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特利耶与娜莎的发条》 伊芳的第一份情报总结 迄今为止,在拉特利耶和娜莎的身边,原来的颓气已经一扫而空。在liii1775年,两人都出生在弗兰格亚王国首都佩尼萝直辖镇潘诺的地界。当时弗兰格亚刚刚在拜伊尔诺王位继承战争中获胜,巩固了自己在洛森珀戈大陆的霸权地位,同时得以顺理成章地将罗兰斯顿公国握在手中。 弗国国王亨利六世liii1745年在位,早年的失败让他感到十分不甘心,在自己的努力下,逐渐恢复了往日的国力,并在上述战争中大获全胜。如今十二年已经过去,liii1787年,王国内部越加不安,由于税务加重,原本的小农经济受到打击,许多自由农不得不舍弃土地贱卖给贵族,或干脆不种植,加入手工行业的前列。与此同时,国王的自大和偏于安逸,使得他不得不将重心放在维护统治上。在他人生的晚期,从国库里掏出的金银越来越多,用在建设行宫和宴会,可真是太奢侈了。 内部的危机,似乎已经开始浮出水面了,王国的东南部的帮派愈加猖獗,这一迹象甚至蔓延到王都地区,就像一张留着毒血的血管网络,而防御机制却束手无策。 貌似如日中天的弗兰格亚却忘记了外部的威胁和挑战,两年后弗兰格亚将会面临传统国家革新后的又一次挑战,这一只狮鹫还能不能维持它的第一强权呢? 对于两个孩子来说——拉特利耶和娜莎不经世事,沉浸在交往的快乐中,以及莫林和珊妮、考奈薇特等人,就已经足够惬意了。但他们注定不会永远安逸,哪有什么一帆风顺的人生,即便不摔大跟头,也要让他们见识什么叫激荡起伏。 有趣的故事,其实就在这开始。 第二部分——生活的理由 本文偏向于围绕主角身边的群像传记,因此我会时常给大家整理人物关系。 当前人物表: (本文人物姓名都是弗兰格亚语) t主角 拉特利耶·查茹兰特 latelēyaē’charullanté 娜莎·德·潘诺-拉兰诺斯 nasardepernoie-lalanois t1主角团角色 考奈薇特(活人偶,拉兰诺斯花叶系长女) conaivittaannadepernoie-lalanois 莫林·戴格斯·格莫瑞 mollindaēyégerissgēemoroui 珊妮·罗顿-思奈尔 shanieloden-senairo t2主角身边重要的人 拉雅(娜莎关系要好的仆人)laya 南特·达尔朗·查茹兰特(拉特利耶的父亲) nantedarlanē’charullanté 伊莎贝拉·科塔瑟(拉特利耶的母亲) isabellacottess 安娜·德·潘诺-拉兰诺斯(娜莎的母亲) annadepernoie-lalanois 帕洛斯·赫米特(似乎遗漏了什么,前面好像还有字,娜莎的父亲) paloshermit?- t3老熟人 弗特·霍松(拉特利耶的老师) furdtehossun 安东尼·霍松(霍松的儿子) anthoniēhossun 历法——洛什卡历和弗兰格亚历(年号)、时间的故事 弗兰格亚通常以两种方式记录时间,对于其他国家来说多少有些迥异。对于弗兰格亚来说,“国王的名义”入木三分。除了本身由阿尔士·罗德布恩在远古时代末年开辟的新历法——也就是被人称之为洛什卡历法(第三公元前一律被称之为阿尔士历)。 那么“国王的名义”,又是怎么一回事呢?这不得不从开国国王鲁伯特讲起,洛森珀戈第二帝国末期,被封到弗兰格亚公国领主,是来自洛森珀戈皇室的远亲,原先弗兰格亚公国是作为洛森珀戈皇储直辖领,用以戍边西海以守护帝国海岸。鲁伯特于朱特安三世时期(liii177)被封为戍边领主,但已经不再是用以证明皇位继承人的地位了。 虽然如此,但鲁伯特不这么想,当时野心勃勃的鲁伯特认为皇帝宝座最终会归属在他的头上,而且皇帝朱特安三世正是一个傀儡皇帝(一开始依旧有能力驱使能臣),面临拜伊尔诺-莱恩维忒伊叛乱,中央直辖的官僚腐败成风,只能依靠领主。此时鲁伯特广招贤臣,无论贵贱,只要有能力的人,就都可以加入他的宫廷,甚至获得领地封赏。 他在位时期大肆开垦荒地,扶植村镇经济,并以此为基础上重新整合了当地的骑士和随从兵力,到liii185年,弗兰格亚公国能够出动六千人甚至一万人的兵力,而朱特安三世已经无力解决帝国领主们之间的土地纠纷,因此领主之间的战争时有发生,议会权威也在叛乱后荡然无存。 鲁伯特认为这是一个做大势力的好机会,为了避免被群殴的机会,拍出能言善道的侍从,挑拨弗兰格亚王国今南部——科洛南地区的伯爵们互相争斗,出兵进攻皮洛斯吕公国、卡艮公国、良讷克德公国、葛第瓦候国和科洛南地区一众伯国等,以十年时间扩大了自身三倍的领土,由于本身鲁伯特采取恩威并重的手段,这使得诸位领主没有一个不服从与他的。liii195年8月,鲁伯特之子拉雅瓦特一世联姻诺尔尼弗伯国,结果老丈人死了,没有家中男子继位,也没有远亲,弗兰格亚公国就顺理成章联合统治诺尔尼弗伯国。 皇帝凯勒维尔五世为了拉拢鲁伯特,于九月邀请他来到首都解决当时棘手的近卫军叛乱问题,凯勒维尔不得不带领仅剩的4人来到弗兰格亚领土内,九月三日,鲁伯特在塞宁河鲁尔金镇会师,并当场册封鲁伯特为弗兰格亚国王,以对抗伪帝——近卫军将领卡拉狄乌斯·费尔根·伯尔洛钦。皇帝军和弗兰格亚军合兵一处,得到二万七千人,对付近卫军一万五千人,取得大捷,迅速夺回首都阿尔士罗德布恩。等到鲁伯特率兵归来,人们将他称为传奇,欢呼帝国和鲁伯特的名字。 鲁伯特为了展示自己的野心,将原来的首都苏比戈改称珀利尼士语,也就是弗吕伊斯,此外,在十二月二十八日,他宣布次年在弗兰格亚境内采用两种历法。 一依然是帝国沿用的洛什卡历法。 二就是他自己依旧沿用帝国历法,可是却更名为王政年号的弗历,以他自己的话术,就是这么说的: “我们当然要为帝国尽忠职守,是皇帝的子民,但也不能忘记在这里我是谁。” 他宣布,次年——liii196年就是弗历王政元年。 不过归根到底,其实弗历更像是一种年号,只不过弗历元年是界定在次年9月3日——这一天国王特许连放三日假期,又称为鲁伯特日、开国日。 但是,它的根本还是洛什卡历。 洛什卡历则更为悠久,上述已经讲过它的开创者。早期洛什卡历(第一公元)是36日,后来在洛什卡历第二公元做了修正,有传闻说神的纪元已经崩溃,因此他们再也不可见到,这看上去欧里布斯·伊瓦地的篡权阴谋,制造自己才是众神唯一的代言。可有一种随处可见的迹象,在第一公元期,的确是天灾频发,小冰河期迅猛的时候,在它的中期,考古学家、物理学家和气候学家推测,在塞尼梯尔、都赫一带的确有这种现象的残留,占卜石碑也有问候:灰幕何时结束?众神的责难何时结束?多数都是祈求风调雨顺的记录。 曾经有人说:“阿尔士是预言家,他曾说,公元只是一个容器,他装着的时代特质都不一样,当他看着天的时候,他声称‘宏伟时代(弗兰格亚语:alra,古西洛佩斯语:aelere)’已经是过去式了,我们接下来处在的,是‘神之时代’,但是他不只有一个容器,也就是又不只有一个时代。 “接下来,神会因为厌倦所观察的时代而隐遁,会来魔之时代,他们分配的奇异力量会代行他们的角色。在之后,这种奇异力量会被人所利用,消耗和使其变得混浊,大部分将以智慧和预言的形式将其完全消耗掉,这个时候,奇异力量并没有完全被消耗殆尽,但它会式微,终将以人的意志——群众和领袖所创造的新世界所替代,那么祂们就会倾听有能者所描绘的世界。这就是人之时代。” 阿尔士的先见之明,虽然有神话的渲染,可大家不可预测地见到了,费慕洛斯因共和国将领,也就是后来建立洛森珀戈帝国的皇帝亚历山大,他派人修正了历法,为365192日一年,制定行伍年,定两千年为一公元,宣布第三公元的开始,一切都变得有章可循。可见人的力量已经不能被奇异力量所左右。先前的那些智慧元老,先贤和魔法师,基本上变成了稀缺动物,人的智慧——对于世界所有事物的探索性,思考欲望和能力,变得很稀有,它已经不再是一种随地可见的东西了。 即便如此,群众的智慧,依旧能够在日后体现出来,先前的优势失去了,可是也失去了一些不良反应,那就是对武力的进取心,他们觉得,越是失去,难以渴求的,就越要以一种平衡而保留,因此他们制定了法律,对信仰也更加执着,为了和平,他们内心上承诺,在事物变得失控之前,依旧能够协商的时候,不会动用武力,这在帝国陷入混乱,最终瓦解之前,作为一种价值观而保留,崇尚神话和高尚美德的人,这能在他们的月份命名可以看出。 弗兰格亚语:l’nielo月 注:nv’(近古弗兰格亚语(liii15’qu–18’qu?ieclo写成nielovou,洛什卡历第三公元十七世纪开始简写并读成niv nv’ēyfagé一月(依珐戈,洛森珀戈多神教的雪仙子 nv’meilitre二月(梅里特,古弗兰格亚开国王后(liii787-827,“第一贤后” nv’hemiladēya三月(霍米拉迪雅,洛森珀戈多神教和古西洛佩斯多神教的春之女神 nv’jonner四月(荣妮尔,洛森珀戈多神教的花仙子,是治愈之神的大女儿 nv’aelponio五月(阿厄里珀尼诺,古西洛佩斯第一勇士,曾在lii431以6骑兵大破112部落军 nv’jelaēgerre六月(也拉格尔,洛森珀戈多神教和古西洛佩斯多神教的夏之神 nv’arevane七月(阿尔瓦内,洛森珀戈帝国勇士、将军,因保护祈圣教教徒不被屠杀以及埃瓦尔丁战役大捷缔造者而闻名,有屠龙勇士的传说流传,体型壮硕力大无穷、而且为人正直 nv’olair八月(奥莱,洛森珀戈多神教的草仙子,是治愈之神的二女儿 nv’sisu九月(希苏,洛森珀戈多神教和古西洛佩斯多神教的秋之女神 nv’linybre十月(琳沑柏尔,洛森珀戈“唯一”女皇,人称“荆棘之矛” nv’mahrémus十一月(马赫慕斯,奥格顿神话的重生之鹿 noavelio十二月(诺阿维利罗,洛森珀戈多神教和古西洛佩斯多神教的冬之神,是冥神亚卢普弗的儿子,代表肃杀和败亡 nv’litus十三月(里图斯,洛森珀戈多神教童仙,以庇佑孩子不要早夭,又或者收留早夭儿童的灵魂 关于十三月的故事,这十分复杂,最早的时候,洛森珀戈多神教童仙里图斯作为早期洛什卡历的九月之一,它是最多日子的一月,这和早些年儿童早夭,保佑孩子平安的信仰有关,为42日,后来洛森珀戈第二公元,从9月变成13月,这是出自于对农业守时,以及占卜的需要。 亚历山大即位的时候,儿童早夭的情况已经减少很多(对于liii1775年来说还是十分严重的),于是下令将12月和13月合并,4日寒冬期让帝国臣民多获得歇息的日子,直到liii1641年东洛森珀戈皇帝奥斯托第,以及祈圣教教宗魏聂尔达成共识,改革之后,才把13月重新分配归类为一月。 分月规则如下: 亚历山大-泽聂洛斯历:12月+伪13月,为39日(闰年4日 奥斯托第-魏聂尔历:12月有28/29日,13月有11日 3、4、5、6、7、8、9,每月3日 1、11、1、2,每月29日 春分霍米拉迪雅日3月23日 夏至6月26日 秋分9月29日 冬至灵婴节12月29-3日/13月1日 lei?or日 leohais?or欧海斯日(欧海斯,洛森珀戈多神教的海神,代表心情兴奋星期一 leulithe?or乌里弗日(乌里弗,洛森珀戈多神教的睡神,代表心情忧郁星期二 l’ifidelio?or依费德利欧日(依覅德利欧,洛森珀戈多神教的数神,代表心情冷静星期三 lecaleda?or卡乐达日(卡乐达,洛森珀戈多神教的石神,代表心情怀旧星期四 ladarrenla?or妲恩拉日(妲恩拉,洛森珀戈多神教的鸟神,代表心情有趣星期五 lasula?or苏拉日(苏拉,洛森珀戈多神教的河神,代表心情开心星期六 laabela?or/laseain-mercie阿贝拉日/圣悼日(阿贝尔,洛森珀戈多神教的树神,代表心情同情星期日 时间 欧布拉斯和马尔诺昔,他们作为神分别掌管太阳和月亮,换句话应该这么说,他们就是托诺世的太阳和月亮。 按照“凡世之镜的对头”理解,从早上六点开始,就是欧布拉斯的掌管范围,称为日胄向,它的结束要到下午六点钟。这个时候马尔诺昔就会来接班,她的掌管范围开始了,称之为月狩向,要一直到次日的六点,才会再把天空交给欧布拉斯来管辖。事实上,他们只是天空的守卫。 日胄向一时对等早上六点,当到这个点,才会被人认为是新的一天。当然他们也有上下半日胄/月狩向的说法,正午十二点/日胄向七点被称之为下半日胄,而午夜十二点/月狩向七点也就被称为下半月狩。 伊芳的第二份情报总结(数人头) 当前人物表: (本文人物姓名都是弗兰格亚语) t主角 拉特利耶·查茹兰特latelēyaē’charullanté 娜莎·德·潘诺-拉兰诺斯nasardepernoie-lalanois t1主角团角色 考奈薇特(活人偶,拉兰诺斯花叶系长女)conaivitaannadepernoie-lalanois 查理·埃米尔·德·潘诺-劳斯丹德(男二)charlieaimierdepernoie-losidande 薇若妮卡(女二,姓氏暂时未知)véroniqua?- 莫林·戴格斯·格莫瑞mollindaēyégerissgēemoroui 珊妮·罗顿-思奈尔shanieloden-senairo t2主角身边重要的人 拉雅(娜莎关系要好的仆人)laya 亨利·德·潘诺-拉兰诺斯(娜莎的长兄)herriēdepernoie-lalanois 南特·达尔朗·查茹兰特(拉特利耶的父亲)nantedarlanē’charullanté 伊莎贝拉·科塔瑟(拉特利耶的母亲)isabellacottess 安娜·德·潘诺-拉兰诺斯(娜莎的母亲)annadepernoie-lalanois 帕洛斯·赫米特(似乎遗漏了什么,前面好像还有字,娜莎的父亲)paloshermit?- 拉奥列斯·德·沙列多瓦(弗兰格亚陆军大臣)laroliessdechalledouva t3老熟人 克莱尔(后面似乎有姓氏,未知)clarie?- 弗特·霍松(拉特利耶的老师)furdtehossun 安东尼·霍松(霍松的儿子)anthoniēhossun t4一面之缘 道格·德·罗比士(查翁男爵,但总觉得并非常人)doēgederubbish t5边缘人物 国王亨利六世reloiherriēiil 现在共计19名角色 第一章 棕发少年 窗边沿着外头是海蓝色和橘色的瓦海,墙边碧色的浪潮无人问津。温热的柔风揉动窗帘,把矗立在空墨水瓶的羽毛笔啄得嘎吱作响。 沿着桌头对岸的木板床,象牙色枕边的少年,在阳光敲到他眼皮底下的时候,尚未在睡意朦胧中挣脱开来,直到桌面上,从望无边际的橡木色,抓住一片花白的帐幕,迟疑十几秒后黝黑的箭矢戳破了困意,沿着洛士那字母l,他惆怅许久,坐落在床边熏起的闷气都快发白雾了。 “这迟到怎么非得今日找上我。早知道昨天就不该写日记。”他抽起大衣就蹬到楼梯间去。 桌上的日记本,被潦涂一笔波浪线所标记——拉特利耶,这正是这个棕发少年的小名。他活在一个平平无奇的小镇,在王都附近,能在玻璃仑斯大道往南方向的小路,路口交汇处的破路牌上,找到这个镇的名:潘诺,也难怪,在鲜花附近的杂草的确很不起眼。 少年连忙去刷牙洗脸,把衣服抹上就去到霍松先生的家里去学算术。临行前还不忘和母亲道一声:“愿家里每天都能向您一般可爱,也愿你日安。” 她将瓦罐放下,双手放在腹部,微笑着回应:“日安,即便是迟到也不要垂头丧气,我的儿子,诚恳认错是不会受太大苦头的。” 门外的光景,堆砌着不大亮眼的楼房,位于佩尼萝下辖的小镇,卵石路都比其他市镇上要整齐宽广,偶尔还有些泥污染在角落缝隙,它们跃跃欲试,随时能够袭击倒在路边行人的衣襟和腿脚边。 在路上偶尔能见到石青色的旧砖房,是以前旧时一些贵族或骑士的宅邸,高耸的屋脊和尖塔在镇上异常起眼,平常是没什么人住的,估计他们都搬到佩尼萝第四区。为了填补砖缝,青苔杂藓主动请缨,随时恭候它们的到来,鸦雀充当宅邸的看哨。 除了这些,还有在夏日不大清凉的微风,带动着每户阳台上的绿色宠儿,积云安坐在足够能让太阳舒展懒腰的空隙处,风铃和蝴蝶兰点头哈腰,望着慵懒的藤蔓在气流的折腾下不为所动,石柱和铁栅栏对其一眼望空,好像还有种蔑视。 风打算和拉特利耶较劲,将他的头发向后拖拽,如同芦苇荡般随风狂抖。少年并不屈从,追逐着流离在空中的枯叶,那是往先生家的方向而行,无论如何,如果再迟疑的话,自己恐怕就不是挨板子这么简单了。 他娴熟地转弯,奔袭向镇上主干道,往镇北边的方向。也顾不上踉跄,只管一路去,恨不得浮在离鞋面一根发丝厚的空,赶得比马车还要快。不知不觉,他以为自己是蜂鸟,似乎要用目光抓住转角的一栋,炭灰色瓦砖搭在上面烟囱的一撮。 他凭什么就觉得自己是行道上唯一的蜂鸟呢?拉特利耶感觉除了内心的呛热和紧促,却又不知觉地感到爽快。一阵烈风扰了他的视线,斜步跨上行人道,如果这时候还没有什么不对劲的——除了离他二十来步的少女,走路居然可以一点也没吱声。双手攥着裙腹的丝绸,来回揉捏。 在路灯杆垂悬而下的蝴蝶,正巧停在试图抓住它们的左手食指上。“这样啊,你们也很好,可我还要去别处,就请你们先挪步啦。” 她也许不是蜂鸟,可以是更大束的蓝色雏菊,准确来说,是包裹着蓝色丝绸和黄色丝带的雏菊丛,迎着枯叶的方向飘动,站在半空中能融入云景的小姐,思绪正当缓下来,她尽量控制住自己不要喘气,周边的事物对她来说像是随时会窜出的老鼠般恐怖。 她喃喃道:“风好大哦”看着远去的小家伙,正要踏进一步,还没留意远处的呼喊。 “快让一下!”面对这个呆滞的女孩,他正要刹歩,结果脚刚老实,大家的额头却敲打对方,都惯着自己摔个脸朝天。隔壁的路人看到的是:当鲜花的茎叶被蜜蜂撞中,它们也会随之弹回另一边。 小姐喘大气,咳嗽几声,差点连舌头也吐出来,手腕全磨出血,不断抖动着本来就快散架的身体,脸色稍微红润点之后,才扶着路灯站起,另一手搭在裙撑面上。 拉特利耶勉力站起,却暂时分不清楚方向,脚故意给他使绊子,差点冲到路中间。棕发少年回过神来,他望向不太清醒的小姐,即惊愕又羞愧,又不知道哪来的一刹那念想,使他脱口而出:“娃娃?” 两人一眼打量对方,脸颊也染上淡月季色的光彩,火药味尚未蔓延的时候,居然都觉得眼前的少女、少女是如此令人悦心。 疼痛让他们记起今日的芥蒂,像是今天在他们手上落下的血痂,不算明显,足以点燃一肚子火。 少女拍打着自己的天蓝色裙子,手不时发颤,脚边的褶皱镶满了黑褐色泥土,指甲缝里也藏匿不少,肩膀上的浅棕色头发也在碰撞中乱成一团,活像个用了很久的拖把。 她不忿却又维持着自己的矜持,稍微大声地叫骂道:“先生若不是没长眼睛,想必我的裙子也不会作乌云状了,可真祝你日安呢!” “对不起,小姐我赶着有事情去做,把你撞到了,真不好意思。”拉特利耶大喘一口气,深鞠一躬,撒腿就跑。 “你叫什么……名字……”望着狼狈的身影,得不到回复,是不愿意得到的。她从腹部的口袋中抽出手帕,手不自觉地发抖,又看向周围的人群,即便没几个人在意,倒不如说瞥两眼就走,赶着工作之余再拷些谈资也不算损失。 小姐垂着头,脸也发烫,自觉有失仪态就更为羞怒,磨牙嘟囔着:“没教养的家伙不值得我在意。” 站在路灯旁呆滞着呼气,鞋却快磨平并发出不诙谐的吱嘎声。若不是在晚上,被误以为是蓝色幽灵的她就直接闯进灯柱旁的钟表店里去。 它的装潢涂色和小姐的衣服着色颇为相衬,更为浅色的蓝,就快与奶色融为一体,这和别的店面都是棕褐色的上蜡木板不尽相同。除了挂在门边的挂牌,橡木制的小牌匾,上面刻着的白字却又十多年的沉淀,从坑洼不平的纹路彰显出岁月的痕迹。 “时光之旅”——颇为有趣的店名。 “爸爸,在我眼前没有什么事情能够比这更为火光,我……”女孩打开门,抵住门框咳嗽。 “我的娜莎小姐,有谁碍着你了吗?”她的父亲那个时候正在组装新的怀表,带着单片眼镜细心地把手中的镊子夹住的齿轮给装上去。 一身素白色的上衬衣,领口和袖边的褶皱如同湍流之末,势乱实齐,手有些铜臭味,掌心纹路略有粗糙。简单撂拨手指,就能筛选出对凹槽的零件,装到正合适的部位上,这样,又一个能感知时间的装置诞生了。 女儿的话语逃不出他耳边,心也同样如此。 “我在路上遇到了一个野蛮人,就是一个过度活跃的野猪,拜他所赐,我裙子不仅染尘,自己独自逛街的乐趣也被丢到下水沟。” 她的委屈全写在即将兜不住的眼泪上,坐在凳子上看着他的爸爸把那些零件给装好,不一会,水蓝色的双眸又变得爽朗起来,连同着略有活力的唇线,让一旁的帕洛斯长舒一口气。 娜莎小姐的脾气哪这么容易能放得下,她不断地梳理自己的头发,奶茶涓流遂流入天蓝色的平原,贝壳白色的花褶就坐落在它们的左右,除了那张吹弹可破的脸,待到她抛去较劲的念头,就更诱人怜爱了。 (假如娜莎的愤怒能够持之以恒的话,对于这事物的本身都足够励志了。) 她不自觉地将声线收起,可总有股咽不下的感觉,直发牢骚:“要是下次我再看见他一定让他给我好好道歉。” “大小姐的身体应该没有大碍吧?”帕洛斯拿出右边柜子底下的药箱,娜莎凑过去,得到父亲的回应——抚摸前额的头发。“有父亲在,我怎么会有事呢?”她举起左臂手肘擦伤的痕迹不算密集,指着说:“除了这里,就没有啦。” 混着薰衣草味的药液盖住手肘,娜莎向父亲展露出无邪的微笑,沉浸在它和雏菊的花海之中,可一想到今日的窘境,又大失心气,叹气道:“敢直撞我的人,若是他不能给我一个清晰的答复,那么也许要诉诸于宪警局去。” 他把药箱放回去后,又拿出藏匿在地板下的盒子,边缘上的铜色花瓣与水浪很细致,就连每一个泡沫也清晰可见,盒子只有两个手掌大小,帕洛斯再趁着空暇的时间,向女儿说:“可我觉得,能不顾情况地直撞贵族,也许有所苦衷,即便他这种做法很无礼,可爱的女儿啊,能试着宽恕他吗?” 她拿起角落一边的书籍,抹去尘灰,拿起手帕掩盖嘴鼻打个喷嚏,坐在一旁的沙发上,思绪许久,抛出一句:“不一定,他的态度我不接受,至少……嗯,至少我得见他,这个毛头小子我总得数落他一番不可!” 好不容易终于来到霍松先生家里,这个时候已经是过了将近半小时,门板发出的回音得不到招待,这棕毛小子就知道一定要遭殃。 “拉特利耶,你迟到了。嗯?