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首辅刘向坤信马由缰123》 第一章 圣人不是人 本人大名刘盛,乳名小官儿。 之所以姓刘是因为俺老子也姓刘。他是我们村里唯一的铁匠,打我下手很重的! 每每想起他那一双粗壮有力的大手,我就止不住地浑身汗毛倒立。 打完铁再来打我,我浑身上下连骨头包上皮肉哪有铁硬啊? 有时候吃痛之下,我想改名换姓,和老爹脱离父子关系。 想了想,他一定不会答应。 我还得冒着生命危险,至少得再挨一顿揍,况且似乎完全没那必要。 父母之所以给我起乳名小官。我猜想有两点原因:其一,不叫屎蛋儿,狗剩儿之类的,说明他们有一定的文化水准,这很难得。 因为村子里大家普遍都没什么文化,给孩子起的名字一个比一个难听。据说小名起的越难听越好养活,我们村还有一个叫鳖盖的小孩,就差叫马桶盖儿了。 在这个兵荒马乱的年代里,他们竟然也不担心养不活我。 其二,他们对未来的生活充满美好的希冀和憧憬,望子成龙。 估计没敢指望我将来大富大贵、光宗耀祖。 只要好好读书,将来能混个一官半职,安身立命即可。 我还没到上私塾的年纪,他们就经常拿各种圣人之言教育我。 鬼知道从哪个石头缝里蹦出来这许多讨厌十足、令人唾弃的圣人!和草丛里的蚂蚱似的胡蹦乱跳。 我的爹娘在对我的教育问题上有时候会闹一些小摩擦。 因为我的铁匠老爹手劲太大,时常揍的我原本浑圆可爱的小屁股青一块紫一块,有时候趴半天我才能起床下地。 这确实有点太过分了,连充满正义感的我自己都看不下去! 有时候把我打急了,我甚至下决心将来等自己长大了也揍他一顿解解气。 但担心自己确实打不过,只好作罢。据说隐忍是小孩子的最高境界! 俺娘就心疼我,忍不住责骂他眼神不好,分不清铁块与屁股,锤打两者的力度和方式要有明显的不同才成。 但大多数时候他们俩是一个鼻孔出气。所谓沆瀣一气,狼狈为奸。 俺娘也揍我。但好在她手上力道轻的多,揍我的次数也相对少些。 所谓有得必有失。她有时候急了,手边抓着什么就不管不顾地朝我扔过来。有一次忘了什么原因,她随手扔了一根儿木棒打过来。正砸在我小腿肚上,当时那里就青紫了一块。 为此事后她还难过地把我搂在怀里,感伤落泪。向我赔礼道歉。 反倒是我有些过意不去了,因为一点也不疼不说,我还觉得挺好玩的。 知道小狗为什么总是喜欢摇着尾巴去追主人扔出去的飞盘吗? 因为它觉得挺好玩的! 而且我心里早就原谅她了。 更万幸的是…… 那亏着不是一把锋利的菜刀! 否则我这一辈子都只能独步天下,横行无忌了! 所谓不打不成器。棍棒之下出孝子。这两句混账话好像都是圣人说的? 自己的亲儿子打就打了呗。想开了就是那么回事儿。 天下哪有不挨揍的好孩子?挨揍的都是好孩子,只有好孩子才会挨揍!这是我自己总结的道理。 与那些狗屁圣人无关。 此刻我正站在村头高高的土墙上,浑身颤抖着面临人生的第一次生死抉择。 站在我对面狞笑的,是村里两个出了名的坏小子——刘向乾、刘向坤兄弟俩。 我一般不常和他们这两个坏蛋玩的。今天也不知抽了哪根筋,尾随着他俩玩了起来。结果就中了他们的圈套。 这面破败的土墙很高。而且看上去摇摇欲坠,随时都有可能倒塌。虽然爬树、上房揭瓦的活我平日里没少干过,但这面高高的土墙是第一次爬。 眼看那小哥俩动作利落的爬了上去。我自然不甘落后,鼓足了勇气迎难而上。但上来之后我立马后悔了。低头望向下面好像是深不可及的深渊。这要是不小心摔下去,缺胳膊断腿那可真不是闹着玩的! 正踌躇间猛一抬头。却见走在前面的刘向乾、刘向坤兄弟俩狞笑着转回头来。弟弟刘向坤在前,哥哥刘向乾站其身后。二人同时用不怀好意的眼光死死盯着我。 论年龄,刘向坤与我同龄。他哥哥大我们一两岁。 刘向坤呲着牙开口道:“跪下一人叫我们一声爷爷。否则,我兄弟俩把你从这里推下去。就问你怕不怕?” 我是真怕了。 在脑海中我飞快地对当前极为不利的局面做出了客观而理智的分析、判断:打?以一敌二肯定是不行的。除非抱定必死之心。这明摆着是欺负人嘛!我家就我这一个儿子,保命要紧! 虽然父母不止一次用圣人之言教导过我:男儿膝下有黄金,男儿有泪不轻弹。 可是我真顾不了那么多了。宁可负重前行,也要坚强地活下去成了我此刻唯一的信念。 于是我认怂了。涕泪横流,双膝发软地跪了下去,更丢人的是:此刻我完全是情不自禁地尿了裤子。脑海中忽然闪过一个念头:记得哪位圣人说过,活人不能让尿憋死。只是可惜了俺娘给我做的那条新裤子。一个补丁都没打呢。 唉!所谓圣人,原来他妈的都不是人啊! 那兄弟俩看到我被吓破胆的样子,立刻喜笑颜开,一副小人得志的模样。嘻嘻哈哈地拍了拍手。依次溜下了高墙,扬长而去。 回家之后,我没敢把这件糗事告诉爹娘。只是因为尿湿了的新裤子,免不了挨了一顿揍。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忘了这是哪位圣人说的。 还好上苍没有让我等那么久。 夏日炎炎,我的机会终于来了。 村东头不远处有一条大河流过。河水平缓,清澈见底。 每当酷热难耐,村里的半大小子们都会冒着回家挨揍的风险来这里纳凉戏水。 我虽然也为此没少挨过打。但如今,已深习水性。村里常和我一起玩的小伙伴们甚至送我了一个好听的雅号:浪里小白龙。 记得有一年上游曾发大水。我憋了一口气,深潜水底,从下面的石缝里捞出了一条被冲晕的大鱼拿回家里。那天我娘很开心,把鱼炖着全家一起吃了。还破天荒没有修理我。也没有向我那铁匠老爹告状,等于悄悄免了我的一百杀威棒。我忽然就觉得:世上只有妈妈好! 这日午后我正在水中自由自在地戏耍,刘氏兄弟也来到了河边。 我知晓这两个呆瓜都不会游水,心中便有了计较。 我快速游到岸边。极力鼓动他二人脱了衣服下水玩耍,水里可是真凉快、真舒服,天堂也不过如此。 这兄弟俩恐怕早已忘了不久前合谋欺侮我的事儿,并未多加防备。 老大还是警觉了点,死活不肯脱衣服下水。弟弟刘向坤终于没抵挡住我花言巧语的诱惑,脱光了衣服下了河,却也只敢立在浅水处用双手击打着水面玩。 这条大河表面上波澜不惊,岸边浅水处不过齐腰深。但我深知河中心埋两个大人不成问题。 见是如此光景。我只好又游回岸边,靠近刘向坤身侧,趁他不留神的当儿,猛然伸手拽着他的双臂向河中心游去。 他猛然愣了一下,随即挣脱伸出双手死死抓住我的双肩,显然已经有点怕了。 我不给他松手的机会,闷着头只管往河中心游。到了河流的中心,我双肩猛然一抖,他只能无力的伸出双手在水中胡乱挣扎。 我一个鹞子翻身伸手抓到了他的头发,尽量装出一副面目狰狞的样子,恶狠狠的对他吼道:“叫我十声爷爷,否则我让你淹死在水里!”。 他明显是吓坏了,一边无奈地拼命挣扎,一边瞪大惊恐的双眼,像完全不认识我似地盯着我的脸。同事当仁不让,毫不客气地大口大口地喝着河水。 岸边的刘向乾发现了情况不对,因为不会水他又不敢跳下来救他的弟弟。情急之下,他捡起来几块岸边的小石子儿向我扔了过来。 虽然没有打到我,但是我很生气。他娘的在水里可是老子的天下,尔等竟然还敢如此造次! 我双脚踩水将半个身子露出水面,抬起胳膊指着他喝道:“你再敢扔一块石子儿过来试试,我要让你的弟弟永远葬身水底,连尸首都找不着!”。 他完全被唬住了,高举着双手过头傻呆呆地站在那里一动也不敢动。 此刻我的脑海中飞快地闪过一个念头:我若不伸手搭救,刘向坤必死无疑。但他毕竟是我拖下水的,如果真让他淹死了,俺那铁匠老爹一定会毫不犹豫打死我! 一命换一命是不值当的!所谓冤家宜解不宜结,何况我与这俩兄弟之间并没有什么你死我活的深仇大恨。 略施惩戒让他们俩以后不敢欺负我就行了。想到这里,我把已经开始下沉的刘向坤一把拉出了水面,从容淡定地向岸边游去。 到了岸边我把他拖上岸,这小子连惊吓带灌了一肚子水已经翻着白眼晕了过去。他哥哥气恼之下,握紧双拳朝我扑了过来。 还没扑到我身前,我便点指着他大声道:“你今天敢动我一个手指头,我就把你们哥俩都推到河里去。不信试试看!”。 当哥哥的犹豫了一下,便停下脚步松开了紧握的双拳。他低头看了一眼胞弟,又抬头迟疑的问我:“你把他怎样了?他怎么不会动了?万一有个好歹,让我如何回去向爹娘交代?” 我信心十足的回答道:“没事儿,他只是口渴难耐喝水喝太多了,你使劲儿按着他的肚皮让他把肚子里多余的水吐出来就好了!”。 刘向乾还是极其不甘心地瞪了我一眼,恶狠狠地嘀咕道:“但凡他有一丁点闪失,我就和你拼命!”。 我毫不客气的回敬道:“你少来吧!若不是我把他从河里捞上来,就凭你个旱鸭子,他早淹死了!算起来我还是他的救命恩人!”。 刘向乾又气鼓鼓的瞪了我一眼,还想张口和我理论。但转念一想,轻轻叹了口气不再言语。俯下身在弟弟鼓胀的肚皮上使劲摁了起来。我则跑到一边儿撒尿画圆圈玩。 片刻之后,刘向坤哇哇吐了几口水,睁开双眼醒转过来。 我也才暗暗松了口气。真淹死了事儿可就大了! 待那小子终于缓过劲儿爬起身来,这小哥俩也始终不敢再向我发难。 当弟弟的灰溜溜地穿上衣服,尾随着他哥哥垂头丧气地向家里走去。 从那以后,这兄弟俩再没有敢欺负过我。反而看上去对我客气了许多。只是刘向坤落下了一个病根儿,从此怕水。 江河湖海小河沟他都躲得远远儿的,一辈子都没有学会玩水。丧失了不少生活的乐趣。 原本成年人有成年人的世界,孩子有孩子们的世界。 这两者也本是完全不相干的。可总是有些不争气的熊孩子们去打破这两者的界限,为了小孩子之间的一些小矛盾向父母告黑状,这种不良行为自然会遭到小伙伴们的一致唾弃。 不幸的是,刘家兄弟正好属于这种不争气的熊孩子。 他们的父母惊恐气愤之下,又找上门来添油加醋告诉了我的爹娘。 我爹当时就气的说不出话来,俺娘也不再护着我了。 更过份的是,当我爹抡起他的大巴掌把我按在床上猛揍我的小屁股时,俺娘还在一旁摇旗呐喊、火上浇油:“揍他!他活该挨揍。这次我保证不拦着你了。偷着下河不说还差点闹出人命,这要是不管,长大他还不反了天了!”。 挨揍的滋味的确不好受。 但是挨揍与挨揍之间还是有细微而明显的差别的。 只有足够聪明而敏感的孩子才能感悟到两者之间的差异。 有时候挨揍,那是一种痛不欲生的感觉,心灵和肉体都遭受了重创与摧残。 但这次挨揍,虽然屁股上火辣辣的疼,但我的心理上是很舒坦的,甚至似乎还有一种洋洋得意的自豪感! 放眼整个天下,能泰然自若、甘之如饴、坦然承受俺老爹爆火一般猛烈铁砂掌的舍我其谁?! 虽表面上哭的稀里哗啦、梨花带雨,但是我的内心依然充满阳光与倔强! 我刘小官儿永不向恶势力低头。 拥有一颗健康而强大的内心才是人类生存的根本。 第二章 朽木不可雕 我们村有一所公认的学堂,其实也就是一间不大的破烂私塾。 教书先生姓吕,三十七八岁的样子。据说原来是一个秀才,一直都没能考取功名,为了生存委身做了私塾先生,教我们这些小屁孩儿认字读书。 他上午在学堂里教我们读书认字,下午就去了村里唯一一位姓孙的土豪家里做上门先生,教那家的少爷公子们读书。 之所以如此忙碌是因为村里大多都是穷人,所能支付的学费极其有限,东跑西颠他也才能勉强填饱肚子。 我们这里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男孩子超过六周岁就要被送去学堂念书,不管他自己乐不乐意。 这群整日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愚痴父母们都固执地认为,只有读好书将来考科举才能改变命运。 我该去学堂念书了。 在我的脑海中,读书认字儿本身就是学本事,我其实并不是特别抵触。但是自从见到这位吕先生之后,我逐渐有了抵触情绪。 因为吕先生看我的眼神里明显带着鄙夷和蔑视。 这位吕先生又瘦又高,打量起我来自然是自上而下的目光。 其实人与人之间的交流,除了正常的言语之外,还有表情和肢体语言。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眼神中流露出来的东西,很多时候是无法隐藏的。 尤其是遇到我这种聪明敏感、活泼淘气但可惜经常挨揍的好孩子。 几千年之后,一个浑身毛茸茸笨头笨脑的大鼻子老外将其发展成了一门神秘科学,叫读心术。这有什么好臭屁的?我小时候没上过学就懂! 凭直觉我就能感到:这位先生来者不善! 起初还好,吕先生除了待我们这群孩子冷冰冰之外,倒也算是尽职尽责。 后来就越来越不像话了。 大约是他觉得我们字也认得差不多了,开始逼着我们背诵一些我们完全不解其意的臭长干巴古文。 如果有谁没能背出来,第二天他就会拿着他那把又细又长的戒尺打手心。很多孩子都被打哭过。 我被打的次数相对少些。虽然不解其意但是为了避免挨揍,我还是硬着头皮把那些拗口的古文背了下来。 说白了我不笨,甚至天生有点小聪明。 但是我对先生这种行为发自内心地感到深恶痛绝。 我认为:作为一个可怜的孩子,挨父母的揍是天经地义无法逃脱的。 要怪就怪自己投错了胎,所谓认赌服输! 但是先生打学生,性质就完全不同了。 首先我们非亲非故,完全没必要受他的气。 其次这位吕先生下手也很重,我看到过许多被打的红肿的小手。尤其到了冬天,那种刺痒和疼痛实在令人难以忍受。是可忍孰不可忍?我被打的时候就很想当面还击,朝他的鼻梁上狠狠来一拳。但心里也清楚他虽瘦弱但人高马大,我们彼此之间悬殊太大。 俗话说好汉不吃眼前亏,我只能找机会另寻他法。 我认真观察过这位吕先生。他有一些不好的习惯,或者直接叫臭毛病也行。 比如坐在那里给我们写的字儿批注时,总喜欢将毛笔蘸了墨汁再用舌尖舔一下,因此他的舌尖经常是黑的。 而他又习惯于指使我们去给他砚台里蓄水、研墨。我猜他这样做纯粹是为了摆臭架子偷懒。 这一日清晨,我很主动乖巧地完成了这一系列动作。规规矩矩地将砚台放在了先生的书桌上。 用戒尺惩戒过学生之后,终于得到满足的吕先生端坐在书桌之后,伸手抓起了毛笔。 他还是习惯性的动作。过了一会儿,他舌尖儿好像品出了什么味儿,将鼻子凑到砚台上闻了闻。 随即他拿起了戒尺,站起身恶狠狠地地点指着我说道:“小官,你给我过来!说说你往砚台里灌的什么?!”。 吕先生这人很不地道。我挨了一顿板子不说,他又差人喊来了我的娘亲,当着我的面告了黑状。 于是回到家之后,我又挨了一顿老爹的巴掌。 吃痛之下我不禁心中暗道:科普工作是多么有意义且必要啊! 那什么,我其实想说的是,老中医讲过:童子尿,那是大补! 我又没做什么坏事,只是觉得这位吕先生身体瘦弱,体虚多病。因此才自我慷慨奉献,想让他趁热补补身子而已。 不感谢也就罢了,还动手打我,这个世道真没天理。 不管怎么说,吕先生与我本人的梁子算是结下了。 俗话说:有冤必伸,有仇必报。我一直在等待和寻找着那个机会。 机会是给有准备的人的。也就是说只要用点心,所谓机会多的是! 这一日吕先生安排我们背书,他自己则起身前往院中的茅厕蹲坑了,说通俗点就是去拉大便了。 我突然脑中灵光一闪,觉得这是个机会。 他蹲在那里光着屁股不可能跳起来打人,即使发现我们干了什么坏事儿,想要追也得先穿上裤子。 以我们追风少年麻利的腿脚,他想追也追不上。 倘若悄悄绕到茅厕后面,扔一块大石头进粪坑,溅他一身屎尿……这么多人,估计他很难猜到是谁干的,我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逃之夭夭。这样既是惩戒了他老打我们手心的恶行,也算出了我胸中的一口闷气。 算好了时间我悄悄溜出了学堂,因为毕竟不是什么好事,此事不足为外人道也。 说心里话,我可不单单是为了自己,更多是为了这一帮受苦受难的小兄弟们。 我悄悄绕行到茅厕后面,先来到粪坑近旁观察了一下,确定了吕先生所蹲坑位。 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然后就近找了一块我能搬动的大石块,开始执行我的复仇计划。 随着扑通一声巨响,我耳中分明听到了吕先生口中发出的一声杀猪般的惨叫。 欣喜之余低头一看我却愣住了。 我就说平日里天天背那些又臭又长的干巴古文没有一点用吧?哪怕教我们一点简单有用的物理知识,比如作用力等于反作用力,也比那些拗口粘牙的臭长古文强多了! 因为那块儿大石头落下去的同时,也溅了我一身脏兮兮的汁水。 这可怎么办?我当然可以跑到村东头那条大河里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但如此不等于贼不打自招吗? 但就这样一身脏兮兮的回去,又相当于坐以待毙、人赃并获! 思来想去我还是往河边跑去,先把自己和衣服洗干净了准没错。至少应该能免了回到家里的一顿胖揍。 当我穿着湿漉漉的衣服回到学堂时,只见那位面色铁青的吕先生不知何时也换了一身干净衣服,手握戒尺,目露凶光。他那细瘦的手背上青筋根根暴露。 “站住,你刚才跑哪儿去了?”。 “我刚才突然肚子疼,知道先生您在茅厕怕冲撞了先生,我就跑到远远的杂草丛中去解决了。” 我淡定的讲出了想了一路的说辞。 “那你衣服怎么都湿了?” “草丛中太过闷热,出汗出的。”我依然风轻云淡,镇定自若,应对自如。 “行啊小子,还学会撒谎了!还是天生就会?果然是孺子不可教,朽木不可雕也!”。吕先生咬着牙,恶狠狠地说道。 “啥也不用说了,我已经差人把你的父母一同叫来。你这个臭小子打死我也不能再教了!”。 说完他背过脸去,看也不再看我一眼。 他这一回竟然没有用戒尺打我,令我颇感到意外。 没敢再开口,但是在心中却愤愤不平的回敬道:我是朽木?你才是朽木!如果真有些本事,你早已考取了功名去当官了。一大把年纪了,岂会屈身在这小小的私塾当中做个穷教书先生?而且只会打学生?! 如果我真是一棵树,那也只能算是一棵健康的幼苗,正在阳光雨露下茁壮成长。未来会长成参天大树,将撑起一片蓝天,甚至把天戳个窟窿也未可知! 我会是朽木?真是天底下最大的笑话! 没过多大一会儿,我就见到了搓着两只大手急匆匆走来的父亲。 他从我身边经过时,什么话也没说。只是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我连忙双脚并拢,挺直了腰杆,垂手而立的同时脸上努力挤出一丝艰难讨好的笑容。 大不了回去再挨一顿揍呗,我早就习惯了!债多了不愁,虱子多了不痒。 我盯着父亲的背影,咬着牙在心里暗暗说道:你等着吧,等哪天我也当爹了,一定不动我的孩子一根手指。让你看看一个男人怎样才能当一个好爹! 俺的铁匠老爹用他的一双大大的牛眼瞪了我一眼之后,便不再理我。紧走几步上前去,满脸陪笑地向吕先生作揖施礼,赔礼道歉。 片刻的功夫,眼瞅着俺娘也由远及近,她经过我身边时完全不像俺爹那么冷漠,而是十分亲热地狠狠拧了一把我的耳朵,低声在我耳旁问道:“你个小兔崽子又闯什么祸了?”。 不待我回答解释,她便丢下我径自离去。和老爹一样一路奔着吕先生去了。 吕先生究竟具体和我的父母谈了什么,究竟是怎么夸我的,我不得而知。 只是从那一天开始,我再不用去学堂了。 我其实是很开心的。因为学堂里一点儿都不好玩儿,失去自由不说还有时常被打手心的风险。 但我天生心细如丝,所以看得出母亲心里其实是很难过的。 因为我发现她偷偷背着我抹了几次眼泪。 也许在他们的想法中学而优则仕,不读书就彻底断了将来考取功名的仕途之路,想让我将来当个小官的美好愿望算是彻底泡汤了。 其实我真想找个机会好好劝劝父母。 嗯嗯,圣人曰:是大蒜总会发芽的,是金子总会花光的! 坚持走自己的路,为的是让别人无路可走; 坚决穿别人的鞋,让他们光着脚瞎跑去吧! 第三章 为富不仁者 我们村有个大财主,唯一的大财主。 他叫孙喜旺,这么俗气的名字一听就知道是个没文化的土财主。 但他家里有良田百亩,一年中同时给他家打长短工的就有上百号人。 最让人羡慕和嫉妒的是,他居然娶了六个老婆,而且长得还都很年轻漂亮。 我一一都见过,因为从学堂回到家后没过多久,孙喜旺就成了我的东家,我也成了给他们家帮工的年龄最小的放牛郎。 初次逃离那所破旧的学堂,我就像一只逃脱牢笼的鸟儿,彻底敞开怀抱、展开双翼自由翱翔。 有时候在外面野一天,饭都顾不上回家吃。实在饿急了才回到家里,扒上几口饭,扔下碗筷又往门外跑。 如此没过多久,父母对我的担心越来越严重。 孩子不上学堂也就算了,说明他天生没那个读书当官的命。 这要是天天野在外面疯跑,万一再结交了坏人学坏了,那这一辈子可就完了。而且天天野在外面,越来越难以管教。这样下去是绝对不行的。 可是因为我年龄还小,让我去给人帮工或者学门手艺,似乎都还早了点。 老爹倒是想让我跟他学打铁的手艺,最起码长大了将来能混口饭吃。 但我们娘俩都坚决不同意。 俺娘是觉得打铁的活计太累,我身子骨还太弱。不是有那句话吗?打铁还得自身硬!我还在长身体的阶段,软胳膊软腿受不了那份罪。此事需从长计议。 而我心里的真实想法是:累我倒不怕,关键是为了自己的身心健康,生命安全,要尽量远离老爹的那一双大手才是上策。 我都担心自己还没学会打铁的手艺,倒被他那一双大手给打残废喽! 