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她手里》
第1章 第一章 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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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一章 重逢 免费阅读.[]
第2章 第二章 你们认识?
孟凭歌转念一想,觉得这样也挺好。
她本来还以为他们两个再见面的话,十有八九会尴尬到抠出一栋芭比梦幻城堡,还想过假如见面了,自己应该怎么做才自然。
现在看来,她或许根本就没必要去考虑那么多。
就如她一直以来坚信的那样,再怎么刻骨铭心的记忆,说到底也就只是人生旅途中的一小块拼图而已,缺了会有遗憾,但并不太会影响到整体的图案。
即便他们曾经拥有过最为美好的时光,说到底也只是限定的亲密关系而已。再美好的回忆和画面,到了最后也还是会败给时间,落满尘埃。
孟凭歌没再看他,端起杯茶就往嘴边一送。谁知道这茶水烫得不行,一口下去就皱起了眉头。
真是倒霉。
与此同时,陈亚光抬起一条手臂,随性十足地往姜炙肩膀上一架,吊儿郎当道:“兄弟,怎么来得这么晚?”
“半路有人追尾,处理了半天,后边儿又堵车堵了半天,”姜炙抬起手腕瞥了眼时间,“能赶上就不错了。”
陈亚光表示懂了,马上领着他走到餐桌旁,指着空位说:“辛苦辛苦,来来来,坐坐坐。”
餐桌周围已经坐了不少人,目前就还只剩两个空位。一个在孟凭歌边上,一个在孟凭歌对面。
姜炙瞟了一眼,毫不犹豫地走到了孟凭歌对面,拉开凳子往下一坐,将长腿一交叉,肩背一松,他浑身展露出了一种随性松懈的感觉。
和读书时候一样,这人无论在哪儿,身上都始终自带着光芒,轻轻松松就能吸引全场。
姜炙一落座,好几个男人马上对着他又是递烟又是搭话,态度积极地跟他扩展起了人际关系。
反倒是那些个先前喊着要看帅哥的女同志们,到了这会儿竟然一个个都哑了火,变得矜持下来。
孟凭歌看着这场景,不由自主想起了他们初见时的画面。
那会儿恰逢九月初,说是已经立秋,实际上却让人体会不到半点秋高气爽的意境,总的说来还是和夏天没什么区别。太阳又大又猛,像是有谁在不管不顾地往凡间泼撒开水似的,大伙儿军姿一站久,皮肤都被晒得滚烫。
在这样艰苦至极的军训折磨下,所有人都在不知不觉中化身成了一大片霜打的草。等到军训结束,更是已经从头蔫吧到了脚。
姜炙却不同,他真的很抗造,无论何时,都始终保持着一种精力充沛的状态。加上他海拔高,相貌出众,周围始终众星捧月地跟着一群人,不管走到哪儿,都能够成为人群中的焦点。
尽管这种人看起来就不太正经,活像个五毒俱全的混混,让人感觉只要和他扯上关系,肯定就会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无奈老天爷实在是太不公平,把他制造得太好看了。对于正值懵懂青春期,信奉颜值即正义的妹妹们而言,这种又酷又拽的男生,具备着超强吸引力的。
饶是自诩对男色没有半点兴趣的孟凭歌,也还是会有事儿没事儿就多看他几眼。
孟凭歌尚且如此,更别说别人。她那个叫做王娟的同桌,在见姜炙的第一面时,就一见钟情神魂颠倒了,只要一闲着,就会在孟凭歌面前对着姜炙各种发花痴。
可惜的是,王娟这人天生脸皮薄,大多数时候都只敢一个人在那儿做白日梦,不敢有任何行动。即使按捺不住地写了情书,也不敢去送,只敢拜托孟凭歌帮忙递给姜炙。
本着为朋友两肋插刀在所不辞的想法,孟凭歌应了下来。
在又一天军训结束后,孟凭歌没有第一时间离开,而是在大家伙儿鬼叫着作鸟兽散时,将目光牢牢锁在了不远处的姜炙身上。
那时正值黄昏,天边卧着一大片如火如荼的火烧云,如烈焰般恣意燃烧着,不经意间就将一切都渲染成了如梦似幻的橘红,整个校园漂亮得像极了一副通透明净的二次元插画。
夕阳下,身形笔挺清瘦,留着一头寸短的姜炙正拎着着一瓶矿泉水,和几个哥们儿正拖拖拉拉地朝操场外头走着。
孟凭歌想着要是这会儿不给的话,今天可能就没机会了,便赶紧步子带风地一路小跑过去,伸长手臂拦在了他面前。
“姜炙是吗?!”
脚下一个急刹车,她拉下脸颊旁边被风吹得乱七八糟的碎发,双手捏住信件,朝着他猛地一送:“我有一封信要给你,你收一下。”
姜炙垂下眼睛,一双捏着信件的手落入了眼帘。那手纤细素白,指甲被修得干干净净,圆润可爱。
兄弟被人半路拦截送信,这事儿是真劲爆!旁边男同学纷纷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搭着姜炙肩膀起哄道:“哟哟哟,什么信啊!”
姜炙还没开口,孟凭歌就瞪着圆圆的杏眼横了他们一眼,语言直白道:“还能是什么信,当然是情书啊!”
说完这话,孟凭歌才发现自己的表达方式,好像有点奇怪。明明这情书是别人写的,怎么被她搞得像是自己写的一样?
孟凭歌正想要解释,一抬头却卡壳了。因为她发现,姜炙正在一动不动地盯着自己看。
少年肩平腿长,身量极高,轻轻松松就挡住了身后无边无际的烂漫晚霞,浑身透出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压迫感。
此时此刻,他线条颀长的脖颈上挂着一层薄汗,锋利的眉峰底下卧着一双狭长的眼,里头满是玩味。
孟凭歌不由自主地眨了眨眼。
半晌,姜炙耸动眉梢,吐出了一个字:“哦?”
孟凭歌这才回过神来,担心他可能是误会了什么,马上解释道:“不是我写的,是我朋友写的,我只是帮忙递给你。你不要误会了,我对你没有意思。”
姜炙耸动眉梢,薄唇微翘,刻意拖长了尾音:“这种话我可听太多次了,能不能先透露一下,是你的哪个朋友啊——”
那声音懒懒散散,字里行间透露着种漫不经心的调调,或许还有少许的不耐,却意外的很好听。
“你自己打开看看不就知道了。”孟凭歌也没多说什么,丢下那话就一步没停地转身离开了操场,四舍五入算是完成了任务。
谁知道,这个事儿不仅没有就此结束,反而闹了个大乌龙——因为,王娟压根就没有在那封情书里头署名。
又由于那封信是她当众递过去的,姜炙的朋友们都在抢着看,里头难免有几个大嘴巴又想得多的,没过多久,关于“孟凭歌为追姜炙,佯装帮人递情书”的这个谣言,就在全校传了个沸沸扬扬。
孟凭歌对此完全不能忍,当即拉住王娟的手:“走,我们找他澄清去,得把这个事情说清楚了。喜欢他的是你,不是我。”
谁知道,起初王娟还答应得好好的,说是会认领那封情书,帮她澄清这个事儿,谁晓得等真站到了姜炙面前,王娟却突然一下就临阵倒戈做了逃兵,抵死不认那情书是自己写的。
可能是脸皮薄,也可能是怕闹大了被班主任约谈吧。反正孟凭歌是真的栽在她手里,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后来事情经过发酵,终于还是如孟凭歌所料的那样,传到了老师们耳中。
就这样,孟凭歌才刚开学,就倒霉催地被班主任请进办公室,接受了一番爱的教育
好在孟凭歌始终死不承认,并坚定表达了自己只爱学习的决心,从头到脚都透露着种三好学生的范儿,老师结合着她的态度和分数,还是决定放她一马,没有约谈她的家长。
经此一役,孟凭歌决定往后能离姜炙多远,就离姜炙多远,能不说话就不说话,要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对他没有半点感觉。
可她做梦都没想到的是,任她再怎么小心翼翼地避着他,老天爷也还是没有遂她的意。
某个晚上,孟凭歌刚回到家冲完澡,门就被人给敲响了。
由于母亲正在厨房里头热火朝天地炒着菜,腾不出空,孟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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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三章 她那份和我一块儿算
那又怎样?确实,那又怎样。
只不过就是认识一场而已,能怎样?
难道就因为曾经好到能够用一个叉子吃一碗泡面,挑起卤蛋我咬一口再给你一半,好到会在烟花底下发誓将拥抱对方一辈子,就真的要将对方记住一辈子吗?
对于现在的他们而言,确实就只是认识而已,比和其他人认识得更多一点而已,能怎样呢。
孟凭歌抬起下巴露出笑,望着大家,顺着姜炙的话往下说:“是的,一个班的。但,就像姜先生说的一样,一个班的又怎样呢?”
两个人一来一回的,空气里头燃起了隐形的火花,噼里啪啦。
女孩子们心思普遍比较敏锐,一下子就嗅出了这两个人之间那种不同寻常的微妙感觉,
男生就不一样了,尤其陈亚光,就是个不开窍的,喝了点儿酒就更加找不到东南西北了,竟然还拍着姜炙的肩膀补了一句:“想起来了想起来了,你那会儿谈过的那个人就是孟凭歌对吧?”
姜炙其实很少提及自己高中时候的事儿,也就在某次喝酒喝大了,大家一起玩真心话大冒险,姜炙输了,被人问到谈没谈过恋爱,什么时候谈的时,迷迷糊糊地透露过这么一茬。
偏偏就被陈亚光给记住了。
老实说,陈亚光这话着实有点儿哪壶不开提哪壶。姜炙看了他一眼,目光冷到好像今天的气温足有零下三十度。
陈亚光仍旧没有get到眼色,打了个酒隔儿继续叭叭往下说:“说真的,你们俩还挺配啊,怎么就没继续下去……”
孟凭歌毫不犹豫地打断了他的话:“那时候年少不懂事,很容易把一些青春期的懵懂情愫误以为是真爱,实际却并不一定,反正都是过去式了,再说这种事情也已经没有了意义,不提也罢。”
姜炙的眉梢却像是被刺激到了,冷不丁往上跳了一下。
年少……不懂事?错把懵懂情愫……当真爱?
他弹下一截烧长了的烟灰,掀了下眼皮,望向孟凭歌。
有意思。说得真对,不懂事。
那时候可真是……太他妈不懂事了。
要是能回到告白的那一晚,他绝对会十分懂事地拎住自己领子,拦住自己狗腿,死都不会让自己跑去向她告白。
孟凭歌注意到他在看着自己,又轻扬眉梢,对着他说了句:“姜先生,我说得对吧?”
自始至终,孟凭歌都保持着一个彬彬有礼的笑,唇角弧度拉得十分完美,像一个训练有素的空姐。这样的笑容使得她眉眼舒展,以至于说出的每一个字符,都散发着种从容不迫的味道。
就好像根本不是在说一件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只是在简单概述着一件别人的事。
看上去洒脱至极,洒脱到就好像他对她而言,只不过是个随时随地都能放弃的物件。
也不知道是哪根神经被搭错,姜炙太阳穴突突地跳个不停,内心深处传来一阵莫名的躁意。
他低下头又深深地吸了一口烟,吸得双颊深陷。
随后他吐出烟雾,唇角上翘:“对啊,太对了。长大后才发现,小孩儿特么的就是小孩儿,一天到晚的自以为情深似海,实际懂个屁,根本就是在那儿瞎矫情。”
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哪怕是喝大了的陈亚光,也发现了这气氛有点儿不对劲,十分知趣地闭上了自己那大嘴巴。
孟凭歌看着对面的姜炙,唇角上翘的弧度没有任何改变,眼睛又黑又亮,像是在脸上焊了个半永久表情。
孟凭歌担心聚会气氛被自己影响,不想再继续聊这个话题,拿着手机调出一个二维码,亮到了先前问她要微信的女生面前,说:“噢对了,你扫码加我吧!”
女生回过神来,连忙点着下巴举起手机:“好!”
加完微信,孟凭歌又问:“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呀?我设个备注。”
女生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还没进行过自我介绍,马上漾着两个小梨涡说:“庄颖。庄重的庄,新颖的颖。学姐你呢?”
“孟凭歌,”孟凭歌一边给她设备注,一边说,“孟子的孟,凭借的凭,唱歌的歌。”
“好嘞,”庄颖存完她的联系方式,笑,“我就住附近这一片,以后有时间的话,咱们一块儿约约饭看看电影啊!”
“好啊。”孟凭歌果断应下。
这一餐饭大概吃了近两个小时,饭后大家又打了下台球做了做运动才散场。
从俱乐部中出来的时候,已经到了晚上九点多。
孟凭歌和陈亚光道完再见,带着高倩倩上了车。
高倩倩今天玩得挺嗨,就是划拳老输。一来二去,就喝多了点儿,纵然神智还算清醒,却已经有点儿管控不住四肢。
一上车,她就在副驾驶座上摊成了一滩烂泥,皱着眉头说:“淦,喝多了,有点儿烧心。”
随着“咔哒”一声响,孟凭歌给她系上安全带,问:“很难受?”
高倩倩眉心拧成一道川字,捂着胸脯露出呼吸不畅的模样:“太久没喝这么多了,实在是有点儿招架不住。”
孟凭歌看了她一眼,拧着眉头刀子嘴豆腐心地说:“下次少喝点儿吧,别这么瞎折腾了,万一出了什么事儿我可不管你。”
高倩倩有一搭没一搭地拨着头发,笑了起来:“知道了知道了。下次打死我也不喝这么多了。”
孟凭歌信她个鬼,撇撇嘴:“有些人上次喝醉时也是这么说的。”
孟凭歌都不记得自己帮她料理了多少次烂摊子。
“好吧,”高倩倩拍了下手,摇摇晃晃地转动脑袋望向她:“老实说,我今儿个真有点儿难受。”
孟凭歌望向窗外:“这样吧,你先在车上待着,我下去给你买瓶奶解解酒。”
“歌儿你真好,”高倩倩醉眼迷离地冲她送出一个飞吻,“Mua~”
这人就是这样,没喝高时就挺豪放,喝高了更豪放。
孟凭歌摇摇头,解开自个儿这边刚扣好的安全带,推开车门重新跳下了车。
附近总共有两三家便利店,孟凭歌挑了家最近的走进去,直奔牛奶专柜。
挑挑选选,孟凭歌拿起两瓶牛奶正准备去结账,却在转身的时候被另一列货架上的max5花生夹心巧克力棒吸引了注意力。
这是她高中时候最喜欢的东西,别人都说齁得慌,她却对它情有独钟。
停下脚步,孟凭歌拿起一条看了看,正准备收入手心,冷不丁突然听到了一个声音。
懒懒的,调子有点儿拖:
“行了,你成天瞎操心这些干什么?你儿子我还不至于那么废物,独自一人也照顾得好莎莎。”
“行,你先睡吧,过两天我就带莎莎回来见你。”
“好了,挂了。”
随着人将电话一挂,一阵鞋底贴在地面发出的轻浅摩擦声传入了耳中,那人好像正在往这边走。
糟糕。
孟凭歌还来不及琢磨那个莎莎是谁,更来不及躲闪,一只穿着深灰色吉普鞋的脚就已经晃进了眼底。
孟凭歌顺着那腿往上一看,看到了浑身上下都透着散漫的姜炙。
他手里头这会儿已经拿了一罐可口可乐,正歪着脑袋盯着货架上巧克力棒看。
就在姜炙准备去拿巧克力棒时,突然意识到旁边站着个人,就在伸手前转过了头,朝她望去。
视线冷不丁的一交汇,孟凭歌捧着牛奶和巧克力顿住一小会儿,旋即保持着故作爽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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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四章 社死
“这才几个钱啊,”姜炙捏着可乐,将脑袋转动了一下,“不用了吧?我又不缺。”
孟凭歌十分坚定地摇着手否定:“不不不,用的用的,当然用的。你缺不缺是你的事,我给不给是我的事。吃人嘴软拿人手短,这个还是得分清楚的。”
姜炙唇线紧抿,神色不明。
半晌,他嗤笑一声,终于点点头:“要分清楚是吧?行,我微信号——Jz19970808。”
“Okkk。”孟凭歌马上打开微信查找好友,输入那一串字母和数字,扬着眉梢点击了个申请:“申请了,您那边通过一下?”
姜炙看着她又黑又亮的眼睛,没有再多说什么,只是憋着一口气划拉开手机锁屏,通过了她的请求。
只听叮咚一声响,他很快就收到了孟凭歌的转账。
二十五块三。一分不多一分不少。果然是清清楚楚。
姜炙看着那数字,唇角向上牵引,露出了个莫名其妙的笑容。
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们的关系兜兜转转过后,总算是又回到了初始状态,回到了高中时候的状态。
那时候姜炙的爸妈在很遥远的北方打拼奋斗,没有办法照顾他。偏偏姜炙又不习惯和好几个人住在一个房间,觉得太吵太闹了,不情愿读住宿,就向校方提出了要在校外租房子办走读的申请。
可他还未成年,校方又把控严格,担心他一血气方刚的年轻人在没有监护人陪伴的情况下,会在外头节外生枝惹是生非,给学校蒙羞,就干脆利落地驳回了他的申请。
百般无奈之下,他爹妈得知有个亲戚的老熟人林广莲在东市,就让姜炙住进了林广莲家,每个月给一千五的房租,当租那儿了。
反正姜炙对于住哪儿根本就没什么所谓,只要能够拥有一个单独的房间就行,便答应了。
只是,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这一住,竟然就直接住进了孟凭歌家。
由于孟凭歌的爸爸孟军常年忙于工作,经常都不回家,妈妈林广莲女士又常年沉迷于牌桌,哪怕是周六周日,也经常性的不见人影,基本上得到凌晨时分才会回来,孟家大部分时候,就只有姜炙和孟凭歌两个人在大眼瞪小眼。
一开始的时候,因为不太熟,他和孟凭歌都没什么交集。
即使顺道,两个人出门仍是各走各的,就算都待在家里头,也基本是待在各自的房间里头当蘑菇。
说是住在一块儿,实际上却好像是一个人在住。
哪怕是周六日,大部分时候也只有到饭点儿的时候,姜炙才会听到外头有动静。
——因为大人不在,天天出门下馆子也不太现实,所以孟凭歌基本上都自己做饭吃,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有一次孟凭歌晚饭把面煮多了吃不完,恰好遇见姜炙准备出门觅食,就拦住他问了一句要不要吃。
说是一不小心给做多了,面条这种东西又很容易泡软,不可能放到第二天继续吃,吃不完倒掉怪浪费的。
姜炙瞥了一眼,看锅里头确实还剩了挺多,加上本身就也对食物没什么要求,出去解决和在屋里头吃都一样,就坐了下来。
没想到的是,孟凭歌手艺还不错,做得跟馆子里头外卖回来的似的,姜炙竟然一口气就干掉了一海碗,还有点儿回味无穷。
在那以后,孟凭歌为了省钱,姜炙为了不出门就有饭吃,两个人一拍即合地达成了一个协议:
一起搭伙做饭吃。
具体执行内容为:伙食费平摊,孟凭歌负责做饭,姜炙负责洗碗和打扫厨房。
说是平摊,孟凭歌就真的在非常认真地平摊。
第一次进行大采购,从菜市场出来的瞬间孟凭歌就算好了数,直接摊手对他说:“刚刚总共花了三十块零四毛,你给我十五块二毛吧!”
当时姜炙其实是觉得有点儿出乎意料的。
倒也不是说孟凭歌这种习惯不好——这种习惯挺好的,可以全方位保障自己的利益。
只是这和姜炙的日常生活方式包括交友模式,都有着一些小出入。在他的生活中,从来都没差过钱,根本不会在意这些东西。
可姜炙当时没有那么碎的零钱,就直接给了孟凭歌二十块,并补充了一句剩下的零钱不用找。
没想到的是,孟凭歌拿过去后说了一句“等一下”,马上埋头从钱包里取出了三张一元一张五毛和三张一毛,硬是找补了他三块八毛钱,一分不多,一分不少。
后来姜炙才发现,孟凭歌会养成这样的习惯,除了性格因素以外,还跟她的个人经历也有所关联。
原来,孟凭歌并不是林广莲的亲生女儿。
七岁以前的她,都是待在儿童福利院的,需要和人争抢各种资源。直到遇见无法生育的孟军和林广莲,这才被捞出来过上了正常的日子。
可她在资源匮乏的福利院中养成的那种,锱铢必较、我不欠你、你最好也不要欠我,你的东西我不抢、我的东西你也休想抢的生存习惯,却一直完美保持了下来。
直到后来两个人成了朋友,孟凭歌才没再跟他那么计较,也不会再让他频繁产生“好生疏”的那种感觉了。
两个人不仅经常给对方带早餐,孟凭歌还学会了从他手里抢薯片吃。
姜炙很喜欢那样的孟凭歌,那样的孟凭歌让他觉得,她把自己当成了没有半点距离的自己人。
可是万万没想到,几年没见,他们俩的关系,竟然又彻彻底底地回到了那个时候去。
那种感觉很微妙,就好像是喜获了一只流浪猫,好不容易建立了感情,结果那猫却还是跑了。
即便他始终为她开着一扇门,那猫却还是倔强无比,再也没有回来。
孟凭歌转完账,指了指车子那边:“那我先走了啊,倩倩那边还等着我。”
说完,孟凭歌将手机丢进包中,转过身踢踢踏踏地朝着那边一路小跑了去。
姜炙双手插兜看着她远去的身影,情不自禁笑出了声。
他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她这是在用行动和他划分界限,明确地告诉他:“你好,我们现在真的很不熟”?
姜炙忍不住将已经喝空的可乐罐子一把捏瘪,“咚”地一声丢进了垃圾桶中,惹得旁边路过的人都转过头来多看了两眼。
-
孟凭歌就着高倩倩的车送完她,从公寓楼中走出来的时候,莫名其妙想起了一件事。
微信转账的话,好像也没有必要加好友吧?直接扫二维码不就行了?
对方该不会以为自己是故意要微信的吧?晕倒。
……
算了,加都加上了,总不可能现在再删掉吧?
