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人嫌重生从良系统》 1. 破土重生 [] 大齐的狗官出土了! 要问上辈子有多狗,私通嫔妃、买卖官爵、科场舞弊、残害忠良、落草为寇、投敌叛国……应有尽有。赵高甘拜下风,秦桧称臣俯首。就是把他钉在耻辱柱上,耻辱柱都觉得被侮辱。 要问上辈子怎么死,小可不才,烧死,“芳龄”二十四,血气方刚,自食其果。 “啐!” 江熙慢悠悠地从地下爬出来,嘴里喷出一把泥沙,得见天光后,神识慢慢恢复,忍不住嚷嚷:“呃!呃呃?” 江熙心道:我哑了? 突然看到眼前立有两根风干牛肉…… 靠!是他的手。 低头一看,前胸透后背,像破烂的筛子一样透射出几道光来,肋骨还掉出了一根。 怎么别人一出生是水灵灵、白嫩嫩、爷疼奶爱大胖孙,他一出生就是黑黢黢、干巴巴、人弃狗嫌大焦尸呀? 他十里八乡姑姑嬢嬢大姨大婶看了都夸好的皮囊呢? 他忙的躺回地上,闭上眼睛,想自己一定是做梦了。是的,天大的噩梦。 而一闭上眼,脑海里便浮现出一片火海,吓得又坐直起来。 他强使自己镇定下来,观察周遭的环境。 莽莽黄沙上,矗立着几座麻麻赖赖的山丘,倾倒着寥寥几棵枯木,矮草蔫黄,秃鹰盘旋……这里是三生壁,是齐国与古镜国的交界,是他的“遗址”。 最后他得出一个结论:我复活了! 作为一个奸臣,首要素质是什么?就是处变不惊、随遇而安。他很快接受了这个事实。 这时,他眼前出现一道白字,耳边响起一个苍老的、热忱的声音,像极了街上逮人就推荐武林秘籍的神秘丐帮。 【十年之期已到,恭迎奸臣归来。】 原来已过去十年! 不管是活了还是死的,有个引路人总归是好的。他恭敬作揖道:“晚生江熙,见过仙师,敢问仙师尊名?” 【我是……是极品奸臣从良系统,将……助你重……塑肉身。】 一句话喘了好几口气。江熙提心吊胆,生怕这个神秘老者突然断气,道:“可是仙师使我复生?” 【使你复生的是一股强烈的愿念,作为复活的条件,你必须实现这个愿念,主要任务有[从良]、[婚配]。现在与你交代一些事宜。 咱们有一套评分体系:好感值和声望值。 好感值:个人对你的情感,比如亲情友情爱情; 声望值:你的帝国影响力,比如百姓的拥护崇拜。 分值用于重塑肉身、解锁剧情等等。 最重要的一点:最终解释权归许愿人所有。】 又是从良,又是婚配,难道这个许愿人是他家老爷子? 江熙:“既然复生了,这些都好说好说。” 【当前分值如下: 好感值:一兆亿(不计数) 声望值:0 总分值:0 恢复肉身所需分值:10万。】 其中声望值一直在上下浮动,维持在零。 江熙:“为什么一兆亿好感值不计入总分值?” 【如果启用一兆亿好感值,你将原地升天,位列仙班。所以不予使用。在你完成一定的任务后,方可解锁一兆亿好感值明细查看权限。】 江熙:“那为什么声望值一直在变化?” 【基于你生前的种种操作,人们对你的喜欢和厌恶依旧存在。】 “明白了。” 他眼前又出现一个半透明旋涡。 【这是随身空间,可以理解为与你形影不离的无形库房,可以储纳物品。】 这东西倒是靠谱。他已经能想象到自己将迎来神来杀神、佛来杀佛的制霸人生。 江熙:“那么系统,我现在需要完成的任务是什么?” 【当前任务:解救皇子、找回手指。】 江熙心头一撼,本能地追问:“哪位皇子,是什么情况?可有性命之忧?” 【这需要你自行探索。幸运儿,祝你重生大吉,万寿无疆!】 说完,文字与声音一齐消失了。 天!能不能不要一复活就上这种火急火燎的剧情! 江熙迅速整理信息。 出土前一刻,这里路过一队人马。他听到这些人说: ——“殿下,风沙太大,四周景象变幻莫测,我们须赶在天黑前抵达古镜国的长迦关,否则可能会迷路。顺着风向我们能提前半个时辰到达,到时候再做休息不迟,现在我们只多能歇一刻钟。” ——“你若有灵,请保佑我们成功将序儿救回。” 殿下、长迦关、保佑、序儿…… 首先从语言可以判断这些人是齐人。 然后序儿、皇室?是萧序,大齐的皇子,他的大外甥!没错,他是国舅老爷。 现在是永定一十四年,序儿是十三岁。而一个会亲昵叫皇子为“序儿”的殿下会是谁? 如果大齐的王爷健在,那么现有两位:楚王萧遣,韩王萧弘。 萧遣是不信神佛的,不会祈请亡灵保佑,所以这个殿下只能是萧弘。 初步推断是:萧弘带领小支兵马准备潜入古镜国解救萧序。 难道说古镜人绑架了大齐皇子? 古镜和大齐可是大敌! 刻不容缓,江熙即刻动身,才发现手腕上还锁着铁镣,从中间断开,一边一根,不知是什么金属制成的,竟十年不朽,还拆不开,格外碍事,又因为没有肌肉,寸步难行,半天都没爬上一个高坡。 眼下狂风大作,刮起的黄沙如翻涌的海浪,乌泱泱一片。地面上时不时飘过一两具裹着破布烂衫的干尸,不知是男是女,又是何年何月在此丧命。 迎面飞来一张裹尸布,江熙拾了起来,绑在自己身上。他现在的体重应该没超过四十斤,狂风“嗖”地一下就把他吹上了天,翻飞的布料像翅膀一样拖着他飞向了长迦关。 一阵天旋地转,江熙两眼昏花,如果他五脏六腑尚在,一定会狂吐不止。 夕阳西下,风停了,江熙从空中掉进了长迦关内,倒挂在一株枯树上。他倒不算碍眼,毕竟树上除了他,还挂着几具被绞杀且风干了的尸体。 