避之唯恐不及,还天天跟着他屁股后面转,这不是自己没事找事吗? 老实说,我觉得自己一点都不欠揍!真的一点儿都不! 商量来商量去,父母最终托人找了孙大财主,没想到他竟然一口答应了。 于是我成了他家的放牛郎。 放牛这个活计逍遥自在,一点也不累。牛饿了会自己找草吃,只需要我费点心别让牛跑丢了就行。 而且我也听过牛郎织女的美丽传说,心向往之。 万一哪天飞来个织女看上我呢?岂不是又是一桩人间佳话? 父母本来也没打算指望我干点什么补贴家用,就是想给我找点事儿做,别让我心太野了。 初次见到孙大财主对他印象还挺好的。 一张油光发亮、胖乎乎的大脸盘子,脸上还总是笑眯眯的。都传说为富者不仁,我却觉得未必。 起码他没有用鄙夷的目光从头到脚地打量我,比那位教书的吕先生强多了。 混熟了以后,有时傍晚我牵牛回来,他会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故作神秘的笑呵呵招手道:“小官,过来过来。猜猜我手里是什么?猜对了就奖给你!”。 在我胡乱猜完之后,他就会突然摊开大手,像变戏法似的将手里的一颗水果或数枚干果塞到我的小手里,然后心满意足地昂首挺胸、迈着方步踱到一边去。好似完成了什么伟大的壮举。 我并不讨厌他。 我觉得他至少有一点比我老爹强:来了这么久我没见过他打自己的孩子,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 因为娶了六个老婆,他孩子自然也是少不了的。那些少爷小姐们不管犯了什么错,他顶多瞪两眼呵斥几句就完事儿了。 我倒并不羡慕这一群少爷小姐们,他们除了比我吃的好点,穿的鲜亮点,不用干活之外,简直是一无是处。 我曾经试着跟一个比我高半头的小少爷聊过几句,发现他到了我们这个岁数竟然还不会打架、上树掏鸟窝、不会下河游水。那在我的心目中就是一个典型的废物点心! 只会蔫头巴脑的跟着吕先生背诵那难懂的臭长古文能有什么用呢? 说到打架我想起来俺娘与我那打铁的老爹比,对我的教育还是有区别的。 俺爹是只要我打架,不管我有理没理,也不问是谁先动的手。无论三七二十一先揍我一顿再说。 俺娘就不一样了。 那还是我来东家放牛之前,自由放飞的那一段日子里,忘了何故我与三个半大孩子动起了手。他们仨人高马大,都高我一头,而且力气也明显比我大。 我真打不过他们,三十六计走为上,我撒丫子走人跑路,一口气跑回家里,躲在屋里不敢出门。 那三个家伙竟然追到我家门口,嚷嚷着让我出来。 我低声怯怯地告诉了母亲,想得到她老人家的同情,帮我出面摆平。 谁知俺娘半天没吱声,过了一会儿愤愤的望着我说道;“人这一辈子,宁可成匪才,也不可当奴才!你也算是个小男子汉呢,就那么贪生怕死?谁欺负你你打回去就是了!”。 在她的一激之下,我顿时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 转身冲出屋门,在院中随手抄起一根扁担就杀将出去。 那三个愣头愣脑的家伙,见我手中拿着长长的武器,杀气腾腾地冲了出来。随即吓的四散奔逃,此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俺娘还挺够意思的,事后既没有骂我,也没有将此事告诉我老爹让他揍我,算是帮我遮掩过去了。 这一日黄昏,我牵着吃饱喝足的牛回到东家,将牛在牛圈里栓好,正准备起身回自己的家,忽然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一幕。 在不远处的黑影里,东家大财主孙喜旺正粗手笨脚地强搂着自家一个叫冬梅的丫鬟。 冬梅似乎并没有开口呼救的意思,而是脸上挂着奇怪的笑意,手舞足蹈,半推半就。 乖乖,都娶了六个老婆了,连个小丫鬟也不放过。看来东家也不是什么好人呢! 我身小力薄,当然不可能振臂一呼、一跃而起,来个英雄救美什么的。 我心里面压根也没打算那么做! 只是内心十分好奇,弯腰屏住呼吸,打算再多看两眼。 片刻之后,冬梅似乎放弃了所谓的挣扎,顺势倒在东家的怀里,小脸红扑扑地微闭双目,一副喝醉了酒假装晕过去的样子。 我不由得瞪大了双眼。眼睁睁地看着东家张开大口,向冬梅的小嘴儿狠狠咬了上去。 冬梅似乎并没有吃痛的感觉,最起码没有叫出声来。 只见她似乎并不反感,甚至张开了小嘴迎了上去。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成年男女的亲嘴吗?会是什么感觉?我无法想象,决定回头找个人一起试试。 眼见东家十分笨拙地抱起了冬梅,进了一间厢房,随手把门关上。又等了一会儿,我便从牛圈里钻了出来,悄无声息地回家了。 这件事我没敢告诉任何人,包括父母。 我怕问了或者说了,会莫名其妙地招来一顿暴打。 但从此之后我有了一个小小的心事,那就是大人亲嘴到底是什么滋味?找谁来一起试试呢? 没过多久,我便物色到了一个自认为合适的对像。 她就是与我同龄的小桃,我们村里一个老喜欢跟在我屁股后面跑着玩的小女孩。 她拥有一张娃娃脸,长得不难看但也算不上特别漂亮。 这天放牛的时候,她正好来找我玩。我们愉快的玩耍了一阵子,我便突然迎面抱住了她,像东家对丫鬟冬梅那样猛然亲了一下他的小嘴。 随即我便放开了她。 我抬起右手,用手背擦拭了一下自己的嘴唇。 叹口气自言自语道:“好像没什么感觉呀?!”。 好歹小桃既没有哭闹,也没有即刻转身逃跑。而是也学着我的样子,抬起右手用手背擦拭了一下自己的嘴唇。 “我有感觉!”她忽闪着两只大眼睛,镇定地望着我说道。 “哦,什么感觉?”我强烈的好奇心又被勾起来了。 “你吃大蒜了,嘴里味儿很重!”。 我点了点头,毫不避讳地坦然承认了。 “假如你以后要想亲我,就不要再吃大蒜了!长大了我也愿意嫁给你,替你生一堆小孩子。只要你能一直对我好。” 小桃的这句话深深地感动了我。 我差点就拉她同时跪倒在地上,搂土为炉,插草为香,从此结为异姓兄弟,今后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不求同年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日死————只可惜她是个女孩子!所以我没那么干。 小桃长大之后,并没能嫁给我。 而是被其父母逼着远嫁他乡,据说嫁给了一个痨病鬼,只因为他家境比较富裕。 更不幸的是,小桃遇上了一个凶恶的婆婆,在婆家她受尽了各种折磨、凌辱,最终只落得年纪轻轻就郁郁而终,客死他乡。 而我那时已经离家很久了。 第四章 少年壮志当土匪 在我放牛期间,对我个人来说影响最大的一件事,是我拜了一个教我武功的师傅。 话说这一日牛儿在山坡上吃草,放牛的我躲在不远处一棵大树的树荫下,一边潇洒地翘起二郎腿,一边漫无目的的胡思乱想着,佯装思考人生。 忽然之间,我听到树上好像有动静。 猛然间抬头,却见树梢上晃晃悠悠地站了个头戴斗笠的灰衣人。而且看这光景他不是来了一时半会儿了。 他是怎么上去的?我就在这躺着,都没看见他爬树啊! 正自疑惑,那灰衣人竟然如一片枯叶一般被风一吹,悄无声息地飘落在我的面前。我瞪大了双眼这才看清楚,他的腰间竟然还悬着一把明晃晃的钢刀。 “你好呀,小官儿。这么悠闲自在,我看着都忍不住羡慕。” 我的两只眼珠瞪得更大了:“你谁啊,居然认识我?”。 灰衣人微微一笑,抬起一只大手捋了一把颌下灰黑的长须,不紧不慢地说道:“因为我与你的父亲有些缘分,所以才会认识了你。 我不仅知道你叫小官,还知道你以前做的许多荒唐事。比如你是如何被教书先生赶出学堂,来此放牛的。” 我忙摆了摆手,有点大言不惭地说道:“好汉不提当年勇!我看你腰悬钢刀,行踪诡异。莫不是找我那铁匠老爹来寻仇的? 他虽然经常打我,有些可恶可恨,但他毕竟是我爹,而且罪不至死。真要动起手来,你未必能打得过他。常言道冤家易解不易结,我劝你还是算了吧!”。 灰衣人听罢咧嘴一笑:“你小子总算没有浑到家,还有救! 我不是来寻仇的。当年你爹曾经救过我一命,对我有恩。我怎么会找他动手呢?此次我专程为你而来,打算教你一些粗浅的拳脚功夫,用来防身护体,你可愿意?”。 我恍然道:“如此说来我爹在打铁之前还干过别的营生,否则如何有机会救人性命?他以前是做什么的?俺娘呢?她该不会是逃难的王妃或落难的公主吧?因为戏台上戏文里可都是这么唱的。” 灰衣人闻听不由得皱了皱眉头,轻轻叹了口气道:“你的小脑袋瓜里成天都装了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你爹以前是做什么的你不用问,等你长大了自然会知道。 至于你娘,我都不认识她。 你若好奇,自己回家当面去问她好了,反正你小子也不怕挨揍!”。 我连忙正色道:“说正题儿,你肯教我拳脚功夫,我当然一百个愿意!而且求之不得。只是提前说好了,俺家穷,未必付得起你所需的银两。” “这就不用你小子瞎操心了!但是有一条你必须给我记牢了:为师这个人的存在,绝对不能让你的父母知晓,也不能告诉任何人!。 而且你绝不能偷懒,怕吃苦。否则你我师徒的缘分,就从此一笔勾销!”。 我连忙紧闭双唇,连连点头。 我说过我又不傻,而且还有那么几分天生的聪明伶俐。 让我放牛那是迫于生活的无奈,多少有点大材小用,暴殄天物的意思。 这个从天而降的师傅肯教我功夫,还说了不收银两,此等好事就好比天上掉馅饼,俺老实接着就是了! 想到这里我眼珠一转,十分乖巧的主动跪倒在地,磕了三个响头,口中言道;“师傅在上,请受徒儿一拜!”。 灰衣人听了果然十分受用,一边手捻长须,一边微笑点头道:“孺子可教也!打明儿开始,我就来这里教你。” 待我从地上爬起身来,拍去膝盖上的尘土,再抬起头来时,那位灰衣人却不知何时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我顿时心花怒放:我的师傅是个高人呐!来无影去无踪。 这我得跟他好好学功夫,学好了以后,至少比我高一头的半大小子们不敢再欺负我,甚至我还能像师傅那样,无聊时跃上树梢,吹吹凉风,眺望一下远处美丽的风景,岂不快哉? 还没等我学会功夫,村子里就出事儿了。 更令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出事的竟然是那位貌似古板敦厚、人畜无害,教书的吕先生。 吕先生上午在私塾里教我们村这些穷孩子,下午就去我的东家院子里教那一群少爷们。不消说,一来他打心底里看不起这些穷孩子,二来东家出手阔绰。他自然是把大部分精力和心血都用在了下午。 在东家院子里j教那一群少爷的同时,他竟然也没闲着,不知怎么就勾搭上了东家的四姨太。 这种事儿双方一开始都是小心翼翼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会逐渐放松警惕,甚至胆大到肆无忌惮,就很容易被人发现了。 据说吕先生的好事被下人撞破之后,干脆一不做,二不休,连夜卷铺盖逃跑了。 这事就做的让我更瞧不起他了。 连我们小孩都知道,好汉做事好汉当。吕先生显然不是一条好汉! 那位四姨太我在东家院子里经常见到,年轻漂亮,长了一副水蛇腰,走路喜欢一扭一扭的,屁股特别大,据老人们讲这样的女人好生养。 我真是怀疑她的眼光,怎么会看上又瘦又穷的吕先生?我个人觉得东家比他强多了! 有时候我真是觉得自己难以理解成年人的世界。 吕先生撒丫子跑路了,所有的罪责只能让那位水蛇腰的四姨太一个人来承担。 按照老规矩,她被浸了猪笼。 那天几乎全村的人都跑去看热闹,我也混在当中。 第一次眼睁睁看着一个年轻漂亮、活蹦乱跳的女人,很快变成了一具臃肿僵硬的尸体,我心里一点都高兴不起来,甚至感到有些恶心反胃。 奇怪的是,我竟然对那位出逃的吕先生产生了一丝丝的怜悯。甚至对东家有了一些抱怨:这事儿东家也是做的有些不够仁义!你都六个老婆了,就算让出来一个给了姓吕的那个老光棍,又当如何呢?也不至于非要闹出人命吧?! 真拱手相让了,大家伙儿都会竖起大拇指夸赞东家,吕先生也不至于落荒而逃。大家哈哈一笑,此事不了了之。岂不是更好的结局? 这件事过去没多久,各地就陆续发生了饥荒。 没经历过饥荒年代的人,永远想象不到饥荒的可怖。 会有很多的人因为饥饿而失去生命,而这些人在失去生命之前,出于生存的本能,他们会摆脱一切束缚,什么律法、道德、人伦、尊严在那一刻都失去了意义。 我已经听说了在饥荒闹得最凶的地方,在人们啃光了树皮、草根之后,开始易子而食,出现了人吃人的现象。 我们的村子情况还好些,但是已经开始出现外来难民。他们往往结伴而行,挨家挨户地敲门乞讨,只为了一口吃的。 难民中不光是楚楚可怜的,也有面相凶狠的,一看就是泼皮无赖之流。 有几个大概是饿急了,大白天就翻过院墙,跳进了东家的院子里找吃的。 被东家雇来看家护院的壮丁打折了腿,扔在当街痛苦地满地打滚、嗷嗷乱叫也无人搭理。 这天拴好了牛,东家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他略带神秘的冲我招了招手。待我走到他身边,他指着立在墙边的一个布口袋对我说道:“扛得动吗?小官。扛家里去交给你父母。我说过凡是给我帮工的,无论老幼,我都不能看着他们活活饿死!旁人我可就管不着了!”。 我走到墙根先拎起那袋粮食试了试,手腕一翻轻松地将它扛在肩上。 “回去告诉你爹娘,家里实在要是断粮了来找我借。都是邻里街坊,抬头不见低头见,谁都有用得着谁的时候,没啥不好意思的。来年开春,还得靠你爹给我打一批新农具呢!”。 我扛着那大半袋粮食,来至他的近前,微微弯腰向他鞠了一躬,算是表示感谢。 临出门东家又特意交代我:“路上当心点啊,小心别被那些四处乱转的难民给抢了去,他们那眼珠都是绿的,跟饿狼似的。” 回到家中,我将那半袋子粮食交于俺娘的手中。她眼中满是惊喜,双手捧着我的脸蛋儿一边使劲揉搓,一边喃喃道:“看我们家小官儿多能干呢!这么小的年纪就能帮衬家里了。你还别说,家里真的马上就要断粮了。为娘我正发愁呢!”。 我的心里不由得泛起了一股羞怯:能干什么呀?不就是放个牛吗?悠哉悠哉,还一点没耽误我跟着师傅学功夫!看来以前的我可能真的有点太不懂事儿了。以后要学着为家中父母分忧解难! 过了没几日,这天半夜,村子里忽然人喊马嘶、热闹非凡。 我被从睡梦中惊醒,连忙爬起身来,穿上衣服和鞋子,起身就往院门外跑,想去看个热闹。 刚跑到院门口,被我爹一把给拽了回来,他转身随手插上院门。回头对我说道:“凤凰岭的土匪下山了,冲着你东家的院子里去抢粮。这又是刀又是枪的,你小子跟着瞎凑什么热闹?活腻歪了?!回屋睡觉去,今天敢出这个院门看我不打折你的腿!”。 可我哪里还睡得着啊?土匪都长什么样啊?是否如传说中那样都长着红胡子?我都没见过! 万般无奈之下,我只好找了个墙根,脚下垫了杂七杂八的一些东西,这才伸长了脖子,扒着墙头向外观瞧。 只见外面的村道上,一排排熊熊燃烧的火把,将暗夜照的亮如白昼。 那些传说中的土匪服装各异,骑在奔驰的高头大马上,看着确实挺神气威武! 他们并非人人都长着红胡子,有的干脆就没长胡子。 冲在最前面的一匹黑色骏马之上,貌似头领的一个家伙,倒是长了一脸连鬓络腮黑胡须。额头上还有一块明显的刀疤,看上去恶狠狠、凶巴巴的。 他右肩上扛着一把明晃晃的大砍刀,在熊熊火光的照耀下,那把大砍刀反射出诡异而迷人的光芒。 第二天天光大亮之后,村里人都传开了:昨日深夜土匪闯入了孙大财主家抢粮,打跑了看家护院的,粮食被洗劫一空之后,这些人还捎带着砍下了大财主孙喜旺的脑袋。 我的东家就这样稀里糊涂丢了性命。家里剩下的五个老婆,一个于当夜悬梁自尽,其余的都不知所踪。也许被土匪抢了去,也许是收拾细软,一哄而散各自逃生去了。 第二天那些饥饿的难民就冲进了他家,开始了第二轮抢劫。 这些难民比那些土匪胆大了许多,光天化日之下毫不躲闪。粮食是没有的,但土匪没抢干净的鸡鸭等活物都没能逃过一劫。 就连东家院里的那条大黄,也被几个泼皮用布袋蒙住狗头,拖到村头活活砸死,剥了皮下到一口大锅里炖了。 村中人平日里对我的东家总是毕恭毕敬,见了面作揖问安,顶礼膜拜,就差跪下磕头了。如今他人没了,大家仿佛一夜之间就与他有了杀父之仇,咬牙切齿,恨之入骨。 第三天朴实善良的村民们就对他的家发起了第三轮抢劫。 这次最为干净彻底,连他家的门板都被人卸下来搬走了。 我非但不理解,而且越来越看不懂成年人的世界了。 那天在东家的门口,我遇到了那位和我年龄相仿的小少爷。此时他眼泪汪汪,鼻涕流得老长,目光空洞。 我轻轻叹了口气,留给他的只有两个选择:要么活活饿死,要么沦为无人搭理的难民,生死由命。 相比之下我还是挺幸福的,虽然免不了时常挨巴掌,但至少父母双亲健在,对我拳打脚踢,表示亲热,十分疼爱。 自从那夜在火光中看到了土匪们骑在马上的矫健雄姿,我便暗暗发誓:长大了做一个逍遥自在,无人管束的土匪! 东家受人尊敬,有钱有势又如何?最终还不是死在了土匪的刀下? 最重要的是我觉得,土匪这种高尚职业,很适合我的性格。 无拘无束、天马行空、姿意妄为。想怎么来就怎么来!我很是羡慕加喜欢。 我甚至能想象得到:在不久的将来,我站在一座巍峨雄壮的高山之巅,满身煞气、豪情万丈地横刀仰天狂呼:我是土匪我怕谁?! 第五章 初生牛犊不怕虎 “住手!”骑在马上,长着一副双下巴的大肚腩校尉用手中的马鞭点指着我喝道。“你个楞头青,脑袋上长眼睛了吗?官兵你也敢打,没看他们手里都拿着刀吗?活的不耐烦了吧?!”。 他转脸又去臭骂那几个倒在地上的兵卒:“你们几个酒囊饭袋,连一个半大孩子都对付不了,以后出门可千万别说自己是南宫将军手下的兵,太他妈丢人了!” 一位被我打倒在地,滚了满身尘土的士卒连忙爬起身来,俯首抱拳道:“回禀大人,这小子别看他年纪不大,应该是练过几天拳脚。这里不是战场,我们又不能真拿刀砍死他。因此才会有如此局面。” 双下巴校尉撇了撇嘴,继续骂道:“少他娘废话,草包就是草包,饭桶就是饭桶!你敢说你们的教官,在教场之上没教过你们拳脚功夫?” 他又转过头来,十分费力地在胖脸上挤出一抹笑容,对我说道:“小兄弟,今年多大了呀?” “虚岁十八了。”我嗡声嗡气的答道。 “不小了!个头儿倒长得挺高,身板也结实。我大顺朝有明文规定,每位男子成年后,都必须服几年兵役。你跟我们去当兵吧!在军营里吃香的喝辣的,吃穿不愁还有饷银发。你若是作战勇敢,很快就能升官发财。比你窝在这穷乡僻壤强太多了!”。 “你不会骗我吧?真像你说的那么好,我自己就去了。也不用他们几个上来就绑我。” 说着我伸手指了指躺在地上,被我打倒的那几位兵卒。 “甭搭理他们,这几个蠢家伙就是不会办事儿。绑你是怕你不认识路,半道跑丢了!”。 我歪着脑袋想了想,我才不会信那个双下巴校尉说的鬼话呢! 但我年龄确实不小了,是该出去闯闯见见世面了!我一直没忘记从小立下的志向,那就是当个顶天立地的土匪! 当兵和当土匪似乎是南辕北辙,无所谓啦!反正先离开这个封闭的小村再说。何况听老人们说过:自古兵匪一家,不知道是真的假的。骑驴找马,先迈出第一步再说。 想到这里,我微微点头道:“我可以跟你们走,去你们所说的兵营耍耍。但要给我点时间,我回去和爹娘道个别,顺便儿收拾收拾东西。” 那位待在马上的双下巴校尉不耐烦了,他一边扭着脖子东张西望,一边开口说道:“道什么别呀,你小子懂不懂什么叫荣归故里、衣锦还乡?过不了几年就回来了,我们可没空等你!”。 他忽然抬手用手中的马鞭指着不远处田埂上一位老人说道:“那个老头是你们村里的吧?让他回去给你爹娘带句话就行了!更不用收拾什么东西,军营里衣服鞋袜都是朝廷发的,不收你一毫银两!”。 他转脸对那位已经爬起身来的兵卒呵斥道:“你他娘的还傻乎乎愣着干什么?去把那个老头给我叫过来。” 那名灰头土脸的兵卒钱先是一怔,随即拔腿飞奔朝那个老头跑去。片刻之后便带着那个老人转了回来。 那位老人显然是被吓住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走到那位双下巴校尉的近前,连忙俯身行礼,颤巍巍地问道:“不知军爷传唤小老儿所为何事?” 那位双下巴校尉用马鞭者指了指我,问道:“这小子你可认识?” 老者转头望了我一眼,好似受了惊吓一般,提高了声音说道:“小官,你个小兔崽子又闯什么祸了?惹恼了这些军爷你会没了小命的!”。 我哭笑不得地答道:“田伯,我没惹事儿!他们要带我到军营里去,只是想让你给我爹娘带个话儿。” 田伯冲着那个双下巴校尉连忙抱拳作揖道:“军爷,这小子还太嫩了点儿,尚不到从军的年纪,您就高抬贵手饶了他吧。” 那名骑在马上的校尉脖子一扭,勃然变色道:“瞧你这话说的!我们能看得上他,是他小子的福分!我给他指的是一条升官发财、光宗耀祖的阳光大道。到了军营里,吃香的喝辣的,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过不了三年五载,他就能荣归故里、衣锦还乡了!