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森工子弟的火红年代》 第一章 重生 “希平,你敢不敢喊一声儿,你要高海宁的小姨子?今天你要是敢喊,晚上我请你喝酒。” “靠,希平哥,这有啥不敢喊的? 高海宁的小姨子那么漂亮,谁不惦记啊? 喊,男子汉大丈夫,一句话,还有啥不敢的?” “就是,咱希平哥天不怕地不怕,还怕个女孩子咋地?喊,希平哥,我们都支持你。 你要是真把周青岚追到手,往后跟高海宁就成连桥儿了,多好啊?” “希平哥,加油,别怂,喊。” 六月的长白山,树木苍翠、郁郁葱葱。 林间一条清澈的小溪,潺潺流淌。 小溪边,一群十八九、二十来岁的年轻人,正凑在一起笑闹着。 被众人拥簇着起哄的盛希平,此时却是一阵恍惚,眼前这是什么情况? 他不是过六十大寿喝醉酒,回家睡觉了么?这是哪里?做梦么? “希平哥,你发什么愣啊?敢不敢喊,给个痛快话。 大家伙儿都看着你呢,你可别丢了咱前川林场知青的面子。怕什么?上啊。” 旁边,一个留着小平头,浓眉大眼的小伙子,伸手推了推还在恍惚中的盛希平。 不对,眼前好像不是做梦。 虽然他心里不知道多少回盼着能重新回到过去,梦里也时常梦到前川林场。可眼前这一幕太鲜活、太真实了,绝对不是梦。 盛希平猛地回过神,扭头打量着四周,看着身边这群年轻人。 王建设、高海宁、陈维国、张志军…… 还有一些看着面熟,却一时间怎么也想不起他们叫什么,仿佛那名字就在嘴边,可就是说不上来。 他们,大多都是前川林场职工家的孩子,跟盛希平年龄相仿,又一起在家属队当知青。 七七年之后,这些人有的招工上班,有的参加高考出去念书。 再然后,林业局不景气,众人下岗自谋出路,就此各奔东西,很多人走了再没消息。 不是梦,这绝对不是做梦,以往虽然也做梦回林场了,可从来没梦到过这些人。 “你问问他敢么?借他八个胆子,他也不敢喊啊。 切,你们前川林场这些人,就是些怂包。” 就在盛希平沉浸在回忆中,努力思索的时候,从不远处又过来十多个岁数差不多的年轻人。 领头的那人,穿了件纯白色的确良衬衫,蓝色改良工装裤还有崭新的折痕。 三七分的头发不知道抹了什么,一丝不苟、油光锃亮的,怎么看都不像是来干活的模样。 “就是,他们这些人,就能胡吹大气。 成天什么希平哥、希平哥的捧臭脚,就好像盛希平多能耐似的。 一到动真章儿的时候,还不是怂了?盛希平,你不是挺能耐么?有本事你倒喊啊。 周青岚,那是我们松江河知青一朵花,扎手的山刺玫,也是你能惦记的?” 旁边一人,穿的也挺板正,梳着同样三七分的发型。 只是那双小眼睛,就跟凉席篾子剌出来似的,再配上瘦长脸尖下巴,怎么看都显得獐头鼠目不像好人。 这俩人,盛希平当然认得。 不,应该说,他们就算是化成了灰,盛希平都不会认错。 穿白衬衫的那个,叫孙云鹏,是松江河林业局副主任家的独子。 旁边那个,是制材厂副厂长家的儿子,叫杜家斌。 从七一年开始,林业局有新政策,职工子弟初、高中毕业后,不再安排下乡。 而是上山,在本局走亦林亦农道路,直接安排到下属林场的家属队集体户。 上山的知青,可以在家属农业队干活,也可以到林场干季节工。 前川林场是个大林场,旁边还挨着大碱场村。 这边条件比其他林场好,所以不光本林场的职工子弟留在家属队,局里不少干部的子女,也都安排到前川林场集体户。 孙云鹏那群人,就是局里各单位的子女。 这些人以孙云鹏为首,大多是干部子女、纨绔子弟。 一个个自视甚高、盛气凌人,根本不把前川林场本地的那些知青放在眼里。 盛希平是前川林场工队长盛连成家的大儿子。 这年月的孩子大多都调皮捣蛋野的很,盛希平打小就是孩子王,皮得很。 后来跟隔壁大碱场村的一个退伍兵学了点儿拳脚,不敢说打遍前川林场无敌手,反正大多数小年轻儿都不敢惹他。 所以从小到大,盛希平就是前川林场这群职工子弟的头儿,成天领着他们上山下河、各处胡作。 盛希平初中毕业后,正好赶上政策,就留在了前川林场的家属队,混到了知青队长。 去年入冬,孙云鹏等人被安排到前川林场。 这些人一个个都牛哄哄不服管,尤其孙云鹏,仗着他爹的身份,最是刺儿头,几次三番找麻烦,不听盛希平安排。 盛希平的父母再三叮嘱,不让他跟局里来的这些知青起冲突,以免惹麻烦。 将来盛希平能不能招工,可不光是林场领导说了算,主要还是局里领导点头。 要是得罪了孙云鹏,回头孙主任嘴一歪歪,盛希平这招工就得够呛。 如今这年月的年轻人,不管男女,哪个不想着招工当工人、捧个铁饭碗?谁还能在家属队呆一辈子? 所以盛希平大多时候都让着孙云鹏,不跟他正面冲突。 可盛希平越是这样,孙云鹏越是觉得人家怕他,越发趾高气昂,每每找茬儿。 此刻,孙云鹏一脸轻蔑的看着盛希平,以及盛希平身边这些前川林场的子弟。 “盛希平,我警告你,周青岚是我看上的人,你少打她主意。 癞蛤蟆也想吃天鹅肉?做你的春秋大梦去吧。” “就是,你们这些人就别白费心思了。 一个个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什么德行?凭你也配?” 旁边那个杜家斌,一副狗腿子的模样附和道。 别看孙云鹏他爹只是个主任,可他妈那边厉害,有背景有靠山,大有来头。 孙主任前程远大,可不能得罪。 盛希平看着孙云鹏和杜家斌二人,一时间心绪翻滚,恨意涌上心头,不由得紧握双拳。 第二章 恩怨 盛希平跟孙云鹏、杜家斌的恩怨,正是起源于那个叫周青岚的姑娘。 周青岚他爸是林业局机修厂的工程师,前些年从通化机械厂调过来。 别看松江河林业局是国企,可大部分人都是齐鲁过来闯关东的盲流。 应该说,这松江河就是从盲流子起家的,工人大多也没多少文化。 周明远是机械工程师,他媳妇是医生,人家那是正经的书香门第文化人。 周青岚长得漂亮,五官端正明艳大气,加上自小生活在城里,自带一种与众不同的气质。 去年冬天,高中毕业的周青岚跟着局里一众知青来到了前川林场,一到这儿就引起了不少小伙子的注意。 盛希平对这个周青岚印象非常好,他又是知青队长,平日里对周青岚诸多照顾。 这一来二去,就被旁人看出了端倪来,时不时就逗盛希平一回。 周青岚有个表姐就是前川林场的,跟盛希平的好朋友高海宁从小一块儿长大,两家父母口头约定的娃娃亲。 周青岚之所以来前川林场,主要也是因为这边有亲戚,多少能照顾一下。 林场不光是采伐的工作,清林、造林、营林、抚育各种工作非常忙。 尤其是开春之后的这段时间,造林大会战,全场一盘棋,就连小学高年级的学生,都得上山来植树造林。 进了六月,开始幼林抚育,也就是铲树苗。 林场知青走亦林亦农道路,不管是农业队还是林场,哪里有活哪里干。 盛希平是知青队长,带着手底下这几十名知青,来前川二支线里面,进行幼林抚育工作。 忙活一上午都累了,到了午休时间,大家伙儿就来到林间小河边洗洗手脸,准备吃饭。 都是些小年轻儿,凑到一起哪有个正形儿?不多时便笑闹起来。 有人就起哄,问盛希平敢不敢大喊一声,我要高海宁的小姨子。 他要是敢,晚上就请他喝酒。 盛希平年轻气盛,还有他不敢的?当即便喊了两声。 男知青在下游,女知青在上游,中间隔了差不多一里地。 这边喊的声音挺大,可传到那边去,就没那么清晰了。 上头正洗手的周青岚等女孩子听见了,就以为下游要胰子。 女孩子嘛,多数都讲卫生爱干净,这周青岚身上还真就带着一块肥皂。 于是摘下一片树叶子,将小小的肥皂放在上面,顺水漂了下去。 下面这群人正等着上头的消息呢,不想没等来女知青的笑闹回应,却发现一块儿放在树叶上的肥皂。 本地人多数都管肥皂叫胰子,大家伙儿一看,就说盛希平要小姨子,那边就给送了胰子,这分明就是同意了。 盛希平本就对周青岚有意,多番照顾,周青岚呢,对盛希平也有些好感。 俩人就在大家伙儿的起哄笑闹中,挑明了关系,顺理成章走到了一起。 这年月说是保守,实际上知青里面处对象的多了去,并不稀奇。 周青岚的父亲是机修厂工程师,盛希平的父亲是林场工队长兼任小修厂的厂长,两家也算得上是门户相当。 而且盛希平这小伙子长得不错,精神头也好。 又是知青队长,思想进步、能力出众,跟周青岚挺般配的,俩人感情也极好。 盛希平二十、周青岚十八,俩人情投意合相处的不错。 要是按照正常发展,处个一两年感情稳定了,双方家长见个面定下来亲事,找时间领证办婚礼就行。 可世上哪有这般顺心如意的事情? 周青岚是这一批女知青中最出挑的姑娘,惦记她的可不仅仅是盛希平一个。 从局里来的那些男知青,除了本身有对象的之外,谁心里不想着周青岚啊? 这其中,自然少不了孙云鹏这个纨绔子弟。 孙云鹏他爹是局里的副主任,他姥爷那边儿有人在省林业部门而且职位不低。 他是家中独子,自小备受宠爱,一向嚣张跋扈、横行霸道惯了。 孙云鹏看好了周青岚,多番示好,可周青岚根本不理他,却跟盛希平处了对象。 孙云鹏明着争不过,心中妒恨,于是背地里下狠手。 那年春节过后,松江河知青返回林场,盛希平跟周青岚大半个月没见面,自然要去集体户找周青岚。 没想到,孙云鹏带着人,趁着夜色在半路上埋伏。 想要暗中下手教训盛希平,最好能把盛希平打个半死或者残废。 集体户在后山农业队那边,离着林场挺远。 晚上快十点了,盛希平离开集体户往回走,几个人从暗中冲出来,抡着棍棒、砍刀往盛希平身上招呼。 本以为这么多人,对付孤身一人的盛希平那还不手到擒来? 却不想,盛希平不光拳脚厉害,随身还带着一把打猎用的刀。 盛希平从小就爱舞枪弄棒,机缘巧合下还拜了大碱场村一个退伍兵为师。 跟他学拳脚、学打枪,时不时跟着上山打猎啥的,所以盛希平身手不错。 可身手再好,面对好几个人的围攻,应付起来也吃力,一不留神就挨了好几下。 得亏冬天穿的厚,有棉袄隔着,对方那砍刀也不算太锋利,所以伤口不深。 眼瞅着要吃大亏,盛希平哪里还顾得上那些?索性掏出随身带着的刀,朝着最近的一个人攮了过去。 他这把刀是师父送的,据说是炮弹钢打制,锋利无比。 上山捅野猪、黑瞎子都不在话下,更何况人了? 当时双方都打红眼了,谁还顾得上分寸?盛希平一刀就把人给捅倒了,回身又踹飞一个。 被捅的那人正是孙云鹏,而被踹飞那个就是杜家斌。 这一刀正中胸腹间要害,孙云鹏惨叫一声倒下。 那边杜家斌被踹的位置,也是男人最要紧的部位,当时就疼的晕死过去。 领头的两个人都倒下了,其他人直接傻眼,这架还怎么打? 盛希平趁机会跑回了林场,赶紧招呼人。 大半夜出了这么大的事,整个儿林场都被惊动了。 场长、书记一听都吓得一哆嗦,赶紧往松江河打电话。 同时调用林场的铁道摩托卡,送伤者去林业局医院。 第三章 后悔么? 杜家斌只是疼晕了过去,送到诊所后没多会儿就醒了,表面上也看不出哪里有伤。 可孙云鹏挨这一刀挺深,伤口血流不止,林场卫生所处理不了,只做了简单包扎,打个止血针。 前川林场到松江河八十多里地,等铁道摩托卡把人送到森铁,就已经是两个钟头之后了。 局里安排了车在森铁等着,接了人赶往林业局职工医院。 职工医院那边,手术室已经备好,医生护士全数待命。 十几个身强力壮的小伙子早早等着,准备献血。 然而这一切都是徒劳无功,孙云鹏内脏受伤失血过多,已经救不回来了。 孙家就这么一个儿子,孙主任夫妻中年丧子悲痛欲绝。 孙家两口子发了疯,非得要盛希平一命偿一命不可。 如果按后世的法律来说,盛希平这样大概算是防卫过当,毕竟事情起因在孙云鹏等人。 