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公寓:女房客们请冷静》 1.如果没有那么多的欲望,下午大概是蓝色的 “萌萌,你终于肯来接我了。” 魔都某三甲医院的vip病房里,一个垂垂老矣的声音响起。 他叫李苏,当年也曾是叱咤风云的存在,新能源汽车之王、内娱女星们背后的爸爸、花边热搜常客…… 但现在他已经六十多岁了,因为中风,已经在病床上躺了一年。 像极了一只虚弱不堪的病虎。 他要死了。 回光返照般的说完上面那句话后,他的人生也就落幕了,关于他和那个叫“萌萌”的女人的爱恨情仇,从此也就湮灭在了俗世洪流中。 再无人知晓。 · 晴空万里,蔚蓝澄澈。 透过摩托车头盔的挡风镜片,李苏抬头看着那仿佛被水洗过的天空,喃喃自语了一句。 “两个月了吧?” 从穿越到这个平行世界的那天算起,至今应该刚好两个月。 李苏有些想不明白,老天为什么会给他这种人一次穿越的机会,毕竟李苏自忖,他并没有什么未完的心愿要弥补。 上一世,他的人生过得很精彩,于公,他当年也是坐上过国庆巡礼花车的存在;于私,发妻死后,他在男女关系这方面,就一直被人“诟病”。 如果说人生赢家李苏还有什么遗憾,大抵就是其发妻走得太早了,她走后,他的心事再无人能倾听。 一开始,李苏以为他是重生,他以为自己终于能弥补对那个女人的亏欠了。 只可惜,他是魂穿,不是重生——得知这个消息后,李苏失落不已。 短暂的失落过后,李苏终究还是收拾了心情,既来之则安之,他并不是一个十分矫情的人。 这方平行世界正处于2009年,此时,“我家大门常打开,开放怀抱等你”的歌声尚未远去,社会上的各行各业都显露出生机勃勃万物竞发的境界——虽然这方世界有些小地方跟上一世有些出入,譬如这方世界夏国最大的社交平台并不是微博,而是脸盆网等等。 但大体上,李苏适应的很好。 这具身体的原主也叫李苏,英文名叫“文森特”,职业是魔都交响乐团的首席男高音——但原主最广为人熟知的身份其实是魔都广播电视台一姐·季诺澜的前夫。 之所以起个英文名,是因为魔都交响乐团是一个非常国际化的乐团,为了方便与外国人交流,于是便起了“文森特”这么一个英文名,这无可厚非——但魂穿过来的李苏还是更喜欢李苏这个中文名。 李苏之所以能魂穿过来,是因为两个月前,这具身体的原主猝死了。 原主猝死的原因,李苏从那些杂乱无章的记忆碎片中,勉强也能推测出一二。 原主其实并不是真心想和诺澜离婚,他只是想用离婚这个幌子,威胁魔都电台一姐·诺澜把精力更多的放到家庭上来,但哪知,当三个月前原主又一次把离婚拿出来说事后,事业型御姐诺澜她突然就顺坡下驴了,说那就离婚吧,她累了。 原主心里虽然一万个不情愿,但由于强烈的自尊心作祟,他终究也没有放下身段。 于是原主跟诺澜,就这么离婚了。 离婚后,诺澜一门心思的扑到了工作上;而原主,却是陷入了浑浑噩噩的状态,他根本就不想离婚!但是自尊心作祟的他又拉不下面皮去求复合! 那段时间里,原主过得很荒唐,放纵酗酒导致嗓子哑了,于是交响乐团的工作也丢了、原主还砸钱包养了一个女人,那生活,简直就是夜夜笙歌。 李苏从原主那凌乱不堪的记忆碎片里,勉强得知那个女人叫米娅,这个米娅比原主的前妻知情知趣多了,米娅她肤白貌美,前凸后翘,那口贝齿尤其令人印象深刻——原主也正是因此才跟米娅看对眼的。 原主给米娅买车买包包,花钱如流水;而米娅则是尽力满足原主所有的要求,包括在床榻上扮演原主前妻…… “啧啧,真是荒唐啊,李苏兄。” 魂穿过来的李苏感慨了一句。 虽然米娅令人印象深刻,但原主并不是在米娅身上猝死的。 两个月前,原主去观看了中环狂飙赛,也就是摩托车拉力赛,在赛车现场,原主认识了一个来暖场的乐队女成员,原主就是在那个乐队女成员的身上猝死的。 乐队名字叫“2627”,李苏记得很清楚,爱来爱去的谐音梗嘛。 至于那个乐队女成员,李苏只记得她是个雏儿,当时为了处理这个“麻烦”,李苏还绞尽脑汁的抄了几首这个世界并不存在的、适合女团唱的歌曲给那个女成员,算是分手费(或者说是房费),这才得以脱身。 “好像是叫陈美嘉吧,嗯,就是叫陈美嘉。” 当时她浑身上下就只有左脚穿着一只印有兔子图案的粉色泡泡袜,这让李苏有些记忆深刻。 …… 对于原主跟诺澜离婚的这件事,李苏也能理解,这具身体的原主就是一个爱面子、嘴还犟的死小孩啊。 