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平阎老大》 第一章 开局一只碗 长街清冷,锐风如割,偶尔有几个行人弓着腰背,缩着脖子,快步走过。 踩得碎雪“嘎吱”轻响。 天色昏沉沉的,两只寒鸦绕着残垣凄厉鸣叫。 在这种天气,估计连鸟儿也找不到什么吃的,只能无奈盘旋。 倒塌一半的土地庙前,碎砖烂瓦中早就探出了几棵细嫩绿芽。几个衣衫褴褛的半大小子,或躺,或坐的斜靠在街边断墙处,眼巴巴的望着行人路过,齐齐叹了一口气。 陈平用尽全力半撑起身体,感觉自己快要虚脱,脑子晕晕糊糊的,有些看不清东西,好一会,才看到身前泥水雪粒中一只破碗,里面空空如也。 视线下移,就看到一条腿,从膝关节处反转,弯成诡异的弧度……这种姿势一般人摆不出来,明显是断了。 如果不是因为从腿上传来一阵阵钻心剧痛,还残留脑海,他几乎不敢相信,这是自己的腿。 ‘我腿断了,什么时候断的,不对,这不是我的腿。’ 二十二岁那年,陈平三十六路谭腿功成,一口气踢断八棵碗口粗细的小白杨,他就觉得,世上很难有人硬生生打断自己的腿。 怎么说呢? 自己的腿当然熟悉,说是钢筋铁骨夸张了点,但是,筋肉虬结,处处老茧厚皮…… 现在这条腿呢,细皮嫩肉,红肿断折处,色泽艳若桃李,发出一阵阵令人欲呕的腥臭味,关键问题还不是这个,小腿稍嫌修长,皮包着骨头,显然十分瘦弱。 “这不是我的腿。” 陈平喃喃自语,猛然伸开脏污漆黑的双手,见十指纤长,掌心和指腹处处血痕伤口,他心里隐隐有了一种猜测,抬眼望向四周。 入目所在,行人衣着复古,有人扛刀背剑,奔行快捷,房屋低矮成片,几处两三层建筑,看上去古色古香,飞檐吊角…… “当然是你的腿。” 旁边一个面容木讷的半大小子,一只手费力在腋窝里抓住虱子,塞到嘴里咀嚼了几下,吞了下去,转头看过来。 “阎老大那天踢断你的腿,我亲眼看到的。” 这人左臂齐肘而断,伤口似乎没有全好,仍有丝丝血迹渗出。不过,他仿佛感觉不到什么痛苦。眼神木然,看着陈平的时候,多了一丝说不出的意味。 也不知是怜悯,还是嘲讽。 是怜悯身边的同伴可能因为受伤发热,烧坏了脑子,一时分不清现状。 还是在嘲讽自己身处的坑爹的境遇?谁又比谁能活得更久一点? 心情正处于剧烈震动中的陈平,一时没能分得清楚。 “你的手?” 陈平有些纳闷他的态度,也不太好细问自身的情况,但基本上明白自己可能是穿越了。 身为东南亚第一高手,世界黑榜排名第七的老手,他的名望是靠着一手八卦掌硬生生打出来的。 怎么可能对自己的身体状况不了解? 再说,任谁落入陷阱,被数十条枪集火,也不可能活得下去。 活着就好,能活出第二世,还要什么自行车? 自己现在的身份看起来是一个乞丐,伤病交加,还饿得不行,身体又比较瘦弱,终归还是活着。 但是,身为乞丐,又是断腿,又是断手,就会让人想起了很不美好的事情。 如果猜得没错的话,事情就有些大条了,不单单是讨不讨得到饭、会不会饿肚子那么简单。 大家都变成残疾人,是巧合吗? “没事,我自己砍的。” 半大小子说话的语气,就像砍的是别人的手一般,声音没什么起伏。 “去岁雪灾,为躲避北周胡骑,我与乡人南下躲避,路上没有吃的,幺妹被几个畜生掳去……我当时饿得狠了,就砍掉左臂与人换了粮食,吃饱后,恢复了一点力气,寻着那几个畜生宰了。” 这是个狼灭! 陈平眼皮狠狠跳动了下,听懂了这小子平静话语里的凄凉血腥之意,也没去问他妹妹到底救回来了没有。 转头又看,右边是一个嘴角歪斜,还流着涎水的青年。这人竟然一直没有抬头,只是眼呆呆的望着自己红肿的断腿处出神,还不停的咽着口水。 草…… “所以,我断腿,你断手,都是残疾乞丐,那位也是……” “嗯,他脑子不好使,叫大傻,你得小心他把你的腿当鸡腿啃掉,他分不太清的。” “另外那两个呢?” 陈平注意到,不远处还有两人,同样的衣不遮体,浑身脏污,同样的身前摆着破碗,看上去十五六岁。但他们手脚是齐全的,甚至,他们的脸还颇为干净,有点秀气。眉毛上残留着雪渣子,想必是用雪擦了脸,是讲究人。 就算是要饭的,也要把最美的一面展现给外人。 “他们呀……” 半大小子拖长了音调。https:/ “小桌子和小凳子是亲兄弟,两人读过几年私塾,家道中落之后,想要出人头地,于是,割了自己想去靖海王府当差,结果人家不要,于是流落街头。” 的确,也算是残疾人。 陈平面皮抽动,终于确认了些什么,自身处境,比想象中还要艰难。 听着这话,那两个努力展现最美好一面的葵花兄弟,头垂得更低了一些。 “左断手,你何必要揭人伤疤?” 随着清脆的嗓音响起,一个细细小小的身影从后面闪了出来。 这人说了一声,快速走到陈平身前,支着手把他扶得坐正,从怀里摸出一只鸡腿,一个大白馒头,塞了过来,“快吃,你都饿了一天一夜了,又受了伤,先前我都担心你醒不过来呢,还好,还好。” 这又是谁,为何对我这么好? 初来乍到,脑子没有一点原来的记忆,一时之间,陈平只是茫然看着新来的这人,衣服破烂,脸上被黑的黄的画成了花脸,完全看不出长相,只是一双眼睛乌漆麻黑,透着关切。 对方头上还有个凸起,渗出血渍…… 从身形到衣服,再到手中的食物,陈平约莫有了判断。 这同样是一个小乞丐,年纪应该更小一点,或许十一二,或许十三四,反正瘦不拉叽的,看不太出岁数。 那么,这鸡腿和馒头。 “是偷的?” “偷什么偷?福源酒楼程老西心黑手黑,吃不完的饭菜,宁愿倒在粪坑里,都不愿意施舍我们半点……拿他们家点剩饭,能叫偷吗?” 小家伙振振有词。 如果忽略掉他头上那被人打出来的肿包的话,的确有些说服力。 说着话,他又摸出两根短竹竿,猫着腰,把陈平的伤腿拉直,扯出不知道从哪里找到的绳子,支着竹竿把伤腿绑直。 “你还会这个?” “我会的可多着。” 小家伙扬起脸笑了笑,明明脸上花得看不清长相,却偏偏给人一种阳光明媚的感觉。 左断手用力的把目光从那鸡腿和馒头之上移开,没话找话:“花脸儿是你捡回来的,那些天我都以为他要死了,结果还是活转过来。你宁愿饿着自己也要分一口吃的给他。所以,不用有什么过意不去,该吃就吃,多活一天算一天。” 他现在已经确定了,在花脸儿出去搞食物的当口,因为受伤受寒,或许还有发热,这位脑子彻底烧坏了,啥都不记得。 陈平点了点头,闻着鸡腿和馒头香味,肚子里恍如伸出了十七八只小手,使劲的揪扯拧撕,滋味简直是一言难尽…… 他的眼睛都开始轻微充血,只想一口吞掉手里的食物。 没饿到极处的人,永远也体会不到这种感觉。 正要把鸡腿放到嘴边,耳后风起。 陈平条件反射般,脑袋微侧,身形挪开。 嘭…… 半块砖头狠狠砸在地上,一只脏污大手,从鸡腿下方一掠而过,猛然回头,就看到大傻那张歪斜着嘴的大脸。 竟然放抢。 不是说同伴吗? “啊……” 耳边听到一声尖叫,花脸儿如同一只野猫般蹦起来,双手飞快的盯住大傻那张大脸抓挠:“让你抢,让你抢,还打人,大傻你想死吗?” 大傻看起来体型要大,动作却稍显笨拙,完全挡不住那抓挠的双手,脸上飞快出现几道深深血痕……当下顾不得反击,连忙蹲在地上,双手护头,呜呜叫了起来:“我饿,我饿。” “你饿就要打人?还抢东西,怎么不见你去街上抢行人,你是真傻还是假傻?” 花脸儿怒气冲冲,气喘吁吁的停手骂道,倒是没继续攻击。 “都得死,都得死。” 大傻看到花脸儿不攻击了,双眼赤红,像受伤的野狗一样咆哮,“阎老大说了,讨不到银子,是我们没用,干脆就打断手脚,扔到街心去乞讨,全都活不成啦!” 一阵冷风吹过,寒意刺骨,雨水夹着雪粒,斜斜打落。 几人心中寒冷,全都失了说话的心气。 大傻当然不是真傻,会抢食,会打人,做了坏事还会开脱自己。 谁要说他傻,自己才是真的傻。 左断手木着脸,缓缓走进土地庙。 天色已经快要黑沉,庙外朔风如割,这早春时候,仍然很是寒冷。几人没有烤火,因为没有木柴……但好歹,庙里还能有片瓦遮身,能找到干燥的地方眯上一觉,这已经很好了。 花脸儿也失去生气的心情,扶着陈平进了庙内,找到半塌的香案底下安身。这里风吹不到,雨淋不进,是睡觉的好地方,也不知那几人为何不来抢占。 雨,渐渐停了,乌云散开,最后一丝天光,从破烂瓦片处照射下来,衬得庙内愈发阴暗。 “不能逃吗?” 陈平倒不是担心自己,而是奇怪。 从先前的观察中发现,自己这些人,大抵就是一个被人控制的乞丐团伙。 打断手脚,人为制造出一些可怜虫,利用路人的同情心乞讨银钱…… 这种行为,莫说是在古代,就算是在后世那会,仍然偶尔可见。兵荒马乱的时代中,完全可以说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那么,这里活不下去,为何不换个地方? “逃不了的,在城内还有一线生机,出了城更是死路一条,山贼横行,流民如鬼,更有野兽伤人……” 花脸儿声音低低的,鼻音有些重,“而且,麒麟街是七色堂麾下青字香堂地盘,好多人盯着街面,逃不了多远,就会被人发现。阎老大虽然凶恶歹毒,总不至于无缘无故就杀死手下的乞丐,或许会大发善心,给我们一条活路。” “什么活路?当日你忘了画花一张脸,阎老大还说把你卖给贵人享用呢?要不是你瘸子哥拼死护着,你就没了。”左断手幽幽说道,眼神中全是讥诮。 “不过,逃不了是真的,北城十三条街道,全是七色堂的地盘。出去让人逮回来,就是一个死字。就算是出了北十三街,去了南城区,长河帮也不是省油的灯,哪里都没有安身之地。” “死就死,我绝对不愿意被人打断手脚,像狗一样成为别人挣钱的工具。” 大傻突然发一声喊,趁着月色微光,冲出庙门。 他一点也不傻,还是要逃走。 事实证明,侥幸心思要不得,虽然只是几个臭乞丐,还是有人盯着他们的。 大傻刚刚冲出庙门,门口黑影一闪,一只大脚重重踢在他的胸口。 “喀啦啦!” 大傻整个人离地而起,倒飞丈许,重重撞在庙内立柱之上,破瓦、粉尘簌簌直落,木柱歪斜。 有火把亮起…… 光芒照处,就能看到大傻那歪斜的嘴角,更显扭曲,嘴里嗬嗬惨叫,有血水淌出。 他的胸部已经整个塌陷下去,可见来人脚力之强,随意出脚也能踢死人。 “阎老大!” 看着门外踏步进来,脸上长着横肉的大汉,花脸儿一眼就认出来了。 第二章 千年杀 火把背光处,横肉高大汉子脸上挂着的笑容,看起来不觉亲和,反而有些狞厉。 他迈着四方步,很是不伦不类,身后跟着一个瘦高个,亦步亦趋,满脸的幸灾乐祸。 “你们这些小崽子不要怪俺这做老大的,麒麟街十一处乞讨点,偏你们这里,一两银子都讨不到,俺也很难做啊。” 不知为何,阎老大的语气竟然有些诚恳:“香主那里追索下来,一个月二百两银的上供,直压得俺喘不过气,要不,你们乖乖的让俺把手脚打断了,哭得凄惨点,可怜点,就能多讨一点银子了。” 众人心中一震,全身发冷。 陈平缓缓撑着香案站了起来,长长吸了口气。 他在后世那会,走南闯北风里来雨里去的,见识过形形色色的各类人等,当然不会错看了此人的心性。 对方说得貌似十分诚恳,让你体谅体谅我的难处,但骨子里却是十分冷血,把自己的快乐寄托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不对,别人的痛苦,在他看来,根本就不存在,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也容不得有人半点忤逆。 大傻果然不傻,他想逃走,一点也没做错。 因为,他知道,一旦留在这里,阎老大绝对不会放过自己。 “扑通……” 小桌子、小凳子两个葵花兄弟精神立刻崩溃了,双腿一软,跪倒在碎砖烂瓦之中,哭嚎道:“阎老大,饶了我们,我读过书,会写字,会算帐,还会……” “起开,两个卖一屁一股的阉人,薰死老子了。” 阎老大头也没回,只是死死盯着陈平。他身后跟着的瘦高个,凶恶叫嚷着把葵花兄弟两个踢了个跟斗。 左断手脸色木然,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转头看向陈平。 花脸儿身体微微颤抖,伸手捉住陈平的衣角,兀自昂着头,恨恨的看着阎老大那张狰狞的笑脸,仿佛要记在心里。 这一下,陈平终于知道,为什么自己就算是断了腿,发烧死过一回了,身体虚弱得不像话,仍然没人抢这香案之下很好睡觉的宝地。 原来,自己竟然是这几个小乞丐的“头儿”啊。 那么,问题来了,大傻到底傻不傻,先前竟敢抢自己这“头儿”的吃食。 这不单是那家伙脑子不太好使的原因可以解释,只能证明,自己原身,可能心地还挺善良……有能力又心善,能把众人拧成一根绳,上下同心。所以,被阎老大针对性打断腿之后,终于发烧发死了。 果然,好人不长命。 这逻辑就闭环了。 “本来你们年纪稍微有点大,就算断手断脚的,也比三五岁的孩童要差上许多,很难勾起别人的怜悯,挣不到太多银子。但多少也能有个三瓜两枣的,好过现在这般模样。” 阎老大眼中闪过一丝狠意,也不耐烦多说,一个箭步冲前,伸出青黑色手掌,挟着厉风抓向陈平的手臂。 他手指弯成勾状,根根粗如萝卜,一看就练了手上功夫。 这人也不是一味蛮横,倒是知道“擒贼先擒王”的道理,只要先行泡制了当头的,其余人也不敢反抗,只能乖乖的让他打断手脚。 他甚至没有一点防备,上次踢断对方的一条腿的时候,就知道了,这位看着面容俊朗气势沉静的少年人,并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么有本事。除了有一把子天生的力量之外,连基本的技击格斗都不懂。 自己锻骨有成,力大身强,出手精妙,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失手。 他甚至已经预见了,抓到对方的手臂直接撕下,再把手脚踩成肉泥,伤口越难看越好。 当然,等会还要把对方那张脸给划烂,一个男的,长成这般模样,这不是犯规吗? 万一在乞讨的时候,勾引到了某位路过的千金小姐,找人来跟自己为难,那就不怎么美好了。 想到这里,他心里升起一种痛快感,平生最喜欢的就是看着有人在自己的手下哀嚎,尤其是这种没有能力反抗的“绵羊”,这会让他无比真实的感觉得到,自己是个大人物,生杀在手,多美妙。 眼前的“猎物”终于“惊慌”了起来,再也保持不住先前平和冷静的姿态,双手挥舞着,身体使劲侧着后闪,但又怎么可能快得过自己的抓拿。 阎老大心中冷笑,眼前突然就看到一蓬灰雾。 他连反应都没有,眼睛就看不清了,无数细小粉末颗粒打得眼珠生痛……灰蒙蒙的光线中,似乎有黑影向自己扑了过来,耳中听到有风声,要从腋下穿过。 ‘香灰……’ 脑海里闪过这个念头,他怒吼一声,连忙回手护在眼前和胸间,一脚闪电弹起,卷起厉风。 啪,就把香案踢成碎片,收腿回来,还没站稳,脑后一震,身体僵在原地,再也动弹不得。 陈平脸色苍白如纸,重重喘息着,他已经站在阎老大的身后,断掉的右腿膝盖处旧伤裂开,血水潺潺,花脸儿细心绑好的竹杆此时已经断裂,刺入肉中。 刚刚的动作调动全身,手脚身眼并用,实在顾不得许多,伤腿也受力不轻。 不得不说,自己这具身体看着不显强壮,力量速度在普通人中的确是佼佼者,换句话说,是天生的练武胚子。 虽然根骨很是不错,但毕竟,他断了一条腿,身体又虚弱,再加上平日里似乎没有练过套招,稍稍一动,就能扭到胯,拧到筋…… 意识之中,强行控制身体用出八卦拳的“叶底藏花式”打出一捧香灰,再用“拔草寻蛇式”身形伏低,贴地绕身钻到阎老大的身后。起伏之间,反手把香灰小铲生锈的铁柄尖端刺入他的后颈,切断神经。 这动作看起来简单,却是前生半辈子浸淫,苦练二十年的杀招所在。 就算换了一个身体,换了一个世界,蹶了一条腿…… 深入骨子里,刻在灵魂中的生死交锋经验,却没有扔掉。 “叶底藏花”本质就在一个“藏”字,就是骗。 招无常招,势无常势,不拘拳脚刀剑,只要骗得对方看不到自己扔香灰的动作就可以。 就如魔术一般,看起来是武术,其实内含深刻的道理,涉及到心理博奕。 阎老大别说没有防备,就算他如临大敌,时刻警醒,也不一定就能躲得过…… “惊慌闪躲”、“手臂乱挥”都是让他看的。不让看的,他永远也看不到。 对陈平来说,“藏”字诀是巧招,打起来容易;反而是身躯如龙,一伏一起,绕身刺颈的动作,太过艰难。 不过,好歹是做到了,完成度也不错。 九泉之下的爷爷看到,也会赞一声好。 看到变起肘腋,阎老大中招摇摇晃晃的倒地,身后三步外的瘦高个这时才反应过来,抽出腰间的半长铁刺,胡乱挥舞着要冲上来。 刚刚跨出两步,“嗷”的一声跳起,蹦了两下,一个头栽倒地上,疯狂抽搐。 陈平转头看得真切。 忍不住眼角疯狂跳动。https:/ 正在瘦高个挥着铁刺上前的一瞬间,左断手已抢先一步,扑地翻滚,抓起地上的细竹杆,由下至上,猛然刺出。 竹杆正中瘦高个的臀部某处,直没三尺。 好一式“千年杀”! 瘦高个再凶狠,此时显然已经狠不起来。 小桌子被这连串的变故惊得失了反应,嘴巴张得大大的;小凳子却没有愣神,捡起半块青砖,两步上前,骑到瘦高个的身上,闭着眼睛,嘴里嗷嗷叫着,就往对方脑门上招呼。 “叫我阉人,让你叫我阉人。” 连锤了七八下,直到砖头破碎掉落,他才睁开眼。发现瘦高个整张脸已经烂成一团,只余下双腿不时抽搐,很快就不动了。 火把掉在地上,渐渐黯淡下来,缕缕青烟缭绕…… 破烂的土地庙中,只余几人剧烈的喘息。 当然,还有花脸儿上牙轻轻嗑着下牙的声音。 正在这时,门外“咣”的一声,似乎碰掉了什么东西……紧接着,又有一连串脚步声,“蹬蹬蹬”急促远去。 “竟然还有人跟来,没有进庙。” 几人面面相觑,心想麻烦大了…… 第三章 一线生机 “说说吧,把阎老大的身份武功,行事风格,全都给我细细讲一遍。” 陈平大马金刀坐在倒塌的香案碎木板上,就像将军端坐白虎堂,眼神平静无波。 几人一看他神情,立刻镇静了下来。 仿佛迎面而来的狂风骤雨全都不算什么,分外的令人安心。 “阎老大暗地里管着这条街道乞丐流民,算是个小头目,平日里其实没有多油水,不过,听他自己吹嘘所说,是烧三柱香的正式弟子,去酒楼饭店不要钱……” “是啊,还听他说,经常跟兴庆府的捕头一起喝酒,估计是往脸上贴金,抬高自己的地位,倒是街上三十二家店铺收取例银,都是他带人亲自去的。” “前段时间董香主下令,每条街道必须缴纳二百两银,他交不出来。因此,疯狂压榨我们这些人,石头里面都想榨出油。以前,我们还能藏着几文钱,偶尔买两个馒头,后来,就没人胆敢再这么做,那天,那天……” 小桌子瞄了瞄陈平的断腿,没有再说下去。 “……” 几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着话,把阎老大老底掀了个干净。 左断手弓着腰,快速的在阎老大和瘦高个身上摸索着,很是熟练。 搜出了一点碎银,加起来约莫有三两多点,其余的除了瘦高个亲自携带的黑铁短刺之外,阎老大身上还有一小瓶酒,一个粉色肚兜,一条不明用途的泛黄长条白布。 这些东西全都堆到陈平的身前。 花脸儿蹲在地上,细细拆开陈平伤腿之上绑着的断竹杆,看到又开始流血,低声嘀咕了一句。 见到左断手搜出来的一瓶酒还有长条白布,眼睛就是一亮,拿了酒水淋在伤口之上,稍稍清洗了一下,就想拿白布来裹伤。 “那块布不能要。” 陈平连忙阻止。 “哦。” 花脸儿疑惑抬头,也没有坚持,于是拿过鸳鸯戏水的肚兜来当绳子。这东西绸布做的,扔了可惜,留下也没谁有脸拿来穿,当废物利用了。 “说说武功吧,我看阎老大力量强横,身手很是不凡,也不知有什么门道?” 陈平想了想又问。 他其实不想露怯,但是没奈何,自己前身的记忆,一点也不知道,连自己怎么就成了一个乞丐都不知道,更别说这几人的来历了。 还有,这个世界到底是什么朝代,身处环境武力值高低都不知道,偏偏来这没多久,直接就干死两人,其中还有一个是帮派头目,显然不是没有后患。 但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对方不死,死的就是自己。 被打断手脚,能不能活得下去,大傻都知道了,自己这些人不可能不明白。 对于陈平的问话,几人没有一个感到意外,似乎是接受了他发热烧坏了脑子,不太记事的毛病。 左断手对武功方面比较了解,闻言答道:“阎老大在我们看来,自然是很厉害的高手。正常情况下,就算是十个人围攻,也难伤他分毫,反而会被生生打死。但他毕竟只是外功修练者,筋络未曾通透,只是练到骨头,算是不入流。” “倒是董香主,有传闻称他已经开始洗髓换血,外家功法练到极为精深的地步,若是他来寻我们麻烦,那肯定是死路一条。” “咦,你能看出阎老大的武功层次?” “这个不难,若是阎老大练筋大成,筋膜连成一片,后颈就不是七哥你拿着劣铁铲柄轻易刺穿的了……最多入肉半分,会被卡住。” 左断手理所当然的回道。 陈平注意到,这小子开始称呼自己为“七哥”,不再是称呼“瘸子哥”,应该是先前干掉阎老大的行为,得到了他的认可。 真够现实的啊。 “这么说来,我们只要过了董香主那一关,就可以高枕无忧?” “也不是,董香主是干大事的,眼里没有我们几个小乞丐,反倒是手下三个副香主,狐狸、黑狼、花豹,这几人会过问一下。