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后男主为我打天下》 1 第一章 宏光六年,五月。盛京,楚宅。 “少爷,进宫的时辰快要到了。” 纪安苦着张脸,小心询问着自家气压越来越低,半晌都没说话的少爷。 自打上午接了圣上口谕,申时到宫中斗兽场看战俘角斗,自家少爷就一直神思不属的。 自从三年前,他跟着少爷到这盛京来,还是头一回看见少爷这么踌躇不决。 坐在黄花梨镂空雕螭交椅上的楚霁,正靠在同样是黄花梨雕螭的桌案上,一手扶额,一手摩挲着腰间的卷云纹白玉觽,暗自思忖。 听见纪安的话,楚霁站起身,走到窗前,透过婆娑树影,远远地遥望着这座皇城里落成不久的最高建筑——斗兽场。 三年前,他穿越到这本《帝王》中。 这本小说讲述了男主秦纵从南奚国战俘成长蜕变为一代战神皇帝的传奇故事。 现在属于男主的时间线,终于开启了。 【宏光六年,五月。南奚国秦家军少帅秦纵,为大雍所俘。皇帝赵协下令,将秦纵带到斗兽场,与猛兽角斗,并邀文武百官同乐。】 是杀,还是救,楚霁至今也拿不定主意。 原书中,他的戏份少得可怜—— 花了300万买官的楚家三少爷。 存在的唯一意义是佐证朝廷的昏聩。 楚家的结局自然也可想而知—— 巨富之家,空有钱财而无兵马,无异于三岁稚童抱金于市。 那怎么行?楚霁向来是个有野心的,他的字典里从来就没有过“安分”这个词。 生逢乱世,大丈夫当带七尺之剑,以升天子之阶。 至于原书的男主?呵,楚霁要是这么信命,也轮不到他25岁就入围白手起家富豪榜了。 所以这些年,他虽人在盛京为官,实则却在暗中发展自己的势力。 想要在乱世自保,甚至登上那个位子,就要有足够的钱财粮草和军士兵马。 明面上他只是继承了一部分楚家的产业,烧制色彩明艳的琉璃。 实际上,近年来风靡大雍,千金难求的宣纸、香皂、钧瓷、葡萄酒都是他的产业,就连银票和钱庄也是楚霁一手发明推广的。 富可敌国,不带一丝一毫的夸张。 但三年,也足以让楚霁的心境发生一些变化。 在这个时代待的越久,就越能清晰地感受到,书中任何一点关于大雍王朝昏聩荒唐的渲染,落在百姓身上,都是真实而刻骨的痛苦。 像上帝的游戏。 他要这天下,要青史留名,更要海晏河清,天下承平。 早在今年初,楚霁就做好了打算。放弃在盛京的经营,寻求机会,调任沧州。 沧州地处北疆,最是穷苦不过的地方了。原书在前期对此着墨寥寥,却真正让楚霁心惊胆寒。 【宏光六年十二月,大雪,沧州十万黎民受冻而死,尸横遍野。】 楚霁的视线在庭院中逡巡着,今天的日头明媚极了,带着初夏的温柔暖意,洒在廊檐、枝头、窗柩…… 最后他垂下漆黑的眼眸,落在了自己的双手上。 只有我能救沧州百姓,我必须要去救沧州百姓。 只是到那时,让他该如何自处?原书中,楚家不过一介皇商,就已然因为钱财,落得个被烧杀掳掠殆尽的结局。 那么,以一己之力救下十万百姓所暴露出来的财富,足以让这世间任何一个想手握权柄的人忌惮到寝食难安。 到那时,逐鹿问鼎,已然不是楚霁想不想的问题了。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想要活,想要自在地活,那万人之巅,他非去不可! 但在原书中,三年后,男主会逃回南奚,召集旧部,斩杀王室。就此起兵,势不可挡,一统天下。 收回飘远的思绪,楚霁轻叹了一口气。 想要得到这天下,男主是他最大的阻碍。 从他开始布局撒网之时,他们就注定兵戎相见,不死不休,只是早晚而已。 如果,如果,他把握住今天的机会呢? 按照书中的描述,秦纵今天会连杀五头猛兽。半夜,伤口化脓,高烧不退,九死一生。 到那时,只要楚霁愿意,秦纵必死无疑。 可是,楚霁秀眉微蹙,自己总说心怀天下,心系苍生。那么秦纵,就不算是天下苍生的一个吗? 一阵微风拂过,明明是吹面不寒的杨柳风,但还是激起了楚霁那脆弱的肺叶里的一阵骚动。 “咳——咳——” 纪安连忙捧来一杯热茶,脸上满是担忧,劝道:“少爷,外头有风,别站在窗边了。” 三年前,那时候还在益州楚家的老宅,少爷不慎落水,一度就没了气息。醒来以后,也落下了病根,气血两亏,体弱多病。 “准备进宫吧。”楚霁信手端起茶盏抿了一口,勉强止住了咳嗽,面色沉重地开口道。 迈开长腿,正要跨出房门,楚霁突然停了下来。