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王穿书成反派女配(美食)》
第1章 第一章 你就说你抗不抗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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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一章 你就说你抗不抗揍?…… 免费阅读.[]
第2章 第二章 来啊,互相伤害啊!……
原主被继兄嫂虐待时,简家村的村民们没有为她出头。现在简嘉暴揍了何小红,那些让原主息事宁人的村民同样告诉何小红:一家人磕磕碰碰在所难免,更何况这事她有错在先,就算了吧。
说到底刀子不扎在自己身上不疼,大家都是乐子人罢了。
看着村民扶着哭哭啼啼的何小红离开,简嘉抿了抿唇,垂下眼眸遮住眼底的冷意。
待看热闹的人散去之后,简嘉坐在树荫下捧起竹筒慢慢喝着水。在麦秆的清香中,她细细梳理着她记得的原书剧情。
小说中原主是个眼比天高、尖酸刻薄,并且已经成婚了的恋爱脑农女。她嫌弃将自己救出泥潭的猎人丈夫,痴恋十里八乡有名的读书人许灵生,对其死缠烂打、软磨硬泡,尽心尽职地做着恶毒女配该做的事。
简嘉穿来时,原主还是个待字闺中的少女,并不认识猎户丈夫。此时她家中虽然遭受变故,却还做着嫁给心上人的美梦。
那为什么会嫁给猎户秦易呢?这就要说说她那赌鬼继兄了。
简小强过继到简家之后生活水平直线上升,出入赌场的次数越来越多,赌注也压得越来越大。前段时间他赌输了一大笔银子,怕被赌场的人砍了手脚,他动了嫁原主出去拿她彩礼钱的心思。
小说中,原主得知此事之后六神无主,怕自己成了张财主的小妾就再也没办法和她痴恋的书生许灵生在一起。因此她收拾了家中细软,托同村信任的嫂子带给了许灵生,希望他在收到东西之后能上门提亲。
然而原主却不知,许灵生喜欢的是隔壁村的村花——小说的正牌女主柳思瑶。他对原主并没有男女之情,平日里面对原主的痴缠他已经不耐烦,根本不会上门提亲。
原主在家等候了几日,没能等到许灵生,却等到了二十里地之外山沟沟里五大三粗的猎户秦易。
在面对要么跟着秦易走,要么就给年过花甲的地主当小妾的选择下,原主满心不甘又无可奈何地选择了秦易,随后开启了自己黑化作死之路。
简嘉面色微妙地放下竹筒,伸出两根指头捏了捏眉心:“哎……”
若是换了别人,还能痛骂原主几句。可是她占了原主的身体,即便心里对原主的做法再不认同,她也骂不出口。没有原主就没有她的第二次生命,她既然来了,就会好好活下去。为自己,也为了原主做一些事。
这两天简嘉想了很多,她本想离开简家村去更大的地方闯荡。然而这是个她不熟悉的古代世界,有太多的东西超出了她的认知。而且这是个对女性不太友好的时代,离开简家村之后想要安身立命太难了。
但简家村她也确实不想呆了,她毕竟不是原主,面对原主的一些亲朋,她难免会露馅儿。再说了,简家村的这些亲朋旧友并不是善类,再加上身边有一对赶不走的继兄嫂,她过不了想要的生活。
至于原主肖想的许灵生她更是不想求助,虽说许灵生是十里八乡有名的读书人,只要他为简嘉说上几句话,就能让她的日子好过不少。但是只要想到原著的剧情,她只想离原著的男女主远一些。
简嘉很有觉悟,她只想做一个平凡而幸福的人,不想牵扯到别人的爱恨情仇中。
思来想去,和秦猎户离开简家村是个不错的选择。
原著中原主的这个猎户丈夫为了报恩变卖了家产才凑齐了原主的彩礼,单从这点看来,他的品性就不错。更何况他在原著中从未强迫原主做不想做的事,面对蛮横无理的原主,他选择了忍让和包容。
比起身边算计她的这些所谓的亲友,和有情有义能尊重她的人相处会更安心。如果秦猎户真的按照原著的发展出现在她面前,她觉得这是脱离简家村的好机会。
只是离开简家村之前,简嘉还有些事要处理。看了看天上悠闲飘荡的浮云,她起身拍了拍衣衫,眼神坚定地走向了简家村村尾。
*
简家村有五六十户人家,村中人大多沾亲带故人。虽说村子不算富裕,但是家家户户都住上了青砖瓦房。简嘉要去的那户人家位于村尾,平日里原主得唤那户的户主为三叔。
三叔虽然不是族长,在村中却有一定的话语权。当日族长想要给简家过继男丁时,他也想将自己的没成婚的小儿子过继过去。可惜比起老谋深算的族长,三叔终究奇差一招。那之后大家表面和平,背地里嫌隙更深了。
继兄嫂仗着有族长撑腰要卖了她,她怎么可能让这两人过得舒心?
没多久简嘉就看到了三叔家的几间大瓦房,瓦房前的空地上晒着麦粒,三叔的几个小孙子正在麦场旁边看麦子。
看到简嘉,虎头虎脑的胖娃娃们连头都没抬。原主不喜欢和孩童打交道,孩子们看到她的反应冷淡也在情理中。当然,简嘉今日前来也不是为了和孩子们攀交情,她站定身体扬声问道:“三叔在家吗?”
胖娃娃们互相看了几眼,其中最大的那个不情不愿地站起了身向着院门走去:“爷爷,嘉嘉姑姑来了。”
院门内人影晃动,三叔略带沙哑的嗓音传来:“嘉儿怎么来了?进来坐坐。”
简嘉并不想客套,她直接说明了来意:“三叔,我家的麦子不要了,晚点儿你们去收回来吧。”
话音刚落,身形枯瘦肤色黝黑的三叔走出了院子,他上下打量了简嘉几眼,将信将疑道:“啊?”
简嘉重复道:“我家地里的麦子送您了。”
三叔活了这么大,从不信天上会掉馅饼的事,更何况简家村各家情况他门清。他虽然不想多事,可是简嘉那几亩地的麦子产量实在不错。思索片刻之后,他摸出旱烟抽了两口,吐出青白色的烟圈,缓声道:“有什么事直接说吧。”
简嘉就喜欢和这种人打交道,她看了一眼三叔,压低声音快速道:“我被我继兄嫂卖了,不出意外就是这几天。我想带走我的嫁妆。”
原著中,原主的继兄嫂不止扣下了猎户的彩礼,还扣下了原主的嫁妆,原主只带了自己平日穿的几身衣服就被推出了家门。
简嘉虽然很想像其他穿越者一样打脸极品亲戚,拿回属于原主的所有东西。但是她也知道,凭着现在的自己,能争取到的东西不会太多。几亩地的麦子她带不走,能用它们换到原主的嫁妆已经不错了。
三叔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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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三章 猎户秦易
这话说出来,简小强自己都心虚。他原本想将简嘉卖给镇上的财主当小妾,却没想到会有人拿着更高的彩礼来找他。虽然那秦猎户住在二十多里外的大山里,家里穷得叮当响,但是比起给年过花甲的财主当小妾,简小强觉得这已经是一门好亲事了。
简嘉脚步一顿,“好亲事?”
简小强清了清嗓子:“是啊,特意为你求的好亲事。那秦猎户人高马大,家里好几座山头……”想到简嘉跟了秦猎户之后想回家一趟都难,简小强心头的火气不由得消散了几分。
简家虽好,他们毕竟是过继来的,有简嘉这个名正言顺的女儿在,他们手里的那些东西始终见不得光。
简嘉凉凉地看了继兄嫂一眼,虽然早就知道剧情发展,可看到简小强沾沾自喜的表情还是有些无语。
见简嘉扭头就走,何小红指着她的背影阴阳怪气:“你瞧瞧,你在家她都这样,你不在家,她早就上房揭瓦了。”
简小强甩开何小红的手,不紧不慢跟在简嘉身后拖长声音道:“不管你同意还是不同意,这门亲事已经结了。今晚赶紧拾掇拾掇自己,明天一大早男方就上门了,可别丢了我们简家人的脸面。”
彩礼他都收下了,哪里会允许简嘉反悔?
说时迟那时快,一道寒光贴着简小强的脸颊飞过。简小强迟钝地摸了摸脸纳闷回头:“什么玩意飞过去了?”
等他看清身后的土中立着的菜刀时,一股寒意从他的脚心快速上涌直冲天灵盖:“刀?!”方才从他身边飞过的竟然是一柄锋利的刀?简嘉她疯了吗?她竟敢对他动刀子?!
简小强一阵后怕,这把刀差点就剁在他脸上了!思及此处,他又惊又怒:“简嘉!你好大的胆子!”
没等简小强再骂上几句,简嘉已经手握另一柄菜刀从厨房奔出。锋利的刀刃直奔简小强脖颈,简嘉杀气腾腾:“长兄如父?长嫂如母?我呸!凭你们也配!”
小院中传出了简小强夫妇凄厉的尖叫声:“杀人啦——”“别,别过来,别过来!”
正如简嘉所料,原主的继兄嫂是一对欺软怕硬的小人。当她开始强硬,这两人就怂了。菜刀还没落到他们身上,这两人已经连滚带爬的滚出了院子。他们反应倒也快,怕简嘉逃走,他们在慌乱中竟然还记得将院门锁上。
毕竟明天秦猎户就要来“迎娶”简嘉了,今夜可千万不能出什么岔子。只要明天天一亮,简嘉迈出院门,那十五两彩礼就是他们的了。
继兄嫂一家离开后,偌大的房子只剩了简嘉一人。蛙鸣和虫叫从各个角落传来,空气中漂浮着燃烧麦秸的呛人味道。若是换了原主,此时会害怕得将自己关在房里不敢出来。然而简嘉却觉得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她正好可以收拾一些细软明天带走。
趁着还能看清屋内,简嘉点亮了油灯。说是灯,其实只是一个巴掌大的小碟子,碟子中盛着半凝固的动物油脂,油脂中支着一根筷子粗的黑漆漆的灯芯。灯芯燃起之后冒起浓厚的黑烟,豆大的灯火颜色昏黄,每次看到它,简嘉就会控制不住的怀念起明亮又好看的电灯泡。
灯盏又脏又油腻,根本不方便挪动。抠搜的何小红每天只在灯盏中加一小勺荤油,油灯燃不到小半个时辰就会熄灭。
就着昏黄的灯光,简嘉打开了厨房中最大的柜子。柜子中装着一些粗糙的碗碟,其中最显眼的就是半篓子灰黄色的饼子。这是由杂粮磨粉之后加上水、面粉和少许食盐摊制的饼,口感粗糙干涩难以下咽。
这是她那便宜继嫂特意为她做的“珍馐”,简嘉摸出饼子在橱柜门上敲了两下,柜门发出清脆的声响,门上留下了两个浅浅的坑。
简嘉:……
这硬得可以当暗器的饼,不吃也罢!
将饼子放回篓子中后,简嘉的目光落到了另一边一个上锁的木橱柜上。自继兄嫂到了简家之后,这个柜子就上了锁,里面有什么,原主大概也清楚,但是她从不敢打开看一看。
三两下砸开锁后,简家倒吸一口冷气:“好家伙。”
橱柜中着实装了一些好东西,除了荤油、白面和大米之外,还有数量不少的鸡蛋,她甚至在碗柜中发现了一碗吃了一半的肉。难怪平日里继嫂只吃半个饼子,原来她已经私下开小灶了。
目光在橱柜中转了一圈之后,饿急了的简嘉决定做个蛋炒饭。
她可不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原主,作为一个美食博主,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她一定不会委屈自己。
荤油润锅后打上三个鸡蛋,炒得蛋花松散油润之时扣上一大碗剩饭,撒上食盐和一点点酱油,再配上一把葱花,一碗鲜香味美的蛋炒饭就做好了。
这是简嘉穿越之后吃得最好的一顿饭,虽然何小红煮饭的时候将米饭煮烂了,但是也不影响她发挥。感受着蛋炒饭滑过食道的感觉,简嘉感动得想要落泪:不被粮食拉嗓子的滋味太棒了!
吃饱了之后,简嘉才有力气和精力好好转一转原主的家。这一转还真让她找到了不少好东西,比如现在,她就在继兄嫂的房间里找到了十几根一尺长的白蜡烛。
白蜡烛的光芒比油灯要亮,也方便拿取。就着烛光,简嘉将原主家转了个遍。
原主家除了做厨房的耳房之外还有五间房,其中三个房间住了人,剩下的两间房成了堆放杂物的房间。其中较大的一间房间的一角堆着七八件样式古朴的新家具,这些是原主的父母为原主置办的嫁妆,继兄嫂虽然眼馋这些东西,目前倒也不敢正大光明地挪用。
简嘉的目光落在了一个两尺见方的樟木箱子上,她知道这个箱子里装着一件嫁衣,一件原主一针一线缝制出来的嫁衣。
打开箱子后,大红色的嫁衣印入眼帘,看着衣襟上飞扬的彩凤,简嘉不由得叹了一声。原主就算有千错万错,她对许灵生的爱却是真实的。无数个日夜,她坐在闺房中怀揣着对心上人的爱意,含羞带怯地将自己对未来的期待缝制在了红色的嫁衣上。
可惜原主再也不能穿着嫁衣嫁给心上人了,而她更不会穿上镌刻了原主期待的嫁衣。这身衣服以后只有压箱底的命运,除了妥帖收好它之外,她已经无法为原主做更多的事了。
合上樟木箱后,简嘉开始思考该如何运走这些家具。这年头的家具用料实在,凭她一人之力肯定没办法带走。不过简家有个板车,只要摆放合理,应该能装下。
接下来的时间,简嘉忙着将嫁妆往板车上放,忙里偷闲她还将橱柜中的鸡蛋煮了一半,还将白面烙成了油饼。明天要走的路很长,她必须要提前做好准备。
等家中细软收拾妥当,能装上的嫁妆也都放在板车上后,简嘉才好好的收拾了自己爬上了床。她并没有因为明天即将发生的事情而感到焦虑失眠,相反,累极了的她倒头就睡着了,梦中还缠绕着油饼香甜的味道。
天色微亮,院门外传来了几声狗叫声,随后继兄嫂的声音响起:“快快,请进请进。”
简嘉翻身而起,双脚落地的瞬间,眼神中的迷糊已经变成了清明。
简小强和何小红满脸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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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四章 撑腰的人
秦易上身的衣衫被露水打湿,衣衫下隐约可见起伏的肌肉线条。秦家远在二十多里之外的山里,天色刚亮他已经出现在简家小院中。他一定走了很远的路,若不是条件不允许,简嘉真想让他坐下休息一会儿。
只可惜院中只有迫不及待想要推自己出门的继兄嫂和拿了钱什么事都敢做的媒婆,这地方自己都不想呆,更别说招待秦易了。简嘉深吸一口气,指向了院中的板车:“都在那里。”
顺着简嘉的指向看去,众人看到了满满一板车的家具。秦易眉毛轻轻扬起,眼底闪过了几丝惊讶。
简嘉抿了抿唇,有些忐忑地问秦易:“你力气大吗?”昨晚收拾东西的时候,她心里憋着一股气,看到家里还算顺眼的东西就放在了板车上。现在一看,想要拖动板车还挺费劲的。
秦易低头思忖片刻,谦虚道:“还行。”身为猎户,没有力气就意味着没法猎杀大型猎物,秦易觉得自己打猎的收获还不错。
做工扎实的大小箱子一个套一个,同灰扑扑的板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何小红的面色瞬间变了,她声音尖锐:“我的天爷啊!你要干什么?!”
简嘉本不想同何小红多言,只是她这便宜继嫂的面目太狰狞,让她忍不住讥诮道:“看不出来吗?这是我的嫁妆啊。”
天知道何小红眼馋这一套嫁妆多久了,要不是没找到合适的机会,她早就将这些嫁妆收为己用了。谁能想到这贱胚子竟然想要带走嫁妆?!她决不允许这种事发生!
何小红急急看向了简小强,伸手拽住了他的衣袖用力摇晃了两下,急促道:“当家的,你说句话啊!”
简小强搓搓手,现在他也有些头痛。一般姑娘听说突然就要嫁人了,都会忐忑不安,谁还能注意到自己的嫁妆?在他的设想中,今天一开院门就会看到泪如雨下的简嘉,然后在钱婆子的指挥下,简嘉会被秦猎户带走,从此之后简家的所有东西都会归他们夫妻二人。
再看板车上的嫁妆,那可是一等一的樟木打造而成的。别说何小红舍不得,就连他都没用过这么好的东西。
正当简小强思考着该怎么留下这些嫁妆时,院门外传来了嘈杂的人声,三叔的声音从院外传来:“听说嘉儿今天大婚?”
简小强面色一变,急匆匆往大门的方向跑去。三叔素来和大伯不对付,他一来准没好事。
没等简小强跑到门口,三叔已经带着十几个年轻力壮的村民鱼贯而入。一进院子他们就好奇的张望,喧闹声不绝于耳。
简小强面色一变,眼神中露出了几分焦急:村里人怎么上门了?不应该啊,简嘉要出嫁的消息只有他们几个人知晓,秦易上门的时间也是昨天才定下的。难道是钱婆子的动静太大,引起了村里人的注意?
简嘉不动声色地松了一口气,先前她还在担忧,怕三叔收了麦子却不做事,现在看来那些麦子还是起作用了。
就算是再贫困的人家,嫁女儿时也会在门上贴上几张红纸,而简家院中空空荡荡,身为新娘子的简嘉一身素衣,鬓发上连一朵花都不见。除了装在板车上的嫁妆之外,整个院子看不出任何喜气。
人群中有几个人同简嘉关系不错,他们扬声问道:“嘉儿妹子,你怎么不声不响就成婚了?之前都没听你提起过!”
简嘉苦涩一笑,抿着唇看了简小强一眼。这一眼落在众人眼中,就成了无声的控诉。
来院中的村民刚刚得知简嘉被继兄嫂卖出去的事,原本他们还在将信将疑,可是看到神情紧张的简小强夫妇以及满脸尬笑的钱婆子时,这群人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
论狠,还得看简小强啊。仗着有个好大伯,占了简家的家业不说,现在连简家的姑娘都给卖出去了。
哪家姑娘不怀春?简嘉喜欢许灵生的事,整个简家村都知道。就算她父母都不在了,凭借着简家的家境,但凡简小强夫妻愿意对她简嘉好一些,即便不能嫁给许灵生,也能好好挑个夫婿,至于不声不响跟着山中猎户回家吗?就算这猎户长的好,那也靠着山里野兽吃饭的主啊,指不定哪天人就没了……
同村人鄙夷的眼神像是一把把锋利的刀子,纵然简小强脸皮厚,此刻也有些端不住了。
一直以来,他都觉得自己是读书人,和这群土里刨食的泥腿子不一样。可现在他觉得他的面皮像是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撕开丢在了地上,任由这些他平日里看不上的村民来回践踏。此刻他只希望简嘉识相点,赶紧跟着秦易走。
三叔今天来就是为简嘉撑腰的,简小强越是难堪,他越是要把他拎出来:“小强,这就是你们做兄嫂的不对了。嘉儿大喜,怎么也不提前说一声?”
简小强吱吱呜呜不敢说话,三叔扫了一眼院子,不满地摇摇头:“好歹办喜事,怎么能没有喜气?”顿了顿后三叔的目光落在了那一车嫁妆上:“这就是嘉儿的嫁妆了吧?”
三叔转过身,对着身后的年轻人招呼道:“今天是你们嘉儿妹妹大喜的日子,强子和小红两口子第一次操办大事难免有不周到的地方。我们都是嘉儿的亲人,今天大家一起,风风光光送嘉儿出嫁!”
村人早就被三叔关照过,三叔话音一落,他们朝着板车的方向一拥而上,有心急的直接去扯捆绑好的绳子:“这么好的嫁妆,当然得风风光光抬到男方门上!大伙儿说对不对啊?”
众人呼应道:“对~”“那是!嘉儿妹妹可是我们简家庄一枝花,她出嫁酒席一定差不了!”
三叔满意地点点头:“今天就由我做主,大家受些累,送嘉儿出嫁。等大伙儿回来,小强两口子自会准备好喜酒感谢大家!”
三叔话音刚落下,何小红尖锐的嗓音便响了起来:“什么?!还要办喜酒?!绝不可能!”她脸上青紫一片,看起来格外狰狞。
她连嫁妆都不想让简嘉带走,怎么可能会给她办喜酒?做梦!
然而三叔连一个视线都没给何小红,他抬起旱烟吧嗒吧嗒抽了两口,在氤氲的烟气中,他慢吞吞道:“哦?”
简小强心里警铃大作,三叔可是过继时的见证者之一。简至善临走前最不放心的就是唯一的女儿简嘉,他为了过继到简家可是跪在简至善床前发过誓要善待简嘉的。
如果三叔把当天的见证人找来,就算是族长出面,这事都没法善了。简小强眼珠子一转计上心来,他抬手给了何小红一巴掌,装腔作势道:“什么不可能,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你这个婆娘眼界就是小,尽给我丢人!”
何小红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巴掌打蒙了,她捂着腮帮子眼泪直打转:“你打我?!你打我?!”
简小强手一扬,“再闹!”何小红抽抽搭搭,畏畏缩缩想躲到钱婆子后面去。钱婆子尴尬地陪着笑,身体却不着痕迹地向着院门的方向挪去。
当众打了何小红一巴掌,简小强心里并不舒坦,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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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第五章 意外之财
辰时初,正是简家村村民们忙得热火朝天的时辰。往常这个点,汉子们会扛着锄头钉耙在田间劳作,农妇们会收拾屋子,为了全家中午吃什么而劳心。今天村民们却聚集到了村口的主干道上,大家绞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简仁杰抱着茶杯站在人群后方,身为族长的他素来对村里的大小事了然于心,只是现在他有些搞不清状况。看村民的反应,应当是村里出了大事,可是他站在这里许久,也不见村民告诉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而且大家看他的眼神很奇怪,明明聊得很欢的两人看到他出现就压低了声音。
简仁杰摸了摸胡须,眉头锁紧,难不成真要他这个族长亲自去问?
这时就见几个孩童从村子深处跑了出来,孩子们欢笑着大声喊着:“新娘子出来啦!”
简仁杰愣了一下,新娘子?哪里来的新娘子?村里谁家嫁女儿吗?他怎么没听说?
正想着,就见道路尽头的岔道口走出了一道高大的人影。定睛看去,一个从没见过的后生牵着一匹高头大马走了出来,马上坐着穿着布衣盘着头发的简嘉。
简仁杰一惊:“啊?!嘉儿什么时候许了人家?!”
这时他身边的村民才忍不住说道:“您还不知道?简小强和何小红两口子做的好事,收了十五两彩礼,把简嘉给卖了!”
简仁杰感觉全身的血都冲到脑子里去了,他身形一踉跄,手里的茶盏落在地上砸得粉碎:“卖了?他怎么敢?!”
他是简小强的大伯,确实存了照顾侄儿的想法。他觉得简家富裕,简小强两口子能过继到简家,以后的日子能好过很多。可是他也是一族之长,所作所为也要服众。简小强这么一来,他这张老脸往哪里搁?
简仁杰气得直喘大气,他双眼发直,眼睁睁看着简嘉骑着骏马从自己面前走过。
这是两世以来简嘉第一次骑马,她□□的骏马比起公园里给人拍照的那些马高大,马儿一动她全身僵直不敢动弹。她这人一紧张就面色严肃,因而坐在马上的她看起来心情不好。
农家嫁女儿一般要穿红戴绿,简嘉不想动用原主的嫁衣,只穿了一身比较新的衣衫,头上别了一根细细的银簪子。虽然未施粉黛,但是原主的底子本来就好,哪怕只是梳了最简单的发髻,看起来也分外秀丽。
若是平日里看到这么美丽的姑娘出嫁,围观的人都会夸上几句,然而今天除了不知缘由的孩童在起哄之外,村民们格外沉默。甚至有一些大娘和婶子红了眼眶,正扯着衣角默默拭泪。
简至善夫妻还在世时,嘉儿是整个简家村最活泼娇俏的姑娘,没想到现在竟然被继兄嫂磋磨成这样。难怪昨日她发了狠不管不顾地打了继嫂,如果换成是自己,说不定还不如嘉儿。
骏马之后跟着十几位抬着嫁妆的村民,每一抬嫁妆上都缠了红布。颜色深浅不一的红布是三婶托人从各家找来的,每得一寸红布,简小强两口子做的事都会被提及一次。
没有红轿,没有唢呐,只有马蹄声声。简家村建村以来,从没见过如此沉默的送嫁队伍。不长的队伍很快走出了村口,转了个弯后,逐渐消失在众人的视线中。
等看不到送嫁队伍,村民们才唏嘘着散开。简仁杰脸青一阵白一阵,他急匆匆走向简家小院。还没进院子,就见简老三背着手从小院中走出。
两人猝不及防打了个照面,简老三不缓不急地打了个招呼:“大哥来得早啊……”而后幸灾乐祸地摇了摇头,背着手勾着背哼着小调慢慢离开了。
简仁杰的火气压都压不住了,他三步并作两步冲进了院子。
送嫁的队伍走了之后,何小红终于无所顾忌,她坐在廊檐下双手拍着大腿嚎哭着:“天杀的啊——好东西都没了啊——当家的,你倒是说一句话啊!”
简嘉那个贱胚子祸害了她藏在橱柜里面的鸡蛋白面不说,连家里的白蜡烛和猪油都没放过。这也就算了,她不止带走了自己心心念念的嫁妆,还硬生生从自己手里扣出了八百个铜板的添妆啊!
八百个铜板啊,那是她辛辛苦苦存了好几年的私房钱,就这么没了!
简小强沉着脸挠了挠额头长长舒了一口气,今天这事虽然横生了波折,好歹算是平安无事把简嘉送出门去了。只等今晚请送嫁的人吃了饭,再把要给钱婆子的礼钱给了,这事就算过去了。一想到从此之后偌大的简家就成了他的私产,何小红的哭诉已经不足以让他烦恼了。
“你这个孽障!”
大伯的声音猛地在他身后响起,简小强一转身,迎接他的就是大伯重重的一巴掌。
一巴掌下来,简小强两眼直冒金星差点栽倒在地:“大,大伯?!”
简仁杰气得语无伦次:“大伯?我没有你这样的大伯!你简直是畜生啊!光天化日之下你就敢把人给卖了?!”
简小强小声嘟囔着:“怎么能算卖呢?嫁妆不是给她了吗,还给了添妆呢。再说了,钱婆子那边已经办妥了,正经的夫妻了……”
简仁杰脑瓜子嗡嗡的:“你还敢回嘴?老实交代,那十五两彩礼在哪里!”简家村的姑娘出嫁,有个六两八两已经算是高彩礼了。十五两彩礼,亏简小强敢要!
关键是卖了人也就算了,竟然还大张旗鼓搞得全村人都知道了。简仁杰恨不得生吞了简小强,“这钱你敢要?你就不怕简至善两口子晚上来找你们?!拿出来!”
简小强本来不想拿,但是见简仁强动怒了,这才吱吱呜呜道:“只有五两了……”
这下不止简仁杰惊讶了,何小红直接从地上蹦了起来:“五两?!怎么会只剩五两?”
面对大伯和妻子要吃人的目光,简小强心虚地低下头:“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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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第六章 十里八乡最靓的仔
出了简家村之后,队伍向着西北方向前行。晴空下,西北方向有一片起伏的青黑色的影子,那里就是山区,也是秦易家的方向。
在简嘉穿越的这个世界里,平原比山区富裕。往日里只见周围各村镇娶不起媳妇的年轻人去山里找一个媳妇,极少见到年轻姑娘嫁到山里。
没有唢呐喧哗,送嫁队伍走过一个又一个的村庄也没能引起多少人的注意。只有偶尔遇到的路人会停下脚步,看看简嘉的脸后又盯着缠着红布的嫁妆流露出意味不明的神色。
简嘉没有将那些怜悯或讥讽的眼神放在心上,离开简家村后,她觉得天宽地广,心情都舒畅了起来。
不过她的心情没畅快多久,胸口突然莫名地酸胀了起来。环视四周后,她知道了原因——前方就是许家庄了。
许家庄是附近最大的一个庄子,也是许氏家族扎根之处。许氏家族是当地数一数二的大家族,祖上出过好些秀才举人。许家人深知学识的重要性,因而在很久之前举全族之力建了堪比官学的许氏家学。
说是家学,可方圆数里的学子缴纳一定的束脩后也能到此求学。原主曾经在许氏家族的女学中求了几年学,在这里她遇到了让她心动不已的男人许灵生。
为了追求许灵生,原主没少做傻事,以至于后来被夫子劝退回家。哪怕原主的神魂已经消散,故地重游,简嘉还是感觉到了胸腔中那一股无处宣泄的酸涩感。
送嫁队伍路过许家庄时,正是学子们休息的时间。女学子们在内院休息,男学子们则可以到家学门口的花圃中休息。
花圃中有一座古色古香的凉亭,凉亭中聚着四五名学子,他们或坐或站,正兴致勃勃的谈笑。简嘉的目光不由自主落到了背对着她的一个学子身上,这学子身着藏青色的衣衫,头戴儒巾,他脊背后靠,修长的脖颈展露无疑。
只是一个背影,简嘉便笃定这人是原主魂牵梦绕的心上人许灵生。
许灵生是许氏一族重点培养的学子,还未弱冠便已经是秀才了。原著中并未描写许灵生的外貌,只着重描述了他气质儒雅举止端庄,对女主柳思瑶爱得深沉克制又专一。
原主刚入许氏家学时遇到一场急雨,无法回家的她在躲雨时偶遇许灵生。许灵生将手中的油纸伞借给了她,而后自己冒雨回了家。就是这柄带着许灵生体温的油纸伞叩开了原主的心门,将原主迷得五迷三道。
简嘉面无表情挪开了视线,不管原主为许灵生曾经疯狂成什么样,如今她只想离这个人远一点。她虽然不记得小说中的大部分剧情,却还清楚地记得原主的下场。原主疯狂和女主作对,最终惹恼了许灵生,许灵生借着男主的手搞死了原主。
如今她占了原主的身体,自然不会再成为许灵生和女主柳思瑶之间的阻碍,更不想荒唐地祭天。
花圃就在送嫁的必经之路上,送嫁的队伍如此特殊,早已引起了众人的注意。哪怕简嘉偏过了头,也依然被熟人认了出来。不知是谁喊了一声:“快看,那不是简嘉吗?她这是怎么了?”
更有看热闹的直接点了许灵生的名字:“灵生你看,那是不是简嘉?”
听到同窗提起了简嘉,许灵生脸上的笑容慢慢淡去了,眼底透出了一丝不耐。简嘉痴缠他已经好几年了,无论他是软言相拒还是恶语相加,她就像听不懂似的我行我素,这给他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她可以不要脸面,可自己还要体面。
听见学子们说话的声音,秦易放慢了脚步,唇角绷直:“要停下说几句话吗?”
所有人都静了下来,眼睛盯在简嘉身上,这些眼神或是担忧或是幸灾乐祸,都想看看简嘉是什么反应。
简嘉眼神平静:“不认识,不熟悉,不用停。”她的声音不大,但却在此刻掷地有声,清楚地传到所有看着她的人的耳朵里。
三个不字,不止将竖着耳朵等着看简嘉笑话的学子们砸懵了,还将那十几个抬着嫁妆的村民给惊到了。许灵生一愣,忍不住回头看了简嘉一眼。
当下有人抽了一口气:“好家伙……”
简家村和许家庄的人谁不知道简嘉有多喜欢许灵生?简嘉双亲老来得女,对于她这个独女极尽宠爱,因而养成了她说一不二娇蛮随意的性子。简家二老没出事之前,简嘉隔三差五就往许家庄跑,拿着家里的钱财物件硬塞给许灵生。为了能见许灵生一面,她可以在学堂外一站好几个时辰……
许灵生就在面前,只要简嘉一声呼唤,他就没办法当做听不到。听说秦猎户家在深山里,简嘉嫁过去之后,再想见许灵生一面就难了。
就这么一个对许灵生情根深种,没他不行的人,能放过这么好的机会?
凉亭中的一个学子发出了疑惑的声音:“什么情况?简嘉转性了?”
更多的人则嗤笑出声:“你懂什么?这叫欲拒还迎欲擒故纵!”他们曾经亲眼目睹过简嘉疯狂追求许灵生的场面,才不信她会转性。不得不说,简嘉这一手倒是有点新意,早拿出这种手段来,大家或许会高看她一眼。
听见学子们的议论声,简嘉缓声对秦易道:“走吧。”
秦易深深看了一眼简嘉,也干脆利落地转身继续牵着马带路离开。
眼看简嘉一行要走远,许灵生的一个同窗突然想起了什么。他凑到许灵生耳边小声道:“你不是说有东西要还给她吗?”
简嘉追求许灵生的手段简单粗暴,那就是不断的送东西。从吃的到用的,细致到了生活的方方面面。若是普通学子,早就拜倒在她的强烈攻势之下了,可惜许灵生是十里八乡最靓的崽,他目光远大志在朝堂,简嘉送来的东西根本入不了他的眼。
上次见面时,简嘉趁许灵生不备往他怀里塞了一个巨大的包裹。许灵生连拆都没拆开,就塞在了学堂的柜子里。若不是同窗提醒,他都快忘记那个正在吃灰中的包裹了。
许灵生皱了皱眉,起身整理了一下衣衫,冷淡地道:“简姑娘,请留步。您有东西落在了学堂里,还请一并带走。”
换作平时,许灵生只要一开口,原主早已兴奋地回头满眼憧憬地看着许灵生。而今天许灵生只看见了简嘉俊秀的背影和盘起的发髻,发髻上的素簪在阳光的照耀下散发着柔和的银光。
看清送嫁队伍后,许灵生眉头微皱:简嘉这是成婚了吗?这倒是突然,先前并未听说此事。
骏马终究停下了脚步,只是马上的简嘉并未转身,“好。”原主送给心上人的东西一定是好东西,就算她现在用不着,以后说不定也能用上。她现在一穷二白,哪怕是一文钱也想收好。
简嘉嫁不嫁人与许灵生并没有什么关系,见简嘉应下了此事,许灵生彬彬有礼道:“劳烦姑娘稍候,许某去去就来。”说罢他径直朝着院门的方向走去,脚步比往日轻快了几分。
等许灵生提着大包裹回来时,就见一个人高马大的汉子站在亭子外对着自己伸手:“东西给我。”
许灵生上下打量了一下眼前之人,双手捧着包裹递了过去:“姑娘的东西,都在这里了。还请姑娘仔细查看,看看是否有遗漏?”
秦易低头看了一眼这个包袱,包袱上有一朵花苞刺绣,虽算不上太精致,但能看出一针一线的用心。看样子如传闻般的一样,他的“妻子”简嘉曾痴恋过面前这个书生。
秦易淡淡抬起头,额角黑发在锋利的眉间微晃,他的目光扫过许灵生。明明身着一身粗布衣衫,气势却丝毫不落。秦易和许灵生完全是不同的两种类型,如果说许灵生是包容的水,那秦易就是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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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第七章 新家园
山间的风带着草木的气息从四面八方吹来,虫鸣鸟叫间,简嘉觉得世界安静极了。她环视四周,高过人头的茅草间隐约出现了秦家高大却破败的屋子。
简嘉闭上眼睛,这一刻她的心突然落到了实处,这感觉很熟悉,让她不由自主地想到了没穿越前高中放假时赶路回家的场面。一路的颠簸和浮躁,在看到外公外婆家亮起的灯时就会消失不见,那时的她会有一种“我到家了”的感觉。
秦家的院子和她熟悉的农家小院完全不同,她心中却升起了一种真实的感觉。
穿越至今已经有几日,先开始时,她总觉得这是一个荒诞的梦,只要梦醒了,她就会回到现代过自己繁忙的社畜生活。无论是简家村的村民还是简嘉,都只是她梦境中的NPC。
而现在,她感受到了自己的存在,她能感觉到风吹日晒,能听见身下马儿的呼吸声,看得见秦易正将简嘉的嫁妆往屋里抬……
她真切的活着,不是梦境,不是游戏。
不知过了多久,她身边传来了脚步声。循声一看,秦易正站在她的身边,脸上神色淡淡:“下不来吗?”
