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公子》 第一章 爱之烦恼 她生气地把他的手机摔到地上,还不解气地跺了两脚。恨恨地说了句:“有本事别来找我,就是找我,也休想我再理你!”就摔门而出,扬长而去。 他看着她仙气飘飘,负气疾走的背影,朝楼下喊了一句:回来时,别忘了带一笼小笼包哦,还要一杯豆腐脑,要张家记的,王老头的不要,咸了! 她回转身来,仰起头朝楼上看:他在楼上窗户里,隔着玻璃,笑得幸灾乐祸的。 她心里的无名火,腾地又冒起了八丈高!臭不要脸,卑鄙无耻,獐头鼠目…她在心里把那所知不多、自认为是最恶毒的话全部叠加到那个正在得意的嘴脸上。 此时,她恨不得能肋下生翼,一个嫦娥奔月式飞到窗前,挥手“噼、噼”两下,给那家伙左脸一个大嘴巴子,右脸一个嘴巴子大。直打得他鼻青脸肿,满地找牙,方解她心头之气。 无奈,功力不够。只得跺跺脚,咬牙切齿地说声:“你等着!”随即鬼魅地一笑,短发一甩,一个倾国倾城地华丽转身,钻进了车里。“嘀嘀”两声喇叭,像是在说:拜拜! 切,小样的,都这样了,还整一pose,气谁呢?论气人,他可是气人她姥姥级的!哼,用不了一会儿,她一准回来。看着车拐弯不见了,他才收回眼睛。心想。 “碎了?就这么一下?就碎了!”手机躺在地上,似乎已经僵硬了,他苦笑着捡起来。他记不清这是被她‘残害’的第几个手机了。 这“吃鸡”显然是玩不成了,那屏幕已经碎得像颗受伤的心。他盯着手机,坐在那里发呆。 这是某年某月初夏的一天,在西北边远的一个小城市的角落里,一个平常早晨,两个年轻人吵闹的一幕。 那男生叫李一,网名十八。26岁,大学毕业,公司文员。他当真魁伟得很,也聪明得很。可就是懒散成性,不求上进。除了宅,似乎没有什么优点。 女生叫虞可儿,俏名阿娇。23岁,旅游公司王牌导游,窈窕的身段,出了名的大小姐脾气。没火都冒烟,有火基本上就是残垣断壁,一遍狼籍了。惹她生气,后果都很严重。 这两个冤家可能是上辈子结下的,这辈子偏又遇上了。那,还不有得热闹看。 年青时,不铆足了劲去作,到老来连个回味都没有,真没劲!阿娇经常对十八这样说。按照这个逻辑,阿娇的种种州官放火,都是师出有名的。 那个人得有八十条命,还得具备满血复活的特异功能,要没这本事,保不准被她折腾得不愿往生了。 十八无论什么时候总是抱着手机,两手不停摁动着。听她这样说话,就当耳旁风,还不时地要反抗几句。 敢!阿娇每次听他这样说,总是杏眼圆睁,极具威胁地瞪他一眼。 今天早上,阿娇破天荒地没有旅行团,难得的一天休息,又正好是周末,就早早地跑过来,想着拉十八去逛商场。女生嘛,周末没事就想着去买、买、买,逛、逛、逛。 而十八呢就想着宅、宅、宅,宅在家里,除了”吃鸡”,什么都不想干。 两人三句话不合,阿娇就劈手抢下十八的手机,摔碎在地上。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阿娇冲出门外已经有两个小时了。她那暴脾气,疾风暴雨似的来得快,去得也快。都这一会儿了,早该忘了自己生气的事儿,早该笑嘻嘻地跑回来了,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似的,说着外面的这稀奇事,那可笑事。 可今天,这个结局没有出现。她真的生气了,而且很生气! 她为十八一点都不体会她的心情而感到失望,感到伤心。所以,她就闯进商场里东瞅西看的,想要不想要的买了一堆,以此,发泄心中的愤懑。 她和他没有住在一起,她自己说那是保鲜。恋爱嘛,不爱得死去活来,不爱得如痴如狂,那叫爱吗?她常常这样向姐妹们解释。 她对她那些小姐妹,还没弄清楚人家家里有几亩田,就忙着谈婚论嫁,甚至奉子成婚,感到不可理喻。 这么好的大把时光,不花前月下、卿卿我我,却忙着去当保姆,这得多贤惠呀!特别是满大街都在唱着晃着晃着就老了,让她感到有些扎心。 她要和十八好好地闹一场恋爱。 为此,她甚至构思着每一次见面之后的脚本,把每一天都过得跌宕起伏,那才是她想要的精彩。 哪知,时间长了,十八被她折腾得有些疲劳了,越来越不配合不说,有些时候还会拆台,这着实让她大为光火。 特别是迷上了吃鸡以后,他几乎无视她的存在了,这让她更加无法忍受。所以,今天,她才又一次地摔掉了他的手机。 虽然,有些后悔,但她想给他一些惩罚。否则,那家伙会变本加厉地忘了她是谁了。 哼!今天,绝不妥协!他不痛改前非,洗心革面,不制造一次浪漫的轰动效应,她就决定就此别过。反正有大把的青春时光,反正有大把的英俊小伙儿! 怎么个浪漫轰动? 她企划了这样一个脚本:99朵玫瑰,99颗烛光,99分钟下跪,99声“我爱你”的高呼,还要有99个见证人。 铁定主意。她回到了自己的公寓里,关掉手机,睡起了大头觉。 她还没有回来,太阳正当午了。 闹钟嘲笑他似的,滴嗒、滴嗒地数着时间。他气恼地不时盯着闹钟看,似乎要发现它在搞什么鬼。 真的不回来了?他不停地焦急地问。这是他宅史上,最感到惶恐不安的一天。他并不怀疑她不会回来,而是肚子在不合时宜地咕咕乱叫,饿得他心慌。 以前,阿娇不在家的时候,他可以打电话叫外买,可今天,手机已经不管用了,他和外界失联了。 他像掉进了天坑里似的,突然感到特别的孤独。 现代人可怕得很。走在了大街上,遇见个熟人,张嘴说不了三句话,就感到无话可说。可到了手机里,那里面全是些兄弟姐妹,聊得那欢畅得亲密无间,无话不说。 一个人在手机里沉溺的时间越长,离现实的世界就越远。 没了手机,没了阿娇,他心里空落落的,六神无主。想吃点东西,填充一下腹内空虚。 可是冰箱里这饺子、那汤圆,冻得硬梆得可以打死狗,他不想吃。他想吃些热辣的,喝些冰爽的,镇压一下肚子里的吵闹。 这,就逼着他要走下楼去,走进到那火热的盛夏的阳光里去。这在他有限的记忆里,似乎就没有在周末沐浴过灿烂的阳光。 出门,让他感到胆怯。 可是,闹嚷嚷的肚皮,不给点实惠安慰一下,定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他裹在防晒服里,翻起帽兜扣住头,悄悄地出了家门,顺着墙根溜出了小区门外。像一只刚钻出地面的蜇虫,疾走在街道边的树荫里。 他要去找那个在网络里熟悉的外卖大本营,亲自去体验一下那里的烧烤和啤酒。 顺便再买一部手机,这次不能买贵的了,买一个便宜点的,能用就行。最好把这一部能换个屏,继续用。苹果8虽有些过时,但也不是随便就能买的。 他在心里默念着出门的行动计划。 才行半途,就看到了那家熟悉的手机店。门前黑色的大音响里正吼着优惠大酬宾嘿,想啥就来啥,他惬意地信步走进了店里。 时近中午,店内无顾客。他立刻被店员大妈、小姑娘围住。 “帅哥买手机吗?”大妈这样问。他颔首点头。 “先生,买这一款吧。”小姑娘从架上取下了一款手机,热情地伸到了他面前。“正做活动呢!”有些腼腆地说。 “什么牌子?”他看着小姑娘问。 “r17。”小姑娘介绍着说。一边打开包装抽出手机向他展示,一边夸着这手机如何的好,便宜、实惠,耐用。 他听着,从裤兜里摸出碎屏的手机,问她能换屏吗。小姑娘惊讶地看着苹果8的惨状,“咋碎成这样,还能用吗?”她有些不相信地看着他。 “砸核桃砸的。”他淡定地撤着谎。小姑娘被他的话逗笑了,说:“去年有个爱疯6的,也是这样子,说是打狗打的。” “那也是我。”他苦笑着说。 “嚯、嚯。”小姑娘听他那样说,就笑得不正常了。原本想闲聊着来缓和一下买卖的氛围,没想到竟然还是这个人的故事,当下就有些发窘了。 大妈一旁解围道:店里面来的人多,哪能记得住谁谁的。 “没事,能换不?”他无所谓地问。 “我要问一下维修师傅。”小姑娘奇怪地细打亮了他一眼,似乎不相信会有这么巧的事。就拿着手机到后面去问修理人员去了。 趁着这空当儿,他摆弄起新手机。想:如果换屏很快的话,他就不买了。 这款手机是非常不错的,性价比很高,是她们店里主推的一款手机。大妈在一旁热情地推销着。 看起来很皮实。他信口说着,拿在手里比划着,试想这款手机,不知“吃鸡”能否顺手。 大妈见他那样动作,有些鄙视地看着他。她的眼神,让他感觉到了,就心虚地停下了手,抬头冲着大妈咧嘴一笑。 过了一会儿,小姑娘回来了。说:可以换,就是不知换了以后还能不能用。他要确定的话,就放在这儿把屏钱先付了。 店里没有这种屏,要去寄,得等一个星期左右。她给修理师傅说是一个老主顾的,手工费就不要了,换好了就通知他来取。 一个星期?未免太长了,他有些犹豫。一个星期,不打电话可以过,不玩手机,那肯定不行。他是什么鸟,他自己清楚得很。 想了一会儿,在小姑娘恳求的目光里,他放弃了换屏的计划,说:先买下这个吧,等有空了再换屏。 听他这样说,小姑娘开心地笑了。就殷勤地帮他贴钢化膜,插电话卡。因为,苹果屏坏了,里面的内容无法导出。就挑了个手机套,把赠品——一口锅也包好,递给了他。 他看到赠品,乐了。就推给小姑娘,说他用不着那锅,还是送给她吧。 “那不行,店里有规定的。”小姑娘推辞着不接受。 也不好勉强,刷完卡,他只得拎着锅出了店门。身后店里就传出了送客声:谢谢惠顾,欢迎再来。 第2章 身在何处 他为自己拎着只锅在大街上走着的样子,感到可笑。平时除了宅在公司,就是宅在家里,很少独自在大街上走这么长的路。 而今天,要不是阿娇摔了手机,他又饿肚子,他才不会走在大街上,还拎着只锅。别人看见他这样肯定觉得很滑稽。他有些不好意思地想。 走着,走着,他好像闻到了那飘渺的烤肉香味。饥饿的人对食物的嗅觉是非常灵敏的,和行走在沙漠里的骆驼对水的感应一样。 他仿佛看见了那烟雾缭绕的情景,那金黄的颜色就在眼前晃。这让他不由得快步如飞,比在吃鸡里的速度要快得惊人。就像猎人在追赶逃跑的猎物一样,那动作敏捷而又心情激动、期待。 到了,到了!终于找到了。那香味就是从河边的小公园里飘出来的。在这燥热的夏天,那真是个清幽之所。 他有些迫不及待了,想一个燕子疾抄水地飞过去,轻落在那塑料椅子上,先美美地咂一口啤酒先解脱这饥馋之渴。 脚下却已使尽了洪荒之力,几个趔趄,几个蹒跚,总算跌跌撞撞地扑到了跟前。 十串烤肉,一杯扎啤!快、快!他呼呵道。 喂,不着急,心急吃不了刚烤的肉!好味道要慢慢儿地品尝,才能体会出不一样的感觉。烤肉的伙计悠悠地对他说,气定神闲得像个大神似的。 “我快饿死了,帮帮忙啦,老兄。”他脱下防晒服乱搭在椅了背上,就瘫在了椅子里,无力地央求着。 能吃下一只羊么?烤肉的伙计耸动着嘴上的两撇小胡子,烦人地饶舌着。他愤愤地看着那人,像看吃鸡里的傻队友一样,还不屑地抬起手,脑子里“叭勾儿”地想黑他一枪。 看到漂亮的女人端过来一杯啤酒,他下意识地收起了那幼稚而无聊的动作。待到她放下啤酒杯转身欲走的一刹那,他两眼立刻大放光芒,像一只快乐的苍蝇一头扎进了酒杯,便没了声音。 哇喔~真爽!半升啤水下肚,他满意地长吁一口气。在他闷头狂饮的时候,烤肉也上来了。“哎,朋友,慢点,没人抢你的啤酒。”小胡子在笑话他,调侃地朝他挤了挤眼睛。 “切,没功夫听你废话。”他头也不抬,旁若无人地抓起一串烤肉,咬住一块肉,从签子上撕了下来,像那丛林之王正享受着它的美味一样,贪婪而利落。 老饕似地一通狂撸,一半的烤肉,就剩下赤裸的签子了。他这才缓过神来,不过已有些头晕了。 环顾了一眼四周,金黄的阳光,被茂密的树叶筛成一小片一小片的,洒落在河边的草丛中。轻风过处,斑驳跃动,炫幻得像那绿茵毯上飞舞的蝴蝶。 甚至,有几片“光蝶”,就绕着他的眼睛,曼舞轻飘。他几欲挥手驱逐,却舍不得那片刻光怪陆离的感觉,便定睛追寻它们从何处而来。 回头转瞬,背后有棵高大葱荣的杨树,目测最少有3年的道行。粗壮的丫杈,茂密的树叶,华盖似地笼罩在他的头顶——是一棵并不常见到的老树。 这“老人家”,正童心未泯,玩笑似地煽动着一簇光蝶,嬉戏在他的眼前。 他有些眼晕,踉跄地起身,举起那口锅,遮挡刺眼的阳光,想到那老树背后,方便去。喝得太急,要漏了。 走到树后,闯入眼里的是一块空荡的草滩,青草黄花白水,景象非常悦目。 “原来外面的世界这么美呀!”他惊为仙景,不由得失声赞叹!这是他入宅以来,从未见过的。急忙摸出手机,想要留下这难得的光景。 r17在捕捉那诱人的美景,他举着那口锅遮住耀眼的阳光,来不及细看便摁动着快门,把那风景剪截成了碎片,掖进了手机里。 猝然,一束强光刺进了镜头,逆光,模乎了所有的影像,他仍然摁动了快门——那是手没有刹住车。 “咔哒”声响过后,他猛然眼前一黑,脚下踩空,来不及惊叫一声便猝然跌倒了… 感觉脸上又疼又痒,他伸手一拍,缩回巴掌一看,一手的血。一只牛蠓扁扁地粘在手心,血肉模糊。这是什么鬼?他瞪大了眼睛看着那家伙。 他不知道那是牛蠓,一种嗜血、嗡嗡乱飞的昆虫。这种虫子常常是成群结队地攻击牛、马等大型牲畜,人也是它攻击的对像。河边、湿地最多。 牛蠓大的足有一只马蜂那么大,被它叮咬过的地方会红肿,细皮嫩肉的人,会肿得面目全非。连牛群都常常被它咬得发疯,竖起尾巴狂跑不止。 他感觉到脸上粘粘的,奇痒难忍,抓挠了几把,还是不解其痒。随之而来,脸皮就有些绷紧的感觉,加之,脸上的汗水,浸在那虫子叮咬处,蜇痒得让他更加心烦意乱。 就那么一杯啤酒竟然可以让他醉了。他不可思议地捂着脸,躺在草丛中奇怪地想。难道宅得时间长了,让他的内力削弱了?闻所未闻。不行,晚上和队友们“吃鸡”的时候,顺便问一下他们的感觉。 他准备起身,醉卧在河边的草丛中,万一被过往的熟人看见了,那才叫丢死人了。他是很爱面子的。 也不知睡了有多长时间?他想起了刚买的手机,别一个电话还没打,就丢掉了,那多划不来,还要被人笑死。 于是,抬头四下寻找手机,他想看一眼现在是几点了。酒还没喝完,肉也没撸完,就躺下了,老板可能会以为他装醉,想要白食呢。 他侧头看见手机在他的背后闪动着,就探手去摸,摸到了拿起来,想看一下谁会来电。奇怪,手机竟然没有信号了。 难道这里是盲区?离市区这么近?他感到不解,也没往心里去,就握住手机,从半人高的芦苇丛中站起身来。 放眼四周,跌入眼里的景象,却让他惊呆了。 大河浩荡,白浪滔天,芦苇遍布,碧波起伏。他距河边仅有不到2米的距离,难怪耳边一直有轰轰的声响,还以为是风声呢! 这不是他刚才来过的地方!他清醒地判断。趁着酒兴,他究竟走出了多远?都跑到这种陌生的地方来了!他不由得佩服他的能力了。 而眼前的这一切,却是那么的陌生,又有些许眼熟,就是想不起来这是哪里,以前是否曾到此一游。 他试着向河边跨近一步,想看清那河水,想洗把脸。却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低头一看,是那口炒锅,金黄的颜色,在阳光下格外地刺眼。 他弯腰捡起来,当凉棚一样遮住头顶炫目的阳光,转身向身后张望:只见草色连天,骑地势而去。其后,胡杨联袂,松柏共襟,莽莽苍苍。 远处,灰色的城墙倚山横亘在十数里之外,城楼险峻,旌旗高扬,背后青山绵延不绝。 左侧似一个渡口,一只雕龙大船,停靠在岸边,静待起航。桅杆上高挂着黄色的龙旗,猎猎迎风。 右侧,大河宽阔奔涌而来,追东北而去。河对面烟波浩渺,丛林万状,隐隐约约,似瀛洲仙境,又若海市蜃楼,惹人无限遐想。 在那河面宽广处,水天相接,浑然一体。白帆点点,仿佛纸鸢在天。蓝天瀚海,白云凋敝,好一派山河壮观的景象! 嚯!嚯!河边竟有如此绝美之处!他楞在了芦苇荡中,翻索枯肠,想回忆起这里究竟是哪里。 没听说这里什么时候搭起了复古影视城?若不是,又会是哪里?他在心里疑惑地不停发问。一遍一遍地四下环顾,流连在这无边的美景中。蓦地想起,应该留下这罕世的美景。 于是,他就随手扔下了锅子,举起了手机,准备拍一个大全景——这里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都美到极处、悦人心脾,决不允许忽略一丝一毫。随着“咔哒”一声,便定格了这一幅绝佳的图画。 第3章 极度惊魂 他忘情地欣赏着那无边的风景,品味它极致的韵味,在心里默记它明显的标志。也许,明天应该带阿娇到这里来,甚至,更多的人。他认真地计划着。 这里的景色是多么的真实,比那虚幻的世界要清晰得多。它远离喧嚣,远离无聊,让你燥动的心,静泊在这细腻的风情中,不再想去荒废每一寸光阴。 他恋恋不舍地收起了手机,拾起了炒锅,脑子刹那间闪过了一个念头:我是否该成家了,没有阿娇的闹腾,今天,他不会走出户外,也见证不了这荡涤人心的美景。 也许,成家以后,天天都有新发现,时时都是新感觉。他勉励着自己。 殊不知有一群鼻涕孩儿拖着你,再加上一个能把锅敲得山响的老婆,你是否还能有此浪漫的心境? 他在心里盘算着未来,一边在寻找来时的路。他不想另起一条道,践踏了这无辜的野草,划伤了这精致美景。让他再来时,为这一点点的瑕疵而感到遗憾。 可是,茫茫草野里,根本就没有他来时的脚印。芦苇挺立,没有一丝被踩踏的痕迹。那绿色像被细心的园丁精心修剪过一样,平整,没有一隙沟壑。 “我是从哪儿来的呢?”他困惑了。难道是从河里过来的?他有些不确定,“我有那么大的本事吗?”望一眼那汹涌奔流的河水,这想法让他自己都感到可笑。 也许是草茎很有弹性,他没能踩倒它们。可是,河床很柔软,他看到了他刚才踩出的脚印。他伏下身,在脚下的草丛中,仔细地搜寻自己的脚印,想找到回家的路。 正在他埋头苦寻的时候,猛不丁地听到不远处三声炮响,吓了他一跳。不知何时,在他认为是渡口的地方,驶来一艘比停靠在岸边的那艘更大,更豪华的大船,正在徐徐靠岸。 岸边,不知何时,站着一群人,像是在迎接那艘官船上的人。灰、黄颜色的衣服掺杂其中,可能是统一的戏装。 哇,好戏开演了,还是古装片呢。 真是人家的外景基地啊。他肯定了他的猜想。他从未看过拍戏,今天,可真是开眼了。他有些兴奋了,想跑过去看热闹。 尽管好奇心大发,他还是很小心地眷顾着脚下的芦苇、蒿草。所以,让人看起来他猫腰疾走的样子,左突右晃的,很是诡异。 “前方是何人?”有人在远处喝问。话音未落,便见有几个甲胄之士,向他这边张望。其后,有几个似乎在张弓搭箭。那情景就和真的一模一样。 哟嗬,还有对白呢!等到了跟前,问导演要两句台词,混个宋兵甲之类的群演,也未必不行。这样一想,他更开心了,脚下的频率也跟着迫切的心情在加快。 正当他兴奋地想凑到跟前看热闹的时候,渡口那边的那些甲胄之士却紧张起来,一字排开两边包抄的战斗队形,有点像他在吃鸡里的队形。手中的兵刃,在刺眼的阳光下,凛冽着寒光。 灰、黄色的人群顿时乱作一团,簇拥着一个衣着华丽、冠冕巍峨的人,往后方城池的方向退去。五个衣色暗红的人,紧随在后退的人团后面,似在防卫着他的危险。 眼见着,那两组武士就快跑到他的面前了,前面一个满脸虬曲胡子的壮汉,跑得最快,头盔上的红缨,蘸血似地在风中翻滚。只见他双目圆睁,手中那柄鬼面大刀,正狰狞地张开大嘴,准备舔血噬肉。 等到近前,四目相看,那人立刻现出吃惊的神色,随后又是一楞。也许是那人看他,穿着半截衣袖、裤腿,扛着个比牛头马面还大的半边铜锤,正呲牙咧嘴地冲他笑呢。 那笑得不正经的,都让人没法跟他开打。但还是吼道:“你是何人!为何鬼鬼祟祟在此张望!” 壮汉身上的皮甲,在阳光下,青辉耀眼。那上面刀砍斧斫之痕,历历在目。 “我乃大成公司李一是也!你又是谁,为何怒气冲冲找我挑事!”没有台词,他不知该如何应对,就戏精附身地随口一答。 心想:没有导演说戏,谁知你剧情怎么演的!大不了你赶我走就是了,又不是我要挤你的镜头,是你们拉我入戏的。 “大成公子李一?”大胡子瞪着眼睛看他,糊涂了。“可是李将军之子?”他小声地问道。 “是又何妨,不是又咋的!”那人听他这样说,也不多问。就扔下了大刀,纳头便拜。“小人跟随将军多年,无辜走失。不料想竟在此地见着公子,十分惊讶,倍感亲切,刚才行为粗鲁,有失恭敬,望乞恕罪!”说罢,红缨触地,后悔莫及的样子。 这剧情也太简单了吧?这这么一两句话,就搞这么大的动作,也太假了。他心想。 “别、别,我”没有剧本,他无法继续往下编。就想着按剧情,他是否应该上前搀扶起那人?电影里的这种情节都是那样演的,应该不会错。 