当时那个情况,盛希平被人围住了,他要是不反抗,估计死的就是他了。 性命攸关之际,出手狠辣也属正常。 要不是孙云鹏心狠手辣想要害人,哪里会有这样的结果? 然而在那个时候,很多时候是没太多道理可讲的。 孙家疯了似的要给儿子报仇,盛家自然也不肯相让,托关系找人想要保住盛希平。 最终,盛希平以过失杀人被抓进去,判了十六年。 盛希平在里面表现良好,数次立功。 加上后来孙家的靠山倒台,以及盛家多方努力,最终盛希平在里面呆了十一年,八六年春天出来。 盛希平在里面浪费了十一年青春,等他出来时,已经三十出头。 招工的机会没了,母亲张淑珍因为他出事着急上火、担忧害怕,早几年便大病一场撒手离去。 父亲盛连成接连受打击,也老的不成样子。 没有工作,无奈之下他只能跟着大碱场村的人一起刨大土、种参、看棒槌、打松籽、抬木头,只要是能挣钱就行。 幸亏自家弟弟以及几个发小都对盛希平很不错,带着他一起接林场外包的工程,日子总能过得下去。 再后来,盛希平手里有点儿本钱了,就倒腾木头做生意、当包工头,反正啥挣钱就干啥。 八十年代后到九十年代初,挣钱的机会还是很多的,只要敢拼敢干,倒也穷不了。 到九五年的时候,盛希平手里头差不多能有近百万,在松江河还有县里都买了楼房,还养着好几台车,阔气的很。 那时候林场职工除了冬季采伐之外,都不发工资了。 局机关的人,工资发百分之七十五。 当初大家脑袋削尖了想招工当工人,如今却发现,铁饭碗还赶不上盛希平这无业人员挣的多。 一下子,盛希平就成了抢手的香饽饽,提亲说媒的恨不得踏破了盛家门槛儿。 最终,盛希平相中了个二十出头的姑娘。 反正到这个岁数了,也别提啥情啊爱的,人家图他有钱,他图姑娘年轻貌美,身体健康能生养。 双方各有所图,凑一起过日子罢了。 新媳妇过门一年多,生下个胖小子,从此盛希平有妻有子,日子过的也挺美。 一转眼盛希平六十了,亲朋好友给他办了寿宴。 酒席上,昔日好友开玩笑的问了一句,这辈子后没后悔过? 盛希平当时也只随口一说,后悔了。 若真能重来一次,至少,他要避开跟孙云鹏打斗的那一晚。 孙云鹏死不死的他不在乎,但不能死在他手里。 那样,母亲就不会因为他,早早病故。 弟弟也不会因为受他牵连,没办法念大学,妹妹更不会亲事艰难,蹉跎到二十七八随便嫁了。 当然,这一切不过是妄想。 盛希平只是随口一说罢了,根本没放在心上,回家后倒头大睡。 可哪曾想啊,再一睁眼时,整个儿世界都变了,他竟然回到了前川林场,回到了二十岁的这一年夏天。 “你们看,我就说他是个怂包吧? 瞅他那畏畏缩缩的样儿,借他八个胆子,他也不敢喊啊。” 盛希平犹自沉浸在回忆当中时,对面的孙云鹏再次满脸嘲讽的开口。 那神情,简直得意的不行。 “我早就说了,你们前川林场这些知青都是个屁,怂包、窝囊蛋。” “就是,就是,鹏哥说得对。” 杜家斌在旁边,一脸谄媚的接话,斜着眼往盛希平等人这边扫了下,一脸的不屑。 都是些十八九、二十啷当岁的小伙子,哪个不是血气方刚、七个不服八个不忿? 一听这话,前川林场的这帮小年轻儿可就不干了,撸胳膊挽袖子,就要上去跟对面的人干架。 “操,你特么说谁怂包、窝囊蛋? 今天老子不把你卵黄子打出来,我特么跟你姓儿。”几个年轻人吵吵嚷嚷的就要上前。 盛希平回过神来,一把拽住了要上前干架的小伙伴儿。 “你们都别动手,消停儿看着就行。” 说话间,盛希平往前走了两步,来到孙云鹏和杜家斌的面前。 “就你俩这狗德行的,也敢在我面前大呼小叫?”盛希平冷哼一声儿。 上辈子这俩狗东西,一个被捅死了,另一个也被踹坏了命根子,坐下了病根儿。 手下败将罢了,盛希平还真是没把他们放在眼里。 “什么玩意儿?盛希平你敢骂我们?”不等孙云鹏变脸,杜家斌率先跳了出来。 盛希平瞅着杜家斌,握紧了拳头,手背上的青筋都鼓起来了。 最坏的就是这狗东西,直到多少年后,盛希平才知道,当年那一场冲突,就是这家伙在背后挑唆的。 杜家斌也看好了周青岚,但是他不敢跟孙云鹏争。 所以就从中挑拨,故意拱火儿,想让孙云鹏跟盛希平俩人斗,到时候两败俱伤,杜家斌就能坐收渔利。 事实也果真这样,孙云鹏死了,盛希平进去了。 两个年轻小伙子因为周青岚而争风吃醋,死的死蹲的蹲,周青岚的名声和前途也毁了。 最终,杜家斌如愿抱得美人归,娶到了周青岚。 只可惜,杜家斌因为当初那一脚的缘故,已经是废人一个。 几年后,周青岚跟杜家斌离了婚,只身南下闯荡。 第四章 要胰子 盛希平瞅着杜家斌,拳头握紧又松开,松开再握上。 不行,眼下还不是收拾这狗东西的时候,将来有机会再说。 “杜家斌,你那点儿花花肠子,真以为我不知道啊? 你也看好了周青岚,可惜你胆小如鼠,怕孙云鹏打击报复,不敢说出来罢了。” 盛希平咬了咬牙,恨恨的从牙缝儿里挤出两句话来。 他不动手收拾这狗东西,不表示别人也不会动手。 当初杜家斌能挑拨拱火儿,如今盛希平也可以玩这一招。 挑拨离间嘛,谁还不会似的?就让他们狗咬狗去吧。 果然,盛希平这话一出口,杜家斌脸色立时就变了。 他立刻扭头去看孙云鹏,果然见到孙云鹏一脸愤怒的盯着自己。 “鹏哥,你别听他胡说八道,我哪能呢? 周青岚是鹏哥看上的人,我可没那个胆子跟鹏哥争。” 杜家斌低下头,掩去那双小眼睛里藏着的怨毒,低声下气讨好道。 孙云鹏听见这话,脸色好了些,用鼻子哼了声儿,“哼,量你也不敢。” 说完,孙云鹏抬头,看着盛希平。 “少废话,盛希平,你给我记住了,离周青岚远一点儿,要不然我可对你不客气。” 这人嚣张跋扈惯了,丝毫没把盛希平等人放在眼里。 盛希平白了对方两眼,“凭什么你说我就得听啊?我爸说话我都不一定听呢,你算老几?” 不好意思,盛哥活到六十岁,从来没怂过,也从不惯着哪个。 盛希平回头瞅了瞅身后的小伙伴,忽然咧嘴一笑。 “哎?你们刚才说啥来着?哦,对了,让我喊一句要高海宁的小姨子对吧?” 以前也曾想过,假如一切可以从来,他一定老老实实过日子,不去招惹那些是非。 然而有些事很显然避不开。 眼前这场景,但凡是个男人,就不可能认怂。 别人都要骑在他头顶上拉屎了,还让他怎么忍? 今天他要是怂了,以后还怎么在前川林场立足? 收拾那俩人,可以慢慢来,但今天这面子,绝对不能丢。 “对,对,希平哥,敢喊一声儿不?” 众人也想起来这个茬儿了,一边挑衅似的往孙云鹏那边看,一边齐声应和。 “那有啥不敢的?听着。” 盛希平漫不经心的笑着,随手挽了下袖子,然后两手围拢放在嘴边,朝着小溪上游,大声喊道。 “我要高海宁的小姨子。” “我要高海宁的小姨子。” 盛希平连着喊了三声,声音在空旷的山野里回荡,传向了上游。 上游一群女孩子正在洗手洗脸,准备吃饭呢。 忽然听见远处有喊声,便停下动作凝神细听。 “那群人又在鬼哭狼嚎什么呢?”有人随口问了句。 “我听着什么要胰子?” 一个穿着半旧蓝色上衣、蓝裤子,绑俩麻花辫的女孩,仔细听了听,说道。 “估计是干活手埋汰了,要胰子吧?” 一边说着,姑娘一边从兜里掏出个手绢来,打开手绢,里头是一小块肥皂。 “正好我带了块儿胰子,便宜他们了。” 说着,姑娘便把肥皂拿起来,又去河岸边摘了片大叶子。 用叶子托着肥皂,放到河水里,还用手撩水,让叶子漂的更快些。 林间小溪没多宽,成人一大步就能跨过去了。 不过这溪水倒是流的不慢,没过多会儿,下游正等着回音的男知青们就瞧见,一片绿色的叶子上托着东西飘下来了。 “快看,啥玩意儿啊?” 尽管盛希平早知道喊完之后的情形,可刚刚喊完那三句话之后,他心里还是忍不住期盼。 盼着那片叶子,托着肥皂顺水流下来。 而此刻,记忆中的那片叶子果然顺水而下。 盛希平心头猛地一跳,什么也顾不得了,忙跑过去,从水里捡起叶子和肥皂。 “啥东西啊?一块儿胰子?” 那些小伙子们也都好奇的凑了过来,万分疑惑的看着盛希平手中的东西。 “这是啥意思啊?” “那还能啥意思?咱希平哥说要高海宁的小姨子,上头就送了块胰子下来,这不就分明是同意了么?” 之前那个留着小平头的小伙子,笑呵呵的说道。 “哎呀,可不是咋地?那头肯定是听见了不好意思回话,就送了块儿胰子下来。” 众人一听,这解释挺靠谱儿,于是纷纷笑了起来。 “希平哥,这下你还有啥可说的?好好把握机会吧,千万别错过了。” 这群小伙子都高兴的很,上前来勾着盛希平的胳膊,嘻嘻哈哈起哄。 六十岁的老家伙了,脸皮厚着呢,哪里会在乎这些人的起哄玩笑? 盛希平没理会身边这些损友们,更没搭理那头已经红了眼,快要气冒烟的孙云鹏、杜家斌二人。 只珍重万分的将那块肥皂连同树叶,一起揣在了兜里。 “走吧,吃饭去。” 说着,便同王建设等人一起,朝着他们干活的地头走,干粮都挂在地头的树上呢。 “盛希平,你别得意,以后有你好看的。” 路过对面那些人身边时,孙云鹏咬牙切齿的恨恨说道。 盛希平斜了孙云鹏一眼,“行啊,有什么招数尽管使出来,我接着就是。 别忘了,我才是知青队长,你还在我手下呢。 之前让着你,不惜的跟你一般见识罢了,真以为谁怕你啊?” 之前是为了能招工,不愿意跟孙云鹏他们起冲突,并不是怕了他们。 如今的盛希平虽然还是二十岁的外表,里头却是个六十岁的老家伙了。 上辈子啥事情没经历过啊,还能让这几个毛头小子给吓唬住? 孙云鹏自打来到前川林场,就从没把林场这些知青放在眼里。 他横行霸道惯了,身边又有杜家斌等一群捧臭脚的,就觉得自己了不得,谁都不服。 之前几次故意找茬,盛希平都记着父母的叮嘱,主动退让。 孙云鹏就觉得自己多了不得,把前川林场这些知青都镇住了。 可是今天,孙云鹏接连在盛希平这儿吃瘪,脸都丢光了,素来跋扈的他如何能忍? “操,盛希平你别给脸不要脸。” 说话间,孙云鹏抡拳头就朝着盛希平砸过去。 第五章 旧情 盛希平抬起右手,又准又稳的攥住了孙云鹏的手腕子,五指稍一用力,就见到孙云鹏疼的脸色都变了。 “就你这两下子,还不够看,往后消停点儿,咱们井水不犯河水。 强龙不压地头蛇,你一个外来的有多大本事在这儿蹦跶?” 盛希平没松手,脸色十分平静地看着孙云鹏,说道。 “你要是有那个跟我较劲的工夫,不如多留意你身边这些人。 不是成天跟你称兄道弟的就都是好人。知人知面不知心,你知道他心里想的什么?” 盛希平说这话的时候,故意往杜家斌那边瞟了眼。 孙云鹏这小子,纯纯是让爹妈还有身边人给惯坏了,冲动、暴躁、目中无人。 但要是说起来,真正坏的人不是他,是他身边那个杜家斌,那才是个阴险小人呢。 眼下,盛希平还不能直接动手收拾他们,却不妨碍他从中挑拨。 怀疑的种子一旦种下了,就会生根发芽。 只要孙云鹏跟杜家斌俩人拆了伙儿,想要收拾他俩,那简直易如反掌。 果然,盛希平这话一出,孙云鹏脸色变了再变,那边的杜家斌脸上也很难看。 盛希平不想跟这些人浪费时间,于是松开了手,扫了一眼孙云鹏等人,转身走了。 孙云鹏龇牙揉了揉好像要断掉的手腕,“操,这家伙手劲儿真大。” “鹏哥,你没事儿吧?这小子太不是东西了,鹏哥可不能饶过他。”杜家斌一脸关心的上前说道。 “呸,你少在这假模假式的甜话我,刚才你咋不敢动手揍他呢?” 孙云鹏没好气的瞪了眼杜家斌,一甩手,也走了。 盛希平等人回到他们干活的地头,从树上摘下来各自的干粮兜子。 这年月念书的孩子,要是能有个那种军绿的斜挎布兜就很了不得了。 很多人家都是哥哥用完传给弟弟妹妹,等着不念书了,就留着干活的时候装饭。 