据我所知,阎老大是跟着狐狸常三思常副香主的,他死了,常副香主不可能不管。” 说到这里,左断手紧皱眉头,望向屋外黑沉天色,面上有了焦虑神色。 陈平仿佛没看到他脸上的急色,也根本没提逃跑的事情,低头思索,“常三思,好名字,狐狸这种生物总是狡猾的,不会很莽撞,以此为号,应该是个谨慎人。” 他没有仔细打问这位常副香主的实力到底如何。 事实上,就连阎老大的真实实力,也远远超过现在的自己,更别提副香主了。 在这古代社会,又是混江湖帮派的,很少会出现能者在下,庸者在上的情况。 因为,无能的人,很快就会被人暗地里打死了。 那么,可以认为,常三思的武功比董香主的洗髓换血要差一些,比阎老大这种锻骨境界要强上不少,至少就是练筋大成,反正,打是打不过的。 得另想他法,破开困境。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天都黑了,听几人议论,晚上还要宵禁。正常情况下,位高权重的常副香主会身处温柔乡中,没兴趣急赤白眼的来寻几个小乞丐的麻烦。 毕竟,死的只是帮派之中一个小头目而已,又不是他爹,并不用连夜奔丧。 更有可能,那逃走的活口,根本没什么胆量夤夜禀报给副香主,想见到人都难。理论上来说,这一晚上是安全的。 “想走的话,就离开吧,随便找个地方躲着。待得明日天亮,想办法混出城也可以。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好过在这里等死。” 陈平没想过要逃,他腿伤,走几步路都难,逃个毛线,就算不被人在暗夜里当成贼子直接砍了,一到天明,也太过显眼,直接会被逮住。 还有一个原因,如果来的是黑狼或者花豹两人“追凶”,他是一点心思都没有。 是狐狸常三思的话,就还有得谈。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只要把准脉搏,阎老大和瘦高个的死,也不是不可揭过。 “我不走,七哥在哪,我在哪,生死同。” 花脸儿抬起头,一双大眼睛水汪汪的。 草,这是个爱哭包。 “我们兄弟也不走,那天陈七哥从臭水沟把我们拉出来,不嫌弃我们是阉人,今日又杀出生天。不管怎样,我都跟着。” 小凳子面相阴柔,此时白净脸上有着异样的狠厉,像是要吃人一般。 小桌子没说话,只是重重点头,显然也赞同自家弟弟的话。 左断手叹了一口气,眼神中第一次有了波动:“我不知道怎么才能活下去,但是,七哥你把我从野狗嘴里救下,还给了吃的,这条命,卖给你又如何。” 合着这些人全是自己原身救下的啊。 这是什么大善人。 不用问了,大傻肯定也是自己救下的。 别说他了,那家伙已经死了,被阎老大一脚踢死。 死得如同蝼蚁,没有一点价值。好在,自己几人也算是帮他报了仇,算是可以闭眼。 “让我好好想一想。” 陈平有气无力的挥了挥手,想要带着这帮小乞丐一起活下去,难度好像有点大。 不过,他不慌张,自然有不慌的道理,倒不是全因为胆大。 先前打死阎老大那会,眼前似乎看到一个细小透明光球,直奔眉心。冥冥中能感觉到,这应该是机缘。 忍了好一会,终于忍不住,心中想着那光球,视线突然恍惚,看到一条白花花的蚕虫,正趴在云雾中睡着大觉,身体一涨一缩的。 死死盯着白蚕,有一些明悟涌入心中。 [春秋蚕(二转)] [天赋:溯源夺运、蜕茧重生] [根骨:4(中人之姿)] [悟性:3(平凡)] [劫运:2(破境)] [福缘:1(改命)] [功法:游身八卦掌(精通)、弹腿(熟练)] 第四章 拳法破境 初来乍到,立刻就是死中寻活,拼死搏杀,就算是前生久经风波,又死过一回,重新得了第二条命的陈平,也不得不暗暗道一声太过刺激了。 要怎么走出这必死的困境? 无论在哪个年代,杀人这事终归是不好的,如今这种环境下,底层人士虽然人命有如草芥,也不是没人管。 自己这几人,一旦被逮着,能在死前吃上几口牢饭就算很不错。 当然,以如今的身份来看,他们几个小乞丐基本上是没有什么机会去吃官家饭的。 很可能,就在哪个角落,被七色堂的人马捉住,直接摁死,没什么反抗的力量。 …… 新出现的光球,这条十分眼熟的蚕宝宝也许就是希望所在。 陈平死死盯着眼前属性栏上显现的字迹,他敢肯定,身边的几个愁眉苦脸的小乞丐根本就看不到这奇特的一幕,当下也不奇怪。连灵魂穿越的事情都发生了,再发生一些玄妙奇怪的事情可以接受。 为什么很眼熟? 这就要说到前生六岁刚刚跟着爷爷学武那会了。 武术,虽然在那个时候,终于成为了一种既不能谋生,又不能防身的可笑技能,老爷子却仍然把自身习练一辈子的八卦拳当成心头至爱,当成了代代相传,必须继承的传家宝贝。 因此,陈平从六岁开始,就开始泡药澡,扎马步,拉筋抻骨,打根基。 老爷子还在他生日那天,送了一只琥珀做为礼物。 那东西十分漂亮,正合适做为吊坠挂在脖子上,里面封着的一只虫子,就是这隐隐生出翅膀痕迹的白色蚕宝宝。 “娃啊,这是爷爷在老林子里得来的,偷偷找专家看过,说是自然形成,足足有数千万年历史……” 老爷子珍儿重之的把这白蚕琥珀挂在陈平脖子上,似乎真的是什么了不得的宝物。 陈平当时也没当一回事,不过因为是爷爷的一片心意,因此一直挂在脖子上,三十年没离身,直到最后被集火围攻。 在最后弥留时刻,他好像看见,血光之中,胸口挂着的琥珀也被子弹打碎了。 ‘这是认主了,还是灵兽伴生,或者吸收了琥珀蚕虫的某种能力?’ ‘数千万年前,谁知道那时候的虫子到底有什么能力,又曾经有着什么样的过往?’ 陈平的意识沉浸在这条叫春秋蚕的白色蚕宝宝身上,只停留了一小会,脑海中闪过一些前生过往记忆,就不再多想。 只是把意识盯在数字栏上。 不出意外,这片光幕,很可能是标识了自己的一些身体隐秘信息。 功法这一栏,八卦掌达到“精通”境界很好理解。 并不是说现在这具身体,精擅八卦掌,当然是前生苦练那么多年的武术,刻到灵魂骨子里的技能,被自己带过来了。 不能说技能‘精通’这个层次有多么差,据陈平所见,前生所见过的习武之人,能练到精通的,无一不是能打出很大名声的“高手”。 一般吹得天上少有,地上全无的那些武术流派,搏击高手,称得上一句“熟练”而已。 “精通”层次的技能,就是职业中的职业,练武练成了本能反应,这是很了不得的。 不像有些人练起来花团锦簇,打起来啥都忘了,脑子一懵,立刻变成了王八拳。 别说发力精准,甚至,连动作都变形了,“熟练”都称不上。 超过“精通”层次的功夫高手,陈平在前世是没见过的,他只在传说之中听过。 听说,有些人拳法大成之后,力量大增,体质强悍,跑起来疾如奔马,力能毙牛。典型的标志,就是全身筋膜连成一片,不惧普通兵器打击,还能借力卸力。 那种层次,陈平自然是没有达到的,他有时很向往,可惜天赋不够,身体根骨悟性就只有那么强,就算心性再狠,用功再勤苦,做不到就是做不到。 那些年,他能打出赫赫声名,也是以拳法配合枪法,与时俱进不断学习的原因。 遇到大势力动真格的,他还是只能走向末路……这是时代的原因,没有什么值得遗憾的。 …… 根骨、悟性,一个4点,一个3点,普普通通中人之姿也算是说得过去。 如果真是天赋惊人,前生今世,也不可能混得这么惨不是。 ‘凭借我本身的能力,可能没办法应对接下来危险。’ 陈平心里其实很有逼数,别看他在几个对自己很信任的小乞丐面前,表现得胸有成竹,很有办法的样子。 心里是真的没底。 关键是腿断了,这具身体明显也没有经历过刻苦锻练的痕迹。 先前以有心算无心,能把阎老大坑死,已经是邀天之幸。 这种幸运的事情,不可能次次可能得逞,也不能把敌人都当成傻瓜。 ‘那么,希望就在劫运和福缘上面了。’ 意识集中在“劫运”上面,陈平心中就是一喜。 他明白了这东西是什么。 是刚刚打死阎老大之后收获的白色光球吸收显化。 阎老大因为自己这些人乞讨收入不够,因此心狠手辣前来打断手脚,这是劫。 但凡劫数,无论大小,要么避过,要么正面迎头,破除劫数。 自己正面硬扛,主动应劫,破劫之后,就得到气运,有继续活下去的资格。 一劫一运,春秋蚕以某种不知名的手段,把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演化成能够提升自身实力的资粮。 原来如此。 陈平心中恍然大悟。 这东西好啊。 他双眼盯着游身八卦掌那里,呼吸也不由稍显急促。 劫运点能破境。 破什么境?就是功法修行境界。 “试试看。” 搞清楚了劫运点的用法,也不犹豫,意念扫过八卦拳(精通),想象着提升。云九小说 两点劫运点立即消失,化为一股奇异感觉从脑海之中荡漾开来,又弥漫进入身体骨血肌肉四肢百骸之中。 陈平面色大变,身体不由自主就跳了起来,单腿立地,身体摇晃如风中劲竹,偏又稳如泰山…… “七哥!” “七哥,怎么了?” 花脸儿和左断手几人全都大惊,跟着蹦了起来,捡竹棍的捡竹棍,搬砖头的搬砖头,全都满脸警惕。 “没事,方才似乎有老鼠爬到身上来了。” 陈平讪笑一声,轻描淡写说道。 听到香案后面传来“唏唏嗦嗦”的声音,几人长长松了口气,放下心来,看样子,全都已经是惊弓之鸟。 陈平说得平静,心中一点也不平静,他发现,刚刚这一会,似乎有奇怪的变化,发生在了自己的身上。 他拒绝了花脸儿的搀扶,轻轻伸展着手脚……伤腿,似乎变得灵活了许多。 感觉到,身体之中,似乎多了一张无形大网,也像是多了无数只眼睛……前生三十年练到魂魄里的游身八卦掌,无端端的就多出无数明悟。 以往所不理解的一些发力窍要,以及身体骨骼、肌肉以及筋络的分布和操控,全都清晰无比。 一通而百通…… 就像是,就像是这门拳法,自己又生生练了数十年之久。 全身的大筋通透勾连,意念动处,能从四面八方全力出手。 也能在电光火石之间,将身体的每一处所在,形成筋膜,筋骨皮联成一体,同时发力,抵挡任何攻击。 意念集中,再看看“功法”那一栏。 [功法:游身八卦掌(大成)] ‘原来这就是拳法大成的感觉啊,前生练了一辈子,总感觉白练了。强身锻骨之后,就是易筋……筋膜形成,遍布周身,无有疏漏,这就是拳术大师的境界了。’ 陈平默默叹息。 爷爷当初直到死那一天,仍然十分遗憾,声称后辈不肖,不能继承先贤绝艺…… 而自己呢,只在这么一瞬间就已经练成了。 朝闻道,夕死可焉。 他感觉,如果再给一具同样的身体,他能够打败十个前生的自己。 当时最后一战,如果能有如此拳法水平。 会不会速度更快,身法更诡异,也能多承受几颗子弹的攻击? 或许就能杀破重围,逃出生天…… 前世种种,恍如过往烟云。 一丝丝怅惘,在陈平心里闪过,手掌用力握住碎砖,“喀”的一声轻响,砖头裂成数块…… 一瞬间,他感觉到,一股比起未提升境界前,超出数倍的力量,牵动手指手臂的筋络,调动肌肉,绷紧皮肤…… 力量恍如流水,延伸至肩背,掠过腰腿。力量传输,没有一丝浪费。 真真正正的做到牵一发而动全身。 陈平心里又喜又忧。 喜的是,自己随意出手,威力大了许多,也轻松了数倍不止。 忧的是,就这么同时调动全身筋络骨骼,稍稍用力,约莫只用了两三成的力气,肌肉竟然有一种撕裂剧痛传来。同时,指骨掌骨有些不堪重负。身体一僵,全身震动,更是差点抽筋。 ‘只可惜,这具身体远没有前世那具身体的强……我的拳法境界已经到了,也随时可以打出混圆一体、精妙至极的拳法来。但是,肉身本来的素质决定,大成境界达到易筋层次的拳法,只能用出一点点威力。’ ‘速度,速度不行,力量,力量欠缺。强行控制身体借力消力,全力攻击的话,会伤害到自己的身体,筋断骨折都是往小了说……’ ‘面对锻骨阶段的对手,或许能凭借高人一等的境界拼上一拼。面对同样易筋有成的对手,很可能破不了人家的防御。正面碰一下,身体就散架了。’ 想是这样想,陈平心中却已经大为满意。 境界到了,肉身的强大其实就是水到渠成,只要多吃肉食,服用补药……适应这种拳法境界……很快,就能锻练到全身筋骨皮,达到巅峰状态。 突破之后,除了主修的“八卦掌”大成,就连辅修的三十六路谭腿,感觉也多了许多领悟。只要稍加练习,就能达到精通层次,练到腿法大成,也就水到渠成,浪费不了太多精力。 这才是劫运点“破境”的意义所在。 是一种认知的跃跹,是境界的高屋建瓴。 不像以前,自己就算是再怎么强化根基,苦练拳法、腿法,也只能锻练到皮肉骨骼,全身上下的大筋怎么也练习不到,效率十分低下。 而现在,只要营养能跟得上,全身力量、速度全都可以在旬月之间提升起来。 那么,就需要银子,大量的银子,用来买肉食,买药材。 这倒是个问题。 第五章 要成为,生金蛋的母鸡 从没有哪一刻,陈平无比相信,自己有一天会变得极为强大,能够主掌自己的命运,再不受人宰割。 但是,远水救不了近火。 或许未来会很强大。 现如今的身体素质,并不允许他做出一些极限操作来。 不用太多人,只要来上一两个硬手,几个手拿刀枪的小混混,远远围着打游击,估计就能让他进退两难。 目光在自己受伤断掉的右腿上多看一眼,陈平摇了摇头。 ‘硬拼,是下下策。’ ‘必须智取,不能莽撞。’ 陈平双眼微眯,仔细思索破局办法。 前生经历给他的财富,并不仅仅是学了很多知识,或者是练了武,更可贵的是,对一些事情的处理方式。 人的性格的形成,就在那一次次刻骨铭心的记忆之中。 大二那年,他年轻气盛,意气风发,在指点江山激昂文字的时候,当然,也免不了对异性会有一些憧憬。 也有了一个很谈得来,互相期许未来的女同学。 当时情窦初开…… 还没等发生什么。 在一次暑假出去旅游的时候,女同学竟然失踪了。 他知道这个消息之后,立即红了眼睛,四处打听,疯狂追踪。最后,找到那掳走贩一卖自己女同学的人一蛇一集团,还有,那个处于偏远深山里的小山村。 找到了,那个娶不到老婆的老光棍。 可惜,已经迟了。 女同学已经不堪折辱,投井死掉。 那一日,他双手沾满鲜血,把几个人渣,买的卖的,拦路打人的,全都活生生打死。 “都有罪。” 这是陈平给出的判决书。 同时,也葬送了他的未来。 他没有再去家乡,也没有再回学校,只能连夜购买一些生活用品,跨过莽莽丛林,一路向南,终生再未北返。 后悔吗? 陈平觉得自己从来不后悔。 做人,总得有些坚持。 就算是最后他因为利益被人设陷,被数十条枪集火,他也从来不曾后悔。 一生快意恩仇,不受束缚,就算死了,灵魂也自在。 虽然不曾后悔,过往经历,对陈平的影响还是很大。行事方式,也有了一些转变。想要活着,还要活得很好,有时候,不得不三思而后行。 莽撞的习惯,要不得。 破局的办法,终归还是有的,虽然不算太靠谱。 陈平眼神幽幽的看着几个小乞丐,齐心协力把阎老大和瘦高个、大傻几人的尸体堆到倒塌的土地庙角落里。并且,用碎砖烂瓦草草盖住,不至于那么显眼。心里有了一些想法。 第六章 一曲肝肠断 春日正寒,残雪化开。 常三思直待至日上三杆,才施施然从小妾那软玉般身体上爬起。 虽然起得有些迟了,每日里的“牵丝戏”却是不能落下,这是安身立命的本领,如今能够过上此等舒畅日子,也全靠这门本事。 拔骨抻筋,易筋洗髓,常三思一板一眼的,缓缓吐纳着清晨寒冷的空气,做出种种奇异艰难的动作。只感觉筋骨一点点拉伸,仿佛有热流在血肉之中流淌着。 昨晚耗费的大量精力,就在这奇异的动作之中,一点点恢复过来。 直至全身血如大浪,汹涌流动,浑身都暖和了起来,他才缓缓收式停手,吐出一口混白气浪。https:/ ‘筋长一寸,延寿十年。’ 常三思很满意自己的现况,却也不急着完成任务。 他知道,有些事情,只要一直拖下去,总会得到转机。 七色堂,青字香堂副香主的位置,其实不错…… 要人有人,要银子有银子,最重要的还是消息特别灵通,对完成主公交付下来的事情,很有帮助。 修习完毕,他洗手抹面,舒舒服服用着薤白酒,喝下一碗温热牛乳地黄粥。 直感觉到胃肠处暖融融的皆是热意,舒服的长长叹了一口气。 正当他尽情享受这安闲自在的日子的时候。 下人匆匆进来禀报,让他一天的好心情,全都被破坏了。 “你是说,阎老黑死了,还是被他手下的几个残废小乞丐做掉,哈……真是废物啊。” 常三思仰头大笑,笑得急了,轻咳两声,差点被热粥噎着嗓子。 “是,老爷,现在他们的尸体还摆在麒麟街土地庙里,当时同去的还有张大胡子,他亲眼目睹几个小乞丐动手。” 小厮知道,这位常副香主笑得愈欢畅,就越是想杀人。 说话不由得更小心了几分。 “有趣,太有趣了。” 常三思放下粥碗,笑眯眯的轻声吩咐道:“来几个人,跟我去看看,倒没想过,咱这青字香堂,竟然出了人才。” 阎老黑是他亲自提拔于草莽,对这人的本事自然是十分了解。 再怎么不济,都是锻骨有成的硬茬子,岂是几个饭都吃不饱的小乞丐所能杀掉的,此事蹊跷,常三思忍不住多了点好奇。 …… 土地庙越发破败了,阵阵腥臭味传出。 这里本就不是住人的地方,平日里也很少有人进去瞧看。 如今几具尸体被拖出,杂草丛生,碎砖烂瓦所在,更是显得瘆人,宛如乱葬岗一样。 “仔细讲来,他们怎么死的?” 常三思瞄了两眼,基本上也就看出了这几人的死因,不过,有些细节却还不是很确定。 “那几个家伙太过歹毒,先是用香灰糊眼,再突施辣手。阎老大一个不防,就丢了性命。还有李兄弟,被断手的小贼从后面……” 张大胡子泣不成声,满脸痛惜,讲得情真意切…… 他左边脸上五指印痕森森,已经肿得老高,此时倒也不敢耽搁,连忙一五一十的把自己当夜见到的情景说了出来。 “你是说,一个瘸子,一个断手,还有一个阉人,就把阎老黑他两个给杀了……” 常三思发现自己又忍不住想笑,好悬忍住,指着那几具尸体说道:“去吧,他们应该逃得不远,就算出了城,也进不了山。无论如何,把几个小家伙全都逮回来,一个个细细的剐了。要不然,让别人知道,就会说咱们青字堂没有上下,不懂规矩。” 死不死人,死的是谁,常三思其实一点也不在意。 问题是,阎老黑是跟着自己的,又是他亲口吩咐管理麒麟街道的乞丐流民,就算再有不是,要打要杀,也只能自己来。 被手下的几个小乞丐就这么杀掉,这算什么事? 合着,自己提拔起来的,就是这么一个废物。 他甚至,还得防着让兴庆府的捕快知道这事。 太丢人了! “没逃,他们没逃……” 张大胡子连忙说道,心知常副香主并没有继续责罚自己的意思,这条命算是保住了。 从昨晚开始,他就带着几个兄弟,一直盯着这块。想动手却又不敢,还听了一晚上奇奇怪怪的声音。 直至天明,才麻着胆子向上禀报。 这时想着立功赎罪,哪里还不懂得表现。 “没逃?在哪?” 常三思的笑容都差点维持不住,声音尖厉,只感觉很是荒谬。 ‘是我常三思提不动刀了,还是那几个杀人的小乞丐脑子进了水?’ 他们有什么依仗? “就在那,唱小曲儿呢!” 张大胡子挤眉弄眼,哆哆嗦嗦的指着一个方向。 人流往来的麒麟街道,前方百十步远,竟然有些拥堵,一连片叫好声,隐约传来。 “好,再来一曲。” “给爷看赏,唱得好。” 有人大声高喝。 更多的人,却是伸着衣袖,偷偷抹着眼泪,同时身体用力往内挤,眼珠子像是被粘住了一般的盯着圈内,一边哭一边喊。 “再来,再来,我还没听够呢。” “好词,好曲,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啊。” 这是酸书生,摇头晃脑的。 几只乌鸦从脑袋上面飞过,常三思眼神茫然,面色古怪,看了看张大胡子,见他着实不像是在说假话,才若有所思的抬步往前。 “看看去。” 身后几人凶神恶煞的跟上。 离得不是很远,几人很快靠近,四周突然一静…… 一阵或清脆或暗哑,叮叮当当的声音传来,带着奇异的韵律,敲出动人心魄的节奏来。 常三思幼时学曲,苦练“牵丝戏”,前半生扮演“小生”,在主公麾下成为一个杀手,手里面有着数不清人命。 本来,他以为自己已经与过去的日子彻底割裂开来,扮演的是另一个人的人生,听到这奇异韵律传入耳中,只觉眼前一阵恍惚,差点控制不住身体,随着这敲击乐声起舞。 还没等他透过人群缝隙看清那到底是什么乐器奏出如此古怪,又如此优美的乐曲,耳中突然就响起一声声如泣如诉,催人泪下的歌调。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声音咬字清晰,以情动人,瞬间就把人引入画景,撼动心弦。 常三思全身一震,只觉全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一股难以形容的颤栗感涌入心灵。 这种感觉很熟悉,他每每听到自己十分喜爱的曲目时,就会极为沉浸,是幼时学戏的后遗症了,当然,这没什么不好。 他总觉得,生而为人,总要有些喜好。如此,在这苍白无情的世道中,才不至于太过绝望…… “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壶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歌声悠扬,千回百转。 此时听得真切,能分辩出有三四个男女的嗓音在低声吟唱,重重叠叠,引动万般遐思…… 常三思听得入神入心,双眸微微泛起湿意。他甚至想起了早就忘怀的,当年的那些离别。 他已然不记得自己刚才要来做什么,心里的杀意也消失无影。 