你一向不是这样,怎么今天换了个作风啊?”霍松先生看着他,露出了不太满意的笑容。 “先生,这倒霉事我没法说清楚。”拉特利耶很不情愿的抬起自己双手准备挨板子。 弗特抽出教鞭,往手上就是来两道印,打得他直磨着牙子,脸色也不太好看。 “现在快点去坐在你的位子上去把板上的题目算出来。”弗特对着他说道。 拉特利耶灰溜溜的就坐在自己的位子上去算着这些数来,也管不着刚刚撞倒的小姐,面前的数学更像是离弦之箭。 对于他来说,其实不过是餐前小菜,咀嚼一会就能咽下消化的事情。当时在拉特利耶的学习范畴里,这种简单的解方程(laaphépate-suméthe,弗兰格亚人俗称“估字母”(lasuslyaphépate,当然是对于他们年纪尚小的人才容易理解的读法。 他把这些方程很快就算完了,这个时候坐在他旁边的莫林悄悄发话:”你这机灵鬼,可不像样,到底出啥事了?” “我就……就睡懵了,还在路上撞到……”拉特利耶背后一凉,瞧着刚好才捎了一句给莫林,试图防过先生的耳线,左右晃头扫视一番才觉得没有危险。 他咽了口水,嘴唇刚想着要嗡嗡动,岁月没能阻碍弗特的视听,人已经背着他伺机而动,教鞭正杵在他的板子上。 “拉特利耶你在说什么?”教书先生的警告如箭矢般戳到拉特利耶的耳根。 “没有。”他的头稍微抖抖,证明自己的无辜,只要霍松先生不发觉的话。 “没有就好,不要帮人家做题,你这滑头,今天怎么不太熟悉了?”先生脸色严肃,又握着教鞭擦拭。“心里面要是有郁着的事情,不妨之后再说。” 他额头上出了很多汗,比刚才还好些,没喘大口气,又拿出已经作答的板子,白歰的粉痕堆砌在黑漆桦树板子上,没有一丝差错,如果说有什么美中不足的地方,那就是步骤简略,以及他留下的汗水,模糊了粉字的一角。拉特利耶略加摇头说:“没,先生,这些题都挺好做的,我没事,可能昨天着凉,就睡糊涂了。我一看表,晓得已经过了一刻钟,可不敢再耽误,也知道那棍子是规矩,我是心领有愧的。” 霍松的眼神变得不再觉得令人扎到背,肯定地点头。“这样,嗯,我可放心了。” 拉特利耶半天没说出几句话,他站在莫林身边很多时候仅仅展现笑意,早上的事情实在是没法说,这还是因为他那张大嘴巴,感觉就能穿墙如鱼,第二天估计玻璃仑斯宫外面的森林猫头鹰都能知道。 对于他的同学来说,似乎一切如常。因为很多时候,他只是作为旁听,很多时候,拉特利耶看起来都太腼腆,不过正是这个棕发少年,却很有令人眼前一亮的新玩法,每逢午饭之后,还留着小歇时间,大家就会围在他身旁玩“堆石桥”,亦或者“排兵布阵”,要么就玩洛洲象棋或者小锡兵。 局势对他有利之际,拉特利耶头一次楞在棋盘边,不安和恐惧,以及那张无法拒绝的可爱面容,听到伙伴的催促,由不得从凳子上弹踢,大喊一声:“难不成我今天真这么倒霉?” “可你看看,我快无路可走了。”安东尼摇摇头,先生的儿子,也没见过他说这么奇怪的话。“那么我认输,可他却没法再这样下去。” 大家散去之际,莫林和安东尼站在他身旁,一言不发,却也不好开口。除了抱着手上的教案书,也只能两眉紧蹙。 这并不能怪他,学者们也在抱怨,旧帝政时期的人们想必聪慧过人,他们总是要深思熟虑才能说出一番话来,富有哲理还要保持语法正确,因为珀里尼士语足足有6种常用动词曲折变位,六种语序,十二种时态,还不包括更高阶的文学阐述。 在整个下午,拉特利耶不尽力地摆出老年态,挥写一笔潦草字,字母东歪西倒,就像是抗议压在身上的每一担压力,墙上近窗边位置,略有锈蚀的钩子上,挂着先生的浅褐色马甲,浅黄色马裤,没有一点花饰,和拉特利耶的生活显得一样单调。 珀里尼士语真正能够在拉特利耶眼里,绽放璀璨的光芒,并不是言之凿凿的元老院辩论辞藻、或者能在大雅之堂吟诵出花藤来的诗句,帝国遭不住兵戈的变乱,能够承载这段记忆的,恐怕就只有在那些碎裂的大理石柱之中,以及口笔相传的史书史诗上。 无论如何,染血的史诗总比冰冷的文字更能彰显它本身的意义,激励着无数懵懂的少年们紧握住有流苏的亚麻制象征,它代表前进。 比起数字,这位教书先生更享受于口述史书的沧桑,那种沉淀感跟随着书香味一并溢出,带着略有沙哑的声音,却显得铿锵有力。他诉说道:“威瓦斯卢的至高王——阿斯比灵托厄召集了三万五千人,而在鹰旗下的“彰显者”,皇帝亚历山大,二万七千人能征善战的战士们,也在眺望着他们渴望要征服的地方。 “因为夏日,灼热并没有打消他们的战意,却随着各自的信念而愈发膨胀,一方面,阿斯比灵托厄,他号召族人、朋友,与其站在同阵线上的人们,高举手中的腾旗,期待灵能祝福他们赶走来犯的敌人。 “而亚历山大,这位年轻的将领,拯救费慕洛斯因于常年内战的人,洛森珀戈因的征服者,以包容和秩序下的荣光,要以剑刃和文笔传播他的理念,他的战士们高举身边的鹰旗,太阳光的照射照着每个团的鹰旗异常闪耀。” “先生,若是如此,谁会是正义的一方呢?是获胜的一方,还是”拉特利耶身子坐的很直,怕是要与石碑比个高低,能支撑起腰身的,是好奇心。 “看来数学和语言,不如战记要能吸引你啊。”弗特很是高兴,乐呵着翻开下一页。当他回过神来,在这个问题上,他犹豫了,又眉头紧皱,他的两根手指不停地戳打着桌面,这位教书先生年轻的时候,算是当时著名的小道商人,至于为什么称呼他“小道”,据说和他做的买卖一样不为人所知,听别人说,他是个很出色的说客,游走在行会之间。 “正义的一方——它的理念,不会因一时的挫败而消亡,即便是付出生命的代价甚至化为余烬,它依然存在。它杀不死,也不能被消灭。”他说得很慢,比刚才说得稍微大声一些,盯着拉特利耶和陪在他身边的莫林,又嘱咐道:“如果你们有注意听,请用余下的时间去求证它吧。” “这是答案吗?”拉特利耶更加靠近前台。“那么阿斯比灵托厄和皇帝亚历山大” “你先听先生说完嘛,他们所奋战的结果已经成为过去的事情。”莫林拽着拉特利耶的衣袖说。 霍松先生捏起下一页,说:“别急,我接下来给你慢慢讲。” 第二章 顺着风被撞倒的少女 日过十时,霍松先生在课后向自己的门徒讲述关于《皇帝亚历山大回忆录》的内容。不过两刻,太阳不再以毒辣的蜡色光芒巡视着大地,积云能够使它暂时歇息,在充满橄榄绿布景的季节,石砖缝隙的草泥味道从街道翻涌,只要有机可乘,它们就会灌入到每个人的嘴鼻。 更为狡猾地是,不仅是嗅觉,总是经常借着阳光和嘈杂的言语声作掩护,殊不知它们只是热浪的先锋。 不过,仅仅是在纸笔上展开的血肉之姿,就足够令听众凉快了。在富有朽木香味的言语中,拉特利耶的脑海里浮现出皇帝亚历山大的军队,手持半截身子高的方盾、锃亮的铁片甲和壮硕的手臂,千百匹烈马顿挫踏地,发出的响声震耳欲聋。 他时不时还能被箭弦声挠住耳朵,临近数百棵硕树的边界阿斯比灵托厄命令手下吹响号角,不断涌现出墨色的纹路,勾勒出无数根带着锋芒的浪潮,冲击着由红色裙袍组成的鸿沟,断裂的褐土浅石沾着赤色,像是内含朱砂的矿水,灌溉并淹没杂草和灌木丛,仿佛天也要被它们所占据。 “我看到了一片霞色,只不过太多了。”拉特利耶抹去头顶上的汗,众人向他看去,发现他已经半跪在地上。 “难不成你害怕了?”莫林握住他的左肩,噘着嘴,似乎快禁不住笑。 “没有,我有点乏力,只不过是觉得震撼。”拉特利耶抵着桌子站好,又扭动脖子望向大家。“先生说得让我实在有点入迷,可不要误会我是胆小鬼,我还没怕过嘞。” “但愿如此,可今天时间也不早了,我看就说到这里吧。”弗特合起书,学生们也都陆续收拾东西离开。拉特利耶和莫林却还意犹未尽,瞪着《皇帝亚历山大回忆录》——右下角被磕损一角,紫颤木色的皮革套书,弗特将它搁置在近黑板上的右边书架的最上层。 莫林看着弗特,又问道:“先生,亚历山大和阿斯比灵托厄到底谁获胜了?” “如果你们能像听故事一样,也能这么好学,那狐狸指不定能叼到葡萄呢。”他摘掉单片眼镜,又倒回头拿出那本书,手握成拳头抵在下巴思绪许久,来回踱步,向着拉特利耶的方向晃手,从楼上又拿出一本更为古旧的皮革套书,书页缝合处还有滴墨的痕迹。“不过,我希望你们能对这些东西有求知欲,这对阅读珀里尼士语也是好事。” 拉特利耶点头说道:“若是有这种好事我们一定会读。” “那么,这本书,请你们在一个月后交还给我。如果觉得很难,你们尽可放心,里面我做了很多注释。”他将书递给莫林,望向拉特利耶,又说:“他的珀里尼士语基础可比你扎实,但我想给你另一本书。”在弗特的右手旁,可比之前的旧书白净很多,也没有明显发黄的迹象。 拉特利耶接过书后,仅仅是捎了一眼,就夹在腋下。“好吧,谢谢先生借书,我就不愁这门烦人的语言了。” “谢谢先生,这书还是《皇帝亚历山大回忆录》嘞。”莫林将书托在怀里,与草纸放在一块拷走,随后就跟着拉特利耶一块离开。 他们走在沿着镇广场东侧的大道上,只见拉特利耶仅是盯着书行走,目光却很犹豫,跃动的眼珠子早把心思放在那场战斗之中,诱人的旧书似乎总是比新本更浓郁,至少霞色是这么引导他的。多数生茧的手可能一辈子都摸不着几回纸张,拉特利耶从这些腰裤间来回摆动的篮子、棍子和破损袖口,又落到了这本书上。 “莫林,这本书的名字有点奇怪,居然叫《我,路易;她,伊莎贝拉》。”拉特利耶翻开书,它的印刷工整有序,雕花和纹路像是手绘,出自大师的手笔,作者的名字书写得异常奇特,不按常理写在正面上,在右下角,就连纹路也框不及的地方。 “你惦记着我的书才这么说。”莫林靠肩望向拉特利耶,倒是已经没觉得他有遗憾,“知道了,这书我会借给你看的,只是怕你看不明白。”当目光投向这些墨色小块后,他立马察觉。“不对,你这么一说好像还真是,为什么用珀里尼士语的旧称i而不是自称e呢” “我觉得这本书会耍我狐狸脸色,又或者是通俗读物而已。无论如何,不是亚历山大和阿斯比灵托厄的斗争,也许这本书我会束之高阁,真没劲啊。” 拉特利耶抱着书前走,经过河岸旁的广场时,些许跃动的精灵,脚板俏小蹦跳有力,有些还会握着鲜花,给那些束发或长发的她们捎上一朵,又或者嬉闹,成为勇士,不时呼唤着“冲锋”,他们把棍子夹在两腿之间,在风的助力下变得略显骁勇。 不算愁苦的面容如向日葵般显露出理所当然的笑容,他拍住莫林的后背,直感叹:“我想起以前,大概怎么说呢?那个时候我们还拿着棍子,扮演令人可畏的骑士们。” “说的没错,可现在,我们得走了,至少我们能在书中看到这种光景。”莫林又把目光投向河边的石柱栅栏,一些绅士高谈阔论,手持杖棍,花白的卷毛假发以及得体的身姿,穿着靓丽衣物的天鹅是对它们的恰当描述。“如果我能有这个机会,倒不如想想如何成为那些人,荣耀的儿郎啊。” “我可和你不一样,我想成为想阿斯比灵托厄一样的人。”高举右手的他像是要把风拦截下来,差点连书都抛出去,它在左手颤动,待到双手夹住后才安分下来。 “好险。”拉特利耶又长舒一口气。 莫林依旧盯着河边,甩手吐槽:“你真是有够好笑,哈,谁不知道现在的将军们,都不是我们这些人能够触及的。” “要是没有幻想,这日子该有多苦难啊。”透过莫林的侧身,那些孩子依旧没有停下自己的脚步,有些还追到大街上来,拉特利耶刚要举起什么,犹豫片刻,又放回去。 那栋奶蓝色的建筑,终究是要映入他的眼帘,平日这里并不出奇,可当他记起手心近手腕位置的伤痕,拉特利耶像是被蒙上一层灰障,迟缓无力。透过橱窗的些许光芒,父亲的背影马上让他定下来。“等等,莫林,我去和爸爸打一声招呼。” 他点点头,跟着门敲打风铃的清脆声踏入店内。 “爸爸。”拉特利耶看着父亲和帕洛斯交谈正欢,手又缩回去了。 “哦,你们刚放学啊。我也是刚过来。”南特转身望向他们,帕洛斯也道了一声欢迎。 “叔叔好。”莫林笑脸迎人。 “莫林好啊,最近拉特利耶有没有惹什么麻烦?”南特手扶着前台,一眼瞅到拉特利耶的异样,略带苦涩般地呆滞。 他回应道:“没有,至少今天我没听到过。” 店主的女儿从后门走了进来,她见到了那个撞到他的拉特利耶,可谓是猫逮住老鼠。 “娃娃?!”他的恐惧油然而生,脸色都暗沉几度,那张面孔他不会忘记,做坏事被盯着的孩子正在感受到他即将迎来的灾难。 “你是说我?”娜莎在迟疑,手不自觉地指向自己,脑袋里的浮云逐渐削薄,血痂戳破了她最后的呆滞,她刚想捏拳,却又不得不避及它们。 “就是你啊,没教养的家伙。”她展开扇子给自己扇风,都快出气雾。 “没事,这小子应该是撞着我女儿,我跟她说不要计较这件事。”帕洛斯刚刚说完,娜莎就接话道:”我怎么可能不计较?把我裙子弄脏你怎么说?我现在看到你,愤怒就从心里面发芽扎根。” 话语刚落,娜莎的目光快把拉特利耶盯毛了。 “你今天知不知道你撞的是谁啊?”她的语调突然俏皮,脸上的笑容看似十分僵硬。 “不知道……”拉特利耶目光回避,双手靠背。 小姐的脸色越发阴沉,笑容一抹而尽,扇子被攥成一撮,在场除了钟摆与齿轮的躁动,白桦木梗纤维紧绷弯曲的吱嘎声,低沉的话语打扰了众人的沉默:“你给我听好,本小姐——德·潘诺-拉兰诺斯之女娜莎。” “这个德(de)——贵族?!”拉特利耶听到这里,下巴搁着已经是断链的城门桥样,哪还能合的拢,要是不知道还以为“我军败了”。 娜莎双手合起正夹杂着扇子,啪嗒作响,向前稍倾。她说:“答对了,我还考虑要不要送你蹲小牢[1]去呢。” “我不是跟你道歉了吗?你就不要这么斤斤计较嘛,毕竟你是淑女,要矜持。”拉特利耶对她摆出了笑脸,打算用微笑放下她的戒心。 她冷笑两声,把手垂下来说:“那为什么非得我自己一个人出门你才撞我呢?如果你非得说这是意外的话,那你就当这是无妄之灾好了。对了,让我惩罚你之前得知你的名字吧。” 脸上的汗蹭蹭地流。 “拉特利耶……”这就是他的回答。 南特都快把拳头捏得骨头咯吱作响,皱纹密布,顶着乌云闷雷的窒息感散到拉特利耶的头上。小姐倒是很识趣,轻呼一口气,提点道:“查茹兰特叔叔,在这件事情,他必须要给我一个交代,但也不必要为这小子生气,这是我和他的事情。” 娜莎看着她的父亲,又将隔板挪开,抖动蓬松的卷发,又用扇子撩拨挡住她视线的一小撮。 莫林刚想说些什么,就被小姐以噤声手势回绝,只能被撂到一边去。 娜莎依前靠近,贴耳说道:“怎么,做了不得体的事情,罪魁祸首却不敢面向我,你要做的,可不能是缄默。那么,你该怎么补偿我呢?” “我不知道。”他摇摇头,手快捏肿,汗流浃背。 “你这人真不干脆,先生要是不说也没关系,那你就欠我一个不可抗拒的愿望。”她又走向南特,双手靠背地说:“叔叔您看这样的处置合适吗?” “小姐,我认为这很公道,至于他的错误,我会好好和他讨论的。”查茹兰特先生将怀表放入口袋,挪动帽檐。“拉特利耶给小姐添麻烦了,真不好意思。” “没事,以后在他实现我的愿望以前,他需要随叫随到,除非他给我捅天大的篓子,我这个人是好说话的,不大会生气。”看向门外的柱子,她回头又说:“拉特利耶,明天苏拉日——记得来找我。” “只要小姐能原谅我,这不算什么。”拉特利耶额头上不可见的灰障淡去,也没再发抖。 她坐在沙发上,双腿靠拢,刚抽出书架上的其中一本,是关于花卉学的书。“那你记着,今天——王政六百九十二年也拉格尔[2]月(nv’jelaēgerre二十八日日胄向十点四十六分,拉特利耶你就是我的仆人。” 他悬着半口气差点没噎住,愣住片刻,“娜莎小姐,这可有点说不过去。我是说,这样的处分显得你不大包容。” 书页恰好挡住她的容颜,两盏蓝色指甲盖般大的幽灯窥视着拉特利耶的苦桃子脸。又直言道:“也许我的确如你所说不大包容人,不得不说,我超期待看到你蹲牢狱的样子。然后,我每天都会来看你的。” “您可真蛮不讲理。百灵鸟般的面容下,原来有这么恶毒的心肠。”他整个人都绷紧,拳头卷缩,都快把指甲镶进手心,左手的书也被捏出凹痕。 “总之你随便,若是不去也无妨。反正我又不会对你怎么样,如果有人上门知会你,你自己看着办。”说完她就揣着书翻开下一页,不到片刻,南特带着他们离开店内,脚步渐行渐远,在鞋面磕碰卵石路的嗑咔声被周围吃透之后。 娜莎长叹一口气,将那一页举起,是四叶草的介绍。“父亲大人,我这么做是不是有些过分。” 帕洛斯看着女儿愁眉苦脸,反而噗嗤一笑。“这书可没被你涂鸦过。” “我是说查茹兰特先生那儿子,您也是知道的,按照你和先生的交情,我根本用不着对他犯这么大脾气,可他却不晓得其意呢。”娜莎将书放在桌面上,转头走向前台,捣鼓满布在桌面上的齿轮和黄铜小棍,都是全新的,一点瑕疵也没有。 “你的确有威胁他,这就是你的不对。” 她点点头,语气慵懒地说:“你知道的。现在其实没多少人引用《土地贵族义务以及特权法》,尤其是这条法律。再说了,一开始我的确恼怒,可这没教养又愣头愣脑的男孩子,值得我这么操心送他入牢嘛。”又将手肘举起,“你看看,他撞到我,这里还有伤口,难道拉特利耶就不该被吓唬?” “我看你第一次自己出行,可没像以前这么少话。”帕洛斯很快就把零件筛齐,放入一个个精致的贝壳白小匣子。 娜莎小步轻跑,拈走在沙发临近圆桌的花卉学书,用手内侧拨开书页。“在第494页,雏菊在能够渡夏的寒冷地区可以进行分枝繁殖。” “这代表什么?” “我。”她举起挂在脖颈间的银项链,连串起来的挂饰,是带雏菊和橄榄交织雕花的发条。 帕洛斯恍然大悟:“这倒是很般配,嗯。我想如果你现在不回去,她可就要受被冷落的气咯。” 日渐西斜,待到月狩开始,帕洛斯就领着女儿一路北行,繁星尚未被点亮,点灯工却兢兢业业,拿着长杆顶住燃起的蜡烛为路灯接火。在弗兰格亚,他们是和群星知会交流的人,在祈圣教的传说中,繁星代表着每一位或每一撮灵魂为入夜的行人指引道路,而他们则会同时点灯,表达人们已经心领逝去之人能在天堂指路的好意。 初夏的欧布拉斯趁着马尔诺昔骑着驯鹿夜游时,会打算多看一眼甚至与祂私会,这或许能够解释夏日时长更甚的原因。帕洛斯偶尔会抚摸女儿的头,这让她感到舒心,蓬动的卷丝流入末梢,偶尔穿行到他们的衣袖和褶皱边。 到河边的广场上,小姐探出头来,想在不大湍急的橙流找到自己的倒影,风从右侧略过她的面容,它又往天捎一眼,厚重炽暖的卷积云看似绣上散逸的鹅毛,又不自觉地轻哼一曲。 天色被染青后,伴随少女低语,拉兰诺斯庄园已近在咫尺。 在米褐色的一栋,还是对面橙瓦和蓝瓦白漆住宅,位于乌比瓦尔街(levubivaēhrstiruzé二十号,拉特利耶与父亲的口舌之争下不堪受战,尚未长毛的雀可不敌长辈的啄。 南特都快把嘴皮子都说破,抽起书桌上的玻璃瓶,任由水灌入喉咙,才润湿干涸发热的舌根处。瓶盖被投在一边撞到托板,恰好弹到桌的边缘。 “我亲爱的儿子,今天的戡乱可真是让我叹为观止啊。若不是我和赫米特先生有交情,那么恐怕在潘诺镇三弗里外的拉兰诺斯女伯爵就要来向你兴师问罪,到时候我就算是拿再多弗兰朗,他们可未必会放过我们。” “那明天的话我必须要去?”拉特利耶靠在墙上不敢乱动。 “如果你想挨牢狱之苦,那你就早说嘛。”南特扶着额头,左拳轻敲桌面四五声。 “我并没有选择。”拉特利耶长叹一口气。 “所以,明天你必须去。”南特抽出桌上的烟斗,小酌几口,透着光的灰蓝色烟雾都因为不安的躁动缓滞,如油浮水。 拉特利耶擦掉头上的冷汗,附和道:“啊,对。就这样吧,如果小姐能够好受些,当然我希望父亲您也能好受些。” “你要是想让我不板着脸训你,拉特利耶,我劝你最好放机灵点。明天要是惹得小姐不高兴,我就得抽空解决你这烂摊子。”南特脱去宽袖大衣,放在架子上。“不过,事情并没有这么糟糕,拉兰诺斯女伯爵也算好说话。” 他挥手示意,让拉特利耶走进书桌,从褐色抽屉里拿出两弗兰朗,略显沙哑地说:“不管怎么说,我和赫米特先生,以及他的妻子,关系尚算不错,你母亲也是如此,但是大家都忙碌于繁琐事务,不经常见面。至于他们的女儿,她的情况,我想她自己会告诉你的。” “那你也不必要将我痛斥一顿吧,爸爸。” “你不仅迟到还撞到人,非常不礼,在这一点,我当然要教训你。”烛火下的光芒越发稀疏,南特拿出半截被切开用过的蜡烛,烧融底部,引线也着了。“可是,你平日并不会迟到,这可是稀罕事,数十年不遇的彗星那种。哈,这可真巧,霍松先生的杖罚今天居然落在你身上,还在路上撞到熟人,多幸运啊。” 拉特利耶苦笑一声,摇摇头,烛光再次填满这书房之时,两枚弗兰朗已经落在他的手里。他的左肩沉重而踏实,一只发皱的指节向前挪伸,一双略显疲惫地眼睛注视他。“孩子,明天也许你会有收获的。” 一身黄棕色马裤,配上一条白色亚麻长袜和袜扣,右小腿肚还有泥污,蓬乱不堪的棕发,左耳梢还有杂草。在走出书房后,就一头扎进洗漱房,待到他梳洗干净之后,搀扶着门框,乳白长袍花领口上沿长出一张白蜜桃,袖口延伸出修长白皙的枝干。他的脚掌长才刚到半弗尺[3],这在当地以“袖珍”一词最为贴切。 自家卧室的窗边,拉特利耶手扶窗边,指尖触打棱角位,在半日前,这个顺着烈风双手揉捏裙面丝绸,身穿蓝色裙面白色花饰衬底的少女,水蓝而不透底的瞳孔,柔顺卷滑的偏白浅棕发。 如此可爱的形象被自己所袭破,不仅大家额头都肿包,也搅乱各自一日的好心情,忧愁悬吊在额头顶,迟迟落不下笔。 日记本上的空页上只写了“我”,墨水拉丝的痕迹早已风干,除了今天,还从来没空过。 “那小姐,估计也不是这么坏。” 他依稀记得,从这个晚上开始,日记再也不是长篇大论,而是简短的几行字了。 第三章 拉兰诺斯宅邸 阳光又一次沿着床头,爬到顺着额头敲到拉特利耶的眼皮上,顺着缝隙提点新一个日胄向的到来,随着一个得劲的懒腰,抖走身上的起床气。他拿走搭在衣架上的棕色马裤和新净长袜,长袍的末边被马裤套牢,袜带固住双膝以免长筒袜下滑,颈边戴上黑色丝带,走到客厅间梳洗脸庞后,仅仅是吃了半个面包就向母亲辞行。 “祝你日安,母亲,我今天要见一个很特别的人。”他穿上灰色大衣,正好对得上今日的积云底部,略显浓厚。“孩子,若是因为进餐耽搁,小姐是不会责怪你的。” 因为是苏拉日,休工游荡的人多了起来,在镇上的广场,从日胄三点开始,沿着河边摆摊的小贩和行人络绎不绝,砖路上都快容不住人,被皮革海所淹没。 在广场靠侧边帕拉斯勒街(lapalasiléstiruzé一边,有很多小孩围在树下嬉戏,他们拿起布偶、棍棒、甚至是破布,树叶都能玩出乐趣。有的时候还会把树枝折成一小块,树叶也被撕碎到拇指盖大小,玩起一种叫“卡莱维”的游戏,划分不同的格子,只有斜面五个树枝块连成一线,又或者四片树叶块横纵连成一线才能取胜。 