长迦关是古镜国的边防小镇,常年驻扎军队,兵多民少,所以街道破旧窄小,了无烟火气息,又天色已晚,并无几个行人。 他下了树,尾随一名游巡的小兵来到兵署。兵署是将领在城中居住和处事的地方,不似营地有重兵把守。 江熙翻过高墙,轻而易举钻到里边。 两名值夜的哨兵坐在地上歇息,一名巡卫过来呵斥他们道:“给我起来,仔细看好塔楼。过了这要紧的两天,你们就是趴在地上睡觉我也懒得管!别误了上头的事!” 哨兵立马挺直了腰板,忍不住问:“关内风平浪静许久,突然紧盯,难道最近往塔里送什么宝贝了?” 巡卫:“这是你能问的吗?管好自己!” 他们说的是古镜语,江熙精通六国语言,听懂不再话下。 塔? 江熙扭头看去,不远处确实有一座拔高的光秃秃的塔楼。他悄无声息地沿着背光面爬上塔去,在屋檐倒挂下来,硬长的手指在斑驳的泥墙一戳,便捅出个眼来。 往里探去,屋内四角都站有执刀的士兵,中间坐着一胖一瘦两名将领和一个小孩。 胖将领凶狠地道:“吃吃吃,就知道吃!吃了也不长长肉,浪费粮食。” 瘦将领:“你说他这么多,他也听不懂。” 胖将领拧了一下小孩的脸蛋:“你说他们齐人吃什么长得这么细皮嫩肉的,跟个吃奶的娃娃似的。” 瘦将领:“据说齐国山水好,滋养人,皇室又不用风吹日晒,当然长得好些。” 胖将领:“好什么好,一个个娇生惯养的,不抗打!”说时突然朝小孩大吼一声,用仅会的几个大齐词汇吓唬道,“我——会——吃了——你!” 原本就在哽咽的小孩吓得大哭起来! 江熙只瞧那小孩一眼,就确定是萧序无疑,因为这孩子长得跟他实在是——太像了!完全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以及松花绣金龙纹袍,是太子才能穿的形制。 他心道:空间空间,收了他们! 【随身空间不可收纳人物。】 行! 他翻身下楼,爬进兵器库,把兵器统统装进了空间,得到一把称手的弓,满意地扬起嘴角。又蹿进厨房、酒库,把能捎上的东西全部捎走。 窗外光影忽然闪动了一下,江熙立即看向哨台,上边有几个鬼祟的影子,将哨兵扑倒后又扑向 2. 古镜遗爱 [] 萧遣再匆匆看他一眼,领了一半人马沿计划好的路撤去。 待萧遣的人马走远,江熙才对剩下的人道:“你们也分散撤了,我在这里拦着。” 齐兵:“你拦得住吗?” 江熙看看天,扯掉旁边房屋支起的遮阳布,将四角分别系在自己的四肢上,镇定道:“我擅长断后,你们快走。” 不宜纠结,齐兵四下散去。 江熙从空间取出草垛堵在了路口,洒了酒,引燃熊熊火焰,挡住古镜士兵的去路。 江熙心底蓦地生起一阵恐慌,退了十来步,不等收拾情绪,又爬上附近的屋顶,立起一张盾牌后便哐哐放箭,百发百中。 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火光映出了他的模样,古镜人看清了,是一具焦尸在攻击他们! 焦尸居然还用手指着自己的脑袋,朝他们狂妄叫嚣:“来来来,朝这射!哈哈哈!” 求仁得仁! 利箭铺天盖地而来,他连忙躲到盾牌后。该撤了,天及时起了风,风吹鼓了他系在身上的布帆,三两下又把他带到了天上去。 他还不忘朝地上吆喝:“后会有期!哈哈哈!” 这将是现场目击者至少一年内都挥之不去的噩梦。 强者不怨出身,焦尸照样潇洒。他竟有点享受这副身体带来的神秘感了。 腾空飘了半个时辰,妖风乍停,他掉落到荒郊野外,落地时连滚带爬地吃了几口黄沙,与布帆滚成了一团,滚进了大漠深处的墓葬群里,撞上别人的坟头,晕了过去。 第二天晌午,江熙托着沉沉的脑袋醒来,一睁眼便是晃晃的白字。 【恭喜你完成‘解救皇子’任务。 声望值:+100 目前总分值:100。】 这大概是齐兵回去之后,与人讲述了他暗中神助、威风凛凛的事迹,令他又收获了一些好感。 【肋骨拼接所需分值100,是否选择拼接肋骨?】 “接接接接接!”系统果真是个好东西,有这无限续命,以后更豁得出去了。 【叮—— 肋骨复原,分值:-100 目前总分值:0。】 江熙心想,既然系统提示完成了【解救皇子】的任务,说明萧遣他们已经安全回到齐国,相信很快就能把萧序送回宫中。 也不知齐人是怎么搞的,堂堂一个皇子说掳走就被掳走,帝国安防如此之差,丢人现眼,他必须得弄清楚是什么情况。 江熙看了看自己缺了小手指的左掌,问道:“系统系统,‘解救皇子’我尚有思绪,可遗落的手指我上哪找?” 在茫茫沙漠中找手指,无异于大海捞针。 【会有感应。当你接近手指时,你的断指处会犯痒。】 他忽然想到,昨天晚上断指处便无来由地发痒,当时还纳闷为什么自己连血肉都没有了,还会被蚊子叮咬。 如此说来,他的手指在齐人那里!大概是昨日齐人路过他的坟头时,不小心带走了。 这先放一边吧。他又问:“可有其他任务?” 【新任务:回归大齐。】 “这是必然。” 系统消失,他打量四周,发现自己竟在墓地。 那一定……有陪葬品吧。回大齐的盘缠这不就有了。 “各位素未谋面的恩人,冒犯了。”江熙向墓群磕了三记响头后,从空间掏出武器开挖起来。 这是一个百人墓,看木碑风蚀的程度应该不足二十年。 擒贼先擒王,开棺挑大的。江熙走到墓群中央,撬开了最大的那口棺材,逝者的面巾上赫赫写着“盗墓贼必遭诅咒”的警告。 