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不死李保国王小兜》 第一章 世上最窝囊穿越 好吧,既然开始写了,那就坚持下下去了吧。 下面,开始。一个屌丝的逆袭之路。 就像上小学时,老师教过的那样,每一个故事都要有时间地点人物,这是一篇作文的灵魂,所有的网络小说也是一样,每部书都会有位主人公。 首先,我们按照出场顺序,咱们先介绍一下男主--王不死,嗯,没错,就是王不死,估计也是遵循古人贱名好养活的原则。男主的名字比较奇葩了一些,这也不打紧,长相,额,好吧,王不死的长相还是可以的,属于那种见过一面,回头就可能忘记的大众性脸庞,大眼睛高鼻梁瓜子脸,如果再有一头等离子的大波浪,绝对比肩网红。 当然这些都不重要,德行才是最重要的,古人曾经曰过很多次,主不可以无德,无德则臣叛,不可以为无威,无威则失权,臣不可以无德,无德则无以事君,不可以无威,无威则国弱,威多则身蹶。外表只是一张臭皮囊,等到人老色衰之时,又有几人能够做到朱颜不改,只有德行才能如海长存。嗯,王不死的德行还是很好的,起码不缺德,妥妥的五道杠少年。 人嘛,美与丑还是要看内涵的,心里美才是真的美,书上一直是这样告诫我们的。 下面详细介绍一下男主,就像所有狗血电视剧的男主一样,王不死也有一个悲惨的过往。不堪回首的童年,创业的艰辛,被老板压榨,过着吃一顿饱一顿的日子,不分白天黑夜,分分秒秒都是血与泪,总之怎么凄惨怎么来,不然怎么能够衬托出男主的伟大,屌丝逆袭这才是大众的最爱,总之男主就要与众不同。 先说说王不死小时候,王不死出生在一个小山村,经济落后,家庭小作坊都算是本村最大的资本主义,基本上乡亲们都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那种情况。乡亲们的日常生活采取的还是最原始的以物换物的方式,一穷二白是必须的,小偷强盗都懒得光顾。方圆几十里也是廖无人烟,适龄男女,也基本上是在本村消化了,所以这个村的人基本上都姓王。因为村里人都没有文化,所以起名字都是怎么方便怎么来,王八,王者荣耀一号,王者无敌,王者归来也是可以在村里经常听到的,相比之下,王不死的老爹还是比较低调的,起码打雷天安全。 介绍王不死屌丝逆袭前,我们先介绍一些王不死的家庭,有爹也有妈,很显然王不死不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也没有猴子那么大的能力。没有有钱有权的亲戚,世世代代也都是苦哈哈的百姓,家穷也是永远过不去的坎。 好在,王爸爸勤劳,王妈妈贤惠,一家三口勉强度日,也算是和睦之家,可是在那一天,一切都改变了,那是一个狂风暴雨的下午,嗯,往往悲剧的发生,总会选择这种天气,就跟某一位大人物出生,又是刮风,又是打雷,或者是天空下出现红光,七彩祥云啥的,效果是一样的,牛人低调那是不可能的,那一天,王爸爸晕倒了,在好心街坊邻居的帮助下,嗯,穷山村还是有好人的,王爸爸被驴车连夜送到了县城,结果很不理想,病的挺严重的,以现在的医疗条件,基本上也就是活一天算一天的情况。 就这样王爸爸又回到了小山村,靠着自己采的一些不知名的草药,勉强支撑,本着活一天,为家里多做一丝贡献的思想,王爸爸更加的勤劳,每天王爸爸起早贪黑的努力干活,每天王妈妈也是以泪洗面,而王不死还是个孩子,根本就不懂得家里发生了什么事,只是见到妈妈哭,自己也跟着哭,终于,王爸爸坚持不住了,在那天夜晚,无星无月伸手不见五指,躺下去就再也没有醒来,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人世,眼角挂着泪,虽然他有太多的不甘和不舍,但人怎么能够胜天,在疾病面前,金钱都会显得那么的无力,何况还是穷了几辈子的乡下老百姓。 那一天,王不死终于知道,自己最亲最近的人离开了自己,永远都不会再回来,再见只能是在梦中,这一次是永别,王不死哭的撕心裂肺,无知无畏的他第一次有了心痛的感觉。 从那以后。原本活泼好动的王不死,变得沉默寡言,而王妈妈脸上再也没有了笑容,转尔是一天天增加的皱纹弯下去的肩膀,一个弱女子,想要在这吃人的世道活下去,是何等的何其难也。终于,这一次不再是狂风暴雨,当然肯定不会是艳阳高照,为了承托出男主的凄惨,那就选在风雪交加的夜晚吧,在为王不死做了最后的晚餐--蛋炒饭之后,不堪重负的王妈妈悄悄喝下了百草枯,不要误会,不是新式饮料,而是很毒的毒药,就算是救过来,也活不长久的那种。丢下王不死,王妈妈撒手人寰。 小小的王不死,再一次体会了失去亲人的痛苦,尽管他还只是个孩子, 没有了父母,王不死就成了孤儿,就成了路边的野猫野狗,就像大海深处破了洞的小舟,但王不死没有埋怨任何人,因为他知道任何的抱怨都无济于事,想要活下去,还是要靠自己。 然而失去父母的王不死,苦难并不是结束,而是新的开始,寻了一块无主之地,王不死就草草的埋葬了母亲,穷人家也没有那么讲究,需要请个风水先生,选个依山傍水,聚气恩荫子孙的宝地,没有了父母,就没有了依靠,叔叔姑姑的嘴脸也露了出来,王不死刚回到了父母留下来的两间土房,可是等来了却是铁将军把门,还有那冷眼看着自己的叔叔和姑姑。 小小的王不死知道,自己无家可归了,从那以后,人间再没有亲情。 那一年,王不死八岁,‘魂悠悠而觅父母无有,志落魄而泱佯’。此刻的王不死也和老朱的遭遇是一样的。 离开了小山村的王不死,经历了无数人从没有经历过的苦难,像王不死这么大的孩子,想要在这个世界生存,是何其难也。 本该在爸爸妈妈怀里撒娇任性的年纪,王不死不得不流浪街头,天为被地为席,和狗抢食物,挨饿受冻,那是常态,哪怕是病魔来袭,那个小小的身躯只能蜷缩着身子与命运抗争,没有爸爸妈妈的疼爱,一切都只能靠自己。 恩,王不死够惨吧,基本上已经惨无人道惨绝人寰了。惨的不能再惨了。好吧,大家的心理平衡了, 有道是,有心人,天不负,人只要不懒。生活总是越过越好。不会大富大贵,但也是可以填饱肚子。 终于王不死的人生轨迹,在那一刻发生转机,当然王不死没有买彩票中大奖,而是一家小酒馆招收杂工,在王不死开出一天只需两顿饭的酬劳之后,酒馆老板果断的答应了,直到后来,王不死才知道,原来城里的人都是一日三餐的,可怜的王不死,竟然过了整整几年一天只有两餐的日子。 从今天开始,王不死也算是有家的人,虽然只是一张床板,一条发了霉的被褥,可是总好过露宿街头,也不用再为下一顿的吃食而发愁,虽然自己吃的只不过是客人吃剩的饭食,可是总胜过路边垃圾桶里的食物。人要懂得知足, 那一年,王不死十三岁,已经整整在外面流浪五年。有了家的王不死,格外的珍惜眼前的机会,恳恳勤勤的工作,任劳任怨,基本上承包了小酒馆里所有的杂活,而且就连老板娘,以及老板闺女的胸衣内裤也都承包给了王不死。王不死也是甘之如饴,人嘛,要懂得感恩。 小酒馆生意很好,王不死也是不管受了多大的委屈,总是笑脸相应相送,很快王不死就得到了老板和客人的认可。 酒馆老板很高兴,于是乎为了尽可能的压榨王不死,就把王不死的两顿饭改成三顿,吃得饱也能多干活不是。不要期望老板有涨工资的想法,每个老板总是会希望自己付出最小的酬劳,而换取最大的利益,天下的老板就跟乌鸦一样,一般的黑。 而相比于酒馆老板,客人们就明显的大方很多,见这小子勤快,善良的食客总是会给王不死一些小费,三毛五角的,不多,但每一次王不死都很开心,不舍得花掉一分,总是偷偷的藏起来,因为他知道,自己不能在这里呆一辈子,人总是要向前走的。 就这样王不死一天天勤快劳动累,一天天的学着这酒馆老板的厨艺。慢慢的王不死也成了酒馆的大厨,当然还是没有工资的,没有发生酒馆老板看这小子勤快好学就招他做上门女婿的狗血故事,每个父母为自己孩子找对象,总是先看经济收入的,很明显,王不死不属于考虑范畴。五年过去了,王不死递上了辞职书,离开了五年没有工资的岗位。 第二章 挤破头穿越 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寡妇偷汉子传播速度宇宙飞船都赶不上,第二天,就在各大报纸,网站的头条上,出现了这么一条新闻,国内著名厨师王不死英年早逝,被铁锅砸死,消息一出,从而引发了网友的一阵热议,有建议把生产铁锅的工人告上法庭了,也有对我国安监部门提出质疑的,也有网友建议厨师,以后需要带着安全帽上班的。当然也有键盘侠说死有余辜罪有应得的,就是他抬高了蛋炒饭的价格。 吃瓜群众很多,不过更多的人是吐槽王不死,穿这一身白,而且还带着大白帽子,白色本身就很不吉利,这不是找死嘛。很明显是在为穿越做准备啊。 功与过是与非,只留后人评说,这一切王不死已经不知道,因为王不死已经进入地府,加入到投胎的大军之中。 按理说,像王不死这样的人,从没有做过坏事,工作矜矜业业,为国家的饮食文化也做出了自己的贡献,理应是可以上天堂的,只是,唉,王不死背景差了那么一点。现在的关系户实在是太多,天上投胎的人,也是人满为患。据说天庭的一个岗位就有几十人,就连掏粪工人就种很不受待见的职业都多达百人,一人掏粪所有人都在看,无法,为了缓解天庭人口压力,只能是把一些没有背景的鬼魂发往地府。 不得不说,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人口迅速增加,就连地府投胎的鬼魂都人满为患,很多鬼魂不得不排起了长队,可见国家还是很有先见之明的,早早就想出了计生政策这一国策。利国利民,也利天堂地府。 来到地府这些天,因为等候投胎的鬼魂太多,王不死每天要做的就是领号排队,这跟大城市里买房买车排队摇号的性质很像。 不过投胎和摇号还是有区别的,投胎会根据你上辈子的职业从而划分投胎的种类,做学问的一波,种地的一波,当然当官的是不会出现在这地府之中的,天上早就给他们留好位子,掏粪工人不光荣但是有编制啊。只要天不塌,工资不会少。 像是王不死这样,生前是做饭的,下辈子投胎基本上也会跟上辈子挂钩,如果排除送礼托关系的可能,王不死下辈子很可能是种菜的,好一点的话,也会是个卖菜的。基本上穷人生生世世都已经注定,人定胜天,逆天而行,不是不行,只是很难。 每天王不死睁开眼排队领号,如果等到晚上都没有适合他的岗位,王不死就只能是回去继续等,好在地府还是提供住的地方的,一人一个四四方方的小盒子,不大不小,把自己搓搓捏捏,也能正好装下,可怜王不死这一身定制的阿尼玛的厨师服,都起皱了。 地府无星无月,王不死也不知道自己排了多长时间的队,好在有心人,天不负,总算是轮到他。 嗯,没错,就像是所有的恐怖电影中经常出现的,左右是押解的黑白无常,王不死生前也没做过什么恶事,顶多是偷看过酒馆老板的女儿洗澡,这是每个男孩子生命历程中都无法避免的事情,这是可以原谅的,因此王不死并没有像犯过大错的那些鬼魂那样被戴着手镣脚镣。 过了奈何桥,就见到了传说中的孟婆,不要被影视剧骗了,貌美如花那是不可能的,孟婆的形象很丑很丑,脸上的皮肤就像是晒干了的土地,都起了皮,而且估计孟婆的工作很忙,需要长时间熬夜,因此眼袋比眼球还要大,也没有大胸大屁屁,一身发着恶臭的衣服,是谁这么大胆让她与美女挂钩。 见到王不死到来,孟婆丝毫没有被王不死的美貌吸引,只是耷拉的眼皮动了几下,看了几眼,嘴中念叨着“都要投胎了,还穿着这么华丽作甚”。 多年一起工作,黑白无常和孟婆早就有了默契,一听孟婆的话,两位地府元老瞬间了然,蚊子小点也是肉啊,衣服牌子差了一点,一些地府的穷衙役也是愿意掏钱的,黑白无常三下五除二就脱下了王不死的衣服,嗯,白无常顺道把王不死的帽子换在了自己脑袋上,自己那帽子戴了几百年了,味挺大了,也没个替换的,今天终于等到自己喜欢的风格。 还没有反应过来衣服就被两位鬼爷脱掉,王不死急忙大叫“你们想做什么,我告诉你们,我宁死不屈”。 上辈子鬼片看多了,听说过鬼压床,地府的工作人员也不见得不会出现作风问题,自己的颜值自己还是很自信的,王不死很担心,这两位饥渴了几百年的鬼,会把自己压在地上,毫不眨眼的为所欲为。 好在鬼也是有审美能力的,王不死,他们还是看不上的,每天遇到这么多投胎的,不缺少小鲜肉大帅哥,黑白无常他们也不会饥不择食。 “还有那手表”孟婆提醒道:“每次都这样,丢三落四,”对于刮地皮不彻底的两位,孟婆有点恨铁不成钢。 听到孟婆的提醒,白无常动作很快,王不死还没有反应手表就到了他的手上。 “那可是我的手表”王不死不得不宣誓主权,虽然面对官员,隐忍是必须的,可这是地府,自己还打算靠这块表穿越到古代,作为资金开创自己的事业呢。 “戴着表,质量重,根据牛顿的重力学,投胎容易脸着地,莫要雪上加霜”孟婆很是为王不死考虑的说道。 额,好吧,孟婆还是学霸。估计牛顿喝过她的汤。 不待王不死说话,她又把一碗汤递到王不死手上,问道:“大兄弟,叫啥。看你这一身行头,应该是厨师吧”。 “王不死,嗯,我是厨师”王不死回答,摸了摸头顶戴帽子的位置,不敢抬头看孟婆,他怕自己反胃,这汤待会喝不下去。 “啥啥啥,王不死,就是蛋炒饭挺出名的那位,咱俩还是同行啊”孟婆也很是惊讶,厨师有很多,但是像王不死这样出名的也真不多,孟婆惊讶也很正常,当然孟婆的拿手菜也就是孟婆汤了,其他的菜系基本不会。 王女士没想到自己在地府还能遇上知己,于是点了点头,脸上有些渴望。 孟婆沉思一会,说道:“嗯,我也挺喜欢吃蛋炒饭的,上辈子我就是吃了十八碗蛋炒饭活活撑死的,既然大家都是同道中人,这样吧,我可以破例满足你一个愿望”。 没有注意孟婆死的多么的悲壮,王不死只听到了愿望两字,此时此刻的王不死激动到何种程度,一次娶俩新娘子都无法匹敌,怎么也没想到在地府这种令人色变的单位还能遇到贵人, “真的吗,我可以提愿望吗”。王不死眼神巴巴的盯着孟婆这张永远不想看第二次的脸。 “嗯”孟婆点了点头。 王不死真的没有想到,地府还能这么的人性化,为投胎之人想的这么多,如果有地府五好衙门评选,王不死是不会吝啬自己手里的票的。如果有的话。 想了一会,王不死迫不及待的大声说道 “我还想再活五百年”。好死不如赖活着,自己那漂亮媳妇不能便宜别人。 回应王不死的是孟婆带着毒气的一脚,“老娘也想再活五百年呢,得寸进尺,投你的胎去吧”。 不知好歹,如果你说你想投个有钱人的家里,婆婆我还是有办法的,可是你小子要求太苛刻,只能是可惜了。穷人啊,总是痴心妄想,孟婆心中喃喃道。 “啊”一声惨叫之后,王不死就坠下深渊。 看着王不死倒下去的背影,孟婆狠狠地呸了一口,骂道:“好小子,老娘祝愿你下辈子活不过三十八”。 看着王不死消失的方向,一旁的黑无常弱弱的问道:“婆婆,刚才那小子好像没有喝汤”。 过了奈何桥,没有喝孟婆汤,岂不是白来了地府一趟,据说孟婆汤味道挺好的。不尝一尝绝对是人生一大憾事, “什么,没喝,还愣着干什么,快点把汤倒下去”孟婆着急的喊道,不喝孟婆汤,是会带着前世的记忆投胎的。 这样不好。 众人不知所措,一旁黑但是聪明的黑无常反应很快,急忙连汤带碗一起丢了下去,孟婆见状,不再犹豫,把一锅汤都倒了进去,顺便这锅也不要了。 干完这一切,孟婆擦了擦头上的冷汗,嘴中念叨:“希望来得及”。 黑无常小心的问道,“婆婆,这样有用吗,那小子不会残留前世的记忆吧”? “这事老娘又没经历过,我咋知道,希望这些汤有些用吧,不过可以肯定这小子下辈子胃口会极好”。 废话,这么一大锅汤,几百个人的量,被王不死一个人喝掉,他的胃口能不好嘛。 “如果没有用会怎么样”白无常担心的问道。 “带着记忆投胎,这小子会先知先觉,世界可能会有点乱”孟婆狠狠的道,脸上的皱纹一抖一抖的,死皮哗哗的往下掉。 黑无常把脸凑近孟婆。 孟婆嫌弃的退了退,说道:“老黑你离我远一点,嘴有味”。 “额,对不起,中午吃葱了,”黑无常后退了几步,小声说道:“我有个办法,不如把那小子送去另一个平行世界,就算是带着记忆也没什么用,对这个世界也没有影响”。 孟婆一拍脑袋,用力过大,头上的假发被拍掉露出光秃秃的脑袋,孟婆急忙捡起重新戴上,笑呵呵的说道:“老黑你的办法不错,就照你说的做”。 急忙拿出一笔记本,开始重现编排投胎程序。 坠下深渊的王不死,只感觉所有的物体都在倒退,见一锅汤被抛了下来,王不死竟然不受控制的张开了嘴,而这一锅汤像是有了魔力一般,竟然一滴不落的落入王不死的嘴中,王不死虽然身为厨师,可是胃口一直都不大好,汤刚刚下肚就一口全吐了出来。王不死只感自己下坠的轨迹发生了偏移。不过王不死倒也没觉得什么,毕竟这是王不死第一次投胎。没啥经验。 细细的品了品嘴中残留的孟婆汤,王不死不由得大赞:“真鲜呐”。 孟婆既然能够负责孟婆汤这一工作,自然还是有几把刷子的,做的汤不仅仅要色香味俱全,更要有特殊的功能,例如滋阴补阳,美容护肤,当然这些功能都是其次的,最重要的还是能够忘记前世的记忆。 孟婆这岗位待遇很好,五险一金,一天工作八小时,五天一轮休,而且所有的法定假日,都是带薪假期,对于一个劳动保障法不健全的地府,这样的工作是很难得的,因此竞争也是挺大的,时不时的就会进行考核,择优录取,孟婆能够把这工作牢牢握在自己手中,也是很不容易的,曾经阎王的外甥也看上了这份工作,只是他做的那汤,狗都不愿意多看一眼,因此孟婆不敢有半点的失误。在孟婆答应了今晚到黑白无常那里留宿之后,黑白无常也做出了保证,打死他们也不说今天发生的事情。 喝饱了又吐出来的王不死然后,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被孟婆推下来的锅也正好落了下来,然后再一次落在了王不死的脑袋上,王不死昏过去了。 从前有座山,山里有座庙,庙里有个老和尚正在给小和尚讲。。。。。。 不,老和尚没有讲故事,而是在吃鸡,也是在吃鸡。 说鸡之前先说这一座山,由于此山特殊的形象,类似于躺下的女人。因此乡亲们送给了它一个可爱的名字—爷们山 话说,中原大地的每座山,每片湖都会有一个传说,或凄美,或感人至深,或是悲壮伟大。 双峰山也不例外,只是这个传说有一些狗血,而且被世俗所不认可。 话说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位游方的和尚,不要误会,人家是正儿八经的和尚,有当时政府开的度牒,假一赔十,可不是那些江湖骗子。这位和尚游经此地,偶然间救下了同样是在外漂泊的一名道姑。 据说道姑出门没捏手指,导致遇到了歹人,坏人五大三粗穷凶极恶胳膊肘都比道姑的大腿还粗,坏人很坏不仅劫财还想劫色,道姑拼死反抗,然而力量悬殊过大,最后身负重伤,同是天涯化缘人,大家都是同事能帮自然要帮,和尚及时赶到,和尚是位高手,如来神掌,乾坤大挪移,九阴真经打的这些人落荒而逃。使得道姑免受凌辱,道姑身负重伤,出家人慈悲为怀,自然和尚不能离开,送佛送到西,只能是留下来照顾道姑,大家知道日久生情,于是乎狗血电视剧中的桥段发生了。 就这样,两个人快快乐乐的过了一个多月,白天和尚下山化缘,晚上两个人就嘿咻嘿咻,这样的生活很幸福,估计让两位羽化飞仙,去西方极乐,寻找他们所谓心中的净土,此刻他们都不会愿意。 只是,好吧,两个人的祈愿,佛祖估计也挺忙的,没顾得上自家人,结果道姑怀了,而且道姑可能是吸收好,很是显怀,才四个多月,就跟别人的七八个月似的,有人推测,估计是和尚憋了五六十年,积累了太多的精华。 依照古人多子多福的观念,老来得子和尚实在是应该放放鞭炮,顺便杀鸡宰羊,请山下的百姓好好的喝上几碗,只是,好吧,他们特殊的职业,注定他们爱的结晶没有好的结果, 没有不透风的墙,没几日,这事就传到了大江南北,在那个交通靠走,通信靠吼的时代,和尚道姑之事流传之快,可见此事的轰动性。 不多日,朝廷教派组织负责人就找了上来,嗯,就是管理全天下的出家人,不论是道教还是佛教,都归这衙门管。 没有那么多的废话,领导只说了一句话,把那孩子做掉。然后转身离开,丝毫没有出家人的慈悲为怀,普度众生。 道姑舍不得肚子里的孩子,和尚也挺舍不得的,毕竟这么大的岁数了,有个孩子不容易。 就这样,他们成了所有佛门中人的反面典型,时不时的就有一些道姑和尚,上山对他们进行批斗。 因为自己而玷污了整个教派,终于两个人忍受不住,人言可畏,在同样月黑风高,暴雨交加的夜晚,两个人,包括肚子里的孩子,当然那个时候是没有百草枯的,而是采取了最直接又最廉价的方式,从山上的最高处跳了下去,终于事态平息了,以三个人的性命为代价。为三清佛祖擦亮了金身。 然而这一切还没有完,有一些常识的都应该知道,没出生的孩子死去怨气是很大的。在和尚等人死了之后,山下的村民可遭了秧,先是自家的鸡鸭猪狗莫名其妙的死去,接着是孩子们每天晚上大哭不止,直到后来越发严重,村里人再也生不出孩子,大家猜得没错,有妖邪作祟。 好在,一位游方的道士,路经此地,发现黑气笼罩着全村,不日全村上下,即将大祸临头,此道士还是有几把刷子的,乃是张天师第无数代的弟子,有些真传的那种。他没有抓住一个人就说,姑娘,你有凶兆,而是对着全村人说,你们都有凶兆。 村里人一听,自知遇到了高人,大伙一起凑了一些银两,请道士做法,道士也没有那么多废话,也没有摆香案,又是画符,又是舞桃木剑什么的,开门见山,直奔主题,由于道姑怀胎八月,肚中胎儿已经成型,怨气很深,必须在两个山头之间建一座庙,方可镇压住胎儿的怨灵。 别说,道士的方法还挺管用,接着村民听从道士的话,又建了一座庙。从此小山太平了。 第三章 被逼着造反的朱熹洛 山说完了,庙也说完了,现在我们说人,只见吃鸡老头,一身洗得发白的宽松长跑,头发梳得整整齐齐,在头顶绕成一团,用一发簪固定。嘴上的三缕胡须也经过修剪,没有一根杂毛,一看这老头就是讲究人。很注重生活细节和质量的人。 只见这老者一手拿着烤鸡,一手正玩着游戏。嘴上吃着鸡,手上玩着鸡,不要乱想,不是小鸡,而是在大明帝国很风靡的吃鸡游戏。 老人嘴中嘟囔道:“没想到这小子混了这么久,醒来竟然厨艺进步这么大”。说完又咬了一口鸡腿。 哦,又说到了大明帝国,再啰嗦一点,说的具体一点。 话说由于孟婆汤量有一点太大,王不死喝得太多,体重瞬间增加,以至于偏离了原本的投胎轨迹,虽然都吐了出来,又因为孟婆改变了王不死的投胎程序,王不死来到的这个世界,不再是生前的那个世界,而是另一个与前世相似,但有很多不同的世界。 例如王不死前世的世界,我国最悲催,也是最有骨气的皇帝朱由检,1644年,李自成攻破京城,崇祯帝吊死在了煤山的那棵歪脖子树上,然后就是老李玩砸了,狼狈逃出京城,接着不厚道的吴三桂,一朝怒发为红颜,引清兵入关,从此中原百姓开始了长达276年的奴性生活。 不过在王不死现在所生活的环境,一切都发生了变化,当然,朱由检也免不了再一次吊死在后山的歪脖子树上,只不过也有了一点变化,朱由检吊死的那棵树,现在位于应天府的南京,而不是顺天府的北平。至于出现偏差的原因,我们后面会讲。 现在开始接着讲,这个时空的李自成很明显,谦逊了很多,也不再随便的打杀,打土豪,抢金银,好在自己也出身驿站,也算是官僚阶级,不知道哪位贵人说过,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才能取得最大的成就,于是老李成功了,结交乡绅土豪,利用乡绅治理百姓,礼贤下士,高薪聘请一些当世大儒入朝为官,于是老李成功的改天换地,建立大顺朝,一个从开始到结束,就像是开玩笑的朝代。 由于老李出生地位还是很低的,虽然有一份很体面的工作,可是也基本上没有进过学堂,也没学过四书五经,虽然出身比朱重八高那么一点,但是老李的能力与老朱相差的可不是一点半点,李自成苦日子过久了,自然现在就是享受胜利果实的事情,于是乎他也延续明朝时期内阁制度,撒手不管,所有事情都经过内阁几位阁老商议而定,自己只在后宫享乐就行。 开始时,这种政策还是很不错的,广开言路,虚心纳谏,只是到了后来,内阁也变了味,人非圣贤,怎能没有贪欲,存天理,灭人欲。朱老夫子都做不到,上了自己的儿媳,何况是那些凡夫俗子。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利益得失,自己的小九九,于是内阁几人因为利益分配分歧也就出现了,开始在朝中拉帮立派,朝廷上下被搞得乌烟瘴气,政令不通,下面的官员自然也是应付了事,苦的当然还是那些百姓。 老李却是毫不关心,而是在后宫专心造人,因为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老李觉得自己的亲人才是最可靠的,自己老爹也已经嗝屁了,兄弟也死的差不多。于是老李就希望自己多点儿子,养儿防老,多养点儿子也能上战场,不得不说李自成还是有一点忧患意识的。 只是,好吧,他忙着造人,他的子子孙孙也没闲着,造人的能力丝毫不逊色自己的祖宗,结果等到顺朝灭亡,短短几十年,李自成的子孙就有十几万,这些人可都是吃国库粮的。以至于最后朝廷想平叛都拿不出银子。 顺朝末年,老百姓活不下去了,自然是时不时的就搞个罢工,示威游行什么的,而外面也不太平。 一直以来都是大明藩属国的朝鲜,明朝万历年间,倭国征战朝鲜被大明军队打的落花流水,狼狈逃回倭国,不过倭国人贼心不改,在顺朝时,就把自己摆在的孙子的位置,不说卧薪尝胆,像勾践那样,吃吴王夫差拉出的粑粑,但也把自己的姿势放得很低,知道顺朝的皇帝都喜欢美女,倭国政府就不停的朝顺朝送女人,就跟不要钱似的。当然这是有代价的,这短短的几十年,倭国就从顺朝学去的大量的技艺,书籍更是一船一船的往倭国运。而且倭国人一直以来都很崇拜汉人,为什么他们中国会这么的强大繁荣,他们考察研究了很多年,终于得出了一个结论,他们的种好,于是这些回国的女子都被妥善的保护起来,一发现有怀的,马上特殊照顾,生下的孩子也会送到各家大名(倭国官名)家里好好抚养,作为倭国的储备干部。早在宋朝时倭国就经常派遣美女前来我国,看到相貌俊朗身体强健的宋人就和他们交好生下孩子,名曰“度种”。要知道倭国人的普遍身高只有一米出头,正是在中原人士无数次的大方送蝌蚪行为,不仅仅提高了倭国人的智商,还有身高。 孰能想到,倭国人那都是狼子野心,吃完奶就忘了娘,而且还想上了奶娘据为己有,等到顺朝末年,国家动荡不安,于是倭国再一次进攻朝鲜,这一次倒没费什么波折,一举拿下,而顺朝也是内忧外患,自身难保,无暇顾及朝鲜。然而倭国人也是不知满足,继续西进,跨过鸭绿江,攻下建州女真,不得不说,百十年,这满洲蛮子也学懒了,不思进取,也是花天酒地,再也没有当年女真铁骑的风采,被倭国军队各个击破,打的落花流水,然而倭国人个子不高,胃口却是很大,开始慢慢的染指顺朝的疆土,而顺朝最后一个帝王,一听倭国人来了,直接吓得的跑回陕西老家,毕竟是祖宗起兵之地,有龙气,刀枪不入。好在山海关城高兵强,倭国人才没能打进内地。顺朝末代皇帝见状,于是又回到了京城,虽然老家是好,只是风沙太大,嗯,挺伤皮肤的。 泱泱华夏五千年,有英雄,有枭雄,有忠臣也有奸臣,有从衰败走向富强,也有从强盛走向灭亡,有始有终,花开也会落。 就在这国家危难当头,终于有人站了出来,此人朱熹洛,参考后来朱熹洛修的家谱来看,朱熹洛的祖上也姓朱,名曰朱国瑞,也就是我们大家熟悉的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人要是有了权力总想着给自己找个名人当祖宗,例如李家王朝的祖宗道家祖师李耳,至于是真是假,也没有人会计较,就连几十代都是贫农的朱元璋,不是也说自己九成是朱熹的子孙嘛,如果不是因此时间实在是相差太多,朱熹1200年牺牲,而朱元璋1328年出生,朱元璋是打算把朱熹写进自家家谱的。 说到朱熹洛,那又是另一个传奇故事。 话说朱熹洛跟自己祖宗的遭遇,也是有一些相似的,例如朱熹洛也是和尚出身,只不过朱元璋是因为吃不饱饭才当的和尚,而朱熹洛是打出生那天起,就是和尚。因为他是在和尚庙里出生的,很不幸的是当时的医疗水平太差,生孩子就像走鬼门关,死亡率实在是太高。朱妈妈生下孩子就撒手人寰。至于孩子他爹,那年代兵荒马乱的,已经难以考证。 不得不说,朱熹洛的姓朱,说的还是很形象的,例如他就很像猪,像猪一样能吃。 顺朝末年,内忧外患,和尚庙里也不景气,世态炎凉,就连下山化缘的和尚都没有了收入,这一茬的大顺百姓果真不行,没啥同情心,当和尚就是为了吃饱饭,其他的和尚见状也只能是离开,而朱熹洛没有走,因为啥,因为他不会化缘,他就像是被宠坏了的孩子,从小就被娇生惯养,都是被大家宠大的,除了吃,啥也不会,额,念经还是会的,那是一个和尚的必修课。 终于和尚庙里唯一的老和尚实在是忍受不住了,自己每天讨来的吃食,这小子都会吃去一大半,这样的日子,清心寡欲的老和尚也受不了啊。 有一天,老和尚找到了朱熹洛,语重心长的说道:“小朱啊。你也在这里呆了这么长时间了,是时候出去走一走了,大丈夫志在四方,一个小小的寺庙怎么拴住你的手脚”。 只是朱熹洛不以为然,:“我感觉这里挺好,睡觉吃饭念经,这样的生活我很喜欢” 老和尚一听,差一点心脏病发作,强自平复了一口气,老和尚装模作样的掐指一算,大叫一声:“哎呀”。 朱熹洛好奇,问道“师父你怎么了”。 “天机不可泄露,天机不可泄露”老和尚闭上了眼睛。 人嘛,说得好听一点,那是不耻下问,不好听的你就是贱,强大的好奇心,有时候连生命都不顾。 和尚庙里的生活本就苦闷,今天竟第一次发现师父还会算命,朱熹洛怎不惊喜,于是问道“师父,快点说,快点说,咋了咋了” 见目的达到,老和尚装出为难的模样说道,:“也罢,老衲已经这么大的岁数了,生死看淡,何必做那小人之态”。 掸了掸满是补丁的僧袍,和尚接着说道:“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老衲掐指一算,你就是那引领天下之人”。 “我?”朱熹洛也不敢置信,自己的能力自己还是知道的,除了能吃一点,也没什么可以拿得出手的能力。 “对,就是你,”老和尚肯定的说道:“现在天下纷乱四起,外有强敌,虎视眈眈,正是我辈解救黎民苍生之际,” “可是,我能行吗”朱熹洛还是不大相信自己的能力, “这是上天赋予你的职责,你是躲不过的,天下的苍生,还处在水生火热之中,出家人慈悲为怀,理应为天下百姓奉献自己的一份力”。很显然,老和尚不是专业算命的,忽悠人的本事,还是相差太多,以至于自己说的话,驴唇不对马嘴,自己都觉得别扭。 不过忽悠朱熹洛还是绰绰有余的,毕竟这孩子年轻,也没离开过寺庙,心灵还是一张白纸。 朱熹洛犹豫再三,张嘴说道:“还是算了,挺危险的,还是呆在山上安全,有吃有喝的,” 老和尚心痛的捂住了胸口,貌似自己这么半天,对牛弹琴,白浪费了这么多的口水。 可是为了自己以后的幸福生活,吃上饱饭,不再养吃白食的,老和尚只能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名族大义,讲到圣人之事,额,好吧,效果不大。 最后老和尚哭着说道:“孩子,你还是下山吧,山下有猪肘子吃啊”。 “啥啥啥”一听到吃的,朱熹洛两眼放光,就像是恶狼碰到了猎物,对猪肘子很是渴望,毕竟在山上待着,和尚不吃荤腥,吃的也都是粗茶淡饭,没有一点油腥, “猪,猪肘子,油腻腻的,很好吃的那种”老和尚小声的说道,毕竟当着佛祖的面,谈猪肘子,着实有些不合适。 “好,我下山,” 就这样,天时地利人和,小朱竟然成功了。 当然这些都是野史的记载,还是有些保留有些含蓄的,我们也可以揣测,朱熹洛是因为吃得太多,被师父赶下山的,偶尔的机会接触了造反这一职业,并深深的爱上了这一份职业。 当然后世的子孙们还是不会这么写的,他们只会这样记载朱熹洛心系天下,看到百姓流离失所,衣不遮体,食不果腹,无奈只能是走上造反的道路。 按照正常人的思维想法,像朱熹洛这样的人成功的可能性几乎为零,谁曾想到,上天不仅仅给朱熹洛开了门和窗,就连屋顶都替他掀了,关于小朱的奋斗史,完全可以另开一本书,书名就叫《小朱皇帝是怎样炼成的》,然后再加上一个破折号,本书纯属虚构,若以雷同,绝对是撞鬼, 抛开朱熹洛不管,大顺朝历经不到百年,就像是在建的大厦,每一层都偷工减料,倒塌那也是必然。内忧外患,换成任何人只要轻轻一推,大厦就会倾倒,估计小朱家的祖坟埋得好,正好被朱熹洛赶上。 当然为了证明自己,朱熹洛的正统性,于是,朱熹洛的祖宗变成了大明的开国皇帝--朱重八,而朱熹洛为了致敬祖宗朱重八,也改国号大明,为了区分朱明王朝,史学家称此大明为大明帝国。 第四章 吃鸡老者 吃鸡老者,作为紧跟男主之后出现的人物,而且还与男主存在亲属关系,用现在的话说老人就是王不死的直接监护人,当然王不死也是老人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老人的身份怎可能平庸,老人曾经也是想当当的人物,为了吸引一些求知欲比较强的读者,老人的身份咱们先保密,这里我们先且不提,以后的故事会讲,一手吃鸡,一手玩游戏,这绝对是资深玩家,这样的水平也绝对是可以天天吃鸡的。 张开樱桃小口,额。好吧,还是血盆大口吧,毕竟不是伪娘,撕下一块鸡肉,闭上嘴巴,老者慢慢咀嚼,等到嚼碎,然后再轻轻咽下,这姿势优雅,如行云流水,流畅之际,可见老者吃鸡也是专业的,而看到老者嘴角挂笑,神采飞扬的模样,不出意外,老者吃鸡也是专业的。 待烤鸡吃尽,老者拿起案几旁的毛巾,擦了擦油腻腻的大手。然后呷了一口茶,嘴中很是得意道:“傻蛋,跑这么慢,还不懂得隐蔽,不是找死嘛” 不出意外,老者又吃上鸡了。 庙不大,除了几间外表看起来很有历史厚重感的房子,也就没有其他的东西,一座围墙把小庙包围,中间留出一片空地,估计也是佛门盛行时,方便给百姓讲经说法之用。 信佛,我朝还是有传统的,自打佛教传入我国,就把我朝本土教派道教压了下去,辉煌时,周围十里八村的百姓都会到小庙里,听和尚讲经说法,虽然自己也不咋懂老和尚说的那是什么意思。总之自己侍奉佛祖的香火钱到位,自己心里也就踏实了。 多灾多难时,祈求佛祖保佑自己平平安安,自己平平安安时,又会感谢佛祖让自己平平安安,人总是知道感恩的。可见,做和尚这绝对是旱涝保收很有前途很有保证的职业。怪不得,政府会管制,还要定期考察。 只是后来,人们慢慢发现,这佛祖很不灵验,十回祈祷,十回不灵验,慢慢的,信佛的人也就越来越少。 现在,宗教信仰慢慢的消失,各大寺院也都不好过,一些有证的出家人还好一点,有朝廷给发工资,可怜的就是那些自己剃了头的野和尚,百姓不信佛,他们自然也就没有了收入。 就像这小庙的前任主人,就是因为没有经济收入,不得不离开小庙,到更广阔的天地去弘扬佛学,解救黎民苍生,额,好吧,据说前任主人很不幸,下山还没几天,就饿死在路边上,如他所愿,尘归尘,土归土,西方极乐。他来了。 老者也是偶然的机会来到这里,看到这庙宇,坐在两山之间,理应是聚精纳气之地,老者很是喜欢,关键是不花钱,于是就住了下来,而且一住就是十几年,完全把这当成自己的家,没有人过来收房租,老者也不容他人染指,山上也没人来,。除了那讨厌的里正,隔三差五就上山收税,而且种类还很多,土地使用税,空气使用税,等等等等等,好在老头很穷,每一次里正都是乘兴而来败兴而归。 老者没有收入,就没有钱修缮庙宇,周围的围墙也有些倒塌,好在有晚辈在,勤于打扫,小庙虽破,但是还算是整洁, 山下的村民也不再善良,屋顶瓦片经常丢失,老者不得不忍痛养了一条狗,虽然狗吃的不多,但也给老者本不宽裕的生活雪上加霜,负担也更重一些,以前三餐有肉,现在只能是改为一餐。 大黄狗名曰旺财,这名字在畜生行列,也应该属于响当当家喻户晓的名字,它的名气不亚于一些天皇巨星。属于网红网名。 旺财懒散的耷拉着耳朵躺在墙角,正午的太阳烘烤着地面,滚烫滚烫,旺财不得不起身,离开自己的一居室,嗯,一个石块堆砌的小窝,也是能够遮风避雨的,对于一畜生而言,这也算是豪宅了,旺财在墙角阴凉地重新趴下,然后再一次耷拉耳朵,一动不动,估计也是为了节约体力。 老者看了看旺财,然后一声招呼,旺财嗖的一下飞到了老者的身边,嗯,旺财不是天使,是没有长翅膀的。 不用招呼,旺财就爬到桌子底下,开始吃起来,鸡肉好吃,鸡骨头更好吃。对于饥一顿饱一顿的旺财而言,吃上鸡骨头就跟赶上过年似的,也算是老天的厚赐。可见投胎是个技术活,人是这样,狗何尝不是这样,如果旺财是个什么名犬,也不会因为吃上一次鸡骨头就沾沾自喜,那旺财的伙食绝对的豪华,有衣服穿,可以洗澡理发,还会有自己单独的房间,有玩具,还有人陪,吃的喝的也都是从外面漂洋过海运来的,一些家庭一条狗一年的开支,往往会比大明帝国普通百姓十年的生活花费还要高。当然,给它屎,狗也是会吃的。 说到投胎,就开始说到王不死了,前世的王不死活的挺苦的,经历千辛万苦,总算成为四有男人,可是最终,还不是带着男人的遗憾再一次穿越。幸福生活还没来得及享受,也可惜了自己的校花媳妇。 而今世的王不死,也幸福不到哪去,自打自己清醒过来,自己见到的唯一生物就是吃鸡的老头,在自己的印象中,这老头还是自己的亲戚--外公。当然还有桌子底下大快朵颐吃鸡的大黄狗旺财。 没有豪宅,也没有豪车,伺候人的丫鬟更不要想,那都是痴心妄想,一穿越就是地狱模式啊,就连简单的一日三餐都成了问题,土豆白菜,白菜土豆,就连这样的饮食条件都是到山下里正李保国家里去借,不得不说里正是好人呐,而且运气不好,里正大人每月不舒服那几天,王不死也很有可能空手而归。 王不死醒过来,据老头交代,自己昏过去的原因,就是大中午的时候到里正家里偷鸡,被李保国丢出来的铁锅,砸中脑袋昏过去了,可见王不死今生前世都跟铁锅八字犯冲。好在望风的旺财及时找到老头,不然王不死凶多吉少,也不无再一次穿越的可能,王不死被救回来了,旺财也成了王不死的大恩人。 醒过来的王不死,只感觉脑中昏沉沉的,喝了那么多的孟婆汤,前世的记忆王不死倒是还有一丝的印象,只是一时也想不起来,索性也就不想,而且今世的记忆也是有限,印象中只有小庙,还有山下的五户村。 再说王不死的长相,眉宇之间还是跟前世有几分相似,额,意思很简单,还是很容易懂的,前世的王不死长得不出众,一张大众脸,今生也一样,唯一不同的地方也就是现在的王不死,嘴角总是挂着一抹坏笑,总感觉这小子在准备坑人, 再说说王不死的身高,长得很大众,但个子高也是可以吸引女孩子眼球的,只是王不死的身高也很大众,一尺大概是三十三厘米,王不死顶多五尺多一点,也就在一米七左右徘徊,按照老人的说法,二十五长一长,三十三窜一窜,王不死今年不到二十,还是有提升的机会的。 醒了睡,睡了醒的日子,王不死感到很是幸福。可是没过几天,幸福就离他而去,王不死就被老头赶下了床,再一次开始了暗无天日的生活。 六月天,正是艳阳高照之时,有才的人还会吟诗一首,仲夏金火争,阴阳势相夺,乾坤鼓烘炉,夸父死奔渴,嗯,这位诗人挺直白的,换一首文雅一点的,亭午锅戈阳,龟峰缩头不相见。 而换成王不死,王不死只能是弱弱的骂一句:“我去,真热”。 老头坐在房檐下,旺财趴在桌子底下,而反观王不死,两脚平行站好,两脚分开与肩同宽,两膝弯曲半蹲,两大腿略平,脚尖内扣,五趾抓地,重心落于两腿之间,膝部外展,与脚尖垂直,裆部撑圆,头正,劲直,含胸,收腹,提肛,立腰,开胯,沉肩,收臀, 嗯,没错,这是扎马步的动作要领,此刻王不死已经保持着动作好几个时辰了,唯一不同的是,王不死手上也没闲着。一只手前伸,另一只手还握住一支笔。 桌子上是几沓纸,当然还有几本书,《道德经》《周易》《太上感应篇》《西升经》《南华真经》《冲虚真经》《道德玄经原旨》,嗯,没错,都是道教经典,估计老头不信佛,改信教了。 大家猜得没错,王不死在抄书,旁边放着的应该是已经写完了的。看这字迹,不得不说,这一世老天依旧没有给王不死出众的相貌,不过这字写的还是可以的,有时苍劲有力,如银钩铁画,骨气洞达,有时又如沙划痕,惜纸吝墨。不看脸,只看字,颇有大家之风。 估计老头也是三清的脑残粉,不然也不会有这么多道教孤本,有些还是市面上很难买到的。 王不死已经记不清楚自己已经这样多久了,自打自己能够下床活动,老头就这样锻炼自己,用老头的话说:“淬炼自己的筋骨,就不怕里正家的铁锅了”。 王不死很不理解,想要抵挡里正家的铁锅,不是应该练习铁头功嘛,自己天天扎马步也不对口啊,实在不行,练习金刚罩铁布衫也成,总好过天天像个傻子一样半蹲着。 王不死提出过很多次抗议,结果老头很不民主,几顿暴揍之后,王不死老实了。 今天早上天还没有亮,王不死就被喊了起来,本想说一句,自己还在长身体,需要充足的睡眠,只是看到老头手上的扁担,王不死又一次闭嘴了。 就这样王不死开始了一天的工作,到山上挑水,别人有晨练的习惯,而老者有早上洗澡的习惯,而且老头很爱干净,用水量也是就很大的,一般王不死需要提二十几桶,接着就是准备早饭,小庙里什么也没有,只能是悄悄的去里正家里借点,今天几根黄瓜,几个西红柿,明天借只鸡啥的。 而今天王不死很幸运借到了一只鸡,就是老者正吃着的那个。 看着老者吞咽的动作,王不死忍不住咽了咽口水。看到啃骨头的旺财,王不死很想把它一脚踹开,自己添上几口。 王不死的眼光很有侵略性,畜生的感觉尤其灵敏,感觉到王不死的意图,旺财叼着吃剩的骨头,迅速逃离,挖坑埋在了自己的房子内,然后又在墙角的几处,分别埋上几块,这年头狗都进化了,都知道鸡蛋不能放在同一个筐里。 当然,王不死还是有高尚情操的,和狗抢吃的,前世的王不死做过,今世的,倒还没有尝试过。 已经保持这个姿势几个时辰了,王不死已经腿脚发麻,腰也不像是自己得了,见老者玩的正开心,王不死悄悄的放下了笔,伸了伸懒腰。 第五章 快去发电 有道是,有一种高手,可以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让人无处遁形,看到你拉臭臭,就知道你吃的什么饭菜,就跟女生神奇的第六感一样,老头也是这样一个人,老头是个有故事的人,手底下还是有几把刷子的,在王不死放下笔之时,老头就已经发觉,可是自己正在紧要关头,坑爹坑娘,但是不能坑队友啊,那是要遭天打雷劈的。 于是老者坚持,直到战斗结束,看到老者如洞房般的笑容,不用多想,老头又吃上鸡了。 只见老头笑容一收,一拍桌子,桌子上的毛巾就被弹起,毛巾本身是软的,可是现在就像是硬邦邦的石块,仅仅这一招,就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到了,用武学上的名词叫做气化为实,这还没完,跃起的毛巾被老者接住,然后抛出,只那么轻轻一下,而毛巾就像是长了翅膀似的,以一个固定形态迅速的向王不死飞了过来。如利剑,如老鹰捕食,如恶狗扑食,如,好吧,总之速度很快。软软的物体飞行这么远,这是违背力学知识的,不过武人的世界凡人怎么能够理解,手撕鬼子有必要了解一下。 吃过无数次亏,脑残的人也知道毛巾武器的厉害,王不死见状,也不敢掉以轻心,身体后撤一步,左手顶住腰部,然后右手接住飞过来的毛巾,虽然毛巾看起来软软的,可是老头的力度很大,王不死只感觉手掌一阵剧痛,不得不接过毛巾,以自己的身体为圆心,然后身体三百六十度旋转,从而卸去毛巾上的力度。好在王不死还年轻,腰还是很不错的,否则这一下,有些人就很有可能要做轮椅了。 毛巾在自己手里转了几圈,然后王不死蓄力,再一次将毛巾抛了回去,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只是王不死的水平就差了很多,老不死的那一招就像是电影的精彩镜头,先不管实用性,但是好看那是必然,而王不死只适合喜剧电影,很搞笑的那种。 只见老头没有过多的动作,一手接过毛巾,直接丢在了桌子上,嗯,动作很直接,剧情反转,老不死一点也不花哨,比王不死的三百六十度大旋转,缺少太多的观赏性。 就连刚才还看着津津有味的大黄狗旺财,看到王不死表演时,耷拉的耳朵都立起来了,只是看到老者又趴了下去。 科技进步了,就连畜生都进化了,也懂得欣赏。如果不是自己没有花钱买票,第一个喊着退票的必定是旺财。 老者丢下毛巾骂道:“臭小子,练了这么久,还是那样,软绵无力,这样怎么行,如果行走江湖,你这样的人,就像是电影里的反派,是活不过三集的”。 “老不死,现在哪还有江湖,学功夫有啥用”。王不死不禁吐槽。 额,好吧,外孙的名字奇葩,外公的也不能例外,估计老头跟老子是一个祖宗,就是写《道德经》的那位。吃鸡老头也姓老。名字老不死,嗯,挺好,可以长寿。 王不死说的还是很对的,现在的大明帝国还是讲王法的,虽然大多数王法都是玩笑,仅仅是官僚地主的玩具,但打打杀杀的事情在大明帝国还是很少发生的,练好武艺有何用,难道只是为了爬寡妇墙头。 “小子你懂什么,想当年,如果不是老子练过,早就死在战场上了,哪能还有你”,老不死骂道。 “是是是,你说的都有理,可是你天天让我扎马步是个什么意思,你是不是故意整我呢”,每一次都是腰酸背痛,王不死可不想年纪轻轻的就腰不好,因此对于老头的行为,王不死很怀疑其目的性,他一定是羡慕自己有个好腰。。 在记忆中,好像自己小的时候,在老不死的威逼之下就天天扎马步,然后就是练习各种拳法掌法,例如乾坤大挪移什么的,王不死也想学,只是老不死自己也不会。练了十几年的武功,王不死可以自豪的说,放眼整个天下,已经少有敌手。额,话说大了。 可是现在老不死又让自己扎马步,哪有练着练着往回练的。 “想整你,还用着这么麻烦,直接上手就行”摸了摸三缕胡须,老不死接着说道:“根基不稳,就像是盖房子,上面盖得再高,都是会倒塌的”。 王不死笑呵呵的调侃道,:“老不死,你年轻时,不是给官员当亲兵嘛,啥时候也干过包工头的营生”。 “闭上你的臭嘴,无大无小,目无尊长,一会老子就削你,快点继续”不再理会王不死,老不死的精力又回到了电脑上。 王不死也无法,只能是继续半蹲着,好在刚才已经活动了一会,身体明显舒服了很多。 拿起毛笔,再一次写着, 孔德之容,惟道是从。 道之为物。惟恍惟惚。 惟恍惟惚,其中有象。 窃兮冥兮,其中有精。 其精甚真,其中有信。 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以阅众甫。 吾何以知众甫之状哉?以此。 王不死写得很认真,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我们要致敬,不能亵渎和藐视。 那边的老不死玩的也很认真,不得不说,认真工作的男人都很帅,王不死是小帅哥,老不死怎么也算是老帅哥。 只是老帅哥突然骂道,:“尼玛,又快没电了,大明一号果真不行了,是时候攒钱换大明二号了,听说可以四十八小时超长待机,” 大明一号是大明帝国科研部的第一代产品,说到当今世界科学技术,我们在啰嗦几句,因为大明帝国这一意外,整个世界格局也发生了变化,当年朱熹洛教训顺朝之时,倭寇更是借此机会过了山海关打进了中原,烧杀抢掠,基本上把畜生干过的事情都做过了,不过我大明帝国有包揽天下之心,早就已经原谅了倭寇的无耻之行径,而且倭寇来到我大明帝国也是很受尊敬的,并且我大明帝国的土豪们,还经常到倭寇那里旅游,为他们的国家gdp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果真我大明帝国都是以德报怨的人。 话说倭寇打进中原,能抢的都抢了,能烧的都烧了,能祸害的女子也是小到刚会走,大到九十九一个也没拉下。金银珠宝更是一船一船的往回运,能杀的百姓也杀的差不多了。国家自然是很富裕。 终于英雄朱熹洛带兵打回去了,倭寇被打跑了,而且基本上也被打残了,不要小瞧朱熹洛,虽然他只喜欢吃猪肘子,但手下还是有几个狠人的,就像是秦朝大将白起做过的事情,他们也经常干,例如英国公张驴子,他就有过把三万倭寇活埋的壮举,而且也曾把倭寇做成烧烤,只是那些手下胃口都不大好,白瞎了张驴子的烧烤手艺。 