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神:开局偷吃贡品竟被钟离发现》 第01章 序章 赠读者: 我从初中开始便想着写一部小说,无论是关于游戏还是青春抑或是人生的感悟,结果没想到一直拖到现在,十年了,现在的我已经毕业一个人来到上海这里工作一个多月了。 工作的原因,我需要早出晚归。其实是我的薪资低,更何况在上海物价很高这个地方,我每天都需要早点出门挤地铁来节省钱。哈哈,说实话,以前在读书的时候,跟同学出去吃一顿饭几百块眼睛都不眨一下,现在却要精打细算过日子了,在这里点个外卖都要20块以上,因此除了午饭因为工作外出只能在外边解决,早餐和晚饭都是自己做的,平均一顿花费不过六块,嘿嘿,我这种平常在家不做家务的人竟然学会了烧菜做饭。 基于以上情况,我每天写小说的时间不长,晚上写一个小时左右就要睡觉休息养好精神去上班,有时候还会因为构思情节花费很多时间,所以一天只能写个一千字左右,有时候还不够,只有放假休息的时候我才会疯狂码字,所以看的快的读者们不要催更哦,不然我只能微微一笑(刘华强买瓜的笑容)。嗯哼?你们是否会疑惑为啥我不上班摸鱼写,拜托,要是因为这样工作没了,咋办,你们养我? 如果说我写小说不是为了赚钱,是不是很虚伪呢?诚然,我也想靠这个能养活自己,这样我不需要每天奔波,可是不能,因为我知道我的水平还不好,那就当我为爱发电吧。所以,我不希望你们花钱给我送礼物,番茄这个平台有免费礼物,不过也需要看广告,但我自己本身就懒得看,所以也不愿你们为了送礼物而去看,对我而言,你们愿意把我的小说看下去我就很开心了。 我还清晰记得开始写作的第一天,从18号线地铁下站到宿舍这条路我走了很多次,但在那一天,我是第一次留意来街边的景色,马路边脚步匆匆的行人、人声鼎沸的饭店、挤满人的公交车,三两棵稀稀拉拉的树,马路对面拔地而起的写字楼反射着余晖怪刺眼的,偶尔打开几个窗口露出写字楼里端着星巴克咖啡杯眺望着CBd区展望未来的年轻人们。看到这种情景,我突然有些感伤,意识到自己可能一辈子要过着重复枯燥且碌碌无为的日子,我不想这样,因此下定决心开始写小说。 当然在写小说的过程中,因为各种原因,我时常感到气馁,想过放弃,最终还是咬咬牙坚持下来。 关于题材,我选择了原神这款游戏作为小说背景,因为在我孤单的日子里它一直陪着我,我知道有些读者可能没玩过,不过不影响观看效果,因为我会写的比较详细,剧情轻松诙谐,没有大刀,微甜。 好啦,我是不是有些啰嗦了,影响你们看正文,那就不多说了。 谨以此文,祝你我平安喜乐,得偿所愿。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1章 初到归离原 “我敲!不公平!不公平!我要求重开!” 只见一个长相极为普通的少年骂骂咧咧拄着登山杖背着行囊爬着一个小山坡。 “哎呀,累死个人嘞,怎么跟游戏里的不一样,我既用不了传送锚点,又没有神之眼,就跟普通人一样,怎么跟别的小说里的穿越的主角不一样,混蛋!” 少年终于爬上山坡了,看到离山坡近的是零零散散的却砂树,不远处是残垣断壁的遗迹,更远处的是一座较高的瞭望塔。 “嘿嘿,终于给我来到这了。” 少年笑嘻嘻地想着,嘴角忍不住咧开,不经意透露出些许猥琐的气质。 “想当初,老子刚毕业找了份朝九晚五的工作,首次收到工资的当天,兴奋不已氪了五个648,为了抽满命万叶,结果我敲!只抽一次十连,直接给我了七只万叶!额,然后过于兴奋猝死了。” “哎呀,气孕了,还没体验满命的效果就我的人生gaover了”,少年摇摇头,眼神有些感伤,“不知道那边的老爸老妈怎么样了,唉,有人照顾吗,希望他们……” 少年名叫吴烨,来到这个世界有十六年矣,他的记忆里没有父亲母亲,只剩下一个白发苍颜的爷爷含辛茹苦照料着他。 稍微长大了些,吴烨问爷爷父母去哪了。 爷爷只是弓着身子用布满皱纹的手抚摸他的头,望着远方,低声呢喃:“没关系,他们不在,爷爷在的……”。 吴烨和爷爷住的地方在璃月港的桃花巷,在这座宏伟的城市的边角位,吴烨发现游戏里的地图与现实里的比例整整是1:1000! 我滴娘嘞,怪不得他从桃花巷走出璃月港都要花个小半天时间,更何况还要穿过云来海的区域,走到归离原,还要躲开诸多魔物,花的时间就更长了。 吴烨记得他十岁的时候想着去到奥藏山,心里盘算着要是遇到留云借风真君或者其他仙人,就立马拜师学习仙法,桀桀桀,顺便结识小时候的申鹤,这样慢慢相处,哼哼,还不信把不到她! 可惜人啊,总会自不量力,当他花了一天的时间瞒着爷爷偷溜出去到璃月港与郊外边界线时,不幸被埋伏在地下草史莱姆直接一个顶飞,然后从半空中面门朝地面摔下,红色的血迹蔓延开来。 不幸的万幸是被巡逻的千岩军及时发现抱回送去不卜庐医治,不然吴烨可能就成为小说界里第一个幼年早逝的主角了。 不过人是救回来了,但是面相变了,样貌从清新俊逸变成一个看起来憨厚痴傻的孩子。 当时,吴烨的爷爷吴用眼睛红红一直守在在病房外,阿桂劝告他不用担心,白术大师的医术高明,吴烨肯定没有大碍的。 吴用依然坚持着,守在不卜庐外边,眼神盯着病房的方向,嘴里不停念叨着,“要是我今天不出门就好了,要是我今天不出门就好了,要是我……” 第2章 生死大逃亡 第二天,日上三竿,吴烨睁开着朦胧的睡眼,用手擦拭去眼屎,然后再去小溪边捧着水洗了把脸。 嗯,一下子精神多了,看来是昨天太劳累了,导致吴烨睡了这么久。 本来吴烨打算趁着清晨大部分魔物还在休息的时候继续往北走,想着亲眼看看那座坐落于荻花洲且负有盛名的望舒客栈,最好能遇到魈,嗯,大名鼎鼎的三眼五显仙人 要是能跟他学些除魔伏妖的仙法也是不错。 吴烨不忘初心,因为他不甘心在提瓦特的大陆里当一个普通人。 临走前吴烨跟星火与艾珂告别,星火护送吴烨走了一段路。 至于艾珂挨了一巴掌后,人变得精神不振,拄着白樱枪站如喽啰。 “小兄弟,我只能送你到这了,注意安全哈,我还要回去巡逻。” “谢谢你,等我的拙作出来后,我亲自赠与一本给你,希望届时你不要嫌弃。” “哪有哪有,我求之不得呢,我相信你肯定成为一个出色的作家,就凭你孤身一人来到归离原的胆量,注定你成就不凡!” “那是因为我没摩拉雇佣保镖……” “额,那我先回去了,告辞。” “嗯,山水有相逢,告辞!” “山水有相逢,好句好句,可不能让艾珂学到啊……” 吴烨拱拱手,告别星火,大步流星往前方走去。 …… 过了约半个时辰,吴烨抬头一看就能看到一座宏伟的建筑屹立在远处,可以清晰看到一棵巨大的却砂树附岩盘踞在其上,伸展的粗壮枝条生长茂盛的橙黄色叶子,还能模糊地看到一个像电梯的东西上下移动。 “咕~咕~”,吴烨腹部发出了叫声,肚子半天没进东西了,行囊里的干粮都被吃完了。 之前在营地里也忘记向星火他们讨要些,只能看看附近有没有果树啥的,吃点苹果或者日落果填填肚子。 “哎,这不是甜甜花吗?嘿嘿,吃这个得了。” 吴烨发现脚下近处就有两三颗在风中摇曳的甜甜花,这玩意在璃月港的后山上也有,味道跟蜂蜜一样,嚼起来醇香甜口,是某只椰羊的最爱。 吴烨笑着把甜甜花拔出来,可惜吴烨出门没有带黄历,不然翻开看看就会发现今日不宜摘花。 那朵甜甜花还没放嘴里,就变成了一个会蹦会钻地面目狰狞的异种魔兽——骗骗花。 眼前这个骗骗花属于炽热骗骗花,古灵精怪的拟态魔物,会用火元素攻击猎物。 显然,吴烨就是这个骗骗花的猎物,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吴烨慌不择路,随便选了个方向开润。 在强烈的求生欲望下,他一边逃窜一边走位躲开骗骗花喷出来的火球。 骗骗花紧追不舍,时不时钻个地再蹦出来,吓吴烨一跳。 吴烨气喘吁吁冲上一个木桥,发现不远处有个丘丘人营地。 营地里面有一个打手丘丘人,一个冲锋丘丘人还有个风丘丘萨满,旁边还有几个炸药桶。 此时此刻,如果上天再给吴烨一个重来的机会,他绝对先学好丘丘人语言再出门,危机当下,骗骗花就在屁股后面,只能死马当活医了。 只见吴烨冲到丘丘人营地,对着三个丘丘人义正辞严。 “你滴,丘丘桑,后面有个八嘎骗骗花,大大滴坏!我是良民,亚麻跌打我,打八嘎骗骗花,ok?” 听完吴烨的诉求后,风丘丘萨满一脸懵逼,打手丘丘人挠挠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只有冲锋丘丘人提着火棍挥舞着往身后的骗骗花发起冲锋。 “ya!” 冲锋丘丘人怒吼一声,直接一棍子把骗骗花敲晕。 “牛逼!丘哥你是我哥!以后我让旅行者……” 吴烨的承诺还没说完,炽热骗骗花的眩晕时间就结束了。 骗骗花看着丘丘人拦着自己追捕猎物,变得极为愤怒,全身变得通红,身体似乎产生了个屏障,脑袋往后一缩,不出三秒,直接开启法术激光枪,速射火球。 冲锋丘丘人首当其冲,身体被火球贯穿,跪倒在地,然后火球飞进丘丘人的营地,营地的炸药桶瞬间被引爆。 “轰!” 风丘丘萨满和打手丘丘人直接被炸飞上了天,“恍当!”,掉下来的只有一个盾牌。 阿门,吴烨见到这个场景直接后退几步,然后在胸口做了祈祷的手势,希望地脉里没有炸药桶。 不能再拖延了! 吴烨急忙往营地的另一侧的山路跑上去,骗骗花依然不想放过吴烨这个狡猾的猎物,继续撵着他。 吴烨叫苦不迭,只能咬着牙坚持往前冲刺,至于行囊什么的,为了减轻负担早抛到半路了。 “啊,救命啊!有没有大哥救救我,无论让我干嘛都行,给你做牛做马,养你一辈子都行!” 吴烨呐喊着,这一次呐喊已然花光了他所有气力,最后他累倒在一个上方浮动着古文字的圆盘遗迹上。 “算了,毁灭吧,这该死的人生!” 吴烨感受到后方灼热的气息,他知道骗骗花追上来了,他闭上眼睛,还没来得及走马观花回忆自己的人生,身旁响起一道沉稳厚重的声音。 “壁立千仞。” 一条巨大的岩元素造物从天而降。 “轰隆”一声,压在吴烨的身后方。 吴烨睁开眼睛,往后一看,瞠目结舌,一条粗壮厚重且不断散发光纹的岩脊镇压下来,这岩脊比游戏里的大了整整十倍。 亏贼!看来地图不单比游戏里面大了,角色的强度也恢复为完全体。 吴烨已然知道是谁在帮他了,没错,就是亲爱的钟老爷子! 劫后余生的滋味足以让吴烨兴奋不已,更何况遇到了一直想要见的人。 至于那个炽热骗骗花,嗯,尘归尘,土归土了。 吴烨爬起来,视线移到身旁的人,诶?怎么是个拄拐杖的老头?! (ps:有那个大帅哥,大美女读者,评论发发钟老爷子的照片,我怕有些读者不认识,所以往后有新角色也靠你们了。至于你为啥我不发?拜托!我可是懒鬼欸。)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3章 故地重游 眼前这位老人家,跟吴烨的爷爷一般,两鬓花白,蓄着长长的胡须,身板微驼,但不同的是眼神清明,细看能发现藏在里面的睿智,以及他浑身散发着沉着与让人敬畏的气质。 确实,虽然这个老人家跟游戏里的钟老爷子模样大相径庭,不过就凭这气质吴烨敢保证这就是璃月的神,岩王帝君,岩之魔神!真名为摩拉克斯,化名为钟离。 吴烨突然有些扭捏,在思考怎么开口才能让钟老爷子给自己个神之眼。什么?!不会给?万一呢?! “额,那个……” 吴烨还是硬着头皮开口。 “嗯,我知道你想要什么,你不是已经找了我很久了吗?” 老人家变相承认自己就是摩拉克斯,他停顿了一会,继续道:“你知道你脚下踩的是什么地方吗?” 吴烨不露声色挪开几步,退出了圆盘的位置,向老爷子摇了摇头。 “呵呵,这里是我一个旧友留给后人的告诫以及后人给她刻的碑文,总共有四条,分别在归离原的四个方向,这里恰好是北面,圆盘上面的古文字的意思你知道吗?” 吴烨继续摇摇头,不过他知道老爷子口中的旧友是早已逝去的尘之魔神,归终,听闻他们是挚友,还有传闻说归终喜欢钟离,不过后者到底是真是假,这就不得而知了。 “这上面刻的是众志一心,亘古不移。” 老爷子拄着拐杖往前走几步,然后转过身来,伸出手指了指远处,声音似乎变得沧桑起来。 “西面刻的是其德如树,萌蔽一间,生生不息;南面刻的是坚其筋骨,适时而动;最后东面刻的是其智如水,善利万物,为镜自省。” 说完,老爷子自顾自地拄着拐杖继续往前走,吴烨想要开口挽留。 “停下来吧,外来之魂,如果只是为了自身无虞,不是还有很多方法吗,无需强求神之眼。” 老爷子挥挥手,然后化作星光消散离去了。 正当吴烨十分失望,熟悉的声音又在周围响起。 “咳咳,对了,契约已成,食言者当受食岩之罚。” 这下,吴烨确定钟离彻底远去。 “啊,什么契约?王德法,我啥时候跟老爷子成立契约了?” 吴烨摸不着头脑,摩挲了会下巴,一拍脑袋。 “哦~不会是之前求救说的话吧?好好好,神之眼没捞着,还要成立了个劳什子契约,自己身上半个儿摩拉都没,还要养钟离这个败家子,这样玩是吧,好好好,好好好……” 如果有人路过,绝对会大吃一惊,因为发现一个独自傻笑,嘴巴里不断流淌出口水,双眼无神的少年行尸走肉般重复着“好好好”三个字。 …… 重拾心情,吴烨决定先不管契约的事情了,沿路返回,捡回自己抛下的行囊,发现里面的东西丢失了一些,幸亏最重要的笔记完好无损。 吴烨看了眼天色,已经接近黄昏了,所处的地方离瞭望塔跟望舒客栈都比较远,要不就近找个地方休息吧,于是走到之前的丘丘人营地。 虽然营地被炸飞了一半,不过最里面的草棚还是完好的。 野外的夜晚还是比较寒冷的,吴烨取些木材在草棚里生了些火,担心有魔物被火光吸引,或者火星飘落点燃了草棚,不敢入睡。 然而到了后半夜,木柴燃尽了,吴烨也支撑不住沉重的眼皮,终于睡去了。 次日起来,天蒙蒙亮,吴烨发觉身心疲惫,双腿也因为昨天剧烈的运动变得十分酸疼。 可是该走还是得走,他随便捡了根比较坚固的木枝作为拐杖启程,只余下地面一深一浅的脚印。 走了半天后,吴烨打开地图,发现自己阴差阳错来到归离集遗迹的近处,至于望舒客栈,算了,下次有机会再去吧。 吴烨决定考察一下这片遗迹,做做笔记,将来也可以写进自己的小说里嘛。 吴烨环着归离集遗迹走了一圈,然后从行囊里翻出关于归离集的一些历史考据,循着里面标的重点位置去仔细观察。 不过,吴烨没有发觉到这一路上的奇怪之处,就是他没有碰见过一个魔物。 天擦黑了,吴烨来到中心石亭,石亭里面有个石像,他盘坐在遗迹火炬下,打开笔记本,根据历史根据和今天的考察,给归离集遗迹做了个基本总结: 归离集是由古璃月人建造的古代聚落,是一个规模比现代璃月港略小,非常繁华的都市。归离集由两位魔神归终、钟离管理,受到过魔神马科修斯(灶神)的帮助。 “归离”之名的由来,有两个说法,一说法是取自归终与钟离两位魔神的名字,各取一字;二说法是取自两位魔神的别名。这两个关于归离集名称的说法都为民间说法,没有确切的证据,并不可靠。 建筑风格。 归离集建筑具有魔神时代较为普遍的石制墙体、超宽金边、魔神花纹装饰,拱门以及具有璃月特色的中心石亭、水潭,环形水渠等。 遗迹布局。 归离集遗迹由中心石亭、中心建筑群,圆形水潭等结构组成。石亭位于遗迹的南侧中部,方向基本为正东西南北朝向;圆形水潭位于中心建筑群北侧地势低处;中心建筑群西侧有类似城门结构,通向外面的道路。 中心石亭应该具有某种重要功能,但已经不可考;水潭应该为中心建筑群的人工景观,水潭很深,水池有自动抽水系统。遗迹内有多处机关,可能用作于某种祭祀;有多处石碑,多为后人所立,石碑所在地点可能原本是神像或其它雕像。 归离集的摧毁原因也是有两种说法。 一说毁于高强度战争,另一说毁于洪水。 重要标记建筑保存情况。 中心石亭—较完好;圆形水潭—一般;其他部分—严重损坏。 补充说明: 归离集在魔神战争之前拥有较为繁华的景象,城内曾开着琉璃百合。归离集的摧毁是短时间内发生的,城内居民多数迁移到了璃月港。 …… 吴烨停下笔,合上笔记本后放进行囊里,挥了挥发酸的手腕,站起来,走出中心石亭。 他站在地势较高的地方,长呼一口气,抬头望去,满天星辰,星光闪烁着淡淡光晕,宛如白天河边摇曳着的水草,忽明忽暗,忽闪忽现。 低头看向近处是残破不堪的归离原遗迹,再望向远处是灯火辉煌的璃月港。 吴烨在这短短几秒内深切感受到什么叫物是人非,时过境迁。 那么钟离呢,他是否跟游戏里的一样难以避免漫长岁月的侵蚀,他又是否时常想起以前的旧友。 已经逝去的归终,移霄导天真君以及被他亲手封印的若陀,他的心境还能像以前一样吗? 吴烨忍不住感概:“欲卖桂花同载酒,终不似,少年游。” …… 夜深了,吴烨回到中心石亭,这几天他太累了,于是走到石像旁躺下,头一沾地就沉沉睡去了。 在吴烨打起呼噜的时候,一道男子身影从黑夜里浮现。 男子身着精美而端正的中式西装,服装深棕色打底,金银色描边,黑色的头发带着丹霞的挑染,单看他的背影,就让人有种如高山仰止的安心感。 他眼睛里的瞳孔间有两湾浅浅的雅金,眼光如石珀般明亮,他正是钟离。 只不过此时他那亘古不变的眼神里竟然多出些感伤。 故地重游,钟离打量了一下周围,视线扫过吴烨,最终定格在石亭里受人供奉的石碑。 石碑下堆积了很多贡品与香火燃尽的灰,还有两个苹果核,估计是吴烨吃剩的。 “归终,你看啊,过去了这么久,还是会有人记得你,甚至还有人偷吃给你的贡品……看来当初你的做法是对的,可是……” 钟离张了张嘴,最终还是沉默下来。他手掌伸开,一团金光出现,随即飞进吴烨身体里面,吴烨本来紧绷的眉目伸展开来。 “欲买桂花同载酒,终不似?少年游。” 钟离单手背负在身后,沉吟完后,一个转身就消失不见了。 天地寂寥,只有吴烨依然流着口水呼呼大睡,应当是在做一个美梦吧。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4章 返回璃月港 月落星沉,璃月港又迎来新的一天,桃花巷里只居住着一户人家,但桃花巷的占地面积并不小,因为桃花巷里遍布的满是桃树,据说桃花巷的名字因此而来。 正值阳春三月,阳光灿烂,桃花开满了天,也落了一地。 吴烨的爷爷吴用此时正在清理这些落在院子里的桃花。 他先用扫帚聚拢起来,然后用麻袋装起,等收拾干净后,扛起装满桃花的麻袋颤颤巍巍地往外走,走到桃林深处。 一路所见,皆是桃树,而桃林深处也是只有桃树,是两棵较大的桃树,只见树枝互相交叉,各自亭亭如立却又像依偎在一起。 树身都各挂着一个木牌,在风中摇晃,一木牌写着“李初桃”,另一木牌写着“吴玄花”。 吴用把麻袋解开,把里面的桃花放出后,用双手捧着桃花铺在两棵桃树树下干燥的泥土上。 良久,吴用把所有的桃花铺好了,他坐在两棵树的中间,高兴地开口说: “孩子他爸他妈,你们不用担心,小烨也长大成年了,以前我总担心他出事,不敢让他一个人到处走,现在都能一个人出远门咯。” “唉,都怨老头子我没有本事,卖出去的文贴对联只能糊口,根本没办法送小烨去读书念字,不过这孩子很聪慧,继承了你们的优点,似乎天生就是个慧业文人,文曲星下凡。” 吴用不知道自己无意中说出了一角真相。 十六年前,一个流星降落在璃月港里,最后趁着夜色化作星光进入一个女子的腹部之中。 提瓦特大陆里,外来者都要被视为污秽之物被净化,除非这个外来者很强大。 “小烨嘴里还经常念叨一些奇怪而富有哲理的话,什么‘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我看桃花落在院子里了,想着应该是你们想念小烨了,所以我过来替他和你们聊聊天。” “不过好几天了,小烨还没有回来,真让人担心啊。” …… 吴用低着头继续絮絮叨叨的说着,但没有人回应他,只有桃花在空中缓缓飘落,最终飘落在吴用脚下湿润的泥土上。 …… “爷爷!我回来啦。” 吴烨从归离原兴冲冲回到璃月港后,马不停蹄得继续跑回桃花巷,一走到巷口就大声疾喊。 说来也怪,吴烨自从归离原的中心石亭醒来后,神清气爽,腰不疼,手脚不酸了,这几天的舟车劳顿对身体带来的负面影响全消失了,跑起步来嘎嘎快,感觉回到上世的话,高低能当个奥运会长跑选手。 “嗯哼,难道是昨晚吃的那两个苹果的原因吗,看来下次得过去顺点回来给爷爷尝尝。” 吴烨暗戳戳的想着,然后来到自家院子门前,老旧的木门虚掩着,看来爷爷出门去了。 