外出的背影。突然发现自己还没有同自家小夫郎一起外出散过步。
于是叶胥死皮赖脸的要求陶青陪他一起。陶青刚刚在饭桌上被叶胥伺候的很满意。此时对叶胥的要求,也算是勉强同意了的。叶胥见自家小夫郎同意了自己的请求。于是满怀期待的牵过自家小夫郎的手。走出了家门。
等落了锁之后,叶胥决定把钥匙给叶姆送过去。他们家现在已经是今非昔比了。之前的叶家因为供叶胥读书,家中已然是弹尽粮绝的贫困模样。小偷来他们家都要可怜他们逢年过节给他们家送两袋米来。
没想到,这户人家房子盖得那么气派。家中却如此寒酸。家中什么都没有。附近的小偷都知道,叶家村有一户打肿脸充胖子的人家。叶家在不三不四的交际圈里也算是出名了。
如今,因为家中做起了生意,收入也算是可观。每日的收入都被叶姆放起来了。据叶胥观察,叶姆应当是没有存放在钱庄的。理应是在家中。
叶胥并不知道他们家的名声在圈里已经臭了,并不会来叶家。于是二人一起去找叶姆,准备把钥匙交给叶姆。等二人找到叶姆时,叶姆正摇着蒲扇,听旁边的大婶,唾沫横飞的说着什么。
叶姆旁边的夫郎,还一脸怀疑人生的模样。叶胥和陶青看见叶姆旁边的人都认真听八卦的模样。也不好意思主动打扰他们。还是叶姆先发现他们的。
叶姆看向他们。示意他们有话直说。叶胥表明了来意,叶姆听完之后顺手接过了钥匙。叶姆旁边的大婶看着一脸乖巧的站在叶姆身旁的陶青。糯米团子似的,看着就很好欺负。
于是在叶胥和陶青走后,忍不住的感慨:“还是叶阿叔有福气啊,儿子长得一表人才,刚刚考上了秀才,儿夫还那么的乖巧懂事。”“旁人羡慕不来啊!你看看这小两口恩恩爱爱的模样。”
听他这么一说,众人纷纷看向叶胥和陶青走远的背影。男的长得高大,身高肩宽,走起路来,也是翩翩君子的模样。但是这翩翩君子今天好像有些别扭。原来是君子为了照顾旁边的小夫郎,硬生生的将步子迈的小了一些。
看起来僵硬极了。而男子旁边的小夫郎,娇小的一个。从远处看,腰细腿长。那小腰不及盈盈一握。二人看起来般配极了,当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人间眷侣。众人观看完毕,纷纷对叶姆报以羡慕之意。儿子是秀才,儿夫又长得娇小可爱,还是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长大的。
知根知底的,村里人谁不羡慕叶姆。虽说因为供养儿子而家无存银。但是人家儿子争气啊,考了个头榜的秀才出来。听说从京城辞官归乡的夫子都对叶胥赞不绝口。
这边的叶胥告别了叶姆之后,便牵着自家的小夫郎在村子的小路上随便乱逛。此时的天色还未完全黑透,还是能隐隐约约的看见周边的景象的。这也是陶青第一次单独的与叶胥手牵手的走在村间的小路上。
他们在路上还是遇见了不少人的。那些人看样子好像都是去往那棵大柳树下乘凉的。说是乘凉,其实就是在树下,整个村子里面的大部分人都在那唠嗑。叶胥主动的一一与他们打招呼。
众人纷纷打趣叶胥和陶青两人。叶胥脸皮厚,堂而皇之的坦然接受,但是陶青的脸皮薄,陶青以前没有被这般打趣过,当下有些不好意思。叶胥看出了陶青的不好意思,便急忙告辞。等天色渐晚时,村民们都各回各家时。他们洗洗漱漱之后,渐渐入睡。
村子里面的灯光也一盏盏的暗了下去。静谧的夜晚,只剩下鸟鸣和蛙声。次日,一家人三口人,除了叶胥之外,全部都到镇上了。只剩下叶胥一个人在家温书。离学堂开学的日子不远了,叶胥是要抓紧时间温习功课的。
虽说叶胥把原身留下来的功课看的八九不离十了。里面的具体内容也掌握的差不多了。但是在看一遍总不算是什么坏事。还有就是叶胥准备写话本的事,最近叶胥还在构思话本的大纲。但是他昨天给小夫郎讲西游记的故事时,看着自己小夫郎入迷的模样。
叶胥是摇摆不定了:是自己写话本,还是借用祖先留下来的瑰宝。若是自己盗用了西游记的故事,也不知祖先会不会原谅自己。读书人的事情怎么能算是偷呢。同样是读书人,借用祖师爷的故事来养活自己,应当是不过分的吧。他这也算是在外的游子了,祖先应道会体谅他的不易的。
于是叶胥决定写两本,一本是自己构思的内容。另一本就是在他那个时代流传下来的名著西游记。这么想着,叶胥的行动也算是利落,当下便先根据原本对名著的记忆,默写了前几篇的内容。叶胥也知道一天时间根本是不够他同时写两本的。
而且,他写话本也只是构思了一个大纲,具体的情节还是要详细的写。于是叶胥用了一天的时间,把西游记的前几章默写了出来。对于故事的情节,叶胥也只是记得事情的大概。具体的细枝末节只能靠他来润笔了。
到了下午,叶胥觉得自己不仅要默写话本,还要磨墨,有些麻烦。想着反正自家小夫郎也没有什么事。就想让自家小夫郎来帮他磨墨。红袖添香什么的,他也想体验一把。陶青在叶胥的软磨硬泡之下同意了叶胥的请求。
令叶胥没有想到的是,自己虽然搞定了小夫郎。但是书房里面却没有多余的交椅给自家小夫郎用。最终,叶胥也没有享受到红袖添香的待遇。因为没有找到合适的椅子,陶青只是磨墨,总不能在他怀里磨吧!
再说了,叶胥这次是干正经事的。加上叶胥又舍
22. 第 22 章
自叶父将交椅搬回家后,陶青的眼睛是一眨不眨的盯着那椅看。生怕下一秒这交椅从自己的面前溜走了。他还是第一次见体型如此娇小的交椅。很是新奇。
等从叶胥的口中知晓:这是专门为他准备的交椅时,陶青还是十分的惊讶。没想到叶胥还真的给他定做了一把交椅。他还想着书房本就是叶胥读书的地方。
他若去的频率多了,会不会影响夫君的功课呢。毕竟之前,夫君在书房温书时,家里是没有一个人会去打扰他的。
这般想着,陶青也只是把叶胥让自己去书房磨墨,以及叶胥在书房给他讲话本的事当做是叶胥的心血来潮。
等叶胥的那股子玩闹的心思下去了。大约会是像以前那般。书房是叶胥的专属领地。任谁都不能踏入的。没成想,叶胥竟是想着让他随时随刻的待在书房。此时的陶青看向叶胥的眼神都发生了改变。
不再是像看叶姆一样的看亲人般的眼神了。而是夹杂了别的神情在其中。如同叶胥将陶青划分到自己的领地中一样。陶青此时对叶胥的感情也不再是像哥哥那般了。
因着两人的年岁相差并不大。在叶胥还没有到学堂读书,小陶青在叶家小住时。都是小叶胥带着他玩的,当时的小叶胥的身体还是很不错的。能带着小陶青在村子里面尽情的玩耍。
那时的叶胥还没有经历过掉进河中,而导致身患疾病。当时的小叶胥带着小陶青与村里的孩子们混成一团。正是因为有了小叶胥的参与,陶青才能是叶家村的孩子堆里最受欢迎的存在。
当然,也是因为小时候的陶青长得像糯米团子似的。还有就是,小陶青并不像村里的孩子们一样邋里邋遢的。
小陶青每天都穿的不一样,每次出现在孩子堆面前时。都是一副干干净净的模样。所以小陶青就成了孩子们羡慕的对象。又因着二人从小就定了娃娃亲,再加上陶姆也很喜欢这个未来儿夫。
这就造成了一年的时间里,陶青最多的时候是有一半的时间是在叶家度过的情况。还是在陶青十二三岁时,去叶家小住的情况才满满的消下去。所以在陶青的眼里,叶胥一直都是类似于玩伴、哥哥的存在。
直到嫁给叶胥后,叶胥在陶青心中的形象也没有什么太大的改变。叶胥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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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青同小时候也没什么大的差别。唯一不同的就是:叶胥要去镇上的学堂读书,根本没有时间同他独处。
所以自陶青嫁给叶胥的这半年时间来,陶青一直是把叶胥当成家人来对待的。但是令陶青没有想到的是,自叶胥考上秀才参加那个什么所谓的庆祝宴席之后。一切都变了,叶胥一改之前的君子风格。
现在的叶胥则是想方设法的对他抱抱亲亲摸摸的。陶青还以为叶胥这是同镇上的书生一样去了花楼,然后知晓了鱼水之欢的妙处。想对他做同样的事情。
至于为什么陶青笃定叶胥去了花楼,那是因为话本上都是这样写的。而且别人都是这么说的。满腹才华的书生被同窗硬拉着去了花楼,那书生也不好意思拒绝。于是半推半就之下,去了花楼,然后与那花魁一见钟情。
等到书生红榜高中之时,便是那书生十里红妆求娶花魁之日。所以当叶胥对他动手动脚的时候,陶青能想到的叶胥这么大的改变的原因,就只有是叶胥去了花楼。但令陶青没有想到的是,叶胥竟然会为自己着想。
这些天的小细节,陶青都是看在眼里的。
23. 第 23 章
比如叶胥能注意到他从镇上回到家中后,偷偷的揉腰,每当这时,叶胥就会主动的让陶青趴在床上,手上放轻了力道,轻轻地给他揉腰,嘴里还讲些什么有趣的话本,来转移他的注意力,以此来缓解他腰上的酸痛。
再比如,因为最近家中有了些许银钱,叶姆便从镇上买了二斤的猪肉来改善伙食,在饭桌上,叶姆心疼陶青到叶家不如未出嫁时的伙食好,就不停的给陶青夹菜,生怕陶青吃不好,但那时的陶青已经吃的差不多了,见叶姆有那般积极的给他夹菜,也不好抚了叶姆的面子,就任由叶姆给他夹菜,也是叶胥给他解的围,叶胥主动将叶胥的饭菜扒拉到自己的碗中,面上没有丝毫的嫌弃,面不改色的吃了下去。
还有就是这次:陶青是真的没有想到,叶胥会因为书房中没有适合自己做的坐具而找叶父定做了一把交椅。
这些日常生活中可有可无的小事,都被叶胥一一的解决了,陶青心下十分动容,就像是心中缺少的那一部分终于有什么东西填补了上去,一颗心终归完整了。
当天夜里,当叶胥像往常一样对自家小夫郎动手动脚的时候。
却发现往常很是扭捏的小夫郎今天却是格外的反常,先不说小夫郎不再像往常那般对自己的亲密举动表示不太能接受,甚至他还对叶胥的亲密举动给予回应,还主动的去循着叶胥的唇亲了上去。
叶胥对自家小夫郎的主动很是惊讶,也很享受自家夫郎的主动,当陶青的唇准备离开时,叶胥急忙的给了反应,反亲了上去,最后的陶青被亲的晕乎乎的,眼神都不能聚焦在了一起。
叶胥心中想的是:自家小夫郎都这般的主动了,身为夫君若是没有半分回应,那岂不是他不行。
时光在二人的亲密间悄然流逝,转眼间就到了叶胥去学堂的日子。
在叶胥去学堂的当天,陶青眼中全是对叶胥离开的不舍。
叶胥见自家小夫郎眼中的泪花、红红的眼眶还有那通红的鼻尖,像是偷偷的哭过一般,叶胥见自家小夫郎这般模样,他的心中好像是被人用手反反复复的揉捏过一样,有些喘不来气。
叶胥忍住心中的不适安慰道:“为夫过几天就回来了,还是能见到的,实在不行的话,等你和阿姆去镇上时,你可以去学堂找我。”
叶胥承诺道:“下个月初,我与阿姆商量一下,看看能不能在镇上赁个房子,这样小青儿也能天天见到我了。”
“青儿笑一个呗,你这样夫君看了心中难受。就算是到了学堂心中全是自家夫郎难过的模样,为夫应当也是学不进去的。为夫考取功名不就是为了让自家小夫郎脸上的笑容多一点,青儿,就算是为了夫君能全身心的投入到学习中去,笑笑好不好?”