盛希平用的就是这种布兜,念书时背了好些年,颜色已经褪的发白,四角还打着补丁。 不过这年月的人多数都不在乎啥补丁,倒是更在意补丁上的针脚。 要是谁家男人身上的补丁针脚不齐,粗针大线的,则会受人指点和嘲笑。 按理,知青上山,是要集体住到家属队知青点儿的,也就是大家说的集体户。 可前川林场这边没有有合适的住处,所以本场的知青,还是各自在自家吃住。 松江河过来的这些人,都安排到林场职工家里去住,在林场食堂吃饭。 林场已经着手,在后山家属队盖知青点儿了,到时候这些知青就得都到集体户去住了。 这年月带饭也没啥好的,多数就是大饼子咸菜。 有的女人勤快些,开春的时候会烙一缸煎饼,男人们上山带饭就是煎饼卷大葱、大酱这些。 盛希平带的是苞米煎饼。 年轻人饭量大,少了不够吃,早晨盛希平掸了十来张煎饼,还带着一小罐子家里做的大酱。 另外还从菜园子里拔了大葱、小生菜、水萝卜啥的,显得比别人丰盛不少。 所以,这会儿好几个小子都凑在他跟前儿,这个要棵葱,那个要蘸点儿大酱。 都是一起长大的伙伴,谁也不见外,上手直接抢。 人就是这样,可能在家未必稀罕吃的东西,到了外面,就觉得抢别人的都好吃。 一群小伙子嘻嘻哈哈,连疯带闹,那边几个姑娘也从小溪上游走了回来。 一见女孩子们回来了,几个有对象的,立马就凑到对象跟前儿,赶紧把自己带的饭菜,跟心上人分享。 其他人,则是一脸兴味的在盛希平和周青岚之间打量。 周青岚住在表姐唐凤英家里,俩人年岁相仿,特别投脾气,一直是形影不离。 高海宁跟唐凤英俩人青梅竹马从小就在一起,感情特别好,说是秋天要订婚,赶在年前结婚。 见到唐凤英和周青岚回来,刚才一直磨磨唧唧不肯打开饭兜的高海宁,赶忙拎着兜子跑过去。 “英子,今早晨我妈给炒了鸡蛋酱,给你和表妹吃。” 高海宁从兜子里拿出个小饭盒,献宝一样的递到了唐凤英面前。 这年月,鸡蛋可不是敞开了吃的东西。 寻常人家,养两只母鸡下蛋,那蛋都得攒着。 逢年过节、家里来客人了,正儿八经当个菜的。 平常时候,谁家舍得炒鸡蛋啊吃啊? 唐凤英一听有鸡蛋酱,顿时乐开了花儿,“那,你跟我们一起吃吧。” 三人故意离着其他人远一点儿,各自坐在了锄头把儿上,把带来的饭菜都拿出来开吃。 高海宁跟唐凤英自小相熟,无话不说,俩人凑在一起,边吃饭边说笑,很是亲密。 周青岚这大电灯泡的瓦数有点儿亮,自觉尴尬,于是特地挪的远一点儿。 结果吃着吃着,唐凤英就啊了一声,然后抬头往盛希平那边看了眼,又扭头看了看自家表妹。 周青岚被表姐这一声啊,吓了一跳,忙抬头看过去。 而这个时候,唐凤英却一脸神秘又兴奋的表情,凑了过来,趴在周青岚耳边小声嘀咕。 这表姐妹俩凑一块儿不知道嘀咕什么,反正几句话之后,就见到周青岚细白的面颊上飞起了红云,还抬手拍了她表姐一下。 “姐,你别胡说。” 说话间,周青岚忍不住抬眼,往盛希平的方向看过去。 偏偏,此刻盛希平也往这边瞧呢,两人的目光在半空中交汇。 周青岚连忙低头,脸上更红了。 盛希平一直都留意着对面的动静呢,见周青岚脸红的低下头,盛希平忍不住嘴角上扬。 一种甜蜜中伴着酸苦的滋味,涌上心头。 后来,他和周青岚见过一次。 那时候他们都五十多岁了,有人组织知青聚会,正好赶上周青岚从南方回来,十来个人凑在一起吃了顿饭。 那时候,盛希平有妻有子生活幸福。 周青岚在南方闯荡多年,开着公司,还找了个当老师的丈夫,有个闺女,日子也过得很不错。 二人见面,也没啥老情人再续前缘的念头,只是各自唏嘘感慨,造化弄人。 也是那个时候,盛希平知道了周青岚当初结婚和离婚的真相。 第六章 难忘 杜家斌以制材厂招工名额为借口,哄着周青岚跟他结了婚。 可结婚当晚,才知道杜家斌伤了命根子,已经不能在人行道上行走。 周青岚那时候年轻,也不懂这些,就觉得这辈子已经这样儿了,混日子而已。 可婚后杜家斌想着法的折腾人,还时不时就出去喝酒,一喝醉了回来就打媳妇。 最开始周青岚想着忍一忍,慢慢就好了,可是她越忍,杜家斌越是变本加厉。 杜家老两口不明就里,只认为儿媳妇进门好几年始终没动静,对周青岚也是没个好脸色,成天冷嘲热讽的。 有一次杜家斌喝的烂醉回来,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没打人,却躺在床上,连噘带骂、又喊又叫了半宿。 周青岚听完了那些话,这才知道,合着她、盛希平、孙云鹏三个人的悲剧,都是杜家斌的阴谋诡计造成的。 周青岚在第二天就把两家的父母和亲戚都叫到了一起。 把当年的事,还有杜家斌身体的情况,全都当着大家伙儿说了出来。 然后,周青岚提出了离婚。 真相败露,杜家斌和杜家老两口百般挽留,然而周家却不干了。 周家父母知道闺女在杜家过得不如意,但是那个年月,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已经是杜家的人了,好赖都得过下去。 女人出嫁了过得不如意,有喝药的有上吊的,但真就没有离婚的。 娘家人多数也都是劝和不劝离,有时候娘家妈还会劝一句,忍忍就过去了,等着男人岁数大一些就好了。 可周青岚跟杜家斌这个情况不一样。 周家还是很疼闺女的,听完这些,周明远顿时火冒三丈,直接就把闺女从杜家带走了。 宁可打官司起诉,也要让周青岚和杜家斌离婚。 杜家哪里敢打啥官司啊? 这要是真相暴露出来,孙家那边还不得把杜家斌活剐了? 没办法,就只能同意离婚。 离婚后,周青岚只身一人南下闯荡。 杜家住在松江河外围一个叫大青泡子的地方,周青岚离开两年多之后,杜家斌醉酒后失足,掉进大青泡子里淹死了。 盛希平从里面出来的时候,杜家斌已经死好几年了。 等盛希平知道当年真相时,更是时移世易过去了太多年。 当初作恶的人,早已化为黄土,便是心中有再多的怨恨,又能如何? 知道真相,也不过是平添几分感慨罢了。 每个男人心里,总会有那么一个难以忘怀的姑娘。 即便沧海桑田过去多少年,依然是心底不能被碰触的柔软。 对于盛希平来说,周青岚是他年少时的爱慕与欢喜,是那一段年少时光最美的回忆。 盛希平对妻子,是疼是宠,却没了当年的心境。 曾经午夜梦回,也会不由自主的去想,假如那一晚没有事情发生,会不会此刻身边躺着的人,是他心爱的那个姑娘。 怎么也想不到,竟然还有重来一次的机会。 那么这一次,他们两个人,能否携手走到最后呢? 盛希平也不清楚,但是,他愿意为之而努力一次。 “那个,我刚才是听着下面有人喊,要胰子。 我以为你们是干活弄脏了手,所以才把胰子顺水飘下去的。我可没别的意思。” 就在盛希平心中胡思乱想,食不知味啃着煎饼的时候,对面的周青岚,红着一张俏脸来到了盛希平面前,双手揉搓着衣角,向盛希平解释道。 “嗯,我知道,看见那块儿胰子的时候,我就猜到了。” 盛希平忙站起来,从兜里掏出那块肥皂和树叶。 “那,物归原主。刚才是大家伙儿起哄,我喊了几声。 对不住啊,其实我们不该这样。” 姑娘家,名声还是很重要的,不管怎么样,他们拿人家姑娘打赌,总归是不对,应该道歉。 “不用还了,你留着吧。” 周青岚抬头,飞快的看了盛希平一眼,脸上更红了。于是赶紧低头,扭身就跑。 盛希平手里握着那块肥皂,看着周青岚纤细窈窕的身影。 那两条黝黑的麻花辫,随着跑动的节奏摆动着。 “呦,这回还说啥?人家把胰子都送你了。” 王建设、陈维国等人,都凑到了盛希平跟前儿,看着那块儿肥皂,故意取笑道。 “正好,刚才吃饭把手弄脏了,胰子借我使使,我去洗个手。” 留着小平头的王建设,嬉皮笑脸一边说着,一边伸手就要去拿肥皂。 “美得你。” 盛希平的动作更快,一瞬间就握住了手中的肥皂和树叶,赶紧揣回兜里。 这般欲盖弥彰的动作,更是逗的众人哄然大笑。 那边,回到表姐身边坐下的周青岚,被其他女孩子们围住了。 也不知她们说了什么,周青岚恼羞成怒,红着脸就去抓人家。 女孩子们一声尖叫,四下散开,边跑边笑。 阳光透过林间大树,在地上留下斑驳的光影。 深浅浓淡的绿荫间,一群青春俏丽的女孩子笑着闹着,银铃般的笑声回荡在山林间,那是青春最美好的样子。 笑够了闹够了,下午的活还得继续干。 幼林抚育,是通过人工改善林地的生长环境,排除杂草、灌木和藤本植物对幼树的竞争,促进幼树尽快成林。 一般来说,造林结束后的五年内,都要进行幼林抚育,造林六年之后,就要进行成林抚育。 幼林抚育的项目,一般有松土、除草、培土、施肥、割灌等。 幼林抚育要本着“除早、除小、除了”的原则,适时进行。 一般来说,第一次抚育的时间一般在五月末到六月十五号,第二次抚育的时间在六月末到七月十五号。 盛希平带队的这片地块儿,当初是皆伐,面积不小。 这块地干的晚了,马上就要到六月下旬,剩下这点儿活得赶紧收尾。 所以吃完饭稍微休息了一会儿,大家又拿起锄头,开始干活,将树苗周围的杂草等铲掉。 可别小看了这铲树苗,也是有技术要求的。 要本着里浅外深的原则铲除杂草,对倾斜、漏根苗木要扶正、培土、踩实。 对高度一米以下的阔叶树,和六十公分以下的天然珍贵幼树幼苗,除草时要贴地面铲断杂草,不能破坏表面土层。 离着夏至没几天了,哪怕是身在林区,温度也不低。 大家顶着太阳一直低头除草,也是够累的,不多时就汗流浃背了。 第七章 野鸡 幼林抚育都是有要求的,合格率要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 每块地完成工作后,会有林场技术人员过来验收。 要是不合格,需要返工不说,还得扣钱啥的。 盛希平是知青队长,负责管着这帮人,所以他不光要铲树苗,还得随时盯着这些人干活。 前川林场本地的这些人还好些,毕竟上学的时候,每年都参加造林会战,大部分的活也都会干。 尤其是那些早几年就下户的知青,这些活都很熟练了。 但是松江河过来的那一批人不行,他们以前就没干过活,别看这块儿地都干了好几天,还是没顺过手来。 尤其是那些女知青,刚干了没多会儿,就这个喊着手疼,那个喊着腰疼的。 “你怎么样?累不累?手疼么? 要是手疼的话就慢点儿,我把这根儿垄铲过去,回头接你。” 盛希平跟周青岚挨着,路过她身边的时候,轻声问了句。 周青岚抬手,用手背抹了抹鬓角和脖子上的汗,然后摇摇头。 “没事儿,我能坚持,我们来林场就是来锻炼的,哪能因为这点儿苦就不干了?” “嗯,那你注意点儿,当心脚下。” 这片幼林才三年,长得不算高,每年都进行幼林抚育,也没有太多杂草和灌木。 所以藏不住蛇啊之类的动物,一般来说没啥危险。 而且这么多人都在呢,声响不小,就算周围有野兽,也早就吓跑了。 盛希平提醒周青岚,只是想让她注意点儿脚下,这一脚高一脚底的,别一个不小心,崴了脚脖子。 不知道是热的还是怎么回事,周青岚就觉得脸上滚烫滚烫的。 她也没好意思再跟盛希平多聊,只点了点头,嗯了一声,算是答应了。 盛希平见此情形,也没再多说,抡着锄头非常麻利的将垄背儿垄台儿上的杂草铲断。 这块地当初是起大垄栽的树苗,垄很长,又宽,一根垄差不多就得一下午了。 盛希平动作快,赶着把自己这一垄铲完,回头去迎周青岚。 其他那些有对象的小伙子,基本上也都这个操作方式。 那些没对象的姑娘,那就没辙了,只能自己咬着牙把活干完。 夏季天长,干活到下午五点多,然后众人收拾了工具往外走。 他们要沿着以前采伐开辟出来的路影子往外走四五里地,才能到二支线的小火车道附近等车。 