身后的纪安人短腿短,楚霁突然往外走,他放下茶盏就连忙去追,冒冒失失的,差点撞上。 一张皱着的包子脸倒让楚霁生出几分笑意,伸出手轻轻在纪安的脑袋上敲了一下,说道:“去把那个玻璃镜子拿来,改成用掐丝戗金的漆盒装着。” “啊?”少爷之前不是说那是要献给王相国的吗?怎么又带进宫去? “别误了时辰,快去吧。” * 楚霁来得并不算早。等他到了斗兽场时,已有不少官员到了,正聚在一起押注。倒颇有些烈火浇油,鲜花着锦的态势。 看着眼前的场景,楚霁心中冷笑,真是荒唐至极。 天子在宫中开设斗兽场,邀三公九卿、朝廷重臣前来下注押宝。名义上是君臣同乐,但不过只是皇帝用以敛财手段罢了。 现在天灾人祸不断,百姓手里的,再怎么搜刮,也不能使国库充盈起来。 先帝的穷奢极欲,比起赵协来,不遑多让。皇位传到赵协手里的时候,皇帝的私库还不如世家门阀。 官员多数出身世家大族,也有不少是像楚霁这样买官的。但无一例外,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有钱。 坐庄收取赢家红利,是再稳妥不过的了。 这开斗兽场的主意正是相国王汌出的。此人于治国理政上并无才干,在巧取豪夺一道上倒是颇为精通。这些年凭着自己的贵妃妹妹和替赵协充实私库,一步步爬上了相国之位,掌握了实权。 楚霁向来是不参与这些的。楚家每年送进宫的琉璃盏,就足够赵协眉开眼笑了。 奈何此次赵协高兴得昏了头。这么多年,大雍与南奚对垒,难得打了场胜仗,俘虏来了秦纵。赵协便下旨要求所有盛京官员前来赏玩秦纵与野兽的角斗,借此羞辱秦纵。 这斗兽场里看着是热火朝天,热闹非凡。但这哪里赌的是钱?赌的都是人情世故和青云之路。 皇帝坐庄,收的是红利。但这赌场上有赢家就有输家。只是,谁想输钱呢? 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斗兽场里的太监早就被各路官员买通。哪头猛虎受了伤,哪只雄狮势头好,全都一清二楚。 楚霁一眼扫过去。几个上月刚买官的舍人立在桌案旁,一边暗自肉疼地掏钱押注,一边对着坐在一旁的上峰小心讨好。 看得楚霁又可乐,又恶心。 关于这场角斗,一共设了三场赌局。分别是秦纵先后对战三只猛兽能否胜利。 斗兽场的规矩是不死不休的一对一角斗。秦纵身受重伤被生擒过来,在牢狱里又受了磋磨。没人觉得他能在野兽的利爪下存活。 不要说三只了。如果说第一场压秦纵胜利的,还有些人是真想赌一把。那到了第二场,没看到那几位刚走马上任的舍人冷汗直冒吗? 但纵使再不情愿,他们也得咬着牙花了这个钱。 商户能做到楚家这样的巨富,是极少的。在楚父楚母死后,大哥为人宽厚,原主分到了三分之一的家产。但即便如此,买官之后,原主手中钱财也所剩无几了。 原主的下一步计划,是利用太仓令的职务之便,搜刮民脂民膏。 只是,苍天有眼,原主还没来得及赴京上任,就落水而死。 再睁开眼睛,就是来自异世的楚霁了。 这几个舍人也是这个想法,不,所有买官的人都是一样的敛财想法。只是他们手中钱财不够,所以才没能一开始就买到实权位置。现在,不得不在这斗兽场里掏钱,讨好上司,以求升职。 * 就在楚霁款款走向斗兽场的二楼看台时,被绳索缚住,满身血痕,茕然独立在赛台中央的秦纵睁开了双眼。 南奚国主背信弃义,十万将士尸骨无存。父亲身死,自己被俘,现在还要到这里来,成为被人赏玩押注的对象。 他焉能不恨! 秦纵攥紧了自己的拳头,仿佛要将满腔的恨意汇集于此。 但他必须要活下来,无论受到怎样的屈辱。活着,才能报仇。 秦纵抬起头,想看看着腐朽的王朝、昏聩的皇帝、荒谬的官员。 可他一眼就看到了,那个在人群里,漂亮得不像话的男人。 容貌艳丽,却难掩清贵之气;身姿颀长,占尽了世间风流。 但,那又怎样? 看他的样子,想必也是这大雍的官员,和周围那些前来羞辱他的人,狼狈为奸,一丘之貉。 见那人的目光也落在了他身上,秦纵压低了眉毛,眼底寒芒一闪,朝着男人投去一个满是杀意的眼神。 看见男人明显被惊了一瞬,秦纵在心里嗤了一声,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楚霁也没想到,自己刚走上看台,就和秦纵四目相对。 那像狼一样的眼神里,带着毫不掩饰的冷厉和煞气。 他听见了自己如擂鼓般的心跳,连带着耳膜和血脉。 