他愣在那里,差点因为看孩子们玩“卡莱维”,而耽误会面的事情。直到一声话语掷中,这才意识到旁边有人。 “真没想到,你会在这里,而且看这么无聊的东西。” 拉特利耶转身就被卷发挡住视线,拨开说道:“我还以为百灵鸟学会说话了呢,娜莎小姐怎么会逛到这里来?” “我很少出门,好不容易能行走下地,还有我以为你不来,就随便逛会。查茹兰特先生今日日安啊。” 趁着阳光不算灼热,和煦凉风与娇小少女的微笑,将之前的误会一笔勾销。拉特利耶本想再骂几声,却发现酿不出火药味,被花草淡香所覆盖。 他说:“娜莎小姐看起来也还不错。” 小姐双手置腹,拢到一块,话也放轻声不少:“本想着派拉雅出去知会你一声,但是不知道先生家贵址,就一直坐在父亲大人的钟表店,但我在这里不认识人。昨天的话,话是这么说当你仆人使唤,事实上,你还够不着做我仆人的份。” “拉雅小姐好。”娜莎身旁的女仆仅是点头行礼,拉特利耶又抛话给娜莎:“还有,凭什么我要做你仆人啊,我没答应过这件事,这可是你自作主张。若是小姐让我为仆,除非欧布拉斯倒着被坐骑践踏[1],人能倒着贴向天花板走。” 娜莎拿出扇子,佯装不满的样子。“可查茹兰特先生,我听说这里离第十区有十多里路,如果中午我招呼一下马车夫,不到半小时我就能到宪警局去。本想着你能好好说话,你甘愿做刺猬,我也不会服输咯。” 他双手翘起,抿着嘴说:“真可恶,就知道拿这个吓唬我,你有证据吗?” 娜莎马上举指向天,对他说:“附近的邻居能够作证,我昨天早上还冒着腰疼和附近的人说道,才刚大病痊愈,哎。”又圈住额头左边的一片。“你看我头上的红肿都还没褪去。” “很对不起,这是我的疏忽,可你也不能这么对我啊。”拉特利耶哀叹一声,像极了扯住缰绳的驴所能做出的闷吼。 “各位,能听我说一句么?”拉雅走到他们之间来,看着小姐,转头望向拉特利耶。“其实这次来,小姐是想让你去拉兰诺斯一趟。”娜莎又补充:“嗯,所谓的仆人,也只不过是陪我咯。当然,本小姐不会为难你的,你要是不想来,那就” “我倒是想见识所谓的贵族到底住什么地方。”他站起来,拍拍大衣的下摆位置的尘灰,又整理衣领,如果让宅院的主人看到衣冠不整的模样,印象是会大打折扣的。 娜莎兴奋地直拍手,伸展双臂,说:“好极了(vonkate)!能请你现在就挪步吗?” 他双手靠背,两眼带光。“当然,那么我们算朋友么?” “你不是说不做仆人嘛。”娜莎突然坏笑。 他摊开手说:“那姑且算是这样,朋友也好,仆人也罢,小姐的习性,我还一时半会琢磨不清。说清楚了,我可不会帮你做苦力活。” “就这么说定啦。”小姐捏起裙边行礼致谢。 三人沿着帕拉斯勒街一路向北走,络绎不绝的马车和行人沿着玻璃仑斯大道,从郊外赶来此处,在每个苏拉日从王都赶来这里的人,要不是原家住址就在此处,比起佩尼萝的拥挤,潘诺镇的悠静能愈合他们的工作疲劳,例如在比利尔或者住在第四区的商贾,又或者是在第十区讨生活所需,那里可是著名的贫民区,也是珀黎嘉瑟弗洛大区有名的大型手工作坊聚集点。 要不就是要借潘诺镇作为当地的交通要点,南通小路往奥列瓦斯沃大道去莎尔兰和涅勒良大区的聂苏斯城,因此镇南边的旅店街略有美名,在歇息一晚后,就可以顺着玻璃仑斯大道往里迭尔卡内大道去比利尔和瓦德拉,要么就是去王都佩尼萝。 那些身穿尚算得体,甚至有些妆容的绅士,在维比希利尔街的商馆洽谈着新一批的航运,又或者手工制品的订单。 娜莎被他们的烟草味呛到,她直摇头,皱起眉头,待到走远后,才叹息着说:“这些大人的烟味呛得我直哆嗦,还有,不会化妆就不要化妆,为什么非得把余烬倒在白色染料捞出来再晒干抹在脸上,装成将死之人的模样,这多不得体啊。” 待到鸽子粪色的建筑群淡出视野后,他们再也憋不住,捧腹大笑。 商馆区的外围,正对着赛宁河的支流,在通过茹曼桥——是一位一百年前的造桥大师所设计的,在桥柱梁接驳栏杆的顶部,刻画着花仙子荣妮尔的随从,他们踩着卷心菜般的浪花,手握三条笔杆粗的藤蔓所编织的手杖。 奶油色的小靴子跨出大桥后,潘诺镇的核心区域也就到头了。草色的幕帘占据主场,远处只有些许磨坊风车,鹅卵石路藏匿着远观而不腻的巧克力,花草很喜欢这种食粮,在它们眼里,只有它们才算是甜。往常时候这里的风会更活跃,末梢会挠揉衣缝内的表皮,抹去过暖的油水。 它还是云雾的塑形师,沿着天边直到看不见的末端,到处都是它作乱的痕迹,卷毛状和片状的云首当其冲。 它们在娜莎迎面而来的前端,随后是棉花堆积状,有很长的拖尾,其中有一朵很像巨龙的模样,在低处也抹了一层灰,快看不起远方的高地一带,光线快透不到底,巨兽的身旁是长达数弗里[2]的大山。 拉雅指向前方,沿着山坡划出弧线。“深不见底的沟壑,这可是要下暴雨。你看看那边,透明的布帘盖住查翁以北的莴纳勒山和西尼乌尔的边缘。” “怎么又是雨?”娜莎满脸不情愿地看着近一地带的农田,步伐也慢下来。“我估摸着大概一刻钟左右,如果我们赶不回去,那么就会变成落水的鸭子。” 拉特利耶拖拽领口,松一口气问:“我们离这里还有多远?” 娜莎收起扇子。“也差不多是一刻钟左右。鬼知道天会不会眷顾我们,墨利[3]要照顾的人可多呢。” 半刻之后,也算不清楚是水珠莅临他们,还是他们欲拒还迎,从灰罩盖在他们头上那一刻开始,就迎着烈风一路奔跑,跃入他们的衣襟、嘴鼻和耳朵里面。 为防着娜莎小姐着凉,拉特利耶把自己宽袖大衣脱下来,盖在她后背处,手却不停地打斗,若是远点看,还以为渔夫出海归来,握住两条不停挣扎的三文鱼。 拉雅正好挡在他们前面,任凭侧风顺带的雨水打到她身上。“小姐,再跑到拐角处,庄园已经近在咫尺了。” “我知道。”她猛地咳嗽,脚差点崴了,脚跟有好几次扎到卵石缝里。 拉雅向他们招手,两边的仆人看到被淋湿的一群人,马上铁闸门打开。雨幕下的拉兰诺斯庄园没有淡化它的静态美,从铁栅栏两边衬底的盆栽就是饱满待放的红玫瑰。 皮鞋踏入庄园,他的身旁就是两根新系洛士那式大理石柱,顶部也是刻着玫瑰、郁金香、薰衣草的大花瓶。除此之外,在庄园大门对外的平原上,远处的矮房子群正是查翁外围,近一点看,是珐琅质白的花海,全一片清新的雏菊田。 这个棕发少年在暴雨中愣住,庄园的大门沿着内部,是象牙色的石砖路,是成色上好的石灰石,一眼略过,大道能容得下一百五十多人在此排成一队,这才到步入宅邸的外阶梯处,每隔二十五步就有一个小花盆。在他的左侧,有一条花圃走廊,藤蔓和各色玫瑰交织,它的尽头处,也许是因为雨雾的疏密,他尚算能看到透明的小块。 就在他犹豫未尽,还没细悦右侧的盆栽,甜而不腻的声线就把拉特利耶的心神呼唤回来。“倘若查茹兰特先生被这邸宅的模样吓住,也得请你进来再说,湿漉漉的身子可是很容易出冷涕[4]的哦。” 站在门前相迎又折手相迎的小姐,与娜莎相比,差半个上身有余,瞳色比她要浅,略显丰满的胸脯外遮罩着淡绿茶色的蓬裙,在弗兰格亚,罕见的白芷和芍药居然作为该裙的装饰物,衬裙的最底一层是纯白的,采用两层褶皱,一层在膝部,一层直达脚裸。与当时的时尚——后圆臀裙撑相比,她采用骨朵样式,并不急着舒展自己的曲态。 咖啡色的卷发,从脸颊位置开始扣成棉花状,前头还有数不清,花蕊纤细般的发根,这就是她的刘海。不明显的粉唇恰好像小舟,也没用厚得夸张的亮白粉,仅仅是头戴白羽浅苹果叶色宽檐帽。 散在一地的水痕在台阶上划出数到线,拉特利耶显得有些羞涩,他说:“我该怎么称呼您呢,小姐?” “邸宅的主人就在你的眼前,孩子,你叫我安娜就行。” 拉特利耶抖掉身上多余的水,呵一口气说:“我可真没想到,您看上去更像她们的姐姐。” “先不说这个。”安娜请大家都进客厅里去,刚一进门,都是贝壳白色的布调,整一套银色镶边绣橄榄叶的白皮沙发,茶几也是如此,地板是灰褐色大理石,正门还有天鹅绒质地地毯。 夫人从仆人手上拿到毛巾。“你介意我帮你擦干净么?” “我自己来就行,多谢小姐的美意。”拉特利耶将头发和脸全都擦干,幸亏雨势不算太大,否则甚至要换内衬衣。一旁的仆人看到后,又连忙再递给他毛巾,他这才不至于在众人面前打大喷嚏。 “好了,拉特利耶,你应该是第一次来我们这里吧。昨天你可真不小心,不过她没什么大碍。”安娜接过仆人的托盘。“你知道我和你母亲认识吗?” “父亲跟我说过这件事,我也是昨天才知道的。”他显得有些腼腆。 安娜两手合拍,声线也略微提了些:“嗯,我记得我们的交情已经快二十年了哦,因此你还觉得我算大姐姐么?” “啊?!”拉特利耶大惊失色,他估摸着如果按照现在的年纪,也快四十岁左右,可却连一点皱纹也没绣在脸上,连声线也没因为时间的磨蚀变得低沉厚实。 “我记得在沙龙里的朋友,若是刚开始认识我,他们也是这种反应。我们家族世代或多或少都在逃避“利尤达特雅[5]的税务”,所以不用觉得诧异。” 德·潘诺-拉兰诺斯夫人把呈上巧克力的茶杯和甜点都放在他们的眼前。“不用觉得不好意思,假如你真是因为自己的过错,那就请你多陪伴她吧。” 这反而让拉特利耶更加羞愧,支吾着说:“那个,除了我对您女儿的歉意,我还想知道,就是她之前身体抱恙的事情。”他紧捏着自己的双腿,头也些许下沉。 娜莎却将笑容一展无余,这才让他缓口气。“好啦,你求知欲还挺多。哎,我记得自己会下路行走后不久,疫病就找上我,经常犯冷涕和发烧,要是你早点认识我,估计我说话都能听到漏气声,又或者夹杂咳嗽。有一段日子,身体总算是好些,可后来又发作了,房间里的草药味挥之不散,因此我很少出门。” “现在就没事了吧?”拉特利耶说话不算很舒畅。 “废话,昨天你迅疾的身姿都没能把我磕碰折骨,你应该感到庆幸才对,否则你哪还有机会能尝巧克力。”娜莎的微笑一刻也没停过,又挖起一勺蛋糕含在嘴里,轻嚼含化。“不过,你倒是有几份可爱,尤其是那个受气的样子。” “我才不计较。”他翘手抱腹,轻哼一声。 娜莎最后一勺也咽下去。“但不管怎么说,你能来这里真是太好了。” 夫人从座位上站起来,吩咐道:“能请你在这里暂时看待一下客人吗?”拉雅点头相应,唇边的蠕动惊动另一只耳。她拿起角落桌边的纸稿,正巧雨也停了,门外的马车也已经备好。安娜又走到拉特利耶的跟前,惋惜地说:“很抱歉,孩子,我得走了,至少也得等到夜狩。” 他向德·潘诺-拉兰诺斯夫人说:“我们不会出什么岔子,小姐尽管放心就好啦。” 待到系在马车的铃铛声逐渐走远,仆人也各安本分准备接下来的工作,可娜莎打量四周,确实也没有该清洗的地方,就连地板近门的泥污渍也被抹去。 他接着问:“话说你平时就没认识的朋友吗?” 她的笑容很快就被忧郁融化了,淡淡地说:“也不是没有” 查茹兰特先生感觉自己触到她的伤口,一瞬间不知该如何回复,呆滞着看向庄园对外的园景,眼见着下一场雨很快就要席卷庄园一带,在天与地的边界处,几栋黑压压的水色苍穹又快速移动。 他知道,若是在雨中一言不发地化为石雕,这场会面就会是灾难性的。 拉特利耶也不想眼前的小姐眼泛泪花,眼见她的眼角已经看得见端倪。他站起来,也不再翘手抱胸,向娜莎伸出手去,邀请她:“娜莎小姐,若是令尊母亲忙于应酬,你作为这里的主人,带我去看看这里的一切吧。” “嗯?”她抬起头,看着一边的仆人,又说:“如果大家的事情都做完的话,你们就回去暂时歇息吧。” 娜莎指向大厅门的左侧处,另一只手却靠背说:“手就未必了,来,我带你去看长廊的一边。” 眼见着小姐的颓气散去,拉特利耶也轻松很多。在长廊处,透着云朵空隙的阳光尚未照到他们游走左侧的玻璃窗,四处窗边位置突出的纹路是薰衣草和水浪。 若是在下午,玻璃窗的框影正好对照在另一边的房门,而在天花板上,雕刻成无数盏尾花的水晶灯座让拉特利耶叹为观止,连忙赞谈:“弗兰格亚还有这种能工巧匠,真是做梦也未必能找到这种雕刻精品。” “你要是能留在这里,看下午的景色,这里会更加闪耀的。”娜莎回头看向拉特利耶,转身停下。“到外面去,我们那里还有玻璃亭,沿着这里往右转吧。” 到转折处,映入眼前的各种花草在磅礴大雨后,在叶脉上的水珠被阳光照得更加饱满透析,叶色各有差异,人们常说大自然是天然的调色师,也是心灵的治愈者。娜莎见此,她舒展懒腰,大喊一声:“好极了!” 在不远处的玻璃亭里,位于他们最远的地方,就有女仆在此歇脚,偶尔还能听到她们的嬉闹声。其中坐在最左边的,还提拉自己的袜子,更右边的两个人,她们看起来是双胞胎,声音听起来也差不多,站在她们跟前的,也就是拉雅小姐,正在整理自己的头巾,还说着天气燥热一类的东西。 从最远处的亭一路数到他们跟前,共有四个。娜莎跑到跟前的亭子里,却愣住了。 “你等一下。”娜莎伸手示意让他不要往前。随后她俯下身子来窃窃私语,像是在和桌椅说话。 拉特利耶觉得莫名其妙,可又不敢擅自行动,他倚在外长廊的石柱上,轻侧着头,继续盯着席卷天际线的黑色云团,恐怕不过一小时,这里又会被雨水冲刷一次。 花圃外的地方,沿着窄鹅卵石道延伸下的远方,风车比往常要转得更快,再往更远,碎小沙子大的房屋不均匀的排布,它们还冒着烟,旁边的森林也在轻抖,挠痒痒似的。 “很抱歉,我都忘记我把它摆在凳子上。”娜莎转过身,在她的身后,有一个半人身高的紫衣少女,相比于人来说,实际上并不能如此称呼,因为它足足有四岁小孩这么高,接近六分之五弗杖[6]的水平。 无论如何,娇小这一词绝对是夸夸其谈,但能做出这样的半身少女,在拉特利耶看来是无论如何也没想到,关键是,它太像人了。 “这是你家的客人?”他感到错愕,横向跨了一步,若不是他眼细,少女的胳膊缝接处还真难被察觉到。 “那个,实际上是人偶。我早上出来前有把它拿出来玩。这个人偶的做工,可不是在那种民间布偶摊档做出来的简单。”娜莎的背脊发凉,还瞥了一眼身后。 她期待着这具没有血肉的躯壳不要发出一点异样。 “我去看看。”娜莎刚想拦住拉特利耶,不料他已经越到人偶的跟前。 “这下要完了。”她手掌贴合,只能看着它被拉特利耶摆布。走到跟前说:“要不我们玩点别的吧?” 他撩动着人偶的头发,轻戳它的颈部,手捏它的关节处。“再等等。它头上的束带好精致。”娜莎大喘一口气,它的眨眼差点露馅了。 “我尝试将它抱起来吧。”拉特利耶已经握住它的脚踝,略有吃力得把它托起来。 娜莎满脸冷汗,看着拉特利耶要施展公主抱,却已经感到到接下来的不幸,它的脚跟有挪移的迹象。小姐力图阻止他,大声说:“别!” “放心吧,大小姐,我不会把它摔” 随着一声惨叫,以及桌椅翻台的碰撞声,娜莎手遮挡双眼,从缝隙外看到拉特利耶摔了个底朝天,头发被啃了一把草,那个人偶少女颤抖着卷缩在侧翻的白色藤椅子后面,支吾着: “我好害怕别过来” 第四章 能倾诉的躯壳 看着亭中一片狼藉,乌云的势头也逐渐靠向潘诺一边,由西向东的锋面,由水雾和冷风形成的锯齿状,预示着即将没入的大雨。 远方的惊雷更是以声浪和闪电宣告它暂时在此行驶的统治权,流动的烟状空气刮得附近嗖嗖响。 娜莎摇摇头,一把将拉特利耶扶起,拍打他身上的泥污和杂草后,刚想去拿凳子,却被套牢,一双擀面杖般的幼手缠绕在扶手边。 “他太讨厌了,毛手毛脚的。” 在经历不好被时间剥去容颜德·潘诺-拉兰诺斯女伯爵之后,拉特利耶眼前伸出右手的少女,在经过质地交锋后,他没法相信,颤抖着说:“活的?” “当然是活的!粗鲁的家伙,先生啊,你要是将手深入裙内,我可就不打算只是怀揣着恐惧的心随便蹬你两脚。”人偶跑去娜莎的裙角边,靠后看着被摔得稀里糊涂,还在犹豫的拉特利耶,他搀扶在玻璃亭的一边。 娜莎垂吊着双臂,看着他,自己也过意不去,略惶恐地说:“这下完了,我希望你不会因为这个” 他沉默许久,望着乌云边缝依旧想着要窜入庄园的阳光,如今也被抹去。他紧握拳头,拇指的关节边敲打额头,又看着那边的玻璃亭,发现女仆们早已离去。 “你们这地方会不会闹鬼啊?”拉特利耶又怒又惧地说。 “不会的,她只是个例啦。”娜莎摇头,思索一会又澄清:“不对不对,我怎么说呢,她绝对不是鬼,而且幽灵一般都会在晚上出没。只是,你相信那种神秘学书籍的解释吗?” “我不得不相信,小姐。”他轻揉背部的淤伤处,又搬起凳子坐下,盯着这个人偶。“如果不是幽灵,那么能是什么解释?” “我一开始也不相信,总之说来话长,以我的学识,简单来说,幽灵反而是死去之人,在执念和一些巫术的帮助下,能够暂时让天界和地狱都找不到他们的存在。而这个” 娜莎感受到左脚裸处的拉扯之后,就把话让紫衣少女说完:“我是依赖主上大人和大小姐存活的。讨厌鬼,没有教养的人,我不太想指望你明白,她们能对我多观望一些,我的存在就越强。不管怎么样,我绝对不是幽灵,也很抱歉把你蹭到了。” 她将手放在胸间,稍微提高自己的语调:“我,拉兰诺斯小姐之女——考奈薇特·安娜·德·潘诺-拉兰诺斯。” “你们怎么自我介绍都摆一套演讲式的?还有,小姐你这叫蹭吗?不妨使多点力气,我的肋骨指不定被踩碎在你优雅地后旋踢呢。”他站直了,又靠近考奈薇特,蹲坐在前说:“但导致你受惊吓的确有我的责任,我为此感到十分抱歉。 “考奈薇特小姐长得十分精致,想必并非外人所做,好极了。这样,令尊的母亲的确心灵手巧。” “嘴还不算太笨嘛,那个,作为大小姐,我也是有责任的。”娜莎双手戳摸自己的食指尖,目光闪躲。“我曾经因为抱不起她就把她摔着了,就是刚才那种抱法,这导致她现在都还很害怕,反应一激动就会乱踢挣扎。” 随着一声闷雷,无数根透色的针状水珠钻入草地,深入接近半弗尺内的软泥,扎在他们的脸庞和头发,身子也不放过,娜莎赶忙把玻璃亭的门关好,这样雨线就只会在玻璃前啪啦作响。 紫衣人偶捡起散落在地上的书,安坐在旁,正好隔拉特利耶一个桌子位置。她说:“嗯,下雨最好的一点,就是能静下心来读书。” 娜莎正坐在她身旁,看着雨水发愁,又问:“拉特利耶,你还觉得这些玩意虚无缥缈吗?” “如果真是觉得假,那我刚才不是白摔一跤,我现在胸口都还有点疼。”他扶着腰,找了张白漆藤织椅子坐下,视线落在这个刚才还在用蛮力猛踢自己腰腹的少女,在安静的时候却能令人着迷,蓬松却又堆叠四五层花边的肩饰,薰衣草捣鼓成汁液却又被牛奶稀释浸染在花蕾上。 这让人遐想在一片紫色康乃馨园之中,寻找到一个正在荡着秋千的金发女孩,她非常沉浸在无人打扰的氛围,旁边堆满一群书籍,在不远处还有一处小房子,所有的装饰和涂漆,全都是未被印刷的纸色,也不见发黄发霉。 “那么先生,既然我的身份你也知道了,你一定有想要知晓的东西吧。”那女孩说,她从秋千上一跃而过,站到那位绅士的面前,手里还捏着便签纸。 双方只动唇而不言声,拉特利耶看不懂,逐渐在白雾中迷失,原来的紫色康乃馨花园,满地的书籍和纸色房子都不见了。 直到又有一双轻盈的手搭在他的肩上,耳边传来细语,柔而不失礼貌的微笑代替了虚无的雾气。“拉特利耶,发生什么事了?” 他先是愣住,当自己意识到自己走神,而小姐又近在咫尺,他从桌上弹起来,逃避幻象的松鼠踩到刺猬便是这种反应,又说:“很抱歉我失礼了,可我并不是说你很吓人,而是突如其来的变故,怎么说呢?就像你不知道你突然被石头绊一跤,还没摔倒,能试图重新站起来。” “你可真风趣,我知道你被眼前的她迷住。考奈薇特在某种意义上是我的姐姐,当我能从床上爬起来,就拜托她在桌上拿纸笔给我草绘礼服。” 娜莎骄傲地描绘她的设想:“说实话我并不是很喜欢裙撑,我的母亲也是和我一样的看法,所以一般来说我们的着装都不像那些贵妇名媛要将花盆或者点心挂在头上,也不讲求将裙子摆的很开,紫色——像是紫罗兰、薰衣草、风铃花这一种配色是最适合她的。 “衬裙边有上下两层褶皱,最上一层是仿照康乃馨的花型堆砌出来,下一层只是单纯的扣紧,平平无奇,整体上这套裙内白外紫,腰腹的蝴蝶结有两层,康乃馨的花型在胸间也有一朵,大致上就是这样。” 拉特利耶啧啧称奇,不禁大拍手掌说:“没想到小姐的脑仁含这么多思泉,以这副身形看还真是别有洞天,能在纸上绘出无限的可能嘞。” “这还用你说,笨仆人。”大小姐的脸庞已经近在咫尺。查茹兰特看到她的时候,不自觉地往后退,他感到心在催促,让他瘫软的不自在。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反应?他想不明白,却也只能抛之脑后。 “那个对不起,大小姐,我失态了。” 如果再靠近,脸就要被他们自己煮熟了。倒是这宅子里的临时主人,她觉得有些窘态,连忙挺身,摇头抛话:“你知道就好。” “如果没有妹妹的设计,我现在估计还只是穿着长袍,一开始我能够感知环境的时候,并不像现在看着那么雍贵。”考奈薇特望向拉特利耶,展露出令人暖心的微笑,但这只是持续了一瞥。 她又将手上的书翻开下一页,摊到他们面前。“既然你是客人,娜莎的心里又很期待你的到来,那么你有问题需要问吗?” “为什么要这么说?”他摊开两只手撑在桌面上,看考奈薇特手持黑色皮革涂漆装订的书籍,突然记起昨天霍松先生借予他的书,拉特利耶萌生一意问:“你知道有一本书叫《我,路易,她,伊莎贝拉》?” “你改主意的速度还挺快啊。这本书我有点印象,不过它貌似不是很好得到,因为这毕竟是一本王室传记,除了少量抄写本,它的原本被放在王室语言委员会大楼的外厅,你应该没去过。嗯,要是这么说的话,即便是手抄本却又价格不菲,那么你是从哪里找到的?” 她将自己的书摊在桌面,并推到拉特利耶的面前,这一本虽然不是霍松先生所借的书,却在装订风格上极其相似,也是采用洛慕式字体,硬块的棱角尖式字幕,用金漆刻印,可竖框装饰却又是银色,左下角还写有明显的ra。 拉特利耶说:“从老师那里借到的。而且书面的装订和字体和这本书差不多。” “这些手抄书系列是王室手抄员若勒·让·德·巴蒂斯比安所做,可以说值不少钱,大概每本不低于一百弗兰郎,注意,这只是这些系列的某本书的最低价格。如果你说的属实,我觉得你的老师心也挺大,居然舍得把这种贵重物品借给你。” 考奈薇特用手指扫过纸上的每句话,上面的文字也是珀里尼士语,在当今的弗兰格亚,珀里尼士语作为宗教祭祀和学术研讨记录的语言,以及少数政府公布文稿以外,作为古洛森珀戈帝国的语言已经基本在民间绝迹。 洛森珀戈帝国的多神教,能罕有被人整理而重新记录在册,千百年来,由于祈圣教的垄断地位以及战火动荡,多神教被称为异教,受到教士和学者的蔑视和讨伐,如今这种无谓的纷争早就抛之脑后。 书页上没一个字母刻有偏见和傲慢,只是对于远古石碑和神话的重现,在那些被雨水冲刷已经长满裂痕和青苔、杂草的神殿遗迹,能够在这些字句中露见端倪。 