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佬不走剧情知云》 第1章 年代文女主1 一座掩映在群山之中的小村庄,低矮的泥土茅草房,有些杂乱的排列在山谷中。 不远处的庄稼地里,男男女女拿着手里的工具在劳作,时不时还爆发出一阵欢笑声。 一条小河流从山上蜿蜒而下,从村中流过,将整座村庄分成了两半,在村中央的位置,河面上有一座石桥,石桥很简陋,两边连护栏都没有。 河水不是很深,有几个小童在河边嬉戏。 在村尾的位置,有几间看起来很是破旧的茅草屋,此时屋里的炕上正躺着一个十七八岁的姑娘。 那姑娘面如金纸,嘴唇更是苍白,几乎没有血色,头上还包了一圈纱布,呼吸很是清浅。 忽然,一股气体从姑娘的身体里飘出来,逐渐凝成了一个人的形状,面目渐渐清晰,竟与床上躺着的人一般无二,很明显这是那个姑娘的灵魂。 那魂体愣愣的看着躺在炕上的身体,过了足足一分多钟,毫不犹豫的转身,化为一道青烟钻进了身后的门里。 她原本是这个世界的女主,只可惜是个虐文女主。 没想到死后还能重生,而且一重生回来就是改变命运节点的时候,她不愿再面对前世的种种,便毫不犹豫的放弃了这具身体,选择了进入地狱轮回。 在魂体消失的三四分钟之后,从天空射来一道光,极快地钻入了这具身体的眉心…… 一段属于这具身体原本的记忆,如同走马灯一样在她的脑海里显现,知云睁开眼睛,打量着这个破破烂烂的房间。 被熏得有些发黑的泥土墙,一眼就能看到横梁的屋顶。 身上已经看不出原本花色的被子,身下硬邦邦的炕席,围着炕周贴的一圈黑白旧报纸,脚下靠窗的位置,放了四个黑乎乎的炕柜,每个上都上了锁…… 这一切的一切,都显示着所处的环境有多糟糕。 在屋角,零乱的放着几个盆子,盆子里有毛巾等东西。 唯一的一件家具就是炕下一个一米见方的矮木桌,还斑驳破旧的似乎随时都能散架,上面放了一盏煤油灯,一盒火柴,几个饭盒,碗,筷子,还有一个印着为人民服务的搪瓷缸子…… 第2章 年代文女主2 她不觉得自己能够对抗剧情,于是毅然决然的脱离了身体,重新投胎去了。 记忆到这里便戛然而止。 现在这个时间点,正是原主刚刚受伤,被送到卫生室包扎完了伤口,又被大队长放了两天假,让她在知青点好好休息。 现在其他知青都已经下地去了,所以现在这间屋子里,就只剩下了知云一个人。 接收完了记忆,知云缓缓转动了几下眼珠,感受了一下自己的灵魂,发现那个与她的灵魂绑定的储物袋,竟然也跟着一起来了,而且还隐形的了。 只可惜为了渡过雷劫,那里面的高阶丹药,符箓,法器都差不多用完了,只剩下了一些低阶的还在。 不过对于凡人的身体,低阶的也抵得上灵丹妙药了,手一翻,一颗一阶疗伤丹药出现在手里,放入口中。 淡淡的药香在口中弥漫,带着淡淡的苦味,知云闭上眼睛,任药力在身体里缓缓游走,疼痛的感觉慢慢减轻,直至完全消失。 头上的伤口也在缓慢的愈合着。 感觉到头上的伤口已经不疼了,从储物袋里拿出一颗比葡萄大不了多少的小灵果吃了,感受着身体在被缓慢的改善,一些从小到大留下的暗伤小毛病也在慢慢的修复着。 这是一具凡人的身体,哪怕现在内里的灵魂是知云,也不敢一下子补的太多,怕直接把这具身体给撑爆了。 原主是虐文女主,承受着剧情的束缚,做着身不由己的选择,但她可不是原主,可不会受剧情的摆布,什么狗屁男主,滚一边去吧。 当然,如果天道再重新安排别人做虐文女主,那就不关她什么事了,反正想虐她是不可能的。 至于男主和女配,既然是渣男贱女,就该锁死,免得去祸害别人。 而从原主的记忆中,她很快就梳理出了一条捷径:举报。 不过在此之前,还需要把这两人的暧昧宣传宣传,至少也要在大队里人尽皆知,把他们之间的关系坐实,同时还得想想,怎样才能不让别人怀疑举报人是自己。 大环境如此,若是被人查出举报人是自己,虽然没人能拿她怎么样,但大家也会对她敬而远之~~~谁知道自己会不会也成为被举报的那个? 而谁又愿意跟一个在背后偷偷举报自己的人做朋友呢,知云可不想被孤立。 不过既然想与命运做抗争,那就要有相匹配的实力,想到这里,她也不敢继续躺着了,翻身坐了起来,盘腿打坐开始修炼。 然后她就发现,这个世界的灵气几乎接近于无,恐怕她就是练到这具身体老去,最多也就是个炼气五六层。 修炼了好一会,也只修炼出了一丝丝气感,竟然感觉到了疲惫,这在以前是从来没有过的,知云叹了口气,这具身体还是太弱了啊,要想改造好还是任重而道远。 感觉到头上的伤口已经不足为惧,知云躺下闭上眼睛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 迷迷糊糊中,听到了一片嘈杂声,知云烦躁的皱紧了眉头,有些不耐烦的蠕动了几下。 她还没睡够呢! “知云,你怎么样了?好点了吗?” 一个温温柔柔的女声在耳边响起,知云睁开眼睛,看清了面前的这张脸。 一张有些蜡黄的鹅蛋脸,皮肤有些暗沉,鼻翼两侧还有几粒雀斑,但眼睛很漂亮,是一双圆溜溜的杏眼,里面还带着关切。 只一眼,知云就跟原主记忆中的人对上了号。 这是睡在她旁边的知青杨悦。 “我感觉好点了,你们这是下工回来了?” 知云露出了一个浅浅的笑,脸上却挂着蔫蔫的神情,看上去很是虚弱,用细细的手臂撑着身子想坐起来。 杨悦赶紧伸手扶着她:“要不你再躺一会吧,一会饭做好了我帮你端进来,今天流了那么多血,看起来可吓人了,得好好休息休息才行。” 旁边另一个知青,唐爱珍也连忙上前帮着杨悦一起:“我和杨知青凑了点钱,跟张大娘家换了几个鸡蛋,一会煮了给你补补,你流了那么多血,不吃点好东西可补不回来,可惜我们手里也没有红糖了,要不然再加点红糖就好了,听说那个可以补血。” “张知青,对不起啊,我不是故意的,你不会怪我吧?” 一个有些尖细的声音传来,声音里带着说不出的委屈,说出的话还带了些茶味,仿佛受伤害的是她。 说话的正是男主的小青梅殷小雅,也是导致原主受伤的罪魁祸首:“不过这也不能全怪我,是你站的位置太巧了,要不然我也不会把你推倒! 你放心,你去卫生室看伤的钱我已经帮你付了,就算作是我的补偿吧。” 知云淡淡的看了她一眼。 什么叫做她帮自己付了?这人还能要点脸吗? 明明是她将自己推倒受伤的,作为伤害人的一方,难道她不应该支付医药费吗? 现在倒好像是很委屈了似的。 算作她的补偿? 这个殷小雅是怎么有脸说出这句话的? 是真的三观有问题,还是纯纯脸皮厚? 在这个建国后不许成精的时代,再加上时代的特殊性,还需要谨言慎行,而原主又是个无权无势的小透明。 不能直接上手揍她,也不能明目张胆的搞死她 鉴于以上种种,知云觉得有些憋屈,但修仙界过习惯了弱肉强食的生活,现在要遵循律法,让她觉得有些别扭。 “那你敢对天发誓吗?发誓你不是故意推倒我的,否则就一辈子心想事不成,嫁了人也会成寡妇!一辈子只能窝囊至死! 你要是敢发这样的誓,我就相信你不是故意推倒撞伤我的,到时医药费也不用你赔了。” 修仙界来的大佬,还是比较敬畏誓言这个东西的,若是她敢发誓,就算这个位面的天道不会兑现她的誓言,知云也会想办法帮她兑现! 知云眼神热切的看着她,似乎是真的她要敢发誓,就相信她。 然而她低估了殷小雅不要脸的程度。 第3章 年代文女主3 殷小雅不可思议的瞪大了双眼,一脸控诉的看着知云:“你这个人怎么可以这么恶毒?这么恶毒的誓言你都想得出来,我又不是故意要害你受伤的,你怎么可以这么跟我说话? 身为知识青年,怎么一点素质都没有,哼,难怪你穷得叮当响! 活该你受伤!你这么恶毒的人受伤了,也只能算是恶有恶报,凭什么怪到我头上?” “你不敢发誓吗? 既然你说不是故意推倒我的,为什么不敢发誓?莫不是心里有鬼,怕发的誓应验了? 你一个不敢发誓的人都不嫌恶毒,我就是说两句话怎么就恶毒了? 你脑子里装的是不是都是屎?做人的基本三观都没有吗?如此是非善恶不分,上学时老师教的做人道的道理都被你吃了吗? 还是你根本没脑子,老师教你的做人的道理你都没听明白?” 殷小雅的脸一阵红一阵白,眼泪在眼眶里打转,看了看在一旁看好戏的杨月和唐爱珍:“你!你!你们都欺负我!” 她恨恨的一跺脚,扭头跑了出去。 其余两个女知青……她们说什么了? 她们什么都没说,怎么就成了“你们都欺负我”? 杨悦有些不悦的抿了抿唇,这个殷小雅,都来下乡了,还整天一副资本主义小姐的做派,动不动就哭唧唧的,实在是太讨厌了。 她不知道,对于殷小雅这种人,后世有个称呼叫白莲花。 殷小雅一跑出去就去找李向阳了,李向阳就是男主的名字。 “向阳哥,呜呜呜……她们都欺负我!” 李向阳原本正在洗脸的手一顿,随意的撸了一把脸上的水,抬头一脸无奈的看着殷小雅。 自己的发小自己知道,殷小雅欺负别人还差不多,谁能欺负得了她? 但……看着她脸上的泪珠,顿时心疼了。 不管是谁的错,哄还是得哄。 “这是谁呀?这么不长眼,竟然敢惹咱们家的小雅生气。 惹得咱们家的小雅,都开始掉金豆子了,别哭了,再哭向阳哥都心疼了。 