江熙无所畏惧,诅咒他的人从来没少过,不多这一个。他揭开逝者的面巾,吓得跌坐在地上,竖起一身寒毛。 那是一具焦尸,虽然辨不出五官,但可以看出面相无比扭曲狰狞,应该也是被活活烧死。江熙忙的将脸巾盖回去,想自己的模样是不是也如此恐怖,又用手量了一下逝者的身高,个头跟他一般,继续观察,推断出逝者年纪在二十岁左右。 “英年早逝!” 同命相连,一见如故。 逝者身上铺有金银珠宝,看来生前非富即贵,胸前挂着一枚鸡蛋大小的鲜艳欲滴的血珀,里面嵌有一对完整的好看的虫子,金托子上刻有“吾爱月刹罗”五个古镜字。 “可怜人。”江熙叹了口气,然后洗劫一空,把棺材钉了个死。 一个合格的奸臣,第二素质是什么?就是吃人嘴硬,拿人手长! 正准备溜之大吉时,他焦脑瓜子忽然冒出一串联想:二十岁左右,男,焦尸,身高跟他一样…… 嘶!他再次掀开棺材盖,连尸体也打包带走。 一个合格的奸臣,第三素质是什么?就是考虑万全,滴水不漏。 三个月过去。 江熙还是没能走出沙漠,不是沙漠不让出,而是大齐不让进! 自发生‘大齐皇子掳走古镜’一事,两国紧张关系一日加剧,关口戒备升级,百姓只出不进,连正经载货而归的商人都不得进入。什么天上架纸鸢、地下打洞,都过不去。 无奈之下,江熙跟着商队来到了离大齐沙州关口六十里外的黑市。 这是依傍丝绸之路而生的寨子,无任何国家管制。 各国商贾、江洋大盗、贩夫走卒、流民逃犯汇聚于此,或歇脚,或营生,或定居,或打探情报。 黑白两道在此皆有势力盘踞,背景显赫的人物比比皆是,小道消息铺天盖地,奇珍异宝数不胜数,狂嫖滥赌大行其道,奇闻怪事几天几夜都说不完。是日日载歌载舞,彻夜不眠。 总之这里富得流油,又极其凶险,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诞生过无数巨贾,也毁灭了许多神话。 杀人放火时常有,便需要有人站出来维护秩序,哪怕是毒瘤也不能造次,否则黑市倾覆,又往何处谋生。 人们尊统治秩序的人为寨主,如今的寨主是大齐武宁大将军李顾的部下——樊慎。十年前他带领一千多名将士叛出齐国,在黑市落脚生根,凭借霸道无敌的武力夺得寨主之位,在他的统治下,黑市祥和了许多。 江熙也是在这里打听到,江氏在他投敌后,满门被抄,妹妹江涵由贵妃贬为才人,父亲江宴含恨而死。他肝肠寸断,哭了几天几夜。 酒肆内,酒客津津有味地谈起了一桩迷案。 “诶!你们听说长迦关闹鬼一事没有?” “这不是三个月前的旧闻么。神秘焦尸血洗长迦关,千名士兵丧生箭下!好些人亲眼目睹焦尸神出鬼没,奇丑无比,吓煞人也!现在三个月过去了,附近城镇的人都还不敢单独出门。” “据说这焦尸是枉死的,被古镜军所杀,特来复仇!精通上天遁地、呼风唤雨、易容变化之术,混在人群当中,专门伪装成美丽的女子勾引男人,靠吸食男人的元阳续命。” “去去去,装神弄鬼!依我看,长迦关一案就是齐军夜袭兵署时施了幻术,迷惑了古镜军,制造焦尸杀人的假象。” “不是幻术,我当时就在场 ,焦尸身手极其了得,一 3. 黑市娇花 [] 他依旧穿着僧衣,带着斗笠。 除了家人,最容易认出他的人恐怕就是萧遣了!他怎么又出现在这? 摊主从摇椅上坐起来,笑咧咧道:“大师好眼力,一眼就看中最贵的,这具木偶栩栩如生,要卖一百两!” 萧遣便从怀里取出一百两银子交给他。 江熙内心嗷嗷叫:不是吧,我旁边那具工艺难道不更好吗,看上我哪点了啊! 况且他还掉了两根肋骨,他不完整! 要问他的肋骨怎么又断了,是因为他前几日去探望寨主樊慎时被打断的。 要问樊慎为什么打他,因为但凡还有一丁点爱国之心的齐人,见到大齐的奸臣都会暴打一顿,好在把他的铁镣也打掉了。 话说回来,萧遣不会又认出他了吧?不能够呀,他照镜子都认不出自己。 萧遣用锦缎轻轻将他包裹,双手托起,像抱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又像抱一只满是裂痕的花瓶,细致又小心。 江熙分明感受到萧遣的双手在颤抖。 摊主见状笑着道:“大师放心,胡杨木做的,结实得很,千年不朽万年不坏!” 萧遣:“风沙大。” 摊主:“进了沙也无妨,吹吹就好……” 萧遣不语,带他回到下榻的客栈。 摊主摇头哂笑:“又是个奇葩。”不过说来也奇怪,刚被买走的这具玩偶也太逼真了些,他也是才发现玩偶眼皮底下好像有亮亮的眼球,他淘货的时候没细看,也忘了是从哪里淘来的,心想再去淘几具来才好。 萧遣进了客房,先在纱窗前的坐榻铺上棉被,再将江熙放在棉被上,合上窗,轻轻揭开锦缎,借着照进来的日光观察这具黢黑的尸体。 面目糊了一片,眉骨下是一条扭曲的细缝,鼻孔一上一下,烧掉了的下半张脸露出牙床来,曲卷的皮肤如粗糙的树皮粘附在骨头上,身前裂了个大口,露出残缺的肋骨和空荡荡的腹腔。 江熙还是第一次被人这样审视,似他身上藏有什么奥秘,让他如坐针毡。 只见萧遣布满血丝的眼睛往下移…… 江熙:哎哎哎!别往下看!非礼勿视,情何以堪! 那些大大小小的裂口布满了全身,似在宣示他是如何死亡。 萧遣指尖触着他的皮肤,如温热的雨落在他身上,惹得他直犯痒。 