嘭嘭,嘭嘭。 2 第二章 “楚大人,真是稀客啊!”一声阴阳怪气的招呼,拉回了楚霁的思绪。 楚霁转身一看。是大司农,出身于盛京勋贵贾家。向来秉持着士农工商的偏执思想,认为商是最贱之业。偏偏,他又是楚霁的顶头上司。 “贾大人。”楚霁不慌不忙地作揖。 见楚霁行礼,坐在太师椅上的大司农抬起眼,毫不避讳地上下审视着楚霁。 白玉发冠,青缎朝靴。一身月白倭缎长袍,上面用金线暗绣着百蝶穿花。腰间的是由豆绿宫绦系着的卷云纹白玉觽。 这一身打扮,倒真是金质玉相,矜贵风流,好生气派。 气派得让大司农直冒酸水,往日的不满更甚。 他向来是瞧不起楚霁的。自己出身世家,却也精心运作了十年才爬上了大司农的位置。楚霁一介商户,花了300万两,就从王相国手里买下太仓令,一步登天,地位仅次于自己。 在他看来,楚霁出身商户,本就不配与世家子弟一同为官,更不要说成为自己的直系下属了。 楚霁商人之子的身份本就低贱,自然也应该比别人的孝敬要多上许多。偏偏楚霁不自知。逢年过节的各项孝敬竟然皆与旁人无异。 再者,楚家是先帝钦定的皇商,专门生产琉璃器物。别的粮财田地不论,光是琉璃坊就有几十座。 近几年,楚家出产的琉璃愈发光彩夺目、色彩艳丽,备受世家大族追捧。可自己身为楚霁的上司,竟然没有受到楚霁进献上来的琉璃。 这样想着,大司农哈哈大笑起来,随意伸手逡巡了一圈,状似豁达豪爽地说:“这么些年,他们可是替你分担不少啊!” 声音极大,吸引了在场所有人的目光。 原来在这儿等着他呢。大司农醉翁之意不在酒,楚霁如何听不出来? 楚霁的唇边突然绽开一抹笑,将视线落在了下方的秦纵身上。 他已然阖上双眼,面容沉静,古井无波,仿佛这高台上的闹剧,与他毫不相干。 他就那样笔直地站在斗兽场的中央,即使对面的牢笼里,是发声雷响的吊睛白额虎,他的脊背也不曾有一丝的弯曲。 像极了原书中所描述的,未来男主舞得出神入化的百兵之魁——戟。 一柄满是杀伐之气的亮银戟。 不像是战俘,更像是战神。 收回视线,楚霁又巡睃了一圈神态各异的官员。贪婪者有之,不满者更甚。 “是某的不是。”楚霁的唇边勾起一抹极淡的笑意,像他的声音一样,仿佛是轻柔的,单纯的。 美人含笑,似艳阳牡丹般明媚出彩,又似空谷幽兰般清浅淡然,看呆了在场众人。 楚霁走到第三张赌桌前,这里赌的是秦纵能不能活过第三只猛兽的攻击。 即使是赔率已经高达了1:10,但压秦纵赢的几个小官,还是面露难色,欲哭无泪。纵使秦纵他武功再高,也绝无生还的可能。这送钱的买卖,谁会笑得出来? 除了眼前这位含着金勺长大的,富贵泼天的楚三少爷。 楚霁掀起眼皮,朝着桌案旁的几个小官睨了一眼。 几人立刻心领神会,一边谄媚地笑着,一边急不可待地用袖子将白银和银票挪开,堆到了另一边。 “纪安,”楚霁满意地回过头,估摸了一下在场官员的身家财力:“压100万。赌秦纵,胜!”这大好的捞钱机会,他们硬要塞上来,楚霁真是觉得,却之不恭啊。 “好!楚大人玲珑心思,深明大义!”这100万激得大司农面色通红,浮肿的脸上泛着油光。 其他的人,已然顾不上什么官场尊卑,争先恐后地往台面上压着银票,唯恐慢了一步。 楚霁的大手笔早就惊呆了在一旁负责记录的小太监。楚大人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人傻钱多?是个人都知道,秦纵不可能活下来。 直到其他各位大人疯狂地押注,他才反应过来,连忙进行记录。 站在楚霁身后的纪安,从看见楚霁那抹极轻浅动人的笑容时,他就知道大事不妙。 这不就是自家少爷要坑人的时候,一定会露出的表情吗! 三年前,少爷被蒯息抓上山的时候,就是这个表情!现在怎么着?不仅是蒯息,就连他的两个弟弟都恨不得为少爷肝脑涂地! 眼瞧着那位大司农贾大人让随从掏出来10万两,纪安在心里为他默默点蜡烛。太惨了,正好撞在少爷心情不好的时候,这下怕是要倾家荡产了。 至于少爷会输?不存在这样的可能性。在纪安的心里,少爷就是他唯一的神! * 申时一到,随着太监的唱声,皇帝赵协来了。 身后还跟着三个人。眉头紧锁、满面愁容的是御史大夫卓询之;一脸谄媚、眉目间满是算计的是相国王汌;而走在两人中间、满脸傲据的是将军阿史那钜,此次活捉秦纵的功臣。 文武百官行了礼之后,赵协便给各人赐座。 