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蒹葭皇朝》 蒹葭 翼阳城外泗水河畔,秋风渐凉,大片大片枯黄的芦苇在滩淤浅水间随风摇荡。 “芦苇依水而长,从河泥中拔出纤细的枝杆,似乎风儿微微一吹便会断腰折身,但是只要几千根、几万根拥在一起,纵使风再烈,也不过是带来一阵呜咽,吹散些许芦花罢了。”白衫似雪,衣裾翻飞,中年男子着薄薄长衫立于凉风袭人的泗水河畔,指着不远处的芦苇荡向身后的追兵淡淡讲道。 说是“追兵”,其实言之有过,因为有“逃”才有“追”,可是中年男子根本没有想过要逃,他既怀“超世志”,向往“无上道”,就早做好了殉道的准备。 追兵俨然静待,刀在鞘,箭藏匣。毕竟前面的中年男子只是个文弱书生,纵使施教广于天下,门生播至四海,但是在皇权的重矢下也要被洞穿身死。黑牛皮制的甲胄,在水汽颇盛的河边,已附着上一层寒霜“白纱”,尤其此时日暮长河,冷气尤入肌骨。 追兵里走出个青年,身穿文史袍,显然是个文吏,他走到中年男子身后十余步,躬身深拜:“学生孟学礼,见过伍师。” 中年男子轻咦一生,回身打量,眼前青年微蓄短须,眉正鼻直,颇有风姿,心中一动,问道:“可是孚瑞阁济宁十二年的学首孟潜?” 孟学礼心中微暖,躬腰更深,“正是学生潜,伍师识吾,幸之甚之。” “嗯,姿态甚容,品貌俱佳,良材可雕”中年男子微微露出笑容,刚想再勉励几句。队伍里噌噌挤出个冉须大汉,皂角色的利落褂衫,临腰一条虎啸铜制束带,耳边立枝雀尾翎羽,正是刑部专职审辖提司,近前就咆哮道:“你们这两个酸儒,废话忒多,伍瞳伍适远,束手就缚,跟洒家回京受审”。说完一口浓痰又快又急,飞过丈余投入泗水。 中年男子提眼瞧他,微微一笑“你定不是德牧社的武生。” 皂角大汉黝黑的面皮居然也有些许泛红,故而恼羞续之咆哮:“老子摸爬滚打半生,就是瞧不起学院生出的白皮孬种,嘿嘿,老子床上功夫了得,床下功夫更是要得。” 中年男子微怔,稍入沉思,不再理他。皂角大汉也无意多言,冷声吩咐左右:“来人,绑了这厮,回京述职”“慢,陛下吩咐,是‘请’不是‘抓’”孟学礼急忙阻止粗鲁军士,黑脸提司也似心有顾忌,冷哼一声退到旁边。 孟学礼上前几步,又是一躬,然后立身正视中年男子,正色道:“伍师乃当世大贤,圣天子命学生代其问道。陛下常闻伍师言‘民重君轻’,便欲知到底民重重几何,君轻又轻几分,伍师可否细细衡量一番?” 中年男子长吸一口气,冷冽的寒风流过鼻道,涌入胸腔,暖暖的肺腑被冷气一激,顿时引得全身微微一颤。良久,中年男子才呼出已被温热的冷气,望着滚滚泗水一字一字清晰地说:“民重重若千钧泗水,长流不息;君轻轻如水上鹅毛,可有可无。” “大胆狂徒,亵渎皇权,该斩!”孟学礼摇头苦笑时,黑脸提司已经咆哮而出“贱民就是杂草,老子擦屁股都不用的东西。” 中年男子斜眼眺了一下言语污浊的大汉,面色凛然:“提司大人刚说自己摸爬滚打半生,想必也非出身富贵家。那以大人的贫寒出身,之前也算是茅厕门前一杂草了” 黑脸提司一怔,自是词穷。中年男子接着道:“纵使生民如草又如何,面前莽莽芦荡不就是一根根苇草汇成。可是待得芦苇横江,便能使行船迟滞,上下难行。” 孟学礼微有沉思,黑脸提司倒是起了蛮性,夺过身边军士刚点燃的火把,高高一抛便入了苇荡。秋天的芦苇干燥易燃,火光顿时高涨,火借风势,由北向南席卷而去。苇杆中空,烧裂时噼啪作响;芦花轻柔,灰絮燃尽后漫天飞扬。 黑脸提司哈哈大笑:“再多的草还是草,一把火烧的毛都不剩。” “这又何必呢?烧得尽吗?来年又是一片更深更密的新苇荡。”中年男子望着烧红的天色,喃喃低语。 “伍师,随我们回京吧!见了陛下,也许尚有转机。”孟学礼上前劝说。中年男子没有答言,只是默默转身,走向旁边的一座矮轿,躬身而入。 “奶奶的,囚犯还有轿坐。”黑脸提司又吐了口浓痰,大吼道:“囚犯束手,开拔回京!” 这时轿帘微动,中年男子伸出手向孟学礼招了招。 孟学礼上前躬身道:“伍师,唤学生何事?” 中年男子淡淡的声音从轿里传出:“潜,来年可否代我来看看这泗水畔边的新苇?” 孟学礼一怔,顿时明白中年男子已有死志,眼角顿时微微泛红:“能代伍师临江赏芦,是学生之幸。” 中年男子呵呵一笑,“潜,明年的新苇可就有更为雅致的名字了。芦未挂穗为蒹,苇草初生为葭。故可称新生的芦苇为‘蒹葭’啦” “蒹葭蒹葭”孟学礼站在原地念着这个颇为陌生的称号,轿子却已经走远了。远远传来中年男子特有的低醇嗓音“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孟学礼怔怔地站在原地,似是在回味中年男子的话语,直到冷风吹起了他的鬓发,才抬起头来。 向前看去,是重重兵甲包围中,奔向大煜国都翼阳城的矮轿。 回身望去,是滔滔不息竞流着,奔向东海之滨龙首湾的泗水。 泗水河南北两岸本是同样密匝的芦苇荡,此时却面临不同的命运。南岸的芦花仍旧随着清风徐徐摆动,可北岸的苇荡却已燃尽大半,远远看去,竟是红过了西天的一抹残阳。 也许细弱的芦苇草还是抵不住一根炙热地火把,但是今夕的大火烧断了苇杆,飞灰了芦花,明岁的蒹葭却在灰烬造就的肥沃河泥中继续生根串茎。 第一章盲公子 竹杖敲击青石板发出“哒哒”的声响,在薄雾弥漫的拂晓显得格外清脆。 花园小径上走来名青年,二十多岁的年纪,颇高的身量,手里一根等身长的竹杖点在露水湿滑的石面上。他貌似是个盲人,但是却行得颇快,三两步便转过一座瘦石假山,绕过一池游鱼清水,便遥见串串花圃将一栋木楼掩映在团团锦绣之中。几园花草品种繁杂,虽无甚名贵仙株,可在长枝短叶地相互穿插,她红我绿地恣意搭配间却出落出不着匠心的天然之美。秋来月余,菊花正是得时,于是最普通的金菊独占了不少颜色。 “呵呵,公子早!”正对面的一园花圃里探出一个圆圆的脸蛋,稚气未脱的少女仍带着一点婴儿肥,汗珠儿润湿的弯弯鬓角老实地贴在小巧的耳侧,一对红樱桃坠在精致的耳垂下,随着少女招手一荡一荡。 “铃儿,小心脚下,别又踩折了花草。”软软糯糯的声音从另一个花圃里传出,随之又走出名少女来,年纪较圆圆脸要大些,约莫十八九的年岁。身段窈窕,长发稍稍扎起,露出一段乳白的后颈。眉目似是用工笔纤毫勾勒而出,飘动的眉角,微翘的鼻尖,柔和的唇线,恰有一番柔弱娇媚的风姿。“公子早!”又是软软糯糯的声音“公子怎么又穿旧衣,昨日绣云轩不是送来几套新样式的长衫吗,其中有件蓝底岫云衫着实漂亮的紧呢”。 盲眼公子微微一笑:“新衣穿不惯,旧衣更贴身。”说着正身转向圆圆脸身后的花圃,轻抬眉角,笑道:“园门前第三株木槿花只余两瓣,其左后第六棵盆菊蕊丝只余三根,铃儿,你又调皮了。” 连续被两人“教训”,圆圆脸顿时成了红苹果,皱起好看的鼻子抱怨道:“公子没有做盲人的自觉,明明眼盲,怎么能晓得这么细的?” 公子一怔,随即哈哈大笑:“骗你的,笨笨的圆脸丫头。” 圆圆脸愣了一下,随即娇憨地大叫:“骗人精,亏我这么相信你,公子也是坏蛋。”公子嘴角一撇,满脸得意,不置可否。 稍长的少女也掩嘴轻笑,却偷偷用眼角观察着公子。公子还是老装束,一身淡蓝长衫,水洗的有些发白。发髻别枝木簪,鬓边梳理得一丝不苟。脸颊稍显清瘦,于是面目就显得棱角分明了些。挺立的鼻峰下是微抿的嘴角,阖起的盲目上两条飞眉入鬓,料想那狭长的双眸若是能目光炯炯,该是多么英伟俊俏的男子啊!少女看着看着竟有些面上发烫。公子好像知道少女在偷瞧他,于是侧头道:“惜朝,等会到前堂来帮我读下院报,可好?”惜朝没想到公子突然和自己说话,心虚地摸了摸发红的脸颊,轻声答复:“嗯,惜朝净手后就来。” 公子不再耽搁,便抬步向花圃中的小楼走去,“哒哒”的竹杖声渐远。圆圆脸抢到小径中央冲着公子远去的背影,做了个大鬼脸。惜朝拍了拍圆圆脸的前额,娇斥道:“铃儿,别调皮了,我先去给公子读报。这里还有小半园的花草要修枝裁叶,就半个时辰的功夫便可做完。你小心些,别折了花朵”还欲再说,风铃儿早已经不耐烦:“惜朝姐,别啰嗦啦!快成老太婆啦!你快去给公子读报吧!快去快去这里包在我神剑小女侠的身上保证剑过留叶,哦,不对,是剑下留花。” 惜朝轻笑:“你啊!整天毛毛躁躁,怎么说也是德牧社的初等生了,怎么就无甚长进。”风铃儿吐吐舌头:“我当然没有惜朝姐的能耐,今年才十八岁就是孚瑞阁甲级班组的优生,我要是像惜朝姐一样衣行款款,我就不是叮叮乱响的风铃儿啦!呵呵!”,惜朝无可奈何,“随你,反正说你不过,你快快做来,午间公子要带我们外出游玩呢!”“当真,太好了!书院马上就要开课,还以为没有机会玩耍玩耍了呢!”说完一阵风地跑进花圃,剪刀纷飞间,叶落少许,花残无数,一时也算落英缤纷。 惜朝连忙喝止几句,又怕公子久等,只好担心着离去,心中可怜着那一园花草,没被昨夜的秋风吹散,却被这个顽皮女童摧残啦! 那栋花圃掩映中的小木楼分前后两进,后堂是公子平时雕刻的工作坊间,正通着花园曲径。前堂则是待客兼陈展厅,木质的大橱窗置于厅堂两侧,透过玻璃柜门只见一件件精美木雕或站或卧展列其中。因为橱柜都摆在了墙边角落,前堂中心便留出好大一片空地,此时公子搬了把木椅恰好不偏不正的放在地面最中央的位置。椅子是有着高高靠背的太师椅,可公子坐在上面却将腰挺得笔直,倒像是坐在板凳上。刺破晨雾的阳光从大敞的前门射进来,照在公子坐得笔直的身上,连带着方方的座椅和长长的竹杖,在公子身后投出老长一段光影 惜朝坐在公子左后一点,公子很高,影子便遮住了惜朝的上半身,只余那白荷绽放的裙裾和鹅黄蓝花的布鞋在暖阳下一荡一荡。“在太阳下读书很伤眼”,这是公子说的,于是惜朝便选了这块离公子又近又无阳光直射的地方,这样公子既能听清自己不甚洪亮的声音,又惜护了自己心灵的窗口,“眼睛是心灵的窗口”,这也是公子说的。 惜朝坐定,翻开薄薄的院报,开始读公子常言的“时事”。“塔林佛国第四十六世活佛丹巴江措前日法驾吾大煜帝都第一宝刹红莲寺,不日将召开宣讲法会,布施佛法。”惜朝特有的软软糯糯的声音响起,“不周岛海邦联盟邻煜湾特首平津仕,携邦国王子菅原尾叶及公主菅原琼子来朝,或与吾大煜商订海防岛礁归属事宜。另据悉王子尾叶、公主琼子欲入吾书院进修。”公子安静的听着惜朝细细读着,眉头却微微拧起,嘴边撇出一抹自嘲的苦笑。他轻轻挑开一丝眼角,望着门外大街上个个蜗牛般移步的行人和清晨阳光里粒粒浮动的尘土,嘴角的苦笑更浓了。 公子准确说不是盲人,只是在他的左眼里,所有移动物体的速度被放慢了无数倍,而在他的右眼中,所有纤小的事物被放大了无数倍。于是公子从小就常看到跌倒到一半的老汉斜斜的杵在那里,一丝一毫缓慢地向地面倒去。也常看到麻雀般的蚊子,一边飞一边用佝偻的前足摩擦尖锐的口器,和乳鸽似的绿蝇擦肩而过。现在更是一边看着惜朝静止的美态,一边细细观察她嘴角的那枚小痣。所以公子眼中的世界与别人眼里的世界是不一样的,既然和常人看到的不一样,那不是盲也应该算是盲的了吧! 再准确说,公子不是煜国人,当然也不是佛国人,这点头发可以作证。更不可能是海邦人,这点身高也能说明问题。更绝不是遥远隔海大陆的金发蛮族和黑色荒人,实际上公子不属于这个世界。在公子看来这个世界,尤其是这个煜朝极为错乱。明明是古代的人事风貌,却多了质地上好的玻璃制品,且极为廉价普及;明明是封建帝权根深蒂固的国度,却萌芽着资本立宪的思潮;旱路运输明明还是驮运肩扛,可是海上运输却极为发达,早早便进入了大航海时代;社会风气明明还尚有拘谨,但是却有了大学一样的书院教育机构,且不限男女,皆可入读。就是这样一个矛盾而奇怪的世界,公子已经来了二十二年。 “公子,公子,报已经读完了,公子,公子”惜朝柔柔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将公子的思绪拉了回来。感受着身后暖暖的呼吸和身前暖暖的阳光,公子觉得这个世界其实还不错,他的生活也很不错。这样想着,公子挺直的背松了下去,靠在了高高的椅背上。公子身量颇高,椅背于是便加高了些,刚好可以靠的很舒适。“惜朝,午间去游书院后山的镜泊湖吧!那有间小食店,尤以鲜羊肉涮锅出名,我请客哦!”公子眯着眼颇闲适的讲。“嗯,好的,我等会去知会铃儿,她准乐坏了!”公子想起圆圆脸的娇憨贪吃,也不由得笑了:“看来要多带些钱财,不然会被那丫头吃瘪荷包的!” 第二章食客 轻快的马车行在城郊的小路上,路面很是平整,素土夯实并在上铺层半指深的碎石渣,使得即使大雨倾盆,路况也不至于泥泞难行。路边是整排的枫树,此时秋风渐凉,枫叶已经开始换着颜色,有的还是半树青叶,有的已是满枝火红。色彩斑斓的小路在干净高爽的天空下,格外的有些诗意。 风铃儿将手伸出马车的玻璃窗,捞起一片枫叶,拿回一瞧,顿时惊喜道:“公子,这片叶子一半青青,一半火红,真是奇怪呢!”说完美滋滋地又向坐在对面的惜朝炫耀。公子微微一笑:“这有何奇怪,岂止叶子,人不常常是黑白相间!”“那我是黑的,还是白的?”圆圆脸好奇的问了一句。“你却是红的”“为何别人又黑又白,我确实红的?”铃儿不依不饶。“你见过苹果有黑白的吗,不都是红的。”公子嘴含笑意的回道。惜朝掩嘴偷笑,铃儿一怔,随即醒悟公子又在嘲笑自己的圆圆脸,顿时小嘴一撅,不再理可恶的臭公子。 路畅车却不急,缓缓穿过了枫林小路,便见一条清澈小河。小河仅两丈余宽,河底青色的鹅卵石将水也映的蓝汪汪的,像极了窖藏百年的佳酿,故此便有“玉醴河”的美誉,当然这只是书院里那些文人的雅称,附近老百姓却是叫它老牛河。老牛河上有座木质平桥,桥板仅高出水面尺许,薄薄的青苔爬满两侧桥栏,远远望去倒像是鲜草编织来的。马车过了小桥,沿着河边又行了盏茶时间,再绕过一片浓密的树林,眼前豁然开朗。只见蔚蓝的晴空下是澄碧的湖水,秋日暖阳驱散了缭绕湖面的水汽,使这一泊湖水如明镜般耀然现世。 马车沿河而来,玉醴河流入镜泊湖,马车也行至湖岸。这里并非人迹罕至,反而异常繁华。围着湖岸,一条回环小街已颇具规模,临湖而建的多为酒家食肆,亦有书坊棋社,书院学子大都喜欢在此聚客会友。马车穿过街口写有“书院后街”的牌楼,右转进停舆坊。书院后街禁跑马辕辘,故设停舆坊以供来客拴马停车,“停舆”二字截自棋局“停舆待渡”,又是书院文客附庸风雅罢了。 公子下车,不用人扶,竹杖点地,一步迈下,整整衣衫,轻松写意。风铃儿早在公子之前便跳下了马车,惜朝则轻提裙摆款款而落。三人前行百余步,到一食肆前驻足。小店门脸正新,竖挂的镂空店牌上是“自食坊”三字,松木纹理透过新漆的油面清晰可辨,看来刚开张不久。 刚进门,熙熙攘攘的食客喧嚣和雾气腾腾的鲜香热气扑面而来,一楼大堂里四横四纵十六张方桌,木质镂空的隔断屏风,挡住了食客们的老饕吃相,却掩不住邀杯换盏的竞相呼和。 公子显得熟门熟路,也不经人招呼,直接上来二楼,二楼面积稍小一些,只放了四张圆桌,桌位间的镂空隔墙上内嵌薄纱,倒成了四间独立的雅间。 随意选了一间,落座后喝了杯温茶稍歇,公子便挽起双臂袍袖,一拍桌板,大喊道:“小二那厮,快来看客。鸳鸯涮锅一炉,其中油锅多麻多辣,清锅少盐多姜。另外肥羊背脊混肉二斤、后腿细肉一斤,秋水鲜鱼一条,蔬菜瓜果混拼一篮,酸梅清酒一壶,对了,砧板一块,菜刀一把。” 惜朝抿嘴偷笑间,一位跑堂小斯便端着一需食材用具颠颠跑来,进门后一边架炉燃碳,温锅沸汤,一边苦笑着抱怨道:“孟师导,可不劳您每次来都喊这一嗓子,您这吃食用度咱都门清,一入门就备着了,您再吩咐一遍,费了您的力气,也吓着咱的心肝不是。”惜朝终于咯咯笑出了声,公子却颇不以为然,一边净手洗刀,一边埋怨:“凭的啰嗦,不喊得一嗓子,哪能吃得爽快!速速忙去,休再烦我!”风铃儿擦擦口水,也附和“叫嚣”:“对对,快去忙吧!姑娘我不够吃再唤你!” 小二悻悻退出,公子细细出刀。 首先是六分肥三分瘦的柳条背脊,在公子的菜刀下变成了真真的薄薄柳叶,红白相间的肉筋像极了一系伸展的叶脉,仿佛镂空屏风上的薄纱,前后能透过光亮。 其次是镜泊湖里水草饲肥的秋水鲜鱼,鳞片和内脏已经处理干净,斜刀片下,鱼皮占一分,鱼油占两分,鱼肉有七分,同样薄如蝉翼。 最后是精瘦十足的后退细肉,则不切薄片,而是切成条状,再以刀背快速敲打以松其纤质,最后变成椭圆形的肉饼装盘。 说得仔细,其实不过眨眼工夫,公子便改刀完毕。公子手稳、刀快、力足、劲到,手指如蝴蝶舞动,刀影似晨光翻飞,涮汤还未煮沸,一干肉食便已备好。 风铃儿眼巴巴儿的盯着汤水,时不时用手掌扇扇炭火,对惜朝“小心灼到手”的警告充耳不闻,果然一会儿便被渐热的铜锅烫到了指尖,赶紧捏住耳唇儿,好一阵“啊啊呵呵”! 涮锅中央终于翻起水花,风铃儿欢呼一声,举筷、夹肉、入锅,那速度真是快过了红莲寺不二老僧的千佛捻叶手。 公子切好的肉片太薄,卷在筷子上在沸汤中轻轻一滚便有七分熟,再裹上小店秘制的蘸料,入口时先麻后香,微嚼后鲜醇溢口。连平时小口温吞的惜朝,都有些吃得急,险些烫到了舌头。 公子喊的豪迈,切的尽兴,吃的却是不多。一片鲜鱼,半杯清酒;一片肥羊,一杯清酒;一片肉饼,两杯清酒;三叶青菜,不喝清酒。总共一小壶的青梅酒,不过十来杯,其间还被馋嘴的铃儿要去一杯,迫着惜朝饮了半杯,剩下的清酒尽已入肚,公子便放下了筷子。 锅内油花翻滚,屋内热气腾腾,铃儿的鼻尖和惜朝的耳鬓都沁着细密的汗珠,公子起身推开窗,秋意夹着微寒的水汽打在闷热的脑门,好不爽意! 不像风铃儿腹中的无底洞,惜朝的食量很小,这时也放下筷子来窗边透气。可毕竟身薄体弱,热烘烘的身体被凉风一激,不禁打了个冷战!公子左移半步,挡住惜朝面前的半扇窗子,惜朝甜甜一笑,却不知泛着微微油亮的红唇将她清秀的面容点缀的格外艳丽。 窗外就是镜泊湖,这间小店临湖而建,二楼伸出湖岸丈许,掀开铺在地面上的羊绒毯,便能瞧见木质地板缝隙里透出的粼粼波光。境泊湖以精致丰饶出名,清水白石红鸟绿荫可入诗入画,肥鱼跳虾老蚌嫩藕可入口入腹,如此恩赐之地,确是经得起文楼上的风流词作,也撑得住小舟中的渔歌唱晚。 公子也喜欢镜泊湖,尤其是那秋日间渐硬渐冷的湖风,像极了英气女子画眉入鬓后轻抬眼角的冷冽,那寒意令人一震,从周身毛孔侵入肌肤涤荡内腹,如此冲刷一番后,欢愉也变得平淡,悲苦亦变得稀薄。公子迎着湖风,微眯着眼睛,望向对面湖岸上的青瓦白墙,那是书院。 “公子还在为升任师导一事困恼吗?”惜朝看不到公子的目光,却能读懂公子的心思。“从讲习越过助教、班导,直接升任师导,是有些快了啊!可是惜朝觉得如此称谓才配得起公子,书院里听过公子授课的人,都从心里佩服公子呢!听刚才的店小二叫“孟师导”多么顺口,可见公子成为七师之一,是大家喜闻乐见的吧!” 公子回头对惜朝笑笑,指着对面的青瓦白墙,说道:“惜朝,你知道吗?那是我向往的地方,就像家一样;也是我逃避的地方,就像牢一样。”惜朝听着公子平淡的语气,眼中涌出一股心酸与怜惜。在惜朝低头偷偷擦湿眼角的时候,公子轻声呢喃:“祖父啊!你为何如此急迫?” “呼呼,好麻!好辣!”一声叫喊将公子和惜朝的思绪都拉了回来,原来风铃儿吃到一口麻椒,顿时涨红了脸,呛出了泪。公子哈哈大笑一阵,紧接着好一顿嘲笑挖苦,风铃儿自是不依,两人拌嘴吵闹,那热烈劲将窗外的冷气都逼退了几分,屋内又是一片热烘烘了!看着两人,惜朝抿嘴微笑。 这时雅间外面有人轻叩屏风,公子微微一凝,道:“贵客何人?” 那人声音清醇似舂米之酒,“昨日行舟,一苇钓一尾;今日行席,一苇食一尾。” 公子眉头不可察觉地皱了皱,颇为无奈地起身开门,扶拳揽袖微施一礼,“一苇见过景王殿下,一苇未食一尾,一片可得五味!” “哈哈,一苇啊!你啊你,总是如此寡淡的性子”微蓄髭须,笑容温和的中年男子进得屋来!惜朝、铃儿恭谨行礼,众人落座! 公子之前靠在椅背上的脊梁又挺了起来,笔直笔直,像手中的竹竿一样! 第三章大泽之南 轻快的马车行在城郊的小路上,路面很是平整,素土夯实并在上铺层半指深的碎石渣,使得即使大雨倾盆,路况也不至于泥泞难行。路边是整排的枫树,此时秋风渐凉,枫叶已经开始换着颜色,有的还是半树青叶,有的已是满枝火红。色彩斑斓的小路在干净高爽的天空下,格外的有些诗意。 风铃儿将手伸出马车的玻璃窗,捞起一片枫叶,拿回一瞧,顿时惊喜道:“公子,这片叶子一半青青,一半火红,真是奇怪呢!”说完美滋滋地又向坐在对面的惜朝炫耀。公子微微一笑:“这有何奇怪,岂止叶子,人不常常是黑白相间!”“那我是黑的,还是白的?”圆圆脸好奇的问了一句。“你却是红的”“为何别人又黑又白,我确实红的?”铃儿不依不饶。“你见过苹果有黑白的吗,不都是红的。”公子嘴含笑意的回道。惜朝掩嘴偷笑,铃儿一怔,随即醒悟公子又在嘲笑自己的圆圆脸,顿时小嘴一撅,不再理可恶的臭公子。 路畅车却不急,缓缓穿过了枫林小路,便见一条清澈小河。小河仅两丈余宽,河底青色的鹅卵石将水也映的蓝汪汪的,像极了窖藏百年的佳酿,故此便有“玉醴河”的美誉,当然这只是书院里那些文人的雅称,附近老百姓却是叫它老牛河。老牛河上有座木质平桥,桥板仅高出水面尺许,薄薄的青苔爬满两侧桥栏,远远望去倒像是鲜草编织来的。马车过了小桥,沿着河边又行了盏茶时间,再绕过一片浓密的树林,眼前豁然开朗。只见蔚蓝的晴空下是澄碧的湖水,秋日暖阳驱散了缭绕湖面的水汽,使这一泊湖水如明镜般耀然现世。 马车沿河而来,玉醴河流入镜泊湖,马车也行至湖岸。这里并非人迹罕至,反而异常繁华。围着湖岸,一条回环小街已颇具规模,临湖而建的多为酒家食肆,亦有书坊棋社,书院学子大都喜欢在此聚客会友。马车穿过街口写有“书院后街”的牌楼,右转进停舆坊。书院后街禁跑马辕辘,故设停舆坊以供来客拴马停车,“停舆”二字截自棋局“停舆待渡”,又是书院文客附庸风雅罢了。 公子下车,不用人扶,竹杖点地,一步迈下,整整衣衫,轻松写意。风铃儿早在公子之前便跳下了马车,惜朝则轻提裙摆款款而落。三人前行百余步,到一食肆前驻足。小店门脸正新,竖挂的镂空店牌上是“自食坊”三字,松木纹理透过新漆的油面清晰可辨,看来刚开张不久。 刚进门,熙熙攘攘的食客喧嚣和雾气腾腾的鲜香热气扑面而来,一楼大堂里四横四纵十六张方桌,木质镂空的隔断屏风,挡住了食客们的老饕吃相,却掩不住邀杯换盏的竞相呼和。 公子显得熟门熟路,也不经人招呼,直接上来二楼,二楼面积稍小一些,只放了四张圆桌,桌位间的镂空隔墙上内嵌薄纱,倒成了四间独立的雅间。 随意选了一间,落座后喝了杯温茶稍歇,公子便挽起双臂袍袖,一拍桌板,大喊道:“小二那厮,快来看客。鸳鸯涮锅一炉,其中油锅多麻多辣,清锅少盐多姜。另外肥羊背脊混肉二斤、后腿细肉一斤,秋水鲜鱼一条,蔬菜瓜果混拼一篮,酸梅清酒一壶,对了,砧板一块,菜刀一把。” 惜朝抿嘴偷笑间,一位跑堂小斯便端着一需食材用具颠颠跑来,进门后一边架炉燃碳,温锅沸汤,一边苦笑着抱怨道:“孟师导,可不劳您每次来都喊这一嗓子,您这吃食用度咱都门清,一入门就备着了,您再吩咐一遍,费了您的力气,也吓着咱的心肝不是。”惜朝终于咯咯笑出了声,公子却颇不以为然,一边净手洗刀,一边埋怨:“凭的啰嗦,不喊得一嗓子,哪能吃得爽快!速速忙去,休再烦我!”风铃儿擦擦口水,也附和“叫嚣”:“对对,快去忙吧!姑娘我不够吃再唤你!” 小二悻悻退出,公子细细出刀。 首先是六分肥三分瘦的柳条背脊,在公子的菜刀下变成了真真的薄薄柳叶,红白相间的肉筋像极了一系伸展的叶脉,仿佛镂空屏风上的薄纱,前后能透过光亮。 其次是镜泊湖里水草饲肥的秋水鲜鱼,鳞片和内脏已经处理干净,斜刀片下,鱼皮占一分,鱼油占两分,鱼肉有七分,同样薄如蝉翼。 最后是精瘦十足的后退细肉,则不切薄片,而是切成条状,再以刀背快速敲打以松其纤质,最后变成椭圆形的肉饼装盘。 说得仔细,其实不过眨眼工夫,公子便改刀完毕。公子手稳、刀快、力足、劲到,手指如蝴蝶舞动,刀影似晨光翻飞,涮汤还未煮沸,一干肉食便已备好。 风铃儿眼巴巴儿的盯着汤水,时不时用手掌扇扇炭火,对惜朝“小心灼到手”的警告充耳不闻,果然一会儿便被渐热的铜锅烫到了指尖,赶紧捏住耳唇儿,好一阵“啊啊呵呵”! 涮锅中央终于翻起水花,风铃儿欢呼一声,举筷、夹肉、入锅,那速度真是快过了红莲寺不二老僧的千佛捻叶手。 公子切好的肉片太薄,卷在筷子上在沸汤中轻轻一滚便有七分熟,再裹上小店秘制的蘸料,入口时先麻后香,微嚼后鲜醇溢口。连平时小口温吞的惜朝,都有些吃得急,险些烫到了舌头。 公子喊的豪迈,切的尽兴,吃的却是不多。一片鲜鱼,半杯清酒;一片肥羊,一杯清酒;一片肉饼,两杯清酒;三叶青菜,不喝清酒。总共一小壶的青梅酒,不过十来杯,其间还被馋嘴的铃儿要去一杯,迫着惜朝饮了半杯,剩下的清酒尽已入肚,公子便放下了筷子。 锅内油花翻滚,屋内热气腾腾,铃儿的鼻尖和惜朝的耳鬓都沁着细密的汗珠,公子起身推开窗,秋意夹着微寒的水汽打在闷热的脑门,好不爽意! 不像风铃儿腹中的无底洞,惜朝的食量很小,这时也放下筷子来窗边透气。可毕竟身薄体弱,热烘烘的身体被凉风一激,不禁打了个冷战!公子左移半步,挡住惜朝面前的半扇窗子,惜朝甜甜一笑,却不知泛着微微油亮的红唇将她清秀的面容点缀的格外艳丽。 窗外就是镜泊湖,这间小店临湖而建,二楼伸出湖岸丈许,掀开铺在地面上的羊绒毯,便能瞧见木质地板缝隙里透出的粼粼波光。境泊湖以精致丰饶出名,清水白石红鸟绿荫可入诗入画,肥鱼跳虾老蚌嫩藕可入口入腹,如此恩赐之地,确是经得起文楼上的风流词作,也撑得住小舟中的渔歌唱晚。 公子也喜欢镜泊湖,尤其是那秋日间渐硬渐冷的湖风,像极了英气女子画眉入鬓后轻抬眼角的冷冽,那寒意令人一震,从周身毛孔侵入肌肤涤荡内腹,如此冲刷一番后,欢愉也变得平淡,悲苦亦变得稀薄。公子迎着湖风,微眯着眼睛,望向对面湖岸上的青瓦白墙,那是书院。 “公子还在为升任师导一事困恼吗?”惜朝看不到公子的目光,却能读懂公子的心思。“从讲习越过助教、班导,直接升任师导,是有些快了啊!可是惜朝觉得如此称谓才配得起公子,书院里听过公子授课的人,都从心里佩服公子呢!听刚才的店小二叫“孟师导”多么顺口,可见公子成为七师之一,是大家喜闻乐见的吧!” 公子回头对惜朝笑笑,指着对面的青瓦白墙,说道:“惜朝,你知道吗?那是我向往的地方,就像家一样;也是我逃避的地方,就像牢一样。”惜朝听着公子平淡的语气,眼中涌出一股心酸与怜惜。在惜朝低头偷偷擦湿眼角的时候,公子轻声呢喃:“祖父啊!你为何如此急迫?” “呼呼,好麻!好辣!”一声叫喊将公子和惜朝的思绪都拉了回来,原来风铃儿吃到一口麻椒,顿时涨红了脸,呛出了泪。公子哈哈大笑一阵,紧接着好一顿嘲笑挖苦,风铃儿自是不依,两人拌嘴吵闹,那热烈劲将窗外的冷气都逼退了几分,屋内又是一片热烘烘了!看着两人,惜朝抿嘴微笑。 这时雅间外面有人轻叩屏风,公子微微一凝,道:“贵客何人?” 那人声音清醇似舂米之酒,“昨日行舟,一苇钓一尾;今日行席,一苇食一尾。” 公子眉头不可察觉地皱了皱,颇为无奈地起身开门,扶拳揽袖微施一礼,“一苇见过景王殿下,一苇未食一尾,一片可得五味!” “哈哈,一苇啊!你啊你,总是如此寡淡的性子”微蓄髭须,笑容温和的中年男子进得屋来!惜朝、铃儿恭谨行礼,众人落座! 公子之前靠在椅背上的脊梁又挺了起来,笔直笔直,像手中的竹竿一样! 第四章青羊角,镔铁弓 “咻”,箭矢若幽隼,于百步之外轰然炸裂,巨大的冲击力在柏木上凿出孩臂粗的箭道。飞起的木屑在箭尾打起螺旋,就像龙鲸吸水时被碎浪无辜撕裂的海蝶。柏木后的草地上一头壮硕的白牛刚抬起头,箭身便从它青碧色的右眼贯入,哞叫刚发出便即戛然而止,接着砰的一声闷响,牛首便炸开了红色的血液和白色的脑浆。 白少咸收回目光,放下手中的弓。 弓长六尺,黝黑镔铁胎身,内丝外索复合弦,弓梢半尺青羊角。 青羊角弓乃煜朝重弓之最,一石之力方起弦,二石之力可搭箭,三石之力渐趋满月。持弓者称羊角卫。羊角卫满员万人,身皆高八尺之上,披陵落重铠,列队出猎,好似万座移动的石塔。 白少咸已及弱冠,但身高却将将六尺,大头娃娃脸,吊梢三角眼,浓密八字眉,宽阔的额头上横亘三道胎纹,疼他的娘亲唤他“猫儿”,军中猛士则称其“丑虎”。 “少郎将,此次围猎是为割得白牛首,明日献于太清宫,可这头这头又被您炸成了烂西瓜了!”旁边唯一穿软甲披赭衫的随军文书苦笑着说道。 “丑虎”翻了翻眼白,一巴掌拍在马颈上,座下黑马长嘶一声,甩起碗口大的铁蹄向对面的柏木林奔去。马上少年平拉巨弓,挺起的脊骨和平直的弓身交叉成十字,拉圆的弓弦化成十五日平湖映月。 “嘶,少郎将的大月轮斩!”后方的羊角卫低声惊叹。月影一闪而现,随后化作倏然的月光直射密林深处。收弓悬在马侧,少年郎将攥起马鬃,也疾驰奔向箭指之处。 机弩平拉成卵,长弓纵拉成月。长弓若是平拉则手臂扭曲,不易绞劲,纵拉却能借助马步腰腹之力,三石之力即可开至满弦。白少咸喜欢平拉弓,毕竟他的特制羊角弓总长已足七尺,比他还高出两个头。少年虽然天生瘦弱矮小,却身藏蛮荒之力,又习得家传霸烈至极的行气之法,以骑兵长弓可射出守城重弩的威势。于是其父便以玄铁精石,按照镔铁锻钢之法,在炙焚火炉中拉出六尺巨弓,重七十斤,达八石力,不饰花纹,仅装半尺青羊角。 万人羊角卫不动如山,遥望柏林深处。片刻,马嘶声渐渐入耳。只见林间缝隙里黑影蹒跚,“丑虎”座下的抱月乌龙驹呼着大团白气,居然行得有些吃力。重兵卫心里一惊,虽然信得少郎将神勇,但是也不敢耽搁。马镫齐响,顿成奔雷之势。 行得近了,才晓得情形,众兵卫控马急停,看向缓出林来的黑马。原来龙驹背上坐着眯眼假寐的少年,屁股后面还拖着一头小山般的白牛。白牛前胸赫然一个圆锥形大洞,心脏已被绞成肉泥,汩汩热血冲刷着碎裂的肋骨,染红了一路的断树折草。 “嘿!是白牛王!看这头颅,足有行军做饭的炒锅大了!”靠前的一个兵卫兴奋的说道。 “头颅割下,剩余骨肉熬炖熟烂,犒劳卫营将士。”少年睁开白多黑少的三角眼,对着军阵冷冷吩咐。 “嗷呜”铁甲的汉子们如狼般嚎叫。 “吾城无高墙,唯有万棵松。 不折青羊角,何入央土宫。 钻天裂日箭,破云镔铁弓。 踏河乌龙驹,裹尸两丈青。” 青羊兵卫欣然高歌,这首始帝白煜亲自谱曲作词的《青羊角杀》分三阙,上阕曰“攻”,中阕称“守”,下阕为“征”,自从始帝建无墙翼阳城,青羊卫便被调作禁军,只为守卫帝都门户,“攻”、“征”之曲,渐渐不闻,唯有“守”乐遗世。 “‘裹尸两丈青’,我只需要半丈即可,呵呵啊!”少年“丑虎”不无自嘲地想了想。 天渐黑,此处乃翼阳北郊,不同于南郊泗水滚滚,北郊却是苔草如癣、柏木成林。林间偶尔出现的白牛是从朔方原上游荡千里而来,每年翼都刚刚入秋,彤阳山下就已大雪连天,白牛群吃尽了漏出雪顶的草尖,便向南迁徙。 秋猎白牛是白氏王族专利,纵然公卿亦不得僭越。白少咸乃白钺少子,算得武帝白曌(煜朝第七位皇帝)十世之孙。今日奉父命猎白牛,明日献牛首于太清宫帝尊座下,让来自海外倭岛的小国寡民慑于我大煜国威。 “咕嘟嘟咕嘟嘟”大锅里的浓汤翻滚着粗壮的牛骨,军火头撒下一大把干辣椒和半囊烈酒,牛肉的躁腥味便被勾动馋虫的喷香取代。 “真他娘的香啊!”卸了甲的黑脸兵卫猛吸口肉味赞道,“还是少郎将体谅俺们啊!天天闷在营门里磨刀,身上的筋骨都软了七八分。这次少郎将带着俺们出来猎牛,虽然只能看着过过眼瘾,可也比圈在营里强多了,这不,还有白牛肉吃!这个东西可是王族专享,吃一口成仙哩!” “切,没见识!白牛也是吃草的畜生,只是沾了一身白皮的光。“白”是咱们大煜国姓,半点辱没不得!”搭话的是个红脸大汉,嗓音却细声细气,末了还摆了个兰花指,惹得众人一阵恶寒。 “红三娘,你他妈的别总是摆这个娘们手不行?老子胃里不舒服!”另一个方脸汉子佯怒道。 被叫作“红三娘”的红脸汉子也不恼,瞟了个媚眼过去,杀死一片同袍。 “三娘,你说,明天少郎将会亲自上太清殿献牛首吗?不是说,小公主嫌少郎将那个那个相貌丑吗?”一个圆脸稚气的新兵卫小心翼翼地问道。 “操你的青娘皮,吃里扒外的瓜娃子,讲少郎将的闲话,想挨鞭子了吗?”“红三娘”的脸一下涨的更红了,用独有的尖锐嗓子呵斥道。 “我就是问问,少郎将的威风我最佩服了!”新兵卫赶紧解释,却是有些怯懦。 “唉,土瓜啊!大人们的事高来高去的,咱们当兵的别问太多,认准了心服的主将,站在他背后就行了。我第一心服之人就是郎将大人,第二心服的就是少郎将了!”火光烤卷了“三娘”脸上喷张的胡子,尖细的嗓音忽然变得磨石般坚硬。 “明天上殿的肯定是少郎将,一来主人贵为“万骑郎”,定然列坐上席,献礼的就只能是少郎将;再者,明日殿前给蛮夷讲武,纵横捭阖有书院的兵法大家,拳脚争雄谁比得过咱们勇冠三军的‘丑虎’!”随军文书不知何时来到这堆兵士身后,说着话下了几人一跳。 “肉汤好喽!先到先得,后到刷锅啊!”伙头军喊了一声,兵卫也不再顾着其他,扯去半身甲,向肉锅团团挤去。“妈的,土瓜娃子,你拽老子裤子!”“不是我,是三娘!”“放屁,老娘在锅里!哎呀,烫死我了!”原来红脸汉子挤得太猛冲进了汤锅里,满胸黑毛被褪的干净。 远处,独有一个小火堆,少年在独自烤着牛腿,金黄的外皮已经溢着发亮的油水,抓起一把大粒盐,细细抹匀,狠狠撕下一大口。尊号“丑虎”的瘦弱少年,望着柏木林上的冷月,“明年七月,我们就要大婚了,少公主啊!白七月!你会认命吗!” 第五章太清宫 “叮”,挑檐角上的青铜铃在晚风中清脆作响。 “咚”,华清池里的红磷鲤在困水中游弋翻腾。 “叮咚,叮咚,叮叮咚咚”,年迈的乐师挽着宽大的袍袖,左手拔簪搔着白发,右手持锤敲着编钟。双眼眯成了线,好像在追忆什么,又像是想不起或记不清,于是眉头挤得有些紧了,脸上的皱纹便越发深重。 一座帝王城,一幢太清宫,一池华清水,一条红鱼龙。 孟一苇坐在靠近殿门的角落里,离殿中央的那池清水和那组编钟实在有些远了,但是好在宫殿足够高大空阔,乐音绕过木梁柱,拐过水屏风,透过雾纱帐,也准准的传到了他的耳朵里,曲调熟悉又陌生,正是儿时常闻的那首《红鲤》。 孟公子在这里听得深入迷思,同席的一位末流小官却正说得口水四溅。讲演者穿着鸿胪寺七品寺丞的官服,前襟衣面上绣着的鸳鸯被他的肥硕的身躯撑得面目全非,这时只看他撅着肥厚的香肠嘴,半矜持半炫耀的说:“嚯,这太清宫里真是内有乾坤啊!瞧,这上至螺旋而上的屋顶,下至平铺里外的地面,可全是以檀梨香木搭接、卯榫、拼砌而成啊!这还不算,更为奇巧的是” 这时香肠嘴突然停下来喘了口气,又端起酒杯抿了一口,红光满了肥面,绿豆眼再瞧见几位同僚脸上静待下文的神色,终于自得一笑。接着说道:“更为奇巧的是,当初为建得太清宫,内务府征发千人刨土建基,可没想到居然在如今殿中央的位置挖出一眼活水,这泉水也是天赐地赏之物啊!夏季冰凉惬意,冬天暖肤喜人,于是匠师们便特意以泉眼为中心围出了一潭五丈见圆的华清池,再将池水以外的半座宫殿地面下降六尺,并挖出浅槽,其上铺上青木板,如此精工巧计便造就了闻名天下的太清宫三奇景啊!”别看香肠嘴卖相不佳,可确实长了一条好舌头,称不得口绽莲花,也算是三寸不烂吧! 太清宫内不设桌椅,以蒲垫为座位,以矮案为席面,众人皆就地而坐,满六人则为一席,共享案上佳肴。听罢香肠嘴的风闻趣事,真有两个人掀开坐垫,用指节敲了几下地板,果然传来了类似竹筒传水的声音,都不禁暗暗惊奇。 “那太清宫三奇景是哪个喽?说个明白噻!”另外一人显然是个急性子,忙着打听奇闻,将乡音都吐了出来。其实和香肠嘴同席的几位,除了半路插进来凑数的瞎眼公子,都是些名不见经传的小鱼小虾,脑袋上那些六七品的官帽子扔到翼都官场的滔滔江面上,连个水花都溅不起来。要不是此次负责打理岛国外使的诸多觐见文书,也不会有资格来到这煌煌太清宫赴宴,所以都有些不知分寸,或者也可以说是现出本色,这不,刚才的香肠嘴是兴奋过了头,这会问话的愣头青则是紧张过了度。 “滋咻哼”香肠嘴吸嘬着蘸过蒜汁的羊筒骨,从鼻翼间不屑地挤出来一个“哼”字。 “戚二狗,你还真属狗的,放着一案子的山珍海味不吃,偏偏喜欢啃骨头!”刚刚一位敲过地板的六品帽子大概也在等着听那新奇事,便对着自己这位不良下属笑骂了一句。 “嘿,刘大人,这就是您没口福了!这骨膏软滑顺口,啧啧每次吃来都像舔在芽绿楼那些小雏鸟光滑的肚皮上一样,嘿嘿”,满面油光、满嘴油光、满手油光的香肠嘴还待再精彩贴切地描绘一番,可看到众人捏得作响的拳头,终于悻悻地停止了意淫。 “咳咳,这个太清三奇嘛!”香肠嘴赶紧转移话题,“就在眼前喽,大伙其实都看得到啊!”不得不说,这被叫作“戚二狗”的官痞果然是个贱人,用手巾擦了擦嘴上的油亮,又卖起了关子。 “这位大人,到底何为太清三奇,却劳烦细细讲来。”孟一苇也来了兴趣,太清宫里的布局他当然清楚,因为当初建造太清宫的大匠师就是书院天工府的前辈师长,这明里暗里的机巧都记载在那位大匠师的孤本遗作上,当然此书是不得在学院外面刊印的,仅有一虫蛀残本躺在书院的某间黑屋子里。虽然肯定不止自己一人碰巧翻阅过,但想来读过的人也必然不多。可听这位戚姓小官言之凿凿,再看他前面确实说出十之七八,孟一苇也不禁想听听下文。 “好,既然大家如此求知若渴,那我就不吝赐教啦!”看到一直神神在在不发一言的盲眼公子也像自己求问,香肠嘴终于被激发出了斗志,胡乱抹了把脸上的细汗,再次喷起了口水。可是却不知擦汗的手巾上满是刚才抹下的荤油,于是乎“戚二狗”的肥脸亮了,红亮儿红亮儿的! “太清三奇四句重。一奇水帘分外中,二奇雾纱划地穹,三奇春秋成一统,尚有神怪困水笼。”摇头晃脑间,香肠嘴念出了四句打油诗,瞎眼公子暗暗点头。 “‘一奇水帘分外中’,说的是太清宫中有泉一眼,待泉水积满华清池,便会越过那六尺落差,化作一道如瀑水帘,将太清宫分为内外两宫。”香肠嘴指着远处的那道晶莹光亮说道。太清宫确实分为内外两宫,能入内宫者除非白氏皇族,必是公侯将相。六尺水帘堪堪一人之高,却也是万人之遥啊!像香肠嘴这般的跳骚小官就算入得外宫都甚感惶恐,更别说那紫气东冉的太清内宫了。这席间的几位小人物,都明白自家虽然名为入品京官,实则却是无权小吏,再加上无靠山无才学,上攀之路何止艰难啊!想到此处,都心有戚戚然,不禁闷头多饮了一杯。 “呵,这‘二奇雾纱划地穹’嘛,现在倒是看不到啊!”香肠嘴倒是没有低落下情绪,一句话又提起了众人的心思。 “那啥么时候瞧得到新鲜喽?”又是那个操着方言的青年仔。 “可就要等到数九腊月了,这太清殿里的泉水是个“拧种儿”,偏偏就跟老天过不去,是天越寒,它便越烫。等到天寒地冻时,热泉遇到寒气,便蒸腾出一片纱幔似的薄雾,从柱顶高度弥漫,人站在地板上,根本瞧不到太清宫的穹顶,只见一片白茫茫。诺,快瞧瞧,现在入秋天渐寒,已经有了若隐若现的白纱了!”香肠嘴抬手指了指头顶,众人抬头细细瞧去,果然已经有些氤氲缭绕于雕梁画栋间,宛如一片梦中仙境,一时竟有些看痴了! 为这不似人间的美景,同席众人共饮了一杯,瞎眼公子也不例外,不过却只是抿了一口,大家也没介意,谁让人家目盲,瞧不见本就是甚大憾事了!实不知,瞎眼公子除了与家中的两位小侍女把酒言欢过,在外人面前还是第一回沾酒。 “咳咳”清了清嗓子,香肠嘴继续讲第三奇,“这第三奇就简单了,因为咱家现在就坐享着呢!那从华清池中溢满而出直下六尺的水帘,去了何处哩?”这回香肠嘴也不再卖关子,估计也是说多了,实在口渴,赶紧讲完了事,“正是通过诸位座下浅挖的沟渠通往宫外的暗河。如此而来,酷夏之季,冰凉的泉水从地板下流过,丝丝凉气便会使整座宫殿清爽宜人,严冬之时,温热的泉水透出的阵阵暖意又能使偌大的太清宫灿若春日,花草长胜不败,这可不就是‘春秋成一统’嘛!”,也不再理会众人对自己的“三寸舌”终于连说“佩服佩服”,香肠嘴端起肘边一碗已凉的茶汤长饮而下,倏尔打了个饱嗝,好不惬意,像是完成了大功一件! “那‘尚有神怪困水笼’又和解呢?”却是瞎眼公子这时发问了! 第六章红磷鲤,白牛首 戚二狗,本名戚满福,也确实应了名字里的好彩口,吃了个大肚满满,就是不知道肚皮里果真是满满的福泽,还是腥臜的下水了。不怪他平时总是自吹自夸,家里倒也真出过能人,满福的祖父可是济宁十七年书院孚瑞阁的结业生,后来又进入天工府苦修机巧之术。可惜老爷子为人木讷,几十年来从憨厚青年熬成了驼背老者,也没能给儿孙辈置办些家资或铺下些门路。 七品官帽死死地盖在戚满福的大脑壳上,几年来不曾换上一顶更重的,不过倒也没换上更轻的。戚满福是小富即安的性子,也明白自己的斤两,于是就不再指望着宦海升帆,把自己的那么点小机灵都用在了吃和说上,油嘴滑舌指的也就是这等惫懒货了。 不过满福的肚子里倒也确实有些存货,当戚二狗还是戚小胖的时候,在外人面前沉默寡言的爷爷,总喜欢拉着不情不愿的地亲孙子,一口吐沫一口酒地吹嘘自己的九宫之术如何精深、木甲之技如何惊人、造艺之巧如何经纶,戚小胖也就是从那时起记下了些真假难辨的新奇事,现在不时抖露出来引起些惊叹之声,算是满足下小小的虚荣心。 孟一苇此时已经想到了戚满福的家事渊源,那本孤本残章的扉页上,落款不正是“戚公添富”四个字嘛!这祖孙二人,一个添富,一个满福,倒真算是家风传世了,呵呵! 瞎眼公子看着戚满福的肥脸,竟有了些亲近感,兴致不禁又盎然了几分,于是问道:“那‘尚有神怪困水笼’又和解呢?” 戚满福是有些小机灵的,刚才夸夸其谈的时候,就偷偷观察过同席的瞎眼公子,总觉得那风姿不像是凡人所属,这时见对方发问,自是不敢怠慢。纵然一碗茶汤还没有解得了口渴,也不敢再耽搁,只有捏着喉咙继续讲完。 “咳咳,这‘尚有神怪困水笼’可就是奇中之奇,怪中又怪了!”聊起了新奇事,满福眉飞色舞起来,小眼睛滴溜溜地直转,“‘神怪’指的却是同一物,喏,就是华清池里那尾不知养了多少年的红磷鲤啦!要说神啊,就神在它不惧水温变化,无论是夏日的冷泉,还是冬日的沸水,这厮都游得活蹦乱跳。而说怪啊,则怪在这华清池明明通过地下暗渠连接着城外野水,池壁四周又不曾黏附丝网,红磷鲤大可来去自如,可是它却画地为牢,甘愿做着太清宫里的幽宠,也不愿回返逍遥自在的大河,你们说怪是不怪啊?”戚满福终于一口气说完了,抓起酒壶想添杯清酒,可酒壶早已见底,嘴里嘟囔着“嘴比我还快,也不给我留些润润喉”,罢了回头谄媚地求着宫柱边站立的仕女,央她再端来一壶。 娇俏的仕女不过二八年华,高领的宫装、水缎的面料将身材勾勒的凹凸有致,双颊的那抹胭脂更平添了一抹娇媚。小侍女正在偷瞧着俊俏公子,猜想他是京城里哪门哪户的郎君,可惜却残了双目,唉,多令人感伤啊!可突然视野里闯进一头笑容猥琐的肥猪,还盯着自己的小胸脯和小蛮腰目不转睛,小侍女脸上的羞涩立马变成了愠色,于是别过头去故意不理。 戚满福尴尬了,回头过来不是,再唤一声也不是,“小姑娘,劳烦给这席再上壶酒吧!”瞎眼公子帮忙解围。 佛面果然大于僧面,小侍女果然脆生生的问道:“公子是要那碧焰花雕,还是东湖酿,或者是雨后青梅呢?”最后一个“呢”字往上提起,发出半个翘舌音,有些甜腻腻的味道。 戚满福更尴尬了,见过差别大的,可没见过如此大的,再看向瞎眼公子,双眼已是满满的嫉妒。 “咳咳”,孟一苇对这花痴少女也颇为无语,“清酒正好解腻,就要雨后青梅吧!劳烦了!”打发走小侍女去端酒,席上六人继续谈论红磷鲤的神奇和怪异。 “是不是,这华清池日日有人打理,红鲤鱼在里面不愁吃食,又没有天敌,所以才留下来甘做宠物呢?”席间一位如此猜测道。 “屁话,那如果把你关在一间富丽堂皇的屋室内,日日不用点卯,餐餐皆有照料,可就是不能踏出门槛一步,你愿否?”席间另一位立马反驳。 “别吵吵,我觉得这红磷鲤必是通灵之物,感应到此处乃帝宫龙脉充盈之地,于是借此纳气修炼,以盼早日跃过龙门,翱翔九天啊!”这位是志怪文章看得入迷,酒水又喝得上头的。 “戚二狗,你也说说,这条鱼为什么不去那江海啊?”倒是六品刘大人问起了引出话题的戚满福。 “哪有那么多说头,人家不想走就是不想走,结果都已经如此了,还苦求什么因由,麻烦不麻烦啊!”满福还没有从被小侍女鄙视的事件中缓过神来,不耐烦地应付道。 “结果都应经如此了,还苦求什么因由!”满福的无心之语让瞎眼公子颤了一颤身子,又喃喃重复道,“结果都已经如此了,还苦求什么因由!是啊!是啊!结果都已经如此了,还苦求什么因由啊!”说罢,长身而起,攥住探路的竹竿,向太清宫外走去。众人都觉得这公子好生怪异,不知所谓地来,又不知所谓地走,难道不知道天色已晚,没有腰牌出不得皇城吗? 快到宫门口,瞎眼公子又回过身来,冲着戚满福的位置说:“戚大人,如果你觉得日子过得乏味,不妨试试来报读书院,我很看好你呦,这个你暂且拿着,下次见面还我即可。”说完,一块木牌便落到了戚满福的肚子上,戚满福茫茫然看了一眼,上面刻着四个字——“辅院国器”。 没再理会身后的情形,孟一苇出了太清宫门,顺着左延曲折的长廊向前方的影壁走去,影壁后面是晚晴园,穿过晚晴园还要走半个时辰才能到皇城门。 “一苇,何处去,可让小姑夫好找啊!”身后传来叫喊声,可不就是千金景王爷。 瞎眼公子叹了口气,回过身来,“小姑夫,我这来也来了,曲也听了,还喝了半杯酒水。景王殿下,我这就回去吧!” “不行,不行,绝对不行!看看你们书院来的都是什么货色啊!除了和你并列七师的兵法大家曹证道老夫子外,一个撑门面的都没有。王锦之那个小杂毛,亏他还被称为‘七绝子’,什么‘琴棋书画乐礼茶’,就是缺了一个酒,结果两杯下肚便倒在桌下,真给他师父王老杂毛丢脸。其他的类似秦伯集、陈封士、刘不馋,要不就是莽夫,要不就是神棍,刘不馋居然还是个伙夫,一苇啊!你再不去扯下大旗,书院的威名就要被岛国蛮夷看浅了!” “这” “这什么这,学院荣誉要紧,煜朝国威为重。”不待孟一苇犹豫,不良千金王便拉扯着少年老夫子从偏殿而入,直奔那太清内宫而去。 从偏殿侧门而入,绕过了悬台飞水,略过了挂梁编钟,直接来到了漫天仙佛地。 熙裕帝高作九阶龙壁之上,赭黑的长袍,绣着朱红的祥蝠、烫着滚金的龙纹,一直垂到第一级台阶上,将整座龙椅全部盖住,远远看去,甚觉宏伟,只是帝尊神情淡淡,貌似不在归属。帝旁便是身着红衣、面遮薄纱的帝后,内传帝后身体微恙,于是一抹白纱掩住口鼻,令盼一瞻天颜的臣子们扼腕惋惜,谁让帝后是大煜朝最华美的女人呢?二十年如此,现在仍然如此!可没有人注意到,当瞎眼公子从偏殿迈入正厅时,帝后一直平静至寡淡的眼眸突然亮了,灿若星辰。 孟一苇没有同景王同坐一处,那里可是有白钺独具一案正持釜痛饮、白千祁亲挽袍袖忙剥蟹蘸汁、白千钰举杯邀伴值斗酒正酣、白千姬投箸入杯恰百无聊赖,其中头一个人称‘万骑郎’,后两个贵为真皇子,白千姬则是帝尊帝后最宠爱的小女儿,小名七月。当然,还有一众华服王侯正咬耳寒暄。 这次太清内宫设的是家宴,除了要宴请的主宾不周岛盟众人,还有大煜文脉武库所在的书院夫子,外姓大臣皆不在此列,就连一苇的祖父“一言公”、叔父“十里侯”都未曾受邀,不过“一言公”近来突染寒疾,卧榻已有半旬,自不便来。“十里候”久居书院,不出山门十载,自不会来。只是太子白千钥也不在宫内,据说是代帝巡狩,视察北疆去了。 孟一苇来到书院所在,对面正是那岛国使团一众,虚掩的双眸瞟了一眼,便收回了目光。入席,即坐到曹老夫子旁边,老夫子长得挺威严,说话倒挺喜庆,一老一少,两位书院夫子一问一答。 “没跑了?”——促狭的问 “半路被抓回来了!”——无奈的答 “呵呵,活该,来了不是白喝酒的”——嘲讽的呵斥 “曹师教训的是!”——低头的恭谨 这时刘不馋啃着酱猪蹄含混不清的抢着说道,“这次我书院两位夫子亲自赴宴,算是给了岛国使节大面子了!” “刚才曹师已经当众讲过兵法大道,令岛国的几位长兵卫,哦,相当于我大煜的将军,不敢多发一言,细细听讲,唯恐漏了只字片语。也是,岛国区区弹丸之地,千千之众,怎会有我大煜地理天象之多变、行军布卒之繁复、经纬纵横之迷匝、兵诡奇正之哲学啊!”一位同来的讲师如此感叹道。 “不过,等会儿还有两场小比助兴,一文一武,哈哈,有热闹看,没有白来啊!”秦伯集的大嗓门引得旁边席位上的宾客侧目不已。 “咚咚”这时突然从宫外传来阵阵地动山摇之感,惹得内宫众人皆向门外张望。只见一方大鼎从宫外入得宫门,又向内宫飘来,离得近了,众人才发现原来鼎下还有一人,只是此人过于矮小瘦弱,好似被大鼎盖住了,所以给众人的感觉仿佛是大鼎自身在飘。 “嘿”,鼎下之人脚底发力,皮靴砸在地板上,“砰”的一声巨响,人举着大鼎就一起飞了起来,越过六尺高差,然后“砰”的一声落到了太清内宫的地面上,幸好落地处是铜铸的平台,否则必然要凿出窟窿。 卸鼎下地,青铜的鼎足和黄铜的地面撞击,“乒乒”的脆响。鼎下之人终于看清面目,只见其六尺矮瘦身,大头娃娃脸,吊梢三角眼,浓密八字眉,宽阔的额头上横亘三道胎纹。 “白少咸猎得白牛王,割下白牛首,献于尊皇座下,企白氏帝族千秋万代!”少年丑虎单手扶鼎,屈膝下拜。 大鼎一丈见方,两根螺纹长角冒出鼎口三尺,好奇的宾客起身看去,鼎内正是一尊硕大的白牛首。 第七章开锣 戚二狗,本名戚满福,也确实应了名字里的好彩口,吃了个大肚满满,就是不知道肚皮里果真是满满的福泽,还是腥臜的下水了。不怪他平时总是自吹自夸,家里倒也真出过能人,满福的祖父可是济宁十七年书院孚瑞阁的结业生,后来又进入天工府苦修机巧之术。可惜老爷子为人木讷,几十年来从憨厚青年熬成了驼背老者,也没能给儿孙辈置办些家资或铺下些门路。 七品官帽死死地盖在戚满福的大脑壳上,几年来不曾换上一顶更重的,不过倒也没换上更轻的。戚满福是小富即安的性子,也明白自己的斤两,于是就不再指望着宦海升帆,把自己的那么点小机灵都用在了吃和说上,油嘴滑舌指的也就是这等惫懒货了。 不过满福的肚子里倒也确实有些存货,当戚二狗还是戚小胖的时候,在外人面前沉默寡言的爷爷,总喜欢拉着不情不愿的地亲孙子,一口吐沫一口酒地吹嘘自己的九宫之术如何精深、木甲之技如何惊人、造艺之巧如何经纶,戚小胖也就是从那时起记下了些真假难辨的新奇事,现在不时抖露出来引起些惊叹之声,算是满足下小小的虚荣心。 孟一苇此时已经想到了戚满福的家事渊源,那本孤本残章的扉页上,落款不正是“戚公添富”四个字嘛!这祖孙二人,一个添富,一个满福,倒真算是家风传世了,呵呵! 瞎眼公子看着戚满福的肥脸,竟有了些亲近感,兴致不禁又盎然了几分,于是问道:“那‘尚有神怪困水笼’又和解呢?” 戚满福是有些小机灵的,刚才夸夸其谈的时候,就偷偷观察过同席的瞎眼公子,总觉得那风姿不像是凡人所属,这时见对方发问,自是不敢怠慢。纵然一碗茶汤还没有解得了口渴,也不敢再耽搁,只有捏着喉咙继续讲完。 “咳咳,这‘尚有神怪困水笼’可就是奇中之奇,怪中又怪了!”聊起了新奇事,满福眉飞色舞起来,小眼睛滴溜溜地直转,“‘神怪’指的却是同一物,喏,就是华清池里那尾不知养了多少年的红磷鲤啦!要说神啊,就神在它不惧水温变化,无论是夏日的冷泉,还是冬日的沸水,这厮都游得活蹦乱跳。而说怪啊,则怪在这华清池明明通过地下暗渠连接着城外野水,池壁四周又不曾黏附丝网,红磷鲤大可来去自如,可是它却画地为牢,甘愿做着太清宫里的幽宠,也不愿回返逍遥自在的大河,你们说怪是不怪啊?”戚满福终于一口气说完了,抓起酒壶想添杯清酒,可酒壶早已见底,嘴里嘟囔着“嘴比我还快,也不给我留些润润喉”,罢了回头谄媚地求着宫柱边站立的仕女,央她再端来一壶。 娇俏的仕女不过二八年华,高领的宫装、水缎的面料将身材勾勒的凹凸有致,双颊的那抹胭脂更平添了一抹娇媚。小侍女正在偷瞧着俊俏公子,猜想他是京城里哪门哪户的郎君,可惜却残了双目,唉,多令人感伤啊!可突然视野里闯进一头笑容猥琐的肥猪,还盯着自己的小胸脯和小蛮腰目不转睛,小侍女脸上的羞涩立马变成了愠色,于是别过头去故意不理。 戚满福尴尬了,回头过来不是,再唤一声也不是,“小姑娘,劳烦给这席再上壶酒吧!”瞎眼公子帮忙解围。 佛面果然大于僧面,小侍女果然脆生生的问道:“公子是要那碧焰花雕,还是东湖酿,或者是雨后青梅呢?”最后一个“呢”字往上提起,发出半个翘舌音,有些甜腻腻的味道。 戚满福更尴尬了,见过差别大的,可没见过如此大的,再看向瞎眼公子,双眼已是满满的嫉妒。 “咳咳”,孟一苇对这花痴少女也颇为无语,“清酒正好解腻,就要雨后青梅吧!劳烦了!”打发走小侍女去端酒,席上六人继续谈论红磷鲤的神奇和怪异。 “是不是,这华清池日日有人打理,红鲤鱼在里面不愁吃食,又没有天敌,所以才留下来甘做宠物呢?”席间一位如此猜测道。 “屁话,那如果把你关在一间富丽堂皇的屋室内,日日不用点卯,餐餐皆有照料,可就是不能踏出门槛一步,你愿否?”席间另一位立马反驳。 “别吵吵,我觉得这红磷鲤必是通灵之物,感应到此处乃帝宫龙脉充盈之地,于是借此纳气修炼,以盼早日跃过龙门,翱翔九天啊!”这位是志怪文章看得入迷,酒水又喝得上头的。 “戚二狗,你也说说,这条鱼为什么不去那江海啊?”倒是六品刘大人问起了引出话题的戚满福。 “哪有那么多说头,人家不想走就是不想走,结果都已经如此了,还苦求什么因由,麻烦不麻烦啊!”满福还没有从被小侍女鄙视的事件中缓过神来,不耐烦地应付道。 “结果都应经如此了,还苦求什么因由!”满福的无心之语让瞎眼公子颤了一颤身子,又喃喃重复道,“结果都已经如此了,还苦求什么因由!是啊!是啊!结果都已经如此了,还苦求什么因由啊!”说罢,长身而起,攥住探路的竹竿,向太清宫外走去。众人都觉得这公子好生怪异,不知所谓地来,又不知所谓地走,难道不知道天色已晚,没有腰牌出不得皇城吗? 快到宫门口,瞎眼公子又回过身来,冲着戚满福的位置说:“戚大人,如果你觉得日子过得乏味,不妨试试来报读书院,我很看好你呦,这个你暂且拿着,下次见面还我即可。”说完,一块木牌便落到了戚满福的肚子上,戚满福茫茫然看了一眼,上面刻着四个字——“辅院国器”。 没再理会身后的情形,孟一苇出了太清宫门,顺着左延曲折的长廊向前方的影壁走去,影壁后面是晚晴园,穿过晚晴园还要走半个时辰才能到皇城门。 “一苇,何处去,可让小姑夫好找啊!”身后传来叫喊声,可不就是千金景王爷。 瞎眼公子叹了口气,回过身来,“小姑夫,我这来也来了,曲也听了,还喝了半杯酒水。景王殿下,我这就回去吧!” “不行,不行,绝对不行!看看你们书院来的都是什么货色啊!除了和你并列七师的兵法大家曹证道老夫子外,一个撑门面的都没有。王锦之那个小杂毛,亏他还被称为‘七绝子’,什么‘琴棋书画乐礼茶’,就是缺了一个酒,结果两杯下肚便倒在桌下,真给他师父王老杂毛丢脸。其他的类似秦伯集、陈封士、刘不馋,要不就是莽夫,要不就是神棍,刘不馋居然还是个伙夫,一苇啊!你再不去扯下大旗,书院的威名就要被岛国蛮夷看浅了!” “这” “这什么这,学院荣誉要紧,煜朝国威为重。”不待孟一苇犹豫,不良千金王便拉扯着少年老夫子从偏殿而入,直奔那太清内宫而去。 从偏殿侧门而入,绕过了悬台飞水,略过了挂梁编钟,直接来到了漫天仙佛地。 熙裕帝高作九阶龙壁之上,赭黑的长袍,绣着朱红的祥蝠、烫着滚金的龙纹,一直垂到第一级台阶上,将整座龙椅全部盖住,远远看去,甚觉宏伟,只是帝尊神情淡淡,貌似不在归属。帝旁便是身着红衣、面遮薄纱的帝后,内传帝后身体微恙,于是一抹白纱掩住口鼻,令盼一瞻天颜的臣子们扼腕惋惜,谁让帝后是大煜朝最华美的女人呢?二十年如此,现在仍然如此!可没有人注意到,当瞎眼公子从偏殿迈入正厅时,帝后一直平静至寡淡的眼眸突然亮了,灿若星辰。 孟一苇没有同景王同坐一处,那里可是有白钺独具一案正持釜痛饮、白千祁亲挽袍袖忙剥蟹蘸汁、白千钰举杯邀伴值斗酒正酣、白千姬投箸入杯恰百无聊赖,其中头一个人称‘万骑郎’,后两个贵为真皇子,白千姬则是帝尊帝后最宠爱的小女儿,小名七月。当然,还有一众华服王侯正咬耳寒暄。 这次太清内宫设的是家宴,除了要宴请的主宾不周岛盟众人,还有大煜文脉武库所在的书院夫子,外姓大臣皆不在此列,就连一苇的祖父“一言公”、叔父“十里侯”都未曾受邀,不过“一言公”近来突染寒疾,卧榻已有半旬,自不便来。“十里候”久居书院,不出山门十载,自不会来。只是太子白千钥也不在宫内,据说是代帝巡狩,视察北疆去了。 孟一苇来到书院所在,对面正是那岛国使团一众,虚掩的双眸瞟了一眼,便收回了目光。入席,即坐到曹老夫子旁边,老夫子长得挺威严,说话倒挺喜庆,一老一少,两位书院夫子一问一答。 “没跑了?”——促狭的问 “半路被抓回来了!”——无奈的答 “呵呵,活该,来了不是白喝酒的”——嘲讽的呵斥 “曹师教训的是!”——低头的恭谨 这时刘不馋啃着酱猪蹄含混不清的抢着说道,“这次我书院两位夫子亲自赴宴,算是给了岛国使节大面子了!” “刚才曹师已经当众讲过兵法大道,令岛国的几位长兵卫,哦,相当于我大煜的将军,不敢多发一言,细细听讲,唯恐漏了只字片语。也是,岛国区区弹丸之地,千千之众,怎会有我大煜地理天象之多变、行军布卒之繁复、经纬纵横之迷匝、兵诡奇正之哲学啊!”一位同来的讲师如此感叹道。 “不过,等会儿还有两场小比助兴,一文一武,哈哈,有热闹看,没有白来啊!”秦伯集的大嗓门引得旁边席位上的宾客侧目不已。 “咚咚”这时突然从宫外传来阵阵地动山摇之感,惹得内宫众人皆向门外张望。只见一方大鼎从宫外入得宫门,又向内宫飘来,离得近了,众人才发现原来鼎下还有一人,只是此人过于矮小瘦弱,好似被大鼎盖住了,所以给众人的感觉仿佛是大鼎自身在飘。 “嘿”,鼎下之人脚底发力,皮靴砸在地板上,“砰”的一声巨响,人举着大鼎就一起飞了起来,越过六尺高差,然后“砰”的一声落到了太清内宫的地面上,幸好落地处是铜铸的平台,否则必然要凿出窟窿。 卸鼎下地,青铜的鼎足和黄铜的地面撞击,“乒乒”的脆响。鼎下之人终于看清面目,只见其六尺矮瘦身,大头娃娃脸,吊梢三角眼,浓密八字眉,宽阔的额头上横亘三道胎纹。 “白少咸猎得白牛王,割下白牛首,献于尊皇座下,企白氏帝族千秋万代!”少年丑虎单手扶鼎,屈膝下拜。 大鼎一丈见方,两根螺纹长角冒出鼎口三尺,好奇的宾客起身看去,鼎内正是一尊硕大的白牛首。 第八章燃烧血脉 铜雀台上本无雀,只是前朝宠姬阮丽华那曲惊鸿一现的孔雀舞,为这块普普通通的铜质地板平添了雀台的雅号。 曾经如花美眷长袖飘摇的起舞地,今日变成了蛮勇少年拳脚争雄的演武场。 “我叫藤田一夫,封号敦土,列横纲位序之三十二席,请多多赐教!”岛国武士抹着汗流,恭谨地介绍自己,这句话显然私下练习了许久,因为说得颇为顺畅。 “白少咸,青羊角卫先锋少郎将。”丑虎儿简洁的回复。 敦土横纲站在雀台中央,少年丑虎立在场地缘处,两人相隔十丈,遥遥相对。 “老秦,这白氏小子的胜算大不大,给咱透个底呗!”刘不馋也明白秦伯集的武力虽然仅超出一品少许,离那超品三境还差的老远,但眼光却是顶个的毒辣。 “这白氏少郎将,体质异于常人啊!我刚才偷偷用了观气之法,只见这少年身上的气血脉动忽而浓郁忽而淡薄,浓郁时居然有些‘一掌拨象’的超品痕迹,淡薄时却只是二品中游的水平,真是奇怪了!”秦伯集虽然被称为莽夫,却是个喜欢另辟蹊径的怪才,他把书院地物府用来勘察山川大地的望脉之术稍加改动,便成了窥探生灵气血盛亏的观气之法,每每以此作为品定他人武力的参考之一。可是这次却在白少咸身上起了迷惑。 “别再扯什么气血,你就给俺明白的说,咱们这方胜算如何?”刘不馋最讨厌秦老粗装模作样的充文化人,他们两个人是“白面馍馍掰两半,哪块里面也没馅”。两人之所以能在书院中忝为人师,却是因为有着旁人不及的一技之长。 “这白少咸嘛,不管那忽强忽弱的气血,最低也是个二品高手吧!与对面的那位自言封号‘敦土’的少年横纲,实力当在伯仲之间。只不过,白氏少子毕竟是军伍中人,一身武艺多是战场争雄的开合之式,如今在这小小的铜雀台上同高手过招,恐怕许多擅长的武艺都不便使出来。再者,听闻这白少咸最厉害的是手中一把伐天射日的七尺巨弓,可现在却是与人空手对搏,对面的‘敦土’横纲一看练就的便是被岛盟称为‘国术’的相扑击,以己之短攻人之长,这样看来,劣势又在我大煜一方啊!”秦伯集略加分析,不禁感叹。 孟一苇也将眼缝睁大了些,打量着铜雀台上身材反差明显的两人。现在瞎眼公子周边无人,本来刚才还有曹证道时不时搭个话,可曹老夫子推崇的是万人敌,最厌恶单人之间捉对斗勇,加之年纪已高,于是在讲武之后,稍喝了几杯水酒,便去偏殿的暖阁小憩去了。反正此时近处无人,一苇也就大大方方的偷瞧了。 “喝”,众宾客还在交头接耳的猜测着比局胜负,少年丑虎低喝一声率先发动。他右脚重踏一下地面,身体便像箭矢一样向前冲去。十丈距离转瞬即到,白少咸在空中拐了个弧线,转到敌手背后,手刀划破空气向对方的后颈砍去。 “好啊!那蛮夷武士肥胖若厮,定然躲闪不得,一击定胜负啊!”一位白氏宗族子弟大声较好,话音未落,便看到诡异的一幕。少年横纲忽然抬起左脚,单足着地,双臂一扭,身体便如陀螺般旋转起来,肥硕的身躯竟然显现出灵动的美感。 “噗”对方的后颈转作了前胸,白少咸临空变手刀为平掌,印在少年横纲的左乳,却像是鸡毛掸子拍在蓬松的棉絮上,根本无处着力。丑虎再想打入一丝暗劲,却被旋转的肉陀螺弹开了。 “原来如此!”孟一苇的瞎眼看得细致入微,那位面容青涩的横纲武士绝对是心智不俗之辈,他刚才在点名邀战之时故意装作拘谨,却是为了拖延时间,好让脚底积下一滩汗水。铜面地板本来就是光滑,涂了一层汗液后,更是滑不留脚。所以只要轻轻绞劲,身体便能凭借惯力轻松的旋转起来,此等防御不说完美,也算牢不可破了。 丑虎一招失利去了先机,人在半空被一双肥手拽住了脚裸,那旋转的陀螺像是择人而噬的漩涡,又像是精心织就的蛛网,将白氏少年向黑暗拉去。 当阵阵惊呼逐声而起时,白少咸突然拧腰,身体在空中弯成了弓型,上半身不退反进,右手握拳,猛击对手耳畔太阳穴。 “翁”,横纲感觉颅内一阵轰响,眼前同时出现短暂失明,不过心中却是起了狠意,一拳击中对手腹部。 于是,陀螺不再转了,敦土横纲跌坐在地面上,努力晃动着脑袋,想驱走不住的晕眩。少年丑虎被击飞后,在半空中调整身躯稳稳落地,却是面部扭曲,显然腹中绞痛。 宴席间一片哗然,谁也没料到仅仅一招过后,台上两人就都暂时失去了继续动武的能力。 菅原琼子微微有些着急,她毕竟是个女儿家,就算装作再是英武,也夹揉着些娇弱之气,看到同行而来的少年武士受伤倒地,她不禁想喝停比试。 仿佛看穿了她的心思,三皇子白千钰安慰道:“琼子公子且莫担心,比武受伤在所难免,两人尚有一战之力,如果现在喝止,他们反而不能尽兴,心有怨言的。” 果真如白千钰所说,恢复片刻,台上两人便又如冬林里的野猪和瘦虎,开始用獠牙和利齿撕扯起对方身上的皮肉。 白少咸明白对方身上尺厚的肉盾是最好的卸力层,因此专挑手腕、角落、膝盖、腋下、这些犄角之处,和天庭、后脑、耳弯这些机要命门下手,任凭横纲防御力惊人,但十击三两中的节奏,还是令岛盟武士吃苦不已,渐渐伤势淤积,体力不支。 相比于丑虎的频繁出手,敦土横纲则只有寥寥几次反击,但除去两次失手外,无不给于对手以重创,最后一次他硬挨了白少咸一式大抚顶,强忍晕眩抱住对方的双腿,施展相扑击中的地滚术,终于将这个瘦弱的对手摔飞在地。 “呼哧,呼哧”,再次过手后的两人默然对视着,坑坑洼洼的铜雀台表明刚才的战况是何等激烈。 这时,场外忽有女声传来,“病猫儿,给你一炷香的时间,如果再不取胜,以后别想见我,远远的张望也不行。”小公主七月是不爱搭理白少咸,谁让丑虎长得那么不讨喜呢!但是白少咸毕竟是熙裕帝钦点的驸马,如今久战不克,好胜的白七月总感觉丢了自己的面子。再者,她觉得那位温婉气质、颜色动人的岛国公主更不顺眼,谁让她夺了所有人的眼球?打败她的武士,扫落她的尊严,会让七月公主很爽意的。 白少咸听到七月的喊话,先是愣了一下,然后一贯的回头冲着她笑笑,再转过头来便下了某种决定,脸色冷峻的似水似冰。 一直独自痛饮的白钺此时放下酒杯向儿子看来,这位不善言语的万骑郎眯起了眼睛。 有风从太清宫穹顶的天窗吹来,吹散了梁间若隐若现的水雾薄纱,使清冷的月光恰好在铜雀台上耀出一方明亮。沙哑的声音从白少咸低垂的头颅下传来,初时像是呢喃,渐渐的声音变得高亢,尾音拖出累世的苍凉。 “希亚戈,多丽萨,吾乃北疆之主。峰布罗多,奇拉那科,赐汝长衍之地。奉献汝等心尖血,留下戈角与白首,汝卑贱之血脉共吾高贵之灵魂,燃烧,燃烧” 淡红色的火苗溢出白少咸的软甲,氤氲的血气像在清水中飘逸的蜀绣,仿佛有愤怒的野兽在哞叫,白少咸抬起头望向横纲三十二,后者觉得像是被故乡传说中邪恶的八岐蛇盯住了。封号“敦土”,意为“大地之神”的少年横纲,仿佛看到大地倾覆了,一头蛮荒巨兽,身上燃烧着红色的火焰,踏着皲裂的大地,向他冲撞而来。 第九章绯红角戈 “煜,离火之德。白,金戈之意。始帝五年,平北疆,戮边蛮百万民。十月,彤阳流火,七日燃至辽河,始帝遂筑割鹿台,封荒兽于五晶须弥之境,攫燃烧血脉,断峥嵘头角,立融血之盟。翌年,北疆之地尽为王土。帝临风登台,抚剑四顾,曰:八方唯我,天下独尊。”——《煜典始帝本纪》 白少咸其实一动未动,只是血气在他的头顶上翻滚,渐渐凝聚成起伏的山峦,接着又如老树新枝般虬曲伸展。 “呀,是火珊瑚!”菅原尾叶身边坐了一对孪生的女娃娃,两人都扎着偏马尾,但是一个偏向左边,另一个则偏到右边。左马尾看到白少咸头上长出的红犄角,可不就像极家乡海域的火珊瑚,不禁惊叫出了声。 “燃烧血脉!百年未现的先祖之血啊!”不理天真小女娃的惊叹,一位垂垂老矣的白氏王侯突然老泪纵横,他也不再顾及平时矜持的风度,跌跌撞撞地走到大殿中央,扑通一声跪向九阶龙壁上端坐的帝尊,声音颤抖地说:“陛下,这是绯红角戈啊!大煜先祖的沸燃圣血啊!”说完,竟然俯在地面上失声痛哭。 这位已过耄耋之年的老王爷,是白氏一族如今最长者,他上一次亲眼看见彤云已是七十年前了,凡人终难躲避盛衰轮回的天道星轨,纵使主宰天下的白氏一族也面临着血脉淡薄的危机。大煜立国八百年,燃烧血脉曾三次断绝,此次更是间隔近百年才重聚“绯红角戈”。 “嗯,朕知道!”熙裕帝清淡的嗓音从上方传来。 老王爷微微一怔,随即恍然大悟,帝尊定然早就知晓白钺少子身具精纯血脉,所以才会一力撮合小公主七月和那丑少年的婚事。白钺虽然贵为万骑郎,又是武帝白曌九世之孙,但是八百年大煜,白氏一族早已经变成遮天蔽日的空桑巨树,分枝繁叶不知计数几何,片花粒种不知播至何处。作为白氏分支的白钺一脉,与大煜正统的皇族一系,其间的血缘关联已经淡若蛛丝,所以白少咸和白七月的婚配并不会乱了伦常。 “是老臣失态了,回席定自罚三杯。”说完,老王爷便回到矮案前,端起满樽的烈酒,昂首而下。众人都担心老王爷年事已高,豪饮恐怕伤身,但这位白氏宗庙的老宗主却是喝得极为痛快,喝尽三樽居然还要添酒,终被身后的儿孙们劝住了。 白少咸现在很痛苦,一股侵伐和嗜血的冲动,如泛起波浪的红潮,不断拍击他的神识。血液仿佛要燃烧殆尽,气海也似是快沸腾成烟,他渴望一场漫天的血雨来滋润即将枯焦绽裂的身躯。 丑虎抬起头,睁开妖冶的红瞳,血气浸染的彤云突然四散向在场的所有人罩去。 在众人都在为老王爷的哭跪和笑饮吸引住目光的时候,孟一苇却紧紧地盯着台上的瘦弱少年,此时发现彤云的异常,立即扯了扯秦伯集的袖口,指他去看。 “喔嗬,情形不对,这白氏少年貌似还控制不了疯血的力量,灵魂不但没有主导血脉,反而被血脉反噬,他要抽取在座所有人的气血补充身体里的巨大亏空,千万不要让彤云接触到普通人。”秦伯集也在书院的记载中了解过燃烧血脉的来历,还曾仔细研究推敲,在他看来,这白氏圣血不如叫作荒兽疯血,不似珍宝,反是鸡肋。倘若神识不进熹微,体魄不达拂山,精气不入涵虚,根本不能够压制兽血中狂躁之气,更不足以补充血脉燃烧时带来的气血匮乏。可是如果一位武者的神识、体魄、精气已经分别臻至熹微、拂山、涵虚三道超品之境,不说成就陆地神仙,也是天下唯十人耳!哪里还要劳什子的把自己烧着了,所以秦伯集一直觉得白氏一族的燃烧血脉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武值,毕竟是始帝白煜的传承象征啊! 话说回来,白少咸虽然勇冠三军,但是毕竟只是个二品中游的少年高手,如今一意孤行地点燃疯血,散出彤云,还勉强凝聚出“绯红角戈”,但逐渐失去了对力量的控制,与其说此时的白少咸是人形荒兽,不如说类似荒兽化成了人,因为血脉中的兽性已经取代了灵魂中的理智。 彤云一点点的向大殿四周飘散开去,菅原琼子此时恰在思虑如何开口叫停小比,她虽然不通武艺,但是从横纲对面的矮瘦少年身上,却能感受到一股窒息般的压迫感。她正衡量着措辞,鼻尖突然涌进一股温热的甜香,全身不禁暖烘烘的,思绪也变得虚幻起来,直感觉像是泡在故乡的火山泉里,懒洋洋的不想动一下手指。 当在场没有武艺修为的普通人,无意间吸入些许彤云,要渐渐迷失于梦境中时,“当”的一声清脆从华清池旁的编钟处传来。原来是老乐师偷饮了几杯酒,手指酥软无力,一扬袍袖,钟锤便被轻轻脱手而出,正好敲在了中排靠右的小挂钟上,青铜撞青铜,便是一声脆响。 钟声像是一捧冷冽的山泉洒在脸上,菅原琼子顿时清醒过来,环望四周,不少宾客都是一脸的茫然,显然也是刚从迷惘中脱离而出。 再看铜雀台上,不知何时已经多了一个人,魁梧的身躯站在那邪异少年的跟前,恰好挡住了琼子的视线,两人面对面,不知情形如何。 钟响之前,白钺喝尽壶中最后一滴酒。钟响之后,他已经站在了少子的对面。 翻卷的血气彤云碰到白钺披散的长发便自动荡开,就像雾霭遇到了巍峨的青山。 白钺伸出右手,挑起一根食指,在少子的额头上点了一下,已经扩散近十丈的彤云便鲸吸牛饮般重归白少咸四肢百骸。 “岂止是拂山啊!定是到指擎了吧!嘿,天下第五啊!”看到这一奇景的秦伯集不禁感叹道。 将彤云化为气血重新打少子体内,白钺又低声呼唤了一声,“猫儿,醒来吧!”,少年眼中的血影便褪去了。 做完这些,白钺转身向台下迈去,走了两步才发现儿子并没有跟上来。回头一看,才发现儿子仍然盯着对面已经瘫软在地、强自挣扎的岛国武士,眼中没有了杀气,却满是浓浓战意。白钺心知为何,不禁轻叹了一声。 “病猫儿,别打了,我现在很开心了,以后还准你远远望着我。”白七月自从刚才丑虎异变开始,就一直绞着手指,咬着嘴唇,她的身躯微微颤抖着,看到从白少咸身上迸发出来的血气,七月眼睛一下子也红了。她与丑虎是从小玩到大的,白少咸一直是病恹恹的贫瘦相,她就“病猫儿,病猫儿”的取笑开心,沉默冷酷的少年总会对他露出两声傻笑,“呵呵”,表示他也很快乐! 从什么时候起,自己开始讨厌病猫儿了呢?白七月想着,对,就是从三月父皇赐婚开始,她把病猫儿当作自己最好的玩伴,但是却从未想过要嫁他为妇。毕竟,病猫还是丑虎,她虽然不介意他的相貌,但是却受不了旁人的冷嘲和白眼。小七公主最好面子,这个谁都知道! 可今天的雀台小比,让她反思自己的面子真的重要过一切吗?重要过从小伴着自己的病猫儿?