吴烨轻轻推开木门,“吱呀~”,木门响起令人牙酸的声音,门后的景象一览无余。 这是一个老旧而整洁的院子,围墙由石块码砌而成,虽然经过岁月的浸透显得有些斑驳,但摸上去依然平滑。 院子里没有种树,但地上有零星的桃花铺着,应该是院子外的桃树的花瓣随风飘落在此。 院子的边缘铺设了花岗岩和小石子混杂的小路,从门口延伸到各个角落,有一处角落上挂有腌制过的腊肉,这是过年过节才会取下来煮的,而另外三处角落里各有一个花坛,花盆整齐地摆放在花坛边,花盆栽种的花有琉璃百合和霓裳花,花盆的泥土还是湿的,应当是刚浇过水。 中堂有一片的草地,绿草如茵,没有一丝杂草的痕迹。草地中央还摆置了一个古朴的喷泉,喷泉旁还有一张的长长的木椅,水泉从中心喷涌而出,发出清脆的水声,给整个院子增添了一丝清新的氛围。 院子里最深处则是两个木房,一间稍大,一间略小,如果仅从外边观察,可以发现木房的外观有些磨损,木质外墙透露出岁月的痕迹,木纹与木纹之间存在极小的缝隙,阳光洒落时可以透过缝隙照射入木房里。 稍大的木房是吴烨的,爷爷吴用曾经说过,以后吴烨总要讨媳妇的,住的房子自然要大点。 吴烨跨过门槛,脚步放慢,在院子里走一圈,院子里的一切还是这么整洁有序。 他已经能想象出自己不在的这段日子里,爷爷一个人在院子里躬身修草弄花,修缮院子,以此消磨时间。 吴烨打开自己的房门,把自己的行囊里的笔记和杂七杂八的东西拿出来,放到床头柜里,而后看向摆在柜子上的照片。 那是一张全家福,照片里只有三个人,爷爷,父亲以及怀着身孕的母亲。 至于奶奶,听爷爷说奶奶身体不太好,在吴烨父亲年幼时生了一场大病便离去了。 照片里的三个人都在笑,父亲和母亲都是嘴角噙着淡淡的笑意,父亲携着母亲的手,母亲依偎在父亲的肩膀上,他们坐在椅子上,眼神望着镜头很温柔,甚至让吴烨认为他们就正在看着自己。 而爷爷站在后面,神情似笑非笑,嗯,强颜欢笑那种,就好像下一秒就要从笑变为哭。 吴烨知道这是有原因的,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他。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5章 故事与往事 这是一个久远的故事,十六年前,桃花巷里没有桃树。 哦,准确点,十六年前这里还不叫桃花巷,一对年轻的夫妇新婚燕尔后选择居住在这里。 他们的生活基本是男子为了谋生,朝出晚归,而女子则是傍晚已经做好了饭菜后,便站在门口等待着夫君回来。 这样的生活日复一日,很平淡,但也很幸福。 直至女子怀有身孕,那个听闻儿媳怀孕的老人终于离开曾经和自己妻子生活多年的柳叶巷的房屋,来到这里照顾年轻夫妇的起居。 之前老人不愿意搬走的原因就是担心晚上梦不见自己早已离世的妻子,但即将可以当爷爷了,老人对此感到非常开心,于是搬过来住。 可是事与愿违,造化弄人。 正当年轻的夫妇与老人高高兴兴做好迎接新成员的准备时,一个不速之客的到来打破这个画面。 正是往生堂第75代堂主,胡桃的爷爷。 年轻的夫妇与老人紧张地看向往生堂堂主,他没有多言,言简意赅的说: “这即将出生的孩子,本不属于这个世界,是不被这天地认可的不洁之物!如果让这孩子出世,也注定活不长,他的一生注定充满天灾人祸,死了之后也会产生污秽祸害周边。” 年轻的夫妇听后,心如乱麻,急切恳求对方有没有办法解决的办法。 “嗯,有。” “是吗?!胡堂主,什么办法?你说!哪怕舍了我这条老命也要保孩子平安!” 在一旁的老人听后,激动地说道。 “那就是不要这孩子了,你们放心,我会尽力保证大人的安危。” 胡桃的爷爷有些不忍,但是还是艰涩开口回答。 “不行,不行!还有没有其他办法了,胡堂主,求求你,求求你了,这可是我的孩子啊。” 年轻女子听完后大惊失色,摇摇头,然后双手合十跪拜着。 “唉”,胡桃的爷爷急忙扶起女子,哀叹一声,久久平息后开口说: “要是我能早点经过这里,就可以抹去这孩子的灵智,虽然不聪慧,但也能平安一生,现在只有一个方法了。” “阴阳有序,阴阳消长,现在只能把这孩子的祸端转移给另一个人,换句话来说就是以命抵命,而且要求那个人要甘心情愿,还是至亲之人。” 胡堂主咬咬牙,索性直接挑明。 “还有……还有就算这孩子能平安出世,身为母亲的你早就沾染了他身上不洁的气息,嗯,我的意思是你日子也不多了。” 那个平时稳重的男子在此刻也心神大乱,发愣了片刻后,决然开口: “胡堂主,那就用我的命换孩子的命吧,不管他是不是什么不洁东西,但我就是孩子的父亲……那个能不能把我妻子初桃身上不好的东西也转到我身上,麻烦您了。” “不!用我的命吧,我也老了,用处不大。” 老人眼睛通红。 “你们……这样是不行的,至亲之人意思是血缘关系最深的,而且只能转移一个人,对不起。” 胡桃的爷爷不忍心看到这种情景,转过身仰着头来回答道。 “没关系的,这样就很好了,只要孩子可以平平安安。玄花对不起,看来我是一个没有福运的女子,娶了我后,你跟孩子都受牵连了。” 李初桃苦笑着说。 “怎么会呢?这时候你别说这些傻话了……初桃,咱们下辈子也要在一起。”吴玄花抱住李初桃哽咽地说着。 “好……” …… 胡桃的爷爷离开了,临走时留了一句, “我能理解你们,因为我儿媳里面的胎儿也准备出生了,等你们孩子出生那一天,我再过来,这附近居住的人我安排让他们搬离,以免当天有意外发生。” “最后你们做好准备吧,时间不多了。” …… 那天过后,吴玄花没有再出去门,而是选择陪伴在妻子李初桃身边,他们脸上没有悲伤,一起坐在院子的喷泉旁的椅子欢声笑语,就像回到当初热恋的时候。 只有老人吴用躲在房子里整天以泪洗脸,他还是不敢面对这残酷的现实。 “你说,该给孩子起个什么名好呢?” 李初桃挽住吴玄花的手臂开口问。 “嗯,我想想……就叫吴烨吧,你想啊,‘烨’的含义是日光,指光辉灿烂的样子,希望咱们的孩子乐观积极,前程似锦,做一个能给人带来温暖的人。” “很好听的名字,可是听起来是男孩子的名字,万一是个女孩子呢。” “嗯,可是你经常说孩子踢你肚子,这么调皮,肯定是个男孩子。好吧,那我再想个女孩子的名字。” ……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无论是院子里的人欢乐还是痛苦,临产的日子终究还是到了。 “父亲,我们来拍一张全家福吧,要是孩子以后想知道我们的模样,孩子也能看到。” 吴玄花恭敬地把吴用从房间里请出来,可怜这位年岁过半百的老人在短短的时间里消瘦了很多,精神憔悴如行将就木般。 “父亲!对不起,孩儿不孝!过后恐怕不能照顾您了,而且还要您费心照顾即将出生的孩子。” 吴玄花含着泪花退后几步,跪在地上重重磕了三个响头。 “......玄花啊。” 吴用艰难说出这几个字,停顿了很久,弯着身子扶起来自己的儿子。 “你知道的,我从来不怪你,只怪天理无常……我会做到的,你们放心,毕竟我是孩子的爷爷。” 吴玄花站起来,偷偷抹干净眼角,然后搀扶着吴用来到院子中央。 李初桃因为大着肚子的原因,不便行动,就提前坐到喷泉旁边的椅子上。 第6章 璃月港的夜晚 “吱呀~” 被虚掩的木门的再次被推开,吴用回来了。 吴烨闻声跑出来,嘴角噙着笑意搀扶着吴用走进院子。 “爷爷你回来啦,注意脚下。” 吴烨称呼自家爷爷从来不用敬称,因为是一家人啊。 “哎,小烨你终于回来了,我刚跟你父亲母亲聊了会天,你有空也去祭拜一下,跟他们唠唠嗑。” “好,我会的!” “你靠近点,我看看,哎哟!” “这几天出去回来就消瘦这么多,外面不安全吧,以后少出去!爷爷我还能动得了笔,实在不行,我去找人帮你找份轻松点的营生。” 吴用捧着吴烨脸凑近看,严肃地说着。 “好,爷爷,我知道了。你老人家不用担心,我已经凑够素材了,最近都会待在家里,今晚就可以开始写作了。” “好好好,家里还有点大米,哦,院子角落上挂了些腊肉,未必要再晒着。我一起煮了,你先休息去吧,饭好了我喊你。” 吴用拍拍吴烨的手,让他休息去,吴烨不好违逆,只好点点头,回房间里去了。 是夜,吴烨吃过晚饭后,一个人借着星光走进桃林深处,就靠在那两棵大的桃树下,自言自语说着这几天外出的经历。 良久,起风了,吴烨知道这是催促他回去的意思,最后吴烨对着桃树跪地拜了三拜,表达自己的思念和感恩,起身离去。 对啊,无论是上一世,还是这一世,父母都关爱自己,吴烨不敢辜负,不忍辜负。 为了他们,也是为了自己,他要勇敢地往前走,即使不知道自己最终走向哪。 ...... 吴烨没有马上回院子,而是走出桃花巷,因为他在想一件事,所以兜兜转转登上了玉京台。 玉京台布置在璃月港的中央,很高,是七星和诸商会首脑的办公地,也是每年请仙仪式的举办地。 吴烨来到请仙台边上的石板平台,然后凭依着古木栏杆,望向四周的风景。 璃月港不愧是最繁华,人口最多的城市,建筑鳞次栉比,灯火灿烂,百千家似围棋局,十二街如种菜畦,如果黑夜是一块幕布,降临在璃月港的上空,那么万家灯火足以把幕布撕开,展露出璃月港的夜晚街市如昼,流光溢彩的一面。 (游戏描述是这样的,我也跟着这样描写,当然肯定有些出入啦,毕竟吴烨所居住的提瓦特要比游戏里大一千倍嘛) 吴烨站在这里可以看见北边远处的两栋建筑相对而立,分别是新月轩和琉璃亭。 不愧是璃月港最出名的两家饭店,都起得楼高十丈,在灯火的照耀下,可以清晰看到新月轩的屋顶是朱红色,而琉璃亭的屋顶则是青绿色。 再近一点的高大建筑,正是是全提瓦特每个国家都设有分行的北国银行,听说北国银行的掌控者是来自至冬国的愚人众执行官。 而愚人众的末席执行官——『公子』达达利亚在不久后将到达璃月港来管理这个银行,估计到时候璃月港里新的纷争会接踵而来。 “算了,关我什么事呢?” 吴烨摇摇头,轻笑一声,与其考虑这些跟他无关的事情,倒不如考虑怎么动笔写小说。 没错,他正在纠结如何给自己起一个合适笔名,这个笔名既要求贴近小说的主旨,又需要让人看起来讳莫如深。 嗯,就是专门装杯那种。 夜深了,“笃笃”,苦思冥想的吴烨手指轻敲栏杆,大部分人家已经入眠去了,璃月港有些灯火暗淡下来,有些继续保持明亮。 “这灯火有明亮的时候,也有昏暗的时候,嗯,人生如同灯火忽明忽暗没有规律所言,无法改变,无可奈何,跟我笔下主角一样,似乎跟自己也一样。” “生生灯火,明暗无辄,就叫无辄吧!” 吴烨在一念之间决定好了,这下笔名有了,不虚此行,尽兴而归。 吴烨回到院子,发现院子里的小木房里的灯还是亮的,爷爷吴用还没睡去,吴用在房间里听到木门被推开的声音,喊了一声, “小烨?” “是我,爷爷早点睡吧。” “好,下次要早点回来啊,关好门吧。” 话毕,爷爷吴用房间的灯火熄灭了,吴烨关上门也洗洗睡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7章 点头之交 旭日初升,又是新的一天。 吴烨不打算再拖下去了,在床上一个鲤鱼打挺下了床,走到喷泉边随便抹把脸,吃过爷爷亲手制作蒸好的米窝窝,马上回到房间里开始动笔。 “沙沙......” 像是沙漏里的沙子缓缓下落的声音,正是吴烨用毛笔在纸上写字。 直到日薄西山,吴烨没有出过房门一步。 爷爷吴用只好把饭菜放在厨房里保温着,叮嘱他记得吃,吴烨应了一声,继续写着。 吴烨把所有的杂思都挽成一束,抛诸脑后,悬肘执笔,富有弹性的笔尖在纸上有力地游走,发出好听的“沙沙”声,像在诉说一天的努力,留下浓重的痕迹。 夜深人静,旁边的房间的灯火熄灭了,爷爷应该歇息睡去。 吴烨这会才发现自己饿得头晕眼花,然后蹑手蹑脚地走进厨房,端起饭碗胡乱地对付几口,再轻轻地回到房间,活动一下筋骨。 嗯,腰酸背痛,尤其是手腕疼痛难忍,可恶!毛笔还是用得不习惯,这个世界没有签字笔和钢笔! 哦?!枫丹可能会有,有机会再去那边瞧瞧吧。 吴烨暗暗思量着,又看向自己写的小说,还差一些就完成。 算了,今晚就通宵写完吧。 干他丫的,吴烨为自己鼓气。 吴烨重新研好墨,毛笔蘸满浓墨,他将所有心思都注入墨中,倾泻到纸上。 次日清晨,吴用敲了几下吴烨的房门喊他吃早餐。 见没有回应,吴用直接推开房门,看见自家孙子趴在桌子上枕着手臂睡着了,手臂下压着好几张写满字体的纸稿。 他无奈摇摇头,然后贴心把自己的外衣盖在孙子身上,便离开忙自己的事去了。 …… “唔,嘶!” 手臂十分酸疼,吴烨醒来直接倒吸一口气。 他感觉自己的手要残废了,先是一晚写得不停,再是当自己的枕头,这双手跟着自己算是受委屈了。 吴烨直接做了一整套广播体操,嗯,还是挺有用的嘛。 不过这东西容易变成广场舞,可不能给璃月港的老头老奶奶学到了,不然以后容易造成扰民问题。 吴烨去厨房找了点东西垫了下肚子后,抱着自己写好的稿子走出院子。 他抬头看了下天色,正是晌午时分,爷爷还没有回来,难道去港口那边摆摊去了? 算了,先去投稿拿稿费吧,搞定再去找爷爷。 吴烨思虑好后,快步走向坐落于璃月港南面的雅墨轩,如果说万文集舍是璃月港书籍种类收藏最多,也是最畅销的书店,那么雅墨轩则是璃月港唯一一个集征文和印刷功能,且发布新书最快的书店。 (因为游戏里的璃月港只有一个卖书的万文集舍,不像稻妻的八重堂一样,还可以投稿,所以我就自己想了一个可以投稿和印刷的书店,希望读者大大不要介意。) 昨晚赶完结尾后,就呼呼睡着了,还没来得及检查有无错字,或者情节分配是否合理。 吴烨只好低着头边走边捧着纸稿查看,根本没注意前方来人了,对方也是在低头思索着什么匆忙走着。 结果嘛,显然易见。 “咚”,两个人头碰头咚的一声撞到一起,这算不算点头之交呢。 吴烨被撞倒在地,手上的纸稿也跟着散落在地,而对方只是稍稍退后了一步,看到吴烨被自己撞倒了,急忙扶他起来。 吴烨眼冒金星,好不容易睁开眼,发现对方直愣愣地盯着自己。 等双方终于互相看清了对方的模样,两人异口同声道: “是你!”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8章 少年与少女 轻轻拨动时间的指针回到一年前。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一个把紫色头发束成猫耳发饰并留着双马尾的少女,正在念诵着望着挂在桃树下的纸条上的文字。 看着有些发黄的纸条,少女猜测到这纸条放上去一段时间了,可是她记得去年的时候来这里赏桃花时还没有看见纸条,只发现一个面相普通到让人记不住的少年在不远处乐呵呵地观察着她。 嗯,眼神有些猥琐,应该是住在这里的居民,她没有放心上,自顾自赏完花后离去了。 当时那个少年正是十四岁的吴烨,等少女走后,他掏出纸笔,记录着: 刻晴,年龄二十一,出身名望贵族的大小姐,现任璃月七星中的玉衡星,负责管理土地与建设的工作。 形象为猫耳发饰双马尾少女,紫色双眸,深紫色的菱形瞳孔,给人一种清冷的感觉。 服饰上是一种非常精简紫白交加的古装风格的短裙加分离袖子的露肩装,有着孔雀尾巴般的花纹点缀。 耳垂饰蓝白金银耳坠,金银上点缀着个雪白珍珠,颈环幽紫色玉帛,玉手戴着黑白手套,腰间配有雷元素神之眼。 下身纤细曼妙的双腿则是被黑色连裤袜包裹着。 性格暂且不知,毕竟现实跟游戏里可能有些出入,但可以肯定的是她做事雷厉风行,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工作狂且不敬神明! 总结,一个兼具可爱和性感的美少女,建议与之交好,便于自身发展。 ...... “真有意境的诗啊,比那个自称大诗人的青昼写的好太多了,是谁写的呢?是他吗?” (游戏里有一个叫‘此诗送此城’的委托,可以找到这个诗人npC。) 刻晴疑惑想着,脑海里那个的少年的面容一闪而逝。 算了,比起思虑这个,刻晴更需要考虑自己要不要主动卸任玉衡星这个职位。 因为她今天做出了一个极为大胆的举动! 今天正是一年一度的请仙典仪,正常来说,刻晴作为七星之一,今年正好由她主持场面。 此时她应该在玉京台上面,而不是来到桃花巷这里。 刻晴出身名门望族,关于岩王帝君对璃月人民产生的影响,她的认识比大多数人都要深刻。 宛如一个轮回,每隔一年,请仙典仪过后璃月商界便会发生巨大动荡。 帝君新公布的决策,总令几家欢喜几家愁。贫穷的人盼着借此机会大赚一笔,富有的人祈祷风向变化不会影响自家产业。 比起对经济建设的考量,商人们更热衷于信仰型投资。 在当下的璃月,这一选择无可厚非。 帝君神权强大,依靠他就能衣食无忧。 刻晴对此则始终抱有顾虑:假如某一天帝君不再履行这份职责,璃月又将何去何从? 眼下璃月港的繁荣,就像沙滩上的宏伟沙堡,决定大海是否涨潮的,却不是人类自己。 然而,刻晴无法得到多数派的支持,就连亲人也不能理解她。 在旁人看来,凡人的一生对璃月历史而言不过须臾,何必杞人忧天。 刻晴认为这一懒惰又懦弱的念头否定了整个人类族群的存在价值。 带着恨铁不成钢的心情,她勇敢地选择了质疑——质疑帝君的溺爱,质疑人民的懒惰,质疑社会的运转方式。 她心中始终认为与人类命运相关的事,应当由人类去做。而且,人类一定可以做得更好。 终于,今天她在请仙典仪上说出了让众人觉得大逆不道的发言: “帝君已经守护了璃月千年,但下一个千年,十个千年,一百个千年,也会是如此吗?” 听见这句话,帝君只留下了意味深长的笑声。 刻晴见没有得到答复,于是头也不回的离去玉京台然后来到桃花巷了。 因为这里平时没人经过,更何况璃月港的人几乎去观看请仙典仪了,这样没人可以看到她不堪的一面。 刻晴背靠着树根,蹲坐在地,双手抱着膝盖,把头埋低,过了半会,渐渐传出了抽泣的声音。 “你……还好吗?” 一道声音从头顶传来,刻晴抬起头看向来者,梨花带雨的样子我见犹怜,来者正是时年十五岁的吴烨。 刻晴站起来,背过身,用手背擦了擦眼角,开口问: “你怎么也在这里,今天可是举办请仙仪式的日子,是一年里唯一可以亲眼看到帝君的时候。” “哼哼,没啥好看的,一条金龙,又不是帝君的真身。当然,也不是不想去啦,我爷爷都去看热闹了,主要我不方便出门,需要再等一年。” 吴烨摆开双手无所谓道。 “对了,这个给你,擦擦眼泪吧。” 吴烨递给一张发黄写满的字的纸条给刻晴,刻晴下意识接过,举到脸前时,突然惊呼道: “你怎么知道帝君不是真身?!还有,这不是挂在树上的纸条嘛,上面还有别人写的诗,怎么可以扯下来呢?你这样是不对的!!!” 刻晴凑近过来,带着审视的目光盯着吴烨。 吴烨看着近在咫尺的秀美容颜以及嗅到少女身上特有的体香,是霓裳花的花香,脸色有些发红,支支吾吾的回答。 “我……我猜得,谁让我看不了,只……只能胡口说说骗骗自己罢了。” 吴烨咳咳两声,镇定下来,继续说:“这首诗是我几周前写上去的,因为那时候是桃花开得最灿烂的时候,可是那个女孩却没有过来赏花,所以……” 吴烨没有说下去,看到刻晴点点头的动作,看来对方被自己糊弄过去了。 好!吴烨在心里暗暗给自己比个耶。 “所以那个女孩是谁?” 见吴烨突然住口了,刻晴连忙追问。 “还有这首诗是你自己写的?” 看到少女狐疑的眼神,吴烨一瞬间十分纠结,到底要不要说实话呢? 早知道就当啥也没听见看见,让她一个人哭就完事了。 古代伟大的文人墨客,唐宋元明清等各个朝代的诗人们,就原谅我偷用你们的作品吧,我都到了在异世界里苟且偷生的这种境地了,对不起啦! 吴烨心里默念着,然后义正辞严回答说: “当然!不是我自己想出来的,这是我在梦中得到的,我在梦中穿越到一个名叫『地球』的蓝星里生活。 我在里面认识很多文人,他们把自己的经历和平生作品都告诉了我。 我依然清晰记得,就是为了有一天能传播他们的得意之作。” “这样啊......” 刻晴好像忘却了玉京台上发生的事,恢复了以往坚强的心态,笑着说:“那你可以告诉这首诗表达的意思嘛?” “嗯,可以”,吴烨摩挲下巴思索了一番,“这首诗的作者叫崔护,一位唐朝的诗人。” “唐朝?我没有听过这个朝代的名字”,刻晴忍不住打断,“这也是你编出来的吗?”。 “咳咳,什么话!怎么会是编的,我都说在梦里得到的”,吴烨故作生气,“你再这样打断我,那我可走了。” 吴烨直接转身往院子的方向走去,刻晴则是努努嘴。 “你不说,我就一直跟着你。” 