只想着看清楚,到底是什么人唱的好曲,作得好词? 身后跟着的几个凶神恶煞的大汉,此时看着自家的常副香主迷醉神情,一时目瞪口呆,想要出声说些什么,却又不敢。 一曲唱完,四周震天彩声。 随着人流拥挤……常三思顺势前行几步,眼眸睁得老大的同时,也看到了有些人正在扔着碎银子,铜钱如雨般洒落在地上。 还有人一边抹着眼泪,一边喊着:“再来一首!” 这倒不是常三思惊讶的缘由…… 在如今这个消遣勾当极其匮乏的年代,能欣赏到如此好曲,当浮一大白,也值得扔些银子。 他惊讶的是,那唱曲的,赫然就是四个没长成的半大小子…… 一个花脸小家伙歌喉宛转,宛如黄鹂轻鸣;另外两个相貌十分相似的小子,声音难辩男女,柔和细腻。 还有一个断手的家伙,声音显得雄浑低沉,偶尔以作和声。 最离谱的是,自己最初听到的那阵优美万般的叮叮咚咚乐声…… 却原本是一个断腿的少年瘸子,用一双竹筷,敲击摆成几排的破砖烂瓦,所发出的声音。 第七章 阴手 曲终。 人散。 “挣银子竟是如此容易的事情?” 看着铺满一圈的铜钱,间或夹着一些碎银子,花脸儿喜笑颜开拿着一块烂布收拢起来,眼中放光。 前些日子想要乞讨一个馒头都不可得,今日就是立在寒风之中吼上几嗓子,这银钱来得如此容易,让他宛如身处梦中,都有些不敢相信。 “我要吃鸡腿,吃莲子羹,吃燕窝……还有,七哥的腿伤,终于也能买药来治。” 谢谢你了。 还记得给我治腿。 看着花脸儿忙忙碌碌转来转去,就像草丛里寻觅虫子的小鸡,陈平也觉好笑。 再看其余几人。 小桌子、小凳子两兄弟抱在一起,一边咳嗽一边笑,笑着笑着眼泪都流了下来。 这两兄弟先前唱曲最是卖力,又没有水喝,此时已经喉咙冒烟,但是一点也不觉得难过,眼里全是光泽。 左断手没有笑也没有哭,一张木讷的死鱼脸,变得肃杀了三分,全身轻颤着,右手已经摸到了藏在破烂衣服中的短刺。 顺着他的目光看去,那些依依不舍离去的行人之中,有几人不但没有离开,反而靠近过来。 走在最前方的,是一个满面笑容,眼角还有着一点湿痕的清矍中年,这人看着就像个儒生,拢着双手在袖中,一派斯文风度。 陈平却注意到,此人抬步之间,重提轻落,就如狸猫踩在雪上,不但落地绝无半点声息,全身上下,更是有着一种难言的和谐与自然。 ‘是个高手。’ 八卦拳大成之后,陈平的眼光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他似乎能从此人的身形步态之中,看到对方筋骨强横,气血沸腾如火。 肉眼看去,这人就是个瘦瘦弱弱的教书先生,内心感应到,却是一只吊睛白额虎。 而在此人身后,亦步亦趋的,跟着两个壮汉,肌肉强壮,目光冷漠。 最左方的,还有一个大胡子壮汉,左脸肿胀,看过来的目光,却是十分怨毒,就算是再迟钝的人,也能感觉到此人心中恶意。 ‘那话儿来了。’ 陈平心中微凛,暗暗深吸一口气,调匀气血,当先迎了上去。 虽然事先就曾判断过,但凡自己搬来的这首《送别》唱响,只要挣到银子,化身为“能生金蛋的母鸡”,大致上就可以过得此关。 但人心难测,该有的防备还是要有的。 一旦事有不谐,无非就是搏命一击,身体受不受得住全力爆发暂且不说,活着才有未来。 “好贼子,害了阎老大,还敢大摇大摆的停留在此,真是不知死活。” 大胡子抢先一步上前,戟指陈平喝道。 陈平呵呵轻笑,微微拱手:“可是香主当面,失敬失敬,你要我怎么死?” 张大胡子神情一愕,被一声“香主”叫得愣了愣神,还没回过神来,臀部已经被重重踹了一脚,踹得他嘴啃泥摔倒地上。 耳中就听得另一个汉子呵斥,“常香主在此,轮到你说了话了吗?” “好胆量。” 常三思缓缓抽出拢在袖中的手,轻轻的拍了几下巴掌,笑得脸上出现两个酒窝,双眼都微微眯了起来:“给我一个理由,不杀你。” 话音一落,场中顿时仿佛有寒风掠过,左断手,小桌子小凳子、花脸儿全都身体僵硬,心想七哥的办法看来没啥用,拼命的时候到了。 陈平却没什么反应,也没把常三思的说话放在心上,只是转头向花脸儿招了招手。 “过来。” 花脸儿满脸懵懂的捧着银子铜钱,满满一大包,走了过来,看着陈平,不知道说什么好。 陈平指了指那包散乱的银钱,转首笑道:“听闻常香主正为例银一事忧心,区区不才,愿领此差使。先前,麒麟街所收例银,显然是有点少了……若让在下负责此事,愿意每月供奉三百两银。” 常三思目光微闪,深深的看了陈平一眼。 眼前这人年纪不大,身着破衣烂衫,面上沾染污渍,却离奇的一派光风霁月,双眼朗若晨星,让人一见忘俗。 如此人物竟然流落成为一个叫花子。 常三思心中难得的升起一阵荒谬感,只觉羡慕、嫉妒,涌上心头,差点没忍住一掌拍死对方。 “你读过书。” “念过几年……” “不知先前词曲何人所作?” “此事说来话长,偶遇过路才子,得传几首词曲,实乃幸事。”陈平含糊应对,如果说这首词曲是自己所作,那也未免太小看人的智商。 就算别人相信了,那也是后患无穷。 倒不如什么也不说,随口应过,真实情况,让你猜。 “几首……”常三思注意到这话,面上笑容越发灿烂,“真好啊,倒是难为你记得清楚。竟然还能异想天开的用砖头瓦片,奏出如此动人乐章,后生可畏。” 说着话,他笑容一敛:“不够。” “什么?” “三百两不够,得加钱。” 常三思眯缝的双眼之中闪着冷光,看着陈平,竖起一只手掌。 “行。”陈平咬了咬牙,缓缓点头:“二月初五之前,在下定然奉上五百两银,若是不能,提头来见。” “很好,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 常三思哈哈大笑,伸手重重的在陈平肩上拍了拍,还不忘替他弹去侧袖浮灰,笑着转头,重新把双手拢在袖中,一步三摇,缓缓去了。 身后几人急急跟上。 陈平站在原地看着一行人走远,脸上笑容未散。感受到刚刚对方拍上来时,那股隐而不发的庞大穿透力量,震荡自己全身筋骨内腑,眼神变得微微森冷。 这一关算是过了,也没有全过。 最后对方拍的那一下,有个名堂。 一些民间故事里经常有着说道,有人说是“暗劲”,有人说是“阴手”。 不伤表皮,只伤内腑,中招者无知无觉,七日后尿血而亡,就是形容此等暗手。 可想而知,这种手段,到底如何险恶。 一般来说,锻骨有成,拳力刚猛,只能硬打硬冲。 而到了易筋层次,却是生出柔力来……如同拉开的弓弦,暗力内藏,发力之时,挟裹无匹穿透力量。 能够透过石板打碎豆腐。 常三思随意出手,刚柔转变……看看没有用力,实则是在一瞬间震伤了陈平的五脏六腑。 当然,他可能没有用出全力。 陈平的伤势并不怎么严重,只是一般人很难发现。 毕竟还需要他挣银子,当然不会七日后就发作死掉,很有可能,这暗伤能撑过一月之期,到时会看看情况再行发落。 两人交谈,一句话也没提起阎老大之死,对方好像脾气很好的样子,但陈平知道,这人其实心眼挺小,手辣得很。 不过,常三思估计也想不到,自己这具比较“孱弱”的躯体里面的灵魂,其实是一个拳法大成的“老鬼”。 暗中下阴手的手段,难者不会,会者不难。 身为同样层次的武者,如此小伤,当然难不倒陈平,只能徒增笑尔。 第八章 福缘再涨 “看紧一点,每天挣了多少银子,仔细关注着。还有,接触到的人,也给我查个底掉。” 走出百余步,常三思脚步顿了顿,面上再无笑意,头也不回,随口叮嘱了几句。 他总感觉哪里不对劲。 细细想来,又摇了摇头,心想就这么几个小乞丐,学了唱曲儿的本事,倒是有着几分异想天开。 不过,只要能挣到大笔银子,就是一件好事,谅他们也跳不出自己的手掌。 “好咧,大人请放心,属下一定把几个小崽子看得死死的。” 张大胡子满脸惊喜,一躬直到地上,嘴里大表忠心。 他脸上的掌印肿痕都仿佛在发着光。 等到常三思的背影再也看不见,才站直身体,重重冷哼一声,眼神闪烁着,招呼了几个人过来,密谋一番。 …… 一点光辉闪过,眼前白蚕浮现,陈平精神一震。 ‘不用拼死拼活,也有进益?’ ‘是了,如果不是因为唱曲挣到银子,肯定会大祸临头。这不是劫,什么是劫?有劫有运,福缘也增长……’ 他意念集中,精神微微恍惚,就看到字幕已经有了变化。 [春秋蚕(二转)] [天赋:溯源夺运、蜕茧重生] [根骨:4(中人之姿)] [悟性:3(平凡)] [劫运:2(破境)] [福缘:2(改命)] [功法:游身八卦掌(大成)、弹腿(熟练)] 首先,就是天赋“溯源夺运”闪闪发光,已被激活。 ‘根骨悟性没有变化,劫运点用了两点,这次又收获两点……八卦掌再次提升还有些不够。提升弹腿境界没必要,有着易筋层次的境界,练上来十分容易。这点数就先积攒着,多了再用在主修功法上,提升境界才是王道。’ 倒是福缘,达到两点之后,竟然激活了“溯源夺运”的天赋,也不知到底有着什么用处?’ 想到福缘改命的功能,陈平忍不住有了期待。 不过,这里显然不是试验春秋蚕新功能的时候,万一有什么异象呢,还是等安定下来再说。 一念至此,陈平长吸一口气,平伏跃动的心情。笑着看向花脸儿,揉了揉小家伙的脑袋:“愁眉苦脸做甚?咱们有了钱,不用再饿肚子。阎老大的事,也算是交待过去,你还担心啥?” “可,可是……”花脸儿皱着小脸,挤出一个难看笑容,比黄莲还苦:“那可是五百两银子?” 七哥你就长点心吧。 你不心疼钱,我还心疼,再说哪里会挣那么多? 别看刚刚唱曲这会得来的打赏不少,但多数就是碎银子和烂铜钱,真算起来连五两都不到。 这还是因为有两个豪客,随手甩出了一两银子那么多。 并不是每个人都会那么大手大脚的。https:/ 看热闹可以。 喝彩也不吝惜力气,眼泪花花的,叫得山响。 扔银子扔铜钱的时候,其实小气得很。 自己就算是一天起早摸黑的唱曲,能挣到十两银子? 一个月下来,也就只有三百两左右,拿命上供五百两银? 陈平愕然看向花脸儿,转头看看,旁边的左断手和小桌子兄弟两人,也是苦着脸巴巴望来。 几人身形佝偻着,就像背上压着一座大山。 心气儿都似被这五百两银压没了。 “哈……” 这里全是老实人。 陈平想笑,又笑不出来,叹了一口气,压低声音道:“就算咱们到期上交五百两银,你们信不信,常三思就会开口要八百两,甚至一千两……上位者,从来都只有疯狂压榨,并不会存在体谅,不把咱们逼到极处,他哪肯放手?” 所以,这是不打算给? 几人听着这话,琢磨出味道来了。 左断手眼神一亮,手掌又紧紧抓着那杆黑铁刺,眼神变得凶狠,“这就对了,逼得急了,无非就是拼命。” 他想得明白。 答应常三思的要求,只是缓兵之计,这一关还远远没有过去,虽然这种选择,听起来只是自寻死路,但为何自己就这么开心呢。 “此事放在心里即可,别让人看出来。” 陈平压了压手掌,看着几人面上都有着浓浓的倦意,当下不再提这事,赞许道:“我确实没想到,你们几个竟然学得这么快,只是一晚上时间练习,就能唱得声情并茂。尤其是花脸儿,一把嗓子真是比大姑娘还要俊,太好听了。能有此局面,你功不可没。” 虽然《送别》这首曲子,在后世,是传唱数十年的经典曲目,本身就能感动人心。 但如果唱得不好,那也是白搭。 并不是随随便便从街上找几个人就能唱得好听……一般的好听还不行,想要震撼人心,让别人心甘情愿的掏腰包,其中难度可想而知。 本来,陈平的期望,也只是能多少挣点银子,撑起一个热闹场,蒙混过关。 却没想到,结果比想象中的要好上许多倍。不但葵花兄弟两人唱得很不错,更惊艳的是花脸儿。 只能说,天不绝人之路,老天关上了一扇门,又打开了一扇窗。 晚上那会,压着嗓子哼呀哼的练习,还听不出来什么。 真正到了上场表演的时候,花脸儿放开嗓门、一展歌喉,就连见多识广的陈平,也惊叹不已。 声音清脆之中,泛着丝丝沙哑,有着一股子无法形容的穿透力……听在耳中,就像是有着千百只小手,在齐齐抚摸着心尖尖。 这是天生的歌者。 老天爷追着喂饭吃那种。 更别说音感,音准,一点毛病都挑不出来。 依稀有着红遍亚洲的某位歌姬几分风采。 陈平扪心自问,有过专业级卖唱讨生活的经验的自己,真唱起来,也比不上这家伙的本能天赋。 他头一次,对身边这位小跟班儿的身世有了怀疑。 没人能生而知之,小家伙到底什么来头?又如何会沦落至此? 其余几人,虽然不错,算是在正常范畴了。 小桌子、小凳子因为声音尖锐高亢,难辩男女,占了一个新奇。左断手声音雄浑,中气十足,只是“哦、啊”和声,算是过得去。 总的来说,表演很成功,日子有了盼头。 不用去考虑以后会怎样,先把当前的日子过好。 陈平安排着小桌子、小凳子去找房子;花脸儿去买几身干净衣服;再让左断手去药铺和饭店。 填饱肚子是大事,土地庙显然不太适合再住人。 挣钱了,不吃点好的庆祝一下乔迁之喜,不是个事。 还有,腿伤没药真不行。 伤筋动骨一百天……修为境界进步之后,这腿伤可能会好得快点,也快不到哪去,还是得用药。 伤药药方,陈平记得一些,照方抓药就是。 甚至不用劳烦医馆大夫。 这事得抓紧,否则,很可能彻底留个残疾,到时真的坐实了“瘸子”之名,就不怎么好了。 本来还担心银钱不够用。 结果,陈平发现,这时候的银子比想象中还值钱。 买来肉食和包子,只花了五百文,半两不到,一大堆。 买药花了二两多。 这个有点小贵,主要是活血通筋的补药,不算便宜。 五套粗布衣物,只花了一两出头。 租房子,本来以为是大头,一问才知,那位准备进京赶考朋友的书生,竟然只收了三两银,直接就租一年。 而且,还是带院子、带厨房的两间房。 也不知是葵花兄弟两人的交际能力够强,还是因为那书生听过他们唱曲,所以给了优惠? 总共八两多银钱,竟然还剩下一两有余…… 些许小事自然不用多提。 当务之急,还是清洁问题。 陈平实在是有些忍不住身上的痒意,他什么时候有过身上虱子一堆堆的体验…… 左断手可以不讲究,时不时的抓几只咬着吃,就当加个餐,他属实做不到啊。 先前危险临头,时刻崩紧一根弦,还不觉得怎样。 如今松了一口气,就觉得哪哪都不舒服,恨不得把身上一层皮全都刮掉。 不过说来奇怪。 几人之中,花脸儿的脸虽然最脏,身上却是最干净的。 没什么臭味。 许是因为小孩子身体,不会分泌那么多污垢吧。 陈平看了看个头最矮的花脸儿,心里这样想。 “先烧水,赶紧都洗个澡,臭死我了都。” 陈平闻了闻自己的腋窝,差点没被薰死。重重摁死两只爬到脖子上的虱子,叹气说道。 第九章 本是女娇娥,不是男儿郎 “小心着,伤口莫要浸水打湿了。” 花脸儿忙上忙下的,一溜烟进来,一溜烟又出去。 等到陈平一身光溜溜的泡在大木桶里擦胰子的时候,就看不到他的人影子了。 胰子是猪的胰脏和草木灰制作出来的,味道怪怪的,倒是不算难闻。长头发塞在水里使劲泡一会搓洗,再用清水沥干…… 关键是背,痒得陈平扭来扭去的在木桶上狂蹭,还是有些洗不干净。 这要在后世那会,高低得请两个老师来狠狠搓搓…… 水都黑得像是沥青一样颜色。 自己看着都嫌弃得很。 他有些无奈,叫道:“花脸儿,来帮帮忙。” “七哥,你事儿真多。” 花脸儿像只鬼一样的,不知什么时候,从外屋走了进来,眼神游移的闷声说道。 嘴里是这样说,手上却没迟疑,拿着帕子“吭哧吭哧”的给陈平搓背。 不知为何,陈平总觉得小家伙的呼吸有点热,力气也有点小。 想到对方对音乐的天赋,心想在未做乞丐之前,花脸儿肯定也是富贵人家的孩子……一天天养尊处优的,只是干点小活,就没力气了。 “……舒服!” 洗澡没人搓背,是没有灵魂的。 被手艺不太好的花脸儿这么猛搓一顿之后,陈平直感觉满心舒畅,飘飘然如处云端。 “哗……” 他站起身来,水珠滚落,惬意的眯缝着眼,拿起旁边的一盆温水,从头浇到尾巴。这一刻,仿佛连伤腿都不怎么痛了。 依稀间,听到一声“呸”,水花星星点点中,一个人影慌忙躲闪着,窜出屋子。 世上没有迈不过的坎儿,能活着是真好。 陈平换了新买的粗布衣裳,倒了污水,心情很不错的走出屋……院里阳光正暖,左断手和葵花兄弟几人,埋头伏案大吃。 “花脸儿,还有热水,快点洗一下来吃东西。” 扯着嗓子,陈平招呼一声,就往院里走。 也不知为何,他总感觉吃饭这几人神情略显古怪,双肩一耸一耸的,似乎是在憋着笑。 再看时,又仿佛是错觉。 “七哥,快吃吧,你有伤,先前就不曾买酒,多吃点肉补补身体。对了,药已经熬着……” 左断手殷勤让坐,面上肌肉一跳一跳的,压着呼吸说话。 “你有事瞒我?” “没有,只是担心,对,担心……若是这首曲儿唱多了,人家听得厌烦咋办?” 左断手连忙道。 “是啊,是啊。” 小桌子小凳子两兄弟小鸡啄米一般的连连点头。 “再好听的曲儿,也不耐久听。听得烦了,自然就没人给银子,到时咱们……” “这事啊,不用瞎操心,到时再唱新曲就是……万事开头难,难的是打出名声,以后啊,来的人只有更多,不会少。”https:/ 陈平浑不在意,拿起一只红油光亮的肘子啃了起来,筋道香酥,入口鲜美。 腹中饥饿少了油水,此时见了肉,一口咬下,就再也难以停嘴。 抬眼看去,发现左断手几人有点心不在焉,更不敢看自己。 有时还会拿眼望向屋内,也不知在想什么。 “哗哗”水声传入耳中。 陈平皱了皱眉,迟疑放下肘子,起身走向屋内。就见一个身影披着头发,举着盆儿,热水淋下,连头到脚。 穿着的脏衣服,湿答答的贴在身上。 花脸儿的确是在洗浴。 看起来,却像个落汤鸡,十分狼狈。 “你这是在洗澡吗?” 连衣服一起洗? 心想小家伙没当乞丐之前,怕不是连洗澡都是妈妈帮他洗的吧,连衣服都不会脱。 富人家的孩子,惹不起。 “会越洗越脏的,这要忙到什么时候。” 陈平无奈,又好气,又好笑的上前……顺手,帮花脸儿把破烂湿透的衣服,一把扯掉,“得,我也帮你搓搓背……” 目光扫过。 却见。 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落上头。 花脸儿拔开头发,一双乌溜溜的眼珠子,直愣愣的看着自己。 …… “……” “这个,那个……” 陈平突然感觉到伤腿有点疼,脑仁也疼……他默默的帮着换了一盆温水,沉声道:“多洗两盆水,快点出来吃饭,要不就让左断手他们吃完了。” 只要我不尴尬。 尴尬的就是别人。 他面色平静,瘸着腿,缓缓出了屋子。 还没坐下,就听到左断手和葵花兄弟几人一边“库库”憋笑,一边身体狂颤。 没有前身半点记忆。 坑就坑在这里了。 显然,眼前这几人是知道的。 可是,竟然没有一人提醒自己。 花脸儿竟然是…… 女的。 而且,看那规模。 估计还已经及笄。 先前看她个矮,还以为是年纪小。 却没想过,有些情况下,个头小,不见得就是年纪小。 童声也不见得就是童声,还有一种可能,是女声。 先入为主要不得。 她面部画花,一点也看不清。再加上这个年代,无论男女都是留的长发,陈平死活都没往那方面想。 当然,也跟花脸儿一直大大咧咧的举动有关系。 “想笑就笑吧,笑饱了,你们肯定也不想吃东西……去练身体,到时逃跑起来,更有劲。” 陈平这样说着,伸手把吃食全都拿了过来。 几人傻眼。 一下就笑不出来。 只能乖乖的跑到树下去锻练身体。 这时候,也没什么讲究,说什么饭后养生,不能马上运动。 再过一会,花脸儿出来。 手里端着一碗黑糊糊的药汤。 “七哥,喝药啦。” 她换了一身粗布青衣,脸上重新画花。 也不知是不是错觉,总觉得这家伙眉清目秀。 眉心处,指甲盖大小的弯月形红色胎记,更是增添了几分柔和。 站在那里,让人着实有些移不开眼睛。 是了,这眉,这眼,这精致的鼻子和嘴,就算是看不清长相,也让人心觉可喜……先前什么眼神,竟然没看出来。 “吃饭吧,下午就不要出去了。先把新曲练熟,明天也能换着唱。” 一首曲儿包打天下,是行不通的。 陈平还能想到,这份“生意”其实做不长久…… 无论什么行当,只要涉及到利益,肯定不是自己几个小乞丐可以保住,不是被吞并,就是被压榨。 唱得久了,名气大到一定程度,可能还会迎来更加稀奇古怪的事情。 七色堂常副香主已经见过,那位看上去,就不是什么有担当的人物。 真遇事了,对方绝对会撇开干系。 弄不好,还会直接把自己几人卖掉。 “还有新曲吗?是什么词……” 花脸儿惊喜万分。 能够见识到一首这么好听的曲子,已经很难得。 她万万没想到,竟然还会有。 看看,就这样。 就连花脸儿发现这词这曲,都是如此神情。 可想而知,后世搬来的经典,等到传开之后,在这个年代,会掀起何等风浪。 “水调歌头。” 陈平笑道。 看着花脸儿的笑脸,把烦恼扔到脑后。 先这么着吧。 腿伤没养好,说啥也没用。 等伤好了,身体练到巅峰,到那时,才有说“不”的资格。 …… 吃了饭,喝了药,陈平拖着伤腿,在院子里走着圈圈。 八卦掌,练的不但是掌,还是拳,最主要是身法。 左圈圈,右圈圈,无数个圈圈连成一个圆。 手眼身步、筋骨皮肉全都混元一片,像生锈的机器一般,重新运转……食物化成能量,一点点弥补根基,壮大筋骨。 这是水磨功夫。 能感觉到精神一点点健旺,气血一点点强壮…… 待到天色黑沉,几人已经睡下,陈平仍然未曾歇息,闭着眼睛只是把意念存想伤腿之中。 这就是拳经窍要,存念意守的道理了。 心念守中,灌注身体某处部位,会让那里的细胞更快新陈代谢,让伤腿好得更快一些。 没什么科学依据。 陈平却知道,这种做法其实是有用的。 ‘此时夜深人静,也不会惊扰到别人。正好,看看这两点福缘,怎么给我改命?’ 陈平突然睁开眼睛,心中满是期待。 