孟凭歌叹了口气,看了眼时间,才发现目前已经夜里十一点。
晟城的冷空气是真的很放肆,孟凭歌裹紧衣服跺了跺脚,又埋下头朝手心里头哈了下气,不停地搓着。
等手指头暖和了一点儿,她呼出一口白气,从口袋里头掏出冰冰凉凉的手机,准备确认一下附近的夜车还有没有在继续开,眼角余光却在不经意间,瞟到了不远处的一家糕饼店。
浓郁的夜色底下,糕饼店的招牌金灿灿又明晃晃的,上头写着龙飞凤舞的“李记糕点铺”几个大字,十分显眼。
记得不错的话,这个糕点铺就是最近那个大火的网红店。
她很喜欢吃各种各样的甜食,也曾在小红书上翻来覆去地刷到过这家店好多次,被里头的甜点馋得死去活来。但当她发现这家店的甜点都很昂贵,便再也没有关注了。
或许对于有钱人来说,这点儿钱应该什么都算不上吧?别说有钱人了,就算是小康之家,肯定也能毫不犹豫买回来就吃。
她不一样。
她工资虽说不低,却因为发生了一些事,导致现在比较穷,得精打细算地花才行。
具体原因是自从孟军脱离公司开始单干以后,她家的经济状况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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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第五章 度假山庄
这种事情实在是太尴尬了,尤其是自己先前还在他面前表现得那么潇洒。其社死程度丝毫不亚于在街上走着走着突然发现,裤子拉链没拉。
孟凭歌的脸就跟火山喷发似的,迅速红成了一片。
“不好意思,我刚刚发错人了。你就……”孟凭歌眼珠一转,强行让自己淡定下来,顶着滚烫的脸皮飞速打字:“当没看见吧。”
发完消息,孟凭歌搓着手机,舒出了一口气。直到手机忽然震动,她浑身也跟着一抖,连忙打开了消息框。
姜炙:“对于视力5.0的人来说,当没看见是不是难度系数有点儿太高了?”
孟凭歌闭了下眼:“Ok,没事,你就假装你是个小聋瞎。”
姜炙:“……”
姜炙:“所以说,你现在和别人一起人住了?”
孟凭歌:“对。”
姜炙这次回得很慢,就在孟凭歌都快以为这场聊天已经结束了时,对方的消息才姗姗来迟:“哦。”
就一个字,好像也没什么好回的,孟凭歌就没再回了,转而重新给江雨发完一条消息,抱着双臂转头望着窗外掠过的一幕幕。
-
孟凭歌回到家时,江雨正在客厅边撸串边看综艺,一个人也嗨得不行。
见她走了进来,江雨转头问了一句:“亲爱的,回来啦?”
“嗯。”孟凭歌换好拖鞋走到她旁边,“在看综艺啊?”
江雨点头:“对了,你内裤是被我给收错了,我已经放到你房间里头了。”
“好的,”孟凭歌比了个Ok,冲她Wink,“谢谢宝贝儿。”
她正打算往自己房间走,江雨又突然喊住了她:“对了!”
“嗯?”孟凭歌转头。
江雨放下咬了一半的红柳羊肉串:“我有个事儿要跟你说。”
孟凭歌:“你说。”
江雨指了指外头:“咱外边儿那个商场不是开建了么,每天都吵得要死,挺要命的。休息日待这儿也不可能休息得好,正好我中了一张晨煦度假山庄的双人体验票,可以白吃白喝白住白玩,你看你要不要跟我一块儿去?”
“哎?”孟凭歌马上走过去坐到她旁边:“那是个什么地方?!”
江雨掏出手机,翻出保存下来的照片,一张张地划拉给她看:“诺,就是这个地方!最近那里老板喜得贵女,在搞抽奖活动,我就顺手一转,没想到中了!”
“哇……”孟凭歌从江雨手中接过手机,一张一张慢慢地看着,消息快要从唇角溢满了出来:“好漂亮喔!”
“对吧对吧?”江雨拿手搭在孟凭歌肩膀上:“我就知道你肯定会喜欢,所以就先问你啦~”
孟凭歌一个激动,折过身抱住她:“小雨,你对我真好!”
江雨拍着她的背脊哈哈大笑:“应该的!还不是因为你对我好!明明自己经济也不宽裕,还在我最落魄的时候养了我两个月!”
孟凭歌松开她,看着她的眼睛:“那两个月我都没给你吃什么!十天里有八天都是素!”
江雨乐呵呵地捏着她的手:“笨蛋!你当时也穷得抠脚啊,都那样了还能从牙缝里头挤吃的给我,已经是天大的恩情了好吗?!讲真,我想好了,以后我要是发达了,我就包养你!”
孟凭歌听着她这话,只觉得一股暖流蔓延进了心底,天气再怎么霸道,也都不冷了。
两个人看着彼此,莫名其妙笑得前俯后仰,又继续搜索着关于这个山庄的一切攻略,展望着到了那儿以后的美好时光,期待着会在那里吃到何等好吃的食物,开心得像极了两个期待春节到来的小朋友。
一会儿后,孟凭歌就有点儿精力不济了,打了个哈欠指了指卧室:“小雨,我有点困了,得先进去了。”
江雨连连点头:“行行行,晚安!”
丢掉手中的垃圾,江雨不动声色地掏出耳机戴上,并插到平板的接口处。
孟凭歌重新拎起包,抚着脖颈缓缓地转了下头,带着一身疲惫推门进了卧室。
洗完澡换上一套舒适的睡衣,她躺到床上关掉了灯。
很奇怪的是,明明刚才的她还困得要死,上下眼皮都打架了,这会儿等她真躺进了温暖的被窝拉上了柔软的被子,反倒一点都不困了。
思维意识清醒又活络,感觉就算是要她即刻起床,奔外面狂跑个五公里,都没什么问题。
在床上摊了十几分钟煎饼,孟凭歌还是睡不着,脑袋胀得她想要拎住自己领子哐哐撞墙。没办法,她还是重新摸出了手机。刚把微信一打开,最近联系人列表中的姜炙,就暴露在眼前。
他的头像还是和当年一样没带换的,是一条戴着墨镜的柴犬,看起来贱兮兮又蠢兮兮的。
孟凭歌神使鬼差地就抬起手点开头像,进了他朋友圈。
和大部分人不一样,姜炙的朋友圈没有设置半年或三个月或三天可见,所有内容就那么大剌剌地摆放在门面儿上,哪怕是很久以前的动态,也都能看见,非常坦然。
孟凭歌随便划拉了几下,发现他过得挺精彩。
不愧是有钱人,这些年真是吃喝玩乐没有一个落下的,高尔夫球也好马术也罢,潜水也好滑翔也罢,各种普通人偶尔才能玩一回的运动对他而言,似乎就是个家常便饭。
她甚至还在他的各类大合照里头捕捉到了一些演艺圈明星的身影。
看着他和人的一连串合照,孟凭歌的思维玩起了漂移,不知不觉中思考起了一个问题:
这里头……哪个是莎莎?
是那个白得发光笑得很甜,像天使一样的妹妹?还是那个前凸后翘,化着魅惑妆容的黑皮辣妹?
看着看着,孟凭歌不自觉地咬起了大拇指。意识到这是一个坏习惯后,她呸呸两声,又放下了手。
她在想什么呢。莎莎是谁和她有半毛钱关系吗?孟凭歌机械地往下继续翻着。时间轴一不留神就扒拉到了18年。
她发现,在整个2015-2018这段时间里,他的朋友圈动态都是一片空白。
他删掉了所有他们认识那段时间里发的内容。就如她一般,她也删掉了所有与他有关的动态。
孟凭歌又情不自禁地咬起了手指。
她还记得那会儿正值深秋,学校里的银杏树叶子飘落在地,铺成了金灿灿的一片,特别好看。
由于学校放了假,加上想到自从上了大学,她和他就再也没有见面了,联系得也越来越少。
她本身就是个缺乏安全感的人,被闹得很不安心,有点焦虑,成天担心姜炙跟着其他女人跑了,就生出了想去邻市找姜炙一起过周末的念头。
但她那时候偏偏又有点傲娇,觉得既然对方都不怎么主动找自己,自己还巴巴地把脸贴过去,未免有点儿太没骨气,思来想去,就还是选择了回家。
谁料她刚一回去,就发现林广莲和孟军两个人正在屋里头拿刀持棒地闹。
孟凭歌开门的瞬间,正好有个擀面棒从里头飞了出来,好巧不巧地砸中了她脑袋,疼得她脑仁都麻了一半。
没有一个人关心她有没有被砸到,有没有被砸疼,林广莲丢完擀面棒,继续红着眼睛指着孟军问:“你最近为什么老不回家,你外边儿是不是有人了?你说,你说!”
孟军像是脊梁骨被戳到了一样,立马皱着眉头挺直胸膛一声大喊:“说什么屁话呢,你不会下蛋我也都忍了那么多年,我四五十的人还一个孩子都没有,要乱来早乱来了,结果你就是这样想我的?!”
这一句话,既让让林广莲傻了眼,也让刚刚关上门的孟凭歌愣了神。
孟凭歌还没有把那话消化完,林广莲就又阔步走来,拽住她胳膊,像拎一只鸡鸭般地把她逮到了孟军面前,说:“原来你一直对这事儿耿耿于怀啊?那她是什么?养了那么久,是什么?!”
孟军气上头来,想也不想地抬高了音量回道:“她身上淌了我的血吗?!是我孟家的人吗?!”
“她算个什么东西你心里没点儿b数吗?”
……
每一个字都比刀片还要锐利,横七竖八地在她心上刻出了一堆花瓜似的裂纹。
孟凭歌沉默着转身摔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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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第六章 在等车?
第二天早上。
孟凭歌醒来的时候,浑身上下虚软无力,严重怀疑自己是夜里出门参加了一场马拉松。
走到浴室一通洗漱,她晾完洗脸巾回到卧室,打开窗户扶着窗桓探出头,闭上眼睛感受了下外头的天气。
还好,气温低归低,好歹是个晴天。她这人对气候环境要求不高,在她看来,只要没有刮风和下雨,就是个好天气。
孟凭歌回过身换上衣裳,把自己拾掇出个人样,以最快的速度出了门。
但等到晚上下班时,她又已经累得失去了人样。
想着家里头湿巾已经没了,孟凭歌还是没有直接回去,临时一个冲刺走进超市,拿了两包去结账。
回到住处,孟凭歌走进厨房里头,准备给自己煮一碗面。
冬日气候严寒,屋里头又没有暖气设施,取暖全靠抖,这种时候就会格外想要吃一些热乎乎的东西。
令人无语的是,孟凭歌拉开冰箱门才发现,里头已经没有蛋了,冷藏柜里头只有一把萎靡的小青菜。
没事,小青菜挺好的,补充维生素。
孟凭歌掏出小青菜择完,放到水槽里头冲洗干净,拧紧水龙头,甩掉指尖上的水珠,又取出一罐猪油拧开,麻利地折腾出了一碗阳春面。
食材单调不打紧,技术到位就能无所畏惧。
孟凭歌煮完尝了一口,满意地点点头,马上端着它回到卧室的小书桌上,扎起头发坐下,认认真真地吃了起来,仔仔细细感受着食物落到舌尖时晕染出的温度。
在冬季里头吃点儿热的,确实令人身心愉快。哪怕在放下筷子的时候,外头又下起了雨,她也没之前那么冷了。
孟凭歌靠着椅背,伸手拍了拍微微发胀的肚子,起身把窗户门一关,折过身来走到柜子前,准备收拾行李。
谁想柜子门刚被打开,一只长相笨笨的棕色大熊就冷不丁从里头栽倒出来,啪嗒一下摔到了地面。
孟凭歌连忙弯腰抱住它,却在那柔软的触感落入怀中时,脑内的思绪突然一下子就被触动了。
这只熊是姜炙送给她的。
刚分手那会儿她气血上头,本来是想过要不要丢掉的。
无奈的是,她没了熊的话,就会怎么都睡不着,最后就只好留着了,无论搬去哪里,都始终带着。
哪怕后来经过时间大法的疗愈,她已经不再需要它帮助入眠了,很多生活中无用的东西都被她给丢掉了,也还是没有丢掉这只熊。
因为她的思维突然一下子就出现了一些转变,认为真正的放下并不是丢东西,更不是眼不见为净。而是能够即使面对着前任留下来的一切,也能波澜不惊,否则就只是在自欺欺人而已。
这熊是他什么时候送给她呢?好像是在15年的12月26日吧。
那一天,是周六,也是她的生日。
由于孟军和林广莲都不在,没有人陪她过生日,她自己又没什么给自己过生日的习惯,就在早上起来蒸了两个速冻包子草草应付完后,出门去康丽百货城置办生活必需品了。
好吧,原本她还是挺期待能够有人陪着自己一块儿过生日的,尤其是在看到别的小朋友过生日有大蛋糕吃时,更是眼里心里都装满了羡慕。
然而由于一直以来,都没人正儿八经地给她过过生日,久而久之,她在面对这个“特殊的日子”时,就没有了任何想法,变得格外平静。
哪怕她手里头捏着孟军和林广莲给的钱,也还是什么都没有给自己买,路过蛋糕店都能做到目不斜视。
直到她拎着生活用品从店里走出来,看见旁边新开了一个公仔店,眼里才难得地起了一丝波澜。
怀揣着满心的好奇,孟凭歌脚后跟一转,朝着里头走进去。
公仔店装修粉嫩,各形各色的玩偶被整整齐齐地码在货架上,琳琅满目,应接不暇,令人产生一种误入童话王国的错觉,简直像极了一个专门供人做梦的,天堂。
孟凭歌径直走到一个角落中,目光立马就被一个坐在地上的超大型棕色玩具熊给吸引住了。
她对很多东西都不太感兴趣,唯独对大型玩具熊无法做到超然物外。
具体是何缘故,她也不太清楚,反正就是觉得那种东西软乎乎的很舒服。抱起来会让人分不清楚是自己在抱它,还是它在抱自己。
当然了,玩具熊还有一个优点——它永远忠诚,不会来了她身边又离开。
只要她想,她就可以让它一直待在自己身边,陪伴自己一辈子。
那是一种令人十分安心的感觉。
可惜那熊真的太贵了,要399元。
她身上倒也不是没有399。
今天毕竟是她生日,孟军和林广莲还是给她包了红包的。可要让她用这钱来买一个公仔,是不可能的。
太划不来了,她只能接受一百一下的价位。
就在她打算放弃时,旁边突然来了两个人。
孟凭歌转头一看才发现,原来是姜炙和他的同桌许心强,这会儿正在那儿盯着货架上的公仔看。
看了半天,许心强转头朝姜炙发送起了SOS信号:“你说,送哪个给我妹更合适啊?”
姜炙:“不知道啊,我对公仔没研究,对模型比较有研究,你要不要换送模型给她啊?”
许心强苦着脸摇头:“不行,我答应了我妹回家要送她一个漂亮公仔的,我要是言而无信,她会打死我。”
姜炙一手揣兜里,一手从货架上拿了个丑得要命的霸王龙晃了晃:“这个你觉得怎么样?”
他说话时永远都懒懒散散的,站也没个站相,浑身上下跟没骨头似的,那吊儿郎当的样子活脱脱就是个不学无术的不良少年。
许心强看了眼那恐龙,从姜炙手中接过去,狐疑地晃了晃:“你觉得她真会喜欢?我怎么觉得她收到后十有八九会打死我?”
……
孟凭歌终于按捺不住,接了一句话:“别怀疑,她肯定会打死你。”
姜炙这才意识到旁边站着孟凭歌,掀了下眼皮,问:“为什么?”
孟凭歌一点儿面子都没给他留,直言直语:“丑出血了。”
姜炙两只手都揣进了兜里,晃晃悠悠地转过身问:“孟凭歌同学,我的审美有那么差?”
孟凭歌毫不犹豫地对上他的眼睛:“姜炙同学,真羡慕你,一直那么自信。”
姜炙不傻,不可能听不出她在嘲讽自己,但是懒得计较,索性直接问:“那你觉得送哪种好?你那么牛,要不你出出主意?”
孟凭歌倒也没有生怯,马上就指向了那个一米高的的大熊,说:“这个。”
姜炙牵起唇角“嘁”了一声:“这玩意儿有什么好看的,还占地方。”
“这是新出的巧克力大熊,女孩子们都很喜欢,送它准没错。”孟凭歌看了他一眼,“我一个不怎么喜欢买东西的人都心动了,今天本来还打算买它作为生日礼物送给自己来着,更别说其他女孩子了,你不懂就算了。”
噼里啪啦说完一堆,孟凭歌耸耸肩,准备离开。
姜炙却微微蹙了下眉头,冲她招招手:“等等等等,过来过来,你今天生日?”
“嗯。”孟凭歌没有过去,只是点头。
姜炙不解:“那你怎么又不买了?”
孟凭歌看了他一眼:“因为穷啊。”
姜炙皱眉:“?”
孟凭歌只好耐心地解释:“姜同学,在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人都和你一样富裕的,不是每个人都能眼也不眨地买东西的。”
姜炙眯眼:“那你,不准备给自己过生日了?”
孟凭歌依旧没什么表情:“我爸妈说了,生日这种日子就只是提醒人又多长了一岁而已,过不过都不重要。”
丢下这么一段看似无所谓的发言,她就拎着东西转身出了店,去到底楼的打折超市里头逛了一圈,拿上几袋薯片和一条巧克力棒回到家,挑了部《忠犬八公》打开,边吃边看。
谁料看了没多久,她的房间门就被人给敲响了。
“孟凭歌同学,麻烦你把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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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第七章 这么上心?
孟凭歌还没回答,江雨已经抓住她手臂,疯狂摇晃:“好帅啊!比我男朋友帅多了。歌儿,他是谁?!你什么时候认识的啊?”
不止是江雨如此,就连路过的行人,也会忍不住偏过头来看他,再激动万分地和同行的人窃窃私议。孟凭歌早已经习惯了这种场景。姜炙好像有一种独特的魔力,能够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不费吹灰之力就将别人的目光全盘纳入怀中。
孟凭歌摸着后脑勺,答得轻描淡写:“读书时候认识的。”
“原来是老同学啊,太好了!”江雨望向姜炙:“你好,请问你真的可以载我们吗?”
方才在马路边边顶着冷风站了那么久,江雨的脚趾头都已经变成了冰疙瘩,快要顶不住。这会儿突然出现姜炙这么个人,简直无异于是老天爷在雪中送炭。
姜炙扫了江雨一眼:“可以。”
江雨一经确认,二话不说马上取消订单,拽住孟凭歌就往后备箱走:“走吧歌儿,有救了有救了!”
孟凭歌是有点不情愿的——她本来就过得凄凄惨惨戚戚,灰头土脸的。这个模样的她和飞黄腾达了的前任凑到一块儿,形成了鲜明对比,一秒变身小乞丐,那叫一个惨。
偏偏老天爷一点儿都不怜香惜玉,她确实没办法打到车子圆润地滚,像这样一直拖着耗着也不是个办法,十有八九会赶不上客车。
大女人能屈能伸,绝对不可以意气用事因小失大——孟凭歌思来想去还是从了。
放完行李箱,几个人一块儿上了车。
江雨关上车门便对姜炙说:“真的谢谢了啊!”
姜炙看上去也没什么反应,只是单手扶着方向盘,用后脑勺摇了一摇,整个姿态要多散漫有多散漫。
江雨系上安全带,仔仔细细地观察起了车子内部,由心而发出感慨:“有钱真好。”
孟凭歌百分百赞同。有钱确实好,看看姜炙就知道,别说其他的了,就连车子也是一辆更比一辆骚——记得不错的话,上次聚会时,姜炙开的好像是另一辆吧?
真是令人羡慕嫉妒恨。
孟凭歌情不自禁琢磨起了一件事,那就是,自己这辈子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发家致富。
想得正入迷时,江雨拍了下她的肩:“对了,歌儿,我怎么都不知道你有这么有钱的朋友呢?咱俩认识这么久,你竟然提都不跟我提一下,也太把我当外人了吧。”
孟凭歌瞄了眼姜炙,侧头对江雨笑:“哪里,我怎么可能把你当外人?只是我和姜先生也挺久没联系了,确实没有那么熟,能说什么呢?”
江雨点点下巴:“原来是这样……”
两人对话的声音不大不小,落入姜炙耳里时,惹得他捏着方向盘的手不经意间就是一紧,不动声色地掀起眼皮看向了中央后视镜。
后视镜中,孟凭歌戴着一个灰黑色的毛线帽子,乌黑柔软的长发掩映在小巧圆润的脸颊旁边,衬得她肤色雪白,眉眼如画,乖巧得像个瓷娃娃。
呵。
不熟,确实是不熟。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孟凭歌说的是大实话。以前熟归以前,代表不了什么。水是流动着的,人和人生是变化着的。怎么能够把以前的一切,放到现在来一概而论呢?
手指在方向盘上敲了敲,姜炙出声打断了她们的交流:“你们是要去哪儿?”
江雨:“晟城客运中心,谢谢~”
“哦。”姜炙发动车子,扫了眼窗外如同海潮般徐徐后退的景致,又问:“要去外地?”
江雨:“是啊,我们俩中了个隔壁城市度假山庄的奖,准备去那儿玩。”
姜炙眉心倏地一皱:“什么度假山庄?”
江雨:“就是那个晨煦度假山庄,很牛的,你有听过吗?”
晨煦。那不就是,他朋友陈旭折腾的那个,他今天正要去的地方?
姜炙下颌一松,微微侧头:“原来你们是要去那儿?”
江雨不明白姜炙这话是什么意思,突然没来由地担心了起来:“是啊,怎么了?那儿不好玩吗?”
姜炙摇头:“不是,只是觉得还挺巧的。我也要去那儿。”
孟凭歌原本一直没有说话,始终一边看着车窗外飞速掠过的一切,一边在心里默默盘算着下个礼拜要怎么和老板提加薪的事儿。直到听见姜炙的话,在外头野来野去的三魂六魄才被她一把塞回了身体。
“你也要去那儿?”她讶异地问。
姜炙通过后视镜看着她,“嗯”了一声:“就还,挺巧。”
江雨马上拍手:“这就是缘分啊!”