见众人坐定后,赵协开口了:“快快快!放猛虎!”声音里带着不加掩饰的兴奋和恶劣 “吼——” 猛虎出笼,一声长吼,回响在整个斗兽场里,嘴里的四颗獠牙锋芒毕露。它健壮的四肢稳步向前,属于百兽之王的压迫感,使他面前的秦纵,看起来那样渺小。 随着老虎的步步逼近,坐在上头的楚霁,也屏住呼吸,缓缓握紧了腰间的玉觽。 斑斓猛虎猛然朝秦纵扑了过去,秦纵急忙闪身,从猛虎的肚皮下方躲过,来到了老虎的身后。 老虎似乎被激怒了,大吼一声,用尾巴向秦纵横扫过去。秦纵顺势一跃,骑在了老虎的背上。 左手揪住老虎的后颈,右手握拳,带着劲风,砸在老虎的头颅上。任凭老虎怎样咆哮跳跃,秦纵也不曾停下动作分毫。 终于,秦纵身下的猛虎趴了下来,眼、耳、鼻、口满是鲜血。分不清是老虎的血,还是秦纵的血。 就在这时,秦纵突然暴起,左手死死按住老虎的头颅,右手青筋凸起,竟生生从老虎口中掰下一颗獠牙来。喷涌而出的鲜血,像水柱一般,染红了老虎斑斓的皮毛和秦纵的手臂。 老虎发出最后一声的虎啸后,便趴在了地上,再也不能动弹。 第一局,胜负已定。 楚霁骤然松开了手,尝试平复自己的呼吸。 此时,楚霁才发现,自己的掌心微微发麻,清晰地印刻着玉觽的棱角。 身后的纪安发现了楚霁的异常,担忧地附在他耳边,小声地问:“少爷?” “让我再想想吧。”移开眼,楚霁伸出葱白如玉的手,想要揉开眉心的郁结。 没头没脑的一句话,让纪安大为不解,但是他也只好退回原位,不再追问。唉,少爷的头脑,十个纪安也比不上,少爷都说要再想想的事情,那他纪安就更不要去帮倒忙了。 楚霁又想起了原书中的描述。 南奚国本是大雍的奚州,以前是流放之地。秦纵的父亲秦屹本是大雍赫赫有名的战将,被先帝以莫须有的罪名流放到奚州,那时的秦纵不过才八岁。 在赵协即位的第二年,也就是宏光二年,秦屹跟随现在的南奚国主揭竿而起,建立了南奚国。秦纵的父亲被封为兵马大元帅,掌十万秦家军。 年仅十岁,秦纵成为秦家军少帅。十三岁时便可一人率领精兵,冲锋陷阵,左右突围。今年初,十五岁的秦纵,沁叶城门外,两军对阵前,一柄画戟直取平南大将军首级。 当真是纵马横戟,郎艳独绝。 那么,是不是就从今天的这一场角斗开始,那个曾经鲜衣怒马的少年将军,就逐渐变成了后来的那副,杀神模样。 * 秦纵从老虎背上翻身而下。 再次抬头时,从额头经过眉峰,直至嘴角,都挂着血痕。 狼狈极了,也狠厉极了。 浑身染血、深沉阴鸷的模样,让人觉得如坠冰窟。就连人声鼎沸的斗兽场,都有了一瞬的沉寂。 站在斗兽场的中央,秦纵再一次看向那个男人。这一次,秦纵没能看见那双琉璃琥珀色的双眼。他低着头,似乎在沉思,好像在回忆,好像在痛苦。与周围或疯狂或红眼的人群,格格不入。 正想去观察细究这个奇怪的男人,可斗兽场的规则没有让秦纵有太多的时间喘息。等几个侍卫将老虎的尸体抬下去,第二只猛兽被放了出来。 是一只瞋目电耀的雄狮。体魄雄伟,毛色油亮,金色的鬃毛使他显得更加威风可怕。 “吼呜——” 狮子的惨叫把楚霁从记忆中拉回现实。这一场的角斗结束得很快,原本威猛的雄狮倒在地上,死状倒不像老虎那样惨烈,只有颈侧在汩汩地涌出鲜血。 第二局,秦纵胜! 阿史那钜面色铁青,也不知是想起了什么,讳莫如深。卓询之摇头叹息,又看向皇帝赵协,欲言又止。 赵协却不会理会这些。他面带着喜色,正拉着王汌,热火朝天地讨论,这一场他能得多少银子。他的昏庸愚蒙,只足够让他知道,他的私库会变得充盈,他的行宫可以更加堂皇。 楚霁喉结滚动,视线落回了下方的斗兽场。这一次,当他们的目光交汇时,楚霁没有再愣怔,反而他的目光里,充满了秦纵看不懂的情绪。 秦纵看不懂楚霁眼里的情绪,可楚霁却太懂得秦纵想活下去的渴望。 他也曾这样拼尽全力,挣扎着活下去。 在本来的世界中,楚霁的父亲是个赌鬼,时常威胁要卖掉楚霁。母亲身患重病,终于在一个暴风雨的雨夜永远地离开了他。 为了养活自己,也为了拿钱给父亲,祈求他不要卖掉自己,楚霁从记事起就到处捡垃圾卖钱。后来长大了一些,他又辗转在一些能雇佣他的小作坊做工。他就像是一块海绵,无论做什么工作,都尽可能地汲取各类知识,尽可能地去弄清其中原理,以求能干更高级的活,获得更多的报酬。 可即便如此,在楚霁十五岁时,父亲还是把他卖给了地下格斗场抵债。 从那一天起,他就知道,不要把自己的命运,捏在别人的手里。 