陶青听到叶胥哄着他的话转眼就破涕为笑,叶胥见陶青终于笑了,心中也舒适了些许。
叶胥自然是知道二人之间情感刚刚有了些起色,这没过多久就要分居两地,叶胥心中也是不愿的。
但为了以后更好的生活,现在的叶胥是不得不离开自家小夫郎。陶青自然明白这些道理,于是陶青默默的给叶胥收拾衣物。叶胥站在旁边静静的看着陶青给自己收拾衣物,心中也不是滋味。
想搭把手,有些贴身衣物叶胥也不好意思让陶青给自己整理。虽然叶胥平时特别喜欢有意无意的吃自家小夫郎豆腐。但二人并没有发展到坦诚相见的地步,所以两人之间该有的隐私还是有的。陶青清楚不出意外的话,二人应该是有小半个月见不上一面的。
就想亲自动手帮着整理一下,夫君在学堂上应当能用到的东西。所以当叶胥表示自己想要同他一起收拾时,陶青的心中是拒绝的,手上也没有给叶胥动手收拾的机会。直到陶青认为自己已经是将自家夫君在学堂能用到的东西全部都收拾好时。
正准备将包袱系上,背后的叶胥拿了两条亵裤走了过来。等陶青看清楚叶胥手上的东西时,小脸红彤彤的。陶青以为自己准备的万无一失了,但他是万万没想到这一点的。
等叶胥将衣物装好后,转身便看见站在自己身后小夫郎通红的小脸。叶胥知道陶青的脸皮薄,若是平时,叶胥定是要出口调笑一下的,但今天的叶胥什么也没有说。
叶胥只是拉起陶青的小手。
陶青感受到夫君牵起自己的手,以为是叶胥临行前有什么要交代的。就像以前那样,嘱咐他在家要好好的,不要去河边,不要去深山处,要听阿姆的话。因为原身知道陶青爱玩的性子,所以才会不放心的叮嘱他。
此时的陶青已经做好了听夫君万般不离其宗的离别嘱咐的准备。谁知叶胥只是用手摸了摸他通红的眼角,满眼的心疼。温声的承诺:“青儿,乖,不哭了,为夫很快就会回来的!”
陶青没想到叶胥说的是这个,带着鼻音重重的“嗯”了一声。“嗯”完之后还重重的点了一下头,像是在说服自己,又像是在让叶胥信服。
叶胥看到陶青这般的可爱模样,心中本就对离开自家小夫郎的不愿又上升了一个高度。叶胥就那么静静的看着陶青,二人对视了许久,似乎都在祈祷时间流逝的慢一些。
最后的叶胥只是用双手抱住陶青,轻轻地在陶青的额头上留下了一吻,好似是心中的万般不舍都在其中。
虽然叶父和叶姆也知道这是二人的离别时间。但是时间好像也是来不及了,这眼看着太阳慢慢的升了起来。他们还要一起去卖糕点呢,这让那些老顾客们等太长时间也不太好吧。
再者说,就算叶胥是夫子的得意门生,但这去晚了会不会影响胥儿在夫子心中的形象啊。这些可都是他们现在担心的事,你说屋里的两人怎么就不急呢?二人看着那日光由刚刚的朦胧到现在的有些许的强烈,往常这般时间,他们都已经到达了镇上。二人旁边还站着以为叶家今天不去摆摊的笛哥儿。
原是笛哥儿收拾好了家中的事务之后,站在自家门口,等着叶姆他们去镇上时喊他一起去。谁承想,笛哥儿在自家门口站了许久,也没等到人来。于是乎,笛哥儿便亲自来到了叶家看看情况。
此时的三人站在院子中大眼对小眼。三人还能隐隐约约的听到叶胥哄人的声音。叶父想着再任由他们二人这样难分难舍的发展下去,他们今天做的糕点可能都到不了镇上。
叶父和叶姆对视了一眼,之后叶姆认命般的准备做那个“棒打鸳鸯”的坏人。这边叶姆刚刚抬脚,那边叶胥就背着包裹,手中还牵着陶青的小手走了出来。
院子里的三人,见二人终于走了出来,心中都松了一口气。特别是叶姆,他是特别不愿意做这些拆散小两口的事,他撮合还来不及呢。于是一行人离开了叶家,向着镇上进发。
这一路上,陶青都不像往常那般的开心快活了,而是一反常态的一句话不说,就那样牵着叶胥的手。叶胥走一步,陶青跟一步,像个小媳妇似的,亦步亦趋的跟在叶胥的身后,二人的手从房间里出来后,就没有松开过。
就这般陶青牵着叶胥的手,不知不觉的跟着叶胥一同走到了学堂门口。因着叶姆知道叶胥这一去要大半个月,这小两口的感情有刚刚有了一点点起色,二人还是难舍难分,叶姆也是能理解的。
就这样,在叶姆的默许下,陶青同叶胥一起走到了学堂的门口,学堂前也是有许多来送行的家属。不过像陶青这般年龄的比较少,因为这个时代对哥儿和姑娘的思想还都不是很开放,所以在学堂门前还拉着手,依依不舍的就陶青和叶胥这一对。
旁边的学子和家属也都有意无意的看向这边。
陶青也能感受到有很多人在有意无意的打量着他们,他有些害羞,但一想到有大半个月不能与夫君相见,陶青便不愿放开夫君的手。
叶胥心中也是很不舍自家小夫郎,这大半个月看不见摸不着的,叶胥活那么久,都没有体会过是什么感觉,他也不想体会,这次算是体会了一把。
两人都在即将分离的悲伤气氛中无法自拔,正默默心痛。一道欢快的声音在两人的耳边响起:“叶兄!”
陶青背着充满欢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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嗓音下了一跳,在一片片家属的叮嘱中,这般不知离愁为何物的无知少年的声音就显得很突兀。
陶青与叶胥纷纷寻找声音的来源,就见站在马车上的卢栖在使劲的挥舞着双手,瞧见二人往这边看,于是挥的更加起劲了。
卢栖旁边的书童一脸的生无可恋,面上一副果然如此的神情。
他就知道,以自家少爷不着调的性格,他们肯定是众人瞩目的对象,少爷就是少爷,不负众望的成为了学子中的焦点。
卢栖看见叶胥给了他回应,于是手脚并用的爬下了马车,连马夫准备的凳子都没用上,于是乎,卢府的马夫的脸上浮现了与书童一模一样的表情,一脸的绝望。
他们都没有履行老爷临行前的交代:“不能再让少爷在学堂这种高雅之地出丑。”
上次在学堂前出丑,还是卢栖下马车的时候不肯踩凳子,非说什么只有姑娘和哥儿才会踩着凳子下马车,他这般强壮的男子都是直接下去的,别的书生是怎么下马车的,车夫不知道,但以他那么多年的拉马车的经验,少爷肯定会得到一个深刻的教训。
于是卢栖摔了个狗啃泥,在场的学子与送行的家属,看到这一幕,先是鸦雀无声,最后不知是谁发出了第一声的爆笑,最后在场的妇人描述那个场面,说的是他活了那么大的年纪,还是第一次见那么多人笑出了眼泪的奇景。
卢父还是在谈生意时,被对头出口讽刺之后,才知道自家儿子竟然出了那么大的丑,出丑也没什么关系。
卢父是一个很开明的老父亲,但你在那么多人面前出丑,还被传的沸沸扬扬的,都影响到了他的脸面了,让他在生意场上都抬不起头。
最后不得已,卢父下了死命令,不能再让卢栖在公众场合丢人,重点的防护地点就是学堂,于是,这项重担就摊在了书童和马夫身上。
当马夫和书童看见卢栖手脚并用的爬下马车的时候,在心中默默了对卢父说了声抱歉,不是他们不给力,实在是少爷他一点都不在乎自己的形象!
他们拼尽了全力拯救,也抵不住卢栖的实力破坏。
于是陶青和叶胥默默的看着卢栖手脚并用的下了马车,还不顾书生形象的大步朝着他们的方向跑来大声喊道:“叶兄好,嫂夫人好!”
陶青在见到卢栖之前一直以为所有的书生都是和夫君一样的一身的书卷气,温文尔雅的,身上自带一股稳重的气场,最次的也是一身的书卷气,有礼有节的,
自从见到卢栖之后,陶青觉得原来书生也有跳脱的啊,他还是第一次见这么活泼的书生呢。
不免的对着卢栖多看了几眼。
卢栖察觉到陶青的目光,便对着陶青道:“嫂夫人此次前来是送叶兄的?”因着叶胥在书院里都是独来独往的,之前也不曾见到叶胥的家人来送。
于是心中好奇:“之前怎的没有见过嫂夫人前来。”
陶青刚想回卢栖的话,但又不知该怎么回。
他总不能说之前自己把夫君当成亲人,再说了,原先夫君也不让他送啊。虽然这次也没说,但这次他愿意,夫君也没有拒绝。
叶胥见陶青支支吾吾的说不出话来,便打断卢栖的发问:“卢兄,这是要住宿了?”