重要过总是护着自己的丑虎?重要过应对自己挖苦的“呵呵”傻笑? 白七月于是瞪着微红的眼眶,撅着明艳的小嘴,对台上的瘦弱少年喊道:以后还准你远远望着我啊! 白少咸果然不再盯着那边也已经勉强站起来的少年横纲,回过头去冲着白七月“呵呵”傻笑两声,然后在白七月偷拭泪滴的时候,随父亲走下铜雀台,脚步踉踉跄跄。 “此局,平!”九阶龙壁上的声音传来,帝尊一锤定音! 第十章书院小夫子 像两只蹁飞的蝴蝶,一对粉粉嫩嫩的女娃娃离开菅原尾叶的席案,飘到了雀台上。 “咯咯”。蹦蹦跳跳的左马尾发出珍珠落玉盘般的清脆笑声,旁边的右马尾则双手环胸,抱着一把快及她身长的窄刃长刀,绷紧的俏脸微露寒意。 “小女娃娃,怎么跑闹到雀台上了?呵,难道要进行文比的是你们两个吗?”可能是自家王妃已经诊出喜脉,景王白熙此时看见粉雕玉饰的小娃娃便格外喜爱,不禁笑着发问。 “这位伯伯可是说对了,我和姐姐就是代王子哥哥同你们比试啊!咯咯!”左马尾挺起小胸脯,故作严肃的宣布着,可最后还是忍不住的“咯咯”笑了两声。 景王没想到岛盟真的是让这两个小女娃上台文比,不禁微微一怔,可随后又被左马尾的憨态逗笑了,“那你们可是两个人哦,难道是要以多欺少吗?还有你个小娃娃拿把大刀来进行文比,是不是不合时宜啊?”景王指了指俏脸寒霜的右马尾,故意戏谑的刁难。 “非也非也”左马尾伸出胖乎乎的食指,学着大煜的老学究似的摇了摇,“我和姐姐,个子不高,年龄又小,只要挑一个个子是我们两倍高,年龄是我们双倍大的对手,就是再公平不过了。” 景王听了这样幼稚的理由不禁哑然失笑。 “还有,我姐姐的刀今天不砍人的,只是和人比比谁拔刀快而已哩!”左马尾嘟着小嘴接着认真的解释,一直冷酷的右马尾也微微点了点头。 台下的菅原琼子其实颇感无奈,伽代子和伽耶子是弟弟宫中的小侍女,主要任务是陪着天皇储君一起接受御师教导,可是贪玩的弟弟没有学到几分真才实学,反倒是这对孪生姐妹花分别得了大奥们的真传。刚才弟弟向自己央求了文比的出战牌,现在果然将这两小只派了出去。 “那你们选的对手是谁?”景王也只能哭笑不得的问。 “就是那个盲眼哥哥,就那个”扎着左马尾的伽代子跳着脚,指向坐在书院案席上孟一苇。 “哦”,景王微微诧异,“为何选他?” 伽代子冲景王做了个鬼脸,“伯伯,你可真笨,我刚刚不是说了吗?要选个子高的,这样才公平,你看,那位大哥哥可是你们里面最高的了,比我和姐姐摞起来还高,我可没有欺负你们啊!” “代子,不可对景王殿下无理!”看到伽代子天真烂漫不知礼法,唯恐惹怒了对面搭话的贵人,使团席中一位年长女官不仅呵斥了一句。 景王摆摆手,表示无妨,又笑着道:“小娃娃,你们选这位哥哥可以,但他应不应邀就难说了,这场晚宴还是伯伯把他硬拉来的呢!”景王瞟了一眼瞎眼公子,语气戏谑。 孟一苇也很无奈,自嘲想着,个子长高了些似乎也不是好事啊!在伽代子一声接一声的催促中,他弹弹袍袖,终于站了起来,感受着帝尊旁边那道一直注视自己的热切目光,竹竿点着地板,向着雀台走去。 “这个瞎子是谁啊?”一位不学无术的白氏子弟向邻座的兄长问道,回答他的则是一记头拳。 “大兄,你为何打我?”无辜挨打的弟弟委屈的望向哥哥。 “不学无术,活该挨打,怪不得父侯总是家法鞭笞于你。就算你哥哥我见到这位盲眼青年,都要叫声小夫子,你居然敢叫他瞎子,岂不该打!” “小夫子?他,难道是书院的讲习?” “讲习?那是五个月前了,现在他是书院的七位师导之一,不然怎么会有‘小夫子’的尊称啊!”说完最后一句话,做兄长的也不禁感叹,谁让他是孚瑞阁的在读学子呢! 两位皇子这时也在搭着话。看到起身入台的盲眼青年,二皇子放下手中的吃食,问向旁席的皇弟,“千钰,此人就是书院新晋的孟小夫子?”白千祁已过而立之年,书院出师已有五载,显然对最近声名鹊起的瞎眼公子不太熟悉。 “正是啊!如今书院孚瑞阁和德牧社的学生都要尊他一声‘孟小夫子’,就连‘天地人神鬼’五府的研习们也都心甘情愿地喊一声‘苇师’。”三皇子千钰不过十七岁,目前正是书院孚瑞阁学子一枚,因此对现时之事甚是清楚。兄弟二人其实并非一母所生,太子与二皇子皆为已故隆懿帝后遗子,千钰和千姬则是如今红薇帝后的子嗣。虽然两人并非同一母后,而且年岁差距颇大,但是二皇子却与千钰极为亲近,倒是与同胞而出的太子兄长关系淡薄。 “哦,这盲眼少年为何如此众望所归?看他年纪轻轻,难道真的是生而知之者吗?”二皇子听完千钰的荣重介绍,不禁微微诧异。 三皇子习惯性地捋了捋额角垂发,感叹道,“小夫子非常人也!他只在春秋两季各授一课,每课仅有六讲,每开一讲,庐舍内必是座无虚席啊!对了,过几天书院就要新季入学,二哥不妨也去听听小夫子的讲授吧!” “当真如此值得一听,这个孟小夫子传得到底是哪条大道?”白千祁倒是有些不以为然了,他实在不相信年纪轻轻的孟一苇能在卧虎藏龙的书院中占据某座高峰,多数还是有些人的抬举和无知学子的追捧吧! “小夫子的授业确实不是什么高深精粹的至理,只不过是春季,在孚瑞阁野草庐内品论一下‘民治’”说到这,千钰故意瞧了一眼脸色不再淡然的二哥,心理暗笑了一声,又道:“也不过是秋季,在德牧社育武殿里讲评一点‘熹微’罢了!”二皇子手中的白玉杯终于掉在了地上,不但摔得粉碎,而且溅飞了酒水,白千祁却茫然无觉。 “民治”啊!乃亵渎帝权之学,向来被白氏皇族所禁授!“民治”非“治民”,字序颠倒,含义便大相径庭。四十年前滚滚泗水淹没的那位书院大夫子,不就是因为散播“民治”而触怒了央土宫中的龙颜吗? “熹微”,那是武道超品之境啊!多少武夫苦熬一生,白首而不得超凡入圣,这书院小夫子居然堂而皇之的当庐教授,他难道不觉得过于惊世骇俗吗? 千钰貌似清楚二哥的惊诧之处,笑着解释道:“二哥,无需忧虑。孟小夫子的‘民治’之说与前人多有不同之处,并未忤逆帝道尊严。至于那‘熹微’之讲,却是小夫子将这超品之境化繁为简,使得武夫不入一品即能领略神识之妙,令人“管中窥豹,可见一斑’。北疆苍狼齿的獠牙将王齐眉听过小夫子的课后,曾言三年内若入熹微之境,必回书院向小夫子补齐拜师之礼。前日,听闻王齐眉在极天涯单戟破了龙鲸角,白钺叔父说他这是入了熹微境,现在可就等着王将军入院拜师啦!” 不理这边二位皇子的滔滔不绝和心震难复,孟一苇已经一步一点的上了铜雀台。 “大哥哥,你好高啊!”看着眼前瞎眼哥哥的身量,伽代子还是忍不住惊出了声。 青羊角营的兵卫一般身高八尺,刚才的敦土横纲近乎九尺,而如今铜雀台上盲眼公子已在九尺之上,当然还有那更长一尺的竹竿。 “要比什么?千万别太难了,我会的可不多!”孟一苇对仰头望着他的孪生女娃娃说道。 听到瞎眼公子的这句话,秦伯集和刘不馋,联同书院一众的几位书院教习,脸上都现出不自然的神色。刘不馋小声嘟囔着:“您还懂得不多,不说上五府的怪咖们总是央你帮忙代课,就是我那‘五脏庙’里的砧板不也被你剁得砰砰响?您连烧菜都能堵住我的口,还说懂得不多!不带这么蒙骗小孩子的吧!” “好,我和姐姐分别只和你比一样!”,伽代子貌似毫无心机。 “什么?”一苇问 “竹炭画”,左马尾兴奋的乖巧。 “无影刀”,右马尾冷漠的桀骜。 “两个鬼精灵,这局胜算极大啊!”了解身边仕女绝技的尾叶王子冲着姐姐得意的笑了笑! 第十一章竹对刀,刀对竹(上) 像两只蹁飞的蝴蝶,一对粉粉嫩嫩的女娃娃离开菅原尾叶的席案,飘到了雀台上。 “咯咯”。蹦蹦跳跳的左马尾发出珍珠落玉盘般的清脆笑声,旁边的右马尾则双手环胸,抱着一把快及她身长的窄刃长刀,绷紧的俏脸微露寒意。 “小女娃娃,怎么跑闹到雀台上了?呵,难道要进行文比的是你们两个吗?”可能是自家王妃已经诊出喜脉,景王白熙此时看见粉雕玉饰的小娃娃便格外喜爱,不禁笑着发问。 “这位伯伯可是说对了,我和姐姐就是代王子哥哥同你们比试啊!咯咯!”左马尾挺起小胸脯,故作严肃的宣布着,可最后还是忍不住的“咯咯”笑了两声。 景王没想到岛盟真的是让这两个小女娃上台文比,不禁微微一怔,可随后又被左马尾的憨态逗笑了,“那你们可是两个人哦,难道是要以多欺少吗?还有你个小娃娃拿把大刀来进行文比,是不是不合时宜啊?”景王指了指俏脸寒霜的右马尾,故意戏谑的刁难。 “非也非也”左马尾伸出胖乎乎的食指,学着大煜的老学究似的摇了摇,“我和姐姐,个子不高,年龄又小,只要挑一个个子是我们两倍高,年龄是我们双倍大的对手,就是再公平不过了。” 景王听了这样幼稚的理由不禁哑然失笑。 “还有,我姐姐的刀今天不砍人的,只是和人比比谁拔刀快而已哩!”左马尾嘟着小嘴接着认真的解释,一直冷酷的右马尾也微微点了点头。 台下的菅原琼子其实颇感无奈,伽代子和伽耶子是弟弟宫中的小侍女,主要任务是陪着天皇储君一起接受御师教导,可是贪玩的弟弟没有学到几分真才实学,反倒是这对孪生姐妹花分别得了大奥们的真传。刚才弟弟向自己央求了文比的出战牌,现在果然将这两小只派了出去。 “那你们选的对手是谁?”景王也只能哭笑不得的问。 “就是那个盲眼哥哥,就那个”扎着左马尾的伽代子跳着脚,指向坐在书院案席上孟一苇。 “哦”,景王微微诧异,“为何选他?” 伽代子冲景王做了个鬼脸,“伯伯,你可真笨,我刚刚不是说了吗?要选个子高的,这样才公平,你看,那位大哥哥可是你们里面最高的了,比我和姐姐摞起来还高,我可没有欺负你们啊!” “代子,不可对景王殿下无理!”看到伽代子天真烂漫不知礼法,唯恐惹怒了对面搭话的贵人,使团席中一位年长女官不仅呵斥了一句。 景王摆摆手,表示无妨,又笑着道:“小娃娃,你们选这位哥哥可以,但他应不应邀就难说了,这场晚宴还是伯伯把他硬拉来的呢!”景王瞟了一眼瞎眼公子,语气戏谑。 孟一苇也很无奈,自嘲想着,个子长高了些似乎也不是好事啊!在伽代子一声接一声的催促中,他弹弹袍袖,终于站了起来,感受着帝尊旁边那道一直注视自己的热切目光,竹竿点着地板,向着雀台走去。 “这个瞎子是谁啊?”一位不学无术的白氏子弟向邻座的兄长问道,回答他的则是一记头拳。 “大兄,你为何打我?”无辜挨打的弟弟委屈的望向哥哥。 “不学无术,活该挨打,怪不得父侯总是家法鞭笞于你。就算你哥哥我见到这位盲眼青年,都要叫声小夫子,你居然敢叫他瞎子,岂不该打!” “小夫子?他,难道是书院的讲习?” “讲习?那是五个月前了,现在他是书院的七位师导之一,不然怎么会有‘小夫子’的尊称啊!”说完最后一句话,做兄长的也不禁感叹,谁让他是孚瑞阁的在读学子呢! 两位皇子这时也在搭着话。看到起身入台的盲眼青年,二皇子放下手中的吃食,问向旁席的皇弟,“千钰,此人就是书院新晋的孟小夫子?”白千祁已过而立之年,书院出师已有五载,显然对最近声名鹊起的瞎眼公子不太熟悉。 “正是啊!如今书院孚瑞阁和德牧社的学生都要尊他一声‘孟小夫子’,就连‘天地人神鬼’五府的研习们也都心甘情愿地喊一声‘苇师’。”三皇子千钰不过十七岁,目前正是书院孚瑞阁学子一枚,因此对现时之事甚是清楚。兄弟二人其实并非一母所生,太子与二皇子皆为已故隆懿帝后遗子,千钰和千姬则是如今红薇帝后的子嗣。虽然两人并非同一母后,而且年岁差距颇大,但是二皇子却与千钰极为亲近,倒是与同胞而出的太子兄长关系淡薄。 “哦,这盲眼少年为何如此众望所归?看他年纪轻轻,难道真的是生而知之者吗?”二皇子听完千钰的荣重介绍,不禁微微诧异。 三皇子习惯性地捋了捋额角垂发,感叹道,“小夫子非常人也!他只在春秋两季各授一课,每课仅有六讲,每开一讲,庐舍内必是座无虚席啊!对了,过几天书院就要新季入学,二哥不妨也去听听小夫子的讲授吧!” “当真如此值得一听,这个孟小夫子传得到底是哪条大道?”白千祁倒是有些不以为然了,他实在不相信年纪轻轻的孟一苇能在卧虎藏龙的书院中占据某座高峰,多数还是有些人的抬举和无知学子的追捧吧! “小夫子的授业确实不是什么高深精粹的至理,只不过是春季,在孚瑞阁野草庐内品论一下‘民治’”说到这,千钰故意瞧了一眼脸色不再淡然的二哥,心理暗笑了一声,又道:“也不过是秋季,在德牧社育武殿里讲评一点‘熹微’罢了!”二皇子手中的白玉杯终于掉在了地上,不但摔得粉碎,而且溅飞了酒水,白千祁却茫然无觉。 “民治”啊!乃亵渎帝权之学,向来被白氏皇族所禁授!“民治”非“治民”,字序颠倒,含义便大相径庭。四十年前滚滚泗水淹没的那位书院大夫子,不就是因为散播“民治”而触怒了央土宫中的龙颜吗? “熹微”,那是武道超品之境啊!多少武夫苦熬一生,白首而不得超凡入圣,这书院小夫子居然堂而皇之的当庐教授,他难道不觉得过于惊世骇俗吗? 千钰貌似清楚二哥的惊诧之处,笑着解释道:“二哥,无需忧虑。孟小夫子的‘民治’之说与前人多有不同之处,并未忤逆帝道尊严。至于那‘熹微’之讲,却是小夫子将这超品之境化繁为简,使得武夫不入一品即能领略神识之妙,令人“管中窥豹,可见一斑’。北疆苍狼齿的獠牙将王齐眉听过小夫子的课后,曾言三年内若入熹微之境,必回书院向小夫子补齐拜师之礼。前日,听闻王齐眉在极天涯单戟破了龙鲸角,白钺叔父说他这是入了熹微境,现在可就等着王将军入院拜师啦!” 不理这边二位皇子的滔滔不绝和心震难复,孟一苇已经一步一点的上了铜雀台。 “大哥哥,你好高啊!”看着眼前瞎眼哥哥的身量,伽代子还是忍不住惊出了声。 青羊角营的兵卫一般身高八尺,刚才的敦土横纲近乎九尺,而如今铜雀台上盲眼公子已在九尺之上,当然还有那更长一尺的竹竿。 “要比什么?千万别太难了,我会的可不多!”孟一苇对仰头望着他的孪生女娃娃说道。 听到瞎眼公子的这句话,秦伯集和刘不馋,联同书院一众的几位书院教习,脸上都现出不自然的神色。刘不馋小声嘟囔着:“您还懂得不多,不说上五府的怪咖们总是央你帮忙代课,就是我那‘五脏庙’里的砧板不也被你剁得砰砰响?您连烧菜都能堵住我的口,还说懂得不多!不带这么蒙骗小孩子的吧!” “好,我和姐姐分别只和你比一样!”,伽代子貌似毫无心机。 “什么?”一苇问 “竹炭画”,左马尾兴奋的乖巧。 “无影刀”,右马尾冷漠的桀骜。 “两个鬼精灵,这局胜算极大啊!”了解身边仕女绝技的尾叶王子冲着姐姐得意的笑了笑! 第十二章九品之上,三元归一 武道无通途,不说那九至一品的登天梯,还有破境之上的三元归一。 三元者,“体、气、神”也。一品之下,三元齐头并进,一品之上,先锻体,再纳气,后凝神。之所以如此,盖因体魄就像大釜,精气便似冷水,只有扩充容量,才能盛得多装得满。而神识却是釜底的炭火,釜中的清水越多,就越难烧沸,而一旦翻滚便具煮天之势。 超品之境,武夫百求而不得,但其境界划分却是出自书生之手,不得不说传奇异常。千年前的大楚朝有位落榜的儒生,生活所迫下,先是入寺当了几年撞钟和尚,又出寺入观,做了五载炼丹道士,最后还俗回家成了五里三乡的私塾先生。书生不会武功,却喜欢结交武林人士,与魔头下棋品茶,同僧道啃肉拼酒,江湖里翻腾的鱼龙,到得书生的草庐里总会变了性情。 一日清晨,书生的侍童端来洗漱清水,发现自家先生已坐化于草庐之中,神色似兴奋似安详。 膝上横卧白娟,字体豪放不羁。 “不习武者不知武?天下知武孰堪吾!” “余观武三十年,甚觉人力有穷时,欲超凡入圣,必‘体、气、神’,分而蹴就。体者,‘一掌拨象’、‘两袖拂山’、‘三指擎天’。气者,‘涵虚混太清’、‘玄实分青冥’、‘乾坤大器空’。神者,初闻‘熹微之光’、再见‘洞烛之火’、终得‘光咫之妙’。吾得悟于此,欣喜莫名,惜年老气衰,只余神识充盈,终不可修得神仙之境。吾心不甘,强起蛮性,破窗观烛,偷取光咫之力,神游太虚,终神魂欲散。刹那芳华,凄美如斯,吾愿足矣!” 句末,字迹更显卷狂,重墨浸染,落惊鬼神! 书生足愿而逝,理清武道超品进阶之法。后人故将一品之上的超凡之境分之命为: 体者,拨象、拂山、指擎。 气者,涵虚、玄实、器空。 神者,熹微、洞烛、光咫。 武者打破九品藩篱之后,便可先悟‘拨象’,再通‘涵虚’,后入‘熹微’,如此方是小圆满,江湖俗称‘小神仙’。 之后苦求‘拂山’,打通‘玄实’,循迹‘洞烛’,便算行到中圆满,如此成就货真价实的陆地神仙。 若有超发之辈,一鼓作气入‘指擎’,余势不竭达‘器空’,登峰造极得‘光咫’,终得大圆满,那可就是不留人间的‘天人’了。 但正如书生遗书所言,人力毕竟有穷时,某些也算天资卓绝的武者也不得不退而求其次,专心修一元。例如,本朝的万骑郎白钺,体魄已经稳稳坐在了‘拂山’,甚至看到了‘指擎’,可精气却久久不能进入‘玄实’,神识更是才摸到‘熹微’的门槛,但即使如此却也名列天下第五。 还有西域沙尖瀚海城里的那位擅杀‘小神仙’的巨梅仙,便以洞烛的神识,涵虚的精气,拨象的体魄入得天下武夫前三甲,他越过锻体、纳气,直练神识的秘法令天下人侧目不已。毕竟相对而言,体魄易成,神识难凝。 而自超品三境降世以来,除了那一夜得悟而神游无极,然后魂飞魄散的书生,还没有谁摸到‘光咫’的门槛! 不,也不是没有,起码秦伯集便猜测书院里的孟小夫子貌似就有了些仙人气象。因为小夫子总能察人所不察,知人所不知,如今又在德牧社开‘熹微’之讲,或许还真有些眉目。 但是小夫子虽然身高惊人,体质强健,却是绝对没有超品武夫的体魄,也肯定没有涵虚玄实的气象。 不修体气,只修神识?不可能,巨梅仙都只敢将神识修到比体魄精气高得一阶,没瞧见始创三元的书生宗师都魂散神消了嘛! 秦伯集迷惑了,可刚刚见到小夫子轻轻递过去的一竹竿,他的眼镜又亮了。 孟一苇的手臂很是酸痛,毕竟看得清不一定能够做得到。从未修习过武艺的书院小夫子,也只能凭借着还算强健的凡人之躯,勉力递出一竿,还好打在了小姑娘手中的刀柄上,否则还真是输算为多。 “我,输了,你,很快,但,太轻,战,杀你,容易”,伽椰子还道入鞘,小脸恢复了清冷。 “我是教书先生,不是盛勇武夫,这是文比,不是武比,我只有竹竿,不会用刀。”孟一苇甩了甩酸麻的手腕,对好胜小娃娃的口气不可置否。 伽椰子虽然心中不服气,但还是礼貌的向胜者鞠躬行礼,转身下台,归位入席。 其实直到此时,大部分的宾客都还不清楚发生了什么,只是觉得那冷面小娃娃的刀舞得真是好看,配上一身无风自动的紫衣,更像是星海航道上喜欢伴舟而飞的海蝶。再加上小囡使大刀,娇小的身躯和窄长的刀身形成鲜明对比,令人不禁心生怜爱之感,其中最受感染当然就是千金王爷白熙了。只是,随刀蒸腾的白雾实在太过阴寒了些,年轻体壮的白氏少年倒仅仅打了个冷战,而那些蹒跚蹉步的老王只能吩咐边上侍奉的宫女赶紧取来绒毯,端来温酒了。 瞎眼青年胜了,胜得莫名其妙,众人只见他慢悠悠的伸出竹竿,便恰好击中了对面小女娃手中的刀柄。 “刚才到底回事,我们如何就赢了?”显然小七公主也看得迷迷糊糊,不禁问向盯着书院小夫子看的白少咸。 “她的刀,很强。他,很弱,但那招竹竿,很强!”丑虎脸色严肃的回答。 “什么他和她的,到底哪里强了?”白七月被白少咸拗口的话气得只咬银牙。 白少咸转过头冲少女呵呵笑了两声,解释着说:“那小女娃的刀中貌似封印着什么恐怖东西,刚才拔刀的一瞬间,竟然惹得我体内稍微平复的沸血又翻腾了几分,两者似是水火不容,想要争雄一番。幸好被我压制住了!”看到对面少女听到自己沸血复燃而面露忧色,白少咸赶紧转口。“书院的那位瞎眼夫子,浑身上下都无丝毫武者气质,但唯独递出的那一式竹竿,却是极为玄妙,抬手间便扼断了小女娃的刀势。” “呀,这么厉害,那我入学书院后,就去和这位瞎眼夫子学武。”小七公主兴奋的说。 “哦,公主要去书院学习,不如让猫儿也陪你去吧!”这时白钺笑眯眯地插话,对别人一脸威严的万骑郎,对眼前的这双儿女却慈祥可亲。 “父亲,我已经过了书院入试的年龄,而且军职在身,去书院不太好吧?”丑虎还是喜欢军伍的习气,不太愿意去那听起来文绉绉的书院。 “哼,叔叔要你陪我去,你还不愿了?不去拉倒!”小七公主想着刚给出几分好颜色,这病猫儿却不稀罕了,不禁气得鼓起了金鱼嘴。 “那就卸去军职,入院学习。”白钺如是决定。 “可是,父亲”白少咸心上微急,想解释几句。 白钺却转过头去,望向铜雀台上那高高的身影,慢慢眯起了眼睛,“不止你要去,为父也会去听听这孟小夫子的‘熹微”之讲,看看这小夫子是不是真的有这么高,或者还要更高!” 听过这话,少年丑虎震惊的望着父亲,又看向正走向华清池的瞎眼青年,更是惊心莫名。 第十三章竹对刀,刀对竹(下) 不同于水墨浸染的绵软宣纸,炭笔要在厚实纸板上,才能将其远胜工笔的细致描绘到纤毫毕现。 鼓着腮,嘟着嘴,伽代子气呼呼地挥动着莲藕似的手臂。夹在她手指尖的竹炭笔,在白亮的纸板上撒下一粒粒黑沙。于是鱼尾上翘起了鳞角,腹鳍下划开了波涛,两条尺长的胡须勾连着池底的食藻,三两滴水珠溅湿了寿石假山上的仙桃。伽代子最后扬起小手,又歪着脑袋仔细望了望华清池里摇头摆尾的红磷鲤,然后深吸一口气,终于落笔点睛。恰似红鹂鸣绿了河柳,夜雨打响了芭蕉,纸上的死物突然有了活气,只见白纸板上:半弯清池水绕着一堆镂雕石,三尺长的鱼龙弯着背脊,像是要破水而出,又似欲蛰伏而下。腮边的阔鳞连接成厚实甲,尾根的细鳞乍起出犀利矛。眼白里是安逸的慵懒,黑仁中则是隐现的锋豪。 好一条华清池中的红磷鲤,好一条白纸板上的黑龙鱼。 伽代子又认认真真地看了看自己的画作,然后满意地拍了拍袖口上的炭黑,“嘿”的一声跳下垫脚的小木墩,那条马尾辫甩得那叫一个傲娇。 “我画完了,现在轮到你了!别以为莫名其妙地断了我姐姐的刀,就以为自己顶个的厉害,我可不怕你!噜噜噜”伽代子冲着瞎眼公子扮了个猪鼻子。 孟小夫子静静而立,他也没想到这个泼辣可爱的小女娃居然画起了亦神亦怪的红磷鲤。仿佛是冥冥注定中,要他在她的注视下,刻出华清池里的它,雕成父亲口中的她! 如此,那便取刀吧! 右手掏左袖,枯槐朽木为柄,玄黑铁精为刃,正是一把刻刀。 “嘿嘿,小夫子的小泥鳅!”陈封士是个神棍,却不敬三清,不拜菩萨,只是将各山各洞里的各庙各观摸了个门清。佛前地上几层土,老君庐上几根草,陈封士比那些侍奉神明的和尚道士都了然于心。他还是个淫才,不过倒也没有垂涎勾栏里的野鸡,或者思慕楼阁上的凤凰,只是满嘴的荤词艳曲,令人觉得这厮定然不是什么好鸟。 孟一苇的刻刀名为“小泥鳅”,不知被陈封士笑过多少回,这次当然也不会放过,“小夫子的小泥鳅,哈哈哈哈”,笑得相当淫贱啊! 孟小夫子离得远,没有听到陈封士的贱笑,不然手中的竹竿多半会竖敲或横扫。他此时慢慢走向池水边缘,蹲下身来,又高高卷起袖口,将长长的手臂向水中伸去。指尖入水,却没有漾起一丝涟漪。 红磷鲤绕着小夫子修长的手指,缓缓游动;小夫子触着红鲤鱼光滑的鳞片,轻轻抚摸。 “呀,那红将军怎么不咬人,也不逃跑啊?”小七公主惊异道,平时机敏凶猛的红磷鲤如今变成了温顺的掌中游鱼。 “是韵律,孟小夫子的手正在模仿着水流的韵律,那红鱼察觉不到从水外伸进来一只手掌,只以为是划过身边的水流呀!”白钺居然感叹着应答,此时他也不再饮酒,眼睛一瞬不移地盯着水边的身影。 孟一苇入水摸鱼,其实只是装装瞎眼的样子,不然他一个盲人,如何将红磷鲤的头尾理所当然地雕刻出来?做足了功夫,便从手指弹出了个波纹,红磷鲤这才受惊溜走。瞎眼公子用绵巾吸干了手中的水渍,又将准备好的木料摸了个周全。接着,黑色的“小泥鳅”便划开了斑驳的木纹。 “王小杂毛,别呆在桌子下面装鹌鹑了,快起来看看,那小女娃的画到底怎么样,孟小夫子的胜算大不大?”秦伯集是名副其实的武道痴客,倒也是货真价实的粗鄙莽夫,他不懂分辨画作的优劣,只是看到小女娃的画中鱼,与太清宫里的池中鲤,实在是像的离谱,所以不仅微微有些担心自家书院的小夫子啦! “哪里有画?哪里有画?”从案子下面钻出一头乱糟糟的黄发。王锦之天生金发褐目,如果不是那清秀的眉峦鼻峰配上柔和的面部轮廓,倒真像是西大陆的蛮族之人。其实王氏一族的男子体貌,皆有些异于常人,例如同为书院七师之一,当世经史大家王赴墟,便是银发两鬓垂着黄髫,一双碧眼灿若狸猫。王赴墟是王锦之的既师且父,王老杂毛的外号也就传给了王小杂毛。 今日号称“专绝琴棋书画乐礼茶,独攫天下风雅七分”的王锦之,本来是书院一行应付文比的不二人选,可惜一杯黄汤入腹,他便将一身雅气抖落个干净,甚至钻到案下梦起了春秋。此刻被秦莽夫喊醒,脑袋里仍是群峰采蜜嗡嗡作响,但较之刚才,倒也清醒了几分。 神棍陈这会儿还算厚道,端给王锦之一杯冷茶。水清润喉,意凉醒脑,“七绝子”这才算是定住了飘忽的心神。 “这是小娃娃所作的画?”回过神来的王锦之看到立在池边的画板,不禁吃了一惊。“笔力稍显稚嫩,但是画工却细腻到了极致,既有平面之影廓,又具立体之丰满,还兼刹那之神韵。不想,区区岛国,区区小囡,已经有如此的技艺了!”王锦之晃着满头的乱草感叹道。 “这么厉害,那小夫子岂不是要输了?”秦伯集问得焦急。 “小夫子会输?要知道小夫子的小泥鳅可是很厉害的!”陈封士接得揶揄。 “到底胜算如何?”无美食可享的刘不馋倒也心中记挂书院声名。 “天道循环,阴阳周转。极者,可得锋锐,不得圆满!”王锦之悠悠而道,“这岛国画技似鬼魅摄影之法,确实将摹物写实推展到了极致,这等逼真就算是我也不可企及。”他话锋一转,接着道,“但是,正是由于它过于追求一眸一瞬的分毫不差,反将整体散布的灵动和前后衔接的气韵给消磨殆尽了。看这岛国竹炭画,只为看而看,虽然确实好看却并不耐看。而看我大煜的水墨,乃是为思而看,旨在追寻画者潜藏于中的神痕和道迹。” “嗨,你扯得如此玄乎干什么?就简单地告诉我,是胜或负?”秦伯集听得云里雾绕,他不理传神至理,只求个输赢明白。 “小夫子以刀刻对画作,本来就像是仙人骑龟和老叟钓鳖之比,技艺虽然也有相通之处,却还是不恰切者居多。那挺厉害的小女娃姑且可算作湖中老叟,可她已经钓上了鳖,做成了菜,而且极是美味,满可饮进一壶黄酒。小夫子当然是海中仙人,但是巨龟也非凡物,或驭或覆,还要看仙人的手段啊!”王锦之像只卖力开屏的雄孔雀,这话说得更是玄之又玄。 “你个小杂毛,会不会说人话了,在这里卖弄什么风骚!清清楚楚的说,胜算几何?”秦伯集终于被王锦之花团锦簇的言辞逼疯了,一把揪住王锦之头上的杂毛,直直喝问。 王锦之被扯得呲牙咧嘴,“唉,唉,放手,快放手!胜负之分,我也看不到啊!”呵,终于漏了实话! 陈封士这回不地道了,坏笑着又端起杯来,不过杯中不是青茶而是浊酒,趁着王锦之被制住,捏着他的鼻子,一口灌了下去。于是,王锦之又回到案下去了! 这边的胡闹没有影响到静静出刀的瞎眼公子,正如万骑郎一语道中的,书院小夫子的动作似乎契合某种韵律。 竖刀,拉出一条痕;横刀,切断一条纹。斜刀再卷个弯,便是一片麟。 木屑像北风中打着旋的雪花,飘荡在华清池蒸腾的水汽中,如飞舞的精灵。 用指间挑起木质纤维削出来的鱼龙长须,瞎眼公子用刀柄上的沟槽将其磨得更为圆润。再拇指勾动食指,给须尖打了个卷,公子手中的三尺木雕也活灵活现了。 一苇收刀入袖,端起刻好的作品,轻轻一抛便入了华清池水。 池中的本尊鱼龙被惊得藏在水底,而赝品木鱼则随着泉水翻涌浮浮沉沉,一会儿便被满溢的池水推到了水帘边缘。 这时惊奇的一幕发生了,明明是木头雕刻出来的死物却霎时有了生命,鱼尾巴居然猛得摆动了一下,便在身后水面敲起好大一簇水花。凭借反震的推力,木头雕刻的红磷鲤越过了六尺小悬崖,向着太清宫外急急飞去! “啊!竟会如此,难道此人手中的小刀能刻出生灵的魂魄吗?”不少宾客心中如此惊呼。 “小夫子也许真是仙人吧!”目瞪口呆的刘不馋对着同样怔住的秦伯集喃喃而语。 “不可能,世上绝无仙佛,绝无可能!”神棍陈封士则出奇的敛色严肃。 “各位师长,我知晓其中机巧!”一位脸色青嫩的书院天工府讲习拘谨的插言。见一众书院的怪咖名师齐齐望向自己,年轻讲习咽了口吐沫,赶紧解释道:“其实神妙在于木头上,小夫子选的木材叫作沉钧蚕墓榉,产自南疆,是沉钧榉和禅蚕墓一起造就的奇异之物。沉钧榉是一种极为致密的良木,入水即沉,不可作为造船的原材,但却是南云苗裔搭建城寨的首选,因为密实质重虽然使它不可载人涉水,却也令其坚硬如金铁。别说虫蚀鼠咬,就算斧砍刀劈也只能留下些许痕迹。可是有种小豸却偏偏生得口器锋利,每到作茧化蝶之时,它便在沉钧榉的表皮咬开一个小孔,钻进树心,将里面拓展出拳头大小的洞府,再吐出粘液堵住出口,然后在里面闭起死关,化蝶则涅槃而出,失败便沉寂而死。就像达摩洞里枯坐参禅的老僧,于是这等小虫便得了‘禅蚕’的雅号。” 年轻讲习顿了顿,想端起案上的茶盏饮上一饮,但看到秦莽夫黑脸上渐露不耐的神色,吓得缩回了手,也不敢再卖弄见识,接着续道,“这沉钧蚕墓榉,即是‘禅蚕’委身以期化蝶重生的洞府,变成了藏尸掩憾的‘木中之墓’。要说这‘木中墓’有何奇特之处?其实也不过两点,一是‘木中藏墓’的沉钧榉不会再一沉到底,毕竟它心有中空,虽然不足以跃然水上,却能随着水流波荡呈现上浮下潜的动态,远远看去,活像水中生灵。其二则是,‘腹中空’的沉钧榉变成了‘口能言’的‘精怪’,每到潮湿闷热的南疆夏夜,沉钧榉林便会传出间断的鞭炮声。这是因为木中空洞浸了水汽,天气一热就会不断膨胀,最终将树干炸裂开个口子,像爆竹一样噼啪作响。” “天下之大,真是无奇不有啊!看来孟小子的哄人手段正是仰仗这等稀奇物什吧,不过其间精妙,还要你细细讲来?”原来曹老夫子此时小憩归来,恰好听到了沉钧榉和禅蚕墓的稀奇事。 年轻见习先是对曹证道施了一礼,然后答道,“正如曹师所讲,孟小夫子正是巧妙的利用沉钧蚕墓榉似浮似潜的拟状,将红鲤游水的姿态模仿的淋漓尽致。更为精绝的是,小夫子将‘蚕墓’特意留在了鱼尾处,并将‘墓壁’削成薄薄一层。待木雕的鱼儿入水,秋来渐热的华清池,便似南疆的夏夜一样,使‘蚕墓’中的水汽猛然撑破了鱼尾处的细鳞,于是气冲水花起,陡现木鱼摆尾跃龙门的奇景啊!” 这边的书院老夫子听完讲述正啧啧称叹,那边的书院小夫子却看着摔碎在地的木鳞鲤默默无言。 这木雕的鱼儿,为了一跃而起,本来就已经炸断了尾巴,接着高高升空,随之重重落下,最后狠狠撞在盘龙的宫柱上,于是须掉了,鳍折了,只剩下圆咕隆咚的身子在地板上滚出老远,最终撞在太清宫高高门槛上。 “还是不行吗?我让你飞了起来,逃了出去,可还是不能冲出这扇门呀!无谓挣扎,粉身碎骨,你便是如此忧虑的吗?”瞎眼公子面朝宫门,却感受到背后一道眼神的哀伤。 “哼,有什么了不起的,不还是摔坏了!”伽代子别着头,不服气的说道,可言语中中还是有些输赛的沮丧。 “代子,若再无理,回去就到女官那里领罚!”菅原琼子点到即止的呵斥,又对低头矗立的瞎眼公子温婉道,“公子手中刻刀,化腐朽为神奇,我等甘拜下风!此局胜负已定。” 第二场,刀对竹,刀胜! 第十四章问与答,望与瞟 白氏煜朝五行缺土、少水、无木,为得国祚圆满,故于皇城里修建央土、太清、灵樨两宫一阁。央土者,意“中央之土”;太清者,指“太上清明”;灵樨者,喻“灵犀一点”。 龙盘十七代,帝业八百载,两宫一阁中,除了央土宫始终作为群臣辅佐皇帝统摄天下的中枢重畿,另外一宫一阁的用处都多有变迁。 例如灵樨阁曾是睿宗白昰(煜朝第四位皇帝)的青词殿,于是睿宗一朝四十年,文华盛于楚风,风流可传千古。而到了武帝白曌君临天下,则把灵樨阁改作讲武堂,那些如流星般璀璨的帝国将星们,只要朝着沙排地图上灵犀一指,大煜的铁骑便可踏遍八方。而此时的灵樨阁却是作为年幼皇子龙孙的启蒙太学,也许是期望阁中积聚千年的文神武运能使白氏后辈风姿卓然吧! 太清宫则既做过明君的黄金台,也当过昏君的藏娇屋,如今的熙裕朝歌舞升平,太清宫也就成了皇家飨宴之所。其实太清宫后便是晚晴园,园内不但奇木珍株荟萃,而且有一汪碧波大水,若是白日阴雨绵绵,傍晚云散天晴,便能望见一道长虹架于湖水之上,晚晴,晚晴,撑伞游园,多盼晚晴天啊! 秋日翼都干燥少雨,也就少了盼“晚晴”的意趣,不过现在正于太清宫里赴宴的孟一苇却真心觉得有些晚了。明烛熄了两盏,漏壶升了三寸,已是二更天。惜朝和铃儿可要知晓天凉,早早回屋便好!不过此时,酒席已经撤下,换上了红泥小炉煮沸的香茶,晚宴也是临近尾声,一苇微微放心。 可是他感觉对面的岛国公主小丫头,从刚才文比结束后便一直盯着自己看,怪有些不自在。 文武双比,两负一平,琼子公主却没什么沮丧懊恼,特别是听说应邀文比的盲眼青年竟是书院的新晋夫子,更露出了理所当然的神情。那可是书院啊,是一座建在中土翼都,却名扬四海的学府,也是她和弟弟万里而来渴望求学的所在!书院夫子,不将是自己的师长吗?看见眼盲夫子施展非凡手段,琼子对那座神仙书院更加向往了。 不过,想是出于小女儿复杂的小心思,或是小公主简单的小骄傲,琼子有三个问题想请教请教刚在对面落座的书院小夫子。 “琼子在家乡时,便时常听闻煜朝国都里有座青瓦白墙的书院,里面多是高来高去的神仙,自是心驰神往。今晚先是听闻曹夫子的兵法大道,后是眼观孟夫子的文武精妙,特别是孟夫子,不过比我大上几岁,便贵为书院师长,琼子心中更是钦仰。不知,可否同意琼子将心里的些许疑难问上三问,以期孟夫子教授一番!”菅原琼子话说得极为大气,更清楚道出了矛头所指。 曹老夫子嘴角上翘,揶揄道,“孟小子,嘿嘿,再接招吧!” 孟一苇无可奈何,只能说好。 “我与弟弟身在异域,虽然煜朝物华天宝,但还是总会想起故乡秋叶原上乱离的野草。这第一问,琼子便问‘离别’。” “离别,只是为了相逢。若无离别之苦,便无相逢之甜。世间事情总是两两伴生,譬如那,黑夜与白昼,花开和花落。离别与相逢,有其一,才会有其二,去时长亭古道话离别,归来洒水掸尘说风雨。离别好话,不过是‘君莫忘’、‘早归乡’。风雨却难说,毕竟旅途中若未经风雨,又怎捏造的出呢?我如此讲,你可明白?”首问之下,孟小夫子答得很是利落。 菅原琼子微微颌首致礼,“多谢夫子劝慰,琼子不会再做那思乡拭泪的小女儿啦!”听对面的小夫子一语道尽自己心思,琼子对下面两问更是期待。 “夫子听好,我第二问‘嫁娶’!”琼子来煜朝,其实不只是明面上说得倾慕中土文化,而是有更为紧要的任务。不周岛盟实则想同煜朝修和亲之举,煜朝也觉得这是入主星海航道的契机,于是便有了今晚的太清家宴,可不就是让白氏少年同岛国公主见个面。只是除了琼子心中幽怨,其他人多半还不知晓。 “嗯?”没想到对面的温婉女子居然当众问起这个,孟小夫子微微沉思,道,“这婚姻之事,呵呵,我也未曾经历过,自不敢多言。不过有些舶来言论倒是可以与你分享一下。先是有位老和尚说,婚姻就是‘披红挂绿骑白马,柴米油盐酱醋茶’,这倒也贴切!后来有位女书生讲,‘结姻利于长治’,就是说男婚女嫁之后,‘成家立业子嗣绵延’成为二人乃至双方亲族需要长久经营的要事,按那位女先生的话讲,‘此为安定,亦为牵绊’,嫁娶组小家,小家成大国,人得了安定,缚了牵绊,才心不思变,如此便可利于长治。” “这便是小夫子在孚瑞阁讲授的民治之法吗?果真有些意思!”二皇子白千祁细细咂摸其中道理。 琼子公主对此回答却不甚满意,急问道:“婚配嫁娶不是应该两情相悦么?” 孟小夫子哑然失笑,“姻缘可不同于姻亲,姻缘或许涉及儿女之情,无非,你情我愿、你有情我无愿、你有愿我无情,你无情我无愿,是两人之事,缘分而已。但婚姻却是,家事,族事,甚至国事,世人多想姻缘成就姻亲,双好之事固然有,但可遇不可求啊!” 听完孟一苇的‘寡性’之谈,对面的菅原琼子和隔席的白七月,两位公主的俏脸都有些暗淡。不过还是菅原琼子心志坚决一些,苦涩一闪而过,便提出第三问。 “请小夫子,再讲‘生死’!” “生死啊!”孟一苇忽然有些出神,眼前是飘飞的纱幔里被风吹乱的诗书扉页,父亲正在饮酒高歌,倏尔变作了白素装点的灵堂,大大的“奠”字在风雨摇曳的烛火中忽隐忽现,又想到刚才木雕的鲤鱼凌空跃起的壮美,公子嘴边吐出了记忆深处模糊的诗句, “生,应如夏花般绚烂,死,当若秋叶之静美。” 此语一出,满堂皆静,偶尔听到宾客反复吟诵的呢喃。 众人出神之际,孟一苇突然抬头睁眼,望向九阶龙壁之上,目光越过扶额小憩的帝尊,欲找寻那习红衣,可是座位却已经空了。这时藏于偏殿的帝后,只能在冷面老妪的搀扶下,偷偷瞟了一眼茫然四顾的瞎眼公子,勉力咽下泪水。 “盛宴至此,散了吧!”熙裕帝此时却放下扶额右手,挥了挥袍袖。 于是,太清夜宴,完! 第十五章唇红齿白小沙弥 白氏煜朝五行缺土、少水、无木,为得国祚圆满,故于皇城里修建央土、太清、灵樨两宫一阁。央土者,意“中央之土”;太清者,指“太上清明”;灵樨者,喻“灵犀一点”。 龙盘十七代,帝业八百载,两宫一阁中,除了央土宫始终作为群臣辅佐皇帝统摄天下的中枢重畿,另外一宫一阁的用处都多有变迁。 例如灵樨阁曾是睿宗白昰(煜朝第四位皇帝)的青词殿,于是睿宗一朝四十年,文华盛于楚风,风流可传千古。而到了武帝白曌君临天下,则把灵樨阁改作讲武堂,那些如流星般璀璨的帝国将星们,只要朝着沙排地图上灵犀一指,大煜的铁骑便可踏遍八方。而此时的灵樨阁却是作为年幼皇子龙孙的启蒙太学,也许是期望阁中积聚千年的文神武运能使白氏后辈风姿卓然吧! 太清宫则既做过明君的黄金台,也当过昏君的藏娇屋,如今的熙裕朝歌舞升平,太清宫也就成了皇家飨宴之所。其实太清宫后便是晚晴园,园内不但奇木珍株荟萃,而且有一汪碧波大水,若是白日阴雨绵绵,傍晚云散天晴,便能望见一道长虹架于湖水之上,晚晴,晚晴,撑伞游园,多盼晚晴天啊! 秋日翼都干燥少雨,也就少了盼“晚晴”的意趣,不过现在正于太清宫里赴宴的孟一苇却真心觉得有些晚了。明烛熄了两盏,漏壶升了三寸,已是二更天。惜朝和铃儿可要知晓天凉,早早回屋便好!不过此时,酒席已经撤下,换上了红泥小炉煮沸的香茶,晚宴也是临近尾声,一苇微微放心。 可是他感觉对面的岛国公主小丫头,从刚才文比结束后便一直盯着自己看,怪有些不自在。 文武双比,两负一平,琼子公主却没什么沮丧懊恼,特别是听说应邀文比的盲眼青年竟是书院的新晋夫子,更露出了理所当然的神情。那可是书院啊,是一座建在中土翼都,却名扬四海的学府,也是她和弟弟万里而来渴望求学的所在!书院夫子,不将是自己的师长吗?看见眼盲夫子施展非凡手段,琼子对那座神仙书院更加向往了。 不过,想是出于小女儿复杂的小心思,或是小公主简单的小骄傲,琼子有三个问题想请教请教刚在对面落座的书院小夫子。 “琼子在家乡时,便时常听闻煜朝国都里有座青瓦白墙的书院,里面多是高来高去的神仙,自是心驰神往。今晚先是听闻曹夫子的兵法大道,后是眼观孟夫子的文武精妙,特别是孟夫子,不过比我大上几岁,便贵为书院师长,琼子心中更是钦仰。不知,可否同意琼子将心里的些许疑难问上三问,以期孟夫子教授一番!”菅原琼子话说得极为大气,更清楚道出了矛头所指。 曹老夫子嘴角上翘,揶揄道,“孟小子,嘿嘿,再接招吧!” 孟一苇无可奈何,只能说好。 “我与弟弟身在异域,虽然煜朝物华天宝,但还是总会想起故乡秋叶原上乱离的野草。这第一问,琼子便问‘离别’。” “离别,只是为了相逢。若无离别之苦,便无相逢之甜。世间事情总是两两伴生,譬如那,黑夜与白昼,花开和花落。离别与相逢,有其一,才会有其二,去时长亭古道话离别,归来洒水掸尘说风雨。离别好话,不过是‘君莫忘’、‘早归乡’。风雨却难说,毕竟旅途中若未经风雨,又怎捏造的出呢?我如此讲,你可明白?”首问之下,孟小夫子答得很是利落。 菅原琼子微微颌首致礼,“多谢夫子劝慰,琼子不会再做那思乡拭泪的小女儿啦!”听对面的小夫子一语道尽自己心思,琼子对下面两问更是期待。 “夫子听好,我第二问‘嫁娶’!”琼子来煜朝,其实不只是明面上说得倾慕中土文化,而是有更为紧要的任务。不周岛盟实则想同煜朝修和亲之举,煜朝也觉得这是入主星海航道的契机,于是便有了今晚的太清家宴,可不就是让白氏少年同岛国公主见个面。只是除了琼子心中幽怨,其他人多半还不知晓。 “嗯?”没想到对面的温婉女子居然当众问起这个,孟小夫子微微沉思,道,“这婚姻之事,呵呵,我也未曾经历过,自不敢多言。不过有些舶来言论倒是可以与你分享一下。先是有位老和尚说,婚姻就是‘披红挂绿骑白马,柴米油盐酱醋茶’,这倒也贴切!后来有位女书生讲,‘结姻利于长治’,就是说男婚女嫁之后,‘成家立业子嗣绵延’成为二人乃至双方亲族需要长久经营的要事,按那位女先生的话讲,‘此为安定,亦为牵绊’,嫁娶组小家,小家成大国,人得了安定,缚了牵绊,才心不思变,如此便可利于长治。” “这便是小夫子在孚瑞阁讲授的民治之法吗?果真有些意思!”二皇子白千祁细细咂摸其中道理。 琼子公主对此回答却不甚满意,急问道:“婚配嫁娶不是应该两情相悦么?” 孟小夫子哑然失笑,“姻缘可不同于姻亲,姻缘或许涉及儿女之情,无非,你情我愿、你有情我无愿、你有愿我无情,你无情我无愿,是两人之事,缘分而已。但婚姻却是,家事,族事,甚至国事,世人多想姻缘成就姻亲,双好之事固然有,但可遇不可求啊!” 听完孟一苇的‘寡性’之谈,对面的菅原琼子和隔席的白七月,两位公主的俏脸都有些暗淡。不过还是菅原琼子心志坚决一些,苦涩一闪而过,便提出第三问。 “请小夫子,再讲‘生死’!” “生死啊!”孟一苇忽然有些出神,眼前是飘飞的纱幔里被风吹乱的诗书扉页,父亲正在饮酒高歌,倏尔变作了白素装点的灵堂,大大的“奠”字在风雨摇曳的烛火中忽隐忽现,又想到刚才木雕的鲤鱼凌空跃起的壮美,公子嘴边吐出了记忆深处模糊的诗句, “生,应如夏花般绚烂,死,当若秋叶之静美。” 此语一出,满堂皆静,偶尔听到宾客反复吟诵的呢喃。 众人出神之际,孟一苇突然抬头睁眼,望向九阶龙壁之上,目光越过扶额小憩的帝尊,欲找寻那习红衣,可是座位却已经空了。这时藏于偏殿的帝后,只能在冷面老妪的搀扶下,偷偷瞟了一眼茫然四顾的瞎眼公子,勉力咽下泪水。 “盛宴至此,散了吧!”熙裕帝此时却放下扶额右手,挥了挥袍袖。 于是,太清夜宴,完! 第十六章破袈烂裟老和尚 不提那瞎眼公子在佛前烧了几柱香,也不说圆脸小侍女伏在蒲团上睡了半晌,到庙里敲起午钟时,斋菜已经摆在了厢房。 可花了大价钱的两人才迈进厢房门口,就发现到饭桌前已经坐了个身穿破烂袈裟的老和尚,正左手抠着脚趾,右手攥着筷子,嘴里嚼的正香,转眼间一盘芽白烩笋片就被吃得净光。 “啊!”刚才还睡眼惺忪的风铃儿顿时成了炸窝的小鸡,大喊道,“偷吃贼!” 紧随其后的瞎眼公子则淡定许多,朝着风卷残云的老和尚揶揄道,“不二啊不二,你什么时候能换身好袈裟,怎么说你这红莲寺里也是金砖金瓦,穿得这么寒酸,也不怕丢份!” “小寺,还很穷啊!”和小和尚一样的论调,语气甚至更为凄苦,真不愧是小和尚的师父,说完,又用刚才抠脚趾的手拿起一个白面馒头,一口咬去半个。 瞎眼公子嘴角不自觉抽搐了两下,心想这红莲寺里的老少和尚真是一个赛一个无良。 落座的小侍女赶紧拿起筷子,和老和尚比起了手快和嘴快,而瞎眼公子则奇怪的问道:“不二,你今日怎起得这么早?”要知道老和尚每天都要睡到林鸟归巢,才会起身望望夕阳无限好。 “这不是觉着小夫子要来鄙寺,故扫榻相迎啊!”老和尚抬起头,老脸谄媚地笑成了菊花。 “屁,我也不是头一次来,你以前怎的没有迎接,而且,抢饭吃也叫迎接?”盲公子嗤之以鼻。 “此一时彼一时啊,小夫子上次来还不是小夫子,老和尚却一直是老和尚,不说年纪长你一甲子,就是禅房压箱底的那套护国上师袈裟,也还值几个钱不是?”老和尚倚老卖老 “说吧!何事求我?”瞎眼公子深知老和尚无利不起早的秉性,也不再和他打什么机锋,干脆问道。 “这个,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想让小草进书院修习修习!” “谁,不三不四?”瞎公子错愕 “对,正是小徒!”老和尚点头 “和尚也能入书院?”这时,小侍女抬起头,满嘴饭菜含混不清的好奇道 “书生可以进山门,和尚为何不能进书院。”老和尚吸溜一口白菜豆腐汤,理所当然地答道。 “可是,你不是从不准许不三不四下山的吗?”公子有些诧异 “此一时彼一时啊!”老和尚又感叹了一句,“我可能快要去西天见佛祖了,这红莲寺有我在时是个极乐地,我不在就成万魔窟啦!我想要给小草找个清净修习处!”刚才嬉皮笑脸的老和尚此时脸露无奈。 “开什么玩笑,你,去西天?十强武夫之外的佛门金刚,圆寂吗?”瞎眼公子觉着老和尚在危言耸听,不禁嘲笑着反驳,可声音却有些颤抖。 “不是圆寂,是要和人比武一场,我没有把握,胜负只在五五之间,就算胜了也是惨胜,去见佛祖,应该是八九不离十的事!”老和尚无奈之后又恢复了诙谐自在,嚼着盐煮笋段答道。 “难道是巨梅仙出了瀚海城,还是白河愁破了死关,或者不会是另外两位儒道圣人联袂来战你吧?”瞎眼公子还是有些不信。三教中人不同于江湖武夫,佛陀铸金身,儒生养浩气,道爷孕阳神,独有修行秘法。虽然战力不如以武证道的大泽龙蟒,可修到极致也是手段通玄的三教圣人。例如眼前的不二老和尚,佛光加持的大金刚身,甚至强过指擎体魄的极品武夫啊! “不是那武道三甲,也不是两教圣人,老和尚我的人缘还没那么差,好像谁都要杀我似的!”老和尚打了个饱嗝,翻了翻白眼。 “除了这些人,还有谁能让你未战便有了死志,你就是在蒙骗我,对不对?”瞎眼公子还是希望老和尚在开玩笑。 “小夫子啊!你说得那些只是我大煜武榜上的大怪物小怪物,可你不能不许别的地方不出怪物不是?东陆除了大煜,不是还有天阶冰川上的塔林佛国吗?另外,西陆的蛮荒二族也各有修行之法,就算星海航路上的诸多岛国也是辈出强人啊!”老和尚将瞎眼公子的眼界从中土扩至四海。 瞎眼公子不禁想起了前日太清夜宴上,进行武比的敦土横纲。 “那敌手自境外来?”公子问道 “正是那天阶塔林的活佛爷啊!猪一样的大喇嘛!阿弥陀佛!”老和尚搂不住嘴,吐了句脏话,赶紧念起了佛号。 “丹巴江措?”公子微微错愕,“既然是活佛,又远道而来,怎的找你争勇斗狠?” “他要带小草去佛国,做塔林的下一任佛主,我不同意!” “就为这?” “就为这!” “不三不四知道吗?” “我不同意告知他!” “寺中的长老商议了吗?” “几个老秃驴被大喇嘛的普天佛土的宏愿蛊惑了,欲送小草西去,但小草是我的徒弟,我不同意!” “为何不同意,原因呢?” “万事皆有缘由,但此事前因不可讲,后事不必说!” 一串问答后,瞎眼公子甚感无奈,老和尚是打定心思拗到底。 “其实,你应该告诉不三不四,让他自己决定!”瞎眼公子如是开解老和尚 “不行啊,小草为了不让我死,一定会随大喇嘛走的!” “走了就走了,又不是不回来,你个老和尚和那个大喇嘛,要为了个小事拼的你死我活吗?”瞎眼公子很是不解 “不是小事,小草去了,不会有普天佛土,只会是生灵涂炭,我们都要入阿鼻无间地狱!” “老和尚,你又蒙我!”瞎眼公子有些气愤 “呵,不信?”老和尚嗤笑一声,“问你祖父去,不过,不到时候,他未必会说给你听!” “我祖父?我早就搬出了孟府,如今自有一间‘入微阁’,有两个小侍女为伴,为何要回去问他老人家?他老人家又有何告我?” 瞎眼公子问得迷茫,老和尚却阖上眼帘,悠闲的念起了佛号。 公子无奈,只得又问道:“非打不可?” “躲不过,不能躲!”老和尚还是低眉顺眼 “那个塔林活佛,真的那么厉害?不是你近几年老得不行,修为跌落了吧?”瞎眼公子故意质疑的问道 “放屁,大喇嘛腹中修金轮,体、气、神三元合一,你说强不强?亏你还是书院小夫子,懂个屁啊!”老和尚说了脏话,也顾不得念佛号,指着瞎眼公子大骂。 瞎眼公子擦去满脸口水,也不恼,反而敛容正色道:“既然如此,我也不再多说多问,不三不四可入书院,但不开后门,要自行考取。入院后,我自会照拂!还有,老和尚,你打人虽然不行,唯一出名的那招千佛捻叶手,也不过是在餐桌上抢菜好用,但也好歹是个佛门大金刚,挨打的本事应该算得天下第一了!所以,你上不了西天的,我看好你哦!” 老和尚微微一怔,低头看了看不理二人谈话,正鼓着两腮,抢菜扒饭的小侍女,微微一笑,双手合十,又道了声佛号,“阿弥陀佛!” 第十七章金装银饰大喇嘛 四盘斋菜,五碗米饭,一多半进了老和尚的肚,一小半进了小侍女的口,瞎眼公子最后只能就着见底的白菜豆腐汤吃了半个馒头。吃完斋菜,老和尚打个饱嗝,回去禅房继续做他的睡梦罗汉,瞎眼公子和小侍女则在佛堂里找到了正在添灯油的小草和尚。 之前愁苦的小和尚,此时脸上笑眯眯,拨动着手指,给身前的男施主和女菩萨算道:“四盘斋菜,一大三小,小结十四两。其中芽白烩笋片多放了一勺菜籽油,本来要多加一两,但是白菜豆腐汤少加了一勺,也就抵消了。另外,五碗稻米饭,计二两五钱,白面馒头四个计八钱。如此加加和和,再给您优惠刨去个零头,清清楚楚共计十七两整。” “你怎么不去山下酒楼里当个店小二?”瞎眼公子笑骂一句,随后扔过去一个钱袋。 “师傅不准我下山啊!咦”接过钱袋,掂了一掂,感觉重量不对,不三不四的小草和尚不乐意了,脸上又换上了愁苦神色,抱怨道:“你这钱才够价格的一半,又要在佛前吃霸王餐?” 听了这话,本来就没吃饱的风铃儿更不乐意了,叉着小腰,气呼呼地反驳道,“谁吃霸王餐?还不是你那个偷吃贼师父,把我们的饭菜抢了个精光,我只吃了半饱,公子更只是就着凉汤吃了干粮!给你一半的银钱还是我们厚道哩!” 深知自己师父的无赖,饶是小和尚被锤炼出来的颇厚脸皮,此时也微微有些红了,不禁转移话题道:“今天师父起得这么早啊!呵呵,真好,真好!” “我不跟你扯皮,这就下山去了!”瞎眼公子抬腿要走 “往次不是都要和我下盘棋再走嘛?今日怎么走得如此着急?”小和尚本想添完灯油便去房里取棋盘,用黑白子在围棋盘上下五子棋,是他为数不多的兴趣之一。 “废话,我不趁着此时腹中还多少有些干货,赶紧下山去吃些东西,难道等到饥肠辘辘时,顺着台阶滚下去吗?”瞎眼公子听着咕噜噜叫急的自家肚子,也有些气急败坏,他招呼了一声风铃儿,又对憋笑的小和尚说,“再说等你下山了,下棋的时间有大把啊!”说完也不理莫名其妙的叨咕着“下山,什么下山?我下山吗?”的小和尚,领着小侍女出院门去了。 上山容易下山难,要是腹中饥饿,下山就更难。 “下山,下山,下山,咕噜!”圆圆脸的小侍女摸了模不停抗议的肚子,揪断一根狗尾草叼在嘴里。 瞎眼公子被逗乐了,调笑道,“铃儿啊,你文采见长啊!” 饿肚子的小侍女无精打采,“我怎么不知道!” “你不知不觉便做出了一副绝对啊!你上午念叨‘爬山,爬山,爬山,阿嚏’,下午重复‘下山,下山,下山,咕噜!’,这不正是妙手偶尔的佳作啊!哈哈,咕噜噜!”瞎眼公子正笑得开心,自己的肚子却也叫起了屈。这回轮到小侍女笑弯了腰。 两人逗逗闹闹,也就不觉着山高路远,一会儿便到了山腰。 “不对,这味道,好香啊!是谁在烤鸡腿,好香啊!”小侍女皱了皱鼻子,惊喜的喊道。 闻着香气,小侍女紧向前赶去,随后的瞎眼公子也迈大了步伐。绕过一丛挡住前路的纤细苦竹,就看到小径中央生了堆竹炭火,上面一整只肥鸡正烤的金黄滴油。 火堆旁的台阶上则团坐着个大喇嘛,身穿金黄法袍,腰间的束带是一个银色的转轮。他此时正用右手的宽大袍袖小心地煽着炭火,左手则举起一只泥坛,仰头灌了一口酒。 看到卧在路中央金装银饰的胖喇嘛,瞎眼公子不禁微皱起眉头。 风铃儿这时小声问道,“公子,真是奇怪!喇嘛不也是和尚吗,怎么还饮酒吃荤啊!不过这鸡烤的还真香!”说完不禁长吸了一口香气,然后咽了咽口水。 公子面朝前方大喇嘛,并未答话。 大喇嘛放下酒坛,转着火上香气四溢的烤鸡,侧过头来对着小侍女微微一笑,慈眉善目的令人亲近,然后用字正腔圆的煜朝官话说道,“小娃娃,沙门弟子不吃荤、不饮酒,这些规矩是谁定的?” 小侍女利索回答,“当然是佛祖喽!” “呵呵,本座便是当世活佛,我说吃得便可吃得!”说完,大喇嘛撕下一只鸡腿,一口吃得满嘴流油。然后又对小侍女笑着道,“不如,本座和两位施主打个赌,你们赢了,本座便请两位吃我这秘制八宝琉璃鸡,如何?” 贪吃的小侍女刚想答应,身后的瞎眼公子先开口了,“还是算了吧,活佛的鸡肉,我等凡夫消受不起啊!” “呵呵,书院小夫子吧,其实不赌也得赌啊!因为我想赌得就是你们下不了山,现在本座就坐在路上,赌局已然设下!”大喇嘛笑得更加慈祥 “大和尚,你别小瞧我们,这下山之路虽然只有一条,但我们不会直接穿过竹林吗?你输定了!”小侍女觉着自己这边胜算极大 “哦,那本座就坐在这里不动,你二人尽管试上一试!”大喇嘛挥挥袍袖,笑眯眯地看向瞎眼公子。 “好!”瞎眼公子也不啰嗦,将小侍女挡在身后,抬起竹杖向前探去。 像是落叶掉进了泥沼,公子感觉自己的竹杖遇到了极大的吸引力,使竹杖抻着身体开始以大喇嘛为中心绕起了圆圈。在风铃儿眼里,大喇嘛腰带上那只银色转轮,似乎真的转了起来,旋开的螺纹将四周的竹林和山路都扭曲了模样,小侍女头一歪便晕了过去。 背起自家小侍女,瞎眼公子也举步维艰,前方的苦竹林和小石径,都弯曲成了沸水里翻滚的面条,而且不单冥冥中出现了莫大气力,拉扯着公子脚步画圆,欲令他划地为牢。还有一股若有如无的酥油甜香弥漫,让人浑身酸软,提不起劲头。 “体、气、神三元合一的金轮吗?”公子觉着自己有必要睁睁眼睛,否则还真得在这苦竹山腰饿肚子、看夕阳了。 大喇嘛此时正吃得欢畅,他现在觉得是自己多虑了。之前还以为这书院小夫子一定是个了不得的武道高手,不然不二老和尚干嘛请来助拳?可自己不过开了腹间金轮中的第一道轮回,这小夫子便举步维艰!看来不过是个书生啊,一月后的比武应该不会碍着事!正这样想着,一道亮光便突然冲进了他的双眼,在识海中划出好大一条印记。 小夫子在太清夜宴的小比上,都只是微微打开眼角,可现在却是将双眼完全睁开了。没有顽皮小童眸子中的灵动,也没有沧桑智叟眼仁中的深邃,瞎眼公子睁开的双眼里还真是盲人般的死寂和灰暗,眼珠动都不动一下,眼皮也眨都不眨。 世界太大了,不需要看得太多,所以也就不用转下眼球;世界太慢了,不需要看的太久,也就没必要眨下眼睛。公子眼中的世界异于常人,看世界的方式也就异于常人,所以公子的眼睛睁开了一下,就又闭了起来。 可是在放慢的时间和放大的空间里,公子看到了被气流裹挟的尘埃正绕着大喇嘛的肚脐打着旋,但是气流并非连贯,总共分为六团,就像莲花的六朵花瓣,在大喇嘛的周围飘飞成了莲座。 可只要不是完全一体,公子便有隙可乘。瞎眼公子先是左移一小步,恰好插入两团气流的间隔处,顿感加附于身的吸扯力小了不少,然后他迈着小碎步主动绕着大喇嘛走了起来,等到转至对面的小径出口,又右移一小步,如此便从大喇嘛放出的轮回中逃了出来。 瞎眼公子微微气喘,毕竟看得虽然清清楚楚,走得却还是步步惊心。大喇嘛此时却有些痴楞,一会回神过来,指着瞎眼公子惊讶道,“你‘光咫’了?”还没等对方否认,大喇嘛自己已经摇了摇头,“不可能,体魄孱弱,气机稀薄,怎能成就天人!” 大喇嘛在独自嘀咕,瞎眼公子此时却插言道,“打赌,我们赢了,活佛的烤鸡,就不吃了!不过,过几天有位小和尚会下山,活佛还是别以大欺小,毕竟,他就快做我的学生了!” 瞎眼公子公子说完,便背着不知是晕还是睡的小侍女慢悠悠的向山下走去。 山腰的大喇嘛望着渐行渐远的书院小夫子,叹道,“普天佛土上怎么就是有座书院呢?” 山顶禅房中打盹的老和尚却此时吧唧吧唧嘴,似梦似醒的呢喃,“红尘俗世里幸好有座书院啊!” 第十八章白露,开院 “水土湿气凝而为露,秋属金,金色白,白者露之色,而气始寒也。”——《书院地物府月令七十二候集解》 “今年的天气冷得有些早啊!节气才刚到白露,北风就刮脸的很啦!”赶车的老黄头缩着脖子猫在背风的旮旯里,吐出一口劣质旱烟,对旁边戴着麻毡小帽的少年家仆说道。 老黄头是京城望族施家的老仆,这施家之旺在于官家,更在于商家,因为其最让人称道的,不是那位在“百姓堂”中端着二品朝笏的老太爷,而是长房施三姑娘打理的绣云轩。顾名思义,绣云轩以成衣刺绣扬名,飞针彩线绣出的流动云纹熨帖在俊秀男子飘飞的长衫上,可真是应了那“风动云不动,云动行如风”的韵味!因为执掌着全翼都,甚至是全煜朝的衣着风尚,施家的公子小姐们净是些眼光极为挑剔的主,连带着府中的家仆侍女们,都认为自己足可对外人“品头论足”了,这不,此时的老黄头就觉着旁边少年头上的毡帽着实老土。 “呵呵,是冷得早,幸好前几天俺娘就给俺缝了毡帽,今天戴上,赶车时一点都不觉得冷风吹脑门了!”少年家仆先是傻笑两声,然后摸摸头顶的毡帽,笑得温暖贴心。 老黄头微微一怔,再看向傻笑少年的帽子,顿时觉着脸上火辣辣,他低头掩饰,想去狠吸口烟袋锅子,却发现土烟早没了火星,于是悻悻地磕打磕打烟杆,将烟渣倒了出去。 “你家公子也在马车上补觉?”老黄头转移话题 “可不,今日为了赶上开院,天未亮就出门了!”少年家仆答得有些怨气,他在乐家的“百草庐”司职捣药小童,今日是客串回车夫送自家公子来入院开学。少年本就嗜睡,昨夜刷车喂马已经睡得很晚,今早套辔选鞭又要起得即早,于是小家仆抱怨起来就停不下口,“黄大爷,您说,为何这书院开学之日非要安排在白露?而且时辰还要这么早?没事找事的规矩可真多!” “嘿,兔崽子,禁言禁言啊!”老黄头抬起烟杆想给这黄口小儿的头上来一下,又想起他头上戴着娘亲亲自缝制的毡帽,于是烟杆下压,一下落在小家仆的后脖颈上,还滚热的烟锅烫得少年一个跳脚。老黄头打完还不解气,接着呵斥道,“这可是书院啊,大煜朝里哪门哪阀的小辈儿女,不争着抢着进得这个门!可有半数如愿啦?我告诉你,没那么多,十分之一,仅有十分之一啊!皇帝陛下的掌上明珠七月公主,身份顶天了吧!可来书院读书,不还是凭自己考取的。我家少爷有才学,得赏识入书院,可是乐坏了家里的老太爷!你主家估计也差不离,所以,别再这里乱嚼舌头,让别人听了,还觉着是你家公子狂妄自大哩!” 老黄头的一顿烟杆子和话棒子,打得小家仆冷汗连连,只顾着频频点头。好一会儿,才拉回惊飞的魂魄,却又心生好奇,于是问道,“黄大爷啊,这书院不是大煜的书院吗?怎的连大皇帝的面子都不给?而且我看现在门外等着开院的书生武生们,貌似有不少都穿得挺寒酸,书院连老爷大人们的公子小姐都挑挑拣拣,但是寒门子弟却收的蛮多的嘛!” 此时书院门外已经聚了百十学子,可马车却仅有十余辆,家仆相送的更是独独几份。剩下的学子们,有人背着书囊,有人配着刀剑,大多衣着朴素,甚至带着显眼的补丁。尽管如此,却人人风姿卓然,处处神态自若,三两一伙,五八成群,正互相抬手致礼,小声寒暄。但是,这时几乎所有人都向墙角的一老一少望来。 老黄头拿这闲话不少,偏偏嗓门还不小的傻乎少年真真没了办法,只好将茫然四顾的少年拉开众学子好奇却无恼意的目光,压低声音骂道,“瓜娃子,想死啊!想死别拉着你黄大爷!”骂了一句心气顺了,才顺入正题,“今天如果不给你讲明白了,估计没个消停!好,我就给你说道说道!这书院准确来说不是建在大煜的国土上!” 一语惊人!老黄头麻利地捂住小家仆半张的嘴,将一声惊呼压下,又瞪眼警告了一番,才接着说,“书院以前是在大煜的国土上,可是四十年前被划了出去,当时的皇帝一道圣旨出皇城,将这块土地连同书院后山的境泊湖,都送给了一位书院大夫子!” 小家仆刚想高声发问,才发现嘴上还捂着老黄头满是烟味儿的大手,于是只能呜呜。 老黄头窃笑一声,道,“我知道你想问什么,不就是问‘为何要送?’”小家仆呜呜点头。 “我怎么知道?上边说的这些,还是我道听途说的呢!”老黄头嘿嘿一笑 小家仆睁开老黄头的大手,一边喘着清气,一边对老黄头翻白眼。 “唉,你别不信,其他的我不敢保证,但是书院如今确实不直接受朝廷管辖,准确说应该算是我大煜疆土上的一个‘小侯国’吧!毕竟地主算是书院中的‘十里侯’呢!而这‘十里侯’”小家仆正待下文,老黄头却突然就此停下了话头。 因为书院的门慢慢打开了,老仆人和小仆人要赶快去车上叫醒自家的少爷公子了。 院门缓缓而开,学子们自觉站成两列,孚瑞阁的“书生”在左,德牧社的“武生”在右,向着门内鞠躬致礼。 开门的是一老妪加一老头,老妪白头发黑眉毛,老头黑头发白眉毛。两人一人开一扇,开着门斗着嘴。 老妪说,“后门的,干嘛每次都来抢着开门,我才是守书院前门的,你是看后门的!” 老头道,“我那后门,除了湖里的鱼屎和林里的鸟粪,一年到头就见不到热乎的。我只在秋季开院来凑凑热闹,见见人气,有何为过?” 老妪嗤笑,“嘿,什么见人气,凑热闹,我看是来享受这书生武生的“一躬入院礼”吧!” 老头干笑,“咳咳,我读万卷圣贤书,身有千重浩然气,岂有如此功利心?” 老妪瞪了一眼,不无嘲讽,“你,浩然气?我阳神出窍时,总是会在后门的某间草窝里,看到冲天乌烟黑瘴,你说那是谁啊?” 老头也不恼,促狭道,“出了阳神又如何,也就偷窥一下我,你敢去瞧瞧‘大藏’嘛?敢去看看‘心岛’吗?” 老妪再瞪一眼,却不再理他,门只才开了一半。书院规矩,门全开,礼方毕,此时门外的学子们还躬着腰呢! 老妪不发言,老头却挑话了,“唉,前门的,听说这次新入院的生员里,有一王子两公主,一虎一猪,一光头啊!都是哪个?” 老妪瞥了门外一眼,倒也不再和老头拌嘴,说道,“公主王子都不过还是懵懂少年和伶俐女娃,那头雏虎则戾气太重,只是来洗洗血腥,倒是那个光头和那头猪,很有趣啊!要知道,他们可是孟小夫子亲点的哦?” 老头也有些吃惊,“小夫子亲点?那到有些看头了!” 院门终于打开了,一缕阳光穿射而出,两列学子次第而入。 这时冷面老妪突然问笑脸老头,“四十年前,人称‘白露寒杀人’的横眉儒圣,如今怎成了笑弯了八字眉的老头?” 老头不答话却嘿嘿反问,“那四十年前,悲天悯人的道家女真人,此时又如何变作冷酷刻薄的老妇?” 老妪出奇的没有反驳,只是淡淡道,“开了四十年的院门,觉着还得再开四十年,不过,后门的,书院春秋各开院一次,你不管是看热闹也好,享拜礼也罢,为何只在秋季开院之日来我这添乱?” 老头这时却很骚包地甩了甩乱糟糟的黑发,然后故作姿态地讲,“我乃一代儒圣,当行超然之举。要不是每秋白露日开院,请我来我都不来呢!” 老妪这才恍然,也许是看门的日子久了,居然忘了老头的名字! 老头姓白名露,白露日,白露开院,大善啊! 第十九章摇头,我很尴尬 “水土湿气凝而为露,秋属金,金色白,白者露之色,而气始寒也。”——《书院地物府月令七十二候集解》 “今年的天气冷得有些早啊!节气才刚到白露,北风就刮脸的很啦!”赶车的老黄头缩着脖子猫在背风的旮旯里,吐出一口劣质旱烟,对旁边戴着麻毡小帽的少年家仆说道。 老黄头是京城望族施家的老仆,这施家之旺在于官家,更在于商家,因为其最让人称道的,不是那位在“百姓堂”中端着二品朝笏的老太爷,而是长房施三姑娘打理的绣云轩。顾名思义,绣云轩以成衣刺绣扬名,飞针彩线绣出的流动云纹熨帖在俊秀男子飘飞的长衫上,可真是应了那“风动云不动,云动行如风”的韵味!因为执掌着全翼都,甚至是全煜朝的衣着风尚,施家的公子小姐们净是些眼光极为挑剔的主,连带着府中的家仆侍女们,都认为自己足可对外人“品头论足”了,这不,此时的老黄头就觉着旁边少年头上的毡帽着实老土。 “呵呵,是冷得早,幸好前几天俺娘就给俺缝了毡帽,今天戴上,赶车时一点都不觉得冷风吹脑门了!”少年家仆先是傻笑两声,然后摸摸头顶的毡帽,笑得温暖贴心。 老黄头微微一怔,再看向傻笑少年的帽子,顿时觉着脸上火辣辣,他低头掩饰,想去狠吸口烟袋锅子,却发现土烟早没了火星,于是悻悻地磕打磕打烟杆,将烟渣倒了出去。 “你家公子也在马车上补觉?”老黄头转移话题 “可不,今日为了赶上开院,天未亮就出门了!”少年家仆答得有些怨气,他在乐家的“百草庐”司职捣药小童,今日是客串回车夫送自家公子来入院开学。少年本就嗜睡,昨夜刷车喂马已经睡得很晚,今早套辔选鞭又要起得即早,于是小家仆抱怨起来就停不下口,“黄大爷,您说,为何这书院开学之日非要安排在白露?而且时辰还要这么早?没事找事的规矩可真多!” “嘿,兔崽子,禁言禁言啊!”老黄头抬起烟杆想给这黄口小儿的头上来一下,又想起他头上戴着娘亲亲自缝制的毡帽,于是烟杆下压,一下落在小家仆的后脖颈上,还滚热的烟锅烫得少年一个跳脚。老黄头打完还不解气,接着呵斥道,“这可是书院啊,大煜朝里哪门哪阀的小辈儿女,不争着抢着进得这个门!可有半数如愿啦?我告诉你,没那么多,十分之一,仅有十分之一啊!皇帝陛下的掌上明珠七月公主,身份顶天了吧!可来书院读书,不还是凭自己考取的。我家少爷有才学,得赏识入书院,可是乐坏了家里的老太爷!你主家估计也差不离,所以,别再这里乱嚼舌头,让别人听了,还觉着是你家公子狂妄自大哩!” 老黄头的一顿烟杆子和话棒子,打得小家仆冷汗连连,只顾着频频点头。好一会儿,才拉回惊飞的魂魄,却又心生好奇,于是问道,“黄大爷啊,这书院不是大煜的书院吗?怎的连大皇帝的面子都不给?而且我看现在门外等着开院的书生武生们,貌似有不少都穿得挺寒酸,书院连老爷大人们的公子小姐都挑挑拣拣,但是寒门子弟却收的蛮多的嘛!” 此时书院门外已经聚了百十学子,可马车却仅有十余辆,家仆相送的更是独独几份。剩下的学子们,有人背着书囊,有人配着刀剑,大多衣着朴素,甚至带着显眼的补丁。尽管如此,却人人风姿卓然,处处神态自若,三两一伙,五八成群,正互相抬手致礼,小声寒暄。但是,这时几乎所有人都向墙角的一老一少望来。 老黄头拿这闲话不少,偏偏嗓门还不小的傻乎少年真真没了办法,只好将茫然四顾的少年拉开众学子好奇却无恼意的目光,压低声音骂道,“瓜娃子,想死啊!想死别拉着你黄大爷!”骂了一句心气顺了,才顺入正题,“今天如果不给你讲明白了,估计没个消停!好,我就给你说道说道!这书院准确来说不是建在大煜的国土上!” 一语惊人!老黄头麻利地捂住小家仆半张的嘴,将一声惊呼压下,又瞪眼警告了一番,才接着说,“书院以前是在大煜的国土上,可是四十年前被划了出去,当时的皇帝一道圣旨出皇城,将这块土地连同书院后山的境泊湖,都送给了一位书院大夫子!” 小家仆刚想高声发问,才发现嘴上还捂着老黄头满是烟味儿的大手,于是只能呜呜。 老黄头窃笑一声,道,“我知道你想问什么,不就是问‘为何要送?’”小家仆呜呜点头。 “我怎么知道?上边说的这些,还是我道听途说的呢!”老黄头嘿嘿一笑 小家仆睁开老黄头的大手,一边喘着清气,一边对老黄头翻白眼。 “唉,你别不信,其他的我不敢保证,但是书院如今确实不直接受朝廷管辖,准确说应该算是我大煜疆土上的一个‘小侯国’吧!毕竟地主算是书院中的‘十里侯’呢!而这‘十里侯’”小家仆正待下文,老黄头却突然就此停下了话头。 因为书院的门慢慢打开了,老仆人和小仆人要赶快去车上叫醒自家的少爷公子了。 院门缓缓而开,学子们自觉站成两列,孚瑞阁的“书生”在左,德牧社的“武生”在右,向着门内鞠躬致礼。 开门的是一老妪加一老头,老妪白头发黑眉毛,老头黑头发白眉毛。两人一人开一扇,开着门斗着嘴。 老妪说,“后门的,干嘛每次都来抢着开门,我才是守书院前门的,你是看后门的!” 老头道,“我那后门,除了湖里的鱼屎和林里的鸟粪,一年到头就见不到热乎的。我只在秋季开院来凑凑热闹,见见人气,有何为过?” 老妪嗤笑,“嘿,什么见人气,凑热闹,我看是来享受这书生武生的“一躬入院礼”吧!” 老头干笑,“咳咳,我读万卷圣贤书,身有千重浩然气,岂有如此功利心?” 老妪瞪了一眼,不无嘲讽,“你,浩然气?我阳神出窍时,总是会在后门的某间草窝里,看到冲天乌烟黑瘴,你说那是谁啊?” 老头也不恼,促狭道,“出了阳神又如何,也就偷窥一下我,你敢去瞧瞧‘大藏’嘛?敢去看看‘心岛’吗?” 老妪再瞪一眼,却不再理他,门只才开了一半。书院规矩,门全开,礼方毕,此时门外的学子们还躬着腰呢! 老妪不发言,老头却挑话了,“唉,前门的,听说这次新入院的生员里,有一王子两公主,一虎一猪,一光头啊!都是哪个?” 老妪瞥了门外一眼,倒也不再和老头拌嘴,说道,“公主王子都不过还是懵懂少年和伶俐女娃,那头雏虎则戾气太重,只是来洗洗血腥,倒是那个光头和那头猪,很有趣啊!要知道,他们可是孟小夫子亲点的哦?” 老头也有些吃惊,“小夫子亲点?那到有些看头了!” 院门终于打开了,一缕阳光穿射而出,两列学子次第而入。 这时冷面老妪突然问笑脸老头,“四十年前,人称‘白露寒杀人’的横眉儒圣,如今怎成了笑弯了八字眉的老头?” 老头不答话却嘿嘿反问,“那四十年前,悲天悯人的道家女真人,此时又如何变作冷酷刻薄的老妇?” 老妪出奇的没有反驳,只是淡淡道,“开了四十年的院门,觉着还得再开四十年,不过,后门的,书院春秋各开院一次,你不管是看热闹也好,享拜礼也罢,为何只在秋季开院之日来我这添乱?” 老头这时却很骚包地甩了甩乱糟糟的黑发,然后故作姿态地讲,“我乃一代儒圣,当行超然之举。要不是每秋白露日开院,请我来我都不来呢!” 老妪这才恍然,也许是看门的日子久了,居然忘了老头的名字! 老头姓白名露,白露日,白露开院,大善啊! 第二十章点头,我很爽意 “庐左”有种腻人的甜味,书院里只有一棵,全天下也只此一棵,但只要一棵便可熏得十里飘香,当然,是在“庐右”没有开花的时候。 “庐左”是一棵变种广玉兰,由书院地物府偶然培植而来,只是原来巴掌大的兰花长大了近三倍,层层叠叠的花瓣包围着细细密密的花蕊,白白净净的兰花化作了浓浓艳艳的红莲。如此花树,本来理应有个绮丽娇媚的名字,却只是因为种在了书院草庐的左侧,于是便被当初栽树的大夫子,不负责的叫作了“庐左”。 “庐右”则是一棵山北石楠树,树冠蓬松,小叶密匝,星星白花点缀其间。如果说“庐左”是浓妆艳抹的宫装女子,“庐右”便是清雅朴素的小家碧玉,自然而然的能引人亲近。可是一旦靠近其身周十丈,就会感到一股呛鼻刺目的恶臭扑面而来。“其有芳颜,不媚不谄。弗能近渎,只可远观。”——惹得书院里的一些文人经常如此感叹。 有“庐左”才有“庐右”,种树的大夫子觉着靡靡甜香实在令人迷醉,必须要时不时飘来些臭味令人清醒,于是就挑了味道最刺鼻的石楠树,栽到书院草庐的右侧,是为“庐右”。 “庐左”的香气是发散的,它会将自身的气息源源不断地向周围散播,直到远至稀薄不可闻之处。“庐右”的臭味则是收敛的,十丈之内,越靠近越浓烈,十丈之外则几不可闻。所以占地十里的书院,恰好被“庐右”中和过的“庐左”香气渐染得恰到好处。 可是同“庐右”一样,“庐左”也非常人可靠近。“庐右”是“臭极”,“庐左”则是“香极”,一旦站在开花的“庐左”树下,浓稠的如雾霭氤氲的香气会将人熏得窒息。 不过现在“庐左”树下却站着个唇红齿白的小和尚,飘飞的“红莲”花瓣落在他青白的纱衣上,像是点在平静湖面上的红翅蜻蜓。小和尚拿下肩上的莲瓣,手指拈花,嘴角浅笑,轻声感叹,“终于,下山了!” “姐姐,那里有个奇怪的比丘尼?”菅原尾叶还是个十五岁的小王子,大清早的起来参加开学入院礼,偏偏姐姐还不让乘坐马车,以至于他此时打着哈气一脸无精打采。可是却一眼就注意到了树下的小和尚。大概是自认为相貌俊俏的小王子,也觉着小和尚的好皮囊过于耀眼了吧! 菅原琼子其实早就看到了小和尚,心中在疑惑“和尚也能入院?”的同时,也着实赞叹对方的好样貌,本想走近结交一番,可却被“庐左”逼了回来,没办法,太香了! 