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臣他炸了[重生]》 1. 破土重生 十年之期已到,恭迎奸皇归来…… [] 到底是怎样的死法,才配得上这臭名昭著的一生。 大齐第一大变态、大奸臣、大人渣、大淫贼、大反派江熙,终于要死了! 这个地方叫三生壁,是齐国和古镜国的交界。 两日前,古镜军队与大齐军队在沙洲交战,古镜军几乎全军覆没,三百名士兵连夜逃亡至此,正讨论如何处决叛徒江熙。 斩首、吊死、万箭穿心……都太便宜他了,不足以安抚七万战死弟兄的亡灵。 这时,天地间乍现一道白光,万物禁止。 江熙颤颤巍巍地抬起头,眼前凭空出现一段文字,耳边同时响起一个女人平静的声音: 【尊敬的《戏精王爷俏奸臣》主角江熙,请选择您的下线模式: 一、五马分尸 二、凌迟 三、剥皮 四、烹杀 五、腰斩 六、炮烙 七、灌铅 八、干柴烈火】 将死之人,见怪不怪。江熙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干柴烈火】,因为除了这一项,其他项他都看得懂。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既然逃不了,就交待在这里吧,恰巧月色正好。 【‘干柴烈火’开启,恭送奸皇,祝您入土为安。】 江熙眼前的字消失,周遭恢复了动静,只听古镜将领道:“来人,堆柴火!” 草!字面上的干柴烈火啊! 江熙当即要咬舌自尽,却被立马制止。粗长的铁镣锁住他的双手,将他以跪着谢罪的姿势死死绑在木桩上,膝下的木柴堆了一丈高。 油一浇,火一烧,焰花蹿起三丈高;人一叫,肉一焦,三生壁上热闹闹。 永定四年秋,江熙,卒。 - 十年弹指间,刹那芳华尽。 现在是永定十四年。荒凉的三生壁上,风景依旧。 一支不足百人的队伍心急火燎地行经此处,他们奔走了两天两夜,已是精疲力竭,驻足休整。 为首的是一名和尚,头戴着斗笠。 眼下狂风大作,刮起的黄沙如翻涌的海浪,乌泱泱一片。地面上时不时还会飘过一两具裹着破布烂衫的干尸,或滚爬,或翻跟头,不知是男是女,又是何年何月在此迷失丧命。 和尚从马背上取来随身携带的锦裳,压在一块巨石下,又拿出火折子欲将锦裳点燃,奈何火折子刚冒出火星就被风吹灭,几次如此,只好作罢。 一名士兵走到和尚身边,递上一壶水,而后展开地图道:“殿下,风沙太大,四周景象变幻莫测,我们须赶在天黑前抵达古镜国的长迦关,否则可能会迷路。顺着风向我们能提前半个时辰到达,到时候再做休息不迟,现在我们只多能歇一刻钟。” 和尚将水洒了半壶,对着石丘道:“你若有灵,请保佑我们成功将序儿救回。” 三生壁作为战场,亡灵无数。士兵不知殿下祭的是哪位亡魂,便当是大齐的烈士,跟着拜了一拜。 和尚将剩下的半壶水饮尽,骑上了马,带领众人离去。 黄土下,突然伸出一只焦如黑炭的手,手腕上还扣着铁镣,极不灵活地刨着沙土,半个时辰过去,才慢悠悠地爬出一具身体……不,应该说是一具尸体,严格来说是一具焦尸。 大齐的狗官,出土了! “咳咳!”焦尸嘴里喷出一把泥沙,得见天光后,神识慢慢恢复,忍不住嚷嚷,“呃!呃呃……??” 焦尸心道:我哑了? 突然看到眼前立有两根风干牛肉…… 靠!是他的手! 低头一看,前胸透后背,像破烂的筛子一样透射出几道光来,肋骨还掉出了一根。 太靠了!谁能告诉他这到底是什么回事!他的皮肤呢,一头青丝呢? 他忙的躺回地上,闭上眼睛,想自己一定是做梦了。是的,天大的噩梦。 而一闭上眼,脑海里便浮现出他干柴烈火的一幕,吓得又“拔地而起”。 他强使自己镇定下来,仔细观察周遭的环境,莽莽黄沙上,矗立着几座麻麻赖赖的小山丘,寥寥几棵倾倒的枯木,蔫黄的矮丛……他再次闭上眼睛,克服恐惧去回忆干柴烈火的前后。 最后他得出一个结论:我没被烧死! 这都能活下来,不愧是他,一个出生名门、名动天下、坚强不屈的男人! 这时,眼前又出现了白色文字,耳边又响起了女人的声音。 【十年之期已到,恭迎奸皇归来!】 居然已经过去了十年!那他就不是没死,而是死而复生。 不管是天堂还是地狱,有个引路人总归是好的。他作揖,恭敬道:“晚生江熙,见过仙师,敢问仙师尊名?” 【我是[极品奸臣自救系统],将助您重塑肉身。】 江熙疑惑:“晚生不明白。可是仙师使我复生?” 【使您复生的不是我。我只是一个下达任务、提示、答疑、桥接您与作者读者对话的工具。您可直接唤我‘系统’。】 江熙:“求系统详细告之原委。” 【正在创建作者与主角对话,请稍等……】 眼前的文字突然消失,幻化出一张模糊的半透明的脸。 “尊敬的主角江熙,你死了,死在了《戏精王爷俏奸臣》小说里。而我,一个透明的写书人,是这本扑街小说的作者。我痛定思痛,进行大纲换骨,让你在《极品奸臣自救系统》重生,特意为你安排了复活、系统、随身空间等等设定,让你爽到爆炸!” 江熙大致明白过来,都说人生是由上天书写,这大概就是给他书写人生事迹的神仙,由于第一本书写崩了,所以重新开启第二本。 很难不崩呐,“戏精王爷俏奸臣”光名字就很邪门,是写他与萧遣的友谊吗。等等,第二本书的名字也很愁人呐! “你这么理解也行。新大纲都铺设好了,你只要按着大纲走就行。至于怎么走才来得爽,全凭你自由发挥了!” 江熙:“您怎么知道我在想什么?” “我是作者,能不知道吗。” 既然如此,他就有话直说了:“尊敬的作者,我认为我一副焦尸形态的出场不爽。” “……” 江熙:“干柴烈火的死法不爽。” “……” 江熙:“我认为您对‘爽’的理解存在偏差。” “……” 【作者大意无闪下线,对话关闭。】 江熙:“等等,别走……” < 2. 解救皇子 敢碰我大外甥,我削不死你!…… [] 他速速整理信息,这里是三生壁,他葬身的地方。 他出土前,模模糊糊间听到有人交谈说:殿下、天黑前抵达长迦关、顺着风向、序儿、保佑…… 首先可以确定这批人马是齐人。 然后序儿,皇子…… 是萧序,大齐的皇子,他的大外甥!没错,他堂堂一介奸臣也是国舅老爷。 现在是永定一十四年,序儿是十三岁。而一个会亲昵叫皇子为“序儿”的殿下会是谁? 如果大齐的王爷健在,那么现有两位:楚王萧遣,韩王萧弘。 萧遣是不信神佛的,更不会祈请亡灵保佑,所以这个殿下只能是萧弘。 初步推断是:萧弘带领小支兵马要潜入古镜国解救萧序。 刻不容缓,他即刻动身,才发现手腕上还锁着铁镣,从中间断开,一边一根,也不知是什么金属制成的,十年不朽,还拆不开。 他拾起巨石下压着的五彩斑斓的锦裳看了看,是大齐传统形制的寿衣。 他现在这个模样,若以真容示人,保不齐一不小心就会送走一两个无辜之人,便把寿衣穿上,结果衣料拖了一地,只好捆在身上,他现在的体重应该没超过四十斤。又拾起肋骨,也不知是不是刚刚被他们踩断的,接又接不上,叹了口气,装进了随身空间里。 他顺着足迹一瘸一拐地跟上去,半天都没爬上一个高坡,没有肌肉的身体真的是寸步难行。 愁苦之际,妖风大作,嗖的一下把他吹上了天,翻飞的布料像翅膀一样拖着他上蹿下蹿,飞向了长迦关。 天旋地转,两眼昏花,他要是还有五脏六腑,一定狂吐不止。 地上的士兵瞧见了他,吃惊道:“殿下快看,好像你刚才放下的寿衣飞过去了!” 和尚愣愣看了一眼,未说什么。 夕阳西下,风停了,江熙直接从空中掉进了长迦关内,倒挂在一株枯树上。他倒不算碍眼,毕竟树上除了他,还挂着几具被绞杀且风干了的尸体。 这时一条黑色大狗嗅着气味走来,看着他,咧着嘴,露出尖利的獠牙,直流口水。 不是吧,不带这样玩的! 江熙冲黑狗吼了两声,面目狰狞,极其凶恶,料是人见人怕,鬼见鬼哭,谁知那狗靠上前来舔了他几口。 虎落平阳被犬欺…… 他下了树,黑狗绕他转了三圈,似在向他发出邀请。 古镜人驯养过一种巨型犬,用于短途传送物件,长得凶悍,但性格特别温顺,正是眼前这只品种。 江熙心道:有点意思。 他突发奇想,把自己打包成了一个包裹。黑狗当真叼起包裹嗖嗖地往城中奔去。 江熙在包裹上戳了洞往外瞧,长迦关是古镜国的边防小镇,常年驻扎军队,兵多民少,所以城中街道破旧窄小,了无烟火气息,又天色已晚,并无几个行人。 最后江熙被扔在了兵署附近的垃圾堆里。兵署是将领在城中居住和处事的地方,不似营地有重兵把守。 江熙脱掉寿衣,在夜里,黑色才是他的保护色。他翻过墙,轻而易举潜到里边。 两名值夜的哨兵坐在地上捶腰歇息,一名巡卫过来斥骂他们道:“给我起来,仔细看好塔楼。过了这要紧的两天,你们就是趴在地上我也懒得管!别误了上头的事!” 哨兵立马挺直腰板,又不忍问:“关内风平浪静许久,突然盯这么紧,难道最近往塔里送什么宝贝了?” 巡卫:“这是你能问的吗?管好自己!” 他们说的是古镜语,江熙精通六国语言,听懂不再话下。 塔? 江熙扭头看去,不远处确实有一座拔高的光秃秃的塔楼。他悄无声息地沿着背光面爬上塔楼,在屋檐倒挂下来,硬长的手指在斑驳的泥墙一戳,便捅出个眼来。 往里探去,屋内四角都站有执刀的士兵,中间坐着一胖一瘦两名将领和一个小孩。 江熙眼睛微合,握紧了拳。 胖将领凶神恶煞地道:“吃吃吃,就知道吃!吃了也不长长肉,浪费粮食。” 瘦将领:“你说他这么多,他也听不懂。” 胖将领拧了一下小孩的脸蛋:“你说他们齐人吃什么长得这么细皮嫩肉的,跟个吃奶的娃娃似的。” 