卢栖看向自己身后拿着自己行李的小厮和马夫。
不得不接受了自己要住宿的现实:“父亲不让我在家住了,叶兄你是不是一个人住?要不我找夫子申请,我住你那间吧!正好我俩还能有个伴,怎么样?”
说完,还两眼发光的看着叶胥。
叶胥见卢栖终于不再执着于对陶青问东问西的,心中松了一口气:“若是夫子同意的话,我自然是没有问题的。”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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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第 24 章
陶青有幸在人生中第一次见到了人型哈士奇,当然陶青并不知道什么是哈士奇,他只是觉得此时的卢栖好像是不大聪明的样子,若是卢栖身后有条尾巴,可能已经摇出了残影,那双眼睛亮晶晶的,就像是看见骨头的小型犬。
叶胥见到卢栖这般的欢喜模样,都没忍心告诉他那个残酷的事实:自己可能在书舍中住不了多久就要搬走了。与同窗相比,他选娇娇软软的小夫郎同住。
当卢栖听到叶胥同意自己与他同住的意愿,恨不得当即抱住叶胥转几圈,人们常常因为卢栖长的一副细皮嫩肉的大家公子模样而不知在这精致的外表下面是一颗糙汉子般的心,卢父也是很纳闷,自己与夫人都是细致讲究的人家,也不知为何生出来的儿子为何与他二人完全相反,这般的不拘小节、一副得过且过的模样,一点也没有大户人家公子的模样。卢父不知道的是在现代有个名词叫做隔代遗传。
卢栖也知道像叶胥这般清冷的人,肯定不会同意自己抱着他转圈圈的奇怪要求,再者说,两个大男人抱着一起说不出来的奇怪。更何况叶兄的夫郎还在旁边,虽然卢栖极力忍住心中的激动,但是,他一开口就出卖了他此时激动的心情:“叶兄这是要进学堂吗?正好,我将行李先搬进你住的地方。”
卢栖想给夫子来一手先斩后奏,因着各种各样的原因,叶胥所居住的房间里至今都没有学子居住。
不得不说,卢栖在眼力见这点上是一点都没有继承到他父亲作为商人该有的眼力,人家小两口正在这难分难舍的,两人还都很珍惜这短暂的时光,结果他上来就是一顿输出,之后还直接拉走叶胥。
陶青心中也知到了夫君进学堂的时间,但是心里还是舍不得,还想在与夫君多待一刻。
叶胥见卢栖这么说,也知晓要进学堂了,于是叶胥转身对着自家小夫郎说道:“青儿,为夫先走了,若是青儿有空的话,可以来学堂寻我。”
叶胥之所以没有说小夫郎想念自己时来寻找自己,是因为在众目睽睽之下,不能直接挑明哥儿家的思念自己的夫君,这样是会被他人说笑的,为了陶青着想,叶胥把锅全揽到自己的身上,说是自己离不开自家小夫郎。
叶胥看着陶青的眼眶隐隐的有要变红的趋势,也不顾旁边卢栖的目光,将陶青揽在怀中,用手轻轻地拍打了下陶青的背,以此来安抚陶青。在陶青的耳边安慰道:“青儿一定要来看我,若不然,为夫定会想念青儿想的夜不能寐。”
陶青听到夫君这般说话,悄悄红了耳尖,轻轻地“嗯”了一声,表示自己定会来学堂看望夫君的。
夫子也是从书生那个时代过来的,也知晓书生的不易,对家属来看学子这件事,也并没有像平常的书院那般苛刻。
因着夫子知晓书生们在学堂中要集中学习小半个月,夫子是对家属来探望的行为也是准许的,但是有前提的:不能占用学习的时间。那些娇生惯养的富家子弟即使是不在书舍住宿,中午还是时不时有人来看望。
叶胥让陶青先去寻叶姆他们,陶青转身离开,叶胥就站在那看着自家小夫郎的身影渐渐远去,直至看不到一丝丝陶青的身影,叶胥才转身和卢栖一同进了学堂。
卢栖还是第一次见到叶胥的柔情模样,虽然是对着他的夫郎。在学堂的叶胥与这完全相反。整天是一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好学生模样,整天冷着一张脸,白瞎了一副好皮囊。
使得卢栖每次想和叶胥说句话,拉进拉进关系时,看见他那张冷脸都是望而却步,无一不是乘兴而去,败兴而归。
现在看着叶胥与他夫郎两人之间的拉拉扯扯的不舍模样,卢栖心中好奇:难道这就是爱情使人盲目,爱情还能改变一个人吗?卢栖摸了摸自己的下巴在那天马行空的想象。
那要是自己也娶了夫郎是不是也会稳重些,你说为什么不娶姑娘家的,叶胥娶的都是哥儿,那可是叶胥,是他们学堂的传说,跟着他准没错。
当卢母将自家儿子想娶夫郎的想法告诉卢父时,卢父气的胡子都快飞了起来,叉着腰骂卢栖想一出是一出,书都读不好,还想着娶夫郎,卢父还叫嚣着卢栖要是读不出了名堂来,这辈子都别想娶夫郎,就做一辈子的光棍吧!
卢栖没想到自己的一时兴起,竟然惹得老爹如此暴躁模样,吓得卢栖一个月没敢回家,就怕回到家之后,被老爹逮住揍一顿,至于为何卢栖这么大岁数,还在挨揍,还不是卢栖太皮,起初的卢父是准备走慈父路线来教导儿子,发誓自己不能像自己的老爹一样不着调,他要树立起做父亲的威严,但是后来卢父发现慈父这条路根本不可能教育好卢栖,所以卢栖是从小到大都在吃自家老爹的鸡毛毯子。
于是卢府的下人常常能听到自家少爷的狼哭鬼叫,鬼哭狼嚎之后便是一个新的鸡毛掸子便摆在大厅,所以这十几年来,卢府消费最多的不是扫把,而是鸡毛掸子。
在叶胥与卢栖一同去书舍的路上,卢栖就像是一个BB机一样,一点都不消停,对着叶胥问东问西的,叶胥都心疼他的嗓子,心中不得不佩服卢栖还是有做BB机的潜质的,说了一路,也没见卢栖口渴或者是嗓子有什么不适之状。
叶胥也是对着卢栖的问题是知无不言的,毕竟卢栖也算是帮助过自己的,礼尚往来,再者就是卢栖一路上问的全部都是关于在功课上的内容,叶胥别的不行,就学习经验多。叶胥结合他之前学习以及清醒过来之后的这些天的学习经验告诉卢栖的。
当卢栖听到叶胥说“学习要劳逸结合,不能读死书,要理解着学习”之后,卢栖对叶胥的崇拜之情都溢出了眼底了,卢栖没想到像叶胥这样的大学子竟然会说出劳逸结合这种话,他每次见叶胥不是在看书就是在温习功课,他就没有见过叶胥有休息的时候。
没想到,他竟然会在叶胥的口中听到劳逸结合这种话,他一直以为叶胥是读死书的书呆子,因为每次夫子讲课时,叶胥都是一副认真听讲的乖巧学子的形象,每当卢栖开小差,抬头就见叶胥在按照夫子的要求在温习夫子所讲解的内容。
每次散学之后,叶胥都是在拉着夫子探讨一些什么他听不懂的东西,卢栖是那类看见夫子就掉头跑的人,所以,每当看到叶胥拉着夫子一脸请教的情况,卢栖心中就对叶胥的勇敢表现佩服的五体投地,简直就是人间楷模啊!不愧是夫子的心头肉啊。
像他这种看见夫子就腿软的人是永远达不到叶胥这个等级的,卢栖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二人这样边走边交流学习的心得,主要是叶胥说学习的经验,卢栖在旁边担当气氛组,一脸的惊奇和佩服。
通过一路上的交流,卢栖对叶胥的佩服之情又有了新高度。
二人穿过竹林时,远远的就看见了坐在亭子里对弈的夫子,卢栖看见夫子之后,第一反应就是跑,但是又看见夫子看向了这边,卢栖吓得双腿直抖,还是卢栖急忙之下抓住了叶胥的胳膊,才勉强维持住了体面。
夫子往这边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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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胥就与夫子对视上了,叶胥心想这次的问候是逃不掉了,于是,迈着步子朝着夫子的方向走去,为了照顾腿软的卢栖,叶胥走得缓慢,生怕走快一点,卢栖就颤颤巍巍的摔倒了。
就算是走得再慢,路也是有走尽的那刻。
叶胥与卢栖并排的对着夫子行了一个学生礼,夫子摆摆手,叶胥见夫子正与一老者对弈,心想不便打扰他们,便想着告辞,那老者全程没有抬头看他们一眼,老者的眼神完全的粘在那棋盘上的棋子上面,叶胥见夫子允许他们离开后,同卢栖一起走出了竹林。
等二人离开后,那老者开口了,对着夫子说道:“这便是你的得意门生,倒是有些礼貌,也有读书人该有的气质,倒是不知这人品如何?”