狼狈逃回倭寇的士兵,百不存一,而且基本上也是有着各种残疾,就这样,抗倭战争以大明帝国几千万百姓的生命和无法估计的损失为代价,而取得胜利,黄河以北百姓百不存一,就算是活下来的也丧失了劳动能力,而且因为受到刺激,很多人已经精神失常,土地荒芜,更没有任何的经济建设,虽然大明帝国建立,经过二十多年的休养生息,有了一些起色,但百姓还是异常的贫穷落后。 战争的提前结束,世界人民也提前迎来了和平,虽然百姓生活水平没咋提高,可是国家科技水平却比另一时空,整整提前了五十年。 中华民族是充满智慧的民族,任何技艺都是引领时尚,走在世界前沿,可是因为倭寇的三光政策,再加上本国的战争,大明帝国人才损失严重,也因此落在世界发展的后面,再加上一些老一代的思想还没有转变,大明帝国和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相比,相差甚远,就连旁边的倭寇。大明帝国都比不上。 虽然倭寇在这场战争中也损失不少,但是他们从我大明帝国略去了大量的金银财富,再加上倭寇度种技术。为漂亮国送去了大量妙龄女子。 种种原因叠加在一起,大明帝国从各方面讲,都属于后进派,就连老不死玩的大明牌笔记本,说好听点,那是科研部的研究产品,实际上也就是在别的国家买来零件,自己进行组装而已。火山文学 大明二号估计也就是把两节电池,换成八节,技术含量也不高。但不得不说,这也是技术的一次革新,一次飞跃。 看到慢慢减少的电量,老不死抓耳挠腮,很是着急,就跟便秘的模样很像。 老不死不得不再一次把目光转向王不死。 看到老不死不善的目光,顿感不妙,王不死只感到天旋地转,捂住脑袋大声喊叫:“哎呦,不行了,我头晕,应该是中暑了,外公快来救救我”。 老不死丝毫不为所动,鄙视的看着王不死,:“你小子就连敷衍我,都懒得想一个差不多的理由,昨天你说你拉稀,今天你又中暑,明天你是不是会说你家亲戚来了,还带着红”。 对于要脸的王不死,此刻脸上挂上了红,人家没打算明天用这个理由的,这么好的借口,属于无敌,不到万不得已,是不要轻易使用的。 “真,真的,外公,我不行了,”说完王不死就躺到了地上。 突然王不死再一次嗖的一下跳了起来,大中午的,地面被太阳晒着,温度挺高的,再加上王不死皮肤挺嫩的,所以,。。。。 “还装吗”老不死问道。 “想继续装来着”王不死小声嘟囔。 “愣着干什么,还不快去”老不死一指墙角吩咐道。 王不死百般不愿,磨磨蹭蹭道:“外公,你还是换台笔记本吧”。 “你有银子啊”老不死反问道。 额,王不死闭嘴了。 叮铃,电量不足的报警声,老不死着急了,:“还磨蹭,快点去发电”。 第六章 尊老爱幼王不死 面对不公平,不平等的事情我们要怎么做,举起旗帜,摇起双手,大声呼喊,:“我要民主,我要平等,反对压迫,反对欺凌”。 额,好吧,这个世界是没有民主的,老老实实做个顺民才能活的长久,才能有饭吃。 面对老不死,这么大岁数的人,也没几年活头了,仅仅是吃鸡的爱好,尊老爱幼又是我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老不死也是王不死唯一的亲人,就当是为了满足老头临死之前最后的愿望了。 摇摇头,王不死很不情愿的向着墙角走去。原来墙角立着一辆自行车,如果你眼神好一点,可以看到生产日期还是顺朝初年的,不得不说古代的商人还是有些良心的,质量上还是有保证的,这都过去几十年了,这自行车还能用,着实不容易。 这辆自行车显然不是用来赶路的。经过了一些改装,这应该也是出自老不死之手,不是有人说过吗,当过兵卒的人,除了不能自己生孩子,其他的事情就没有不会做的。 自行车后面的轮胎被支了起来,然后连上一根电线,很简单的操作,自行车就变成了发电的机器。很明显老不死也对物理学有一点研究,知道如何把动能转化成电能。 王不死很不情愿的坐了上去,胳膊撑在车把上,双手托着腮,眼神空洞的看着山下,左脚右脚有规律的上下交替。 很快,老不死的笔记本就显示正在充电中, 不大一会,王不死就出了一身汗,而且屁股也磨得很疼,这自行车坐垫太硬了,王不死已经抗议过很多次了,这样长此以往下去,对自己的传宗接代会有很大的影响,那可损失太大了。 只是王不死抗议是无效的,因为老不死穷。为此,王不死不得不在车坐垫上又铺了一些杂草树叶,却也总是效果不大。 屁股传来火辣辣的感觉,不由得王不死放慢了脚步,只是老不死那边不愿意了,:“喂,小子,速度匀速点,电压不稳,笔记本烧了咋办”。 额,王不死无语了,王不死只能继续努力。 六月天孩子的脸,更像是女子化妆前化妆后,说变就变,刚刚还是艳阳高照,恨不得把每个人都烤化,现在却是雷电交加,马上就要狂风暴雨。 看到这种情况,王不死笑了,终于自己解脱了。 老不死想哭,面对这样的天气,在没攒够换电脑的钱之前,只能是坑队友了,老不死急恼着骂道:“王不死,要下雨了,愣着干什么,还不快收东西”。 虽然老不死对王不死很严厉,但也不至于虐待他,下着雨还在外面待着,吃药也是要花钱的,以老不死现在的经济实力,能省则省。 王不死高兴的答道:“好嘞” 然后老不死就抱着电脑进了屋子, “额,好吧”王不死只能是无奈的吐槽:“年轻人伤筋动骨一百天,老人伤筋动骨就只能是去阎王殿了”。 其实也什么东西可收的,除了自己抄写的那些书籍,也就是现在屁股下面的发电自行车,这是老不死视如生命的东西,首先王不死把发电自行车搬进来屋里,然后就是那些书籍桌椅。 老天爷还是很给男主面子的,东西收拾完,雨也下了起来,旺财也跑回来自己的一居室,伸出舌头喝着雨水,然后从一角拔出埋下的鸡骨头,话说这下雨天,狗吃鸡骨头很配哦。 小庙不是很大,显然几百年前山下的百姓,也不可能有余钱再建一座灵谷寺,庙里的泥塑佛像,也因为岁月的侵袭已经只剩下半截身体,不知情的人还以为这是一具无头尸体。 相比于几百年无人光顾的寺院脏乱差,这里除了建筑显得老旧,条件差一点,但还是很干净的,这也是王不死经常打扫的缘故,不大的小庙,被分成了两个房间,还有一间算是厨房。好在王不死和老不死两大老爷们,也没有那么多的衣服和化妆品,一人一间房子也已经足够。 王不死回到房间,静静地躺在床上,看着外面乌云压天,一天的疲惫尽去。 电尾烧黑云,雨脚飞银线。急点溅池心,微烟昏水面。 这又是一场大雨。 外面的天已经暗了下来,一道闪电划破天空的脸,然后传来巨大的轰隆声。 只听隔壁传来老不死的骂声“尼玛,还让不让人活了”。 王不死一笑,猜得没错,老不死还在那屋里依靠仅有的电量坚持,只是这天气,风雨雷电的,大明一号还是难以坚持多久的。 看着远处的天际,王不死感叹:“不知道给自己一铁锅的里正,会不会被雷劈死”。 只不过,王不死肯定是会失望的,老天劈死的的也都是那些无家可归,无依无靠,毫无背景普通百姓,达官贵人,商贾士绅,他们自有天佑。 说到里正李保国,就要说说山下的这个村庄,下面这村叫五户村,估计为爷们山上建庙的那些人,因为战乱,或是贫穷,或是其他的原因,早就全村搬迁到别的地方,现在山下的这些村民,都属于新移民,刚开始的时候只有五户人家,这也是五户村村名字的由来,五户人家互相通婚,你嫁给我大舅,我侄子又娶了你姑妈。不得不佩服汉人的繁殖能力,短短百年,五户村就变成了三百多户,人口一千五百多人的村庄,基本上每一家都是四五口人。但是在大明帝国这样的村庄还只是小村庄,这也是大明帝国不得不在贫民阶级实行计生政策的原因。老百姓太多,是要出乱子的。如果他们也有天下将相宁有种乎,安雀安知鸿鹄之志的想法,朱熹洛估计会很头疼。 里正李保国是世袭的里正,他爹是,他大父也是,而因为自己的姐夫还在上面当领导,李保国里正的位子更是稳当,如果不出意外,李保国还是打算把里正的位子留给自己的儿子李小国的,毕竟这也属于朝廷干部,有工资的。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只是这山是不长庄稼的,靠水也没啥收成,因此好多的年轻劳动力都出去打工,这已经成为一种时尚。 所以五户村留下的都是老弱妇孺,还有一些太懒的闲汉,不用想,他们肯定是单身。揭人不揭短,嫁人不嫁懒。懒,注定贫穷孤独一生。 在村中的正中央,是一块比较大的空地,估计也是方便全村聚集,传达朝廷上级指示的场所,空地后面就是里正李保国的家。 不得不说,李保国对于自己的房子还是很上心的,无钱不卖粮,有钱不盖房,很显然李保国对老祖宗的这一观点很不赞同,房子是可以传给后世子孙的,必须要建好,而且还要建的最好。 因此李保国大手一挥就把老爹留给他的房子推了,然后让周围的几十户村民搬迁,当然面对村里最大的领导,被逼着拆迁的百姓,还是不敢反抗的。 山下平坦的土地并不多,但愣是被里正李保国划拉出三五亩,不得不说大明帝国的官员,只要是想干工作,还是很有办法和能力的。 每年大明帝国都会为比较贫穷的村庄发一些善济款,虽然朱熹洛和尚出身,但也还是挺想着老百姓的,例数各朝各代,每年都会在捉襟见肘的国库收入中,拿出很大一部分银钱帮助百姓的皇帝的还是不曾有的。包括那些记入史册,被后世称为千古名君之人。 只是,好吧,每一位统治者想法总是好的,也都是想要为老百姓谋福利,让老百姓的生活都能够得到改善,可是下面干活的人,却不会一丝不苟的执行,一层层的盘剥克扣,已经成为常例,而这些银钱,自然也不会送到真正需要的百姓手中,百姓还是百姓,那些得到朝廷善款的百姓也是百姓。只是换成了有背景的百姓。 由于李保国的姐夫在上面做官,五户村的善济款被层层克扣的还少一点,只是到了五户村,就直接到了李保国的手里,为啥,地主家里也穷啊。 而李保国的豪华建筑,就是靠着这些善济款建起来的,由于每年朝廷的善济款资金有限,为此,李保国不得不等了近十年,才攒够银两,把自己的房子建起来。 远远看去,李家大宅已经成为五户村的标志性建筑,如果你长了翅膀飞上太空,不出意外李家大宅还是看不到的,呵呵,不过几十米的高空还是可以的。 李家大宅的建筑风格,在乡下农村还是很少的,据说当初李保国为了能够与众不同,不同凡响,独树一帜,引领大明帝国的建筑浪潮,设计师是请的国外的。 楼是三层小楼,门口一边是大卫的雕塑,嗯,没穿衣的那种,而右边却是世界史上最美丽的残疾人--维纳斯。嗯,如你们所愿,李保国也没给她穿衣服。 小楼的两侧各有四根罗马柱,用以支撑楼沿的重量,柱子上还有雕刻,龙啊,凤啊什么的,李保国还是没有胆子刻的,想都不敢想,这些都是皇家专用,否则他那当领导的姐夫也保不住他。但是刻一些花草还是可以的。 门帘是镂空的条形石块。仔细看,你就会发现,这一条形石块是整整一大块石板雕刻而成,每个镂空的位置,尺寸大小也都一样,丝毫不差,可见这雕刻的技艺也不一般。仅仅这一块石板的价格,就造价不菲,让很多人望而生畏。 既然是西方设计师的杰作,自然就少不了他们的偶像,耶稣大神,永远的那十字架,永远的那一身衣服。以及那处理过的酷酷发型。 耶稣被李保国摆在了楼沿上方,估计对于耶稣,李保国还不是很了解,总以为耶稣就能本土的神仙一样,一专多能,既能保佑平安,又怎能趋吉避凶,充当门神的角色。 而楼沿接壤的建筑,就是主建筑,也是李家大宅的核心地方。采用的设计是哥特式建筑,中间是尖尖的高塔,塔尖的下面就是正方形的窗户,而在窗户上却挂着大大的时钟,这估计是李保国的擅作主张,或者说图纸拿反了。总之这一点,和纯欧式建筑还不搭配,更不搭配的还有呢,原本应该外围是塔楼,估计也是预防战乱时自卫的,可能是资金不足,李保国就取消了这一外围塔楼,毕竟现在大明帝国歌舞升平,也不可能发生大的战争。李保国只是在主建筑的周围建了一圈的围墙。 也许李保国对自己的威望很有信心,对于自己治下的五户村村民人品也是相当的自信,只是这围墙应该也只是象征性的,因为围墙不过两米高,一位成年人只要抬起胳膊就能够着。 李保国对自己花费巨资建造的李家大宅很是满意,这也是百八十里最豪华的建筑,李保国觉得面上很是有光。也是经常在此搞接待。 只是现在李保国,对李家大宅也有了一些不满,围墙太低了,以前一个月也就丢三只五只鸡,可是最近,一个星期就丢了四五只,难道是附近的狼下崽子了,李保国很是郁闷。 第七章 李家 六月天的天,孩子的脸,来得快,去得也快,刚才还是暴雨如注,恨不得把整个世界都淹没,难道说雷公被王母甩了,伤心至极。 而现在却又变得淅淅沥沥,就如情人的情话,打在脸上,暖暖的。 老年人总是早睡早起,在吃了几个烤土豆之后,老不死就回去睡觉,养精蓄锐。而王不死却起了身子,踏着月色,迎着淅淅沥沥的小雨,下了山,因为在自己的记忆中,今天是休息日,而里正李保国的儿子会回家。 见到王不死离开,大黄狗旺财也跟在了身后,屁颠屁颠的摇着尾巴。 山下一片漆黑,除了里正家里。年轻的人都出去打工了,村里剩下的都是老弱妇孺,虽然五户村已经通电,只是普通百姓家里除了电灯泡,也就没有其他的家用电器,晚上也就没有什么娱乐设施,只能是早早的上床睡觉,年轻一点的,还会做一些睡前运动,这也是大明帝国人口增长过快的一个重要原因。单身就只能是自己玩自己,玩累了就休息。而且电费也是很贵的,大明帝国的普通百姓都很节俭。早早休息才是正理。 不像里正李保国家里,此刻李保国家里还是灯火通明,亮如白昼,国家也不富裕,实在是太浪费。可是人家用电是不花钱的,别人也羡慕不来。 夜静悄悄的,除了几声狗吠,再无其他,如果你有喜欢听墙角的习惯,也可以尝试一番,一定不会让你失望。 “汪汪汪” 王不死来到了李保国家的围墙外,不用起跳,身体一跃就跳到了墙头上,百姓家里都有养狗看家的习惯,虽然李保国是领导,但也保留了这种传统,家里也养了一只狗,嗯,里正媳妇十多年前跟小白脸跑了,家里也就没有了女子,算命的说没有阴气,容易阴阳失调,所以李保国特意养了一条母狗。 狗的灵性还是很好的,王不死刚刚越上墙头,大门旁的狗窝里就跑出一条大黄狗,身后还跟着几条小狗,踉踉跄跄,就像是刚刚学步的孩子,总是摔倒,看到是王不死,大黄狗只是叫了几声,就耷拉着舌头,摇着尾巴。 王不死会意,对墙根底下的旺财使个一个颜色,这眼色旺财懂,比主人王不死更加帅气的出场方式,狗急了跳墙,很有道理,近两米高的墙头,旺财一个助跑就飞过来围墙,准确落在了墙内的空地上,也没有出现脸着地的情况,然后没有停留,撒丫子似的跑向大黄狗。两狗紧紧相拥,像极了刚刚结束异地恋的情侣。 一直以来,里正家里的大黄狗都是拴在家里的,可是大黄狗总是经常性的大肚子,里正很是苦恼,到底是哪个畜生干的好事,让大黄狗一次次当妈妈,还不负责狗粮,给点银钱当做伙食费也行。如果看到此种场景,李保国就了然了。 一家人,不,一家狗团聚的画面很是感人,狗崽子们围着旺财,大黄狗更是亲热的用脑袋在旺财的身上摩挲,旺财这畜生估计也是性子急,把几只狗崽子叼进了窝里,然后关上了小门,不得不说,李保国是个财大气粗的人,就连一个狗窝就建造的富丽堂皇,采用砖头夯土,空间还很大,三室一厅,还有卫生间,这可比旺财那可怜巴巴的一居室强上百倍,而且旺财那狗窝,不挡风,还漏雨。 俗话说,在同一个地方摔倒的英雄,不是好汉,在第一爬墙头,被大黄狗追出来,第二次,第三次,好吧,没有第四次了,因为偶尔的一次,看到大黄狗与旺财眉目传情的模样,王不死一切就明白了,于是下一次就带上了旺财,别说,美人计,不,美狗计效果很明显,大黄狗对王不死的态度好多了,再也不是咬牙切齿,眼神之中总有一些感恩戴德之状。 看到如此瞠目结舌的画面,王不死急忙转过脑袋,嗯,脑袋有些充血,王不死跳下墙头,不敢多看。 前面是一小块菜地,百姓家里都会种上一些青菜,一是补贴家用,二也是吃得放心,李保国身为领导自然也要带头,而且里正家的菜地很大,蔬菜的涨势都很好,据说每年朝廷都会下发一些化肥尿素啥的肥料,用以提高百姓的粮食产量,民以食为天,粮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里正也是百姓,于是李保国就把这些肥料用到了自家菜地上,别说效果很喜人,这些蔬菜无论是品相还是个头,都比普通百姓家的好上很多,如果大明帝国搞一个种植小能手评比,李保国还是很有希望拿到名次的。 王不死和老不死都很喜欢吃里正家的蔬菜,因此也是经常性的光顾,好在菜地大,与老不死两人吃的也不多,李保国倒也没发现。 穿过菜地,王不死随手摘了一根黄瓜,嗯,长得很好看,长长的,还有一些弯曲,上面还有一些刺,很适合一些喜欢特殊口味的情侣,充当道具。如果李保国对此有一些了解,又能为自家增收不少。 前面就是用地板铺就的一块空地,里面还建有喷泉,又不用交电费,所以这喷泉是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的循环,画面也很美,水中还有金鱼快快乐乐的游来游去,估计也是为能够成为里正家的观赏物,而感到沾沾自喜,很是荣幸。 如果金鱼能吃,王不死还是不会放过的,上次吃烤鱼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佐料不齐,烤鱼的味道也差了很多,听说最近里正某处发炎家里没买鱼,王不死也已经有些嘴馋了。 再朝前走,就是李家大宅的主建筑,那欧式风格的楼房,这欧式建筑还是很有观赏性的,特别是在白天,只是这晚上,灯火通明的,总是透着阴森鬼气。很担心会跑出一条喜欢喝人血的公爵。 自然王不死是不能从正面进的,李保国也不会欢迎,特别是看到王不死还空着手,不带礼物上门自然是恶客,肯定会放狗,额,大黄狗好像没时间。 走到楼房的后面,这是王不死很熟悉的路线,只要李保国的儿子回家,王不死基本上都是走这条路。只是王不死来到楼后,就看到被栅栏围起的一窝鸡,王不死恍然大悟,“怪不得找不到鸡,原来李保国给你们搬家了”。 里正家的鸡估计也是沾染贵气,都通灵了,看到王不死,叽叽喳喳的叫唤,身体不由得向后靠,偌大的鸡窝空出一大片,很显然,这窝鸡不是在欢迎王不死。 王不死看到这群鸡,笑着安慰道:“莫怕,小爷今天对你们不感兴趣,留着你们的鸡命等明日”。 如果是专业人士,就可以从李保国这一整座的欧式建筑中,挑出很多败笔,首先前面的那些菜地,狗窝,咱就不说,就说这楼后,谁见过欧式建筑后面,还镶嵌着一排排排水管的。就算是为了排水,但你也选个好看的,与这欧式建筑相搭配的哇,就算是找不到,就只有这种外表没有亮点价格还很低廉的劣等次品,但你完全可以在排水管道上搞一些装饰物,或者是建一条墙,把那玩意遮挡住。 难道说李保国也资金不足,没钱不怕,他完全可以让五户村的百姓募捐一部分啊,五户村的百姓很善良,喜欢乐于助人,应该也是不会拒绝的,毕竟里正也是为了五户村的形象工程。 或者是李保国审美有问题,就喜欢这样直来直去的,代表着他是直男,永远都不会弯? 虽然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只是一句玩笑,可是还是不得不防。哪怕是自家的祖坟,是个人也不会选择山脚下,而李保国把自己的大宅建在山脚下,而且还是三层的小楼,绝对的高建筑,不得不说李保国还是很命大的,这可是雷电重灾区,当然这和祖宗保佑没有关系,那是因为一件大明帝国跨时代的产物--避雷针。 据史料记载,在我南北朝时期,就已经有关避雷的记载,南北朝时期人们建房子都知道建个避雷室,像是宋朝广西真武阁四柱不落地,德庆县文庙四柱不顶天,都是古代的包工头为了避免雷电而特意设计的。 而雷雨天不要在树下建筑物下停留以及跑到山顶上,也都是老祖宗口传身教,一代代传下来的,就因为李元霸老爹李渊忘记告诉他,这小子到山顶耍锤子,结果被雷劈了。 显然资金短缺,李保国也不舍的建一个避雷室,或者是四柱不顶天,但是防雷又是必须的,于是简易版的避雷针就用上了,很简单,楼顶不是有个尖塔嘛,李保国就在尖塔最上端用铁丝扎一个铁棒,分叉,分别面向东西南北,然后再用一个长长的铁丝,从铁棒上牵引下来,最后埋在地面上即可。 虽然这是为了安全,但不得不说,这又是李家大宅的另一个败笔指出,因为它很丑。就像是西装革履的绅士,脖子上大粗金链子,胳膊上大金手表,从上到下,一副贵气公子的打扮,有句成语,嗯,人模狗样,衣冠禽兽。只是看脚上一脱鞋,脚上还貌似有污渍,在看脸,额,好在没吃饭,太恶心。这样的形象应该怎么形容,而李家大宅就是这样,大面上富丽堂皇,小处却是问题百出,败笔不断。 第八章 两只白条猪 甲说:“兄弟听说了嘛,非洲又发生灾害了,那死的人,老了去了”。 “是啊,兴百姓苦,亡百姓苦,人相食的惨剧,在哪朝哪代,哪块土地都是会出现的”乙附和道,然后又加上了自己的一些人生感慨。 片刻之后,乙又说道:“看新闻了嘛,漂亮国又到其他国家闹事去了”。 “这是很正常的,它们就是喜欢欺负人,有机会我一定到漂亮姑国去,好好的教训那帮生儿子没窟窿眼的家伙”甲听完,愤愤道。 “嗯,同去,同去”大家都富有正义感,乙也很赞同甲的决定。 然后过了不久,甲说道:“兄弟,我饿了,该去要饭了”。 “听说村头新搬来了一户人家,家主是位大善人,每天中午都会施舍吃食,那可都是白面馒头啊,没有掺沙子的那种”乙附和的说道。 甲大喜:“嗯,同去,同去”。 然后两人一手拿着打狗棒,一手拿着破碗,急急忙忙的向村头赶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穷则独善其身,达则接济天下,咸吃萝卜淡操心,狗拿耗子,猫不乐意。 一个还在贫困线挣扎,为了下一顿能吃点啥而考虑的人,为那些今天想吃点啥,是鲍鱼还是燕窝的人操心,实在是多余。 王不死就不会,自己还住在破庙里呢,哪有闲心去管李家大宅的败笔之处。无非就是仇富的心理吐槽几句。 不能走门,王不死就只能是走窗户了,顺着排水管道,王不死开始往上爬。对于已经来过无数次的王不死而言,这一切轻车熟路。 一楼是里正大人的会客室,平时用来接待一些上面检查的官员,也负责接待一些百姓,当然这些人都不会像王不死这样空手来的,怎么着也要提上十斤羊肉。不能再少了,好歹李保国也是大明帝国的官员,再少就是对整个大明帝国的侮辱。 为了自己的面子,也为了让来人都知道自己有钱,一楼的装修还是很豪华的,意大利的真皮沙发,波斯的地毯,那都属于标配,像是非洲的象牙,罗马宫廷用过的水晶吊灯,李保国也是不会吝啬的,毕竟是为了五户村的形象工程,不就是钱嘛,钱这玩意就像海绵里的水,五户村的百姓勒紧裤腰带挤挤总是有的,大明帝国的善济款每年都会有,自己也可以借贷一些,明年再还。 一楼的整体构造很是简单,毕竟只是用来会客,只不过在一侧特别建造了一个大仓库,毕竟收的礼也不能搬来搬去的。不方便。 王不死开始往上爬,对于一楼王不死还是没有兴趣的,再说这个点,李保国早已经休息,他可没有那么高的觉悟,为大明帝国加班工作,而且还没有加班费。 王不死没有犹豫,开始往上爬,才爬了不到一半,王不死就听见二楼里传出的叽叽喳喳的声音,已经呼吸困难的声音。 不用怀疑,李大人又在利用自己的休息时间,为五户村的妇女同胞们检查身体了。 爬上二楼,果不其然,两人躺在一起,就像是死了的两头无毛猪。 不用怀疑,其中一人正是五户村的里正李保国,而另一位王不死猜得没错的话,应该是五户村的妇女主任孙四娘,主抓计生工作。他俩搅合在一起完全可以理解,李保国是单身,而孙四娘的丈夫长年在外打工,独守空房的孙四娘怎么能够忍受。大家要理解。 只听“啊”的一声惨叫,李保国完事了。脸上有满足,更多的是惭愧。 孙四娘不满的推开李保国,不悦道:“怎么了,今天更短,不到三分钟”。 “我也不知道啊”李保国满脸无辜。以及对自己不行的无奈。 “今天吃药了吗”孙四娘问道。 “吃了,” “吃了几颗”。 “五颗,比上次多了两颗”。李保国无奈的伸出五根手指,年纪一大,身体就不行了,而村里的留守妇女太多,他们孤独的内心需要自己去一一缓解,不吃药是不行的。 “难道是药量太小了,”孙四娘拿起药瓶看看,接着说道:“再吃五颗试试”。 说完,就打开瓶盖,递给李保国五颗红色的药丸。 李保国也没有犹豫,直接吞下 我们的百姓还是很保守的,一直以来夫妻生活,基本上都是传统的方式,乐趣自然也少了一些,像孙四娘这样敢于尝试的人,还是很少的,大明帝国应该加强这方面的教育。 李保国也满是尴尬,对孙四娘,李保国是又爱又恨,虽说像李保国这样的五户村最高领导,五户村的所有女子都可以算是他的私有财产。 而李保国就喜欢同为大明帝国领导的孙四娘,当了没几年妇女主任,孙四娘也是一天一个样,从小家碧玉到乡下大妈,仅仅用了不到两年。 话说每个女子都有她自己的故事,孙四娘也不例外,人生有喜有悲,有的人悲多于喜,有些人喜多于悲,而孙四娘悲喜恰好参半。 十八岁的女子,貌美如花,那是国外耶稣大神都羡慕的年纪, 肤若美瓷唇若樱,明眸皓齿百媚生。 亭亭玉立柳腰细,说话笑声燕语莺。 额,好吧,孙四娘就是孙四娘,白白胖胖,脸大如脸盆,屁股如磨盘,水桶腰,大象腿,长得实在是有些为所欲为难以入眼。 但是,这样的年纪还是对未来无比向往,世界很美,很想去看看,也渴望自己的相公,骑着白马迎娶自己。白马没有白猪也行。 孙四娘就是这样想的,结果很不幸,她遇上了强抢民女的恶人,不是别人,五户村的前任里正,身边这位的老爹,李老里正,话说李老里正人老心不老,对于五户村的女性,他基本上承担了他们的启蒙教育,第一次都是他来完成的。挑了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李老里正就爬上了孙四娘的床,结果李老里正很是生猛,把第一次的孙四娘伤的一个多月下不了地,于是很快孙四娘就出名了,而且不知道什么原因,李老里正回到家,还不到一个多月就一命呜呼了,不知道是报应,还是身有隐疾,或者是孙四娘有啥传染病。 于是乎孙四娘就更加的出名了,在五户村很难再嫁出去,而且李老里正命中率还很高,就那么一晚,孙四娘就怀了,这还没完,话说李老里正嗝屁之后,没有任何意外,李保国成功接任。 有句话说得好,“父为猛将,子焉能弱尔” 虎父无犬子,老鼠的儿子会打洞,自然李保国作为李老里正的儿子,无论是喜好,还是审美观都是一样的,李保国成功的接受了自己老爹的一切,包括孙四娘。 年轻人火力壮,身体也好,而且对孙四娘这样的女子很有好感,孙四娘也是破罐子破摔,既然老子已经有过了,小的也就无所谓,于是,李保国爬上了孙四娘的床,要知道孙四娘已经身怀六甲,不出意外,孙四娘肚子里的孩子会成为李保国的弟弟或者是妹妹,很不幸,这孩子投胎之前没送礼,投到了孙四娘的肚子里,李保国没日没夜把所有的开心与不开心都发泄到了孙四娘身上,结果把孩子给伤掉了,那孩子挺惨的,听说从肚子出来时,都已经成人型了。 要不怎么说,投胎是个技术活,有钱送钱,没钱借钱也要送,不然就会成孙四娘肚中的孩子那样,一天的阳光都见不到。 还是那句话,任何女子都不愁嫁,最后孙四娘还是有人接收了,也就是现在的老公,常年在外,为了这个家劳心劳力的苦命男人。 王不死是已经脱离了低级趣味的大明帝国好儿郎,此种儿童不宜画面王不死很不感兴趣,没有停留,两头白条猪有啥好看的,俩都是大肚便便,一个全身长满汗毛,就跟穿着毛衣毛裤似的,另一个严重的影响胃口,就跟屎味巧克力似的,王不死很担心看完之后,晚饭都呕出来。。 下着雨的原因,排水管还有些湿滑,这种恶劣天气下多的高空作业,绝对属于技术工种,这是拿性命在开玩笑。不过人家王不死是练过的,练武的人都是长着翅膀的,会飞,啪叽,额。好吧,武功再高,也怕爬高,也是可以摔死的。 因此王不死爬的很是小心,好在王不死的目的是三楼,很快王不死就爬到目的地,那里有块伸出来的石板,王不死果断的坐了上去,熟悉的坏境,熟悉的感觉,这里有着王不死太多的回忆。仅有记忆中的大部分。 天下父母没有不疼爱自己孩子的,哪怕是自己过得再苦,吃糠咽菜,但总是会把最好的留给自己的孩子,哪怕他是个混蛋,无恶不作,但孩子总归是孩子。 由于没有母亲,李保国对自己儿子是格外的疼爱,再加上自己是一小领导,收入也很客观,更是对李小国百依百顺。满足一切他的要求,满足不了就尽最大可能满足。 有这么一个坏透了的老爹,自然里正少爷的人品也好不到哪去,据说,李小国在外面上学,就无恶不作,整天拿着我爸是里正,在学堂欺男霸女,把学堂搞的是一团糟,结果有一次李小国踢到铁板了,而这位女同学是有背景的,他家的二姨就在知府侄子家里做保姆,原本孩子之间的玩笑,打打闹闹也不至于找家长,而李小国却不知道收敛,满世界的嚷嚷,最后那女子无法忍受羞辱,结果李小国就遭殃了,在大明帝国这种行为是可以被打死的,好在李保国姐夫及时出现李小国性命才得以保存,不过从那件事情以后,李小国变得乖巧了,再也不欺负女同学,只是又出现了另一个问题,老是喜欢盯着男同学,并且嘴歪眼斜。 第九章 夜晚 在我国是早就有历史记载的,在汉朝,拥有男宠已经成为一种时尚,两汉二十五位皇帝中,就有十位皇帝有男宠,例如汉武帝刘彻,提拔卫青霍去病等战将,带领大汉儿郎,痛击匈奴,令四海臣服,中华强盛,四方蛮夷竞相归顺,就这么一个有男人味的男人,也是有男宠的。可见,男男之爱早就有历史,如果再发生某一名人宣布自己出柜,就不要大惊小怪了,孤陋寡闻,会被人笑话的。 而往往这样的男男之爱,是最纯洁的,也是最真挚的,是不带有任何利益在里面的,他们之间只有真爱,如刘邦与籍孺,孝文皇帝和邓通,孝景帝与郎中令周文仁。 最出名的当属李承乾与称心,《资治通鉴》中记载,“太子私幸太常乐童称心,与同卧起,道士秦英,韦灵符挟左道,得幸太子”。为此,李承乾还丢了太子的宝座。 只要是真爱,性别真的重要嘛。因此小国同志的怪异举动就可以理解,择偶取向发生了变化。 从李小国卧室的装修风格就可以看得出来,李小国是块玻璃。 老百姓家是不流行装修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穷,再一个,老百家里基本都是土胚房,属于那种经常修复的那种,遇上大风大雨,很有可能就无家可归,也就没必要装修。而李家大宅却不同,不出意外,李家大宅从设计和用料,都是很讲究的,只要不遇上十级以上的地蹦,后世子孙继续使用下去,还是不成问题的,既然这属于百年工程,外面光鲜,自然里面的装修也不能落下,一楼因为要会客,装修很是豪华,而二楼是李保国的卧室,因为每天床上躺的人都不确定,李保国也无法选择床伴喜欢的装修风格,因此装修很是大众化,没有什么亮点,白色的墙壁,可能是李保国也会尝试其他的一些动作,卧室里还有一些健身设置,墙壁上也有很多的污秽,为了迎合气氛,墙壁上还挂满了很多明星的画像,嗯,都是倭寇电影里经常出现的面孔,既有身材,又有相貌,最最让人难以忘怀的,就是她们在电影里的敬业精神。不得不说倭寇女子是世界女子的典范。火山文学 而里正公子李小国的装修风格恰恰相反,和老爹的完全不同,由于心理的变化,李小国对女性少了一些兴致,反而对那些欧美男人很是喜好,特别是那种黑黑的,肌肉发达的,有爆发力,冲刺力,最重要的是有耐力。而且可以群战,丝毫不落下风。 因此李小国在墙壁上的每一块空白处,都贴满了明星海报,有打篮球的,有踢足球的,也有玩橄榄球的,以及一些玩健美的,他们普遍的相同之处--肌肉很发达。 李小国比王不死小一点,还是上学的年纪,因此只有休息的时候才回家。 所以王不死今天下山不为别的,就为了李小国,不是因为李小国欠他钱,而是为了李小国的那台电脑。 话说,大明帝国科技进步很快,一些现代化的科技成品,也横空出世,不去管质量,也不去追究又是在哪个国家买来零件自己组装的,总之,现在大明帝国也有电脑了,当然不同层次的电脑,价格也是不同的,老不死的那一台还属于高端产品,价格很高,而李小国的这台就相对差了很多,价格也趋于趋向于平民化,当然这些平民,也是特指一些有身份,有地位,有收入的群体。不过,无论是网络的运行速度,或者是屏幕的辨别度,清晰度,平民电脑还是差一点的。不是李保国没钱给儿子买,而是高端产品那都是高层人士才可能拥有的,不是有钱就能买的,老不死为什么会有,就不得而知。 王不死擦了擦脸上的雨水,就把目光投进李小国的卧室里,嗯,画面很是刺激。就像是所有刚刚进入青春期的孩子们,总是很喜欢那种电影。李小国也是。不过他喜欢那种欧美的。 王不死看的是满肚子恶心,就像是看到了旺财和大黄狗,不过有人看的津津有味,而且还不是一位。 李小国的卧室里躺着两个人,一个是李小国,另一个却是孙四娘的儿子,李二壮,话说有人接手了孙四娘之后,没多久孙四娘又有了,只是这孩子的父亲是谁,孙四娘自己也不知道,不过孩子老爹很高兴,乐呵呵的出去打工了,为了纪念死去的那孩子,孙四娘就给自己孩子取了二壮的名字,大壮是属于以前那位的。 两人是发小,从小玩到大的朋友,一起上学,一起欺负同学,一起为祸乡里,他们焦不离孟,孟不离焦,他们就是伯牙与钟子期,死了一个,估计另一个人都不好过。 “小国,还是换一个吧,整天就这几招,也没有新花样”,李二壮发话了,白白胖胖,很像他妈。 “现在的电影都这样,不思进取,总是学习前人,拾人牙慧,”李小国说道, “说的没错,十年前是这些,十年后还是这些,”李二壮也附和道,李二壮也是资深看客,:“就算是致敬经典,这都这些年了,也该换一换了”。 “唉,寂寞空洞的内心如何满足”李二壮扬天长叹。 虽说恶心,但王不死不得承认,自己对女性的了解,以及启蒙教育,老不死是没办法教的,都是通过李小国的电脑而学的。李小国可谓是王不死的生理老师,按理说逢年过节都是要送礼的。 画面没特点,但有的人还是有感觉的。 害羞的望向李二壮,李小国小声的说道:“二壮哥哥,准备好了嘛”. 李二壮轻轻点了李小国额头,嗔怒道:“你啊,每次都这样”。 李小国满脸红晕,娇嗔道:“你好讨厌”. 额,王不死闭上了眼睛,王不死早已经习惯,李保国和孙四娘的不正当关系,是五户村家喻户晓的,当然李小国和李二壮之间的奸情,除了当事人的父母,五户村上下也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 王不死已经不是第一次撞见,早已经习以为常,就像是那些特殊工作的姑娘,难道你还要让她们一直很热情。 王不死有些后悔这一次下山了,自己下山可不是为了看这俩活物,而是为了自己的初恋,那位未曾蒙面的人--张静君,额。好吧,这是王不死的单相思。 自打一次偶尔的机会,在老不死的电脑上看到那倾城倾国的半张脸,王不死就觉得自己深深的爱上了这个女孩,虽然仅仅不过几秒,相貌也没看清,但爱一个人就这么简单。 一句话,一个动作,一件事,这都会成为感情的导火线, 额,好吧,把张静君当成初恋的男子,没有千万也有百万,不出意外,以后还会有人前赴后继,络绎不绝。而王不死仅仅是大海里的一滴水。 只要晚上有没有人,想着张静君的模样,做一个儿童不宜之事,答案是肯定的额,眼前这位,好吧,不要抹黑男主了。 第二次见到张静君,是在李小国的电脑上,因为人家是个大美女,年方十八,也是个大明星,而且还是红得发紫的那种,就连李小国这种兔先生,都是张静君的铁粉。 话说没有人知道她的来历,几年前以一首《寄不出去的情书》突然闯进娱乐群,更是在娱乐圈搅动风云,令无数娱乐大咖,和明星前辈汗颜,此首歌曲,在各大报纸和网站,也是异常火爆,搜索次数节节攀高,以至于一些搜索引擎瘫痪,每天的收听率更是不下于三百万人次,要知道大明帝国能够拥有电脑的人也很少。这首歌的收听人数,远远超过其他人的总和。有些大牌明星为了避开这首歌,不得不推迟新歌的发布,这首歌创造了无数个神话,无数个世界纪录,更是拿到了无数大奖。 这首歌已经成为人类史上的传奇,甚至成为一些国家的必学外语歌曲,曾经有个国家打算把首歌当成国歌来着,只是汉语学起来实在是太难,无奈只能是放弃,但他们还在努力改变,现在全国已经普及汉语,等啥时候全国百姓都学会汉语了,就把这首歌定为国歌。 这首歌如此的轰动,可是当人们去寻找演唱者时,她却消失了,各种谣言四起,有说这首歌根本就是抄袭,也有的说张静君江郎才尽,更有甚至说她早已经嫁人,或者是不在人世,众说纷纭,什么样的可笑话都有,还有的人说,这姑娘长得太丑,以至于不敢见人。 一封寄不出去的情书 小时候 我们一起种的那棵小树 一起浇过水一起松过土 一起走过四季严寒酷暑 小时候 一起看那喜爱的故事书 里面有可爱的公主 还有那可恶的女巫 小时候 河边的那座小木屋 曾经一起住 一起把那天上的星星数 小时候 你说你喜欢看我跳舞 像只可爱的小田鼠 在你心里是那么的特殊 一封寄不出去的情书 等我的那个人走向了何处 留下我一个人守着孤独 你不知道的苦楚 一份寄不出去的情书 抹干眼泪静静地哭 一个人的旅途 寻找有你的国度 一份寄不出去的情书 千言万语表达不出 思念在心中堵 流浪何处是归宿 一封寄不出去的情书 自己对黑夜倾诉 表达不出的感触 我何时才能你的家属,一座小木屋,一本童话书,看着我们的孩子学跳舞。 第十章 张静君不是人 有的人会写不会唱,有的人会唱不会写。既会唱又会写的人,更是凤毛麟角,何况唱的这么好,人还长得这么好的,那就只能是像大熊猫般稀有了。 这还没完,就在有些人质疑张静君之时,张静君狠狠地打了那些人的脸。再一次发布新歌。 《相思红豆泛着苦味》 北来的寒风呼呼的吹 吹落那痴情的眼泪 我怎么会不在乎无所谓 怎么可能会忘记被你爱过的滋味 杯杯酒只想把自己灌醉 为什么这么苦这么累 为什么会心痛会心碎 严冬盛开的寒梅 也在为痴情的我流泪 时间一点点把我的梦无情粉碎 孟婆桥几世轮回 你是否还记得我是哪个谁 举杯消愁抽刀断水 奈何心里总是被你爱过的滋味 爱上你是错还是对 不加糖的苦咖啡 失去你我就像折翼鸟在风中飞 再也没有人为我擦掉眼泪 在我流泪的时候给我安慰 我爱你爱得那么深心已醉 相思红豆泛着苦味 你的爱把我的堡垒摧毁 只为你展示我的美 我爱的人儿你可还记着我是谁 美丽的姑娘妖艳的玫瑰 一点点凋零颓废 有家不能归 爱上你我从来没想过会后悔 付出真心爱的滋味 今生今世我只是你的美 这首歌歌词前后押韵,节奏中带着一些小伤感,更是迎合了现在很多青年人爱的死去活来的心理。 相恨不如潮有信,相思始觉海非深。 无情不如多情苦,一寸还成千万缕。 那懵懵懂懂的初恋是美好的,可是结果却总是不尽人意。初恋总是伤感,但总会铭记。人生不仅仅只有感情,还要有生活。 在爱情与生活面前的选择,是无奈的,两全其美者,有,但很少。 此歌一经发布,再一次引起很多人的共鸣,回忆自己的青涩爱情,还有现在的苦闷生活,只能是多听几遍歌,吐出自己心中的无数感慨。 虽然这首歌的效果,比第一首差了一些,但是也狠狠的打了那帮人的脸,江郎才尽是不存在的。 而且这一次张静君还上传了自己的一张侧脸照片,就是王不死在老不死电脑上看到的,似乎是再说,‘老娘长得丑,快来看看,老娘丑成啥样’。 以玉为骨雪为肤,秋水为姿诗为心。燕语莺声花为貌,以鸟为声月为神。 薄汗轻衣透瓷肤,杨柳细腰盼美目。亭亭玉立态婀娜,红白增减敲施朱。 柳叶眉蓉一笑开,万般风情绕眉梢。秋水玉肌伴轻风,香腮染赤耳坠摇。 好吧,就想到这么多了。 无数人感慨,张静君是坠落人间的仙女,是神仙,是国外的大美女圣母玛利亚,是雅典娜女神,总之一句话,张静君不是人。 美成这样的人,我们怎么能不爱,不喜欢,无数的大妈希望她能成为自己的儿媳,而且因为张静君照片的出现,那段时间大明帝国的结婚率下降很多,虽然大明帝国没有离婚这一说法,不过从各府各县汇总上来的消息来看,夫妻不合的情况多了不少,无数人把张静君当成了梦中情人,是自己的择偶标准,自然其他的女子也就不是女人,甚至是有一位比较粗俗的同志,发表感言,如果能够让我一亲芳泽,我愿意马山就死。 愿望很美好,但是没办法全部实现,一亲芳泽是不可能的,后面的愿望有人帮他实现了,感言过后没多久,此人的尸体就在路旁的臭水沟被发现,挺惨的,嘴都被丝线缝了起来。家属报官,官府也是草草了事,知府都是张静君的粉丝,如果不是自己穿着官衣,那小子,自己也是会揣上几脚的,自己的女神怎么能被别人亵渎。 话说男子喜欢张静君是因为张静君的美貌,可是从张静君的粉丝团来看,张静君的女粉丝数量也不少,可见喜欢美女的不仅仅只有男人。也有女人。 而因为张静君的出现,大明帝国的官办青楼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经常性的入不敷出,就连姑娘们的脂粉钱,都成了问题,好在张静君又带来了其他方面的收益。 张静君歌曲的轰动,给唱片业带来巨大的而利益,甚至是出现了囤货居奇的现象,只要是带有张静君歌曲的唱片,是不愁销路的,有的人甚至通过炒唱片,小发了一笔。只要有,就有人买,而且还会是高价。 有些无耻奸商,毫无道德底线,有时候竟然拿着别人的唱片,以张静君新歌的名义售卖。自然是火爆非常,不过很快,那些人就被处理,因为很多大明帝国官员都是受害者。 话说张静君的歌曲带来轰动,张静君的那张侧脸照片,造成的影响,可堪比三十级海啸。 洛阳纸贵,说的也就是这种情况,无数张静君的海报被摆在了路边摊,屋里的货架上,而且只要摆上,马上就有人买,逢年过节的时候,销量更是好,有些无知百姓,看到这些画像这么受欢迎,竟然买了这些海报,回家贴门上,充当门神。因为张静君这位才女,大明帝国上下也出现了收藏张静君唱片海报的传统,在大明帝国的文渊阁都有存档。 张静君出名了,在国内造成的轰动远远比不上国外,在倭国,在棒子国,为了求购张静君的一张海报唱片,甚至出现了很多人拖家带口偷渡到大明帝国的,为了买一张唱片海报,卖儿卖女的人更是比比皆是,为此倭国和棒子国,不得不和大明帝国交涉,能不能卖给他们一些唱片海报,大明帝国是泱泱大国,从来对藩属国总是有求必应,不就是海报唱片嘛,有,要多少有多少,只是这价格嘛,咱们要说清楚,亲兄弟还要明算账呢,一套随便给个百八十两得就行,绝对的童叟无欺,亲情价。 虽然价格高了一点,不过倭国盛产白银,有的是钱,而棒子国通过给人动刀,收入也是客观,再说在本国销售,二百两一套也是很好卖的。于是也就欣然接受。 大明帝国户部做了一些统计,因为张静君,倒卖给国外的海报唱片所得的利润,就为大明帝国的税收增加不少。 好在张静君对此不做理会,不然张静君是要收费的。 唱而优则演,演而优则导,张静君虽然是仙女,是女神,但也免不了走这一条路, 就在第二首歌发布不长的时间,一部小电影《男女要平等》,就悄悄的上映,不要误会,不是倭国产的那种小电影。 不容置疑,张静君自然是里面的女一号,而给她搭戏的更是大明帝国娱乐圈一哥,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都拥有很高名气,而且也是拿奖拿到手抽筋的那种,全名偶像梁朝先,帅到惨无人道的那种,王不死站在他面前,不会拉低男主形象,实话实说王不死给人家提鞋都不配。 电影讲述的是一对同居的小男女,一起生活的点点滴滴,这样的影片往往是很难大卖的,毕竟大明帝国的消费群体在哪里,普通老百姓吃饭都成问题。怎么会舍得花钱去看电影,有消费能力的人就只有那么多,巨商富甲,士绅大族,以及官宦之家,而这些人又都是有头有脸,经历过风风雨雨,新旧更替的人,他们怎么会喜欢《男女要平等》这样的小清新电影。打打杀杀的才是他们的最爱。 再说了,男主女卑的思想已经根深蒂固,现在却说什么男女要平等。这不是打那些古今先贤的脸嘛,可是这样的电影竟然卖座了,而且还是很火的那种,不得不承认,这都是美女张静君的原因。 第一次表演的张静君,在里面更是游刃有余,毫无一个新人的羞涩和放不开,用梁朝先的话说,张静君天生就是演戏的料。而在拍戏过程中,张静君也是谦卑谦和,对每一位同事都很友善,虽然自己大火,已经成为全民女神,但张静君也没有耍大牌,趾高气昂,洗个脚也要用国外的进口水。 片场上自己可以做的事情,从来不假借于人,总是亲力亲为,对待工作人员也是很和气,对于导演提出的意见,也总是虚心接受,总之一句话,张静君已经完美到毫无瑕疵,无处指摘的地步。 张静君根本就不像一个大明星,就像是普通人家的女儿,只是长得漂亮了一点。 梁朝先曾经调侃,看到张静君的脸,脑中总是出现空白,忘记说台词。 可见张静君的美,大帅哥也把持不住。 第一次拍戏的女生总是有所牺牲的,例如漏胸露大腿,或者是被人沾一些便宜,陪睡也不无可能。 只是在张静君身上没有出现,她唯一牺牲的,就是自己的时间,为了有更好的效果,毫无表演经验的张静君,只能是私底下暗暗努力。女子的衣服是磨破的,不是被人脱掉的,张静君深知这一点,懂得自爱的女子,才能获得开心,过得长久。 因此,在影片中,任何过分的举动,张静君都会拒绝,包括拥抱,牵手。 在影片发布会上,导演是这样说的“这是他十几年拍过的最干净的影片,而且还能大卖,他决定,回去好好的拜祭一会祖先,把墓地好好的修一修。感谢祖宗保佑让他遇到了张静君” 总之张静君成为了传奇,成了娱乐圈的一股清流。 资深狗仔刘伟,作为狗仔队的资深元老,刘伟可以毫不掩饰的说,没有他挖不出的猛料,用句广告词,只要想,没什么不可能。 但是在张静君面前,刘伟失望了,在对张静君的近两年观察中,刘伟竟然没有发现一次张静君与男性朋友的接触,而唯一的几次,还是给自己的保镖吩咐什么。 于是刘伟得出了一个结论,张静君是喜欢女人的,结果没让大家失望,张静君还没有出手,刘伟就被疯狂的男性粉丝疯狂殴打,还不只一次,以至于刘伟半年多没敢出门,出门倒个垃圾都要捂住脸。刘伟成为专职宅男。 虽然刘伟得到男性粉丝的唾弃,但是女性粉丝还是很喜欢这个消息的,这不是说明,自己就有机会了嘛。 第十一章 心肝宝贝 人生最大的痛苦莫过于等待,等待一位在外流浪的人,等待明天愿望的实现。 等待却又是美好的,等待,是活下去的勇气,是活下去的动力,哪怕最终没有结果,但我们可以在等待的过程之中,逐渐成熟。 王不死就等的挺难受的,李小国和李二壮还抱在一起,电脑画面上还是那两位黑色皮肤的朋友,还在继欺负着那位可怜的白种女子,女子那惨叫声,王不死在外面都听到清清楚楚。心中不由感慨同情,挣点钱真不容易啊。 但王不死总觉得很假。自己可不是为了看两人表演的,只是一想到过会有可能见到自己的初恋,也就忍了。 对于这样的画面,王不死早就已经麻木,每次在窗户外,总是会看到这么画面,第一次好奇,第二次也好奇,第三次,第四次也可能还会好奇,可是如果十几年,每个星期都要看上一遍,这谁能受得了啊,而且有些电影男女主角都没有换。 好在,有心人,天不负,终于李小国和李二壮估计也是看的麻木了, 李小国坐起身说道:“不想看了,没啥意思”。 “我也看够了”李二壮伸伸懒腰,附和道。 “二壮哥哥,你想看点什么”?李小国征询李二壮的意见,可见李小国对李二壮的感情是真的。24k纯金的。 “倭寇的太慢,棒子国的太假,还是别看了,”李二壮说道。 “要不看电视剧”李小国再一次问道。 “电视剧就更不想看了,都是我爱你,你爱他,他又爱着她,乱七八糟,看着人容易便秘”。李二壮拒绝道。 不得不说,大明帝国的影视业发展缓慢,现在的电影电视剧也基本上都是鹦鹉学舌,学习邻国的一些电视剧,倭寇的就算了,毕竟大明帝国还是很要脸的,就算是大明帝国的官办青楼的工作人员,也不愿意自己一件衣服不穿的出现在全世界人民的面前。 不过因为女性地位的提高,不再是相夫教子,勤俭持家,她们也尝试着走出家门,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因此思想也得到了解放,一些女性也会尝试一番国外的人体艺术,以及国外朋友的凶猛。 倭寇的不能学,那就只能是学习棒子国的,情情爱爱那是棒子国电视剧的特点,因此大明帝国也学到不少。 凄凄惨惨戚戚,眼泪不停往下滴,滴滴入地,爱的死去活来,肝肠寸断,然而就是这样毫无营养的电视剧,却也在大明帝国年轻人中很受欢迎。 只不过有人喜欢,也有人不喜欢,很显然李二壮是脱离了低级趣味的男人,对那种凄凄惨惨戚戚的爱情没有兴趣,毕竟自己跟李小国的感情,属于畸形爱情,电视剧中的爱情观和自己的有所偏差,道不同不相为谋,自己控制不了媒体,就只能是控制自己的身体,眼不见心不烦。 “那看些什么,时间还早,现在也睡不着”李小国说道。