第十章 合适的机缘 两点福缘消耗。 意识集中处,那白蚕宝宝似乎蠕动了一下,像是活了过来。 旋即不动。 字幕处,“溯源夺运”天赋闪出一蓬金光…… 金光散落脑海,陈平眼前一阵恍惚,眼前景色大变,耳中就听得有人大声喝喊。 “王八犊子,老二,甭磨矶,快杀沈掌柜,槽,竟然有连弩……” 这声音很熟。 一片哭号哀叫声中,陈平就发现,这是一片山野。 一条土路直通远方,两旁青山隐隐。 马车翻倒处,身着员外服的肥胖中年,正举着一柄小巧的弩箭,嘴里狂呼:“射死你……” 可惜,他话说得狠,手里的武器连弩也狠,身手却是不行。 肥嘟嘟的身体,灵活性实在是有点差,刚刚射倒一人,就被一个大胡子莽汉,凶神恶煞般赶到,一刀如练,斜劈成两半。 先前喊话的自然不是别人,而是陈平的老熟人,阎老大。 这位一双手掌涨大,呈现青黑色,扑的一掌打在劲装护卫打扮的汉子胸前,几乎把胸膛打穿……身形如虎般冲上前去,噗噗又接连打死两人,身后几人大声欢呼。 接着,五人把商队男人杀光,女人拖到山林里,凌一辱之后,收拢尸体扔下喂狼。 从斜阳西照,一直到深夜时分,这票凶徒,才从城池排水通道,回到城内住宅。接下来,就是分银子,摆酒庆祝。 陈平的视角,一直就锁定在阎老大的头顶三尺,看着这帮人作恶,也看着他们收获和庆贺…… ‘春秋蚕的溯源夺运竟然是从被杀死的对手身上,提取过去光阴片段,让自己经历一遍。’ 他发现,先前自己似乎以一种无形的方式存在,并不能干涉任何一点东西。可以听到声音,看到景像,发现一些最隐秘的事情,就是不能阻止。 ‘这就是福缘的用处,溯源夺运,难不成夺了个寂寞……’ ‘用来查案倒是还行,好处,是真的不大。阎老大都已经死了,难不成其中另有深意?’ 陈平暗暗吐槽。 直到看到画面中的阎老大把一摞金叶子、小包白银,以及那柄十发小连弩全都藏到床底墙面底部的小洞里,他才恍然大悟。 ‘是了,所谓夺运改命,并不是要看机缘大小,而是看当前这具身体所需,最大化的获得机缘。’ ‘阎老大等人其实没什么太强盛的运数,看他们的身手,只学了比较浅显的外家硬功。矛法和刀法,隐隐有着军阵的影子,也不值得重视。但是,他们做的这一票,却得了金银,还得了连弩,对我来说,岂非就是当前最大机缘。’ 念及自身处境,陈平心脏重重跳了一下。 白日里,左断手去买药,自己只是开了普通的伤药。不是因为没有更好的法子,也不是不想让身体更快速的强大起来,恢复巅峰实力。 实在是经济能力不允许。 总共只有这么几两银子,那野生的人参、首乌等大补元气药材,也买不起啊。 所以,想要早点治好伤腿,强大体魄,银钱才是关键。 还有,最重要的,那柄可以绑在小臂上面的连弩…… 看起来很小,威力其实很强。 画面中,中年人一箭射出,当场就有一人翻身倒地。 只不过,他的准度有些不够,只是射穿了对方的肩膀。接下来两箭没有射准,放了空炮,这就没办法了。 人不行,东西还是很好的。 当然,换在别人手里,也不一定能对付得了高手,除非是偷袭。 但是,陈平不一样啊。 当初,他凭借着八卦步和一柄短枪打下赫赫名声。 身形纵高伏低,形如鬼影,枪枪夺命。在复杂环境之下交火,等闲十余人就算是拿着再好的武器,也不是他的对手。 枪法和步法身法,已经练到骨子里,心到手到,瞬间攻击,那种强大不是言语可以形容。 他的一半本事,其实是在枪上面。 配合着奇诡迅捷的八卦身步,才有着无匹的震慑力。 这时候自然是没枪的。 但是,有弩…… ‘如果能把这些东西到手,那么,伤势能快速好转,体魄也能早点恢复。还有,获得连弩护身,对付太厉害的高手,可能仍然力有不逮……但如果利用地形,动用身法步法,我的攻击力何止倍增。’云九小说 ‘所以,这就是机缘。’ ‘是目前最适合我的东西。’ 陈平眼神闪闪发光,他记得,刚刚退出来的那个院子临街,对面河水泛波,河边有柳,院中还有一棵大槐树,老远都能看得清楚。 …… 第二天,天气晴好。 花脸儿几人老早就睡不着,张罗着吃食。 陈平则是不着急,只在院子里缓缓调理气血,活动筋骨。 主要是锻练左腿下蹲,以及倒立增加手臂力量,再加上老一套,走圈圈。 八卦掌的功夫,大半就在走圈圈之上。 能练到身形如龙蛇,八面出手,无有死角。 对身法的要求实在是太高。 就算是现在有一条腿用不上力气,他也坚持练习。 感觉到身上热意滚滚,气血沸腾,再看日光照到堂屋,几人才收拾好东西,再次来到前一日表演的地方。 “来了,来了,就是他们,那曲儿真是唱得太好,比起翡翠楼沅君大家还要好听。” “清晨天光未亮,我就已经等着了,可笑的是,几个小叫花子,挣银子都不心急……” “爷有银子,快快唱来,决不吝惜打赏!” “别挤,别挤,踩到我脚了,死胖子。” …… 四周一片嘈杂。 几人刚刚落定,就被围了一个大圈。 随着陈平几句开场,敲了一轮将军令,四周就安静了下来。 “七哥,今日要唱新曲吗?” 对于四周那些“歌粉”的狂热呼喊粗言俗语,花脸儿并没有感觉到什么不适应,反而有些兴奋,跃跃欲试。 她昨日磨着陈平,学了新曲《水调歌头》,晚上半天睡不着,哼哼唧唧的吵得陈平许久都没有静下心来。 这时见着人多,就想现宝。 “不急,《送别》这首曲子热度还没过,你看看他们这些人就知道了,还能支应一段时间,先唱着吧。” “那就听好哩。” 花脸儿秀眉一挑,眼波流转,看了陈平一眼。在叮叮当当的敲击节奏中,轻启樱唇,歌声婉转柔媚,动人情思,引人泪下。 ‘好,比昨日所唱竟然更胜三分,这是暴露了身份之后,所以,不再加以掩饰了吗?’ 听着这歌声,陈平心中嘀咕。 估计是,左断手和葵花兄弟等人早猜到她是女身,却没有说穿。 花脸儿仍然专心的扮着假小子,当别人不知道。 此时既然被揭穿,再不遮掩自身特色……一首歌唱起来,声音百转千回,哀而不伤,更有别后重逢之意蕴藏,感人至深。 陈平一边敲打着配乐,一边扫眼望去,就见到四周众人,有泪流满面者,有鼻涕垂落尤不自知者,有双眼迷离如痴如醉者,更有满目垂涎,狂吞口水者。 不对,那眼中透出来的欲……望太过强烈,像是想吃人一般的眼神,是几个意思? 第十一章 明刀与暗箭 接连唱了五遍,看看银子铜钱一次比一次扔得少,陈平决定收摊。 天色近午,也到了吃饭的时候了。 再好听的歌也不能当饭吃,同一首歌,一直听下去,震撼心灵的力量也会变小很多,都可以理解。 当然,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 唱曲这事儿,终究是乞讨银钱,是一种挣钱的方式,总不能耽搁了自身的修习,那才是根本。 几人商量好了,每日里只出来半天…… 什么事情都讲究一个市场,决不能让人一次性吃饱,还得给路人口口相传的时间。进行饥饿营销,就成了必然。 一个肥硕大胖子,摩挲着左手的绿玉扳指,缓缓走到跟前,笑呵呵的问:“小兄弟,你们在街道上面唱曲,能挣几个银子?可惜,真是太可惜了,不如去我酒楼献唱,每日里吃喝管够,还有大把银子可以挣,你看……” 说老实话,这大胖子说的话还算温和好听,如果他能把那垂涎三尺的目光从花脸儿身上收回来,陈平其实也没有太多意见。 在哪唱不是唱。 只要给银子,啥都好说。 但显然,对方心里所想的,并不像说的那样。 九成九,这是打着吃干抹尽的主意,想把生意独占。 这也正常吧,几个小乞丐,虽然换了一身新衣服,不再那么落魄。但是,这条街上走过的人,谁不知道他们的身份? 又哪里会尊重他们。 “程老西,呸!” 陈平还没说话,身边的花脸儿早就忍不住了。 她头上的包虽然已经伤好,却还隐隐作疼呢。 ‘是他……’ 陈平想起来了,自己曾听花脸儿说过,程老西这人手狠心黑,是福源酒楼的东家。平日里客人没吃完的饭菜,他宁愿埋在园子里、倒在粪坑里,也不会施舍给乞丐半口。 不施舍倒也罢了。 更过份的是,只要有乞丐到他家酒楼前边乞讨,动辄就会叫人乱棍殴打。 住在土地庙那会,不但是花脸儿被打伤过,左断手和小桌子小凳子也被打过几顿。 说是他们几个身上太臭,离酒楼又太近,影响到酒楼生意。 这事花脸儿每次说起来,都是愤愤不平的。 这样的人,会好心请他们几人去唱曲? 听说,福源酒楼里,有个拉胡琴的老汉和一个唱曲小姑娘,整日里窝在柴房里,日子过得十分凄惨。 “走吧。” 陈平眼皮耷拉,看都没看程老西一眼,懒得搭理。 对方恶意和贪欲已经摆在脸上了,说多也没意思,只是招呼几人收档。 “嘿,你们可要想清楚了,那头老狐狸的性子,我是清楚的,他只管要银子,并不会关心其他。想要在麒麟街唱下去,最好还是仔细考虑一下。” 程老西面色羞恼,一双眼睛眯成细缝,话音转冷。 他身后一个山羊胡须老者连忙走出来,“我们东家可是有着兴庆府同知大人庇佑,尔等可不要自误,否则后悔就来不及了。” 东家把宝贝女儿献给同知大人做第七房小妾,这事不好宣扬,却是天大的好事。 一般也没人敢惹。 如果说,程老西还是半利诱半威胁。 山羊胡子可就是直白的威胁了。 “好狗不挡道。” 陈平轻轻把两人推开,带着几人离开。 这吃相太难看了,他连敷衍两句的心思都没有。 …… “东家,可要找人……” 山羊胡子满脸怒意的看着陈平几人走远,小声问道。 “慢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你有没有发现,那唱曲的有些不对?” “没甚不对啊,是……唱得特别好听?”山羊胡子疑惑。 大胖子轻轻抚摸着左手绿玉扳指,摇了摇头:“你眼光还是差了点,看不出来……七色堂常三思的确有些不太好惹,但他又哪里敢来惹我,此事得好好计较一番,奇货可居啊,奇货可居……” 程老西感觉无比荒谬。 能唱出好听的词曲倒也罢了,他又不是骚人墨客、酸腐书生,对这些不算太过关心,关键是人。 如此绝色,竟然在街头乞讨…… 岂非暴殄天物。 人啊,不到走投无路的时候,总是以为自己会有许多选择。 这种人,他见过太多。 …… “程老西那里会不会有什么麻烦?” 不愧是左断手,从北境到南方,经过颠沛流离,见过人心险恶,此时就有些担心。 “麻烦当然会有,不过,他那里暂且不急,见招破招就可以,倒是……” 陈平脚步微顿,望向一侧,面上神情有些古怪。 不远处,有一座大院子,槐树高耸,能听到人声隐隐传来。 刚刚还有人在自己视线转过去时,闪身进了院子。 惊鸿一瞥之下,陈平看得清楚…… 那人脸上还有着丝丝青肿之色,一把大胡子十分惹眼。 这人明里暗里,自己总共见过两次。 一次是在常三思找来的时候,他就在身边,还曾开口呵斥自己几人。 另一次,就是在“溯源夺运”天赋发动之时,看到的那幕画面……大胡子一刀把那用弩的沈掌柜劈成两半。 当然,最让人记忆深刻的是,大胡子那双凶狠的三角眼,看过来的目光十分阴森。 ‘大槐树,青砖大院,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如果说,程老西那种奸商做什么事情,还讲究一个谋而后动,步步紧逼。云九小说 那么,像张大胡子这种莽货,那就是直来直往,不留余地。 虽说常三思那里说过,一月之后要收取五百两银。 但是,阎老大、张大胡子这批人可不是什么循规蹈距的货色,这从他们几人悄悄跟随离城返乡的沈掌柜,半路劫杀就可以看得出来,他们是真正的凶狠无忌。 以陈平的眼光,自然可以看得出来,张大胡子等人,不像他们表象那般,是什么混混头子,出身有古怪。 劫杀沈掌柜那一役,这些人配合默契,杀意较强,似乎有着某种章法。 不是逃兵,就是山贼出身。 这样的人,在阎老大死后,他们会认命的一直等着常三思的命令行事? 不见得。 第十二章 先下手为强 两间屋里,几人睡着的轻微呼吸声缓缓传入耳中。 陈平心静如水,一神内守,盘坐在窗下软软褥子上,意念牢牢灌注伤腿之中。 姑且算是疗伤吧。 也不知道爷爷当初授拳之时教导的这一招到底有没有用,估计心理安慰多一些。不过,死马当活马医吧……腿伤未好多有不便,真遇到大事了,连逃跑都不行,就是个累赘,陈平心里也急。 但是,急也没办法。 今日挣了七两银钱,花脸儿自作主张,买了一点补药,说是给大家伙儿补一补气血亏空。 陈平知道,这其实是给自己疗伤的…… 那锅药汤,左断手和葵花兄弟心照不宣的没有多吃,只是尝了一口,就说不喜欢这味道。 都做了叫花子还挑嘴,你说可笑不可笑? “你永远不会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 按说,生活都已经这么艰难了,还担心个什么劲。 但是,不是有句话这么说的嘛,“麻绳专挑细处断,噩运只找苦命人。” 还有句话叫做“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陈平心里有着强烈的预感。 如果自己什么也不做的话,不主动寻找机缘破局,很快就可能会迎来绝不想见到的局面。 到时后悔都来不及。 所以,不能坐以待毙。 先下手为强,是兵家要旨。 脑海中闪过白日里看到了那张大胡子的三角眼,他身体微一激灵,睁开眼来。 …… 窗外月色如洗,淡淡光辉照进屋内。 能看到床榻之上的花脸儿蜷缩着身体,像是一只雨中的小猫咪,似乎只有团成一团,才能找到些微安全感。 从门缝望去,月光微光之中,隔壁左断手和葵花兄弟就没有那么多讲究,三人挤在一块,应是睡得香甜。 陈平单足点地,无声无息的站起身来。 找到身边的竹棍,轻轻点地借力,悄然开门……想了想,走到左断手身边,拿起他最喜欢的黑铁短刺。 铁刺差不多小臂长短,左手反握,陈平挽了一个花式,面上微带笑意,深深吸了一口气,推门而出,没入茫茫夜色之中。 比起后世来,夜晚的兴庆府城,如同黑暗中匍匐的猛兽,暗地里似乎蕴藏着无比的凶险。 隐隐传来的旖旎歌舞之声,也与平民街区绝对无关。 放眼望去,依稀可辨白日里曾经走过的路。 …… 黑暗中,左断手猛然睁开眼睛,翻身下床,并没有惊动小桌子小凳子两兄弟。 借着月光,他看了一眼自己放置黑铁短刺的地方,沉默了小会。 咬了咬牙,行至厨房,拿了剁肉尖刀,也跟着踏入夜色之中。 ‘总不能什么事情,都让他顶在前面……若是失了胆气,那还谈什么找回幺妹。’ ‘我说过,这条命就算是扔给你了,休想撇下我。’ 左断手恶狠狠的想道,不知为何,鼻子有些发酸。 现在只知道,幺妹是被人买走,应该是送到了兴庆府……线索已断,这偌大城池,府宅深深,又能到哪里寻找? 他能杀尽掳走妹妹的凶徒,在某些有权有势的人眼里,却只是一个小小的蝼蚁,折腾不起多大的浪花。 很小时候,就跟着父亲于荒原杀狼,后来,又正面迎战过北周胡骑。左断手可不是什么没见过世面的小家伙。 他见过凶险,感受过杀机临头。 哪里还猜不到陈平想去做什么。 无非就是杀尽贼人,清除隐患于未显之时。 这一次,他不想因为自己睡得太沉,而让陈平一个人面对危险。 心里是这样想,前脚后脚的追出来,只是前行数十米,左断手就惊讶的发现,自己在荒野之中,能追得上野狼的身手,竟然追不上一个“瘸子”。 前方月色暗影中的身形,只是几个弹跃之间,就已消失不见,快得简直让人全身无力。 “竟然,竟然如此之快?” 左断手徒然的在后追赶,直赶得气喘吁吁,终于认清现实。 有时,其实也不用自己感动自己。 真的有起事来,自己就是一个累赘。 …… 花脸儿的脸已经不花了,睡前她曾经用水好好的洗过。 当时还在想,若是七哥一定要盯着自己的脸仔细看,那肯定不让他爬上榻来。 清洗过污渍之后,尤其是夜晚降临,她就有些不敢面对某人仿佛可以看穿衣服的那双眼睛。 事实上,昨晚到今晚,花脸儿使劲的假装自己睡得很熟很熟,就算有人把自己卖掉都不醒的那种…… 她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出现。 七哥只是静静的坐在窗前褥子上,如同一尊雕塑。 ‘夜已深沉,这时出去,还能干什么?’ 花脸儿怔怔坐起,月光照在脸上,秀美绝伦的小脸上,眉头紧紧蹙起,哪曾有着半分睡意。 她一向很聪明。 很能看透人心。 当然,也可能是环境让人成熟。 有些时候,不多长几个心眼,很可能早就死了。 ‘千万不要有事啊,七哥。’ 花脸儿重重捏起拳头,暗暗下了一个决定。 她点燃烛火,翻找屋内书生还留着的墨条秃笔,细细的磨了墨,湿了笔,摸出一块白绢摊平,埋头疾书。 很快,绢布上面,就出现一串串字迹,一个个图案。 …… 陈平伏低身体,借着树影、墙壁隐蔽处。似缓实疾,如风奔行。 左腿大筋弹抖,肌肉紧驰有度…… 只是足尖微微点地,身形就窜出两米有余。 竹棍轻点借力,全身筋骨发力,脊背起伏,如龙蛇游动一般……行走在暗夜之中,就如一只鬼。 八卦掌功法达到大成之后,身体的强度或许还不够,认知却已经提高到以前绝未想象到的境界。 能用一分力,达到十分效果。 这不但包括出手攻击和防御,还体现在身法步法之上。 发足奔跑,全身气血流动如珠,筋骨肌肉也仿佛苏醒过来一般,有一种雀跃感觉萦绕心中。 如果不是兴庆府的夜晚,不适合制造出太大声浪,他都有一种想要高声长啸的冲动。 麒麟街很长,从街尾到街头繁华处,其实也花不了太多时间。 陈平暗暗估摸着方位,对照脑海中的记忆,悄然转进一条小巷。再行百余步,就看到一条洁白如同光练的长河。 河边垂柳依依,在夜风中左右摇摆。 侧旁一处大院,隐隐有灯光透出,还有人大着舌头高声谈笑。 到了这时,他就格外谨慎了一些。 仔细蹭着靠近,调匀呼吸,透过砖头缝隙,看了过去。 第十三章 暗夜杀机 “阎老大已经死了,姓常的明摆着拿我们兄弟几人当狗,不但不让咱们报仇,还随手打骂,真是岂有此理。” 透过门缝望去,火光照耀之中,满脸大胡子的莽汉一掌拍在桌案之上,杯盘跳动。 他端起酒碗,仰首灌了个干净,恼道:“这不是条路,早知如此,当初还不如投了北周,好过东躲西逃的没个出身。” 陈平猜得没错。 张大胡子出身边军,被打散之后,就疯狂逃逸,一路打家劫舍,攒了点银子之后,又混进躲避雪灾的流民之中。 其间,还占据一座小小山寨,做过没本钱生意。 可是,这兵荒马乱的年头,就算是当山贼,也是朝不保夕。 百姓都活不下去了,哪里还会有多余的东西让他们抢? 大些的商队,一般都有高手护卫,他们也不敢动手。 于是,光景寥落之下,混到兴庆府城内,心想凭借着几兄弟在沙场上拼出来的本事,也好混个出人头地。 反正,如今南离境内,四处烽烟,流民遍地,户籍制度已经名存实亡。 官府也不会多此一举的去严查每一个人的出行路引,大家都是浑浑噩噩的过着日子。 倒也不担心身份败露。 “二哥,话也不能这么说,北周胡骑最是凶狠,听人说,云台之战时,那些投靠北周的同僚,全都被驱赶附城,死伤殆尽。最后,攻下城池之后,竟然还屠……城泄愤,若非如此,咱们也不必望风而逃。” 一个肩上裹着纱布的长脸汉子苦闷着脸插了一句,他没喝酒,只是低头吃肉。 这人陈平也认得,就是被沈掌柜用弩射穿肩膀的倒霉家伙。他吃了两口肉,冷哼道:“姓常的既然没把咱们当人,咱们也不必给他做狗,阎老大不能白死……” 说到这里,这人目光闪烁,又道:“我还怀疑,当初阎老大留了一手……金银细软都已经不见了,你说是不是……” “你是说,让那几个叫花子给搜走了?” 张大胡子神情一怔,仔细想想,还真有可能。他重重一拍手掌:“难怪那瘸子能答应得如此轻易,想是心中有底。五百两银啦,就连俺都不敢开这个口。”https:/ “不止五百两,绝对不止。”他站起身来,又重重坐下,面上泛起潮红,沉声道:“你们有没有发现,那唱曲的小家伙有些古怪?” “古怪倒是没见着,不过,听那小子唱曲真是得劲,竟然比春风楼的头牌,还要让人心痒十倍。” 旁边一个尖嘴猴腮的汉子“嘿嘿”笑了两声,又喝了两口酒,随口应道。 他伸手在脚丫子里抠了抠,放在鼻端闻着,身体扭了扭,似乎背上真的很痒。 “痒就对了……就这么干。” 张大胡子眼中放光。 “哪有声音这么好听的小子,还要无端端的把脸画花?这就是此地没有银子……什么话来着?” “此地无银三百两。”长脸汉子笑着,皱眉疑惑道,“你是说,那是个女娃?别说,还真有可能,穿得破破烂烂的,单凭一首曲子,唱得整条街都轰动了。这事别说没见过,听都没听过。” “管他是男是女,就说单凭那把嗓子,只要画上妆容,放在春风楼里,那还不是日进斗金啊,韦大姐见了,都能笑得合不拢嘴,只要送过去绝对能卖一个好价钱。不,不能去春风楼,得去翡翠阁,那里贵人多,他们家更舍得出银子。” “就这么办,甭吃了……趁着夜黑风高,咱们走上一趟。猴子,那几人的住处你可还记得。” 张大胡子重重挥了挥手,转身就寻兵器。 “俺做事你放心,吃饭的本事,俺可没丢,闭着眼睛都能找到。” 尖嘴猴腮的汉子一听这话,立即兴奋起来:“俺早觉得应该提前动手,姓常的咱不伺候了。等卖了银子,就给阎老大报了仇……还可以买得起一本上乘功法,到时候练成一身本领,咱们去投东天王。” “就这么干。” “中。” 几人趁着酒兴,就准备散了酒席,趁夜动手。 没人担心此行会失败。 当初阎老大身死,张大胡子看得清楚…… 他在庙外一时被唬着,首先想到的就是先逃为敬。 主要是在战场上也逃跑习惯了,成为本能。 事后想起来,就拍腿叹息。 对方几人似乎并不算太过厉害,之所以能赢,无非就是有心算无心,真正实力低微得紧。 阎老大和李兄弟死得冤啊,一点防备都没有。 