“舒老还不相信我看人的眼光吗?我这学生读书用功,人品倒也不错。”
那老者听完夫子的话,只是摇摇头并没有说什么。
远处,一书童打扮的人,正捧着用油纸包裹好的糕点往这边赶,那书童奔跑的方向正好与叶胥离开的方向相反,书童跑的忙不择路,差一点就撞到叶胥,还是叶胥眼疾手快,及时接住了书童,这才避免了一场意外的发生。
那书童只是一心的想邀功,心里想的都是他寻到了一样这镇上人人都赞不绝口的糕点,书童想着舒老尝了定会食欲大开。书童的脑中都是舒老对着糕点的满意的神色,况且这竹林一般都是没什么人来的,至少这几天没人来,所以那书童就没有注意眼前有人。
等叶胥安抚住书童后,发现一直被书童护在怀中的正是自家的糕点,因他们家独特的包装手法,即使只露出了一角,叶胥还是一眼就认出了那是自家的产的东西。
那书童也是极其的有礼貌,对叶胥道谢过之后才离去。
等叶胥与卢栖走远后,卢栖才开口:“叶兄知道与夫子对弈的那老者是谁吗?我还是第一次见这般精神矍铄的老人,虽然没有看到脸,但是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就非同一般。”
叶胥听到卢栖这般说,有些好笑,又不是修仙世界,还气息与众不同。却还是中规中矩的回道:“我也是第一次见那老者,并不知晓那老者的身份。”
卢栖惊讶叶胥竟不知那老者的身份,他还以为叶胥经常到夫子的住处去请教,还以为叶胥知道些什么呢,没想到叶胥也不知。
叶胥见卢栖还一脸好奇的神色往竹林的方向看,也没说什么,反正那老者是什么身份都与他们无关。
竹林这边,书童冒冒失失的走到了那老者身边,语气中是掩藏不住的惊喜:“舒老,这是这镇上口碑最好的糕点,您尝尝,听说老少皆宜,对老人也是极其适合的。”
那老者看着书童冒冒失失的模样,也没说什么,反正他说了这书童也不改,次数多了,老者就不再苦口婆心的要求书童稳重些了,这书童也正是活泼好动的年纪,他也不好拘着他的天性。
夫子见着书童还是那般的活泼,笑着对书童说:“你这性子还没改掉呢?也就舒老能忍受的了你。”
书童也只是笑着摸了摸自己的头上的两个小角角,没有说什么。
调笑间,那老者已经打开了那包装,手拿起了模样并不太出众的糕点。这糕点的上方还点缀着红枣碎,味道闻起来也是从未过有的香甜,隐隐约约的还能看到糕点上面冒着热气。
老者将糕点放入口中,细细的品尝了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浅浅的留个痕迹吧!
25. 第 25 章
没想到这糕点卖相虽是其貌不扬,入口却是有蛋麦两香、回味悠长、自然清香、不粘不腻的味蕾体验。
赵夫子见舒老沉溺在这小小的糕点之中,有些好奇这糕点能有什么魔力,能让尝遍大齐境内各地美食的舒老享受其中,舒老不仅是国子学的博士,还是一个号称不羁的品尝家。
只要是美食,不管是在酒楼售卖还是小摊贩摆卖,只要是听说味道鲜美,他都是来者不拒的品尝一下,往往是舒老亲口赞美的食品,无一不是卖的火热,生意大好,所以在京城只要是做买卖的人家,都万般的请求舒老能亲自品尝一下自家售卖的食品,只求舒老的一声点评,舒老的点评也是一针见血,直指弊端。
但此时的赵夫子见舒老还沉浸其中,便有些好奇这糕点到底是有多么的美味,便想着若是有时间自己也买上一些品尝一下。
其实,当舒老打开油纸的那一刻,赵夫子也是被那香甜的味道勾起了食欲。
赵夫子想着等会他就去询问书童这是在哪里买的糕点,他并没有听说这镇上的李记糕点出什么新品,应当是这书童在别处买的。
舒老也不是一个藏私的人,等舒老细细的品味之后,也邀请赵夫子品尝一下这人间美味,赵夫子的手指早就蠢蠢欲动了,彼时舒老刚一开口,那边的赵夫子的手就已经伸了过去。
舒老看着站在一旁的书童,也招招手让他也来品尝一下,他一大早就起来去排队才买来的糕点。
也不知这书童是哪里来的渠道,听人家说去晚了便不能买到,买这糕点可是要排队的,天刚蒙蒙亮,他就听到书童开门外出的声音了。也不知那么急干什么。
书童本以为自己起这般早,肯定是第一个去的,他早已打听好了那糕点的摊位,听说那摊位是衙役专门给那买糕点的人家准备的,所以并不用担心会排错队的情况。
因舒老爱好各种美食,所以每新到一处,书童就会尽职尽责的去打听当地的美食,这次,他打听到有一家的糕点特别的美味,问了许多人,他们都是对那糕点一脸的向往之色,又好像是在回味。
但是当那书童到地方时,那摊位前已经有十多人小厮模样的人在那规规矩矩的排队。他急忙小跑着向前,生怕自己排到了后面,他可是听说这摊主,每天卖多少都是有定量的,所以他才一大早的往这边赶。
慢慢的,他身后的队伍越来越长,这眼看着太阳都要升起来了,还是不见摊主的身影,他心中有些泄气,以为这摊主不来了,有想离开的打算了。
天刚亮时,他就来排队了,别的小厮还有人来换班排队,前面的人换了一拨又一拨,就只有他一直是一个人,现在的他是口干舌燥的,肚子还在咕咕叫,抬头又是热辣辣的日光,但是就这么的离开,又有些不甘心。他转身询问身后的老人家:“老人家,您知道这摊主什么出摊吗?”
老人家身体硬朗,声如洪钟:“往常这个时间,摊主应该是到了的。”那老人家抬头看了看这日光。
“此时的叶摊主他们应该是到镇门口了吧!”
“孩子,你这是第一次来买吧,咱们排队的时间虽然长,但是我们很快就能买到的,年轻人,心急是吃不了热豆腐的,心急也是尝不到鸡蛋糕的。”
说完,还一脸深沉的看着书童,拍了拍他的肩膀。
听见那老人家这样说,书童没想到这摊主竟不是镇上之人,能得到这镇上这么多人都赞不绝口的摊主,究竟是何方神圣。
转身想询问那老人家,却突然间觉得人群沸腾了起来,书童就见那不远处,有三个背着背篓的人影往这边赶。
等人影走近了,书童才发现那三人的打扮和模样,分明就是村人的形象,他半分也不相信这卖糕点的想法是整天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人想出来的,打听过才知晓,原来卖糕点的想法并不是这摊主想出来的,而是这摊主的儿子,这摊主的儿子是今年刚刚考上秀才,说是现在正值农闲时刻,在家中也是闲着,所以就摆摊来补贴家用。
书童听说那秀才就在他们现在的学堂读书,心想着若是有时间,他还是想见见这秀才的真面目。
他这一路上都在想那秀才,激动之余,肚子也不饿了,等舒老将油纸打开时,一股香味扑鼻而来,他才感受到肚子确实是有些饿了,他见舒老招手让他也尝一下,他也没有什么好扭捏的,从天亮至今,他滴水未进,伸手就拿起了一块糕点吃了起来。
等他吃完之后,就已经被这口齿间香甜完全征服了,正想伸手再拿一块来吃,就见那油纸上哪里还有糕点啊,连渣都不剩,书童从未有像此刻这般后悔过,他为何就没有多买一些呢。
书童见二人吃完之后都是一副意犹未尽的模样,便将自己心里的想法说了出来,书童对着赵夫子行了一礼:“赵夫子,我在路上听说,这卖鸡蛋糕的想法还是您这学堂的书生想起来的,说是你们学堂的大才子,是什么叶姓的书生。”
赵夫子听书童这么说,心中已经有了一个人选,符合这几条的书生就只有自己的得意门生叶胥了。
赵夫子见书童眼中满是好奇,便笑着说道:“那书生你不是见过吗?刚还扶了你一把呢。”
书童听到赵夫子这般说,便也知晓赵夫子说的应该是刚才在小道上帮了他一把的那个书生,书童没想到那书生长得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也不像是想出这般奇妙点子的人,果真是人不可貌相。
赵夫子见舒老的眼中有着与那书童相似的好奇,以他对舒老的了解,大概是舒老是打上了叶胥家的鸡蛋糕的主意了。
舒老也是心疼书童天刚亮就起来买糕点,正好那书生也是这学堂的学子,告知那书生一声,让他们每天给他们留一份,他又不是不给钱。就怕是有钱也买不到,要不是他家的生意太过火爆,他也不至于把心思打到一个学生的身上啊。
于是两双满怀期待的眼睛,亮晶晶的看向赵夫子,赵夫子在心中叹了口气,这么多年了,这俩人在生活上还都是一副不太着调的样子。
赵夫子认命般的在前面领路,带着二人向着学子书舍的方向赶去,一路上还看见了许多刚刚返学的书生,正往书舍的方向赶,书生们见赵夫子来了,纷纷行礼。赵夫子对着学子们摆摆手,此时的赵夫子心中有丝丝的后悔,早知便等到晚上入睡前来寻叶胥了,现在人这般多,他一一的回应,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此时正在书舍收拾衣物的叶胥并不知晓刚才头都没抬的老者,正在寻他的路上,还有求于他,书舍里不仅有叶胥和卢栖,还有卢栖的书童和小厮,小厮们正在帮卢栖收拾床铺和衣物,卢栖就坐在叶胥的床上看着他们在那收拾他的东西,手里还拿着不知从何处寻来的苹果,就在那咔吱咔吱的啃的津津有味。
叶胥一脸不忍直视的看着卢栖潇洒公子似的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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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的卢栖还在那怎么舒服怎么来大爷似的坐在那,还翘着二郎腿,腿还时不时的抖动一下,吃着苹果都堵不住他的嘴,嘴还叭叭的乱指挥着小厮该怎么给他铺床,告诉书童他的衣服要怎样叠看着才顺眼,之后还是不满意书童的叠衣方式,他决定自己亲自动手收拾,之后又跑到床边去整理床铺。
再怎么说,卢栖也是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公子哥,做这些琐事肯定是不如伺候他多年的小厮和书生。他没有亲自下场前,小厮和书童做的是井井有条,自听了卢栖指挥,现场是一片狼藉。
卢栖看着自己指挥后的效果,不好意思的摸了摸鼻子,脚也不抖了,腿也不翘了,就在房间里一片狼藉时,赵夫子和舒老敲门之后走了进来,书童慢他们一步,赵夫子和舒老看见了一片狼藉的现场,二人脸上都是一副耐人寻味的模样。
只见这书舍里,衣物地上床上都是,那床单一半在地上,一半在床上,床边还站着两个下人模样的小厮在那一脸的无奈,书舍中间的桌子上面还有一颗被啃的满是牙印的苹果,此时的苹果已经有些许的黄,许是那苹果的主人放在桌子上有些时间了。
此时的房间里鸦雀无声,与他们刚进来前,在房门听到的喧闹声完全不同,还是叶胥先打破了这诡异的氛围:“老师此次前来是有什么事吗?”
赵夫子有些不好意思说出自己的打算,这是赵夫子第二次后悔带领这二人前来寻叶胥了,显得他很好吃一般,他现在都在担心,他这为人师表的形象是不是有些不复存在了。
“我听说你家现在是在镇上卖糕点?”