手掌托腮,做思考状。 不大一会,李小国突然大叫一声,:“哎呀,我怎么就忘了”。 武功再高,也怕爬高,李小国的这一叫声,毫无预兆,王不死毫无防备,差那么一点,就从三楼跳下去了,好在王不死人家是练过的,底子很好。 只是李二壮的表现就差了很多,出溜一下,李二壮掉到了床底下。 李小国见状,急忙下床扶起李二壮,:“二壮哥哥,你怎么了”。 李二壮半天没有说话,应该挺疼的,要知道二壮一物体还处在兴奋状态,这一下,正好是它先着地。结果好像弯了。 李小国见李二壮没有回答,担心的问道:“二壮哥哥你怎么了,不要吓我,我的小心肝,你说句话啊”。火山文学 虽然这都是李小国的责任,但是李二壮也没有责怪李小国,女孩子是要被宠的,虽然李小国比女性朋友多一点东西,又少一点东西。但丝毫不影响李二壮对李小国的宠爱。 李二壮慢慢的爬上床,脸上带着笑,只是这笑容很是勉强,李小国看的很是心疼。 二壮安慰道:“我没事,你不用担心”。 “我看你挺疼的模样”李小国眼中含着泪说道。 李二壮低头看了看,笑着对李小国说道:“你看,没事,还能用,保证还是让你继续幸福”。 李小国嗔怒道:“你真讨厌”。 擦掉李小国眼中的泪痕,李二壮问道:“你刚才想到了什么”? “前段时间听同学说。张静君又出新歌了”李小国回答。 “新歌,快,快,快去搜一搜”果真美女是疗伤的神药,听到张静君的名字,李二壮也不痛了。 听到二壮哥哥这么的激动,李小国还是有些吃醋的,不过,自己不也对张静君爱的很深,也是她的铁粉嘛,能够抵抗住张静君魅力的人,不是眼瞎,就是还没出生。 终于等到了,苦尽甘来,王不死终于笑了。 李小国下床,很快就搜索到无数条关于张静君的消息, ‘张静君与神秘人吃饭,疑似恋情曝光’ ‘我与张静君不为人知的秘密’ ‘张静君你爱的到底是谁’ ‘张静君半年没有现身,疑似在家待产’ ‘张静君小时候邻家二狗子爆料,张静君去棒子国整过容’。 在大明帝国,包括全世界,只要你有了名气,你的一些小小的举动,都会被一些媒体人无限放大,拿来制造话题,拿来揣测,洋洋洒洒的写出一篇一万字的报道。 最近喜欢吃酸的就说你有宝宝了, 你看大夫,有点口德的就说你是去做产检,嘴巴毒一点的,就说你得了妇科病。 如果你最近胖了一些,就说你失恋,抑郁了,暴饮暴食。 总之你的名气是跟绯闻成正比的,没有绯闻的也有,例如那些十八线明星。连台词都没有,仅仅是露脸的那种。 有关张静君的话题有很多,有好也有坏,毕竟人的妒忌心是很强的,不可能做到每个人都会喜欢,张静君也做不到。 李小国删选了很长时间,才找到有关张静君新歌的消息。 ‘才女张静君发布新歌,再一次引起轰动,’ “找到了。找到了”李小国高兴的叫道。 李二壮睁大了眼睛,王不死也把眼睛贴到了窗户上。 李小国点击打开,电脑上就出现了一段视频,一张椅子,一个女孩子静静的坐在上面,一把古典乐器,琵琶抱在怀里,张静君并没有像其他人那些,穿的很是庄重,没有礼服,也没有漏胸露大腿的。仅仅是简单的平时打扮,好不夸张,很是随和。 一首音乐很快就从电脑中传了出来。 《西厢记》 十里长亭,张郎留下的背影。 望不穿,莺莺相思的心情。 残花败叶,装饰梦中的美景。 红尘梦,千百年,有几人说得清。 帐纱裙摆,酒入肠,醉舞剑轻。 白发双鬓,思郎如梦境。 无月夜,总是一人行。 三更五更,谁会等着我醒。 醒来不过是,痴人说梦一场惊。 长亭送别,流不尽莺莺的泪。 思念心切,想不舍张郎的归。 相思催人人憔悴,哪得天公终做美。 未吃美酒人已醉,天作良配情人归。 歌词是以我国古典小说王实甫《西厢记》为背景写的。歌词带着古风的味道,再加上一些古典乐器的配合,使得人们能够从这首歌中得到很好的的感触,悲中有泪,泪中也何尝不带着深深的暖意。仿佛勾起了自己年轻时的回忆。思索万千。 歌很好听,不出意外又会在全世界引起不小的轰动。引起学习汉文的浪潮。 王不死无法表达自己的心情,只是感觉很好听,就像是吃鸡腿,吃了一口,还想吃第二口。 同样感觉的不仅仅是王不死,还有那两位,不过相比王不死,他们两位的形象就不大好了。 貌似还有口水流出,两人眼睛呆呆的看着电脑屏幕,嘴中喃喃道:“真好听,真美”。 王不死也深有同感,歌词是挺美的,好听自然是不必说。 只是看到两个人满足的表情,王不死就有些疑惑了,不过在看到李小国好李二壮两个人的行为之后,王不死就了然了,臭不要脸的,竟然看着大美女张静君,手在下面做那肮脏之事。 这是啥,这是对自己女神的亵渎,这是对自己初恋的一种侮辱,好脾气的王不死忍不住了。 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从窗户飞了进去,速度很快,以至于李小国和李二壮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看到一个黑影,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一记重拳打在脑壳上,脑袋一歪,昏了过去。王不死还是有所保留的,毕竟他们的这种行为,也罪不至死,在大明帝国甚至是在全世界,这也都是普遍现象,也包括自己,但是自己可以,别人怎么可以,不为啥,就是不可以。 收拾完两人,王不死就坐到了地上,床是不敢坐的,污迹斑斑,王不死怕传染病。 看着电脑上,循环播放的事情,王不死深深的被吸引,唯一遗憾的是,李小国的电脑清晰度实在是太差了,脸上太过模糊,仅仅能够看到轮廓,不过王不死还是很满足的,毕竟这也是和初恋第一次近距离接触。 一分一秒过去,在王不死循环播放了八十八遍之后,王不死不舍得离开了,因为外面远处的天已经放亮,过不了多久,村里的人就会起床。 王不死再一次从窗户爬了出来,顺着排水管道一点点的往下滑,里正李保国的卧室还亮着灯。 从李保国卧室划过,原来里面的那两位还没有休息,只见李保国眼皮耷拉着,都说运动之后人总是精神饱满,斗志昂扬,只是看到李保国却是萎靡不振的样子,难道没有满足。 不过听到李保国的话,王不死就知道原因了。 “不行了,我实在是撑不住了,都已经吃了三瓶药了”李保国语气无力,显然累的不轻。 孙四娘不满道:“那有什么用,加起来一共还不到半小时”。 “最近工作太忙,身体太疲劳,”李保国解释道:“我保证,只要我休息好,一定让你满足”。 “真的”? “真的,我发誓”李保国以一个男人的尊严起誓。 “哼,下次表现再不好,小心把你做了送到皇宫当太监”。孙四娘恶狠狠地说道,很显然,这一晚,孙四娘对李保国的表现很不满意。 李保国点头道:“一定,一定”。 说完看了看下面。无奈摇头,倒头休息。 孙四娘没去理会李保国,伸出五只手指,放到了下面,不大一会屋里就传出不友善的声音。 第十二章 家庭主夫的一天 贼不走空,额,好啊,用词不大准确,不过意思也差不多,一晚上受了这么多的罪,又是风,又是雨的,拿着生命爬上爬下的,太过辛苦,空手而回,实在是说不过去,自己的良心也会感到不安,因此王不死还是考虑带点东西回去,从楼上下来,没有出现公鸡打鸣的情况,看到王不死,这些鸡都果断的闭上了嘴,畏畏缩缩,王不死毫不犹豫,走进去,伸出两只手,一手一只,速度很快,那些受惊的鸡,就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被王不死抓住脖子,王不死微微一用力,就掐断了脖子,熟能生巧,作为经常杀鸡的人来说,这实在是不值得一提,对于那些杀鸡还要用刀的人,王不死还是很鄙视的,杀鸡焉用牛刀,牛刀不能用,啥刀也不能用,双手即可。 不得不说,里正家的不仅仅是蔬菜长得好,就连这些鸡,长得也比寻常百姓家的壮上不少。里正李保国不愧是致富小能手,村里唯一住上小洋楼的人家。一手拿着两只鸡,还空着一只手,这样很不好,于是王不死又把鸡窝里的鸡蛋一并装了起来,又去菜地摘了几颗西红柿,鸡留着晚上吃,早上可以做点西红柿鸡蛋汤,味道一定不错。 见王不死离开,显然这群幸存的鸡,安心不少。面对这样的禽兽,比黄鼠狼还要可怕,能够活着真的很不容易,如果鸡可以说话,它们肯定会感慨一句“活着真好”。 一夜的战斗,旺财估计也是满足了,精神抖擞的站在狗窝前,与里正李保国的萎靡不振,形成巨大的反差。 旺财耷拉着舌头,摇着尾巴,身边是大黄狗和那帮狗崽子,大黄狗偎依在旺财身边,显得也很是满足,狗崽子们围在旺财身边,跳来跳去,一会跌倒,一会再爬起,好一副温馨的一家团圆的景象,很美,很感人。 王不死很不忍心破坏这么画面,但是天马上就亮了,等到了李保国醒过来,估计旺财很快就可以变成狗肉火锅,一定会香喷喷。 一声招呼,旺财就丢下了一家老小,果真男人还是注重哥们义气的。 旺财一夜很开心,一路上蹦蹦跳跳,也很有精神,王不死看的有些好笑,畜生果真是畜生,这么容易得到满足。 上山的路杂草丛生,因为很少有人走的原因,草已经漫过膝盖,旺财跑的飞快,丝毫不受影响,王不死也如此,脚下生风,草丛里的坑坑拌拌,对王不死的速度也没有丝毫的影响,唯一的影响就是早上的露水打湿了王不死的衣服。 回到山上,一夜没休息的王不死也没有感觉到疲惫,把鸡拔毛剥皮洗净,放进了大水缸里,然后开始挑水,山上的条件还是很苦的,用水也只能是靠自己的肩膀挑,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好在。破庙里没有三个人。 老不死没早起的习惯,再加上昨天晚上心情不好,早睡早起估计也没有成功,此刻应该也还在睡梦中。 挑完水,王不死就开始做饭,没有那些作料,放油放盐,见味就行,大油大盐容易得病,倒上水,把鸡蛋和西红柿一股脑的放了进去,很显然,王不死忘记了前世的记忆,就连前世的厨艺也没有保留,以至于做饭都是这么简单,不追求精益求精。你倒是把西红柿去皮啊,嚼起来,肉歪的,很影响口感。 烧的是木材,虽然是乌烟瘴气,但也不会有环保部门会给你的锅台贴上封条。 等到锅里的水开了,西红柿鸡蛋汤也好了,而这个时候老不死也醒了,不用人喊,香味就可以。 早餐很简单,一人一碗鸡蛋汤,一个昨天剩下的馒头,里正家里缺女人,因此馒头做的也不大好吃,只能将就,对于王不死,老不死还是很疼爱的,把鸡蛋都挑到了王不死的碗里。 用老不死的话说,就是自己要留着肚子,晚上吃鸡。 吃完饭,又开始重复每一天的必修课,老不死洗澡,换上一身青色道袍,腰间用丝带束住,然后脚上就是百姓自己手纳的千层底,当然王不死不会,老不死也不会,里正更不会,好在里正有钱,买了几双,老不死见他也穿不着,就借了一双,而且码号还有一点大,里面不得不多垫个鞋垫。 对着那半块铜镜,老不死仔细的修剪自己的那几根胡须,这是老不死最得意的地方,三缕美髯,绝对的是少妇杀器,据说明末权臣张居正就有一副美髯,这也是能够吸引李太后的一个重要原因。 虽然大明帝国还没有太后,在生下朱熹洛之后,朱妈妈就去西天极乐,但像老不死这样早上打扮自己的人也不少。 仔细的挤去脸上的黑头,老不死也完成了今天早上的任务,下面就是喝茶,呵呵,不用怀疑茶叶的来源,你们懂得,吃饭都成问题,老不死还是不会那么不会过日子的。 而王不死又开始了一天的苦熬,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不懂其意,不闻其味,每天都是这样,王不死早就已经厌倦了,自己又不打算做道士,天天看这些书籍有啥用。 不过王不死没有反抗,怕挨揍。 老不死的生活,是有规律可寻的,喝完茶就该玩电脑了,今天也不例外。 终于王不死也不用在蹲马步,发电,蹬自行车,最起码手还可以休息休息。 只是老不死打开电脑,过了不大一会就关上了电脑,表情凝重,陷入了沉思,就连他最喜欢的吃鸡游戏都没有玩。 很少见到老不死这样,王不死也不敢打扰,坐在车子上休息。 不知道过了多久,老不死站了起来,然后走回了屋里。 王不死一愣,这是什么情况,自己怎么办,也不留个话。 既然这样,王不死也就给自己放一天假,嗯,放假的意思是不用练功,并不代表着躺在床上睡大觉,用老不死的话说,每天睡觉超过八个小时,就是浪费生命。 因此,王不死也没有跑回屋里睡觉,而是自己也洗了个澡,换了一身衣服,然后开始了洗洗刷刷,老不死是个很爱干净的人,衣服每天的都要换,王不死也跟着老不死养成了这种习惯,把衣服洗净,晾在院子里,见今天天气很好,又把床单毯子洗干净,接着就是打扫院子。树枝树叶扫到一堆,晚上烧火用,穷人家的孩子,就要懂得过日子。能省就省。像王不死这样居家过日子的好男人实在是太少,绝对是大明帝国万千少女择偶的首选,当然,前提是王不死要有银子。具体的数目不确定,但是韩信点兵,多多益善的好。 天气很热,王不死忙的满头是汗,搬来马扎,王不死就躲到了墙角。 人要懂得知足,你有口吃的,别人没有时,你要知足,感到幸福。 你要拉粑粑时,你有蹲坑,别人没有时,你要知足,感到幸福。 终日奔跑只为饥,才得有食又思衣。 置下绫罗身上穿,抬头又嫌房屋低。 盖下高楼并大厦,床前却少美娇妻。火山文学 娇妻美妾都娶下,又虑出门没马骑。 将钱买下高头马,有钱没势被人欺。 一铨铨到知县位,又说官小势位卑。 一攀攀到阁老位,每日思想要登基。 一日南面坐天下,又想神仙来下棋。 洞宾与他把棋下,又问哪是上天梯。 上天梯子未坐下,阎王发牌鬼来催。 若非此人大限到,上到天上还嫌低。 没想到老朱家不也全是酒囊饭袋,例如写这首诗的朱载堉。 这样太累,王不死不喜。人有欲望是好,存天理,灭人欲,让每个人都没有贪欲,人们就像是没有灵魂的躯壳,人没有了进取的欲望,社会也无法进步。只是欲望太强,人会很累,心会更累。 各人自扫门前雪,何必管他人屋顶是雪还是霜,穷则独善其身,达则接济天下。王不死始终坚持这个原则。 老不死在屋里呆了一个下午,王不死也在墙角的阴凉处呆了一个下午。 然后开始收拾衣服,准备晚上的吃食。 小鸡炖蘑菇还是很好吃的,只是这山里的蘑菇太少,而五户村的百姓经常采,就算是上山也采不了多少,用土豆也可以,只是李保国家里的土豆还没熟,想来想去,看到这两只鸡只能是烤着吃了。 柴火山上有的是,架起火堆,把鸡都水缸里捞出来,然后抹上浸了盐巴的水。把鸡架好,就等着鸡烤熟了。 旺财也摇着尾巴来到火堆旁,盯着烤鸡,旺财明白,鸡自己是没有份的,但是鸡骨头还是应该有自己的。耷拉着舌头,口水一点点的往下滴。王不死见状笑骂道:“瞧你狗样”。 酒香不怕巷子深,烤鸡的香味慢慢的散发出来,逐渐小庙的院子里都是香味,狗鼻子挺灵,老不死的鼻子也差不了多少。就在鸡烤熟的前一分钟,老不死跑出来了。注意用词,是跑,这么大的岁数了,还能跑这么快,可见老不死肯定不是吃的营养品。 慢慢的,鸡皮变的焦黄,表皮冒出油渍,滋滋啦啦的,很能引起人们的食欲。 尊老爱幼是一种传统,作为男主王不死还是具备这一条的,拿起一只鸡,王不死递给了老不死,老不死也不客气,接着就吃了起来, 王不死拿起另一只鸡,看了看,眼巴巴看着自己的旺财,王不死也不能自己吃独食,于是撕下鸡头就丢给了旺财,旺财一口含住,格叽格叽。 王不死也不再犹豫,吃了起来,鸡很肥,味道也很美。 第十三章 王不死挺惨的 王不死吃得很快,鸡骨头啃的也很干净,然后丢给了眼巴巴看着自己的旺财。 老不死一边吃着鸡,一边喝着酒,当然这酒的来历就不用多说,一直以来,老不死和王不死都把李保国家当成自己的家,有什么需要,尽可去拿,都是乡里乡亲的,也不用打招呼。 一口鸡,一口酒。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王不死见状,不由得猜测,难道老不死又想上梁山当一回好汉, 王不死劝道:“外公,你喝慢一点,这么快,会醉的”。 “胡说,你啥时候见我喝醉过”老不死说道。 酒是穿肠毒药,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酒却又是疗伤的圣药,失恋的男女,被生活压迫的百姓,一醉可以解千愁。 “我也没见你喝过几次酒啊”王不死嘟囔道, 看着老不死,王不死接着好奇的问道:“外公,难道你爱上了不该爱的人,或者是你被甩了,失恋的,说是谁干的,我去为你报仇”。王不死的猜测是有依据的,这已经是一种常识,只有失恋的人才会大口喝酒,就像是喝白开水似的,就想把自己灌醉,然后博同情,而且最好还是边喝嘴角边往外冒,这样的效果更佳,也能骗取一些人的眼泪。至于这种意识的来源,自然是李小国家电视上的情情爱爱,都是这样的。因此王不死怀疑老不死被人抛弃了,不用担心老不死的年纪,爱情不分国界,也不分年龄。 “滚滚,狗嘴里吐不出象牙,老子这么大的岁数了,哪还会玩谈恋爱那种游戏”老不死踢了一脚,再一次举起来酒瓶。 “外公,这就是你的不对了,爱情是不分年纪的,只要你想,我绝对的支持你”王不死很是凝重的说道。 老不死也是一个有故事的人,那是一个乱世,人命如草芥,民不聊生,老不死本是江南望族,然而战乱四起,先天下之忧而忧的老不死也自己拉起来一支队伍,只是实力太低,没什么收获,于是就投到了当时朱熹洛手下大将王守义的麾下,因为老不死作战勇猛,很快就受到王守义的赏识,成了王守义的亲兵队长,而老不死也一生未娶,自己未曾见面的母亲,是老不死同袍的女儿,同袍在一次战役中牺牲,老不死不忍这孩子变成孤儿,就自己抚养,自己也就没有再娶妻生子,因此王不死很希望老不死能够给自己找一位外婆,让老不死尝一尝做男人的滋味,当然外婆的年纪也不能太大,老不死已经体力不行了,生活上只能是靠外婆。 “去去去,越说越离谱”,老不死放下酒瓶,脸上已经泛红,估计也是害羞的,毕竟自己的初吻都还在呢,在篝火的映照之下,老不死的脸色更红了,不太恰当的比喻,真的跟猴屁股一样。 看了看王不死,说道:“不死,明天我要下山,离开几天”。 王不死一听很是开心,自己长这么大,下上的次数屈指可数,外面的花花世界那是很有吸引力的,一听下山,王不死自然是喜出望外。 “好嘞,整天呆在五户村,我早就想出去玩几天了,”王不死高兴道。 “额,好吧,是自己没说清楚”老不死打断了王不死,解释道:“是我自己下山,你还要留在山上”。 “啥,啥,啥”王不死不敢置信,虽不说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但老不死的自主能力还是很差的,十几年以来,没做过饭,洗过衣服,打扫卫生,就连上厕所也是经常性的忘记拿厕纸。这样的人离开自己能行嘛。 “我说我自己下山”,老不死再一次重复道。 “没有我你能行嘛,你可啥都不会”王不死很是担心的问道。 “有舍不会的,”老不死说道。 “你会啥?”王不死鄙视的看着老不死:“想吃鸡可没人帮你做”。 老不死笑了,“我可以花钱买,小子你可不知道山下还有一种风流鸡的美食吧”。 顾名思义,这鸡一定挺风流。 “不行,我也要下山”王不死说道,风流鸡自己也想尝一尝。 “不行,我是去办正事,少则三五月就回去”老不死劝道。 “那多了呢”王不死担心的问道。 老不死考虑一番说道,“嗯,多了我可能就回不来了”。 “老头,你这是在逗我玩呢”。王不死满不乐意。 “我说的是真的,只要下山,事情办成,我保证你以后可以天天吃香的,喝辣的”。 “嗯,吃香的就行,喝辣的就算了,喝酒容易影响发育”。王不死正然的说道。 老不死满头黑线,:“好,吃香的也成,想吃啥鸡有啥鸡,吃一只丢一只都成”。 “汪汪”听到自家主子这么土豪,旺财也不满了,丢了干啥,给自己吃不行嘛。 老不死把吃完的鸡骨头丢给旺财,笑呵呵的说道:“好好,少不了你的。” 旺财听完,屁颠屁颠的含着鸡骨头跑进了自己的狗窝。 “那我也要去,”王不死第一次这么坚持,自己一个人住这么大的房子,人家是会害怕的。 “不行,我不是去玩,是去办正事”果真酒不是什么好东西,老不死现在就有些大舌头了, “办什么正事”。 老不死眼神迷离,看着王不死,王不死不由得身体后退了一步,看眼神很不友善,王不死很担心老不死会酒后乱啥的。 好在,老不死还有些意识,说道:“不死,你可知道,你也是有爹娘的”。 “废话”王不死满头黑线,这是常识好不好,石头缝是生不出孩子的。 “我这一次下山就是去你爹家”老不死闭上了眼睛,摸了摸脑袋,酒劲上头了。 王不死一听很是惊喜,没想到自己未曾见面的老爹还有家,这样挺好,子承父业,自己也算是有宅子的人了。只是不知道自己老爹的房子多大,是三进三出,还是五进五出的,最好是那种三室两厅,还带两厕所的那种,当然不要太小了,不然儿媳妇不好找。 “我爹呢”王不死问道。 “你妈她死了”说完,老不死呜呜的哭了起来。 “我说的是我爹”,孩子是母亲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对孩子的疼爱是无私的,而子不嫌母丑,对待母亲,孩子的感情也是最真的,听到自己的母亲已经不在人世,王不死心中还是有些感触的,只是仅仅是一点,对一个没有见过面,从来没有一起生活过的人,能有多少感情,难道自己还要嗷嗷大哭,装出悲惨心痛的模样,这样的人会很假。 “你爹,他,你爹他,,,”老不死的大舌头又开始了, 突然老不死睁开眼睛,瞪着王不死说道:“记得多给我带几只烤鸡,多加一点盐,耐放”。 “我说我爹呢,”王不死不得不大一点声音问道。 “你爹,你爹,我怎么知道,我又不是你妈”扑通,老不死倒地了。 王不死满是嫌弃的看着老不死,嘴中喃喃道:“不会喝酒,还学人家喝酒”。 见老不死躺在地上,王不死也问不出什么,不过从老不死的话中,自己的爹应该还是健在的。最不好的结果,也就是走丢了而已。 喝多了的老不死并没有放出豪言壮语,:“我,我还要喝”。 躺在地上呼呼大睡。 王不死见状只能是把老不死抱起,丢到了床上,为老不死擦干净嘴上的油渍。 出了门,把火浇灭,山里杂草树木比较多,会引起火灾的。 王不死打了一个嗝,嘴中自言自语道:“又是吃了一个半饱”。 然后王不死就出了门,老不死明天要走,烤鸡是必须多带几只的,不然,王不死很担心,自己的老爹还没有找到,老不死就饿死了, 旺财见状,嘴中含着鸡骨头也跟着王不死出了门,果真有了家的狗,也是知道顾着家的,哪怕自己在山上吃着鸡骨头,还是会想着山下的大黄狗和那几个狗崽子。自己吃肉,总不能让自己的家人天天吃素。 王不死走得很快,毕竟昨天晚上还来过一次,因为这一次王不死需要的鸡比较多,所以还带了麻袋。 来到院墙前,仔细听了听里面的动静,嗯,这个点,李保国应该还在忙着,于是王不死一个起身,越到墙头,随后旺财跟上,就跑到大黄狗的身边,把鸡骨头丢给了那帮狗崽子,汪汪几声,仿佛是在说:“老子有的吃,自然少不了你们的”,大黄狗满是崇拜,俩狗眼放着光。自己主子家也是不常吃鸡的,只有上面有领导下来考察时,李保国才舍得杀只鸡,对于这么有能力的丈夫,大黄狗还能说些什么,自然是死心塌地。 王不死也没有犹豫。小心的跑到楼后,今天赶时间,也就没去爬楼,走进鸡窝。 又见到杀神,鸡们胆寒了,身体一个劲的往后缩,王不死笑呵呵的看着这群傻鸡,说道:“不要躲了,你们今天谁也逃不了”。 能活一秒是一秒,虽知是死,但鸡们还是一个劲的往墙角缩,为了防止夜长梦多,王不死的速度很快,一手一个,迅速掐断了鸡的脖子。 有过抓鸡经历的人,都知道,鸡多的时候很好抓,但是鸡窝里只有两三只鸡,抓起来就麻烦不少。不过在王不死身上,这种情况是不会出现,毕竟人家是专业的,专业吃鸡,也专业抓鸡。 很快一窝鸡,就变成了一窝死鸡。 李家大宅还是灯火通明,屋里传出的声音,我们可以猜测,今晚的里正还是会很辛苦,因为里面至少有两位女人的声音。 王不死招呼旺财,只见旺财幽怨的看着王不死,因为王不死抓鸡的速度很快,旺财还没开始呢,毕竟下山不容易,旺财也不想就这么离开。 王不死很懂旺财此时此刻的心情,于是说道:“我先回去,你也快点”。然后背着鸡,翻过院墙,向着山上跑去。 同样的程序,拔毛剥皮。把鸡洗净,然后用盐水浸泡,王不死开始生火,烤鸡。 又回到屋里把老不死的衣服都洗了洗,好在现在的天气很热,一夜衣服也能晒干。忙完之后,王不死靠着火堆假寐。 待鸡烤熟,然后用树叶包起。用一包裹包起来。 接着就是收拾衣服,还在大家都挺穷的,外面的东西都挺贵的,能省则省。 第十四章章都是你的错 天空拂晓,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由于醉酒的原因,老不死醒来的晚了很多,可见,喝酒误事果不其然。酒,还是要少喝的。 王不死这一夜又是没睡,把所有老不死的东西都收拾好,装在几个大包袱里。 可见王不死是个心细的人,就连平时老不死喝茶用的茶壶都装了起来。 等老不死醒过来,王不死就着急的问道:“外公,我爹呢”。 “你爹我怎么知道,我还想知道我爹呢”老不死很不想继续昨天晚上的话题,一切只是未知数,如果没有收获,又何必给孩子徒增烦恼。 “额”王不死被噎住了,说道:“外公,你爹我可能知道,不出意外,他老人家应该早就躺在地底下了”。 老不死不去理会王不死的调侃。看到地上的三个大大的包袱,老不死长脸了,不出意外,自己还没有到目的地,就会被这些包袱压死, “不死啊,这东西是不是有一点太多了”老不死问道。 “多啥多,好多东西我还没给你带呢” 王不死解释道:“例如,发电自行车”。 “额,好吧,”老不死无奈,:“太多了,我拿不了这么多,我还是自己收拾吧”。 “没事,不还是有我嘛,我可以帮你拿啊”王不死乐呵呵的说道,很明显,对于山下的风流鸡,王不死很是神往。 “不用,我自己拿几件就可以”老不死不理会王不死,打开包袱,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 一打开包袱,老不死的脸更长了,包袱里有棉衣,有棉裤,有外套,有长裤,就连自己的裤衩,都带了二十多条,自己下山倒不像是办事,却像是搬家。 老不死开始朝外拿,只留几件现在要穿的衣服,裤衩也就没必要带那么多,三五条即可。 王不死见状,阻止道:“外公,不要都往外拿,你没看过电视嘛,我大明帝国幅员辽阔,温差相差极大,最南边的穿裤衩,最北边的就要穿棉衣”。 “孩子啊,你想多了”老不死不得不给王不死科普:“现在是夏天,全国上下都热,棉衣棉裤是没必要带的,外公不是去北极”。 “老年人怕冷” “我是老,但我不怕冷”,老不死横眉冷对,年龄是女子的隐私,男人也不例外,特别是不惑之年的老头,最怕别人说他老。 “那裤衩总要多带几条吧,你每天晚上都会尿不尽,需要天天换”王不死担心的说道,对自己的亲人,王不死很是关心。 这一次老不死没有长脸,而是黑脸,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老不死实在是很丢脸的,“闭嘴,接人不揭短,你找揍”。 王不死果断的闭上了嘴。 衣服不多,就三两件,一个包袱也就装得下。只是老不死看到这些鸡,老不死又有些长脸了,这是把李保国家的鸡一窝端了啊。隐隐约约,老不死还能听到山下李保国的咆哮,:“我的鸡-鸡-鸡啊”。 二十多只烤鸡,外焦里嫩的,用树叶包住,散发着诱人的香味。 额,好吧,大家早上都没吃饭,就先来上一只, 里正家的鸡已经没了,要想吃鸡,还要等上一段时间,所以王不死也吃了一只。 边吃边说,:“外公,带着我吧,我可以给你拎包,做鸡”。 “不带,东西我可以自己拿,鸡我也可以自己做”。 老不死拒绝。 “外公,亲外公,你就带着我吧,没有我,谁给你洗衣,做饭,送厕纸”,王不死再一次说道。 “没有你,打不了不吃,不换衣服”。老不死再一次拒绝。 “你总不能不拉吧”。 “老子用手扣”。 王不死闭嘴了,正吃鸡呢,讨论厕所之事不太好。 吃干抹净,王不死擦了擦嘴。 老不死对自己的形象,重新做了一番修饰,一身白色长衫,头上高高的发髻盘起,金簪银簪老不死是买不起的,只能用一木簪插上,这对形象减分不少。 腰间束带,不知在哪找来的一块玉挂在腰间,对这玉,王不死很是熟悉,在李保国的仓库里有很多。 洗脸,剔牙,修饰胡须,这才满意,王不死眼巴巴的看着老不死,这么风骚的一身打扮,王不死很是怀疑,老不死不是给自己找爹,而是去见女友,给自己找外婆,还是年方二八的,据说,现在的女孩子都喜欢成熟的。嗯,原因你们都懂的。 “外公,说实话,你真的是去给我找爹,”。王不死怀疑的问道。 “废话,不然我下山干嘛”老不死说道。 “你能发誓吗” 曾经有一位受到男子伤害的女子,曾经发表过这么一句感言“世有鬼乎,然男亦不能信焉”。 大概的意思是,宁愿相信有鬼,也不要相信男子那种破嘴,这跟男人靠得住,母猪能上树,大概的意思是一样一样的。 “平白无故的发什么誓”老不死拒绝。 看到王不死不友善的目光,老不死害怕王不死又死皮赖脸的跟着自己,只能乖乖发誓:“好好,我发誓"。 举起油腻腻的右手,咽下嘴里的鸡肉,老不死接着说道“如果下山我不是找爹,不,不是,是给王不死找爹。就天打雷劈,一辈子吃不到鸡”。 劈叉,远处的一道闪电划破天际,划破的天空的脸,不知道是哪个乱发毒誓的人被雷劈了。 几滴冷汗从老不死的额头冒出,嗯,是热的。早上的阳光也是很毒的。 “外公,下山小心一点,实在不行就把李保国家的避雷针拿着”,王不死调侃道。 “臭小子,我拿那玩意干嘛,李保国比较需要”。 看了看地上的二十多只鸡,一个大大的包袱,自己没办法带的,老不死很是舍不得,像这种用里正家的大米小麦喂出来的鸡才是原汁原味的,在外面是很难吃到的,如果可以,自己很想把它们都放进肚子里,只是好吧,肚子有点小。 王不死似乎看出老不死的不舍,笑着说道:“带上我多好,这些鸡就有人背了”。 “说不带,就不带,”捡起三两之鸡,:“后会有期”老不死扬长而去。 看到老不死离开的背影,王不死有些伤感,这么大的房子,以后就成了自己的了,吃鸡也没人给自己抢,也没人逼着自己练字,练功,想一想都难过。 心情不好的时候,有的人喜欢哭,有的人喜欢撒娇,有的人喜欢酗酒,更有的人喜欢自杀,不过王不死比较直接,那就是好好的吃上一顿,吃饱的那种。 因为孟婆那锅汤的原因,王不死的食量很大,由于家穷,里正家有时候安全措施太强,所以王不死经常只能吃个半饱,估计这也是王不死个头不高的原因,个头不到一米八,敢做男主的还真不多。 看着剩下的十几只鸡,终于王不死可以放开肚子吃了,里正家的鸡肥美,因为王不死经常光顾的原因,里正家的鸡经常性的跑老跑去,经常锻炼的鸡,和普通人家的鸡就是不同,口感上就好了很多,鸡肉很有嚼劲,一口咬下去,还有汁液冒出,肉丝与肉丝相连,对于词穷的王不死,只能大呼一声:“真尼玛的好吃”。 吃饱了思姑娘,老朱说的很有道理。这不,王不死才吃了一段饱饭就开始胡思乱想了,每天有鸡吃真好,如果再有了老婆暖床那就更好了,要求不要太高,就找张静君那样的就行,在外光芒万丈,在家淑良贤惠,每天在家等着媳妇,媳妇在外面辛辛苦苦的工作,回家自己就做好了丰盛的饭菜,一家人其乐融融,无比温馨的画面,这画面里是没有老不死的,哼,谁让他下山不带着王不死。吃完晚饭,一起看星星,看月亮。老婆为自己唱着新歌。 天上星星点点 谈一谈人生路漫漫 熟悉的身影熟悉的脸 风风雨雨有你陪伴 路上有太多的太难 没有你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 也许肩膀会被压弯 也许翅膀也会折断 也许倒在困难面前 只想有你的每一天 有了你眼泪味道也是甜 看到你的脸就像是捡到了钱 生活很简单 起床工作晚上一起聊天 感情如一几十年 开开心心每一天 幸福很简单。爱的人在身边,劳累了一天,可以看到爱人的脸,当然晚上还是最幸福的,温暖的怀抱,你们懂得。 人要有梦想,但不能一直活在梦想当中。很快王不死就回过神来,老不死走了,一共带了两个包袱,一个装衣服,一个装了几只鸡,不出意外,那大明一号是没有带的。 跑到老不死的卧室,王不死哈哈大笑,果不其然,老头忘记带电脑了。 王不死果断的按下开机键,要知道老不死的电脑虽然只是大明一号,但也比李小国的那台强上很多,无论是屏幕的清晰度,还有分辨率都不是一个档次的,李小国的那台电脑属于民用,只要有钱可以买到,而大明一号,不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还是很难买到的。 张静君的那半张脸,王不死就是在大明一号上看到了,惊为天人,已经做好为她守身终身的打算,在李小国家里也见到过很多次,只是每次都仅仅是轮廓,脸也看不清楚。今天终于可以如愿以偿,看到自己的偶像,自己无数次在梦里见到的人了,王不死很是激动,用手轻轻按着胸口,比老婆生孩子还要激动。 “嗯哼,尼玛。电量不足”王不死扬天大骂。 发电,发电,必须发电。 把自行车架好,也不在乎外面天气炎热,接好线,王不死就开始努力,虽然很着急,但也不能速度太快,电脑会烧掉的。 左右,左右,上下,上下,终于发电结束。王不死迫不及待的按下开机键。 很快电脑屏幕就亮了起来,额,尼玛,没想到老不死这么没有下线,不知廉耻,开开机,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一大团肉,基本没啥衣服的倭寇小美女,那布料少的,只能用三片来形容。 “竟然敢看自己,你再看,你再看,好吧,我也看你,”王不死叫道,于是你看过来,我看过去,美女还是始终如一,微笑着看着王不死,展示自己的美丽,就这样你来我往,十分钟过去了。 额,好吧,没办法,以前看到的都是没穿衣服的倭寇女孩,第一次见到穿衣服的,虽然衣服少了一点,但也是很好奇的。 王不死流泪了,不是感动,累的,只能是不舍的闭上眼睛。 咽了咽口水,找个这样的女子陪床,自己应该也是可以接受的,不过一想到那扇大门,为无数男人打开过,王不死也就放弃了那种想法,还是自己初恋好,纯洁,干净,没有任何的污点, 打开搜索引擎,输入张静君三个字,搜索的小地球就开始旋转。王不死着急等待。 扑通一声,大门被人踹开,老不死气喘吁吁的跑了回来, 王不死见状大喜,“外公,你怎么回来了,我就知道你舍不得我,要带我一起下山,我这就收拾东西”。 老不死没有理会王不死,劲直走到王不死身边,夺过电脑,说道:“你想多了,我只是回来拿电脑,小孩子,毛都没长齐,学人家玩啥电脑”。 说完,没有丝毫犹豫,再一次扬长而去。 王不死站在院子中,独自一人在风中凌乱。脑中想到那位没钱买衣服的倭寇女子,再想到张静君的俏脸,王不死顿感芝麻没捡着还丢了西瓜,忍不住埋怨道:“都是你的错”。 第十五章 时尚达人李小国 天晴了, 雨顿了 爱够了。 你走了。 明明可以看到,命运却总是会无情的给你开着各种玩笑。 没钱买衣服的倭寇女人,虽然长得也能让人有反应,可是与自己的女神相比,一位是天上的仙女,一位是打扫厕所的大娘,还兼职晚上工作,王不死苦笑,这算不算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下次再见,我的女神。 无奈,王不死也只能用,心若在,梦就在来安慰自己。 虽说发电自行车没啥用了,但丢了也怪可惜的,实在不行也可以卖废铁。穷总是要多思考一些的。于是王不死又把自行车重新搬回破庙里。 庙里以前不知道供得是哪尊神仙,王不死很想给他磕俩响头,希望老不死能够出门摔死。 吃吃吃,不开心,咱就多吃一点,自己对自己好,才是真的好。 在王不死又吃了两只鸡之后,就听见门口传来几声狗吠。 王不死心想一定是旺财回来了,于是对着门喊了几声“旺财,旺财,快来吃鸡骨头”。 仅仅是刚才的那几声狗吠,旺财再也没有声响,鸡骨头可是旺财的最爱,王不死好奇,擦擦嘴,把鸡藏好,就出了门,王不死担心这是旺财的声东击西,打跟里正家的黄狗好上以后,王不死就感觉旺财的智商提高不少,竟然也懂兵法,难道李保国身上的官气也能传染给大黄狗。 看到外面情景,王不死有些惊呆了,只见旺财躺在地上,双腿耷拉在地上,很明显已经被打断,而最最明显的是下面的火腿没了,很明显,这不是旺财的苦肉计,三十六计,旺财也只知道美狗计。 看到旺财的惨样,王不死急忙蹲下身子,抱住旺财,语带哽咽:“这都是哪个畜生干的”。看到路上的那条长长的血迹,从山下一直延伸到庙门口,回家的路,旺财一定走的很辛苦。 想象一下,被打断双腿的旺财,靠着前腿一点一点的往家里爬,而且还被割了,那种痛,可不是吃上几片止痛药就管用的。 旺财呆呆地看着王不死,狗脸上的剧痛,长眼的人都能够看出来,流了这么多的血,身负重伤,现在的旺财只有出气,没有进气,无神的狗眼看着王不死,仿佛是在交代后事:“,大兄弟,我家里还有几根骨头,埋在了东南角,记得挖出来给山下孩子他娘,告诉她,我最爱的人是她,还有孩子大了,该给起名字了,大的叫老大,最小的那个叫老十三”。 看着旺财痛苦的模样,王不死心很痛,十几年的朝夕相处,自然是有感情的,跟旺财的感情,比自己走丢的老爹都深。 狗是人们的朋友,吃的是剩饭剩菜,做到的是守家的光荣工作,还要整天提心吊胆的担心自家主人想吃狗肉火锅的邪念。生命很廉价,职业很高尚,无异于吃的是草,挤的牛奶的奶牛妈妈。 想一想李保国吃的是珍馐佳肴,拉出来的是臭烘烘的东西,李保国实在是应该好好检讨一番,做为大明帝国的基础干部,实在是应该吃进去的是臭烘烘的,拉出来是香喷喷的。 一句话说曹操,曹操就到,这不,王不死一想到李保国,李保国没来,李小国来了。从小营养跟得上,李小国虽然比王不死小上几岁,但个头却比王不死高上很多,而且也胖上很多,注意是胖,不是壮。 因为李小国长期处于撅屁股的位子,所以心理上可能已经有了一些变化,穿着打扮也趋向于女性化。 《孝经。开宗明义》有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自古以来,君王总是以孝治天下,孝子贤孙,有的人懂得宣传,孝敬父母还是可以做官的,因此孝敬父母很重要,不孝之人是要浸猪笼的。所以人孝敬父母,就不能损伤自己身上的一切。 自古以来,我们就有男女都须发的习惯,出家之人除外,他们心中只有所谓的佛祖,西方极乐,父母早就抛之脑后。自打有生命开始,须发已经有了几千年的传统。 然而,大明帝国初建之时,不知道是哪位搞研究的学者,经过十几年的临床实践发现,留长发很容易滋生细菌,引起疾病。因此建议男女都要剪发,最好是贴头皮的那种。 而朱熹洛也希望新朝有些新的气象,自己以前也是和尚,也就下令大明帝国全国上下都要剪发,只是后宫几位娘娘的反对,朱熹洛就把这条禁令折中,女子可以留发,男子必须剪头发,估计朱熹洛也是担心晚上睡觉,一抹,身边躺着的是光秃秃的脑袋,还以为自己睡得是和尚呢,所以才放过了女子的脑袋。 于是乎大明帝国出现了一种新兴职业,剃头匠,上有所好,下有所效,大明帝国上下开始了剪头发的浪潮,老百姓倒是无所谓,头发短,干起活来也还方便,只是一些老学究却不愿意了,这是违背圣人之言的。 只不过这是皇帝亲自下的命令,官员们自然要执行。甚至是一段时间,剃头的数量决定着你升迁的速度,地方官员采取强制性的手段给百姓剃头,那段时间到处可以看到一帮光头衙役,在大街上看到长头发的,就按倒,不为啥,就是为了剃头,有些官员比较极端,甚至是喊出了‘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的口号,要知道这是几千年的传统,也不是一时半会能够解决的。锦衣卫传来的消息,因为剃头这事,好多地方出现了一些暴乱,好在人数不多,都弹压下去,见反抗这么激烈,朱熹洛也就放弃了强制为全国百姓剪发的决定,改为自愿。后来大家发现,短头发也有短头发的好处,不用天天洗,也不用天天的梳头发,扎辫子,慢慢的一些大明帝国的男子都剪了短发,只是一些人还是不愿剪头发的,例如领导,富商,官宦子弟,以及一些玩文学,搞艺术的。 现在的大明帝国,剪头发的不仅仅是男性,女子也开始尝试的减掉多余的头发,设计出各种发型,而走在时尚前沿的一些女子,更是尝试性的理成贴头皮的短发。 因此王不死的是短头发。李小国的是齐肩长发,不得不说李小国的发型很帅,不像是王不死的发型,虽说老不死的菜刀很锋利,刀法也很娴熟,但是技术不过关啊,层次不齐,更没有层次感,毫无美感。 李小国一头齐肩长发,估计还做过营养之类的,油光油光的,一根红色带着蝴蝶的头绳把头发扎起,落在肩膀一侧,好一个东方不败,只是不知道,这一时空,金大侠还在不在。 要知道女子的衣服都显瘦,当然这是为了体现自己美好的身材,毕竟美丽的东西,藏着掖着这是犯罪。 而男子的衣服还是比较宽松的,虽然现在穿长袍的人已经很少,但是衣服还是趋向于宽松的设计,只是看李小国这一身衣服,很明显不是成品,而是订做的,白色的体恤,紧紧地贴在身上,v字领,露出胸膛一片浓密的毛发,白色的衣服很透,王不死都可以看到那黑黑的俩点,也包括肚子上的那几十斤猪肉, 再看下身,大明帝国还是不流行男子穿裙子的,这是一些欧洲国家上层人士的习惯,虽说大明帝国接受外来事物的速度很快,只是这裙子在男人圈子里还是没怎么受欢迎,也就在一些娱乐场所,为了配合氛围,一些从事皮肉生意的男子才会选择穿上裙子哄那些富婆开心,基本上穿裙子的男人,十根手指头都能数过来。 可见穿裙子的李小国走在大街小巷,足可以吸引一些目光的。万人瞩目,这才是一位村干部子弟应有的待遇。 这么热的天,百姓一般都不会选择穿布鞋,穿皮鞋就更不会,一是买不起,二是大明帝国的皮鞋工艺技术还不过关,通风散热不流汗的技艺还没有达到,穿皮鞋捂脚,容易得脚气,皮鞋在一些高层中也没有流行起来,毕竟脚气不是病,痒起来也要人命。只有一些暴发户,土豪才会每天穿着皮鞋,包括炎热的夏天。 再有一种人就是像李小国这样的官宦子弟,家里有点钱,父母又是大明帝国官员,新鲜事物总会有兴趣去尝试,特别是能够吸引人们眼球的事情。 因此李小国的这一双皮鞋,很快就吸引了王不死的眼睛,想一想,脚都痒了。 李小国见状很是满意,故意撩起裙摆,露出大皮鞋,啥情况,怎么这么热的天,李小国还穿着毛裤,难道他有畏寒的毛病,额,好吧,不是毛裤,只是毛发茂密了一些,毕竟是老李的种,毛发很茂盛啊。 再看看李二壮,虽然叫二壮,但一点也不壮,与自己的好朋友李小国相比之下,李二壮就弱小了很多,虽说自己老娘也算是一级领导,收入也是可观,再加上一些善良百姓的好心孝敬,李小国家里经济情况也是很可以的,只是,唉,说一说都挺丢人的,老爹常年在外,老娘独守空房,而李保国又体力不行,四十如狼的年纪,这让孙四娘怎么办,只能在村里找了。 上文已经说过,村里的年轻劳动力都出去打工了,留下来的都是妇女老幼,还有就是那些光棍闲汉,饿坏了的孙四娘也就不再挑剔,是个男人就行,只是这些人,不是老头,就是光棍,自然很不注意个人卫生,因此每年孙四娘都会花费巨大,给自己治病,没办法那地方最容易感染。因此收入可观,开支很大的李家,为了母亲的健康,李二壮只能是在自己的饮食上省下来给自己老娘看病。所以李二壮瘦小了很多。好像一股风就可以吹倒一样,而李二壮的穿着上,倒也是很讲究,一身黑色的体恤,估计和李小国的是情侣款,下身是一件过膝短裤,尾部收角,也是很时尚,脚上没有穿皮鞋,应该是担心自己得脚气,会传染到李小国的屁股上,最后再传染到自己的下面。 不得不说李小国还是深爱着李二壮的,这一身衣服都是他买的。像李小国这种既付出金钱,又付出身体的人实在是太少,这算不算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娶了媳妇,顺便带来了小姨子,买一送一。 第十六章 来者不善 此二人这么拉风的形象,自然不是来选美,有句话说得好,来者不善,善者不来,这俩小子一看就是来砸场子的。 来到王不死两米处站定,据科学研究,两米处是人们认为最安全的位置。 李小国手叉着腰,嗯,就跟村里骂街的泼妇形象很像。 “告诉你,王不死,这就是得罪我们家的下场”李小国声音有些沙哑,难道是昨天晚上伤害的不仅仅是屁股,还有嗓子。 鼻孔朝天,眼神四十五度仰望天空,估计是怕王不死听不明白,接着说道:“这畜生竟敢骑上我们家大黄,这是老寿星上吊--找死,我们家的大黄是你穷人家的畜生可以骑的嘛,自不量力,摆不清自己的身份”。 听过之后,王不死才明白,原来旺财的这一身伤,是李小国这小子打的,看着旺财慢慢闭上的狗眼,王不死很想教训他一下。“告诉你多少次,红颜祸水,母狗就是洪水猛兽,要懂得浅尝辄止,不能沉迷其中,无可自拔,现在好了吧,狗命都搭上了”。 只是就算现在王不死说什么已经晚了,旺财已经完全的闭上了双眼,完成了他短暂的一生,有不甘,有不舍,有壮志未酬,有抱负未成,但都已经不重要,狗既已经死,尘归尘,土归土,留下的仅仅是僵硬的躯体。 狗最宝贵的是生命 生命对于狗只有一次 这是不公平的 同样是畜生 为什么猫的就有九次 既然只有一次狗命 那狗的一生应该怎么度过 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 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 在死亡面前 旺财可以自豪的大喊一声 它的一切都为了伟大的狗狗繁殖事业 虽死犹荣 旺财就这么走了,完成了本书所有的任务,唯一留下的是那十三个狗崽子。 不得不说,旺财后继有人,旺财家的香火得到了很好的延续,以后必将发扬光大,开枝散叶。 旺财走了,王不死心中的痛,无以言表。 作为男主,他勤劳勇敢,聪明伶俐,出类拔萃。独占鳌头,首屈一指,盖世无双,昆山玉片,嫉恶如仇,路见不平一声吼。 好吧,最后那条去掉,还是那句话‘穷则独善其身,达则接济天下’。路见不平之事,王不死还是帮不了的。 可是现在,自己的挚友,自己的亲人,被人残忍的伤害,可以说是死无全尸。而杀人凶手却趾高气扬的站在自己身边,而且毫不掩饰,洋洋得意,指着自己的鼻子就说:“这事,我干的,咋了,敢咬我”。 面对霸权主义,恶势力,官僚地主,普通百姓也就忍了,不与官斗,这是几千年来祖宗传下来的经验,大明帝国的百姓还是挺温顺的,只要有一口吃的,他们都会老老实实的做一个顺民,不过最近几年又加上了一条,不与商斗,商人都有钱,有钱能使鬼推磨,拿出一些财富,也是可以左右官员的一些决定的,海瑞,前明有,只不过大明帝国还没有出现过。君子爱财,何必还要在乎方式。 但王不死是男主啊,男足没有天佑,男主有啊。就算是男主犯下多大的错,正在打字的人也不会让他着这么嗝屁的,不说像猫一样几条命,但三五条还是有的。 王不死站起身,两人互视,眼中的杀气,一旁的李二壮感受的清清楚楚,无明之中感受到周围的空气凝结,气温骤降,不由自主的李二壮身体抱在了一起。 首先出手的是王不死,一招平沙落雁,先发制人,用老不死的话,那就是战场,不讲究规矩,江湖道义,武林规则,都是狗屁,弄死对方才是目的,自己活着那就是胜利。 你来我往,神龙摆尾,观音拜佛,平沙落雁,大胖展翅,最后两人的招式也越来越没有下限,最后竟然连猴子偷桃,童子拜天这么恶人的招式都用了出来。 猴子偷桃,是公认的阴招,是在打斗中专门袭击对方裆部的招式,因为身体的特性,一般只能用于男性。 而童子拜天,就没有这方面的缺憾,男女都适用,先简单的介绍一下童子拜天,童子年纪小,个头也就矮一些,双手合十,成人拜佛拜天总是双手合十,放于胸前,而童子就不会,童子喜欢玩闹,总是喜欢把双手合十,举过头顶,大家可以想象,在打斗中对着对手屁股那么一下,那会是什么感觉,有兴趣的可以体验一下,这滋味绝对的很酸爽。 两人来来回回,你追我赶,你退我进,最后王不死猴子偷桃成功,咔嚓,李小国彻底的变性。 好人有好报,坏人受到了惩罚,皆大欢喜。 额,好多,这是第一个版本的王不死,属于武侠系列。 下面是第二个版本的王不死, 毕竟大明帝国可不是全民习武的,一是习武的人饭量都大,穷人练不起,二是习武太苦,有钱的人又吃不了苦,像王不死这样,穷人家的孩子,能够学武的很少,除非是那些富商收养的一些孤儿,花上一点钱,那就是自己一辈子的生命保障。 王不死一个跃起,对着李小国那张横看竖看都感到恶心讨厌的脸,狠狠地踹上一脚,李小国没有防备,王不死一击必中,大块头倒下,接着身体在地面上翻了几个跟头,白色的衣服上满是灰尘,拉风的发型也变得凌乱,那擦过粉的脸,也是污秽不堪,如果不是真爱,王不死很担心,李二壮会抛弃李小国。 