考奈薇特默念:“工匠之神阿餮匹斯和春之女神霍米拉迪雅,祂们彼此相爱,在充满花草树木和藤蔓的玫瑰园中,躲避来自祂们父母的压力,阿饕匹斯心灵手巧,且心地善良,见到人们因为野兽抵抗不支而死,就传授给人们以树木为原料,制造工具的能力,让人们能够对抗周边的威胁。 “霍米拉迪雅则告诫人们要善待生灵,不要因为满足私欲将生灵一扫而空,每年的春天,祂都会挥袖让万物唤醒激荡,为夏日的到来准备丰盛的肥力。祂们的告诫和教导流传了数百年,直到他们逐渐沉睡,人们开始在满足自己的生存,免于饥饿和攻击后,以私欲制造更多的工具,残害周边的动植物,甚至互相征伐。” 她的话语此时更像是在进行祷告仪式,又或者祭司的箴言,与骤雨拍打玻璃的声响节奏恰好吻合,达成一致自认的默契。 “那么我还想问……” 拉特利耶刚想说,就被考奈薇特的嘘声打断。“你可真沉不住气,好歹让我把故事先讲完嘛。” “阿餮匹斯和霍米拉迪雅有一个女儿叫宛菈狄罗,是代表生灵的神,也继承来自父母的能力,祂化身为人,游历整片大陆,在期间祂找到所赐予四个心灵手巧且乐善好施的好工匠创造‘活机器’的能力,从此就回归到藤蔓园去守卫沉睡的父母。”讲到这里,考奈薇特就停下来,手指也移离书页。 “我感到莫名其妙,这里面有什么寓意吗?”拉特利耶翻弄这本书,只敢轻捻页数,生怕把书给撕裂。 考奈薇特将书收回来,合上本,恰好外面的雨势也减弱了,她说:“宛菈狄罗的愿望,其实就在你面前,在你面前看到的我,是奇迹。” 少年憋了一股火闷,无处施展,戏谑着回应:“对,没肉的能对我胸口施展连环踢,那的确挺奇迹的。” “你住口。”考奈薇特直接急眼,差点将书举到头顶砸过去,她的妹妹连忙用手拦住。 “你们两个红罐子可消停一会吧。不知道以为你们吃火药上瘾。”娜莎往眼皮位置摸了一把汗,自己都不知道这是来请客还是来赶客。 她又打哈欠,用手遮住自己的困意,她眼皮稍微抬不上,郁闷着说:“真是狗嘴吐不出象牙来。我答,你那本书,是我国先王路易,又被称为‘琉璃王’,他和王后在liii168年考察的人文记录。” 拉特利耶说:“我其实很想借一本《皇帝亚历山大回忆录》,可老师认为我语言水平不足,转手借给我这一本。” 娜莎早料到拉特利耶的水平,作为贵族,她所经历的教育绝不只是限于识字,应该说贵族的教育使得他们尚算能在一群布衣中鹤立鸡群。 她自己对这感到困惑,又靠近他说:“我觉得你的老师算中肯,这本书我读着费劲,真不知道皇帝陛下是怎么想的,他将战争当成自己的作秀,不仅引用长难句和令人摸不着头脑的隐喻,还将它夸张化。 “不过论战争,我不太喜欢这种见血的场面,先王路易未必比他厉害,可却也有不乏皇帝般的勇气。哎,总之我认为战争不怎么能讨我欢心就是了。” 考奈薇特将手搀扶在脸下,头轻微地左侧,带着酥软的语气说:“妹妹在这一点上和我达成共识,刀兵相见可不是好兆头。”她们相视而笑,又提高声线:“勇士的热血与我们无关,在广袤无垠的平原开展茶话会才是我们的主题。” 人偶站在椅子上,双手抵住桌面,向前看着两位。“娜莎最赞了,除了茶话会我们经常躲在书房里看书,我们被母上大人揪出来的时候,还没意识到这一点。你猜我们怎么着?” “睡着了?”他的脑海里立马涌现出这个念头。 “没错,可她把书的一角塞到自己嘴里,还念叨到:好吃。”人偶并没有在意眼前的景象正在发生变化,兴许是因为说话的氛围太过沉浸,融入到昔日的事物之中。 轻盈不透声的足尖置于另一双巧足下不到十六弗捺[1],柔意十足的嫩手搭在紫色花圃上,鞋跟能在素白的长卵石中找到能搭上的位置。 这一刻,考奈薇特终于意识到话语像回旋镖投出去又打回自己的痛感。 “哦豁,考奈薇特你居然把我糗事给捅出来,本小姐就不得不说你,因为睡在外面被乌鸦啄,结果半天不肯从房檐烟囱里下来。” 娜莎抓住考奈薇特的手,暗力揉捏,她暗笑着说:“啧啧啧,这可是在王政六百九十年的夏天,当时我还觉得你会不会给野猫叼走。” “嗯?!”考奈薇特这下更耐不住,因为娜莎也发出同样的回应,能够感受到一丝动摇从内到外地显露。 娜莎继续说:“吓唬你是一件令我愉快的事情哦。你六神无主的样子,蜷缩的兔子在猫头鹰的啄击下变得唯唯诺诺,这就是你现在的反应。” 考奈薇特试图故作镇静,大声说话:“哎,真拿你没办法,我只能设法忘记这件事,免得以后我又脱口而出,到时候让你在外面可羞死你。” “这才是好姐姐嘛,我转头就抹掉上烟囱……不对,没有这一回事。” 他嘀咕着:“什么嘛,你们的姐妹情真不堪一击。” 失言的效果马上让她们勾住拉特利耶的话茬,异口同声地质疑他:“嗯?!”海蓝和浅紫色的两对双眸同时勾到捂嘴的少年身上,他脸红耳涨,发出类似于下水道奔腾在污泥的沼气声。 (笑麻了属于是。) “有趣,实在是太有趣了。”拉特利耶大拍手掌,他激动着说:“你们可真放的开,按道理,你们应该矜持而含蓄,你却不甘愿要做花骨朵,和那些带刺的玫瑰不一样。” “我说明一下,本小姐不稀罕带刺的。”雷声在他们的讨论中隐匿,乌云随着越发活跃的声喉而被稀释,阳光在一撮灰色丛山脚下钻过,娜莎指向天,高呼一声:“雏菊不以玫瑰往日能语,它们甘愿刺痛周围的事物,来塑造自己的孤雅,雏菊偏不,它倒是要越过黑暗从光里寻找让人心里舒畅,它就是要绽放的稍微放肆一会。先生啊!你要知道,我很少能像峡谷外样见阳光,你是我在无数日昼中看到的又一缕,它难能可贵。” 阳光照到拉特利耶的脸上,他脱下帽子又站起来,用帽尖撩拨头发,打开玻璃门,娜莎以为她要走了,脸露难色,刚想伸出手去。他深呼一口气,又放低声线说:“你是我结识过,第一次让我觉得焕然一新的朋友,许久的地窖忽然涌入新鲜的空气,里面可全是佳酿。但还不够,考奈薇特是第二阵风,将尘灰都卷出来,可别提有多舒畅了。” “你刚才说的是真的吗?”娜莎背靠拉特利耶,右手握着藤椅。“你……觉得我刚才是不是太疯?平日如果还是在床上,绝对不会像现在这样。” “没有哦,在路上来的时候,我以为大小姐不算好说话的人。对,你的确有用坐牢来威胁我,我的心里也很忐忑,有抱怨,我曾经有想过不去,想不通父亲说的收获到底是什么。今天看起来收获颇丰,也不必再烦恼和忧虑。”拉特利耶指向花圃墙边的一侧,背靠亭柱看向她们。“还有,我可不急着走,你还得带我去逛几圈。” 一撮耀眼的翠色沿着远方一路袭来,在灰罩被抹去之后,不显眼的骨朵和更多的玫瑰,不只是樱桃色和苹果红,镶入这股浪潮之中。 他们将身心都投入到这片花海之中,直到夜狩时分才离去。 第五章 属于五个半人的茶话会 从拉兰诺斯庄园之后,他们已经有一星期没见,不是在苏拉日和省道日[1]的时候,人们的工作和学习都快令人目不暇接,断断续续的雨编织在大街上,水洼地在道路的两旁,庇护着沉底的污泥。 在乌云浮游炽热的空气,就连自己也不能再拖拽臃肿的身子,热气将其肢解开来,化作雨缕清散。欧布拉丝的光芒得意忘形地扎透在屋檐和窗边,在夏日,除了亮翠油绿的草叶,恐怕没很多动物甘愿在闷气中翱翔前行,热和光作为太阳的仆役,在七月更是显得咄咄逼人。 街道上的人群再次聚行,坐落在塞宁河的支流旁边,当地人给这条支流起了个名字,叫“裴诺禄尔河”,在古洛森珀戈帝国尚未衰亡,一位叫裴诺禄尔·马尔马里斯的勇士在洛什卡历第三公元六百五十三年阻止蛮族人的推进,当时他率领居住在周围被蛮族袭击破坏村落的遗民,以九百人击败两千人,最后在此建立裴诺琉恩,这就是潘诺镇在旧帝政时期的名字。 这个勇士沉寂在塞宁河边,如今却连坟墓也找不到,当然,人们总会用歌谣来纪念他,这被世代居住在这里的人们口述相传。拉特利耶很熟悉这一首曲子,这也让他引起对古帝国的兴趣,也拉格尔离去后,阿尔瓦内就挪动巨剑,邀请人们在光能照到大地的位置。他拿出羽毛,夹住在书中五十三页的位置,从书桌上站起来吟诵: 九百个勇士拿上锈剑 他们的盾牌成椭圆状 其中九个驾驭烈马 八杆长枪向前戳刺 浪潮般的群狼凶恶无比 化作人形蹂躏村庄 勇士已经摆好盾墙 卡鲁索人不愿甘休 人群中的保卫者们 有一个七卡恁[2]的壮汉 身穿雄鸡盔,肌肉像铁板 手持方尖旗,绣有黄鹰徽 搅得他们天翻地覆 巨熊般的喉咙喝破蛮人的胆 正当他再唱下去的时候,他听到了熟悉的声音:“拉特利耶在吗?” “是百灵鸟,我就知道她会来找我。”他满怀期待地下楼,自多日未见之后,就未曾忘怀,还有考奈薇特,也在他的眼前,只不过,她坐在娜莎的右肩上,拉雅小姐在她的左边,双手放在腹部,还拿着手帕。 “将近一旬日子很久没见了,你过得还好吗?”娜莎脸上很显精神,更有一丝想要展露的微笑,她拿起扇子,驱赶蒸腾的热气。“从庄园这里走来有差不多二弗里,脚好酸哦。还有你刚刚在唱什么?” 他脱下帽子扇风,又说:“没什么,就是古代的一个勇士,在旧帝政时期,他是建立潘诺这一地点的人。” 娜莎愣在原地,自己琢磨,突然眼睛一亮,又说:“原来是裴诺禄尔,传说中他孔武有力,不过看在阿瓦尔内[3]的份上,今天一点风都没有,你快让我们进来吧。” 考奈薇特只能眨眼表态,这一次是左眼,毕竟这还是在大街上,若是直接说话很有可能遭人怀疑。在大路上,一撮人好奇着能够撑住这等分量的人偶,到底有什么意图。就连考奈薇特自己也快冒汗,只不过,是被盯毛了。 拉特利耶请她们坐下,家里几个做工良好的木凳,还打磨上蜡,又托仆人给她们盛水。贵族家的女孩子的确不一样,连喝水都不作声事,举止文雅,稍微仰头咽入之后。拉雅把门关上,这样考奈薇特就能稍微说点什么。 拉特利耶长舒一口气,缓会又说:“放心,现在这里就只有我一个人,家人都出去了。你们光临寒舍,我可感到受宠若惊啊。” “你害得我一顿好找,的确应该感到受宠若惊,以后你得自己来找我,还记得我和你说的‘仆人’一事吧?” “呵,好,你当真也无妨,那么娜莎小姐,考虑到本仆人尚未能完全记清楚来去往拉兰诺斯的路,若是找不到北,又或者是迟到,甚至是被你们的门卫赶出去,你可不要怪我不来邀约哦。”拉特利耶两手摊开,装得无可奈何的样子。 “拉特利耶,你知道为什么我能识路你不能吗?”娜莎伏在桌面上,拿出扇梗比划,“因为你没注意到,除了我父亲门店在列的帕拉斯勒街道,主干道一条路顺延到拉兰诺斯,你那一列小街,乌比瓦尔街可谓是蜿蜒曲折,快靠近镇南面的地界,实在不敢恭维,也就我能有这种精力把这地方都逛一遍,当然,我还机灵的很。” 考奈薇特又补充道:“现在从这里的路线,已经全记在心里了。”正当拉雅要拿出什么,就有人敲门。她马上从口袋又把东西放回去,小叹一声,正想去开门的时候,拉特利耶意识到考奈薇特的窘境,又小声说:“你快呆滞一会。” 待到拉特利耶开门,一个黄毛小子,准确来说是一位绅士,他报书来寻,旁边还有一位短发小姐,他也摇摇手示意,拉特利耶大喜过望,正好将他们都请进来。 “她们是?”莫林响指一甩,记起上个星期拉特利耶的糗事。“哎呀,差点忘了,你小子可真不厚道,怎么,人家要亲自送你入狱?” “可没有,我和她们现在是朋友啦。”拉特利耶笑着摸摸自己的头。 “那么拉特利耶,她们就是你所说的拉兰诺斯家族的人?”拉特利耶点头示意,那位身穿橘色衬衣,白色底裙的褐色短蓬发少女,向里面瞅了一眼,确认是似曾相识的人后,略显惊喜却又有些错愕。 “那个,你是不是……我五岁的时候。”她有点支吾,脑海正在翻页,记忆就快勾出来那一刻,娜莎也试图说出,发出喝的声音。直到两人同时拍打自己腿边,喊出对方的名字。 “珊妮?!”“娜莎?!” 她们互相点头,都没顾着拉特利耶就撞进来,那段尘封很久的喜悦涌上心头,都把这段记忆抛进储物箱太久了。 娜莎变得活跃起来,眼里暗含泪光,差点就说破音了。“王政六百八十七年的初雪!还记得吗?我那个时候才七岁啊。哈,那天玩雪离别之后我就找不到你,自己也病得不轻,好孤单。”她主动去握珊妮的手,少女的回复则跟激动,一时间竟结巴:“我……还以为你不喜欢我,实在是很抱歉。但是,你的答复实在是太令我舒服了。” “嗯,我今天本来要请我的‘仆人’去茶话会的,你来了我可以多预备几个人的分。”娜莎将目光投向莫林,笑着说:“上一次先生我已经记着你的名字了,好,莫林你如果愿意的话,那就一起来。” 莫林举起帽子,拿住一角挥舞道:“乐意至极,小姐。” “既然能请你去茶话会,我想我们可以不用那么客气,直呼其名就行啦。”她又让拉雅侧耳旁听,轻声说:“你也过来吃点,以我们的关系,要是推辞就太不够意思了。” 她捂嘴笑着,将手放下后又抿嘴相望。“啊~娜莎小姐的话可不敢不赏光,而且交情嘛,就更不应该不来。” “我就知道你最好了。”娜莎摇起扇子举高到头顶上。“那么我们就出发吧,现在是日胄九点三十五分。找到帕拉斯勒街到‘时光之旅’,那么一路往直走到庄园就半小时,不过这是最快的速度。” 太阳正好朝着西斜对照,远处稀碎的卷积云,散逸着无边际的美,被模糊掉的白鹅毛末梢处横摆在蓝色苍穹,行人道上正巧碰上修葺广场花圃和路灯的人,都是镇长出钱花资的,当然有很多是公帑。娜莎坦言道:“他们尽力了,花草栽在他们手里不知道算不算在地狱走了一回。” 眼前的孩童伴随嬉闹,还是像以前一样,拖着棍子,又或者在住宅街道的一边,坐在门前小阳台下棋,除了“卡莱维”,男孩有时还会玩锡兵,将手持长戟的卫士列成一排,有钱的还会购置马匹,那些骑在马上的火枪手威风凛凛,的确让人想起还在潘诺镇对外十几弗里的王家火枪手团,因为玻璃仑斯宫,国王的行政官邸就在那里。 乐趣就是在一瞬间的事情,能让人望在天上的大缕碎毛坐一下午,不觉得困,也不觉得时间长到无休止境。 娜莎将考奈薇特挪到右肩来,小声碎碎念:“早知道应该搬个篮子来。”她感受到头顶的触觉,是温和的力量,这一刻大小姐心领神会,也就不再觉得疲倦。一路上,珊妮倒是没怎么出声,不时侧眼望向娜莎的人偶,觉得很出奇,同时不自觉地脸红,她和娜莎都双手靠背走,有时候她们会说两句,然后更多的是“嗯”。 一路过道商馆区,从桥边过去后,微风吹袭一众人的耳边,发梢轻微苏醒,向周边挥动自己的姿体,之后又沉寂下去。不过一刻钟,庄园的黑栅栏就映入眼帘,在远方一瞥,米白色的小块逐渐显眼,线条也越来越繁重,接着是大致的塑像侧面和花圃的一侧,也都能看清楚纹理和花叶分布。墨蓝色的瓦面,在它的边缘,屋檐上的海浪被凝固在一瞬间,就在刀锤将它的最后一片石碎也磕碰掉落,那么也就尘埃落定,在岁月的磨蚀之中除了稍微粘上灰和鸽子粪,并没有不雅致的感官。 拉雅在知会仆人打开大门后,大家的脚早就疲乏,得益于能把人蒸软的热气,鸽子也都窝在树荫下躲避致晕的无形锋芒。大家步入宅邸后顺着走廊,溜到玻璃亭去,那里已经放好一大堆面包和饼干,玻璃壶和银壶分别盛放红茶和巧克力,那些陶瓷杯碟也是上好的制品,仿珑滕希诺[4]式风格,边缘有金漆,在盘中的青色花纹是白芍和兰花,也许是克伦第戎陶瓷厂所做,因为要购买东方的精品瓷器实在是太昂贵了。 “总算是能坐下来喘口气,那么我们就开始吧——茶话会,我们这里一共有五个半人。” 珊妮倒是疑惑起来,正思考着为什么有六个藤椅,她问:“五个半?那半个呢?” “诶,奇怪,我肩膀上的……”娜莎看着银壶口勾勒的巧克力,向天眺望,又说:“没事了,那半个不知道哪去,各位就先品尝吧。” 大家都在挑拣盘上的泡芙和饼干,灵敏的耳朵钩到一种侥幸,也很聪明,以声浪塑造它的隐遁感。 计划很完美,可惜第一步——她就敲到了桌子。 作为妹妹,就在桌上顺走一个泡芙给她。紫衣松鼠在啃食属于她的松果,为了不发出声响,她嚼得很慢,沙石都能等到被风干瓦解的一刻,甘口密甜的奶油芯以及小册《阿巴罗手札》就足以满足一个下午,人偶的要求远不及人的欲望,是有休止的,仅仅是渴求存在的证明。 考奈薇特很尴尬,也很矛盾,泡芙被消化之后,又有半个巴掌大的面包送上门,食指触碰手背以示感谢,就继续用她的陶瓷乳牙——准确来说是整齐的月牙状陶瓷条之间的啃磨来完成进食的行为,不知饥饿,已然满足的人偶脸颊显现桃红,她觉得手油黏糊状的感觉不应该碰书,顺着裙边自然地标上记号。 “嗯?”珊妮终于想明白那半个人在哪里,她故作完全不知道的样子说:“娜莎你的左肩有没有感觉到酸痛?” 她感到有些紧张,用多了嚼劲,吞下之后说:“没有哦,为什么要这么问?” “没事,我……”珊妮迅速往桌下扫视,找到了松鼠洞。“那半个人?半个人?!” 他们都盯住桌底,只见到用书遮住脸的娃娃。娜莎撩开手札,露出一张略显羞涩的黄桃小脸。 “各位,你们都看着我干啥?”考奈薇特细嚼面包,才刚咽下一口就叹口气,试图解释说:“我就只想安静地喝个茶,呐,点心要是不吃就浪费啦。还有,没见过幻觉吗?” 珊妮撩开裙边,展露出左腿,不明显的油渍黏在筋骨明显的地方,她并不在意,反而乐意地和娃娃说:“没有,因为你擦到我脚上了。我总不能忘记你触摸过我的手,那么,请告知我你的芳名好吗?” 最后一口也吃完后,她拍擦手掌清理面包碎,刚站起来顶到桌上,还哎呦一声,身体施展不开的她只能走出来坐到藤椅上,端坐得体,放低声调,像是偷偷锯木头般说:“我……考奈薇特,是她姐。” “咱大小姐能携你上肩,自然是有她特殊的原因,没想到如此可爱呢~”珊妮话语刚落,娜莎就说:“呐,我说的半个人在这里。还有,我的某个笨蛋仆人拉特利耶,真是没有分寸,居然要抱她,然后就被一脚踹出去了。” 拉特利耶有些不屑,翘起手说:“啧啧啧,你们’调侃’起人来可不甘下风,还有,我只是挂名的仆人。” “不过,这……我不好说,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你们在和人偶说话?”莫林很是错愕,紧接着将手遮掩脸皮上轻揉,又再瞪了一眼,考奈薇特向他提裙致意。“先生,你并没有看错,如果你依然觉得是幻觉的作用,我不介意向拉特利耶再踹一脚。” “我不同意,而且踹我也证明不了什么。”拉特利耶坐在一边喝茶,拉雅还替他补充茶水,劝阻她们:“好啦,你们就别欺负他了,先生的确有些鲁莽,但他也不知道你的情况。” “就是,看在你可爱的份上,请你放过我吧。”在同辈的男孩子里,拉特利耶的声线算较为细腻,却并未越过中性以外的界限,这却让有些人误以为他是假小子。 莫林说:“考奈薇特小姐应该有一颗宽宏大量的心。” “你怎么知道的?嗯,这只是开玩笑的。”她又给自己倒一壶巧克力,还说:“拉特利耶他……算是我的朋友,也就是说再怎么过分,也不会无端再踩踏他的小胸呢。” “我很欣慰。”拉特利耶的左手贴在正胸间。“对了,考奈薇特的情况其实就只有令尊父母还有我们五个所知道吗?” “你觉得我们府上的仆人都是瞎子的话倒也无妨,当然,他们多多少少会了解,不过却没有一个人愿意传出去。”娜莎将茶一饮而尽,拉雅刚要给她斟茶,她握住茶壶说:“你可是我尊贵的客人,今天你可以稍微歇息一会哦。” “不要紧的,我习惯啦。”拉雅试图拿走茶壶,在最应该按习惯的用力时候放弃了,她从大小姐眼里看到渴求,仆人很忐忑,又继续凝视大小姐,手也不知道往哪放,悬在半空定住了。“这样真的不要紧吗?” “事实上,我并没有将你当成仆人。至少在平日,很多时候来都是为了谈心,你和她——是我在病榻上的心灵支柱。”娜莎将目光投射在一边还在含化巧克力,脸泛橘红的少女,她拿起巧克力杯,迫切要分享来自可可的浓郁快乐,苦涩而美好。 珊妮在拉雅的茶杯上倒一壶巧克力,因为余温尚且能以粘稠状流淌,组不起涟漪。 娜莎举茶壶,又挪动椅子站起,似雀欢呼:“大家,能举杯庆贺吗?就当是为了大家能够在这里齐聚一堂,不是每个夜晚都能见到马尔诺昔的酮体[5],我很喜欢你们。” 拉特利耶稍微点头,并未睁开眼睛,呼出一世暖气,站起来说:“呐,请小姐为我这个小仆再倒一壶。” 莫林也呼唤道:“还有我呢,我也要。” 珊妮一眼正闭,另一眼瞪得很圆,正巧微风吹过短发,它向左后扬,激动地说:“能够遇到从前知己,我就已经很开心了,请碰杯吧!” “很乐意接受呢。”拉雅侧贴近大小姐,她们咧嘴大笑。 “女士可不要忘记最后半个。”考奈薇特站在桌上,却一点声响也没有,单腿直立,其余的肢体都在伸展,活像个王宫的小天使铜像,率先碰到娜莎瓷壶的底座沿边。 在一阵瓷器的交响后,烈日下迎来清爽的欢呼,夹杂淡草味香的微风。不一会,八只白鸽站在宅邸长廊的屋檐上,衔着白桦树枝准备筑巢,众人都在观望这些白鸽。未来会有什么变数,在这个懵懂年纪,他们能留住目前的风景,哪怕只是一刻呢? 在这拉兰诺斯宅邸,六张藤椅一致列开,五个半无忧无虑的人,他们恰好躲过刀割般的烈阳赤晒,谈起裴诺禄尔的往事,两个男孩高谈阔论,可叫她们乐活,很快,大小姐说起先王路易九世时期的建筑艺术,在这一点上,拉特利耶没法见缝插针,就点头附和,不一会就赞叹道:“玻璃仑斯宫,听起来是从未见过的珍珠群山、琉璃大海和水晶盛宴。” “我定要去,而且要看就看个遍。”拉特利耶一手扶住凳子,另一手向天斜指。 看似无关痛痒的话,却是这个人日后无意间做到的事情。 第一章 错综复杂的马蹄声 “快点!一定要把信送到陛下那里去,这可是十万火急的。老伙计,您可千万要跑快点。” 一位身穿黑色宽檐帽,蓝色百合点缀,狮鹫罩袍的火枪手,他里面藏有靓丽的胸甲,燧发枪擦的噌亮,但此时已经顾不及这么多,因为这十几年来,很久没听过这么湍急的黑色洪流,涌现在玻璃仑斯大道上。 在十字路口上,矗立着往潘诺的方向牌。刚刚下完春雨的时节,殊不知变乱会悄然而至。 刚长成叶的小苗立马遭泥洗了个透心凉,微风和颠簸令羽毛左右摇头,这个王家火枪手背着信匣子,看起来非常年轻,大概二十岁出头,他的眉毛纤细,人也长得帅气,有人曾评价他: 从未刻画妆容却如白雾仙气笼罩,眉细修长,头发飘逸却不算长,有空灵感,在森林看,他像一只好动零活的精灵。 不知狂奔到什么时候,他勒住缰绳,马提前蹄空踢,直打哆嗦,然后就停下来正好落在白砖石下,遥望远处。 由琉璃和花叶堆砌的珍宝,绵延数里的王家庄园近在眼前,三层水编织而成的银镜正印刷蓝天的景象,无数个喷泉和天使、奇兽和侍女雕塑对称列布如棋。 卫兵手持长戟和胸甲,帮他的马牵到王家马厩去。随后就一路快跑,手抵着长剑柄穿过瑰色和黛紫色勾勒的森林。 踏入红色丝质地毯后,主殿已经映入眼帘,他说长道短一番后,卫兵们赶忙挥手示意,大门一致展开,一群白衣绅士,进门之后不过一刻钟,就挥帽藏手请他入内。 “拉兰诺斯先生,说吧,有什么紧急事项。” “陛下,我托博特斯伯爵,也就是我国驻普兰卢茨大使收到信笺,得到一些不妙的消息。”