简嘉这才发现,在自己愣神的时间里,秦易已经将嫁妆都搬回家了,而她却在马上傻坐着,也没想着给他搭把。简嘉一时有些尴尬,也不知道秦易会不会心生不悦。
简嘉动了动身体:“我这就下来。”只是她高估了自己,在马上呆的时间长了,她的双腿不知何时已经麻了。不动弹也就罢了,稍一动弹她的身体就不受控制地向着马下坠来。
还没等简嘉惊呼出声,她就感觉到自己的身体被人稳稳接住了,下一刻她的双腿已经落到实处。没等她站稳身体,耳边传来了沉闷的“噗通”声,循声一看,原本挂在马鞍边上的大包裹掉了下来。捆扎得不算结实的包裹散落开来,内里杂乱的物件散落一地。
这里面有质地温润的砚台和洁白的宣纸,有镶嵌着螺钿的扇子和样式华丽的玉坠,其中最醒目的便是配色艳丽的各种香囊荷包和汗巾。
两人低头时,正巧看到一枚绣着鸳鸯的荷包滚落到眼前,花里胡哨的鸳鸯下还用金色的线绣了一个清晰的“许”字。很明显,这是寄托着原主女儿情思的物件。而此时,这个物件竟落入了她名义上的“丈夫”眼底。
简嘉的唇角不受控制地抽抽了两下,虽说做卷王那会儿没少经历社死现场,但是没有哪次比现在还尴尬。这时秦易松开手后退了两步,然后蹲下身捡起了那一枚荷包。
简嘉的目光从荷包挪到了秦易身上,尴尬地说道:“那个……我可以解释……”
秦易不紧不慢将散落一地的小物件收起,声音清冷道:“你不用对我解释,我知道你喜欢许灵生。”
简嘉感觉自己的胸口被扎了一刀,辩解的话堵在胸口无论如何都说不出来了。秦易将手中的小物件递了过来,他正色道:“简嘉。”
秦易直视着简嘉,黝黑的眼眸深沉得好似藏着高山深潭,里面没有情爱,也没有妻子还爱慕他人的恼怒与不悦,有的只是陌生人一般的疏离与客套。
简嘉一时有些愣住了,就听秦易一字一顿地道:“你爹娘曾帮助过我的家人,我们一家都很感激你的爹娘。我娶你并非出自男女之情,而是想要报恩。若你不嫌弃,我会给你一处容身之处,只要你不做出格的事,我会将你当成我的家人看待。”
顿了顿,他将荷包上的尘土轻轻拍落,又往简嘉的方向递了递,“这里没有山珍海味,我也无法给你以往的锦罗绸缎,但至少能保你此时平安。我不会动你。若是以后你找到了更好的住处,可以随时离开。将来遇到了良人,我可以替你解释同你和离。你觉得怎么样?”
简嘉眼底闪过一丝惊讶,她没想到秦易现在就挑明了自己的目的。如果是原主那敏感多思又自命非凡的小姑娘听到,怕是只以为秦易是看不上自己才会说这番“羞辱”的话,从此更加厌恶秦易也有可能。但简嘉能够听出秦易话中的诚意,她知道秦易这话是为她着想。
秦易坦荡,她也不是遮遮掩掩的人,思忖片刻后,简嘉认真道:“秦易,首先感谢你救我于水火,如果没有你,我也不知道我会面对什么样的命运。住在你家的这段时间,我会将你当成我的家人,我会尽我所能做力所能及的事。”
顿了顿,她掷地有声地道:“谢谢你帮我。”如果不是秦易,她还要继续和继兄嫂斗智斗勇,秦易给了她容身之处,她也会投桃报李。
秦易深深看了简嘉几眼,等简嘉继续收拾好地上的东西之后,他指了指茅草中的小道:“进屋吧。”
先前远眺时,简嘉只觉得秦家的屋子破败,可当她穿过茅草丛来到屋子前时,才发现眼前的屋子大得超出了她的预期。
山中并不太平,除了野兽滋扰外,遇到灾荒年份,还会有匪寇横行。出于安全考虑,山里人家建房时会将房子建成类似四合院的样式,再抬高地基,只留一两道大门任人进出。
秦家山墙格外高大,整个外立面除了正南方向的大门和东北方向的侧门之外,只有高处才能看到几个一尺见方的小窗。外墙上涂抹的泥浆有部分脱落,露出了内里大块的石头。
乍一看,这房子的外形并不算美观。但是它却是一座坚实牢固的山中堡垒。眼前的房子建得有些年份,随处可见修补过的痕迹。
南大门前修了个廊檐,从东向西有七丈长五尺宽。这是简嘉见过的最大的廊檐,只是廊檐上堆满了杂物,已经看不出它原本的模样了。
正当简嘉准备进门时,茅草丛中传来了脚步声和孩童弱弱的招呼声:“兄长。”
循声看去,茅草丛东侧的小道里钻出了一老一少。老者约莫五十出头,他头戴一顶竹制的锥形帽子,身穿洗得发白的粗布衣衫。他身形高瘦,布满皱纹的脸带着慈祥的笑容,看起来很和善:“将军已经回来好一会儿了,我估摸着你们也该回来了。”
许是早上喂过狗,这会儿将军热情地凑到简嘉身边嗅了嗅,用毛茸茸的脑壳去拱简嘉的手心。这还能忍?简嘉顺手摸了两把狗头,摸得狗子眯起了眼睛,一屁股歪倒在地,四脚朝天露出了光溜溜的肚皮。
快摸我快摸我!看我的肚皮多光滑,你不馋嘛?!
简嘉很馋,她忍不住笑了笑,只觉得这狗子实在是热情得可爱。
年少那个是个孩童,看模样只有四五岁大,长得清秀可爱。只是这孩子似有不足之症,他肤色极白,一般孩童脸颊上都会带一些婴儿肥,他非但没有婴儿肥,脸颊还微微下凹,唇色也是不正常的粉白色。正午时分,他身上还穿着一件小夹袄。
他躲在老者的身后,时不时偷偷地看简嘉一眼,又在简嘉看他的时候猛地低下头,双手害怕得有些微微发抖。
看见两人,秦易介绍道:“这是我家二叔。”
简嘉大大方方喊道:“二叔好。”
秦二叔笑容更深,他目光在简嘉身上转了几圈,他的眼睛其实看人已经有些模糊了,但还能看到这新娘人站得笔直,自有一番气度在,立刻欣喜得连叫几声好:“哎,好好,好孩子,一路累着了吧?”
简嘉弯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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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第八章 黑暗料理
“咕咕——”
秦朗的肚子发出了长长的声响,他摸了摸肚子,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秦易不动声色地扫了秦朗一眼,然后从衣袖中摸出了一枚鸡蛋。他敲破蛋壳,三两下剥出了白嫩的鸡蛋,将鸡蛋递给秦朗后,他对简嘉说道:“我去做饭,你稍微等一下。”
秦易进屋之后打开了窗户,简嘉从窗口探头看了一眼,发现这间屋子是秦家的厨房。一般来说,厨房是一个家里最脏乱的地方,她本以为会看到满眼的狼藉,却没想到厨房出乎意料的敞亮整洁干净。
简嘉站在窗口扫了几眼,将整个厨房的布局收入眼底。窗台正对着灶台方向,这种灶台是农家最典型的样式。灶台上并排着一大一小两口铁锅,铁锅的上方还保留着一口碗口大小专门用来烧热水的小铝锅。
这间厨房是她穿越之后见过的最大,也是物件收拾得最整齐的厨房。厨房中不止灶台干净,就连摆放在墙边的架子上那些坛坛罐罐都擦得干干净净。
秦易揭开大锅上扣着的木质锅盖,露出了黝黑光洁的锅底。他从灶台旁安置的水缸中舀了几勺清亮的水倒入锅中,然后麻溜的盖上锅盖,绕到灶台后方。灶台后方传来柴火折断的声音,很快阵阵青白色的烟气顺着风向荡开。
正在简嘉好奇张望时,她感觉到手背被轻轻碰了两下,低头一看,就见秦朗举着半个蛋白递了过来。瘦小的孩子声音细软,微黄的软发像是春日刚刚发芽的小草一样软软晃动着:“姐姐吃。”
简嘉心头一软,忍不住伸手将秦朗支棱起来的软发轻轻按下:“姐姐不饿,朗儿自己吃。”
见简嘉态度坚决,秦朗才收回了蛋白,乖乖坐在了回廊下的小矮桌旁小口小口啃起了鸡蛋。
大锅中的水受热发出了轻微的“呲呲”声,就在简嘉以为秦易是准备烧开水时,他从灶台后方走了出来。长臂一伸,秦易从梁上悬吊的挂钩上取下了一只大竹篮。
竹篮中有长长的韭菜,紫红色的苋菜,梗子粗长的白菜,还有顶着黄色花朵的芥菜。就在简嘉思考着秦易要用这些蔬菜做什么时,就见秦易取出了一把锋利的菜刀,在简嘉目瞪口呆的眼神中,他就这么剁吧剁吧将所有的菜切成了长短不一的段儿,丢进了还没完全烧开的水里。
这是简嘉从没见过的操作,蔬菜遇到热水散发出奇特的草味,锅中原本清澈的水变成了古怪的灰色,长长短短的蔬菜蔫头耷脑地漂浮在水面之上。
然后秦易从一边的柜子里取出了两碗面粉扣在了死不瞑目的蔬菜上,一顿搅合之后,铁锅中出现了大半锅夹杂着菜梗的灰色的糊糊。待到糊糊完全烧开,秦易像模像样地往锅里撒了三大勺盐和两勺豆油。
简嘉倒吸一口冷气,心中升出了一个可怕的想法:这……不会就是他们的午饭吧?
仿佛为了证实她的想法,秦易的声音从厨房中传来:“可以开饭了。”
简嘉瞅着那半锅冒着泡的糊糊,整个人都不好了。她僵硬地转过头,小声询问秦朗:“你兄长平时就这么做饭?”
秦朗抬起头,擦擦沾了蛋黄的唇角认真地说道:“平时不这样。”
还没等简嘉松一口气,就听秦朗说道:“平时没有这么多种菜,也不放这么多油。”
秦家人用来吃饭的碗都是粗瓷碗,除了秦朗用的碗小两圈之外,简嘉面前的碗比她的脑袋还要大。浅灰色的碗中盛着深灰色的糊糊,糊糊中隐约可见菜梗和未化开的面坨坨,说这是猪食简嘉都觉得委屈了猪!
见简嘉眼神复杂地盯着自己,秦易眉头微皱:“怎么了?”
简嘉摇了摇头:“没什么。”心中却唏嘘不已:可怜,长得这么好看,厨艺却这么垃圾。
只是喝了两口,简嘉就觉得苦味从舌根扩散到了整个口腔。她悄悄看了一眼秦易,只见他正捧着各自的碗大口大口喝着面糊。面容俊朗的男人大刀阔斧地端着碗,眨眼间一大碗糊糊就已经见了底,不知情的还以为他吃的是什么珍馐。
简嘉低下头,深吸一口气后,她决定再给自己一个尝试的机会。筷子挑起一坨糊糊,简嘉闭上眼,坚强地将糊糊塞到了口中。
这是一种诡异的味道,糊糊刚进嘴的时候能感觉到咸味,随之而来的就是微微的苦,细细嚼一嚼,还能尝到颗粒感的面疙瘩和菜蔬的厚纤维。挥之不去的苦味越发浓郁,她的眉头不由自主地皱了起来。
作为一个美食博主,她素来尊重每一种食材,只要不是太难吃,她会凑合凑合全部吃掉。可是现在,她有一种食不下咽的感觉。
再看秦朗,她突然找到了组织。秦朗抱着小碗,正苦着脸小口小口扒着糊糊。简嘉看过去的时候,秦朗突然停下了吞咽的动作,他伸出手从嘴巴里面拽出了一根长长的韭菜。
简嘉:……
难为孩子了,小小年纪就要受这种苦。
这时简嘉想到了她昨晚制作的油饼,正当她想起身去取油饼时,就听秦易说道::“今天下午我要上山,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说罢他抬起眼帘看了简嘉一眼,神色淡淡:“我们这片山林还算安全,不过如果你要去镇上,最好还是等我回来。”
简嘉沉默地点了点头,她并没有去镇上的打算,一来她不认识路,二来山路难行,山中难免有危险。比起出行,她更想收拾一下房间,熟悉秦家的环境。
秦易吃饭的速度极快,说完这话之后,他已经放下了筷子。他放下筷子的同时,秦朗也放下了筷子:“我吃饱了,姐姐慢慢吃。”
简嘉瞅着自己碗中剩下的大半碗糊糊,她也想慢慢吃,可是她真的做不到啊。秦易一边收拾碗筷一边快速道:“你慢慢吃,如果有剩的就给将军。”
将军仿佛听懂了主人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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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第九章 做个人吧秦猎户
其实简嘉今天并没有要收拾院子的计划,可当她晒被褥的时候看到了一只大黑耗子。这耗子无比嚣张,从她面前爬过时停了下来,它抬起小短手对着简嘉拱了拱,黑豆一样的小眼睛冒着精光,像挑衅一样瞅了她好几眼,然后扭着屁股钻进了杂物堆。
简嘉那沉睡的卷王血脉觉醒了,谁能忍受被一只耗子挑衅?反正她是受不了这个窝囊气,今天不把耗子窝给掀了,她晚上就不睡了。
燃起了战意的简嘉以最快的速度找到了小锯,开启了收拾杂物的进度条。才一个时辰,她就收获了可观的战利品——几窝小老鼠。
这几窝小老鼠出生的时间不一样,有些还是粉色的小肉球,有些已经长出了灰色的小绒毛。它们在盒子中闭着眼睛摇晃着脑袋,发出细细的吱吱声。三十多只小老鼠挨挨挤挤,又壮观又渗人。
秦朗蹲在木盒子旁伸出细细的手指头戳着小老鼠柔软又温热的身体,他时不时抬起头来看看简嘉,大大的眼睛亮闪闪。而被秦朗注视的简嘉则乖巧地坐在矮桌旁的小凳上,抿着唇垂着头,像是做了错事的孩子。
原以为自己收拾院子是好事,直到秦易回来她才得知,原来院中的这些树枝和杂物,是秦爹爹临终之前为秦朗准备的柴火。那时秦易还在军中服兵役,秦爹爹自知时日无多,怕自己离世之后孩子缺衣少食吃苦受冻,于是就买了很多粮食存在了房中,又拖着病体从山上砍下了多多的柴火,只为了年幼的秦朗随手取用。
秦爹爹本是讲究的人,哪怕是一根柴火都要收拾得整整齐齐,可他没能将拖回来的柴火收拾好就撒手离开了。
在简嘉看来破坏院子影响心情的树枝乱棍,却是秦家兄弟对爹爹最后的念想,简嘉却在未经主人允许的情况下动了他们的东西。
如果地上有一条缝,简嘉一定钻进去了。易地而处,如果有人动了外公外婆的东西,她不将那人丢出门去已经算给他脸了。
秦易正在收拾山鸡,山鸡在滚水中滚上几圈后,灰扑扑的羽毛轻松就能扯下来。收拾了大半只鸡后,秦易侧目看了一眼蔫巴巴的简嘉,宽慰道:“不用放在心上,原本我前些日子就想要收拾了,只是这段日子比较匆忙,直到现在还没找到时间。”
“爹存下的粮食,大多喂了老鼠。他留下的柴火若是不收拾出来,迟早朽了烂了。他做这些就是为了让儿孙过得舒坦,而不是希望这些东西影响我们生活,因此你不用自责,更不用放在心上。”
秦易夸道:“你做得很好,捉了很多的小老鼠。若是让它们长成,也不知道要祸害多少粮食。”
简嘉心中的负罪感随着秦易的话语消散了些许,她抬眼看了看秦家两兄弟,又瞅了瞅正在蠕动的小老鼠,觉得自己的后槽牙又开始痒痒了:“我要拿它们去喂蛇!”
秦易的动作停了一瞬,抱歉地说道:“那条蛇我给放了。”作为一个猎户,秦易没少在山中捉蛇,不过这条蛇是在他们家院中捉到的。老家有一种说法,说在家中行走的蛇是保家仙,不能随意打杀,于是秦易就将那蛇给放了。
简嘉又换了个说法:“我要拿它们去喂狗!”
将军连忙站起身麻溜地蹭到了简嘉身边,它用毛茸茸的脑袋拱着简嘉的手心,口中发出了撒娇的“嘤嘤”声。
秦易淡淡地扫了将军一眼:“一会儿我去喂它,你不用操心。”说完他直起身,手里提着两只脱好了毛的山鸡,“吃烤鸡可以吗?”
一听到烤鸡两个字,简嘉脑海中顿时出现了皮滑肉嫩一撕就肉汁四溢的小烤鸡。有谁能拒绝小烤鸡?中午没好好吃饭,又素了好几天的她口舌间不自觉地分泌出了唾液,她连忙点点头:“好!”
虽说秦易不太会做饭,但是听说在山中行走的猎户最擅长烤制猎物,说不定今天她能吃到别样风味。想到这里,简嘉心中不由得涌出了几分期待,
秦易做事干净利落,没多久他就在院中升起了一堆火。黄色的火焰从弱小变得明亮,简嘉的双眼也被点亮了。她和秦朗各自拖了个小凳坐在了篝火旁,想近距离欣赏秦易做烤鸡。
就在简嘉思考着秦易会用什么方法烹饪烤鸡时,就见秦易拨了拨篝火,等捣弄出一个能放得下两只鸡的位置时,他将切去了鸡翅鸡脚和鸡脑袋的山鸡囫囵丢进了火堆中。
简嘉惊讶地睁大了双眼,她看了看火堆,又看了看拨弄着炭火盖住烤鸡的秦易:“……就这?”山鸡腌制好了吗?外面裹了东西了吗?刚刚升起的篝火能有足够的碳烤熟鸡吗?
火光中,鸡皮表面发生了快速又剧烈的变化,白色的鸡皮经过明火烤制快速收缩变黄渗出了油脂,油脂和火焰反应发出了“噼啪”声。好好两只鸡,在简嘉的目光中快速从黄变黑,没多久就与火焰融为一体。
简嘉头痛地扶额:……
她真是太天真了,明明中午亲口品尝过秦易制作的黑暗料理,为什么还会对他的厨艺有所期待?
一刻钟后,秦易将两只鸡从火堆中扒拉了出来。这时两只鸡已经成了两个黑坨坨,从外形上勉强能分辨出鸡身的轮廓。秦易神态自若地用匕首扒掉了最外面的黑色,留下了里面泛着粉色的鸡肉。
他撕下两条腿,一条递给了简嘉,一条递给了秦朗:“蘸酱油会好吃一点。”
山鸡肉喷香,就是靠近骨头的地方还带着血丝。简嘉心一横就当自己吃白切鸡了,她蘸了一点酱油咬了一口鸡肉。这两只山鸡肉质非常有嚼劲。简嘉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撕下了一块肉,正当她在腹诽时,转头一看,秦朗啃了半天只在鸡腿上留下了几个深深的牙印。
简嘉:……
心里突然平衡了。
秦易并没有提前腌制山鸡,寡淡的鸡肉全靠酱油提味,蘸多了肉特别咸,蘸少了肉又没有味道。简嘉捏着鸡腿艰难地嚼着,心底再一次同情起了秦朗:可怜的崽,难怪瘦成了这样。
虽然秦易非常贴心的分给了简嘉很多鸡肉,可是她实在消受不了这份粗犷的美味。啃完鸡腿之后,她和秦朗飞快地逃离了火堆。
*
在秦家的第一晚,简嘉有些痛苦。可能今天她捉了很多小老鼠,引起了大老鼠的不满,老鼠们排着队从房梁上来回穿梭,窸窸窣窣的声响在寂静的夜里格外清晰。
秦家的马厩建在正屋的北边,同简嘉的房间只有一墙之隔。夜越是安静,马儿的动静越是明显。简嘉能清楚的听见马儿跺脚打响鼻吃草的声音,有两次马儿突然嘶鸣起来,吓得她灵魂差点从躯壳里面跑了出来。
大小动物们的声音确实给简嘉带来了一定困扰,但是这不是她痛苦的直接原因。从入夜至今,她已经跑了好几次厕所了。想来是她脆弱的肠胃无法承受秦易那粗犷的饭菜,两顿饭之后,肠胃发出了强烈的抗议。
西北方向的门轻轻打开了,两腿酸软的简嘉提着灯笼向厨房的方向走去,微黄的烛光照得她的面色发白。山间的夜色格外浓重,熹微的烛光只能照亮前方几尺的路,烛光照不到的地方像是蕴藏了无数的怪物,简嘉总觉得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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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第十章 秦家小郎
虽然简嘉又羞又恼,可她还是喝下了那一勺药酒。这个时代的医术并不发达,小小的病症拖得时间长了很有可能发展成大病。秦家在山中,真因为拉肚子治疗不及时导致更严重的肠胃炎,想要看病也是一件难事。
药酒的味道有些冲,可是效果却很好,喝下去没多久,她的肚子消停了,那之后才昏昏沉沉地睡着了。
这一觉睡得天昏地暗,等她醒过来时,太阳已经升得老高了。简嘉站在回廊上眼神恍惚地看向天空,“几点了?”
没有钟表就是不方便,从穿越过来至今,她只能靠太阳的位置和树木的影子判断大致时间。可能是因为原主的关系,她觉得自己的时间掐得还挺准的。就比如现在,她觉得现在可能是上午八九点左右。
耳边传来了秦朗的招呼声:“姐姐,兄长在锅里留了你的饭。”
秦易留了饭?简嘉脑海中顿时浮现出颜色不明的糊糊和外焦内生的烤鸡,她刚想拒绝,就听秦朗说道:“兄长今天煮了白米粥。”
简嘉环视了一圈,只听秦朗说话,却不见他的人影:“朗儿,你在哪里?”
东厢房的门开了,瘦弱的秦朗从门缝中钻了出来:“我在这里。”
简嘉甚是惊奇:“哎?你是怎么看到我的?”秦朗抿了抿唇,抬手指了指身边的窗户。
简嘉这才发现杂物掩映的窗户推开了一条小缝,秦朗就是从这条缝里面看到了站在回廊里的自己。瞅了瞅几乎被杂物遮挡的东厢房,简嘉摸了摸下颚:“一会儿姐姐先把你门前的杂物收拾出来。”
对于普通人家而言,东厢房的位置很好。可是秦家不一样,秦家外侧没有窗户,只有到下午时分,阳光才能照到秦朗的屋子里。再加上杂物遮掩,秦朗的房间几乎不见光。他本就体弱,长期呆在荫蔽的房间里对身体不好。
秦朗抬起头,露出了一个怯生生的微笑:“谢谢姐姐。”
正如秦朗说的那样,秦易今天早上煮的是白米粥。只是简嘉起床太晚了,原本浓稠的白粥已经有些厚重了。不过比起昨天吃到的那两顿,粗瓷碗中的白粥堪称美味。
简嘉一边喝着粥一边问秦朗:“你兄长呢?”
秦朗细声细气地说道:“兄长还没下山。”
作为山中猎户,打猎是秦易赖以生存的手段,打到了猎物换成的钱是秦家主要的收入来源。山中猎物不可能站在那边等着他来猎杀,因而每天寻找并猎杀猎物就要耗费他很多时间,每当捉到猎物,他还要第一时间去镇上售卖,因而大部分时间他并不在家中。
*
秦朗是个安静的孩子,同简嘉说了几句话之后,他又一头扎进了屋中。简嘉在东厢房外收拾杂物时,除了偶尔听见他的咳嗽声外,就只能闻到屋内隐约传出的苦涩药味。
东厢房的窗台下堆着几件破旧的家具,家具的一角卡住了窗框,以至于秦朗的窗户只能打开一条缝。就在简嘉搬开家具的时候,她朝着窗户向着屋内看了一眼。
这一看,她惊讶地发现秦朗竟然正在窗前看书写字!小小的孩童手握着已经秃毛的笔,在粗糙的纸上一笔一划地临摹着,他的背脊挺得笔直,握笔的姿势也有模有样。他神情严肃,每一次落笔都无比慎重。
这一刻秦家两兄弟的表情高度重合,充分证明了血缘的奇妙之处。看到板着脸的秦朗,简嘉已经可以预见他长大之后就是另一个秦易了。想到这里,她不由得不由得轻笑了出声。
笑声惊动了秦朗,他飞快地放下了手里的笔,不好意思地说道:“姐姐,需要我帮忙吗?”
简嘉笑了笑,温声道:“不用帮忙,没想到朗儿已经开始习字了,都念了什么书啊?”
秦朗低下头,细细的手指揉着衣摆,声音低如蚊蚋:“没念什么书,就随便看看……”
简嘉轻笑一声,这孩子怎么像受到惊吓的小动物似的?看书习字是好事,他怎么还惶恐上了?只是这孩子也太不注意了,小小年纪就在昏暗的房间里看书,将来眼睛会受不了的。
简嘉快步迈进了秦朗的屋子,一推开东厢房的门,一股苦涩的中药味便迎面而来。外面明明大好的太阳,屋中光线却非常阴暗。
简嘉站定了半刻,让自己的视线适应了一下屋中的光线。待双眼适应后,她环视一圈将秦朗的房间布置收到眼底。
秦朗的房中只有四件家具,除了靠墙的小床和一个紧闭的衣柜之外,就只有窗台边的小案桌和过分高大的方凳。
窄小的案桌左上角落放着几本薄薄的书,最上面的那一本已经没有封皮了,泛黄的书页卷起,也不知被翻了多少遍。右上角则放着一个拳头大的砚台,砚台内没有墨,只有一滩深色的液体,比原主洗过毛笔的水颜色还要淡。砚台上搁着一根一尺长的毛笔,没有可供悬挂的笔绳和笔挂,只有已经包浆的笔杆和裂开的笔斗,笔头部分的毛更是秃得只剩下稀稀拉拉几根毛。
占据案桌最大面积的是堆叠在一起的黄麻纸,每一张黄麻纸上都写上了密密麻麻的字。深深浅浅的墨渍将黄麻纸染成了棕色。
简嘉的目光落在了平铺在桌上的黄麻纸上,麻纸上磨痕未干,衬得刚写的几个字比别的字要深一些。不看不要紧,一看之下她更加惊讶了,秦朗的字竟然写得很工整,至少比半吊子的原主和自己好多了。
她的目光在书页上转了几圈,由衷赞叹道:“朗儿厉害啊!”她随手拿起了这几本书翻了翻,都是孩童启蒙的课本,前两本被翻烂的一本是《三字经》,另一本是《千字文》。
在大景有很多百姓不识字,一是进不起私塾,二是很多人也没读书的意识。原主所在的简家村便是如此,一个村子二三十个孩童,能识字的一只手数得过来。
而这些能上学的孩童也不是每个人都能静下心来读书的,他们年纪太小,比起端坐在学堂听夫子照本宣科,他们的心像是春日的纸鸢,更加向往学堂外广阔的天空。而幼小的秦朗却能在没有大人和夫子约束的情况下看书练字,而且还学得有模有样……
这孩子有天分啊!
回想原著,好像没有提到秦朗识字这点。不过简嘉很快就释然了,就连原主都是寥寥几笔简单勾勒出来的恶毒女配,更别说秦朗这个连名字都没出现的NPC了。
秦朗小脸涨得通红,头垂得更低了:“对不起,姐姐,我以后会听你的话,你,你可以把这几本书留给我吗?我以后再也不在你忙碌的时候练字了……”
简嘉:???
看着垂头丧气的小秦朗,简嘉低着头开始认真思考,难道是刚刚自己说了什么话让这孩子误会了吗?亦或是自己的动作让他多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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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第十一章 死不瞑目的鸡
五月是麦子收获的季节,山中的野鸡哪怕在田里捡漏都能吃得肥肥胖胖。不出所料,秦易在农户家麦田旁设置的陷阱又捕获了几只野鸡。野鸡性子烈,无法带回家饲养,他需要尽快去镇上卖掉它们。
将捕获来的野鸡捆了翅膀和双腿塞在了篓子里,只有一只不小心夹断了脖子的野鸡被秦易放在了外面。已经死去的野鸡卖不上价钱,不如给家里人加餐。
要卖鸡,就得先回家骑马。要不然凭着这双腿,等走到镇上得一个时辰了。
秦易提着断了脖子的鸡走进了家门,一进门一股灰尘劈头盖脸笼罩而来。灰尘中简嘉头戴方巾口鼻上系着帕子,她手里提着一根大扫把,正将院落中的枯枝烂叶扫在一处。
原本杂乱的院落已经收拾出大半,院子中央被杂物遮掩的水井也露出了老旧的辘轳。
秦易突然想起了前些年的事,那时候爹娘尚在,朗儿正在蹒跚学步。每当自己满头大汗疯跑回家时,娘亲就会走到井边摇起辘轳。家里的辘轳有些年份了,有时候麻绳会卡着边缘动弹不得,那时候不用娘亲招呼,爹爹就会快步赶来接过摇手。
过去的记忆像是斑驳的水墨画突然涌上了心头,秦易已经不记得那时围着爹娘的自己在兴致勃勃说什么话了,只记得水井中的瓜果又凉又甜。
秦家院子中的杂物看着多,其实收拾起来还行。将横在最上面的几根朽木锯开之后,剩下的东东西就好收拾了。枯枝碎叶灰尘大,清扫时扬起的灰尘糊了简嘉一头一脸。不过功夫不负苦心人,在她的努力之下,垃圾们逐渐聚拢。
就在简嘉埋头清扫时,眼角的余光中出现了一双黑色的鞋子。下一刻她手中的扫帚被秦易拿走了,秦易熟练地接手了她未完成的工作,忙碌之余还不忘告诉简嘉:“一会儿我要去镇上卖猎物,可能会晚一点回来。厨房里面有一只鸡,你要是会处理,就先处理了,等我回来再做饭。如果不会就先放着。”
顿了顿之后,秦猎户像是安抚简嘉情绪一样补充道:“你放心,今天中午不做烤鸡。”
不说这话也就罢了,一说这话,简嘉立刻想起了被黑暗料理支配的恐惧。秦易是黑暗料理界的种子选手,她有预感,今天中午如果还是他出手,一定会带给自己更加猛烈的惊吓。
不过听说秦易要去镇上,简嘉倒是希望他能带些东西回来。思考一阵后,她斟酌道:“能带一些调料回来吗?比如糖、醋、胡椒、辣椒、生姜之类。对了,买些当季的菜种子回来吧?还有,家里的粮食也不多了。”
幸亏《田园娇宠》是一本架空小说,简嘉还能在这里找到她熟悉的调味料。如果真是她知晓的古代社会,可能有不少调料和食材还没传入。
可能因为小时候的遭遇和后来的职业习惯,简嘉有小小的囤积症。她会在家中存储粮食蔬菜和调味料,以便她随时取用。存储的东西还未见底时,她就会提前补货。
秦家的调味料只有最简单的油盐,厨房中的米缸中只剩下了不多的面粉,屋子西侧的蔬菜更是狂野生长大多老去……排查了秦家的库存之后,简嘉就知道接下来自己的任务还挺重,不过这些事不是一朝一夕能做好的,先让秦易把能买的东西带回来再说。
秦易扫地的动作没停,只是微微颔首。他的反应太平淡,简嘉根本没注意到,当她抬头看时,只见秦易面色未变地保持着扫地的动作。简嘉愣了一下,难道是自己的要求过分了?
再细细一想,简嘉恍然大悟,她提的要求还真是过分了。秦猎户为了凑齐十五两彩礼变卖了家产,如今手里怕是没什么钱了。虽然她想要的只是最基本的东西,可秦易不一定能拿出钱来。
简嘉侧过头稍稍思考了片刻,随后快步进了自己的房间。再出来时,她手中提着一个小小的荷包,花里胡哨的荷包俨然是昨日从包裹中滚出来的那个,只不过戏水的鸳鸯下方,那个“许”字已经不翼而飞。
荷包中装着两百个铜板,这是从何小红给的铜板串上撸下来的。
大景的货币有四种,依次是黄金、白银、铜板、小钱。最值钱的是黄金,一两金等于十两白银,一两白银可以换一千枚铜板,一枚铜板等价于十个小钱。
这年头,两个小钱就可以买一斤谷子,一个铜板可以买接近三斤的米或者六个脸大的烧饼。因此荷包中装的两百个铜板,可以购买好些东西。
简嘉很有自觉,住在秦家屋檐下,就得有共同进退的决心。拿钱给秦易买东西,一来可以表达自己的态度,二来也能让自己住得更加舒心一些。
秦易看着手里的荷包,深褐色的瞳孔中终于出现了情绪波动,他修长的眉毛微微皱起:“这是做什么?”
简嘉站直身体笑道:“买东西的钱啊,是我要的东西,自然我出钱。”
秦易将荷包丢回到简嘉手里,偏过身淡淡道:“不需要,我有钱。”
这下轮到简嘉摸不着头脑了,她瞅着秦易的背影撇了撇嘴。真是的,端什么端,她最讨厌秦易这种人,长得这么帅却成天面无表情,每次说话都像要了他的老命一样几个字几个字往外头蹦。多给点表情和话语会死吗?作为共同进步的室友,和谐友好的交流难道会要他命吗?
见秦易态度坚决,简嘉也不再坚持了。以后用钱的日子多了去了,留点压箱底的钱总是好的。
秦易动作迅速,没一会儿他就将院子中堆积的垃圾运到了屋外,有他相助,简嘉的压力小了不少。听着马蹄声远去的声音,简嘉缓步走到了厨房中。
厨房的地上躺着一只被放了血的野鸡,可能鸡死的时间有点长了,简嘉看到它时,它的脖颈和双腿僵硬地绷成了长条,看起来有些死不瞑目。
看到这只鸡的第一眼,简嘉再一次想到了昨晚那只外焦内生的鸡,耳边回想起秦易那波澜不惊的语调:“你放心,今天中午不做烤鸡。”
不,她不放心!她只觉得惊吓满满,今天就算死,她也得掌握厨房主动权!
这是一只母鸡,从鸡嘴和鸡脚的尖锐程度判断,这只鸡算得上老母鸡了。
在她之前的世界,这只鸡又名为“牢底坐穿鸡”,想要吃它就得做好牢底坐穿的准备。幸好大景没有野生动物保护法,大家还保留着朴素的“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观念。
简嘉提着山鸡掂了掂,山中野物自然比不过家养的肥美,不过它还是有些分量的。母鸡肉质干柴,红烧或者烤制味道一般,但是用来炖汤却是一绝!
正好她从原主家顺了一个土陶罐,之前她只在别的美食博主的视频中见过土陶罐的用法。听说用陶罐在灶膛中用土办法炖出来的汤比砂锅炖出来的还美味……
简嘉蹲在山鸡旁露出了跃跃欲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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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十二章 土鸡汤和手擀面(上)……
人都是八卦的生物,杨猎户和张猎户远远地站在杂货铺外,一个说一个听无比投入。张猎户唾沫横飞满脸地幸灾乐祸。两人身后站着两头驴,这是两位猎户的座驾。驴身两侧挂着竹制或者铁制的篓子,篓子中装着没卖完的猎物。
就在二人交头接耳之际,张猎户的驴子跺跺脚,笼子上的插销落到了地上。笼中的老山羊寻到了机会,猛地一蹿就蹿出笼子,沿着长街疯狂地跑开。
来往的路人惊呼不已:“羊跑了!羊跑了!”
初时那张猎户还不知跑掉的是自己的羊,当他循声一看时才懊恼地拍着大腿:“哎呀!我的羊啊!”