场子里有专门接送工人的通勤车,一般都是内燃机车头牵引几节车厢。 如果上山干活的人多,有时候也会挂几节车斗子啥的。 盛希平他们干活的这个小号是前几年采伐的,大面积皆伐之后封山育林。 所以除了之前造林和幼林抚育之外,平日里这边也没啥人来。 尤其是路影子两侧,未经采伐或者已经长起来的次生林,树木茂密、灌木丛生。 这样的地方,就很容易藏着一些小动物或者鸟类。 一群小伙子大姑娘,正是年轻精力旺盛的时候,别看干了一天活,依旧精神抖擞。 几个小伙子一边走,还一边唱歌。 那歌声就别提了,要音没音要调儿没调儿的,得亏这周围没有狼,要不然能把狼招来。 还有人手欠,随便捡起块儿石头,就往旁边草丛里砸。 也巧了,不知道谁这一下子,正好惊起了几只野鸡。 野鸡和野兔,算是长白山林区里最常见的飞禽和走兽了。 野鸡多生活在林木边缘、灌木丛或者杂草丛生的地方,偶尔也会进入稀疏的杂树林中觅食。 野鸡大多在春季繁殖,通常会在灌木或低矮的杂树林中筑窝。 窝建的很简陋,就是找个凹穴,在里面铺垫些干草或枯枝、树叶。 春夏时节,野鸡一般都是在早晚觅食,等太阳升起后,就回到窝里,黄昏时分再出来活动。 这几只野鸡应该是一家子,正好傍晚出来觅食,结果就被人惊动了。 扑棱棱几只野鸡从灌木中飞起,一下子便吸引了众人的注意。 “野鸡,有野鸡。”几个人大声喊着。 他们这一喊,野鸡飞的更快了,但是比野鸡更快的,是盛希平的弹弓。 从里面往外走的时候,盛希平手里就扣着弹弓呢。 这弹弓制作精良,弹力极佳,弹丸是从小修厂那头弄的钢珠。 盛希平从小就玩弹弓,这把弹弓在他手里,可以说是指哪打哪,弹无虚发。 就连他师父都说,这手弹弓算是绝了。 上山来干活,盛希平不好带着猎枪,但是他知道这林子里有不少野物,所以特地带了弹弓。 想着要是碰见啥就打,弄回家改善生活也不错啊。 刚刚出来的时候,盛希平就把弹珠扣上了,时刻准备着。 被惊飞的野鸡,一般会有个习惯性的动作。 它们会先从灌木或者草丛里垂直向上飞,然后再从水平方向飞往远处。 在野鸡由垂直飞起改为水平飞行的时候,在空中会有一个转向的动作。 此时它的速度会慢一些,需要协调一下身体的平衡,会有极短暂的停顿。 这是射杀野鸡的最佳时机,有经验的猎人会趁着这稍纵即逝的机会出手。 虽然上辈子到后来就不打猎了,技艺可能会生疏,但是这身体本身的肌肉记忆还在。 加上多少年的经验,打只野鸡,还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猎人要估算野鸡飞行的高度和距离,留出提前量。 老猎人传下来一句顺口溜,“横打嘴、顺打腿、斜打翅。” 盛希平瞄准了野鸡嘴射出弹丸,钢珠正好射中野鸡头,就见那只刚要平飞的野鸡,扑棱一下便坠落入草丛中。 其他几只野鸡已经飞远了,盛希平此时再想装弹珠发射已然来不及。 他也没贪心,直接朝着野鸡落下的方向跑去,从草丛中捡起了奄奄一息的一只雄野鸡。 “希平哥,你也太厉害了吧?我们还都没反应过来呢,你这就把野鸡打下来了。 哎呦,是只公野鸡啊,看起来不小,够吃一顿了。” 众人这时才反应过来,呼啦一下围在了盛希平身边,羡慕不已的说道。 “这就是野鸡啊,长得好漂亮。” 从小长在城里,没见过野鸡的周青岚,好奇的凑上前来,双眼亮晶晶的看着盛希平手里那只野鸡。 第八章 小胖子 雄野鸡的羽毛鲜艳华丽,颈部有一圈白环围绕,头顶大多是黄铜色,眼睛两侧有眉纹。 在它们的眼睛周围,散布着一些零星的点状短羽,隐隐泛着金属的光泽。 背毛呈棕褐色,腰间羽毛多为橄榄绿色,尾羽特别长,确实非常好看。 周青岚这是第一次见到野鸡,显得格外兴奋。 盛希平见状就笑了,“你要是喜欢的话,回头我把野鸡尾巴上那几根长羽毛拔下来,送给你。” 其实野鸡尾羽也能卖,可盛希平他们在这偏僻的林场,哪有来收野鸡尾羽的? 好不容易出门一次,也不可能带着野鸡尾羽那么碍事的东西。 盛希平得空就跟着师父家那几个伙伴一起进山打猎,野鸡尾羽家里攒了一大把。 既然周青岚喜欢,送给她就是了。 “真的?那我就不跟你客气了啊。” 周青岚倒也没矫情说不要,反倒是大大方方的点头应下了。 “客气什么?” 盛希平一边笑着,一边抽出绑在腿上的刀子,割断了野鸡的喉管放血。 不管什么动物,要是不能及时放血的话,肉都会有一股子血腥味儿,不好吃。 盛希平动作非常麻利的将野鸡放血、开膛,内脏啥的就不要了,直接扔到林子里。 然后用路边的树叶擦了擦手,这才拎着野鸡跟众人一起继续往外走。 四五里地对于这些年轻人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不用半个钟头就走了出来。 在路边候车点儿等了一会儿,通勤车便从施业区最里面开过来。 通勤车停下,众人一股脑儿上了车。 座位少,大家就站着。 有人眼尖,瞧见了盛希平手里拎着的野鸡。 “呦,希平这是打了只野鸡?还不小呢。 这要是加点儿蘑菇炖一锅,不得老好吃了? 你爸你妈好福气,有你这么能干的儿子,三五不时的就能从山上弄点儿野味回来,羡慕啊。” “徐叔,你这么夸,我可就不好意思了。我也没多大能耐,偶尔运气好罢了。” 没出事之前,盛希平一直是众人口中最出色的小伙儿,也是父母的骄傲,弟妹们的榜样。 只可惜,当时年轻气盛一味的逞勇斗狠,最终害了自己也害了别人。 如今有机会重新来过,他定要好好补偿家人,再不能让父母跟着伤心难过了。 前川林场与大碱场村毗连,林场在东、村子在西,同坐落在一处狭长的山谷里。 这条山谷,东西长有三四里地,南北宽有二三百米。 南山根下,一条河由东向西流淌,冬天会冰封被冰雪覆盖。 北山根前,是森林铁路,从松江河开过来的小火车,一路由西向东到车站停下。 铁路继续向东延伸,一直到施业区里。 由于前后都是山岗,为了护坡,避免水土流失,山岗上的森林树木,从来没被采伐过。 山坡上老树参天,高大粗壮。 春天满山的映山红开放,灿若云霞美不胜收。 夏天树木葱茏,青翠欲滴,深浅浓淡不一的绿色,让人心旷神怡。 秋季更美了,枫叶火红,桦树金黄的树叶、雪白的树皮,还有苍翠的青松,犹如一副浓墨重彩的油画。 冬季虽然树叶凋零,可参天古树傲然耸立,满山白雪洁白无瑕,又不失一番傲雪凌霜的景象,同样很吸引人。 整条山谷被森林树木包围着,一年四季都有不同的风景,是一个如梦幻般美丽的地方。 林场大多都一样,有场部、学校、食堂、仓库、小修厂、拖拉机库、商店等,多数分布在东边,往西走,才是职工的住处。 职工的住宅多数是公房,一趟房子六七户人家。 随山就势,规矩的分布在这条狭长的山谷之中,一共有三百来户人家。 盛家在林场的大西头,紧邻着家属队的一块菜地,也就是大家说的西大地。 菜地往西,是一棵大杨树,大杨树再往西,就是大碱场村了。 “时候不早,咱各自回家吧,喝酒啥的等哪天歇工,我请你们。” 众人在场部前下车,盛希平婉拒了伙伴们请喝酒的好意,拎着野鸡快步往自家走去。 这都六点半多了,谁不是饥肠辘辘?哪里还有闲心跑别人家闲扯? “好,那就改天,到时候希平哥弄俩好菜,咱一起喝酒。” 众人在山上也是玩笑的成分居多,反正都是从小一起玩到大的朋友,没那么多顾忌,于是众人分散,各自回家。 陈维国家跟盛家是邻居,两家紧挨着,就在这条由东到西的主路尽头路边。 还没等二人走到自家门前呢,远远地就瞧见几个孩子朝着他们飞奔而来。 “大哥。”一个男孩来到近前,直接就扑到了盛希平身上。 “哎呦我的天,你这小胖子快把你哥撞断气儿了。” 九岁的男孩,小牛犊子一样,盛希平一手拎着只野鸡呢,也没防备,差点儿被弟弟装了个趔趄。 “我这住在家里,天天回来,你至于想我想成这样么?” “大哥,你以为他是想你啊?他那分明是想你带回来的好吃的。 从早上你走,他就搁家念叨,不知道大哥今天上山,能不能给他抓点儿啥好东西回来。” 不等盛希平怀里这小子说话呢,后头俩女孩一边笑着一边吐槽弟弟。 “看看,还是你家弟弟妹妹懂事,知道出来迎你。 看看我家那几个,啥时候这么关心我?” 陈维国见到盛家这三姐弟,便笑了起来。 他也是家里老大,底下好几个弟妹。 不过他没有盛希平的本事,时常会弄点儿好吃的回家,没有惊喜,自然也不会有盛希平这样的待遇。 “你是说我家这小胖子?就像他姐说的那样,这家伙是惦记好吃的呢。” 盛希平扬了扬手里的野鸡,逗自家弟弟。 “巧了,今天抓到一只野鸡,晚上让咱妈处理了,直接炖锅里,明早起来吃。” 夏季天热,肉食放着容易坏,一般都是用冷水浸着或是用盐里外抹匀了腌起来。 盛希平嫌费劲,再者家里还有一群小馋猫都眼巴巴等着呢。 这玩意儿也不是啥稀罕物,想吃了再去山里打就是。 莫不如炖了,明早晨一家子香喷喷的吃一顿呢。 第九章 母亲 说话间已然到了自家大门外,陈维国朝着盛希平摆摆手,先行迈步进了自家院子。 盛希平则是在弟妹们的拥簇下,进了西边的院子。 盛家这房子,是六几年,前川林场刚成立时,盛连成在这边驻勤期间,利用工余时间自建的。 当时林场条件艰苦,哪有砖瓦?都是就地取材,用采伐时余下的木料,将木头两端锯凹槽,然后一层一层垒起来。 再用茅草等裹上黄泥,塞到木头缝里,全都塞结实了,里外抹上掺了草段的黄泥。 房顶是用大块的椴树皮铺设,上面苫盖茅草。 房脊和房檐,都压着长木杆,防止刮大风的时候将茅草刮走。 房檐下,还用铁丝挂着几节椴树皮,那是留着接房檐流水的,以免下雨的时候房檐下各处都滴水。 自建的茅草房都不高,像盛希平这大个子,一伸手就能够到房檐上的草。 进门的时候,都得小心些,一不留神就撞了头。 当初盛连成只盖了一间半的房子,进门这半间是厨房,东屋住人。 后来家里孩子多了,盛连成又在西边接了一间,就等于是两间半房子。 厨房占半间在中间,东西屋住人。 东北都住炕,相对来说,由于白天有阳光的缘故,南炕要比北炕暖和。 东北的女人冬天爱在炕上干活,缝缝补补做点儿针线啥的,南炕光线好。 盛家也是两铺南炕,东屋炕连着一口大锅,西屋炕则是连着炉子。 一进门,盛希平就瞧见母亲站在锅灶前,正从锅里往外盛菜呢。 六点半来钟,外头还不算太黑,但屋里就有些暗了。 虽然林场已经通了电,可大部分人都舍不得用,盛家厨房棚顶挂着的十五度灯泡,基本上就是摆设。 东屋门敞着,从屋里透出些光亮,再借助灶坑里的火光,女人们也能很熟练的干活。 昏暗的光线下,母亲忙碌的身影格外亲切。 母子一别四十年,没想到还有能重新见面的一天,盛希平只觉得眼睛酸胀,眼前有些模糊。 “妈,我回来了。” 这是他八六年出来之后,一直想对母亲说的,可惜,上辈子没机会,成了一辈子的遗憾。 不管他最后多有钱,多成功,可未能给母亲养老送终,始终是心中最深的痛楚。 如今,他重新回来,一定会好好孝顺父母,让母亲跟他过上好日子。 “回来了就好,赶紧洗手吃饭吧。”张淑珍扭头看了眼大儿子。 厨房里光线不好,她并没有发现儿子的异常。只朝着儿子笑了笑,便要端起菜盆往屋里走。 “妈,我来端。这是我下午在林子里打的野鸡,晚上收拾了炖上吧,正好明早晨吃。” 盛希平忙上前一步,将手里的野鸡交给母亲,自己端着菜盆往东屋走。 “哎呦,这只鸡还不小呢,这要是刚入冬那会儿,怕不得有四斤沉啊?” 张淑珍拎着野鸡掂了掂,感觉这只鸡不轻。 不论野鸡还是家鸡,在繁殖期间的公鸡都会瘦一些。 而到了秋末,野鸡为了顺利过冬,会大量进食积累脂肪,那个时候的鸡比较肥。 