他把信笺亲手递给国王,红蜡印章刻着百合狮鹫,被黏住的红色丝带被挑蜡刀戳开,这个些许宾白的老人一丝不苟,并没有多大反应,当他摊开信笺里面的内容,眼睛瞪大着看向最后一列,仅此而已。 他缓缓开口:“在最终,以铎卢洛斯帝国议会未能达成一致,而身为皇帝的欧列尼大公斐迪南·奥托·范·多布拉斯,公然决定引用所谓‘皇室特权’暂缓克里斯蒂亚·范·罗霍斯林的王位继承,这抵触帝国在liii1562年签署的亨林亚特法,在外交行动无果后,经大部分选侯王爵、公爵和主教的商讨下,其中赞成对皇帝进行自卫权的有五票,宣布战争将会在liii1789年4月14日开始,在皇帝决定侵犯权利结束之前,战争状态会一直生效。” 国王将信件放在桌面上,将咖啡一饮而尽,又拿起羽毛笔抄写一份简述,并签字盖章,交给他说:“去一趟王家军部找德·苏林斯上将,将这份东西交给他,然后,亨利你就可以回去看一下家人了。” “陛下,这是要战争了吗?”传令满脸不安,倒不像是一脸扭得想捏实的毛巾,仅仅是噘着嘴。 国王拿起羽毛笔,扫过这封信的每一行字,戳到最后一行又轻拍道:“可战争的决定权,尚在可控范围内,我觉得你的干劲可以,能够上来王家火枪手的位置的确不容易,这还得看局势明朗之时才能知道如何行动。那么,请有劳你再跑一趟了。” “是的陛下。”他挥帽向国王致意后,抱着帽子继续蹉跎奔驰在玻璃仑斯大道上,马蹄声不算震耳欲聋,却没有章法,也很清脆。从王家军部知会一声,命令也传递之后,火枪手的心直串到十字路口上的木牌匾,随着再一次咯哩棱噔,在乡野和街道的石砖路上扰攘,花草也随着乱摇。 西尼乌尔村的小方碑教堂在大门后,已经是附近的地标了,向着西部的小山坡迂回,侧面清晰可见,拉兰诺斯庄园的大片果园,以及附近的佃农地,他向佃农们挥手,随即得到友善的回应。 “母亲大人,还有妹妹,这半年未见,一定很想我吧。”火枪手换上常服后,除了骑枪作为王家军团标识,以及一把手枪作为防身以外,一身游侠形象,令人想起许久不见的远方冒险者在未知大陆的归来。 仆人们看到牵马而来的少爷,都很激动,除了舍得为身边人花钱以外,自己却特别节俭,他一下子给身边的仆人几个吕讷,而且还很会说话。“若是我不修边际,则你们大概率会受恩惠。” 的确如此。 门前站着的大小姐却背对哥哥默默溜进去,他身手反应很快,挥手示意后就越在她侧脸旁,拿出一早就从佩尼萝有名的店铺买来的挂饰。“怎么?我脸上挂彩了?” “没有。”娜莎没有正面看他。 “那算了,这小东西我先收起来。”哥哥手上拿着透色水晶做的雏菊,在切割技术上能光彩夺目的也就只有佩尼萝第四区的雅·托林雅希的店铺才有,能在烛光下散发辰星般的光芒,靓丽却柔和。 “哥哥的东西我才不稀罕。”娜莎翘手抱胸,侧背着他。但她动摇了,头轻挪颈部,打算在不发觉地时候能够稍微捎一眼。 毕竟她的确很喜欢那款式,可还是倔强到不肯再看下一眼。 “越重要的人怎么会一开头就出现呢?就像开宴会,我和国王陛下同属一名,都叫亨利,你看看是不是也该给个面子?”火枪手的姓名在此得以知晓。 亨利作为家中长子,长期在外服役,很早就离开家里去王家玻璃仑斯军校深造骑兵艺术,王家火枪手纪律严明,训练有素,虽然工资很高,却晋升困难,相比于带着熊皮帽的近卫掷弹兵,他们的训练更加严谨。 平日他只能写信给母亲和妹妹,以表达自己的思念,因此他夺得在优异成绩后,主动申请去传令兵部门负责,他们的默认头衔是中士,随身带着纸笔和属于自己的盖章。有些时候他们能够拿两个月的假期,这相比其他部门更少,那些冲锋陷阵的勇士们,还比他们多一个月。 “可你也不是国王啊。”娜莎直发牢骚。“都很久没见了,难倒你就不想念我吗……” 娜莎举起扇子,表示拒绝,碎碎念:“没有,绝对没有,我的记忆非常有限,没时间瞎想。” “那我可太愚蠢了,居然把思念指望在一个未见一年多的妹妹身上。”他站起来,刚要走到长廊去,桌上的礼盒放在桌边一角,还轻摸大小姐的头发。 门前的少年仔细倾听他们的对话,见着自己的好友蜷缩在侧像蠕蠕虫,忍俊不禁,一旁的亨利马上就见缝插针,说:“你看看,有人来找你,就不需要我了。” “你是?”拉特利耶第一次看到这么高大的绅士,佩剑和手枪都揣在腰间,其纹路都不像是一般的乡绅贵族定制,而且没人敢把王室徽章诏字ξ写在武器里,这说明是近卫部队。 她语调像过山车,刻意加重,绝不拖长。“不用理,陌生人一个。” “她就是这样的,耍性子比翻书还快,你叫我亨利就行,娜莎的长兄。听说你很能讨她的欢心啊,我对你很有兴趣。”他甩帽致意后,又说:“请原谅我要稍微走开一会,我得去见母亲。” 长靴磕噔的声响回荡长廊,留下仆人和两个孩子,茶几上堆满大小姐的读本和练习,墨水瓶已经干涸,她慵懒地躺在沙发上,卷发披散四周,跨过沙发栏,转身看到拉特利耶,就笑的合不拢嘴。 大小姐伸展懒腰,稍有力气地挺起来说:“哈,你可算看到稀罕事,我哥居然回来了。要不是他回来我还没想起这回事呢?他是谁?我不知道啊,他就是这样的人,每次写信让他早点回来见我,他还不许呢。” “也许是他太忙了?” 她摇摇头回应:“他作为传令兵,自打我出生以来还没见识过一场战争,命令再多总不能天天没时间吧?王家火枪手传令兵部可有直接免运费传信的特权,国王发津贴的,好吧,我承认他还是有在信里关心我,可用的都是什么词语?数落我倒是一套一套的。” 另一把声音投回她的耳边,相比于之前有些沉甸。“不过现在看起来,这件事可能会发生改变。” “母亲大人。”娜莎辗转身子,马上爬起来,觉得很疑惑,但脑海中已经有它的轮廓,脱口而出。“你的意思是说……” 亨利紧握剑柄,又缓缓放下。说实话,他也对战争即将到来不沾任何狂热,原本按他的个性,一向会说圆润话的他也严谨起来说:“战争,远在千里之外的战争也许会烧到我们边境。” “我并不期望这些,可不是什么好兆头。上一次战争还是在十四年前结束。”安娜双手放腹,看着墙上的壁画,略显神伤。 “为什么要开战呢?”拉特利耶为这战争一词所吸引,要知道他也是活这么久才知道王国的战事,对于他们来说,这就是能让他们震聩人心的消息。 亨利坐在向壁炉方向的沙发上,阐述现实的状况:“距我们约六百弗里的普兰卢茨王国,嗯,这距离也许有些失误。 “罗霍斯林王室费迪南德的妹妹,掌握了离他北上临近的王国王位,作为铎卢洛斯帝国的皇帝,也就是欧列尼大公的斐迪南,向她发难,作为费迪南德的妹妹,自然要请兄长帮忙。如今帝国议会已经完全分裂,这种情况下,费迪南德不会就范,还引用先皇颁布给维斯安特王国的特殊继承法,斐迪南誓死力争,现在只能以火药解决了。” 一旁的仆人也放下工作,兴许是为了消遣,又或者是因为在远方边境的亲戚,总之也不算乐意听到这种消息,如今都停下来,生怕漏掉什么细节。 “如今只能看国王陛下一人决定,那么我就会随时奔赴在岗位上。在此之前,我仍有两周时间能待在家里,可得好好管教妹妹,省着她以后没人要呢。”亨利装作遗憾的样子,双手摊在沙发两侧,也没睁眼,过于疲倦的少爷除了耳朵,什么都不太好动。 这时候安娜从壁画中抽离出来,还留着半边耳朵静听,正巧听到儿子的揶揄,原本的忧愁被冲淡,才说:“好啦,再怎么说你的妹妹还是比以前好多了。” 向着壁炉一侧的孩子将无力感一并拖长说出:“母亲啊,的确如此,否则她怎么会有大好的精力对我冷言冷语。” “你活该,真是燕雀迟到还挨了一身寒。”娜莎调舌翻眼,一副调皮样,然后就带着拉特利耶出门去了。 这种尚算在雾霾的外交天气,暂时给王国带来闷热的感觉,接下来的两个星期,外交官们来回在玻璃仑斯宫和佩尼萝来回游走,马蹄声越来越杂乱无序,有时候,娜莎和拉特利耶一行人甚至能在近莴纳勒山看到更多王家火枪手的出现,常规的火枪手[1]都是轻骑兵,红衣白裤,并且有一身靓丽的披风和罩袍,尤其是中队长,他的披风就快把整个王室旗帜都印上去。 要说拉特利耶也真是大胆,他在莴纳勒山脚下(其实算是高地近玻璃仑斯大道的灌木丛边,多个骑兵快速行驶的瞬间,他过于激动,大喊一声:“可敬的骑士们,你们在干什么啊?” 娜莎都快直接有抛弃拉特利耶跑回家里的冲劲,牙齿磕得吱嘎响。 那名中队长马上停下来,几个骑兵的马头差点撞到,险些啃泥,但他们好在没有丢了近卫军的脸面,很快就稳下来。其中还有个烈脾气的人,冲着拉特利耶大喊:“你找死啊!妨碍国王的军务。” 中队长却举手拦住那人,又拿起帽子挥舞道:“很抱歉我们很忙,但能斗胆拦住我们的人,先生你是第一个。这令我们感到冒犯,好吧,我们就在此别过,我只能透露一声,未来的日子也许会非常煎熬。” 当他们都往玻璃仑斯方向走的时候,不知过了多久,拉特利耶丝毫没有留意到一旁的大小姐,因为她已经不知道该好笑还是该愤怒,什么表情都画不出来,轻描淡写地撩两笔。 “你应该庆幸没有犯下大祸。”娜莎转头就走,直接回到拉兰诺斯宅邸。 到了下午,马蹄声越来越多,不仅是拉特利耶见到的半个中队,也就是三十多人左右,而是王家火枪手一个中队一百二十多人,沿着莴纳勒山方向南下,经过拉兰诺斯庄园的时候,王家火枪手独有的号角乐——“拉勒迪尔第一号曲”,庄园里的仆人哪见过这场面,乱作一团。 可亨利拿出骑枪之后,大吼一声:“陛下的侍卫随时在此接驾!”并招手让大家站在他的后面,等待母亲到来后再做决断,他认为最坏的预想已经到来。 安娜从花圃走廊边看见中队长,感到有些意外,连忙向他提裙致意,诧异地说:“殿下这是怎么了?” “我来这里传递一个十几年都没听过的消息。”中队长下马前来,挥帽行礼,拿起派发的文书宣读: “致潘诺-拉兰诺斯女伯爵,以西洛森珀戈副皇帝兼任弗兰格亚国王、茹亚瑟罗公爵以及珀黎嘉瑟伯爵等头衔——亨利的诏令,因为国王作为领主对其封臣义务,有必要告知以下消息,弗兰格亚王国于王政六百九十四年荣妮儿(四)月二十九日下半日胄整,也就是liii1789年的这一日中午起,介入对普兰卢茨王国对保护起王室的维斯安特王国一联盟,迄今为止全力支持欧列尼大公国行事铎卢洛斯皇帝职权,因此现在弗兰格亚进入战争状态。” 安娜接过文书,向前点头,又一手拿着它,另一手微侧向后致意。 在此之后,中队长在拉兰诺斯家中长兄的背后看到似曾相识,准确来说,是一位尚算鲁莽的少年,他训斥道:“亨利,提点一下你后面的黄毛小子,在骑兵快速机动的时候,突然喝住他们是很危险的,若是在战场上,不是交战的敌人,就算是看戏的平民,近卫军的脾气还算克制,要是遇到骠骑兵早被开枪杀死了。” “有这回事?他是我府上的常客。殿下,我必将好好调教他一番。” “很好。”中队长转身骑马,挥帽致意。“ē''''herry,navraniulmdeliobidar(亨利,就以狮鹫之名。” “vraniulmdeliobidar,idytte(以狮鹫之名,结束。”亨利也回以同礼。 在王家火枪手骑兵列队完毕后,他们便匆匆离去,马的呼吸声还在不远处游荡,还有些许千百年前的歌谣,他们在吟诵。也许是为了呼唤游荡的幽灵——这些人都是战死荣归故里的安息者,唱出在沟壑山谷上飘扬的狮鹫王旗,在阳光探头的气氛中亮出锋芒,亨利隐约还能喃喃几句:“ 鲁伯特发出狮子般的声音 勒潘斯特的骑士仅剩十三 战争的号角游荡天际 快快跟随鹰鼻子王去 帝国西部边陲好臣民 能征善战还识多见广 我们的骑兵多如山海 我们的矛枪坚不可摧 帝国的鹰冠在任何方 王国的首领只有一人 国王的威名远播四海 国王的血脉远古传承 鲁尼亚斯的驰骑勇士 皆守卫王旗永不折断 天色尚早让我们快快离去 摧毁那些不知好歹的敌人 这份不安逐渐消散在宅邸的周围,安娜让仆人们都去干手下的活,亨利向母亲问安以后,坐在宅邸的阶梯顶,拉特利耶不知所措,愣在原地脸颊发热,垂得跟光秃秃的蒲公英一样。 他知道自己很可能又会犯错,怎么也不敢在擅作主张。 仅仅是这样,只有娜莎站在他身旁,却也不能做些什么。 “我是不是不应该这样……”拉特利耶等了很久,开始走出门外。 “如果因为这样而垂头丧气,那证明你也不是这么有种。”亨利放重语气,故意嘲讽:“我还以为你真有胆量和当今的王储较量一番呢?果然平民的勇气还不如当年的帝国臣民啊!” 娜莎听到这话,脸色巨变,疑惑和不安窜在心底突然弹出。“哥哥!你这话未免也太过分了,他只是……” “你说什么?王储。”拉特利耶突然停步,他就像被无形之手刺穿胸口,现在一栋心障将其牢牢锁定。 “对,他叫路易,国王的长孙,是远古传承的洛蒂奈尔-芙兰戈亚斯的旁系。果真是很无知,当我知道你居然有这个莫名的勇气去叫板移动的骑兵,而且还是王储的支队,我可是感受到震撼的。”他拿起骑枪,递给拉特利耶,示意让他握一把。“如果你现在就泄气了,我可是会从心底里看不起你的哦。” “我……”拉特利耶将拳头拧得结实。 亨利挥舞帽子,前倾扫地致意:“接不接,一切就看你了。” 骑枪的小旗子在风中摇曳,上面带着流苏的蓝色绣旗,中间的ξ雕刻精致,是银苏丝做,还伴随金色大橄榄枝叶缠绕,长枪的杆中央还有米白色麻绳装饰,这正是传令兵所配饰的,在它的周围,是不可见物,什么也看不着。 他将骑枪插在地上,握住白色部分,俯视他,“我可以让你在这里站一会,就在你决定后悔之前,我可是接受了殿下的命令,要让我好好教育你。” “你不要为难他了。”这个时候连大小姐都觉得焦虑,这不是她所期望的。 娜莎突然感觉到肩膀沉甸甸的,长兄的话也是这样:“难道他会因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感到无动于衷才好吗?若无其事,像流沙一样沉陷?这不可能,在这个时候,以不变应万变,恰巧想把自己置于死地。” 拉特利耶没有因为这而感到振奋,也想不明白这到底是为什么,一切的抉择都像是突然强加在自己身上的一样。 可一想到那位挥鞭子叫骂的火枪手,以及王储的斥责,这块盖在心里的遮罩,制造巨大的深渊。他使劲拽住悬崖顶上的枯树根,白雾弥漫,光线也懒软如烟,离一步就会踩空。 他大喊一声:“别说了,让我想一想。” 第二章 紧握手中的信念 拉特利耶此时仍不知道,亨利的意图是什么,也依旧为自己的行为懊恼,在这个下午,日胄刚过八点二十分,除了流动的旗面,耀眼烁亮的花圃和栅栏沿,还有沿着石路的那些洛士那式石柱群,还有三个陪着它们貌似要被定格的人。 可是在拉特利耶眼里,已经不只是在悬崖边缘上,而是再加厚一层雪。 凭什么当初就有喝令王储的勇气?是无知吗?还是因为激动? 他想不清楚,战争的阴霾已经笼罩在王国的上空,却如听到歌谣中的号角,他牢牢抓住不明状物,那根藤条还是类似于树根的东西,模糊不可识别。 娜莎同样觉得莫名其妙,总觉得她的长兄试图催眠他,可仔细一想,也不尽然,无论是魔术还是巫术都没碰过,更别说催眠术。 这么多年驰骋在从玻璃仑斯到近罗兰斯顿边境的大道小径,以他不修边幅却洒脱的个性,以及每日的传送任务,就够他将这些拒之门外了。 “其实让你这么做,是因为我在军中这么多年,见识很多人,在近卫部队任职,在繁华绚丽的鲜花想找到一朵草根,很特殊的草根。我并非没见识到平民,三流九教就像翻开小人书,可你实在与他们不同,我看得出,你心里潜藏着莫大的激情和勇气。”亨利把旗杆挪回一点,露出些许失望的表情。“你不会经常来,可很快我就要走,也许近期我就要去普兰卢茨一带行军,说一些不讨喜的话,也许我就直接在天边为诸位掌灯了。” “我不允许你这么说。”娜莎拽住长兄的衣服一角,很不情愿地看着可能降临的厄运。 “你能说一下,那首歌的缘由吗?”拉特利耶的心灵已经筋疲力尽,发出气若游丝的声音。 “鲁伯特是我们的开国国王,他在立国之前,就引用古弗兰格亚[1]国王的典故,这是比我们更早的先祖,也是末代国王鲁尼亚斯,为了保护民众不被乌登拜格洛[2]的大军所踏碎,鲁尼亚斯[3]在‘最后战役’——阿克曼厄塔战役率领骑士们大破敌军,奈何乌登拜格洛的信徒实在是太多,很快国王就死于乱军之中,但全体将士却没有一人投降,全殉葬在反抗的路上了。” 亨利抵住剑柄锤部,接着说:“王政九年夏,liii114年,先王鲁伯特[4]在兵力分散的情况下被维斯公爵安罗卡[5]团团包围夹击,在连续两败之后,他在勒潘斯特抽调的亲信骑士只剩下十三名,兵力仅仅剩下五千,迫于无奈下只能走到阿克别山一带。这时候,他命令人在山间吹响号角,果不其然,他被打散的盟友和部众重新集结,在秋天大败安罗卡的敌军。他们在山间吟唱此曲振奋士气,这成为我们军中传承近七百年的记忆。” 拉特利耶闭上眼睛,用心回味那段远古的歌谣,很快就不再是悬崖白雪,而是秋日肃杀之境,随处可见的黄褐色寂树,以及敲得叮当响的链甲衣和剑鞘,一群脸占泥血,染尽黑斑的垂暮勇士,他们牵来罩袍马匹,那只是一块被撕碎的烂布,就像街道那里随便抽到的一张历经风雨打击的污布。 但很快,他们就举起长矛刀剑,头顶黄盔的壮硕之人,高举竖帆的狮鹫旗,他大喊一声:“快举起来,将号角的声音在山谷传播出去。”随后,在号角声中,与他们无数命运暂时黯淡的人在远方的一角、在近处、在高山上也举起红布,所有人,都在这首苍茫锈迹般的典故之歌,也是弗兰格亚立国的吟诵曲,以沙哑却雄壮的嗓子将所有盟友和故人联结在一起。 他握住了,不再是枯藤或树根,而是一杆结实的骑枪。在这一刻,所有虚幻都渐失在烈风之中,三顶悬侧向南的头发,在其下面,忧虑逃出他们的脸庞,所有人都为之释怀。 “好!它已经给足你勇气。”亨利将手放开,由于这份厚重,拉特利耶不得已用双手攥紧,还未能缓过其意,发出疑问:“什么意思?” “既然你有胆量握住骑枪,我也就会为你去辩护,去申诉,王储那边的事情,他自己不以为然。”亨利拽出剑,捏住剑面靠近剑柄的一处,展示剑护手的王室符号,是拇指大的狮鹫和字符合成的,在昼光散光下发颤。“但是,我想我有必要去举荐你,如果你要驰骋于疆场,去战斗,去做你想渴望的事情,去追逐所谓的荣誉,那么我可以代为效劳,至于以后的造化,那只能看你自己了。” “妹妹,你找到一个值得深交的朋友,在信上的东西,我全看完了,也正如你所说,他富有信念,可缺乏磨练,按捺住性子。”她的长兄从口袋里伸拽,想不出要给什么东西,就把帽子上的一缕鹌鹑毛,白色身长,金色流尾,然后又系上一枚小章,只有一个字母和盏尾花纹,拉特利耶将骑枪还给他。 娜莎当即回应:“我看人一向很准。” “这未免有点自吹自擂。”拉特利耶稍许无奈,但他已经找到要握住这杆骑枪的理由,就在歌谣的一瞬间,他想起以前的一件事,是关于祖辈口耳相传,记载在族谱编年史册的事情。 娜莎辩驳他:“我不会轻易找一个没有潜力的草包当我的仆人。” 夏日的灼辣让他们不得不退回去,但大小姐有个好提议,就是去花圃道另一边的花园,那一边的玻璃亭正巧装上薄纱帘,不管怎么说,即便是留有余地的透光,也足以让热度消减大半了。 拉特利耶一言不发,坐在藤椅上,用手指尖轻划桌面,愣了很久。 一旁的考奈薇特也已经躲在柱边很久了,全程在盯着“金发骑士”的身影,她就是这么称呼他的。 仆人给他们上茶,这一次是玫瑰花干冲泡的。 拉特利耶放任茶凉快,叹口气说:“那个,我有一句话,应该说是一个故事,不知道当不当讲。” “愿闻其详。”两兄妹倒是出奇地一致,只不过好像多出一些不诙谐的口吻。 “是小考奈?”亨利马上抛出帽子盖在她头上,不知道为何,在考奈薇特眼里他有独一份帅气。 她略显娇羞,不自觉地轻靠柱子,喃喃道:“是……是啊。” 待到大家归位之后,拉特利耶替大家拉好罩帘,这才开始说自己的故事:“我查茹兰特家族,曾经是瓦莱尔伯爵莱斯伯恩[6]的记事官,被册封骑士。先祖父佩恩里是他的得力助手,被称为‘第四根柱子’。莱斯伯恩逝世后,我们就退隐到镇上经商,虽然不妨有做过治安官和镇长的职务,却最后选择经商,打自阿克夏死后就如此,无非是在穷富之间辗转,毕竟胜败乃兵家常事。兜兜转转就来到潘诺,我的父亲,他就是这么告诉我的。” 他站起来,将话语渐渐地如海水涨潮般缓缓到来:“虽然我不知道为什么,可总有股直觉,它告诉我,不应该这样,因为不甘于这样,我是家中的老幺,所做的也很有限,无非就是帮家里干活,以铜臭味和书卷味委身与商。自小开始,我就无一不对着账本念三想四。” 口干舌燥的少年拿起茶杯,缓缓一饮而尽,也没有磕出声响,杯底平稳落地,紧接着说:“可我没忘记遥远的传承,在金银粉饰的背后,几经浮沉的家族,需要新鲜的空气。也许这会是我无聊而幼稚的遐想。可是,我——不甘心就只是让家族的纹章就只刻印在贸易合约,作为一个图章,并非更加荣誉的归属。” “我知道,这样并不好,向王储呐喊一声,实在是一件非常危险而愚蠢的事情。更别说战争是性命攸关的大事。可我不仅感到自身的耻辱,却还记得更为要紧的事情。”拉特利耶手握亨利送给他的东西,恳求亨利:“如果有机会,让我再见殿下一次吧。” 亨利把茶喝到一半,看上去很高兴。“我猜不久之后,王储也就该换岗位,不再只是一个近卫军的中队长,战场上有他需要历练的地方,又或者不是,单纯去行政枢纽去。现在绝非你能见得到他,就连我也未必,我只不过是一个受国王陛下赞誉的小传令兵罢了。我相信,总有一天你会见到他的。” 拉特利耶点头会意,笑着说:“也许应该如此。” 他们握手相视,仿佛触碰一些有力,无法描述而耀眼的抽象,就在他们周围。 娜莎并没有涉入过深,依偎在考奈薇特身旁,自己也有些许乏累,无论如何,此时的她们总算是不用为这些小事耗在阳光里。 周围的草叶映出柔和的疏影,翠色不会过分的浓郁,即便已经得知战争的消息,对于他们来说远在天边,这份阴霾还不至于让这里成为雾都,仅仅是转多云的光景。 风云迭起,岁月无常,沉浸在玻璃亭周边的景色,时间被稀释数十倍,每一秒都很漫长。 很快,大家沉默不语,留给眼皮子能够尽其所能的余地。正是能在这份对周围氛围的烘焙下,旗杆长枪都是预留在远古故事的一片疏影,声嘶力竭而连绵不绝地骇浪,勇士们的你死我活在此全部被绝缘,除了偶尔盘旋在周围的叽喳声,什么也不剩了。 如果绅士们依然在寻找寂黑一片的归宿,那么有些悄悄话正好能在这里放出去。 入夜狩之后,拉特利耶向他们告别,两个少女就窝在近长廊的卧室里借夜长谈。 “你说……” “嗯?”大小姐揉搓眼部,小手臂上感觉被钝戳两把印记。 “兄长会不会坏掉啊?” “坏掉?