姜炙对此不置可否,懒懒道:“反正顺路,我就直接载你们去好了。”
孟凭歌本来想说不用的,架不住江雨已经雀跃得连声道谢,她只好把想说的话给重新咽了回去,打开手机思索着现在还能不能退票钱。
她是绝对不会白白浪费每一分钱的。
谢天谢地,可以退,就是会收取票面价值的百分之二十。不管怎么说,还是算赚了。这笔买卖,划算。
约摸过了二十来分钟,车子终于驶上高速路,像一头脱缰的野马,顺着公路笔直笔直地往前冲。
孟凭歌在备忘录上为涨薪计划打完草稿,扭头一看,发现江雨已经低头玩起了种田游戏,这会儿正在用一把大镰刀如丝般顺滑地收割着小麦,乐此不疲。
伸了伸懒腰,打了个呵欠,孟凭歌正准确活动筋骨,目光就落到了前方姜炙的身上。许多年没见,姜炙比起年少来更强壮了些,始终一如既往地带着种桀骜不驯的气质。
对于不熟悉的人而言,姜炙同时具备着吸引力和距离感,普通人是很难去主动接近的。
难以想象,孟凭歌当年不仅接近了这个人,还和这个人谈过一段恋爱。
两个小时过后,车子终于在阳光温柔的抚摸中,缓缓抵达晨煦山庄。
在门童的接待和指引下,三个人走进了一扇缀满雕花的大门。
这山庄是新中式风格,两旁建筑古色古香,韵味十足,庭院花木清幽雅致,惹人心静。看起来就是一副非池中之物的派头。属于孟凭歌和江雨平日里即便是见着了,也不会往里头踏半步的类型。
来都来了,不能白来,总得做点儿什么,留下一些印记。
孟凭歌情不自禁取出手机,对着庭院一顿拍摄。放下手机时,江雨拍了下她的背,抬起手臂指向某个方位:“歌儿你看,那栋房子好像就是这个山庄的黄金Vip贵宾套房。”
那是一栋坐落在湖间小岛上的中式建筑,黑瓦白墙,层数不高,风格秀气。房屋混合着掩映在周围的草木一并映在湖水里头,活像一幅波光粼粼的印象派画作。
姜炙也朝着那边望了过去。
孟凭歌欣赏了一会儿,唇角往上拉起:“看上去不错,住着一定很舒服吧?”
江雨:“当然了,我看过小红书上姐妹们发的照片儿,里头漂亮到不行。等等啊,我给你看看照片。”
江雨退出相机功能,打开小红书收藏夹,从里头点选了一张帖子送到孟凭歌面前,说:“你看,就是这样子的~”
孟凭歌接到手中捧着看了一会儿,发现那帖子里头的照片儿果然就和江雨说的一样,特别好看。里头的家具看上去高档有质感,即便无法伸手去触碰,也仍旧能够给人一种广阔的舒适感。
“真的好好看啊~”孟凭歌触摸着屏幕中的房间,唇角两旁漾起了两个小小的梨涡:“如果能住在这样的地方,应该会很幸福吧?”
江雨表示赞同:“肯定的,我要是住进了这样的地方,十有八九会连班儿都不想上了。”
孟凭歌噗嗤一笑:“是啊,我想,在这样的房子里头住的话,应该会连啃苹果都格外香甜的吧?可惜了,估计我这辈子靠自己是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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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第八章 Kesha?莎莎
山庄面积很大,里头岔路也很多,复杂得像个缠缠绕绕的麻花。孟凭歌都快要给绕晕了。好在江雨方向感不错,带着孟凭歌左拐右拐的,很快就找到了办理入住的大厅。
走到柜台处,江雨把中奖消息唰地一下亮到前台面前,两个人又摸出了身份证在旁边满怀激动地静静等待着。
一会儿后,前台核实完毕,抬头冲她俩微笑:“两位的入住房间已经升级为了黄金VIP套房哦。
孟凭歌本来还在欣赏墙上那副名为《春日》的画,突然听到前台小姐姐的话,连忙望向了她的眼睛:“什么?升级了?”
前台小姐姐温柔地笑着,朝她俩颔首道:“是啊,我们老板突然改了方案。”
再也没有什么事情是比这种突然出现在生活中的小确幸更让人幸福的了吧!那种感觉简直了,就好像是在被世界宠爱着似的。
孟凭歌突然一下觉得,年初时候那个算命先生说得真准,当时他算到她从今年年底开始,会行好运,往后一年更比一年富贵,她当时还觉得很扯淡,现在突然发现,还是有点儿玄学在的。
一会儿后,两个人终于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穿过一座长长的木桥,朝着小岛上的房子走了过去。
小岛远看很漂亮,近看更是美好。
高高的野草交织而生,掩映在墙角处,与雪白的墙角相映成趣。茂密的树冠在清风的抚摸下,连成一片轻轻晃动,像极了一片此起彼伏的海浪,在摇曳之中,为中式风格的房子投下了一小片清凉的阴影,整个场景斥满了一种灵动的宁谧。
不知道这里种的树木花草是什么品种的,竟然在冬季时分也能那样生机盎然,丝毫没有被寒冷的气流给摧败。
套房一共有十套,孟凭歌和江雨住的那一套是在边角处,光线很好,南北通透。
孟凭歌刚走进去,一股沁人心脾的檀香味道便扑面而来,撩开她颊边轻盈的发丝,灌入了鼻间。
房子四周的玻璃落地窗光洁如新,清透敞亮。复古的家具、字画以及吊灯等等在其映衬下,都被烘托出了一种圣洁的美感。舒适度高得令人感觉像是,走进了一个儒雅人士温柔的怀抱里头。
江雨看得眼睛都瞪圆了,不可置信道:“哇……好漂亮啊,值了值了,幸亏我当初转发了。”
孟凭歌非常赞同:“是啊!”
江雨赶忙掏出手机,对着周围拍了一圈,喃喃道:“我得多拍点儿图,毕竟搞不好这种地方我一辈子就只能够住一次。”
孟凭歌微微一笑,捏着下巴想了一下,说:“我觉得我们还是不能这么悲观,得对自己有点儿自信才行,万一搞不好哪天就发达了呢?”
江雨急忙对她摆了摆手:“我反正已经放弃远大梦想了,经过这些年的摸爬滚打,我算是明白了,我就只是个普通人而已。”
孟凭歌笑了:“好,那你就躺平玩吧,我好好拼一下,等我拼出头了,带你吃香喝辣!”
“好啊!”江雨马上又踢踢踏踏地跑到一边,看卧室去了。
孟凭歌欣赏着房子里头的各类小细节,走到了客厅中央停住。那里摆放着一张棕褐色的茶几,随意地搭着一张米色棉麻布,还有个质地清润的湖水蓝花瓶坐落在上头,几只马蹄莲从瓶口探出了脑袋来。
马蹄莲枝干笔直,花瓣无暇,此刻正昂着头颅,坦然承接着从窗口处落进来的阳光,气氛安静祥和,又朝气十足。
孟凭歌怔怔地走过去,用指腹轻轻触碰了下那高洁至极致的花瓣。
“独秀一支洁如玉,黄芯探头闹春寒。”
孟凭歌当年见到它第一眼的时候,就喜欢上了。说不清为什么,就是磁场合上了。后来她才知道,原来马蹄莲的话语是:永恒、圣洁虔诚、纯粹的幸福、尊敬爱戴,以及忠贞不渝的爱。
那些正是她由心而发全力以赴追逐着的东西。有时候,这个世界就是那么巧。
在对马蹄莲有所了解过后,就更喜欢了。从那以后,孟凭歌每个月至少都要给自己买上一两支,用矿泉水瓶子装水插着,放到客厅茶几上头精心地养着,经常双手合十对它祈祷,求它帮自己实现梦想。实现那个想要拥有纯粹稳定幸福的梦想。
这个习惯,一直保留到了她刚满十七岁的那一天,却还是被打破了。
那天她刚回家,还没将那句“我回来了”说出口,一阵剧烈的争吵声就从客厅里头传了出来。原来是孟军和林广莲又吵架了,这会儿已经有着要打起来的苗头。
孟凭歌一急,赶忙上前拉架,护着林广莲的同时,叫孟军不要激动。结果孟军瞬间就把矛头指向了她。
“给我闭嘴!你特么一个讨债的懂什么?这里轮得到你说话?!滚!”
孟军说着,就将桌上的马蹄莲给掀翻到了地上,再一脚踩瘪了瓶子,又踩烂来花。
事出突然,孟凭歌一开始还没有反应过来,反应过来时,眼泪已经掉到了唇角。于是她一边用手背擦眼泪,一边拿起矿泉水瓶子稀烂的马蹄莲,跑出去丢进路边的垃圾桶中,像个三岁小孩儿一样站在那里大哭了十多分钟。
从那以后,她再也没有买过这花。
却万万没想到,在未来的某一天,又有人送了她。
那天,她刚吃完高中毕业散伙饭,正准备回家,姜炙就拦住了她。
“我有个事儿要和你谈谈。”姜炙认真地看着她。
她当时有些不明所以,不知道姜炙为什么会突然用一副郑重其事的模样看着自己,出于好奇,还是跟着姜炙走了。
然后,姜炙带着她去了一个湖边,双手插兜,吊儿郎当地看着她:“毕业了,成年了,我们都长大了。”
“嗯。”她点头:“然后呢?”
姜炙摘下帽子捋了一把头发:“有个事儿我必须跟你说清楚,否则以后就没有机会了。”
“以前不是总有人问我是不是喜欢你吗?当时我说不可能,我说狗才喜欢你,你还记得不?”
“记得。”她的心脏开始缓慢跳动,“那……然后呢?”
姜炙捋完头发又重新戴上了帽子:“我现在要坦白。我是狗。”
孟凭歌还没有反应过来,姜炙就跟变戏法儿似的,突然变出了一束马蹄莲,递到孟凭歌面前:“和我交往吧。以后以要再什么都自己一个人扛了,在我这儿,你可以自由自在地做你自己。因为,我会爱你,会帮你处理一切问题,给你幸福。”
孟凭歌当时就懵了。她本来还以为自己掩饰得很好,以为自己脸上那张名为坚强的面具十分完美,坚不可摧,以为自己的软肋一辈子都不会被人发现。
可是,姜炙却轻而易举地就揭穿了她所有的伪装把戏。
突然一下子,她捂着脸就哭了起来,把姜炙惹了个措手不及,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应对。只能掏出纸巾,动作笨拙地给她一下一下地擦着眼泪,然后轻轻抱着她,像哄小朋友一样,一下一下地拍着她的背。
确定关系过后,由于孟军和林广莲之间爆发了白热化一样的战争,姜炙担心孟凭歌受影响,就干脆去外头租了个房,把她接了过去。
那两个多月里,他们做了好多好多事。一起拍大头贴,一起去古镇游玩,一起去吃喝玩乐,一起大笑,一起搞怪,一起做饭吃饭看电视。
她第一次在生活中体会到了传说中那种无微不至的温暖。与此同时,也第一次体会到了慌张。从小缺爱的孩子是很难拥有一个健全人格的。对于安全感十足的人来说,这样的爱情是正常的,会心安理得地去接受。
可对于一个从小就活得动荡不安的人而言,这样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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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第九章 她太可爱了
姜炙和那女人说完一句话,抚着脖子将头轻轻一转,在眼珠挪动的时候,发现了站在门口的孟凭歌,有些诧异。
于是姜炙放下手,随意十足地插进兜里:“你怎么在这儿?来找我啊?”
孟凭歌从惊呆中回转过神来,手里头已经捏了把汗,马上慌不迭地嘟囔着反驳道:“谁找你了?我根本就都不知道你住在这儿的好不好。”
不要脸。
早知道,她刚刚就不应该停下来看这狗,该直接拿完东西就走。
姜炙看着她紧拧的眉心,轻轻耸动了下眉梢:“哦?”
孟凭歌生怕被他误以为自己是个放不下谁的偷窥狂,连忙拍了下身上的包,又指了指地上那条雪团一样的狗,说:“回来拿包,路过这儿的时候看到这狗子很可爱,就停下来看了看,和你没关系。”
狗子仿佛知道孟凭歌在说自己似的,将尾巴摇得比先前更欢快了,还时不时地拿鼻子蹭着孟凭歌的裤腿,憨态可掬。
姜炙耷拉下眼皮,瞄了眼地上那条傻里傻气的狗:“哦。”
卷发女郎在旁边围观了一会儿,不禁微微偏着头,好奇地问道:“对了,阿炙,这位是?”
姜炙这才想起来自己还没给她作介绍:“我的高中同学。”
“哦……原来是这样啊。”女人了然地笑了起来,遂又转向孟凭歌,将一只素白纤细的手伸向了她:“你好,我叫Kesha。”
女人容貌身材都很优越,神情更是温和至极,浑身透露着绝佳的亲和力,一看就是从教养很好的家庭里头出来的,一举一动都像极了山间潺潺流动的溪流,让人倍感舒适。
孟凭歌突然就理解为什么有的人会被大家称为女神了。
传说中的女神,应该就是像眼前女人这个样子的吧?这样的人身上,总是会自带着许多无比耀眼的光芒,都不用多说什么,光是举手投足间散发出来的那种磁场,就能让人如沐春风。
孟凭歌却有点儿不敢和她握手。因为她刚刚太紧绷了,手心里头湿哒哒黏糊糊的。加上和这女人站在一起的感觉,就像是乡下人进了城似的,即便那个城市包容性很强,也没有瞧不起谁,她却还是会生出一种不配和人握手的感觉。
“不好意思,”孟凭歌看了下自己的手心,跟她如实说道,“我手里头有汗,脏……”
Kesha却笑得更加温婉了,不仅没有嫌弃,还大大方方地主动握住了孟凭歌的手:“没关系,有什么好脏的。女孩子就算有汗,那也是香的。”
女人的手心干燥温暖,让人深感舒适。声音也清润好听,犹如山间清泉,自带着一种可以净化万物的感觉。语气更是像天边的云朵一样柔软,其中包含着种强盛的力量,能够轻而易举地便把压在人身上的巨石给卸下。
孟凭歌看着她柳叶一样柔和的眉眼,定住了。
Kesha恬淡地笑了笑,又问:“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啊?”
孟凭歌忙回道:“我叫孟凭歌。孟子的梦,文凭的凭,唱歌的歌。”
“孟凭歌?”Kesha琢磨着,点点下巴:“名字真好听。那,孟凭歌,你好。”
孟凭歌跟着点头:“你好。”
Kesha松开她的手,同时弯下腰,轻轻抱起了地上的小狗,用纤细的手指轻轻摸着小狗的脑袋,转过头对姜炙说:“阿炙,我还有点事要忙,就先不陪你了,晚上见。”
姜炙点头:“好,晚上见。”
孟凭歌目送着Kesha背影的离开,有点恍神。英文名Kesha,翻译成中文就是凯莎。那,她应该就是那个传说中的莎莎了吧?难道说,这两个人确实是情侣关系?
她的心,蓦地往下一沉。
好奇怪,虽然说不管他们是不是情侣,都已经和自己没有任何关系了,但当她正式弄明白对方已经有了对象后,心里却还是空落落的。
像是被人强行撕开了一个黑色的大洞,里头刮着略显刺骨的寒风,将她的世界吹成了一片冰凉。
尽管刚刚只见了一面,她也还是看得出来Kesha很优秀。容貌出挑,谈吐得体,内核稳定,大气优雅。上帝在创造她时,仿佛把所有的偏爱都给了她。
自己作为一个女的,也被Kesha的魅力给折服到了五体投地,就更别说姜炙了。或许,这样子的两个人在一起,才担得起“门当户对”这四个字吧。
Kesha离开后,这里就剩下孟凭歌和姜炙两个人了。
周遭冷风弥漫,两个人互相看了对方一眼,又让开了视线。姜炙掂着手机望向左边,孟凭歌拉高包包带子望向右边,都没有说话。
姜炙低头看了眼腕上的手表,还是主动出声,打破了这平静到有点诡异的局面:“喂。”
“嗯?”孟凭歌转头看着他。
姜炙歪了下脑袋:“你要去哪儿?”
孟凭歌被他一提醒,才想起来自己要做的正事:“饿了。和江雨去吃饭。”
“哦,”姜炙扫了眼周边,“那我们一起吧。我也没吃呢。”
孟凭歌没有拒绝。
早上可是姜炙一路开车将自己和江雨送过来的,一起吃顿饭是应该的。再说,都已经分手那么久了,没必要在这种事情上太忸怩和刻意。
两人一块儿走上了来时的那座木桥。
今时不比昔日,曾经的他们有多如胶似漆,现在都他们就有多懂得保持距离。两个人从头到尾都保持着半米的空间。
一路上,两个人都没怎么说话,步子也是轻轻的。轻到孟凭歌似乎能听见尘埃被鞋底踩碎的声音。
走了一阵,孟凭歌眼尖地从一方草坪里头发现了只黒色狸花猫。
狸花猫大着肚子在里头走动着,不知道在搜寻什么。孟凭歌马上情不自禁地就抬手指了过去,问:“那只猫咪是怀孕了吗?”
姜炙顺着看过去:“应该是的。”
孟凭歌又嘀咕了一声:“是这山庄里的人养的吗……”
姜炙摇头:“大概率是流浪猫。”
“哦……”孟凭歌眼睛里头不知不觉地就蕴上了一层浅浅的忧郁,哪怕在继续往前走,也还是会一步三回头地往那边张望,忍不住地发出了一声感叹:“流浪猫真的好可怜啊。现在天气这么冷,它们却连个家都没有,只能靠自己忍受那种铺天盖地的寒气。不下雨还好,要是下大暴雨,会很难捱的吧?更别说还怀着小宝宝了。”
她一向都很心疼这些小家伙,看不得它们受苦。
姜炙偏头看着她的脸,发现孟凭歌正轻轻咬着下唇,皱着眉头,明显是放心不下的样子。
孟凭歌叹了口气,又忍不住望向姜炙,问:“这里有卖猫粮吗?”
姜炙摇头:“不知道。但你别担心,这儿不仅不会拒绝流浪猫入内,还会每天都在一个固定的地方给它们一些食物,饿不着的。后山还搭了窝,它们要是困了,会去那儿的。”
陈旭信佛,相信因果报应说,所以会在这些事情上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这只猫估计是才混进来的,等它生了小孩儿,陈旭还会把它拎过去绝育的。
孟凭歌得知以后,面上愁容总算得以消散,如释重负地露出笑来:“那就好。”
她笑起来很好看,眼神澄澈得像雨水落进湖泊时激起的一小圈儿水波,连唇边的小绒毛看起来也都很可爱。
姜炙垂下眼,踏过一块木板:“你还是一点没变。”
“嗯?”孟凭歌转过头看着他。
姜炙踢开一片落叶:“还记得当年路过一家花店时,你买了一小盆回去精心养护着。不幸的是,那一小盆花是有病的,活不长的,没过几天就枯了一半。一般人在这种情况下都会选择丢了,你却还在犹豫。”
“你说,‘真的就要这样放弃它了吗,虽然只是一株花,但它说不定也在努力地想要继续活下去呢’,真是……”
说到这儿,姜炙住了嘴,把后半句的“太可爱了”又给重新咽了回去。
那时候,孟凭歌总是问他喜欢她什么。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种事情,能怎么用语言来形容呢?他就是喜欢她的一切,喜欢她的方方面面,这些感觉太深邃了,是用文字难以描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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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第十章 算命
如果是以前,她会很高兴听到姜炙说出这些话——即便是现在,她也还是很开心的。但她知道,她该收敛某些情绪,毕竟他们已经回不去以前了。
于是,孟凭歌有些无措地笑了下:“说什么呢?”
姜炙也是一怔,揉了下太阳穴,双手重新插回兜里,故作轻松道:“我的意思是,你不用担心变成流浪汉的。毕竟认识一场,实在不行的话,我也不是不可以给你提供一个避风港。我这个人没什么优点,就是有钱。我这无聊又匮乏的人生啊……”
好吧,原来是显摆自己有钱来了。
绝了。当之无愧的新世纪凡尔赛大师啊。他这样的人要是都敢屈居第二,估计就没人敢称第一了。
孟凭歌忍住自己想要把白眼翻上天的冲动,嘁了一声:“真不要脸。”
姜炙摸着下巴:“我不可能不要脸的。我爸妈好不容易才给我凑出了这么一张还不错的脸,丢了多不孝?会遭天打雷劈的。”
孟凭歌朝他丢出一个看智障一样的眼神,头皮发麻地摇了摇脑袋,继续阔步往前走。
-
三个人一块儿去餐厅吃完饭,由于姜炙还有约了人,得去赴约,就先行一步了。
孟凭歌和江雨本来是打算先逛一会儿的,无奈的是,外头的寒风比起锐利的刀子来也毫不逊色,这会儿出去逛的话,总觉得会去掉半条命。
两个人一拍即合,立马改变原定计划,朝着健身俱乐部那边去了。
孟凭歌以前总是在小红书里头看到别人去撸铁,非常好奇那是种什么样的感觉,可自己却因为舍不得花钱办卡,外加腾不出什么时间去进行这些活动,就从来都没有体验到过。
两个人说说笑笑地到达那里,满室的器械设备闯入眼中,让人一下子都不知道该从哪里玩起了。
孟凭歌把包放进保险柜,脱掉外套以后,选中了一台跑步机。
健身房地面干净到反光,设备也保养得特别好,每一台都光洁如新,就好像才添置开放的一样。
都说运动能够把许多脏东西从身体里头排除出去,这话是真的不假。孟凭歌运动一会儿后,感觉身体比起先前来,确实是轻盈舒展了许多。
跑完步,孟凭歌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正准备和江雨一块儿去自动贩卖机那边取一瓶水,却在拐角的时候,冷不丁被旁边几个正围坐在一块儿休息的女孩子给吸引了注意力。
那几个女孩子穿着运动装,长得眉清目秀,盘靓条顺,这会儿正在眉开眼笑地聊着八字生辰,十分入迷。
其中一个手长脚长,生着大气方圆脸的女人将头发一捋,说:“所以啊,以后你找对象,绝对不能找那种克你的,你看,你前几任都克你,是不是过得很绝望?眼睛都没神了,跟睁不开似的,你以前眼神多灵动啊!下次再谈恋爱,把他八字生辰给算命先生,让人来替你把把关!”