他瘆得慌:不是吧弟弟,你有这种癖好?会不会残忍了一点! 萧遣就这样沉默地盯了他一个时辰。他不知该不该庆幸自己是具焦尸,如果是完好无损的身体,他估计想死的心都有了。总之千万别认出是他来! “予芒。”萧遣轻声道。 江熙炸了!予芒是他的字。 见过尸体扣脚趾么,在萧遣的目光之外,他的脚趾都快扣出长城了,身体也似烧了起来! 萧遣不应该认出他,就算认出了,也不应该叫他的字。叫他江狗、变态、叛徒都好说,唯独不能叫“予芒”。 那些年骂他的人多了,他都快忘了自己还有两个特别好听的名字,一个是父亲给他取的名——熙,一个是先帝赐给他的字——予芒。这两个字长在他心头软肉上,叫一下他便受不住了。 萧遣:“予芒,你听到我说话了吗?” 萧遣怎么就确信是他,并且确信他活着?怕不是发疯了吧。 萧遣:“予芒,你的肋骨和手指呢?” 天!谁来救救他…… 萧遣忽然转身走向茶台,江熙趁机取出那颗血珀放在身旁,再躺好,等萧遣发现并认为他是月刹罗。 萧遣端了碗水来,一小勺一小勺地舀与他喝,却直接透湿他脑后的棉被。 萧遣不会以为他渴了吧?江熙心里叫苦连天:弟弟你放过我吧! 萧遣忙的给他擦了,呆了一会儿,又掏出一把匕首割破自己的指尖。 江熙心里警铃大作。下一秒萧遣就将指尖流出的血滴进他嘴里。 救命!他不想吃!他是焦尸,不是吸血魔,不需要喂血的! 萧遣:“难道你真的需要吸食男人的元阳才能醒过来?” !!!要干什么? 不会真的要给他灌那玩意儿吧。不要!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 4. 大师饶命 [] 酒肆里聚集了一窝土匪,面向凶横,缺胳膊少腿,缺眼睛少嘴,叫叫嚷嚷,没几个正经模样,臭气熏天。 江熙调高了声线,一边用力挣脱一边娇滴滴地道:“奴家不会喝酒,爷放过我吧。” 匪头更用力箍住他,举起酒杯就试图往他嘴里灌:“小娘子越挣扎,爷越兴奋了!哈哈哈!” 他废了好大的劲儿才穿搭好的行头眼看又要被磨蹭走形,抬起膝盖猛踹匪头的裆:“臭爷们不得好死!”可隔着棉絮打人实在不痛不痒。 匪头假作疼痛,皱起眉头夸赞:“哦嚯嚯,小娘子好蛮的劲儿!”接着一把抓住江熙的胸揉起来,发觉不对劲,又细细揉了揉。 霎时一支剑架在了匪头项上,剑的主人冷声命令道:“放开他。” 此剑剑身镌刻金色的菱纹,剑柄镶嵌翠色的软玉,剑刃散发内敛的宝光。共是两支剑,三指宽,一长一短,长剑偏软,耀银光;短剑偏硬,耀金光。这双剑江熙再熟悉不过,名叫“灼华”,又称“楚王剑”。 他又又又炸了,萧遣竟然追到了! 匪头一把将江熙推倒,穿戴铁甲的手抓住剑刃,怒道:“敢在我面前撒野,找死!” 打断行乐倒不是激怒匪头的原因,而是在这个地盘上,萧遣挑衅了匪头的威严。 土匪们大笑着看戏,坐等萧遣被打个头破血流。 江熙连忙上前劝架:“两位爷别动怒,有话好说,不就是喝酒吗,我喝就是了!”一手掰住匪头的铁手,一手拿开萧遣的剑。 “妇人滚一边去!”匪头一脚把江熙再次踹倒。 江熙在地上滚了两圈,爬起来拍拍屁股溜了,不忘道:“那你们打吧!” 他刚跑出门,里面就传出磨枪擦剑和叫骂的声音,一同跑出来的还有无辜的店家。 不一会儿,一只血淋淋的手臂便飞了出来。 “啊!给我上,把他剁成肉泥!”匪头痛苦地嚎叫,已经没有回旋的余地。 江熙咬牙:你小子真不会省事。 店家抱头跪下,崩溃道:“完了完了,必定要死人了,我是造了什么孽,一年的辛苦经营全白费了!” 路人惶恐,远远躲了起来。 江熙头也不回,身后轰隆一声巨响,酒肆炸了。江熙躲到一扇门背后,匆忙把伪装全卸了,迅速折回去。 酒肆狼藉一片,尘埃稍稍沉落,只见匪头被削成了一根人棍,躺在地上奄奄一息,有三五人已经凉透,而萧遣被两根铁链锁住了双脚,被四十名土匪围击。 江熙爬到一旁的旗杆上,坐稳了,向人群吹了声口哨:“刚才是谁放的火药,贱到我了。” “快看,是焦尸!” 打斗的人群停了下来,如雷贯耳的焦尸此刻就毫不遮掩地出现在他们眼前——身披酒旗,吊儿郎当。 原来传言是真的!众人又惊恐又惊奇,躲着的路人也畏畏缩缩地探出头来。 江熙:“我再问一遍,是谁放的火药!” 一个矮个子土匪站上前来:“我放的,怎样,关你鸟事!” 江熙:“你贱到我了,没听到吗。” 土匪:“快拿下他,这可是五千两赏金!” 江熙冷笑:“哼,不自量力。” 他拿出一根绳索,一边把自己捆在杆子上,一边道:“我便待在这里不动,任你们抓。不过得提醒你们一下,你们现在是四十人,抓到我平均每人也就分得一百二十五两,如果是十人,那么每人就分得五百两。你们该感谢这个和尚削了你们老大,这样你们老大才不会独占大头,自己吃肉,让你们喝汤。你们应该把恩人放了。” 一语未毕,一名小弟便把吊着半口气的匪头一刀砍死,可见积怨已深。 “他说得没错!凭什么卖命的是我们,好处都归他占大头?打发我们跟打发狗一样,我们早就该反了!” 另一个土匪拿刀指向他,愤怒道:“你竟然杀了老大,忘记老大对你的栽培了吗?忘恩负义的狗东西!” “你又是什么好鸟,用刀指我?别装了,最想杀老大的人就是你!你现在是 5. 我没有病 [] 萧遣握住江熙的手腕拖走:“胡闹!跟我去看大夫。” 看来是装不了了。