跌倒的形象不雅,李小国跌倒后的形象也不雅,脑袋在地,屁股高高翘起。 见状,李二壮急忙向着李小国的屁股跑了过去。 不会吧,难道在这里就开始了,王不死闭上了眼睛,这画面肯定很辣眼睛。 好在李二壮还是有一些行为意识,羞耻之心的,并没有条件反射的脱下李小国的裤子,就那么来上几下。不像死去的旺财,只要是看到了大黄狗抬腿,旺财就反应很强烈,一部位会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大。 一手扶住李小国的屁股,李二壮很担心李小国的屁股有了三长两短,虽说感情是基础,可那东西也是调和剂,缺少也不成。 手掌感受到屁股传来的温热,李二壮放心了,然后另一只手扶起了李小国。 语气之中带着担心,:“亲爱的,你怎么样了,有没有受伤”。 李小国站起身,甩甩腿,扭了扭腰,除了脸上有些痛,身体还是没有任何的不适,于是摇头说:“甜心,我没事,你不用担心”。 虽说被打,但是李小国没有惧怕,站起身,又恢复以往的动作,双手叉腰,眼神四十五度仰望天,对着王不死大喝道:“好啊,王不死,你敢打我,我爹可是里正”。 额,好吧,这一个版本的王不死结束。 换下一个正常一点,大明百姓都会做出的版本。 决斗开始,下面我们先介绍一下出场的双方。 男主, 姓名:王不死, 性别:纯爷们,很纯很纯的那种, 年纪“十九岁半, 特殊经历:学武十五年。 家庭背景, 外公,退休军户,刚刚下山, 老娘,军户干女儿,已经不在, 老爹,职业不详,也已经走丢了。 再看看对方的情况, 姓名李小国, 性别:待定,需要在不同的场合,转换性别。 年纪:十五,(王不死很想李小国就活到十五岁) 特殊经历,十岁之前站着撒尿,之后也会尝试蹲着,并扮演女性角色。 家庭背景 爷爷,前任里正,已经仙逝。 老娘,官员家属,离家出走(给王爸爸很像)。 老爹,现任里正,不出意外,应该还在为大明帝国的发展事业,鞠躬尽瘁。 一个是官宦子弟,一个是普通老百姓,现在还是孤儿的一个人,比赛结果一目了一。 两人上场,没有决斗,裁判直接宣判,胜利者李小国李大公子。王不死只能是灰溜溜的下场,接着是无数人的嘲笑。 王不死和李小国是没有可比性的,现在的大明帝国就是如此,笑贫不笑娼,哪怕你不偷不抢,但穷本身就是一种错。 因此下面王不死的反应才是最正常不过的,虽说他是男主,自有天佑,可是天上诸神也是需要香火钱的,穷人自然没有。 看着趾高气扬的李小国,再看看已经死去的旺财,王不死只能是满脸堆笑,紧忙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是我没有教育好我们家的旺财,上了你”。 “你说啥” “不不不,旺财上的是你家的狗”王不死急忙解释。 “哼,知道就好”李小国想了一会说道:“旺财,你一个乡巴佬还能想出这样的名字,肯定是偷得,哼,偷东西是犯法的,” 王不死瞠目结舌,这算是哪门子的道理,李保国的教育很成问题啊,既然看上旺财这名字了,尽管拿去就是,那还需要找借口理由,这是一个官宦子弟应该做的事嘛,掉价,拉低自己的威势。 果不其然,看到王不死胆战心惊的样子,李小国笑了,:“旺财这名字我就没收了,看在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我就不依法处理你了”。 看到李小国欺压良善,这么轻车熟路的模样,王不死推测这是李保国已经对李小国进行培养了,为了下一任里正还能在自己家做准备啊。 王不死挺贱,但也有底线,看到李小国说出这么无耻的话,王不死并没有表示感谢。 对于王不死没有感恩戴德,李小国很不满意,不过想一想自家的狗也有名字了,旺财,旺财,岂不是给自己家增加财气,想一想挺开心,也就不跟乡下百姓计较。 看看僵硬的前任旺财,李小国咽了咽口水,说道:“待会把这狗烤好,送我家去,明天带到学校,给同窗尝一尝家乡特产”,说完扬长而去,得意的笑,走到老远,王不死都要听得见。 李二壮一直都没有说话,作为李小国的爱人,李二壮懂得什么时候该说话,什么时候该闭嘴,有道是该说的活说,不该说就果断的闭嘴,估计这也是孙四娘教育的结果,估计也是为了下一任妇联主任准备。 一直是李小国的表演,自然李二壮没有说话,见李小国离开,弯弯的腰,挺了挺,双手叉腰,四十五度仰望天空,:“哼,告诉你,王不死,这就是得罪我们小国的下场,记得把狗烤好送到李家去” 然后低下头看了看血肉模糊的部位,连连摇头,喃喃道“可惜了,这东西最补了”。 第十七章 大胖二胖的奋斗史 狗眼看人低,狗仗人势,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狼心狗肺,狗不理。。 最后一个除外,狗是多么出名的动物,早在几万年以前就生活在这个地球上,曾经也是在家畜中称霸一时。看着已经冰冷的旺财尸体,一切不重要了,管它生前多么的优秀,拥有偌大的成就,现在仅仅是一具尸体,毫无价值。 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至于把旺财烤了送到里正家,这事王不死还是做不出来的,这已经触及到王不死的底线,人死灯灭,狗死了也是如此,前世的帐已经了结,何必让狗死了也不安生,最重要的是,狗肉自己又吃不到。虽然你是里正家的公子,虽然你是官二代,虽然你手里有权利,但是好男儿王不死坚决不从。 如果王不死懂风水的话,还是打算给旺财选一块好的地方,最好是有龙气的地方,下辈子也能当个皇帝,最次也能是个国公,不要像这辈子一样似的如此丢人现眼。 毕竟也主仆一场,只是王不死现学风水也没人教,也就只能委屈旺财,将就将就,在小庙的后面,挖个坑,埋点土,把旺财的尸体放了进去,一切就结束。 王不死久久站在旺财的墓前,泪滴留下,人类是有感情的动物,喜会哭,悲会哭,可是为了一条狗还掉眼泪的人,还是很少的,特别是旺财还不是优良品种,不是哈士奇,也不是宠物犬,只不过是农村土狗。由此可见,王不死对旺财还是有感情的。 重新填了几锹土,为旺财树碑立传就没有必要了,但是最基本的东西也还是不能缺少的,一块木牌插在了旺财的墓前,用笔写上几个字,旺财之墓。 王不死喃喃道:“旺财,哥现在没钱,等我有了钱,一定把你的墓好好的修缮一番,比帝王陵墓都好上千倍万倍,记着,千万不要腐烂了,否则,到时候你就没办法住了”。 劈叉,一道闪电划破天空的脸,难道雷公电母与旺财也是挚友故交,看到旺财就这么走了,就想着下点雨,搞搞气氛,就当是送别。 王不死一身冷汗,如果看到旺财从墓地里爬出会是什么场景,好在旺财的墓地还是安然无恙,几滴雨落到脸上,雨终于下了起来。 “你今生有太多的留恋,有那狗窝里的鸡骨头,还有自己的配偶,以及狗崽子。你放心,我一定会为你解决,让你们一家团聚”。王不死许诺道。 跑回小庙,挖出鸡骨头,王不死就埋在了旺财的墓地里。狗死了也不能饿着。 做完这些事,王不死就下山了,孤独是可怕的,他不能让旺财一个狗死了,去那阴曹地府,总要给它找个伴。 老不死走得很快,因为心中有事,就连自己最喜欢吃的烤鸡,吃的都少了那么一点香气,年纪大了,很少消耗这么多的体力,老不死只能是走一走,歇一歇,然后吃几口鸡,还没有天黑,三两只鸡就吃完了,可见,老不死投胎之时,孟婆汤也是喝了不少。 老不死很后悔,鸡还是要多带几只的,以防不测啊。 后悔也没用,老不死只能是站起赶路。 一声闪电,划破了山上天空的脸,山下也好不到哪去。 “快要下雨了”老不死看了看慢慢阴下来的天空,自言自语道。 老不死加快了步伐,前面就是五户村的村口,以前那里有个茅草屋,已经十几年没有下过山了,不知道还在不在。 雨滴开始落下,落在枝叶上,受到树叶的阻挡,留在了树叶中,然后随着风摆,再慢慢的滑落,落到了草丛中,落到泥土里,从新轮回,就像是许多人平凡的人生。留下的只是一捧黄土。火山文学 树叶在雨中,变换着无数形状,但总是会在那一刹那,坚强的挺起,再恢复本色。洗去了尘土,自己还是自己。 自在飞花轻似梦,无边丝雨细如愁。 老不死脚步飞快,但心中无比的沉重,十几年前,自己一气之下,离开了那里,没有人阻止,也没有人挽留,现在回去,自己又能为王不死争得什么。 自己的同僚,自己的泽袍兄弟,会不会举刀相向。 自己现在赶回去还来不来得及。无数想法交织在脑中,老不死这么大的岁数了,着实有些受不了,脑袋疼。 把电脑往怀里揣了揣,老不死的脚步又快了很多。 有句话说得好,想来可以,想走就不会那么容易。 小路很窄,毕竟也没有车辆会来这穷山僻壤。 穿过雨丝,老不死就看到雨中有两个身影,嗯,虽然老不死年纪大了,可是耳不聋,眼不花,估计是李保国家的鸡营养丰富的原因。 你不该来。 我还是来了。 来了就别想走了。 来了我就没想走。 高手对决,往往都是废话连篇,你一句,我一句,电影都放了大半,决斗都还没有开始。这样的导演是要被打死的,还是挫骨扬灰的那种。 老不死站定,他早就知道,自己想要离开五户村,不会那么容易,总会有人希望自己一直留在五户村,最好是死在五户村。他们也就没有了担心,没有了烦恼,惶惶不可终日,晚上也可以睡个安稳觉。 两个人慢慢的向老不死走了过来,在老不死不远处站定。 只见二人,一个挺胖,另一个也很胖,穿着和尚的袈裟,露出怀胎八月的大肚子,衣服上油渍麻花的,估计这衣服也已经有些年头了,已经像文玩那样包浆了,再看这两张脸,额,好吧,油光满面。就跟庙里供奉的十八罗汉差不多。 “哈哈,老东西,我劝你还是乖乖的回去,否则不要怪我们兄弟,不懂得关爱老人”,其中一个胖子说道,很明显这是领导,两人之中的头号人物,往往都是领导先发话,下面的人随着附和。 例如另一位胖同志,亮了亮自己沙包大的拳头,:“对,对对,一定让你好看”。 难道他们就是江湖上传言的,胖胖头陀。这样的人做杀手,只是这形象是不是差了一点,拉低了整个杀手行业的颜值。 额,好吧,可能是他们的工资待遇要求不高,他们的主子花费不多,就能够包下。 话说这两个胖同志,一个叫大胖,另一个不叫小胖,而是二胖,因为二胖的智商稍微低了那么一点。总是会那么二一点,而且在与大胖的合作期间,也都是扮演弱智,傻子之流。例如两个人摆摊要饭,二胖总是会坐在那里,傻乎乎的流着涎水,嘴角挂着笑,然后用手指抠抠鼻子,在放进嘴里酥流一下,最后再吧唧几下嘴。 两个人是亲兄弟,自打父母生下这两小子,噩梦就开始了,王不死投胎喝了一锅孟婆汤,而这俩小子可能喝了不仅仅是三锅五锅。因为他们实在是太能吃,而且懒得抽筋,啥活都不愿意做,找工作也是干一天,歇三天,到后来,也就一点活都不愿意干,早上睡到日上三竿,晚上还要整一顿宵夜,带荤腥的那种,普通老百姓家怎么能够负担得起,于是乎,两人的父母就出去打工。把这俩孩子留在家里不闻不问,当时两个人还小,只有二十多岁。 没办法,没吃没喝,又不想出去工作,两人只能是坑蒙拐骗,开始时,在自己村庄同村的人抹不开面子,总是会给一点,可是到了后来,人家见到这两兄弟就躲,见过不要脸的,可是这么不要脸的一对活宝,果真是世上难有。在本村要不到吃的,二人就只能是流浪在外,不得不说,世界上没有完全的废人,只是此时的岗位不适合他而已,例如大胖二胖,做农民,他们完全没有那水平。上班干活就更不行,他们没有那么多的体力,也遇不到那种让他们干一天,休息三天,还工资照发的那种好老板。 第十八章 找屎之人 能动手,就不要瞎逼逼。这也是老不死的一贯作风,君子动口不动手,可是人家是老子啊,老子只会动手不动口,这也是王不死经常受到暴力伤害的一个重要原因,好在,王不死抗揍,这也是他能够平平安安,没有缺胳膊少腿活到现在的一个重要原因,可见有一副好身体在什么时候都很重要。 鄙视的看了看大胖二胖,就像是看两胖傻子一般,老不死冷冷的说道,“可以开始了吧,我赶时间”。 “唉吆喂,好大的口气,告诉你,老小子,你还不知道吧,我们兄弟俩可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胖胖头陀’,杀人不眨眼,无恶不作,弄死你就像是吃饭拉屎那么简单,今天我们兄弟俩心情好,不想杀生,劝你早一点回去,不然,哼哼,明年的今天,就是你的生日”, 大胖双手叉腰,估计可能是腰围比较大的原因,姿势总是感觉很是别扭,然后大脸蛋子四十五度仰望天空,额,好吧,还下着雨呢,大胖不得不用手擦了擦脸。 “对,对,就是你的生日”,二胖充分发挥了一个狗腿子的职责,在一旁帮腔附和道。 “拜托,有时间多读读书,不是生日,是周年”老不死苦笑摇头,背后的人是打算用这俩二货羞辱自己来着,让这俩小子当反派,实在是不大合适,他俩不像是来杀人,倒像是来搞笑的,难道这是最近江湖中刚出现的一种新型的杀人方式--把别人笑死。 “我就想说生日怎么了”大胖理直气壮。 二胖在一旁附和:“对,我胖哥说是生日就是生日”。 “你闭嘴,告诉你多少次不要说我胖,”身为胖胖头陀组合的领袖人物,脸面还是很重要的,例如自己最忌讳的胖字, “可是你本来就很胖啊”很显然,二胖做为捧哏的角色,还需要进一步的培训。 “闭嘴,再说话削你”大胖恶狠狠的说道。 怕挨打,肉多打着也疼,二胖果断的闭上了嘴,满脸的委屈。 老不死无奈苦笑,十几年不下山,他们究竟把自己想象成什么样子,竟然派这么俩货色对待自己,难道真是离开江湖,江湖再也没有了你的传说。 “喂,你们能够快一点嘛,我真的赶时间”。老不死不得不提醒,雨越下越大,衣服都已经湿透,老不死很担心怀里的电脑,毕竟大明帝国一号可不防水。 “哈哈哈,没想到,找死还有这么积极的,好吧,我成全你,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要往里闯,厕所里点灯--找死,老寿星上吊--活腻歪了,今天小爷就让你知道,马王爷几只眼”。大胖收回了叉腰的胳膊,估计是在做战前准备。 大胖目瞪着二胖,二胖莫名其妙。 想了想,二胖急忙说道“对对,马王爷没长眼”。 只见大胖的眼珠瞪的更大了。 原本二胖的智商就不咋高,可能是小时候吃不饱,营养没跟上的原因,见到大胖表情,二胖迷糊了,小声道:“难道不是这一句,” 看着大胖不友善的脸色,二胖询问似的说道:“难道是厕所里找屎的这句”。 见到大胖不友善,马上就要暴走的状态,二胖有些害怕了,满眼期待这看着大哥,很希望自己大哥给一点提示,哪怕是一个字也行,捧哏的有很多,但是像二胖这样的,只有眼神提示的很真不多。也太难为了二胖兄弟。 见到二胖还没有反应,大胖终于是忍不住了,狠狠地对着二胖的屁股就是那么一脚。 扑哧,有人趴到地上的声音,好在下着雨,也减轻了一些疼痛感,也没有溅起灰尘啥的,对环境也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作用。 可能大家想错了,趴在地上的不是捧哏的二胖,而是二胖的哥哥,胖胖头陀领袖人物--大胖先生。 大家应该有一些常识,例如身材胖那么一些的人,屁股都会很大,虽然屁股大的,都会用大如磨盘来形容,不过人类的屁股还是趋向于圆形的,哪怕是再胖的人,屁股也是圆的,不信,有兴趣的人可以做些实地考察,当然你还要练一练长跑,以免挨揍。 屁股上的肉本身就很松软,再加上下着雨,很容易打滑,而且再加上大胖身材肉多了了一些,踹屁股的动作要领,做的也不是很到位,并且人类还有躲避的本能,众多因素加在一起,也就出现了上面的画面。 大胖只感到自己的脸传来一阵火辣辣的疼,按照物理学的解释,大胖脸大,落在地面上受力应该是可以分散一点的,应该是感受不到疼痛的,可见大胖的脸长得也不科学。 虽说自己胖哥对自己没有好脸,不是打就是骂,就连吃鸡,给自己的都是鸡头鸡屁股之类的,但是见到自己胖哥摔倒,二胖还是急忙弯下身子,想要扶起自己胖哥,可是二胖眼中估错了自己的能力,不是低估,是高估了,例如二胖身前的肚子,就很影响他的弯腰动作。 再加上二胖的动作很快,结果又悲剧了,二胖也卡倒了,人嘛,总是存在自然反应的,这是身体的本能,例如看到狗拉粑粑,总是不自觉的捂住口鼻,能够流口水的人还真的不多。 于是乎,顺理成章,二胖倒在了大胖的身上,又是哎吆一声,大胖再一次脸着地。 不过这一次,二胖反应很快,很快就从地上爬了起来,大胖也没有在地上装死,也是急忙爬了起来,他很担心二胖再这么来上几下,虽然自己不咋要脸,但也不能就这么被二胖祸害了。 站起身,还好,大胖的脸还在,只不过鼻孔有一点血迹,这很正常,身材胖的人,都会虚那么一点,虚不受补,鸡还是要少吃的。 站起身的大胖狠狠地瞪了二胖一眼,这次二胖学乖了,主动的送上了自己的屁股, 大胖也不废话,给上一脚,大喊道:“还不快点弄死那老头,难道你还打算留着他过年”。 “好好,我马上就去”二胖还是很听哥哥的话的,并没有问出为什么你不去之类的话。 老不死见状,嘴角挂着笑,说道:“还是不要这么麻烦了,你们一起上吧,我真的赶时间”。 “哎吆,老小子,口气倒是很大,弄死哪里那需要我们两人出手,就你这身板,哪怕是一阵风也能要了你的老命,如果不是你求死这这么急切,我们还是可以等到你自然死亡的”。大胖嘲笑道。 不得不说,虽然老不死吃鸡吃的不少,但人家消化也好啊,看起来也还是瘦瘦的,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很担心他还能不能看到明天早上的太阳,这身材绝对会让无数少女羡慕。 老不死想笑,派人来杀自己,难道这出钱的人,就一点交代都没有,没有告诉这俩小子,自己也是练过的,手底下也是有几百几千条人命的,不说杀人不眨眼,但也不会杀只鸡,吐得昏天暗地。 “你们还是考虑考虑吧,我真的很强”老不死劝道。 “哈哈哈,真搞笑,”大胖哈哈大笑,很明显对老不死,大胖没有任何的多想,只不过是个糟老头子而已,对着二胖又是一脚,:“还愣着干什么,快点动手,马上又到饭点了”。 大胖二胖还是保持一天五顿饭的习惯,不出意外,两个还是会继续保持的,听说国外有个什么吉尼斯世界纪录,他们应该去申请一番。 说动手,就动手,二胖很明显比自己胖哥利索了很多,向着老不死就奔了过去。就像所有的高手对决一样。嘴中念叨着:“老头,看招”。当然,依照电影小说中的普遍规律,往往喊出这话的人,死的往往也是最快的,基本上不会超过三招,就会下去领盒饭。还是不带肉的那种。 可以想象,二胖的结局也好不到哪去。 见到二胖攻击过来,老不死丝毫未动,就连一脚后撤,这么简单的防御动作都没有,不是吓坏了,而是自己实在是没必要,用业余的眼光看二胖的攻击动作,都是破绽。 就说他现在刚刚抬起的拳头吧,距离这么远,就抬起拳头,这不是让对方有所准备嘛,很明显这又是一个被电影教坏的孩子。无论是‘黑虎掏心’,还是‘抓奶龙爪手’这种阴毒的招式,哪有这么快就暴露的。 再看看跑步的姿势,双腿飘忽,被小石子拌一下,竟然还差一点摔倒,这样的人老不死很担心,他能不能平平安安的跑到自己面前。 老不死只能是摇头,这花钱的人是在侮辱自己嘛,或者这俩是免费的,只给一顿饭就可以。 还好,二胖没有给胖胖头陀这一赫赫有名的杀手组织丢人,还是平平安安的跑到老不死面前,虽然过程之中有些小瑕疵,例如地上的石头太多,差一点跌倒,雨下的太大,遮住了视线,自己跑偏,这些已经不重要,只要有结果,又有多少人会再在乎过程。 二胖也没有停留,一记直拳直击老不死的胸口,这么胖的人,力气也是不小的,而老不死身材瘦小,被打中还是会疼的,好在老不死赶时间,也没有磨磨唧唧,像是耍猴子那样,逗弄一番二胖,直接扯住二胖打过来的手臂,然后身体这么一往下拉,很简单,二胖的胳膊脱臼了,老不死的力气还是很大的,这简单的动作,普通的人也是无法完成,这还需要巧劲,例如如何利用对方的空隙,以及自身的体重。 二胖只感到手臂传来钻心的痛,哎吆一声,大叫不止,就跟被官宦夫人夺取第一次那样,痛,很痛,很痛,很有可能是二胖当时的动作不对,不然痛的就是那夫人了。就像是现在,虽说老不死把自己的胳膊搞脱臼了,可是自己也可以借力,把自己的胳膊重新接上,基本上练武的人都会有自己接胳膊的经历。可见二胖只能是业余选手。 这还没有完,老不死最讨厌那种,让自己的手下上阵杀敌,而自己躲在后面,挥旗呐喊之人,曾经在战场,老不死也是经常拿刀就上的人,于是老不死也不打算放过大胖,卸下二胖的胳膊,老不死身体向前用力的撞在了二胖的胸口,二胖的胳膊也不疼了,因为被胸口传来的憋闷代替,耷拉着一只胳膊,一手捂住胸口,就像是折翼的纸鸢,只不过二胖是特大号的纸鸢,向着大胖飞了过去。 老不死的动作很快,转瞬即逝,大胖还没有看清发生了什么,就看到猪上天了,啊,不,是自己的好兄弟,飞上了天,然后就朝自己飞了过来。本能的反应,不是伸手去接,而是后退,废话,这么重大的吨位,谁能接着住。 老不死见状,怎么能够让大胖躲开,踢起地上的一块石头,准确无误的打在了大胖的膝盖处。 可能是在石头的选择上,老不死没有好好的观察,以至于,击中大胖膝盖的石头过于锋利,而且老不死的力度,准头把握的太好,好巧不巧的正好打中大胖的膝盖骨上,不出意外大胖的膝盖骨受伤了,虽不说废了,但好了以后也只能是一瘸一拐,不过也无所谓,两个人不怕失业,大不了再去要饭,正好腿折了,能够增加同情。 第十九章 大老板出场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只是因为老不死还没有到,在这个风雨交加的时刻,老不死再一次证明这句话还是有些依据的,当然大多数情况是你要比仇人活的时间久,才会有机会如愿以偿。 老不死是好人,为啥,因为他是男主王不死的直系亲人,虽然他也经常性的对王不死使用暴力,孩子嘛,不打不成才,不打不成器,缺少一些暴力手段的教育,他们的人生是不圆满的,孩子是很容易学坏的,小树也会变弯,好人周围自然就都是好人。 例如胖胖头陀两小子,就是反面典型,小时候挨揍的次数太少,以至于现在走上了这条恶贯满盈的道路,坑蒙拐骗,除了杀人放火这种恶性案件,他们的胆子还是很小的,基本上其他的坏事一件也没落下,无恶不作是对他们人生轨迹最好的形容。甚至是抢孩子的糖葫芦这种荒唐事,他们都干得出来。所以此刻躺在地上的人是这哥俩。 惨叫声此起彼伏,在这风雨中显得那么的阴森恐怖,就连草丛中的鸟虫走兽,都被惊跑。 二胖的胳膊脱臼,再被老不死抛上天空,如果自己就这么落在地上,结果是可以预料的,自己的脸着地,会毁容,身体上也会有很多处摔伤,不过看到此刻胖哥还站在那里,貌似还是自己有可能降落的位置,难道胖哥想要接住自己,二胖很感动,兄弟情深,哥,还是自己的好啊,一点泪水从二胖的大脸上划过,随着风雨落下,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泪水。 带着微笑,带着对自己胖哥的感激,二胖落了地,很好的落在了大胖身上。 膝盖传来的疼痛,刚刚传到大脑,估计也是胖的原因,大胖的传出神经还没有把大脑中发出的疼痛感觉的命令传回膝盖,大胖就再一次伤上加伤,三百斤的大胖子落在了自己身上,火星撞地球的力度,大胖的感觉比上一次二胖压倒自己身上的感觉更加的明显,心中的那句话也得到了肯定,减肥真的很重要。 虽说二胖胖了那么一点,但肉还是软的,如果换成其他的物体,大胖的结局还会更惨一点,一命呜呼也不无可能,可见老不死还是有些仁慈之心的。 看到这俩小子的模样,老不死只好苦笑,实力实在是太差了。 老不死没有停留,走到俩胖小子身边,看看装死的两位,老不死叮嘱道:“记得告诉你们的主子,是我的东西就是我的东西,谁也拿不走”。说完,紧了紧怀里的电脑,扬长而去,瘦小的身影消失在雨帘。 虽然装死很丢人,但为了不再被挨揍,两位也只能是选择装死,平时执行任务,基本上也就那么吼上几嗓子,再加上自己身材魁梧,他们还是会施舍一点吃食的。自打跟着自己老板,胖胖头陀也就没有执行过什么任务,江湖只有他们的传说,可靠性也很低。 可是今天遇到了老不死,自己的恐吓毫无作用,虽说自己混迹江湖这么多年,也学到一些三脚猫的功夫,对付一些普通百姓还是不成问题的,对付比自己还要能打的老不死,他们的一切手段也就不好使,挨揍已经成为事实,为了不被暴力殴打,两个人第一次很有默契的选择装死。 直至老不死的脚步声消失很久,大胖终于忍不住了,小声叫道:“二胖,还不快点起来,给你说过多少次了,记得少吃点,减减肥,这样很容易得高血压心脏病的。” “哦,知道了”二胖捂住胳膊,艰难的大胖的身上爬起来,嘴中小声嘟囔道:“你比我还胖,还能吃呢”。 没想到大胖人老耳朵还很好使,责骂道:“你懂什么,我这是壮,全身都是肌肉,吃得多那是因为我经常用脑子”。 “我”二胖还想进一步举例子说明,例如你那大肚子,以及一顿饭十碗米饭,三只鸡,俩猪蹄的饭量。就被大胖打断:“你闭嘴,再说话削你”。 二胖果断的闭嘴,估计也是经常受到暴力对待的原因,这一点和王不死很像,可谓是难兄难弟,二胖很应该和王不死喝鸡血烧香拜把子,再来一个组合“胖瘦头陀”。 大胖一瘸一拐的站了起来,膝盖骨已经有些骨裂,疼痛是必然的,但是相比之下,还是比脱臼好一点的。找到一颗树下坐下,艰难的从怀里掏出手机,嗯,大明牌手机,这是大明帝国科学院自己研发的,防水防尘防摔,绝对的三防手机。 看了很久,始终大胖都不敢按下那个号码。 雨越下越大,终于大胖抱着早死早托生的心态,按下了那一串号码。 这是一座古色古香的书房,不用怀疑这应该不是官宦,就是富商,因为平常老百姓家里是没有书房的,哪怕是里正李保国家里也没有书房,就算是那些读书人,文化人,经济状况不太好,也是没有书房的,卧室也就是书房。 不过这屋子仅仅是书房,不是卧室,因为没有床。 书房的装修很简单,偏向于木质结构,不过这木头的材质却是不一般,都是市面上有钱都无法买到的稀缺木材。一个书架,上面摆满了书,只是看书的成色,虽然没有落下很多灰尘,不过明眼人一眼就可以看出,这些都是装比用的,因为这里的书籍从来都没有翻动过。 一桌一椅,昏黄的灯光照着一位身穿长袍的人,只是此人过于消瘦,长袍穿在身上总有些滑稽,灯光太暗,看不清他的脸,只是看那头上的几根白发,年龄应该也不小。 桌子上是上好端州的端砚,《端溪砚史》有云“体重而轻,质刚则柔,摩之寂寂无纤响,按之如小儿肌肤,温软嫩而不滑”、 端砚在南塘李后主时就已经枯竭,现在能够流传下来的,这价位绝对不低,这样的家庭当然既要富裕也要尊贵。 一张宣纸铺开,用镇尺压住一角,身穿长袍之人,拿起挂着的狼毫笔。一手挽住长袍,气聚丹田,另一只手飞快的落下,铁画银钩,笔走龙蛇,呼出一口气,此人放下笔,看了看自己的大作,满意的点了点头,:“嗯,进步不小”。 只见桌子上的那幅字,贝才,额,好吧,是财字,只是距离隔着远了一些,可能是这人怕宣纸用不完,一张纸写一个字不好看,故意分来了一些。 财既是钱,《钱神论》云。“夫钱,穷者使通达,寒者使温暖,贫者是勇悍”“钱能转祸为福,因败而成,危者得安,死者的生,性命长短,富贵贫贱,皆在乎钱” 财能通神,有钱能使鬼推磨,钱是万能的,没钱是万万不能的。 只是这长袍之人的字,应该怎么形容,苍劲有力,收放自如,变幻灵动,或者是观之如脱缰的野马,奔腾的河水。 额,好吧,字写得真好,没练过一两天书法的人,还真写不出这么‘好’的字。坐下拿起身边的茶壶,轻抿了一口茶,看着这字,越看越满意,嘴角不由得挂上了笑容。突然桌子上的手机突兀的响起,此人一个没留神茶壶掉在了地上,摔得粉碎,这可是元代的钧窑茶壶,存世很少,有钱也买不到啊。三千两没了。 此人捂住胸口,很是心痛,看房间的装饰,此间主人应该也不是缺钱的人家,可是地主家也没余粮啊,能省则省。 满是不悦的拿起电话,看了看上面的号码,接通,没等这对方开口,就抢先说道:“如果你们还是要求增加伙食费,就不要再给我打电话了,你们一顿吃的都够我养一窝猪了”。 打电话的不是别人,正是大胖,由于一直在这里守着,任务只是不要老不死和王不死下山,也没有什么事,挺无聊的,就想着吃点东西,所以伙食费上就有点紧张,他们经常性的给自己老板提意见,要求增加伙食费。 “老板,你误会了,这次不是伙食费的事,我有正事”大胖小声的说道。 长袍人很是惊讶,这么多年了,第一次听说这胖子还能有正事:“哦,你还有正事,好吧,只要不和吃的有关,你就说吧,”, “老板,你身边有人没有” 难道有什么很重要的事情,长袍人还是站起身,打开门看了看外面。确定没人,随后关上门说道“没有” “有没有什么贵重物品”。 “有屁快放”很显然此人的耐心也不大好。心宽体胖,他瘦也是有原因的。 “那好,老板,我说了”大胖还是很不放心,:“老板,你有没有什么隐疾,一激动就发作的那种”。 大胖的担心是很有必要的,他很希望自己的老板能够长命百岁,毕竟这么好的主子,自己这辈子也就只遇到一位。 “痔疮算不算”长袍人压着怒火说道。 “这倒没事,我也有前列腺炎”,大胖解释道。 咽了咽口水,大胖说道“老头下山了” “谁” “老头,老不死”。 一整剧烈的杂音从电话里穿了过来,大胖只感到自己的耳朵一整的耳鸣,只能是感叹,自己的主子心态不好,没有练就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宇左而目不瞬的能力。还好有自己在身边,自己主子有机会多多练习。 上好的端砚丢在了地上,摔得粉碎,几万两又没了,心情不好,摔东西的习惯很不好,费钱。 听到动静,外面有脚步声传来,一位下人模样的人,悄悄的推开门:“二公子,你有什么吩咐”。 “滚”。 看了看地上摔碎的砚台,茶盏,下人果断的关上门,退了出去。 很久,很久,电话里再也没有了声音,大胖很是担心,从古到今,也不是没有痔疮致死的先例,例如明成祖朱棣,小道消失,这么牛逼的人死就在痔疮手里。 自己的主子还是无法给朱棣相提并论的,死在痔疮的这种难以启齿的疾病手里也不无可能。 “老板,老板,你说句话啊,不要吓我”。大胖大声喊道,声音之中还带着哭泣声, 长袍人陷入了沉思,感慨果真是阴魂不散,十几年了,还是又出来了。正想着有什么词来形容此刻的心情,就被大胖打断, “闭嘴,那老头不用你管了,看好那小子,如果他再下了山,你们就等着饿死吧”。 第二十章我怕黑 既然老不死已经下山,那么我们就先把山下的具体情况介绍一番,上文说到这个世界是另一个大明朝,那么我们就先把为什么崇祯帝吊死的那棵树,是在应天府南京的后山,而不是顺天府北平的后山,原因给大家解释一番。 这个原因主要还在朱棣身上,话说洪武四年,十一岁的朱棣被封为燕王,当然老朱并不是因为看重朱棣这个儿子,而是因为朱重八的二十六个儿子都封了王,虽然朱棣在南方出生,只不过二十一岁就就藩到了北平,直到后来1403年朱棣打进应天府,赶走了自己的侄子,自己登基为帝,掐指算一算,已经在北方呆了二十多年,朱棣早就适应了北方的寒风,风沙,以及在草原上撒丫子疯跑的感觉,对于南方的湿热天气很是不习惯,再加上自己常年征战,一直骑在马背上,而常年在外,也不能经常的换衣服洗澡,以至于朱棣也患上了痔疮,就像国外的拿破仑一样,同样是英雄了得,同样的患有痔疮,就算是换在另一个时空,痔疮都属于不治之症,经常反复,何况还是几百年前的前明,医疗技术还很不成熟,更是没有办法治疗痔疮,而且南方空气潮湿,对于有痔疮的朱棣来说是一种煎熬。 于是在一次廷议中,朱棣首先提出了拆迁的提议,不,应该说是搬迁,因为应天府的一切设置还会保留原样,包括在座的所有大臣的府邸,不会动一砖一瓦,而且顺天府所有房子都会建好,都是独门独院,五进五出的大房子,假山池塘,雕梁画栋,以及家具摆件,所有的配套设施都会保障,绝对的豪华精装修。而大臣们只需带着自己的家人和下人们搬过去即可,而且差旅费前明朝廷也会负责。这样的搬迁条件是从史未有的,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后世的某些不良开发商很应该学习学习。 当然至于搬迁的借口,肯定不会是因为痔疮,皇帝也是要脸的,于是朱棣就随便想了一个理由,南方天气热,天天都要洗澡,废水。 朱棣认为这么理直气壮的理由,而且待遇丰厚,大臣们肯定不会拒绝。可是朱棣的判断第一次出现了失误,那些文臣都是饱读诗书,博古通今之士,如果你提出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例如天子守国门,例如顺天府靠近边境,方便抵抗游牧民族的骚扰,例如顺天府的百姓太苦,给他们送一点皇气,等等等等,这样的理由,百分百他们不会拒绝。朱棣可好,竟然说南方太热,天天都要洗澡, 当时还是三杨内阁时期,首先几位内阁大学士就不同意,一句劳民伤财就否决了朱棣的提议,朝中其他的忠臣也都不赞同搬迁的提议,南方多好,北方寒冷风沙大,女孩子长得也不漂亮,皮肤也不好。 看到这么多人反对,换成其他的皇帝也就会妥协,放弃自己的想法,毕竟明朝大臣是很不好惹的,喜欢以死相逼,就跟逼着自己干爹给原配离婚的干女儿,一哭二闹三上吊,谁受得了。 可是皇帝是谁,是朱棣,是装疯卖傻,敢吃屎的狠人,哪能你们反对,老子就听你们的,搬迁,必须搬迁,朱棣拍桌子决定。满朝大臣只能是愁眉苦脸的回去准备。 有人欢喜有人愁,例如那些搞建筑的官员就很开心,有油水可捞,他们也是唯一赞同的一群官员,至于百姓,与他们有何干,该吃不饱的还是吃不饱。 可是文武百官回到家,家人的反对比那些大臣在朝中的反对还要激烈,例如内阁大学士杨士奇的第八房小妾,原来小妾跟杨贵妃有同样的爱好,喜欢吃荔枝,到了北方怎么可能有荔枝可吃。而杨士奇也不愿意,为了给自己的小妾买荔枝,像李隆基那样,花费重金从南方用快马运来,从而留下‘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这样的骂名,给你自己的一世英名留下污点,一气之下,带着麻绳就去了午门,大概的意思也就是如果你要搬迁,我就吊死在你家门前,当然这只是一种态度。 其他大臣的反对原因有很多,有的有鼻炎,不适合去北方,有的人家属腿脚不方便,不适合长途跋涉,有的家中产业都在南方,去了北方,生意很容易破产,总之拆迁可以,把这些事情先解决的了。 明朝的大臣有个传统,只要是自己不同意的事情,而皇帝执意要执行,他们都会选择死谏。 于是午门很快就热闹了,几百位大臣聚集在午门,有拿砒霜鹤顶红的,条件好一点的有拿白绫的,条件不好的也只能学习杨大人那样拿一根麻绳,意思很明确,只要你执意搬迁,大家就打算死在朱棣家门前。 朱棣虽然是猛人,对这些大臣也没有好感,可是这些人真的死在午门前,自己的名声倒是无所谓,可是没人干活也不成啊,自己可没有自己老爹那充沛的精神,一天可以阅读几百份奏折,处理几千件国事,迫于压力,最后朱棣也就放弃了搬迁的想法,没有办法,从此以后,朱棣只能是养成了一天换三条龙裤衩的习惯,正常人三天换一次裤衩就算是爱干净的离开,可是你竟然一天换三条,有问题,肯定有问题,后来民间就流传出当今皇帝朱棣有尿不尽的隐疾,这也是朱棣重开锦衣卫的一个重要原因。 搬迁未成功,自然李自成打进了也就是应天府的京城,崇祯也只能跑到应天府的后山上吊。 话题重新回到两位胖胖头陀身上。 大胖挂下电话,心中的恐惧终于是放了下来,他很担心自己的老板会考虑把自己炖了,因为当今圣上朱熹洛喜欢猪肘子的原因,自己老板也爱上了这一美食。 “胖哥,现在我们怎么办”二胖问道。 “再说我胖,鸡屁股你也别吃了”大胖骂道。 只是智商的缺陷是硬伤,二胖一听很高兴,不吃鸡屁股,难道大哥良心发现,打算给自己吃最好的鸡胸脯肉:满脸舔着笑,问道“不吃鸡屁股,大哥你打算给我吃啥”。 二胖满脸的欢喜,等着美好的答案。 “吃鸡屎”。 额,二胖脸上的笑容消失,委屈的看着大胖:“大哥,吃鸡屎会拉肚肚的”。 “拉肚子好,拉肚子减肥”。看到二胖又想说什么,大胖马上打算:“你再说话,你就只能吃鸡毛”。 额,好吧,相比之下,鸡毛还是比鸡屎强上一点,不过二胖的想法可能跟大家的想法不同,鸡屎软,年纪大了,牙口不好,二胖还是会选择后者。 不去理会自己的傻弟弟,捡起地上的一根树干,大胖想要站起来,只是受伤的腿无法吃力,而自己体重又过重,第一次尝试失败。 二胖见状想要搀扶,只是自己的胳膊也受了伤,只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给自己哥哥一个鼓励的眼神,大哥,你行的,我相信你。 第二次尝试,失败,第三次,第四次,好吧,大胖站不起来了,眼睛狠狠地瞪着二胖,对这种很没有眼力劲的手下感到很是无奈,只能是开口说道:“你眼瞎啊,没看到我站不起来嘛,就不能过来扶扶我”。 再一次委屈,二胖举了举自己脱臼的胳膊,带着哭泣解释道:“大哥我胳膊也受伤了”。 “你就一只手啊,那只手闲着扣屁屁啊”大胖又没有耐心了。 二胖放下抠嘴的手,答道:“哦”。 走过去,一只胳膊用力,大胖终于站了起来,记住,这句话要带着兴奋,就像是重生的那种感觉。 短短的一会,大胖由和尚变成了神仙铁拐李,二胖很是羡慕,:“大哥,你这样真好,要饭保准效果很好”。 “你闭嘴”。大胖嘴中念叨着:“为了长寿,平常心,平常心”。 拄着拐杖一步一步朝山外走,二胖小跑跟上,大胖很羡慕二胖健步如飞的模样,:“你干啥”? “你干啥” “你眼瞎啊,没看到我受伤,我要去医馆”大胖恶狠狠的骂道。刚才的平常心已经忘在了脑后。 “大哥,你的眼神也不大好”二胖举了举胳膊,嘴上还嘶嚎几声,接着说道:“我也受伤了”。 “二胖啊,我这属于硬伤,不去医馆不行的,你的伤,没事,自己包扎一下就成”大胖语重心长的解释道。 “人家不会” 额,好吧。在大胖的吩咐下,二胖捡起地上的树枝,撕下自己的衣服,好在衣服几十年没洗过了,也很好撕,一只手就可以。 至于二胖对于为什么撕自己衣服,而不是大哥的,大胖是这样解释的,:“我要去医馆,里面小姑娘挺多,影响佛爷形象”。 看到大胖竟然还会包扎,二胖很是惊讶,几十年来,第一次见到大哥还有这绝活,:“大哥好棒棒,什么都会”。 大胖想说我不会吃鸡屎来着,可是为了不让二胖养成挑食的毛病,也就没解释。 “大哥,你这技术跟谁学的,如果以后不跟老板干了,我们完全可以开医馆”,二胖很兴奋,对于自己的未来也有了规划。 “见三小姐给狗包扎过”。大胖解释道。 额,好吧,二胖继续说道:“没事,做兽医也很挣钱”。 “好了,包扎完毕”大胖还是有点童心的,还为二胖打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 “我去医馆了,记得好好守着山口,如果那小子也下了山,咱哥俩真的只能是吃鸡屎了”大胖吩咐道。 “吃鸡屎也挺好”,二胖无所谓道,毕竟二人当年要饭的时候,也是吃过狗屎的人。 “你闭嘴,我让你守好门,你就守好门,哪那些废话,”面对自己兄弟的智商,大胖也显得很是无力。 “哦,知道了,大哥”,二胖答道。 看着慢慢离去的大胖,二胖大声喊道:“大哥,早点回来,我怕黑”。 “知道了,知道了”。 雨一直下,只剩下一个孤独的身影在守望着离去的背影,一步一彷徨,没有回头,没有不舍。 十里长亭,张郎留下的背影。 望不穿,莺莺相思的心情。 残花败叶,装饰梦里的美景。 红尘梦,千百年,几人说得清。 帐纱裙摆,酒入肠,醉舞剑轻。 白发双鬓,思郎如梦境。 无月夜,总是一人行。 三更五更,谁会等着我醒。 醒来不过是,痴人说梦一场惊。 第二十一章 杀狗报仇 朗朗乾坤,竟然如此残忍,满清十大酷刑也不过尔耳,男子汉大丈夫,不报杀狗之仇,怎堪为人。 “旺财,等着我的好消息”。王不死心中暗暗笃定。对于惨死之狗,王不死许下了一个男人的承诺。 雨越下越大,如雾如烟,无声的浇洒在地面,土堆,柳枝枯树上,淋湿了地面,淋湿了树叶,也淋湿了百姓的茅草屋。 雨滴在屋檐汇集,一滴滴,敲打着地面,不大一会就敲出小坑,在地面再一次汇集,慢慢的流向更低处,是小河,是大海,或者是在沿途被阳光蒸发。就像人的一生,有的人可以活到老,有的却在中途改了道。 凌波不过横塘路,但目送,芳尘去。锦瑟年华谁与度? 月台花榭,琐窗朱户,只有春知处。 碧云冉冉蘅皋暮,彩笔新题断肠句。试问闲愁都几许? 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 雨是相思季,又是离别愁。 这样的天,很适合一杯茶,一本书,听着雨声,品着茶,看着喜欢的故事,一天也是一生,一生又是一天。 或者是躺在抱窝里,抱着自己喜欢的人,一秒是一辈子,一辈子也是一秒。 如果有兴致的,也可以做一些少儿不宜的事情,当然,首先你要保证你的土房足够的安全。 例如李保国就不会有这方面的担心,人家可是钢筋混凝土建筑,质量保证七十年,可抗十级地震,哪怕是山洪泥石流,李保国的生命也可以得到保证。 月黑风高杀人夜,罪恶往往总是在这样的时间发生,当然选择白天的也有,不过他们的坟头已经长草,例如旺财。 再一次来到李家大宅,没有任何的陌生感,房子还是那座房子,里边的人还是那个人,不同也许只是里面的女性朋友会有所变化,一切如往常。王不死却显的很忐忑,毕竟自己这一次前来,既不是借菜借鸡,也不是来看美女。 他是来报仇的。旺财作为自己的好友,对于它的惨死,王不死很心痛。虽然旺财的作风有点瑕疵,但也罪不至死啊,毕竟都是雄性嘛,都是有需求的,王不死也是可以理解的,“寡人有疾,寡人好色”。大明帝国的好干部李保国李里正不也是经常犯这方面的错误嘛,难道只有人能够犯这方面的错误,而狗就不能,狗又不用搞计划生育,我们不能搞‘双边’,戴着有色眼镜看狗。 王不死这一次是来杀狗的,对,没错,杀狗,并不是李家父子这对狗东西,还是那句话罪不至死,狗咬死人是要偿命的,但是人咬死狗偿命的有,但还真不多。狗毕竟是畜生。 虽然不能杀人,但是杀狗总是很合理的,一者,你杀我的狗,我就杀你的狗,也很合理,再者旺财和大黄是夫妻,感情很深,旺财死了,估计大黄也不想独活,自古就有殉葬的传统,这又很合理,所以,王不死就来了。 翻过围墙,李家大宅还如往常一样,灯火通明,听见声响,大黄就从自己三居室里跑了出来,王不死不知道的事,今天李保国把旺财的十三个狗崽子拿到县里买了,买了点药回来,毕竟药神医的药疗效好,但是太贵啊。 大黄还是耷拉着舌头,摇着尾巴,估计也是在等待什么,然而大黄终归失望了,它等的狗儿走了,永远的离开。 王不死毫不犹豫,跑过去,一把掐住了大黄的脖子,对于杀狗,王不死经验还不是很足,王不死这一招属于最不好的方式,对于体力,耐力,反应能力,以及心态都有很高的要求,首先掐住脖子的速度一定要快,因为狗的反应能力很强,稍慢一些就有可能让它逃脱,再一个你要有足够的体力,保证能够掐死它,否则你还是借助一些工具比较好,例如刀子,麻绳,或者是猎枪,刀子,王不死是没有的,猎枪,大明帝国的管控也很强,只有麻绳倒是有,只不过狗的惨叫声会很大,而且速度也很慢。 想要掐死狗,你必须保持掐狗脖子的动作十分钟左右,不然狗是死不彻底的,就像那位牛人说的,给他一个支点,足够长的一根杆子,他就能够撬动地球,狗也是,虽然狗没有撬动地球的能力,但是只要有一口气,还是能够活过来的。 杀狗还要有良好的心态,看着一条生命在自己眼前流逝,那狗祈求的目光,虽然只是畜生,但也需要足够的冷血,或者是深仇大恨,恨得咬牙切齿的那种。否则人总是会心慈手软,要不了狗命。 狗是有生命的物体,不是死物,遇到危险它们会跑,也会反抗,例如王不死掐住了大黄的脖子,虽然大黄不知道王不死为什么要这么做,但本能让它开始了反抗,狗爪子开始乱刨,王不死不得不很小心的躲着,以免被狗抓到。 李保国今天心情很好,去县里买了点药回来,今晚尝试了一番,果真药效不错。 自己的好友孙四娘上县里领奖去了,据说是因为在孙四娘担任妇女主任这一职务期间,五户村人口零增长,而且还有下降的趋势,县里对五户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很满意,特地准备了一些奖金,为那些辛勤工作在计划生育工作前线的劳动者们,予以鼓励,希望他们能够在以后的计划生育工作中,再接再厉,再创新功。 虽然孙四娘不在,但是李里正怎么会缺少女人,村里的留守妇女那么的多,还不是自己打一声招呼就行。 在药力的支持下,第一回合,李保国大胜,女子大败,可是为了李保国能够满意,只能是咬牙坚持,坚持就是胜利,相信自己,我能行。 第二个人回合,开始,女子采取了主动,一味的防守,只能是被动挨打,只有先发制人,才能取得先机。五龙抱柱,轻舔棒棒冰。 李保国只感全身一整很暖,额,老李要得道成仙了。 外面的战斗,还在继续,王不死没想到,大黄的生命力这么强,这么久了,腿还在蹬着,很后悔没有先去借把菜刀。 相对于外面的战斗,屋里的战斗就好多了,没有那么的血腥暴力。女子就像是绣花的少女,温柔而又仔细。 终于李保国忍受不住,夺取了主战场,刀光剑影,血雨腥风,真正的战争终于开始,大汗,粗重的喘息,以及一些尖叫。现在的战场比外面的更加的血腥暴力。 战争开始的也快,结束的也快,李保国一哆嗦,嗯,舒服了。 女子站起身,为李保国搽拭干净,就拿着衣服往外走。 “今晚别走了,等会再来一次”,李保国挽留道。 “里正,真的不行,我老公下半夜就能赶回来,知道了不好”。女解释道, “知道了,他能把我怎么着,老子是里正,是他们的父母,老子看上他的女人是然的造化,他敢瞎比比,老子要了他的狗命”,李保国官威十足,有二品尚书的风采。 “哎吆,里正,他怎么敢得罪你老,好了,别生气了,我保证他一走就过来陪你”。女子解释道 “不行,今晚不准走”,很久没有这么开心了,李保国怎么会轻易让女子离开。 女子一边拿着衣服往外走,一边说道:“哎吆,里正,我现在就出去给你找李家妹子去,他老公昨天刚走,家里肯定没人,听说她刚刚跟他老公学了新招式,李家妹子她对象,昨天走的时候,退都软了。李家妹子保证能够让你幸福到老”。 “远水解不了近渴,快点,我们再来一次,完事就让你走”。李保国退让道,没办法,药效又犯了,有些难受。 女子也不愿意,虽说李保国吃了药,效果很好,动作也很猛,只是这持久上就差了很多,基本上也就着急忙慌的来上十几分钟,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还不如自己不吃药的男人,人家一次能够坚持半个多小时,还是经常干活的体力好,够强够持久,哪像李保国,够强,但不够持久。女子被李保国弄得上不上,下不下的,着急回家找自家老公降火,怎么会再留下。急忙往外走。火山文学 而李保国自然不想放她离开,于是就追了出来。 终于,有心人天不负,在王不死的坚持下,大黄也不再蹬腿,慢慢的闭上了自己的狗眼,眼角还挂着泪,有不甘,也有不舍,一切尘归尘,土归土,风一过,满世界都是你。 狗刚死,身体的体温还没有变冷,就听到争吵声,要不然做坏事怎么要选择黑灯瞎火的时候呢,这是很有依据的,这也是无数前辈们总结出来的经验。 例如,现在,虽然是月黑风高夜,但是李家大宅灯火通明,电费不要钱,真的是亮如白昼,就连你嘴角几根胡须都能看清,于是王不死悲哀了。 女子停止了挣扎,因为她看到狗窝旁的人,一手提着狗,没有猜错的话,这条狗已经死翘翘了。就像是完事的男人,无精打采的耷拉着。 李保国也停止了拉扯,看着王不死,大叫道:“好啊,王不死,你好大的胆子,竟敢要了我的狗命”。 王不死很羡慕李保国在这么大的岁数了,尽然眼不花,也没得白内障,竟然认得出自己。 王不死看着李保国,顿时被吸引,只见女子的穿着还是很正常的,山里人最喜欢的花裤衩,估计是动作太急,上身也没来得及穿衣服,就那么露着,看到已经垂到肚脐眼的那东西,王不死想呕,再一次羡慕李保国,有这么好的胃口。 而看到李保国,只见李保国上半身没穿东西,男人嘛,上身没什么好看的,基本上都一样,粉嫩嫩,肉嘟嘟的,不同的是,李保国的上身咬痕比较多,可能是剧情需要。 只是看到李保国的下半身,王不死就脸红了。