这次偷偷摸上去,见人就挥刀乱砍,那几个小子还不是死路一条。 …… 几人刚刚站起身,正准备寻摸刀剑,突然一阵风起。 灯火摇曳…… 院落墙头有人影闪过,落地急窜,挟着冷风,如狼似虎的扑了过来。 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一双眸子,淡漠冰冷,带着无匹杀意。 “敌袭!” 张大胡子别看粗莽,却是第一时间反应了过来。 暴喝一声,手中长刀蓄力疾斩的前一刻,右腿崩直,已是踢起整张桌子。 杯碗乱飞,桌面翻滚之中,一道匹练般的刀光,斜斜挥落。 从见到人影扑来,到踢桌、挥刀…… 张大胡子把一身从腥风血雨疆场之中杀出生天的本事,展现得淋漓尽致。 发力到了极处,凌厉刀风之中,全身骨骼发出爆豆般的炸响。 同一时间,长脸汉子和猴脸中年,反身扑倒在地,探手摸向短矛和长刀。 …… ‘可惜,此时没枪在手。’ 陈平扑击之时,心中还有着一点小小的遗憾。 这是美中不足的地方。 他站在墙外倾听良久,看看不能耽搁,一旦决定行动,就全不迟疑。 出手之时,所有的庆幸和愤怒,全都一扫而空,化为浓郁杀意。 好在心血来潮早来一步,否则,被这几人抢先摸到自己的住处……就算自己能够过得此劫,恐怕,花脸儿等人,也不一定能活得下来。 他大概可以判断出来,张大胡子的身手,与那阎老大相比,相差仿佛,都是处于锻骨阶段。 力量强横,出手刚猛。 而其余两人,也可以称得上军中精锐。 身手利落,应对危机的方式可圈可点,更是隐约间形成了一个合击军阵。 第十四章 月下魅影 “呯……” 一声震响,桌子翻翻滚滚,呜呜撞来。 无数杯盘汤菜,如雨点般飞起,铺头盖脸落下。 陈平疾冲如虎,点地竹杆猛然从中断折,身形如同没有骨头一般,猛然塌落下去…… “嗖嗖……” 头上碗碟飞过,还没跌落地面,他的身形已经贴地如蛇,从桌底一钻而过。 刀光临头斩落。 陈平心中平静如冰,几乎于地面平行,整个旋转起来,撞入对手怀中…… 瞬息间,刀圈之内,一只右臂如鞭如梢,早在不知何时,已经缠住张大胡子执刀右腕。 喀嚓脆响声中,右腕断折,骨茬刺出。 他嘴里一声痛叫,还未叫出声来,已是脖颈微凉,眼前旋转起来。 却原是陈平折腕夺刀,单足点地,身体旋转未停,已是一刀斩颈,张大胡子脑袋当场飞起。 “狼奔蛇行”对步法身法的要求很高,陈平断了一条腿,本来会很吃力。但是,八卦拳大成之后,他发现,往日里做来十分吃力的动作,现如今就如吃饭饮水般,十分顺畅。 身形舒展蜷缩之时,硬如钢,软如绵…… 张大胡子反应不可谓不快,刀光又快又狠。 可惜的是,被陈平近身之后,他一身本事,连半成都发挥不出来。被陈平一式“金丝缠腕”断手夺刀,顺势斩掉脑袋,临死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看来,易筋大成之后,不但是拳术的理解加深近倍,对力量和速度的加成,也是不容小觑。尤其是身体本能应激而发的能力,有了长足的进步。’ 陈平脑海里闪电般转过这个念头。 手上却丝毫未停。 顺着旋转之势,身形腾空一跃,刀光又起。 长脸汉子翻向右方,刚刚抓到短矛,还没站起身来,长刀挟着厉风,已是斩到他的肩颈。 哧…… 血光飞溅。 另一旁翻滚的猴脸汉子,眼角余光瞧见张大胡子被斩首、长脸中年被立劈的凄惨一幕,哪里还顾得上反击,心中只是狂骂。 ‘你这么厉害,你说出来啊,若早知道,俺躲还来不及,又怎会暗中算计?’ 前因后果,他已想得明白。 知道对方是怕自己这些人动手,所以,先行找上门来了。 他也不捡地上长刀,手脚并用急往前窜,一式鱼跃穿空,向着窗户撞去。 此人身形灵活,动作迅捷,见势不妙立即逃跑。 却是看穿了来袭的少年腿脚不便,就算身法再灵活,也不耐久追。 只要逃出屋外,躲过第一时间攻击,对方绝难追得上自己。 他的身子刚刚撞到窗页,陈平身上发出“嗡”的弓弦震响,却是大筋弹抖,腰背发力…… 手掌疾挥,袖中射出一道黑光。 “扑”的一声轻响。 锋利黑铁短刺已然抢先一步,射穿猴脸汉子的后心,把他整个人钉死在窗框之上。 一息之间,连杀三人。 “要是让你逃掉,我岂非白来一趟。” 陈平嘿然冷笑。 长长吐了一口恶气。 瘸着腿向前,在猴脸汉子惊骇痛苦的眼神之中,挥刀斩落,送他最后一程。 先下手为强,还不算完事。 只要对方跑脱一人,把此事捅上七色堂……就不说别人,单是那位以狐狸为号的常三思常副香主找来,自己都要吃不了兜着走。 此时自己拳法虽成,身体远远没到巅峰,稳一手为好。 斩尽杀绝所以成了必然。 只要没人看到,今晚发生的事情,就不会有人知道。 单看现场,无论怎么看,都是一位身形孔武有力,身法迅捷的高手出手杀人。以至于三位硬茬,竟然不能有丝毫还手之力。 就算是再异想天开的人,肯定也不会想到,出手的,会是一个基本无害的瘸子。 低头摸了摸三人怀里,搜出一些银子银票,总共约有五十余两……还有几个纸包,包着红色黑色的药粉。陈平闻了闻,只觉味道辛辣,分辨不出是什么效用,就顺手扔掉。 收获不多,却也聊胜于无,陈平并不失望。 他本就没想过在这三人身上得到什么好东西。 几人每天花天酒地,开销很大,想必也留不住什么财货。 最关键的是,他们这伙人,领头的是阎老大,金银大头在他那里。 “滋……” 掉落地面的烛火,摇晃跳跃了两下,终于熄灭。 陈平原地站了一小会,等眼睛适应了窗户月光照进的微弱光线,才又走到一张大床前。伏低身子,细细摸索。 终于,在床底墙壁之上,摸到一块松动的青砖,轻轻取下,掏出一个小小包裹出来。 随手掂了掂,也不打开细瞧,瘸着一条腿,走出门……顺手捡起半截竹棍,看看还顺手,借力点地,就要离开。 找东西,他是专业的。 更何况,当初使用福缘点之后,“溯源夺运”的天赋发动,他对这些人的身家,比他们自己还要清楚。 此时拿走包裹,自然不用担心错过什么宝贝。 “就为了这点东西,你就铤而走险?” 夜风习习中,突然,一把清冷的嗓音,在耳边响起。 似乎,后颈处能感受到对方叹息之时,吐出的气息。 更能分辨出对方语气中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味道。 ‘是谁?’ 陈平身体微僵,全身崩紧,全身汗毛倒竖。黑铁短刺微微动弹,就要条件反射,向后刺击。 好悬才忍住攻击的冲动,平息狂跳心脏,放松身体,缓缓转过身。 为什么不攻击? 道理很简单……对方竟然无声无息的站在自己身后。那就意味着,身手远在自己之上。 如果真有恶意。 在自己未曾发现之时,直接出手背刺岂不更好。 又何必出言提醒? 此时反应过激,做出任何敌意举动,都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 转身望去。 身后并没有什么人影。 倒是院中离着三丈远近的大槐树上,传来两声压抑的轻咳之声。 陈平抬头,就见弦月当空,一个体态玲珑的身影正站在枝叶之上,随风浮沉。云九小说 宛如姑射仙子,飘飘然欲临风飞去…… 好吧,陈平承认自己是又长了见识。 本来以为这是一个正常的历史世界,练武练到厉害处,或许能做到“百人敌”,骑着马匹冲击军阵所向披靡…… 无非就是气血强横,武艺精熟。 但是,眼前见到的这一幕,却告诉他,自己想差了。 ‘原来,这是个武侠世界。’ ‘所谓的轻功,也是真实存在的。’ 如果有人问,深夜出来杀贼,路遇武林高手的感觉怎么样? 陈平会告诉,这种感觉一点也不好。 即算对方看起来,应该是个美女,身材很好,声音还好听。 即算,这个美女高手,似乎跟自己还挺熟,话语中并没有什么恶意。 因为,他对前身的记忆一点也不了解,根本就不认得对方是谁。 第十五章 七弦无形剑 “没有这点东西,就算不饿死,明天也会被人打死。” 陈平面色无奈,诚恳说道。 完全不知道,这位突然出现的女子,到底与前身是什么关系,又有着什么样的交际,他决定,卖惨。 反正,把自己说得可怜一点,总是没错的。 女人嘛,对强者崇拜,对弱者怜悯,只要有一样能挨上点边,总不会态度更差。 “我给你的那些银子呢?” 树上的身影嗖的一声,就如移形换影般,以陈平根本看不清的速度,就到了身前。 面纱遮住了下半张脸,只能看到一泓秋水般的眸子。 目光在陈平的伤腿上停了停,女人眼中闪过一丝复杂,自顾自道:“是了,以你的性子,肯定是留不住银钱的。都跟你说过无数次,如今天下不靖,众生处于水火之中,咱们没那个能力,也救不了几人,能护住自身就已艰难……” 说了这话,女人又摇了摇头:“算了,说了也不听,先给你疗伤。” 淡淡月光之下,不知何时,她的手中已经多了一具瑶琴,随手轻拂…… 明明听不到半点琴弦震动声响,陈平却是剧震,只感觉一阵无法形容的酸麻出现在四肢百骸处,全身血液不经催动,自发鼓荡起来。 同一时间,隐隐约约的能感觉到四周气流汹涌,一股无形无影的力量,从四面八方汇聚,目标直指,自己的右腿膝盖处。 于无声处听惊雷。 ‘这琴音有古怪。’ 感受到伤腿之中麻麻痒痒,舒畅至极的感受。 陈平再一次调高了自己对此方世界的认知。 ‘这又是什么手段?无声之琴,元气汇聚?’ 他心里好奇得猫挠一样,一句话也不敢多问,生怕露了馅。毕竟伤的是腿,伤的不是脑子,在常识问题上出了问题,很可能会节外生枝。 过了一小会,女人弹琴的动作停了下来,捂着嘴轻轻又咳了几声,声音略显暗哑,叹气道:“当初让你学武,你死活不愿,现在看来,也没什么不好。江湖风波险恶,还是平平凡凡生活在这世间最好。” “你受伤了?” 陈平没忍住,问道。 随风拂来的,除了淡淡幽香,还有着一丝极其轻微的血腥味,自对方咳嗽那会,就浓郁了几分。 “没事,不过几只黑狗而已,奈何不得我。” 女人头颅微微昂起,眼神睥睨。 “倒是你,千万不要暴露了身份。” 陈平面色一窘。 心下尴尬。 我能有什么身份? 我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又怎么暴露? 那么,问题来了,“黑狗”是什么,能伤到眼前这位看起来有好几层楼高的女高手,又会不会找到自己身上来? “如果找上门来了呢?你能不能……” 陈平试探问道,他向前一步,想要看清面纱下面的脸,心想,若是这位看上去跟自己很熟的“故人”能够就近住着,是不是会安全许多。 还用得着跟人勾心斗角,用得着唱曲乞讨银子?那常三思以及七色堂,估计再也没有半丝威胁了吧。 “不行……” 女人仿佛受了惊吓,陈平一句话还没说完,她又像鬼影子般飘出两三丈,离得远远的。 她脑袋微微低垂,目光游移,急声道:“我是你小姨,不能胡思乱想。” 说到这里,似乎觉得自己语气太过严厉,摸出一个药瓶,扔了过来,叹了一口气,语气转柔,又道:“这里有三粒玉参丸,能调养筋骨,补足气血亏空,记得千万不要跟人提起我,也不要寻找。” “我……” 陈平差点没忍住扇了自己一个大逼兜。 啥? 小姨? 胡思乱想? 好吧,前身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 还没等他想明白要怎么回话,那女人已是如同被风刮起一般,没入浓浓月色之中,穿过几座屋舍,身影消失不见。 耳边还留下一句话:“玉参丸服用之后,瓶子埋掉,江左司徒家神算无双,要防着对方借物寻人……” 陈平几个箭步,冲出槐树大院。 遥遥望去,月光之下的城池,仍然静谧安宁,淡淡薄雾起处,似乎蕴藏着无穷凶险。 先前一会,他以为这是“敌人”,结果却是“故人”,当自己松了一口大气,最后,才发现疑似“情人”。 这事闹得。 不过,无论怎么都不重要,那不知道名字的女高手,有一句话应该是没错的,就是不能暴露身份。 但总得让我知道,需要隐藏什么?有哪一样可以暴露,哪些不能暴露吧。 陈平看了看手中瓷瓶,压下心中疑惑,正准备顺着原路摸回去。就见那水光潋滟,月色流转的远处,一蓬金焰如火熊熊燃起。云九小说 “妖女,总算找到你了。” 声浪如雷,震得半城嗡响,比他话语还要响的是刺耳锐啸,枪作龙吟。 在金色光焰照耀之下,陈平看得清楚,一人踏波而起,举枪刺出,水浪滔天。 那人黑袍金绣,红氅烈烈迎风,看不太清面目,只能感觉到面目刚硬,虬须如环,威势极强。 “若是许敬安亲来,还有点看头,是你梁崎的话,不过如此。” 清冷如月般淡然女声之中,一个人影若隐若现,浮现虚空,琴音炸裂,凤鸣长空。 随着琴音响处。 枪断,波平,似乎有一股巨大力量从半空压下,那黑袍虬髯男子倒飞而起,张嘴就喷出一口血雾。 一头栽入河水之中。 “九霄琴果然厉害,地榜第三名不虚传,也接我兄弟一招。” 两个声音如鬼哭,似狼嚎,从河岸两侧,化为一黑一白两道光影,呼啸杀到。 一人着黑,手举旗幡,卷动之间,狂风啸叫,让人心烦意乱; 一人着白,握着一支杆棒,棒上挂满细小铃铛,叮当响处,震人心魄。 “绣衣卫不愧是藏污纳垢所在,连千骨林黑魂、白鸦这种货色也收罗下来,果然当灭。” 淡淡女声再次响起,却已不在原地。 空荡荡无有一人的河面上,只有一黑一白两人风雷电掣般的打了个空气,身上齐齐喷溅出血花,一条漆黑色皮包骨的胳膊,冲天打着旋子飞舞。 “七弦无形剑,你竟然练成了无形剑法?” 一声尖厉痛嚎之中,那黑色人影疯狂后退。 “哼,就留尔等一命,下次再追,定不轻饶。” 女声重新响起之时,已是淡不可闻,显然是对攻两招,已经去得远了。 第十六章 风云榜 陈平远远看着那边战局落幕,看到断臂的黑色枯瘦人影打破民居,从中抓出一人来当场吸血恢复,他再不迟疑,沿着屋宇一溜烟往回走。 路上影影绰绰的,有衣袂破风声传入耳中。 显然,这是夜行君子…… 他们也被河边大战惊吓到了,这时哪里还敢做些没本钱的生意。 速速逃走,躲回老窝才是正经。 一路行来,整条街道,再见不到一家一户亮起灯光。 这片街区,瞬间就陷入沉寂之中。 就连远处隐隐传来的丝竹管弦声音,也少了许多。 “快走,还趴着做什么,外面危险,不出意外,捕快们也要出动了。” 前行一段路,陈平突然顿住脚步,望着连绵树阴下的一处黑影,压低声音叫道。 那是左断手。 他此时正撅着屁……股,专心扮演突出地面的树根。 但却瞒不过对他已经很熟悉了的陈平。 再说,刚刚出来那会,左断手在后面跟着,他其实也是知道的,心里早就有了准备。 河边一战,掀起如此巨大风浪,气劲交锋之声,响成一片。 尤其是,那位名叫梁崎的绣衣卫大喊大叫的,嗓门大得惊人,实在是扰人清梦。 只要兴庆府衙门里不全都是死人,此时,肯定会有所行动。 最有可能的就是出动六扇门。 他们不一定就是想要协助绣衣卫抓住“妖女”,也没这个实力,样子还是要做一下的。 这样一来,沿街“作奸犯科”者,夜不归宿者,全都要倒大霉。 “先前那是绣衣卫指挥同知?他竟然败了,甚至,与他一起的两位紫绶供奉也没留住对手,黑魂似乎还断了一只手?” 左断手爬起身来,顾不得追问陈平是怎么发现他的,心有余悸的望着河水方向,呼吸还没喘匀。 “也不知那惊鸿一现的女人,到底是何方神圣?” 我知道。 但不告诉你。 陈平心里又想起了,先前在槐树院落里的短暂交谈。 毫无疑问,不管那女人到什么身份,她对自己原身还是很关心的。不但赠药疗伤,还殷殷嘱托。 所以,她说的话,不管再怎么不理解,也不免要慎重三分。 不能把她的行踪说出来,也不能跟别人说曾经见过她,更不能去寻找打听。 其中蕴藏的意思,陈平其实有些猜测。 却不太想去深究。 看左断手的神情有些不对,他心下好奇,此时也不便多问。 当下,两人沉默下来,急急往回赶。 回到小院,进屋关门。 发现花脸儿、小桌子小凳子几人全都醒了,默契的没有点灯,都紧张兮兮的守在门口。 见到两人安全回来,几人全都长出一口大气。 花脸儿的眼睛会说话一般,就算是在黯淡月色下,仍然能看出她心里的担忧和疑问。 显然是想问,又没问。 “是张大胡子几个,阎老大手下那批人……白日里咱们回来的时候,我见到他们悄悄跟随在后,恐怕是打着对我们不利的主意,因此……” 此时事情尘埃落定,陈平觉得有必要让他们知道一些事情。 如果蒙在鼓里,事后被人套话,一个不注意,或许会被人看出破绽。 正经是商量好了,无论什么人问起来,就说今夜从来没人出去过。 “没有后患吧?” 花脸儿眉毛重重一挑,悄悄走到陈平的身侧,仔细的打量着他。小鼻子还一耸一耸的,没闻到血腥味,才放下心来。 “没留活口。”陈平笑道。 “下次若是行动,可以让我们一起,就算帮不上忙,也能望风跑腿,接应一下。” 左断手面上稍显羞愧。 他是真的想要帮忙,奈何实力不够。 跟都跟不上去,此时说起话来,分外的没有底气。 “没事,下次一起,咱们同进共退。” 陈平正容说道。 几人面色同时松缓,笑了起来:“对,同进共退。” 相依为命,抱团取暖,其实真的不是要看个人能力大小。 心往一处想,力往一处使,也就足够了。 笑过之后,这小小的屋子里,似乎又多了一些温馨。 “对了,你认识绣衣卫的那几人?” 想起路上左断手的神情,陈平此时直接问来。 冥冥中有一种感觉。 他觉得自己迟早会碰上绣衣卫的高手,那女人有些话说得对,有些其实不对。 人生际遇终归是很奇怪,你越是不想遇见什么?他越是会迎来什么。 隐藏身份,一直躲藏下去,并不是个办法。 可以隐藏,但必须得有自保的本领,否则,有一天厄运临头,就只能怪自己运气不好。 何况,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要藏着什么。 是藏着这张脸不见人,还是藏着什么胎记、武功? 好吧,他洗澡的时候,除了背部有些地方的确看不见之外,身前各处以及手脚,的确是没看出有什么胎记。 所以,总不能不出门见人吧,那更会惹人怀疑。 “人家高高在上的人物,我哪会认得。” 左断手苦笑,“只是以前听父亲说过,绣衣卫指挥使许敬安,一手斩魄刀惊天地泣鬼神,实力深不可测,令宵小胆寒。 在他麾下,还有左右同知……右指挥同知梁崎,擅长龙吟枪,曾在北境冲破千军,斩将夺旗,易如反掌。” 他回忆着往日里情景,似乎模仿着某个中年人说话,“至于左指挥同知曹烈,号称[紫焰锤],听说声名还在梁崎之上,具体有什么事迹,父亲没说。” “曹烈的武功的确是在梁崎之上,一手[紫焰真罡锤]打遍江北,难逢敌手。明家老祖,以及手下十三太保,就是他一人打死的。绣衣卫之名能让小儿止啼,一小半名声,就在他那里……这位排行地榜第九,一身硬功号称打不死,是公认的难缠。] “地榜?” 陈平今晚已经是第二次听过这词了。 一时间,倒也忘了惊异花脸儿竟然如此见多识广。 你说你一个见闻这么广博的小丫头来做乞丐,是不是对乞丐这个行业有什么误解? “全称是风云榜,共分天榜,地榜和潜龙榜。后两个榜单,六扇门会在各大城池之中不定时张贴,天下好武之人莫不以上榜为荣。只是,普通百姓终日里只为生计奔波,不太关注,咱们先前没听人说起,也是正常。” “这不是唯恐天下不乱吗?到底是谁排的榜?天榜中人有消息吗,多厉害?” 陈平脑海里闪过无数种阴谋算计手段,心想,这背后肯定是有着某种隐秘了,地榜中人见识过了,身手之强,简直悚人听闻。 在此之上的天榜,更不知是何等情况。 这难道还不只是武侠世界,难不成是仙侠世界,那可真是,太妙了。 果然,花脸儿这次就不知道了,她摇头道:“天榜听说有九人,但是没人敢公示,也不知是否有着什么忌讳。榜单是谁排的?大离承平这三百年,一直没人说得清楚。有说是天启,有说是人为……反正,各说各话,真实情况,我也不知。” 第十七章 伏波仙子 花脸儿头一次像这样打开话匣子,想是见到陈平今日独自冒险,自己一点忙也帮不上,心中有些触动。 此时只想着把自己知道的一切都说出来。 “不说天榜的事情了,就说今晚,那指挥同知梁崎别看败得干脆,就像个笑话似的,其实,这人也是榜上有名。此人排在地榜三十九位,听说离着宗师境,也只是一步之遥。他打不过伏波仙子,其实是很正常的事情。” “伏波仙子,你是说,那弹琴的女子?” 左断手早就心中疑惑了,在他看来,绣衣卫同知,已经是高高在上的顶尖人物,结果被人打成死狗。 对手还是一个看上去柔柔弱弱的女子,这怎能让人不好奇。 “对,伏波仙子魏伏波,手持九霄琴,一手无弦天音响誉江湖,就算是在宗师境高手之中,也算佼佼者。而且,她最初成名一战,是十六年前打出来的,当时才十三岁。” “啧啧……” 几人同时惊叹。 陈平注意到花脸儿眼中的星光点点,像极了后世某种人群说起偶像之时的神情。 不由心中一动。 “你是说,这位伏波仙子弹琴弹得很好?” “是,其音律水平天下首屈一指,能称大家。听说,她奏响[瀚海伏龙曲]的时候,能让大海波平……当年,[九霄琴]与[碧玉箫]从东海出世,可是令无数豪杰俊彦竞相折腰的。” 说起伏波仙子,花脸儿简直停不下来,颇有一种要说三天三夜的架式。 她舔了舔嘴唇,突然就丧气道:“可惜,先前离得太远了,只听到声音,没看到仙姿,连她的琴音也没听到。” “如果她真的练成了七弦无形剑,只怕地榜排名又要再次改写了,依我看,那绣衣卫指挥使许敬安,不一定还能稳坐第二。” 这整个就是一江湖迷妹,追星族。 陈平再次怀疑自己的眼睛,细细看去,还是没有发现花脸儿有丝毫修练过武道的痕迹,心中越发古怪起来。 