好了,别生气了,小雅大人有大量,不跟他们一般见识,美人可不能生气,生气就不漂亮了。” 李向阳伸手想去给她擦泪,才发现手是湿的。 有心想在衣服上擦干手,又想起干了一上午的活,衣服也是脏的,只能甩了甩手上的水。 “快自己擦擦眼泪,我的手还是湿的呢,也弄湿了你的脸。 金豆子可不能随便掉,那个多贵呀,掉一颗我都舍不得。” 虽说这个时代的男女拉拉手都会接受到异样的目光,但他们两人从小一起长大,像说点暧昧的话,擦眼泪,拉手,拍肩这些小动作也早已经习以为常,根本不觉得有什么。 所以说出这样的话,两人都丝毫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殷小雅噗嗤一声破涕为笑:“向阳哥,你就会哄我开心。” 随即又嘟着嘴道:“那个张知云也太不知道好歹了,我又不是故意的,就是一时太生气了而已。 而且我又不是针对她的,谁让她离我那么近呢,不推她推谁! 我都已经好好的跟她道歉了,她不但不依不饶,还反过来诅咒我,实在是太过分了! 我长了这么大,就没见过这么恶毒的女人!真是岂有此理,简直是欺人太甚!” 李向阳一听,心里就大概明白了是怎么回事,肯定是自家这个小青梅说话不中听了,对方反驳了几句,殷小雅就生气了。 在李向阳心中,殷小雅这个人哪里都好,就是有点不懂人情世故,明明没什么坏心,说话却总是得罪人。 忙劝道:“好了,好了,别生气了,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这事过去就过去了,小雅大人有大量,别跟她一个小女生计较了,大不了咱们多赔她点医药费营养费。” 殷小雅撅着嘴:“向阳哥,你说张知青会不会是想多问我要点钱,才故意要针对我的? 算了,我也不跟她计较了,那就多给她点钱吧,谁让她家里穷呢。” 说完这话,她又像模像样的叹了口气:“我爸说的果然对,人穷志就短,真没想到张知青是这样的人,为了多讹我点钱,竟然说这么伤人自尊的话,真是太过分了!” 李向阳赶紧对着殷小雅又是一顿安慰开导加夸奖,直到饭做好了,才好不容易才彻底把她哄笑了。 今天负责做饭的是男知青张永军。 在这个知青院里,一共有7个知青,四女三男。 女生这边除了张知云和殷小雅,另外一个就是刚才帮她说话的杨悦,还有旁边的唐爱珍。 男生这边除了男主李向阳,另外两个一个叫张永军,一个叫江峰。 这些人里,除了李向阳和殷小雅是刚来红枫大队不久的知青,其他都是来了一两年的,算是老知青了。 女知青这边见到殷小雅跑出去了,唐爱珍撇了撇嘴,有些欣慰的看着知云道:“你早就该这样了,你不仁我不义,该还回去的时候就得还回去,要不然人家就把你当个软柿子捏,你再不反抗,这个殷小雅都要骑到你头上去拉屎了。 这样的资本主义小姐作风,早就该给他点颜色瞧瞧了,你看她这才来了几天,竟然就敢对老知青动手了,谁给她的胆子!” 杨悦也劝道:“知云,你以后就得强硬一点,要不然谁都可以欺负一下了,像今天这样就很好。”书包阁 知云也抿唇笑了:“其实我并不是好欺负,只是以前殷小雅没来的时候,咱们三个人相处的好,也没什么矛盾。 你们两个也不是会欺负人的人,平日里对我也多有照顾,我也没必要像个刺猬一样啊,否则不成了不知好歹了吗?” 其实原主是有些自卑的,还有点讨好型人格,但现在换成了知云,自然要改变一下,既然要改变自然也得有个改变的理由。 当然也不能改变太多,毕竟原主还是要回来的。 知云模仿着原主的样子,说话温温柔柔的,依旧是一副很好欺负的样子,但说出来的话,却让两个知青心中慰贴。 第4章 年代文女主4 “这个殷小雅刚来没几天,前两天我不过是觉得她是刚来的,让着她而已。 现在既然她自己不要脸,我也就不必给她留脸了,免得让她以为我是好欺负的。” “是啊,以前只有咱们三个人的时候关系多好啊。” 杨悦感叹着:“自从殷小雅和李向阳来了之后,整日里闹得鸡飞狗跳的,这个女人又坏又不讲理! 还是整天娇滴滴的,看人的时候都是鼻孔朝上,一副旧社会的资本主义大小姐作派,谁还不是个新社会主义的接班人了,不知道有什么好牛气的。” “我每次听到殷小雅拐着弯的叫向阳哥,就觉得浑身起满了鸡皮疙瘩,你说她那么肉麻的腔调是怎么发出来的?就感觉很像戏文里的那些姨太太。” “哈哈哈……爱珍这话真是一针见血。” 知云也跟着笑,三人间的气氛轻松又和谐,笑声顺着窗户和门传到外边,成功的让院子里的殷小雅又变了脸色。 “向阳哥,你听她们!肯定是在笑我,一群土包子,整天就知道在人家背后嚼舌根,怎么不烂掉她们的舌头!” 李向阳也皱起了眉头。 这群人也太不好相处了。 不就是欺负他和小雅是新来的吗? 老知青了不起啊?不过是一群没有自知之明的废物! “小雅不跟他们一般见识了,别气坏了自己。” 屋内,三人笑声停住时,唐爱珍提醒到:“之云,你还是得小心些,我总觉得那个新来的殷小雅有些处处针对你,也不知道哪根筋不对,你也没有惹过她呀。” 知云抿唇笑了。 她自然知道殷小雅为什么这样,除了女主和女配之间天然的敌对关系之外,更因为殷小雅对原主相貌的嫉妒。 作为虐文女主,原主的相貌自然是极好的,又因为长期营养不良,又在乡下风吹日晒的劳作了一年多,更是自带一种柔弱的美。 让殷小雅在见她第一面的时候,心里就嫉妒的不行。 其实作为白富美女配,殷小雅的相貌也是不差的,不过却是那种炽热的,带着攻击性的美,就如同一朵盛开的红玫瑰,红艳,热烈,又带刺。 而原主就如同一朵洁白的山茶花,一朵山谷的幽兰,清香,淡雅,又惹人怜爱。 这两人站在一起,若是按知云的眼光来看,其实她更喜欢殷小雅那种炽热的美。 但男人不一样啊,大多数的男人都有保护欲,所以更喜欢原主的这种长相。 包括男主李向阳。 他一来就被原主的容貌惊艳了,总是忍不住偷偷的多看几眼,这才让殷小雅妒火中烧,找个理由就针对原主。 这一次被推倒伤到了头,其实就是殷小雅故意的,推的时候特别用力,一副恨不得撞死原主的样子。 若不是原主有着不死光环,说不定这一下就能把她撞死了。 “我知道了,我会小心的,谢谢你们。” 知云真诚的朝着两人道谢。 这两个室友的人品还是很不错的,在殷小雅没有来之前,女宿舍里的氛围一直非常好。 原主从小到大忍让惯了,轻易不会与人争辩,杨悦的心特别软,只要不碰触到她的底线,一般情况下,受了委屈也会自我攻略,最后都会自动原谅对方。 唐爱珍虽然性格尖锐一些,但却不是个不讲理的人,平时也不爱占人便宜,相反还有些仗义,原主没少受她的照顾。 两个男知青,也都是贫苦人家的孩子出身,江峰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平日里都是少说多做,张永军虽然性子跳脱一点,但性格跟唐爱珍有些相似,是个很仗义的人。 这两个男知青平日里也会多照顾三个女知青一些,比如打水,劈柴这样的重体力活,两人也都承包了。 自从李向阳和殷小雅来了之后,这两人就成了知青院里的另类。 “开饭了!” 张永军在灶房里喊了一嗓子,众人便陆续从屋里走了出来,手里拿着各自的饭盒或碗筷,到灶房里来集合。 红枫大队是真的穷,分给知青的院子也是真的小,除了一间灶房,就只有两间正房了,一间给男知青住,一间给女知青住。 夏天的时候还能在院子里摆张桌子,凑在一起吃饭,其他季节就只能在饭做好后,各自在灶房里打了,端回宿舍里去吃。 第5章 年代文女主5 像这种灵气稀薄的位面,用符咒那也得需要灵气的支撑,没有灵气的符箓,那就是鬼画符废纸一张。 所以利用符箓打猎什么的就甭想了。 这一次她是奔着野山参来的,其他的药材,她并没有从原主的记忆里找到,只有这两种原种是有记忆的,不过,在原主的记忆里,这野山参原本是男主的机缘。 储物袋里这种普通的药材倒是也有,但那都是仙界的东西,自己用还可以,拿出来卖就有点惊世骇俗了,说不定还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几百年的修仙经验告诉她,在没有对应的实力之前,能苟就要尽量苟着,要不然怎么死都不知道。 当然这个世界有法律这种东西,相比较于修仙界的强者为尊,弱者不那么容易死。 此时不过是4月初的天气,风吹在身上还有些寒凉。 知云站在山脚下,抬头往山上望去,这座山与其被称作山,不如称作土坡,实在是这山不怎么高,占地面积倒是挺大的,山上郁郁葱葱长满了树,杂草,藤蔓。 山脚下被勤劳的村里人开垦出来,种了些家常吃的蔬菜,因为时代的特殊性,也不允许私人大面积种,所以这菜地就一小块一小块的,很是分散。 知云算计着,得想办法跟村民们换点菜种子,自己过来开垦块地,种上点蔬菜。 不过因为她是知青的身份,要这样做还得先去知会一声大队长,免得被扣上帽子。 原主这具身体太缺乏营养了,能多吃点蔬菜也是好的。 但要想吃好,就得自己单独开小灶,跟大家伙混在一起吃大锅饭,也就是混个裹腹,营养,味道什么的就别想了。 