你就回去替这小子告诉他爹娘一声就行了,其他甭废话!”。 抬头望了一眼校尉的脸色,田伯浑身打了个哆嗦,不再敢多说一句话,低头躬身而退。 我就这样好似半梦半醒的被拉到了军营。一路之上,和我一起被抓来的壮丁都被捆着双手,穿成了一串,大约是怕他们中途逃跑吧。 我还好没有被绑,也许是那些兵卒被我打怕了,不敢上来捆绑我。或者是那个双下巴校尉提前交代过了,所以才会对我网开一面。 第六章 南宫大将军 在整个军营的中心,中军大帐之中,厚重的帅案之后,端坐着一位四十出头的中年人。满身厚重的盔甲之上,反射着幽幽的寒光。此时他正聚精会神地低头看着些什么。 此人便是这所军营中的最高统帅,南宫大将军。 帐帘一挑,一位下属将领低头走了进来。他先是抬头望了南宫将军两眼,见对方端坐不动,便又低头匆匆上前几步,俯身施礼道:“禀大将军,我军兵卒之中有两伙人互殴,属下已将其中一伙为首之人绑至帐外,特来请将军示下,看是直接砍了他的脑袋还是赏他几十军棍从轻发落?”。 南宫将军头也不抬的说道:“又是那些老兵欺负新兵了吧?此等小事何来烦我?”。 那位将领犹豫了片刻,低声回答道:“可是---,这次是一伙新兵蛋子围殴了一个老兵。” 闻言南宫将军微微一愣,抬头说道:“这倒有点儿新鲜,难道那群老兵都是吃干饭的?好歹都经过沙场洗礼,应该早都抱团了。就没人伸出援手吗?”。 “回大将军,新兵中为首之人据说学过功夫,会些拳脚。所以这次老兵们没占到任何便宜!卑职已将那为首之人绑至帐外,是直接砍了脑袋还是打他几十军棍?该如何处置还望将军定夺。” 南宫大将军摇头道:“如今强敌环伺,兵源匮乏。不可随意妄动杀念。既然人已至帐外,你就给他松绑带进来让老夫瞅瞅,看是怎样的一个楞头青、刺儿头?我倒挺好奇的。你退下之后,顺便把我的侍卫长唤来,必要时让他试试那小子的成色!”。 闻言那员属下将领点头称是,躬身施礼后便退了出去。 我被押入了大帐之中,第一次见到了传说中的南宫大将军。其实这群人来绑我时我未加反抗,一来心中有数:不就是打个群架吗?既没有伤筋动骨,又没有闹出人命,不算多大点事儿。顶多挨一顿板子,绝不至于掉了脑袋。打架这事我可是从小玩到大的。 何况我正想趁此机会,好好和当头的面对面理论一下,凭什么那些老兵老欺负我们这些新人? 四目相对之下,那位南宫大将军忍不住皱起了眉头。他很认真的从头到脚打量了我一遍,语气中带着威严和不满开口道:“你个混小子来军营多久了?叫什么名字?见到本将军要跪地行礼,这点最起码的规矩都不知道吗?”。 “我叫刘盛。被你的手下骗到这里快一个月了,他们告诉我来这里可以吃香的喝辣的,甚至可以升官发财光宗耀祖。来了之后发现全不是那么回事儿!从小俺爹娘告诉我,男子汉大丈夫可以跪天跪地跪父母,至于其他人,想跪了跪不想跪就要顶天立地硬邦邦地好好站着!” 那位南宫大将军看上去好像并没有十分生气,而是微微咧了咧嘴,一副哭笑不得的表情。 他轻轻摇了摇头,叹了一口气沉声说道:“念你初来乍到,本将军不与你计较太多。不想跪你就站着吧,好好回本将军的问话便是。” 正襟危坐在帅案之后的南宫大将军,又撩起眼皮儿扫了我两眼。见我梗着脖子昂着头,一副七个不服八个不忿一百二十个不含糊的模样,心内不由得升腾起一股邪火。抬右手轻拍桌案道:“大胆刘盛,你可知罪吗?这里是大顺朝的军营,律法森严之地。不是你山野小村的荒郊野外,可以随便拉一帮人打群架!谁给你的胆子,竟敢聚众围殴我营中的老兵?可知他们都是经过战火的洗礼,本帅一直视之为珍宝。” “大将军,你自言将上过战场的老兵视为珍宝,那我们这些新兵又算什么呢?我们早晚也要上战场,手心手背都是肉,您又为何厚此薄彼呢?你整日稳坐中军大帐,可知营中老兵欺负新人已蔚然成风?此恶俗不除,早晚会酿成军中激变,对你这位统帅来说这不算什么好事吧?” 南宫大将军闻言,再次抬起眼皮儿撩了我一眼,冷笑着说道:“你小子话里话外分明是在暗骂我又聋又瞎,对下属兵士不闻不问是吧?别忘了,我也是从新兵一步步走到今天的!本帅并非轻视新兵,只是觉得新人需要更多的历练。为了将来能适应你死我活的残酷战场。这种历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体能,二是心性。 前两年曾出现过新兵不堪老兵欺凌悬梁自尽的事情。像这种窝囊废上了战场也是逃兵,留之何用?我宁可要你这种一身匪气,敢于反抗的刺头,也不要那种自己和自己都过不去的窝囊废!人生在世,要先学会忍受各种磨难,将来才能有所作为!” 我梗着脖子,翻着白眼怒视着这位南宫大将军。这个混账东西纵容手下老兵欺负新人,竟然还好意思觍着脸说的头头是道。真想冲上前去一拳砸在他那高耸的鹰钩鼻梁上。 但细想,这个混账东西说的话里似乎有那么几分歪理。总比那些所谓的圣人放的狗臭屁强些!终于还是忍住了冲动。 “臭小子,别一脸不服气的直愣愣瞪着我了。本帅听说你会些拳脚功夫。这样吧,我这就找个人来和你比试比试。你若是有本事当着我的面能把他打趴下,我便免了你所有的罪责。若是你没那本事,就老老实实等着受罚吧!”。 南宫将军一边说着一边站起身来双手轻轻击掌。 帐帘一挑,迈步走入一个身材魁梧高大的武将。 此人面如重枣,三缕黑须飘在胸前。他胳膊腿儿肌肉结实饱满,步法灵活稳健,双目炯炯有神,一看就是个练家子。 此人快速行至南宫将军面前,微微躬身抱拳施礼道:“不知大将军召唤在下前来所为何事?” 南宫大将军微微俯身前倾,尽量压低了声音。 我的耳力极好,虽然他刻意压低了声音,但一字一句我还听的是清清楚楚: “方侍卫长,你身后那刺头小子据说会些拳脚功夫,你替我试试这臭小子的成色。切记点到为止,不可真伤他性命,给他点教训就行!” 那位方侍卫长闻言微微点头,同样低声回道:“大将军请放心,对付这样一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在下自会手下留情,拿捏好分寸。” 南宫将军微微颔首,同时直起了身子,大声冲我说道:“小子,拿出你的看家本领。记住本将军说的话,能把他打趴下了赦你无罪,你被打趴下了就等着受罚吧!”。 激将法?甭跟你小爷我玩这套路! 我虽然心中毫无怯意,但还是很认真地打量了面前这位对手几眼。 这位姓方的侍卫长身材高大,体格强壮。要想放倒他绝非易事! 但我有信心,这么多年的功夫可不是白练的,自己绝不会轻易被他打倒!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溜,你奈我何? 狭路相逢勇者胜,气可鼓不可泄,自己多留几个心眼就是了。 中军帐外的教场之上,我与那位方侍卫长相向而立。双目都死死的盯着对方这一举一动。 而此时那位南宫大将军则命人搬了把藤椅,很舒服的斜倚着,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模样。我真想撇下对手,先冲过去把他揍一顿! 突然之间我很想念我的铁匠老爹,要是他在就好了。 我去对付那个侍卫长,让我老爹去把那位南宫大将军按在地上,给他屁股上结结实实来那么几巴掌,让他也尝尝打铁匠的铁掌!看他以后还敢不敢摆出这副讨人嫌的嘴脸! 此时只见对面的那位方侍卫长双腿微曲下蹲,伸出左脚在空中画了一道圆弧,脚尖点地,右腿挺直站立。同时竖起左掌,右手握拳藏于腰间。 这算什么呀?这架势扎的,动作优美,姿势难看!正如俗话所说:土狗扎个狼狗势。吓唬谁呢? 为了给自己鼓劲儿加油,我故作轻松的横着走了两步,同时使劲儿紧了紧自己的裤腰带。 武林江湖中专业术语叫做:油锅里红彤彤的螃蟹,横行天下! 在勒紧自己裤腰带的瞬间,我突然听到自己干瘪的肚皮里,发出抗议的咕咕鸣叫,确实有点饿了。 一般情况之下,饿着肚皮还要和人打架,胜算不大。但今日非同往常,我必须迎难而上!暗暗的告诉自己:我是土匪我怕谁?! 喉咙里发出一声沉闷的低吼,我双脚点地,腾身而起,率先发动了攻击。 那位方侍卫长明显愣了一下,身子微微一动,舞动双掌沉着应对。 我虽然率先发动了攻击,但并未敢使出全力。同时注意加强防守,以试探为主。 前几十招走过,敌我双方都是以防守为主,攻击为辅,出招皆有所保留。意在探寻对方实力,寻找对方破绽。 但此时我已信心倍增!因为我发现,对手虽然步伐稳健,招数变化多端,但在灵活性上差了我许多。 我此时内心非常感谢吾师:师父的功力应该远高于面前这位侍卫长,再加上我这个学生聪明伶俐,勤学苦练,才得到如今面对强敌游刃有余的结果。 如今的场面,就好比是一只灵活的蜻蜓面对一只挥舞双刀的巨型螳螂。 螳螂虽然看上去孔武有力,步伐稳健,但要想捕获我这只灵动的蜻蜓却势比登天!而我在把他绕晕之后,却随时能给出他致命一击。 于是我奋力挥舞着自己隐形的翅膀,上蹿下跳,左右腾挪。时不时趁机飞起一脚自上而下踹向对方面门,或猛出一拳自下而上捣向对方小腹,在他忙于回防,来不及攻击之际,我又闪身向后漂移,先跳出他的攻击范围,再伺机而动。 百招已过,在我还气不长出,后劲十足的时候,对面的那位侍卫长已经额头冒汗,脸色胀红。 他可能是累的,但更有可能是被我气的。 面对一个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百招之内还不能将其制服,而且是当着众人的面。确实脸上有点挂不住! 拼斗之余,我还抽空远远的瞟了一眼那位南宫大将军。那厮也不再是一副懒洋洋斜靠在藤椅上看热闹的样子,而是瞪起了双眼,伸长了脖子,嘴巴大张着,一副受了惊吓的嘴脸。 小样儿,这下知道小爷我的厉害了吧? 那位方侍卫长显然是被我逼急眼了,估计南宫将军点到为止的耳语此时他也扔到爪哇国去了。 只见他大吼一声,猛出右拳,朝我的面门砸来。在他的拳头还未触及我的鼻尖儿之际,我已脚尖点地,飞一般的向后飘去。但此时我的脑海中突然电光石火的一闪,虽然他的拳风未伤及我分毫,但我还是毅然决然地佯装倒地。 顺势在地上打了一个滚儿,我翻身爬起,对着侍卫长单腿跪地,抱拳施礼道:“大人武艺高强,在下技不如人,甘拜下风,多谢侍卫长大人手下留情,未取小人性命!” 方侍卫长停下脚步,明显愣住了。他自己心里很清楚:刚才的奋力一拳并未伤我分毫。我怎么就倒地认输了呢?即使再打下去,双方也是胜负难料才对。 正当他立在当地,脑海中一片混乱,百思不得其解之际,我却飞快的爬起身来,小跑着来到了南宫将军面前,同样单腿跪地,抱拳施礼道:“回禀南宫大将军,小人技不如人,甘愿受罚!”。 那位南宫大将军并未即刻开口说话,而是眯缝起双眼,意味深长的盯着我看了半天。 片刻之后他才缓缓开口道:“你小子功夫不赖,愣是愣了点,却并非缺心眼儿。以后就留在我的亲兵营里做我的贴身护卫。至于处罚吗,本帅先给你记下这笔账。望你以后戴罪立功,以观后效吧。” 我微微抬头道:“回大将军,小的更愿意回新兵营去,我们大伙都是一起来的,好不容易混熟了,彼此有了感情。” 闻言南宫将军一脸气愤,猛然站起身来高声道:“你个臭小子简直不知好歹!要么去亲兵营,今后由方侍卫长统领管辖;要么自己撅起屁股,先领五十军棍,然后爱去哪儿去哪儿!你自己掂量。” 说罢他招了招手,将那位方侍卫长唤至近前,言道:“这个混小子以后交给你了,他要想挨军棍随他的便!你再开导开导他,我看这刺头小子就是欠揍!”。 说完这位南宫大将军便大手一挥,转身扬长而去。 此刻我真想对着他的背影大喊:“我真的一点都不欠揍!打小我那铁匠老爹就没少揍我!我老爹的口头禅是:小孩子三天不打,上房揭瓦!虽然经常挨揍,可照样没耽误我上房揭瓦的革命工作。因为上房站得高看得远,说明我目光远大,志存高远。揭瓦证明我热爱劳动,不愿意让自己双手闲着。这可都是古今圣人口中值得鼓励的美德啊!”。 我抬起头来,正碰上那位方侍卫长意味深长、满腹犹疑的目光。 他双眼直勾勾的盯着我,随即收回目光,轻轻叹了口气沉声说道:“我看你小子也不像是缺心眼儿二愣子啊,怎会如此好赖不分,不知轻重呢?不知有多少兵丁削尖了脑袋都想挤进亲兵营,却求而不得。难得南宫大将军看得起你,真惹恼了他,你只有死路一条!你自己再好好想想吧,是去领五十军棍先送半条命,还是舒舒服服地进亲兵营?”。 我低头思索片刻,回答道:“去亲兵营也行,至少能免了那五十军棍。但恳请大人先让我回趟新兵营,一来收拾收拾东西,二来和那些熟络的弟兄们道个别。” 方侍卫长点头道:“这个容易,明日你来找我报到就行。不过别怪我没提醒你,今天算你小子走运,换个人惹怒了南宫大将军,会立时掉了脑袋的!其他的话等你到了亲兵营再说”。 我一身轻松地又回到了那帮弟兄们中间,大毛、石头、豆芽、山药蛋等人纷纷上前嘘寒问暖。 “刘兄弟,他们没把你怎么样吧?你挨打了吗?受伤了没有?”。 我笑着挥手道:“没事没事,我没挨打,一点事儿都没有。只是回来要和弟兄们道个别了,那位南宫大将军非得要叫我去亲兵营。好在还都在一个兵营里,我会经常回来望大家伙的!”。 山药蛋张大嘴说道:“不是吧?你可是我们大家的主心骨,兄弟会的会长。你走了我们大家今后可怎么办?” 我说道:稍安勿躁,我又不是去了千里之外,大家伙都在一个军营里,还能常常见面的。兄弟会还要继续发展壮大,以后万一遇到什么难事,你们尽管来找我!只是兄弟会的事儿一定要注意保密。我去了亲兵营也会继续发展兄弟会的新成员。有一帮自己的兄弟,将来无论发生什么,我们都可以从容面对!” 天将擦黑,那位大腹便便的金鱼眼吊梢眉老兵迈步走了进来,他的一只眼睛还是乌青的。身后仍然跟着那位上次抱脏衣服的兵丁。只是这次他怀中抱着的不再是脏衣服,而是一坛美酒。 金鱼眼全没了往日盛气凌人、目中无人的霸道做派而是满脸堆笑、点头哈腰。进屋后他先是扫视了一圈众人,然后将目光锁定在我的身上。 只见他快步走了过来,一边冲我抱拳,一边一脸真诚的笑道:“这位就是刘兄弟吧?我虚长你几岁,哥哥我先向小兄弟你道喜了。听说南宫大将军亲点你加入亲兵营,这可是求之不得的大好事啊!能成为南宫大将军的亲兵护卫,说明兄弟你有真本事!即使是那些校尉们,见了大将军的亲兵也不敢大声说话,还要看对方的脸色行事。以后小兄弟你飞黄腾达了,可别忘了我们这些哥哥们。” 我微微一笑,也抬手虚虚的还礼道:“无需嗯嗯客套,还望阁下以后改弦更张,善待我们这帮新兵弟兄们。” 金鱼眼扭头望向众人,脸上依然是人畜无害的微笑:“好说好说,我这个人就是脾气赖了点儿,别的也没什么。以前对各位多有得罪,借此机会也向大家赔个不是。我们也算不打不相识,今后大家伙还要在一个锅里吃饭,一个战壕里对敌,都是自家兄弟么。多担待,多担待。 今日与我同屋的那些老哥哥们特意为大家准备了美酒烧鹅,希望大家从此冰释前嫌,携手并肩,患难与共。你们大家伙儿吃好喝好,我就不多打扰了。” 金鱼眼走后,大家都毫不客气的挽袖子,闷声低头喝酒吃肉如风卷残云一般。 一起来兵营这么多日子,总算开了荤腥。 豆芽闷着头猛灌了一口酒,嘴里使劲嚼着鹅肉同时低声说道:“这他娘的叫什么事儿?忍气吞声还得干活挨揍,打了他一顿反倒有酒喝有肉吃了!早知如此,来到这里的第一天就该拉着那小子爆锤他一顿!”。 火山文学 第七章 不打不相识 次日一早,我便一路打听着来到了亲兵营。这里离南宫大将军的中军大帐很近。 抬脚迈入,只扫了一眼,我便发觉这里比新兵营强多了。最起码不再是几十人的大通铺,后来才发觉不只是住宿条件,就连伙食也提高了不止一个档次。几乎天天有肉吃。 大约是因为我来的早了些,那位方侍卫长还未现身此地。 营中的几十号人都用奇怪的眼光上下打量起我来。 片刻之后,这些人像提前商量好似的将我团团围了起来。 我当然心中不怵,这些亲兵中多膀大腰圆,体格健壮之辈。有的人抱着膀子,有的人搓着双手。 望向我的冷冷目光中没有丝毫的善意,仿佛我是一只狮群中待宰的羔羊。 “说说吧,你小子是怎么混进来的。我看你瘦的像只鸡仔,送了哪位将官不少的礼金?实话说了吧,我们这里可不是你这种弱鸡呆的地方!趁早哪儿来滚回哪儿去,省得我们哥们儿一块削你,打得你满地找牙!” 我微微咧嘴笑了笑。心里说:南宫大将军可真是治军有方啊,你这亲兵营里也是势强凌弱,老人欺负新人啊? 见我并不害怕,只是咧嘴傻笑。对面人群中的一位板牙哥皱了皱眉头,扭脸向旁边的人说道:“我看这小子不但是弱鸡,还有点儿傻乎乎的,竟然不知道害怕?!我都懒得揍他了,甚至有点同情他!”。 我淡定地开口道:“诸位先别着急动手,此地空间狭小。不如我们一起到帐外的空地上过过招。” 闻言对面那位板牙哥啧啧称奇,高叫道:“呦呵,好玩啊!这小子不知死活有点意思!哥几个一起出去陪他玩玩儿去!”。 我迈步率先走出营帐,心中暗笑道:你们那位方侍卫长都未必是我的对手,就凭你们几个绑在一起也不是个儿! 初来乍到,我本不想惹事生非。但看到这帮家伙一个个势强凌弱的架势,不给他们点颜色看看日后还指不定怎么想着法儿欺负我这个新人呢! 帐外的空地上,我又迈开大步向前走了几步,这才转身回头。 一边轻轻挽起衣袖,一边轻声说道:“也别费那劲儿了,想上的你们一起上吧! 对面人群中的那位板牙哥惊讶地瞪大了双眼。微微叹了口气说道:“都死到临头了还敢说如此大话,算你小子有种!我们这帮亲兵营的兄弟向来杀人是管杀不管埋的。就凭你小子的勇气,爷爷我答应你:今天就破个例,你死之后我保证亲自挖坑把你埋了!”。 我微笑着抱拳回道:“先多谢这位仁兄的美意,只不过谁埋谁可真不一定哦。” 闻言众人彻底按耐不住了,纷纷摩拳擦掌。有人振臂一呼,众人便一拥而上。 我也顾不上和他们客气了,气沉丹田,左脚尖点地,抬右腿飞起一脚,先把冲在最前面的那个家伙踹飞了出去。随即猛然转身挥拳,正砸在冲到面前的家伙的下巴上,至少今天晚饭他没法用力咀嚼,吃什么都不香了。 我一边灵活的躲闪着劈面打来的拳脚,一边毫不留情的回手反击。同时内心十分清楚:只可让这些家伙们受些皮肉之苦,万不能伤其筋骨。否则那保留的五十军棍很有可能增加到五百。那我可真就吃不了兜着走了!何况要真是打出了什么好歹,日后就彻底无法相处了。 放倒了七八个临近的壮汉,后面举着双拳准备前冲的那些人明显被我的孤勇所震慑,犹豫着不敢上前了。 忽然传来一声大喝:“都给我住手!” 扭身定睛一看,正是那位面如重枣的方侍卫长。 只见他飘洒在胸前的三缕黑须突突乱颤,双目圆睁,倒背着双手大步走来。 行至近前,他先毫不客气地瞪了我一眼,高声道:“你小子活腻味了吧?昨天刚打过架,身上还背着五十军棍没发落呢,今日初来乍到便和人动手?简直匪性十足,胆大包天!”。 转脸又对地上躺着的几个骂道:“你们几个混账玩意儿麻溜的给老子爬起来,滚一边去!丢不丢人?欺负个新来的,赖在地上还等着我去抱啊?瞅瞅你们那点出息!” 那几个横七竖八倒在地上的家伙,在他的骂声中纷纷爬了起来。果然很听话地滚到一边去了。 一脸凝重的方侍卫长又扭回头来对我说道:“你个浑小子跟我来一趟。” 说完也不等我回应,便自顾背着手向前走去。 我只好低着头跟在他的背后,亦步亦趋。 转眼之间就来到了临近的另一所营帐,我抬眼环顾四周,这里只有一张床铺。 屋子的中央摆着一张木桌,上面堆满了乱七八糟书卷之类的东西。 入内之后,方侍卫长努了努嘴儿,示意我坐在一张方方正正的木凳上。然后他缓缓的在我对面坐了下来,半天没有吱声。 我讶异地抬眼望去,却见他双目直勾勾地盯着我,仿佛在面对面的认真研究一只稀有且凶猛的野生动物。 半晌之后,他缓缓开口道:“你小子是惹祸精投胎转世吧?你惹的麻烦还少吗?”。 我连忙坐直了身子,谦恭地说道:“方长官,今天这事儿他真不赖我!你应该也看到了,他们一帮子人欺生围殴我一个,迫于无奈,我总不能不敢还手坐以待毙吧?”。 方侍卫长耸了耸鼻子,冷笑了两声说道:“听上去你好似挺无辜的,可我知道一个巴掌拍不响,若没有你小子火上浇油,估计今天这架也打不起来吧?他们围殴你,怎么最后躺在地上的都是他们,你屁事没有?我真不知道你小子是怎么想的,他们以后都是你同生死共患难的战友兄弟,危急时刻可以生命相互保护。你可倒好,初来乍到就放倒一片,别说彼此建立信任了,今后你将如何与他们相处?”。 我笑笑道:“这个就不劳方长官费心了。等哪天发了饷银,我请他们出去美美喝一顿,顺便给他们赔个不是。所谓冤家宜解不宜结,不打不相识吗!倘若我不给予迎头回击,他们以后还会常常欺负我,那就没个头了。” 对面的方侍卫长双眉挑了挑,眨了眨眼睛,微微笑道:“我就说你小子没安好心吧?原来早就打好了算盘,才会如此有恃无恐!成啊,到时候你请客,提前知会我一声,不是贪图你那两杯水酒,我要从中帮着调和一下,打个圆场,那帮混账小子总要给我几分薄面的!我能帮你的也只有这些了,至于今后如何与他们相处,那是你自己的事”。 我连忙抱拳施礼道:“小的十分感谢长官的厚谊。我这个乡野小子初来军营,性格使然又愣又冲,不懂规矩,常常得罪人。能在您的麾下混碗饭吃,是小人的荣幸。还望方长官今后多多提点,不吝赐教。” 