山里长大的野物可不比家里豢养的家畜那样温和,年纪老迈的山羊即便速度已经大不如前,但也不是人能追上的。张猎户连忙拽着驴子想要追上去,哪知道倔驴偏偏在此时犯了犟,哪怕他抬手就给了它好几个嘴巴子,驴依然闷着头一动不动。
杨猎户连忙抽出土箭对准了山羊,可山羊背后像是长了眼睛,几蹿之下杨猎户的箭矢硬生生地失了准头。
眼看老山羊快要跑出街道,张猎户气得捶胸顿足,咒骂的话一句接一句冒出。这可是他废了老大的力气才捉到的羊,还指望着能卖点银钱补贴家里。要是就这么跑了,家里婆娘又要念叨他了。
说时迟那时快,一阵哒哒的马蹄声从二人身后传来。张猎户转头一看,就见一匹俊秀的枣红马朝着他的方向猛冲而来,红色的骏马带着疾风从他身前冲过,激起的狂风卷着尘土吹得张杨两位猎户睁不开眼。
老杨揉了揉双眼,抱怨着:“秦猎户也太莽撞了,要是撞了人可……”
当他的视线逐渐清明时,抱怨的话却无论如何都说不出口了。眨眼间秦易已经骑着他的枣红马冲到了长街尽头,他一手握着缰绳,另一只手握着一段麻绳。麻绳的另一头打成了活套,活套套住了老山羊的脖子。
老羊四蹄发力,身躯左突右撞,却无论如何都冲不破绳套的钳制。它惨烈地嘶叫了两声,此时就见原本还算松散的麻绳猛地绷直,秦易猛地一拽,老羊身躯便被拽向了他的方向。
不等老羊继续挣扎,一柄锋利的匕首毫不留情洞穿了它的脖颈。鲜红的血顺着羊脖子滴滴答答挂下,老羊四蹄捣腾了几下,身躯软软地耷拉下来不再动弹。
秦易慢悠悠抽回羊脖子上的匕首,沾血的匕首在羊身擦了两下后,他这才将匕首送回腰间。他一手提着麻绳,另一只手轻拍俊俊的脖颈。
俊俊调转方向,稳稳地带着它的主人和滴着血的山羊往回走。当它走到两头驴子旁时,秦易手一松,老山羊重重落到了张猎户面前。温热的羊血从伤口摔出,挥洒出一道弧形的血痕。张杨两位猎户的鞋子和衣摆沾了腥臊的羊血,灰扑扑的衣衫看起来更脏了。
秦易坐在骏马上冲着呆愣的二人微微颔首:“不用谢。”说罢驾着马头也不回地向着粮油店的方向去了。
张猎户连连抽气,脸皮不自然地抽动着。杨猎户目送着秦易的背影远去,许久才发出了惊叹之声:“妈的,还是马跑得快啊!”
*
秦易回到家时,已经是正午时分了。刚到家门口,他就嗅到了一股香浓的味道。他抽了抽鼻子,发现这股香味正是从他家厨房飘出来的。
“兄长,你回来啦。”当秦易忙着将买来的东西从俊俊身下卸下时,他听见了秦朗的声音。循声一看,只见秦朗披散着半干的头发脸颊红扑扑,他穿着一身稍稍有些大的衣衫。脱去了小夹袄,秦朗看着瘦了好几圈,不过却比之前的气色好了很多。
秦易不由得多看了秦朗几眼,自家弟弟秀气白净,不知情的还以为他是个小姑娘。不等秦易问话,秦朗便主动交代了:“嘉嘉姐姐做了好吃的,还给我洗了澡,我一点都没受凉。”
秦朗的身体不好,稍稍受凉就会咳嗽发烧,平日里只有在特定的时间里秦易才会让他洗头洗澡。哪怕秦朗是个安静的孩子,身上穿着厚衣服又长久不洗澡,闻起来总不是很美妙。
简嘉倒不是因为嫌弃秦朗身上有味道才强迫他洗澡,而是因为做瓦罐鸡的时候,她烧了很多热水出来。瓦罐鸡汤需要放置在土灶的灶膛中炖煮,用厚厚的炭火慢慢煨,才能将食材的鲜味完全逼出。
秦家没有现成的炭火,想要得到炭火,只能用木材慢慢烧。简嘉不可能为了炖个汤就让木材这么浪费,思来想去,她在灶台上烧了很多的热水。正好上午收拾院子的时候,她身上沾了很多灰,有了热水正好能洗个澡。
结果还没等自己先洗澡,她就看见了小秦朗耳后那黑色的泥。细细一看她才发现,秦朗只有小脸和小手还算得上白净,衣衫下面的小身体也不知道多久没搓了。
于是被摁在大盆里面洗刷刷的人就成了秦朗,秦朗一开始嘀咕着“男女授受不亲”。结果简嘉一把摁住了他,一句“我还长姐如母”就将秦朗压得死死的。
秦朗又害羞又抗拒,可是当他看到自己身上的污垢将干净的洗澡水都染成灰色时,他自己都不好意思了。一连洗刷刷了三遍,洗得皮肤光滑又白皙,秦朗才从木盆里面起身。
秦易扛着米面进家门时,就见简嘉正擦拭着头发从自己的房间走出来。刚出浴的简嘉身穿一件天青色的衣衫,红润的面颊让他想到了秋日下霜时山中的野苹果。秦易的目光从简嘉的脸上挪到了湿漉漉的头发上,又不由自主地飘到了莲叶一般的衣摆上,一时间他竟然不知道该看哪里比较好。
他想他应该感谢简嘉,谢谢她贴心地给朗儿洗了澡,可看到简嘉的瞬间,客套的话卡在喉咙口,却什么都说不出来了。
倒是简嘉很坦然,看到秦易回来了,她招呼道:“你回来啦?今天卖货顺利吗?要不要洗个澡?热水管够!”
秦易本想拒绝,就听简嘉说道:“今天天气很好,不冷也不热,真的可以去洗个澡。而且等你洗好澡,就能吃午饭了。”
秦易低头看了看自己,这身衣服穿了有一段时间了,确实有些脏。而且今天下午他不准备上山,确实可以洗个澡。想了想之后,秦易点了点头:“行,我一会儿去洗澡。”
说罢他提起米面阔步走进了厨房,一进厨房,他就发现厨房中多了一张小方桌。方桌靠在门边,原本摆放在那边的柜子向着南边挪了几尺,正巧能放下这张樟木桌。
樟木桌上放着一块大大的方形案板,案板上撒着洁白的面粉,面粉上堆放着一堆粗细均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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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第十三章 土罐鸡汤和手擀面(下)……
秦易已经许久没这么细致地洗过澡了,许是因为今天的热水格外宽,又可能是因为大澡盆旁多出了一块散发着茉香的澡豆,还可能是厨房中传来的香味和笑声让他觉得安心。当他换上干净衣服走出房门时,看着空了大半的院落,有一种恍惚的感觉。
明亮的阳光静静洒在院中的石板上,院中的水井旁放着浸泡了脏衣服的大木盆,明明是农家小院最正常不过的景象,却让秦易的心莫名地静了下来。
除了院子变得干净整齐之外,今天的秦家好像还有哪里不一样。细细一看,只见东厢房的窗户大开着,从窗口看去,能看见窗口干净的书桌上平铺的雪白宣纸。
秦易的目光在桌面的笔墨纸砚上停留了片刻,深褐色的瞳孔深处闪过一丝惊讶。不过这种情绪转瞬即逝,他转过头,向着厨房的方向大步走去。
一进厨房,他就见方桌上放着三个碗,每只碗中盛着大半碗清亮的鸡汤和鸡块鸡肉。简嘉手中捏着长筷站在灶台前面对着大锅,她不紧不慢地拨弄着面条,听见秦易的脚步声后,她头也没回:“面条马上好,你先喝点鸡汤?”
秦易端起离他最近的粗瓷大碗,吹了吹漂浮在上面的油花,轻轻抿了一口鸡汤。略带烫意的鸡汤入口,鲜美的滋味在唇舌间爆开。眼睛微微睁大,深褐色的瞳孔亮了几分,他端开大碗看了一眼,又低头喝了一口。
香浓的鸡汤在舌尖打了个滚后滑入喉,鲜美的滋味缠绕舌尖,又直冲大脑,让他产生了片刻眩晕的感觉。
好鲜!难以想象这是山鸡炖出来的汤。
秦易之前也用山鸡炖过汤,可是炖出来的汤有些寡淡不说,还有一股说不出的腥味。他抱着碗陷入沉思,难道简嘉在汤中加入了什么特殊的调料?细细看过方桌旁的土罐之后,秦易发现汤中只有鸡和汤,看样子也不像加了其他调料的原因。
难道是这口土罐的原因?
陶土的罐儿质地粗糙,外表被炭火烘烤得黢黑。无论他怎么看,这都是一只最常见的汤罐。
简嘉侧身一瞟,就见秦易端着汤碗站在土罐旁,他一脸沉思,不知在想什么。刚洗过澡,秦易的头发披散着,带着水汽的卷发像海藻一般披散开来,冲淡了他周身的肃杀之气,让他整个人显得柔和了起来。
简嘉:……
别说,这样真挺好看。
趁着秦易没发现,简嘉又看了一眼。
许是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奇怪,秦易站直身体,清清嗓子:“很鲜美。”顿了顿之后他转移了话题:“朗儿呢?”这么好喝的汤,朗儿应该会很喜欢。
得到了秦易的肯定,简嘉愉快地舒了一口气。那只山鸡死不瞑目,先前她还担心死去的山鸡会影响汤的滋味。她笑道:“朗儿去请二叔了。”
秦易放下了手中的汤碗,阔步走到简嘉身边,看了一眼大锅。手擀面和菜叶正在锅中随着滚沸的宽水翻滚,青的白的混在乳白色的面汤中,看起来漂亮极了。再嗅嗅鸡汤味中夹杂的面条的香味,秦易已经可以想象这锅面条会有多好吃了。
只是他有些担忧:“也不知二叔愿不愿意过来。”
二叔是个篾匠,年老体弱的他无儿无女,靠编织箩筐或者其他竹制品为平日生。虽然秦家两兄弟之前一直邀请二叔和他们一起生活,可是二叔觉得这于理不合,年迈的他宁可每天吃水煮菜,也不愿意打扰秦家兄弟。就算秦易提着猎物强塞给他,二叔也会坚定地退回来。
就算朗儿现在去请二叔,也不知道他老人家愿不愿意过来吃一碗面条。
秦易的担忧显然是多余的,这时门外传来了秦朗声音:“姐姐,姐姐,二叔来啦!”
秦易一怔,快步向着厨房门的方向走去。还没到门口,就见秦朗牵着二叔的手迈过了门槛。
二叔手中提着一个小小的竹篮,他枯瘦的脸上带着笑,浑浊的眼睛里泛着水光,声音颤抖着:“你们有心了啊,这么好吃的鸡汤,还特意送给我这个老头子。浪费了好东西啊……”
秦易这才注意到竹篮中放着一个空碗,他连忙上前接过了竹篮。简嘉笑道:“二叔您不要说这种话,东西做出来就是吃的,您能来吃饭,我们大家都很高兴。”
二叔笑着竖起了拇指:“嘉儿的手艺真是绝了,老头子我长这么,就没喝过这么鲜的鸡汤。美,实在是美啊!”
听到秦二叔的反馈,简嘉笑容满面,两只漂亮的杏眼笑成了弯月:“您能喜欢就好!面条马上就好。”
直到现在,秦易才明白简嘉为什么能唤来二叔。虽然自己每次邀请二叔都很诚心,只是他从没想过直接给二叔盛几碗饭菜去。比起简嘉做的美味佳肴,自己做的饭菜确实不太好吃。
待秦二叔坐下后,手擀面终于出锅了。
加了鸡蛋的手擀面颜色微黄,卷曲的面条粗细均匀,浸润在飘着油花的鸡汤中,像是美玉一般。怕颜色太单调,简嘉还特意摘了一些嫩菜叶烫熟了。在面汤中滚过的菜叶颜色碧绿,增加了色彩的同时,也丰富了面条的口感。
每一碗面条中还加了一勺鸡块,虽然每一块鸡块部位不同,有的肉多有的肉少。但是经过接近一个时辰的炖煮,干柴的鸡肉早已软烂,轻轻一抿就能将肉吸走。
趁热夹起面条塞入口中,牙齿开合间感受到了手擀面独有的劲道和爽滑,细细咀嚼面香四溢。加了细盐和鸡蛋的面条不用额外调味,就已经足够鲜美。再搭配上香浓的鸡汤,那便是鲜味加倍。一口面条一口汤,秦易他们捧着面碗大快朵颐。
秦朗的额头上甚至渗出了细细的汗珠,他根本顾不上擦汗,专心用筷子挑起爽滑的面条认真往嘴里送。秦易最了解他这个小弟,往日里秦朗的胃口小得像是猫儿一样,吃上小半碗糊糊就差不多了。可今天他在喝了半碗鸡汤吃了小半碗面条的情况下还没停筷子。哪怕面条甩动时将鸡汤糊在他的面颊上,他依然没抬头。
惊讶片刻后,秦易心中升出了浓浓的愧疚。原来不是朗儿身体弱胃口差,面对好吃的,他也会多吃几口,确实是自己做饭难吃。
认真思考了一阵,秦易下定决心,以后他会多向简嘉学习做饭,争取让秦朗多吃一些。想通之后,秦易的胃口又好了起来。他操起筷子挑起面条往嘴里塞去。没多久碗中的面条见了底,他仰起头将碗底的鸡汤喝光。
就在秦易要放下筷子时,简嘉眨了眨眼:“你吃饱了吗?”
秦易没饱,只是锅里的面条已经捞光,想着吃进肚子里面的面条比面糊糊扎实,他才会放下筷子。
和秦易同桌吃了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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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十四章 五两难倒英雄汉
提起俊俊,秦家两兄弟神情难过。二叔也不想让两人心情不好,他宽慰道:“老范家不远,以后还能见到俊俊。这几年多攒点钱,到时候再把俊俊赎回来就是了。对了,老范家给了多少?”
秦易本不想多言,可面对二叔关切的眼神,他只能快速道:“五两。”
二叔似是松了一口气,“二叔那里还存了一些银钱,你若是需要,随时可以取用。”
秦易无声地点点头,餐桌上三人沉默地划拉着面条。
简嘉捏着火钳,看似在细心烤糊辣椒,可大脑却在飞速运转。这年头饲养一匹马确实费力,可秦易也不是懒惰的人,屋前屋后那些高过人头的茅草就是他为俊俊种的。除此之外,家里还存了一些大豆,秦易晚上还会起夜给俊俊加餐。这么一个重视马儿的人,怎么会突然想要卖马?
在原主的记忆里,马是一种很罕见的动物,方圆十几里养马的人家屈指可数,因而她一直以为马匹的价格很高。俊俊那样的骏马竟然才卖五两银子,这也太便宜了,秦易怎么舍得?难道他很缺钱?
简嘉敏锐地皱了皱眉:秦朗虽然有些体弱,可也没到奄奄一息的地步,家中饭食不缺,为何早不卖晚不卖,偏偏这时卖了?
突然间她的脑海中闪过一道霹雳:简小强要的那十五两彩礼,害得秦易不得不变卖家产,其中就包括了这匹马。
俊俊不是因为秦朗一直生病才被卖掉,而是因为她!
意识到这点,简嘉整个人都不好了,直到现在她才意识到变卖家产对于秦易和秦家而言意味着什么。为了报恩,为了不让她去做年迈地主的小妾,秦易将自己最爱的座驾给卖了……
一股糊辣椒的味道从灶膛中冒了出来,简嘉猛然回神,她晃了晃脑袋。还好,五两银子不算多,马贩子明天才上门,这事还有转圜的余地。
简嘉放下心来,将烧糊的辣椒从灶膛中一一夹出。吹干辣椒外皮的灰烬后,一只只烤成了红黑色的辣椒热气腾腾地挤在了大碗中。
这种烧制辣椒的方法是她之前做美食博主的时候一个粉丝分享的,说是用草木灰烤制的辣椒捣碎之后更香,无论是做蘸水还是辣椒油味道都很不错。刚开始时,她还在纳闷,干净的辣椒直接放灰里烤,那辣椒不就脏了吗?还能吃吗?
后来才得知,草木灰是一种很有用的东西,能入药,也能制作很多美食。而且农村的草木灰很干净,很多人只是被它灰扑扑的外表蒙蔽了。
烤好的辣椒散发着一股惊人的香味,稍稍放凉就会变得酥脆,用刀身轻轻一摁,它们就会四分五裂。稍稍碾压几下后,简嘉得到了一把黑红色的辣椒面。在其中加入花椒粉、五香粉、孜然粉和一小撮细盐,再用酱油将这些粉搅匀,准备工作就算做好了。
这时就见简嘉从一边的架子上拿出了一个比拳头还大的锃亮的铜勺,往里面倒入了大半勺豆油。
大景的百姓日常除了食用荤油之外,吃得最多的便是从大豆中压榨出来的豆油了。原以为古代的压榨技术不如现代,豆油可能会发浑,但是铜勺中的豆油色泽清透香味浓郁,看起来和现代技术压榨出来的豆油并没有两样。
将铜勺伸入灶膛,在炙热的炭火烘烤下,豆油很快冒出了青色的油烟。
简嘉小心地握着铜勺的木柄将它移出了灶膛,只等油温再降低一点就能用来泼辣椒油了。
正当她提着铜勺往灶台前方走时,她的双腿前横出了一条毛茸茸的身体。秦家的大黑狗摇头摆尾地用身体蹭着简嘉,它已经在厨房外面闻了很久的香味,见主人们都放下了筷子,狗子必须出来刷个存在感了。
半人高的狗子身强体壮,若是平时简嘉看到这么一条撒娇的猛狗,必定停下来狠狠摸它的大脑门了。可是这会儿她手里提着的是滚烫的热油,要是手一抖油翻了,不管是泼在人身上还是狗身上,那滋味一定不好受。
简嘉急急地寻求秦易的帮助:“秦易,快把鸡骨头给大黑,我快招架不住了。”情急之下她一时忘记了大狗的名字,只能按照大狗的颜色给它安排了一个憨厚的名字。
大黑?
秦易挑眉,眼中有笑意浮起。他端起简嘉收拢在碗里的鸡骨架,跟着唤道:“大黑。”
将军出乎意料地转过了头,它竟然默认了大黑这个名字。大大的尾巴摇出了残影,大黑扭着屁股屁颠颠跟着秦易走出了厨房。
简嘉哭笑不得:“好聪明。”这么聪明听话,搁现代一定是当军犬的好料子。
这么大的狗光吃鸡骨架显然吃不饱,等秦易回来之后,简嘉问道:“大黑、不对,将军平时吃什么?”
秦易垂下眼帘用筷子轻轻拨着面条:“人吃剩的它就吃什么,它不挑食……更多的时候,它会去山上捉点野物打牙祭。”即便吃的只是主人剩下的食物,将军依然油光水滑膘肥体壮,这与它能自给自足脱不开关系。
简嘉忍不住夸赞道:“真是一条好狗。”能看家护院,还能自给自足的狗子可遇不可求,以后得对它更好一些。
说话间,油温已经下降到可以泼辣椒油的程度了。简嘉一手提着铜勺缓缓将热油浇入放置了糊辣椒的碗中,另一只手握着筷子快速搅动着浸了油的辣椒。
只听细微的“刺啦”声响起,碗中冒出了大朵大朵的油泡。热油和碗中的水份剧烈反映着,辣椒粉脱去了呛辣味,香味变得厚重。简嘉快速搅拌着碗底的辣椒面,让它们和热油更加充分的融合。
黑红色的辣椒面刚开始时浮于热油表面,随着加入的热油越来越多,碗中的油泡越来越小,到最后逐渐平息。惊人的香味霸道地铺开,和辣椒油相比,鸡汤的味道竟然不太浓烈了。
这股香味引得已经吃饱的秦二叔和秦朗忍不住探头观望,明明已经吃得很饱了,他们还想品一品辣椒的滋味。
简嘉搅了搅辣椒面,将沉底的辣椒和红油搅合在一起:“辣椒油好了,秦易,把碗端来。”秦易快步走到简嘉身边,他一伸出碗,简嘉就在面条上舀了一小勺红润的辣椒油。
趁热将面条和辣椒油搅合开,素色的面条沾染了红油,红彤彤热辣辣,看起来热闹极了。秦易夹起一筷子面条往口中塞去,顿时舌尖被麻辣的滋味裹挟。辣椒油不止是辣,里面还有花椒的麻,孜然的香,五香粉恰到好处地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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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第十五章 成人之美
出了秦家的院门,先沿着东南方向的山道走上两里后会出现一个十字路口,再沿着路口向正南方向走上五里,就能到达范家庄。说起范家庄那可不得了,这个庄子出了个大人物,在京中做了朝廷大员。因着这人的关系,庄子里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原本在野猪沟一带出了名的穷村子旧屋换新房,在大人物的帮助下,范家庄的村民日子一日比一日好过。俊俊的买主,便是范家庄大人物家的长工。
辰时初,身穿布衣的长工小哥便如约来到了秦家门口。检查了俊俊的牙口和身体健康状况后,长工牵住了缰绳对着秦易拱拱手:“钱货两清了啊秦猎户,如果没什么事的话,我就回去了。”
看到长工牵着缰绳的那一刻,秦朗红了双眼,他偏过身去,伸出小手揉了揉双眼,努力止住即将掉落的泪珠。兄长说过,人要言而有信,即便再不舍,答应了别人的事情就要办到。
许是见到了陌生人牵住了缰绳,俊俊不安地摇头跺脚,黑亮的眼睛紧紧地看着秦易。秦易应是整晚没睡,他的眼底出现了一片青黑。修长的手在俊俊的鬃毛上抚摸了一遍又一遍,想到今天之后再也不能和俊俊一起奔走,秦易的声音哑得像是被烟熏了许久似的:“请等一下。”
他轻轻拍了拍俊俊的脖颈,转身向着廊檐走去。廊檐下捆着两捆新鲜的茅草,断裂的茅草杆子透着汁液,闻起来有一股甜香。秦易一手提起一捆茅草快步走到俊俊身边,“这是我从边疆带来的牧草种子,俊俊喜欢吃它。先带两捆,免得它到家之后不适应。”
大户人家有专门的马仆照顾马儿,每户人家喂养的草料都不太一样。不知道范家喂养的草料是哪一种,怕俊俊到时候不吃,秦易一大早就割了两大捆茅草。
原以为自己能洒脱到目送俊俊离开,可当秦易亲手将茅草捆在马背上时,他突然有些绷不住了。秦易低下头闭上双眼,努力调整已经乱了的呼吸。检查好捆绑茅草的麻绳后,秦易对着长工挥挥手:“我就不远送了。”
高头大马背上驮着高高的两捆茅草,即便被人牵着,俊俊走上两步就会回头看一眼。大大的马眼中满是不解:为什么主人不在它身前?
看到小伙伴远去,将军急忙追上去,可看到主人还站在屋檐下,将军又硬生生地止住了脚步。它焦躁地站在院门口,仿佛意识到了什么,卷曲上翘的尾巴慢慢垂下。
“哇——我要俊俊,我要俊俊——”当马身上晃动的茅草消失在视线中时,秦朗再也无法催眠自己,他冲下了回廊沿着俊俊走过的路拼命向前跑。他跑得那么快,就连脚上的鞋子跑丢了也顾不得。
秦朗一脸的泪,他扯着嗓子放纵嚎哭着,向来说话都细声细气的孩子爆发出了最强烈的情绪。
“秦朗,秦朗别追了!”突然间,秦朗身体悬空,秦易一把抱住了试图追赶骏马的弟弟。被秦易拦腰抱起的秦朗像是愤怒的小兽,他推搡踢打着秦易,声嘶力竭地质问着秦易:“为什么,为什么要卖了俊俊?你把俊俊还给我,呜呜呜,还给我——”
以秦易的力气想要制住细胳膊细腿的秦朗易如反掌,可他却什么都没做,只是抱紧了秦朗目送着俊俊离开的方向。任凭秦朗踢打,秦易一动不动一言不发。直到秦朗累得挥不动手脚,他才收回了视线,抱着幼弟往家的方向走去。
秦朗双手抱着秦易的脖子,发泄过后,他全身无力,只能睁着无神的大眼睛沉默地流着泪。想到以后再也见不到俊俊,想到俊俊在别人家做着苦力吃不饱挨饿受冻,秦朗的泪流得更快。
*
简嘉站在通向范家村的岔道口向着秦家的方向伸长脖子,范家长工去了那么久,怎么还不出现?难道还有另外的路通向范家村?
想到这种可能,简嘉的面色一下变了。她抿着唇看向了向南的山道,决定再等一会儿。如果范家长工真的骑马走了另一条路,她就沿眼前的山道去一趟范家村。
树影瞳瞳,树下的简嘉焦躁地挪了个位置,她伸手摸向了后腰的小菜刀,目光不由得飘到了停在岔道口的骡车上。骡车同马车的样式差不多,只是驾车的由马匹变成了骡子。
路上遇到骡车不是什么稀奇事,可是没有车夫静悄悄停在路上的骡车,怎么看怎么奇怪。灰黑色的骡车车厢挂着深蓝色的布帘子,帘子后方应当有人。
深山老林,停在岔道口的骡车,落单的女性……简嘉的神经不由得绷紧,手也摁在了刀柄上。
就在此时,哒哒的马蹄声从秦家的方向传来。循声看去,只见范家的长工牵着坨了茅草的俊俊出现在了山道上。简嘉不由得松了一口气,可算让她等到了。
不等长工走到岔道口,简嘉快步迎了上去:“师傅,范师傅,请留步!”
范家长工疑惑地看了简嘉一眼,他停下脚步有礼地问道:“敢问这位姑娘有何贵干。”
简嘉早早就组织好了语言,可是真说出口时还是有些尴尬,“师傅,我是……我是秦猎户的娘子,前几日我家相公将马儿卖给了你家老爷。我想把马儿赎回来,不知道师傅能不能行个方便。”原以为说自己是秦易的娘子会有些不好意思,结果简嘉发现好像她并不像想象中那般羞涩?
为了表明自己的诚意,简嘉双手奉上了钱袋子:“听我相公说,马儿卖了五两银子,这里有五两多的银钱。您看,能不能通融一下?”
范家长工的目光从简嘉脸上挪到了钱袋上,他眉头皱起:“秦家娘子,你这不是让我为难吗?我只是个长工,哪里有能力做这种决定?”
简嘉也明白这个道理,但是还想再努力一下,她打开了钱袋子,露出了内里的铜板和银角:“师傅,我知道我让您难办了。只是马儿对我家相公的意义非凡,若是今日眼睁睁看它被带走,我心中实在有愧。我不会让您白帮忙,这里面的银钱全部给您,您看看……”
长工快速看了一眼骡车的方向,遗憾的眼神从钱袋子上扫过,“秦家娘子,并非我不通人情,只是我真的没办法帮忙。若是今日我带不回马儿,只怕这份差事就保不住了。也请你不要为难我。”
简嘉深吸一口气,下决心道:“既然如此,那我能不能跟着您去一趟范家庄?赎回马儿的事,我亲自同你家老爷商谈?”
长工还没说话,简嘉就听身后传来了一声缓慢温吞的声音:“外头谁在吵闹?”
范家长工扬声道:“老爷,秦家的小媳妇拦住了小人。她想要赎回骏马,小人不同意,她还想跟着小人回庄子,同您面谈。”
简嘉一愣,随后眼中闪过了惊喜的光芒。她运气真好,骡车中坐着的竟然是买了俊俊的范家老爷。听声音,范老爷应当有些年纪了,希望他能给自己赎回俊俊的机会。
“哦?”范老爷气定神闲地掀开了布帘子,露出了白胖的面容。简嘉快速扫了范老爷一眼,范老爷身材圆润两鬓斑白,他手中握着一卷书,神态悠闲又从容,看起来是个通情达理之人。
简嘉快步走到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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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第十六章 契书
秦朗哭狠了,一双眼睛又红又肿,即便此刻他已经冷静下来了,可身体还在不受控制地抽噎着。秦易本想送弟弟去房间,可是他的双脚像是不受控制似的,等他回过神来时,人已经站在了马厩前。
秦家的马厩在屋子的北方,这里曾经是秦家老屋,自从塌了半边墙后,老屋就改成了马厩。两间敞开的马厩面向南,西边的屋子中堆着一捆捆茅草,东侧的马厩空荡荡,已经不见了低头吃草的枣红马。
秦易弯腰将秦朗放下,他伸出手摸着马厩前方的曾经拴着马绳的栏杆。静默许久后,他拿起铁锹走进了马厩,埋头打扫起来。
马厩前方传来了脚步声,面色复杂的秦二叔缓步走到了马厩前,瞅着空荡荡的马厩,二叔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在安慰秦易:“没事没事,范家庄离得近,想俊俊的时候就去看看它。多攒些钱,早些把它赎回来……”
秦易沉默着,素来挺直的脊背微微弯曲,像是背后压上了一座看不见的大山。往常他清理马厩时,俊俊总会用大脑袋来蹭他的身体。那时他总是推开俊俊,若是知道有这一天,即便站在马厩里让俊俊蹭上一整日又能如何?
细细将马厩收拾好后,秦易左右一看,才发现了不同之处。好像从范家长工上门之后,他就没见简嘉了。一开始他以为简嘉是不好意思见生人回房休息去了,可长工已经离开这么久了,怎么没见她出门?
秦易眉头皱起,难道简嘉出去了?如果真是这样……侧目看了看空荡荡的马厩,他眼神黯淡了几分。
“回去吧。”站了一会儿后,秦易轻轻摸了摸秦朗的脑袋,“兄长中午给你煮粥。”
秦朗并没有听出兄长声音中的沉郁,只乖顺地跟着秦易的脚步向回走。
“汪汪——”将军突然竖起了耳朵,冲着南边叫了两声。秦易低头时,就见将军兴奋地化作了残影冲了出去,蓬松的尾巴高高翘起。
这种反应……通常只会在见到熟人的时候才会出现。
“吁——吁——啊,停停停,快停下,快停下!秦易,秦易!我搞不定了!”简嘉的惊呼声从南边的院子里传来,惊呼声中夹杂着将军的叫声和俊俊的响鼻声。
秦易的心猛地跳了起来,在他的意识回归之前,人已经向着院子的方向冲了过去。西侧院墙外铺着一条能跑马的石子路,往常从这里走时,眼睛一眨就能到头。可是今天,时间却变得无比漫长。
踩着细小的石子,跨过青草森森的菜地,秦易的目光穿过高过人头的茅草,只一眼他便看到了坐在俊俊身上手忙脚乱的简嘉。
赎回俊俊之后,简嘉迫不及待地想让秦家两兄弟得知这件喜事。于是她学着秦易教她的法子爬上了马鞍,控制着俊俊向家的方向走去。
御马的时候有多潇洒,到家之后她就有多尴尬。
她本想控制俊俊走到廊檐下,这样她能踩着廊檐下马。结果一到院中,俊俊只管伸长脖子啃着茅草。一勒缰绳,俊俊就猛地摇摇头,坐在马上的她被晃得手软心慌,最后只能祭出大招召唤秦易了。
“啊——啊——俊俊!是俊俊!”秦朗沙哑地尖叫了一声,小小的身影快乐地扑向了枣红色的骏马。面对失而复得的宝贝,别说秦朗沉不住气,就连秦易也无法控制狂乱的心跳。
秦朗的身体再一次被秦易提了起来,这家伙太开心,竟然想抱俊俊的后腿。秦易左臂一把夹住了秦朗,将他拎到了廊檐下:“不能抱后腿。”
确认冒失的弟弟安全之后,秦易快步走到了骏马前,他对着简嘉伸出了双手:“别怕,把手给我。”
简嘉刚刚伸出手,便觉得一股拖拽之力从胳膊上传来。她身躯向着秦易的方向滑去,下一刻她的腰身被秦易托住,随即双脚踩在了坚实的土地上。
这不是简嘉第一次下马,上次秦易也是这样抱她下来的,只是上一次她的双脚落地一沾地,秦易就松开手后退了一步。这一次秦易的手却没有松开,简嘉只要一抬头就能看见秦易深邃的眼眸。
见到主人,俊俊敷衍地拱了一下秦易的胳膊,然后低头继续吃草,完全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卖过一回了。这一拱唤回了秦易的意识,他松开简嘉,熟练地握住了缰绳。
感受到熟悉的拖拽力,秦易握着缰绳深吸几口气,声音颤抖地说道:“你把它赎回来了。”
简嘉笑着点点头:“是呀,惊不惊喜?意不意外?开不开心?”
秦易只闷闷地点了点头,他的唇角扬起,深褐色的瞳孔越发明亮。秦朗毫无形象地抱住了简嘉的大腿,失而复得的喜悦让他控制不住地又哭又笑,口中只会重复念叨着“姐姐”和“俊俊”。
简嘉笑着揉揉秦朗的脑门,打趣道:“让我看看是哪个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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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第十七章 难得的猎物
来到秦家的第十日,天上下起了雨。天光佛晓时,牛毛一般的雨丝纷纷扬扬落下,小半个时辰后,雨势越来越大。白色的雨水连成了线顺着屋檐挂下,落在院子中砸在青石板上发出深深浅浅的滴答声。
淡青色的水汽轻盈地缠绕在山间漂浮于树梢,顺着黑色的屋脊缓慢地延伸开,同烟囱中冒出的炊烟融合后又飘远。
一下雨山中温度骤降,简嘉拢了拢衣衫,给自己倒了一杯热茶。竹制的茶杯做成的时间不长,热水一冲,竹香四溢。端着茶杯迈过高高的门槛,她来到了西厢房外的回廊下,将茶杯放在小方桌上后,她挪开小凳稳稳坐下。
方桌靠墙的那边放着一个青色的瓷瓶,瓷瓶中插着一支盛放的栀子花。浓烈的栀子香混着温热的竹香幽幽入鼻,潮湿的水汽随着温柔的山风侵入廊檐下。简嘉伸开双臂长长地伸了个懒腰,神情满足又舒适。
这时她就无比庆幸前些日子将秦家收拾出来了,如今的院落和回廊恢复了本来样貌,一眼看去清爽通透。隔着雨幕,简嘉看向了东厢房的方向。秦朗正坐在窗前练字,隔着几只开得灿烂的栀子花,能看到近乎垂直于桌面的笔杆轻轻移动着。
简嘉的目光从秦朗严肃又认真的面容上滑过,脑海中有个念头一闪而过:朗儿就算再有天分,长久窝在屋中练字和翻阅那几本都快翻烂的书对他帮助不大,或许应该找个有学问的夫子带朗儿求学了。
等秦易回来之后,她要问问秦易的意思。简嘉收回视线,端起茶盏轻轻抿了一口茶,当再次放下茶盏后,她的目光落在了小方桌上未完成的小装置上。
前几天收拾屋子的时候,她发现了几件老式的木工工具,也不知是秦家哪位前辈留下来的。简嘉上辈子的外公是个木工,从小耳濡目染外公手艺的她对这些工具并不陌生。她细心地擦去了工具上的灰尘,将它们从暗无天日的柜子深处拖了出来。
上辈子她活在一个科技和信息高速发展的时代,人们追求高速高效,制作出了很多能节省时间和精力的电器和机械。穿越来大景的这些时日,简嘉每天怀念得最多的便是那些能充分解放她的双手节省她时间的家用电器。
其中首当其冲的就是洗衣机,因为现在最令她头疼的就是清洗衣物。大景的百姓穿的衣衫多半用棉麻制成,宽大的衣衫吸水之后死沉死沉,每次洗衣服她都觉得没了半条命。
重活一世的简嘉早就想通了,她不会像上辈子那样卷。只要条件允许,她绝不亏待自己。虽然她学识有限,鼓捣不出惊世骇俗之作,可是努力一下,还是能做出一些能为她省力的小发明来的。
就比如眼前的这个小装置,看起来只是两个木质支架上架着两个圆木,可是只要转动圆木一侧的把手,两根木头就能一起转动起来。将湿漉漉的衣衫塞进两根圆木的间隙间,摇起把手时,圆木滚压的同时就能将衣衫里面的水份挤出来。
简嘉管这玩意叫脱水机,她相信再调试几次,以后的她洗完衣服之后再也不用使出吃奶的力气拧干衣物了。
就在简嘉拧开支架调节距离时,门外传来了将军的叫声。秦朗放下了手中的毛笔快步走出了房间:“姐姐,兄长回来了。”
秦易上山已经很久了,看时间应该要回来了。简嘉发现秦易是个很优秀的猎户,只要他上山,就不会空着手回来。只是今天下大雨,不知道他能不能猎到东西。
看到秦朗快步走向南门的方向,简嘉也放下了手里的事情,随手从回廊上捞了两条大毛巾缓步跟了上去。
秦家的大门外也变了个模样,记得简嘉刚来时,院中的茅草高过人头。后来她才知晓,那些茅草是秦易专门种了喂俊俊的。茅草一年可以收两茬,前几天秦易将这一批的茅草收割了,今年一年俊俊都不用担心粮食问题了。
茅草放倒之后,秦家宽大的院子终于露出了真容。院子北宽南窄,北临秦家的房子,东西两侧各有一条沟渠,南边的竹篱笆外便是通向山外的道路。除了北边,其他三面围着竹篱笆,竹篱笆有些年份,已经腐朽不堪。
等天晴之后,简嘉便准备和秦易一起拔去旧篱笆,换上新篱笆。
宽大的院子足有两亩地,先前家里只有秦家两兄弟,秦易来不及打理院子才种上了茅草。如今家中多了一口人,简嘉想将院子打理出来种上花草和蔬菜。
宽敞的院子还没来得及深翻,大雨下浑浊的泥水冲刷出了条条小沟,蜿蜒着向着地势低洼的院门处流淌。
将军全身湿透,它从山道上冲出,踩着泥水摇着尾巴向着简嘉和秦朗奔来。看到大狗冲来,简嘉上前一步,指着回廊的一侧道:“去那里甩水。”
纵然将军非常思念小主人,它依然听话地站到了简嘉指定的地方。大狗站定身体,脖颈和身体发力,一阵“噗噜噜”后,原本贴在狗子身上的的毛竖起,炸成了刺猬状。墙上多了一片水印,幸亏简嘉他们站得远,要不然一定会被狗甩一身的水。
这时简嘉才上前用干毛巾快速擦起将军的身体,粗粗擦拭一番后,她的目光穿过竹篱笆看向了西边的山道。山道上有一道高大的人影正缓缓从雨幕中走来,秦易身披蓑衣脚步稳健,许是因为下雨山道泥泞,又可能他肩头扛着猎物,今日他的脚步声格外沉重。
秦朗的双手搭在眉毛上方,他眯着眼睛想要看清秦易的模样。突然间,秦朗的双眼猛地睁大,满脸震惊:“兄长扛了一头猪!”