这座山的好处是基本没有大型动物,就连狼都不一定有,也就是有点兔子,野鸡,山鼠什么的,因为还有条河流从山间经过,所以还有不少野鸭,偶尔还能捡到野鸭蛋,抓到鱼。 不过这里的鱼都不大,也就是手掌大小,品种也不咋样,骨头比肉多,满身都是刺,吃起来很麻烦。 缺点就是没有什么珍稀药材,顶多就是有点普通的草药,这里不是古代,草药这玩意也没地方能收。 医院里的草药那都是有专门的渠道供应的,不会随便从村民手里收草药。 靠近山脚下的野菜,已经被人挑挑拣拣的挖走了许多,接近于半光秃秃的了。 这具身体还是太弱了,特别是才刚刚受过伤,又失了些血,才往上爬了十几分钟就气喘吁吁的了,身上也出了一层薄汗。 虽然已经补了一颗小灵果,但之前身体亏欠的太多,又哪里是能一下子修补回来的。 更何况中午吃的那些东西,不仅没什么营养,还没吃饱。 感觉到脚步的虚浮,知云停下了脚步,一只手扶着树干休息,另一只手在储物袋里掏出了一颗小小的灵果,塞进了嘴里。 感觉到力气回来了,才一路扶着树,继续往上爬。 她尽量不走杂草茂密的地方,就怕那里面藏着蛇,虽说就算是被毒蛇咬了,也能立刻给自己解毒,但被咬了也会疼…… 一边走,一边还要留意着四周。 走着走着知云就停下了脚步,那颗小小的苗子可不就是人参吗? 这她可不会认错。 挖人参难吗? 或许吧,但那是对别人,对知云来说还真没什么难的。 手一翻,一柄削铁如泥的短剑就出现在手中。 先是在人参周围画了个圈,短剑插到土中,沿着这个圈里外转了两圈,一撅一挑,人参连着一大坨土就被挖出来了。 幸好这颗人参年份不长,根须不是很长,若不然非得被扯断几根! 她空间里没有凡水,只有灵水和无根水,这些都是仙界的东西,在这个世界是用一点少一点,想补充只能回仙界补充。 更何况就是在仙界,这也是不可多得的好东西,想得到也得费点功夫,所以就干脆连人参带土一块收进了空间里,待会儿去到河边,在水里泡一泡泥土就脱落了。 傻子才要一点点小心的抠,费时费力,还要费心思。 走了一会就觉得又累又饿了,随便席地笠了,她空间里的灵兽肉,凡人的身体承受不了,灵果也不敢继续再吃了,哪怕那灵果很小,也不是这具身体能够一下子承受那么多的。 一只鸟停在一根低矮的树枝上,跟知云大小大眼瞪小眼的看了一会,见她没有吓唬自己,也没有像其他人那样掏出弹弓打它,有些失望地飞走了。 知云看懂了小鸟的眼神,心里一阵无语。 若不是这鸟太小,身上的肉不够她一口吃的,说不定早就被她打下来了。 草丛里,一抹紫色吸引了她的注意力,爬起来走近了,发现这是一株龙葵。 不谈其他的价值,龙葵的小浆果是真的好吃,就是颗粒太小了一点。 这棵龙葵不算大,上面的果实成熟了一大半,还有几串是半绿半紫的。 挑着紫色的摘下来,也不管干净不干净了,扔进嘴里吃了~~好甜。 吃完了浆果,感觉浑身都充满了力气,又继续在山上寻找起来。 草丛里,一只灰色的兔子正撅着屁股在吃草,用上午练出来的那一丝气感,控制住了兔子,等到知云走近了,那兔子也一动不动。 开心的一把拎起兔子的耳朵。 兔子慌的一批! 它想跑啊,好想跑,但这个人走近了,它却一点逃跑的力气都没有了,除了嘴上还有力气吃草,四条腿就像是不是它的了一样! 直到被这个人类拎着两只耳朵拎起来,它的腿上才恢复了力气,凌空蹬起来。 然而~~不用功罢了! 兔子心里更慌了,更加卖力的蹬着四条腿,在用了几次力量之后,兔子就感觉到了呼吸困难,眼一翻就死了。 史上第一只蹬腿太用力,把自己累死的兔子新鲜出炉。 将兔子扔回储物袋里,大摇大摆的又往前走,一只野鸡朝着她这个方向飞过来,手中的短剑一下朝着它甩过去,野鸡一慌,慌不择路的就想拐弯,结果一头撞在树干上,吧嗒一声掉在了草丛里。 第6章 年代文女主6 知云挑了挑眉,上前将野鸡捡起来。 今日份收获完美。 找回自己甩出去的短剑收回储物袋里。 这只野鸡是用头撞上的树干,自己把脖子撞断了,死的不可谓不壮烈。 将野鸡也收回储物袋里,根据原主的记忆,很快就找到了水流的位置。 取出一把尖刀,开膛,破肚,扒皮,一气呵成。 没有锅,但是她有炼药的鼎啊。 将鼎洗了放好,从空间里取了无根水,添了半鼎水,用刀将整只鸡分割成小块,取出了一个布包。打开,里面是各种各样的小瓷瓶,挑挑拣拣在鼎里加了些调味料,捡了些干柴,生起了火。 幸亏她哪怕到了仙界,也没放弃口腹之欲,偶尔还是会吃点东西,所以这会,调料都是现成的,而且这调料还是修仙界带过来的,带着微弱的灵气。 没用多久,鼎里就飘出了香味。 取出一个玉碗,用小汤勺盛了一碗汤出来,一边吹一边喝。 肉还得再煮一会,先喝点汤压压胃里的馋虫吧。 一碗热汤下肚,鸡肉也熟的差不多了,盛了一小碗端着吃,其他的依旧装在鼎里,又收回了空间里。 这具身体太久没有见过油水了,喝了一碗鸡汤,再吃几块肉已经可以了,吃多就得消化不良拉肚子了。 吃完肉洗了碗,取了半碗无根水漱了漱口,看看四周无人,将那一大坨人参取出来,泡在了水里,没过多一会,那些泥土就被冲刷掉了,露出了一只完整的人参。 完美! 将人参随意的扔回储物袋里,拍拍身上的尘土,就下山了。 路上还拔了几棵薄荷草,拽下几片薄荷叶,用水冲干净了塞嘴里嚼。 去上工的人还没回来,知青院里一个人也没有,不过此时离这下工也没多少时间了,她干脆也不修炼了,免得刚入定就下工了。 知云躺在炕上,用手揉着肚子。 一下子吃了那么多带油水的东西,得揉揉肚子帮助消化。 揉着揉着就睡着了。 等她醒来的时候去上工的人已经回来了。 见知云坐起来,刚好进屋的杨悦笑着问道:“醒了?今天下午感觉怎么样?头有没有再痛?” 知云抬手摸了摸包在头上的那一圈纱布:“好多了,我感觉没那么疼了。” “那也别急着去上工,你不知道你当时的情况有多吓人,流了好多血,一定得多休息几天才行。” 知云能怎么办?自然是从善如流的答应了。 不过这一次端饭,她没有再让两人带回来,而是自己出去端。 刚到了灶房门口,就看到了李向阳和殷小雅。 “张知青,你好些了吗?我代小雅给你道歉,希望你不要和她计较了,她这个人没什么坏心的,如果后续还需要医疗费,我可以帮忙交。” 知云:“……” 好大一股茶味,绿色清新。 接收记忆的时候不觉得,现在面对面听着男主展现茶艺,知云有种想捏爆他狗头的冲动! 不过…… “李知青这是要与殷小雅同志承担错误吗? 可是我觉得不应该只赔医药费,还有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这些都应该要赔一下的! 我因为被殷小雅同志无故推倒受伤,导致这几天无法上工,耽误了挣工分,这误工费是不是得赔一下? 她把我推倒了,导致我流了那么多血,到现在头还是晕晕沉沉的,难道不应该补点营养吗?这营养费你们是不是也该出一下? 还有精神损失费,殷小雅同志无缘无故将我推倒,导致我受到了惊吓,今天白天躺着休息的时候总是做噩梦,总是梦到殷小雅同志想害死我,这严重伤害到了若我弱小无助的心灵。 而且伤口如果造成了留疤,这是要跟着我一辈子的事情,这对我的未来生活也是一大打击,这可能让我对未来的生活失去信心,这么巨大的精神损失,精神损失费也应该赔偿一下吧?” 李向阳呆住了! 他只是客气一下而已! 难道他说完了这话,张知青不应该大度的说一句:“一切都过去了,我也没什么大事,这事就算了”吗? 为什么现在还出来个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 虽然刚刚她的那一番话很有点道理,但听起来就让人觉得心里不舒服~~这不是讹人吗? 知云…… 讹你们不是应该的吗?没把你们讹的连裤衩子都穿不上,就已经算不错了,真以为她像原主那么好欺负吗? 更何况这根本就不是讹,而是正当诉求! 知云小嘴叭叭的一番话,将李向阳堵得无话可说,一张脸白了红,红了白,像闪烁的彩灯一样变来变去,原本愣在当地的殷小雅顿时不干了: “你少巧立名目,不就是想敲诈我们的钱吗?你是穷疯了吗?逮着个机会就想讹人?书包阁 我现在就怀疑,根本不是我推的你,而是你自己故意摔倒的,就是为了讹我的钱!” 殷小雅双手掐腰,一双眼睛向外喷射着愤怒的火焰,似乎知云真的是故意摔倒的。 “你说不是你推的,就不是你推的呀? 当时在场有那么多人可以作证,不是你红口白牙说两句,就可以推卸掉责任的! 你不想赔也行,我这就报公安,反正我这些诉求也不过分! 我还就不信了,都是新社会了,还找不到个说理的地方了?” 殷小雅虽然家中有点人脉,但那是在京市,红枫大队这么一个山高皇帝远的地方,殷家的手可伸不到这么远! 更何况,她和李向阳之所以到这么偏僻的地方来下乡,就是因为碰触到了敏感的东西! 她要真在这里出了事,至少短时间内,因家人不敢伸手救她! 一个处理不当,可能就会牵连整个殷家。 殷小雅虽然是个恋爱脑,但却不是没有脑子,嘴上说的再硬气,心里对自家是个什么情况,还是很有点自知之明的。 