只见一条丝带,嗯,还是红色的,在自己的重点部位绕了一圈,就跟倭寇的兜裆裤一样,只是颜色不同,不过李保国的小裤裤肯定是自己做的,因为在前侧还有一个洞,只见男性以及雄性动作特有的物体,从那小洞洞里,探出了头,脱帽著帩头。难道因为里正有尿急的习惯,方便上厕所,专门设计的。或者又是角色扮演,倭寇电影上这种场景经常出现。 已经无法用语言形容此刻王不死心情,只能是敬仰膜拜,对李保国的品味,竖起大拇指--有个性。 不过,王不死已经无暇再对李保国的衣着进行评测,因为李保国拿起一把锄头,就向王不死跑了过来 王不死一不做二不休,背起大黄狗就跑,这一次也没有翻墙的必要。 李保国拿着锄头,在后面边追边骂“王不死,还我狗命来”。 “里正,你认错人了,我不认识王不死”。声音从远处传来,王不死早已经跑远。 第二十二章李大人的报复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可是李保国不是君子,他等不了那么长的时间,再者说,李保国这么大岁数了,夜以继日的工作,能否在活十年,存在很大的变数。 于是他打算杀狗之仇,今天晚上就报了,可见,反派李保国跟男主王不死还是有相似的地方的,都不愿意仇恨过夜。 不得不说,李保国在里正的位子上呆了十几年,还有很有名望的,可谓是一呼报应,李保国仅仅是在五户村里吆喝了几声,就来了八九个人,有地痞闲汉,还有八十多岁的老翁,甚至是留着鼻涕的顽童,都来了几个,睁着朦胧睡眼,很让人心疼。 看到这豪华阵容,李保国很是高兴,这一家十斤羊肉没白花。 一行人,浩浩荡荡就向王不死的小庙奔去。月黑风高,大家这一路上很是辛苦,好在都是山里人也已经习惯于辛苦。 王不死跑得很快,可谓是疾如风,脚不沾地,毕竟是做贼心虚还被人看到,王不死怎么能不跑快,背着大黄,丝毫也没有影响他奔跑的速度,而且脸不红,气不喘,心也不急,估计再爬五楼也没啥事,可见人的潜能是无限的,狗急了跳墙,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 李保国肯定不会放过自己,显然现在躲回小庙是很不明智的,无奈,王不死只能是在小庙不远处的树林中,藏了起来。 好在雨也小了很多,人待在外面也不会着凉,李保国不会放过自己,但是王不死也不想李保国得到便宜,于是乎,,,, 没多久,李保国就带着人追来了,其中最积极的就属李小国和李二壮,两人年轻,跑在了最前面,来到小庙门口,李小国对着小庙的大门就是一脚,力度很大,估计连吃奶的力气都用出来了,只是小庙门纹丝未动,李小国见状又是一脚,还是如此,古人还是很实诚的,也不会偷工减料。 帮手们,有的是老翁,有顽童,这种体力活自然是搞不了的,而无赖地痞,额,好吧,自己只是打酱油的,只负责站场,有其他的需要是需要加钱的,以李保国的抠搜样,再加钱很难,这十斤羊肉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兑现。 靠天天塌,靠地地垮,李保国看到大叫道:“都起开,俩废物,看我的”姜是老的辣,酒是陈的香,只见李保国在五米处站定,深呼几口气,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着小庙的门发起了冲刺。气势如虹,周围的空气仿佛都已经静止。 在树林里躲着的王不死,看得一清二楚,心中暗暗好笑。 姿势很美,气势也很不错,只是效果嘛,可能就差一点,重重的撞在了小庙门上,李保国只感觉一股大力反弹过来,踉踉跄跄的后退几步,李保国重重的跌倒在地上。很明显受伤不轻,年纪不小一点也不知道爱惜自己身体,必须批评。 小庙门后,王不死可是插了三根门栓,后面还有五六根木棍抵住,就李保国这身猪肉,想要把门撞开,除非是把身上的那身肥肉变成肌肉,能够动的那种。 李保国只感屁股吃痛,李小国见状急忙扶起老爹,:“爹,你怎么样,有没有受伤”。 “他大爷的,老子跟他拼了”,李保国站起身,:“我们爷仨一起上”。 三人并排站好,眼神凝重,面带杀机,“王不死,明年的今天一定会是你的周年”老李心中暗暗发誓,以一位大明帝国官员的尊严起誓。 “一,二,三,冲刺”。 人多力量大,这句话很有道理,只见三个人重重的撞在小庙的门上,终于小庙门不堪重负,整块门被撞了下来,而三个人也好不到哪去,速度太快,身体想要瞬间停住,他们还没有那样的能力,于是跟着小庙门一起倒在了地上, 三人只感全身的骨头都散架了,哎吆声此起彼伏。 这还没完,三人只看到门楼上方飞下来一物体,样子很熟悉,等到近了,三人才看清,原来是出恭的马桶。 老百姓还是很讲究节俭的,对于一切有用的东西都不舍得丢掉,例如从人体排出来的,这些金色的东西,当然消化不好也是会有黑色的,如果你吃过西瓜,也会是红色。这些东西老百姓都会用桶装起来,然后送到自己的田地或者是菜地中,这东西会是很好的肥料。 见马桶向自己飞来,李小国反应很快,抬起一脚对着马桶就是一脚,李小国反应很快,只是脑子上可能有点短路了,没把马桶踢走,却把马桶踢翻了,顿时天空的雨就夹杂着黄色的物体掉了下来,三人的脸上,身上都是。 天上又下雨的,有下鱼的,天上下粪的有必要了解一下,那味道,门外的帮手都是一阵干呕。 “王不死,不报此仇,我李保国誓不为人”李保国胡乱的扒拉了一下脸,扬天长叹。对着门外的人吩咐道,“还愣着干什么,进屋去搜,挖地三尺也要把那小子找出来,” 为了那几斤羊肉,几人只能从小门走了进来,味道太大,几人不得不捂住抠鼻。 一位老翁上前一步,说道:“李贤侄啊,这挖地是不是可以加钱”。 李保国想杀人,怒吼道:“快去搜”。 只是几人无动于衷,都眼巴巴的看着李保国。 这群白眼狼,吃鸡不吐骨头的坏人,毫无同情心,自己都这样了,竟然还坐地起价临时加价,白瞎了自己一直以来对五户村的辛勤付出。李保国无奈:“好,一人再加一只鸡”。 “还等什么,王不死那小子欺人太甚,报仇,必须报仇”老翁丢掉拐杖,一声招呼,几人就向着屋里跑去。 “哎吆,怎么还有钉子” “哎吆,这小子被子里尽然还有老鼠夹子”。 “我靠,这小子天天吃的啥,米缸里一粒米都没有,锅里也只有几只懒蛤蟆” 果真百姓都还嫩朴实,为领导做事,尽心尽责,就连锅这种无法藏人的地方都扫查了一遍。 树林里的王不死拿出烤鸡啃了几口,嘴中笑道:“一群傻子,谁会藏在自己家里,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可是老子不是和尚”。 很快几位就从屋里走了出来,手里抱着被子,碗筷,还有一些破成条状的衣服,王不死一直是用来擦桌子的。 对于自己村里百姓雁过拔毛的习惯,李保国也是无可奈何,人心散了,队伍不好带了,没便宜不愿干了,摇摇头,问道:“找到没有”。 一位老翁一瘸一拐的走了出来,这应该就是刚刚给大家谋福利的那位,估计是受了一点伤,回答道:“没有,连颗老鼠屎都没有”。 额,再一次听到那个敏感的字眼,李保国又想呕吐。 在进屋搜查的时候,李保国等三人就用院子水缸里的水清洗了身子,这水缸里的水是王不死拎的,这几位也没有感恩。 答案李保国心中早就已经有了结果,那小子怎么可能会待在庙里等着自己来抓,跑到这里只不过是为了自己里正的脸面,既然来了,自己总要做一些什么,和尚跑了,庙也就不用留了。 李保国大喊一声,:“把这破庙烧了”。 “好嘞”这一光荣的职责落在了李小国和李二壮的身上。 对于烧掉小庙,百姓还是有些畏惧的,毕竟这以前也是供着菩萨的,虽然在大明帝国初建,有段时间破四旧,拆除了一些,但谁知道菩萨的灵气还在不在,冲撞了菩萨怎么得了,为了免于殃及池鱼一行几人果断的退到了小庙远处。 小庙是木质结构,很快就着了起来,虽然天上下着雨,不过很快就被熊熊焰火蒸发,朦胧之中,小庙上空笼罩着一层水气。 这小庙已经有了几百年的历史,这如果被大明帝国文物保护部门知晓,不知道会惹得多少专家心痛,这对于研究前朝宗教的发展,以及建筑技巧和特点有着很好的参考价值。一场大火,烧毁了小庙,也烧掉了无数的文化珍宝。 王不死在远处看着火中的小庙,李里正的报复真犀利,王不死心中隐隐作痛,那是自己的家啊,自己十几年以来生活过的地方,有着太多的回忆,有美好的,有伤心的,有老不死的严厉要求,也有老不死的细心呵护,还有自己玩伴旺财的狗窝。一切一切,一场大火烧毁了一切,也烧毁了自己在五户村的将来。 看到燃烧的大火,李保国顿感心中的气闷好了不少,心情很是舒畅,“走,下山去”。 一声招呼,一行人匆匆下山,留着的只是一片瓦砾,还有李大人得意的笑声,“哈哈哈”,笑声传得很远,很远。 王不死并没有跑过去看一眼,烧成这样,也没有抢救的价值,里面也没有值钱的的东西。背起大黄,没有留恋也没有不舍,就向着旺财的坟墓走去。 旺财的坟头没有长草,也没有冒烟,还如埋下去的那样。 “旺财,你媳妇我给你带来了,以后你就不会孤单了”王不死说完,重新挖开,看到旺财被泥土覆盖的身子,王不死再一次落泪,把大黄放了进去,然后再一次填满土,一切又恢复刚才的模样。王不死又在墓碑上改了几笔,大黄都选择殉葬了,总不能连名字都没有留下,王不死打算,自己有机会出书的话,一定会把大黄作为伉俪情深的典范,立个碑啥的,大加宣传,让它们在畜生界家喻户晓。 无家可归,哪里都是自己的家,既然这地方不能呆了,也就离开,不过,临走之前,总要给那恶贯满盈的父子俩留下一点东东西,你来我往,做事情,总要有始有终。王不死也不是好欺负的。 下山的路还是如此,在雨中呆了那么久,衣服早已经湿透,贴在身上,勾勒出王不死美好的身材,不得不说,这都是老不死的功劳,只有多锻炼,才会有好的身材,当然李保国也锻炼,只是身体部位不对。 村里还是漆黑一片,李家大宅同样灯火通明,亮如白昼。 王不死来到墙角,在黑暗处躲避,因为王不死听到里面有几人的说话声。 王不死贴着墙壁,听着里面的声音。 “里正,说好的是十斤羊肉,没咋成了一斤”。 “你听错了,我说的就是一斤”。 “李贤侄啊,做人不能这样啊,大家都是街坊邻居的,不能不厚道,说话不算话,” “老头,谁是你贤侄,我怎么不厚道了,你们有证据嘛,没有就不要乱说”。 “李大爷,我想吃鸡” “去去去,哪有鸡,我还想吃鸡呢”,想一想,李保国都心痛那一窝鸡,自己还没吃到就集体失踪。 “李大人,你怎么能这样,辛辛苦苦的为你忙乎了一晚上,就一斤猪肉,做一顿红烧肉都不够” “你傻啊,你不会做半顿”。 第二十三章 报仇雪恨 分赃不均,自然是会引起内部矛盾的,更是会影响和谐团结,当然如果其中一人势力足够的强,一切也就可以解决,李保国就是强人,更何况人家还有官方背景,那就更能圆满解决。 再许诺今年的粮税可以少交一成之后,大伙还是高高兴兴的拿着那一斤猪肉散了。毕竟粮食才是生活的根本,人不吃肉不会死,但不吃粮食是会饿死的。 大明帝国主要收入跟前明一样,主要还是粮税,而粮税的多少,不是取决于大明帝国的繁荣程度,而是这些大大小小的基层领导--里正,自然,里正也有权利减免一些人的粮税。例如上报灾荒,或者是贫困户。 忙绿了一夜,又是为留守妇女检查身体,又是上山烧房子,李保国这一晚很是辛苦,这么大的年纪,能有这么好的精神头,着实不多,原本还想再为留守妇女做一做健康检查,只是,时间太晚了,熬夜伤皮肤,李保国只能是早早睡下。 也包括正在长身体的李小国和李二壮,李二壮自打跟李小国好了之后,就很少回家睡觉,孙四娘也不会过问,毕竟有时候自己也会留宿在李家大宅,有时候家里有其他人,有不方便李二壮在场,自己叫声太大,自己是知道的,也不太方便。 李保国很是溺爱李小国,对他也是百依百顺,只要他开心,也就放任自流。 已经是深夜,忙碌了大半夜的百姓也都睡下,不时有几声狗吠传来。 王不死却没有睡,在墙角等待,等待着世界安静下来。 翻过院墙,已经没有了大黄的存在,王不死也没必要小心翼翼,大摇大摆的走进李家大宅,这一次王不死没有爬排水管道,而是选择从正门进入。 第一次进入李家大宅,王不死被眼前的富丽堂皇惊呆,原来自己一直以来,在窗户外面看到的,仅仅是冰山一角,沙发,座椅,那都是小钱,只见李保国的客厅,竟然还摆着一些古董,虽然王不死猜不出它们的年份,但是只要不是赝品,价格就一定不菲,王不死考虑,是不是带回去几件,留着给旺财陪葬。只是看到这些东西都太大,王不死也就放弃,时间急迫,还是先办正事要紧。 走进厨房,王不死拿起菜刀,就向着二楼走去,二楼是里正李保国的卧室,门虚掩着,因为每天晚上都会有不同的女性前来报道,关上门也不方便。 王不死轻轻的推开门,菜刀在黑夜之中显得那么的恐怖,刀锋闪着寒光,让人不寒而栗,如果睁开眼,看到这玩意,肯定会给吓破胆。 看着睡熟的李保国,鼾声如雷,就连外面的雨声都无法把这鼾声掩盖。 王不死伸出纤纤玉手,在头顶正中线与两耳尖连线的交点处,用力击去,李保国脑袋一歪,昏了过去。 毕竟王不死下面的行动,李保国估计还是不愿意看到的。 估计李保国的喜欢比较广泛,对于某一方面的需要极高,对于质量也是会严格要求,因此王不死在李保国的卧室里发现鞭子,蜡烛,以及各种职业服,当然公主服出现在这里也就不足为奇。 王不死啧啧道,:“这老小玩的都是艺术啊”。 王不死翻箱倒柜,在柜子里拿出白大褂,以及一次性口罩,手套,大家猜得没错,王不死是在准备手术。 昏迷的李保国自然是被手术的对象,因为条件限制,没有麻醉散之类的麻醉药物,王不死只能是选择最直接的手段,打昏李保国,虽然粗暴,但是效果很好。 早在三国时期,华佗华先生就在《青囊书》中就记载了关于给人动刀的方法,基本上也就类似于现在的哪疼割哪,只是华佗没有挑好病人,例如脾气不大好,又对大夫没有多少信任感的曹操,结果华佗很不幸,不仅仅是赔了钱,还赔了命。 好在他的医术还是一部分得到了继承和发扬,例如后世最最流行的外科手术--阉割,基本上它存在于封建王朝的任何时代,直到大明帝国建立,才取缔了这种侮辱性的手术。 一切准备就绪,手术开始,王不死的目标很明确,没有过多的犹豫,直接解开了李保国的裤衩子,因为李保国兜裆裤的特殊性,王不死倒是费了一般周折,最后无法,只能是再一次选择最直接的方式,用菜刀把绳子隔断。 顿时,李保国毫无保留的展示在王不死面前,看过这些,王不死惊讶不已,应该怎么形容李保国,躲在花丛看不见? 额,就这点玩意,王不死很奇怪这老小子是怎么夜夜笙歌,难道一直用的是道具,王不死邪恶了。 估计是年纪的原因,李保国的头发很是浓密,只不过长得位置不大好,应该长在脑袋上才是。 终于王不死开始动手了,王不死弯下身子,一菜刀下去,好吧,解释一下,王不死并不是打算把李保国割了,这是犯法的,作为男主,违法乱纪之事肯定是不会做的,杀狗之仇,不用偿命,就算是烧了小庙,可那也不是自己的私有财产,自己也没有合法拥有权,自己也没有理由找李保国报仇,此次前来,王不死只想好好的惩罚李保国。并没有打算废了李保国。他打算给李保国理理发。这么大的领导怎么能不注意自己的形象,你代表的可是整个五户村,于是对着李保国的光头,用菜刀重新刮了一遍,顿时屋里亮堂了很多。 接着王不死又把目光转向了李保国的下面,这一次王不死下手的位置是李保国的下面头发,而不是那蚯蚓。额,味挺大的,戴着口罩的王不死差一点被熏到,好在王不死尽到了一位大夫的本分,对于一切病人都一视同仁。不会因为病人不注意个人卫生,就挑三拣四,当然,给钱的除外。 王不死的刀法很好,有老不死的教授,又有王不死经常杀鸡的锻炼,很快李保国的毛发全无,当然由于灯光不是很充分,王不死难免出现一些小的失误,例如留下一些刀口什么的。 看着光秃秃的小脑袋,王不死满意了,估计这段时间,五户村的妇女同胞们可能会脾气不好,毕竟没有了毛发,减震不好。 有的人是天生的,很明显李保国的属于后天形成的,干干净净的, 解决完李保国,下面就轮到楼上的那两位了。 小心翼翼的走上三楼,这俩小子估计经常做坏事,怕自己老爹发现,因此把门锁上了,年轻人嘛,总有些小秘密,王不死也是可以理解的。 门锁了,这也难不倒王不死,毕竟撬门开锁这是一位武林人士必备的技能,门都开不开,还行侠仗义个屁啊。 不费出灰之力,王不死就把门打开, 推门而入,屋里黑漆漆的一片,好在王不死的眼神很好,还是能够看清楚床上的人的,接下来就是他们两位,同样的方法把这俩小子弄晕,王不死再一次开始准备,在二楼找的这些装备,王不死还戴着,看着床上的二人,紧紧地抱在一起,王不死废了很大的劲才把他们分开,可见李小国跟他老爹的品味还是不同的,最起码人家的小裤裤就是很正常的红色,虽然花哨了一些,但是款式大家还是可以接受的。 脱下来两人的裤衩子,额,好吧,毛都没长齐这话说的应该就是眼前这两位吧,稀稀疏疏,没几根毛,难道是吃的不好,营养没跟上,或者是天生如此,理发没办法理了,王不死只能是另想它法。 看着两人的下面,王不死很像是变态大夫,割了此物下酒的武林奇侠。 年轻就是好,看看人家李小国这东西长得,比李保国强多了,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这话是很有道理的,李二壮的更是比李小国的强上好几个档次,王不死都有些自叹不如,估计这也是李小国对李二壮爱的那么深的主要原因。 考虑到两人的特殊爱好,以及特殊身份,王不死打算为留下他们难以抹去的印记,以此来显示他们海可枯石可烂,我们不分离得深厚感情。 王不死翻过两个人的身体,前面已经没有设计的必要,看着白白的屁股,王不死笑的很邪恶。王不死大显身手的时候到了。 仓颉造字的故事告诉我们,文字很美,象形,指事,会意,形声,不同的字都有着不同的寓意和指向,王不死打算给两个人的屁股写下点东西,一攻一守,只是这两字,笔画太多,而且也不能很好的表现他们的感情。 王不死左思右想,终于是想到了另外两个字,只要认字的都懂--公母。 哈哈,王不死不得不佩服自己的智商,在近十万个字中,竟然能够想到这两个,可见,多读书是多么的重要。想到就去做,马上开始。 一幅字,既要讲求写法,也要讲究整体布局,偏大偏小都会影响它的美观。 不过李小国和李二壮很幸运遇到操刀的人是王不死,人家是读过书的,而且写了一手好字,不然如果字丑,而且还写错,难道真的在上面画个叉,重新写。 想好字体,大明帝国官方字体--馆阁体。选好位置,传统的男左女右。 既要一目了然,又要布局合理,不得不说这两点,只有王不死能够做到。 依照两人的不同身份,王不死对这两个字进行合理的分配。公自然是属于李二壮的,虽然他瘦小了一点,但是人家一直也是在上面的,从没有变过,剩下的那字不用考虑当属李大公子。 刻字是个技术活,自古我国就有在自己身上刻字的传统,例如青面兽狄青,脸上就被刻了字,当然他也是被迫的。 刻字讲究快准稳,割破的仅仅是表皮,如果你割伤肌肉,只能算是失败,好在经常杀鸡的王不死不用担心这一点。看到自己完成的两副字,王不死很是满意,人们最大的幸福莫过于艺术品在自己手中诞生,看着这两副字,王不死突然想到,是不是应该,抹上一点什么,不然怎么能够保留下去,翻箱倒柜,都没有找到自己需要的东西,王不死很是不开心,只能是回到厨房,拿起铁锅,在两人的屁股上蹭了蹭,王不死很不满意,可是条件如此,只能将就,希望他们醒来能够满意。 既然自己打算离开五户村,没有钱是不能的,李保国家里有保险柜,里面的东西应该不少,只是王不死没办法打开,这可不是一根牙签就能够解决的事情,只能是在卧室里搜出几两碎银,可见李家人防盗意识比较强,看了看手里可怜巴巴的几两碎银,王不死叹息道,:“算了,少就少点吧,旺财的丧葬费也够了”。 王不死离开李家,向着五户村外走去。 客行日日万峰头,山水南来皆胜游。 布谷鸟啼村雨暗,刺桐花暝石溪幽。 蛮烟喜过青杨瘴,相思愁经芳杜洲。 身在夜郎家万里,五云天北是神州。 天大地大,哪里不可去,大明帝国,我来了。 第二十四章 王不死下山 孤独 一个人在雨中漫步 天在哭 孤独无助 惊起的欧鹭 芦苇荡中争渡 寂寞的苦楚 无处倾述 心在何处 流浪的情愫 一封情书 已经没有了归宿 人生万般的苦 千言万语数不清楚 人生独自路途 离别总是伤感,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有着太多的回忆。文人墨客总是会选择高歌一句,或者是赋诗一首。以此;来抒发自己的情绪,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已知泉路近,欲别故乡难, 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寸寸柔肠,盈盈粉泪,楼高莫近危阑倚。 不过,王不死到不觉得什么,人,总是可以适应一切。 与老不死不同的是,可怜的王不死就连一个包袱都没有,也没有吃的,换洗的衣服也被烧成灰烬。不过王不死的心态好,我本一无所有的来到,又何必带着俗物离开。当然那几两碎银除外,那是旺财的伤葬费。 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王不死倒不觉得什么,一路上走的很欢快。又蹦又跳,就像是考试考了双百的孩子。 自古华山一条路,虽然五户村的名气差了很多,但也同样只有一条下山的路,不走这一条,那就只能祈祷自己长一双翅膀飞过去。 于是王不死遇到了老不死同样的人--二胖、 估计是一直守在这里十几年了,两人就在了路口搭了一个茅草屋,不大,但也总能遮风避雨,随便做一点吃的,因为吃啥补啥的原因,二胖正捧着一个猪蹄,坐在门口吃的不亦乐乎,只是不知道二胖吃的是前蹄,还是后蹄,因为手受伤的原因,速度上有所影响。 王不死走过,看到那猪蹄子,好吧,王不死有些饿了,这猪蹄子也不是想吃就可以吃到的,里正这么大的干部家都吃不到,老百姓养猪成本太高,就算是养肥的猪也不会自己留着吃,都会选择买到城里,换点银子补贴家用。 王不死很想走过去咬上一口,想一想,还是算了,自己不能给男主抹黑。 只是王不死想离开,二胖却不愿意了。 原本每天五户村下山的人就很少,而老不死和王不死的相貌,大胖和二胖早就烂记于心,自然二胖已经认出王不死,想起大胖的交代,没有鸡吃的日子怎么熬,于是快速啃完手里的猪蹄,小跑几步,挡在了王不死的前面。 王不死见状大吃一惊,难道这老头是庙里的菩萨,见到世人总要施舍一点。 好吧,王不死是把世人想象的太美好,人之初,性本善,这话没错,只是要看人,二胖就不是。 “大爷,你有何事”王不死问道。 “你叫谁大爷呢,我今年二十”,看来年纪不仅仅是女人忌讳的话题,男人也是如此。 王不死满头黑线,虽然二胖吃的油光满面,也不像是五六十岁的人,但是二十岁,王不死能够相信就怪了。 “好吧,大兄弟,你让一让,挡道了”,王不死说道。 “小子,快点回去”二胖丝毫没有把王不死放在眼里,毕竟王不死个子不高,身材消瘦,跟人的感觉就很弱小,这就是人们眼中好欺负的对象。 “我为什么要听你的”王不死也有些很生气了,自己没招你没惹你,人善被人欺,自己长得善良,但也不能受欺负。 “不回去也行,把你的命留下”二胖恶狠狠的说道,俗话说姜是老的辣,自己打不过老不死,难道还谁怕你一个小毛孩。 自己受了这么大的委屈,总要找人发泄一番,不然会内分泌失调的。看王不死大小长短正合适,就你了。 二胖很有自信,虽然自己现在是伤残人士,摆摊要饭基本不用化妆,但是对付王不死二胖相信一只手就足够。 “谁裤裆没系好,把你露出来了,要你管闲事,还要我的命,凭什么”王不死彻底怒了,一天所受的委屈,以及老不死的而离开,旺财的惨死,心中怒火终于燃烧。 二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裤裆,“还好,自己裤裆系好了”。 抬头看了看王不死,:“佛爷想要你的命,没有理由”。 二胖的话音刚落,只见眼前一沙包大的拳头就出现自己的面前,毫无防备,也无处防备,眼睛重重的挨上一拳, “你大爷的,嫌自己活的时间太长了,找死”王不死怒骂道。也不再讲江湖道义,动手之前先要啰嗦几句,能动手就少动嘴。 二胖只感眼冒金星,身体后退了两步才站定,摸了摸眼睛,好在只是肿了起来,眼珠子还在,不然没眼珠的佛爷太吓人,要饭也效果不好,指着王不死骂道“臭小子,搞偷袭,一点规矩都没有”。 “对于想要我命的人,我很少跟他叫讲规矩,”一招成功,王不死笑呵呵的接着说道“你准备好了吗,我要开始了”。 “刚才算什么” “那是热身” 王不死的速度很快,一个呼吸间就到了二胖面前,二胖猝不及防,没想到,这小子手底下也有几下子,自己坑蒙拐骗的技术可以,可是要说到打架,可能战斗力就低了一点,刚才看到王不死瘦小的模样,原本还以为自己三百多斤的肥肉,压也能把这样小子压死,只是结果总是不尽如意,佛爷也不能事事都如意。 打不过就跑,有脑子的人都会,二胖脑子不多,但还是有点,转过身想跑,脚还没迈出一步,就被王不死抓住了一支胳膊,还好不是受伤的哪一只,然后王不死以自己圆心,开始旋转,三百多斤就跟三十斤一样,在空中画着圆。 二胖飞了,猪又上天了,真是一道奇特的景色。 空中的二胖脸色煞白,自己的体重自己是知道的,想要抱起来都难,可是这一小子竟然能够把自己抛起来,可见,王不死战斗力也不小啊,自己算不算是踢到铁板上了,二胖想哭,“把我放下来,我错了,你就饶了我吧”。 大家能够有一些常识,再怎么胖的人,胳膊也是比不上大腿的,三百多斤的二胖,胳膊所占的比例实在是太小,自然承重性就不大好,在空中飞翔的过程中,二胖再一次感受到胳膊脱臼的疼痛,眼泪哗哗的往下掉。 王不死还是很好说话的,看二胖都吓哭了,也就满足二胖的要求,:“那好,我放你下来,你准备好”。 “谢谢,谢谢” “准备好,我放了”于是王不死松手了。 二胖下来了,不过是以抛物线的情况下来的,落地的姿势也不对,人家都是脚先着地,他恰恰相反,脑袋想着地,如果不是掉在泥土中,二胖很容易脑震荡。 双手无法用力,二胖只能用屁股一挪一拐的,艰难的坐起来,靠在树上,委屈的看着王不死,意思不言自明:“你是个大骗子”。 看到二胖的惨样,王不死只感心情愉快,憋在心中的那股气也疏散了不少。 王不死一步步向二胖走去,二胖的身体不停的往后挪,嘴中颤颤道:“你别过来,别过来” 人家只用了一招就废了自己的一只胳膊,比那老不死还狠,二胖怎能不畏惧,果真做杀手这职业不适合自己,还是要饭安全性高一些。 “好,好,你不要怕,我不过去,”看着二胖,王不死面带微笑,嘴中露出八颗洁白的牙齿。 “你后退几步,再后退点”二胖说道 “你不要得寸进尺,小心打断你的狗腿”。 二胖闭嘴了,王不死站在了三米开外, “胖子,身上有钱啊”。王不死问道,没有钱,吃饭都成问题,怎么去找老不死,自己身上的那几两碎银子,还不知道能够撑几天,还是多准备点好。 人家虽然胖了一点,但人家也是有名字的,二胖弱弱的说道“你可以叫我二胖的”。 “额,好吧”重新换上笑容,王不死再一次说道:“二胖兄弟,你有银子吗”。 二胖感到很变扭,叫自己兄弟,这小子是不是在占自己便宜,算了,不是计较的时候,听到王不死问银子,难道这小子还想打劫。 “没。没有,出家人不带那铜臭之物”,二胖战战兢兢的说道。 “你真的是和尚”王不死很是怀疑,真没见过啃猪蹄子的和尚。 “百分百,原装和尚”。 “为什么你头上的戒疤少几个”王不死数了数二胖脑袋上的戒疤,好奇的问道,电视上和尚有;六个点的,有八个点的,也有九个点的,可是俩点的真没见过。 “额,太疼了,受不住”想起那一晚,二胖就全身打寒,那种疼自己无法忘记,大胖想给自己烫九个点的,说是比较霸气,只是太疼了,自己就实在是受不了。 “额,好吧,佛爷也怕疼”王不死可以理解,再次问道“真没有银子”。 “出家人不打诳语”。 曾经有位受过男子伤害的弱女子发出过这么一句感慨,“世有鬼乎,然男亦不能信焉”,这句话大概的意思就跟宁愿相信世上有鬼,也不要相信男人这张破嘴是一样一样的。剃了头的男人也是男人,对于二胖的话,王不死很是怀疑。 “哼,和尚没有一个穷的”不理会二胖的话,王不死走了过去。 “你不要过来,不要过来”二胖叫的撕心裂肺,惨绝人寰, 走到二胖身前,蹲下身子,开始翻找,果真没有任何的收获, 二胖放心了,“出家人不骗人,说没有就真的没有”。 不过,王不死看到二胖鼓鼓囊囊的胯下,王不死笑了。 不在乎二胖的挣扎,撤下他的裤子。 然后王不死不顾一切的扑了上去,只听二胖的一阵惨呼,眼角挂上了泪,自己的贞操没了。不,是自己的银子没了。 原来佛爷也是要穿内裤的,不过二胖的裤裤应该是自己手工制作的,前面竟然还有一个小兜,估计是为了防盗的,王不死从里面翻出了二两碎银,还有十几文铜钱。 看着更加可怜巴巴的这点钱,王不死满心不悦,:“怎么就这么点”。 二胖眼睛的流量更大了,男人攒点钱容易嘛,因为还有自己哥哥的存在,这点钱可是自己一点一点,辛辛苦苦,十几年攒起来的,每一次买肉,大哥让割十斤肉,自己就割九斤九两,省下的那一两肉,就成了自己的私房钱,每次还不敢多留,大胖能吃出来。就这样日积月累,攒了这些,结果被王不死这小子一窝端了,很有一种孩子养了十几年,发现孩子亲爹是隔壁老王的那种感觉。 “还有没有”王不死对二胖很不信任,就这么一身肉,怎么可能就这点钱。 “没了,真的没了”带着哭腔,二胖肯定道。 “我不信,我再搜搜”,王不死毫不犹豫,扯下来二胖的小裤裤,把衣服都重新翻找了一边。 二胖双手受伤,已经生无可恋,自己的身体,自己都舍不得看,结果,全暴露了。 翻过二胖的身体,看向屁股,二胖带着哭腔说道:“大爷,那地方真得没法藏”。 好吧,那部位王不死也怕恶心,无所收获,王不死很是不开心,有了里正家的那几两碎银,从二胖身上得到了就显得少得多, “瞧你这和尚当得,身上就带着这么一点钱,真够差劲的”。王不死批评道,对于不思进取的人,王不死通常都会很鄙视。 二胖眼望苍天,无言以对。 带着搜来的二两碎银和十几文铜钱,以及在屋里找到了一个猪蹄子,王不死再一次上路,已经光溜溜的二胖,终于可以放开声,尽情的哭泣。 第二十五章 五人旅行团 随着经济的发展,大明帝国的人们,有的先富了起来,他们提前享受到大明帝国现在拥有的一切,华丽的服装,可口的美食,新意的娱乐,以及所谓的时尚科技。而那些没有富起来的百姓,还是在一亩三分地里打滚,收获那可怜的收成,大部分交给大明帝国朝廷,留下仅有的一点点粮食,出卖自己的劳力,勉强维持着活着。 大城市里已经是富丽堂皇,车水马龙,高楼大厦,而乡下山村还保持着原生态,土地,茅草屋,泥泞不堪的土路。 生活总是如此,有的人不用付出就可以享受一切,而有的人付出了一切,却没有丝毫的享受,唯一要求的是里正大人能够高抬贵手,交粮税的时候能够少收一点。 生活如此,命运天定,又有几人能够逆天而行。 戴着猪蹄上路的王不死,心情很好,对未来丝毫没有恐惧,无知者无畏,也不无道理。猪蹄的味道很好,油而不腻,可见二胖很适合往厨师界发展,很快猪蹄入肚,王不死舔了舔手指,意犹未尽。 不过一想到找到老不死就有风流鸡可吃,王不死就有了力气,大步往前走。 有这么一群人,他们总是喜欢戴着帐篷,食物,和一些简单的器材,出现在穷山峻岭,沼泽险滩,去挑战和探索那些未知的世界,所谓的挑战自己,人们送给他们一个美丽的称呼‘驴友’。 张静蕙就是一个资深驴友,出身豪门,有着良好的家室,管理着偌大的产业,不喜欢去服装店化妆品店,却总喜欢每年花费大量的时间钻穷山沟,去探索所谓的险滩峻谷。 前几天张静蕙偶然的机会听说有‘天赐山’这么一个地方,当今皇上朱熹洛还在此待过很久的时间,而且最最主要的是未开发,没有人烟,周围的百姓就算是打猎砍材都不会来这里,一听这地方,张静蕙就心动了,于是在网上发帖,约人组队一起去探索天赐山。 很快就有了回应,三男一女,于是乎张静蕙一行几人驱车赶往天赐山。 有句话说得好,一分钱一分货,这不,就因为开的车是便宜货,结果坏在了路上。 张静蕙和另一小丫头坐在路边阴凉处休息,女同志嘛,自然有这特权。 而一人一直站在车的旁边骂骂咧咧着,像是在埋怨,可见又是一位只会动嘴不会动手的人。 只见一人露出半条腿在车外,不要误会,不是被车子压了,而是在车底修车,这属于实干派。而另一个很明显年纪也不大,端着身子在递工具。这属于没找事不闲着的人。 太阳当空照,下面的人很是煎熬。 站着的人,终于忍不住了,踢了踢车子,叫道:“尽忠,你还能修好吧”。 车下的人退了出来,露出脑袋,满是委屈的解释道:“表哥,修女人我是专业的,可是修理车子我是一点都不会”。 原来这一对还是表兄弟,擅长修女人的那位名叫李进忠,跟没改名之前的魏忠贤一样的名字,人品上也很是相似,唯一的不同,也就是下面多了一点东西。 另一位名叫李进诚,都是官宦子弟,当然有时间出来驴旅游的,不是官宦子弟,就是富商巨贾。平常老百姓也没有那闲钱买那些装备, 李进忠的老爹最近刚刚调到松江府任职,而李进诚家人也是在朝中做官,于是八盖子打不着的人,也就变成了表兄弟。 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是他们的共同点有很多,吃喝玩乐,无恶不作,寡人有疾,寡人好色。 一次偶然的机会,李进诚在松江府看到了一美女,于是送花送车送房子,当然这些事自己是不可能自己亲自出手的,唉,说来老天还是很不公平的,有着这么好的家室,可是李进诚的相貌着实是差了,不是一点半点,可谓是惨不忍睹,鹰钩鼻子蛤蟆嘴,老鼠眼睛罗圈腿,鼻子下面一张嘴,这都属于对李进诚的赞扬。 李进诚的眼睛很小,基本上也可以忽略,鼻子也不好看,肉嘟嘟的,上面都是米粒大的黑头,一张脸最大的器官当属嘴巴,都说嘴大吃四方,而李进诚可以自豪的说,他可以吃天下,有人没人的地方都可以。 李进诚也尝试去棒子国整容,只是一到那里,那里操刀的大夫都傻眼了,这该怎么整,李进诚的相貌属于顽疾,无处下刀,也没办法整,没办法,李进诚第一次遇到金钱解决不了的事情,只能是失望而归,好在现在的大明帝国不是看脸的社会,李进诚良好的家室,以及鼓鼓囊囊的口袋,弥补了自己相貌的不足,也是经常在花丛中游走,看上哪朵摘那朵,这些花也是很乐意。 为了不吓到这位美女,李进诚只能是躲了起来,刚开始是每天送花,只是人家看都不看一眼,后来送车,效果也不佳,送房子人家还是不屑一顾,不像是其他女孩子送花基本就能解决问题,如果在送车送房子,基本上她们可以满足你的任何需要,多人也可以。可是这位是油盐不进,送啥都不收。 李进诚还是有君子之风的,通常可以用钱解决的问题,李进诚从来不喜欢用暴力,这一次无法,为了得到这位美女,最后没有办法,只能是选择暴力。大家猜得没错,这位美女名叫张静蕙。 可是李进诚派出人之后,没多久,这些人就鼻青脸肿的回来了,原来人家也是有保镖的人,而且各个五大三粗,武力值颇高。 没办法,李进诚只好找到了自己几百年可能是一家人的亲戚李进忠帮忙,李进忠也是花丛高手,就像是所有的那些纨绔一样,游手好闲,横行乡里,对女子有异常的喜好。 有大领导的子弟需要自己的帮忙,李进忠自然是屁颠屁颠的在李进诚身边鞍前马后,端茶倒水,估计如果李进诚有需要,李进忠会毫不犹豫的洗干净屁股在床上等着。 李进忠也不是浪得虚名之辈,花费了半年的时间,终于调查出美女的姓名张静蕙,然后又花费了半年的时间,结果连人家的年龄都不知道,更别说家庭背景了,如果换成别人,这么一个美女,这么的神秘,也就放弃,可是李进诚不会放弃,在大明帝国比背景,李进诚怕的人还真不多。 终于有心人天不负,在花费了一年多的时间之后,李进诚再一次得到一个好消息,张静蕙很喜欢旅游,每年都会花费很多的时间,最近更是发帖找人组队去天赐山探险,这么好的机会,自己怎么能错过,日久生情,待在一起久了,看上自己也不无可能,实在不行自己就霸王硬上弓,荒山野岭的,那姑娘也不可能还带着保镖,还不是自己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当然同行的几人李进诚已经自动忽略,自己有钱,砸也把他们砸死,估计这些人还会帮忙按住胳膊。 于是乎一行五人的旅游团就成立了。 顺便再介绍一些旅游团的其他成员,另一位男士长得文文静静的,面色很白,很明显不是在地里刨食的那种,非富则贵,而另一位女孩子,是这位帅气小伙的妹妹,十五六岁,花枝招展的年纪,一双马尾巴辫,很是可爱。 而另一位大美女,自然就是李大公子无法得到的美女--张静蕙。 张静蕙一直显得很文静,没有说话,也没有显得很不耐烦,汗珠从她的俏脸上滑过,她只是轻轻的擦掉。 然后继续看着远处的山,巍峨而又充满神秘。 该怎么形容她的美,美得让人流口水,每个人的眼中美女的标准也是不同的,就像是一千个读者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有的喜欢文静的,有的喜欢大大眼睛的,更有甚者跟楚王有共同的标准--细腰。低俗点的会很直接,喜欢上身大一点的,当然你说你喜欢心灵美的,我也没话说,只是弱弱的问一句,不脱衣服,你怎么能够看到内心。 所有的优点张静蕙都具备,肤白如脂,就连皮肤下的血管都看得一清二楚,大大的眼睛就像是会说话,长长的睫毛,鼻子高挺,薄薄的红唇估计是每个男人的渴望。上半身自然也是前凸后翘,有着让无人男人抓狂,女性骂娘的身材,最最主要的人家上身,是纯天然的绿色产品,不像是有些女性,靠手术,靠产品,或者是男人的手,后天催熟的最容易向下坠。杨柳细腰人人都爱。盈盈一握若无骨,风吹袂群戏蝶舞。腰若流纨,握在手中,何等的享受。一米七的大个子,也会有一天大长腿。一身休闲的运动装,更显着身材的修长,张静蕙的完美,让任何人都无言以对,无怪乎李进忠对此这么的着迷,不惜花费大量的时间在张静蕙身上,当然效果也是不佳。 天气很热,由于身材的原因,李进诚不停的擦着汗。有钱人嘛,自然都吃的好,营养很容易过剩,不过李进诚倒也不觉得什么,还很自豪,好多女孩子都说自己胖的可爱,趴在身上暖暖的,很是舒服。 “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不要图便宜买那倭寇车,他们的产品就更他们的女人一样靠不住”,李进诚很是生气,自己是出来追女孩子的,结果你却开了辆这么掉身价的车,而且还坏了。 “对不起,表哥,下次一定注意”,李进忠弱弱的答道。 “下次注意,那这一次咋整”。李进诚啧啧不休。 “算了,不要怪他了,谁也不希望这样”另一位帅气的小伙子打圆场, 接着道“看能不能找人修一修”。 第二十六章 我叫钱更多 凉风有性,秋月无边,亏我思娇的情绪好比度日如年,虽说我不是玉树临风,潇洒倜傥,但我有广大的胸襟加强劲的臂膀。 浪里个浪,浪里个浪,王不死的心情何等的愉快,感觉山下的太阳都比山上的可爱的多,蹦蹦跳跳的,开心不已。 只不过蹦了没多久,王不死就停了下来,慢悠悠的在路上走着,太阳虽然可爱,但也热啊,王不死的裤衩子都湿了,一阵的烧痒难耐。 路是夯土路,按照五户村的经济状况,大明帝国实在是没有必要支出这么一笔费用在这穷山沟里,要不怎么说有当领导的亲戚就是好,这多亏了李保国的姐夫,在他的努力之下,五户村的村民出行方便了很多,当然按照大明帝国的十抽三的惯例,李保国姐夫也算没有白忙活。 突然,王不死只感到心中一整凉爽,眼神直勾勾的看着不远处,那是一道亮丽的风景,洁白的脸庞,好比中外的各位大神精心塑造出来的完美脸颊,王不死不由的感慨,:“山下的人果真长得都好看”。 再看看其他人,小姑娘长得也很可爱,嗯,小伙子长得也是很喜人,再看看另外两位,额,好吧,王不死只想收回刚才的那句话,山下有好看的女人,更有恶心的男人,而且占的比例还不低,三个男同志就有两位,其中一位应该是丑的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五人都等着有些不耐烦了,太阳火辣,晒的人更是烦躁不已,夯土路被太阳烘烤,散发着热气,就连周围的空气都是热的。 李进诚已经不是第一次扒拉裤裤了,为了装酷,今天李进诚竟然穿了一身紧身的西裤,穿着这一身爬山,别说稍微有点智商的人绝对干不出,裤衩子潮湿,瘙痒难耐,那种感觉,也只有李进诚这位当事者才能体会得到,第一次感觉,那东西有些多余,真羡慕郝连德,好吧,郝连德是位太监,现任大明帝国御马监掌印太监,以后我们还会讲到。 很快王不死就出现在几位的面前,看到王不死的出现,很明显张静蕙几人脸上都有了笑容,虽然隐藏的很深,不过裂开的嘴角,还是可以看到的,尤其是李进诚的,谁让人家嘴大呢。 见到几人笑,王不死也是很开心,长得帅的男人在哪里都会很讨人喜欢,王不死小跑过去,伸出手,笑呵呵的打招呼:“你们好啊”。 “好个屁”很明显说话的人态度不是很好,这事情只有两位姓李的能干的出来,而有李进诚在场,李进忠都会很少发言,毕竟人家是大领导的孩子,言多必失,指不准哪一句就得罪人家。 双手叉腰,眼神四十五度仰望天空,额,太阳有些刺眼,收回目光,看着王不死李进诚说道:“喂,乡巴佬,知道哪里有修车的地方吗” 乡巴佬在大明帝国官方字典中是这样解释的,俗语之一,指见识少,笨拙,迟钝又粗俗的乡下人,通常是城镇区域居民对非城镇区域居民的一种统称,记住,这词是贬义的。 有文化的王不死一听就不高兴了,自己多么的有礼貌,而且长得这么可人,虽说不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但也不会一见面就被人骂吧, “不知道”王不死也没有了好脾气。 “真的没有,”刁民,刁民,乡下人心眼最多,都是见钱眼开的玩意,作为大城市出生的李进诚见多识广,自然不会相信王不死的话,接着说道:“小子,只要你告诉我,我就给你钱”。 不会吧,难道城里人都这么的慷慨,古有不为五斗米而折腰的陶渊明,还有死去不过几百年的自己本家不向荣华富贵低头的王守仁,自己是男主自己怎么能被金钱收买,这会不会很丢脸,额,好吧,人还是现实一点,温饱问题都没有解决,也没必要谈风骨,自己还是留着有用之身继续为国家做贡献的好。王不死愉快的点了点头,伸出了三根手指。 “三十两,没问题”。李进诚很是高兴的答应,三十两只不过是自己一次买套的钱,也不多。 王不死一听,差一点跌倒,果真是一直待在山沟沟里,不了解外面的行情,物价很高啊。 “怎么,还嫌少”李进诚有些不悦了,“小子,不要得寸进尺,嘴大闪了舌头”。 说到这话,李进诚就有些后悔了,几人中自己的嘴是最大的,貌似自己在骂自己。 王不死急忙解释道:“不少,不少”。三十两还少,开玩笑呢, 眼神不好意思的看着李进诚,王不死笑呵呵的说道:“是这样的,我们乡下人一般都是先付账,后做事”。 “呵呵呵,乡巴佬也不傻啊”李进诚笑呵呵的,最喜欢看到那种见钱眼开的人了,接着李进诚从怀里掏出一沓银票,故意显摆似的在空中举了举,笑呵呵的说道:“大爷我有的是钱” 声音很大,估计是个人都能够听到。 李进忠看到这么豪爽的表哥是满脸的羡慕,自己也是家大业大,可跟人家比,每个月的零花钱都要上万两,自己还是相差很多的。 不过,那兄妹俩却是满眼的鄙视,张静蕙虽然也面上无波,但眼神中的厌恶也是可以看出来的。打开后面的背包,拿出一瓶水喝了一口,又重新放回,随后那一抹厌恶消失,又恢复了冷冰冰的模样。 大明帝国还是有些人不把银子放在眼里的,当然他们不是富甲一方,就是当朝权贵,很遗憾男主王不死哪也不是,钱,王不死还是很爱的,爱的也是如此的深沉。 低头哈腰,笑呵呵的,就跟电视上那种出卖国家秘密,令人厌恶的汉奸一样,接过钱,王不死仔细点了一遍, “不用数了,大爷我不差你那点银子”,李进诚满是不屑,虽说自己的人品不咋地,但是在金钱方面,绝对是童叟无欺,公平交易。 见数目正确,王不死很高兴的把银票踹到怀里。 “现在可以说了吧”一直没有说话的李进忠也有些不耐烦了,对自己的傻表哥花三十两买消息的行为,感到很是不值。 “可以,可以”,王不死说道:“附近三十里内只有一个村庄,村庄里里正是最有钱的,他家里有一辆破车,都是搞接待时才会用”。 “我是问你附近有没有修车的,不是问你什么破里正”李进诚也有些不耐烦了,再一次扒拉了一下裤衩子。 “不要着急,马上就说到了”王不死清了清嗓子,问道“谁有水”, 从昨晚都现在,王不死一口水都没喝,又啃了一个猪蹄早就有些渴了。 大美女张静蕙也很想快点把车修好,于是就在自己包里拿出一瓶水丢了递了过去,:“我这有水”。 “谢谢”王不死也不客气,接过,拧开就咕咚咕咚的喝下。 突然意识到,这一瓶貌似是自己刚刚喝过的。张静蕙刚想阻止,见王不死已经喝下,为了避免尴尬,只能是闭上了嘴,脸上一阵绯红 , 喝完,王不死拧上瓶盖,笑呵呵的,很明显对待美女,王不死的态度就好多了:“再一次感谢,你的水真甜”。 张静蕙只感脸上一阵滚烫,难道水里有自己的口水,自己算不算是间接接吻。 看到满脸红晕的张静蕙,王不死倒是不觉得什么,女孩子嘛,总是容易害羞,尤其是遇到长得比较帅的男人。 “水也喝完了,现在你可不可以说了”,李进诚不耐烦的说道。 “好,我说,我说”王不死接着说道:“附件三十里只有一辆破车,你觉得谁会在这附近开个修车场的修车,不是找赔嘛”。 额,好吧,这话很正确,李进诚尽竟然觉得刚才自己的话问得很多余。一家修车厂只做一家的生意,而且还不知道猴年马月能坏一次,估计水电费都挣不到。 一直没有说话的小丫头一听,也有些着急了,问道:“静蕙姐,那怎么办”。 “不要着急,会有办法的”张静蕙安慰道。 “小兄弟,那五户村距离这里有多远”帅气小伙也着急了。 王不死想了想说道“大概需要走大半天的路吧”。 自己是快天亮的时候离开五户村的,自己的脚程快,都已经中午了,如果他们想到五户村会更慢一些。 一听这么远的路,对于这些出门就靠车,上厕所恨不得找人背过去的富家子弟,这无异于当年朱熹洛的北征。 李进忠可怜巴巴的望着自己的表哥,:“那咋办,表哥,” “我怎么知道怎么办”李进诚也是很不耐烦,对自己当初的决定第一次感到了后悔,早知道在京城呆着多好,什么样子的女人找不到,虽然比张静蕙差了点,但也不影响使用,而且自己还不用负责保修。 想到这里,李进诚更加的生气,狠狠地踹了李进忠一脚,骂道:“给你说过多少次了,不要买倭寇车,不要买倭寇车,你就是不听”。 没敢躲,默默的忍受这一脚,李进忠满是委屈,声音颤颤道:“我爹说,让我多低调一点,” 低调一点方得永生,这是西方的那位大神说的,没办法李进忠的老爹,仅仅是松江府的底层官员,虽然有点权力,但是位置实在是太尴尬,仅仅是正九品。如果高调,是会引起锦衣卫的觉察,一查自己就不好了。 “低调,低调个屁,有钱不花别人怎么知道你有钱”李进诚满是不悦,也不在乎在美女面前的形象, “李大哥,你不要生气了,会有办法的”帅气小伙劝道。 “有个屁办法,就等着晒成人干吧”李进诚骂骂咧咧,到一旁路边坐下, “大家先吃点东西吧”张静蕙也没有其他的办法,只能是让大家都吃点东西,实在没有办法就只能用脚了。 刚要离开的王不死停下了脚步,怪饿的。 王不死也走到一边阴凉处坐下,傻乎乎的看着众位, 还是小姑娘善良,拿着一瓶水和一个白面馒头走了过里,坐下,递给王不死,笑呵呵的说道:“大哥哥,给你吃”。 从来不把客气放在心上的王不死也不推辞,接过,露出洁白的牙齿,笑呵呵的说道:“谢谢你”。 “不用谢”眨巴眨巴可爱的大眼睛,小姑娘接着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咽下一口馒头,王不死回答道:“我叫王不死”。 扑哧,喝水的张静蕙被呛到了,吃馒头的帅气男也被噎到了,抠鼻孔的李进忠嘶溜一声,下手重了,而搬弄裤衩子的李进诚更是一声惨叫,不小心抓到毛了。 这么奇葩的名字还真不多见,只是张静蕙总感觉这名字在哪听过。有些耳熟,却总也想不起来。 最镇定的当属小丫头了,估计也是见过世面的人,鄙视的看了看李进诚俩兄弟,当然自己的静蕙姐和哥哥不在鄙视范围之内的,小萝莉说道:“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没见过世面,这么奇怪的名字多的去了,哥哥,你告诉他们你叫什么”? “啊”帅气男满是不愿,:“我能不说吗”? “不能” 帅气男深呼一口气,像是赶赴刑场的死刑犯般,说道:“我叫钱更多”。 