那位方侍卫长轻轻抬起右手摆了摆,脸上平静无波地笑道:“你小子少给我戴高帽,拍马屁。我心里清楚的很:你个混小子虽然又冲又愣,可是一点儿也不傻,鬼心眼儿多着呢!”。 沉吟片刻之后,他又挑动双眉,抬头扫了我两眼,沉声问道:“我且问你,那日在比武场上,我很清楚我那一拳并未伤你分毫,你为何佯装倒地,直接认输?” 我咧着嘴笑了笑,脸上做出害羞的样子,低头思索了片刻,抬头说道:“那就说几句心里话吧。小人出身寒微。机缘巧合之下,幸得名师指点,学了点拳脚功夫。也只是掌握点皮毛而已,况且吾师常常训诫在下:心浮气躁,锋芒太盛,容易得罪人不说,还极易招灾惹祸。他老人家曾不止一次提点过,今后若遇武林同道中人,尤其是忠厚长者,须悉心求教,并诚恳与之结交,好彻底改变自己顽劣的性格。 不瞒大人您,初次相逢,见你面如重枣,一脸忠厚之相,让我莫名想起传说中的关二爷,忠厚侠义,乃万世之楷模。便心向往之,内心私下里便暗暗地认你为兄长。那日比武,我虽已使出全力,却毫无胜算,再打下去落败只是迟早的问题。不如借坡下驴,如此便不会使自己输得太难看。二来呢,多个朋友多条路,少个敌人少堵墙。 以我的性子,得罪的人已经够多了。而据在下观察,那位南宫大将军性情阴晴不定,让人琢磨不透。但明眼人一眼便看出,南宫大将军对方大哥十分信任。以后要在他眼皮底下混饭吃,说不定哪天就把他惹恼了,若能与方大哥结交,到时还能帮我说两句好话,保住一条小命。如果连方大哥也得罪了,我只能死的更快些!我虽愚钝无知,却还没有傻透,如此才有了昨日教场上那一出。 没想到方大哥如此心明眼亮,一眼便看穿了我的那点小心思。” 方侍卫长很受用地微笑着摆了摆手,双眉舒展,呵呵道:“我可比不了那位关二爷,你也太抬举我了。身为侍卫长,关键时刻以命相搏也要护南宫将军周全,也只不过是尽忠职守而已。算你小子有几分眼力价,这位南宫大将军性格确实琢磨不定,我追随了他这么多年,有时候还摸不透他的脾气!总之以后小心些便是。以后私下里你我可以兄弟相称,明面上吗,你还得叫我长官。” 闻听此言我激动的站起身来,双膝跪倒在地,抱拳施礼道:“承蒙方大哥不弃,小弟这厢有礼了!”。 方侍卫长连忙起身双手相搀,笑道:“贤弟何须行如此大礼?起来吧,起来吧。日后你少给我惹点麻烦就好!”。 双方重新落座之后,方大哥微笑着说道:“今日你初来乍到,也算给亲兵营的这些混账们送上了一份见面礼。今日你也不用再随着他们一起操练了,给点时间,让他们也消化消化。我给你一道令牌,你执此令牌先去兵器库挑选一件趁手的家伙,然后去军马处挑选一匹战马座骑。明日你再和大家伙一块儿训练。” 我郑重其事地道过谢之后,便手持方大哥颁发的令牌,走出了他的营帐。 先到了兵器库,里面的刀枪剑戟十八般兵刃,看得我眼花缭乱。先拎起了一柄大铜锤,掂了掂有点沉重。低头想了想,要是天天轮着它胳膊非累肿了不可!还是算了吧。 又拎起了一根长枪,舞动起来很轻松,但又觉得轻了些,去掉枪头和他妈烧火棍差不多!没意思。 最终挑选了一把铁杆长刀,分量刚刚好,舞动起来也不是太费力气。关键是那刀头看着锃明瓦亮,很有气势。就是它了。 肩扛大刀,我又来到了军马处。负责的一位老兵满脸堆笑的将我引到了一片马场。那里有百十匹战马,老兵点头哈腰的笑着说:“既然是南宫大将军的亲兵,这里的战马您随便挑。喜欢哪个选哪个。” 我轻轻将肩上的长刀放在一旁,走向了马群。 说心里话:虽然小时候放过牛,但对马匹却一窍不通,更没机会骑过。 望着面前这群高头大马,内心很是茫然。这可得认真点儿挑啊,以后就是我的胯下坐骑,在战场上要与我日夜相伴的,关键时刻还要靠它逃命呢!最起码得身材高大,体格健壮吧? 那位热心的老兵一直小心地陪在我身后,让我的内心略感膨胀:仿佛我不再是一个小小的亲兵,而是一位牛气冲天的大将军。 每当我停留在一匹战马前,那位老兵都耐心地向我讲解这匹马的特点。无非也就是跑的快不快、吃的多不多之类的。 很快我的目光被一匹通体油光的枣红色高头大马所吸引。他看上去肌肉结实,毛色发亮。四条腿仿佛比别的马长了一点点。最吸引我的是它炯炯的眼神,带着一种莫名的高傲和不屑。 “这匹马看上去不错,我有点儿喜欢。能让我试试吗?” 那位老兵愣了愣,深深地看了我两眼。陪笑说道:“小哥你确定要试吗?别的马你随便试,这个家伙你可要当心了!说起来这马儿啊和人一样,每个有每个的脾性。有性格温顺的,也有性格暴躁的。别怪我没提醒你,这匹马的性格相当暴烈。不止一个人想骑它,结果都被他摔了个七荤八素,只好放弃。” 他越是这么说,越是勾起了我强烈的好胜之心。不就是一匹马吗?恶人我都不怕,它又能把我怎么着啊? “就是它了,让我试试我们俩有没有这个缘分,实在不行再换别的。” 老兵站在那里定定的望了我两眼,这才轻轻的摇了摇头,去给那匹枣红马配马鞍了。 待他重新将那匹战马牵至我的面前,我抬头望了望,竟然从那匹马的眼神中看出了几分讥讽之色。仿佛它在嘲笑我,还一脸不屑地说:“你以为你小子是谁啊?不怕把屁股摔成八瓣儿,有种就上来试试!”。 我伸手接过缰绳,小心翼翼的踩着马镫,翻身上马。毕竟这是小爷我人生第一次骑马,自然倍加小心。 胯下的这匹枣红马似乎并没有表现的十分暴躁,而是平稳地迈开四蹄,缓缓向前走去。 嗯,看来确实不能道听途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这匹马看上去还是挺乖的。 走了小半圈,我渐渐放下心来。轻抖缰绳,马儿也心领神会的加快了步伐,小跑了起来。随着他的跑动,我的屁股蛋儿被硌得生疼。在马上左摇右晃,看来以后还得多加练习。 突然之间,没有任何征兆,这匹枣红马狂啸一声,猛然扬起四蹄飞奔起来,同时扭动巨大的身躯,长长的尾巴左右摇摆。我拼命的勒紧缰绳,它也丝毫不为所动。 突然之间一个急停,我差点儿就从马头上翻了下去。还好小爷我练过几天功夫,这要是换了别人,不死也得摔残废了!正当我惊魂未定之际,那匹马突然前腿双双直立,慌乱之中我把持不住,被重重地掀翻在地。 还好是屁股着地,而我的屁股经过亲爱的铁匠老爹铁砂掌的千锤百炼,虽然有点疼但却无大碍。 当我晕晕乎乎地站起身来,双手在身上胡乱的摸了几下,发现确实没少了什么零件,这才完全定下心来。 抬头望去,那位老兵已牵着那匹平静下来的战马,重新来到了我的面前。 那位老兵的眼神中充满了同情,望着我说道:“怎么样?没什么大事儿吧?我说了这匹马性情古怪,非常人所能驾驭。要不要给你再换一匹?” 我抬头与那匹枣红马四目相对,他的眼神中充满了顽皮与调侃。仿佛在说:“没有那金刚钻就别揽瓷器活儿,这下知道大爷我的厉害了吧?我已经很够意思了,至少给你留了条小命。想要活命趁早离我远点。” 我暗暗咬了咬后槽牙,我就不信了!你是大畜生,我是小土匪,咱俩应该谁怕谁啊? 我气呼呼的回答道:“不换了就是它了!让我再试试。” 那位老兵一脸惊诧地望着我,张大嘴巴说不出话来。心里嘀咕:这小子是打算不要命了吧? 我也懒得再理他,一把从他的手中抢过马缰,利落的翻身上马。 枣红马这次没有给我任何的喘息之机,直接一声咆哮长嘶,翻蹄亮掌,电射而出。一路狂奔。它一路做着各种危险动作:突然急停,前腿直立,后腿直立,晃胯摆尾。使尽浑身解数想把我重新掀翻在地,恨不得再踩我两脚才解气。 这次我充分吸取了上回的经验教训,紧咬牙关,气沉丹田,双腿死死地夹着马腹,双手牢牢的紧握缰绳。玩命地努力保持着身体的平衡。 也不知过了多久,我和那匹马都累的通体大汗,气喘吁吁。这匹枣红马终于打了个响鼻儿,放慢脚步缓缓停了下来。同时低下了它高傲的头颅,两个鼻孔猛烈地喷着热气。 我也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心里对马儿说道:这下知道小爷我的厉害了吧?正所谓:大风他吹呀吹,战鼓他擂呀擂,当此乱世谁怕谁?! 第八章 惨烈的战场 请亲兵营的那些混账兄弟们胡吃海喝了一顿,算是从此化干戈为玉帛;与方大哥的关系日益亲密,在他的亲自点拨下,我苦练骑术,总算后来居上。与那匹枣红马的关系也日益亲密,冥冥之中,我们有很多心意相通的地方,只是彼此心领神会,心照不宣而已。 这些日常小事都一笔带过,开始说正题儿。 没过多久,我们终于有机会上战场了。我的内心其实有几分期盼:在战场之上,找个机会施展一下自己的刀马功夫。同时又有几分紧张:没上过战场,以前也只是听说过。但唯一能确认的一点是,战场上是实打实要流血死人的!我最担心的还是那帮新兵营的患难兄弟们,他们和我一样没什么作战经验,容易吃亏。 对自己我倒丝毫不担心:亲兵营的板牙哥告诉我,冲锋陷阵、流血送命与我们这些人无关。我们只需老老实实地跟在南宫大将军身边,谨防冷箭暗算,护他周全即可。战斗结束后我们还可以打扫打扫战场,捞些额外的好处,发些小财。我实在想不通会有什么好处可捞。 这是一场伏击战。在南宫大将军身边,给他端茶倒水的间隙,我听他说得到了内线的准确情报。也就是说作为对手的农民起义军中,安插有朝廷的奸细。奸细这活不好干,但很富有挑战性,将来如果有机会我也很想试试。勇于尝试各种新鲜又危险的事物,是我生活的目标之一。 其实老呆在南宫大将军身边很无聊,还必须小心翼翼夹着尾巴做人,生怕做错点什么莫名其妙受罚。以我的性格,看人脸色满脸堆笑假惺惺伺候人的事做不来。所以我宁可在教场之上,频频跃马挥刀,让自己出一身淋漓的臭汗,心里才痛快。 好在有方大哥罩着,我有时偷偷从南宫将军身边溜走,骑马去教场上舞刀弄剑,也没听他说过什么。或者他假装没看见,对我这个他眼中的刺头小子网开一面? 开战的当日,天刚拂晓我们便被整队集结,紧握手中的各色兵器跨上战马。 南宫大将军早已披挂整齐等候在帐外。晨风中,他头盔之外的几缕发丝与颌下的长髯迎风飘舞,看上去神采奕奕,浑身上下透出一股凌厉的杀气,感觉与往日明显不同。 我军人马埋伏在一条宽阔官道的两侧山坡上,大家不由自主地屏住呼吸,静等敌方的出现。 一轮红日冉冉自东方升起,直到此时,我们才看到官道上烟尘滚滚。随着敌方人马越来越近,我们也看到了迎风飘舞的各色彩旗。目测对方大约有上万人马,而我方的兵力足足是敌方的五倍有余。即便如此,我的心还是突突乱跳,毕竟是人生第一次亲历这即将开始的血肉生死之战。 我扭头看了一眼静静坐在马上的南宫大将军。他似乎并不着急,气定神闲的目视前方。只是那双充满杀气的双眼一眨不眨,令人不寒而栗。 所有的敌军终于全部进入了埋伏圈。此时,南宫大将军突然高抬右手,猛力往下一挥。随之我方早已埋伏好的几十门火炮同时发出了震耳欲聋的轰鸣,炮弹落在敌军的人马中瞬间炸开了花。 毫无防备的敌军顿时人仰马翻,乱成了一片。 我先前听同屋的板牙哥说过,此路贼军出自青浦一带,总首领姓洪,对外号称洪家军。人员组成大部分为逃荒的难民。想来这些流离失所的难民虽经过训练,但其战力绝对无法与我方这些久经战阵的职业杀人者相媲美。 在一阵猛烈的炮火攻击之下,定会乱成一团,溃不成军。我方再充分利用地形的优势,全力对其猛攻。应该能很快解决战斗。 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这些农民起义军匪寇在经历了初期的慌乱之后,竟然没有放声哭嚎,四散奔逃。而是重新集结队伍,发起了井然有序的突围反击。 南宫大将军虽然脸上也露出了惊诧之色,但仍然不动声色的发出各种口令,指挥身边的传令官挥舞手中的令旗,向各个分部下达围攻的命令。 我骑在马上,就站在南宫将军身后的不远处。伸长了脖子,带着好奇而紧张的心情,认真观察着战场上的局势变化。 此时我军的炮火已经停息,随着震耳欲聋的战鼓声,埋伏在两侧山坡上的我军骑兵纵马俯冲而下,对此路匪贼形成夹击之势。刀光剑影中,鲜血喷溅,阵阵喊杀声不绝于耳。 我忽然眼前一亮,在贼军之中竟然看到了几个骑在马上的女子的身影。她们虽然服装各异,但大都看上去身材矫健,也都是大约二十来岁的年龄。小小的年纪,还是女流之辈,干点什么不好?非要跟着这些亡命之徒一起造反?偏偏又遇到了我们这些官府的正规军,这下只有死路一条了!如花般娇艳的年纪,就这样稀里糊涂白白送了性命,是不是有些太可惜?! 这些流寇的战斗力明显超出了我原先的想象。 最吸引我目光的是一个光着膀子的壮汉。只见他挥舞着两柄大板斧,哇哇乱叫着冲向我方阵营。片刻之间,我军先头部队便人仰马翻。 这厮已身中数箭,却仍然挥舞着沾血的板斧,冲入我方阵营中狂挥乱砍,一时竟然无人可挡。直到他强壮的身体被数柄长矛刺穿,才狂喷一口鲜血,跌落尘埃。 还有一员面容俏丽的女将,身上已是沾满了鲜血,仍咬牙挥舞着手中宝剑,大杀四方。他身后的步卒也十分凶猛,险些冲开了一个缺口突围而出。 好在南宫大将军及时调整部署,我方人马及时堵住了缺口。那员女将也已身中数刀,身上血流如注,精疲力尽之际在马上摇摇晃晃。忽然一支利箭射来,正中其眉心,她这才似乎心有不甘地仰面朝天栽落马下,伏尸于地。 我有些想不通,是什么神奇的力量支撑着他们这些人以卵击石,敢于以命相搏与强大的朝廷正规军对抗。 整个局面渐渐的对我方愈加有利,敌方死伤惨重,左冲右突,却始终无法突破我方的重重包围。 对手仍在拼命地负隅顽抗,但包围圈正在逐步缩小,他们已经彻底丧失了冲出去的最后希望。 迎接他们的只有冰冷的面对死亡这一条绝路。 目睹如此残忍血腥的场面,我非但没有感到丝毫的害怕,反而有些莫名的兴奋。身体里仿佛有团小火苗在噌噌的往上窜,很想挥刀跃马冲上前去,参与其中。无奈肩负着保卫南宫大将军的职责,只得静静的站在他身后,隔岸观火,过过眼瘾。 我从侧面观察着南宫大将军,只见他脸上不喜不悲,从容淡定,似乎对眼前的杀戮场面早已习以为常。 战斗终于结束了。这伙儿贼寇伏尸遍野,悉数被歼灭。竟然无人跪地求饶,也算挺有种的! 前面的板牙哥忽然回过头来,带着一脸莫名的兴奋,冲我眨眨眼说道:“傻兄弟,该我们上了。随着哥哥们一起“打秋风”去!”。 我有些不明所以,只得翻身下马,愣头愣脑地随着亲兵营的这些兄弟们手持各种武器,抬腿迈入了横七竖八的尸体堆中。 板牙哥又回头向我说道:“当心点啊,别怪当哥的我没提醒你:看到那些还没死透能喘气儿的,就补他们几刀。当心他们垂死挣扎,反咬一口。在战场上生存的第一要务,就是先保住自己的小命。” 我渐渐有些明白了:每次战斗结束后,亲兵营总能获得清理战场的优先权。也许这是对我们无法亲自参与战斗的一种补偿吧?火山文学 前面的众人个个手提朴刀,一边用脚拨弄着尸体,见到还能喘气儿动弹的就补他几刀,彻底送他们归西。 看到基本上没有活着的了。板牙哥他们动作熟练地俯下身子,在脚下的尸体身上来回翻检。连着摸了三四具尸体,都没有从对方身上找到一个铜板,板牙哥不免有些泄气。他抬腿踹了一脚身边的尸体,骂道:“穷鬼,难怪他妈不要命的造反,真他娘的该死!” 我终于明白了:难怪刚才板牙哥刚才一脸莫名的兴奋,所谓“打秋风”就是从这些尸体身上搜刮钱财,填充自己的腰包。这些飞来横财不必上交,也算是上司对亲兵营的一种优待吧? 随着队伍不断向前迈进,不少人终于有了收获。 走在队伍最前方,一个外号叫大力哥的壮汉忽然口中发出了一声惊喜的欢呼。引得我们一众人等都好奇的围了上去。 我也随着走上前去。行至近前,才看清他脚下的那具尸体正是那位眉心中箭的俏丽女匪。此刻她已死去多时,仰面朝天躺在地上一动不动,面色灰白透亮,嘴角还挂着几滴乌黑的鲜血。她的一只手腕上,套着一个墨绿色的玉镯,散发出幽暗而诡异的诱人光泽。 大力哥蹲下身去,紧咬着自己厚厚的下唇,一脸兴奋的去拔取那个玉镯。 只因那俏丽女匪已死去多时,身体早已变得僵硬。大力哥费了半天劲,竟未能拔下那个玉镯。见众人都围过来观望,他担心这些人红了眼去争抢,情急之下,他挥起手中朴刀,将那女匪的半截小臂直接剁了下来。终于拿到了那个玉镯,他难掩一脸的兴奋,将玉镯在自己的衣服上使劲擦了擦,蹭掉了上面沾染的血迹,连忙揣入了自己的怀中。 我扫了一眼被他随手扔掉的那名女匪的半截小臂,雪白雪白的,像一节洗干净的莲藕。 抬腿迈过了满地的尸体,又往前走了一段,众人口中几乎同时发出了一声惊呼。 大家几乎同时看到了从尸体堆中缓缓爬起身的一名女匪。她看上去似乎伤的并不重,一条腿早已被鲜血浸透,无法站起身来。 走在最前面的一人举起朴刀眼看就要补刀结果了她,却被板牙哥三步并作两步的冲上前去拦了下来。 那女匪瘦腰肥臀,身材娇好,一头的乌发披散开来,遮住了半个面颊。她一脸惊恐,拼尽全力挪动着身体,似乎想逃开面前这一堆如狼似虎的壮汉。 “先别杀,先别杀!”板牙哥一脸兴奋的高喊着。“逛窑子还得花银子呢,这可是天上掉馅饼一般难得的美味。等弟兄们都爽完了再杀她不迟。” 举刀的那人停住了脚步,思索了片刻,便点了点头。 众人仿佛是受到了某种鼓舞,都带着一脸兴奋一拥而上。有人拽胳膊有人抬腿,齐心协力地将那名硕果仅存的女匪向旁边的小树林中拖了过去。 那名女匪躺在地上,一边手舞足蹈拼命的挣扎,一边声嘶力竭的哭喊道:“求求你们杀了我吧!直接给我一刀痛快点!”。 板牙哥裂开大嘴笑着回应道:“想死哪有那么容易?你能把弟兄们伺候好了,说不定我们还能饶你一命!”。 板牙哥转回头来,对我挤眉弄眼儿,一脸淫邪的笑着说:“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走啊小兄弟,一起去享受一下。长这么大你还没碰过女人,品尝过女人的滋味吧?” 我执拗地摇了摇头。我心里很清楚:即使将来做个无法无天的土匪,也不能突破自己心底那道做人的底线。 板牙哥朝我吐了一口吐沫,扫兴地骂了一句:“呆瓜,童子鸡,整整一个不开窍的混球傻小子!”便不再理我,扭脸向小树林儿的方向小跑了过去。 片刻之后,耳中听到了从小树林的方向传来的那名女匪凄厉的惨叫呼嚎声,我不忍再听下去,便头也不回的转身离开了。 傍晚回到营房之后,用罢晚餐,板牙哥手拿一根小木棍剔着牙,来到我的身边,慵懒的斜靠在我的床铺上。 我忍不住扭头看了他一眼,低声问道:“你们后来把那名女匪怎么样了?是否放了她一条生路?” 板牙哥用奇怪的眼神望了我一眼,笑道:“放她一条生路?你个傻小子是脑子抽筋了吧?还记得你来这里第一天我说的话吗?我们亲兵营的弟兄们只管杀不管埋!放她一条生路?谁放我们一条生路啊?战场之上,你死我活,弟兄们挨个都爽完了,自然是一刀结果了她。南宫大将军曾经不止一次的告诉我们:切莫心慈手软,千万别把这些造反的匪寇当人看!他们就是一群畜生!”。 说着他又爬起身来,一脸坏笑的望着我说道:“你小子这么关心那小娘们儿,该不会是后悔了吧?我跟你说啊,那小娘们儿身材娇好,皮肤柔嫩有弹性。你没去真是可惜了!这种机会可是很难得的,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 望着我的眼神儿,他又补充道:“你个傻小子干嘛用这种看怪物的眼神看着我?所谓战场,就是把所谓正常人变成野兽的地方。唯有如此,才能在残酷的环境中活下去。你小子还是经历太少了,以后经历的多了也就见怪不怪了!” 我不由得眯起了双眼,紧盯着面前的板牙哥。虽说他大概是斗大的字儿不识一个,但不得不说,他最后的这几句话,却充满了某种血淋淋的深刻哲理。一将功成万骨枯! 板牙哥又伸胳膊捅了我两下,接着说道:“我说你个傻小子,我骂你童子鸡怎么看上去一点儿也不生气啊?这要是在我们家乡,到了你这个年纪还是童子鸡,那就是很难听的恶毒的骂人话。就说这男的要么是缺心眼儿,要么是身体有残疾,女人都瞧不上!你该不会真是童子鸡?”。 我愣了愣,望着他说道:“有那么严重吗?我小时候就和同村的女孩亲过嘴,不再算是童子鸡了吧?” 板牙哥捂着腮帮子笑得满床打滚,开口说:“亲嘴算个屁呀!你果然是个傻小子!没关系,等哪一天发了饷银,哥哥我亲自给你做向导,领着你去青楼逛逛,好早日摆脱童子鸡的恶名。所有花销,全部都由你来付账就行!”。 第九章 真命天子的烦恼 重峦叠嶂、怪石嶙峋的凤凰岭有着得天独厚的天然地理优势。 丛林密布,山道狭窄,易守难攻。 熊四海作为山寨的大头领,凭借着这些地理优势,已在此盘踞多年。 熊四海身高丈二,肩宽背厚,额头上有一道明显的疤痕,这是当年年轻与人斗狠时被人拿刀砍的。 他早已把凤凰岭当成了自己的家园。 多年之前,下山抢回了一个美貌的压寨夫人。 刚到山寨时,这位姓穆的姑娘还寻死觅活的,日子久了,却渐渐喜欢上了熊四海这个粗犷、直爽的山贼,并发自内心的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家。 安心的与他过起了小日子。并为他育有一女,取名熊芸姑。 芸姑姑娘继承了他们两个人各自的优点:身材像他的父亲,高挑硬朗;眉眼像她的母亲,一颦一笑间含情脉脉,美艳动人。 此时,熊四海正很舒服地盘腿儿坐在一张草席上,一手端着面前桌案上的酒碗,一边美美地品着碗中的酒水,一边竖起耳朵,聆听面前不远处站立着的那位使者的说辞。 “小人奉我洪家军首领洪天阔委托,特来拜会凤凰岭寨主熊英雄。 