江熙掰着萧遣的手,恢复音调和齐语:“殿下怎么会在这里?” “我……”萧遣迟疑了一瞬,“路过。” 江熙:“殿下是如何认出我的?” 萧遣从衣衫里掏出挂在项上的琉璃瓶,不太透明的瓶子悬浮着,里面装有东西。“它指引我来的。” 江熙左掌痒得厉害,接过琉璃瓶打开,里面有一小只“乌骨鸡爪”,就是他的小指! 萧遣一脸惊愕的表情显然也不知道琉璃瓶里为什么会是江熙的指头。 江熙收走手指,冷声道:“殿下是如何得到的?” 萧遣支吾不语。 江熙有种恨铁不成钢的愤恼:“殿下!需要治病的是你!这样不好。” 且不提萧遣尊贵的身份,论模样、论学识、论武学无不是人中翘楚,综合素质在大齐数一数二。好端端的一个爷们,怎么就对尸体感兴趣了? 萧遣:“一起治。先去看看黑市的大夫,如果治不了,跟我回大齐去治。” 江熙甩开萧遣的手:“放开我。我没病,不需要治,我也不回大齐。” 萧遣:“你现在除了一张会说话的嘴巴,哪里没有病。” 江熙:“我这个病普天之下无人能治,除非阎王亲自来诊。”想了想,萧遣又不知道他是复活的,于是道,“我寻医十年,访了六个国家,什么样的大夫都见过了,什么样的法子也都试过了,都无用。我也习惯了这副身体,不必治了。” 萧遣眼波颤了颤:“十年……你都没有回大齐看一看?” 江熙:“戴罪之身,不回才好。” 萧遣:“没有牵挂之人?” 江熙:“了无牵挂。” 一个奸臣的第四素质,就是没有感情。他在三生壁吃了十年的沙,他的心早已经跟午夜的风一样冷了。“黑市潜伏各国的杀手,保不齐身上担有刺杀敌国皇室、重臣的任务,这里太过危险,请殿下为国珍重,快回去!”古镜国连萧序都绑架了,那绑架一个萧遣不过是多绑架一百斤肉的区别。 萧遣袖口里的手握成了拳:“我以大齐亲王的身份命令你现在跟我回去。” 江熙连退几步,啼笑皆非道:“回去蹲大狱、砍头?我这辈子都不可能回去。哪怕你是大齐皇帝也没有用,我已经不是齐人了。” 他在大齐正在用人之际,杀了李顾大将军,又将大齐的阙州割让给了东凉国,后来逃走古镜,更是联合古镜七万大军进攻大齐沙洲。 奸臣的第五素质,就是固有自知之明。这三个罪名但凡有一个是能洗白的,他也就答应萧遣回去了,可是洗不了,他回去就是一个死。而萧遣作为大齐的亲王,更要清清白白,所谓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断不能跟他一个奸臣有任何干系。 他曾是萧遣的侍读,正因为如此,萧遣若是顾念旧情才更可怕。 萧遣沉默了一阵,反手握住背上的两把剑柄:“那我只能以大齐律法为令,逮捕你回去。” 江熙撇头冷笑了一下,变幻出一支枪来:“好哇,那就看你有几斤几两了!”通过三个月的磨合,他已经能灵活支配这副僵硬的躯体了,萧遣未必打得过他。 萧遣发起进攻,挥剑刺向江熙的心口,江熙迅速一个侧身躲过,再横枪打在萧遣的腹部上,将萧遣击倒。 嗯?才一个回合…… 他不可思议:“这么脆?” 萧遣接而进攻他的脚腕,他一个抬脚便将灼华踩进了沙里,枪头抵在萧遣脖子上。“楚王殿下,十年来是越活越回去了!” 萧遣恼羞成怒地大吼一声,起身朝江熙一通乱刺,毫无章法。 江熙轻而易举地挡掉萧遣的每一次进攻,毒舌道:“殿下不行呐。一定是养尊处优养出了这副窝囊样,别说打不过我,恐怕连女人都打不过吧。殿下这次出来没带人马吗?都说初出牛犊不怕,殿下如今都三十一了,怎么还跟牛犊一样行事鲁莽,一个人跑出来找得着北吗,幸亏是碰到我,不然还不知会被什么无良人家以怎样低劣的手段骗到手。殿下如果是想保我回去,那省省吧,如此不堪一击有保护人的能耐吗?我劝殿下多锻炼身体,不要只是外表看起来牛高马大,对外撂不倒男人,对内征服不了小娘子,很糗的。听我一句劝,回去吧,这里不是菜鸟来的地方。沙漠日头这么大,容易把殿下晒化了……” 萧遣节节败退,最后 6. 夫夫吵架 [] 他曾无数次幻想,萧遣新婚时,那鲜花着锦、神采风扬、吸引京城万千少女倾倒的模样,嘴角都会不由自主地上扬,那样他也算功德圆满了,结果这小子整这出。 “和尚有什么好?嗯?你是不是很得意,觉得自己很潇洒!”他没有意识到,自己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无比霸道,仿佛他才是那个上位者。 萧遣:“当和尚就是好!让我夙愿得偿!” 嘴硬,该打! 江熙终于一巴掌打在了萧遣脑门上。“如果你早跟我说你的志向是当和尚,我才不要当你的侍读,我当初就应该巴结萧郁铺好我的大好前程!你爽了,当了和尚自个逍遥去了,让先帝的期望、我爹的期望全部毁于一旦!我……我打死你个不孝子、王八蛋、鳖孙!” 爱之切,才怒得深! 萧遣,嫡长子,出生时久旱逢霖、蝗灾消退,大齐二十一州共九千万人,无不殷切地盼着这个携着福气降生的男婴长成举世无双的帝王。 萧遣从小吃着最好的母乳,享受最周全的照顾,师从大齐最好的老师,想要的没有得不到的,得到的没有不是最好的,就怕他长“残”了。 江熙的父亲江宴就是这个最好的老师。要不是先帝走得早,一定还会给萧遣指定一个全天下最好的妻子。 可惜萧遣打小就不太灵光,不爱说话,不喜近人,沉迷石头无法自拔。 