再加上这件事确实是她的过错,哪怕是嘴上不承认,心里也是明白的。 所以她怎么可能会允许知云报警? 第7章 年代文女主7 “报什么警!你以为公安局是你家开的呀,你想报警就报警,你报警了人家也得理你,一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土妞,还真把自己当盘菜了。” 死鸭子嘴硬说的就是殷小雅这种人了。 “呵!” 知云一声冷笑:“公安人员可是人民公仆,那可是为人民服务的,你竟然连人民公仆都敢诋毁! 殷小雅同志,容我提醒你,现在是新社会了,是人民当家作主了,你少摆出那副资本家的嘴脸,你以为吓唬我几句,我就不报警了吗? 我今天还把这话撂在这儿了,要么报警,要么赔钱,你总得选一样! 胡搅蛮缠并不能让我放弃给自己争取权益。 我数十个数,如果数完之后你还没有作出决定,那我就默认报警! 拼的鱼死,我还不能扯个网破了?” 知云红唇轻启,眼神似笑非笑,带着一种莫名的压迫开始报数:“十,九,八,七……” 跳动的音符,就如同是催命的魔咒,一声声敲打在殷小雅的心上,让她忍不住紧张的心怦怦直跳。 有心想认怂,又觉得拉不下脸面,一时间脸色极为难看,哪还有刚才的半点嚣张跋扈? 就在知云数到三的时候,她终于绷不住了。 “我赔!我赔钱总行了吧?你说吧,你那个什么费什么费,一共要我赔多少?” 李向阳的脸色也同样难看,但他却抿紧了嘴,一言不发。 虽然他很想护住殷小雅,但那是在不损害本人利益的情况下,若是牵扯到了他本人的利益,就需要斟酌一番了。 脸色难看还有另一个原因,那就是知云原本在他心里的形象崩塌了,让他有些接受无能。 原本还对这个女孩有些好感的,甚至考虑过追求她的可能性,但现在嘛…… 什么想法都没有了。 这样一个说话咄咄逼人,一点也不温婉的女子,他可不想娶回家里。 “赔100块钱吧!” 知云似笑非笑的看着她:“当然你不想赔也行,我这人向来好说话,就是不知道你愿不愿意承担后果。” 如果说前一句话,还让殷小雅想大叫一声“你怎么不去抢”,那后几句话,就让她难堪的将这句话又咽回了肚子里。 她冲回了宿舍,不一会拿着一叠钞票出来了:“给你!这下我们两清了吧,你以后可不能再拿这个说事了!” 知云接过钱,大大方方的清点了一遍,都是10元1张的,很快清点完了。 她用手捏着钱的一边,在另一只手上甩了几下:“成交!你放心,我这个人说话是算数的。 不过我还是得谢谢你,别说,你这种给别人送钱的方式还挺特别的,希望你再接再厉,看到谁缺钱就多给人家送点。” 殷小雅的脸气的通红,知云就差点没明确地骂她是人傻钱多了,她又不傻,怎么会听不明白? 可听明白了又怎样? 还不是得照样配合。 从小到大,殷小雅哪里受过这等委屈? 她再也受不了了,哇的一声哭了出来,扭头就跑了出去,李向阳犹豫了几秒钟,也跟着追了出去。 知云扬了扬手里的钱:“为了感谢大家伙一直以来对我的照顾,我拿出20块钱,咱们去老乡家换点东西,我请大家吃饭!” 原本对于知云得到了这笔100块钱的意外之财,有人嫉妒,也有人心里不赞同,但当听到她这句话时,先前的那些想法立刻就抛到了九霄云外。 杨悦欢呼一声:“太好了!” 其余人脸上也都露出了笑意。 知云将钱往杨悦手里一塞:“那去老乡家换东西的事就交给你们了。” 几人兴致勃勃地聚在一起,开始商量着分工合作,都去老乡家里换什么东西。 有人提议,去老乡家里换一只老母鸡,这个提议立马得到了大家伙一致的支持,在乡下吃点肉实在是太难了。 就算是城里的工人,每个月的肉票也是限量供应,对大队里的社员和知青来说,肉片这个东西就更加金贵了。 不过总有村民家里养的鸡比较老了,下蛋不那么勤了,去“换”这样的鸡难度还是不大的。 知云入乡随俗,跟大家伙凑在一起,一边吃饭一边兴致勃勃的讨论,最后得出结论,村子东头张大娘家的鸡似乎是不怎么下蛋了,可以去她家试试。 几人商量好了,准备明天就去找张大娘。 吃饱喝足,各自回了宿舍,至于吃饭前跑掉的殷小雅和李向阳~~~饭在锅里呢。 煤油灯的光线很暗,三人坐在炕上正聊着天,殷小雅回来了。 此时的殷小雅满肚子气,先是被知云讹了100块钱,跑出去好不容易被李向阳劝回来,却发现锅里的饭已经凉了,没奈何两人又热了热。 但两人都没什么做饭的天赋,虽说那粥原本就不稠,但也只给他们剩下了两碗,这一加热,也不知道两人是怎么烧的,竟然把锅底剩下的那点粥烧糊了…… 这下更没法吃了。 幸亏李向阳屋里还有点心,两人只能就着热水,泡了点点心吃了。 一边吃,殷小雅眼中一边扑簌簌地落泪,她后悔了,早知道就不来下乡了,当知青的日子实在是太苦了,她想回城…… 可是当初下乡容易,现在想回城就难了。 就算是家里能给她弄到工作指标,那也得等机会,现在的工作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想要找到工作又哪是那么容易的? 更何况,就算真的要回去,她也舍不得李向阳。 李向阳的脸色也不怎么好看。 这里的知青生活跟他想的不一样。 还有殷小雅,越来越难哄了,以前也没发现她这么不讲理呀! 明明以前挺好的,不管有什么东西,也都会先想着自己,怎么就感觉她现在变了呢? 心累! 等殷小雅磨磨蹭蹭的回到宿舍,其他三人已经收拾好,准备睡觉了。 或许是受了教训,这一次的殷小雅老实了许多,以往那些阴阳怪气也都没有了,老老实实的爬到了炕上属于她的位置。 第8章 年代文女主8 杨悦吹熄了油灯,屋子里陷入了黑暗,很快就传出了均匀的呼吸声,只有殷小雅,在黑夜里睁着眼睛,怎么也睡不着。 第二天早上,殷小雅是顶着两个黑眼圈起来的。 知云依旧没有去上工,好容易有这么一个可以休息的借口,不如趁着这个机会好好修复原主这具身体。 从原主的记忆里得知,干农活还是很累的,没有一个好的身体怎么能行? 于是这一整个上午,她一直都在打坐修炼,再配合着灵果。 甚至还从储物袋里扒拉了出来几块灵石。 原本想用它来修炼的,结果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天道压制,这个位面根本无法像修仙界那样借助灵石来修炼。 没奈何,只得把灵石又扔回了储物袋里。 看看储物袋里的那只兔子,下午趁着众人都去上工了,果断的跑到山里,偷偷将这只兔子烤了。 她的储物袋只是有个储物的功能,兔子放在里面时间长了也是会臭掉的,好不容易抓到的,坏了多可惜,所以还是烤了放进肚子里保险。 至于没吃完的,要是可以放在储物袋里,留着无人的时候再吃。 考虑到晚上大家伙还要用那20块钱买来的东西聚餐,知云只象征性的吃了几口,剩下的都塞回了储物袋里。 其实原主虽然身体瘦弱,但还算是个能干的,在大队里挣的工分,也勉强能养活自己。 她不指望着家里给她送钱送粮送物资,家里也不指望着她往回寄东西,知云觉得这样挺好的,她孤家寡人一个,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 在知青宿舍里休息了两天,第三天就跟着众人去上工了。 其实现在地里的活,也无非就是除草,捉虫,浇水,原本这个季节应该是播种玉米的季节,不过红枫大队原本用于耕种的地就不多,就那点空地,在知云穿越过来之前就已经种完了。 等再过上些日子,玉米苗长到十几厘米高的时候,这时候就需要移苗了。 第9章 年代文女主9 李向阳用力的抿了抿唇,脸上的不悦显而易见,眼看着殷小雅一拍桌子,站起来就要发怒,连忙伸手一把拉住了她: “张同志你误会了,我和小雅从小一起长大,我一直把她当成我的妹妹,我们之间是清清白白的,不是你想象的那样……” 知云不耐烦的摆了摆手:“知道!不就是情哥哥情妹妹吗?叫妹妹也没错,我们都明白,你不用解释了。” 听到情哥哥情妹妹这几个字,殷小雅脸上的表情格外精彩。 虽然她很生知云的气,觉得应该反驳,但其实内心里还是被情哥哥情妹妹这六个字给取悦到了。 她喜欢李向阳已经很多年了,或者说从小就喜欢,但李向阳却一直对她若即若离,似有意,又似无情。 但作为一个女孩子,还是要矜持一些的,李向阳不主动挑明两人之间的关系,殷小雅也就跟他保持着暧昧,但其实心里已经认定了他。 李向阳也被他的话噎的脸一阵青一阵白,幸亏只是一句话,不是一口饭,否则的话能噎死他。 见自家情哥哥吃瘪,恋爱脑的殷小雅又冲了上来:“你这个乡巴佬,谁让你这么说向阳哥的,你有什么资格这样说他? 你口气这么酸,该不会是暗恋着我家向阳哥吧? 我劝你死了这条心,向阳哥是不会喜欢上你这种女人的,你不要自作多情了。” 知云一边用看傻子的眼神看着殷小雅,一边侧了侧头做了一个呕吐的动作:“这个你不用担心,我对屎不感兴趣。” 明晃晃的嫌弃。 眼看着两人就要吵起来了,众人却似乎没有劝架的意思,反而都默契的盯着李向阳和殷小雅两人看热闹,包括事件的另一当事人张永军。 此时的李向阳感觉自己就是马戏团里的猴子,正被人围着指指点点,里子面子都丢了个尽。 