话毕,少女果真跟着少年亦步亦趋走着。 “没想到大名鼎鼎的玉衡星大人,平日里办事从不拖沓,私底下也有耍赖的一面。” 快要到院子大门了,吴烨忍不住转头恶狠狠盯着刻晴,冷笑道。 “这样啊,要看对象是谁咯?比如面对用写满字的旧纸去安慰女孩子的人,这么不正常的人,肯定也不能用平常态度去对待了。” 刻晴也跟着停下脚步,没有正视吴烨,而是背负着双手,一只脚无聊似地踢踏着泥土,眉眼弯弯,目光朝着别处。 可恶!太犯规了,刻晴这小妞怎么会这么可爱,跟游戏里的完全不一样。 吴烨心想着,难道是自己太帅辣? 不可能!吴烨立马否决这可能。 自己这模样完全跟二次元动漫里存在感几乎为零的路人一样。 嗯,很好,这个刻晴绝对是假的! 刻晴似乎看出了什么,开口打断吴烨的胡思乱想。 “好啦,我该走了,今天和你相处一会,让我放松了很多,这首诗的意思等下次见面,你再告诉我吧,顺便加上你的名字。” 说完,刻晴就转身离去。 “喂!刻晴小姐,这首诗就是送给你的,有缘再见。” 等少女的轻盈的身影快消失视角里,吴烨大声开口道。 “好~谢谢你,我会记住你的。” 远处传来少女空灵的声音,吴烨在原地待了很久,才回头走进了院子。 而此时爷爷吴用也刚好观礼回来了,他激动拉着吴烨的手,兴奋着说, “小烨,帝君大人显灵了!帝君大人显灵了!” 吴烨扶爷爷坐下门前的台阶,避免出现意外。 “爷爷,您慢点说,我听着呢。” “刚刚我在倚岩殿许愿烧香,请求帝君大人保佑你,结果那个香一眨眼烧完了,说明帝君答应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9章 小说内容 “你还好吧,头有受伤?” “还好还好,要是你愿意赔点医药费就更好了。” 吴烨笑着调侃。 刻晴小姐,再次见面了,他心里默念着。 “是吗?你这是属于敲诈,信不信我喊烟绯来逮住你。” 刻晴收起关心的神情,然后一脸严肃的警告。 璃月张三嘛,她不会一到就直接来了句,“你特么犯了法知道不?!” 吴烨幻想着这个场景,而刻晴这才注意到地上散落的纸稿,然后连忙弯下腰捡起来。 “这些是你新写的诗嘛?” 刻晴把纸稿全部捡起来后双手递给吴烨。 “不是,是我写的小说。” “小说?是跟枕玉老师写的那本《沉秋拾剑录》差不多类型的?” 枕玉老师?哦,不就是行秋嘛。 《沉秋拾剑录》这本书,吴烨当时玩游戏的时候没留意里面的内容,只知道这本书在璃月里并不受欢迎。 当时行秋不信邪,还偷偷把自己的写的书放到万文集舍里的书架上,然后发现确实没人爱看,只不过《沉秋拾剑录》意外的在稻妻里广受好评。 “嗯,应该是吧。” 吴烨点点头,笑着回应。 “你是要送到雅墨轩投稿并印刷对吧,我刚好去那边有要事处理,咱们一起去吧。” 刻晴发出邀请,吴烨完全没有拒绝的理由,这样他就不用自个儿摸索雅墨轩的具体位置在哪了。 更何况是秀色可餐的美少女主动相陪,他拒绝不了一点。 两人齐肩着往璃月港南面走,在路上,刻晴询问自己是否可以看一眼吴烨写的小说的内容,吴烨大手一挥,豪爽地答应了。 …… 主角名白,出生的时候因为全身长出白毛被家人当作怪物用木盆抛弃到归离原的溪流中,让他自生自灭。 木盆随着水流漂到下方的溪岸,一个老妇恰好在岸边捣衣,听到婴儿的嚎啕大哭,遂急忙过去察看,就近发现时吓了一跳。 一个长满白毛的小怪物? 她最终还是不忍心,小心端起木盆向家里走去。 家里的老头子是村子有名的猎人,当他看到这个婴儿时也受到了惊吓,不过还是选择收养了他。 他们认为这是上天给自己这对无儿无女的夫妇的礼物,并给他取名为白。 白除了身体比较特殊之外,其他与普通孩童一般,从牙牙学语到蹒跚学步,随着时间慢慢长大。 不过村子里孩童们不敢和白相处,他们甚至会远远抛石头,骂他是小怪物。 白并不在意这些,他只在意含辛茹苦养育他的老夫妇。 老夫妇教他识字,教他狩猎,白最开心的时侯是跟随老头子打猎回来后,老妇人在家里已经做好他最喜欢吃的水煮黑背鲈。 老妇人做的鱼香辣可口,白一个人就能吃半盆,而老夫妇慈爱看着他,叮嘱他吃慢点,小心鱼刺。 但日子永远不会一帆风顺,命运是无常的。 一天,白学会了狩猎的本领,一个人外出狩猎,追捕一头小野猪。 结果花费了半天才抓到,白兴高采烈扛着野猪往回走。 等他回到村子时,夕阳西下,村子被染红了,是被血染红的。 白在那一瞬间脑袋空白,随即甩下身上的猎物,双目通红疯一样往家里跑去。 一路上都是支离破碎的尸体,包括那些曾经抱着恶意向他抛石头的人。 白此时此刻多么想他们重新站起来向他扔石头啊。 家的房门紧闭着,但是有血液顺着台阶流了出来。 白变得十分胆怯,他甚至不敢打开房门,他很害怕,很害怕里面的场景是跟脑海里想的一样。 白的身体不住地颤抖,双目不自觉流下眼泪,慢慢地朝房门走过去,他还没伸出手。 咔!房门从里边被打开了。 白还没来得及转悲为喜,一道陌生而怜悯的声音在前方响起。 “抱歉,我来慢了,这个村子被一个毫无人性的魔物袭击,等我来到的时候......它已经血洗了整个村子,我把它打成重伤,但是没有能留住它。” 一个浑身是伤的大叔从房门里走出来,他满脸悲痛。 “孩子,对不起,节哀顺变吧。” 说罢,他让出路,白没有回答,他浑浑噩噩走进房间。 房间里窗台的紧闭,家具因为打斗的痕迹凌乱摆着,那个平常很温柔的老妇人倒在桌子旁地板上,双目因为惊恐睁着很大,顺着她的目光的方向,是老头子的尸体,老头子手里还攥着狩猎用的钢叉,钢叉上沾着血,上半身靠在桌脚上,目光朝房门的方向死死盯着。 桌子上放置着是一盆还冒着热气的水煮黑背鲈。 白怔然无言,他呆呆地注视这一切,没有大声哭闹,也没有大声悲喊。 过了很久,那个大叔不忍心看下去了,叹息道: “唉,孩子跟我走吧,我叫涂炭,我会教你武艺,让你亲自手刃那个畜生。” 白听了后似乎有些反应,他缓慢走过去,用手把老夫妇死不瞑目的眼睛合上,然后一个人走到房门外,挖开泥土,用手挖,直至手指血肉模糊,血液浸入在泥土里。 中途,那个大叔也被白坚毅的精神打动了,主动帮忙挖,却被白用力地推开。 天亮了,一个不大不小的泥坑出现了,白步履蹒跚从房间里把老夫妇的遗体背出一起埋在泥坑里面,然后再把泥土填回去。 一个简单的坟茔诞生了。 最终白力竭晕倒坟茔旁,大叔无奈着背起白迎着朝阳离去,徒留一个没有石碑没有名字的坟墓孤零零在身后。 …… 见刻晴把纸稿还给自己,吴烨好奇问。 “这么快看完了?” “没有,是不想看了。” “啊,我写的有这么差劲吗?” 吴烨心里一个哆嗦,自己花费这么多心思写的东西总不能是小白文。 “你生活过得的很苦吗?” 刻晴认真看着吴烨,反问道。 “还好吧,虽然说吃了上顿没下顿,但是饿不死人,主要有爷爷在,过得还是挺开心的。” 吴烨看着远方,远方是璃月港的港口,港口上有什么?自然是有很多船。 “那么白本来出身就很惨了,好不容易遇到爱他的老夫妇,为何后续还要安排这么撕心裂肺的情节。” 吴烨思索了一会,然后迎着刻晴认真的目光缓缓开口说。 “因为这就是主角,要想一个人快速成长,就必须给他足够多的磨难,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如果这个人撑不过去,那么只能泯然众人矣,撑得过去那就是海阔天空,一步登天。” “我不认可你说的说法。” “我不需要你的认可。” …… “抱歉,我不是这个意思。” 吴烨挠挠头,歉意的补上一句 “没关系,我不在意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念,就像我始终认为人类组成的社会也应该由人类自己管理。” 刻晴低着头快速往前走了几步,然后一个转身,扬起脸带着微笑看着吴烨。 “既然看了开头,那总得要知道结局,可以麻烦你告诉我这小说的结局嘛?那个大叔涂炭,其实就是那个血洗整个村子的凶手吧。” “没错!刻晴小姐,你很聪明,发现了盲点”,吴烨拍拍手赞扬,“其实是白是白泽的转生,所以白出生时一身白毛,哦!可能你不知道,这是我自己给小说的一个设定。” “白泽是一种瑞兽,可以给人带来极大的好运与长寿。不过这个需要白泽成长到一段时间,然后再把它吃掉才能拥有这种福寿,涂炭恰好知道这个秘辛。” “后面就是白无意间发现了真相,然后经过很多周折,手刃仇敌。” “不过其实是涂炭在决斗中故意让了白,涂炭本来就是个残忍狠心,喜欢大开杀戒的人,可能是厌倦杀戮了吧。” “最后竟然对了白产生了亲情,心里把白当作儿子对待,人呐,是不是很复杂啊。” 吴烨轻轻一笑,继续娓娓道来。 “最后白亲手安葬了这个照顾他很长时间的人,回到那个村子,拜了拜当年那个坟茔,添上一个石碑。” “石碑刻上老夫妇的名字,然后白离开归离原,开始新的人生篇章。” “好啦,我讲完了。” 吴烨观察刻晴的反应,发现对方还在沉浸他刚才所说的内容,也不好打扰,就安静地等待着。 片刻,刻晴点点头,说出了她的评价。 “构思不错的小说,人物的形象也写的很丰满。” 吴烨还没谦虚地回应,刻晴接着说。 “但璃月人可能更喜欢看意气风发的武侠小说,你的这个稍微有些压抑......” “这样嘛”,吴烨摩挲着下巴,“没关系,先去到雅墨轩那边看看,应该快到了吧。” “嗯”,刻晴及时提醒,“是走这里,不是那边。”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10章 雅墨轩 雅墨轩。 这个书店跟万文集舍的地理环境截然不同,万文集舍立于闹市之中,周围有古董店,饭店以及戏台。 而雅墨轩被刻意隐藏在一片宁静的林萌中,靠近一条清澈的小溪。 书店门口前的小路两边种满霓裳花,散发着清新的香气,来往雅墨轩的人很多,不过他们都不约而同把脚步放缓。 “好了,到啦,就在前面”,刻晴给吴烨指了指前方的书店,“我先走了,拜拜。” “你不是说有要事要来这里忙嘛”,吴烨说出来后就了然,原来她是特意带自己过来的,“谢谢你,对了,差点忘了,我叫吴烨,口天吴,火加华的烨。” “嗯,吴烨,那就再见了。” 刻晴点点头,转身就掏出自己需要处理公文,边走边看。 不愧是大忙人,不过对方既然愿意花时间陪自己一趟,以后自然要找个机会感谢她。 吴烨心想着,然后抱着纸稿径直走进雅墨轩。 走进里面,一股沉静而宁谧的氛围扑面而来。 大窗户透出微弱的光线,恰好照亮了书店宽敞的空间。 一眼望去,墙上挂满了古老的书画作品,墙角摆放着放有香炉和花瓶的小几。 前面的书架上整齐地摆放着古籍,封面泛着岁月的痕迹。 后面的书架则摆放着较新的文学作品,比如行秋写的《沉秋拾剑录》,蒙德生态学者雅各布·马斯克著作的《丘丘人习俗考察》以及出自稻妻八重堂的《拜托了我的狐仙宫司》等。 大部分书籍和文稿上弥漫着一丝古旧的气息,仿佛带着历史的沉淀和智者的智慧。 中间大厅摆放着十几张朴素而舒适的桌椅,供人们品味茶香和阅读。茶具铺陈整齐,静静地散发出茶叶的香气。 吴烨走到前台,跟工作人员说明自己的来意。 其中一个戴着眼镜的留着八字须的中年男子,对着吴烨点点头,带着笑容伸出手。 “你好,我叫李司书,是雅墨轩的老板,我知道你的意思了,打算来这里投稿和印刷是吧,那可不可以先麻烦你把作品给我们观看一下?” “好的,对了,我叫吴烨。” 吴烨也礼貌地伸出手和对方握了握,然后把自己的纸稿递过去。 “好的,吴先生,麻烦您稍等一下,大厅那边有桌椅可以稍作休憩,如果书架上有您感兴趣的书籍,可以边品茶边阅读。” 吴烨点点头,然后往大厅走去,而李司书跟他的店员开始认真审阅纸稿。 “瑞兽白泽转生,嗯,这个设定挺新颖的。” “老板,这感觉跟稻妻的轻小说差不多类型啊。” “是差不多,不过没有插画,只用文字来描述,也挺详细的,尤其是关于归离原的遗迹描写,细细品读,让我仿佛身临其境,对了,主角的身世也很悲惨。” “是啊,感觉这个小说读起来有些悲伤,最后留给读者开放性的结局,在咱们这里并不受欢迎啊。璃月人喜欢一腔热血,为正义而生的武侠或者斩妖除魔的修仙等结局皆大欢喜的小说。” “或许这跟枕玉老师写的《沉秋拾剑录》一样,在稻妻里会受欢迎。” “老板,那咱们要收稿吗?这本小说印刷出版的话,咱们可能没什么利润可赚。” “等等,我认真想想。” …… 吴烨自然不知道雅墨轩的工作人员具体讨论出什么内容,但看着他们交头接耳的样子,也是有些紧张。 万一对方不接收自己的稿子,自己只能去别的书店了,可是想要自己的作品出名还是得在这些大书店出版才行,他也想多赚点摩拉让爷爷吴用享点福。 老头子曾经说过想去蒙德来着,他一直默默记在心里。 ...... “那个吴先生。” 李司书带着和善的笑容走过来。 “经过我们的讨论啊,我们已经有了结果,不过这边有个问题想问问您。” “好的,请问。” “您写书的目的是什么呢?是为了养家糊口还是因为个人兴致爱好。” 第11章 往生堂第77代堂主 吴烨离开雅墨轩后,找了个没人的角落,从布袋取出两万摩拉,放进口袋里,然后把两个布袋严密地放进怀里的。 他小心往港口走去,但不敢走太快,害怕摩拉互相碰撞发出响声被人察觉,小心驶得万年船,万一有小偷呢。 过了一会,吴烨身上背着大包小包。 他买了一堆东西,有猪肉,鸡肉和鱼虾,还有一小袋米,口袋里的两万摩拉花得差不多,刚好剩下一些拿去打酒。 “太阳出来我晒太阳,月亮出来我晒月亮咯~” 吴烨刚走到三碗不过港酒馆拐角处,就听到熟悉的调调,身体立马做出反应,准备脚底抹油开润。 话说回来,之前被骗骗花追的时候没有殒命,也要多亏这种身体反应。 吴烨刚想甩下身上的东西,迈开脚走了一步,就停了下来。 “不对啊,我都成年了,我怕个啥,就算碰见胡桃,她也没有理由赶我回家了!” 吴烨想明白了,继续往前走。 他以前不知道其中缘由,因为胡桃的爷爷给自家爷爷吴用告诫道,天机不可泄露,要等他成年后才能告诉他真相。 少年心性,吴烨来到异世界里憋不住气,总想出去桃花巷外看看真实的提瓦特大陆,然而除了十岁那回自己跑出了璃月港被草史莱姆顶飞外,其他每次都被胡桃逮住,赶回院子里。 吴烨现在知道胡桃是为了他好,可是脑海里浮现的画面,还是让他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 五岁。 第一次碰见胡桃就被她用锅铲追着撵,直至遇到了七七才解了围。 六岁。 第四次碰见胡桃时,他直接被埋在自家院子门前的桃花林里,胡桃埋完后,拍拍手乐滋滋地说:“这片就是个风水宝地啊,天生就适合埋人。” 她的大眼睛滴溜一转,似乎想到了什么,然后一溜烟跑走了。 “呸呸呸。” 吴烨终于从坑里爬出来,把嘴里的土吐出,结果抬头看见胡桃扛着一个麻袋从远处飞奔过来。 难以想象六岁的她力气这么大,怪不得自己打不过她。 吴烨看到这个场面后直接缩回去土坑里,顺带用树叶盖住上方。 胡桃把麻袋放下,解开麻袋,露出了被绑住的可爱小僵尸——七七。 造孽啊! 吴烨敢怒不敢言,心中默默祈祷胡桃赶紧埋完七七就离开。 被绑住的七七没有做出任何反抗的举动,就呆呆看着胡桃把自己埋了,胡桃看着自己埋的两个土坑大功告成,美滋滋地走了。 吴烨赶紧爬起来,把七七挖出来,七七还是脸无表情,看到吴烨时,嘴巴机械般重复着“讨厌”二字。 最后是爷爷吴用将七七送回了不卜庐。 九岁。 第21次遇见胡桃时,胡桃笑眯眯跟吴烨说,今个儿玩个好玩的,他扮演鬼,她扮演术士。 她抓住他的话,他就要被奖励去棺材睡一晚。 胡桃竖起大拇指说,这次便宜吴烨了,在棺材里睡觉又安静又凉爽,棺材简直是居家旅游必备的好东西啊。 当晚,桃花林里,吴烨在黑暗的棺材里惊恐地度过了一晚,胡桃则是甜甜地睡在棺材上。 爷爷吴用看到这情景,只好无奈摇摇头离去。 …… 至于后面,自从吴烨十岁时被草史莱姆撞飞后,就没有出过桃花巷了,但胡桃还是经常来逗弄吴烨。 直至胡桃的爷爷离世后,胡桃来桃花巷次数愈发少了。 …… 吴烨思绪收回,不禁感慨,这就是所谓的童年阴影嘛,真够令人害怕得。 嘴上说着不害怕,但吴烨还是十分小心谨慎,他把买的东西放下来,慢步前进走到拐角处,偷偷伸出头,看向声音的来源。 很好,在酒馆门口,有位幸运路人被胡桃逮住。 “大叔,你看啊,你这么喜欢喝酒对吧?可是呢,醉酒后容易出事哦,很容易就掉进海里,对吧。 “只要你花点摩拉买我们往生堂的醉后服务,保你以后喝酒掉海里,嘎了后还能留个全身,哪怕被鱼吃了,我们也能抓住那条鱼,将它火化了!” “你……你!” 刚喝完酒的中年水手嘴巴被气结了,要不是看胡桃年纪小,长得又十分可爱,早就一拳下去。 他等气顺了后,说,“小姑娘,算了,我不需要这个服务,你还是找别人吧。” “哎,别啊,我可是往生堂第七十七代堂主,一诺千金,我愿意给你个大优惠哦,买一碑送两碑,一家三口,整整齐齐那种哦!” “买不了上当,买不了吃亏,错过今天就没有这个机会了。” 胡桃穷追不舍说道,可是那个中年大叔不耐烦地摆摆手直接走掉。 “唉,看来今天一单生意都没有了”,胡桃抬头看了看,天色将晚,她忍不住唉声叹息,“难道是我的优惠力度还不够大?” “要不买一送三?不行!这样花费的成本就很多了,都怪钟离这个臭家伙,身为往生堂客卿天天正事不干,还要花这么多摩拉,哼!往生堂都入不敷出了。” “要不是爷爷嘱咐自己要以礼相待这个客卿,早就炒他鱿鱼了!” 此时正在和裕茶馆里饮茶听戏的钟离打了个喷嚏,旁边帮其扇风的伙计看到这一幕赶紧停下。 “无伤大雅,你继续吧”,钟离浅酌一口茶示意道,“对了这个月账单是多少,你给我算一下。” “好嘞好嘞,您稍等”,伙计听了后扇得更起劲,然后眼神示意其他伙计把账单拿过来。 …… 从胡桃的自言自语中,吴烨感受到了极大的怨念,默默为钟离捏了把汗。 胡桃心有感应,察觉到有人偷窥她。 “嗯?!竟然有人敢偷窥本堂主,到底是谁,不做单生意是跑不掉的!” 胡桃心里想着,然后一脸坏笑快速往前走,转眼就消失不见了。 “呼~”,吴烨看到这个要命的家伙终于走了,拍拍胸口,长呼一口气,然后准备转身拿起自己的东西,打算买完酒就赶紧回去了。 “嗷~!” 吴烨一转身,一个少女大喊一声,扮着鬼脸突然出现在吴烨面前。 吴烨愣了一下,不是被吓到的,是被可爱到了。 眼前的少女,正是著名的璃月打油诗人胡桃,一个敢在生死边界逗留的生者。 胡桃戴着由她拆补,改为合适尺寸大小的乾坤泰掛帽,这帽子是胡桃爷爷生前常常戴的。帽子侧边别着一束令人瞩目的梅花,是胡桃从亲手栽种的红梅树上摘下的,红梅上有五个花瓣,寓意着五福,分别代表快乐、长寿、幸运,和平和顺利。 帽子搭配着鬼脸更添几分秀气。 她穿着汉服与西式燕尾服结合的古典服装,燕尾处里面刻有代表往生的彼岸花,外侧勾勒着代表悼念的菊花,背身束着蝴蝶结,蝴蝶结上挂着火元素神之眼,右手戴了一个可以辟邪,避害的朱砂手链。 脚上穿着棕红色的小皮鞋小巧而又精致,并搭配着缀有梅花的白色长筒袜,袜子上面就是一双如同秋藕般白嫩滚圆,细腻光滑的肉腿。 胡桃的正面和背面观感是不同的,正面上半身显得端庄,背身双马尾带了活泼的线条更显得古灵精怪,两面的不同观感也对应了胡桃性格的两面。 双方有一段时间没见了,吴烨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只好低着头,假装自己是纯路人,结果眼神不由自主飘到胡桃的胸前。 “嗯,平平无奇。” 吴烨下意识做出了评价,结果...... “臭吴烨!你说什么?!”胡桃听了后就冒火了,神之眼都发出光那种,空气中突然浮现出护摩之杖。 她右手握住护摩之杖,左手往上提着吴烨的脖子,然后她将护摩的刀尖移到吴烨的脖子侧边,然后梅花瞳一咪,温柔地笑道: “吴烨哥哥,你刚才说的是什么啊,本堂主听不太清,可以麻烦你重复一遍吗?。” “额……啊”,吴烨用手指了指自己喉咙,表示自己说不出话,胡桃见状松开左手,放吴烨下来,但是右手还是紧握着护摩之杖。 为啥胡桃跟游戏里的也不一样,从小到大对自己这么暴力,但对别人都永远带着微笑,吴烨再次怀疑这个胡桃也是假的。 “咳咳,胡桃,刚才你听错了”,吴烨假装咳嗽道,“其实我说的是你的推销说法太平平无奇了。” “嗯?”,胡桃听后把护摩之杖收起,低头思索一会,然后抬起头看着吴烨道,“那你觉得该怎么说才好。” “首先,你需要了解顾客内心真正的想法”,吴烨认真盯着胡桃的眼睛,“我知道你认为人会死这一件事是无法避免的,人们不应该对死亡感到害怕,而是要去认识它、尊重它,才能明白活着的价值。” “可是”,吴烨稍稍停顿了一会,“可是人都是有感情的,每个人在世上总会有自己挂念的人或物,所以他们不舍得离去。对我而言,爷爷是我唯一的亲人,而胡桃你是我认识的最早也是最久的朋友,我也很害怕有一天你们离去,这样我会悲痛欲绝。” “同时也不希望我自己遭遇不幸去世,因为我不想爷爷一个人孤苦伶仃度过余生。所以,你需要从顾客的角度里思考,要理解他们的想法,才能更好推销往生堂的服务。” “因此”,吴烨舔了舔嘴巴继续说道,“单纯用优惠是吸引不了他们的注意,你要说出些他们关心的话题。 “我给你一个建议人死了就跟水消失在水中,比死亡更可怕的是被生者遗忘,所以你可以制定一个日子,给它起名为‘清明节’,然后跟那些客户说,只要花钱买了往生堂的服务。” “往后每年就会统一安排生者在清明节当天去拜祭死者,通过举办一些仪式活动,比如扫墓祭祖,踏青赏花等让生者学会祭祀祖先、缅怀逝者,感恩自然和珍爱生命。” “这样可以传承和弘扬往生堂传统文化,增强璃月人民的凝聚力,这可是一件大功德啊,既可以让往生堂维持下去,也能让璃月人明白理解死亡的意义,一举两得。” “所以”,吴烨慎重地拍了拍胡桃的肩膀,“这条路任重而道远,你只管勇敢往前走吧,我永远会在身后默默支持着你。” 此时胡桃听得两眼发光,满脑子都是“大功德”三个字,这不就是生前爷爷一直想完成的事情吗?! 好!胡桃下定决心要完成这件事,原本因为今天一单生意没做成而有些委屈的心情,此刻一扫而空,豪情迸发,立马吟诗一句。 “今日失败不足夸,往后成功思无涯。” “怎么样?吴烨!我这句诗好不好?” 胡桃期待看着吴烨。 “好诗!好诗!在下甘拜下风。” 吴烨毫无破绽附和着,然后拜托胡桃看管一下他买的东西,自己打些酒去,天快黑了,他要快点回去,以免爷爷担心。 进去三碗不过港时,吴烨特意盯着工作人员防止他们掺水。 酒馆的老板德贵是个老头子,他还想主动跟吴烨交谈分散吴烨的注意力,结果吴烨淡淡瞥了他一眼,一切尽在不言中,德贵讪讪一笑离去了。 吴烨结账的时候顺便打包一份酒酿丸子,是三碗不过港最出名的产品。 “喏,这是给你的,谢谢你帮我看管东西。” 吴烨把酒酿丸子递给胡桃,胡桃接过后没有马上品味,则是狐疑看着吴烨。 “话说,你哪里来的摩拉,今天买了这么多东西,大包小包的,还破天荒地给我买了吃的,平时你不是过得紧巴巴的吗?有时候还要靠本堂主接济呢,哦~你该不会......嘻嘻。” 听到胡桃意有所指的语气,吴烨有些无奈,不过打算先不告诉她自己出版小说了,不然依着她的性子,肯定让自己写一篇关于往生堂第77代堂主的伟大事迹,做人要学会低调啊。 胡桃喝完酒酿丸子后,脸蛋有些发红,主动帮吴烨拿东西,说是要送他回家,顺便探望一下吴烨的爷爷吴用。 因为以前她每次送吴烨回去的时候,吴用都会热情留下胡桃,然后做一份热气腾腾的水煮黑背鲈,这是胡桃最喜欢吃的食物了。 回去的路上,胡桃显然喝醉了,整个人提着东西摇摇晃晃,吴烨摇摇头,只好停下来腾出手来扶着胡桃,胡桃顺势依偎在吴烨的肩膀上。 “吴烨,你知道吗?” “嗯?知道什么?” “你知道我为啥”,胡桃眯着眼,昏昏欲睡那种,但还是坚持说下去,“为啥我很少去桃花巷了吗?” “不知道啊”,吴烨温柔笑着说,“你说吧,我在认真听。” “因为爷爷离开以后,往生堂的大小事务都要由我处理,因为我答应过爷爷,一定要经营好往生堂,所以我不能像以前这么闲暇,我要学会担起责任。” “对于各种葬仪门道,各种环节都有严苛的要求,无论逝者出身贵贱,财富多寡,我都亲自给他们置办合乎身份的葬礼,这是往生堂的待客之道,也是爷爷临走前嘱咐过我的。” “我初次执掌大仪,就是操办爷爷的葬礼呢。当时我记得堂下各位仪倌和客卿的神情都很紧张,结果我没有出半点错。” “对啊”,吴烨夸赞道,“我知道胡桃你做正事时很有分寸,事无巨细,都能让人无可挑剔。” “其实不想去桃花巷还有一个原因。” 胡桃把头埋进吴烨的怀里,保持平淡的语气。 “每次看到你和吴用爷爷在一起有说有笑时,我总想起我爷爷,吴用爷爷做的水煮黑背鲈很好吃,跟以前爷爷煮给我吃的味道一模一样。” 吴烨感受到怀里被温热的液体浸透,胡桃抬起脸,潸然泪下,委屈巴巴看着吴烨。 “所以,我才不想来桃花巷,我不想......因为我很想爷爷。” 吴烨默然,他知道胡桃的爷爷在很久之前就专门来桃花巷教爷爷吴用做水煮黑背鲈,说是担心自己有一天走了,没法照顾小胡桃,希望吴用在胡桃来桃花巷时给她做一份水煮黑背鲈。 胡桃在吴烨怀里睡着了,不过她还在自言自语说着很小声的话。 吴烨看着地上一堆东西,有些犯难,想先送胡桃回去,可担心东西放在这儿会不会被其他人捡走了。 “我来吧。” 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子带着一个茶馆的伙计走过来,这老头子不就是吴烨之前在归离原看到的钟离嘛。 “我来带堂主回去吧。” “好”,吴烨想轻轻推开胡桃,结果胡桃下意识抱着更紧了。 钟离无奈一笑,手指伸出在空气中轻轻一点,胡桃就自然松开了吴烨。 钟离弯下腰顺势把胡桃背在身后,然后眼神示意一下身边的伙计,然后站起身背着胡桃往往生堂走去。 “堂主,我带你回家。” 回应钟离的只是胡桃含糊不清的碎碎念。 “爷爷......放心好了......往生堂......吴烨,我......守护好的。” ...... 吴烨则是站在原地目送他们离去,夕阳的余晖把他们的身影越拉越长。 在恍惚之中,吴烨仿佛回到了当年,三岁的他在桃花巷里低头耍泥巴,不经意抬头时正好看到胡桃的爷爷背着胡桃回家。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12章 结账 等到钟离和胡桃的身影彻底消失不见,吴烨这才拾起自己的东西,天黑了,要回去了。 吴烨想走,但有人不想他走,那个跟随钟离过来的伙计伸手拉住吴烨的手臂,吴烨歪头表示疑惑。 伙计歉意一笑,解释道: “您就是吴烨,吴先生是吧,是这样的,刚才那位老先生是我们和裕茶馆的老顾客,以往他每个月的账单都是由我送到往生堂去结账。今天他跟我说以后账单交给你即可,这个月他的账单我交给您过目,要是没啥问题的话就麻烦您结清一下。” 伙计说着,从怀里拿出一份账单,交给吴烨。 该来的终究要来,吴烨双手颤抖着接过账单,心里祈祷着钟离这老家伙这个月不要消费太多,他小心翼翼打开账单,里面有钟离消费的详细的记录: 3月2号,一壶上好的天衡岩骨,计10000摩拉。 3月5号,一壶上好的云来白毫,计10000摩拉。 3月10号,一壶上好的碧水青茗和一碟茴香豆,计10100摩拉。 ...... 3月30号,一壶普通的大碗茶和一份桂花糕,计300000摩拉。 (ps:天衡岩骨是指天衡山的岩骨茶,而它在现实里的原型是“武夷岩茶”。武夷岩茶有着“岩骨花香武夷茶”的美誉;云来白毫是指云来海的白毫茶,而它在现实里的原型是“云海白毫”。云海白毫产于中国的云南省,因产地终年云雾缭绕,酷似云海,茶叶身披白毫而得名;碧水青茗指碧水原的绿茶,而它现实里的原型是“西湖龙井”、“碧螺春”,“峨眉竹叶青”等绿茶。绿茶,是我国的主要茶类之一。绿茶采取茶树的新叶或芽,未经发酵,经杀青、整形、烘干等工艺而制作的,保留了鲜叶的天然物质,绿化色泽和茶汤较多保存了鲜茶叶的绿色格调,由此得名;大碗茶就是现实里的大碗茶,我查了一下资料,大碗茶最早出现在明朝,游戏中有三个位置可以购买,分别是石门茶亭的老周叔,轻策庄的凯叔和渌华池旁边的朱老板。) 总计508600摩拉优惠8600摩拉应收500000摩拉 “啊哈?!一碗普通大碗茶加一份桂花糕,你家收三十万摩拉!茶叶是用金子做的!还是桂花糕用金子做的!” 吴烨怒指伙计,义愤填膺继续说道: “欺负老实人是吧,好好好,要摩拉没有,要命一条!” 吴烨直接耍起性子,毕竟谁也不想当怨种。 “哎哎哎,吴先生,你别激动,我给你看看哈!” 伙计赶紧安抚吴烨,然后看向账单,然后用手一拍脑袋,急忙解释说: “是我疏忽了,是我疏忽了!今天老先生特意点了云瑾云先生来唱戏,平常请云先生的唱戏的费用至少是一百万摩拉往上。” “因为老先生懂戏明戏,曾经给云先生指点过几次,而我们和裕茶馆也跟云先生关系好,所以收费已经便宜很多。 “呵呵,这样嘛,我看其实云先生根本就不打算收取老先生的费用吧,是你们茶馆自己要收的。” 吴烨冷笑道。 “额,哈哈,这种事情小的也不知道啊,是老板决定的,吴先生您就别为难我了,把账单结清吧。” 伙计苦哈哈哀求道。 “五十万摩拉!相当于是我的全部稿费,啊,一眨眼的功夫就要离我而去了吗,我还没捂热呢。” 吴烨心里想着,他还是有些舍不得,要不是李司书的赏识,多赠送了些摩拉,自己这几天就不只是白忙活了,恐怕还要倒贴。 “要不先不给,拖一会儿。” 吴烨忽然想当老赖,然后这个想法刚浮现出来,他就隐约听见一道声音。 “天动万象。” 吴烨抬头一看,整个人像被石化一样,瞠目结舌,一个巨大的星岩正从天而降。 到底有多大呢,如果说游戏里钟离的天星释放出来只能砸一个小屋子,那么这个眼前的星岩砸下来可以碾平半个璃月港! 吴烨轻呼一口气,认命般说出两个字, “我给。” “好嘞好嘞,吴先生,真的太谢谢您啊!您要是今天不愿意结账,我回去要被罚钱的,我太高兴了!” 伙计十分开心接过吴烨从怀里掏出的布袋,把布袋里的然后用量金仪计算,他似乎没有发现天上的星岩凭空出现而又突然消失。 “没错吧,刚好是五十万摩拉。” 吴烨恨恨看着一脸开心的伙计,见伙计点点头,他阴恻恻补充了句。 “你高兴的太早了,这五十万可不是这么好拿的。” “啊?!吴先生,不要!” 伙计一脸惊恐的样子,求饶似对着吴烨道说:“求你不要这样,我害怕……” 说着,伙计又作出一副可怜的样子。 “唉,我真傻,真的。我单知道老板让我一个人来找贵客结账,以为拿到摩拉就行,不知道贵客其实都有特殊癖好!” “哎,今天我就从了你吧,希望吴先生温柔点,最……最好找个没人的地方。” 伙计最终扭捏着身子,一脸娇羞的样子。 说实话,要不是亲眼所见,吴烨难以想象一个穿着白色粗布,皮肤黝黑的汉子能在这短短几秒内说出令人惊诧的言语和作出让人作呕的姿态。 难道是自己哪里表达错误了吗? 吴烨不禁怀疑自己,脑海却不自主地浮现伙计脱光衣服的样子,身体忍不住打了个冷噤。 “打住!我可不是那种人,我只是想让你帮我拎一下东西。你看见没,我东西太多了,所以想麻烦你帮忙一下。“ “哦~“,伙计一副失望的样子,然后快速拎起地上大部分的东西,提醒道:“吴先生,天黑了,咱们快点走吧,我待会还要赶回去茶馆交差呢。” 吴烨点点头,拿起剩下的东西,快速往自家院子走去,而伙计紧跟在身后。 …… 伙计把东西放到院子门口后,一溜烟地跑走了。 今天发生的事太多了,让吴烨有些疲惫,不过还是过得很开心的,跟刻晴相隔一年后再次见面。 自己的小说可以顺利出版,摩拉也有了,虽然被钟离剥削了一半,但剩下的摩拉足够自己和爷爷至少在两个月里不用紧巴巴过日子。 最重要的是知道胡桃这妮子有心结,吴烨决定往后的日子多和胡桃谈谈心,算是回报胡桃对他的保护,虽然保护的方式......非同寻常。 吴用比吴烨早一刻回到家,在厨房烧火的他听到门外有声响,他拄着拐杖颤颤巍巍地走出去,打开了大门。 吴烨看到他时就不自觉露出笑容,而他却有些歉意看着吴烨,说自己今天一副文贴对联都没有卖出去,晚上只能喝点粥了。 “爷爷,没事,你看!地上的是什么?” “啊?怎么这么多东西,我还闻到一股酒香味,小烨,你哪里来的摩拉?” 吴用似乎想到什么,紧接严肃地告诫吴烨说道: “小烨,你该不会去找小桃借钱了吧?你不可以这样做啊,我听说往生堂里有个花钱大手大脚的客卿,导致小桃天天起早摸黑辛苦地去大街上做推销,她日子也过得不好啊。” “爷爷,我知道的。还有,你该不会忘了吧,我最近不是在写了本小说吗,我的小说在雅墨轩里出版了,这些摩拉是别人给的稿费,你看看。” 吴烨从怀里掏出一个布袋,打开袋口,露出里面闪闪发光的摩拉。 “好好好!我家小烨有出息了,可以靠自己赚到摩拉了。” 吴用捋着胡子,一脸欣慰道。 “待会我要说给你父亲母亲听,也让他们高兴高兴。” “好!爷爷,明天我跟你一起去,现在天黑了,不安全,咱们先吃饭吧,我想吃你做的干炒鱼河,腌笃鲜和清炒虾仁了。” “好,咱们先进去吧,不要一直站门口,外边风凉。” 吴用提醒道,顺便帮忙提了些东西走进去。 吴用走进厨房时补了一句。 “小烨,有空喊上小桃,我也很久没见她了,估计她也想吃我做的水煮黑背鲈了,还有那个客卿可真不是好人啊,害小桃过得这么累,改天我要当面训斥他一顿!” “别!咳咳,爷爷你别操心了,往生堂那边以后我会帮忙照顾的,那个客卿的问题我也会解决的。” 吴烨哭笑不得,这可是岩王爷,可不兴训斥啊。 不过他也认真思考过,如果《白》这本书销量不好的话,他下个月可还不起钟老爷子欠下的账单,看来他还是要开始筹备写第二本书了。 是夜,吃过一顿丰盛的晚餐后,吴烨美美地睡下。 他做了一个梦,梦中的他要给钟离支付一百万摩拉的账单。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13章 大林小竹(上) “呼”,吴烨早上起床发现自己出了一身冷汗。 梦中的他因为支付不起钟离欠下的账单,然后被人卖到须弥,成为了博士的研究对象,天天被折磨得不成人样,之后染上魔鳞病。 最后极限逃生离开实验室,然后逃到枫丹,傍上了水神芙卡洛斯。 本以为否极泰来,结果没想到芙卡洛斯是个病娇,把自己手脚打断,关进小房间里,正准备对自己上下其手时……幸好,梦醒了。 吴烨赶紧下床,去喷泉边灌了一大口甜滋滋的凉水,就出门了,他要观察自己写的书卖的怎样。 他现在终于可以理解胡桃了,有这么个败家子客卿在,实在是一下也不能松懈,要抓紧赚取摩拉啊,不过现在受害者成自己了。 但其实在吴烨内心里,他不会怪罪钟离,反而十分感激钟离能在危难时候搭救了自己,毕竟人活着才有希望,一个人的生命是十分宝贵的,这不是用摩拉可以比拟的。 …… 吴烨赶到雅墨轩时,老板李司书不在,只有一群伙计在各司其职,吴烨走到前台,询问《白》这本书怎么样了,印刷出版了没。 店员告知道,昨晚就赶急印刷出版了,今天大清早就摆放在书架上供人观看和购买了,现在来书店的客人比较少,所以暂时不清楚《白》的销量如何。 于是,吴烨坐在大厅的桌椅上等待着,他迫切地想要要知道自己写的书是否有读者喜欢。 隅中,快到中午了,来雅墨轩的客人也多了起来,《白》这本书在大厅后边的书架上,后边的书架放置的都是最新出版的书籍。 光阴如水,缓缓流过,吴烨发现有很多客人都翻阅了《白》,可是绝大部分的人随意看了几眼就离去,去看别的书了,能坚持看完整本书的客人屈指可数。 至于花钱买下这本书的人更少之又少,吴烨想跟这些客人交流一下,不过又担心开口说话会妨碍其他客人的阅读氛围,有些难为情。 突然,吴烨亮光一闪,他想起了行秋的做法,他咬咬牙花五百摩拉买了一本自己的书,然后极速跑到坐落于璃月港北边的万文集舍。 他趁万文集舍的老板纪芳不注意,偷偷把《白》放在书架上,然后自己站在角落里暗暗观察。 过不久,一对年轻男女过来买书,应该是一对情侣,男子眼尖看到了《白》这本书,开口向女子说: “小竹,你看看这本书,昨天咱们来的时候应该还没吧?” 名为小竹的女子点点头,然后翻开《白》开始细细品读。 这一幕被纪芳注意到,她快步走过来,不耐烦直接说道: “买不买,还没看够吗?” “嗯,好的,请你告诉我这本书要多少摩拉,我付给你。” 男子没有在意纪芳的语气,而是客气问道。 “哦好,我看看是哪本书,咦?” 纪芳发觉到不对劲,不过还是选择开口道,“售价2000摩拉,要买的话就快点给。” “好的。” 话毕,男子把摩拉付给纪芳。 “真他娘的黑心啊,这女人。” 在一旁偷听的吴烨暗骂道,他知道万文集舍卖得最好的书有两本,分别是《荒山孤剑录》和《帝君尘游记》,售价都只是1500摩拉,算了,吴烨也懒得跟纪芳计较,对于这个,他更在意那两个客人的阅读感受。 又过了一会,小竹终于看完了整本《白》,看向男子开口道: “大林哥,你也看完了吧,咱们走吧。” “好的。” …… 等他们走出万文集舍,刚下了楼梯,就发觉一个面相普通,穿着朴素的年轻人在楼梯口等候着。 “你是?” 小竹率先开口问道。 “我只是一个路人,刚刚注意到你们在看一本书,应该是《白》吧” 年轻人笑着开口说,这个年轻人正是吴烨。 看着对方两人点点头但还是很疑惑的样子,吴烨进一步解释道: “我也很喜欢看这本书,可是发现周围看的人太少了,我一直想和其他人交流,所以可以耽误你们一些时间吗,我想知道你们对于《白》这本书的观感和评价,这样的话我可能更好理解这本书的含义。” “哈哈,当然可以!没想到这时候能遇到一位同道中人,我跟小竹就是因为都喜欢看书而认识的。” 名为大林的男子笑着答应,然后继续说道: “我先说我的读后感吧,《白》这本书吧,我总体觉得爽了但没完全爽,你懂吧。” 吴烨有些懵圈,什么叫爽了但没完全爽。 “算了,我直接告诉你,要是我是作者,我会在结尾添上一段。” “哦?加上什么?” 听到大林这么说,吴烨饶有兴趣追问着,而小竹则用手掩住嘴似乎在隐藏着什么。 “白最后不是复仇了吗,可是以前抛弃他的人还没得到报应,所以我会让白历练三年并创建整个提瓦特最强最让人闻风丧的除暴安良的组织——隐墨,白也有个称号叫墨神!” “除了组织的人,几乎没人知道他的样子。后来白找到自己的生父生母,然后白发现他们是璃月港四大家族中排名第二的白家的人,白家现由白老太婆一人掌控,当初将白抛弃的决定正是白老太婆下的口令。” “其他三个家族分别是,排名第四的林家,排名第三的竹家以及排名第一的李家。” “白特意隐藏身份在白家当了个普通家丁,他想知道白家是否有做过伤天害理的事情,有的话,他就亲手抹除白家,而只有李家的家主知道他的身份,那是因为白在以前历练途中救过李家主一命。” 第14章 大林小竹(下) 大林一口气全部说完后续,吴烨整个人在风中凌乱,而小竹忍耐到了极点,捂不住嘴,然后笑得花枝乱颤。 “怎么样,我这段添得好吧,小哥都听呆了,哈哈哈,不愧是我啊!” 大林得意洋洋笑道。 吴烨嘴角抽了抽,他真没想到璃月港里惊现龙王文学。 不过他还是有些收获,至少这种装杯打人脸的风格听起来挺有意思的,或者自己可以尝试写一下呢,毕竟让人民喜闻乐见的作品才是好创作。 “谢谢大林兄,让我听了一个有趣的结尾展开,咱们有缘……” 吴烨拱拱手,准备离开。 “哎,小哥,稍等一下。” 大林伸手挽留住吴烨,然后他看向小竹,只见小竹一脸期待着说: “小哥,其实我心里也想到了一个小说的后续,平时里都是我和大林哥俩人自顾自地交流,今天难得遇到你这么一个有耐心听众,所以能麻烦你也听一下我的吗?” “咳咳,抱歉,我待会有急事要去处理。” 什么?!还想继续说,你们俩能玩到一起肯定是有原因的,说出来的东西估计再次能让人刷新世界观。 吴烨在心底吐槽,再怎么样他都不打算继续听了, 见吴烨执意要走,小竹给大林使了个眼色,大林了然道: “小哥,我也知道你很忙,要不这样吧,只要你肯听,我愿意给你一百摩拉,作为耽误你时间的费用。” “对不起!我真的很急!” “一千摩拉?” “不是我骗你,那边有人在催我,挺急的。” “一万摩拉?” “什么话?!我是这种见钱眼开的人吗? 更何况那边的事再急也能拖一拖,主要是我和你们一见如故,不舍得走啊。” 吴烨正气凛然的回答说,然后伸出一只手看向大林。 大林看向小竹,小竹无奈一笑点点头,然后大林把一万摩拉放在吴烨手上。 吴烨心满意足收下了,然后掏了掏了耳朵,表示洗耳恭听。 “谢谢,那我开始说了。” 小林清清嗓子,然后开始讲述: “白离开归离原后,孤身一人北上,爬过了高耸的龙脊雪山,经过热闹的蒙德城,穿过幽暗的低语森林,跨过魔物众多的望风山地,再度过广阔而凛冽的北风之地,最终到达了至冬国。” “一路上他披荆斩棘,度过无数个生死瞬间,但他从来没有退缩,因为他冥冥中感受到至冬国里有个少女在等待着他。” 