他被格斗场买去打.黑拳。那里可不会管你是几岁,长期的营养不良又使楚霁单薄瘦弱,所以一开始,他只有挨打的份儿。 也许是挨的打多了,他渐渐地开始赢,他也必须赢。那里可不是什么免费供你吃饭的善堂,一直垫底的人,会被拉去秘密处理掉;但排名前三的人,可以拥有短暂的出入自由。 楚霁远不如眼前的秦纵勇武,但是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对手,哪怕是头破血流,五脏六腑都位移,楚霁也不能让自己倒下。 倒下,就爬不起来了,只有一直站着,才有可能赢。 终于,楚霁成为了格斗场的拳王。在多次的外出放风机会里,楚霁凭借曾在烟花厂工作的经验,凑齐了制作土炸.药的东西。终于在一个春光明媚的日子里,用一包土炸.药,将格斗场的黑暗,暴露在阳光之下。 警方迅速出动,让一切应该得到惩罚的人都得到了惩罚。包括黑心的老板、血腥的看客和残暴的父亲。所有应该得到法律制裁的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他成功活了下来,活在阳光之下。 可在格斗场里被激起的血性与野心,也不允许楚霁再甘于平凡。 在攒够了一笔本钱后,楚霁开始创业。对于市场的高度敏锐和风险追求的大胆投资,让楚霁在年仅25岁时,就站稳了脚跟。 那天,准备好了公司上市事宜的楚霁,难得拥有了空闲。却在闲逛时,意外收缴了摸鱼员工手里的那一本《帝王》。 楚霁一贯都忙得很,以前忙着挣扎生存,现在忙着商海沉浮,当然不会有心思去读什么小说。 就在他准备让助理把书处理掉的时候,他却看见了书封上的“斗兽场”三个字。这三个字一下子将他拉回了那个不见天日的格斗场。 绝无仅有的,楚霁停下了手头的工作,翻看起了这本小说。 小说写得很好,跌宕起伏,荡气回肠。作者毫不吝啬地,用尽一切残忍血腥的笔触,去描写秦纵在斗兽场里,一次次的死里逃生。 但文字所描绘出的惨烈,远不及今天,楚霁亲眼所见的,万分之一。 第三场角斗,又开始了…… 书中描写的文字,具化成鲜活的形象。眼前瘦弱的身躯,重叠出曾经的自己。 突然,楚霁豁然起身,牵动了腰间的环佩叮当和所有人犹疑的目光—— 秦纵和雪豹一同倒地。 “哈哈哈哈哈哈。楚大人,秦纵已死,愿赌服输啊!”大司农很快也跟着站起身来,大笑声中满是得意。 楚霁这才反应过来,但好在大司农的话已经给他找好了理由。上头的赵协和满座的官员也都哈哈笑了起来。 “雪豹死,秦纵胜!” 一众官员的笑声戛然而止,只余下赵协在上头傻乐。 赵协非但没有因为这一反转而不快。反而,在他看来,大司农那紫得像茄子一样的脸色更为可乐。 随着太监的话音落下,楚霁心中也做好了决定。 满腹牵缠终究是化作了一声叹息。 杀了秦纵,自己终究是做不到了。至少现在还做不到。 罢了,才十五岁,先放到身边养着吧。左不过,也只是一只小狼崽子。 屈指抵在唇边,楚霁压抑地逸出两声咳嗽。这副身体太过于病弱,刚刚心绪的剧烈起伏,让他已然浑身是难受地紧了。 随后,没有理会大司农和一众押注秦纵必死的官员那铁青难看的脸色,楚霁朝着赵协行了一礼: “陛下,不如就把这奴才赐给臣吧。” 楚霁没有注意到,他说这话时,躺在斗兽场中央的秦纵,睁开了他那双深黑的眼眸,视线紧紧盯住楚霁,那苍白却好看的唇瓣。 3 第三章 听了楚霁的话,赵协还没开口,一旁的御史大夫卓询之就向前一步,厉声逼问楚霁: “秦纵乃敌国少帅,不知楚大人此举,是否有勾结之心?” 他知道陛下对楚家出产的琉璃有多热衷,连带着对楚霁也青眼有加。当年楚霁初入朝堂,进献了一座流光溢彩的琉璃花樽,当即哄得陛下赏赐良田千亩。何等的荒唐啊! 他必须先发制人,点出楚霁的狼子野心。 果然,卓询之此话一出,本来脸上尽是嘚瑟的赵协,一下子收敛了笑容。和外面的叛军有勾结之心,谋图他的皇位,是赵协绝对不能容忍的。 楚霁却不理会卓询之,也只当没看到赵协的脸色。他向来不打无准备的仗,即使他当时还没有想好要不要救下秦纵。 “陛下容禀,臣有一件宝物要进献给陛下。” “哦?快呈上来!”赵协的脸色立马转阴为晴。 一听到楚霁说有宝物献上,他怎么可能不高兴?要知道,上一次楚霁献上的琉璃花樽,至今还摆在他寝宫正殿的交趾黄檀桌上,日日赏玩。 楚霁伸手接过纪安捧来的捏丝戗金漆盒,献了上去。 