现在还不知道,但愿他能够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能够行动自如,不会缺少部件就好了。”娜莎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 生命的本身,不正是一场从修得好到修不好的过程吗? 但考奈薇特,她的概念,暂时无法理解死亡,即便是阅览家里富藏的书籍,在人偶眼里,一切只不过是能够被修复零件的问题。 “如果……万一,毕竟打仗就是要摧毁对方,这……” 她连忙驳斥:“可不许说倒霉的话哦,说多了真会让幽灵魔鬼记住这件事,他们就会想个办法将这些人的灵魂全部勾走。”话要再多说,指不定会真实现,就连娜莎她自己也迷茫在这些突然冲击而来的忧虑之中,只能故作大声:“我还以为你多聪明,居然在为这个忧心。” “只是多少有点无趣,他回来,多留一会,我都会觉得我的存在就多一分。还有,你,母亲和父亲,甚至是……那个讨厌鬼,我都记在心里。” 考奈薇特又说:“你总是说有时候你会做梦,可我感受到了,不再空荡荡的,滴答声断断续续。” 娜莎下意识地抓住考奈薇特的手,她说不清楚,可迫切地想找到第一次转动发条的场景: “我期待着梦中相遇的一刻,就像开头一样,我转动你的发条,从弥漫黑雾的虚空里找到光明,紫色丝带率领我与你相见。相信我吧,无论在哪里,我都会找到你的。” “我觉得这有点幼稚,可对于我们来说刚刚好。”另一只手搭在娜莎的手臂上,说出她迄今为止想做到的事情:“将你的发条拿出来。” “誓言……是什么?”娜莎拿出挂在脖子上的项链,正是驱动考奈薇特的发条。 “同时亲吻发条的人——以长夜中的掌灯人,以及自然诸神的启示,无论今后如何,都能找到对方,知晓对方的心意,作为双方各种的见证者。”双方将它一并读完,双方的唇痕在发条上发出幽蓝色的光芒,直到占据全部,连着整个发条都被渲染。 忽然一股昏沉乏力的感觉,她们都感觉自己的肢体如面条般酥软,承不住在月光下宣誓的代价,失重感越来越明显,倒在床榻上陷入梦境之中。 五月之后,亨利奉命要回归到部队之中,在早上,他在与母亲告别之后,临行前,亨利有些尚算急切的话,他对娜莎和考奈薇特说:“要是不和你们说些什么,你们肯定会抱怨我。我敞开心扉,说实话,战争也许会把我吞噬掉,可在此之前,请你们将其视之为一次远行,儿郎们的游戏就要开始了。” 直到现在为止,娜莎还向他摆架子。“我巴不得你迟点回来。那可就没人欺负我。” “我坚信你会有四叶草携身的。”考奈薇特双手靠背。 “还有,替我转告拉特利耶,就说……就说——请他不要忘记自己握住的信念。”亨利跨上白马,转身挥手又说:“各位小姐们,你们也是,漫漫长路需要有人作伴啊。” “定会转告。”她们异口同声,为此乐而不疲。 亨利长笑一声,挥舞马鞭,在漫步转向后,就开始驰骋在玻璃仑斯大道中,属于他自己的平原中去。骑枪的小旗子在原野上噗呼作响,帽子的羽毛少一缕,看起来像被拔了冠的白公鸡,却更像鹰,低空掠过一望无际的平原,周围都是那么渺小。 不过娜莎和考奈薇特很是无奈,默不作声。自己估计也在想,为什么她们的兄长能够表现得如此豁达,死亡就像割杂草般简单,不加以恐惧。也许只有那句话才能知晓吧。 又过了几天,从莴纳勒山方向,突然出现一队人,他们身穿制服,熊皮帽带着流苏,白底黄衬的大袍宽袖军服,袖口有三个纽扣,银色制物。带头的长官光鲜亮丽,他身穿大衣,双扣编排,还有肩章,刻印狮鹫盏尾,橄榄枝放两边。 一旁的掌旗手,拿着旗面上印着白底黄十字,也是中间一只白色上毛,下身褐毛的狮鹫,旁边的四格白色位置,刻印五个交错的黄盏尾,在金色闪电和橄榄枝的刻印底部,有一张米白色绶带,上面写着: 14''''qu ligementhdeleryleatumlivreetlimeustilosse (第十四——王家百合花黄十字团) 此行的目标地,正是镇上的广场。半个营的掷弹兵,作为精锐仪仗队。他们的队列非常整齐,有人曾经形容:他们是铁栅栏。 意思是队列如铁栅栏般稳固。 帕洛斯出门相望,正巧看到了老朋友,他挥手示意,为了能让团长能认一下这位常年未见的老友,就大喊一声:“老盏尾花的格拉罗达,那套白衬衫还好吗?” 团长停下来,举手示意队列停下,他接下来做出一个令老友意想不到的决定,故作高深地说:“你等一下。全体左转,装填!”掷弹兵在石板路上踏出声响。又脱下手套,向宅邸的方向大喊:“帕洛斯,站在这里别动。你很快就知道我要干什么了。” 通条放回铜帽口处,熟练快速,一排的士官拿起戟对正线列,还不断大声喝令对齐。 “瞄准!”枪口如秋风席卷草地般落下,正对前方。 “阿尔比斯,我不相信你会对我开枪,难道你忘了吗?”帕洛斯展开双手慢步走来,丝毫不惧,对这种事来说他见惯不怪。 “并未忘记。”团长挥舞起军刀,刀尖向前,掷弹兵向枪口对上方意图抛射,这正是他预料的。 “放!”烟雾构筑的白障不到一秒内,放出炫目多彩的焰火,恰巧有些可惜,因为不是在夜晚出现,效果大打折扣。 “好家伙。”帕洛斯长叹一口气。“你可要吓死我啊。” 阿尔比斯跃身下马,展开双臂,他笑着说:“很久不见了,你瞧,刚刚的火药味是不是很特别。” “你总是能让我出乎意外。”他们拥抱在一起,行贴脸礼,弗兰格亚人有一句俗语——旧友重逢当比三桶蜂蜜酒。阿尔比斯和帕洛斯的喜悦染在脸上,犹如熏醉,就在清晨的太阳能映在他们脸上,烘出淡甜菜汁色的精神脸时,又重新记起十四年前,正是在同一片旗帜下,他豁出性命,就是为了这张王旗不倒。 掌旗官想要阻挠帕洛斯,一把将他推搡开,旗杆头戳到他右肩上。 帕洛斯紧握住他曾已经完成的誓言,怅然若失,柔力也被唾碎了,直到很久后,才喃喃自语:“也对,我早就不是部队的人呢……一个钟表匠就该做这样的活。” 阿尔比斯不敢接着话茬,他的士官,在老一辈资质的人里面,更是瞪着掌旗官,由于纪律,他们终究是不敢张扬。 能在军中混的很久的老兵,多少都会察言观色,这也许是大难临头的征兆。 阿尔比斯的脸色和早上格格不入,倒是看着暮夜森林的阴影盖在他额头上。 帕洛斯感到压力。“没事,这都是……” “我要求你们讲纪律,很好,可是若认不出队伍里的兄弟,也就算了,我没有阻止他,他也没有惹大家。”阿尔比斯的语气更加苛刻:“掌旗官应该不认识他吧?也对,你也许会以为我这么大费周章去做,是为了私人感情吧?” “不敢。”掌旗官大声回答。 团长的话犹如一记耳光打在握着旗杆的面容上,尤为沉重:“上一任营长的命,是他所救,而上一任团长的军事行动以及全团兄弟们的性命,也是这位先生所救。他是一个可敬的人。” 帕洛斯试图缓和大家的紧张感,他说:“没这么夸张。别激动嘛。我的确不合规矩,这也是违反军纪啊。” 营长终于出面,他在军队里资历和阿尔比斯是同届,倒是颇为冷静地说:“小子,你推搡错人了。十三年前在派斯兰德的战争上,他可是率先达到柳卡斯特修道院的旗手,在当时与他一同作战的,正是上一任团长以及你面前的长官们,他曾经是这旗帜的伙伴。” 旗杆上的弹痕,如今却只是后人习以为常,被当成花纹装饰的一部分。由于凹下去的部分恰到好处,阿斯比尔将其在对称的另一边铁框也磨凹,没想到居然连荣誉的痕迹抹掉。 掌旗官面色潮红,羞愧地张口,刚想说些什么,可惜已经没机会了。营旗的刺痛,在帕洛斯的眼里已经不再具有价值,呵出不太相称的寒气,可又很燥热。 “我向我的过去决裂,但阿尔比斯不是,如果你以个人名义,我时刻欢迎,若是因为这些事情产生间隙,我担待不起。”帕洛斯发觉自己没有帽子,头上握不着东西,于是俯首鞠躬。 第三章 对弈 “铁栅栏”走远之后,帕洛斯沿着庄园前路回去。可这一切都被女儿看在眼里,听不清远方的对话,惆怅的身影让她也觉得不好受,就在这种沉默之中,娜莎迎面而来,仅仅是给父亲一个拥抱。 不得不说,这一招如同雪中送炭,位于北方的雪川沟壑之中突然找到能烤火饱餐的住宿,还有体贴的女佣。 “还是女儿好啊。”帕洛斯蹲下来,就只是为了能够好受点。 “发生什么事了?我看你脸色不太好,是不是那伙人在为难你?” “没有。开玩笑的事情,他们在给我演示把戏。”他靠在女儿肩膀上,不一会又抬头看天,昔日的刺痛不得不让他昂起来,由不得他闭起眼睛。“你还记得吗?我在家里和你下过棋,当时我说有一个叔叔,他是我的朋友,是他教会我下棋的。” 娜莎脸色大变,勾起刚才所见的景象,恼怒起来。“怎么突然说起这个,是不是他回来欺负你了?” “没有,爸爸知道他的为人,不是那种宵小之徒,我很庆幸他能回来见我,可是也有些不一样了。”他睁开眼睛,站起来又说:“十三年来能改变的事情太多,可有一点我绝对不会动摇,那就是你们,你、亨利、路易、考奈薇特还有你的母亲,甚至是整个宅院的佣人和佃农。我无时无刻不在记挂起你们,旌旗飘逸不实,你们才是我的永恒。” “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帕洛斯摇摇头,一言不发,仅仅是向她微笑。大小姐也回之以礼,他们又一路走回庭院去。他见到安娜之后,精神紧绷。他的妻子犹豫思索片刻,就明白了。“阿尔比斯是不是又来找你了?” “嗯,恐怕今天我不会再回镇上。”帕洛斯又说:“很可惜我似乎将他拒之门外,可为什么就连旗杆也要驱逐我呢?我只是想再握一会,这样就告别了。” 一旁的大小姐实在是不愿意再待下去,她自己也很识相,又说:“我现在要去镇上,一大清晨这里就有些闷热,我能叫拉雅一块去吗?” 安娜手背向前甩动,允诺她:“去吧。” 她提裙致意之后,小碎步走出宅邸大楼,从长廊一边担着篮筐,挥手向父母告别。拉雅向夫人折手背示意,也跟着出去了。 安娜特意往庄园外面瞧一眼,这才放心回头,岂不知她才刚走一会,就大步向前,周边的佣人也早就在花园作业之时,扎进帕洛斯的怀里。昔日的大少女模样,娇气又可爱,恳求他:“求求你,今天就陪我一天吧。” 帕洛斯当场就被逗乐活,颓气一扫而空,他抓住安娜的手,笑着回她:“还是你有办法,想当初你要是用这种方式,我指不定不会入伍,天知道他给我投掷多少个六点。毫无疑问的是,年轻的时候总想着证明自己,到头来什么都不剩了。” “我能忍受非议,是基于一个前提:你要和我在一起。”她转身又抬起头来。“阿尔比斯要干什么?” “估计是要征兵,毕竟要出征,需要新鲜的血液。”他也往妻子身边靠。“不过这倒也很稀奇,第十四团一向都在玻璃仑斯大道以北的辖区,为什么要来潘诺?我不好说。” 安娜在客厅上倒了一壶水。“伤痕累累的勇士啊,只为了一个少女而活,从巨蛇的巢穴里夺下主人的头颅,从暴风海域之中颠簸驰骋,一时的欲望蒙蔽他的双眼,只有岁月的沉淀才能让他从誓言中找到真爱哟。” “你是说最近重新上映的歌剧《格雷德提埃之王》开头那段吧。”帕洛斯眼看门外,说玩笑话:“你就不怕我席卷家产连夜跑路?” “瞧你说的,你卷的走吗?首先,你得卷得动我。” 她感受到拽意,连忙把水放下,帕洛斯指着外面庭门栅栏右边方向说:“去玻璃仑斯大道走两圈。” 他们牵手走出门外,抛下所有任何能束缚这对夫妻的偏见——岁月使得他们“应该”做的,都让它们见鬼去吧。 在原野上漫步,追逐,奔向莴纳勒山,在交叉路口下看着偶尔驶来的马车和巡逻骑兵——王家骑宪兵,他们是少有佩戴熊皮帽的骑兵,不算鲜艳的红色大衣和黑色袖口作为他们的标识,时常和珀黎嘉瑟掷弹骑兵一起巡视。 不得不说,安娜和帕洛斯的人缘一点也不差,在佩尼萝那边也有很多相识的人,就坐在路边寒暄一会,随后又往比利尔方向行驶。王家科学院的德·拉禄爵士,正巧要跟随他们的学生从那边过去,最近在研究生物学一方面的事情。岂不知在大学教材里面,数学的“拉禄定律”[1]正是他的杰作。 拉兰诺斯夫妇对附近的村民也很上心,从查翁到西尼乌尔都有协助,无非就是借几个小钱,却从未要求归还。有时候在蔬果花卉上,安娜还特意向他们请教一下,村里不妨有为了避难——“逃离鬼哭狼嚎的喜悦之地”的一些学者,就坐在西尼乌尔的橡树下与村民们即席而谈。 还在镇上的拉特利耶正看着靠近书桌的窗外风景,自他出生以来就没有怎么变化,照旧的橘色和海蓝色瓦砖,抵不过是看到鸟雀给这些砖瓦上新,抓痕和“礼物”让他们担忧,更担心自己的花草被它们拍打啄烂。有时候拉特利耶的邻居会突然大喊一声“oui!”驱赶它们,这个时候几只甚至十几只雨雀、白鸽或乌鸦卷翼拍空,遮盖天穹,还会留下几片羽毛,这种景象会勾住他,当即就会停下那些烂透整齐的书写练习。 这些语句,如同随时要向他开战的墨色甲胄骑兵,纷至沓来,稍有不慎都会被戳伤脑筋。 当然,他并不认为文字就像嚼蜡,更重要的是,伙伴和自然的作用。就在他又想写一些东西,类似于被驱赶的鸟和不算污浊的天空,萝莉就又找上门来了。 “查茹兰特先生在吗?我要拜访他,恳求知会一声。” 门内传来一声。“我正是。” “拉特利耶在吗?”大小姐接着问他。 “他很空闲。”门打开之后,南特就在他面前。“小姐日安。” 娜莎走进房去。“叔叔你也是。” 南特给她们斟水,又接着问候帕洛斯的情况:“最近你父亲好吗?” 她长叹一声。“托你吉言,还好,就是今天他遇到一伙人,好像在为难他。” 南特搬来椅子请小姐坐下。“这样啊。他们长什么样子?” 她记得很清楚,脱口而出:“貌似是军队,头上都是熊皮帽的,对了,他们的旗帜是白底黄十字狮鹫。” 南特眼都瞪大了,马上来了精神气。“若是没有记错的话,那么就是阿尔比斯,这老家伙,怎么回来也不说一声。他们之后去哪了?” “我不知道,父亲大人见了那伙人之后,很惆怅。”娜莎搀着脸,也不太活跃,心里感觉垫了铁锭。 拉特利耶从二楼窜下来,走到娜莎面前,虽然脸上是一点也没挂表情,书写快折磨他秀不出脸。“大小姐有何贵干?” 熟悉的面容让娜莎舒服不少,侧在椅上。“毫无疑问,当然是来使唤你,我最喜欢玩弄不中用的仆人了。” 拉特利耶一脸不屑,净站在她旁边接着说:“要不是看在你娇弱,我真想揍你一顿。” 她哼一声,转头接着问拉特利耶的父亲:“我的爸爸对十三年前的事情一点也不觉得高兴,这是为什么?” “这件事情恐怕只有他自己能感同身受。很抱歉小姐我没法回答你,我只能说你的爸爸承担起相当大的负担。”南特从口袋拿出烟斗,正想着烟雾绕梁快活一番,又犹豫了片刻,眉头紧皱意识到不对劲。“我出门一趟,很抱歉我要失陪了。” 南特很快就嘴叼着烟斗走出去,家里的仆人近日因为家中母亲告病所以就请假,说是要去莫勒莱塞,从镇上南边大道向着聂苏斯,近涅勒良边境的一个小镇。他们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沉默,一时间想不起该怎么说。 街道外面却渐渐热闹起来,从外面的唠叨声听到第十四团在广场上的消息,也不觉着有多大兴趣,拉特利耶本想着也去看,想了一会又搁置了。 “我知道那伙高大威猛的勇士,若你想去我陪你去。”娜莎的脸色不太好看。 拉特利耶笑着说:“没这样的话,相比于那伙人,我倒是见到更加飘逸,身材魁梧而优雅的王家火枪手,这就足够了。” “兄长很帅啊!”篮子里窜出考奈薇特的脑袋,双手擒握篮筐的边缘,一听到这些话,她的眼仿佛绘出夜空星耀的景象,炯炯有神。“我想他了。” “大小姐喜欢下棋吗?”拉特利耶看向壁板下的那盒用了些许年头的木箱,边角处有些磨损,在左前方下册的铜护角已经丢失。他拿出来说:“我想,孤独是不会阻碍智慧在指尖上交响纵横的吧?”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下棋,哪怕是和父亲……”她沉思很久,拉特利耶却害怕了。拉兰诺斯的大小姐头一次眼含霜色,它透明柔亮,却也很重。“没事,我很满意。” 拉特利耶走过来,将盒子放在桌上,轻声说:“你没有大碍吧。” 他没想明白,如果单只是为了父亲的事情,按照娜莎本人的个性不至于感触极深。毕竟在很久之前她还因为父亲平白无故被骂两句直接和顾客理论,大火之后很快也就了事。 在谈到棋子的时候,似乎多一分量,更像是忧虑另一个人。拉雅的忧虑也都抹在脸上。“不如我们先开局吧?” “抵能如此。”当拉雅走到一边来想拿出棋子时,娜莎阻止了她,示意让她坐下歇息。 “要白方还是黑方?”拉特利耶手上攥着两个国王。 娜莎拿起左边那个。“黑方,我不喜欢占尽先机。” 拉特利耶搀起下巴。“怎么感觉像是我在欺负你?不妥。” “你总不能拒绝主人的命令嘛。”娜莎已经将棋阵摆好,就等他就位了。 拉特利耶没有回应,他先走一步,从左路进攻。 棋子的雕刻还算细致,连棋上小人的眼睛瞳孔都能清晰见到,三弗捺高,但骑士可谓棋子中最大的一个,比其他棋子高半弗捺,手握骑士长枪。骑士头盔上雕刻的羽饰,就连毛梢之间的发丝径宽般的缝隙也清晰可见。 风浪在巧手之间凝固成型,与王旗一样,骑枪的小旗子在粼粼褶皱中宣告力量,要见证棋盘权谋,双方究竟鹿死谁手。 这种棋名为“领斗”(leaford-nylosen),弗兰格亚在洛蒂奈尔-芙兰戈亚斯和罗艮蒂瓦家族的斗争中贵族兴起的一种棋,当时拿来比喻谁“进土”,谁的正统性就高,很快就演变成一种策略斗争的游戏,就连商人也对此能玩两局。 国王、王后、主教、大臣、王旗、骑士、扈从、剑士、长矛手、征召农、弓箭手,都被视之为棋子。一方一共有三十二枚棋子,棋盘有16x16宽。征召农有八个,长矛手、剑士和弓箭手各四个,王旗、骑士、扈从、大臣和主教两个,国王和王后一个。 拉特利耶在左路的攻势是由扈从带头的,在宫殿区外的领国区域,这里是能够让兵士布阵集结的地方。很快,在数次来回后,拉特利耶的前锋地区已经集结众多征召农,后面王旗紧随其后,扈从和骑士们蠢蠢欲动,弓箭手则在中部坐镇,右路缺口大开。 娜莎在这肯定不会罢休,但也不至于急着出手,而是缓慢推进,为了做点什么,不至于客厅冷清一片,她开始耍点伎俩。 “真的要这样吗?”她表现得异常乖萌,活像一只白兔子,耳尖两缕蓝毛。 拉特利耶冷笑一声:“我才不上当。” 征召农浴血奋战下率先蚕食黑方的边境地区,这样一来宫内人士——主教、大臣和王后就可以出列了,右边的中空地带马上就被填补。这并没有让他自己付出多少代价,娜莎不断在将自己的力量集中在中部,也不急着让王旗矗立在对方的边境,利用骑士和扈从的机动,迅速袭击弓箭手之后就回身。 拉特利耶很快还是抓牢了娜莎的骑兵,使其无法动弹,这个时候他发现,兵士的主要力量又游走在右侧。他大笑一声:“你这是要放羊如狼窝,可不划算。” “理应如此。”娜莎的语气更加强烈,她要用鱼的方式赢得这场斗争。 门外的嗓音让他们格外开朗,香橙味地呼唤让大小姐亲自开门。“太好了,正巧我们在下棋。” 珊妮和她拥抱在一起,脸贴的很近。“近些日子以来很思念你,本来大家想找拉特利耶一块上去你那边的。” “庄园的大门随时为你敞开,只为了你我之间珍贵的友谊。”小巧的双手又搭在莫林肩上,差点就脱手抓空。“还有你哦,莫林。” 他嘟嘴轻笑,玩笑着说:“拉特利耶这小子还在欺负你吗?” “你真是太客气了。”拉特利耶的话矢扎在莫林耳根上。“你别把我想的那么坏好吧。我没被她骑在头上已经很不错了。” “你们都在啊。”考奈薇特的目光在棋盘上挥之不去,手却向着他们的方向挥舞。“看看他们的杰作吧,暗流之中随时能够不带血地决定胜负。” 他们回到棋盘上,细细品味。弗兰格亚人从不忌讳棋盘上的对话,忌讳的是以话语代替他们征战。 那位始作俑者,“疯癫者”诺代雅伯爵嘉克马特迫切想要做到的效果,行里字句,棋局盘计都是为了演示那些看似荒谬的征伐,当其他国的人,装腔作势地以优雅和举止作为棋盘利益,殊不知他的希望,就是能让棋局参与者和观察者能够一饱口福,来一次酣畅淋漓的讨论。 娜莎突然来了兴致,在下一步棋后,她说:“我记得先王路易可是在棋局上为王国殚精竭虑。大家都不明白,为什么作为一个国王,却和酒馆里的粗鄙乡夫一样大手大脚。” “你希望我解开迷题吗?”莫林心里有数,摇摇头。眼珠不断扫动棋盘上的罗列。 拉特利耶抓住莫林的肩膀,细语道长:“我希望不要这么快解开迷题。”他的铁蹄快杀入宫门去了。就在弓箭手和扈从的有力支持下,仿佛即将要联想到城堡陷落,火光在夜色星辰的黑幕下染红,骑士们浴血奋战却落得个身死国灭的下场。 可是,娜莎却突然狂笑不止。“先王享受着由衰转盛的感觉,因此放空一切,就算输了也无所谓,人生可是无底的戏剧,故作张狂是因为真的能够享受喜悦。” 拉特利耶眼睛瞪大着,看到纤细小手将白方王旗弹出界限外,这下可不得了,征召农进退两难,按照规定,王旗若是不在敌方界限外,在敌方境内的该方征召农会全部失去前进动力。 “希望你不要生气哦,拉特利耶。”娜莎从篮子里拿出茶壶,连茶杯也准备好了,正好一人一杯。“刚刚在路上除了考奈薇特,我们还连喝茶工具一同带过来。” 拉雅给大家承茶,还不忘说:“如果考奈薇特能安分一点,那就更好了。可别把我们累坏,差点还摔碎碗碟。” 考奈薇特摆出可怜巴巴的表情,摇头道:“我尽力了,实在抱歉。可你们要是能拿稳一点,我就不至于害怕成这样乱颤。” 莫林接过茶杯,小酌一口。“我觉得以拉特利耶现在这个样子,他自己没法想出下一步棋。” “确实。”考奈薇特站在凳子上,后脚勾勒左脚将茶杯缓缓放下。“我不好说,反正胜负只能让他们自己决定。” 拉特利耶除了接过茶杯后,就看在黑方的扈从直接杀入王旗之后,自己扈从和弓箭手被夹在征召农和敌方的城门下,无奈只能往对方右侧走。对手趁势反攻,在几步棋后,原本在他左边发起的攻势完全失败,征召农遍地冤魂惨不忍睹。 “可敬又可爱的娜莎大人,你实在是让我摸不着头脑。”拉特利耶决定拼一把,将自己的骑士和扈从倒卖出去,也撕毁了娜莎的一面王旗和两个弓箭手,可这并没有什么用,娜莎的大部分主力棋子都还在边境内,在宫殿区,新的王旗已经出发。 “这一会已经值了,我们拭目以待。” 第四章 布局 就按道理来说,领斗这种棋类游戏,很考验耐性,因为它讲求见缝插针,和别的棋牌不同,要么讲求娱乐排场,例如上到宫廷下到酒馆街边的五花十二瓣,玩法之多能够老少咸宜,又或者简单的卡莱维,可以迅速的完成一局,一刻而已。 棋牌并用的卡拉古斯阵,又被称为修士棋牌,这是为修道院的僧侣平日无聊消遣之用,按照习俗,说话可是不让人讨好的行为,因此卡拉古斯阵又被称为静牌。 人们常说,先王路易,是将领斗艺术发挥到极致的人。