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景琰长孙千诺》 第1章 合欢香 “噗!”冰冷的匕首插进长孙千诺胸膛的那一刻。 曾经的甜言蜜语,海誓山盟都成了笑话。 她不可置信地看着面前深爱的男人,皮肉之痛远比不上心疼的万分之一。 男人曾经的承诺在耳边响起: “小诺,今晚册封贵妃的宫宴,是盗取传国玉玺的最佳时机,只要你能盗得传国玉玺,父王定可将东方景琰从皇位上拉下来,届时你便不用再做他的皇后,我们便可永远在一起。” “好,我听有容哥哥的,去偷传国玉玺。” 她为了帮心爱的男人,毫不犹豫,以身犯险,来御书房盗取传国玉玺。 可当她将传国玉玺交到他手中的那一刻,迎接她的不是期盼的幸福,而是一把冰冷的匕首。 “为什么?”长孙千诺悲痛不解地质问。 “你只是乡下来的一个身带不详的女人,嫁过别的男人,还妄想我会娶你,痴人说梦。”男人语气里满是嘲讽和鄙视。 “可我从未与皇上有过夫妻之实。”长孙千诺忍痛解释。 “那又如何,看到你我便觉得恶心。”男人毫不掩饰自己的嫌弃。 长孙千诺依旧不死心地问:“你可曾——爱过我?”声音虚弱颤抖,可眼里依旧抱着一丝期望。 “爱?哈哈哈,我怎么可能爱上你这般懦弱无能又土里土气的女人。 你可知,当初你为何会中药进了皇上的寝殿?是我让人给你下的药?因为从一开始,你都只是一枚棋子,假装与你相爱,让你嫁给皇上,只为利用你帮我做事,这一年多,你的确帮了我不少。 但我——从未爱过你。”话落,抽出匕首证实自己的话。 鲜血从长孙千诺胸口喷出,任由她倒地不起。 男人除了得意,无丝毫愧疚。 这一刻长孙千诺彻底死心了,带着悔恨,不甘,意识渐渐变得模糊,在她彻底闭上眼睛前,看到身着金龙玄衣的俊美帝王飞身而来。 “皇后长孙氏善妒,不满朕册封贵妃,出言不逊,有失贤德,罚去太安行宫思过。” 太安行宫 破旧简陋的大床上躺着仍在昏迷的皇后。 床前守着一名侍女,一脸的焦急。 “娘娘,娘娘——”挽月担心地唤着主子。 这里虽是行宫,比冷宫还破,此处偏僻,行宫外有两名侍卫看守,她想去给娘娘请大夫,却根本出不去,只能一声声地喊着娘娘,希望能把娘娘喊醒。 “吵死了。”床上的人不耐烦地呓语了句。 挽月见状开心地唤道:“娘娘。” 只见床上的女子缓缓睁开了眼睛。 挽月开心不已:“娘娘,您醒了?” “娘娘?”千诺坐起身,环视四周。 呼呼漏风的窗户,吱嘎作响的门,被老鼠啃了的桌椅,充斥着霉味的房间。 阴曹地府?也太寒酸了吧?看来得给朋友托个梦,让他们给自己烧栋别墅。 胸口传来的痛感告诉她,她应该还活着。 “你是何人?为何唤我娘娘?”千诺不动声色地打量着床前穿古装的丫头质问。 却忍不住在心里吐槽,这丫头也太丑了,她可是国际著名妆造师,在她的世界里,所有东西都是美的,这么丑的人,让她有种为她换脸的冲动。 “娘娘,您怎么了,我是您的侍女挽月啊!”挽月眼底的喜悦化作担忧。 很快千诺就弄清楚了自己身处何处。 她竟然穿越了,而且还是一个没有历史记载的朝代,九州大陆上一个叫东盛的国家,这具身体的主人是当今皇后,长孙千诺。 护国公的孙女,因自幼被认为身带不详,丢到乡下长大,两年前才回京,本与容世子相爱,结果却被人下药,误入皇上寝殿,被迫嫁给了当今皇上。 婚后帝后不睦,还常常被后宫嫔妃欺负,今晚更是因为皇上册封贵妃,把她发配到城外行宫,这个皇后当的还真是窝囊。 “你们国家很穷吗?好歹也是行宫,这么破合适吗?”千诺想象不出到底是多穷的国家,才能修出这么破的行宫,这是按照乞丐风修建的? 挽月看了眼外面小声回道:“先帝在位时,有位娘娘在行宫里被雷劈死了,从那之后,这个行宫便废弃了。” 堂堂皇后竟被发配到废弃的行宫,直觉告诉她此事不简单。 “我到底犯了何错?”人家穿越都有记忆,她居然没有原主的记忆,搞得自己像个傻子似的。 “皇上今晚册封贵妃,娘娘不高兴,皇上让娘娘来这里反思。”挽月回,具体发生了何事,她也不知,晚上娘娘说有事出去一会儿,不让她跟着。 等娘娘再回来时,不但受了伤,还被下令送来这里思过。 但娘娘喜欢的是容世子,怎会因皇上册封贵妃妒忌呢!她想不明白。 “那我的伤是怎么回事?”长孙千诺摸向胸口问。 “今晚宫里进了刺客,娘娘不幸被刺客所伤。”挽月将自己知道的告诉主子,送娘娘来的侍卫是这样说的。 娘娘不记得过往之事或许是好事。娘娘已经嫁给了皇上,还总想着容世子总归不好。 若是能忘记容世子,与皇上恩爱和睦,才是最好的。 受伤了都要被送来这里思过,可见皇上有多讨厌她这个皇后,渣男。 “咕噜噜——”长孙千诺的肚子叫了起来,看向挽月问:“有吃的吗?给我弄点吃的来。” 挽月一脸为难地摇摇头。 “那把窗户打开吧!” 挽月一脸不解:“娘娘是要赏月吗?今晚没月亮。” “我喝点西北风果腹。”长孙千诺调侃,就算处境糟糕,也要有自娱自乐的精神。 “娘娘,您还有心情开玩笑呢!”挽月都快哭了,这么破的地方,不知道要住多久,想想便想哭。 “生活已经很苦了,要自己学会加点糖。”从现在起,她便是长孙千诺了,那一枪本以为必死无疑,没想到上天待她不薄,竟让她穿越了。 她是因为那块传国玉玺才穿来的这里,若想回去,先要找到那块传国玉玺。 这具身体是皇后,传国玉玺会不会在当今皇上手中? 要先了解清楚这个时空的情况,再做定夺。 “有镜子吗?”长孙千诺问。对于颜狗来说,其它的都可以忽略,但颜值这块一定要拿捏得死死的,她要赶紧确认一下自己的颜值。 “奴婢去找。”挽月起身去寻找,很快寻来了一枚带手柄的铜镜,递给主子。 对于娘娘的容貌,挽月还是很自豪的,可惜这么美的脸皇上却从未正眼看过。 娘娘还经常故意把自己的美掩藏起来。 长孙千诺拿过铜镜赶紧看自己的新皮肤,当看到镜子里的人之后,胃里一阵翻江倒海,赶紧下床,跑出去一顿狂吐。 “娘娘,您怎么了?”挽月追出来,帮主子轻拍后背,担心地问。奇快妏敩 千诺坐到房前的台阶上,一脸沮丧道:“我说我是被自己的容貌丑吐了,你信吗?”这张脸长得也太tm提神了。 “娘娘,您开什么玩笑,就您这容貌,说是九州大陆上最美的,也没人敢反驳。”挽月夸赞自家主子容貌时,眼睛里充满自豪的光芒。 千诺朝她竖起大拇指。 面对这张丑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天地为之变色,父母为之哭泣,鬼神为之让道,人类被其吓死的脸,能说出这番话,这小丫头不简单呢! 可她真的难以接受。 这张脸是她有记忆以来,见过的,最丑的脸。 难怪皇上要册封贵妃,抛弃她,这张脸,谁看了不躲着走。 第2章 天降夫君 皇宫,乾昌宫,皇上的寝宫。 “今晚可是皇上与贵妃的大喜之日,拉我们来谈事情,这不是给让贵妃记恨我们嘛!”南宸安调侃道,想缓解一下紧张的气氛。 