瘦将领:“据说齐国山水好,滋养人,皇室又不用风吹日晒,当然长得好些。” 胖将领:“好什么好,一个个娇生惯养的,不抗打!”说时突然朝小孩大吼一声,用仅会的几个中原词汇吓唬道,“我——会——吃了——你!” 原本就在哽咽的小孩吓得大哭起来! 胖将领一把将小孩推倒,暴躁地捶打桌面:“哭什么哭!吵死了,不许哭!” 小孩虽然听不懂,但也不敢再哭出声,抱着头缩着,饼也不敢吃了,一副可怜巴巴的劲儿。 瘦将领劝道:“别生气别生气,你也说他娇生惯养了,当心把他吓死了,不好交代。” 江熙只瞧那小孩一眼,就确定是萧序无疑,后槽牙咬得咔咔直响。因为这孩子长得跟他实在是——太像了!就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以及松花绣金龙纹袍,是太子才能穿的形制。 他心道:空间空间,收了他们! 【随身空间不可收纳人物。】 …… 行! 他翻身下楼,几经摸索,爬进兵器库,把兵器统统装进了随身空间,得到一把称手的弓,满意地扬起嘴角。又蹿进厨房、酒库,把能捎上的东西全部捎走。 窗外光影忽然闪动了一下,江熙立即看向哨台,上边有几个鬼祟的影子,而后哨兵倒下不见,黑影又扑向另一座哨台。 他知道,齐兵来了! 门外的巡卫看到了异常,正要鸣哨,江熙推门而出,横刀抹脖,瞬间了结了他。 不出一刻,古镜人还是发现了齐兵,锣声急急响起,天空炸开了红色信号焰火,古镜士兵从四面八方赶来,兵署当即被怒吼声包围。 江熙连忙加快手上的动作,将火把扔向草垛,燃起大火,制造混乱,又跑去马厩,把马放了,而后向塔楼冲去。 齐兵进攻迅猛,以一当十。 为首的和尚更是身手矫捷,双手持剑,一步一残影,三步杀一人,敌人竟连出手的机会都没有,如入无人之境,动作极其流畅灵动,在六名将领的围攻之下才略显吃力。 那人头戴斗笠,看不清面庞,辨不出是谁。江熙只是从僧衣判断出是个和尚。 古镜援军来得也快,齐兵久战必亏。 胖将领站到窗户前大声命令:“布箭阵!将贼人统统射杀!” 江熙当即张弓拉箭,未等胖将领缩头,便一箭爆浆了他脑袋,然后速速藏身。 齐人一惊!不知是谁在暗中助攻。 四面墙垣冒出一排排弓箭手,向齐兵放箭,呈关门打狗之势,一时死伤数十人。 “救命!”萧序咬开瘦将领的手,跑到窗前呼救! 江熙又放一箭,射杀了扑向萧序的瘦将领。接二连三有敌兵要去抓萧序,统统被江熙射杀。 那和尚喝道:“跳下来!” 江熙听清楚了,是萧遣的声音! 萧遣,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朝廷反骨仔,先帝评价他是:天下顽劣第一,空有皮囊无用,幸得生在帝王家,不然迟早饿死。 萧遣领兵营救,可靠谱?江熙心里存疑。 萧序哭喊着:“我怕!” 萧遣:“别怕,我接住你!他们不会袭击你的!” 皇子是古镜威胁大齐的筹码,所以古镜人不会伤他。而窗户离地有三丈高,萧序害怕得直跺脚,愣是不敢跳。 江熙心都急了:小祖宗,快跳呀,敌人越来越多了!< 3. 古镜遗爱 这个月刹罗,是个孽根………… [] 逆风如解意,容易莫摧残。现在的他脆弱得似一朵娇花,不,干花。 腾空飘了半个时辰,妖风乍停,他掉落到荒郊野外,落地时连滚带爬地吃了几口黄沙,与布帆滚成了一团,滚进了大漠深处的墓葬群里,撞上别人的坟头晕了过去。 第二天晌午,江熙拖着沉沉的脑袋醒来,一睁眼便是晃晃的白字。 【恭喜您完成‘解救皇子’任务。 主角声望值:+100 目前综合分值:100。】 这大概是齐兵回去之后,与人讲述了他暗中神助、威风凛凛的事迹,令他又收获了一些好感。 【肋骨拼接所需分值100,是否选择拼接肋骨?】 “接接接接接!”系统果真是个好东西,有这无限续命,以后更豁得出去了。 【叮—— 肋骨复原,主角属性值:-100 目前综合分值:0。】 江熙心想,既然系统提示完成了【解救皇子】的任务,说明萧遣他们已经安全回到齐国,相信很快就能把萧序送回宫中。 也不知齐人是怎么搞的,堂堂一个皇子说掳走就被掳走,帝国安防如此之差,丢人现眼,他必须得弄清楚是什么情况。 江熙看了看自己残缺了小手指的左掌,问道:“系统系统,‘解救皇子’我尚有思绪,可遗落的手指我上哪找?” 在茫茫沙漠找手指,无异于大海捞针。 【会有感应。当您接近手指时,您的断指处会犯痒。】 他忽然想到,昨天晚上断指处便无来由的痒,当时还纳闷为什么自己连血肉都没有了,还会被蚊子叮咬。 如此说来,他的手指在齐人那里!大概是昨日齐人路过他的坟头时,不小心带走了。 这先放一边吧。他又问:“可有其他任务?” 【新任务:回归大齐。】 “这是必然。” 系统消失,他打量四周,发现自己竟在墓地。 那一定……有陪葬品吧。回大齐的盘缠这不就有了。 “各位素未谋面的恩人,冒犯了。”他向墓群磕了三记响头后,从随身空间掏出武器开挖起来。 这是一个百人墓,看木碑风蚀的程度应该不足二十年。 擒贼先擒王,开棺挑大的。江熙走到墓群中央,撬开了最大的那口棺材,逝者的面巾上赫赫写着‘盗墓贼必遭诅咒’的警告。 江熙无所畏惧,诅咒他的人从来没少过,不多这一个。他揭开逝者的面巾,吓得跌坐在地上,竖起一身寒毛。 那是一具焦尸,虽然辨不出五官,但可以看出面相无比扭曲狰狞,应该也是被活活烧死。江熙忙的将脸巾盖回去,想自己的模样是不是也如此恐怖,又用手量了一下逝者的身高,个头跟他一般,继续观察,推断出逝者年纪在二十岁左右。 “英年早逝!” 同命相连,一见如故。 逝者身上铺有金银珠宝,看来生前非富即贵,胸前挂着一枚鸡蛋大小的鲜艳欲滴的血珀,里面嵌有一对完整的好看的虫子,金托子上刻有“吾爱月刹罗”五个古镜字。 “可怜人。”江熙叹了口气,然后洗劫一空,把棺材钉了个死。 一个合格的奸臣,首要素质是什么?就是吃人嘴硬,拿人手长! 正准备溜之大吉时,他焦脑瓜子忽然冒出一串联想:二十岁左右,男,焦尸,身高跟他一样…… 嘶!他再次掀开棺材盖,连尸体也打包带走! 一个合格的奸臣,第二素质是什么?就是滴水不漏。 三个月过去。 江熙还是没能走出沙漠,不是沙漠不让出,而是大齐不让进! 自发生‘大齐皇子掳走古镜’一事,两国紧张关系一日加剧,关口戒备升级,百姓只出不进,连正经载货而归的商人都不得进入。什么天上架纸鸢地下打洞,都过不去。 无奈之下,江熙跟着商队来到了离大齐沙州关口五十里外的黑市。 这是依傍丝绸之路而生的寨子,无任何国家管制。 各国商贾、江洋大盗、贩夫走卒、流民逃犯汇聚于此,或歇脚,或营生,或定居,或打探情报。黑白两道在此皆有势力盘踞,背景显赫的人物比比皆是。小道消息满天飞,奇珍异宝数不胜数,狂嫖滥赌大行其道,奇闻怪事几天几夜都说不完。是日日载歌载舞,彻夜不眠。 总之这里富得流油,又极其凶险,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诞生过无数巨贾,也毁灭了许多神话。 杀人放火时常有,便需要有人站出来维护秩序,哪怕是毒瘤也不能造次,否则黑市倾覆,又往何处谋生。 人们尊统治秩序的人为寨主,如今的寨主是大齐武宁大将军李顾的部下——樊慎。十年前他带领一千多名将士叛出齐国,在黑市落脚生根,凭借霸道无敌的武力夺得寨主之位,在他的统治下,黑市祥和了许多。 江熙也是在这里打听到,江氏在他投敌后,满门被抄,父亲江宴含恨而死。他肝肠寸断,哭了几天几夜。 酒肆内,酒客津津有味地谈起了一桩迷案。 “诶!你们听说长迦关闹鬼一事没有?” “这不是三个月前的旧闻么。神秘焦尸血洗长迦关,千名士兵丧生箭下!好些人亲眼目睹焦尸神出鬼没,奇丑无比,吓煞人也!现在三个月过去了,附近城镇的人都还不敢单独出门。” “据说这焦尸是枉死的,被古镜军所杀,特来复仇!精通上天遁地、呼风唤雨、易容变化之术,混在人群当中,专门伪装成美丽的女子勾引男人,靠吸食男人的元阳续命。” “去去去,装神弄鬼!依我看,长迦关一案就是齐军夜袭兵署时施了幻术,迷惑了古镜军,制造焦尸杀人的假象。” “不是幻术,我当时就在场,焦尸身手极其了得,一发便是四箭,百无一失!” “我的意思是,是幻术蒙蔽了你们的眼睛,看成是焦尸,实际上就是个人!” 两人忽然吵了起来。 “人能突然变化出一堆草垛吗?人能毫无痕迹地让满库的兵器消失吗?压根就不是人!” “谁知道是不是你们打不过齐军,怕传出去遭人耻笑,故意编出来的鬼话掩饰自己的无能!在自己的地盘被一百名齐兵虐打,脸都要丢尽了吧。” “你!” …… 江熙在酒肆门外,一动不动地与一排木雕的焦尸玩偶并列躺在地摊上摆卖。 哪怕他的事迹凶煞恐怖,也挡不住这里的商人嗅到了商机,大量制作焦尸玩偶进入卖场,高级一些的玩偶还能活动关节,十分紧俏。 听里面人的掰扯,是越传越离谱了。什么鬼王归来、旷世绝恋、满门抄斩、人尸绯闻、九世情劫……江熙听过的版本都不下五个。 他没那么大能耐,长迦关至多杀了三百人,其余都是齐兵杀的,再说 4. [] 萧遣用锦缎轻轻将他包裹,双手托起,像抱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又像抱一只满是裂缝的花瓶,细致又小心。江熙分明感受到萧遣的双手在颤抖。 摊主见状笑着道:“大师放心,胡杨木做的,结实得很,千年不朽万年不坏!” 萧遣:“风沙大。” 