菅原尾叶则是咋咋呼呼,直接大喊道,“嘿,光头的,你是和尚吗?” 小草和尚听人喊话,先微微一愣,然后点头致意。 “在哪座庙里修行啊?”小王子又喊道 小草指了指树上的红莲花瓣,又点了点头。 “你这个小和尚,怎的如此无礼?我问话,你怎么都不答一言?”小王子看到小和尚只是比手势,光点头,不禁微微有些恼怒。虽说是在中土异域,但经年养成的颐指气使,还是让尾叶王子觉着对方不答话,是对自己大大的不敬。 “尾叶,不可无礼!进了书院,就没有什么王子和公主了,我们都只是学子!”菅原琼子如此教训道,然后,又提高声音向小和尚喊道,“小师傅,能否方便,走近来几步?这树太香,让人闻着头晕!” 小和尚其实不是不想搭言,毕竟他又不是红莲寺里那些死坐枯禅的冷面老僧,只是此时为了不让香气入口,正在闭着气呢! 少年问完,又传来温婉的女声,小和尚不禁将眼神从手中的花瓣上移开,抬头向前望去。 水瀑般的长发,明星般的双眸,微圆稍尖的下巴,金莹剔透的耳唇。 小和尚突然感觉自己的光头有些发晕,就像小时候藏在佛钟里,被无良老和尚从钟外敲了九下一样,脑门嗡嗡作响,仿佛那西天极乐世界的一尊佛祖,四位菩萨和十八罗汉都来自己耳畔念起了经文,对了,连八部天龙都在自己脑袋里绕成了麻花。呀,亵渎吾佛,罪过罪过啊! 这边心神一失手,闭气的功夫也就散了,一大股腻人的甜香吸入鼻腔,小和尚脸上不禁涌上了红色,晕晕乎乎,踉踉跄跄,向少女走去。 “小师傅,你没事吧?”看到小和尚脚步虚浮,琼子关心道。 小和尚已经走到了少女对面,却扭扭捏捏不敢说话,只是红着脸点点头。 “小师傅,你也是本届的书院生员吗?”少女问道 小和尚刚想再点头,可瞟见旁边少年恼怒的眼神,赶紧开口答道,“正是,还有,小僧草灯,叫我小草即可!” “小草?哈哈,好傻气的名字!”尾叶毫不掩饰地嘲讽 小和尚云淡风轻的微微一笑,少女则回过头狠狠瞪了弟弟一眼。 “这个小草师傅,你入了哪阁哪社?学的是哪门哪科?”少女斟酌着称呼,温婉地问道。 “这个比较复杂!”小和尚还有些头晕,而且往日伶俐的口齿此时却笨得要命,于是只是简略的应付。 “孚瑞阁?”少女问 小和尚点头,又摇头 “德牧社?”少女又问 小和尚又点头,再摇头 “姐姐,干嘛理这个小光头?你看他吱吱呜呜,分明是在假装高明!”尾叶气呼呼 “咳咳,其实我确实不进孚瑞阁,也不在德牧社,毕竟我在这一阁一社中,只是辅修‘心学’和‘神法’,主修之地还在他处。”小和尚不想让对方,特别是对面的少女误会,于是赶紧解释道。 “哦”少女惊讶的张开了小嘴,“‘心学’可是在孚瑞阁里,由十里候亲自讲授的‘致良知’之道?‘神法’可是德牧社中,孟小夫子讲解的‘熹微’之妙?” 看到少女微露惊荣,小和尚居然感到有些小得意。 “那你主修的是什么?”尾叶王子有些不服气 “哦,其实也不算是主修,准确来说应该是司职”小和尚口齿终于清晰了,“就是在神宇府中帮忙翻译佛家经典,顺便做些注解罢了!” “你不是阁社的学子,而是上五府的研习?不对,我刚刚明明看到,你是同我们一块行礼入院的啊!定是在吹嘘吧!”尾叶有些不信,或者是不愿意相信也不敢相信,书院“天地人神鬼”五府中的研习哪个不是学问通天的大拿!眼前这个看起来顶多和自己一般大小的光头,会如此之牛? “喏,这是腰牌!”平时恬淡的小和尚,此时却怎么也不肯在少女面前落了气势,拿出刚领到的身份腰牌递给一脸质疑的少年。 尾叶接过腰牌,细细看去,只见材质非木非玉,倒像是海里的珊瑚,正反面皆有篆字,正面刻着“五府重畿”,反面则是一个张狂的“神”字! 琼子从目瞪口呆的弟弟手中接过腰牌,也仔细看了看,小脸上也满是惊愕。 “听闻,本届入院大考中,拔得头筹者是位叫作‘不三不四’的怪客?莫非”少女看着小和尚,不禁抬嘴压住惊呼。 小和尚一脸无奈,心想:“不三不四?死瞎子,你不要这么无良好不好啊!” 从脸上挤出一丝尴尬的笑容,小和尚局促地回答,“那那个,正是小僧!” 听到这话,尾叶王子不闹了,转而满脸崇拜地望着小和尚!这可是本届生员的学首,而且绝对是孚瑞阁和德牧社的总学首啊!并且还直接升为了上五府的研习,如此牛哄哄的人物,怎能不顶礼膜拜? 琼子倒是收起了惊容,不过却敛袖微蹲,恭敬施礼,口中称,“敬达者!” 看到少女俯身一刹那,倾泻而下的长发,小和尚心中竟有难言的欣喜!这种感觉很陌生,他认为很有必要抽空向死瞎子讨教一番,反正瞎子貌似什么都知道! 不过,胡思乱想并没有冲淡此时踊跃的心情。 小草和尚点点头,心中不禁感叹,“进书院,我很爽意啊!” 第二十一章草庐,庐上有青烟 书院就叫作“书院”,没有前缀、不加修饰,简单、质朴,而且理所当然。 书院里有座草庐,就被称为“草庐”,庐左数十红莲叶,庐右满树小白花,庐前一座夫子像。 白露,开院首日,新员入学,老生复课,空寂了月余的草庐又开始人声鼎沸。毕竟,入草庐者,不差贫贵,不分王侯,不管长幼,不歧男女,皆可坦然相对,畅所欲言。 家事、国事、天下事,无事不可论。 圣贤,仙佛,人间帝,无人不可谈。 因此,常有初出牛犊对上狷狂学子,语出惊四座,笔落泣鬼神!当然,那些出格的言论也只能在草庐内回荡,不可传出书院一丝一毫,这或许是端坐在央土宫龙椅上的大煜皇帝,最大的宽容和最后的底线吧! 此时晨钟才敲响两三下,草庐里便又开始了本学季的第一次清谈,传到庐外的惊叹和喝彩,将不少新晋学子都吸引了进去。 饮进一碗凉透的青茶,孙平山抖起满是补丁的袍袖,继续挥笔作文,旁边的一位华服少年则边看边读,声音清越。 “人当养气蓄势。天日不昭、地势不坤、人情不达,便需大隐于朝、中隐于市、小隐于野。但三才皆具,非身兼大气运者不可得。本有入世之心,偏做出世之人,其中身心背驰,多有画虎类犬之嫌。青芒少年,更是羁旅踏尘且行且歌之辈。着一长一短谢公屐,登七十二峰朝大顶,品三叶清水大红袍,说来仙云出岫,实则枯燥无味。本是尘世俗物一枚,便少行附庸风雅之举。但是入世仅为行世端始,斛筲量升斗,规矩定方圆,诸般轨则围护如高墙,又黏缚似蛛网。繁复密匝的宦海波澜,既可束人手脚,又能混淆黑白,还令千人一面,亦或一人千面。” 孙平山抬手小心地蘸了蘸墨,又在砚台边沿掸了掸笔锋,唯恐墨汁低落污了宣纸。他还没有用过这么香的墨,这么好的笔和这么白的纸呢! 他是从缅州十万大山里走出来的穷少年,父母双亲都是种山田的贫苦老农,按理说,孙平山的双手注定是要被缅州的黄土地,磨砺成粗糙斑驳的老树皮的,但自从这小子被村里私塾里的读书声吸引过去后,就总是偷偷的往那座矮坯房的窗根下钻。 私塾里的教书匠是个不修边幅的落魄老书生,二十几年前拖着一条残掉的腿,来到了这个与世隔绝的小村庄,办起了寒酸至极的小私塾。 山里人质朴,觉着这外乡人着实可怜,于是就把家里那些光屁股撒尿的瓜娃子,送到这个所谓的私塾里来,一来让人管着这帮泥崽子,二来也是找个借口周济一下残废书生。山里人虽然没钱,但一家一户匀出一瓢糙米还是可以的。于是,小私塾便办了起来。 可让村里人惊讶的是,短短一月过去,自家那些只会吹鼻涕泡的愣娃子,居然一个个都变了模样,起码小脸都洗得白净,头发里也没有稻草了。而且遇到村正村老,还会有模有样的行个礼。从这时起,村里人开始觉得那个坡脚书生是个有本事的人。 冬去春来,寒来暑往,坡脚书生霜白了头发。一日,他在私塾的窗外发现了个鬼鬼祟祟的小娃娃。小娃娃人虽小,衣虽破,但却干干净净,脸上两道平眉像远山。当时正拿着根木棍,在地上勾勾画画,仔细一瞧,不正是自己在屋里讲授的礼法! 于是便问道,“你想读书吗?” 小娃娃点点头,张开嘴吐出一个字音模糊的“想”字! 老书生一惊,刚才小娃娃张嘴的时候,他发现其嘴里居然只有半截舌。 小娃娃看到对面老书生脸上的惊容,赶紧捂住嘴巴,用祈求的目光抬头望着,一会儿又小脸暗淡。他口中只有半截舌头,还读哪门子书啊!正当小娃娃擦着眼泪,想转身离去时,老书生说话了,“别人读书,是用嘴读,你可要用心读啊!” 于是,小哑巴进了小私塾 十年,小哑巴以惊人的悟性和惊人的勤奋,将老书生的所教所授,化作自己笔下的娟秀小楷。 半年前,老书生对小哑巴说,“去翼阳城吧!那里有座书院。四十年前,我的老师是那里的大夫子。我在那里失去了一条腿,希望你能去那得到一张嘴。” 于是,哑少年走出大山,跨过阳江,越过泗水,走进翼都,入了书院。 回过神来,发现手中的毛笔已经在宣纸上滴下一块墨迹,孙平山立刻懊恼不已,赶紧运腕行书。 “千般宦海客,两张人鬼脸,威严时可怒目金刚,慈善时似菩萨低眉。却未知,身披金蚕衣,心头缚残迹。此“缚”,自外至内再由内及外,穿皮透骨,缠灵契肉。古人云,天发杀机,移星易宿,地发杀机,龙蛇起陆,人发杀机,天地反复。官制,实为人为织就、遮天覆地之巨网,既藏魑魅魍魉,亦没(mo)钟灵毓秀。”华服少年此时有些微微皱眉,似乎也觉得面前挥笔者的言论过于惊人了些,不过反正此处是草庐,也就逐句朗读开去。 “这个补丁少年是何人?如此大言不惭!”白七月是追着尿遁的戚满福进来的草庐,本来想找到那个猪头,再戏耍一番,未想到却恰逢清谈集会,听到有人妄论官道。 “应该同你我一样,都是本届新晋学子。”琼子站在靠后一点的位置,旁边是拽着小草和尚倾诉敬仰之情的王子尾叶。白七月没有看到角落里的她,她却看到了风风火火闯入会场的大煜公主。 白七月回头看去,见是琼子,不禁暗道好晦气,反正不知怎地,七月就是觉得琼子不顺眼。不过,毕竟是公主气派,可不能堕了大煜的颜面,于是也微笑的搭言,“原来是琼子公主啊!太清夜宴之后,许久未见,我三哥可是经常念叨你啊!” 琼子俏脸微微一红,煜朝的二皇子千钰,貌似对咱们岛国珍珠有些倾慕啊!琼子有些尴尬,转移话题道,“还是别以公主称呼了,进了书院,就只有书生武生,叫我琼子即可,就是不知能否称你七月?” 大煜公主也不小家子气,答道,“当然可以!”然后指了指身后的丑虎,说道,“白少咸,我家的病猫儿!” 白少咸对着七月呵呵一下,然后朝着众人冷面相对。 “怎么是猫儿,明明是虎哥,以后小弟就跟你混了,你可要照着我啊!”王子尾叶一眼就认出了当初在太清宫铜雀台上,霸气滔天的白少咸,知道这厮的虎威,于是便操着半生不熟的江湖浑话套近乎。 经这单纯少年的插科打诨,连冷脸的白少咸都微微错愕,其他人更是哭笑不得,众人顿感熟络了许多。 这时小和尚双手合十,宣了声佛号,说道,“小僧草灯,见过诸位施主!” “我说小草啊!你能不能别总提佛祖啦!你现在是书院研习,不再是撞钟和尚啦!”尾叶是个自来熟,虽然也才认识小和尚不到一时三刻,却是像经年老友一般揶揄。 “研习?你是上五院的研习?”白七月惊问,丑虎儿也侧目。 “可不是,我兄弟小草可是入院大考夺魁者!直接升入神宇府司职译经注解啦!”小和尚微笑未言,尾叶已经帮忙炫耀。 “不三不四就是你!”白七月突然想到了高挂榜单首位的那个搞怪名字,捂嘴笑道。 小草和尚在腹诽某人的同时,也只能点头苦笑了。 众人寒暄间,又有诵读之声传来。 “官分四种:一者廉如清水,德才兼备;二者迂若陈糟,有德无才;三者啖如蚊食,德逊才重;四者贪如饕餮,败德掩才。其一者,稳占“立功、立德、立言”之两甲,可修身可治世可化民;其二者,不得原儒要解、朱儒精髓、孟儒心学,迂腐不成事,或可谥“文呆”二字;其三者,有小瑕而有大能,攫小利而戒大贪,或可内方外圆;其四者,德行操守已为虫蛀,有无治才亦盖棺定论。私以为,需“崇一轻二争三除四”,方可利大于弊也。擅自誉者,或为财、或为利、或为权,非有善因,或可得善果;擅自克者,或为心,或为志,或为名,出于善因,或未得善果。” 此言一出,满堂皆静,一会儿又嗡然作响,议论纷纷。 “这人,好狂妄的口气!”白七月咂舌,心中却细细品味其中深意。 “草庐之中,确实无不可言啊!”琼子则对开创草庐清谈之人心生敬佩。 这时,朗读声又起,草庐内立刻静了下去,不论是赞同者还是反对者,亦或不屑者,都想听一听,那个奋笔疾书的平眉少年到底还有什么惊天之论。 “商存奸,官有贪。官场似深潭,非至清而无鱼之溪水。小贪可否有大治,亦难成之事也。人欲难自克,适可而止且收放自如,何其难也!官者勾连,岂有独善者?小吏依上官、部郎依阁老、辅臣依主相,主谋者携附庸者,裹逼有意者及无心者,个连成串,串联成片。呜呼,心不坚,岂得平尧?志不渝,岂泽天下?” 笔停,声落,草庐之内,无人言语。 “此人是谁?”一会儿,回过神来的众学子,首先都想这样问上一句。 “孙平山!有些伍大夫子的味道啊!满福,他做你小师弟可好?”草庐二层有隔楼,是书院师长旁听学子清谈的处所。戚胖子为了躲避那个眼神犀利的明丽少女,误打误撞进门后,才发现里面一位黄发中年,一位瞎眼青年,正在品茶吃糕点。咦?这不是太清夜宴上给我腰牌的那个瞎眼青年吗?虽然知道青年在书院中定是身份不俗,但是当中年称呼青年小夫子时,戚胖子还是惊出一身冷汗!嘶,好大的来头啊! 所以,平时涛涛不绝的胖子乖巧地站在一边,文静地像是不常出入闺门的二八少女。 此时听到小夫子回头跟自己搭话,戚胖子竟然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他愣神,旁边的王锦之则吃惊道,“小夫子,确定了吗?要知道,书院夫子也只能有三个亲传弟子啊!” “嗯,定了!大师兄虽然是光头,但是却猴精儿。二师兄是猪头,凭的奸猾。三师弟木讷少言,却心有正气。绝配啊!”小夫子啧啧嘴。 “唉!好运的人啊!特别是你,好运的猪啊!”王锦之虽然听不出小夫子话里的段子,但还是指着戚胖子笑骂道。 要知道,偌大的书院,只有七位夫子,除了新晋的孟一苇,另外五位都已是年迈老头,就连门下弟子都已不复青年,哪里还会收什么关门弟子?至于七师之中那位独立轩轾的女先生,年纪倒是只比孟一苇大上十岁,却是出名的话锋似剑,口利如刀,纤眉冷竖间,是立于万丈崖山之上,左览山峦,右划河洛的大气魄。谁敢,又有谁能,做她的弟子? 只有年轻的孟小夫子,才可能从书院学子中挑选三位,收入门下,亲自教导。如今,孚瑞阁的书生,德牧社的武生,甚至是上五府的教习,都争破了头,谁让小夫子是书院的传奇人物呢?可没想到小夫子居然选了三位名不见经传的新生员。 孟一苇倒没有想太多,他此时正望向窗外,晨光中的夫子像。 心中想道,“大夫子啊!你身后庇护的草庐,正长着你挂念的蒹葭呢!” 第二十二章晨钟暮鼓,朝三暮四 书院里有两座塔楼,一座在前门,一座在后院。 前门的塔楼是钟楼,后院的塔楼是鼓楼。 钟叫作晨钟,凌晨敲一响,拂晓敲一响,日出敲一响。 鼓叫作暮鼓,日落锤一下,月出锤一下,星现锤一下,烛熄锤一下。 所谓晨钟暮鼓,大概是警醒学子要恒心持久,切勿朝三暮四吧! “当”晨钟敲到第三下,小草和尚看着远方跳出地平线的朝阳,心中格外敞亮。虽然被瞎子老师以“和尚怎能不撞钟!”为借口,给发配来钟楼,可却是比小师弟去后院打鼓强多了。起码自己这边,还能看看清晨睡醒的夕阳和睡不醒的学子,而后院除了叽叽喳喳的吵人山雀和神神叨叨的白眉老头,就剩下那座阴森的“大藏”了。再者说,朝三暮四,自己不还比小师弟少敲一下呢嘛! 小草和尚如此想着,手中的活计却没落下。书院开学已有月余,白日里,小草和尚要么在神宇府注译经文,要么去孚瑞阁听授心学,只是瞎子老师的熹微之讲却迟迟没有开课,听说好像是“大藏”里面丢了东西,自己的那位便宜师父正在忙着追查踪迹呢!不过,正好小草也不愿见到瞎子,因为只要一见面,小草就要恭恭敬敬的喊声师尊。看着瞎子道貌岸然、嘴角憋笑、心中暗爽的小人得志样,小草和尚得念好几次“阿弥陀佛”才能压住快到嘴边的脏话。 将斋菜摆上桌子,盛满一碗米饭,小草和尚趴在栏杆上,向楼下喊道,“婆婆,斋菜做好了!” 钟楼下面就是书院门房,里面住着的冷面老妪算是小草和尚唯一的邻居了。和自己嬉皮笑脸惯了的瞎子师父,曾罕见严肃的交代过自己,每日一定要做餐斋菜孝敬这位白发婆婆。小草和尚虽然不清楚内情,但是也恍惚觉得这老妪绝对不是普通人物,于是也就尽心尽力地抖搂手艺。这不,今天上桌的三菜一汤,就算口刁的老和尚和嘴贱的瞎老师,小草都有信心封住他们的口舌。 白发老妪上楼落座,冷面不语,只管夹菜扒饭,嚼得缓慢,吃得细致。 小草和尚心中偷笑,“嘿嘿,闻到我手中的斋菜,佛祖都要下来莲座的” “不三不四的小草,我神剑小女侠来也!快快做些斋菜来吃,嗯?不对,好香啊!你已经做好了?不愧是公子的大徒弟,孺子可教也!”脆生生的女生从楼下传来,随后便是急促地上楼脚步。 小草苦笑,叫自己不三不四的,除了那位不良小夫子,只有不良小夫子身边的无赖小侍女啦! 一会儿,从楼梯口上来两人,前面跑得小脸红扑扑的,可不就是风铃儿,她身后的惜朝则笑得温婉。 “呀!白婆婆也在啊!”看到冷面老妪,风铃儿惊喜道 “嗯,小苹果,又来蹭吃食!”平时寡言少语的老妪,此时却微笑着调戏,显然是对风铃儿极为喜爱。 “婆婆勿怪!铃儿胡闹惯了,我们是来找小草的,准备一起去‘五脏庙’,和些许同窗小聚!”惜朝答道 可奇怪的是,对待风铃儿极为和蔼的白婆婆,却睁眼不瞧一下惜朝,貌似很是不待见。 惜朝有些尴尬,小和尚忙来解围,问道,“去二师弟那里?我免了吧,今天神宇府还有一些经书需要翻译。” 听小和尚推脱,风铃儿不干了,毕竟她还馋着小和尚的斋菜,于是就半真半假地说道,“小草,你可是公子的大徒弟啊!咱们公子在太清宫里,可是将岛国的公主王子打得落花流水,你也不能堕了威风不是!我在琼子面前夸你做的斋菜天下无双,人家可是不信呢!说她家乡的食物是清淡素锦的鼻祖,绝对比小草你的斋菜好吃一万倍,于是我们就约定,去‘五脏庙’借个厨房,然后请来小和尚你,给大家做上一餐,吃一吃,品一品。小和尚,你可不能不去啊!”风铃儿循循善诱,最后又眨了眨眼睛,蹦出一句自家公子的口头禅,“我很看好你哦!” “琼子也去?”小和尚其他的没注意听,倒是将琼子二字听得好清楚,于是忙问了一句,问完才自觉窘迫不已 “呵呵!”惜朝掩嘴一笑,“别听铃儿编造,只是今日没课,几个要好的同窗小聚一下而已!不过,其中肯定是有琼子的!” “这这,我还是不”小和尚还在窘迫 “啰嗦,挺剔透的小和尚,干嘛学着那般女人的深沉心思!快滚!”冷面老妪突然发起火来,骂着小和尚,眼睛却盯着惜朝。 惜朝俏脸通红,眼泪有些打转 “白婆婆,您怎么又凶惜朝姐!您再这样,我就不理你啦!”看到惜朝姐泫然欲滴,风铃儿哪能不维护! “唉!你如此,小夫子也如此,好,我不再多言了!”老妪叹气一声,低头继续吃她的斋菜。 “那个咳咳惜朝,铃儿,我们这就去‘五脏庙’吧!我那经文,晚上再译也不迟!”感觉气氛怪异,又加上想见某人的小心思,小草和尚赶紧答应同去。 于是,一行三人,下了钟楼,向院西的炊烟袅袅处走去。 路上,小草悄悄问铃儿,“白婆婆貌似不太喜欢惜朝?” 铃儿叹了口气,“婆婆说,惜朝姐的魂魄是粉色的!” “粉色的?这有何讲?另外,白婆婆能看人神魂,莫非” 小和尚还没“莫非”完,风铃儿已经懊恼地摇摇头,说道,“我怎知道有何讲!算了,别说了,让惜朝姐听到,她又会伤心了!白婆婆可真是唯一不喜欢惜朝姐的奇怪人呢!” 听此,小和尚也只好住口。但是心里还在犯嘀咕,想着想着眼睛一亮,“粉色的神魂,呵,阳神啊!” 书院毕竟大的很,三人走了好一阵,才见到一排红泥土坯房,屋子矮矮的,房顶的烟囱却垒的又粗又高,此时正冒着白烟。这些土坯房成半圆形,包围着一个小小院落,院门口挂了块牌匾,上面斜斜歪歪三个字:五脏庙。 此时小院里,已经围着木桌坐满了人,小和尚摇摇看去,首先看到的当然是琼子,然后是她旁边扎眼的二皇子白千钰。尾叶则缠着冷脸的白少咸在嘻嘻哈哈,白少咸前面的七月公主倒是正盯着局促的孙平山,貌似又对自己的这位小师弟起了兴趣。另外,还有其他几位生面孔,其中显眼的是位高颧骨的佩剑青年。 “大师兄,呜呜,你终于来了啊!你要是再不来,他们就要把我烤着吃了!”从正对面的屋门里跑出个圆滚滚、黑溜溜的肉球,仔细一瞧,才发现正是烟熏火燎的戚满福,只见他左袖口已经被烧成了马蜂窝,右脚的靴子上还冒着火星,时不时烫到皮肉,便传来一声凄惨的嚎叫。 小草俯额,不用说,这一定是那小恶魔白七月的杰作。 戚满福连滚带爬的躲到自家大师兄身后,终于有了些底气,伸出脑袋喊道,“我师兄来了,等下别抢折了筷子,咬破了嘴皮,嚼到了舌头” 还想再啰嗦,却发现身前的光头师兄已向众人微施一礼,然后抬脚往厨房走去,戚满福还愣在原地,可是看到白七月嘴角的微笑,不禁打了个哆嗦,一边也往屋里跑,一边喊道,“师兄,我来给你烧火!”说完,还不忘解救一下小师弟,“小山子,快抱些柴火来,在那闲坐着,看你两位师兄忙乎吗?”孙平山得令后,赶紧起身,屁颠屁颠地跑到屋后去搬柴,一边跑一边想,“还是自家师兄弟好啊!让我坐在那小公主旁边,真不如到火上去烤!” “这就是小夫子的三位高足?”问话的是佩剑青年,他高冠阔服,居然优于一众皇子公主,坐在首位。高高耸起的颧骨,使的眼睛和脸颊都像是窝了进去,鼻翼两侧是深沟般的法令纹,给人满脸阴翳的感觉。 “刁学长,正是如此!”答话的是皇子千钰,语气居然很是恭敬,毕竟刁一可是德牧社现今的武魁啊!武魁不同于学首,书院德牧社虽然也传授武艺,但更多是以培养将帅之才为己任,所以学首一般也是浸淫兵道之人。可既然是武生,肯定也要考校个人武力,而武魁便是德牧社武力最强者的称号。 白少咸盯着刁一,眼神炽烈。 刁一鼻翼耸动,貌似是笑了一下,然后向白少咸举杯,“白学弟,你体魄已经在我之上了,但是精气和神识差太多,所以差我还太多。先去听听小夫子的熹微之讲吧!” 白七月在桌子下使劲拽了拽丑虎的衣角,将他的目光拉回来,然后笑着搭言,“可是小夫子的熹微之讲怎么还不开课?都开学一个月了啊!” 刁一叹了一声,“唉!‘大藏’吃人了!小夫子要处理一下!估计要再有三五天才能腾出身来!” “吃人?”白七月一惊,“大藏不就是书院的藏书阁吗?一个死物,吃人?开什么玩笑!” “小公主不信,那不妨一会儿去瞧一下!不过大藏里面是进不去的,远远望一下倒是可以!”刁一沉默,他身边的一位女学子倒是笑着激将道。 “去就去,我倒要看一看,书院禁地之一的大藏,到底如何古怪!哼” 白七月还欲再发豪言,却被一阵香气勾住了心神,不禁赞道,“好香啊!” “嘻嘻,我没夸口吧!我家公子的大徒弟,不三不四的小草和尚,绝对是个好厨子!”风铃儿得意洋洋,然后望眼欲穿的望着厨房门口。 “来嘞”戚满福端着一盘斋菜疾步而出,突然脚尖绊倒了门槛上,一盘香喷喷的斋菜凌空扬撒开来。 “啊”众人哀叹! “不要啊!”风铃儿更是哀鸣! 却见袍袖一晃,一把长剑带着木质剑鞘,横在当空,剑柄握在刁一纤细嫩滑的手里,剑尖却将飞落而下的菜盘稳稳接住,里面的汤汤水水一滴未洒。 “你到底到了哪个境界?”白少咸盯着刁一低声问道 刁一则无聊地回望白少咸,阴翳的面孔也现出一丝无奈,然后回答,“我说,少年,此时此地,头等大事为吃菜喝酒,什么境界层次的,无聊不?白痴啊!” 一句话,白少咸愣了神,众人则憋着笑,刁一却趁机拿起筷子吃了起来。 幸好还有我们敢为人先的神剑小女侠,风铃儿不甘示弱的抢了上去! 第二十三章潜幽阁失窃事件 书院里有两座塔楼,一座在前门,一座在后院。 前门的塔楼是钟楼,后院的塔楼是鼓楼。 钟叫作晨钟,凌晨敲一响,拂晓敲一响,日出敲一响。 鼓叫作暮鼓,日落锤一下,月出锤一下,星现锤一下,烛熄锤一下。 所谓晨钟暮鼓,大概是警醒学子要恒心持久,切勿朝三暮四吧! “当”晨钟敲到第三下,小草和尚看着远方跳出地平线的朝阳,心中格外敞亮。虽然被瞎子老师以“和尚怎能不撞钟!”为借口,给发配来钟楼,可却是比小师弟去后院打鼓强多了。起码自己这边,还能看看清晨睡醒的夕阳和睡不醒的学子,而后院除了叽叽喳喳的吵人山雀和神神叨叨的白眉老头,就剩下那座阴森的“大藏”了。再者说,朝三暮四,自己不还比小师弟少敲一下呢嘛! 小草和尚如此想着,手中的活计却没落下。书院开学已有月余,白日里,小草和尚要么在神宇府注译经文,要么去孚瑞阁听授心学,只是瞎子老师的熹微之讲却迟迟没有开课,听说好像是“大藏”里面丢了东西,自己的那位便宜师父正在忙着追查踪迹呢!不过,正好小草也不愿见到瞎子,因为只要一见面,小草就要恭恭敬敬的喊声师尊。看着瞎子道貌岸然、嘴角憋笑、心中暗爽的小人得志样,小草和尚得念好几次“阿弥陀佛”才能压住快到嘴边的脏话。 将斋菜摆上桌子,盛满一碗米饭,小草和尚趴在栏杆上,向楼下喊道,“婆婆,斋菜做好了!” 钟楼下面就是书院门房,里面住着的冷面老妪算是小草和尚唯一的邻居了。和自己嬉皮笑脸惯了的瞎子师父,曾罕见严肃的交代过自己,每日一定要做餐斋菜孝敬这位白发婆婆。小草和尚虽然不清楚内情,但是也恍惚觉得这老妪绝对不是普通人物,于是也就尽心尽力地抖搂手艺。这不,今天上桌的三菜一汤,就算口刁的老和尚和嘴贱的瞎老师,小草都有信心封住他们的口舌。 白发老妪上楼落座,冷面不语,只管夹菜扒饭,嚼得缓慢,吃得细致。 小草和尚心中偷笑,“嘿嘿,闻到我手中的斋菜,佛祖都要下来莲座的” “不三不四的小草,我神剑小女侠来也!快快做些斋菜来吃,嗯?不对,好香啊!你已经做好了?不愧是公子的大徒弟,孺子可教也!”脆生生的女生从楼下传来,随后便是急促地上楼脚步。 小草苦笑,叫自己不三不四的,除了那位不良小夫子,只有不良小夫子身边的无赖小侍女啦! 一会儿,从楼梯口上来两人,前面跑得小脸红扑扑的,可不就是风铃儿,她身后的惜朝则笑得温婉。 “呀!白婆婆也在啊!”看到冷面老妪,风铃儿惊喜道 “嗯,小苹果,又来蹭吃食!”平时寡言少语的老妪,此时却微笑着调戏,显然是对风铃儿极为喜爱。 “婆婆勿怪!铃儿胡闹惯了,我们是来找小草的,准备一起去‘五脏庙’,和些许同窗小聚!”惜朝答道 可奇怪的是,对待风铃儿极为和蔼的白婆婆,却睁眼不瞧一下惜朝,貌似很是不待见。 惜朝有些尴尬,小和尚忙来解围,问道,“去二师弟那里?我免了吧,今天神宇府还有一些经书需要翻译。” 听小和尚推脱,风铃儿不干了,毕竟她还馋着小和尚的斋菜,于是就半真半假地说道,“小草,你可是公子的大徒弟啊!咱们公子在太清宫里,可是将岛国的公主王子打得落花流水,你也不能堕了威风不是!我在琼子面前夸你做的斋菜天下无双,人家可是不信呢!说她家乡的食物是清淡素锦的鼻祖,绝对比小草你的斋菜好吃一万倍,于是我们就约定,去‘五脏庙’借个厨房,然后请来小和尚你,给大家做上一餐,吃一吃,品一品。小和尚,你可不能不去啊!”风铃儿循循善诱,最后又眨了眨眼睛,蹦出一句自家公子的口头禅,“我很看好你哦!” “琼子也去?”小和尚其他的没注意听,倒是将琼子二字听得好清楚,于是忙问了一句,问完才自觉窘迫不已 “呵呵!”惜朝掩嘴一笑,“别听铃儿编造,只是今日没课,几个要好的同窗小聚一下而已!不过,其中肯定是有琼子的!” “这这,我还是不”小和尚还在窘迫 “啰嗦,挺剔透的小和尚,干嘛学着那般女人的深沉心思!快滚!”冷面老妪突然发起火来,骂着小和尚,眼睛却盯着惜朝。 惜朝俏脸通红,眼泪有些打转 “白婆婆,您怎么又凶惜朝姐!您再这样,我就不理你啦!”看到惜朝姐泫然欲滴,风铃儿哪能不维护! “唉!你如此,小夫子也如此,好,我不再多言了!”老妪叹气一声,低头继续吃她的斋菜。 “那个咳咳惜朝,铃儿,我们这就去‘五脏庙’吧!我那经文,晚上再译也不迟!”感觉气氛怪异,又加上想见某人的小心思,小草和尚赶紧答应同去。 于是,一行三人,下了钟楼,向院西的炊烟袅袅处走去。 路上,小草悄悄问铃儿,“白婆婆貌似不太喜欢惜朝?” 铃儿叹了口气,“婆婆说,惜朝姐的魂魄是粉色的!” “粉色的?这有何讲?另外,白婆婆能看人神魂,莫非” 小和尚还没“莫非”完,风铃儿已经懊恼地摇摇头,说道,“我怎知道有何讲!算了,别说了,让惜朝姐听到,她又会伤心了!白婆婆可真是唯一不喜欢惜朝姐的奇怪人呢!” 听此,小和尚也只好住口。但是心里还在犯嘀咕,想着想着眼睛一亮,“粉色的神魂,呵,阳神啊!” 书院毕竟大的很,三人走了好一阵,才见到一排红泥土坯房,屋子矮矮的,房顶的烟囱却垒的又粗又高,此时正冒着白烟。这些土坯房成半圆形,包围着一个小小院落,院门口挂了块牌匾,上面斜斜歪歪三个字:五脏庙。 此时小院里,已经围着木桌坐满了人,小和尚摇摇看去,首先看到的当然是琼子,然后是她旁边扎眼的二皇子白千钰。尾叶则缠着冷脸的白少咸在嘻嘻哈哈,白少咸前面的七月公主倒是正盯着局促的孙平山,貌似又对自己的这位小师弟起了兴趣。另外,还有其他几位生面孔,其中显眼的是位高颧骨的佩剑青年。 “大师兄,呜呜,你终于来了啊!你要是再不来,他们就要把我烤着吃了!”从正对面的屋门里跑出个圆滚滚、黑溜溜的肉球,仔细一瞧,才发现正是烟熏火燎的戚满福,只见他左袖口已经被烧成了马蜂窝,右脚的靴子上还冒着火星,时不时烫到皮肉,便传来一声凄惨的嚎叫。 小草俯额,不用说,这一定是那小恶魔白七月的杰作。 戚满福连滚带爬的躲到自家大师兄身后,终于有了些底气,伸出脑袋喊道,“我师兄来了,等下别抢折了筷子,咬破了嘴皮,嚼到了舌头” 还想再啰嗦,却发现身前的光头师兄已向众人微施一礼,然后抬脚往厨房走去,戚满福还愣在原地,可是看到白七月嘴角的微笑,不禁打了个哆嗦,一边也往屋里跑,一边喊道,“师兄,我来给你烧火!”说完,还不忘解救一下小师弟,“小山子,快抱些柴火来,在那闲坐着,看你两位师兄忙乎吗?”孙平山得令后,赶紧起身,屁颠屁颠地跑到屋后去搬柴,一边跑一边想,“还是自家师兄弟好啊!让我坐在那小公主旁边,真不如到火上去烤!” “这就是小夫子的三位高足?”问话的是佩剑青年,他高冠阔服,居然优于一众皇子公主,坐在首位。高高耸起的颧骨,使的眼睛和脸颊都像是窝了进去,鼻翼两侧是深沟般的法令纹,给人满脸阴翳的感觉。 “刁学长,正是如此!”答话的是皇子千钰,语气居然很是恭敬,毕竟刁一可是德牧社现今的武魁啊!武魁不同于学首,书院德牧社虽然也传授武艺,但更多是以培养将帅之才为己任,所以学首一般也是浸淫兵道之人。可既然是武生,肯定也要考校个人武力,而武魁便是德牧社武力最强者的称号。 白少咸盯着刁一,眼神炽烈。 刁一鼻翼耸动,貌似是笑了一下,然后向白少咸举杯,“白学弟,你体魄已经在我之上了,但是精气和神识差太多,所以差我还太多。先去听听小夫子的熹微之讲吧!” 白七月在桌子下使劲拽了拽丑虎的衣角,将他的目光拉回来,然后笑着搭言,“可是小夫子的熹微之讲怎么还不开课?都开学一个月了啊!” 刁一叹了一声,“唉!‘大藏’吃人了!小夫子要处理一下!估计要再有三五天才能腾出身来!” “吃人?”白七月一惊,“大藏不就是书院的藏书阁吗?一个死物,吃人?开什么玩笑!” “小公主不信,那不妨一会儿去瞧一下!不过大藏里面是进不去的,远远望一下倒是可以!”刁一沉默,他身边的一位女学子倒是笑着激将道。 “去就去,我倒要看一看,书院禁地之一的大藏,到底如何古怪!哼” 白七月还欲再发豪言,却被一阵香气勾住了心神,不禁赞道,“好香啊!” “嘻嘻,我没夸口吧!我家公子的大徒弟,不三不四的小草和尚,绝对是个好厨子!”风铃儿得意洋洋,然后望眼欲穿的望着厨房门口。 “来嘞”戚满福端着一盘斋菜疾步而出,突然脚尖绊倒了门槛上,一盘香喷喷的斋菜凌空扬撒开来。 “啊”众人哀叹! “不要啊!”风铃儿更是哀鸣! 却见袍袖一晃,一把长剑带着木质剑鞘,横在当空,剑柄握在刁一纤细嫩滑的手里,剑尖却将飞落而下的菜盘稳稳接住,里面的汤汤水水一滴未洒。 “你到底到了哪个境界?”白少咸盯着刁一低声问道 刁一则无聊地回望白少咸,阴翳的面孔也现出一丝无奈,然后回答,“我说,少年,此时此地,头等大事为吃菜喝酒,什么境界层次的,无聊不?白痴啊!” 一句话,白少咸愣了神,众人则憋着笑,刁一却趁机拿起筷子吃了起来。 幸好还有我们敢为人先的神剑小女侠,风铃儿不甘示弱的抢了上去! 第二十四章小花一朵,公孙小可 用指尖搔了搔鬓边别着的那朵小花,胡须乍然的方脸大汉,嘬了一口手中的竹筒水烟,吐出一片白雾。 “咳咳咳咳”娇小的身影被烟味刺激的厉害,怒道,“孟小花,再吐烟,老娘缝上你的嘴!” 刚吸了第二口水烟,正想一吐为快的十里侯,只好悻悻地将从肺部滤出的烟气再次咽下肚去,可是上面不通下面通,“噗”,好响的一个屁,羞红了脸的十里侯看着面色冷峻的女先生,尴尬地咧了咧嘴,露出一口老黄牙。 女先生是书院七师中唯一的那位女夫子,复姓公孙,双字小可,别看她身材小巧,名字中更透着娇憨,可却是出名的“一字杀人王”。她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抓住别人话语中的一丝漏洞,然后用缜密到令人发指的逻辑和犀利到惹人吐血的言辞,将对方从衣不附体批驳到一丝不挂,再从体无完肤嘲讽到千疮百孔,书院学子畏之如虎,有人感叹:古有公孙大娘,剑舞一动惊八方。今有公孙小娘,吐字如挥剑,一字杀一人啊! 十里侯看着公孙小可渐渐铁青的脸色,和嘴角隐现的那抹淡淡笑纹,豆大的汗珠便从额上流了下来。他手上极为麻利,左手飞快的从鬓边摘下那朵小花,手指一捻,一朵小花就奇妙地变成了两朵,匀到右手一朵后,两只手便狠狠攥起,两朵小花霎时变成了两坨香泥,然后他竟然将香泥毫不犹豫地塞进两边的耳朵里。 做完这一切,十里侯才放心的擦了擦已经流到嘴角的汗珠,得意的瞟了瞟公孙小可,意思很明显:你说啊!你说啊!你说啊! 公孙小可愕然,然后竟然感到有些温馨,涌到嘴边的刀剑也同样咽了下去。只是端起竹杯,抿了口清茶,望着窗外淡淡的湖水和对岸淡淡的树影,淡淡问道,“孟小花,你住在这心岛上,有几年没有出去了?” 孟小花把耳朵堵得死死的,哪里听得到公孙小可的话,只在那得意的翘着二郎腿,一脸的得瑟样。可是看到对面的女先生动了动嘴唇便无了下文,全没有平时不死不休的战斗状态,再看到公孙小可乍暖还寒的脸色,便知道情况不对。他赶紧掏出耳朵里的香泥,搁在手中搓着,然后腆着脸,陪着笑,“这个这个,小可,你说的啥?” 公孙小可深吸一口气,用湿冷的湖风压住心头的火气,咬着牙又问了一句,“你,龟缩在心岛,几年没露头了?” “瞧你,咳咳,既是书院大夫子,又是娇俏小女子,说话怎能如此粗鲁?再说,龟和头不能放在一起说,放在一起咳咳岂止是粗鲁啊,简直是下”最后那个“流”字还没说出来,十里侯孟小花突然瞥到女夫子杀人的眼神,于是赶紧改口,爽利地回答,“济宁三十一年上岛,如今是熙裕十八年,整整二十年!” “二十年了,你不孤单吗?”公孙小可问 “切,有甚孤单!这心岛就在心湖之上,心湖就在书院中央,说是小岛,不过十丈见方,说是小湖,也不过百丈见圆,充其量就是小水洼上飘着一块小土包。从心岛上往对岸看,连人的相貌都瞧得清清楚楚,对了,昨个,望见一个小妮子,生面孔,估计是新生,那身段,那样貌啧啧”说着说着,孟小花居然嘬着牙花子感叹了起来。 “那小和尚来了之后,你是不是有趣一点了?”孟小花的插科打诨没有对公孙小可产生干扰,她只是自问自的。 “小和尚?哦!一苇的大徒弟啊!不错啊!斋菜不错啊!很对我胃口!而且是个动了凡心的小和尚!更是对我胃口!”孟小花大大咧咧。 “你何时出去?”公孙小可继续平静地发问 她问得平平淡淡,却挑起了孟小花心中的一阵波澜。刚才嘻嘻哈哈的十里侯渐渐收起了笑颜,此时他鬓间没有小花,喷张的胡须带着一丝凶煞,紧皱的眉头压下沛然的气势,对面的公孙小可渐渐变得有些局促。 感觉到自己失神间放出的“意场”,孟小花对着女先生歉然笑笑,拿起脚边的水烟慢慢吸了一口,当然还是将烟气咽到了肚子里。然后似疲惫似轻松,既坚定且厚重地说,“兄长去后,我便是书院山长,入书院,登心岛,保书院十里清静,只因为,我是此代的十里侯!” “呵,十里侯啊!呵呵,牢里猴啊!呵呵呵,封在心湖、躲在心岛的苦心人啊!”公孙小可像是嘲讽又似是赞叹。 “那你干嘛每旬都要上岛来看望本侯一次,真是来看猴子吗?”孟小花又恢复了轻佻不羁的模样。 “我,怕你孤单啊!”公孙小可罕见的望着孟小花的身影,目光温柔。 孟小花一窒,扭捏地去摸鬓发,却发现没有小花,哦,对了,刚才鬓间的小花变成了两朵,又化成了两坨香泥。孟小花不敢抬头去瞧女夫子温柔的眼睛,低着头,专心指尖。左手拇指与食指捏住一坨香泥,轻轻捻动,泥团被碾磨成细小的颗粒,似氤氲的雾气般漂浮进空气,萦绕在指尖,乍一看倒像是捏碎了汁多的浆果。随着手指的捻动,泥团渐渐变小,红色的颗粒化作的香雾则在指尖重新化形,郝然是一朵小红花!右手如法炮制,同样也从香泥中变出一朵小花来。 两朵小花,红色,四瓣,无蕊,左右手各擎着一朵,慢慢靠近,轻轻的触碰到一起,像是两湾清水汇流,接触的花瓣处居然隐现颤动的波纹。于是两朵小花汇成了一朵,鲜红,六瓣,中间抽出两条纤细的黄色蕊丝。 看着手中失而复得的小花,孟小花得意极了,赶紧别在鬓间,顿时从刚才的尴尬情境中脱离出来,从容如昔。 “唉!看来,你也许是对的!只有你呆在心岛上,才能保住书院的十里安宁吧!”看着孟小花手里近乎神迹的变化,公孙小可感叹道。 “嗯,我的魂在心岛,你的魂在大藏,这是我们的选择,也是我们的责任!”孟小花罕见地郑重。 “是哦!大藏里面,是我说了算啊!所以,我把地宫告知了一苇,哦,就在刚才,他现在应该已经下去了吧!”公孙小可笑得狡谲 “啊你你,刚才,对了,你刚才愣了一会儿神!你怎么唉!还早吧!一苇还年轻啊!”孟小花焦急的语无伦次。 “切!”公孙小可还了一个白眼,“年轻?年轻算个屁借口!他需要知晓的,他应该承担的,他需要去做的,他现在必须有所准备了!而且那小子是凡人吗?‘民治之学’,我只传授了大概,他便自悟通透,而且每有怪论,皆能发人深省。‘熹微之妙’更像是生而知之一般,如此人儿,怎能用年龄大小量度?况且,地宫里面只是当年的沉珂布局,多数都已作废,他看了也无妨!再说,逃走的那个地老鼠,已经看到他想看的了,一苇也需要提前做些准备。” “我担心的是身世啊!”孟小花苦着脸说道,“我家里的那个老头子可还没发话呢!” “你们啊!一个‘一言公’,一个‘十里侯’,真是当局者迷啊!你们觉得一苇还不知道吗?他如果还没猜到,就不会搬出孟府,也不会讲那‘民治’啦!” “唉”孟小花摸着鬓间的小伙,叹得怅然,心中暗念,“兄长啊!我不愿一苇入此途,但是老头子亲点他做了小夫子,而且他自己貌似也猜到了些什么。我不好强加干涉,但一定会护他周全,起码在这书院里,护他周全,一定!” 第二十五章潜幽之下小地宫 “呼”吹灭手中微弱的烛火,孟一苇看着眼前的幽幽蓝光,情不自禁地感叹:“大手笔啊!” 身前是长长延伸的甬道,身后是高高向上的台阶,台阶阴阴暗暗如熏黑的烟筒,甬道弯弯曲曲像发光的星河。 这是十几丈深的地下?摸着用北海萤石砌成的发光墙壁,孟一苇有些神思恍惚! 直到头顶落下颗冰凉水珠,恰巧滴进他埋头思索的后领,才猛然惊醒!看着不远处转折而逝的光路,孟一苇深吸一口气,抬脚向前走去。 “哒,哒”,竹竿点响地面,潜幽之下愈显寂静。 约莫半盏茶的功夫,当孟一苇心中默数到一千六百四十二步时,甬道尽头出现了一扇石门。和华丽的光路相比,石门就显得有些寒酸,上面斧凿锤打的痕迹清晰可见,除了厚重结实,真是毫无美感! 门后又是何处呢?孟一苇双手抵在石门上,一边使劲前推,一边心中好奇。 可这一用力不要紧,风度翩翩的书院小夫子,一个趔趄便向前倾倒,不但轻易就撞开了石门,还正面朝地狠狠拍了一跤。谁想到,高三丈宽一丈的硕大石门居然轻飘似无物! 孟一苇揉着生疼的臂肘和膝盖,起身回头看去,这哪里是石门啊!明明就是稻杆编就的柴扉,然后在朝外一侧附上层以假乱真的薄薄石片!一旦来人不晓得实质,卯足力气去推石门,轻则拍地吃土,重则扭腰伤骨。一边对这无良人设计的无聊把戏腹诽不已,一边又微觉好笑,貌似孟一苇的模糊记忆里有句很应景的话:认真,嗨,你就输了啊! 小小风波后,孟一苇终于抬头四顾,四顾却更茫然,因为:前面,是书;后面,是书;左面,是书;右面,还是书。回环型的书架像鹦鹉螺的纹理,一圈套着一圈,将近圆形的地府布置成不知首尾的迷宫。 头顶和脚下都有柔和的光线发出,透过厚厚的尘土,不过分明亮也不至于暗淡,就像晴好日子里的夕阳晚照,使眼睛看得极为舒服。这是地底炎流浸泡过的柔然石,石料沉积万载的地火精华不但发出柔和光线,还漫出暖然热度,使地宫内温热干燥,恰宜藏书。一切都是如此完美!可正是在绝对的完美中,一丁点儿的瑕疵也会被无限放大,何况还是在孟一苇的瞎眼中。 地上有脚印!——印迹两两成双且左右对称 来者身材矮小!——脚印不足六寸且步伐均匀 其身法高超,必在一品之上!——地上两寸尘土却压下不足半寸 这厮疲于奔命,似身后有大可怖之物!——脚印紧密,右脚时有外扭,显然不时回头查看。 “嘿嘿,小老鼠啊小老鼠,看来你被大藏吓得不轻啊!”孟一苇觉得有趣 再细细看去,却又瞧出些其他门道来。那“老鼠”进门时还是慌张逃命,可一头扎进螺旋书宮,却是慢悠悠地闲逛起来。(脚印不再只沿一条线,凌乱且有叠加)。“老鼠”嗅到了什么? 虽然脚印不明显,但柔然石的光线却在深浅不一的尘土上折射出明暗不同的色晕,这在由常人看来毫无差别,但在孟一苇的眼里却变成格外醒目的循迹路径。 亦步亦趋,绕进书宫外层第一圈。两侧书架上爬满深绿色的纹路,手指用力敲敲,响声清脆,竟是青铜制品。竹简卷成一捆捆儿,外面套上绸袋,整齐地码在书架上。绸袋口处有收缩绳,绳端拴着一块青铜铭牌,上面镂空雕刻着所藏书简的名称。 拿出“小泥鳅”,用刀背敲着铭牌,叮叮作响。孟一苇并未驻足拆简,而是缓步向前。 “叮”——“《天工残迹拟抄》,天工府的禁书。” “叮”——“《斩三神分魂移控初考》,神宇府的禁书。” “叮”——“《应天时十方铠阵布暨四马兵略行》,诡道府的禁书。” 一路叮叮,一路默念,一路轻叹,皆乃禁书! 盛传四十年前既被销毁,人间不存的禁书! 孟一苇并未显得过于惊诧,因为他发现面对此等绝世密藏,那只“老鼠”仿佛毫无兴趣,脚印一直向前延伸,虽然凌乱,却是有目的地梭巡着什么。 “这里是第一处,让我瞧瞧你找到了什么。”看着地面上那处略深的脚印,孟一苇心中也微有期待。 抬头瞥了一眼此处青铜架上的书简,轻巧地抽出底层靠右的那捆。这袋书简收口紧皱,铭牌上有微不可查的星点锈斑。想来那人是在摩挲铭牌反复确认后,才小心翼翼地打开书袋,动作也是谨慎,心思也算缜密,但是重新系好的袋口却不像其他书袋那般松紧适度,而是皱巴巴地一团,爱书之人的书袋定是圆满如意,是异趣者学不来的。 另外,毕竟刚逃出大藏的“追杀”,这厮手掌心有汗微潮,也就沾在了书简铭牌上,否则在这干爽的地宫里,青铜铭牌上哪会出现明显的绿霉斑? 抽出来的书简,握在手中。铭牌正面名为《记三十二年蟾宫留步骈辞赋》,下沿有篆字凸起,指尖触之应为“贰拾”。这篇辞赋当然也是禁书,乃百十年前书院人才府的一位文豪,替当时的废后写得冷宫怨曲。本来是想劝得皇帝回心转意,却被歹心人污为暗地苟且,猥亵宫廷。废后没有等到迎归的凤銮,却迎来了送行的毒酒,那位文豪也惨遭车裂分尸而亡。可惜这篇据说“一顾泪三千”的长赋被列为禁传之文,从此留名不留影。 抖开竹简,孟一苇逐字默念,“妾有蟾宫缦回兮,桂一树百枯草。香魂曳曳烛冷兮,独画灰舞孤烟。囚凰凄泣朽梧兮,其不鸣亦心哀。” 孟一苇口里念的是长赋,眼中盯的却是小点。他注意到,从右侧篇首开始,每个字上都有一个点痕,在青黄的竹简上微不可查。那贼人或许是指甲尖锐,或许根本没有在意竹简上的内容,只是用手指点着,数字? 孟一苇一边念着,一边数着,最后一点,落在第一百二十四字上,是个“南”字。孟一苇凝身皱眉思虑,双手却不歇,娴熟地将竹简卷好,套上绸带,轻轻放回原处,收口系得圆润。 继续向前,循着脚印来到“第二处”,这回是卷《复古君禅让即近民治二三事考》,孟一苇在铭牌下沿摸到的篆字是“拾陆”。拆卷后,得到第三十四字,“疆”! “南疆?”联系到第一个字,孟一苇脱口而出。 继续向前,第三处,地物府禁书《虫蠹蛊》,篆字“捌柒”,得第一字,“虫”! 第四处,神宇府禁书《灭佛抑道非可独儒》,篆字“叄贰”,得第七十二字,“沙”! 第五处,天工府禁书《机括造五河运畅利弊考》,篆字“玖壹”,得第二百四十三字,“海”! 第六处,人才府禁书《嗤龙影无形,叹游蛇有迹,孰凡孰圣》,篆字“壹伍”,得第三字,“龙”! 第七处,得字,“东”! 第八处,得字,“渊”! 第九处,得字,“深”! 第十处,得字,“朔”! 第十一处,得字,“方”! 第十二处,得字,“红”! 至此,地上的脚印不再凌乱。 “‘南疆虫,沙海龙,东渊深,朔方红。’是哪四个人呢?不过方位倒是明了,还真是丢了秘密啊!”孟一苇站在原地,低头笑着,只是笑得有些苦啊! 第二十六章是秘密非秘密 柔然石不愧是淬炼自地火之精,仅是站在上面久了,都能感觉一股暖流自脚心涌上躯干,通融至四肢,周转于百脉,令人疲意不起,躁意不生,连心中的困扰都豁朗许多。 孟一苇得到的十二字似谜非谜,心中虽然有些推断,但前尘后事仍未想得通透。不过,此时感受着自脚下传来的习习暖意,又想到来路上那扇“不认真”的石门,也就微笑释怀。 还有一圈便是螺旋书宫的内心,孟一苇却没有再向里走去,一是因为他心情寡淡,不好猎奇,二是地上的脚印在此处戛然而止,不再向前,反而向后折回。回返的脚印更加杳然无迹,就算是孟一苇也要弯腰细察才能辨别的出,看来那贼人已然压制住伤势,身法愈加轻盈几分,单是这份功力就着实让人惊心。 真正令孟一苇感兴趣的是,这贼人怎样逃出生天? 毕竟头顶上的大藏可是镇邪灭鬼的绝地,就算堪破一品的超强武夫,也不过是反掌即可扑杀的老鼠。大藏虽然被斩断了几条神纹,可这好比手指被咬破点皮肉,根本无碍神威如狱。 但是那贼人却能闯进潜幽阁,又找到螺旋书宫,看来大藏定是有“纵容”之意了。所以对于“丢了秘密”,孟一苇也就不再那么担心,因为大藏既然有意“泄密”,那么秘密就不是秘密,或者曾经是秘密,现在已经不是秘密了。 可是这只老鼠毕竟被大藏吓破了胆,所以他绝不会再入潜幽阁,由此推断,此处地宫必有直通外界的密径! 还是跟着地上的脚印,孟一苇兜兜转转走出了螺旋书宫。右转身,只见前方的光滑石壁上贴着一副青铜刻浮雕,脚印就在这里消失了。 这是幅足足覆盖一整面石壁的阳文铜刻,抬眼全是凌乱线条,像是乱离的蒿草,一根根自下向上拔高。透过繁密的枯枝败草,恍惚一条静水流深的大河自西向东。河岸那头倒是空出好大一片,唯有跳动的火苗舔食着大地,又烘烤着右上角那颗残破不圆的夕阳。 孟一苇皱眉,从未见过的场景,却似曾相识的意境。 眼光下移,几行藏在右下角的小字映入眼帘,默念而出: “泗水畔蒿草,夫子遗蒹葭。蒹葭生亦殁,唯有一苇留。” 落款:潜 原来如此,这才是大秘密! 孟一苇的祖父名潜字学礼,亡父表字为蒹葭,只是蒹葭却是姓伍不姓孟。只是祖父知道,父亲知道,其他人不知道,孟一苇却知道,而所有人都认为孟一苇不知道。现在孟一苇“真的”知道了! 既然是秘密却非秘密,孟一苇也就没在其上多耗精力。而是按住铜刻,轻轻平推,于是整块浮雕便顺着地面上那条,孟一苇早就注意到的光滑轨道向右滑去,露出来的石壁上两个洞口赫然幽深。 孟一苇稍一踟躇,先向右边的洞口走去。 洞顶要比正常成年男子高过尺余,但是孟一苇就要微微弓背,才免得撞头。甫入洞,坡度不缓不急,呈落势延伸向前,探望而去,却又洞深似黑渊。孟一苇只好再点起蜡烛,顺着明显人工铺就的平坦石路,走得缓慢。 烛火摇曳,似熄又不灭。随着下行深度增加,孟一苇察觉到四周水汽渐盛,行到最低处,鬓发上都挂着了三两点水珠,而走势终于由降変升,同样是不急不缓的坡度。可上行十几步,即戛然而止。 此时孟一苇站在一扇落石门前,举着微弱的烛火,捻了捻爬满石门的经年苔藓,又用力推了推,确实是沉石无误,终于承认此路不通,被这一扇不知落下多久的石门堵住了。 转身回返,蜡烛已经燃尽,幸好已明来路,即使摸黑,也能行得顺畅。孟一苇提起竹竿,紧赶快行,来时走了半个时辰,回路只用了不足一刻。 出右洞,未停歇,便入左洞。左洞同样先是徐徐而下,只不过前后走向往左偏移,与右洞恰恰相反。孟一苇暗暗计算,随着洞深路远,左洞已经与右洞逆向而行。左洞深处,水汽更重,地面并非石板铺就,而是实打实的地底黑土,湿滑泥泞,低洼处甚至都存下了积水。 虽然难行,摸黑赶路的孟一苇却走得不慢,因为他感觉到洞内气流明显通畅,而且越向前走,气流流动越快,一个时辰后,已经听得见吹动衣衫的风声。这时,隐隐约约,明亮的洞口远在前方。 孟一苇又加大了步伐,鞋袜早就浸透在淤泥和水洼,衣衫也饱吸了水汽,冷冷地贴在脊背上,此时风大一吹,才知秋深露重,寒气侵人! 出洞,一轮红日在西天,杂乱的苇杆顶着飘摇的芦花,将大河的波涛藏在野荡深处,只是那微腥的河风让孟一苇确认这是何处! 古有大河出祁山, 一湾三绕入郦元。 万涧融雪波在后, 泗水合流涛在前。 “是这里啊!怪不得觉着那副青铜板上的雕画似曾相见。还真是这亘古滔滔泗水滨啊!”孟一苇微微攥紧竹竿,身上冒着寒气,红日仍在,可夕阳不暖。 傍晚了,夕阳也挂在了心岛的天边。湖风从敞开的露台上吹进来,让躺在竹椅上鼾声雷响的孟小花打了个冷颤。抠了抠眼屎,睁眼瞧见书院的女先生还坐在远处的板凳上,端着明显已经冷透的茶水,正闭目养神。夕阳照在她的侧脸,眉目只剩下清秀剪影,好在还能看清那精巧的鼻尖皱得可爱。再向下瞧,是隐在暗处的婀娜姿态。因为公孙小可坐的是板凳,那罩在宽袍下的优美线条也就藏不起来。 孟小花正偷窥地开心,公孙小可清冷的声音传来,“小心你的小花插进你的狗眼。” 孟小花不甘心的转过头来,又听书院女先生换了娇媚的语气,“真的这么还看?不然我来心岛陪你!”孟小花心头一热,但随即板脸呵斥道:“开什么玩笑!” 公孙小可不置可否,只是微有快意的搭了一句,“对了,大藏地下的秘密终于不是秘密了!” 孟小花微愕,随后,先点头不言,后笑得苦然。 夕阳很快便熄了焰火,换成恰逢十五的冷月东升,将暖水厢窗外老树上的寒鸦照得一清二楚。侍奉御前的小太监轻手轻脚地将半敞的窗子掩好。然后张开耳朵,唯恐落下里间皇帝的一声咳嗽。 熙裕帝并不勤勉,登基二十余年,鲜有为国事秉烛达旦。但是今夜却出奇地独处暖水厢,秋夜已深,枯坐足有两个时辰。 御案上只有一本奏折,深红封面上的禽鸟纹路说明参本之人官职不小,所参之人更是位极人臣。 一月来,熙裕帝已经看过这份奏折无数次,但还是无法裁决。听聆先帝遗训?可是心有不甘啊! 叫一声蒹葭,太刺耳,着一身红衣,太刺眼!孟氏一门,皆异人也! 烛火噼啪响了一声,惊扰了帝尊的沉思。无名怒火自心头燃起,熙裕帝冷冰冰地喝问,“谁,掌灯?”外间的小太监战战兢兢应答,熙裕帝绷直的嘴角,吐出一个字,“斩!” 筛糠的小太监被侍卫押下后,熙裕帝掐灭了仙鹤灯嘴衔着的烛焰,瘫靠在龙椅上,右手扶额,轻声道,“影卫!” “在!”黑影不知从何而出,跪在御案之前。 熙裕帝拿起奏折扔到黑影面前,道:“将参本之人杀掉,头颅并奏章一起,送至孟府一言公。” “是!”黑影领命,又不知从何而去。 午夜,孟府内院,垂垂老矣的一言公打开房门,月光下的庭院中央放着一只木匣,上面放着一本奏章。 打开奏章看了看,一言公抿嘴一笑,“是秘密非秘密,可又有谁知晓真正的秘密?” 第二十七章众武万敌一,独武一敌万 柔然石不愧是淬炼自地火之精,仅是站在上面久了,都能感觉一股暖流自脚心涌上躯干,通融至四肢,周转于百脉,令人疲意不起,躁意不生,连心中的困扰都豁朗许多。 孟一苇得到的十二字似谜非谜,心中虽然有些推断,但前尘后事仍未想得通透。不过,此时感受着自脚下传来的习习暖意,又想到来路上那扇“不认真”的石门,也就微笑释怀。 还有一圈便是螺旋书宫的内心,孟一苇却没有再向里走去,一是因为他心情寡淡,不好猎奇,二是地上的脚印在此处戛然而止,不再向前,反而向后折回。回返的脚印更加杳然无迹,就算是孟一苇也要弯腰细察才能辨别的出,看来那贼人已然压制住伤势,身法愈加轻盈几分,单是这份功力就着实让人惊心。 真正令孟一苇感兴趣的是,这贼人怎样逃出生天? 毕竟头顶上的大藏可是镇邪灭鬼的绝地,就算堪破一品的超强武夫,也不过是反掌即可扑杀的老鼠。大藏虽然被斩断了几条神纹,可这好比手指被咬破点皮肉,根本无碍神威如狱。 但是那贼人却能闯进潜幽阁,又找到螺旋书宫,看来大藏定是有“纵容”之意了。所以对于“丢了秘密”,孟一苇也就不再那么担心,因为大藏既然有意“泄密”,那么秘密就不是秘密,或者曾经是秘密,现在已经不是秘密了。 可是这只老鼠毕竟被大藏吓破了胆,所以他绝不会再入潜幽阁,由此推断,此处地宫必有直通外界的密径! 还是跟着地上的脚印,孟一苇兜兜转转走出了螺旋书宫。右转身,只见前方的光滑石壁上贴着一副青铜刻浮雕,脚印就在这里消失了。 这是幅足足覆盖一整面石壁的阳文铜刻,抬眼全是凌乱线条,像是乱离的蒿草,一根根自下向上拔高。透过繁密的枯枝败草,恍惚一条静水流深的大河自西向东。河岸那头倒是空出好大一片,唯有跳动的火苗舔食着大地,又烘烤着右上角那颗残破不圆的夕阳。 孟一苇皱眉,从未见过的场景,却似曾相识的意境。 眼光下移,几行藏在右下角的小字映入眼帘,默念而出: “泗水畔蒿草,夫子遗蒹葭。蒹葭生亦殁,唯有一苇留。” 落款:潜 原来如此,这才是大秘密! 孟一苇的祖父名潜字学礼,亡父表字为蒹葭,只是蒹葭却是姓伍不姓孟。只是祖父知道,父亲知道,其他人不知道,孟一苇却知道,而所有人都认为孟一苇不知道。现在孟一苇“真的”知道了! 既然是秘密却非秘密,孟一苇也就没在其上多耗精力。而是按住铜刻,轻轻平推,于是整块浮雕便顺着地面上那条,孟一苇早就注意到的光滑轨道向右滑去,露出来的石壁上两个洞口赫然幽深。 孟一苇稍一踟躇,先向右边的洞口走去。 洞顶要比正常成年男子高过尺余,但是孟一苇就要微微弓背,才免得撞头。甫入洞,坡度不缓不急,呈落势延伸向前,探望而去,却又洞深似黑渊。孟一苇只好再点起蜡烛,顺着明显人工铺就的平坦石路,走得缓慢。 烛火摇曳,似熄又不灭。随着下行深度增加,孟一苇察觉到四周水汽渐盛,行到最低处,鬓发上都挂着了三两点水珠,而走势终于由降変升,同样是不急不缓的坡度。可上行十几步,即戛然而止。 此时孟一苇站在一扇落石门前,举着微弱的烛火,捻了捻爬满石门的经年苔藓,又用力推了推,确实是沉石无误,终于承认此路不通,被这一扇不知落下多久的石门堵住了。 转身回返,蜡烛已经燃尽,幸好已明来路,即使摸黑,也能行得顺畅。孟一苇提起竹竿,紧赶快行,来时走了半个时辰,回路只用了不足一刻。 出右洞,未停歇,便入左洞。左洞同样先是徐徐而下,只不过前后走向往左偏移,与右洞恰恰相反。孟一苇暗暗计算,随着洞深路远,左洞已经与右洞逆向而行。左洞深处,水汽更重,地面并非石板铺就,而是实打实的地底黑土,湿滑泥泞,低洼处甚至都存下了积水。 虽然难行,摸黑赶路的孟一苇却走得不慢,因为他感觉到洞内气流明显通畅,而且越向前走,气流流动越快,一个时辰后,已经听得见吹动衣衫的风声。这时,隐隐约约,明亮的洞口远在前方。 孟一苇又加大了步伐,鞋袜早就浸透在淤泥和水洼,衣衫也饱吸了水汽,冷冷地贴在脊背上,此时风大一吹,才知秋深露重,寒气侵人! 出洞,一轮红日在西天,杂乱的苇杆顶着飘摇的芦花,将大河的波涛藏在野荡深处,只是那微腥的河风让孟一苇确认这是何处! 古有大河出祁山, 一湾三绕入郦元。 万涧融雪波在后, 泗水合流涛在前。 “是这里啊!怪不得觉着那副青铜板上的雕画似曾相见。还真是这亘古滔滔泗水滨啊!”孟一苇微微攥紧竹竿,身上冒着寒气,红日仍在,可夕阳不暖。 傍晚了,夕阳也挂在了心岛的天边。湖风从敞开的露台上吹进来,让躺在竹椅上鼾声雷响的孟小花打了个冷颤。抠了抠眼屎,睁眼瞧见书院的女先生还坐在远处的板凳上,端着明显已经冷透的茶水,正闭目养神。夕阳照在她的侧脸,眉目只剩下清秀剪影,好在还能看清那精巧的鼻尖皱得可爱。再向下瞧,是隐在暗处的婀娜姿态。因为公孙小可坐的是板凳,那罩在宽袍下的优美线条也就藏不起来。 孟小花正偷窥地开心,公孙小可清冷的声音传来,“小心你的小花插进你的狗眼。” 孟小花不甘心的转过头来,又听书院女先生换了娇媚的语气,“真的这么还看?不然我来心岛陪你!”孟小花心头一热,但随即板脸呵斥道:“开什么玩笑!” 公孙小可不置可否,只是微有快意的搭了一句,“对了,大藏地下的秘密终于不是秘密了!” 孟小花微愕,随后,先点头不言,后笑得苦然。 夕阳很快便熄了焰火,换成恰逢十五的冷月东升,将暖水厢窗外老树上的寒鸦照得一清二楚。侍奉御前的小太监轻手轻脚地将半敞的窗子掩好。然后张开耳朵,唯恐落下里间皇帝的一声咳嗽。 熙裕帝并不勤勉,登基二十余年,鲜有为国事秉烛达旦。但是今夜却出奇地独处暖水厢,秋夜已深,枯坐足有两个时辰。 御案上只有一本奏折,深红封面上的禽鸟纹路说明参本之人官职不小,所参之人更是位极人臣。 一月来,熙裕帝已经看过这份奏折无数次,但还是无法裁决。听聆先帝遗训?可是心有不甘啊! 叫一声蒹葭,太刺耳,着一身红衣,太刺眼!孟氏一门,皆异人也! 烛火噼啪响了一声,惊扰了帝尊的沉思。无名怒火自心头燃起,熙裕帝冷冰冰地喝问,“谁,掌灯?”外间的小太监战战兢兢应答,熙裕帝绷直的嘴角,吐出一个字,“斩!” 筛糠的小太监被侍卫押下后,熙裕帝掐灭了仙鹤灯嘴衔着的烛焰,瘫靠在龙椅上,右手扶额,轻声道,“影卫!” “在!”黑影不知从何而出,跪在御案之前。 熙裕帝拿起奏折扔到黑影面前,道:“将参本之人杀掉,头颅并奏章一起,送至孟府一言公。” “是!”黑影领命,又不知从何而去。 午夜,孟府内院,垂垂老矣的一言公打开房门,月光下的庭院中央放着一只木匣,上面放着一本奏章。 打开奏章看了看,一言公抿嘴一笑,“是秘密非秘密,可又有谁知晓真正的秘密?” 第二十八章小神仙,何处来 “惜朝,点烛!”小夫子吩咐道 只见,白色的幕布上透出一点豆丁大小的烛火,螺旋发散的光晕搭配精心织就的纹理,使少女投在幕布上的婀娜身影,显得格外迷离。 “哼!这书院的人就是喜欢装腔作势啊!”纤长的手指绕着垂在耳边的卷发,长挑的细眉似游动的小蛇,眼波流转间,说话的女子妖冶异常。 “六妹,这次俺主事,你别搀和!”声音瓮声瓮气,纤细的女子旁边坐着个矮壮汉子。他其实身量颇高,只是那长堤般伟岸的双肩,和城墙般厚重的胸膛,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敦实。 “晓得,晓得啦!这等小事当然由二哥出手,我辛巳娘才懒得烦心!”说完慵懒地倚在矮壮汉子的怀里,轻轻扭动,像条冬眠醒来的蛇。 面对如此绮丽,矮壮汉子却露出苦笑,无奈地央求,“六妹,少吸点,这几天俺可能要动手。” “晓得,晓得啦!都怪这育武殿里的布局,不是寒铁,就是冷星,真真森然的要命,幸好身边有二哥这个精气旺盛的大火炉,不然小妹肯定要冻僵了!”辛巳娘将娥眉枕在矮壮汉子的臂弯,似要沉沉睡去。 这时台上的幕布后面,换了个高高人影,台下听众知道是小夫子,只是对小夫子的布置困惑不已。 刚才锤鼓击磬,夫子登台,却不入席开讲,只是叫座下弟子在讲板前拉起一道白色幕布,然后有位婀娜体态的女子在幕布后面点上了蜡烛。 “今天不独讲熹微,洞烛和光咫也一并讲了!”小夫子的声音从幕布后面传来。 一言既出,满殿皆惊。 “去他的三清圣人佛陀菩萨,要不要吓死人啊!”神宇府一位讲师被惊得口不择言。 的确是吓死人! 若是单讲熹微,虽然惊人还不吓人,毕竟天下间炼神臻至熹微者,虽凤毛麟角,但明面上还是有那么些位小神仙。 若是再讲洞烛,虽然有点吓人但还不会吓死人,毕竟“天地一曲白河愁,人间九朵巨梅仙”,两位陆地神仙,一位自困死关,一位幽居翰海,虽然多年不显踪影,但起码让人知道江湖中还有这两条龙蟒。 可是讲到光咫,就要吓死人了!人间岂有天人?这书院小夫子,若讲了光咫,岂不就是人间天人! 小夫子一言惊吓了所有人,当然也吓到了坐在角落里的矮壮汉子和妖冶女子。 辛巳娘从自家二哥的怀里抬起头,抬头看着兄长的牛鼻子,担心道,“二哥,他果然到了光咫?那咱俩岂不是下酒小菜?” 矮壮汉子瞪圆牛眼,望了望台上的小夫子,断言道,“不可能,他那气血不足的小身板,俺不信!” 不只矮壮汉子不信,连书院里的自家人都既惊且疑。刁一扶了扶头上的高冠,法令纹陷得更深。白少咸翻了翻大片的眼白,胎纹皱得更紧。连伫立在讲台右侧的小草和尚,都捻了捻下山前老和尚赐下的佛珠,心想,“瞎子这次吹大了!” 不管台下众人的惊吓与猜疑,幕布后的小夫子沉静依然。 “这是一张幕布,幕后一只蜡烛,你们在幕前看到了什么?”小夫子问台下众人。 “朦胧的火光” “清晰的人影” 听到台下众人的应答,小夫子微微一笑,抬手将烛火扇灭,又问道,“这是一张幕布,幕后没有蜡烛,你们在幕前看到了什么?” “只有幕布吧?” “是啊!只有幕布!” 台下传来稀疏不解的回答,小夫子从袖中掏出火石,又点燃了蜡烛,于是朦胧的火光和清晰的人影又出现的幕布上,然后他下结论道,“这就是熹微!” 众人满然困惑间,小夫子点破玄机。 “只因幕布后面点起了烛火,你们才能在幕前看到人影。类似于此,天地间亦有张大幕横亘,幕前的东西看得清,幕后的东西瞧不见。只有在幕后点起一盏烛火,虽然微弱,却也能够借此观察到幕后的光影。而这盏微弱的烛火,就是熹微!找到了蜡烛,便是找到了熹微;点燃了蜡烛,便是达到了熹微;看清了人影,便是堪破了熹微。所以,恭喜大家,皆已经熹微了” 小夫子话了,也不理台下众人,或深思,或不解。自顾自地拿起靠在墙角的竹竿,轻轻前伸,竹竿的前端便在幕布上捅出个小窟窿。从幕布上抽回竹竿,反身敲了敲讲板,将众人的思绪拉回来。小夫子又说道,“刚才熹微,现在洞烛!” 台下众人抬头望去,透过幕布上的小窟窿,恰好可以看见幕布后面燃烧跳动的烛火。 “借烛火之熹微,可见未知之光影,但是已知与未知,熟识与陌生之间,还是隔着一重大幕。与其望影猜型,不如破壁偷光,洞若观火,如此,一目了然。再次恭喜诸位,已然洞烛!” 台下有天资聪颖者,已经觉得有灵光一闪。 这时,小夫子从幕布后面逐渐向幕布走去,步伐均匀,声音清越。 “隔洞观火,虽然可见光亮,但眼界未免狭隘。只有一步步,一步步艰难地走近幕布,伸出手,或撑开手掌,或攥起拳头,将幕布打破!” “呲喇”布昂撕裂的声音想起,小夫子已经撕开了幕布。站在台前,抖抖自己的一习青衫,接着说,“幕布破了,不但天地了然于胸,而且幕后的烛光也近在咫尺!”说完,让开身子,身后的烛火将这片讲台照得光明。 小夫子这时才坐稳讲席,端起惜朝备好供他润喉的清茶,一饮而尽。 台下一位学子怯怯地问,“小夫子,我们这是又光咫了?” 小夫子被他的憨傻逗乐了,呵呵笑道,“嗯,你光咫了!” 熹微,洞烛,光咫,被小夫子以这种浅显近似戏谑的方式讲授出来,令人啼笑皆非,但却发人深省。 “小夫子讲的是武道?”丑虎抬头问刁一 “小夫子讲的是兵法吧!为将者,不是就要察人不察,察己不察,千般巨细,了然于心?”千钰侧身问千祈 “小夫子讲的好像是破心障?”琼子耳语问七月 “小师弟,师尊讲的是什么?”戚满福擦汗问孙平山,随后才想到自家师弟从来不言不语,只好自己嘀嘀咕咕。 “二哥,什么门道?”妖冶女子蹙眉问矮壮汉子。 矮壮汉子却未答言,而是轻轻推开辛巳娘,长身而起,粗壮的身躯在无人站立的大殿内上,格外醒目。 他还是瓮声瓮气,但声音却像闷雷滚过大殿, “莽夫文丑,讨教小夫子!” 还在回味刚才课授的众人,皆被惊醒。 刁一皱眉,又低语,“不简单!” 白少咸脊背微弓,似扭腰出匣的猛虎。 气氛凝重,但却无人声援,书院之人岂会担心小夫子?而且此人点名讨教,小夫子还未搭言,台下的学生更不敢逾矩。只好望着台上依然沉静的小夫子,静待下文。 孟一苇正端着茶杯,也不禁皱了皱眉,心道,“还真是来了!” 只是没想到竟然以如此堂皇的方式,令他不免吃了一惊,而且来人貌似级别不低啊! 放下茶杯,孟一苇也长身而立,甚至拱手为礼,只是声音清冷。 众人听得小夫子遥遥问道, “小神仙,何处来?” 第二十九章吾乃凡人,你是神仙 翼阳城的冬日虽然不及朔方原上风刀割骨,但毕竟是北国兖州,暖阳当空下仍不乏冷冽。前几日迎来初雪,镜泊湖畔银装素裹,唯有那一泊湖水,倒影着天上的行云飞鸟,像是存在另外一个世界。 天气还没冷到冰封湖面,但是靠近岸边的一圈还是凝结出薄薄冰壳,轻轻一敲,便会碎得晶莹。 “吱吱呀呀”一叶小舟从南岸划了出来,船头凿开冰面,从船尾裂开一路犬牙交错。孟一苇捂嘴呵气暖了暖手,继续向湖心划去。 “小夫子这是又闹哪班啊?”秦伯集敞怀披着张羊裘,望着冷湖上的孤舟,问向身边换上了白僧袍的小草和尚。 “当然是赴约!”小草和尚回答的云淡风轻,但用力合十的双手也难掩一丝庄重。 “赴约?邀约的那位可是位武道小神仙啊!小夫子的‘熹微’是讲出来,人家的‘熹微’可是练出来的,怎么打?”秦伯集有些着急。 “不知,但师尊何曾做过无谓之事?或者说,他有意作为之时,有何不可为?记忆中是没有啊!”小和尚侧脸眉角轻挑,似是反问秦莽夫,又似是自问自答。 “呃……”秦伯集一窒,觉得似乎在理,但是小夫子毕竟不曾修习武道,以凡人之躯对抗神仙之能,何解?老秦抓破脑袋也想不到! 和秦伯集一样矛盾的人不在少数,小夫子平时的所言所行、所讲所授、所修所念都是些“惊世骇俗”的玩意儿,书院众人在见怪不怪之余也就生出些莫名的底气:嘿!那是我们的小夫子啊! 可是武道小神仙岂是大路货?否则又怎能配得上神仙“二字”?传闻中,某某真人一指断江,某某豪客入海斩蛟,或者某某剑神一式破千甲,虽然真真假假,可也都是武道入圣者的威名。 武道入圣者,体可“拨象”,气入“涵虚”,神破“熹微”,是为小神仙。不同于道家大真人旨在浮沉出世求长生,也不同于佛门大金刚一心避居山门觅极乐,以武入圣的大泽龙蟒,煞意绕体,戾气萦胸,讲究的是杀生行乐。 今日书院小夫子会战江湖小神仙,镜泊湖沿岸人影绰绰,书院后街临湖的那些小楼包厢,也早就被预定一空,此时都打开了南窗,正对着缓缓滑行的那篇孤舟。 “是不是有点太出风头了?”孟一苇心想着,手上便放开了木浆,抬起眼角将各位“看官”的表情瞧得清清楚楚。有兴奋地嗑着瓜子的娇憨少女,有沉吟着品着香茗的锦袍文士,有不羁地灌着酒坛的江湖豪客,有静默着眯眼小憩的雍容老妪,当然,书院的熟人也不少,书生三俩一伙,武生四五小聚,自己的那三个便宜弟子似乎也早早的便来候着了。 此时,有些徐徐北风,推着停浆的小舟继续向着湖心慢慢飘去,孟一苇撑着竹竿站起了身子,竹竿下头点着船底,上头指着天穹。 “来了!”站在湖边的白少咸皱了皱鼻子,像是闻到了血腥味儿的老虎,向身后低沉一声。白七月顿时来了精神,拉着琼子兴奋地踮脚张望。风铃儿则咋咋呼呼地安慰着攥紧衣角的惜朝,“等着瞧,咱家公子打哭那个闷声闷气的丑神仙!” “咚…锵…”,像是重锤砸在皮鼓,又如剑刃擦过铜鞘,厚重中带着刺耳的长鸣。只见一个雄壮至极的身影,踩着北岸的薄薄冰壳向湖心走来,落脚就是鼓响,抬脚就是剑鸣,可走过的冰壳上却没有一丝裂痕。来人渐渐走到冰壳边缘,此处离湖心还有不短的距离。望了望已经静待湖心的小舟,他左脚向下碾了碾,又向前推了推,脚下的冰壳便碎成了巴掌大小的冰片,然后一路前移,第一片还停在脚下,最前一片已飘到了湖心,冰片停稳,他便不再耽搁,抬脚踏上了这条浮冰小路。 “小夫子,俺来了!”踩在冰片上,后来的大汉拱拱手,对自己迟到竟有些赧然。 “无妨!”孟一苇了然地摆摆手,问道,“你叫文丑?” “对,俺叫文丑。” “‘子丑寅卯’的‘丑’?” “呃…”大汉皱眉迟疑 “我知道了!”孟一苇点点头,又缓缓说道,“你是第一个,哦,不,是第二个,第一个还在养伤吧?” 大汉脚下的冰片陡然下降了几寸,湖水浸湿了他的鞋面。沉默许久,大汉瓮声道,“这次来,只是来讨教!”说完顿了顿,又强调了一句,“嗯,只是讨教,这次俺说了算!” 孟一苇对这位小神仙的憨厚有些诧异,眼角的冷冽温和了几分,声音也欢快了些,还带着几分戏谑,“哦?那好啊!开始吧!” “请小夫子先动手,要不俺不知道怎么打?”大汉呛出了一句,让孟一苇着实有些尴尬,也是啊,对面的这位可是货真价实的小神仙,自己这具肉体凡躯还真像是湖上的这片薄冰啊! 自嘲归自嘲,这场因果还得接着,解着,不然拖着,烦着,更令人糟心。孟一苇抬起竹竿,将竹竿的下端伸出船舷,浸到湖水里,然后真正地闭紧了双眼。 “嗡…”像是天神波动了琴弦,以浸入到湖水中的竹竿为圆心,一圈圈震荡像四周发散开去。震荡在湖水中形成了有形的涟漪,起伏着神仙的冰路,颠簸着凡人的孤舟。震荡在空气中生成了无形的气流,吹散了湖上的晨雾,抖落了岸上的露珠。 心岛之上,孟小花翘着二郎腿,正嘚瑟至极地吞吐着烟雾,突然身体一颤,眉头顿时皱紧,闭眼静默片刻,嘴角露出一丝玩味,“好小子,这你都学会了!” 晨钟下的白发老妪,暮鼓下的白眉老头,此时却都无奈的摇摇头,“净是些变态!” 此时,镜泊湖上,震荡过后,风平浪静,文丑还是稳稳地站在浮动的冰片上,但心底却是一片骇然。他感觉脚下的湖水像是有了生命,水滴在旋转,在凝聚,在沸腾。无形之水此时有了形状,一亿滴湖水聚成千万破甲箭,一亿滴湖水化成百万穿云戟,一亿滴湖水凝作十万铁角马,一亿滴湖水变成万架巨辕车,这不再是一片平湖,而是一处杀气盈野的战场。 湖边的看客都有些莫名其妙,一个是大名鼎鼎的书院小夫子,另一个是超凡入圣的江湖小神仙,一个站在湖上,一个立在舟上,不言不语,不打不动,干嘛呢? 秦伯集虽然未入一品,但凭借独创的观气之法也看出些门道,他迟疑地问身边的小和尚,“这是木灵神?” 小和尚盯着湖心孤舟上那笔直瘦削的身影,一会儿才叹气般的说道,“应该叫作水灵神吧!这瞎子…我的师尊啊!”听完小和尚的话,秦伯集呐呐不能言语。 “公子在做什么?和那个丑什么的面对面站着,比谁站得久吗?”风铃儿不解地嘀咕着,被惜朝拧了下手背。 “病猫儿,什么情况?”七月也小声问着白少咸 丑虎嗅嗅空气,“具体不知道,但是好大的杀气!” “谁的杀气?”琼子好奇 “小夫子的杀气!”梅圆圆接过话头,“记得小夫子的那句话吗?” “哪句?哪句?”尾叶赶紧凑个热闹 “就是那句‘众武万敌一,独武一敌万’啊!” 听到这句话,但凭白少咸冷漠如斯,也不禁耸然动容。 众人选在湖边一座小丘的南麓,这地儿视野开阔,可以瞭望整块湖面,正是观战的好去处。 后面的小丘顶上站着个古服高冠的持剑男子,此时正要转身离去。“命我来给小夫子掠阵?师尊这不是多此一举嘛!湖上的那两位,谁是凡人,谁是神仙,还真说不准呢?” 湖心处,文丑踩碎浮冰,后退十丈,才稳住身形,似惊骇似迟疑地问道,“天人?” 孟一苇还是静立孤舟,只是将竹竿向水下又插下几寸,回道,“我乃凡人,你才是神仙!”