接过漆盒,赵协先是把玩了一番。这捏丝戗金,是去年才有的新工艺。甫一问世,就备受盛京世家贵族追捧,赵协也极为喜爱。只是产量极为稀少,一寸千金,千金难求。就连皇宫中也只有他和贵妃处有几个摆件可供赏玩。 还没见到盒内的宝贝,就冲着这个盒子,赵协就决定一会儿要重重的奖赏楚霁。 打开漆盒,只见一个不过三寸见方的扁盒子躺在卍字花纹锦上,扁盒子上饰有镂空金丝云纹,显得灵透华贵。 赵协拿起扁盒子,轻轻打开。只见一道白光闪过,自己的脸出现在了盒盖上。这还是他第一次这么清晰地看见自己的脸。 赵协大为新奇,拿着盒子又左右摆弄了一番,随后满是惊喜地问道:“这是何物?” 楚霁道:“陛下,此物名为玻璃镜。微臣斗胆,请陛下细看另一面。” 赵协一听,立马将盒子倒转,果然这一面还镶嵌着一面玻璃镜。只是与先前的不同,这一面虽然不能看见脸的全貌,但能放大脸部的五官,看得更为清楚。一时之间,赵协竟有些爱不释手。 赵协对镜自赏时,楚霁垂眸拱手,安静地立在一旁。这其实就是现代很常见的便携玻璃镜而已,一面是正常的镜子,一面带放大功能。只不过楚霁把它做得稍微大一些,又格外精美些。 他就知道赵协会喜欢。赵协其实长得不错,毕竟大雍王朝至今已有近四百年,皇室的基因早就被一代代的美人改造过。不然,楚霁也没有那个胆子,就把镜子献给赵协。 “爱卿真乃大才,能做出这等物件!” “谢陛下错爱,只是此物却不是臣制造出来的。”楚霁轻轻阖上了他那双桃花眼,面色动容,仿佛在追忆。随后,他睁开眼睛,那里已然盛着点点泪光,仿若是银河里散落的星子: “一日,臣于睡梦中见一道金光现于琉璃坊,心想必有至宝出世。果不其然,三日后,琉璃坊匠人快马加鞭来报,说是坊中发现了两块通体纯白,晶莹剔透的琉璃,其中一块竟还有放大之效。臣以为定当是上天感陛下圣明,才降下此等神物。” “哦?”赵协本来看着楚霁的脸,就已经心生怜爱。如今再听这话,当即在上头乐了起来:“不错,朕是天子,上天体恤爱怜于朕,这才赐下至宝!” 赵协此话一出,由着王汌领头,斗兽场里呼啦跪倒了一片,口中大呼:“陛下圣明!” 见此情景,卓询之眼前一黑,这,这,这,三年前,楚霁也用的这一招!三年了,后宫里的美人都翻新过一茬了,可楚霁骗皇帝的说辞,都不带换一个字儿的! 更过分的是,皇帝依旧是那么地相信! 纪安跪在自己少爷的身后,也在心里暗暗感慨,我的个娘嘞,少爷这张嘴也太敢编了吧。他明明记得,这玻璃是少爷自己在菱洲院的实验室里造出来的吧! 少爷到了盛京楚宅后,就进行了一番大改造。除了主屋和客房,其余所有的院子都被改成了实验室、练武场、药庐…… 就说这菱洲院吧,那本是建来给少爷的妻妾住的。如今里头堆的都是漫天的沙石和灰突突的烧炉,往来进出的全是一顿八个肉包子的健壮匠人。这叫什么事儿嘛! 纪安他心里苦啊,大少爷和二少爷都不知来信催促过多少回了,说少爷都二十有一了,一定要早日成家。偏生少爷连个通房丫鬟都没有。现在连院子给都拆了,拆下来的木料卖了三万两,少爷很高兴。 赵协受到了追捧,喜不自胜地对楚霁说:“爱卿乃是上天的使臣,不,爱卿本就是上天赐予朕的至宝,怎么可能会有异心?那秦纵,朕就赏给你了!以后可要多多为朕进献上天的礼物啊。” 原本站在一旁的卓询之,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声音恳切悲怆:“陛下!不可啊!那秦纵乃是南奚猛将,要是赐给了楚霁这厮,无异于放虎归山,让他们狼狈为奸啊!” 卓询之是三朝元老,又是赵协做太子时的老师,赵协现在倒还是有些忌惮自己的老师。 眼瞧着赵协面露难色,就要开口收回成命,楚霁心里不由得一声叹息。 原本卓老大人就不待见自己这买官上来的,只怕今日过后,要指着自己的鼻子大骂朝廷奸佞了。 但既然已经出手,楚霁就不可能无功而返。他拱手一拜,语气虔诚而激动: “陛下,就在昨日,上天又托梦于臣。” “快讲快讲!” “上天告诉微臣,在沧州海域内关押着一条孽龙。取其龙鳞入菜,制成一道昆仑鲍甫。陛下食之,便可仙寿恒昌。” 见赵协已经激动得站了起来,但碍于跪着的卓询之,不好立刻答应下来,楚霁决定再加一把火。 他又朝着阿史那钜一拱手:“依臣之见,为陛下取龙鳞之事,由大将军来做再合适不过了。只是那孽龙藏于深海,尚不知法力如何。