“猪?”雨水阻碍了简嘉的视线,她学着秦朗的模样眯起眼细细看去。就见秦易脖子向着左侧倾倒,右边的肩膀上扛着一头黑色的猎物。这头猎物身长足有四尺,四肢向下肚子压在秦易的肩膀上,从轮廓看,确实是一头猪,还是一头不小的野猪。
简嘉又惊讶又佩服:“秦易真厉害啊……”记得以前上大学时,校园中曾经出现过野猪。那段时间学校的保安草木皆兵,学校特意发通知,让同学们下课和放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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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第十八章 熬猪油
杀猪宰羊这种事简嘉不会,但是她很喜欢看别人做。就比如现在她和秦朗正蹲在廊檐下,看秦易和二叔联手杀猪。山里人杀猪比较粗犷,一般情况他们会直接烧去猪毛,烧得猪皮焦黄之后,再刮去黑灰给猪开膛剖肚。但是秦易的手法很细致,他选择用开水烫毛后刮去猪毛。
漆黑的野猪经过烫和刮之后,猪皮竟然变得雪白。一百多斤的猪倒吊在房梁上,二叔举着水瓢用清水冲洗着黏在猪皮上的猪毛和污渍,一连冲洗了几次后,猪身就被洗干净了。
秦易将污水盆拖到一边,他取了个干净的木盆放在了猪头下方。只见他从腰间抽、出了锋利的匕、首,刀锋在猪脖子上快速划拉了一道。厚厚的猪皮出现了一条又长又深的伤口。顺着伤口看去,能看见森白色的猪颈骨。
就在秦易准备继续动手时,他却侧身停下了动作,皱眉看向了木盆边的二人。
“嘶——”这又猎奇又血腥的画面让秦朗忍不住睁大了双眼,他刚想凑近一些看得更清楚。一只温热的手掌从身边伸出,捂住了他的双眼。
秦朗:???
简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少儿不宜,姐姐帮你打个码。”原以为秦朗的胆子小,看到血糊糊的画面会自动回避,没想到这家伙半点不怵。说好的君子远庖厨呢?说好的柔弱胆小的小可爱呢?只能说秦朗不愧是秦易的兄弟,虽然外形秦朗看起来瘦弱,可骨子里面却和他兄长一样有着血性。
胆子大是好事,秦朗体弱也是事实,怕他看多了血受了惊吓,简嘉体贴的捂住了秦朗的双眼。随后她双眼亮晶晶地看着秦易:“我捂好了。”秦易可以继续了。
然后简嘉和秦朗二人就被秦易赶到了屋内,大门砰的一声关上了。简嘉伸手拉了拉门栓,发现门外竟然落了锁。好家伙,秦易不让秦朗看也就算了,凭什么不让自己看?
气呼呼的简嘉低头同秦朗四目相对,想了想后,简嘉控诉道:“你哥真独、裁。”
秦朗沉默了一阵,弱弱问道:“姐姐,方才我就想问了,打个马是什么意思?□□又是什么意思?”
简嘉:……
这让她怎么解释!
等简嘉再见到那头野猪时,它已经被大卸八块了。一百多斤的猪要吃很长一段时间,大景没有冰箱,若是猪肉存放不当变质就浪费了。杀猪时,简嘉他们已经决定了这头猪的做法:四条腿盐腌了做成火腿,身体部分的肉该红烧的红烧,该糖醋的糖醋,剩下的部分做成坛坛肉封装。猪头和猪脚一起用盐腌制了做成咸猪头猪脚,至于内脏部分也不能浪费,等二叔清理出来之后,简嘉会将它们一锅卤了。
一头猪被安排得明明白白,不会有丝毫浪费。
简嘉只知道秋冬季节是腌制腊味咸肉的季节,却不知临近夏季也能腌制火腿。好在秦二叔有经验,腌制火腿和猪头猪脚的事情就交给他了。
一头猪一百多斤,去了毛和内脏,再将需要腌制的部分取走后,剩下的肉只装了浅浅一盆。毕竟这只是一头半大的野猪,膘未足肉不厚,能有这样的出肉率已经不错了。
简嘉留出了两刀最漂亮的五花肉准备用来做红烧肉,剩下的肉则要拜托秦易帮忙改刀。肚腩上的肥膘肉要去皮切成小块,一会儿能混在板油中一起熬煮。肋条上的肉要剔出骨头之后切成巴掌大小的块,再经过简单腌制后油炸做成过油肉。
屋外的雨势依然没小,烟囱中冒出了青白色的炊烟,厨房中秦易站在桌子边分割猪肉。无论剔骨削肉还是剁砍劈刺,他手中只有一把匕首。不足一尺长的匕、首两侧开了刃,锐利的锋芒滑过,紧致的肉就乖顺的变成了简嘉需要的模样。
简嘉原以为自己算是刀工不错的人,可和秦易一比,她甘拜下风。薄薄的匕首在秦易手中犹如神兵利器,没有花哨的招式,没有炫技的动作,可每一刀都让她赏心悦目心悦诚服。
肥膘肉和板油切开之后,体积变大了不少。白花花的肥肉堆了一小盆,简嘉嗅了嗅肥肉的味道,和家猪相比,野猪的味道确实有些大。这也不奇怪,家养的猪仔在幼时都会阉割。阉割后的猪仔长得更大,肉质也更加细嫩,味道也更淡。
秦易猎到的野猪虽然还没长大,可它未经阉割,多少会存有一些味道。看来在熬油之前,她得好好去除一下这股味道。
想要去除味道,方法也简单。先将肥肉用温水淘洗几遍之后,再放入锅中焯一道水。当然,她也没忘记加上两勺酒。焯过水的肥肉变得立体,已经不像方才那般软趴趴的了。
将焯过水的肥肉倒入锅中,再添上一小勺清水,简嘉升起灶膛中的火焰,慢慢开始熬制猪油。
“为什么要加水?”突然间,简嘉听到了秦易的声音。
当简嘉抬头看时,就见秦易在灶台旁边站得笔直,他眼神认真,目光严肃,这神态唬得简嘉一愣,还以为自己做错了什么。
见简嘉不回答,秦易又问了一遍:“我以前也见人熬制过猪油,可他们没有先煮肥肉,也没有先放水。能告诉我,你为什么这么做吗?”
简嘉有些不自在地抿了抿唇,耐心地解释道:“放水是为了让肥肉在熬制过程中升温不太快,不容易熬焦糊。而且加水之后熬制出来的猪油更加清澈,如果不信,一会儿你看了就知道了。”
秦易点了点头,而后转身出了厨房。正当简嘉腹诽之际,他又回来了,这一次他竟然带着一支毛笔和几张黄麻纸走了进来。一进厨房,秦易便将黄麻纸放在了方桌上,然后捏起毛笔快速在纸上写了起来。
简嘉好奇地看去,只见黄麻纸上出现了几行字:熬猪油要点:焯水之后放冷水。
简嘉:……
她抬头看了看窗外的天空,太阳从西边出来了?秦猎户竟然记下了她烹饪的重点。窗外雨声潺潺,简嘉眼神越发担忧,糟了,难道秦猎户有什么精神类疾病,专门在雨天发作?
就在简嘉胡乱猜测之际,她面前出现了墨迹未干的黄麻纸。秦易认真道:“你帮我看看,有没有写错。”
有一说一,秦猎户的字写得很有特色,狂放不羁中透着一股杀气。
见简嘉眼神惊疑,秦易偏过头,声音弱了几分:“我觉得你做的饭菜很好吃,我想同你学做菜。”好记性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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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第十九章 被压制的天性……
熬好猪油之后,终于到了简嘉最期待的红烧肉环节。天知道她馋这一口多久了,穿越之后,她还没能大口吃过猪肉。肥嫩嫩油滋滋香喷喷的红烧肉,吃到嘴里的满足感无法替代。
方才熬了油的锅中还残留着一点油,锅中正热,简嘉往锅中丢了一小把冰糖,准备炒个糖色。
在大景,糖比盐要贵重,因为技术的限制,现在还没有白雪一样的白糖,只有像板砖一样的红糖块和颜色发黄的冰糖。秦易买回来的便是□□糖,若是细细看,能清楚看见其中的杂质。
结实的冰糖入了热油后发出了碎裂声,大块的冰糖崩裂成小块,小块的冰糖则慢慢融化同热油融合在了一处。锅中的油越发浓稠,待到冰糖完全融化之后,简嘉握着锅铲在糖油混合物中缓慢搅拌着,时刻注意着糖稀的颜色变化。
秦易再一次站到了灶台旁,他看看糖稀又瞅了瞅简嘉。这一次简嘉不等秦易发问便主动告知道:“我在炒糖色,糖色就是将糖加入热油中融化升温,等变成棕色时炒肉,肉的颜色会非常好看。”
一边熬着糖色,简嘉一边同秦易说着熬糖色时要注意的点。秦易认真地听着,眉头轻轻扬起。不得不承认,先前他确实小瞧了简嘉,看着柔弱的简嘉其实懂的东西挺多的,就比如炒糖色这事,他之前就没听说过,更不知道炒个糖色竟然还有这么多的注意点。
简嘉很快就适应了秦易这个“学生”的存在,既然秦易有心学习做菜,她就不会藏私。在学习这件事上,她觉得说千遍不如做一遍,因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她会让秦易有动手的机会。
随着温度上升,糖稀的颜色逐渐从淡黄色转成了焦红色,浓稠的糖稀间还出现了细密的气泡。炒到这个程度,糖色就算成了,若是继续熬煮,煮出来的肉就会发苦了。
简嘉指挥道:“把切好的五花肉递给我。”
秦易快步走到了方桌旁端起宽大的砧板,砧板上堆着切得方正的五花肉块。小野猪的五花只有一寸厚,厚厚的猪皮之上瘦肉的比例远高于肥肉,暗红色的瘦肉间夹杂着白色肥肉层,看起来漂亮极了。
“肉可以下锅了。”别说,有个人能搭把手的滋味还真不错,简嘉抬起锅铲对着锅点了两下,“下锅。”
秦易将砧板上的五花肉推入锅,只听“刺啦”声响起,锅中冒出了青色的油烟。受热的肉块四周开始变色,暗红色的瘦肉部分变成了粉白色。这时就能看出糖色的威力了,翻炒几下后,每一块肉都均匀的过上了油亮的糖色。
原以为加了糖色之后,锅中就不用再添加酱油了,可简嘉沿着锅边烹入白酒之后,还往肉中浇了两小勺酱油。这下轮到秦易不解了:“糖色……”
简嘉解释道:“糖色只是让肉的颜色更好看,不能给肉增加味道。这里放酱油,是为了给肉增加咸味和鲜味。”
料酒姜片去腥,八角香叶增香提味……放进去的每一种调料都有它的作用。秦易抬手摸了摸下巴,面色严肃的记下了锅中放着的每一种调味料。简嘉唇角不由得抽了两下,秦易的表情和神色让她感觉自己不是在做红烧肉,而是在实验室里做秘密试验。
充分翻炒均匀后,锅中的肉变成了好看的红棕色,方正的肉块间夹杂着姜片香叶八角。简嘉揭开了灶台上最小的那口锅,这是专门用来烧热水的锅,今日用灶台的时间长,锅中的水早已煮开。她舀出滚水添入大锅,待滚水浅浅淹没肉块后,她盖上大锅盖静等美味在锅中酝酿。
农家土灶用泥土和石头搭建而成,灶台最上方铺着一层黑色的石板。作为家中最有烟火气的地方,灶台也是最容易脏乱的地方。方才熬油和炒肉时,锅沿上不可避免地溅上了一些油渍。
简嘉喜欢一边做菜一边收拾灶台,接管秦家灶台之后,她立刻换了灶台上黑得看不出形状的抹布。现在用的两块抹布是用白色的棉布做成的,白色最不耐脏,也是最能检验清洁度的颜色。
肉香混着油烟从锅盖的缝隙中冒出,白色的水蒸气慢悠悠地在灶台上转上两圈,又顺着大窗口飘出了厨房。简嘉手握抹布,不紧不慢地擦拭着灶台一圈。收拾干净的石板泛着油光,看起来像墨玉一般温润。
秦易本想帮忙,可是一时之间却不知道能帮忙做些什么,只能后退几步看简嘉收拾灶台。简嘉身穿藏蓝色的裙子,明明是当地最常见的布料,穿在她身上却格外好看。秦易的目光从灶台挪到了简嘉的双手上,又从她的胳膊转到了她的鬓发上。
白色的栀子花随着简嘉的动作微微摇晃,秦易不由得多看了两眼。
简嘉一边收拾着灶台,一边和秦易打着商量:“一会儿你能帮忙把猪肝切成薄片吗?中午咱吃个爆炒猪肝?”这么棒的刀工,不用来切猪肝可惜了。
秦易收回视线,声音有些低沉:“好。”
*
从小到大因为体弱,秦朗有很多东西不能吃,稍不注意轻则上吐下泻,重则卧床不起。酥香的油渣嚼起来又脆又香,不用沾任何调料滋味已经非常鲜美,这是他从没品尝过的滋味。他郑重从油渣中挑选了三块看起来最顺眼的放在了小碗中,然后端着小碗坐在了小板凳上。
小心捏起一块金黄的油渣,秦朗侧过头呲着两个细细的门牙一点一点啃着香喷喷的美味。这是他自己研究出来的小妙招,慢慢啃着吃,一块油渣能吃很久。
眼看秦朗投入地眯着眼吃油渣,将军不乐意了。刚开始时,将军还端庄地坐着,一双狗眼认真地看着小主人,指望着小主人能赏它一个油渣。可等啊等啊,口水都流了一地了,小主人却连一个眼神都没给它。
“嘤嘤嘤……”将军哼哼了几声,试图引起秦朗的注意。
秦朗侧目看了将军一眼,就是这一眼,给了将军一个信号。狗子突然咧开嘴吐着舌头“哈赤哈赤”笑了,大大的尾巴有节奏的摇晃着。四目相对间,秦朗察觉到了一丝奇怪的不妙。
就在秦朗思索着这股不妙代表着什么时,将军突然动了。
黑色大狗站起身,机灵地闪身凑到秦朗身边,在秦朗没有反应过来之前,飞快探头拿舌头一卷,吧唧一口把碗里剩余的两个油渣给吃了。
边吃边快乐得发出了呜呜的声音,尾巴飞速晃出了残影。
呜呜呜好好吃。
大黑凭本事抢来的肉肉,大黑好喜欢!
秦朗面对空碗直接傻了眼:“……”
没、没了?!
狗子吃完后还觉得不够,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巴,随后鸡贼地盯上了小主人手里那块还没吃完的油渣。它眼睛转了转,狗狗祟祟地抬头拱向了小主人的手,先安慰似地舔了舔秦朗的手指,秦朗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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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第二十章 红烧肉和爆炒猪……
简嘉捡了几块油渣装在小碗中,待秦朗不再嚎啕大哭只是靠在秦易怀里抽噎后,她将小碗放在了秦朗手边:“大黑坏,我们今天不理它了,一会儿做了好吃的红烧肉也不给它吃。”
秦朗扁着嘴巴,眼泪汪汪地看了看大黑的方向,看到狗子委屈成了球,他又开始心软了:“还是给它吃吧,我不生气了。”说来也怪他自己,兄长明明提醒过他,让他吃东西的时候把碗放在桌上,不要随手放在低矮之处,将军从不觊觎饭桌上的饭菜,但是饭桌下的食物它都会默认成自己的。
明明是自己忘记了这事,还好意思嚎啕大哭……秦朗抬起眼睛瞅了瞅秦易的脸,又看了看秦易胸口的一滩水迹,然后低着头坐直了身体,不好意思地从兄长怀里退了出来。如果地上有一条缝,他一定毫不犹豫钻进去。
这时二叔从门外走了进来,他身穿蓑衣,一手提着存放着内脏的竹篮。秦朗连忙揉了揉眼睛,起身快步向着二叔跑去:“二叔,我来帮你。”二叔来得太及时了,要不然他都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兄长。
看着秦朗瘦弱的背影,秦易眼神愧疚,作为兄长,他确实不够观察入微,竟然没能发觉弟弟的异常。不过没关系,将来的日子还很长,他们兄弟还有很长的时间能互相了解彼此。
“秦易,有个事想和你商量一下,你看我们要不要给朗儿找个夫子?”正好秦易的目光落在秦朗身上,简嘉觉得自己可以提一提关于朗儿的事,“朗儿已经七岁了,正是应该启蒙读书的年纪。他性格文静,又喜欢练字看书。回头我们看看哪家学堂或者私塾的夫子脾气好学问高,把朗儿送去吧?”
第一次见秦朗时,简嘉还以为他是个四五岁大的孩童。后来才得知,他已经七岁了。大景的孩童五岁就能启蒙,秦朗虽然晚了两年,可现在启蒙也还来得及。
秦易惊讶地看了简嘉一眼,而后转过头,沉默地凝视着秦朗的背影。简嘉说的事情他去年就考虑过了,他自己能识文断字,当然不希望弟弟目不识丁。
可是找人启蒙这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太难了。
如果秦家位于村镇倒也罢了,可是秦家远在山中,方圆五里内连人家都没几户,更别说私塾了。朗儿五岁时,爹娘就曾经送他去过村外的私塾。那私塾离家有八里路,每天天不亮爹或者娘就要翻山越岭送朗儿去读书,吃过午饭没多久,又要翻山越岭去接他回来。
一来一回,每天的时间都花在路上了。后来娘出了意外,爹一人无法接送朗儿,读书的事就这么耽搁下来了。
去年的时候,秦易想着家中有俊俊,接送朗儿应该不是难事,于是动过继续送朗儿去读书的心。可是他很快就发现自己太天真了,每天光是往返于山林和镇子已经耗费了他太多的精力,若是再多个接送朗儿的事,他实在分身乏术。
而且山外的那家私塾他去看过,夫子是个只会死记硬背的老顽固,入学的孩童顽劣不堪,秦易并不觉得朗儿能在那里学到知识。
想找个离家不太远,夫子又有学识的学堂太难了。秦易回过神,轻叹一声后,将自己考虑的难点告诉了她。
经过炖煮,锅中的红烧肉散发出了独有的香味,那香味像是长了眼睛似的,专门往人的鼻腔中钻,惹得五脏庙都闹腾起来了。嗅着熟悉的肉香,简嘉的心情格外放松,她看着沉默思索的秦易,就知道他在为难什么。简嘉目光悠远地看着院外烟雨朦胧的天空:“事在人为,要是中途遇到什么困难,我们可以再想办法解决,你觉得怎么样?”
简嘉虽然没有当过父母,却也知道无论在哪个时代,孩子都是家中的希望。秦易担忧的事她也考虑过了,既然说了这个话题,她就没想过要把所有的责任都推给秦易。朗儿唤她一声“姐姐”,她便会成为一个负责的长姐,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照拂他。
顿了顿后简嘉笑着看向了秦易:“回头你教我怎么骑马吧?”
秦易愣了一下,简嘉的话题太跳跃了,上一刻还在讨论朗儿入学的问题,下一刻就跳到了骑马的事上。这时他就听简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等我学会了骑马,不太远的地方我就能骑马过去了,以后朗儿到了私塾里,我和你谁有空谁去接送他。”
秦易瞳孔猛地张大,看着简嘉的笑颜,他的心像是被什么狠狠撞了一下,沉甸甸的又暖又疼。片刻后他郑重点头:“好。”
等雨过天晴后,他会好好教导简嘉骑马。
雨势一直没减小,秦二叔只能在水渠中粗粗清洗了一番内脏,竹篮中的肠子和肚肺散发出不太美妙的味道,熏得帮忙提竹篮的秦朗五官扭曲。秦易快步上前提走竹篮,他将竹篮挂在了廊檐下,一会儿慢慢清洗。
秦二叔一边解下蓑衣一边吸着漂浮在院中的香味:“太香了,嘉儿又在做什么好吃的?”
简嘉笑道:“做红烧肉呢,现在应该已经熟了,二叔你帮我试试味道?”柴火灶火力旺,炖煮到现在红烧肉已经熟了,红棕色的红烧肉浸没在浓郁的汤汁中,随着汤中不时鼓起的气泡颤巍巍地抖动着。
夹起几块红烧肉放在碗中,简嘉招呼秦易:“你和二叔一起试试味道?”如果味道好的话,再收个汁她就准备盛出红烧肉了。
看清碗里的肉块后,秦易才明白红烧肉三个字的真正意思。平日里为了省事,即便买了肉,他也只会用白水煮了后蘸酱油吃,哪里会花时间炖煮。
碗中的肉棕红透亮,厚厚的猪皮已经煮出了胶质,用筷子一扎就能轻松扎透。猪皮之上肥肉和瘦肉交织,肥肉颜色通透,瘦肉的颜色则厚重许多。肉块上裹着油亮的汤汁,扑鼻的肉香像是一只小手在不断招摇。
因为烧制的时间不算太长,肉还没有到达软烂的地步,筷子夹起时能明显感觉到尖头传来弹性。轻轻吹了吹肉,确保筷子上的肉块温度下降到能入口的程度后,秦易将这口肉送到了秦朗口中。
秦朗嘴巴小,一口只能咬下一半的肉。紧致的肉块在秦朗的牙齿间一分为二,牙印下方的肥肉被撕扯分离,溢出了亮晶晶的油脂。嘴巴开合间,浓郁的肉香席卷了整个口腔。
简嘉做的红烧肉是偏甜口的,咸甜适中的红烧肉不干不柴肥而不腻,各种香料完美地盖住了野猪肉的腥味,细细品尝时不但能感受到劲道饱满的肉质,更能感受到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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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第二十一章 农家坛坛肉(……
炒猪肝不能吝啬,要舍得放油。将锅烧得滚烫,浇下豆油,炙热的铁锅会快速将冷油烧至冒烟。这时候再将腌制好的猪肝倒入锅中滑炒至变色,猪肝片片分明,一点都不会粘在锅上。
简嘉快速将变色的猪肝盛在盘中,感慨道:“还是得大铁锅炒才有感觉。”前些年租房子做饭时,她总觉得炒锅不得劲,铸铁锅保养不好时煎蛋都会黏过,不粘锅虽然不会粘食材,但是总觉得温度升不上去,与其说食物是被炒出来的,倒不如说是炖煮出来的,需要爆炒时总是少点锅气。
农家大铁锅就不一样了,灶膛中柴火一燃起,锅体一周都能受热。铁锅足够大,无论放入什么食材都能快速翻炒均匀,不用担心食材蹿出锅外。
一片片灰白色的猪肝表面裹着稍稍有些浓稠的酱汁,微微卷曲的猪肝片片完整地堆叠在一起。这可将秦易看傻了,秦猎户捏着图毛笔,深邃的眼眸难以置信:“这就熟了??”
他也不是没吃过动物肝脏,可从没吃过在油锅里面划拉两下就出来的。这能吃吗?
简嘉眉眼含笑,轻轻瞟了秦易一眼:“还差一点工序。”没有洋葱蒜苗,她就拍了几粒大蒜籽代替,没有新鲜的青红椒,她就剪了几根红辣椒丝点缀。
在锅里留了一些底油后,简嘉将蒜末推入了油锅中。这是从秦家蔬菜地中收上来的新蒜,不知是因为秦易不会管理还是因为品种问题,新蒜结得很小,最大的蒜籽剥出来都不到简嘉的小拇指盖大。可是这种蒜的蒜味却特别充足,蒜末一遇到热油,一股蒜香就飘出来了。
蒜末的边缘起了一层浅浅的金色后,简嘉将猪肝和辣椒丝一起倒入锅中。加入了蒜末和辣椒丝的爆炒猪肝中多了配菜的点缀,多了两种香味的同时也多了醒目的色彩。
在锅中又滚了两圈后,爆炒猪肝就正式出锅了。一整副猪肝被简嘉一次炒了,原以为一只粗瓷大碗就能装下,结果简嘉不得不启用了第二只小碗才将所有的猪肝都盛出锅。
炒制完的猪肝完全没了先前的血腥味,只有酱汁和配菜交融的味道传出。翻炒两次的猪肝口感脆嫩,一口下去满口细腻的猪肝香。沾了蒜香的酱汁咸甜适中,红辣椒丝带来的微辣在唇舌间不轻不重地刺激着味蕾。
简嘉品尝了一片猪肝后满意地将筷子递给了秦易:“尝尝?”火爆猪肝可是她的拿手好菜,有了秦易的刀工,这道菜一定能拿下秦家人。
秦易看来简嘉一眼,又看向了简嘉手里的筷子。他眼神幽暗了几分,却迟疑着没有接过筷子。这可将简嘉看乐了:“放心吧,我都尝过了,已经炒熟了没有毒。”
不怪秦猎户会这幅样子,当地人觉得肝脏不干净,丢弃又舍不得,因而会将猪肝和其他内脏放在一起卤制。用各种香料炖煮大半个时辰后,人们会觉得肝脏中的脏东西已经消失,可以放心食用了。简嘉吃过卤制的猪肝,经过卤制后,猪肝变得很有嚼劲,配上调料的味道,当凉菜下酒堪称一绝。只是比起卤制的,她更喜欢脆嫩口的猪肝。
秦易眼神古怪地看了简嘉一眼,然后拿起筷子夹起两片猪肝送入口中,香脆嫩滑的猪肝瞬间征服了他的味蕾。在秦易回过神来时,他的筷子已经雨点一般又夹了两三片送入口中了。
简嘉双眼一亮,搓搓修长的手指期待地看向秦易:“怎么样?好吃吗?”肯定是好吃的,要不然秦易怎么会一连吃这么多片?只可惜没有合适的配菜,不然这道菜的口感和风味会更佳。
秦易放下筷子舒坦地松了一口气:“好吃。”回头他要将这道菜记下来,如此方便快手,看着也不复杂,说不定他也能复刻。
简嘉眯起眼睛美滋滋地晃了晃脑袋,以后就有人同她一起享用美味的肝脏了。要知道在口味上能找到志同道合的人并不容易,众口难调,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口味。比如简嘉自己,她不吃苦瓜,她觉得只要和苦瓜同盘的东西都会沾上苦味,直到现在她都觉得苦瓜就不该存在。
后来她发现,有的人不吃香菜,有的不吃芹菜,有的不吃内脏,有的没办法碰姜……想在吃饭这件事上找到一个口味一致的饭搭子太难了,身在同一个屋檐下,简嘉其实有私心,她希望秦家人和她能吃到一起去。
现在看来,一家人口味一致这事并非不能达成!简嘉扬声召唤秦朗:“朗儿来,尝尝猪肝的味道。”
事实证明秦家兄弟特别好养活,尤其是朗儿,可能受他兄长荼毒的时间太长了,这段时间无论简嘉做什么他都非常捧场。秦朗叼着肝脏嚼得喷香,一边吃还一边夸简嘉:“姐姐,这是什么肉呀?这么好吃!”
得知嘴里的是肝脏后,秦朗整个人都呆住了。他第一次知道原来肝脏的口感能这么脆嫩,滋味能这么好。而他之前是不吃肝脏的,他无法接受肝脏腥膻的味道,也无法接受那硬邦邦的口感。可是嘉嘉姐姐做的猪肝,他能吃一大碗!
今天的这顿饭很富足,荤菜有红烧肉和爆炒猪肝,素菜有酸菜炒油渣。虽然只是简简单单三道菜,可是每道菜的分量却很大,味道也非常鲜美。
红烧肉和爆炒猪肝不必多说,这是秦家人都点头称赞的味道。让人意外的是酸菜油渣的滋味,清清爽爽的一道酸青菜,让餐桌上的每个人都多扒了一碗饭。
前几天简嘉将秦家的蔬菜地整理了,除去实在老得无法吞咽或者她想不到烹饪方式的菜被她丢弃了之外,其他的菜都得到了妥善的安排。为了省事,秦易种了很多长杆子宽叶子的大青菜,这种青菜其实是芥菜的一个变种,清炒起来会有些苦涩,不过它产量很高,在当地得到了广泛种植。
简嘉收拾菜地时,菜地中的青菜已经抽出了花梗开出了金灿灿的小黄花。简嘉去了老叶和花杆,大部分青菜直接晒了做成梅干菜,还有一部分相对鲜嫩的被她做成了酸菜。
酸菜的制作方法当然也上辈子她的粉丝贡献出来的,方法简单又快捷:取鲜嫩的青菜在开水中稍微汆烫后过凉水,再摁到无油的坛子里,再取一勺面粉煮成面糊,面糊放凉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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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第二十二章 农家坛坛肉(……
无论在什么季节,简嘉清洗肉类时都会用使用温水。微凉的腌肉浸在温水中用不了多久就带上了温度,清洗得更加彻底的同时,也能缓解油渍带来的黏腻感。
洗好锅碗走出厨房大门的秦易听见了水波摇曳的声音,侧头看去时,就见简嘉正在清洗五花肉。她面向院子,身前放着盛了热水的木盆,木盆浸泡着大块的五花肉,她的双手正浸在温水中揉搓着五花肉。
简嘉的手指很好看,十指纤细修长,指腹饱满,就连指甲弯曲的弧度都是那么恰到好处。这是一双精贵的手,一眼看去就能知道手的主人何等娇贵。可现在,这双精贵的手却在熟练地清洗五花肉。
每当洗好一块肉,简嘉就会将它放到一边的竹篓中滤水。比巴掌还大的五花肉颤巍巍地托在她的掌心中,她微微转身伸长胳膊,掌心向着竹篓倾斜,五花肉就会顺势脱出,稳稳落到竹篓里。
秦易自己也是做惯了家务的人,可如果换做他来洗肉,他的袖口难免会沾上水渍,木盆周围的地上也会溅满水渍。然而简嘉的袖口却干爽又整洁,木盆周围也只有星星点点的水痕,她的动作行云流水,像是经常做这样的事。
同样是做事,有些人做事让人着急,有些人做事却让人赏心悦目。简嘉显然是后者,看她做事是一种享受,她的动作明明不是很快,却有条有理非常细致。秦易越是观察,越发觉得简嘉厉害。
秦易的眼神暗淡了几分,心中涌出了淡淡的愧疚。他原本想的是带简嘉回家,好好照顾恩人之女,却不曾想他和他的家人反而受到了她的照顾。原以为她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娇小姐,没想到她除了会做很多好吃的之外,还是个很会生活的姑娘。接她回来的这段日子里,每一天家中都会发生一些令人欣喜的变化。
看盆地还堆积着厚厚的一层五花肉,秦易快步上前:“我来洗肉吧。”
简嘉抬眼看了秦易一眼,笑道:“很快就洗完了,你别脏了自己的手。如果实在想帮忙的话,一会儿帮忙把污水倒了?”
秦易什么都没说,只是沉默地蹲下身,捞起水中的肉开始清洗。简嘉一怔,忍不住抿嘴一笑,也不再多说什么了,当她的手伸向下一块肉时,就听秦易低沉地说道:“你的嘴巴有点干,我给你倒了一杯茶,你先去喝了吧。”
简嘉眨了眨眼,不得不说秦易观察入微,她确实渴了。舔了舔有些干的嘴唇,简嘉起身甩了甩手:“行,我先喝杯茶。”
等她喝完水回来时,却发现秦易占了自己的位置在洗肉,她愣了愣,便走到了秦易方才的位置,刚准备蹲下碰肉,秦易却忽地端起水盆避开了她探过来的手,淡淡道:“快洗完了,你别脏了自己的手。”
简嘉眉毛微微上挑,秦猎户这是将自己方才说过的话原封不动还给了自己吗?简嘉摸了摸鼻子,心情莫名有些不好意思。她抿了抿唇,又有些愉快,谁不喜欢有人帮忙做事呢?正好她能偷个懒,再去喝点水。
秦易清洗着猪肉,声音和缓和简嘉闲聊道:“你的厨艺很好,是伯母传授的吗?”
简嘉微微一笑,怎么可能是原主的娘亲传授的呢?原主的爹娘宠爱她,从不让她做粗活和家务,就是因为她满脑子风花雪月连生活都无法自理,原主她爹才会给她过继了一个继兄。如果原主能像她娘一样打理好家务,也就不会有后来这么多糟心事了。
而她也没有原主那么好的运气,能遇到疼爱她的父母。她的亲生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而后快速组建了新的家庭。这两人谁都不想要她,她像皮球一样被二人来回横踢。最后还是年迈的外公外婆看不过去收留了她。
她的厨艺一部分来自外公外婆,更多的则是出了学校之后自己按照菜谱摸索着学出来的。尤其是为了生活做了美食博主之后,为了做出卖相佳胃口好的的东西,她着实研究了好些东西。
她并不是天赋流,刚开始经营账号的时候经常被人挑刺。不过她心态好,从来不会因为别人的挑剔就乱了自己的阵脚。刀工不好,她关了视频之后就去练习切菜;炒菜的手法笨拙,她就下载了其他大厨的做菜视频反复研究……她原本的双手并不像原主的手一样柔美,那双手上有很多疤痕,每一道疤痕都见证了她的进步。
可是这种事又能怎么对秦易说?
不过她早已想好了说辞,简嘉捧着茶杯慢悠悠道:“是啊,我娘很喜欢做吃的。只是娘亲在世时,我只顾着品尝她做的美味,并不曾认真向她学习。现在才发现,原来制作美食的过程能让人心静。”
秦易侧头看了简嘉一样,微微颔首:“原来如此……”曾经的简嘉肆意张扬,不过在双亲离世又被继兄嫂发卖之后,她难免也会变了性子。就像朗儿会故作坚强一样,简嘉在遭遇巨变之后也被迫成长了,她喜欢捣鼓吃的,何尝不是想借着食物思念自己的亲人?