在儒雅斯文的外表下,住着一个敏感,自卑又缺爱的死小孩;而季诺澜呢?事业心重,在家庭和事业上,她更注重事业,颇有“三过家门而不入”的风范。 原主跟诺澜的这个结果,其实是早就注定了的。 原主跟诺澜也算是青梅竹马。 诺澜的原生家庭幸福美满,家住小洋楼,其父是魔都广播电视台第六任台长,从小就被家里人捧在手心里富养,眼界开阔,不拘于小情小爱——总得来说,季诺澜就是一位正儿八经的、自身也非常有能力的魔都世家大小姐; 但原主的身世就比较坎坷了,李苏从破碎不堪的记忆碎片里勉强整理出了一个大概。 原主家在其父辈那代就已家道中落,如果不是在原主十岁那年,原主父亲在原主母亲死后当了凤凰男,傍上了一位富豪遗孀,成了季家的邻居,那原主跟季诺澜还当不成青梅竹马呢。 只是好景不长,在原主十六岁那年,原主的父亲也去世了,这就很尴尬了;更尴尬的是,当时原主年轻气盛,还当面骂了那位姓贝的继母,骂她是个克夫的狐狸精。 所幸那位贝姓继母并没有太把一位伤心过度的少年的言语辱骂放在心上,再之后,原主所需的吃穿用度、学费开销并没有被克扣,只是,原主跟继母终究还是不可避免的疏离了,原主在十六岁之后,更多的,都是住在学校里,原主倒也争气,奖学金什么的也总是有他一份。 所以这也就是为什么原主在和季诺澜组建家庭后,在季诺澜看来,原主表现的就像是一个长期得不到丈夫疼爱的怨妇——这都是因为那些经历的缘故啊。 有些人,就是要用一辈子来治愈童年的。 只可惜现在的季诺澜,并不是原主的药。 关于季诺澜,关于贝姓继母,魂穿过来的李苏并不能十分清晰的想起她们的脸,她们就像是一个符号,李苏知道她们的存在,但就是想不起具体的形象来。 这其中有原主刻意遗忘的缘故,但更多的,是魂穿过来的李苏的自身记忆太庞大了,把原主的记忆都给挤压导致破碎了。 原主的记忆就像是被尘封在电脑硬盘里的冗杂数据,平时不会轻易想起,或许只有亲眼见到了季诺澜,李苏才能彻底激活那些记忆。 但李苏并不想去跟季诺澜见面,也不想去激活那些记忆,毕竟那些记忆,是上一个李苏想遗忘、想逃避的。 李苏尊重李苏。 …… 李苏骑着摩托车,缓缓驶入了公路旁的加油站,同时,脑海里弹出一道信息。 【驾驶lv3:21/100】 这是李苏他穿越过来后出现的金手指,可以通过经验来提升技能。 lv3的驾驶技能,虽然还不足以让李苏去参加曼岛tt夺冠,但是也足以让李苏在魔都这片区域名声大噪了。 时值2009年,虽然这方世界跟上一方世界在某些方面有些小出入,但是大方向是没错的,房地产、新能源、新材料……这些板块足以造就无数个亿万富翁。 一个黄金时代正如李苏坐下的机车般轰鸣而来。 李苏拥有丰富的人生阅历,还有金手指在手,想要出人头地简直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了。 只可惜,现在的李苏他只想悠闲度日,对于那种在商海里沉浮的岁月,李苏他倦了。 虽然他现在还不知道他这种人为什么会获得穿越的机会,但既来之则安之,这一世,李苏想换个活法。 “95加满,不差钱。” 在机车加油的间隙,李苏摘下头盔,在加油站一旁的自动贩卖机里买了瓶水,喝了几口。 抬头望去,天空是蔚蓝色。 2.迎着阳光盛大逃亡 【我可以一直向你伸手,但举的时间久了胳膊会酸,别人看着我,我也很难堪。】 这句话大概就是原主对诺澜感情的真实写照吧,原主把对家庭所有美好的幻想和渴望都倾注在了季诺澜身上。 就如同小孩子过家家酒般,原主在自身尽力扮演好“丈夫”一角时,他也希望,或者说是要求季诺澜小朋友也要扮演好“妻子”一角。 只可惜,现实生活比过家家酒难多了,季诺澜并没有活成原主所希望的样子。 在这段婚姻中,季诺澜感觉心累不已,于是三个月前,她摊牌了,她说原主的“过家家酒剧本”是个烂剧本——这让原主很受伤,而这也是原主之后明明心里还爱着诺澜,但却硬咬着牙也不求复合的主要原因。 真是一个犟种啊。 机车加油的间隙,李苏胡思乱想着。 加油站离魔都市中心不算远,不远处就是机场,旁边还有一个公交车站,是机场→南郊的路线。 李苏今天也要去南郊。 他是去露营的。 穿越到这个世界已经整整两个月了,第一个月,他通过书本、报纸、电脑如饥似渴的了解着这个世界。 