“是的老师,只不过是为了糊口罢了。”
赵夫子看向身边的舒老,向叶胥介绍道:“这位是我们大齐国子学的博士,喜好美食,奉圣上之命,到全国各地区采风,现如今,来到了此地,机缘巧合之下,尝了你家的糕点,对你家的糕点很是感兴趣,又因你家的糕点往往是一糕难求,恰巧听说那糕点是你家做的,就想着能不能行个方便,看是否能每天留一份给他。”
赵夫子在说圣上的时候,还双手抱拳向东部行了一礼,以示对当今圣上的尊敬。
听着赵夫子说完,舒老赶忙接话:“只是单独的留一份即可,我可以去摊位上拿的,我也不贪心,不多,就只多留一份。”
在美食面前,舒老也完全不顾及之前在叶胥心中留下神秘老者的形象,说完之后还一脸期待的看着他。
叶胥见夫子前来,还以为是有什么学业方面的事情要交代,叶胥属实没想到竟是与学业无关的琐事,顿时,在原主心中的稳重、知识渊博、无所不知的不食人间烟火的知识分子形象的夫子,现在在叶胥心中更加的接地气了。
因原主对这夫子是无比尊重的,叶胥一直不知该如何与这夫子相处,就连在家中温习时所遇到的疑问,他都不知带如何去询问,如今的他却是有解决的办法了。
叶胥在心中已经有了对策:“既是如此,那学生便知会家人一声,可以让他们送到学堂,不麻烦的。”
舒老听到叶胥这般说,眼睛中的欢喜怎么都藏不住。
其实叶胥这般说,心里也是有单独的打算的,他还在发愁,这进了学堂之后,以后就见不到自家小夫郎,这不就有人递来了橄榄枝了吗,以后让自家小夫郎来送糕点。既是全了夫子的面子,还能见到自家小夫郎,真真是一举两得的美事。
26. 第 26 章
叶胥在心中美滋滋的想着,他以后每天都有短暂的时间与自家小夫郎见上一面了,比起半个月见一面的煎熬,他还是觉得一天见一面更好,而且他与小夫郎的独处是经过了夫子的首肯,并不算是违背学堂的规矩。
这边的舒老与书童见叶胥同意了,心中都松了一口气,舒老则是在感慨:他在此地的日子也算是每天都有的吃了,书童则是在庆幸自己以后终于不用再像今日这般,天刚亮就起床,以后他也能多睡一会了。
于是,预留糕点这件事就这样定了下来,赵夫子往叶胥的身后看了一眼,有些不忍直视现场这般乱糟糟的模样。
当看到卢栖站在床边呆呆傻傻的模样,他打心底都不太愿意承认这般不太聪明样子的人是自己的学生,于是,赵夫子语气一变,横眉竖眼的看着卢栖说道:“我记得你原本并不是住宿的学子,怎的你现在的东西都在这个屋舍中?”
卢栖被赵夫子这严厉的语气吓了一跳,只得结结巴巴的回道:“父亲,父亲…不再让我在家中…家中住宿了,学生…学生就想着…先在学堂住下,问过叶兄之后…之后知晓:叶兄的房间中还有…还有空床位,我就…我就搬了过来,想等收拾好之后,再…再告知您…您一声,这还没等我说…说呢,您…您就先过来…来了。”
赵夫子看卢栖这幅模样,就很铁不成钢,他又不是什么洪水猛兽,怎么这个学生每次见了他都是一副怕的要死的样子,赵夫子看到卢栖微微颤抖的下摆,知道这孩子肯定是在发抖,于是也没多说什么,只嘱咐叶胥不要忘记刚才他答应的事,就转身离开了。
等他们三人走之后,卢栖才回过神,还一副惊神未定的模样,像模像样的拍了拍自己的小心脏,一脸后怕的对叶胥说:“你看咱们夫子这般严厉的模样,凶巴巴的,也不知你整天是如何面对他的。”
叶胥心想,他从小到大也没见过,有哪个学生像卢栖这样,见到老师像老鼠见到猫一样的害怕,甚至还过犹不及。
叶胥只安慰说:“夫子也只是个平常人,不要把夫子妖魔化,平常心对待便好。”
然后他就见卢栖一脸不可置信的看着他,那模样仿佛是见了鬼一般。大张着嘴巴,眼睛瞪的大大的,还结结巴巴的说:“那…夫子能算是平常人吗?他…他整天板这个脸,看到他我…我就双腿打颤…颤。”
叶胥见卢栖这般说也没有反驳什么,毕竟在不同人的眼中,同一件事,有不同的看法,他并不觉得自己有改变别人想法的能力。
在他看来卢栖这见到老师就害怕的习惯应当是改不了了。
其实卢栖还没到见到每个夫子都害怕的程度,只是单单的对赵夫子这样,卢栖对于他启蒙的夫子就是另外一副模样了,虽说卢栖整天没心没肺的,并没有将心思放在功课上,但卢栖也是有些聪明在身上的,所以自从考上童生以后,那秀才他是死活考不上,气的卢父打也打了,骂也骂了,但卢栖死活不肯将心思多放在功课上半分。
卢父也是没法子了,恰巧赶上赵夫子辞官归乡,卢父这才将主意打到了赵夫子的身上。
许是赵夫子与平常夫子相比,身上多了一些在官场了摸打滚爬的气势。才让卢栖每次见了赵夫子都害怕的发抖。
毕竟赵夫子是在官场上那么多年,身为夫子,原本身上就比那些举人或者是秀才出身的夫子身上多了些许的凌厉,就是这些凌厉,使得卢栖每次见到赵夫子都害怕的腿抖。
此时的叶胥一心只想去寻自家小夫郎,告诉自家夫郎这个好消息,根本无心搭理卢栖,叶胥不动声色的加快了手上的动作。
身旁的卢栖见叶胥收拾东西的速度都快了不少,不免有些好奇他们家的糕点真的有那么美味,惹得国子监的博士都亲自来寻:“叶兄,你家的糕点真的那么好吃吗?那明天能不能也给我带一份过来,我也想尝尝,这样我也算是同国子学的博士吃过一样的糕点了,说不定我沾上了些许博士的气运,以后我也会是博士了。”
卢栖正在那不着边际的胡思乱想着,叶胥也没有打乱他,任由他凭空想象。叶胥承诺道:“要成为国子学的博士,是要融通古今,学识渊博的大儒,光是想着蹭别人的气运是不行的,他人脑中的学识你想蹭也蹭不走。放心,明天我便让夫郎带两份糕点过来,不会少你的份。”
说着,叶胥便大步的离开书舍,往他们摆摊的方向走去,也不知这个时间点,叶姆他们有没有回村。这么想着,叶胥便加快了脚下的步子,等叶胥到了街上,发现原属于自家的摊位已经是被别人占了。
这摊位并不是固定的,若是有一个小贩走了,新来的小贩再交一次摊位费便可占据那个空摊位,叶胥是知道这一项规定的。
叶胥走到旁边问了隔壁的摊主,这条街上的生意就他们家的最好,往往是他们家摊位刚摆上没多久就卖完了,所以等他家收摊的时候,其余的摊主并没有卖出去多少,但是其他摊位的摊主却是因为叶家的生意火爆,而带动了他们的生意。
往往那些没有买到糕点的人家会在这条街上闲逛,逛着逛着看中了便会买上一些,尤其是他们这些距离叶家摊位较近的摊位,往往会在排队的时候被人瞧上了自家的东西,这销量与往常相比,也就上去了,因此那小商贩对叶胥的态度也不错。
叶胥这才知道,原来叶姆他们根本就没走多久,叶胥觉得叶姆他们应该是在买食材的路上。
平时采买的工作都是叶姆和叶父做的,所以叶胥并不知晓,叶姆他们具体是哪家的铺子购买的食材,叶胥决定去镇门前等着他们。
由于叶胥也不太清楚叶姆他们具体离开了多长时间,那商贩也只是说了个大概,叶胥怕他们就此错过,于是叶胥就加紧了步伐,火急火燎的往镇门的方向赶,但是行进间,叶胥面上却是半分不显焦急之色,以旁人的角度来看,就是叶胥也只是脚步快了一点,丝毫不影响叶胥的书生形象,叶胥依旧是那个翩翩君子的儒雅书生形象。
等叶胥到达镇门前,就见叶姆他们四人准备出镇门。叶胥加快了脚步,在他们出镇门的前一刻叫住了他们,叶胥心想:还好没有错过。
叶姆见此时应在学堂的叶胥出现在这里,不由得发问:“今天不是你上学堂的日子吗?怎的现在你在这里,是什么东西落在家里忘记拿了吗?”