秦易看向手中的肉,继续揉捏清洗着,漆黑眸色若有所思,看来以后打猎之后,他要多留一些猎物在家中了。
*
五花肉滤干水份之后就能下油锅炸了,炸五花肉虽然不困难,可是非常耗时,油炸时灶台旁边不能离人。这个艰巨的任务自然落在了简嘉身上,今天下午,她别想从厨房出来了。
灶台上的两口锅被充分地利用了起来,大锅用来油炸五花肉,小锅用来卤制猪肠,就连灶膛中都煨上了排骨汤。
厨房中烟熏雾燎,炸物和卤味的香味混杂,这可馋坏了大黑。为了能第一时间得到主人的赏赐,大黑直接躺在了灶膛口,只要简嘉一动就能感觉到一双亮晶晶的眼睛正盯着自己。
这让捏着长筷站在灶台旁的简嘉哭笑不得:“大黑,你变了。”犹记得第一次见到大黑时,面对油饼的诱惑,它都能端坐着等候着秦易的指令。如今为了一口吃的,竟然连主人都不要了。
大黑连忙起身,一边嘤嘤着,一边用壮硕的身体去蹭简嘉的腿。
来嘛,给大黑一口油渣渣嘛,以后大黑和你天下第一好!
简嘉被大黑馋得没办法,只能打开柜子捏了一块油渣,油渣还没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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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第二十三章 反常的将军……
将锅中的五花肉全部捞出塞入坛子中,再舀起炸过肉的热油从坛口淋下,流淌的热油慢慢填充了肉之间的缝隙。简嘉的眼光很好,她找的坛子大小合适,五花肉正好怼到了坛口下方,确认所有的五花肉都被热油浸没之后,她小心盖上了坛子盖,并往坛口处添了小半勺清水。
封装好的坛坛肉随时都能吃,但是听说密封一个月之后食用味道才能到达最佳。这一个月中,荤油会满满浸透猪肉内部,让肉达到酥而不烂的口感。
满满一坛子肉被秦易放在了灶台旁边的木架子下,放眼看去,坛子旁边还有三个同款罐子。黑色的陶罐大小相仿外形一致,就是内里存放的东西不一样。为了区分每个坛子,每当封好一个坛子,简嘉都会及时做好标签。
“朗儿,字写好了吗?”简嘉跨出厨房门对着东厢房的方向唤了一声。
秦朗的声音很快传来:“写好了!”说着秦朗手握一块巴掌大的黄麻纸跑了过来,黄麻纸对角线上端正地写着三个字:坛坛肉。下方还有一行稍小的字,写着今天的日期。
在黄麻纸后方涂了一层浆糊后,简嘉细细将纸贴在了装了坛坛肉的坛子上。黄色的纸黑色的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标识了坛子内装着的食物和制作日期。坛坛肉旁边的四个坛子上也贴着同款标签,分别写着“酸菜”、“苋菜杆”和“梅干菜”。每一张标签张贴的高度一致,上面的字体端正清秀,看上一眼让人身心舒畅。
秦朗蹲在坛子旁边,伸手摸了摸温热的坛沿:“要一个月之后才能吃吗?”需要等好久哦,他现在就想试试坛坛肉的味道,今天下午姐姐炸肉时,光是闻到那股香味,他就开始馋了。
简嘉笑着摸了摸秦朗的软发:“也不需要这么死板,过两天等地里的蔬菜长出来,姐姐就蒸肉给你吃。”
秦朗咧嘴嘴笑了,大大的眼睛亮晶晶,“谢谢姐姐。”
天色向晚,秦易却不在院中,简嘉环视一圈后想起了先前他说的话。思考一阵后,她低头问秦朗:“你知道你家的老果园在哪里吗?”
秦朗抬手指向了厨房西面:“在那边,那边就是老果园。”
秦家两兄弟的双亲很勤劳,为了让生活过得好一些,老两口还在世时除了进山打猎,还开辟了一块地种上了果树。果林就在秦家西边,过了院子西边的水渠就是。
当地的气候适合桃子和梨子树生长,因而果林最多的就是桃树和梨树,期间还夹杂着几颗柿子树和枣子树。只可惜双亲故去后,无人照料果树,果园已经荒废,只有生命力极强的果树才在野草的肆虐下活了下来。
秦易已经好多年没踏入果园了,面对半人高的荒草,他循着记忆找到了荒废了好几年的石屋。这里曾经是爹娘用来豢养家畜家禽的地方,如今已经不见鸡鸭的影子,只能看到层层叠叠的葎草在石屋周围招摇。
简嘉找来时,就见秦易正将层层叠叠的葎草堆叠起来,葎草中出现了三间一人多高的石屋。石屋中有石槽和栏杆,只是石槽破碎栏杆腐朽,看起来得好好修缮一番才能继续使用。
简嘉环视着四周:“好大的地方,竟不知其中别有洞天。”之前在院中看向果林时,简嘉还以为那是一片荒地,没想到荒草覆盖的地方竟然是一片宝地。方才过来时,她发现了好几株挂了果的桃树和梨树,只可惜杂草太多,她没办法再向深处前行了。
秦易眉头皱起:“你怎过来了?这里脏乱,还有蛇虫出没,你先回去,等我收拾好了再过来。”
简嘉向小石屋中看了看:“你准备在这里养小香猪?”也挺好的,宠物猪长不大,三间石屋能养上好几只了。就是大猪生了小猪之后会有人买吗?这年头就已经有人用猪当宠物了吗?
秦易缓步走到简嘉身边,他指了指左侧的石屋:“养上两只,到年底的时候它们就能长大了。小香猪口感好,骟过的香猪比普通家猪味道更好。”
简嘉:???
等等,他们说的小香猪,是同一个小香猪吗?
经过秦易的解释,简嘉才明白她闹了个笑话。原来当地有一种小型猪名叫香猪,小香猪体型圆润可爱,长大之后圆到没有脖子,这种猪最大只能长到一百出头,秦易准备养上两头,等到了年底宰杀了做年猪。
简嘉倒是不反对养猪,她就是有些不解:“你怎么突然想养猪了?”她还以为秦易想从猎户转行成养殖户了,原来他只是想养两头自己吃。
秦易沉沉地看了简嘉一眼,一言未发。
对于秦易偶尔不回答的做法,简嘉已经习惯了。这会儿她的注意力落在了身边的这两棵树上,原以为它们也是桃树的一员,结果抬头一看,枝丫上结着的稀疏的黄色果子,怎么看都不像是桃子。
简嘉眯着眼细细辨认着,不确定地问道:“秦易,你看这树上结的是梅子吗?”
秦易瞟了一眼,给出了肯定的回答:“是梅子,非常酸涩,不太好吃。不过花很好看,因此娘才留下了它。”正是因为梅子酸涩,没有动物食用,娘亲才将梅树栽在了石屋附近给鸡鸭遮风挡雨。
见简嘉对梅子感兴趣,秦易跃起从头顶的树枝上摘下了一只黄梅递给了她:“可以放在枕边闻香。”梅子又酸又涩,秦易从来不吃这玩意,不过梅子的香味独特,每当梅子成熟时他会摘下一些放在枕边闻味道。
“咔嚓”。
清脆的声音传来,秦易震惊地看去,就见简嘉的五官皱成一团:“唔,好酸。”
秦易:……
看着简嘉手中印着牙印的黄梅,秦易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不是告诉你梅子又酸又涩了吗?你为何不信我?”
简嘉口中疯狂地分泌唾液,好一会儿才压下了酸涩的感觉。她呲着牙吸着冷气:“不是不信你,而是想尝尝梅子的味道。这梅子熟了呢,可以用来泡酒或者做成果干了。”
秦易一愣:“梅子泡酒我是知道的,做果干?”他倒是不清楚了。
简嘉握着黄梅抬头看着树干:“这么好的梅子,不能浪费了……”今天天色已经晚了,等明天天亮之后,她要摘下梅子做梅子酒梅子露和话梅。
简嘉兜了一小捧梅子离开了果园,洗净的黄梅圆溜溜地散落在她的枕边,梅香浸染了她的床单枕头,也进入了她的梦中。说不清梦里到底梦到了什么,她只知道第二天醒过来时精神特别好。
吃过早饭后,简嘉便背着背篓来到了果园中。秦朗听说她要用梅子做零食,就像是一条小尾巴紧紧跟在她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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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第二十四章 电视里都是骗……
从小到大的经历告诉简嘉,越是紧急时刻越是要冷静。只有冷静下来,才能做好准备应对接下来有可能发生的事情。哪怕将军焦急得团团转,简嘉也没有因为它带来的消息慌了阵脚。
安顿好秦朗后,简嘉快速收拾好了物件。她从没进过山,不知山中情况更不知秦易遭遇了什么,想到秦易有可能受了重伤,她收了一件干净的衣服装在了包裹中,同衣服放在一起的还有二叔提供的止血药,一把锋利的剪刀,和一小筒用来消毒的白酒。
她换了长裙,挽起头发,换上了更容易在山间行走的装扮。收拾妥当之后,她往腰间别了一把菜刀,提起三尺长的木棍快步跟上了大黑狗。
秦二叔拉着秦朗的手站在院门外,眼看看着简嘉的背影消失在山道上,秦朗的眼眶一点点红了。二叔伸手摸了摸秦朗的脑袋:“你兄长和嘉儿都是有福之人,不会出事。朗儿要是心里难过,哭一场也无妨。”
秦朗抽了抽鼻子,坚强地挺直了后背:“我不哭。兄长和姐姐不在家,我就是家主。”说罢他揉了揉眼睛,大步向着家的方向走去:“我要收拾家里,等兄长和姐姐回家。”
二叔叹了一声,懊恼地锤了锤自己的大腿。都怪自己太心急,得知秦易可能出事乱了阵脚,没帮上忙也就算了,自己还摔了个七荤八素。
“哎,老了老了……”
*
简嘉上辈子生活在平原上,整个城市唯一一座山在郊外,海拔只有八十多米。那时她一直想着有空去爬个山,站在山头俯瞰城市风景。可是直到猝死,她都没能寻到上山的机会。
重活一世,她终于进了山。沿着蜿蜒的山道向西翻过两座山头之后,前方的山峦突然变得陡峭,曲折的山道也到了尽头。从现在开始她要靠着自己的双手双脚翻山越岭。
将军不远不近地跑在简嘉前方,每当跑出一段距离,它就会停下脚步转过头看着简嘉,生怕自己跑得太快将主人远远甩到身后。
一开始时,简嘉还能辨得出方向,可跟着将军绕了几圈后,她已经迷失再山中。茂密的林子遮挡了她的视线,也遮挡了头顶炙热的阳光,林下世界潮湿阴暗,山林中不时传来奇怪的叫声,让人的后背发凉。
厚厚的落叶盖住了地面,每走一步,简嘉都要用木棍探一探。她是去救人的,若是因为自己的不谨慎导致自己受伤,别说救人了,不给人添麻烦就已经不错了。
越是在山中行走,简嘉越是觉得秦易不容易。她只是跟着将军走了一小段路就已经气喘吁吁。秦易每天都要上山,他还要设下陷阱,捕捉猎物……
就在简嘉踩着湿漉漉的石头向上走时,前方传来了将军的叫声。将军是一条训练有素的狗,能让它发出叫声,应当是找到秦易了。简嘉精神一震,向着狗叫传来的方向加快了脚步。
翻过山梁之后,前方出现了一处山坳,山坳中长满了高大的水杉树,水杉虬髯的根系破土而出,一条浅浅的小溪从水杉根系中穿出,潺潺流向了地势低洼之处。
将军踏着水杉间的石头快步向着小溪上方跑去,没多久它在一株大树旁停下了脚步。简嘉伸长脖子看了看,从她这个角度只能看见树根处出现了一团灰色的布料。那是秦易今天穿的衣袍的颜色!
简嘉加快脚步,就在她快要奔到秦易面前时,脚下一滑,身形一晃险些摔倒在地。她幸亏及时撑住了手边的石头,才勉强稳住了身形。
简嘉皱眉看向方才让自己脚滑的地方,她挺谨慎的,怎么会无端滑到?不看还好,一看之下,她面色一白。只见方才自己落脚的地方有一滩暗红色的血。
血?深山老林里怎么会有这么大一滩血?简嘉的目光顺着血液的痕迹向上看去,这一看差点吓得她神魂出窍,一条巨大的蚺蛇就这么猝不及防地出现在了她的视线中,而她的手正撑在蚺蛇凉透的身体上。
蚺是一种体型巨大的蛇,先前简嘉在秦家院子里捉住的那条王锦蛇就算是一条大蛇了,可是和眼前这条蛇比起来,依然小得可怜。眼前这条蛇体长足有两丈,背后的鳞片长着黑灰色的花纹,身体最粗的地方同水桶一样粗。
潮湿的杉树林中,蚺蛇是当之无愧的巨兽。当它潜伏在水洼泥坑中,哪怕是最有经验的猎户都无法发现它。
眼前这条蚺蛇已经死透,巨大的身体软趴趴地耷拉在杉树间,它的脖颈处有一道深深的伤口,这道伤口让它的头颈几乎分离。红色的蛇血从伤口处渗出,顺着伤口下方的巨石晕染出了一片深红色,巨蛇的脑袋向后翻折成诡异的角度,无机质的瞳孔放大着,映射出简嘉的脸。
简嘉并不是怕蛇的人,可看清蛇的一瞬,她的心脏猛地停止了一瞬,全身的汗毛都炸开了。她猛地向后退了好几步,直到和蛇拉开几尺距离之后,才喘出了一口粗气。
太吓人了!
简嘉的心中不由升起一股庆幸,幸亏自己遇到的是死去的蚺蛇,如果遇到的是活的蚺蛇,现在死去的就是自己了。
但庆幸之余,她又觉得恐惧:“秦易……”蚺蛇血液未凝,蛇脖颈上的伤痕显然是人为的。除了秦易,她想不到还能有谁能面对这么可怕的蚺蛇。然而秦易毕竟是血肉之躯,他再强悍,面对这样一条彪悍巨蛇,也不可能全身而退。
正如简嘉所料,秦易受了重伤。他面色苍白地斜靠在杉树下,右手握着卷刃的匕首,胸口的衣襟染血,完全看不出胸口起伏。
简嘉原本很镇定,可是亲眼看到被秦易杀死的巨蛇之后,她的心慌得厉害。她抖着手颤巍巍地伸到了秦易的鼻子下,声音带了自己都没察觉的颤抖,“秦易,秦易你别死啊,求求你千万别死啊!”
原小说中,秦易确实比原主命长,可是自己都能穿越,秦易的命运或许被改变了呢?指尖完全感觉不到秦易的呼吸,简嘉大脑一片空白。她深吸两口气,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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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第二十五章 避不开的女主……
乌灵参又叫鸡枞胆,据说是鸡枞菌的终极形态,生长在废弃的蚂蚁窝中,是一种比人参还要珍贵的药材。想要得到它,首先要找到废弃的蚂蚁窝,挖开厚厚的泥土才有可能找到。更多的人辛辛苦苦连挖带刨,将蚂蚁窝翻个底朝天也找不到一只。
简嘉再次看了乌灵参一眼,包裹中一共有十四枚乌灵参,最大的乌灵参有半个巴掌那么大,最小的只比拇指大了一圈。卵形的乌灵参颜色漆黑,墨玉一样的表面沾着黄色的泥土,散发着菌类独有的香味。
纵然简嘉对乌灵参不算了解,也能看出它们的品相很好。十四枚乌灵参,重两斤多。就是这点东西,害得秦易差点回不来了。
简嘉眼神复杂,耳边回荡着秦易的话:“有了它们,就能补上你的嫁妆钱了。”
昨日秦易将乌灵参交给自己的时候说了这话,当时她并没有反应过来,乌灵参和嫁妆有什么关系?直到下山之后她回味过来——原来先前她用自己的“嫁妆”赎回了俊俊,在秦易看来,那五两银子是她的嫁妆,作为一个男人,用女人的嫁妆很丢人,因此他一直想找机会补回来。
简嘉抿了抿唇,快速将乌灵参装好摁在了背篓的最下方。作为一个现代人,还是个没有恋爱和结婚经验的现代人,她对所谓的“嫁妆”并没有什么执念,在她看来,那五两银子得来纯属意外,那是简家村村长用来买简小强夫妻日后在简家村行走的路费。如果她所料不错,这些银子正来自秦易给的十五两彩礼。
用秦易的银子赎回秦易的马,再正常不过的事,她自己都忘记了,秦易却一直记在心上……
小心翼翼推开门,天色还未亮。简嘉轻轻背上行囊,蹑手蹑脚走出了家门。脚步声惊动了将军,大狗摇头摆尾凑上来,毛茸茸的大脑袋拱着简嘉的手心。简嘉摸了摸将军的脑袋,压低声音道:“将军,送我去山下的岔路好不好?”
她要去一趟鸡鸣镇,趁着乌灵参新鲜将它们换成银钱,再给秦易和二叔买一些治疗跌打损伤的药回来,还有朗儿调理身体的药丸也要补货了。
将军摇着尾巴走在了简嘉身前,简嘉背着背篓提着灯笼跟了上去。昏黄的烛光在山道上闪烁,草叶上的露水被简嘉衣摆掀起的风吹落,可能因为有将军相伴,简嘉心里并不害怕。
天空泛着鱼肚白时,简嘉吹灭了蜡烛,经过小半个时辰的行走,她已经出了山。眼前出现了一条宽约四尺的泥土路,这是大景的官道,顺着官道直行就能到达鸡鸣镇。为了方便百姓出行,官府在官道附近的镇子上安排了牛车,每个时辰都会有牛车从官道上路过,百姓只要花几个小钱就能登上牛车到达下个镇子。
简嘉站在了岔路口,目光顺着官道看向北方,她要去南边的鸡鸣镇,就需要等从北边来的牛车。没多久,熹微的晨光中慢慢出现了一道黄色的身影,一头黄牛正拉着车厢踏着晨露缓缓走来。黄牛的脖子上系着一个铜铃,随着它的脚步,铃铛由远及近。
当黄牛的身形清晰可见时,简嘉再度揉了揉将军的脑袋:“谢谢大黑陪我,我等到车了,你先回吧。”顿了顿后,她补充道:“不能到处乱跑哦,见到生人记得躲起来哦。”
将军摇了摇尾巴,转身向着来时的路跑去,没多久黑色的身影就消失在了山道上。简嘉收回目光,看向了离自己越来越近的牛车。
她只在原主的记忆中见过这种牛车,自己还是第一次乘坐,紧张的同时竟然还有些期待,这可是古代的公交车啊!想到这里,她伸出手对着牛车挥了挥:“师傅,等一等,我要去鸡鸣镇。”
驾车的牛郎上了年纪,他垂着肿胀的眼皮有气无力地说道:“六个小钱。”
将六个小钱交给牛郎后,简嘉爬上了牛车。牛车没有帘子,里面的布局一览无遗。长方形的车厢两侧钉着的两排木板就是乘车人的座位,包浆的木板上坐着五个人,靠内的空地堆满了各色的竹篮和箩筐,里面装满了各种山货。简嘉抬头看时,正好看到一只花母鸡从篓子中伸出了脑袋啄食着另一个背篓中的果子。
各种气味混杂在一起,熏得简嘉脑瓜子嗡嗡的。
看到简嘉,大家自觉地挪了挪位置:“来来,都挤挤。”近门的大娘扯着嗓门对里面的大叔道:“搭把手,把姑娘的背篓接过去!”
看清简嘉背篓中的东西后,车厢中的人哄的一声笑了:“姑娘啊,你这蘑菇不行啊,有不少都开花了,卖不出价钱。”
简嘉笑道:“是呀,第一次没经验,先碰碰运气。”蘑菇是她从后山摘的,因为采摘的时间不对,品相不太好。它们只是用来遮盖乌灵参的装饰,即便是再高明的小偷也不可能看穿这么多蘑菇,摸走背篓最深处的乌灵参。
牛车摇摇晃晃,看着速度不快,却比人步行省时又省力。一路上有人上也有人下,无论是熟悉或者素不相识的人都能搭上几句话,除了车厢中味道有点大之外,简嘉倒是挺喜欢这种氛围的。
大半个时辰后,牛车在鸡鸣镇口的茶馆外停了下来,车厢中的人各自领了自己的东西下了车,奔向了自己的目的地。简嘉虽是第一次来鸡鸣镇,可对这个镇子并不陌生。鸡鸣镇是十里八乡最大的镇子,也是原主经常光顾的地方。
辨认了一下方位后,简嘉背着竹篓向着镇子里最大的药铺走去。
卖乌灵参顺利得出奇,她本来想着药房的大夫会趁机压价,结果去了才知道,药房收药材的价格是公开写在大堂内的。而且秦易找到乌灵参质量好,一斤乌灵参能卖二两八钱,她带来的乌灵参卖了六两五钱的银子。
抵掉跌打损伤药,再扣掉调理身体的丸子费用,简嘉净得五两七钱银子。手握巨款,简嘉的心开始痒痒,有种上辈子公司突然发了年终奖的喜悦。从提着钱袋子的那一刻开始,她的笑容就一直没停过,因为秦易受伤带来的些许不安也消失了。
心情一好,看什么都顺眼了,眼中的画面从流畅画质变成了高清画质,就连空气中漂浮的复杂味道都变得生动了起来。简嘉心情大好,低声哼起了歌。
对于这笔钱,她也做好了规划。好不容易来一趟鸡鸣镇,不如顺道买些东西回家。这一次她要好好逛逛杂货铺,买一些家中需要的东西。天气马上热了,全家人的衣衫也可以安排上了。
正巧熬制药丸子需要一个时辰,简嘉准备先将背篓中的蘑菇卖了,再好好转一转鸡鸣镇。
每天清晨,十里八乡的百姓们就会聚集到鸡鸣镇的老街上售卖山货,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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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第二十六章 你还敢来?……
如果说这世上还有简嘉不想见到的人,那一定是眼前这两人了。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珍爱生命,远离女主,更要远离女主身边的男人。
简嘉不着痕迹将自己的手抽了出来:“那你们先忙,我还有些事没处理,就不打扰你们了。”重活一世她只想好好生活,并不想卷入女主的感情世界,更不想成为两人感情的踏板。今天出门没看黄历她认了,以后再见到这两人,她绕道走还不行吗?
简嘉想要走,柳思瑶却有些不舍得:“嘉儿这么快就要走吗?我们难得见一面,你就不想和我们多聊聊吗?”说来奇怪,以前简嘉天天跟着她和灵生哥哥的时候她还有些烦她,可是有一段时间没见,她还挺想她的。
“听说你嫁人啦,你夫君是什么样的人啊?他对你好不好啊?你现在住在哪里啊?”
柳思瑶的问题一个接一个,她声音又脆又甜,笑容真诚,不愧是万人迷女主,确实很容易让人产生好感。简嘉微笑道:“下次吧。这次出门要做的事情很多,我得赶紧做好了事情赶回家。以后有机会再聚?到时候请你们喝茶。”
说话间,许灵生已经走到了柳思瑶身边,他瞟了简嘉一眼,淡淡点了点头,而后将手中的布料递给了柳思瑶:“这匹布料的花色很配妹妹。”
柳思瑶双手抱着布料在简嘉面前晃了一下,开心道:“嘉儿你看,这布的颜色如何?做成衣裳好看吗?”
简嘉的目光在布料上转了一圈,不温不火道:“好看,很衬你的肤色。我真的得走了,下次再聊,再会。”她算是看出来了,柳思瑶确实是正宗古早玛丽苏文的女主,气人而不自知。如果她没穿越,站在柳思瑶面前的人是原主,就柳思瑶的这些话和动作,能让原主气炸了。
算了算了,不能和傻白甜较劲,简嘉拖着小拖车,向着前方走去。螃蟹车滚动的声响中间隐约传来柳思瑶委屈又无辜的声音:“灵生哥哥,是不是瑶瑶说错了什么?嘉儿同我只说了几句就走了。”
许灵生转头凝视着简嘉的背影,身材高挑的姑娘背着大大的背篓,头也不会向着前方走去。方才他看得真切,从他迈出铺子的这段时间里,简嘉连一个眼神都没给他。而且这次她竟然没有对瑶妹阴阳怪气,还心平气和地同她聊天。
简嘉真的变了……
许灵生低头唇角轻扬低声安慰道:“许是真的有事,下次再聚也一样。”
向前走了几丈后,简嘉闪身进了街边的铺子,这时她才觉得后背那探查的视线消失了。她舒了一口气重新收拾了一下被柳思瑶破坏的心情,认真挑选起想要的东西来。
这是一家专门卖文房四宝的铺子,她要给朗儿挑选一些适合他品读的书和一些性价比高的文具回去。正好这也是十里八乡读书人汇聚之处,可以打探一下哪个村子有比较好的私塾。
简嘉的目光落在了一叠簇新的黄麻纸上:“店家,给我来五打纸,再给我配几块墨,对了,那边的毛笔再来一把。”上次送给朗儿的宣纸,他并没有使用,还是在用黄麻纸反复练字。简嘉问他原因,他只说自己的字现在写得不好看,他要等字写得非常好看的时候才用宣纸。
简嘉一听心都化了,恨不得把世上最好的文房四宝都捧到朗儿面前。可是她也知道朗儿的性子,比起用质量上佳的宣纸,黄麻纸更适合朗儿使用。
除了常见的笔墨纸之外,简嘉还挑选了一些适合幼童研读的书。正在她拿着两本书研究该带走哪本时,门外传来了叫骂和哭喊声。
“没钱?!没钱你还敢来我们万隆赌坊?!你欠我们赌坊八两银子,竟然还敢来?兄弟们操家伙,把他的爪子给我剁下来!”
这家铺子旁边开着的是赌坊,说来讽刺,这两家铺子的东家是同一人。两家店明明经营者截然不同的营生,生意竟然都不错。简嘉从来没去隔壁的铺子看过,只听说那边门庭若市,赌徒们一掷千金。
既然是赌场那就有输有赢,赢了的自然皆大欢喜,拿了赌金出了赌场后呼朋唤友风流潇洒去了。可更多的人进了赌坊后赔得血本无归,有人甚至连自己的全部身家都压上去了。赌场的人也很会看人,他们有自己的一套规矩,只要还能从赌徒身上榨干一个铜板,他们都不会做出赶客的事。
能被赌场赶出门的赌徒多半已经穷途末路,一个子都掏不出来了。欠了赌场的银钱,那滋味可不好受,轻则被打手们暴揍一顿,砍手跺脚,重则……那不是简嘉该研究的问题,她对赌徒深恶痛绝,根本不会在意那些人的死活。
简嘉不爱看热闹,不代表其他人不喜欢看热闹,尤其是店铺中那些自诩为读书人的客人,听到屋外的动静之后一窝蜂跑了出去。他们对着跪在地上的赌徒高高在上的指指点点,眼神中满是唾弃。
成年人不做选择,既然选不出来那就两本都收了,简嘉将选中的书堆在一起走到了柜台旁边,将自己选好的东西递给了探头探脑的掌柜:“麻烦帮我包起来。”
门外传来的哭喊声更高:“我还钱!我还钱!不要剁我的手,我还!我还有个老婆,我把她抵给你们!求求你们放我一马!”哭喊声声嘶力竭,简嘉却不自觉地握紧了手。这不是她那便宜继兄简小强的声音吗?
好家伙,简小强卖了自己不说,现在连自己的夫人都抵押出去了。能混到这一步,想必原主的家产也保不住了吧?
掌柜一手接过书本,一手拿着算盘,拨弄着算盘的同时不断唏嘘:“这人没法善了了哦……可惜了,以前还是读书人呢,怎么走了这条混路。”
简嘉冷笑一笑:“不值得同情,他自找的。”在她看来,简小强这种人活着都是浪费社会资源,这种不负责任的赌棍早就该死了。
“咦?灵生哥哥你看,那不是嘉儿的继兄吗?”柳思瑶的声音穿过嘈杂的人群清晰入耳,简嘉身体一震,脑海中像是有霹雳闪过。她想起来了,原著中确实有这么一段。
原主被秦易接回家之后成日里以泪洗面,她看不上秦易,并不想留在秦家,每天都想着离开秦家。秦易对原主的态度淡淡,只要对方不给自己惹事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随便她去何方。没了束缚的原主只要得空就往鸡鸣镇或者许家庄跑,想尽一切办法想要见许灵生一面。
这一日原主终于在鸡鸣镇堵住了许灵生和柳思瑶,暧昧中的女主和男三怎么能忍受这么一个反派女配跟着自己?可架不住原主脸皮厚,两人只能忍着厌恶带着原主在鸡鸣镇逛了起来。
就是在那时,三人看到了被赌坊追债的简小强。女主无心的一句话,就将原主推到了人前。原主本就是个外强中干的,被一群人你一言我一语地说得失了方寸,就这样莫名其妙地担了简小强的赌债。直到原主身死,她都在用秦易赚下的血汗钱供养继兄嫂这对吸血鬼。
回忆起原著剧情之后,简嘉恶心得都快吐了。明明她再也没有痴缠许灵生,也没有和柳思瑶作祟,她甚至绕道而行退避三舍,却还是逃不开该死的剧情。
简嘉心中冒出了一种不妙的预感,想到之后有可能发生的事,就忍不住双目喷火。算好账的掌柜被唬了一跳,细看简嘉后弱弱说道:“要不……小店给您打个折?”
打不打折不重要,重要的事她不想和继兄还有女主男三再对上,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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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第二十七章
珠子本身没有任何异常,只不过在阳光下反射的光芒极为绚烂,并且整体就像是一颗淡绿色玻璃一般,只不过没有那般通透而已。
而这些特征都让曹宏上了心,因为这些特征都跟玉石的特征极为相似。
他自问不是不贪财的人,但是自己捡到的一颗石头如果价值连城,他肯定也是淡定不了的。
“小宏,出来吃饭了!”
就在这时,一道呼喊声传来,让身心陷入这颗珠子的曹宏回过神了。
“来了爷爷。”
曹宏回了一声,然后将珠子放下,就放在书桌上。
阳光依旧从窗户照射进来,到了珠子上面,而珠子反射出的光芒依旧绚烂多彩。
而曹宏看了一眼后,就离开了房间。
没有弄清楚这玩意前,他决定还是不给谁说,毕竟爸妈不在,在外地做生意,而爷爷奶奶年龄大了,也不懂这些。
……
“小宏,在外面还适应吗?”
饭桌上,曹宏的爷爷对着曹宏问道。
“还行,总归也算是能接受!”
他回答道。
其实作为一位土木狗,他知道自己整天有多累,这么说也不过是让老人家放心而已。
老爷子名为曹恒义,早年那会在外面的矿场做会计,后来辞职不干,本来按照老爷子那个身份,到如今家里的日子应当更好,不过跟从哪矿场辞职后,自然一切都了结了。
“那就好,那就好,有份正经行当干就好!”
老爷子感叹道,不知是不是想起来了自己当年毅然决然的辞职,以至于后来后悔不已。
现在听到自己的孙子有份正经工作干,自然也是极为高兴的。
毕竟在哪个年代本来能够有一份体面的工作,但是后来丢失了,现在想来,应当是悔不当初。
曹宏很快的吃完饭,他跟爷爷奶奶说了声,然后就赶紧回到自己房间了。
毕竟爷爷奶奶年龄大了,自己跟他们肯定是没有公布话题的,这也不是说不孝或者不尊重老人,只是两代人的思想观念差距太过巨大。
所以他还不如赶紧回自己房间,研究那个石头。
“这究竟是什么呢?”
他将那颗淡绿色石子在手上放着,看着他在阳光下反射的光芒。
心里疑惑无比,这石子似乎就跟普通石头一般,只是会在阳光下反射些许光芒的石头罢了。
“还是
上网查查吧!”
曹宏心想道。
这时他打开桌子上的电脑,然后在网上搜索这颗珠子相似特征的东西,可是没有半点关于这颗珠子的信息。
“算了,还是不要做美梦了,天下拿来的那么多好事,能够随便捡到一个像是玻璃的珠子,就能够是值钱的玉石翡翠!”
一个小时过去,曹宏在心里想到,放弃了继续探索这个珠子的想法。
他将珠子收拾起来,放入抽屉之中的一个玻璃罐中,而里面同样有很多石头,或是鹅卵石什么的。
放入进去后,他就不再关心,专心的忙起来自己的事情。
现在他是休假时间,虽说土木狗很忙,甚至有的一年无休,但是如今工地上一个工程才到收尾阶段,马上就完了,所以他才能休假。
不过时间也不长,后天就要去上班了,所以他的休息时间也不见得多么长。
下午时间,他骑着电瓶车按照爷爷的吩咐去自己家姑姑一趟。
工作了也很长时间不回来,所以很多人自然也见不到,他这上学和上班,长时间不在外面呆,就连四邻的人看他都陌生的很。
姑姑的爷爷的二女儿,爷爷有二子一女,他爸爸乃是老大,而姑姑是老二,至于老三,不提也罢。
自从进了城里后,也极少的回来,甚至可以说是与在镇子里的一家断了联系。
可以说是不孝,但是也是注定之事。
曹宏到了姑姑家门口,也差点没有认出来,那家是姑姑家,
不过到底是记忆还在不至于走错,不然那可要闹了笑话。
将电瓶车停好,他径直的走了进去,门也没有关。
刚一进去,他就看到里面门前坐着一个妇人,看起来大概四十多的样子,这就是他的姑姑。
姑姑嫁的不远,距离他家也就几公里。
以至于他从小也极爱来玩,不过后来自己越大,反倒不爱来了。
“小宏,你回来了!”
看到他,姑姑也有着诧异和惊喜。
毕竟是许久不见了,见到他一时还有着惊喜。
“嗯,姑,休了两天假,这不回来了。”
他将拿来的东西,放入客厅。
自然免不了姑姑一顿客气,说来就来拿什么东西。
这似乎是每一个家庭的习惯一般,看到自家亲近的人来拜访拿东西都要说上这么两声。
不过这自然是客气之语,当然
也有真言,毕竟是自家亲戚。
“表妹还在学校吗?”
曹宏进入屋子后看了看,发现就姑姑一个人。
“都在学校!”
姑姑回答道。
姑姑有三个孩子,前两个都是女儿,一个也已经上了大学,一个还在上高中,而最小的那个儿子还在小学。
接下来,曹宏和姑姑聊了些事情,都是关于一些他出去工作的事情,而时间也来到了下午黄昏时刻。
他就准备回家,而这个时间,姑姑的那个小儿子却是放学回家了。
姑姑自然是执意留他吃饭的,不过他以还有事为缘由也就回来。
不知道为何,年龄越大,越是不喜欢在别人家吃饭。
当他回到家后,家中爷爷奶奶自然是已经做好饭了。
草草的吃过,他又钻回自己房间,玩着手机。
不过却是没有继续研究那个绿色珠子了,研究不出来什么,自然不会执着的一直抓着不放。
到了这个年纪,已经明白有些东西是可遇不可求的,有些东西如果你这么辈子生下来没有,那么极大的可能性,这辈子都不可能拥有了。
那些存在于鸡汤故事中的事情很少在现实社会中实现,尽管也有成功的,但是曹宏也不会相信那个人就是自己。
而这就跟买彩漂想要中大奖一样,不是傻子既是笨,想着幸运能够发生在自己身上,那恐怕是不可能的。
想了想最近的事情,他就早早的睡下了。
第二天依旧是很早的起来,这是已经养成的习惯,在工地上每天都是早起。
尽管对自己这个每天睡觉都要睡够八个小时的人来说,似乎睡个懒觉也没什么,但是他觉得不能这么放纵自己。
.......
时间过得很快,一下子就是半年过去了,而曹宏在工地上也是更加的适应。
而他似乎也已经忘记了自己曾经捡到的那颗淡绿色珠子,而那颗珠子依旧留在他家中的抽屉的瓶子之中。
只不过此时的他不知道的是,远在家中的那颗罐子里的那颗珠子,正在散发着微微的白色光芒,似乎就像是什么东西快要复苏一般。
“本台插播一条消息!据最新消息报道,国际天文台近日发现一直径达到十五千米直径的陨石将于五月六号在星球近地轨道掠过!届时.....”
在宿舍之中,突然一道声音传入曹宏的耳朵之中。
不过他也
是稍稍听了一下就不在关注,他知道这是自己的那个喜欢天文学的舍友正在看的新闻。
这个舍友平时喜欢研究天文方面的东西,所以与他接触的多了,自然也就了解了些许这些事情。
不过听这个新闻讲的,应该又有类似于那种彗星的陨石从星球的近地轨道掠过,到时候就能够看到一条拖着长长得尾巴的流星慢慢从天际掠过。
而这就是彗星,也就是古代传说中的扫把星。
.......