边上圆脸的妹妹点头:“行,我感觉这个东西实在是太玄了。”
另一个长相清秀温婉的女人也插了一句话进去:“我以前本来都不信这些的,现在发现,这些东西真的是太准了,就离谱。那人是个大师吧?他刚刚竟然把我的人生履历都给我大概地复述了一遍,我觉得这真不是心理学可以解释的。”
“是啊是啊……”
眼见那几个人越说越玄乎,实在是有意思得紧,江雨终于忍不住上前一步,问:“不好意思打扰一下,那个,请问,你们说的那个大师,在哪儿呀?”
几个妹妹同时转头望向她,方圆脸问:“你想要找他算命吗?”
江雨连连点头:“对!”
方圆脸立马热心道:“下楼右转,那边有一家茶室,一般人都不知道茶室老板会算命,你们去了后,直接跟他说就行了。他还挺能唠的,可有意思。”
“好!谢谢!”江雨转过身,拉着孟凭歌就往外头走:“我们去算一下吧!”
孟凭歌同意了。她确实老在年初的时候就算过,但由于当时也是陪别人去的,对方又很忙,就只是顺带给她算了一下今年的运势,对于具体的细节,她一概不知。
孟凭歌跟着她把包从保险柜里头取出来,好奇道:“你以前对这个不是不感兴趣么?”
江雨摆手:“那是以前,我现在突然很想知道自己以后究竟能不能大富大贵了!”
江雨比孟凭歌年纪大,二十二三那会儿刚出校园,总觉得自己还年轻,机会还很多,什么都不慌不忙的,每天的日常就是该吃吃该喝喝,但现在一不留神就二十七了,却还一事无成,到底是有些慌张了。
刚刚听到那几个妹子聊得那么玄乎,自然而然就也想要算一算了。
孟凭歌忍不住笑,和她一块儿走了出去。
就如妹子说的一样,在距离健身房大约三四百米的地方,确实伫立着一个茶楼。
和山庄的风格一样,白墙黑瓦,淡雅脱俗,古色古香。人一走进去,就迎面扑来了种古装电视剧中的常见氛围,很是让人心静。
在柜台处,坐了个穿着灰色羽绒短外套,戴着黑框眼镜,留着山羊胡子,约摸四五十岁的男人。中年男人手中捧着一本书,这会儿看得正入迷。见有人进来了,男人把书合上抬起头,预备招呼。
江雨赶在老板开口前笑问道:“你好,请问你就是那位算命大师吗?”
男人点点头:“是的,你们怎么找过来的?”
江雨马上笑着走过去:“我们之前听人聊算命感觉还挺准的,问了人是在哪儿算的,就找过来了。”
“哦,好。”男人微微一笑,正打算说点儿什么,门口那边好像有人影在晃动。
几个人朝着那边将头一转,一个男人的声音和着脚步声响了起来。
“王叔,阿炙来看你了!”陈旭穿着一件长款羽绒服,长着一张国字脸,生得浓眉大眼的,声音也很高亢明亮,全然一派精神百倍的模样。
阿炙?
孟凭歌正思考着是哪个阿炙,一双长腿就从外头迈了进来,腿的主人拥有着十分端正的面貌,和锐利十足的五官。
“姜炙?”孟凭歌怎么也没想到,他们竟然又遇到了。世界真小。
姜炙也发现了孟凭歌,抬抬眉梢:“好巧,你们在这儿做什么呢?”
孟凭歌指了指边上的江雨:“我们想要算命。”
“算命啊?”陈旭走了过来,抬起手臂往王叔肩膀上头一架:“叔,你最近这神算子的名声是越打越响了啊。”
王叔推了下鼻梁上的眼睛,微笑:“还行。”
旋即眼珠一转,望向姜炙:“阿炙过来玩了啊?”
姜炙双手插在兜里,随便转了转,在王叔面前站定:“是啊,周末过来放松放松,顺便代我妈向您问声好。”
他和王叔其实不熟,他妈比较熟。不论怎样,看在长辈的面子上,还是得过来一趟。
王叔满脸乐呵:“你妈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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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第十一章 只望她一辈子平安顺遂
孟凭歌听得一头雾水:“真的假的?我这两年就会结婚?那么迅速的吗?我觉得我应该是一个慢热的人。”
慢热是因为她缺乏一定的安全感。哪怕她只谈过一段恋爱,似乎不足以定生死。但从日常交友模式着手来看,也还是可以窥出一定端倪的。在面对任何一个新人时,她都得经过一段长时间的考察,只有在她确定了对方方方面面都和自己很合得来,是个值得信赖的人时,她才会在这段关系里头彻底投入进去。
这大抵也算是一种被动防御机制吧。她以前遇到过的坏人实在太多了,被背刺的次数也实在是太多了。
这样子的她,会那么快就跑去结婚?属实有点儿离谱了。
从相识到互相喜欢总得有个过程吧?从互相喜欢到追求再到在一起也得有个过程吧?等到在一起后,应该还会有个观察期的吧?
这真不像是她能干出来的事儿。江雨也觉得这不像是孟凭歌能干出来的事儿。要知道,她能和孟凭歌好到如胶似漆的地步,也是花了整整一年时间才磨来的呢。
孟凭歌这人就是那样,对她不熟悉的人可能都觉得她是一个开朗外向的小太阳,只有和她混熟了的人才知道,孟凭歌确实是小太阳没错,却不是春夏的,是秋冬的,发光的时间是有限的,经常都是需要独自充电的。
王叔好像已经见惯了这样的场面,见怪不怪,一点都不质疑自己的推测,脸上笑容还是淡淡的:
“有时候,一个人在面对一段关系时需要花很长的时间来考虑那么多,是因为这个人在这段关系中没有安全感。但假如真的遇到了那个正确的人,其实并不需要那么长的考察期。”
孟凭歌突然好奇了起来:“所以说,那大概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王叔捋着胡子:“这种事情不好说。但你应该会容易被属金的人所吸引。而且和这样的人结合的话,对你的发展也会比较好,因为你是个有一些艺术细胞,也很积极向上的人,可惜就是生长环境太过恶劣,限制了你的发挥,如果背后能有一个坚实后盾帮你解决后顾之忧,假以时日,就必定能成大器。对了,你接下来运气不错,可以尝试开展一下副业。”
孟凭歌抠了下唇角。
每一个算命的人都说她有才华……她只是一个学室内设计的,顶多会对各类配色比较敏锐,算不得什么艺术细胞。
说到副业,她最近倒确实是产生了一些想法。比如当一名居家博主。她平日闲着没事儿做的时候,就喜欢逛一些博主的主页,看她们发布一些在漂亮房子里头拍摄的生活Vlog。
无奈的是,她租的那个房子先天条件有限,房东也比较事儿,根本不允许她去做那么多事情。
退一万步讲,即便是房东愿意,那个地方改造起来也太麻烦了。更别说她的租期目前只剩三个月,日后大概率是要搬家的,下个月就开展的话,根本没什么可行性。
王叔继续往下说:“还有就是,你是个比较念旧,并且倾向于从朋友里头发展爱情的人,所以这个人,也可能就是你身边的人。”
孟凭歌更加觉得这话听上去不太对了:“实不相瞒,我身边并没有什么有钱的异性朋友。甚至可以说,我几乎没有什么异性朋友。”
王叔:“对方可能是你的同事,也可能即将成为你的同事,和你会有工作上的来往,他已经默默关注了你一阵,只是你不知道而已。”
孟凭歌始终觉得这位师傅说的话有点儿扯淡,又不好把心思表露在脸上,索性直接错开了个话题:“行。反正,我是有事业运的,对吧?”
要是真能靠自己賺钱的话,她以后还谈什么恋爱结什么婚呀?等她实现了财务自由,那还不得想怎么生活就能怎么生活么?
王叔点头:“是的,真的,你的事业运就是从下个月开始。你如果有心开展副业的话,下个月就可以准备着手计划了。”
下个月……下个月真的很难啊。
江雨脑子转得快,连忙捅了孟凭歌一下:“说起来,你公司最近不是刚做完今年的第三季度考核吗?今年你一直都很努力,我觉得照你那八字来看,搞不好这次考核结束就能晋升了呢。”
她说得挺在理儿,倒是提醒了孟凭歌。
内心深处的湖泊突然漾起波澜,孟凭歌忍不住向着未来展望了一下:“是呢,我好久没有升薪了,今年又表现得还不错,搞不好真的可以呢。要是我月薪能破一万五就好了,那不得美死?”
江雨拍着她的肩,如同为她注入力量般地郑重其事道:“一定可以,我相信你。”
“借你吉言。”孟凭歌笑弯了眼。
两人付完账离开前,孟凭歌转头看了眼姜炙:“我感觉这个好像还挺有意思,你要算一下吗?”
姜炙对上她的眼睛,唇角一扯,说:“我不稀罕算这个。”
看上去好像挺不屑。
“哦。”孟凭歌倒也没有多说什么,指了指外头:“那我们先走了啊。”
姜炙食指蹭着下巴点了点头:“好。”
但当孟凭歌真的离开后,姜炙的眼神又变得复杂了起来。
不得不承认,王叔刚才说的种种话,还在他脑子里头盘旋。
沉默一会儿,姜炙望向王叔:“你这副业开展得挺不错啊,风生水起的。”
王叔谦虚地摆摆手:“一般一般,我也不知道怎么就传开了。不过啊,大家都说我算得挺准。”
姜炙倚在他桌旁,沉默一会儿,还是说了一句:“……那也给我算一下吧。”
他突然有点儿想知道,自己是不是属金的。
“什么?”刚刚端起水杯的王叔都给听呆了。
姜炙刚刚不还说不算么?而且他以前也问过姜炙要不要算命,姜炙当时就表示自己从来都不信这些东西,只信自己。没想到的是,姜炙今天竟然会主动提出想算命了,
王叔挑高左眉:“你这怎么突然一下就改变观念了?”
姜炙垂下手臂,懒懒道:“你就说你要不要算吧。”
“算,算。”王叔放下手中的水,笑眯眯地将本子推到了他面前。他还记得姜炙他妈上次见自己时说的那些话。她说她这儿子多半是给养废了,不知道是不是无性恋,一直不谈恋爱,让人着急得要命,估计她得入土以后才能抱孙子了。
现在看来,他妈妈是不用担心了。
谁想到,姜炙俯下身写完自己的生日,将笔往边上一搁,顿了下,却又突然把那张纸给唰啦一下撕掉了。
王叔闹不明白了:“你这是又不算了?”
“嗯。”姜炙掀起眼皮看着他:“命是死的,但人是活的,运是活的。算与不算,又有什么关系呢?”
王叔笑了起来:“坚信人定胜天么?”
姜炙不置可否:“算是吧。”
说罢,姜炙侧过头,朝着孟凭歌离开的方向望了出去,目光沉静如水,似乎在认真地思索着什么。
片刻,他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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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十二章 脑补
此时此刻,影音室内昏暗的光影刚好落在姜炙的眼睛里。影影绰绰的光晕与他深邃的眸子一交叠,像极了一片承载着袅袅月色的湖泊。
竟然又是他?孟凭歌有点震惊。
姜炙往座椅上放松地靠下,挑眉:“我有那么好看?”
孟凭歌在他的声音拉扯下,立马回过神来,瞪了他一眼:“不要想多了,我只是在思考坐这儿的是人还是鬼。”
姜炙点点下巴:“放心吧,就算我是厉鬼,也不会吃你。”
又补充了一句:“我挑食,只吃胖的。你太瘦了,咯牙。”
孟凭歌公主晕厥:“都当鬼了还挑三拣四,没救了。”
姜炙没紧咬着不放:“好了,这儿没人,坐吧。随便坐。”
“哦。”孟凭歌点点头,还是坐了下去,问:“这是要放什么电影啊。”
姜炙摇头:“不知道,别人点的。“
正说着,电影已经徐徐拉开帷幕,饱满立体的BGM渐渐填满一室。
孟凭歌严格恪守观影礼仪,不再说话,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
这部电影名字,叫做《初恋五十次》。讲的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一见钟情后,发现那个女人原来出过一次车祸,导致只能维系一天的记忆,每一天醒来的脑部记忆都会自动进入格式化状态,完全忘记前一天都发生了一些什么事。
男人为了让女人每一天都记起来自己,每天都换着花样和女人再认识一次,交往后更是将每天发生的事情都拍摄下来,等到女人第二天记忆清零的时候,再给女人看一遍。
对于很多人而言,这是个结构很“俗套”的故事,可能会不屑于一顾。
孟凭歌却看得非常投入,十分专注。
在看到里面那段“爱,就是在一起吃好多好多顿饭,也是在一起说好多好多句话,看好多好多部电影,还有好多好多个拥抱和晚安”台词时,孟凭歌的眼圈不由自主地红了一下,抬起大拇指,在眼角外围按了按。
这么短短一段话,乍一看好像没什么特别的,然而在很多时候,最能在不经意间触及人心的,恰好就是这种与现实世界非常贴合,平日里却很容易被人们忘记的只言片语。孟凭歌一下子就想起了很多东西。
这样子的生活,又何尝不是她向往的呢?
不管是和爱人也好,还是和家人也好,在她看来,最大的幸福和最大的浪漫,莫过于大家一起快快乐乐,平平安安地活着了。
一日三餐,粗茶淡饭,人生便会再无遗憾。
可就是这样简单的事情,对她而言,也总是伸手不可触及的。
影片结束后,孟凭歌低下头,不动声色地拿纸巾在眼尾处轻轻地按压了一下。为了不被别人发现,她始终没有弄出任何的动静。可惜的是,她的纸巾不多,在她一不留神捭了个鼻涕后,直接就没得用了。
她正犯着难呢,一只骨节清瘦的手从旁边探过来,将一包纸巾丢到了她的腿上:“喏。”
孟凭歌怔住。
姜炙没有问她哭泣的原因。因为他知道,孟凭歌是个非常好面子的女孩子,很不喜欢被别人发现自己脆弱的那一面。
她会养成这种这种性格,还是跟她从小生活在孤儿院脱不了关系。
在那样子的地方,人是不能够轻易露出怯懦的,一旦软弱,就可能会被周围恶意蜂拥而上,团团围住,完全淹没。
孟凭歌看着腿上那包还没拆封,棱角笔直的纸巾,莫名走起了神。
但她还没反应过来,姜炙已经从她旁边起身,朝着门那边走了过去,只丢下一句:“这边食堂好像有不少小吃。我先去探探路,看看有些什么,等会儿你跟着过来啊。”
孟凭歌捡起纸巾轻轻捏在手中,转头望着对方挺拔高大又无比慵懒的背影,突然眉头轻拧,控制不住地哭了起来。
此时此刻,偌大的影厅里头只有她一个人,再怎么哭,眼泪也不会被人看见。
很安全。
等她释放结束,把凌乱的心绪收捡整理好以后,终于也起身朝着外头走了出去。
到到自助食物区时,只见姜炙正抱着腰腹站在那儿认真地看着。
见孟凭歌来了,姜炙转过头来:“好了?”
“嗯……”孟凭歌点点头,吸着鼻子看了眼自助食物,用眼角余光瞄向了他:“谢谢你的纸巾。”
“谢什么。”姜炙侧头望着她,唇角扯开。
孟凭歌摇了下头,转而问:“这儿都有些什么好吃的啊……”
看着看着,孟凭歌的目光落到了其中一个食盘里。里头装的是凤爪,但这会儿已经快要被人夹光了。
孟凭歌仍旧很欣喜:“有凤爪呢。”
从小到大,她最喜欢的就是啃各种各样的骨头了。比如鸡爪、鸭掌,以及排骨等等。很奇怪,很多人都喜欢吃纯纯的肉,可那种东西对她而言,却是没什么吸引力的,她就喜欢啃这些很多人都觉得比较难啃的东西。
说不出是因为啃起来比较有趣,还是因为骨头连筋的地方确实比较香,让人回味无穷。
可惜的是,那里头目前只剩几个歪瓜裂枣的躺着。转念一想,有就不错了,挑什么?孟凭歌锁定目标以后,马上从旁边端起盘子,准备去夹。
姜炙却出了声:“等一下吧,我已经让后厨去拿新的了。”
孟凭歌捏着食物夹停在原地,一时有点儿发懵。
姜炙他……还记得自己喜欢这些食物?是因为记得,所以才让人去补的吗?
很快,孟凭歌又在心里头对着自己呸呸了好几声。她这究竟是在想些什么东西呢?姜炙怎么可能是为了自己才让人去补的,人家搞不好就是自己想吃呢。
再说,姜炙已经有女朋友了好吧?
随便脑补可是一种病啊。
解决完夜宵,孟凭歌回到住处才发现,江雨已经抱着电脑睡熟了。
孟凭歌松开门框走过去,将她怀里平板轻轻取出放到一边,又牵起被子给她盖上,轻手轻脚地回到了自己房间里头。
躺上床,关上灯,她闭上了眼睛。
美好愉悦的时光给人的感觉,总是那么短暂。就好像被人加了速似的,一不留神就到头了。
转眼间,周末结束。
孟凭歌和江雨拎着行李箱离开时,脑子里头都还在发着懵,有点儿弄不清楚这两天经历的事情到底是真实发生的,还是只是在做梦。
-
回到晟城的第二天,孟凭歌照常早起,收拾好东西就出了门去。
她是在一家名为“天启”的室内装修公司里头上班的,截至目前,总共工作了三年。大家都说在这里上班三年等于是一个分水岭,只要业务能力能够达标,基本上都能够更上一层楼。
结合着算命大师的话来看,她还是挺有期待的。
到达公司的时候,办公室还没有几个人。孟凭歌已经对这一周一次的早会期待了起来。毕竟今天是一个出季度总结的日子。她现在非常好奇,自己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后,到底有没有修成正果。
在会议进行到一半的时候,老板终于拿出了所有员工这段时间的绩效单,将几个表现突出的人重点表扬了一番。
十分奇怪的是,孟凭歌的绩效评分却直接垫底了。
就连那个平日里比孟凭歌懒散数倍,成日就知道溜须拍马的人,也比孟凭歌拿到的分数高。
大家的脸色看起来都喜气洋洋的,孟凭歌的脑子却变得有点儿空旷,里头吹着凛风。她实在是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别说孟凭歌本人了,就连她周围的同事,都对此很是百思不得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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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第十三章 突发
是孟凭歌?她怎么突然来这里了?
姜炙又望了一眼跟在她身后的那个男人,想知道这两个人究竟是种什么关系,但那两人很快就消失在了拐角处,看不见影了。
由于自己还有事儿要办,姜炙没再看,继续和客户聊着,解决着手里头的事情,准备先快点儿把这边的事情给摆平。
孟凭歌和赵速达在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以后,一人点了一杯咖啡。
赵速达生着一双三角眼,看人的时候向来喜欢以鼻孔看人,摆出一副居高临下睥睨苍生的姿态,跟很瞧不起谁似的,完全没有要给孟凭歌好脸色的意思,甚至还透着一股子隐隐约约的优越感。
孟凭歌对这个人的第一直觉就不太好,是真的不太想和这种人打交道,多说一个字都容易犯恶心。如果是以前,她肯定不会来这一出,打死都不会约他出来。
但现在不一样。她知道自己已经不是小孩子了,目前正缺钱,是真的没有办法恣意妄为,对手里头这份工作说放弃就放弃。
她个人是没什么特别大的物欲,觉得赚到手的钱够用就行,只要能够吃饱穿暖,再有一点余钱去体验一下生活,看看这个世界,那就好了。
但她还要养林广莲啊,重担在身,实在是做不到那么潇洒。
针对此种情况,她现在唯一能够想到的解决方法就是,从赵速达这里入手。假如大家经过沟通以后能够化干戈为玉帛,那是最好不过的了。
这样一来,赵速达或许就可以不再针对为难她,也不会那么执着地想要把她给撵走了。
孟凭歌深知达成这种结果的可能性很低,但不试一下的话,又怎么能够切实地知道这条路,究竟是否能够走得通呢?
孟凭歌双手轻捏着搁在桌上,用心斟酌了下言辞,直接开口:“我确实是有事情想要和你谈一谈。就是关于那次,在办公室里头我打了你一耳光的那件事。不好意思,打人确实不对,是我反应过度得理不饶人了,我跟你道歉。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我们,还是和解吧。”
这个事儿大概是发生在两个月前的吧。当时是下午七点钟,孟凭歌下班后还有事情没有处理完毕,所以没有回去,留在了公司里头加班加点解决任务。
就在她累得不行渴得不行,准备起身去自动饮水机处接水的时候,忽然一下子感觉到身后好像有个人影压迫了过来,惹得她内心忽然杂乱不堪,浑身上下都像被十二月的冰窟笼罩着似的。
事实证明她的直觉没有出错。她还没来得及回头,就察觉到有只手放到了自己的腰部,吓得她杯子里头的水都洒出了一半。
那是一种说不出的黏腻感,给人感觉就跟被按着贴到了滑腻的青苔上似的,皮肤都要变脏了。那一瞬间,孟凭歌浑身僵硬,连脚趾头都绷紧了。
就在她浑身不适的时候,赵速达突然贴近她的耳畔,用暧昧又猥琐的声音对她说:“小孟,你长得怎么能那么好看呢?”