收藏、野拾、画石、雕石……包括赌石,甚至还在床上孵石头,因此常常误了学业。有一次先帝雷霆大怒,扔掉了他的一些珍藏,他竟以绝食反抗,两天不吃不喝,先帝示弱,后来再没人敢碰他的石头了。 先帝笑他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取了个诨名叫“石猴儿”,石头的“石”,泼猴的“猴”,不甚好听。 由于萧遣的功课太差,秉着优生带差生的原则,先帝要从贵族子弟中挑选学业最优者当萧遣的侍读。江熙出生帝师之家,启蒙早、资质高、见得多、性温和,是最佳人选。 东宫伴读五年,他对萧遣可谓把心都掏出来了,伺候萧遣跟伺候祖宗一样,以铁杵磨成针的耐心和王宝钏挖野菜的毅力,终于把萧遣的学问一丁一点地拉起来。他对萧遣的期望,与先帝和父亲是一样一样的。 若萧遣当不了天下主,当个乐安天命的逍遥王爷,或当个天南海北寻觅人间漫浪的诗人,都好。可为什么偏偏要当一个斩断七情六欲的和尚!辜负了他的心思不要紧,倒辜负了这世间的多情。 想到这,连往萧遣身上打了数十下。 “我教你当和尚,我教你当和尚!我是要当权臣的!我日日夜夜盼你登上大宝,然后我好一手遮天!天煞的,下错注了,全没了!”当然是在说气话,可还是不解气,抓住萧遣的手腕就一口咬下去。 “啊!”萧遣下意识挣脱他,但迟了,手腕已落下深深的牙印,流出鲜红的血来。 江熙愣了,他竟然把他那三十一岁的娇滴滴的小祖宗咬伤了!忙的从空间里拿出水、药和纱布,给萧遣清洗包扎起来。如他这般思虑周全的人,早已往随身空间囤好了各种应急物品。 “殿下疼吗?” 萧遣眼里含着泪光,摇头:“不疼。”又死死抓住江熙的手,再次说道,“回去。” 江熙看他就是疼哭了,不敢再对他严肃苛责,一字一顿声明道:“我不会回去了。我已在这落地生根,这里就是我的家。”不但是他回不去了,是一切都回不去了。 萧遣:“江熙我不理解。大齐有对不起你吗,我有对不起你吗?为什么你要做出那样的事。” 江熙立马站起来:“不要问为什么,没有那么多为什么!” 而萧遣死抓着他的手,令他站也站不直。萧遣凝着他,逼问道:“说清楚。” “放手!”这个问题就像一根无形的藤蔓勒着他的脖子,令他窒息。 萧遣命令道:“说你是冤枉的、是有隐情的。” “我冤枉你个锤子,放手放手!”他不得已踩在萧遣胸膛上往外拔手。 萧遣:“你到底是有多狠的心,任你的家人跟你一起背负骂名,受人唾弃!你难道一点不在意他们过得怎样吗!” 萧遣终究还是戳了他最敏感的神经,不在迫不得已的时候,萧遣断不会用家人来刺激他。 江熙:“别说了!” 一声嘶吼,又“咔”的一声,人和手分离了。 江熙栽倒在地,懵了,萧遣捧着断臂,也懵了。 “啊啊啊啊!”江熙终于失控了,崩溃地在地上打滚,他要疯了,他真的要疯了!他原以为自己是一具焦尸已经够惨了,哪知道还有更惨的——残疾的焦尸! “怎么办?怎么办!”萧遣失措,想要把断下来的右臂给江熙接回去,又无从下手。他脑袋嗡嗡直响,崩溃程度丝毫不亚于江熙。 那只断臂的手掌默默地竖起嘲讽的小拇指。 “我怎么知道怎么办!”他把左手也递过去,咆哮着,“萧遣你干脆把我左手也拔了!你杀了我吧!你为什么偏要跟我作对!” 他感到人生决堤了,萧遣就是压垮他的最后一瓢水。 他一向很乐观,以为挨一挨什么都会过去,却不知为何突然感到无限的绝望,他与所有人中间似隔了一道无形的墙,别人都以为他故意站在对立面不肯合群,可事实是他过不去! 他猛地一头扎进沙里,任沙子进入眼睛。仿佛这样就可以变回死人,身后的事可以一概不管了。 萧遣极想阻止,却再不敢碰他,脸色煞白地僵在一旁。 正在江熙寻死腻活的时候,系统上线了。 【今日大齐一年一度殿试放榜。 声望值:+5000 目前总分值:5000。 目前声望值正在持续增加。 肋骨拼接所需分值200, 手指拼接所需分值100, 手臂拼接所需分值500。 是否选择修复?】 江熙当即从沙里弹出来,拍了下脑门。是啊,他还有科举加分! “哈哈哈哈哈哈!”他癫狂地笑起来。只要有科举在,他就不是一个人在孤军奋战,就算躺平,声望值也会慢慢增长到十万,恢复肉身 7. 黑市霸王 [] 第二天,毫无意外的,“焦尸单挑土匪窝”成了黑市最热议的新闻,各个角落都能听到人们在谈论。 “也不知道焦尸使了什么摄魂的招数,那些土匪竟自相残杀起来,亲手足都不放过!” “看来焦尸也不是只针对古镜军咯。” “鬼知道那帮土匪怎么就惹到月刹罗。该!多行不义必自毙,这些人横行霸道,打家劫舍,迟早要被收拾。” “那些土匪本是要杀一个和尚,后来月刹罗来了,打抱不平,就把他们杀了。” “谢天谢地,黑市的一大祸害终于死绝了!咱们终于可以安生些了!” …… 【除暴安良。 声望值:+1000。】 真教人神清气爽。 江熙挤入人群问道:“黑市还有多少恶人?” 一男子指着墙上张贴的恶人榜,道:“都在那里了。寨主也是分身乏术,顾不过来,让他们得了意,专挑咱这种没权没势的小老百姓欺负。就盼他们哪天得罪了焦尸,也被收拾了去,我同我八代祖宗感谢焦尸全家!” 江熙数了数,心里估了一下,少说有一万分值。他决定先把身体修复成人样再回大齐,毕竟大齐不像黑市对莫名其妙的东西包这么包容,真的容易吓死人。 “大伙快去看,集市口正在拍卖一件大宝贝!” “什么物件这么稀罕?” “鸡血石!人那么大!” 江熙麻溜地跑去看。集市口已经聚集了两千来人,中央搭建的高台中间真真杵着一尊人一般高大的鸡血石原石。远远看去红漾漾一片,一点泛黄都没有。 且不用细看品质,只要是真的,只凭这么大的块头就已经能拍出天价!如果品级高,那恐怕富可敌国的巨贾来了也会感到囊中羞涩。 江熙是见过大场面的,这下也被开了眼。 卖主是一个带着恶鬼面具的矮小男人,寨主樊慎坐在一旁镇场,百名打手在台下守卫,防止发生暴I乱。一张巨大的告示写道:登台近观接触,先交十两银子。 已有五十多名业内人士上去瞧过了,都直呼仙品。江熙原是质疑的,可上去看了之后,目瞪口呆。 这块鸡血石细腻无比,如墨一般浓而纯粹,似要滴出来,绝无仅有!有了它,上可献与君王谋好处,下可转卖谋暴利。有实力者无不争之。 江熙咽了咽喉,说道:“我出五千两。” 卖主汗颜道:“小娘子呀,这块鸡血石起拍价是一万两黄金!” 这么猛吗?江熙腿都软了,登时苦恼无比,他上哪去挣这么多钱?就算将月刹罗的家族墓全刨了,都抵不上这一个巴掌大小的边角料。 天,为什么要在他无能为力的时候遇到这么完美的东西! 卖主眼瞧他是买不起,将他请下了台。 眼下出价者有三位,东凉国富商、黑市赌场大庄家、代山国使臣,价格已经拍到了三万两黄金。 台下呼声一片,看乐子一般起哄:“让我看看还有谁!快加价呀!” 而一刻钟过去,还未有人出价,眼看要一锤定音。 这时,一个轻挑的声音道:“三万一千两黄金。”将热闹的气氛拔上了一个新高度。 众人寻声看去,只见一旁的茶馆二楼,一名身披黑色貂皮大衣的男子正搭在栏杆上,他绾着蜈蚣辫,头发长至腰上,抹额串有绿松石珠子,一边耳朵的耳骨上钉有两只银环,另一边耳朵坠着五彩宝珠带穗子,项上一根黑绳系着手指粗的犬牙,藏蓝色交领以金线绣着日月星辰,银鳞腰带上挂着白玉坠子、赤红荷包和一枚镂金熏球,双手套着白色皮手套,指上戴有两枚鸽蛋大小的宝石,脸上遮着一张黄金嵌珍珠的面具,正优哉游哉地磕着瓜子。 由于貂皮过于丰满,彰显威严之余也显得好大一坨,好花俏的男人。 他的脚边趴着一条懒洋洋的成年黑色藏獒,扎着几缕麻花辫,项上系着金铃铛,热哈哈地吐着舌头,跟它的主人一样花里胡哨。 两名侍女一左一右,手提着花篮正在撒花,空气里都弥漫了香味。 道不明为什么,江熙忍不住好笑。 此人是黑市小有名气的人物,因浮夸而得名,酷爱听书,特别是鬼怪志异,有钱有势,出手大方,据说是古镜国的官宦子弟,时而来黑市鬼混,行踪不定,名叫“鬼自逍”,人称“鬼爷”,绰号“黑市小霸王”。 人群中有人说笑道:“也就只有这么稀罕的宝贝才能吸引鬼爷出面!哈哈,这种场面还得看鬼爷!” “鬼爷好魄气!大热天穿貂!” “一年不见,鬼爷又到哪里逍遥去了?” 被压下去的富商显然不悦,阴阳道:“鬼自逍,你家贪赃啊!当官的哪来这么多钱,你最好别跳,小心被拿了!这种事坑爹的!” 有人反驳富商:“这里是黑市,只管出价,不管钱从哪里来。贪不贪的又关你什么事?偷你的钱了这么不爽?” “哈哈哈哈!”人群哄笑起来。 鬼自逍托着腮,朝富商扬了扬下巴:“你行不行,不行的话这块鸡血石就归我了。” 几个出价者犹疑不定,不怕鬼自逍装逼,就怕他故意抬价,最后跑单。 许久,使臣道:“三万一千一百两!” 鬼自逍哂笑了一下,还有人敢抬价他是万万没想到的,便道:“三万五千两。”他就是来杀死拍卖的。 富商向樊慎道:“寨主,他捣乱,撵他走!” 樊慎:“他并未违规。” 又一刻钟过去,无人出价。卖家敲响锣鼓,向鬼自逍作揖,恭敬道:“恭喜鬼爷!这鸡血石是您的了。鸡血石暂由寨主看管,三日之内,咱们于寨主的营寨会面,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盼鬼爷信守约定,一定到来。” 鬼自逍撑开折扇,一边扇凉一边得意道:“自然。” 鸡血石被装进木箱,抬上了马车,由百名打手送往营寨去。 众人因见证了一场足以震撼内外的拍卖而兴奋地嚎叫。 不过也有人扫兴道:“鬼爷,你要是嫌热的话就把貂皮脱了吧。咱就是说没必要撒!都知道你有钱了,不必什么东西都显摆。” 鬼自逍挂在嘴角的笑意消失,冷道:“谁掌他的嘴,我有赏。” 顿时巴掌从四面八方来,那人一下子吃了十几记耳光。 “鬼爷岂是你能指指点点的!给我鬼爷道歉!” 那人连连道歉:“鬼爷饶命,都是小的嘴臭,小的口无遮拦 8. 痴人赏月 [] 江熙吸着鼻子道:“若是分得了我也早改嫁了。可那死鬼似我的心魔一般,教我无时无刻不想他。想必鬼爷从未倾心过一个人,若像我这般爱恋过,定能理解我的心思。” 谁料鬼自逍的逻辑缜密得狠,道:“省省吧,你那破破烂烂的桃花,他要是真的在意你,自当来寻你,你空手回去,他又岂会不包容迁就,还须你吃力讨好?” 江熙想了想,换个说辞:“哎,他喜欢鸡血石,我便想给他最好的,看他开心我就心满意足。夫妻间的情意就这么简单,鬼爷没有成婚大概是不会懂的。” 鬼自逍右手撑着脑袋看他:“这还算有点意思。那你觉得他更喜欢你,还是更喜欢鸡血石?” 江熙:“他喜欢捧着鸡血石的我。” 