当然了,不管肥瘦也都是肉,这年月多数人的肚子里都缺油水,有肉就行,谁还管肥瘦、老嫩啊? “可惜这时候搁不住东西,要是天冷的时候就好了,放外面冻上。 哪天家里来客啥的,拿出来招待。” 一般人家过日子,多数都是这样,有点儿好吃的都留着,等逢年过节或者家里来客了才拿出来。 “妈,我大哥都说了要晚上炖鸡,你就听我大哥的吧。” 后头跟着进来的盛希泰,一听母亲这话,顿时瘪着小嘴,委屈巴巴的跟母亲商议。 鸡肉哎,小鸡炖蘑菇多鲜啊,一想就口水忍不住往外流了,哪里还忍得住? 张淑珍气的白了小儿子一眼,“吃吃吃,你就知道吃。咱家啥时候缺了你的嘴? 你哥一天天干着活,还三五不时去摸鱼打猎给你们解馋。 你出去转转,整个儿林场的孩子,有几个能跟咱家比的?” 盛家一共四儿两女,盛希泰是最小的一个。 老疙瘩嘛,上面这些哥哥姐姐都宠着惯着,有点儿好吃的自己舍不得吃,也得给弟弟。 父母嘴上说是一碗水端平,实际上也会对最小的这个有所偏袒。 就像张淑珍似的,嘴上各种嫌弃,等到吃饭的时候,也会忍不住把好的多给小儿子留点儿。 要是以后世的眼光来看,盛希泰并不胖,应该算是非常健康那种,挺壮实的。 他才九岁,脸上还有婴儿肥,小脸肉乎乎的。 但是在这个年月里,人们吃的都粗糙,又没多大油水,真的很少能见到胖子。 盛希泰这样的,就成了大家口中的小胖子了。 “妈,你别训老疙瘩了,他想吃就吃呗。一只野鸡没啥大不了的,回头遇上了再打。” 盛希平刚把菜放到炕桌上,就听见母亲在训弟弟,于是从东屋伸出头来,开口替弟弟解围。 盛希泰一个高儿就蹿到了他哥跟前儿,抱着他哥的腰开始撒娇。 “还是我大哥对我好,大哥最疼我了。” 盛希平抬手抹了抹弟弟的小脑袋,“得,你别在这儿说好听的甜话我啊。 我可告诉你,吃了鸡肉,得好好学习。 你要是再调皮捣蛋不好好学习,让我逮着,我把你屁股打开花。” 这个小家伙挺聪明的,可就是不肯用功读书。 后来这小子初中念完就不上学了,成天瞎混。 那时候盛希平还没出来呢,也没人能管得了这小子。 得亏场里不少老人儿都跟盛家关系挺好,场长、书记帮忙想辙,把盛希泰送去当兵了。 盛希泰在部队呆了七八年,转业后安排到了保护区上班,工作挺不错的。 “啊?”一听大哥这话,盛希泰立刻就垮了小脸,哀嚎一声。 “大哥,你饶了我吧,我又不是二哥那书呆子,我见了课本就脑瓜子疼。” 盛希平实际上也就是一说,吓唬弟弟而已,不过当着盛希泰的面儿,可不能露出来。 于是他瞥了弟弟一眼,冷哼一声。 “你可以试试看,反正你吃得多,肉也厚,抗揍。” 第十章 家人 盛希平扔下这句话,就转身去洗手了,根本不管身后弟弟那哀怨的小眼神儿。 另一边,张淑珍则忍着笑,推开西屋门,招呼老二老三出来吃饭。 “哎呦,你俩可别看书了,大晚上这灯也不亮,再把眼睛看坏了。” 盛希安、盛希康听见母亲招呼,这才放下书本,从西屋出来,到东屋吃饭。 东屋炕上,放着长方形的炕桌。 一家之主盛连成坐在炕头那边最里的位置,左手边是妻子张淑珍,再外面是俩闺女。 老疙瘩盛希泰在盛连成右手边,然后才是盛希平、盛希安、盛希康。 盛连成是齐鲁人,老家是单城那边的,盛家地少孩子多,家里日子艰难不好过。 五零年的时候,盛家有个亲自在三岔子森工局当工人,说是那边日子好过。 盛连成就拿了老娘东拼西凑借来的钱,坐车来东北了。 到了东北果然招了工,安排在临江森工局下属的林场工作。 临江森工局是这边开发最早的森工企业,其前身是日伪时期的通化利华林木公司临江分公司。 rb鬼子倒台后,四八年改为安东林务局临江分局,后来又改名辽东林务局临江分局。 五三年改为临江森工局,六一年改名临江林业局。 那年月的林业开发,属于边建设边生产,顺着森林铁路往里发展。 林业工人也是如此,伐区在哪里,工人就在哪里干活。 这个工区干完,就往下一个工区迁移。 盛连成从临江局到大沙河林场,接着又到了漫江林场,六三年搬到了曙光林场,六五年的时候搬到了最里面的前川林场。 前川林场离着长白山保护区很近了,开发的最晚,这边森林资源丰富,算是北线上最大的一个林场。 盛连成在林业战线上工作多年,从最开始的清林工开始,当过拖拉机助手、油锯手、拖拉机手。 到如今,是林场二工队的工队长,同时还兼任了小修厂的厂长,也算是很厉害了。 张淑珍跟盛连成是同一个地方的人,应该说林业工人里面,一大部分人娶媳妇都是老家的。 没办法啊,东北林区地广人稀,这些工人常年到头见不着个女的。 都是趁着回乡探亲的机会,说个媳妇,从老家带过来,安家落户,生儿育女。 那个年月,但凡是在外面当工人,穿着一身“更生布”工作服回乡的年轻人,都是众人关注的焦点。 别管高矮胖瘦,也别管丑俊,在外面只要是挣工资,吃国库粮的工人,回到老家都能领一个高高大大的俊媳妇。 盛连成在东北工作四年,好不容易抽空回趟老家看望父母亲人。 盛家老太太一看儿子回来了,就赶紧张罗给儿子说亲娶媳妇。 正好经人介绍,就相看了张淑珍。 俩人见面看对了眼,盛连成给张家买了一只羊,又给了几十块钱,就算是定下了亲事。 过了些日子,俩人去乡里开了结婚证,在盛连成寄回来钱给爹妈盖的新房子里结了婚。 婚后没多久,两口子就动身返回了东北。 从此以后,张淑珍便同其他小媳妇一样,跟着丈夫在东北林区扎下根,生儿育女、操持家务。 盛连成夫妻一共生了四个儿子两个闺女。 俩人也没多少文化,就想着孩子能平平安安、健健康康的就行。 正好这一辈儿孩子按希字排行,前面三个就叫盛希平、盛希安、盛希康。 那年月孩子都密,三个儿子接连出生后,张淑珍又怀了孕,生出来一看是俩闺女。 闺女的名字是小学老师帮忙给起的,没按希字排行。 孩子出生的时候正好是春天,桃李芳菲的时节。 所以那老师就给俩女孩起名,盛云芳、盛云菲。 最后老疙瘩出生,也是找别人给起的名,叫盛希泰。 至此,盛家四兄弟,平安康泰就齐了。 盛希平看着眼前这一家子八口人,上辈子的记忆在脑子里翻滚,一时间心绪难平。 “老二,你们学校最近怎么样?学习累不累啊?” 盛希平深吸一口气,平复心情,然后夹了筷子菜,放到弟弟碗里。 “哥,学习挺有意思的,不累。” 盛希安抬头,朝着他哥笑了笑,然后低头继续扒饭。 六月初,实际上也没太多能吃的菜蔬。 婆婆丁、荠菜、大叶芹、广东菜、猴子腿儿等野菜都过季了,也就是菜园里的小白菜、水萝卜、茼蒿、菠菜这些。 盛家饭桌上,一小盆酱茼蒿、一小盆小白菜炖豆腐。 另外还有些水萝卜、萝卜缨儿、小生菜、大葱啥的,一碗自家做的大酱,也就这些。 好歹那小白菜炖豆腐里面,放了些大油和油渍了,也就是炼油剩的油渣,吃起来倒是挺香的。 那油渍了还是冬天的时候,盛希平跟着师父进山杀了一头黑瞎子,回来分了不少肥肉炼的。 职工和家属的粮油都是凭供应,一家八口人吃饭,每个月供应那点儿油根本不够干啥的。 张淑珍过日子仔细,没舍得给孩子们吃几块儿油渍了,直接跟油搅拌在一块儿放在了坛子里,留着炒菜使。 盛希泰那小馋猫,最爱干的事就是趁着家里没人,偷摸拿了筷子,从油坛子里挑油渍了吃。 春天这些菜都需要油水,再加上孩子们正长身体的时候,张淑珍都得仔细掂量着做菜。 正好那坛子油快到底了,油渍了比较多,今晚上的小白菜炖豆腐里面就多放了几块儿。 盛希平无视老疙瘩渴望的眼神儿,把最后一块儿油渍了夹到了盛希安的碗里。 “多吃点儿,你这看书学习累眼睛,一定得吃点儿油水。” “嗯,嗯,知道了,谢谢哥。” 木讷不善言辞的盛希安,只能连连点头,然后继续低头吃饭。 盛希平看着老二,不由得叹了口气。 老二盛希安明年高中毕业,这年月的学生毕业之后也没啥出路,只能上山下乡当知青。 一边干活锻炼,一边等待招工的消息,或者是赶上机会当兵。 盛希安爱看书学习,念书的时候成绩一直很好。 七七年恢复高考的时候,盛希安也报名了,而且还真就考上了通化师范。 可那个年月想要上大学不容易,光是成绩够没用,还得看平日里的劳动表现、思想是否进步,同时也要审核家庭。 按说,盛连成是苦出身,而且工作多年数次被评为先进模范啥的,应该没啥问题。 第十一章 兄弟 然而因为盛希平的事,盛希安的这个家庭审核就卡住了。 场里领导讨论,有的人就说盛希安他哥都进去了,这个影响不好,肯定不能让盛希安去上大学。 也有的人说,那是哥哥,又不是父母,不能这么算。 盛希安是前川林场这一年唯一考上大学的,整个儿松江河林业局考上的也没几个,这是林场的荣耀。 不能因为盛希安他哥的事儿,就影响了弟弟的前途。更何况,盛希平那件事本就存在问题。 场里争执不下,只能听从局里的意见。 然而孙家此时在局里正红呢,两家既然结了死仇,孙家哪里能让盛家出来个大学生? 万一盛希安将来有点儿造化,平步青云,岂不是对孙家不利? 于是盛希安的审核没能通过。 盛希安因为这一场打击,差点儿疯了,精神状态也不好。 盛希安的大舅张守志以前参军打过仗,后来受伤了复员在抚顺煤矿工作。 张守志家里没儿子,只有俩闺女,得知这边的情形后,就写信过来商议,把盛希安过继过去。 然后他提前退休,让盛希安接班。 盛连成跟妻儿商议了一下,也觉得这是最好的办法了。 盛希安眼看着上学无望,这边有孙家压着,估计招工也麻烦,莫不如去抚顺那边接班,好歹有个工作。 就这样,盛希安去了抚顺,接了大舅张守志的班,在煤矿当了工人。 盛希安有文化,又有舅舅的人脉,在那边发展的不错。 虽然抚顺的煤矿资源逐渐减少,九十年代末也经历了资产重组啥的,但盛希安那时候已经算是核心干部了,倒也没太大影响。 后来还在集团公司中任职,日子过的不错。 “老三,你也得多努力才行,将来或许政策能变,备不住你们还有考学的机会。 要是你和你二哥都能考上大学,咱家也算是光耀门楣了。” 盛希平也给老三盛希康夹了点儿菜。 “这边的老师讲课怎么样?能听懂么?” 老三比老二小两岁,但他是腊月出生的,所以晚上学一年,目前在读初二。 前川以前没有中学,盛希平念初中那时候是去松江河。 等着到了盛希安,林业局在曙光林场、漫江林场等处设立了中学,他就去曙光林场去念书了。 今年过完年,原本都应该回曙光上学的,结果曙光中学的学生宿舍失火,整个儿烧没了。 正好前川这边学生多,索性就在本场成立了中学,盛希安和盛希康全都回来念书了。 盛希康念书也不错,原本七八年高中毕业要参加高考的。 可是有二哥的例子在那儿摆着呢,盛希康知道,他能不能考上还两说,即便是真考上了,可能孙家也还会使坏。 要是考上了不能去念,反倒更糟心,莫不如不考了。 于是高中毕业后,盛希康待业在家等招工。 那时候只要是森工子弟、未婚的待业青年,是可以接父亲班的。 盛连成从事重体力劳动,可以提前退休,所以盛希康就接了班当了工人。 家里这两个弟弟,原本都是能考学念书的材料,却因为盛希平的缘故,最终都无缘高等学府。 虽然后来俩人过得也挺好,但盛希平总觉得愧对弟弟们。 不过弟弟们从来没埋怨过,盛希平后来能发展那么好,也少不了弟弟们的帮忙。 “我们老师是新分配过来的中专生,讲课挺好的。年纪不大,下课了还带着我们一起玩儿。” 盛希康比二哥开朗些,爱说爱笑,在学校人缘也特别好。 “哥你放心,我们会好好学习的。”盛希康重重点头,应了声。 “大哥,你说以后政策会变?真的么?将来真能有机会考学念书?” 正闷头吃饭的盛希安,停下了筷子,抬起头,眼神中透着几分迷茫的看着哥哥。 