叶姆此话一出,陶青那双微睁着消肿的大眼睛也看了过来,夫君出门前还是他给准备的衣物呢,除了叶胥自己装进去的亵裤外,应当是没什么缺少的了。
叶胥见自家小夫郎一双大眼睛红彤彤的,不仔细看,是瞧不出红肿的迹象的。就算是这样叶胥还是有些心疼的,但此刻也不是他们交流的好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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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胥只好先解答了叶姆的疑惑:“我们夫子的老友途经此地,道听途说咱家的糕点好吃,就是想着能不能每天给他留一份,还有我同窗也想尝尝,准备两份就好。”
叶姆听说是夫子的老友和同窗想要,觉得只是两份鸡蛋糕,卖谁都是卖,也就同意了,还说明天让陶青去学堂送,刚才叶姆在镇上卖糕点时,看见送叶胥去学堂归来的陶青眼睛红红的,可把叶姆给心疼坏了。
陶青长那么大,两家人都没舍得让陶青红过一次眼眶,这次因为二人的分离却是使得陶青的眼眶红红的,叶姆有些无措,也不知该怎么安慰陶青,好像怎么说都不太好。
笛哥儿安慰了一路,叶姆也是绞尽脑汁的想着到底该怎么安慰陶青才好,这正好,以后这每次去学堂送糕点的任务就交给陶青,也正好能解小两口的相思之情。
叶姆的决定正合叶胥的心意,同样也说到了陶青的心坎上了,叶姆见陶青的不再是那副眉头紧皱的小老头的模样,心中松了口气,叶胥也见自家小夫郎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甜甜的笑容,叶胥觉得自己的心脏被击中了一般,酥酥麻麻的。他觉得他又可以了。
说完正事之后,叶胥的眼睛就没有再分给旁人半分,就那样直勾勾的看着陶青,被这么炙热的目光盯着,陶青想忽视都难。
此时的陶青有些难堪,但是与夫君分离之时,自己哭哭戚戚的还没觉得有什么。现在被叶胥这般直白的看着,陶青心中还是有些不好意思的,更何况叶父、叶姆和笛哥儿他们还都在场,这镇门口也是人来人往的。
叶胥好不容易寻着机会能和自家小夫郎见上一面,在路上他还想着小夫郎能对他投怀送抱呢,没想到陶青只是低着头,也不说话,更别提和他对视了。
若是像现代那么开放,陶青许是会对叶胥投怀送抱,有可能的话还会给叶胥一个爱的亲亲,但这是思想封建的古代,所以叶胥的想法终究是落空了。
叶胥见自家夫郎一直不给他回应,心中有些许的失落,也没说什么,想着,既然事情都安排妥当了,他也该回书院温书了。
告别了叶父叶姆之后,叶胥就转身离去,此时的陶青才舍得抬头,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叶胥离开的背影。
谁知,叶胥的后背就像是长了眼睛一般,叶胥突然地转身,直接与陶青对视上了,紧接着趁陶青怔愣的片刻,又转身回来了,一手揽住陶青的后脑勺,在陶青的唇上留下了轻轻地一吻。
此时的镇门口上的行人,来来往往,并没有人注意到这边发生了什么事情。等陶青反应过来叶胥对自己做了什么时,脸颊爆红,眼睛还慌张的向路边的行人看去,生怕被别人看到。
当时叶姆见叶胥寻来,以为是有什么要事,于是一行人便在离镇门极其远的地方说事,所以,并没有什么人注意到这个隐秘的地方此时发生了什么,也就只有在场的三人知晓。
叶胥亲过陶青之后,还在陶青的耳畔留下一句:“青儿,记的想我。”声音沙哑,好似是带着些许的隐忍,惹得陶青的耳尖红红的。
叶胥说完就利落的转身离开了,这次是真的离开了。
在回村的路上,谁都没有开口说话,一路上的陶青脑袋晕乎乎的,小脸也是红彤彤的。
等叶胥回到书舍时,满脸的春风得意,不知道的还以为是金榜题名了呢。
27. 第 27 章
那种说不出的满足之色洋溢在不大的书舍之中,惹得卢栖在暗地里悄悄摸摸的看了他好几次。
卢栖终是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问出了心中的疑惑:“叶兄不是去告知家人,以后要每天送糕点来学堂吗?这怎的像打了胜仗的大将军一般,满脸春光藏不住似的。”
叶胥听见这话,昵了卢栖一眼,还上下打量了卢栖一会儿,看的卢栖有些头皮发麻,就在那么一瞬间,卢栖把他这么多年做的亏心事全部想了一遍,还没等卢栖想到自己是不是做了什么对不起叶胥的事情时。叶胥老神在在的开口了:“我的这种喜悦,是你这种没有夫郎的人永远不能体会到的。”
说完还一脸的骄傲,卢栖听完叶胥这般说,他觉得自己的拳头有些许的硬了,叶胥这是在嘲笑他吧!那夫郎是他想娶就能娶的吗?这不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他现在连第一关都没过去,败在了“父”上面,这般丢人的事,卢大公子觉得还是烂在心中更为妥当。于是卢栖大度的原谅了叶胥对自己的嘲笑。
但他还是在心中默默的骂叶胥不仗义,不仅没有告诉他缘由,还明目张胆的嘲笑自己。
这边的卢栖在心中对叶胥的行为用骂骂咧咧以示回应,那边的叶胥则是眉开眼笑的在收拾书本,等叶胥收拾好之后,二人一同向学堂走去。
等叶胥坐到座位上,才发现这学堂之中的学子,当真是千奇百怪:有的学子一副没有睡醒的样子,在夫子还没到前,东倒西歪的趴在桌子上补觉,还有的书生则是相反,表现的极其亢奋,正拉着同窗一起在那天马行空的胡扯,大有一副相谈到地老天荒的架势;也有例外,像叶胥这般的好学生,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放过一丝丝的空闲时间。
卢栖自进入学堂后就发现叶胥一直在低头认真的书写着什么东西,叶胥做在学堂统一的板凳上,独成一派,看起来都要比别人吸引眼球一些,别人的坐姿是东倒西歪的,反正就是怎么舒服怎么来。
反观叶胥,叶胥的坐姿简直是教科书式的典范,叶胥的背部挺直,头部自然前倾,从卢栖那个角度来看,还能看到叶胥清晰的下颌线以及叶胥那双拿着毛笔的右手,那只手指节分明,手指细长,没有一丝丝多余的肉来破坏这独特的美感,皮肤如羊脂玉一般雪白,多一分显得苍白,少一分又缺少了美感。
卢栖看看叶胥拿着毛笔的手,又看了看自己的小胖手,怎么这样一对比,显得自己的手指好像是没法见人一般,此时的叶胥双眼紧盯着纸上的文字,时而停下来,眉头微蹙,好像是在思考,又像是在纠结一般。
卢栖有些搞不懂,不就是一篇文章吗,有这么难吗?一篇文章对于叶胥这样夫子心中的得意弟子来说难道不是手到擒来,小事一桩,他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来看,怎么看都不像是那么简单的事!肯定是大有猫腻。
卢栖悄悄摸摸的起身,蹑手蹑脚的走到叶胥的座位上,而此时的其他书生,补觉的补觉,说话的说话,根本没有人注意这边发生了什么。
卢栖第一眼看见那纸上的字体时,就被叶胥的书法深深的吸引住了,还在心中默默的感慨,这不愧是考上了秀才的人,与他相比,自己还真是要走很长的路,看看叶胥这字:落笔如云烟,藏锋处未露锋芒,露锋处亦显含蓄,底蕴深厚,刚柔并济,他这书法自成一派,着实厉害。
不得不说,这卢栖不愧是考上童生的人,还是有些文化在身上的。
卢栖感慨了好大一会,才反应过来自己是来干什么的,他是过来看叶胥是不是藏了什么猫腻,不然叶胥的表情为何会如此的不同寻常,他怎么就被叶胥的字迷了心窍了,卢栖在心中默默的谴责自己。
卢栖看着叶胥写在纸上的字,他越看越觉得不太对,这读着也不像是文章,反而与他家书肆中卖的话本极其相似,特别是那写作方式,简直就是如出一辙,卢栖不太相信般的揉了揉眼睛,怀疑自己是没有睡好觉而出现了幻觉。
难道叶胥刚才一脸认真又严肃的模样,写的是这玩意,这也太玄幻了,这玄幻程度能与哑了二十多年的哑巴突然间开口说话了,八十岁的瘸腿老爷子上战场取了敌将的首级一般的玄幻,叶胥的这种在学堂这般神圣的地方写话本的神操作,真的是震惊到了卢栖。
卢栖在叶胥身边站好一会了,刚开始的叶胥在那认真的写写画画,沉浸在自己的创作世界中,丝毫没有发现卢栖的存在,直到他在纠结到底该用哪个词语才能更加生动的表现出主人公的心境时,余光发现身旁站了一个人,也不知到底站了多久了。
抬头看,叶胥才知道原来是卢栖那个憨憨站在他身旁,还一脸的不可置信的痴傻模样,像二傻子一样,叶胥觉得自己要是不让他清醒一下,他能站在这儿直到夫子来骂他一顿,把他骂醒,于是叶胥大发善心的叫醒了在发呆的卢栖。
卢栖觉得自己对叶胥的印象过于固态化了,在他的印象中,叶胥一直都是那个心里就只有读书,别无其他心思的优秀的学子形象,所以当卢栖听说叶胥请假娶夫郎时,卢栖根本想象不出叶胥对着他夫郎微笑的场景,会不会吓死个人!想想都可怕,简直是恐怖,反正卢栖是想象不到,到底该是怎样的尴尬场景,叶胥才会笑得出来。
他想都不敢想,叶胥身穿红衣一脸喜意的去接夫郎的场面。主要是叶胥在学堂里整天都是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清冷模样,不像是能笑出来的样子。
自上次在自家书肆中见到叶胥并与之交流之后,卢栖才发现,叶胥并没有他印象中的刻板,相反叶胥永远都是一副儒雅,温润的书生公子的形象,好像就算天塌了下来,也不会影响到叶胥的温润公子的形态。
而现在的叶胥却在这学堂上写读书人看不上的话本。一般的读书人自诩是高雅之士,压根看不上写话本的这种低俗之人才会做的这种粗鄙之事。
卢父之所以严禁卢栖看话本一方面是看话本占用了卢栖的读书时间,另一方面就是在大多数读书人的意识中,话本都是一些小哥儿和女儿家无聊时打发时间的东西,他们这种从小受四书五经出身的熏陶着长大的正经读书人,是看不上这种玩物似的物件,卢父是商人,自有门路了解这些事情,所以卢父才严厉的禁止卢栖看话本。
每当卢栖对叶胥有一个新的认知时,叶胥就会再一次刷新他的认知,就算是这样,卢栖也是没有想到叶胥竟做出这样出格的事情。他竟然当众写话本,叶胥他就不怕有人见了向夫子告发吗?
当时叶胥在书肆时说要买话本看看流行的样式时,他还以为那只是叶胥的说辞,那只是叶胥给自家夫郎买话本不好意思表明而找的借口,卢栖实在是没想到叶胥当时说的全是实话。
卢栖被叶胥声音从自己的世界中抽了出来,之后卢栖看着叶胥一脸认真的询问:“你这是在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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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胥心想,你在这站了那么久,还博览群“书”,难道就没有看出来些什么吗,但叶胥见卢栖说这话时,脸上是从未有过的认真神态,不由得也认真了起来。
叶胥回答道:“我在写东西啊?”
卢栖见叶胥这般回答,只是深深的看了他一眼,然后弯下身子,在叶胥的耳边很轻声的提醒道:“以后别再学堂中写这些东西了,夫子是不喜的。”
卢栖的声音很轻,像是怕被人听到一般。轻到叶胥很努力的去听,才在这嘈杂的环境中刚刚听清。
卢栖说完并没有离开,而是站在一旁,像是在等叶胥一个肯定的回答。
叶胥见卢栖还是那种从未有过的认真模样,此时叶胥也当真了,数次的相处,叶胥觉得自己也算是对卢栖的性格有一个大概的了解,他知道卢栖这人表面上像是什么都不在意的模样,但是他的内心是一个极其有原则的人。
再加上,原身身体的自我保护机制的启用,使得自己完全不记得原身在读书上面事情,所以此时卢栖的建议应当是可以听的,叶胥在心中衡量了片刻,就知道了其中的厉害关系。
卢栖之所以不让叶胥在学堂之中写话本,是因为他觉得夫子虽然在某些方面也是比其他的夫子通情达理的,但是在读书人大都讨厌写话本的这件事情上,卢栖也不太确定,但他也不敢赌。
卢栖见叶胥一脸迷茫的样子,见叶胥这般模样,好像是不太知道这件事的,卢栖心中有些许的疑惑,一般的书生都是知晓这件“潜规则”的,作为夫子最爱的学生,叶胥不应该不知道这件事,他见叶胥这模样怎么好像是完全不知情的样子,不应该啊!