殷小雅愣了一下,立刻也明白了知云话中的意思,其他人亦然。 有人尴尬,有人恼怒,有人偷笑…… 第10章 年代文女主10 没看这么长时间了,李向阳都不肯承认跟她的恋爱关系,但经过一次被举报的事,两人成了名正言顺的夫妻。 这样说起来,她还得感谢那个举报他们的人呢! 如果没有人举报,两个人什么时候能修成正果,还真不好说。 反倒是李向阳,对举报他们的人恨得咬牙切齿,觉得受了大委屈,更觉得是受了殷小雅的连累。 但是两人的事又不是什么秘密,早就在红枫大队传开了,谁见了他们都会在背后嘀咕两句,再加上殷小雅这个人矫情的性子,太容易得罪人。 虽然他们来红枫大队的时间不长,但得罪的人可不少,真要说具体怀疑对象还真没有,至少在李向阳看来,红枫大队有一半的人都有嫌疑。 得偿所愿的殷小雅自觉这一波稳了,整日里喜气洋洋,连做的梦都是美梦。 毕竟这个年代离婚的人少之又少,基本上结了婚就是一辈子了,她和李向阳从小一块长大,算是青梅竹马,所以她从不认为两人会走到离婚的那一步。 最重要的是,她觉得李向阳也爱她,只不过是人比较害羞,不好意思说出口而已。 没看他这次毫不犹豫的就同意领证结婚了吗? 知云…… 这剧情终于崩了吧? 两人领证的那一天,天空阴沉沉的,云层压的很低,不一会就淅淅沥沥的下起了小雨。 知云抬头鄙夷的看了看天空。 这天道也真是够了,不就是将女配和男主凑在一起了吗?至于哭成这样? 天空传来了一声闷雷,似乎在抗议知云的站着说话不腰疼,不过却并没有闪电劈在她身上这种事发生。 这个位面几乎没有灵气,对于知云来说条件过于苛刻了,但同样的其实对天道也有压制,就算是搞崩了他的剧情,他也只能哭一哭,响几声闷雷而已。 或许还有对女主的不作为以及反抗的不满。 都说女主是天道的亲闺女,但对于虐文女主来说,天道那就是恶毒继母! 小雨一直淅淅沥沥的下了一整天都没有停歇,但知青院里的气氛却是空前的好,只因为,下雨是不用上工的! 就算是不能出门,歇在宿舍里是很好的! 要知道平时想请假,都会挨大队长一顿唠叨,今天不用请假就能歇一天,能不开心吗? 殷小雅和李向阳两人领了结婚证,自然就成了名正言顺的夫妻,可以住在一起了。 因此大队部特别特给他们在知青院旁边,批了一小块地方,面积不大,但也足够起两间房了。 刚开始的时候李向阳是不愿意的,他总觉得事情不应该是这样的,他不应该娶殷小雅,应该还有一份更好的姻缘在等着他。 然而殷小雅却不管这一套,李向阳不愿意,她便自掏腰包请人盖了房。 殷小雅不缺钱,两间茅草屋又不是什么大工程,因此房子很快就盖好了,李向阳又“被迫”拉了进去。 不过在“被迫”跟殷小雅过了一夜夫妻生活之后,他顿时食髓知味起来,先前的不情不愿,变成了热情如火,两人像一对真正的恩爱夫妻那样,过起了蜜里调油的日子。 没有了碍眼的人,知青院众人的关系又变得和谐起来,住的地方也相对宽敞了。 知云趁着那一次去赶庙会的时候,将挖到的那根山参了120块钱,外带20斤粮票。 还有一堆杂七杂八攒下来的山货,两只野鸡,野鸡蛋野鸭蛋,也都在黑市上出手了。 再加上殷小雅赔偿的那100块钱还剩下了80,手里一下子有了223块钱,还收获了一堆票据。 现在离着原主记忆中恢复高考还有两年多的时间,原主的学历说起来多少有点坑,她只上了初中,高中的知识基本都是自学的。 倒不是没考上高中,而是原生家庭在她考上高中之后,觉得女孩子上学多了没有用,再去上高中,不但需要交学费,还会耽误给家里干活,便不让她再去了。 不过原主终归是个有着女主光环的人,竟然借了同学的书,自学完了高中的课程,甚至不比一些天天坐在教室里听课的人差。 她用自己偷偷攒下来的私房钱,买了礼物去求了老师,参加了毕业考试,成功拿到了高中毕业证。 原主家里是不会为她打算的,所以要想以后的日子过得舒心,大学还是要考的。 去废品站里淘了几本初中高中的书,虽然这些书都前后缺了页,但却不妨碍知云学习。 当初来下乡的时候,唐爱珍也是带了课本的,所以知云买了几刀白纸,自己裁成本子那么大小,用针线装订起来。 借了唐爱珍的课本,把她买来的课本上那些缺失的页面都补齐了。 虽说就算不考大学知云也有把握让自己过得很好,但她却觉得人活着就是一个学习的过程,不断的学习新的知识才能跟上社会前进的脚步。 值得一提的是,在废品站里还淘到了一块玉,可能终究是女主光环发挥了作用,当她在废品站里用那点可怜的气感感应的时候,竟感应到一个方向有微弱的灵气。 等找过去,就发现在一堆碎瓷片中,有一块灰蒙蒙的东西,上面沾了许多泥块,把那些泥块掰下来,就看到了一块石头。 约有拳头大小,呈不规则形状,这是一块玉石原石,知云再次感应了一下,确实在里面感应到了灵气。 抬头,见看大门的大爷目光灼灼的盯着她,知云手里握着那块石头,在看门大爷虎视眈眈的目光下很快就将里面的灵气吸收殆尽,随后将那块没有了灵气的石头又扔回了那堆碎瓦砾中。 转而又去扒拉其他的东西,见她将手中的东西扔下了,看门的大爷健步如飞的过来将那块石头捡走了。 这件事给知云打开了新的思路,原本没法用灵石修炼,她还以为这一辈子都不可能超过炼气五层了,却没想到,这块玉石给了她一个大惊喜。 看来,玉石中的灵气是能够吸收来修炼的,就是不知道这种这种带灵气的玉石容不容易找到,毕竟自从她进入这具身体之后,也就遇到了这一块。 第11章 年代文女主11 当然这也是因为她被束缚的这个地方,无法离开有关。 在这个出行都要证明的时代,没有证明出门那是寸步难行。 等到以后回城了,一定得去专门卖玉石的地方看看,如果跟她猜想的一样,那以后能够修炼的灵气就更多些了,哪怕那些灵气无法支撑她成功筑基,到练气期大圆满也行啊。 殷小雅和李向阳的好日子过了没多久,两人就开始了吵架。 哪怕是已经结了婚,也改变不了李向阳是个好色渣男的本质,偏偏殷小雅是个爱吃醋的,从她将原主推倒就可以看出来,其实这个人的占有欲不是一般的大。 事情发生的这一年的深秋,红枫大队又迎来了一批新知青,这一次共来了四个人,两男两女。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天道见知云不合作了,就想作什么幺蛾子,这次来的四个知青,那可真是个个都是俊男靓女。 其中有一个女知青老家是南方的,说话带着江南口音,听起来又娇又软,而且还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云娇。 另一个女知青虽然是北方人,长得也是一副小家碧玉的样子,虽然漂亮,比起云娇要差一点,但她的样子却很耐看,是那种越看越有韵味的女人,而且还是家在京市的,看起来很是有点背景。 这个知青叫廖青梅。 新来的两个男知青,一个叫王岩,另一个叫韩玉斌,都是大高个,长得剑眉星目,很是养眼,那个叫王岩的笑起来还有两个小酒窝。 这两个新来的女知青,一下子就吸引了李向阳的视线,虽然他现在已经是有妇之夫,但却总忍不住偷偷看那两位女知青。 殷小雅看在眼里,气在心里。 她觉得是那两个狐狸精勾引了自家男人,同样的也恨自家男人,怎么一点定力都没有,轻易就被这两个狐狸精勾引了呢? 那两个狐狸精虽然长得漂亮,但她们有自己爱他吗? 都怪那两个狐狸精,长得太漂亮了,那是不是若是毁了她们那张脸,向阳哥哥就不会再被那两个狐狸精吸引了呢? 殷小雅明知这样想不对,但自从脑海中跳出这个想法之后,就怎么也压不下去了。 其实也难怪殷小雅不自信,实在是因为她长得也就勉强算得上清秀,跟漂亮沾不上多少边。 眼睛大而圆,偏偏是单眼皮,还有点鼓,显得有点像金鱼眼。 眉毛是标准的柳叶眉,又细又长,单独看是很漂亮,但配上那双眼睛,就只会突出那双眼珠子比较大而已。 鼻子很挺,鼻梁也很高,缺点就是鼻子有点小,在她那张脸上显得不大协调,将原本不大的一张小脸显得大了一些。 双唇没什么特色,不大不小,不厚不薄。 要说殷小雅最出彩的地方就是皮肤了,跟众人比起来,她的皮肤那真是白皙水嫩,泛着健康的粉红色,不过自从来了红枫大队下乡之后,再好的皮肤经过风吹日晒也会变得粗糙。 虽然在众人中她的皮肤依旧显得比较出彩,但相比较于刚下乡时,却粗糙了很多。 这也是殷小雅不自信的原因。 哪怕她一遍遍给自己洗脑,但潜意识里,还是对长得比她好看的女孩有着说不出的嫉妒,恨不得毁了那一张张好看的脸。 这天去上工的时候,两人一出门就看到知青院这边的人也都陆续出来了,说说笑笑的一起去上工。 人群中的云娇格外显眼。 李向阳只看了一眼就挪不开眼睛了,云娇那张精致的小脸沐浴在清晨的阳光里,那光芒给她的脸上镀上了一层荧光,那笑起来弯弯的眉眼,又乖又甜。 让李向阳忍不住看了一看,眼中也盈满了点点笑意。 或许是察觉到有人在盯着自己看,云娇抬起头,视线转了半圈就发现了李向阳,出于礼貌回了他一个微笑,点了点头。 李向阳觉得心头一阵激荡,几分红润涌到脸庞上,他立刻对着云娇绽开了一个大大的笑容。 