说完,破甲箭,穿云戟,铁角马,巨辕车,从湖面之下狰狞而出。 第三十章天地人神鬼 不知何时,湖上的雾气浓了起来,开始时还如青烟袅袅般缭绕,一会儿便稠得像兑了马奶的烈酒,连天上的那轮冬日都变成了蜡封的烛火,隐隐约约,似要熄灭。 “阴神毕竟是阴神,体魄与精气全是凡人之属,纵使神识磅礴,可还是不能露于这煌煌人间啊!”临湖的小楼里,老妇人将枯槁的左手伸出窗外近乎粘稠的雾气里,带回来一片水珠。 旁边的一位妖媚女子赶紧捧上丝巾手帕,老妇人沾了沾手上的水汽,又递还给她。平时眉眼间百万风情的辛巳娘,此时低眉顺眼,忒是温良。 辛巳娘刚想再献殷勤,给老妇人暖杯奉茶,身后一声冷哼吓得她一个哆嗦。 原来房间里还立着位中年人,头上紫发,颌下紫须,嘴角的胡子则只有长长的两绺,随着鼻尖呼出的气流摆动,像是蜿蜒的龙须。他左眼似阖似开,右眼则竖着褐色的瞳仁,盯着窗外的氤氲,鄙夷的冷哼道,“阴邪!” 只一句便吓得辛巳娘花容失色,中年人左眼开阖间瞄了一眼脸色惨白的女子,又是一声不屑的冷哼。 “六姑娘,到阿母这来。”老妇人倒是和蔼,将吓坏的女娃娃唤到身后,这才苛责地看向中年人,“卷起你的胡子,六姑娘对你怕得很,平时也不顾及着她,在阿母面前耍威风吗?” 中年人不敢忤逆老妇,果真悻悻然的耷拉着长须,只是望向窗外的目光仍是极为冷冽,似乎能够刺破浓雾,看到湖心的那只孤舟。 “呀,看啊!阿母,二哥‘开域’了!”辛巳娘惊叫一声,引得老妇又向窗外看去,果然看到湖心亮起了一圈土黄色的光晕,似蕴含着勃勃生机,一下子驱散了几分阴寒。 湖心处方圆十丈,阴阳交错。阴处,浓雾隐去孤舟,青衫一抹独留,雾海里偶尔闪过冰刃的寒光。阳处,土黄色的光环像是流动的焰火绕着大汉缓缓旋转,光环一会儿盘旋在腰际,一会儿悬浮在脚下,不时钻进湖面,激起沸腾的水泡。 孟一苇青衫湿透,水珠顺着发丝滴下来,还未落到船底便冻成了晶莹的冰珠。不比对面的大汉气血充沛至极,他只是个不习武道的凡人,这时已经快要冻伤筋骨。 为了应付这位如期而至的小神仙,孟一苇也算下足了功夫,几天来跑遍“天地人神鬼”五府。座下的小舟,看似普普通通,其实船底已经刻满了从天工府拓印来的神纹。手上的竹竿,好似一如平常,实则内部已经被掏空,然后插进了一条从地物府借来的引魂骨。凭借自己天生无限无垠的神识,诵读着学自神宇府的分魂诀,孟一苇在镜泊湖上起了阴雾,又操练着自诡道府讨来的六元兵阵,营造出杀伐战场。虽然这东拼西凑、不伦不类的“意”注定孤阴不长,但是起码可以同武道小神仙的“域”分庭抗礼吧! 可是现在情况有些不容乐观,这位小神仙的气血出奇的旺盛,“开域”之后浮空而立,轻松至极,这是要把自己拖垮的节奏啊! 凡人与神仙之间的鸿沟,真的无法跨越吗?“人意”真的难以对抗“神域”吗?还是不甘啊!要不要拼着神损体残的危险搏一搏?可是有些不值呢! 孟一苇正在犹豫间,雾气却自发有了变化。这时,如果从天空中向下看,氤氲的雾气像是被无形的手掌拨动,自右向左旋转起来,渐渐的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漏斗,漏斗的顶部覆盖住整个湖面,底部却凝聚在一点,正对着孟一苇手里的竹竿朝天的那一端。 手中的竹竿微微一颤,孟一苇听到吟唱。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於人曰浩然,沛乎塞苍冥。” “叔父?”湖上孤舟,青衫独立,孟一苇抬头展眉。 “小子!‘天地神鬼’都有了,不是还缺‘人’嘛!”心岛小筑,水烟袅袅,孟小花低头微笑。 漏斗化成了陀螺,吟唱的人变成的孟一苇, “哀哉沮洳场,为我安乐国。岂有他缪巧,阴阳不能贼。顾此耿耿存,仰视浮云白。悠悠我心悲,苍天曷有极。哲人日已远,典刑在夙昔。风檐展书读,古道照颜色。” 自打湖中起了浓雾,岸边的看客就成了睁眼瞎。众人百无聊赖,只好静待战况,忽然有耳尖的人听到了隐隐约约的吟唱声。刚开始还被人讥笑为幻听,一会儿所有人便都被那清冷的吟唱拽住了心神。 小草也听到了吟唱,停下手里捻动的佛珠。他惊疑出声,“小夫子…在吟诵正气歌诀?” “正气歌诀?不是人才府门外石碑上刻着的那篇劳什子玩意嘛!”秦伯集浑是不信。 “是”一直沉默不语的孙平山蹦出一个字,然后目光灼灼的看向湖心。 伴随着断断续续的吟唱声,湖面上的雾气渐渐全部被陀螺旋起,长龙一卷,直上青天。盏茶的功夫,镜泊湖上已经不剩丝毫的烟气,待那暖阳重新涟起波光,看清湖面的众人都不禁倒吸了一口冷气。 湖心处方圆十丈,南边是脚踩光晕的大汉,此时却也怔怔的望着前方。 北边,还是那只孤舟,可是孤舟的后面却是一片晶莹。 静止的铁角马拉着狰狞的巨辕车,悬停的破甲箭封锁了天空的每一个角落,成落势的穿云戟将前方的敌人包围成弧形。冰尖、冰刃、冰角上透着寒芒,却没有一丝阴气,反而将单色阳光反射成七彩琉璃。 “这是…什么…”辛巳娘望向窗外的湖面,惊叫出声。 “由阴转阳吗?”中年男子眯着双眼,收起鄙夷一切的傲气。 “呵呵,娃娃们,这就是人间的意场啊!”老妇人环视两人一眼,感叹不已,“可怎么破这人间的书院啊!” “俺认输了,俺能破千甲,但是抵不住万甲,输了!”从怔然中回过神来的文丑低头抱拳,独有一种磊落。 孟一苇也对这憨厚大汉颇有好感,“认输就不必了,我这阵仗也只能自保,根本伤不得你,何来输赢之说啊!” “这个…俺…”文丑有些踯躅 “你想问什么?”孟一苇帮他说了出来 大汉表情一松,真还问了一句,“这就是书院的‘意’?” “应该是人间的‘意’。或者就是人的‘意’!”孟一苇回答的甚是庄重。 “这个‘意’叫什么?” “叫什么?”孟一苇有些出神,一会儿才悠悠出口,“就叫作‘天地人神鬼’吧!” 文丑摸了摸自己的光头,咋摸着奇离古怪的名字。然后便踩着湖水向南岸走去,南岸的一间小楼包厢关起了窗。 “扑通”一声,原来是戚满福跳下了水,这个肥货在水里倒是灵活,几下倒腾便近了湖心。爬上小舟后,对着孟一苇谄笑一声,“师尊,徒弟我接你回去!”然后便呼哧哧的滑起了船桨,小舟行向北岸。孟一苇撑着僵硬难动分毫的身体,嘴角露出温暖的笑意。 心岛之上,孟小花掀开一本飞了毛边、黄了扉页的破本子,在末页上添了“天地人神鬼”。 然后,合上书本,封页上赫然三个字——“人间意” 他温柔的摸着耳边的小花,呵呵道,“又多了一个啊!” 第三十一章终生孤寂 不知何时,湖上的雾气浓了起来,开始时还如青烟袅袅般缭绕,一会儿便稠得像兑了马奶的烈酒,连天上的那轮冬日都变成了蜡封的烛火,隐隐约约,似要熄灭。 “阴神毕竟是阴神,体魄与精气全是凡人之属,纵使神识磅礴,可还是不能露于这煌煌人间啊!”临湖的小楼里,老妇人将枯槁的左手伸出窗外近乎粘稠的雾气里,带回来一片水珠。 旁边的一位妖媚女子赶紧捧上丝巾手帕,老妇人沾了沾手上的水汽,又递还给她。平时眉眼间百万风情的辛巳娘,此时低眉顺眼,忒是温良。 辛巳娘刚想再献殷勤,给老妇人暖杯奉茶,身后一声冷哼吓得她一个哆嗦。 原来房间里还立着位中年人,头上紫发,颌下紫须,嘴角的胡子则只有长长的两绺,随着鼻尖呼出的气流摆动,像是蜿蜒的龙须。他左眼似阖似开,右眼则竖着褐色的瞳仁,盯着窗外的氤氲,鄙夷的冷哼道,“阴邪!” 只一句便吓得辛巳娘花容失色,中年人左眼开阖间瞄了一眼脸色惨白的女子,又是一声不屑的冷哼。 “六姑娘,到阿母这来。”老妇人倒是和蔼,将吓坏的女娃娃唤到身后,这才苛责地看向中年人,“卷起你的胡子,六姑娘对你怕得很,平时也不顾及着她,在阿母面前耍威风吗?” 中年人不敢忤逆老妇,果真悻悻然的耷拉着长须,只是望向窗外的目光仍是极为冷冽,似乎能够刺破浓雾,看到湖心的那只孤舟。 “呀,看啊!阿母,二哥‘开域’了!”辛巳娘惊叫一声,引得老妇又向窗外看去,果然看到湖心亮起了一圈土黄色的光晕,似蕴含着勃勃生机,一下子驱散了几分阴寒。 湖心处方圆十丈,阴阳交错。阴处,浓雾隐去孤舟,青衫一抹独留,雾海里偶尔闪过冰刃的寒光。阳处,土黄色的光环像是流动的焰火绕着大汉缓缓旋转,光环一会儿盘旋在腰际,一会儿悬浮在脚下,不时钻进湖面,激起沸腾的水泡。 孟一苇青衫湿透,水珠顺着发丝滴下来,还未落到船底便冻成了晶莹的冰珠。不比对面的大汉气血充沛至极,他只是个不习武道的凡人,这时已经快要冻伤筋骨。 为了应付这位如期而至的小神仙,孟一苇也算下足了功夫,几天来跑遍“天地人神鬼”五府。座下的小舟,看似普普通通,其实船底已经刻满了从天工府拓印来的神纹。手上的竹竿,好似一如平常,实则内部已经被掏空,然后插进了一条从地物府借来的引魂骨。凭借自己天生无限无垠的神识,诵读着学自神宇府的分魂诀,孟一苇在镜泊湖上起了阴雾,又操练着自诡道府讨来的六元兵阵,营造出杀伐战场。虽然这东拼西凑、不伦不类的“意”注定孤阴不长,但是起码可以同武道小神仙的“域”分庭抗礼吧! 可是现在情况有些不容乐观,这位小神仙的气血出奇的旺盛,“开域”之后浮空而立,轻松至极,这是要把自己拖垮的节奏啊! 凡人与神仙之间的鸿沟,真的无法跨越吗?“人意”真的难以对抗“神域”吗?还是不甘啊!要不要拼着神损体残的危险搏一搏?可是有些不值呢! 孟一苇正在犹豫间,雾气却自发有了变化。这时,如果从天空中向下看,氤氲的雾气像是被无形的手掌拨动,自右向左旋转起来,渐渐的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漏斗,漏斗的顶部覆盖住整个湖面,底部却凝聚在一点,正对着孟一苇手里的竹竿朝天的那一端。 手中的竹竿微微一颤,孟一苇听到吟唱。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於人曰浩然,沛乎塞苍冥。” “叔父?”湖上孤舟,青衫独立,孟一苇抬头展眉。 “小子!‘天地神鬼’都有了,不是还缺‘人’嘛!”心岛小筑,水烟袅袅,孟小花低头微笑。 漏斗化成了陀螺,吟唱的人变成的孟一苇, “哀哉沮洳场,为我安乐国。岂有他缪巧,阴阳不能贼。顾此耿耿存,仰视浮云白。悠悠我心悲,苍天曷有极。哲人日已远,典刑在夙昔。风檐展书读,古道照颜色。” 自打湖中起了浓雾,岸边的看客就成了睁眼瞎。众人百无聊赖,只好静待战况,忽然有耳尖的人听到了隐隐约约的吟唱声。刚开始还被人讥笑为幻听,一会儿所有人便都被那清冷的吟唱拽住了心神。 小草也听到了吟唱,停下手里捻动的佛珠。他惊疑出声,“小夫子…在吟诵正气歌诀?” “正气歌诀?不是人才府门外石碑上刻着的那篇劳什子玩意嘛!”秦伯集浑是不信。 “是”一直沉默不语的孙平山蹦出一个字,然后目光灼灼的看向湖心。 伴随着断断续续的吟唱声,湖面上的雾气渐渐全部被陀螺旋起,长龙一卷,直上青天。盏茶的功夫,镜泊湖上已经不剩丝毫的烟气,待那暖阳重新涟起波光,看清湖面的众人都不禁倒吸了一口冷气。 湖心处方圆十丈,南边是脚踩光晕的大汉,此时却也怔怔的望着前方。 北边,还是那只孤舟,可是孤舟的后面却是一片晶莹。 静止的铁角马拉着狰狞的巨辕车,悬停的破甲箭封锁了天空的每一个角落,成落势的穿云戟将前方的敌人包围成弧形。冰尖、冰刃、冰角上透着寒芒,却没有一丝阴气,反而将单色阳光反射成七彩琉璃。 “这是…什么…”辛巳娘望向窗外的湖面,惊叫出声。 “由阴转阳吗?”中年男子眯着双眼,收起鄙夷一切的傲气。 “呵呵,娃娃们,这就是人间的意场啊!”老妇人环视两人一眼,感叹不已,“可怎么破这人间的书院啊!” “俺认输了,俺能破千甲,但是抵不住万甲,输了!”从怔然中回过神来的文丑低头抱拳,独有一种磊落。 孟一苇也对这憨厚大汉颇有好感,“认输就不必了,我这阵仗也只能自保,根本伤不得你,何来输赢之说啊!” “这个…俺…”文丑有些踯躅 “你想问什么?”孟一苇帮他说了出来 大汉表情一松,真还问了一句,“这就是书院的‘意’?” “应该是人间的‘意’。或者就是人的‘意’!”孟一苇回答的甚是庄重。 “这个‘意’叫什么?” “叫什么?”孟一苇有些出神,一会儿才悠悠出口,“就叫作‘天地人神鬼’吧!” 文丑摸了摸自己的光头,咋摸着奇离古怪的名字。然后便踩着湖水向南岸走去,南岸的一间小楼包厢关起了窗。 “扑通”一声,原来是戚满福跳下了水,这个肥货在水里倒是灵活,几下倒腾便近了湖心。爬上小舟后,对着孟一苇谄笑一声,“师尊,徒弟我接你回去!”然后便呼哧哧的滑起了船桨,小舟行向北岸。孟一苇撑着僵硬难动分毫的身体,嘴角露出温暖的笑意。 心岛之上,孟小花掀开一本飞了毛边、黄了扉页的破本子,在末页上添了“天地人神鬼”。 然后,合上书本,封页上赫然三个字——“人间意” 他温柔的摸着耳边的小花,呵呵道,“又多了一个啊!” 第三十二章妃子笑 “嘿,老三,招子放亮点。这西坊十三郭最是闲杂,扒钱袋子的小手多似个牛毛。明儿个又到了冬至日,进城来赶场的小商小贩早被几百双贼眼盯死了。你我俩虽然不是善人,但好歹吃着官家饭。可要将这些‘伸手掏钱’的小鬼头看紧喽!嘿,听到没有?”佩刀的矮壮汉子拍了拍刀鞘,对着身旁的半大小子叮嘱道 “晓得,晓得,李叔,咱也不是新手,来这都府西坊巡察司也有小半年,犯在咱手里的毛贼没有两巴掌,也得满四双,放心吧!全在咱眼里瞧着哪!”半大小子将佩刀扛在肩上,左手插进腰带里,一边四下张望着新奇,一边漫不经心的答应着。 “啪!”矮壮汉子直接给了半大小子一刀鞘,心里想着,这惫懒货不能嘴上说教,还得刀下伺候。等了一会,却没听见夸张的吃痛声传来,转头看去,就发现那小子正呆呆的望着前方。 矮壮汉子心头真是火起,抬起左脚,一下将半大小子踹了个趔趄。哪想那小子不怒不恼,站稳后还是呆呆望着前边。 “妈了个巴子,大街上丢魂啦!”矮壮汉子走到半大小子耳边一声大喝。 “啊!”那小子被吓了一跳,回头看了一眼矮壮汉子,又伸手指了指前边,终于回了一句,“真是妈了个巴子,打小就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婆姨!” 矮壮汉子闻言一愣,随后朝前望去,定了定神后,不禁眯起了眼睛。 翼都没有城墙,因此也就没有城门。但是在东西南北四方各修了座宏伟的牌楼,东曰青天阁,上盘木雕青龙,西曰白山丘,下踞金刻白虎,南曰朱云阙,空悬火晶朱雀,北曰玄水坛,地埋墨石玄武。进了牌楼便是城,出了牌楼便是郭。西坊十三郭当然是在白山丘内外,但是城里郭外同样的人声喧沸,也就没有城郭之分了。 此时,摩肩接踵的白山丘下却自动分出了一条小路,一头翼都少见的双峰骆驼,甩着鼻尖处的铜铃,正慢慢向城内走来。 这头骆驼真是太大了!见多识广的阳城人又不是没见过沙海里的骆驼,通行瀚海城的商队每年也要在鸣沙丘下走几个来回。但是这头狰狞巨兽,可真真的让人望而生畏! 它浑身毛色金黄,唯有胸前有块白色的月牙。驼峰凹处离地面就得两人多高,如果再加上长长的脖颈,已经赶上了街道旁边的三层小楼。磨盘大小的蹄掌,像青色的镔铁,落在石板路上,碰碰作响。时不时打个响鼻,露出锋利的牙口。 这等荒野巨兽来到了人挤人的集市之上,一蹄子下去不就得踩死几个?但是这头巨型骆驼却表现极为温顺,眯着眼,慢悠悠地向前,不急不躁。可再温顺的老虎也不是家养的猫,碰上如此骇人的牲口,理当有多远离多远才对。可奇怪的是,这满街的男女老少都只是让出了街心小道,然后就排排站在两旁,踮起脚尖向上观望。 原来驼峰间有着一座红莲,红莲上坐着一身红衣。红衣露肩、露脐,于是外面又罩着红纱,红纱再掩着红唇。朦朦胧胧,只觉着像一团火,火中放着一块洁白的美玉。 骆驼虽然慢腾腾地走着,但毕竟步子大,一会便穿过了白山丘,从愣神的半大小子和眯眼的矮壮汉子身旁擦过,一阵幽香。 “这西域来的婆娘真是火辣的够劲!”半大小子提了提腰带,兴奋的吸溜下口水。 矮壮汉子又一拍刀鞘,“哼,这女子妖冶魅惑,不似常人,有些可疑!” “我说老李,咱们只是抓小手的,大贼大寇,有青羊角卫的神弓伺候着呢!再说,这画儿似的婆姨,是贼人?你不怕满街人的口水淹了你?”半大小子一阵揶揄 矮壮汉子一愣,然后环视了下周围人痴迷的追望,不禁叹了口气。 骆驼没有走多远,就听到一阵急促的驼铃响,甩着尾巴在一家卖熟羊肉的食肆前停了下来。 食肆的伙计被巨兽吓愣了神,连手里的佐料都忘了撒进锅。还是掌柜的见过些世面,给了伙计一记头锤,然后谄笑着走前几步,“这位姑娘,第一次来翼都?那可来的是时候,小店的冬至羊肉,大骨上锅,大排上架,料足,汤浓,驱寒,闻名西坊三十年,您也尝尝鲜?”这时巨驼在石阶上磨了磨脚掌,吓得掌柜的一个哆嗦。 红莲座上沉默了一会,然后从红纱里伸出三根纤纤玉指。掌柜的咽了咽口水,小心问道,“姑娘要三斤?” 三根手指轻轻摆了摆,又顿了顿。 掌柜的又咽了咽口水,“难道是三十斤?” 三根手指捏了个兰花 “好嘞!”虽然不知道这巨兽上的红衣小娘子为何要买这么多,但是看着那双玉手,掌柜的觉得白送三十斤羊肉也值了。于是就招呼伙计麻利儿的从锅里捞出熟烂的大排,自己撸袖子亲自持刀剃肉,撒上些孜然和麻椒,利索儿的拿油纸包了,双手捧了上去。 谁知,那双兰花指轻轻敲了敲莲座,骆驼的巨头就扭了过来,一下咬住油包上的捆绳,然后便叼着纸包,一荡一荡地继续向前走去了。 这一系列变故瞬间发生,掌柜的还没反应过来。等骆驼都走老远了,他才“妈呀”一声,想着刚才巨驼那大嘴大牙离自己的脑袋那么近,万一把他当成了脆生生的旱地萝卜,一口咬下去半个身子不就没了?不禁一身冷汗,两腿发软。旁边的伙计则望着锅沿上丢丢转的玉珠,瞪大了眼睛。 再新奇的物件,再妖媚的女子,也只是一时扎眼。翼都人就是有些大气,你美是美着,我看是看着,擦肩过去也就算了,纵使踮脚追望两眼,也只是图个别人少见的新鲜。骆驼驮着红莲上着红衣披红纱的红唇女子走远了,西坊十三郭也就回复了吆喝叫卖的喧嚣之中。 而此时,太清宫里却一阵肃穆。熙裕帝穿着常服,躺坐在藤椅上,松垮的四肢带着疲态。空旷的大殿上,站着三位黑袍老者。三人的黑袍,不同于帝国武将的玄铠,而是像墨一样的漆黑。 “陛下,巨梅仙来翼都了!”左边的瘦高老者沉声道。 “那又如何?”熙裕帝哼了一句 “需要将‘眼睛’交给书院吗?”中间的银发老者小心问道 然后,大殿里便是死一样的沉寂 突然,熙裕帝猛地起身,“碰”的一声踢倒了烛台,“废物,都是废物!” 右边的老者赶紧近前一步,“陛下息怒,臣等无能,克制不了巨梅仙。但是在这皇城之中,他也休想为所欲为。而且,陛下并不是一定要留下他吧?”老者试探着问道 “嗯?”熙裕帝似承认似否认 那老者赶紧接着说,“如果陛下并非想留下他,那就根本不需要把‘眼睛’交给书院,我等可保皇城无虞。另外,我听说巨梅仙已经完全成了女儿身!天下认得他的人已经不多!他既然此次悄悄的来,也就不会兴风作浪,等他悄悄地走就行了!” “若他来皇宫如何?”熙裕帝问道 “任他来去!” “若他来皇宫见她又如何”熙裕帝再问 “陛下,他已经是女人啦!” 熙裕帝一愣,随之哈哈大笑“女人!女人!好啊!” 是日,夜色绝美!一轮已经有八分满的月亮挂在蔷薇宫的挑檐上。蔷薇宫庭院里的老树下,拴着一头巨大的骆驼,投下山一样的阴影。 “你怎么来了?”蔷薇帝后,一袭红衣坐在廊腰 “老和尚要比武,我来看看,毕竟是我兄长!”巨梅仙,一袭红衣坐在树梢。 “你怎么也穿起了红衣?”蔷薇帝后望着树梢的那个人,有些看不清。 “得不到你,就变成你!”巨梅仙的嗓音很浑厚 蔷薇帝后默然 “红黎,你若愿走,随时可以,这翼都,还拦不住我!”巨梅仙波澜不惊的声音中有了一丝起伏 蔷薇帝后还是沉默,一会儿苦涩回道,“我要保护他” “呵呵呵呵”巨梅仙突然笑的没有一丝烟火气 随后他飞身落到骆驼上,骆驼转身便向宫外走去。隐隐传来声音,“你房间里,有半包熟羊肉,是西坊周记老店的。二十五年前,我与你冬至日相识,正是分食了一包羊肉,共饮了一壶清酒。肉我买来了,酒是我自己酿的,口味和当初的一样,名字另外换了一个,就叫作‘妃子笑’!” “‘妃子笑’?”蔷薇帝后呢喃着,嘴角果真漾起如有若无的笑意。“梅哥哥,你是兄长,红黎今生对不住你啦!” 这夜,皇宫里守夜的侍女太监都看到了一处奇景。 巨大的怪兽身上封印着一朵红莲,一身红衣的仙女坐在红莲山,压着怪兽慢悠悠地走出了皇城。而且那仙女的身姿极像母仪天下的蔷薇皇后,于是帝后是天女下凡的传闻就不胫而走,又是一阵喧嚣。 第三十三章肉汤炖萝卜,上山敲木鱼 打着卷儿的小细风冷的割肉,撩飞了酒铺的旌幡,吹散了下锅羊肉上热腾腾的白气。 昨夜还圆月东升,今天便乌云盖顶,仿佛这冬至日一到,老天爷的脸色一霎便冷了下来。不过,对于翼都里的老百姓来说,这阴冷的天气,正好围着红泥小火炉,炉上炖着羊肉,炉边热着烧酒。 煮肉的大铜锅就支在门口,伙计从铜锅中钩出一片熟烂的羊排,在店里食客的催促下,赶紧将羊排拆成小块,分到了几桌沸腾的小铜炉里。 等到伙计再回到门口,发现大铜锅前已经站了个穿着月白色僧袍的小和尚,不禁诧异的问道,“唉?这位小师傅?也来买羊肉?” “嗯,不要肉,只给我盛些老汤!”小和尚笑得有些尴尬 “呦!小师傅,喝肉汤不也是沾了荤腥?反正都是破了沙门戒律,还不如大口吃肉呢!”肉铺前堂里烤着火炉的说书先生,瞧着有趣,不禁揶揄道 “山里的老和尚说,因果分有大小,能小点还是小点好。院里的小夫子也说过,做事可以出格,但仍需要有些敬畏。而从小和尚自身讲,我修禅不修佛,所以山里的佛祖管不得太宽,我入世不还俗,因此院里的夫子也约束得不紧。本来确实可以荤素不忌,但是两位师父的话还是需要谨记的,尽量少些因果,多些敬畏。”小和尚说得淡然,甚至有些理所当然 那位说书先生虽说栖身市井,但也有些见识,一愣之后便感觉到了小和尚的不凡,于是低头吃肉,微笑不语。 肉铺伙计倒不管什么僧俗之别,只管接过小和尚递来的食盒。入手一沉,食盒挺重,打开后才发现内里套着铁壁夹层,盒底已经铺好了一层木炭,木炭上顶着一片铜网,铜网上放着一只瓷盅。 赞叹着精巧,伙计拿起勺子,顺着锅边舀出一勺漂着油花儿的老汤,转腕便倒进盒里的盅里,汤水一滴不洒,动作那叫一个熟练,小和尚看着高兴。 瓷盅口小肚大,伙计一连三大勺才八分满,刚要再添一勺,小和尚便道,“够了够了!”说完便掏出银两,按照肉食的价格付了汤钱。本以为这小和尚是空手来化缘,岂想还是正经的买卖,伙计也挺高兴。 小和尚接过食盒,又问伙计借菜刀用。伙计莫名其妙,不过还是递了过去,然后便踮脚瞧稀奇。 只见小和尚将食盒放在地上,右手持刀,左手伸进怀里,摸出两根洗净的白萝卜出来,刷刷几刀就削成了橘瓣大小的萝卜块,恰好落在盒里的盅里,肉汤涨上来溢满盅口,覆上盅盖,恰好十分满。 小和尚又伸进怀里摸了摸,这回拿出一叠黄纸红字的经文。郑重地拿在手里翻了翻,嘴里貌似还念了几句,最后定论,“没用!”,于是抬头对着伙计扯扯嘴角,“再借个火!” 说完没等伙计反应,便拿着经文凑近锅底的火炉,经文为了增加韧性,上面都刷过油脂,所以格外的易燃耐烧。 蓝色的火苗舔着红色的经文,在这色彩单调的冬日里极为惹人注目,食肆里的吃客都向外望来。 小和尚转着手腕,待火苗燃旺了,便丢到了食盒里的木炭上,又扯着袖子扇了扇,木炭上就冒起了火星。看样子是无烟的竹炭,不呛人还有竹香。 那肉铺的伙计瞧得啧啧不已,知道这是碰到了佛门里的老饕,“小师傅,这文火肉汤炖萝卜不新奇,但你这做法就新奇啦!” 谁知小和尚不屑地白了他一眼,“这算新奇?那是你没见过老和尚和死瞎子!” 老和尚和死瞎子?什么跟什么呀?难道是哪家酒楼的大厨?没听过啊!伙计不明所以。 小和尚却不再和他啰嗦,盖起盒盖,拎着食盒,紧走着过了白山丘牌楼,显然是出城去了。 出城的当然是小草和尚,下山一个月了,还未看遍花花绿绿的红尘世界,他便有些想念苦竹山上的清苦。今天是冬至日,书院休息一天,不用撞钟,小草便决定回山看看老和尚,顺便带着肉汤炖萝卜,给老和尚解解馋! 城外的北风开始夹着雪花,雪花细小的如筛落的面粉,但是借着风力却像乱卷的鱼鳞。 小和尚顶着风雪走得飞快,倒不是他惧怕风紧雪寒,而是不快些走,盒里萝卜就要炖烂了。 苦竹山在城外不远,就是不起眼,幸好有座起眼的红莲寺。山不在高,有寺则名,况且还是座金光灿灿的宝刹。 等小和尚走到苦竹山下,风雪已经大如鹅毛。天地之间一片白茫茫,唯有苦竹山上青绿依旧。苦竹纤细不落雪,只在风雪中摇摇摆摆。 小和尚想立刻上山,却不得不停了下来。 “哪个闲人在这堆了个雪人,正好挡着上山的路!”小和尚迟疑地看着山经前的那堆雪,摸了摸不再烫手的食盒,侧身便想绕过去。 “阿嚏!好香啊!居然逗醒了佛爷!”雪人说话了,吓了小和尚一跳,不禁怪叫一声,“谁啊!佛陀面前吓和尚啊!不知道我上面有人吗?”随手指了指山顶 “哈哈!”雪人一阵大笑,身上的积雪飞起来,重新汇入乱舞的天地风雪里。 “喇嘛?”小和尚看清后试探着问 “某家是佛爷!”褪去雪装的大喇嘛斥道 “切!”小和尚吐出一句小夫子的口头禅 大喇嘛乐呵呵的看着很喜庆,让小和尚莫名其妙的敌意消减不少,但还是问道,“你个密宗里修行的大喇嘛,为何挡住禅宗宝刹的山门?” “呵呵,某家在等人!”大喇嘛盯着小和尚手里的食盒,仍然乐呵呵 小和尚眼界颇高,从大喇嘛镇飞落雪开始,便知道这货绝不是挂单的苦行僧人,况且大喇嘛一身色彩浓艳的法袍,也忒是华丽。但小和尚也不想细追究,山下只有一个喇嘛,山上满寺的和尚,怎么说也是自己这方人多势众,于是他转身拾级而上。 他抬脚,大喇嘛也跟着向上,小和尚不理,大喇嘛亦步亦趋,有些蹊跷。 “大喇嘛为何跟着我?”小和尚有些皱眉 “呵呵,上山的路只有一条,小和尚未免有些嗔痴!” “大喇嘛不是在等人吗?” “那人或许已经到了,所以我要上去瞧瞧。” “随你吧!” 青绿的苦竹林夹着落满白雪的石阶小径,小径上前后走着两个人,前面的一个月白色的僧袍隐在风雪里,后面的一个鎏紫金的法袍赫然于天地间 “小和尚什么法号,也在山上修行?”不远不近,大和尚问了一句 小和尚不知大喇嘛是敌意还是善意,如实答道,“草灯,以前在山上,现在下山了。” “草灯?什么狗屁?”大喇嘛突然恼怒起来 “狗屁?嘿嘿,从大喇嘛嘴里漏出的气!”下山一个月,小和尚从二师弟满福那里学会了泼皮斗嘴的本事 大和尚被噎得哑口无言,随机哈哈大笑起来,“扑棱棱”,路边的苦竹林里惊出几只飞鸟 看出大喇嘛其实脾气不差,小和尚便直接问过去,“大喇嘛来红莲寺做什么?这里是禅宗的祖庭,可没有你修行的法门!” “小和尚倒是像只护山犬!”大喇嘛回了一句算是报了刚才的狗屁仇,嘿嘿一笑接着说,“佛爷我还需要修行法门?某家是来接引一人同回无上佛国!” “大喇嘛从冰原上的塔林来?”小和尚惊诧,“那人在山上?” 大喇嘛盯着小和尚,眼光灼灼,“应该是在山上了!” 两人说话都极为简短,问答之后是片刻的沉默。 “不过,接人之前还得做件其他事情。”大喇嘛似乎有些苦闷 小和尚没有搭言 大喇嘛不以为意,继续说道,“敲破山上的那个木鱼,还真是有些不容易啊!” 小和尚转身向山上疾走,可大喇嘛如影随形,紧跟其后。小和尚鼻息渐重,大喇嘛却轻松无比,还不忘调笑着,“小和尚,咱们打个商量。上山后,你把手里的肉汤分某家一碗,佛爷我就少敲几下木鱼,如何?” 风雪大如席,苦竹林被整块的雪片盖了顶,终于压弯了。 山上还是那座金絮其内,败絮其外的破落山门,门前的积雪淹没了前坪上的鸟粪与落叶,只露出稀疏的草尖。 孟一苇兜着手,靠在朱漆斑驳的寺门上,望着在雪地里打坐的老和尚,惊奇又无奈。 是该惊奇!老和尚之前混吃等死的惫懒模样,让人自动忽略掉他是得道高僧和武学宗师的身份。如今看到老和尚一身明黄僧袍,一袭金色袈裟,单手便抬起丈余长、手臂粗的石杵,极有节奏地敲着小山般的石质木鱼,才想起这是位佛门大金刚啊! 石杵敲击石木鱼,打夯般的砰砰作响,带起的余波清除了方圆三丈内的落雪,一丛枯草就长在老和尚座前的乱石缝里,却在漫天的风雪和震地的木鱼声中安然不动。 孟一苇更觉得无奈,早早就赶来捧场,本打算给老和尚布下一道书院的意,却被老和尚嗤之以鼻,“神佛打架,用得着凡人的东西嘛?”孟一苇只好兜手充当看客,无奈于老和尚的不知变通,更无奈于自己凡人之躯的孱弱。 不知道冬至日的风雪为何这样大,山已经不见了,路也早就埋没了,隐隐约约两个人影登上山来,来的近了,看到前边那人月白色的僧袍,孟一苇不禁眯起了眼睛。 第三十四章佛骨碎金轮 小和尚紧紧抱着食盒,护着一丝余温。雪沫早就糊住了鼻孔,只能张大嘴呼哧呼哧地喘气。终于爬上山来,身后的大喇嘛也停下来,不再鬼影般的跟进。 小草用袍袖胡乱擦下脸上的雪沫,才从漫天的风雪中看清寺门前边的两个人影,“老和尚师父?小夫子师尊?” 孟一苇叹了口气,挺直了身子,也迈进了风雪中,先向小草的光头上敲了一记,然后拉着欲言又止的小和尚走回门厅里,这才说道,“不用说,也不要问,只看着就好了!” 小和尚深吸一口气,回头望了一眼紧闭的寺门,又向前看着孤零零敲着木鱼的老和尚,攥紧了拳头。 大喇嘛好整以暇,左手持印,右手成环形箍着腹脐间的金轮,口里默念梵语密咒。随着他的声音越来越大,金轮成了风暴眼,旋转的力道打乱了风雪飘洒的节奏,雪花越旋越快,越转越多,越绕越密,很快便在大喇嘛身前团聚成一个人头大小的雪球,并且快速变大,一会儿便足以挡住山门。这时,大喇嘛一拳打出,正中雪球,雪球飞速的滚动向前,正是老和尚的方向。 老和尚已经抬起了石杵,却没有立即落下,悬在半空,仿佛在蓄力。雪球越来越近,集拢了地上的积雪,像一座移动的小山。雪山距离老和尚只有三丈时,石杵终于落下,石质木鱼居然发出皮鼓似的闷响,然后一道肉眼可见的波纹从木鱼发出,迅速铺展开去。“轰”,雪山被气浪扫中,不再向前,而是在原地旋转起来,并且越来越小,很快偌大的雪山就重新回归到漫天的风雪里。 “三丈金身!只能保住身前三丈吗?”大喇嘛边走边说,虽然雪山湮灭,可却也帮大喇嘛扫清了前路的积雪,所以金靴踏在破碎凌乱的石板路上,嘚嘚响似马蹄。 老和尚同往常不一样,平时他碎起嘴来喋喋不休,此时却一言不发,只是一声又一声的敲着木鱼。 “老和尚,同为沙门,为何不共建无上佛国?”大喇嘛停下来,与老和尚遥遥相对。 “你的佛不是我的佛”老和尚终于开口 “呵哈哈…”大喇嘛一阵狂笑,“你这座红莲寺,几千上万的僧弥,只有你这一座佛孤零零的坐在门外啊!” “他们的佛腐了,朽了,我的佛镇守此地,纵其堕落,休过雷池!”老和尚声音先是落寞,而后铿锵有力 “冥顽不化啊!那就先敲碎你这颗木鱼脑袋,然后再给你寺里的大佛重塑金身。”大喇嘛大声呵斥,随即双臂一弓,身体快速膨胀起来。他本来就颇为雄壮,此时更是威如蛮神,身高足有两丈,浑身虬结的肌肉如蟒蛇游动。那身华丽的法袍虽然被撑得勒进了肉里,却不曾损坏,可见绝非凡品。 “浮屠身?不对,浮屠身精绝枯槁,哪有这般雄壮?”孟一苇喃喃自语,引得身边的小草侧目,“果然是体气神三元合一啊!引气入体嘛?” 小草和尚刚想问得来龙去脉,只听场中一声暴喝,大喇嘛一跃便来到老和尚身前三丈,泛着金属光泽的拳头狠狠向前凿去,拳大如铁钵,似流星,擦破空气的热量,使一小片区域的雪片变成了雨水,然后又蒸腾成气体,一片朦胧中,大喇嘛的拳头似探出云雾的巨兽头颅。 “当”风雪飘尽,云开雾散,只见大喇嘛拳头将落未落,老和尚的石杵高高抬起,正好抵住大喇嘛的肘腋,将气力化于无形。 大喇嘛又爆喝一声,纵身老和尚身后,再次出拳,砸向老和尚后脑。老和尚石杵后仰,再次击中大喇嘛的肩胛。 自此,大喇嘛拳砸,腿撩,肩靠,头槌,在老和尚周身三丈处,迅猛如虎。老和尚的石杵则化作阵阵虚影,击中大喇嘛肘腋、腿弯、耳根,攻敌之必救,划进攻于无形,正是千佛捻叶手的无上真谛。 “砰”大喇嘛终于收拳不急,被石杵扫中前胸,飞到十丈外,砸碎了一块山石。 “呵哈哈…”撑身坐起的大喇嘛,哈哈大笑着摇头,“果然,蛮力胜不了你这佛门大金刚啊!”说完,身体急速收缩,恢复到正常身形后仍不停止,居然还在缩小,最后竟变成了如小草和尚一般的小沙弥,披着宽大的法袍,白白净净,双眼湛湛,金光璀璨。 孟一苇盯着大喇嘛刺破风雪的绽光神目,心道,“以体囚神?在体内开神域嘛?还是用金轮碾磨神佛?” 大喇嘛站起身来,拖拉着松垮的法袍,慢慢向老和尚走去,还是在老和尚身前三丈处,他抬起双手,结密宗无上法印,然后缓慢前推,指尖发出的耀眼金光,汇成一道金光灿灿的金轮,金轮飞速旋转,凭空发出“咔嚓,咔嚓”的声响,像是碾碎了虚空。 老和尚还是抬起石杵,石杵显然是粗糙打磨而来,上面菱角分明,石纹纵横。石杵抵住了金轮,金轮转速变慢,但是“咔嚓,咔嚓”的声音变得更响,仿佛石磨里倒入了铁疙瘩,两者正在互相研磨。 僵持之下,大喇嘛手印再变,金色金轮轰然破碎,化作一股金色水流,顺着石杵的纹路慢慢向上延伸,直到快要接近老和尚的手时才停下。然后,分布石杵各处的金色水滴都化作了一道道小金轮,再次开始快速旋转,小金轮肉眼难见,可是孟一苇却能看得清清楚楚,不禁暗自心惊。 随着成千上万道小金轮的快速研磨,石屑像筛落的米糠,石杵快速变细,从开始的手臂粗,变成蜡烛粗,再变成筷子般粗细。这时,老和尚突然发力,筷子粗细的石杵猛然下坠,敲在石质木鱼上,石杵轰然爆裂成碎末,也将那些攀附其上的小金轮全部震碎,同时一道洪钟大吕般的声波从木鱼发出,向前方的大喇嘛碾压开去。 大喇嘛眼中神光一颤,如大鸟般掠起,快速后退,同时法袍离体飞出,挡在身前,“刺啦”,法袍在声波的冲击在出现无数破口,但是却没有四分五裂,隐约可见破口处有金色的丝线将撕裂的法袍连在一起。法袍虽然破损,但好歹给了大喇嘛飞退的时间,大喇嘛再次后掠十丈,落地前已经恢复正常身形,团膝而坐,快速结印,手指翻飞间,身前已经是密密麻麻的梵语密咒,组成一道金晃晃的堤坝,阻挡正在靠近的声量。 “轰”的一声,金光乱溅,声浪随着咒墙一同湮灭。 纷乱的气流卷动积雪,场中一片朦胧。 风止雪落,老和尚和大喇嘛还是相聚十丈,老和尚手中的石杵已经化为石沫,石质木鱼的顶部也裂开好大一条缝隙。这一边的大喇嘛身穿破烂的法袍,脸色如金纸,嘴角一抹血迹。 “好有心机的老和尚啊!趁某家囚神入体,内韧外虚之时,以大金刚力供我肉身,幸好某家法袍得力,不然真要被你破去皮囊。”大喇嘛边说边摇头,“但是,你真觉得某家只有外家修身一道?既然你神形见佛,那就配享这天魔之舞吧!” 话落,大喇嘛的头顶黑气蒸腾,在这白雪皑皑的世界里,像是有绝世画师用纤笔细细勾勒,先是曼妙的身姿,接着是轻薄的衣裳,然后是魅惑的脸庞,十二道或抱琵琶,或舞彩铃,或捧花簇的天魔女显形而出,姿态圣洁,唯有额间一块黑色的印记,将她们的表情衬托的格外森然。 “唉!这等古法不该现世,佛陀尚视之为肉身劫,凡人怎承受的住?”老和尚喟叹,随后担心的看向门厅处的孟一苇和小草。 孟一苇点点头表示没事,大喇嘛似乎有所顾忌,并未将此法公然于世,除了老和尚法眼如炬外,凡人只能看到一片朦胧的黑云,当然孟一苇自然瞧得清楚,而且看得无碍,只是大喇嘛“以神驭气”的法门着实令人心惊。 老和尚放心下来,又看向小草手中紧紧攥着的食盒,对着紧张的小和尚了然一笑。 突然梵音渐起,老和尚回神过来,发现那十二尊天魔已经漂浮在周身三丈处,圣洁者闭目唱经,妖媚者撩胸露乳,飘然者反弹琵琶,娇憨者撒花甜笑。老和尚轻念佛经,皮肤泛出淡金色的光芒,仿佛透明一般,周身骨骼如流动的金色火焰。 “居然是金髓佛骨!”大喇嘛眼光一凝,随后居然反手结印,咒文飞出,不再是金光灿灿,反而漆黑如墨。 总共十二道漆黑的咒文,分别没入十二天魔的体内,十二位妖娆的魔女开始变得狰狞。先是皮肤带着鲜血整片整片的剥落,伴着她们尖锐的哭号,肉身也开始溃烂,白色的蛆虫在新鲜的血肉中来回滚动。 “咚”一位天魔女的眼珠掉落,正好砸在老和尚头顶三丈处,激起一阵金色的波纹,那颗腐烂的眼珠眨眼间被净化。这只是一个开始,冒着黑气的血块,滴着浓水的内脏,滚在一起的蛆虫,从十二位天魔女的身上不断掉落。老和尚周身三丈存在一层无形的屏障,波纹隐现间将掉落的污秽湮灭一空,可是那层屏障也渐渐变得稀薄,泛起的金色波纹不再璀璨,反而有丝丝黑气缭绕。 “昔日,佛祖于菩提树下脱肉身劫,也曾叱咤诛魔,老和尚如今也只好金刚一怒。”老和尚说完,指向身前的石质木鱼,一道金色火焰从脊柱中流出,顺着手指附着到木鱼上,金色火焰一过,本来粗糙的石质木鱼变得水晶般剔透,并且内部燃烧着一尊佛火。 老和尚左手抵胸,右手按腹,喉咙滚动,“叱咤”二字喷薄而出,响彻天地。 十二道天魔抱头尖叫,黑影氤氲欲散,老和尚金刚怒目,“逃不得!收魔!”淬火后的木鱼发出嗡嗡轰鸣,其内的佛火伸出十二道火链,将天魔牢牢锁住,瞬间收进了木鱼里。 “哈哈,果然啊果然!”大喇嘛不怒反笑,“佛骨中的金髓,一滴便燃佛火啊!但是嘛…” 话音未落,就见木鱼内的佛火一阵摇晃,十二尊只是骨架的天魔张嘴仰天,似乎在无声的狂笑。她们奋力掰开胸骨,只见里面一团紫莹莹的污血,污血遇佛火而不燃,反而将佛火染成的紫焰。 老和尚轻叹一声,“业火血污,大喇嘛,值得嘛?” 大喇嘛面色挣扎,随后大喝道,“为我沙门无上佛国,当是值得!” 老和尚不再言语,木鱼本来就有裂痕,此时经由佛火和业火的煅烧,终于难再支撑,轰然爆裂,老和尚大袖一挥,卷起佛火和业火,一口吞下。 只见一团紫气萦绕在老和尚胸部,周身金髓聚集在紫气周围,尽起佛火,慢慢煅烧,终于紫气燃尽,但是金髓也消耗大半。 就在此时,十丈外的大喇嘛一声大喝“三元归金轮”,然后急掠而起,十丈转瞬即逝,手臂爆长二尺,绕过老和尚脑袋,击中老和尚后颈椎骨,老和尚周身一颤,椎骨裂成三段。 大喇嘛暗喜得手,却听到老和尚喧了声佛号,一拳正中大喇嘛腹部,其中传出玻璃破碎的声音。 两人保持着如此姿势,风又起,雪又落,两人同时收拳。 老和尚依然盘坐,大喇嘛此时也坐在老和尚身前。 一片雪花落在老和尚身上,他全身的骨头全部碎起了细纹。 “你的佛骨碎了,去西天吧!”大喇嘛嘿嘿说道 “你的轮子也碎了,去你狗屁的佛国!”老和尚恢复了往日的嬉笑怒骂。 随后,两人皆一阵沉默。大喇嘛轻声道,“让你的徒弟和某家…”,话未说完,就听远处的孟一苇大喊,“二位小心!”,大喇嘛猛然回首,冲着上山的路口大喝道,“鼠辈敢而!” 第三十五章擅杀小神仙 小和尚紧紧抱着食盒,护着一丝余温。雪沫早就糊住了鼻孔,只能张大嘴呼哧呼哧地喘气。终于爬上山来,身后的大喇嘛也停下来,不再鬼影般的跟进。 小草用袍袖胡乱擦下脸上的雪沫,才从漫天的风雪中看清寺门前边的两个人影,“老和尚师父?小夫子师尊?” 孟一苇叹了口气,挺直了身子,也迈进了风雪中,先向小草的光头上敲了一记,然后拉着欲言又止的小和尚走回门厅里,这才说道,“不用说,也不要问,只看着就好了!” 小和尚深吸一口气,回头望了一眼紧闭的寺门,又向前看着孤零零敲着木鱼的老和尚,攥紧了拳头。 大喇嘛好整以暇,左手持印,右手成环形箍着腹脐间的金轮,口里默念梵语密咒。随着他的声音越来越大,金轮成了风暴眼,旋转的力道打乱了风雪飘洒的节奏,雪花越旋越快,越转越多,越绕越密,很快便在大喇嘛身前团聚成一个人头大小的雪球,并且快速变大,一会儿便足以挡住山门。这时,大喇嘛一拳打出,正中雪球,雪球飞速的滚动向前,正是老和尚的方向。 老和尚已经抬起了石杵,却没有立即落下,悬在半空,仿佛在蓄力。雪球越来越近,集拢了地上的积雪,像一座移动的小山。雪山距离老和尚只有三丈时,石杵终于落下,石质木鱼居然发出皮鼓似的闷响,然后一道肉眼可见的波纹从木鱼发出,迅速铺展开去。“轰”,雪山被气浪扫中,不再向前,而是在原地旋转起来,并且越来越小,很快偌大的雪山就重新回归到漫天的风雪里。 “三丈金身!只能保住身前三丈吗?”大喇嘛边走边说,虽然雪山湮灭,可却也帮大喇嘛扫清了前路的积雪,所以金靴踏在破碎凌乱的石板路上,嘚嘚响似马蹄。 老和尚同往常不一样,平时他碎起嘴来喋喋不休,此时却一言不发,只是一声又一声的敲着木鱼。 “老和尚,同为沙门,为何不共建无上佛国?”大喇嘛停下来,与老和尚遥遥相对。 “你的佛不是我的佛”老和尚终于开口 “呵哈哈…”大喇嘛一阵狂笑,“你这座红莲寺,几千上万的僧弥,只有你这一座佛孤零零的坐在门外啊!” “他们的佛腐了,朽了,我的佛镇守此地,纵其堕落,休过雷池!”老和尚声音先是落寞,而后铿锵有力 “冥顽不化啊!那就先敲碎你这颗木鱼脑袋,然后再给你寺里的大佛重塑金身。”大喇嘛大声呵斥,随即双臂一弓,身体快速膨胀起来。他本来就颇为雄壮,此时更是威如蛮神,身高足有两丈,浑身虬结的肌肉如蟒蛇游动。那身华丽的法袍虽然被撑得勒进了肉里,却不曾损坏,可见绝非凡品。 “浮屠身?不对,浮屠身精绝枯槁,哪有这般雄壮?”孟一苇喃喃自语,引得身边的小草侧目,“果然是体气神三元合一啊!引气入体嘛?” 小草和尚刚想问得来龙去脉,只听场中一声暴喝,大喇嘛一跃便来到老和尚身前三丈,泛着金属光泽的拳头狠狠向前凿去,拳大如铁钵,似流星,擦破空气的热量,使一小片区域的雪片变成了雨水,然后又蒸腾成气体,一片朦胧中,大喇嘛的拳头似探出云雾的巨兽头颅。 “当”风雪飘尽,云开雾散,只见大喇嘛拳头将落未落,老和尚的石杵高高抬起,正好抵住大喇嘛的肘腋,将气力化于无形。 大喇嘛又爆喝一声,纵身老和尚身后,再次出拳,砸向老和尚后脑。老和尚石杵后仰,再次击中大喇嘛的肩胛。 自此,大喇嘛拳砸,腿撩,肩靠,头槌,在老和尚周身三丈处,迅猛如虎。老和尚的石杵则化作阵阵虚影,击中大喇嘛肘腋、腿弯、耳根,攻敌之必救,划进攻于无形,正是千佛捻叶手的无上真谛。 “砰”大喇嘛终于收拳不急,被石杵扫中前胸,飞到十丈外,砸碎了一块山石。 “呵哈哈…”撑身坐起的大喇嘛,哈哈大笑着摇头,“果然,蛮力胜不了你这佛门大金刚啊!”说完,身体急速收缩,恢复到正常身形后仍不停止,居然还在缩小,最后竟变成了如小草和尚一般的小沙弥,披着宽大的法袍,白白净净,双眼湛湛,金光璀璨。 孟一苇盯着大喇嘛刺破风雪的绽光神目,心道,“以体囚神?在体内开神域嘛?还是用金轮碾磨神佛?” 大喇嘛站起身来,拖拉着松垮的法袍,慢慢向老和尚走去,还是在老和尚身前三丈处,他抬起双手,结密宗无上法印,然后缓慢前推,指尖发出的耀眼金光,汇成一道金光灿灿的金轮,金轮飞速旋转,凭空发出“咔嚓,咔嚓”的声响,像是碾碎了虚空。 老和尚还是抬起石杵,石杵显然是粗糙打磨而来,上面菱角分明,石纹纵横。石杵抵住了金轮,金轮转速变慢,但是“咔嚓,咔嚓”的声音变得更响,仿佛石磨里倒入了铁疙瘩,两者正在互相研磨。 僵持之下,大喇嘛手印再变,金色金轮轰然破碎,化作一股金色水流,顺着石杵的纹路慢慢向上延伸,直到快要接近老和尚的手时才停下。然后,分布石杵各处的金色水滴都化作了一道道小金轮,再次开始快速旋转,小金轮肉眼难见,可是孟一苇却能看得清清楚楚,不禁暗自心惊。 随着成千上万道小金轮的快速研磨,石屑像筛落的米糠,石杵快速变细,从开始的手臂粗,变成蜡烛粗,再变成筷子般粗细。这时,老和尚突然发力,筷子粗细的石杵猛然下坠,敲在石质木鱼上,石杵轰然爆裂成碎末,也将那些攀附其上的小金轮全部震碎,同时一道洪钟大吕般的声波从木鱼发出,向前方的大喇嘛碾压开去。 大喇嘛眼中神光一颤,如大鸟般掠起,快速后退,同时法袍离体飞出,挡在身前,“刺啦”,法袍在声波的冲击在出现无数破口,但是却没有四分五裂,隐约可见破口处有金色的丝线将撕裂的法袍连在一起。法袍虽然破损,但好歹给了大喇嘛飞退的时间,大喇嘛再次后掠十丈,落地前已经恢复正常身形,团膝而坐,快速结印,手指翻飞间,身前已经是密密麻麻的梵语密咒,组成一道金晃晃的堤坝,阻挡正在靠近的声量。 “轰”的一声,金光乱溅,声浪随着咒墙一同湮灭。 纷乱的气流卷动积雪,场中一片朦胧。 风止雪落,老和尚和大喇嘛还是相聚十丈,老和尚手中的石杵已经化为石沫,石质木鱼的顶部也裂开好大一条缝隙。这一边的大喇嘛身穿破烂的法袍,脸色如金纸,嘴角一抹血迹。 “好有心机的老和尚啊!趁某家囚神入体,内韧外虚之时,以大金刚力供我肉身,幸好某家法袍得力,不然真要被你破去皮囊。”大喇嘛边说边摇头,“但是,你真觉得某家只有外家修身一道?既然你神形见佛,那就配享这天魔之舞吧!” 话落,大喇嘛的头顶黑气蒸腾,在这白雪皑皑的世界里,像是有绝世画师用纤笔细细勾勒,先是曼妙的身姿,接着是轻薄的衣裳,然后是魅惑的脸庞,十二道或抱琵琶,或舞彩铃,或捧花簇的天魔女显形而出,姿态圣洁,唯有额间一块黑色的印记,将她们的表情衬托的格外森然。 “唉!这等古法不该现世,佛陀尚视之为肉身劫,凡人怎承受的住?”老和尚喟叹,随后担心的看向门厅处的孟一苇和小草。 孟一苇点点头表示没事,大喇嘛似乎有所顾忌,并未将此法公然于世,除了老和尚法眼如炬外,凡人只能看到一片朦胧的黑云,当然孟一苇自然瞧得清楚,而且看得无碍,只是大喇嘛“以神驭气”的法门着实令人心惊。 老和尚放心下来,又看向小草手中紧紧攥着的食盒,对着紧张的小和尚了然一笑。 突然梵音渐起,老和尚回神过来,发现那十二尊天魔已经漂浮在周身三丈处,圣洁者闭目唱经,妖媚者撩胸露乳,飘然者反弹琵琶,娇憨者撒花甜笑。老和尚轻念佛经,皮肤泛出淡金色的光芒,仿佛透明一般,周身骨骼如流动的金色火焰。 “居然是金髓佛骨!”大喇嘛眼光一凝,随后居然反手结印,咒文飞出,不再是金光灿灿,反而漆黑如墨。 总共十二道漆黑的咒文,分别没入十二天魔的体内,十二位妖娆的魔女开始变得狰狞。先是皮肤带着鲜血整片整片的剥落,伴着她们尖锐的哭号,肉身也开始溃烂,白色的蛆虫在新鲜的血肉中来回滚动。 “咚”一位天魔女的眼珠掉落,正好砸在老和尚头顶三丈处,激起一阵金色的波纹,那颗腐烂的眼珠眨眼间被净化。这只是一个开始,冒着黑气的血块,滴着浓水的内脏,滚在一起的蛆虫,从十二位天魔女的身上不断掉落。老和尚周身三丈存在一层无形的屏障,波纹隐现间将掉落的污秽湮灭一空,可是那层屏障也渐渐变得稀薄,泛起的金色波纹不再璀璨,反而有丝丝黑气缭绕。 “昔日,佛祖于菩提树下脱肉身劫,也曾叱咤诛魔,老和尚如今也只好金刚一怒。”老和尚说完,指向身前的石质木鱼,一道金色火焰从脊柱中流出,顺着手指附着到木鱼上,金色火焰一过,本来粗糙的石质木鱼变得水晶般剔透,并且内部燃烧着一尊佛火。 老和尚左手抵胸,右手按腹,喉咙滚动,“叱咤”二字喷薄而出,响彻天地。 十二道天魔抱头尖叫,黑影氤氲欲散,老和尚金刚怒目,“逃不得!收魔!”淬火后的木鱼发出嗡嗡轰鸣,其内的佛火伸出十二道火链,将天魔牢牢锁住,瞬间收进了木鱼里。 “哈哈,果然啊果然!”大喇嘛不怒反笑,“佛骨中的金髓,一滴便燃佛火啊!但是嘛…” 话音未落,就见木鱼内的佛火一阵摇晃,十二尊只是骨架的天魔张嘴仰天,似乎在无声的狂笑。她们奋力掰开胸骨,只见里面一团紫莹莹的污血,污血遇佛火而不燃,反而将佛火染成的紫焰。 老和尚轻叹一声,“业火血污,大喇嘛,值得嘛?” 大喇嘛面色挣扎,随后大喝道,“为我沙门无上佛国,当是值得!” 老和尚不再言语,木鱼本来就有裂痕,此时经由佛火和业火的煅烧,终于难再支撑,轰然爆裂,老和尚大袖一挥,卷起佛火和业火,一口吞下。 只见一团紫气萦绕在老和尚胸部,周身金髓聚集在紫气周围,尽起佛火,慢慢煅烧,终于紫气燃尽,但是金髓也消耗大半。 就在此时,十丈外的大喇嘛一声大喝“三元归金轮”,然后急掠而起,十丈转瞬即逝,手臂爆长二尺,绕过老和尚脑袋,击中老和尚后颈椎骨,老和尚周身一颤,椎骨裂成三段。 大喇嘛暗喜得手,却听到老和尚喧了声佛号,一拳正中大喇嘛腹部,其中传出玻璃破碎的声音。 两人保持着如此姿势,风又起,雪又落,两人同时收拳。 老和尚依然盘坐,大喇嘛此时也坐在老和尚身前。 一片雪花落在老和尚身上,他全身的骨头全部碎起了细纹。 “你的佛骨碎了,去西天吧!”大喇嘛嘿嘿说道 “你的轮子也碎了,去你狗屁的佛国!”老和尚恢复了往日的嬉笑怒骂。 随后,两人皆一阵沉默。大喇嘛轻声道,“让你的徒弟和某家…”,话未说完,就听远处的孟一苇大喊,“二位小心!”,大喇嘛猛然回首,冲着上山的路口大喝道,“鼠辈敢而!” 第三十六章守住你的人间 在巨梅仙癫狂的杀意下,巨驼也激发出深藏的蛮荒血性,它嫌山路窄小难行,直接从苦竹林里碾压而过,大片的苦竹被推倒,一道通途直通山下。 孟一苇望着被惊起的寒鸟,成片的掠过,分飞离去。山上终于安静了,落雪可闻,只能听到小和尚低沉的呜咽声。 嗯,不对!有脚步声渐近! 孟一苇猛然回头,只见一道破旧的法袍盖空而来,他左移三步,堪堪避过,就听一声闷哼,仰首望去,赤膊的大喇嘛扛着昏迷的小和尚已经绕过山寺,向后山急掠而去。 孟一苇急走两步,想要跟过去,老和尚微弱的声音响起,“让他去吧!或许你是对的,就由小草自己决定!再说,大喇嘛金轮尽碎,灭魂入体,活不过一日啦!” 孟一苇轻声一叹,蹲下身来看着老和尚越发佝偻的脊背,问道,“老和尚,你真是不成了吗?” 老和尚抿嘴微微一笑,并不回答,只是说,“快背我回禅房去,今日起得早,得回去补眠啦!” 老和尚周身骨骼遍布裂纹,不能剧烈挪动,孟一苇只好环抱住老和尚身下的蒲团,将老和尚瘦小的身躯整体抬起来。来到门厅里,看着虚掩的寺门,孟一苇不禁心起一股无名火,抬脚欲踹。老和尚急忙喘息着喝止,“别下脚,踹坏了,你管修嘛?小寺穷啊!” 听着老和尚如常的话语,孟一苇终于忍不住泪水奔流。 寺内仍旧金碧辉煌,只是空空落落,不知道寺僧都藏去哪啦!这时大殿正门洞口,几位枯槁的老僧鱼贯而出,望着孟一苇怀中的老和尚面色悲苦。 “不二,争得一时,失掉一世,是否值得?”一位老僧缓缓问道。 听到这句话,虚弱的老和尚居然怒目抬头,喝道,“心中有古佛,岂能计较一时得失,一世得失,己身渡厄,皆入轮回,一鸣师叔,你还在沉迷于无上佛国吗?” 一鸣老僧摇头不语,空念佛号。 老和尚压下怒火,闭目调息,一会儿轻轻一叹,“我圆寂后,一鸣尊者披紫金裟,持方丈金砵,敕此!” 几位老僧低头合十,“谨遵方丈法旨!” 孟一苇抱着老和尚绕过大殿,回到老和尚独居的禅房。从外面看,老和尚的禅房同样的金粉银饰,可里面却格外的古朴。禅房分为内外两间,里间是老和尚的卧室,外间则是一厅小佛堂。一尊被香火熏得黝黑的木雕佛陀,有等人高,坐在满是油污的红莲宝座上,双手不合十,不持印,却伸出两个手指,嘴角似笑未笑,说不出的滑稽。 孟一苇将老和尚放到竹榻上,强笑道,“不二啊!你这尊佛像怎么有些二啊?” 老和尚低眉顺眼,匀顺了气息才鄙夷地回道,“我的佛岂是你能明白的!别看你是书院的小夫子,不一样是凡夫俗子?心中无佛,眼中自然无佛!” 老和尚说得很嘚瑟,孟一苇心中微暖,这才是嬉笑怒骂的老和尚啊! “你,赶紧的,把莲座上的佛搬下来?”老和尚吩咐道 “嗯?”孟一苇一愣,不明白老和尚的意思,直到老和尚不耐烦的指了指,才明白是红莲座上的那座木雕佛陀。 孟一苇不明所以,但看到老和尚似乎没有解释的力气了,就依言上前,环抱大佛,双臂用力,大佛纹丝不动。 “咳咳,果然是柔弱的身子啊!”老和尚揶揄道 孟一苇苦笑,只得再加力气,大佛终于挪动了分毫。于是,在孟一苇一寸一寸的挪动下,大佛终于“咣当”坠地。 大佛搬走了,佛下的红莲宝座便露了出来,孟一苇靠的近,只感觉一股刺鼻的血气扑鼻而来,令人呼吸不畅,头昏脑涨。 “被龙首香雕刻的佛陀镇压了四十年,这座歃血红莲还是血气冲天啊!”老和尚幽幽一叹 孟一苇惊奇道,“这难道就是红莲寺那座镇寺的红莲座?” 老和尚鄙夷了孟一苇一眼,“当然不是,我寺的镇寺至宝可能如此的妖邪吗?再说,本寺的至宝怎可轻易示人!” “那这座红莲也着实不凡啊!”孟一苇挨着木质佛陀,靠龙首香抵挡着血腥气。 “这是老和尚我的私货,别磨蹭,赶紧坐上去,老和尚时间不多了!” “坐上去?”孟一苇以为听错了,再次确认后,觉得老和尚绝不会诓他害他,于是就闭着呼吸团坐了上去。 坐到红莲之上,血气愈发浓郁,仿佛掉进了血海里,一道一道的血浪打来,从口鼻双耳钻进身体,孟一苇霎时血气冲体,身胀欲爆。 “平心静气”老和尚的声音传来,随后孟一苇感觉到老和尚的双手按在了他的后背上,“你这具身躯破破烂烂,到处都是窟窿,精气不留,神识四泄…”说到这,老和尚眉头一皱,“不对,你的神识为何如此广大,阿弥陀佛,那是一片海啊!” 孟一苇此时双眼灼烧一般疼痛,不禁闷哼一声,血气顿时扑入肺腔,带来一阵窒息。 “阿弥陀佛,老僧一生修佛,又是将死之人,居然如此痴妄,罪过罪过!一苇,尔乃谪落的天人,这么多年,苦了你啊!”说完一道肉眼可见的金髓佛焰顺着老和尚枯干的手臂注入孟一苇体内,佛焰滔滔,将孟一苇体内充盈的血气提纯成一颗颗鲜红的血滴,血滴又扩散开来,包裹住孟一苇的内脏、血肉、骨骼、经脉,血滴里包含着精纯的生命能量,孟一苇感觉自己的身躯似乎从这一刻才终得圆满。 “你的这个身体就是个筛子,这些年也不知有多少神识泄露到天地里,幸好你的识海无边无际,嘿嘿,这回补好窟窿后,只需修体纳气,武道神仙当可水到渠成!”老和尚开心的笑着,一点不像是将死之人。 金髓顺着老和尚的双臂注入孟一苇体内,佛焰以孟一苇的身躯为铜炉,将疯狂涌进来的血气烧尽阴邪杂质,还原为最纯粹的生命本源。一个时辰后,红莲已经变成了透明白玉,金髓也逐渐暗淡,红莲里储存的血气被炼光殆尽,老和尚体内的金髓也消耗一空。 “咔嚓嚓”一阵破碎声响,老和尚像松垮的面团萎靡下去。孟一苇惊醒过来,回身揽住老和尚后背,入手处像皮肉松软。孟一苇知道,老和尚最后的金髓都在支撑着破碎的佛骨,此时在自己体内燃烧殆尽,其周身骨骼终于碎成粉末。 老和尚嘴唇颤动,似乎有话要说,可是颚骨已碎,呜呜不清,孟一苇忍住夺眶的泪水,将耳朵靠近老和尚的嘴边,只听老和尚模模糊糊地吐字道,“孟家对不起你!小草也是无辜!尽力守住你的人间吧!” 说完,一口气吐出,头骨塌陷,老和尚的旧皮囊终于完全软了下去。 第三十七章雪天开血梅 “咚,咚,咚…”连绵不绝的钟声自红莲寺传来,在天地孤寂间凄凉悠远。 巨梅仙抬手唤住了在旷野里飞奔的巨驼,于风雪中沉默许久。随后,他拍了拍座下巨兽,示意继续向前。这回巨驼不再狂奔,而是慢慢抬腿,重重落蹄,“轰,轰”,地裂,云散,风乱。 前方,翼阳城 皇城之内,金瓯玉瓦上落满雪花,遮住了冲天的贵气,还来素雅洁白。此时在这大煜落雪之地,上天显现了它最大的公平,任你皇朝贵胄,任你王侯将相,都要同市井草民同享这天地风雪,白茫茫一片,终于分不清草庐和宫殿。 央土宫前的广场积雪颇深,但是却无人清扫,不是宫娥侍者偷懒,只因这雪沾了一个“白”字,便不是凡人可以挥扫的。大煜疆域之内,落雪不扫已成定例,小雪任其自然融化,像今天这样的大雪就需要洒盐铺路了。 央土宫内微暖如春,繁花似锦,这里不同于太清宫沸泉带来的天然温度,而是靠着十几个暖炉日夜不停地烧着留香木,让宫殿内保持着适人的温度。留香木产自南海孤岛,燃之发热无烟,淡淡香气久聚不散。 今日早朝已毕,熙裕帝却仍端坐在龙椅之上不曾离去。在宫侍的示意下,殿内的皇朝重臣默默退下,大殿顿时空旷。这时,三位黑袍老者从殿柱的阴影中飘了出来,俯身施礼,头埋得很深。 熙裕帝似乎有些困倦,闭着眼睛问道,“何事惊慌?” 一位黑袍出列而出,再次躬身后,声音略显凝重,“陛下,影卫来报,苦竹山上,道统之争。两败俱伤之时,突现两位武道圣者,持灭魂钉,碎佛骨金轮,国师和活佛恐已圆寂。” “哦!灭魂钉?”熙裕帝轻咦,随后淡然,“佛门之争,仍在皇天之下,任他们去闹。” “可是…”另一位老者犹豫着说,“可是,巨梅仙突然出现,瞬息灭杀两位武道圣者,而后仰天长啸,言说要大开杀戒,此时已经奔城而来,杀意裂地碎天!” 熙裕帝皱眉,“巨梅仙!”声音骤冷,“苦竹山上,到底发生何事?灭魂钉又从何而来?” 第二位老者接着说,“具体情形不甚了了,影卫不敢靠近,毕竟巨梅仙神识已达洞烛之境,蛛丝马迹难逃其眼。灭魂钉,内府共存四十三枚,一枚未少!”老者顿了顿,随后沉声进言,“陛下,可疑之处可稍后再查,如今巨梅仙杀气冲天,当决驱敌之策!” “仅是驱敌嘛?为何不是杀敌?难道朕怕了那个武夫?”熙裕帝猛然开眼 “陛下!”最后一位老者躬身出列,“巨梅仙,天下武道第二人,当世有可能斩杀此獠者,除了不知踪迹的白河愁,就只有拿到‘眼’的书院了,其余之人纵然可以抵御,却不能留下他啊!” 熙裕帝喉咙滚滚,脸色发红,旁边的侍者赶紧端着金盂进到前来。熙裕帝吐出一口浓痰,神色萎靡,声音变得有些无力,“有何驱敌之策?” 第一位老者眼睛一亮,说道,“当使万郎将率青羊角卫,披陵落重铠,操演青羊杀阵,定可狙击此獠,而且布置得当,或许也可杀之!” 熙裕帝白绢捂嘴,眼角杀意一闪,随后松开身子靠在龙椅上,声音恢复平淡地说道,“青羊角,卫国重器,不可擅动!岂能用作江湖争勇,巨梅仙,一介武夫,还不值得朕下此力气!” 第二位老者急问道,“那如何御敌?”声音尖锐,说完后才觉失礼,俯身称罪。 熙裕帝拿着白绢挡住嘴角若有若无的笑意,声音威严,“传朕旨意,着影卫五百,千牛营五百,大戟士五百,射雕手五百,旷野列阵,狙击巨梅仙于白山丘外。”随后,熙裕帝望向宫门之外,冷然自语,“你不会杀进翼都的,当年的重誓到死方止!就看朕的两千兵甲,你能杀多少!” 收回目光扫了一眼躬身迎旨的三人,熙裕帝的声音变得温和,“秋白夜,常凤菊,你两人为两千兵甲掠阵去吧!” 第一位和第二位老者身体一颤,随后跪拜领旨。熙裕帝微微一笑,扫身离去。 巨驼扛着红莲座,缓慢而沉重的行走在旷野里,红纱帐里的巨梅仙显然陷入了回忆。雪止云散,冷阳当空,不但没有丝毫温暖,反而将山河晃得一片惨白。 白山丘牌楼遥遥在望,今日大雪封城,城外的老农不会冒雪进城,城内的小贩也不会临街叫卖,只有酒旗旌扬,灶烟渺渺。 “列阵”“起”“合”“束” 校尉纵鞭扬马,呼喝着整理军阵,甲士仰天应答,呼出大口的白气。 嘈杂声将巨梅仙从久远的思绪中拉了回来,巨驼站定,素手拨开红纱帐,只见前方白山丘牌楼数里之外,一座军阵赫然现世。 前后四队射雕手弧形而列,攒射后可机动转移阵后。射雕手之后,旱地黑角牛身披重铠,皆有人高,其上驮着金瓜高举的千牛力士,五个百人横列挨紧不留缝隙,已经分不清面目,只看到牛鼻喷出的白气里冷光森然。大戟士孤悬左侧山高地平之处,五百人的阵势方方正正,面甲已经落下,大戟戳地,全阵肃穆。除此之外,不时有黑影在旷野之中时隐时现,如淬毒的黑箭寒芒。 “给我泄愤的活祭吗?白氏一族还真是冷血无情啊!可是够吗?”巨梅仙低语,尾音却越来越大,变成一股巨大的声浪拍卷而去,“可是够吗?”“够吗?”“够吗?”“够吗?”远山在回响,军阵里人兽皆惊。 “此处必定血流成河,巨梅仙早已迷失癫狂,为何要惹他?”军阵之后,两位黑衣老者色声交谈 “为了大计!”另一位老者语音铿锵 “可是!终究没有把万郎将白钺调出来,而且帝尊已然有所怀疑!” “无妨,他们还有补救之法!此事定可成功!” 言尽于此,一阵沉默。 突兀地,一位老者笑道,“嘿嘿,小秋,今日我们死在梅花红丝之下吧!” 另一位老者一阵牙紧,讥诮着回道,“小凤啊!死在飘花下还真挺适合你!” 说完,两人一起大笑。同时,弓弦嗡嗡作响,漫天箭雨陡然升空。 射雕手的巨木弓,仅次于青羊角卫的镔铁弓,列为大煜军中利矢之最。毕竟青羊角卫太过特殊,旁人也不会将其他军种同其比较。所以可以说,射雕手弓弩之利冠绝天下。本朝之初,十万大山兽潮北进,一万射雕手据山坳狙击,飞蝗如雨,大野落星。兽尸肉山填满了山谷后,兽潮仓惶而退。虽然确实占据地势之力,但也可以看出射雕手神威莫名。 此时,五百名射雕手轮番攒射,虽然没有铺天盖地之势,但也在巨驼前进之地铺展出如幕箭河。 这五百名射雕手由一名小将率领,他左臂挽住的巨木弓龙头衔口,霸气绝伦,这是由皇家敕造,专门配备射技超群之辈。在十万射雕手里,也仅有千名,美其名曰“黄龙翅” 此时,这名“黄龙翅”眯着好看的丹凤眼望着箭雨将落的死地。他从不相信有大军可以攻至翼阳城外,但是紧急调动的焦急之势,让他感觉来犯之敌定然十分棘手!可如今看到箭雨下的一人一骑,让这位“黄龙翅”气极而笑,区区单骑,就敢攻城?就算蛮荒巨驼巍峨如山,驼上红莲妖冶诡异,一语既出震动四野,但是未免小觑了大煜军中男儿! 看我诛你于此!黄龙翅旋弓入臂,满弓搭箭,弓弦蹦响,银光刺破虚空一闪而没。 十里之外,银光闪现,此箭后发先至,在箭雨坠落之前,已经直奔红纱帐而去。 黄龙翅视力极好,眼看眼光就要穿纱破帐,他嘴角不禁冷然一笑。可突然眼角崩裂,惊骇至极。 只见,红纱帐前,天地一静,一只素手从红纱帐中慢慢伸出,轻轻一扇,就像是轰苍蝇一般,将他射出的必杀一箭扫落下去。那头巨驼抬头接住铁箭,嘎嘣一声咬断,嚼了几口后,打了个响鼻,似乎觉得不好吃。 同时,纱帐无风自动,一朵朵梅花从纱帐中飘出,起初只有几朵摇曳,一会儿便花雨满天。 “唉!三十年啊!巨梅仙的血梅又现世啦!”黑袍老者已经来到阵前 “雪天中开血梅,也算应景!” 第三十八章梅花一式破千甲(上) 梅花比红莲还要鲜艳,比红纱还要飘逸,像是从美人额头飞出的朱砂痣,轻轻点点,就将银装素裹的北国冬日装扮的有些娇媚。 箭雨咻咻破空而来,终于一只箭矢碰到了一朵飘曳的梅花,梅花悄然零落成泥,箭矢也无声碎成粉末。 一朵朵梅花从纱帐里飘出,染红了好大一片天地,轻似薄烟,艳若锦绣,却将飞旋而来的铁箭湮灭在无声无息之中,诡异非常。 轮番五轮攒射之后,中军令旗挥舞,射雕手退至后阵,领头的“黄龙翅”按下心惊,依令收弓。 射雕手腾出前进道路后,旱地黑角牛开始发力。 旱地黑角牛产自辽地火烧峡,与朔方原上的白牛算是近亲,身形不如白牛庞大,性情却比白牛更为暴躁。传闻野生的旱地黑角牛,不单以草木果腹,还嗜食血肉,在辽东一地,民谚便有“入洞熊大掌,三五人恐亡;下山虎大虫,三五村有丧;上岸蛟大尾,三五里外藏;出峡牛大角,三五年苍凉。”幸好,旱地黑角牛极少跑出火烧峡,因为火烧峡地处火脉,其中生长着一种植物,事实上也是旱地黑角牛的唯一食物。 这种植物名为血腥草,是藓类植物的一种变异物种。颜色鲜红成管状,扭曲盘结在火烧峡干裂的岩石上,像极了洒落满地的人体内脏。偏偏还汁液饱满,一脚踩下去,管状茎便迸溅出鲜红粘稠的汁液,腥臭无比,而旱地黑角牛却天生以此为食。这大概就是无意间跑出火烧峡的黑角牛,先是掘坟食尸,后是破门食人的原因了吧! 千牛营自成军以来,便驯养旱地黑角牛为坐骑,平日里仍以血腥草为饲料,每旬则喂食一次猪羊内脏,而当死牢里的犯人无人认领尸首,大多也被千牛营消化了。所以说,千牛营驯养的旱地黑角牛,不但野性未失,而且全部都开了荤戒,也许软软的内脏比脆脆的血腥草口感更好吧! 旱地黑角牛被摘下了眼罩,血红的眸子在呼出的白气间煞是妖异。 “呼,呼呼,呼”千牛卫一边敲打着坐骑的黑角,一边发出进击的号令,黑角牛鼻尖的铁环叮叮作响。 队列开始的速度并不快,五百头旱地黑角牛紧紧排在一起,脚步缓慢而沉重,但是伴着纵深行进,队伍正在慢慢的横向展开,中间滞后,两翼突进,散成弧形,将巨梅仙前后右三个方向堵死。旱地黑角牛速度渐渐彪起,铁蹄如滚滚闷雷,不炸裂耳畔,却震颤心头。黑角牛上的千牛卫手中金瓜挑举,双手扭动,金瓜突然裂开,在身前形成一面圆形护盾,而护盾中心是一根尺长的锻铁黑针,针尖蓝芒闪动,显然涂有剧毒。这种“针枪阵”本来是千牛卫出其不意的杀招和困守待援的守势,但此时用来对付巨梅仙杀意凛然的梅花雨倒是恰逢其会。 三方合围,铁蹄如雷,针枪荆棘,唯有左侧留有缺口,却正对着始终沉默如石的五百大戟士,如果说千牛卫是奔流咆哮的浊流,大戟士就是锁断江水的碣石,他们正以整齐缄默的步伐,在雪地里踩出一路泥泞,四方合围。 射雕手有穿云弓,还有落日箭,刚才无功而返,凭着绝佳的机动性,五百人迅速分成十组,每组五十人,分布战场四周,箭矢搭弓,弓弦虚拉成仰射状,十组轮射,确保巨梅仙头顶上方箭雨不歇,五方合围。 “大煜君威之盛,怎能不叫四方之邻战战兢兢啊!”秋白夜望着远方战阵不胜唏嘘 “虽然战战兢兢,却不会俯首称臣。况且最强大的猛兽也难逃死亡,纵使不会死于进攻和挑战,也会死于疾病和内患,而后一种更加致命。”常凤菊却是笑眯眯的答道。 “所以,”秋白夜也乐道,“我们就是要让猛兽生病?” “不,或许猛兽多年前受过伤,而我们让它旧伤复发就可以了。” “恩,”秋白夜沉吟,“当是如此!” “好了,老白,该我们出手了!”常凤菊一抖黑袍,露出的枯老面容闪现出兴奋的光彩。 “是啊!该出手了,让熙裕帝更放心一些,让巨梅仙更愤怒一些。”说完,秋白夜便掏出一只酒壶,倒出一滩酒水,酒水很快渗进土里,秋白夜一招手,被酒水浸润过的土壤便如流沙一般下陷,他一跃而下,很快消失的无影无踪。 “你倒是便利,这附近地下水脉纵横,当真是来去轻松啊!”常凤菊瞧见老友走得心急,不禁揶揄一句,然后对着身后空无一人的空旷野地叹道,“走水路的跟着你们白师父,走旱路的跟着你们凤师父我。”话说完,人就不见了,只见雪地下微微滚动。 巨驼眯着眼睛,在雪地里一动不动,胸前月白色的皮毛上粘上了几朵鲜艳的梅花,随着呼吸起伏着,有一种静谧的美!莲座上的巨梅仙同样沉默着,喧嚣的战场也无法将他从久远的回忆中唤醒出来。前方的大煜帝都,身后的苦竹山寺,是生与死的界限,只是哪边是生,哪边是死?红尘是一个混沌的漩涡,只要在苍天之下和厚土之上,就难以脱离羁绊!巨梅仙想到这,不禁抬头望天,目光渐渐凌厉似剑。厚厚的云层是这天地烘炉的盖子,只要打破它,或许就能在虚空之上得自在,享逍遥!一念及此,戾气横生,巨梅仙双手结印,指尖抵在自己的眉间,一股宏大的神念勃然而出。这时,突然有阵柔和的风将巨梅仙磅礴的神念包裹了起来,巨驼厌烦地睁开了眼睛。 “嗨,巨家老三!”轻松的开场白,接下来的话却格外粗俗“你他妈的又抽风了!” “孟小花?哼!你胆敢动用人间之意阻隔我的神魂?”巨梅仙颀长的手指离开了眉间。 “当然不敢!世人皆知你有九朵梅花,可飘杀天地,却不知道那九朵梅花都藏在哪里!我可是知道啊!那九朵梅花就是你的九枚神魂。也就是你个死变态,没事练出这么多神魂干嘛?让那些刚刚凝结出神识的武道小神仙情何以堪?” “呵呵”巨梅仙冷笑出声,“孟小花,也有你不清楚的事情?” 人在心岛上的十里候面色一僵 只听巨梅仙继续冷笑着说,“谁说我的九枚神魂是自己凝练而来的?我以前杀过九个小神仙,哦,对了,现在是十一个了。”话音刚落,一股更为博大的神魂波动搅乱了风壁 “原来如此啊!”孟小花的声音里多了一丝疲惫,“大夫子的猜想被你证实了?可此乃邪道!” “正邪与某何干!”巨梅仙眼角一片梅红 “也是呦!嘿嘿!”孟小花恢复了平日的惫懒,“老子管你鸟事!不过,你当年发重誓于此,不在翼阳做杀戮之事,如今却破戒在即!纵使你不惧天道,难道不怕牵扯他人吗?” 巨梅仙沉默,想着皇宫里的她喝没喝自己酿的妃子笑。 感受到巨梅仙气势收敛,孟小花舒了一口气,抹了抹额头上的汗珠,心里骂道,“要是‘眼’还在书院,一定虐死这个不男不女的死变态!” 巨梅仙和孟小花的对话,是神识和意场的共鸣,长时间的交流不过发生在愣神或眨眼之间,再加上巨梅仙的神魂波动被孟小花的人间意场包裹在方寸之间,所以正汹涌而来的骑士和甲兵并未察觉场间的异常。 一方合围已成,一方杀意已消,巨梅仙轻拍巨驼,只要撞出一条出路便可西去罢了!而这对座下的蛮荒遗种来说根本不是什么难事! 正当此时,异变抖生。巨驼四蹄下的土地突然变成泥潭,而这不是重点,重要的是巨梅仙闻到了一阵酒香,妃子笑独特的酒香! “呵呵哈哈哈哈哈”巨梅仙咧开嘴角,从压抑的低笑变成疯癫的狂笑,随后戛然而停,低声道,“真是找死啊!” 随后,漫天的梅花雨如烧红了天的火焰。 “唉”心岛上只剩下一声长叹息。 第三十九章梅花一式破千甲(下) 梅花比红莲还要鲜艳,比红纱还要飘逸,像是从美人额头飞出的朱砂痣,轻轻点点,就将银装素裹的北国冬日装扮的有些娇媚。 箭雨咻咻破空而来,终于一只箭矢碰到了一朵飘曳的梅花,梅花悄然零落成泥,箭矢也无声碎成粉末。 一朵朵梅花从纱帐里飘出,染红了好大一片天地,轻似薄烟,艳若锦绣,却将飞旋而来的铁箭湮灭在无声无息之中,诡异非常。 轮番五轮攒射之后,中军令旗挥舞,射雕手退至后阵,领头的“黄龙翅”按下心惊,依令收弓。 射雕手腾出前进道路后,旱地黑角牛开始发力。 旱地黑角牛产自辽地火烧峡,与朔方原上的白牛算是近亲,身形不如白牛庞大,性情却比白牛更为暴躁。传闻野生的旱地黑角牛,不单以草木果腹,还嗜食血肉,在辽东一地,民谚便有“入洞熊大掌,三五人恐亡;下山虎大虫,三五村有丧;上岸蛟大尾,三五里外藏;出峡牛大角,三五年苍凉。”幸好,旱地黑角牛极少跑出火烧峡,因为火烧峡地处火脉,其中生长着一种植物,事实上也是旱地黑角牛的唯一食物。 这种植物名为血腥草,是藓类植物的一种变异物种。颜色鲜红成管状,扭曲盘结在火烧峡干裂的岩石上,像极了洒落满地的人体内脏。偏偏还汁液饱满,一脚踩下去,管状茎便迸溅出鲜红粘稠的汁液,腥臭无比,而旱地黑角牛却天生以此为食。这大概就是无意间跑出火烧峡的黑角牛,先是掘坟食尸,后是破门食人的原因了吧! 千牛营自成军以来,便驯养旱地黑角牛为坐骑,平日里仍以血腥草为饲料,每旬则喂食一次猪羊内脏,而当死牢里的犯人无人认领尸首,大多也被千牛营消化了。所以说,千牛营驯养的旱地黑角牛,不但野性未失,而且全部都开了荤戒,也许软软的内脏比脆脆的血腥草口感更好吧! 旱地黑角牛被摘下了眼罩,血红的眸子在呼出的白气间煞是妖异。 “呼,呼呼,呼”千牛卫一边敲打着坐骑的黑角,一边发出进击的号令,黑角牛鼻尖的铁环叮叮作响。 队列开始的速度并不快,五百头旱地黑角牛紧紧排在一起,脚步缓慢而沉重,但是伴着纵深行进,队伍正在慢慢的横向展开,中间滞后,两翼突进,散成弧形,将巨梅仙前后右三个方向堵死。旱地黑角牛速度渐渐彪起,铁蹄如滚滚闷雷,不炸裂耳畔,却震颤心头。黑角牛上的千牛卫手中金瓜挑举,双手扭动,金瓜突然裂开,在身前形成一面圆形护盾,而护盾中心是一根尺长的锻铁黑针,针尖蓝芒闪动,显然涂有剧毒。这种“针枪阵”本来是千牛卫出其不意的杀招和困守待援的守势,但此时用来对付巨梅仙杀意凛然的梅花雨倒是恰逢其会。 三方合围,铁蹄如雷,针枪荆棘,唯有左侧留有缺口,却正对着始终沉默如石的五百大戟士,如果说千牛卫是奔流咆哮的浊流,大戟士就是锁断江水的碣石,他们正以整齐缄默的步伐,在雪地里踩出一路泥泞,四方合围。 射雕手有穿云弓,还有落日箭,刚才无功而返,凭着绝佳的机动性,五百人迅速分成十组,每组五十人,分布战场四周,箭矢搭弓,弓弦虚拉成仰射状,十组轮射,确保巨梅仙头顶上方箭雨不歇,五方合围。 “大煜君威之盛,怎能不叫四方之邻战战兢兢啊!”秋白夜望着远方战阵不胜唏嘘 “虽然战战兢兢,却不会俯首称臣。