摊主:“进了沙也无妨,吹吹就好……” 萧遣不语,带他回到下榻的客栈。 摊主摇头哂笑:“又是个奇葩。”不过说来也奇怪,刚被买走的这具玩偶也太逼真了些,他也是才发现玩偶眼皮底下好像有亮亮的眼球,他淘货的时候没细看,也忘了是从哪里淘来的,心想再去淘几具来才好。 萧遣进了客房,先在纱窗前的坐榻铺上棉被,再将江熙放置在棉被上,合上窗,轻轻揭开锦缎,借着照进来的日光观察这具黑黢黢的尸体。 面目糊了一片,眉骨下是一条扭曲的细缝,鼻孔一上一下,烧掉了的下半张脸露出牙床来,曲卷的皮肤如粗糙的树皮粘附在骨头上,身前裂了个大口,露出残缺的肋骨和空荡荡的腹腔。 江熙还是第一次被人这样莫名其妙地审视,似他身上藏有什么奥秘,如坐针毡。 只见萧遣布满血丝的眼睛往下移…… 江熙:哎哎哎!别往下看!非礼勿视,情何以堪! …… 那些大大小小、破破烂烂的裂口布满了全身,似在宣示他是如何死亡。 萧遣指尖触着他的皮肤,如温热的雨落在他身上,惹得他直犯痒。 他瘆得慌:不是吧弟弟,你有这种癖好?会不会残忍了一点! 萧遣就这样沉默地盯了他一个时辰。他不知该不该庆幸自己是具焦尸,如果是完好无损的身体,他估计想死的心都有了。总之千万别认出是他来! “予芒。”萧遣轻声道。 炸了!予芒是他的字。 见过尸体扣脚趾么,在萧遣的目光之外,他的脚趾都快扣出长城了,身体也似烧了起来! 萧遣不应该认出他,就算认出了,也不应该叫他的字。叫他江狗、变态、叛徒都好说,唯独不能叫“予芒”。 那些年骂他的人多了,他都快忘了自己还有两个特别好听的名字,一个是父亲给他取的名——熙,一个是先帝赐给他的字——予芒。这两个字就像长在他心头软肉上,叫一下他便受不住了。 萧遣:“予芒,你听到我说话了吗?” 萧遣怎么就确信是他,并且确信他活着?怕不是发疯了吧。 萧遣:“予芒,你的肋骨和手指呢?” 天!谁来救救他…… 萧遣忽然转身走向茶台,江熙趁机取出那颗血珀放在身旁,再躺好,等萧遣发现并认为他是月刹罗。 萧遣端了碗水来,一小勺一小勺地舀与他喝,直接透湿他脑后的棉被。萧遣不会以为他渴了吧?江熙心里叫苦连天:弟弟你放过我吧! 萧遣忙的给他擦了,呆了一会儿,又掏出一把匕首割破自己的指尖。 江熙心里警铃大作。下一秒萧遣就将指尖流出的血滴进他嘴里。 救命!他不想吃!他是焦尸,不是吸血魔,不需要喂血的! 萧遣:“难道你真的需要吸食男人的元阳才能醒过来?” !!!要干什么? 不会真的要给他灌那玩意儿吧。不要!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这么羞耻的事他做不来! 江熙火气噌的一下就起来了:到底是谁编出来的谣言,能不能编点好的!楚王殿下你也是头脑不清醒,还记得你当初的信念是什么吗?不信神佛!要坚定你的信念,不信谣不传谣!而且死者为大,千万别乱搞!楚王你眼睛斜一斜,看看旁边的血珀! 萧遣到底是发现了血珀,拿起来仔细查看,陷入了沉思。江熙暗暗松了口气,以为蒙混过去了。 哪知萧遣道:“他也活了?” !!! 啊!就不能认为他就是月刹罗吗? 萧遣:“我去给你叫大夫,你等等。” 赶紧去! 萧遣出了门去,江熙连忙从榻上跳起来,猛猛地把茶水涮了两口,卷起铺盖翻窗麻溜走人。 青天白日,人多眼杂,又最近古镜国张贴了他的通缉榜,画像是粗布麻衣干尸头,简直不要太好辨认,纵使他有点子功夫也难以藏身,换身皮囊迫在眉睫。 江熙鬼鬼祟祟地潜入市集,寻到一家贩卖伪装行头的铺子。 说来在黑市没几个人以真面目示人,这里鱼龙混杂,什么样的人都有,被通缉的也不止他一个,赏金猎人和官差遍地都是,多一副皮囊便多一层保险,所以伪装的行头在黑市特别走俏。 面具面纱、帷帽幂蓠、易容脸皮应有尽有,还有一些稀奇古怪的叫不出名字的玩意。 江熙瞧上了角落里一副用棉絮扎成的女人躯体,前凸后翘,身材曼妙。 换做正常人绝对是穿不进去的,所以遗弃在角落里,可对他来说,正好填充了他缺失的肌肉,恰似为他量身定做。 江熙迅速拿了女人的易容脸皮、假发和躯体进了更衣间,折腾了半天,出来时已是:沉鱼落雁惹人爱,疑是情姑梦里来,路人驻足狗瞪眼,我是黑市一枝花! 又买了面纱、帷帽、纸伞、香囊,一步一抬臀,两步媚眼抛,扭扭捏捏上了道,谁能辨他是焦尸。 “娘们,跟爷喝一杯!” 然而没走出百米,便被一彪悍匪头揽住腰掠进酒肆去。 日了个狗! 酒肆里聚集了一窝土匪,面向凶横,缺胳膊少腿,缺眼睛少嘴,叫叫嚷嚷,没几个正经模样,臭气熏天。 江熙调高了声线,一边用力挣脱一边娇滴滴地道:“奴家不会喝酒,爷放过我吧。” 匪头更用力箍住他,举起酒杯就试图往他嘴里灌:“小娘子越挣扎,爷越兴奋了!哈哈哈!” 他废了好大的劲儿才穿搭好的行头眼看又要被磨蹭走形,抬起膝盖猛踹匪头的裆:“臭爷们不得好死!”可隔着棉絮打人实在不痛不痒。 匪头假作疼痛,皱起眉头夸赞:“哦嚯嚯,小娘子好蛮的劲儿!”接着一把抓住江熙的胸揉起来,发觉不对劲,又细 5. 兵不血刃 他好好一具清白的黄花大尸体…… [] 一语未毕,一名小弟便把吊着半口气的匪头一刀砍死,可见积怨已深。 “他说得没错!凭什么卖命的是我们,好处都归他占大头?打发我们跟打发狗一样,我们早就该反了!” 另一个土匪拿刀指向他,愤怒道:“你竟然杀了老大,忘记老大对你的栽培了吗?忘恩负义的狗东西!” “你又是什么好鸟,用刀指我?别装了,最想杀老大的人就是你!你现在是想杀了我拿更多的酬金吧!” “放你妈的屁!老子只要为大哥报仇!” “哼,还是说杀了我,你好接任老大的位置?兄弟们听我的,杀了他,他要是当了老大只会更抠门!” 一时间,常日隐忍下来的矛盾一并爆发,土匪瓦解成几支小队互相责骂,仇恨激增,从“争食”演变成了泄恨,厮杀起来,血浆四溅。萧遣默默抽身。 半个时辰后,只活下了精疲力竭的两兄弟,他们大笑着走向江熙,而临到旗杆前,两人互相放了暗箭,同时一命呜呼。 一切全在江熙预料之中,人心不足蛇吞象,就是悍匪的命门,他都无须亲自动手。 江熙镇定自若地结开绳索,顺着杆子滑下来,瞄了一眼看愣了的萧遣,道:“有受伤吗?” 萧遣:“没有。” 江熙慢悠悠地转身,顿了顿,突然拔腿就跑! 萧遣朝四周放了烟雾弹,阻止路人跟上来,方追了上去,唤道:“你站住!” 我站你个头,你个恋尸癖。他好好一具清白的黄花大尸体,宁死不从。 江熙自知是跑不过萧遣的,免不了要打一架了,从空间掏出弓箭,一个回首便向萧遣放了四发,全擦边穿过。 在萧遣的视角中,江熙竟是凭空将弓箭变幻出来的,大吃一惊。他将双剑甩出去,双剑穿过江熙空的肋骨处,把江熙钉在了地上。 江熙束手就擒,举手投降,不敢动弹。灼华锋利无比,把匪头的铁甲都斩断了,他怕自个动一下又要断两根肋骨。 萧遣追上,拔起剑,捎起他离开了黑市,到了没人的地方才将他放下。“你躲什么?” 江熙双膝一折,乖巧地跪下求饶,压低声线,用古镜语说道:“我是只好鬼,大师饶命啊!” 萧遣:“江熙!” 他不排除萧遣对他抱有善意的可能,但是他不能承认自己的身份。江熙这个人已经在这个世上永远的消失了,就是对大家都好的结局。 江熙:“我不是江熙,大师认错人了。” 萧遣握住江熙的手腕拖走:“胡闹!跟我去看大夫。” 看来是装不了了。江熙掰着萧遣的手,恢复音调和齐语:“殿下怎么会在这里?” “我……”萧遣迟疑了一瞬,“路过。” 江熙:“殿下是如何认出我的?” 萧遣从衣衫里掏出挂在项上的琉璃瓶,不太透明的瓶子悬浮着,里面装有东西。“它指引我来的。” 江熙左掌痒得厉害,接过琉璃瓶打开,里面有一小只“乌骨鸡爪”,就是他的小指! 萧遣一脸惊愕的表情显然也不知道琉璃瓶里为什么会是江熙的指头。 江熙收走手指,冷声道:“殿下是如何得到的?” 萧遣支吾不语。 江熙有种恨铁不成钢的愤恼:“殿下!需要治病的是你!这样不好。” 且不提萧遣尊贵的身份,论模样、论学识、论武学无不是人中翘楚,综合素质在大齐数一数二。好端端的一个爷们,怎么就对尸体感兴趣了? 萧遣:“一起治。先去看看黑市的大夫,如果治不了,跟我回大齐去治。” 江熙甩开萧遣的手:“放开我。我没病,不需要治,我也不回大齐。” 萧遣:“你现在除了一张会说话的嘴巴,哪里没有病。” 江熙:“我这个病普天之下无人能治,除非阎王亲自来诊。”想了想,萧遣又不知道他是复活的,于是道,“我寻医十年,访了六个国家,什么样的大夫都见过了,什么样的法子也都试过了,都无用。我也习惯了这副身体,不必治了。” 萧遣眼波颤了颤:“十年……你都没有回大齐看一看?” 江熙:“戴罪之身,不回才好。” 萧遣:“没有牵挂之人?” 江熙:“了无牵挂。” 一个奸臣的第三素质,就是没有感情。他在三生壁吃了十年的沙,他的心早已经跟午夜的风一样冷了。“黑市潜伏各国的杀手,保不齐身上担有刺杀敌国皇室、重臣的任务,这里太过危险,请殿下为国珍重,快回去!”古镜国连萧序都绑架了,那绑架一个萧遣不过是多绑架一百斤肉的区别。 萧遣袖口里的手握成了拳:“我以大齐亲王的身份命令你现在跟我回去。” 江熙连退几步,啼笑皆非道:“回去蹲大狱、砍头?我这辈子都不可能回去。哪怕你是大齐皇帝也没有用,我已经不是齐人了。” 他在大齐正在用人之际,杀了李顾大将军,又将大齐的阙州割让给了东凉国,后来逃走古镜,更是联合古镜七万大军进攻大齐沙洲。 奸臣的第四素质,就是固有自知之明。