别管那么多,先配合着演,后面再补台词也无妨。他定下心来,就走过去伸手欲将那人拉起来。 “咻!”地一声,空中传来锐器破风的尖啸声。 “公子当心!”那人一个虎扑,从地上腾身而起,“哎哟”一声将他扑倒在身下,那凶残的声音便戛然而止。 大汉压在了他身上,他趴在了地上。鼻子里,眼睛里扎满了苇叶。让他难堪的是,他啃在了河床上,一嘴的泥。喘气都不顺当了。还没有听到导演喊:咔! “喂!老兄,快起来啦,你要压死我啊。”想拱他起身,“做秀嘛,镜头逼真就好了。”他在壮汉身下呻吟,忽然感觉到背上一股热流洇散开来。 这下他不乐意了,正色地警告背上的人:“喂,你别趁装死,在我身上撒尿啊,一会儿完了,别怪我给你连根拔掉!不带这样欺负人的!” 背上稍一用力,把那人掀了下来。他从地上爬起来,踹了一脚滚在一旁的壮汉。却赫然看到那人肩胛处扎进一枝竹箭。血,正从他的盔甲里流出,沾在了他的阿迪运动鞋上。 血腥气,让他本能地弯腰“哇”地一口,吐出了一汪黄水。 有人在惊慌地大声喊叫,他听不懂。呆傻地看着过来的几个人,正慌乱地扑倒在地上。在混乱中又有人推倒了他。空中咻、咻的声音,像钻天猴似的,朝他这里飞过来。 又有两个甲胄士卒,中箭倒在了他的旁边。前方,有快马正蹚过草浪,疾驰过来。 他不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可此情此景,让他清醒地意识到,这一切是真的。刀、箭、血,厮杀,都是真的。 他卷入了一场莫名其妙的战争中。他现在唯一要做的不是去弄清楚是好人打坏人,还是坏人打好人,而是快快地逃走,远离这生死之地。因为,他是一个局外人。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他大惊失色,仓皇失措!他本能地朝河边跑去,而湍急的河水,拦住了去路。他蓦然驻足,紧张地思考着对策。 环顾四周,这前有大河,后有截杀。对方是快马利箭,他是t恤短裤。若真要跑,只需分分钟,他就嗝屁了。 “我招谁惹谁了!不是演戏吗?好端端地怎么就闹到了这一出,也没人管吗?”他在心里急得直跳。 不如,向他们双方解释他保持中立,因为双方的战斗与他无关。他天真地想。可转念又一想,不妥!刚才那人都说他是李将军之子了,平白无故的,人家凭什么叫他李公子? 他虽不知个中情由,但他知道一定另有原因。说不准双方都当他是李公子,而要杀他呢。那样做,岂不是自投罗网,自取灭亡。可那李公子又是什么人? 怎么办?怎么办!他紧张地追问。频频地敲着脑袋瓜,逼它快点拿定主意! 正在他焦急万分中,又看见有快马武士正一点一点地逼近过来,形势万分危急。 第4章 背水一战 面临生死,他突然变得冷静了。他从河中抽回踏进去的那只脚,转身回望战场上的情景: 对方虽是来势汹汹,而人数极少,十来个人而已,全部都是黑衣、黑巾蒙面,显然是怕对方认出来,做贼心虚。之所以占上风,偷袭成功罢了。 这一方,因为措手不急,又连失几人,士气受挫,加之,那个虬须大汉可能是他们的头儿,生死未卜,群龙无首,所以乱了阵脚。 再看那灰黄人团处,5个红衣人,个个身手不凡,就在他看的当口儿,就已经连劈两个黑衣人,那边已不足为虑。 倒是这边,两匹快马在前,三匹在后,意欲形成两波攻击之势,将他们置于死地。 他挥手制止了两个欲上前迎敌的士兵,招手喊道:两人一组,躲在草中。一个打马,一个打人,各自分工,待到近前再动手。 剩下的武士虽听得面面相觑,但也很快镇定了下来。他走到一个单帮的武士跟前,紧握炒锅,与他并肩而立。他用手比划了一个下砍的动作,那武士立刻明白了他的意图。 4组人,锥形战斗队,迎战在芦苇荡中。他就是那锥尖。一匹快马,划开草浪,晃眼就到了跟前。说时迟那时快,他飞身而起,一记炒锅挥出。只见得金光乍闪,“咣”地一声,把那马上的骑士“呼”了下来,躺在草丛中不动弹了。 他的得逞,鼓舞了士气,其余的人蜂拥而上,三下五除二地竟把第二匹马上的人拉了下来,活捉了。 那后面的三匹快马,见状,掉头就往回跑。有人要追,他高呼:穷寇莫追!士兵们回头看他,就停下了脚步。 用箭!他用手比划着射箭的动作。3名弓箭手会意,张弓搭箭,咻、咻、咻三声,却不见一人落马。 他虽是惊魂未定,见此情形也不免哑然失笑,暗想,这兵练得如此粗糙,怪不得临阵慌张呢。 但也还算勇气可嘉,没有临阵脱逃。他暗自点了个赞。要不然,今天就撂在这儿了。他按抚了一下狂跳不止的小胸脯,稍稍平复了一下紧张的心情。 放眼望那逃跑的快马,他们并没有加入到那一边的搏斗,而是径直逃离了战场。这就奇怪了?看来也是乌合之众,不足为惧。 心里这样想着,信心大增。就把跟前的散兵召集在一起,挑了三个看起来还算顺眼的士兵,指了指那边还在搏杀的方向,那意思是他们得赶紧增援去。 剩下的,照看伤员,押解俘虏。他们点头,表示明白。“各就各位,准备战斗。”他亮起吃鸡里的喊话。 拎起炒锅,就要冲锋。回头看了一眼壮汉的鬼面大刀,心想,那家伙挺唬人的,不如换一把兵刃,让他看起来更威风一些。 总觉得拎着个炒锅,像他对门的查太太似的,一生气就拎着个平底煎锅,满楼道追着打查先生一样。 那样子猥琐得很,不符合他那孔武有力,英俊朗逸的形象。最差也得是个二截棍,那才称手。他烧脑地想着,弯腰信手去拾那柄鬼面大刀。 他以为会像在吃鸡里面一样,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更换掉武器。抓起那柄刀时候,他知道他想错了。那家伙沉得至少有十几斤重。 他在心里呲牙咧嘴,外表却看似轻飘飘地抓起那柄大刀扛在了肩上,动作潇洒得像史瓦辛格,冷峻地左手一指前方,高呼一声:冲啊!率先冲了出去。 冲啊!士兵们高呼着跟着他向前跑去。 可惜得很,那半人深的芦苇丛!可恨得很,那半人高的芦苇荡!还没跑出十几步,他就被脚下的芦苇根绊倒在了草丛中,不见了人影。 鬼面大刀重重地拍在了他的背上,他又一次啃在了河床上。呀呸!他恨恨地吐出嘴里咸涩的泥土,拨开草丛站了起来。 呀呸!几乎同时,那跟来的士兵也从草丛中钻了出来,发出同样的声音。 “噢,mygod!你们是在打仗,还是在搞笑!”他绝望地高喊一声,像那乌江边上的英雄。 “喔——,埋狗!”士兵们也如他一样喊着,参差不齐,后面的话太难,学不会,都瞪大眼睛看他。 见状,他终于明白了一个要命的事实:他说的话,他们根本听不懂!只是装腔作势地在模仿! 冷汗,“唰“地从他的后背上小河一样,顺着沟槽流了下来。原本以为这些人多少能靠得住点,现在证明,他们完全靠不住。只能靠自己了。 他后悔,家里那双哑铃,他平时举得少了。今天,在这要命的紧急时刻,他却挥动不了一柄救命的武器。 “不行!我还有大把的青春时光没有挥洒呢,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地玩完了!”他坚定地想。 他站直了身子,置生死于度外。大义凛然地脱下了身上的黑t恤,那上面沾满了血迹、草渍,已经被汗水湿透。 露出了没有肌肉的胸膛,白花花的细皮嫩肉,不是一个战士应有的体魄,倒更适合给白骨精去做烧烤。 肩上一道被刀柄压出的血印子,赫然夺目。“今天,就是背水一战,明天我请你们撸串!”他不管他们听懂听不懂,发出了决战的号令。 撸串!撸串!这回跟得倒整齐。激情勃发,拼死一战。 他一手拖着那柄重器,一手直指那片战场,直冲而去。那利刃打草机一样,齐刷刷地豁开了一条通道,士兵们紧随其后。 再说,那五位暗红衣色的武士,正在和五名黑衣人缠斗。那黑衣人仗着马大人高,似乎是在消耗那五名护卫的体力,等他们体力不支,才最后一击中的。 因此,并不较力死拼,稍一接触,打马即走,让五名护卫想一举歼灭的动机一时很难得逞。眼见着那五名护卫渐渐有些处在下风了。 看着三匹快马逃走,他们稍感振奋,想着那边的士兵很快就能过来支援。只要他们过来稍加牵制,依这五人的功力,不消一会儿,便能把这几个草寇,杀得片甲不留。 那知,那边的那群人,一会儿草上飞,一会儿草下爬的,就是过不来。那领头的半截黑衣人,更是可笑得很,一会儿指手划脚地威风凛凛,一会儿草中泅泳,不见影子,让人急得冒火。 这会儿好了。那领头的人似乎新换了一身行头,白花花的让人看不清楚是什么铠甲,此时,正气势汹汹地向这边冲来,手头那兵刃之煞气,让人望而胆寒。 黑衣人也看到了他们,立刻分出两匹快马过去,想阻挡他们的攻势。 “挡我者死!”他高喊一声,双手握住刀柄,借势飞扑出去,照着那近在眼前、骑在马上的人,使尽全力,嗨!致命一击! 那喊声之大,空谷绝响一般,在山谷中回荡起伏。刀光过处,火花四溅,马上之人,应声滚落马下,与他几乎同时落地。 他看得非常真切:马上之人眼里露出的惊恐之色,仓皇之间举刀隔档,竟是软弱无力。糟了,刀握反了!他心里疾呼,已无力收回。 纵是这样,那马上之人还是被他的洪荒之力,给砸了下来。 此情景,着实让人看得心惊:白甲人腾身挥刀,一气呵成,没有给对手一点机会就败在了他的脚下。就连红衣护卫也被他那气贯长虹的完美一击,惊呆了。 一声尖厉的长啸,黑衣人纷纷掉转马头,沿河道下游,逃去。 他的嘴再一次啃着了河床。本想有一次完美的坠落,哪知还是如此狼狈。若不是芦苇的遮掩,他大字啃地的样子,有损他的光辉形象。 尖利的口哨声响过之后,他眼前一黑,失去了知觉。 第5章 客眠他乡 薄薄的羊皮灯罩,透出细腻而柔软的光。纱帐轻幔,在夜里偶尔随灯光晃动一下。蟋蟀轻幽的梦呓,渲染着这个祥和而静谧的仲夏夜。 房间里他没有看见有人。转动了一下身子,浑身酸痛。身下那绵柔的被褥,让他身上的酸痛减轻了许多。 织锦的蚕丝被,轻若无物地盖在他身上,让他有些贪恋那没有压力的温柔。 “我在哪家宾馆,停电了?”他虚弱地问,又像是在自言自语。他想不起他是怎么进到这里来的。也不知道这是在哪里,更不知道他在这里睡了有多久了。 他想回家,“不能在人家家里过夜。”阿娇常这样教育他。他也从未夜不归宿过。他不知道外面是否和他自己的窝一样让他感到惬意、放松,能让他安然入眠。 他想知道现在几点了,而深沉的夜色,让他无法去判断。他下意识地去摸手机。 他的手伸向枕头下面,他每晚都会把手机放在那儿,好找,不用下床那么费事就能拿到。 可是,没有。 他有些发懵,努力地回想昨夜是否把手机放在了那儿了。 可脑子里一片空白,根本没有昨夜的记录。 他清晰地记得他那致命的一击之后,就再也想不起以后发生了什么事。 可能在口袋里,他猜想。就缩回手往身上摸。指尖传来肌肤丝滑的感觉,肌肤也感受到他触摸的搔痒——他竟然赤祼地躺在被窝里,身上不着寸缕。 “腾”地,他的脸皮发烧了。这怎么可能!不经过我的允许,就…他感到难堪。不是为他被扒光这事儿,而是因为他那身不常洗的垢甲。因为宅,因为忙着游戏,啥都可以不管不顾。 肌肤丝滑的感觉,显然是被人像洗白罗卜似地上下搓个干净。可能把人家的下水道都堵了,他猜想着。不好意思地把头缩进了被子里,仿佛看见有人在笑话他。 手机,看样子现在是找不到了,只有等天亮再说。这深更半夜的,他没有打扰人的习惯。 他暗自庆幸他还活着,万一…他不敢想象。后背倏地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就目前这样子来看,他们是胜利了。要不怎么会这么舒服地躺在这里。优待俘虏也不是这么个优待法。 他放松地躺在松软的被窝里,伸了个懒腰,一丝睡意也没有。 骨碌着眼睛,盯着纱幔、灯笼发呆。 窗外偶尔有巡夜的人走过,他们低声咕噜着说话,他听不清楚。听他们脚步声轻重不一,最少人有三人排成一队在行走。 也有飘渺的歌声,从很远的地方传来,那音律似乎有点熟悉,可就是想不起来,是什么调调。 明天还有一天的休息,后天就要上班了。没有手机,也接不了电话。阿娇肯定会把电话打爆的,也有可能这阵儿正在砸他的门,咣咣的,会把满楼的人吵醒的。 她那暴脾气得改改了。要不,左邻右舍会受不了的。生活,不是要我们生下来,活下去,为了争吵,而是让我们去欢笑,那样才美好。 他在心里东想西想的,不知不觉又合上了眼睛。 一只软软的手在试探他的额头,低头倾听他的心跳,凉凉的耳垂轻碰到他的胸膛,痒痒的。 他醒了。天亮了。 美丽的女人,和他对望一眼,慌忙用纱丽遮住了脸庞,轻掖上丝被,合拢纱幔,悄悄地走出门外,像根本不知道他在看她一样。 看着她曼妙的身影消失在门外,他有些惊慌,她不会…想着自己光溜溜的样子,他有些害羞。她又是谁?什么时候进来的?他在心里疑惑地问。 不一会儿,门外就进来几个仆人模样的人,走到他床边,恭恭敬敬地对他行礼,那礼仪的动作他没见过,行完礼,分立在门两边。 他莫明其妙地看着他们的表演。心想,不会是要他起床吧。这么软乎的床,他还想多赖一会儿呢。再说了,那样子,让他咋起得了床?一群榆木疙瘩! 正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六个青春少女鱼贯而入,手上捧着的好像是他的衣服,一件一件地捧着直走到了他的床前,按着里外顺序依次排好。 排头的那女孩儿,一身白色衣裙,风姿绰约,容貌靓丽,超凡脱俗,紧挨其侧的也各具颜色。均是二八殊丽,青春模样,难以细表。 这五颜六色的女孩,陆续走到他床前站成一排,让他看得呆了又呆。心想,这些女孩哪个不是羞花闭月,沉鱼落雁的。比起街上那些自命不凡,装腔作势的小女生,不知要强多少倍。 随即,又不好意思地垂下了眼睛。难堪地想,这衣服要咋穿呢?只见那领头的白衣女孩儿就要掀起床幔走近前来,他慌张地喊了一声:别进来!脸已经通红了。 帐幔外面的人听到他的喊声,都吃了一惊,不知何意。跟前的人隔着纱幔,看到他面红耳赤的样子,就明白了,他是怕羞,故尔嚷嚷。 只是他的话语不是本土语言,所以,屋内的人都听不懂,只能一脸茫然地看着他。 他突然想到了昨天,那些武士看他的想子,才明白他们也同样听不懂他的话。那他们说的是什么语言?他看着白衣姑娘,试探着她们懂什么语言: “hoareyou?”"hat''''syourname?" “阿那达诺那嘛诶哇囊代斯咔?” … 她们看着他摇头,笑。没有人能回答他,他们之间没有共同语言,他失望地想。 都什么年代了,还有语言不通的地方。这么落后!这究竟是什么地方?他又一次在心里浮起了这个疑问。 他想要立即解开这个疑问,得到肯定的答案。否则,他会急疯的。语言不通,万事难办!甚至可能会引来杀身之祸的。 他紧张地睁眼搜寻着他们其中有没有熟悉的面孔。虽说语言不通,至少能有个熟悉的面孔,那样,也许能让他知道当前是一个什么状况。 没有,一个也没有。仅仅是街上有过匆匆一瞥,能让他回想起来也好!还是没有。他忘记了他平时很少出门,根本就很少有机会在街上见着陌生人,这会儿倒着急了。 正当他窘迫得想钻进被窝里不出来的时候,帐幔外面的人好像明白了他的意思,就走进来,把要换的衣裳一一放在了床边,也不看他,低眉垂眼地又走出去了。 见她们这样,他才松了口气。他用手比划着,让屋内的男人都转过身去。他们会意,听话地背转身去。他就起身,快快地穿起了衣服。 没有小裤裤,他找了好几遍。只有白色的绸衣纨裤,难道他们不穿…这个问题有些猥琐,他没想下去。 语言都不通,这穿着倒还蛮时尚的。说不清是汉服还是唐装,绣功精美的长衫和蚕丝的面料,一看就价值不菲。只是那颜色太过夸张,红黄相间,鲜且艳。 床边还有两件零碎的素绢,不知是腰带还是头巾,也真不知道该往哪里缠,只好作罢。 穿好了。他感觉他的样子,一定怪怪的,要是走在街上,回头率那肯定是超高的。说不准有人还会因看他不看路而撞电线杆子上呢。他促狭地想着,一边低头寻找他的阿迪鞋。 只有一双棕色硬底软皮靴,像是才做好的。那皮面也不是他平常看见的漆面锃亮的样子,火烤过一样地焦黄,纯手工缝制。刺猬鼻子样地翻翘的鞋尖,让他想起扑克牌中的大王脚下的那双鞋。 来不及细细端详自己模样,外面就传来轻轻的击掌声。他转眼看向门口:还是那群女孩儿,不过这次手上捧的不是衣服,而是端着一盘盘的珍馐美食——该吃饭了。 不见则罢,一见着,他就感到饿得抠心。 第6章 九城王国 她们并没有把早餐端到床上来,而是放在了一旁的一张长条形类似于茶几的小桌上。桌下铺着地毯,那花色精美得似他见过的土耳其地毯。 哇~这是早餐吗?分明就是一场宴会!而客人只有他一人,他哪见过这排场! 他平时的早餐,就是到早餐店里,要一笼小笼包,一碗豆腐脑,能坐下从容不迫地吃完,就非常地奢侈。 而最常见的情形是:他一边走着一边往嘴里硬塞着小笼包,噎得他直伸脖子,还没来得及咂两口杯中的豆腐脑,就已经到公交车站了,只得扔进垃圾箱。早高峰的公交车,挤得很。 那都是熬夜惹的祸!起晚了,又要赶着上班,没时间认真地吃一顿早餐。他的父母在另一个城市里,远在关内,而他只身来到了西北,天各一方的,所以,就无所顾忌地放纵。 早餐也可以这样吃啊!这让他开了眼界。 只见白衣姑娘正盘腿坐在地毯上,抬手示意他也坐下。他笨拙地学着她的样子,坐了几次也没有坐下去。一是因为腿疼,二是因为不习惯。 后面有人扶着他,才勉强坐下。摇摇欲倒的样子,惹得有人轻笑。 白衣女孩儿露出玉腕,拎起一只精美的小铜壶,往一只白色酒杯里倒了一小杯绿色的液体,伸手示意,他喝一口。 那是葡萄酒,浓浓的酒香和葡萄的味道,无需人猜。那白中泛绿的杯子极有可能就是传说中的羊脂玉杯,他在心里判断着,眼睛随着她的手在转动。 端起来,轻啜一小口,品味一番,绿葡萄的滋味,口齿留香。细看手中的杯子,果然温润细腻,如他所想的那样。 白衣姑娘殷勤地布施着美味的食物,他听话地随着她的动作,一一尝来:鲜美的鹿肉,清炖羊肉,风干牛肉和粟米粒、葡萄干还有些叫不出名的食材熬制的粥等等,他来者不拒。 白衣姑娘介绍着每一道菜肴的名字,他听不懂。只是点头,笑。他让她们也吃,她们只是笑,那笑容像早晨的阳光似的柔和…… 吃饱喝足,屋里的人都退了出去,只剩下他一个人在屋里四下打亮着这个陌生的地方。心里想着这是一个什么地方,以及昨天那惊心动魄的场面。 他在心里有种预感,这里不是一个寻常之地,他极有可能闯入了一个神秘的禁地。否则,这里不该这么平静,平静得像什么都没发生似的。 他想找个明白人问一下,这究竟是什么地方。 刚走到门口,就见门外的人笑着摆手,意思是不让他出门。这些人已经不是刚才那些仆役,而是全身铠甲的士兵,如他昨天见着的一样,让他看得很古怪。 哦?他有些意外,不让出去,难道他被软禁了?可他们笑的模样和他身上华丽的衣衫,还有刚才友好而丰盛的早餐,都表明他们对他没有恶意。 他走到窗前,望向窗外。他发现,他现在所处的位子,竟然是昨天看到的城池。这是一个依山而建的城堡,他现在就在这个城堡的最高处。 而下面还有两圈城墙,一圈比一圈大。他眺望那最远处,隐约着一弯奔流的大河。那是一条什么河,是额尔齐斯吗?他们的秉性是那么地相同。 正思考着,他听得有脚步声悄悄走了进来。 他转过身,就看见是早晨见过的那个神秘女人站在他身后。她云髻高耸,金簪夺目,一身白色的衣裙,罩着一头白色的面纱,面纱里面那一双乌黑发亮的眼睛,正怀疑地上下打亮着他。 “你好!”他微笑着看向她。 “你…好。”虽不流利,却还婉转。 “你懂我说的话?”他听她那样说,像找到了知音似的,快步走到她面前。“快告诉我这是哪里?你们又是谁?”他急切地对她说。 她睁大眼睛看着他,并没有像他那样的热情。缓缓地说:“说慢点,我听不太懂,我只知道一点你的话。” “嗐!还以为你能听懂呢!”他笑了,原来空欢喜一场“我是说,这里叫什么地方,你们是谁。”他一个字一个字地说,还边用手比划。 “这里是九城国,你脚下是九城国的王宫。我们是九城王的仆人。”她也一个字一个字地回答他,只是矜持地没用手比划。 “九城国?”他大惑不解,从来没有听说有这么一个地方,他以为自己听得不真,就又重复了一遍,“你说这里是九城国,是吗?” 她没说话,只是很严肃地点了点头。证实他说的没错。 有没有搞错?昨天他出门来,只是想吃烤肉,喝啤酒。那啤酒喝得有点猛,那烤肉吃得有点噎,就到树后面撤尿那点功夫,他就出国了,还摊上了那么大的事!这说出去谁相信! “你别骗我!