我洪家军自起义以来,广纳天下贤士,招募天下勇士,共襄盛举,替天行道,以解救天下苍生为己任,以推翻腐朽的大顺王朝为目标。 此次受洪首领委托,前来别无他意,特奉上白银、美酒、布匹若干作为礼物,诚心邀请熊英雄共同入伙。 与洪家军兵合一处将打一家,协力铲除天下不公,共同完成推翻大顺王朝的壮举!事成之后,便可共享天下之太平安康。 我家首领早就听闻熊大人神勇威猛之名,与其躲在这山寨之中,坐等被大顺王朝的贼兵围剿,不如早日出山,主动出击。与我洪家军共襄盛举,共同开创一个美好的未来太平世界! 您可能也有所耳闻,我家洪首领向来以待人宽厚,喜欢结交天下义士而闻名。 您若能带队前往,我家首领必与你结拜为兄弟,亲如一家。今后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不分彼此。即使将来推翻了大顺王朝,也能共享天下,为万民造福!不知熊大人意下如何?”。 熊四海并没有急于回答,而是将手中喝了一半的酒碗,轻轻放在了面前的桌案之上。 稍待片刻,他才缓缓抬头道:“十分感谢贵军的洪首领看得起在下,一番美意我心领了。我也会回赠一些礼品,请你帮忙带给洪首领。 如今天下纷乱,群雄四起,战火连绵。 我熊四海没有那改天换地,改朝换代的雄心壮志。只求蜗居在这山寨之中,舒舒服服的过自己的小日子。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这么多年来,朝廷也没有派兵攻打我山寨,我与朝廷井水不犯河水。不管怎么说,劳烦你回去给你们首领带句话:就说我熊四海无德无才无能,愧对首领大人的厚爱,却之不恭,受之有愧。” 那位使者略带焦急地躬身施礼道:“还望英雄三思啊!如今天下纷乱,烽烟四起,群雄逐鹿。正是英雄大展拳脚之时。朝廷之所以没有派兵攻打山寨,是因为他们一时半会儿腾不出手来。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安睡?一旦他们腾出手来,定会派兵全力攻打山寨,到那时英雄身单力薄,又没有旁人助力,恐怕只能悔之晚矣!”。 熊四海心里有些不高兴了,但表面上并没有表现出来。而是客气的回答道:“先就这么地吧,容熊某再想想。还是十分感谢贵军首领的美意,劳烦贵使回军之后,替我向你们的首领问个好!”。 那位使者脸上的表情很是无奈,只得躬身施礼后缓缓退出。 这年的隆冬季节,鹅毛大雪铺天盖地而下。万里江山,银装素裹,被装点的分外妖娆。 云台,这座大顺朝的百年都城,也笼罩在皑皑的白雪之中。 巍峨的皇宫位于这座都城的中心地带,占地数百亩。白天看上去巍峨挺拔,夜晚却显得阴森恐怖,雾气腾腾。 在皇帝的寝宫之外,雪地中突兀地站立着一个孤独的老者。 他一身官服,须发皆白,却身体笔直地站着。 一望而知,他在这里已经站了很久了,因为他的官帽、双肩上已被厚厚的积雪所覆盖,貌似一个刚刚堆起来的雪人。 大顺皇帝的暖阁之中,却是炉火正旺,春意盎然。 年轻貌美的丽妃,换了一身新衣服,正从屏风之后款款走了出来。 她来到了当今天子的面前,风情万种地跪倒在地,一边低头施礼,一边轻启红唇,轻声说道:“圣上,奴婢的这身新衣如何?你可还喜欢?”。 面前的这位年轻天子,不等她站起身来,便略显粗暴地一把将其揽入怀中。 伸左手轻轻抬起她的下巴,微微笑道:“我的可人儿穿什么都是美的。但说句心里话,无论你穿什么,都没有一丝不挂站在朕的面前显得更美。我就喜欢你那个样子!”。 丽妃的小脸微微一红,佯装羞恼,举起小拳头在年轻的圣上的胸前轻轻锤了一下,开口说道:“身为真龙天子,你为何越来越口无遮拦?我看陛下这是学坏了!”。 这位真龙天子仰头哈哈笑道:“你我之间,不必讲那些虚伪的世俗礼节,假道学。 说真心话就好,真心相爱更好!因为你是寡人心目中这天下最妩媚的小美人儿”。 恰在此时,皇帝身边的近侍老太监黄宏手拿浮尘,低头迈步匆匆走了进来。 他抬头看了一眼圣上怀中的丽妃,面部表情很不自然。又努力假装没看到一般,低头继续走了几步,跪倒在地一边施礼一边说道:“圣上,那位张首辅在雪地里已经站了足足有两个时辰了,你还是见一见他吧。 一来这冰天雪地,大雪纷飞。万一他真冻出个好歹来,徒惹一身麻烦不说,还会招致群臣怨言。二来太后的脾气秉性您也心知肚明,若让她知道了此事,又是鸡犬不宁不得安生!”。 年轻的圣上轻轻叹了一口气,顺手在丽妃的胸前拧了一把,才恋恋不舍的放开怀抱,直起腰来说道:“这个老不死的王八蛋,脾气还挺倔!早说了让他滚远点,朕不愿意见他,怎么还如此不识趣?”。 歪着脑袋思索了片刻,年轻的圣上无奈地说道:“那就让他进来吧,无非还是老一套的陈词滥调,满嘴屁话!早点儿唠叨完我们都省事”。 丽妃起身低头,微微施礼后款款悄然退下。 片刻之后,那位黄太监也连忙爬起身来,一路小跑着出去向雪地中的那位张首辅传达圣上的口谕。 雪地中那位孤独的老者,听到圣上的口谕后激动不已,连忙抬手将身上的积雪拍打干净,紧紧跟随着黄太监迈步走了进来。 这位张首辅入殿之后,连忙跪倒在地。十分郑重地行三拜九叩大礼。 年轻的圣上却完全不吃这一套,气呼呼的站起身来,背着手转过身去。 张首辅略显吃力的趴在地上,抬头说道:“圣上啊,您千万别责怪老臣唠叨。老臣年轻时便侍候先皇,为我大顺王朝能成就千秋霸业出力流汗,如今头发都熬白了。耿耿之忠心天地日月可鉴。 之所以苦口婆心也全是为了我大顺的江山社稷着想。 您早已过了弱冠之年,早该上朝理政了,绝不能再这么两袖清风,撒手不管了! 这几年来,我大顺朝内忧外患不断,我们这些老臣们虽鞠躬尽瘁,呕心沥血。 但您身为当今天下唯一的真命天子,不能再这样致江山社稷于不顾,玩物丧志,不求上进。 再如此下去,我大顺数百年基业真有可能毁于一旦!望圣上以天下为己任,早日出宫上朝理政!” 那位年轻的圣上猛的转过身来,一脸的怒气。 “什么叫玩物丧志?玩人就不丧志了? 寡人有时候真恨自己出生于帝王之家,所有人都非得逼着我做什么真龙天子! 我就喜欢种个花养个草,喝喝茶泡泡脚,这不算什么恶习吧? 我只想按自己的想法来生活。 种花养草,陶冶性情;喝茶泡脚,愉悦身心。 至于什么上朝理政,治理国家,还要时不时与你们这帮一肚子坏水的臣子们勾心斗角,我实在是没有一丁点兴趣!有时候想想都会觉得恶心! 这么多年来我从未上朝理政,天不是也没塌下来吗? 至于你们这些当臣子的,结党营私也罢,损公肥私也好,我睁一眼闭一眼,一概不管。这还不行吗? 你们这些当臣子的,领着朝廷的俸禄,就得好好干活,想着为天下人谋福利,为圣上解忧。 总不能什么都不干,搪塞推责,把一切都扔给我吧?我他娘的招谁惹谁了?” 趴在地上的张首辅脸色胀红,也有些顾不上君臣之礼了。 他抬头瞪着眼睛说道:“可您是真命天子啊!必须承担起自己应负的责任,为列祖列宗负责,为天下黎民百姓负责!为大顺数百年的江山社稷负责! 我们这些当臣工的只能起到辅助作用。因为整个天下都是您的,这万里江山也是您的!我的圣上啊!”。 年轻的圣上强压着心头的怒气,转身坐了下来,摊开双手说道:“那这样吧,今天我就将这传国玉玺亲自交到你的手上,这个真命天子我不干啦! 世界这么大,我想去看看。 你们家爷俩谁想当皇帝谁来当,我主动退位让贤,这总可以吧?” 张首辅的脸色瞬间变成了猪肝色,他浑身颤抖着说道:“圣上,你这是在暗骂老臣有谋朝篡位之心吗?我家可是世代忠良啊! 你莫要折杀了老臣!若你对老臣着实不满,直接拿了老臣的项上人头便是,祸不及家人啊!”。 年轻的圣上摇了摇脑袋,轻叹一声说道:“怎么跟你就说不通呢?我没有骂你,只是表示朕完全信得过你,想让你来当这个倒霉皇帝,帮我处理这满天下的破烂麻烦事儿。 我只做自己喜欢的事。这还不成吗?” 那位须发皆白的张首辅吃力的抬起右手食指指着天空,断断续续、有气无力的说道:“圣上---你---你---万万---”。那个 说到这里,这位可怜的张首辅竟然脑袋一歪,一头栽倒在地,从此彻底没了呼吸。 按照不科学的说法,他是被活活气死了。 按照现代医学的科学推论,他是突发脑溢血身亡。 看到突然倒在地上,一动不动的张首辅,年轻的圣上顿时乱了阵脚,彻底慌了。 他目光呆滞,手足无措的喃喃自语道:“完了,闯祸了!这下麻烦大了!”。 第十章 太后的雷霆之怒 张首辅风雪之夜在皇宫大内突然暴毙,引发了朝野震惊。 既然朝野都震惊了,自然是纸里包不住火,风声很快就传到了当朝太后的耳中。 先是皇上身边的大太监黄宏被传去当面问话。 说问话那是客气的,其实就是严加审问。 跪倒在太后脚下的大太监黄宏浑身哆嗦着大气儿都不敢出,仿佛真的是他本人亲自拿了一把刀,一刀下去就轻松结果了那位张首辅。 虽说是隆冬季节,但这位黄太监的内衣裤全被汗水湿透了。 他只得一字不漏,一五一十地交代了那个风雪之夜所发生的一切。 同时也主动承认了自己的罪责:比如严重失职,没能照管好那位年轻自负而又不争气的圣上。 还有就是没有采取适当的急救措施,以挽回那位张首辅早已不可挽回的宝贵生命云云。 本着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原则,由于认罪态度较好,除了遭到一顿劈头盖脸的严厉责骂,这位黄太监终于苟延残喘地保住了性命,并未受到过于严厉的责罚。 查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这位并不算太年老的当朝太后展开了她雷厉风行的清君侧整肃运动。 古往今来,由某些极端权势拥有者发起的所谓运动,大多都是蛮不讲理,至少是非理性的。 总有许多无辜的受害者为之陪葬。 首先遭殃的便是那位年轻的大顺皇帝精心培育的花房。 您还别说,虽然这位大顺皇帝显得有些另类,但他对这花房倒真是用了不少心思。 各种奇花异草琳琅满目,关于如何保持花房的温度、湿度调节,如何保证合理的光照,他都动了不少脑筋。 因此即使在这隆隆冬日,花房中竟还有一些鲜花迎风傲然绽放,大放异彩。 但随着太后的一声令下,这一切顷刻间便化为了乌有。 管你什么奇花异草,通通被连根拔起,跺进土里,踩成烂泥。 紧接着,太后对皇上身边的人进行了大面积调换。 什么歪瓜劣枣,比如长成李诞那样上不了台面儿、对不起观众的,总之看不顺眼的一律通通换掉,再安插进自己的亲信眼线,这才罢休。 一日之内,这位铁腕太后便用自己的雷霆行动对那位年轻的大顺朝皇帝发出了极为严厉的警告。 因为无论从理论和事实上来讲,她都是他的娘亲,那位至高无上权力的拥有者。 我既然能生了你养了你,平时宠着你惯着你,也就能随时灭了你! 至于今后该怎么办,自己掂量。 到了最后,太后要收拾的目标,只剩下那位年轻貌美的丽妃。 跪倒在太后脚下的丽妃,并没有表现出如黄太监那样的诚惶诚恐、汗如雨下。 因为她觉得自己并没有什么大的过错,侍奉圣上也是尽心尽力,算是做到了自己的本分。 即使是鸡蛋里挑骨头,也应该挑不出什么大毛病。 她还是太年轻了,不知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 她更不得而知:在太后的眼中,她早已变成了眼中钉、肉中刺,实乃罪魁祸首!早该被千刀万剐、挫骨扬灰了。 坐在上面桌案之后的太后只冷冷地扫了她一眼,便咬着牙恨恨说道:“小贱人,你仗着自己年轻貌美,一身狐媚,魅惑当今圣上,致使他多年来一直不愿上朝理政,弃江山社稷而不顾,你可知罪吗?” 丽妃当时头就有点懵。 内心嘀咕:这老妖婆又犯病啦,早上又忘了吃药吧?八竿子打不着,驴唇不对马嘴,这都哪儿跟哪儿啊? 不管心里怎么想,嘴上还必须表现出谦恭客气。 她微微抬头道:“回太后,奴婢自忖服侍圣上尽心尽力,并没有什么大的过错。 那夜张首辅突然暴毙,奴婢虽然也在近旁,但当他入殿时,奴婢已然退下了。更与之没有丝毫关联。” 太后唇边浮起一丝冷冷的笑意,斥道:“你个小贱人还敢狡辩?我可是听过不止一个人说过,你在圣上面前放荡不堪,时常不着一缕,使尽各种手段狐媚勾引,这些你总不能矢口否认吧?”。 丽妃的秀脸上微微一红,连忙俯身叩首。 抬头继续开口道:“回太后,我与圣上真心相爱,两情相悦。 也许有时是有些不知收敛,以后多注意些就是了。 奴婢也曾不止一次的劝过皇上,让他多花些心思用在家国大业、江山社稷之上,但他总是不肯听。 他毕竟是你的亲生儿子,您应该对他了解的更深。 依奴婢看来,他天性纯良,清高恬淡,不愿过多介入俗世俗物,喜欢种花养草,却也不算什么大错。” 太后依旧冷冷笑道:“你个小浪蹄子还挺能替他开脱。 身为一国之君,不思进取,不理政务,不顾天下黎民百姓,江山社稷。 你是想让他成为一代昏君,落得千古骂名,从而遗臭万年吗?”。 丽妃听罢微微愣了愣,低头沉思片刻,怯怯道:“这倒真是奴婢的不是了。我思虑不周,没有想的那么长远。只一心想着他只要龙体安康,心情愉悦就好。” 太后微微一乐,骂道:“你个无耻的小贱人,一门心思只想着怎样魅惑取悦皇上,祸乱天下。哪会有什么思虑长远? 你不是总喜欢光着身子吗?哀家今天就随了你的意,让你从此便永远了无牵挂!”。 太后转头轻轻喝道:“来人,把这个无耻小贱人给我扒光了,砍去手足,挖掉双眼,割了舌头,抛在大瓮之中。一刀砍了她太便宜了,我要让她生不如死。看她今后还怎么魅惑国君、祸国殃民?” 丽妃闻言不由得大惊失色,忍不住高声道:“太后,奴婢即使有些小错,今后改了就是了。我与圣上是真心相爱,这也算是弥天大罪吗?难道你这一辈子就没爱上过别人吗?”。 太后不由的勃然变色,站起身来大喝道:“放肆!现在就动手先割了她的舌头,看她还敢胡言乱语?!真是不知廉耻!”。 望着被众人拖下去的那个小贱人,太后努力地平复了一下自己恼恨的心情,这才又重新缓缓了坐下去。 大约一炷香的时间,一位太监匆匆上殿禀报:“太后娘娘,遵照您的吩咐,对那个小贱人行刑已毕。” 太后的脸上并未露出喜色,只是不耐烦地挥了挥手。 淡淡说了一句:“别让她死的太早太快,我要让她活着多受点罪。” 皇宫中的一所偏殿之内,一面墙上挂满了大顺朝各代皇帝的画像。 而眼前这位喜欢种花养草的年轻圣上,正一脸沮丧地跪倒在地,被罚面壁思过。 屋门一响,在一位太监的搀扶下,一身威严的太后缓步走了进来。 一阵长长的、令人压抑的沉默之后,太后缓缓开口道:“哀家令你面壁思过,就是想让你自己想清楚。你现在可知错了?”。 圣上转过头来回答道:“回禀母后,您老应该最知晓孩儿心性。说心里话,我真的不想当这个狗屁皇帝,宁愿自己躲进花房种花养草。 人生在世也就那短短几十年,一心想要过自己想过的日子,我既不伤天害理又不草菅人命,总不该是什么大错吧?”。 又是一阵令人窒息的沉默。 太后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开口言道;“你真是令人失望!面对列祖列宗,面对先皇的画像,你就没有感到一丝丝的惭愧、汗颜?如果你是生在普通人家,想做什么就去做什么,我也懒得搭理。 但你偏偏生于帝王之家,为娘对你的脾气秉性自然很了解。如今国难当头,匹夫尚且振臂一呼,你身为一代帝王,却要推卸自己本就应该承担的责任?!怎不令人痛心疾首?! 身为堂堂七尺男儿,活在这个世上,首先要敢于担当,勇于担当!没有这点儿担待,生不如死,猪狗不如! 你若真想退位让贤,去种花养草,我不拦着你。但至少也得渡过这个档口,给我点时间再寻一位盖世明君。 到了这个节骨眼,你若还要一味退缩,我们大顺朝数百年基业真就可能毁于一旦!甚至一点翻身的机会都没有! 算哀家求你了,等过了这道坎儿,你自己有什么想法我们都可以坐下来慢慢谈。但目前这个关键时期,你必须给我把腰板挺起来,咬着牙熬过去! 否则将来即使我死了,也无颜去面对九泉之下的列祖列宗!你也一样!”。 年轻的圣上低着头思虑了良久,才咬着牙说道:“好吧,那我就勉为其难,再多煎熬一段时日!” 太后终于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孩儿唯有一件事情要求娘亲:尽快把丽妃放回来吧,我离不开她! 我听太监们说,有人看到几个大内侍卫将丽妃押去了母后的宫殿。” 太后重她新恢复了满脸的怒容,咬着牙狠狠的朝地上淬了一口:“从今往后,你就把那个小妖精彻底忘了吧!你之所以变成现在这样,都是被那个小贱人害的! 你竟然还不自省?仍对她念念不忘!我已经送她去了她早就该去的地方,这辈子你都甭想再见到她了!”。 一惊之下,年轻的圣上忍不住张大了嘴巴,睁大了双眼,瞠目结舌,无言以对。 后来没过多久,那位暴毙的张首辅被追封为“忠烈侯”。他的家人儿子们也得到了相应的银两抚恤、官职升迁。 这里要特别提一笔张首辅家中那条原名旺财的小狗。 在给“忠烈侯”送葬的前一天,它胡乱地吃了一些残羹冷炙,结果吃坏了肚子。 等到葬礼结束,它浑身没了力气,趴在“忠烈侯”的坟前一动不动。 一直趴到第二天完全恢复了体力,才摇着小尾巴重新跑回了家中。 但富于想象力的人们不这么认为。 他们的理解是:小狗比人类更加重情重义,忠义双全。 因思念旧主,趴在其坟前久久不忍离去。 后来这条原名旺财的小狗被正式改名为“八公”。 一人得死,鸡犬升天。 比起艰难地活下去,死亡似乎更容易一些。但想要在恰当的时间、地点死去,却是难上加难。 那完全是一种高难度的技术活,难度系数9.9。 绝非我等常人所能企及。 主人都由原来的首辅升格为侯爷了,家中的小狗自然也不能再叫旺财这样土里土气的名字了。 “忠犬八公”的美丽故事从此在人世间广为流传。 第十一章 大顺朝的外患 太后口中的内忧不用说想来大家也都明白:各地风起云涌、此起彼伏,按下葫芦起了瓢的各路农民起义军。 他们以自己的鲜血和生命为代价,正一点一滴地蚕食着大顺王朝原本就已开始松动的根基。 现在再来说说大顺朝的外患。 我们不妨将目光从大顺王朝的中心都城云台开始,向西北偏北方向移动。 越过广袤的无人隔壁滩,跨过燥热的沙漠地带,可以看到那里有一片诱人的绿洲。 那里便是所谓游牧民族的聚居地。 出于不同的种族,不同的宗教信仰,那里分别矗立着三个民风彪悍的国家:阿卡拉、木托磐尼和米尼艾尔。 这三个国家都属于马背上的民族。 从小屁孩开始,就在疾驰的马背上挥舞刀剑,当地民风十分彪悍。 这三个国家之间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厮杀。 正应了那句话所说: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 好在这三个国家从未有机会三方联手,共同侵略大顺领土。 否则大顺王朝就不会有几百年的历史,几十年都够呛! 但是,其中两国联手共同袭扰大顺疆域,也足够昏昏沉沉的大顺王朝喝一壶的。 因为最近的百余年来,大顺王朝由开国之初的尚武轻文已逐渐演变成了尚文轻武的社会风气。 一个国家安定的太久了,大家都自然而然的向往通过科举,步入仕途,从而改变个人的命运。 至于国运如何?关我屁事!就算天塌了也有个高的先顶着。 而对于统治者来说,大家都挤破脑袋去考科举,即使有人对社会制度不满想造反,估计也早已没了力气拿起武器,况且应者寥寥。 如此便可以很轻松的保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何乐而不为呢? 近几年来,域外的这三国之中,木托磐尼发展迅猛,人口迅速呈增长态势。 如此一来,无论是地盘还是资源都显得不够用了。他们又击败过阿卡拉,占领其某些城邦后进行了种族灭绝般的屠城。 但这个相邻的小国无论地盘还还是资源,根本无法满足木托磐尼老国王那越来越大的胃口。 这就好比是一个强壮的猎人,本想在森林里打只肥美的野猪解解馋,却只捕获了一只瘦弱的兔子。 还他娘不够塞牙缝的! 于是他们将贪婪的目光投向了幅员辽阔的大顺王朝,同时将打磨得十分锋利的獠牙和利爪也伸了过来。 渐渐地他们发现,与灵活跳跃的度兔子相比,行动迟缓的肥羊更容易捕获,吃起来也更有味道,更能充饥解馋。 木托磐尼王国仅动用了全国三分之一的兵力越过大顺边境,短短的时间内就连克大顺三个州府。 各种烧杀劫掠一番之后,满载而归。 侵略者一旦尝到了甜头,回到家休整一段之后,他们自然会去而复返。 大顺朝的边关此时形同虚设,岌岌可危。 好在天佑大顺,那些得胜而归的屠夫们还没等喘口气儿,因为老国王的突然离世,他的几个儿子为了争夺王位,本国国内爆发了内乱。 这帮杀红了眼的不孝子将老国王的尸骨扔在一边不管不顾,先拎起马刀死死盯着对方的脖颈挥刀砍了过去,直杀到天昏地暗,双眼通红,你死我活。 这就给了大顺王朝难得的喘息之机。 而相对弱小却很有骨气的邻国阿卡拉,趁着敌国爆发内乱,举全国之军力向敌国发起猛攻,誓报当年被屠城的血海深仇。 一时之间,这片曾经辽阔而美丽的绿洲,被滚滚的烽烟覆盖,血流成河。 阿卡拉国王温尼巴特稳稳的骑在战马上,举目远眺。 同时抬起自己的左手,轻轻捋了一把下巴上花白的胡须。 