况且最强大的猛兽也难逃死亡,纵使不会死于进攻和挑战,也会死于疾病和内患,而后一种更加致命。”常凤菊却是笑眯眯的答道。 “所以,”秋白夜也乐道,“我们就是要让猛兽生病?” “不,或许猛兽多年前受过伤,而我们让它旧伤复发就可以了。” “恩,”秋白夜沉吟,“当是如此!” “好了,老白,该我们出手了!”常凤菊一抖黑袍,露出的枯老面容闪现出兴奋的光彩。 “是啊!该出手了,让熙裕帝更放心一些,让巨梅仙更愤怒一些。”说完,秋白夜便掏出一只酒壶,倒出一滩酒水,酒水很快渗进土里,秋白夜一招手,被酒水浸润过的土壤便如流沙一般下陷,他一跃而下,很快消失的无影无踪。 “你倒是便利,这附近地下水脉纵横,当真是来去轻松啊!”常凤菊瞧见老友走得心急,不禁揶揄一句,然后对着身后空无一人的空旷野地叹道,“走水路的跟着你们白师父,走旱路的跟着你们凤师父我。”话说完,人就不见了,只见雪地下微微滚动。 巨驼眯着眼睛,在雪地里一动不动,胸前月白色的皮毛上粘上了几朵鲜艳的梅花,随着呼吸起伏着,有一种静谧的美!莲座上的巨梅仙同样沉默着,喧嚣的战场也无法将他从久远的回忆中唤醒出来。前方的大煜帝都,身后的苦竹山寺,是生与死的界限,只是哪边是生,哪边是死?红尘是一个混沌的漩涡,只要在苍天之下和厚土之上,就难以脱离羁绊!巨梅仙想到这,不禁抬头望天,目光渐渐凌厉似剑。厚厚的云层是这天地烘炉的盖子,只要打破它,或许就能在虚空之上得自在,享逍遥!一念及此,戾气横生,巨梅仙双手结印,指尖抵在自己的眉间,一股宏大的神念勃然而出。这时,突然有阵柔和的风将巨梅仙磅礴的神念包裹了起来,巨驼厌烦地睁开了眼睛。 “嗨,巨家老三!”轻松的开场白,接下来的话却格外粗俗“你他妈的又抽风了!” “孟小花?哼!你胆敢动用人间之意阻隔我的神魂?”巨梅仙颀长的手指离开了眉间。 “当然不敢!世人皆知你有九朵梅花,可飘杀天地,却不知道那九朵梅花都藏在哪里!我可是知道啊!那九朵梅花就是你的九枚神魂。也就是你个死变态,没事练出这么多神魂干嘛?让那些刚刚凝结出神识的武道小神仙情何以堪?” “呵呵”巨梅仙冷笑出声,“孟小花,也有你不清楚的事情?” 人在心岛上的十里候面色一僵 只听巨梅仙继续冷笑着说,“谁说我的九枚神魂是自己凝练而来的?我以前杀过九个小神仙,哦,对了,现在是十一个了。”话音刚落,一股更为博大的神魂波动搅乱了风壁 “原来如此啊!”孟小花的声音里多了一丝疲惫,“大夫子的猜想被你证实了?可此乃邪道!” “正邪与某何干!”巨梅仙眼角一片梅红 “也是呦!嘿嘿!”孟小花恢复了平日的惫懒,“老子管你鸟事!不过,你当年发重誓于此,不在翼阳做杀戮之事,如今却破戒在即!纵使你不惧天道,难道不怕牵扯他人吗?” 巨梅仙沉默,想着皇宫里的她喝没喝自己酿的妃子笑。 感受到巨梅仙气势收敛,孟小花舒了一口气,抹了抹额头上的汗珠,心里骂道,“要是‘眼’还在书院,一定虐死这个不男不女的死变态!” 巨梅仙和孟小花的对话,是神识和意场的共鸣,长时间的交流不过发生在愣神或眨眼之间,再加上巨梅仙的神魂波动被孟小花的人间意场包裹在方寸之间,所以正汹涌而来的骑士和甲兵并未察觉场间的异常。 一方合围已成,一方杀意已消,巨梅仙轻拍巨驼,只要撞出一条出路便可西去罢了!而这对座下的蛮荒遗种来说根本不是什么难事! 正当此时,异变抖生。巨驼四蹄下的土地突然变成泥潭,而这不是重点,重要的是巨梅仙闻到了一阵酒香,妃子笑独特的酒香! “呵呵哈哈哈哈哈”巨梅仙咧开嘴角,从压抑的低笑变成疯癫的狂笑,随后戛然而停,低声道,“真是找死啊!” 随后,漫天的梅花雨如烧红了天的火焰。 “唉”心岛上只剩下一声长叹息。 第四十章出荒的望月,初绽的少年 巨梅仙座下的巨驼名为望月,美丽又孤单的名字。 于凄凉的大漠月色中踽踽独行,低头衔起一根枯草,仰头冷瞟一眼中天月轮,然后继续在茫茫沙海中寻找归途。 传说中的荒驼是沙海的丈量者,穷极一生,它们要踏遍沙漠里的每一座沙丘,然后在残月之夜,走进鸣沙丘后面的月湖,以晶莹的月湖之水作为安眠的墓冢,与此同时,在大漠某处,一只全身金黄、胸印残月的幼兽会出生在普通的驼群中,它将成长为新的荒驼,像不舍疆土的君王,开始再一次丈量自己的沙海之国。 那一年,巨梅仙带着杀意出了瀚海城,然后带着失意回到了鸣沙丘,恰逢残月之夜,只见一只如山的巨兽正缓缓沉入湖水中,枯黄的皮毛已带着死气,唯有那双眼睛上翻着,盯着头顶的一钩残月,不屑地露出大大的眼白。 巨梅仙清冷的嘴角扬起一弯桀骜的笑,抬手间梅花飞天漫卷如云,将那轮残月的光晕搅得支离破碎,“这天地不容你我,就破了这天,碎了这地,颠倒这命运,搅乱这轮回!” 平静的语调如证道之音般发聩于高山四野,也唤住了湖中即将自入坟冢的巨兽。 荒驼回过头来,定睛望着岸边高石上红衣长发的男子,发出一声迟疑地低哞。 巨梅仙笑意稍闪即过,指尖已经点在眉心,一抹嫣红的梅花印渐渐浮现,沛然而出的磅礴神念,在月湖之上犁出一道水沟。露出的湖底上,孤零零的荒驼低头看着一条垂死挣扎的小鱼。小鱼躺在干枯的湖底,嘴里吐出一个个绝望的泡沫。 良久之后,荒驼突然猛抬前蹄,然后狠狠落下,将那条将死的小鱼踏成烂泥,而后,引颈向天,发出闷雷般的一声长哞! 它胸前的白色月牙渐渐发光,开始还像是温和的月色,一会就变成了炙热的磷火。萎缩的筋肉在月晕中再次变得强健,枯黄的皮毛在火光中重新淬炼成金黄,本来便如山岳般的身躯变得更加雄伟,眼中的不屑更加浓郁,化作了和巨梅仙如出一辙的桀骜。 “今后世间再无荒驼,你叫作望月。”巨梅仙一语落下,漫天的红梅便团聚在荒驼望月的双峰之间,化成了一座红莲。巨梅仙飞身而起,侧躺在莲座之上,随后一席红纱帐将人面仙颜遮得朦朦胧胧。 红纱帐里又传来了慵懒的声音,“望月啊望月,随我看看这凡间的万丈红尘吧!” 荒驼最后一次望了眼渐没西天的残月,抖着金黄的皮毛,第一次走出了大漠。 望月是最后一只荒驼,或者曾经是荒驼,而现在,它只是望月。因为荒驼的一生注定是踩着黄沙孤独行走的一生,而望月打破了命运的桎梏,没有去遵从转生的轮回,大漠里散布的驼群中不会再有金色王者的诞生。 几十载,驮着背上的那座红莲,望月进了人间,看了红尘,眼中的桀骜变成冷漠。这种冷漠既来自于荒兽血脉之中对于渺小人类的蔑视,也渐染于巨梅仙孤傲如仙的气质。 凡人如蝼蚁,我辈任屠之。 此时此地,大煜帝都城外白虎丘,五行四象阵中弥漫着肃杀的庚金之气。望月看着那道近乎月轮的白色刀刃,眼中的冷漠回复到了不屑,挺起前胸,水缎似的皮毛像夕阳下湖风吹起的细浪。在这片金色的湖中也有一弯月牙,月牙的两端格外的尖锐,像峥嵘的角,一端挑指着天,一端抵戳着地。 白小刀的浓眉皱出了一道横梁和一道远山,望着割破了天地元气的庚金刀气,他却隐隐有些担忧。 刀气飞的极快,目标也极准,正是望月长颈下的那片看似最为柔软的皮毛。 月轮和残月相遇了,没有刀锋破开皮肉的鲜血飞溅,也没有皮肉破碎刀气的金光四散,无声无息,三丈见圆的白色巨刃就消失了,换来的只是望月胸前的月牙明亮了几分。 白小刀的浓眉变成了化不开的乌云,让他稚嫩的脸上满是凝重。 “南明离火,绕三间六敞,起苍云势!”他的声音仍然沉稳。 守阵朱雀位的是位明眸皓齿的少女,只听她咯咯一笑,红润的双唇吐出一口红雾,不同于巨梅仙的血红丝线,她的红是炽烈的、灵动的、热情的,就像南方异族少女的奔放舞蹈,迥异于寒中带俏的北地胭脂,却带着生命最蓬勃的热量。红雾弥漫开来,渐渐淡成了丝丝带带的烟云,微不可查,却腾起一股难消难去的燥意。 白小刀谨慎着,平静寂声的红莲座和无风不动的红纱帐给了他极大的困惑和不安,于是他继续发出阵令 “知北玄水,称九鼎五釜,走隐冥渠!” “勾芒青木,截一树三枝,架清明阙!” 阴柔的少年伸出苍白的手掌,一颗寒而不冰的水珠从他修长的中指指尖透肤而出,然后划出一道冷烟静静落下。坚实的土壤在极致阴寒的侵蚀下像是松嫩的豆腐,那颗水珠破开深达数尺的冻土,砸进大地深处,随后,以它的落点为中心,十丈方圆的落雪之地变成了玄色如墨的北水寒潭,潭面有泉正翻涌,潭底有渠通幽冥。 在红雾和寒潭锁天封地的同时,四象之中唯一的长髯青年,从袖子里拿出一根青青杨柳枝,然后就施施然地席地而坐,编起手工活来。青年仪态安然,双手却翻卷如飞,那条杨柳枝也似乎无穷无尽的长,编成了盘龙的门柱,编出来挂匾的牌楼,过了盏茶的功夫,青年终于痛快的呼出了一口气,然后扬手一抛,杨柳枝儿编造的精巧玩意便迎风而长,在东天之上化作了一道矗地摩天的云阙。青年淡然起身,向着巨梅仙微微一礼,“长柳清明乱迎风,仙由此阙复凡情。此乃清明阙,请仙人此去入凡来!” 白小刀竖立的瞳仁透着野兽的疯狂和坚韧,他在观察着如山的荒外巨兽和如渊的纱内红莲,可只有望月驼显见的不屑和巨梅仙难见的沉默。 他心中的不安愈发浓烈,这让他露出些少年人应有的胆怯和焦躁,意识到自己想法的白小刀恼怒地发出长啸。然后,他不再迟疑,喉咙仍低吼不止,眼眸却变成幽白之色,双手长出了剃刀似的兽爪。 嘶哑的声音漠然响起,“威苟破金,挥千刀万戈,行杀神道。”于是,清明阙之下,玄水潭之上,离火烟中,万千刀戈恣意挥洒。 四象大阵终于初露峥嵘,天资卓越的少年们为了心中的坚持燃烧着自己的青春和血液! 或许父辈们的恨已经不是牺牲赴战的理由,他们想要绽放,在雪地里绽放,在血地里绽放,在荒外的望月和天外的红莲面前,狠狠绽放! 第四十一章梅与刀 北地秋风漫卷草,一人一驼一孤城。 天地元气搅动着残雪和枯草,在寂寞的旷野上撩起一阵肃杀的凄凉。 巨梅仙从沉思中回过神来“这座城,我曾来过两次!” 停顿了一下,似乎是努力从记忆中脱离出来。他伸出手在座下的红莲上敲了敲,随着望月迈开脚步,巨梅仙继续诉说着尘封在历史中的残酷和癫狂。 “第一次来,我欲毁掉半座城,一个书生挡住了我,我敬服此人,所以退去;第二次来,我要杀光一座坊,一个女子挡住了我,我怜爱她,所以退去。如今,书生早殉大道,女子幽闭内宫,我要进这座城,谁又能阻我?”巨梅仙拨开眼前的红纱帐,睥睨着眼前的五行四象,“你们吗?”声音无怒无喜,只有平淡和冷漠。 白小刀同样是个冷漠的少年,而且因为是少年,所以更有些锋芒毕露,于是他的冷漠近似于冷冽。他像蜷伏爪牙的野兽,回应巨梅仙的只有缩紧的瞳仁和呲露的犬齿。 对于白小刀的挑衅,巨梅仙感到很有些意思,他开始细细打量起此间的少年们。 笑语吟吟的朱雀,锋芒毕露的白虎,沉静阴柔的玄武,风姿颀然的青龙,少年少女们带着一股磅礴的生命力,这种生命力中,有着一往无前的信念和坚不可摧的自信。 巨梅仙突然感觉,天地间的一些东西,还是不能随手抹杀的!人世本就苍白无趣,如今多了几抹亮色,要让他们继续五彩斑斓下去,几十年后,或许又有人能顶一顶那盖在头顶的天地烘炉! 想到这,巨梅仙轻声吩咐着,“望月,进城就好!”,随后便慵懒的侧卧在红莲上,似乎睡去。 望月有些疑惑的回头斜视,无所谓的打了个响鼻。抖了抖皮毛,加快了步伐。 同时,荒驼胸前月牙印记开始明亮起来,天地元气骤起波澜。 “小刀,快撤阵!”常凤菊失声叫道,可是为时已晚 肉眼可见的气旋已经在荒驼胸前形成,五行四象阵中精纯的五行元气像泄洪的大堤,全部被气旋吸走然后涌入望月体内,月牙印记变得越来越亮,在白日里也耀眼的令人无法直视。 五行四象阵中的天地元气,由五名中年人从四面八方吸收而来,用身体过滤掉元气中的杂质,分解成精纯的五行之力,源源不断地供给阵心的四象少年。 但此时由于荒驼鲸吞五行之力,天地元气流动的速猛然加快,如果刚才是涓涓细流,此时就变成了倒灌的澎湃大潮。海量的天地元气被快速压缩进狭窄的经脉,变成了锋利的气刃,在他们体内不受控制的左突右窜,最后破体而出,五位黑衣人像破烂的麻袋,一声未吭,倒地而亡。 失去了精纯五行元气的支撑,五行四象阵已是摇摇欲坠。 秋白夜提着断手,看着沉默的巨梅仙,感受到一股深深的无力感,就像身后巍峨的翼阳城,给他的重压一样。但是后者代表着名为“大煜”的庞大帝国,前者却只是一个人,他叹了口气,声音有些颓败,“白小刀,朱影,墨瑟,句长容,你等已尽力,撤阵吧!” 朱影身边的红雾已经稀薄不少,她转头看向身为主阵人的白小刀 白小刀低着头,看不清表情,但是紧握的指甲已经插进了手掌,鲜血拉成一道直线滴落到泥泞的土地上。 句长容一招手,天空中的即将崩塌的清明阙重新变成杨柳枝,回到了他的手里,他洒脱一笑,说道,“小刀,此间你是主阵之人,撤阵与否你来决定!” 墨瑟踏着脚下仅剩的一小片黑水玄潭,也望向低头不语的白小刀。 这时,时间仿佛凝固了,秋白夜和常凤菊看着白小刀,既希望这几个天资卓越的少年安全撤阵,又希望他们能拼着性命做些什么,这种矛盾的情感使两人的脸上有些虚伪和狰狞。 朱影、墨瑟和句长容也在看着白小刀,他们之中,朱影最小,才十六岁,较为年长的句长容也才二十一岁,他们的表情是那么云淡风轻,眼神深处有一丝炽烈在积累、在酝酿 望月也在看着白小刀,它居然也有些好奇,这个渺小的人类会怎样做,屈服为奴,还是抵抗被屠? “我不甘心!”这时,白小刀有些沉闷的声音响起,没有了桀骜,却带着一股特殊的力量。 他慢慢抬起头来,脸上的兽纹已经褪去,变回了原来那个普通的粗眉少年 听到白小刀的话,其余三人竟是理所当然的认同!纵使巨梅仙神威似海,可又如何比得上少年人的一句“不甘”呢! 四人默契的排成一列,后边人的手掌抵住前边人的后背。 句长荣排在最后,他武道修为已过一品,此时将身体中的雄厚元气注入墨瑟体内;墨瑟身具玄武之法,经脉坚韧,可如巨蟒吞食般将大量的元气纳于体内,因此可以将句长荣较为雄厚的元气全部接收,然后慢慢输送给朱影;朱影神识在四人中最强,而且有朱雀浴火涅槃之法,可以配合白小刀完成最后一击。 虽然此时方圆十里内的元气已经被荒驼望月吸食一空,但是白小刀等四名少年都是极为精纯的五行体质,可以说身体中的每一块血肉都可以分解成精纯的五行元气,但代价就是玉石俱焚。 白小刀站在最前面,感受着身体里重新充盈起来的元气,突然有些真正明白了五行四象阵的真谛。天地元气有五行之分,人的身躯也有五行之属,如果只是利用外在的元气,那么所有的招式都只是虚有其表,只有以神识驾驭五行之力,才能使每一招每一式都蕴含特有的意境。 五行四象阵,以阵纳气,弥补了单个人元气不足的缺憾,使阵中的元气浓度达到超品武者的级别。若是四人再神识相通,配合默契,或许能一窥“熹微”之境,这才是五行四象阵的精髓所在吧! 想到这,白小刀临时改变了自己准备好的招式,他从怀里真的掏出一把普普通通的小刀来。他指尖摩挲着刀柄,仿佛在感受刀的语言,随后对身后的朱影说,“收回你的神识吧,我自己来驾驭这把刀!” 朱影一愣,看到白小刀手中的小刀又是一怔,但还是依言收回了神识。 白小刀对她不自然的笑了笑,“相信我,虽然不可能拦下巨梅仙,但是起码能逼他出一招。” 说完,白小刀轻轻甩手,小刀直奔荒驼前胸飞去。 刀是普普通通的刀,划过短短十数米的空气,却像劈开粘稠的水银,尚在几米开外,荒驼就感到一股冷芒直抵前胸,它居然感受到一丝死亡的威胁。这使一直视人类为蝼蚁的望月出离的愤怒了,荒兽身躯里的蛮荒血脉沸腾起来,望月眼睛变得血红。 就在这时,从红纱帐里伸出一只手,先在望月头上敲了一记,然后随手洒出五瓣梅花。这五片梅花不再是柔弱地随风飘摇,而是如五柄利剑,一闪而逝的胭脂红中带着冷厉的寒光。 白小刀的小刀遇到了巨梅仙的第一朵梅花,梅花被从中对称的切成两半。 白小刀的小刀遇到了巨梅仙的第二朵梅花,这片梅花像是有弹性的皮革,刀势停顿一息,然后“啵”的一声梅花如鼓面被戳破。 白小刀的小刀遇到了巨梅仙的第三朵梅花,这朵梅花高速的旋转着,化作鲜红的漩涡,它不是阻挡小刀,而是顺势将其拉入了泥沼。小刀消失了,梅花也停止了旋转。 倾尽全力的一刀只能斩断巨梅仙的两朵梅花吗? 此时青龙筋脉尽枯,玄武白发如雪,朱雀红唇欲燃,昏倒之前的白小刀发出野兽临死的怒吼。 于是,第三朵梅花慢慢开始湮灭成粉,一抹刀光重新临世,巨梅仙眼中的赞赏之意更浓。 第四朵梅花自己分解了,五片花瓣像是红绸一般将小刀紧紧缠住,然后最后一朵梅花靠近刀柄猛然炸裂,刀身齐根而断。 五朵梅花阻止一把刀,可梅花是巨梅仙的梅花,小刀的主人却是少年。 “真是不错的少年啊!”巨梅仙又一次如此感叹,突然他目光一凝 半残的小刀仍在固执的飞着,光秃秃的刀柄穿过炸裂的烟火,轻轻敲在荒驼望月胸前的月牙上。 走出大漠的荒驼望月,终于在凡人身上感受到从未有过的惊悸。 第四十二章新风入夜,折煞秋菊 巨梅仙此时拍了拍莲座对荒驼望月说道,“这一刀已经有了几分白钺的味道,你挨上一记定要重伤!” 望月打着响鼻对巨梅仙的话有些不满,巨梅仙轻轻一笑,“你重伤了倒是没什么,这世上只要还有一寸沙漠,你就不会死,我是怕你受伤了发狂,这几个年轻人可还不能死。” 望月望了望昏倒在地的四名少年,终于没有丝毫睥睨,抬腿向前,特意绕开了那半截刀柄。 白虎丘前一片泥泞,本来洁白的落雪已经被踩成了的沼泽,荒驼望月像划过黑海的小舟,光滑的皮毛上没有沾染一滴泥水。莲座上的巨梅仙由躺握变成了端坐,微阖着双眼,面朝着白虎丘后那座雄伟的大煜帝都。 秋白夜扔掉了断手,紧走几步护住了昏迷不醒的四位少年,常凤菊则是站在一旁,脚下大地晃动如地龙翻身。 “哦?居然是坤域,不愧是坤之门的后人!”巨梅仙没有回头,只是淡淡的说着,“那么,乾之阙的乾域是不是也传了下来?” 秋白夜长叹一声,“乾之阙传承断绝,现在已经无人可开乾域了,长容倒是天资卓绝,从残篇中悟出了清明阙”。 “可是,他们就要死了!”仿佛看不到秋白夜望着少年们悲痛的眼神,巨梅仙继续冷漠的说道,“这就是我留你二人性命的缘由,用你二人的修为救这四个不错的少年!可是你居然没有开乾域?既然救不了他们,那么你二人还有何用?” “你……”常凤菊像被卡住脖子的鸭子,脸色红胀,羞愤至极,“你……你……”一会之后,颓然的低下头,“巨梅仙,你说的对,我二人确实应该救这些孩子!” 秋白夜拍了拍老友的肩膀,“巨梅仙,我虽然没开乾域,但是毕竟有超一品的武道修为。长容是我的弟子,他能编出清明阙,一方面是天资不俗,另一方面也是我多年研究乾之阙的开域之法,终究摸索出了一些门道,所以……”秋白夜此时毫无惧意的望着巨梅仙,“拼死开乾域,我还能做到。” 巨梅仙不再搭话,望月的脚步加快向翼阳城内走去。 看着巨梅仙的身影过了白虎丘,望着荒驼的步伐变成了狂奔,想着那老妪答应自己的事情,秋白夜和常凤菊相视欣慰一笑,终于不再担心。 “老菊花,我们开始吧!” “老夜壶,看谁的手快!” 说话间,一股比五行四象阵更为宏大的元气波动,以白虎丘为中心,瞬间扫过方圆十里。 端坐在莲座上的巨梅仙又听到了那个讨厌的声音,“这乾域和坤域组成的‘乾坤狱’比‘五行四象阵’厉害多了,如果这两个老鬼一开始就拼死阻拦你,你是不是真得灰溜溜的回大漠了?” “此二人,坤域沉而不厚,乾域浊而不清,拼出来的‘乾坤狱’漏洞百出,虽然可以锁住磅礴的天地元气,但是能拦得住我的一朵梅花和一根红线?孟小花,这点眼力你还是有的,现在是在试探什么?” 孟小花尴尬一笑,随即正容说道,“巨梅仙,你与书院重诺在前,不得在帝都多做杀孽,今天是要违誓?” 巨梅仙沉默许久,终于答道,“入城之后,只要她无惊、无惧、无恙,我就不再多杀一人!”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孟小花的声音渐渐不可闻。他不再一心关注巨梅仙,也分出一道心神到了白山丘外,旁观着暌违几百年的“乾坤狱”。 超品武夫一入“熹微”即可开神域,神域五花八门,“剑域”、“刀域”、“光域”、“水域”、“骨域”,各有神妙。大煜武帝一朝,铁骑马踏江湖,曾把武道圣者的神域分为上、中、下三品,所以同为武道小神仙,开域不同,战力自然不同。 乾之阙和坤之门曾经是大煜的两座武道高峰,功法传承,独成一脉,门内的武道小神仙开出的神域分别被称为“乾域”和“坤域”。“乾域”和“坤域”单独开来,已然是极为难得的上品神域,不过却仍在熹微的层次。但是两域合一,便构成了一座隔绝天地元气,吸收人体精气的神域大阵,据说曾将一位大意的陆地神仙误入此阵,竟然被吸成了人干,世人因此称之为“乾坤狱”。 “也难怪当初武帝禁武时期,先要拿你们开刀,毕竟这座神威大狱,让白氏一族寝食难安,要知道武帝才不过是个武道小神仙。”孟小花感受着白虎丘外骤然风起云涌的天地元气,不无感慨的想着。 突然,孟小花眉头一皱,在他的感知中,白虎丘外的天地元气突然一空,就像一钵米饭,被人在中心硬生生挖走一大勺,这种突兀让感知超然的孟小花十分难受。此时天地元气的突然消失,跟荒驼望月的吸食还不一样,荒驼吸食天地元气,虽然也是霸道,却有迹可循,但“乾坤狱”就像将天地元气无声无息的消融了一般。 孟小花也有些骇然了,“乾坤狱”就像一个直径百米的圆球,球内的土壤、草木、雪水、花瓣都突兀的消失了,只有三名少年和一位少女平躺在虚空之中,并且毫发无伤。 秋白夜和常凤菊此时容貌大变,特别是秋白夜,他脸上的皮肤像干枯的树叶。 “老夜壶,还行吗?” “行,咳咳”随着秋白夜的两声咳嗽,他的皮肤如枯叶般破碎。 看着老友即将灰飞烟灭,常凤菊有些伤感,但是更多的是重现“乾坤狱”的欣然。 孟小花轻叹一声,随即神色一肃,他感知到在乾坤狱内,刚才一丝也无的天地元气,正在慢慢的在四名少年少女的体内复苏。四人体内像是有一孔泉眼,天地元气汩汩的涌出,汇成小溪,慢慢的滋润着干枯的血脉,补充着枯竭的精气。 “先是以乾坤狱抽取天地元气,然后倒转神域,将元气注入四象少年体内,真是精彩啊!巨家老二,你开始就是这么打算的?”最后一句孟小花的声音又出现在巨梅仙耳边,巨梅仙则是懒得搭理。 白小刀四人受伤的体魄和枯竭的精气已经被充盈且温柔的天地元气修复如初,只有伤损的神识还是无法复原,特别是白小刀最后挥出的那一刀,对其神识的损害太大。 此时秋白夜已经无法动弹,只是希冀的看着老友,常凤菊知道老友在等待什么,他俯身扶起秋白夜,两人不约而同的向着翼阳城看了一眼,仿佛看到了城毁国灭的滔滔烈火,随后微笑着走进了“乾坤狱”。 随之,两人的身体开始被分解,血肉和修为变成了精纯的天地元气,再次出现到四象少年体内,两人熹微之境的庞大神识,则是慢慢注入四象少年的识海,将四人脆弱的神识包裹住,开始慢慢的温养。 随着两人被乾坤狱碾磨吸收,神域也渐渐消失。 四象少年静静躺在地面的大坑里,四周围着一圈影卫。为首的影卫身材高大,他左手提着一把断弦的黄龙翅长弓,右手则提着那名射雕手小将的头颅,小将双目怒睁,可能临死也没想到最后在战场上被影卫偷袭而死。 影卫头领将断弓和头颅扔到一边,走下大坑,抱起朱影,另有三名影卫抱起另外三名少年。一群人向着翼阳城外急掠而去。 感知着那群影卫的离去,孟小花有些默然,不知道这群人的离去会在日后带来何种结果。不过,眼前需要应付的还是巨梅仙吧!想到这里不禁有些头疼,要是巨梅仙进来书院,孟小花一定虐死他,可惜巨梅仙肯定不会进书院;要是“眼”在书院,巨梅仙只要敢进翼阳城,孟小花也能虐死他,可是“眼”在大煜皇宫。所以白氏一族被虐,活该!想到这,孟小花莫名的有些开心。 他向窗外望去,天色暗了下来,有风从心湖上吹来,打落了窗下的最后一瓣秋菊,孟小花感叹道,还真是新风入夜,折煞秋菊呢!秋天已过,凛冬将至啊! 第四十三章封塔 巨梅仙此时拍了拍莲座对荒驼望月说道,“这一刀已经有了几分白钺的味道,你挨上一记定要重伤!” 望月打着响鼻对巨梅仙的话有些不满,巨梅仙轻轻一笑,“你重伤了倒是没什么,这世上只要还有一寸沙漠,你就不会死,我是怕你受伤了发狂,这几个年轻人可还不能死。” 望月望了望昏倒在地的四名少年,终于没有丝毫睥睨,抬腿向前,特意绕开了那半截刀柄。 白虎丘前一片泥泞,本来洁白的落雪已经被踩成了的沼泽,荒驼望月像划过黑海的小舟,光滑的皮毛上没有沾染一滴泥水。莲座上的巨梅仙由躺握变成了端坐,微阖着双眼,面朝着白虎丘后那座雄伟的大煜帝都。 秋白夜扔掉了断手,紧走几步护住了昏迷不醒的四位少年,常凤菊则是站在一旁,脚下大地晃动如地龙翻身。 “哦?居然是坤域,不愧是坤之门的后人!”巨梅仙没有回头,只是淡淡的说着,“那么,乾之阙的乾域是不是也传了下来?” 秋白夜长叹一声,“乾之阙传承断绝,现在已经无人可开乾域了,长容倒是天资卓绝,从残篇中悟出了清明阙”。 “可是,他们就要死了!”仿佛看不到秋白夜望着少年们悲痛的眼神,巨梅仙继续冷漠的说道,“这就是我留你二人性命的缘由,用你二人的修为救这四个不错的少年!可是你居然没有开乾域?既然救不了他们,那么你二人还有何用?” “你……”常凤菊像被卡住脖子的鸭子,脸色红胀,羞愤至极,“你……你……”一会之后,颓然的低下头,“巨梅仙,你说的对,我二人确实应该救这些孩子!” 秋白夜拍了拍老友的肩膀,“巨梅仙,我虽然没开乾域,但是毕竟有超一品的武道修为。长容是我的弟子,他能编出清明阙,一方面是天资不俗,另一方面也是我多年研究乾之阙的开域之法,终究摸索出了一些门道,所以……”秋白夜此时毫无惧意的望着巨梅仙,“拼死开乾域,我还能做到。” 巨梅仙不再搭话,望月的脚步加快向翼阳城内走去。 看着巨梅仙的身影过了白虎丘,望着荒驼的步伐变成了狂奔,想着那老妪答应自己的事情,秋白夜和常凤菊相视欣慰一笑,终于不再担心。 “老菊花,我们开始吧!” “老夜壶,看谁的手快!” 说话间,一股比五行四象阵更为宏大的元气波动,以白虎丘为中心,瞬间扫过方圆十里。 端坐在莲座上的巨梅仙又听到了那个讨厌的声音,“这乾域和坤域组成的‘乾坤狱’比‘五行四象阵’厉害多了,如果这两个老鬼一开始就拼死阻拦你,你是不是真得灰溜溜的回大漠了?” “此二人,坤域沉而不厚,乾域浊而不清,拼出来的‘乾坤狱’漏洞百出,虽然可以锁住磅礴的天地元气,但是能拦得住我的一朵梅花和一根红线?孟小花,这点眼力你还是有的,现在是在试探什么?” 孟小花尴尬一笑,随即正容说道,“巨梅仙,你与书院重诺在前,不得在帝都多做杀孽,今天是要违誓?” 巨梅仙沉默许久,终于答道,“入城之后,只要她无惊、无惧、无恙,我就不再多杀一人!”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孟小花的声音渐渐不可闻。他不再一心关注巨梅仙,也分出一道心神到了白山丘外,旁观着暌违几百年的“乾坤狱”。 超品武夫一入“熹微”即可开神域,神域五花八门,“剑域”、“刀域”、“光域”、“水域”、“骨域”,各有神妙。大煜武帝一朝,铁骑马踏江湖,曾把武道圣者的神域分为上、中、下三品,所以同为武道小神仙,开域不同,战力自然不同。 乾之阙和坤之门曾经是大煜的两座武道高峰,功法传承,独成一脉,门内的武道小神仙开出的神域分别被称为“乾域”和“坤域”。“乾域”和“坤域”单独开来,已然是极为难得的上品神域,不过却仍在熹微的层次。但是两域合一,便构成了一座隔绝天地元气,吸收人体精气的神域大阵,据说曾将一位大意的陆地神仙误入此阵,竟然被吸成了人干,世人因此称之为“乾坤狱”。 “也难怪当初武帝禁武时期,先要拿你们开刀,毕竟这座神威大狱,让白氏一族寝食难安,要知道武帝才不过是个武道小神仙。”孟小花感受着白虎丘外骤然风起云涌的天地元气,不无感慨的想着。 突然,孟小花眉头一皱,在他的感知中,白虎丘外的天地元气突然一空,就像一钵米饭,被人在中心硬生生挖走一大勺,这种突兀让感知超然的孟小花十分难受。此时天地元气的突然消失,跟荒驼望月的吸食还不一样,荒驼吸食天地元气,虽然也是霸道,却有迹可循,但“乾坤狱”就像将天地元气无声无息的消融了一般。 孟小花也有些骇然了,“乾坤狱”就像一个直径百米的圆球,球内的土壤、草木、雪水、花瓣都突兀的消失了,只有三名少年和一位少女平躺在虚空之中,并且毫发无伤。 秋白夜和常凤菊此时容貌大变,特别是秋白夜,他脸上的皮肤像干枯的树叶。 “老夜壶,还行吗?” “行,咳咳”随着秋白夜的两声咳嗽,他的皮肤如枯叶般破碎。 看着老友即将灰飞烟灭,常凤菊有些伤感,但是更多的是重现“乾坤狱”的欣然。 孟小花轻叹一声,随即神色一肃,他感知到在乾坤狱内,刚才一丝也无的天地元气,正在慢慢的在四名少年少女的体内复苏。四人体内像是有一孔泉眼,天地元气汩汩的涌出,汇成小溪,慢慢的滋润着干枯的血脉,补充着枯竭的精气。 “先是以乾坤狱抽取天地元气,然后倒转神域,将元气注入四象少年体内,真是精彩啊!巨家老二,你开始就是这么打算的?”最后一句孟小花的声音又出现在巨梅仙耳边,巨梅仙则是懒得搭理。 白小刀四人受伤的体魄和枯竭的精气已经被充盈且温柔的天地元气修复如初,只有伤损的神识还是无法复原,特别是白小刀最后挥出的那一刀,对其神识的损害太大。 此时秋白夜已经无法动弹,只是希冀的看着老友,常凤菊知道老友在等待什么,他俯身扶起秋白夜,两人不约而同的向着翼阳城看了一眼,仿佛看到了城毁国灭的滔滔烈火,随后微笑着走进了“乾坤狱”。 随之,两人的身体开始被分解,血肉和修为变成了精纯的天地元气,再次出现到四象少年体内,两人熹微之境的庞大神识,则是慢慢注入四象少年的识海,将四人脆弱的神识包裹住,开始慢慢的温养。 随着两人被乾坤狱碾磨吸收,神域也渐渐消失。 四象少年静静躺在地面的大坑里,四周围着一圈影卫。为首的影卫身材高大,他左手提着一把断弦的黄龙翅长弓,右手则提着那名射雕手小将的头颅,小将双目怒睁,可能临死也没想到最后在战场上被影卫偷袭而死。 影卫头领将断弓和头颅扔到一边,走下大坑,抱起朱影,另有三名影卫抱起另外三名少年。一群人向着翼阳城外急掠而去。 感知着那群影卫的离去,孟小花有些默然,不知道这群人的离去会在日后带来何种结果。不过,眼前需要应付的还是巨梅仙吧!想到这里不禁有些头疼,要是巨梅仙进来书院,孟小花一定虐死他,可惜巨梅仙肯定不会进书院;要是“眼”在书院,巨梅仙只要敢进翼阳城,孟小花也能虐死他,可是“眼”在大煜皇宫。所以白氏一族被虐,活该!想到这,孟小花莫名的有些开心。 他向窗外望去,天色暗了下来,有风从心湖上吹来,打落了窗下的最后一瓣秋菊,孟小花感叹道,还真是新风入夜,折煞秋菊呢!秋天已过,凛冬将至啊! 第四十四章破门 石板街上铺着一层白雪,荒驼的巨掌砸在上面,震的落雪再次飞起。 平时繁华喧闹的太平大街,此时空无一人,少了小贩嘹亮的叫卖,没了豪客醉酒的喧闹,缺了花魁倚栏的招摇,整个翼阳城仿佛一下子失去了灵魂,只剩下冷冰的灰墙和坚硬的瓦楞。 这官府刻意搞出来的清场,倒也符合巨梅仙的心意,此时的巨梅仙虽然杀意满盈,可是却没有了几十年前的癫狂,诺言在身,伊人在前,巨梅仙现在只想立刻破开那道宫门,看看她有无安恙。 想到此,巨梅仙踢了踢座下的荒驼,叱道:“再快!” 望月嘶吼一声,胸前的月牙又变得灼热起来,一道白色的火焰从胸口燃起,快速燃遍全身,火焰过后,金黄的皮毛消失不见,露出泛着金属光泽的肌肉。没了皮毛的束缚,望月看着不再那么庞大,但却显出力量的美感。眼眸里红光一闪,望月如离弦的金箭,朝着太平大街的尽头,奔袭而去。 翼阳城四四方方,被太平和如意两条大街分成四个坊,中央则是有一座叫作白帝的皇城。 皇城之内蔷薇宫,所有的宫女内侍都大气不敢出一口,平时性情寡淡的帝后,今天出奇的大发雷霆。 蔷薇帝后看着跪在堂下的两个贴身侍女,强行压制住心中的燥意,“今日是你二人当值,我只问有何人曾入我寝宫。” “并无可疑之人啊”年龄较小的侍女没甚心机,朗声答道,“今天娘娘晨起用过早膳,就去了东院的佛堂,之后”小侍女好像想到了什么,“对了,陛下身边的郭常侍曾来给娘娘请安,送来陛下赐的玉露膏,恰巧娘娘不在,他放下礼盒,说了几句闲话就走了,难道是趁我跟岚姐扫撒的时候……” 小侍女还要说,旁边年龄较大的侍女云岚赶紧扯了扯她的衣袖,小侍女识趣的闭上了嘴巴。 “郭常侍?陛下?”蔷薇帝后沉吟着 这时,宫外紧步走来个老嬷嬷,近身行礼后说道,“娘娘,陛下请娘娘移架东暖阁!” 帝后按下心事,问道“有何事?” 老嬷嬷低头“奴才不知!” 帝后无奈,只好带着惊疑和猜测摆驾出宫。 帝后的銮驾到了东暖阁的门口,巨梅仙的荒驼也到了白帝城的正门。 只见,一轮白月挂在城门的角楼上,给起伏的朵墙罩上了清冷的光晕。 在这种圆月高挂之时,是荒驼望月最舒服的时间。充盈的月力流转在荒驼体内,它仿佛回到了自己诞生的那片大漠。 “冲过去!”随着巨梅仙的轻叱,荒驼身上又燃起了火焰,金黄色的皮毛重新覆盖全身,而且比之前更茂盛、更坚韧,长毛编结在一起,就是一身强悍的装甲。 望月速度不减,直奔城门而去,比荒驼更快的是巨梅仙的梅花,只见几千朵梅花已经贴在城门之上,一朵一朵的亮起,随着梅花的闪烁,城门开始出现裂纹。 “这白帝城的神纹还是这样老旧,书院天工府的神纹体系都已经更新到第三代,这白帝城的护城神纹还是第一代,被巨疯子轻易破门,活该!”心岛上的孟小花嘟囔了一句 这边孟小花话音刚落,荒驼巨大的身躯已经撞到了城门之上,一阵钟鸣似的破门之声响彻宫城。 各宫各殿的主子下人都被这巨大的响声从睡梦中惊醒,可却没有人吵闹着出门查看,早在午时大煜的皇帝陛下已经通令各宫,今夜不管有何响动,都不可理会! 入了宫门的荒驼,开始慢慢踱着步,座上的巨梅仙闭上了眼睛,一股庞大的神识像篦子一样犁过皇城,终于他看到了月色下的红衣。座下荒驼与他心意相通,转身向后宫奔去。 “嗯?”皇城正中心的地下宫殿,白钺持枪而立,对巨梅仙直奔东暖阁有些困惑!他神识差巨梅仙一个档次,当他感知到东暖阁里帝尊和帝后的身影时,不禁悚然一惊,这三人若同时见面? 那凭生善妒的帝尊,这一世癫狂的巨梅仙!白钺回头看了一眼地下宫殿的青铜祭台,终于一晃离开。 熙裕帝今夜脸沉似水,五百大戟士、五百射雕手、五百千牛卫居然挡不住江湖莽夫的脚步,哪怕片刻! “陛下,秋白夜和常凤菊带走的五百影卫,音讯全无,按理说,不该……”仅剩的黑袍老者声音仍然平静。 “够了!”熙裕帝感觉又是一记响亮的耳光,“秋白夜和常凤菊确实已死?” 黑袍老者沉吟片刻,“魂牌已碎,百死无生!” “好”熙裕帝仿佛顺了口气,“风无缺,今日起,影卫四营八处,由你一人执掌!退下吧!” “谢陛下!”黑袍老者转身而没,嘴角带着似有似无的讥诮。 黑袍老者刚退下,近身的郭常侍就赶紧跑过来请了个安,禀告道:“陛下,娘娘已经在冬暖阁外等候多时了!” “为何早不禀告?”熙裕帝稍有惊诧,红黎从不会主动来找他,为何今日,“难道?” “轰”冬暖阁前的亭楼被一个雄壮的身影撞得粉碎,尘土飞扬中红莲显现。 正准备进入冬暖阁的帝后回过头来,诧异地问了句“你怎么来了?” 同时一声怒吼从冬暖阁中传出,“你居然敢来此!” 巨梅仙并不理会第二个声音,只是对着帝后说,“我来看看你,看完我就走!” “走?这是朕的寝宫,朕不许,谁都不能走!”熙裕帝挑起了冬暖阁的门帘,露出了铁青色的面庞。 “哦?那我就要问一下大煜皇帝,苦竹山上的两颗灭魂钉从何而来?”巨梅仙平静的问着,周身的红丝却若隐诺现,旋转的红丝突然伸出一根,向着熙裕帝的咽喉飞去。 “不要!”帝后轻呼一声,紧走一步将帝尊挡在身后,飞舞的红丝顿了一顿,熙裕帝脸上柔和了一些,手中的玉佩也松了松。 就在这时,一抹寒光疾驰而来,轻易就破开红丝,钉在了巨梅仙座前的红纱帐上,赫然是一把丈余的铁枪!枪身、枪头浑然一体,花纹繁复近乎饰品,黑紫煞气往复萦绕。 巨梅仙抬手敲了一下快到面前的枪尖,长枪悲鸣一声,弹飞而出,被一只有力的大手握住。 长枪点地,身躯拔直,赶到冬暖阁前的白钺,面对这天下武道第二人,眯起来了眼睛。 “冷盐枪,万骑郞”,巨梅仙探出头来,美艳的脸上带着一种痴武者的炙热。 看到这张与帝后极为神似的脸,熙裕帝和白钺都一怔,随后前者哈哈大笑,后者心中微寒。 “巨梅仙”,白钺语气像朋友叙旧,“你不该来这里!” “哦?”,巨梅仙回到纱帐中坐定,“我来只是问问大煜皇帝,苦竹山上钉死老和尚的灭魂钉是不是他的”,说到这巨梅仙轻笑一声,带着戏谑,“看来不是!再者,找个借口再看看红黎,毕竟今后我将永居瀚海,不再出世!” 冷静如白钺此时也不禁一怔,巨梅仙这段话中蕴含的信息太多,红莲寺不二老僧已然圆寂?灭魂钉居然流失在外?帝尊可能被人蒙蔽?巨梅仙要彻底出世? “不过”巨梅仙话音又起,“走之前,我会给红黎再酿一壶妃子笑,还有接一击“冷盐似雪”!” “好”白钺也被激起了武者意气 “白钺,吾知你有束缚,就算与我一战,也未必出全力,那岂会尽兴!”巨梅仙嘴角又扯出了癫狂,“罢了!你若不能伤我,我就杀了皇帝,毁了皇城,带走红黎!这样如何?呵呵呵呵” 巨梅仙的笑声中冷盐枪争鸣不止。 第四十五章冷盐 冷盐枪够长却有些纤细,握在身形堪称雄伟的白钺手中,倒像是根一丈多长的铁针,但随着白钺握枪的手越来越紧,萦绕枪身的黑色煞气变得越来越浓,最后仿若实质,纤细的冷盐枪变得漆黑厚重,枪尖的煞气飘飘散散,像一杆乌云漫卷的旌幡。 “陛下,请先与娘娘先暂避东暖阁!”白钺的声音带着金戈之气 熙裕帝脸色阴郁,倒是红黎帝后轻轻握住帝尊的手背,又目光复杂的望了眼已隐入红纱的巨梅仙,终是转身入了东暖阁。 此时,东暖阁外只有巨梅仙和白钺两人,天下武道第二和第五,一个是神识冠绝天下,一个是体魄犹在佛门大金刚之上,如果让江湖人知道此时此战,就算此地是大煜朝的宫城禁地,也定有人为了一睹陆地神仙的风采,来闯上一闯! 红黎帝后挽着熙裕帝进了东暖阁后,巨梅仙就开始不发一言,但是刚才还乱风飘舞的红纱帐突然静止不动,座下的荒驼也低头敛气收起了声响。 白钺洒脱一笑,“真是小家子气!”敢这么说巨梅仙,还能够接下巨梅仙怒火的,天下也没有几人了。 纵横沙场的万骑郞也不再啰嗦,握住冷盐枪的手指开始有节奏的敲击枪杆,枪尖上飘扬的旌幡就真的化成了漫卷的乌云,黑影罩住了巨梅仙和荒驼,悄无声息的下起了白色的雪! 这雪极细,像洒下的盐!细碎的雪花落在荒驼身上,立刻变成了一股股天地元气钻入巨兽体内,望月先是一喜,它天生喜食天地元气,这碎雪简直就是上好的口料啊! 可下一刻,望月就发现,钻入体内的一粒一粒的细雪不但无法融入血肉,反而快速的吸收起自己体内的元气! 它胸前月牙印记一亮,心脏跳动速度加快了一倍,强大的吸力通过血管传至全身,终于抵住了细雪的吞噬。但是随着雪越下越大,钻入体内的雪粒越来越多,那股吞噬的力量逐渐无法抵抗。甚至有些雪粒渗入了血管,正向着心脏方向游去,望月惊恐了! “蠢东西,白钺的元气也敢吞食?天下第一体魄里致密至极的元气也是你消化了的?”许久的压抑后,巨梅仙终于开口,他一撩纱帐,从里面探出身子,飘身下了荒驼,然后轻轻一掌将荒驼拍出五丈远。虽然撞毁了一座凉亭,也倒让荒驼脱离了乌云的覆盖,重新洒在身上的月光,让荒驼终于有了好转的迹象。 白钺看到了巨梅仙的全身,脸色更加怪异,眼前的巨梅仙和三十年前没有一丝相同,曾经的巨梅仙是位来自西北的汉子,大漠的风沙把他的脸庞磨砺的粗糙硬朗,虽然模样俊俏,但是也没有一丝阴柔之气,可如今却完完全全是个女子,除了身高和神态,与红黎帝后几乎毫无差别的女子! 巨梅仙站定后,抬手间一朵朵梅花凭空出现,迎上每一粒雪花,白钺的碎雪是落下来,巨梅仙的梅花是飘上去。 白钺神识差了巨梅仙一截,无法精确的操控每一粒碎雪,只能在十丈范围内让其随意飘洒,而巨梅仙神识已臻洞烛,每一朵梅花都能灵巧的飞舞,比碎雪多了许多灵动。 但是白钺有天下第一的体魄,体内的元气的数量和密度都难以想象,每一粒雪花都是一颗元气精华,就算荒驼这样天生吞噬元气的异兽都能以消化,可见蕴含的能量之大。相遇的雪花和梅花,一起消融,白钺的元气和巨梅仙的神识同时湮灭。 巨梅仙眉头一皱,能够消解神识的元气,他还从来没有见过,就算白钺体内的元气已经致密若实质,也不可能有湮灭神识的可能,就像士兵不可能指挥将军,这是等级的压制! 仿佛是感觉到巨梅仙这天下第二人的疑惑,“看来你是没有听过书院小夫子的神法之讲了,元气确实无法抵消神识,但是我却可以堵住你观看烛火的那个洞!” 巨梅仙也听过传言,书院孟一苇以凡人之躯体讲授武道圣法,一直觉得是黄口小儿夸夸其谈,就算今日见了真人,看上去确实比其他年轻人沉稳淡然许多,但也未见什么特殊之处,没想到却深知洞烛之妙。 “他将这等神妙当众宣讲,就不怕武道神仙的忌恨吗?”巨梅仙问道 “呵”白钺轻笑一声,“那里可是书院啊!” 说完这句话,白钺突然就有些乏味了! 是啊!那里是书院,就算在场两人自信在个人武力上,书院中几乎无人能与自身比肩,但是书院令人忌惮的永远不是个人勇武!况且“天地人神鬼”五府中到底有多少针对武道圣者的利器?灭魂钉只是其中较为狠辣的一种罢了,天下武者就已然讳莫如深! “小夫子所讲也只有境界到了才能听懂,而且每人领悟不同!”白钺戾气渐消,平静讲道。 “那又如何?”不同于白钺平复的战意,巨梅仙竟然更有了一丝兴奋,“我神识桎梏于洞烛之境多年,未有机会全力一搏,今日似乎可以如愿了!” 话音未落,十一朵巨大的透明梅花已在空中隐现,这些琉璃般的梅花是巨梅仙攫取的神识精华,每一朵梅花中都蕴含着一位武道小神仙的全部神魂! 这时在十一朵透明梅花的中央,又出现了一朵鲜艳的血色梅花,像一团跳动的火焰,刺的白钺双眼微痛!血色梅花的五个花瓣已经张开了一瓣,隐约可见三根金黄的花蕊蜷曲其中。 “半步天人?”白钺有些不确定,那朵血色梅花当是巨梅仙的神魂具象,等到五片花瓣全部绽放的时候,巨梅仙就真是仙人了吧! 天空中的十一朵梅花,开始向中间的血色红梅移动,离血梅越近,透明梅花的影子越淡,最后十一朵梅花完全融入到血梅之中,而血梅剩余未开的花瓣正在一瓣一瓣地绽放! “咯吱,咯吱”整座皇城像是被压迫身躯的巨人,周身骨节在巨大的压力下摩擦作响,这是地砖、城墙、楼阁中隐含的神纹在磅礴的神识压迫下,自然启动了! 东暖阁内,熙裕帝紧紧攥着手中发烫的玉佩,脸色终于露出一丝惊恐,就算刚才巨梅仙的红丝即将穿透他的头颅,他也是愤怒,愤怒于区区江湖武夫对于帝王的僭越,但从未有过半丝害怕,因为他手中握着的玉佩不但可以指挥整座皇朝的神纹系统,而且能够短时间内控制大煜的“眼”,而只要控制了“眼”,翼阳城内无人可杀他,巨梅仙不行,白河愁也不行,可如今玉佩上已经出现了细密的裂纹! 东暖阁外,乌云和碎雪已经被庞大的梅花撑的支离破碎,重回纤细的冷艳枪在近乎粘稠的神识包围中,躁动的颤动着! 巨梅仙的癫狂世人皆知,此时以损耗神志的代价冲击天人光咫之境。假如按照小夫子的比喻来说,此时巨梅仙正在将观察烛火的那个小洞慢慢扩大,而且是极为蛮横的撑大,他将自己难以想象的庞大神识硬生生挤过小洞,哪怕灵魂被拉扯撕裂!无论成功与否,更加癫狂甚至疯狂的巨梅仙,定会将这小小的东暖阁夷为平地! 想到这,白钺利落地卸了胸甲,如千百次的站场冲锋一样,冷盐枪先横摆后前刺,同时脚步开始加速! 一人一枪,人如山岳,枪似梨针,穿过了梅花雨,挑断了红丝障,径直指向巨梅仙眉间。 距离还有不到两尺,巨梅仙抬手,食指和中指恰好夹住枪尖。 “论体魄,你不如我!”白钺大喝一声,随后枪尖快速旋转,弹开了巨梅仙的手指,以更快的速度向前。 “体魄我不如你,神识你却差我许多”,巨梅仙没有再去阻拦,而是叹息一声,仿佛有些不甘!这时他头顶的血梅也停止了开放,五片花瓣仅打开了三片,但是一股更磅礴的神识威压散发开来,城墙上的一些神纹节点已经开始崩溃。 半开的梅花急速变小,然后凭空消失,再次出现已经挡在了巨梅仙眼前,而此时枪尖刚好抵达,正刺中梅花绽开的一片花瓣上! “叮”像是银勺敲击琉璃盏的声音,但是破碎的不是琉璃般的梅花,反而是冷艳枪弯成了可怕的弧度,纤细的枪身仿佛快要断裂。 白钺雄壮的身躯停了下来,同时双眼微阖,在闭眼的一刹那狰狞的血色角戈在他头顶升起,虽然没有白少咸那样如山峦涌动,但却锋利如长矛。白钺压抑住心中的厌恶,左手握住角戈,居然用力将其齐根掰断,然后把它贴在冷盐枪的枪身上!折断的角戈重现化作了腥红的血气,与冷艳枪合为一体! 这些动作完成在刹那间,巨梅仙终于在冷艳枪上感受到了压力! 白钺脚步微撤,让冷盐伸直枪身,然后再向前刺去。 还是击中了那片绽开的梅花瓣,但是却没有再被抵住,而是将其刺穿,枪尖已经碰到了花蕊! 一条细小的血丝在巨梅仙眼角流下,在他如红黎帝后般的脸庞上划过。白皙和鲜血搭配出妖冶的美感,但是巨梅仙的嘴里却发出了癫狂的大笑。 “白钺,没想到白氏一族的疯血居然被你传承了下来!”巨梅仙停止了大笑,脸色顷刻间冰冷,“可我最讨厌白氏之人,当年的交情也终抵不过我心中的恶感了啊!” 话音落,那片被冷盐枪洞穿的花瓣突然碎成了粉末,随后一股被极致压缩的神识被释放了出来,一股神识风暴开始肆虐整皇城! 首当其冲的白钺被这股威压推着后退十几步,长枪拄地,喷出一口鲜血。 东暖阁里的帝尊和帝后都是凡人,如果被这股暴虐的神识扫中定然泯灭神志,但是不知是巨梅仙有意,神识风暴绕过了红黎帝后,全部向熙裕帝卷去,熙裕帝手中的玉佩闪了一下,神识风暴被居然被阻隔了下来,但是玉佩也在熙裕帝的惊呼声中破碎。 而这一切都被柱子暗处的一双眼睛注视着,当他看到破碎的玉佩,终于无声的笑了! 第四十六章你是我的眼 白帝城的城墙像呼吸一样,一收一胀,墙面上金色的神纹闪现,许多节点已经暗淡无光,仿佛下一刻可能就会断裂。 “真是麻烦啊!”宫墙下站着个高高的身影,月光下乱糟糟的头发,不正是太清夜宴上的那个老乐师。 只见老乐师拿个钟锤,在城墙这里敲一下,那里敲一下,宫墙上的神纹就不仅稳固下来,而且更加繁复密匝,甚至连被巨梅仙撞破的宫门处,也有神纹从虚空中产生,好像要编制出一堵金晃晃的门板。 老乐师一边敲敲打打,一边嘀嘀咕咕道,“就算你孟小花的眼睛再长,也不能再看不到这里了吧!老李我重修的神纹,已经凌驾你书院体系之上了!” 心岛上抽着水烟的孟小花一阵咳嗽,虽然之前他的神识也无法进入白帝城,可起码能感应皇城的存在,而现在识海中翼阳城的中心地带,只有一片漆黑! 老乐师看似慢慢悠悠,其实并不慢,这片城墙已经是最后未完成的工作了,不,还有皇城内那本该最先修护的东暖阁! 老乐师有些烦躁,烦躁于自己居然答应了她的请求,在加强宫城内的神纹时,偏偏将城墙放在最后,而且遗漏了大煜皇帝的书房! 烦躁于都过了四十年,她的执念不但不减,反而更强! 烦躁于不要因为自己要还债,就赔上了大煜的皇帝啊! 神识风暴在宫墙内肆虐着,但是乖乖呆在室内的人都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顶多头昏眼花,甚者晕厥昏迷,被老乐师修复过得神纹让每一座宫殿、楼阁、假山,甚至是湖水、草木都有了吸收神识的功效,神识风暴被一层层削弱,最终归于平静! “唉,巨梅仙这厮,居然摸到了天人之境的门槛!”老乐师敲下最后一锤,绵延几十里的宫墙上整体发出淡淡荧光,荧光中金色的神纹如叶脉般延伸生长,一处处神纹节点发出明亮的光彩,恰似一路璀璨的星河! 仿佛干了一件很平常的事,老乐师继续嘀嘀咕咕着,“仅仅碎了一片梅花,爆发出来的神识,就将我修复过的神纹胀的满满的,如果再碎一片,整座皇城不被你夷为平地!看来我要赶紧做下一步工作!唉,烦躁啊!片刻不得清闲!”搔着头,像个苦恼至极的孩童,老乐师穿过宫门那纵横交错的神纹,身后的城墙随之恢复平淡。 走在今夜格外空旷的宫城内,老乐师身影也有些落寞,四十年了,大夫子的坟头草青了一季黄了一季,明眸善睐的少女也变成了阴郁深沉的老妪,唯有这这白帝城,纵然在全新神纹的加持下终于固若金汤,可是八百年的风雨让这四十载的人和事,仿佛都有些微不足道了! 年纪大了,就是容易陷入回忆,老乐师低头独行着,幸好没有人比他更熟悉这皇城布局。走过幢幢巍峨的大殿,穿越条条回肠的廊阁,老乐师在一处低矮的假山旁停下了脚步,这处景观毫不起眼,而且因为离晚晴湖不远,水汽滋溺下,假山上长满了滑腻腻的青苔。 老乐师收了收宽大的袍袖,将钟锤夹在腋下,抬着脚,从假山侧面一座黑咕隆咚的小门钻了进去,进洞之后便是一段下行的台阶,随着地势越来越低,空间却越来越开阔,最后一座青铜打造的祭台出现在老乐师眼前。 “唉!真的被她拿走了!”祭台上空无一物,凹进去的卡槽里积聚着尚未凝固的鲜血。 巨梅仙一片破碎的本命梅花,释放出磅礴的神识,就算最终被全新的神纹过滤吸收,可还是产生了短时间的神识乱流,这个期间内,连老乐师都无法通过神纹感知到皇城内的任何事情,真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啊! 为了故人的执念感叹许久,老乐师终于想起自己来这里要做的正事,他将自己腋下的钟锤拿下来,一步迈上祭台,将钟锤直立着插入空空的卡槽之中,祭台顿时亮起和刚才城墙一样的莹白光晕。 “这才合适嘛!也才是一体的!那个东西本来就不属于皇城,硬是搭配在一起,除了恶心书院,真没有别作用了!”老乐师看着莹白祭台上开始浮现的金色纹路,有些欣喜的嘀嘀咕咕,“丢了也好,丢了也好,物归原主,主归原位,从此这白帝城才真的是固若金汤了!” 干完正事,老乐师出了地宫,正要拍打衣摆的青苔,突然心头一跳,抬头看去,只见皇城东部的天空,一朵硕大的血色梅花正在重新凝聚,老乐师暗骂一声,一闪消失。 东暖阁外,白钺雄壮的身躯依然挺拔如山,但冷艳枪尖却断了半截,他看着对面的巨梅仙,心中着实有些钦佩!这是一个痴人,痴于情,痴于武,万事如一,终于本心,或许这等人物才真能窥视天人之境吧! 可纵使天人又如何,我乃青羊角卫,煌煌大煜的守城之将! 白钺放下冷盐枪,重新披甲,同时翼阳城北郊军营,卧不卸甲的青羊角卫齐齐睁开了眼睛,“现在开始,和你交手的不再是武夫白钺,而是大煜万骑郞!” 巨梅仙抬头看着自己的本命血梅,虽然那片破碎的花瓣只有淡淡的虚影,但是整朵梅花却更显圆润,掠夺自他人的神魂总有些糟粕,借一爆之力将其散去,剩下的才是真正的精华,此时才算名副其实的半步天人了! “都停了吧!”在白钺披甲成将,巨梅仙半步天人之时,老乐师不知道何时出现在场内,巨梅仙看着老乐师脚下陡然一现的神纹波动,眉头紧皱起来。 “你们二人都没有真正厮杀的意图,打下去有什么意思,就这样收手吧!”老乐师摆摆手,“白钺回北郊去安抚你的青羊角卫,陵落重铠一旦发动,动静可不小,别吓到翼阳城里的百姓,至于你” 老乐师望着巨梅仙头顶上晶莹剔透的血梅,心里着实感叹了一下,随后厉声道,“至于你巨梅仙,天人之路都走了一小步,不容易啊,老朽可不想拼着毁了白帝城的风险,镇压你!” “哦?”巨梅仙挑眉,眼神中又有些许癫狂之意。 这时帝后的声音突然从东暖阁内传来“巨兄,我很好,酒也很好喝,虽然找不到了,可红黎也算喝了一杯,你走吧,回瀚海城!” 巨梅仙默然无言,招手唤来已经恢复正常的荒驼,飞身上了红莲座,然后一瓶新酒轻轻抛出,稳稳落在的东暖阁门口,“最后一瓶妃子笑也留给你吧!” 荒驼转身向外面走去,天空中血梅慢慢变淡,等最后一丝威压收敛,清冷的月光终于又照在东暖阁外的石砖上。 荒驼走的不快,巨梅仙的声音传来,“白钺,今生若还相见,定折你青羊角!李长姚,你给这皇城重新炼制的神纹确实不俗,不愧是书院上代的天工府主!白景炆,你贵为大煜帝尊,却要女人护着,可笑可笑!” 说完荒驼脚步加快,金色的身影消失在渐暗的月色中。 白钺也离开了,离开之前从老乐师处得知那件东西已被人取走,不知为何竟是舒了一口气,他向东暖阁和老乐师微微拱手,提枪而去。 老乐师请示后进了东暖阁门口,看到坐在椅子上,脸色如常的熙裕帝,心里叹了声“果然如此”! “李师!皇宫内的神纹都已更新完毕?” “回陛下,都已重新布置。”老乐师躬身答道 “我这东暖阁也已布置得当?” “小小一阁,等下老朽片刻就能做好”老乐师身子躬的更低,同时从怀里掏出一枚青铜扳指,递给熙裕帝,说道,“这枚扳指在皇城之内,不输于之前的那块玉佩!” 看到熙裕帝将扳指戴在手上,老乐师起身告退。 这时东暖阁内只有帝尊和帝后,熙裕帝亲手拿过巨梅仙留下的那瓶酒,递给帝后,柔声说道,“朕只要你在身边陪着我!” 帝后微微颔首,看着这个一辈子也未看透的男人,心中又一次发寒。 在熙裕帝的吩咐下,帝后随着女侍回了寝宫。 望着空荡荡的东暖阁,熙裕帝突然对着虚空吩咐道,“清理影卫四营八处,诛风无缺九族!查大内今夜禁军,涉嫌者尽戮,消失者屠三族!查皇族内推波助澜者,移爵位,暂压宗人府!查翼阳城内,近三月可疑江湖人物,纠其宗门,诛其父兄子侄!”熙裕帝顿了一顿,接着说道,“查孟氏门生、书院学子涉及此事者,下诏狱,刑法不论!另外跟他们说,朕急火攻心,惊吓过度,叫一言公和十里侯入宫探视!” 从虚空中传了一句淡淡的“是!” 熙裕帝端起茶润了润喉,看着窗外渐渐西落的月轮,自言自语道,“巨梅仙,你终究是个武夫,而朕是帝王!” 同样在这夜色最为深沉的拂晓,孟一苇终于回到了自家的入微阁,从苦竹山上一路步行归来,不知不觉走了一夜!白虎丘外的残血落梅让孟一苇心寒,江湖武夫的杀意可冲斗牛,帝王的冷酷也能冻彻人心!倒是翼阳城内,一切如常,巨梅仙去了何处?难道直接杀进了白帝城? 孟一苇心中想着事情,突然发现家里似乎有人来过,木雕有被把玩的痕迹,茶水也倒了半杯! 同时一个铁棍就扔在他常坐的那个靠背椅上,黑不溜秋的毫不起眼! 孟一苇感觉有些眼熟,伸手去拿。 在他握住铁棍的一刹那,世界变得不一样了,整座翼阳城变成了一根根综合交错的线条,在他的大脑中编制成一座恢弘的大阵! 这种感觉是如此的通透,孟一苇甚至能看到到太平大街青石板缝隙里爬行的蚂蚁,而且有感觉只要自己神思一动,就能将其碾死,而这种冲动在心中越来越强烈! 孟一苇一惊,松开了握住铁棍的手,一股怅然若失袭来! 拿起茶壶,将冷茶一饮而尽,转身看着恰好发出第一抹亮光的天色,孟一苇自言自语道,“看来今夜的翼阳城,真的发生很多事情啊!”又看了看躺在椅子上的铁棍, “以后,你就是我的眼吧!” 第四十七章大动荡和新竹杖 白帝城的城墙像呼吸一样,一收一胀,墙面上金色的神纹闪现,许多节点已经暗淡无光,仿佛下一刻可能就会断裂。 “真是麻烦啊!”宫墙下站着个高高的身影,月光下乱糟糟的头发,不正是太清夜宴上的那个老乐师。 只见老乐师拿个钟锤,在城墙这里敲一下,那里敲一下,宫墙上的神纹就不仅稳固下来,而且更加繁复密匝,甚至连被巨梅仙撞破的宫门处,也有神纹从虚空中产生,好像要编制出一堵金晃晃的门板。 老乐师一边敲敲打打,一边嘀嘀咕咕道,“就算你孟小花的眼睛再长,也不能再看不到这里了吧!老李我重修的神纹,已经凌驾你书院体系之上了!” 心岛上抽着水烟的孟小花一阵咳嗽,虽然之前他的神识也无法进入白帝城,可起码能感应皇城的存在,而现在识海中翼阳城的中心地带,只有一片漆黑! 老乐师看似慢慢悠悠,其实并不慢,这片城墙已经是最后未完成的工作了,不,还有皇城内那本该最先修护的东暖阁! 老乐师有些烦躁,烦躁于自己居然答应了她的请求,在加强宫城内的神纹时,偏偏将城墙放在最后,而且遗漏了大煜皇帝的书房! 烦躁于都过了四十年,她的执念不但不减,反而更强! 烦躁于不要因为自己要还债,就赔上了大煜的皇帝啊! 神识风暴在宫墙内肆虐着,但是乖乖呆在室内的人都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顶多头昏眼花,甚者晕厥昏迷,被老乐师修复过得神纹让每一座宫殿、楼阁、假山,甚至是湖水、草木都有了吸收神识的功效,神识风暴被一层层削弱,最终归于平静! “唉,巨梅仙这厮,居然摸到了天人之境的门槛!”老乐师敲下最后一锤,绵延几十里的宫墙上整体发出淡淡荧光,荧光中金色的神纹如叶脉般延伸生长,一处处神纹节点发出明亮的光彩,恰似一路璀璨的星河! 仿佛干了一件很平常的事,老乐师继续嘀嘀咕咕着,“仅仅碎了一片梅花,爆发出来的神识,就将我修复过的神纹胀的满满的,如果再碎一片,整座皇城不被你夷为平地!看来我要赶紧做下一步工作!唉,烦躁啊!片刻不得清闲!”搔着头,像个苦恼至极的孩童,老乐师穿过宫门那纵横交错的神纹,身后的城墙随之恢复平淡。 走在今夜格外空旷的宫城内,老乐师身影也有些落寞,四十年了,大夫子的坟头草青了一季黄了一季,明眸善睐的少女也变成了阴郁深沉的老妪,唯有这这白帝城,纵然在全新神纹的加持下终于固若金汤,可是八百年的风雨让这四十载的人和事,仿佛都有些微不足道了! 年纪大了,就是容易陷入回忆,老乐师低头独行着,幸好没有人比他更熟悉这皇城布局。走过幢幢巍峨的大殿,穿越条条回肠的廊阁,老乐师在一处低矮的假山旁停下了脚步,这处景观毫不起眼,而且因为离晚晴湖不远,水汽滋溺下,假山上长满了滑腻腻的青苔。 老乐师收了收宽大的袍袖,将钟锤夹在腋下,抬着脚,从假山侧面一座黑咕隆咚的小门钻了进去,进洞之后便是一段下行的台阶,随着地势越来越低,空间却越来越开阔,最后一座青铜打造的祭台出现在老乐师眼前。 “唉!真的被她拿走了!”祭台上空无一物,凹进去的卡槽里积聚着尚未凝固的鲜血。 巨梅仙一片破碎的本命梅花,释放出磅礴的神识,就算最终被全新的神纹过滤吸收,可还是产生了短时间的神识乱流,这个期间内,连老乐师都无法通过神纹感知到皇城内的任何事情,真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啊! 为了故人的执念感叹许久,老乐师终于想起自己来这里要做的正事,他将自己腋下的钟锤拿下来,一步迈上祭台,将钟锤直立着插入空空的卡槽之中,祭台顿时亮起和刚才城墙一样的莹白光晕。 “这才合适嘛!也才是一体的!那个东西本来就不属于皇城,硬是搭配在一起,除了恶心书院,真没有别作用了!”老乐师看着莹白祭台上开始浮现的金色纹路,有些欣喜的嘀嘀咕咕,“丢了也好,丢了也好,物归原主,主归原位,从此这白帝城才真的是固若金汤了!” 干完正事,老乐师出了地宫,正要拍打衣摆的青苔,突然心头一跳,抬头看去,只见皇城东部的天空,一朵硕大的血色梅花正在重新凝聚,老乐师暗骂一声,一闪消失。 东暖阁外,白钺雄壮的身躯依然挺拔如山,但冷艳枪尖却断了半截,他看着对面的巨梅仙,心中着实有些钦佩!这是一个痴人,痴于情,痴于武,万事如一,终于本心,或许这等人物才真能窥视天人之境吧! 可纵使天人又如何,我乃青羊角卫,煌煌大煜的守城之将! 白钺放下冷盐枪,重新披甲,同时翼阳城北郊军营,卧不卸甲的青羊角卫齐齐睁开了眼睛,“现在开始,和你交手的不再是武夫白钺,而是大煜万骑郞!” 巨梅仙抬头看着自己的本命血梅,虽然那片破碎的花瓣只有淡淡的虚影,但是整朵梅花却更显圆润,掠夺自他人的神魂总有些糟粕,借一爆之力将其散去,剩下的才是真正的精华,此时才算名副其实的半步天人了! “都停了吧!”在白钺披甲成将,巨梅仙半步天人之时,老乐师不知道何时出现在场内,巨梅仙看着老乐师脚下陡然一现的神纹波动,眉头紧皱起来。 “你们二人都没有真正厮杀的意图,打下去有什么意思,就这样收手吧!”老乐师摆摆手,“白钺回北郊去安抚你的青羊角卫,陵落重铠一旦发动,动静可不小,别吓到翼阳城里的百姓,至于你” 老乐师望着巨梅仙头顶上晶莹剔透的血梅,心里着实感叹了一下,随后厉声道,“至于你巨梅仙,天人之路都走了一小步,不容易啊,老朽可不想拼着毁了白帝城的风险,镇压你!” “哦?”巨梅仙挑眉,眼神中又有些许癫狂之意。 这时帝后的声音突然从东暖阁内传来“巨兄,我很好,酒也很好喝,虽然找不到了,可红黎也算喝了一杯,你走吧,回瀚海城!” 巨梅仙默然无言,招手唤来已经恢复正常的荒驼,飞身上了红莲座,然后一瓶新酒轻轻抛出,稳稳落在的东暖阁门口,“最后一瓶妃子笑也留给你吧!” 荒驼转身向外面走去,天空中血梅慢慢变淡,等最后一丝威压收敛,清冷的月光终于又照在东暖阁外的石砖上。 荒驼走的不快,巨梅仙的声音传来,“白钺,今生若还相见,定折你青羊角!李长姚,你给这皇城重新炼制的神纹确实不俗,不愧是书院上代的天工府主!白景炆,你贵为大煜帝尊,却要女人护着,可笑可笑!” 说完荒驼脚步加快,金色的身影消失在渐暗的月色中。 白钺也离开了,离开之前从老乐师处得知那件东西已被人取走,不知为何竟是舒了一口气,他向东暖阁和老乐师微微拱手,提枪而去。 老乐师请示后进了东暖阁门口,看到坐在椅子上,脸色如常的熙裕帝,心里叹了声“果然如此”! “李师!皇宫内的神纹都已更新完毕?” “回陛下,都已重新布置。”老乐师躬身答道 “我这东暖阁也已布置得当?” “小小一阁,等下老朽片刻就能做好”老乐师身子躬的更低,同时从怀里掏出一枚青铜扳指,递给熙裕帝,说道,“这枚扳指在皇城之内,不输于之前的那块玉佩!” 看到熙裕帝将扳指戴在手上,老乐师起身告退。 这时东暖阁内只有帝尊和帝后,熙裕帝亲手拿过巨梅仙留下的那瓶酒,递给帝后,柔声说道,“朕只要你在身边陪着我!” 帝后微微颔首,看着这个一辈子也未看透的男人,心中又一次发寒。 在熙裕帝的吩咐下,帝后随着女侍回了寝宫。 望着空荡荡的东暖阁,熙裕帝突然对着虚空吩咐道,“清理影卫四营八处,诛风无缺九族!查大内今夜禁军,涉嫌者尽戮,消失者屠三族!查皇族内推波助澜者,移爵位,暂压宗人府!查翼阳城内,近三月可疑江湖人物,纠其宗门,诛其父兄子侄!”熙裕帝顿了一顿,接着说道,“查孟氏门生、书院学子涉及此事者,下诏狱,刑法不论!另外跟他们说,朕急火攻心,惊吓过度,叫一言公和十里侯入宫探视!” 从虚空中传了一句淡淡的“是!” 熙裕帝端起茶润了润喉,看着窗外渐渐西落的月轮,自言自语道,“巨梅仙,你终究是个武夫,而朕是帝王!” 同样在这夜色最为深沉的拂晓,孟一苇终于回到了自家的入微阁,从苦竹山上一路步行归来,不知不觉走了一夜!白虎丘外的残血落梅让孟一苇心寒,江湖武夫的杀意可冲斗牛,帝王的冷酷也能冻彻人心!倒是翼阳城内,一切如常,巨梅仙去了何处?难道直接杀进了白帝城? 孟一苇心中想着事情,突然发现家里似乎有人来过,木雕有被把玩的痕迹,茶水也倒了半杯! 同时一个铁棍就扔在他常坐的那个靠背椅上,黑不溜秋的毫不起眼! 孟一苇感觉有些眼熟,伸手去拿。 在他握住铁棍的一刹那,世界变得不一样了,整座翼阳城变成了一根根综合交错的线条,在他的大脑中编制成一座恢弘的大阵! 这种感觉是如此的通透,孟一苇甚至能看到到太平大街青石板缝隙里爬行的蚂蚁,而且有感觉只要自己神思一动,就能将其碾死,而这种冲动在心中越来越强烈! 孟一苇一惊,松开了握住铁棍的手,一股怅然若失袭来! 拿起茶壶,将冷茶一饮而尽,转身看着恰好发出第一抹亮光的天色,孟一苇自言自语道,“看来今夜的翼阳城,真的发生很多事情啊!”又看了看躺在椅子上的铁棍, “以后,你就是我的眼吧!” 第四十八章白鸽 永济渠是条人工运河,从城南的泗水引出,直接流入西坊,运河沿岸皆是繁忙的货物码头。南城的泗水河宽浪急,也有不少天然良港,但基本上只有官船和军舰可以停靠,货船则一律西转行入永济渠,这里水流平缓,而且河边都是大大小小装卸码头,四海的特产原材在这里进入大煜都城,帝都的新奇物件也从这里流向九州。 戚满福坐在河边的茶楼上,看着窗外熙熙攘攘的码头景象唉声叹气,腰畔的左手托着一只假寐的白鸽。 旁边的尾叶拿着一撮米粒,风铃儿“咕咕”的叫着,可这只白鸽只是翻了下白眼,然后缩紧了脖子! 戚满福看着这只跟自己貌似很是投缘的鸽子,不甘心的问道,“玲儿,老师就让你带了这只鸽子给我?没有其他的嘱咐?” 风铃儿看到鸽子不理自己,暗骂了句没良心的扁毛畜生,然后撅着小嘴说,“没了没了,公子说他这一个月都会泡在上五府,没时间给我做饭吃,恰好我跟惜朝姐也完成了学年考试,这一个月的假期就让我们来跟你混吃喝,临走让我把这只白鸽带给你!” “这是只神兽?”戚满福颠了颠有些发酸的手,感觉这只白鸽肥的可以,满怀希冀的问道 “神兽?就是在我家后院拉屎的扁毛畜生,上次在公子崭新的长衫上拉了一摊屎,公子还叫嚣着要炖一锅老鸽汤呢!” 戚满福终于绝望了,环顾房间一周,人倒是不少:看着窗外的市井生活,满脸新奇的白七月;小嘴利落的嗑着瓜子,穿上了男装的琼子;一身素雅的长裙,捂嘴浅笑的惜朝姐;还有见面就混在一起,鸡飞狗跳的风铃儿和尾叶。胖子感觉一阵天旋地转! 结了茶钱,领着众人沿着永济渠无聊的散着步,戚满福的心情又慢慢好了起来!不为别的,就是因为在这西坊十三郭,众人都以胖子马首是瞻!毕竟是老师给他的考题,其他人参与进来也顶多是个帮手。再者,这些人不是公主王子就是书院骄子,一帮些习惯高来高去,不知民间疾苦的主,论市井厮混的本事还真不如他这曾经的底层小吏,所以也倒心甘情愿听胖子安排。这可是被欺压惯了的戚满福从未有过的体验,一时间竟有些飘飘然! 这一路走来,胖子在最前面,手中捧着一只肥硕的白鸽,身边三位怎么掩饰也似仙人儿的妙龄女子,还有两个古灵精怪的少年女娃,怎么看都像哪户背景深厚的白痴公子,带着娇妻美眷、丫鬟书童,来河边观赏游玩。 不远处就有一艘高大的货船刚刚停靠在岸,货船吃水不浅,看来定是哪户商家的大宗货物。码头工人搭好了踏板,一双秀气的皮靴率先从船上走了下来。往上看去,是利落的束腿,合身的水手棉杉,只比普通水手多了一件紫色的纱衣,居然是个顶漂亮的姑娘!她向岸上一瞟,恰好看到了显眼的戚满福一行,不禁轻咦出声。 与此同时,眼尖的风铃儿也看到了紫衣姑娘,只看她欢呼一声,一溜烟的跑向码头,冲到刚上岸的紫衣姑娘怀里,一边扭着身子一边撒娇道,“施姐姐,你又自己溜出去玩了,也不带着铃儿,这次你要是没给我带那种好喝的蜂蜜,我就我就我就去赖在绣云轩,不走了!” 紫衣姑娘哭笑不得,一边拍着风铃儿扭来扭去的脑袋,一边跟惜朝点头示意。 “噗嗤!”这是尾叶没忍住笑,他无良的揶揄道,“风铃儿,你真像只肥滚滚的青虫子!”被嘲笑的某人立刻变成炸了毛的猫,从紫衣姑娘身上跳起来,两人追追打打好不热闹! 惜朝无奈的揉揉额头,征得紫衣姑娘的同意后,给大家介绍道,“这是施家三小姐,绣云轩的当家掌柜!” 此话一出,七月和琼子的眼睛都亮起了星星!要知道绣云轩的服装饰品,就是翼阳城里的穿搭风向标,甚至引领着整个大煜朝衣着风尚,就连不周岛的飞鸟都,都有绣云轩的分店,流畅的面料、考究的绣纹、丰富的式样、高端的定位、贴心的服务,不同于大内玉衣局的清爽和别致,就算翼阳城里王公贵女也趋之若鹜。 看到两位精致的少女双眼星光闪闪,见惯了大河风浪的施三小姐也有些不知所措,幸好她还不知道对面两人皇女公主的身份,不然定然会更加尴尬! 惜朝深知这位施三小姐的名号有多响亮,轻笑一声解围道,“施姐姐这是亲自压船运货?” 谈到自家的货物,施三小姐恢复了正常,“正是,这次我亲自跑了一趟越州,买下了春蚕过冬后吐出的第一缕丝!”她自豪的看了眼自家满载的货船,“整个越州的春蚕丝都在这里了!” 七月和琼子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神中看到彼此内心的想法:这个冬天过后,自家的长裙短衫又要更新了! 小姐姐们正在美好的打算着,一个庸俗的声音趁机插了进来,只见戚满福挤过来,谄笑道,“那个,施三小姐,您这满船的货物,给谁卸都是卸,这个活不如就便宜我?” 施三小姐嘴角不可察的翘了一下,第一次正眼看着戚满福,当然,还有他手中那只熟悉的白鸽! 尾叶有气无力的跟在戚满福身后,感觉自己的肚子里也藏了只“咕咕”叫的鸽子! 四个女孩被施三小姐请到船上,去尝越州带回来的特色小吃,自己则跟着胖子去码头上招揽工人。谁让除了胖子外只有他一个少年,怎么也不能让香喷喷的小姐姐,去乱糟糟的码头上面对赤膊精壮的装卸工吧? “胖子,你走慢点,平时怎么没见你腿脚这么利索!” “我的小爷唉!咱可不能慢,我刚才从茶楼上四处瞭看,发现河边就坐着十几个精壮汉子,四周的货船来来往往,这些人偏偏没有活干,肯定是伙来京谋生的外地人,正在被地头蛇磨性子呢!再慢点,现成的廉价劳动力就要被吃干抹净了!” 尾叶有点明白了,却也一针见血的问到关键,“可胖子你有工钱可发吗?” 胖子一阵牙紧,“走着瞧吧!” 赵槐是个极为魁梧的中年大汉,硕大的肩胛骨突出着,让他的后背像一扇结实的门板,平时他一人就能抗别人三倍的麻袋,但是现在却只能垂头丧气地坐在河边吹着闲风。 “阿大,王三儿他们太欺负人,凭什么抢咱的活干,还有那些货商为什么不请咱,咱的工钱明明只有王三儿那伙人的七成,而且咱从不耍滑,活干的又快又干净!”旁边的一个半大小子不满的抱怨道 “凭啥?凭咱是外乡人,凭人家有青角帮做靠山!”中年大汉烦躁的教训道 半大小子还有些不服气,却看到阿大使得眼色。回头看去,一个圆滚滚的胖子旁边站着个无精打采的少年,正笑眯眯的看着自己。 “你是干啥的?”少年被胖子看的发毛,出声问道 “干啥?来码头除了找船姐,不就是为了招工!”胖子的话惹来这群汉子的大笑,船姐是些在船上接客的低档娼妓,在码头营生的汉子哪个没掏钱上过花船,笑过之后的众人再看胖子也多了分亲切。 明显为首的中年汉子没有笑,他站起了身子,魁梧的身躯正好挡住胖子两人头顶的太阳,“你确定要请咱?” 胖子先拉着尾叶退后一步,让阳光又照在自己的肚皮上,才懒洋洋的答道,“我这里有活,干不干由你!” “咱是外乡人。” “我知道。” “青角帮要拉咱入伙。” “是要骗你们当苦力,抽你们的成,喝你们的血!”胖子一本正经的纠正道 中年男子对胖子的直率有些惊讶,稍微松了松特意阔开的肩胛骨,口气终于带着些谦恭,“那阁下现在还打算请咱们干活?” 戚满福一拍尾叶的肩膀,说道,“找我身边的小哥登记,名字,年龄,落脚点,登记完就跟我走!” 施家的货船在运河里是数一数二的大,满载而回的货物堆满了临时租来的码头,二十几位精壮的汉子,足足卸了三个时辰才将吃水极深的货船清空。 尾叶看着满脸红光的胖子,不留情面的讽刺道,“我还以为某人的走着瞧是有什么高招呢?还不就是借钱,七月和我姐姐就不说了,惜朝姐都被你骗去些银两,要不是风铃儿的荷包都被她吃光了,你恐怕连小女孩的钱也不会放过!” “这叫入股,入股,我强调了很多遍了!以后分成绝对丰厚!”胖子的回答惹来尾叶的一阵白眼。 不过,这批外乡的工人做事真是麻利,不禁一个个年富力强,而且做事规规矩矩,该轻拿轻放的小心翼翼,该分开码放的分门别类,胖子觉着自己眼光真不差! 施三小姐看自己的货物卸的差不多了,就跟依依不舍的众女告辞,临别时向胖子嘱咐道,“明早将我这批货物送到白乐郭的绣云山庄,到时候卸货和运货的工钱一块结给你!” “好嘞!三小姐,明天太阳出山一定送到!” 施三小姐对胖子的伶俐有些欢喜,特别是他手里还托着那只睡不醒的白鸽呢! 施家的马车离开了码头,胖子叫来热汗腾腾的中年大汉。