我现在就要回家!让我走!现在!”他走到她面前,激动得脸都变形了,用手指着门外,跳着蹦子说。那情形就像一个小正太上街,他要往东,他妈非要他往西似的气急败坏。 “你是谁?你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她冷冷地看着他左突右跳地发疯。问。 “又没有人请你来,这会儿在这里跳舞,又有什么意思!”她继续对他说。虽词不达意,却描绘出了他歇斯底里的神态。 “不过,想回去也不难,这里正好有一个从东土过来的高僧,就是你那天救的那个人,他也许可以听懂你的话,不如,我带你去问一下他。”她绕了好一阵才嗑巴着说完这些话。 虽是说的不利索,但他还是听懂了。就看着她,那意思是说,既然要问那人,何不现在就去,还磨蹭个啥哩? 她明白了他的眼神,就安慰着对他说:不着急,高僧还在早课,等他下课了,她再带他去。现在他可以先在这里休养一会儿。 “休养?你当我来度假的是吧?我现在是要着急着回家!明天还要上班!哦,天呐!这是什么鬼地方,怎么连个听得懂人话的都没有。他垂头丧气地怨天尤人,嘴里嘟嘟囔囔地埋怨着。 “你还没说你的名字。”她一字一顿地说,看戏似地看着他的闹腾。 “我是大成公司李一!随便去问,如假包换!”他没好气地答道。 “大成公子李一?去问如家包花?她又是谁?我为什么要去问她?”她疑惑地重复着他的话。 “噢——天老爷!”他听她那样说,彻底无语了。 “这又是谁,你们认识吗?”她闪动着大眼睛,问。 “认识,好朋友!昨晚还在一起喝酒呢!”他搓着手,跺着脚,万般无奈地调侃道。 她看着他心烦气躁、坐卧不宁的模样,就轻拍了一掌。门外立刻有人躬身走了进来,到了她面前。她对他咕咕噜噜地说了一句话,来人立即点头恭敬地退了出去。 看那人这样的动作,他断定她在这里的地位不低。否则,不会有人对她毕恭毕敬的,就像他去见他的总裁一样的神情。她是什么人?为什么再没有其他人出来见他。 这里既然是王宫,而她只是国王的仆人,那为什么国王不出来见他?若是能见到国王的面,也许,可以弄清楚状况。国王嘛,毕竟见多识广。他心里想着,就看着她问:“你是谁?” 她似乎并不想回答这个问题,躲闪着眼睛,最后被他盯得躲不过了,才无奈地说,“我叫阿笛莱,九城国的国师。” “阿笛莱?九城国的国师?国师不就是巫师嘛!”这美丽而优雅的女人,竟然是这个城国的女巫,他不能相信。 在他的记忆里,女巫都是长着长长的鹰勾鼻子,乱草一样的灰白头发,骷髅一样的面容,还戴着个尖尖的睡帽,那帽尖上坠着个绒线团团,骑着扫帚飞的时候,当舵一样使。让人一看见,就会害怕。 可她完全颠覆了他对女巫的印象,她像那仲夏夜里的蓝精灵一样,让他充满了好奇! 那她会魔法吗?她看起来很仙派哦,一点也没有传说中的巫师特别是女巫的那股邪气。 如果走在大街上,不知道的人肯定会把她当作邻家的温良贤惠的大嫂呢!要是她挥动她的魔法棒,朝他一指,就能把他送回家,那才好呢!或者他看着她,脑袋里已经想开了花。 女巫被他看得很不自在,朝天翻了翻眼睛,就反击似地审视他。 四目相碰,他被她眼里犀利的光所慑服,不得不收回了眼神。“你说的东土,是指哪里?”他不甘心地问道。 女人正要回答他这个问题时候,先前领命出去的士兵快步、勾头地进来,对她行礼之后,小声地说了几句,便又转身到门外站着去了。 她没说话,只是招手,示意他跟着她走。两人一前一后,走出门外,一篷炙热的阳光立刻包围了他们。 他这才看清楚,在他住的地方的侧后方还有一座更高的山峰,只是窗口视线狭窄,他没看到。 他住的地方,充其量就是一个半山腰。抬头望那山顶,一座巨大的烽火台,雄踞其上。那山峰的半腰处,有一座庙宇似的建筑,由一条仅容一人走过的s形青石板山径,牵引着,望山而去。 烈日,陡径。 在士兵的跟随下,他紧跟着她,拾级而上。腿酸痛得张不开步伐,为了找寻答案,他强忍着跟在她身后。 刚开始,他还能亦步亦趋,过了一会儿,山势见陡,他便力不从心了,大汗淋淋,有些气喘。于是,驻足吐舌,弯腰小憩。 阿笛莱没有顾及他。她的裙裾在山岚的吹拂下,衣袂飘飘,似飞天一般,蜿蜒而上。没一会儿便只能望见她的身影像飘在山径上的一朵白云。 第7章 拜见高僧 真不容易! 等他爬到了庙前已是精疲力尽了,被随后的士兵拖死狗似地,前拉后推地拖到了庙前平坦的地方停下——那是庙前的一方小广场。 他趴在一个士兵的肩膀上,累得直喘气!干嘛把个庙非要修到半山腰上,这一趟上来,十八条命就只剩下不到一半了。真是的,不知咋想的?他不埋怨自己的体力不济,反倒数落别人的不是。 正喘粗气间,先到的阿笛莱便引着一个灰衣僧人,从庙里走了出来。 他抬眼看去,但见那僧人:中等身材、腰板挺立;双手合什,步履稳健,正疾步走过来。他远远地就高宣佛号:阿弥陀佛!声若洪钟,余韵如磬! 近前细看:他不惑之年,大脑门儿,白净面皮、两耳垂轮,慈眉善目,笑意盈盈。 他看见僧人这副面相,不禁心生赞叹:果真生得菩萨模样,这普度众生之责,当他莫属!只顾盯着他看,就忘记了倦乏,便要起身相迎。 那僧人见他挣扎着要直起身来,也加快了脚步。临到跟前,却被脚下的碎石粒滑了一滑,险些摔倒。好在那僧人定力了得,只是前倾了两步,鸡啄米似地点了点头,稳住了。 尽管这样,仍是不动声色地走到他面前,行了僧人礼仪,自我介绍道:贫僧法号玄明,修业普济寺,此去天竺,再修佛法。 他不知该如何还礼,也学那僧人的样儿,回了礼数。 双方见过礼,玄明便朗声说道:“贫僧多谢施主那日搭救之恩!施主所为,功德盖天,贫僧感念万分,无以为报,在此,已为施主祈福三日了。 施主果然吉人天相,今日复苏,着实让贫僧欢欣得很。请到庙堂一叙!”说罢,就上前来挽住他的胳膊,要往庙里去。 听到高僧的话,他心里一惊:就那么一下下,他竟昏迷了三天?我的个乖乖,要是打完那一仗,他还不得昏睡三年,这熬夜可真是害死人呢!功力耗费得如此之快,让人难以相信。他心里有些后悔。 当下便谦逊地回道:“高僧过奖,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乃人之本份,我等责无旁贷,区区绵薄之力,却有劳高僧不辞辛苦,日夜祷告,其情可感天地,其义能薄云天,委实让在下感激涕零,无以言表。”他文绉绉地感激高僧。 “施主口吐珠玑,玉面生辉,当真不似游走江湖之人。恕贫僧冒昧一问,施主姓甚名谁?何方人氏?府第何处?缘何到此?”在僧人的带领下,他们走进了庙堂的偏殿,甫一坐定,那高僧便连连问询于他。 “麻雀!上茶来!”僧人向外面喊了一声。 “就来!”清新的小厮声音,在外面答应着。不一会儿,那小厮就捧茶出来,一一斟上,跳跃而去。他束发年纪,顽皮活泼。 他呷了一口茶,正宗的龙井味道。 “这…”他迟疑了一下,便又接着说道,“这倒是其次,只是小生先有一困惑,想请大师指点迷津,不然小生寝食难安,心神不宁。”他看着大师,想着来此的目的,就直言托出。 “但说无妨,贫僧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高僧看着他诚恳地回道。 听僧人这样说,他放心了。就说:那日,鏖战心切,元气大伤。醒来方知,记忆丧失,故处身惶恐,不知今夕是何年!此地是何处!而思家心切,更坐卧难安! 说到动情之时,他心潮澎湃,长身而起,徘徊斗室。 “…家中有老父年迈力衰,堂上是慈母望儿心酸!双亲要奉,忠孝应全,而我心窍混沌,漂泊异乡,不知所归。万望高僧,一解茅塞,打开心扉,还归生趣!”言语之真切,神情之凄苦,颇为感人。 一旁的阿笛莱听得,虽不能全懂,却被他痛苦万状的神情所感染,躲在面纱后面,几欲落泪。她禁不住手抖,茶水飘在了盅外,也浑然不知。 “原来如此!怪不得施主昏睡了三天三夜。醒来之时,还力所不支。原来内心痛扰,无以诉说。思乡之情,五内俱灼。”听他这样解释,高僧算是明白了,说道。他慈悲为怀,连呼佛号。 “敢问施主离家几载?可曾有书信往家而去?”菩萨悲悯地又问道。 “已经二日有余!”他答道。 “噗—”高僧口中喷出一口茶来。“茶水真烫!”他埋怨道。 随即,很认真地告诉他:当今是大唐盛世,当朝皇帝李治,太宗皇帝之九子,年号永徽。仿效太宗之治,再现贞观盛世。 纵观我大唐王朝,幅元辽阔,五岳三山尽含其中,四面八方躬身朝拜。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天下太平,景象万千。 此为九城国,古时尉头州,塞外之要隘,华夏之门户。东望长安之重镇,西去波斯之通衢。四海商贾云聚城国,九州物产集散西域…高僧自豪地介绍着当朝的盛世辉煌。 在唐朝?!他不敢相信,他竟然穿越古今,回到了大唐王朝!他太有本事了!要是再有什么护体神功,他说不定还能到达河姆渡口哩,那现在他极有可能正在先民的烤架上滋啦呢! 切!万幸!真是万幸!他窃笑着点头。 高僧、阿笛莱见他一会儿低头沉思,一会儿暗自窃笑,形似癫狂,那脸上神情变化之快,让人难以捕捉。 见两人奇怪的眼神,在他脸上盘旋,他立即收敛起表情包,回归正派的面孔,鼓掌盛赞高僧的激情讲解。 “施主尊姓大名?”高僧再问道。 “大成公司李一!网名十八!”他干脆地答道。 “公司?是什么府衙,令尊官拜几品?”高僧问他。 “这”他语塞,公司这个词在唐朝还没有呢。他不知道该怎么给他们解释,就胡说是市舶司下属的一个机构。让两人听得糊里糊涂的,也不好细问。 “网名?那是个什么名,只听说有字、号的,还没听说有人以网为名的,那和诨名,绰号有什么不同?”高僧有些不明白。 继续说道:“十八暗含了姓氏,那阁下就是大成府衙李公子了?”高僧点头试探他的身份。 暗想,当今天下,姓李者若非皇族,便是名门望族,得由皇帝允许才敢称李。而他走哪儿都立不更姓,坐不改名,若非皇族那还有谁如此大胆! 只是这网名是什么字号,或是个人喜好,还是另有深意?故,未敢妄猜。 当下便怀疑他有可能是皇亲国戚,就对他更加高看了。但他业已失忆,且行为怪异,如何能找到他的府第,帮他一家人团圆,确是件难事。 若是等他清醒,再去寻来,只能是多此一举,算不得功德,倒有些趋炎附势之嫌了。 出家人淡泊名利,慈悲为怀,行善积德,助人于危难,才是修业,才能功德圆满。高僧这样想。 阿笛莱见他蹙额皱眉的样子,就用她的本土语言问高僧,何事让他如此严肃而深沉。 大唐高僧,那可不是浪得虚名,他听得懂她的说话。就告诉她,这个大成公子,有可能就是皇室至亲,看他言语闪烁,好像并不想让人知道他是谁。 但从他气宇轩昂,神态自若,满腹文采,慷慨大方的行为举止来看,不像浮浪子弟,倒像是个有为的年轻人。 只是他现在鬼迷心窍。尚需些时日,加以调理,定会让他幡然醒悟,到时候自然知道他是谁了。 听高僧如此说道,阿笛莱心领神会。便说,初见他时,也觉得他异于常人,没想到他竟然有如此显赫的身世,幸好,不曾为难过他。 听两人你来我往地说话,他又一次蒙头转向了。但见他们神色严峻,所说的话一定和他有关系,只是不便说给他听罢了。他猜想着,装作漠不关心的样子,低头品着那龙井的香味。 于是,高僧就和阿笛莱商量着,怎样安顿好他,怎样帮他调理好身体,假以时日,让他尽快恢复心智。 到时候,他的身世就能如茧抽丝,如笋剥皮,终见真相,再应对不迟。 但说到那天他救他时的情形,就预感到他可能也因此而惹上了麻烦,就有些担心了。 怎样才能保护好他呢?高僧一时没了主意。遂把眼看那正埋头品茶的大成公子,暗自思考着对策。 第8章 来之即安 大唐高僧玄明,因怀疑李一就是当今圣上的亲戚,便对他的安危格外用心了。可又不知他是哪一家的,又没个信物能佐证。为此,心里顾虑重重。 加之,那日,李一因援手救他,可能已经引起了追杀他的人的注意。况且,他现在神智不清,难以自保,就更有性命之忧。 若贸然送他到都护府中寻求保护,万一不是,那假冒皇亲国戚的罪名,可是要杀头的。 若真是皇室宗亲,不保护好他的安全,万一出个什么差池,到时候也很难脱其咎。 左右为难。正犹豫间,忽然想到,那日抓回来的几个俘虏,这几天光顾着祈福了,倒忘了这个茬了。就问阿笛莱,那天押解回来的几个俘虏现在何处。 “在牢房里,正等待发落呢。”阿笛莱回答说,疑惑不解地看着他。 “是这样…”他就把心中顾虑说了出来:也许,那几个俘虏能提供一些有用的线索,他们便能顺藤摸瓜,找到那伙人的老窝,一举剿灭,既能解他自己的危险,也能保护大成公子的安全,岂不两全其美。 嗯,有道理。那伙人不知是何目的,要追杀高僧,且来路不明,必有阴谋,如不剿灭,也是此地的祸患。 为保西通波斯商道的畅通,来往商贾的安全,她也正考虑要采取一系列的手段,来查清这些人的幕后动机。 只是,近日城国风波不断,老王仙去,继位王子远在长安,城国无君,霄小蠢动,危机暗藏,一时无暇分身。是故,才是请高僧绕道来此的真正原因,不单是搭坛宣扬佛法那么简单。 玄明深沉而严肃地对阿笛莱说:他虽是出家人,俗事可以不问,但国家之事不能不管。但愿,他能对城国之安危,有所助力。 “走,这就去审问俘虏!”女巫当即表示赞同,起身就欲出门下山去。 “不急,时近中午,贫僧腹中饥火难耐,前几日,因为大成公子祈福,无心饮食。今天,看他已经醒来,高兴之余,就觉得应该祭一下五脏庙了。”他幽默地说道。 就转头看向李一问:“老纳想请公子尝一下斋饭,可愿赏光。” “我等凡夫俗子,巴不得沾光呢,承蒙不嫌弃,才是感激不尽呢。”他奉承地回道。 听他这样说,高僧很高兴,就朝门外问道:麻雀,斋饭可曾备好? 那小厮便回应道:麻雀正在用心调理哩,请师傅耐心地等候一会儿。 见他们这样,阿笛莱便起身要告辞。 大成公子正要挽留她一起用餐,却被玄明摆手制止了。阿笛莱就向两人躬了躬身便退出,走了。 这是个神秘的女人。看着她白色的背影消失在山径上。李一暗自沉思。 两人再回到偏殿的时候,麻雀已经将斋饭备好。 李一因知道他现在唐朝,一时无法返回,焦虑的心便有些坦然了。他想把这次奇异的经历,当作是一次探险的旅行。 到时候,回去给总裁说一声,他有急事回家,来不及打声招呼,补个休假条看行不行。他这样计划着。 只是阿娇那里该怎么解释,他没想好。这一切,其实都是她一手造成的。他委过于她。 “公子,在想什么,可是回家之事?”玄明见他持箸楞神,关切地问。 “哦,没…”他不知道该怎么向玄明解释,他奇特的身份。只是含糊地遮掩着。 “公子不必多虑,有贫僧在,公子回家之事,便指日可待,万望公子既来之则安之,容贫僧构想万全之策!”玄明看着他欲言又止的样子,安慰他。 “小生多谢高僧美意。惟听高僧安排就是了。”他感激地回道。 玄明听他这样说,满意地含笑点头。热情地布施斋饭,劝他多多吃些,将养好身体。 那斋饭寡淡得很,但他吃得却很开心。因为那是唐朝高僧的饭,能有几人吃得上? 吃过饭后,高僧要他和阿笛莱一同去审问一下那日抓获的几个俘虏。让他问清楚他们是什么人,为什么要追杀他,他们的巢穴在哪儿?如此这般地交待了一番。 他没有审问过俘虏,这在吃鸡里也没有,就觉得特别的新奇,当下,就连连点头地答应下来。 高僧就闭目养神,不再有话。 他见状,就辞别了玄明。出门,往那山下而去。随行而来的护卫,跟着他一并返回。 走在山径上,他暗想:怎么不见那天保护玄明的五个红衣护卫?也许他们就藏在庙里,没出来而已。 依那日所见,尾随的这些士兵的素质是很难担当起保护城国的职责。应该好好加以训练,要不然紧要关头,会坏大事的。这应该给谁说呢?阿笛莱吗? 九城国,应该有九座城池,这才是一座,还有八座在哪儿?他们核心城市又在哪儿?他想弄清楚这些疑问,而这些问题可能一时半会儿很难搞清楚。 他不知道他能在这里呆多久。也许,一不留神,他又回去了。要是有一个能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通道就好了。他开心地想。 可那个通道在哪里?怎样才能找到那个通道?又靠什么力量来操控这个通道? 他听说过有人曾经穿越过空间,那是在百幕大那个地方。借助的是一股神秘的力量,事后没人能知道那股神秘的力量来自何处。因此,世人很难相信有那么一股力量的存在。 有人说:宇宙中有黑洞,那黑洞力量之强大,连时间都能吸附进去。如果那个力量偶尔泄漏了,会不会就是今天这种状况? 脑子里一直萦绕着这个问题,就暂时忘掉了腿疼、腰酸,气定神闲地下了山。 都说上山容易下山难,而他下山的样子,让跟随的士兵都感到奇怪。只见他神情轻飘地就下了山,难道他上山的样子,是在卖萌? 他们一个二个不相信地看着他,啧啧称奇!猜想:他是一个奇怪的人,不仅武艺高强,而且,内力精湛! 第9章 审问俘虏 下得山来,阿笛莱已在他的住处等候多时了。一见他回来,就着急着对他说,走! 他自然知道她是什么意思,也不多说,就跟着她朝关押俘虏的地方走去。 她一身黑色的纱裙,遮着黑色的面纱,在前面带路。这女人一天要换几身衣服?他好奇地想。 牢房就在他的住处后面的山洞里,要绕过王宫的后院才能到达。 那后院大得很,高高的院墙,有一排果树的树冠露出院外。看到树上正结着的青色果子,他猜测那应该是果树。 隔着院墙,能听到院里传出清脆的鸟鸣。他想象那里面,一定是果木成荫,绿草如茵,繁花似锦,美女如云。 他们一行在院外林间小道上走着,行了有三百多米远,就到了。门口有五个红衣侍卫,正在洞口的凉棚下看守着俘虏。 见他们走近,为首的就上前来说话。阿笛莱向他说明了来意后,那人就下令打开牢门,带他们进去。 他奇怪红衣侍卫怎么会懂得阿笛莱的语言,就问其中一个年轻的侍卫。那侍卫说他们是都护府中的士兵,驻扎在西域,故尔略懂一些。他就明白了。 昏暗的牢房里,地上铺着桔杆,上面散乱地躺着三个俘虏,一个伤得重一点的,嘴里正在哼哼。 “那个人被你击碎了锁骨!大侠果然仁厚心肠,否则他早已身首异处,还不快谢过大侠不杀之恩。”那首领威严地对躺在地上的人说。 他眼露惧色,胆怯地朝他点头,嘴里咕噜着,不知在说什么。 他侧头看首领。首领就翻译说,他说谢谢你呢。他点头,心存恻隐。 里面有个五花大绑的俘虏,一见他就呜哇乱叫起来,他目露凶光,恶狠狠地晃动着布满刀疤的脸。 领头的就介绍说,那是他第一个擒获的。哦,就是被他用半边空心锤给烀下来的。听得此话,他脸上闪过了一丝不被人察觉的尴笑。 他抬眼看那人,这不看不打紧,一看就怒火万丈!王八蛋!你竟然躲在了这里! 冲上去,照那嫠面人的屁股上就是一脚。那一脚踢得有多重,他不知道,反正他的脚疼得让他差点没站稳。心里骂道:狗东西!真皮厚!嗳哟,真疼!要在平时,他早就抱着脚,一旁跳蹦子去了。 现在,他忍着脚疼,指着那嫠面人,吼道:“给我提溜出去,我要亲自审问他!” 最角落里的一个俘虏见状吓得浑身筛糠,垂着头不敢看他。 他为什么会对那嫠面人如此气大? 呵,说来可笑得很! 大成公司的一个门卫,长得和那人一模一样,专门跟他过意不去。 自从李一迷上吃鸡后,每天都是卡着点去上班。原来是打卡,后来是刷脸。那知,那门卫怪道得很,提前五分钟就把读卡器收拾起来。 害得他有十几次都没打上卡。若不是他的部门经理见他每天都在班上,他早就被开除了。为此,找人说情,才罚了他5元,继续上班。 现在改刷脸了。他每次都提前1分钟去。一到他不是停电了,就是没带工牌不让进。总之,他进门就没顺当过。他知道那家伙是故意的,还是一让再让他。 谁知,他却变本加厉了。 上上个星期五下晚班,他加了会儿班,下来晚了点。哪知竟被他给锁在办公楼里了。他一个电话接一个电话的打给他,就是不接。 阿娇的电话也一个接一个地催他,都打得烫手了,他还是出不来。那天是阿娇的生日,急得他想破门而出,要不是阿娇让他别冲动,他早就把那门砸掉了。 等那家伙慢悠悠地回来,已经过了晚上11点了,他心头的怒火已经烧旺。 他压着火气问他为什么不接电话。他却反问他,他为什么要接他的电话,他算老几? 那火山终于爆发了。他没说什么,只跟着他进了门卫室,顺手关掉了监控的电源。掐着他的脖子,把他拎到了大厅里,质问他为什么总和他过不去? 他却说,就因为他长得帅,他看不惯!这答案,纵是神仙也想不到。 “我长得帅,干你屁事!”他绝不允许有人用这种令人生厌的方式拍马屁。 他牛高马大的,那家伙却像个鸡瘪子,细胳膊,细腿的。