氛围诡谲,惹得人格外难受。
非常不讨巧的是,在那种人去楼空的时间节点儿里,她根本就没有办法找人求助。加上赵速达是个身强力壮的男人,自己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个头也不大的女人,孟凭歌着实被吓得不轻,头一次感觉自己像是撞进了一部阴森可怕的恐怖片里头。
她马上下意识反抗,扭转身子给了赵速达一个响亮的耳光。
赵速达被打得马上恼羞成怒了起来,指责她这个人没礼貌,太尖锐,反应过激,不懂变通,说她这样的女人以后绝对会命苦等等。当时孟凭歌只觉得害怕,丢下一句“要你管”,就工作都不管了,拿起包仓皇着夺门而逃了。
从那以后,孟凭歌每次看到赵速达,都会主动退避三舍,不留给他任何会被他纠缠的机会。赵速达每次看到孟凭歌,也都是一脸的厌恶。孟凭歌的自保行为越是坚定,他就越是厌恶。
孟凭歌时不时的,总能听到赵速达在和公司里头其他男同事聊天时,有事儿没事儿地对着她指桑骂槐阴阳怪气。
一会儿说什么鼻梁高的女人脾气不好,情商低,不懂得做人,谁和那种女人走在一起谁就会被克死。一会儿又说什么眼尾微挑的女人比较心高气傲自我中心,以后十有八九会成为一个绝世疯批,见到到话,一定得绕道走才好。
他说的这些特质,孟凭歌都有,属于不过度,刚刚好,乍一看都不会让人注意到是这种特质的类型,大家平日里见到她,只会夸她长得好看,有精气神,说是就算去找整形医生,都不见得能够整得那么好。
结果到了赵速达口中,竟然一下子就全部变成弱点了。
孟凭歌知道自己性格底色确实是带有一些火爆性质的,一旦控制不住的话,十有八九会像火山喷发一样,势头猛烈地把周遭烧掉一大片,只好装作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什么都听不见。
实在是烦得受不了的时候,她偶尔也会装作和别人聊天似的,表示现在的面向大师多是半桶水,谁信谁倒霉等等,以此来回敬赵速达。
对她来说,唯有这样,才既能够疏通自己内心深处的不适,又能忍下去,还不至于把自身姿态放低,被他给成功添堵。
谁想赵速达完全没有任何要收敛的意思,甚至还变本加厉了。在上一次的小组作业中,赵速达和她分到了一组,几乎是什么事情都要跟她唱反调,专门和她对着干。
孟凭歌忍了又忍,终于忍不住,这才爆发了,指责赵速达说的话毫无逻辑思维混乱。两个人经过此事,就算是正式结下了梁子。
赵速达瞥了孟凭歌一眼,将二郎腿一搭,继续跟个混混儿似的笑:“所以,你究竟是为了什么,突然跑来请我喝咖啡了啊?”
孟凭歌看着他,思来想去,还是决定大局为重,先放下了自己的尊严:“我知道我们之间闹过很多的不愉快。但我觉得,冤家宜解不宜结,所以我想……”
赵速达马上就打断了孟凭歌要说的话:“你之前不是挺刚的么?怎么这会儿突然跑来服软求和了啊?”
果然是个讨人厌的东西,张口闭口就是什么服软求和的,明显是把他自己放到了一个高位的状态上,对她态度相当藐视。
孟凭歌控制住自己的心态,继续说:“常言道,和气生财。化敌为友会让大家都更好过。”
赵速达完全不屑:“等等等等,化敌为友是为了让你更好过吧?化不化的,对我来说,影响都不大啊。你说是吧?我跟你化敌为友,我能捞到什么好处呢?”
赵速达说话时,整个五官的小动作小表情都多得要死,简直就和漫画里的那种反派身边的奸佞反派差不多个德行,无论是吐字的速度还是语气,都能轻而易举地给人添堵。
这时,服务员将两个人点多咖啡端了上来。
孟凭歌看了咖啡一眼,没有动,继续问:“所以那个事儿是你干的吧?”
赵速达往背后座椅一靠,伸出手把鬓角发往后一抹,脚尖在空中晃晃荡荡:“哪个事儿啊?”
孟凭歌定定地盯着他眼睛:“我今天早上考核垫底了。”
赵速达噗嗤一声笑了出来,鱼尾纹皱成两朵菊花:“哦,那个啊,你自己做人不行,不讨人喜欢,爱惹是生非,拉低小组效益,导致绩效垫底,来找我干嘛啊?”
孟凭歌听他把话这么一说,立马就明白了。果然啊,就是这个人在背后捣的鬼!
孟凭歌张了张嘴,不知道该说什么,给直接气笑了。
她真是服了,算命的说她容易招小人,还真不是一般的容易招小人。
“所以,”孟凭歌舔舔唇,看着他,“是你干的吧?”
赵速达耸耸肩:“是啊。”
孟凭歌差点儿被他噎死:“为什么要做到这个地步?”
赵速达双手一摊:“当然是看你不爽啊。”
孟凭歌是真的快要给他气笑了。
赵速达小眼睛一转,摸着下巴朝她倾过身:“不过,我说句实话啊。你要是愿意跪下来求我,跟我磕头说你知道错了,我还是愿意放你一马的。我这个人其实还是挺好说话的,也心软,知道你家境不行,现在很需要钱,所以只要你按照我说的那么做,我肯定还是不会为难你的……”
孟凭歌实在是受不了了,浑身气血浩浩荡荡地往脑袋上一涌,蹭地一下就站起身来,端起咖啡对着赵速达劈头盖脸地浇了下去,惹得旁人都纷纷朝着这边看了过来。
“你!”赵速达被浇得像个落汤鸡,瞬间暴怒,额头上的青筋都凸了出来,看上去好像马上就要揍人了。
孟凭歌挺直胸板,瞪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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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十四章
“不要再以什么兄弟情来了,谁不知道你最近与苏义晨的那个义女苏玄歌有着关系,没准儿还想着篡位呢。而且今天这个事,朕又不是没有问过,这是苏玄歌自己的心意,也没有人强迫得了她。就连紫燕也劝过她,这不也没有改变她的心意吗?”
“所以,你莫要再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了,这样对你,极不利。如果你还真得想要纳她为侧妃,这下她就不会再敢抗旨,朕可以……”
听到高旭俊如此说自己,高旭达摇头,“我已经没有那个想法了,而且也不会再有了,因为她在我心里已经是……一个刺了,我也不能在她心上再扎一刀了。”
是啊,就因为自己用自己的善意,反而害了苏玄歌,让她更加为难,如若没有那三枚免死金牌,恐怕此时的苏玄歌早已不在了,甚至还有可能是肉泥一滩,他的确是没有南宫离对她好,所以,只有放手,才能让她长得好。
“这又怕什么,一介平民百姓,又岂能反对,如果不行,朕就要让她成为……”
看到高旭俊还有些不放弃,高旭达也有些火气了,顿时站起来,吼了,“大哥,你看你,现在成了什么样子,你以前可这么怀疑过人,还有,你似乎还忘记了,苏义晨曾经还教过你武功呢?难道你就这么恩将仇报吗?”
高旭俊一愣,看着曾经小心翼翼的高旭达,竟然对自己吼,也不由放大了声音,“教过武功怎么了,朕就得要承认他吗?可是他多次抗旨,这朕早就算是给过他的恩赐了,就连两个将军府,朕都没有收回,可他也不能依靠着这所谓的指点而当恩情吧!如若这样,那就是太小气了。”
其实,这个时候,他脑海里想的就是歌绍海曾经说过的话“陛下,当初苏义晨教你也是有着小心思呢,为的就是将来能一足之立,到时候好以恩师身份来打发你,甚至还要久占到你失去了皇位,所以,不妨不行啊。”
关于苏玄歌抓住的那个化名为宁宇的历宇,他也没有让人去审,觉得这是苏玄歌随意搞的一个人而已,所以,也没有在意,毕竟,在他看来谁要反,也不是会歌绍海父子二人,可是他的这种想法,直至最后才知道完全是错误的,这就是他的心一直钻入了牛角尖。
“哼,要是苏义晨有这个心思,早就不会受这罪责了,大哥,你真是越活越回去了,越没有度量了,还有,不要捡了鱼目丢了珍珠啊。否则你一定会后悔不已呢。还有,我也给皇兄回一句,朝堂上没有苏将军,我也不会再出现的,我相信离也不会出现的。”说完,高旭达就准备离开。
高旭俊突然冷笑了一声,“站住,你给朕说清楚,朝堂上没有苏义晨你真得不要上朝了吗?如若是这样,那么朕就会把苏玄歌许配给一个乞丐,到时候就说是你……”
“皇兄,”高旭达的脚步停顿了一下,有些陌生的望向高旭俊,他觉得此时的高旭俊跟幼时的完全不同,甚至还带着种种说不上来的感觉,“你何时变成这样了,比父皇还要可怕呢。难道上位之人就变成这样了吗?”
“不是朕变了,而是你变了,都说兄弟同心,齐利断金呢,可是你经常与朕作对,不是你变是谁变了?”高旭俊还振振有辞说道。
“臣弟从未变过,因为也一直未变过,苏义晨也没有变过,所以,只有皇兄变了,因为自从你当了皇上之后,就对忠臣再也没有任何相信的了。”高旭达冷冷说道。
“混账东西,朕是君,你是臣,苏义晨也是臣,他不听朕的话,多次让苏玄歌抗旨,你觉得这是朕的过错吗?而且朕没有杀了他们父女已经是宽恕而已了!这也是朕的过错吗?你眼里除了苏玄歌还有朕吗?真是气死朕了!”高旭俊更加来气了,本来以为高旭达要与自己说什么悄悄话,竟然是指责话而已,真是让他火冒三丈。
“这是皇兄自找的。你明明自己明白苏玄歌的要求,还要去搞这个没脸没皮之事,不是自找是什么?还有,关于魏珂诬陷苏义晨之事,你怎么不提,反而还让他跑去包围苏义晨?还有,关于当初歌承信和苏玄歌打赌而输之事,你也不提,只用金钱来收买,这对于他们来说是完全不公平。”
“还有,据我所知,苏义晨之所以失望,之所以交出兵权来,一是因为身体有伤,二是心痛,更加是心寒。尤其是手指头被人割去了一截,都说五指连心,可是一根手指被人割去了,他能不痛吗,而这正是他因为对朝堂有着失望,这才提出来辞去将军之职,辞别朝堂,宁愿不当官,也要安心休养。”
“我相信,如果皇兄真得要把兵权交给魏珂手里,定会让将士们不服气呢,尤其是王勇。如若,你交到王勇手里还有可能,毕竟,他们上过战场,也得到过……”高旭达虽然前边还是在指责,但是在后边最终还是为自己的兄弟提了一个意见。
“朕的心意亦定,你不用说了。魏珂年轻力壮,比起王勇这个粗使的汉子要好一些呢。”高旭俊自然不愿意改变心意,因为歌绍海早就与他说过魏珂才是他们的人,所以,他宁愿一意孤行就相信歌绍海,而对于曾经背叛过歌绍海的那个王勇,却不再敢相信了,因为他觉得王勇也会背
叛自己的。
高旭达看到自己的皇兄完全就是被歌绍海给迷住了心思,不由露出一抹苦笑,“一切后果就由皇兄来承担吧,臣弟告退。”
“且慢!”高旭俊又突然叫住了他。
“皇兄,还想说什么?”高旭达止住脚步,随即问道,语气也没有刚才的熟识,反而带着一抹生疏。
“咱们是兄弟,旭达,不要意气用事,还有,你也不能为了一个女人而如此说我。”高旭俊竟然缓和下来语气了。
“我不是为了苏玄歌了,而是为了苏义晨,更加是为了将士们,因为在我看来,魏珂根本不配当将军,连战场上都没有上过,又怎么能当将军。所以,请皇兄不要过于自大,更加不要自以为是,觉得什么都是你能掌握的。”
“还有,难道皇兄,真得没有看出来歌绍海他们的用意吗?你就如此相信他?他们可不是什么好人啊。”
高旭俊不由又恼火了,“朕信任的人,绝不会出任何错误,所以,你不必多说。还有,你说你不是为苏玄歌,你岂会来替她报不平之冤吗?别随意找理由,朕不相信你。”
“朕实在是没有想到,你竟然会为了一些哑女,与朕争吵,你还想过朕与你是兄弟吗?与你是亲人吗?苏玄歌与你并没有任何关系,你这不是为她,是为了谁?“
“当初,你为了她,宁愿与朕生疏,也要纳她为侧妃,可是她根本没有看中你,你心里还有她吗?现在朕想好好与你说话,你竟然又为了她而与朕争吵,你眼里还有没有朕。”
“我眼里有皇兄,也有百姓。但是在皇兄眼里,却只有歌绍海、陆义兴还有那个明明应该死的歌承信,可是因为你的信任,反而让他没有死去,只是用钱买了一条命而已。也许在皇兄眼里,歌绍海是你更加信任之人,但是在我眼中,他是最不……”
“给朕住嘴!”高旭俊最讨厌别人说歌绍海之坏话了,就算上次那个事件是歌承信的错误,可是他还是觉得这是苏义晨自己没有坚持主见而已,这才失败了,当将军没有主见可不是好事啊。
也幸亏苏义晨不在场,如若听到高旭俊否则定会冷笑一声,随即说出一句话来“我有主见,当初歌承信以圣旨为由,否则就是抗旨,那么我又岂能带领那些将士们自寻死路吗?”
“皇兄,你真得以为苏义晨当初没有主见吗?”高旭达更加有些觉得遗憾了,这个皇兄才是真正没有主见,竟然被人给利用了,还不知道呢,“依我看,当初是应该有人利用了皇兄的圣旨。还有,皇兄,你
似乎忘记了当初苏玄歌也在朝堂上追问过歌承信,如何迎击敌人,如何做的,而歌承信的答话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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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第十五章
在明洪武二十五年公元1392年4月,高丽恭让郡王:王瑶,自感高丽开国忠义伯:李成桂,实力强大!为求自保便与高丽守门下侍郎:郑梦周,商议密谋处高丽开国忠义伯。
然而由于高丽忠义伯身在军营内,所以导致刺杀失败!反被高丽开国忠义伯派人将其暗杀于开城府的善竹桥上枭首于市,并抄没其家。
7月12日高丽右侍中:裴克廉,等大臣以武力胁迫高丽恭愍王妃安氏废黜,之后在高丽右侍中:裴克廉、高丽判三司事:赵浚、高丽奉化郡忠义君:郑道传、高丽同知密直司事:南訚,等亲信的劝进下,让高丽开国忠义伯:李成桂,在开城府开京城寿昌宫内即位,从此开创了李氏朝鲜王朝五百年的基业。
高丽新王:李成桂,建国以后就确立了对大明的基本国策,他当即遣高丽知密直司事:赵胖,到大明帝都应天府向礼部上表称“高丽定昌府院君:王瑶,权署国事至今四年,然昏迷不法疏斥忠正、昵比谗邪、变乱是非纵于酒色、聚会群小谋害忠直,又令高丽守门下侍郎:郑梦周,等潜成奸计欲生乱阶,乃将勋臣:李成桂、赵浚、郑道传、南訚等谮于权署国事,令有司论劾以致谋害国人愤怨共诛梦周,权署国事尚不悛改又谋杀戮,举国臣民实虑社稷生灵俱被其害惶惧失措无可奈何!咸以为若所为难以主斯民奉社稷。故此洪武二十五年七月十二日以高丽恭愍王妃安氏之命退居私亲自御驾奉天门(御门之内),让百官行叩头礼,待礼毕才分班序立,以仪礼司依次赞某衙门奏事,奏毕复入班,伺各司奏毕俱退。
若明太祖亲自御驾奉天殿内,则奏事官员穿着朝服按照等级排列,正四品以上升殿以次奏毕先退,其余官员不能入殿,只能候在中左、中右门外两廊等待,奏事官出则皆出。
若明太祖入文华殿启事则穿衮服,以詹事府在先,其余衙门官员均穿公服按照等级排序,凡晚朝唯有通政使司、六科给事中、守卫官奏事,其余各衙门有军情重事方许奏闻,其余皆不许。
明太祖还模仿周礼制度沿袭历朝历代皇帝服饰,并下令全国男子戴「网巾」还下令规定宦官永世不得干政,并对外宣布〔皇明祖训〕中的15个不征之国分别是;李氏朝鲜、室町幕府、大琉球国、小琉球国、安南国、暹罗国、占城国、苏门答喇国、西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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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第十六章
将那个地址记在纸上后, 顾雅宁怔怔地看着镜子发呆。半个小时后她有演出,妆发服装都已经准备好了,原本她应该光彩照人, 跟以往一样从容自信的, 可也许是心情影响, 她总觉得自己的眼神有些疲惫。
“唉。”休息室里响起一声叹息。
她看着纸上的地址,并不觉得自己这一次能成功,这两个月来,她什么都尝试过了,但全部都石沉大海, 后来她厚着脸皮打电话过去, 电话每次都是秘书或是助理接的。次数一多, 她怎么猜不到自己的号码被转接了?这让她大受打击。
“再试一试吧。”顾雅宁轻叹,将纸收起来。不试也不行,这也是父亲的命令。
“那位好像是顾二小姐。”
这天, 瑞和坐车回处所时,在门口看到顾雅宁。
宋氏在这里也有产业与房产,这一次他过来就是住其中一栋别墅,顾雅宁就等在小区大门,秋水盈盈的眼睛看着虚空,似乎在发呆。
他的车队过来,顾雅宁似乎知道他就在车里, 抬起头来面露惊喜, 然后似乎做了什么决定, 移步站到大门中间。
她挡住了路。
车队停下来, 门卫过去跟顾雅宁交涉, 劝她离开。
“请顾二小姐上车吧。”
“是。”
顾雅宁坐上车, 一并进入了别墅区。上车后她没有跟同车的秘书助理等人说话,只微微点头,沉默又柔弱。
“顾小姐,您要不要喝水?”一个助理开口询问。
“谢谢你,我不渴。”顾雅宁轻轻摇头。
于是车里再次陷入沉默。
秘书助理他们在寂静中彼此交换眼神,眼神交汇时电光火石,转过视线时一个个又都正襟危坐。
下车后,顾雅宁被引着去会客厅,她走了两步又停下,看着前面那个高大挺拔的身影被簇拥着消失在门后,眼中显出两分落寞。
“劳烦你了。”顾雅宁对引路的秘书温和一笑。
“您客气了,请跟我来吧,先生一会儿就会过来的。”
瑞和换了身衣服,又吃了一些茶点垫肚子,这才去见顾雅宁。
“想要见您一面真的挺难的。”顾雅宁捋一丝垂落到脸颊的头发,目不转睛地看着瑞和,“知道您过来这边处理公务,我就忍不住跑过来了,给您带来麻烦不是我的本意,但我还是得跟您道歉。”
“顾二小姐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顾雅宁
苦笑,她看了看会客厅里的管家佣人们,轻声说:“可以让他们出去一下吗?我有些话想单独和宋先生说。”
他点点头,佣人们就轻手轻脚地退了出去,只在门口等候。
“以前我读书时读过几句诗,*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当初懵懵懂懂,只觉得这几句诗写得好,极有韵味,后来才知道其中的无奈与伤感。”顾雅宁红了眼眶,“宋先生是聪明人,我也不跟宋先生拐弯抹角。我今天过来,只是想求问一个明白,宋先生,你当时对待我的心,是真的吗?”
她看着瑞和,眼神脆弱又坚强。她看似已经死心,只为了求一个心安,但眼底深处还是透出一种执着,她在期待,她并没有放弃,只要有一根稻草,她就会牢牢抓住。
会客厅里很安静,站在门口的佣人们连呼吸声都是轻轻的。
“叮”一声轻响,瑞和放下搅拌咖啡的小勺子,对上顾雅宁执拗倔强的眼神,他感叹原身上辈子被骗得不冤枉。
原身没有谈过恋爱,对上顾雅宁这种段位的女孩子,被骗真不奇怪。这样的演技,去角逐最佳女主角都够用了。
“是,我当时对待你的心是真的,但现在那份心已经消失了。”
“可是如果是真心,怎么能轻易消失呢?”顾雅宁急急追问,“我不相信一份真挚的感情会突然消失,还一丝痕迹不留。”
“顾小姐为什么一定要追根究底呢?感情这回事来去都随心,是说不清楚的。”
顾雅宁一副深受打击的模样:“可是在那之前一点预兆都没有,明明我都打算、打算接受你了——”
说完这句话后,顾雅宁盯准了瑞和的表情。可是让她心一凉的是,面对她这番倾诉,对方那人连眉毛都没有动。
好像她说的不是迟来的告白,而是今天天气怎么样!
瑞和淡淡地:“错过就是错过了,我们之间没有缘分。”
“你突然就对我冷淡,我的心刚热起来就被冰冻到海底,宋先生,这些日子我一直想跟你联系,可是你总是避而不见。”顾雅宁低头垂泪,掩盖自己有些慌乱的情绪,语气悲伤地指责道,“你不觉得你欠我一个解释吗?”
“我并不这么觉得。”瑞和笑了笑,“面对我的追求,顾小姐你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都随你的心,而我的追求可以继续也可以终止,自然也顺着我自己的心走。”一个男人想要停止对一个女人的追求,并不需要征得任何人同意,更加不
需要预告,只需要停下追逐的脚步,成年人之间彼此心知肚明。
一个面对追求一直若即若离的女人,以什么立场指责一个追求她的男人为什么突然不追她了呢?
“可是我喜欢上你了。”顾雅宁的眼泪滚滚而下,她面色苍白,眼神迷惘又难过,“在我喜欢你之后,你却不喜欢我了。”她就像雨中迷失的蝴蝶,脆弱又美丽,会客厅的气氛好似都低迷了下来。
很少有人能够对这样一个深情的美人无动于衷。哪怕是真的感情淡了不再喜欢了,见了她此时的模样,心脏也会重新为她跳动起来。但其中不包括瑞和,瑞和只轻声问他:“你说你喜欢我?”
“对,我喜欢你。”顾雅宁泪眼朦胧地点头,坚定极了。
“那我为什么感觉不到呢?”