现在他可不敢小觑这个外乡人,刚才可是见到人家一人就扛起三个货箱,飞身便从甲板跳到岸上,要知道箱子里面都是特殊压制过的蚕茧,一箱子蚕茧的重量至少就能赶上自己满身的肥膘,可真是不轻了! 胖子特意多给他结了三成的工钱,随后才问道,“我明早要往白乐郭送批货,这个活你愿不愿意接?” 中年大汉这时哪里还看不出,眼前油腻的胖子有大背景?没有门路怎么可能接到绣云轩的船?要知道青角帮手下的那帮搬运工,也需要正经管事来给绣云轩的船老大点头哈腰,才能得到这个好活计!绣云轩财大气粗,要求人要规矩,货要安全,所以给的劳费都是别家商船的两倍,就算经过船老大和青角帮的双重克扣,到搬运工手里的工钱仍是颇为可观。 但是眼前的胖子居然按照码头行情,实打实给了双倍的工钱,而且还大方的多给了三成的酒资,中年汉子哪还会不接他交代的活计? “咱继续跟您干,等下咱就连夜去租些独轮车,反正路不远,马车反而不好走小路,再说独轮车便宜,也能给您省些钱!咱叫赵槐,以后您叫咱赵大就行。” 胖子就是喜欢中年汉子粗狂又精细的特点,还有那外乡人独有的老实,于是现场就给了赵槐租车的银两。 两人正商量着明早的运货适宜,突然四周火把骤亮,一群青衣四五十人已经将码头前的货场包围起来。 领头的是个光头的汉子,头皮已经刮出了青色。 赵槐看到这人就脸色一暗,看着身边的胖子担心的提醒道,“这人叫王三儿,是青角帮在码头这片的管事,听他手下的人吹嘘,至少有七八品的身手!” 胖子眯起眼睛看着王三儿,后者也在打量着他。 王三儿特意等绣云轩的人走远,才过来亮亮身段。在他看来,既然能接下绣云轩的船,就肯定是有些背景,底细没摸清之前,最好的方式就是示威和交好! 胖子微笑着向王三儿走去,刚才还百无聊赖的众人也跟上胖子的步伐! 王三儿对这帮生面孔有些惊讶,这些人年纪都不大啊,而且居然还有四个漂亮的女娃。 越来越觉得,这帮人的背景绝对不简单,于是王三儿倍儿正式的拱拱手, “不知家里哪个帮派哪个堂口?” 除了胖子,其他人都有些发蒙,胖子则伸出手轻轻摸了摸手中的白鸽,又看了一眼身旁的众人,答道,“哪门哪派?嗯……就叫‘白鸽’吧!” 第四十九章打边炉、谈生意 炭火正旺,菌菇汤鲜美,牛羊肉肥嫩,戚满福喝下一杯小店特有的高粱酒,脸庞火热。 “我说,那个王三哥,你们这青角帮莫非跟青羊角卫有些渊源?” “还真让兄弟你说着了”王三儿放下筷子说道,“想我们大当家二十年前,可是青阳角卫的校官啊!” “哦?”戚满福只是随口一问,没想到居然真的有些关联。 说来市井和朝堂也没有什么差别,朝堂里各部各衙的老爷,今日还推杯换盏,明日就能互相攻讦,现在欲置之于死地而后快,不久又推心置腹似八拜之交,不为别的,都是利益二字! 市井之中亦是如此,昨晚还来者不善的王三儿,今天一早听到那小小的“白鸽帮”,居然拿下了绣云轩未来三年所有出货进货的订单,就赶紧换了一副嘴脸,主动请客打起了边炉。 有的吃,当然全部出动,除了还未出现的小和尚,白鸽帮现有的六名成员全部到齐。 七月等人懒得与王三儿这种黑帮泼皮搭讪,倒是胖子与王三儿聊得火热,竟大有结为异性兄弟的意思! “不知道兄弟你是如何拿到绣云轩的大订单,以往施家的商船都是来一船卸一船,现场招工,还从未听说过单独委托给一家。”王三儿借着跟胖子聊得热乎,问道了正题。 胖子羞赧一笑,“三哥你也看的出来,胖子我是有些小魅力啊,恰好那施家三小姐,咳,盛情难却,盛情难却啊!哈哈!” 对面正在埋头奋斗的风铃儿听到胖子的话,差点被噎死,琼子赶紧抓住七月要泼过去的茶杯,剩余的人都是满脸黑线,嘴里更是跟吃了苍蝇一样恶心! “呵……咳咳”,王三儿都有些招架不住,想那施家三小姐可是家中老太爷的掌上明珠,而施家老太爷在如今六十九的年岁,居然又升了一级,顶替那个下了诏狱的李工部,成为了名副其实的一部之首,手中的朝笏都换成了象牙的,实打实的一品大员啦! 当然,就算三小姐没有施家的背景,单单是绣云轩掌家人的身份,也足以让人仰望!就算你胖子有些背景,有点门路,会得到施家三小姐的青睐?怎么可能! 胖子好像没有看到在座人的表情,就是拇指被肥鸽突然狠狠啄了一下,疼的脸颊的肥肉有些抽搐。 拿起毛巾擦了餐脸上油腻腻的汗,趁着众人都在平复恶心的时候,亲自给王三儿添了杯酒,胖子主动问道,“这永济渠两岸大大小小百余座码头,都是三哥你罩的场子?” “哪有,西坊吃漕运饭的有两个帮派,南岸四十余座码头属于我青角帮,三爷我带着百十号兄弟照看着,而北岸的六十余座却是那潮湖帮的地盘!”说起潮湖帮,王三儿的脸色有些阴沉,看来平时结下的梁子不少。 “不过”王三儿突然有些幸灾乐祸,“不过潮湖帮现在估计乱的可以,他们之前靠着西三门撑腰,将码头生意抢过去六成,现在西三门不知道得罪了哪些神仙,门内大佬一夜死绝,这风口浪尖上,潮湖帮上下也害怕的厉害吧!听说那潮湖帮的帮主,前几天就带着相好的姘头,连夜出城躲避风头去了!” 胖子一边静静的听,一边安抚着手上今晚格外活跃的肥鸽。 “听王三哥这么一说,胖子我倒是明白了,永济渠的水不浅啊!看来就算我得了施家三小姐的青睐,拿了绣云轩三年的订单,也不见得能在这南北岸的码头上支起摊子来!” 王三儿要的就是胖子明白这个道理,在这西坊十三郭,若想单独搭灶起火,上有门路,下有网络,缺一不可!譬如这码头生意,有了订单却没有码头停船、没有工人卸货,主顾不另找他家才怪! 要说昨天也是胖子运气好,其实施家商队的船老大早跟王三儿通了气,所以才直接将船停靠到南岸码头。可没想到平时不管这些琐事的施三小姐,那天却临时起意,将卸货运货的差事直接派给了个小胖子,不然这小小的白鸽帮,连个停船的码头都没有,哪里会有商船卸货的生意。 胖子嘿嘿一笑,从怀里拿出了个布袋,往桌子上一放,听声音就知道是沉甸甸的碎银子。 看见王三儿嘴角一翘,胖子才说道,“初来乍到,不知道码头上的规矩,倒是借了青角帮和王三哥的东风了,这些是昨天施家所给酬劳的一半,算是与三哥五五分成吧!” 这会,王三儿才真正觉得眼前的油腻胖子是个人物了! 同行的几人美的美,俊的俊,都有一种不同于市井人的雍容气度,绝对是高门大户的公子小姐之属,这胖子却像打小从市井街头摸爬滚打出来的,到底什么来头? 没等王三儿想明白,完全掌握了谈话节奏的胖子接着说道,“王三哥,胖子我这拿了个大单子”说着从风铃儿那里拿过施家绣云轩的订单。 王三儿看到单子上绣云轩的标记,不禁一阵眼热,胖子倒是大方的很,直接把单子递给王三儿。后者一愣,随后迟疑的接过,低头仔细一瞧,果然是不假,右下角“施郎”的签字格外醒目,施家三小姐闺名叫什么外人不知道,可“施郎”却是她众所周知的签字名号。 “王三哥,我白鸽帮与你青角帮做个生意如何?”胖子的声音又懒洋洋的响起来 王三儿心中警惕,放下订单,正眼看着胖子,“什么生意?怎么个做法?” 胖子嘿嘿一笑,仿佛有些不好意思,“我有单子,却没有码头,你有码头,却没有单子,不如你租给我二十座码头,我把订单酬劳分你五成,如何?” 王三儿像看傻子一样看着胖子,刚才还觉得胖子是个精明人,这会却发现单纯好笑的可以!“二十座码头都快是我青角帮半数的地盘了,就这么租给你?不说只给我一半的酬劳,就算把施家的全部订单都给我,你觉得我会答应吗?这大煜帝都商贾林立,货物往来量不差于施家的起码三十几家,而且小商户的散货,个人家的私货,加在一起也是个大数目。更别说大内的贡品和书院的诸多用度,都有一部分从这里进入帝都,你现在还觉得施家的半数酬劳值得二十座码头?” “皇家和书院的货物也走永济渠?”七月有些疑惑的问道 “皇家的贡品倒是很少,大部分都直接在泗水码头下了船,不过书院的货物大部份都走着永济渠。”惜朝对书院的事情比较熟悉 “呵!”王三儿被帮少男少女的话逗笑了,“既然你们都知道,还跟我谈这笔生意?假如你拿了皇家或书院的订单,跟我半数分成,二十座码头倒是可以考虑!” 胖子变得很严肃,“王三哥,胖子可没开玩笑,至于我手里的订单,还真不只施家一份!” 王三儿闻言一愣,胖子已经叫了声惜朝姐。 惜朝有些犹豫的从袖口里拿出一卷文书,咬咬牙还是递给了胖子,后者表现的珍儿珍重。 只见胖子特意把肥鸽放在大腿上,双手捧过来卷轴,确保桌面上没有汤汤水水后,才小心翼翼地解开扎紧的红绳,慢慢的打开。 旁边的王三儿早就伸长了脖子,什么单子让这个难以琢磨的小胖子如此惶恐,难道? 当卷轴完全打开,右下角那方鲜红的大印露出来,王三儿感觉自己的脖子被攥住了! “这……这……这是书院的订单文书?”王三儿的声音有些沙哑 胖子这时候倒有些不好意思了,“三哥你也看的出来,胖子我是有些小魅力啊,书院的大夫子小夫子都对我青睐有加,咳……盛情难却,盛情难却啊!” “噗”王三儿一口压惊的茶全部喷了出去 对面的尾叶一个侧身闪过飞来的茶叶,对着胖子怒目而视。 风铃儿看到旁边七月递过来的眼神,领会一笑,两人正准备掀桌起义,讨伐厚颜无耻到惊天地泣鬼神的某只肥猪。琼子和惜朝见状赶紧一人拽住一个,生怕两个压不住火的主儿,坏了胖子的大事。 过了好一会,屋子里的风暴才被压制下去。 王三儿顺过了气儿,贴着这份珍贵的订单文书看了又看,也瞧不出真假,咬了咬牙,对门外的小弟喊道,“去,请刑师爷!” 刑师爷是个干瘦的老头,被王三儿亲自迎进了屋,也不搭理终于可以大吃特吃的胖子,直接拿起了那卷珍贵的文书。先那手指夹住边缘,捻了捻,“嗯,是纤草纸”,又贴近鼻子闻了闻,“也没错,是青渊墨”,最后又用指甲划了一下红印,放在舌尖尝了尝,“真的是甜焰朱砂啊!” 做完这些,刑师爷终于正眼对上了胖子,“小哥是书院的高才?” 胖子咽下嘴里的牛肉,顾不得擦嘴,叹道,“书院的大夫子和小夫子,都对咱青睐有加,可是我就喜欢在市井里厮混,倒是辜负了诸位夫子的殷殷期望啊!” 全屋又是一阵寂静,连眼神清冷的刑师爷都不禁神色一僵。 “又来了,又来了,这死胖子要恶心死人!”风铃儿用眼神给七月传递信息 “哼,让他再嘚瑟会,吃完这顿饭,我们就杀猪”七月如此回道。 正自怜自艾的胖子突然感觉一阵恶寒,无意间看到七月似笑非笑的表情,才发现事情有些玩大了,赶紧见好就收,对着刑师爷说道,“租给我二十座码头,这份订单,白鸽帮和青角帮五五分成,如何?” 刑师爷盯着胖子油腻的脸上那双格外明亮的眼睛,阴冷的脸上有了笑意,“这是大生意,我一个师爷做不了主,不如明日来我青角帮,我们帮主亲手酿的米酒可是醇的很呢!” 胖子站起身,抚摸着手中安静下来的肥鸽,呵呵说道,“有生意谈,有酒喝,当然好!” 第五十章小楼今夜借东风 窄窄的小巷,青石板已经被磨得发亮,鞋底要是硬一些,脚步声就会在小巷中回荡。每隔两步,边墙上就挂着一对红纸灯笼,虽然亮堂,却显得有些鬼气森森,更别说小巷的尽头是一栋黑影幢幢的小楼。 “我说,那个王三哥,这个就是你家帮主的府邸?”胖子心中有些发毛,向带路的王三儿问道。 “呵”王三儿有些幸灾乐祸,“这是我们帮主的私宅,只款待贵客。” 胖子有点尴尬,回头看了一眼身后小脸绷紧的白七月,不禁浑身一激灵,昨晚的“杀猪行动”已经给他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心灵创伤。 小巷终于走到了尽头,小楼的轮廓也清晰起来。 木质结构的三层八角楼,看来已经颇有些年份,只在门口挂了两盏铜制的气死风,晃晃荡荡,仿佛随时会熄灭。 一个黑影正站在光亮的死角处,只能隐约觉得起码八尺的身高,就像一座漆黑的铁塔。 更近了,胖子已经看清了小楼破烂的窗棱和掉漆的大门,黑影也在这时露出了真实面目。 这是一个深眉广目的盛年男子,额头高耸,下巴宽阔,垂手一站,便自有威势。 “来了就进屋”男子向着胖子一招手,便推开了木门。 胖子看了眼已经准备开溜的王三儿,咽了口吐沫,倒是七月毫无所谓,瞪了胖子一样,率先进了小楼,胖子赶紧扭着屁股跟上。 屋里一张桌,三张椅,桌子上放着一个火盆,火盆上坐着一个酒壶,还有几个已经烤的金黄的土豆。 “再来晚一点,土豆就要烤焦了!”男子给土豆翻了个,对着胖子说道,“听说你要跟我做个生意?” 问题来的太突兀,胖子愣了一下,赶忙陪着笑脸,“是有个大生意,要借帮主的春风啊!” “鄙人段小楼!”男子突然又自我介绍,“你准备用书院和施家的五成订单,换我南岸二十座码头?” 胖子有些适应了这位段帮主的谈话风格,叫了声段叔,“您叫我满福就行,其实还有些其他好处,就是不知道段叔想不想要了!” “哦?”段小楼拿下一个烤熟的土豆,然后不知道从哪里取出一双洁白的手套,戴好后才一边剥着土豆皮一边问,“还有什么其他好处,你说说看。” “嘿嘿”胖子倒不嫌烫,也从火盆上拿下一个土豆,不剥皮就直接啃了一口,这才支支吾吾,“段叔可想拿下北岸的那六十座码头?” 段小楼剥着土豆的双手一顿,抬头看向胖子,恰好胖子也看向他,两人都从对方的眼神中看出点意味。 胖子心中有些小得意,想这些江湖帮派也就这么回事,胖爷我稍用手段便手到擒来。 “不行,这个生意我不跟你做。”段小楼冷不丁的一句话,让得意洋洋的胖子差点闪了腰。 胖子急了,刚想要张口把自己的计划和盘托出,段小楼却摆摆手,接着说,“我不跟你做这个生意,我跟她!”说完竟指了指白七月。 白七月一怔,她今晚跟胖子赴约,主要是经过昨晚的杀猪大会,众人一致决定在白鸽帮内设置执法堂,堂主由白七月担任,而被执法人就是帮主戚满福了,只要后者再厚颜无耻、嘴上跑车,就立即指法,不留情面,新官上任的白七月今晚就是来监督胖子的。 可没先到,青角帮大当家居然想跟她谈生意。 胖子生怕段小楼反悔,立刻转身对七月郑重的说,“现在我将帮主之位和本帮镇帮神兽一块让给你,从现在开始,你就是白鸽帮第二代帮主,兼肥鸽法定饲养人。” 七月恨不得站起来给胖子一脚,但却不好意思破坏这好不容易打开的局面,转头一想,又觉得当个帮主倒也是个新奇体验,就小脸微扬,对着段小楼说道,“跟我谈生意也可以,不过我的价码可比胖子高,我不但要南岸的二十座码头,北岸到手后,我还要北岸的三十座!” 胖子听到这话,一拍脑门,大呼“完了,谈崩了!” 可这次段小楼的手抖都没抖,他将剥好皮的烤土豆放在瓷碟里,撒上一层椒盐,试探着端给白七月,微笑道,“可以,这个生意我做了!” 七月知道对面的大汉曾是青羊角卫,而青羊角卫则是大煜白氏最坚实的城墙,于是天然便对他多了一份信任,所幸就大方的接过瓷碟,咬了一小口,真诚地赞了声好香。 段小楼见此竟大为激动,拿起火盆上的酒壶,直接倒进嘴里。 洒出的酒水溅到了烧红的木炭上,乱窜的火星照红了胖子平静的脸。 小楼明月东升,胖子又跟段小楼说了几句闲话,就实在受不了段帮主跳跃的谈话方式,便起身告辞。段小楼起身送到了门口,看着胖子跟七月走出红彤彤的小巷,才关门回屋。 这时火盆旁边已经坐着那位邢师爷,邢师爷一边烤着手,一边问道,“小楼,你真的决定了?” 段小楼坐下来,高大的身躯压得椅子吱吱作响,“是该动动筋骨了!” 听到了这句话,习惯了喜怒不形于色的邢师爷竟激动的站了起来,手中的折扇重重敲在掌心里,“青角帮,终于要伸出一只角了!” 段小楼也站起来,转身打开了东侧的窗子。 其实八角楼的四个方向共有四条小巷,不同的客人走不同的路、进不同的门,今晚胖子和七月走的就是东门。 东边的小巷虽然幽深,却似乎开在了风口,一打开窗子风就吹了进来。 段小楼想起了刚才的小姑娘,皓腕上有条冰蚕丝混着金银丝编制的手带,心里想到,“原来是夫人选中的儿媳啊,下次得让她叫我一声段叔叔,呵,就算是大煜的宝贝公主,一声叔叔我也受的。” 窗外吹来的风更大了,段小楼敞开了衣襟。冷风入怀,浑身清凉,他不禁赞道,“好东风啊,好东风!” 白鸽帮暂时包下的客栈里,刚进屋的胖子就召开了传位大会,“咳,各位帮众,所谓高位有能者而居之,今白七月能力出众,德足服人,本帮主自愧不如,决定退位让贤。从今以后,本帮大小事宜,皆由七月决断。”胖子说的极为高兴,因为不当帮主就不用被监督,也不用天天伺候那只大爷似的白鸽了。 七月仿佛猜到胖子心中所想,随之颁布了担任帮主的第一个决定,“命戚满福为本帮师爷,风铃儿担任执法堂堂主,继续监督这死胖子!” “在,一定完成任务!”风铃儿笑的极为开心。 愁眉苦脸的胖子做着最后的挣扎,托着手中的肥鸽,惨兮兮的试探道,“那这镇帮神兽……”,还没说完,被吵醒的肥鸽,一伸脖便叼在胖子手腕的嫩肉上,疼的胖子一阵大叫,可其他人的欢笑声很快就把胖子的声音掩盖了。 夜深了,其他人都回房睡熟,只剩胖子坐在桌边咬着笔杆,想了一会,胖子才动笔写道,“小师弟,我是你满福师兄,你也在都府衙门站稳脚了吧?师兄我这边挺好,不但人多热闹,还有七月和惜朝这样的大树可以依靠!嘿嘿,前天我求惜朝伪造了张书院文书,那叫一个惟妙惟肖!不过她本来就在人才府帮忙整理卷宗,平时书院的文书有一半是她制作的,倒也真不算是伪造了!七月背后则是皇家,明眼人都能模模糊糊看到些影子,师兄我顺水推舟,也占了些便宜!” 胖子突然发现写的有点多了,他这啰嗦的毛病改不了,看着快挤满的纸条,就把字写的更小了一点,“现在说正事,师兄我要请你帮个忙……” 胖子将写好的纸条塞进小竹筒里,挂在了肥鸽的脚腕上,对着鸽子作了作揖,“白爷,自打你昨晚飞出去,叼回来一张小师弟的字帖,我就知道你不是凡鸟,这次也靠您了啊!” 肥鸽站起身子,斜瞧了一眼胖子谄笑的脸,咕咕叫了两声,张开翅膀飞出窗外,消失在夜色里。 都府衙门位于南北两坊的交界处,紧邻如意大街,从来都是个职权复杂的部门,既要管理翼阳城里的百姓,又要接触王爵公侯,府下辖一对师爷、二列文吏、三所牢狱、四坊巡检、五科文书、六间讼堂、七口铡刀、八部尉官,孙平山如今就是两列文吏中的一个。 坐在桌前将合上手中的案宗,少年有些心烦意燥,他随身携带的书帖居然不见了! 字帖是小夫子师尊给自己的拜师礼,一位书院笔法大家的珍品。昨晚自己又临摹了一遍后,就拿镇纸压在了桌子上,今天忙碌了一天,再去看时已是没了踪影! 纵然孙平山是个心如平水的人,此刻也不禁起了些波澜。 “咕咕”窗外突然飞来只鸽子,从半开的窗缝,轻车熟路的进了屋子,恰好停在孙平山的笔架上。 少年眉峰一皱,心想,“难道是这只鸽子?” 仔细观察,又发现鸽子腿上的信筒。 片刻之后,孙平山看着纸条上,胖子那啰啰嗦嗦的文字,开心的笑了! 字帖没丢,满福师兄也过得不错!至于师兄请他帮个忙,何尝又不是给他创造了机会呢! 第五十一章一船干柴引发的血案 窄窄的小巷,青石板已经被磨得发亮,鞋底要是硬一些,脚步声就会在小巷中回荡。每隔两步,边墙上就挂着一对红纸灯笼,虽然亮堂,却显得有些鬼气森森,更别说小巷的尽头是一栋黑影幢幢的小楼。 “我说,那个王三哥,这个就是你家帮主的府邸?”胖子心中有些发毛,向带路的王三儿问道。 “呵”王三儿有些幸灾乐祸,“这是我们帮主的私宅,只款待贵客。” 胖子有点尴尬,回头看了一眼身后小脸绷紧的白七月,不禁浑身一激灵,昨晚的“杀猪行动”已经给他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心灵创伤。 小巷终于走到了尽头,小楼的轮廓也清晰起来。 木质结构的三层八角楼,看来已经颇有些年份,只在门口挂了两盏铜制的气死风,晃晃荡荡,仿佛随时会熄灭。 一个黑影正站在光亮的死角处,只能隐约觉得起码八尺的身高,就像一座漆黑的铁塔。 更近了,胖子已经看清了小楼破烂的窗棱和掉漆的大门,黑影也在这时露出了真实面目。 这是一个深眉广目的盛年男子,额头高耸,下巴宽阔,垂手一站,便自有威势。 “来了就进屋”男子向着胖子一招手,便推开了木门。 胖子看了眼已经准备开溜的王三儿,咽了口吐沫,倒是七月毫无所谓,瞪了胖子一样,率先进了小楼,胖子赶紧扭着屁股跟上。 屋里一张桌,三张椅,桌子上放着一个火盆,火盆上坐着一个酒壶,还有几个已经烤的金黄的土豆。 “再来晚一点,土豆就要烤焦了!”男子给土豆翻了个,对着胖子说道,“听说你要跟我做个生意?” 问题来的太突兀,胖子愣了一下,赶忙陪着笑脸,“是有个大生意,要借帮主的春风啊!” “鄙人段小楼!”男子突然又自我介绍,“你准备用书院和施家的五成订单,换我南岸二十座码头?” 胖子有些适应了这位段帮主的谈话风格,叫了声段叔,“您叫我满福就行,其实还有些其他好处,就是不知道段叔想不想要了!” “哦?”段小楼拿下一个烤熟的土豆,然后不知道从哪里取出一双洁白的手套,戴好后才一边剥着土豆皮一边问,“还有什么其他好处,你说说看。” “嘿嘿”胖子倒不嫌烫,也从火盆上拿下一个土豆,不剥皮就直接啃了一口,这才支支吾吾,“段叔可想拿下北岸的那六十座码头?” 段小楼剥着土豆的双手一顿,抬头看向胖子,恰好胖子也看向他,两人都从对方的眼神中看出点意味。 胖子心中有些小得意,想这些江湖帮派也就这么回事,胖爷我稍用手段便手到擒来。 “不行,这个生意我不跟你做。”段小楼冷不丁的一句话,让得意洋洋的胖子差点闪了腰。 胖子急了,刚想要张口把自己的计划和盘托出,段小楼却摆摆手,接着说,“我不跟你做这个生意,我跟她!”说完竟指了指白七月。 白七月一怔,她今晚跟胖子赴约,主要是经过昨晚的杀猪大会,众人一致决定在白鸽帮内设置执法堂,堂主由白七月担任,而被执法人就是帮主戚满福了,只要后者再厚颜无耻、嘴上跑车,就立即指法,不留情面,新官上任的白七月今晚就是来监督胖子的。 可没先到,青角帮大当家居然想跟她谈生意。 胖子生怕段小楼反悔,立刻转身对七月郑重的说,“现在我将帮主之位和本帮镇帮神兽一块让给你,从现在开始,你就是白鸽帮第二代帮主,兼肥鸽法定饲养人。” 七月恨不得站起来给胖子一脚,但却不好意思破坏这好不容易打开的局面,转头一想,又觉得当个帮主倒也是个新奇体验,就小脸微扬,对着段小楼说道,“跟我谈生意也可以,不过我的价码可比胖子高,我不但要南岸的二十座码头,北岸到手后,我还要北岸的三十座!” 胖子听到这话,一拍脑门,大呼“完了,谈崩了!” 可这次段小楼的手抖都没抖,他将剥好皮的烤土豆放在瓷碟里,撒上一层椒盐,试探着端给白七月,微笑道,“可以,这个生意我做了!” 七月知道对面的大汉曾是青羊角卫,而青羊角卫则是大煜白氏最坚实的城墙,于是天然便对他多了一份信任,所幸就大方的接过瓷碟,咬了一小口,真诚地赞了声好香。 段小楼见此竟大为激动,拿起火盆上的酒壶,直接倒进嘴里。 洒出的酒水溅到了烧红的木炭上,乱窜的火星照红了胖子平静的脸。 小楼明月东升,胖子又跟段小楼说了几句闲话,就实在受不了段帮主跳跃的谈话方式,便起身告辞。段小楼起身送到了门口,看着胖子跟七月走出红彤彤的小巷,才关门回屋。 这时火盆旁边已经坐着那位邢师爷,邢师爷一边烤着手,一边问道,“小楼,你真的决定了?” 段小楼坐下来,高大的身躯压得椅子吱吱作响,“是该动动筋骨了!” 听到了这句话,习惯了喜怒不形于色的邢师爷竟激动的站了起来,手中的折扇重重敲在掌心里,“青角帮,终于要伸出一只角了!” 段小楼也站起来,转身打开了东侧的窗子。 其实八角楼的四个方向共有四条小巷,不同的客人走不同的路、进不同的门,今晚胖子和七月走的就是东门。 东边的小巷虽然幽深,却似乎开在了风口,一打开窗子风就吹了进来。 段小楼想起了刚才的小姑娘,皓腕上有条冰蚕丝混着金银丝编制的手带,心里想到,“原来是夫人选中的儿媳啊,下次得让她叫我一声段叔叔,呵,就算是大煜的宝贝公主,一声叔叔我也受的。” 窗外吹来的风更大了,段小楼敞开了衣襟。冷风入怀,浑身清凉,他不禁赞道,“好东风啊,好东风!” 白鸽帮暂时包下的客栈里,刚进屋的胖子就召开了传位大会,“咳,各位帮众,所谓高位有能者而居之,今白七月能力出众,德足服人,本帮主自愧不如,决定退位让贤。从今以后,本帮大小事宜,皆由七月决断。”胖子说的极为高兴,因为不当帮主就不用被监督,也不用天天伺候那只大爷似的白鸽了。 七月仿佛猜到胖子心中所想,随之颁布了担任帮主的第一个决定,“命戚满福为本帮师爷,风铃儿担任执法堂堂主,继续监督这死胖子!” “在,一定完成任务!”风铃儿笑的极为开心。 愁眉苦脸的胖子做着最后的挣扎,托着手中的肥鸽,惨兮兮的试探道,“那这镇帮神兽……”,还没说完,被吵醒的肥鸽,一伸脖便叼在胖子手腕的嫩肉上,疼的胖子一阵大叫,可其他人的欢笑声很快就把胖子的声音掩盖了。 夜深了,其他人都回房睡熟,只剩胖子坐在桌边咬着笔杆,想了一会,胖子才动笔写道,“小师弟,我是你满福师兄,你也在都府衙门站稳脚了吧?师兄我这边挺好,不但人多热闹,还有七月和惜朝这样的大树可以依靠!嘿嘿,前天我求惜朝伪造了张书院文书,那叫一个惟妙惟肖!不过她本来就在人才府帮忙整理卷宗,平时书院的文书有一半是她制作的,倒也真不算是伪造了!七月背后则是皇家,明眼人都能模模糊糊看到些影子,师兄我顺水推舟,也占了些便宜!” 胖子突然发现写的有点多了,他这啰嗦的毛病改不了,看着快挤满的纸条,就把字写的更小了一点,“现在说正事,师兄我要请你帮个忙……” 胖子将写好的纸条塞进小竹筒里,挂在了肥鸽的脚腕上,对着鸽子作了作揖,“白爷,自打你昨晚飞出去,叼回来一张小师弟的字帖,我就知道你不是凡鸟,这次也靠您了啊!” 肥鸽站起身子,斜瞧了一眼胖子谄笑的脸,咕咕叫了两声,张开翅膀飞出窗外,消失在夜色里。 都府衙门位于南北两坊的交界处,紧邻如意大街,从来都是个职权复杂的部门,既要管理翼阳城里的百姓,又要接触王爵公侯,府下辖一对师爷、二列文吏、三所牢狱、四坊巡检、五科文书、六间讼堂、七口铡刀、八部尉官,孙平山如今就是两列文吏中的一个。 坐在桌前将合上手中的案宗,少年有些心烦意燥,他随身携带的书帖居然不见了! 字帖是小夫子师尊给自己的拜师礼,一位书院笔法大家的珍品。昨晚自己又临摹了一遍后,就拿镇纸压在了桌子上,今天忙碌了一天,再去看时已是没了踪影! 纵然孙平山是个心如平水的人,此刻也不禁起了些波澜。 “咕咕”窗外突然飞来只鸽子,从半开的窗缝,轻车熟路的进了屋子,恰好停在孙平山的笔架上。 少年眉峰一皱,心想,“难道是这只鸽子?” 仔细观察,又发现鸽子腿上的信筒。 片刻之后,孙平山看着纸条上,胖子那啰啰嗦嗦的文字,开心的笑了! 字帖没丢,满福师兄也过得不错!至于师兄请他帮个忙,何尝又不是给他创造了机会呢! 第五十二章八角楼四面来风 八角楼四面的小巷都被灯笼照的红彤彤,站在三层的戚满福感觉这四条小巷,好像四根引线,中间的八角楼就是个巨大的火药桶,而他现在正坐在这个火药桶上。 因为紧张胖子变得更加啰嗦,“段叔,你说由您坐镇不就行了,干嘛还特意请我过来,我一不能打,而不能跑,就是您的累赘!” “白鸽帮是青角帮的盟友,再说北岸的码头还有你三十座,你不来怎么行?”段小楼平淡的回答 “要来也应该是我们帮主来啊!我现在只是一个小小的师爷!”胖子无奈的抗议,被段小楼直接无视。 八角楼有三层,顶层是段小楼和胖子,中间一层是邢师爷和两个传令的少年,最下面一层则是青角帮的四名管事。 王三儿就在最下面一层,昨天他带着百十名弟兄直接推了北岸三十几座码头,可是这几年来最爽快的日子了!手臂上的纱布还有血水浸出来,王三儿却毫不忌讳的喝着酒,椅子腿边放着一叠盐煮花生。 把腿搭在太师椅的扶手上,王三儿挪了挪坐的有点发麻的屁股,骂道,“他娘的潮湖帮,要来就快来,老子等的骨头都发痒了!” “呵呵,三儿”一抹香风飘过来,王三儿感觉后背伏上一个滚热的身体,入耳的声音也是酥麻至极,“让姐姐看看你挂彩的那条胳膊,别等会活动起来伤了筋骨。” 王三儿仿佛被蝎子蛰了一下,猛地弹了起来,靠在门板上讨饶道,“甄姐,您可别考验我,三儿我定力不够!” 甄清一卷纱衣,将胸前的峰峦突出的更雄伟,“定力不够就不要忍着,甄姐又不是小气的人。” “别,千万别,您这艳福我可消受不起,再说真要是进了您的闺房,勇哥不还把我拆了?”王三儿一边回答,一边瞟向靠着南门闭眼养神的汉子。 甄姐一个轻哼,“他?榆木疙瘩一个。” 看到王三儿不上钩,甄姐又瞄向了东门那个白净的书生,后者赶紧摆手,“甄姐,你是知道的,我贾书生单单喜欢男人!” “没意思”甄姐一摆衣袖,着重瞪了一眼南门的汉子,转身回到自己把守的西门。 八角楼有四道门,通向四条小巷,青角帮也有四位管事,正好守住四道门。 小巷的灯笼被风吹得晃来晃去,一直盯着东面巷口的戚满福,现在满眼都是红色影子,终于抵不住眼花。 胖子刚收回目光,就听段小楼说道,“客人终于来了!” 胖子一惊,赶紧踮脚望去,只见东面的小巷已经涌进来密密麻麻的人,再往四周看去,其他巷子里也是如此。 潮湖帮的人每经过一对灯笼,就熄灭一对,眨眼间,四条小巷已经短了一半。 看到潮湖帮来势汹汹,手心冒汗的胖子更多的却是兴奋。之前无论是在鸿胪寺当着混吃等死的小吏,还是到了学院成了烧火做饭的学生,胖子都随遇而安,也过得不错。他一直以为自己就是个混吃等死的人,直到来到这西坊十三郭,胖子才发现自己这人真的喜欢“谈生意”啊! 而眼前的这单大生意就快到了收获的阶段,胖子心中的兴奋居然盖过了紧张和害怕! 段小楼更是觉得稀疏平常,连眼皮都没抬一下,“既然客人来了,就开门迎客!” 与此同时,二楼的邢师爷叫手下的少年点起了第一只蓝灯笼。 蓝色的灯笼如悠悠的鬼火,将漆黑的八角楼映衬的更加阴森。 看到这个场景,个别胆小的潮湖帮众正心里发毛,小巷的侧墙上突然凹出来一排暗门,一瓢嫖滚烫的热油泼了下来。霎时间,四条小巷里就发出了杀猪般的惨叫。 已经快冲到巷口的俞大海一阵眼紧,发了声呼啸,没被热油淋到的人赶紧分作两人一组,一人撑起衣服挡住热油,一人猫在下面,点燃手里的一个草团,等草团冒起白烟,便连忙扔进暗门里。 暗门里传出剧烈的咳嗽,一会变没了声息。 没了淋下来的热油,潮湖帮众速度加快,俞大海厉声催促,众人也想赶快离开这个狭窄的小巷。许多哀嚎的人,没有死在滚烫的热油下,却被急切的人群踩断了脖子。 这时,二层楼上,挂起了第二张蓝灯笼。 俞大海心中咯噔一下,顿感不妙,几只点燃的火把就被扔进了小巷。地上和衣服上的热油已经变凉,却成了最好的燃料,小小的火把顿时引起冲天的火光。 三楼的戚满福看的目瞪口呆,他没想到两个小小的帮派争斗,居然就如此惨烈!四条小巷如今变成了四条火龙,正快速的吞噬着鲜活的生命。 胖子咽了咽口水,问向旁边一直面无表情的段小楼,“段……段叔,放了这么大的火,你不怕把整座西坊都烧了,要真是那样,或许青羊角就要亲自来灭你青角帮了!” 段小楼终于看了胖子一眼,嘿嘿一笑,“青羊角来了正好,我请喝酒!不过,火是烧不起来,小巷的墙壁都是我叫人用冰川石砌的,火一烧到墙壁就会熄灭了!” 果然,烧干了残存的冷油,巷子里的火势越来越小,终于熄灭了! 没了红灯笼,也没了火海,四条小巷一片漆黑,但是戚满福知道,现在每条巷子里面肯定爬满了横七竖八的焦尸,阵阵烤肉的味道甚至飘上了三楼,让他一阵阵干呕。 俞大海在最后关头冲出了小巷,他一把撕下被烧成筛子的外套,往四周扫了一眼,发现最后跑出巷子的兄弟竟不到三十人! 四条不长不宽的小巷,居然就折了他赤潮堂三百多弟兄。 再看向面前这四门紧闭的八角楼,俞大海突然觉得潮湖帮的前景不妙! 三楼的胖子捂着嘴,一边干呕一边问,“这就完了?潮湖帮雷声大雨点小嘛!” 段小楼又不搭理胖子了,只盯着漆黑的巷子口,终于光亮又起,那是四条火把的长龙。 惊潮堂四百红花棍,百人为一队,分别从四个方面逼近八角楼。 与赤潮帮临时归拢起来的三百人不同,这四百人是潮湖帮的专职打手,此时表现来的出纪律和冷酷也非乌合之众可比。 只见队前四人开路,手中红棍翻飞,将路上缠绕在一起的焦尸打撒。刚才火势虽旺,烧的时间却不长,所以这些尸体只是表皮被烧焦,里面还是新鲜血肉。 于是一棍下去,焦灰和肉末就混在一起四溅开来! 楼上的胖子已经忍不住呕吐起来,这些习惯了鲜血和烂肉的专职打手却面不改色。 开路的四人只负责打散尸体,后面再有六人将尸体靠墙码放起来,这十人配合默契,眨眼间就将焦尸挡路的小巷打通了。 整整齐齐的四百人,将八角楼团团围住。 俞大海看着为首的干瘦汉子,心中气急。刚才对方明显是故意不出手,才让赤潮堂几乎全军覆没。可现在他却没了与人算账的资格,今晚之后,赤潮堂还存不存在都未可知了! 惊潮堂堂主陆侯,人称“六侯爷”,算是潮湖帮后起之秀,才三十出头,比俞大海小了近十岁,却是从底层一棍一棍打出来的,身上的狠辣戾气连怒潮堂的乔爷都啧啧称赞,说这小子是个天生的杀星。 就是这么个杀星,看到八角楼二层挂起的第三个蓝灯楼,也不禁皱起了眉头。 胖子逐渐适应了冲天的尸臭,开始重新向下瞭望,却发现小巷里的红灯笼开始重新亮起。 陆侯也回头看去,发现随着灯笼的重新亮起,数不尽的青衣汉子正从四条小巷走来。同时,八角楼的四门洞开,青角帮的四位管事终于开门迎客。 四百红花棍围住八角楼,又被八百名青衣汉子围住。胖子看着拥挤的人群,居然想到了小时候家门口大树下的蚂蚁。一次他看到两窝蚂蚁正打的不可开交,门口空地上都是密密麻麻的黑点,胖子坏,脱下裤子就开闸放水,看着两窝蚂蚁被自己一泡童子尿冲的四散,胖子开心的拍手大笑。 现在胖子站在三楼,感觉自己就在看着两窝交战的蚂蚁,而他现在也握着放水的闸门,只要一松手,洪水就会倾泻而出,扫荡一切。对于这种生杀予夺的权利,胖子有些害怕,毕竟楼下不是两团蚂蚁,而是活生生的人。 陆侯看着正对自己的精壮汉子,冷笑一声,“石勇,你们青角帮藏得够深啊,暗地里居然张罗了小一千的帮众!” 石勇就是甄姐口中的榆木疙瘩,是青角帮四位管事中武力最强者。他不爱讲话,面对戾气逼人的陆侯也是木讷至极,只回了两个字,“好说。” 陆侯凶残一笑,又暼到风姿妖娆的甄清,“这位就是甄姐?我家乔爷说他年龄大了,一到夜里就双脚发冷,这次要请你回去,给他暖脚!” 此话一说,王三儿立刻破口大骂,甄清更是脸色一寒。 石勇却还是愣愣的,只是从腰间的铜丝袋拿出两颗实心的铁核桃,一甩手就扔了出去。 第五十三章六,五,四 铁核桃嗡嗡作响,脱手后就分成两个方向,分别在空中划过两个半弧,一左一右击向陆侯的太阳穴。 风声已经到了耳边,陆侯手中的两根红棍交叉护住双耳,只听当的一声脆响,铁核桃应声弹飞,石勇一招手,又回到他的手中。 陆侯松了松发麻的虎口,暗自心惊,这石勇武力居然不在我之下!该死,青角帮到底隐藏了多少实力! 石勇的出手就像是一个信号,八百青衣和四百红棍立马混战在一起。 木棍敲碎脑壳,砍刀摩擦骨缝,白色的脑浆,红色的骨髓,看的楼上的胖子直咽口水。 早已按捺不住的王三儿也抽出一把钢刀,直劈俞大海脖子。 俞大海手中是一根断肠钩,钩子内沿是开了锋的利刃,王三儿耳朵后面那条蜈蚣似的疤痕,就是这根断肠钩的杰作。 “嘿嘿,俞大海,三爷我来跟你算算账!”钢刀砍出一道银光 俞大海也不怵,铁钩一闪,直钩王三儿左腮。 五年前,俞大海一钩子差点削掉王三儿半个脑袋,五年后,王三儿发狠一天推了俞大海三十几座码头。两人新仇加旧恨,上来就是搏命的招数。 与此同时,除了石勇外,甄清和书生奔着陆侯冲来。刚才石勇两颗铁核桃试了试陆侯的身手,估摸对方在五品上下,凭甄清和书生的手段,应该能纠缠一番,就算胜不过,也能全身而退。 而他正等着潮湖帮赫赫有名的乔爷! 果然,外围的青角帮出现一阵骚动,一对人马直接从人群中劈开一条道路,直奔八角楼而来。 乔百川附着手,抬头看向八角楼,身后百名汉子自动散入四百红棍之中,八百青衣的人数优势顿时被抵消了。 不管是潮湖帮的红棍还是潮湖帮的青衣,虽然比普通人更狠辣,但也不过是街头拼命的把式,而乔百川的怒潮堂众,都有武艺在身,就算至多九品的武力,也不是普通打手可比。 乔百川看着紧盯自己的石勇,还有那两颗在空中滴溜溜转的铁核桃,淡淡说,“我稳坐四品巅峰,你不过刚入五品,还不够资格跟我动手,让我家小子跟你玩玩吧。”说完一招手,身后一个不起眼的少年就向石勇冲去。 少年应该二十不到,却手段不低,一条熟铁棍舞的密不通风,石勇居然被抵住了。 乔百川则一跳上了二层,破窗而入,面对着干瘦的邢师爷。 “这运河两岸,我就看不透你这个人,不是武力看不透,而是想法看不透。”乔百川说道 邢师爷正在地板上画着什么纹路,听到破窗声也没抬头。 还有最后一笔了!金色的笔尖再次落下,将两块断开的纹路联通,刑师爷这才舒了一口气,抬头对乔百川说,“想法?你连老子的武力都没看透!” 说完一仍笔,二层楼就变成了一座牢笼。乔百川面色大惊,他发现身边的空气如同变成了泥泞的沼泽,自己已经动弹不得。 这时,几十道金光从地板上的纹路射出,由他的脚底到头顶透体而过,乔百川没有想到自己死的这么干脆,嘴中不甘又惊惧的说道,“书……院……” 邢师爷也被抽干了所有的力气,挣扎着起身,检查了墙角被榨干神识昏倒过去的两个少年,叹道,“苦了你们两个了,谁让你们师父我是学业不精的书院弃徒呢!” 二楼的金光从楼板上透上来,晃得胖子眼泪直流。 “这是?”胖子感觉有些熟悉,“阵法?怎么有些像小夫子的意?” 段小楼颇有深意的看了一眼胖子,“邢叔四十年前是书院的学生。” 胖子真没想到青角帮里卧虎藏龙,不但有段小楼这个不知道深浅的上一代青羊角卫,连干瘦不起眼的邢师爷也出自书院,胖子决定以后再也不能将青角帮当作平常的小帮小派。 楼下的混战也到了白热化,八百青衣皆染血,四百红棍都带红,特别是已死去的乔百川带来的百十来人,都是既熟悉街头厮杀又各有手段的江湖好手,青角帮这边的伤亡人数逐渐增多。 王三儿前胸被钩掉一大块血肉,俞大海的左手指也被削去三根。本来俞大海的实力一直压住王三一头,不然也不会给王三儿留下那么长的一条疤痕。可自从潮湖帮成了这永济渠两岸的第一大帮,作为赤潮堂主的俞大海就慢慢懈怠下来,毕竟赤潮堂负责的是收钱看场的肥差,短短几年,俞大海就被酒色财气掏空了身子,实力勉勉强强还能算个六品。 王三儿资质并不好,加上都已三十出头,潜力有限,但是生平讲究有仇必报,五年前被俞大海一钩子差点送去见阎王,几年来发起狠,竟然从七品中游拔到了六品。 一增一降间,王三儿今晚还真有可能做掉俞大海。 同王三儿这边相比,甄清和书生的形势却不容乐观,陆侯不愧是被齐百川看中的杀星,实力足有五品上游水准,偏偏还毫不惜命,用的都是以伤换伤的打法。 陆侯看到甄清刺来的软剑,竟主动迎上,软剑在陆侯的前胸上划出一道不浅的伤口,陆侯势大力沉的一棒也夯在甄清丰腴的腰肢上。 甄清轻呼一声,摔在地上,显然已经无法再战。书生端着牛皮纸扇,扇沿是一圈利刃,护在甄清身前,向身后问道,“甄姐,要不要紧?” 甄清忍着剧痛,“腰骨裂缝了,你自己小心!” 书生脸色一沉,对面的陆侯则嗜血的笑了笑,“这么丰腴的腰肢,还真不舍得敲断啊!” 石勇看到甄清受伤倒地,心中发急,双手各攥着一颗铁核桃,用手臂硬接了一记熟铁棍,趁少年力道已老,侧身横撞,少年被逼退两丈,他趁机来到甄姬和书生身旁。 而对面的陆侯和少年也汇到一起。 少年看了一眼悄无声息的二楼,有些急躁,“赶紧收拾掉三人,我要登楼。” 陆侯轻松一笑,“就听小乔爷的,我们两个五品中游,杀掉一个五品下和两个六品中,还不手到擒来。” 除了意料之外死在二层的乔白川,楼下的形势已经明显偏向潮湖帮。 胖子叹了口气,他本想早些翻出底牌,段小楼却要等潮湖帮皆数上钩。如今潮湖帮除了帮主不见踪影,全部力量都被拖在了八角楼四周,可是青角帮也死伤惨重。 终于,胖子在段小楼的同意下拉响了手中的哨箭,可看着楼下死伤半数的青衣汉子,胖子心中不禁想到,“江湖大佬确实心冷如铁啊!” 尖锐的哨响划破天空,一声未落一声又起,伴随而来的是更响的箭鸣。 陆侯和小乔爷看着眼前地上插着的一排长箭,都下意识的停下了动作。 大煜民间不禁刀剑,却严禁弓矢。此时看到箭雨袭来,周围定有大煜军队出动。 自从煜武帝马踏江湖,大煜军队所到,毁山门灭宗派,即使过了三百年,整座江湖也没有恢复几成元气。 如今江湖中人一入熹微就被称作小神仙,说起来倒是近三百年来的说法。三百年前,只有体魄到了拂山,元气到了玄实,神识到了洞烛才配称“神仙”二字,三者缺一都不可!如果按照这个标准,连巨梅仙都称不上陆地神仙,纵使他皇城一战,本命血梅开了一半,可也只是神识的拔高,体魄和元气仍是短板,这才被老乐师认为只是前进了一小步。 所以按照三百年前的标准来看,现在江湖中的“小神仙”只能算超一流高手而已,体魄、元气和神识都有被榨干耗尽的时候,纵使破得了百甲,也难抵得住千甲。 至于潮湖帮和青角帮这些市井帮派,更是只能在大煜律法的归束下做些擦边的买卖。不过,自打煜武帝用铁梳子将江湖刷了一遍,大煜皇室倒开始放松了对江湖的管制,一般不会再干涉帮派之争。 可今夜,在潮湖帮和青角帮乱斗之时,却有大煜军方箭矢袭来。 “呵呵,倒真是热闹啊!”两帮帮众正在惊疑间,一位披着轻甲的都尉慢慢踱了出来。 看到来人的官服,陆侯终于松了口气,原来不是大煜正规军,而是京都府下属的尉官,但仍是不敢怠慢。只见他完全没了刚才的冷血残酷,拱手道,“不知都尉大人这么晚了到此有何事?难道要插手潮湖帮和青角帮的恩怨?” “呵,老子才懒得管你们,只要天亮前把碎尸和血水洗干净,别吓到明早出门倒夜壶的平民百姓,你们拼杀死光也不过是少了几个泼皮。”都尉轻蔑道 都尉的话虽难听,可却让两边帮众松了一口气。 可又听他话锋一转,“可是,京都府的宋大人今晚恰好在西坊会见贵客,居然被你们吵到了雅兴!宋大人有令,帮派械斗,惊吓平民,全部带回都府大狱,留后审查!” 此言一出,众人哗然,纵使陆侯知道不能硬抗,但也掩盖不住冷下来的脸色,而交缠在一起的两帮打手,更是准备趁机遁走,反正在场一千余人,一哄而散岂能全部抓到。 那个都尉嘴角冷笑,打了个响指,只见从其余三条小巷里都走出一个披着轻甲的尉官来。同时四周的民房上出现了几百名弓箭手,更有持枪的士兵从小巷中涌出,一时间箭尖森然,枪尖林立。 最先出来的都尉笑道,“知道你们人多,所以我们八部尉官,今天就来了四个,怎么样?收起心思,乖乖走着吧!” 所有人都没了脾气,包括潮湖帮的堂主和青角帮的管事,都被分作十人一组,分别押走。 不愧是专业抓人的都府尉官,效率极高,不到一盏茶的时间就清了场,甚至还让两帮帮众抬走了伤员和尸体。 可自始至终,没有一名都尉和士兵进入八角楼。倒是最先出现的那个都尉,抬头看着三楼笑了笑,然后也消失在小巷里。 胖子将一起看在眼里,既感叹于小师弟的手段,也感叹于大煜官家这莫大的威势啊! 第五十四章三,二,一 终于只剩下孤零零的八角楼,和孤零零的段小楼。 连二层的刑师爷都拜托戚满腹送回去休息了,可段小楼等的人还没有来。 他不知道为何胡长刀一直没有出现,而且潮湖帮今天的攻势给他的感觉更像是热场。清理了闲杂人等,好戏似乎还在后头。 段小楼下来一层,手里的酒囊里是度数不高的米酒,他小口小口的喝着,突然看到门后王三儿剩下来的那碟盐水花生,蹲下来剥了一颗丢在嘴里嚼了嚼,没想到居然入味的很,不禁将酒囊一饮而尽。 酒囊里的米酒见了底,门外也来了人。 “段兄,不如你把南岸的码头全部给我,今夜离开翼阳城,我就不杀你!”胡长刀拎着一把长刀站在门外。 段小楼将酒囊挂在腰上,摸着宽阔的下巴,“是谁给了你这个信心,让你觉得能杀掉我?” 胡长刀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从今夜起,青角帮将不再是青角帮,潮湖帮也不再是潮湖帮,我胡长刀将会在这运河两岸组建一个新帮派,段兄,你如果不想走,可愿意做我的副帮主?” 段小楼突然感觉有趣,问道,“乔百川,陆侯,俞大海,皆对你忠心耿耿,你为何不提拔其中一人,反而来招揽我段小楼?” “嘿!”胡长刀冷笑一声,“乔百川是西三门的客卿,是他们放在我身边的看门犬。现在西三门大树已倒,乔百川居然还想控制我潮湖帮,要不是看到西三门残余实力仍不可小觑,我早就将这老货丢到永济渠里喂鱼!至于陆侯和俞大海,一个是条只会咬人的狗,一个是只瞎眼断腿的狼,怎能和段兄这只卧丘的猛虎比呢!” “这么说,我今夜的布置倒是帮了你的忙?”段小楼没有理会对方的恭维 “嘿嘿!本想借段兄的手段削弱乔百川的力量,这老货十几年运作,不但怒朝堂对其死心塌地,连惊潮堂的四百红棍都有半数被他收买,倒是赤潮堂的三百帮众被烧成了焦炭,可惜了!”说到这里,胡长刀话锋一转,“不过,段兄的手段着实令胡某有些后怕啊!一把大火,近千帮众,估摸着已经被做掉的乔百川,甚至京都府的都尉都请的动,要是胡某早现身一会,现在可能也着了道了!” 段小楼没有立刻搭话,而是从门口面拖出一个柜子来,拿袖子掸了掸上面的尘土,才对着门外说,“主要是不想占了南北两岸后,再费事清理乱窜的潮湖帮余孽,不如就聚起来一块解决掉,说起来都是些小手段。我从未轻瞧你,可没想到还是没探清你的城府,看来杀掉你还得靠实打实的手上功夫啊!”说着话,已经从打开的柜子里拿出一把磨损严重的镔铁弓。 胡长刀看到这把镔铁弓,眼睛一下子眯了起来,“段小楼,你私藏这等利器,不怕大煜军方找你麻烦吗?” “嘿!”段小楼又从柜子里拿出一根弦,熟练的上好扎紧,“找我麻烦?老子这把弓是万骑郎亲自送的!” 说完,已经持弓而立,弓梢两侧的青羊角,一只杵着地,一只指着天。 胡长刀已经顾不得惊讶段小楼提到的万骑郎,因为段小楼右手已经拿起了一只箭杆。他有一种预感,如果让对面的段小楼成功搭弓射箭,下一刻自己的胸口就会变成血窟窿。 于是,一把长刀被他的身后抽了出来,同时脚下蓝光一闪,体内元气带动脚下的气流旋转,他肥壮的身躯以难以想象的敏捷迅猛向前奔去。 看到眨眼就到眼前的身影,和更快到达面前的长刀,段小楼也不禁惊讶,“居然有三品!” 不怪段小楼惊讶,实在是三品武者已经算江湖中的难得高手了。众所周知,九品之下的武者不能修炼神魂,也就不能形成自身的“域”。 但是九品也有等级差别,九、八、七品为下三品,这个阶段武者才刚登堂入室,拳脚争雄已经不靠蛮力,算是走上了以武证道的慢慢长路。 六、五、四品为中三品,武者此时体魄远胜常人,同时可以开始感应天地元气并纳入体内,锻造体魄,开通气穴,凝结气海。 三、二、一为上三品,虽然三个品级同为上三品,但每升一品就是一番新气象。三品之时,体魄已如精铁,内韧外刚,气穴已经半数打开,腹中气海也小有规模,元气可以通过经脉到达四肢百骸。二品之境,筋脉骨骼愈发坚韧,气穴至少已经打开四分之三,同时可离体而出与天地元气形成共鸣,更重要的是终于能在虚无缥缈中感觉到一丝神魂的存在。而到达了一品,体魄已经是成胎的模具,元气通过一个个连通的气穴与天地汇通,虽然还无法修炼神魂,但是已经可以调动极为凝练的神识。 此时的胡长刀居然已经到了上三品的境界,看来真是个有野心能隐忍的人物啊! 面对蓝色的刀光,段小楼拿起镔铁弓,青羊角直接前刺,恰好抵住了刀尖。 胡长刀顿时感觉周身气穴有了些堵塞感,脚底和刀身的蓝光同时消失。他心道了句“果然”,这段小楼绝对是二品之境,真没想到这浅浅的永济渠里居然有这样蛟龙。 一角破了胡长刀的刀气,没了元气的加持,这一刀已经沦为凡品,但是段小楼却从中看出一些玄妙的轨迹,只见刀身晃出几道虚影,竟绕开了青羊角,直接劈向段小楼握弓的那只手。 段小楼轻咦一声,镔铁弓横移,硕大的弓身终于封死了所有的刀影。 “当”的一声,长刀在镔铁上磕出一道火花。 单手持弓的段小楼还有另外一只空下来的右手,指节上戴着个五个铁环。挡住刀影的同时,段小楼一拳轰出,铁环上燃起红色的火焰。 胡长刀看到火焰燃起一霎那,毫不犹豫的撤刀后掠。可是红色的火焰居然凝聚成一个拳头,从段小楼伸直的手臂上弹射而出,直接砸在已经后掠五丈的胡长刀前胸。 胡长刀喷出一口鲜血,被拳势所逼,再次后退五丈。等到他再站直身体,对面的段小楼已经搭弓引箭。 胡长刀全身汗毛炸立,下一刻就会死亡的威胁险终于让他惊恐大叫,“姬大人,请您快出手吧!” 话音刚落,箭矢已经离弓!天地元气中似乎打开一条特别通道,从箭矢离开弓弦开始,就消失不见,等再次出现在胡长刀身前两尺。 胡长刀此时已被气机锁定无法闪躲,眼看箭尖就要插入他的胸口,一只苍白的手突然出现攥住了飞速旋转的箭杆,那样子就像从冻住的冰层中取出静止不动的鱼。 将箭杆拿在手上,姬鼓雨看了眼已在门外的段小楼,自报家门,“姬家姬鼓雨。” 段小楼的脸色从未有过的凝重,姬鼓雨,三元之下第一人!他知道胡长刀今夜敢孤注一掷,定是有了新的靠山,可没想到居然出来了九品之内的最强之人。 现在,他感觉有些棘手了,不仅是因为与姬鼓雨的对敌,更是因为能指派的了姬鼓雨的人。他不认为姬鼓雨本人想拿下永济渠运河码头,因为与姬鼓雨的武学天赋同样出名的还有他的家世。姬姓是前朝大楚的国姓,说白了姬家就是大楚皇室的后人,楚末煜兴,楚哀帝将皇位禅让给了当时的五州兵马总管白煜,换来了个世袭安乐公! 姬家后人也懂得明哲保身的道理,后世子弟不为官,不经商,不入书院,倒是平平稳稳的过了八百年。 姬鼓雨,有着被书院地物府府主徐恨年称赞的武学天资,却只能遵循祖训,不能进入书院,就算如此也受到了大煜皇家的特殊关注,此时岂会来这暗潮汹涌的西坊为自己谋私利? 可能够随意调遣姬鼓雨的人,让段小楼都感觉有些胸口沉闷。 但是箭已在弦,不得不发!何况自己这边的背景未必就比他背后的人差吧! 想到这里,段小楼不再犹豫,又从柜子里取出一枝箭。这枝箭比刚才那支箭长了几倍,与其说是一枝箭,不如说更像是一把枪,就是和镔铁弓一样有些老旧,箭杆痕迹斑驳,箭头锈迹斑斑。 姬鼓雨报完自己的名字后,就一直静静的站在那里,看着段小楼手里那柄巨大的镔铁弓,仿佛在等待着着什么,直到段小楼拿出了那支巨箭。 “镔铁弓当然要配烈日箭,白钺的箭我没胆量去接,白少咸的箭我正想去试一试,没想到先在这西坊里遇到了你。恰好二品的境界,和白少咸相仿,虽然没有他家传的功法和祖传的疯血,倒也可以试出来六七分实力了!”姬鼓雨眼睛亮的出奇,“不枉我报上家门,果然没让我失望!” 自从拿出那支落日箭,段小楼就开始心平如水,而当他引箭拉弓的那一刹那,似乎觉得身上的布衫又重新变成了陵落重铠。 箭尖指的方向并不是正前方的姬鼓雨,而是倾斜指向天空。 元气正在从气海中疯狂的涌出,穿过一个个气穴,全部注入到攥住的箭柄中,同时镔铁弓也将八角楼周围的元气全部吸引过来,整张弓和整根箭都在莹莹发光,而箭尖那里一点点的光芒在聚集,最后竟如一个耀眼的小太阳。 胡长刀此时汗毛炸裂,他已经把段小楼估计得很高,但是一直觉得以自己三品上游的境界,就算不敌,也不至于身死,但当看到那柄长箭搭上那把巨弓,他就知道自己错了! 姬鼓雨看着那枝即将射出的箭,赞叹着,“镔铁弓、裂日箭,不愧是将大楚轰的粉碎的利器啊!” 随后他抬头望天,与此同时,长箭终于射出,在夜色里如一轮朝阳升空,升到最高点,又如落日砸下。 看着那一轮落日,姬鼓雨伸出了双臂。 第五十五章小僧与你战长街 终于只剩下孤零零的八角楼,和孤零零的段小楼。 连二层的刑师爷都拜托戚满腹送回去休息了,可段小楼等的人还没有来。 他不知道为何胡长刀一直没有出现,而且潮湖帮今天的攻势给他的感觉更像是热场。清理了闲杂人等,好戏似乎还在后头。 段小楼下来一层,手里的酒囊里是度数不高的米酒,他小口小口的喝着,突然看到门后王三儿剩下来的那碟盐水花生,蹲下来剥了一颗丢在嘴里嚼了嚼,没想到居然入味的很,不禁将酒囊一饮而尽。 酒囊里的米酒见了底,门外也来了人。 “段兄,不如你把南岸的码头全部给我,今夜离开翼阳城,我就不杀你!”胡长刀拎着一把长刀站在门外。 段小楼将酒囊挂在腰上,摸着宽阔的下巴,“是谁给了你这个信心,让你觉得能杀掉我?” 胡长刀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从今夜起,青角帮将不再是青角帮,潮湖帮也不再是潮湖帮,我胡长刀将会在这运河两岸组建一个新帮派,段兄,你如果不想走,可愿意做我的副帮主?” 段小楼突然感觉有趣,问道,“乔百川,陆侯,俞大海,皆对你忠心耿耿,你为何不提拔其中一人,反而来招揽我段小楼?” “嘿!”胡长刀冷笑一声,“乔百川是西三门的客卿,是他们放在我身边的看门犬。现在西三门大树已倒,乔百川居然还想控制我潮湖帮,要不是看到西三门残余实力仍不可小觑,我早就将这老货丢到永济渠里喂鱼!至于陆侯和俞大海,一个是条只会咬人的狗,一个是只瞎眼断腿的狼,怎能和段兄这只卧丘的猛虎比呢!” “这么说,我今夜的布置倒是帮了你的忙?”段小楼没有理会对方的恭维 “嘿嘿!本想借段兄的手段削弱乔百川的力量,这老货十几年运作,不但怒朝堂对其死心塌地,连惊潮堂的四百红棍都有半数被他收买,倒是赤潮堂的三百帮众被烧成了焦炭,可惜了!”说到这里,胡长刀话锋一转,“不过,段兄的手段着实令胡某有些后怕啊!一把大火,近千帮众,估摸着已经被做掉的乔百川,甚至京都府的都尉都请的动,要是胡某早现身一会,现在可能也着了道了!” 段小楼没有立刻搭话,而是从门口面拖出一个柜子来,拿袖子掸了掸上面的尘土,才对着门外说,“主要是不想占了南北两岸后,再费事清理乱窜的潮湖帮余孽,不如就聚起来一块解决掉,说起来都是些小手段。我从未轻瞧你,可没想到还是没探清你的城府,看来杀掉你还得靠实打实的手上功夫啊!”说着话,已经从打开的柜子里拿出一把磨损严重的镔铁弓。 胡长刀看到这把镔铁弓,眼睛一下子眯了起来,“段小楼,你私藏这等利器,不怕大煜军方找你麻烦吗?” “嘿!”段小楼又从柜子里拿出一根弦,熟练的上好扎紧,“找我麻烦?老子这把弓是万骑郎亲自送的!” 说完,已经持弓而立,弓梢两侧的青羊角,一只杵着地,一只指着天。 胡长刀已经顾不得惊讶段小楼提到的万骑郎,因为段小楼右手已经拿起了一只箭杆。他有一种预感,如果让对面的段小楼成功搭弓射箭,下一刻自己的胸口就会变成血窟窿。 于是,一把长刀被他的身后抽了出来,同时脚下蓝光一闪,体内元气带动脚下的气流旋转,他肥壮的身躯以难以想象的敏捷迅猛向前奔去。 看到眨眼就到眼前的身影,和更快到达面前的长刀,段小楼也不禁惊讶,“居然有三品!” 不怪段小楼惊讶,实在是三品武者已经算江湖中的难得高手了。众所周知,九品之下的武者不能修炼神魂,也就不能形成自身的“域”。 但是九品也有等级差别,九、八、七品为下三品,这个阶段武者才刚登堂入室,拳脚争雄已经不靠蛮力,算是走上了以武证道的慢慢长路。 六、五、四品为中三品,武者此时体魄远胜常人,同时可以开始感应天地元气并纳入体内,锻造体魄,开通气穴,凝结气海。 三、二、一为上三品,虽然三个品级同为上三品,但每升一品就是一番新气象。三品之时,体魄已如精铁,内韧外刚,气穴已经半数打开,腹中气海也小有规模,元气可以通过经脉到达四肢百骸。二品之境,筋脉骨骼愈发坚韧,气穴至少已经打开四分之三,同时可离体而出与天地元气形成共鸣,更重要的是终于能在虚无缥缈中感觉到一丝神魂的存在。而到达了一品,体魄已经是成胎的模具,元气通过一个个连通的气穴与天地汇通,虽然还无法修炼神魂,但是已经可以调动极为凝练的神识。 此时的胡长刀居然已经到了上三品的境界,看来真是个有野心能隐忍的人物啊! 面对蓝色的刀光,段小楼拿起镔铁弓,青羊角直接前刺,恰好抵住了刀尖。 胡长刀顿时感觉周身气穴有了些堵塞感,脚底和刀身的蓝光同时消失。他心道了句“果然”,这段小楼绝对是二品之境,真没想到这浅浅的永济渠里居然有这样蛟龙。 一角破了胡长刀的刀气,没了元气的加持,这一刀已经沦为凡品,但是段小楼却从中看出一些玄妙的轨迹,只见刀身晃出几道虚影,竟绕开了青羊角,直接劈向段小楼握弓的那只手。 段小楼轻咦一声,镔铁弓横移,硕大的弓身终于封死了所有的刀影。 “当”的一声,长刀在镔铁上磕出一道火花。 单手持弓的段小楼还有另外一只空下来的右手,指节上戴着个五个铁环。挡住刀影的同时,段小楼一拳轰出,铁环上燃起红色的火焰。 胡长刀看到火焰燃起一霎那,毫不犹豫的撤刀后掠。可是红色的火焰居然凝聚成一个拳头,从段小楼伸直的手臂上弹射而出,直接砸在已经后掠五丈的胡长刀前胸。 胡长刀喷出一口鲜血,被拳势所逼,再次后退五丈。等到他再站直身体,对面的段小楼已经搭弓引箭。 胡长刀全身汗毛炸立,下一刻就会死亡的威胁险终于让他惊恐大叫,“姬大人,请您快出手吧!” 话音刚落,箭矢已经离弓!天地元气中似乎打开一条特别通道,从箭矢离开弓弦开始,就消失不见,等再次出现在胡长刀身前两尺。 胡长刀此时已被气机锁定无法闪躲,眼看箭尖就要插入他的胸口,一只苍白的手突然出现攥住了飞速旋转的箭杆,那样子就像从冻住的冰层中取出静止不动的鱼。 将箭杆拿在手上,姬鼓雨看了眼已在门外的段小楼,自报家门,“姬家姬鼓雨。” 段小楼的脸色从未有过的凝重,姬鼓雨,三元之下第一人!他知道胡长刀今夜敢孤注一掷,定是有了新的靠山,可没想到居然出来了九品之内的最强之人。 现在,他感觉有些棘手了,不仅是因为与姬鼓雨的对敌,更是因为能指派的了姬鼓雨的人。他不认为姬鼓雨本人想拿下永济渠运河码头,因为与姬鼓雨的武学天赋同样出名的还有他的家世。姬姓是前朝大楚的国姓,说白了姬家就是大楚皇室的后人,楚末煜兴,楚哀帝将皇位禅让给了当时的五州兵马总管白煜,换来了个世袭安乐公! 姬家后人也懂得明哲保身的道理,后世子弟不为官,不经商,不入书院,倒是平平稳稳的过了八百年。 姬鼓雨,有着被书院地物府府主徐恨年称赞的武学天资,却只能遵循祖训,不能进入书院,就算如此也受到了大煜皇家的特殊关注,此时岂会来这暗潮汹涌的西坊为自己谋私利? 可能够随意调遣姬鼓雨的人,让段小楼都感觉有些胸口沉闷。 但是箭已在弦,不得不发!何况自己这边的背景未必就比他背后的人差吧! 想到这里,段小楼不再犹豫,又从柜子里取出一枝箭。这枝箭比刚才那支箭长了几倍,与其说是一枝箭,不如说更像是一把枪,就是和镔铁弓一样有些老旧,箭杆痕迹斑驳,箭头锈迹斑斑。 姬鼓雨报完自己的名字后,就一直静静的站在那里,看着段小楼手里那柄巨大的镔铁弓,仿佛在等待着着什么,直到段小楼拿出了那支巨箭。 “镔铁弓当然要配烈日箭,白钺的箭我没胆量去接,白少咸的箭我正想去试一试,没想到先在这西坊里遇到了你。恰好二品的境界,和白少咸相仿,虽然没有他家传的功法和祖传的疯血,倒也可以试出来六七分实力了!”姬鼓雨眼睛亮的出奇,“不枉我报上家门,果然没让我失望!” 自从拿出那支落日箭,段小楼就开始心平如水,而当他引箭拉弓的那一刹那,似乎觉得身上的布衫又重新变成了陵落重铠。 箭尖指的方向并不是正前方的姬鼓雨,而是倾斜指向天空。 元气正在从气海中疯狂的涌出,穿过一个个气穴,全部注入到攥住的箭柄中,同时镔铁弓也将八角楼周围的元气全部吸引过来,整张弓和整根箭都在莹莹发光,而箭尖那里一点点的光芒在聚集,最后竟如一个耀眼的小太阳。 胡长刀此时汗毛炸裂,他已经把段小楼估计得很高,但是一直觉得以自己三品上游的境界,就算不敌,也不至于身死,但当看到那柄长箭搭上那把巨弓,他就知道自己错了! 姬鼓雨看着那枝即将射出的箭,赞叹着,“镔铁弓、裂日箭,不愧是将大楚轰的粉碎的利器啊!” 随后他抬头望天,与此同时,长箭终于射出,在夜色里如一轮朝阳升空,升到最高点,又如落日砸下。 看着那一轮落日,姬鼓雨伸出了双臂。 第五十六章鼓点如雨,灯炬如目 姬鼓雨看着小和尚,发现对方居然毫无破绽。 小和尚身上没有一丝的元气波动,黑色的僧衣就像一个黑匣子,把他的体魄、元气和神识都关在了里面。姬鼓雨看不出深浅,只能将鼓点敲的更加急促。 徐恨年曾说过,姬鼓雨拥有世间最通透的身躯,因为他天生气穴全开。 常人周身一百零八处气穴多数闭合,武者达到中三品境界才开始尝试开穴,因为此时强健的体魄既能锁住精气不从气穴流出体外,又能吸收元气进入体内形成气海。 对于小时候还没有武道修为的姬鼓雨来说,一百零八处天生贯通的气穴,完全就是一百零八个窟窿。不但元气在体内无法贮存,反而是体魄精气从气穴流散而出。他长大的经历就是不断修炼的过程,别人不修炼还能做个凡人,他如果不修炼,早晚会变成精气散尽的人干。 终于,苦苦修到了六品,那时他已经十六岁。这个年纪这样的修为,在高门林立的翼阳城里一点都不起眼,而且因为长时间的精气四散,让他极为干瘦,体魄比一般的下品都不如。 可到了中三品,武者就可以开通气穴,凝聚气海,这个过程其他人可能终其一生也无法完成,而姬鼓雨只需要一个呼吸。五行元气时时刻刻的冲刷,使他的身体几乎成为了天地的一部分。虽然在精纯程度上稍逊于纯正的五行之体,但是与元气的亲和度却更胜一筹。 姬鼓雨的鼓点就是在模仿天地元气的震动方式,无比亲和的元气之体让他可以敏锐的察觉到元气流动,就像听到了老友的讲话,而他做的只是和老友交谈。 可对面的小和尚,周身上下居然毫无元气波动。这种情况只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小和尚天生气穴关闭,并且到现在也一穴未开,另一种可能就是小和尚已经凝结出神魂,体内体、气、神三元皆备,自成天地。 难道是位武道小神仙? 姬鼓雨惊疑着,手里的鼓点却并未停止,此时八角楼外的天地元气已经粘稠的像水银,向着小和尚慢慢挤压过去。 小和尚垂手而立,感受着腹中缓缓转动的金轮,心中难掩厌恶。 苦竹山上,他被重伤的大喇嘛掳走,一路昏迷。醒来时发现身在一处山洞中,大喇嘛脸色如金纸,已然圆寂,可小和尚的肚子里却多了一道金轮,就是那道碎了老和尚佛骨的金轮!小和尚有一刹那想破开腹部将金轮取出,但是他知道金轮只是神识中的具象,就算破开肚皮也不可能真的挖出一道金轮来。 回到红莲寺,在老和尚寒酸的佛塔下跪了一夜,望着塔内那盏闪烁的长明灯,小和尚若有所悟。回到书院见了小夫子,小夫子师尊也给了他许多启示。 此时,感受着周围粘稠的元气,他觉得正是试验一下的好机会。 于是,小和尚放开了对金轮的压制。 只见黑色的僧袍无风自动,一股强大的吸引力从腹中发出,疯狂的吸收起天地元气来。 姬鼓雨感觉到异样,鼓点再变,粘稠的天地元气顿时从水银变成了冰块,八角楼外的一切都被凝固的元气冻结,然后姬鼓雨一拍虚空,蛛网般的裂纹出现,以他的手掌为中心向四周发散。 八角楼的两个角也在这片冻结的天地中,在延伸而至的裂纹中悄无声息的变成了碎片。 搀着段小楼躲得远远的胖子,看着裂纹包围中的小和尚心急如焚。 裂纹已经离小和尚很近,终于一道裂纹削到了僧袍的衣角,僧袍顿时出现了一道口子,但是却没有破碎,只见僧袍断裂处金光闪闪,一条条金丝将碎片拉住,正慢慢拼合起来。 僧袍帮助小和尚挡住了第一波裂纹,但是更多的裂纹正从四面八方延伸过来,可此时的小和尚却闭起了眼睛。 腹中的金轮吸收了大量的天地元气,已经变得像一块金色的面团,在小和尚的意识中被随意的拉伸、扭曲。 之前他回到书院,告诉小夫子自己腹中多出的金轮。小夫子沉吟片刻说道,这可能是大喇嘛知道自己命不久矣,就将自身修为以胎藏的形式种在了小和尚体内,只要小和尚火候一到,就能继承人间活佛的大半修为。 可是小和尚并不想要,但是连书院也没有办法将其剔除。小夫子从傍晚思考到天黑,最后给了小和尚一个建议:重塑。 大喇嘛的金轮是三元合一的无上密器,要想重塑,就要打破三元的平衡。方法就是以磅礴的神识,或是以海量的元气,或是以强悍的精力,注入金轮, 姬鼓雨调动的元气虽然有限,却使这一小片天地密度极大。就像石普通火炉里撒上一把碳粉,骤然增加的温度已经足以令金轮融化。毕竟此时的金轮已经不在大喇嘛体内,只是小和尚腹中一道初具形态的胎藏。 小和尚神识内敛,随着他心意流转,金色的面团已经有了全新的形态,那是一座莲花灯台,双层花瓣含苞待放。 灯台出现的一刹那,小和尚的的神识便不受控制被吸引过去,同时灯台的莲花座开始徐徐开放,露出了里面的灯芯。 灯芯是大喇嘛的神魂,大喇嘛已经圆寂,这枚神魂也失去了光泽。 此时小和尚的神识降临,就像一只火引子,将灯芯重新点亮。 莲花灯台的光亮透过小和尚的皮囊,在现实世界形成一层层璀璨的光晕。 冻结的天地元气开始消融,沸腾,蒸发,小和尚的身体周围出现了一处元气真空,一股炽热的气流向四方涌去。 这时,小和尚也睁开了眼睛,眼神中是两盏如炬的灯火。 曾经属于大喇嘛的金轮,变成了小和尚的莲花灯台。 大喇嘛的金轮是三元合一,小和尚的灯台也能焚身、煮气、灼神。 但是小和尚没有让灯台长明,虽然灯台脱胎于金轮,但是却需要以他的神识为引,而刚才光芒乍现已经是他此时的极限。 但姬鼓雨此时已是像惊弓之鸟,他平生最依赖的元气居然被小和尚焚烧一空!他也与武道小神仙切磋过,武道小神仙凭借体内三元皆备,自成天地,可以不受体外元气变化影响,并且能靠神魂压制元气波动,但是也不可能将元气彻底抹去。 看到小和尚周围那一片元气真空,姬鼓雨心中的恐惧在一步一步滋生,慢慢放大。 一个人在最强大、最擅长的领域被未知的力量压制,其产生的恐惧会更为剧烈,特别是姬鼓雨傲视九品的元气控制被完全的抵消了。 姬鼓雨此时极为凄惨,胸口的箭伤又开始流血,苍白的脸上是一双血丝满布的眼睛。 小和尚也到了强弩之末,过度使用神识的后遗症已经出现,他只觉得头痛欲裂,不禁思索对面的人到底是谁?一身修为如此惊人,竟不靠神魂,就能随意控制天地元气! 感觉体内空空如也,小和尚心中苦笑,连自己体内的元气也被灯火烧的一丝不剩,看来以后还要谨慎使用这件利器。不过,作为佛门大金刚的弟子,小草当然也着重修习肉身! 忍住头内剧痛,小和尚伸展双臂,在身侧划出玄妙的轨迹,一座千手大佛的虚影在他身后显现。 “千佛捻叶手?佛门大金刚?”姬鼓雨发出一声惊呼,然后不顾胸口飙血,调动剩余的天地元气急速后掠,几下就消失在夜色中。 “这就逃跑了?”目瞪口呆的胖子向同样错愕的小和尚问道。 小和尚身后佛影消散,用手按了按太阳穴回道,“是啊!还没打就结束了!” 也顾不上趁乱逃走的胡长刀,小和尚、胖子和段小楼回到了八角楼。 八角楼缺了两只角,头顶露出好大一片天空。 楼里的三个人,现在反倒是胖子最健康,段小楼和小和尚神识、元气枯竭,一个八尺大汉,一个光头沙弥,两人都抱着头面对面坐着,头痛的龇牙咧嘴。 看着这个场景的胖子,想笑又不敢笑,就把桌子底下的火盆端出来,吹着余炭,在上面放了三颗土豆。 慢慢的,烤土豆的香味飘了起来,小和尚和段小楼也适应了头痛,神识受损要慢慢温养,急不得。 段小楼有些敬畏的看向小和尚,主要是刚才小和尚一下吸干了他的神识和元气,给他留下的印象太深,此时近处看去,对面的小和尚面色更加稚嫩,他更感觉神奇。 “小师傅从苦竹山上来?”段小楼想起小和尚最后的那招千佛捻叶手,试探的问道 “以前在山上,现在下山了,以后也不上去了!”小和尚实诚的回道 段小楼不知道前因后果,有些糊涂,但是也不再深究,转而问了另外一个问题,“小师傅也是白鸽帮的?” 小和尚一愣,他刚找到胖子,还不知道这帮人搞出一个白鸽帮。旁边的胖子倒是得意洋洋的说道,“当然,这是我大师兄,我们白鸽帮第一客卿。” 段小楼感到有趣,他之前一直觉得白鸽帮只不过是个幌子,没想到居然有些正式帮派的样子了,“小师傅是第一客卿,难道还有第二客卿?” 胖子更得意了,“嘿嘿,大师兄是第一客卿,小师弟当然是第二客卿,你青角帮的兄弟,现在不就在我小师弟那里!” 段小楼脸色一怔,随后满意的咧开了嘴角,白鸽帮真是个不错的合作对象啊! 小和尚此时却突然插话,“段帮主,小和尚有个事情要问明白。” 看到小和尚脸色严肃,段小楼也正式点头,“小师傅请问” “我想知道,是不是因为我们来了这西坊,才导致青角帮和潮湖帮火并,今夜八角楼外才死了这么多人?” 小和尚的问题让胖子也脸色一黯 “事情没有那么简单,段某以后再慢慢跟两位,讲一下这西坊内的江湖。不过二位可以放心,就算没有白鸽帮,永济渠的水也要染红一次了!” “阿弥陀佛!”小和尚念了一声佛号,“就算如此,小巷里的怨魂,也要超度一番!”说完,就起身向楼外走去。 黑色僧袍在夜色中很快隐去,可却能听到越来越响的往生经。 第五十七章按律办事 翼阳城有东西南北四坊,每座坊间都分内城和外城,城内再分区,城外则设郭。譬如这西坊就以白虎丘牌坊为界,城内分四区,城外设十三郭。 西坊十三郭都是以“白”字开头,这在以白氏为尊的大煜有些特殊。说起来一是沾了白虎丘的光,二是当初始帝白煜入主翼阳城,走得就是这西城,所以四坊中倒是这市井气息最浓的西坊,独占了以白字命名的殊荣。例如绣云轩的成衣作坊就设在白乐郭,而京都府所辖三座牢狱的其中一座,就设在白舺郭。 设在白舺郭的这座大狱又被称作水牢,因为白舺郭这里本来就是泗水的一条支流。当初为了开凿永济渠入城,就将这条支流截断改道,而在裸露出来的河床上建了京都府的大狱。 虽然地上河水干枯,可地下仍有暗河,所有这所建在河床上的监狱,常年饱受水汽浸渍。犯人在里面关久了,往往手脚溃烂,骨节肿大,这都是因为风湿入体,常人关上一年半载,基本就算废了。 孙平山此时身后跟着两位刑事文书,正就走在滴水成洼的监狱通道里,只觉得阴寒逼人。特别是两位文书还抱着高高的案宗,连眼前的路面都看不清,几脚踩进水洼里,只觉得一股寒气从脚底只冲脑门,整个人都冻成了冰棍。 可两个人没有抱怨一句,一是不敢,二是不愿。 不敢是因为眼前的少年,现在可是都府宋大人眼前的红人。宋大人对少年的器重,甚至超过了两位师爷。 不愿是因为眼前的少年居然是个能吏,刚上任一周,就清理了其余两座大狱里,积存的上千件案子。无论案主是背景深厚的王侯贵族,还是撒泼耍赖的吊斗小民,少年都能从煜典里找出恰切的律法条文,酌情量刑。要知道上千件案子里涉及到民、政、商、刑各个方面,少年居然能全部理顺,怪不得宋大人当众称赞少年肚子里装了一部煜典呢! 不过,光是做到这些,倒也不会让人称叹,最重要的是上千件案子处理完成后,竟然没有一家上诉!甚至有两家大背景的案主,平郡王家的小世子和周国公家的二少爷,一前一后给少年送来了谢礼。要知道,两人一个是原告一个是被告,却都对少年的裁决服气,这就让都府衙门中的同僚们既惊且佩了。 三人走过通道就进入了牢房区,刚转过弯,就听到里面沸反盈天的叫骂声。 孙平山看向已经侯在旁边的牢头,后者赶紧回答道,“大人,里面是西坊的两个码头帮派,昨晚争斗,扰了宋大人的雅兴,就被四部都尉全给抓了进来。足足一千多人,咱这牢房都塞满了!” “嗯”孙平山点点头,继续向前走去。 可当他走到两间牢房中间,左边一侧的牢房突然出现一阵骚动,只见一个满脸鲜血的人拼命的将头挤出栏杆,一边挤一边喊道,“大人,救命啊,我是青角帮的人,他们却把我关到了潮湖帮的牢房,我已经快要被打死了!”说完,竟是真的躺在地上,气绝身亡了。 孙平山也一愣,心中不禁一叹,脸上却已经满是冰冷。 “这两个帮派有死仇?”孙平山只有半舌,为了让别人听得清他讲话,吐字又慢又重,而且语句都是短小有力,给人一种平实厚重的压迫感。 牢头感觉被一字一字砸在脸上,赶紧解释道,“这潮湖帮和青角帮都做永济渠的码头生意,平时摩擦确实不少。” 