这三个罪名但凡有一个是能洗白的,他也就答应萧遣回去了,可是洗不了,他回去就是一个死。而萧遣作为大齐的亲王,更要清清白白,所谓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断不能跟他一个奸臣有任何干系。 他曾是萧遣的侍读,正因为如此,萧遣若是顾念旧情才更可怕。 萧遣沉默了一阵,反手握住背上的两把剑柄:“那我只能以大齐律法为令,逮捕你回去。” 江熙撇头冷笑了一下,变幻出一支枪来:“好哇,那就看你有几斤几两了!”通过三个月的磨合,他已经能灵活支配这副僵硬的躯体了,萧遣未必打得过他。 萧遣发起进攻,挥剑刺向江熙的心口,江熙迅速一个侧身躲过,再横枪打在萧遣的腹部上,将萧遣击倒。 嗯?才一个回合…… 他不可思议:“这么脆?” 萧遣接而进攻他的脚腕,他一个抬脚便将灼华踩进了沙里,枪头抵在萧遣脖子上。“楚王殿下,十年来是越活越回去了!” 萧遣恼羞成怒地大吼一声,起身 6. 夫夫吵架 我打死你个不孝子、王八蛋、…… [] 他曾无数次幻想,萧遣新婚时,那鲜花着锦、神采风扬、吸引京城万千少女倾倒的模样,嘴角都会不由自主地上扬,那样他也算功德圆满了,结果这小子整这出。 “和尚有什么好?嗯?你是不是很得意,觉得自己很潇洒!”他没有意识到,自己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无比霸道,仿佛他才是那个上位者。 萧遣:“当和尚就是好!让我夙愿得偿!” 嘴硬,该打! 江熙终于一巴掌打在了萧遣脑门上。“如果你早跟我说你的志向是当和尚,我才不要当你的侍读,我当初就应该巴结萧郁铺好我的大好前程!你爽了,当了和尚自个逍遥去了,让先帝的期望、我爹的期望全部毁于一旦!我……我打死你个不孝子、王八蛋、鳖孙!” 爱之切,才怒得深! 萧遣,嫡长子,出生时久旱逢霖、蝗灾消退,大齐二十一州共九千万人,无不殷切地盼着这个携着福气降生的男婴长成举世无双的帝王。 萧遣从小吃着最好的母乳,享受最周全的照顾,师从大齐最好的老师,想要的没有得不到的,得到的没有不是最好的,就怕他长“残”了。 江熙的父亲江宴就是这个最好的老师。要不是先帝走得早,一定还会给萧遣指定一个全天下最好的妻子。 可惜萧遣打小就不太灵光,不爱说话,不喜近人,沉迷石头无法自拔。 收藏、野拾、画石、雕石……包括赌石,甚至还在床上孵石头,因此常常误了学业。有一次先帝雷霆大怒,扔掉了他的一些珍藏,他竟以绝食反抗,两天不吃不喝,先帝示弱,后来再没人敢碰他的石头了。 先帝笑他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取了个诨名叫“石猴儿”,石头的“石”,泼猴的“猴”,不甚好听。 由于萧遣的功课太差,秉着优生带差生的原则,先帝要从贵族子弟中挑选学业最优者当萧遣的侍读。江熙出生帝师之家,启蒙早、资质高、见得多、性温和,是最佳人选。 东宫伴读五年,他对萧遣可谓把心都掏出来了,伺候萧遣跟伺候祖宗一样,以铁杵磨成针的耐心和王宝钏挖野菜的毅力,终于把萧遣的学问一丁一点地拉起来。他对萧遣的期望,与先帝和父亲是一样一样的。 若萧遣当不了天下主,当个乐安天命的逍遥王爷,或当个天南海北寻觅人间漫浪的诗人,都好。可为什么偏偏要当一个斩断七情六欲的和尚!辜负了他的心思不要紧,倒辜负了这世间的多情。 想到这,连往萧遣身上打了数十下。 “我教你当和尚,我教你当和尚!我是要当权臣的!我日日夜夜盼你登上大宝,然后我好一手遮天!天煞的,下错注了,全没了!”当然是在说气话,可还是不解气,抓住萧遣的手腕就一口咬下去。 “啊!”萧遣下意识挣脱他,但迟了,手腕已落下深深的牙印,流出鲜红的血来。 江熙愣了,他竟然把他那三十一岁的娇滴滴的小祖宗咬伤了!忙的从空间里拿出水、药和纱布,给萧遣清洗包扎起来。如他这般思虑周全的人,早已往随身空间囤好了各种应急物品。 “殿下疼吗?” 萧遣眼里含着泪光,摇头:“不疼。”又死死抓住江熙的手,再次说道,“回去。” 江熙看他就是疼哭了,不敢再对他严肃苛责,一字一顿声明道:“我不会回去了。我已在这落地生根,这里就是我的家。”不但是他回不去了,是一切都回不去了。 萧遣:“江熙我不理解。大齐有对不起你吗,我有对不起你吗?为什么你要做出那样的事。” 江熙立马站起来:“不要问为什么,没有那么多为什么!” 而萧遣死抓着他的手,令他站也站不直。萧遣凝着他,逼问道:“说清楚。” “放手!”这个问题就像一根无形的藤蔓勒着他的脖子,令他窒息。 萧遣命令道:“说你是冤枉的、是有隐情的。” “我冤枉你个锤子,放手放手!”他不得已踩在萧遣胸膛上往外拔手。 萧遣:“你到底是有多狠的心,任你的家人跟你一起背负骂名,受人唾弃!你难道一点不在意他们过得怎样吗!” 萧遣终究还是戳了他最敏感的神经,不在迫不得已的时候,萧遣断不会用家人来刺激他。 江熙:“别说了!” 一声嘶吼,又“咔”的一声,人和手分离了。 江熙栽倒在地,懵了,萧遣捧着断臂,也懵了。 “啊啊啊啊!”江熙终于失控了,崩溃地在地上打滚,他要疯了,他真的要疯了!他原以为自己是一具焦尸已经够惨了,哪知道还有更惨的——残疾的焦尸! “怎么办?怎么办!”萧遣失措,想要把断下来的右臂给江熙接回去,又无从下手。他脑袋嗡嗡直响,崩溃程度丝毫不亚于江熙。 那只断臂的手掌默默地竖起嘲讽的小拇指。 “我怎么知道怎么办!”他把左手也递过去,咆哮着,“萧遣你干脆把我左手也拔了!你杀了我吧!你为什么偏要跟我作对!” 他感到人生决堤了,萧遣就是压垮他的最后一瓢水。 他一向很乐观,以为挨一挨什么都会过去,却不知为何突然感到无限的绝望,他与所有人中间似隔了一道无形的墙,别人都以为他故意站在对立面不肯合群,可事实是他过不去! 他猛地一头扎进沙里,任沙子进入眼睛。仿佛这样就可以变回死人,身后的事可以一概不管了。 去你大爷的《极品奸臣自救系统》,结束吧! 萧遣极想阻止,却再不敢碰他,脸色煞白地僵在一旁。 正在江熙寻死腻活的时候,系统上线了。 【今日大齐一年一度殿试放榜。 主角声望值:+5000 目前综合分值:5000。 目前声望值正在持续增加。 肋骨拼接所需分值200, 手指拼接所需分值100, 手臂拼接所需分值500。 是否选择修复?】 江熙当即从沙里弹出来,拍了下脑门。是啊,他还有科举加分! “哈哈哈哈哈哈!”他癫狂地笑起来。只要有科举在,他就不是一个人在孤军奋战,就算躺平,声望值也会慢慢增长到十万,恢复肉身不过是时间问题!他之前怎么就没想到,瞬间他又觉得自己可以了。 而这一切在萧遣看来,江熙乍喜乍 7. 黑市霸王 分吧,这种故事我不爱听。…… [] 第二天,毫无意外的,“焦尸单挑土匪窝”成了黑市最热议的新闻,各个角落都能听到人们在谈论。 “也不知道焦尸使了什么摄魂的招数,那些土匪竟自相残杀起来,亲手足都不放过!” “看来焦尸也不是只针对古镜军咯。” “鬼知道那帮土匪怎么就惹到月刹罗。该!多行不义必自毙,这些人横行霸道,打家劫舍,迟早要被收拾。” “那些土匪本是要杀一个和尚,后来月刹罗来了,打抱不平,就把他们杀了。” “谢天谢地,黑市的一大祸害终于死绝了!咱们终于可以安生些了!” …… 【主角除暴安良。 声望值:+1000。】 真教人神清气爽。 江熙挤入人群问道:“黑市还有多少恶人?” 一男子指着墙上张贴的恶人榜,道:“都在那里了。寨主也是分身乏术,顾不过来,让他们得了意,专挑咱这种没权没势的小老百姓欺负。就盼他们哪天得罪了焦尸,也被收拾了去,我同我八代祖宗感谢焦尸全家!” 江熙数了数,心里估了一下,少说有一万分值。他决定先把身体修复成人样再回大齐,毕竟大齐不像黑市对莫名其妙的东西包这么包容,真的容易吓死人。 “大伙快去看,集市口正在拍卖一件大宝贝!” “什么物件这么稀罕?” “鸡血石!人那么大!” 江熙麻溜地跑去看。集市口已经聚集了两千来人,中央搭建的高台中间真真杵着一尊人一般高大的鸡血石原石。远远看去红漾漾一片,一点泛黄都没有。 且不用细看品质,只要是真的,只凭这么大的块头就已经能拍出天价!如果品级高,那恐怕富可敌国的巨贾来了也会感到囊中羞涩。 江熙是见过大场面的,这下也被开了眼。 卖主是一个带着恶鬼面具的矮小男人,寨主樊慎坐在一旁镇场,百名打手在台下守卫,防止发生暴I乱。一张巨大的告示写道:登台近观接触,先交十两银子。 已有五十多名业内人士上去瞧过了,都直呼仙品。江熙原是质疑的,可上去看了之后,目瞪口呆。 这块鸡血石细腻无比,如墨一般浓而纯粹,似要滴出来,绝无仅有!有了它,上可献与君王谋好处,下可转卖谋暴利。有实力者无不争之。 江熙咽了咽喉,说道:“我出五千两。” 卖主汗颜道:“小娘子呀,这块鸡血石起拍价是一万两黄金!” 这么猛吗?江熙腿都软了,登时苦恼无比,他上哪去挣这么多钱?就算将月刹罗的家族墓全刨了,都抵不上这一个巴掌大小的边角料。 天,为什么要在他无能为力的时候遇到这么完美的东西! 卖主眼瞧他是买不起,将他请下了台。 眼下出价者有三位,东凉国富商、黑市赌场大庄家、代山国使臣,价格已经拍到了三万两黄金。 台下呼声一片,看乐子一般起哄:“让我看看还有谁!快加价呀!” 