尽管这方世界跟上一世在大体上很相似,但在某些方面还是有些不同的,譬如这方世界的历史书上记载,秦始皇死后是扶苏继位、又譬如这方世界夏国的文娱产业全球第一,横店大片席卷全球。 【阅读lv4:98/100】 这就是李苏两个月来疯狂阅读的成果。 阅读技能还差两点经验值才能升级,他对lv5的效果有些期待。 阅读技能达到lv3的时候,他就能十分专注的阅读,且读过的内容能记个七七八八;达到lv4的时候,几乎就能过目不忘了,而且似乎还有身临其境的效果,读一本小说,就像看一部VR电影一样,能完全沉浸在作者营造的世界里。 这效果有利有弊,读好书,如饮美酒;读《龙族4奥丁之渊》,大概就像是吃了苍蝇一般难受。 技能每一级升级所需要的经验都是100点,但等级越高明显越难获取。 lv1时,李苏只用一两天的时间就刷满了。 而lv4到lv5的98点经验,差不多花了他半个月的时间,这还是金手指判定他阅读到的任何文字都算是经验的成果。 lv5大概就是满级技能了,李苏如是想。 Lv1的水平,大概就是初学者; Lv2的水平,大概就是精通级别; Lv3是区域顶尖水平,譬如李苏的驾驶技能,在魔都这块地方,大概就是顶尖水平了,或许魔都还有卧虎藏龙般的存在,但李苏目前还没遇到过; Lv4大概就是人类的极限了; Lv5大概就超出人类极限了吧。 lv5上面还会不会有级别?或许有,或许没有,这都是无所谓的事情,如果有,那就继续刷就是了。 他开挂了,心态就是好了,有什么好嗦的。 油加满了,李苏收敛起那些漫无目的的思绪,开始慢悠悠的穿戴头盔,准备继续向南而去。 李苏穿越过来的第二个月,就买了这辆二手川崎,他并不是要当鬼火少年,他并没有那么幼稚。 任何一个人,在年老的时候因为中风在病床上躺了一年多,那估计任何人都会怀念那些能跑、能跳、能倒挂金钩的日子吧。 那些躺在病床上,静得只能听见自己呼吸的日子里,难捱的孤独足以让人发疯。 李苏此行的目的地是魔都南郊的金海湖,时值初夏,小荷才露尖尖角,估计别有一番风味。 时间稍稍往回拨一下,正当李苏在自动贩卖机里买水的时候,一架从纽约飞魔都的庞然大物正轰然降落在加油站不远处的机场地坪上。 互不相识的一男一女随着人流先后从机舱里走了出来。 男生叫陆展博,他在国外留学多年,今天刚回国,他要去市中心,因为他姐姐胡一菲住在那里; 女生叫林宛瑜,林氏国际银行的掌上明珠,她本来在纽约的一所音乐学院读书,但她爸爸却硬要她去和一个家里在阿联酋挖石油的男人相亲,她不乐意,于是她在冲动之下,随便买了张飞机票逃到了这里。 在她身后的不远处,还有两个黑衣人保镖在追她。 机场旁边,有一个公交车站,是去南郊的,陆展博因为久居国外,不熟悉魔都的公交车系统,于是他稀里糊涂的上了那辆车; 而林宛瑜则在机场大巴和李苏的机车之间犹豫了一会儿,但最终还是因为一念之差,林宛瑜并没有上那辆机场大巴,而是跳上了李苏的机车。 “帅哥!快开车!有坏人正在追我!” 李苏有些诧异,扭头打量着这个突然跳上他车后座的陌生女孩。 林宛瑜上半身穿着一件浅白色的纺织衫,一双笔直纤细的大长腿被包裹在李维斯的牛仔裤里,长发披肩,圆润如玛瑙的耳垂上戴着一对卡地亚的白金耳环,身材高挑美型,胸前的山脉虽然不算壮观,但正如小荷才露尖尖角那样,也算别有一番韵味。 最美的是那张脸,清纯温婉,如黑曜石般的眸子镶嵌在月牙湾里,秀气小巧的琼鼻,白皙秀美,薄且红润的嘴唇,娇艳欲滴。 林宛瑜被李苏打量的有些害羞,毕竟李苏看她的眼神很难说得上清白,但到底是不想被保镖抓回去相亲的心理占了上风,林宛瑜也顾不上这些有的没的了,她搂住了李苏的腰。 “带我走!随便去哪里!” 李苏扭动油门,机车轰鸣飞驰。 李苏并不知道坐在他车后座的这个女生的名字,也不知道她的来头,但他想,这都不是什么大事。 漂亮的女孩子在这个世界上总是有些特权的。 人生里最值得回味的旅行大概就是和某个你认都不认识的女神经病一起跳上加满油的机车,挥舞着地图冲向未知的旅行,连目的地在哪个方向都没弄明白,只是想跑得越远越好。 林宛瑜在她风声鹤唳的二十二岁那年,遇见了二十七岁的李苏。 两人坐在二手川崎上,像两个亡命之徒,又像古代那种行侠仗义的雌雄双盗,地主老财的狗腿子在他们身后喊打喊杀。 两人像是逃亡,又像是私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