索隆骑在飞奔的战马上,一边抬手扶了扶脑袋上歪至一旁的头盔,转瞬之间便奔到了温尼巴特的马前。 他并未翻身下马,而是在马上气喘吁吁地抬手弯腰施礼道:“报国王大人,前方有消息了!”。 温尼巴特收回远眺的目光,微微点头道:“不慌,先喘口气儿。有什么消息,说来听听。” “木托磐尼老国王的三子孟腊残忍杀死了自己的两位亲哥哥,最终一举夺得王位。 其都城的内乱已渐渐平息,他们正着手整顿军马,准备前来攻击我方的先头部队。” 温尼巴特微微点头道:“早就听说过孟腊这小子阴险歹毒凶狠,没想到他这么快就得手了! 好在我们也趁乱夺取了敌方两座城邦,没吃什么大亏,是时候撤退了。否则等那小狼崽子转回头来,一定会亮出锋利的獠牙对我们疯狂报复!”。 “那些敌方的俘虏如何处置?”索隆问道。 “男的都全部杀掉,一个不留!血债血偿。女的都绑回去做奴隶。”温尼巴特头也不抬地淡定答道。 “索隆,你此次作战杀敌勇猛,战功卓著,是我们阿卡拉王国难得的勇士。 本王特许你从敌国的女俘中任意挑选一个年轻貌美的,领回家做妻子。算是对你战功奖励的一部分。” 听得此话,索隆的脸上并没有流露出欣喜若狂的表情,而是咧嘴苦笑了一下,轻轻摇了摇头。 温尼巴特国王不由得瞪大了双眼,惊讶的问道:“怎么?这么多年轻貌美的女俘,就没有一个你能看上的?还是你的心中早就有了意中人? 我说过了,你是我们阿卡拉王国难得的勇士。无论你看上了哪位姑娘,提前告诉我一声,我豁上这张老脸亲自登门去帮你做媒!”。 索隆闻言微微一愣,思索了片刻,裂开大嘴露出了两排洁白的牙齿,还是一言不发地轻轻摇了摇头。 “傻笑什么?别不好意思。男子汉大丈夫,战场上的那股勇猛劲头都去哪儿了? 作为过来人我可要告诉你:这追女孩子要像作战一样勇猛才行!即使人家看不上你没答应也不算啥丢人的事儿!何况还有我这个当国王的面子在?”。 索隆依然傻笑着,第三次轻轻摇了摇头。 他心里说:就算翻遍整个阿卡拉王国,找谁来作媒也不能找你呀! 因为我的心上人,就是你的独生女,掌上明珠,温柔可爱的温妮公主。 这天底下哪有拉着自己的未来岳父给自己当媒人的?那不全乱套了吗? 脑袋上刚刚扣上皇冠,木托磐尼王国的新皇孟腊,听到阿卡拉王国正全面撤军的奏报之后,脸上没有丝毫的喜悦之情。 他猛的从座椅上跳了起来,来回踱了几步,咬着牙根恨恨说道:“这些卑鄙可恶的阿卡拉人,趁虚而入,趁火打劫。待我国内大局稳定,本王定会亲自统领举国之兵马,将他们彻底灭国! 第十二章 悍匪洪天阔 据说一代枭雄洪天阔年少时很是内向,性格沉闷,不善言辞。 在人群中这类人是比较可怕的。首先在于他们善于伪装,表面看上去呆呆傻傻、人畜无害。其实是茶壶里煮饺子,心里有数。他们就像是沉默的火山,一旦找到机会爆发了,就威力惊人、伤害性巨大。 平时不怎么言语,一旦开口就滔滔不绝、口若悬河,语不惊人死不休! 日常装作人畜无害,一旦出手就勾魂夺命,不弄死个俩仨的誓不罢休! 民间有一句话对这类人做了很准确的总结定位:蔫驴踢死人。 在一群驴当中,没事就嗷嗷乱叫,呲着牙随时做咬人状,时常就乱踢乱踏的,大家都会对其有所警惕防范,其实出不了多大的乱子。 倒是那些平时看上去很乖很听话,总是低着头吃草玩命干活的,一旦突然发狂,是真会要人命的! 洪天阔到了二十出头还是一个标准的老实本分人,他通过自己的努力,在青浦当地混到了一份粮仓小吏的差事。 虽说平日里性格有些内向,但在为人处事方面并不显得十分呆板。与自己身边的同事相处融洽,甚至还很识趣地参与了内部共同倒卖国库粮食的小团伙,找机会给自己捞点儿外快,发点小财。 这也无可厚非,所谓靠山吃山。既然背靠着国库粮仓,奸守自盗捞点外快,也合乎人之常情。 但自从各地发生饥荒,有许多的人被饿死。甚至在出入粮仓的路上,就能遇到那些皮包骨头,饿毙在路旁无人掩埋的尸体时,洪天阔的性情发生了显著变化。 他先是主动跑到自己的顶头上司,也是倒卖国库粮食小团伙的头目之一面前主动请求赈灾放粮,挽救饥民性命。 那位顶头上司不由得翻起了白眼儿,没好气的对他说道:“你要是实在闲的蛋疼,就回家躺到炕头掰着自己的脚趾头数着玩吧! 赈灾放粮,拯救饥民那得有圣旨,就不是我们这些芝麻绿豆小屁官该操心的事儿! 饿死的我见的多了,那得怪他们自己!不老老实实在家种地,出来四处瞎跑沿街乞讨,不饿死才怪呢!”。 洪天阔无语的低头退了下去。 俗话说:不听领导之言,吃亏就在眼前。 洪天阔并未悬崖勒马,回头是岸。而是做出了匪夷所思的举动:他竟然瞒着自己的顶头上司,抛弃了小团伙的攻守同盟,私自将粮仓中的粮食运出了一些,分发给即将饿死的饥民。 得知此事,他的顶头上司,以及小团伙曾经的盟友们都震惊了! 他们经过通宵达旦的会议,认真分析研判后得出一致结论:洪天阔这家伙疯了!而且已病入膏肓,彻底没救了! 就算他把粮食倒卖,所得银两私吞。也不过是财迷心窍,属于正常人的表现,大家都还能理解。但目前这种损人不利己的行为只有疯子能干得出! 团队成员很快达成了一致的意见:必须尽快将其除掉。 否则很有可能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如果放任自流,保不定哪一天他把整个团伙成员包括顶头上司都出卖了! 疯子的思维方式永远不能按常人的想法来推算。 况且他已严重触犯了大顺律法。 大顺朝的皇帝可以撒手不管,两袖清风。但大顺朝这些层层叠叠、靠俸禄维持生计的各级官员们又不全都是瞎子,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他们是得替朝廷卖命干活的! 于是,在洪天阔顶头上司的统一领导下,小团伙成员协力同心,几乎不费吹灰之力,短短三日之内就将洪天阔扔进了大牢。 此时大顺朝的国家机器也不再卡壳了,开始了飞速运转,很快判决就下来了:死罪,秋后问斩。 虽说大顺朝乱哄哄的,比菜市场好不到哪儿去。但人家毕竟号称法制社会,起码对老百姓他们是自己这么说的。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可还没等到秋后,造反的巨浪就先扑了过来。洪天阔侥幸逃过一劫。 出狱后他像换了个人似的,站在街头振臂一呼,开始了滔滔不绝且极具煽动性的演讲。 满街饿得半死的饥民们视其为偶像、英雄。紧紧跟随在他的身后,开始了肆无忌惮的打砸抢烧。 洪天阔本人肩扛一柄雪亮的大砍刀,冲在队伍的最前面。 那些陷害过他的顶头上司,以及曾经的小团队盟友们,他一个也没放过。 亲自挥刀,一个个砍了这些人的脑袋。 又率领众人攻入了县衙,将那些曾经很威风的衙役班头、县令等诸人斩杀殆尽。 洪天阔因为作战勇猛,能说会道。很快将原先的造反头目取而代之,成为了大家心目中公认的首领。 他又命人竖起了“替天行道”的大旗,从此便头也不回的踏上了全力推翻大顺王朝的不归路。 古往今来,领袖人物必须首先是一个好的演说家,才能蛊惑民众,鼓舞人心。而洪天阔显然具备这样的先天优势。 短短的时间之内,所谓洪家军便聚众上万人。 拿下县城之后没多久,他们便全力猛攻州府。可惜洪家军成员大多是从未经过战斗训练的饥民,空有一腔热血。 在攻打州府的战役中,他们不得不以血肉之躯首次面对全副武装的官府正规军。 战况之惨烈可想而知,洪家军几乎被斩杀殆尽。 还算洪天阔命大,浑身是血地从尸体堆中爬了起来。他所带来的近万人马,包括他本人在内,侥幸存活下来的仅仅只有一十八人。 最令人佩服的是,这十八条好汉没有一个被吓破了胆,抱头鼠窜,慌张逃命。而是重新拧成了一股绳,重打鼓另开张,再次啸聚搜罗各地饥民,重举“替天行道”的大旗,再组洪家军,广招天下勇士加入其中。 随着人马数量的逐步增多,洪天阔也充分吸取了上次的教训,加紧了对兵马作战能力的训练提升。 经历了一次次的严重失血与频死状态,以洪天阔为首的洪家军,凭借自身顽强的生命力,终于在这片广袤的大顺疆域内生根发芽,并最终成为了终结大顺王朝数百年历史的最强悍的死对头之一。 行文至此,有人提意见了:洪天阔明显是一个农民起义军的领袖,英雄人物。 你怎么能用如此不敬、甚至略带嘲讽的笔法描述此人呢? 英雄?流寇?我只知道自古成王败寇! 我又不是那些头发油光、道貌岸然的历史学家。 他们这些人吃酒席吃的满嘴流油,桌子底下还时不时伸出咸猪手偷偷摸摸年轻漂亮的女助理的大腿,揩揩她们的油。 吃饱喝足之后,当权者会扔给他们几枚铜板,他们一边点头哈腰地收下,一边会老老实实的按照统治者的喜好编写所谓历史。 而我只能从一个只求苟活的市侩小民说书人的视角努力如实描述,不做任何评判,尽量不带个人情绪。 有时观点难免偏颇,仅此而已。 有意见最好忍着点,实在忍不住想发泄一下,出门找辆高铁伸腿给它使个绊子,看能不能摔它一跟头,我也绝不拦着。 废话少说,言归正传: 洪天阔微微低着头,倒背着关节粗大、布满青筋的双手,在自己的营帐中来回转圈,一脸的凝重。 一位身材高大的将领掀帘而入,抱拳施礼道:“禀大头领,我们已经得到了老四那边的确切消息!”。 说到这里,他突然顿了一下停住不说了。 洪天阔抬起头来,双眼一眨不眨的急切地望着他,一言不发。 那位将领轻轻叹了一口气,才咬着牙继续说道:“老四率领的近万兵马,在转移过程中于红石峡一带遭遇官军提前埋伏,所部将士悉数奋战而死,无一生还!”。 洪天阔粗壮的身体猛然晃了晃,险些一头栽倒在地。那员将领快速上前两步,伸出双手急忙将他扶住。 洪天阔呼哧呼哧猛喘了几口粗气,又深吸了一口气,这才压住了胸中的翻涌的滚滚波涛。仰天长叹道:“痛煞我也!老四,说好了弟兄重聚之时,不醉不休!你怎能如此言而无信?扔下哥哥我一人-----。” 良久之后,他双手哆嗦着,努力平复着自己的情绪。咬牙问道:“是官府的哪路贼军所为?我早晚要亲自统军踏平他们,为死难的弟兄们报仇血恨!”。 那员材高大的将领轻声答道:“据探子查明回报,是我们的老对手,南宫寿喜所部人马所为!”。 洪天阔禁不住咬牙切齿:“又是这个南宫贼子!终有一日,我一定要亲自砍下他的项上人头!”。 “首领切莫伤心过度,保重身体要紧。血债血偿,不是不报时辰未到! 如今还不是报仇雪恨的时候。那贼军既已得手,为防我军报复,必龟缩不出,早有防范。我军不如避实就虚,挥兵南下,攻打邵阳。与南宫贼子的这笔账迟早是要算的!”。 洪天阔微微点头道:“我明白,不可因一时激愤胡乱用兵!只是这口气,我实在难以下咽!”。 那员将领接着说道:“另外我还想到一件事:老四这次率部转移,我军中将士知道的人也并不多。那南宫贼子是如何提前得知?并预设了埋伏?此次我军攻打邵阳,也要注意加强保密工作。 更重要的是,我们得下功夫排查内奸了!”。 洪天阔双目圆睁,微微愣了愣。继而深深地点了点头,不再发一言,似乎陷入了某种沉思当中。 第十三章 青楼芙蓉姐 今晨与往日一般,方长官早早的就来到了我们的营房之中。 拉练完毕之后,他并没有宣布解散。而是命令我们全部上马,背上自己的弓弩,带好箭囊,前往郊外的教场练习骑射,并要逐一考核。 我听了不免有些头疼:拳脚功夫自然不在话下,我在营中自谦是第二,就没人敢说自己是第一。 前一阵子刀法也练得不错,无论是砍劈撩挑都很有准头,力度也足够了,被当做标靶的草人被我拦腰砍断,十分轻松。 骑术也从最开始的一塌糊涂,天天从奔马上摔下来摔的屁股疼。在方大哥的亲自调教下,进步迅猛。最重要的是,与胯下那匹枣红马配合日益默契。 唯一落后于众人的,便是这射箭之术。更别提骑在颠簸的马上射箭了! 第一次练习骑射,我就差点闯了祸,捅了娄子。 在颠簸的马上弯弓搭箭,本来是瞄准了标靶,也不知怎么手腕一抖胳膊一歪,弓箭离弦而出,差点射中了远远站在一旁的方长官的头盔。 他显然也被吓了一跳,还好没有暴怒发火。只是喃喃地骂了一句:“娘了个腿儿,你个兔崽子和我有多大仇啊?这是想借机暗算我?!”。 我顿时羞愧难当,无言以对。 那次训练结束之后,方长官毫不客气地跑过来,当着众人的面在我的屁股上使劲儿踢了两脚。 骑在马上,我心里暗暗下定决心:今天争取表现好点,至少不能把方长官再当靶子射了! 否则他非得踢烂了我的屁股不可。 想想我的屁股有多倒霉呀:小时候天天挨老爹的铁砂掌,还被我现在胯下的这匹枣红马摔过,现在又要挨方大哥的大脚踢! 难道是天将降大任于吾之屁股?故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 小时候背过的古文,不知怎么突然跃入我的脑海中。 在奔驰的马背上,来来回回练了几圈,手心有些微微出汗。感觉比上次好点有限。 正准备下马休息片刻,忽然听到了一连串的马蹄声。扭头一看,是今日当值,为南宫大将军做贴身护卫的那几个营中兄弟。他们怎么也来了?这么说南宫将军身边没人保护了? 正疑惑间,却看到了南宫大将军骑在马上的身影。 他看上去兴致颇高,人未到而声先至:“小兔崽子们,本帅今天心情好,特意来看看你们训练。都给老子好好练啊,不许偷懒!”。 话音未落,他已经策马来到了我的面前。好似无意地扫了我一眼,笑着说道:“你个刺头小子练得怎么样啊?我可听你们方长官说了,你其他几个科目都表现优异,就是这骑射有点丢人现眼。跑两圈射几箭让本帅看看,好让我也可以给你指点一二”。 我有些难为情地回答道:“大将军,你既然都听说了,就别再让我丢人现眼了!要不我骑马舞刀给你看看?”。 “鬼扯!老子就要看你的骑射。别的一律不看!”大将军双眼发亮地盯着我说道,嘴角挂着一丝阴险的笑意。 我远远地望了方大哥一眼,他也是一脸坏笑,摆出一副等着看热闹的嘴脸。火山文学 他双手抱着膀子,远远地冲着我嚷嚷道:“臭小子啊,今天你若是能够射中南宫大将军的头盔,我算你是真有本事!不但不会罚你,还有神秘好礼相赠”。 南宫将军扭头望了他一眼,哈哈大笑着说道:“你可拉倒吧!我自会躲得远远的!绝不能没战死沙场,却被这刺头小子失手取了性命!那样传出去就是天大的笑话!”。 眼看是实在推脱不过去了,我只能硬着头皮,催动胯下战马,弯弓搭箭,在马上努力地保持着身体的平衡,瞄着远处的标靶射去。 连出三箭,虽然没有一箭能射中靶心,但好在没有偏出太多。 策马转回头来,南宫将军才从很远的地方骑马跑了过来。 也不知他闹着玩儿还是真心怕了,反正我射箭的时候他真是躲的远远的。 来到我的近前,他骑在马上开口说道:“火候还差得远呢,刺头小子!你且退至一旁,看本将军给你来几下!”。 第十四章 灯下话乱世 “你先坐吧。”对面那位美艳不可方物的神仙姐姐微启红唇淡淡说道。 恕我才疏学浅,我实在不知道该用什么词语形容她天仙一般的美艳绝伦、优雅端庄。 内心只是隐隐隐觉得我们二人之间神交已久,似曾相识。 也许她应该是我上一辈子的亲人吧?为什么会有这种熟悉而温暖的感觉? 她轻轻挥了一下薄如蝉翼的衣袖。我不懂那衣料的具体材质,只是觉得:这样精美的衣料,只适合她一个人穿用。全天下所有的其他女人都不配! 她那风轻云淡、貌似随意的轻轻一挥,却好似一记重拳,击打在我的胸口上,让我差点当场昏了过去。 恍惚之间,我从她粉嫩的面颊上看到升起了一道美丽而迷人的彩虹。 那其实不过是她脸上泛起的一抹淡淡微笑。 “小阿弟你喝酒了吧?脸色怎么这么红?还是一副醉眼朦胧的样子?!算了,我给你泡杯茶醒醒酒吧。” 上苍可怜见,晚餐虽然板牙哥点了一桌子的酒菜,可我除了抱着饭碗玩命吃菜,确实滴酒未沾啊! 骗你是孙子!可是现在怎么就醉了呢?难道是因为板牙哥嘴里的酒味儿太冲熏的?还是真应了那句话:酒不醉人人自醉,花不迷人人自迷? 反正我现在满脸通红,头脑发懵,着实是一副酩酊大醉一般的丑态! 一双纤纤玉手,捧着一个造型精美的茶盏,轻轻放在了我面前的小桌上。 我像这辈子都没见过,更没喝过茶水一样,捧起来便一饮而尽,却仍然感觉到口渴难耐。 你现在就算是给我满满一洞庭湖的凉水,我也能一口气儿喝干它! 面前那位姑娘抬玉手轻掩红唇,“扑哧”一声笑出了声。 她再次开口,声音悦耳动听:“茶水不是那样喝的。要一口一口地慢慢品,才能品出其中滋味。你那只能叫牛饮!会被懂喝茶的人笑话死的。”。 我去!哪有那么多臭讲究?喝茶只要会张开嘴往里灌就行! 说完,她饶有兴致地在我对面的软椅上款款坐了下来,充满好奇的用那两只灿若星辰的眼睛仔细上下打量起我来。 我努力地平复着自己过于紧张的情绪,甚至恨不得抬手抽自己两巴掌,好让自己彻底镇定下来。 我扪心自问:慌什么?她长得这么楚楚动人,而且看上去既温柔又可爱,完全不像是只凶猛的老虎,绝对不会吃了我的!一定不会! 就算是真被她吃了,那也是我的荣幸,我心甘情愿。 “小阿弟老家是哪里人?今年多大了?”。 嗯,她能这样用大白话与我交流,不在我面前拽文,用仙乡何处,今年贵庚之类的文词儿让我感觉舒服了很多。 就好像一个亲切的大姐姐与我随意聊天拉家常一样。这感觉倍儿好。 我心里忽然就不那么紧张了,而且回答的很流利:“我今年虚岁十八,马上就十九了。老家是距此百里之外白桦村的,被抓了壮丁才来到了这里军营之中。 其实我挺想家的,还特别想俺娘。不怎么想我爹,是因为小时候他老打我屁股!”。 对面的那位仙女姐姐再次掩红唇嫣然一笑。淡淡说道:“姐姐我虚长你两岁,看你单纯可爱的样子,我心中甚感亲近。 姐姐家中已再无亲人了,孤苦伶仃,沦落风尘。你若不嫌弃,我倒愿意认你当个亲弟弟。” “我当然愿意了!实话实说,初次见到姐姐,我总有一种似曾相识之感!总觉得你是我上辈子的亲人!”。 “姐姐的艺名叫芙蓉,就是水中荷花的意思。我原本书香门第出身,可恰逢连年战乱饥荒,家中亲人不幸接连亡故!有一段时间我差点饿死了,后来也就想开了,先活下去再说。 什么饿死事小,失节事大,那都是那些道貌岸然的所谓道学先生拿来骗人的! 翻阅历史,每一次的改朝换代,都是那些道学先生最先双膝跪地向侵略者投降求饶的。天天把节操挂在嘴上的人,其实是最没有节操的!”。 我连连点头道:“我知道芙蓉就是莲花。我读过几年私塾,后来因为调皮捣蛋,被先生赶回家才辍学的。我还读过《爱莲说》。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就像姐姐您这样。” 芙蓉姐姐抬起一只玉手轻轻摇了摇,苦笑道:“我可愧不敢当。只是为了生存别无他法,我可不愿意装清纯,装给谁看呢? 可怜我手不能提肩不能挑,勉强苟活而已。既然要硬着头皮活下去,就要努力让自己变得坚强快乐一些。 世间俗人常嘲笑谩骂我们是风尘女子,但我们起码能够自己养活自己。 其实世间最可笑的,是那些饿着肚子的嘲笑那些勉强能填饱肚子的。 从古到今,世人其实从来也都是笑贫不笑娼。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且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 男人风流潇洒可以名垂青史,女人风流一点就罪该万死,这算什么狗屁道理?!” 我皱了皱眉头,轻轻叹道:“姐姐天生丽质,聪慧过人,如此终不是长久之计吧?”。 芙蓉姐姐微微点头道:“我自然知晓。趁着还没有人老珠黄,等攒够了银两,我自会另寻安身立命之处。弟弟若以后想姐姐了,来看看我就好。 青楼又叫销金窟、无底洞,你当兵拿命换来的那点银子,就别往这里乱扔了!好好攒起来,回头娶个良家女做妻子,安度一生。” “其实所谓的良家女,也未必就好到哪里去!哪有姐姐这般率直、纯真可爱?更别说美艳动人了!”。 芙蓉姐姐再次掩唇而笑:“小嘴儿还挺甜的,会哄女人开心了。看来还没有傻透! 我猜想数千年之后,或在另一个世界,我们女人的地位会逐步提高。那时候就没人敢叫我们风尘女子了,会改个名称叫女明星或者女演员啥的,而且人人仰望,趋之若鹜,顶礼膜拜。 女人也是人,有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的权利!包括自己喜欢的男人。不是吗?”。 我轻轻的摇了摇头:“不知道。我也想不了那么远,能够把这一辈子过好就行。其实我从小一直想当个土匪,无拘无束,无法无天,无人敢管!”。 芙蓉姐姐面带微笑,双眼发亮地望着我说道:“小土匪,我倒是越来越喜欢上你了!听老鸨娘说,你还是个童子鸡?真的假的?” 我脸上再次猛然一红,低着头说:“姐姐你不许笑话我!告诉你一个秘密,我很小的时候就尝试过和村里的小女孩亲过嘴,虽然没什么感觉,但不能再算是童子鸡了吧?”。 芙蓉姐姐笑得花枝乱颤,伸手点着我的额头说道:“没想到你这个表面老实、貌似忠厚的小土匪,小时候那么坏啊?!难怪你爹老揍你,我看就是该打!”。 说着她忽然站起身来,一只小手快速伸向自己的腰部,缓缓地轻解罗衫。 望着突然出现在我面前细腻而紧致的如雪肌肤,我大脑中一片空白,整个人都傻掉了。 她轻启芳唇,吐气如兰,语气坚定地说道:“站起来,小土匪。姐姐我亲自帮你去除童子鸡的恶名。” 我鼓足勇气站了起来,但还是底气不足地补充了一句:“可是姐姐,我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懂啊。”