啊?!这又是什么设定? 吴烨惊疑不定看着小林,但小林已经沉浸在自己的故事里。 “少女名为艾可尼亚,从小生活在『壁炉之家』” “壁炉之家是至冬国的福利院,专门收养教育来自各国的孤儿的地方。” “嗯,明面上是这样,但实际上壁炉之家中资质优秀的孩子,会从小接受特工训练,会学习自己血脉对应的相关事务,等长大后就会按照各自的祖籍派遣进入对应国家,作为暗子以普通人身份进行潜伏。” “而艾可尼亚恰好是其中一个,她出身是璃月人,虽然是孤儿,但是她还是不愿意做出伤害自己的国家的行为,于是她总想着离开壁炉之家。” “在一次逃离中,她被愚人众守卫发现,因为她的逃离行为被判定为背叛,所以被关押在永无天日的地笼里,但艾可尼亚心中还是没有放弃。” “她身处黑暗,心向光明。” “白进入了至冬国,作为第一次进来极北之地的人,他一直被愚人众暗中观察着,白也感受到了暗处的视线,于是他选择假装是一个游客在至冬国里吃喝玩乐。” “过了整整一个月,白也摸索出壁炉之家的地牢在哪。” “因为他的直觉告诉他那边有人等他拯救,终于他等到了一个机会,一个夜晚全体愚人众执行官去王宫面见女王,这意味着至冬国的顶端战力的人都暂时不在。” “白抓住这个机会,孤身一人闯关破境,杀进了地牢里。” “在幽暗的环境里,白感受到一股炙热而明亮的目光,正是艾可尼亚在看向他。白也一眼看出这个少女就是他要救的人,话不多说,白搀扶着身体虚弱的艾可尼亚往外走。” “因为要保护艾可尼亚,白被追上来的愚人众士兵击伤,不过他还是咬着牙往城外走。” “终于他们看到了城门外的曙光,天已经亮了,只要出了城门就天高任鸟飞。” “然而创建壁炉之家的执行官——仆人,她听到消息从王宫里赶回来了,她远远地射出一箭,白没有注意到,幸亏在艾可尼亚及时掩护下,白没有中箭。” “最后他们还是逃出去了,后面的愚人众也没有选择继续追下去。” 『谢谢你,虽然我不知道你的名字,但因为你我才能离开地笼,享受到真正的自由。』 “艾可尼亚脸色苍白对白感激道。” 『没什么,逃出来就好。我叫白,咱们一起回璃月吧。』 “白没有注意到异样,笑着开口说。” 『好,他们叫我艾可尼亚,可我不喜欢这个名字,你叫我璃合就好了,取自琉璃百合,我很喜欢琉璃百合,小时候有幸目睹过一次它开花,花开的样子很纯洁美好。』 “璃合奄奄一息道。” 白这才注意道璃合的后背渗出大量的血,是那一箭!原来是她给自己挡了。 『没有关系的,请你不要伤心,可以麻烦你把我葬到璃月的土地上吗,最好在上面种上几朵琉璃百合,还有……我第一眼看见你就喜欢上你了,不过现在看来……』 “璃合尽力伸出手擦拭白的泪水,话还没说完就闭上了眼睛。” “璃合死了。” “白最后回到了璃月,把璃合安葬好,并且在坟墓上种植了一片琉璃百合,白每年今天都会过来拜祭,多年后,白也不在人世了,璃合的坟墓上已是一片琉璃百合花海,坟墓的石碑上刻着有一段字。” 『此有琉璃百合,吾在友死之年手植,今已发发如海矣。』 “好啦,我讲完了,呜呜呜。” 小竹表示自己地故事结束了,不过看她哭哭啼啼的样子,看来她已经被自己的故事感动哭了。 “哭啊!你们怎么不哭?果然男人都是没感情的东西!” 小竹边抹着眼泪边质问,眼睛红红盯着大林跟吴烨两人。 大林跟吴烨对视一眼,双方讪讪一笑,看来真的是哭不出来啊。 …… 最后大林跟吴烨还是哭了,大林是被小竹一巴掌打哭的,吴烨是收了大林偷偷给的一万摩拉后才哭的。 吴烨哭的样子啊,那简直是撕心裂肺,痛不欲生。 这下直接把小竹整不会了,她哭不是,不哭也不是,只好呆呆看着吴烨哭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15章 大虎 与大林小竹两人挥挥手,吴烨心满意足地揣着两万摩拉离去了。 吴烨抬头看了一眼天色,晌午了,发觉自己从早上到现在肚子里分粒未进,虽然没有咕咕响,但也饿的有气无力了,他望了望四周,确定了方向,然后往璃月港中区走去。 …… “彼娘之,吾干彼丫之,吾挖彼先坟......让吾逮之,必一拳也。” 吴烨正打算去万民堂吃个午饭,这也是他第一次去,所以他打算看看里面饭菜是否如游戏里一样好吃实惠,顺便为到时候宴请刻晴作个准备。 然而,他还没走进万民堂,就在大街上迎面碰到一个骂骂咧咧的壮汉,吴烨并不好奇他为何骂人骂的这么狠,而是被对方手里攥着的一本书吸引了注意。 正是他写的《白》。 “这位大哥,稍等一下。” 吴烨拦住壮汉的去路。 “什么,小子,你有事?” 壮汉见有人敢拦自己的路,虎目一瞪,目露凶光盯着吴烨,顺势把两肩袖子挽起,露出黝黑而壮实的肌肉,说话好像是从鼻腔里发出来的一样沉闷。 “哈哈,没有没有,我只是好奇你手里紧攥着的书,应该是一本新书啊,难道这本书很不好看吗?” 吴烨摆摆手,表示自己有些好奇而已。 “这倒没有,要是不好看,我还花钱买了干嘛。” 壮汉停顿了一会,然后笑眯眯询问道: “看你样子应该也看过这本书吧?这个作者无辄,你知道是谁不?我可喜欢他写的书了,是他最忠实的粉丝。” “哦,对,这位大哥你真聪明,一下看出来了,我的确看过这本书,不过我也不知道这个无辄是谁啊。” 吴烨看着对方满是破绽的神情,单从他的眼神里冒着怒火,他就知道不对劲,他选择了隐瞒。 “倒也是,哼!要是让我知道这无辄是谁,我直接一拳下去,看他还敢不敢这样写。” 壮汉冷哼一声,恶狠狠说着,然后挥舞着他砂锅般大小的拳头,看着确实很唬人。 “额,哈哈,我倒是觉得这本书写得中规中矩啊,大哥你这么恨作者吗?” 吴烨尴尬一笑,现在打死他也不会承认自己就是无辄。 “那当然!毕竟他把我最喜欢的角色给写死了!” “最喜欢的角色?是谁?” 吴烨半点摸不到头脑,实在想不明白对方口中被自己写死的角色是谁。 “不用喊我大哥,我叫蒙虎!你喊我大虎就行。” 大虎回答道。 “哼,你这种看起来像个瘦弱书生的人,怎么会懂我呢?” 大虎大马金刀坐在路边的石阶上。 “来!今天算你走运,我给你讲讲。” 得嘞,又要听故事,吴烨想开溜也来不及了,因为对方毫不讲理的一把揽住吴烨的肩膀,直接把他摁在旁边。 “我最喜欢的角色就是涂炭!” “涂炭?!这不是书中那个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吗?” “闭嘴!你且听着,别打岔。” “好吧,那你说,我安静听着就是。” 吴烨无奈一笑,势比人强啊。 “涂炭跟我的经历简直一模一样,从小流落街头,为了温饱只好每天去做些蝇营狗苟的事,比如偷鸡摸狗啥的,有时候遇到同行,挨一顿毒打不说,身上吃的东西还被抢走。” “我和涂炭唯一不同的是,他后面十多岁时被一个中年大叔收养了,大叔教他识字练书,学会做一个好人,呵呵,一看就是那个傻鸟作者无辄自己安排这样写的。” “不过这样也好,收养涂炭的大叔过三年就染病去世,但还是留下了一笔钱财和家产给涂炭了,这些也足以涂炭安稳过一辈子,结果竟然被邻居和官兵以涂炭和死去的大叔不是真正血缘关系而夺走这些财产。 “哈哈哈,这里,那个无辄写的不错,给涂炭一些希望,再然后狠狠地摧残它。” “这下,涂炭开始痛恨这个世界,因为他看到收养自己的大叔凄惨的死状,他不想死,他要追求长生!于是他忘记大叔的教诲,为了达到目标,开始选择不择手段。” “什么朋友,爱人,谁敢阻拦他追求长生,谁就得死!” “他曾怀疑自己还有感情,在一次与敌人结束战斗,快要饿死的时候,选择了吃人肉,结果还是面不改色地吃下,哈哈哈,这才是我敬佩的角色!” “我听到别的读者还有你称呼他为魔头,因为觉得他滥杀无辜,残暴凶狠,冷血无情,但我只在他身上看到了他的坚持!” 大虎虎目含泪,激动地说。 “结果!我没想到,这样有韧性,有魄力,注定要成功的人,竟然死于白的手下。” “错!是死于亲情手下,呵呵,放他娘狗屁,难道就因为涂炭想起以前收养他的大叔的那段日子而后悔了?” “都是那个无辄的错,涂炭悔而我不悔!” “等我找到那个无辄,我一定让他修改结局,还要追问他白到底是谁?!或者无辄就是白!我也要追求长生,哈哈哈!” 大虎哈哈大笑,肆意的大喊大叫,而这时竟然来了一队千岩军,瞬间包围了吴烨和大虎。 吴烨本来觉得大虎精神状态很不对劲了,听他说话感觉这人都快入魔了,这下千岩队也来了,吴烨更加确定这个想法。 “唉,追求长生估计是没有这个机会了。” 大虎叹息道,他无视提着黑樱枪包围过来的千岩军,他看向吴烨说道: “小子,记住我刚才的话了吗,这可是用我的命换来啊,很值钱的......不过一个恶人的命好像也不值钱。” 吴烨没有回答,而是警惕地看着他。 “哈哈哈,小子你放心,大虎我虽然自认为作恶多端,但是不会要挟你作人质的,你只管走吧。” 吴烨见对方松开了自己,赶紧退后几步,围成一圈的千岩军也放出一个缺口让吴烨跑出去,然后再向着大虎紧逼过去。 大虎把手上的书放置在台阶上,然后站起来双手合拢往外掰了掰,手指关节发出劈里啪啦的响声,伸展一下身体后冷笑道: “呵呵,这么久没打架了,我倒要看看千岩军的本事,究竟能不能留住我。” “上!兄弟们,把这个细作给活抓了!” 千岩军的小队长一声令下,十几个千岩军提枪冲上去。 吴烨看到这情景有些害怕,但忍不住想看看真正的战斗,于是站在十几米外的万民堂门口的台阶上,而正在万民堂吃饭的食客听到外面的声响,也纷纷停下筷子跑出来看热闹,于是万民堂门口堆挤了一群人。 (ps:今日晴,天气预报显示的却是小雨,外边的风从窗台吹进很是灼热。 在写这一章之前的一个小时,我还在和朋友打游戏,朋友注意到我给天赋命名为“青春少年文学奖得者”,他笑问我,有这个奖吗,我干嘛弄成这样。我回复道,不知道有没有啊,我这是在激励自己,最近在写小说。 哈哈,他笑了一声,说我这是掩耳盗铃。掩耳盗铃?我听了后不禁想起小时候听老师讲掩耳盗铃的故事,全班捂着耳朵笑个不停。想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傻的人啊! 但人总是被推着长大的,课堂低着头偷吃的零食,离家后的报喜不报忧,感情中对方的躲闪,聊天框里删了又删的追悔莫及......比如现在的我表面借着一个天赋名字激励自己,而实际上在和朋友打游戏,在一切都被识破后,灼热的风把我的耳朵吹的发红,我抽出了双手捂住耳朵,像极了课本里的掩耳盗铃。 我跟朋友说,他说得对,我不该自欺欺人,然后当时我直接下机去码字去了,而我朋友的白金晋级赛四打五也赢了,看来这游戏有我没我都一样,可恶!)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16章 困兽犹斗 只见千岩军用枪尖直往大虎的腹部捅去,大虎不退反进,迅速在枪尖突过来的瞬间,一个弯腰一拳打飞面前的千岩军。 那个首当其冲的千岩军直接从半空摔下,头一歪趴在地面上,不省人事,可见大虎力气之大。 现在包围圈漏出了个缺口,大虎想直接从缺口突破,但是千岩军的小队长眼疾手快,握住枪柄一个横扫,将枪尖甩在大虎腿部。 大虎的左大腿被枪尖刺入,一股鲜红的血液的溢出。 大虎没有喊叫,而眼神变得更加凶狠,他直接用左手拔出来枪尖,血流了更多了,一下子染红了地。 大虎咬着牙,“啊!”,他大喊一声,愤怒着提起右拳由下往上锺击小队长腰部,小队长反应也是很快,及时双手横着枪身来挡住这一击。 幸亏为千岩军量身定做的黑樱枪品质很好,只见枪身受了重击也只是微微一颤,其他千岩军趁着大虎力气刚发还没缓上新劲,再次围过去,用力往大虎身上戳。 大虎腿部受伤,不能再弯下腰去躲避,只好用双手握住戳上来的枪柄,但是双拳难敌四手,他只抓住五把黑樱枪,剩余的黑樱枪枪尖直接捅进了大虎的腹部,大虎直接跪下,浑身冒着鲜血! “收手吧!蒙虎,身为璃月人,你何必要当愚人众的走狗呢?只要你把潘塔罗涅的计划全盘托出,我们绝对饶你不死!” 小队长见大虎无力反抗了,开始劝告道。 “哈哈哈,饶我不死,可笑!” “对,我是璃月人,可是璃月给了我什么?我从小到大过着苟延残喘的日子,从来没有人关心过我,帮助过我,而愚人众愿意给我摩拉,让我过上顿顿吃肉的生活,更主要他们给了我力量,让我不再受欺负!” “所以你就把以前欺负你的人全部杀害了吗?!他们也是和你一样都是流浪街头的人,你这也太没有人性了!” 小队长痛斥道。 “对啊,因为他们不单欺负了我,还害死了我的好兄弟,小龙!当初跟我一起睡桥洞的,扒垃圾堆找东西吃的兄弟” “他以前最喜欢看书,每次身上有些摩拉都拿去买书回来,他跟我说,饭可以一顿不吃,但书不能一天不看,他不愿意做盗窃的事,他还劝告我做个好人,说哪怕再穷,人应该也有志气。” “我觉得他说对!我决定不跟他们同流合污,哪怕我和小龙因为不合众被他们天天找麻烦,被他们欺负,但他娘的七星大人们从来没管着咱们,你们千岩军也是,你们知道吗?” “小龙是活活流血流死、冻死的!那群畜生来到我们平时住的桥洞里抢走了小龙身上仅有身上穿的衣服和他的书,小龙为了阻止他们,还被他们打成重伤。” “那是一个冬夜,为了御寒,小龙身体又比较虚弱,我只好一人去街上挨家挨户跪倒在地哀求着他们给些吃的穿的。” “结果因为我之前干过小偷小盗的事,都把我拒之门外,那我只好去离璃月港远一点的村子去乞讨,可等我端着发凉的食物回来时只看到一具满身是血的冰冷尸体! “你们知道吗?!小龙那傻小子手里还紧紧攥着那几本不值钱的书!” “而我找你们千岩军想讨回公道,你们没有搭理我,还要让我滚开,说我身上太臭了又脏,看我样子不像个好玩意!” “这就是你们维护正义的千岩军吗?!” 大虎红着眼怒吼道。 “哎,是那个千岩军不对,事后他已经被撤职了,那些人也受到了惩罚,虽然没有给他们定死罪处刑,但也让他们坐了整整十年的牢狱。” 小队长解释道。 大虎摇摇头,对这个回答很不满意,然后全身突然散发出黑气,原来是大虎从怀里掏出了一枚风元素神之眼! 不对,这不是神之眼,是邪眼!愚人众开发出来的东西,可以提供使用者强大的力量,但也会折损使用者的健康和寿命。 全体千岩军退后几步,紧握住黑樱枪,严阵以待。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大虎狂笑不已,身体有狂风涌出。 他无视流血的伤口,直接站起来,崩飞插在身上的枪,体型逐渐变大,原本壮硕的肌肉发生了膨胀变得更加狰狞。 现在的大虎像是一个小巨人一样,眼神通红,睥睨着四周,浑身散发暴虐的气息。 万民堂门口外看热闹的食客看到这场面直接溜回去,香菱的父亲卯师傅紧闭大门,并阻止想出去查看的香菱和锅巴。 大虎整个人气质发生改变,他操纵风元素释放出复苏的风之力,他身上的全部伤口一下子治愈好了。 吴烨本来也想躲进万民堂的,只不过那群食客太鸡贼了,进去后马上喊卯师傅锁门。 吴烨只好继续待在外边了,察觉到大虎的变化,这一手复苏之风他看得眼熟,应该就是愚人众先遣队·风拳前锋军惯用的技能。 果不其然,几个手上还有枪的千岩军再次握枪刺上去时,大虎整个人微微屈身,左手往自己面门一摆,便缔造一个风盾挡住对方的攻击,同时右手往后握拳蓄力不断吸收着风元素。 “赶紧退后!不要再攻击了!” 小队长发现不对劲,赶紧大声提醒,但为时已晚了。 大虎右手积聚了一定量的攻击,然后携带着猛烈的风往前轰出,那几位千岩军连人带枪直接被轰击出去,纷纷喋血而败,失去了作战能力。 “嘿嘿!” 大虎阴笑一声,往前压身,打算乘胜追击。 “啾!” 锐利而刺耳的呼啸声响起,一发破局矢精准射向大虎,大虎反应很快侧了身子,但是没有躲过。 因为破局矢携带着水元素迸发出骇人的箭雨,大虎全身千疮百孔,破局矢还是穿透大虎的腹部刺入地板里,直接把大虎钉住,动弹不得。 “又是你!你这该死的女人!” 大虎怒骂道,他想用手拔出箭头,可是做不到,可见这一箭力道之大! 此时被钉住的大虎身上的黑气褪去,邪眼的强化效果消失了,身体被割裂的疼痛感传上了大脑,他宛如一头受伤被困住的野兽在浑身颤抖。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17章 遗愿 “呵”,伴随着轻笑声响起,一道高挑的身影从高处落下,吴烨看清楚来人了,是夜兰! 吴烨注意到夜兰跟游戏里的衣着有些出入。 夜兰泛蓝的黑色短发做了斜刘海的造型,绿色的眼睛和红唇上都涂有紫色的妆。 她身材高挑,穿着与发色一样的蓝色加白色组成的皮衣。整套皮衣是相连的,上衣、下衣和靴子全部连在一起。 身上戴着许多饰品,如左手的珍珠手环,以及耳上那对白玉蓝宝石耳坠,别在腿部的神之眼都带有蓝色流苏。 与游戏里不同的是,夜兰手的一对幽奇腕幽还在,也没有披着白纻飞练帔,说明她还没有跟富人交过手。 领口上也没有骰子装饰,也说明她还没接管岩上茶室。 所以是以后夜兰恰逢璃月渡过漩涡之魔神带来的危机。 此事过后,原本占据岩上茶室的愚人众均遭清洗出局。 借此机会,夜兰才入主岩上茶室,将茶室改造为隐秘办事处。 吴烨心中了然,而夜兰察觉有道隐晦的目光在观察着自己,她微微转头瞥了吴烨一眼。 我敲,好吓人的眼神!不愧是璃月最强的情报头子! 吴烨赶紧低头,装作自己是纯路人。 ...... “蒙虎,只要你把所知道的一切告诉我,我能给你留个全尸。” 夜兰饶有兴致撩着头发走到大虎身旁。 “咯咯”,大虎嘴角溢出血,惨然一笑道,“还是你比较实诚,我知道我手上沾染了十几条人命,难逃一死,我可以告诉你我唯一知道是富人手下的商队路线。” “哦?这么顺利的吗,我还准备带你回去玩些游戏呢,看来你有别的要求咯。” 夜兰淡淡一笑,点点头,示意大虎可以说出来。 “本来我明天就跟着富人回去至冬国的,哈哈,可是我想今日拜祭我的好兄弟,咳咳。” 大虎边咳血边说道,夜兰也不打算救治,因为她知道大虎剩下的这口气足以把话全部说完。 “算了,请你让那边的小子过来,咳咳,我有些事请求他帮忙。” 大虎艰难抬起手指向正看向这边的吴烨。 “我敲!大哥,你怎么回事,都快嘎了,还想拉我下水吗?!” 吴烨不明所以,直接开润,事实证明有些热闹是不该看的。 吴烨刚提起脚就被绊倒了,他回头才发现脚下被一根纤细而坚韧的水蓝色线绑住,是夜兰的络命丝。 ok,吴烨直接放弃跑路。 夜兰眼神示意,旁边的千岩军就把吴烨扶起后带过来。 吴烨看着奄奄一息的大虎眨眨眼,大虎则是用请求的目光看向吴烨。 “快点说吧,不要浪费我的时间。” 夜兰催促大虎道。 “小子,你长得有些像我那位好友,所以刚才我才想和你聊聊天......请你帮我把那本书放到......咳咳,放到璃月港北面的天衡山山脚的墓地上,墓地那里有个石碑刻着‘小龙’,你把书放在石碑下,小龙生前喜欢看书,小龙走后,我也喜欢看书了......麻烦你了,这是我的身上所有钱财,算是给你的报酬了。” 大虎先是指了指他们两人先前坐的台阶,台阶上放着正是《白》,崭新的书面跟满身是血的大虎形成强烈的对比,然后大虎再从怀里拿出一个布袋放在吴烨的脚下。 吴烨把头偏开不看他的样子,也没有多问,直接点点头,面对一个将死之人的小请求,他不愿拒绝。 他吴烨打算拿起那本书直接走,因为刺鼻的血腥味让他有些作呕。 不过夜兰拦住了他,她把那个布袋拾起打开看了看,然后递过去,说道: “拿着吧,拿钱办事,你做得心安,他也走得心安。” 吴烨拿着书和布袋直接离去了。 ...... 吴烨现在没有胃口去吃饭了,他只想尽快往天衡山走去,他尽力不去想刚才的情景。 这是他第一次看到战斗惨烈的画面,现实跟游戏是完全不一样的,死亡是真正存在的,不能靠食物或者神像来复活。 吴烨强忍着不适赶到了天衡山山脚下,此时天色已晚,吴烨通过询问路人来到墓地的位置,他搜寻了半会,终于在墓地的角落里看到一个刻着“小龙之墓”的石碑。 石碑下还有几本叠起来的书,应该放置有一段时间了,越往下的书皮越泛黄,应该是大虎每年过来拜祭时放上去的。 ...... 