鬼自逍忍不住咯咯咯地笑了一阵:“细讲你们夫妻间的情意。” 江熙看鬼自逍喜欢听和睦的故事,便投其所好,洋洋得意地比划道:“那死鬼长得有这么高,白白净净,模样人品都是一等一的好,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能上战场能下厨房,嘴巴笑起来就像裂开的石榴一样,看起来就甜甜的。爱慕他的姑娘少说有万数以上,哪怕是天上的仙娥见了他也愿自贬下凡。你说他有实力花心吧,偏又是个痴情种,娶了我之后就再没多情看别的女人一眼,又细心又顾家。这么好的男人上哪找去,我是爱得不行。遥想初次见面时,他还是个十来岁的孩子,个头还没我高,是三天不打上房揭瓦,口味刁钻爱挑食,学问在学堂是倒数第一,当时就没想他能长成个模样……” 江熙前边还是编的,后边都无需编了,直接照着萧遣小时候的屌样描述,是如何叛逆,如何教人发狂…… 他虽是问东答西,鬼自逍却听得津津有味,然后问了一个很刁钻的问题:“那你觉得他当初是怎么看上你的?” “额……”江熙摊手,做自负状,“这还用说,自然是一见倾心。我也不差,当年也是一等一的美人。” 这似乎勾起了鬼自逍内心深处的记忆,他如遇知己,敞开了心扉,痴痴道:“我也有过一见钟情的人。” 江熙接住话题:“谁那么幸运,竟得鬼爷的欢心?” 鬼自逍:“他最近走丢了。” 江熙:“鬼爷可否告之她的相貌特征和名字,我给鬼爷找去。” 鬼自逍凝着他,道:“王孙堕荡君王祭,大漠孤霜月刹罗。” “月……月刹罗?!”江熙又懵又惊,又卷起了脚指头,怯怯斜眼道,“他……不是古镜国现任圣君曾经的爱侣吗?” 鬼自逍冷笑:“我比圣君更早认识他。” 正是焦尸情人给盗尸贼讲情史,冤家路窄不是? 这不算可喜的故事,江熙欲言又止。 鬼自逍:“你想问我跟月刹罗有没有相恋过?” 江熙不敢看他,微微点头。 鬼自逍:“没有。是我一厢情愿,他一直不知道。” 江熙想鬼自逍虽然浮夸,但穿着打扮都十分有品,而圣君作为一方君王,见过的美人自然不可胜数,他俩都对月刹罗一往情深,那么:“他一定是个俊美无俦的男子。“ 止不住的分享欲都从鬼自逍的话音里溢出来:“何止是品貌无人可及!” 或许这就是鬼自逍愿意听他讲故事的原因,以为同是情场中的痴人。可实际上他不是,严格来说是他没有过对象。 江熙:“愿闻其详。” 鬼自逍:“好!天黑之后你再来这里找我,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好神秘!有意思。 江熙谢过鬼自逍后便暂时离去,晚上来时提了一篮热汤和点心。未修复完成的身体还感知不到温度,只是从路人的穿着可以看出气温降了许多。 鬼自逍刚巧沐浴着装完毕,从头到脚焕然一新:纯白的狐皮大氅,黛色串琥珀的抹额,黑色手套,白玉面具,卸了耳环,熏球换成了月桂香……白天霸道无匹,晚上却是温婉如玉,但依旧非常浮夸。 鬼自逍带他上了马车,驶离了黑市,来到一座高高的沙丘上。几名侍从在一旁搭好了帐篷,便退到丘脚下。 方圆七里在夜色中依旧看得清明,峰峦绵延,山脊如刃,可除了沙子还是沙子,略显单调。 江熙:“这是鬼爷与月刹罗相识的地方吗?” 鬼自逍:“不是。” 江熙:“那鬼爷带我来是……” 鬼自逍指着天:“看月亮,今天是十五。” 鬼自逍不必说,他也看到了,明晃晃的、又大又圆的一轮,清晰无比,十分瞩目。他生长于大齐,从未见过这般近的明月,又四野空旷,仿佛置身云巅,触手可及。 三五夜中新月色,二千里外故人心。一丝惆怅便涌上心来。 江熙问:“古镜也有睹月思人的习惯?” “当然。也有?”鬼自逍问,“你是哪里人。” 江熙迟疑了一下,胡诌道:“渠单国。” 古镜国与大齐不对付,他若承认是齐人,恐怕鬼自逍对他没好脸色。 鬼自逍摇头:“不,你是齐人。” 江熙心虚:“鬼爷是怎么知道的。” 鬼自逍:“你在忘我地讲述你家死鬼的时候,说他擅长琴棋书画,这些大齐的玩意儿再明显不过了。” “原来如此。”江熙忙去生火,想把带来的汤给鬼自逍温热,顺便把国籍的话题绕过去。“汤冷了,我给鬼爷热一下。” “你做什么!”鬼自逍突然大喝一声。 江熙刚引燃火折子,被这么一喝,僵住了,以为是火光破坏了赏月的静谧气氛。 鬼自逍上前打掉他手中的火折子,急慌慌用脚踩灭。 江熙:“鬼爷怕火?” “他是被火烧死的!我……”鬼自逍脱口而出,又立即收声,心口一抽一抽的,直冒冷汗。 江熙当即一脚把火折子踢飞,给鬼自逍裹紧了狐皮大氅,拍着他的背安抚道:“鬼爷别去想,我们就观赏月色。” 江熙心想,虽然自己现在也很怕火,却还未到鬼自逍这样见不得火星的地步,这或许便是深情者才会触及的深度。 鬼自逍许久才稳住了情绪,抬首望月,轻声道:“‘月刹罗’在古镜语里就是月光的意思。没有什么能比得上月光更能描述他的好,你看明月时所能联想到的一切美好的事物,都可以形容他。比如这茫茫的沙漠,如果没有它,该多苍凉。” 天被照映得很蓝,无际的黄沙披上银霜,这借了月光而得来的和白天不一样的面孔,使得沙漠似活的生灵一样在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