唯有当时的维斯安特王国驻弗兰格亚大使雅·莫讷斯爵士可以相比,在他的外交回旋下,宛如棋盘间每个棋子般,列阵有序,每个部位都能找到照应的地方,维斯安特王国在他尚在世上的时候,可曾能酿成王政五百九十五年的大祸[1]?绝无此事。 雅·莫讷斯爵士的棋盘上的话语很能反应整个棋局的要点:“有时候顺着对方并非一时之祸,找到边界就好了。” 娜莎作为贵族自然是听过这个典故,双眼们都注在这盘散沙上半个小时,当然,大多数时间还是在闲聊,如今在各边大家都在损兵折将,为了保守起见,娜莎依旧没有试图大举跃进,加上自己王旗折断一支,自然不愿意做要输的活。 拉特利耶收拢“残部”之后,似乎变成无头苍蝇,并不是举棋不定,部署非常诡异,毫无章法,要是懂行的就会说这种是“撒花式”,看样子是要自我放弃这一局。他在经过这种挫败之后,很快把自己的窘态收起来,而且还说起以前的事情。 “我依然记得,也是在多少年前的这个下午,第一次握住小兵,那个时候我觉得,剑士看起来很不起眼,不像征召农人多势众,不像弓箭手灵活移动,不像长矛手能拦住威风凛凛的骑士。可剑士,是踏实的。”拉特利耶将剑士聚拢在征召农的周围,这样就能够形成一道防线,以大理石断壁残垣之内,以破落石柱和血肉之躯坚挺做外。 拉特利耶语气更加坚定:“我的父亲,他的棋力在我之上,不过我依旧愿意相信会有赢的一刻。” “但正如你说的,孤独也是塑造智慧的最好时机。”娜莎的骑士迫近在拉特利耶右边的底线(在对方领区域最好两排格子),一部分剑士和弓箭手缓缓移动,在这么下去,横扫一线的时候,白方的宫殿,甚至是王上都有被裹挟的危险。“你真的还想再进一步吗?” “一如往事,小姐,你会了解我的意图。”拉特利耶冷笑一声,他捏着出局的王旗细细把玩,感觉就像能捏出油似的。“王旗尚未倒下之日,诸王未能踌躇胜负。” “于格一世的誓言,罗艮蒂瓦从洛那修斯特称王的那一刻,率四百五十名骑士会晤民众的时候,颇为帅气。”莫林将茶一饮而尽,也不劳烦拉雅小姐费心,自己斟茶去了。 “我从夫人那里听到有这么一回事。我以前也是从洛那修斯特来,我的一个朋友她告诉我。”拉雅叹口气说:“罗艮蒂瓦家族能够与当时的国王争雄,是因为坐拥南部的富裕之土,王国北边动乱连年,可南部却保留很多旧帝国时期的财富。” “没错,正是这样。诗歌都谣传着南边疆土的居民,尚存洛瑟布戈因和帝国的勇武精神,妆容素净,膳宴不休,举止大方,人人敢于为保卫自己的领土,守护自己正直的国王而战,四百年前,南部的人们依然能够持剑上街,而不受到惩罚。”莫林又看向一边的棋局,他摇摇头,至今都还没能决出胜负的大小姐和拉特利耶,打出了旋转门的策略。 “那么我得开始打扫落叶,你看好了。”拉特利耶将娜莎的王旗赶出界限去,但终归没能消灭它,阻碍了黑方的进攻势头之后。他在棋盘上的舞会也就开始。 娜莎高举扇子,富有兴致地说:“不如我们玩大点,你要是能赢我,本小姐请在座的各位喝下午茶。” 拉雅有些吃惊。“你的意思是说镇上西边的酒馆区?可别开玩笑了,您能受得了这种地方?” “无妨,我也没去过。而且我可是说了,说请一定请。”娜莎的袖口上甩出三枚弗兰郎作为证明,银色的诱饵在午光下灼亮人们的瞳孔,银币堕到木板上发抖,咯响人们的耳根。“可惜你们又去不了佩尼萝,听他们说那里很好啊,还有咖啡厅呢。” “你一定要花尽心思打败我哦。”娜莎的头发搭在被赶出棋盘的黑方骑士上。“拉特利耶~” 这呼唤未免过于亲昵,略带嗲气了。 “你这小姐脾气可太好了。”他继续拿棋推进,很快就从右边打开缺口,把另一个王旗也插到黑方的疆域上。 “还有……”拉特利耶本想将棋子放出去,犹豫使他不得不迟疑下手。 这倒不是因为自己的决策出现问题,明明都已经算计好每一步,可面前的黑方,她的表情,绝不能称之为恶意,摆出一种蜂蜜扑面而来,夹杂着蓝莓味的果粒模样。 他的手不自觉的捏紧,倒也不是说不好,就是有些让自己错愕。 “嗯?” 拉特利耶沉寂了好一阵子,脸涨得跟酒红苹果,又嫩又甜。他突然站起来,大声责问:“你能不能不要摆出这副表情?专心下棋,否则你这样我会很难受的。” 她轻歪头,小巧的粉唇伸展出无法拒绝的微笑。“法无禁止即可为。哎呦,你羞涩的样子真的好令人想揉捏。” “这也是你的计谋吗?” 大小姐拨弄自己的头发。“也不可以这么说,我只是很少这么做而已。你想的话我可以经常这么做的。” 白方的胜利已经近在咫尺,娜莎的王旗被砍下,征召农完全作废,可拉特利耶却觉得很不受落,脸越烧越旺,都能和晚霞云间的赤景相媲美。 若是被激将法,他很愿意受那么一会,感受棋盘之间的快意恩仇正合他意。 不仅如此,他连棋子也快抓不稳了。一旁的其余人不自觉地合衬,整客厅除了对弈的两人以外没有做声。随着棋局的继续,双方的能用的棋子屈指可数,黑方的骑士尚能维持一臂之力,宫内的情况遍地狼藉。 “能打成这样子真有你们的。”考奈薇特长叹一声。“我看就到此为止吧。这一局,拉特利耶我看得出你的轻敌,开局把王旗拱手让人,又不能补救,岂有此理?可你后面却像换了个人,反倒是步步为营了。还有,你脸红个紫砂茶壶?” “你这种没肉的人怎么能体谅我的感受?你妹妹,呵,简直无可匹敌。”拉特利耶扑在桌上举两根手指,手指节弯曲得像个蘸水稻草。 “甘拜下风,今天好高兴哦。”娜莎伸个懒腰,也趴在桌上,他们正好对视在一起,傻愣愣地发笑。对于她来说,能够忘却自己的忧虑,陪伴是最好的凉饮,大家捡起散落一地的棋子,商量着再来一局。 考奈薇特坐在大小姐的腹部,看样子对棋局并不看好,干脆靠在她怀里合眼,耳朵到还挺机灵,有时候会突然睁眼留意外面的人群,今天并没有携书坐镇。 很快,娜莎就靠在她唇边道出这盘棋局的奥妙,如同叶蒴沙散的声气除了她们俩人,是绝对听不出来的。“我看得出来,一旦他的对手不是你,应该如此强调——少有撒娇的你,你能让他如此手足无措,假如不是这样,他就会以绿茵骑士的气度和能力,折服他的对手。” “你别跟我说俏皮话了。看看到底怎么样。” “好舒服啊。”考奈薇特的脸贴的很实,靠在妹妹的手臂,摇头晃脑。“我只能说,莫林的攻势像松了弦的轻弩,看起来扎实,实际上箭头本身就歪损殆尽,力道也不够。拉特利耶的左右两侧没有任何大规模损失,主动把宫门大开,这棋局很快就会在数十步之内得出结论。” 从木板的敲击框碰之中,撇捺交错着无数的可能,但织构的道路昭然若现,摆荡飘扬的白方王旗在铁骑群中折断,被纵火焚烧,他的臣民也不愿再为此而战,在不断激荡的铁蹄声中,身后的黑棋不断被具象化,被细节勾勒,罩袍被熏暖成红色,不断吹响着前进的号角。 抛却大小姐处在他周围的“过度善意”之后,拉特利耶的智慧至少重新被他捡回来了。 他留有余地地让给莫林一些兵士,这并不是愚蠢的表现,而是有意为之,随着莫林的白方逐渐深入,它们的处境,和当初沃拉特一世率领三百骑士组成的锲形阵不能说若有所像,只能说一模一样。 很显然,胜利的滋味非常美味。可狡诈的猎人总是以猎物的方式出现的。他所信任的臣民,即便浴血奋战,也只能在后方被围袭,旗杆尽断之下肝脑涂地,血漫苍雪。 这是在芙兰戈亚斯和罗艮蒂瓦家族的最后一战,拉特利耶讲的头头是道,他的父亲经常讲述双王时期的故事。因为无论是里瑟卢一世还是沃拉特一世,两位都足够有王者的担当,里瑟卢的仁慈果断,沃拉特的正直勇敢,已经为王国增添不朽的史料,可惜弗兰格亚的王只能有一位,两位骑士之王最终只能一决胜负。 拉特利耶快合不拢眼,思绪一点也没断,靠在桌边用棋子连续地敲打桌面,每敲一下,莫林的棋子就少一分,还不算上征召农,王旗早就尽断。为了尽地主之谊,拉特利耶毫不犹豫地送出王旗,毫无破绽,丝毫不慌,为了佯装自己的失误,就连大臣和主教也送掉。 莫林不断在海浪起伏般的情绪中颠簸,一方面他已经把主力放入拉特利耶的宫内,离胜利近在咫尺,这无疑让他感到振奋。就算是这样,拉特利耶神态自若,还与一旁的珊妮和娜莎聊起镇上店铺的事情,听说帕拉斯勒街有个店铺要开设咖啡厅,这让大小姐眼前一亮。 而他的包围网,早就把白方蚕食渗透得千疮百孔,若是在真正的战役上,就相当于每个步兵阵型的相隔处全被敌方镶嵌进来并被左右砍杀。 大家都满心期待之际,棋局尘埃落定。拉特利耶的骑士架在对方国王的脖子上,两个扈从和剑士瘫痪了莫林在宫内的所有进攻。无可奈何之下,也好举起国王投降。“哎,真没意思,老是输给你。” “可别睁眼说瞎话,以前我不知道输你多少局。”拉特利耶的长手拽塞到他近腋下的位置,拖长嗓音,被疲劳拽住舌根。“虽然说,已经是四年前的事情了~” 珊妮正巧也坐在拉雅的旁边,对这些不感兴趣,主要是谋略上的游戏对她来说知之甚浅,又难以琢磨。“只可惜我对棋局一无所知,不过我觉得能在一件事上有足够的热诚,就如同不断飞翔的雨雀般终究会到达彼岸。” “在下棋这方面,确实有点道理的说。”考奈薇特仅是点点头。“其他事情也是这样吗?” 看向窗口对面瓦面上的光芒,珊妮的回应很快。“我坚信不疑,阳光总有照在地面的时候,不是吗?” “这很好。”考奈薇特突然起身,抓住她,昂起身躯振臂一呼:“我们来证明这一点。” 对于真正的棋盘艺术,他们没想到的是,仅有半个成年人高的瘦弱少女,其技艺非一般人能比。恐怕只有她的父亲才能得知为什么,娜莎对帕洛斯的棋艺心知肚明,因此少不了给父亲一顿好打,苦心沉思于如何打败父亲在布局上的精妙之处。 就像当初他就是这么设计考奈薇特的内核,明明铜铁如此沉重,核心零件却少之又少,当时的娜莎,处在病难忧患之时,少有能看到如此精致,每个齿轮和杆条、弹簧集合的悦耳之物。 就在交互几十手之后,那个声音出现了。 大小姐由不得站起来发怵。 除了这阵声音,还有棋盘的情况,犬牙交错,任何棋子都没有下场,也许是珊妮过于谨慎,她也不敢下定决心进攻,因此待到集结的时候已经是三十手。 她看着考奈薇特和珊妮的举动,越发觉得这趟棋局不对劲。而考奈薇特全程没有说话,可内部的滴答装置越来越嘈杂,甚至掩盖了外面街道行人的喧哗和虫鸟叫。 蟋蟀和蝉的轰鸣被齿轮销蚀溶解,周边的光线也越发朦胧散逸,和大雾中的森林透光照入的感觉。唯一能够追寻到的,就是棋盘上的磕噔,木板之间弹撞的声音。接着考奈薇特不断重复一些语句,表情也被消弭。 一旁的莫林觉得挺不耐烦,他觉得她们太磨蹭了,近百交手却没有一点“死伤”,喃喃道:“怕不是只有死刺猬丢进河水里当河豚的活……” “谁在说死刺猬……” 莫林的内心产生了莫名又空荡荡的失落和恐惧,这个回复在他脑海里掀起激荡的回音,潮汐般的力量。 考奈薇特又说:“纵二横八,纵六横五,纵十横七,纵十五横六。” 在座的各位除了珊妮和娜莎没有觉得异样,其他人都在突如其来的朦胧和失真感之中失去辩解能力,也听不见她说的任何话语。 “娜莎,你明白吗?”从这一刻开始,就只剩下她和大小姐被隔绝开来。 “你与我可是已经依靠真心和智慧联结的见证者。你应该也纳闷这种虚无缥缈,如梦似幻的力量。” 娜莎想到不断重复的坐标位置,思索许久,正当要临到线索的时候,考奈薇特直接说:“我并不打算赢……更关键是……学会输。” 这一瞬间,考奈薇特马上从桌面写刚刚的棋盘坐标位置,还未等她再缓口气就倒下了,瘫在桌上左侧,看向她的妹妹。 “姐姐!”娜莎连忙将她扶起,那些雾化的光线和滴答声也消失了。大家也围在她的周围,脸色都不好看。 “不要紧的,只是感到好累。”她手指向那些幽蓝色光芒的字痕。“你们看一下,我好累。” 拉特利耶照着这些棋子对应的地方,自己也全算计到这些隐藏的缺口,假如照这一策略实施,别说一条路线,其他路线上的对手也会接踵而至,到时候,决堤式溃败只是时间问题。 虽说是考奈薇特会输,他却那阵极其醒目的铃铛声之中,想到这里,哑口无言,眉头倒八字地摆,合不拢嘴。胜利的果实纵使归高手所有,但能诱使败者以他们盼望的结局而告终,承受本不属于他们的苦楚,以此来让败者得益,不失为一种更高超卓越的手段。 考奈薇特的代价——是以超过她本身的负荷所运载的疲惫所要承受的。 “我能称呼你……也许这样不太妥当。” “什么?”她缓了一会,越过娜莎的肩膀捏到拉特利耶的衣袖。 “姐姐。”拉特利耶双手盖住她的手腕,也就比茶杯碟小一弗捺径口的陶瓷表面,居然有者和常人一样的温度。 “不可以,还不够格。”考奈薇特的眼眸,高光的位置逐渐淡化。“你很讨厌,可也可爱。” “都是我的错。” “不要这么说,珊妮,我只是想试一次,有些事我必须要做。”考奈薇特将左手搭在她的裙腹边,可已经没力气说下去,只能在眉眼之间流露肯定的答复。 珊妮简回她一句:“明白了,很感谢你。”眼水不停在眼里泛着,阳光择道顺摸索着她们的虹膜,她想不出有什么能够挽救这些,唯一能做的就是望着好的方向安慰自己。 考奈薇特倒在娜莎怀里,露出欣慰的笑容。还有什么值得感慨的呢? 第五章 挚友的悲恸 自他们棋局过后,考奈薇特就已经静置一个星期,她的母亲对此束手无策,奇怪的是,零件没有任何受损,也没有卡壳死锁的现象。大小姐无论怎么往她腰腹部上发条,也无济于事。 在常人眼里,她还是一如既往,该怎么学习就学习。娜莎作为贵族,家里有请教师来专门辅导。那老师是德·莱索尔禄家族次子,早年的脚疾让他不得不拐着柱子授课,但修辞学、文法学和生物学都是当时珀黎嘉瑟理工学院(lékoligaritdepoliegasse)的第一名。如果说他的学术造诣首当其冲,那么情商可就真的未必能令人恭维。 怎么说呢?长期靠在冰做成的墙壁,自己的后背也会被冻伤。 娜莎的忍耐力,就如同在帕拉图恰那边提到的克拉默钢剑一样,不断经受连续敲打啄击,刀砍尖刺,依旧坚挺。她并没有因为老师的冷言冷语(实际上是没什么反馈,就算习题做对了也没有什么表示,反而做错了会被批评)而气馁,在弗兰格亚和珀里尼士语的领悟力,她也能游刃自如。 就在又一个苏拉日,这份维持许久的平衡终于断裂。在此之前,娜莎的笑容尚未褪去,她不乏活力,游走在花园和钟表店之间,去会晤她的“仆人”,书桌上的《勒流夏斯之旅》都已经看完,在尾页插入纸条,写着“大小姐已阅”的字样。 拉雅忧心忡忡,但她从送信人的脸色——一个大户人家的贴身仆人也用不着脸和发霉一般,还是绿色蜡戳,封面上写着: 致亲爱的娜莎 缄默一年后想说的话 琉夏斯(liuchasse) 她本想过把这封信拦下,因为这封信定会是晴天霹雳。职责上,拉雅不能这么做,她瞒下去,也不想,这会使她尤为头疼。 漫步走过玻璃亭后,拉雅偏偏是要走五分钟,花园莫非如此广阔?只是她的心和脚不在一根筋上。 “你听我说,有些事情你得接受。” 娜莎把书合起,就看到她失落的样子,眼角直泛泪光。“你是不是被人欺负了?” 拉雅心里很不是滋味,为什么偏偏得把这消息捎给她,在这么下去,无论是她还是小姐心里都会压不住的。 “你看看。”拉雅将信递给娜莎。从那封信下标的收信人,大小姐马上机灵起来,直言道:“琉夏斯!许久不见信,她肯定是想我了。” 然而当她掰断蜡戳,挪出信笺时,一开始并没有多少涟漪,可静默了几分钟后,她缓缓放下信,长叹一声,喃喃道:“考奈薇特也是,琉夏斯也是,没关系啦。” “你要去哪小姐?”拉雅看出她不对劲,想伸手去抓。 娜莎反过头双手按捺她的手臂,她异常兴奋,回复她:“没事,我不会的。” 从庄园大门出走之前,她还向母亲告安才离去,并嘱咐道:“今天还是让拉雅休息一会吧。” 母亲自然体会到她的深意,却也没说什么。 离去的蓝色云朵,没有在风中波澜迭起的草海中迷乱,她伸手举高,一指往天甩动,要将其视为对手,势要有戳破上天的念头。直到在深处,庄园大门视野够不着的地方,她却再也找不到当时的感觉,泪水如骤雨般淋涕,一时间瘫软下来,坐在地上。 待到她缓过来,又走向远方的高地。人们常说,那边的山坡上,是比周围更冷的地方,树荫下有精灵庇佑,人看不见也摸不着,也是夏天的好去处。天色沉暮,阳光失去色彩,抖散出幽白色的光雾,闪电粼粼交裂,看上去正在割碎天幕。 她没像现在如此憎恶上天,墨利乌斯要夺走她赖以希冀的一切,咬牙切齿,摩拳擦掌地看向四周,她没想到天色这么不安分,仅在十分钟内就将蓝摸灰,她顾不了,也没有回去的心思。 宅邸太压抑了。 她想起来,从七岁开始,就一直窝在床上,最好的时候也就能在宅院周边看一会,雾涅雅山是她们的游乐之处。 琉夏斯——这个来自德·珀利努斯家族的老幺,是当时在众贵族排斥她在内之中唯一一个支柱,琉夏斯虽然很调皮,但很实在,慧眼识人,也能言善道。在众家族之中,她最能接受,也最能被宠爱于一身。 “哎,如今我有什么好说呢。坏透了,一切都坏透了。”娜莎很疲倦,也阻止不了泪丝泉涌,她几次摔倒,啃到草泥,最后到山腰上依着一棵树,忙乱着剥开杂草,找到她朋友留下的踪影。 这一刻,她终于无法沉默,刀柄断裂折碎,不堪受用,哽咽着说:“还能有什么比亲临死亡更加能绝罚自己呢……那定是我所交好之人全都离我而去……” “定是如此……” 每晚仰望星空的时候,她都没拿从张灯的诸位身上找到答案,安娜还记得说,自从她出生以来,都在病难之中胶着,其实也不仅仅是七岁,三岁之前都未曾好过,只不过之后有一段时间突然感觉很好,往日孱弱的身子日益强壮,这才有想起珊妮和她一块玩雪的机会。 她想不明白,为什么病痛没能把自己夭折,反而会绝罚她最好的朋友? 没有答案,她不能忍受。 悲恸让她无法呼吸顺畅,她又抖又嗽,雨珠徐徐落地,以风为载体,它们化为针,扎入不算干瘪的草海泥潭。娜莎在树下很快就成落汤鸡,一处不剩,卷发全都在雨中倒挂成奶咖色海草。 她又惧又怕,倒不是因为在风雨中被击淋甚烈,而是怕自己带来的厄运会降临在朋友们身上。可她担忧什么,就会来什么。 山脚下的身影,套上灰色披肩斗篷的少年,携着两把伞,山上并不算陡峭,其实这地方更像是高地,也用不着登山杖或者木棍做辅助。 “大小姐可真是令人糟心,不过,她很努力了。” 拉雅的叹息,是在责怪自己不能多点时间陪伴她左右。 他们决定分头寻找,但看上去是有意为之。 骤雨像袖针般泼洒刺下,隔着斗篷都能感受到雨块的沉重。风将郁林蔥草撕扯蹂蠕,裁剪脆枝啪啦作响,悲伤使得这些场景变得尤为惧佈,黑暗笼罩这片不沉寂的高帽子地。 待到刮扫大地的扎耳乐章消停些许,早就失去傲心气的小姐侧仰在树下,手指都磨破了,可她还在不停地挖,嘴里还念念有词:“也许在这,琉夏斯给我最后的东西……” 她不屈服于自己的力量,手都冒一大块血肿,大喘口气,依旧要将琉夏斯最后的寄托挖到。咬紧牙关,脸上的水珠已经分不清是雨还是泪,声嘶力竭地说:“我不管你在哪,我都会遵守约定。” 挥之不去的记忆,两个嬉闹的女孩,拿走宅院的花铲,在那个尚算清凉的初夏,掘了快近一个星期,才勉强挖出一个小坑。 她们找到巴掌大的匣子,抽出自己心爱的玩物,身穿淡橙色蓬裙的女孩,也就是琉夏斯,将自己的白色小琉瓶,边缘带有水花的,仅有一指大的装饰连同项链都放进匣子里。 “琉瓶埋在这里,愿你能得到长久的活力。” “那么我的四叶草发夹就在这,希望你能事愿捷成。”娜莎的双臂柔搭在琉夏斯胸背处,转身就将发夹取下置入盒中。“这个坑洞不算太深,但愿不会被人攫取,虽然这些不怎么贵。” “我保证一定不会的,这才不到一弗杖。琉夏斯的微笑犹如衔着橄榄叶和晨曦的浓郁草莓,可口酸甜。她细细抚摸着娜莎的头发,怕磨疼了,就瘫扫过头顶上的一片,还问她:“你觉得这样舒服吗?” “舒服啊,可你确定没有粘上泥?” “绝对没有,你看。”她展露出自己的右手,一丝灰尘褐土都扣不出来,另一只却没见踪影,羞涩地藏匿在后,鬼祟的背影全然不顾自己硌手和粘粘的感觉。 娜莎还小,若不失聪慧就更好了,这正中她自己的愿。马上稚气地喝住她,撵她的背。“另一只。” “瞒不过你。”令她以外的是不仅是泥污,而是手上的莓色擦痕。这让娜莎很恼,说什么都要拿出手帕给琉夏斯清理掉。 还没来得及埋土,就牵着她的手穿过梧桐树林,眼角含着小珠,在山边向西的小河,异常平缓,有时候河水还会半旋着溜走,光能透底,照到两指大的幼鱼,如去掉干黄色的琥珀般清澈。 “你如果再这么瞒我,我就不和你玩了。伸手!”娜莎一把将手帕舀过水,轻拍到琉夏斯的手掌上富有耐性地擦抹,就连伤口也要轻吹一口才敢使阴力贴擦。 “我真是没想到你会这么紧张,拉兰诺斯的姑娘都这么好情啊?”琉夏斯翘起舌根卸淡那些伤口的麻痛,憋笑一会,就颔首低眉。 娜莎也没这么难过,就顺口说一句:“我只是……你看你都不在意自己,太令我失望了。” “别担心了,我会照顾好我自己的。你可是我见过最贴心的人。” 当时娜莎小姐并没有再回应,那节手帕即便是已经粘上黄褐色污点还有些血,也要将她收回去。时隔这么多年,那匣子还有它的踪影。 对,那琉夏斯呢? 想到这里她就更泣痛无比,因为她没有遵守自己的诺言。可这是琉夏斯自己能决定的吗?并不算是,许久以来,她被家里人带到佩尼萝之后,就只能从书纸上读出只言片语的友意和思念。 有的时候,小姐还从纸张看到泪痕,稍比周围深色不少,略带苦味,却尝不到。 “对不起,不该让你这么说。”她双手拽出郁积在树根旁的深坑七年之久的小匣子,表面看起来已经被啄蚀很多小洼。锥痛不得不让她垂手在地,这让她更感到无力。 硕硕声不断推进,这无疑不让她警觉起来,本想躲到树的另一边,可背后的面容在娜莎极其能所尽的左眼边看到矛盾的脸。 悲伤淹没了大小姐的思辨,在混乱中,在无奈中,在骤冷中僵垂着身子,担在树边一言不发。 “我来看看你,好吗?”他试图靠近,呼吸也放缓下来。 她低语:“不,没什么有必要面对的。” “可你也不能把自己弄得满身湿透……”他正想递伞。 “难倒你就不知道不该来吗?!” 这一声怒斥让拉特利耶也愣在原地,手也悬在一边,貌似想抓住什么。 “多荒唐啊,没有受到召见而来的仆人,难倒还能得到主人的欢心不成?” “莫名其妙。你就不能让我……”拉特利耶的辩驳显得如此苍白无力。 “没那个必要,若不是……若不是擅作主张,你岂能见到我,还有,你认为你很重要吗?愚蠢的人。”娜莎苦笑一声,心郁之极,对抗它的无力已经变成一种悲怒。“我再说一遍,你在我眼里果真举足轻重吗?你觉得自己很有空的话,不如去看多点书,否则可真叫你日安呢。” “你就是这么对待你的客人的?”少年又看到被翻侧一边的匣子,盏尾花铜像都略带青锈,封口处也镶含着泥。 “不许捡!”娜莎差点喊破音。 他依旧无视,正当试图要去捡。就被后脚跟狠踢一把,右手差点麻木,被盖住半掌大印红肿。