吴烨无言站了一会,然后蹲坐下来,把崭新的《白》放了上去,对着石碑幽幽说道: “你说涂炭不应该后悔而死于了亲情之下,那你呢,不也是死于了友情之下了吗?” “如果你今天不来买书去拜祭,直接走,是不是就不用死呢?” “你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 “好人做了一件坏事,这叫原形毕露吗?坏人做了一件好事,这叫浪子回头吗?” 寂静的墓地里,没有人回答吴烨的问题,只有一阵清风吹过,翻开了《白》末尾页面,正是结尾的页面。 页面上歪歪扭扭写着一段话,应该是大虎看完这本书后的评价。 吴烨拿起一看,上面写着是: 一般,不如《沉秋拾剑录》,因为涂炭死了,涂炭跟我很像......但我想小龙应该觉得这本书好看。 ...... 吴烨趁着夕阳余晖回到了雅墨轩,店员以为他想知道《白》这本书首日收益是多少,但还没拿出账单,就被吴烨打断道: “请你给我拿本《沉秋拾剑录》,我买回去看看。” “好嘞,吴先生,您是我们的签约作家,书我送您得了,不过《沉秋拾剑录》这本书是上年被璃月人评为最难看的书,所以现在的读者流行着一句‘不如《沉秋拾剑录》’来形容一本书不好看。哈哈,您确定还要拿回去看吗?” 店员笑着解释,而吴烨则是沉默地点点头,接过书后径直回到桃花巷里。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18章 《沉秋拾剑录》 “吱呀~”,月色降临时,吴烨也回到桃花巷里推开了院子大门。 院子里弥漫着一股肉香,这让饥肠辘辘一天的吴烨直呼受不了了,他直接跑进厨房,发现爷爷吴用正在煎制松茸酿肉卷。 这是难得的美味,吴烨以往一年只有在海灯节里才能品尝一回,因为松茸价格比较昂贵,不过吴烨昨天豪气干云地买回来了一斤,花了整整两万摩拉。 肉泥裹上松茸细火慢煎,使松茸内吸满了香浓的肉汁,令人垂涎欲滴,吴烨食指大动,在吴用旁边忍不住擦着口水。 “哈哈,你呀,不要这么猴急,再等一会,一会就好了。” 吴用看到吴烨的动作,忍不住笑骂道。 “嗯?小烨,这本书就是你写的书吗?还有这个布袋里装的啥?看起来挺重的。” 吴用注意到吴烨手上拿着的东西,疑惑道。 “不是我的书,爷爷想知道我写了啥的话,吃完饭我直接说给你就好,就不用挑灯看书伤眼睛了。” 吴烨关心道,然后提了提手中的布袋 “这不是我的东西,我暂时替人保管的。” “那好,你先去放好东西去洗手吧,饭也好了,准备吃饭吧。” “嗯,爷爷,等我来端菜吧,你不要烫到手了。” …… 晚饭期间,吴烨嗷嗷炫了两大碗米饭,把桌子上的饭菜扫荡一空,吴用欣慰笑了笑,提醒吴烨不要噎着。 饭后,吴烨详细得给吴用讲述了《白》,吴用听完后只留下了一句: “小烨,写得不错,继续努力。” 好嘛,吴烨算是看明白了,爷爷也不喜欢这类型的书,行吧,自己倒要看看行秋写的《沉秋拾剑录》,《白》哪里不如它了! 回到自己房间,点亮了灯火,吴烨躺在床上翻开了《沉秋拾剑录》,观看第一卷: “但是,假如舍尔陛下的野心真的得以实现,对于大家又有何好处呢?” 军务尚书珐朗吉丝注视着窗外的星海,银河与恒星在她的脸上投下苍白的光色,又照亮了她的头发,微光顺着发丝缓缓流下。 她忍不住想起初次从这扇舷窗远望星辰的体验,但曾经的敬畏感,她已经记不起了。距离地表远达数百光年的此处,故乡的模样也早已在她的梦中扭曲。 ...... “我相信兄长的决定,他绝不会有私心。所以这种动摇人心的话,即使是你也请不要再说了。” …… “啊?!” 读完第一卷,吴烨直接惊呆了。 “星海”、“银河”、“恒星”,“帝国”和“反游击战”,这几个词语的出现让吴烨脑子一阵窒息,他心中产生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这彼娘能是提瓦特大陆的原住民能写出来的?! “啊~!!!疼死我了!”,吴烨一个激动蹦起来想去洗把脸,确认一下自己是不是眼花看错了,结果头碰到床头架了。 听到隔壁的狼哭鬼嚎,吴用慌张地从房间里拐杖也没拿就跑出来,敲了敲吴烨的房门,紧张道: “小烨,你没事吧,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我带你去不卜庐看看吧。” “哈哈,没事没事,我不小心碰到头而已,爷爷,你歇息吧,再说了,我这么大了,有事我自己就去看病了”,吴烨捂着头解释道。 “对了,爷爷,有空我带你去看看,感觉你身体没以前好了。” “没事,爷爷我这是老毛病,没必要看了,你留着摩拉去娶个媳妇才是正事,爷爷我还想抱抱曾孙子呢!” 说完吴用直接回房间了。 吴烨无奈一笑,他知道爷爷身子是染了风寒,平常走路才会颤颤巍巍得。 算了,这几天就带他去不卜庐看看吧,摩拉再多,也不如家人的健康重要。 吴烨做好了决定,然后继续翻阅《沉秋拾剑录》。 ….. 第三卷: ——十年前—— ...... 在骏河幕府的统治下,整个国家的人民怨声载道,艰难困苦。 ...... 在这样的时代,这样的地点,游荡着一位无羁的剑豪。 此人便是人称新九郎的侠客,备中九兵卫。 ....... 如今,新九郎站在山坡上遥望,他在遥望什么? 第19章 休憩 四月初了,千山雨过青犹滴,四月寻春绿已齐。 昨晚下了一场绵绵春雨,清晨雨歇,吴烨悠然醒来,这一觉睡得很是舒爽。 他推开自己房门走到院子的草坪上,做了一套广播体操,伸展了一下四肢,晨光熹微,洒在肩头,暖洋洋的。 吴烨发现爷爷今天又早早出门了,不知道是不是摆摊去了,老人家真的是闲不住啊。 算了,这几天碰到的事太多了,吴烨决定先躺在院子里休息几天,正所谓劳逸结合。 吴烨在院子里走了一圈,疏影横斜,暗香浮动,院子外的桃花还是开着,他清晰闻到了各种花的香气,琉璃百合的清新、霓裳花的浓郁,桃花的轻盈以及梅花的淡雅。 嗯?梅花?吴烨记得院子里没种植梅花啊,怎么会...... “小烨,起来没!臭小子,快点开门!” 一道洪亮的声音在院子外响起,是爷爷吴用的声音。 吴烨从爷爷的声音里听出了开心和激动。 “怎么回事?‘臭小子’这个词爷爷只有在别人面前才这么说。” “看来是有客人来了。” 吴烨思索着,然后快步往外走,打开了院子大门。 门外有两个人,一个自然是吴用,另一个嘛,就是往生堂第77代堂主,胡桃。 吴烨没有打招呼,而是呆呆盯着胡桃,因为眼前的胡桃不是平时的穿束,明显看出来她有精心打扮过,她换了一套汉服。 只见胡桃这套汉服颜色鲜艳而通透,绣有精美的花纹图案,彰显着高超的工艺和细腻的手工。 汉服还采用了宽松的剪裁,衣襟平直而柔和地垂下,如风如水,仿佛胡桃身上散发着一种无形的魅力。 衣襟的下摆轻轻拂过地面,展现出胡桃柔美的身姿曲线,同时也烘托出她平常难得一见的优雅气质。 总之胡桃这套汉服展现出了璃月传统文化中的优雅和精致。 胡桃的长发披散在身后,自然而顺滑。每一缕头发都显得十分整齐,毫不凌乱。 她微微低头,不敢直视吴烨灼热的目光,脸蛋发红。 吴烨还注意到胡桃头发上插着两朵绽放像蝴蝶张开翅膀的梅花,花瓣如丝如绸,柔软而娇嫩。 “小烨,发什么呆?!赶紧让小桃进去,站在这里愣着干嘛?” 吴用训斥了吴烨一声,然后和蔼可亲地带胡桃走进去。 “来,小桃,你很久没来桃花巷这里玩了吧,你看整个人都消瘦了不少,一定是忙坏了。都怪吴烨这臭小子,之前让他去带你来院子里,一直没见个踪影,要是我今早特意去往生堂那边,不知道要等到何时才能等到小桃你。” “我这不是有正事要忙嘛。” 吴烨小声解释道。 “哼,还敢顶嘴,这小子是越大越让人不省心咯。” 吴用骂完吴烨后对着胡桃夸赞道。 “哎,还是小桃乖,要是小桃是我孙女就好咯。” “咳咳,咳咳。” 吴烨假意咳嗽了几声,吴用假装没有听到。 “吴用爷爷,你放心好了,我以后会常来桃花巷这里陪你的,之前是因为往生堂因为缺少资金,都快运转不来,我才需要天天出门当推销员。” 胡桃笑意盈盈地回答道。 “那就好,那就好,那小桃你现在还缺摩拉吗?爷爷我这些年还是有些存款,我给你拿去。” 说完,吴用径直往自己屋子走去。 吴烨这才发现爷爷气色不但红润不少,走路都不需要拄着拐杖了,身体也没有颤颤巍巍得,说话也比以前精神洪亮! “咳咳,爷爷,你之前不是说要留给我讨媳妇用的吗?” 吴烨不合时宜地打断道,因为他分明看出来爷爷在撮合他跟胡桃。 可是他有些不自信,毕竟自己只是个普通人。 虽然胡桃每次看向自己的时候梅花瞳一闪一闪的。 最主要是自己也没考虑过这一方面的东西,只想着安稳度过这一生。 “就你小子事多!你自己不是写书赚了些稿费吗?还在意我老头子的这些,还是小桃贴心,看到我身体有毛病给我医治好了。” 吴用假意生气道。 她真的,我哭死,往生堂堂主竟然会医治病人,正常情况不是直接风光大办嘛。 吴烨止不住胡思乱想,可他一想到自己在不经意间调侃自己爷爷的身体健康,赶紧抽了自己一巴掌,罪过罪过! 胡桃没有注意到吴烨这抽象的一幕,她只留意到“写书”两字。 顿时,她的梅花瞳亮了一下,跑到吴烨旁边,拉起他的手臂摇晃着,撒娇道: “吴烨哥哥,原来你会写书的啊,那可不可以帮帮可爱迷人的本堂主我写本传记啊,字数不用太多,十万字就够啦。求求你了~求求你了~” 造孽啊!吴烨知道该来的终究要来,十万字比他现在写的《白》字数还要多,可是在吴用慈爱的目光下,他无奈扶额,叹息道: “好好好,胡桃你有空跟我说一下你做过什么特别的事,我给你润色一下好吧。” “嘻嘻,吴烨最好了。” 胡桃捂着嘴笑嘻嘻说道。 “好啦,你俩小年轻出去玩吧,陪着老头子我肯定很无聊。” 吴用摆摆手,让吴烨带胡桃出去玩。 “对了,小烨,回来买些菜,买条新鲜的大鲈鱼,中午我给小桃做水煮黑背鲈。” 第20章 心意 “吴烨,你这家伙,最近脑子在想着什么!” 胡桃见吴烨没事了,生气地鼓起脸审视着吴烨。 “什么是什么?” 吴烨一脸无辜的样子,他真的搞不懂胡桃指的是什么。 “你刚刚昏迷的时候,嘴里却一直念叨着什么‘被卖了’、‘研究对象’、‘魔鳞病’,‘芙卡洛斯’和‘捆绑’等等乱七八糟的词语。” “这个,这个,应该是我做噩梦了。” “你很害怕这些吗?放心,有我在,不会发生这些事的!” 胡桃鼓起胸脯认真道。 “嗯哼,意思是你会保护好我咯。” 吴烨期待看着胡桃。 “才不是!” “那到底是什么?” “什么都不是!” “那看来是了。” “吴烨,你!” 胡桃脸色通红,不知道是害羞了,还是被气着了,总之吴烨脸也红了,胡桃打的。 ...... “中原杂碎,好吃不贵!” “烤吃虎鱼,大家过来瞧瞧,新鲜捞上来的吃虎鱼,香的很,鲜的很嘞!” “莲花酥!莲花酥!新鲜出炉的莲花酥,好看又好吃的莲花酥,大伙儿来尝尝。” ...... “冰糖葫芦!个大味正,酸酸甜甜嘎嘣脆的冰糖葫芦,两位客官要捧场尝尝味吗?” 偌大繁华的集市有一半都是卖小吃的,街头巷尾回荡着各种小贩卖力的吆喝声。 胡桃被红彤彤挂满糖浆的冰糖葫芦吸引了,她拉着吴烨走到卖糖葫芦的小贩面前,指了指插在木架子上的糖葫芦,询问多少摩拉一串。 “两位客官,只需两百摩拉一串,半点儿不贵,我这用料可足呢,上好的山楂和上好的红糖制作而成的冰糖葫芦,那叫一个地道!而且冰糖葫芦具有开胃、养颜、增智、消除疲劳、清热等作用呢,保证你俩吃了后,身体健康、长命百岁、早生贵子,白头偕老......” “停停停”,吴烨急忙伸手制止了小贩的话语,“不错,你很有商业头脑,这种祝福语你以后要多多讲给别人听哈,我们暂时就不听了。” 胡桃则是偷偷掩嘴笑个不停 “那就给我来两串吧。” 吴烨把四百摩拉递过去。 “好嘞!我得给你们挑两串个儿最大的,因为两位客官一看就是人才,这位姑娘长得明眸善睐,闭月羞花,小哥你也一样,眼睛不多不少,正好两个......” “噗嗤”,胡桃在旁边忍俊不禁。 吴烨轻轻一笑,并不在意小贩的话语,接过两串糖葫芦后放到了胡桃的手上。 “吴烨,你不吃吗?” 胡桃两手里各拿着一串糖葫芦疑惑道。 “不吃。” “你是不高兴了吗?那个小贩不会说话,哼,我替你把他摊子扬了。” 话毕,胡桃把糖葫芦塞在吴烨手里,然后右手浮现护摩之杖,开启了“蝶引来生”元素战技,整个人红光一闪,护摩之杖冒起了橘红色的火焰,同时胡桃身前飞出几只漂亮的火蝴蝶,进入了彼岸蝶舞状态。 “喂!我滴姑奶奶,你来真的啊?!” 吴烨急忙拦住胡桃,而不远处卖糖葫芦的小哥浑然不知情,依然悠哉悠哉地吆喝着。 “嘻嘻,肯定不是啦,我又不是不讲道理的人。呐!咱们一人吃一串,不然我就揍小贩一顿。” 胡桃坏坏一笑威胁道。 “主要是我不太喜欢吃甜腻的东西。” 吴烨解释道。 “这样啊。” 胡桃右手食指点点自己的下巴,左手叉腰,正在认真思索中,吴烨则是好奇胡桃会想出什么鬼点子。 “有啦!” 胡桃一拍手,高兴地说道,然后拿起吴烨手里的一串糖葫芦,张开小嘴扯下两颗山楂放进嘴中,还剩下三颗留在上面。 “吴烨,你看”,胡桃含着两颗山楂,跟仓鼠一样把嘴塞得鼓鼓囊囊的,她含糊不清的继续说道: “你吃三个,我吃七个,你吃的糖没我多,这样一对比,我吃起来甜,你吃起来就不甜了。” 吴烨眨眨眼,陷入了沉默,讲真的,他跟胡桃认识这么久,还是不能理解胡桃的脑回路为啥会如此的清新脱俗。 “怎么啦?难道本堂主说得不对?!” 胡桃两手叉腰,恶狠狠说道。 “哈哈,哪有哪有,我家胡桃说啥都是对的。” 吴烨打了个哈哈,然后拿起那串只剩三个山楂的糖葫芦,直接炫进嘴里。 胡桃则是突然扭捏了起来,她双手抓住衣角,脑子里尽是回响着“我家胡桃”这四个字,仅过一会,她耳垂像是染上了晚霞。 ...... “削月,找我来有什么事?还有你怎么了?昨天从璃月港回来后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庆云顶上,一只仙鹤和一头牡鹿对视,仙鹤率先开口问道。 “唉,昨天帝君宴请我们时,不是玩了投骰子吗,我的点数最小,帝君让我结账,我当时身上哪有带着摩拉啊。” “昂,你为这件事犯愁?帝君不是说有人会帮你付吗?” “对啊,可是你想想,天下哪有免费的午餐,帝君让我过些时日教那个人一些保命本领。” “哦?有这事,本仙怎么不知道?” “哼,那当然,我可是帝君的弟子,帝君肯定与我更亲近些。” “啊对对对,帝君最与你亲近,你不想想为啥你三次你投的点数都是1。” “啊?!这不是代表我是那个万中无一被帝君挑选出来的仙人吗?” “行,我有事先走了,再会。” 第24章 携手而归 “‘也’是什么意思?我,我……我什么时候说过喜欢你了?” 胡桃一脸娇羞,歪头看向别去,不敢直视吴烨灼热的目光,结结巴巴地说道。 “因为”,吴烨往前一步主动抱住了胡桃,胡桃顺势把发烫的脸颊埋进吴烨的怀里,“因为你每次看向我时眼睛总是闪闪发光的。” “况且我又不是跟你一样是笨蛋,我知道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嘴巴捂着的爱意,也会从眼睛里流露出来。” “你胡说!我才不是笨蛋!我可聪明呢,三岁时候我就会通读名篇,倒背如流!” “昂,倒背如流,是指倒立背书吗?” 吴烨温柔一笑,双手捧住胡桃发红的脸。 “呜~你是怎么知道的?是谁告的密?!哼,让我知道,迟早把他埋了!” 胡桃先是一脸可怜的样子,然后又露出恶狠狠的表情道。 ...... “吴烨?” 胡桃在吴烨怀里轻声道。 “嗯?怎么了?” 吴烨双手轻轻环住胡桃的腰间,温柔说道。 “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你嘛?” “嗯哼?你要告诉我听?” “嘻嘻,才不呢!” 胡桃再次挂起坏坏的笑容。 “这样啊,其实我也不需要知道。” 吴烨宠溺摸摸胡桃的头,看着她疑惑的样子继续开口说道: “喜欢就是喜欢,喜欢一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讨厌一个人才需要。” “我曾听人说过,男女情爱之苦乐,不过是意中人变成了忆中人,或是心上人变成了枕边人。” “哪怕退一万步来说,倘若胡桃你是不喜欢我的,我也不会问你缘由。如果觉得喜欢谁,谁就一定要跟自己在一起,这一定不是真正的喜欢。所以,我是说万一,万一你不喜欢我的话,我会选择把自己的那份喜欢藏好,放在美好的记忆里。” “没有,我喜欢你!很喜欢你!我不准你这样说!” 胡桃有些着急回答道,然后眼睛红红看着吴烨。 “吴烨,你个坏蛋!你又把我惹哭了……上一次,你就说过不会这样了。” “啊?好!我错了,别哭别哭,你这样子,别人以为我是流氓,正在拐卖可爱无知的少女呢。实在不行的话,你把我埋了消消气。” “噗”,看着吴烨慌里慌张的样子,胡桃破涕为笑,“才不呢!埋你可比埋七七费力多了。” “我才不舍得埋呢。” 她小声地补充了一句。 “好啦,准备晌午了,咱们买完东西赶紧回去吧,吴用爷爷等着我们呢。” 胡桃提醒道。 “爷爷他啊,他巴不得我们今天不回去呢。” 吴烨挠挠头说道。 “那个,两位客官,你们到底要不要买咱们明星斋的琉璃新月。” 看着在自己眼前疯狂秀恩爱的小情侣,小贩忍不住问道。 “算了,不需要了。” 胡桃抿嘴一笑,主动挽起吴烨的手臂往买菜的摊位走去。 “哎,那这个扇子呢,要不要,便宜卖给你们,只需要一万摩拉!!!” 他极力挽留着,没想到这两人同时转身异口同声说道: “不要!” 然后两人相视一笑离去了。 小贩心生绝望,他想起早上出来摆摊时,斋主星稀要求道,他今天必须至少推销出一个琉璃新月,不然这个月俸禄减半,结果没想到一上午啥东西都没卖出去,还吃了一堆狗粮。 “家人们,谁懂啊?!” 他痛苦地大喊一声,跪倒在地,嚎啕大哭,而周围的摊主以为他发疯癫了,然后急忙通知千岩军过来。 …… “好啦,这下都买全了。吴烨,话说回来,刚才我们在港口买鱼时,有两个卖鱼的摊位挨在一起,明明卖的鱼的品种和质量都差不多,为何有一家卖得很贵,而且态度还不好,这家摊主是不是脑子坏了,这样过来买鱼的客人岂不是都去另一家了?” 胡桃不解问道。 “哈哈,这一点都不傻,别人可精明呢,这两个摊位明显是一家的,他们通过价格和服务态度给客人制造一种巨大的反差感,他们纷纷会选择那个价格相对便宜,服务态度更好的摊位卖鱼,但其实两个摊位的价格都比其他卖鱼的摊位价格要高,他们通过这样的方式却能吸引更多的顾客,其实这变相是一种商业垄断的手段。” 吴烨耐心解释道。 “哦~”胡桃恍然大悟,“啪”,她打了一下响指叉腰道: “这两人这么坏,我明天就让烟绯封了他们的摊位!” 吴烨不禁扶额,无奈一笑,这难道就是有正义感的关系户吗? “走吧,咱们回去了。” “嗯嗯。” 胡桃甜甜一笑应道,然后两人携手而归。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25章 家宴 “爷爷,咱们回来了!” “吴用爷爷,我和吴烨回来啦!” 吴烨双手提着东西来到自家院子门口,大声喊道,而胡桃也跟着喊了一句。 “你干嘛?学人精是吧。” “略略略,我就要学!你管我?!” 胡桃吐着舌头,俏皮笑道。 “哎,回来啦!来,小桃,快进来,外边可热呢,爷爷我给你做好了桃子酥。” “嗯嗯,谢谢吴爷爷。” “不要喊吴爷爷,以后直接喊我爷爷就行了,我早把你当亲孙女一样了,你往后要多来陪陪我,聊会天。” “好,爷爷,我会的,您小心点,走慢点,刚痊愈,不要走太快。” 吴用慈祥地拉着胡桃走进了院子,而胡桃也很贴心扶着吴用。 多么温馨有爱的场面啊,爷慈孙孝,幸福满满。 嗯?看着他们渐行渐远的背影,吴烨站在门口眨眨眼,他觉得有些不对劲,他感觉自己已经跟这个家格格不入了。 “爷爷......那个,我也在门口呢” 吴烨提了提手中的东西,提醒道。 “哦~,原来小烨也回来了?!” 吴用一拍脑袋,笑着说: “哈哈,人呐,一老了,眼睛不好使了,小桃你先进去坐着吧,我帮小烨拿着东西。” 等胡桃走进屋子里之后,吴用回头帮自家孙子拿着东西,他小声问道: “小烨,怎么样了?” “什么怎么样了?” “唉!你这臭小子,怎么跟榆木脑袋一样,我是说你和小桃今天上午出去一趟之后关系有没有好一点。” “没有吧,还是老样子。” “你......