顾雅宁心一颤。
“爱是需要用心来感受的。”
瑞和不说话了,只是看着他。
两人四目相对,如同真心相爱的情侣,在从彼此眼中感知彼此的深爱。
事实上却是瑞和的目光平静无波,顾雅宁屏住呼吸,她努力让自己的眼神饱含爱意,她要让对方相信她是真的喜欢他。
一秒、两秒、五秒……
对着那双平淡的眼睛,顾雅宁的心一寸寸冷下去,她从中看不到任何情谊,那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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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第十七章
“果然没有错,就是y国康沃尔半岛上的利博恩镇!”奥里斯看到这副完整的地图之后,脱口而出,显然他早早的就猜到宝地所指多半是利博恩镇,毕竟他早早就聚集了四分之三的地图。
只不过,奥里斯虽然猜到了地方,但却找不到宝藏的具体位置,他本以为是在最后的秋霜图上。可现在四张图聚齐,地图上也没有清晰的标明宝藏地。
“怎么只有这利博恩镇的地图,没有宝藏的地标位置?”奥里斯简直要抓狂了。
叶浩然看着要抓狂的奥里斯,笑了笑,道:“这就是留在这宝藏之人的聪明之处。如果你不是知道秋霜图宝藏的秘密,恐怕就算你拿到了四副图画,从里面找到这四块地图,也根本不知道里面代表了什么。”
“叶董,你这话的意思是?难道你知道宝藏的地?”奥里斯有些惊讶的看着叶浩然。
叶浩然头,指着地图道:“你看这地图的撕裂处,如果只是为了将地图分开,根本没有必要弄的这么复杂有序。直接将地图用刀,或者撕裂成四份不是更省事?”
“可是,这地图拼接之后,很容易看出来这些地图的裂痕,是经过了细心处理过的。所以我觉得我们要寻找的宝物应该跟这些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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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第十八章
在哭了一阵之后,苏义晨的声音响了起来,“我还以为歌儿已经成熟许多了,谁知还那么多泪,真是小孩子呢。”刚才在他第一眼看到苏玄歌时,还有那神情,完全就像是一个大人,谁知这个时候竟然会冲动奔上来哭泣呢!
苏玄歌抽泣着说,“反正在你们父母心里,我多大都是孩子啊。”
“噗!”本来也在哭泣的苏歌怡反而被苏玄歌的这话给弄了个破涕而笑,随即轻轻捶了苏玄歌一下,“你这孩子哪里这么说自己的?”
“看到没有爹爹,这不娘已经把孩子两个字说了出来啊?”苏玄歌又是娇笑的望向苏义晨。
当云轻尘看到苏玄歌如此自然的样子,如同一个找到吃奶的娘一样,他才明白苏玄歌对苏义晨夫妇的意思,随即这才上前,“云轻尘见过恩人,多谢恩人!”
“你是韵朝皇室之人?!”苏义晨本来还想说什么,结果看到云轻尘时,这才知道,随即问道。
“正是。你和夫人既是轻尘的恩人,也是轻尘的……不对,我应该唤你一声伯父呢。因为云晨彬是我的皇叔呢,现在被我皇兄封为太上皇叔呢,正在韵朝享福呢。”云轻尘记起来,他也不知道自己家的皇兄为什么会给皇叔起这么一个封号,真是可笑之极。
“行啦,还是等我们回去再说吧,二表哥。”苏玄歌立马打断了云轻尘的话,“爹爹,娘,我们回家了。”
“好,回家!”
说来也巧,就在苏玄歌他们刚刚到将军府门口,而且那些前几天还守卫着的士兵自然也已经不在了,将军府的封条也被撕了下来,而燕郡主的轿子也到了。
“燕郡主到!”随着声音,苏玄歌怔了一下,随即回过了头,只见一个小男孩子不等别人前来接他,自己就跳了下去,“爹,娘,姐姐!”
“才儿!”看到儿子出现,苏义晨和苏歌怡也顾不上什么了,急忙奔跑过去,并把儿子紧紧拥抱在怀里。
苏玄歌缓缓走上前,正要下跪之时,反被下来的燕郡主给搀扶住,“歌妹妹,你这是何意呢?”看到苏玄歌安然无恙的出现,她也是安心不已。
“玄歌这是想谢过姐姐,如若不是姐姐,才儿一定会……有危险的。”苏玄歌一边说一边用袖子擦拭了一下。
“我既然认你为妹妹就是把你当作妹妹了,如若不是皇伯伯动作快,我也能早些把将军和夫人救回来。”燕郡主还是觉得有些遗憾,“不过,一年不见,你倒是长个子了啊。真是越长越漂亮。是不是被南宫王叔……等
等,如若是这样的话,那么我就该唤你一声王婶呢。看来,应该是我……”
“咳咳。”苏玄歌被燕郡主的这声“王婶”给吓了一跳,随即瞪了她一眼,“瞎说什么大实话呢。不过,在我未出阁之前,咱们还是姐妹。”
“好,好,是姐妹。”燕郡主笑着点头,随即又说,“赶紧回去吧,先好好休息几天,等你们一家安定了,再找我也不迟呢。”
“好。”苏玄歌点头,就这么目送着燕郡主的轿子返回郡主府。
当轿子走远之后,苏歌怡夫妇这才记起来,忘记谢过燕郡主,正要谢时,却看到对方已经走远了,这才无奈道,“我们也是……”
“娘,不碍事呢,燕姐姐明白的,她说等咱们安定了呢。”苏玄歌笑道,随即看向苏弘才,比一年前脸蛋多了成熟,甚至也不再有孩子的稚嫩。
“姐姐!”苏弘才这才抬起头一眼看到了苏玄歌再次甜甜的唤了一声,随即扑向苏玄歌,也多亏南宫离不在,要是在的话定会又要吃醋了。
苏玄歌自然接住了这个小弟弟,轻轻抚摸了他一下,“才儿长大了,能顶天立地了。走咱们回家,回家吃个好饭。”
“嗯!”苏弘才点点头,从苏玄歌怀里出来,随即拉起苏义晨的手,而苏玄歌自然是搀扶着苏歌怡,就这么着一家四口人回家了。
“奴才(奴婢)见过将军,见过夫人,见过小姐,见过少爷,恭喜将军一家团圆!”随着周管家的声音,众人一致唤道,而且各个都跪下来了。
“大家平身吧,玄歌在这里谢过各位没有离弃将军府。”说毕,苏玄歌又是恭恭敬敬的行礼。
“小姐!”众人又是被苏玄歌的行礼给感动了,自然从那儿之后就是更加振奋了。
很快周管家他们就去干活,并特意回避了这些主子们,自然周妈妈也把琪儿和玫儿同样给拉走了。
“爹爹,娘亲,你们坐下,让女儿我好好……”苏玄歌不由再次伤感的说道,她真得是伤感,是因为她的原因,得罪了那么多人,结果反而牵连了苏义晨夫妇,这点让她一直觉得不舒服。
“没事儿,没事儿,我们都是经受过多次考验之人,这点不差什么。”苏义晨摇头道,面带笑容,“不过,没有想到,你转眼就大了,看来你的坚持也是有理啊。总算能找到……”
“是啊,女儿大了,也成熟了许多,甚至还是公主了。”苏歌怡同样擦拭了一把泪水,不过,有很多是她感动的泪水,那就是苏玄歌竟然会从韵朝跑回来解
救他们夫妇,本来他们就是觉得与她是没有血缘关系的。
“咳咳,”就在这时,院子外边突然传来云轻尘的咳嗽声,苏玄歌急忙给苏歌怡擦拭掉泪水,随即问道,“二表哥,你这是做什么?”
“我要是再不说话,你们就要把家里哭成一汪河了,到时候我就要淹死了。”云轻尘笑着打趣道,“不知能否请我一起吃个饭呢?”
“原来是韵朝的二王爷,是末将……”苏义晨这才回过神随即笑道,然后起身,正要行礼之时,反被云轻尘拉住,“我在法场上的说的话是真的,你们算是我的大伯父,所以,这点就不用再说了,还有,都是一家人,何必这么客气呢?”
苏玄歌点点头,“爹,就是这样,与二表哥不用如此客气,就把他当作一个亲戚就行了,再说了,舅舅还是你的结拜义弟呢。这可是咱们韵朝和熙朝的一家亲呢!”
“一家亲,一家亲!”苏弘才立马重复道,随即跑到云轻尘跟前说道,“大哥哥,抱抱,我要看看你是不是把我们当作一家人。”
“才儿!”苏歌怡有些无奈的看了儿子一眼,然而,她的话音未落下,只见云轻尘已经把扇子别在腰间,随即弯下腰把小弘才给抱了起来,“挺重的,估计你姐姐抱不起来你了。”
“谁说的。”听到这时,苏弘才可不乐意了,立马从他的怀里跑了出来,随即就向苏玄歌前去,还伸手要苏玄歌抱,就在这时,竟然又是另外一双大手伸了过来,而把他给高高举了起来,此人不是别人正是南宫离!
“哦,我在高处看你们呢!我最高,我最高!”苏弘才根本没有害怕的神情,反而极度兴奋。
云轻尘再次掏出扇子并用扇子遮挡住自己的嘴唇,又是添油加醋说道,“看到没有,我说你姐姐抱……”
“有姐夫抱也行的。”南宫离挑眉望向云轻尘,“还有,将来弘才是要抱自己的妻子,对不对?”
“对,对!”苏弘才这个时候还不知道什么叫妻子,也不懂得,不过,因为是在最高之处,所以啊,他也兴奋得连连点头。
“南宫王爷,”苏歌怡和苏义晨刚刚要起身,就被南宫离拒绝道,“将军,夫人,不必如此客气,以后咱们还是一家人呢。过于客气生疏会显得不好呢。”
“看来,我这个表哥就要当外人了?是不是应该……”云轻尘有意说道,并假装要走得样子,然而,让他伤心的就是苏玄歌根本没有看他一眼,倒是南宫离给他一句话,“慢走,不送。”
听到这句话之
后,他脚步一顿,随即跺脚,“我是来看表妹家的,又不是你家,再说了,你不过是我们韵朝的一个侍卫而已!有这么对待我这么一个主子吗?”
苏玄歌听到这时,倒是瞪了云轻尘一眼,“二表哥,看好了,就走吧,别再……”
“对了,青风和青云把自尽的成管家抓住了,不知将军想要如何处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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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第十九章
“又有捷报传来……柱们果然不负众望。”继国腾叶笑着说道,但是他的心中却有些担心继国家的人。
目前出发在外的只有继国腾之和继国腾弥两人,继国腾生目前情况不明……如今继国家老一代的人已经死的差不多了,她真的不愿意再看到有伤亡了。
产屋敷耀哉却没有任何意外,他们能够取胜真的是意料之内……不过他现在最担忧的就是悲鸣屿那一路,悲鸣屿作为最强之柱,就算遇到一般的鬼都是秒杀,如今连续数个小时没有讯息传来……会是什么情况?
再说泗流山和白霜川那边儿,现在的情况现在也不是很明了,到现在为止也没有收到什么讯息……
……
此时正在与星宿十七纸鸢对阵的鸣夜双拳血管暴突,随时准备拔刀斩了这个‘老朋友’。
“鸣夜……过去的事情就让他过去吧……从今以后,我会代替你活下去的。”似乎是看穿了鸣夜脑中所想,纸鸢脸上是怪气的笑容。
“不用了……你现在叫什么?你的……鬼名字。”
“鬼名字?你还真是幽默。”纸鸢张开双臂,他身上的小纸人漫天飞散,不多时便将他整个人埋在了纸人之中看不见身影,“记住了,我的名字,叫‘纸鸢’。”
“血鬼术·万千纸灭”
数以千计的纸人如飓风一般朝着鸣夜吹来,鸣夜微微低头,紧握腰间日轮刀刀柄,阵阵闪电在他的脚底闪烁,
“雷之呼吸·四之型·远雷!!!”
鸣夜脚下的闪电逐渐扩散,在万千纸人包裹而来的瞬间,以鸣夜为中心,闪电四散轰然炸裂,斑纹慢慢的浮现在了鸣夜的脸上,
在原本基础的闪电爆炸基础上,闪电又向外扩散了数米之多,而被闪电包裹进来的纸人如同闹着玩儿一样被鸣夜的闪现卷成了黑色的粉末消散而去。
“啧……”
似乎是察觉到自己的血鬼术被鸣夜克制,纸鸢交手之后就慌了……
五六个月没有见过鸣夜了,自从变成鬼之后的纸鸢便一直留在有惨大人的宫殿之中,等待着有惨大人的‘最终计划’,谁能想到短短的五六个月,鸣夜不仅仅变强了,还开启了斑纹……
早在继国家的时候纸鸢就听继国腾雄大人说起过有关斑纹的事情,一般的剑士开启了斑纹之后实力都会得到一定程度上的提升,那么如今这个,曾经一招制服自己的男人,会是什么水平?
“不行……我一定要报这个仇……曾经那是耻辱。
”纸鸢说完再次张开双手,这一次两股庞大的纸人链条相互缠绕着朝着鸣夜冲击而去!
“雷之呼吸·六之型·电轰雷轰!!”
雷之呼吸的六之型是在四之型的基础之上的加强版,以鸣夜为中心,数十米的范围之内瞬间被雷电所填满,
而奔涌而来的巨型纸人所组成的长龙在接触到这个闪电的边缘之后瞬间便被化为灰烬,而后面陆续冲来的纸人长龙也与之前那些纸人的下场一样。
“可恶的家伙……果然变强了……”纸鸢阴柔的脸拧在了一起,“那看来只好用我的杀手锏之一了……”
“原田绘一郎!从你选择变成鬼的那一天!你就注定了今天将要死在这里。”鸣夜将纸鸢的血鬼术化为灰烬之后张口高喝道。
“鸣夜!你也给我听好了!在我之上,还有十六只更为强大的鬼!在十六只鬼之上,还有一个有惨大人!所以说你们根本没有任何的胜算!!!”纸鸢说罢轻轻弹响手指,紧接着数以万计的纸人盘旋在了天空之中,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漩涡!
“原田绘一郎……现在收手,还来得及。”鸣夜的眼睛之中已经有了杀意。
纸鸢冷笑一声,继而冲着天空中纸人盘旋而成的漩涡高喝道:“从我变成鬼的那一天开始,我就没有了选择!!!”
“血鬼术·万纸!”
纸鸢将手猛地往下一拉,下一瞬上万张的纸片人轰然朝着鸣夜砸来!
要知道,一个纸人就能斩杀一个人!一万个纸人下来,鸣夜将会尸骨无存!
鸣夜仰头看着头顶快速落下的万千纸人,忽然冷笑一声:“原田绘一郎!!!你太低估我了!!!我比你想象之中的我还要强大啊!!”
“雷之呼吸·一之型·霹雳一闪·八连击!!”
在万千纸人即将将鸣夜吞噬的瞬间,鸣夜飞射而出,而纸鸢作为远战选手近战能力何其之差,更何况现在正在使用血鬼术,根本没有防住鸣夜的速度之快!
“抱歉!!”
鸣夜的八连击闪烁着轰鸣的雷电,一道接一道的斩在了纸鸢贴满了纸片人的身体之上,而远处的万千纸人也落向了地面,将地面砸出了一个深渊,而那些纸人也随之消失。
纸鸢被八连斩之后踉跄的后退了几步,他呆痴痴的看着自己满是纸人的双手,它们开始一点点的消散……就在自己的眼前一点点的消散而去。
“绘一郎……半年前你与我的争执并不是谁对谁错……而是我们当时选择错了队伍
……
如果一开始你就选择产屋敷家,或许结局并不会是这样的,”鸣夜说完轻轻收剑,转而看向脑袋虽然被斩断却还停留在脖颈之上的纸鸢,“不论是继国腾雄大人还是继国腾哉大人,说到底他们还是在为了权利而战……
就算是今天掌权的继国腾叶大人……他们都是在为了权利而战,只有产屋敷耀哉先生,是真正的在为了队士们着想。”
纸鸢呆呆的看着鸣夜,他眼角涌出了一颗晶莹的泪水。
“或许吧……如果时间可以倒退的话……”
在鸣夜的面前,纸鸢的身体彻底消散崩溃。
鸣夜轻叹了口气,这时候那两个躲起来的剑士尖叫着从一侧的房屋之中冲了出来:“鸣夜大人!!鸣夜大人太棒了!不愧是鸣夜大人!!!”
“鸣夜大人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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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第二十章
白角人族丹布想不懂,为什么黑色肌肤不算美貌。但他没再问,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这很正常。
“韩东。”
丹布摸着白色独角,站在青云宫殿的门口。
韩东瞥了眼默不作声的丹布,看向不远处的一朵朵彩云宫殿。隐约间,能够感应偶尔瞄向自己的各色目光,有羡慕,有火热,也有极少数质疑。
轰动效果,暂时还没有消褪。
至少在辰河宫内部,众多修炼天才以韩东为首,敬畏有加,尊崇万分。
经过此次生死战。
韩东的恐怖资质已经显露无余,没有人怀疑韩东能否晋为恒宫级。
坐镇巨塔的恒宫级们,不约而同的改变态度,不再俯瞰,而是平等对待乃至于交流沟通。包括对力量特质的组合、哪门玄奥的选择,苏翁不再过问,由韩东自行抉择。
生命修炼,超越进化,从来只是自己的事。
辰河宫仅仅负责提供修炼资源、修炼磨砺的设施、修炼过程的指导纠正。
而韩东,只缺乏修炼资源与修炼设施的磨砺。
旁边。
丹布站在青云宫殿门口,瞄了眼陷入沉思的韩东,欲言却止,束手立在韩东身旁。
丹布的言行举止,谨小慎微。
经过此次生死战,韩东地位已经拔高到了与森媲美的崇高程度,令所有人全都尊重有加,甚至感到敬畏。
韩东却摇了摇头。
这些日子,他一直忙于整理墨台传法,无暇考虑其余事。星光级五重需要确定修炼方向,韩东需要参考智能核心贝贝栗的建议。
他扭头,拍了拍丹布肩膀,走回宫殿内部:“有什么事进来说罢。”
丹布乃是白角人族。
韩东加入辰河宫,源于白角人族的推举。
尽管各取所需,但韩东不会否认白角人族的帮助,有恩必报,有仇怨就要奉还,这是韩东心中秉持的原则底线。
“进来吧。”
韩东看着丹布,坐在宫殿内部。
紧跟着。
青袍衣角微动,星光闪烁,三米见方的棕色茶桌,稳稳当当的落在两人中间。
茶香弥漫,韩东沏茶:“看你神色这么匆忙,发生什么事了?”
“韩东。”丹布道:“我族的族长红罗,想与你商谈一些事情。”
韩东疑惑:“什么事?”
自己与白角人族,没有值得商榷
的事情,除了红罗之女、红瑜。
“咳咳。”
丹布咳嗽一声。
那白色独角轻轻转动,丹布似乎有点不好意思,张了张嘴,拿起热乎乎的青花茶杯,小小抿了一口,然后继续开口。
“事情是这样的。”
“我族希望与你达成一个协议:我族无条件提供修炼资源、以及我族藏有的生命基因与灵魂意念两条修炼体系的秘法,甚至允许你进入我族的藏书阁。”
听到这些,韩东一怔。
假如换成普通星光级生命,必然喜出望外,激动万分。但韩东却不在意这些。
得到,付出,两者守恒。
白角人族给出这么优渥的条件,想必会有一些附加条件……比如蔚蓝地球的武术世界,具有不可思议的武术力量,该当尽职尽责。
“听起来不错。”
韩东看了眼丹布,问道:“我需要付出什么?”
“联姻。”丹布挠了挠白角,讪讪笑道:“族长希望韩东你与我族联姻,要是能诞生子嗣,那就再好不过了……星光级联姻对象总共二十二个,能合级大概有三千多个,具体人选与数目由你来定,我们建议不要超过一百个。”
韩东摆摆手:“不必了。”
丹布登时愕然,这么干脆的拒绝?
“韩东,韩东,你再考虑考虑。”
丹布不由劝道:“修炼资源只是其次,无偿进入藏书阁才重要,我们白角人族的典籍,浩如烟海,涵盖三条修炼体系。”
除了封祭天体,其余皆有。
浩瀚星空有着四大进化体系,封祭天体尤为特殊,不止白角人族没有,周边恒星系也都没有封祭天体的修炼法门。
丹布言辞恳切:“韩东,我族藏书阁不会让你失望的。”
韩东依然摇头。
论资源,辰河宫有足够配额。
论知识奥妙、传承秘法,他兼具两份墨台传承。
拒绝正常,答应才不正常,韩东抿了口泛着清香的淡茶,这份好意只能心领了。
但在丹布眼中,韩东土着出身,没有足够底蕴,不会拒绝,所以才自告奋勇的接下这个任务。
可却万万没想到。
韩东根本不考虑,直接拒绝。
这让丹布有点着急:“韩东,你绝对不会吃亏的。就算你审美观另类,瞧不上黑色肌肤,可我族肤色大多偏白,各个类型都有,要不我给你看看族长推荐人选的图
片?”
韩东笑着摇头:“联姻此事,绝无可能。”
不止为了张朦,也为了自己。
自己踏入星空,为了地球,为了至亲家人们,当然也有看看这片星空到底多么广阔的自由向往。
美色,权财,固然诱人,但与生命进化的绚烂精彩相比,与宇宙星空的广阔浩瀚相比,实在渺小如同尘埃。
“唉。”
丹布无奈,想要再劝。
但想起韩东力压天余宫的威势,丹布不敢再劝,只是抿了口茶。
白角人族针对韩东的性格,进行多次分析。早在丹布来此之前,族长红罗就认为希望不大,只是小小尝试,拒绝也没关系。
迟疑了一会儿,丹布两三口喝光茶水:“韩东,我先回去了,我们族长红罗还在等我回复。”
恭敬告辞,丹布离开青云宫殿。
唰啦!
丹布好歹四重宙光,速度不慢,只用片刻,就回到自己宫殿。
只有名列辰河巨塔,才有资格单独享有一个宫殿,所以丹布所处的宫殿乃是多人住处,约有二十多个白角人族的修炼天才。
宫殿内部,摆置一个个石椅。
众人坐在石椅,脸色仍有激动,语气唏嘘,相互闲聊:“当时看到韩东乘坐曲速机回来,我都惊呆了!”
“我们差不多,韩东从青色曲速机出来,正是那天余宫黄独晟嚣张气焰最浓厚的时刻,全场寂静。我心脏都停止跳动,只能眼睁睁看着韩东一步步走向生死战,以为韩东死定了,差点感到绝望。”
“哈哈,韩东非但没死,反而一人碾压天余宫。”
辰河宫与天余宫的碰撞,以天余宫落败告终!