孙平山点点头,“既然有仇,当分开羁押。” “这……”牢头面露尴尬,“大人,昨夜卑职等人连夜登记,彻夜未睡,确实已经按照帮派分开关押,特别是几个头领人物更是安排了单间,就是怕两拨人再闹事。可没想到,还是出现了纰漏,可能是昨夜犯人太多,卑职等人粗心大意了!” 孙平山听完牢头的解释,又确认那个人当真死了,就不在停留。 接下来的一整天,孙平山都在监狱的讯问厅里处理积压案件。案宗里的内容他已了然于胸,水牢里关押的犯人大多是犯了刑律,或在闹市争勇斗狠,或趁月色夜盗四邻,因此处理起来也算简单。可做事较真的孙平山,还是将犯人逐一提审,保证无一冤假错案,才一一定罚,登记在案,准备回去提交都府衙门。 两个刑事文书终于亲眼见到了这位小孙大人的办事效率,往往是犯人带到,刚自报姓名,小孙大人就已经能够告诉两人,这个案件是在哪一卷哪一页。等到两人翻到具体的页码,小孙大人已经给出了判定结果,而且判罚根据是煜典的哪一张哪一节,之前类似案件在哪年哪月,都说的清清楚楚,幸好小孙大人说话很慢,不然两人都跟不上他的速度。 等到牢头进来禀报,除了青角帮和潮湖帮外,其余案件已经清理完毕之时,两位刑事文书已经手腕酸痛,头顶冒汗。 孙平山将桌子上早已冷透的茶一饮而尽,对牢头说:“将青角帮和潮湖帮的几个管事头领带上来!” 牢头现在已经对坐在堂上的少年大人心服口服,他在这都府大牢当了二十几年的牢头,还从没见过一个文吏,能将案子审的如此行云流水。让他这个资深牢头,都喊了一声痛快。 牢头依言将人带到,正是潮湖帮的三位堂主和青角帮的四位管事,七人都带着脚镣,脚镣上有特殊的符文,能压制武者的气血和精气,让他们如常人一般。 孙平山打量着几个人,对旁边的刑事文书说道,“刑案第五百四十七例,帮派私斗”,两位刑事文书赶紧记录。 “可有死伤?”孙平山问下堂下七人 “禀告大人”王三儿抢先回答,“我们只是解决些小争端,手里都有分寸,有伤无死。”说完,王三儿特意看向潮湖帮的三位堂主,“是不是啊,三位兄弟?” 俞大海狠狠瞪着王三儿,感觉断掉的手指那里突然疼的要死,自己赤潮堂几百个兄弟都成了焦炭,还有伤无死? 陆侯扯了一把俞大海,又给怒潮少堂主小乔爷使了个眼色,才回孙平山的问话,“禀告大人,确实只是小打小闹,兄弟们都是些皮肉伤!” 孙平山将众人的表现都看在眼里,象征式的点点头,又问了个剪短的问题,“可曾侵扰平民?” “并无侵扰平民!”王三儿和陆侯竟一起答道,不过陆侯又补了一句,“只是听都尉大人说,我等无意间吵到了都府宋大人,倒是大罪过!” 孙平山又点点头,随后就不再问其他事情,直接对刑事文书说道,“定案,一般帮派争斗,有伤无死,未侵扰平民,但惊扰官家,按煜典刑律第二卷第一十三章判罚,参与争斗者,皆罚银三两,收监五日。” 潮湖帮陆侯三人松了口气,虽然这次被抓的莫名其妙,但好在判罚不重。可孙平山缓慢沉重的语调并未停止,“潮湖帮和青角帮私下约斗,破坏永济渠漕运,按煜典商律第四卷第七章判罚,两帮今后不可再经营码头。” 一语既出,堂下皆惊。 如果官府不再准许两帮经营码头,他们昨晚的生死拼杀不就成了笑话。 小乔爷压制了一夜的怒火终于爆发,虽然翼阳城里的市井江湖确实要仰官府鼻息,但是江湖有江湖的规矩,潮堂有朝堂的秩序。在这西坊十三郭,地盘和生意都有约定俗成的划分方式,官府之前从不会插手,可如今这小吏居然如此不知深浅,拿根鸡毛当令箭?他吐了口吐沫,用眼白瞟着孙平山,说道,“这位小大人好狂妄的口气,西坊的地盘什么时候要由官府划分了?” 孙平山没有回答,牢头却已经暴怒,“大胆,胆敢如此挑衅上官,等会再给你加一道脚镣,然后用牛尾鞭好生伺候你!” 孙平山摆摆手,让牢头先停下,平眉微挑,问堂下众人,“你们不服?” “服!青角帮服!”王三儿突兀的声音想起,让潮湖帮的三位感觉情况不对。 可没等潮湖帮三人想明白,孙平山又继续说道,“还有一事,潮湖帮在牢里打死青角帮一人,算是有死有伤,按煜典刑律第二卷第一十四章加重判罚,潮湖帮众人多收监十五日,参与杀人者,记录案宗,转刑部审核。” “有谁看到我潮湖帮杀人?”陆侯争辩道 “我看到了!”孙平山一字一顿 “谁知道那人到底是不是青角帮的”俞大海也喊道 “我亲自登记的,刚才查阅,死者确实属于青角帮。”牢头黑着脸,看着潮湖帮的三人很不顺眼。 “也许他是自己伤重病死的。”小乔爷嗤笑一声,反驳道。 可只听孙平山用他特殊的语调说道,“是不是青角帮的人,不重要,只要人昨晚没死,今天死了,而且是在潮湖帮的牢房内,我就有理由怀疑是潮湖帮所为。而且狱司记录在先,本吏眼见在后,暂将你等羁押,并报送刑部审核,这是程序也是本分。” 一次说了这么多话,孙平山有些吃力,又咽了口苦涩的凉茶,孙平山已经起身准备离开。 牢头使了个眼色,三个五大三粗的下属已经将潮湖帮三人压下,如果在外面,陆侯等人岂会如此落魄,可脚下的镣拷已经让一身武道修为全数消失。 王三儿等人也给孙平山行了个礼,自行回了牢房。 孙平山出了都府大狱,落日照在身上,终于将牢里的阴寒驱散了些,他看了看抬上马车的案宗,心中想道,“我这也算是按律办事吧!” 第五十八章一只冉冉升起的白鸽 王三儿躺在甲板上,午后的阳光将他全身晒得暖洋洋,终于将都府水牢里的阴寒驱散了些。他抬起头看了看永济渠南北两岸,心中那叫一个快意,从今往后,只运河就是咱青角帮……不,是白鸽帮说了算了! 一想到这,王三儿心里就有些别扭,他此时身上还是穿着青衣,但是却在胸口印了一对白色的翅膀,扣子解开,风一吹,两片翅膀就像一只飞行的白鸽。 不过,这毕竟是帮主和胖子事先定好的釜底抽薪之计,之所以这样布局,对于青角帮来说有两个好处,一是将潮湖帮一窝端掉,二是可以尽量保存青角帮的实力。 潮湖帮被西三门培植多年,实力不容小觑。以当晚八角楼外的战况来看,怒朝堂一百名功夫在身的好手,配合惊潮堂四百红棍,就足以将青角帮的八百青衣打残,而陆侯等人的实力也在青角帮四位管事之上,如果京都府的都尉来的晚一些,可能笑到最后的就是潮湖帮了。 可现在,他王三儿能躺在甲板上吹着河风,而潮湖帮的俞大海还在水牢里冻得发颤呢! 况且,吞并了青角帮势力的白鸽帮,也不再是之前的样子。那个小胖子说从他师弟兄那里讨来个法子,整合后的白鸽帮不再有帮主,而是组建长老会,并设置总执事一职。帮中日常事务决断皆由总执事号令,而利益分红、帮派扩张等大事则有长老会集体商议。总执事要受到长老会的监督和节制,长老会则需要对全体帮众负责。 王三儿不懂这劳什子的长老会制度,他只知道绝大多数情况下,说了算的人还是咱段帮主,这就行了。 在运河上巡查了一圈,看到码头全部都重新开工,王三儿满意的回到了南岸。 刚到岸边,就看到一个魁梧的大汉,正从高耸的船舷上一跃而下,肩膀上还扛着两只大箱子。王三儿不禁笑骂一句,“赵槐你个没出息的乡巴佬,都当了码头的管事了,还跟工人们抢活干!” 大汉将箱子卸下,松了松宽阔的肩胛骨,才回过头来。一看是王三儿,赶紧跑过来抱了抱拳,不好意思的说道,“三爷,我这不是干习惯了嘛,现在让我只监督不干活,身子骨发痒。” 这大汉赵槐正是半个月前,戚满腹招揽的第一批工人。可他没想到是,雇自己干活的小胖子竟然有这么大的能量,短短半个月就吞并了潮湖帮和青角帮,统一了这南北两岸。 赵槐因为是最早跟着胖子的一批人,居然也被提拔成了一个小管事,负责看管南岸的十座码头。 现在南北两岸共有十个管事,每人带着十几号弟兄看管十余座码头,而王三儿则是帮中的秩部主事,负责维护所有地盘秩序安稳,算是赵槐的顶头上司了。 这些都是那个叫琼子的小姑娘,和刑师爷一起,在长老会制度的基础上,详细制定出来的新框架。帮派顶层是执事和长老会,中层是政、财、秩、律、伐五部,底层分十舵。每舵都有十余座码头的辖区,负责区内各种事务的管理。但是十舵的生意往来、船只分配、订单签订等事务要由政部统一协调,码头收入、例钱分红、工酬发放要则由财部统一录账,同时地盘安稳由秩部统一监管,帮规行规则由律部制定执行,只有伐部与十舵关系不大,但一旦与其他帮派发生冲突,伐部却可以直接从十舵抽调人手。 王三儿一开始怎么也不懂为啥要这么安排,但当发现他这个秩部主事只要管好十个人,就能保证百余座码头安安稳稳时,才知道那个叫琼子的小姑娘有大能耐! 贾书生现在是财部主事,昨天还跟他私下里跟他讲,这些少年女娃都不是平常人。 据贾书生说,刑师爷八角楼那夜受了伤,虽然名为政部主事,但现在的工作都是由那个叫惜朝的姑娘担着,刑师爷都说他可以直接养老了。而甄清腰骨还没长好,她财部的事情都是那个叫尾叶的少年帮忙打理,也是账目清楚,丝毫不乱。而贾书生负责的律部,更是多数由那个叫七月的姑娘霸占,帮规被制定的赏罚分明,连执行的程序和手段都列的清清楚楚。至于那位琼子姑娘,更是直接划分四部十舵,把帮派打理成了朝堂。 最后,贾书生下了定论,这帮少年女娃绝对有大背景,而且不是贪图帮派权利,更像是将青角……不,白鸽帮当做一个作业,对,就是作业,课堂作业,正在试验自己所学所想。 王三儿被贾书生说的迷糊,烦躁的问道,“你就说,咱们会更好还是变糟吧?” 贾书生将手中的扇子慢慢叠起来,沉吟许久才回答,“会更好,可能会好过西三门!” 王三儿这会还没在贾书生的话里醒过来,西三门?曾经西坊的最大帮派,和虎吟阁一道,是 市井江湖的地下老大。 全新的白鸽帮能达到西三门的高度?王三儿有些不相信。 赵槐看到刚才还跟自己谈笑的王三儿,突然皱眉楞起了神,不禁有些发虚,难道自己这南三舵有些问题不入这秩部主事的眼?于是便小心翼翼地问道,“三爷,您怎么了,是不是我这场子不够安稳,我这就让闲杂工人撤出去!” 王三儿被赵槐喊回了神,连连摆手,表示没事,然后又盯着赵槐巨大的肩胛骨说道,“我说赵槐,没事别扛什么麻袋了,去找勇哥学点武艺,他生猛的路子挺配你,学好了以后会用得着。” 赵槐听了大喜,自己这天生的好体魄,从小就被人说是练武的好材料。但是有数的穷文富武, 自己之前一直带着乡邻讨生活,哪有功夫和财力去研习武艺。可此时自己也算有了落脚立身的资本,或许可以学他一招半式,就算不能入品级,但是起码也不用空靠一身蛮力。 于是急切的问王三儿,“敢问三爷,石大爷现在在什么地方,我安排好码头上的活计,就去请教他!” “你说勇哥啊?”王三儿已经准备去巡视下面的码头,就随意答道,“他应该在永济渠和泗水岔口的那个沙洲上,他这个伐部主事现在神神秘秘,你没事去找一下吧!” 而此时沙洲之上,石勇正站在临时搭起的帐篷里,看着小女娃风铃儿在沙盘上飞快的推演着。沙盘是西坊十三郭的模型,其间的道路、房屋、河流被缩小的几百倍,但却惟妙惟肖,甚至连大街上的小贩摊位都根据现实情况摆了上去。 此时沙盘上,永济渠两岸三尺已经被红砂覆盖,代表着白鸽帮的势力已经覆盖到运河两侧三里之内,但是却只是长长的一条。红砂左侧是大片的白砂,代表曾经西三门的势力范围,右侧则是大片的紫砂,代表曾经虎吟阁的地盘。两个西坊最大的帮派,曾经就是以永济渠为界,南北对峙。 胖子也站在沙盘旁边,向同样关注沙盘的段小楼问道,“段叔,你说潮湖帮之前是西三门的附庸,那青角帮……” “青角帮当然是虎吟阁的小弟。”段小楼很自然的回答,“不过虎吟阁的生意主要集中在赌场和青楼,对码头生意不太在意,所以青角帮才会被潮湖帮压制。” “这还不是段叔你藏拙,二品境的大高手,到哪里不得被供着!”胖子适时拍了个马屁。 “他们有猜到我至少三品以上”段小楼对胖子的马屁免疫,“所以虎吟阁才几乎不插手我青角帮事务,潮湖帮也才不敢侵占到南岸,不过……”段小楼按了按还在疼痛的额头,接着说道 “不过,只要不是超品高手,终究还是凡人,只要布置得当,也一样会被普通人杀死。况且西三门和虎吟阁,每个帮派都至少有两名一品高手!” “什么,两名,一品?”这让感觉大事将成的胖子吃了一惊 段小楼不怀好意的笑了笑,“不过都死了,一夜之间死的不明不白!” “段叔,你别大喘气啊!那现在你岂不是西坊第一高手了?”胖子拍了拍胸口,自动避开了两大帮派高手一夜被屠的问题。 段小楼也没有再谈这个问题,只是说,“不,第一是小师傅!”,说完指了指在旁边闭眼打坐的小和尚。 胖子一摊手,“哎,我师兄不算西坊之人!” “如果不算小师傅的话,在正常情况下,我算是第一人了!”段小楼如此回答 “什么叫正常情况?”胖子敏锐的发现了这个条件 段小楼眯起了眼睛,“正常情况就是,虎吟阁的虎吟钟不响,西三门的‘小神域’不亮!” 胖子刚想问虎吟钟和“小神域”都是什么东西,就听到风铃儿的娇呼声,“只有这两个地方,纵使我再排兵布阵,也攻不进去。你说攻入这两个地方,至少需要三百名训练有素的大煜兵甲,没有骗我?”最后,风铃儿已经问向了段小楼。 段小楼看着沙盘上纵横延伸的红砂,把白砂和紫砂分片切割,逐渐染红,对这个可爱的小姑娘心惊不已,这推演布阵的能力,已经超过大多数大煜军官了!况且这沙盘还是小姑娘一天之内,独自一人建起来的。 现在对于这些年轻人来自什么地方,段小楼早已心中有数。 看着气鼓鼓的风铃儿,段小楼打心底喜爱,和颜悦色的解释道,“这两个地方,分别就是虎吟钟和‘小神域’的所在,任一处启动,至少需要三位一品或者三百名甲士才能攻破。” “西三门和虎吟阁已倒,这两处有谁掌握?”小和尚问道重点 段小楼看了眼石勇,后者将收集到的情报念道,“西三门分上中下三门,附庸门派八个,其中就有潮湖帮。上门基本就是高层,已被屠尽,中门和下门目前正争夺西三门正统,‘小神域’在中门手中,但是需要下门配合才能开启。附庸的八个门派有五个宣布自立,但半个月中,已有三个已经被兼并。” 停了一下,石勇继续念道,“虎吟阁阁主及长子被杀,只剩下阁主夫人和一个智力有问题的幼子,虎吟钟尚在两人手中,但也只能自保。下属的九个帮派已经各自划分势力,现处于僵持阶段。其中我青角帮已经变更为白鸽帮,并且码头生意与其他帮派无利益冲突。” “小小的西坊十三郭,没想到这么乱啊!”胖子感叹一声,随后轻松的说道,“风铃儿,你帮助石勇叔叔把紫砂和白砂全部抹掉,这两个难啃的地方交给胖子我。” “你行吗?”风铃儿有些不信 “嘿嘿,咱走着瞧,凭咱家师兄的好皮囊,那对寡妇还不手到擒来!”胖子看着小和尚不怀好意,后者直接给了胖子一个爆栗。 哀叹着才短短几天,自家师兄就学会了七月的暴力美学,胖子终于恢复正型,“现在需要谈生意,这个我在行!至于段叔……” “我去水牢里接人,潮湖帮的四百红棍和一百好手可是现成的壮丁啊!。不过……”段小楼看着沙盘声音低沉,“我们看到的只是棋盘和棋子,棋手尚在暗处!” 想到手段莫测的姬鼓雨,胖子就有些害怕,连小和尚都脸色凝重,能支配这个级别武者的棋手会有多高呢? 第五十九章水袖 王三儿躺在甲板上,午后的阳光将他全身晒得暖洋洋,终于将都府水牢里的阴寒驱散了些。他抬起头看了看永济渠南北两岸,心中那叫一个快意,从今往后,只运河就是咱青角帮……不,是白鸽帮说了算了! 一想到这,王三儿心里就有些别扭,他此时身上还是穿着青衣,但是却在胸口印了一对白色的翅膀,扣子解开,风一吹,两片翅膀就像一只飞行的白鸽。 不过,这毕竟是帮主和胖子事先定好的釜底抽薪之计,之所以这样布局,对于青角帮来说有两个好处,一是将潮湖帮一窝端掉,二是可以尽量保存青角帮的实力。 潮湖帮被西三门培植多年,实力不容小觑。以当晚八角楼外的战况来看,怒朝堂一百名功夫在身的好手,配合惊潮堂四百红棍,就足以将青角帮的八百青衣打残,而陆侯等人的实力也在青角帮四位管事之上,如果京都府的都尉来的晚一些,可能笑到最后的就是潮湖帮了。 可现在,他王三儿能躺在甲板上吹着河风,而潮湖帮的俞大海还在水牢里冻得发颤呢! 况且,吞并了青角帮势力的白鸽帮,也不再是之前的样子。那个小胖子说从他师弟兄那里讨来个法子,整合后的白鸽帮不再有帮主,而是组建长老会,并设置总执事一职。帮中日常事务决断皆由总执事号令,而利益分红、帮派扩张等大事则有长老会集体商议。总执事要受到长老会的监督和节制,长老会则需要对全体帮众负责。 王三儿不懂这劳什子的长老会制度,他只知道绝大多数情况下,说了算的人还是咱段帮主,这就行了。 在运河上巡查了一圈,看到码头全部都重新开工,王三儿满意的回到了南岸。 刚到岸边,就看到一个魁梧的大汉,正从高耸的船舷上一跃而下,肩膀上还扛着两只大箱子。王三儿不禁笑骂一句,“赵槐你个没出息的乡巴佬,都当了码头的管事了,还跟工人们抢活干!” 大汉将箱子卸下,松了松宽阔的肩胛骨,才回过头来。一看是王三儿,赶紧跑过来抱了抱拳,不好意思的说道,“三爷,我这不是干习惯了嘛,现在让我只监督不干活,身子骨发痒。” 这大汉赵槐正是半个月前,戚满腹招揽的第一批工人。可他没想到是,雇自己干活的小胖子竟然有这么大的能量,短短半个月就吞并了潮湖帮和青角帮,统一了这南北两岸。 赵槐因为是最早跟着胖子的一批人,居然也被提拔成了一个小管事,负责看管南岸的十座码头。 现在南北两岸共有十个管事,每人带着十几号弟兄看管十余座码头,而王三儿则是帮中的秩部主事,负责维护所有地盘秩序安稳,算是赵槐的顶头上司了。 这些都是那个叫琼子的小姑娘,和刑师爷一起,在长老会制度的基础上,详细制定出来的新框架。帮派顶层是执事和长老会,中层是政、财、秩、律、伐五部,底层分十舵。每舵都有十余座码头的辖区,负责区内各种事务的管理。但是十舵的生意往来、船只分配、订单签订等事务要由政部统一协调,码头收入、例钱分红、工酬发放要则由财部统一录账,同时地盘安稳由秩部统一监管,帮规行规则由律部制定执行,只有伐部与十舵关系不大,但一旦与其他帮派发生冲突,伐部却可以直接从十舵抽调人手。 王三儿一开始怎么也不懂为啥要这么安排,但当发现他这个秩部主事只要管好十个人,就能保证百余座码头安安稳稳时,才知道那个叫琼子的小姑娘有大能耐! 贾书生现在是财部主事,昨天还跟他私下里跟他讲,这些少年女娃都不是平常人。 据贾书生说,刑师爷八角楼那夜受了伤,虽然名为政部主事,但现在的工作都是由那个叫惜朝的姑娘担着,刑师爷都说他可以直接养老了。而甄清腰骨还没长好,她财部的事情都是那个叫尾叶的少年帮忙打理,也是账目清楚,丝毫不乱。而贾书生负责的律部,更是多数由那个叫七月的姑娘霸占,帮规被制定的赏罚分明,连执行的程序和手段都列的清清楚楚。至于那位琼子姑娘,更是直接划分四部十舵,把帮派打理成了朝堂。 最后,贾书生下了定论,这帮少年女娃绝对有大背景,而且不是贪图帮派权利,更像是将青角……不,白鸽帮当做一个作业,对,就是作业,课堂作业,正在试验自己所学所想。 王三儿被贾书生说的迷糊,烦躁的问道,“你就说,咱们会更好还是变糟吧?” 贾书生将手中的扇子慢慢叠起来,沉吟许久才回答,“会更好,可能会好过西三门!” 王三儿这会还没在贾书生的话里醒过来,西三门?曾经西坊的最大帮派,和虎吟阁一道,是 市井江湖的地下老大。 全新的白鸽帮能达到西三门的高度?王三儿有些不相信。 赵槐看到刚才还跟自己谈笑的王三儿,突然皱眉楞起了神,不禁有些发虚,难道自己这南三舵有些问题不入这秩部主事的眼?于是便小心翼翼地问道,“三爷,您怎么了,是不是我这场子不够安稳,我这就让闲杂工人撤出去!” 王三儿被赵槐喊回了神,连连摆手,表示没事,然后又盯着赵槐巨大的肩胛骨说道,“我说赵槐,没事别扛什么麻袋了,去找勇哥学点武艺,他生猛的路子挺配你,学好了以后会用得着。” 赵槐听了大喜,自己这天生的好体魄,从小就被人说是练武的好材料。但是有数的穷文富武, 自己之前一直带着乡邻讨生活,哪有功夫和财力去研习武艺。可此时自己也算有了落脚立身的资本,或许可以学他一招半式,就算不能入品级,但是起码也不用空靠一身蛮力。 于是急切的问王三儿,“敢问三爷,石大爷现在在什么地方,我安排好码头上的活计,就去请教他!” “你说勇哥啊?”王三儿已经准备去巡视下面的码头,就随意答道,“他应该在永济渠和泗水岔口的那个沙洲上,他这个伐部主事现在神神秘秘,你没事去找一下吧!” 而此时沙洲之上,石勇正站在临时搭起的帐篷里,看着小女娃风铃儿在沙盘上飞快的推演着。沙盘是西坊十三郭的模型,其间的道路、房屋、河流被缩小的几百倍,但却惟妙惟肖,甚至连大街上的小贩摊位都根据现实情况摆了上去。 此时沙盘上,永济渠两岸三尺已经被红砂覆盖,代表着白鸽帮的势力已经覆盖到运河两侧三里之内,但是却只是长长的一条。红砂左侧是大片的白砂,代表曾经西三门的势力范围,右侧则是大片的紫砂,代表曾经虎吟阁的地盘。两个西坊最大的帮派,曾经就是以永济渠为界,南北对峙。 胖子也站在沙盘旁边,向同样关注沙盘的段小楼问道,“段叔,你说潮湖帮之前是西三门的附庸,那青角帮……” “青角帮当然是虎吟阁的小弟。”段小楼很自然的回答,“不过虎吟阁的生意主要集中在赌场和青楼,对码头生意不太在意,所以青角帮才会被潮湖帮压制。” “这还不是段叔你藏拙,二品境的大高手,到哪里不得被供着!”胖子适时拍了个马屁。 “他们有猜到我至少三品以上”段小楼对胖子的马屁免疫,“所以虎吟阁才几乎不插手我青角帮事务,潮湖帮也才不敢侵占到南岸,不过……”段小楼按了按还在疼痛的额头,接着说道 “不过,只要不是超品高手,终究还是凡人,只要布置得当,也一样会被普通人杀死。况且西三门和虎吟阁,每个帮派都至少有两名一品高手!” “什么,两名,一品?”这让感觉大事将成的胖子吃了一惊 段小楼不怀好意的笑了笑,“不过都死了,一夜之间死的不明不白!” “段叔,你别大喘气啊!那现在你岂不是西坊第一高手了?”胖子拍了拍胸口,自动避开了两大帮派高手一夜被屠的问题。 段小楼也没有再谈这个问题,只是说,“不,第一是小师傅!”,说完指了指在旁边闭眼打坐的小和尚。 胖子一摊手,“哎,我师兄不算西坊之人!” “如果不算小师傅的话,在正常情况下,我算是第一人了!”段小楼如此回答 “什么叫正常情况?”胖子敏锐的发现了这个条件 段小楼眯起了眼睛,“正常情况就是,虎吟阁的虎吟钟不响,西三门的‘小神域’不亮!” 胖子刚想问虎吟钟和“小神域”都是什么东西,就听到风铃儿的娇呼声,“只有这两个地方,纵使我再排兵布阵,也攻不进去。你说攻入这两个地方,至少需要三百名训练有素的大煜兵甲,没有骗我?”最后,风铃儿已经问向了段小楼。 段小楼看着沙盘上纵横延伸的红砂,把白砂和紫砂分片切割,逐渐染红,对这个可爱的小姑娘心惊不已,这推演布阵的能力,已经超过大多数大煜军官了!况且这沙盘还是小姑娘一天之内,独自一人建起来的。 现在对于这些年轻人来自什么地方,段小楼早已心中有数。 看着气鼓鼓的风铃儿,段小楼打心底喜爱,和颜悦色的解释道,“这两个地方,分别就是虎吟钟和‘小神域’的所在,任一处启动,至少需要三位一品或者三百名甲士才能攻破。” “西三门和虎吟阁已倒,这两处有谁掌握?”小和尚问道重点 段小楼看了眼石勇,后者将收集到的情报念道,“西三门分上中下三门,附庸门派八个,其中就有潮湖帮。上门基本就是高层,已被屠尽,中门和下门目前正争夺西三门正统,‘小神域’在中门手中,但是需要下门配合才能开启。附庸的八个门派有五个宣布自立,但半个月中,已有三个已经被兼并。” 停了一下,石勇继续念道,“虎吟阁阁主及长子被杀,只剩下阁主夫人和一个智力有问题的幼子,虎吟钟尚在两人手中,但也只能自保。下属的九个帮派已经各自划分势力,现处于僵持阶段。其中我青角帮已经变更为白鸽帮,并且码头生意与其他帮派无利益冲突。” “小小的西坊十三郭,没想到这么乱啊!”胖子感叹一声,随后轻松的说道,“风铃儿,你帮助石勇叔叔把紫砂和白砂全部抹掉,这两个难啃的地方交给胖子我。” “你行吗?”风铃儿有些不信 “嘿嘿,咱走着瞧,凭咱家师兄的好皮囊,那对寡妇还不手到擒来!”胖子看着小和尚不怀好意,后者直接给了胖子一个爆栗。 哀叹着才短短几天,自家师兄就学会了七月的暴力美学,胖子终于恢复正型,“现在需要谈生意,这个我在行!至于段叔……” “我去水牢里接人,潮湖帮的四百红棍和一百好手可是现成的壮丁啊!。不过……”段小楼看着沙盘声音低沉,“我们看到的只是棋盘和棋子,棋手尚在暗处!” 想到手段莫测的姬鼓雨,胖子就有些害怕,连小和尚都脸色凝重,能支配这个级别武者的棋手会有多高呢? 第六十章狗血的桥段 胖子跟在柳如烟身后,看着少女轻盈的体态,啧啧称赞。这女子明明全身上下没有裸露一丝肌肤,但是贴身的淡黄色长裙,却将绝妙的身段展现的淋漓尽致。有如此美妙的风景,胖子倒情愿这楼梯没有尽头了! 可是从一层到二层的楼梯只有短短的十几阶,即使胖子再磨磨蹭蹭也不过一会的功夫。 柳如烟带着胖子转过二楼的回廊,走到了最里面的一间屋子。随后,她轻轻敲了敲门,轻声说道,“夫人,人带到了!”柳如烟声音清脆,语气中天然带着一丝媚态,胖子心中暗赞了一声极品。 屋子里应了声,柳如烟就带着胖子推门而进。看到屋子里的情景,胖子倒吸了一口凉气。 只见,屏风上、茶桌上、躺椅上、地毯上都是鲜血混杂着碎肉,甚至门口的两颗盆栽墨竹上,还挂着两条被拆下来的胳膊。 胖子刚才在楼下吃了两个肉馅的茶点,此时看到这个场面差点没一口吐出来。 旁边的柳如烟嫌弃的看着胖子,心想,这个眼睛不老实,又胆小如鼠的油腻胖子,真能救下虎吟阁,还有自己? “你就是白鸽帮的帮主?”一个温柔的声音传来,胖子捂住嘴巴抬起头。才发现在这血淋淋的房间里,有一处地板没有任何血迹,而那里站着一个丰腴的美妇人。妇人至少也有四十多岁,但是皮肤依然紧致,身材更是比二八少女添了许多成熟风韵。如果说柳如烟是一颗含苞待放的绛珠仙草,那这个妇人就是一树硕果满枝的海棠。 “夫人在问你话!”柳如烟看到胖子一脸呆滞,心中的厌弃越来越浓,语气也变得格外冰冷。 胖子老脸一红,随后惦着脚尖,找到一处不那么黏糊糊的地板站定,才对美妇人说,“夫人见怪了!胖子我只是觉得夫人的气质,比那些小姑娘强了百倍,可样貌体态又如此年轻,一下子有些怔住了!”先解释了一句,胖子继续说,“现在的白鸽帮已经没有帮主了,不过我算是开帮立派的那个人吧!” 美妇人发现这个小胖子绝对是伶俐至极,刚才她对胖子的无理目光也有些恼怒。特别是她才刚刚丧夫丧子,纵使气量不俗,也难免如柳如烟一样生出些厌恶。但是戚满福的一席话,倒让妇人觉得,对面的小胖子虽然油腻,但却是坦荡,而且十分精明。 于是,妇人开始真正打量起胖子来,仔细一看,才觉得胖子的目光格外有神。看着胖子懒洋洋的表情和精光偶现的小眼睛,妇人突然多了几分信心。 “那现在白鸽帮你还能做主吗?”妇人问道 “平时的事情都是听段叔的,不过谈生意可以和我谈,我倒是能做主!”胖子嘿嘿一笑。 “我叫琴隽,你可以叫我琴姨,现在虎吟阁……”美妇人脸上闪过一丝暗淡,“虎吟阁名义上还是我说了算” 胖子暗道了一声果然,随后又看看血淋淋的房间,不禁咽了咽口水,这位琴姨还是个喜欢虐杀的主? 仿佛感觉到胖子的想法,琴隽嘴角翘了翘,“这不是我做的,是一位前辈出的手,杀的是想要染指西坊的某些人。” 听到琴隽的话,胖子脸色变得凝重。他想到了出现八角楼外的姬鼓雨,要不是小和尚师兄及时出现,也许段小楼已经被杀掉,而之前一切布局都将成为笑话。西坊的形势比他想的还要复杂,隐藏的对手也比他想的还要强大。 “琴姨叫胖子上来,不是就为了让我看这满屋子的碎肉吧?”胖子向琴隽问道 琴隽则坐了下来,椅子是刚才肖婆婆坐过的。肖婆婆就坐在这里喝着茶,看虎头汉子虐杀了三个人。椅子周围五尺没有一丝血迹,连血腥味似乎都淡不可闻。琴隽招招手,让柳如烟过来站到身后,才对胖子说道,“我刚才在楼上已经观察你们一行人许久,让如烟叫你上来,是想和你做个生意。” 听到“生意”二字,戚满福眯起了眼睛,“琴姨为啥只叫我上来,胖子可不信自己比其他人更亮眼啊?” “因为段小楼说你最会谈生意,也最喜欢谈生意!”琴隽轻轻一笑。 “段叔?”胖子一愣,“您还认识段叔?” 妇人没有回答胖子的问题,而是重新提到,“有个不错的生意,你做不做?” 胖子也不再纠结眼前这虎吟阁的遗孀,到底与段小楼有啥关联,将注意力都移到了“生意”上面。如果情报没有错误的话,虎吟钟就在对面的美妇人手上。而且虎吟阁余威犹在,下属门派不像西三门那样已经分崩离析,名义上还是遵循虎吟阁的手令,这些都是妇人的筹码。 而他看中自己的是什么呢?白鸽帮?不对,统一了永济渠两岸的白鸽帮,虽然实力较之前的青角帮提升了一倍,但是在虎吟阁下属门派里,也只算是中等偏上,起码明面上没有表现出可以统一虎吟阁的实力。 那琴姨选择白鸽帮的原因是什么呢?胖子认为只有两个,一个是白鸽帮身后书院和皇家的影子,二是琴姨和段叔的交情。 胖子在琢磨事情,妇人也在思索。刚才肖婆婆临走时对她说,那位贵人放在永济渠南岸的高手,已经被虎头汉子杀光,暂时不会再伸手过来,但也只给她争取到一天一夜的缓冲时间,一旦那边发现异常,只会采取更雷霆的手段。贵人是谁,妇人不知道,但是贵人来自哪里,她基本已经猜到。如果贵人真是来自那里,基本就算是自己杀夫杀子的仇人了!她不知道眼前的胖子能不能成事,但是既然段小楼都选择了他,自己也不妨赌一赌,赌输了,也不过玉石俱焚。 想到这里,琴隽盯着胖子,“你考虑的如何?” “什么样的生意,怎样做?” “虎吟阁给你,但是你要保证如烟和我家幼子,能够安稳的生活下去。” 琴隽的要求不过分,甚至当白鸽帮取代虎吟阁,压力会自然而然的转嫁到白鸽帮身上!而琴隽在意的是白鸽帮是否能够担的下风雨,给得了庇护。 “生意是好生意,不过,琴姨现在还能做得了虎吟阁的主吗?”谈起生意的胖子十分冷静。 琴隽脸色有些黯然,叹了口气,“现在我能给你的,只有虎吟钟了,不过虎吟钟能抵得上半座虎吟阁!” 就等着这句话,胖子嘿嘿一笑,“有虎吟钟就行,这生意就能做成!” 看到胖子居然胸有成竹,琴隽不禁提醒道,“虎吟阁下属九个帮派,加在一起,可不是你白鸽帮可以抗衡的!” “这些我都知道,而且我还知道,虎吟阁比西三门更遵守大煜的律法,看得见的产业都有在京都府登记在册,不管暗地里有什么勾当,起码明面上,这九个帮派都是正经的生意人。譬如以芽绿楼为总部的红线坊,就控制着南岸的所有青楼。不过,看来芽绿楼的王老板已经变成一堆碎肉了!”胖子指了指墨竹上挂着的那只断手,拇指上还戴着一只纯金扳指。 一席话下来,柳如烟不禁对胖子有些刮目相看,没想到这胖子居然如此心细,看他刚才的恶心不像是装出来的,却又能不漏声息的观察陌生环境,倒是和自己受过的训练很像啊!柳如烟感觉真是有趣! 琴隽倒是很平静,毕竟段小楼对这个小胖子的评价不低,不过她还是再次提醒道,“看来你之前已经了解不少,但是你只有一天一夜的时间,一天一夜内,整合虎吟阁的势力,你能做得到?” “可以,只是要借琴姨的虎吟钟一用,另外明晚我要召集九个帮派的当家人,该定一下新规矩了!” 胖子的话让琴隽和柳如烟都有些困惑,不过胖子已经从怀里拿出一张批文。 琴隽接过来,首先看到的是京都府的大印,另外是西坊巡检司的刻章,再读完批文的内容,连琴隽都面露异色。 “这张批文是真的?”琴隽问道 “当然是真的,京都府的大印我可没有胆量去捏造。” “批文上的内容也是当真?” “当真!”胖子斩钉截铁 琴隽如今真相信肖婆婆的话了,眼前的小胖子绝对是有莫大的背景! “大印是都府宋大人亲自盖上的,不过批文倒是我家小师弟起草的!”胖子有些小得意,“我家师兄弟三人,就我这个二师兄做些不上台面的事情,另外两人去了哪里都是了不得的主儿啊!”说到最后,胖子也不禁感叹。 “有了这道批文,你想怎么做?”琴隽虽然好奇胖子口中的师兄和师弟,但是还是问起眼前的要事。 “虎吟阁和西三门,名义上还是西坊江湖的龙头,西三门那边,已经劳烦段叔送去了一份,这一份就给琴姨你。而你需要以虎吟阁的名义,给下面的九个帮派送个信儿,通知他们明晚到虎吟阁一聚。” 琴隽看着胸有成竹的小胖子,突然觉得肖婆婆和段小楼还是小瞧了他。 谈好了生意,胖子就准备离开,虽然琴隽和柳如烟都是养眼的美人,可房间里的味道实在难闻。胖子刚要迈出房门,还是忍不住回头问了一句,“琴姨,您和段叔到底是什么关系啊?” 见到琴隽神色一愣,随后骤然冰冷,胖子赶紧脚底抹油。 回到楼下,此时正是饭点,小和尚等人也点了五花八门的点心小菜,见胖子回来,琼子问道,“满福,生意谈的怎么样?” 胖子擦了擦最后被吓出的冷汗,神秘兮兮的对众人讲,“让我发现了一个狗血的桥段啊!” 第六十一章虎吟 虎吟阁是西坊江湖的龙头,也是一座七层高楼。不同于青角帮的八角楼棱角峥嵘,这座七层高楼外型圆润,像是一口倒扣的大钟。 “这就是虎吟阁?”站在门口的白七月抬头仰望,问向戚满福。 “不但是虎吟阁,同样也是虎吟钟啊!”戚满福早就知道这座虎吟阁,就是那个震慑西坊的虎吟钟,可如今到了跟前,还是被震撼了一把。三十多米的高楼,通体铁青色,轻轻一敲,就有脆响,假如真有几十米的钟锤,一敲下去,整座西坊真得颤上一颤吧! 门口迎接他们的不是别人,正是小和尚。 “满福,七月,尾叶,惜朝,还有琼子!”小和尚煞有其事的点了点人头,除了跟段小楼在一起的风铃儿,自己这边的人都到齐了,毕竟今晚在永济渠南岸,这虎吟阁将会是最安全的地方。 小和尚昨天从芽绿楼出来,就随琴清到了虎吟阁。 虎吟阁形状是一口青铁铸造的大钟,周身却有七百五十六个小孔。阁分七层,本来每层各有一位层主。 七位层主虽然气穴全开,却不在体内凝聚气海,而是通过虎吟阁相互连通,在阁内凝聚出庞大的元气团。可以说,虎吟钟就是七人共同的身躯,小孔对应的是气穴,整座虎吟钟就是在模仿元气在人体内的运行方式。七位层主都是虎吟阁最忠诚之人,一日为层主,便终身不能出阁,且要牺牲自身武道修为,纵使气穴全开,也不能凝结气海。而换来的,就是虎吟阁一响,元气潮汐层层叠荡,可以灭杀九品之内所有人,纵使对上小神仙,也有一拼之力。 可七位忠心耿耿的的层主,现在只剩下三位,其余四位实力都在二品之上,那一夜已经被一并屠戮。三位层主已不足以控制虎吟钟,钟内存留的元气,只能再发出一声钟鸣。 小和尚昨天从一层走到七层,对建造虎吟阁的人敬佩不已。这座虎吟阁显然是书院“木灵神”的简化版,虽然不能像大藏凌云阁一般寄居神识,但是七百五十六个孔窍。却能精细的控制元气,也是极为精绝的巧思了。 昨晚,小和尚让琴隽准备了大量的朱砂,他拿着一把钢刀,逐层而上。钢刀在虎吟钟的内壁上划出浅浅的纹路,柳如烟则在他的指导下,用笔尖蘸着朱砂将纹路勾勒成红色。 两人忙了一个晚上,虽然勾勒出的纹路不多,但是却也巧妙的将七百五十六个孔窍联结在一起。 清晨,小和尚站在顶楼,手掌贴在一朵朱砂勾勒出的红莲上,整座虎吟钟发出了微微颤动 柳如烟知道小和尚让她画的是什么,虽然不认得,但也从长辈那里听说过书院的神纹。虎吟钟的颤动印证了她心中的猜想。可是虽然不再疑惑,但震撼却与琴隽一样,毕竟即使在书院中,也只有少数人才能掌握神纹。看来真如胖子所讲,他这位大师兄真是了不得的人物呢! 小和尚倒没觉得有什么了不起,比起小夫子师尊将整座镜泊湖唤醒,自己还差的太多。只是在山上的寺里敲钟,在山下的书院里敲钟,来了这西坊,还是要敲钟,小和尚觉得自己真对得起和尚的身份了。 胖子一行进了虎吟阁,才发现鸟儿早已入笼。 琴隽坐在首位,下面则是脸色各异的帮派当家人。 白鸽帮的位置被安排在走边第三位,旁边正好就是红线坊,可是金坊主的断手还挂在芽绿楼的竹子上,所以位置就空了下来。 “琴夫人,我等在这里都等了一个时辰,京都府的大人怎么还不来?”口气不善的是坐在右手第一位的小老头,人称“金毛鼠”,负责管理虎吟阁名下的所有赌场,赌术、千术出神入化,一身修为也有二品上游。虎吟阁阁主死后,他是最有心思取而代之的那个人。 “人家是京都府的官爷,岂是我这市井妇人可以催促的,金子善,你还是耐心等一等吧!”琴隽冷淡的答道。 “琴夫人说的对,如果真如官家所言,只要得到一纸单约,这西坊半壁江山,就永远是我虎吟阁的了!” “是啊,是啊!” 坐在靠近门口是两男一女,分别是负责虎吟阁下面的当铺、租赁行和酒楼生意,实力相对弱小,此时倒是里面最热心的几人。 剩下的四家,负责青楼生意的红线坊无人参加,负责旱路行镖的两家人默默吃酒不发一言,白鸽帮众人也静观其变。 “金毛鼠”冷哼一声,不再说话,虎吟阁内陷入了沉寂。 又过了半个时辰,除了胖子一方,几乎所有人都有些不耐烦了,门外终于传来了马蹄声。 一会儿,便从门外进来一位披甲执鞭的校尉,校尉看到坐在席间的胖子笑了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 胖子也认出来,这就是那晚第一个出现在八角楼外的校尉,看来此人与小师弟交情不浅啊! 校尉也不放下马鞭,直接从腰间拿出一张令文,打开之后,朗声念道:“京畿都府,帝驭九州之所,清明治世之地。今西坊四区十三郭,帮派错杂,私斗不止。本府特命西方巡查司,三日之后,盘查各帮产业,以实际掌控为准划定所属,签订契约。一旦约成,既受大煜律法限定,来日可自愿买卖,不可再强取豪夺……” 校尉将令文从头到尾读了一遍,然后才对着众人说道,“各位都明白了吧,都府大人要给你们定下地盘。” “敢问校尉大人,刚才所说三日之后开始盘查产业归属,是不是说,只要那个时候地盘在我手里,西方巡查司就会认定是我的?”赌坊大佬金子善问道。 都尉残酷一笑,“看来还是开赌坊的聪明些,就是这个道理!” 此言一出,虎吟阁内众人表情不一,金毛鼠环视一周嘴角含笑,行镖的两位当家人则对视一眼,杀气毕现。而实力较弱的几家已经打算结盟自保,说什么也要熬过三日。 都尉将众人的表情都看在眼里,心想:小孙大人难道想让西坊更乱上一乱? 想不通就不再想,反正已经传达完手令,都尉向戚满福看了一眼,后者点头示意,他便转身出阁,一会马蹄声就远去了。 都尉一走,各帮的的当家人也都坐不住了,都准备起身出门,也不管主位上的阁主夫人还有没有吩咐。也是,之前是虎吟阁余威尚在,他们还尊称琴隽一声妇人,可如今,都府大人要重新划分地盘,三日之后,虎吟阁应该已经被他们瓜分殆尽了。 这时,胖子站了起来,先重重咳嗽了两声,吸引了众人的注意力,才笑眯眯的说道,“胖爷我是代表白鸽帮说话,你们听好了!”话一开头就很强势,众人一愣,胖子则继续说道,“我要说的是,你们把手上的地盘都给我,我就不杀你们!” 除了胖子一方的人,在场的其他人都感觉这个小胖子怕是疯了,野心最大的金毛鼠更是怒极反笑,正考虑要不要现在就出手杀人。 突然,阁内红光闪现,只见墙壁开始浮现出红色的纹路,从第一层开始,如树枝一般慢慢延伸,逐渐汇聚到塔顶。 纹路爬满了墙壁,一道硕大的钟影也在外面慢慢显现,从上到下罩住了整座阁楼,同时一声又一声的虎吟响在众人心头。 虎吟声就像投入湖面的巨石,在场众人只觉得体内的元气开始躁动起来。金毛鼠修为最高,尽力稳住翻腾的气海,一跃而起,直奔胖子,虽然他不知道虎吟阁内有何变化,但是原因肯定在这古怪的小胖子。 眼看即将掏住胖子的胸口,一个俊俏的小和尚突然出现在胖子身前,同时小和尚的眼中有两盏灯火点亮。 除了躲在小和尚身后的胖子一行,其余在场的所有人,包括刚才故意不出手的琴隽和柳如烟,身体中的元气都被灼烧一空,甚至连精气和神识都被烧掉一部分。 胖子这时从小和尚身后探出身来,看着瘫软在地的各帮大佬,感觉有个能镇住场面的师兄真好!他走到屋子中央,环视一周,看到有几个人正在尝试着恢复元气,好心提醒道,“几位当家的,别白费力气,我师兄刚才跟我说了,这虎吟阁不但封禁了人,也封禁了天地,现在阁内没有一丝元气。” 听到这句话,正在吃下小和尚递来的丹药,身体有些恢复的琴隽震惊的看着小和尚,难道这小和尚用了一晚上就将虎吟阁修好,而且能够完美发动,要知道只有七位一品高手同时操控,虎吟阁才能形成隔绝天地的封禁啊! 这时胖子得意洋洋的声音又响起,“虎吟阁被我师兄封住了,从现在起到明早,不能进也不能出,我们有一晚上的时间可以好好谈谈生意!” 第六十三章一夜 永济渠两岸是码头区,住的基本都是码头上讨生活的工人,与繁华的西坊街区还隔了一道小河,小河上有九座拱桥。 段小楼就站在最中间的那座小桥桥头,边上是拿着冬枣蜜饯吃的的风铃儿。 段小楼很喜欢这个小姑娘,跟她说话很是温柔,“玲儿,你说哪个帮派会先屈服呢?” 风铃儿将吃到一半的蜜饯包好,揣在腰包里,然后爬上桥头的石狮子,隐约望着街区深处那座金光闪闪的虎吟钟,朗声答道,“我觉得反而应该是金毛鼠那个小老头!” “哦,为何?”段小楼有些好奇。 “我以前听我家公子说过,十赌九赢的老赌徒最是谨慎,更知道审时度势将危险降到最小。”风铃儿坐在石狮子头顶,刚刚与段小楼齐平,转头随意的答道。 段小楼已经在风铃儿口中听到了几次“我家公子”,心中一直猜测这个公子到底是什么人,貌似什么都懂啊! 不过,风铃儿的判断倒是与风铃儿相同,金子善是个极为惜命的人,倒是旱路行镖的余氏兄弟,可能会拼个鱼死网破。 两人正谈论着虎吟阁里形势,贾书生走上前来,手里捧着那只肥鸽,对段小楼禀告道,“老大,虎吟阁那里传信过来了!” 段小楼取下肥鸽腿上的信筒,拆开纸条一看,随即嘴露笑意,“书生,叫王三出发吧,拿着这张纸条,去接手金子善的所有赌坊。” 贾书生看着段小楼眼角的寒光,明白了老大的想法。 王三带着两百人跨过了拱桥,在西坊最繁华的街区行进着,前面就是西坊最大的赌场——鎏金坊。王三让弟兄们侯在外面,自己则掀开了赌坊厚厚的帘子,顿时一股热浪扑面而来。 绣着花臂的女庄家,将骰盅摇的哗啦啦直响,赌徒红着眼睛死死盯着庄家晃动的手,将手里的银票攥出了水。 王三儿绕过几十张赌桌,直接上了二楼,楼梯口站了一个彪形大汉,大汉显然认识如今运河上风光无限的王三爷,赶紧抱拳,“原来是三爷大驾光临,不知是想玩两把,还是……” 王三儿摆摆手,“你家金爷让我来给麻坊主传个手令,你带路,我要上二楼。” 大汉有些为难,这二楼是贵宾区,一般没有坊主命令,不能随便登楼,可这是王三爷,而且有金爷的手令,大汉咬咬牙,带着王三儿上了楼。 二楼都是一个一个的单间,大汉带着王三儿到了最里面的一个房间,里面没有什么喧闹,反而有些清雅的小曲传出来。 王三儿没等大汉禀报,就一把推开了房门,只见鎏金坊的坊主麻九正亲自坐庄,六颗骰子在他的手掌心飞快的跳动。 麻九见房门被撞开,正要发火,突然发现是王三儿,压住火气道,“是青角帮的王三爷啊,来我这鎏金坊二楼,也想玩几把?” 王三儿呵呵一笑,也不搭话,先是对房间里的赌客赔了个不是,来鎏金坊二楼一掷千金的主,都是西坊有名的商家,有不少也是码头生意的大主户,王三儿可不想惹了不必要的人。 今天在这里玩的,还有一位施家的长房少爷,算是施三小姐的同父异母的二哥。他不认识王三儿,但是对王三儿胸前那只展翅的白鸽却是熟悉的很,于是揪了揪嘴角的短须,侧身看起了热闹。 王三儿这时也走到了麻九身前,将胸前的白鸽扯了扯,说道,“九爷可说错了,现在可没有青角帮了,瞧清楚了,咱现在是白鸽帮的秩部主事。” 麻九对强势崛起的白鸽帮没有好印象,他是金毛鼠的死忠,正准备谋取虎吟阁的地位,不想这西坊有任何的变数。王三儿今晚来的蹊跷,不过想到自己四品中游的身手,也就有恃无恐的让王三儿近身,看看对方到底有什么目的。 王三儿倒没有在耽误时间,而是将肥鸽传出来的纸条递了过去。麻九狐疑的接过纸条,一眼便看到了纸条上那只金元宝,这可是金爷的独家印章,再看纸条的内容,不禁黑了脸。 “金爷让我把西坊的赌场都交给白鸽帮?”麻九阴恻恻的说道 “金爷不是写的很清楚嘛!就是要你把西坊的赌场全部交个我!”王三儿特意将话大声重复了一遍,这下屋子里的所有人都听清楚了。胆子大的人都来了兴趣,真是赶上了一出好戏。 麻九脸色阴沉的可怕,刚要说这种小手段怎能骗得了他,却突然发现自己不能说话了,不但身体动惮不得,连体内的元气都像凝固了一般,他惊恐的睁大了眼睛。 王三儿屏主呼吸,将纸条小心的收回去,拿油皮纸包的严严实实,才敢换了口气,可还是有一股淡淡的墨香窜进了鼻孔,只感觉体内的与元气一窒。心道:尾叶那小子,居然造出这么邪门的粉末,露在空气里一会,就能散发出香味,三品以下的武者闻了,体内的元气都会凝固三个时辰,真是邪门的很啊!该死,刚才洒的有点多,老子四肢都有些僵硬了。 王三儿忍着一脑门冷汗,对屋子里赌客说道,“不好意思了各位,金钱门要和白鸽帮做个交接,刚才大家也听到了,以后这赌坊就是我白鸽帮的了,下次诸位再来,王三儿我亲自坐庄,请了!” 说完就架起不能动弹的麻九,出了房门。楼梯口的大汉,已经被进门的白鸽帮弟兄架上了钢刀,一楼一片寂静。 王三儿搀着麻九站在楼梯口,对着下面的人宣布道,“金爷有令,金钱帮下属所有赌坊,从现在起,划归给白鸽帮!” “我们不信,金爷怎么会下这样命令!”一楼看场子的几位金钱帮众喊道,话音未落就被一拥而上的白鸽帮砍成碎肉。 王三儿回头看了看旁边睚眦尽裂的麻九,嘿嘿一笑,“别害怕,九爷,现在还不杀你!” 金钱帮管着虎吟阁下面的四十七家赌坊,就被王三儿这么趁着月色,一个个的推了过去。 从最后一家赌坊出来,天色已经发亮,按照事前约定,他要赶到虎吟钟外与众人会和。今日白鸽帮几位主事各有分工,不知道其他人是否有自己这般顺利? 虎吟钟已经有些暗淡,王三儿发现自己居然是最后一个到的!段老大披着一件黑色大氅,已经站在虎吟阁外,身后是有些疲惫的刑师爷,还有难掩兴奋的贾书生,石勇则脸色苍白的靠在贾书生身上,右臂居然齐根而断了。 看到王三儿到了,平时不太说话的石勇,首先开口道,“三儿,你的差事不难弄,居然最后一个到,看来回去的酒要你请了!” “勇哥,你的胳膊?”王三儿看着失血过多的石勇,担心的问道 “没事,回去喝点酒就能补回来!行镖走货的帮派,能打的肯定不少,可是没想到居然有个二品中的高手,要不是段老大射了一箭,可能我就不只是断了一条胳膊了!” 贾书生呵呵一笑,“一条胳膊换一床春梦,也是值得!甄姐在后方养伤,听说勇哥断了一条胳膊,就让人带了一句话,说你石勇只要活着回来,以后洗衣做饭都她包了!哎呦……” 书生还要爆料,被石勇剩余的左手一下捏住了后颈,痛呼出声。 邢师爷没有说话,但是脸上却也明显的放松下来,今夜过后,虎吟阁已在囊中。 这时,虎吟钟突然一阵波动,随后慢慢消失,过了一会,大门缓缓打开。 先出门的是胖子,一边往外走一边大喊,“饿死胖爷了,一晚上没吃东西,肚子都细了三圈。” 后面的七月一脚给胖子踹了个趔趄,笑骂道,“你这身肥肉,就算饿半个月,也瘦不下去。” 后面是哈欠连天的尾叶和一脸倦容的琼子,看来是一夜无眠。 段小楼看到这个场景终于放下心来,这帮少年少女可不能出事,与几人的安危相比,西坊的江湖地位也不是那么重要。 最后出来的是小和尚,只是小和尚的脸色有些不自然,这让段小楼有些好奇。 他不禁向门内走去,只见正对门口的酒案上码着着三个人头:余氏兄弟怒目圆睁,金毛鼠则是一脸的不可置信。 琴隽就坐在酒案的旁边,正好对上了段小楼的目光。 “小师傅慈悲,小胖子胆小,其他人都是些少男少女,所以血腥的事情我来做!”琴隽平淡的说道。 “金子善已经交出地盘,为何还要杀?”段小楼问道 “他之前让我给他填房!”琴隽似笑非笑的看着段小楼。 段小楼脸色突然冷的可怕,指节上的铁环猛然发出耀眼红光,一个硕大的拳印轰在金毛鼠无头身体上,尸体直接被巨大的力道震散。 看到这个场景,一直站在琴隽身后的柳如烟不禁掩口惊呼,这之前一直名声不显得段帮主,差不多是一品了吧! 段小楼环视一周,对幸存的三位帮派当家人说道,“你们就并入白鸽帮吧!” 三人噤若寒蝉! 第六十四章棋局 永济渠两岸是码头区,住的基本都是码头上讨生活的工人,与繁华的西坊街区还隔了一道小河,小河上有九座拱桥。 段小楼就站在最中间的那座小桥桥头,边上是拿着冬枣蜜饯吃的的风铃儿。 段小楼很喜欢这个小姑娘,跟她说话很是温柔,“玲儿,你说哪个帮派会先屈服呢?” 风铃儿将吃到一半的蜜饯包好,揣在腰包里,然后爬上桥头的石狮子,隐约望着街区深处那座金光闪闪的虎吟钟,朗声答道,“我觉得反而应该是金毛鼠那个小老头!” “哦,为何?”段小楼有些好奇。 “我以前听我家公子说过,十赌九赢的老赌徒最是谨慎,更知道审时度势将危险降到最小。”风铃儿坐在石狮子头顶,刚刚与段小楼齐平,转头随意的答道。 段小楼已经在风铃儿口中听到了几次“我家公子”,心中一直猜测这个公子到底是什么人,貌似什么都懂啊! 不过,风铃儿的判断倒是与风铃儿相同,金子善是个极为惜命的人,倒是旱路行镖的余氏兄弟,可能会拼个鱼死网破。 两人正谈论着虎吟阁里形势,贾书生走上前来,手里捧着那只肥鸽,对段小楼禀告道,“老大,虎吟阁那里传信过来了!” 段小楼取下肥鸽腿上的信筒,拆开纸条一看,随即嘴露笑意,“书生,叫王三出发吧,拿着这张纸条,去接手金子善的所有赌坊。” 贾书生看着段小楼眼角的寒光,明白了老大的想法。 王三带着两百人跨过了拱桥,在西坊最繁华的街区行进着,前面就是西坊最大的赌场——鎏金坊。王三让弟兄们侯在外面,自己则掀开了赌坊厚厚的帘子,顿时一股热浪扑面而来。 绣着花臂的女庄家,将骰盅摇的哗啦啦直响,赌徒红着眼睛死死盯着庄家晃动的手,将手里的银票攥出了水。 王三儿绕过几十张赌桌,直接上了二楼,楼梯口站了一个彪形大汉,大汉显然认识如今运河上风光无限的王三爷,赶紧抱拳,“原来是三爷大驾光临,不知是想玩两把,还是……” 王三儿摆摆手,“你家金爷让我来给麻坊主传个手令,你带路,我要上二楼。” 大汉有些为难,这二楼是贵宾区,一般没有坊主命令,不能随便登楼,可这是王三爷,而且有金爷的手令,大汉咬咬牙,带着王三儿上了楼。 二楼都是一个一个的单间,大汉带着王三儿到了最里面的一个房间,里面没有什么喧闹,反而有些清雅的小曲传出来。 王三儿没等大汉禀报,就一把推开了房门,只见鎏金坊的坊主麻九正亲自坐庄,六颗骰子在他的手掌心飞快的跳动。 麻九见房门被撞开,正要发火,突然发现是王三儿,压住火气道,“是青角帮的王三爷啊,来我这鎏金坊二楼,也想玩几把?” 王三儿呵呵一笑,也不搭话,先是对房间里的赌客赔了个不是,来鎏金坊二楼一掷千金的主,都是西坊有名的商家,有不少也是码头生意的大主户,王三儿可不想惹了不必要的人。 今天在这里玩的,还有一位施家的长房少爷,算是施三小姐的同父异母的二哥。他不认识王三儿,但是对王三儿胸前那只展翅的白鸽却是熟悉的很,于是揪了揪嘴角的短须,侧身看起了热闹。 王三儿这时也走到了麻九身前,将胸前的白鸽扯了扯,说道,“九爷可说错了,现在可没有青角帮了,瞧清楚了,咱现在是白鸽帮的秩部主事。” 麻九对强势崛起的白鸽帮没有好印象,他是金毛鼠的死忠,正准备谋取虎吟阁的地位,不想这西坊有任何的变数。王三儿今晚来的蹊跷,不过想到自己四品中游的身手,也就有恃无恐的让王三儿近身,看看对方到底有什么目的。 王三儿倒没有在耽误时间,而是将肥鸽传出来的纸条递了过去。麻九狐疑的接过纸条,一眼便看到了纸条上那只金元宝,这可是金爷的独家印章,再看纸条的内容,不禁黑了脸。 “金爷让我把西坊的赌场都交给白鸽帮?”麻九阴恻恻的说道 “金爷不是写的很清楚嘛!就是要你把西坊的赌场全部交个我!”王三儿特意将话大声重复了一遍,这下屋子里的所有人都听清楚了。胆子大的人都来了兴趣,真是赶上了一出好戏。 麻九脸色阴沉的可怕,刚要说这种小手段怎能骗得了他,却突然发现自己不能说话了,不但身体动惮不得,连体内的元气都像凝固了一般,他惊恐的睁大了眼睛。 王三儿屏主呼吸,将纸条小心的收回去,拿油皮纸包的严严实实,才敢换了口气,可还是有一股淡淡的墨香窜进了鼻孔,只感觉体内的与元气一窒。心道:尾叶那小子,居然造出这么邪门的粉末,露在空气里一会,就能散发出香味,三品以下的武者闻了,体内的元气都会凝固三个时辰,真是邪门的很啊!该死,刚才洒的有点多,老子四肢都有些僵硬了。 王三儿忍着一脑门冷汗,对屋子里赌客说道,“不好意思了各位,金钱门要和白鸽帮做个交接,刚才大家也听到了,以后这赌坊就是我白鸽帮的了,下次诸位再来,王三儿我亲自坐庄,请了!” 说完就架起不能动弹的麻九,出了房门。楼梯口的大汉,已经被进门的白鸽帮弟兄架上了钢刀,一楼一片寂静。 王三儿搀着麻九站在楼梯口,对着下面的人宣布道,“金爷有令,金钱帮下属所有赌坊,从现在起,划归给白鸽帮!” “我们不信,金爷怎么会下这样命令!”一楼看场子的几位金钱帮众喊道,话音未落就被一拥而上的白鸽帮砍成碎肉。 王三儿回头看了看旁边睚眦尽裂的麻九,嘿嘿一笑,“别害怕,九爷,现在还不杀你!” 金钱帮管着虎吟阁下面的四十七家赌坊,就被王三儿这么趁着月色,一个个的推了过去。 从最后一家赌坊出来,天色已经发亮,按照事前约定,他要赶到虎吟钟外与众人会和。今日白鸽帮几位主事各有分工,不知道其他人是否有自己这般顺利? 虎吟钟已经有些暗淡,王三儿发现自己居然是最后一个到的!段老大披着一件黑色大氅,已经站在虎吟阁外,身后是有些疲惫的刑师爷,还有难掩兴奋的贾书生,石勇则脸色苍白的靠在贾书生身上,右臂居然齐根而断了。 看到王三儿到了,平时不太说话的石勇,首先开口道,“三儿,你的差事不难弄,居然最后一个到,看来回去的酒要你请了!” “勇哥,你的胳膊?”王三儿看着失血过多的石勇,担心的问道 “没事,回去喝点酒就能补回来!行镖走货的帮派,能打的肯定不少,可是没想到居然有个二品中的高手,要不是段老大射了一箭,可能我就不只是断了一条胳膊了!” 贾书生呵呵一笑,“一条胳膊换一床春梦,也是值得!甄姐在后方养伤,听说勇哥断了一条胳膊,就让人带了一句话,说你石勇只要活着回来,以后洗衣做饭都她包了!哎呦……” 书生还要爆料,被石勇剩余的左手一下捏住了后颈,痛呼出声。 邢师爷没有说话,但是脸上却也明显的放松下来,今夜过后,虎吟阁已在囊中。 这时,虎吟钟突然一阵波动,随后慢慢消失,过了一会,大门缓缓打开。 先出门的是胖子,一边往外走一边大喊,“饿死胖爷了,一晚上没吃东西,肚子都细了三圈。” 后面的七月一脚给胖子踹了个趔趄,笑骂道,“你这身肥肉,就算饿半个月,也瘦不下去。” 后面是哈欠连天的尾叶和一脸倦容的琼子,看来是一夜无眠。 段小楼看到这个场景终于放下心来,这帮少年少女可不能出事,与几人的安危相比,西坊的江湖地位也不是那么重要。 最后出来的是小和尚,只是小和尚的脸色有些不自然,这让段小楼有些好奇。 他不禁向门内走去,只见正对门口的酒案上码着着三个人头:余氏兄弟怒目圆睁,金毛鼠则是一脸的不可置信。 琴隽就坐在酒案的旁边,正好对上了段小楼的目光。 “小师傅慈悲,小胖子胆小,其他人都是些少男少女,所以血腥的事情我来做!”琴隽平淡的说道。 “金子善已经交出地盘,为何还要杀?”段小楼问道 “他之前让我给他填房!”琴隽似笑非笑的看着段小楼。 段小楼脸色突然冷的可怕,指节上的铁环猛然发出耀眼红光,一个硕大的拳印轰在金毛鼠无头身体上,尸体直接被巨大的力道震散。 看到这个场景,一直站在琴隽身后的柳如烟不禁掩口惊呼,这之前一直名声不显得段帮主,差不多是一品了吧! 段小楼环视一周,对幸存的三位帮派当家人说道,“你们就并入白鸽帮吧!” 三人噤若寒蝉! 第六十五章最明亮的星 “认同?市井帮派的认同?”千钰重复问道,显然以为听错了。 “对,就是认同!”二皇子看着白千钰点点头,“你可能觉得这些市井帮派是蝼蚁,但是西坊正是由这些蝼蚁组成的。皇室高高在上,书院悠然在外,甚至是京都府都只能划定一些大致条框,真正在维持西坊正常运行的,其实是这些底层门派。” 二皇子将碎渣铺平,继续说道,“整个西坊,已经被他们编织成一张大网,以你我的力量,可以轻易将这张网撕破。但是要想重建秩序,则需要投入巨大的人力和财力,而我们没有这个精力,所以最好的情况就是拉这张网攥在手中。但是,市井人虽然不像真正的江湖人那样,可为义气而拼生死,但也是抱团的紧啊!” “我明白了!”千钰接过话头,“这些帮派都分散在街头巷尾,我们在最上面,他们在最底层,如果没有认同感,他们难免会阳奉阴违,那这张网就会打结、破洞,甚至脱手!” “正是这样,而七月他们成立了白鸽帮,甚至把大部分权利都交给了之前青角帮的人,这对于西坊来说,更像是自己人!”二皇子赞叹道,“建立白鸽帮的戚满福比你更像个棋手,走一步看两步想三步,不愧是小夫子的亲传弟子!” 白千钰也想起了那个总是被七月欺负,畏畏缩缩、猥猥琐琐的胖子,难道小夫子一开始就看出了胖子的能力? 这时二皇子又拿起了那颗黑石子,“还有这个!我不知道具体原因是什么,但是它也站在了七月一方,而且手段酷烈凌厉!可以说,清除掉你放在虎吟阁的六名高手,就是搬开了最大的几块绊脚石,否则书院一行人不可能如此顺利。” 这时白千钰已经差不多被自家二哥说服,只是兀自一股不甘填在心头。 二皇子也看出千钰的想法,笑着说道,“算了,这次算是一次历练!现在你该收收心了!因为……”二皇子突然停顿了一下,吸了一口气才一顿一字的说道,“因为,太子殿下要回翼都了!” 听到二哥的最后一句话,千钰深吸了一口气,连最后的一丝不甘也消失了,只是又有些负担的问了一句,“二哥,把西三门给七月后,那些已经投靠我的帮派当家怎么办?” 二皇子呵呵一笑,一拂衣袖,将栏杆上的石子全都扫下塔去,随后,几个手脚皆绑的人影就从窗外飘过,在西天塔门前的石板上摔碎了脑袋。二皇子看着难以置信的弟弟说道,“我一共往塔下扔了八颗石子,投靠你的八个帮派头领也就一块扔下去吧,既然要送礼,就要送个好礼!而且给了七月,其实也算是达成父皇要求了吧!” 八角楼被姬鼓雨拆掉的檐角还在修葺,胖子一抬头,就能从屋顶向上看到好大一片星光。除了自己和小和尚师兄,其他人都离开了西坊。一月已过,七月、琼子等新生要回去参加王老夫子组织的最后一门测试——“才论”,而惜朝和风铃则回了入微阁,听说小夫子师尊出关了。 之前热热闹闹的白鸽帮,现在只剩下两个人,胖子还真有些不习惯。 段小楼坐在木桌旁,闭着眼睛,沉思不语,心中想着自己的人应该到了西三门了吧! 这时,门外的夜色中,走来一位少年。 胖子扭着屁股跑到门口,呵呵傻笑,“小师弟,可把你等来了!” 来人正是孙平山,他对着小和尚和胖子搭手拜了拜,果然还是那个尊礼守法的小师弟。 睁开眼睛的段小楼,看着这三个年龄都不大的书院学子,眉清目秀的小和尚,七窍玲珑的小胖子,胸有沟壑的小师弟,是哪位书院讲习教出了这三个怪物?难道是位书院夫子? 段小楼不知道,他的胡乱猜测,竟是一语中的。 撇去这些想法,段小楼站起身来,先是对着孙平山拱手施礼,“小孙大人,劳烦夜色赶路了!” 胖子有些感叹,“我以前当小吏的时候,怎么没人对我这么客气?” “你哪里有小师弟的能耐!”小和尚难得调侃一句。 孙平山和煦的笑着,有两位师兄在身旁,他又从京都府雷厉风行的小孙大人,变回了腼腆讷言的书院小师弟。 不过,当孙平山拿起木桌上的那张拜帖,他的脸色又严肃起来。 严格来说,这不算是一张拜帖,而是一张降书。 “段执事,你觉得,内容做的真吗?”孙平山向段小楼问道 段小楼第一次听到孙平山的声音,只感觉他的语调顿挫沉稳,就像他那双引人注目的平眉。“我觉得,应该不假,但是西三门实力强于虎吟阁,我想不通原由,所以才请小孙大人前来解惑。” 又拿起拜帖看了看,特别是仔细端详了拜帖上的字体。 只见笔法极为清奇,挑笔如钺,落笔如箭,架构如山,流畅如云,特别是最后顿笔的那一下,总是留了三分的势。 孙平山因为只有半舌,说话不便,所以他更喜欢写字。大煜的笔法大家,还有之前大楚的书道圣手,乃至春秋百家的遗留书帖,只要能找到的,他都有临摹。特别是进了书院之后,书院中无数的馆藏,让他更是开了眼界。 当世的书法大家,公认笔力最强是书院天工府府主齐工刀,最有风骨的则是书院人才府的府主王赴墟,书院两位老夫子并列当世一甲。再往下来,宛州万汇书局的抄书人,运笔如狂草随风,为草书一绝。泉州闻涛宫女宫主的浓墨重楷,就像拦海的大堤,为楷书一绝。 以上都是浸淫书道几十年的大家,可是有两位青年,也在书法一途登堂入室,一位是书院王锦之,另一位则是大煜二皇子白千祈。 特别是白千祈,别人写字是放势,他写字喜欢收势,被世人成为“藏笔”! 看着这张拜帖隐藏不漏的锋芒,孙平山终于知道了染指西坊的贵人是谁,也顿时明白他为何要送这份大礼,人家不在乎边边角角,目标是到中盘屠大龙呢! “小孙大人,怎么看?”段小楼看孙平山有些出神,试探着问道。 “是份大礼,可以收下。西坊很大,但是在贵人看来也很小。既然无法一举拿下,他就不愿意在这里浪费精力了。”孙平山这样说道 虽然语句隐晦,但是段小楼却听得明白。而且最重要是,贵人既然已经离开西坊,说明是承认了西坊的势力划分,想到这里,他顿感自己身上的压力终于一空。 胖子师兄弟三人最终也将回归书院,虽然这些书院学子,在西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烙印,但是一切才刚开始。白鸽帮现在更像一架骨骼,而段小楼需要让骨骼上长出筋脉和血肉。筋肉生长需要养分,而这些营养补给就来自皇家,来自官家,来自书院,来自民间,来自江湖。 想到这里,段小楼看向师兄弟三人,抱拳说道,“满福给了段某一单好生意,小师父救了段某一条性命,小孙大人则成全了西坊的江湖,段某在此谢过!”说完,深鞠一躬。 胖子嘿嘿一笑,替自己的师兄和师弟还了礼,“做生意嘛,诚信为本,既然将段叔拉上了船,就要一起划桨咯!” 段小楼深深看了胖子一眼,“只要段小楼在,西坊在,白鸽帮就永远都在。”说完,他就告辞出门,兼并西三门,还需要他去坐镇。 此时八角楼就剩下胖子师兄弟三人,这里胖子熟,就让自家师兄坐下,然后从桌子底下拿出一个火盆,鼓着腮帮子吹着了炭火。又去门后摸出几个土豆,扔给孙平山,让小师弟烤了起来。 星光忽闪,火星明灭,三人都有些沉默。这一个月发生的事情很多,他们都需要时间消化一下。 眼看土豆已经烤皱了皮,香味也散发出来,胖子先开了口,他先对小和尚说,“师兄,这次你回来,感觉有些变化,没事?”,孙平山也向小和尚看来 小和尚对两人温和的笑了笑,说道,“现在没事了,以后听小夫子说教,吃满福做的斋饭,看平山写字,就够了!” 听到小和尚这么说,两位师弟对视一眼,终于放下心来。 胖子又看向孙平山,“小师弟,二师兄当过小吏,那真不是人干的差事,你没累坏吧?” 孙平山摇摇头。 胖子现在是真的放松下来了,拿过一个烤熟的土豆,翘着腿望着八角楼露出的那一角天空,美滋滋的啃了起来,一边吧唧嘴一般自言自语,“有个厉害的师兄,又有个厉害的师弟,以后我就抱你们的大腿了!” “满福师兄!”孙平山突然叫了胖子一声 “啊?”胖子应了一声 孙平山跟小和尚对视了一眼,一字一顿的说道,“满福师兄,其实我跟大师兄都觉得,你才是我们之中最厉害的那个人!” 胖子睁大眼睛,有些不相信,“我最厉害?怎么可能,七月他们都叫我贪财、好色、胆小、油腻的小胖子!” “满福啊,我喜欢简单的事情,只能在擅长的事情上出些力。平山擅长布局,假以时日,不会弱于小夫子所说的国手,而你则具有我们都没有的能力。”小和尚说道 “什么能力?” “平山是布局,而你则是破局!” “破局?不就是捣乱?”胖子尴尬道 小和尚哈哈一下,这是他回来后第一次笑的这么开心,“破局可不是捣乱,只有你破局,平山才能布局。就像这个八角楼,你把楼顶捅破了,平山才能看到哪颗星星最亮,我们才能决定摘哪颗!” 戚满福和孙平山也顺着师兄的目光向上看去,头顶的那一角夜空里,真的有几颗最明亮的星。 第六十六章白虎与白鸽 西坊曾经以白虎丘闻名,此时又多出了一个白鸽帮。之前还有虎吟阁和西三门分庭抗礼,可现在只有白鸽帮一支独大。 而白鸽帮名字由来的那只白鸽,现在就躺在戚满福的左手里,胖子可不敢慢待它。 戚满福甚至觉得这只鸟躯里,是不是藏了人的的灵魂,不然,它怎么能只见了一眼,就能清晰无误的分辨每个人,更神奇的是,它居然能够无视虎吟阁的元气封锁! 没有它,胖子就联系不上小师弟,也就无法进行一系列的布局。 之前,胖子戏称肥哥是镇帮神兽,此时这“神兽”二字真是名副其实了! 托着肥鸽的胖子,还是油腻腻,懒兮兮。但是现在西坊江湖人,都要尊称一声“满大人”。从石勇那里叫开的名号,现在已经传遍西坊。特别是在段小楼的有意宣传下,托着白鸽的胖子,简直成了白鸽帮的灵魂人物。 胖子一开始还有些得意的飘飘然,可过了一阵就发现,自己无论到了哪里,都有帮派小弟过来点头哈腰。现在连看个漂亮小娘子、捡点路边小便宜,都有些不好意思,别扭的他都不愿出门了。 今天还是他即将离开西坊回归书院,这才约了王三儿来尝一尝这西坊有名的周记羊肉。这家肉铺还是小和尚师兄都特意推荐,也不知道他一个出家人怎么对肉食酒肆这么熟悉。 约的是正午,胖子来得有些早,就靠在白虎丘牌楼的柱墩下面晒太阳。太阳已经快要接近南天中央,胖子侧身,让肥鸽沐浴的阳光里,得来几声“咕咕”的嘉奖。 “满大人!”胖子都有些昏昏欲睡了,终于听到了王三儿那个破锣嗓子。睁开小眼睛,王三儿已经站在跟前。 王三儿算是是胖子来西坊后,最先结识的市井人。以前王三儿是青角帮的码头管事,看场子,守地盘,争勇斗狠的性子,却始终被潮湖帮的俞大海压一头。如今,俞大海的头颅已经喂了永济渠里的鱼,而王三儿却独掌了运河南北两岸。 在戚满福想着际遇变化的同时,王三儿也在看着胖子。 胖子还是那个慵懒的小胖子,但是王三儿现在却有些了畏怯。说是胖子突然有了气场?可是不认识他的人,绝对会骂他一句猥琐油腻的小胖子。所以气场这种东西,说白了就是来自于心中的敬畏。胖子用了短短一个月,就让西坊变了天,这种手段,在王三儿等人看来,应该就是所谓的“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了吧! 闲话不说,两人进了肉铺,选了一处外堂的桌子,因为这里可以看到门口那只熬煮羊肉的大锅。 肉铺的伙计,左手握着长柄的大铁勺,右手拿着铁钩子。从案板上勾起一扇羊排划入锅中,又填了一勺老汤。老汤入锅,冲散了聚起的油花,羊排翻滚,飘起蒸腾的白气。 “伙计,我要三斤熟羊肉,再盛上一壶老汤。还有,你店里的蒜汁给我包一些,老汤里多放辣椒。”门口的熟客一边递来个大铜壶,一边叫嚷道。 “好嘞!”肉铺伙计的吆喝更是出彩,从门口传出去,估计站在白虎求牌楼外面都能听见。 伙计从锅底勾出一块熟烂的羊肉放在案板上,也不怕烫,直接拿油纸垫着,麻利的切成小块。然后油纸一卷,另一只手则从腰间抽出一根草绳,绕个圈打个结,一个精巧的油纸包就递给了食客。再重新拿起铁勺,准备往铜壶里盛汤。 这时,又有几位客人上门,就算伙计手脚再麻利,也是应付不来了! 肉铺老板赶紧从里屋的柜台里面跑出来,系上一块麻布围裙。一边接过菜刀,给客人削起羊肉,一边乐呵呵的跟门口的客人闲聊,“老李头,今天不来几个羊腰子,补一补!保管你跟你家婆姨都满意!哈哈” 被调侃的老李头也不恼,尖着嗓子笑骂道,“老李我在西方公认最男人,哪个需要吃那东西!” 听到外面有人自称“西坊最男人”,胖子两人都不禁向外面望去,却看到一个白面无须的小老头,一只手叉着腰,一只手捏着兰花指,正对肉铺老板抛着媚眼。 两人对视一眼,一口暖腹的清汤全都喷了出去。 王三儿擦了擦嘴,又扭头瞧着外面的热闹,看着“西坊最男人”和周记肉铺老板斗嘴,他惬意道,“这才是西坊啊!我王三儿从小长大的西坊!” 胖子也沉浸在这浓郁的市井气息中,就像泡在温暖的浴桶里,浑身上下都流窜着一股舒坦。胖子突然觉得,这一个月的提心吊胆、起早贪黑,就算不是为了完成小夫子的试炼,哪怕保住这份市井繁华,也值了! 两人叫了一个小火炉和两湖烧酒。切成小块的羊排,在火炉上用小火煨着,咕嘟嘟的冒着小泡。烧酒则是已经温好的,两人先干了一杯。 没想到这烧酒居然挺辣喉,胖子只感觉一股热气直冲鼻孔,赶紧拿起筷子叨了一块羊肉。 王三儿哈哈一笑,心想,就算是有大能耐,不还是个青嫩的小胖子?这酒虽然够劲,却没辣到王三儿,甚至他还丢进嘴里几个蒜瓣,就着羊肉嘎吱吱的嚼着。 等胖子缓过来,看到王三儿一脸的惬意自得,不禁有些牙痒痒。不过喝酒比不过,吃肉总要胜三分,胖子挑起一块羊腿骨,也嘬的吱吱响。 等酒壶和火锅都见了底,两人终于心满意足的摊在了椅子上。 “这羊肉煮的真是不错!哪天带刘厨子过来尝尝!来了这里,他那张叼嘴应该也不会忌口!”胖子拍着肚子说道。 酒足肉饱,王三儿却变得严肃起来。他把酒杯向边上推了推,看着胖子问道,“满大人,酒也喝了,肉也吃了。咱知道您把我咱是真当成朋友,喝酒吃肉以后有大把的机会!但今天,我知道您有正事,现在可以说了吧!” 胖子眯起了小眼睛,叫了声三哥,王三儿树起了耳朵。 “我就要离开西坊了!”胖子先这样说道 这个王三儿早有预料,胖子等人的出身,对于王三儿、石勇等人已经不是秘密。现在西坊已经是白鸽帮的天下,胖子当然也要回去了。 “离开之前,我请三哥帮个忙!” 听到这句话,王三儿有些疑惑。自己现在虽然执掌了运河两岸,在西坊的权利地位甚至超过了之前的青角帮,但也远远比不上胖子这个白鸽帮的开创者。胖子如今不说可以在西坊横着走,但他只要说上一句话,段老大肯定会细心安排,怎么轮得着他王三儿效劳,又何谈帮忙? “我说满福啊!”王三儿有些好笑,于是也不再喊“满大人”,而是熟络的叫起胖子的名字,“你不是跟三哥开玩笑?” 胖子也严肃起来,一边抚摸着手中的肥鸽,一边看着王三儿说道,“不是玩笑!” 王三儿这才相信胖子确实有事求他,而且不是小事。胖子自己可能还不注意,可熟悉胖子的人都知道,现在胖子有个习惯,只要心中盘算着重要之事,就会一遍遍抚摸手中的肥鸽。 “既然这样,你说,三哥儿我一定帮你办到!” 胖子点点头,“这件事,不是大事,但也不是小事,我要三哥在我离开西坊之后,帮我监视一个人!” 听到这话,王三儿心里咯噔一下。难道是满福不放心段老大,于是想让我做个眼线。段老大对自己也有大恩,我怎么能做这样的事? 胖子看着王三儿为难的脸,不禁哈哈一笑,“不是叫你监视段叔,段叔比你要珍视西坊。” “吓死我了!”王三儿抹了抹汗,放松下来,“不是段老大就行,现在你跟我说要监视谁,老子把他盯死!” “也不用刻意的安排人手,就是在白鸽帮一些大事安排上,帮我留意一下某个人的态度。” “哦?”听到是白鸽帮内部的人,王三儿又紧张起来,难道胖子发现了什么不好的苗头?王三儿急切的问道,“到底是谁?” “我要你留意的人是,柳如烟!”胖子终于说出了名字。 “啊?”王三儿以为自己听错了。这一个月,白鸽帮扩张太快,一夜吞并的虎吟阁,又一天接收了西三门。帮派变得庞大,人员也变得复杂,连长老会都扩大到三十六人,难免会有些别有目的的人混进来。王三儿有些警惕的对象,但是其中偏偏没有那个如仙如画的柳姑娘。 “琴姨现在只想安安稳稳的养大幼子,就把长老的职位给了柳姑娘。”胖子沉声说道,“我一开始并不同意,但是段叔坚持。他觉得欠了虎吟阁一个人情,一个长老的职位是必须要给的。” 说到这里,胖子突然坏笑一声,“嘿嘿,其实我觉得段叔不是欠了虎吟阁,而是是欠了琴姨的情!” 王三儿想笑又觉得不合适,岔过这个话题问道,“那柳姑娘有什么问题?” “现在没有问题,但是我有直觉,她一定会出问题!” “我有些糊涂!” 胖子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喊伙计上点素菜,才继续对王三儿说道,“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在担心什么,但是一直有些不舒服。后来我仔细想了想,之所以不舒服,是发现柳姑娘跟我很像!” “跟你很像?”王三儿更糊涂了,柳姑娘那样一个美人会像你这个胖子? 胖子不知道王三儿心中的吐槽,看到伙计拿来一盘切好的白皮萝卜,不禁眼前一亮,转头问伙计,“你这里也喜欢这么吃?” 伙计挠了挠头笑道,“还是跟一个小和尚学的,羊头汤炖萝卜,小火慢慢焖熟,滋味美得很!” 胖子终于知道师兄为啥知道这家肉铺,感情是来讨过肉汤。 等萝卜下了锅,伙计走远了,心急的王三儿赶紧问道,“到底是什么情况,急死我了!” 胖子拿着筷子将萝卜压了压,让萝卜被汤汁全部浸没,才笑着对王三儿说,“我师兄说我擅长破局,其实说白了就是能捣乱!我也想过,自己这个能力到底是怎么练出来的?” 王三儿虽然听得稀里糊涂,可还是赶紧伸长了耳朵,想学学胖子的秘诀。 胖子无所谓的耸耸肩,“后来我发现,其实我就是目的性很强,为了达成那某个目的,我可以调动所有的精力,去寻找突破的机会。” 王三儿轻轻叹了口气,“说着简单,其实已经很难了!” “我不知道是难还是简单,但是我发现,柳如烟的目的性,比我还要强啊!”胖子也感叹道,想起了芽绿楼中,柳如烟故意扔过来的水袖。想起了她领自己上楼时,故意扭动的腰肢。想起到了房间里,在琴姨面前,故意显示出来对自己的厌恶和冷淡。想到了虎吟阁中,金毛鼠准备暴起杀人时,她拦住琴姨出手。 最后胖子看着王三儿的眼睛,一字一句的说道,“三哥,胖子请你帮我盯住她,不然,她可能会毁了白鸽帮,毁了西坊!” 王三儿被胖子话中的寒意冷到,不由自主的点点头。虽然还是有些不明白,但他还是认真的承诺道,“放心,不管她有什么目的,只要有我王三儿一天,就不会让她得逞。” 有了王三儿承诺,胖子终于放心下来。 招呼王三儿吃起已经炖烂的萝卜,又叫了一壶烧酒,两人喝的微醺才从肉铺里出来。 可能被外面的冷风一吹,胖子手中的白鸽醒了过来,伸了伸脖子,一蹬胖子的手掌,已经飞上了天空,绕了一圈后,正好停在了白虎丘牌楼的最高处。 胖子和王三儿都仰头望着,看着白虎头上那只傲气的肥鸽,都觉得是个大好的兆头啊! 第六十七章棋手 已经到了一年中最冷的日子,心湖已经冻成了一块镜面。 孟小花在临湖的露台上搭了个火炉,此时炉子上正做着一个瓦罐,浓郁的草药味呛得公孙小可有些皱眉。 “这药不得不喝?”公孙小可问道 孟小花将耳畔的红花抿了抿,没好气的说道,“你以为强行扩张神魂,是那么容易的事情?现在,你的神魂就像水晶汤包的皮儿,一捅就破,再不稳固一下,我怕你会变成傻子!” 说完这些话,孟小花就有些后悔,刚才一时情急嘴快了,倒是忘了身边的女夫子,可是书院里最铁齿铜牙的那个。 可是皱着眉等了好一会,也没有听到公孙小可的反击,孟小花不禁回头望去。 只见躺椅上的公孙小可,已经睡着了。她本来很瘦小,但平时习惯穿着宽大的院袍,再加上一身凌厉如剑的气质,倒是总给人高大的感觉。可此时毫无血色的小脸,侧倚在垫着棉被的躺椅上,宽大的院服贴紧娇小的身躯,就算伸直了双腿,也才占了躺椅长度的四分之三。 孟小花叹了口气,起身拿起自己的一件厚袍子,轻轻的盖在公孙小可身上。公孙小可被袍子完全的裹住,只留在外面一张瘦削的脸,整个人显得更小了。 孟小花又去向瓦罐里添了一位草药,再将炉火调小了点,就盖上盖子让它慢慢的熬着。 本来,这个活,应该让神宇府的陈封士来做。他虽然不是武道圣者,但是却比陆地神仙更了解神魂,毕竟那些武夫们,只将修炼神魂作为以武证道的途径,连自己也不过擅长那神魂和神纹结合形成的“意”。他陈封士却将神魂当作了螃蟹,要拆解开来看个究竟。小可的神魂之上有他医治,是再合适不过。 但是,小可的神魂之伤,只能在心岛上疗养,不能让除了自己之外的任何人知道。 想到这里,孟小花就有些牙痒。巨梅仙明明知道,有人故意激他夜闯皇城。可是他不但去了,还闹出那么大的动静,果然是个视人间为蝼蚁的冷酷仙人啊!那个心思深沉的大煜皇帝,正好借此发难,做成了几十年都做不成事情。譬如,让白帝城的神纹禁制跳出了书院体系,再譬如,让自己离开了枯守了二十年的心岛。 孟小花知道大煜皇帝想试探什么,下了诏狱的王侍郎和李工部,是在试探父亲一言公,还是不是百姓堂里一言九鼎的魁首。一夜屠尽虎吟阁和西三门,是在试探江湖中人,是不是还记得大煜军队的铁蹄威慑。而以惊吓受惊为由,召自己进宫,是在试探书院还是不是大煜的书院,而没了自己的书院,能不能被皇室的意志碾平。 自己应召进宫,就是告诉大煜皇帝,书院还是大煜的书院。同时也告诉所有心有想法的人,即使没有自己,笼罩书院的那道强大意场,也仍然存在。书院的确是大煜的书院,但书院中草木、花鸟、鱼虫,甚至是砖头、瓦片、尘埃,都不是任何人可以随意撬动的,即使你是大煜白氏。 可是,只是苦了小可,她的神魂远还远没有那么强大,虽然她能够分出部分神魂,主导大藏凌云阁,但是如果想覆盖方圆十里的书院,还是太吃力了。就算强行扩张到十里,但是神魂已经稀薄如空气。 神魂当然是越凝聚越好,一般的小神仙开神域,也不过在身前三丈。范围再大,就会使神魂离散,造成损伤。就算巨梅仙,也不过仗着本命血梅和攫取的庞大神识,才能做到漫天飞花,飘杀天地。 而“意场”不同于“神域”,更不是单纯的阵法或者神纹。神魂是神识的核心,神纹则是神识的载体。神魂凝聚,神识顺着神纹延伸。理论上,只要神纹存在,神识就能以极小的损耗,延伸到任何地方。 而依照天工府齐工刀的说法,神纹就像元气一样,本来就自然存在于天地间。人为刻制的神纹,终归是下品。而随山势、随水流、随云动、随雨落、随花开、随雾散,甚至靠瓦片叠盖、屋舍连绵、车辙蹄印,而形成的神纹才算是上品。 神纹纵横于天地万物,一意起,瞬息至。天网恢恢,独漏我人间之意。 可是书院有十里,一个人的神魂再如何强大,其神识也无法延伸十里。即使孟小花,也只能寸步不离心岛,靠着岛上的一些特殊布置,才能保证书院的这一道“意”,凝聚不散。 公孙小可的神魂也算强大,而且精细之处,连孟小花都自愧弗如,但是相对于书院方圆十里的规模,还是有些弱小了。 当日,孟小花离开心岛前,将耳边的那朵小花别在公孙小可的发梢上。跟她说的是,将书院“意场”收缩到方圆三里,只要护住重要之地即可。 可没想到要强的女夫子,竟然直愣愣的站在心岛上,而神识却在十里之外的书院边界,梭巡了一天。 “何必如此要强呢?书院地方大,丢几里也无所谓啊!”孟小花看着冻结的湖面自言自语道。 “我公孙小可从来寸步不让!”后面传来女夫子有些虚弱的声音,语气却还是一贯的强势。 公孙小可神魂受损,睡的很浅,刚才孟小花给她盖上袍子,就已经醒了。但是不知为何,竟是不想起来。只是,女夫子从不是沉浸儿女情长的人,此时听到孟小花的感叹,不禁起身应答。 摆手阻止了孟小花的搀扶,公孙小可将厚袍子披在身上,也走到露台上,倚靠着柱子站着,望着晶莹的湖面,说道,“那天你刚离开书院,就有很多强大的神魂波动,出现在书院四周。有江湖中的,军方的,但是大部分应该都是皇家的。这个时候,怎可示弱一丝一毫?” “没了意场的书院,也还有其他手段,况且还有护院的高手。只要不是大煜军队围剿,就算天下前十的武夫来了半数,也不见得能看的到心岛。” 公孙小可接过孟小花盛来的汤药,被浓郁的草药味熏得皱起了鼻子,别过头呼吸了一口新鲜的空气,回道,“书院里是有强者,但更多的是普通的学习和老师,我不想他们受到一丝一毫的伤害。” 被怕苦的公孙小可逗得开心,又被女夫子的话说的有些心酸。孟小花掩饰发红的眼角,转身回到屋里,捧着一个瓷罐回来,用镊子夹出几颗糖块,丢到公孙小可的药碗里,说道,“快喝吧,这是宛州大泽里的野蜂蜜块,可甜的很啊!” 公孙小可先小口的尝了尝,发现果然是不苦了,甚至还有了一丝丝甜味,便豪迈的仰头一口喝掉。一滴药汤,从她的嘴角留下来,划过白皙的脖颈,流进院服的领口里。 孟小花一阵眼热,真希望自己就是那滴药汤。 当然,在公孙小可喝完药之前,孟小花已经别过头看向了窗外,可是脑袋里想的却是,小可的脖颈比这结冰的湖面还白啊! 孟小花正在胡思乱想,公孙小可冷冷的语气已经能够响起,“好看吗?” “好看!”孟小花下意识的说出来,然后立马补充道,“这结冰的心湖真好看,又白又好看!” 公孙小可哼了一声,从孟小花手里拿过糖罐子,又夹出一颗蜜块放进嘴里。 宛州的野蜂个头大,翅膀像婴儿的手掌,可以飞过浓雾,从从大泽深处的岛屿上采来花蜜。也不知道是什么植物的花蜜,居然甜的让人发晕。这种野蜂蜜块,一般都是熬成蜂蜜水,再加上些清茶中淡甜味,是去火清目的好饮品。 没想到,公孙小可居然直接吃了一块,蜂蜜块在嘴里化成了香醇的浆液,顺着喉咙里滑下去!公孙小可舔舔嘴唇,貌似还意犹未尽。 孟小花赶紧将糖罐子抢过来,生怕她怕齁坏了嗓子。 将糖罐子放回屋里,孟小花顺便拿出一杯参茶,也是在火炉边上温好的。参茶微苦,正好能去去甜腻,而且能补充神魂受伤导致的气血亏损。 看着孟小花忙来忙去,公孙小可脸色变得温柔,“我宁愿神魂受损,也要维持书院的意场,其实还有另外一个原因,你想知道吗?” 孟小花正在给火炉里添些新炭,瓦罐里的草药,还需要小火熬着。熬的时间越长,药力就越足,此时上炉,晚上喝着正好!听到公孙小可的话,孟小花随口问道,“还有什么原因?” 公孙小可将身上的袍子紧了紧,这样说道,“如果你离开了心岛,那一道意却还在笼罩书院,仍然从大煜疆域内裂土十里,那么想要杀你的人就要重新估量一下得失。” 孟小花一怔,转过身来看着娇小的公孙小可,只听后者继续说道,“譬如那大煜皇帝。假如他确认杀掉你,就能让书院的意场消失,我想他绝对倾向于杀上一杀。而现在即使你离开了书院,书院的意却没有减弱分毫。此时他要杀你,就会犹豫不决了。因为杀了你,不但无法破掉书院的意,反而会受到书院的反扑,就算他是大煜皇帝也要考虑这个代价是不是太大,毕竟你不但是大煜封的十里侯,更是书院的山长呢!” “你?你呀!”孟小花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只觉得鼻子有些发酸,扭捏的取下而后的小花,在手中一瓣一瓣的揪着,可揪掉一瓣,就会立刻长出一瓣,这朵小花好像永远也不会残破。 “我喜欢下棋,”公孙小可倒是看着窗外继续说道,“用你的话说,棋风是有些霸道。现在有几座棋盘在同时布局,或许更多的暗棋还在冰面下。我不想进入任何人的棋盘,所以我准备自己造一个。西坊那里,小家伙们做的不错,我只是走了个先手,他们就赢了满盘。书院这里,我也开了先势,保证大盘稳固,现在就看谁愿意进入我的棋盘了!” 正在这时,湖对面出现了一个高高的身影,拄着一个长长的竹竿,跨上冰面向着心岛走来。从天空中看去,就像一颗空荡荡的棋盘上,唯一的那一颗棋子。 第六十八章天地意志 已经到了一年中最冷的日子,心湖已经冻成了一块镜面。 孟小花在临湖的露台上搭了个火炉,此时炉子上正做着一个瓦罐,浓郁的草药味呛得公孙小可有些皱眉。 “这药不得不喝?”公孙小可问道 孟小花将耳畔的红花抿了抿,没好气的说道,“你以为强行扩张神魂,是那么容易的事情?现在,你的神魂就像水晶汤包的皮儿,一捅就破,再不稳固一下,我怕你会变成傻子!” 说完这些话,孟小花就有些后悔,刚才一时情急嘴快了,倒是忘了身边的女夫子,可是书院里最铁齿铜牙的那个。 可是皱着眉等了好一会,也没有听到公孙小可的反击,孟小花不禁回头望去。 只见躺椅上的公孙小可,已经睡着了。她本来很瘦小,但平时习惯穿着宽大的院袍,再加上一身凌厉如剑的气质,倒是总给人高大的感觉。可此时毫无血色的小脸,侧倚在垫着棉被的躺椅上,宽大的院服贴紧娇小的身躯,就算伸直了双腿,也才占了躺椅长度的四分之三。 孟小花叹了口气,起身拿起自己的一件厚袍子,轻轻的盖在公孙小可身上。公孙小可被袍子完全的裹住,只留在外面一张瘦削的脸,整个人显得更小了。 孟小花又去向瓦罐里添了一位草药,再将炉火调小了点,就盖上盖子让它慢慢的熬着。 本来,这个活,应该让神宇府的陈封士来做。他虽然不是武道圣者,但是却比陆地神仙更了解神魂,毕竟那些武夫们,只将修炼神魂作为以武证道的途径,连自己也不过擅长那神魂和神纹结合形成的“意”。他陈封士却将神魂当作了螃蟹,要拆解开来看个究竟。小可的神魂之上有他医治,是再合适不过。 但是,小可的神魂之伤,只能在心岛上疗养,不能让除了自己之外的任何人知道。 想到这里,孟小花就有些牙痒。巨梅仙明明知道,有人故意激他夜闯皇城。可是他不但去了,还闹出那么大的动静,果然是个视人间为蝼蚁的冷酷仙人啊!那个心思深沉的大煜皇帝,正好借此发难,做成了几十年都做不成事情。譬如,让白帝城的神纹禁制跳出了书院体系,再譬如,让自己离开了枯守了二十年的心岛。 孟小花知道大煜皇帝想试探什么,下了诏狱的王侍郎和李工部,是在试探父亲一言公,还是不是百姓堂里一言九鼎的魁首。一夜屠尽虎吟阁和西三门,是在试探江湖中人,是不是还记得大煜军队的铁蹄威慑。而以惊吓受惊为由,召自己进宫,是在试探书院还是不是大煜的书院,而没了自己的书院,能不能被皇室的意志碾平。 自己应召进宫,就是告诉大煜皇帝,书院还是大煜的书院。同时也告诉所有心有想法的人,即使没有自己,笼罩书院的那道强大意场,也仍然存在。书院的确是大煜的书院,但书院中草木、花鸟、鱼虫,甚至是砖头、瓦片、尘埃,都不是任何人可以随意撬动的,即使你是大煜白氏。 可是,只是苦了小可,她的神魂远还远没有那么强大,虽然她能够分出部分神魂,主导大藏凌云阁,但是如果想覆盖方圆十里的书院,还是太吃力了。就算强行扩张到十里,但是神魂已经稀薄如空气。 神魂当然是越凝聚越好,一般的小神仙开神域,也不过在身前三丈。范围再大,就会使神魂离散,造成损伤。就算巨梅仙,也不过仗着本命血梅和攫取的庞大神识,才能做到漫天飞花,飘杀天地。 而“意场”不同于“神域”,更不是单纯的阵法或者神纹。神魂是神识的核心,神纹则是神识的载体。神魂凝聚,神识顺着神纹延伸。理论上,只要神纹存在,神识就能以极小的损耗,延伸到任何地方。 而依照天工府齐工刀的说法,神纹就像元气一样,本来就自然存在于天地间。人为刻制的神纹,终归是下品。而随山势、随水流、随云动、随雨落、随花开、随雾散,甚至靠瓦片叠盖、屋舍连绵、车辙蹄印,而形成的神纹才算是上品。 神纹纵横于天地万物,一意起,瞬息至。天网恢恢,独漏我人间之意。 可是书院有十里,一个人的神魂再如何强大,其神识也无法延伸十里。即使孟小花,也只能寸步不离心岛,靠着岛上的一些特殊布置,才能保证书院的这一道“意”,凝聚不散。 公孙小可的神魂也算强大,而且精细之处,连孟小花都自愧弗如,但是相对于书院方圆十里的规模,还是有些弱小了。 当日,孟小花离开心岛前,将耳边的那朵小花别在公孙小可的发梢上。跟她说的是,将书院“意场”收缩到方圆三里,只要护住重要之地即可。 可没想到要强的女夫子,竟然直愣愣的站在心岛上,而神识却在十里之外的书院边界,梭巡了一天。 “何必如此要强呢?书院地方大,丢几里也无所谓啊!”孟小花看着冻结的湖面自言自语道。 “我公孙小可从来寸步不让!”后面传来女夫子有些虚弱的声音,语气却还是一贯的强势。 公孙小可神魂受损,睡的很浅,刚才孟小花给她盖上袍子,就已经醒了。但是不知为何,竟是不想起来。只是,女夫子从不是沉浸儿女情长的人,此时听到孟小花的感叹,不禁起身应答。 摆手阻止了孟小花的搀扶,公孙小可将厚袍子披在身上,也走到露台上,倚靠着柱子站着,望着晶莹的湖面,说道,“那天你刚离开书院,就有很多强大的神魂波动,出现在书院四周。有江湖中的,军方的,但是大部分应该都是皇家的。这个时候,怎可示弱一丝一毫?” “没了意场的书院,也还有其他手段,况且还有护院的高手。只要不是大煜军队围剿,就算天下前十的武夫来了半数,也不见得能看的到心岛。” 公孙小可接过孟小花盛来的汤药,被浓郁的草药味熏得皱起了鼻子,别过头呼吸了一口新鲜的空气,回道,“书院里是有强者,但更多的是普通的学习和老师,我不想他们受到一丝一毫的伤害。” 被怕苦的公孙小可逗得开心,又被女夫子的话说的有些心酸。孟小花掩饰发红的眼角,转身回到屋里,捧着一个瓷罐回来,用镊子夹出几颗糖块,丢到公孙小可的药碗里,说道,“快喝吧,这是宛州大泽里的野蜂蜜块,可甜的很啊!” 公孙小可先小口的尝了尝,发现果然是不苦了,甚至还有了一丝丝甜味,便豪迈的仰头一口喝掉。一滴药汤,从她的嘴角留下来,划过白皙的脖颈,流进院服的领口里。 孟小花一阵眼热,真希望自己就是那滴药汤。 当然,在公孙小可喝完药之前,孟小花已经别过头看向了窗外,可是脑袋里想的却是,小可的脖颈比这结冰的湖面还白啊! 孟小花正在胡思乱想,公孙小可冷冷的语气已经能够响起,“好看吗?” “好看!”孟小花下意识的说出来,然后立马补充道,“这结冰的心湖真好看,又白又好看!” 公孙小可哼了一声,从孟小花手里拿过糖罐子,又夹出一颗蜜块放进嘴里。 宛州的野蜂个头大,翅膀像婴儿的手掌,可以飞过浓雾,从从大泽深处的岛屿上采来花蜜。也不知道是什么植物的花蜜,居然甜的让人发晕。这种野蜂蜜块,一般都是熬成蜂蜜水,再加上些清茶中淡甜味,是去火清目的好饮品。 没想到,公孙小可居然直接吃了一块,蜂蜜块在嘴里化成了香醇的浆液,顺着喉咙里滑下去!公孙小可舔舔嘴唇,貌似还意犹未尽。 孟小花赶紧将糖罐子抢过来,生怕她怕齁坏了嗓子。 将糖罐子放回屋里,孟小花顺便拿出一杯参茶,也是在火炉边上温好的。参茶微苦,正好能去去甜腻,而且能补充神魂受伤导致的气血亏损。 看着孟小花忙来忙去,公孙小可脸色变得温柔,“我宁愿神魂受损,也要维持书院的意场,其实还有另外一个原因,你想知道吗?” 孟小花正在给火炉里添些新炭,瓦罐里的草药,还需要小火熬着。熬的时间越长,药力就越足,此时上炉,晚上喝着正好!听到公孙小可的话,孟小花随口问道,“还有什么原因?” 公孙小可将身上的袍子紧了紧,这样说道,“如果你离开了心岛,那一道意却还在笼罩书院,仍然从大煜疆域内裂土十里,那么想要杀你的人就要重新估量一下得失。” 孟小花一怔,转过身来看着娇小的公孙小可,只听后者继续说道,“譬如那大煜皇帝。假如他确认杀掉你,就能让书院的意场消失,我想他绝对倾向于杀上一杀。而现在即使你离开了书院,书院的意却没有减弱分毫。此时他要杀你,就会犹豫不决了。因为杀了你,不但无法破掉书院的意,反而会受到书院的反扑,就算他是大煜皇帝也要考虑这个代价是不是太大,毕竟你不但是大煜封的十里侯,更是书院的山长呢!” “你?你呀!”孟小花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只觉得鼻子有些发酸,扭捏的取下而后的小花,在手中一瓣一瓣的揪着,可揪掉一瓣,就会立刻长出一瓣,这朵小花好像永远也不会残破。 “我喜欢下棋,”公孙小可倒是看着窗外继续说道,“用你的话说,棋风是有些霸道。现在有几座棋盘在同时布局,或许更多的暗棋还在冰面下。我不想进入任何人的棋盘,所以我准备自己造一个。西坊那里,小家伙们做的不错,我只是走了个先手,他们就赢了满盘。书院这里,我也开了先势,保证大盘稳固,现在就看谁愿意进入我的棋盘了!” 正在这时,湖对面出现了一个高高的身影,拄着一个长长的竹竿,跨上冰面向着心岛走来。从天空中看去,就像一颗空荡荡的棋盘上,唯一的那一颗棋子。 第六十九章天涯孤客 塔儿尖尖,月儿圆圆。 湖水留下波纹,收回了波浪。 书院后门外就是镜泊湖,此时湖边的草地上,亮起了一处篝火。 “小师弟,快下来,大伙找你来聚聚!”戚满福冲着鼓楼上喊道 孙平山挥挥手,然后敲响了今夜的第二声鼓,明月东升。 篝火上架着一只金黄的乳猪,而负责烤制的居然是七月家的病猫儿。 尾叶舔着脸凑过来,“虎哥,这一个月都不见,怪想你啊!你可知道我们在西坊有多危险!人头是说掉就掉啊!” 白少咸翻了个白眼,从腰带中抓出一把大粒盐,细细的抹在乳猪上。在盐味的激发下,一股诱人的肉香散发出来。 “明明只撒了一层粗盐,怎么会这么香?”风铃儿看着滚动的烤架,眼中全是亮闪闪的小星星。 “呵呵,铃儿”七月笑的露出了洁白的牙齿,“快收收你的口水,不然烤肉上就不只有盐巴,还要再加上你的口水了!” 已经被烤肉深深吸引住的风铃儿,脑袋基本贴在了烤架上,圆圆的脸蛋被篝火映的通红,就像一颗鲜艳的苹果。 “这是少咸火候掌握的好。”白千钰居然也在聚会的行列,不过,孙平山等人已经将收服西三门的贵人,认定为二皇子白千祈。此时,千钰与众人聚在一起,倒也不尴尬。 白千钰继续笑着说道,“这是军中的做法,行军打仗,自然不能随身携带众多调料,一堆柴火,一把粗盐,就能烤出最原汁原味的肉香来。说来,倒是和琼子家乡的烹饪手法有些类似,都是自然、简单,注意凸显食材本来的精华。”白千钰说着,望向了坐在对面的琼子。 琼子俏脸一红,变成了与身上粉色长裙一样的颜色。她来到这大煜翼阳城,除了进入书院学习,还有一点,就是父君希望与煜朝皇室结成姻亲。这样,借助大煜朝的国势,不周岛盟在星海航道上的霸主地位就更加稳固了。 可是,琼子偷偷看了一眼,身旁不远处,闭眼合十的小和尚。想到了,庐左树下的拈花一笑。想到了,虎吟阁中的目炬如灯。唉,小和尚啊小和尚,你为什么偏偏是个小和尚呢! “我说师兄,你不总说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吗?再说,西坊周记的羊肉,你不是也吃过了,现在面前放着如此诱人的乳猪,你咋还念起了往生经?”胖子嘻嘻笑着,调侃起琼子心心念念的小和尚。 小和尚先是给了胖子一个爆栗,然后才说道,“虽然出了寺,下了山,但是以后禅宗戒律,我都会遵守。” “那师兄你以后,不是要离七月和琼子远一点,不然就破了色戒了!”胖子捂住头,继续挤兑自家师兄。 结果,小和尚一振僧袍,就卷起几颗火星,落在胖子的大腿上。胖子还在得意洋洋,突然闻到股烧焦的味道,不禁问白少咸,“虎哥,你咋这么不禁夸啊!刚说你火候掌握的好,马上就烧焦了!” 白少咸转过头来,看着胖子,冷漠的脸上居然也露出一丝幸灾乐祸。胖子被看的有些莫名其妙,特别是虎哥少见的表情让他有些心虚。他顺着白少咸的目光低头一看,不禁发出一声惨叫,“天啊!烧死人啦!” 来回打了几个滚,胖子才将院服上的火苗扑灭,可是下摆已经烧出了几个大洞,甚至胖子的腿毛都被褪了个干净。 看着胖子惨兮兮的脸,众人哈哈大笑,可却没人发现琼子落寞的神色。 冬夜里的湖风还是有些寒冷的,怕冷的少女向火堆边上凑了凑。孙平山望着鼓楼在夜色中高大的轮廓,不禁想到了缅州大山中那个同样高大的身影,“各位,都准备,去哪里?”,他用独特的语调问道。 “说来真是折腾啊!刚从西坊回来,就要出去历练,难道真要把我这身肉抖搂干净才罢手!”胖子啃着猪腿肉,叽叽咕咕的埋怨。 “死胖子!吃的都堵不住你的嘴!”风铃儿正记恨胖子手快,刚才抢走了她垂涎已久的猪腿,这会不禁教训道,“山长可是说过,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也不知道‘才论’中,王老夫子给你评级如何,我看没准就是一个‘蠢材’!哼!” 胖子现在对七月和风铃儿怕的紧,实在是在西坊时,他被二人收拾的太惨,现在也只有唯唯诺诺的份儿。 “对了,铃儿,你已经入书院两年,岂不是已经出去历练过?不如跟我们讲讲,倒是怎么个历练法?”尾叶灵光一现的问道。 “哼!亏你还能想到我铃儿学姐!”风铃儿放下烤肉,撅着油乎乎的小嘴说道,“历练并没有什么具体任务,只有一条,行够三千里。” “三千里?”尾叶惊呼道,他不周岛盟,全部岛链加在一起,有没有一千里都未知。单单一次历练就要走三千里,尾叶对煜朝疆域之大,终于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那铃儿你去的是哪里?”七月也不禁问道,虽然她对历练的内容已基本了解,但是还是想问问亲自历练过的铃儿,有什么感受。 “哦,我没去太远,就是绕着雍州逛了一圈。雍州的小吃五花八门,西瓜也又大又甜,还有大枣,还有雪梨,还有……”铃儿炫耀似的讲着,没看到众人已经一脸黑线。 还是胖子说出了实话,“你不是走了一路,你是吃了一路啊!” “本届历练,书院选定了四个方向。往东北穿过衮州,进入朔方原,直至极天涯。往西南,穿过宛州和缅州,进入塔林佛国。往东南,顺泗水而下,到达雍州入海口,再沿海岸线进入泉州;往西北,从衮州进入凉州,越过鸣沙丘,进入瀚海城。每一条路都不止三千里啊!”白千钰感叹道。 “书院,可能,希望我们,走得更远,一点。”孙平山说道。 “是啊!是啊!不如我们比一比谁能走得更远?”尾叶倒是对出去游历很是开心,“不过你们都准备去哪,貌似书院是要我们自己选择啊!” “我跟小师弟说好了,一起去泉州,看看身材健美的采贝姑娘!”胖子呵呵傻笑。 孙平山也脸露笑意,心中却想到,学业未成,还不能回去缅州拜见恩师! “哦?巧了!我也准备去泉州扁舟巷逛一逛!”白千钰说道,“不如一起上路吧!” 胖子当然说好,有大煜皇子同行,还怕吃不好穿不暖吗? “大海有什么好看的,我从小就看,现在一闻到海风就想吐。”尾叶不屑的插话。 “那你准备去哪?”胖子翻着白眼问 “我当然是跟着虎哥,我们要去朔方原上猎白牛,听说最大的白牛比得上一座小山。朔方原上的天极高,地上永远不化的白雪,风则硬的割肉。一想到能披着皮裘,骑着烈马,纵横驰骋,我就兴奋啊!”尾叶无限的畅想着。 “啪”坐在边上的琼子拍了尾叶一巴掌,拿出姐姐的威势教训道,“去了朔方原,一切要听少咸的话,有一点惹是生非,我都会书信给父君。等回岛盟,父君会跟你算总账。” 看着被琼子说的蔫头耷脑的尾叶,七月哈哈一笑,“放心吧!琼子,我也去北疆,会帮你看好弟弟的!” 听到这句话,琼子更是脑大,七月别带着自己的弟弟一块疯,就算不错了! “师兄,你去,哪里?”这时孙平山问小和尚。 小和尚感受着自己腹部那座莲花灯台,眼中露出一丝矛盾,叹了一口气说道,“我要去塔林佛国!” 所有人,都说了自己去哪,就剩下琼子。 琼子想了一会,说道,“我从大海中来,泉州就不去了。西北太干燥,东北太寒冷。听说塔林是人间佛国,而我不周岛盟向来尊佛,我也去塔林吧!”,说完,她看了一眼小和尚,小和尚恰好也诧异的看来,两人目光一对,琼子立刻低下了头。 白千钰没有看到这个情景,倒是对于琼子去塔林有些奇怪。他以为琼子思念故乡,应该会去泉州,所以他才选择去东南。后来听到尾叶去了朔方原,以为琼子回去照看弟弟,虽然不与自己同路,但是也情有可原。但此时,却选择去塔林? “唉,你们都走了,连公子都要走了,就剩下我跟惜朝姐,唉,一点都不好玩了!”风铃儿的哀叹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小夫子师尊也要走?”小和尚问道 “是啊!”风铃儿虽然郁闷,却没忘记手里的烤肉,又咬了一口,才说道,“公子说要出去走一走,惜朝姐之所以没来,就是在家里帮他收拾行李呢!” “师尊,去,哪里?”孙平山也问道 “不知道啊!就说出去办点事情,不是游玩,所以才不带着我!”风铃儿嘟着嘴抱怨 居然连小夫子都要出去走走,看来书院果真是希望学子,不要禁锢在一个地方呢! 夜深了,风小了,火堆也不旺了,尾叶看着圆圆的月亮,突然有些想家,“姐姐,能不能唱一首家乡的曲子?”他求着琼子。 姐弟二人来到这大煜皇都,已有小半年的时间。使节团早已归国,两人此时是真正名副其实的孤身异域。 琼子看着洒在湖面的清冷月光,不禁想到家乡有一首流传到大煜的曲子,还被大煜文人重新填词曲调未变,哀思却更加悠远。她张开小嘴,唱了起来: 啊 夜静更深对朗月,朗月清辉亮。 行遍天涯离开家乡,沉痛看月亮。 何堪天涯回首家乡,夜夜暗盼望。 笑对冷月,月光光照地塘上。 照着欢愉团聚 温暖处,乐,也洋洋。 啊 深秋满地风霜最断肠 阵阵秋风送柳浪 人去天涯萍踪漂流 何处有岸 离开家儿怀想家乡 异地两处望 笑对冷月 月光光照地塘上 照着欢畅孩儿父母 温暖处,乐,也洋洋 去去去, 去家千里梦回乡上 悲秋风 独流浪那堪漂泊嗟风霜 冷落痛心岁月无情 漂泊流浪 哪日哪朝鸟倦还巢 春柳岸 啊 秋深倍念家乡最断肠 月光光月光光 月光光月光光 远处里阻隔千里白云晚望,想想想。 别离后寸心怎会不思乡 每夜每朝抱愁眠 悲痛流浪 故地故苑最是难忘 空盼望 啊啊啊 月光光月光光 月光光月光光 所有人都沉浸在这凄凉的歌声中。只是天下之大,人终将各自天涯。最后都会成为,一个个形单影只的天涯孤客吧! 第七十章一路向北 衮、凉、朔,被称为北地三州,占了大煜近乎一半的疆土。理论上翼阳城向北两百里,穿过栖鸾山口,就算踏入了帝国广袤的北疆。 栖鸾山口说是山口,其实更像一个小型平原。铁环山脉,东起瀚海沙漠深处,西入东海雍宾湾,东西横亘五千里。偏偏在这里潜入地下,出现了一个十里左右的缺口。听剪云山上老道士说,这里曾停留过世上最后一只鸾鸟,于是这个地方就被称为栖鸾山口。 栖鸾山口侧面有一个小城镇,本来叫镇北营,是曾经大楚朝防范荒人南下的卫所。可自从煜朝建立,始帝亲率大军平定北疆,这里就不再是帝国边境。于是,曾经的镇北营就发展成一座小镇,名字也改名为栖鸾镇。 “爷爷,你看,那只小毛炉好可怜!个头那么小,却驮着那么多行李,还被那么高的一个人骑着。”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脸蛋被北风吹得通红,拽着自己爷爷的衣摆使劲摇着。 “小囡,别对客人指指点点,还有别拽我衣服,我手里拿着滚烫的茶壶呢,热水洒在你身上怎么办?”老茶倌将茶壶往身旁侧了侧,无奈的教训着看啥都新奇的小孙女。 老茶倌在这栖鸾镇开了三十年的茶馆,什么奇怪的人没见过。你说是飞来飞去的老道士,还是一掷千金的江湖豪客,都看腻了!甚至见过有人背着一只庞大的荒原熊王,从朔方原上一步步的走下来。 栖鸾镇是去帝国北疆的必经之地。到北疆做生意的商人,去朔方原打皮子的猎人,到剪云山拜山的香客,以及到极天涯换防的大煜军队,都要从栖鸾山口通过。铁环山脉,就像一道真正的铁环,是大煜帝都以及南方六州的天然屏障。无论是北上还是南下,栖鸾山口都是唯一通路。 口中虽然说着不稀奇,但是小孙女的好奇心,可是从老茶倌这里传来的。老茶倌一边教训着小孙女,一边眼睛想门外瞟去。这样一看,果然是真稀奇! 只见,门外的风雪里,一只黑皮白蹄的瘦小毛驴,正耷拉着耳朵,无精打采的走着。毛驴的屁股上挂了一个三层木架,木架上摆满了行李,行李上面还打了一个雨棚。而小毛驴的背上还骑着一个穿着单薄青衫的年轻人。他人坐在小毛驴背上,脚已经快要碰着地。直起腰来,比木架行李还要高出一个头,真是好高的身量啊! 孟一苇也看到了镇口这间小巧的茶馆,厚实的门帘被撩开,白气从门口十几个烧水的炉子里喷出来,一片热气腾腾。 在茶馆门口下了驴,孟一苇正在犹豫是喝杯热茶继续上路,还是找间客栈休息一晚,突然发现腿边站了个小女娃。 小女娃的脸颊被冷风吹得通红,却显得很健康。此时,正后仰着头,望着孟一苇。 孟一苇低头看来,小女娃也不害怕,脆生生的说道,“坏人,你可真高啊!” 纵使是书院里公认全才的小夫子,也被小女娃的话搞得糊涂起来,说自己高还好,怎么还成了坏人? “你不但高,长的还很俊,就是人太坏。小毛驴又瘦又小,你让它驮着这么多东西,还要骑着它,真是太坏了!”小女孩一本正经的教训着书院小夫子。 孟一苇哭笑不得。离开家时,惜朝说北疆苦寒,厚实的衣物总要多带几件,絮了棉花的皮靴总要带上几双。还装了几个罐子脱了水的蔬菜,说是朔方原上几乎见不着绿色,总吃肉食会伤了肠胃。 大大小小的包裹、零零碎碎的瓶罐,摆了一大堆。本来想让公子赶着马车走,又担心公子目盲走错路,也只能苦了家里那头识路的小驴了。她找木匠做了个结实的架子,安在小毛驴身上,然后就把准备好的行李都码在了上面,最后还做了帆布棚子,说是给公子挡风雪。 于是,孟一苇就骑着这只扛着大山的小毛驴,离开了翼阳城。一路上,就被人指指点点,此时更是被这个天真的小姑娘,直接叫做了坏人。 正当孟一苇尴尬时,小姑娘突然惊呼一声,“快看啊!坏人,小毛驴都累趴下了!” 孟一苇回过身去,发现自家那只小毛驴,正四腿伸直,肚皮贴到地面上,舌头半耷拉着,一副奄奄一息的模样。那双贼溜溜的驴眼,居然还挤出一滴眼泪来。 孟一苇冷哼一声说道,“黄豆粒,绿豆粒,荞麦粒,好像都已经吃光了。行李这么多,又这么重,干脆就不采买了吧?” 听到这句话,小毛驴的脑袋猛地抬起。随后在小女娃的惊呼中,噌的一声就跳了起来。跺了跺的前蹄,就化作了一阵黑旋风。从街头跑到结尾,又从街尾跑到街头,这才回到孟一苇跟前,抬头挺胸,一副雄赳赳、气昂昂。 孟一苇心头好笑,这小黑真的要成精了!家里有一黑一白,白的是肥鸽,黑的是懒驴,一个赛一个贼溜。两个畜生经常配合起来,去偷厨房里的荞麦粒。肥鸽先从窗子飞进去,打开厨房门内的插销。懒驴再从门进去,将荞麦口袋拖出来。最后,吃干抹净,肥鸽再去把门从里面重新关好,懒驴则去花园里,把破口袋丢到草丛藏好,活脱脱两个经验老道的惯犯。 至于懒驴能不能驮的起这么多行李,还有自己,孟一苇一点也不担心。因为,有一次他亲眼看到肥鸽和懒驴,因为分赃不均打了起来。肥鸽仗着能飞,趁懒驴不注意,就下来狠狠啄一下懒驴的脑袋,不一会功夫,懒驴头顶的毛都快被薅光了。懒驴吃疼,气的“各嘎,各嘎”直叫,正好脚边有一块三尺见圆的大磨盘,懒驴一脚就踢飞,磨盘从肥鸽脚底下蹭过去,吓得肥鸽赶紧飞的高了一些。 看到刚才还马上就要累死的小毛驴,转眼间就上蹿下跳,跑的像一阵风,小女娃目瞪口呆,随后一转身跑走了,走之前用“坏人,坏驴!”给孟一苇和懒驴下了结论 孟一苇有些无奈,不过这个小女娃也是有趣的很。看来这栖鸾不愧是曾经的大楚军镇,连这个后辈小女娃,都有对“坏人”横眉冷竖的胆量! 既然被这个小女娃耽搁了一会,孟一苇就准备进茶馆坐坐。 低头迈进茶馆,才发现不大的铺子里已经有不少人。方方正正七八张桌子,只有靠近门口的一张桌子空着。孟一苇不怕冷,就坐到空桌上。 “这位小爷,刚才我孙女烦着您了吧,可别介意!小丫头,就喜欢问东问西!”老茶倌拿来一个大瓷碗,边倒着沸茶边跟孟一苇告罪。 而刚才那个小女娃,从老茶倌身后,伸出小脑袋,冲着孟一苇做了个鬼脸。 孟一苇微微一笑,表示无妨。 老茶倌到了声谢,就转身去招呼其他人,心中却嘀咕,“没想到这位小爷还是个瞎子!这天寒地冻的,一个瞎子骑着个瘦驴,准备往北疆走,还真是奇了怪了!” 但是老茶倌并没有多问,开了三十年的茶馆,他什么怪人都见过,知道不该问的不问,该问的也要少问的道理。 孟一苇看着大碗茶,虽然只飘着几片茶叶,但是却散发着一股药草的清香。 老茶倌正好又转回来,准备去给茶壶添水,看到孟一苇正在闻茶,不禁笑呵呵的说道,“小爷还懂得闻茶?那真是品茶的行家了!” “你这是什么茶?”孟一苇喝了一口,感觉一股热流进入腹腔,不只是因为水烫,还因为这茶叶本身就似乎带着一丝热力。 “这是我们栖鸾山口一带特产的岩茶。一般茶叶喜阴,而这种岩茶却喜阳,只长在铁环山脉的向阳面。饮用时要用沸水煮的久一点,喝下去能驱寒暖身呢!”老茶倌娓娓道来,看来已经是不止一次介绍家乡的特产。 “原来如此!”孟一苇又喝了一口,随口又问道,“您这茶馆,生意蛮好啊!” “可不!”老茶倌是个好聊天的人,“我这茶馆位置好,在镇头,又会煮岩茶,所以生意一直兴隆。再说,剪云山小天师,下个月要登坛祭天。好多香客信众不远万里,要去剪云山观礼,虽然登不上主峰,在半山腰烧个香也是好的。我这是必经之路,来喝茶的人就更多了。”老茶倌还要再说,突然听到里屋的客人喊着添茶,只好意犹未尽的走开了。 剪云山?孟一苇沉吟着,道家祖庭啊!也就是说当初被进入翼阳城前,铁棍原来就是在这里,看来也要走一遭。 孟一苇喝了一碗热茶,又向老茶倌买了一小麻袋黄豆,就准备离去。 刚出门,就发现懒驴身边蹲了个脏兮兮的小道士,正啃着硬邦邦的面饼,饶有兴趣的盯着小黑的脑袋。 “小道士,你是要杀了坏驴吃肉吧?”老茶倌的小孙女蹲在小道士旁边,突然恍然大悟的问道。 小道士被这句话呛到,面饼卡在喉咙里,差点没憋死。大力的锤了几下胸口,等面饼滑下食道,才满脸通红的吼道,“小囡,我是出家人,就算是坏驴,也不会杀得,再说……”小道士看着被小女娃的话,吓得躲得远远的懒驴,继续说道,“再说,还是只成了精的驴啊!” 老茶倌看到自家的小孙女又惹了祸,赶紧拍出来给小道士赔不是,然后就请小道士进屋喝点热茶,顺顺食道。 小道士一边喊着自己没钱,一边却麻溜的进了屋,还让老茶倌拿些好吃的茶点。 等到小道士喝了三大碗热茶,吃完一大盘油饼,才满意的出了茶馆。却发现那只灵气逼人的黑驴已经不见了,赶紧向老茶倌打听去向。 老茶馆虽然心疼那三碗茶钱,倒也不会表现出来,还是笑呵呵的回道,“小道爷,在您吃茶的时候,已经被骑走了!” 小道士一阵懊恼,随口问道,“可知道去了什么方向?” “说是也要去剪云山呢!” “哦?”小道士放下心来,满意的笑道,既然是去剪云山,那就一定会再见的。 孟一苇坐在小黑背上,觉得身下的懒驴走得格外快,不禁心中好笑,看来是被小女娃一句“杀掉吃肉”吓怕了! 栖鸾山口算是整个煜朝疆域之内,风力最强的地方。在朔方原上肆虐的寒风,被铁环山脉挡住,只能从这个缺口,裹着北疆的积雪南下。所以,在栖鸾山口,一年四季皆有风雪。 小黑逆风快行,风雪就显得更大。孟一苇并没有套上惜朝给准备好的厚实衣物,老和尚的金髓佛焰不但修补了他破破烂烂的身体,还让他不再惧怕寒冷。虽然,外面北风冷冽,但是孟一苇的身体里却一直温暖。 就这样,一人一驴,快速的穿过了栖鸾山口,一路向北。 第一章小毛驴对虎啸 刚给小黑吃了一把黄豆,此时它正欢腾。蹄子一蹬,就从羊肠小道跳上一块突兀的山石,就算身上背着一座大山,也轻盈的像是山中的精灵。 “各嘎,各嘎”,不,错了,不是精灵!还是那个看到野果,就走不动路的憨货。 孟一苇下驴,将树梢上的红果子摘下来,辨认无毒后,才丢给了小黑,后者嘎吱嘎吱嚼的起劲。 山石下面正好有一条溪水,水质清澈,味道甘甜,孟一苇打算在这里休息一下。 从行李架拿下来一个铁锅,里面是风干的牛肉脯和脱水的蔬菜干,泡上一捧清凉的溪水,就放在火上煮了起来。肉脯是腌制好的,炖烂之后,就是一锅滋味浓郁的牛肉蔬菜汤。 孟一苇所在的山石,是这段山路的一个高点,更高的山峰还在更远处,爬过了这段上坡,后面都是顺风路了。不过,对于有黄豆粒激励的小黑来说,再崎岖的山路也不过是多跳几步罢了。 这里是铁环山脉深处。骑驴穿过栖鸾山口的孟一苇,并没有跟着拜山烧香的人流,从铁环山脉下面的大路上前进。小黑彪起来的速度比得上最好的骏马,想象一下,人流不息的官道上,一只瘦小的黑色毛驴,驮着一座大山,跑的比所有人都快,不被人惦记才怪! 既然不想惹麻烦,而山路对于小黑来说,又如履平地,所以孟一苇就干脆钻进了铁环山脉。铁环山脉北高南低,北面的高耸崖壁,阻挡了来自朔方原的风雪。而南面是一串连绵起伏的山峰,虽然比不上北面的崖壁,却也比中间地势高。于是,这铁环山脉就行一根中空的管道,来自瀚海沙漠的热风,就是顺着这条巨大的管道,一路南下。这就造成了,朔方原上风刀割骨,翼阳城中也滴水成冰,而这铁环山中却温暖如春。怪不得,道家的祖庭就安在这片山脉中,还真是上天成就的洞天福地啊! 就这样,大部队在山下走,他在山上行,都是同一个方向,雍州和凉州交界处的剪云山。 但是孟一苇不想惹麻烦,麻烦却来惹他了。 铁锅里的牛肉已经炖的熟烂,蔬菜干也恢复了本来的鲜嫩,孟一苇推开凑过来的驴脑袋,刚准备尝尝味道。突然,有个冷冷的声音传来。 “你要给我吃一些,我就说声谢谢!你要不愿意给我,我就自己抢!” 听到这句话,孟一苇微微皱起了眉。 说话的人一跃跳上了山石,是一个极为清秀的少年。四肢修长,蜂腰瘦肩,背上却插着一把巨大的弯刀。刀长几乎与少年身高相当,刀身最宽处也比得上少年的窄背,整把刀不分刀身和刀柄,如弦月般浑然一体,在阳光的照耀下流光溢彩。 少年微微弓着腰,不知道是被弯刀的重量压的,还是打算动手的准备。不过,与光鲜的大刀相反的是,他的衣着破破烂烂,甚至脚上只穿了一双草鞋。 看到少年也就是孙平山一般的年纪,孟一苇松开了皱起的眉毛。“你先说一声谢谢,再说一个请字,我就分一半给你。” 没想到会得到这个回答,少年一愣。为了能赶上剪云山小天师祭天的日子,他从朔方原上一路奔跑下来,再为了抄近路跑进了铁环山脉,已经半个月没进一粒米和一滴水。 早已没有知觉的肠胃,被这牛肉蔬菜汤的香味激活,清淡的山果已经不能减缓出强烈的饥饿感,况且他马上要去做的事情,需要充足的体力,所以他要吃肉! 本来打算直接抢的,可是这个稳坐山石的瞎眼男子,实在太过云淡风轻,他临时决定先行索要,要不到再抢。 可是没想到,瞎眼男子一没害怕二没恼怒,只是要自己先说一声“谢谢”? “谢……谢谢,请给我肉!”少年都惊奇自己真的说了出来,好像对面的瞎眼男子有一种特殊的气质,有一种让人冷静下来讲道理的气场。 “好吧!”听到少年的“请求”,孟一苇点点头,又伸手从行李架上拿出一只木碗。倒出一碗肉汤后,把锅递向了少年。 少年又一愣,随后接过铁锅,直接对嘴喝了起来。 浓汤划过少年紧缩的食道,让干涸的身体重换生机。孟一苇用的是小碗,少年用的是大锅,可是两人却同时吃完了。 吃完了肉汤,孟一苇就打算继续上路了。 他用溪水洗净了木碗,放回了行李架,抬腿迈上了懒驴,却没有立刻出发。按住蹬蹄的小黑,孟一苇回过头来,“唉,你不把锅洗净还我,我怎么走啊?” 少年第三次愣住了,看着手中的破铁锅,有些不知所措! 孟一苇又指导道,“石头下面有条小溪,你拿清水冲一冲就可以了!” 少年感觉头脑发懵,托着身后的大刀,真的跳到了山石下,把铁锅冲洗了一番。 接过少年还回来的铁锅,孟一苇也有些不好意思,有些尴尬的解释道,“没办法,家里的小侍女给准备的行李,最后还得一件不落的带回去啊!” 既然收回了家当,孟一苇就拍了一下小黑的脑袋。小黑早就按捺不住性子,翻过一座山头就有一捧黄豆吃,馋嘴的懒驴变成了深山里的一道黑影。 少年看着眨眼间已在山坳里的一人一驴,不禁惊讶的睁大了眼睛。 坐在小黑上的孟一苇是悠闲的,可以一边看看铁环山脉中的风景,一边看看后面的少年是不是又赶了上来。 背刀的少年貌似与自己同路,而且好像要跟小黑驴比比脚力。 懒驴本来是极懒的,如果不是为了一把黄豆,它绝对不肯驮着行李和孟一苇走山路。可是,当它张着大嘴,轻快的跑着,美滋滋的想着马上又要嚼上一口香脆的黄豆粒,突然一个矫健的身影从身旁掠过。带起的乱草枯叶,塞了懒驴一嘴。除了被肥鸽薅过头顶的毛,它还没挨过欺负,此时,吃了一嘴土,怎能善罢甘休?“各嘎,各嘎”的叫了两声,四只蹄子开始发力。 孟一苇双腿夹住小黑的肚子,再用手稳住摇晃的行李架,无奈的看着一人一驴赛跑。 发起犟来的懒驴,像一条黑色旋风,蹬一次地面能跃出去几丈,终于在到达下一座山头之前,超过了背刀的少年,还不忘回头发出几声“各嘎,各嘎”的傻笑。 少年也暗自气愤,自己在朔方原上,被风刀枪雪锻炼出来的脚力,不知跑断了多少良驹,现在居然跑不过一头草驴?瘦小的身体里,猛然迸发出一股蛮荒之力,双脚重重的踩到地面上,然后如标枪一般高高飞起,再轰然落下,一起一落间,足有十丈。 于是,下一个山头,少年又超过了懒驴。 懒驴这时早忘了香脆的黄豆粒,两排大牙龇咧着,一双凸眼变得通红。 “各嘎,各嘎”两声为自己打气,后蹄一抬就踢断了崖边的大树,借着这一反弹力,懒驴直接窜出了几十丈,直接越过了一处山坳,从这边半山腰飞起,在天空中划过一个抛物线,直接落在了那边半山腰。这一下子没准备,连孟一苇都有些吃不消了。 就这样,驴上一人颠簸起伏,驴下一人背刀狂奔,小黑驴则变成了飞驴,在山腰间蹦来蹦去。 夜色降临,月到中天,满满的银辉洒遍山路,两人一驴终于在一座巍峨的山峰下停了下来。 懒驴连“各嘎”也不叫了,张着大嘴,伸着舌头,呼哧呼哧的喘着气。 背刀的少年,已经将巨刀插在了地上,自己靠在刀背上,闭着眼睛调息。 一人一驴居然同时到达。 “这里就是剪云山了啊!”唯一不累不喘的孟一苇下驴,看着巍峨的山峰笑着说道,“过了这座山,就是凉州了。本来需要五天的路程,被你们两个半天就跑到了。你一个人,跟只犟驴叫什么劲啊!”最后一句已是笑着对少年说。 少年已经喘匀了气息,他把巨大拔出来,弯弯的刀身在月色中被镀上了一层淡淡的光晕。此时,刀尖已经隐隐指向了孟一苇,只听他冷冷的问道,“你到底是什么人?” 孟一苇发现不只是弯刀,连少年身上都在汇集着光点。少年的皮肤仿佛变成了坚硬的钻石,棱角在月色中闪闪发光。 “这体质?你是荒人?”孟一苇惊奇的问道。 听到这句话,少年眼中杀气一闪,弯刀已经微微扬起。 突然在这时,一道白影从前方的树林中跃出,随后一声响彻群山的虎啸,震的树梢沙沙作响。只见一只通体雪白的老虎,已经站在了山路中央。一双黄色的眼球,打量着面前的两人一驴。 “道门的巡山虎,怎么戾气也这么重了啊!”孟一苇摇摇头。 少年则将手中的刀尖指向了白虎。 作为道门正宗的巡山兽,白虎当然极有灵性。从那把大刀上,它感受到了极大的威胁,居然开始慢慢后退。 刚才被白虎吓得一动不敢动的懒驴,此时看到了白虎的惧意,扭着屁股往孟一苇身后躲,不过又狐假虎威的对着真正的老虎叫了一声, “各嘎……” 于是,整座剪云山都动了! 第二章小道士学驴叫 刚给小黑吃了一把黄豆,此时它正欢腾。蹄子一蹬,就从羊肠小道跳上一块突兀的山石,就算身上背着一座大山,也轻盈的像是山中的精灵。 “各嘎,各嘎”,不,错了,不是精灵!还是那个看到野果,就走不动路的憨货。 孟一苇下驴,将树梢上的红果子摘下来,辨认无毒后,才丢给了小黑,后者嘎吱嘎吱嚼的起劲。 山石下面正好有一条溪水,水质清澈,味道甘甜,孟一苇打算在这里休息一下。 从行李架拿下来一个铁锅,里面是风干的牛肉脯和脱水的蔬菜干,泡上一捧清凉的溪水,就放在火上煮了起来。肉脯是腌制好的,炖烂之后,就是一锅滋味浓郁的牛肉蔬菜汤。 孟一苇所在的山石,是这段山路的一个高点,更高的山峰还在更远处,爬过了这段上坡,后面都是顺风路了。不过,对于有黄豆粒激励的小黑来说,再崎岖的山路也不过是多跳几步罢了。 这里是铁环山脉深处。骑驴穿过栖鸾山口的孟一苇,并没有跟着拜山烧香的人流,从铁环山脉下面的大路上前进。小黑彪起来的速度比得上最好的骏马,想象一下,人流不息的官道上,一只瘦小的黑色毛驴,驮着一座大山,跑的比所有人都快,不被人惦记才怪! 既然不想惹麻烦,而山路对于小黑来说,又如履平地,所以孟一苇就干脆钻进了铁环山脉。铁环山脉北高南低,北面的高耸崖壁,阻挡了来自朔方原的风雪。而南面是一串连绵起伏的山峰,虽然比不上北面的崖壁,却也比中间地势高。于是,这铁环山脉就行一根中空的管道,来自瀚海沙漠的热风,就是顺着这条巨大的管道,一路南下。这就造成了,朔方原上风刀割骨,翼阳城中也滴水成冰,而这铁环山中却温暖如春。怪不得,道家的祖庭就安在这片山脉中,还真是上天成就的洞天福地啊! 就这样,大部队在山下走,他在山上行,都是同一个方向,雍州和凉州交界处的剪云山。 但是孟一苇不想惹麻烦,麻烦却来惹他了。 铁锅里的牛肉已经炖的熟烂,蔬菜干也恢复了本来的鲜嫩,孟一苇推开凑过来的驴脑袋,刚准备尝尝味道。突然,有个冷冷的声音传来。 “你要给我吃一些,我就说声谢谢!你要不愿意给我,我就自己抢!” 听到这句话,孟一苇微微皱起了眉。 说话的人一跃跳上了山石,是一个极为清秀的少年。四肢修长,蜂腰瘦肩,背上却插着一把巨大的弯刀。刀长几乎与少年身高相当,刀身最宽处也比得上少年的窄背,整把刀不分刀身和刀柄,如弦月般浑然一体,在阳光的照耀下流光溢彩。 少年微微弓着腰,不知道是被弯刀的重量压的,还是打算动手的准备。不过,与光鲜的大刀相反的是,他的衣着破破烂烂,甚至脚上只穿了一双草鞋。 看到少年也就是孙平山一般的年纪,孟一苇松开了皱起的眉毛。“你先说一声谢谢,再说一个请字,我就分一半给你。” 没想到会得到这个回答,少年一愣。为了能赶上剪云山小天师祭天的日子,他从朔方原上一路奔跑下来,再为了抄近路跑进了铁环山脉,已经半个月没进一粒米和一滴水。 早已没有知觉的肠胃,被这牛肉蔬菜汤的香味激活,清淡的山果已经不能减缓出强烈的饥饿感,况且他马上要去做的事情,需要充足的体力,所以他要吃肉! 本来打算直接抢的,可是这个稳坐山石的瞎眼男子,实在太过云淡风轻,他临时决定先行索要,要不到再抢。 可是没想到,瞎眼男子一没害怕二没恼怒,只是要自己先说一声“谢谢”? “谢……谢谢,请给我肉!”少年都惊奇自己真的说了出来,好像对面的瞎眼男子有一种特殊的气质,有一种让人冷静下来讲道理的气场。 “好吧!”听到少年的“请求”,孟一苇点点头,又伸手从行李架上拿出一只木碗。倒出一碗肉汤后,把锅递向了少年。 少年又一愣,随后接过铁锅,直接对嘴喝了起来。 浓汤划过少年紧缩的食道,让干涸的身体重换生机。孟一苇用的是小碗,少年用的是大锅,可是两人却同时吃完了。 吃完了肉汤,孟一苇就打算继续上路了。 他用溪水洗净了木碗,放回了行李架,抬腿迈上了懒驴,却没有立刻出发。按住蹬蹄的小黑,孟一苇回过头来,“唉,你不把锅洗净还我,我怎么走啊?” 少年第三次愣住了,看着手中的破铁锅,有些不知所措! 孟一苇又指导道,“石头下面有条小溪,你拿清水冲一冲就可以了!” 少年感觉头脑发懵,托着身后的大刀,真的跳到了山石下,把铁锅冲洗了一番。 接过少年还回来的铁锅,孟一苇也有些不好意思,有些尴尬的解释道,“没办法,家里的小侍女给准备的行李,最后还得一件不落的带回去啊!” 既然收回了家当,孟一苇就拍了一下小黑的脑袋。小黑早就按捺不住性子,翻过一座山头就有一捧黄豆吃,馋嘴的懒驴变成了深山里的一道黑影。 少年看着眨眼间已在山坳里的一人一驴,不禁惊讶的睁大了眼睛。 坐在小黑上的孟一苇是悠闲的,可以一边看看铁环山脉中的风景,一边看看后面的少年是不是又赶了上来。 背刀的少年貌似与自己同路,而且好像要跟小黑驴比比脚力。 懒驴本来是极懒的,如果不是为了一把黄豆,它绝对不肯驮着行李和孟一苇走山路。可是,当它张着大嘴,轻快的跑着,美滋滋的想着马上又要嚼上一口香脆的黄豆粒,突然一个矫健的身影从身旁掠过。带起的乱草枯叶,塞了懒驴一嘴。除了被肥鸽薅过头顶的毛,它还没挨过欺负,此时,吃了一嘴土,怎能善罢甘休?“各嘎,各嘎”的叫了两声,四只蹄子开始发力。 孟一苇双腿夹住小黑的肚子,再用手稳住摇晃的行李架,无奈的看着一人一驴赛跑。 发起犟来的懒驴,像一条黑色旋风,蹬一次地面能跃出去几丈,终于在到达下一座山头之前,超过了背刀的少年,还不忘回头发出几声“各嘎,各嘎”的傻笑。 少年也暗自气愤,自己在朔方原上,被风刀枪雪锻炼出来的脚力,不知跑断了多少良驹,现在居然跑不过一头草驴?瘦小的身体里,猛然迸发出一股蛮荒之力,双脚重重的踩到地面上,然后如标枪一般高高飞起,再轰然落下,一起一落间,足有十丈。 于是,下一个山头,少年又超过了懒驴。 懒驴这时早忘了香脆的黄豆粒,两排大牙龇咧着,一双凸眼变得通红。 “各嘎,各嘎”两声为自己打气,后蹄一抬就踢断了崖边的大树,借着这一反弹力,懒驴直接窜出了几十丈,直接越过了一处山坳,从这边半山腰飞起,在天空中划过一个抛物线,直接落在了那边半山腰。这一下子没准备,连孟一苇都有些吃不消了。 就这样,驴上一人颠簸起伏,驴下一人背刀狂奔,小黑驴则变成了飞驴,在山腰间蹦来蹦去。 夜色降临,月到中天,满满的银辉洒遍山路,两人一驴终于在一座巍峨的山峰下停了下来。 懒驴连“各嘎”也不叫了,张着大嘴,伸着舌头,呼哧呼哧的喘着气。 背刀的少年,已经将巨刀插在了地上,自己靠在刀背上,闭着眼睛调息。 一人一驴居然同时到达。 “这里就是剪云山了啊!”唯一不累不喘的孟一苇下驴,看着巍峨的山峰笑着说道,“过了这座山,就是凉州了。本来需要五天的路程,被你们两个半天就跑到了。你一个人,跟只犟驴叫什么劲啊!”最后一句已是笑着对少年说。 少年已经喘匀了气息,他把巨大拔出来,弯弯的刀身在月色中被镀上了一层淡淡的光晕。此时,刀尖已经隐隐指向了孟一苇,只听他冷冷的问道,“你到底是什么人?” 孟一苇发现不只是弯刀,连少年身上都在汇集着光点。少年的皮肤仿佛变成了坚硬的钻石,棱角在月色中闪闪发光。 “这体质?你是荒人?”孟一苇惊奇的问道。 听到这句话,少年眼中杀气一闪,弯刀已经微微扬起。 突然在这时,一道白影从前方的树林中跃出,随后一声响彻群山的虎啸,震的树梢沙沙作响。只见一只通体雪白的老虎,已经站在了山路中央。一双黄色的眼球,打量着面前的两人一驴。 “道门的巡山虎,怎么戾气也这么重了啊!”孟一苇摇摇头。 少年则将手中的刀尖指向了白虎。 作为道门正宗的巡山兽,白虎当然极有灵性。从那把大刀上,它感受到了极大的威胁,居然开始慢慢后退。 刚才被白虎吓得一动不敢动的懒驴,此时看到了白虎的惧意,扭着屁股往孟一苇身后躲,不过又狐假虎威的对着真正的老虎叫了一声, “各嘎……” 于是,整座剪云山都动了! 第三章种桃人 话音刚落,一把大剑就从天而降。 小道士赶紧捏了一道剑诀,停云剑争鸣一声,弹飞而起。 从天而降的大剑如一座山岳,迎风而上的停云剑则像搏击风浪的海燕。 大剑已经到了小道士的头顶,孟一苇也清楚的看到了大剑的本体,居然是一把巨大的水剑。流动的水纹组成剑身,此剑无柄,长约十丈,比起只有三尺的停云剑,可谓庞然大物。 小道士此时也是脸色一正,手中剑诀再变。停云剑在天空中划过一条弧度,躲过了水剑的剑尖,从水剑的上方刺下,正中水剑的剑身中心。 水剑一阵波动,随后剑身逐渐崩溃,给剪云山的桃花林下了一场雨。 小道士此时哈哈一笑,“种叔,你的水剑也不过如此啊,哈哈!” “哼,是吗?”伴随着一声冷笑,桃花林里走出一个中年男子,只见他肩上跨了一根扁担,扁担上挂着两只木桶,就像个给庄稼浇水的老农。 中年道士看着洋洋得意的小道士说道,“仗着停云剑灵巧锋锐,连御剑术也不好好修炼了,看来今天我还真是要,好好收拾你!” 说完,左手已经伸进了前边的木桶,再扬手,就往天空中撩起一片水花。 于是,一把十丈的水剑又从天空中向小道士斩来! 看到一捧水花就化作一把如山如岳的大剑,背刀少年脸色凝重起来,他在衡量自己到底能接住几剑。 孟一苇则感叹,剪云山不愧是道门祖庭,才到了半山腰,就遇到了一位将化剑术,运用的出神入化的大真人。 小道士心中暗自叫苦,种叔还是这种较真的脾气。你这个剪云山都排进前三的真人,跟我这个道行尚浅的小辈斗什么剑啊!就算要斗剑,也要再等几年,那时候我未必输你。 不过现在嘛,小道士狡黠一笑,突然躲到孟一苇身后,只伸出半个伸出脑袋,大喊道,“种叔,我身前这人可是书院夫子,你这一剑落下,可是会毁了剪云山的啊!” “书院夫子?”中年道士皱眉,天上的水剑骤停。他看向静静站立的孟一苇,感觉此人也就二十几岁,不禁勃然大怒。 “李如拙,亏师兄给你起了‘大巧如拙’的名字,如今你却净是卖弄小聪明!现在居然还请人假扮书院夫子,难道是想让人知道,书院特意让一位夫子,来观礼你晋升小天师吗?” “种叔,谁要当那个劳神的小天师,你愿意当你去当,我不稀罕!”小道士也有些气愤,不过看着天空中还在散发着阵阵威压的水剑,不禁补充了一句,“不过,他真是书院新晋的小夫子啊!” “小夫子?”中年道士疑惑道。 “正是”孟一苇回了一句 “书院不是只有六位夫子吗?我记得年纪最轻的女夫子复姓公孙!”中年道士回忆道 “以前只有六位,今年开始就有七位了!”孟一苇耐心的解释着,说完就招呼一声小黑,抬步向桃花林里走去。 看到一人一驴脚步轻快的走进了桃花林,中年道士才一脸讶然的看向小道士,问道,“你小子是如何请到这位书院夫子的?” 他现在已经不再怀疑了,一方面自己这个喜爱胡闹的师侄虽然闯祸成性,但是却不至于在这种大事上说谎,另一方面,在自己的剑气锁定下,一人一驴居然漫不经心的步入桃林,而且身体没有一丝修为波动,这种手段也只有书院的神纹和意场才能做得到吧! “这位夫子是位文夫子还是位武夫子?”中年道士神色凝重的问道。 “是位武夫子吧?”小道士不确定的说道 “是位文夫子!”背刀少年此时也插了一句 书院夫子并没有文武之分,这种叫法只是江湖人对书院夫子做的一个简单划分,其实就是看这位书院夫子有没有研习武道。书院并不重视个人武力,博采众长,通晓人情练达,精研万物至理,这时书院初代山长定下的基调。 但是一旦在某些领域精深的极致,附带的巨大能力已经不弱于陆地神仙了! 譬如当代七位夫子之一的齐工刀,主持书院天工府。天工府,名列书院第一府。上到大道推演,下到器具翻新,以及被江湖人忌惮的机关、木甲、傀儡,都是天工府的擅长之术。特别是府主齐工刀,一手刻画神纹的本事已入化境。无论是山石还是流水,丝绸还是铁甲,甚至缥缈无踪的风,悄然而落的雨,都能被他刻上繁密的神纹。这相当于,齐夫子随手就能组建一座大阵,随地都能布置一道意场,随时都能封印一片天地。这种能力,让陆地神仙都会忌惮不已! 像齐工刀这样的夫子被江湖人称为武夫子,虽然齐夫子本人从未没有把自己当做武夫。 依次划分,江湖人把熟知的六位书院夫子,分成三文三武。文夫子的影响多在天下、在朝堂,武夫子则是本身就有碾压江湖的实力。 如今,书院又多出一位小夫子来? 小道士认为孟一苇的武夫子,是因为看到孟一苇可以无比轻松的登上剪云山。 背刀少年认为孟一苇是文夫子,则是觉得,自己怎么可能从一位武夫子手里抢来一锅肉汤? 孟一苇不知道身后三人,居然在讨论自己是文是武,他现在已经站在桃花林中。 这里的天地元气又变得不一样了! 桃花林外的天地元气就像一条奔流的大河,源头在山脚,尽头在山顶。 而桃花林就像这条大河上的岛屿,天地元气在这里变得无比宁静。 孟一苇睁开了眼睛,又有了不同的发现。天地元气不是静止,而是都依附在一颗颗桃树上。这些桃树,在孟一苇的眼里,更像是一朵朵元气汇聚而成的蒲公英。 “小黑,你去把每颗桃树都踹一脚!”孟一苇吩咐自己的懒驴。 懒驴当然是懒的,各嘎一声表示抗议。孟一苇已经卸下了小黑背上的行李架,拍拍驴头说道,“踹一脚,一把黄豆。” 懒驴的耳朵一下就伸直了,随后便嗖的一声消失,下一刻已经蹬在了最近的一颗桃树上。 桃树被踢的剧烈摇晃,包裹在树冠上的元气也躁动起来。 被黄豆诱惑的小黑极为卖力,一会儿,这一小片桃林都晃动起来。 孟一苇就站在桃林的中央,看着一朵朵蒲公英被吹散,刚才还平静的桃林,此时已经是怒涛翻滚的海洋。 懒驴每晃动一颗桃树,就是在这片元气海洋中翻起一朵巨浪。 孟一苇感觉自己被巨浪冲击着,他握紧了手中的竹竿。心中默默数着被元气浪潮冲击开的气穴,“一个……七个……十五个……三十一个……五十二个……” 转眼间,全身一百零八个气穴已经开了六十四个。本来老和尚的本意,是想让孟一苇循序渐进,先锻炼好体魄,待精气充盈,再从里向外冲破气穴。引气入体,形成气海。但是孟一苇总感觉手心中的“眼睛”是个极大的隐患,他这副身躯就像一座牢笼,正把一只怪兽封印在身体里。而现在牢笼太脆弱,他迫切需要提升实力。 躁动的桃林,让中年道士脸色大变,特别是书院的小夫子刚走了进去。 一把扔掉扁担和水桶,中年道士一闪消失,再出现已经在桃林之中。 只见他手掌抵住一颗桃树的树干,这棵桃树渐渐开始发光,方圆三丈内的元气被快速的吸引过来。 如法炮制,一个时辰后,被懒驴惊动的八十几颗桃树已经全部归于平静。 待安抚好桃花林,中年道士才走向桃花林中心的孟一苇。 “不知小夫子……有没有受伤?”中年道士有些迟疑,刚才还怕孟一苇是位可以镇压江湖的武夫子,现在却恨不得他就是武夫子。要是位弱不禁风的文夫子,刚才的桃花流汐已经把他震死了。在剪云山上死了一位书院夫子,这种后果,纵使他已是道门大真人,也不敢多想。 孟一苇叹了口气,身体内的气穴最终只打开了七十二个,要是再能多坚持一会就好了! 看到孟一苇叹气,中年道士心里一松,随后告罪到,“让小夫子见怪了,这三百颗桃树是贫道新种下的。想让它们长的快一些,就截留天地元气温养。没想到今天倒是惊扰了小夫子!” 看来中年道士还不知道桃树是被小黑踢爆的,还以为自己设下的元气禁制不牢固。 孟一苇则有些惊讶,“这片桃树是你种的?” 他记得典籍上记载的是,“人间剪云福地,谪仙十里桃花。”这道门祖庭的半山桃花,传说是谪仙移栽自仙界。十亩一千颗,不多也不少,就算眼前的道士是道门大真人,也没有重新栽种桃花的能力吧! “是贫道种下的,不过用的是仙树的桃核。八百年五十年前道宗大人醉酒,斩落了三亩桃花。酒醒后懊恼不已,于是一生都在想办法种出仙树。直到飞升之前,才成功用仙树的桃核,种活一棵!” “我怎么听说,道宗大人的原话是,是要多种几棵,留给后人练剑用呢!”也走进桃林的小道士嘀咕道。 中年道士耳朵尖,听到小道士的话,怒喝道,“明日祭天之前,你还不是小天师,我还是你的师叔!如拙,你听好了,这十里桃花,只有一千棵,多种一棵也长不活!什么时候你能如道宗一样,砍一棵,随手就能种一棵,保证一千颗不多不少,桃花就随你砍!” 小道士却由嘀咕了一句,“师叔,你姓种名桃,天生是种桃树的最好人选,我就不跟你抢了!” 中年道士一愣,随后叹了口气说道,“我虽然名字叫做种桃,但是论起种桃花的本事,比道宗还是差远了!不然怎么会,呆在山上三十年呢!” 第四章镇北 “小天师,种桃人……”坐在半山腰的精舍中,孟一苇回想着刚才的情景,总感觉有些不对劲。 按理说,虽然书院夫子的身份,足够他淌过大半座江湖。但是对于一位能够种活仙树的道门大真人,却不见得会有多大的威慑力,特别是自己还是个声名不显的新晋小夫子。但是这位种桃真人,对自己倒是有些过分殷勤了。 刚才,自己一再推辞,才没有直接被请到山顶的斗悬宫。即使这样,也被安排在山腰最清幽的一间精舍。 他需要我做什么呢? 推开窗子,孟一苇看向紧邻他的另一座精舍。 剪云山是道门祖庭,每年都会有大量的香客前来拜山,其中不乏身份尊贵之人,怎么也不能让其在山上餐风饮露。所以道门就在剪云山的半山腰修建了许多精舍,作为贵人下榻之地。除此之外,还有干净的二层木楼,虽然没有精舍宽敞,但是也能提供床铺和热水。只要是来剪云山上香的信徒,都可以暂时入住。 明天是剪云山新晋小天师的祭天大典,来观礼的人更是比平时多了几倍。精舍和木楼早已住满,后面再来的人只能在山脚搭帐篷对付一夜。 孟一苇的精舍在最高处,后面就是终年不谢的桃花林,下面转过一道小溪,就是另外一座。 这座精舍虽然不如孟一苇所住的环境清幽,但是规模却大上几倍。倚靠一处山坳所建,高墙灰瓦,藏风纳水,倒像是一座别院。 此时,以孟一苇的眼力看去,庄园的门口居然站着两位披甲执枪的大煜军士,而大门上插着一杆旌旗。旗上是两个漆黑如墨的大字,“镇北”。 孟一苇看了一眼与剪云山格格不入的“镇北”军旗,突然明白了种道人的难处,自己似乎又卷入了一场不大不小的麻烦。 合衣躺下,感受着元气正不断的进入身体,孟一苇无奈的闭上了眼睛。 清晨的剪云山,群鸟争鸣。 剪云山分阴阳。阴面是后山,元气逆流奔涌。鸟兽鱼虫,轻易不敢涉足。阳面则是前山,与山下一般无二。 拂晓时分,天色尚未大亮。来观礼的香客已经络绎不绝的登山。 而孟一苇此时已经站在了山上,身后就是道门祖庭斗悬宫,身边则是一个乖巧伶俐的小道童。 “你叫什么名字?”百无聊赖的孟一苇问问道。 “回小夫子,我叫余裕。”小道童恭谨的回道。 “玉玉?羽羽?鱼鱼?”孟一苇觉得小道童的名字有些拗口。 “是吉庆有余的余,富贵宽裕的裕。”小道士一本正经的纠正道 “这样来说倒是个好名字,比其他道人的称号都有烟火气!”孟一苇真心夸赞道。 小道童则看着空无一人的露天大殿,有些尴尬!昨天晚上,三师祖把他叫来,让他明早去半山腰的天字号精舍,去接眼盲的书院夫子! 那可是书院的夫子啊!余裕小道士上山不久,用的还是俗家的名字。虽然上了山,成了道童,但还是知道山下人间的书院,是个多高的存在!如今那座高高书院中最高的夫子,来到了剪云山,还要他去引路,小道童紧张的一夜没睡好。 今早天还没亮,余裕小道士就来到了孟一苇的精舍。孟一苇一夜纳气,睡得极浅。感觉到门外来人,就打开了门。 于是就被小道士请上了山。 可小道童余裕没想到,这位极高的书院夫子,虽然目盲,却行的不慢。等两人来到山顶大殿,大殿上还空空如也。 孟一苇倒是无所谓,反正山顶视野极好。从山脚直达山顶的石阶,像一条长龙,络绎不绝的香客正在向山顶赶着,更远处是摩天触地的北方崖壁,往南看,却能越过所有的山峰,望到泗水平原。 “小……夫子,要不然我去禀报三师祖?”小道童觉得,让书院夫子在空空的大殿上干等着,好像有些不好。 “不必麻烦了!下面的香客也快爬上来了!” 果然,腿脚快的人已经要马上登顶,最显眼的就是前头那杆随风张狂的大旗,和走在旗下的背刀少年。 这个荒人少年居然是镇北军的人?镇北军当年可是屠戮荒人的尖刀啊! 剪云山顶的天空罩着一块圆圆的云朵,像是一只盖子罩在道山上,以至于此时天已经大亮,孟一苇却不知道太阳有没有升起来。 “这是从山脚流上来的元气,形成了云朵。”种道人不知道何时已经站在了孟一苇的身旁,顺着孟一苇的眼睛抬头看到。 “你不知道我是盲人?”孟一苇问道 “小夫子是盲人吗?”种道人反而了一句,随后笑笑说道,“就算是盲人,可是心眼却是通的!” 孟一苇看着即将上山的黑色大旗,“大真人,剪云山准备让我做什么?” 种道人收起了笑容,不过却没有立刻回答,而是反过来问了一句,“小夫子,可知道剪云山姓什么?” “剪云山应该姓张吧!” “是啊!道宗出世之前,历代天师皆姓张。不过,道宗羽化之时,第一次将天师之位传给了外姓之人。”种道人说道 这些孟一苇倒是知道,道宗张纸坛的关门弟子,陈山榆,就是剪云山的第一位异姓天师。 种道人继续说道,“可是,这八百年来,却只有这一位异姓天师,剩下的都是出自张氏。” “我记得即将祭天的小天师,好像也不是姓张吧!”孟一苇问道 “如拙是掌门师兄从山下领回来的孤儿,上山第二天,就被内定是下一届的天师。” “哦,看来本代的张天师,是想效仿道宗,将天师之位传给异姓人!” “正是”种道人看着孟一苇点点头,“可师兄不是道宗,张氏一族还有其他的声音。” “所以,那些不愿意看到异姓登上天师之位的人,就请来了镇北军?”孟一苇问道 “唉!”种道人叹了一口气,“剪云山,毕竟还是大煜境内的剪云山!” 两人说话间,镇北旗已经立在了大殿之上,旗下除了背刀的少年,还有一个披甲配刀的将领。看到那漆黑的铁甲上,趴着一只火眼竣倪,孟一苇不可察觉的皱了皱眉,居然是镇北候亲自来了! 镇北侯,虞潜陆,麾下四十五万镇北军,辖区从极天涯至铁环山,横跨衮、凉、朔三州,兵马之盛位列六镇兵马之冠。 镇北侯也看到站在一起的种道人和孟一苇,脸色立刻变得奇妙起来。 他从大旗下面走过来,轻轻抱拳,“可是书院小夫子?” 孟一苇无奈的点点头。 “我家小鹿就在方夫子座下修习,本侯可是经常听说小夫子的传奇啊!”镇北侯和煦的笑着,可是眼角的皱纹,却像北地的山风一样坚硬。 “虞擘鹿,方夫子的得意门生,现在可是神宇府的当家大师兄了!”孟一苇也知道这位方夫子的亲传弟子,只是年纪好像比自己还要大上几岁。 镇北侯是大煜朝六位实权军候之一,面对书院小夫子还带有几分敬意,对剪云山上的道士则语气凛冽。 “种道人!”镇北侯看了一眼孟一苇身边,兜手而立的种桃,“小夫子和本侯都已经到了斗悬宫,张天师怎么还不见人影?” 种道人谦卑一笑,“掌教天师闭关未出,此次祭天大典由贫道主持,还请侯爷静待片刻。” 说话间,后殿已经鱼贯而出十几位道士,十几个人虽然站在那一起,但是每个人都似乎独成天地。特别是有五位腰缠黄带的道士,身上流转着特殊的气韵。 孟一苇也暗自心惊,剪云山果然是道门祖庭。十位真人,六位大真人,这种底蕴何其深厚! 种道人告了声罪,回到本门队列。 斗悬宫前殿是间露天大殿,与外面的广场连在一起,此时广场上已经挤满了观礼的香客。平时上香的信徒,最多只能走到山腰的斗仓宫。此时借着小天师祭天大典,才能来到剪云山最高处。 不说别的,此时能看到头顶巨大的云盖,和剪云山十几位老神仙,也就不枉爬了几万级的石阶了! 正在这时,一阵宏大的钟鸣响起。钟鸣四十九响,浑厚却不振耳,传遍了整座剪云山,有一种令万物宁静的力量。 广场上的观礼人群都随着钟声安静下来,看着一位老神仙站上了高台。 种道人今天也穿上了崭新的道服,只见他一甩佛尘,嘴唇微动,声音就传遍山顶。 “天师果位,道门之首。奉第六十七代天师敕令,今日吉时,开云祭天。” 听到老神仙的话,观礼的信徒都翘首以待,想看看剪云山新晋小天师的神仙手段。 可此时,一个声音却突兀的响起。 “天色还早,就不要忙着开始祭典。不如先叫小天师出来亮个相!本侯听说,新晋小天师,之前一剑斩落三亩桃花,这可是堪比道宗张纸坛的天资啊!”镇北侯的声音慢悠悠的响起 聚集的山顶的信徒不知道斩落三亩桃花意味着什么,可是听说小天师堪比道宗大人,不禁一片沸腾。道宗大人,那可是八百年前,真正羽化登仙的神人啊! 孟一苇看向对面的镇北侯,后者摸索着腰间的刀柄,继续说道,“再说,本侯座下有一少年,一直仰慕剪云山玄宗道法,想来讨教。本侯对他说,道门大真人阳神出游,瞬息千里,不是你这等后辈能够对招的。倒是新晋的小天师,适合演示道门仙法。所以,这次他特意奔行千里,就是为了向小天师讨教一番!” 镇北侯话音未落,一把巨刀就砸在了斗悬宫的大殿上。 喝了孟一苇一锅肉汤的少年,此时拖着弯月长刀,在地面上划出一道半尺深的沟壑。 “吕单,从荒原上来,特向小天师请教!”不善言谈的少年,声音冷的像朔方原上的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