为不使我大雍镇国之才受到丝毫损伤,微臣觉得还是让秦纵先行为好。为陛下一试深浅,也算是他的福分了。” 原本在一旁看戏的阿史那钜坐不住了,他没想到楚霁为了要秦纵,一把火都烧到他身上了。恨恨地用眼刀剐了楚霁一眼,说道:“陛下,臣以为楚大人所言极是!舍臣一身为陛下取来龙鳞,本是无上荣宠。只是,臣身为将军,应以陛下安全为重,要时刻守卫在陛下身边啊。” 这时,王汌也插话道:“陛下,卓大人所言乃是杞人忧天。大将军能捉来秦纵第一次,就能捉来第二次,何谈放虎归山?” 王汌虽不知楚霁要做什么,但是他和卓询之本就不对付。如今有机会能压他一头,王汌自然不会放过。再者,楚霁向来是个上道的,自己这次帮了他,好处还少得了吗? “好!”一见相国和大将军都支持他,赵协立刻有了底气。再一想到楚霁所说的长生不老,赵协当即开口:“这奴才便赐给你了。即日起,朕便封你为沧州牧,三日后出发,务必为朕寻来龙鳞。” “谢陛下。”赵协一声令下,楚霁自然拜谢。 只是看着一旁急火攻心几近昏厥的卓老大人,楚霁也不由得一声叹息。 只希望赵协的这一番荒唐行径,能让一心匡扶大雍的卓大人,醒悟过来—— 大雍气数已尽,不在天意,而在人心。 秦纵赏给了楚霁,赵协又忙着要回去摆弄镜子,急吼吼地就宣布了角斗结束。临走前还不忘拉着楚霁的胳膊,说为了龙鳞,要不惜一切代价。 楚霁心中不屑,面上却不显,只恭敬地应答下来。 又看了一眼斗兽场里,正被押走的秦纵的背影。楚霁阖上双眼,面露疲惫。 秦纵似有所感,转头看向高台…… * 达成了目的,楚霁心里却并不松快。 狂澜既倒,大厦将倾。 更不用说,在此关头,救下秦纵。原书的一切走向,全部改变。 出了斗兽场,走在出宫的甬道上,楚霁抬头看向这宫城上四四方方的天。在原书中,十五年后,这座象征着皇权富贵的雍乾宫,将付之一炬。是秦纵干的。 楚霁囫囵吐出胸腔中的一口郁气。 异世穿越而来的自己,提前离开斗兽场的秦纵,会给这片土地带来什么样的变化呢? 想到这儿,楚霁不由得唾弃自己身上,来自父系的赌徒基因—— 这样的一场豪赌,竟让他有些热血沸腾。 谁说救下秦纵就没有好处? 自己既然下不了杀手,那为什么不能让他为我所用呢? 百将易得,一帅难求,而秦纵是天生的帅才。 * 就在这时,大司农从楚霁身边疾步而过,身后是浩浩荡荡的一群人。楚霁耳力上佳,约莫是听见了些许骂他的话。 “贾大人,”楚霁眉峰一挑,声音温润含笑,朝着大司农微微颔首,态度极其随意:“100万两,还请尽快送到我府上。我好给圣上交差。” 好个楚霁!大司农嘴都要气歪了。自己押了10万两,是本想着能从楚霁那里再捞着10万两。没想到,一下子赔进去100万两!那几乎是他的一半身家。 正要发作,就感到后面的人轻轻扯了下他的衣袖。 这时,他才恍然想起,楚霁已经是沧州牧,掌一州军政大权,地位超然,在九卿之上。 随即,他一甩衣袖,就要离开。 偏偏看见身后的官员朝着楚霁行礼作揖,大司农只觉得气血上涌。要不是身后侍从扶着他离开,只怕是要立刻晕倒在楚霁面前。 满意地看到大司农气得七窍生烟,楚霁沿着汉白玉台阶款款向着宫门口走去。 至少,秦纵还给自己赢了1000万两。 好像,还不错? 让他好好想想,想一个“秦纵诱捕计划”。 他身后,夕阳的余晖洒落在宫殿之上,空气中若隐若现的浮尘,像是精灵挥动着翅膀。 这样好的阳光,总有一天会照射在这片大地上的每一个角落,温暖这蓝天白云之下的每一个子民。 4 第四章 楚霁到马车旁的时候,秦纵已经被绑着跪在地上了。他正闭着眼睛,气息微弱,胸膛之中偶有起伏。 后头站着两个黑衣的护卫,袖口上都用银线绣着个楚字。一个摸着腰刀站在一旁,相貌堂堂,有几分儒将风范;一个直接把刀鞘横在秦纵的后颈上,身材魁梧,看上去很是凶悍。 这场景倒是把楚霁逗乐了。 无他,摸刀的是蒯民,横刀的是蒯信。在原书中,他们俩是未来秦纵手下的大将。 楚霁穿越过来时,是宏光三年初。当时原主已经买了官,只是人在益州,还没来得及到盛京上任。在家中后花园不甚落水之后,再醒来,就是楚霁了。 楚霁的记忆力不错,他记得书中写,秦纵手下的两员猛将蒯民蒯信在宏光二年,落草为寇,占山为王。 宏光四年,大哥蒯息死在了前来剿匪的任州州牧朱昌手里。兄弟二人又开始流亡生活,直到宏光十年投入秦纵麾下。 他们兄弟二人本是云州县城的平民布衣,怎料县令看上了蒯小妹,要强抢去做妾。