火山文学 芙蓉姐姐的双目中似乎突然放射出一束炫目的光芒,深深地灼痛了我。 “这个也需要学习。不过没关系,别慌、别急、别怕,姐姐亲自教你。”她轻轻贴在我耳旁温柔低语呢喃道。 我突然感觉到:自己的腰部被一根柔软而有力的藤蔓紧紧缠住了,使我无力挣脱也不想挣脱。心里只盼望那根藤蔓缠我缠得更紧些,千万别松开! 感觉这次自己彻底喝醉了一样。 两片芳唇无限轻柔地紧贴在了我的嘴上,这次我有感觉了! 那是香甜而芬芳,令人陷入深深迷醉且无法自拔的感觉。 嗯,看来当年那个小屁孩儿是白白以身试法了。 这种感觉只有长大了才会有,小毛孩子是无法体会的。 “杀啊!”随着洪天阔猛然高高举起手中的大刀,邵阳攻坚战宣告正式打响。 无数的洪家军步卒高举着盾牌,肩扛着云梯,冲着邵阳城那高高的城墙蜂拥而上。 城头上的守军虽略显慌乱,但却都毫不犹豫的举起手中弓箭。朝着城下密密麻麻的人群一通乱射。 很多人一声不吭地倒在了前进的路上,但更多的人毫不犹豫地踏着他们的尸体继续上攻,口中还发出疯狂的呐喊。 任凭城头的守军发狂一般的刀砍斧剁,一架架云梯还是艰难地贴着城墙被竖了起来。洪家军的将士们一手举着盾牌,拼命阻挡着自上而下如瓢泼大雨一般飞来的箭雨,一手举着短刀,沿着云梯疯狂地向上攀爬。 “推翻云梯,砍死他们,要快!”城头之上,一员大顺王朝的守军将领一边暴躁的狂叫着,一边举着自己手中的砍刀指向顺着云梯往上攀爬的洪家军兵卒的脑袋。 洪家军没有大顺正规军那样的攻城火炮,缺少如此的攻城利器,他们只能依靠人海战术,以命相搏。 完全孤立无援的大顺守军心里都很清楚:一旦城下的这些匪贼跃上城头,双方进入短兵相接的相持阶段。他们就只剩死路一条了!因为对方人马的数量远远高于己方。 豁出命去也要阻止哪怕是一个贼兵爬上城头,成为每一位守军将士共同的信念。 可是很快,城头上守军的弓箭就用光了。因为攻城匪军人数实在是太多了,密密麻麻的。 “兵器库里的弓箭还有吗?派人去全都搬运上来,都到这节骨眼儿了,别他妈给我省!”。 “回禀将军,兵器库里早就空了!”。 那员守将瞪着双眼朝城下看了一眼,无奈的将头盔掀至一旁,伸出右手抓着自己的头皮使尽劲挠了挠,嘴里吐出了一句难听的脏话。 愣了片刻,他忽然好像又想到了什么。口中大喊道:“长矛,长矛!把手里的短刀都扔了,通通换成长矛,捅死他们!绝不能让他们靠近垛口!”。 他伸出一根右手食指,指着云梯上不断往上攀爬,愈行愈近的洪家军兵卒。 转瞬间,一根根长矛被分发到守军兵士的手中。 他们居高临下,朝着眼看就要爬到近前的红家军兵卒一通猛刺。 伴随着一声声的惨叫,那些趴在云梯上陷于被动的兵卒被刺了个前后通透。 尸体接二连三的从高高的云梯上跌落。 眼望着己方的进攻连连受挫,洪天阔不由得怒目圆睁。 他大吼道:“不可退缩!给我全力猛攻,哪怕天黑了点上火把,今夜也必须将邵阳城拿下!攻进城去,杀光这些大顺匪寇!”。 他身边的一位将领在他耳旁轻语道:“首领,如此强攻我军伤亡太大!恐怕有些得不偿失啊。” 洪天阔毫不客气地回应道:“你懂什么?一旦贼军援兵来袭,我军将陷入腹背受敌之困境。攻击绝不能放缓,哪怕拼掉一半的人马,也要尽快夺下邵阳城!传我的号令,先攻入邵阳城者,赏黄金十两,就地官升三级!”。 第十五章 血洗邵阳城 天近拂晓,邵阳城终于被攻克。守城的将士们彻底绝望了,其实他们已经尽力了,很多人累得腰都直不起来了。因为好多兵士双手紧握长矛,低头弯腰,一直保持着向下捅刺的状态。 当第一个匪寇通过云梯爬上城头时,有的士兵甚至来不及抬起头来,就被对方一刀砍在脖颈上,一命呜呼。 随着跃上城头的匪寇数量越来越多,守城将士的心中都明白大势已去。但他们中的大多数仍在拼死抵抗,做最后的垂死挣扎。敌我双方都很清楚:要想活下去,必须拼尽全力杀死对方! 前冲一步是丢掉性命,后退一步是面临死亡。双方都没有任何的回旋余地,唯有以命相搏。洪家军的人数占优最终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天光大亮之时,战斗彻底宣告结束。守城的大顺将士大多数战死,也有少量被俘投降的。 城门洞开,洪天阔率领得胜之师缓缓入城。 当一切都尘埃落定,洪首领命人将那位被生擒活捉的大顺守将菜忠,五花大绑着押入自己的营帐当中。 若是放在以前洪家军正人丁兴旺、热火朝天的鼎盛之时,洪天阔才没那闲工夫面见这些被俘的大顺败将。直接将他们砍了脑袋,挂在旗杆之上示众,既干脆又利落,还能彰显自己的威武雄风。 无奈前一段时间,己方损兵折将,四弟阵亡,急需补充人马。他只得硬着头皮,抱着试一试的态度看是否能够收服敌将,补充进己方的队伍。 这位菜忠将军被押入营帐时,显得十分狼狈。被捆绑得像粽子一样不说,他头发蓬乱,消瘦的面颊上脏兮兮的,胡子拉碴,好似半个月都从来没有打理过。猛一看还以为是一个刚刚越狱成功,还没高兴五分钟就又被擒获的死囚。 他腰杆儿挺得笔直,翻着白眼儿看着上面帅案之后正襟危坐的洪家军首领洪天阔,一脸的不服与愤恨。 洪天阔看着他的样子心里也有些来气儿:“下面的贼将,见了本帅为何不跪?”。 菜忠微微偏了一下脑袋,连头都没低,直接往地上狠狠吐了一口血痰。这样做不但显得很没礼貌和教养,而且严重不讲卫生。这要是放在现代文明社会,还会被胳膊上带着红箍的小脚老太太揪住罚款的! 他梗着脖子高声说道:“我乃堂堂大顺朝的一员将军,你算个什么东西?祸国殃民的流寇盗匪而已!凭什么让我给你下跪?”。 洪天阔表现的很有涵养,并没有张嘴回骂。而是不动声色的吩咐手下人,去外面提桶凉水进来。 很快下面的一个兵卒便手提一个装满水的木桶走了进来。洪天阔伸手指了指下面的那位菜将军,吩咐道:“给他兜头泼下!”。 那名小兵毫不犹豫的走上前去,高举起木桶,直接将那一桶凉水从那位蔡将军的头顶一泄而下。 刚刚还一肚子怒火的蔡将军就这样被迫稀里糊涂冲了个凉水澡。 他一边往外吐着猛然灌进嘴里的凉水,一边目瞪口呆。心里还在纳闷呢:这算什么欢迎仪式?民族风俗?莫不是这个贼军首领是个少数民族?在我这儿提前过泼水节玩?你他娘倒是趁早说一声啊,弄得我一点防备都没有! 坐在上面的洪天阔冷冷地扫了他两眼,缓缓开口道:“这下清醒点了吧?这叫醍醐灌顶。得先让你明白自己败军之将、阶下之囚的身份,才能好好与本首领说话。” “若不是你突然偷袭,搞得我军匆忙应对,鹿死谁手还很难说呢!有本事你现在放开我,随意挑选一位你军中的将领,与我单打独斗,拼死一战,看看谁更技高一筹?”。 洪天阔鄙夷地望了他一眼:“败军之将,不可言勇。你没那资格!更荒唐的是,自古兵贵神速,讲究的就是出其不意、攻其不备。你总不能要求本将军提前半年给你下个帖子,通知你半年之后我们要来攻城吧?”。 菜忠将军咽了口唾沫,微微低下了头。叹了口气说道:“无论怎么说,今日我既然落入尔等贼手,早就横了一条必死之心,时刻准备为国捐躯。要杀要剐随便你吧!”。 洪天阔放缓了语气说道:“本首领素来有爱才之心,对将军的勇武也早有耳闻。今日也懒得跟你拐弯抹角了,你若能迷途知返,幡然悔悟,弃暗投明,加入我洪家军,不但可以保全性命,将来夺得天下,我也绝对不会亏待了你!”。 菜将军愣了愣,猛然抬头怒视着洪天阔说道:“你别再白日做梦痴心妄想了!本将军生是大顺的人,死是大顺的鬼,永远忠于圣上,忠于朝廷。绝不会以身降贼,身死之后还落得千古骂名!”。 洪天阔从鼻孔里冷哼了一声:“大顺朝已日暮西山,本将军顺天意遂民意,替天行道!既然你如此执迷不悟,我就成全了你。” 说着他突然站起身来,开口吩咐道:“来人,将这厮推出去砍了,将其头颅悬于城楼的旗杆之上。将那些被俘的大顺贼兵一律斩首,一个不留!严格盘查城内人口,但凡发现有敢于藏匿逃兵、暗中资助贼军者,同样斩首示众!本首领这次要血洗邵阳城,让他们知道我们起义军的厉害,今后让那些敢于与我军为敌的大顺贼军对我方闻风丧胆!从而扬我军威名!”。 随着洪家军首领洪天阔的大手一挥,一场即将发生在邵阳城内的大屠杀正式拉开了帷幕。 先是针对那些战败后侥幸存活下来的大顺守城兵士。 管你愿意跪地乞降求饶,还是宁死不屈甘愿为大顺朝陪葬,一律被绑成一排押赴刑场处斩。 明晃晃的大刀高高举起,随着一声令下。无数人头落地,血流成河。 紧接着,杀红了眼的洪家军兵卒以检查是否藏匿朝廷逃兵的名义,冲入了城内百姓的家中。大肆烧杀劫掠、奸淫掳掠。 而作为洪家军首领的洪天阔以及那些高层将领们,对此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们心里清楚:此次攻占邵阳,手下这些弟兄们都付出了血的代价,伤亡惨重。很多人心里都憋了一口气,借机发泄一下也好,省得今后落下什么毛病。发泄完了,自然会天下太平。到了那个时候,再重申军纪,严加约束不迟。 这一日白昼,一所曾经是大顺朝衙门的门前排起了长队。排队的大都是本地商户。一列洪家军士卒手握长枪短刀,维持着秩序。 一位面色蜡黄的将领奉命在此对这些人进行逐一盘查,一旦发现有暗中资助官军者则没收其财产,严惩不贷。 一位身材微胖、衣着考究的商户满脸陪笑地上前了几步,对着那位黄脸将领弯腰施礼道:“军爷,小的就是个本本分分的商人。内心对大顺王朝颇为不满,更不会做出暗中资助官军的傻事!”。 那位黄脸将领抬头瞄了他一眼,淡淡说道:“真的没有吗?你家是做什么生意的?”。 “布匹。我家在城东和城南各开了两间布匹店。家里还有个染坊,给布匹上色用的。” 那员黄脸将忽然扬起了脖子,用眼角扫了对面的那人几眼,嘴角露出一丝冷笑,说道:“家财不菲么!你能保证你卖出的布料没有被拿去做官府贼军的军服?”。 那个胖子顿时额头冒出了汗珠,迟疑了片刻答道:“这个我真不知道,我们只负责把它们卖出去。至于人家买了之后,是拿去做了被单还是寿衣,那我就管不着了!”。 那员黄脸将对他的表现略感失望,低下头去翻了翻他带来的账本儿。好似随口问道:“你家做这么大的生意都交税了没有?” 那个胖子先是抬手抹了一下额头的汗珠,接着转了转眼珠想了想,连忙答道:“缴了,没欠过。我就是个安分守己的生意人。虽然对大顺朝的各种多如牛毛的苛捐杂税,内心很是不满,但是没办法呀!人家把刀架在你脖子上逼着你,只得俯首听命。” 黄脸将手上停止了翻动账本的动作,点点头道:“你还算老实。你可知你上交的赋税都去了哪里吗?它们都被充作了军费!你这是在变相资助大顺贼军,你知道吗?” 正满脸堆笑的那个胖子,闻听此言,再次大汗淋漓。连忙辩解说:“这完全不关我的事啊军爷!我怎么知道他们收的税用到了哪里?你总得讲点道理吧?”。 黄脸将忍不住冷笑道:“和我讲道理是吧?那我告诉你什么是真正的道理!”。 说着他猛然转过身,从身后一名兵卒的手中夺过了一把钢刀,伸到那位胖商人的鼻子尖前来回晃动着。 同时咬牙说道:“睁开你的狗眼看清楚了,这他妈就是道理!明晃晃的道理!”。 随之他转身低喝道:“来人,把这个奸商给我拉下去砍了!家产全部没收充公。” 那名衣着考究的胖商人体若筛糠,连忙跪倒在地,叩头作揖不断,大呼饶命。 那员刚正不阿的黄脸将军,面无表情的摆了摆手,丝毫也没有打算饶过他。 那名胖商人彻底站不起来了,两腿发软地被几个强壮的兵卒拖着离开了那里,拉出门去等着砍头抄家了。 他的身后,一位身材矮小的商人,双手捧着账本,哆哆嗦嗦地迈步上前。 借着账本的遮挡,他偷偷地往那员黄脸将军手中塞了一块银锭。 那员黄脸将军不动声色地暗中掂量了掂量,满意的微微点头。抬眼问道:“你家是做什么生意的?” “回军爷,我家经营着一间小棺材铺,小本生意常常入不敷出。” 那位将军笑呵呵的抬起头来,也懒得去翻账本了。开口说道:“你面相忠厚,一看就是老实本分的生意人。 放心吧,这一段时日你家生意会越来越好的!安心回家去吧。 回去之后,别忘了为我们义军多做宣传:我们替天行道,爱民如子,军纪严明秋毫无犯。但对那些倾向于腐朽大顺朝廷的恶人,向来是严惩不贷的!”。 那位瘦小的棺材铺老板连忙俯身作揖,连连点头道:“多谢将军,小民都记下了。借将军吉言,我家的生意真已经慢慢好起来了!回头还免不了还是要去当面感谢将军。” 离开人群,他抬起上衣袖子,擦了擦额头不知何时悄然渗出的冷汗。撒开两条小短腿,逃命一般地飞奔而去。很快转过街角,便彻底没了踪影。 第十六章 出征剿匪记 我越来越不喜欢板牙哥这个人了,甚至开始有点讨厌他。 回到军营之后,我才发现这个家伙嘴上就没个把门的,见人就说他带着我去逛青楼的事。并且还一本正经的正告对方:“从今往后,谁都不许再叫刘盛以前那个“童子鸡”的外号了!那外号太他妈阴险恶毒难听了,在我的帮助下,他已然彻底摆脱恶名,修成正果了。” 他就这么着嘴巴张开像个小喇叭似的四处嚷嚷,我还没法劝阻他。看他一脸得意的样子,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立下了什么赫赫战功。 这些话有没有传到南宫将军的耳朵里不得而知,我的顶头上司,方侍卫长方大哥一定是听到了。 一天黄昏,一整天的训练结束之后,他把我独自叫到了自己的单人营帐之中。先是跟我唠了点别的家长里短,接着话头一转,郑重其事地对我说道:“小子啊,你的年纪尚轻,社会阅历还太浅,涉世不深。 听我这当大哥的几句劝:偶尔去趟青楼,放纵一下自己不算什么大错,但切莫沉迷其中。 还是老老实实攒些银子,将来娶个正儿八经的媳妇儿延续香火才是正事儿。” 我有些面红耳赤,只得诺诺连声,低头称是,其余的话一句也不敢多说。 其实回来之后,我开始养成了一个不太好的习惯。总是喜欢一个人躲在没人的地方睁着俩眼默默的发呆,我是在思念那位柔情似水又热情如火的姐姐。 可是上次发放的饷银在板牙哥的撺掇之下,一夜之间就花光了。我人生第一次深切地感觉到:银子这种破玩意儿,真是他二大娘的不经花! 想要再去见姐姐一面,估计还要等很久很久。 反正我这个人要强,绝不愿意两手空空的去见她。 据说凡是男人,都爱讲点面子。 俗话说的好:既然没有里子,就算是打肿脸充胖子也得讲点面子!否则怎么配做男人? 此时我们接到了出征剿匪的命令。 上次南宫将军出现在我们骑射的训练场上之后,就再没有出现过。 每次见到他都是双眉紧锁,情绪低落的样子。据说他前一阵子出了一趟大营,去了当地的府衙,拜会了一位上面兵部派来的大人物。 据那天紧随其后,对他进行贴身保护的同营弟兄们回来偷偷告诉我:南宫大将军挨训了!心情很不好,情绪相当低落。 虽然没有遭到任何处罚,但兵部派来的那位大人物毫不客气的对他进行了当面申斥。 指责在他的统领之下,整个南宫大营萎靡不振,对于朝廷殷切期盼的剿匪这件大事,态度暧昧,缩头缩脑,剿匪不力!致使那些流寇盗匪横行无忌、胆大包天,前些时日在光天化日之下竟敢强攻邵阳,更要命的是贼军竟然攻克了城池,烧杀劫掠,无恶不作! 从而引得朝野震惊,龙颜震怒。其实下面无人知晓那个年轻的圣上早就想撂挑子不干了! 他此次前来,就是代表朝廷敦促南宫将军尽早出兵,全力夺回邵阳,化解堂堂大顺朝的尴尬,以保证圣上从此以后不失眠,龙体安康,万寿无疆。各位朝中大佬们也能弹冠相庆,睡个安稳觉,吃嘛嘛香。 返回大营之后,南宫大将军把自己关在中军大帐之中,对其他人一律避而不见。自己倒背着双手来回踱步,双眉紧锁,陷入深深的思考当中。 次日的黄昏时分,他才令人唤来了自己的得力副将,袁守敬袁大人。 二人面对面趴在桌案上,在昏暗的烛光之下交头接耳,窃窃私语。密谋对敌良策。 “袁将军,这整个大营之中,你是我最信得过的人之一。我这一肚子苦水,也只能在你面前倒了!我整个南宫大营,对外号称有十万雄兵。其实你我都心知肚明,真正能拉出去冲锋陷阵的不过六七万人。我对朝廷忠心耿耿,并非畏敌怯战,而是一直在等待一个机会。朝廷中的那些大员们无法理解我静如处子,动如脱兔的良苦用心。 首先要保住根本,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必须一剑封喉,致对手于死地。 不瞒你说,我军打入贼军中的暗谍,那个代号叫“黄蜂”的,就在匪首洪天阔的身边潜伏。上次之所以我们能一举全歼那一股匪寇,全是因为“黄蜂”的情报准确及时。 过来讲的那个 而此时匪寇气焰正盛,我军在朝廷的逼迫之下匆忙出兵,贸然强攻,只会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甚至有可能铩羽而归。我们就这么点家底,硬拼光了哭都来不及!但不出兵,又实在无法向朝廷交代。 思来想去,我看只有这么办了:你我各带一半的兵马分头行动。 你呢,带着一半的人马往邵阳方向佯攻,取得一些小胜更好,但首先要保证保存实力,避其锋芒。万万不能落入贼军的陷阱而损兵折将。 我则亲率另一路人马杀奔匪寇的老巢,前往青浦一带。想来他们此时应该后方空虚,我方若能找机会斩断其根,则善莫大焉!若不能一蹴而就,我也会寻找机会,给对方以重创。无论如何,都算是给了朝廷了一个交代。 你我之间要随时保持沟通和联络,若“黄蜂”那边有什么新的情报,我也会派人及时传递给你。我们都要以保存实力为目标,伺机而动。切记切记!”。 袁守敬袁将军听完之后,低头抱拳施礼道:“大将军尽管放心,末将心领神会。一定不辱使命!”。 次日一早,整个队伍拔营起寨,轰然而动。 在大军出发之前,我还是忍不住扭头回望了一眼,虽然什么也没能看到,但是我在心底里对自己说:姐姐,此次出征剿匪,生死未卜。要是我能活着回来,我一定会去看你的! 山水有相逢。只是离别这一段时日,希望你我各自珍重!万水千山也隔不断彼此的思念。 手提长刀翻身上马,我紧紧跟随在南宫大将军身后,开始了这一段漫长而曲折的剿匪征程。火山文学 我们这一路人马浩浩荡荡,快马加鞭,也不知走了多久,才进入了青浦地界。 进入了之后,南宫将军显得更加小心翼翼。每到一地便派出大批斥候四处查探,犹豫不前。活像一个深更半夜潜入陌生的大户人家行窃的盗贼。探头探脑、张惶四顾。 我们这些他手下的人虽然内心充满疑惑,却也不敢开口询问。 再怎么说我们也是好几万人马,又不是几十个人的小分队,可以憋一口气,躲在哪个树坑里藏匿行迹。再说有那个必要吗? 不是早听说这些造反的流寇盗匪都是乌合之众,不堪一击吗?我个人觉得,既然是来剿灭他们的,完全可以鸣锣开道、光明正大的大杀四方,那才叫一个过瘾! 如此小心,倒好像我们是来等着挨揍的! 又往前行了两日,并未遇到敌匪。但天气变得十分诡异,乌云压顶,雾霭沉沉,却又并不见下雨。由于能见度偏低,大家不由自主地提高了警觉,同时都把心提到了嗓子眼,总觉得会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 果不其然。 在经过一片缓坡之下的茂密杂树林时,我莫名感到了一丝异样。 那片树林面积并不大,各种树木盘根错节,枝叶十分茂密。隐藏个百十号人,根本不容易察觉。 大队人马已经从杂树林旁边的大道上顺利通过了,没有任何异常状况发生。而此时我正策马紧跟在南宫将军的马后,耳中却听到了密林中拉动弓弦的一声闷响。那声音极其轻微,常人很难发觉。 感觉异样之后,我来不及多想,催动胯下的枣红马,眨眼之间便与南宫将军形成了并马而行。我抬起右腿,朝着南宫将军的后腰眼儿发力猛踹,猝不及防之下,他一头栽下马去。 几乎与此同时,两只利箭带着夺命的低啸擦着他的头盔飞过,他前面的两名护卫中箭,分别发出惨叫声跌落马下,一命呜呼。 这突然间发生的一幕令众人都震惊了,纷纷止步驻足。 一员将领反应很快,即刻抽出腰间宝剑,指挥着部下向那片密林冲了过去。 我也连忙翻身下马,扔掉手中的马缰,飞快的跑了过去搀扶倒在地上的南宫大将军。 在我的搀扶下,南宫将军缓缓站起身来。此时他的模样确实有些狼狈:头盔歪在一边,嘴唇旁边的胡须上沾满了地上的尘土颗粒。 看来我在情急之下的出脚有点重了,没能拿捏好分寸,致使南宫将军根本来不及反应,面部直接着地了。 我的心里虽然多少有些惴惴不安,但事已至此,做都做了,所谓覆水难收,也只好表面上佯装什么事儿也没发生过一样。 站起身来的南宫将军显然还处于短暂的头晕眼花阶段,圆睁着双目,表情痴呆,一副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的样子。 稍待片刻,等他回过神来,却对着我怒目而视,不但丝毫没有感谢我救命之恩的样子,而且还对着我破口大骂:“你个兔崽子!我问候你小子三姑婆他奶奶的臭脚板儿!你个小王八蛋是想踹死老子还是想摔死老子? 你可知道老子仅身上这身盔甲就有几十斤重,猛然间摔下马以头触地还差点磕掉两颗门牙!合着匪寇的冷箭未能伤我分毫,倒差点被你小子摔死了!你给老子滚远点!”。 我面露尴尬之色,却又一时无言以对。 还好旁边已跳下战马的方大哥连忙上前两步,一边躬身施礼一边帮我打着圆场:“将军息怒。这臭小子虽然行事莽撞,但念在他忠心护主,慌乱之中才出此下策。