时间就这么又过去了半年。
而曹宏的生活依旧如同往常一般,只不过如今多了一个让他烦恼的事情。
因为他已经工作一年多,而自然的就会有人给他介绍女孩,变相的在拉他相亲。
这半年多以来,在父母的明里暗里的话语中,被逼迫去相亲了两三次。
不过次次都是失败告终,不是人家看不上他,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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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第二十八章
这时姚秋月就说道“据我所知,穿红袍的女子还有一个人,那就是对抗朝廷的山寨土匪,不过她不是流寇成员,她原本乃是河南承宣布政司信阳州人士,因受到官府与富商们欺压才决定反朝廷的,伽略之前在商议打劫官府之时,奴家曾与她见过一面,不知是否是她劫持的县主殿下?”
得到这个消息时吴俊振半信半疑的让衙役打开牢房,并帮她解下铁链带她出来,而姚秋月就回答道“奴家让你答应的三件事目前还没想好,等日后想出来再让你做吧!”吴俊振点头默认并让她带路去寻找红袍女子。
正要走之时牢房内的伽略不知为何居然猛烈的撞击铁牢门似乎有要逃出来之意?吴俊振见状连忙对狱卒们喊道“快拦住他!”
此时撞击牢门的伽略手臂开始蓄力准备重击,吓得狱卒们连忙拿起牢房里烧红的烙铁朝伸手准备出掌的伽略给烫过去,只听(啊!)的一声伽略的右手被严重烫烂了,但他依旧用脚踢开牢门踹死两个狱卒,刘瑞林连忙拿起墙角上面的灯油和火把,又示意马维接过灯油往伽略跑过去,马维只好鼓起勇气冲过去,而刘瑞林则拔出刀与伽略正面交锋,掩护马维成功从侧身跑到伽略后面,为了制止他,刘瑞林打算铤而走险把伽略困在空旷处在进行焚烧,否则牢房定会引发大火!
这时姚秋月就跑去拿了刚才锁住自己的铁链,开始发内力使用幽冥鬼爪功往伽略侧面打去,爪子沿着墙面滑动了一下擦出了许多火花,刘瑞林则趁机刺向伽略的腿部,被刺一刀的伽略立刻收回腿部功力,大骂道“魅莺,你背叛了师门!现在倒好又帮助外人来对付我,好啊!今日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话音刚落马维就喊道“刘兄,快侧身!”反应过来的他迅速侧身,使得马维手里的灯油尽数都泼到了伽略身上,刘瑞林见计划得逞连忙招呼姚秋月使用飞檐走壁的轻功,在伽略周围转了一圈把他紧紧的捆绑住,又拉到墙壁旁的石柱上面绑起来,刘瑞林则大喊道“快跑!”说完就扔火把过去点燃灯油,大火迅速在伽略身上燃烧起来烧得伽略大声惨叫。
众人逃出来之后牢房里还传来一股烟味,刘瑞林就说道“事不宜迟咱们快去寻找县主殿下吧?”就这样吴俊振拉着姚秋月往城外走去。
到了2月初2日大顺帝就开始命令东征顺军们在沙涡口,造船三千艘用以装载军队、粮食、弹药,并下令船只横向排列开来这50万大军,浩浩荡荡的乘船开始东渡黄河。
在登船之时大顺帝站在船头上面望着,东边一望无际的河水,他暗自
思考了一下人生。
这一幕正巧被大顺丞相:牛金星,给发现他缓缓走过来行礼道“臣参见陛下,不知陛下在忧虑什么?”大顺帝见到是丞相大人走过来,便问道“敢问丞相大人,你觉得朕此番东征有把握拿下大明帝都紫禁城吗?”善于揣摩心思的大顺丞相回答道“这个嘛!依臣之所见,陛下所向披靡战无不胜,所到之地各家各户的百姓,都称赞陛下乃是仁义之师,我大顺如日中天,而大明早就已经**不堪!故此臣认为我军只要拿下宣大明军那么京畿唾手可得。”
话虽如此但大顺帝心里还是有自知之明的,毕竟这是一个未知前途的东征?成则流芳百世、败则一落千丈!带着忧虑的大顺帝缓缓走进船舱内,船只缓缓的行驶在河面上,站在船上的顺军们威武挺拔的握住长矛佩刀守候着。
由于风力比较大所以船只的帆被吹得很快,仅仅只是一天的时间前队主帅的上百艘船只就到达了风陵关巡司码头,看着船只渐渐逼近顺军士兵们激动万分,负责站在船头掌舵的大顺水师先锋:左福平,摇旗喊道“左满舵!”政令下达之后所有船只都朝左边打舵行驶去。
紧接着大顺水师先锋就跑去船舱里面汇报道“启禀,陛下、诸位将军们,我军船只已经接近风陵关巡司境内,相距间隔大约有半里之遥?”沾沾自喜的大顺汝侯:刘宗敏,一听马上就要登岸了他很是高兴,大笑道“陛下,就让布谷率军打这头阵壮壮军威。”当即大顺帝同意了。
于是大顺汝侯就走出船舱来到了码头上,传令摇旗示意左右船只调准炮口往码头方向炸去,(咚、咚、咚)一发发特大号青铜弗朗基实心炮弹炸得码头上面巡逻的明军们死伤惨重!被炮击的明军们低着头躲在堡垒下面,让士兵们互相传话去通知将领有敌人来袭,其余明军就把身上的震天雷拆下来埋伏在码头周围,也相继撤退而去。
心急如焚地的大顺汝侯就让前队船只停靠在岸边开始登陆,他身先士卒与大顺都督:李过、大顺兵部尚书:王家柱,大顺绵侯:袁宗弟,等将领率先上岸组织顺军开始屠杀还未逃跑的明军士兵,一路追杀来到蒲州守御千户所城下,还没等守城明军反应过来,后方追击的大顺汝侯就下令顺军火炮手们依次横向排列开来,装入火 药与实心炮弹快速压火,喊道“放!”
瞬间十五门大将军炮炮弹迅速炸向四百步城上的千户所明军,当场炸死明蒲州游击:石勇固,炮声也惊动了明蒲州千户:罗靖方,他连忙带领士兵登上城楼去观看,只见城外密密麻麻的一大批流寇军队正在攻城,
旁边的明军连忙问道“千户大人,现在咱们该怎么办?”情急之下明蒲州千户只得下令道“传本将军令千户所境内所有明军全部撤往解州不得有误!”
就这样明蒲州千户带领6百明军撤离,致使流寇军队趁机攻占了蒲州守御千户所、芮城守御百户所,等地又继续北上追击明军,而后续的大顺帝与众将们也都相继登岸,50万顺军开始向周围的州县扫荡过去。
由于大顺帝的政策是(不纳粮、不扰民)故此顺军士兵们只斩杀守军与大明官吏,才让顺军势如破竹赢得许多民心。
很快解州、绛州、闻喜县、曲沃县、安邑县、临晋县,等地相继告急!各州县明军们集中兵力共计3万人马往平阳府首府临汾县靠拢,其中大顺右营制将军:李岩,带领5万兵马沿着官道北上准备攻打临汾县,这支顺军安然的在官道上面行进着,大约走了三里路程就来到一片矮岭地区,大顺右营制将军担心会有伏兵?就让士兵们提高戒备而骑兵则快速行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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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第二十九章
“程晓北,你不是说会让安好好解决麻烦的吗?你不是说可以让安好好回家的吗?你现在怎么能这样子呢?再说了我去哪里弄那么多钱呢?”
席城有些情绪失控,他抓住了程晓北的衣领,埋怨他不能帮助安好好。
温婉连忙制止了一场即将发生的战争:“席城,你冷静一点,你现在这么做有什么意义,但凡程晓北有办法的话,他会不去做吗?事情还没有走到最绝望的那一步,咱们不能先自乱了阵脚,我们一起想办法先把钱筹好吧。”
温婉的理智让席城自愧不如,他也知道自己是冲动了些,如果以前不那么冲动和颓败的话,现在也不会害得安好好这个样子了。
席城强迫自己冷静了下来,正如温婉所说的那样,现在他是安好好唯一的希望和依靠了,千万不能自己乱了阵脚,让安好好担心。
席城不知道去哪里弄那么多钱,他知道安好好的那些钱都花在了冤枉的地方上,现在也无法讨还回来,安好好和席城的朋友也竭尽全力的帮忙,大家东拼西凑的,还是没能筹够那么多钱。
可是看着狱中的安好好还在等着自己,席城强迫自己不能倒下,他在见安好好的时候表现出一副乐观的样子,安慰安好好不要太担心,一切都会没事的。
但是安好好却不这么认为,她被关在警察那里一个人没有手机想了很多,她知道自己的处境非常不利,也知道席城这么说不过是在安慰自己罢了。
“席城,如果问题很棘手的话,那就算了,我不想因为自己让你遭受那么多苦难了,你不要管我了,带着小宝好好的生活吧。”
安好好想过了,她最坏的结局也不过是在监狱里生活罢了,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虽然那些电影中总是把监狱生活刻画成一部惊心动魄的恐怖片一样,但是安好好觉得死撑下去的话,一定也会熬到出狱的那一天的。
而小宝有席城照顾的话,她也比较放心,更何况现在小宝已经长大了,他也不是小孩子了,总有一天他会明白她的无可奈何的。
“安好好,你在说什么傻话,你记住了,一定要听律师的,在里面不要乱说话,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都要想清楚,我们不能轻易的放弃,不到最后一刻,我是不会放弃你的,你也不可以,否则的话我永远都不会原谅你的。”
席城生气的说道,他不想大家都为了安好好的事情在想着办法,但是安好好自己却先放弃了,这是他不能原谅的。
安好好苦笑了一下,她看到了席城那张瘦弱的脸和
憔悴的样子,心中很是不忍,不再和席城争执下去了,对于她来说,她并没有什么遗憾,也不后悔。
她想到那些钱在最关键的时候解救了席城和阿正,已经起到了作用了,就算为此付出代价也是应该的,她的这一生唯一爱过的人就是席城了,老天爷对她不薄了,给了她那么多美好的时光,也给了她那么聪明可爱的小宝。
就算将来真的不幸在监狱中要度过一段漫长的岁月,安好好觉得她也可以靠着那些回忆支撑着度过,因为她是一个内心富足的人。
可是席城却不这么认为,他觉得如果安好好真的因此不得不去监狱中受苦受难的话,他真的会一辈子良心不安的,全都是因为他才导致了这么一连串的灾难,甚至连累了阿正。
他怎么可能那么轻易就原谅自己呢?是因为有安好好在为自己承担了太多,所以他才能心无旁骛的去追求自己的事业。
席城陷入了痛苦当中,他觉得自己总是给安好好带来灾难,内心难过不已,正在他一筹莫展的时候,顾总却再次找到了他。
席城并没有想到自己的影响力竟然有这么大,都已经从公司辞职了,顾总竟然还找到了他家里来了。
顾总看到席城非常憔悴的样子,忍不住唏嘘道:“席城,我早就告诉过你,其实你可以不用过的这么辛苦的,但是你却一定要这么坚持......”
有些日子不见,顾总看到的席城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脸上的胡子已经好几天都没有刮了,身上也散发着一股馊味,像是好些天都没有洗澡一样,不仅席城是这个样子,他家里也好不到哪里去。
衣服上堆满了乱七八糟的衣服,茶几上是吃了好几天的泡面和空酒瓶子,垃圾桶里的垃圾已经堆积如山了却没有倒掉,散发着一股臭味,放在餐桌上的花早已经凋谢了,家里一点生机都没有的样子。
厨房里更是惨不忍睹,锅碗瓢盆已经散落了一地了,无端端的好像被人打劫过了一样,顾总甚至能感觉到蟑螂在里面爬行的气息,整个家里的状况惨不忍睹。
“顾总今天来找我不会只是为了来奚落我的吧?”席城抓了抓脏兮兮的头发,这个时候他实在没有心情应酬顾总,更没有心情去搭理其他的事情,只是想要一门心思的为安好好解决麻烦。
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上帝在送你礼物的时候,早已经暗中标好了价格,安好好正在为那份礼物付出代价着。
顾总也不和席城计较,知道席城只是心情不太好,他摇摇头笑了笑,终于在
沙发上找了一个角落坐了下来。
“席城,我是来帮助你的,不管你相不相信我,我的确是带着这样的目的来找你的。”顾总一脸真诚的说道。
席城看到顾总是来帮助自己,脸上绽放出一丝笑容来,在这种紧要的关头,席城已经失去了自己的判断了,只要有人能够帮助他,让安好好脱离苦海,让他做什么都愿意。
“顾总知道我的事情吗?你真的可以帮我们脱离目前的境况?”席城还是有些不太确定,毕竟安好好的事情非常的复杂,远远不是外人想象的那么简单。
顾总却胸有成竹的说道:“我如果没有把握帮到你们的话,今天我也不敢出现在这里,要知道,我是一个从来不做没有把握的事情。”
顾总在社会上摸爬滚打了这么多年,以他现在的地位和声望,自然是有一定的威望的,因此结识几个在政界中的官员也不奇怪。
不像席城,当初他风光的时候各路人马都争先恐后的巴结他,但是当他破产之后,大家都纷纷躲避他,像是见到瘟神一样,所以席城也识趣了,不再厚着脸皮去求那些人。
但是顾总不一样,席城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他可以为自己搞定这一切。
可是席城也知道这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更何况顾总是一个唯利是图的商人,他早就已经领教过了顾总的手段和伎俩,如果他没有利益的话,他是不会这么做的。
“你要什么条件?”席城冷静了下来,他想着自己还能有什么和顾总作出交换的呢?除了温婉对自己的爱,别的他也已经没有了,顾总要来也没有用。
“我已经让安好好安然无恙的回来,但是你必须离开她,和温婉在一起。”顾总说道,他在说这话的时候,好像在作一个商场上的终于决定一样。
席城嘴角上扬,不屑的笑了笑,果然如他所猜想的一样,可是他却不能痛下决心拒绝,实在感到非常的犹豫和纠结。
顾总似乎也看到了席城的苦恼,他站了起来,拍了拍席城的肩膀说道:“你不需要马上就答复我,我给你三天的时候,你好好考虑吧,别忘记了我等的了,在警察那里的安好好可等不了那么久......”
席城知道顾总说得一点都没错,所以顾总才会那么自信满满的觉得席城一定会答应自己的条件的,因为他别无选择。
顾总说完便转身准备离开这个脏乱不堪的地方,席城抓住了他的手问道:“你来找我交换条件这件事情温婉知道吗?”席城觉得温婉是那么骄傲的女子,即使
在感情无法克制的时候,也从来没有做出什么让自己身份掉价的事情来,是不会答应顾总给她交换来的爱情的。
顾总听到了席城的话之后叹了一口气,说道:“她并不知道,她也不需要知道,记住这是你和我之间的秘密,如果被她知道了的话,到时候别怪我不帮你。”
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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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第三十章
庄有成这段时间忙得脚不沾地,走路都像飘在半空里。
上一刻他还在拆迁现场和拆迁户讲政策,下一刻已经出现在封村的规划现场。这些是能看得见的忙碌,还有一些看不见的,比如跑县里,跑市里,跑规划局,跑设计院,到各地的古城古村考察。
他一直是个举重若轻的人,喝着茶聊着天就把工作安排得妥妥当当。
现在凡事无不亲力亲为,像是上足了发条的闹钟,拼命地朝前奔跑。
为让工业园名副其实,他把招商任务分解给镇委领导班子成员,要求每个人至少引进一家投资额两百万的生产企业。
两百万的投资已经很少了,县里要求落地企业至少投资额在五千万以上。
庄有成熟知招商工作中的猫腻,他知道那些号称五千万的投资,真正的投入不会超过一千万。
磊山毕竟不是发达地区,那些大老板绝不会孤注一掷,一下子投几千万到这里建厂。
一个企业,初期投入哪会要那么多,都是地方上为了数据好看罢了。
他要实实在在的招商,不要耍花活,自欺欺人。朵山是个乡镇,能投入两百万建厂已经很不错了,慢慢发展嘛。
分解招商任务其实也只是让班子成员动起来,形成一种热火朝天大干快上的声势,庄有成并没抱多大希望,他的底线是能落地三五家小微企业就足够了。
他和祁辰要主攻几个大项目,群龙不能无首,工业园里得有一两个龙头企业。
枣儿要创办的食品厂,萧军的医疗器械,都是投资额过千万的项目,如果建成,会起到很好的带头示范作用。
他便和祁辰分头跟上这两个项目。
前段时间,庄有成带上县招商局长和枣儿,去了一趟南方,由浙江到福建,转了一圈。
枣儿提前把要去杭州考察项目的消息告诉吴涛。吴涛没想到磊山的县领导会亲自过来,有些为难。
上次他从朵山回去后,向老总游说到朵山投资建厂的事。
他们是上市公司,全国食品行业排名数一数二的大企业,对投资很慎重,磊山的地理位置,经商环境,交通方面都没什么优势,因此老总并不感兴趣,更不会入股一个投资额才一千万的项目。
吴涛早已预料到这个结果,提了一嘴便作罢了。
可他看好枣儿的项目,想利用手上的资源,帮枣儿把企业办起来,同时也给自己留一条退路。
吴涛便和表弟邵可商议,
要以他的名义买下公司的设备,然后入股枣儿的企业。
邵可不用出资,只是替吴涛持股,当然愿意,便同意了。
庄有成等人是冲着上市公司来的,一定要见到公司老总。吴涛不敢打扰老总,便做通关系不错的常务副总的工作,由他出面接待,参观一下厂区和生产车间,然后签个合作意向书,让庄有成等人回去有个交待。
庄有成在和常务副总的交流过程中,见对方态度暧昧,要签的意向书也只是出于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关于销售市场方向的合作。
他立时明白了对方的用意。
会谈结束后,庄有成在房间里单独和吴涛聊天,“吴总,你给我交个实底,贵公司是不是根本瞧不上我们朵山?”
“不是瞧不上,而是我们公司目前没有在北方建厂的计划。”
“那你为什么和枣儿说要入股呢?她初出校园,满怀激情,你怎么能欺骗她呢?”庄有成发泄不满说。
吴涛笑笑,“应该让她知道江湖险恶,这对她未来的成长不是坏事。”
“她的成长何用你操心?你这样做有些太不厚道了吧?”
吴涛哈哈大笑说:“我表弟是枣儿的同学,我不可能忽悠她的。你放心,入股一定会入股的,但不是我们公司。”
接着吴涛把他的计划讲出来,说:“我想让表弟和枣儿一起先把企业做起来……你明白了吗?”
庄有成有些明白了,冲口而出,“你利用手中的权力,办个自己的企业?这不太好吧,万一你们公司发现了你吃里爬外呢。”
庄有成担心的是,如果吴涛的上司发现他干私活,会对枣儿的企业进行打压,到时候吃亏的还是枣儿。
吴涛神情严肃起来,“怎么是吃里扒外呢?你不做企业不懂,我这叫布局,我们公司的发展很迅速,目前虽然没有在北方建厂的计划,但不代表将来不去北方设立生产基地,到时候就可以把枣儿的公司收购过来……”
庄有成心里说,这小子够狡猾的。公司方面的投资叫布局,他个人的投资应该是设局才是。
果然是无商不奸,江湖险恶。
不过吴涛的分析很有道理。食品行业市场竞争很激烈,将来的事情很难说得准,这家上市公司为扩张的话,收购现成的企业是最便利的事情。
用公司的资源帮枣儿的企业做起来,其实也是帮他们自己。
从这点上来说,吴涛做得并无不妥。
庄有成说:“你倒是
个诚实的人,肯把这么机密的事告诉我。”
“你是枣儿的父亲,我当然要和你交底,不过这件事先别让枣儿知道,她不一定能理解。”
“你怎么知道我是她父亲?”
吴涛笑了,“我要连这点都看不出来,能坐到销售副总的位置?”
本想引个上市公司到朵山,为朵山工业园吸引目光,为实施他的宏伟计划寻求支持的,到头来却中了一个局,庄有成有些不爽。
不过,好在入股的事是真的,吴涛通过邵可成立的公司所在地是杭州,总算是实打实的外地投资,就这点来说,回去也是有文章可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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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第三十一章
心脏在剧烈地跳动,耳朵根本听不进任何声音,耳鸣得厉害。
腰板也因为右臂的疼痛不不得不地半躬着,好似全身上下的神经都坏死了,只剩下痛觉在正常工作。
口腔里、嗓子眼,都干涩得要命。
不仅仅只是肩膀,大拇指也同样发生了畸形脱臼。
错位的骨头就这样硬挺挺地戳着皮肤,原本富有弹性的肌肤被拉扯成一个紧绷的弧度,似乎下一秒就将破体而出,显得十分恐怖。
望月秀知无法观测到自己现在的外在形象,但可想而知,绝对非常狼狈。
突然感觉到眼前好像有人影跃动,望月秀知艰难地抬起头看去——是美波,她正朝着自己飞奔而来。
虽然耳朵一直在嗡嗡响听不清她喊些什么,但单凭难波丸美那焦急的神情与慌张的脚步,望月秀知就意识到了她的想法。
就连一向沉稳的藤原十五夜也下意识地跟了两步,但立刻反应过来,拦住了同样想要凑上去的东喜多阳等人。
在认真打量了望月秀知的情况之后,藤原十五夜掏出了手机准备做些规则之内的合理安排。
“站住!不要过来!”望月秀知对着难波丸美大声喝道。
嗓音出乎意料的沙哑,如果不是因为骨传导,望月秀知完全无法相信这是自己发出来的声音,听起来就好像是嗓子眼卡了一块烧红的火炭一般。
甚至因为动作过大牵扯到手臂的伤势,他整张脸显得愈发扭曲。
“比赛...还没有结束呢!”
难波丸美脚步一滞,但也仅仅只是一滞,随后坚定地朝着望月秀知继续迈进。
同样也是听到这声断喝,场边的计时裁判这时才如梦初醒,后知后觉地按下了电子表的暂停按钮,站起身急冲冲地去通知医疗组。
“啧......”主裁判上前认真察看了望月秀知的伤情,转头朝着组委会工作人员吼道:“快点!担架进场!”
“裁判您是想要剥夺我的比赛资格吗?”望月秀知看着自己的胳膊,声调低沉地问道。
听到望月秀知的话,裁判皱了皱眉,“望月选手,你现在这种情况已经无法继续比赛了!还是让医......”
“那这场比赛怎么算?算我输吗?这可是一决胜负的大将战呀!判我输的话,我们弘道商高就会被淘汰了啊!”
“这......”裁判被噎了下。
“在比赛时间还有剩余,对手也未得分的情况下
,如果您判我败北淘汰,我是绝对不可能认可这种判决的!”望月秀知抬起头,眼神灼灼地盯着裁判,语气里斩钉截铁。
柔道关节技不同于固技,是不算压制时间的。
成型的关节技要么受者双拍认输,要么断手终止比赛,除此之外则判定这个关节技没有成功,从之前的投技继续开始比赛。
所以目前的情况是,望月秀知虽然手臂脱臼了,但齐藤这边也并没有得分,局面仍旧是双方平分的状态。
“但你的胳膊......”裁判又把话头绕回原点。
咯嘣!
望月秀知抓着自己的胳膊一推一送,错位的肩关节瞬间就恢复了原状。
...
这个镜头一瞬间就被导播捕捉到并且放上了大屏幕。
“哥哥!”优子可没想到比个柔道赛居然还会断手,一起身就想翻进场内。
但被老叶一把拦下,“看起来恐怖,但其实只是脱臼而已,没到断肢残疾的地步。”
只是会很疼而已,以刀剜肉般疼,这个可以不和优子说。
“但是......”优子比划着胳膊,一时情急又说不出什么。
“放心,你哥哥的正骨就是我教的,他自己也会有分寸的。”老叶安抚道,“而且看他的动作,绝对是还想继续比赛的,优子你现在过去只会添乱。”
安抚完优子,老叶转头看向场内望月秀知的身影,“小子你也不是这种性格的人呀,为什么也要把胳膊赌在新时代上?”
...
观众席的某一列最前排,一个少女一直目不转睛地盯着场内望月秀知看。
当望月秀知耷拉着手臂站起身时,她也像其他人一样被望月秀知的果决拼命惊到了。
现在看着望月秀知一声不响地又把手臂安回去,微微愣神之后,她更是露出了饶有兴趣的微笑,喃喃自语道:“啊咧~真不愧是我未来的男人!”
嘴角的小虎牙显得俏皮可爱。
...
观众席上的其他人对于望月秀知的这番操作皆是议论纷纷。
“他妈的!藤原那臭丫头给了这小白脸什么甜头,让他愿意为此这么玩命?!”武田茂典愤懑不已,一时又愁眉苦脸。
如果自己后面想要赖掉社团赌约的话,必须把‘会被这小白脸卸掉胳膊甚至追砍’的可能性考虑进去。
果然还是应该使一点盘外招呀!
...
场馆的大屏幕一直给着望月秀知镜头。
前一秒耷拉着胳膊站起的拼劲,下一秒他就咬着后槽牙给自己安胳膊,无声的画面冲击着屏幕前所有人的心灵。
虽然听不见声响,但错位关节复原的那一下,心脏仿佛都漏跳了一拍。
弘道商高应援团看着屏幕里望月秀知的脸部特写——煞白的脸蛋甚至比柔道服还要白上三分,额间青筋如蚯蚓般蜿蜒,细汗密布,但他的眼神始终熠熠生辉。
一众女粉丝看得心如刀割,恨不得以身代之,原本已经停歇的应援再次震天而起。
“加油啊望月同学!”
“加油呀!!”
“弘道商高不会败北!”
田中杏里一把抢过谷川凉手中的旗帜,死命挥舞,舞他个虎虎生威。
路人观众们也被这种气氛带动,纷纷自发为望月秀知加油鼓劲,一时间场馆内又再次喧闹起来。
...
咯嘣!
又是一声脆响,望月秀知的指关节也成功复位。
好痛——!
但是不能喊出声,为了让裁判相信自己还能继续比赛。
前段时间望月秀知治疗过的脱臼病患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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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第三十二章
要知道,大贺王朝乃是真武界在世俗界中建立的唯一一个国家啊,如今竟然一夜之间,便被人给直接覆灭,这对于整个世界来说,都绝对是一个爆炸性的大新闻!
说实话,一开始,各大势力在听说了这个消息之后,都是有些不敢相信的。
毕竟,当初大贺王朝在刚刚进入世俗界的时候,所展现出的姿态可是十分强势的!
一天时间内便将整个老柬都给吞没,也是让整个世俗界,都见识到了这些真武界强国的恐怖战斗力。
可就是这样一个战斗力惊人的强大王朝,如今却是在一夜之间彻底覆灭,这样的消息确实是让人有些不敢相信。
不过,随后,当各方势力查到,大贺王朝的覆灭,极有可能是跟炎夏的那位代理龙王有关的时候,他们对于大贺王朝覆灭的消息,也就不再怀疑了!
因为众人都很清楚,以那位代理龙王的实力跟手段,也确实能够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只是,各个势力心中还是感受到了无比的震撼。
一人灭一国!
这般魄力,未免也太过恐怖了啊!
一时间,世俗界各个势力对于这位代理龙王,都是充满了无比的敬畏。
这件事情同样也是在暗黑论坛上引起了极大的反响。
事实上,自从上次黎南力压樱花老印开始,整个暗黑论坛上对于这位代理龙王的讨论度就非常地高。
如今,在听到这位代理龙王才短短几日之后,便再显神威,以一己之力灭掉了整个大贺王朝,这让整个暗黑论坛都是彻底地炸开了锅。
他们全都是被这位代理龙王的手段给彻底地震撼到了。
牛逼!
除了牛逼,他们简直是再想不出比这两个字更贴切的词语来形容这位代理龙王了!
不仅如此,有一点可能连黎南自己都没有想到。
那就是,因为大贺王朝不管怎么说,都是一个外来入侵的势力,所以在整个暗黑论坛上,所有人对于大贺王朝几乎都是没有任何的好感的,一直都是将大贺王朝视若世俗界的侵略者,视为仇敌。
而如今,黎南竟是直接将这样一个讨人厌的侵略者给直接除掉,这自然是让暗黑论坛上的众人都是激动无比。
一时间,整个暗黑论坛上的所有人,简直都要将这位代理龙王当成是英雄来看待了!
与此同时,炎夏那边也已经得到了关于大贺王朝被灭的消息。
“大贺王朝
皇帝贺元洲,公主贺妍彤,宰相农佐,以及整个大贺王朝一百多名文武百官,全部葬身火海!”
“现场有上万名大内侍卫目击了整个过程,却没有一个人看清事情究竟是如何发生的!”
“事件结束后半个小时内,整个大贺王朝陷入到了彻底地混乱之中。”
“整个大贺王朝,开始撤离世俗界,重新返回真武界!”
指挥部里,大护国董国耀看着手上的报告,整个人也是彻底地陷入到了深深的震撼之中。
如果不是亲眼看到这些报告,董国耀简直都不敢相信这一切。
原本,董国耀还在担心,之前那位黎先生那般对待大贺王朝的人,会给整个炎夏都招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现在,董国耀终于明白,看来,只要有这位代理龙王在,那么任何时候应该担心的都不是自己这边,而是别人!
对于暗黑论坛还有各大势力对于自己的评价,黎南并没有太多的在意。
他只知道,如大贺王朝这样的入侵者,是绝对不能让他们存在的。
要不然,过不了多久,便会有其他真武界的王朝效仿,来到世俗界里攻城略地,到那时候,整个世俗界便要陷入彻底地混乱之中了。
也正因为如此,黎南这一次才会将事情做得如此果决,没有任何的拖泥带水。
不过,在解决了这些问题的同时,黎南还是有很大收获的,那就是对于贺元洲修为的吸收!
自从阴神觉醒之后,还是第一次吸收了如此强大的修为,这对于阴神总体实力的提升,乃是有着极大帮助的。
当天晚上,从大贺王朝归来之后,黎南便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之中。
一回到房间,黎南便直接入定打坐,开始了对于吸收来的近乎金仙巅峰的修为,进行融合吸收。
在凌霄诀的作用之下,那浑厚的金仙巅峰的力量,在黎南的体内运转开来。
在这些金仙巅峰的力量刚刚运行了第一个周天,黎南便被这股力量的庞大,给深深地震撼到了。
不愧是金仙巅峰!
这股力量果然是足够强大!
黎南心中暗自庆幸,幸亏自己体内有阴神这样的强大的生命体作为后盾,要不然,以他自身如今的实力,是绝对不可能会是贺元洲的对手的!
一整晚,黎南整个人都是处于入定之中。
一直到第二天凌晨,整个房间里竟是已经被金色的烟雾所笼罩,这便是顶级强者才具有的气
息。
金色烟雾里,黎南缓缓地睁开双眼。
“吇啦吇啦!”
在黎南睁开双眼的一瞬间,一股强大的电芒,瞬间便从黎南的眼眸之中迸射而出。
那房间里所有的金色雾气,瞬间便将这股电芒传导开来。
一时间,那金色的雾气之中,无数道电芒游走,整个房间都被电芒所充斥!
在如此强大的电芒之下,整栋龙组大楼中所有的电力供应,瞬间中断!
整栋大楼瞬间变得一片漆黑。
好在这股电芒也就只是出现在黎南睁眼的一瞬间而已,而且,龙组大楼里也是有备用电压存在的。
所以,停电也就只是持续了短短三秒钟而已,便一切重新恢复了正常。
尽管只是短短三秒钟而已,却已经是让整个龙组的所有人,都为之一惊了。
因为,龙组的用电采用的是最顶尖的技术,这么多年来都从来没有出现过任何的问题。
而现在,竟然中断了三秒钟,这已经是十分不可思议的事情了!
好在在三秒钟的时间里,也并没有其他的事情发生,所以众人才并没有太多的紧张。
而此时,房间里的黎南也是不由得一阵尴尬。
他也是没有想到,因为自己的一个举动,竟然就给整个龙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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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第三十三章
“没错!”风九点头,一脸歉意道:“上次我派风十一去找叶先生,实在是有事在身,没法亲自过去,所以还望叶先生见谅。”
叶谦摇头,说道:“风先生的大名,我也早有耳闻,承蒙风先生看得起,主动要跟我叶某人做朋友,这是我的荣幸。”
“哈哈!”风九闻言,大笑不已,连忙说道:“叶先生,咱们就不在这外面说话了,我在山洞里已经备好了酒菜,咱们可以边吃边聊。”
叶谦看了看不远处的山洞,喃喃的说道:“风先生难道平日里就居住在这山洞之中?”
“不瞒叶老弟,你既然已经听过我的名号,那么应该也知晓我的一些事情。不是我愿意住在这样的山洞,而是形势所迫,不得已而为之。”风九一脸无奈的说着,嘴上对叶谦都直接叫上了老弟。
“叶老弟放心,我的这个山洞,只是一个临时的栖身之所,所以你无须有什么顾虑。”说到最后,风九又补充了一句,似乎是担心叶谦怕危险,不愿意进入山洞之中。
被风九如此一说,叶谦当然不会再迟疑,哪怕里面真有危险,对他来说,也不会是什么龙潭虎穴的。于是,叶谦笑道:“风先生误会了,我只是觉得有些可惜而已。想风先生如此本事之人,却要屈身于山洞之中,真让人心疼。”
“叶老弟,这话咱们日后再说。我听闻叶老弟一来兴城,就被人给诓骗了,心中一样颇为愤怒,为叶老弟鸣不平,那木家姐妹也太胡作非为了。”风九嘴里骂骂咧咧的为叶谦鸣不平的同时,拉着叶谦就朝着山洞之中走去。
两人走进山洞之后,只见这山洞之中,灯火恢弘,完全和外面看上去的破败不一样,这里还真早已经备好了酒菜,酒菜甚至都还冒着热气,由此可见,这酒菜也是刚备下不久。
只是凭着这一点,叶谦就明白,这风九可不是一个人单打独斗,手下也有一批心腹能干之人。想必这些酒菜,也是才从城里运过来。
对此,叶谦也没有过多的评价,而是随着风九各自坐下。风九热情的为叶谦倒酒,举起酒杯冲着叶谦笑道:“叶老弟,咱们两人相逢即是有缘,你要是不嫌弃,咱们兄弟两人,喝了这杯酒,便是朋友兄弟!”
“好!”叶谦没有拒绝,端起酒杯,说道:“相逢即是缘,咱们共饮此杯!”
两人喝过酒之后,叶谦也不着急说话,他很清楚,现在最着急的人是眼前的风九。所以,在放下酒杯之后,便开始尝起了眼前的菜肴,似乎他今日来这里见风九,真的只是简单的交
朋友而来。
但是,风九却有些坐不住了。传讯令对他来说,格外的重要。只要有了传讯令,那么他不但可以光明正大的报仇,还能够将以前失去的东西都夺回来。当然,最重要的是,他再也不用看那几人的脸色了,不用却求那几人帮忙,让自己陷入更深的泥潭之中。
“叶老弟,我听说你手上有一枚奇怪的令牌?”风九也不嫌自己突然开口会显得突兀和奇怪,第一时间将自己最关心的事情问了出来,只不过他没有直接说那是地下佣兵的传讯令。
“奇怪的令牌?”叶谦微微皱眉,脸上露出了几分不解之色,说道:“风先生说的是什么令牌?”
“就是一块非铜非铁的令牌,上面有着九头蛇的雕刻。”风九连忙解释道。
听到这里,叶谦这才做出了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说道:“原来风先生说的是这个令牌,难道风先生知晓这个令牌的来历不成?”