你太不争气了,小桃这么好的姑娘,你可要好好努力啊,她爷爷生前还嘱咐我,等小桃成年后有了喜欢的人后要帮忙把把关,我思来想去......” “好了好了,爷爷,我知道的,你老人家就别操心这些了,好吧,年轻人的事就让年轻人自己决定嘛。” “哎,我怎么会有你这样对感情迟钝的孙子呢,当初我追你奶奶的时候,那可真是无所不用其极。你奶奶年轻时可是璃月港一枝花啊,喜欢她的人从璃月排到蒙德,为了追到她,我当初什么制造偶遇,什么每次见面带一束花,带她攀爬到龙脊雪山之巅,带她跨越充满雷暴的大海去稻妻赏樱花,还带她去神秘的须弥看流星,还有......” “好!爷爷你别说了,我知道我该怎么做了。” 吴烨无奈点点头,不过想到了什么后说道: “爷爷,我咋记得你这次的版本跟之前不一样啊,你上次说的是奶奶看你长得帅,倒追你一年,你才勉强答应的,我看你啊,岁数越大,吹牛皮越不用打稿子。” 吴烨说完赶紧放下手中的东西,撒腿就跑。 吴用气着呀,脱下自己的布鞋就往吴烨身上扔去,生气道: “臭小子!越大越不让人省心,赶紧把我的鞋还给我,我还要给小桃做菜呢,你要给我招待好小桃,要是她不高兴走了,你也别回来了。” “好嘞,爷爷,你看,自从你病好后,整个人变得龙精虎猛的,实在不行,我明天辛苦点,出去外头找个嫁不出去的老奶奶给你撮合撮合,好好下下火气。” “你!你......” 等吴烨逃进屋子后,吴用也不佯装生气了,展颜一笑道: “这臭小子,该说不说,还是有点我当年的风范。” 话毕,吴用拿起地上的东西往厨房走去。 ...... “哇呜~,吴烨,爷爷做的桃子酥好好次。” 胡桃把嘴巴塞得满满,看着走进来的吴烨含糊不清说道。 “嗯嗯,我也觉得很好吃,不过不要一下吃太多,容易噎着,来,喝点水。” 吴烨细心地从水壶里倒了杯水放到胡桃的脸前。 “谢谢你啦。” “不用客气,毕竟我是你的......噫,我是你的谁来着?” 吴烨摸摸了下巴,疑惑道。 “臭吴烨!你故意的!不准再这样说了,你是我最喜欢的人!” 胡桃一个猛扑,把吴烨扑倒在地,然后两人无声地对视着,像是两个小孩一样赌气似的,看看谁先认输。 “吴烨你个坏蛋!不理你了。” 胡桃最终败下阵,眼睛看向别处,嘴巴气鼓鼓说道。 “这样啊,那我就......” ...... “小烨!来厨房端菜,准备吃饭了。” “爷爷好嘞!” 吴用在厨房里大声呼喊屋里的吴烨,吴烨立马回应道,然后准备到厨房去。 胡桃拉住吴烨的手,想知道吴烨还没说完的话是什么。 “我就亲你一下好了。” 胡桃没想到吴烨一个回马枪,捧着自己的脸蛋蜻蜓点水般吻了一下。 “呜呜,吴烨,你犯规......待会吃完饭,我......我还想要。” 胡桃看着吴烨的背影羞怯道,吴烨则是没有回头,潇洒在身后做了个ok的手势,也不管胡桃懂不懂了,回来再解释吧,吃饭要紧! 中午,吴用做了一顿的家宴,餐桌上只坐着三个人,从左到右依次坐着吴用,胡桃,吴烨。 三人面前摆放着九道菜,分别是:慢煎出香的松茸酿肉卷、久经炖煮而鲜美的腌笃鲜、辣而不燥的水煮黑背鲈、快炒辛香的绝云锅巴、软而不烂肥而不腻的红烩兽肉、爽淡润口的清炒虾仁、去暑解腻的凉拌薄荷,清热解毒的莲子羹以及凉甜爽口的杏仁豆腐。 “爷爷,这么多,咱们吃的完吗?” 吴烨张大嘴巴,看着眼前这些菜,比他以往和爷爷过年时吃的还要丰盛。 “嗯,没事,小桃好久没来院子了,今天好不容易来一次,这是应该的。动筷子吧,小桃,当做自己家哈,不要客气。还有,如果吴烨欺负了你,你尽管告诉爷爷,我第一个去收拾他。” “嗯!爷爷,我知道了。” 胡桃受宠若惊地回道,不过还是没有马上动筷,而是等吴用举起筷子夹菜的时候,再跟着动筷,至于吴烨,你说他? 他刚等吴用说完话,就化身家养的猪一样,开始席卷八荒,惹得胡桃一阵发笑。 “真的,我哭死,今天还真是沾了胡桃的光,平时爷爷哪会做这么丰盛饭菜吃啊。” 吴烨心里想着,嘴巴却是不停,脑子里尽是想着是“我吃,我吃,吃,吃,吃,我吃吃吃!” 不出片刻,吴烨摸着滚圆的肚皮倒下了,而吴用和胡桃还在细嚼慢咽。 “小桃,你怎么不尝尝这道菜,我特意给你做的。” 吴用发觉胡桃把所有的菜都尝过味了,就唯独放在中间热气腾腾的水煮黑背鲈她没有去碰过。 “没事,不想吃的话就不要吃了,吃别的就行。” 吴烨偷偷握住胡桃的左手,温柔地说道。 “没事,爷爷,我很想吃的,只是......” 胡桃夹起一块鱼肉放入嘴中,味道还是跟以前吃的一模一样,她眼睛红红地说: “有些辣而已。” ...... “小烨!你啥时候跟小桃在一起的?!老天爷有眼!让小桃看上我家小烨。” 吴用把吴烨从屋子里拉出去欣喜地说道。 刚才吃饭的时候,胡桃突然哭了,吴用也有些慌张,不知道怎么安慰时,反而是胡桃向吴烨开口要抱抱,然后犯困了,吴烨把她抱到自己的床上,这下才平复。 “爷爷,你这是什么话,在你心目中,你孙子我难道是十分差劲的人吗?” 看着吴烨一副悲痛的样子,让吴用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急忙找个借口开溜。 “我先去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你爸妈,你在家里照顾好小桃。” “芜湖!” 看到自家爷爷终于出门了,吴烨脸上的伤心瞬间消失,然后发出了桀桀桀的笑声。 “桀桀桀,爷爷不在家,家里还有个美少女在入睡,且看我如何暴露辫太本质!” 话虽如此,当吴烨坐在床边看着胡桃乖巧的睡颜,还是不忍心啊,于是默默守在一旁,思考着自己下一本书要写什么内容。 对了!他突然想起自己还不知道《白》卖出去几本了,明天去雅墨轩问问吧,顺便答谢一下刻晴几天前的引路之助。哦!还有喊人去修缮一下小龙的坟墓,这些都是自己要去做,明天一并处理了。 拖延的最大坏处还不是耽误,而是会使自己变得犹豫,甚至丧失信心。所以不管什么事,决定了,就立刻去做,这本身就能使人生气勃勃,保持一种主动和快乐的心情。 这句话出自前世某位姓史的作家,吴烨记得很清,所以他警示自己做事不能再拖延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26章 钟离与摩拉克斯 晡(bu)时,胡桃还在安静地睡着,嘴角挂着淡淡的笑意,也许正在做好梦呢。 吴烨也思考完毕,他已经有了写下一本书的思路了,现在无事可做,于是他就这样静静看着胡桃。 在这个极其平凡而炎热的下午,大片大片的阳光挤进了层层云朵,穿过了房间的窗户,照射在胡桃的身上。阳光带着微弱的橘黄色调,仿佛给胡桃额外涂抹了一层光辉的妆容,而阳光里的灰尘不甘心地颤动着,似乎在控诉她不愿与光同尘。 “唔~”胡桃终于醒了,打了个哈欠,双唇微微张开,露出浅浅的笑容,宛如在黎明中盛开的花朵。 “醒啦”,吴烨拿出毛巾沾了些温水给胡桃抹了抹脸,笑着说: “准备天黑了,我送你回去吧。” “嗯~”,胡桃像是个树獭一样直接挂在吴烨的后背上,双手环绕着吴烨的脖子,睡眼朦胧说道: “吴烨,你背我回去吧。” “好。” …… 桃花巷到往生堂这条路还是挺长的。 “吴烨……放我下来吧。” “怎么了?” “呜~,你没发现吗,很多人在看我们。” 胡桃尽量把头埋得很低,不想被其他人看到她羞涩的样子。 “这有啥,猪八戒背媳妇回娘家而已,很正常。” “呸呸呸!什么是猪八戒?你才不是猪呢,在我眼里,你最帅了!” “嘿嘿,那肯定!” …… “堂主,你?” 等吴烨背着胡桃到了往生堂门口时候,一道嗓音从身后响起,吴烨转身望去,正是刚刚遛鸟回来的钟离。 钟离,往生堂客卿。 在璃月的传统中,“请仙”与“送仙”是同样重要的事。最擅长“送别”一道的,莫过于胡家传承七十七代的“往生堂”。但“往生堂”的堂主胡桃本人,主要还是专注于送别凡人的技艺。 送别仙人的诸般仪式,则交由一位“道上的朋友”——钟离打理。仙人与璃月一同度过漫长岁月,三千多年来升天者寥寥无几,这就意味着一切相关传统都只能以纸面形式存在,时间跨度实在太长了,这可不是那种你小时候咬着糖葫芦参加过一回,老了还能躺在竹椅上再次亲眼目睹的事件。 但即便是眼光最为挑剔、沉迷旧纸堆的老学究,也无法对“往生堂”操办的送仙典仪挑出任何毛病。不仅仪式中人的服饰合规,仪式举行的吉时、地点、用具,乃至当天天气、仪式时长、允许观礼人数、观礼者身份职业年龄,哪怕将以上所有全都纳入计量范畴,也无一不合礼节。 若人们以“通古晓今”来形容钟离,他只会无奈地一笑,叹道:“我只是……记性很好。” “钟离”恰恰是岩王帝君在人间的化名。 如果说钟离名声只停留在璃月港里,那么摩拉克斯这个名字则响遍了整个提瓦特大陆。 统御璃月的“岩王帝君”,七神中的岩之神,摩拉克斯。通行提瓦特大陆的货币“摩拉”,其源流,正是他的神名。 当深夜到来,喧嚣的璃月港陷入沉睡,他偶尔会登上岩山之巅,俯瞰这座由他亲手缔造的城市。 在璃月人心中,“岩王帝君”神职众多。以神力为璃月港制订律法时,他是“契约之神”。 他亲手铸造了最初的一枚“摩拉”,令璃月港以商业立本,商人们尊崇他为“商业之神”。 他经历了漫长岁月,是七神中最古老的长者,历史学家们称他“历史之神”。 数千年前,璃月港的先民们垦荒时,常以石头摩擦生火,再用岩石垒起炉灶。这些来自于“岩”的恩赐,也让岩之神在人们口中成为了“炉火之神”。 外国人倾向于叫他“摩拉克斯”,璃月人则更喜欢“岩王爷”这一俗称。而在戏曲爱好者和孩子们心里,摩拉克斯诸多神职中,还数戏台上横扫魔神千军、开创并守卫璃月的“武神”最为有趣。 “岩王爷”迷路时发掘的美味小吃、“岩王爷”亲笔题字的牌匾、“岩王爷”倾情出演过一次龙套的著名戏曲,璃月的诸多风土人情,细究起来,全都在某一时期受到过神明本人的直接关怀。璃月人对这种与神同行的历史,也十分引以为荣。 …… “啊!那个,客卿,我希望你什么都没有看到。” 胡桃语气和善道,然后掐了一下吴烨的腰间,小声说: “笨蛋!快放我下来,幸好还是钟离,要是被其他仪倌看见,不出一天,整个往生堂都要聊本堂主的八卦啦。” “你好,首次见面,我叫钟离,估计你不认识我,容我介绍一下,我是往生堂的客卿,很少看到堂主带朋友回来,看来你跟堂主关系很好。” 钟离微微一笑,看着吴烨说道。 听着眼前穿着精美的中式西装,样貌俊美,举止高雅的岩王帝君在睁眼说瞎话,吴烨也是很配合回道: “你好你好,钟离先生,早些日子就听闻你才高八斗,学识渊博,通晓古今。今日难得有缘一见,更是能确定这个传闻。因此我对钟离先生你的景仰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又如黄河泛滥,一发而不可收拾!” “黄河?” 钟离愣了一下,意识到吴烨说的应该是另一个世界的东西。 “敢问尊客贵姓?” “免贵,姓吴。” “吴先生,你好。” 钟离主动伸出手说道。 吴烨也只能跟着伸手,然后握住对方的手。 “我敲!” 吴烨疼得大喊一声,胡桃在一旁关心问道: “怎么了?” 看着钟离和善的眼神,吴烨挤出一个笑容回道: “没事,钟离先生的手软软的,让我欲罢不能!” “嗯?!” 胡桃惊呼一声,眼神满是不解。 …… 与胡桃告别后,吴烨回去了,发肿的右手上拿着张纸条,是刚才握手时候钟离给的。 “又不是拱了你家的白菜,至于手劲这么大吗?祝你这个月俸禄没了。” 吴烨暗暗诅咒道,然后看向纸条,上面赫然写着: “七日后,往奥藏山一趟。”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27章 日记 “堂主,你之前吩咐我的事,我已经办好了。” “真的吗?!太好啦!” 听到这个消息,胡桃十分激动,然后意识到自己失态了,然后故作镇定道: “那个,客卿,你做的很不错,本堂主还以为你每天吃吃喝喝,遛鸟看戏都是为了给自己取乐,没想到是为了结识仙人。话说,之前你那三个老友的身份是不是也是仙人?” “不错。” 钟离淡淡一笑,继续说道: “其中那个名为削月的仙人愿意教堂主的小情郎一些仙家本领。” “什么小情郎?!不准调侃我!” 胡桃有些着急说道,甚至连“本堂主”这个口头禅都忘了说。 “削月吗?是不是那天吃饭的时候看起来最老实巴交的那个人,玩投骰子的时候我就看出来了,别人都作弊了,就他一个傻傻的听天由命,他教吴烨的话,吴烨会不会也变得傻傻的?” 胡桃有些担忧说道。 “咳咳,堂主,你无需担心,身为仙人,自然有他的过人之处。” 钟离咳嗽了一声,解释道,接着钟离谨慎开口问: “堂主,既然我帮忙把事办妥了,那么上个月的俸禄......” “好说好说,你待会去账房直接拿就行,说是本堂主吩咐的。对了,你要继续跟那些仙人打好关系,只要吴烨能学到东西,本堂主不单对你以往亏空往生堂的资金不追究,而且这个月俸禄给你加倍,如何?” “哦,还有!吴烨之前还建议我们往生堂创办一个节日为‘清明节’,专门用以往生堂带领生者统一在清明节这一天里拜祭逝者,可以起到缅怀逝者和传承文化等作用,最主要这是一个可以凝聚璃月人民团结的事情!本堂主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因此特意考究了一下日历,拟定阴历二月十五这天为清明节,就从明年开始举办吧。这件事全权交给客卿你负责,又如何?” “堂主英明!我定当尽心尽力,不负重托。” 钟离拱拱手回道。 见胡桃一蹦一跳地离去后,钟离才如释重负叹了口气。 “这孩子,我应付不来啊。不过清明节......倒是很有意思。” ...... 天色已晚,处理完往生堂里的公务后,胡桃回到自己的房间,从床底下轻轻地拿出一个木盒,木盒由一块松木制成,木纹清晰可见,散发出淡淡的清香。木盒表面明显被精心打磨过,触摸起来光滑而细腻。木盒也没有多余的装饰,却流露出一种庄重感。 胡桃打开木盒,木盒里装的东西不多。 胡桃一一拿出木盒里的东西,有序着放在桌子上,分别是三张照片,一本笔记,一本日记。 胡桃拿起其中一张照片,照片里有两个人儿,即是五岁的吴烨和胡桃,吴烨被埋着,只露出一个头,而胡桃则是站在一旁叉腰比了手势,这张搞怪的照片正是胡桃爷爷当时用留影机拍下来的。 至于其他两张照片,一张拍的是小胡桃坐在自家爷爷的怀里,两人都笑得很开心,另一张拍的是四个人,吴用爷爷和胡桃爷爷站在后面相视一笑,而站在前面的是时年八岁的吴烨和胡桃,吴烨全身被绳子绑住,十分可怜,这显然是出自站在旁边露着白齿的胡桃的杰作。 胡桃嘴角不自觉露出一抹笑容,然后放好照片,望向了笔记本,不过没有去打开,因为里面写的是爷爷生前对自己的嘱咐,她看了无数遍了,所以的内容心底记得很清。 至于日记本,顾名思义,里面当然是胡桃写的日记。 胡桃拿起日记本翻开第一页,上面写的是: 今天,我学会了倒背如流,学堂的老师却说不是,我很生气,放学后回家给爷爷示范,爷爷点头说是学会了,我就说嘛,能倒立背书不就是学会了倒背如流嘛。 ...... 第五页: 今天,看到那个傻乎乎的小朋友来大街上,爷爷说过让我送他回家,那我就用棍子把他打回桃花巷,结果他还不领情,哭着说我欺负人,唉,这人呐,怎么就不懂得知恩图报呢。 ...... 第十三页: 这书我是一下也看不下去啦,我特意查了一下日历,今天是出行的好日子,所以我选择逃学啦,学堂里的老师根本抓不住我,给我走掉了,嘿嘿。为了防止被他们抓住,我特意躲进了棺材里面。哇!没想到棺材里这么舒服,死去的人这也太幸福了吧!我忍不住在里面睡着了,要不是爷爷找到了我,把我喊醒,那我可要睡一辈子啦。 ...... 第二十四页: 吴烨这家伙虽然看起来傻呼呼的,不过人倒是大气得很,每次捉弄他,他都不生气哩,要不下次对他温柔点呢。 ...... 第二十五页: 气死我了!吴烨这个臭家伙,竟然偷偷背着我告诉七七我要去埋她了。呜呜,今天是七月初七,埋人的大好日子啊。这个吴烨,哼,今天算他跑得快!明天得揍他一顿,不然不解气! ...... 第三十一页: 今天在大街上看到别人带宠物出门,有小猫,有小狗,还有团雀的,都很可爱啊,我也想养宠物,想着请教他们。不过他们说我是往生堂的人,天天跟死人在一起,纷纷嫌弃我,各个离我远远的。 虽然爷爷告诉我,不要在意别人的碎语,可是不知道为啥听完后,我还是觉得不开心,但还好有吴烨在。他跟我说,总务门前有两头石狮子,不单乖巧安静,还能看家护门,这不比那些猫猫狗狗要好?而且看起来栩栩如生,虎虎生威,以它们当自己的宠物才显得我与众不同,嘿嘿,我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 ...... 第三十八页: 第28章 壮志 “你好,我这里有份短工,给一坟墓作修缮,请问你愿意做吗?” 吴烨一清早赶到码头,看到有几位力工正在吃早饭,他找了个合眼缘的力工开口问道。 “修坟?嗯,在哪个地方,我待会还要搬货物上船呢,如果太远的话......” “在天衡山脚下。” “这太远了。” “事成之后,我愿意支付你两万摩拉,足够你一天的工钱了吧。” “这个......好!老板,您且带路,我跟着。” 力工赶紧扒拉完碗中的米饭,用老旧的衣袖擦了擦嘴角,然后紧跟随着吴烨离开了码头。 清晨的璃月港,并不冷清,反而十分热闹,各种小贩早早占领了街边,用力吆喝卖菜的,支起了小棚卖早餐的,正宰杀牛羊卖肉的,骑着马贩卖报纸的,熙熙攘攘,车马骈阗(tian)。 “对了,师傅,还未请教你的名字呢。” 吴烨看着力工亦步亦趋跟着自己,不敢跟自己并肩往前走,便随意开口道。 “老板,您叫我大虎就好了。” “大虎?!” “嗯,老板,怎么了?” “呵呵,没事,想起一位故友而已,看来这就是缘分啊。” 这个叫大虎的力工不明所以,但也跟着开口笑。 “不用对我这么恭敬,咱们只是雇佣关系而已,一起走吧,不然我总要回头看看你,生怕你突然回头去码头了。” “怎么会呢,修坟可比在码头搬货轻松多了。” 大虎挠挠头,还是选择快步走两步,跟吴烨并肩走着。 ...... “老板,我弄好了,您看一下。” 听到大虎的声音,正在翻看小龙墓碑前的书的吴烨回过神来,看向被修缮过的坟墓。 “嗯,很好,比原来的好多了,那么这两万摩拉,你拿着吧,是你应得的。” “好好好,谢谢老板,谢谢老板,那我先回去了。” “好,回去歇息吧。” “不了,现在才过辰时,我现在赶回去码头,还能多挣点工钱,老板,以后有啥劳务需要人,请尽管找我,我基本都在码头那边,我先走了。” 说完,大虎对着吴烨稍稍躬了一下身子,然后掉头快步走去。 吴烨这才发现这位正在壮年的力工皱纹已深,白发已生。 看来每个世界的普通人过得都不容易,起早贪黑,忙忙碌碌,只为碎银几许。 ...... 等吴烨慢悠悠走到雅墨轩门口时,已是卯时。 “吴先生,您来啦?!” 正在坐在前台的李司书眼尖发现了走进来的吴烨,他连忙起身招呼道。 “司书老哥,不用这么客气,之前不是说过,喊我吴烨就行,我今天是来看看《白》的销量如何。” “哈哈,那我听你的,吴烨,这几天店员说你只来过一次后就匆匆离去了,我知道你肯定有要事在忙,因此我已经提前帮你做好统计,就等你来了。” “那个,井观,你赶紧拿两张椅子和一些长好的茶叶,我要在这里跟吴先生洽谈。” 李司书先是爽朗向吴烨笑道,然后再小声吩咐站在旁边的店员。 等店员放好椅子和沏好茶水后,李司书伸手示意道: “吴烨,快快坐下吧,这些茶叶是我舍了老脸磨了一位老友半个月,他才松口赠给我的云来白毫,你且品尝品尝。” “好的,多谢司书老哥......嗯!这滋味果然非同凡响,好茶好茶!” 吴烨竖起了大拇指夸赞道,但其实他根本没有尝出来啥特点,因为自己根本不懂茶,平常喝茶就当喝水一样。 “那个,司书老哥,我待会还有事需要我亲自走一趟,所以请你速速告知我。” 吴烨不打算拖下去了,他待会还要去找刻晴呢。 “好的,既然吴烨你有急事,那么我直接把《白》这几天的销量表给你吧,你可以拿回去细细查看,我这里也有对应详细的账单,你要是觉得哪里有问题,可以再回来雅墨轩这里查看。哦,还有这个是《白》卖出去得的利润,五五分成,你该得的摩拉我已经算好给你放进布袋里了。” 李司书先递给吴烨一张表,然后再给吴烨一个布袋。 “好的,司书老哥,谢谢你,今天真的麻烦你了,等此间事了,改日我再上门给你赔罪。” 