要怪就怪在下平日里对他管束不严,调教无方。今后我定会对他严加管教!”。 听方大哥这么一说,南宫将军看上去才稍稍消了一些气儿,但他还是猛的甩开我搀扶他的双手,嘴里嘟囔着:“你小子滚一边去!本帅还没有老到走路需要人搀扶的地步!”。 他扭头面向那位手持宝剑正走上前来的将领问道:“林中的贼寇可曾擒获?”。 那位将领连忙停住脚步,弯腰施礼道:“回禀南宫大将军,林中藏匿的只不过是一帮宵小之徒而已。我带领部下快速冲进去,斩杀了十余人,其他的则一哄而散,落荒而逃了。并未能抓到一个活口。” 南宫将军不由得轻轻叹了一口气,微皱双眉说道:“如此看来我军的行踪已被匪寇掌握,那也就没必要藏着掖着了。只是我现在最担心的是:我军中也有混入的匪谍。 这样他们才能够在我军的必经之路上暗中设伏,打算突施冷箭、暗箭伤人!总之这些流寇匪贼可能要比我们原先想象的更凶险些,大家还是各自都多留个心眼吧!”。 第十七章 唇亡齿寒之说 米尼艾尔国国王易普拉辛长相很有特点:狮鼻鹰眼,会给人留下凶狠粗暴的第一印象。 但实际上接触过他的人都知道,他性格温和,常常未开口便脸上带笑。 然而性格温和,常把笑容挂在脸上的人并不代表他没有野心。 米尼艾尔王国在这片绿洲之中国土所占土地面积仅次于木托磐尼。人口数量也略微次之。但无论是国土面积和人口数量都超过了同样信奉天龙教的阿卡拉王国,稳居第二的宝座。 这许多年来,米尼艾尔王国很少主动挑起或发动战争,这位表面上性情温和的国王似乎只注重于国内本土民生的发展。甚至没有主动出动兵马袭击过软弱、肥美如羔羊一般的大顺朝。 利刃藏于刀鞘之中的时候,永远不会有人感觉到它的可怕与伤害性。 易普拉辛内心真实的想法是:韬光养晦,等到他的王国足够强大,第一步先是一统整个这片绿洲,第二步才是一举吞并整个大顺疆域。实际上,他比那位锋芒毕露、刚刚离世不久的木托磐尼国王的胃口更大:与其零敲碎打,不如养肥了再一口吞下! 为此他已做好了长远的准备,并且保持了足够的耐心,而与两个邻国之间也保持了微妙的平衡关系。 “我最亲密、最值得信赖的朋友,对于刚才那位木托磐尼使者的话,阁下有何高见?你我不妨推心置腹,坐下来好好谈谈。” 坐在他对面的,是位名叫惠特兰托的中年人。此人本不是米尼艾尔国人,他出生在阿卡拉王国。成年后四处游历,仅在大顺朝境内就待了整整五年,甚至还出任过大顺朝的一位地方小吏。可谓见多识广,博览群书,腹藏锦绣,足智多谋。 这也是易普拉辛国王为未来的长远储备之一:战略人才储备。这将是自己实现野心,比刀剑更锋利的武器。火山文学 惠特兰托当下是米尼艾尔王国的大国师,国王身边最信得过的谋士之一。 惠特兰托微微一笑,抬手抹了一把自己唇边的小黑胡子,轻声说道:“别听那个使者说的比百灵鸟唱的还好听,其实是包藏祸心! 木托磐尼老国王刚刚离世,尸骨未寒,孟腊那小狼崽子就下死手干掉了他的两个亲哥哥,从而夺得王位,引发内乱。而阿卡拉王国趁乱攻击,为报当年被屠城之仇,也屠了他们两座城。他们双方的仇恨只会越结越深。 当下孟腊派使者携重礼急于和我国结成所谓盟友,一来表明其在国内根基未稳,急于寻找外援,来稳固自己的地位。二来也说明他们内心很清楚,想靠自己的力量要一口吞下阿卡拉是没希望了!结盟是假,想要拉着我们共同对付阿卡拉王国是真! 这个时候我们更要沉得住气。左右逢源才是上策。 你想过没有?一旦孟腊这条狼崽子缓过劲来,逼着我们与他携手共同灭了阿卡拉王国。以他的阴狠毒辣,下一个目标就是我们!阿卡拉虽小,但毕竟与我们信奉同一个宗教:天龙教。你我都知道唇亡齿寒的道理。其狼子野心,昭然若揭。我们不得不防!”。 易普拉辛连连点头道:“我自然心知肚明。可那个小狼崽子兵强马壮、实力庞大,我们又不好拒绝。所以才要和你商量。” 对面那位谋士再次微微一笑,开口道:“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礼物我们照单全收,表面上也答应与他们结盟。如果共同出兵去大顺境内捞点油水,可以携手一同前往。 如果要联手攻打阿卡拉,我们只是口头答应,最终按兵不动,坐山观虎斗就好。另外,我们最好私下里暗中主动与阿卡拉结盟,以图共同对付孟腊这个小狼崽子。这叫棋高一着,留有后手!”。 易普拉辛国王连连点头道:“这主意好,这样我们两边谁都不得罪,到时候看情况见风使舵!而且我们主动伸出援手,阿卡拉国王一定会欣然接受!”。 惠特兰托微笑着挺挺身子,向后仰了仰脖子说道:“我可早就听说,阿卡拉国王的掌上明珠温妮公主国色天香,是这片绿洲上百年难得一遇的大美人。如若时机成熟,您不妨托人去给你的儿子提亲,不管他将来嫁给你两个儿子中的任何一个,都是天大的好事。 阿卡拉国王又没有儿子,如果我们两国能联手消灭了孟腊这个小狼崽子,那阿卡拉王国也将顺理成章地归我们所有,甚至不用费一兵一卒,多好的事儿!”。 听到这里,易普拉辛国王微微皱了皱眉头,咧了一下嘴:“别提我那两个不争气的儿子了!老大门巴空有一身蛮力,脑袋里却空空如也,没有一点心眼;小儿子密陀罗倒是挺聪明的。可惜身体瘦弱,能文不能武。我一直担心,我百年之后这个国家究竟该交给谁啊?” 惠特兰托连忙弯腰施礼,哈哈笑着说:“国王陛下您身体康健,正值壮年,深谋远虑,志存高远。想那么多不着边际的事干嘛?起码你的两个儿子目前相处关系融洽,兄弟情深,绝不会像木托磐尼老国王那样,死后几个儿子之间兄弟相残,大打出手!”。 正当他二人谈话的时候,他们绝对没有想到的是:就在离他们不是很远的一片绿油油的草地上,易普拉辛国王膝下关系融洽、兄弟情深的两个儿子此时正紧紧抱在一起,在草地上来回翻滚着,分别揪着对方的脖领子正在大打出手。 大军又向前行了半日,来到一片开阔地上。 远远地我就望见,对方旗帜招展,刀枪明亮。虽然很多人的身上没有穿着盔甲,但是那从身体里散发出的凛凛杀气,仍然像一阵寒风一般迎面扑来。 走了这么远,找了这么多天,终于亲眼见到洪家军的匪寇了。 唯一使我略感惊讶的是:他们竟然不藏不躲,不卑不亢,就这样明刀明枪的出现在了我们这些正规军的面前。 这下总该打一场大仗了吧?我内心突然涌上一阵莫名的兴奋,第一次参与伏击战时那一丝丝的紧张和胆怯早已跑得无影无踪了。 对面一匹高大健硕的黑色骏马冲出阵列,马上一名壮汉手握两把看上去有些吓人的大铜锤。 “南宫贼子,你三爷爷在此等候多时了!”。马上之人开口大喝道,声如洪钟。 “南宫小儿,你阴险诡诈却又胆小如鼠,你用阴招设计陷害了我家四弟。你三爷爷为人光明磊落,打仗从来不喜欢玩儿阴的。你若还算个爷们,当着众人的面出来与我单挑,你我大战三百回合,爷爷我定然取了尔等狗命!如果你甘愿做无胆鼠辈,可随意指派手下一员战将,出来替你送命!”。 他话音刚一落地,我就在心内暗挑大拇指:有种,够爷们,是条汉子!我喜欢!这样打仗才痛快! 像我小时候打架一样,单挑比群殴更刺激。 可是话又说回来,自古兵者诡道也。打仗不是目的,取胜才是目的,耍点阴谋诡计获胜似乎也并非什么丢脸的事。 在他的一激之下,我方的某些将领立马坐不住了。 第一个来到南宫将军马前行礼请战的,是一位手提长枪的将领。南宫大将军定定的望了他两眼,轻声叮咛道:“费将军,千万小心!去吧。” 那位费将军顿时满脸喜色,抱拳行礼道:“多谢大将军信任。匪将如此猖狂,末将这就上前去灭了他的嚣张气焰。待我取胜之后,我军可乘势掩杀而上,大破贼军!”。 说完,他信心满满地调转马头,将手中那杆长枪高举过头,催马向敌将杀去。 来至近前,费将军一面高举手中长枪,一面大喊道:“贼将何人?报上名来!我乃南宫大帅帐下长枪将费武国,杀鸡焉用牛刀?你没资格与我家大帅动手,本将军就能灭了你的嚣张气焰!”。 那员匪将面容平静无波,不见一点紧张的样子。 他咧嘴嘿嘿冷笑道:“你知道通名报姓就好,可知你三爷爷锤下不死无名之鬼。你更无须知我名姓,等到了阎罗王那里,你只要告诉他老人家是你家三爷爷送你下来的就成!”。 闻言那位费将军肺都快气炸了,大喝一声:“大胆狂徒,看招!”。 手中枪尖一抖,迅疾无比地朝着敌将的面门扎去。 却见马上的贼将微微偏了一下头,很轻松地躲了过去。费将军还未来得及撤枪,敌将忽然抡起左手大锤,迅猛地朝那杆长枪的枪身砸下。 一声巨响之后,我忽然发现自己开始眼花了:费将军手中的那杆长枪枪杆变弯了! 一震之下,费将军手中的那杆长枪险些脱手而出。 只见他紧咬牙关,双手死死紧握手中枪,却已是虎口发麻,同时心内猛然一惊。 我眼睁睁看着那位费将军吃力地挥舞着手中变弯了的长枪,又苦苦支撑了几十招。眼看实在是撑不下去了,虚晃一招,打算拨马掉头回归本队,换个人再上去。 那员凶猛的匪将又怎肯罢休? 但听得他口中猛然大喝一声:“贼将哪里逃!拿命来!”。 抡起右手大锤,正拍在已然转身的费将军后背上。 只见他口中狂喷一口鲜血,尸身一头栽落马下。而那匹没了主人的战马,也受到了十足的惊吓,狂嘶一声,疯了一般地冲向一片无人的开阔地,留下一路尘烟,很快便从众人的视线中消失了。 那员凶猛的匪将勒住自己的胯下坐骑,傲娇地将手中的一只大铜锤高高举起,目中无人的面向我军将士高声喊道:“还有哪个不要命的想前来送死?!来一个收一个,来一对收一双!”。 瞅他那副盛气凌人、洋洋得意的牛叉样子,我都有心冲上前去,挥舞手中刀与他拼个你死我活。 但又稍稍让自己冷静一下,低头仔细掂量了掂量:我恐怕还差点火候,再说我南宫大军中猛将如云,卧虎藏龙,轮也轮不到我这个小兵冲上去送死。 社会上不是做什么都要讲个论资排辈吗?没有绝对的把握之前,我还是先老老实实当个看客吧!估计也没人会笑话我的。 谁敢笑话我,有本事你先上! 第十八章 井水不犯河水 悍匪洪天阔正在自己的中军大帐中与属下众将共同马商议如何加固城防,对抗来犯之敌。他已收到了消息,大顺朝廷已派出大批兵马,准备前来收复失地,挽回面子。 忽然门前的侍卫入内来报,有客来访。 洪天阔一脸疑惑的抬起头来,问道:“此时何人来访?” 侍卫单腿跪地回禀道:“来人自称莱州李济,自称是另外一支农民起义军的首领。” 洪天阔环顾众人,仍是一头雾水。他身边的一员将领扭回头说道:“莱州李济?我听说过此人,江湖人送外号“李大嘴”。他统领的李家军也是威名赫赫,攻占了大顺朝廷不少的城池要塞,实力与我军不相上下。” 洪天阔点点头道:“其实我对此人也略有耳闻,只是从来未与之打过交道。你们也都退下吧,请他进来,我倒要看看他此时来访有何用意?” 众将退下后,那名护卫转身出去,邀请来客进入。 李济其人,出生于大顺境内的莱州府。 与绝大多数被迫举旗造反的人不同,他是世家出身,一生没品尝过忍饥挨饿的滋味儿,家境富裕。如此出身,他本人并没有对大顺朝廷十分不满,恨之入骨。 之所以揭竿而起,拉起一帮子人举旗造反,只是觉得大顺朝廷摇摇欲坠,应当顺势而为,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从做土皇帝开始到当上真正的皇帝!生命在于折腾,不折腾一把他觉得对不起自己的人生! 他李家祖祖辈辈当了几世的顺民,并没有太大的起色。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豪赌一把,说不定就能从此光宗耀祖,世代荣光。洪家军拉起队伍靠的是发放粮食,赈济灾民,笼络人心。他李家军那可是掏的真金白银,所以队伍扩张更加迅猛。 有钱能使鬼推磨,何况人乎?他虽然举起“替天行道”的大旗比洪天阔晚了两年,但如今手下猛将如云,兵强马壮。如果这两波队伍当下真打起来,胜负尚在伯仲之间。 入得大帐,李济笑眯眯地抱拳拱手:“洪首领的威名早已如雷贯耳,今日终于得见,真是三生有幸!同为替天行道、除暴安良的义军兄弟,其实你我二人早该见上一面了。” 洪天阔连忙紧走几步上前答礼:“在下对李将军的大名也是早有耳闻,但不知此时到访,有何高见?洪某愿洗耳恭听,先请入座吧。” 二人落座之后,属下早已送上茶来。端起茶碗,李济开口道:“小弟先恭喜洪首领率军一举拿下邵阳。其实不瞒你说,我军也做了充分的准备,正准备出兵攻打邵阳。只可惜动手晚了些,被仁兄抢先了一步! 我此次前来是想与仁兄商议,你我两军同为替天行道、除暴安良的义军,我们共同的敌人是大顺朝廷。为避免今后我们两军之间产生不必要的误会与摩擦,我接纳了属下的建议,亲自前来登门拜访洪首领。 我也不绕弯子了,今后赣水以南是我们李家军的地盘。赣水以北是你洪家军的天下,你我井水不犯河水,不知洪首领意下如何?”。 洪天阔微微一愣,一时半会儿没反应过来。思虑片刻之后,略显迟疑的开口答道:“这个嘛,容我与属下商议一番之后再做回答。李首领难得来一趟,我早已命属下准备好酒菜,稍后想略尽一下地主之宜,万望李首领笑纳。” 李济喝了一口茶,那张保养的很好的脸上挂着微笑回答道:“感谢洪首领的一番美意,李某也趁机想结识一下洪首领手下的如云猛将。另外请洪首领莫怪李某唐突:洪首领能否江将这邵阳城让于我军,毕竟它也在赣水以南,离我军的大本营更近些,便于管理辖制,这也是替天行道,为天下黎明百姓着想。” 洪天阔又是一愣,内心不由得生起一股无名火。但脸上波澜不惊,并没有表现出来。 只是抬头微眯双眼,很认真地盯着李济那略显肥厚的大脸盘子仔细打量起来。 心里说:这厮脸确实有点大了,嘴也挺大,不愧“李大嘴”的外号。 这邵阳城是我属下兄弟们抛头颅洒热血拿命换来的!你小子轻轻松松上嘴唇一碰下嘴唇,张口就让我拱手相让?真是他娘的脸皮够厚,这话也好意思说得出来? 洪天阔不愧为一代枭雄,虽然心中恼怒,但仍然面带笑容地答道:“李首领的这个要求,对洪某来说有些太过突然。请容我仔细想一想,并与属下诸将商议之后再做答复。” 送走了李济,洪天阔心中的恼恨仍然无法消除。他倒背着双手在帐中走来走去,几圈之后,命令身边护卫将遣散的诸位将领重新召唤回来,共同商议。 诸位将领一听说那位“李大嘴”提出的无理要求,人人义愤填膺,顿时像炸开了锅一样,七嘴八舌各抒己见。 “这厮怎的如此厚颜无耻?去他姥姥的!也用不着酒宴招待了,干脆直接把他轰走!”。 “这邵阳城是我等兄弟们用血换来的,绝不能白白拱手让人。既然这厮如此厚颜无耻,明目张胆的和我们抢地盘,又主动送上门来,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他不仁就别怪我们不义,直接宰了他得了!”。 “灭了大顺王朝之后,我们两军迟早是要翻脸的。与其到那时再兵戎相见,不如当下我们就先下手为强!” 洪天阔不动声色地听着众人的议论,扭头低声问道:“这厮本次到访,身边带了多少护卫?” 有将领回报道:“就几百号人,收拾他们不在话下!”。 洪天阔紧锁双眉思索了片刻,吩咐道:“先派人将其包围起来,严密监视。晚宴在厅外埋伏好刀斧手,听我摔杯为号,务必将其当场斩杀,免留后患!蹬鼻子上脸想往老子头上爬,也不先撒泡尿照照自己!”。 众人又商量了一会儿行动的具体细节,便各自散去,只等着晚上一起动手。 黄昏的斜阳黯淡无光,一匹浑身汗津津的战马飞奔而来,扬起的四蹄之后飘荡着淡淡的尘烟。 这匹旁若无人的战马直接停在了洪天阔的中军大帐之前,马上之人翻身而下,将手中的马缰交给了门前的护卫,径直走入中军大帐之中。 此人一身布衣打扮,并未穿着盔甲,身上也未携带任何武器,一副落魄书生模样。 但你千万不要小看此人。 此人在洪家军中的地位,仅次于首领洪天阔,排行第二。 周密,虽在大顺朝举办的科举考试中屡试不中,但在洪家军中属于高级知识分子,首领洪天阔最信得过的大军师。 天下所有的考试机制都是有漏洞的,未必能选拔到真正的人才,更别提那个漏洞百出的科举制度了。 这个世上,有些人就是天生为应付考试而生的,即使高中了,当了官以后也庸庸碌碌,一事无成,或者成为了祸害百姓的能手。 真正的人才需要经过残酷现实的磨砺,所谓百炼成钢,才能在社会上施展才华。 周密迈步进入中军大帐之后,行至洪天阔近前,只是微微抱拳施礼,并没有太多的寒暄与客套。 反而是洪天阔见到他之后,面露喜色,开口说道:“周军师回来的正好,今晚动起手来,我这心里就更加有底儿了!”。 周密一脸的茫然,他知晓面前这位洪首领性情直爽,不喜欢拐弯抹角,行事果断,敢做敢为。但唯一的缺点是有时考虑的不够长远,快意恩仇,只图一时的痛快。 二人落座之后,洪天阔将李济到访的前前后后,以及其厚颜无耻提出的无理要求,包括自己军中属下诸将的反应和自己的决定都告诉了面前这位大军师。 谁知周密听完之后,大惊失色,连连摆手道:“万万不可!万万不可! 即使早晚要与那“李大嘴”翻脸,现在也不是时候,而且当下是最差的时机! 我已接到内线密报:此次南宫贼子兵分两路,一路由手下副将袁守敬率领,直奔我邵阳而来。另一路人马则由南宫贼子亲自带队,杀奔我方老根据地青浦去了! 嗯 此时与那“李大嘴”翻脸,在我军营之中对其痛下杀手,无异于引火自焚。那“李大嘴”一死,其手下数万将士必咬牙切齿要为之复仇,我军会陷入腹背受敌的困境!大丈夫当能屈能伸,目光长远。大顺境内幅员辽阔,我军何必在乎一城一地的得失? 划赣水而治,两军约法三章,避免了短期之内双方的摩擦,未必不是件好事。至于邵阳城,送那“李大嘴”一个空城又如何? 让他替我们去面对气势汹汹杀奔过来的官军,我军则全身而退,绕行至贼军背后,与青浦的留守人马对南宫贼子来个前后夹击,定可大破贼军,一雪前些时日老四被伏击之恨! 而那“李大嘴”既然得了便宜,心中自然会对首领有所感激。今后面对强大的官军,我们双方联手共同应对也是有可能的! 以目前我军的实力,还没有强大到独霸天下,四面树敌的程度。望首领三思而后行!”。 洪天阔低头沉思良久,微微点头道:“军师所言甚是!那就依军师之言,我军先忍下这口气,以图长远。” 见首领如此表态,周军师才暗暗松了一口气。点头道:“我军之所谋乃整个天下,退一步海阔天空。幸亏我回来的及时,请首领即刻下令撤销刀斧手,晚宴我陪你一道去会会那“李大嘴”,双方把酒言欢,趁机结为盟友,岂不是一举两得?”。火山文学 皇宫角落里一所人迹罕至的破败房屋之中,正对房门的地方立着一口大瓮。 瓮口处露出一颗脑袋,面目不清,整个面庞都被浓密而散乱的乌发所遮盖。 没有人会想到,这个披头散发、形如鬼魅的人形怪物,就是不久前圣上身边那位十分得宠的年轻貌美的丽妃。 如果伸手拨开那遮挡面庞的浓密乌发,你会看到一副双目已盲,气若游丝又没了舌头的丑陋面孔。 这个柔弱女子在遭受酷刑之后,当时就失去了知觉。 不知过了多久,渐渐恢复意识之后,她的眼前一片漆黑。 因为失去双目的同时她也失去了手足,能感到的只有全身各处一同袭来的撕心裂肺的剧烈疼痛。 此时她的内心只一心求死,现在浑身上下唯一能动的就是那一节线条柔美、皮肤白皙的脖颈,她咬着牙奋力地扭动拉扯着脖颈,想把露出瓮口的脑袋拽入瓮中,直接闷死自己算了。 但是她耗光了所有的力气却做不到。 唯一灵敏的感官只剩下了一双耳朵。 隔不多久她会听到缓缓走来的脚步声,那是奉命而来,阻止她尽快死去的一位老太监。 那位太监行至近前,先是很粗暴的将她的脑袋按到一旁,留出一点空隙向瓮中添加不明液体。 然后用一根粗木棒十分生硬地撬开她的嘴巴,往她的嘴里灌汤水。没有丝毫怜香惜玉的意思。 因为没了舌头,她已经彻底丧失了味觉,无法品尝出那汤水的滋味。 做完这一切,当老太监的脚步声消失之后,四周又恢复了死一般的沉寂。 此刻她已经对那种撕心裂肺的剧痛彻底麻木了,取而代之的是全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里透出的锥心刺骨的寒冷,她又一次昏死了过去。 再次苏醒过来,她不知道外面是白天还是黑夜。 这些对她已经不再重要了。 恍恍惚惚之中,他又想起了那位年轻的圣上。 他现在在哪里?会怎么样呢?毕竟那个老妖婆是他的亲生母亲,不至于也对他下毒手吧?俗话说虎毒还不食子呢! 她没有奢望他会来看她,自己现在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丑陋模样,还是不见为好。 心底里只默默的期盼他龙体安康,延年益寿。 她的内心其实很矛盾:既希望他永远记住自己曾经年轻美丽的容颜,又希望他把自己彻底忘掉,能够早日移情别恋,开心快乐的继续生活下去。 如若有缘,你我来世再见吧! 她内心觉得自己此生并没有太多的遗憾:在这个充满邪恶、残忍与肮脏的人世间,她曾经真实的生活过,并发自内地爱过一个人,也被别人深爱过。 虽然幸福的时光十分短暂,但此生足矣! 当下她最渴望的,就是能尽快投入死神的怀抱。 那便是上天对她最大的慈悲与怜悯,不再让她忍受这非人的痛苦与折磨,也算是一种彻底的解脱。 也不知度过了多少个难熬的日日夜夜,她终于吐出了胸中残留的那最后的一口气,脑袋一歪,安详的像个婴孩般陷入了永久的沉睡当中。 自古红颜多薄命,愿她的睡梦中从此再也没有任何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