盛希安马上就要高中毕业了,对于他们来说,现在真的很迷茫,不知道未来在哪里。 “会的,别灰心,坚持下去。 机会都是给有准备的人的,只要你不放弃学习,早晚都会有所收获。” 盛希平含笑的看着弟弟,温声道。 “嗯,哥,我知道了,你放心,我们肯定好好学习。” 盛希安好像是看到了希望,眼神一下子坚定起来,他朝着哥哥笑了笑,低头继续吃饭。 老话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这话可真是不假。 就像盛希安他们几个,都十几岁半大孩子,那胃一天天就跟无底洞似的,有多少饭都不够他们吃。 盛家每个月除了供应粮之外,还得偷摸花钱淘登粮票、买高价粮。 再不然就是把供应的细粮跟大碱场村那边换粗粮,这才能对付着够吃。 晚上焖了一盆高粱米饭,还有那些菜,等着众人都停下筷子时,已然是盆干碗净,啥都不剩了。 俩女孩赶紧动手收拾碗筷,张淑珍也跟着下地,打开了外屋厨房的电灯,重新烧水准备处理那只野鸡。 盛希平忽然想起来,他答应了要把野鸡尾羽留给周青岚,于是跟着去了厨房,动手拔毛。 “哥,你把这些毛也拔下来,我要留着。” 盛云芳指着野鸡后背靠近尾部的那些羽毛,说道。 “净给你哥找事儿,那野鸡都死了挺长时间,拔毛多费事啊?留几根长的就行了。” 那头,张淑珍听见了,就训闺女。 一般来说,鸡拔毛最好的时机,应该是刚死那会儿,身上还热乎的时候。 此时那野鸡早都凉透了,拔毛就费事点儿。 张淑珍心疼儿子干了一天活,还得费劲拔毛哄妹妹。 “你哥去铲树苗,山里干一天活累得够呛,还给你们打了只野鸡回来。 有肉吃就挺不错了,要那么多毛干啥?整的满屋子飞?” “妈,没事儿的,就是几根鸡毛,我手劲儿大,一会儿就拔下来了。 你那锅里的水不是还没开么? 这些毛挺好看的,还挺长,留着扎鸡毛毽子给她俩玩儿,挺好。” 盛希平倒不觉得如何,自家亲妹妹不疼,还疼谁去? “对,你就可劲儿惯着她们吧。”张淑珍其实也疼闺女,她就是随口说说而已。 盛希平笑笑,没再接话,只低头拔毛。 不多时,就把那几根野鸡尾羽拔下来了。 第十二章 中意 “芳儿,帮哥一个忙,把这几根羽毛送去唐大爷家,给你青岚姐。” 其实也不用这么着急,非得今晚上给。 但是明早晨还得上山干活,总不能拿着几根羽毛去车站吧? 周青岚也不能带着羽毛去山上干活啊。 倒不如打发了妹妹给送过去,反正离着都不远。 俩小丫头接过尾羽,乐颠颠跑去唐家了。厨房里就生下张淑珍和盛希平娘俩在忙活。 “儿啊,你跟周知青,咋回事儿啊?” 张淑珍一边从锅里舀水烫毛,一边很是关心的问道。 做母亲的直觉告诉她,儿子似乎跟那个姓周的女知青,有些不一般。 “妈,你觉得青岚咋样儿?”盛希平动手翻动着大盆里的野鸡,随口问了句。 “哎呦,那姑娘敢情不错了。 你别看人家是城里来的姑娘,说话处事都可好了,一点儿也没有瞧不上咱沟里人的意思。 人家那父母都是知识分子,有文化,跟咱这大老粗的家庭不一样。” 张淑珍一边说,一边瞅了眼大儿子。 “儿啊,你跟妈说,是不是看好那姑娘了?” 盛希平抬头,朝着母亲笑了笑,“嗯呢,是有这个心。” 跟亲妈还有啥不好说的?盛希平大大方方的承认。 咋说呢,他已经重生回来了,估计想再回去不太可能。 既然要重新生活,他总要娶妻生子过日子吧? 上辈子的媳妇,现在估计才满地跑呢,难道他还能再等二十年?那不是开玩笑么? 况且,他也确实放不下周青岚,既然一切从头开始,为啥他不能跟周青岚在一起? 张淑珍闻言叹了口气,“唉,你让妈咋说呢? 那姑娘是挺好,真要是能跟你成了,妈做梦都能笑醒。 可是儿啊,你要知道,人家姑娘条件太好了,看上她的人不少,人家能相中咱么? 人家的父母还指望着过几年闺女招工回松江河呢,能舍得让孩子嫁到咱这沟里来么?” 沟里,一般是镇上那些人,对各个林场的称呼。 林场大多都在山沟里嘛,偏远山区,镇上的人,心里都有些看不上,所以这么称呼。 时间久了,林场的人,自己也会这么说。 “只要妈也能相中就行,剩下的再说呗。”盛希平闻言笑笑。 周家人不错,上辈子得知了周青岚和盛希平处对象的事,也没有在里面作梗搞破坏。 毕竟盛连成在林场工作这么多年了,为人处世端正,人缘也好。 张淑珍更不用说,街坊邻居谁家有点儿大事小情,她都过去帮忙啥的。 盛家的家风不错,盛希平本人也不是拿不出手。 别管是镇上还是沟里,谁不希望自家闺女找个稳稳当当能好好过日子的人? 只有那些心术不正的,才想着利用闺女攀高枝儿。周家夫妻都是知识分子,不会做这种事。 娘两个一边唠嗑儿,一边干活。 野鸡褪毛就得趁着水热往下拔,盛希平手粗不怕烫,动作麻利的拔毛。 野鸡早就开膛扔了内脏,所以只要把毛褪掉、洗干净就行。 野鸡肉多数都柴,不容易炖烂,要想明早晨吃,那就得今晚上炖在锅里,小火焖一晚上。 等明早起来,下进去泡好洗干净的蘑菇,再重新炖一下。 “你进屋陪你爸唠嗑儿去吧,这些活我来就行。干一天活也都累了,歇着去。” 盛希平把脏水拎出去倒掉,回屋后想要帮张淑珍剁鸡,张淑珍摆手不用,催着大儿进屋休息。 “妈,我手有劲儿,还是我来吧。 你在家这一天也不得闲,挺累的,你歇着,我来,这些我都会。” 盛希平没听母亲的话,而是接过了菜刀,在水缸沿儿上蹭了几下,然后抡着刀,叮当的剁鸡。 野鸡比不上家鸡大,尤其是这个季节没那么肥,所以这只鸡褪毛去内脏后,也就剩下二斤来沉了。 盛希平抡着菜刀,毫不费力的把鸡肉剁成小块儿。 他还特地留了个整的小腿儿,那是给盛希泰留的。 那小子最馋,好不容易炖只鸡,咋地也得让他吃点儿好肉。 这边盛希平把鸡剁了,那头张淑珍往灶坑里添了点儿细柴火。 锅热之后,拿着锅铲从油坛子里铲了一小块儿油出来。 “哎呀,这还省着吃呢,冬天炼的半坛子油也见底儿了。”张淑珍忍不住念叨了一句。 “没事儿,先吃着。 北山后大地一到秋天就有野猪和黑瞎子来祸害东西,到时候我带人过去看青,别管是啥,打死了总能分点儿肥肉炼油。” 林场职工住房多数都是公房,院子小,菜园也不大。 平常种点儿小菜还行,可是冬储的白菜、萝卜、土豆需求量大,各家菜园太小不够。 为了解决职工和家属吃菜问题,林场经上级部门批准,自留了好几块地给家属队耕种。 比如盛家西边这块地,就是林场的菜地。 盛希平说的北山后大地,离着林场这头有点儿远,挨着林子,大约有五百来亩,是最大的一块地。 那边不光种菜,也会适当的种一些苞米、黄豆等。 秋天,野猪和黑瞎子为了多积累脂肪过冬,会疯狂进食。 山里的野果哪有地里的土豆、地瓜、苞米好吃? 所以就会有野猪、黑瞎子跑到后大地去祸害庄稼。 每到秋天,家属队都要安排人,到后大地去看青。 家属队里多数都是女的,这看青的任务就落在了年轻力壮的知青头上。 盛希平是知青队长,又擅长打猎,去年就是他带人在后大地看青,还打了两头野猪呢。 今年肯定不用说,还得是盛希平带人去。 “自打你跟着你师父学打猎,咱家倒是没少跟着你沾光。 儿啊,不管啥时候,都要先顾着自己。 我们养大你不容易,你要是有点儿啥危险,我和你爸这日子都不用过了。” 锅里的油热了,张淑珍把切好的葱花和鲜蒜叶放进去爆炒出香味,然后倒进去鸡块翻炒。 一边翻炒着,一边嘱咐儿子。 盛希平是盛家长子,盛连成夫妻俩对他寄予厚望。 儿子也很争气,处处都做的很好。 张淑珍就是个普通的家庭妇女,没多少文化,也说不出什么大道理,也不懂什么集体荣誉之类。 她就希望儿子好好儿的,儿子就是他们的希望。 第十三章 都牙疼 “哎,我知道,妈你放心吧。”盛希平低下头,悄悄抹去眼角的泪水。 上辈子,他让母亲失望了,重来一回,他一定听母亲的话,好好过日子。 说话间,盛云芳和盛云菲俩小丫头颠颠儿的从外面进来。 一进门,盛云芳就喊,“妈、大哥,你们快看,这是青岚姐姐给我们的糖。” 小丫头献宝似的把手伸到哥哥和母亲面前,让他们看手里的糖果。 两三块长方形,像小枕头一样的糖果,外面包着花花绿绿的糖纸,安静的躺在小姑娘手里。 “我也有,周姐姐也给我了。妈,给你一块儿。” 盛云菲也把手里的糖给母亲看,还拿了一颗扒开糖纸,要塞到母亲嘴里。 “哎呦,妈不吃,妈最近牙疼,可不敢吃糖。给你大哥二哥他们吧。” 大概天底下的母亲都一样,有好吃的自己不舍得吃,都想留给儿女,还得找个借口,糊弄孩子们。 不等盛云菲说啥呢,东屋里蹿出来了盛希泰那小子。 “四姐、五姐,是不是有糖,给我一块儿。”都说馋猫的耳朵长,可一点儿不假。 “咱爸咱妈还没吃呢,哪轮得到你?” 盛云芳瞪了老六一眼,这小子除了吃,就没别的心眼子。 “好了好了,妈不吃,把妈那块儿给你弟吧。” 做母亲的总归是疼老疙瘩,忙把闺女递过来这块糖,拿给了老儿子。 盛希泰接过糖,无视俩姐姐杀人般的目光,飞速的就把糖塞到了嘴里。 气的盛云芳盛云菲姐妹俩鼓着腮帮子,在那儿直跺脚。 盛希平被弟妹们这一出逗的不行,于是抬手摸了摸俩妹妹头顶。 “哥大了也不吃糖,留着你俩吃吧。 等着啥时候哥有机会去松江河,肯定给你们买好吃的糖果。” 这年月,糖也不是轻易能买到的,要有糖票才行。 一般人家每次发了糖票都得攒着,留着到过年或者家里办喜事,去买糖。 当然,也不是完全买不到,只要有钱,可以去黑市换糖票。 “行了,你们几个进屋玩一会儿,然后收拾睡觉。 我在这看着锅,炖一会儿也进屋。” 张淑珍往锅里添了些水,摆手把孩子们都赶回屋去。 这么多人都在外屋,灯就得亮着,多费电啊。 盛希平领着弟妹们进东屋,盛云芳拿了块儿糖给父亲。 盛连成一个大男人哪里好要闺女的糖?于是找了个借口,说他最近上火了牙疼,不敢吃糖。 “怪了,咋咱爸和咱妈都牙疼呢?晚上吃饭的时候不还好好的么?” 盛希泰嘴里含着糖,含混不清的说道。 “咱爸咱妈是不舍得吃,你个小傻子。”盛云芳翻了个白眼。 他们家这个弟弟,八百个心眼子,有七百九十九个都长在贪吃上了。 盛连成坐在炕上,含笑的看着儿女们斗嘴。 男人岁数大了之后,才知道亲孩子,盛连成也一样。 年轻的时候忙着工作,经常在山上驻勤几个月不回来,回家了也不知道该怎么亲孩子。 如今岁数大了,又兼任小修厂厂长,不用再去山里住,就看着家里这一群孩子觉得可稀罕了。 孩子们笑闹了一会儿,嘴里的糖也吃完了,张淑珍就撵着他们去睡觉。 林区生活简单朴素,没那么多花样儿,这时候别说电视了,就连收音机也没几家有。 再者晚上九点,全林场停电,就算有收音机能干啥?还是早点儿睡觉算了。 盛希平领着弟弟妹妹们,赶紧去洗漱睡觉。 张淑珍在厨房里看着锅,把各种调料都下进去,小火慢炖。 又从柜子里翻找出去年秋天晒的蘑菇,用水泡上。 如今这年月也没啥存储条件,那蘑菇要是过了伏就容易遭虫子。 张淑珍看了看袋子里剩下那些,索性就一股脑儿都泡上了。 灶坑里只剩下通红的火炭,张淑珍也没再往锅底添柴火,就这么盖着锅盖小火焖着吧。 晚间,盛希平领着三个弟弟在西屋睡,那几个岁数小也没啥愁事儿,几乎是躺下就睡着了。 可盛希平躺在炕上,却翻来覆去的怎么也睡不着。 白天刚重生回来,又忙忙活活的不得闲,好多事情也没空细想。 此刻躺在炕上,前世今生各种记忆在脑海中翻滚,哪里还能睡得着? 盛希平忍不住就想,他应该是死后重生的,六十大寿喝醉酒死了,这死法也够奇葩的。 他死了,家人可怎么办啊? 老父亲早几年已经不在了,倒是可以免去一场伤心难过。 至于弟弟妹妹们,也都各自有各自的家庭,有自己的儿女。 