第二十七章 十二生肖有属驴的吗 自古以来,我们的民族就把名字看得很重,除去一些温饱都没有解决的穷苦百姓,只会选择阿猫阿狗狗蛋狼娃子之类的畜生名字,当然这也是有说头的,贱名好养活,只要是有一点余钱的百姓,都会舍得花上十几二十文,找到村里有学问的读书人,给自己孩子取一个好听,又带有寓意的姓名,于是富贵,德福,有财,平安,安康之类的就出现了。 还有一些更加讲究的人,会根据生辰八字,也就是一个人出生的干支历日期,年月日时为主干支,每柱两字,合共八字。或者是根据自己的五行,根据缺啥补啥的原理,基本上也就是你的命中缺什么就在名字中加上什么,例如老朱家的金木水火土。不得不说,老朱是半文盲出身,却很早就把后世子孙的名字安排好,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更改,以至于前明后期出现了几位比较奇葩的皇帝,例如网文中最出名的朱厚照,以及喜欢炼丹的成化,还有那仅次于鲁班大师的天启,他们命中金木水火土啥都不缺,是人都能看的出来,他们很明显缺心眼嘛,很需要心字底垫底。不然前明怎么也不会被一个下岗职工给灭了。 还有一些人,总是把希望寄托于下一代的子孙身上,例如升官,平安,也包括发财之类的。 由于旺财这个名字在畜生领域已经被广泛的利用,所以旺财这最火的名字已经被人类抛弃,不过人们的智慧是无穷的,总能会想到用其他的文字代替,例如黄金万两,金银珠宝。当然也包括上面的钱更多。 最先发笑的当然是坏人二人组李进诚和李进忠两人,:“呵呵呵,钱更多,好奇怪的名字,你咋不叫钱多多呢,岂不是更直接”。 小萝莉脸色一变,发火了,“闭嘴,我叫钱多多” 额,好吧,这名字还是可以接受的,也很讨喜。 张静蕙还是同样的面上无波,仿佛任何的事情都不会影响她的一丝情绪, 王不死还是很正常的,毕竟有老不死这位前辈,自己也算是奇怪名字的当事人,抵抗力还是有的。 根据俩兄妹的名字,王不死可以大胆的推测,这兄妹俩家里不说是穷了十八辈子的人,但三代五代之内绝对是中下贫农,属于给大明帝国gdp拖后腿的那种,而且很有可能这辈子还没脱贫,至今还在温饱线徘徊。这一身行头虽然人模狗样的,但指不准是在哪里租的,为了只不过是装装门面。 对此,王不死深感同情,这是一个笑贫不笑娼的年代,有些人为了不被别人看不起,总是会选择在外面西装革履,在家里却是吃糠咽菜,就如魏晋时期,那令人痴迷的五石散,原本这只是张仲景配制出的一种治疗伤寒的汤药,由于食完五石散,人们会大量的发热,面色潮红,无奈只能穿宽松的衣服,脚踩着木屐,很有一副仙风道骨之态,很快就在当时流行起来。 有钱的买的吃,没钱的也要装着吃过的模样。 据说当时人们见面都是这样打招呼的。 老王,今天嗑药了吗? 原来是老李啊,刚刚嗑完,这不出来溜达溜达,散散热,咋了你还没嗑药。 正准备嗑药呢,我刚刚在村头买的,是最新产品,据说这是宫里的配方,要不要试一试。 哦,是吗,不用不用,我也去买点给孩子尝一尝。 据记载,“后魏孝文帝诸王及贵臣多服石药,皆称石发乃有汗者,非富贵者亦云服食发汗,时人多嫌其诈富贵体,有一人于市门前卧,宛转称热,因众人竟看,同伴怪之,报曰,我石发,同伴曰,君何时服石,今得石发,曰,我昨在市得米,米中有石,食之,乃今发,众人发笑,自古少有称石发者”。 可见五石散在当时的流行程度,不得不说今世与往世,虽说相差几百年,但也是有很多相似的地方,都是有病的社会。而且无药可救。 想到这里,王不死对钱更多很同情,走上几步握住钱更多的手,“大哥,以后不用这样”。 钱更多莫名其妙,刚刚想解释,就被王不死打断,:“不用解释,我都懂,过好自己最重要。何必在乎别人的狗眼” “就是,就是,不死哥哥说得对,名字只是一个代号,叫啥不是叫”小丫头钱多多倒是很想得开,安慰自己的哥哥,估计钱更多也因为自己的名字闹出不少笑话。 人家都这样说了,李进忠和李进诚也不能再笑了,笑的时间太长,咧的嘴疼。 王不死再一次坐下,问道,“你们来这里干什么”? 钱更多解释道:“我们是一群驴友” “啥,啥,”王不死很是惊讶。, “驴友”以为王不死没有听清楚,钱更多再一次重复道。 “驴友,十二生肖有驴这一属性嘛”在脑中寻找良久,王不死奇怪的问道,难道自己学的十二生肖是旧版本的,现在新版本出现了改变。 “额,”钱更多无法解释,只是是满脸的苦笑。 听过王不死的话,那兄弟俩又是放声大笑,那笑声很有穿透力,周围的鸟兽都被惊跑一片, 最讨厌这种笑声,往往发出这种笑声的都是电影里的反派,基本上都是那种笑不过两场戏,就下去领盒饭的那种,王不死鄙视的看了看这笑点极低的俩人,劝告道:“别笑了,经常笑的人容易杨伟”。 “额,”笑声马上停止,果真每个人都很在乎自己的身体健康。 钱多多也是笑呵呵的,不过人家笑的就好看多了,露出洁白的牙齿,皓如星辰,果真孩子做什么事情都很好看。 钱多多也停止了笑,虽然不知道杨伟是什么,总之也不会是什么好东西,早些预防也很有必要。虽说自己家有钱,但也买不来健康不是。 看了看张静蕙,笑着说道:“静蕙姐,你给他解释解释”。 张静蕙捋了捋自己鬓角的发丝,说道“十二生肖可没有属驴的,驴友只是对一群喜欢户外活动,喜欢探险的人的一种称呼,就像你的名字,仅仅是称呼而已”。 第一次真正的观看张静蕙的相貌,不得不说,王不死还是有男主应该具备的品质,见到美女竟然没有流口水,在王不死的价值观中美女分两种,第一种就是不能细看的那种,用化妆品掩去了自己所有的瑕疵,可是没有了这些东西,美女就不再是美女。 第二种就是细看型的,第一眼看起来很平常,仔细看发现也别有一番滋味。 眼前的张静蕙不属于任何一种,而是不管是第一眼,还是第五眼,张静蕙都属于让人惊艳的那种人,百看不厌,很能下饭。 年轻是上天最美丽的馈赠,有着最好的身体,最好的热情,最美丽的肌肤,满脸都是胶原蛋白,又为何总喜欢用那所谓美容护肤产品涂抹掩盖,把自己最美的东西隐藏。王不死实在是不明白。 见到美女王不死也是很容易脸红的,为了避免尴尬,王不死恋恋不舍的收回自己的目光,恍然大悟,:“原来如此,你们这些人也真是的,十二生肖这么多的动物,猪友,狗友,这好听的名字不叫,非称自己是驴,多难听,不知道的,还因为十二生肖里的畜生又加驴了呢”。 额,好啊,王不死说的很有道理,大家竟然都无言以为。 很小的时候,妈妈就教育我们,不要到外面玩,有吃人的大老虎,或者是叼小孩子的狼,总之外面的世界很危险,没事不要瞎溜达,很明显这些属驴的父母,没有尽到父母的职责,竟然放任这些人满世界的乱跑,多危险啊。高山峻岭,浅滩湖泊,那些美景不仅仅有美丽的传说,还有那无数甲乙丙丁的性命留在那里。 “你们是要去天赐山” 王不死猜得没错,附近只有一座天赐山,王不死很多年前去过那里打猎,可谓是落脚无空,上山无路。没有人烟,还有一些野兽出没,极不安全。 “是啊,不死哥哥你怎么知道”小萝莉笑呵呵的,很是可爱。 “还用想吗,你们这群驴喜欢探险,附近就只有一座天赐山,”王不死接着说道:“我劝你们还是早一点回去,那地方太危险,路一点都不好走,很容易出事”。 “你去过”张静蕙也是很惊喜,如果有人带路就最好了。 话音刚落,张静君就感觉有什么东西向自己飞了过来,速度很快,直到自己眼前才看清,原来是一条蛇,前面还应该加上一个毒字,因为这条蛇五彩斑斓,很是好看。有经验的人都会知道,长着好看的,往往危险系数最高,就像是女人,女人是老虎,美丽的女人那就只能是以老虎为食豺狗平头哥了, 危险来袭,原本很是镇定,一直是面上无波的大美女张静蕙,也不由得脸色煞白,身体本能的后退。 往往美女遇到危险,狗血电视剧总会是安排一位武功盖世,最主要是英俊潇洒,风流倜傥,貌比潘安宋玉,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大帅哥出场,当然帅气的人没有那么多,不过有着职业操守的演员们,哪怕看着一坨屎,也会表现的像是看到美味珍馐一样,还会给自己加戏,满带陶醉之色,违心的把一丑男当成帅哥,表现出一脸花痴的模样,一句好帅啊,更是把剧情推到顶点,当然后面的剧情可以预料,男女主角没羞没臊的过着每天造人的生活,然后妇女主任到了他们家。 第二十八章 英雄救美 虽然很俗套,但是剧情很需要,我们也不得不借用一番,英雄救美就算了,你们就把王不死当成狗熊吧,保准他不会介意。 话说这个时候王不死应该出场了,只是手里的面包还没吃完,丢了怪可惜的,只能是一口塞进嘴里,然后才上前一步,想要抓住蛇的七寸,抓蛇抓七寸这是常识,只是一条快速窜动的蛇,什么样的眼神能够很快辨别出蛇的七寸,很抱歉,男主王不死就没有。于是王不死抓错地方了,毒蛇身体是光滑的,自然王不死也没有抓住,好在因为王不死的原因,毒蛇的速度也慢了很多。毒蛇身体开始下降。 只是这荒郊野岭的很少有人出现,这么好的人类食物,可是不容易遇到,机会难得,怎么能空手而回,于是毒蛇一个转头,咬在了张静蕙的肚子上。 按照常理,还有那些电视剧电影的规矩,王不死很不应该出现这种错误,很明显王不死又给众多男主脸上抹了黑。 不过,这还没完,王不死没有抓住蛇的七寸,就连蛇屁股都没有,可是人家的向前运动的手还没有停,结果,好吧,大家期待的事情发生了,王不死的手还在往前走,好巧不巧的目的地就是张静蕙的上身,王不死只感到一股柔软,王不死又不傻,知道自己碰到的是什么,王不死很后悔此刻自己的手是拳,而不是掌,有利就有弊,这也降低了王不死耍流氓的可能。 知足者常乐,虽有些遗憾,但王不死的内心是开心的,没想到刚刚下山就会遇到这么幸福的事情,果真是外面的世界很精彩,遍地的野花随便踩。 女人的感觉神经往往比狗的鼻子都灵,张静蕙只感到自己的胸口有重物的挤压,不用多想,已经成年的自己知道是什么回事, 虽说张静蕙大的年纪不小,二十七八岁的,在大明帝国绝对属于资深剩女,但对男女之事知之甚少,由于母亲很早就去世的原因,男女方面的事情,一无所知,老爹没死,可是老爹也不可能给自己的女儿讲生理方面的知识,提醒自己的女儿,要学会保护自己,事先要戴‘帽子’,或者是吃药,因为未婚怀孕是要罚款的,因此,现在的张静蕙对男女之事,还停留在亲亲就能生孩子的程度,如果王不死知道,肯定会愿意好好地给张大美女上上课,传播知识,王不死不介意给张静蕙做一回老师。王不死也有很多老师,例如,小泽玛丽,小苍苍。 这些老师都很敬业,不得不说,全世界孩子的那一方面的启蒙教育,都有她们的身影,可谓是知识不分国界,她们的贡献无处不在,如果设立一个新的奖项--“诺贝尔最大贡献奖”,获奖者必定是倭寇的这些美女们。而且不会花落别家, 第一次被人家袭击上身,而且犯罪嫌疑人还是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长得不帅,一身土不拉几的衣服,嘴角总会挂着坏坏的笑,尤其是刚才那为了三十两低头的模样,张静蕙就很是不喜,张静蕙也被那些狗血电视剧污染,对于帅气的小伙也会很痴迷,也渴望自己的白马王子,一身白衫,踩着七彩祥云就算了,怕把他摔死,骑着白马就行,一手拿着白百合,一手拿着白菊花,来迎娶自己,估计张静蕙对花也没有了解,拿着给死人用的花,提亲的人很容易被打死。 张静蕙脾气很好,这是商场上锻炼出来的能力,哪怕内心波澜壮阔,面上还是可以心静如湖水,可是这一次被袭击上身,张静蕙很想骂娘,豪门大族出生,却是洁身自好,张静蕙并没有那些纨绔子弟的那些坏习惯,放浪形骸,把一些当成玩物,包括自己的身体。从小到大,张静蕙都受到很好的保护,自己的奶奶是个老学究出身,自然对孩子的教育异常的严格,男女授受不亲,老人家还是经常挂在嘴边的,虽然随着自己年纪大了一点,老人家也不再提起,不过张静蕙还是一直保持着良好的习惯,结果这一次张静蕙的空白地带被打破了,而且还是自己的第二生命禁区。张静蕙怎么能不发火。 “流氓”俩字还没出口,就感觉自己的小腹一阵疼痛,张静蕙感觉的很是清楚,不是姨妈痛,也不是拉肚子的那种疼痛。而是被人咬住的感觉,为啥是人,而不是动物,张静蕙还是有依据的,光天化日之下,还有这么多人在场,王不死都敢光明正大的袭击自己的上身,那种小子再咬自己一口也不足为奇。当然张静蕙是冤枉王不死了,王不死是正人君子,很正很正的那种。 “不要乱动”,王不死叫道,美女人人都喜欢,王不死也不能例外,可是有一句话,我可以风流,但不能下流,我得不到她的心,就不去得到她的身。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原则,或愚蠢,或可笑,但这就是王不死的原则。 张静蕙看着发出声音的王不死,嘴还在,那咬住自己的就不是王不死,张静蕙慢慢的低下头看着自己的小腹,一条蛇正紧紧的咬住自己的皮肤。 此刻周围的人都被刚才的场景吓坏了,李进忠和李进诚俩大老爷们表现的就差了很多,跌倒在地,嘴上咧咧:“唉呀妈呀,咋还有毒蛇呢,”身体不由的往后退, 小伙子钱更多反应就快了很多,拿出手机:“我给医馆打电话”。 额,好吧,手机信号这玩意儿,就像是大明帝国的惠民政策一样,总是在那些大城市里能够找到身影,像这种小山沟,还是没有信号的。 钱更多看着手里,听着里面机械式的话语,:“对不起,你所在的地方没信号,你需要到到高处再播”。 钱更多气急败坏的挂上电话。良好的家庭教育让他忍住了骂娘的冲动。 小萝莉都急哭了,眼泪汪汪的看着张静蕙:“静蕙姐,你没事吧,千万不要死”。 这边挺忙,王不死也没闲着,救人就像是上厕所,不能等。 说那时那时快,只见王不死双手迅速向着张静蕙的小腹伸出。一只手握住了毒蛇的尾巴,一只手握住了毒蛇的脑袋。 这条毒蛇是在南方很常见的金环蛇,俗称金甲带,金包铁,金脚带,画扇柄,毒性很强,嘴中有前沟牙,通体黑色,有较宽的金黄色环带,因此称为金环蛇。 这种蛇王不死在五户村的后山经常看到,因此对此早就相熟。 王不死仅仅是用力把毒蛇扯下来是不行的,金环蛇的嘴中倒钩紧紧地咬着张静蕙的小腹,只能是把肉一起带下来,会留疤的。 于是王不死只能是采取最危险的方式,一手握住尾巴,一手握住金环蛇的头部,拇指和食指用力上抬,使得咬住张静蕙小腹的毒蛇牙齿脱离皮肤,从而减少对张静蕙的伤害。这种救人方式危险系数很高,毒蛇的咬合力很强,如果没有充分的手劲,施救者很容易被毒蛇咬住手,从而变成受害者。好在男主人家是练过的。手劲也还是不错。 见到时机成熟,王不死后退几步,一个大转身,松开握住毒蛇脑袋的手,用力的向后甩去,毒蛇都属于致命的东西,王不死也不会打算把它放生,王不死力气很大,毒蛇的大脑袋重重的落在了夯土路上,顿时毒蛇的脑袋成了一滩烂泥。 看着自己裤裆不远处的已经死翘翘的毒蛇,李进诚大骂道:“臭小子,你是故意的”。 不理会此人,毒蛇死了,但是危险还在,王不死走到张静蕙面前,对着众人说道:“谁那里有刀”。 大家都摇了摇头,只有小萝莉举起了手,弱弱的问道:“不死哥哥,指甲刀成嘛”。 王不死满头黑线,:“姑奶奶,都什么时候,还开玩笑”。 小萝莉很委屈,:“人家没有开玩笑”。 张静蕙虽然不知道王不死要到做什么,但看在救自己的份上,忍着腹中疼痛,说道:“我背后包里有”。 王不死也没有犹豫,打开包,伸手摸去,嗯哼,咋还有姨妈巾,额,好吧,这属于女性必备成品。 张静蕙虽然在商场独断独行,也总能早人先知,任何决策都会走在其他同行的前面,可是现在自己都觉得自己的脑袋可能放在家里忘记带了,刚才给王不死和自己喝过的水,现在自己下面还有情况,包里自己带着姨妈巾,岂不是又让那小子占了自己的便宜,女人总是如此,无论大小,美丑,总是喜欢把男人想象的很坏,可是如果王不死知道自己喝的是别人喝过的水会怎么做,着急去医馆检查身体,现在的传染病很多,那当然不能,王不死会一口气干了那瓶水,然后再舔一舔,咂摸咂摸嘴,还要加上一句感叹:“真的是太甜了”。 王不死是喜欢开完笑的人,一直一副不正经的模样,可是在救人的时候,绝对是很认真,好不拖拖拉拉,把姨妈巾放回包中,重新放好,好在东西也不多,很快就找到一把食指长的匕首。 王不死把张静蕙放在地上,然后拔出匕首,匕首通体黑色,却闪着寒光。 王不死也是练过刀的,刀法还不错,基本上老不死吃的鸡,都是王不死杀得,可见王不死的刀法很是娴熟,只是这一次是在人家的肚子上王不死就小心了很多。 拉起张静蕙的衣服就要下刀。 张静蕙不明就里,急忙阻止道:“你想干什么”。 “划破你的衣服,把你伤口的毒吸出来”,王不死解释道。 虽然时间紧迫,但王不死考虑很是很周到的,事实上只要把张静蕙的衣服一撩起来就可以,既省时间又方便。可是自然而然,张静蕙就避免不了暴露一部分肌肤,还有这么多的男性狼狗在场,王不死可不能便宜了他们。 划破衣服,还要把毒吸出来,这是张静蕙无法接受的,尤其是后面那一条,那岂不是王不死嘴唇就要接触自己的皮肤,。 “不,不行,男女授受不亲”张静蕙拒绝,就连以前自己奶奶教育自己的话也脱口而出。 对于这句话,王不死也是很认同,女人的衣服应该是磨破的,而不是自己脱下来的,如果世上的男男女女都懂得自爱,懂得责任,又怎么会出现艾滋,花柳之类的传染型疾病。只是,,, “美女姐姐,都什么时候了,还在乎这些,性命要紧”,王不死也没在犹豫,慢慢的割开张静蕙的腹部衣服, 很快毒蛇咬过的伤口就出现在王不死的面前,还好,牙印不是很深,这也多亏了王不死反应快,金环蛇还没来得及对美女下手,就被王不死送进黄泉。 自己毕竟和大美女第一次见面,王不死还是有些害羞的。 看了看后面的人,几人都眼巴巴的看着这边,估计是王不死挡住了某些人的视线,李进诚和李进忠踮起脚尖,向里观看,刚才的恐惧也一扫无遗。 王不死问道:“你们有谁会吸毒,”。 钱更多和钱多多兄妹俩摇摇头。 王不死把目光转向李进诚和李进忠。 李进诚直接忽视,自己又不傻,那是有毒的,虽然自己很想给大美女有更亲密的举动,但也不会拿着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李进忠傻傻的说道:“吸毒不会,吸奶我在行”。 第二十九章 白瞎我的狗眼啊 流氓年年有,今年特别多,你们瞧一瞧今天在场的几位男子,钱更多好一些,毕竟自己也算是看着他长大的,而李进忠和李进诚一看就不是好东西,长得歪瓜裂枣,却总是在自己面前显富,对于李进忠,张静蕙还是有些了解的,老爹是松江府刑名主簿,正九品的芝麻绿豆小官,上任还没半年的时间,老子倒是没出什么大事,儿子可是不同凡响,基本上把可以做的坏事,挨着做了一遍,什么抢孩子的零花钱,偷老人家的裤衩子,如果不是因为李进忠有个当官的爹,很明显他早就去了孟婆那里报到。 而另一位,虽不是松江府地界的人,不过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和李进忠在一起的能有好人,再者说了,长成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是好人,电视上都是这样演的,再说说另一个人,年纪不大,却是坏到骨子里了,摸自己的胸口不算,现在还要亲自己的小腹,想一想张静蕙都感到恐怖,这种亲密举动,不是只有丈夫在亲吻妻子肚中的孩子才会做的事情嘛。 张静蕙对自己的人生感到很悲哀。今年到底是怎么了,想要找人出来游玩,花了好长时间准备,结果就来了这么几个人,钱更多和钱多多兄妹俩就不多说了,自己是认识的,平时没啥坏毛病,也就是自主能力差一点,那俩破玩意就不要提了,如果不是过几天自己有事情要做,只有这几天有时间,张静蕙肯定不会和他们几位选择在这几天去天赐山。 事实上,对于吸蛇毒这事情,王不死还是不愿意做的,虽说也是在占便宜,可是这危险性也是很大的,如果一激动自己不小心,习惯性的一口咽下,估计自己死的会比张静蕙还要快,而且如果自己口中有破皮或者是口腔溃疡,很可能自己也会中毒。 男主并一定都伟大,他也有自私的一面,例如自己的生命。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天地不能有私心,也不可讲仁爱,只有遵循最基本的自然规律,生老病死,天地需要保证的是一种和谐,平衡,这个天地才会存在,狼多了不行,羊多了也不可。 而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亦是如此。 圣人用圣人之道,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各种纠纷,使得保持一致,能够公平自然的生存环境。 “天地之间,其犹橐龠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 天地如风箱,多则溢出,少则虚之,归根一句话,人总是要死的,老死,病死,或者是意外死亡,又有何区别,人总是会要死的。 可是面对这位几千年还才出产一位的美女,如果自己狠心不去救他,不出意外,很快就可以看到她香消玉殒,王不死还是有些舍不得的。 抬头看了张静蕙,垆边人似月,皓腕凝霜雪。 滴滴汗珠从张静蕙的滑落,胸口衣服已经湿了一片,好在张静蕙为了爬山方便,穿的是深色的宽松衣服,否则便宜的就不仅仅是王不死自己。 张静蕙也同样的看着王不死,并不是夫妻恋人之间那种爱恋的眼神,有着太多的矛盾,张静蕙明白,此刻不把毒吸出来,自己很有可能看不到太阳落山,而想要活下去的结果,就是自己的清白身子会受到玷污,当然张静蕙想多了,没有那么严重的。亲亲是并不会有宝宝的。张静蕙的心情很是纠结, 有些事可不为,但必须为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条准线,看着一条鲜活的生命在自己面前离开,王不死实在是忍不住,不能见死不救。 抬头看了看美丽的俏脸,王不死像是下定决心,说道:“记住,如果我们都死了,必须合葬在一起,我还没有结婚呢”。 当然如果王不死也受到感染,张静蕙也好不到那去,两人就只能去孟婆那里喝汤。 深呼一口气,把张静蕙身体平躺,扶下了身子。 张静蕙还在为生命和贞洁之间的选择为难,就感觉自己全身都没有了力气,就这样被王不死扶住,把自己的身体放在地上,如果王不死做一些禽兽之事,自己该怎么反抗,是踢裆,还是抓脸。 好在看到王不死面无邪念,一脸正派的模样,张静蕙安心不少。 看到李进诚和李进诚踮着脚尖朝这边看,钱多多满是不悦,“看什么看,转过身去,俩囊包,关机时刻一点用都没有,带你俩。还不去带条狗,”。 李进忠嘴中不服:“你骂谁是狗” “就骂你咋了,死狗,疯狗,癞皮狗,流氓狗”,小丫头嘴巴更是厉害,而且人家还会懂得发明创造。 “你,你”李进忠的嘴也挺厉害,每次那些女孩子都很满意,尽兴而归,可是说话就不成了,再加上从小不喜欢读书,文化知识上就差了很多,骂人都很直接的,例如问候你们全家女性。面对钱多多这样的高手,再加上还有美女在场,形象还是要的,李进忠就只能哑火了。 “你,你什么你,我说的不对吗,再顶嘴打死你,狗一样的东西”。不愧是专业的,李进忠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就连李进诚都一句话没说,自己对付女人从来都没有那么多的废话,都喜欢习惯用钱砸,基本上是砸一个,倒一个,对于钱多多这样的高手,李进诚选择默默的无视,然后转过了身去。 钱更多看到李进忠满脸的气愤,劝道:“好了,小妹,不要再骂人家了” “哼”钱多多看了看自己的哥哥,:“你还好意思说我,当时出来玩的时候,你是怎么说的,你说,《探险者野外生存》那本书,你已经烂记于心,还说什么就算是遇到狗熊,你都有办法解决,可是现在呢,就连一条条小小的毒蛇都没有办法”。 钱更多满脸的委屈:“书上只说遇到狗熊装死就可以,可没写遇到毒蛇怎么办”。 看到钱更多被自己妹妹批评的模样,李进忠也果断的把身体转了过去。要不怎么说,淑女,熟女,妇女,你都可以招惹,但还是离小萝莉远一点为好,粘上这样的人,每天你就只能把她当亲妈供着。不能有丝毫的违逆。 “回去,就让爷爷把买书的抓起来”。钱多多说道。 “额”好像自己不小心又伤害了一位无辜群众。钱更多转过身子,心中默默的祈祷,希望自己小妹记性差一点,把这件事情忘掉。 见三人都很听话的转过身子,钱多多再一次警告:“不准转过身,不然以后生儿子没眼,生女儿没有奶”。 额,尴尬的不仅仅有转过去的三人,当然也包括躺着的张静蕙。 张静蕙已经满脸通红,自己身材自己还是知道的,让人羡慕的东西对于自己来说实在是一件麻烦的东西,对于每天工作很忙,还喜欢外出探险的人来说,多出来的几斤肉对于张静蕙的体力影响很大。 而自己一躺下,虽然自己穿的是宽松的衣服,有些东西可不会,应该还会的更加明显,这样岂不是更加的便宜了王不死。 而发现这一点的不仅仅只有自己,也包括小萝莉钱多多,这也是为什么让那几人转过身的原因。果真现在的孩子都挺早熟啊,十五六岁的年纪,就知道生孩子的事情了。 从小就给静蕙姐关系很好,因为家里老人的原因,钱多多经常去找张静蕙玩耍,对于张静蕙的身材还是有些了解的,也无数次感叹,静蕙姐是自己永远仰望而不可及的存在。张静蕙总是指着自己的小脑袋,笑呵呵的,满是疼爱:“小丫头,你还多大,净想这些东西”。 刚才张静蕙一躺下,钱多多就想到了这种情况,这也是为什么让他们转身的原因,不能让自己的静蕙姐吃亏。 钱多多见三人都挺规矩的,也就不再监视,跑到张静蕙的身边,为了让她舒服一些,把她的脑袋放在了自己腿上。 看到满脸通红的张静蕙,钱多多担心道:“静蕙姐,你没事吧,怎么脸色这么红”。 难道说自己是因为害羞,显然不能,张静蕙只能是笑着解释道:“我没事,只是有点热”。 “哦”钱多多听过,心中放心不少,撩起自己身上的防晒衣,罩在张静蕙的头顶。 此刻两人是最美丽的天使。 既然选择救人,王不死就没有丝毫的犹豫,也不去管别人,双手附在张静蕙的伤口,然后把嘴巴贴上去,有的人奇怪会问,挤压伤后不也是可以把毒血挤出来嘛,告诉你,那样只会让毒液更快的进入你的身体,死的也会快一点。 张静蕙全身紧绷,就连呼吸都慢了很多,只感到自己的小腹被温热的物体包裹,滑滑的,带着暖心的温暖。心中痒痒的,就像是青草轻轻的抚过自己的脸颊。小时候那妈妈温柔的爱抚,心中却是那么的温暖。 张静蕙的身体慢慢的放松,一次次感受到王不死的亲吻,不是生命在流逝,而是生命的重生。 王不死用力的吸出,吐出一口黑血,一次两次,直到吸出的血完全变成红色为止。王不死这才停下了动作。 接过钱多多递过来的水,王不死喝了一口涮涮嘴。等到把自己嘴中的毒素彻底的清理干净为止。 看到王不死工作完毕,脸色已经成为紫色的张静蕙弱弱的说道:“谢谢你”。 如果不出意外,这一句谢谢你,是张静蕙生平第一次说出,毕竟畜生豪门大族,自小在他们的意识中,每个人为他们做事都是应该的,付出了金钱,送出了权利,不就是为自己服务的嘛,说谢谢,为什么。 王不死微微一笑,:“不用谢,你先不要动,我去找点草药。” 好在这里距离大城市比较远,原生态还保留的比较完整,还是有很多草药长在路边草丛。 很快王不死就找到几位草药,扛板归,重楼。还有一枝八角莲,八角莲叶子很宽大,呈紫红色,是解蛇毒的圣药,现在已经很少能够看到,不得不说王不死很是幸运。 回到张静蕙身边,没有工具,王不死只能用嘴把草药咬碎,当然避免不了王不死的口水沾在上面,草药附在了张静蕙的伤口上,张静蕙只感觉一阵恶心。 好吧,这是在救命,这是救命,对于有洁癖的张静蕙来说,也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何况自己救得还是一位大美女,自己的善举,可谓足足拯救了一个国家。下面只要用纱布固定住就行, 于是问道:“有纱布吗”? “有”小萝莉说完,就从自己的背包里拿出一卷纱布,还有一把剪刀。嗯,人家小萝莉也是有准备的,比那边面壁思过的人强上很多。 为了方便包扎王不死就把张静蕙的上衣向上推了推了,最终得意忘形的王不死,再一次犯错了。 “哇,白瞎我的狗眼啊” 第三十章 被拉入伙 啪,“流氓”,声音很响亮,也很好听,大美女骂人都是那么的悦耳,赏心悦目。 没错,王不死挨打了,切切实实的一个大耳光, 现在的大明帝国的百姓,已经很少有懂得谦虚的百姓,显富,漏财,有钱就要让人家知道,没钱装成有钱也要别人认可自己有钱。当然我们从中也是可以得到一个结论的,通常这种人死的都比较快,他们忘记了老祖宗留下来的宝贝,闷声发大财才是王道。很显然,王不死就是犯了这种错误,他完全可以一边给张静蕙包扎,眼睛一边欣赏美景。 王不死已经深刻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天理昭昭,有收获,自然也要付出,虽然顺序上不对,但你也不能拒绝人家事后算账。所以王不死也没有感到委屈,:“对不起,我是不用自主,情不自禁,不能自己,没能控制住自己,可能是蛇毒让我产生了迷茫和彷徨”。 王不死所说的都是废话,可以相信的程度无异于与虎谋皮,不过张静蕙也是有些后悔的,毕竟接人不揭短,打人不打脸,男人总是要面子的,好在那三位已经被钱多多打发很远,王不死的那句话,三人听不到,而自己打的那一巴掌,估计三人也是没听不到的。 在场的钱多多也是很震惊,看了看自己的静蕙姐,又看了看王不死,眼中满是崇拜和尊敬竖起大拇指,称赞道:“不死哥哥,你真诚实”。 额,好吧,王不死被认可还是很高兴的,毕竟自己的审美观还是很正确的,符合大众口味。王不死只能是尴尬一笑,“是嘛”。 “对”钱多多肯定道,而且又神秘兮兮的接着说道:“而且还很大”。 “多多,闭嘴”张静蕙满脸通红, “静蕙姐,本来就是嘛”,钱多多解释道。 “多多,你还说,再这样我就不理你了”,张静蕙小嘴一噘,面色更加的羞红,很是可爱。 “好好,我不说了,”钱多多只能是闭上了嘴,嘴中还是小声念叨着“你真是的,人家都喜欢别人说她大,就你不一样”。 “你还说”。 钱多多双手捂住了嘴, 对于张静蕙来说,大可不是让人羡慕的事情,才华才是,内涵才是,气质才是,当然长得也不能太差,当然毫无特点的王不死除外。这样的人才是大家应该羡慕崇拜的对象。 听着两人的对话,王不死再一次贼心不改,偷偷低着脑袋,悄悄用余光目测了一番,虽然张静蕙已经用衣服盖住了自己的胸口,但王不死还是从轮廓看出,找个这样的媳妇,王不死可以用自己的下半身,不,是下半生的幸福做赌注,孩子以后肯定不会挨饿。 为了避免草药掉下来,王不死的右手还附在张静蕙的小腹上,仔细感受张静蕙皮肤的光滑细腻与温热,美女的皮肤都很白,俗话说一白遮千丑,一胖毁万美,但是张静蕙的皮肤虽说很白,但也带着一些健康的小麦色,这应该是经常锻炼的结果,让人看到很是舒服。 一双大手按在自己的小腹,张静蕙怎么会没有感觉,没想到王不死还是挺有责任心的,生生的挨了自己一耳光,手竟然还没有离开,还一直保持着手按在草药上的姿势,或者是另一个原因,贼心不改。 为了自己的不再继续被吃豆腐,张静蕙只能是对着钱多多说道:“多多,你帮我包扎”。 捂住嘴巴的钱多多摇了摇脑袋, “怎么了,说话啊”张静蕙接着问道。 “你不是不让人家说话吗”钱多多满是委屈。 “好了,好了,对不起,刚才是我不好,不该对你发火,现在可以说了”张静蕙满是疼爱的说道。钱多多比自己的妹妹还要小上几岁,自己也足足比她大上近十岁,不得不说对于这样的小丫头,年纪本身就有代沟,自己实在是没有生气的必要。 “嘻嘻,就知道静蕙姐最好了”,很快小萝莉眼中的不快就消失,笑呵呵的。 “快点帮我包扎一下”张静蕙吩咐道。 “静蕙姐,不是我不帮你,我是真的不会”。钱多多解释道。“学堂里也不教这些”。 “好了没有”,远处的李进忠不耐烦的问道,没想到这几人还挺讲信用,说不看就不看,很为男人的诚信增光不少。 “叫啥叫,好了自然会告诉你们”钱多多大声吼道。然后转头对王不死笑呵呵的说道:“还是让不死哥哥继续包扎吧”。 小丫头都崇拜英雄,虽然王不死这英雄的含金量很低,不过自己不会的事情,别人会了,小丫头都会很崇拜,这也是为什么现在的小姑娘都喜欢大叔的一个原因,当然还有最主要的原因,大叔都多金,而且有经验,可以持久。 小萝莉满眼小星星,都是崇拜,以前的那句哥哥只是家庭教育的产物,仅仅是礼貌,没有感情在里面,而这一句,却是真的。 王不死装出无措的模样,再一次征询张静蕙的意见。“我保证,不会有过分的举动” 张静蕙也是无奈,没有办法,只能是低了点头。 包扎其实很简单,只不过在敷药的地方缠上两圈,又不用美观,只要不掉就行,王不死实在是没有办法包扎上半个小时。只能是三五分钟就解决事情。 摸了摸自己的脸,自己嘴贱,怪不得别人,好在脸皮这东西是要的,厚了才能抗揍,很幸运,王不死拥有。 包扎完毕,张静蕙也整理好衣服,站了起来,由于被王不死剪坏的哪一点,张静蕙只能是在腰间围了一件防晒衣遮挡肌肤。 仔细感觉了一番,刚才的疼痛减轻不少,也没有了那种胀痛,酥麻的感觉。 钱多多这才招呼三人转过身。 钱更多笑小炮几步,问道:“静蕙姐,你怎么样了” “已经没事了,多亏了他,王,,,”额,好吧,张静蕙根本就没有记住王不死的名字,对于生命中的甲乙丙丁,仅仅是过客,这一刻相识,下一刻又不知何时相见,又何必多增烦恼。 “是王不死”王不死感觉自己被忽视了。 “谢谢你,不死小弟弟”钱更多目光转向王不死,笑呵呵的代替张静蕙向王不死道谢,因为钱更多知道,像张静蕙这样高傲的女子,说句谢谢很难。 “静蕙姐他刚才已经说过了”王不死解释道,嘴角挂着笑,摸了摸脸颊,嗯,很真实的感受。 看到王不死摸脸的动作,张静蕙一个劲的心跳加快,不会留下内伤吧,毕竟这也是自己第一次打人,力度掌握上还存在缺陷。 坏人二人组也满是不悦的走了过来,嘴中咧咧道:“我们还去不去天赐山,不去我们就回去了”。 “去”张静蕙斩钉截铁的答道,由于生意越来越忙,爷爷对自己的管束也越来越严,很少同意自己去有危险的地方,这一次很可能是唯一一次机会。自己怎么能半途而废。 “对对对,去,必须去,怎么能不去”钱多多也在一旁帮腔,钱多多也是第一次到这种地方,对于别人来说,人家是来探险的,而她却是来旅游的。 钱更多倒是无所谓,自己是被自己小妹拉来凑数的。去不去都行。 而李进诚和李进忠是带着目的前来,在目的达到之前,他俩肯定不愿意就这么回去,毕竟自己也是吃了苦的,有付出才会有收获,自己付出了,必须有所回报。 王不死又摘了一些草药,交给张静蕙,告诉她记得换药。自己就想离开,自己还要去找老不死。挺忙的。 不过却被张静蕙给叫住了,张静蕙看了大家,解释道:“我想多带一个人”,然后指了指王不死。 张静蕙话音刚落,最高兴当属钱多多,“好耶,好耶,有不死哥哥在,就不怕被毒蛇咬了”。 额,好吧,童言无忌,小孩子的话不要当真。 钱更多笑呵呵的揽住自己的小妹,说道:“不怕,我也可以保护你”。 小丫头咧咧嘴,“我才不用你保护呢,你就只会装死”。 “小妹,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孙子兵法有云,计利以听,乃为之势,以佐其外。势者,因利而制其权,兵者,诡道也,故能。。。” 钱更多还想再发一回感慨,就被钱多多打断,:“哥哥,可以了,可以了,你不用再说了,每次都是你有理” 张静蕙还是有所考虑的,王不死应该对于天赐山比较了解,而且王不死应该是在山村长大,有着自己土生土长的经验,再者王不死懂得也很多,刚才他出手抓蛇的速度就很快,和自己家里的那些保镖护院有着相当的水平,应该也是练过的。 这也能给这次旅行增加一些安全性。 张静蕙环顾四周,问道:“大家有什么意见”。 李进诚和李进忠倒是有些担心,不过一想到,刚才王不死拿到那三十两银子的开心模样,也就把担心放回肚中,自己身上还有三五百两,足够砸死他了,而且说不定还能成为自己的帮手,按按胳膊,望望风啥的。 于是两人答道:“我们没什么意见”。 “先等一等”举手发言的是王不死,:“我不同意”。 人家王不死还有正事要办,老不死这么大的岁数了,一个人上路万一出啥意外咋办,王不死还要赶着去给收尸,耽误不得。 张静蕙早有准备,迅速拿出一张银票,说道:“酬劳一百两”。 王不死果断的接过,老不死身体很好的,应该还能再活十几二十岁,也不着急的去收尸,于是笑呵呵的说道:“啥酬劳不酬劳的,其实我也想去看看天赐山,听说当今圣上曾在那里留有墨宝”。 钱多多高兴道:“你也知道那事,我们这次就是为了看看皇帝的墨宝才来的 第三十一章 不是我的错 有钱能使鬼推磨,没钱你只能是寸步难行,虽然这是一句老话,不过在男主王不死身上仍然受用,毫无道德底线的王不死再一次被金钱打倒,当然也包括张静蕙的美貌。 张静蕙对于王不死的表现很是满意,自己终于是扳回一局,自打认识王不死不到半小时,自己一直是被人家牵着鼻子走,对于一直处在领导地位的张静蕙怎么受得了。 张静蕙拿出地图,仔细的看了看,说道:“如果我们选择走另一条小路,速度可能会快一倍,不过这条路可能会比较难走一些”。 李氏表兄弟俩,一拍胸脯,李进诚满不在乎的说道“男子汉大丈夫,有什么可怕的,不就是路难走吗,不怕,不是有人说过嘛,世上本没有路,只是走的人多了也就变成了路。” 看着张静蕙的可人的俏脸,李进诚已经不能自拔,时不时的就要扒拉一下裤衩子,一是太热太痒,二是张静蕙的吸引力实在是太大,那一丝不漏的身材就像无底的黑洞,李进诚总想着深入探索一番。 第一次听自己表哥说出这么有哲理的话,狗腿子李进忠怎么不在一旁捧场:“对,对,表哥说得对,世上本来只有少女,因为有了男人才有了妇女。” “流氓”自然这句骂人的话,出自小萝莉钱多多之口。 “唉,小丫头片子,你咋又骂我”李进忠不满道,自己一直都是骑在女人身上的,今天怎么一直被压在身下。想一想都觉得窝火。 “骂你怎么了,谁让你说那种话了,你不知道我还未成年嘛,知不知道《大明帝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向未成年少女传播不健康思想是要被打屁股的,严重的会被发配宁夏都司去吃土”。 “额”李进忠果断的闭上了嘴,没文化总是会吃亏的,更别说大明律了,李进诚选择了退让,不过等到了天赐山,那里荒山野岭的,也没有人烟,到时候老子就对你犯罪,《大明帝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没用,到时把你先叉叉了,再埋了,人不知鬼不觉。想一想自己的计划,受的苦没白费啊,小萝莉虽然年纪小点,也没发育好,不过应该也是很有味道的。 李进忠说出这话很有道理,这也是人类能够繁衍,千年不息,必将万世不断的重要原因,当然就像是秀恩爱,在家里你怎么秀恩爱都可以,可是在公共场合,还是控制一点为好,不要吓坏老人,教坏孩子。 钱更多对李进忠这么粗俗的话很不满意,不过王不死倒是很赞同李进忠的话,不仅仅是这话很有道理,“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没有那液体的传播,哪里还会有人类的存在,当然也是因为李进忠的坦诚,经验老到,有机会一定要观摩学习。 对于李进忠,张静蕙早就有了解,狗嘴里能够吐出象牙这种灵异事件,打死张静蕙她也是不会相信的,眼中满是嫌弃。 大家把车里的物资都搬了下来,大家一人一顶单人帐篷和一些食物,而因为张静蕙有伤在身,再加上人家一百两包了自己,自然这种体力活,当然是王不死的事情。 大家准备完毕,再一次吃了一些干粮和喝了些水,于是王不死背着别人的包袱,开始了说走就走的旅程。 出发,李进诚和李进忠满血复活,自告奋勇的走在大家前面,负责开道。 远处的山仿佛被天雷劈过,一分两半,雾气笼罩在半山腰,充满着太多的神秘,吸引着人们的好奇心,更像是少女的身体,神秘而又诱惑。 山路很不好走,地上杂草丛生,而且一直还是上坡,时不时的草丛之中还会跑出野鸡野兔啥的,如果不是时间太紧,王不死还是想去抓一只山鸡,怪长时间没吃鸡腿了,怪想念。 刚开始大家还兴高采烈的,李进诚和李进忠走在前面,就像是凯旋回来的战士,昂首挺胸,一副我视天下于无物的模样,不过很快头也低了下来,腰就弯了下去,累坏了。 小萝莉还是兴高采烈的,一路上有说有笑,看到小动物还会欢快的叫上几声。 也包括钱更多也是如此,不过很快,两人的笑声也停止了,对于没有受过苦的城里人来说,这地方很不适合他们来,对他们的体力是很大的考验。 张静蕙倒是好了很多,速度也不慢,看了看整个团队越来越慢的速度,张静蕙只能是承认自己是高估了这班人的能力。 无奈看了看钱多多,说道:“多多,把你的帐篷给我吧”。 “不用,我可以的”钱多多很像坚持, 张静蕙拿过钱多多的行李,说道:“还是我来吧,这么重,够你受的”。 “谢谢静蕙姐”钱多多满是害羞,自己不像是来探险的,倒是像来给大家添麻烦的。 看了张静蕙的表示,王不死也不能无动于衷,只能是再一次接过张静蕙的帐篷,:“还是我来吧,山里人有的是力气”。 张静蕙看了看王不死一眼,没有说什么, 大家的行李都不重,王不死背在身上也没有什么感觉。 李进诚和李进忠两个哥们一看,急忙说道,:“还有我的,还有我的,我也背不动了”。 当然换来的是大家的鄙视眼神,不过两人丝毫不在意,脸皮这东西,有时候是可以选择抛弃的。 他们又不是自己的雇主,王不死肯定不会愿意,于是看都不看一眼,背着行李就跟着张静蕙向前走去。 “唉,唉,我们的行李,”两人在后面吆喝,见王不死头也不回,像是想到什么,李进诚大声喊道“我出一百两”。 王不死回过头看了看二人,真给男同胞丢脸,王不死决定看在他们有钱的份上,就不再鄙视他们,毕竟有钱人在大明帝国都是有特权的。 “二百两,不讲价”,有钱嘛,怎么才能给他们荣誉感,这样就是。 王不死的话一出,李进诚就不满意了,:“为什么她就一百两,我们就二百两”。 王不死看了看不远处的张静蕙,再看了看李进诚和李进忠,有些话还是不方便说的,可是现在不说也不行了,这可是二百两啊,呼出一口气王不死解释道:“因为她长的好看”。 张静蕙就在不远处,自然是听得到,脚步踉跄,差一点跌倒,脸上又爬上一抹绯红,真是的,夸人家好看,就不能小点声,当事人都听见了,多不好。 钱多多没有了帐篷,显然现在的兴致好了很多,也不嫌事大,说道“对对,谁让我静蕙姐长得好看,那像你们,”。 顾名思义,李进忠和李进诚进入了丑人的行列,当然不是鄙视长得丑的人,毕竟模样是父母给的,可是你要心地善良,也是可以为你加分不少,最怕李进忠李进诚这样的,长得丑,心肠还不好,良心这东西,人家根本就没长。 “丫头片子,你说谁丑呢,你说谁丑呢”李进忠和李进诚也生气了,自己丑怎么了,难道吃你家大米了。 “谁丑谁知道啊”丢下一句话,钱多多跟上张静蕙的脚步,向前走去。 钱更多也没有说话,跟着小妹向前走去。 “快点,不愿意我就走了”。王不死不耐烦了,最讨厌这种小气的男人。 “好,二百两就二百两”,李大财主,财大气粗,掏出银票,拿出二百两, 李进忠见状,可怜兮兮的说道,:“表哥还有我的”。 李进诚无奈只能是再拿出二百两,可怜的李大财主只剩下八十八两,恩,挺吉利的数字,他们一定会有好运。 王不死接过银票,仔细的检验一番,据说现在的好多城里人,喜欢拿着假银票到乡下去骗人。王不死不能不小心、 李进诚满脸黑线,自己堂堂的官宦子弟,怎么会用假银票。 “你放心,绝对是真的”。 “哈哈,瞧你说的,我怎么会怀疑你的,乡下人,没见过这么大面值的银票,好奇,好奇,哈哈”。无误,王不死小心的放进怀里,果真还是城里人的银子好赚。 然后王不死拿过来两人的帐篷,向前走去。 李进忠和李进诚急忙喊道:“还有,还有行李呢”。 “我说的是二百两一件,你们还要银子吗”说完,王不死大步向前,跟上走在最前面的张静蕙。 李进诚和李进忠在风中凌乱,这是哪里来的劳动力啊,价码这么高,一件行李就要二百两,这银子都够在应天府找一个黄花大闺女了。而且还是包一夜。 两人的心情是一样的,也给王不死取了一个新的名字--王大黑。 酒色掏空的身体的李进忠和李进诚,虽然行李少了不少,可是由于身体素质太差,已经被远远的落在了后面,如果不是为了美女,那颗无比坚定的信念,舍得一身剐,也要把美女叉叉,李进诚和李进忠早就回去,外面也不是没有美女,虽说档次低了一点。 而小萝莉钱多多虽说没有了行李,可是年纪小,体力上也差了很多,慢慢的也落在了后面,而钱更多也好不到哪去,也是累的气喘吁吁,估计一阵风走可以把他推到。 王不死笑呵呵的说道:“小帅哥,把你的行李给我吧”。 钱更多急忙说道:“我没带钱”。虽有家里有钱,可是老爷子从小就教育自己,花钱要花在刀刃上,很显然,现在属于刀背。 “哈哈,不要你钱”,王不死抢过钱多多的背包放在了自己身上、 钱更多只能是尴尬的笑了笑说道:“谢谢”。 如果不是因为自己实在是背不动了,钱更多还是不愿意麻烦人家的。毕竟这些富家子弟也不想欠别人人情。 所说很累了,但是小萝莉还不忘记,崇拜和赞扬,:“不死哥哥,你真厉害,能背这么多的东西”。 “呵呵,小时候,经常干活,体力就好了”王不死笑呵呵的说道,对于这么可爱的小丫头,很是喜欢。 接着说道:“把你的背包给我吧”。 “不用,不用,我自己可以坚持”钱多多拒绝道,人家已经背了这么多的东西,自己实在是不好意思把自己唯一的一件行李,再让人家背。 走在前面的张静蕙停下了脚步,看到已经满身行李的王不死,也是感到很惊讶,虽说这些行李也不重,可是加起来也要一百多斤。而且还是在这种路上行走,张静蕙不由的感叹,:“这一百两花得真值”。 走回,拿过钱多多的行李,说道:“还是我来吧”。 “不用,还是我来吧,你身上有伤”王不死劝道。对于出钱的人,王不死总是表现的和蔼可亲,尤其是出钱的还是美女。 “我不用的,我自己可以”钱多多直起腰,倔强的说道。 “小孩子,不能这样,累着了,会影响发育的”王不死笑呵呵的恐吓到。 不等大家反应,张静蕙就接过了钱多多的行李,看了看王不死,说道:“净胡说”。 “额,呵呵”,王不死苦笑。 就这样一行五人的帐篷都在王不死身上,王不死倒成了驮东西的骡子,而且还是个死太监。 一行六人就像是打了败仗的残兵败将,队伍拖得老长,落在最后得到是李氏表兄弟,中间是钱氏兄妹,当前最前面的是张大美女,王不死紧随其后。 俗话说有心人,天不负,终于在汗水的努力之下,终于到达天赐山山脚。 张静蕙站上一土坡,向身后的人挥手,:“马上就到了”。 背着这么多的行李,王不死只能是一直低着脑袋,机械式的向前走,结果一不小心就撞到了站在突破上的张静蕙身上。火山文学 落水的人哪怕握的是一根稻草,也会紧紧地抓住,于是马上就要跌倒的张静蕙伸手向前,一把就抓住了王不死的衣服,王不死还是比稻草强一些的,毕竟王不死也算是活物。 王不死没有准备,被张静蕙一把抓住,身体踉踉跄跄的向前,而前方正好是土坡,意外发生了,张静蕙跌倒在上,王不死紧接其后。 人嘛,跌倒的时候总是习惯用手撑地,结果王不死也伸出了手,不过撑住的不是地面。而是张静蕙的上身。 感受到胸口被侵害,张静蕙睁大眼睛看着王不死,王不死急忙解释道:“这不是我的错”。 第三十二章 饿久了的孩子 对,王不死说的很有道理,这不是他的错,本来就是嘛,人家好好的走着,是你突然停下的,你停下就算了,为什么不站稳,摔倒就算了,地面上都是杂草,也不会摔疼,干嘛要抓人家衣服,人家背着这么多的行李,怎么可能站得稳, 一切的发生很具有偶然性,又很具有必然性,主要的原因都在张静蕙身上,当然王不死也是有错误的地方,例如他的性别。 短暂的失神之后,张静蕙也意识到什么情况,急忙说道:“快点把手拿开”。 手感很好,这一次比第一次感受的更加明显,那手掌传来的微热与细腻,近在迟尺的张静蕙的俏脸,灵动的眼睛,长长的睫毛,以及那娇艳的红唇,那都是最最真实的吸引,王不死的心跳不由的加快,对于观看那些倭寇电影都没有任何反应的王不死来说,这一次反应有些大了。 