东方景琰一个冷冽的眼神扫过来。 南宸安吓得立刻乖乖闭嘴。 “皇上,君子藏器于身,待时而动。隐忍了这么多年,万不可这个时候失了镇定,护国公还在边关御敌,若此时皇后陨命,对皇上不利,只能委屈皇上再忍忍。”睿王东方景羽劝说。 皇后勾结安阳王府,与容世子不清不楚,今晚又偷盗传国玉玺,这事对任何男人来说都是奇耻大辱,何况是一国之君,可眼下,为了朝堂稳固,皇室颜面,皇上只能忍下这份屈辱。 “御林军跟过去竟然没有抓到人,看来此人很熟悉宫里的地形,或是被宫里的人包庇。”南宸安总结。 东方景琰握紧拳头,眸中闪过嗜血的寒光。 南宸安又道:“皇后这次伤得不轻,稍有不慎便会有性命之忧,皇上明日还是再派御医去看看吧!”若皇后死了,岂不是会给护国公府留下把柄。 东方景琰幽暗深邃的冰眸子里闪着怒火,冷漠道:“生是她幸,死是她命,没杀她已是开恩。” 皇后让他难堪,他却杀不得,废不得,只能不痛不痒地将她送去行宫思过,想想便憋屈。 多日后,长孙千诺的伤终于养好了。 挽月捂着咕咕叫的肚子泫泪欲泣:“娘娘,皇上竟真的不派人来送饭,是真想饿死我们吗?” 这几日挽月用自己的首饰从侍卫那里换了点粥,勉强够主仆二人果腹。 如今首饰没了,依旧没人来送饭,再这样下去,真的会饿死的。 长孙千诺料到了,渣帝如今在温柔乡里,哪还记得她这个丑后。 但她却丝毫不沮丧,看着自己手中的东西满意道:“终于做好了。” 挽月不解地问:“娘娘做弹弓做什么?” 长孙千诺神秘一笑道:“当然是捕食啊!难不成等着饿死?” 此时天空正好飞过一只白鸽,长孙千诺捡起地上的石子,对准白鸽射去。奇快妏敩 “砰!”一声,白鸽被射中,掉到院中。 长孙千诺赶紧上前去拿,看着白鸽无奈道:“不好意思了,弱肉强食,只能委屈你了,不过你长得确实挺丑的,活着应该也会被同类嫌弃,早死早投胎。” 鸽子怎么也不会想到,临死还要被羞辱一番。杀鸟还要诛心,造孽啊! 挽月一脸震惊地问:“娘娘,您什么时候学得射弹弓?” 长孙千诺自豪一笑道:“在乡下的时候学的。”原主小时候是在乡下长大的,这样说,很合理。 行宫里有厨房,虽然破烂不堪,好在收拾出来还能用。 天天喝粥都要喝吐了,今日终于见到荤腥了。 在行宫后院采了一些蘑菇。 于是一道鲜美的蘑菇鸽子汤就这样出锅了。 挽月闻着香喷喷的鸽子汤,直吞口水:“娘娘,您太厉害了。 在这种地方居然还能做出让人垂涎欲滴的美味,奴婢真的太佩服娘娘了。” “这有什么,这里能吃的东西可太多了,榆钱,槐花,野菜,各种野味,天上飞的,地上跑的,保准能让你每天不重样。 坐下一起吃,这里就咱俩,没那么多规矩。”长孙千诺给挽月盛了碗。 挽月被美味诱惑,先把规矩抛到了一边。 夜幕降临,挽月这个没心没肺的丫头,只要能吃饱,也不管行宫到底有多破,美美地进入了梦乡。 长孙千诺在现代习惯了晚睡,这么早,实在睡不着,走出房间,吹吹晚风,想想接下来的路。 不管在什么时空,有钱才好办事,必须先搞到钱。 “砰!”一个黑色的庞然大物突然砸落在院中。 长孙千诺瞬间警惕心大起,心中划过好几个猜测:外星人?穿越者?高空抛垃圾?哮天犬下凡? 警惕地一步步走过去查看——竟是个人。 偌大的行宫居然掉到她面前,这降落也是门技术活啊! 来到黑衣人身边,用脚踢了踢问:“还喘气吗?” “放肆。”东方景琰嘶哑着嗓音怒斥,喉咙里发出闷闷的痛苦之声,让这份威严大打折扣。 “哟!脾气还不小。我警告你,落到小爷的地盘,是龙你也得给我盘着,是虎也得趴着,惹怒小爷,将你扒皮抽筋。” 在男人身边蹲下来,扯掉他脸上的面巾,看清男人的脸之后,吓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哎呀妈呀!”这真容,简直是高速急刹车现场。 男人以为她是被自己的身份吓到了,可她的表情是毫不掩饰的嫌弃,接下来的话,更是将他气吐血。 “哪个品种的猿猴进化的,这么丑。谁家的?这不砸手里了!”长孙千诺撇着嘴,直摇头道:“啧啧啧,这张脸,真像滚过粪球的屎壳郎,黑不溜秋,黄不拉几的,太恶心人了。” 这么丑的男人,天上人间只怕也是独一份。 出于职业道德,她从来不攻击别人的长相,但他用长相攻击她,便怪不得她了。 东方景琰本就受了伤,听了她的话差点被气断气:“你信不信我杀了你?” “你信不信我给你剖尸,真是丑人多作怪,还学人家蒙脸,就你这乱飞的五官,山海经里排首页的容貌,有遮住的必要吗?”都伤成这样了还这般嚣张,不过这具身体,剖尸肯定很赏心悦目。(女主的眼睛只在看脸时丑与美颠覆,美丑错误切换,看其他东西是正常的) 东方景琰还想说些什么,见她看自己的眼神很陌生,不知是真的还是装的,转而问:“你不认识我?” “咋滴?名人啊?长得像烤地瓜似的烟熏火燎的,的确容易出名。不过丑的东西我一向不关注。”或许他是这一带有名的丑八怪,奈何她刚穿来,没听说。 “你——会包扎伤口吗?”忍着杀人的冲动继续试探。 长孙千诺的视线落在他的伤口上。 伤口不大却深,伤口边缘整齐,没有明显异物残留,锐器所伤,接近心脏位置,血呈黑色,应该是被毒剑所伤。 此人定也武功了得,才没有被直接刺中心脏毙命。 既然要杀他之人是报了必杀的决心,知道他没死,定会寻来,留他在这里很危险。 刚要说不会包扎打发了他,但想到现在的处境,和没钱比起来,危险又算什么,转而道:“会。不过需要这个?”搓搓手指。 男人不解:“何意?” 长孙千诺忍不住吐槽:“人丑就算了,还无脑,真不知你是怎么活这么大的。黄白之物懂吗?金子,银子,没钱我可不给你治。” 男人看着面前的女人,之前竟不知她是贪财之人。 “看什么?你我素不相识,我凭什么冒险给你医治。”她可不是什么良善之人。 素不相识?东方景琰听到这话觉得可笑。 夫妻一年多,就算没有夫妻之实,也不算素不相识吧! 不过也是,她心中有别人,或许在她心里,从不认为他们是夫妻。 长孙千诺大胆地打量着男人,这人虽然长得丑,但气场强大,身上穿的夜行衣料子是上等的锦缎,所以此人绝对不是贫穷之人,身上不可能没有一点值钱的东西。 想空手套白狼让她给医治,绝无可能,她长孙千诺燕过都要拔毛,何况是救命。 “你伤口的血呈黑色,说明伤你的兵器带巨毒,若不及时医治,毒入脏腑,恐华佗在世也无能为力。 钱财乃身外物,此时不舍,小命休也。”长孙千诺已经锁定了目标。 东方景琰却语气坚定道:“我身上没带钱财。” 长孙千诺听到这话生气了,她可没耐心陪他废话,既然他不愿意拿出来,只能她自己动手了:“身为男人,磨磨唧唧的丢不丢人。” 朝着他胸口位置一顿狂摸,这身材,手感太好了。 果然在胸口处摸到一块硬硬的东西,把手伸进他的衣襟中去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