而一刻钟过去,还未有人出价,眼看要一锤定音。 这时,一个轻挑的声音道:“三万一千两黄金。”将热闹的气氛拔上了一个新高度。 众人寻声看去,只见一旁的茶馆二楼,一名身披黑色貂皮大衣的男子正搭在栏杆上,他绾着蜈蚣辫,头发长至腰上,抹额串有绿松石珠子,一边耳朵的耳骨上钉有两只银环,另一边耳朵坠着五彩宝珠带穗子,项上一根黑绳系着手指粗的犬牙,藏蓝色交领以金线绣着日月星辰,银鳞腰带上挂着白玉坠子、赤红荷包和一枚镂金熏球,双手套着白色皮手套,指上戴有两枚鸽蛋大小的宝石,脸上遮着一张黄金嵌珍珠的面具,正优哉游哉地磕着瓜子。 由于貂皮过于丰满,彰显威严之余也显得好大一坨,好花俏的男人。 他的脚边趴着一条懒洋洋的成年黑色藏獒,扎着几缕麻花辫,项上系着金铃铛,热哈哈地吐着舌头,跟它的主人一样花里胡哨。 两名侍女一左一右,手提着花篮正在撒花,空气里都弥漫了香味。 道不明为什么,江熙忍不住好笑。 此人是黑市小有名气的人物,因浮夸而得名,酷爱听书,特别是鬼怪志异,有钱有势,出手大方,据说是古镜国的官宦子弟,时而来黑市鬼混,行踪不定,名叫“鬼自逍”,人称“鬼爷”,绰号“黑市小霸王”。 人群中有人说笑道:“也就只有这么稀罕的宝贝才能吸引鬼爷出面!哈哈,这种场面还得看鬼爷!” “鬼爷好魄气!大热天穿貂!” “一年不见,鬼爷又到哪里逍遥去了?” 被压下去的富商显然不悦,阴阳道:“鬼自逍,你家贪赃啊!当官的哪来这么多钱,你最好别跳,小心被拿了!这种事坑爹的!” 有人反驳富商:“这里是黑市,只管出价,不管钱从哪里来。贪不贪的又关你什么事?偷你的钱了这么不爽?” “哈哈哈哈!”人群哄笑起来。 鬼自逍托着腮,朝富商扬了扬下巴:“你行不行,不行的话这块鸡血石就归我了。” 几个出价者犹疑不定,不怕鬼自逍装逼,就怕他故意抬价,最后跑单。 许久,使臣道:“三万一千一百两!” 鬼自逍哂笑了一下,还有人敢抬价他是万万没想到的,便道:“三万五千两。”他就是来杀死拍卖的。 富商向樊慎道:“寨主,他捣乱,撵他走!” 樊慎:“他并未违规。” 又一刻钟过去,无人出价。卖家敲响锣鼓,向鬼自逍作揖,恭敬道:“恭喜鬼爷!这鸡血石是您的了。鸡血石暂由寨主看管,三日之内,咱们于寨主的营寨会面,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盼鬼爷信守约定,一定到来。” 鬼自逍撑开折扇,一边扇凉一边得意道:“自然。” 鸡血石被装进木箱,抬上了马车,由百名打手送往营寨去。 众人因见证了一场足以震撼内外的拍卖而兴奋地嚎叫。 不过也有人扫兴道:“鬼爷,你要是嫌热的话就把貂皮脱了吧。咱就是说没必要撒!都知道你有钱了,不必什么东西都显摆。” 鬼自逍挂在嘴角的笑意消失,冷道:“谁掌他的嘴,我有赏。” 顿时巴掌从四面八方来,那人一下子吃了十几记耳光。 “鬼爷岂是你能指指点点的!给我鬼爷道歉!” 那人连连道歉:“鬼爷饶命,都是小的嘴臭,小的口无遮拦,小的错了!” 闹哄了一阵子后,人群慢慢散了,十几个无赖上了茶楼给鬼自逍道喜,实则是掏赏。溜须拍马屁,叨叨了半个时辰,鬼 8. 痴人赏月 焦尸情人给盗尸贼讲情史,冤…… [] 江熙吸着鼻子道:“若是分得了我也早改嫁了。可那死鬼似我的心魔一般,教我无时无刻不想他。想必鬼爷从未倾心过一个人,若像我这般爱恋过,定能理解我的心思。” 谁料鬼自逍的逻辑缜密得狠,道:“省省吧,你那破破烂烂的桃花,他要是真的在意你,自当来寻你,你空手回去,他又岂会不包容迁就,还须你吃力讨好?” 江熙想了想,换个说辞:“哎,他喜欢鸡血石,我便想给他最好的,看他开心我就心满意足。夫妻间的情意就这么简单,鬼爷没有成婚大概是不会懂的。” 鬼自逍右手撑着脑袋看他:“这还算有点意思。那你觉得他更喜欢你,还是更喜欢鸡血石?” 江熙:“他喜欢捧着鸡血石的我。” 鬼自逍忍不住咯咯咯地笑了一阵:“细讲你们夫妻间的情意。” 江熙看鬼自逍喜欢听和睦的故事,便投其所好,洋洋得意地比划道:“那死鬼长得有这么高,白白净净,模样人品都是一等一的好,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能上战场能下厨房,嘴巴笑起来就像裂开的石榴一样,看起来就甜甜的。爱慕他的姑娘少说有万数以上,哪怕是天上的仙娥见了他也愿自贬下凡。你说他有实力花心吧,偏又是个痴情种,娶了我之后就再没多情看别的女人一眼,又细心又顾家。这么好的男人上哪找去,我是爱得不行。遥想初次见面时,他还是个十来岁的孩子,个头还没我高,是三天不打上房揭瓦,口味刁钻爱挑食,学问在学堂是倒数第一,当时就没想他能长成个模样……” 江熙前边还是编的,后边都无需编了,直接照着萧遣小时候的屌样描述,是如何叛逆,如何教人发狂…… 他虽是问东答西,鬼自逍却听得津津有味,然后问了一个很刁钻的问题:“那你觉得他当初是怎么看上你的?” “额……”江熙摊手,做自负状,“这还用说,自然是一见倾心。我也不差,当年也是一等一的美人。” 这似乎勾起了鬼自逍内心深处的青葱记忆,他如遇知己,敞开了心扉,痴痴道:“我也有过一见钟情的人。” 江熙接住话题:“谁那么幸运,竟得鬼爷的欢心?” 鬼自逍:“他最近走丢了。” 江熙:“鬼爷可否告之她的相貌特征和名字,我给鬼爷找去。” 鬼自逍凝着他,道:“王孙堕荡君王祭,大漠孤霜月刹罗。” “月……月刹罗?!”江熙又懵又惊,又卷起了脚指头,怯怯斜眼道,“他……不是古镜国现任圣君曾经的爱侣吗?” 鬼自逍冷笑:“我比圣君更早认识他。” 正是焦尸情人给盗尸贼讲情史,冤家路窄不是? 这不算可喜的故事,江熙欲言又止。 鬼自逍:“你想问我跟月刹罗有没有相恋过?” 江熙不敢看他,微微点头。 鬼自逍:“没有。是我一厢情愿,他一直不知道。” 江熙想鬼自逍虽然浮夸,但穿着打扮都十分有品,而圣君作为一方君王,见过的美人自然不可胜数,他俩都对月刹罗一往情深,那么:“他一定是个俊美无俦的男子。“ 止不住的分享欲都从鬼自逍的话音里溢出来:“何止是品貌无人可及!” 或许这就是鬼自逍愿意听他讲故事的原因,以为同是情场中的痴人。可实际上他不是,严格来说是他没有过对象。 江熙:“愿闻其详。” 鬼自逍:“好!天黑之后你再来这里找我,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好神秘!有意思。 江熙谢过鬼自逍后便暂时离去,晚上来时提了一篮热汤和点心。未修复完成的身体还感知不到温度,只是从路人的穿着可以看出气温降了许多。 鬼自逍刚巧沐浴着装完毕,从头到脚焕然一新:纯白的狐皮大氅,黛色串琥珀的抹额,黑色手套,白玉面具,卸了耳环,熏球换成了月桂香……白天霸道无匹,晚上却是温婉如玉,但依旧非常浮夸。 鬼自逍带他上了马车,驶离了黑市,来到一座高高的沙丘上。几名侍从在一旁搭好了帐篷,便退到丘脚下。 方圆七里在夜色中依旧看得清明,峰峦绵延,山脊如刃,可除了沙子还是沙子,略显单调。 江熙:“这是鬼爷与月刹罗相识的地方吗?” 鬼自逍:“不是。” 江熙:“那鬼爷带我来是……” 鬼自逍指着天:“看月亮,今天是十五。” 鬼自逍不必说,他也看到了,明晃晃的、又大又圆的一轮,清晰无比,十分瞩目。他生长于大齐,从未见过这般近的明月,又四野空旷,仿佛置身云巅,触手可及。 三五夜中新月色,二千里外故人心。一丝惆怅便涌上心来。 江熙问:“古镜也有睹月思人的习惯?” “当然。也有?”鬼自逍问,“你是哪里人。” 江熙迟疑了一下,胡诌道:“渠单国。” 古镜国与大齐不对付,他若承认是齐人,恐怕鬼自逍对他没好脸色。 鬼自逍摇头:“不,你是齐人。” 江熙心虚:“鬼爷是怎么知道的。” 鬼自逍:“你在忘我地讲述你家死鬼的时候,说他擅长琴棋书画,这些大齐的玩意儿再明显不过了。” “原来如此。”江熙忙去生火,想把带来的汤给鬼自逍温热,顺便把国籍的话题绕过去。“汤冷了,我给鬼爷热一下。” “你做什么!”鬼自逍突然大喝一声。 江熙刚引燃火折子,被这么一喝,僵住了,以为是火光破坏了赏月的静谧气氛。 鬼自逍上前打掉他手中的火折子,急慌慌用脚踩灭。 江熙:“鬼爷怕火?” “他是被火烧死的!我……”鬼自逍脱口而出,又立即收声,心口一抽一抽的,直冒冷汗。 江熙当即一脚把火折子踢飞,给鬼自逍裹紧了狐皮大氅,拍着他的背安抚道:“鬼爷别去想,我们就观赏月色。” 江熙心想,虽然自己现在也很怕火,却还未到鬼自逍这样见不得火星的地步,这或许便是深情者才会触及的深度。 鬼自逍许久才稳住了情绪,抬首望月,轻声道:“‘月刹罗’在古镜语里就是月光的意思。没有什么能比得上月光更能描述他的好,你看明月时所能联想到的一切美好的事物,都可以形容他。比如这茫茫的沙漠,如果没有它,该多苍凉。” 天被照映得很蓝,无际的黄沙披上银霜,这借了月光而得来的和白天不一样的面孔,使得沙漠似活的生灵一样在呼吸。 江熙想起小时候的中秋佳节,爹娘带着他们兄妹四人一起到河边拜月,买下了一车花灯, 9. 两儿辩日 在下焦香,见过嫂夫人。…… [] 第二天,凌晨,一缕曦光探出天际。 江熙醒来时发现自己竟枕在了鬼自逍张开的手臂上,身上还盖着被褥和那件狐皮大氅。他差点就要鲤鱼打挺弹起来,但还是稳住了。 