在这期间,韩东最为耀眼。
众人绝望愤怒之时,那一袭青袍点亮世界。
韩东归来辰河宫,下了曲速机,直接生死战,一记战斧当场劈杀天余宫黄独晟,再次生死战,再杀天余宫最强之人瑶帛。
两次生死战,一气呵成,摧枯拉朽!
甚至。
天余帝国虚洞级存在的出手阻拦,韩东都没有理会,何等霸烈,何等杀伐,简直令所有人回忆无穷,追忆不止。
说到这儿。
一位独角挂着吊坠的女子,忍不住捂嘴笑道:“我早就说过,没有森又能如何,我们辰河宫还是能赢。”
“确实如此,韩东不亚于森。”
“何止不亚于?你们仔细想想
韩东多少岁,森多少岁。哪怕韩东不敌森,也只是暂时。”
众人心情复杂微妙,既有身为辰河宫之人的骄傲,也有目睹天余宫落败的畅快欣喜,更有面对韩东光速崛起的震撼、感慨、赞叹、以及微不可查的羡慕。
除此以外。
韩东由白角人族推举,他们也有些与有荣焉的感觉。
众人聊着,根本无心修炼,恰好丹布也回来了,他们七嘴八舌的追问:“联姻之事怎么样,韩东答应了吗?”
“韩东应该不会拒绝吧?”
这些人簇拥丹布,几乎令丹布开不了口,其中有两三位星光级女性白角人族眼睛冒着光,迫切万分的看着丹布。
她们尤为热情,恰似闻弦歌而知雅意。
丹布苦笑两声,有点招架不住众人的询问,连忙摇头道:“韩东没答应。”
闻听此言,众人不禁露出失望之色。
如此可怕的修炼天才,若能成为白角人族的一份子该有多好。
“怎么会拒绝呢。”
“不应该,不应该啊。”
两三个白角人族的女子,怅然若失的嘀咕,默然回到宫殿深处的房间,只想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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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第二十一章
而叶辰也一刻没有耽搁,准备去皇宫之中,看看到底是有什么事情找他。
而在叶辰赶往皇宫之时,另一个世界之中。
元易终于借助因果线看到了这一段因果,他回到他最初的世界,就是他的故乡。
而这个世界也即将处于复苏状态,就跟他穿越到的那个世界一样。
而元易发现了这些平行宇宙的一个统一的现象,就是在一定的时间内,这些宇宙的地星都会慢慢复苏,这让他感觉有些奇怪。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元易在心中想到,有些疑惑,因为似乎地星所在的这些平行宇宙被一股奇异的力量所影响。
而且整个宇宙海之中似乎还蕴藏着他所不知晓的秘密。
元易看了一眼这个宇宙,将坐标记下,然后再次离开,在这里他已经没有留恋的东西了,与前因已经了结。
现在他又该踏上去寻找冥府的路途,毕竟于颖还在等着他救治。
……
而在元易离开这片宇宙区域后,一道奇异的光芒自混沌深处而来,穿梭无数宇宙,悄无声息!
茫茫天地间,无数生物、无数世界灭亡、出现,早已不知道多少轮回了。在这天地间,不知存在多少宇宙,然而这些宇宙又是怎么出现的?
是那些在俯视着我们的神抑或圣人创造的,还是在天地诞生时伴随而生。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一团密。但是,在世间一个传说:
无数宇宙诞生之初,传说天地间共有两道本源之气,一道化为无数宇宙,一道化为一无上本源神器,名为本源至尊器,可是,在无数宇宙诞生完之时,这无上本源器化为一道流光从此消失不见。
经过无数轮回后,然而这件神器已经不见了,但还是有人追逐着它的传说,因为传说谁能得到它,就可以达到那无上的境界。
……
一片灰蒙蒙的颜色,下面是无数鸡蛋大小的蓝色小光团,整个空间布满了这种蓝色光团,然而在这无数光团中好像有一道光团在不断穿梭着。
在这种蓝色光团每停留不到万分之一秒就会穿梭到下一个光团,好像是在寻找着什么,最惊奇的是光团每穿梭的区域的蓝色光团一个都不会落下,如此下去也不知道过了多少年。
突然,光团在一个蓝色光团中停了下来,接着,光团在蓝色光团的一端向光团中心急射去,但是在蓝色光团的外面看去光团好像很慢很慢,可是在光团内部光团很快,原来,这是因为在那
蓝色光团中有无限大的空间,那光团本就是一个宇宙。
那无数蓝色光团就是一个个的宇宙,那灰蒙蒙的气体就是混沌之气,这一个个的宇宙靠吸收混沌之气来进化自己,让宇宙等级更高。
……
与此同时,某平行宇宙,鸿蒙宇宙区、炎黄星域、地星、华国X市中的一条河的河边上伫立着一道身影,黄昏的颜色照射在他身上,渲染成一幅如画的图面。
可是,下一秒他的动作就破坏了这美丽的画面,只见他手在地上不停的拾起石头,不断的扔向远方,眼中流着眼泪嘴里还不停的说着:“为什么?为什么?老天爷为什么这么不公平?啊……”。
他,名叫凌逸轩,今年17岁,上高二,相貌平平,是属于那种丢在人堆里都找不到的。
凌逸轩对他从生下来的17年生活非常的满意,可是世上总没有一件顺利的事,因为他从小是一个孤儿,从生下来的到几个月后,有一天他就被他的亲生父母给丢弃了。
据他的第一任捡到他的父母说他当时在垃圾堆旁捡到的。他的父母也没有孩子,捡到他之后对他非常好,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在他6岁时父母相继得病去世。
什么也没有留给他,因为在治病的时候已经把钱用完了。他那年6岁,只能在外讨饭生活。如果讨不到得话,那就只能挨饿了,终于在一年过去了,仿佛幸运女神降临一般,他再次遇到了一对夫妻。
那对夫妻40多岁的样子,遇到他就把他带回了家,那对夫妻对它特别好。如此就过了10年,他以为他可以像这样幸福的生活下去,可是,就在前天发生的事彻底的打破了他的梦想。
因为就在前天他的父母出车祸的。他非常的伤心,所以就有了刚刚的一幕。
他仿佛一个天煞孤星一般,遇见任何人最终都会又变成一个人!
凌逸轩不停的把石头仍向远方,仿佛这样能减轻他的痛苦一般,他疯狂的向河里丢石头。
突然,在这一片天地间异变突生,方圆百里的天空上形成了一道漩涡型的阴云,漩涡阴云在天上不断的旋转,只见那云中的颜色越来越暗,仿佛有无数闪电在其中闪耀。
此时的凌逸轩早已忘记了丢石头了,吓的早坐到了地上,可是,下一秒他又站了起来,此时他的心中只有一个声音那就是:赶紧跑,活下去。
只见凌逸轩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向前跑去,他不停的跑,可是那天上的云像是和他作对一般,突然从中射下来了一道金光,凌逸轩
回头往后面看。
就只见一道金光向他急射来,于是他拼命的向前跑,可是人的速度那能有光快,所以凌逸轩只能眼铮铮的看着光点射向他的额头。在他被光点射中的情况下,天上的阴云也散去,同时他也隐约听到了什么声音。
“叮……扫描生命体是否符合融合标准……”。
“叮……生命体含有残缺至尊血脉,灵魂完美,融合指度100%……”。
“叮……本源器开始灵魂融合…1…99融合完毕”。
只见凌逸轩的身体放出七色光芒,身体好像在发生变化。
凌逸轩的身上不停的照射出七彩光茫,身体好像发生着某种变化,只见在七色光茫的上面还不停的飘出似白似灰的气体。
凌逸轩的身体在被不停的改造着,就这样一夜过去了。当清晨的阳光撒到大地上,微风吹拂着,仿佛说明昨天的一切好像从来没有发生过。
“啊…我这是怎么了?我昨天好像遇到了天上有一大片阴云,然后有一道金光向我飞来,然后我就没有意识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凌逸轩醒来了,他摸着还有痛的头有些疑惑的想到。
“宿主,你昨天是因为融合了本源至尊神器才晕倒的,为了在融合的过程中不伤害你的灵魂,所以就暂时的让你晕过去。”突然有道声音响起。
啊的一声凌逸轩被这一道声音吓的又坐到了地上,凌逸轩声音有些颤抖的说道:
“你是谁?快出来。”
凌逸轩虽说不信鬼神之说,但这突如其来的声音还是把他吓了一跳。
“宿主,我就是本源至尊神器的器灵,现在本源至尊神器和宿主你融合了,所以你就是本源器的宿主。”
那个声音再次说道。
“本源至尊器,是什么啊?还有,什么……你叫我宿主?”
凌逸轩语气有些古怪的说道。
“因为你的灵魂和本源至尊器融合了,所以本源至尊器就认你为主了,本源至尊器是天地诞生之初的一道本源之气,在天地诞生之初,天地间共有两道本源之气,一道化为无数宇宙,另一道也就化为了和主人你融合的本源至尊器,本源至尊器也可以说是天地间最强大的存在,无所不能。”
那个器灵用毫不掩饰的自豪和骄傲的语气说道。
此时的凌逸轩早已呆立在了那里,因为他的心中只有一道声音:天地间最强大的存在。他听到了这个声音,那不就是可以将他死去的父母复活吗。
接下来心中就有了抑止不住的狂喜和激动。接下来他就迫不及待的向器灵问道:“那你是天地间最强大的存在,那可以把我的父母复活吗?”
然而,梦想是美好的,现实是骨感的,接下来器灵的话让他气馁。
“不能,因为你的父母的灵魂已经到了轮回之地转世投胎。”
凌逸轩语气有些泄气的道:“你不是说你是天地间最强大的存在吗?怎么连复活人都做不到。”
不过那个器灵好像对凌逸轩的语气并不在意,淡淡的说道:“如果你执意要复活的话,也不是不可能,只不过因为他们已经转世了,就要把他们从新生的身体中的灵魂拉出来,所付出的代价就是失去前世记忆。”
听到了这个理由,凌逸轩也不在抱怨了,因为他不想要一个不认识他的父母。
可是接下来器灵的话又让他燃起了斗志。
“当然,因为你的原因你的父母转世到了神界,如果你努力修炼的话修炼成神,飞升神界也有可能找到你的父母。”
凌逸轩在心中说道一定要好好修炼。
凌逸轩又有些疑惑的问道:
“你说那个什么本源至尊器与我融合,但是为什么偏偏选择我呢?”
凌逸轩还是有点自知之明的。他的17年生活也就是平平凡凡的。他也就是一个普通人而已。可是本源至尊器为什么选择了他。
“因为你是在本源至尊器落下的区域脑域开发最大的。”
器灵说道,凌逸轩对器灵的话也没有在意,因为一听就是一个谎言。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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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第二十二章
这是要杀头的!
扑通!扑通!
林云心口狂跳,被强行按住的苍龙圣天诀,又一次不受控制的运转起来。
心口出的苍龙印,更是如火焰般灼烧起来,它已经忍不住了。
“那就让我看看,你到底能成长到什么地步!”
林云咧嘴笑了笑,不在强行压制苍龙圣天诀的冲动,毕竟他心中也是颇为好奇的。
上一次苍龙圣天诀有此冲动,炼化了血焰龙纹,让他的肉身达到媲美百纹圣器的地步。同时成就了苍龙圣体,将他根骨都给彻底改变了,那是开天辟地般的质变。
想要再来一次如此大的蜕变,或许相当困难,不过美好的事情总归是令人期待的。
林云心神微动,他盘膝而坐,苍龙圣天诀彻底爆发。
轰!
伴随着金黄色气息的涌入,林云心口出的苍龙印,疯狂颤动起来。身上一百道紫金龙纹,瞬间就绽放出耀眼的光芒,周身风雷涌动,电闪雷鸣。
吼!吼!吼!
一道道龙吟,更是在体内不停爆吼,浑身气血瞬间就沸腾了起来。
皮肤上泛起金光灿烂的色泽,那涌动得气息在体内流淌,犹如高温岩浆般不停的淬炼着肉身。
滋!滋!
肉身在在这等淬炼下,像是神兵利器般,接受着千锤百炼的锻造。
可以极为清晰的发现,与林云相比,江离尘等人身上的光芒完全无法与他媲美。就算其中最厉害的叶梓菱,也要逊色许许多多,体内的动静也远不如这般疯狂。
流窜到林云体内的金黄色气息,经过苍龙圣天诀的提炼,变得更为精纯细腻。
似乎,这种功法与神龙之气完美契合,其他人的剑诀,都只能做到极为粗糙的吞噬。
轰隆隆!
不一会,林云周身就有三道神龙之影凝聚成功,龙鳞密布,清晰可见,一双龙眼讪讪发光,神龙口中甚至吞吐着龙炎,极为神异。
“我的天……这怎么回事?”
秘境外观察着这一幕的苍玄府长老,全都看的瞠目结舌,直接给吓傻了。
饶是苍玄府主,也是头次见到这种情况,刚刚坐下没多久就吞噬了三道神龙之气,这TM还是人吗?
“慌什么慌,一点小场面罢了。”
苍玄府府主心中震惊,可面不改色,沉声呵斥道。
其他长老顿时不敢在说话,只觉得府主深不可测,这等场面都
能做到波澜不惊。
呼!
林云深吸口气,他之前脸上留下的伤痕,已彻底修复。俊朗如仙的无暇面孔,菱角分明,纤尘不染,泛着金色的光芒。
此时此刻,他能无比清晰的感受到,体内每一处细胞,骨骼,血肉和肺腑,都在欢呼雀跃,兴奋而贪婪。
尤其是苍龙圣天诀,它像是有生命般,无声无息的涌动着。贪婪的吞噬着金黄色气息,而后加以提炼,将这些气息精炼成金色的液体,液体则如高温岩浆在四肢百骸流淌。
这种感觉太美妙了,浑身上下,有着无法形容的畅快。
以前那些苦,真TM没白受!
林云心中实在忍不住,说了句脏话,想起以前修炼肉身时。每次都要死要活,九死一生,痛到让人绝望。
可若无这些基础,绝无今日这般收获,实在妙不可言。
没有压抑心中的狂喜,林云任由苍龙圣天诀催动,疯狂吞噬着四方金黄色气息。
半个时辰过去后,在林云周身已经有九道龙影环绕,这龙影闪耀着刺眼的光芒。各自散发着极为尊贵的威严,林云端坐其中,仿若九五之尊,隐约间居然有一缕帝王之威在绽放。
咦?
林云敏锐的察觉到这股帝王之威,他的武道意志,可和王道风马牛不相及。
有点意思,看来是沾了神龙帝国的光。
“舒服!”
江离尘率先睁开双目,脸上涌动极为兴奋的神色,只觉得浑身上下充满使不完的力量。
他这次整整炼化了四道神龙之气!!
那可是相当厉害了,几乎将他给撑满了,至少得两三个月才能彻底消化。
此间际遇之后,怕是得一飞冲天,半年之内就可以晋升神丹境。
“哈哈哈,爽!”
人逢喜事精神爽,想到得意之处,江离尘忍不住大笑起来,嘴角带着丝嘚瑟。
他目光一转,却发现早一步醒来的冯章和刘青严,目光呆滞,张大嘴,看着某个方向说不出话来。
与他自己的意气风华相比,显得颇为失落。
哦?
他们两人可能只炼化了三道神龙之气,甚至两道也有可能,远不及他。
看来大师兄的位置,还是相当稳的。
江离尘面露笑意,走过去道:“两位师弟,在看什么?”
“自己看。”
刘青严面无表情,淡淡的道。
哟,还来脾气了!
江离尘笑了笑,如其所言,将目光朝两人所指的方向的看去。
哗!
他瞬间就被金灿灿的光芒刺花了眼,只见林云盘膝坐在虚空,不知何时,已然有十三条龙影在他周身汇聚。
光芒璀璨,交相辉映。
“我尼玛……怎么这么刺眼!!”
江离尘直接就看傻了,本能的伸出手,挡在了双眼之上。
等到双眼微眯,细细看去,他数了数,那龙影不多不少刚好十三条,且林云身上气息平稳,光芒涌动,没有丝毫见底的迹象。
他瞬间就看傻了,被惊愕的说不出话来,张大的嘴,就是无法闭上。
这TM怎么可能!!
十三道神龙之气!!!
还没有见底!!
他心中的惊愕和震撼,已经无法用言语来形容了,整个人直接就傻眼了。
其炼化四道神龙之气,就感觉拼掉了半条命,好死不活才撑过来。林云居然轻轻松松,就炼化到了十三道神龙之气,这差距……未免太大了点。
良久之后,江离尘才讪讪道:“云师弟太吓人了,没法比,没法比,你们都炼化了几道神龙之气。”
“五道。”
“五道。”
冯章和刘青严,几乎同时说道。
江离尘嘴角抽搐了下,脸色有些尴尬,这是星君的极限了。
“大师兄,你呢?”刘青严笑眯眯的道。
江离尘讪讪笑道:“还行,还行。”
“在看什么?”
后方传来一道清脆悦耳的声音,像是冰山中流淌的清泉,叶梓菱缓缓走来。
在她身后,有八道神龙之影,正在缓缓消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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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第二十三章
此时,肥婆之所以如此看卫小北,是有理由的。
昨天和她一起商议谈判对策的人,只有集团副总裁、投资顾问和卫小北,集团副总裁和投资顾问都是外地人,别说和江州体制内的人没有过接触,就是连江州都几乎没来过。
而卫小北,除了是江州人,还和赵晓兰有了接触,以赵晓兰的特殊身份,她一旦晓得昨天商议的对策,那楚恒知晓也是可以想象的。
如此,在谈判失利的情况下,肥婆不由对卫小北起了疑心,这小子是唯一具备作案条件的人。
看肥婆注视自己的目光,卫小北似乎想到了什么,心里顿时感到严峻,肥婆在怀疑自己,怀疑自己是内鬼,怀疑自己给江州方面通风报信了。
这可不是好玩的,以肥婆的多疑性格和做事的冷酷手段,一旦被她认定此事,自己就彻底完了,这些年的付出就白搭了。
想到这里,卫小北心里愈发紧张,不行,坚决不可以,绝对不能让肥婆对自己有任何疑心,必须彻底打消她对自己的猜疑。
卫小北的脑子飞速转悠着,琢磨着对策。
肥婆这时道:“小北,今天谈判的事,你觉得奇怪不?”
“奇怪,十分奇怪,甚至,我感到很诡异。”卫小北点点头。
“既然诡异,那你有没有想到什么?”肥婆道。
“我想到了两点,第一,楚市长是谈判高手,他揣摩透了我们的心思和心理,甚至,他对我们的底线都有个准确的判断;第二,那就是他预先知道了我们的底线,所以才会步步紧逼一直掌控着主动。”卫小北道。
“那你认为,这两点,哪一点可能性更大呢?”肥婆慢条斯理道。
卫小北道:“按照通常的思维惯例,我会认为是第二点,但知道我们谈判对策的人只有你我和集团副总裁以及投资顾问,我们都不可能把这内容泄露出去,所以,我只能认为是第一点,而且,我之前也了解到,这位楚市长做事十分精明,经历十分丰厚。”
肥婆皱皱眉头:“楚市长做事再精明经历再丰厚,哪里会那么巧正好精准地判断出了我们的底线?”
卫小北道:“虽然这可能性很小,但还真就被他误打误撞上了,目前来说,我认为这是唯一的解释。”
肥婆看着卫小北不语,显然卫小北这话没有说服力。
卫小北大致猜到了肥婆的心思,诚恳道:“姐,我想,你现在可能会怀疑我什么,认为是我有意或者无意把我们昨天商议的对策透露
了出去,因为我是知情人中唯一具备这条件的人。
但是,姐,你想想,以小北追随你这么多年对你矢志不渝、忠心耿耿的深厚感情,以你所了解的小北的做人做事品质,以你在集团里对我的高度信任和重用,我能对你有一丝一毫的背叛吗?我能干这种卑鄙无耻的事情吗?我有什么理由去做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呢?
再说,从昨天到现在,我们一直在一起形影不离,我即使想做,又能有机会吗?何况在我心里,集团和你的利益高于一切,我对你的忠诚,是恨不得用刀子把心挖出来给你看的,如果现在有刀子,我真的想这么做……”
卫小北一番话说得诚恳诚挚之至,不由打动了肥婆的心,不由让肥婆的思维有些动摇,是啊,他虽然具备作案条件,但却不具备作案动机,谈判失利对他是没有什么好处的,何况他跟了自己这么多年,自己对他还是了解的,他似乎真的没有理由去做对他没有任何好处的事情。
这样想着,出于下意识的主观心理,肥婆不由想打消对卫小北的怀疑,她十分不愿意相信卫小北对自己不忠诚。
但肥婆又感到困惑,楚恒再精明再厉害,也不可能这么巧摸透自己的底牌啊,如果问题不是出在卫小北身上,那会出在哪里?难道是见鬼了?难道这其中还有其他什么道道?