说话间,叶谦故意将地下佣兵的传讯令拿了出来,但并没有递给风九。不过,只是这样,已经足够风九辨认他手里的传讯令是不是真的了。
当风九见到叶谦将传讯令拿出来的那一刻,一双眼睛都快要看直了,心跳更是莫名的加快,就好像见到了自己暗恋已久的心上人一般。
几乎一瞬间,风九就已经确定了,叶谦手上拿着的正是他们地下佣兵的传讯令。凭借这传讯令,他便可以号令整个兴城的地下佣兵,甚至凭借这传讯令,只要他肯上交,那么之前的所有的过错,都会被抵消。
“传讯令,果然是传说中的传讯令。有了这个令牌,我的夙愿便可以彻底的完成,我失去的一切,也都将能够尽数的拿回来。”风九内心无比的激动,几乎第一时间,就暗下决心,这传讯令他一定要拿到手。
“叶老弟,这令牌能不能拿过来,给我仔细瞧瞧?”风九说着,便伸手过去,朝着叶谦索要。
叶谦见状,却警惕了起来,收回令牌,看向风九,说道:“风先生,这令牌你可认识?能不能给老弟我说说,这令牌到底有什么作用?”
见状,风九有些莫名的尴尬,但他为了不引起叶谦的疑心,开口说道:“这令牌我确实听说过,传说这令牌是一位能工巧匠所铸造,上面雕刻的九头蛇雕像,据说有着莫名的力量,能够给佩戴者带来九头蛇的祝福,找到一位如意郎君或者心仪的美人。当然,这只是个传说,没有人可以肯定其中的真假,不过这雕像的价值,在地下拍卖行里的行情一直都很叫好,价值在三百万中品灵石左右。
”
“哦!”叶谦半信半疑的看着风九,说道:“这令牌居然还有这样的故事?价值三百万中品灵石?这还真是让人意外啊!”
“不瞒叶老弟,我有一个故去兄弟的儿子,他因为被心仪的女子给抛弃,一直萎靡不振,不管我如何开导,他都始终听不进去。我这世侄,可是个不可多得的修炼天才,我不忍心见他这样颓废下去,浪费了大好的修炼时机,所以,我希望叶老弟可以割爱,将这令牌*给我,赠与我那世侄,希望他能够从感情的阴影里走出来。”风九一脸痛心的说着,好像真有这么一件让他痛心疾首的事情一般。
叶谦看着风九这有模有样的编造的故事,心中却一阵好笑,这风九还真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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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第三十四章
余天少主一直被人阻拦,心中也是来了点气。
你也是不让我去抓,我偏要抓!作为一个从来没有受过委屈的二世祖,余天什么时候被人违抗过?
“去,把这阵法再布置一次,本少主就不信了,另外一只雪龙,必须抓住!”余天哼了一声说道。
他说要抓,其余人尽管是心中无语,很想罢工,可是……他们哪有这个能力?唯一能够劝阻一下余天的就是桂成明长老,但桂成明身份地位高,也更为了解余天的为人。
这个家伙你越是不顺着他的意,他越是要和你对着干。
从小到大,余天不是没有挨过打,都是他和老爹对着干的时候,被兴龙帮帮主余震龙给揍的。当然了,也只有余震龙能揍他,别人是不敢的。
而现在,余震龙不在这里,没有人能够治得住他。
桂成明心中恨不得一巴掌把余天给甩晕过去,然后迅速结束这雪龙山的事情,但他也不敢。只能是咬牙忍耐着,等这位二世祖满意了再谈其他。
叶谦也是哭笑不得,这位少爷可真难伺候。
但没办法,他一意孤行,其他人无法拒绝,叶谦现在都有些后悔了。早知道这家伙是这么个性子,就不冒充那王昆了。
“还愣着干什么?赶紧去给本少主寻找另外一只雪龙!”余天对众人喊道。
魔库尊者也是苦笑一声,道:“少主别急,属下这就去寻找另外一只雪龙的踪迹。不过,这一只雪龙,还是需要眼见看管。或者,属下还有另外一个建议。”
余天哦了一声,来了点兴致,问道:“你说吧,什么建议?如果这个建议很有用的话,本少主重重有赏!”
魔库尊者撇了撇嘴,道:“是这样的,雪龙这种灵兽,乃是天地孕育而成。属下还从来没有见过,有两只出现在同一个地方的。所以,属下猜测,是不是这两只雪龙,本就认识,或者说……很亲密。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或许可以利用手中的这一只,来充当诱饵!”
余天顿时眼中一亮,道:“对啊,这就好比是用幼崽来引诱成年野兽走进陷阱,这个方法,非常的妙!就这么办吧!事成之后,本少主重重有赏!”
您能别提重重有赏这几个字吗?一众人都是脸皮一抖,心里浮现一句妈卖批。
重重有赏这句话,第一次听见,那是可以激发众人的干劲,可听得多了,就完全没有那种激动了,简单的来说,内心毫无波动甚至还有点想笑……
但不管众人心中如何
吐槽,一切还是依着余天的意思,开始进行。
魔库尊者和叶谦凑在一起,商议着如何布置陷阱,这个时候,叶谦提出了一点建议:“这一次,需要利用一只雪龙,来作为诱饵。这就必须要保证,不能让雪龙寻找到机会逃走。所以,这一次,我布置下阵法之后,由我亲自看守雪龙。”
“你亲自看守?怎么个看守法?一旦你出现在阵法之中,另外一只雪龙感应到你的气息后,还会出现吗?”对此,魔库尊者表示怀疑。
叶谦笑着解释道:“很简单,我布置这个阵法,完全可以将自己的气息,掩盖的一干二净,哪怕我就站在那里不动,别人也是感应不到我的,因为我处于一种异空间的状态。”
他说的轻巧,旁边的桂成明却是听得越发心痒难耐,卧槽,这么强悍的阵法?这样的阵法若是落在了自己的手中,那该是何等的宝贵,这个运气好的王管事,区区一个窥道境四五重的低阶修炼者,又能研究个什么名堂?
可即便如此,这王管事也掌握了很神奇的空间阵法,桂成明真是急的心中要吐血了。
余天却是一拍手,道:“很好,那就一切仰仗魔库尊者和王管事了。这一次,能够抓到雪龙,完全是依仗了二位。若是两只都抓住了,本少主保证,一定给你们满意的报酬!”
“多谢少主!”魔库尊者连忙行礼,叶谦在一旁也是一副很激动的模样。但俩人心中怎么想,那就不得而知了。
至少,叶谦是已经不想玩了……
妈蛋,谁知道这个余天如此的磨叽,让他都有些难以应付了。雪龙既然已经到手,叶谦便想要闪人了。
他待会借口亲自看管雪龙,而本身又是有他布置的阵法存在,到时候,他利用空间突进,想走随时能走。
余天自然不知道这一点,还不停的催促叶谦快点布置阵法。
叶谦又从这位小土豪身上,弄到了一些布置阵法的材料,然后开始布置了起来。这一次,他布置的就和之前不一样了,因为这一次,他要玩忽然消失不见的把戏,阵法自然要配合一点。
不多时,阵法布置完毕,雪龙也交到了叶谦的手中。
然后,众人就退了开去,叶谦带着雪龙进入到了阵法之中。
“诸位,如果另外一只雪龙进入了阵法之中,我会传递出消息,届时,大家一起进入阵法,就可以抓住那另外一只雪龙了!”叶谦对着众人说道。
随后,叶谦的身形,便开始缓缓的消失,不,不能说是消失,而
是仿佛变成透明了。看上去,那就仿佛是一个水人一般,隐约可以看见个人形,但仔细去看,却又无法看出其中的具体形象,更是无法感应到具体的位置。
这一手神奇的场景,让众人惊叹不已,余天也是暗暗点头,等回头,这个王管事,一定要重用起来。他虽然是二世祖,有点自己的小性子,但他又不是白痴,一个能够布置如此阵法的人才,兴龙帮必须重用!
而桂成明更是心中激动,看样子,那阵法残卷,比他想象的更加玄奥啊!现在,桂成明已经把那份阵法残卷,视为自己的东西了,所以那阵法残卷越神妙,他越是兴奋。
叶谦盘膝坐下,雪龙就在他的手边,虽然雪龙是天地孕育的灵兽,但还是脱离不了灵兽的范围。之前桂成明拿出了一样金色的绳索,据说,那是根据上古神器缚妖索仿制而成的,能够极大程度的限制甚至禁锢兽类的能力。
眼下,那雪龙就没有任何的挣扎余地,只能仿佛待宰的羔羊一般,趴在叶谦的脚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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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第三十五章
“我望见了一点点。”
名为苏檬的年轻女子低头乖乖回答道。
她内心变得惊恐。
然后从惊吓,到畏惧迷茫,最后变成了紧张。
这可是现代社会,自己又在剧组的拍摄现场,这么多人呢,应该没事的,苏檬安慰着自己。
古人言,人多势众,法不责众。
是这个道理没错的。
‘但……’
‘他们怎么找过来的……’
苏檬脑海乱糟糟,一团乱麻,实在不明白这两人是怎么找过来的。
最重要的是,相隔那么远,她遥遥望了两眼,谁能发现,又怎么可能发现。
超能力?
武术武功,修仙门派,传说的中华龙组?
凛冽寒风在这一刻仿佛凝固了。
苏檬感觉自己越来越接近这个世界的真相。
只听唐鸿又问道:“除了你,还有谁用过望远镜。”
“还有一个群演,男的。”苏檬抬头悄悄看了眼唐鸿,内心挣扎了一下,迟疑说道:“我也记不清他叫什么名字了。”
“没事,你去慢慢找。”
唐鸿笑意温和,示意苏檬可以自由行动了,找到那个人。
拍摄现场就这么大的地方,找个人还不容易。即使陌生,花点时间,总能认出来。
“可,可我……”
苏檬轻咬着下唇,眼含泪光,似有泪珠在打转。
像是吓坏了,一时间不敢动弹。
从出生到现在,或者说从学习表演到现在,苏檬从没有真切体验这么明显的演技提升,仿佛在一夜之间,统统都打通悟透,醍醐灌顶一般的领悟到演员演技的精髓所在。
“我,我……”
苏檬结巴了起来。
她感觉自身演技已经达到炉火纯青的高度。
演技是指在舞台上或摄像机前,借由动作、姿势和声调来扮演某角色的艺术。
可分为三个派系。
表现派:用外在的表情、肢体、语言、音调的控制表现来体现塑造人物
体验派:找内在的体验,寻找并借助人物的心理依据,从内到外地表现塑造人物
方法派:脱胎于体验派,强调台前幕后都维持与角色一样的心理状态,彻底变成该人物。
‘我应该算实战派!’
迎着唐鸿的目光,苏檬心底冒出一个莫名其妙的想法,视
线飘忽了一下。
旁侧。
中年男人总导演恢复清醒,内心拔凉拔凉的,深知这次绝对碰见极为了不得的人物。
太可怕了……
那眸子令人心头发寒,小腿肚都在哆嗦……
于是他看向苏檬,厉声道:“小苏你还不快去!”
“Σ(°△°|||)”
去您妈妈呀,她欲哭无泪,导演你大概不知,也无法理解站在面前这两人象征着什么吧,一定是修仙者异能者的龙组成员。
真要找到了陆罡。
指不定会发生什么呢。
“快去找人!”
中年男人催着她。
一边说着,一边推着她肩膀,苏檬百般无奈的站在原地,不想动弹,但迎上唐鸿似笑非笑的目光,心尖颤抖了一下。
扭扭捏捏的挪步,找人去了。
“唉。”
红晔随意瞥了眼,一脸不乐意,又被唐鸿抢风头。
想了想。
他看着中年男人:“你们剧组严重违规了懂不,什么王丹婧,什么粉丝啊,我看你像粉丝,干脆给你做成粉丝算了。”
中年男人讪讪笑道:“您两位是官府的人?”
红晔没理他。
中年男人陪着笑脸:“我们剧组哪里违规了呢,我立刻整改。”
“等着。”
红晔冷哼了一声,心情不太好。
突然响起车门打开的声音……
那是一辆外表漆黑,内饰奢华的长款化妆车,车内是核心主创的化妆间。
一个穿着演戏服装的貌美女子走过来:“开拍了吗。”
“出了点状况,等等吧。”中年男人看了眼王丹婧,露出苦笑,并将其拉到一旁,简练讲述了一番,王丹婧狠狠吃了一惊。
严重违规?
什么情况?
难不成剧组搭建外景,污染这片雪山吗。
她看着导演神色,不似玩笑,包括站在外面的众人都沉默不语,本应该热闹喧嚣的拍摄现场,竟有点凝重,唯有寒风吹拂着。
王丹婧轻轻蹙眉。
她有点无语,她是女主角,也是全场最大的腕儿,等了这么久,居然还要等下去。
事实上……这部剧的男主角称得上一线明星,流量很大。
事实上……人家根本没过来,只是派了个替身,反正后期能抠图。
“那两人是
官府哪个部门的?”
王丹婧低声问道,拍摄现场已经布置的七七八八,群演都准备完毕,各式各类的拍摄仪器都就位,场面不可谓不大。
每过去一分一秒,都是浪费,说不得等会还要重新准备。
当务之急,是尽快开始拍摄。
“什么?”
“你问都没问身份?”王丹婧脸色古怪的看着导演:“要是骗子怎么办。”
中年男人摇摇头,欲言又止,止言又欲。
“好吧,我去问一下。”
王丹婧面露无奈之色,走了过去。
作为准一线当红小花,王丹婧对自己长相魅力很自信。只可惜此地太冷,外边裹着厚重的羽绒服,不能凸显她身材。
也够了。
这脸蛋就能吃饭。
虽说不至于所有男人见自己都迷得神魂颠倒,可都会给予优待,彰显一下绅士风度。
听起来不可思议,有点夸张,然而这就是事实。
女士优先,美貌是一种资源,可不是说说而已。
有人做过街头实验,一个普通长相的女生向路人借钱,成功率基本为零,而一个漂亮女生向路人借钱,十有七八都能成,借完钱之后,绝大多数人愿意提供更多的帮助,哪怕是耽搁时间……更别说王丹婧这样的人,人生就像开了挂,不知多少人羡慕。
很遗憾。
唐鸿没有搭理她。
长得一般般,没贝霓耐看,唐鸿闭上眼暗暗对比了一下:“等下次有机会一起吃饭,去哪里比较好呢……还是在街边小店吃吧,不能太张扬,显得我好像有钱。”
“我真是个普通人。”
“收入方面,就说月薪一万吧。”
好歹是云海财大的应届毕业生。
毕业月薪税前一万,稀松平常。
“车子暂时先不开……”
唐鸿吃过苦,知道什么叫普通,可不像蒋璐璐那么天真。
按照蒋璐璐的说法,人均五百以下的餐馆都是小吃店,世上人人都有小房子。
“对……”
“房子也没有……”
“我,唐鸿,没车没房没存款。”
唐鸿暗暗嘀咕,又觉得奇怪,他拿贝霓当朋友而已,考虑这么多,似乎不太对。
……
旁侧。
红晔看着王丹婧:“王什么?”
王丹婧又说道:“我叫王丹婧。”
“没听过,很有名吗。”
红晔很少会关注明星名人,平时喜欢到处耍,不浏览网页新闻。
简单客套了几句,王丹婧眨了眨水灵灵乌黑眼睛:“我能看一下你们的证件嘛。”
“不能。”
超凡证件哪能随便给人看,看了就得洗记忆,红晔摇头拒绝。
王丹婧也不生气,慢声细语,聊了一会儿又问:“请问我们剧组到底哪里违规呢,我们还要演戏呢。”
“望远镜。”
红晔抬手指了指,只见苏檬拉着一脸不情愿的陆罡走过来。
两人的低声交谈,随风传入红晔耳边……红晔立刻意识到陆罡不需要清除记忆。
不过,既然人都过来了,就一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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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第三十六章
三日后,叶谦独自来到了一座陌生的城池前。
“兴城!”叶谦看着眼前的城池,露出了几分淡淡的笑容。
兴城距离恶魔之都不过千里之遥,可要论城池大小规模,却相差十万八千里。兴城只是恶魔之都的一个附属小城,依靠恶魔之都才发展起来的。
根据恶魔联盟总部的资料,这兴城的城主,便是来自恶魔之都大家族罗家的一位旁支弟子罗厚义,窥道境四重巅峰的修为。而叶谦要调查的陆家嫡子陆海峰,便是在兴城被人杀害。
作为兴城的城主,陆海峰死在了兴城,陆家理所当然的就第一时间找到了罗厚义。罗厚义虽然只是罗家旁支弟子,但却深得罗家嫡系一脉的重视。故而,陆家兴师问罪罗厚义,却被罗家嫡系强者出面强行压制了下来。
陆家在恶魔之都虽然也是个大家族,可终究无法和罗家那样的仅次于恶魔联盟总部的一流家族相比。陆家虽然也有窥道境六重巅峰的强者坐镇,可终究只是二流家族,无法和罗家老祖相比。
所以,陆家的兴师问罪,最后得来的不过就是罗家一句全力追查和一些罗海峰之死的适当补偿。然而,陆家不缺这点补偿,陆海峰是陆家的嫡子,陆家自然要追查到底,不能将希望全部寄托于他人之手。这才有了叶谦手上的这个追查真凶的任务。
叶谦进城之后,第一时间找了一家不起眼的客栈住了下来。陆海峰之死的案子,叶谦目前还没有多少的头绪。
客栈之中,叶谦坐在窗前,看着兴城平和的街道人流,微微皱眉,开始思考案件的头绪。
“罗家应该可以排除嫌疑,毕竟陆海峰是死在了罗家的地盘上,罗家要杀陆海峰绝对不会自找麻烦。”叶谦喃喃的说着,率先排除了罗家的嫌疑。
“陆家在恶魔之都的敌对的家族只有一个韩家,韩家也是二流势力,所以正常来说不敢在罗家的地方杀死陆海峰。毕竟,一旦暴露,韩家可要遭受罗家的迁怒,韩家之人不会如此无知。”叶谦一边看着恶魔联盟提供的资料,一边排除了韩家的仇杀嫌疑。
“如此看来,陆海峰之死和家族仇恨无关,也不是罗家之人所为。那么多半就是因为私人恩怨而死。”叶谦初步判断。
“私人恩怨?”叶谦低头看着资料,这陆海峰之所以来到兴城,其实不过是个巧合。陆海峰是在回恶魔之都的途中,临时在兴城休息,却不料这一休息,却再也回不到恶魔之都了。
“陆海峰本人是窥道境三重巅峰的修仙者,还有一位窥道
境四重后期的修仙者护卫贴身保护。陆海峰本人死了,贴身护卫也死了。所以,凶手的实力应该是窥道境四重后期以上的修为境界。”叶谦微微皱眉,这还是比较保守的推测,真凶就算是窥道境五重的修仙者,叶谦也不会意外。
毕竟,在兴城杀死一位窥道境四重后期的强者,而且没有引起城卫军巡逻队的察觉,说明战斗的波动很小,作案的时间也很短暂。事后,兴城城主罗厚义亲自调查,却迟迟没有丝毫的线索和结果,这就更加的不简单了。
“凶手要么是个经验丰富的杀手,要么就是个实力远超窥道境四重后期的强者。只有符合这其中的一点,凶手才能够在短时间内杀死陆海峰和他的护卫,并且逃过罗厚义的追查。”叶谦喃喃的说着。
“不着急,不管是经验丰富的杀手,还是窥道境五重的强者,只要杀了人,就一定会留下破绽。”叶谦端起一杯茶水,一饮而尽。
此刻,叶谦心中已经有了计算。既然是要暗中查探真凶,他当然不能大张旗鼓的去找罗厚义帮忙。不然,以叶谦如今的身份,加上傅小芙和罗媛的关系,要让罗厚义这个罗家的旁支弟子帮忙查案,自然是小事一桩。
可如此一来,世人就都知道叶谦在查陆海峰之死的案子了。如果凶手早已经远盾,那倒没多大的妨碍,可就怕凶手还在兴城或者附近,一旦公开,叶谦自己就会陷入麻烦之中,凶手自然不会坐以待毙。当然,最重要的是,任务的要求就是暗中查探,哪怕真凶查了出来,也不能公诸于世,而是要告诉陆家,让陆家去处置。
放下茶杯,叶谦关好窗户,来到窗前,当即盘膝而坐,拿出一颗梵罗丹,开始修炼了起来。
来到兴城的第一天,叶谦什么事情也没有做,只是找了个客栈,要了个房间,然后闭门修炼。直到第二天,叶谦才走出了客栈,但一样没有前往最重要的案发之地查探线索。案发之地,早已经被城卫军暂时封存,旁人是不容靠近的。
叶谦只是在兴城的街道上走着,不知不觉便将整个兴城的街道记下,对整个兴城的建筑构建结构已然了然于心。兴城也分为东南西北中五个区域。
东南西北由四位将军和区域官员共同管治,中区也是城主府,是兴城真正大家族,大势力的聚集之地。这兴城给叶谦的感觉就是一片祥和,可见罗厚义管理的兴城,还是很到位的。
是夜,叶谦没有回客栈,而是趁着夜色,来到了西城的一家酒馆之中。这家酒馆,没有名字,却在兴城格外的有名气,下至三教九流,上
至兴城的大人物,都会光临这间无名小酒馆。
重要的是,在陆海峰死前,他也带着护卫来过这家酒馆。而且,在这家酒馆里离开之后,第二天便发现了他的尸体。要说这里面没有可疑之处,很难让人相信。要说这里一定有可疑之处,也很牵强。不管有没有关系,不管有没有线索,叶谦他还是第一时间来了这家酒馆,见识下这个无名却又十分有名的小酒馆到底有怎样的魅力所在,居然会让三教九流,甚至那些大人物都经常出入此地。
酒馆位于西城边缘,地理位置十分的偏僻,周围除了这一家酒馆之外,再无其他店铺,甚至,在酒馆的后面,便是一片没有开发的荒地,荒地常年无人管理,杂草荆棘丛生,十分的荒凉。在月色的照耀下,时有阴冷的夜风吹袭,格外的阴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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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第三十七章
“....还真够狠的啊。”
林顿虽然想到这些家伙大概会来找麻烦,但没想到这个雷电冒险团的团长居然做到了这一步,而且这家伙居然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分给银翼冒险团一个铜子,真不愧是臭名昭着的雷电冒险团。
估计如果劳伦斯真的答应了,来到森林就会被对方以实力威逼,到时候不仅得打头阵,就算侥幸没死,为了独吞奖励和隐瞒真相也一定会被克拉福灭口。
而且这家伙现在连自己也不打算放过,恐怕是觉得在这种地方无声无息地解决一个牧师,教廷也查不到他们身上吧。
既然如此,林顿的眼神中露出一丝杀气——那自己也没必要客气了。不过直接强行动手,虽然应该也解决得掉,但毕竟还是费劲了些,而且动静应该会比较大。
…….
“柴火不够了,克鲁,你和乔治一起去拾点柴火——小心些,把库奇也牵去吧。”
见到篝火越来越暗淡,克拉福对另外两个1阶的冒险者说道。
“哦?”听到这句话,林顿眼睛一亮。
两个家伙嘀嘀咕咕地站起身,举着火把,牵着那条格林猎犬,往黑洞洞的密林里走去,他们倒也不用担心这个火光会被银翼冒险团发现,夜晚的森林在无数树丛的掩盖下,火把的光芒在几十米外就几乎看不清了。
“克鲁,你到那边拾,我在这边。”走了一会,终于找到一处枯枝较多的地方,身材矮一些的冒险者对那个牵着狗,看起来有点呆愣的冒险者说道,然后转身往另一边走去。
这个叫做克鲁的家伙应了一声,走到一个枯树枝较多的树丛间,蹲下身开始慢腾腾地拾柴。
他身边的格林猎犬鼻子嗅了嗅,似乎感觉到什么不对劲,但还没等它开口吠叫,它的右眼处突兀地扎入一根光针,伤口直深入脑,猎犬发出一声低低的哀鸣,无声无息地倒下了。
?呆愣愣的克鲁感觉到狗的绳子猛地一沉,扭头看去,还没等他迟钝的大脑想到什么问题,就紧跟着被捂住嘴巴,一把锋利的长匕首无声无息地捅入了他的脖子。
挣扎了几下,火把就从克鲁失去力量的手中垂下,但快掉落时却又凭空“飘起”,似乎有什么无形的东西持着它一般。
“?克鲁,你怎么了?”
克鲁临死前的挣扎还是弄出了一点动静,在另一边蹲下身拾柴的乔治有些疑惑地抬头看向发出动静的地方。
“?!”然而躺倒在地上的男人和猎犬让他愣了一瞬,紧
接着浑身毛骨悚然,一声大叫就要冲口而出!
“有...”
然而他的声音才刚刚冒出一丝,就也被无声无息地掐断在了喉咙里...
......
“乔治,你这家伙怎么弄了这么半天才回来?”
板寸头壮汉看着抱着一堆柴火回来的乔治,皱眉道:“怎么就你一个人,克鲁呢?”
“哦,他突然肚子痛,说要来个大的。”乔治笑道,然后将捡来的柴火丢在一边,随手拿过篝火上还热着的汤锅勺子,自然地搅动着锅里的肉汤。
“哈哈哈,这家伙牵着库奇,该不会让库奇去吃他的新鲜...”矮个子游侠闻言嘿嘿笑了起来。
“帕克你给我闭嘴!”克拉福突然怒声道:“还没吃饭,别说让人倒胃口的话!”
“是,大哥。”矮个子悻悻地将后半段恶心的话吞进了肚子里。
“这肉汤差不多好了。”这一会儿,乔治就将肉汤盛进自己的铁罐里,砸吧了一口道:“味道还不错,帕克,我来给你盛一罐吧。”
“哦,麻烦了,乔。”
矮个子感激地递过自己的铁罐,冒险者们出外任务时,一般都会用这种结实耐摔的铁罐代替平时用的陶瓷器皿。
见状,包括克拉福在内的几个人都将铁罐递过来,让乔治给他们一个个都盛了一罐,然后将干硬的面包掰碎在肉汤里,就着汤吃起来。
“咦?”
吃了几口,克拉福突然觉得一股倦意袭来,他张开嘴巴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有点太累了么...”他逐渐变得有些迟钝的大脑想道。
透过已经变得有些模糊的目光,他隐隐看到自己的手下也一个个哈欠连天,有的甚至手中滚烫的汤罐已经掉在了裤裆里也毫无所觉。
“不对!”
看到众人已经纷纷歪倒在地上呼呼大睡,唯有乔治一个人还好端端坐在那儿,脸上露出莫名却让克拉福胆寒的微笑!
“他不是乔治!”
毛骨悚然的恐惧感让克拉福的脑子又清醒了一分,联想到“玩大的”玩到现在还没回来的克鲁和毫无动静的猎犬,他已经完全明白自己这次要栽了!
“你是谁?!”
努力拔出自己的弯刀,克拉福在自己胳膊上狠狠拉了一道,借助疼痛勉强恢复了清醒,他看着面前笑得十分灿烂的“乔治”。
“你猜?”
林顿自然没有反派们
对快死的家伙唠唠的兴趣,单手前伸,克拉福最后只看到了一道灿烂的光芒在自己眼前放大...
“难道是...”他的脑中最后闪过一个念头,然后就彻底归于黑暗。
“虽然用神术大概会让他猜到什么,不过我可不想靠近一个打算垂死挣扎的战士,反正既然是死人了猜到也无妨。”
用光之矢将克拉福的脑袋穿了个洞,林顿又将睡得横七竖八的家伙一个个割断了脖子。
为了将这几个家伙放倒,自己先是耗费了一瓶拟型药剂伪装成被杀死的乔治,然后又将整整一瓶半之前拿来药兔子的回梦药水用精神力强行包在手心里,并趁着搅动汤勺的时候漏进锅内,因为天色很暗,自己的动作又很轻微,几人都没有注意到,加上回梦药水无色无味,果然取得了极好的效果。
“话说回来,我好像是第一次杀人吧。”
林顿自己也感觉到很不可思议,无论是前世还是来到这个世界,他都是第一次杀死一个自己的同类,即使之前在副本里遇到了许多敌人,却不是野兽就是不死生物,没有一个是真正与自己一样活生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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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第三十八章
“这位小兄弟,你我之间,好像没有什么过节吧!”在气势交锋落败之后,澜爷脸色不变的对着叶谦说道。
叶谦冷笑道:“过节?你打扰了我的好事,这算不算过节?”
闻言,澜爷脸色一沉,怒气自眉宇之间流露出来。这叶谦居然丝毫不给他面子,一开口就倒打一耙,完全没有要和解的意思。
澜爷自然也不是泛泛之辈,对于叶谦这样的无礼挑衅,倒不至于昏了头脑。像这样猖狂之人,要么是有所依仗,不畏惧所以才会猖狂。另外一种,就是无知。
只不过,能够修炼到窥道境的修仙者,哪里可能会是无知之人?故而,澜爷面对叶谦的嚣张,反而莫名的多了几分忌惮。
这澜爷的脸色变化,自然都被叶谦看在了眼里。暗笑道:“谨慎有什么用?既然我要拿你开刀,就没有让你后退的余地。”
“小兄弟是从何而来?可曾知晓这含香楼不单单是我的地盘,更是幡青城大长老义女的产业?”澜爷试探性的对叶谦说道。
以澜爷这样的身份,和人说话居然用地下女王冬梅,甚至是幡青城的大长老宇文青来威胁对方,这本就是一件丢人的事情。不过,澜爷这样的老江湖很清楚,有时候脸面并不是那么重要,尤其是在危及性命的时候。
“这话,你的人之前已经说过了。”叶谦表示自己已经知晓,接着说道:“澜爷,你这风尘仆仆的过来,是要找我兴师问罪吗?”
“既然小兄弟明白,那就最好了。”澜爷皱眉道:“含香楼有含香楼的规矩,可不容人轻易的破坏。我来这里,也是想要听听小兄弟给我一个理由,不然我不得不讨教一下小兄弟的本事了。”
“哪来那么多的废话?”叶谦冷哼一声,说道:“老子花钱找女人,你们开妓院的,这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吗?你们既然想要找麻烦,就别说那么多。我狼王叶谦,可从来没怕过谁。”
这话刚刚说完,不等澜爷说话,叶谦已经率先催动了大白,然后朝着澜爷狠狠的飞扑了下去。
澜爷脸色一变,叶谦这一招看上去没有任何的技巧和花哨,但就是这样简单的用巨剑一拍打过来,其浩浩荡荡的气势,极快的速度,根本不容澜爷有丝毫规避的机会。
澜爷几乎没有丝毫的迟疑,面对这必中的一击,只能调动体内浑厚的灵力,然后催动手中的一柄纤细的长剑,快速的朝着空中的巨剑反击过去。
那澜爷的纤细长剑,看上去弱不禁风,但却有着强大的穿透力。这一剑的
运用,显然不是简单的冲刺,其中蕴含了一定的道境技巧。
“嗡!”
一阵刺耳的嗡鸣瞬间响起。
紧跟着就是强大力量的迸发,一股无形的气劲瞬间崩飞出去,将四周的木质护栏纷纷切碎,让围观的那些御气境的强者,更是纷纷躲闪避开。
一次毫无取巧的正面交锋,强大的气劲波动,让两人周围一片狼藉。只见澜爷整个人更是应声落地,从二楼的走道上掉入了一层。
“好可怕的力量!”澜爷心中震惊不已,再也不敢小瞧这个年轻的窥道境一阶的修仙者。
然而,这澜爷根本不知道,叶谦刚才只是用了一点点力量而已。如果叶谦真的全力以赴,刚才那一招,就足够正面轰杀了澜爷这样的老牌窥道境一阶的修仙者了。
叶谦见到澜爷只是受了一些轻伤,看上去虽然狼狈,可实际上并没有太大的影响。对此,他也颇为吃惊和意外,暗道:“不愧是老牌的窥道境一阶修仙者,这实力果然不容小觑。只不过可惜,遇到了我,今天还是要栽个大跟斗。”
叶谦心中如此想着,几乎同时,身形一动,来到了一楼。又一次的挥动了大白,强悍的力量再一次朝着澜爷轰击过去。
澜爷刚刚站稳身形,就感受到了巨剑来袭,脸色大变。他不明白叶谦到底是如何做到,运用如此大的巨剑攻击,力量奇大也就罢了,但攻击速度居然还如此快速。
“你真当我澜爷那么好欺负不成?”澜爷怒喝一声,力量上他不是叶谦的对手,速度上也快不过巨剑的攻击,他唯一可以用来和叶谦一较高低的,似乎就是对于天地之力的领悟技巧了。
窥道境的强者,可以掌控一定的天地之力,从这天地之力里领悟各种技巧,从而让御气境的强者远无法抗衡。这种天地之力的技巧,也可以称之为规则之力,总之十分的玄妙强大。
顷刻间,只见澜爷周身浮现了一股天地之力,周围的规则之力凭空出现,让叶谦的巨剑攻击速度都是一缓。而就是这样的速度变化,让澜爷整个人速度暴增,居然可以避开原本躲不开的一剑。
见状,叶谦冷笑不已,对于规则之力的运用和领悟,他可绝对在这澜爷之上。不过,叶谦也不打算动用规则之力来和澜爷彼此对打。
大白一剑落空之后,叶谦身形接连闪烁,这一次大白也变得更加的飘忽了起来。好像大白那巨大的剑身,根本就是虚幻的一般。
“嗯?”澜爷见状,心中震惊不已,惊恐的看着叶谦。
“他怎么可能还这么快?难道我的规则之力也都被他给压制了?”澜爷心中十分的疑惑不解,要不是清晰的感受到叶谦的气息只是窥道境一阶,他甚至要认为叶谦就是窥道境二阶的修仙者了。
“彭!”
一声巨响,澜爷被大白击中,整个人倒飞出去。
澜爷稳住身形,站起身来,忍不住一口鲜血喷出。
见到这一幕,含香楼上上下下所有人都是脸色大变,一直以来,在他们心目中高高在上的澜爷,一位老牌的窥道境一阶强者,此时此刻,居然不是叶谦这个年轻的窥道境强者的对手。
“澜爷输了?”
“那狼王叶谦到底是什么来头?莫非是仙盟里的大人物不成?”
不少人心中暗自揣测,对于叶谦的身份来历,充满了疑惑和好奇。
叶谦一击得手之后,并没有停下来,他要的可不是击败澜爷这样简单。他要做的是重创澜爷,至少要让这老家伙小半年别想恢复修为实力。
所以,叶谦出手自然也是狠辣,而且每一次的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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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第三十九章
小姑娘本就是家里冲着长大的,要她去说一些自己不想说的话,她一时半会儿也说不出。
薄简自然更不可能为难她半分,这么一想,林喵喵底气十足。
一双猫眼儿睁得大大的,“你欺负我的话,我就去告诉我妈,让我妈告你状。”
这话说得一点底气都没有,林野是宠自己闺女,女求必应,完全一个女儿奴。
但赵琳琳可不是。
赵琳琳对自己姑娘还是相当了解的,所以薄简根本不害怕某人告状,更多的是自己舍不得而已。
也仅此而已。
林喵喵看着是真的不太高兴,她撅着唇一双大眼睛控诉的盯着他。
薄简不下三分钟就败下阵来,“好好好,不休息那就不休息,那你去一边等着我,我跟陌吻聊聊就好。”
林喵喵不解,“不是采访吗?我不能在一边听吗?”
薄简心想,采访我,你有什么好听的,可这话不能说,他心底太懂林喵喵那匮乏的想象力了。
于是没作答。
陌吻像是看出了林喵喵的疑惑,忙帮薄简解释道,“也不是不能听,只是担心你无聊。”
林喵喵心想,她怎么可能会担心无聊这种小事,薄简支开她,那就是一定有其他话要说。
有什么不能让她听的?
林喵喵虽然对两人说话有点好奇心,可也没觉得因为这好奇心,两人就要纵容她什么的。
平日里在薄简面前,可以浪到飞起,可有外人在的话,还是有分寸。
她打开门往外走,“那我去我自己的办公室去了。”
薄简嗯了一声,“我一会儿去找你。”
“不用,你们慢慢聊。”
办公室的门被关上,陌吻笑,“长大了小姑娘,以前记得吃醋的时候,可有气势了。”
薄简挑眉,“因为她认识你,不会让这方面去想,她偶尔对自己还是很宽容的,就是少想一点事情。”
陌吻凝了一秒,微微一笑,“你之前应该也不想跟我见面的吧?”