见鬼自逍还在熟睡,他忙的起身,狗爬式的钻出账外,手忙脚乱地将一身假行头整理好。又捶打自己的脑门,自言自语道:“你到底是怎么搞的爬到人家窝里去,不知羞耻!幸亏你起得早没被抓包,不然还不晓得别人怎么看你。” 一刻后鬼自逍才从账里出来,扶了扶面具,伸了个懒腰,问道:“你是什么时候醒的,竟不叫我一声。” 江熙尴尬地笑了笑:“我也是才醒来,正要叫鬼爷呢。” 鬼自逍看向东方:“时间刚好。今天的晨光很特别啊。” 黄澄澄云层像泼洒的艳色染料,有种稀碎又浑然一体的美感,绵延的沙丘镀上了一层金边,闪闪发光,一如波光粼粼的海浪。 人的心情正如这天光,慢慢明媚开朗起来。 江熙赞道:“真是好天气。” 鬼自逍:“素闻你们齐人很会起名字,把月光叫做素晖、蟾光、清辉、娥影……那你们把早上的第一缕日光叫什么?” 江熙:“晨曦。” 鬼自逍摇摇头:“我听过的不是这个。” 江熙:“说法有很多,又比如朝阳,曙光,曙雀……意思都很接近,象征温暖、朝气、希望和光明。” “有意思。”阳光打在鬼自逍面具上,羊脂白玉变成了密蜡黄。他扬起嘴角道:“我沮丧的时候就会晒晒月光、晒晒晨光,一个能予我慰藉,一个能散我阴霾。月光是我的恋人,晨光也是我的恋人,我将它们介绍给你了!” 旭日升起,天地间橙色渐渐变成了金色。 江熙晃了一瞬,以前只是在书中看过,现实中却从未遇到过这么古怪有趣的人,不由得生出几分欢喜。他向着太阳作揖:“在下焦香,见过嫂夫人。” 鬼自逍仰头大笑:“哈哈哈!对了,你会有伤心事吗?” 江熙:“到底是凡人一个,怎会没有呢。” 鬼自逍双手伸向天空,捧住了一束光,递给江熙。江熙配合地假装接住。 鬼自逍:“你嫂子说你好好捂着,马上就暖和了,暖和了就不难过了。” 江熙任阳光打在自己的心堂处,十分受益道:“嗯!烦恼好像一下子都没有了。” 鬼自逍:“你会不会觉得我是个神经病?” 江熙摆头:“不,我觉得鬼爷是世界上最懂得又最珍惜它们的人,鬼爷配得上它们。”这倒不是吹捧鬼自逍,而是如他这般为体验世间万物而生,能从一阵风、一束光中收获快乐的人才称得上“灵”。要是人人都能像他这般自在该多好。 鬼自逍:“是吗?” 江熙:“是!它们若是得知鬼爷的痴情,一定会化作佳人下凡来与鬼爷结缘!” 鬼自逍:“其实我早就知道,月刹罗就是月光化作的佳人,特来与我相遇,可恨被圣君截胡了。我没保护好他,让他在人间受了伤,回到月宫去了。不过算命老头说我桃花极好,说不定我还会遇到晨光化作的佳人!” 江熙想,鬼自逍这股“神经质”很可能是情伤所至,一个能感知万物美好的人本质是个温柔善良的人,鬼自逍值得拥有一段良缘。 他扶住鬼自逍的双肩,鼓励道:“鬼爷一定会遇到并且得到的,相信很快。” 鬼自逍:“所以我才会问你,你们齐人把早晨的第一缕日光叫什么?说不定他就叫这些名字,像月刹罗的名字一样。” 江熙:“嗯。我虽不知古镜语中代表晨光的字是哪些,但齐语中,鬼爷一定要记住这几个字。”他一边念,一边在沙地上写道,“曙、旭、熹、曦、晞……” 他突然顿住。 鬼自逍:“你怎么了?” 记忆中的一幕场景此刻不由地浮现在他的脑海,那时他刚满十八岁,在大齐的皇宫中,先帝问他—— “江熙,如今你已成年,可取了字?” 他:“未曾取字。” 先帝:“可有了想法。” 他:“未有想法。” 先帝:“朕倒是有个好字。” 他:“请陛下赐字。” 先帝:“熙,光也,又有和悦、吉祥、光明、兴盛、温暖之意。你父亲不愧是文豪,给你取了这么好的名。朕看你也天生贵气,日后必成我大齐之骄阳,照拂黎民百姓。这样吧,把你的贵气、福气、运气都与百姓们分一分,就叫‘予芒’吧。” 他欢喜地叩谢道:“陛下谬赞。谢陛下赐字!” 萧遣不知从哪里蹿出来,不服气道:“父皇凭什么赐他‘予芒’,偏叫我‘石猴’!我不答应!” 先帝:“‘石猴’不过是你小名而已,字等你长大后自己取,看你能有几分才情取出多好的字来,省得你说朕土气。” 后来萧遣十八岁的时候,给自己取了个特别雅气的字,出乎他的意料。 因为萧遣本身不是什么追求深刻、内涵的人,平时好大好强,所以他以为萧遣会取诸如“大鹏”、“雷霆”、“无敌”这样的字,万万没想到取了“子归”二字,出自《诗经》: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他以为萧遣长大了,盼着娶个美丽贤淑的女子,宜室宜家。 - 江熙想罢,暗暗呼了口气,在地上写下了“熙”字。“没什么,只是突然想到,鬼爷可识得齐国的字?” 鬼自逍:“现在不就识得了。” 江熙:“齐国取这些名字的人很多,鬼爷可有的找了。” 鬼自逍:“既然是天神下凡,又有何难辨?他必是第一面便能带给人欢喜的人。就像月刹罗一样,光是说话就如母亲哄孩子入睡般轻声细语,像月光洒在身上一样温柔。只听他的声音便要沦陷,何况是目睹了他献舞的圣君。” 江熙恐他又陷入失落的情绪,岔开话题道:“鬼爷我们回去吧,再过一个时辰日头就要烤人了。” 鬼自逍:“好。我们去找寨主讨鸡血石。” 江熙:“嗯!” 两人去到樊慎的营寨,鬼自逍早已遣人从古镜的府邸运来了十箱黄金,交了钱画了押,这尊举世无双的鸡血石就算到手了。 卖主举办了宴席,庆祝买卖成功。因江熙不能吃喝,鬼自逍便简单饮了两盏茶,带上三十多名随从离开了。 路上鬼自逍问道:“你家现在齐国?不妨我教人给你送回家去。一来你自个搬不动,二来这样的宝物傍身,难免遭贼人惦记,恐招来杀身之祸。黑市可不比国境内安全。” 江熙:“不瞒鬼爷,曾经有个老神仙教了我一招隔空传物的法术。只要在地上画一个阵法,把东西放上去,眨眼的功夫就能把它传送到我心 10. 散财童子 鬼爷!谁打架穿这么隆重的!…… [] 两日里,江熙按照恶人榜上的名单收拾了两拨恶人,一拨偷鸡盗狗,一拨借钱不还。对于头目和一些狂徒,江熙没有心慈手软,直接超度,对于一些手下小弟,打得头破血流。 “去!告诉你们那些所谓的盟友,不服气的尽管来找我。记住我的名字,黑市一枝花——焦香!” 很快,一枝花“黑市救世主”的名号一炮打响,恶人火冒三丈,寨民感激不已,主角声望值蹭蹭蹭地往上涨,总分值接近两万。 一夜之间,恶人榜悄悄更新了更多恶人名单,大到啖食人肉,小到摊位争抢。江熙一一记下,按照恶劣性质逐一讨伐。 今日他要对付的是一个贩卖孩童的黑I窝,专门拐骗、强抢途经丝路的商客和旅人。抢来的孩子或直接在黑市秘密交易,或送到各国倒卖、奴役、打残了驱使上街卖艺乞讨,何等丧心病狂的事做不出来。 不为分值,他也要削了这帮恶人。 打得过就硬刚,打不过就使计。箭支、地刺、火药、毒药、泻药……凡是黑市能买到的,江熙统统收入空间,堆得满满当当。 他暗中打探了两天,终于找到黑I帮窝点,盘踞在黑市东边五十里外的一片岩山山谷内,帮内有四百余人。 别说是小孩,就算是大人被拐到了这,放他走,也未必走得出这片沙漠。 晚上,江熙潜入谷内,探清了营地的布局:东区是打手的帐房,西区是被抓来的小孩和女仆的帐房,中间的大帐是头目的卧房和议事厅,南区是畜圈,有五十匹骆驼、五十匹马和二十两马车。营内五十人在巡逻,一百余人在篝火旁享用晚宴,吃酒玩闹斗殴。 在偏僻的茅厕旁,江熙勒死一名打手,穿上他的衣服混进人群中,先在酒里、水里下了大量催眠药,又爬上某座屋顶用盾牌搭了个掩体。然后老套路,走到哪武器就收到哪,最终免不了被发现,打了起来。 幸好催眠药奏效及时放倒了数十人,武器也收走了大半。 江熙快速蹿回掩体处,搭弓放箭,他早在箭头上涂满了剧毒,中一个必死一个,三两下便除掉了三四十人。 打手嚷道:“是一个人?” “看清楚了,是一个人!就是那个号称要铲奸除恶的黑市一枝花,焦香!” “好一个泼妇!我的刀呢?” …… 围聚的打手越来越多,向江熙投枪投石。江熙一步一退,同时在地上倒满同是剧毒的刺钉。 打手将中毒身亡的同伴铺在刺钉上,踏着他们的尸体进攻。寡不敌众,江熙被逼到了岩壁前,退无可退,只争取多放几支箭,多杀几个人。 侧后方突然有石头不断砸来,击退了好几个逼近江熙的打手,江熙当即意识到有人在暗中相助。只是他万万没想到,那石头既砸敌人,也砸掉了他手中的弓。 “草……” 猪队友。 江熙来不及掏出新武器,一张铁网便从天而降,牢牢锁住了他,又有打手麻利地捅了他两枪。 他被绑得跟个蚕蛹一样押到大厅,同时被绑来的还有那只花里胡哨的开屏孔雀——鬼自逍!他今天穿的是黑狮皮大氅,金面具,金手套,金腰带,金皮靴,珠宝挂满身上。 江熙看得寒毛直竖,整个人都麻了。“鬼爷怎会在这!来做什么?” 鬼自逍阴阳怪气:“来打架。我要是让你带上我,你肯定会说,老神仙不让呢!与其如此,我还不如偷偷跟来。” 这哪是来打架的,这分明是来散财的。江熙真想一头创死在地上:“鬼爷!谁打架穿这么隆重的!” 鬼自逍:“这是战术,这么穿看起来猛!” 鬼自逍的每一句话都在颠覆他的认知下限,一时间他不知从哪里把鬼自逍骂醒好,张口结舌,最后憋出一句:“鬼爷你刚才砸到我了。” 鬼自逍:“抱歉,我不是故意的,我不会打架。” 他终于知道为什么见到鬼自逍会有种莫名其妙的亲切感了,太像萧遣了。萧遣至少还有丁点武力,鬼自逍是半点都没有。离谱! 两人被紧紧绑在一个柱子上,背对着背,互相看不见。那头恶人正在清点死亡人数。 江熙:“鬼爷只一人前来?” 鬼自逍:“对呀。就得是我一个人才显得厉害呢!” 厉害你个棒槌!