想了想,他还是没有直接问。 身边的小伙伴,关系再好,人家不太想说的糟心事,还真没必要一定问出来。 谁还没有一些秘密? 他有。 左断手有。 甚至,连小桌子小凳子也有…… 这两人别看平时被人嘲讽讥笑,会略显自卑的低头,存在感不是太强的样子。 但是,从谈吐之中,陈平还是能感受到那种“腹有诗书气自华”的出挑。 绝非只是上过几年私塾那么简单。 第十八章 天赋异禀 时光匆匆,三日过去。 北方雪灾连绵,天寒地冻。 南方的春天,却是来得更早了一些。 还处于正月,不知哪里来的一股暖风,吹得人醉陶陶,薰薰然。 仿佛忘了前些日子还冷得直打哆嗦。 河边的柳树又吐了点新绿,路旁野草也悄悄探出了头。 给这片无情的冰冷的城市,增添了些许生机。 所以说,有钱人和穷人的生活是绝对不一样的,看到的世界也绝不相同。 明明是同样的地方,同样的年节时分,前些日子几人凄凄惶惶,生恐冻饿而死,悄无声息的烂臭在破烂的土地庙里。 而现在,却是可以住上宽敞的院子……唱完曲归来之后,还可以数数银子,买来肉食酒菜。 放开肚皮大吃大喝。 没事的时候,还可以练一练家传武艺…… 这种美好的日子,似乎会一直延续下去,他们会过得越来越好。 但是陈平知道,这是错觉。 当苦难还没真正到来,还能活得下去,多数人都会暂时舔舐那虚幻的蜜糖来麻醉自己,忘掉生活的艰辛。 而真正有志之士,就绝不会如此。 就如拉着架式,站在院中李树旁边的左断手…… 他以铁刺为剑,一剑剑贯注全身力气刺出,直至额上冒出大颗汗珠也不停下。 其实,左断手才是最努力的那个,看得出来,他既没有传承,也没有际遇,只是以最朴实最痴傻的方式,练着自己的武学。 练的,就是快,准,狠。 凭借的还是心中的一股杀意。 就这么天天月月年年,一直练下去。 说不定,有那么一天,还真的能给他练出一点名堂来。 陈平没有出言指点…… 事实上,左断手也不需要指点。 他全部精神,全部气血,凝注在那一刺之中。 这或许已经成为他的精神信仰,或许,是借着练习,在怀念着自己死去的父亲。 世上道路千千万,走通走不通,仅需要一点点运气而已。 陈平收回目光,不再多看,专心致志的走着自己的圈子。 左圈圈,右圈圈,上圈圈,下圈圈。 八卦掌功没有别的窍门…… 到了大成之后,骨节坚硬如钢,细密紧实;大筋贯通全身,随手发力,打得空气“崩崩”作响。 之所以还一直练着套招,摆着架式,是因为,陈平想要把自己身体每一寸肌肤,每一处筋骨,全都打下烙印。 拳法这东西,不管是“精通”,还是“大成”。会了是一回事,能完美的用出来,又是另外一回事。 为什么有些人拿江湖上的普通长拳,都能打出绝世武学的威力,变招应招如羚羊挂角,妙不可言。 而另外一些人,就算练成了绝世武学,打起来也是束手束脚,真遇上高手了,就不堪一击。 这其中,真正的区别,除了天赋之外,就是勤奋。 练到本能,练到骨子里,练到灵魂中。无论什么样的攻击,都能不通过脑子,随机应变,随势而变。 一动脑瓜子,你就输了。 变生肘腋之间,哪里有那么多时间,给你想一想。 武者修为达到高深处,出手就在十分之一妙,甚至百分之一秒之间。脑子转得再快,想一下再应招,想得过来吗? 所以,手比脑快,对武者来说,并不是贬义词,而是褒义词。 一直练了整整两个半时辰,直到天色渐晚。 练得气血滚动如珠,筋络柔软如绵。全身上下,感觉几乎成为一块经过千锤百炼不断锤打过的熟铁,他才缓缓收式,吐出一口带着浓浓腥气的浊气。 这时候,本来干燥洁净的肌肤之上,冒出大颗大颗热汗,仿佛突然从水中钻出,从头到脚,全都打湿。 “七哥的腿这是大好了?” 花脸儿面上带着欣喜笑容,手拿一块软帕递了过来。 这是用来擦汗的。 她总是会在最合适的时候,出现在最合适的地方。 “那三粒药很不简单,你都说了,连药铺都没得卖,是很珍贵的宝药,有这效果也不意外。” 玉参丸的来历,陈平只是告诉花脸儿,说是从阎老大、张大胡子他们的“遗物”中发现的。 与那些金银手弩一起。 并没有真的把伏波仙子的事情说出来。 倒不是有心瞒着,实在是解释不清。 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谁,这又该从何说起。 他反而是真的想要问问,这个对江湖典故了如指掌的“武林小迷妹”,到底知不知道自己与那伏波仙子什么关系。 可惜没法问,违背了“隐藏身份”的原则。 旁敲侧击问过花脸儿……得知伏波仙子十三岁成名,九霄琴名动天下,却一直孤身一人,四处漂泊。 哪里来的外甥? 事情越发蹊跷了。 想不明白的事情,就不去多想。 这一直是陈平的优点。 目前最重要的事情,并不是什么探究身份的事情,而是提升实力,拥有自保的本事。 否则,一切都是空谈。 他可没忘了。 明面上,自己还受了常三思一记“阴手”,还有五百两银子的外债…… 这事没解决之前,哪敢有丝毫放松。 “热水已经烧好了,快去洗沐啊,仔细着别吹风着凉。” 花脸儿推着陈平往里屋走,心想七哥身体刚刚好转,千万大意不得。 陈平看着花脸儿,忍不住伸手揉了揉她略带枯黄干燥的头发,摇头笑道:“我还没那么弱,放心,生不了病。” 筋骨强壮,气血如火。 这几天不但服用了玉参丸疗伤,多余的药力也渗透进入身体,补足元气,他的身体强度坐火箭一般的飞速上升,好像全无止境一般。 在无人的时候,他试过自己的力气…… 约莫上百斤重的青灰岩,单手抓在手里,就像是抓着一只篮球,完全感受不到压手。 初步估量一下,单臂一晃,可能有上千斤力气。 这就很不科学。 只是易筋大成而已,没听说过会这么涨力气的。 就算是后世所传说的民……国时期,那些武术大师们,把筋骨练透之后,双臂合抱,能举个七八百斤的也算是不世出的人物了。 我这双臂全身力气加起来,抱个两千斤也不在话下。 而且,随着武学境界的突破,力气还会疯涨…… 难道,这才是所谓的“不能暴露的身份”? 如此天赋,前身竟然不肯练武,也真是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第十九章 恶客临门 “[气血散]暂时停了吧,我这身体也差不多补足了。” 陈平想起一事,停下脚步迟疑道。 宝月堂卖的[气血散],能补足身体亏空,加速外家炼体,也不知是哪位医家大拿研究出来的。 药是好药,就是太费银子,五十两银子一剂的血药,花脸儿陆陆续续买了十剂。 所以说穷文富武,真的想要快速提升实力,花钱必须如流水。 不是大富人家,根本就不可能这般修练。 从这里也能看出,花脸儿以前的身份,是真的很不简单,脑子里基本上对钱没有太多概念。 对她来说,银子只是工具。 没有的时候,一个两个铜板也很高兴;有银子了,千两白银花出去,眉毛都不会皱一下。 药买回来后,左断手只服用了一剂,第二剂还没喝完,就补得流了鼻血。剩下的让小桌子小凳子兄弟两人吃了,这两人气血也健旺了许多。 倒是花脸儿,自个不愿意服用,只说不需要。 只有陈平,几天来,连服了八剂[气血散],感觉到身体一天天变得强横,气血滚滚有如河水泛波……出手之时身体内部血如洪流,精气逼人。却没有一点消化不良的症状出现。 身体再无半点虚弱,陈平猜测着,自己的拳法境界大概已经与肉身匹配起来…… 从药性上来看,[气血散]是拍马也比不上[玉参丸]的,后者不但补元气,还固根基。 前者就只有一个用处,就是补气血,锻肉身。 算是虎狼之药。 但即算是这种虎狼之药,让陈平经常用,他也是用不起的。 ‘到了此时,我才有了一些自保之力。假如常三思提前发难,也不见得就拼不过,只要他不隐藏本事。’ 当然,以陈平前世与人争斗的丰富经验判断,一般来说,常三思这种老狐狸,多多少少都会留着一些底牌。 明面上摆出来的东西,往往是用来迷惑人的。 ‘那么,就再稳一手。如今优势在我,随着修练,我会一天天的强大,而他的实力,已然基本固定。’ ‘开销太大,银子又不太够了,看来,唱曲还不能停。’ …… 听着水声哗哗响。 花脸儿手里捏着一张涂满字迹和图画的白绢,手指捏紧又松开。 到底给不给七哥呢? 娘亲说过,这东西最是适合打根基,但是,那是内修武道奠基所用,与气血武道走的路子完全不一样。 万一他练岔了伤到气脉怎么办? 应该不会。 虽然没人渡气为引,但他身体这么强壮了,短短三天连服八剂[气血散]都尤有余力,单凭精血反补,也能跨过养气一关。 应该吧? 可能不会伤身体。 想到,假如七哥真的能够内养元气,外练精气,内外双修,其发展前景,简直有如潜龙腾渊…… 这种想法让她纠结不已,几天过去,还没有下定决心。 ‘唉呀,当初娘亲给我上武课时,怎么就没认真听呢?到底有没有忌讳呀……’ 花脸儿一张小脸时而皱成苦瓜,时而笑成傻瓜。一时之间,倒没注意,手里的白绢,差点被她给攥出水来。 …… “来了来了……” 天上虽然下着蒙蒙烟雨,仍然阻挡不住大家伙儿的热情。 许是因为今日初九,年节已过,衙门开工的缘故,麒麟街也格外喧闹起来。 “这[水调歌头]听说连学台大人,也大肆赞赏,称之为百年难见的名篇佳作。此词一出,中秋词尽皆作废……也不知那过路才子,到底是哪位?” 有慕名而来的书生,摇头晃脑的,还念上两句:“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有得听就好,还关心下蛋的母鸡是谁啊,反正你也听不懂。” 旁边有人嗤笑道,“你说,有哪一首不好听了,[送别]一出,离人尽皆泪下,[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柔肠百转,写尽惜花伤春之意……哪一首不是动人心弦?别说你们这些学府中人,就连兴庆府各处舞榭歌台,全都要挥着银票,前来请教了。” 花脸儿听得眉儿弯弯,眼睛眯起,心里乐得不行。 你们不知道了吧,这是七哥写的。 虽然说是什么“过路才子”,但又有哪位才子脑壳被烧坏了,把这么好的词曲让给别人。 那不是傻子吗? 他偷偷的看了陈平一眼,见他仍然是面无表情,眼神平静。恍若这些人嘴里说的根本就不是他一般。 这才叫气度,叫沉静。 我是得学着点。 难怪娘亲以往老是说我蹦蹦跳跳像个毛猴。 想起娘亲,花脸儿笑容也渐渐淡了下来……连忙收拾心情,准备开嗓。 多挣银子,才有钱吃肉买药。 七哥也会变得更加强大。 到时候,再不用受到七色堂辖制,直接破门出户,杀出生天。 对有些事情,她心里其实清楚得很。 …… 只唱[送别]之时,还会有人觉得曲调过于凄伤,不合胃口。 等到[水调歌头]和[知否]一出,更是把男男女女一网打尽…… 懂学问的在旁听着,只觉余味无穷。 不懂学问的就是听个声响,也能享受到其中那优美难言的曲调。 当几个“叫花子”摆开架式,火力全开演唱之时,四周里三层外三层,围的是一个密密麻麻。 远远的,还有人气喘吁吁赶到…… 这气氛,这声势,比起节庆日时节的庙会,都已不遑多让。 ‘今日来了许多小姐姐,银钱又多了一些,大概能有二十两吧。’ 三首曲儿来回连唱数遍之后,花脸儿也顾不得嗓子发干,偷眼望着四周行人扔过来的银子和铜钱,心里暗暗开心。 今日到此为止,收获已经很不错了……接下来,自然是收捡银子的环节,这是几人最高兴的环节。 “散了散了。” 还没等陈平说话感谢捧场,场外人流突然骚动起来。 一把粗豪声音厉声吼着。 “是一撮毛,他怎么来了?” “呸……“ “这些人正事不管,专做恶心事呢。” 众人转眼一看,就见到一个身着黑衣红袄的捕快服中年男子。 这人左脸上长着一颗大大的黑痣,小撮又粗又长的黑毛,顽强的生长,极为惹眼。 他十分蛮横的双手拔开围观者,大摇大摆的闯了进来,身后跟着两个白役,也是喳喳唬唬呵斥连声。 直赶得众人连忙躲开,埋怨声中,一片鸡飞狗跳。 第二十章 是可忍孰不可忍 “你们几个,谁让你们在此唱曲儿的?阻硬通衢,谋取私利,此是大罪知不知道?而且,唱的这些靡靡之音,简直是败坏民风……” 为首捕快一挥手,身后两个白役如狼似虎的就扑了上来,见到小凳子还在收取银子,一把就夺在手里。 “银子要收归官府。” 小凳子眼睛红了,自家道中落之后,他兄弟两人受过排挤嘲笑,很是尝遍了人情冷暖,对银钱也看得特别重。 尤其是从死亡线上重新挣扎回来,每日里唱曲所得的银子,更是自己这些人的命根子,能不能活下去,活得好不好?就看这个了。 哪能让别人抢走。 他浑然忘了自己读书人出身,并没有什么能力,脑子一热就冲上去,想要夺回。 一撮毛嘴角带着嘲讽。 冷不丁一个巴掌扇了过去,扇得小凳子一个踉跄,紧接着,这捕快还不肯干休,抬腿就踢。 这人别看长相令人不敢恭维,却是身强力壮,颇有勇力。一腿踢出,呜呜破风。 小凳子真要挨上一脚,不死也得重伤。 四周已经有人开始惊呼起来。 远远近近都有人看着,虽然没人出头,但不妨碍各自同仇敌忾,愤怒难当。 “嘭……” 惊呼声中,一声闷响。 众人眼前微花,就见到一撮毛猛然后退,抱着自己的腿“嗷嗷”痛叫了两青,脸色都青了。 不知何时,原本那位蹲坐在地,一直没有起身,敲打着破烂砖瓦奏乐的少年,却已经换了个位置。 一撮毛重重一脚踢在他的胸前,就像是踢到了岩石墙壁上一样……没有踢伤人,反倒是自身受力不住,倒退摔倒在地。 “这位大人,你可要小心一点,天雨路滑,别摔了跟头。” 陈平面上带笑,眼中微带冷意。 ‘抢银子,还出手打人,只能说,不愧为黑狗子吗?’ 若不是看在对方身上那层皮,代表着官府。单凭对方如此行事,当街就让他血溅五步。 “你敢拒捕,竟然敢拒捕?我怀疑尔等几人都是逃犯。” 一撮毛爬起身来,脸上着实挂不住,狠狠的威胁着,四面张望,高声道:“大家都看清了,记住这几人的相貌……” “可不能胡乱冤枉人,先前明明是你打人踢人,自个没站稳,竟然血口喷人?” 花脸儿气得胸膛起伏,小人如鬼,颠倒黑白,就是如此了。 尤其是当有些人仗着自己的身份,任意妄为的时候,更是让人憋屈难言。 左断手右手已经摸到袖中,身体微微颤抖,却不是怕,他有些忍不住了…… 心想大不了就亡命天涯。 反正不能让对方砸了自己等人的饭碗。 “是啊,这也未免太过份了。” “人家几人只是谋个生计,唱曲维生,竟然把逃犯的帽子扣上,真是黑心。” “唉,被此人缠上,事情不好了结,打也不是,骂也不是。” 四周众人议论纷纷,时不时有人说上两句,却也看不出到底是谁说的。 一撮毛看看没得到响应,脸色越发阴沉。 只是把那摆成几排的破砖烂瓦踩个稀烂,发泄了一阵怒气之后,指着陈平冷笑道:“今日就给个警告,须知王法森严,若是再行看到尔等在此唱曲谋利,定然送入大牢好好伺侯。” 说着话,又回头看了花脸儿一眼,眼神莫名,拿着银钱掂了掂,领着两个白役,大摇大摆离开。 留下一地狼籍。 “七哥,这也能忍?” 左断手狠狠看着一撮毛几人离开,压低声音道:“真是捕快里的败类,大离王朝,就因为这等人存在,从上到下都已经烂透了,才……” 他刚刚只等陈平一声令下,就立即动手,决不肯受这口腌臜气。 毕竟是一个能砍掉手臂换粮食,也要把贼子斩尽杀绝,并且千里追踪的主。 可想而知,左断手的心性如何酷烈,他不是一个能受气的人。 “不急,凡事有因有果,咱们唱曲没招谁没惹谁的,除非利益相关,万不致于招致捕快上门。再说了,满街的小偷小摸,抢劫杀人,也不见有人搜拿,偏偏盯上了咱们几人,你不觉得其中古怪?” 陈平眼神幽幽,低声道:“先回去,等围观人等全都散了,你去摸一摸这几人的底子,看看到底是谁在背后指使?不妨去福源酒楼附近走一走,要记得谨慎点,不要打草惊了蛇。” “是,七哥。” 左断手重重点头。 “小凳子,你脸上没事吧,屋里还有点伤药,等会先用热水敷一下,刚才我有些预料不及,没想到那人如此嚣狂。” “没事的,七哥,不过是一巴掌,前些日子,我兄弟两人挨过不知多少嘲讽,挨过多少毒打,早就受惯了的。这巴掌一点也不疼……” 小凳子咧开嘴笑,肿起的左脸此时已经红肿突起,指印森森,反而很是庆幸:“先前若非七哥你帮我挡了一腿,此时我恐怕已经躺地上了。” 花脸儿蹲在地上,没有插话,只是摸着那些破砖烂瓦片,微微有些神伤,眼泪珠子都快要掉下来。 就是这些看起来十分不起眼的“垃圾”,在七哥的手上奏出华美的乐章。 或许,在别人眼里,这东西真的不值钱。 但在花脸儿眼里,却有着无与伦比的意义。 她甚至,没想过买一把琴来替换掉。 化腐朽为神奇,让不可能成为可能,变成奇迹,这怎是区区一把瑶琴能比得上的。 可惜,坏掉了。 “算了,只不过一些砖瓦而已。你如果喜欢,我等会再去废庙那里再捡一些,值得伤心个啥?” “那……不一样。” 花脸儿仍然感觉很委屈。 只是抱着陈平的胳膊,耷拉着脑袋,无精打彩。 “有什么不一样,真正珍贵的并不是什么器具,而是一双手,是自己的脑子。要不,回去了我再教你一首词曲?” “真嗒?” 花脸儿变脸一般,立马从黯然神伤转为欢喜,情绪变化之快,简直令人叹为观止。 有些人的欢乐,就是这么简单。 “七哥你可不许赖皮,不能拿不好听的曲子糊弄,一定要与前面三首相差不多。” “好,差不多。” “这一次还是[水调歌头]吗?[如梦令]其实也可以的。” “都不是。” 陈平脑子发麻,随口应着,心里却是在想。这唱曲儿的勾当,以后应该是不长久了。 做为一时权宜之计,弄些此方世界并不存在的词曲渡过难关倒还可以。 长此以往的话,说不定,就有数不清的麻烦接踵而至。 总不能每次都让“过路才子”前来顶锅,也别把这个世界的文人当傻子。 第二十一章 脚下抹了油 “七哥猜得没错,我已经打听清楚了,那一撮毛名叫吴申,是本地破落户出身。因着父祖关系,谋了一个捕快的缺。此人平日里风评就不太好,经常欺压黎庶,暗地里的手段凶残得紧。” “而且,此人还好色,听人说,他最大的爱好,就是盯着人家一点小错,勒索威逼,进而登堂入室,侮辱良家女子。受害者鉴于他的捕快身份,只能吃个哑巴亏,忍气吞声。” 左断手行动力很强,有时虽然容易冲动,行事鲁莽了些,但是,真正办起来来,还是很靠得住的。 只是过了半个时辰,他就跑了回来,已经把一撮毛的底细打听清楚。 “这种人,在衙门里竟然可以混得风生水起?” 花脸儿满脸不平。云九小说 “就没人举告,把他一身官皮给剥了。” “唉……官官相护,捕快里面估计不少这样的人。否则,为何那么多人想要谋个出身呢?不就是想要得到权柄,高居人上,享受那种高高在上的感觉吗?” 久未出声的小桌子阴阴沉沉的说道。 也不知道他是想起了什么。 当初满怀壮志,一心科举,想要报效朝廷。 希望有多大,失望就有多大。 有些人的手段,只能说,比想像中还要肮脏。 平民士子,完全没了上升渠道…… 在这种情况下,总有那么一些人,想过剑走偏锋,另谋一个出身。 两兄弟就是如此。 他们也想不出太好的法子,就想着自残身体,荐身王侯府第。甘愿曲意逢迎,也要青云直上。异日但凡有一丝机会窃居高位,定然要把往日里受过的屈辱痛苦,十倍百倍的报复回来。 可惜天不从人愿。 这个世道就是如此。 想要当狗的人,也已经疯狂卷了起来。 他们竟然,连狗都当不成。 这就是个很不好笑的笑话。 若非七哥心善,他们两兄弟,此时早就成为臭水沟里的两具腐尸,更谈不上如今衣食无缺,还能畅想一下未来。 左断手苦笑:“问题就出在这里了,虽然是底层吏职,吴申此人也是有着诸般经营的。他凭借着便利的身份,与一些富商大户关系甚好,经常会帮着做一些阴暗勾当。一旦事发,花银子上下打点,也是方便得紧。” 说到这里,左断手钦佩的看向陈平:“七哥神机妙算,果然早就心中有底,此事不出意外,应该就是福源酒楼程老西弄的鬼。我还纳闷着,这些日子那死胖子竟然未曾前来捣乱……却没料到,此人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是如此绝户毒计。” 看上去,今日只是捕快出来巡视,整治街道风气。 事情不大。 骨子的阴狠,只要细想一下就明白了。 要知道,唱曲儿这事,明着说是卖艺,实际上是乞讨。根本就是他们几个无家可归的叫花子最后的生计所在。 而且,不要忘了,麒麟街这地儿明面上是兴庆府管辖。暗地里,所有流民和乞丐,都受到七色堂青字香堂的控制。 几人被砸了饭碗还是小事,到了限期,真的交不出银子来,结局肯定比死还惨。 程老西就是看准了这一点。 打蛇打七寸,就是要逼得他们走投无路。 “既然如此,他做初一,咱们就做十五。既然程老西等人已经开了头,那么,如何结尾就轮不到他们说了算了。” 陈平冷笑道。 先前的隐忍。 也是没办法…… 无论如何,只要还想在兴庆府呆下去,总不能在光天化日之下打杀官差。 不管其中对错如何,一旦出事,官府就算为了面子,也会大肆追捕,派出高手索拿。 众目睽睽之下,的确是不好收场。 但是,当场不动手,却不等于陈平就肯硬生生的吞下这口恶气。 就算不是为了意气之争,暂时还得靠着唱曲儿挣银子活下去……任凭谁敢伸出爪子来,都得给他斩掉。 否则的话,是人是鬼都想要把他们连骨头渣子都一起吞下,那还得了? “这就动手?” 左断手讶然。 “难不成,还留着那恶心的家伙过年不成?不过,怎么出手,倒是值得计较一番。” 陈平想了想,沉声说道。 “花脸儿,你还记得福源酒楼的内部布置吧,画张图给我。