卢栖见叶胥将墨迹未干的纸张放到了桌兜的最隐秘的位置时,就知道叶胥是将自己的话听进去了,卢栖看到叶胥一副乖乖听话的模样,也只是说了句,回去再告诉你具体缘由。
说完之后卢栖就悻悻然的转身离去了,本来还以为是有什么大的东西吸引到他呢,谁承想,竟是无知的叶胥在夫子的底线上蹦跶。
等卢栖坐到位子上时,赵夫子就走进了学堂,刹那间,刚刚还在七嘴八舌的书生们彻底的安静了下来,瞬间,学堂的氛围是一片诡异的安静,诡异的让个别在睡梦中的书生都醒了过来,清醒的书生们双眼朦胧的看着周围,等眼睛扫射到夫子时,瞬间就清醒了过来,那效果比在睡梦中当即浇了一盆冷水还管用。
赵夫子走进教室之后,一脸的严肃,与叶胥之前在竹林中见到的和蔼模样完全不同,简直是换了个人一样。夫子的双眼犀利的盯着乖乖坐着位置上的书生们。
一股独属于夫子的压迫感扑面而来,压得众学子喘不过来气,这还不够,赵夫子还站在案桌上方训斥:“看看你们这一个个的像什么样子,有的书生不要以为自己考上了秀才就满足了,开始放纵自己,刚才那些在睡觉的,昨晚上又去哪里鬼混了?”
“还有始终考不上秀才的,难道你们一点都不知忧心为何物吗?整天在那没心没肺的说说说,怎么那么多的话要讲,你们上来分享一下刚刚在讲的有趣的事可好。”
“与其独乐乐不如众乐乐。”说完还冷哼一声,吓得在座的学子一抖。
夫子的一席白话,说的众人像鹌鹑一样,缩在自己的位置上,一动不敢动,大气也不敢喘,生怕自己惹得了夫子的注意,又是劈头盖脸的一顿批。
28. 第 28 章
本来这节课并不是赵夫子的,由于袁夫子家中有事,赵夫子便先替他上(三声)上(四声)一节,只是赵夫子没想到这群学子竟如此的放肆,简直是无法无天,干什么的都有。
袁夫子脾气好,每次上课都是一副笑眯眯、好欺负的样子,所以每到袁夫子的课,学堂中好动的学子以及那些靠关系进来的学子们,束缚了那么久,他们终于到了释放自我的时间,一个个的干什么的都有,袁夫子每次都好声好气的劝诫他们:“大好时光,不应辜负,诸位认真听讲啊!”
声音软绵绵的,没有丝毫的震慑力,袁夫子的这般模样当然是镇不住这一群脱了缰的学子们。
知晓这入学的第一节课是袁夫子的课后,他们是想干什么干什么,没有丝毫顾忌,都开始释放天性,谁承想,这第一天上课竟是被院长兼夫子的赵夫子给抓了个正着,一个两个的都害怕极了,生怕自己会被遣送回家。
赵夫子的一顿输出后,见一个个的学生都低着头,话都不敢说一句,也是有些生气的。当他看见叶胥在那老神在在的温书,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模样,心中有些许的欣慰,最起码这一屋子的学生,也是有可造之材的。
殊不知,赵夫子心中的可造之材此时正在心中默默的吐槽:果然,不管是什么时代的班主任都是见不得纪律不行的班级,这照常的每次狂欢后的训话,叶胥从上学后,不知经历了多少次了,反正这些都与他无关。
往常的这个时间,他都是该干嘛干嘛的,不出意外这次也是。
等赵夫子看着训斥过一顿安静如鸡的学子们,就准备检查功课,即使是考上了秀才,该有的功课也是一点都没有少。
于是一群人排着队,乖乖的交了自己的作业,赵夫子站在案桌前,看着这一群学生都交了作业,满意的点了点头,等到一个满脸横肉的学子将功课放在一堆的功课上面时,赵夫子看着那卷面上的留下的水迹,脸色瞬间黑了。
那学子好像是嗅到了危险的气息,脸上的横肉都抖了抖,王储抬头看了赵夫子一眼,只见赵夫子脸色阴沉的吓人。
王储打算趁赵夫子还没发话前,赶忙逃离了这个危险的地方,谁知,他刚刚转身准备离开,赵夫子就叫住了他,赵夫子开口就是那种风雨欲来强烈的压迫感:“王储,你这功课是怎么回事?”
王储不知该如何作答,他定是不能说是自己和小妾在书房中调情时,失手将小妾送来的人参汤洒在了纸上,汤是昨天洒的,这功课是今天要交的,他那么忙,哪有时间再写一份啊!
他本来是想着再誊写一份的,但是他实在是拒绝不了他那柔弱无骨小妾的盛情邀请,于是二人在书房中厮混了一通,誊写一份的时间就没了。直到刚才夫子说让各位学子上交功课时,他才猛然想起那功课上面的水迹,他索性抱着侥幸的心思,在座位上默默的祈祷夫子不会注意到,但事与愿违,他还是被夫子给抓个正着。
赵夫子见王储站在那支支吾吾的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心中气急,只留下一句,既然你说不出个所以然来,那就让令尊亲自来替你解释吧!
之后也不给王储一丝解释的机会,挥挥手让王储回到他的位置上,回到座位上的王储心中对那小妾是憎恶极了,补身体的食物不少,她非要送些什么汤汤水水,自己还一门心思的想争宠,若不是她自己也不会将那汤洒在上面,最后还要被夫子请家长,他连个辩解的机会都没有,也不知父亲知道了这件事后自己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等学子将自己的功课全部完毕,之后赵夫子才开始授课。
时间在赵夫子引人入胜的授课中悄悄流逝。
等赵夫子讲完课,发现时间还是足够的,便让学生自己消化一下刚刚自己所讲的内容,交代之后,赵夫子便坐在旁边批阅学子们上交的功课。
夫子像往常一般先是找来了写有叶胥名字的那张,之后才开始细细的批改那张写有叶胥名字的功课,过了好大一会,悠长的钟声响起,赵夫子清了清嗓子,说道:“这节课就到这吧!”
说完,就转身离开了学堂,叶胥看着放在案桌上那被夫子遗忘的纸张,有些疑惑这夫子怎么不将这些学子们的功课拿回去批改,放堂之前不是还坐在那批改着呢吗?怎么转眼间就放在这里,留在这里干什么啊。也不知这个时代的学堂之中有没有课代表,若是有的话,课代表怎么不将这些送到夫子的办公室啊。
叶胥看着那沓试卷发呆,最后还是卢栖提醒他,让他将这些东西搬到夫子的办公室,叶胥听到卢栖的话,心中震惊,没想到这课代表竟是我自己。
卢栖本来是见夫子终于走了,夫子这一走,就是他释放自我的时间,被约束了一节课的时间,他觉得自己不行了,刚想转身和后桌说说话放纵一下自己,却见叶胥的眼睛直勾勾的看着案桌上的功课在那发呆。
卢栖心中纳闷,往夫子的住处送卷子这些事情都是叶胥干的,怎么这次的叶胥在发呆,这是忘记了?卢栖自叶胥进学堂后就发现他有些不太对劲,就像是忘记了关于这学堂的一切。
比如最基本的正常人都会记得自己的书舍在什么地方,但叶胥好像完全不记得,还是他这个从未住过书舍的人,带着他去的书舍;还有就是赵夫子,叶胥作为学堂之中,与赵夫子最亲密的学生,他好像不认得赵夫子,赵夫子坐在竹林之中,据他观察:是叶胥先看见夫子他们的,自己表明了夫子的身份后,叶胥好像才反应过来似的,去和夫子打招呼;现在又是这般,竟看着往常他的分内之事发呆,还向他询问赵夫子的住处,卢栖越想越觉得奇怪。
这叶胥该不会是失忆了吧!虽然那次的庆功宴他没去,但是他有门路,他听同窗说过,在那场庆功宴上,叶胥被王储那个混蛋灌了不少酒,听说叶胥出酒楼时,意识都已经不清醒了,还是两三个同窗扶着才走出了酒楼。这叶胥该不会是在那场庆功宴上喝酒把脑子喝坏了吧!
那他以后还能行吗?这脑子坏了,是不是不能参加科举了,卢栖越是深想越觉得可怕,他逼迫自己不要胡思乱想,说不定叶胥只是刚好忘记了呢,卢栖虽然想不明白,但是他很好奇叶胥这到底是怎么了,怎么好像是完全没有关于学堂的记忆了。
话说这叶胥到达了夫子的住处后,就规规矩矩的将东西放在了夫子的案桌上,之后恭敬的行了一礼,打算转身离开。
没成想,这赵夫子叫住了叶胥,问道:“你这次的文章怎的和你平时的写法有所不同?”
叶胥听到夫子这话,心中是一个咯噔,就在他以为自己可能承受掉马甲的风险时,只听赵夫子缓缓开口说道:“你现在的这种构思就很好,继续保持,起先我还在想着:要怎样才能改变一下你的写作构思,看来这放了几天假期,也让你开窍了起来。”
叶胥听到夫子这般说,刚刚悬起来的心瞬间就归回了原位,叶胥急忙接到:“庆功宴之后,学生归家,感觉自己有了新的感悟。假期的这段时间,学生在家中也是看了一些先人留下来的书籍,细细品读之余,收获良多。”
赵夫子听到叶胥这般说,也没有说什么,毕竟学生在家干什么他也管不着,只要将他布置的功课完成就行,放假的那几天本来就是让学子们放松一下的。但是赵夫子见叶胥警示有这般的觉悟,也是打心底的愉悦,毕竟叶胥是他辞官归乡后的第一个得意门生。赵夫子摆摆手,也没再耽误叶胥的时间,让叶胥回学堂继续上课。
等到了夜晚,叶胥和卢栖都洗漱完毕,二人熄了灯火,躺在书舍的床上,叶胥闭上眼睛,打算睡觉,在这书舍中,自家娇娇软软的小夫郎又不在怀中,这黑灯瞎火的,不睡觉干什么,但是总是有些事情是不让叶胥如愿,叶胥刚闭上眼睛,卢栖的声音就从床的对面传了过来:“叶兄,你睡了吗?”