江熙叫苦:“鬼爷来前何不评估一下否能全身而退。” 鬼自逍:“你能吗?” 江熙:“我当然能,我有法术!” 鬼自逍:“那我也能,我有钱。” 竟……竟然无可反驳! 手下进来禀报:“老大,这两人杀死了咱们弟兄八十人,催眠药放晕了九十五人,半数以上的武器无翼而飞!” 这群恶人的头目长得斯斯文文,袭一身玄色文人长衫,一看就好动脑子,比那些粗肢大块、只会吼叫的头领难对付得多。 头目没有发怒,他们拐卖孩童是为钱,抓到鬼自逍也可以换钱,对他而言,这不是杀人放火,而是天降横财。 大头目开门见山道:“久闻鬼爷大名,不想初次见面却是这番场景。敢问鬼爷可是为这些孩童而来?” 鬼自逍:“当然。” 大头目:“这就好说了。这些孩童本身也是要拿去卖的,鬼爷既然喜欢,买去就是了。” 鬼自逍:“多少钱。” 大头目:“便宜卖给鬼爷,一人一万两黄金,我手上有五十个小孩和二十个女子。这笔买卖做成,鬼爷伤我手下的事,我便不再追究。” 江熙来时已打听清楚“行情”,道:“大王,超市价五十倍了已经。” 同时鬼自逍道:“就这?” “……”江熙本想通过谈判寻找突破点,不料鬼自逍两个字结束了谈判。整一个人傻钱多。 大头目:“鬼爷家资雄厚,令我大开眼界。” 小头目:“老大,别信他。这个鬼自逍虽然有钱,但七十万两黄金不是小数目,他未必拿得出来。一枝花倒是有些实力敢独闯山谷,而他连石头都投不准就敢一个人跟来,连武器都不带,哪有财主出门不带护卫的?何况还是在黑市,这么不要命,小心有诈,搞不好是引蛇出洞。” 鬼自逍不服:“谁说我没有武器!在我怀里。” 小头目上前往他怀里摸索,掏出一把乌木烫金折扇,看了又看,是个值钱的古玩意儿,便笑纳了,又嘲讽道:“这是武器?傻逼。” 鬼自逍骂道:“你才傻逼,你全家都傻逼!” 江熙猜鬼自逍一定是话本看多了,感叹这孩子长这么 11. 奇丑无比 你们真的是……好吵。 [] 大头目没有叫停,小头目扬起嘴角,从鬼自逍下手。 鬼自逍害怕得顶起脚尖:“你别过来!否则我艹你全家,我说到做到!” “拿来吧你!”小头目摸到鬼自逍耳根处假皮的边缘,忽的撕拉。 鬼自逍疼得“啊”了一声,哪知小头目“啊”得更大声,“鬼呀!!!” 只见鬼自逍的假皮下是一张奇丑无比的面容!黑斑覆盖了大半张脸,凹凸不平全是痘坑,没有眉毛和睫毛,两只眼睛一上一下的斜着,唇色发紫似中毒。鬼见了都要吓到回阳。 小头目连退了五步,大头目也双目惊恐。 鬼自逍的自尊此刻碎了一地,恼羞成怒,颤着声音大骂:“你……你们不得好死!” 小头目从鬼自逍的羞怒中得了趣,捂住自己的眼,把假皮马马虎虎地贴回鬼自逍脸上,道:“遮好吧丑八怪!我要是你就再不出门,吓到人损阴功!” 鬼自逍抿住嘴,没再做声。江熙虽看不见他,却听到了他暗暗咬牙的声音。 江熙心想,鬼自逍这么心高气傲的一个人,如何受得了这样的打击,便放弃了挣扎,任他们卸掉自己的伪装。论如何安慰一个碎了自尊的人,有一个方法就是,比他更碎。 小头目转到江熙跟前,先是夺了他项上的血珀,一眼识破,问道:“你身上为什么会有这个东西?” 这是他故意挂在身上,以防这样的情况发生时,好让人误以为他是月刹罗。可眼下鬼自逍在身旁……算了,事后再解释吧。他道:“我的东西,自然挂在我身上。” 众人不明所以,将他从柱子上解下来,推倒,开扒。扒着扒着,越觉不对劲! “老大,他……他好像没有……” 小头目:“没有什么?” “没有肉!” “没有肉?开什么玩笑。”小头目踢开手下,亲自扒,竟扒出一具焦尸来,比起鬼自逍的丑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又被生生吓了一大跳。“鬼……鬼呀!!!” 江熙站起身来,活动着筋骨,冷眼一瞥:“就这心理素质怎么做人贩?” 大头目双腿一软,坐到了椅子上,指着江熙:“你……你是月刹罗!” 江熙昂首道:“如何,你认为自己还有几分胜算?” 众人畏惧退缩。 平心而论,哪怕是杀人无数的狂魔,看到这种玩意儿也得抖两抖,毕竟这已超乎常理,就是个怪物!何况之前就听说了焦尸的不少传言,比如单挑千名古镜士兵、施法令人自相残杀、扮女人吸食男人元阳……又怪不得刚才捅了他两枪,愣是一滴血没掉,跟个没事人一样。 鬼自逍看到江熙的真身,怔了几秒,双目当即变得猩红,突然狂躁得像只受伤的困兽,发出凄厉的尖叫,帐房都晃了几晃。“月月!月月月月……!” 江熙反而被他的嚎叫吓得往前一个趔趄,“砰”的一声迎面重重撞倒在地上,因手脚依旧被捆着,无法平衡,像只毛毛虫一样弓着腰,狼狈许久才爬起来。 “呀——” 极恐之下亦有极勇,只见脸色煞白的小头目闭上眼睛,举枪冲向了江熙,大吼一声,枪头便穿破他破破烂烂的躯体,把他钉在了柱子上。 “我草……” 鬼自逍躁动得更厉害了。“月月月月月月!!!” 江熙深深皱眉:“你们真的是……好吵。” 小头目睁开眼,怯怯地松开了枪杆,退到大头目身旁,道:“老大,他不会死吗?” 江熙风轻云淡道:“死人还如何死?” 大头目原是恐惧万分,但看江熙动弹不得,只会嘴硬,也不是神通广大,胆子便又壮了几分,竟生出将江熙纳入麾下的念头来。一来,江熙确实是个厉害的打手;二来,他想到一个绝佳的敛财方案,只要江熙肯合作,负责装神弄鬼,为祸百姓,他假作降魔者,集资捉拿江熙,除魔卫道,敛来的财两人平分,岂不比买卖孩童来得风险小、收益大、名声好!也比鬼自逍的口头承诺来得靠谱。只看江熙的意向如何,不妨聊聊。 “我这有桩生意想与月刹罗大人谈谈,不知大人可有兴趣?” 江熙不假思索:“有兴趣,先给我松绑。” 鬼自 12. 他太吵了 我真的不是月刹罗。 [] 江熙:“我现在就可以掏出来给你,前提是你得解开我的手。” 小头目:“解开你的手?笑话!你要是掏出弓箭来,我们这伙人岂不毙命。”此前的打斗中他可是亲眼看见江熙源源不断地凭空变化出许多武器。 江熙:“你们要是不放心,砍下我一只手也行。” 小头目:“你说的。” 大头目:“等一……” 不等大头目说完,小头目便一刀砍向江熙肩膀,“吭”的一声,胳膊从肩骨处断裂,耷了下去。 鬼自逍:“啊!月月月月月月月月!!!……” 江熙:“现在总可以给我这只断臂解绑了吧。” 鬼自逍:“月月月月月!!!” 大头目想,再不答应就是自己没诚意了,便令人取下他的手臂。 江熙:“很好,那么请用我的手臂塞住鬼自逍的嘴。” 众人:??? 江熙解释道:“他太吵了。” 鬼自逍瞪大眼睛:“月月?月月!” 小头目早就想这么做了,拿起手臂就堵住了鬼自逍。“你安静些!” 鬼自逍挣扎得更凶了:“呜呜呜呜呜呜!!!” 江熙知道他想吐掉,说道:“别再把它摔折了。” 鬼自逍“呜呜”了两声,消停下来,默默哽咽,身子止不住一抽一抽的。 那只断臂的手掌做了几个手势,随着江熙叨念,鸡血石赫然出现,立在了大头目身前。 众人震惊,定在了原地。 江熙:“不必惊讶,略施小计而已。” 众人围上去。不知怎的,鸡血石上沾满了灰尘,像老宅子里的物件一样,看不清真面目。 大头目:“这真是那块鸡血石?” 江熙:“如假包换。你擦干净看看不就知道了。” “咳咳!” 小头目不禁打了喷嚏:“怎么有股胡椒的味道。” 江熙:“我之前把它塞厨房里了。” 一声咳嗽吹起了石头上的灰,引得更多人咳嗽。“咳咳咳咳……” 在无人注意到的地方,手臂以意想不到的形状反折,张开的五指盖在鬼自逍脸上,死死捂住了他的口鼻。 几人擦出一片干净的区域,边观察,边咳嗽,兴奋道:“真是那块鸡血石!” “算他有诚……” “不好,有……毒!” 顷刻,几人似被魔爪掐住了喉咙无法呼吸,十秒后无力地瘫倒在地上,连声音都发不出来,半刻过后便命丧黄泉。 那鸡血石早已被江熙动了手脚,上面的灰尘是毒粉混着胡椒面。此毒呈灰粉状,一旦吸入五脏六腑,便会立刻阻滞心脏跳动,使人窒息而死,杀人于无形,有个靓名叫做“坟头灰”。就为了一碗的量,江熙已倾尽所有,已是身无分文。 而混入胡椒面,就是为了刺激人咳嗽。 江熙:“鬼爷,别呼吸,咬住了。” 鬼自逍点点头,手掌便松开了,掌心变化出一把匕首,将鬼自逍身上的绳索割断。 鬼自逍脱身后的第一件事不是去给江熙解绑,而是把自己的假面贴好,穿好衣裳,包括披好大氅,才去解开江熙。 江熙用分值接好断臂后,给鬼自逍系上隔绝毒粉的面纱。 鬼自逍近距离看到江熙的真身细节,直哆嗦,声音也弱了几分:“月月……月月……” 江熙温和道:“鬼爷要是害怕,就闭上眼睛。”他说罢走到大头目身前,俯视那双求饶的眼睛,拿起大刀,毫不犹豫砍下大头目的头颅,溅了一身血。干净利落,像个老道的杀手。 江熙:“月刹罗应该不杀人吧。” 鬼自逍惶惶地退到柱子前,瘫在了地上,似从未见过这样血腥的场面。 江熙提起头颅一抛,抬腿一踢,将头颅踢出大门外,又即刻拾起一件衣裳将石头上的毒粉扇飞,使之弥漫在帐内的各个角落,而后走向鬼自逍道:“鬼爷没见过杀人?可还有力气?” 鬼自逍点点头,又摇摇头,吃力地爬起来,又跌倒。 “我知道了。”江熙捡起那身还能将就着穿的皮囊,又将鬼自逍打了个横抱,从窗户翻了出去。 “老……老大的头!” “老大被杀了!” 头颅滚到人群中,手下惊叫起来。 群龙无首,人心散乱。一伙人杀进帐内,要江 13. 十万功德 只要我做满十万功德,就能恢…… [] 鬼自逍:“你如何不是?” 祭司在古镜国的地位举足轻重,天生富贵,心性雍容尔雅,哪怕月刹罗因罪受死,死前也不会像他这么狼狈。