把厨房、客座、通道、如厕所在,全都标记清楚。” “小桌子,你去厨房拿瓶香油……小凳子,你去远一点,寻一家民户买来旧衣衫,五成新就可以。不,干脆偷拿一件吧,放点银钱。” 而左断手,则是被陈平安排了望风。 他的身手很不错,人也警醒得很,适合做这事。 …… 天色渐晚。 暗哑的胡琴声早就停了,唱曲的小姑娘,低着头跟着自家祖父回了柴房。 今日没有多少生意,他们得饿着一晚上。 福源酒楼这些天的生意其实不怎么好。 往日里,程老西想出了许多法子。 比如,酒楼说书,再比如,唱曲小妹…… 不得不说,有钱人家吃个饭,就爱听点稀奇。吃饭不仅仅是为了吃饭,享受的是一个气氛和情调。 但是,这段日子。 他们家生意就有些冷清。 麒麟街出了唱曲的大手子,无论是词是曲,还是唱曲人的唱曲功底,是福源酒楼拍马也难追得上的。 比不过人家倒也罢了。 最难堪的是,但凡有人听过花脸儿唱曲之后,再来酒楼吃饭……听着老头的胡琴和小丫头的曲子,就不会觉得好听,反而觉得吵闹。 心烦意乱之下,连饭都不吃了,直接走人。 这让程老西如何接受得了? 于是,他就想了个主意,看起来效果还行。 “程老哥此计大妙,我看,那几个小叫花子,这下很难脱身,迟早会乖乖中计。走投无路之下,任凭程老哥予取予求,人财两得啊。” 一撮毛此时早就没了在街道上面的凶恶,满脸堆笑,仰头喝了一碗酒,红光满面笑意盈盈。 “肯定忘不了吴兄弟的功劳,同知大人那里,为兄虽然也不能说上话,但偶尔让小女提上一两句,还是可行的。” 程老西一边说着话,一面递过一个包裹。 “如此甚好,如此甚好。” 吴申笑得见牙不见眼,手里一个劲的推让,“这如何使得,银子的事就休要再提。否则,兄弟可要不高兴了,来来,喝酒。” 两人推杯换盏,各自满意,直至华灯初上。 坐得太久,吴申感觉腹中略有胀意,就告了一声罪,往后院茅房而去。 憋得难受了,要放放水。 正当他解开裤头,吐出满口酒气,突然眼角余光就看到一道人影闪过。 后颈处猛然一震,如同扎了一根钢针进去,全身麻痹起来。 要糟…… 一撮毛自然不是什么没有江湖经验的新手……他做捕快许多年,也见识过太多的强人,虽然多数时间是躲在后面,却也知道这种情况下,最好的做法是什么。 他没有叫喊,只是哑着嗓子低声问道:“大哥,有什么事都好说,我虽然在兴庆府位卑职薄,有些事情还是可以做到的,但有吩咐,莫敢二话……” “我可不是什么大哥,我是小叫花子。” 黑影掀开头顶草帽,露出一张脸来,两道剑眉之下,一双眼睛如同深潭般沉静,仿佛带带着丝丝笑意。 也不知是讥笑,还是嘲讽。 “是你。” 吴申亡魂直冒,一颗心直直沉了下去,他身体动弹不得,吓得真尿了出来。 “不就是我,呵呵。” 陈平伸手按住他的嘴,扶着他不至于前倾倒伏在粪坑里,一脸嫌弃的道:“我说你尿准一点,不要溅到我的鞋子。” “对了,既然是程老西请你干活,那就一事不烦二主,再请他送你一回。” 说完这话,陈平就变了嗓子,轻咳两声,张嘴大呼:“程老哥,老哥,快来一下,脚有些抽筋了。” 吴申分明听到,这竟然是自己的嗓音,学得维妙维肖。 “来了,来了。” 门外不远处,程老西笑着摇了摇头,缓缓下了台阶,一边走一边说:“兄弟,你这身体有点不行……啊!” 最后一个“啊”字刚刚出口,他那胖大的身体不受控制的向前疾冲,脚下好像抹了油,根本就刹不住。 胖大的身体,重重撞开虚掩的门户,再重重的扑在一撮毛的身上,两人化为滚地葫芦,一同扑进粪坑。 浓稠黄水激荡,直至没顶。 臭气薰天…… “东家。” “东家……怎么了。” “啊,东家掉茅坑了,快来人啦!” 大呼小叫之中,陈平早就出了院墙,把手里的空油瓶顺手捏碎,扔进臭水沟直直沉入烂泥。 可不就抹了油么? 不过,不是抹在程胖子的脚底板,而是泼了一小块,在那茅房门前。 都说不要吃那么胖。 人胖了其实不好,尤其是大着肚子,看不清灯光下的路……一旦摔起跤来,可是格外的狠。 “啧啧,真惨。” 陈平摇了摇头,转身离开。 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脑海中劫运点和福运点悄悄然的就涨了一点,蚊子再少也是肉,破劫就有运。 这样很好。 第二十二章 一重境界一重天 “走,回去。再过一会,六扇门应该得到消息了。” 看着左断手幽灵一般的从树后出来,陈平顺手扔掉头顶的草帽和那身灰不溜秋的布衣裳,压低声音说了句,挥了挥手,两人没入浓浓夜色之中。 天色刚刚黑了下来,路上就已经没有什么人影。 倒不是因为天黑看不清路。 陈平现在也清楚了,到了夜晚,再过一会儿,就会有巡丁出现,往来巡视。 一旦发现有人在街上行走,不管是不是贼人,一律当做贼人处理。 轻则抓去吃牢饭。 重则当场打死…… 后果相当严重。 他虽然不太惧怕被巡丁逮住,却也不想这时候节外生枝。 至于留在现场享受自己的“犯罪”成果这种癖好,他是没有的。 回头再望了一眼早已乱成一团的福源酒楼,陈平眼中闪过一丝冷意。 经此一事之后,不管知道不知道是自己做的,总会有着明眼人,猜到一点什么。 自己几人的“唱曲大业”,应该也会少了许多觊觎的目光。 …… 回到住处,各自安歇。 倒也不担心有人进户查探。 这里,陈平也不得不称赞一句,兴庆府的规矩。 ‘入夜之后,就算有作奸犯科者,只要不在街道行走,捕快和巡丁们也不会开门捉贼。除非是有着确切的证据。’ ‘能保证私密空间的安全,其实已经足够。一旦有人半夜入户,当做贼人杀了,绝对不会杀错。’ 看看几人已然休息。 陈平按捺下心头尤自荡漾着的杀机,平息心境,视线再次落到“春秋蚕”属性面板之上。 [春秋蚕(二转)] [天赋:溯源夺运、蜕茧重生] [根骨:4(中人之姿)] [悟性:3(平凡)] [劫运:4(破境)] [福缘:2(改命)] [功法:游身八卦掌(大成)、弹腿(精通)] 劫运涨了一点,福缘也涨了一点。 溯源夺运天赋这次没有动静,也许是因为这两次的对手没啥气数,不值得夺运。 “游身八卦掌”这一栏,变成了亮金色,终于显示可以提升。 ‘劫运点翻倍消耗吗?还行。’ 想到上次花费两点劫运,已经提升一次。这一次只花费4点就可以提升,陈平心头大定,消耗还可接受。 “提升。” 心中默默的下令。 他已经迫不及待了。 轰…… 脑海之中仿佛听到“咔嚓”一声脆响。 也不知是身体哪个部位,突然打开了门户。 瞬间,陈平就感觉到,无数关于八卦掌的经验,以及上辈子与这辈子,两世为人所练过的招数、与人打斗的各种细节,一点点的回荡在脑海之中。 所有记忆连成一片,最后化为一道光辉,融入识海深处。 至此。 八卦掌再无秘密。 达到圆满境界。 除了对拳法的领悟更深了一层之外。 陈平更是感觉到身体内部的巨大变化。 后世之人往往会说,武术无用,不如称之为舞术。 擂台之上打不过搏击,商业推广也比不过棒子和小日子,偏偏还有一些门外汉造假宣传。 吹得越是厉害,这门传统技艺,就越是臭了大街。 到最后,就连最是尊崇传武的练家子,包括陈平自己,对自身所学,也开始怀疑起来。 拿一生的时间,赌一个既不能当饭吃,又不能防身护命的技艺,不知是聪明还是傻? 事实证明,他终于还是傻的。 但如果是现在。 有人再问他能不能打。 他一定会说。 “能!” 之所以觉得“不太能打”,是因为,还没练到那个境界。 所谓学无止境,艺无止境。 无限风光在险峰。 八卦掌一朝圆满之后,陈平立刻感应到身体变化,筋骨皮肉似乎融为一体,不再是泾渭分明。 感应之中,全身血肉筋骨,好似圆砣砣光灿灿的一块内蕴钢丝的橡胶。 身体毛孔都像是能够自主呼吸,随意开合,反应更是灵敏至极。 风儿吹过毛发,甚至能感应到风的力度……浮尘落在肌肤之上,能感觉到大小重量。 ‘如此一来,我每一寸皮肤,都能够自然而然的激发力量。与人拼斗时,兵刃拳脚尚未临身,就能提前一步,察觉到攻击落点所在。’ ‘难怪是一重境界一重天。’ 低境界的武夫,想要越级挑战,是很少见的一件事情。 难度实在是太大了。 想到这里,陈平又不由得暗自庆幸。 自己还是很沉得住气的。 没有在实力突破易筋境界、身体刚刚恢复巅峰的时候,就直接与狐狸常三思对上。 如果对方有着什么底牌的话,那就有些危险。 而现在呢,虽然他还没有把新突破的身体彻底适应下来,对上以前的自己,也能轻轻松松的打两三个。 这种进步的速度,就很可观了。 再来对上常三思,相信也不是难事。 而且,好处还不仅仅只是对拳法的领悟,对身体的运用。 真正的好处,已然开始显现。 他发现,身体骨头内部,已然在发生一些奇妙的变化。 先是手指脚指骨头末梢,再到四肢,最后,全身骨头连成一片,同时发热滚烫,就像是有着无数虫蚁在骨头深处涌动。 既痛苦,又舒畅。 滋味复杂难言。 陈平再也坐不住,悄悄起身,推门来到院子里,缓缓拉开拳脚,一招一式从头练起。 举手之间,如挽千均;力道过处,破风无声。 …… 花脸儿终于也睡不着了,跟着起身,半开窗户,探头望去。 就见到月色下面,一个身影倏忽往来,在院中来往穿梭。 一招一式似有意似无意,随手而发。 到最后,再不拘泥于每招每式,只是随意抬手探足,招招妙手…… 出手之间已然没了章法,好像没有固定招数,又好像无数招法融为一体,完全无法预测到他下一步到底是想干什么。是出腿,还是出拳?是下伏,还是上窜? 这些日子,对于七哥的拳法,花脸儿自问已看得惯熟。就算是闭上眼睛,也能依葫芦画瓢的比划出来。 而此时此刻,她惊讶的发现,对方的拳法,她再也看不懂了。 ‘返朴归真!一定是娘亲曾经说过的,当一个武者把一门功法练到返朴归真的地步,就再也不复本来面目。正是大象无形,大音希声……’ ‘这么厉害的拳法天赋吗?可惜,练的只是粗浅的外门拳法。若是修习上乘绝艺,就凭这份颖悟力……潜龙榜前十,当有七哥一席之地。’ 第二十三章 七星步 陈平沉津在拳法“领悟”中,越练越是舒畅,直到身体骨骼内部的麻痒痛楚渐渐消失,天色已然大亮。 ‘竟然不知不觉的练了一晚上。’ 他收式而立,身上热气滚滚,化做重重雾气蒸腾,鼻中就闻到一股奇异难闻的恶臭。 “呕!” 就算是以他钢铁般的神经,也差点被这股至秽至臭的味道,弄得呕吐出来。 愕然低头一看。 陈平就发现,自己的衣服上面已然渗透出无数的黄黑色斑点,就像是在泥土里沤了数月之久。 皮肤上面,更是有着一层厚实的黑油污垢…… 这些难闻的气味,就是污垢散发出来的。 远远站着,花脸儿和左断手以及葵花兄弟几人,全都拿白色绢布塞着鼻孔,满脸都是无奈。 ‘毛孔喷屎……’ 陈平哪里还不知道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 易筋之后,就是洗髓。 自己的八卦掌法突破至圆满境界之后,终于踏足炼体的另外一个层次。 洗髓境。 力量暗生,皮骨坚实,刚柔合一,速度大涨。 简直是脱胎换骨。 虽然全身奇臭无比,他却没有半点不开心。 如此征兆表明,自己已经完成第一次的洗髓伐毛,体质再次获得增强。 扫眼一看,果然,根骨那一栏,从原来的4点,悄悄然的突破到5点。 虽然依旧算是中人之资,并没有一下子就变成什么天才,或者是人中龙凤。但可以想象得到,自己再练起拳法兵器来,增长速度应该会变得快捷不少。 “不洗个澡是真的不行了。“ 看到花脸儿几人嫌弃的目光,陈平自嘲笑笑。 “热水早就备好。” 花脸儿噗哧一声笑出声来。 她还是第一次看到陈平的窘态。 一时之间,好像连这种古怪难闻的臭味,也变得不是那么难以忍受。 沐浴过后,陈平伸了伸懒腰,觉得身体轻了十余斤,也不知是不是错觉。 一夜没睡,他不但没有感觉到半分疲惫,反而精神抖擞,心情无比振奋。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腹中翻腾着,好像同时张开十余张大嘴在嗷嗷叫着。 “我可以吞下一头牛。” 摸了摸肚皮,他面上全是古怪。 坐在饭桌上,当陈平吃下十余斤肉食之后,仍然不停嘴,肚子也没感觉到鼓起来的时候。 花脸儿早就变了脸色。 她吩咐小桌子赶快去平安酒楼多买点吃食,自己却是跑到了宝月楼,掏出剩余不多的银子,再买了一份“气血散”。 “是气血亏空,元气不足。境界突破之时,就算是需要补足气血,让身体彻底完成蜕变,也不至于吃上这么多吧。” 看到陈平服下气血散,再吃了十斤熟牛肉,仍然意犹未尽的样子。 就连花脸儿也感觉到异常了,怀疑自己所学到的一些知识,是不是出了错误。 “要不,就答应翡翠楼欣如姐姐吧,她都已经出到一首曲子三百两了,再拖下去,也不会提价太多。” 这些日子唱曲,一传十十传百的,兴庆府该知道的都知道了。 那些官宦之家,举人秀才和大户人家,虽然自恃身份,很少会站到麒麟街头听曲。 但是,他们或多或少的会派出下人奴婢打探消息。 如福源楼东家程老西这般巧取毫夺威逼利诱的固然没有,对曲子动心的却不在少数。 这里面,需求最急切的,还是兴庆府城几大名楼…… 如翡翠阁、春风楼、绿柳庄等等。 其中,以翡翠阁最是财大气粗,花魁柳欣如最为迫切。 这位琴艺不凡,酷爱唱曲……往年间,在翡翠阁演出之时,往往有豪门公子为她一掷千金,就为一饱耳福。 当然,也为一亲香泽。 但好景不长。 去年中秋,再选花魁,却花落别家。 比她更年轻的苏玉儿艳压群芳,夺得魁首。 这位的舞姿有着异域风情,腰肢柔如细柳,很是受到众人追捧,渐渐就威胁到了柳欣如的地位。 在柳欣如看来,自己以音乐成名,想维持身价不坠,最好的法子,其实不是以色娱人。 而是请词曲大家,亲自谱写一两首好曲。 这时候,陈平几个小叫花子弄出来的舞台,就落入她的眼中。 就算是以最简陋的乐器,以最狼狈的妆容……在嘈杂的大街上,都能造成万人空巷的局面。 可想而知,其词其曲到底如何美妙。 若是能把此等绝世词曲搬到翡翠阁的精舍之中演奏献唱,怕不是会惊呆那些达官贵人吧。 买…… 不怕出银子,就怕不肯卖。 在听曲之后,柳欣如已经缠着花脸儿说过几次了。 花脸儿本来不想把这几首曲子售卖,因为,她觉得这是七哥的“心血”,就算不求名利,也不能这么贱卖给青楼花魁啊,没得影响到他的名声。 此时却想,七哥需要补血宝药,开销大得惊人。想要快速提升实力,节流实在是不如开源。 于是,她心动了。 “买这几首曲子倒是没问题,只不过,青楼那地儿,有点麻烦。” 陈平都想自己前去“教导”一下花魁了。 无奈前面已经传出名声了,这是过路才子所作,与他没关系,也不好自荐上门。 再说了,那花魁柳欣如不但是想学曲,其实还想学一学花脸儿的唱腔换气法门。 这一点,就连陈平也觉得很是理解。 因为,他也觉得花脸儿的唱腔气息控制有些厉害,除了天赋之外,定然还有着独到的法门……很可能是从小就经受薰陶,否则,换一个人绝对不能将曲子演绎得如此动人。 花脸儿展颜一笑:“我这妆扮,哪有什么事情?当初,连福源酒楼那种龙潭虎穴,我可都敢闯一闯的,还惧小小青楼?” “而且,我只是前去教曲,以欣如姐姐的能力,去几次也就够了。” 听到陈平答应下来,花脸儿就准备去挣银子。 昨日临睡之前,几人已然商量好,福源酒楼出了人命,这时候万万不可挑衅官府的神经。暂时停工几日,在家练功。 “早去早回,小桌子小凳子,你们跟在后面,都警醒一点。一旦发现不对,立即前来报信。” 听到陈平安排,花脸儿眼中浮显异彩,笑着轻轻扯了扯他的衣袖,拉着他到了屋里,塞了一张绢帛在他手里。踮起脚凑到耳边道:“记住了就烧毁,试着练一下,如果不成也别勉强。” 说完就咯咯笑着出门。 心里却是想着。 七哥身体又变强了,气血强横,应该能未经培元,直接养气。 应该吧。 就算是练不成,也不会伤伐身体,总能有点好处。 陈平展开白绢一看,首先映入眼帘的,娟秀的字迹写着三个字。 [七星步] 第二十四章 经脉图 花脸儿带着葵花兄弟去挣钱了。 对于她的一腔美意,陈平也不太好拒绝。 毕竟,无论怎么看,越快挣到大把银子,买到辅助药材,就能越快的提升自己的实力。 在这个战乱纷纷的年代,能够保全自己等人,没有第条路可选。 只有自身的实力才行。 做为团队的武力担当,被人满含期待的叫一声“七哥”,被人全心全意的信任。 他也感觉到了压力。 修练一刻也不敢停,更不想停。 左断手例行出去打探消息,走街串巷的,颇有些神出鬼没的意思。 有闲的时候,他会雷打不动的在院子里练上数千上万次刺击,直到把自己的右臂刺得发青发肿,练得自己奄奄一息。 然后抹了一些活血散瘀的药膏,强撑着身体出去转悠,直至天黑才回。 陈平没有去管。 这位与花脸儿她们不一样,心里藏着一头狼,一只虎……从北境到江南,经历过太多,也见识过太多。 谁遇到危险,他都不会有事。 出门,当然也是有着自己的想法。 ‘也许是因为,与他那位没再提起的[幺妹]有关系。’ 陈平心中沉吟着,想起了左断手未曾说完的故事。 比如说,他为何又来到兴庆府城,为何以这等身手和经验,一直受制于阎老大等人,并不愿意逃离,逃到其余地方去。 如果说,在陈平重新苏醒之前,谁最有能力逃开七色堂的控制?非左断手莫属,他做得到。 ‘那么,若非麒麟街这一块,是他的目标;就是他家幺妹的失踪,其实与七色堂脱不了干系。左断手不说出来,或许只是不想把我也拖入这件事情当中……’ 还是那句话,伙伴之间相交,贵在待之以诚。 却并不等于什么话都说出来。 左断手选择把事情闷在心里,自然是有他的道理。 他不是傻子,应该是认为,一旦说出来,会让自己等人为难,还会害了这个小小的团队。 ‘总归,还是实力稍嫌不足,否则,哪有那么多顾忌?’ 脑子里各种念头一一闪过。 陈平四顾空荡荡的院子,风过中庭,微带凉意,他心中的紧迫感又盛了几分。 “要下雨了。” 他抬头望了望天,眼神再次变得淡然无波,视线放在小小白绢之上。 上面的簪花细楷笔墨匀称,行笔起伏之间,如水波荡漾……陈平甚至能感受到,一只纤纤玉手,小心翼翼的描画勾勒,点横撇捺…… 最出彩的还是绢面上的图画。 一个个小人儿被几笔勾勒,已然跃然纸上,栩栩如生的样子。 陈平数了数,总共有四十九个小人图……一眼扫过,竟然在视网膜上形成一幅动态图,飞腾跳跃,来去纵横。 “啧啧,厉害了。” 花脸儿实在太不简单。 他自然不会猜错,这幅绢画到底出自何人之手。 甚至,他还看到过那藏在卧室之中的笔,闻到了空气中曾经驻留过良久的淡淡墨臭味。 绢画小人身体虚画,足部写实,踩出不同方位,组成七组画图。编着天枢、天璇、天玑、天权、玉衡、开阳、摇光等字样。 一步化七步,七七四九。 总共四十九步。 有些繁琐啊。 ‘我倒要看看,这到底是如何了不得的一种步法?至于让花脸儿也觉得,以我这身体强度,这武学天赋,都不足以学习。还纠结来纠结去的,一直拧巴了许多天。’ 想到花脸数次躲在自己看不到的地方,掏出白绢,又藏了回去。 想说又没说的样子。 陈平就微觉好笑。 他知道,花脸儿其实并不是舍不得,而是在担心。 担心什么? 唯一的可能就是不太相信自己能够修习,很大可能对身体有害。 由此可见,七星步这门步法,肯定是非同小可的秘技,并且,与自己的修练道路还有些不同。 否则,以花脸儿这种什么都懂一点的“武林小迷妹”的身份,完全不至于会有无谓的担心。 仔细研读文字,再照着图画步法试着走走。 很快,陈平就发现,花脸儿的担心,其实很有道理。 他只是模仿着连走三步,身体血液就沸腾起来,从小腹到胸口,出现僵麻冰冷之意,差点一个不防就摔倒在地。 同时,双手双脚血气逆流,身体内部,那像数十上百个部位,同时震动,以陈平的忍痛能力,都忍不住倒抽一口冷气。 ‘这是什么?’ 细细体会着逐渐消失的痛感,估测着方位,陈平脑中灵光一闪,依稀就想起了当初走南闯北时经历过的一些事情,看到过的一些东西。 如果把身体内部发生酸麻胀痛的部位全部联成一线,就可以在脑海之中构成一副图画。 ‘经脉!’ ‘这竟然是经脉图。明白了,七星步是内修心法,看起来虽然是外练动功,实际上练的不是精元血气,而是天地元气、人身营气。难怪,难怪啊……’ 他终于想明白了,刚才这种感觉是什么了。 那是自己曾经记下过的中医经脉图谱,虽然有些似是而非,大体有些相似。 出现痛感的,估计就是某些穴窍所在。 经脉这东西,无形无影,说不存在,也存在。有证伪的,也有证实的……反正如陈平这种学渣,只是看个热闹。 他只知道,“经脉”和自己练到的“筋”不是一回事。 全身大筋连成网,组成筋膜,形成一片。 而经脉,就是另一套运行机制,似无形而有形,由穴窍勾连,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在后世之时,气功早就成为被打倒的伪科学。 世人深信,想要练习搏击之术,健身强体,除了日夜苦练拳脚,其他方式都没有用。 就算是五禽戏和八段锦这种养生拳,也是从人身气血入手,活血锻筋,恢复伤损。 而诸如冥想、打坐、搬运之类的法门,就没见到有人练成过。 后来,被所有人认为,那都是骗人的把戏,只在小说或者电影中存在。 ‘先入为主了啊……我却没想到,世界不同了,其实,修练法门必然也不尽相同。还固守着自己的认知,就有些不合时宜。’ 陈平自嘲的笑笑。 又想起了当初在槐树小院杀人之后。 那位黑衣女子,以无声之琴替自己疗伤的情景。 当时就感觉到一股看不见摸不着,但却奇异存在的能量汇入自己的伤腿。 甚至,以那黑衣女子地榜第三的实力,还微觉吃力,牵动了伤处,咳出了血腥味来。 ‘那么,内力,内气或者说天地元气这东西,肯定是存在的,而且,还能受到人为控制,无中生有。’ 想通这个问题之后,陈平再来看这本“七星步”的绢画,眼神就有些不对起来。 花脸儿这出身,真是了不得。 那么,问题来了。 她既然懂得“内修”法门,为何又流落成了一个朝不保夕的乞丐? 是不是也有着什么难言之隐? 第二十五章 得损失咱多少银子啊 有些事,就在眼前,但陈平一直没有注意到。 他又想起了当初刚醒来的那一刻。 大家都饿得前胸贴后背的时候,花脸儿,也只有花脸儿有本事弄到吃的。 有馒头,有肉包,甚至还有一条鸡腿…… 虽然头上被打出一个包来,她毕竟还是弄到手了。 要知道,就算是以左断手的经验和狠绝的身手,也只能枯坐讨饭,做不到避过福源酒楼诸多打手的眼目去偷东西。 夜袭福源酒楼之时,陈平可是知道,程老西此人本身没啥本事,但对安保问题还是很重视的。不但重要地方都安排有人看着,并且,还栓着三只大狼狗。 也只有陈平这种拳法大成,身法快捷无伦,气血控制无比精妙的好手,才能轻松避过对方感觉…… 那么,花脸儿凭什么也可以。 就凭她弱柳扶风般,全然没练过武学的一个小丫头…… 也许,她练了,只是练的方法不一样,前期并不追求杀敌技击之道,而是一直在奠基。 外在表现就是,打架不行,但是,身体本质,其实比较强。 至少,身法和步法是很灵活的。 比左断手还要灵活。 倒是小看她了。 陈平呵呵笑了两声,这次目光更慎重,仔细研究着“七星步”,再不敢有一丝一毫分心。 天空乌云被风吹散,将下未下的雨水,并没有落将下来。 太阳重新挂在高空…… 陈平一步步,艰难的走着,从日正当中,到金乌西坠,他终于走完了这一套古古怪怪,完全违背人身基本结构的步法。 中途,摔倒了三百零九次,动弹不得七十五次,把腿扭成了麻花二十七次,腰椎都差点折断十三次…… 并且,还吐了七口鲜血。 身体如同被数十上百个容嬷嬷下过毒手,痛得厉害。 “不过,终于还是一鼓作气,走完了这七七四十九步。” 抹去额头冷汗,陈平面上似哭似笑。 也只有在这个时候,他才能分明的感觉得到,自己仍然是那个平平无奇、中人之姿的传武修习者。 天赋异禀,不存在的。 什么举一反三,也是没有的事。 每一分成绩,其实都是靠着自己勤学苦练得来。 付出过成吨的汗水。 春秋蚕属性栏终于起了变化。 在陈平的感知之中。 武功那一栏,除了八卦掌(圆满)和谭腿变成大成之后,又多了一个“七星步”的标识。 入门。 学一门新的武功,要真正入门,需得初步掌握,明了其中玄机。 而只有入门之后,才能出现在春秋蚕的属性面板之上。 然后,就可以用劫运点提升了。 ‘我又能变成绝世天才。’ 陈平欢畅的吐了一口气,心中只觉快意无比。 因为,他发现了这门步法其中一个巧妙之处。 刚刚辛苦无比的走完从天枢到瑶光,总共七七四十九步之后,身体内部突然出现一股奇异律动。小腹丹田部位,热烘烘的竟然多出一缕气流。 不多。 只有一缕而已。 但这一缕气流是可以操控的。 附在拳头上,扑的一声,其速度和威力,约莫增加了十分之一。 附在腿部,蹭的一下,人就窜了出去,他的速度更是激增三成之多。 这也太神奇了! ‘这股气流与气血武道,竟然是可以互不干扰,相互叠加的。’ 陈平感觉到一阵惊奇。 他还发现,气流用过之后,只要稍加休息,过得一炷香之后,又慢慢的生出来。就那么老老实实的盘旋在丹田处,乖得像个女孩子。 这缕气流着实很有用,就是有点太少。 按理来说,需要天长日久的修习,才能提高效率。 一方面,需要对步法的领悟达到一个高度,就是所谓的境界突破,技能熟练度是分等级的,从入门到圆满,仍然是天地一般的差距。 这么看来,如今自己的入门阶段的七星步,走起来耗时良久,功率转换也不足,积累内气的速度自然也很慢。 就需要升级。 陈平在意念中关注“七星步”,心里升起一丝明悟。 ‘升到“熟练”境界,竟然需要4点劫运点吗?会不会太多了。’ 细细一想,又觉得很合理。 自家原本修练的“游身八卦掌”虽然在后世被称为内家拳,是上限极高的一门极其厉害绝技。但从本质上来看,仍然走的是外门技击的道路,那是在环境不允许超脱的情况下,创造的简化修练模式,真正是算不得高明。 “游身八卦掌”从入门到熟练估计是需要一点劫运。 这一步自己跳过了,熟练到精通,在“弹腿”那里感受过,也是需要一点。 从“精通”到“大成”,就需要两点了。 后面到圆满,再次翻倍。 而“七星步”直接起步就是四点…… 那是不是可以认为,这门步法,比起“游身八卦掌”和“弹腿”这种等级的武学,要高出三个等级。 一分钱一分货,陈平倒不是心疼升级的劫运值,而是他现在根本没有。 也无从试验“七星步”达到“熟练”之后,到底能有着怎样的积气效率,踩出步法来,又能快到什么程度? 暂时可以搁置,只待慢慢试验。 只管埋头苦修就是。 事实上,他不修练这门步法,也基本上无功可修了。 “游身八卦掌”如今已是拳法圆满,达到上限。 除了自身骨髓还没有洗炼完满,达到巅峰,可以说,这门功法已经可以搁置。 平素里最多打几套拳活动活动,不让手生了即可。 想到骨髓洗练的事情。 陈平又有些挠头。 他发现了一个问题。 用劫运点提升境界之后,并不能无中生有的,把自己的身体即时提升到应有的层次,而是需要营养,需要补药去补足所缺。 ‘没想到,就算是换了一个世界,仍然必须遵循能量守恒规律。’ 提升了几次境界。 陈平已经差不多弄明白自己身上的蚕宝宝的能力。 劫运破境,破的其实并不是身体。 而是心灵。 因为,想要破境,首先得会。 就是要有这门武学,并且修练过,思考过。然后,消耗劫运点,在此基础上,推演出下一层需要的拳法认知。 一鼓脑的传输进入识海,或者说是灵魂之中。 认知这东西有多重要? 有人说,每个人都无法挣到“认知”之外的钱财。 陈平是比较认可这个观点的。 你不知道,所以想不到,根本就没有这个意识。 又谈何掌控,获得利益? 就如他以前跟着爷爷习武那会…… 做一些高难度的动作之前,就完全不会想到那些动作,到底会如何做? 就算是见到了,内心潜意识之中没有认知,没有掌控。他的身体条件达到要求,也做不出来。 除非是日久天长的练习之后,才能彻底掌握。 例如旋身后踢这个动作…… 按理来说,只要这人身体没有残缺,手脚没有不协调,韧带也拉开。人家能做到的,理论上自己也能做到。 试一试就知道了。 别说旋身后踢了,连转过身跳起来,都会摔倒。 全身每一个细胞都在抗拒…… 脑海深处,也完全对腾身出腿的感觉没有认识。 手和腿,以及身体……在那一刻,并是不属于自己的。 更别说掌控自己的思想,再到掌控拳脚的每一分肌肉和筋腱,做出妙到毫巅的动作出来,兼顾细微发力…… 这是一个极其艰难,也极其长久的过程。 就是认知或者说意识的局限所在了。 春秋蚕的劫运提升,就是打破这层界限……直接跨过漫长的学习、掌握、变化的经过,获得认知,直接交给你一个顶级意识。 至于肉身条件,倒也简单…… 就是直接补元气,补血气。 资源足够,就能让肉身打破层层瓶颈,跟着破境。 就如一个练拳二十年的老拳手,他的手和脚就算是被打断了,身体久病在床,肌肉萎缩了……他仍然还是个厉害的拳手,虽然已经不能打。 但只要把他的身体直接治好,营养补足,恢复到原本的状态,他立刻又变成一个顶级拳手。 因为,他曾经会,也永远会。 软件达到了,硬件满足运行条件,就能立刻全速运转起来。 陈平感觉到自己的境界提升就有这么几分味道。 就是把脑子和身体记忆这个软件先提升起来…… 身体强度,易筋、洗髓的进度,就要靠其他手段补足。 这一点,春秋蚕是不管的。 本质上属于一种推演过程。 从已知信息之中,推演出一种高级的运用来。 再联想到“溯源夺运”的天赋运转时候的情况。 陈平也大概明白。 这门天赋的发动,其实也没从根本改变什么……只是从过去光阴岁月中,得到一些信息,一些感悟。 本质上,仍然属于推演。 从对手的身上的岁月痕迹,推演出他的过往经历,再挑选出对宿主最有利的发展方向。 这就是机缘。 ‘如此一来,倒是安心了。并没有用太过神秘的方式无中生有的改变身体和灵魂,只是知识的贯输和经验的领悟。 真正的提升,都是我自己勤修苦练得来的……春秋蚕只是一个工具,也仅仅是一个工具而已,没有隐患。’ 陈平想明白了一些道理,新学了一门“很香”的步法,感觉自己的实力又提升了不少,胃口于是大开。 他直接吃了十斤卤羊肉,又开始艰难的走起“七星步”。 内气这东西,真的是多多益善。 气血炼体不能停,但需要营养。 内气修行也不能停,却需要勤奋。 …… “去查一查,那几个小乞儿,为何没去唱曲,是否有着什么变故?” 常三思坐着马车,经过麒麟街时,本来准备去看看自己的一个钱袋子到底如何了。 结果,就看到福源酒楼已然关门大吉。 而在原本花脸儿唱曲的那个地方,却是冷冷清清,并无人流聚集。 今日赤字香堂香主庄红衣,前来与青字香堂董尽忠会晤商讨大事,他要去迎接招待,着实有些走不开。只能派人打探一下消息,心中却微微升起了怒意。 ‘歇息一日,这得损失咱多少银子啊,这还了得?’ …… 第二十六章 勃然大怒 七色堂势力遍布南十三街。 青衣堂麾下自然也有着诸多人手,就不说那些随处可见的流民、乞丐,小偷小摸,还有靠着走偏门坑蒙拐骗的无业人员。 单只是上过香,拜过祖师爷的正式弟子就有数百人之多。 当然,这批力量直属董尽忠董香主统管,常三思能动用的力量并不算太多。 再不怎么多,随便挑几个得用的人手还是有的。 就如现如今前来禀报的唐三两就是其中佼佼者。 从常三思发布命令,想要知道几个小乞丐唱曲的事情,只是过了三炷香时间,马车的的答答的还没回府,消息就已经到了。 “好,不愧是叫铁鹞子,打探消息的确是很有一手,你这身法现如今是越发出挑了。” 一看到唐三两面上神色,常三思就呵呵笑出声来,大肆夸赞。 来人是一个身形瘦小,脸盘很小,恍若孩童的汉子。 不过,此人一双手臂却是格外粗大,连带着两片肩胛骨,也向外探出。 走动之间,就像翅膀扇动一般。 最惹眼的,当然还不是他的形貌,而是身形动作。 刚刚还只看到人影,几个窜动之间,就已到了面前。 深得轻快灵动之窍要。 当然,这也与他的身体重量太轻有关。 “都是香主大人提携……若非香主救助,小的还在深山之中,与狼兽为伍,哪有现在的成就?”唐三两深知,这位常三思副香主什么都好,就是不好好说话。 他的话要反着来听。 明明是夸奖,一个应对不好,下一刻说不定就会痛下杀手。 他们这一批人,兴盛的时候,足足有十余个,最后也只剩下三人。 其余的不是在任务之中出事,就是被常三思亲手格杀。 “说说吧,那田七几个家伙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些天的行踪打探清楚了没有?” 常三思掀帘走了下来,微微俯身,在躬身行礼的唐三两肩上拍了两下,示意对方不要太过紧张。 都是兄弟,搞得这么生分做甚? 唐三两抬起头来,讨好笑道:“麒麟街的事情,哪有什么秘密?随便打问一下就清楚了。别说,还真让香主大人给猜着了。那几人咋一看,就是唱曲挣钱,暗地里的动作颇有古怪。 他们明明很需要银子,对唱曲挣钱的事情,却不怎么上心。” 需要银子的事情,唐三两没有明说,大家都知道。 副香主给了对方一月之期,到时交不出五百两银,很可能就要痛施辣手。 但凡正常人遇到这种情况,肯定是没日没夜的快点完成定额…… 能多挣一分银子,就多挣一分银子。 可他们倒好,比起衙门里的公差还要悠闲…… 只是上午出工,唱一两个时辰,立刻收工,也不管生意好坏。 如此举动,一看就不正常。 “这样说来,他们是一点也不上心啊……我的银子。”常三思捂着心脏,面色痛苦。 “每日只唱半天时间,这得少挣多少银子啊?就算生意再好,名气再大,又能攒下几个钱?” 唐三两突然不敢再继续说下去,他怕副香主大人听到之后,当场心疾脑疾同时发作,嗝屁着凉。 “还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全都说出来,一点也不能隐瞒。”常三思再也顾不得维持脸上假惺惺的笑容,冷冷盯着唐三两,目光宛如毒蛇。 “是,香主大人,他们几个唱的曲子那是真好啊。听过的人,全都念念不忘,每日里开工的时候,半条街人流全都涌过去了。 不单只是麒麟街,其余地方的也有人挥着银票,洒着银子,就想着先听为快,几个虽然不太上心,倒也挣了不少。 只不过,他们的银子,似乎并没有积攒下来,基本上全花了。” “花了?” 常三思声音变得尖厉,几乎破音,“花到哪了?” “属下去平安酒楼和宝月堂打听过……那花脸儿前期还好,只是购买大量肉食与治伤补气的普通药材,倒也花不了多少银子。数日之后,就大方了许多,竟然一连买了十余剂[气血散]。” “这么说来,田七那小子,这是有了反心呐。不出所料,他的伤腿应该好得差不多了,就是不知道身体调养得如何?是不是已然气血大增,锻骨有成?不知能在老夫手里撑过几招?” 听到几个小乞丐竟然大肆购买气血散,常三思反倒是平静了下来,“那么,福源酒楼那事,还真与他们有关。” 那可是五十两银子一剂的大补气血药物,自己这个副香主,一个月下来,也得抠抠索索的节省着服用,用掉七八副而已。 多了就是浪费。 也没那么多银子使劲糟蹋。 几个猪狗不如的东西,竟然用了十余剂? 他已经有些后悔,这些天一直在忙着他事,没有好好关注那几人。没想到,这几人竟然有着如此胆量。 “是,如果只是几个普通小乞丐,受到欺压之后,也只能忍气吞声。 但他们既然敢在咱们眼皮子底下,买了那么多气血散,每天还抽出大量时间闭门苦修,自然不是什么善与之辈。 程老西那家伙吃相太过难看,想要砸人饭碗,用出阴毒手段来,自然会受到反噬。” 唐三两说到这里,瞅眼望去,就发现副香主的脸色有些不太好看,心里咯噔一声。 说的是程老西,岂非也是常副香主,他的手段,可也未必光明。 这是,说错话了啊。 他连忙补救: “不如,就让属下前往,把那田七几人捉来,剥皮抽筋,出得心头一口恶气。” “你?实力倒是够了,脑子却不太好使。” 常三思淡淡说道,目光愈冷:“这几人还有大用,尤其是花脸儿……唐三两,你是不懂得,如此曲儿,如此唱腔,到底意味着什么? 那可是,摇钱树呐……” 他捏住眉心思索了一下:“田七此人,当日一见,就觉谈吐文雅,气度不凡。这种人绝非池中之物,万万不能给他时间修练起来。 最麻烦的还是,那几个小子都唯他马首是瞻,还很得人心…… 若真的打上门去,你信不信那几个小子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到时拼个一拍两散,银子也别想要了。” 难,就难在这里了。 这都穷到讨饭了。 竟然还能如此收拢人心,深得众人爱戴,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投鼠忌器,还真不好明目张胆的对付他。 “田七啊田七,既然如此,不好明着杀,只好暗着来了。只要不让别人知道,是咱们动的手。 想必,花脸儿几个唱曲的,也怪不到咱们头上来中。而且,还会因为失了庇护,想要报仇,不得不归心七色堂。” 第二十七章 考核任务 “借刀杀人。” 唐三两身体一个激灵,他最崇拜的就是常副香主的心思深沉,走一步算十步。 这时,香主大人都说得如此明白了,他还哪会不晓得,自己要怎么做。 “这几日,兴庆府里闹飞贼,除了伏波仙子与绣衣卫的事情之外,还有就是[惜花公子]江玉蝶又再次现身。 此人一出现,就连连糟塌了七位良家,可谓无所顾忌……汪捕头为此事已然焦头烂额,您说,咱们是不是可以送他一个大大的功劳?” “不错,不错,三两你还学会动脑子了。姓汪的那块蠢笨石头,他能捉到江玉蝶才怪了。 不过,此人极为贪财,又与咱们有着诸多合作……如今正值他家小儿成年,看中了一位家境很是不错的姑娘,正需大把银子呢,就是他了……” 程三思其实并不介意属下的脑子灵活一些,这样他也能省下许多事情,会过得轻松许多。 “就用老办法,要送功劳,就送得磁实一些。让所有人都知道,田七是因为作奸犯科,死在汪大石汪捕头的手里。 如此一来,花脸儿几个就算想要报复,也只会冲着官府去。报复无门之下,自然会依靠咱们,这摇钱树,就很稳了。” …… 中午时分。 左断手慢悠悠的转回自家院子。 就看到几个小伙伴都已经摆好了桌子,肉菜已经上案,正在等着自己一起。 他心中一暖,也不洗手,连忙坐下,等陈平挟着一块卤猪耳朵送入口中,才开始拿起筷子开动。 “今日曲子卖得可好?” 左断手这些天其实也看出来了,心里隐隐有了些担忧…… 唱曲这事本来是好的,只是挣点小钱。 没成想,这一不小心的,竟然把事儿做大了。 怪,只能怪这几首词曲太过出色,也传得太广。 说是名动兴庆府,那是有些夸张。 但是,对于爱好此道之人来说,自然是不可多得的好东西啊。 如此一来,几乎可以肯定,这事不能长久。单凭他们的身份,保不住。 那么,以高价抢先卖给翡翠楼,倒也不是坏事。 免得引来无数程老西这般人物…… “挺好的,欣怡姐姐倒是大方得紧,一首词曲还没学会,就已经给了三百两银。” 花脸儿笑嘻嘻的道,“别怪我全都拿去给七哥买药了啊,好吃的也没忘掉你们,快快用饭吧,下午还得去一趟。” “怎么会?七哥强大起来,才是如今当务之急。再说,这词这曲都是七哥弄出来的,我们几个都是沾了大便宜呢。” 左断手还没来得及说,小桌子已经笑呵呵的说道。 他也吃得满嘴流油。 这种生活,其实已经很满意了。 尤其是在苦难过后…… 生死之间走了一遭,哪里还不懂得珍惜,不懂得感恩? 左断手微微有些尴尬:“我不是这意思,是想说,那福源酒楼处,今日去了不少人。 有两个捕头,十余捕快……甚至,还有六扇门一位银章捕头也到场问了问情形,想来,这是同知大人那里出了点力气。” 说到这里,左断手停了咀嚼,脸色有些沉重:“好消息就是,捕快吴申和程老西之死,并没有怀疑到我们身上来,被当做意外事件处理了。 当然,也有坏消息……我四处打听了一下,还是有一部人私下议论着,说是这两人前脚得罪了咱们,后脚就出事了。不管是不是意外,肯定是与七色堂脱不了干系。” “所以,不但是七色堂被盯上了,我们也被盯上了。” “两人都掉粪坑淹死了吗?没有一人救回来?”花脸儿倒不担心什么盯上不盯上的,说着话干呕了一声,又忍不住想笑。 眼睛都弯了起来。 那程老西和一撮毛的恶形恶状,可是还历历在目。 她可是一个很记仇的人,听到对方掉粪坑淹死,只觉心下大快。 至于被人胡乱猜测,被人盯上。 倒也没什么。 这些日子,自从曲子火了之后,盯上他们的又何止数人,倒也有些习惯。 只不过,唱曲的活儿,真的不能干得太久了。 早晚得出事。 “程老西倒也罢了,他身体太过肥胖……一旦摔进粪坑,没有几人同时用力拉扯帮忙,一时半会也拉不上来。呛死在里面,很正常。 可那一撮毛吴申此人,看着就是身强体健,实力不弱。区区一个粪坑,又怎么可能难得住他,最多,就吃上几口,咯咯……” 花脸儿这下是真的吃不下饭了,笑得全身颤抖,连筷子也掉在地上。 连忙弯腰去捡。 还有些不好意思的看向陈平,眼中倒是有些疑惑。 “谁知道呢?许是因为这位吴捕快一时运气不好,脚抽筋了。” 陈平淡定的喝了一口酒,抓起一只蹄膀啃了起来,眉毛都没有动一下。 于是,几人全都明白了。 这肯定是七哥动了手脚。 一个正常人掉进水里,自然是可以爬出来的。 但如果是一个喝醉酒了,并且不能动弹、身体僵硬的人掉了进去,那自是十死无生。 偏偏,无论是谁,都找不到任何证据。 程老西他们,也只能自认倒霉。 …… 花脸儿不知是不是感受到了某种急迫,表面上不说,却是把得来的三百两银,全都买了补药。 当她得知,陈平已经把七星步学会了,正在熟悉当中,喜滋滋的去了宝月堂。 单是[气血散]就买了五剂。 从这也能看出她到底在想着什么。 就连陈平,也不得不感慨,对方的敏锐。 他也没多说什么,当晚就服用了两剂气血散,修习大半宿的拳脚。 把洗髓进程往前推了大大一步的同时,还用七星步法,又积累了三缕内气。 第二天一早,按原计划,几人仍然不会出门唱曲。 左断手要去城北打探一下消息。 花脸儿照常带着葵花兄弟两人去翡翠楼。 几人还没离开。 就有两人找上门来了。 一人身形瘦小,宛如孩童,看上去三十来岁,眉宇间却隐隐带着戾气。 另外一人,身形高挑,像是竹杆一样,佝偻着背,面色木然。 一双手却是黄中泛黑,散发出淡淡的腥甜味道…… 花脸儿几人闻着这气味,脑子就有点发晕。 “田七,常副香主吩咐,让我们兄弟寻你一起出趟任务。” 身形瘦小那人笑着说道:“真是羡慕田兄弟啊,这么快就接到考核任务了,只要做得好,很快就能拜入香堂,成为正式弟子。我兄弟两人可是多番波折才入得七色堂。” “不知是什么任务?” “就是接一趟货物,此事关碍董香主与赤字堂庄香主的大事,不好细说。不过,今次只在城内行事,一切顺利,也耽搁不了太多时间。” 矮瘦之人笑呵呵的说道。 陈平感觉到,这人笑起来的弧度,同样露出八颗牙,与那常三思竟然有点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