即便会因为兄长的过世而伤心,大概也就是十天半个月的工夫,再往后,顶多是提起来难过一阵子。 死去的人可以什么都不管,不操心,活着的人还得继续生活过日子啊。 谁也不可能一辈子都沉浸在悲伤之中,父母子女尚且不能,更何况是兄弟姐妹呢? 尤其是盛家兄弟都那个年纪了,正是儿子要成家立业、娶妻生子的阶段,哪家不是各种麻烦事? 生活本就零七八碎、烦心事一大堆,还能有多少心思惦记着已经过世的哥哥? 盛希平猜测,他死了,真正伤心难过的,大概也就他那儿子了。 别看盛希平中年得子,可他对孩子倒不算多么娇惯。 而且,他家那儿子也从小就聪明懂事,特别自立,学习更不用说,考上了个名牌大学。 盛希平在自己寿宴上喝醉,主要也是得意忘形了。 想他这一辈子,除了在里面那十一年、出来最开始奋斗的那几年之外,其余时间都是风光得意的。 那时候他有自己的厂子、公司,资产过千万,省城、市里都有房产。 媳妇年轻貌美,儿子孝顺懂事有出息,考上了复旦,非常好的大学。 可以说,重生前,盛希平绝对算是功成名就的人生赢家。 寿宴上,亲朋好友你夸一句他夸一句,这个敬一杯那个敬一杯。 盛希平就在众人的夸赞之下心花怒放,飘飘然不知所以,最后喝多了。 第十四章 辗转 儿子已经长大成人,还考上了特别好的大学,将来前途根本不用愁。 盛希平早早就给儿子存了大笔的教育基金,还买了各种保险。 光是这些,就足够儿子读到他不想念书为止。更不用说,盛希平死了之后,还有大笔的遗产。 应该说,只要他儿子不碰那些非法的东西,正正经经读书找工作过日子,绝对没问题。 儿子那个性格挺好的,应该不会走歪门邪道,所以也没啥不放心的。 至于他家那个媳妇,那就更不用担心了。 人家还年轻呢,四十来岁保养的跟三十出头差不多。以前跟他出去,旁人都以为那是他闺女。 有颜有钱还有空闲,又不用伺候盛希平这个老头子,估计日子过的比谁都逍遥自在,还用的着盛希平担心她? 六十来岁的人了,凡事都能看得开。 人已死,就别管那些身后事,媳妇也好儿子也罢,各有各的缘法。没有他,人家一样过得挺好,真的不用太牵挂。 倒是眼前,看着一切平顺,却处处潜藏着危机,应该想想怎么应对。 如果他执意要跟周青岚在一起,这辈子肯定还会跟孙云鹏对上。 有上辈子的经验,想避开出事那一晚,倒是容易。 可谁敢说,他避开那一晚,就能避开跟孙云鹏、杜家斌的纷争? 以那俩人的性格,估计绝不可能眼睁睁看着周青岚投向盛希平的怀抱。 他们肯定还会出幺蛾子,保不齐还会有更狠毒的手段。 所以,仅仅是避开,应该解决不了问题,他必须要想办法,把这俩人解决掉才可以。 或者让他们消失,或者让他们不得不离开。 这两种,都必须让人无法察觉,是盛希平在背后做的手脚。 一旦被人觉察,以目前孙家的势力来说,盛希平肯定就要遭受最狠的报复。 可究竟要怎么做?才能做到不动声色,无声无息中解决? 这确实不太容易,需要好好盘算,不能有任何失误。 老天给了他一次重来的机会,是让他弥补遗憾的,绝不是让他重蹈覆辙的。 周青岚,他不舍得放手,父母亲人,他也要守护。 那些暗藏的危险,更要小心谨慎的处理。 不管是孙云鹏、杜家斌,还是他们身后的势力,这辈子,都别想来打扰他的生活。 谁不让他盛希平好过,那他也绝对不让对方好过。 多少大风大浪都闯过来了,眼前的这点儿困难还算什么? 就不信,有上辈子的经历和经验在,还能斗不过那些人? 众多思绪纷繁杂乱,在脑子里纠结一处,扰的盛希平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这才迷迷糊糊睡着了。 前川林场处于长白山地区,这边夏季天亮的特别早。 三点多外面就蒙蒙亮了,附近也不知道谁家养的大公鸡,一早起就喔喔喔的叫。 那些勤快的女人听见鸡叫了,便起身穿衣服准备做饭。 盛希平睡得并不踏实,外面公鸡一叫,盛希平就被惊醒了。 他躺在被窝里,透过窗帘外微弱的光线,看了看周遭的环境。 果然,一觉醒来还是在前川林场,这不是梦,他真的重生了,也真的回不去上一世了。 盛希平叹了口气,只能接受现实。 既然醒了睡不着,索性起来,穿好衣服去前面大河挑水。 前川林场现在还没通自来水呢,人们用水都得到前面的大河去挑水。 春夏秋还好些,到了冬天,就得在冰面上凿窟窿。 所以每到冬天,就能看见河面上到处都是人家挑水凿出来的窟窿。 有时候,盛希平也会砸冰窟窿钓鱼,还别说,收获也不算少。大冬天,还能给家里添个菜,挺不错的。 盛希平来来回回挑了三趟水,才算把家里的水缸装满。 这时候张淑珍也起来了,洗把脸,抱了柴火点燃,开始做饭。 锅里的野鸡肉已经炖差不多了,等着火燃起来,锅里的汤重新翻滚,再把洗好攥干的蘑菇放进去,重新调味后慢慢炖着。 家里八口人,那只野鸡才多大?哪里够吃? 张淑珍知道自家这群孩子有多能吃,于是又从柜子里翻找出一些粉条,用水洗了铺在鸡肉和蘑菇上头。 菜有了,还得做饭。 家里就一口大锅,被鸡肉蘑菇占用了,早起没办法焖饭。 于是就用热水烫了苞米面,调匀后两手团好,稍稍用力往锅边儿一拍。 锅是热的,饼子贴到上面不至于出溜到底下去。 就这样,锅底炖着野鸡蘑菇粉条,锅边贴上一圈金黄的饼子。 盖上锅盖,半个钟头后,蘑菇粉条都熟了,锅边的饼子底下也结了一层金黄泛红、焦香酥脆的锅巴。 张淑珍用铲子把苞米饼子一个个都铲下来,放到一个柳条编的饭笸箩里。 然后把切碎的葱叶、蒜叶撒到锅里,翻一下之后,将菜盛到盆里。 香气随着热气飘散出来,这小味道,真能馋的人流口水。 “好了,都起来吃饭,今早晨有小鸡炖蘑菇粉条啊,谁要是起来晚了可就捞不着。” 张淑珍推开西屋门喊了一声儿。 要是平常,这几个臭小子都懒着呢,一声哪里能叫醒? 尤其是盛希泰,最爱赖床睡懒觉,每回都得叫好几次。 有时候把张淑珍气急眼了,照着屁股就来两巴掌,盛希泰这才哼哼唧唧的爬起来。 可今天早晨,张淑珍刚喊了一声儿,就见到三个儿子瞬间全都睁开了眼。 盛希泰一个鲤鱼打挺,直接就从被窝里跳了出来。 “哎呀,我都闻到香味儿了。” 这小子,一边说着,一边就往身上套衣服。穿好衣服也不管那些,嗖的一下就蹿了出去。 张淑珍看着小儿子这麻利的动作,也只能无奈摇头。 这孩子啊,除了吃之外,就没见到他在别的事情上这么用心过。 唉,现在还小,能说是不懂事儿,可往后大了还这样,可咋整啊? 想一想就觉得愁得慌,这儿女都是债,也不知道上辈子怎么欠他们的了,这辈子来还。 “快点儿,都去洗脸洗手,赶紧吃了饭好上学。盛希泰,你要是再迟到,看我不揭了你的皮。” 第十五章 野鸡炖蘑菇粉条 今天早上,孩子们没一个赖床的,全都动作非常麻利的起来穿衣洗脸。 早起就去菜园子忙活的盛连成和盛希平爷俩,也回来洗了手。 一家子坐在炕上,各自手里拿着个金灿灿泛着油光的饼子。 每人面前还有一个二碗,碗里盛着鸡肉蘑菇粉条。 没办法,家里孩子多,有点儿好吃的必须分开。 要不然这些臭小子吃起东西没够儿,不把那一盆菜吃光了不能算完。 盛连成和盛希平去干活都得带饭呢,咋地也得留出来一些啊。 一只野鸡能有多少肉?不过是借个味道,主要是吃蘑菇和粉条罢了。 今天炖鸡用的是元蘑,本地人也称冻蘑,学名亚侧耳,子实体肥厚,口感好,是仅次于猴头菇的上品菌类。 泡好的冻蘑炖入鸡汤中,吸收了鸡汤的鲜味儿,咬一口肉乎乎的,比鸡肉好吃。 油亮劲道的粉条,吸收了鸡汤和蘑菇的味道,吸一口,滑滑溜溜又滋味十足,更是越吃越想吃。 “好吃,太好吃了。”盛希泰一边吸溜着粉条,一边含混不清的说道。 “你快吃吧,别叨叨了。就你吃饭那个磨叽劲儿,等会儿可别迟到了。” 俩姐姐瞥了盛希泰两眼,不由得怀疑,今天早晨炖鸡吃是不是个错误? 就这小子,他要是不吃个肚子溜圆不能下桌,闹不好就得迟到。 盛希泰只顾着低头猛吃,哪里还管啥迟到不迟到? 早晨时间赶,其他人也都各有各的事情忙,都抓紧时间吃饭。 再说了,众人的嘴都忙着呢,谁有工夫说话啊? 这边吃着饭,那头场部的大喇叭就开始放广播了。 早晨放广播,一则是让大家了解点儿形势,另一则也是提醒大家,快上班了,抓紧时间。 盛希平急匆匆扒拉完自己那一碗蘑菇粉条,把最后一口饼子咽下去,然后穿鞋下地就要去收拾东西。 他们去铲树苗得坐通勤车,不能迟到。 “老大,这是你的午饭。” 张淑珍追着出来,把提前装好的一个饭盒,跟一个白布包,塞到了盛希平的挎兜里。 这年月普通人可见不着塑料袋,讲究的人家,上山带饭都是用白布包着干粮。 有的人实在没东西包,干脆就直接把饼子扔兜里,饿了也照样啃的挺香。 盛希平一看那饭盒,就知道母亲这肯定是把早晨的鸡肉蘑菇装上了。 “妈,我不用带这些,我带点儿咸菜、大葱、水萝卜啥的就行,鸡肉留着给那三个小的吃吧。” 上山干活,那么多人,他带着好吃的,到时候是分给别人还是不分? 分吧,这一饭盒一人一筷子,不当回事儿就吃完了,别人没解馋,他还没捞着吃。 不分吧,都是平日里相处不错的,带了好吃的不好吃独食。 “他们一个个在家,吃啥不行? 你这上山干活怪累的,必须吃点儿油水,不然哪有力气干活啊? 带点儿好吃的,中午分给周知青一些。” 后头这话,才是张淑珍想说的。 她怕自家这傻儿子啥都不懂,光有想法没行动。 “人家那姑娘离开爹妈跑咱这小山沟里,还成天吃食堂。你说食堂那饭菜水了吧唧的能好吃么?” 张淑珍这么一说,盛希平就不能再说别的了。 “哦,那行,那我就带着吧。” 说实话,张淑珍说的这些,盛希平不是没想过。 可眼下他跟周青岚关系未定,盛希平又不当家做主,他总不好拿家里的东西去送给周青岚。 毕竟盛家这负担也挺重的,爹妈都不容易。 他要追女孩子,也应该凭自己的本事,不能拿家里的东西。 既然母亲开口了,盛希平也就顺水推舟应承下来,随手将饭盒还有白布包放进兜子里。 之后他又去菜园薅了几棵葱、水萝卜等,洗干净了甩掉水分,装进兜子里,快步出门朝着场部那头乘车点儿走去。 乘车点那头人不少,除了他们这一帮知青外,还有林场的工人。 最近这段日子营林生产最繁忙季节,前川林场有不少地块儿都要进行营林抚育工作。 所以除了少部分人上山进行木材生产外,其他人都投入到营林生产当中。 周青岚和唐凤英等女知青凑在一起闲聊呢,不知道谁眼尖,瞧见了远处走来的盛希平。 于是伸手捅了捅周青岚,取笑道,“哎,你家盛队长来了。” 周青岚脸上一红,啐了一口,“呸,胡说什么呢?咋就成我家的了?” 嘴上这么说,心里却是甜丝丝的,忍不住扭头往盛希平那边看了眼。 也巧,盛希平也往这边看呢,俩人的目光碰在了一起。 周青岚心头狂跳,脸上热辣辣的发烫,便想扭回头不看对方。 可刚扭回头,又有些不舍得,再次往盛希平那边看去。 那头,盛希平也留意到了周青岚的举动,不由得嘴角扬起,心情瞬间好了起来。 不过此刻人很多,盛希平也不好跟周青岚有太多互动,只朝着周青岚点点头。 正好这时,有人看见了盛希平,过来一把就搂住了他的脖子。 “听说你想要高海宁的小姨子?人家给了你一块儿胰子? 你小子行啊,这么容易就把松江河知青的这朵山刺玫给拿下了?” 对方是林场的工人,比盛希平大了五六岁,已经结婚了。 山里人性格爽直爱开玩笑,这些结了婚的人脸皮厚,更是各种荤段子张口就来。 “哎,啥时候请大家伙儿喝喜酒啊? 我跟你说,赶紧把人娶回家才安心,你小子没结婚,不知道女人的好处。” 人家是想逗一逗盛希平这小年轻儿,就想看看这些愣头青害臊不好意思的模样。 