这种狼狈体现在很多方面,比如:“月刹罗会满口污言秽语吗,会杀人不眨眼吗?” 鬼自逍沉默了一瞬:“你以前是不会的……我没保护好你,我很抱歉。” 江熙停下缝补的动作,抓耳挠腮,抓肝挠肺,真是拿他没办法。“那块血珀是我在黑市淘的,我就是个糙老爷们。” 鬼自逍忙道:“你说不是便不是,不用想破脑子证明。你累了,去休息一会吧,我在这里看着就好。” “我不累。”他心累,总不能跟鬼自逍坦白是他掘了月刹罗的墓吧。 两人良久无言。鬼自逍先打破了沉默,微声道:“你会不会嫌我长得丑……” 江熙:“怎么会,我感激鬼爷还来不及。再说,我比鬼爷更丑呢!” 他原想安抚鬼自逍,不料鬼自逍更自卑了。“你是被烧成这样的,我是天生的。自从我知道自己的面目会吓到人以后,我就再没有脱下过面具。” 江熙连忙摆手:“鬼爷千万别这么想!鬼爷心肠好,家世好,出手阔绰,浪漫有趣,多少姑娘……多少人喜欢不来?况且这世间万物原本就没有完美的,月有阴晴圆缺,人有生老病死,有缺才是常态。古人云,事若求全何所乐。完美的人与事跟这个有缺的世界多么格格不入。鬼爷,其实你很好!” 鬼自逍听他这么说,宽慰了一些,却解不开那道心结,垂着头,语气略带不甘:“我害怕月刹罗恐惧我的模样,才没敢跟他表露心意。如果我先圣君一步向他表达爱意,他是不是就会跟我在一起。” 江熙:“不会。” 鬼自逍眸光颤了颤,把头垂得更低了。 江熙:“鬼爷不要丧气,皆在‘两情相悦’四字当中。月刹罗若对鬼爷有情,自然不会与圣君相悦,既然他与圣君相悦,那他对鬼爷便是无情。这当然不是指鬼爷比不上圣君,也不是指月刹罗就不喜欢鬼爷,而仅是说明月刹罗不是鬼爷的正缘罢了。又如果说,月刹罗只因一个人的外貌美丑来确定喜恶,那他还是明月一般的值得鬼爷喜欢的人吗?” 鬼自逍:“我怕。” 江熙:“鬼爷怕什么呢?” 鬼自逍抬眼看他时双眼已蒙上一层水光:“我怕此生喜欢不了别人了。” 月刹罗已经死去十一年。 江熙:“鬼爷再没有喜欢过别人?” “没有。”鬼自逍显得不知如何自处,那天赏日时的自信,这一刻全都没了,可怜巴巴的。 江熙靠近鬼自逍,拍拍他的背,像兄长一般劝道:“白头并非雪可替,相识已是上上签。有的人光是遇到都耗尽毕生运气了。鬼爷别难过,喜欢这种感觉也是极美好极难得的,鬼爷至少体验过了,并为此开心了一段时间,便是好的。不像我,还不知伊人在哪。” 鬼自逍声音里夹着绷不住的哭腔:“你真的没有喜欢过谁?” 江熙细细回忆了一下,确实是:“没有。” 鬼自逍没忍住,大哭起来。 不入相思门,不解相思苦。江熙懂个屁,手忙脚乱地道:“不是……鬼爷!怎么了?”此情此景,怎的有种负心汉竟是自己的错觉。 他抓住鬼自逍的双腕:“鬼爷振作起来,情深不寿!再者,昨日之日不可追,今日之日须臾期。人的心态一旦失衡就容易倒大霉,要往前看呀鬼爷!” “我……平时不……不失衡的,你……你让我安安静静失衡……一下……” 劝不住,根本劝不住,鬼自逍就蜷缩着,哭到了天亮。 第二日晚上,江熙一干人回到了黑市。 一些在黑市逗留的父母接到了自家的孩子,欢喜地回了家;一些父母因久寻无望归国,他们的孩子则由樊慎遣人送至本国的关口,交由关内的官差负责安置;一些无家可归的孩子便留在了樊慎的营寨,成为寨员。 而此次营救行动的主人公——黑市一枝花,因此名声大噪,风头无两!人送尊号“香夫人”。主角属性总分值突破了三万! 救人带来的成就感以及一路上涨的分值,让江熙兴奋得几天几夜没睡好,马不停蹄地带领香花帮又解决了五六个罪无可恕的恶人帮会。 鬼自逍一直 14. 半生不熟 您确定启用全部分值执行阶段…… [] 鬼自逍:“你的身体可以治好吗?” 江熙:“鬼爷可是亲眼看到我的手臂被斩断又接好的,这还能有假?” 鬼自逍顿时比他还兴奋,拉起他就要走。“那还休息什么!赶紧叫上他们去干一票大的。差人手的话,我给你支个百来人。” 江熙:“鬼爷不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鬼自逍:“我急,我想看到你恢复肉身的模样。” 他不用想都知道鬼自逍打的什么主意,对他的身份还没有死心。 这时,茶馆外传来了叫卖声。 “卖小人喽卖小人喽,木雕、石雕、布偶、纸扎都有,只接预定!有没有回不了大齐的相亲?虽然漂泊他乡,仍然不忘国恨,与国同仇与国同悲!五月十六山河阙,杀尽江狗不解愁!” 小诗中的“阙”指的是阙州,同时又是“缺”的意思。 江熙心惊,走到橼栏寻声看去,一名小贩举着一面旗子,上面写的字大致是他吆喝的内容。 一名齐商唤小贩道:“你过来,我要预定十个木人,到时候在黑市游行,教路过的人都啐他一口。他奶奶的,贱畜!” “这位大哥既然组织游行,那么我也随两具木人。记上!” 小贩:“好嘞!” 江熙急急下楼,问那几人:“老乡,这是要做什么?” 齐商愤愤地瞪他一眼:“听你的口音是京城人士,怎么不知道五月十六是什么日子?你还是不是齐人!” 五月十六他怎么会不知道,那是他杀死李顾大将军,顶替签下条约,将故乡阙州割让给东凉国的日子。四个月后,他便被古镜军烧死,他想知道后续怎么样了。 江熙:“罪过罪过,我久旅异国十余载,好些事都不知道。” 齐商便将来龙去脉大致说了一遍,道:“皇帝陛下将五月十六定为国耻日,每逢此日,大齐举国上下都要祭奠李顾大将军和扎江狗小人,以告诫九千万子民,国仇犹在,要发愤图强,不可贪图享乐,早日收复阙州!” 江熙有些发晕,脚步不稳,晃了晃,幸得鬼自逍在身后扶住。 齐商:“是吧,你听了也要气晕!两军对峙,打都没打,就割地投降,缩头乌龟王八蛋!误我大齐,亏得先帝那么器重他!什么鸟人啊,我草他老母!” 小贩:“烧死他真真是便宜了!我看就该吊着他一口气在,天天折磨才好。” 一些路过的齐人听了,参与进来,辱骂声像泼了油的火焰一下蹿了起来。 “江家几代人的清誉都被他毁了!” “一窝生不出两种人,他江家就没一个好东西!皇帝也是个无道的主,这样的仇都不诛他九族?!” 江熙站在人群中,脸上全是唾沫,仿佛被轮了几千个巴掌。 “哈哈哈哈,在这无能叫骂有用吗?”说话的是一个通晓齐语的东凉人,他讽刺道,“当时就算开战,你们齐人能赢吗?别自以为是了!” 齐商:“放你妈的屁!真要打一场,东凉人铁定一败涂地,只会比古镜人更惨!” 东凉人:“古镜军?切,莽夫而已!” 古镜路人:“你们吵你们的,别扯古镜!” 齐人:“沙州一战,古镜七万兵马被我齐军打得屁股尿流,全军覆没。而古镜军此前刚夺下你们三座城池,你敢说古镜军打你们不是虐狗?我们打得过古镜军就打得过你们!如果你们真那么厉害怎么不打回去呀!” 东凉人举起大拇指讽刺:“你说得好有道理。你们既然那么厉害,怎么不反扑啊!你们倒是发兵收复阙州啊,在这里逞什么能!” 齐商挽起衣袖:“你草你大爷,找死?我正愁没处发泄!” 东凉人:“来啊!” 两人厮打起来。 黑市的巡卫路过,把两人拉开,怒斥道:“黑市不得闹事!在这里的人谁没个国仇家恨,要是个个都要打要杀,黑市还要不要活!要闹滚出去闹,别给爷添事!” 众人将两人拉走,街道才安静下来。 江熙定在了原地。鬼自逍蹭了蹭他,要告诉他一件事:“这个江……” 江熙:“江狗。” 鬼自逍:“他在古镜也是个‘名人’,古镜也有一个关于他的大祭日,但祭的不是他,而是在齐国沙州战死的七万士兵,警示后人铭记此辱,不要重蹈覆辙。在每年九月十五,古镜会举行盛大仪式,他也是要挨骂的。” 九月十五,是他的忌日。遗臭万年不过如此。 系统在江熙眼前闪烁,声望值中的减值已经超过增值,总分值开始下降。 今天是四月二十,他的“辱骂日”要来了,怪不得减值越来越大。到时候大齐九千万人一起声讨,一个人头算一分的话,能直接干爆系统。 而大齐和古镜,每年一骂,回家之日真的就遥遥无期了! 江熙两眼一黑,浑身不适,干呕了两下,跑回茶馆的客房中。 鬼自逍在门外着急道:“你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吗?需要帮忙吗?” 江熙焦急地来回走动:“没事没事,我突然累了,想歇息一下,鬼爷也去休息吧。” 他思来想去,决定跟系统谈判。 “系统系统,既然分值可以随时接回肋骨手臂,为什么不能按阶段修复肉身?修复肉身需要十万分值,现在我已积攒三万有余,理应可以进行三分之一的修复才对。” 【尊敬的主角江熙,系统并未限制主角进行阶段性肉身修复,您可以选择立马修复。】 “……” 问迟了,是他大意了!“可是为什么你从未提过可以阶段性修复。” 【不宜提示。】 “为何?” 【读者反映主角形象太差,影响阅文体验,系统考虑读者爽度,所以不建议阶段性修复。】 “难道阶段性修复后,模样会比我现在更差吗?” 【会。】 “有多差?” 【很差。】 眼看分值一路下降,不由得他仔细琢磨“差”在哪里,便道:“快快,我选择用掉当前全部分值修复身体!” 【尊敬的主角江熙,您确定启用全部分值执行阶段性身体修复?】 “确定。” 【目前主角总分值:33425。确定修复?】 “确定!” 【最后提示,是否确定?】 问答间,分值掉到了33100。 “确定确定确定!” 【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