好在王不死还有所控制,没有用手挤压一番,不然君子只能变成伪君子了。虽说不愿意,但王不死还是不得不把手拿开,毕竟摸了人家这么长的时间,人家要钱咋办,挣点钱不容易,而且外面的世界,物价太高。 于是王不死把手拿开,只不过王不死忘记了身上的那些行李,以及另一只手也没闲着,正把着这些行李,结果王不死一拿开手,整个身体也就倒了下去。 张静蕙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只看到那张没任何特点的脸,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向自己逼近。 王不死也没意识到会发生这种情况,为了证明自己是真君子,急忙的转过脸去。 而张静蕙的反应却没有那么快,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张静蕙早就有些愣神,在商场遇到那么多的难事都能轻松解决,可是遇到这种情况,张静蕙却不知所措,其实很简单,只要自己转过脸去,或者是右手捂住自己的脸,一切也就可以解决,也就不会出现后面那些尴尬。 张静蕙没有反应,王不死转开了脸,终于可以遇见的事情还是发生了,王不死倒在了张静蕙的身上,而张静蕙亲到了王不死的脸,那张没有任何特点,而且满是灰尘的脸。 没有情侣版的温馨与浪漫,你情我浓,张静蕙只感到天都塌了下来,这可是自己的初吻啊,自己的第一次啊,就这样唏哩呼噜的没了。 张静蕙想哭,这一次选择到天赐山旅行,实在不是一个很好的决定,一开始就不顺利,最后自己还失了身,自己会不会怀孕,怀孕了自己应该怎么办,难道嫁给他。张静蕙一阵乱想,很明显,王不死不是理想的配偶。 王不死也意识到了什么情况。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古人诚不欺我,福祸相依,想要得到福事,自然承受福中带来的祸事,例如现在,坏事也可以变成好事。 只是王不死还是很君子的,在这姿势保持了十秒钟的时候,王不死实在是不好意思再趴在人家身上,这么久,窒息了怎么办。再者说了,人家张静蕙的胸口实在是太软了,王不死已经有反应了,对形象不好。 王不死只能是恋恋不舍的起身,这一次当然小心了很多,手也注意了地方,王不死坐起身看了看张静蕙,弱弱的说道:“这是我的错吗”? 张静蕙在错愕中回过神来,盯着王不死,眼中仿佛有火冒出,如果天上诸神可以相信,张静蕙很希望诸位马上把王不死收了。 只是天上的各位神仙都挺忙的,帮人家实现愿望只是兼职。张静蕙的希望自然是没听到。 遇到这种事情自己应该怎么办,张静蕙也很无奈,难道让对方自己负责,自己岂不成了打着灯笼往外送。最后也只能是打掉门牙往肚子里咽,有委屈自己承受,有苦自己吃。 站起身,打了打身上的灰尘,就像是扫去刚刚发生了一切一般,挥一挥衣袖,不快的记忆全部抹去。 当然必要的叮嘱还是要有的,看着王不死,张静蕙一字一句吩咐道:“记住,不要乱说”。 既然人家也不介意,王不死也就无所谓,虽然自己也失去了原本打算留给自己初恋张静君的第一次。算了,吃亏就吃亏吧,看在一百两的份上。 跟在张静蕙不远处的是钱多多和钱更多,钱多多身上已经一件行李都没有,看到不远处的张静蕙王不死跌倒,是紧赶慢赶的跑了过来。 气喘吁吁,急忙是急喘了一口气,问道:“静蕙姐,你怎么样了,有没有摔伤”。 张静蕙刚刚平复的心情,又是一阵乱窜,捋了捋眼前的乱发,回答道:“我没事,只是不小心摔倒了”。 “真的没事”钱多多看了看张静蕙,钱多多还是知道张静蕙倔强的脾气,有什么问题都是喜欢自己解决。 “真的没事”,张静蕙说道。 “那你的脸咋会这么红”。钱多多好奇的看着自己的静蕙姐,满是疑惑。 “啊,没事,没事,可能是热的吧”张静蕙捂住脸,急忙解释,好在小萝莉也不再纠结这个问题。 而是转向王不死问道:“不死哥哥你怎么也摔倒了”。 “啊,没站稳”。王不死只能是这样解释,难道说自己是被人家给扯倒的。 “咦,不死哥哥,你受伤了”看到王不死脸上的红印,钱多多惊呼道。 “啊,有吗”王不死也没有感到身上哪里有不舒服的地方。只是有点憋得慌,难道自己受了内伤,小萝莉都看得出来。 “你的脸”钱多多指着,说道。 难道刚才张静蕙不仅仅是亲了自己一口,还顺便咬了一口,不行,自己是靠脸吃饭的,如果她毁了自己的脸,自己一定会让她负责的,给银子都不行。 王不死急忙用手一摸,果真有红色的东西。不过不像是血迹,放在鼻尖闻了闻,一股子清香味,看了看张静蕙,瞬间了然。 好吧,张静蕙属于天生丽质,但女人嘛,美丽总是没有止境的,例如用一些化妆品,锦上添花,也是可以理解的。例如唇彩。 张静蕙也意识到事情的原因,眼神一阵慌乱。 小萝莉自然不知道王不死脸上的是什么东西,问道:“疼不疼”。 偷偷的把红色印记抹掉,王不死尴尬一笑,“没事,可能是被树枝划到了”。 等到后面的李进诚和李进忠赶过来,火辣的太阳也已经变得柔和,落在了山顶。 暖暖的阳光照在远处的山,就像是穿上了金色的龙袍,气势巍峨肃严。就像是君临天下的王者。 张静蕙带着大家来到一片空地,这里靠近小河边,杂草很少,只有一些经历了无次数风雨侵蚀,变成椭圆形的鹅暖石。 天也慢慢的黑了下来,大家开始各自选择合适的地方搭帐篷。 帐篷王不死是没有的,五人的团队,人家也不会考虑到会有人中途加入。 不过,对于从小就在山上长大的王不死,这一切都不是事情。 王不死朝坡上走了几步,选择了一棵大树,因为天赐山路很不好走,而且植被很多,经常也有野兽出没,所以附近的百姓很少有人愿意到这里来,因此这里的一草一木都保持着原生态,草过人高,树木也是粗壮得很,整整一个成人才能揽过来。 爬树对于山里的孩子都是必备技能。王不死爬上大树,扎到几根比较粗壮平坦的树干,开始搭自己的小窝。 找上几个树枝,用草绳固定,把小屋的框架搭好,然后找来一些树枝竹叶杂草,把周围封住,夏天蚊虫比较多,要注意防止被咬伤,在铺上软软的杂草,恩,温馨的小窝就建好了。 大家也都忙着,最快搭好帐篷的是张静君,毕竟人家是资深驴友。经验丰富。 在别人还在搭帐篷的时候,张静蕙都已经开始升起火堆,开始烧水。 学习过《野外生存指南》的钱更多还是有点用的,最起码他的帐篷就已经搭好。而小萝莉自然是双手叉腰,看着自己哥哥帮自己搭帐篷。 羡慕的看了看,树上王不死的小窝,钱多多高兴的的说道:“哥哥,你看,王不死在树上搭的小窝多好”。 钱更多抬头看了看,笑呵呵的说道:“是挺好的”。 当然也是有鄙视的人,例如至今还在手忙家乱的李氏表兄弟俩, “表哥,瞧,那小子搭的破屋,啥年头了,还住在树上。又不是野人”。自然说这话的是李进忠。被人讹了二百两,李进忠还是很心痛的。那可是十八岁的妙龄女子啊。 “闭上你的嘴,再不把帐篷搭好,你就在外面睡一夜吧”。李进诚说道,富家子弟嘛,动手能力都差一点。 不过好,还好,最后在两人的努力之下,帐篷还是搭好了,只是能坚持多久,就要看它的造化了。 这是进山的第一晚,一天的疲惫,让大家都没有了刚开始的幸兴奋感。 围着火堆旁,大家都选择闭嘴。又累又饿,大家也都懒得动嘴动手。 山里条件自然差一些,比不上外面的锦衣玉食。 锅里的水烧开,张静蕙把一些方便面放了进去,说道:“条件差一点,大家凑合吃一点”。 然后盖上锅盖,就等着饭好了。大家也都饿了,自然也没什么要求。 不大一会,锅里就传来了方便面的香气。不得不说,再这样的环境,能够有热乎的吃食,也是一种幸福。 张静蕙给了每人一副一次性碗筷,就给他们分发方便面。 对于方便面,王不死还是很陌生的,基本上也就是在电视上的那些网络爱情剧中见到过,例如男主很穷,买两包方便面的钱都没有。只能是买了一包方便面,女主吃面,男子喝汤,还要找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例如所有的精华都在汤里,所以说喝汤更健康。这是多贱的借口。 闻着带着浓郁香气的方便面,王不死食指大动,早就饿坏了的王不死,放开手脚,大快朵颐。 由于基本上自己跟老不死的肚子问题,都是依靠里正李保国解决的,食物数量上自然也无法保障,再者因为孟婆的那锅汤,王不死的胃口又是极好的。自然而然的,王不死能够吃饱的机会就很少。 这一次机会难道,王不死也管不了那么多,也不再在乎自己在美女面前的形象。在人家吃了没有一半的时候,王不死已经吃下三碗,张静蕙见状,不得不多下了几包,心中对王不死很是同情,“这孩子饿了多久了啊,吃这么多”。 第三十三章 又是禽兽 你我生凡间,自有俗事缠。 万事不离钱,家贫惹人嫌。 亲朋好友雨怨,成家立业难。 辛苦把活干,一刻不敢闲。 我本脱人显,不理江湖剑。 心若在佛前,禅语口中念。 鸳鸯成双伴,一切皆是缘。 子孝妇人贤,万般皆足然。 女燕妒莺渐,无燕宛之欢。 子孙儿媳伴,尤竟为哪般。 无眠梦辗转,过往衣不沾。 本因俗事烦,难免有忙乱。 俗事剪不断,虚理还更乱。 人死其言善,只为几句唁。 万物何曾冤,到头皆是幻。 佛曰,:“人生在世,开心是假的,痛苦是假的,华丽的衣服是假的,金银珠宝是假的,包括吃进肚子里的东西也是假的,都是幻觉,幻想”。心中有佛,一切皆有,心中有佛,一切皆无。 好在王不死跟释迦摩尼不是很熟,自然释先生也不会请王不死吃饭,王不死也不用为他破费,佛不佛的,王不死是不会在意的。王不死只知道肚子饿了会难受,吃饱了不想家,吃饱了不想妈,活着,比什么都重要,只有吃饱了才可以做很多事情。 例如再多吃几碗。 一共六个人,基本上其他人一人一碗也就够了,虽说大家都挺饿了,可是方便面这种廉价食品,像张静蕙李进诚这种身份的人是看不上的,自然也不会喜欢吃。 而王不死则相反,方便面第一次吃,味道还是很好的,大骨汤,还有小鸡炖蘑菇的香味,王不死很满足,在吃了五大碗,把锅里喝的汤也都喝下之后,王不死终于是吃饱了,打了一个饱嗝。伸了一个懒腰,说道:“额,吃饱了真好”。 钱多多满是不可思议的看着王不死,笑呵呵的说道:“不死哥哥,你真能吃,” “哈哈,不好意思,我饿坏了”。王不死也有些不好意思,毕竟人家钱多多还是给自己保留了一点尊严,没有直接说自己是饭桶。火山文学 “哈哈,不死哥哥,你误会了,我不是这个意思”钱多多急忙解释道:“我是羡慕你,吃这么多,还不胖”。 “哈哈哈,是嘛”王不死只能是哈哈大笑,自己能怎么解释,难道说,自己吃得多,拉的也挺多的。 钱更多也是饿坏了,不过人家吃方便面的可看性就比王不死的强上很多,一手拿住碗,一手拿住筷子,姿势还是跟王不死一样的。这些动作没办法用一只手完成。 只是人家吃面的动作温柔多了,夹起几根方便面放进嘴中,轻轻的咬断,然后咀嚼一番咽下。整个过程没有发出一点声音。可见人家家教挺严的。 再看看张静蕙,人家吃面的画面就像是一副美丽的油画,一位美得不可方物的女子,伺候完公婆丈夫,照顾好自己的孩子,忙碌了一天直到天黑,大家都已经睡下,自己才有时间坐在灶前吃点东西,发丝有些凌乱,额头也有细小的汗珠,红扑扑的脸蛋,在篝火的映照下,更显得娇媚可人,就像是那红透了的苹果,勾引着每一个嘴馋的人。劳动的女子是最美的,顾家的女人是最美丽的。 其中嘴馋之人就有猥琐男李进忠,李进忠作为松江府夜场的常客,号称‘床上无敌小旋风’,只是因为自己表哥的身份,此次,李进忠只是打酱油的存在,主角自然是自己的表哥,一路上自己还是有所克制的,毕竟张静蕙是被李进诚看上的女人,自己就算是再想,也只能是忍着,不过看一看总是可以的,当然在脑中叉叉欧欧一番也是可以的。 于是一边吃着面,一边盯着大美女的脸,口水和面一起下咽,就连这么难吃的方便面,也变得有滋有味起来,不得不说,:“看美女还可以下饭”。 反观,李进诚就好了很多,美女就在眼前,猥琐的模样有所收敛,只是眼珠子乱转,手上的方便面更是仅仅吃了几小口。 仿佛想到了什么,李进诚拿过自己的行李,对着大家说道:“对了,我这里有几个鸡腿,大家吃了吧,只吃面也没有味道”。 听这话,小萝莉急忙说道,:“有肉干嘛不早说,不知道人家现在还在长身体嘛”。 小萝莉也不会给李进诚客气,一把抢过鸡腿,打开包装,就啃了起来,原来钱多多是属于肉食动物的。 李进诚也不厚此薄彼,每个人都给了一个,也包括自己很是讨厌的王不死,唯一忽略的只有李进忠。 李进忠见表哥没给自己,急忙问道:“表哥,我的呢,我的鸡腿呢”。 “你闭嘴,这么胖了,少吃点肉”李进诚眨着眼睛,叫唤道。李进诚还是有做哥哥的模样,懂得关心表弟的身体。 “可是人家想吃肉”李进忠满是委屈,显然很不领情。 “闭嘴”李进诚懒得解释,也没法解释。 李进忠就像是受了委屈的小媳妇,眼泪巴巴的,吃着难以下咽的方便面。 大家平时虽说不是大鱼大肉,鲍鱼熊掌,但也总是会有荤有素搭配,自然鸡腿配方便面也是很不错的选择,张静蕙也没有拒绝,撕咬了一小块鸡腿,然后吃了一口面,嗯,味道好了很多。 小帅哥估计对方便面也没有啥感情,也吃了几口鸡腿。 只是王不死,好吧,方便面还在嗓子眼,没来得及消化,王不死实在是吃不下了,王不死幽怨的看着李进忠,嘴中念叨着:“这老小子肯定是在故意的,是在报复”。看着手里的鸡腿,王不死很是伤心,外焦里内,散发着诱人香气,看到钱多多嘴中的鸡腿,根据自己多年的吃鸡经验,王不死可以肯定,这是一只经常运动的鸡,肉丝很有弹性,牙齿一扯,可以拉得老长。 小孩子还是喜欢吃肉的,钱多多索性把碗放下,专心吃鸡腿,很快鸡腿就变成了鸡骨头,看了看哥哥碗里的,嗯,已经咬了几口,再看看静蕙姐的,也吃了,再看看王不死的,啊,很兴奋,问道:“不死哥哥,你怎么没吃”。 见到张静蕙和钱家俩兄妹都吃了,李进诚很开心,一听王不死没有吃,眼中掠过一丝惊慌,急忙问道:“是啊,不死小弟弟,你怎么不吃,鸡腿很好吃的,你不要看这鸡腿普通,就觉得它和其他的鸡腿一样,都一个味,实话给你说,这鸡腿的原材料都不简单,鸡是在澳洲大陆土生土长得,吃的绝对的都是绿色无污染的食物,而且这烘烤技术也是美利坚最新设备,无人工,全是自动化,就是为了中途有人的接触,造成不必要的污染,据有关人士调查,临床实践研究,吃这种鸡腿,不仅仅可以美容养颜,而且还可以滋阴补阳,益寿延年。活个百八十岁都不成问题”。 “真的”小丫头一听,再一次拿起啃过的鸡骨头,重新咂摸了几口。 王不死百感挠心,再一次确定,李进诚是故意的,此人的良心是大大的坏了,人家还帮他背行李呢,忘恩负义的东西。 “哼,我不喜欢吃鸡腿咋了”看了看还在啃骨头的钱多多,王不死说道:“多多,给,鸡腿给你吃,孩子就要多吃肉”。 钱多多不敢相信,弱弱的问道:“不死哥哥,真的给我”。 “男人一个唾沫一个坑,说给你就给你”塞到钱多多的怀里,王不死转过了脑袋,眼中有泪水划过, 事实上,自己完全可以留着后半夜吃的,自己的消化系统自己最了解,下半夜肯定会饿。闻着那诱人的香气,王不死咽了咽口水,然后又吐了出来。额,吃得太饱,口水都咽不下去了。 钱多多很明显不知道客气是何物,打开鸡腿,就取了起来,边吃边说道:“嗯,吃肉最健康了。我肉众生肉,名殊体不殊,原同一种性,姿势别形躯,嗯,不死哥哥真善良”。 文采很好的钱更多,自然是不会放过可以表现自己的机会,:“千百年来碗中羹,远深似海恨难平;欲知世上刀兵劫,但听屠门夜半声,血众淋漓味足珍,一般怨苦恨难伸。路人试各扪心问,谁敢将刀割自身。众生皆有轮回,今生我们吃肉,来生谁又能保证自己不是人们盘中的肉食”。 佛家讲究因果,不过因果报应那都是下辈子的事情,再者说了,地府也有潜规则,送点红包,下辈子你还是可以做那吃肉的人。 王不死满头黑线,自己仅仅是因为吃不下了,结果这俩兄妹把自己的道德情操上升到这么高的地步,这算不算是捧杀,自己是不是应该感恩,以身饲虎就算了,要不,伸出自己的脚,让他们啃几口,嗯,还会有点咸味。 见王不死没有吃鸡腿,李进诚还是有些担心的,只是现在也没有其他办法。只能是瞎子过河,走一步算一步,好在自己还有八十八两,希望能够。 听着表哥的侃侃而谈,已经小萝莉吧唧嘴的声音,李进忠伤心的咽下口水,盯着自己碗里的方便面,原本就没有兴趣的李进忠,变得更加的索然无味。 李进诚见状狠狠地踢了李进忠一脚,小声说道:“多吃点,才有力气”。 李进忠不明原因,但也是乖乖的把一碗方便面混着泪水吃下。 月明星稀,多么干净的夜晚,没有了城市里的喧闹,和那讨厌的尘土气息,呼吸一番山上的空气,神清气爽。远处传来的鸟叫蝉叫,给这寂静的夜晚带来了一丝生气。 李进诚看了看表说道,:“时间还早,我给大家讲个故事吧”。 “好好,我最喜欢听故事了,快讲,快讲”吃饱了的小萝莉很捧场,拍着说笑道。 “好了。我开始讲了”李进忠清了清嗓子,双手一排:“开始,话说一老汉赶集,突然遇到大雨,于是他就到一寡妇家里借宿。。。” “停,停,停,又是禽兽与禽兽不如的故事,老掉牙了,”钱多多打断道。 李进诚解释道:“我这是最新版本”。 “新啥新,我早就听过了,有老年版的,中年版的,甚至是儿童版,道士和尚版本的我都听过。换汤不换药,还不是那点破事”。钱多多不屑道。 “额” 好吧,还的确如此,毕竟男女就那点事,李进诚主要是想活跃气氛,俊男靓女的,如果效果达到,也就不用等到晚上。 “啥叫破事,那是享受,那滋味,小丫头不懂”。说这话的是此中高手李进忠。 “你是卑鄙无耻的禽兽”。小萝莉骂道 第三十四章 K歌晚会 禽兽,在大明帝国出版的官方字典上是这样解释的。比喻卑鄙无耻的人。也可以加上修饰词,衣冠禽兽, 李进忠感到很委屈,卑鄙自己承认,男人嘛,总是习惯卑鄙一点,美女也比较钟爱这样的人。可是无齿自己就不愿意承认了,自己可以骄傲的说,自己三十二颗牙齿,一颗不多,一颗也不少,而且没有假牙,也没有蛀牙,额。好吧,李进忠把无耻,理解成无齿了,李进忠虽然出生在官僚家庭,上学还是不成问题的,只不过,很显然,李进忠的文化程度,还停留在启蒙阶段,也仅仅是对银票上的数字比较熟悉。就连套套的使用方法,也是别人的口述。 李进忠眼巴巴的看着小萝莉,有委屈,也有不满,:“哼,我才不是禽兽”。 “是是是是,你连禽兽都不如”钱多多笑呵呵的说道。很不嫌事大。 小丫头天真活泼,口无遮拦,做哥哥的自然不能这样,钱更多瞪着自己小妹,斥道:“多多,不能这样说人家,这里还有这么多人呢”。 王不死也是满心不爽,现在有出气的对象,自然就要把握,于是也笑呵呵的说道:“是啊,多多,你不能这样,人家李少爷是禽兽,虽然事实,但也不能当着这么多的人面说啊,你完全可以小点声,咱俩说啊”。 接着王不死靠近钱多多,装出说话的样子,话题当然是禽兽的故事。 李进忠脸上黑线更甚,如果不是美女在场,李进忠绝对会暴走。 张静蕙还是静静的坐在那里,时不时给篝火里加把柴,微笑着看着调笑的几人,无忧无虑,无拘无束。 李进诚没想到自己仅仅是打算讲一个故事耽搁一些时间,没想到把自己的表弟给连累了。 急忙打断大家的调笑,说道:“好了,好了,不说这个故事了,我换另一个,另一个。” 夜很静,难得这么近距离感受大自然的美,大家也没有休息的意思,于是对于李进诚的自我表现也没有拒绝, 只有小萝莉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不要不干不净的,人家还在长身体,会影响发育”。 李进诚看了看钱多多的身材,年纪小点,的确还没有张开,再过几年,绝对也是小美女一枚,今晚是不是随便一起把她也拿下,玩过小的,可是这么可爱漂亮的还真没有。 “好,没问题”李进诚保证道。 “话说,一老汉赶集,遇上大雨,无法回家,就到一户人家去避雨” 钱多多一听,急忙打断:“咋又是这样的”。 “不一样,我这是惊悚版本的”李进诚解释道。 “一肚子坏水,给我们讲恐怖片,是不是有什么阴谋”。钱多多满是怀疑的望向李进忠,从长相,钱多多就对他没有信任感。 “额”,李进诚有口难辩,自己是有阴谋,可和故事无关,那都是电影上演的,男主给女主讲恐怖片,女主害怕,于是两人就抱在了一起,于是乎就发生了没羞没臊的事情。电影真假。 “你真是的,听故事话还这么多,要不你讲一个”李进忠很为自己表哥鸣不平,累了一天了,为了给大家打发无聊的时间,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给大家讲故事,更加让人敬佩的是,鸡腿自己都没舍得吃,这是多么伟大的人,现在竟然被怀疑,果真是做好人,真累。 “切,讲故事有什么了不起的”钱多多满脸不屑, “那好,你讲,”李进诚继续说道。 “我”钱多多嘴上不服输,可是心里还是没底的,毕竟自己还真的不会讲故事。处于青春懵懂期,自然同龄人之间男女交流的话题,自然离不开男男女女的那些情情爱爱,痛彻缠绵。说白了,那就是黄色故事,钱多多怎么好意思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讲出来。 突然想到什么,:“讲故事有什么了不起,我还会唱歌呢”。 话音一落,不再犹豫,歌声就传了出来。 在寒风中寻找人世的美 所有希望在风雨中成灰 剃去头发等待下一世的轮回 喝上一杯烈酒独饮独醉 天上的雄鹰在草原坚强的飞 我的心和它一起空中来回 我把爱情给了谁 我把爱情给了最美的美 喜欢一个人就要努力去追。 寒冬盛开的妖艳玫瑰 你戴着小帽骑在马背 身后的黄叶秋风在吹 我想和你一起去看海一起飞 飞到天涯海角不再回 送给你我心中的最美的美 你的笑容让我几度沉睡 梦中的你还是一样的美 看到你的的笑容我会无比欣慰 喜欢那种感觉喜欢你身上的香味 远方的你能否感到心在抚慰 遇到你也许是前世犯的罪 不管以后的生活会怎么累 不要担心让我流泪 不想让你心醉 不想让你心碎 对你的爱默默体会 所有问题让我一人背 另一时空的音乐家冼星海曾经说过,“音乐,是人生最大的快乐,音乐,是生活中的一股清泉,音乐,是陶冶性情的熔炉”。 音乐是万物的胎盘,孕育着无数的生命,可以让人哭,让人笑,让丑恶得到净化。例如禽兽李进忠。 李进忠高兴的大叫:“我知道,我知道这首歌,张静君的《一起飞》”。 “咦,没想到你也知道这首歌”,钱多多很惊讶,毕竟这首歌可是刚刚出来的,还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不是资深粉丝,一般人还真没听过,就算是听过,也不可能记住。 “这是张静君的歌曲”王不死大吃一惊,自己怎么没听过。 “对啊,这首歌曲是张静君为了电影《男人不容易》写的片中曲,这也是张静君第一次以一个男人的身份写的歌”。对此,钱多多还是很了解的,毕竟自己也是张静君全球粉丝团大明帝国分团的团长,恩,少年班版的。 果真,在乡下消息闭塞,一直以来,王不死以为张静君就只有那么几首歌,没想到自己的初恋出了新歌,自己竟然不知道,王不死很是惭愧,心中默念:“亲爱的,我错了”。 “对对对,这首歌我也听过,这首歌刚出来不到俩小时,播放量马上就等上榜首,而且还在以二次方的倍数增加,有人推测,这首歌很有可能再创一个新的神话” 李进诚也兴奋的说道。没想到李进诚也不是不学无术,人家还是学习过算学的。二次方都知道。李进忠扒拉了一下裤裆,听着张静君的名字,李进诚都有了反应,可见大明星张静君的诱惑之大。接着说道:“不过,相比这首《一起飞》,我更喜欢那首《好男人》” 好男人啊 什么都不能怕 既要上天揽月 又要下海捉虾 好男人啊 不能倒下 卖命的挣钱 给孩子老婆花 好男人啊 继续坚持吧 你的背后 还有一个家 好男人啊 责任大 不要偷偷流泪 偷偷擦 好男人啊 不要想着浪迹天涯 你的一生 没有晚霞 好男人啊 天可崩地可塌 没有死 你就继续卖命吧 李进诚唱完,眼睛含着泪:“做男人真累”。 王不死很像找个地缝钻进去,这首歌自己竟然也没听过。 “切,你知道什么,这首歌,说不定是张静君开玩笑写的,就你们这些男人把这首歌当成至宝”。虽然是张静君的铁粉,但是小萝莉还是不喜欢这首歌,当然,钱多多也不相信张静君会写这种歌曲,歌词毫无新意,语调也毫无亮点。 当然不喜欢这首歌的还有另一位,例如李进忠:“是的,表哥,这首歌写的很一般,我很怀疑是不是有人假借张静君的名字写的,或者是表哥,你听的是盗版的”。 “啪”巴掌拍在脑袋上的声音,:“,混账东西,我是那种差钱的人嘛,盗版,老子家的《张静蕙歌曲大全》正版收藏就有十几万件。盗版,哼,盗版,打死盗版”。 李进忠摸着脑袋,满是委屈,本来就是嘛,自己的偶像怎么会写这种歌曲。 王不死有了一点安慰,这首歌自己没听过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是盗版得嘛。 为了重新找回一点自信,王不死说道:“我最喜欢听那首《一封寄不出去的情书》”。 “是是是,”大家都点头,毕竟这首是张静君的成名曲,这首歌曲带来的轰动性,无异于一次人类上的一次大迁移,思想的大解放,工业的一次革命。 “不过张静君还有一首歌,写的风格和这首有些类似”李进忠接着说道“《罪爱》,爱既是天神的馈赠,又是诸神的惩罚,” 一生最爱的人儿最爱的美 是狠心的你把我的辛苦堆积起来的梦摧毁 狠心的不再我为照亮夜的黑 狠心的让我自己把一切面对 狠心的让我把所有伤痛自己背 爱情是不是像童话故事里那么美 却带给我太多的痛太多的心碎 用什么弥补我犯的错犯的罪 心爱着你却用分手两字结尾 爱你爱得那么深怎么会不心痛无所谓 白白的脸蛋金黄的头发那么美 是你把梦打碎让我如此狼狈 心里不愿放手我也怕伤心流泪 一生最爱的人儿最爱的美 不想再伤心希望你给我檫干眼泪 再一次为我照亮赶走夜的黑 牵着我的手把家归 一生为你束发为我画眉 爱上你变成一生的无悔 给我什么无所谓留下的眼泪 曾给我梦说陪我在草原一起飞 流泪说分手却是那么干脆 付出所有真心最后却落得如此狼狈 堵住我的后路让我无路可退 说爱你还配不配 白酒就像白开水一杯一杯 我也留下了眼泪痛的撕心裂肺 第三十五章 假粉 一千个读者,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的认同点都是不一样的。例如这首歌,听着歌词就感到挺惨的,女子的无助无奈,眼泪流下再自己擦干,或者是等待着不知道如何的结局,剧幕也许就是那海边的望夫石。雨打风吹,最后只能是变成粉末,被大海侵蚀。 首先王不死就很不喜欢这首歌,这和唱歌的人无关,虽然李进忠的模样的确不讨喜,但这首歌太悲情了,和自己乐观派的形象不搭。 不喜欢这首歌的不仅仅是王不死,还有钱多多,小丫头没有经历过那些情情爱爱,自然也不无法理会男女那种刻骨铭心的感情,再者说了,小孩子就要开开心心的,无事献悲情,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无聊也无趣。 曾经有人说过,哪怕是一张厕纸,都有它的价值,何况还是李进诚这头活生生的人。哪怕他长得惨剧人寰,做的事情也是惨不忍睹,可是不得不说人家唱歌还是很好听的。 就连钱多多都忍住了怂李进诚的举动。不说满脸崇拜,但也脸色好看了很多,看到李进忠反胃的感觉减轻不少。 音乐是一种产生共鸣的声频。是人类本身最初的生命运动。 它给人们带来了美感,和幸福,它是感情最直接的表达。 它就像是一杯清茶,润人心脾,一节折柳枝,寄托相思。一束暖阳,温暖世人灵魂。 沙漠里的一股清风,透彻心凉。让我们烦躁的时候得到宁静,痛苦的时候得到安慰,紧张的时候得到释放。 我国音乐的发展史可以追溯到黄帝时期,考古发现,七千多年前,中华民族就创造的丰富的音乐文化。从早期的挖制骨哨,到骨笛,后来的瑶琴,玉琴,七弦琴,我国出土的编钟更是轰动了整个世界。 一些对音乐的记载,我国也是世界上最早的,黄帝时期的《弹歌》,《葛天氏之乐》,在到后面的《高山流水》《十面埋伏》,哪一样都是可以让世人膜拜的。 通过李进忠和李进诚唱歌这事,我们也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人丑和唱歌无关,蒙面歌王也是可以拥有粉丝的。 当然看脸的话,还是对于欣赏质量有所影响的。如果唱歌的人长得倾国倾城,唱的歌又好听,那效果会好上很多,例如大明星张静君。 不过明星太远,一时愿望也无法实现,现在倒是有一个现成的美女。比如说张静蕙。两人都姓张,说不定几百年前还是一家,唱歌应该也会很好听的。 于是王不死就笑着说道:“静蕙姐姐,大家都唱了,你也唱一首呗”。 张静蕙话不多,平时总是喜欢静静的坐着,只有非常熟悉的人,张静蕙才会说几句话,她安静得就像一幅画,美丽伊人,但诱惑不减。 张静蕙安静的听着大家唱歌,嘴角挂着笑,张静君唱的歌很好听,人也长得漂亮,能够得到大家的认可和喜欢,张静蕙也是很高兴。王不死的提议让张静蕙一惊,急忙拒绝道:“不,不,不行,我唱歌很难听的”。 张静蕙脸上挂上一抹红晕,职场女强人也是会害羞的。 “对啊,我还没听静蕙姐唱过歌呢”钱多多一惊一乍,像是想到什么,然后接着说道:“张静君唱歌都那么好听,静蕙姐和张静君一样漂亮,唱的肯定也不会差”。 王不死觉得钱多多的话有些不对,存在逻辑性问题,张静君唱歌唱得好,那是人家的天赋,很有可能跟他们家的基因遗传有关系,张静蕙唱的好坏那就不一定了,自己提议大美女唱歌,只是想欣赏美女,毕竟作为观众还是可以光明正大的观看美女的。 “不不,我唱歌不好听的,”张静蕙脸上的红晕更胜,但几位狼人的眼中,这更是一盘美味大餐。李进诚不得不再一次扒拉了一下裤衩子,男人长这玩意真是遭罪,割了还怪可惜。 李进忠好一些,仅仅是咽了咽口水,自己表哥在呢,自己要收敛一些。 “哎呀,静蕙姐,没人会笑话你的,你就唱一首嘛”钱多多拉着张静蕙的手,撒娇道。 此刻王不死很想变成钱多多的那双手。 面对小萝莉的撒娇,张静蕙也会没办法,只能是点头道:“好了,好了,我就唱一首”。 “好好,就一首歌”钱多多放下张静蕙的手,做好,聆听状。 张静蕙清了清嗓子说道:“我也唱一首张静君的歌--《最想做的梦》”。 你抱着我我靠着你的肩膀 聊聊以前的故事以后的梦想 谢谢你给了我幸福的天堂 我爱你一直把你放在心上 我是天上美丽的姑娘 你是千里之下的汉家郎 感谢上天给我们牵手的地方 就让我们激流险水一起趟 我最开心的最想做的梦 就是和你拜天地进新房 你成了我的新郎 我成了你最美的傻姑娘 等你的脸蛋变了样 我的白发也在快快的长 你依然还会把手搭在我的肩膀 对我说亲爱的我对你真的很想 你把所有的情话在我的耳旁 我们恩爱还如一往 时间会让你知道我的心是什么样 会让你笑容在脸上 我最开心的最想做的梦 就是和你拜天地进新房 你成了我的新郎 我成了你最美的傻姑娘 天上的雨水淋湿我的新衣裳 我愿所有问题陪你扛 是你让我变得越来越坚强 亲爱的我爱你我会大声的讲 不去管别人怎么看怎么想 只在乎你你才是我最喜欢的汉家郎 一起去看那圆圆的月亮 我想生生世世陪你到天亮 我最开心的最想做的梦 就是和你拜天地进新房 你成了我的新郎 我成了你最美的傻姑娘 我最开心的最想做的梦 就是和你拜天地进新房 你成了我的新郎 我成了你最美的傻姑娘 袅娜复轻盈,都是宜描上翠屏,语若流莺声似燕,丹青,燕语莺声怎画成。这应该是对张静蕙的歌曲最好的诠释。 张静蕙哪像是第一次唱歌的人,高低音的把握都很准,包括换气的地方,以及悲情与快乐的转换都很及时。想要唱好一首歌,很难,也很简单,唱歌是生理物理心理的三位一体行为,更是把全身器官充分利用的一种运动,用句最通俗的话说,多唱歌,活得久。 战国郑列御寇《列子汤问》有云:过雍门,鬻歌假食,既去,而余音绕梁,三日不绝,左右以其人弗去, 张静蕙歌声就像是一缕清风,拂过疲惫的身体,带走了一天的疲惫。不去管歌词的意思,总之听张静蕙唱歌,王不死觉得很幸福,有提神醒脑的功效,就像是张静蕙的美貌,却是世上可以解百毒的圣药。 陷入陶醉之中的不仅仅只有王不死,也包括其他几人,人品的好坏,对于歌曲的欣赏是没有影响的,擦了擦嘴角的口水,李进忠傻乎乎的说道:“呵呵,真好听,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 丑男李进诚也是在一边鼓着掌,丝毫不吝啬自己的崇拜之词, “余音绕梁,听过这首歌,感觉自己身心都轻松不少。难道也减肥的功效”,拍了拍自己的大肚子,李进诚开玩笑道。 张静蕙唱完,脸上又爬上了一抹红晕,说道:“唱的不好,你们别笑话我”。 第三十六章月光下的罪恶 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 王不死躺在自己的小窝,看着外面的天空,月亮和星星在天空中闪烁着光,萤火虫在黑夜中翩翩起舞,青蛙也在鸣叫,树上的蝉叫更是给这宁静的夜晚,增加了一点生息。 王不死躺在自己的小窝,虽然一天疲惫,可是王不死一点睡意都没有,无数个为什么在自己的脑海里徘徊,老不死为什么把自己留在山上,自己一个人下山,他又去了哪里,那个胖子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拦着自己,指使他的人又是谁。 无数个为什么,王不死一点答案都没有,这么多年,王不死第一次有了烦恼。有了自己无法解决的问题。 王不死静静的躺着,突然,王不死听到稀稀疏疏的脚步声,王不死的耳朵还是很好的,没有受过大城市里噪音的污染,在这宁静的夜晚,一点声响都听得见。 只听一个声音传过来。 “表哥,大晚上的叫我起来干嘛,人家刚睡着”。 “小点声,想睡觉那你就去睡好了,不过待会有好处,别怪我没有告诉你就行” 这些话王不死听的一清二楚。 不用怀疑,这厚重的脚步声体重低于一百八绝对发不出来,如果王不死猜得没错的,这俩人王不死应该还认识,那猥琐的李氏表兄弟无疑。 月黑风高杀人夜,可是夜空中月亮高挂,地面上也是一片银白,很明显这样的夜色不适合做坏事,难道两人是一起起夜撒尿。只是那好处是什么,不会是俩人有故事,最近流行兔爷,王不死邪恶的想。只是两人的长相实在是不适合当兔爷。容易反胃。 王不死悄悄的弹出脑袋,看着不远处的两人,只见两人猫着腰,一步三回头,一人走在前面,然后给后面的那人指示,两人循环交替,依次向前,很明显这种侦查手段是从电视上学的。只是这大半夜的,这些手段有必要的,只要脚步轻一点,一切都不是问题,神不知鬼不觉,当然树上的王不死是人,除外,两人交替掩护前进的动作很明显,比较生疏,或者是说是拙劣,这种事情,两人应该是第一次干。或者是第一次自己干。 深更半夜的两人肯定不是干好事,王不死没有动,自己能够听到声音,张静蕙等三人说不定也能听到,自己这么贸然出现在人家帐篷前,会容易引起误会的,如果那李氏表兄弟倒打一耙,自己又是最后才加入驴友团的,谁知道其他三人会不会相信自己,或者是把自己当成帮凶,自己岂不是很冤枉。 王不死翻了个身,趴在小屋里,静静的观察者下面的动作。以防万一,自己还是照看一点比较好,下面一大一小俩美女,还有一年轻帅小伙,女娲造人不容易,被坏人糟蹋了怪可惜。 只见李氏表兄弟俩来到张静蕙的帐篷前站定。就弯下腰开始一系列的动作。果然大家有着共同的审美观,对于大美女张静蕙都有着共同的想法。只见两人在帐篷前捣鼓了半天,也不见里面有动静。为了张大美女的清白,王不死不得不悄悄的跳下小窝,小心的来到两人几米外的草丛躲了起来,两人还在捣鼓着,自然不会注意到身后不远处的草丛有人,而且他们的警觉性也没有那么好。 “还愣着干什么,快点过来帮忙”,捣鼓了半天的李进诚回头,对着还傻傻的杵在那里的的李进忠吩咐道。 “哦,是,表哥”,然后李进忠也走上前帮忙,李进忠小声的询问:“表哥,我们这么大的动静,不会把张静蕙吵醒吧,” 李进诚得意地一笑:“哈哈,就算是现在雷鸣电闪,她都不会醒过来”。火山文学 “为什么”?李进忠很是好奇,张静蕙是人,又不是畜生,就算是畜生,自己做一些禽兽之事,畜生也是会有感觉的,怎么能不醒过来, “晚上吃的那鸡腿,我给下了药”李进诚很是得意, “真的,怪不得你不让我吃鸡腿,原来是早有预谋,高,表哥你真高,比诸葛亮都高”。李进忠丝毫不吝啬自己的赞美之词。 李进诚很是得意,抛去诸葛亮媳妇长得很丑这一情况,关键是人家诸葛亮长得很帅,自己比诸葛亮还高,当然高的不仅仅是身高,自然包括容颜,李进忠的这一记马屁,李进诚很是受用,更是洋洋自得,笑声也大了很多。 果真长得那么吓人,心眼也是坏得很。王不死心中呢喃,很幸运自己没有吃那鸡腿,否则自己此刻也会睡得跟猪一样。 “那是当然,告诉你,这药我可是找‘神医药不死’买的,花了我整整五万两。”说到数字,李进诚更是得意,花五万了买女人的有,可是花五万两买的仅仅是蒙汗药,不得不说,土豪的世界,凡人不懂。 “你说的那神医就是江湖传言能够让老汉再次开新芽的那位药不死药神医”。显然对于神医,李进忠也有所耳闻。 “没错,就是他,” “据说,她的药效果极佳,曾经松江知府的少爷买了一颗不倒丸,尽然一夜连站几位女士,而且还是依然的不弯,不动摇,最后还是找个二十多个国外进口品种,轮翻上阵,不间断战斗,最后循环了三波,知府少爷才满意的倒下,最最重要的是,人家知府少爷还照样可以站立,丝毫没有疲惫之态,要知道以前的知府少爷是个的那种有先天性疾病的人”,说到药神医,李进忠感慨很多,更多的是无比的敬佩,估计也是找人家买过药的。 听到这什么不倒丸,王不死觉得很有必要给李保国介绍一番,他很需要。 李进忠接着说道:“听说每次药神医配药都会花费很长的时间,而且消耗很大的心神,想买她药的人都排到了十年后,表哥你这药是啥时候买的,不会是假的”,李进忠有些担心。毕竟现在大明帝国的假药市场还是很红火的, 一巴掌拍在李进忠的脑门上,:“老子是什么人,药不死这点面子岂能不给,”。李进诚嘴上嚷嚷道,心里突然也没有了底,花了五万两不假,只是这药是在二手贩子那里买的,还真怕是假的。 只是一想,这么久了张静蕙还没有动静,应该不会是假药,心中稍安不少。 “别费话了,快点”。李进诚吩咐道。 摸了摸脑袋,李进忠只能是继续工作。 要不怎么说,人家张静蕙是资深驴友,一些野外的安全措施还是有采取的,例如帐篷的所有绳带,张静蕙都系上了,包括一侧窗户上的,而且帐篷所有的拉链都是在里面拉上,这样外面的人就很难进入帐篷里面,一般的鸟兽进不来,也就会离开。可是,张静蕙光担心鸟兽了,把禽兽的事忘记,尤其是还有思想的禽兽。 李进忠和李进诚两人耐着性子,把所有的绳带都解开,不好解开的就用牙咬,只是拉链在帐篷里面,想要解开倒是要费一番周折。不过两人是有智商的,有所准备,李进诚拿出一节铁丝,勾住拉链,一点点的把拉链拉开,张静蕙的俏脸一点点的显露出来,闭着眼睛,洁白的脸蛋,在黑夜中闪烁着耀眼的光芒,刺着李进忠和李进诚的眼球,更是一针针扎着两人的心,长的这么好看,以后对其他的女人失去兴趣怎么办。 李进忠深深的咽了咽口水,这样的女子,自己仅仅是一亲芳泽,哪怕自己会减寿十年,又何妨不可。 王不死在远处也是看着一清二楚,不得不说,张静蕙真是百年一遇的美女,和倭寇那些所谓千年一遇的美女,张静蕙就是西施,倭寇那些连东施都不如,顶多是技术好点。 李进诚看了看李进忠,没好气的说道:“你还呆在这里干什么”? 李进忠一听,不明所以,表哥这是啥意思,原本智商就不高,再被张静蕙迷住,李进忠的智商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下降。 见李进忠不动,李进诚又是一脚,骂道:“蠢货,老子要办正事了,你还要在一旁看着”。 李进忠恍然大悟,自己办事的时候也是不希望有人在场的,女性除外,于是笑呵呵地说道:“哈哈,瞧我这脑袋,表哥你请,你请”,说完就笑着离开,拔头筹这事,李进忠是想都不敢想的,可是第二嘛,还是没问题的,再一次想到张静蕙的美貌,李进忠看了看裤衩子,兄弟竟然抬头了。 憋着不好,委屈谁也不能委屈自己的兄弟,于是李进忠向着钱多多的帐篷走去,虽然小了一点,长得也比张静蕙差了一点,但是小萝莉味道还是不错的,比自己以前玩过的档次高上不少。只是小萝莉技术实在是太差,每次都是自己采取主动。花钱还要受累,李进忠觉得自己还吃亏。 李进忠一走,李进诚乐开了花,看到张静蕙的美丽容颜,李进诚的心砰砰直跳,仿佛要从身体跳出来一样,李进诚平复了一番心情,脸上的得意劲,瞎子都能看得出来。 李进忠开始脱自己的衣服。不过很不幸,李进忠也和电视上那些坏人们犯了同样的错误--主次不分。 既然要做坏事,,自然是脱裤子就行,脱自己的上衣干什么,你又不是女人,需要自己刺激自己。 脱裤子就上才是王道,既省去衣服的时间,被发现了逃跑也不用捡衣服。 这样的画面,在大明帝国的各大电视台上还是经常出现的,而且剧情基本第一样,甚至是台词都一样, “不要,不要过来” “宝贝不要怕,哥哥会还好疼你的” “哈哈,你叫破喉咙也没有人来救你” 往往说完这些话,坏人就去脱去自己的上衣,开始撕扯女主的衣服,而且撕扯的第一位置就是肩头,力度也把握的很好。只漏出肩膀,胸前绝对不会漏。 接着下一步还没有开始,英雄一定就会出现,不是骑着白马,就是穿着闷骚的白衣。手持大宝剑,把坏人秒杀或者是虐杀。而且男主一定要帅,长得丑,也要被认为很帅,这就是规矩。 通过电视剧的教训,我们可以得出两个结论。 第一,不要有过多的动作,例如脱上衣。 第二,速度要快,脱了裤子就要上,不要浪费时间。 见到此景,王不死也了然了,王不死可不想让李进诚的那双脏手碰到张大美女,快速落到李进诚的身后,一记手刀,还没有脱去上衣的李进诚就软软的倒了下去。 第三十七章 长的帅也是一种麻烦 枭神重逢带六合,酒色贪花喜赌博,祖逍家财弄尽了,只落一场空欢乐。 用算命先生的话说,像李进诚这样的人,投了一个好胎,是一个有福之人,脸大屁股大,最大鼻子大,这是有福之相,只是一生作恶,自然福分也会越老越少,下半辈子是会受苦的,就像是现在,明月当空,怎可能是犯罪的最佳时间,倒霉自然是应该的,李进诚做坏事之前是应该照照镜子的,印堂太黑,身上笼罩着一股死气,很明显是事事不顺的节奏。 脑袋重重的挨上王不死的一记手刀,也就没啥好意外的了。李进诚身材肥胖,早就被酒色掏空身体,怎么能躲过王不死的攻击,身体软软的倒下,瘫在地上,就像是养了十年八年的老母猪,都是白花花的肥肉。 李进诚已经晕倒,危险也就解除,不过还有一个李进忠,王不死用衣服把李进诚系好,然后就去找李进忠。 话说李进忠来到钱多多的帐篷区,只是钱多多和钱更多的帐篷一摸一样,白天自己的注意力都在大美女张静蕙的身上,自然也就无暇关注其他事情,想了一会,李进忠向着一顶帐篷走去,记忆中好像钱多多住的就是这顶帐篷, 来到帐篷前,很明显,钱多多第一次旅行,经验上就差了很多,帐篷的绳带只是简单的系住,中间还有几扣落下,估计是怕热,拉链也只是拉了一半。如果遇到狼啥的,那就死定了,就算是遇到色狼也好不到哪去。 里面的钱多多趴在地毯上,通过月光,李进忠朝开看去,看身材应该是钱多多无疑,毕竟男人不会有这么细的腰。很快,李进忠并没有费多少气力就把帐篷解开。 很明显,李进忠的经验应该十分的丰富,首先他重点就把握得很好,例如,李进忠首先脱去的就是自己的裤子,然后就是自己的裤衩子,而不像自己那便宜表哥,办事脱啥上衣,多此一举。李进忠露出满是黑毛的大腿,额,挺茂盛的,估计冬天都不用穿毛裤。 仔细观察可以发现李大公子之前的那些女朋友估计都是在影视学院进修过得,《一位演员的专业素养》那是每天必读的刊物,不然满足的表情,真的是难以表演出来,李进忠的心脏也是挺强的,一般人还真是不好意思拿出来展示。 李进忠是个急性子。马上进入帐篷。 钱多多的帐篷,王不死还是知道的,晚上睡觉之前,王不死把草木灰洒到了每个人的帐篷周围,也包括自己不喜欢的李进忠和李进诚二人,王不死还是有善心的,这荒郊野外的,也不想有人受伤。 来到钱多多的帐篷,虽说小萝莉的帐篷绳带系的乱七八糟,可是现在还是系住的,完全没有打开的痕迹,王不死走到一侧的窗户旁,朝里望去,额,小萝莉的睡相很不雅观,仅仅穿着一薄薄的纱制睡衣,像是这种荒郊夜晚,很明显,晚上休息是不适合穿睡衣的。不说蚊虫比较多,就说如果出现什么危险,逃跑也不方便。 估计钱多多家的床比较大,习惯了,此刻小小的帐篷,钱多多还是大字型躺着,额,大长腿啊,小萝莉很诱惑,纱制睡衣很短,露出了卡通版的小裤裤。王不死急忙捂住了眼,额,错了,不是眼,是鼻子,王不死怕流血。 王不死目光没有在朝上看,因为王不死眼中的余光早就已经看到,小萝莉上身也暴露了. 这是一副充满吸引力的画面,不过王不死也没有沉迷其中,说实话王不死对小孩子还是没有多大兴趣的,毕人家年纪太小,对小孩子下手,太残忍,死后是要下地狱的。王不死还是希望自己能上天堂的,恩,美女比较多。 迅速回过神来,王不死满是疑问,陷入思考,李进忠没有来钱多多的帐篷,那去了哪里,难道是钱更多的帐篷,不可能吧,钱更多可是男的啊,虽然长得挺好看的,可是男人毕竟是男人,再好看的男人也是男人. 不过一想到李保国的儿子李小国和李二壮,王不死也就想开了,世间万物,稀奇古怪的多了去了,像那一些外国人,有的人不也是喜欢动物的嘛,鸡鸭鹅狗猫猪,哪一种畜生他们都有办法与之发生一点什么。 想到这里,王不死迅速向着钱更多的帐篷走去,这么帅气的小伙子受到如此对待。王不死只能是报以万分兜同情. 果然,来到钱更多的帐篷前,王不死就看到里面有一个身影。用王不死那清澈如水的眼睛一看,没错,自是李进忠无疑。 要说神医药不死还是很有水平的,李进忠买的药也是药不死配的,他的药药效奇佳,只是配制很不容易,而且价格也是实在是太贵。二手贩子本着多赚一点是一点的心理,把一颗药丸分成了一百多份,在与其他的一些中药混合,药效还有,只是大打折扣,原本可以昏迷三天三夜的,结果现在仅仅是半个晚上的效果。张静蕙和钱多多没有醒过来,只是因为女子的体质弱一点,而且李进诚为了照顾张静蕙,给她的鸡腿是最大的,足足是其他人的两倍,而钱多多是因为鸡腿吃的太多的原因。 钱更多迷迷糊糊之中,感觉有一双大手在自己身上抚摸,钱更多还以为自己是在做梦,自己这样的年纪做一些少儿不宜的梦也是无伤大雅,也是可是理解的,毕竟自己还是清白的,自己的好多同学早就有了那方面的体验,钱更多的意识慢慢的清醒,身上传来的异样感觉,更是让钱更多真真切切的有了感觉,意识迅速的清醒。 就在李进忠转过自己的脸时,钱更多也睁开了眼,四眼相对,没有含情脉脉,同样的都是满脸惊恐。 “是你”。两人迅速的后退, 钱更多后面是帐篷自然是退无可退,李进忠迅速的退到了帐篷外,看到如此画面,钱更多顿时了然. “好你个兔爷,竟敢光天化日之下,欺负良家少女”。恩,这些台词都是王不死给电视上学的,只是王不死突然意识到这句话很不合适,首先这环境就不对,月明星稀,当然那良家少女和少男我们就不多计较了,那是人家伤心痛苦的往事,尤其是自己出现的晚了一些,坏人想做的事情应该已经做完了。 不去管其他,王不死一脚踢在李进忠的身上,塞翁失马焉知祸福,王不死用力踢出的一脚,竟然对李进忠伤害不大。换成正常的男人,王不死这一脚,不用怀疑,肯定是碎了,李进忠这算不算是因祸得福。 见李进忠没有倒下,王不死迅速跟上,拿起一根树枝,跟在李进忠的身后就是一阵的抽打。 要不怎么说,那些狗血电视剧不能学,此刻李进忠就感到和幸运,办事之前李进忠就没有脱上衣,不然现在被抽打的,就不仅仅是屁股了。 白花花的屁股一道道血红。一阵阵的惨叫响彻天空,惊起附近的鸟兽,树叶沙沙作响,那是不明所以的畜生们逃跑的声音。 坏人都已经被抓住,王不死也不怕吵醒别人,于是抽打的更加的卖力。李进忠估计经常健身,跑的竟然还挺快的,一直与王不死保持着正好可以被王不死抽打到的距离。 王不死一边抽打,一边骂:“你个兔爷,让你喜欢男人,让你喜欢男人”。 一阵阵的惨叫和王不死的责骂传到帐篷里,钱更多脸更黑了。虽说自己同学之中也有喜欢这一口的,只是自己被一个男人,,,, 是被迫的,是非自愿的,那性质就不同了,想一想真够丢人的。一想到可能引发的传染疾病,钱更多就怒从心中起。