但那张奇丑无比的脸上的几道伤疤,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丑,不怪他,坏,就是他的事! 他本想暴捶那家伙一顿,让他知道他的厉害。转念一想,人家都夸他帅了又不是坏,他也不能无动于衷吧。 于是,就把阿娇逼他做的瑜珈练习,依葫芦画瓢地把那家伙盘了一把:帮他把身上关节、筋络舒展了一下。下腰、一字马,那是重头戏,规定动作,必须达标,绝不能马虎。那家伙叫得有多惨,可想而知。 那事儿还没完呢!哪知,在这儿又让他给碰见了。看来,这坏也是有渊源可寻的。 当然,此人非彼人,他只是记恨于他而已。 侍卫已经把嫠面人推了出来,他还在挣扎着不肯老实。见他这样,他就心里来气。上前就问他是谁?为谁卖命! 哪知,那家伙梗着脖子,哇哩哇啦地就是不肯说。还一个劲地冲他翻白眼,那样子要有多气人,就有多气人。他恨不得上去给他几个大耳光,直把他的脸打得像气球似地飘起来。 不行,要优待俘虏,我们是文明人,不是野蛮人。他告诫自己。可怎么让他开口呢?他轱辘着眼睛,在想办法。 他掐着下巴颏,老谋深算地围着嫠面人,转了一圈又一圈,面带阴笑,不言不语。 嫠面人刚开始见他这样,还以为他拿他没招了,脸上竟闪现出了一丝得意。哪知,他好像忘记了自己要干什么,只是围着他一圈一圈地转,不时朝他一呲牙,一咧嘴,阴恻恻地一笑。 这,把嫠面人给闹蒙了,连红衣侍卫也不知他在搞什么鬼。 好了!他咔、咔弹了两下响指。立即有两个侍卫上前来。“把他给我摁倒!”他指挥。侍卫就不由分说,把那人按趴在了地上。 练瑜珈!他下令。两个士兵你看我、我看你的不知道啥意思。切,笨!见状,他亲自上阵一番操演。两人立刻明白了,这是要用刑啊。 从劈叉开始。两个侍卫便一人扯一条腿,毫不手软地使起劲来。他一脚踏在那嫠面人的背上,厉声喝问:“说!谁派你来的…” 在场的人谁也没见过这手段!眼见着那两腿扯过了6度,9度…12度。 渐渐地脚下的人叫得越来越不像人声了。可嘴里还在呜哇着不说人话。 早知道他这么又臭又硬,在河边,还不如将就那口锅,给他一个烹炒煎炸煮,看他还嘴硬!李一恨恨地想。 住手!只听得阿笛莱一声呵斥,把大家惊了一跳。就见着她从牢里走了出来。 “他是个哑巴,根本就不会说话!”她说。 李一顿觉脸上皮辣火烧的不对劲儿了。“嘿,没人说他是哑巴呀。”他看着那两个侍卫讪讪说。 里面那个锁骨断了的人已经说了,他们是受雇的,只说是过来装模作样地吓吓人就行了。最后跑掉的那三个人,就是他们的雇主,也就是那三人才是真正的刺客。领头的侍卫在翻译着她的话。 “那三个人又是什么人?”李一问。 “突厥人!”阿笛莱答道。 “突厥人?不是早就降服了吗?”李一有些不解地想。历史课本他记得不是很清楚。在场的人听了也有些诧异。 “那你们又是什么人?”他看着阿笛莱。 “回纥人!”阿笛莱说道。 哦,他装作明白的样子,点了点头。 原来不是一种人!他还以为他们都是突厥人呢!历史学得真不咋的!他在心里自我批评道。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不自然地笑了笑。 当然,没人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 第10章 一战成名 听到俘虏说刺客是突厥人,阿笛莱就说她去给高僧报告去,让他们把这里的三个人训诫一下,就放了。 怎么能放呢?李公子看着趴在地上直哼哼的嫠面人,奇怪于他为什么把自己搞得人不人鬼不鬼的。 可惜,他是个哑巴!否则,今天,要好好地跟他说道、说道,探讨、探讨人生。他有些遗憾地想。 “这见钱眼开,就去做一些坏事,也不是一个正经人所为。得给他们一些惩罚,让他们牢牢记住他们的所作所为是为人所不齿的,要引以为戒。否则,下次还会再犯。”他义正辞严地对女巫说。 阿笛莱听他说的有道理,说了声:交给他来处理。就匆匆地走了。跟过来的士兵随她走了一半。 见她走远了,他才收住了笑容,蛊惑地冲着那五个侍卫眨眨眼。他们看他这神情,知道他又有了新花招,都很期待地看着他。 他从旁边的树林里,折了些树枝,撸去了叶子,扎了个麻花辫,递给了一个年轻而有些调皮的士兵。又招手叫过来两个侍卫,让他们去把里面的那两个人也捞出来,和留下的士兵一起,观看他的训诫。 等人都到齐了,他命令那两个侍卫,扒下那嫠面人的裤子,露出了他黑不溜秋的屁股。一个侍卫按头,一个摁脚,不让他乱动。 学着那电影里的青天大老爷的做派,高呼一声:给我重打十大鞭! 拿鞭子的侍卫得令。挥手“啪”地使劲抽下那柳条鞭子,那嫠面人“呜”地一声叫了起来。 李一吼道:这第一鞭打你,是因为你利欲熏心,忘祖背德。 啪! 这第二鞭打你,是因为你不长脑子,是非不分! 啪! 这第三鞭打你,是因为你见钱眼开,财迷心窍。 啪! 这第四鞭打你,是因为你助纣为虐,祸害忠良。 啪! 这第五鞭打你,是因为你好逸恶劳,贪图享受。 …… 啪! 这第九鞭打你,是因为你不忠不孝,自残形秽。 啪! 这第十鞭打你,是要你引以为戒,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哇,总算打完了,要是再打下去,会让他没有说辞了。长出一口气,“看你以后敢再欺负我!”心里解气地说道。 领头的侍卫在一旁翻译着,也不知对不对。反正一旁观看的人,全都战战兢兢地点头称是! 但见那屁股,黑里透紫,紫里冒血,已经皮开肉绽,触目让人心惊胆战。再看那嫠面人,早已经叫不出声了。羞愧万分、痛哭流涕,似有悔悟。 打完了,领头的侍卫,让那个腿脚好的俘虏把嫠面人扶进去,又从口袋里摸了治伤的药给他,要他帮着敷上。 “公子宅心仁厚,果然是我大唐的栋梁,如此这般最好,既能刻骨铭心,又能以儆效尤。”领头的侍卫不住声的夸奖,让他有些不好意思地咧嘴直笑。 从小到大,很少有人夸奖过他,不是老妈吼,就是老师罚。一天到晚,心惊胆战,不知所从。 毕业了,就想着跑远点,远离烦恼,不曾想又遇着个阿娇,只有过之,而无不及。唉,苦啊! 这些,别人肯定是不会知道的,更何况早在唐朝的侍卫。他有些悲天悯人地看了一眼在场的人,猜想,他们是不是也像他一样,苦不堪言。 看着天色不早了,就对守卫说,明天把那三个人,押到闹市上去示众,要他们准备点说辞,向来往观众作个说明,也好给这里的闲散人等以及过客有个提示、警示。 “此举甚好!公子深谋远虑,果然是将门虎子。让人钦佩!”那侍卫有些讨好地说道。 “公子武功高强,厚德仁心,大侠风范。那日,河边那一招乌龙摆尾,刀人合一,当真使得出神入化,若非大侠仁义盖天,那人早已为鬼。在下,实在佩服得很!”那领头的侍卫说罢,拱手一揖,态度甚是谦恭。 “我啥时候变得会武功了,那只是情急之下的舍命自保,要真有武功,也不至于昏睡三天。”他心想。他自己都觉得他这大侠之名,受之有愧。 就回礼说道:“过奖,过奖,盛名之下实则难符。承蒙将军夸赞,小生无地自容。只是手到擒来之技,算不得出神入化。只是不知那河叫什么名儿?” “小的只是校尉。那就是叶尔羌河,西域有名的大河!”那人回答道,有些奇怪地看了一眼他。又继续说道:“公子膂力过人,虎虎生威!那一击之下,绝无回天之力,怎知那人竟无性命之虑”欲言又止。 “但说无妨。”他大度地说道。 “公子那刀法,怎么做到心手合一,收发自如的?”侍卫崇拜地看着他,问道。 李一心想:看来追星族不仅现在有,古时亦有,绝少记载而已。 “这”他总不能明明白白地告诉人家,那是刀拿反了吧?于是,就眨巴着眼说:“那人面目可憎,罪在不赦,本该一刀两断…” 他顿了一顿,急得那侍卫直咽口水。 继续说道:“想到应留活口,一问究竟,故留他性命。心念之间,逆转刀锋罢了。那知其不悔悟,还张牙舞爪地抗拒,不打他打谁?”他转换了话题。 “该打,就是该打!”那侍卫附合道,脸上现出失望的神情。 他装作没看见,“校尉!明天还有要事,天色已晚,在下不便在此打扰,这就告辞。”说罢,躬身一拱。即随护卫士兵,一同返回宫中。 等回到了王宫中,侍女们已经焦急地等待着他吃晚饭了,那晩餐丰盛的,自不消说。看着眼前国王的晚餐,他有些忐忑。好在除白衣宫女外,阿笛莱破例陪他一起用餐,这让他稍微有些放松。 除却了纱丽的阿笛莱,言语婉转间别有一番风韵。她应该是这个王国里最优雅而神秘的女人。他想。 高高的鼻梁,深凹的大眼睛,那睷毛长得,合拢的时候就像那月光下的篱笆,那篱笆掩映的是沙漠里的一汪清泉。 她乌云高挽,金簪醒目。那簪柄是个如意的造型,坠着颗夜明珠似的珍珠。 下巴颏下那一片玉膏似的润白,让他不敢多看。刺眼的肌肤,衬得那湖蓝色的衣裙,更加清澈。 女巫并不多话,坦然地接受他目光的检阅,不时地低头浅笑。那是一种异域的风情,他看不懂。 阿笛莱热情地劝客品尝那精心烹制的佳肴,那些是他不曾尝过的美味。她从骨头上削肉的动作,简直美妙极了,那神态,无法让他把她和女巫联系起来。 几度楞神,几度慌神,才吃完那妙不可言的晚餐。那已是烛光摇曳,山岚似吟,月光如洗的深夜了。 哇,国王的晚餐就是如此!他有些陶醉了。 仍是那柔软的床铺,还是那一帘神秘的纱笼。羊皮灯罩依然的软光,描绘出异域的幽静。 躺在床上。他在心里想着,他是怎么到的这里,那时光之门藏在哪里?是手机吗?是烂苹果还是r17?当时,他用的是r17。也许它应该是开启时光之门的钥匙…… 窗外,明月浅照,山影涂墨。轻风透过窗纱,与灯光嬉戏,撩起纱幔一晃的微波。 是夜,应高枕而眠。只是他乡的静谧不似故乡的安逸。因为,心难偏安。 翌日。雄鸡高唱,曙色大放。 他神采奕奕地起床,想着今天要到集市上去看一看。高僧说这里是丝路的关节,究竟盛况如何,他没有见过,就想着去体验一把,所以一大早就起床了。 也许是阿笛莱吩咐过不再限制他的进出。他出门的时候,士兵们并没有阻止他,而是友好地笑着跟在他身后,陪着他。 这大成公子的名头够响亮的了,一夜之间,让人们改变了对他的态度。只是没见着那天因保护他而中箭的士兵,他有些遗憾。就试着去问那跟随的人,他们就笑着摇头,不是不知道,而是他们听不懂他的话。 见是这样,他无奈地摇了摇头,就不再追问了。由着士兵们簇拥着他往那集市上去了。 从山上下来,要进出一道城门——王宫在山顶,一路下坡。他因为昨日上山,又挣开了肌肉,就有些腿疼,小心地沿着不是很宽敞的马路往下走。 士兵见他这样,要来扶他,他推手不要,坚持着走下了山坡。心想着,城池依山而建故然不错,也应该把路修宽阔点,人行道应铺上台阶。像这样,上下一趟多不方便。 远远的就见一群人,围成一圈,像是在看耍猴的。还听得有“哐、哐”的敲锣声。他就好奇地一瘸一拐的快步走过去一看究竟。 那围观的人群中有城国里的城民,大唐商人,天竺人,波斯人,大食人和西域其他部落的商人。他们衣着各异,很容易区分。 见一个衣着华丽、气宇轩昂的年轻人在人群里拥挤,看热闹的人纷纷侧目让道。站在人群里,他朝那中心一看,禁不住笑起来。 只见那三人,也不知是谁把他们的脸抹得黑黑的,面目全非,正反剪着双手,低头认罪地站在人们面前。 那领头的侍卫正在用当地语言,向人们讲述那三人所犯下的罪行。人们静静地听他讲,不时地有人小声地相互问询,猜测那三人是谁。 揭露完三人的罪行后,这时,从人群中走出来一名士兵,手里拿着团什么东西,走进了中心。正当人们疑惑的时候,他随手抖开了手上的东西。 哦!那不是他的衣服鞋子吗?他心里惊讶,一眼认出了那是他的t恤和短裤还有鞋子。那黑t恤上面印着:don''''tspeakloudly,nottodra两行英文字,都是那个时代里没见过的穿着。 那士兵站定就开始绘声绘色地讲着什么,言语中时有“李一、大成公子”的发音;还不时地用手指着那三人说话,好像是在讲述那天的情形。讲到精彩之处,人群里暴发出喝彩声。 特别是他那乌龙的一击,那人学得惟妙惟肖的,正忘乎所以,那知两脚打结,摔倒在了地上。 人群里迸发出一阵轰笑,也有了更热烈的巴掌声。随后响起:李一!李一!李一有节奏的呼喊声。好像这个名字就代表着英勇和胜利。 最后,他把手里的衣服拿给众人观瞻。人们崇拜地用手小心触摸那衣物,仿佛那是神兵天将的铠甲,想沾染一点他主人那神勇无边的力量。 李一下意识地扯了扯身上的衣服,总感觉着自己正光溜溜地站在众人面前,浑身不自在。 待到那人把衣服举到他面前的时候,一见是他,立刻就不好意思了,楞在了他面前。他笑着朝他摆了摆手,意思是说:别吭声。 那士兵见他这样动作,就装作没什么地托着衣服绕过他,转到别人面前去了。 他退出了人群,沿着街道四处浏览。 驼队、马队、车队;中原人、回纥人、波斯人、阿拉伯人、天竺人、突厥人,一队队、一群群、一串串、一排排,在九王城经历了一夜的休憩,跟随着满实满载的货物,扛起冉冉升起的朝阳,正在起程。 人声鼎沸,健马嘶鸣,有的向东去,有的朝西行。人们脸上那充满财富梦想的喜悦,比那湛蓝的天空还要开朗。 这就是九王城的早晨,这就是丝路古道上的盛景,这就是大唐的威仪、魅力所在。 他像一个英雄一样,巡视着他神圣的领土,有一种史无前例的自豪感。 第11章 再现端倪 参观完集市,他算是领略了古丝路上东西贸易的火爆场面。凭着他那点快忘完了的历史和地理课本,对自己所处的地方有了一个基本的判断。心里暗记着那些明显的地貌,风物。 想着,一旦回去,一定要再过来看看:这相去近15年的历史长河,会把这儿冲刷成什么样子? 兴致勃勃地回到宫中。见那几个侍女都非常崇拜地看着他笑,就知道那士兵已经在王宫中宣扬了他的一世英名。他俨然成了这王国里的大英雄。 程序繁琐地吃完饭。就上山去见玄明了。他没有和阿笛莱一同去,而是单独上山去见他。 他想了解一下当前所处的时代背景,好让他看起更像那个时代的人,而不是一个外来客,一个迷失在未来的闯入者。 玄明见着他很高兴,行过礼之后,他们仍旧在佛堂的偏殿内,喝茶,谈论一些问题。因上回已经照过面了,此时,他已少了一些拘谨,多了一些自如。 玄明就把昨天下午听阿笛莱说是突厥人欲暗害他的话学给了大成公子听。并表示,他并不为个人安危担心。“只是国家社稷之事,虽小犹大!”他严肃地对李一说。 李一听了,就说,他略微记起这突厥不是已经被大唐名将李靖大将军降服了,西域早已纳入了大唐的版图。怎么又会有突厥人犯上作乱?在这祥和盛世里,是一小撮的贼心不死,还是另有图谋? “贫僧也是如此想的,没想到公子年纪轻轻,却也能与贫僧不谋而合,足见公子家道渊源深厚,绝非一般平庸之辈。”玄明对他的话大加赞赏,免不了要夸奖他几句。 “高僧过奖,小生只是随口说来而已。因已失忆,曾经的些许经历,只是些片断、零散的胡言乱语,口是心非,还望大师不要为小生的言辞所蒙蔽,贻误了大事才好!”他说的是实情,可听起来却是过于谦逊。 “公子才学过人,所言非也,纵是失忆,也非常人能比。请问公子贵庚?”高僧盯着他问。 “隐约记得廿有六载,却是糊涂,还望高僧指点才是。”他起身,躬身一揖。言辞恳切,态度儒雅。让高僧喜不自胜,连连点头称许。 “公子不必多虑,贫僧自有安排,刚才已修书一封,正欲差人送往大都护。倒是公子的当前的状况,让贫僧多有顾虑。” “有劳高僧为我操心,感激不尽。”他不安地对高僧说。其实,他也很担忧,万一哪天心情不好,“嘚”地一趟又飞回去了,那就太遗憾了。 再说了,好不容易来了一趟,对这里的情况还不甚了解,就又回去了,这会让他很没面子,以后都没法跟阿娇吹牛了。他暗想。 见他低头沉思,高僧有些过意不去,本来好端端地说话,却被他的一席话说得那大成公子又想家了,真是不应该。他看着他不吭声,专注于他的神态。 只见那大成公子的脸上一会儿笑,一会儿愁,一会儿呆,一会儿萌,似乎正忙着在和很多人聊天,那表情丰富的,难以想见! 这个大成公子真是太奇怪了!他是人还是…他不敢想下去。他曾经看见别的高僧设坛捉鬼,他没有试过。现在见大成公子这般模样,他就有些担心他的身心是否被什么东西挟持住了,要不怎么一时清醒,一时糊涂? 若真是被哪个妖孽缠住了,要怎样才能解脱呢?他在心里盘算着,一边与大成公子攀谈。 从与高僧的交谈中李一得知,自从玄奘大师西天取经归来沿途一路讲法,促使西域各国的佛教开始兴盛,信徒逐日增多。形成了西域各国、部落袄教、萨满教、佛教等宗教并存的现象。 玄明也经常游走西域,传播着佛教教义。与一些游方僧人一同参悟禅宗,参与一些名寺的高僧论坛,交流分享一些佛法心得。 对一些存疑的问题除了自己潜心悟解,也欲寻求佛法渊源,加以诠释。而此次,他准备效法玄奘大师,前去天竺进修佛法。但驱魔除妖之事,并非他所长。 正说着,高僧忽然想起一个人来,有可能会将大成公子身上寄宿的魔障赶走。 感觉到高僧在看他的眼神有些不对,大成公子收回了神游。问高僧,那日那个为保护他而受伤的士兵,现在怎么样了? 高僧被他突兀一问,一时倒不过神来,就定睛看他,“这…”吱唔着,不知怎么回答。 见状,他就猜测着说,该不会伤重不治?那倒是他的罪过了。说着,凄然垂眼,低头不语。 “公子不必伤心,那人天命使然,那箭的力道刚猛,能穿透铠甲,已使他伤的不轻,但不至致命。可箭上淬有见血封喉的剧毒。所以,那日回来,他便毒发身亡。等闲下来,公子可去祭望他一眼。”玄明也黯然地宽慰他道。 “也是,这救命之恩,不去答谢一下,有违人之常性,小生虽浑沌,也不该如此作为。”他自责地说,因为和那人没有过多的交集,因此,并不十分悲伤。 心里想着:那人怎么会认识他呢?当时他的眼神分明是把他认作了另外一个人,而那个人才是他所熟悉的。于他,只是认错了而已。 同时,心里也感到很好奇:难道在1多年前就有他的先人在这里出现了吗?他不能确信。 正当两人各怀心事,沉默不语的时候,麻雀进来倒茶,低头对玄明说,国师到了,正待进来见他。玄明就说:请她进来。逐起身准备相迎。 李一也跟着高僧起身,看向门边。 阿笛莱的出现,总是让人很愉快。只见她一身黑衣裙,长长地拖曳在地上,头带黑面纱,正款款从门外进来。 看不见眼睛,面容。只见她朝着高僧和李一过礼之后,便从容地坐在了榻上。 麻雀进来斟了茶,就又蹦跳着出去玩去了。 “六王爷和八王爷传信来,腊月初八准备到九城国来为国王拜寿。他们每年都来,也不敢不来。”她隔着面纱,对高僧说。 “为国王拜寿?”高僧沉吟一下,呷口茶,沉思不语。 可以见到国王了?听玄明低语,李一心想。来了这么多天了,还没有见过国王和其他的王公大臣呢!这下可好,一蓝子全见着。想着想着就有些期待了。 “九城国的王子出门多长时间了?”玄明问阿笛莱。 “三年多了。”阿笛莱回答。 “何时回来?”玄明问道。 两人就用回纥语说起话来。李一听不懂,只得在一旁察言观色,低头喝茶。 待到两人说完,阿笛莱就起身向两人行礼,告辞走了。 看着她的背影,李一坏坏地想:那么长的裙子,也不怕下山的时候踩着绊倒?还走那么快!他见过婚礼上,新娘穿着长得拖地的婚纱,摔倒的场景。 见他看着阿笛莱的背影出神,“嗯,嗯!”玄明假装清嗓子,弄出点声音,提醒他矜持一点。 他面无表情地回眼看玄明,却见他正背手望天沉思。他想问他在想什么? 就在此时,一条黑影在庙墙东面一晃就不见了。 什么人!他低声一喝!纵身朝那边追去。惊得玄明在他身后高呼:“公子当心!” 待到跟前,看那人影早已经爬到半山腰了,他是追不上了。只得望峰兴叹自己的功力不够。 转眼见那墙根处,一滩便溺。当下便在心里骂道:“神经病,吃饱了撑的,神经兮兮地跑到山上来拉屎撒尿?真有毛病!” 见是这样,虽是气恼,也没往心里多想,便转回来见玄明。 看他回来,玄明就问他看见那人了吗,他说那人跑得太快,等他过去,那人已经在半山腰上了,追不上了,故未曾见着。 就一晃之间,他就能在半山腰上了,可见那人武功应不在公子之下。玄明对他说。 高僧多虑了,那人只是内急,是一个躲在庙后就地解决的庸俗之人,不见得会武功。他不以为然地辩说。 玄明听得内心一凜。说道:此处山高千仞,且防守甚严,那人,劳心竭力上得山上却只是为了解决内急,那得多高大上啊?若无所图谋,背人处、小树丛就能解决,亦无可厚非。此举耐人寻味!玄明不相信事情会有这么简单。 那真是臭死了!李一边逗笑,边心想玄明有些大惊小怪了。 “公子心智昏迷,且初来乍到,不知其中缘故!随我一同下山去吧。”玄明说道,拉起李一就往山下而去。 “师傅!我也跟来!”身后是麻雀在喊。 第12章 山雨欲来 两人直接到王宫后院去见阿笛莱。三人见面来不及多礼,玄明就把刚才她走后不久,看见黑衣人的事说给她听了。“可能事情远比我们预料的要复杂得多。”说完后,他看着李一补充说道。 为什么今天才接到其他城主要给国王拜寿的信息,就又有黑衣人出现?这一个黑衣人又是什么人?是哪一拨的,还是另有原因?一连串的疑问,从阿笛莱口里吐出。 “难道是李一的身份暴露了,引起了那伙人的注意,意欲谋害于他,还是害我之心不死?”玄明一时很难断定,他们中间总有一个人是那伙人想要的。 “今天,我听说大成公子把那三个俘虏拉出去示众了,还有人宣传了他的英勇事迹。 城国中,现在传得沸沸扬扬的,说有一个大唐高僧带着一个神兵天将,一个人把一队突厥骑兵打得就只剩下了三个人。是不是这件事情惹恼了那些人,想借此报复?阿笛莱分析着说。 哦?玄明不知道这事儿。就问大成公子,是不是今天到集市上去了,把三个俘虏示众了。 李一就说,确有其事,只是想让城民们有所防范,更重要的是向过往之人警示:别做危害王朝之事。否则,严惩不贷! 只是他躲在人群里,并未抛头露面。除了宫中的侍卫、侍女、杂役认识他之外,没有人能认出他来。“此举有何不妥?”他问。 “目前尚无从得知,只是,非常时期应谨慎为之,在没有弄清真相之前,任何行动都应小心从事,不可太过张扬,免得打草惊蛇。”玄明委婉地批评道。 “小生知错了。”大成公子虚心地说道。 “还不至于,只是公子声名显赫,我们虽不知,并不代表意欲加害之人不知,为此,要格外小心才是。”玄明缓和了语气对他说。 “大师所说极是,小生谨听大师安排就是了。”李一顺从地回应。 玄明又对阿笛莱说,他有密信一封,要派他的侍从送往安西府去。城中的士兵要加强戒备,对往来可疑之人要认真盘查,以防坏人潜伏在城中,到时里应外合,措手不及。如此、如此地安排了一番。 阿笛莱点头称是。“现在当务之急,是赶快接王子回来继位。王位空虚,觊觎者就可能趁机生变。”阿笛莱说。 “那王子什么时候到?”玄明问她。 “王子陛下再有十余日就能回来。老王爷见大势不好就派人去接了,派去接应的士兵,快马昼夜兼程,往返也需两月有余。只是,有一段时间没有接到快马的报告了,恐生变故,应早作对策。”阿笛莱担心地说。 “最后一次收到王子的信息是什么时候?”玄明问。 “1天前,说是受阻于祁连山。此后再无消息。因此,才着急。”她回道。 原来有十天没有快马报告,若是真受阻,十天尚能说的过,若是生变十天也足够了。他摇头思考,问:“可曾再派人去增援?” “派了,你们来时已出发了,应该快到祁连山了。都是精兵强将,快马轻鞍。”女巫回道。 “老王殁去可曾发殇?”玄明问。 “未曾,只是说老王到城外狩猎,意欲大宴众城君。” “如此做来甚好。绝不可走漏半点风声!”玄明低声而严厉地说。 “正是如此!”女巫说道。 听两人说话,只言片语的,他略微知道了当前城国的情况。只是事不关自己,他倒是心里一点不紧张,像个游客一样地气定神闲。 见他两人又再用纥语商量一些事,他知道那是他不便听的,也就不再张耳劳神了。于是,驰眼环顾女巫的宫殿。 他现在所处的位置应该类似于客厅,铺满了地毯,地毯上相向摆着四张条案,不高,在条案的前面是一张几案,略大于条案,应该是主人的位置。他猜测。 那几案后面,立着一张类似星图的大屏风,用纥文标注着各自的名称,他看不懂。 在进门左手处有一纱帘,那帘后隐着一道小门,那应该是她起居之所了。他想着。那门后又是一番什么景象呢?他不得而知。 高僧和阿笛莱说话的时候,他楞神地看着房间的某一隅,心里遐想着。要是手机在身边就好了,就可以把这些景象拍下来,好留作纪念。 一想到这个茬,他就有些坐不住了。见两个人还在咕噜着说话,他不便打扰,枯坐一边发呆也甚是无聊。就看了一眼高僧,借故要更衣,高僧会意地点头。他就走出了女巫的宫殿。 出门就看见麻雀正和门外的士兵玩得正嗨。 那些士兵们都是十七、八岁左右的年青人,正是好玩、爱闹的年纪,麻雀年少无畏也是顽皮不羁的时光,这两下遇到一起,那不玩闹得昏天黑地的才怪。 见他出门,他们忙收起没正经的模样,站回到各自的队列。那麻雀还在不晓事地哥哥长、哥哥短地闹嚷着,緾着士兵不放。 “麻雀,别胡闹,哥哥们正执勤呢!”他朝麻雀说道。“什么是执勤?不可以玩吗?呆呆地站在那儿多没意思。” 他解释不清执勤的意思,就说,执勤就是站在那儿不能随便乱动。 “刮风下雨也不行吗?”麻雀歪着脑袋问。 “不行!”这麻雀小小年纪就学会了抬杠。高僧也不知平时怎么教育他的。要走这么远的路,带着个杠精孩子这一路行来,肯定不寂寞。还有,象这样嘻哈的士兵,哪来的战斗力呢?他轻笑地看着那一队年轻人。如果有个好的教练,也许,能培养出一支充满活力并且骁勇善战的精兵。 可哪去找这么一个教练呢?他不了解这里的情况,所以不想妄加猜测。 呵止了麻雀的嬉闹,他就无聊地在墙边捡地上的石子玩,一脸的不乐意。 士兵们见他板脸在训斥麻雀,也知道他就是那个在河边能干掉一群突厥人的大英雄,就不敢在他面前造次了。 一个个都挺起腰杆,笔直地站在烈日下。一会儿,汗水就从脸上,小河似的往下淌。 看见这样的情形,他有些于心不忍。“好男儿保家卫国,万死不辞,这点苦又算得了什么!”他想起了大学入学时,军训教官说的话。这为他顶起了底气。 不如他来训练这些士兵吧!他在心里畏畏缩缩地想着。等晚上,把当年军训的内容全部回想一遍,编个训练大纲,再向玄明请教一下,他们那个时代是怎么要求士兵的。他游方多年,肯定广闻博见。 这么想定,心里一下就轻松了许多。 来到这里这么多天了,不能一点都不分担,光知道吃喝,那过一阵不长胖才怪呢?说不准回去的通道,很窄,会把他卡在门外的。他滑稽地想。 “不行!我得把手机找回来,有可能百度还能用呢!时空不一样,磁信号会不会受影响?”他又低头沉思起来,时不时地眯眼看那群士兵。 直看得那群士兵心里发毛,纷纷躲开他逡巡的目光。尽管汗流浃背,也仍然纹丝未动。 就在此时,在那灼热的太阳后面,有一团乌云正在汇聚。也许,傍晚后,要下雨。可能会是雷暴雨吧?这个季节。他猜测。 第13章 失而复得 玄明高僧和阿笛莱还在房中紧张地商量。 那大成公子在门外无所事事地胡思乱想,急等着玄明出来,好对他说要去找手机的事。 眼见着太阳逐渐西斜,乌云不断拢来,可是两人还在没完没了地说话,急得他有些躁动不安了。若非大侠的名头箍住他,他早就去催玄明了。 为什么要去催玄明呢?这是因为,城里没人能听懂他的话。他想要一匹快马和一个向导,他不认得出城的路,更无法找到那日的地方。 而玄明和阿笛莱密谋的事又正好是为这大成公子驱魔的事。因为,不能让他知觉,否则,他有所抵触,就前功尽弃。为此二人才密谋了好一阵儿。 待到谋划得周全了,两人走了出来。 大成公子一见玄明出来,立刻迎了上去,低声对玄明说,他刚才突然想起,那日一战,他有件重要的东西忘记在河边了,那东西可能会帮助他回想起来他是谁。 一听他那样说,玄明就说那太好了,正想着怎样让他清醒呢。如果,他所说的重要东西能让他清醒过来,岂不是省了许多的繁琐。 当下就对随在身后阿笛莱说了他的意思。阿笛莱立刻招来一名士兵,安排了几句,那人就低头快跑出宫去了。 “等一会儿,马匹就到了。”他扭过头对大成公子说。 大成公子看着士兵跑步出后宫,又见玄明这样说,就耐着性子,在院中间来回踱步等待。 阿笛莱隔着面纱看着他着急的样子,也示意他不用急。 那士兵跑步的样子笨得很,也不知马厩在哪儿,还不如他跟着一块去,也许这阵儿正出城了呢!也不知女巫是咋想的。他不领情地在心里嘀咕着。 此时,天上的烈日突然地暗淡了许多,他抬眼看天,正见头顶上一片乌云遮住了一半的太阳。 西天的乌云正水漫金山似的滚涌过来。快点,快点,这阵势也许等不到晚上就要下雨了。他望天而急。 正在心里急得火烧火燎的时候,才见那士兵牵着一匹马快跑进来。“傻啊!牵着马都不知道骑,你跑得有马快吗?这办事效率!要是搁着他的公司,早就被辞退了。” 他心里想着,也顾不得说啥,就从士兵手里扯过缰绳,接过马鞭。谁带他出城呢?他问玄明。 那麻雀一看有人牵马进来,又听得李一问出城的事儿,就明白了大成公子是要骑马出城。当下就跑过来嚷着他也要出城玩去。 “陪同的士兵在门口等着,你出去就是了。”玄明对他说。 “好嘞,我们走!”他朝着麻雀说道。麻雀会意,就利索地爬到了马背上。 那大成公子没有骑过马。在电影里他经常看见有人飞身上马的动作很潇洒,就凭着记忆里的样子,抓住马鞍,一跃身,就上去了。真的很潇洒! 只见麻雀“哎哟”地一声,被他的脚从马上扫了下来,重重地跌到地上。 女巫是一个阴森而神秘的女人。见这情景,就吹着面纱,扭头回她的宫中去了。 玄明不看他俩,只高喧了一句佛号:阿弥陀佛,善哉!善哉!望天而去! 只有士兵们咬牙咧嘴,上前来七手八脚地搀起麻雀扶着他重又坐回了大成公子身后,由来时的士兵牵引着马出了门。 出门一看,嚯!一小队人马正在马上候着他呢!原来是这样啊!他这才明白过来。 那先前出门的士兵上马的样子才叫飞身上马呢!那动作漂亮得让他咽了咽口水。 哟嗬!那士兵一声吆喝,一马当先地跑在了前头。后面的快马跟着头马,“嘚尔”地直追而去。 看着前面的马队跑开去,他立刻来了精神,用力扬鞭打马,“哎哟”地一声,马就健步飞奔起来。只听得耳边风声渐啸,马蹄疾碎,大成公子终于体会到了驰骋的快乐,心里不免得意起来。 马队在城中的马路上,扬起了一溜尘土。他还没来得及细看一眼守城卫兵长得啥模样,就倏地跑过了最后一道城门,直往那河边而去。 天色愈见得阴沉了,那空气中除了灰尘的味道,还夹带着一丝雨的凉意。 一定要赶在雨下来之前找到手机!他心里急切地想。忍不住又向身后抽了几鞭,快马加鞭!又听到身后“哎哟”了两声。 “麻雀抱紧了,是马在跑,又不是你,你倒答应得爽快!”切,这小家伙肯定和他一样没骑过马,那还不高兴得稀里哗啦的。他想。 “若不是今天有正事,我真想一会儿带着你在河边跑上几圈,让你过把瘾!”他伏在马背上,避开那迎面刺来的风,一边大声地说。 麻雀在他身后,唔唔啊啊地应着,也不知在说啥。这家伙该不是吓坏了吧?连他都觉得马跑得快得让人心慌,更何况像麻雀这样少不谙事的浑小子。 就这样,一路狂奔,终于看见渡口了。 渡口左边就是那天的战场。他清楚地看见一条白色的草线,刻画在绿色的草波上,那是他拖曳的利刀割倒的芦苇,已经干枯了,所以很明显。 停下,都别进去!他喊道。 吁——的一声口令,马队驻足停下,士兵们纷纷掉转头来看他。有人要下马,他比划着手势,要他们在马上警戒。 “麻雀你先下!”他长了记性,免得又像上马一样笨手笨脚地把麻雀绊下来。 “噢,”麻雀在他身后战战噤噤地答道,费劲地从他身后溜下马。见麻雀顺利地落地,他才一记漂亮的翻身,从马上摔了下来。 “哎呀!”他惊叫一声。原来,他仙范十足的长衫挂在了马鞍下的皮带扣上。 左脚挂在马镫上,他仰面朝天地拖在地上,半片衣襟已经撕开,这样子让他狼狈不堪,却又无法动弹。唉,今天,这洋相可真是出尽了,他在心里哀叹着。 两个士兵下马过来,把他从马镫上解下来。他也顾不得脸面了,扯下还牵连着一点丝线的衣襟,往腰上一扎,婆婆娑娑的身影就钻进了草丛中。 他在心里回忆着手机极有可能掉的地方:一个是挥锅一击的地方,另一个有可能是挥刀一击的地方。 最先到那挥刀的地方,前后左右猫腰仔细搜寻了一遍,没有,再扩大些地方,又搜了一遍,还是没有。 镇静,一定要镇静!感觉到有小雨点打在他的脸上,他提醒着自己别着急,继续顺着草径的方向仔细地搜寻着。 天色越来越暗了,他的心情越来越沮丧。失望的情绪就像那小雨点似的越来越大,越来越沉重。 不会就这么玩过界了吧,留在了一千多年前?如果,是一千多年后,他还觉得有所值。习惯了现代文明,再回到古代社会,不说别的,就单说没电这一件事,就会让他急得发疯。 他焦虑,他绝望,他不甘心。他第一次感觉到现代生活是那么让他留恋,让他依依不舍。还有阿娇… 如果真留在这儿了,那曾经的一切,就和童话故事一样了。 “不行,坚决不行!我要回去!”他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鼓励自己,绝不能轻言放弃,绝不能! 他干脆匍匐在地上,一厘一厘地爬行着,把每一个经过的地方都要看上三、四遍,才继续爬往下一处。 噢,老天爷呀,帮个忙吧,快快让我把那家伙找到,好让我回家。他乞求着,心里说不出的紧张、难过。脸上不知是雨水,还是汗水、泪水,反正全是水,他也顾不上去擦一把,只是执着往前爬行着。 一米、二米,三米… “轰隆!”一声炸雷,一篷闪电。那雷声震耳欲聋,那闪电如魔爪般向他抓来。他本能地闭上眼睛,卧在草丛中不动了,过了一会儿才徐徐张开眼,蠕动起身子。 眼看着就要爬到头了,他的心已经悬在了嗓子眼上了:过了那最后的一段距离,他能不能回去就成定局了。 他停下来,调理了一下呼吸,平静了一下情绪。“真要回不去,也无所谓,最少我还活着,不是吗?”他低声地对自己说。像个大人似地在安慰一个正哭得鼻子冒泡,满地打滚的熊孩子。 稍事调整,他下定了决心,往那最后的里程爬去。 一米,二米终于到头了,一无所获!他虽然口里是那样说,其实在心里最排斥这个结果,可是这个结果还是要来了,真应了那句你怕什么就来什么的俗话。 就这么完了?呵呵,呵呵呵,完了?他此时多么希望那个草甸变得无穷大,他一辈子就在那里爬行,找寻。可没有了目标,他的一切努力都白搭! 他绝望地伸展开四肢,大字在地。回不去了,真的回不去了!唉——一声长叹! “轰隆”又是一个响雷,他感到大地都在颤抖。哗——,雨点一倾如注。衣服湿透了,鞋子湿透了,浑身都湿透了。他无动于衷地躺在草丛中,与死无异。 指尖勾动了一下,他脑子里是他最后一次吃鸡的画面,他勾动了指尖。光滑!光滑的感觉从指尖传来,再勾,还是光滑——那熟悉而美妙的感觉。 “我找到了。”他兴奋地大喊起来!猛地爬起身来往指尖的方向一看,两块黑乎乎的屏幕,如那无极的黑洞,正相隔不远地等着他钻进去。 哈哈,哈哈哈他一手一只手机,向天高举,“我找到了!”欣喜若狂,肆无忌惮地疯笑起来。 轰隆隆,喀啦啦。他的头顶上雷声隆隆,闪电如麻。他的身上满是稀泥,他的脸色煞白,面容狰狞。他在雨中舞动着双手,使劲地,似乎在向老天爷示威。 不远处的士兵,看他癫狂的样子,个个噤若寒蝉。 第14章 驱魔除障 两个士兵总算把他从芦苇丛中硬拉了出来。 他的嘴里还在狂笑不止:天若无心天亦荒,君若有情不沧桑,朱雀不肯指来路,我又何必叹离伤…绝地重生的心情,一时难以发泄出来,竟然,淤堵在心头,致他一时心智失常了…… 马队再回到宫中的时候,玄明看见大成公子,像个老酒鬼似的,横卧在马鞍上,正嬉皮赖脸地自说自话。那麻雀也横在另一个士兵的马鞍上,哼哼唧唧地做痛苦姿态。 这两人好端端地站着出了门,却是这般光景地横着回来,也太搞笑了吧?玄明看着他俩这般样子,有些奇怪起来。 “这一大一小两个不是玩意儿的东西!”他在心里没好气地坏了嗔戒,随即高呼佛号,阿弥陀佛!就上前来一看究竟。 走上前,探手把了一下大成公子的脉,还好没有性命之忧,只是脉相散乱,像是被什么迷住了心窍。 再看那麻雀,正痛苦地紧锁眉头。玄明就问他又是为何。 麻雀呻吟着说,都是被那混蛋大成公子的马鞭子打的!皮肤起棱,红肿一片,又淋了雨,这会正痛痒难忍呢。 “这都是你自找的,非要跟他去,这会儿吃亏了吧,看你以后还啥事都瞎掺乎不?”玄明就把麻雀从马上拖下来,一边责备着,一边搀扶着他“唉哟,唉哟”向李一的住处走去。 随行的士兵把那大成公子,从马上放下来,又找来毛毡垫着,抬进了王宫大院,皇家驿站。 灯光下,大家见那大成公子,衣衫褴褛,浑身泥水,满面污圬,正光着一只脚,人事恍惚的样子,不禁为他惋惜。那出门时风度翩翩的儒雅姿态,回来就变成了赤脚大仙。变化得太快,一时让人无法相信眼前的人是他。 听随行士兵说他在那天的地方,好像是在找什么东西,等到下暴雨的时候找到了,人就变成这样了。 找到了?是什么东西能让他神魂颠倒?玄明和阿笛莱对望一眼,不明所以。 阿笛莱摆手让随行的士兵出去,就叫来几个侍女,让她们为那大成公子更衣,浣面。那几个侍女领命躬身退出,准备去了。 玄明就对女巫说,原想着他找到了东西就能清醒过来,没想到找到了之后,情况更加糟糕,看样子非得要对他施法才行,否则,可能从此心智全失,最后反倒成了麻烦不说,就是那疯疯癫癫的样子,也会让人受不了的。 事不宜迟,快快祭起法器,为他驱魔除障。 阿笛莱说,的确应该为他做一场法事,只是这满天的大雨不知何时停歇?没有月亮,既使做了也没用的。况且还不知他的神宿是萨满还是释加。 “死马就当活马医吧。”玄明一想,阿笛莱说的有道理,而他一时也没有更好的主意,就无奈地对她说。 “再过两个时辰,天就该放晴了,那就定在今天晚上吧。”他出门看了一眼天色,继续说道。 “那好吧,我这就准备去。”说完,她就朝她的宫帏走去。 玄明见状,叫起麻雀,两人就一同回山上的庙中去了。 真如玄明预料的那样,才过了半个时辰,笼罩着王宫的乌云,就裂开了一条缝。在更鼓之交,那缝就现出了方丈之地。更在三漏,瓦蓝的天上,皓月当空,星辰疏影。而周围,仍是乌云密布。 真奇怪!看来这大成公子确实来路不简单。否则,不会有这么离奇的天相。阿笛莱在王宫外,暗暗地想。她已经准备好了要为大成公子驱魔施法。 李一僵卧在床上,浑身抖若筛糠。虽经过了洗浴,他恢复了原形,却又发烧了,那热度高得连他的嘴唇都变色了。玄明担心地掩下帏帐,沉思不语。 他弄不明白的是:大成公子回来的时候脉相散乱,而这会儿人虽不清醒,脉相却无异于常人,只是显得有些风寒湿重而已。难道那魔障知道今晚有厄运将临,提前跑了不成? 他不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低头走到户外,见祭台已经搭好,神火已经燃起,阿笛莱一身黑色的斗篷从头罩下。那样子,在明月下,更有种说不出的阴森和神秘。 “准备好了?”他在她身后问。 “好了!”她低声答应。 “时辰不早了,那就开始吧。”玄明催促道。 “我这就开始做法,请大师回避!”阿笛莱小声说道。 “好,贫僧这就回避。阿弥陀佛。”玄明低诵佛号,转身离去。 几个侍女把大成公子抬出了宫门,放在了供桌上,将一床锦被覆在他身上。在他四周放上了草木花卉,山石泥土。月光下,他的脸色透着青灰。 轰!一团神火撒向空中,如那礼赞的烟花,绚烂地盛开在夜空里。 叮铃铃,细碎的银铃响起来。 女巫漆黑的身影在月光下,围着神火,穿梭出大地,森林,河流、山脉,风、霜、雨、雪,飞禽、走兽的姿态。 她不时地向那神火中抛洒咒语。那火光一会儿高涨,一会儿低迷。一会儿红色、一会儿蓝光,一会儿紫焰,一会儿又是绿火。 铃声疾促有如千军万马,轻缓却像和风细雨,顿挫似那那漫天花雨,随风散落。 这天地间的万事万物,日月星辰,都在她的心念间展现了出来。 忽然,她的铃声燥动起来,似雷雨冰雹,是大河狂涛,如山呼海啸,跌宕起伏,雷霆万钧!在她“啊呜——”的一声长啸中,戛然而止! 她举起一只铜盅,深吸一口山泉,“噗”地喷在大成公子的脸上,转头又喷向神火中。那神火便“轰”地窜起一篷白焰!霎时把周围照得通亮。 她抿起紫黛的嘴唇,在那大成公子的额头印下一记清晰的吻痕——只一会儿,便隐去不见了。 这一系列的动作,都是一气呵成。最后,她盘坐在地上,口中念念有词。 铃声静,山岚起,火色稀,月西沉;惟有呢喃催人醒。 哦——一声轻吟,大成公子的喉咙里咕咕咯咯地有了声息,他醒了。睁眼,迷茫地看着一旁打坐的女巫,额上芳馥萦萦,醒脑清神。 “你终于醒了,若再不醒来,我就支持不住了。”她没有抬头,在斗篷里幽幽一句,便垂头不语了。 听她这样说,他不明白眼前的这是啥情况,也不知道他经历了什么,只是耳朵里还回响着清脆的铃声。他想起身,可是浑身无力,便颓然地躺着不动了。 远处传来雄鸡啼鸣,天要亮了。 第15章 方外之物 昨夜新雨,清晨秋凉。 躲在被窝里,他感觉到非常舒服。