可惜啊,盛希平虽然外表二十,内里却是个六十的老头子,脸皮比谁都厚。 这几句话就想让他面红耳赤不好意思?想多了。 “这不是还少个媒人么?要不然请你家我大嫂帮个忙儿?” 盛希平脸不红心不跳,老神在在的说道。 “嘿,你们听听啊,这小子倒是会讨便宜,两手空空啥东西不预备,就想请媒人说亲呢。” 对方一听,哈哈大笑起来,旁边的人也都跟着笑。 第十六章 一起吃饭 众人笑闹间,由内燃机牵引的通勤车开过来,众人纷纷上车。 通勤车拉着众人出了林场,一路呼啸着朝施业区行驶而去,将众人分别送到作业点去。 这边海拔高,昼夜温差大,别看已经是夏天了,可清晨林子里还挺凉的。 朝阳透过层层枝叶,在林间投下斑驳的光影。 树叶、草尖上挂着晶莹的露珠,在明媚的朝阳下幻化出七彩的光芒。 林子里早起的鸟儿叽叽喳喳叫着,是那样悦耳动听。 一行人在林间小路里穿行,呼吸着林间清新的空气,听着鸟儿动听的演奏,也不失为一种享受。 很快,众人便到了昨天的那块林地。 先把各自的干粮兜子挂起来,然后盛希平分派今天的任务。 “咱们这块作业点儿已经收尾了,今天肯定能完成。 今天上午都紧紧手,要是干的差不多了,趁着中午休息,有乐意动弹的,我带你们进林子转转,说不定能遇到啥东西。 往里头走有个大甸子,甸枣子啥的应该熟了,可以去摘点儿。 这时候天麻也该出土了,要是能遇上,刨几棵也挺不错。” 众人一听这话,都挺高兴,尤其是那几个女知青,对摘甸枣子都挺感兴趣。 关键是这年月没啥好吃的,各家以前还栽两棵果树啥的,前几年也都砍了。 后大地倒是有一片地果儿地,那是家属队种了打算卖的,集体所有,不能随便摘。 这几天地果儿刚刚成熟,有林场的熊孩子去偷,所以家属队都安排了人过去看着,见到来人就撵。 女孩子都爱吃个零嘴儿啥的,平常没条件,一听说可以摘甸枣子,一个个都挺高兴。 今天活少,一人一根大长垄。 有那下午想去林子里转转的,就抓紧时间干活,头也不抬一个劲儿往前铲草。 当然,也有人干活漫不经心,东一锄头西一锄头的瞎划拉。 就比如孙云鹏等人,他们一个个来林场就是混日子的。 而且他们对什么天麻、甸枣子也不感兴趣,才懒得动弹呢。 场里也早知道这些人难管、干活也差,所以营林技术员安排任务的时候都有标号。 盛希平领人干活也是照着标号,谁干哪一垄都记录在册。 等着营林技术员过来验收的时候,谁干的活不合格,谁就单独返工,指望别人帮忙,那不可能。 到十一点左右的时候,很多人这一根垄就剩个地头。 陈维国他们就说,索性晚点儿吃饭,把剩下的干完得了,下午也省心。 盛希平没反对,其他人也都认同,就这样,大家伙儿坚持着,把剩下的活全都干完,这才回去吃饭。 “青岚,这是我妈给带的蘑菇粉条,用昨天那只野鸡炖的。你拿过去吃吧。” 盛希平从树上摘下自己带饭的兜子,掏出饭盒来,递给了周青岚。 周青岚脸上一红,有点儿不好意思,“婶子给你带的,我哪能要?” 如今这年月,家家户户的日子都难,吃的不好。 周青岚知道盛家有六个孩子,家里吃饭的人多,那一只野鸡没多大,盛家人吃还不够呢,她哪里能要啊? “没事儿,我妈说了,你在食堂吃饭,那食堂的饭菜都清汤寡水、没滋没味儿。 家里做的菜,好歹比食堂的油水大一些,你多吃点儿补补。” 盛希平不管那些,把饭盒塞到了周青岚手里,转身要走。 “那,要不然咱俩一起吃?”周青岚轻咬着下唇,好像下了挺大的决心似的问了下。 盛希平笑了笑,“好啊,我还带了水萝卜、大葱、大酱什么的,一起吃足够了。” 于是,盛希平把锄头横着放在地上,俩人坐在锄头把儿上。 周青岚拿出自己带的饭,“我这是从食堂买的,两合面饼子还有咸菜,你别嫌。” 这年月,林场家家户户都吃供应粮,谁家口粮也都不宽裕。 周青岚虽然在唐家住着,可也不好总跟着唐家人一起吃,所以多数时候都是去林场食堂吃饭。 食堂早晨起来只有饼子、咸菜、粥,周青岚只能带饼子和咸菜上山。 反正这年月上山带饭多数都如此,谁也不觉得如何。 盛希平笑着把饭盒打开,里面是满满一饭盒的蘑菇、粉条,还有几块肉。 天气暖和,菜倒也不算太凉,多少还有那么点儿温度。 早晨走的匆忙,没带筷子。 这倒是也难不住盛希平,随手折两根柳树枝条递给了周青岚。 “来,你尝尝我妈做的菜,挺好吃的。” 周青岚接过这临时的筷子,夹了一小块蘑菇放到嘴里,顿时眼前一亮。 “嗯,真好吃,婶子的手艺真不错。” 来到林场这么长时间,周青岚早就吃够食堂那些淡而无味的菜了。 再加上张淑珍的手艺确实好,鸡肉炖的蘑菇粉条滋味十足,在周青岚眼里,可不就是绝顶美味了么? “喜欢就多吃点儿。”盛希平看着周青岚那模样,忍不住有些心疼。 十七八的姑娘离开了父母,跑这山沟里吃苦,也是不容易。 盛希平一边说,一边用柳枝将饭盒里的菜往周青岚那边拨。 不想这一拨,竟然露出了粉条和蘑菇底下埋着的鸡腿来。 那是昨天盛希平特地留出来,想要给盛希泰的,没想到竟是被张淑珍盛到饭盒里了。 “来,这还有个鸡腿,你吃。” 母亲的心意,盛希平明白,于是将鸡腿夹给周青岚。“多吃点儿肉,补一补。” “不用,不用,你吃吧,我不爱吃肉,这蘑菇和粉条都可好吃了。” 周青岚急忙摇头,她跟着盛希平蹭吃的就已经够抹不开了,总共也没几块肉,她哪里还好意思吃鸡腿啊? “吃吧,等着不忙了,我再去林子里转转,指不定遇上什么猎物呢。 往年秋天的时候,我跟师父他们都进山打猎,野猪啊,黑瞎子啥的都能遇见。” 盛希平笑笑,把鸡腿放到了周青岚手里的饼子上。 对于他来说,什么山珍海味都吃过了,没啥新鲜的。 一个鸡腿而已,他要是想吃,再去打就是了。 “我听表姐说过,你会打猎,好厉害。” 周青岚扭头,一脸崇拜的看着盛希平,亮晶晶的大眼睛里好像藏了满天星辰。 第十七章 进林子 盛希平和周青岚俩人坐在一处,一边说笑聊天一边吃饭。 二人倒是没有多么亲密的举止,然而这个年月,一男一女坐在一起吃饭,这就是明摆着,俩人谈着呢。 有这个结果,大家都不怎么意外。 毕竟昨天盛希平那么喊之后,周青岚没生气骂人,反而还把那块胰子送给了他,这就说明了一切。 如今这时候,人们表达感情还是很含蓄的,没人会直接喊某某某我爱你。 但正是这含蓄表达,更加勾动人心,也更铭心刻骨。 倒是后世,那三个字已经被喊烂了,总觉得少了点儿什么。 那些暗地里看好周青岚的小伙子,有人懊悔有人沮丧,也有人心中不甘。 盛希平并不在乎那些人想什么,上辈子被孙云鹏暗算,他都能反杀回去,这辈子他还怕啥? 众人吃过午饭,大部分人下午都没啥活干了。 于是盛希平带着陈维国、王建设、高海宁、唐凤英、周青岚等人,拎着手里的锄头等工具,几个女孩子还带着饭盒,就这么进了林子,四处转悠。 盛希平从十三岁开始,就跟着师父进山打猎。 第一年只负责背东西,进山用的食物、家什等等,三十几斤的东西都归他背着,有些地方也称为背坡。 第二年则是学着赶杖,就是跟人配合,把猎物朝着有猎枪的方向撵,所以有的地方也叫撵坡。 上辈子盛希平出来以后没事做,最开始就指着打猎,后来接林场外包工程。 应该说林场周围各处,就没有他不熟悉的地方。 这一行人之中,除了周青岚一个是从松江河来的,其余都是本场长大的知青,对山林也很熟悉。 一群年轻人说说笑笑,沿着林间若有似无的小道往里走。 一边走,一边在草丛或是倒木上撒目。 林子里好东西多着呢,这个时节,除了天麻之外,还有灵芝、木耳、树鸡蘑等等。 更不要说什么野鸡、野兔、松鼠、树鸡等动物了,随便遇见点儿什么,也算没白来啊。 周青岚没进过山,不太明白大家要找什么,可她多少知道点儿规矩,所以没打听,只安静的跟在盛希平身后。 盛希平知道周青岚是头一回进山,就时不时的回头看她一眼,叮嘱周青岚多注意脚下。 林子里各种草稞子、小灌木、倒木等,没进过山的人在里面行走,确实不容易。 更不要说还有蚊子、小咬儿、小刨锛儿、瞎眼蠓等专门吸血的飞虫。 所以进山里并不是一件很轻松的事。 男人皮糙肉厚的也就罢了,几个女孩子走了一会儿就有点儿受不了,只能不停挥手驱赶蚊虫。 “那,把这个戴上,蚊子小咬儿什么的就不围着你转悠了。” 盛希平折了些枝条编了个花环,然后从树上掰下来一块被称为老牛肝的菌类,用火柴点燃。 等表层燃烧差不多之后,将明火熄灭,插在枝条编成的花环上。 干燥的老牛肝内部有很多疏松细小的孔,明火熄灭后内部依旧燃烧,会冒出大量带有刺鼻气味的浓烟。 周青岚将花环戴在头上,随着人的走动,烟雾也会四下飘动。 那些周围飞舞,专门叮人脸,尤其是眼睛周围的小飞虫,就会被烟雾熏走,但周青岚却不会被烟雾熏到,可以说是非常有用了。 而且由于老牛肝内部疏松,燃烧缓慢,也不会落下来炭灰伤到人。 “你看看人家,再看看你,简直能让你气死。” 盛希平的举动,引来其唐凤英等几个女孩的羡慕,于是纷纷找自己对象抱怨。 高海宁等人一看,赶忙也学着盛希平的样子,编花环、找老牛肝,好歹算是把姑奶奶哄好了。 “没看出来啊,你小子哄女孩也这么厉害,我们差点儿让你给坑死。” 高海宁走到盛希平身边,一手勒住了盛希平的脖子,以缓解心中的憋闷。 “对象都不知道心疼,我真怀疑你怎么把凤英哄到手的。”盛希平摇摇头。 那俩人算是欢喜冤家,从小打打闹闹,结了婚之后也不消停,动不动就吵架拌嘴。 可俩人越打感情倒越好了,连着生了三个孩子,后来把孩子都供出去念书,一辈子也算圆满。 高海宁刚想说啥呢,盛希平却扒拉开他的手,一下蹿了出去。 “树鸡蘑,好大一块儿。” 原来,就在前面不远处的一块倒木上,长着一朵粉红色的蘑菇。 这蘑菇大概跟盛希平家盛干粮的柳条笸箩差不多大,颜色鲜艳,上下好多层,远远看去就像一朵花似的特别好看。 树鸡蘑是少数颜色鲜艳却无毒的菌类,这种菌类生长特别快。 可能昨天还没有巴掌大,今天就长成小盆一样,明天就颜色变淡、子实体变硬跟木头一样了。 所以能遇到鲜嫩的树鸡蘑,是很不容易的。 越嫩的树鸡蘑,颜色就越鲜艳,就像眼前这一朵,粉艳艳的一看就很嫩。 盛希平特地用指甲抠了一下,很容易就将树鸡蘑外表抠破了,这就代表着这朵蘑菇非常嫩。 于是小心翼翼从树上掰下来,装到那个斜挎的兜子里。 “这东西没吃过吧?切成片儿,放点儿韭菜炒出来,可鲜了。” 盛希平一回头就看见了周青岚那好奇的样子,不由得好笑,赶紧给她介绍。 “要不,晚上去我家吃饭?”盛希平心头一动,故意小声逗周青岚。 “不行不行,那怎么成呢?”周青岚一听,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似的。 那怎么行啊,名不正言不顺的,她跑去盛家吃饭算怎么回事儿? 盛希平本就是故意逗人家姑娘,所以周青岚拒绝了,他也没再坚持,只叹了口气。 “那好吧,等以后有机会再去。” 嗯,回去跟母亲说一声儿,今晚上把树鸡蘑切了焯水,明早晨再炒。 正好他可以带饭,也能让周青岚尝一尝。 盛希平发现了一大朵树鸡蘑,这让其他人也都瞪起了眼睛,越发仔细的打量周围。 果然,没过多会儿,陈维国那头喊了声儿,“天麻。” 众人顺着声音看过去,却什么都没瞧见,“在哪儿呢?我咋没看见?” 陈维国走到一棵树前蹲下,用手扒拉开地面上的枯草落叶。 众人这才看见,一棵微微泛着紫红色,上面顶个穗子,钻出地面不到五公分的植株。 “眼睛挺毒啊,天麻刚出土,这么矮都能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