薄简笑,“你肯定能猜到,所以才给我的信息中,留下了你的名字;
其实你自己不是很清楚吗?如果你没有留下自己的名字,这个采访,我不会见面。”
陌吻懂,所以在发邮件的时候,才会多了一个她的名字,很巧,林喵喵接收到文件的时候,也看到了那两个字。
她不确定,所以才问了薄简,薄简笑
,在她鼻子上剐了一下,“是不是,人到了就明白了,没什么大不了的,不是就不是。”
没想到,这世界就是这么小,而有些人,就是这么有缘分,不想见面都不行。
陌吻简单的跟薄简说了这次的采访内容,薄简不适应的,不想说的一些私人问题,她都划掉,而工作上的成就。
薄简也简略的做了一个简略的介绍。
外界对薄家的人,都有迷之好奇,不知道为什么。
或许是因为薄言,又或许是因为薄执。
所以对薄简的好奇,也格外深重。
陌吻跟薄简另约了采访时间,这才起身离开,她手刚触上门把,就听到身后的薄简问她。
“陌吻,你想过我哥吗这些年?”
陌吻动作一顿,浑身都僵了一秒,随即继续往前走,没回答。
薄简问出口的时候,也没想过她会回答,而是抱着问一问的想法,至于她回答还是不回答,其实一开始就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
说穿了,这件事轮不到他着急。
没想到在门关上的瞬间,陌吻的声音传了进来,“想没想过,现在已经不重要了。”
哪里不重要了?
他哥知道陌吻在帝都吗?
薄简满脑子的问号,想立即给薄执打电话询问情况,可又不知道如何开口。
而且人家两个人的事情,似乎多管闲事也不太好。
陌吻离开不久,林喵喵重新回来,她是看到陌吻离开之后,才回来的。
薄简笑眯眯的看着她,“昨天回去,我未来丈母娘跟你说什么了?今天居然这么乖?”
林喵喵仄仄的走到他身边,仰脸看着他,“我问你一件特别严肃的事儿,你告诉我真正的答案,即便不高兴也可以,但是不能骗我。”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林喵喵一愣,“这倒也是,我妈说,我要是在跟你作对,以后你就不理我了,也不会要我了。”
林喵喵差点被自己母亲气哭。
她爸哄着她说,“薄简要是不要你就不要你呗,你有爸爸妈妈就行了,要那种臭小子干什么?
爸爸对你的爱最无私,跟着爸爸一直在一起,不好吗?”
林喵喵鄙夷,“妈,爸爸这个钢铁大直男,当年是如何追到你的?一点也不公平。”
林野:“……小公主,你胳膊肘往内怪,跟着你妈一起歧视我呢?
就料定我
不敢拿你们娘两如何是不是?”
林喵喵点头,“当然了,爸爸,你什么段位,你不知道啊?”
林野:“……得,爸爸从来没有家庭地位过。”
薄简不知道这话从何而来,他未来丈母娘是他母亲的闺蜜,几人关系特别好。
所以对未来丈母娘的了解还是有一些的,顿时哭笑不得,“你妈骗你的你也信?”
什么脑子,这也太好骗了。
他虽然没说话,可林喵喵莫名看懂了他的鄙视,更生气了,“你现在也开始欺负我了是不是?”
薄简哭笑不得,伸手扯过她抱在怀里,“我能惹你生气吗?我舍得?”
林喵喵撅唇,“好了好了,我信你,但是陌吻……”
她觉得有些纠结,小眉头紧紧皱着,“陌吻跟薄执哥哥的事情,我们要不要跟薄执哥哥说一声啊,说遇到了陌吻?”
薄简摇头,“这种事情就不要多管闲事了,毕竟是两个人的事情,而且大哥最近很忙;
还是不要让他分心了,有缘分,自然会遇到的;
而且刚才我探了陌吻的口风,她似乎并不想跟大哥联系。”
林喵喵更不解了,“为什么啊?大哥那么好?陌吻以前不是跟大哥,还是好过一段的吗?”
“那叫好?”
薄简觉得自己对好的理解,顿时匮乏了起来,完全没有半点脑海里对好的那种理解。
林喵喵连连点头,“就是好啊,我跟海蔚看到过呢,两人在破旧的小巷子里,接吻。”
薄简压根不知道这件事,满脸震惊,“你们不会是骗我的吧,我怎么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
你们是不是看错了?”
林喵喵自信的看着他,“相信我,绝对不会错的,我们亲眼看到了,而且那时候,陌吻手里还拎着大哥的外套。”
薄简:“……”
这个消息有点突然,他一时半会儿有些接受不了。
之前他只是以为两人关系不错,那时候毕竟两人之间也看不出什么深厚友谊来。
只觉得薄执对她额外照顾,薄简觉得自己也不是情商很低的那种人。
如此说来,这两人之间还有故事?
薄简错乱了一瞬,很快找回思绪。
“行了,这件事不要管了,我会找机会跟大哥说。”
林喵喵想了想,“那要不,下次你接受采访的时候,我们让大哥来?”
薄
简觉得她要搞事情,忙拒绝,“你不要乱七八糟的添乱了好吗?改明儿事情没做好,还引出矛盾来了。”
林喵喵哦了一声,“那好吧,我就是想做点好事嘛。”
“我知道,但是别人的事情,我们少管,即便是大哥也一样。”
“我知道了。”
……
名匠。
陌吻出去一个早上,大家都等着她回来,询问好消息来着,前台小妹一见她进门,就蹭过去。
“陌副编,听说你下个人物是薄简,是薄家的人诶,你今天去谈了?”
前台小妹两眼放光。
薄家的八卦真的好好嗑,不挂从哪个角度嗑,都十分精彩,她想到驳回,想到薄言,想到余染。
啧啧。
那薄简也是家里的人,肯定长的也非常好看。
好期待。
陌吻看着前台小妹兴致勃勃的脸,也没扫兴,“对啊,有什么需要指示的吗?”
前台小妹忙点头,“我能指示您什么啊,就是很期待,想着能第一时间看到大帅哥的脸,就很振奋;
陌副编,问个问题,您知道薄言薄大影帝吧?”
“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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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第四十章
“李岩有今天也是罪有应得,你想想他在哪里被抓的,就知道他简直就是死性不改。”安佑把奏折丢回桌面,想起居然是自己亲手捉住李岩,义愤填膺。
李岩改不了好色的毛病,竟然没有乔装就前往最大的妓院寻欢,最后喝的烂醉,没钱买账,竟然说出自己的身份,老鸨立即去报官,官员知道之后,立即上报朝廷,当时李汐已经睡下,安佑不想惊动李汐,自己亲自出马,从妓院把李岩投到天牢。
“既然他至死都不想改了自己的性子,他留在这个世间只会是危害人间,你犹豫什么?”安佑想起李岩那副阴柔的模样,心里就想作呕。
“既然如此……“
“主子,不好了,皇上那里出事了,沈大夫请你赶紧过去。”新衣推开门,站在门口就对李汐说道,李汐和安佑对视一眼,两人同时迈步前往饮泉宫。
去到饮泉宫,见到李依依正守着李铮,李铮面色潮红,嘴里不断地说着胡话。
“怎么会这样?之前不是好好的吗?”李汐心急想站上去,被安佑和沈清鸣同时拦住,安佑有意识地把李汐拉到自己的身边,他没有忘记凤尘的叮嘱,有沈清鸣的场合他都会在场,不会让沈清鸣和李汐有单独相处的机会。
“皇上拿到一个玩偶,玩了一会,就一直这样了。”李依依的脸上挂着好几道泪痕,她宁愿李铮一直都像个孩子,如今的李铮令她担心和伤心,而且沈清鸣还没有找到原因。
“皇兄是因为这个吗?”李汐看着沈清鸣,她认得这个玩具,是以前李岩送给李铮的,嘲笑李铮痴呆,当时李汐还为此和李岩大吵一架。
沈清鸣看看玩具,再看看李汐,有点不解:“难道公主认为皇上的病和这个玩偶有关?”
李汐把玩偶从李铮的手里扯走,丢给沈清鸣、
“好好闻闻,这里面有什么!”
“你的胆子好大!”李汐冷冷一瞥,周围的宫人立即跪了一地。李汐走到一个太监面前,一个眼神示意,新衣立即给这个太监张嘴十下,众人惊愕,不敢说话,就连李依依都呆住了,不知道发生何事。
“你是李岩身边的人,以为本宫不认得了?就算再过去十年,我都认得你,当年你没有跟李岩出宫,就成了他的走狗,代替他留意宫里的情况,本宫还想着只要你安分守己,就放你一马,不承想你居然想利用这个玩偶来唤起皇兄对李岩的感情,本宫告诉你,本宫刚刚下了旨意,李岩罪当问斩,十日之后,推赴菜市口,斩立决!”
李汐
一口气说完,新衣已经命令侍卫把这个人推出去。沈清鸣正在检查布偶,听到李汐的说话,他的动作稍微迟疑,嘴角露出一丝难以觉察的笑意,他的笑意淹没在布偶后面。
“汐儿,这个玩偶怎么了?”安佑不明所以,他很欣慰李汐当机立断处决李岩,但是他不明白为何李汐迟迟没有决定的事情,一个布偶就令李汐立即下了决心。
“这个布偶是李岩送给皇兄,嘲笑皇兄,他在布偶上面擦了一些药粉,使皇兄身子不适,这个事情只有我和三皇兄知道,这个太监想错了,他本来以为这个布偶可以唤起皇上和我对李岩的手足情谊,却不知道加快了他主子的死亡。”
李汐冷笑着说道,看着沈清鸣,沈清鸣坐在李铮身边点点头。
“公主说的是,我闻到了,上面确实擦了一点刺激的药粉,不过药量已经不多,而且时间久远,对皇上的伤害不大,反而可以促使皇上释放出体内的热毒,算是因祸得福,公主不用担心。”
沈清鸣把布偶放下,李汐一个眼神,新衣立即命人把布偶扔掉。
李依依听到也是破涕为笑,李汐看到李依依的神情,心中感慨,相比于李盈盈,李依依才是真心爱着李铮的那个人,只是不知道李铮何时才能清醒,看看这个深爱着他的人。
安佑和李汐再看了一会,沈清鸣为李铮针灸之后,李铮安静下来,醒来喝了一碗燕窝粥之后才在李依依的故事声中睡去。
沈清鸣叫住了李汐:“公主,请留步!”
“怎么了?”李汐见到天色渐明,虽然一夜未眠,自己还是要准备上朝了。
“我想出宫,请公主恩准。”沈清鸣弯身恭敬地说道,他的外袍被李铮抓的有些皱褶,他的风度依然翩翩。
“你怎么又要出宫,如今皇兄的病情未稳,你要是不在这里,谁为皇兄看病?”李汐立即拒绝,这个时候,除了沈清鸣,她任何人都不能信任。
“沈大夫,是不是有难言之隐?莫非宫外有美娇娘在等着沈大夫?”安佑半是玩笑,半是认真地说道。
“小侯爷说笑了,沈某孑然一身,怎么会有人在等着我?我是想着当初采药的事情没有做完,此次是因为四皇子的事情回宫,既然四皇子的事情已经完结,我想做完没有完成的事情。此次采药也是事关皇上,如果能按时采集到草药,就可以治愈皇上的病情。”
沈清鸣最后一句话打动了李汐,如果能采到需要的草药,就可以治愈李铮,这才是最重要的,李汐迟疑了一会:“要是你出
宫,谁照料皇兄?”
“公主请放心,我已经写好了方子,只要按时吃药,一年半载之内,皇上都不会出事,我也不会一年半载才回来,请公主放心,我一定会再回来。”
沈清鸣知道李汐的口气松动,他立即接着说道。
“既然沈大夫如此说来,就祝沈大夫一路顺风了。”安佑紧接着说道,他对沈清鸣也没有好感,既然沈清鸣自己请辞就最好不过,他对沈清鸣的医术心存疑问,既然说是神医,为何不能彻底治好李铮?
李汐听到安佑的说辞,知道自己不能再留住沈清鸣,只能命人厚赏沈清鸣,和上次不同,沈清鸣这次全部接受,之后安静地离开了。
李汐没有送沈清鸣出宫,她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执事太监告诉她,吉吉落一早就送来拜帖,要求在今天的早朝,面见李汐。
凤尘亲自喂凤铭吃些稀粥之后,就看到福伯送来一张帖子,是李汐的手笔,要凤尘立即进宫,凤尘知道一定有大事发生,叮嘱福伯要照顾好凤铭,自己匆匆更衣之后就进宫。
来到大殿,大臣都沉默地站立,李汐还没有出现,凤尘立即站在自己的位置,他意外地见到了一身皮裘的吉吉落,吉吉落的辫子镶满黄金宝石,双手叉腰,一副志在必得的模样。
过了一会,执事太监尖着嗓子宣告李汐已经来到,凤尘觉得身边忽然一黑,是安佑来到李铮的身边,安佑低声把吉吉落的拜帖的内容告诉了凤尘,凤尘会意地点头,下意识地抬头,正好遇上李汐的视线,两人无声地交谈,凤尘对李汐微微点头,示意李汐安心,他就在李汐的身边。
“不知道大王此来,所为何事?”李汐镇定地问道,吉吉落是无事不登三宝殿。
“本王是来讨要公主的答案,公主是否应允本王的要求,把北狄的公主嫁给贵国的四皇子。”吉吉落早就知道李岩出事了,他在章贺的劝说下,改变了主意,立即面见李汐。
“四皇子犯了事,如今被囚禁在天牢,已经失去了皇族的身份,请王爷见谅,这门亲事不能答应。”李汐望着吉吉落,声音清脆,她知道吉吉落来意不善,也一早想好了答案,
“既然四皇子不便,是否还有其他皇子适合?要不,也可以嫁给皇上。”吉吉落盯着李汐,一脸的奸笑。
“本宫的回应就是不会答应你的求亲要求。”李汐干净利落地说道,她的话音刚落,下面的大臣已经在低声议论,这个回应一定会激怒吉吉落。
果然,吉吉落的眼光阴险,奸笑几声问
道:“如果不能结亲,本王就要把我们的公主带回北狄,没有我们自己的公主在别国的公主身边做女官侍从的道理,请公主成全。”
吉吉落的目光扫过新衣,新衣目不斜视,对吉吉落是视而不见,她对这个所谓的兄长只有厌恶,没有丝毫的兄妹之情,这个人,曾经想要了自己的性命,如今不是要结亲把自己推入火坑,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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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第四十一章
新闻发布会继续,媒体人士依旧在提问,大约过了半小时左右,一个记者站了起来说道:“魏风先生,你在短短时间内就坐上了李氏公司的董事长,你是用了什么魔法吗?”
“这个问题我想和今天的事情应该没有什么关系。”魏风笑了笑,“好了,为了在五点之前稳定住股价,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如果你们有什么需要了解的东西,可以问魏氏集团总经理陈玲玲,各位,我先失陪了!”
“风哥……”陈玲玲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但是魏风却却直接离开了,“李氏公司的股东们,为了这次的股市危机能够顺利度过,还要请你们去会议室里坐一下,等到五点一会再回去,哦,对了,各位请将通讯工具交给我们的人,谢谢配合。”
二十分钟之后!
“魏风先生,现在二十分钟了,股价还是在持续的低走,这肯定是有人在操作着什么!”
“我知道,那些事情是叶家人做的。”魏风抽了口香烟,“各位不用那么紧张,他们手上没有什么弹药了,到时候就看我们的了,放心吧!”
又过了一刻钟,柳河打电话过来说道:“风哥,我们现在的资金已经全部投进去了,但是叶家他们也没有资金了,现在我们是平手,如果他们不继续投入资金的话,李氏公司的股价就会疯长!”
“好的,现在应该可以说我们度过危机了吧。”魏风笑了笑,“过不了多久,股价就会涨上去的!”
但是,事情并没有向他说的那么顺利,股价刚刚有所回升之后又开始往下跌了,而且跌的非常快!
魏风连忙拨通了电话,问道:“柳河,现在是什么情况?!”
“这……”柳河咽了口唾沫,“魏风先生,是廖,廖总,她出手了。”
“她出的占比是什么样子的?”
“我也很惊讶,她为什么会有这么多李氏公司的股份,她的总量超过了二!”
卧槽!
魏风听到这话,差点气得吐血。
“陆依依,赶紧把那个人给我揪出来,到底是谁,如果不是对我们了解这么深,她是不可能在这种时候出手的!”魏风重重的拍了一下桌子。
陆依依连忙点了点头,没过一会,她脸色难看的回来,说道:“陈心蕊,她知道我们所有的计划,是她把我们这里的秘密泄露了出去!”
“吗的!”魏风深深的抽了口香烟,没想到那个女人居然真的在自己身边安插了棋子。
……
魏
风这边火冒三丈,而廖雨琴那边则是忙得馒头大汗,她一边盯着股市,一边在用手机联络着。
“陈心蕊,把你手上所有的股票给我全部抛出去!我要在二十分钟内看到结果!”
“我,我知道了……但是我们这样……”
“怎么?你害怕了?”廖雨琴哼了一声,“你心里在想什么我很清楚,你是不是喜欢上魏风了?”
“怎么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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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啊,我怎么可能喜欢他,我帮你做了那么多事,你居然这么说我?我已经把坏事做绝了!”
“那你就不要由于,把你手里的股份给我全部抛出去,这是回笼资金的好机会,你知道你现在应该做的是什么,而且,就算是李氏公司倒闭了,魏氏集团也有能力把损失降到最低,你怕什么?”
“你这样做,就不怕他倾家荡产?”
“你懂什么,是谁造成这一切的?是他!我要让他付出代价!”廖雨琴露出了一个自信的笑容,她并不知道魏风早就在算计她了,她还以为自己站在了不败的地位上了呢。
“你……你反悔的时候别找我来哭!”陈心蕊有些无奈的说道。
就在这时,琳达拿着手机走了进来,说道:“廖董,李风有事找你。”
廖雨琴拿起电话:“别来烦我,有多远滚多远!”
说完,她便挂断了,可没过一会,琳达又走了进来:“廖董,李风先生找你。”
“你特么有毛病吧?我让你滚了听不见啊!”说完,廖雨琴把电话扔到了一边。
“抛抛抛,给我把手里的股票全部抛出去!”廖雨琴对着另一部手机大喊道。
可就在这时,刚刚李风打电话过来的那部手机又响了,琳达刚刚拿起来还没说话,便被廖雨琴抢了过去:“你是耳朵聋了还是脑子被门夹过了,我让你滚你没有听见吗?你以为你算个什么东西?一条狗而已!”
“廖总,你这是和哪位先生发脾气呢?”陆依依笑着损了她一句。
“陆依依?”廖雨琴冷笑了一声,“怎么,魏风叫你联系我的?他是不是想和我求饶啊?没问题,不过,在后天我的婚礼上,他可得过来给我表演节目,怎么样?”
“廖总,你误会了,魏风先生并不知道我和你联系,我只不过是好奇,为什么有女人会像你一样,所以打个电话而已,没有什么别的意思,你继续和另一位先生生气吧,嗯……我觉得你的感情生活应该很丰富吧?”
“去你的吧!”廖雨琴冷笑了一声,把手机扔到了一旁。
陆依依拿着手机,真是忍一时越想越气,退一步越想越亏,自己的素质为什么这么高,刚刚就应该狠狠的骂骂那个女人!
她生了一会闷气之后,还是把这件事告诉了魏风,她很聪明,如果魏风知道她私自联系廖雨琴的话,说不定会误认为她也和那个女人有关系呢。
“叫我去她婚礼上表演节目?真是无稽之谈!”魏风抽了口香烟,“以后那个女人的事情就不要告诉了,真是让人恶心!”
说完,他看了一眼时间,现在距离五点还有半个小时,如果让股价继续这么跌下去的话,恐怕明天李氏公司就要倒闭了,这廖雨琴真是玩了一手阴的。
不过即便重新组建李氏公司,也没什么,只不过是有些麻烦而已。
“在坐的股东们,我很遗憾的告诉大家,这次李氏公司的危机,恐怕过不去了,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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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第四十二章
就在他们准本进入树林的时候,露西突然问道:“就我们三个人恐怕搜索到明天恐怕都找不到那个薛旭日的藏身之所吧,我们不能先集合之后再搜索吗,这样应该速度更快吧?”
魏风摆了摆手,说道:“不,他们不是像我们一样跑过来的,交通工具过不来,如果他们到了恐怕天都两了,薛旭日手上有人质,我们必须尽快找到他,我在森林里有经验,你们跟着我来搜索就可以了。”
话虽这么说,但是他心里还是没有底的,他很希望那个人能够继续给他们带路,他很清楚,薛旭日的那个科研所很可能就在这里,甚至就在这片树林的下面,多年的森林任务经验,已经告诉了他,这片树林的下面,是空的。
就在他们搜寻了一会之后,那个人影又一次出现了,他飞快的想前面跑着,然后突然跃起,就好像是跳崖一般,消失在了这片树林里。
“那边!”露西大喊了一声。
“跟我来!”魏风赶紧跑了过去,原来,那边是一个很大的洼地,与原本的地面大约有五六米左右的落差,只要有内力的人都能轻而易举的跳下去。
随即,他便从怀里掏出一把匕首,插在旁边的树干下,然后纵身一跃跳到了土坑里面,露西和温蒂跟在他的身后,他这么做是为了留下信号,让爱丽丝他们能够迅速的找到自己。
虽然洼地中依旧是树林,但中间却有着一栋木质的小房子,这种用树木堆砌的房子一般在山林间很常见,一般都是一些猎人或者勘探工作人员住宿用的,不过在这里就非常扎眼了,因为这里是金陵,怎么可能还有人住这种房子。
“我们找到了!”魏风的嘴角微微向上翘了翘。
“咱们走!”露西露出了一个开心的表情,作为铁憨憨的她,准备直接和薛旭日正面硬刚。
“等等!”魏风拍了拍她的肩膀,“现在我们不能直接进去,薛旭日选择在这种地方藏身,一定是有道理的,说不定他的科研室就在这个下面,我们如果冒然进去的话,说不定会害了爱丽丝他们。”
“害了爱丽丝他们?我没听懂。”露西疑惑的挠了挠头发。
“我们头上有鹰群,是用来带爱丽丝他们过来的,但是它们却不能说话,如果我们进去之后,遇到什么危险,或者是他们找不到我们,怎么办?”
“原来是这样。”温蒂笑了笑,“好了,露西,你和魏风一起行动,我在这里做接应,他们一来,我们就进去支援你们。”
“好!”魏风心中已经很
着急了,温蒂一说完,他就准备进去了,那可是薛旭日的科研室,说不定李正兴就在里面!
他和露西对看了一眼,小心翼翼的打开了木屋的大门,可是里面一个人都没有,而且整个屋子都散发着一股难闻的味道。
“我去,这是煤气啊,如果我们刚刚用明火照明的话,恐怕我们现在就和这个屋子一起升天了。”魏风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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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的笑了两声,看来薛旭日知道自己一定会找到这里,所以提前布置下了陷阱。
“这里没有人,应该是有什么密道,这屋子下面是空的。”露西踩了踩木板说道。
魏风蹲在地上寻找了一下,便发现了一个把手,用力一拉,一个地道就出现在了他们眼前。
他转头看向露西,说道:“你去通知温蒂,他们进木屋的时候,一定别用明火照明,这里的煤气浓度很深,如果有一点明火的话,这里就会发生爆炸了,我先下去,一一会跟上来。”
当露西和温蒂说完一切之后,魏风已经进去快五分钟了,她也迅速的准备了一下,进入了递到。
大约四十分钟,他们从地道的另一个出口走了出来。
此时他们依旧是在一片树林当中,鬼知道为什么金陵附近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树林,说不定是李氏公司买下来准备发展但是又搁置的地方吧。
树林的中间有很多屋子,就好像是宿舍一般,不过这些屋子都是空的,看得出来这里原本应该是住着一些科研人员。
“不会错了,那个科研室就在这里,不过为什么这里又是空的呢?”魏风眯了眯眼神,有些奇怪的自言自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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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第四十三章
榜上无名
贺千凡比传闻中的还要张扬,狂野,嚣张。
林云虽说没有登上通天榜,可他的实力有目共睹,十方战界的战将可没有什么弱者。无一例外,至少都是紫榜强者,其中战将之首完全有能力杀进紫榜前二十,通天榜上的大多数人在他们眼中也不过是蝼蚁罢了。
即便如此,他依旧狂傲,言语之间充满戏谑。
没人敢小瞧林云,可也没人敢无视贺千凡。
他之前突然出手,震伤裴雪,摆明了就是想给对方一个下马威。紫榜第九的实力,众人算是见识到了,而且这可能还不是他的真正实力。
贺千凡已经有天魄五重境的修为,当日连渡两重天魄劫,可谓是轰动了整个四象城。刚才电光火石间的一掌,很难说究竟用了几成实力,甚至有没有动用天魄五重境的修为,都是未知之数。
气氛突然变得紧张起来,众人内心深处都有着不小的期待。
毕竟传闻终究是传闻,每个人都知道,林云血洗了三大战界的战将。可大部分人都没有见过他出手,他的修为也只有天魄三重境圆满,这让人生疑。
许多人有过猜测,林云是否靠某种秘宝或者丹药,才横扫了十二名战将。
他或许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妖孽,只是以讹传讹罢了。
“怎么不想要这份请柬吗?林云,我可以明确的和你说,这份请柬你肯定会感兴趣。”贺千凡面带笑意,沉声道:“不过还是那句话,我现在改变主意了,你得接我一掌才行,否则你即便跪下求我,这份请柬给你了。”
林云没有理会他,仔细查看着裴雪的伤势,发现她伤的不是一般的重。
对方之前没有露出太明显的敌意,打了裴雪一个措手不及,连真元都还未来得及调动多少。
“三大界子派你来的吧。”
待林云将视线,落到对方身上,他的已经猜到了些蛛丝马迹。
贺千凡神色变幻,倒是有些意外,没想到对方这么快就猜到了。他的确受界子吩咐,等到林云现身,便亲自将请柬交到手中,若有机会顺便试探一番对方的实力。
“好歹也是紫榜第九,何必给战界当狗。”
林云目光深邃,语气依旧平静的令人发指,他似乎只是在陈述某种事实,对方就是一条狗,且不用质疑。
“识时务者为俊杰罢了。”
贺千凡淡淡的道:“我等必定会降临昆仑大世,到时候你就知道下界和昆仑差距有多大
了,不提前找好依仗,不会有任何出路。战界底蕴有多深,界子有多可,你根本一无所知,也就你这种榆木脑袋,才会和界子结仇。”
人各有志,林云不强求,沉吟道:“请柬留下,你可以走了。”
“我说过,你得接我一掌才行!”
贺千凡阴沉着脸,冷声喝道。
他在林云身上感受到了一股无力,对方似乎完全没将他放在眼里,对自己的挑衅没有丝毫情绪波动。这让他感觉自己被轻视了,他可是连渡两重天魄劫的妖孽人物,对方却有种莫名的气场,仿佛自己总是矮了一截。
一个下界贱种罢了,还敢骂自己是狗,这种羞辱岂能轻饶了对方。
“哼!什么葬花公子,我看根本就是害怕丢人现眼!”
“贺师兄赏脸,才给你这个机会,否则何必与你废话,这中央广场可不禁止动手。”
在贺千凡身后,有几人阴阳怪气的说道。
林云脾气并没有那么好,对方出手打伤裴雪,就让他很生气了。可这里毕竟是四象城,有超级宗派的强者暗中注视,他多少有些克制。
沉思片刻,林云道:“也好,不过林某可没有白白挨打的喜欢?”
请柬之上写着什么,他确实很想知道。
“想要切磋吗?我如你如你所愿便是!”
贺千凡咧嘴一笑,他可并不认为林云对上自己有多少胜算,再如何逆天,也就天魄三重境圆满的修为。而他自己,可不是一般的天魄五重境翘楚,他是有大气运在身的妖孽!
呼哧!
气浪卷动,周围人影悄然散开。
林云没有太过轻敌,他催动苍龙圣天诀,苍龙宝骨中神纹之光绽放,转瞬间凝结成苍龙圣甲。
瞧见对方身上散发出来的龙威,贺千凡瞳孔猛的一缩:“苍龙宝骨!你这家伙运气还真不是一般的好,不过我也不是没有机缘的人,拔剑吧!”
林云淡淡的道:“想太多,接你一掌并不需要拔剑。”
贺千凡心中一凉,这次真真切切的感受到,自己的确被对方轻视了。
“果然够狂!那我就让你见识一番,紫榜第九的实力,到底有多可怕!”
贺千凡没有打算手下留情,施展出自己最强的武学,帝者级造化武学,雷电星龙掌。
掌芒,瞬间像是奔流的瀑布,从天而落,狂涌而至,像是无尽的星光蕴含着雷霆之力,连绵不尽的倾泻\了下来。
咻!
刹那间,这一掌就携带着磅礴之力,杀到了林云面前。
看着那漫天星光汇聚而成的瀑布,林云双目微凝,这人能排在紫榜第九确实有些本事。这帝者级的造化武学,在他手上已经被修炼大成巅峰的境界,离圆满相差不远。
换句话说,此人的实力,和林云刚出苍龙宝殿时相差无几,甚至更为强势。
那会林云对日曜神拳的掌握,还未超越造化,算上修为上的劣势,可能十招之内就会陷入被动。
只不过眼下,林云早已今非昔比,连圣灵级的武学都修炼到了入门的境界。如今这些造化武学,修炼得在如何精妙,在他面前都是空有躯壳的行尸走肉。
嘭!
林云长袖如云般挥舞,只是随手劈出一掌,就轻松将对方的招法挡住,甚至连后续变化都封死了大半。
“怎么回事?”
贺千凡脸色刷的一下就变了,他不太相信,这帝者级的造化武学如此轻松就被对方挡住了。
旋即退后几步,又是第二掌拍了过来,这一招名为星雷怒吼。
紧接着又是第三招,雷龙狂啸。
第四招,星光普照。
……
第八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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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第四十四章
小夕眼瞅着虚凌天在背后的翅膀的帮助下,逃进了堨石山,顿时眼中光芒大增。
“来了,大家准备好。”
那头虚凌天极为狼狈的被追赶着,一路歪歪斜斜,踉踉跄跄的朝着某个特定的地方跑了过去。
而追在他身后的狮子,先是猫玩老鼠一样的带着暴虐的眼神,跟着脚步一顿,似乎在聆听着什么。他看着虚凌天跌跌撞撞的前行,气息已经到达了极限,似乎就在凭着一口气支撑着。
而他背后的那对翅膀,几乎虚的看不见了。
狮子眼神一立,脚步踏前,接着朝着虚凌天的追了上去。都这个时候,就算前方是刀山又如何,难道他身后就没有帮手不成?
狮子轻笑了一声,然后朝着身后一招手,立即有七八个小跟班跟了上来。其它的小跟班陆续也朝着这边靠近。
哼,这下子看你还能翻出什么花样来?狮子看着虚凌天的背影冷笑。
好容易爬上一处小山区的虚凌天,因为脚步一个踉跄,直接从山顶上滚到了山丘地下。
这小山丘足足有上百米,翻滚下来之后,啊他感觉自己好像是好散架子,几次想挣扎着从草地上起来,都没有起来。狮子的脚步已经挨近了。
狮子一步步的走到虚凌天的面前,眼神中带着冷酷和暴戾“你跑啊?你到是跑啊?我还你还能跑到哪里去?嗯?”
虚凌天冷漠的看着他,眼中带着不屑。
“你背后那个带着你跑的人呢?怎么到了现在了他还打算不出现?放弃你了?”狮子冷笑着道。
“哼。”虚凌天一边抓紧时间调息,一边冷漠的哼声。
“我从来没有见过你这等讨人厌的爬虫,居然敢惹怒我?哼,你放心,这次我不会让你那么痛痛快快的死的,我给你一丸丹药,让你一直都活着,即使被我扒皮挖心,你还活着,哈哈哈……”他戾气满身的狰狞笑道。
虚凌天的眼底闪过一抹愤怒,心想:这个小王八蛋果然不是什么好东西!
狮子看似盯着虚凌天,其实把暗中也会把周围的环境看了一眼,然后冷笑着把自己手中的双锤给收回,然后翻出了一把锐利的小刀。
“知道这是什么吗?这就是我平时最喜欢用的扒皮的小刀。你放心我的技术不错的,每次都能够完整无缺揭除整张皮子的。”
狮子继续笑着,笑声之中带着浓浓的恶意。
虚凌天握紧了手中的战刀,准备战斗。
狮子鄙夷的看着他
!
然后操起了小刀子!
“小悠,可以了。”忽然长徵在另外一侧的山丘上出声。
他的话音未落,虚凌天的身上突然出现了一个小拳头的虚影,这个虚影刚一出现,就疯狂的吸收周围的天地灵气,然后迅速成长脸盘大小的一个巨大的拳头,啪一声就将狮子整个人揍飞了出去。
狮子直接被一拳头揍了出去,飞在空中的时候,人还保持着双臂抵挡小悠的拳头的架势,显然是发觉自己似乎没机会闪避这一拳,打算靠着自己强悍的防御力硬生生的抗下这一拳!
“小辈,放肆。”
头上有一个成年男子气急败坏的声音吼过。
一个粉嫩嫩的小萝莉,双脚踏空,一路后发先至,呯呯碰碰的拍出了好几掌,全部锤在狮子的胸口上。
哇……狮子跌落到地上,还大吐了一口血。
他怎么都不敢相信,他竟然这样无用的居然让一个小萝莉给偷袭了。
“畜生,我杀了你。”
头顶上的声音恍如惊雷,某种强大的灵压疯狂的朝着下面冲击了过来。小萝莉猛的一闪,身子化出层层叠叠的虚影,一路在空中若隐若现,直接跑到虚凌天的身边,然后卷起虚凌天就朝着地面下钻了进去。
“混蛋,尔敢?”
空中猛的响起了阵阵惊雷,似乎有高手在半空对决了起来。
而与此同时,小夕也拎着战刀冲了出去。接上了小悠的攻击,直接朝着狮子看砍去。李虎跟长徵几个,同时接着了赶过来的狮子的小跟班等人。
混战处处开花,整个堨石山一下子就热闹的打了起来。
小悠拖着老爹一路顺着宋艺挖出了洞穴窜到了小山丘另外一层的一个安全的洞穴之中,然后赶紧拿出新配置的百花百果虫草甘露给老爹灌了下去。
虚凌天喝下甘露就开始调息,小悠也直接跌落在地上调息。顺便跟磕糖豆一样的磕掉了不少精血丹。她内体的妖力已经见底了,为了加快恢复,这货一点都不知道节省的一把一把的大口吞下精血丹。
呯呯,碰碰,无论是地上还是地下这下子都打出了火气,尤其是小夕跟狮子。狮子果然不愧是小队长级别的,身上带着很好的伤药,即使当时被小悠冷不防的偷袭成了重伤,但是他跌落到地上的时候就开始暗暗的吞服丹药,等到小夕冲上来的时候,虽然他的药力还没有完全炼化。
但是他却仍旧悍勇无比的一边吐血一边跟小夕战在一处。饶是小夕恨不得马
上砍下对方的脑袋,也不得不在心里按赞一声:果然了得。
狮子越是身上伤痕累累,越是精神兴奋,攻击力不减翻增。而且身上的底牌频频出手,每次小夕以为能够拿下他了都被他躲了过去。
俩人僵持了一刻钟,小夕也没有把对方拿下。
小夕心里暗叹一声,知道最迟再有一刻钟,对方大本营的高手就会来援助。看来这次是难以将狮子留下了。
……
虚凌天醒过来的时候,小悠已经蹲在他脸前盯着看了。一大一小俩张脸近在咫尺,虚哥觉得他要是有点耐心,都能数清闺女脸上有多少汗毛了。“……”不带这样吓人的亲,虚哥无语o__o”…。
“老爸,你咋样了?”
虚哥:没咋样也会被你这么盯着看,吓出心脏病的。
“我调息多久了?”
“一刻钟的时间。”小悠立即回答他。
虚哥竖着耳朵一听,跟着眉头一皱。“怎么战斗还没有结束?那个狮子太厉害了,要是短时间内不拿下他,用不了多久,就会有高手来救援他的。”
“拿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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