身上余热残留,口渴难耐,却不知饥饿。 “水。”他虚弱地喊了一声,立即有侍女进来,看他。 “水。”他撮起锉一样的嘴唇,向她示意他要喝水。哪知那侍女竟红着脸跑出帐外了。碰巧这情景让帐外的麻雀看着了,便转身寻茶壶去了。 侍女不理他却跑了,这让他很纳闷。有什么不对吗?他暗自问自己。正在他疑惑不解的时候,麻雀掀开纱帐进来,手里拎着一把高颈茶壶,很是精巧。 “公子刚才那样,哪是在要水,分明是在索吻!”他一进来就讥笑李一,瘸着腿走路的样子很滑稽。 原来是这样啊。他明白了。 看到茶壶,大成公子顾不得体面、斯文,直接把茶壶对着嘴闷灌开来。喝饱了,递给麻雀,就问他的腿怎么了。 “哼!公子自己干下的好事,倒问麻雀?真是可笑得很!”他撅起嘴,一肚子委屈似的。 “我干下的好事?”他糊涂了,心想,我能干下什么好事,还把你的腿给整瘸了?当下一脸困惑地看着麻雀,等他继续说。 “真不知道,还是装傻?”麻雀认真地看着他问。 他神情严肃地摇头表示不知。“是你昨天拿马鞭子打的,哼哼,你倒潇洒得很,可是麻雀的屁股却遭了殃,你说,不是你干的好事,还会有谁?”他气哼哼地数落那大成公子。 “我有那么坏吗?还拿马鞭子打你!”他不相信他下得了那狠手。 “就是你!”麻雀就学着他昨天骑马的样子,表演了一番他的拙劣马术。他看得连自己都不好意思起来,就讨饶着对麻雀说,“小麻雀,快别学了!下次哥哥小心就是了,再不会这样了。我保证好不好。” 麻雀听他这样说,才不再怪罪他了。“等哥哥病好了,麻雀的腿是一定不会好的,到时候,哥哥你背我出去玩,好不好?”麻雀调皮地对他说。 “一定,一定。”他连连点头允诺。 “那要是你反悔了呢?”麻雀狡黠地闪着眼睛看他。 “我会反悔?”他翻着眼珠想,“我从来就没算数过!”他反省着自己。不行,不能说话不靠谱,这个时代是个一诺千金的时代,更何况还是对一个少不谙事的孩子。他良心发现似的,伸出右手,勾出小指。 麻雀见他这样,立刻也伸出小指和他勾在一起,嘴里念念有词: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格格地笑着,别提多开心了。 他细眼看麻雀开心的样子。但见他,细眉大眼,俏鼻丰唇。虽说是和高僧一路西行,风餐露宿,肤色酱紫,却细嫩光滑,不似男孩子的模样。 见大成公子在盯着自己看,麻雀脸一热,说了句看在眼里拔不出来!就起身拎起茶壶快步走出了帐外。 切,疤瘌眼,小气鬼。他看着他的背影,暗地里损他。 “阿弥陀佛,公子总算醒了,可喜可贺啊。”玄明呼着佛号,从门外进来。 他听到玄明的声音,就挣扎着想起身见礼。才起一半,就又躺下身去。心里烦恼地想着,咋每次扒光了都不给穿件衣裳。这是谁干的,咋那么不负责任。脸皮上就有些烧灼感。 “公子快躺下,不必多礼。”玄明像知道他的窘迫似的,走过来劝慰道。 “多谢大师关怀,小生感激不尽。”躺在床上,无可奈何地谢道。 “公子所言差矣,贫僧倒无所作为,只是多亏了法师,她已为你竭尽全力,若不是她,公子恐怕…幸好公子洪福齐天,真是万幸啊。”玄明谦让着说。 “两位大师都各尽所能,才使在下平安无恙,他日定当图报!” “公子既有此心,贫僧就高兴万分,图报之心还是免了。出家人以慈悲为怀,救人一难胜造七级浮屠,可以功德圆满。”那玄明看着李一,不动声色地说。 “大师对李一功德无量,方才如是说,足见大师光明磊落,今生得遇大师,三生有幸!”大成公子诚恳地对玄明回说。 “公子姓甚名谁,家在何方,令尊奉邑何处?”见话说得顺当了,玄明又把那老问题搬出来,想考那大成公子脑筋急转弯。 “在下大成公司李一,尚未成家,家父退休在家赋闲。大师何故此问?”怎么又是这个问题,是怀疑我有问题吗?他不解地看着玄明,一脸的茫然。 “嗐!原想着施法之后,那大成公子就记起了曾经往事,哪知还是糊涂蛋一个。”玄明看着他不像撒谎的样子,心想。 “唉——疾病好治,智障难医。”一声长叹,脸上露出失望的神情。就对他安慰道:不要心急,多躺些日子,养好了身体再作计议。说完,玄明摇头叹息着起身走出了帐外。 帐外的人见高僧这般神情,纷纷猜测着:那大成公子究竟怎么了?高僧凝重的表情,仿佛宣告其膏肓不治。不会吧? 他才来这里几天,只是有些神道而已,不至于…有几个士兵在那里交头接耳的,见玄明过来,就立刻装模做样地站直。 嗯哼!高僧假意咳嗽,提醒士兵不要妄加猜议。自顾地往那后宫去见阿笛莱了。 … 门外侍卫进来禀报高僧请见。阿笛莱就转身迎到门口,请高僧入内。 玄明就对她说,昨晚辛苦法师为大成公子做法,才使他复又清醒。刚才他去看望了一眼大成公子,见他神情好于昨夜,将养几日便可痊愈,只是,还是记不起以往之事。故来找她商议。 听玄明说明来意。她说她也正在为此事烦恼呢。 “请大师来看,这是什么东西?”她引高僧到几案前看究竟。 玄明走到案前一看,就忍不住好奇心:这是什么鬼东西?于是把玩在手里左顾右看:长长方方,滑不溜秋,光不溜丢的,一个似那菊花开放,一个墨黑光洁如新,既不是红中,又不像白板。 那黑面如镜,里面映出了一张脸:那脸上痘、痤、汗毛清晰可见,只是容貌凸鼻凹眼的,实在难看。他晃了一下头,原来竟是自己。 纵是他博学广闻,也从未见过这两样东西。 “这是哪来的?”玄明问。 “是侍女从大成公子身上取下的。” “莫不是他昨天急躁就是为了去找这两样东西?”玄明判断道。“可是既然找到了,他却心智昏聩了,可见这两样东西并非寻常之物!” “确非寻常之物,但已伤及于他,于我等利弊尚不得而知。究竟是何方之物,只有问他了。”阿笛莱担心地说。 “这大成公子的出现,总让人感到蹊跷,早不来,晚不到,却在我来这时他就到了。莫非他也是突厥探子,意欲潜在西域,挑起事端,坏我大唐声威?” 玄明气愤地想到。要真是那样,他可真成了大唐的罪人。 “大师过虑了,从昨晚的天相来看,若是敌人,绝不会出现那种天相。做法中,几遇干扰,几乎耗尽我的法力,若非他的神宿相助,我必定失败,那他就命丧于此。 可见,此人是友非敌。况且,我昨夜已经对他下了咒语,他若居心不良,便自取灭亡。”阿笛莱说道。 哦,原来法师早就有所察觉,并做了相应的准备,实在是难能可贵!玄明称赞她想得周全。 “高僧过奖,惩恶扬善,天道使然,万法不离其中,我只是随心而为。”阿笛莱谦逊地回道,疲惫的身体有些虚晃。 “我们已经尽力了,他还是未能清醒,可见其造化浮浅,这如何是好?”高僧犯愁地说。 见高僧脸上愁眉不展,阿笛莱就安慰他:事在人为,天无绝人之路,也许过些时候自然有办法。当前,不必着急。 这大成公子必有异于常人之处,几经磨难,皆无大碍。若非神佑,便是真神。由此,她想到九城国日后若有坎坷,如果他在,必能逢凶化吉。 “但愿如此。他虽是好人,但心智糊涂,也形同废人无异。” 女巫听他那样说,有点于心不忍,就反驳他道:此言差矣,那大成公子只是忘记了过去,并不糊涂于将来。其所经历虽不能说出来,却潜移默化地影响他的行为,因此,于他而言并无妨碍。 而他们只是在意于他的前生,却并未注重他的现世,是故才忧虑、紧张。忘掉过去仍能勇往直前者,也未必不能成器,“大师以为呢?” “法师说得好!善哉!”玄明称赞她道。他为她能深明大义而感到高兴。 “只是,这两件东西不是我大唐所有,西域也未尝见过。若是那大食商人所带来的稀罕之物,那长安城内的公子、名媛,应竟相追捧,人手一个。也不至于从未见过。” 高僧有些惭愧地说着,把那两样东西放下,恐那方外之物,藏有诸多不测。 这东西一定和大成公子的身世有关!这一点两人看法是相同的。于是,两人就商议着把这两样东西藏好,以防宵小和阴谋之人掠去。 女巫就说已经让人去铸一铜匣来盛装二物,并派士兵日夜把守。等大成公子好了以后,由他自己保管,派人保护即可。 “行,先就这么办吧。”玄明点了点头。 看到女巫瞌睡、有气无力地说话的样子,玄明就不再说什么,便施礼告辞走了。 第16章 不祥预感 那天,阿娇负气走了之后,就关掉了手机回屋睡觉,昏天黑地的整整三天都还没睡够。期间出去帮着旅行社订了几家酒店,又接待了七、八个旅游团。如此十几天,她故意不给李一打电话。 再说了,她已经决定了,如果十八不给她认错,不制造点浪漫效应,她打算和他就此别过。 若不是大成公司的人找上门来问她李一到哪儿去了,她还真不想先给他打电话。 “李一到哪儿去了?”她挠了半天头,仔细地回想着。“他没说他要到哪儿去呀!”她对来人说。来人就说,他已经十几天没到公司了。听说她是他的女朋友,才来问她。 女朋友,又不是老婆!能管得着一个大活人天上飞地上跑吗?她不服气地嘟嚷着。一想到那家伙对她的态度,她就来气。 不过,还是拿出了手机,给他拨电话,想等到他一接听,就给他一通狂噪,闹死他! 电话嘟、嘟地响着,不一会儿就传来,对不起:你所呼叫的用户不在服务区或已关机。 呵,呵!听到这声音,她有些不相信地看着手机,好像手机在说假话似的:那家伙吃鸡成性,不接电话有可能,手机关机那是万万不可能。 就又拨,还是一样,再拨,没有变化,还拨…… 越拨越气得冒烟,心里吼着:”你个王八羔子,我还没说什么呢,你倒关机了,你凭什么要关机?要关也得我先关!”当下就恨不得把手机摔了。看见来人奇怪地看她,才没有那么粗暴。 莞尔一笑,温柔地说:“真对不起,你看,他也不接我的电话。也许,他的办公桌上有张请假条呢,世界那么大,他想去转转。” 来人见她这样说,就问,他们不住在一块儿吗? 阿娇就反问:他们在不在一块儿和他有关系吗?闹得那人下不了台,红着脸解释说:误会,误会。就留下了联系电话走了。 看着那人出门,阿娇就来了精神。“好你个十八李,这吃鸡不玩了,玩消失了,这才几天没理你,上瘾了是吧。看我咋收拾你!”一个人房间里走来窜去的,把那恶毒的招数想尽,到时候,一一使来,不怕他不听话。 于是,又拿出手机,拨号,还是不在服务区!跑哪儿去了?都跑出服务区了,这跑得真够远的。不行,她得看看去,这几天不见,就能从卫星云图上消失,真长本事了! 下楼,开车。 不一会儿就到了李一的楼下。抬头往二楼上看,灯黑着。咦,还真不在家! 开门,看见门边东一只西一只的拖鞋。屋子里和她走的时候没有两样。平静、平淡,不像仓皇逃窜的样子。 盯着屋里的景象看了好一阵,蓦地想起,是她把他的手机摔碎了,所以才没有电话可接。 坏了就修呗,以前又不是没摔过,不都是去修了吗?为什么这次就不能修了呢?大不了再买一个,那么矫情干啥?她原谅了自己。 出门,就去敲对面的门。 开门的是查先生,平板着脸,一见是她,马上挤出一丝笑意,“是阿娇啊,快进来坐。”查先生热情地让她进屋。“不啦,不啦,查哥,你这几天可见着了李一?”她推辞着问查先生。 “李一?我这几天不在家,今天刚回来,不清楚。淑芬,你这几天见着了李一了没有?”他扭头朝里面问他太太。 “李一,是对门的?这几天都没见到过出来,昨天物业的来收费,叫了好一阵儿也没人应呢。”里面回应道。 “那他啥时候出去的你知道吗?”她朝里面问道。 “不清楚,他很少出门,所以没人注意。”查太太说。 “出什么事了吗?”查太太反问。 “他们公司说他有几天没去公司了,找人来问我,我这几天忙,也没和他联系,所以就过来看一下。”她说。 “打一个电话的事,用不了多少时间,你们不是…”查先生试探着问。 “我们是朋友。”她掩饰道。 “哦,我说呢,要不到哪儿去了都不知道。”查先生自作聪明地解释道。 “那谢谢了。”阿娇转身进了李一的房间。 坐在沙发上,她开始发呆了:会到哪去呢?你个王八蛋,连招呼都不打一个,也太过分了吧。她心里急着、骂着。手机不停地拨号,得到的都是那一成不变的回答。 难道突然回家了?家中突然有事?真要是有事,也要吭个声啊!虽然,都说不理他了,最起码还没完呢,就这么不辞而别,也太不靠谱了吧?现在的男人咋都这么不是玩意儿! 谁能知道他去哪儿呢?她在想着他的朋友圈,有没有较亲近一点的,可是她根本想不起来,除了手机,他还有过好朋友。 这混得是个什么样子吧,每天除了玩游戏,就是玩游戏,玩到头来,一个朋友都没有。 越想越生气,索性不想了。歪在沙发上,昏沉沉地睡着了。 第二天一早,一阵儿电话铃声惊醒了她。 “你终于肯回电话了!”她精神为之一振。 她不想再骂他了,只想他能回到她的身边,她也不想再浪漫了,只要他一回来,他们就结婚,长相斯守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她想这样对他说。 可是,电话是她的公司打来的。要她赶紧去接一个旅行团。再有个把小时,火车就到了,跟团的导游先兆性流产,要急着回去。 “我也有事!”她争辩道。 “你能有什么事?”对方严肃地问她。 “我男朋友不见了。”她情急之下说了真话。 “哈哈,男朋友不见了?你男朋友多大啦?怎么会不见了?”对方打着哈哈在讥笑她。 “你啥意思?26,大吧!”她没好气地回道。男朋友不见了和多大有毛关系!这闲事婆! “我还以为你在枕头下、被单下翻一翻就能找到呢!没想到你是说真的。”对面的人老油条似地解释道。 “你好恶心!”她笑骂她。 那是她的女经理,平时,就爱和她们这些小姑娘开玩笑。一点没有个经理的样子。 “嗳,我说,男朋友不见了,至于嘛。现在的小男生一天到晚不是玩游戏就是撤谎撩皮的,橡皮糖似的甩都甩不掉,他能自己玩消失,你应该高兴才是。”那边嬉哈着劝说她。 “这个团可是个高标团,里面韩国的、日本的,还有theusa的,多了去了,everybodyisbeautifulboy,pickupfreely”那边没有正形地说着,不知道她正心烦呢。 “getout!”她冒了一句粗口。 “切,切,就这么说定了,亲,拜托了。”那边知趣地挂了电话。 “啥人嘛,幸灾乐祸的,就见不得人家有男朋友似的。”她心里不乐意地想着,还是起身收拾了一下出门了。 这一出门就是一个星期。 虽然,每天都在游山玩水,可她还是在惦记着李一。每天都试着拨几个电话,却仍是关机。问了他的公司,回答说一直没回来。 这么大的气性?两个人吵个嘴嘛,两三天的事,过了就又腻歪的不得了,哪有一直关机不带理人的。她轻描淡写的想着。 “我又没摔你们家孩子,至于记仇吗?一连几天都关机!再说了,不接我的电话可以,也不至于不上班吧?”她没法想象他这种做法的目的。 小心眼儿的男人没法过!等他回来了,不如就拜拜了吧。过日子又不是躲猫猫,她没那么多时间去找他,不说吓死人了,就是烦也要把人烦死呢。她暗下了决心。 送走了旅行团,她又来到了李一的房中。还是她走时的样子,地上的灰尘,说明根本就没人来过。一切都静悄悄地陈列着,像一座空城。 她突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她不愿承认。但这预感就像清水中的墨渍,愈洇愈开,以至于染黑了她的整个思维。 这么多天了,音讯皆无,就那么一下,就想不开了?这样一想,她感到后背炸毛。 一定要找到他!刻不容缓。 她下楼出门,快步向社区警务站走去。 第17章 大成兵法 李一在王宫中将养了几日,病情渐渐好转,就在房中呆不住了,心里火烧火燎地想玩手机。 可是,阿笛莱说那东西有魔性,会消耗他的元神,他现在尚未完全康复,还是先隔离几天才好,免得前功尽弃。 也好,这吃鸡吃了快一年了,也没吃出个名堂来,不如趁此戒掉吧。阿娇早就对他玩游戏的事忍无可忍了,若不是他胸无大志,也不至于到现在两人还未成婚。 这几天在唐朝的生活,让他有时间静下来,思考一下未来的生活。回顾以往,他也认为自己就不是个正经人,眼里、手里除了游戏,就没有别的事了,也难怪同事们看不惯他。 如果,能回去,还是像个人一样地生活吧。他反思着自己,也勉励着自己。 这天,他感觉心情特别的好,脑仁子似乎不疼了,神清气爽。就想着要台电脑最好还有打印机,他要把他天才的想法写下来,给玄明和阿笛莱看。 他就把他的想法给照顾他的麻雀说了。因为麻雀能听懂他说话,玄明就让他捎带着照看一下他。 每天上山下山地跑上跑下,也真难为麻雀了,还腿上有伤。他真有些不忍心,可是,和纥族人言语不通,总是闹笑话也不是个办法。 麻雀听他说他想要的东西,立刻就晕头了,瞪大眼睛,看天外来客一样地盯着他。这神情让他一下反应过来:他身在唐朝,而非现代。 就立即改口道,纸、笔,他要这些。就这也让麻雀有些为难。因为,那个时代,纸也是奢侈品,不是随便就能找到的。更何况这是在西域。 好容易备齐了大成公子所要的笔墨纸砚,麻雀侍候着他书写。 掌灯时分,那纸在灯光下发出淡黄的光泽,似一本古籍中的帧页。他没用过毛笔,抓在手里,不伦不类的样子。让麻雀看着好笑。就问他难道没读过书,写过字? 他说他读过,而且一直读到大学,这叫不叫读书? “大学?别字先生!那是太学。”麻雀纠正他道。 太、大都分不清,还读到太学,谁信。他想那李一不过是纨绔子弟,那书读得也是三天打鱼五天晒网的,能认得字就很了不起了,会写自己的名字恐怕就是终生成就了。 他见过那惯会假装斯文的浮浪子弟。嘴上附庸风雅,提笔鬼画桃符。 那大成公子握笔如椎,难成一字。着急地问麻雀:难道就没有别的可以写的东西吗? “除了手指头,还能有啥?”麻雀冷眼看他抓耳挠腮地慌急,讽刺他说。 于是,他就在房间里左看右看地,忽地发现一簇孔雀翎插在一个高颈花瓶中。疾步上前就从中抽出一枝来,用刀切下了那羽管,又稍微切了个斜口,作那笔尖,蘸墨在纸上试写,勉强能用。 这才提笔写下了“军训计划”几个字。麻雀看他写的那几个字,没有一个字是对的,就掩面笑着出去了。 可不是嘛,现代汉字和那唐朝汉字区别还是很大的,这也难怪麻雀要笑了。 好在有笔能写字了。他就回忆着大学里的军训课程和吃鸡心得,洋洋洒洒地写满了一幅纸的计划。 无法用文字表明的,他还画了火柴棍儿图形。就形成了图文并茂的一幅兵法。写完晾干,摊放在了几案上。 那个时代西域用的是羊油灯、蜡烛和羊皮灯罩,那光虽柔和,可晃得人眼疼。要想写一篇文章,颇费眼神,写不了一会儿就瞌睡得眼睛都睁不开了。 这灯光催眠倒还不错。他在心里真心佩服古时候那些能工巧匠、文人墨客挑灯夜战的本事。 那些人要是有今天的条件,个个都是饱学硕儒,那成就真不可同日而语。那么中华文明又得提前好几百年了。 现在这么好的条件,努力工作的每一个人都是书写历史的人,珍惜这个时代,加倍努力吧。他在唐朝寄语当代的年轻人。 更漏声声,似那穿梭编在织着远古的时光。 他睡意重重,哈欠连天,合衣而卧。及躺在床上,又清醒得无法入睡。心里杂乱地盘算:他有可能滞留在这里的时间。 他的归程,应该就在那手机里。现在手机找到了,那回家就是分分钟的事,只要电池有电。 他清楚地记得,他找到它的时候,第一件事就是看是否关机,所以,他并无后顾之忧,不开心了就走呗。 还有他的天才军训计划,最少要有半个月的时间才能基本演练完成。可是,由谁来操演这个计划?他有些挠头。还是让女巫她们去安排好了。 虽然,有些想念现代社会,但他也有些迷上了那时、那地。 那个时代,是一个英雄史诗的时代,那方热土,是一片能创造神奇的苍天厚土。 他在记忆里搜寻着那个时代所发生的事,他想凭借他马后炮的智慧,来改变这片热土上的沧桑变化…… 翌日,天气十分晴朗。 每个人都在为大成公子的康复而感到高兴。脸上的笑意鲜见得开朗。 玄明翻看着大成公子的军训计划,很是惊奇:一方面是因为他的训练计划很别致,主要是提高单兵的军事素质和作战能力。 这和当时团队做战,讲究阵法有所不同。而单兵技能方面,重点是骑射。依靠骑兵的骁勇和冲击,冲散敌人的阵法,再个个消灭。 另一方面,他那满篇的字迹中,除了墨疙瘩,就是字形很特殊,不像是错别字,像是故意写成那样的。 那高僧若不借助李一的解释,也很难读懂他所写之意,纵是他懂梵文。于是就让麻雀帮助整理一下,麻雀满口应承下来。 不过,玄明还是很高兴:这大成公子果然如阿笛莱所说那样,虽然忘记了过去,但过去的经历却还在无意识地支配他的思维,只是大成公子没有感觉而已。 这和他预想李一疯疯癫癫,胡言乱语的情况,不知要好几百倍。如果,他自己想不起他是谁,而有人能认出来他是谁,倒也不妨碍他认祖归宗。 当下便点头说道,公子果然才学过人,还懂得练兵布阵之法,真是家道渊源深厚,只是不知公子可曾带兵打过仗。 “在下从未打过仗,只时常在沙盘上演兵,故有所心得。” 听他这样解释,玄明心想:该不是那惯会纸上谈兵的赵公子吧?就说,公子的悟性高强,不若明日起,纠集些城中豪情子弟,由他来亲自操演他的兵法。 一来,检验一下他的兵法是否可行,二来,也能增加一些城中的防备力量,以防突厥人来袭。不知可否?玄明看着那大成公子,很期待地问他。 听玄明这样说,大成公子心里一合计:这样蛮好的,他也能当一回教官,重温当年大学里的军训经历。 同时,也把那教官对待他们的手段复制给唐朝的热血青年,把那保家卫国的思想从古至今地传承下去,也不虚此行。 只是他不懂他们的语言,怎么练兵?得找一个懂得带兵又会他们语言的人做助手才行。麻雀能行吗? 他看着一旁正专注于抄写兵法的麻雀,想到。就把心里想法对玄明说了。 玄明就说,麻雀不懂兵法,也不懂当地语言,干些跑腿的事还行,要想配合着他练兵,还是另请高明吧。 “麻雀略懂一点呢。”麻雀听他们那样说,头也不抬地自荐道。 “哦?”玄明有些意外。“你啥时候会的?”玄明不相信地问。 那长安城内学胡语、穿胡服,吃胡饭是件很时尚的事,有很多培训班呢。麻雀解释道。 听他这么一说,他心想原来麻雀也是一个“潮”人。那干嘛非要跟着高僧往西域而来?这让大成公子感到奇怪。 两人商议了一会儿,实在挑不出一个合适的人选。高僧的五名护卫也回安西府送信去了,一时半会儿很难回来。 加之,护城的卫兵虽是官兵,但每日盘查进出人员、通关文牒的责任重大,也不可随意调遣。 不如,先让麻雀将就着吧?李一建议道。 嗯——,玄明有些挠头。不如找阿笛莱商量一下,看能不能找到这么一个合乎要求的人来。他暗想。就辞别大成公子,见女巫去了。 大成公子目送玄明离开后,就扭过头来看几案前正埋头抄录兵法的麻雀。那字迹写得工整而娟秀,比他那横不成行,竖不成排,大小不一的字,那都不在同一起跑线上。 “别看麻雀人小,这字写得当真了不起!”他在一旁,赞叹道。 “大成哥哥乱夸奖,麻雀只是帮高僧多抄了几卷经书而已,熟练罢了,了不起则不敢当。” 切,小小年纪,还挺谦虚的!孺子可教也。他拿腔作调地夸奖麻雀,专注地看他誊写“兵书”。 他的话,惹得麻雀只顾低头垂眉浅笑不已,并不回嘴跟他逗笑。不时地问他这个字是什么字?那个字怎么念,模样认真得很。 两人如此忙碌着,暂且无话。 第18章 伊是何人 一连两天,除了为高僧准备斋饭,麻雀都是在帮大成公子誊写兵法。城中内外,并无异常。 这天,中午。 天气闷热难耐,大成公子虽在房中,却倍感焦灼烦躁。这里没有电风扇,更没有空调,让他很不适应。 心里就想着要是有一杯冰镇啤酒或是可乐,那是多么惬意的一件事。可这是唐朝,怎么会有这些东西呢。 那他们是怎么纳凉消暑呢?他心里挺奇怪的。加之,这几天窝在宫中,忙着和麻雀誊写修改兵法,也无暇感觉燥热。 今天兵法付梓,他突然闲下来,就倍觉无聊。所以,更是心浮气躁,汗流浃背了。 等到麻雀过来陪他吃午饭,羊肉再加葡萄酒,他心里的烦热就更是难以忍耐了。饭还没吃完,大成公子就躺在了地毯上,獠牙吐舌地耍赖了。 麻雀见他这般表演,笑得很难自持。心想,这大成公子癫狂起来,一点没有儒雅的做派,倒是有趣得很。 就劝他回归正形,端正坐姿。一会儿,叫人从山洞中取些山泉水过来,他浸泡一下,解暑。 一听说有凉水,还要让人去取,他就觉得那太麻烦了,还不如…看了一眼跟前的众侍女,就贴着麻雀的耳边说:他们偷着出城,到那河中畅游一番,既可以解热,又能消暑,还省了很多人为他头顶烈日,挑水提水的辛苦。 公子竟是如此所想?麻雀听他这样说,简直不敢相信,这大成公子竟然可以为下人着想。 那个时代,主子就是主子,下人就是下人,各干各自该干的事。他不欺压下人就很不错了,还能为他们着想,真是菩萨心肠。 忍不住被他的嘴吹得耳朵痒,就急着点头答应了他的提议。嗯嗯,她装作清嗓子的样子,偷瞄了一眼众侍女,见她们的脸都无所表情,才放下心来。 大成公子若无其事地挥了挥手,众侍女会意,收拾起餐具行列出门而去。 可是怎么出城呢?没有阿笛莱的命令,没有士兵的跟从,他们俩怎出得了门去呢?这,把两人难住了。 要是给阿笛莱说,也许,就会派一队士兵跟随着他俩,如那日出门的情形一样。试想一下,一群人在岸上看你洗澡的样子,是不是很别扭? “不如我们化妆出城吧。”麻雀建议道。 “只要能出城,怎么画都行。”大成公子急忙答应道。 “每天,这城里的普通人家,都要到河边去汲水,我们就混在汲水的人群中出城,你看行不?” “嗯,这个主意不错,这样就没人注意我们出城,也没人知道我们是谁。不错,真不错!你咋知道的?”他兴奋地问麻雀。 “我每天要到宫外去买些瓜果菜蔬,自然能了解这城中风土民情。不像公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不知人间烟火之事!” “不是我不知,是我被禁锢宫中,无从得知而已。”他为自己辩解道。 “公子所说极是,麻雀错怪公子了。”麻雀也不和他争辩,他说啥就是啥,本就是无关紧要之事,知道、不知道又能如何,随口一说,较不得真。 瞧那大成公子衣着光鲜的样子,他要是混在汲水的人群中,肯定一眼就被人认出来。而麻雀灰衣灰裤的与本地人的穿着并无太大差异,要不细看,很难有人认得出他的。 把他装扮成啥人呢?麻雀转着眼珠盯着大成公子看。 只见他高挑的个子,浓眉大眼,口方鼻阔,头顶长发,抓了个丸子在头顶,两边鬓角却是短茬——那是最近才长出来的,本来是青皮。这模样在唐朝也算不上奇特。 因为,唐朝乃泱泱大国,四方归顺,八方来朝,国人所见识过的人种、肤色,衣着各有不同,再怪异的造型,也不足为怪。 这般模样,勉强看得过眼。若是男扮女装,倒还俗气了。不如,他看见一个正提水走过的驼背杂役,就追出去连比划带说词,就跟那人进了后院。 不一会儿,就抓着件下人穿的平常衣物,背着一只手进来。递过衣服,催着大成公子换上。 大成公子抖开一看,分明是一件大氅,麻织的,对襟,不曾看见一粒衣扣,只有一截麻带。他脱下锦衣就穿上身,把那带子随便往腰间一扎。 麻雀趁他不备,伸手在他脸上抹了几抹。他吃了一惊,问,这是干什么。麻雀若无其事地答说,增白的脂粉。 他闻到那脂粉怎么有股松香的味道。心想,也许唐朝的脂粉是绿色环保有机就该有这个味道。于是,并未往心里去。 他的形象,他没法看到。只能从麻雀掩着嘴笑的神情,可以猜到他已经可以蒙混过关了。 临出门,麻雀还不放心地把他换下来衣服垫在了他的后背,那样子,让人看起来仿佛驼背似的。前后看了几眼后,才满意地点头拉起他朝宫门口走去。 只要骗过了这城门守卫,中城门、外城门的守卫就不足为虑了。 宫门外的守卫认得麻雀,友好地朝他挥手致意。对他身边那个大个子驼背的杂役,很是奇怪。见麻雀冲他摆手摇头,以为两人在搞什么恶作剧,就暧昧地笑了笑,摆手让两人出了门。 两人牵着手,嬉笑着在城中的马路上穿梭。 人们看见那个驼背的杂役,乌黑着脸,身手骄健地拽着个灰衣童子,在城中无所顾忌奔跑,嬉闹。 那是一个乌托邦似的宁静而祥和的夏天。人们在树荫下的阴凉处,平和的脸上镶嵌着微笑,看着他们欣快的身影。那画面给那个时代一个燥热的午后,平添了一股清凉。 一群孩子,仿佛受了传染似的追在他俩身后,奔跑着,嬉闹着。一串串的在尘土飞暴的马路上,像那清浅的河水里,一群快乐的游鱼,欢畅而自由地享受着无拘无束的盛夏时光。 他俩跳到了一驾汲水的马车上,车主友善地朝他俩笑笑,一挥鞭,那马车就“嘚嘚”地朝着外城门跑去。小孩子们则无奈地看着他俩在马车上,越跑越远。 谢过了那赶车的主人,他俩从马车上下来,避开人们的汲水点,往那河的下游而去。 河边这一堆,那一群在河里游泳、消暑的人们,有男的,也有女的,当然是分开的。见他们沿河走来,脸皮厚点的,笑着朝他们招手,腼腆的,则躲在水里望着他们笑。 女人们惊叫着背对着他们,也有寒起脸呵斥他俩的。他俩则自觉地背转脸去,快步跑开。 大成公子开心得很,拉着麻雀不管不顾地跑到一个没有人的地方。那是一湾水流缓慢的河滩,离那渡口不远,中间隔着他那日来的地方。 就是这儿了。 哇噢,河水多清澈啊,他赞叹道。三下五除二地脱去身上的衣服,高呼一声“我来也!”就“扑通”一声,跳到了河里。 远处芦苇荡边的一群野鸭,被他二百五似的扑水声惊扰了午后的瞌睡,嘎嘎地笑着,不好意思地飞走了。 他在水里忘乎所以地扑腾了一会儿,温暖的河水和脚下柔软的沙粒,让他感到舒服极了。 “麻雀快下水来,当真凉快得很!”他在水里喊。 没有听到回应。咦,麻雀呢?咋那么磨蹭呢,他想。 于是,巡眼在河岸上看麻雀在干什么。 只见麻雀正背对着他,在采那芦苇叶子,根本没有要下水的意思。 嘿,这家伙是什么邪魔歪道,兴冲冲地跑过来,却又不下水,这是啥意思? 就又在水中喊道:“麻雀快快来,水里安逸得很。你不热吗?” 那麻雀被他喊得不耐烦,就回说,哥哥游吧,麻雀不会游泳,不敢下水。 “切,胆小鬼,有哥哥在,保管你没事,快快来,我教你,快来!”呼里哗啦又是一通乱扑腾,那样子别提多开心了。 戏水累了,停顿了片刻。定睛看那水中的映像,“呜呀!”吓了一跳。那水中的面孔跟狒狒似的,乌漆麻黑的,难怪麻雀笑得那么诡异。 就朝岸上喊叫起来:“麻雀,你快下来,我保证不整你。” “哥哥开心游玩就是了,别管麻雀。”他嘻嘻笑着推辞,就是不肯下水。 大成公子见状,就装作不再理会他。在水里嚎叫着:我已成仙,快乐无边…“扑通、扑通”又游了一会儿,轱辘着眼睛,脑子里忽然冒出了一个坏主意。就停下戏水,装模做样地在身上搓洗起来。 隔了一会儿,他蹑手蹑脚地从河里出来,忍着那芦苇扎脚溜到了麻雀的背后,猛地把他抱起,哈哈笑着朝河边跑去。 麻雀没料到他会这样做,吓得惊叫起来。嘴里连连喊着:公子不要,哥哥不要,麻雀不会游泳,麻雀怕水,求求你了,快放下麻雀。他可怜巴巴地喊着,一边在大成公子的怀抱中不停挣扎。 那大成公子正玩在兴头上,哪管得他喊叫。到了河边,一记扔铁饼似地抛投,就见那麻雀真像麻袋一样地飞了出去。 妈呀——那麻雀吓得都叫不出人声了。他在空中划出一条完美的抛物线,就“噗通”一声跌落在水里。那溅起的水花,都能让人看见彩虹。真重! 他旋即一个漂亮的猛子扎进了水里。快快地游到了麻雀身边。就看见麻雀头发漂在水中,正闷在水里两手乱抓。 真不会游泳?他一把把他拎起来,那水刚好没过麻雀的胸脯。 咳咳,一阵剧烈的咳嗽,又吐了一口水,呛着了。那麻雀惊魂未定地搂着他的脖子,哭了起来。闭着眼嘴里叫着:“你欺负人,你哈怂,你欺负人!” 切,不呛两口水,能学会游泳?他不以为然地想。还是抱起了麻雀,毕竟是个小男生,别落下了恐水症的毛病。嘴里安慰着:“小麻雀,是哥哥不好,有哥哥在,麻雀没事的,乖!” 说着,就往岸上去。 那麻雀在他怀中,哭得稀里哗啦的。他一脸坏笑地扮着无辜,嘴里还一边念叨着哄麻雀:小弟弟,流鼻涕,哭着嚷着要媳妇儿,不给,不给,就不给! 上了岸,放麻雀下来。看到麻雀的脸真的都吓白了,正闭着眼睛不理他,嘴里哼哼唧唧还在怪他欺负他呢。 他就调侃道:此去西天千山万水,艰难险阻数不胜数,这点小事,就吓成这样,怎能陪他师傅取得真经,修成正果。 说着,就伸手要把那湿衣服为他脱下。 才解开胸襟,却见那灰色的僧衣下,一抹白绢缠绕在胸前,那肌肤吹弹可破,细若凝脂,润似美玉。虽是平坦,却是不一样的风景。 再细看那麻雀的脸,紫黛退去,峨眉浅现,面容皎白,明眸紧锁,这模样分明是那广寒宫中的美娇娥! 他这才醒悟到他犯了一个极大的错误!一时不知所措,竟楞在了当下。 麻雀被大成公子那坏人抛进了水里,呛得晕晕乎乎的,感觉有人在解他的衣裳,不知何故,却又停下来。张目一看,大成公子正赤身露体地注视着他。 四目相撞,两人几乎同时“啊——”地惊叫起来。 麻雀慌乱地从地上爬起来,掩起衣襟慌张地跑开去。 大成公子则捂起眼睛,心中羞愧万分,扭身往河里跑去。却被河边的芦苇根绊了个狗啃屎,一头滑倒在河边——屁股还露在外面,别提多狼狈了。 呸,呸!一边吐着嘴里沙子,一边干哕了两口。 蹲在水里,朝着麻雀隐藏的方向喊:“你为什么不早说你是小女生呢?装神弄鬼的,快要被你羞死了。”他倒占理了。 那边麻雀羞恼地吵:“都给你说了我不会游泳,没见过你这样的!没被你个二半吊子淹死就是万幸了,倒聒噪着别人的不是!” “我又不知道!还以为是个小屁孩,怕水。所以,就逗你玩儿,没想到惹了恁大一场尴尬。” “你下流!”那边飞过来一句。 “你险恶!”这边扔过去一句。 两人东一个,西一个,互相看不见地打口水仗。 见两人这般光景,那天上的太阳老爷也忍不住笑得天花乱坠,烟袋锅里磕出满天的红霞,准备下山回家去了。 夕阳西下。 大成公子开始哆嗦了,在水里。芦苇丛中,蚊子、牛虻飞出来准备晚餐了——这两人真是难得的美味啊。 嘤嘤、嗡嗡,两人头顶上盘旋着成群结队的蚊、虻。 “你不咬吗?”他递声过去,已经客气了许多。 “咬得心慌。”那边小声地说,也已温和有加。 “你不冷吗?”她问话过来。 “都泡了一下午,快缩成一团了。”他坚持不住地认输了。 “哼,哼,你干下的好事,泡到明天早上才好呢!”那边仍是气哼哼地说。 “我要起来了,再呆下去,冻不死,也要被蚊虻叮死。”那大成公子啪、啪地拍打着身上的蚊子,要从水里出来。 “你别过来!”草丛中传来她紧张的喊声。 切,傻麻雀,是我光着又不是你!他心想着。“我要能过来,就不在水里泡一下午了。”他报怨地说。 顾不得许多了,他摔打着,从水里跑出来,抓起大氅先穿在身上,再套上裤子。总算能隔挡一下的蚊子、牛虻的围攻。 穿好衣服,就搜寻麻雀躲在何处。只见麻雀一身湿漉漉地坐在苇丛中,酡红着脸,正无聊地折着芦苇叶,不看他。 他走上前去,把“驼背”递给她,小声地对她说:“去把衣服换了吧。” 她瑟瑟发抖地从草丛中站起来,两人对望一眼,旋即彼此都有些不好意思了。“你不许偷看!”说完就红着脸,跑到河边一丛芦苇底下,脱下了湿衣服。 “你不如到河里清洗一番,再穿上干爽的衣裳,或许会清爽些。”他关心地提议道。 “哼!居心险恶!”那边并不领情。 “我保证不偷看,你看我捂着眼睛呢。”他讨好地朝她说。 “全凭自觉,公子是读书人,当真是要一诺千金的。”她把紧箍咒给他套上了。 “那是当然,我大成公子做人光明磊落,岂是那言而无信的登徒子。麻雀放心就是了。”背转身去,看那残阳如血,漫山红透。 听到身后“哗哗”的水声响起。他几欲回头,一想到刚才对麻雀说过的话,于是就断了那好奇的念头,正襟危立着。 “好了,我们走吧!”良久,身后响起了麻雀的声音,恍惚之间成熟了许多。 他回过头来看她,已然换上了大成公子华丽的衣衫,刚洗过的头发似女人一样地挽起,容颜清丽,双目含烟,清波荡漾。在夕阳余晖中,别有一种神韵。 “你是谁?”他目不转睛地看着她,问。 她假意整理衣衫,垂眉赧然,并不答话。他不再问,转身欲走。 “哥哥背我。”她在他身后婉转莺啼。 他回头讶异。 “你答应过的。”她笑得花样灿烂,那俏丽的颜色溶化在夕阳中。 第19章 锦囊妙计 常言道,军中不可一日无帅,国中不可一日无君。这九城国当前正处在一个既无君又无帅的时刻,城国掌控无人。 虽是对外封锁消息,可不是长久之计,若不做好准备,极有可能被那别有用心之人钻了空子,到时候反倒要被动了。 玄明正看着那大成公子的兵法,低头沉思着。烛光把他的身影投映在墙上,那乌耸的影子像一座山峰。 阿笛莱下午过来对他说,阿史那派了密使过来,要见国王,被她拦住了。本想把来使扣下,一想到有可能打草惊蛇,引起突变,就隆重地招待了一番,现安歇在宫中驿站。问他如何应对。 阿史那?这家伙盘踞西域,仗着当年随先帝平定东突厥有功,而无视新君,现又派密使来此,定不会是好事。于是,他交待阿笛莱对来使假装曲意奉承,示弱讨好,诳他此行的目的。 他背手踱步,在房中来回走动,不时驻足,仰天思索:若是见不着国王,来人必定生疑。到时他会信口捏造些言辞,搪塞此行的目的,待脱身之后,回去报告这里的一切。 到时,阿史那极有可能趁着城国空虚,兴兵攻城掠地,那时城国就岌岌可危了。 如何是好,如何是好?他焦急地扪头自问。 掐指算来,那五名送信的军士,尚在路上,虽是快马脚程,此去二千多里,也不是三、五日之功的。 须得拖延时日。早闻听传言阿史那有谋逆之心,现在只是遮遮掩掩,暗中勾连,可见其羽翼未丰。若不在此时将其剪灭,必罹生祸患。到时,生灵涂炭,民不聊生,罪莫大焉! 高僧这样悲悯地想着。心里仿佛看见了那哀鸿遍野,黄沙飞扬的惨景。心里禁不住连呼佛号。 不行,绝不能让这种情况发生,他暗下决心。 可是怎么办才好呢?现在阿史那的密使在城中探听虚实,王子又不能即刻回来。用什么法子能让那密使相信,这里城防坚固,城民万众一心,誓死捍卫家园的决心呢? 他想得头都疼了,还是没有万全之策。 他端起茶杯,想喝茶,却见茶杯只剩梗底。 “麻雀!”他喊,无人应答。“这麻雀也不知跑那儿去了,天都快黑了,也不见个人影。”他心中隐隐有些不快。 正心里惆怅,百思不得良策之时,麻雀低头走了进来。对玄明说:“麻雀贪玩回来迟了,耽误了师父斋饭,请师父责罚。” 玄明就问她是何缘故。麻雀就把她和大成公子乔装打扮出城玩去的事儿,说了个大概。 乔装打扮,玄明叨念着,嗐!有了!也顾不得与麻雀说话,抬脚就往山下匆忙而去。 慌得麻雀以为他在生她的气,下山要找大成公子算账去。就追在他身后,一个劲儿地问:“师父要去哪里,师父!麻雀知错了。” “师父并未责怪麻雀,麻雀放心就是了。”他头也不回地说了一句,才让那麻雀停下了脚步。 阿笛莱正在宫中紧张地思考着如何应付那密使。刚才侍女向她报告,说那密使不吃不喝,只嚷着要见国王。 听高僧来见,就快步上前,低声把情况简要地向玄明介绍了一下。 “贫僧正是为此事而来。” 一听高僧也正为此事而操心,阿笛莱心头的压力就轻松了许多,问:“高僧可有妙计?” “计倒有一个,妙不妙就不得而知了!”他看着阿笛莱说道。 “不急,我问你几个问题,若是如我想的那样,方能施展我的计谋。”看着女巫急切的样子,高僧又说道。 “请问城国王储与大成公子有何相像之处?” “除了身高略似,其余则不甚相像。” “那王子多大去的东土大唐?” “那王子若说年纪应与公子相仿,差也只是二、三岁之遥。去长安有3年的光景。” “可会说我大唐之语。” “应该会说。” “城国可有会易容术的人?” “我本人就是个中高手。”她自信地答道。 “如此甚好,真可谓天助我也!”玄明拍手叫好,引得阿笛莱莫名其妙地看着他。 见她不懂他的意思,他就这么那么地解释了一阵儿。阿笛莱听完,当下抚掌叫好,笑着说,果然是妙计,虽说有风险,但只要表演得好,也能唬住那密使。 “那要编一个什么样说辞才能让来人相信,他来了两天没见着国王,怎么就突然冒出个小王子来?”阿笛莱问道。 “实话实说!”玄明说道。 “实话实说?”她不明白。是说这小王子是找人假扮的?她搞不懂了,要是这样说,还费那么大的周折干嘛。真是多此一举。 “诶,怎么能那样说呢?”玄明制止道。 就教她明天要这样说:九城国老国君已经仙去多时。因为王子未回来,恐那奸侫小人别有用心,故一直未对外发布消息。特使来时,因城国无君,所以,隐瞒实情不敢吐露。 昨夜,小王子如期而回。因此,才来报告密使,并请他多逗留些时间,参加新国王的登基大典。 如此这么一通说辞,由不得他不相信。 哦,这样啊。那国师将信将疑地点头。 “事不宜迟,赶紧对那大成公子装扮、培训一番,要演得像一些,才能打消来使的疑虑拖延时日。等安西府回信和真王子归来后,再做安排。 大成公子扮演王子之事,不要对任何人说起。他的住处也要转移到王子的宫中。若是有人问起大成公子,就说他有要事,已经离开城国,回长安去了。”玄明向阿笛莱交待道。 两人又对计划的细节密谋了一遍,总之,要像真的一样,甚至于比真的还要真。 商议完,玄明就说他要去找那大成公子说明此事,看看他愿不愿意冒此风险,演一出偷梁换柱的好戏。不要他们商量好了,那边却不乐意,到时候也难成事。说罢头也不回地走出门去。 阿笛莱目送他出门。 “来人!”她朝门外喊,立刻有两名侍卫进门。她细细地吩咐了一番,两名侍卫就分头行动起来。接着她又差人去把麻雀请来。 嗯哼!玄明在门外清了清嗓子,就走进了大成公子的房中。 