她一把抢去这个盒子,十指被扎到尖的痛已经无法撑起她能抓牢它的念头,摔落在地。 “可恶。”拉特利耶摁住红肿近手腕处,埋怨她:“你究竟把我当什么了?” “这有用吗?都没了……” 他拳头捏紧,不一会又松开,拉特利耶知道这些丧气话不大像是她的本意,在凄悲之中无暇脱身,也无力反抗的愤怒,作为长期压抑在宅邸,两年前才开始脱身的她,她的朋友许久未见竟是落得这种惨状,哪能不大发雷霆。 拉特利耶一反常态,要知道如果被骂了,他可不是那么好客气,至少会争论一番。温和地说:“作为拉兰诺斯的小姐,非但不好好的请我,还要赶客人,岂有这种道理?” 他又喝一声,有些自嘲:“是仆人就仆人吧,随你怎么说,人人都说给贵族当这种角色寄人篱下,还不如飞上枝头当猫头鹰,至少它们自由。看这些花草都比我要厉害,从不迁就这些烈风,我就不行。 “我无法得知你今日之伤痛怎么揉虐你,但请你别抛弃能够握住的希望,好吗?” 雨势稍微没那么大,风也收敛起来,划拉摇曳的树枝散叶也不再如此嘈杂,晃下来的落叶其中一片落在拉特利耶的手上,正巧就塞到小姐的手里。 沉默许久,小姐在孤寂凄凉的内心泛下涟漪。她捏紧那片叶子,已经要折断它了。又摇摇头,她说的很慢:“我没办法了,这么久,我受不了,你也不来找我,已经好些日子了,考奈薇特也是……” “我知道,我们都不希望这样的。现在,让那些不开心的见鬼去吧。” 泛红的双眼死盯住他,小姐喘大口气,双痕流淌在面颊的表面汇聚成河,这条河了无踪迹,在心里却是宛如天隔。 “书籍填不了我,都是枉费心机。拉特利耶,我话说的太过头了,就看在交情上,将手递给我吧。” “这才是你嘛,乐意至极。” 她握住无限的力量,痛哭流涕,不知所言。这下就她的仆人也感受到那份难以承重之力,心里也堵得慌。 可拉特利耶自己在这之后,与之前忧虑大不相称的快乐也随之迭起。因为他终于见到,严寒刚刚度过,又经受干涸的土壤上,又横遭暴风雨之后,那枚雏菊居然还未枯萎夭折,越发在阳光熏亮下闪耀。 但她在不自觉地发抖。 拉特利耶赶忙给她撑伞,虽说在树荫下好像并没有这个必要,风已经不是那么能甩人脸上磋磨,就更别提雨了。 大小姐想起已经很久没有畅意一把地淋雨,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在哭咽气里含着一丝快活,临春燕返的光景就正降临在他们身上。 她依旧泣泪,强忍疼痛地抓住拉特利耶的伞,将它合起。“没必要,你看我都被淋了一身。” “不要紧吗?” “已经着凉了。于事无补,不管怎么说,我……很抱歉。”她轻握住近伤口红肿位置的手臂一端,好在还没有淤青。娜莎扫过那片红晕,拉特利耶就有点要咬牙的迹象。“对不起,你应该很痛。” “瞧你说的,那肯定疼。”他抿着嘴,又说:“早料到你会作如此状,你得记住,我撞到你,你却要以陪伴相还,我就得还终身的人情。” “可你说的要做到。”娜莎握得更紧了。 “你看我像食言的人?”娜莎犹豫着,拉特利耶示意要她松手,并露出令人舒心的微笑,少许咧嘴。他大步驶前,把匣子捎在她的面前,并拨去它囊在表面的湿泥。 沉甸甸的记忆就这样塌在她手上,沉稳柔和。娜莎避开指尖的郁痛位置,托着匣底坐在草地上,除了树底下还有干爽的一片,在树枝末梢下的罩位已经被雨露均沾。 这正巧可以坐落两个人的位置,拉特利耶脱下披风,从树荫下硬甩去一大堆珠子之后,也坐在他旁边,一只脚撑起,另一只脚平躺摆前。 娜莎的眼泪刚干涸,固在她脸颊两边的道路已经不再清晰。眼见拉雅已经站在他们面前,她想起许久年前,和琉夏斯唱的歌: 四月的芳草被雨润而生, 五月的花朵正在展开。 谁能给你来找特别的四叶草? 好希望你和我都来找一朵, 那么大家都能在福尔图娜的幸运下找到庇佑, 好希望你和我都来找一朵, 那么大家都能在春季找到快乐。 假设悲伤要将你绊倒在地, 你就更要如它所愿。 但请坚信身边的挚友, 从未忘记递你一双温和的手。 假设悲伤要将你完全击垮, 你就更不能瘫倒在地。 他们抱有莫大的荣幸, 赐予你更大的力量。 涓涓细流汇成河浪, 缓缓微风扫过草原。 双足漫步佳人尚在, 回首一看正是友人。 她翘首看向天边一撇, 又在地上捎走幸运, 那依旧是女神的眷顾。 手上四瓣翡绿心叶, 终将把祝福赠给最好的朋友。 一旦我们渐行渐远, 就像河流中的两片花瓣。 啊,若是骰子不能投双六, 砂石断枝不能阻挡。 可爱又可怜的她们, 也许一个腾空而起的激浪, 汇流蹈海前不能再见, 不会再知道对方的境遇。 四叶草被阳光熏照, 淡草味夹杂泥香, 留下一丝柔细短发, 切记面容常在心中。 于情于理, 我会让它守在你身后。 “太难受了。”娜莎靠在拉特利耶的肩膀上恸哭起来,她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将这些压抑消停下来。“我不想,可是我做不到,我渴望的,它又给不了我。我并不贪婪,只是想不要孤独。” “我不保证我不会离席,至少能一起挡住它,哪怕是都要摔倒呢?”他扫过头上的水滴,除了些许疲倦,这并不要紧,原本肆意妄为的困意被泣声所破,反而让他颇为精神,携着几近于无限的激励。 拉特利耶轻敲娜莎的额头,泪咽声被扰了几回就停下来。“再说了,大小姐再哭下去,可就变花猫咯。仆人可未必甘愿效忠这么惨兮兮的主人。” 娜莎注视着他,也不再丧气着,却瞅到一丝重影,摇摇头,眼前不再蒙尘一片,黏糊糊地浊眼。 也许琉夏斯早就走在她旁,却不能待太久。 “好,好。本小姐如你的愿。拉特利耶。”紧握住他的双手,渴求道:“如果没有什么能过分的要求,我希望你能常来看我,就算……” “还愣着干什么?雨已经停了,你若是不走,那可要冻到冷涕,我可担不起这个责任。” 他很宽慰,毕竟雨泪夹杂下,能见到一张可羞可娇,略带呆滞的洋娃娃,手里紧攥着她想保留的模样。 “我会做的小姐,但愿以后不会差到哪里去。” “差的尽头就是好,哼,必要你好看。”娜莎捡起落下的伞,抻拉一下,略沾着血,以手背拽干框边的色彩,即便没什么颜色。 大小姐转头看着拉雅,她们相互拥抱,刚止住的泪,又被挤兑两撇。 拉雅低头感受娜莎的湿发。“你知道我多害怕吗?我害怕再也不能陪你,做的不够,这是我的错。” “你不能这么说,你做的已经足够好了。”娜莎不肯放开手,她怕抓得不够牢。 仿佛这世界就剩她们两人,伴随着风铃悦动的叮呤声互相倾诉。 “你可知道你也是我的烛光?”拉雅略带哽咽地说。 娜莎反客为主,抛弃忧愁,不仅是安慰她,也是在安慰自己:“我们都在照耀大家不是吗?” 她们相视一笑,话语之中再也不带苦涩。 大家何苦不是被孤独鞭挞的人? 第六章 咖啡厅、宪警和素衣茉莉 夏日的门槛已经硬着火热顺过人们的腿肚,阿尔戈斯再度降临之后,应付于繁杂学业的一群少年,终于有些许能够喘息的日子。 临近帕拉斯勒街的转角,正巧在隔壁皮尔洛书店的下一间,貌似崭新的门匾上刻着二号,也是白桦木上漆,再套一层蜡做的门面。还有旧用的玻璃,可是值钱货,源自于普兰慕斯[1]一带著名的玻璃窗制品,七成半可可的巧克力色装潢,羽毛和水浪,还有木制的洛士那柱子。 撑起这片阳光能照料的地方,在窗下角的地方有很多薰衣草和郁金香、玫瑰一类的装饰,上门板还有风铃的方形盆栽。 在窗的上面,除了那些雕刻的不大细致的装潢,还有店名——“味蕾转角处”,和佩尼萝那群高档咖啡厅不一样,它的文字采用银漆嵌上。 按道理说,在近王都地区的地方,其实小镇上做咖啡厅生意,吃力不讨好,若是要开,为什么不是临近商馆区,那群贸易佬,本地人是这么称呼,开口闭口谈航运收入、预期收益、投资风险。 这群人最有这个闲心去享用这些不廉价的舌根娱乐。 若是还有谁能够接受,那不妨把视角抛在那群戴着白色假发的人身上——贵族和士绅们,他们同样能付这个消遣,佩尼萝的第四区,倒是有上好的手磨咖啡,装潢布置可比这里靓丽的多。 谁会闲着没事干去喝小镇上的无名小店,再说了,自己请人来宅邸中做手磨咖啡的也多的是,实在是没有挪位至此的必要。 但也并非没有闲心人,店主的鬼才算盘打的响不响,也是未知之数,一个星期之后,来此做客的人并非屈指可数,但也能一扫而过,在账上写四十多五十人也就罢了。 有些人的账目可不怎么能欠得起,毕竟上次领斗的胜负板上钉钉的事情。 三个弗兰郎套在钱包里也有些时日了,从腰腹的花边缝隙内,略鼓而锒铛作响的钱袋,正如它的主人所喜爱的颜色一般,还衔着几片香草。她站在门前,裙撑不显蓬松廓大,更像是长身的高脚杯,进店之后,随在她身后的好友们寻到了好位置。 “这个点好像没什么人。”娜莎拿出扇子,在外晒得都快满脸是油的滋热感,都快让她直接溜地打滚。 拉特利耶刚坐下,拿出怀表,又给大家看时。他说:“现在是下半日胄过两时半。这个点怎么会有人有闲心坐在这里喝茶。” “再等等,你们就会见多点人了。”珊妮思量着这里的布局,还有镇上的人,他们的习惯是干活到四五点才结束,怎么可能在这个时候有人来呢? “也不全是,能买得起报纸的,哦,应该说,有这个需要的。莫林指出那些随身携带单片眼镜和纸币的人,他们就合着要做多少单买卖,还画着规划图。“做商业买卖的最近来这里比较多。” “只不过是附庸风雅而已,真是要做生意哪来这个地方,更多是放松。”拉特利耶自己都被脑海中的想法逗乐了,他又说:“我说句不好听的,怕不是只有傻子才会在这种地方谋划商业,那和公开密谋没什么区别。” “有道理,不过我们得做点别的。”拿到菜单后,她捎了一眼,简直不敢相信,这一刻,她突然感到自己能够阔绰一把,要是佩尼萝的价位,那至少得花多一倍的钱。她咧嘴大笑:“你们随便点就行了,当然如果你们狮子大开口那我不好说,你们就真的忍心撕碎我的钱包吗?” 众人异口同声地说:“那当然了。” 大小姐并没有因此难过,早就料着有今日的“大劫”。“好好好,我把钱包卖了抵债都未必能吃完这些,你们也不看看,要是随便点普通的咖啡,也就是一吕讷左右,顶得住佃农快一天的饭钱,要是点个大壶,也就五吕讷,再上一人一个巧克力小蛋糕,共计十四吕讷。” 珊妮也看着乐,仔细想想还挺合事宜,就两指排在桌子上说:“庄家说的是,就依你的办。” 她挥舞自己的扇子,示意前台站着的侍应生来。 可那个长得身材高挑的姑娘,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她像是被喝住一般,许久不敢挪前,脸上的红晕都快被误以为肉已经被亨的半熟。 两人对视在一起,却有种莫名的熟悉感。 海蓝色的双眸,边缘的光斑如同刚划过天边的彗星,修长如一叶小舟,眼阔得令人醒目,能从人群中一眼认出的感觉。 这很难不令人联想到——那片小舟不怀竞逐而无求地渡过河中央,走进一看,是一个身穿白袍的女孩,那就是她本人,长发能一路垂到腰臀,笔直顺滑,略显墨色,到底要和多少斤墨水才长成如此模样。 珊妮眼都瞪大了,向娜莎的方向,她转过身来,也愣在原地。等到很久之后,她才脱口而出:“她让我想起一片白,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美。” 大小姐也感叹道:“的确如此,呆萌而不失雅!” 娜莎犹有兴致,语调还调高一度地喃喃道:“有趣,居然有这样的女孩子。”随后她站起来,看着她直接说:“不用怯,我觉得你能给我们记下这一笔。” 侍应生缓缓向前,她看起来很瘦,感觉随时能被抬起来,走也不太稳,甚至不太敢抬头相望,可也并非是那种天然驼背下去的感觉,有一种刻意说不清楚的压力桎梏着她。 侍应服仅仅是胸腹位置、衣领和衣袖作白,其余都是黑色,可衣装丝毫没有盖住她身体的曲线,这不能用紧身胸衣和裙撑彰显的美丽,整个人如同被缠绕丝弯的茉莉,散逸着清香,衣服更能衬出她的珐琅质色皮肤。 这也许过于夸张,并没有这么白,娜莎自己是这么说的。 她刚要磕住,双脚要立不起来,娜莎连忙扶住她,抓在那位侍应的手腕和腰边。 “谢谢。” 娜莎随时能够感受到她由内而外的战栗感,怎么比她自己当初出街还要怂千百倍? “举手之劳。” 面前的素衣少女,她点点头,然后又问娜莎:“sétaziē,qui……j……laladyre……é……niatē?(我在,小姐……有什么需要?)” “每人一杯咖啡,嗯,还有巧克力蛋糕。”娜莎看着面前的侍应,有一种马上让人凉下来,很温和的感觉。 她抄写的账单,本没有什么起眼,仅仅是放在近娜莎的桌面上。 “那个,还有……” “嗯?”少女继续耸拉着头,长发披织成一块乌黑的斗篷,略震如浪。 “你很好看,啊对了,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就叫我娜莎好了。我能得知你的名字吗?” “véron……”她还没说完就被使唤到另一桌上,仅能点头道一声不是。 大小姐并没有觉得遗憾,正想着能够待更长的时间,这样就能多留意一下她。 也许是因为容貌?娜莎捡起那张单子,不自觉地咧嘴笑着,可她望了一眼侧边的人写上的账单,突然意识到什么。 “嗯?你们看看,这字更有趣了。”大小姐将纸片垫拍在桌面上,众人凑过来看,笔记顺滑有致,连笔勾勒的功夫的确有练过,并非一般街上邻居能写的出来。相比于拉特利耶他自己写的“曲折”字,恭维都来不及。 莫林未上杯就已经在略微点头,也说:“她说话好柔啊,要是能顺畅地说那就好很多。” 娜莎偷摸着将手指衔入珊妮的掌缝,突然捏紧。珊妮还没琢磨得及,就被吓得不行,连忙说:“小姐这样可不好哦。” 大家相视而笑,都拍打她们各自的手背,还咧嘴伸舌,不过很快就收敛,毕竟咖啡厅还是要安静的。 拉特利耶眼瞅着从窗边路过的一位富商,他左手中指所带的戒指是青色的宝石,这在洛洲并不是很多,身穿褐色大衣,面容犹如见到了海边被激浪肆虐的海岩,并不是很皱,但皮肤的坑洼也不少,双眼貌似狮子般坚毅,这是他自己联想到的第一印象。 在他的身旁,左手的人貌似很喜欢黑色,就连黑色三角帽上面的羽饰和宝石也分别是乌鸦黑和煤炭黑,还拽着手杖,全身唯一能见的白布应该就是他的腰间捆带和长袜子。不算朔长的栗子色波浪发和高细鼻梁,却配上粗笔眉。 娜莎一眼看到拉特利耶的视线并不在此,更是瞧到了熟面孔,心神也乱,脑海中涌现一个名字——“劳斯丹德”。 三个人推开门,坐落在中间第二列的第三排群椅子上,列出一小撮清单手札的玩意,在那位富商的右边,一位贵族,进门以后坐在他的对面,手里还提着箱子,阳绿色的烤漆和金色角边料雕花护角,都是耀眼的存在。 箱子的携带者,自己也是一身白衣,里面的马甲是青蓝色,戴着短卷假发,妆术也很自然,至少不会像不懂的傻瓜,把一大堆面粉全叠在脸上,都快糊成墙了。 拉特利耶喃喃自语:“他们看起来很有钱。” “他们不一定没有要务缠身,不是一般人。所以拉特利耶。”娜莎把扇子末端抵在他的锁骨旁,又和声细语地说:“你要是再出篓子,我可救不了你。” “他们有什么来头吗?”拉特利耶继续发问。 “没有。就算有也不告诉你。” “你们的东西……”刚才的侍应生把东西呈上来,她脸色看上去没那么苦涩,红晕逐渐消散,可依旧发抖,却又能使盘子上的糕点咖啡处于不动之地。 不过,若是能快一点就好了。毕竟要是按照这个速度,即便它们不撒一地,猫都要睡。 她很木讷,放完这些东西刚想要走。 就被大小姐请住,侍应生长呼一口气,知道她想要什么,就说: “e……enniulmeavéroniqua” (“我……我的名字是薇若妮卡。”) 娜莎站起来,她眼里有光,一切都知道以后,就开始说起俏皮话来:“那太好了,还想着véron的后面到底是什么呢?其实也没什么,我今天想到一个有趣的灵魂,它的第一印象,仿佛要把外面的灼热一洗而空。你知道它是谁吗?” “嗯?” “那当然是你,小姐。” “我不是什么小姐……”她脸上凝重起来,刚要挺起的身子又些许驼背。 娜莎马上回她:“我要是说错什么,很抱歉,可我想结识你这样的人。” “你的洋溢之词让我很是受用,我真的……”薇若妮卡又点头致意,她像是必须要离开,急匆匆地手抵着盘子,店主挥舞手臂让她去做新的活。 “感觉她太腼腆。”她拿起勺子连带蛋糕在口里品尝。 本想着这便宜价定不会有和口感可言,舌尖是被欺骗? 还是说自己太久没吃蛋糕了?正巧入口即化,不过甘不过甜,在舌面上挪动,反倒是舌根被反客为主,渗入心胃,就像吃着不冻的甜雪。 她咽下去,匙头担在嘴里愣了很久,就在大家以为她已经心里要骂娘的时候,娜莎把勺子缓缓放下,突然正经起来说:“这不太像是拙劣的棍棒搅动攀打面团的手法。它在试图欺骗我?不对吧,这蛋糕真值这个价格吗?” “我觉得很好吃。不过这咖啡就挺苦。” “不是,珊妮,这……这我,我都感觉这店会不会过几天就倒闭了。这材料也不差,还有手作。”娜莎又将咖啡缓缓流入舌根底部,直到溢在舌边两侧。如天鹅漱口般试探它,更是啧啧称奇。“这店主是傍了大款还是本身就有庄园产业,这样做它不会亏本吗?” “那大小姐你的意思是?”珊妮觉得越尝就感到愉快,干脆仰着椅子小歇一会,当然她只是犯困意,闭目塞听。“难倒他们的手艺不好?” “绝对上乘,这咖啡豆的味道能和酒香那效果相比,居然能扩到心脾里。” 拉特利耶自己也试着照喝,倒是尝了一身苦,就直接咽下去,别提脸有多拧了。“我头一次喝,你可别忽悠我。” 莫林倒是被他逗得脸乐开花,被苦成眯眯眼的拉特利耶摇摇头,这才好像回过神来,于是和他说:“那倒不是,我尝过别的咖啡,不及这个好,怎么说呢?就是你甚至能尝到每一粒咖啡粉碎的表面香,苦倒是好说,一口灌入舌根处那不没香嘛,最能吃苦的就是近喉咙处。” 拉特利耶仅仅是点头附和,正在这个时候,两名拿着长戟的宪警,居然会在这种地方出现,一般他们只会在城区行动,镇上顶多一个月来一次,上一次还是在一个星期前。 他们也不爱惜别人的门,将门柄一推怼到墙边,门轴吱嘎响和撞门声让顾客们被惊到。 薇若妮卡从厨房刚出来差点没把盘子摔着,要拽在门缝边才能站好。 虽说他们是在执行公务,可也没说为什么,咖啡厅里弥漫着紧张不安的氛围。毕竟铁尖的确能划穿人的身躯,锋芒悬着人的胃口,就连碰杯也不太好办。 拉特利耶一眼打量这些人,除了两个磕巴脸,那些宪警估计也没心思找他们的东西。 反倒是在那富商的后头,身穿褐色大衣,脸上落有一刀刺痕,还有满脸胡渣的男子,左边袖口上的尖锐物,在阴影下化为皮肤的填充物或袖口的装饰,里面有些小袋抵着刀把,虽然远处看不太清,也能估摸着大概。 在思量一会后,他认定这个人非等闲之辈。于是碰肩点头,她靠近唇边,硕硕私语,之后默不作声,就指出一条“明路”,写出rhager这个单词。 莫林和珊妮还未意识到他们的意图,刚想说什么就被示意拦住。 “我们执行公务,因此奉命在此巡视,不必忧虑。”他们往桌椅汇成的走廊上以目光打扫,可就在这节骨眼上,撞到在一旁记账的薇若妮卡,她连笔也拿不好就全落在地上,又试图去捡。 “对不起,我打扰……到你们了。” “嗯?”俊俏的美人以及她慌张的样子,诱人的白色果实垫在她的脖子下,也许有机会从中作梗。 其中有个宪警将手搭在她的腰臀下,伺机把玩,另一名则搭在她的肩上,由不得让薇若妮卡惊栗起来,抖得更加厉害。 她试图去躲,就连盘子也拿不稳摔在地上。周围的顾客抱以忧虑和同情,可谁能对付执法机器? 搂在他肩上的那位说:“你也许是间谍,说吧,铎卢洛斯北面的是吧?” “没有。”她摇摇头,感受到腰下挪捏的痛感,咬唇临泣。 他将长戟架在薇若妮卡的脖子上,继续说:“依米颠列?你可露出马脚来了,女士,倘若你在这么狡辩,装一幅可怜又不知所措的样子,那字怎么会写的这么好看,肯定是受训的。” 她的“不是”显得怅然无力,这一刻她终于崩溃了,在脸上以泪划出自己的忧愁。 “那个,她是我救来的,我很肯定她不是间谍。”店主赶忙去劝说他们,也被兵器拦截在外。 隔着两列凳子的拉兰诺斯伯爵之女,将铁勺子快在碟子上刻上十字,当她吃到仅剩下最后一小口,拇指大的糕块之时,她彻底忍不住了,那群狰狞而色意大发的长官显然不懂自己拿着黄毛长戟的义务,将手妄图潜在那侍应的裙底下,很难不让人恼怒。 这一刻,就连拉特利耶也拽不动,她站出来喝住那两个磕巴:“你们的手是不是伸得太长了?!” “我们是在执行公务,请你不要做多阻挠。国王之法自有我们执行。” 娜莎从座位上走出来,这一刻居然连铁戳子的威胁也无视了。拿出扇子抵住那位架在她脖子上的宪警,话也说的更快:“那么国王有没有说过你们的手能拔弄少女的身体?多么无礼啊,若是按照你们这样,人家不是间谍也会被你们玩剩一身皮。” 周围的人都对他们发出异议,开始鼓噪起来。 拉特利耶趁事态闹得凶,望向那位三四十多岁的褐色隐者,他的咖啡才正享用一半,刀尖已经能见着光。 他背后的富商,却与他的随从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嘴里还说着“你看这协议怎么样?”、“这一点能够做好,棋局就布成了。” 他喝完咖啡,就走到富商的面前,大家倒是没有错愕。 黑衣随从正想着要吓止拉特利耶,就被老人拦住,他回应:“有什么事吗孩子?” “我听说你对棋局有点研究,能赏脸下一局吗?” “我们可是在做生意啊。好吧,小伙子,今天我的确有带棋,领斗你会玩吗?” “行,不过你在这聊商业,似乎不太妥。” “也许是。”他接过阳绿色的箱子,里面是紫颤木和白桦木做的棋,分别代表黑和白,拉特利耶的动作还不够老富商所搭的快,不一会功夫就好了。“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有些行话常人可未必能懂啊。” “这种事情难不倒我。不过最近有件事情的确要说一下,就是,我觉得吧,毕竟还是得谨慎。”拉特利耶用手指划出刚才的单词rhager,然后用唇再默读一次。“你瞧,我还有一颗棋子在你的国王背后。” 他自然了解拉特利耶的深意,就说:“啊对,这不劳你费心,可你看错了,这还是我的棋呢。” 老富商的话一点也不像是饱经世故的沧桑样子,不铿锵有力,掷地有声,反而有些和蔼调皮。“现在棋局开始了,那么就不要看其他人,胜利就是在这些空隙上溜走的。” 拉特利耶还是有些不安,呼吸也略带急促。 他的对手安慰他:“这又不是要上刑场,输赢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