吴烨拱拱手,然后拿起东西转身走去。 “哪里的话,初次见面我就把你当做朋友了,吴烨你就不要跟我客气了,我送送你。” ...... 吴烨离开雅墨轩后,打开李司书给的销量表,里面显示《白》出版第一天的销量为205本,第二天是96本,第三天是23本,第四天只有16本。 今天就是第五天,但吴烨知道今天来买《白》的人更少,估计再过几天,自己写的第一本书就无人问津了。 吴烨算了算,这四天总共卖出去340本,总利润为136000摩拉,自己拿一半的话那就是68000摩拉。 吴烨打开布袋一看,用量金仪测量一下正好68000摩拉,不多不少。 “哈哈。” 吴烨轻轻一笑,神色有些失落而又很快释然。 “对啊,做事哪能一下就成功呢,自己第一本书或许真的写的不好,不能强求很多人喜欢看自己的书。胜败乃是兵家常事,何况是写书呢,第一本写不好那就汲取教训写第二本,万万不可心生颓气!” 吴烨心想着。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吴烨突然大笑起来,引得旁边的路人纷纷侧目。 “世事岂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我心。更何况天不生无用之人,地不长无名之草,终有一天,我的书定能名动璃月!” 吴烨不在意旁人的眼光,大笑着自顾自的往前走去。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29章 请客 玉京台。 “报!玉衡星大人,那名恶霸被我等押送到审问厅了。您看......” 正在办公室里聚精会神审阅公务的刻晴听到手下的千岩军的汇报,立马拿起没看完的公务起身往外走。 “好!我亲自去审问他。” 刻晴只留下一个倩影,匆匆离去了。 “不愧是玉衡星大人,办事永远都是亲力亲为,雷厉风行,但这样真的不会累吗?” 千岩军望着刻晴的背影既是敬佩又是担忧说道。 熟悉刻晴的人都知道,只要是刻晴认为有价值的事,她一定亲手操办。例如某一次为了拟定工人待遇改善计划,她亲赴现场,体验了足足两个月工人生活。 很难想象,这位高权重的少女在层岩巨渊拉过车,帮南码头的工人夯(hang)过土,在小餐馆里跑过堂。 甚至工作之余,也会做一些份外之事,比如这几天夜里,她潜伏进一个工地,随手搜集证据,举报了一个压榨工人的黑心恶霸。 恶霸被捕时,全然不知自己因何落网。 当他跪在审问厅里,抬头看见一名英气勃勃,身着华服的少女在审视着自己。 “我......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话一出口,他自己都感到莫名其妙。 因为,一旁的千岩军是这样介绍这位少女的:这位可是璃月七星的玉衡星,少套近乎! “是啊,怎么可能呢?” 恶霸喃喃道。 最终在铁证如山的情况下,他被宣告有罪,判处他挂在路灯上在大街上巡游三天,然后再关押进牢笼五年,家产全抄,一半用作充公一半用作给工人的补偿。 ...... 刻晴处理完这件事后,就立刻离开了审问厅,拿出公务边看边往自己的办公室走去。 “刻晴小姐,终于等到你了。” 刻晴刚走回来,就听到有人向她打招呼,她朝着声音来源看去,正是站在自己办公室门前的吴烨。 “是你?吴烨,怎么了?你是有要紧事吗?” “哈哈,没有没有,不过难道没有要紧事就不可以找你了?” 吴烨调侃道。 “这倒不是,只是我还有些公务要处理。” “这样吗?” 吴烨摩挲了着下巴。 “可是,我已经事先在万民堂里预订了一桌,现在临近中午,估计卯师傅和香菱他们正在制作菜肴中,我点了好几道菜呢,其中特别吩咐他们准备一道金丝虾球,分量要多一点,也不能被锅巴偷吃。” 吴烨说着,然后叹气着摇摇头。 “哎,都怪我自作主张,本意是请你吃一顿饭来答谢你前些日子的引路之助,万万没想到你事务繁多......算了,既然你不去,我也没心思去吃了,等我付过钱后,就把那些菜品送给其他桌的客人品尝吧。” “嗯?!金丝虾球!” 刻晴捂着嘴惊呼道。 “对啊!就是金丝虾球。用上好的大虾和新鲜的土豆作为原料,经过高温油炸和配上特别的酱料,金丝虾球表面的金黄酥脆的土豆丝薯香浓郁,而内里虾肉鲜嫩多汁,口感饱满丰富,一口下去,咔哧一声,伴随着虾肉溢出的香甜汁水,满足感油然而生。正所谓一口一只,齿颊留香,让人欲罢不能......” 吴烨说的是头头是道,而刻晴越听越是挣扎。 “呜~,你别说了,我去还不行!” 刻晴终于放弃挣扎了,然后把文件放到吴烨手上。 “啊?” 吴烨不解。 “麻烦你帮我看看吧,我最近被这个土地制度问题困扰了很久,烟绯特意请求我帮忙的,然而我自己想了很久也没想出来好的办法,或许以你的角度来看可以提供不同的思路和观点。” “咱们边看边走吧,这次可不能像之前海灯节一样,被锅巴偷吃完我的金丝虾球!” 刻晴说出了自己的请求和以往的一些趣事,然后快步往万民堂的方向走去,吴烨只好抱着一堆文件跟上她的脚步。 ...... “刻晴,你来啦!” 香菱看到刻晴走进万民堂,立刻兴奋地打起招呼来。 “嗯嗯,香菱。” “刻晴,我最近研究了新菜式,你要不要尝尝!” 刻晴正想点头,后面紧跟进来的吴烨听到香菱的话语后,一身冷汗,急忙扯着刻晴的衣袖说: “使不得啊,刻晴小姐,这可不兴尝试啊。” “嗯?” “嗯?!” 看着两位少女都疑惑看着自己,吴烨假意咳嗽了一下,硬着头皮解释道: “咳咳,呃,这个,你们懂得吧,那个,额,你们应该也知道,今天不宜......” 吴烨灵光一闪,把文件放到桌子上,“啪!”,然后用右手手背用力拍打一下左手手心发出响声,严肃道: “昨天夜里,我梦见了今天香菱大厨给我们做了一顿烤蜥蜴和凉拌史莱姆凝液,结果吃完后,发现我们食物中毒了。而且早上起来,我特意翻开日历一看,发现今日不宜多食!刻晴小姐,我已经点了很多菜了,再多的话,吃不完就浪费了。” “哇!你好厉害啊,竟然可以梦见我学会了啥新菜品,不过你们放心好了,我做菜自有分寸,肯定不会让你们食物中毒的。” 香菱眼睛冒着星星夸赞着吴烨,然后拍拍自己的胸脯保证道。 “嗯,那个,香菱,谢谢你的好意,不过吴烨说得对,太多菜我们吃不完。” 刻晴婉拒道。 “好吧......” 香菱有些失望,自己做的新菜品明明这么好吃,为啥除了老爹没人愿意尝试呢。 “那个......”,吴烨提示了香菱一声,“你可以做给烟绯或者瑶瑶吃,实在不行给萍姥姥尝尝也行。” “哦~对!我怎么忘了。” 香菱一拍脑袋兴奋地说道。 “师姐和师妹肯定愿意品尝,还有师父,嘿嘿,你是叫吴烨是吧,谢谢你!” 说完,香菱就高兴地往外走了,至于锅巴嘛,则留在万民堂里招待客人。 吴烨默默给那三人作了祈祷。 吴烨和刻晴坐下,吴烨翻开刻晴给的文件细细查看。 “香菱是万民堂的年轻掌勺,你知道她的名字我可以理解,那么香菱跟烟绯和瑶瑶都是萍姥姥的弟子这件事,连我也是前不久才知道的,你怎么会如此了解?” 刻晴不打算压下心底的疑惑,直接开口问道。 “胡桃告诉我的,她跟烟绯相识。” 吴烨低头看着文件回道。 “胡桃?那个古灵精怪的少女,往生堂第77代堂主?” “对,不过我觉得她不单古灵精怪,还特别的可爱。” 吴烨合上文件,认真看着刻晴笑道。 ...... 这顿午餐,吴烨,刻晴还有锅巴都吃得很爽。 你说锅巴?!那是因为吴烨看锅巴端着金丝虾球到桌子上时那恋恋不舍的眼神,有些不忍心,于是特意夹了几颗金丝虾球放在锅巴的嘴中,然后它就心满意足的离去继续帮卯师傅端菜了。 “你把文件给我吧,我回去再认真思虑一下。” “不用,我已经有了对应的思路了。” “哦?真的吗?!你快点细细跟我说说。” 刻晴原本面对面和吴烨对坐着,一听到吴烨这句话,就连忙站起来,跑到对面挨着吴烨坐下。 “咳咳,刻晴小姐,有点近了。” “抱歉,我太激动了。” 刻晴脸蛋微红,然后稍稍退后了一点。 “我看了下,现在璃月的土地制度应该是土地传统集体化体制,这制度可以保障了农民的土地权益、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农民的凝聚力。但这制度局限性很大,缺乏灵活性和创新能力、激励机制不明确以及难以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因此,我想啊,把集体分散成个体,推行家庭联产承包制,这个制度主要特点是将土地承包给个体农户,让农户主经营和决策生产。具体特点包括..... 这些都是我随口一说,这个制度运行下来到底能否改进土地资源的优化我也不敢确定,要靠你们去验证了。” 吴烨在末尾的话语中给自己留有余地。 “嗯,回头我就和烟绯尝试一下......不管怎么样,吴烨,谢谢你!” 刻晴目中异彩连连,感激地看向吴烨。 “哈哈,不客气,对了,之前你不是问我那首诗的意思是什么吗?” “嗯。” “去年春天,就在这扇门里,姑娘脸庞相映鲜艳桃花。今日再来此处,姑娘不知去向何处,只有桃花依旧,含笑怒放在春风之中。” “你说过这首诗是送给我的?” 刻晴低头问道,她突然发现面相普通的吴烨却有种翩翩少年郎的意气风发,让她有些心乱。 “当然。” “谢谢你,吴烨,你以后喊我刻晴就行。嗯,你帮我解决了这么大的难题,我不知道怎么答谢你,要不改日......” “不用了,这算是我送给你的礼物。” 吴烨微微一笑,然后付过钱后就离去,只留给刻晴一个潇洒的背影。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30章 迷茫 “桀桀桀!装完杯就走,这真的太爽辣!” 吴烨离开万民堂后找了个没人的角落开始桀桀桀笑道。 不过高兴之余,又开始有些忧愁,他算了算这几天的花费,除去那修缮小龙坟墓所花的费用不计算在内,陪胡桃逛街买菜花了两万摩拉,请刻晴吃饭花了两万八摩拉,而自己原本有四十八万摩拉,加上《白》卖出去得到的六万八摩拉,最终他身上刚刚好有五十万摩拉! 五十万摩拉根本不够给钟离还账,毕竟一顿饭他就能花一百万摩拉了,更何况这个月往后还有二十多天,那么自己还要想办法赚到更多的摩拉,这难道就是地球成年人所谓的压力吗?别人是车贷房贷,而自己纯是神贷,只要钟离一直活着,自己到死都要给他养老! “我真恨啊!迟早要把钟离挂在路灯上!” 吴烨暗暗想到,后槽牙都快咬碎了,不过转过头来又想: “五十万摩拉换我一命,而一百万摩拉换我去奥藏山,那肯定是钟离吩咐仙人教我仙法了,虽然不知道是哪个仙人,但无论如何,我都是占了大便宜了!璃月港多少富贾(gu)跪着都求不来岩王帝君的青睐,而我......我是不是应当对钟离抱着感恩之心呢?” “感恩不了一点!我迟早当着他面狠狠地亲胡桃,哼哼,看他敢拿我怎样?!” 吴烨恶趣味地说出自己的想法,然后往桃花巷走去。 “原来如此。” 钟离的身影突然浮现在吴烨原来站着的地方,背负着双手看着吴烨离去的身影。 “看来要让削月换种方式教导他了。” ..... 吴烨回到院子里,看见爷爷正在浇花弄草。 “小烨,回来啦,吃过饭没?厨房里有我给你热的菜呢。” “我吃过了,爷爷,晚上我再吃吧。” “行。对了,小烨,你有空多带小桃出去走走,正好培养一下感情。还有!小桃虽然成年了,但你万万不可强迫小桃做她不喜欢的事,知道不?要是你们之间有别扭了,你要多多谦让......” “好的,爷爷,我记住了,我有分寸的。” 吴烨很有耐心地听完爷爷的教诲,点点头回道,然后回到自己的房间,拿起纸笔,深呼一口气。 他现在要考虑好自己第二本书要写的内容了。 写龙王类型的?不用带脑子,全文从头爽到底,为了装杯而装杯,专门打人脸那种? 写恋爱类型的?前期描述得很甜然后后面结局狠狠地刀,让人心生遗憾,胃疼的那种? 还是写反派主角文?所谓友情,爱情,亲情只要挡住主角的路都可以抛弃,为了达到目的,无所不用其极,通篇全文,只有“坚持”二字那种? 抑或是写经典的武侠修仙小说?主角一身热血,侠肝义胆,除魔卫道,仗剑走天涯,大部分璃月人都喜欢看的那种? “我到底要写什么内容呢?” 吴烨久久不能下笔,他纠结万分,做不出决定。 天黑了,吴烨眼前的白纸还是纹丝不动,没有写出一个字来,这时房门外传来吴用的声音。 “小烨,出来吃饭吧。” ...... “爷爷,你说我下本书应该写什么内容好?” 吴烨夹起一块瘦肉放在吴用的碗里开口问道。 “哈哈,爷爷我也不知道啊,我很少看书,倒是戏看得不少。不过要写什么书,这要看你想要得到什么。” “为了赚摩拉?” “那就写那些看书的人喜欢看的东西,他们喜欢什么,你就写什么咯。小烨你着急赚摩拉干嘛,你不是有稿费了吗,虽然不多,但也够花了,难道你着急想要娶小桃回家?那我把这些年存的摩拉全部给你。” “爷爷!不是因为这个,你坐着好好吃饭吧。” 吴烨急忙拉住吴用,然后坦白说道: “我是知道自己内心的想法,对比赚取摩拉,我更想写我喜欢的内容,可是......” “哦,你是想写自己喜欢写的东西同时还希望有很多人喜欢看你的书是吧?” 吴烨点点头。 “小烨,我能理解你。爷爷我活到现在,知道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但无论你做出什么样的决定,不管是写书还是别的事我都会支持你。写书或者跟人生一样,无论怎么选都会有遗憾吧,但爷爷我希望你日后不要后悔自己的决定。” 吴用摸摸了发白的胡须继续说道: “关关难过关关过,遇到困难,总有办法解决不是吗?你要赚取摩拉,那不一定要靠写书的啊,你可以用别的方法,写书你就写自己想写的嘛。虽然爷爷我这是上嘴唇碰碰下嘴唇说出的话,可能帮不了你什么。但这人生不算很长,我还是希望小烨你一直开心,毕竟以前的苦日子,我们都熬过去了,不是吗?” 听了爷爷的话,吴用想起了以前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那段时间胡桃的爷爷总是变相着想接济爷孙俩,后面换成了胡桃,但爷爷总是拒绝。 他总跟吴烨说人要有骨气,要靠自己!不能因为别人对自己好就一直依赖着对方。 记得有一个冬天,自己衣着单薄,浑身冷得打颤,是爷爷把奶奶以前他们相爱时送给他的玉佩拿去典当换了些棉布,那玉佩还是奶奶生前唯一留给他的信物,不过后面还是胡桃知道后给赎回来了。 “爷爷,我知道了,我会好好想想的。咱们先吃饭吧,菜都凉了。” “凉了也没事,也别有一番滋味。” ......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第31章 交谈 平旦,天还没亮,苦思冥想了一夜的吴烨决定出门散散心,他蹑手蹑脚地推开了院子大门,生怕惊扰了爷爷。 吴烨走出巷子,发现街上已有千岩军手持黑缨枪在来回巡逻,防止有宵小之辈趁夜潜图不轨。 吴烨往南慢慢走着,天色越走越亮,等他来到璃月港的南码头时,海上旭日东升。 吴烨站在码头边,朝霞如同万道琉璃般的光芒洒落在吴烨身上,勾勒出他的轮廓。 吴烨眯起眼抬头看去,柔和的光线穿过空气中的微粒,折射出无数流动的光斑,在海水的反射下,光斑呈现出五颜六色,如同彩虹一般。 海水在旭日的映射下也变得更加晶莹剔透,海面上闪烁着瑰丽的金光,仿佛铺满了无数的石珀。 微风拂来,吴烨心中的郁结一扫而空,展颜一笑。 “当真美不胜收。” ...... “给我来份鱼羹!” “好嘞!客官,您稍等。” 码头边也有很多经营吃食的小店,吴烨挑了一个其中工人最多的店铺坐下,店铺没有名字,此店的招牌是鱼羹也只有鱼羹,所以他叫了一份,而店铺里只有一个年轻伙计跟一个上了年纪的老板,伙计负责招待客人跟端盘子,而老板负责熬煮鱼羹跟收账。 “老张你别愁眉苦眼的,待会挑人干活时,工头以为你给脸色看,今天就不要你了。” “对啊对啊,小李说得对,现在活太少,人太多了,各个都要抢活干。” “我也不想啊,主要我家的两个孩子都到了读书的年纪,大刘你又不是不知道璃月港最差的学堂一年的费用一人也要两百万摩拉,而我家两个孩子就得要四百万摩拉,咱们也不是天天能有活干,我一年到头也顶多赚个500万摩拉出头,可是......” 隔壁桌子上三位明显是码头上的工人的对话引起了吴烨的注意,他偷偷把椅子挪过去一点。 “可是一年日常生活支出至少也要一百多万摩拉,更何况我媳妇现在染病在身,医药费也是需要一大笔费用。” 那个老张苦巴巴说道。 “那就先给孩子不读书呗,等长大了一些,让他们先玩着。” 小李给出建议。 “玩着?!我就怕他们到时候心野了,学不下去了,我不能让我的孩子跟你一样年纪轻轻就去做苦力活!” 话刚出口,老张就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他有些歉意看着小李,但说不出“对不起”三个字。 小李听完后陷入沉默,只是低头扒拉自己的鱼羹。 见气氛不对,那个大刘哈哈说道: “哈哈,老张,实在不行你跟老沈一样把自家孩子送进私塾吧,要的钱少,教书的先生本事也高。” “私塾?!那就更不可能了。” 老张回道。 “为啥啊?老沈的孩子能进,你家的孩子不能进?” “你是不清楚,老沈虽然跟我们一样是工人,但是他亲戚是在玉京台七星手下做事的.....你知道吧?那些私塾都需要走关系才能进去的。” “哦~,竟是如此。” “唉,不管怎样,孩子还是要读书的,我不想他们以后和我一样做苦力活。” 听着三人的交谈,吴烨主动起身来到他们的身旁。 “你们好。” “这位小哥,你有什么事吗?” “哈哈,不好意思,刚才不小心听到你们聊天的内容,我听完后心里有个疑问,想让三位帮我解答一下。” “好说好说,小哥,你尽管问。” 大刘爽朗地说道。 “既然入学堂所花费用高,进私塾也需要走关系,那为何不买几本教学书给孩子们看,同时让赋闲在家的长辈帮忙教导,孩子若是不感兴趣,那就让他们懂得识字写字,长大做他们自己想要做的事即可,比如画画、唱戏,开个小店或者参军等等。若是他们感兴趣,日后再送他们深造就可。” “小哥!我们以前也不是没有想过,要是真能这样,就可以让家里的老人教导孩子,可是现在没有什么所谓的教学书,只有些古籍典藏用来教导孩子,可里面都是一些古文,咱们这些人目不识丁,怎么去教孩子啊。” “对啊对啊。” 老刘在一旁附和着。 “这样吗?那可以麻烦你们给我一本古籍看看吗?我愿花钱购之。” “这个......我们没空啊,待会要去工作了,而且家里也没有,毕竟我们自己都看不明白何必破费买回来呢。” “小李,吃快点吧,工头来了!” 说完,老张跟大刘匆匆把鱼羹下肚后就起身离去了,而平时吃得最快的小李还在低头慢慢吃着。 “客官!您的鱼羹来咯,趁热吃,小心烫嘴哈!” “好,放在这里吧。” 伙计把冒着热气的鱼羹放在吴烨的面前,吴烨拿起汤匙勺了一口,轻吹一口气,然后放入嘴中。 “嗯!鱼肉散而不烂,只放了盐调味,但鲜香可口,口感无比细腻!” 吴烨不由夸赞道。 “这位兄弟,你要看古籍干吗?难道也是想要自学成才?” 看到老张和老刘走远后,一旁的小李抬头开口问道。 吴烨看向小李,对方年纪与自己相仿,他的脸上透露着稚气,眼神有些暗淡,没有少年般的意气风发。他的皮肤暗黄,面容朴实,身着简单而耐穿的工服,工服有些发白,显然洗涤过很多次,但依然有一些污垢留下上面,他的手掌粗糙,带着疤痕和茧子。 “哦?!你的意思是你平时会自己看书学识字吗?” 吴烨轻啜一口鱼汤问道。 “哈哈,不怕你笑话,我确实有这么做,小的时候嗜玩,也没有机会念书,但现在想读书了,可是......自己很多字都看不懂,都是些古文。” 小李挠挠头说道。 “嗯!这没有关系,读书啥时候读都不算晚。” “那我可以问你一下,为啥突然想读书呢?” “因为......因为前些日子,在码头上,我碰到一位姑娘,她长得很好看,端庄美丽,而我是泥腿子出身,干的工作也不体面,所以我有些......我打听了一下,听人说她喜欢看书,我想跟她结识,因此我就想学会识字念书。” 吴烨看着面色羞赧的小李,有些恍如隔世,回想起前世的自己,也曾是一个自卑少年啊。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