捡起地上的一根木棍,就向着李进忠的脑袋砸去,李进忠注意力一直在王不死身上,自然没有看到钱更多,一击命中,李进忠一个踉跄,然后一个前扑,昏死过去。 钱更多是凭着一股怨气,下的毒手,看到李进忠倒下,还是很紧张的,钱更多不仅仅是第一次被男人趴在身上,也是第一次打人,事后还是很紧张的,不过打完人,吐出一口浊气,心中舒服不少。 看了看倒下去的李进忠,钱更多弱弱的问道,:“不会死了吧”。 看了看倒下去的李进忠,王不死对此很是同情,不仅仅是晕过去了,不出意外,脑袋肯定是流血了,转过头看了看钱更多回答:“死不了”。 看到王不死盯着自己,钱更多总感觉,王不死看的是自己的屁股,双手捂住屁股。满是害羞又带着些许责备:“不准看我屁股。” 当然这是钱更多想多了,王不死对男人的屁股还是不感兴趣的。王不死看到是钱更多的脸。 王不死摇了摇头,深深地叹了一声说道:“长得帅也是一种麻烦啊” 第三十八章 现场直播 相貌天定,不是自己可以决定的。当然那是古人的看法,现在不是了,相貌在天定的基础上,还是可以人造的。 这是一个看脸的社会,玉树临风,翩翩君子,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美好的东西,总是会吸引眼球,给自己带来意想不到的好处,当然,脸蛋也是可以当饭吃的,例如秀色可餐。 只是现在,王不死说的话还是很有道理的,毕竟这是一个流行搞基的时代,像是钱更多这种小帅哥,还是会很搜欢迎的。 钱更多满头黑线,也是满脸的害羞,夸自己长得帅,自己还是很乐意听的,前提是没有发生刚才的事情,屁屁隐隐约约传来的感觉,让钱更多羞愧难当,自己是不是应该以死来捍卫自己的清白。 想了想,钱更多还是放弃了,自己还年轻,大明帝国的现代化建设还需要自己,自己不能就这么死了,为了国家,为了大明帝国的百姓,自己必须坚强的活着,哪怕是带着屈辱。。 看了看王不死,钱更多说道:“不死兄弟,能不能商量一件事”。 “啥事,你说”王不死心中早就猜到什么。装模作样的问道, “你看今天这事,能不能替我保密”钱更多小心的说道,眼睛巴巴的看着王不死,很期待王不死有健忘症啥的疾病,当然,例如出现心肌梗塞,脑血栓之类的也是可以的。只要不能开口说话就行。 “没问题,我以自己的人品保证”王不死信誓旦旦的,然后笑呵呵拍了拍钱更多屁屁说道:“这是你我的秘密,打死我也不说”。 钱更多愕然,王不死的人品,钱更多可不是很了解,只是一想到见钱眼开的模样,钱更多就很是担心,在听了最后一句话之后,钱更多更担心了,啥叫这是你我的秘密,搞得好像咱俩有啥感情似的。 钱更多搓着手,然后还是不好意思的说道:“你看,不死小兄弟,不是我不相信你,是这样的,我觉得吧,你是不是可以发个毒誓啥的”。 王不死一把揽住钱更多,笑呵呵地说道:“啥毒誓不毒誓的,那都是小孩子玩的游戏,傻子才当真,走走走,咱们去报仇去”。 钱更多百般不愿,但也无能为力,发誓本来也就是孩子之间的游戏,寻求的只是心里的安慰,应验的可能性也是很低,毕竟天上的神仙也挺忙的,压力太大,也需要工作挣钱。 来到李进忠的身边,王不死同样的用衣服把李进忠捆了起来。 接近二百斤的李进忠就这样,被王不死拖到了李进诚的身边。 王不死那一记手刀,下手不重,但是李进诚还昏迷着,嘴角挂着笑,估计做的也是美梦。 看到这样,王不死狠狠的踢了李进诚一脚,一个激灵,李进诚醒了过来,骂道:“哪个王八蛋敢踢我”。 睁开眼,看到的是一只慢慢靠近自己的大脚,慢慢的变大,最后到达自己的面前,:“哎吆”,李进诚的大胖脸再一次中招,身体后仰,向后倒去,还好李进忠就在旁边,李进诚正好压在了李进忠身上。 王不死笑呵呵的说道:“我不是王八蛋,是王不死”。 李进忠也被自己表哥压醒,也是缓缓睁开眼睛。 突觉自己胳膊被绑住,挣扎了几下。见无用也就放弃。 李进忠李进诚两人迅速明白过来,问道:“呵呵,原来是不死小弟弟,你看是不是有什么误会,有什么事,你们看是不是先把我们放了再说”。 “哈哈哈,哪有什么误会,事情其实很简单,你们二人想做坏事,我是见义勇为。当然你们也可以叫我英雄”,做好事不留名这事,王不死还是不愿做的。火山文学 “误会,绝对是误会,我们可是正人君子,从不做坏事,而且经常给希望工程,贫困妇女儿童捐款捐物,我可是大明帝国‘五好青年’的候选人,怎么可能做那种禽兽之事” 李进诚解释道,语气诚恳,正义凛然,脸上带着无比的委屈,风萧萧易水寒,自己被冤枉何等可怜。 李进忠估计是被那树干打的还有一些头晕,原本脑袋就不灵光,现在更是如此,问出了一句很白痴的话:“希望工程是啥单位,有美女吗”? 手被绑住,李进诚一脚踹到李进忠的屁屁上,骂道:“你闭嘴”。 然后转头笑呵呵的看着王不死傻笑,:“你就当他是放屁”。 “你俩真能,放屁还带这么大的声响”王不死笑呵呵的说道。 看到李进忠,钱更多就想到自己受到的耻辱,悲愤交加,恶狠狠的说道:“那这么多的废话,杀了得了”。 按照《大明帝国妇女儿童保护法》规定,欺凌妇女者,可是当场被打死。而打人者也不用承担罪责。 只是李进诚属于作案未遂,就连帐篷都没进去,如果人家说只是晚上睡不着,出来散步,自己又没有证据,打死他们可是犯法的。 李进忠成没成功暂且不提,大明帝国可没有《老少爷们保护法》,欺凌男人可没说是犯法的。 事实上,由于李进忠的作案工具实在是太小,而且自己的肚子又太大,李进忠根本就没有进去钱更多的屁屁,钱更多的屁屁有感觉,完全是自己想多了,想多了也就有感觉了。 “杀人可是犯法的”王不死安慰道,;“还是教训一顿得了”。 钱更多也只是气话,别说杀人,杀鸡他也不敢啊。人家可是柔弱书生,手无缚鸡之力。 王不死笑呵呵的安慰道:“不要生气,一定会让你满意”。 钱更多一脸的愤怒,王不死在一边安慰,很像是一对有感情的基友。 转头看了看李进忠李进诚两人,王不死换了一个脸色,只是嘴角的那一抹坏笑,怎么也改变不了。 “想活命嘛”王不死说道。 “想,想”两人迅速点头,好死不如懒货着,更何况自己家里还有那么多的钱,等着自己花。 “那好,就按我说的办。不然把你们杀了,在这里一埋,神不知鬼不觉”王不死威胁道,不过也是实话,荒郊夜外的,埋个三五个人还是不成问题的。 两个人又是不停的点头“一定,一定”。 落地的凤凰不如鸡,虎落平阳被犬欺,能屈能伸才是大丈夫,勾践也吃过屎,韩信也钻过别人的裤裆。 拍了拍钱更多,王不死笑呵呵的对钱更多说道:“看好了,为你报仇”。 王不死清了清嗓子:“准备好,我说什么你们做什么”。 看到王不死那嘴角越来越盛的微笑。李进诚感到很是不妙。 不去看二人,王不死说道:“你轻轻的躺在了床上,床很软,很大,你深深的陷了进去”。 “喂,看什么,还不照做”。看两人没有动作王不死喊道。 李进诚满是委屈,弱弱的说道:“这里没有床啊” “你是猪啊,没看过《一个演员的职业素养》,心中有床,到处都是床,你可以想象嘛” 王不死恨铁不成钢的骂道,遇到这么不开窍的学生,王不死也是很无奈,每个老夫子手下,总会有几个资质很差的,领悟能力也很差。例如李进忠和李进诚。 两人满脸的惊愕心中暗暗想道,:“原来这小子喜欢看戏,而且是现场版的”。 无法,自己也没办法反抗,只是照做,两人慢慢的躺到了地上。两人都没穿衣服,李进忠是一件衣服都没有,而李进诚相对好一些,身上还有小裤衩。地上满是石头,两人躺下被石头硌得生疼。 “停停停,你们是猪吗,我说的是你,不是你们”王不死很不高兴,遇到这样的学生,再有学识的老夫子也没有办法。“起来,重来”。 “额”两人对视一眼,无奈,只能是站起身。 王不死接着说道:“你轻轻的躺在了床上,床很软,很大,你深深的陷了进去”。 看到王不死那么带有感情的模样,两人很想笑,一想到场合不对,都忍住,既然人家喜欢看戏,自己就陪着,虽说不愿意,但总比丢掉性命好得多。 对视一眼,李进忠无奈,面对李进诚,只能是自己躺下。再一次被石头硌到,虽说自己身上肉挺多的,可是那也很疼,李进忠两眼紧闭,脸皮扭曲着,嘴上丝嚎丝嚎的,很是痛苦 。 “你爷爷的,逼我骂你是不是,你是躺在床上,不是棺材里,整那表情做啥,开心点,带着一丝享受和满足,”王不死在一旁说道。 钱更多不知道王不死打算做什么,不过看到两人受折磨,也是很开心,就连自己的屁屁都舒服不少。 李进忠满脸愕然,这位观众的要求还挺高,没办法,为了活命,只能是咬牙坚持。 大嘴裂开,露出牙齿,恩,是挺丑的,不过也算是高兴吧,喜剧要的就是这种效果。 第三十九章走水 咔嚓,拍照的声音。 只见,钱更多拿出了手机,对着正在激情演绎的李进忠和李进诚拍了一张照片。手机的闪烁灯在这夜晚显得格外的明亮,对于手机这稀奇玩意,王不死还是很好奇的,问道:“小帅哥,你这是做什么”? 钱更多满头黑线,自己可比王不死都大上一两岁呢,不过钱更多也没有解释,恩,自己永远十八岁,于是解释道“拍照”。 “手机不是用来打电话的吗?拍照不是照相机的事情吗”王不死很不解的问道, 手机这东西,绝对属于稀罕玩意,就连里正李保国也仅仅只有一部只能打电话的手机,而且经常没信号,王不死见李保国很多次需要打电话时,都跑到山顶上去,坐在那信号塔上,刚开始王不死还以为李保国打算玩穿越,后来才知道人家是在找信号。拍照那可没见过,就连电视上都没有出现过。 “这是最新款的手机,”钱更多拿着手机得意洋洋的说道:“这手机可是大明帝国在第三代的基础上,研发出来的最新成果,第一代手机只能打电话,发短信,第二代就可以听歌,第三代的手机就可以上网了,而我的手机是第四代,不仅仅拥有前三代的功能,而且还可以上头条,看新闻,刷微博,聊球球,而且还可以拍照。” “那给我也拍张照呗”王不死笑嘻嘻的说道,长这么大,还没拍过照呢,听说那东西跟摄魂似的,可神奇了。 钱更多白了王不死一眼,手机里可都是自己的自拍照,装个男人的照片是个什么意思,这不落实的自己的搞基的事实,今天给李进忠和李进诚拍照,只是为了防止以后有人嘴贱,说出什么自己不想听到的事情,有了这张照片,也是一种保障。 “内存不足,装不下了”钱更多说道。 王不死一听,满是失望“啥破手机,一张照片都装不下”。 “什么,破手机,”钱更多很是激动,要知道这手机可是身份的象征,接着说道:“你可知道我手里这手机,整个大明帝国不超过百部,而且就算是有钱都能买到的”。 “那又怎么了,不还是一张照片都装不下”王不死不屑的说道。 “谁说的,里面可是能装一千多张照片”钱更多接着解释道。 “一千多张,都是谁的”王不死很是惊讶,难道这小子外表道貌盎然,实际上内心也是奸邪流氓,存的都是美女照片,而且还都是没穿衣服式的。 “嘻嘻,让我也看看呗”王不死笑嘻嘻的露出大家都是同道中人的表情。 一听,钱更多也还是很高兴,女人都有虚荣心,小伙也是会有的。于是钱更多拿出手机,打开相册,王不死伸过了脑袋。 王不死愣住了,一张张的翻过照片,里面不是美女,而是一位帅气的小伙,做着不同的动作,剪刀手,嘟嘟嘴,挤眉弄眼,再一次转头看了看钱更多,王不死很是好奇问道:“怎么都是你的照片”? “废话,我的手机,不是我的照片,难道存你的照片”,钱更多找到一张照片,就连被捅后面花这不高兴的事都已经忘掉,高兴的介绍道:“来来来,不死兄弟,,欣赏这张,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张”。 王不死转头看去,只见一位身穿白色长袍,一个很新的偏分发型,锃亮,估计是打了发油之类的东西,脸上戴着墨镜,镜框很大,遮住了半张脸,双手交叉在身后,头四十五度微微上扬,额,好一副现代版小鲜肉,含恨投江的画面。 钱更多很是得意,为了拍这张照,自己可是费了很大的功夫,发油就用了好几瓶,为了拍出仙气,就连鼓风机都用上了,要知道那可是冬天,零下二十多度。为此自己还住了两天医馆。 “怎么样,有没有一股仙人超脱凡尘的感觉”。钱更多笑嘻嘻的说道。 “额,好吧”面对极度自恋的帅哥,王不死只能是默默的点头。 “大哥,你真帅,前无古人后无老者,惨绝人寰,祸国殃民”王不死竖起了大拇指,还是两个。 拍照的灯光更是刺激到了李进忠和李进诚,对于这些高科技产品。两人还是听过的,虽然大家都是纨绔,官宦之家,可是两人感兴趣的只有美女,对于手机相机电脑啥的倒不是很在乎,毕竟那些属于高科技产品,字都不认识几个,要那玩意有什么用。只是见到对着自己拍照,两人一切也就了然了,这是打算拿住自己的把柄呢。 李进诚可怜兮兮的说道:“两位爷,你们看能不能把照片删了,”。 “哦,我已经删了”钱更多说道。 额,好吧,李进诚想多了,异想天开,人家既然给自己照相,自然是不会删掉的,自己只能是祈祷,这俩小子以后要的只是钱。 王不死也玩得差不多了,看了看李进忠和李进诚问道:“小帅哥,我玩完了,你还要玩嘛”。 额,王不死的话,很有歧义,钱更多又想到了,后面花残的故事,自己可没有那断袖之癖,于是摇了摇头:“不玩了,累了”,说完就回到了自己帐篷中休息。 看了看抱在一起的李氏表兄弟,王不死也不能把他们怎么样,杀人是犯法的,教训一顿就得了。 于是说道:“你们现在就滚吧”。 两人惊愕,就这么放过自己了,不是应该还有百般酷刑,点蜡烛,抽皮鞭,用绳子绑,针刺啥的嘛,电视上都是在这样演的。 见到两人没有动静,王不死问道:“难道你们还不舍得走,那好,我们继续”。 “不不,我们马上就走,马上就走”两人急忙摆手,站起身,连行李也不要了,就这样,像是逃走的罪犯,消失在黑夜中。惊起一片鸟叫。 王不死又回到了自己的小窝,又忙乎了大半夜,自己这一百两挣得真是辛苦,闭上眼睛,很快进入梦乡。梦中他梦见好多人,有老不死,也有同样喜欢搞基的李小国李二壮,也有今天刚刚认识的几位,当然也包括自己的初恋张静君。 睡梦中,王不死感到有人喊自己,一个武林高手的直觉告诉自己,这不是梦,而是真的有人喊自己。仔细听去,原来是钱更多的声音,睁开眼,王不死跳下树,原来已经下雨了,山里的天气就是这样,时刻都在变化,前一刻阳光普照,下一秒可能就是乌云密布,倾盆大雨转瞬及到。 王不死看去,只见帐篷区前的那条小河,河水已经上涨,低洼处的帐篷已经淹没,好在那两顶帐篷是李氏表兄弟的,里面没人。 而钱更多正抱着自己的妹妹,朝这边跑,额,不,是一步步艰难的向这边挪,好吧,小帅哥,手无缚鸡之力,钱多多怎么也比鸡重一些。 王不死跑过去问道,:“怎么了”? “不好,不好,王不死,走水了,走水了”钱更多上气不接下气,抱得很是辛苦,深呼吸了几口接着说道:“快点去你树上躲躲雨”。 王不死又是满头黑线,“大哥,走水是着火了好不好”。 “不都一样嘛”钱更多不解。 好吧,你赢了,王不死无法解释。 想了想也是,现在也没有躲雨的好去处,自己的小窝好在也能遮风避雨,距离地面很高,也不怕发洪水。自己小窝还是比较安全的,距离地面很高,也不怕下雨。 于是看了看张静蕙的帐篷,还好距离河面还有一段距离,于是接过钱更多手里的小萝莉,说道:“你快点去把行李拿过来”。然后背起钱多多就爬到了树上。 把钱多多放好,钱更多已经把大家的行李都收了起来,王不死一件件的拿到小窝,雨下得很大,不知道啥时候能停,还是多准备一点比较好,王不死又跳了下去,跑到李进忠和李进诚的帐篷区,河水已经漫过膝盖,好在帐篷订的比较牢固,没有被冲走,王不死走进去,把两人的行李也拿了出来,还有不少干粮和水。 王不死又跑回树下,只见钱更多还站在树下,王不死好奇的问道:“你怎么不爬上去啊”。 钱更多不好意思的说道:“人家不会爬树”。 王不死愕然,爬树可是农村孩子的必备技能,好吧,人家是城里人,王不死无法,只能是托着钱更多的屁屁往树上推。 再一次想起后面被捅之事,钱更多急忙说道:“喂,别,别推屁屁”。 “哪那些废话”。 费力的把钱更多腿上树,然后又一次次的爬上树,把行李放进去。 王不死回头,只见河水涨得很快,就这短短的一会,河水已经漫到了张静蕙的帐篷处。 王不死急忙跑了过去,张静蕙已淹没在水里,因为枕头的原因,张静蕙的脑袋还在外面,不然很有可能窒息,甚至是死亡。王不死急忙抱起张静蕙,拿起她的行李,重新跑回树下,然后两人上了树。 小窝本来就是一居室,现在进来四个人,还有这么多的行李,自然就显得拥挤。无法,只能是钱更多抱着自己妹妹,王不死抱着张静蕙,钱更多也想抱抱大美女张静蕙来着,美女谁都喜欢,只是一想到自己妹妹还没成年,被一陌生男人抱着也不合适,只能是作罢。 早起钱更多的话中,王不死得知,原来钱更多刚刚躺下没多久,因为担心李氏表兄弟还会回来,一直没敢睡,结果不大一会就下起雨,很快雨水就漫到自己帐篷处,本能的反应,钱更多抱起自己的妹妹,就喊王不死帮忙。幸亏自己在树上搭了一个小屋,不然大家很真的没办法避雨。 看了看还在昏迷的钱多多和张静君,果真像李进诚说的那样,两人都中了昏迷的药,而且对张静蕙也是特殊照顾,量大的,王不死很后悔就这么把那两人放走,真应该好好问一问,那药不死住在哪里,有机会拜见拜见,不为啥,学习知识,赚点钱。 大家都挺累了,很快就进入梦乡,传出轻微的鼾声。 外面的雨一会在下,轻轻拍打着帐篷,树枝,河面,蝉鸣鸟叫也停止了,只有那蛙声叫的更加的起劲。 第四十章 啪 张静蕙做了一个梦,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见外面下起雨,越下越大,很快雨水汇集在峡谷,向着山下冲来,自己想要起身逃离,脑袋却懵懵的,四肢无法动弹,怎么也睁不开眼,慢慢的,雨水漫到了自己的帐篷,很快就淹没自己的身体,自己努力的抬起头呼吸,只是雨水越来越大,马上就要淹没自己,想要呼救,却怎么也叫不出声。 拼尽全身的力气,张静蕙睁开了双眼,突然远处的天空出现七彩之光,刺眼的光芒照射着张静蕙的双眼,张静蕙眯起眼看去,一朵七色彩云慢慢的向自己靠近,张静蕙很是疑惑,外面下着雨,怎么会有云彩,有的应该也是乌云才是。只见七色彩云慢慢变大,在自己的头顶上方停留。 每个女人都有一个王子与公主的梦,不论是丑女,还是美女,当然也包括大美女张静蕙。 只见一位身穿白衣的翩翩公子,骑着白马向着自己靠近,嗯,这是全世界统一过的,王子都是穿着闷骚的白衣,骑着白马,只不过时代在进步,白衣白马已经有些落后了,白衣还是白衣,只不过换成了紧身的那种,例如李进诚那一身,马也已经被淘汰,只有那些穷屌丝还骑马,有钱的骚年都已经开车了,当然还是闷骚的白色。 估计张静蕙也是言情小说看多了,现代人还坐着古人的梦。 白衣王子跳下马来,只见大手一挥,口中念道:“此间土地,神之最灵,升天达地,出幽入冥,为吾关秦,不得留停,有功之日,名书上清。” 念毕,大袖一摆,帐篷瞬间四分五裂,却是丝毫没有伤到张静蕙,张静蕙暗暗惊叹,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道家混沌之气,原来自己的白马王子还是修道的,无妨,道士也是可以娶妻的。 只见白衣王子向着自己走来,随着白衣王子走到,周围的河水迅速向两边分开,等白衣王子走过,然后又恢复如初。 头戴斗笠的白衣王子走近自己,温柔的把自己抱了起来,白衣王子露在外面的皮肤很白,手指纤细,指甲修饰的整整齐齐,嗯,白衣王子还是一位很注重个人形象的人。 抱起张静蕙,就这样站立,周围还下着雨,只见白衣王子口中念咒,“众生多结冤,冤深难解结,一世结成冤,三世报不歇,我进传妙法,解除诸冤业,闻诵志心听,冤家自散灭”。 念毕,两人站立的地方出现了一片雨水的空白地带,就像是周围有无形的屏障,阻挡着雨水的侵蚀。 张静蕙看着白衣王子,心中满是崇拜,以及少女初尝爱情的心动,虽然只是看到一片斗笠,但张静蕙看到下巴那迷人的弧度就已经沦陷,深深的喜欢上这位英雄救美的高手。 白衣王子嘴角挂笑,说道:“亲爱的,我来了”,白衣王子抬起头,露出整张脸,明亮的大眼睛注视着张静蕙。 “是你”张静蕙大惊。 “是我,”白衣王子微微一笑。 “怎么是你”张静蕙难以理解, “为什么不能是我”白衣王子更是疑惑。 额,好吧,此白衣王子长相太过一般,毫无特点,最主要的是不帅,嘴角挂着坏笑,没错,白衣王子不是别人,正是王不死。 王不死看着怀中的美女,嘟起小嘴,激动而又动情的说道:“亲爱的,让天神见证我们的真情一吻吧”。 见到慢慢逼近自己的嘴唇,张静蕙一阵胆寒,一巴掌打在了王不死脸上,“鬼的真情”。 人也迅速清醒。 只感一滴水落在自己脸上,张静蕙睁开了眼,还好一切都是梦,只是张静蕙睁开眼,第一眼看到的却是一副胸膛,嗯,也是身穿白衣,只不过不是那种纯正的白,而是衣服洗过很多次,褪色出现的那种白,还带着很多其他颜色的杂质。 一滴水再一次落下,落在自己脸上,然后流到自己胸膛。 顺着滴水的方向,张静蕙抬头看去,首先进去眼帘的同样是梦中见过的那一抹坏笑,水滴就是从那嘴中流下来的。再向上看去,同样是梦中出现的那种讨厌的大脸。 张静蕙有些失神,自己不是睡在帐篷里的嘛,怎么会躺在那小子的怀里,难道自己还没有睡醒,于是闭上眼睛,过了一会再一次睁开,还是一样,同样的胸膛,衣服,那抹坏笑,那种讨厌的脸。 顿时,张静蕙终于明白过来,这不是梦,一切都是真的,突然张静蕙觉得自己的胸口正被一只大手握住,热乎乎的,手掌有规律的用力,低头看去,张静蕙顿时大惊,自己被欺负了,一巴掌拍到了王不死的脸上,就像梦中一样。 张静蕙做梦,王不死也会做梦,张静蕙梦见的是自己的白马王子,毕竟年纪在那,无论是几千年前,还是几千年后,怎么看张静蕙也属于大龄剩女,而王不死还是风华正茂,早上七八点钟的太阳,正是人生的黄金年代,追求嘛,自然也是实在一点,更接地气。王不死梦见的是一桌美食,有烤乳猪,烤羊腿,烤鸡,嗯,王不死属于肉食动物,这么多没事让王不死哈喇子不停地流,说是飞流直下三千尺也不为过。抓起一只鸡腿,大快朵颐,吃过鸡腿,就想抓前面的烤乳猪,猪就像是活着一般,站起来,就向后退去,王不死一把抓住猪蹄子,用力的抓住,还挺软的,于是王不死又挤了几下。嘴中坏笑:“还想逃”。 “啪”猪蹄子用力的踹在自己脸上,王不死躲避不及,被猪蹄子踢个正着。 “啪”王不死被惊醒,脸上传来火辣辣的疼痛, 王不死睁开眼,第一眼跟张静蕙看到的一样,同样是胸,只是王不死看到的是鼓鼓囊囊的。而且自己的手还捂在上面。 王不死瞬间明白发生什么,原来自己梦里做了流氓,自己抓住的可不是猪蹄子,而是张大美女的胸口。 王不死很委屈,精神病杀人还不犯法呢,自己只是睡梦中摸了你一下,你就打人,还讲不讲道理了。 见王不死已经清醒,不过没有反应,还是抱着自己,那只大手也没有拿走的迹象。张静蕙怒道:“还不放下我”。 王不死一听,为了证明自己不是流氓,急忙松手。 虽说张静蕙让王不死放开自己,可是张静蕙也没想到,王不死那么直接,也没打一声招呼,就这样放开自己,身体本能的用手撑地。 张静蕙只感手触到一物体。手用力捏去,貌似圆柱体还可以变换成各种形状,顿时,张静蕙脑中一片空白,虽说张静蕙没经历男女之事,但好奇总是有的,邻国的一些影片女神也会偷偷观看一些,自然知道自己摸得是什么东西。 放开张静蕙,王不死只感觉下面突然被人按住,传来阵阵疼痛,一会这只手又用力,结果是更疼,王不死疼得大叫。 张静蕙终于明白,急忙松手,然后人又倒在了王不死的怀里。 王不死没有准备,身体向前,差一点就亲吻到张静蕙的脸,好在人家王不死是正人君子,不屑做那占人便宜之事。 又是一巴掌,张静蕙打在王不死的脸上,声音也大了很多:“流氓”。火山文学 两巴掌,再加两句怒骂,只要不是死人,怎么也被吵醒,钱更多和洽钱多多也醒了过来。 钱多多睁开眼睛一脸茫然,看着对面抱在一起的两人,问道:“发生什么事情了”。 像是突然意识到什么,睁大眼睛,不可思议的问道:“静蕙姐,你俩啥时候好上的”。 钱更多也醒过来,为张静蕙解释道:“小妹,别胡说”,然后把昨天晚上的事情说了一遍,当然故事之中被捅背后花之事,自动忽略,不过钱更多也很够意思,把王不死说成了大英雄,如何解救众人,如何与李氏表兄弟决斗,大战三千回合,在体力不支的情况下,拼尽最后一口气打跑坏人,然后见天又下起暴雨,河水上涨,又是怎么把大家拯救到自己树上的小窝。 听完,钱多多愤愤道:“早就看他们不像是好人,没想到能做出下那种药这么卑鄙的事情,简直是禽兽”。 张静蕙听过也是瞬间明白,怪不得昨天晚上自己脑袋懵懵的。躺在帐篷里,入睡的那么快,原来是有人作祟。也暗暗心惊,还好被王不死救下,不然自己清白不保。 大家都沉浸在钱更多的演说中,不过王不死注意的重点不是钱更多,而是自己身上的张静蕙,原本张静蕙穿的是一身休闲运动装,只是睡觉的缘故,把外套脱了下来,只穿着里面的衬衣,衬衣经过昨天晚上一夜的折腾,再加上今天早上这么几次大的动作,终于如王不死所愿,开了两颗纽扣,通过领口的缝隙,王不死终于可以看到衬衣里的风光。 张静蕙还是有所防范的,在夜晚宿营,从来都不会穿睡衣,而且都是穿着胸衣睡觉,虽然会影响发育,不过自己这尺码,不用发育也是可以的。这也使她遇到一些特殊情况能够马上处理,而不是着急穿衣服。 王不死低着头,嘴中默念静心咒:“心若冰清、天塌不惊!万变犹定、神怡气静!虚空甯宓、浑然无物!无有相生、难以相成!份与物忘、同乎混涅!天地无涯、万物齐一!飞花落叶、虚怀若谷!千般烦忧、才下心头!即展眉头、灵台清幽!心无挂碍、意无所执!解心释神、莫然无魂!水流心不惊、云在意具迟!一心不赘物、古今自逍遥!” 只是身体的表现是最现实的,王不死的眼睛怎么也离不开,视觉冲击实在是太大。 通过一呼一吸身体的浮动,王不死那没有受到污染的双眼,总是会看到一些自己想看的东西。 终于王不死忍不住了,流鼻血了,王不死急忙心中再一次默念静心咒,如果反应太大,那可就糗大了,这可是夏天,大家衣服穿得都挺单薄. 张静蕙只感到一股温热滴到自己胸口,一滴,两滴,低头看去,却是鲜红的血液。张静蕙急忙抬头看去,只见王不死的鼻孔有血呼呼的冒出。 王不死用力吸了吸,只是张静蕙的吸引了实在是太大,血还是一滴滴的流了下来。张静蕙坐起身,这一次注意了一下,手也按在了一片空地上。 张静蕙还以为是自己那两巴掌打的,自己从来都没打过人,效果自然也不知道怎么样。 急忙道歉:“对,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王不死错愕,两巴掌虽然声音挺响的,说实话,和蚊子叮咬没有什么区别,毕竟王不死脸皮挺厚的。好吧,这是美丽的谎言,王不死微微一笑:“没事,昨晚吃多了”。 好吧,吃多了,流流血就可以减肥。 第四十一章 小能能王不死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想到李进诚和李进忠两位,那张无比丑陋,让人作呕的脸庞,以及不堪的行为,张静蕙突然觉的王不死好看了很多,也不再那么让人讨厌,当然主要还是心灵美。 听了钱更多的那些描述,昨天晚上一定惊心动魄,不说刀光剑影,但也是凶险万分,对方可是两个人,而且都是五大三粗,壮如牦牛,王不死确是很瘦小,也很弱小。能够站出来就着实不易,毕竟大家认识还不到一天,李进忠张静蕙是知道的,可不是什么善良之人,手底下也是有几条人命的人,王不死没有拿着自己生命开玩笑的必要。可见,王不死是好人,也是英雄。 自己竟然还打了人家,一想到这里,张静蕙更感到羞愧难当,就连刚才占自己便宜之事,都忘到了脑后。看着王不死,那种厌恶之情也少了很多,不说很养眼,但总也不讨厌了,对于王不死见钱眼开的过去形象也自动过滤掉,无非英雄也是要挣银子养家的。 眼中充满感激的望向王不死,语带真情的说道:“谢谢你”。 回想今天发生的事情,自己被毒杀咬伤,王不死冒着生命危险救了自己,晚上又为了自己与恶势力作斗争,这是不是古人的侠客精神,只为侠义之事,不在乎自己的生死, 身为名门望族,溜须拍马,阿谀奉承的人都很多,围绕在自己周围的人有财有才有为的帅哥美男,多不胜数,可是真心的能有几人,不是为了自己的美貌,就是为了自己的家室,帅气的外表之下,总有一些见不得人的肮脏内心。 再看王不死,感觉就好多了,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行,正善治事善能。一些山里出来的朴实孩子,就像山里流出的第一股清泉,没有受到任何的污染。纯净的可以看清一切。想到这里,张静蕙的内心一点点融化。只是张静蕙不知道而已。 看到王不死,眼中的感激之情也一点点变化。 既许一人以偏爱,愿尽余生之慷慨。也许这是每一个女孩子的梦吧,不分年龄,不分相貌。就像那王子与灰姑娘的梦一般。 王不死摸着脑袋,也有些不好意思,面对近在咫尺的美女,王不死第一次脸红了,“嘻嘻,不,不用谢,你不是出钱了吗”? 是因为那一百两,额,好吧,张静蕙无言以对,难道这就是传说中把话聊死的节奏。 听到自己哥哥类似武侠片的讲解,小美女钱多多听的是热血沸腾,吃惊的问道:“不死哥哥,原来你还是武林高手,你是哪一门派,少林武当还是峨眉,你都会什么武功”? “额,好吧,我啥门派也不是,那也不是什么武功,山里人干活多,自然比城里人力气大一些”王不死解释道,虽说老不死教自己的那些武功招式,没说不得外传,只是自己也不知道叫啥,那些都是老不死年轻时学到的,后来在战场上又经过自己的一些改进,无门无派,也没有武林秘籍和一个拉风的名字,例如葵花宝典九阴白骨爪什么的。 “怎么可能,”钱多多不相信,接着说道:“不死哥哥武功难道这些武功是你家传的,有什么祖训,不能外传,或者是只传男不传女”。 王不死错愕,江湖上还有这规矩,王不死无奈解释:“小美女,你想多了”。 “怎么会,电视上都是这样演的”小萝莉很是激动,越是有这种奇葩规矩的武功,绝对是最厉害的,:“我知道了,这武功绝对是武林至宝,学会里面的招式,就可以称霸世界,维护宇宙和平,” 额,人家看的不仅仅有武侠,还有莱坞大电影,好吧,王不死无言以对。 不一会,钱多多又拉着王不死的胳膊说道,大声的说道:“不死哥哥,我给你的招式起个名字怎么样”? 王不死很生气,钱多多尽然拉住了自己的手,不知道男女授受不亲嘛。好吧,江湖之人是不在乎这些小节的, 王不死用树叶堵住了自己流血的鼻孔,然后手又不经意的放下,当然位置还是不变的,不为啥,外面下着雨,手冷。 而张静蕙像是没有反应一样,也没有拒绝。 结果,幸福被人抢走了,坏人就是钱多多。 王不死被钱多多吵得有些烦,于是说道:“行,随你便”。 “太乙五行擒扑”钱多多想了一会说道 王不死满头黑线:“那是武当派的,人家已经申请商标了,我怕侵权”。 “罗汉拳” “那是少林的” “六脉神剑” “我没有剑” 钱多多捂住脑袋想了一会,突然大惊道:“我想到了,葵花宝典”。 这次在场的人都是满头黑线。 钱更多训斥道:“小妹别胡说,不死兄弟怎么会练那种武功”。 “为什么不能练”钱多多很是奇怪。 钱更多在小妹耳旁轻轻解释, “自宫是什么意思”小萝莉很是好奇,向大家询问。 钱更多捂住了脑袋,自己的形象毁了,特别是在大美女张静蕙的面前。 “这事你应该问一问御马监掌印太监郝连德”王不死建议道。 “哦,那好,我回去就问一问”。钱多多说道。见王不死不愿意多说,钱多多也只能是欣欣然。 王不死不以为然,郝连德可是一直住在皇宫里服侍皇上的,哪能是谁都能见到,而且还是问这么刁钻而又很敏感的问题。 小窝中陷入了短暂的宁静,就这样,大家仿佛都在想着各自的心事。 王不死扒开树枝,看向外面,外面的雨还是一只下着,河水也越来越大,从山上飘来了树枝树叶和烂草,以及一些没有来得及逃走的小动物的尸体,河水浑浊,一点点淹没低洼的地方,向着更低处流去。 张静蕙也看到了外面的情况,慢慢的站起身,没错,这么长的时间,张静蕙一直坐在王不死的腿上。小窝很小,张静蕙也没有办法,只能是一切将就了,再者说了,坐在王不死的怀里,很有安全感。 王不死一直也是咬牙坚持,虽然腿早就已经麻木,胳膊和腰也已经发酸,但男人不能说不行,女人不能说随便。坚持是必须的,啥光滑细腻富有弹性,王不死是那种人嘛,看到不穿衣服的倭国小美女,王不死都不会有任何反应,何况人家张静蕙还穿衣服的。 小窝很小也很矮,毕竟这是一居室的,张静蕙不能完全站起身来,只能是弓着腰,原本松松垮垮的衣服被撑得溜圆,额,王不死不得不再一次把树叶塞进自己的鼻孔。 张静蕙走出小窝,看了看外面的情况, 雨还是一个劲的下着,丝毫没有停歇的意思。远处的山峰被雾气笼罩,只能看到大概的轮廓,天赐山就在眼前,可是自己的计划只能是落空。看着慢慢涨起来的河水,张静蕙也是无计可施。 回到小窝,这一次王不死让张静蕙到了里面,自己坐到了外面,自己的大半个身子被雨淋着,雨水很凉,正好给自己降降温。 张静蕙拿出自己的行李,说道:“雨一时半刻也停不了,咱们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离开,先吃点东西吧”。 然后拿出一些馒头蒸饼分给大家,接着说道:“大家带的吃的都不多,只能省着点”。 张静蕙说的没错,四个人被困在树上,水倒是容易解决,喝雨水就是,吃的呢,河水可不管饱。 递到王不死手上一个馒头,看到王不死已经被雨水淋湿的大半个身子,张静蕙把身体向后挤了挤,说道:“王不死,你可以朝里挤一挤,没事的”。 王不死接过馒头,一口放进嘴中,笑呵呵的说道:“真甜,没事,天热,淋一淋雨也凉快一点”。 看到河里的那些动物尸体。王不死突然想到什么,说道:“吃的有办法解决了”。说完,王不死就走出小窝,向着更高处爬出,折断一根长长的树枝,然后又爬了下来,走到最低处,用树枝把那动物尸体慢慢的拉扯过来,虽然雨下的很大,但河水流速也不快,因此王不死把那些动物尸体一个个捡了起来。也包括一些树干草枝啥的。 拿回了小窝,王不死笑呵呵的说道:“我们可以吃这些东西啊”。 看到这些动物的尸体,有野鸡也有野兔,大家都感到很恶心的。 钱多多哆哆嗦嗦的问道:“不死哥哥,难道我们要吃生的”。 “怎么会,吃生的会拉肚子的”王不死解释道。 “那怎么办,这里也没办法生火”钱更多问道。 “我有办法。王不死把那些捡来的树枝又搭在自己的小窝上,然后又盖上树枝草叶,很快小窝又向前伸出一块,这样就可以挡住雨水了。 然后王不死又爬下去捡到一块大的树桩,和一些草枝树叶。 回到小窝问道,:“你们谁有刀”。 “我有”张静蕙说道,作为资深驴友,这些东西都是必备物品。 张静蕙从包里那一把古铜色的匕首。 王不死接过一看,这可是大明帝国军方专用的军刀,很适合野外生存,老不死也有一把这样的刀,被他当成宝贝一样藏着。 军刀不长,只有不到二十公分,可是功能却很齐全,军刀采用的是钛合金技术,不说削铁如泥,但是一般的兵器很难在上面留下一丝的痕迹,军刀上面还有倒钩,把手也是空的,里面有火石,不论是多么潮湿的环境,都能点着。 而军刀的刀鞘之中还藏有很多的暗格,里面也可以放很多的急需物品,虽然不多,但都很实用。 王不死拿着军刀,把树桩里面挖空,做成一个大锅形状。 然后又回到小窝,找出李进诚和李进忠的行李,拿出一件衣服,看了看,然后拔开军刀把手,拿出火石,点燃。 看到王不死拿出火石,张静蕙很是好奇,要知道这把军刀都是大明帝国军方专用的,绝不外流,市面上想买根本就买不到,自己这一把还是自己爷爷的,还是因为爷爷在战场上立了功,当今圣上特地赏赐的,很是珍贵,自己也是求了好久,爷爷才送给了自己。王不死竟然知道把手里面有火石,张静蕙怎能不奇怪。 于是问道:“你怎么知道把手里面有火石”。 王不死把点着的衣服放进挖好的树坑,说道:“我外公也有一把”。 “哦”张静蕙应道,脑中陷入了思考。 很快衣服被点着,然后把树枝放在衣服上烘烤,树枝湿的只是表面,里面还是干的,很快就被点着,拿出昨天晚出煮方便面的那口锅接满雨水,放在火上煮。 第四十二章 野外生存 《欧阳文中公文集,归田录》。乃取之葫芦置于地,以钱覆其口,徐以杓酌油沥之,自钱孔入而钱不湿,因曰“我亦无他,唯手熟尔”。 孰能生巧,任何困难的事情,认为不可能完成的事情,只要做得多了,一切也就不是问题。 例如王不死下面一系列的动作,只要做的次数多了,也就不足为奇。 只见王不死把锅放好,就拿出一只鸡,王不死打量半天,脑袋上有伤,可以确定的是,应该是意外死亡,不是疾病或者是传染病,对此王不死很是同情,默念了一句“无量天尊,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一切皆是命,希望你下辈子投个好胎”。 然后就开始拔毛去皮,把里面的内脏拔开,清洗干净。看到鸡肚子里的内脏,观看的三人都是肚中翻涌,满是恶心,鸡,他们也是经常吃的,可是过程却从来都没有见过,更不会自己动手,没想到美食之外,还有这么恶心的一面。 王不死到不觉得,更加恶心的事情王不死都见过,不照样该吃吃该喝喝,胃口不减,饭量也不减,清洗干净,然后就丢进了锅里,想了想,用同样的手法,又弄了一只鸡,怪饿的,自己应该多吃点。 看到王不死这么熟练的手法,我们也可以想象,死在他手里的鸡肯定不在少数,而且应该是三位数以上,不然这样的手法也练不出来,可见,李保国也挺不容易的,丢了这么多的鸡,还能活到现在,没有到街上骂街,除去他顽强的生命力,一位大明帝国优秀干部的素质还是有的。看来,王不死被称为杀鸡高手,也是有依据的。 把鸡丢进锅里,然后煮了一会,把水倒掉,重新接满雨水,同样的手法,再一次把鸡放进锅里,在换了三四次水之后,把水倒掉,确定鸡表面的污秽杂质清洗干净之后。然后用洗净的木棒塞进鸡肚子中,插在树桩上,没有那些作料,只能是烤鸡吃。 看到王不死行云流水的动作,小萝莉很是惊喜,“不死哥哥太棒了,无所不能”。 就算王不死脸皮再厚,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尤其是大美女张静蕙的面,钱多多这么直接的表扬,王不死还是有些脸红的,摸着后脑勺,害羞的解释道:“外公喜欢吃鸡,但是不爱动手,所有我经常做,也就动作熟练了”。 看到王不死会烤鸡,大家也是欣喜万分,毕竟出生大富之家,动手能力都是很差的,从小就有人为自己做这些事情,虽然张静蕙经常外出旅游探险,但杀鸡烤鸡这事,还是不会做的,每一次都是带一些速冻食品,只要放进水里煮就成,也不在乎味道,只要能吃饱就行。闻着烤鸡身上的香味,大家也忘记了刚才鸡带给他们的恶心感,嘴中咽了咽口水,心中只有一个感慨,:“这鸡真香”。 王不死把鸡翻了一个身,然后又朝里加上几根树枝,钱多多也想出去帮王不死捡一些树枝,被王不死拒绝,这树上也不安全,一不小心掉进水里就麻烦了。 由于树枝被雨水淋过,都有些潮湿,因此烧起来就慢了很多,在烤了一个多小时之后,鸡终于烤熟了。王不死把鸡分给大家,然后自己拿起一只鸡,吃了起来,虽然没有一些作料,味道差了很多,但是在这样的环境,有鸡吃就很不错了,总比饿着肚子强。 张静蕙接过烤鸡,把鸡腿撕下递给钱更多和钱多多,自己撕下一根鸡翅吃了起来,别说王不死烤的鸡,虽然味道淡了很多,但也别有一翻滋味,比自己以前吃过的好上不少。张静蕙不由的赞道:“真好吃”。 看到吃着开心的张静蕙,王不死也是很高兴,没有什么比得到别人认可更加让人高兴,尤其还是一位长得祸国殃民的大美女。 王不死捡起一片树叶,擦去张静蕙嘴角的油渍,笑呵呵的说道:“下午咱们吃烤兔子,那味道更加的美味”。 张静蕙呆愣当场,自己活了这么多年,除了已经死去多年的母亲,还从来没有人为自己擦去嘴角的饭粒油渍,然而今天认识仅仅一天的陌生男子为自己擦嘴,自己竟然没有拒绝,心中还有一丝暖意,难道。。。 摇了摇头,瞬间把自己脑中那种荒唐的想法丢掉,自己是什么样的家庭,见过优秀的青年俊杰不计其数,怎么可能。 短暂的失神,见大家都没有向自己看过来,张静蕙也低下头吃鸡,眼神看王不死也有了不同的目光。 王不死到不觉得怎么样,还是吃着手里的鸡。 黑云翻墨未遮山,白雨跳珠乱入船。 远处的山峰也慢慢的被雾气遮挡,雨还是一如既往的下着,丝毫没有停歇的意思,王不死又捡了一些树枝树叶,山里不缺的就是这些东西,因此取之不尽,把这些东西都搭到了小窝上, 王不死像是想到什么,让大家过来烤火。 昨天晚上大家都在雨水中浸泡过,也没有机会换衣服,身上也都是湿漉漉的,大家也没有拒绝,围着火堆烘烤。 王不死站到了外面,给大家留出地方,张静蕙在王不死的对面坐下,像是想着心事,一言不发,钱更多估计是因为昨天晚上那惨痛的记忆,因此也不怎么说话,只是安静的坐着,一会看看王不死,一会看看张大美女和自己小妹。 倒是钱多多天真烂漫,对于现在的环境也不担心,好奇的问东问西,把王不死从小到大经历的事情问了个遍。开始时王不死还是很高兴,从小到大就没有和自己聊天的人,狗倒是有一只,只不过已经去了西方极乐。只是后来钱多多的问题越来越刁钻,越来越敏感,甚至是有关王不死的隐私,王不死也没有了兴趣,草草的结束话题。 三人倒是都很有兴趣。毕竟山里的生活,他们只是在书上看过,就连电视上都没有演过,毕竟山里人对国家毫无贡献,而且还拉低了大明帝国的gdp。可以说是可有可无的存在,大明帝国没有把这些人抹去,当成流民,实在是厚德载物,仁至义尽了。自然电视上也不会演,也没人喜欢看,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嚷嚷皆为利往,没有利益的事情,谁也不愿意去做。 突然王不死拉过钱更多,小声的说道:“把你的手机借我玩玩呗”。 “借我手机干嘛”钱更多不大乐意,里面可都是自己的自拍照,弄丢了咋办。 “没啥重要的事情,就是想看看大明星张静君长啥样,听她歌那么久了,还不知道她长啥样”王不死笑嘻嘻的说道,脸上满是期望。 手机就像是自己的女人,怎么能给别人玩,而且还是个男的,不过看在救过自己的份上,女人也是可以送给对方的,钱更多果断的说道:“没问题,咱俩先欣赏一会我的自拍照”。火山文学 第四十三章 长夜漫漫 钱多多十四五岁,正是天真烂漫,纯真无邪,懵懂无知的年纪,周围同学总是认为美女的第一标准就是,就是大,只不过张静蕙受到的是我国的传统教育,礼义廉耻,认为心灵美才是真的美。而小萝莉比张静蕙小了差不多一旬,受到的教育类型已经和世界接轨,礼义廉耻的准则也有了变化,只注重外表,不注重内心。这也就是传说中的代沟,因此钱多多认为引以为豪的事情,在张静蕙眼里却是另一个意思。 看到王不死和钱更多还在朝自己看,张静蕙娇嗔道,:“再看,就把你们眼睛挖出来”。 钱更多自小就认识张静蕙,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额,好吧,钱更多刚刚做完兔子,就在昨晚。不过钱更多也是受到了教育也是比较传统。君子可以风流,但不能下流,都是四大风流才子,啥时候出现四大下流才子了。很显然一直盯着人家的胸口看,还是很下流的,特别是还留着口水,钱更多悄悄的抹去嘴上的口水,不舍得把眼睛挪开。 王不死倒是无所谓,女人嘛,长得这么好看不就是给男人看的嘛,不然倭国的那些小电影卖给谁。 不过王不死还是比较要脸的,在最后看了三五分钟之后,也挪开了眼睛,给火坑添了一把火。 手机都开不开机,离开这里的希望破灭,大家都显得很是沮丧,都静静的坐在那里,不发一言,盯着火坑,烘烤着自己的衣服。 压抑的气氛慢慢的在这几人中蔓延。王不死倒是无所谓,该死的时候就死,不该死的时候,想死也死不了。 王不死站起身,看着远处模糊的山峰,滚滚流过的河水,以及那仅仅露出一点脑袋的树叶草芽,还有那几只在水中挣扎的小动物,那些动物的结局很明显,面对自然界的力量,任何物种都是渺小的。 王不死很想吟诗一首。只是无奈肚中无墨水,只能是放弃这种想法,看向钱更多,说道:“小帅哥,吟首诗呗”。 钱更多还在愣神中,听到王不死叫自己,回过神问道:“啥”。 “念首诗听听”王不死重复,接着说道:“最好是能够应景的”。 “我不会”现在钱更多哪有那心情,于是拒绝道。 人家不愿意,王不死也不能强迫,于是自己苦思冥想,想了一句:“艰难险阻路中间,腾空一跃飞上天,粉身碎骨又何妨,哪怕为鬼或是仙”。 王不死话音一落,大家都是重新振作起来,脸上也带了一些笑容,王不死见到很是高兴,死气沉沉的,王不死很是不喜欢。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这又不是绝境,没必要带着死定了的表情。 阴霾过去,大家的话题也更多了起来,当然说话的一直是钱多多,不过钱更多和张静蕙也会不时的插上几句。气氛很是融洽。 夜慢慢降临,一天又是过去,王不死再一次烤了一只兔子,大家吃过,都进了小窝,条件艰苦,大家也就只能将就,江湖儿女不在乎小节,男女授受不亲,意思也就是说不亲嘴就没多大事。再者说,受到世界的影响,现在大明帝国百姓的思想也是很开放,不求第一次,只求第一胎。 钱更多又一次抱起了自己的小妹,张静蕙这回自己已经清醒,肯定不会让王不死抱着休息,挤进了小窝的最深处,王不死在一旁坐下。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 在这样的雨夜,尽然还有星星,不得不这是奇观。 担惊受怕了一天,很快钱更多和钱多多就睡去,传出轻微的鼾声,张静蕙拿出一件外套,轻轻的搭在了钱多多的身上。 自己缩着身子,坐到了一脚。王不死也没有说,两人抱在一起会暖和一点的鬼话,虽然这是实话,只是王不死怕被当成流氓,也没有大方的脱下自己的衣服,送给女神,原因一样,也怕被打成流氓。而是把火坑朝小窝里拿了拿,又朝里添了一把柴。说道:“睡不着,就过来烤烤,暖暖身子”。 张静蕙点点头,坐到了王火坑旁,看着树底下缓缓流走的河水,叹了一口气问道:“你说我们会不会死在这”。 看到张静蕙憔悴的模样,王不死也是感到很是心疼。没有比让美女伤心还大的罪过了,王不死笑着安慰道:“你不要胡思乱想,不会有事的”。 像是想到什么,王不死笑呵呵的问道:“静蕙姐,你知道我为什么叫王不死吗”? 钱更多和钱多多都叫静蕙姐,王不死也就跟着他们一起叫,叫人家名字显得太过疏远,叫大美女吧,又存在耍流氓的嫌疑。 “为什么”张静蕙也是很好奇,这样的名字自己以前好像听过,只是记不清是在哪。 “王八不死万万年,千年的王八,万年的龟”,王不死笑嘻嘻的解释。 张静蕙也别逗笑了,笑起来,露出白如星月的皓齿,说道:“哪有这样说自己是王八的”。 “《史记,龟策列传》,一曰北斗龟,二曰南辰龟,三曰五星龟,四曰八凤龟,五曰二十八宿龟,六曰日月龟,七曰九洲龟,八曰王龟,我的王八就是王龟,这可是龟中的高等品种,就像大明帝国的高富帅白富美”。王不死再一次解释道,脸上还带着些许得意。 张静蕙再一次被逗笑了,:“还能这样解释”。 “对啊,不同的人看同一事物,他们的看法也会不同,老子曰,‘穷则独善其身,达则接济天下’,但也会有人达也独善其身,穷也接济天下。这就是人生观和价值观的不同”。王不死说道。 张静蕙想了想,觉得王不死的话说的也很有道理,于是说道:“说到价值观,这倒和世上不是没有美,而是缺少发现的意思有点相近。” “有那么一点意思,”看了看张静蕙,王不死笑呵呵的说道:“不过有的人是人造美,在脸上动过刀的,而你是真的美”。 张静蕙一听脸上迅速爬上红晕,自己长得好看自己知道,但还是第一次有人当着自己的面说自己长得好看。女人总是喜欢有人夸奖自己,只是一想到王不死贪财的模样,难道这小子在调戏自己。抬头看了看王不死一眼,还好,虽然王不死嘴上挂着笑,但眼睛还是很清澈,并没有带着邪念。 于是笑呵呵的说道:“你怎么知道我就没有在脸上动过刀”。 王不死想了想说呢:“这是一种感觉,你这人挺真的,喜怒哀乐,虽然你总是会隐藏,但在你的眼角总是会显示出来”。王不死的解释很是牵强,实际上是王不死抱着人家张静蕙,观察了脸好久才得出的结论, 张静蕙无法接话,被别人看穿,显得有些局促不安,只是傻傻的笑道:“你观察真仔细”。 “对美女,我总是会多看几眼”王不死诚实的回答。 额,好吧,这就存在调戏人家的嫌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