那大成公子正等着麻雀一起吃饭,见高僧来了,心里“格登”了一下,心想,该不是麻雀把下午的事情给他说了,这会儿过来兴师问罪的吧? 心里虽忐忑不安,还是站起身来和高僧见过了礼。遂移步至帷幄中说话,因那高僧见不得荤腥。 “下午公子和麻雀一同出去了?”高僧没话找话地问。 看吧,猜得果然没错!他心想。“宫中呆得心烦,想出门去透透气,故和麻雀出城散心、消暑。”他谨慎地回道。 “这些日子有劳公子为城国费心,本该贫僧带公子到城中四处游走一番。只是贫僧操心佛事,未曾想到过这些,多有不是,还请公子担待些才是。” “噢,原来不是要问罪呀,吓我一跳。”他心里想着。见高僧客气地说话,吊着的心才放下,心里的拘谨也削减了几分。 “先帝有诗云: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勇夫安识义,智者常怀仁。”玄明吟诵完,问大成公子道:“可知这诗的含意?” 大成公子回答:“知道!” “公子博学,连贫僧都要仰望了。”玄明称赞道。 这夜色深沉,高僧来此,不会只是吟诗品茶这么简单吧?他心中又起疑惑。 就说道,“我见高僧面目严峻,声音沉重,当真不是来与小生谈诗书、礼乐之事,有何吩咐,还望直说才是,小生愚鲁,难以猜测。” “呵呵,公子果然好眼力,贫僧当真不是那惯会吟风弄月之流,只是…”就把当前城国的局势和阿史那的密使要见国王,以及他和女巫商量,要他冒名顶替一下王子的事说了一遍。 听得那大成公子脸上青红皂白的,心想,那城国国君,可是危险的岗位啊,单不说日理万机,呕心沥血的劳累,就是那胸怀野心的觊觎者的明枪暗箭,都防不胜防,“这…” 他一时竟不知该如何回答高僧。 见他这般神情,那高僧就把“位卑未敢忘忧国、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道理对他说了一遍。把他比做荆轲、商高,要他以大局为重,担当重任,切不可以一己之怯,而置国家安危兴亡于不顾。 听玄明这样说,李一心想:切,太小瞧他了不是。就说:“高僧所言极是,无论任何时候,任何地方,敢犯我大唐者,虽远必诛!我当亲力亲为,死而无憾!” “说得好!说得好!”高僧翘起大拇哥给了他一个大赞!没想到他年纪轻轻,却如此忠君爱国。 接着拍着他肩膀语重心长地说道:“我大唐威仪,慑服四海,但有奸佞小人,总想以卵击石,自取灭亡。 若年轻人等都像公子这样,报国之心,可昭日月。那大唐江山可保赓续万年,永盛无衰!”高僧越发觉得这大成公子真不简单。 就把他和阿笛莱的计划给他说了。要他吃过饭后,到阿笛莱那儿去打扮一番,今夜三更过后,务必弄出些响动来,让人相信城国王子今夜归来。 玄明说完就起身告辞,去看阿笛莱准备的怎样了。 大成公子心里即紧张又兴奋,也无心吃饭,就着急地让士兵带他往女巫的宫中去。 待见到女巫,她和玄明正端坐着在等他,麻雀低头在整理几案上的各种颜料,还是那黑不溜秋的模样。 后面的帷幔上挂着一张画像,应该是那城国王子的画像。典型的纥族人的面孔:长脸、浓眉、大眼、高鼻,淡淡的髭须,头发卷曲而散乱,左右各编一条小辫子,其余的像浪人一样未曾拘束。 哇噢!那时候的王二代就是这么个样子啊!模样和现在的非主流有些相像,他总算开了眼界。 也不多说什么,盘坐下来。 阿笛莱就开始在他的脸上调起了颜色,他感到那笔在脸上游走的感觉,凉凉的。等他脸上涂满了颜色后,稍晾了片刻,她就开始精雕细琢起来。 那神情和现代的整容医生一样,手里的笔就像那手术刀,在他脸上刻画着。她不时地端详着大成公子的面貌,神情专注,他被她看得不好意思地眨动着眼睛。 除去面纱的阿笛莱,一点不像女巫,那高雅的面容,倒更像一个贵妇。年龄最多三十岁的样子,搁着当代,那也是花样年华。 阿笛莱在大成公子的脸上,勾勒、描绘出了城国王子的面庞。她近看,远看觉得非常相像了,才满意地转头看向玄明。 玄明没见过王子,只是从面上看还有什么破绽,细细看了一遍,不见有什么异样,只说那头发可否整得像一些,他的直溜溜的,与那王子相差得有些远。 “已经备有假发,几可乱真,所以不足为虑。”女巫胸有成竹地回道。又转过头来和大成公子商量:为了让他看起来更像王子,须得将他原来的头发剪短,去掉头顶上那个骆驼屎一样圆疙瘩,不知他可否愿意。 他听得不明白,转头看玄明。高僧就翻译给他听,要把他的头发剪掉,他没说他头顶上的丸子像骆驼屎。要不然戴不上那假发。 剪掉?他看了一眼麻雀,她的脸上闪过一丝促狭的笑意。心想:“哼!笑话我是吧?男子汉大丈夫,为国九死一生尚且不惧,剪个头发,不疼不痒的,有何不敢!” 当即就说,那就剪吧! 这等没有技术含量的活儿,非麻雀莫属。她麻溜地喀喳、喀喳几剪刀就剪平了他的头顶,待要用剃刀给他整个锃光瓦亮的时候,阿笛莱制止了她。 切,锦上添花你不愿,斩草除根你倒积极。当下,抢白了她几眼,咧嘴笑。 麻雀见他冲她得意地呲牙,就翻眼望天,不理他。 阿笛莱把假发给他戴上,后退了几步看了一眼,就惊叹道:像!真是太像了。 都准备好了?玄明问。 好了。阿笛莱答道。 既已万事俱备,现在已更交三漏,就开始表演吧。玄明有些困乏地催促。 阿笛莱点头不语,招手示意他们三人跟着她。 四人趁着夜黑从女巫宫中悄悄地出来,借着半牙月色,阿笛莱把他们三人带上了宫门外一驾厢式马车中,马夫轻扬鞭催马,马车就消失在城门外。 马车在迅速地行进着。三人挤在黑灯瞎火的车厢中,却听不到马蹄声。显然是被人用软物裹住了,以防在深夜里,跑起来引人注意。 虽然,夜已深沉,城中街道上鞍马已稀,但作为丝路要塞的九城国,此时,酒家灯火摇曳,歌舞正酣,却是个不夜城。 …… 第20章 王子归来 胡杨树的枝丫上,羊皮灯笼朦胧的光,偶尔随那寂寞的夜风轻晃一下,是树在晃还是灯在摇? 光影中,模糊的是那喝多了的异乡客。一缕幽幽的芦笛,诉说着远方的思念。 突然,街上传来急促的马蹄声,打破了宁静的夜。 一队火龙呼啸而过,那是马上的骑手高举的火把,把马路照得通亮。睡梦中的人们,还没来得及细听,就又听到一队更大的马队,沿路奔跑而来。 更亮的火光,把街两边都映照得如同白昼。 好奇心强的人,挣扎着惺忪的睡眼,隔着窗户只看到火光一晃而过,还停留在梦中的脑仁子,想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宫城门外,火光映天,守城士兵在城楼上高声喝问:来者何人! 门下有人喊道:王子回来了,快打开城门,下来迎接! 城楼上的听到,立刻有人下来,轰隆隆地打开了城门,那火光便涌进了宫城内。 火把一直从王宫门口排到了王子的宫殿前。 侍女,侍从,杂仆起来了,巫师出来了,高僧赶来了,宫中所有的人聚拢了。齐声高呼“恭迎王子回家!恭迎王子回家!”如是三声。 “有劳大家了,我回家心切,星夜兼程,不料却打扰了大家。大家还好吗?怎么不见父王?父王可好?”王子操纥语朗声问道。 “国王已经仙去,王子节哀顺变。”高僧上前安慰道。 “呜呀——父王!”,那王子嚎哭着直往那国王的宫殿扑去! 听到他的哭嚎,人群中也传来哭声。大家在火光的映照中,真哭了起来,嗡嗡嘤嘤,声音越来越大,山谷回响,长天喑然;火焰呼叫,松脂落泪。现场气氛让人耸容… 第二天一大早,王宫上下忙得不可开交。 快马陆续疾奔出城,绝尘而去。那是去向其他城主报告老国王去世和王子归来的信息。 王宫侍卫在城中各个人员聚集场所,张贴着讣告:国王仙去,王子归来,城国人民哀悼七天,素服素颜,禁喧哗,禁歌舞,禁酒会。 宫庭内,一片肃杀之气。上下平板着脸,低声说话,不苟言笑,王宫大殿内悬挂着老国王的巨幅肖像。 这景象那密使自然全看在眼里。 如是七天后,在外城一处偏僻的军营内,一队三百人马的新兵正在紧张地训练,而那教官正是大成公子。 麻雀作为他的助手,一身戎装,飒爽英姿,格外引人注目,但还是那青涩未开的顽皮模样。 按照玄明的计谋,既要制造假象迷惑那密使,又要加固城防以备不测,双管齐下,以防万一。因此,短时间内密秘招募了3余城内外热血青年,组建了一支王城护卫队,直接归大成公子调遣。 一切行动,都在按照计划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十天后,快马陆续回报。有关城国老国王病逝和新国王即将继位的消息都已经发散出去了。到时城国会非常热闹,各城主都要来向新君祝贺。 然而那密使并未有要走的意思,每天好吃好喝地享受着,自由地在城中走动,四处查看王城的布防情况。目空一切的样子,让人侧目。当然,操练新兵的事,他并不知道。 可是,真王子到现在也没有消息传来,这让人很焦急。戏,看来还要继续演下去。消息已经发出,如箭已脱弦,绝无回头之说。 否则,功亏一篑。 于是,他们商议,由阿笛莱每晚都悄悄地过来,教授大成公子宫中的礼仪和规矩,了解城君的职责,掌握城国当政理事的流程。以备到时真王子回不来,他继续冒名顶替。 为防止出现疏漏,玄明专门为他写了一篇就职演说,由阿笛莱翻译成纥文,教他每日诵读,并配合着身形仪态,不停地演练。 那大成公子白天要练兵,晚上要学习,很是辛苦,自不必说。只是那语言不好学,急得他抓耳挠腮,好在会拼音,就用拼音标注读音,才勉强糊弄得过。 阿笛莱始终不满意他的读音。却也无法。 这天晚上,阿笛莱和玄明又聚在了王子的宫中,观看他学习的进展情况。 排练休息时,阿笛莱就把密使的情况对他们说了,还说侍女每天都见那密使在画着什么,神色很诡异。 虽说,那密使几次提出了要见王子,但均被阿笛莱以老王辞世,王子不在跟前,未能尽孝,现在正在闭门缅怀,外人不便打扰为由,加以推脱。 但此借口总有到期的时候,到时如何说辞?否则,那人会以“孝当尽心,忠当尽命”的说辞,诟责他荒芜国事,纲纪涣散,官面堂皇地报告给大都护,到时削去封敕,另立新王,也未必不可能。所以,不能总避而不见。 把他关起来!大成公子说道。这些天训练新兵,进度很快,不说队列已经非常整齐,连难度较大的军体拳,也已经练得差不多了,对此他很有信心。 那不就表明,九城国与阿史那对立了吗?阿笛莱有些担心地说。 当然,不能大鸣大放地抓他,要有个理由。玄明掐着下巴颏说道。 找个什么理由呢?两人同时问道。 “理由?哈哈,我出家人很难想到什么好理由,不过,大成公子满脑袋都是理由,贫僧就不代劳了。阿弥陀佛。” 嘿!那和尚竟自顾起身,走了。 这是怎么一回事? 原来,出家人不打诳语。玄明虽说非常关注城国的安危,但是,也要遵守佛门清规戒律,所以不便参言,才自觉走开。 大成公子这些天和麻雀在一起,经常听她讲佛门规矩,稍加思索,便明白了其中的意思,也就不计较了。 就转向阿笛莱说,就以其收集城国情报,对城国图谋不轨为由,以异族间谍之名,抓起来再说。因为,其现在已经威胁到城国的安全,不除不行! 嗯,这倒可以,就这么办。阿笛莱听完他的话,稍想了一下,就点头答应了。 “麻雀!”大成公子喊道。 “公子有何吩咐!”麻雀进来,王宫贴身侍卫的模样。 “带几个士兵随我去把那密使抓起来。” “遵命!”麻雀领命出去。 …… “咣当!”大成公子一脚踢开了宾馆的门。这些天的训练,脚下的力道见长。 灯光中,一个肥头腆肚,光着上身的男人,一脸愕然地看着冲进来的士兵,几案上还有几张没画完的图画和大成公子手书的兵法。 那领头的人,一身铠甲,豹目狮鼻,威风凛凛的,正是九城国的王子。 “你不是要见我吗?”他用唐语傲然一问。 “王子殿下,幸会!幸会!”那密使故作镇静地打着哈哈,说的竟也是唐言,乘机想把案上的东西藏起来。被麻雀看见一把夺下。 “王子你看!”麻雀把纸页递给他看。 那纸页上把他写的军训计划,缩画成一小块一小块的,赫然写着大成兵法四个字。还有城国交通、隘冲的地形图。真的是个间谍! “你窃取我王城机密,妄图对我王城的图谋不轨!现证据确凿,看你还怎么抵赖。抓起来!” “王子殿下,误会!误会了,我这是把王城的情况和王子的才能向大都护汇报,正为王子敦请封敕呢。这都是为王子和城国着想,怎么会破坏呢?”那密使巧言辩解。 “哼!好一个为我和城国着想。我且问你,这部兵法,从何而来。”他抖开他的墨宝问密使。 “是大成公子给我的,不信你可去问他。”密使故作淡定地回答。 “说得好!抓走!”他冷笑一声,下令。 第21章 家人相见 转眼一个月了,仍然没有李一的消息。阿娇彻底绝望了。 一个大活人就这么沓无声息地没了踪影?她已经报了案,警察也出动去找了。可是除了找到一件衣服外,什么也没有找到。 怎么一回事?到底怎么了?他心中得有多大的怨烦,才能走得这么悄然、这么突然。阿娇不住地问自己。 忽然,她像明白了什么似的,“原来,他的心中根本就没她这么一个人!这些年,她只是痴情枉投,终是没有回报。” 这样一想,心里就说不出的空荡、失落、愤恨。 她开始要考虑一些事了。虽然,她不想那么做,但是,她必须要去做,于情于理,她都要去做——通知李一的父母。 她和他们没有见过面,也不知道李一是否把他们的事向他父母说起过。反正,她还没有向自己的父母说过,不知道为什么。 只是隐隐地感到他们没有结果,自己都认为没有结果的事,又何苦去麻烦别人操心呢? 可是,怎么开口说呢?她不知道,也没想好。 她找到了他所在的公司,查到了他父母的联系电话,抄在了一张小纸片上。捏在手中,却感到重若千斤。没有担当的时候,她感知不到压力。 她木然地走下楼来,看那门卫正张扬着一脸坏笑,朝她挤眼睛。那眼神,像一条饿狗看到了地上的面包渣一样。 她看了他一眼,立刻有一种想呕吐的感觉。 大千世界有缘无缘皆是美好,但前提是你不要让人感到恶心! 那人却不知趣地要她在访客记录上签字。她面无表情地在纸上画了一个连她自己都不认得的符号,就拍下笔,撩了一下长发,走出门去。 嚯,那李财迷的女朋友真是够漂亮的!就像他人生的奥斯卡奖杯似的光彩照人。他搞不懂这个从来不给他带早餐的人,为什么会有这么一个漂亮到让人嫉妒的女朋友。 她在门外的太阳坝下,拨通了李一家的电话。 “喂,”那边接通了电话。 “是李一家吗?”她问。 “是,请问…” “李一不见了。”她说完就挂了电话,她不知该怎么应对那后面接蹱而来的连环问。 情节正如她想的那样,那边的电话不断地打过来,她不停地解释。又把李一所在单位的电话给了他父母,他们需要得到官方的答复,现在有谁会相信一个搪突的电话,报告的无论是喜讯还是噩耗? 一连两天,她的电话突然清静了,这让她感到有些轻松。 到了第三天,她安静多时的电话突然响起,她拿起一看,是李一家的。 接通。“丫头!你先别急着挂电话,听我们把话说完。”那边李一的父亲急切地说。 “首先,我们一家非常感谢你,无论你是谁,把这个消息告诉我们,我们都非常感谢。 其次,我们今天晚上就赶过来,麻烦你告诉我们具体地址,我们没出过门,不知道怎么走。” 她就把到这里怎么走的路线说了一遍。并问他们,要不要她去接,那边客气地谢绝了她的好意。 一切都顺理成章地发生着。 两天后,李一的父母到了,随行的还有李一的姐姐李蔓。 她们一到这儿,就拨通了她的电话,她还在睡梦中呢。 “我们到了,请问你们几点上班?”李蔓问。说话干脆利索,一点不拖泥带水。让人一听,就能联想到她行事的风格泼辣犀利。 她回答说,两个小时以后上班,现在她们要不要先到李一的房中休息一下。她没说她正在李一的房中。 那边想了一下,说,行吧。就问了地址,说了声一会儿见,就挂了电话。 她有些紧张了,心里思考着,要不要把房间整理一下,以迎接她们的到来。 可是她凭什么理由来收拾房间呢?这几天电话不断来往,她们可能已经猜到她和李一的关系了。 可是她们之间的关系还没有到他们家人想象的那一步。这就让她的身份有些尴尬,有很多事情都和她不相干。 她有个朋友,和一个男的同居了好多年。那男的有一天突然心梗死了。单位赔了很多钱,都被那男的家人拿走了,她的朋友是一毛钱没有,到现在还在被人笑话呢。 想到这儿,她就不想掺和这件事。也许,结果就和她的那位朋友一样。与其被人笑话,还不如无所作为。 她想了一会儿,就拎包出了门。 她给李蔓打电话,问她们到了没有。那边说快了,在出租上呢。她就说,把电话给的哥。她和的哥说了一家早餐店的名字,说她在那儿等。就挂了电话。 她为什么要这样做,都想着不掺和了,还要请她们早餐?她自己也说不清楚。 她到了没一会儿,就看见一辆出租在店门口停下。应该是她们了,她想道。就朝那蓝皮车走过去。 还没到跟前,就听到车里有哭声传出来,那一定是李一的母亲了。 车门开了,李蔓先下了车。阿娇看见她身材修长,齐耳短发,眼睛很大,一身白色衣裙,很有气质。 李蔓下车也看到了阿娇:高挑的个儿,黑t恤,破洞牛仔裤,趿拉个半拖,一头草枯黄的头发,秀眉慧眼的,一股机灵劲儿。 两人互相打亮着。阿娇眼里一涩竟落泪了。 李蔓见状心生好感,就上前抱住她,“呜哇”地哭出了声。两人正哭着,那的哥悄悄地问:他们谁付车钱? 李蔓听到,抹了一把泪,摸出手机要扫微信,却没电了。 阿娇见状,从包里掏出手机扫完,司机就呜地开车走了。 四个人相见,免不了又滴落一地清泪。李蔓哑着声音劝说众人:别哭了吧,现在还不知道啥情况呢。李一那个狗东西,放着这么个如花似玉的不要,却不知死哪儿去了,真不知咋想的。 李蔓气恼地说着,就牵起阿娇走进了店中。她父母也跟着走了进去。 吃过饭,他们一行到了李一的房中休息了一会儿。一看时间不早了,略作收拾,起身去大成公司,想了解一些情况。 大成公司的人事部经理,就是上次见阿娇的那位猥琐男,见阿娇领着三个陌生人进来,心生预感不好。就堆笑着起来端茶倒水的,非常客气。 待她们一行人提出要见总裁时,他忙说总裁不在,有啥事可以给他说,他一定会转呈总裁的。 又重复地说了一些李一父母在电话里听到的关于李一的溢美之词。对他们进行了安抚。 那李十八是这样的人吗?阿娇不敢相信从他嘴里说出的人,是她熟悉的那个人。但是,李一的父母听到李一是这种表现,心里很宽慰,免不了又啼哭了一番。 见不着总裁,他们就去派出所见负责这事的警官,听他怎么一个说法。 警官把情况对她们说了一下。“这事蹊跷得很,都说活要见人死要见尸,而他是两不见。把河里都找遍了,还是找不到。唉!只有等秋后水小了,看能不能浮上来,很奇怪。” “你是说我儿子没有死?”李一的母亲瞪大眼睛看警官。“我昨天晚上,在路上的时候梦到他了,他还对我笑眯眯地扮鬼脸呢。”她神情恍惚地说。 “大妈,我可没这样说,只是没找到,其他都有可能的。”警官小心地说话。 “烤肉的那家人说他吃着吃着,就跑到树后去,他们以为他去撤尿,左等右等地不见回来,去找他就不见人影了,还认为他在吃白…”见她们的反应不对,他没说下去。 “你们请回吧,有什么新进展,我会通知你们的。”他客气地送客了。 找不到,又见不着,这把人急的。李一父亲小声地自言自语道。 “再等等看吧。”李蔓无可奈何地劝慰道。 她们一行只好又回到李一的住处。 李一的母亲把李一的房间收拾了一遍。李蔓和阿娇都劝她歇歇,她不说话只一个劲儿地摇头。佝偻着身子,显得特别的苍老。 “李一是不是欠了别人的钱?”李蔓看着阿娇问。 “不会的,他自己不会花钱,对钱的兴趣也不大。平时,都宅在房子里,很少出门。”阿娇没说他痴迷游戏,对什么都不感兴趣。 “那就奇怪了。”她背着手在房间里踱步,那模样像大侦探似的。“你们吵架了?”她又问。 “只是争了几句,没什么大事。我要上班,没理他,就走了。”阿娇没说她摔手机的事。再说了,那么大的人了,又不是小孩子,摔了他的破玩具,就哭死哭活的,不至于吧。她想。 “那就更奇怪了。”李蔓看着阿娇,“李一不是那种小心眼的人,他心大得很,不可能吵几句,就离家出走。他不气得你离家出走才怪呢。”李蔓看来很了解她这个活宝弟弟。 “真奇怪!”她看了一眼父亲,正半眯着眼,坐在沙发上发呆。 “别想了,妈、爸你们都睡一会儿吧。明天,还要到弟弟的公司去呢。”李蔓看着两个老人家,劝道。一边示意阿娇和她一同出门去。 阿娇早就想出来了,那沉闷的气氛快把她憋疯了。就说了声:“叔叔、阿姨你们先歇一会儿,我一会儿再过来。”就和李蔓一起出了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