紧跟在他旁边的殷小雅将这一幕看在眼里,顿时大怒! 她一把拉住李向阳的胳膊:“向阳哥,你是我的男人,可不要被外边的小妖精迷了眼!” 李向阳脸上的笑容一滞,仿佛这时才突然想起来,自己已经结了婚,名正言顺的老婆正走在他旁边。 “小雅,你瞎说什么!大家都是同志,不过是见面打个招呼罢了,就是你爱多想,我对你什么样你心里还不清楚吗? 你这么不信任我,岂不是伤了我的心,也伤了我们之间的感情!” 殷小雅还是有些怀疑,但听着李向阳信誓旦旦的话,看着他诚恳的眼神,又不由自主的点了点头,不过还是叮嘱道:“向阳哥,我们是夫妻,我爱你,你以后不要看别的女人了,否则我会吃醋的。 你知道的,我这个人一吃醋就容易冲动,一冲动就可能做些不理智的事情。” 李向阳的嘴角抽搐了一下,心里万分恼火,这个该死的女人真会得寸进尺,自己都已经娶了她了,她还想怎么样? 俗话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他欣赏美的事物有错吗? 谁让她长得不如别人好看的! 若是她长得跟天仙似的,自个愿意天天盯着她看,一直到她厌烦了为止! 心里恼怒,可面上还得强颜欢笑:“小雅,你不能这样,你这样让我感到窒息,我又没有做什么,就是看了一眼,你至于这样吗?” “向阳哥,你变了,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殷小雅泫然欲泣:“你以前从来不会这样对我说话的……” “好了好了,你别这样,这里这么多人,你这样不是被别人看笑话吗?” 殷小雅这才抽了抽鼻子,收回了差点就要落出来的眼泪,可怜巴巴的看着李向阳:“向阳哥……” 李向阳赶紧拍了拍她的背:“好了,别这样,咱们夫妻一体,荣辱与共,别被别人看了咱们俩的笑话,乖啊。” 殷小雅又吸了吸鼻子,点点头没再继续闹下去了。 第12章 年代文女主12 一个结了婚的老男人,她云娇是有多眼瞎才会看得上? 真是不知所谓! 也就是殷小雅把李向阳当成了个宝,其他的女知青还真没将这个男人看在眼里。 长得不是最帅的,也不是最能干的,有时候还会茶言茶语,没有男子汉气概,这样的男人用文艺一点的话来形容,就是文不成武不就! 除了脑子有坑的人,谁会喜欢? 殷小雅在对待李向阳的问题上,还真是个脑子有坑的。 为了安抚殷小雅,李向阳的眼珠子终于没有再继续四处乱看了。 殷小雅心里美滋滋的,她的向阳哥果然是在乎她的! 幸福! 但是有一句话说的好,叫做狗改不了吃屎。 眼看着殷小雅被哄好了,在刚到地头上,李向阳又开始偷偷的看向云娇,不出意外的又被殷小雅看到了。 这一次,殷小雅直接冲向了云娇,在云娇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啪”的一巴掌就甩到了她的脸上: “你这个狐狸精!真不要脸!你是有多缺男人,别人的男人你也勾引!” 云娇愣了一秒,“哇”的一声哭了出来,特么的,她招谁惹谁了,先是被一个大色狼盯上了,不停被偷看,这是愿意的吗? 她都恨不得像大色狼的那双眼睛给他挖出来! 现在又被人冤枉是狐狸精! 她做什么了? 她什么都没做! 哪怕是来了红枫大队有半个月了,但因为李向阳夫妻俩是单独居住,所以跟他们根本就不熟! 跟李向阳说过的话加起来,更是屈指可数,勾引他什么了? 凭什么就骂她是狐狸精? 这对夫妻俩简直是有病! 云娇觉得自己要疯,也顾不得脸上的疼痛,一边哇哇哭着,一边冲上去,一把就薅住了殷小雅的头发,另一只手使劲的往她脸上扇巴掌,间或还抓挠两下。 一边还哭得稀里哗啦的。 看起来娇娇软软的妹子,疯起来战斗力爆,表,完全是压着殷小雅打。 尽管殷小雅竭力反抗,脸上还是挨了好几巴掌,还被挠出了两道血印子。 相反殷小雅却拿云骄无可奈何。 周围刚刚反应过来的人,都看得一愣一愣的。 “你这个丑八怪,连自己的男人都看不住,整个一个窝囊废! 你那个男人是流氓出身吧?我跟他又不熟,老偷看我干什么! 老娘还说他是在觊觎老娘的美色呢!呸,臭不要脸! 怪不得人家都说鱼找鱼虾找虾,乌龟专找大王八,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说的就是你们两个! 你们夫妻俩可真是一路货色,一样的自作多情不要脸!”bookAbc.Cc 云娇就算是骂起人来,那声音和语气也是又娇又软,配合着她骂人的内容,打人的动作,反差简直不要太大,惊掉了一众人的下巴。 一时间都忘了上前拉架。 等反应过来上前将两人分开,殷小雅的半边脸已经肿了,头发也乱了,脸上还有好几道被指甲挠出来的血条子,脖子上也被抓了两道。 模样要多狼狈有多狼狈,要多凄惨有多凄惨。 衣服的扣子还被扯开了几颗,幸亏她怕晒黑里面还套了一件贴身的衣服,要不然这一下非走光不可。 反观云娇,除了哭的满脸是泪,头发微微有些凌乱之外,脸上有先前被打的那个巴掌印,其他的与打架前也没什么两样。 知云也愣住了。 这个云娇的性格,她喜欢! 而事件的另一主人公李向阳,此时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太丢人了,简直是太丢人了! 哪怕他真的有那种猥琐的心思,那也不能这样赤裸裸的暴露在众人面前,这个殷小雅是没长脑子吗? 原以为她只是嚣张跋扈,现在看来分明是个脑残! 重度的! 自己没占到便宜不说,还把他也给牵扯进去了,这是要毁了他啊! 在这一刻,他恨不得将殷小雅掐死。 云娇哭唧唧的用手一指李向阳:“你这个臭流氓,早就发现你不安好心了,本来你只要不是做的太明目张胆,老娘还不想搭理你们,可谁叫你管不好自家的狗!” 若不是亲眼所见,很难想象一个娇娇软软的甜妹子,口口声声自称老娘破口大骂的样子。 没有人知道,云娇此时的心里就感觉像是日了狗。 特么的! 本来就不想来下乡,被逼无奈才下乡当了知青,本来心里就够委屈的了,结果来了才没几天,竟然就碰上了这么个臭流氓。 自己长得什么样心里没点逼数吗? 更何况还是个有妇之夫。 特么的,这究竟是个什么品种的癞蛤蟆?竟然也敢肖想她这样的大美女,恶心她还不够,现在竟然还敢污蔑她! 委屈死宝宝了。 李向阳被怼的哑口无言。 脸色青青白白,看向殷小雅,就见她双眼含泪,委屈巴巴的看着自己,气得他冲过去,一把拉住殷小雅的胳膊,也顾不得自己温柔的人设了:“赶紧给我回去,不要再无理取闹了。” 殷小雅不肯,一只手用力的去掰李向阳拉着她胳膊的那只手:“向阳哥,你怎么可以这样,我可是你的老婆,现在你的老婆被人打了,你怎么可以胳膊肘向外拐,净帮着别人了。 你到底有没有把我放在心里! 向阳哥,你别忘了,我们已经是领了证的合法夫妻了,你可不能对不起我,否则我跟你没完!” 此时地头上站满了人,都围着他们几人看热闹,没有人指指点点,嘻嘻哈哈,只把李向阳社死的恨不得当场去世,偏偏殷小雅丝毫不以为意。 拽着李向阳,非要他当场证明,他是站在自己这边的。 殷小雅此时内心十分惶恐,她心里有个荒唐的感觉:李向阳并不爱她!这么多年的温柔呵护都是假的! 她心里很慌,两人已经结了婚,也洞过房了,甚至有可能,她肚子里现在已经揣了李向阳的崽~~她已经没有退路了! 若是从前的一切都是假的,李向阳根本不爱她,那为什么又还愿意跟她结婚? 不对! 殷小雅忽然想起来,李向阳根本就不是自愿跟她结婚的! 第13章 年代文女主13 唐爱珍附道云娇耳边轻声道:“你以后少跟那两人搭话,尤其是李向阳,他老婆就是个醋罐子,李向阳多看别人一眼,他老婆都能去跟人拼命。” 云娇瞪了瞪眼睛。 竟然是这样! 难怪她刚才不过就是笑了一下,那女人就用眼睛狠狠的剜她! 呸,真把自己男人当成香饽饽了,以为谁都想咬一口啊! 只是因为他们两人的事被人举报了,为了平息事态,不被当成乱搞男女关系,才迫不得已跟她结婚的! 如果事情真的是这样,那她……那她…… 殷小雅只觉得浑身冰冷,一颗心如坠入了冰窖里,她更加执着的拉着李向阳,就像溺水的人抓住了唯一一棵可以救命的稻草,非要让李向阳当场表态。 背地里说再多的甜言蜜语,那也是只有他们两人知道,只有当着众人的面说出来的,才更接近承诺! 知云双眼锃亮,恋爱脑的女人果然杀伤力巨大,瞧瞧男主这社死的现场,这场狗血看得她热血沸腾~~好期待后续啊。 不仅是她,就围观的人群也开始起哄。 “李向阳同志,你老婆问你话呢,你怎么不敢回答?是心虚吗?还是你心里真的对人家云同志有那种心思?” 也有人心中鄙夷,这个李知青平日里看起来文质彬彬的,对谁都是一副和气的模样,却没想到暗地里这么龌龊。 被他惦记的云知青也太可怜了,还要被他老婆针对,白白挨了一巴掌,简直是无妄之灾。 事情就这么僵持着,一直到众人耳边传来大队长的怒吼:“太阳都晒屁股了,你们还杵在这里干什么!工分不想要了?集体荣誉不想要了?还不赶紧去干活!” 大队长中气十足的男中音,吓得围观的人群顿时做鸟兽散。 