肥婆一时想不灵清,决定把这事先放一放,决定安抚一下卫小北,于是冲他笑了下:“小北,你想到哪里去了,我只是和你分析此事,并没有怀疑到你的意思,你跟着我这么多年,我对你一直是很信任的,我当然相信你对我的忠诚和感情,你刚才这番话,实在是想多了……”
虽然卫小北觉得肥婆这话未必都是发自内心,但既然她这么说,说明对自己的怀疑还是打消了很多。
卫小北暗暗松了口气,也笑了下:“姐,对不起,我误会你了,和姐的宽广胸怀相比,小北实在有些小肚鸡肠。”
“哎,不要这么说,在我眼里,你可从来不是小肚鸡肠的人,是要担当大任做大事的,你在苏城中天集团一直干地不错,我相信到了江州,以你过去的经验和现在的能力,你会做地更好,我也会继续扶持栽培你……”肥婆安慰鼓励了卫小北几句。
卫小北做感动状:“姐,你对小北的好,小北今生今世牢记在心,在小北心里,姐和集团的利益永远是第一位的,小北肝脑涂地也要报答姐对我的好,绝对不会做任何让姐失望的事,一定不会辜负姐对我的深切期待。”
“嗯,那就好。”肥婆点点
头,出于两人的关系,出于她对卫小北的宠爱,出于极不情愿的主观心理,她现在不由打消了对卫小北的猜疑,但却又暗暗决定,江州中北集团成立后,有必要给卫小北搭配一个自己信得过只对自己负责的副手。
其实在苏城中天集团,肥婆也是这么做的,只是卫小北觉察了此事,做事十分谨慎,特别在私生活方面,肥婆没有发现任何卫小北对自己和集团不忠的事情,相反,卫小北把集团管理地井井有条,经营业绩蒸蒸日上,生活作风也十分规矩。如此,肥婆愈发信任宠爱卫小北,才会让他在江州担此大任。
不过,虽然如此,因为发生了今天的事情,生性多疑的肥婆却又有了派人暗中监督卫小北的打算。
下午,之前那个大项目的正式合作协议和刚谈妥的30亿的大项目投资意向书同时签约,骆飞和肥婆作为双方最高代表出席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结束后,江州方面在江州宾馆举行了隆重的庆祝宴会,宴会上,骆飞、楚恒和肥婆、卫小北等人频频举杯,都满面春风谈笑风生。
江州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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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第二十四章
“芙儿姑娘你有恩于龙言冰所以我才于礼相待,若是你拿着鸡毛当令箭那就别怪我翻脸不认人。”顾西凉转身欲离开,芙儿站起身。
“你站住,当初你搅乱我们拜堂,如今又和我抢王妃的位置……”顾西凉打断了芙儿的话。
“没有和你抢位置,只不过是你怕失去这个位置而已,我无心和你争辩,你走吧!”顾西凉明白深爱一个人的感觉,若是失去是何等的凄凉?他们二人已经拜过堂,她已然是龙言冰的妻子是不争的事实。
“没有抢?那你为什么要回来?他明明说回保护我,可是如今他看都不看我一眼,都是因为你,都是因为你……”顾西凉看着泪眼婆娑的芙儿,这一切的确和自己有关系,他?算了,他已经恢复记忆有自己的想法,自己又怎么能左右得了他?
“你应该同龙言冰好好谈一谈,他已经不是你救的时候那个龙言冰了,他恢复了记忆,他是那个叱咤风云的人物,并不是我们可以左右的了的。”顾西凉转身离开,芙儿愣在原地,怪不得他看都不看自己一眼了,还真是够绝情的。
“凉凉,这个芙儿姑娘有恩于王爷,你就不怕王爷会对她日久生情么?”顾西凉看着香秀,自己从未想过这个问题,不过想想又感觉可笑,龙言冰那样的千年大冰雕怎么会被轻易感动?
“就算日久生情也不是现在,他现在公务缠身哪还有时间日久生情啊!”顾西凉喝了口茶淡淡的道。
“等王爷被抢了去,你就该知道后悔了。”顾西凉看了一眼香秀摇了摇头,如今这样安逸的时光好像回到了刚刚遇到龙言冰的时候,比如安静,只不过经历这么多,自己不在那么没心没肺了。
“怕什么!我们小凉儿可是很抢手的。”不知何时左翼出现在门口,顾西凉看了一眼香秀,很久之前顾西凉就知道香秀似乎对左翼有一丝感情,只不过她深深埋在了心底。
“公子。”顾西凉在香秀的眼中看到了海洋,就如最开始的自己见靳轩一样,此时香秀的心应该如小鹿乱撞一般。
“香秀,你去休息吧!我有话同左翼讲。”香秀点了点头出去将门带上了。
“什么事这么严肃?还让她出去?”顾西凉见香秀离开看着左翼,突然那么一瞬间顾西凉想起了禹倌赫,手情不自禁的摸了摸脖颈上的吊坠,那个带有一张娃娃脸的男孩子,顾西凉不禁湿了眼。
“左翼,你也知道我应该没有多少时日了,我现在最放心不下的就是香秀这个傻丫头,龙言冰是个木头,他是不会给香秀寻
一个好人家的,我若离开,你能不能收了香秀,好好待她?”左翼本一张轻浮的表情变的凝重。
“你这是在交代遗言?把一个丫头托付给我算什么?小爷可是要浪迹天涯的,这偌大的龙府才是她的归属,跟着恐怕不合适吧?”顾西凉看着转变非常快的左翼知道他有些不悦。
“你可知道香秀心悦与你?”顾西凉想知道左翼的想法,若是他不喜欢香秀,便给香秀寻个好人家。
“心悦小爷的人多了,她算什么?你不要乱点鸳鸯谱了。”左翼推门离开,剩下顾西凉一人站在原地发呆。
左翼推门出来后心中有些恼怒,她明知道自己心悦于她,她尽然还给自己留下个女人?左翼越想越来气,大步离开了龙府。
顾西凉看着生气离开的左翼,自己就这么一提他怎么这么大火气?吃炸弹了么?真是的不喜欢就不喜欢嘛!何必生这么大的气?
左翼走后顾西凉有些后悔,毕竟他桀骜不驯还是个皇子,他怎么会因为自己的嘱托而屈身于香秀?是自己欠考虑了。
夜里顾西凉睡的不是很安稳,一直在冒冷汗顾西凉也不知是做了噩梦,还是生病了?寒萧看着顾西凉瑟瑟发抖的模样。
“大限将至。”季化没有听清寒萧说什么,看了看顾西凉房间的方向。
“公子你说什么?”寒萧抬手,掌心冒出一摊红色火焰,火焰向着顾西凉飞去,顾西凉感觉到一丝温暖,昏昏沉沉的睡了下去。
“季化,通知司陌川顾西凉没有死,龙言冰也没有死。”季化愣愣的看着寒萧,终还是没有开口,寒萧做事情从不说为何,而且他说过吩咐什么就做什么别多话,只是这顾西凉也算是他的半个女儿了,他怎么总是给一点温暖,又泼一桶冷水?
夜里龙言冰回来的时候顾西凉睡的正香,仔细一看才发现顾西凉头发都有些湿了,龙言冰上前摸着顾西凉的额头,赶紧用被子将顾西凉裹好。
顾西凉窝在龙言冰的怀里睡的很香甜,龙言冰整个人一动不敢动,很怕打扰了顾西凉的清梦。
天没亮龙言冰将顾西凉用棉被裹好转身离开,并吩咐下人晚些请大夫过来,章献芝也不知去了何处,几日过去了一点消息也没有,寻人蝶已经放出多只。
此时定国皇宫内,司陌川听到龙言冰回到了寻国勃然大怒,司陌川是个心思缜密的人,龙言冰坠崖后他派人到涯底寻找过尸体可是无果,司陌川就有些怀疑,邱云站在一边没有做声,司陌川看了一眼邱云。
“还有
何事?”邱云知道顾西凉没死的消息若是同司陌川讲,他必定会出兵。
“皇上……顾西凉也在寻国。”而出于对司陌川的忠诚,邱云还是如实告知了司陌川,邱云在司陌川眼中看到一团怒火,那怒火比听到龙言冰没死要烈焰的多。
“凉凉?”司陌川只是眼神中透露出怒火,却异常的平静,邱云有些狐疑,从顾西凉死后司陌川经常在院子里看着鳞兽,那副悲伤的表情中是没有任何夹杂的,而如今这副样子难道是因为得知顾西凉还活着很开心所以才会有这副表情么?
她果然没有死?顾西凉死后司陌川也怀疑过只是没有任何依据,然而她果然没有死?
“吩咐下去调兵择日攻寻国。”邱云知道该来的总会来,他不会放过顾西凉,更不会允许龙言冰还活着。
“是。”邱云没有反驳的权利只能服从,顾西凉死后司陌川的武功大增,一有不顺心就会有人人头落地,忠逆良言他都听不下去。
司阮躲在门口听到后小心翼翼的离开,必须要尽快通知言冰哥哥才行,司阮回到寝宫收拾几件衣服拿了些银子偷偷的溜出了皇宫向寻国而去。
龙言冰每日都是深夜回来天没亮就已经离开,有的时候顾西凉根本就不知道龙言冰有没有来过,顾西凉坐在院落里看着一地落叶,时间过的飞快,自己离开司陌川已经快3个月了,这三个月里是自己最幸福的时光了,龙言冰虽忙无暇顾及自己,但是毕竟还可自己爱的人在一起不是么?
顾西凉拿出龙言冰藏起的发簪,顾西凉看着发簪失了神,有些事情在一开始就已经注定好了,他就没想过让自己离开,而自己傻傻的一次又一次与他分离,还好上天眷顾有情人,兜兜转转又在一起。
龙言冰处理完手头的事情回来走到门口就看见顾西凉拿着发簪发呆,龙言冰走到顾西凉身后。
“你还想离开么?”顾西凉抬头看着眼光下的龙言冰,阳光下顾西凉看不清龙言冰的表情,只是突然间感觉很是幸福,顾西凉坐在椅子上抱住龙言冰的腰身。
“那个时候你就钟情于我为何不留住我?”龙言冰摸着顾西凉的头,自己没有告诉留她么?自己不止一次留她,只是她忘记了而已,不过没关系,以后二人会永远在一起。
“不重要,你现在不是在我身边么?”顾西凉抬头看着龙言冰,这个家伙有的时候真的很不善言辞,做的事情又让人匪夷所思,真的是很直的直男,永远也掰不弯。
龙言冰摸着顾西凉的秀发,司陌川翻调动了城
边的兵,恐怕这一战在所难免,只是此时他的凉儿身体虚弱,龙言冰什么事情都没有告诉顾西凉,都是只身在处理。
“凉儿,等我处理完寻国的事物,一切安排妥当以后我们就离开好吗?”顾西凉抬头看着龙言冰,怎么感觉他今日异常的惆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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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第二十五章
叶心仪道:“其实我不想去的主要原因是,这闺蜜的前夫也是我大学同学,上学的时候大家关系都很好,这前夫当时苦追的我闺蜜,两人结婚后,前夫在一家公司做小职员,收入一般,闺蜜呢,又喜欢穿衣打扮玩,花销大,于是就一直对他不满意。
后来闺蜜在一个场合结识了一位有钱的鳏夫,鳏夫垂涎闺蜜的美色,对闺蜜出手很大方,满足了闺蜜在物质上的需求,一来二去两人就好上了,于是闺蜜不顾前夫的苦苦哀求,孩子也不要了,硬是离了婚。今晚这喜酒,就是那鳏夫和闺蜜的,你说我去参加有意思吗?想起我那前夫同学,心里很不是滋味,心里实在欢庆不起来的。”
听叶心仪这么说,乔梁理解了,感慨道:“哎,你参加这喜酒,心里还真是很不舒坦,确实有些尴尬。”
“谁说不是呢,哎,可是我又不能因为这个让闺蜜生气,于是只好……”叶心仪叹息道。
说话间到了宿舍门口,乔梁打开钥匙边开门边又随口问了一句:“今晚去哪里喝这尴尬的喜酒?”
“在一家五星酒店……”叶心仪接着说了酒店的名字,乔梁一听乐了,“我正好也要去那家酒店的,老三和女朋友有重要客人送行,那客人很能喝,他们俩应付不了,让我去陪酒。”
“呵,好啊,我们一起去好了。”叶心仪道。
“行,回去洗把脸,同去。”乔梁道。
“好的。”叶心仪打开门进了宿舍。
乔梁进了宿舍,洗了把脸,换了身衣服,然后出来,等了没几分钟,叶心仪出来了,两人下楼打车直奔那家五星级酒店。
路上,乔梁突然想到,卫小北今晚也会在那家酒店餐厅,参加骆飞的招待晚宴。
如此一想,乔梁心里不由一顿,下意识冒出一句:“真巧啊……”
“什么真巧?”叶心仪问道。
“额,我是说,我们今晚在一家酒店吃饭,很巧。”乔梁敷衍道。
“嗯,是有点巧,我闺蜜今晚邀请的客人其实不多,就摆了一桌,都是要好的朋友。”叶心仪道。
“哦,哪个房间?”乔梁道。
叶心仪告诉了乔梁,乔梁一听笑了:“确实很巧,老三订的房间在你们隔壁,不然到时你来我们这边喝杯酒?”
“喝酒就免了,不过,如果我在那酒桌上感觉不舒服的话,会去你们那边坐坐,避开那种尴尬气氛。”叶心仪道。
“不喝酒不准来,那客人很能喝,到时候你灌他三
大杯白酒。”乔梁道。
叶心仪冲乔梁撇撇嘴:“去你的,我可没你那酒量,我陪聊就可以,陪喝不行,再说也有些日子没见老三了,还有他女朋友也在,到时大家一起聊聊也不错。”
“那好吧,不过我提醒你,你可不要勾.引老三啊,不然她女朋友会吃醋的。”乔梁道。
叶心仪冲乔梁打了一拳:“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你给我闭上那两片子。”
“我就不。”
“不听话我找根针给你缝上。”
“你敢给我缝上,我也给你缝上,不缝你上面的……”乔梁坏笑道。
叶心仪经常被乔梁调.戏,当然明白他这话的意思,顿时恼羞,两个小拳拳欢快地敲打着乔梁。
乔梁一边呲牙咧嘴,一边却不停想着卫小北……
到了酒店,乔梁和叶心仪从大堂沿着螺旋楼梯往餐厅走,乔梁跟在叶心仪后面,边走边抬头往上看。
突然乔梁道:“小叶,停下——”
“干嘛?”叶心仪停住,回头看着乔梁。
乔梁神情严肃道:“看着我!”
嗯?叶心仪眨眨眼,不知道乔梁为何突然这表情,为何说这话。
叶心仪莫名看着乔梁:“看你干嘛?”
乔梁不说话,继续严肃地看着叶心仪,目光的余角却在扫着叶心仪后面,此时,骆飞、钱伟山正和肥婆、卫小北等人谈笑着往餐厅走,卫小北看都没看这边。
叶心仪更莫名了,皱眉看着乔梁:“你到底怎么回事?”
乔梁继续不说话,表情继续严肃。
叶心仪大惑不解,一直皱着眉头。
一会乔梁舒了口气:“我让你看我,是看我俊不俊的。”
噗——
叶心仪哭笑不得,冲乔梁就是一拳:“神经,我看你是典型的神经,犯病了!”
乔梁揉揉被叶心仪打的地方:“今天你打了我不少拳,赚大了。”
“哼——”叶心仪撇撇嘴,接着转身继续爬楼梯。
进了餐厅,没看到骆飞一行,他们进房间了。
乔梁冲叶心仪点点头:“去吧,各吃各的,不喜欢在那里呆就过来找我们。”
叶心仪点点头,过去了,
乔梁进了老三订的房间,客人和老三、童童都到了,就等他。
看乔梁到了,老三吩咐服务员上酒上菜,开喝。
因为是给客人送行,老三、童童和乔梁
盛情给客人敬酒,老三和童童酒量不大,喝酒以乔梁为主。
几番下来,乔梁和客人都喝了不少,酒桌上的气氛很热乎,充满友好和谐的气氛。
期间,乔梁告诉了老三和童童叶心仪在隔壁喝二婚喜酒的事,他们听了点点头,叶心仪参加这种喜酒也确实别扭。
过了一会,房间门被推开,叶心仪进来了。
看到叶心仪,老三和童童热情招呼,又给客人介绍叶心仪。
叶心仪脸色红扑扑的,和大家打过招呼,摇摇晃晃在乔梁身边坐下。
乔梁闻到叶心仪身上酒味不小,皱皱眉:“喝了不少?”
“唉,没办法,他们非要我喝,说喜酒不醉人,不喝不行,这个提那个敬的,我虽然努力不多喝,却还是逃不掉……”叶心仪无奈苦笑。
童童给叶心仪倒了杯水,热乎道:“姐,多喝点水。”
“嗯,好的。”叶心仪忙道谢,友好地看了童童一眼,又看看老三,赞道,“你俩郎才女貌,真般配。”
童童开心笑了,老三也一咧嘴。
然后客人和童童、老三交谈起业务,叶心仪小声对乔梁道:“今晚老骆和老钱也在这里吃饭的。”
乔梁眼皮一跳:“哦,你看到他们了?”
叶心仪摇摇头:“没,我出来的时候,遇到市府办的一个人,他告诉我的,说老骆今晚在这招待一位重要投资商的。”
“嗯。”乔梁点点头,接着又举杯和客人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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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第二十六章
看到王雨萌如此伤感的样子,黎南有种想要立刻向对方承认自己身份的冲动。
可是最终,黎南还是忍了下来。
“原来如此,能够有你这样的徒弟,你师父在天有灵,必然也会十分欣慰的!”
黎南颇为感慨地说道。
王雨萌苦笑,“但愿吧。”
随后,王雨萌又说道:“既然无法拜您为师,那我就不打扰了,告辞了。”
王雨萌说着,转身便要直接离开。
在王雨萌看来,对方已经说得很清楚了,需要自己拜师才能与自己结识,讨论武道。
既然自己无法满足对方的要求,那王雨萌便不便再浪费对方的时间了。
只是,还没等王雨萌迈开脚步,却只听身后却是又传来了对方的声音。
“我这两天应该都会在这家酒楼里住下,如果你有时间的话,随时都可以来找我!”
听到这话,王雨萌的脸上顿时一阵惊喜。
对方这话已经很明显了,他已经同意跟自己结识了!
一想到自己以后又多了这样一位顶级强者作为朋友,还能够一同交流武道,提升自己的修为,王雨萌的心中就忍不住地一阵兴奋。
“多谢了!”
王雨萌对着黎南笑着说道。
等王雨萌离开之后,黎南便将那店小二喊了过来,将一张十万面额的真武金递给了对方。
“客官,您这是……”
那店小二有些不明所以。
“给我开一间房,我可能要在这里住上几日。”
黎南随口说道。
“原来如此,不过只是住房的话,远远用不了这么多钱的。”
店小二笑着解释。
“没事,剩下的,就当是替刚才那个姑娘,赔偿这店里的损失了。”
刚才王雨萌与吕豹决斗的时候,将这店里的桌凳之类的东西打坏了不少,这个钱,黎南打算替王雨萌拿出来,也算是让黎南无法与对方相认的心情稍微好受一些。
“这……这也太多了!那那那……多谢客官了!”
店小二简直是激动得不行,对于黎南的态度,也是更加地恭敬起来。
刚才这店小二就觉得眼前这位客人身份非同一般,如今看来,果然如此!
随手就能豪掷十万真武金,这绝对不是一般人啊!
店小二拿了前后,便兴高采烈地跑回了柜台那边,将这个天大的好
消息告诉给了老板。
那店老板刚才还才惆怅着自己今天真的是倒了大霉,才会遇到这种事情,东西被砸了不说,关键是两边的人他一个都惹不起。
随后当他听到店小二的讲述之后,整个人简直喜出望外。
“多谢客官!多谢客官!”
老板远远地便冲着黎南作揖行礼。
黎南只摆了摆手,便直接去了后院的客房处。
另外一边。
王雨萌刚一回来,之前的那绿衣女孩便直接朝着她跪了下来。
“多谢恩人救命!”
绿衣女孩十分感激地说道。
王雨萌一把将她扶起,“好了,举手之劳而已,你不用太放在心上!谁让那些人这么无耻,身为城主府的人,光天化日之下,竟然就敢做出如此过分之事,简直是太可恶了!”
绿衣女孩叹了口气,无奈地说道:“没办法,他们都是城主府的人,其实都是在替城主大人做事的,我们这些普通人,根本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的,我其实,并不是第一个被他们盯上的人了……”
“可恶!”
王雨萌气得直拍桌子。
“身为一城之主,理应造福百姓才是,可是这个城主倒好,竟然仗势欺人,鱼肉百姓,连你这么年轻的小姑娘都不放过,简直是色胆包天!该死!简直该死!”
王雨萌本身就是那种正义感爆棚的人,此刻听到绿衣女孩的诉说之后,整个人顿时怒不可遏,只恨不得立刻就冲到城主府里去,把那个城主的脑袋拧下来。
一旁的张震也是满脸的怒容。
“这个城主简直就是一个禽兽,畜生!这种人,真不配活在世上!”
张震愤怒地说道。
这时,绿衣女孩又一脸怯懦地说道:“其实,城主他之所以要抓我,并不只是贪图美色这么简单……”
听到这话,王雨萌跟张震都是不由得一愣。
“这是什么意思?”
王雨萌疑惑地问。
只见那绿衣女孩顿了顿,便接着说道:“其实,城主大人之所以抓我,是为了要……献祭!”
“什么?!”
王雨萌与张震的眉头都是同时皱了起来。
他们本以为,那个城主就只是一个色令智昏的色胚而已,却是没到,现实比他们想象得要更加复杂!
“献祭?献祭给谁?”
王雨萌赶忙追问道。
她本能
地觉得,这件事情只怕是很不简单。
她与张震他们来到这石洲,本来就是为了要历练而来的。
这一路上,他们的历练大部分情况之下,都是源自于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而眼前,这显然就有着一个巨大的阴谋摆在这里,王雨萌自然不会错过这个历练的好机会。
张震跟王雨萌一样,也是显得十分兴奋,等待着绿衣女孩的回答。
只是,那绿衣女孩却是摇了摇头,“这个,我也不会很清楚。我只知道,之前那些被城主府带走的人,最后都没能再回来……”
“还有其他人已经被献祭了?!”
王雨萌皱眉。
绿衣女孩点头,“没错,只我知道的,至少就有二三十个人了吧!”
“这么多!”
王雨萌惊叹。
“是啊,而且基本上都是跟我年龄差不多的……”
绿衣女孩似乎是想到了什么恐怖的事情,脸上满是惊恐之色。
王雨萌只感觉不可思议。
这么多豆蔻年华的少年少女遭遇了这种事情,结果却没人出来管,这简直是太令人发指了!
可仔细想来,王雨萌才终于明白过来。
这件事情本身就是城主府所为,在这整个青石城中,城主府就是最高统治的存在,还能指望谁来替那些无辜的受难者伸冤呢?!
“真是岂有此理!你放心,既然这件事情我看到了,那我就绝对不会坐视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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