叶胥其实并不是很想搭理卢栖,他刚刚适应了这书舍一天的生活,各个老师需要的物件都是他跑上跑下的帮忙,他可太累了,他现在就只想进入梦乡,做个美梦,最好能梦见自家的小夫郎,但是叶胥架不住卢栖一直的呼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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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胥无奈作答:“未睡,卢兄是想说什么吗?”
你最好有事,叶胥在心中狠狠的想。
“也没什么好说的,只是心中有些好奇。希望叶兄能解答一二,若是叶兄不便,那便算了。”
“卢兄心中好奇什么?”
“那叶兄我便直说了,我感觉这次假期归来后,叶兄好像是有些变化的,叶兄变得好像是完全不记得书院的布局了,与第一次来书院的学子无出其二。”
叶胥没想到卢栖竟观察的竟如此细致,但是卢栖在叶胥心中二傻子的形象也算是坐实了,哪有关系不太亲密的人上来就直接这般问人家的,但叶胥也知晓:自己在搬出书舍之前,要与卢栖日日相处,于是他就借用了,自己刚刚醒来的那套说辞来打消卢栖心中的疑惑。
“自从上次庆功宴醉酒之后,醒来就不记得一些事情了,但又没有影响正常的生活,对学业也没有什么大的影响,也就没有请大夫看。没想到这仅仅是一天的时间,竟是被你给察觉到了。”
卢栖本是心中疑惑,叶胥为何会这般的不记得。他还以为叶胥被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上身了。话本里都是这样写的,若是一个人的性情突变,那他定是被鬼怪上身了。听到叶胥这般说,卢栖开始反思是不是自己话本看得多了,才会想到这么乱七八糟的东西,话本毕竟不是现实生活。
怪不得他爹不让他看话本,这看话本果然没什么用,说到话本,卢栖又想起了今天上午叶胥在学堂中写话本的危险行为:“今日你在学堂之中写话本,是不是也忘记了在我们书生之中,有一条人尽皆知的“潜规则”:就是平常的读书人是看不上写话本的书生。更有甚者,有些夫子和大儒很抵制这种行为。”
叶胥听到卢栖这么说,明白了为何今日卢栖看到自己写话本时,一脸深沉的阻止了自己,也算是知晓了卢栖这人虽是看着不太聪明的样子,但是他是真心为别人着想的。
此时的叶胥并不知道自己一直都是卢栖心中的偶像,是他心中的标杆人物,在卢栖的心中,叶胥的一切行为都是完美的,若是有一些不完美的行为,那肯定是他的思想有些偏差,总之,卢栖对叶胥就是无脑吹。
叶胥听到卢栖现在为自己的行为找借口,于是便顺着卢栖给自己找的理由说下去了,况且这也是事实,自己对这个时代的一些什么规则都不太清楚,特别是在学业方面,看来自己是时候找个时间恶补一下这个时代的规则,原身那一门心思的只会读书,他也并不太清楚这个时代的法律法规。
这也怪不得别人,是他想当然了,他还以为这个时代不是那所处时代历史上有过的朝代,就以为这个时代与自己之前所处时代一样的开放、自由,不成想,这个时代竟是有那么多的条条框框。为了避免自己未来再触碰到什么忌讳的事情,叶胥觉得了解这个时代的规则是迫在眉睫的大事。
于是叶胥先是回答了卢栖的问题:“卢兄说的对,我是因为忘记了一些事情,所以并不太清楚这些事情,卢兄家的书肆有卖大齐法规书吗?”
叶胥觉得要是想了解一个时代,先从法规入手。
卢栖听叶胥这般说,吓了一跳,这法规只有在做官之后才能看的,平常人也只是了解个大概情况,没想到失忆后的叶胥竟是这般大胆,已经开始肖想那些莫须有的事情了。
但是他还是给出了自己的建议:“一般的法规,只有做官后,才有资格看完整的内容。像是农人,就只能看那些关于农人的法规,商人只能看商人的法规,像我们这些书生的法规基本上就是不能作弊之类的。”
“倘若你是真的想看完整的版本,你去问问夫子,夫子是辞官归乡的,夫子原先也是做官的,他应当是有完整版本的。”
叶胥听卢栖这般说,心中有些惊讶,他实在是没有想到,这个时代的阶级分层竟这么严重。这若是想要跨越等级简直是天方夜谭,若是你不知晓自己所想跨越阶级的法规,等跨越了等级之后,若是一不小心触碰到了法律,就会死的不明不白。
29. 第 29 章
叶胥也只是在心中默默的吐槽了一下,这个时代的制度可真是一言难尽啊!不像他原来的时代,你若是想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直接上网搜,看不懂的直接有视频供你了解的明明白白。
若是看不惯电子产品的想看纸质版,可以直接下单买,书店和网铺卖的都有,很是方便,不像这个等级分明,科技落后,自己还要从头开始奋斗时代。
早知自己死后会到这个啥啥都不行的时代,他就不会拼命的做实验做到自己熬夜猝死了,他一定每天按时上下班,指定一个健康的生活作息。
在那个开明、发达的世界中寿终正寝,但是现在的自己只能在这个时代死去,甚至自己可能会死的不明不白,自己的命运可真是悲惨。
叶胥也就只是在心中默默的伤感,但是他也很满意现在的生活,比如现在的他父姆健全,还有一个可爱迷人的小夫郎,家庭幸福美满,一家人都很有爱,团结一致的。
但有所得必有所失。这种让人沉溺其中不愿抽离的家庭氛围,是他在那个时代所不曾拥有的。
叶胥在那个开明、发达的时代生活时,每当他从研究所出发回到家中时,面对的永远都只是那间空荡荡的房间,所以他才会用工作来麻痹自己,才会不眠不休的通宵做实验,在实验室是会有人陪着他一起通宵做实验的,虽然每次通宵熬夜的都不是一个人,他们都有家人的陪伴,只有他是孤零零的一个人。
当他从深山归来时,叶姆眼中的泪花和脸上得而复失的喜悦以及在叶姆一脸后怕的检查叶胥身上有没有受伤时,叶胥突然觉得这个落后的时代,也不是完全的一无是处。
他现在有美满的家庭,叶姆的疼爱、夫郎的陪伴以及叶父那无声的爱,有时他甚至会感谢这次机会,一个体验美满家庭的机会。
一个尝尽人间孤独的人,一旦享受过人间的温暖,他是会拼尽全力的去抓住那片刻的温暖,甚至会用一声去回味他。所以叶胥再也不愿去体会那种家中只有自己一个人空荡荡的孤独感。
于是,他开始费尽心思的想要改变自己现在这个家中的生活条件,他极力的额想融进这个家中,成为这个家里的一员,替原主也是为了自己重活一次。
所以,他看家中因供原身读书而导致每个人都过的很艰辛时,他就极力的想改变家中的现状。他想到了自己小时候在孤儿院中,只有当有人生日时厨房的阿姨才会做的他最爱的鸡蛋糕。
他从原身的记忆之中接收到:这个时代在吃食上并没有很大的出彩之处,还不如他那个时代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朝代的吃食的样式多,他也不知晓为何会是这般,许是人类的文明初显雏形。
再加上上一任皇帝荒淫无度,大肆挥霍,使得百姓们常常食不果腹,也就没有功夫在吃食上整些新的花样了。
还是现任的皇帝登基后,百姓们才有喘气的机会,使得部分地区的百姓食能果腹,衣可御寒,但是也仅限部分地区,百姓们刚刚没有过几年的好日子,所以那些个民间的小吃还没有发展起来。
叶胥就是凭借着这个市场缺少美味小吃,趁着这场东风,使得叶家的收入有了些许的起色。
但是,叶胥也是很佩服叶父和叶姆的,他们竟然会选择完全的接受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书生的主意,听他说要去镇上卖鸡蛋糕,他们可能心中有些许的不愿意,但是也没有在第一时间训斥他胡闹,而是拿着家中仅有的存粮陪着他闹,一家人就静静的陪着他闹,毕竟当时谁都不知道,他们家的糕点竟会成为这个镇上的特色糕点。
叶父叶姆那种无声的宠溺,是叶胥在短短的二十多年的时光中不曾体会到的温暖,叶胥很是珍惜这份无声的爱。
在他的原计划中,他是一个人孤独终老的,他想将自己奉献给科研事业也没什么不好的,最起码他是为国家进了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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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薄之力,也算是对得起国家的大力培养了,谁承想,一朝重生,自己也是有家的人了。
当他在这个世界醒来的第一眼,看到的就是眼眶红红的陶青,那时的陶青一脸的婴儿肥,红红的眼眶中满满的都是对他的担心,自他参加工作后,他生病的时候,全是自己一个人去医院,挂号,就诊,拿药,之后继续工作。
除了他九岁那年全身长满水痘,他躺在医院在床上挂水,院长婆婆就在床边照顾他一下午之外,就再也没人在自己生病的时候,在他身边用关怀的眼神看他了。
当时的他看到了一个浑身发着光的小人在自己身边,误以为自己已经不在人世了。等他清醒之后才发现确实是有光的,但那并不是陶青身上自带的光,而是外面的日光照了进来,由于角度的原因,恰巧照到陶青的身上。
后来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之后,叶胥的目光就不知不觉的被陶青吸引住了。叶胥总是不自觉的想欺负他,他觉得自己很贪婪,他想让陶青的眼中全是自己。
叶胥起先还觉得这样不太好,自己能在异世有个家就已经很不容易了,怎么还能祈求更多呢,后来的他说服了自己,这是他名义上的小夫郎,虽说是未成年,自己现在吃不到,但他还不能提前收点利息了吗?
根据原主的记忆来看,陶青对原主也不是那种对爱人的喜欢,没遇到陶青之前,叶胥想的是自己一个人孤独终老就好,遇见陶青之后,他觉得这辈子就他了,既然他们二人已然成婚,自己现在追求他也来得及,让他也心悦自己不就行了。
于是叶胥秉持要皮脸没夫郎的理念,成功的让陶青对他动了心,叶胥很得意。
但后来他看到陶青因自己的离开,双眼通红,他有些后悔让陶青对自己动心了,他觉得陶青应该是眉眼弯弯的,脸上应该是挂着温婉、发自内心的笑容,而不是像现在这般,眼眶红红的,一副要哭不哭的心酸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