这也算是歪打正着,替李向阳解了围。 知云心里有些可惜,这出戏结束的有点快,有点意犹未尽啊,她还想看看,这男主在女配的纠缠下会怎做出怎样的选择呢。 结果……就这? 不过看到男主能现场翻车,还是让她的心里颇为开心,将男主和恶毒女配锁在一起,果然是一个正确的决定。 男主终于是将嘤嘤嘤的殷小雅拉走了,云婿收获了一波同情和安慰。 这边殷小雅被李向阳拉回两人的家,就爆发了一场激烈的争吵,李向阳自觉龌龊的心思被人当场揭穿,让他丢了面子,也丢了里子,自然对殷小雅非常不满。 反正两人现在已经结婚,生米也已经煮成了熟饭,他还有什么可怕的? 殷小雅是又伤心又愤怒,她明明是为了这个男人,才去针对那个狐狸精的,可这个男人竟然不站在她这一边,还嫌她无理取闹…… 殷小雅越想越伤心,开始歇斯底里的哭起来,一边哭一边摔砸东西,不一会就把家里不多的东西都摔了一遍。 有的摔坏了,但有的很结实。 李向阳忍无可忍,第一次动手打了殷小雅,殷小雅更加伤心绝望,又怎肯善罢甘休? 不一会儿两人你来我往就打做了一团…… 从这次事件之后,李向阳老实了很多,至少在有其他人在场的时候,他努力管住了自己的眼睛,不再四处乱瞟了。 知云瞧的乐不可支。 她弄不死李向阳,就像她自己也死不了一样,毕竟他们两个一个是男主一个是女主,使之成这本书中世界的砥柱,若是两人之中有一个意外死亡,这个由小说形成的世界就会坍塌。 天道不会让他们轻易死亡。 当然,女配殷小雅不在此保护之内。 但知云一点弄死殷小雅的念头都没有,弄死她干嘛?留着她给男主添堵不好吗?反正这两人已经被她一封信强行绑定在一起了,就让他们一起互相折磨去吧。 她就想看看,男主什么时候才会忍不下去,亲手弄死女配,到那时,她一定要做个守法的好公民,主动揭发男主犯下的错误。 就算是弄不死他,恶心他也挺好的。 对于殷小雅来说,死在自己最爱的人手中,也是一种幸福吧,哈哈哈哈…… 第14章 年代文女主14 毕竟多一份资料就多一份成功的希望,若是能够考上大学回城,这是多少钱都换不来的。 倒是也给家里发了电报,但情况同样不容乐观。 先不说复习资料有多难找,无论是李向阳还是殷小雅,都不是家中独生子女,都有兄弟姐妹,所谓的近水楼台先得月,找到复习资料,自然是要想方设法留在自己手里。 夫妻两个搜罗了半天,到底也搜罗不齐,有心想过来跟这些知青们挤在一起学习,但却因为这两年关系不断恶化,这些知青们根本就不接纳他们。 也不知道殷小雅是从哪里听说的,知道知云的复习资料多,就直接找上了她:“你放心,我也不白借你的,我给你租金,每本书一天一块钱,你看怎么样?” 殷小雅说话的语气有些高高在上,哪怕这两年知云的日子过得不错,殷小雅也始终觉得除了自己别人都是穷光蛋。 在这个正式工人一个月也就只有二十多块钱工资的年代,每本书一天一块钱确实已经很高了。 但……知云并不想借给她。 与钱无关。 “不借,我的学习资料没有重复的,这些我自己还要用,你找别人去吧。” 殷小雅的眉头狠狠的皱起来,显然是没想到到知云会拒绝:“你别给脸不要脸啊,人太贪心了不好,一本书一天一块钱已经够可以的了,借你4本书,一个月都有100多了,你别不知足。” 知云站起身,一把拽住她的头发,拖着她往门口走了几步,手上一个用力,就将殷小雅摔出了门外。 殷小雅从“啊啊啊”的惊叫变成了“啊”的一声惨叫。 众人也没想到,话说了没两句,知云就直接动手了,不过既然吃亏的人不是知云,他们也乐得看热闹。 殷小雅从地上爬起来,那也只敢对着知云放两句狠话,根本不敢像以前那样动手。 知云也不惯着她,她放一句狠话,就给她一巴掌,知云的手又快又狠,让殷小雅想躲都躲不掉。 在连续挨了三个耳光之后,终于学乖了,闭上嘴灰溜溜的跑了。 李向阳全程都没出现。 但并不证明他不知道,他听到了外面的争吵声,也听到了殷小雅的哭喊声,但就是不肯出屋。 也不知道此时的殷小雅,后不后悔嫁给了这个男人。 这一次高考,招生对象是工人农民、上山下乡和回乡知识青年、复员军人、干部和应届高中毕业生。 知云既有高中毕业证,属于往届高中毕业生,就是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自然是符合报考条件的。 从高考恢复的消息传来,到正式开始考试,一共不到两个月的时间,时间上非常紧张。 对此大队长给了报名参加高考的人一个优待,可以干半天休半天,剩下的时间就学习。 不止是知青,村子里的孩子准备报名考试的,也都可以享受这个待遇。 知云有着原主的记忆,这两年也足够努力,她不敢说自己一定能考上最好的学校,但考一所好一点的学校还是没问题的。 到了高考的前一天,村里所有参加高考的人,都由大队部的牛车送到了县城。 山路曲折又绵长,若是考试的当天才走,那半夜就得出发,第二天有没有精力考试都是个问题。 众人商量了一番,大家一起凑钱,有街道办给介绍着,借住在了一户人家的两间空房子里,男生们一间,女生们一间。 好在大家伙早有准备,来的时候都各自盖了铺盖。 进了房间之后,都纷纷在地上打起了地铺,然后谁也顾不得谁,都拿出书,争先恐后的看起来。 临阵磨枪,不快也光。 大家都卯足了劲学习,这一次只要考上了大学,就能够顺理成章的回城了,谁又不想搏一把呢? 等到大家都从考场上出来,在聚集到这个临时租住的小院子里,有人兴奋,有人沉默,有人懊恼。 知云一边翻着书,一边回忆着今日的考题和自己填上的答案,心里默默的给自己估着分。 知云填报了三个志愿,两个京市的,一个广市的,在是否接受调剂那一栏,她填了个是。 她只是要利用高考回程,顺便混一个大学文凭,至于具体是上哪座学校,她倒真是不在意。 不管是京市还是广市,都离的她老家很远,这是知云特意考虑过的。 原主的原生家庭并不重视她,她也不想去融入,离得远远的就挺好。 说是以后他们不找她,那她也不会去主动联系那一家人,如果那一家人找到她,她也就是承担个最基本的赡养责任,其他的就别想了。 不愿意联系他们还有一个原因,知云这具身体现在已经19岁了,已经到了适婚年龄,怕那一家人会拿她做筏子,拿捏她的婚事。 虽说知云不会受其摆布,但也会给她添堵,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何必往上凑呢? 考试结束,众人又回到大队里,继续参加劳动,不过这一次大家的情绪明显浮躁了不少,高考结束不过才半个月,有人时不时的向村口的那条路口眺望。 大约高考结束后一个多月,大队里迎来了第一张通知书,随后接二连三的又有通知书送来。 社员中有一个考上了大学,知青里共考上了4个人,知云就是这四个人中的其中之一,她被第二志愿录取了,某大文学系。 虽然不是她最喜欢的专业,但好在校区是在京市。 让知云始料未及的是,男主哪怕是在鸡飞狗跳的环境里,也依旧考上了大学,虽然跟知云不是同一专业,但却是在同一所学校里。 这该死的男女主缘分。 反倒是殷小雅,哪怕最后还是找了几本书来看,但还是名落孙山了,这让她非常失落。 两年柴米油盐酱醋茶的日子,将恋爱脑的脑子也掰正了不少,至少她现在看李向阳,不是哪哪儿都好了,甚至还多了许多她看不惯的缺点。 不间断的争吵,终究是伤害了感情。 第15章 年代文女主15 李向阳要去上大学,殷小雅却只能继续留在农村,让李向阳动了离婚的念头。 如果是前两年,离婚会让人抬不起头来,但现在不一样了,离了婚去上大学,就是换了一个全新的环境,只要他自己不说,谁又知道他结过婚呢? 他完全可以在大学里,找一个志同道合心意相通的,尤其是要长得漂亮的。 殷小雅已经配不上他了,哪怕她的家境确实比他的好,但现在那已经不重要了,一个大学生的含金量,足可以压过这一条。 更何况殷小雅家也不是只有她一个孩子,哪怕她曾经受宠,但两年不见,亲情也浅淡了许多,尤其是他们结婚以后,家里的包裹寄来的越来越少了,寄来的物资也越来越薄,从开始的钱票粮票,罐头点心,棉衣棉裤,渐渐变成了一些不值钱的东西。 李向阳不是没有怨言,他甚至觉得自己上了当,以为这个殷小雅有着家庭的补助,会是个潜力股,谁能想到渐渐竟成了个弃子呢? 这两年因为殷小雅的醋劲,李向阳也没敢再招惹其他女人了,当然这只是其中的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就是好女人看不上他,能看上他的又长得不漂亮,他看不上。 另外两个考上大学的,一个是唐爱珍,另一个是王岩。 知云拿着录取通知书离开的时候,要那些学习资料,都留在了知青院里,鼓励着这些共同生活了许多时日的同志,好好复习,争取明年的时候可以考上大学。 殷小雅到底还是厚着脸皮动用了家里的关系,哪怕她没有考上大学,家里也给她弄了个名额回城了。 李向阳想甩开殷小雅的想法泡汤了,因为他们两个的老家原本就是京市,李向阳考上的那所学校也是京市的。 知云抿唇一笑,就喜欢这样的发展,渣男和贱女原本就不应该分开,两个三观不正的玩意,互相折磨吧,不要去祸害别人了。 大家伙都回不了城的时候,没人觉得不自在,现在考上大学的能够回城了,剩下他们这些没考上的,还要在这里继续面朝黄土背朝天。 就仿佛是明明同一阶层的人,一下子分成了两个阶层,有人坐不住了,开始往家里写信发电报,找关系想回城。 没用多久,就有几个知青家里来了消息:正在给他们运作回城的渠道。 杨悦,云娇,韩玉斌…… 因为只有知云和李向阳考上的是京市的大学,再加上殷小雅,原本只有他们这三人同路。 但知云拒绝跟他们一起走。 在大队里的牛车,晃晃悠悠的把五个回城的知青送到县城的时候,其他人都去坐车了,只有知云,找了一家宾馆住下了。 大队部之所以主动安排了牛车送他们,也是因为想结下一份善缘。 一来她有储物袋,不必大包小包的扛着行李赶路,二来也是不愿意跟看不惯的人一起走。 在住进宾馆之前,就找了个机会将行李收进了储物袋里一部分,留下两个比较轻的编织袋 宾馆里有公共浴池,每天开放三小时,都是在傍晚的时候才开放,知云现在的修为还施展不了清洁术,在知青院里洗澡也不方便,现在有机会了,自然是要去洗一洗。 她在公共浴池开放的第一时间,就买了票进去了。 第一批进来洗的人水是最干净的,后面的就不好说了。 知云简直是以洗战斗澡的方式,很快就把自己洗刷干净了,在浴池里的人多起来的时候,她已经洗完离开了。 车上也可以睡觉,她不想浪费这难得的独处的时光,抓紧时间盘膝打坐修炼。 第二天,知云提着两个编织袋退了房,等到了车站的时候,手里的两个编织袋已经不见了,只有挎在胳膊上的一个包袱,里面装的都是吃的,还有一个用来喝水的搪瓷缸子。 那是她在黑市上换的,原本原主从家里带出来的是一个罐头瓶子,原主一直用那个喝水来着,知云在第一次去黑市的时候,就给自己换了个搪瓷缸子。 她需要从县城里坐车到市里,再从市里坐火车到京市,中间还要再转一趟火车,带太多东西实在是不方便。 让知云极度无语的是,哪怕她在县城里耽搁了一天,等转到发往京市的那趟火车上时,竟然又遇到了李向阳和殷小雅。 盲猜一下,该不会又是男女主之间那种该死的缘分吧? 在红枫大队这两年,虽然知云跟男主没什么接触,但总归是在一个大队里。 现在这是离得远了,剧情君又特意把他们两个送走一堆吗? 可惜打错算盘了。 知云翻了个白眼,假装没看到这俩货,找到了自己的座位。 她的座位上坐着一个年轻的女孩,在知云亮出自己的票后,没有任何狗血,女孩站起身将座位还给了她。 李向阳和殷小雅时不时的就盯着她看,知云全程无视,将脸扭向窗户的方向,摆明了不想搭理这两人。 但殷小雅还是又凑了过来:“张知云同志,你的行李呢?我记得从红枫大队离开的时候,你带了好几个包呢。” 知云转回头,用看白痴的眼光看着殷小雅,语气轻柔:“殷知青不知道吗?有一个单位叫邮局,他们有一项业务,那就是可以邮寄包裹,所以,我手边没有行李很奇怪吗?” 殷小雅闹了个大红脸。 她还以为,张知云的行李被人偷走了呢,原本还想过来幸灾乐祸一番,出出心里的一口恶气,却没想到得到了这么一个答案。 而这个答案,显得她多么弱智似的。 这些年的打击和挫折也不是白给的,听了知云怼她的话,抿了抿唇没再反驳,又默默的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 李向阳很尴尬,也觉得殷小雅很蠢,虽然开始的时候,他也很奇怪,张知云为什么没有行礼来着。 他将头倚在椅背上,闭上眼睛,装作不认识殷小雅。 殷小雅看了他一眼,倒是没有逼着他说话。 第16章 年代文女主16 两年的夫妻生活,终究是让他们成了怨偶,这种怨,在李向阳考拿到了大学通知书,而殷小雅落榜的时候,差一点就达到了顶点。 火车咣当咣当,很快就到了吃饭的时间。 知云先是去打了一茶缸水回来,借着包袱的掩护,从里面拿出了一个铝饭盒,打开里面是一个白面馒头,两个剥好了壳的鸡蛋,还有一根鸡腿,一根咸菜条。 丰盛的午餐,让坐在不远处的殷小雅和李向阳忍不住咽了咽口水,虽然他们的生活水平比起其他知青是要好一些,但看着这又是肉又是蛋又是大白馒头的,还是忍不住眼馋。 知云旁若无人,喝着热水,将饭盒里的饭吃了个精光。 无视了周围一圈咽口水的声音。 好在没遇到什么极品上来道德绑架,让@分半条鸡腿什么的。 这年头,就连极品也知道,这么好的吃食,想问别人要到手是不可能的,尤其是那个女孩看起来冷冷淡淡的,不跟周围的任何一个人攀谈,一副不近人情的样子。 既然已经预知了结果,那就不凑上去自讨没趣了。 火车开了一天半外加一夜,终于到达了京市。 走在一众提着大包小包的人群里,胳膊上只挎了一个包袱的知云,显得格外悠闲轻松。 殷小雅心中不愤,忍了忍没忍住,冲着知云的后背喊道:“张知云同志,请过来帮个忙,搬两件行李吧。” 知云假装没听到,头都没回,在人群中很快就穿梭着消失了身影。 殷小雅气得咬牙切齿,现又无可奈何。 李向阳黑着脸,手提了一个大包裹,肩上还背着一个,默默的往外走。 出了火车站,知云并没急着去找学校,而是找了个宾馆住下了。 坐了这么长时间的火车,哪怕现在多少有点修为,也感觉浑身的骨头都坐僵硬了,还是先睡一觉再说,明天再去找学校。 反正现在就是找到了,也还没到报到的时间,如果学校不让提前进去,她还得在外面再住几天宾馆。 第二天退房时,看着不怎么搭理她的服务员问道:“同志,请问京市xx大学怎么走?从这里过去要坐几路车?” 服务员漫不经心的抬起眼皮撩了她一眼:“你打听这个干什么?去那里是做什么的?” 知云有些无语,问个路而已,有必要把她当成阶级敌人一样用审问的语气吗? “我是xx大学的学生,今年刚录取的,想提前过来报到。 这不是刚到京市,对这里路况不熟,这才想打听一下嘛。” 服务员的眼睛亮了亮,一扫刚才的爱搭不理,变得热情起来:“原来你是大学生啊,了不起,了不起!” 服务员竖起一根大拇指晃了晃:“现在能考上大学的可都是牛人,我们有好几个同事都去参加了考试,结果一个没考上。” 知云笑了笑:“从收到通知到开始考试,时间太短了,你们加油啊,明年一定能考上的。” “谢谢你啊,你真是个好人。” 服务员被发了一张好人卡,脸上的笑容更加真切,很热情的详细介绍了去往xx大学的路该怎么走,跟刚开始的态度判若两人。 等目送着知云离开,服务员忍不住在后面握了握拳,给自己加油打气,明年!明年她一定会考上大学,成为一名光荣的大学生!书包阁 不知该说是孽缘,还是该说是无巧不成书,知云找到学校的时候,竟然在校园里又看见了那两口子。 不过那两人并没有看到她。 学校还是比较人性化的,对于他们这些提前来的学生,也提前开放了宿舍。 虽然现在还不是没到报到的时间,但也有值班的老师和学生,为他们这些提前到来的学生做指引。 知云拿着通知书去报了到,领到了宿舍的钥匙,在学姐的带领下找到了宿舍。 一路上学姐给她指点了图书馆,食堂,就是公厕等等学校的公共设施位置和方向。 知云一边顺着学姐指引的方向看,一边在心里决定,等安顿好了之后,就在校园里转一转,提前熟悉一下环境。 到了宿舍门口,打开门,学姐问道:“张学妹,你的行李呢?怎么没看你一起带来?” “我临时放在旅馆里了,这不是也不确定,咱学校现在让不让住,毕竟还没到报到时间,就想着先过来看看。” 知云随意地扯了个谎。 “行李多吗?你一个人拿不拿得过来?要不要我安排个人过去帮你过去一起拿?” “不用了,谢谢学姐,我带的东西不多。” 开玩笑!敢让人帮吗? 那学姐也没坚持,或者是她原本也只是随口客气一句。 送走了学姐,在宿舍里转了一圈。 这是一个八床位的宿舍,里面共有八张床,分列在靠墙的两侧,都是木质上下床。 上面的油漆已经有些斑驳,一看就是历经了不少岁月的沧桑,好在用料实在,看上去还算结实。 最好的位置自然是靠窗的位置,这个位置采光好,通风好,她得趁着其他人还没来,先占一个位置再说。 简单的扫了一眼,便从心的选择了右侧下铺靠窗的那一张床,按照风水学来说,这一张床的位置更好一些。 床板上有一层浮灰,她的修为还太低,连个简单的清洁术都使不出来。 但是没关系,她有清洁符啊,只需要一点点灵力,就可让其发挥与清洁术同等的作用。 将房门关紧,从储物袋里掏出一张清洁符,两根手指夹住,运起一丝灵力催动着清洁符,就甩向了她相中的下铺。 不是她小气,而是清洁符的效果太好,普通的笤帚抹布是打扫不出来这种效果的,所以她只管自己的一亩三分地。 何况她也没有义务帮别人打扫。 符纸落到床板上,犹如一阵清风拂过,那个下铺的位置上立刻变得洁净如新,与其他落了灰尘的铺位看起来泾渭分明。 为了防止出去拿行李的时候,打扫出来的铺位被别人占了,从储物袋里拿出了一床褥子铺在了上面,想了想,又拿出一床床单,用碎布条绑在了床柱的两侧,遮挡了床上大部分的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