三弟蒯信一怒之下杀了县令,大哥蒯息只好带着一家出逃。一路逃到了位于任州境内的旗峰山上,便在那里筑了山寨。 后来越来越多的逃亡乡民也便上了旗峰山,他们兄弟三人的旗峰寨也逐渐形成规模。只是他们纪律严明,不动百姓一针一线,只杀过路的贪官污吏。 大将就在眼前,楚霁怎么可能不心动?于是,在去盛京就职的路上,楚霁特意改道途径旗峰寨。果然被早就打听清楚他背景的蒯家兄弟三人虏上了山。 在与三人的交锋中,楚霁镇定自若,舌灿莲花,分析利弊,俗称画大饼。 将寨中的妇孺老人安顿到益州楚家的庇佑之下,又解除了兄弟三人身上的通缉令之后,楚霁一下子收服了三员大将。其余有心跟随的寨中青壮,也被楚霁暂时放到了庄子里秘密训练。 现在已经宏光六年了,蒯息也活得好好的。 此外,楚霁发现他虽武艺不如两个弟弟,却颇有管家经商之才,便也逐渐让他负责许多事务。 * 瞧见楚霁来了,二人行了一礼。 蒯信粗粗咧咧地说:“大人!听说他今天打死了老虎。嘿呀,不愧是秦家的小将军。您可得给个机会,让我和他比试比试!” 蒯信勇武鲁莽,耿直好斗,一听说秦纵在斗兽场的表现,那胜负欲可不就起来了吗? 一旁的蒯民连忙伸出手,在蒯信的脑袋上来了一个狠狠的暴栗。这宫门口的,也没个忌讳。要是被有心之人听到,大人的手下可以与秦小将军一战,说不准就会给大人带来麻烦。 “诶呦!”蒯信吃痛,情急之下,一手捂住脑袋,另一只横着刀鞘的手,一个没注意,用力过猛,力道之大,竟直接让跪在地上的秦纵一个踉跄,差点就要脸面着地。 楚霁连忙伸出手,扶住秦纵的肩膀。随后无奈地摇了摇头,说道:“那也得等他把伤养好!先把人带到我的马车上。” 秦纵还没来得及震惊,这个护卫的力气竟然这么大,一股好闻的药香就随着男人的动作涌进他的鼻腔。 秦纵不由得想着,这楚霁竟还是个药罐子。 他听见那些人叫他楚大人,当时在斗兽场上来不及细想,可现在他已经知道了。出手就是一百万两,又能献上琉璃至宝,除了那个三年前,花了三百万买官的楚家三公子楚霁,还能有谁? 出手之阔绰,连远在南奚的他都知道了。当时父亲还感慨,要是他们秦家军也能有300万的军饷该多好,这样就不至于士兵们每天都只能喝稀粥了。 可这个楚霁,他到底要做什么? * 楚霁的马车外头看着不大,内里却格外符合他楚三少爷的一贯作风。 松木的车厢,缂丝的毯子,粟玉的引枕,小几,香炉,暗阁一应俱全。 此时,楚霁正斜倚在座榻上,很没个正形地盯着一直紧闭双眼的秦纵。 即使没有了那双森寒锐利的眼睛加持,秦纵的脸庞依旧冰冷生硬,像凝固了千年的寒潭。只有额上的伤口处,汩汩地流淌下暗红的血,滴答在他身下的青缎坐褥上。 像地狱爬上来的杀神。 偏生他又只有15岁,眉峰不够张扬,轮廓不够冷厉,却从眉头到鼻尖都好看得不像话,倒多出几分青涩脆弱的颓唐。 “啧”楚霁眉峰一挑,凑上前去,如玉的手指一挑,挑起了秦纵的下巴。“长得不错。” 楚霁看着秦纵这一副少年老成的模样,的确是坏心眼儿一个劲儿地往上涌。 谁让他是个黑心商人,这下却因为秦纵要少赚很多钱呢? 那块玻璃镜,他本是准备送给王汌的。王汌爱财,却远逊于好色。近日他新得了美人,正是想博美人欢心的时候。一块世所未见的玻璃镜,足以从他手上换来沧州牧的位置。 可现在,他为了救下秦纵,把镜子送给了赵协。 他随口编了个故事,让赵协相信自己是上天的使臣,摘掉了通敌的嫌疑。只是那赵协又说什么自己就是上天赐给他的至宝,没得叫人恶心。 随后他又迂回了一下,以上天降下福祉,捕捉沧州孽龙为名,成为了沧州牧。 两厢结果差别不大,可就是格外地赔本。 镜子给了王汌的美妾,还能形成名人效应,打一波广告,楚霁自然是要赚得盆满钵满。可给了赵协,暂时就不能再卖了。 他损失巨大,又被赵协恶心了一通,还不兴让他逗逗这个“罪魁祸首”? 秦纵骤然睁开浓黑的双眼,他向来知晓这些达官贵人有些荤素不忌的特殊癖好。但他生来就是贵胄,虽然后来随父亲被贬奚州,但不过两年时间又成为了秦家少帅。叫他如何能忍受这份屈辱! “如果你就是为了这样折辱我,不如趁早杀了我。”少年的声音冷淡阴戾极了。 嘶,把小狼崽子惹毛了。 楚霁满是玩味地又看了一眼,秦纵那沉得可以滴出水的脸,暗自感慨了一番,确实长得不错。随后松开手,又顺势绕到秦纵身后,松开了他身上的绳索。 突然,天旋地转。 秦纵欺身而上,单手按住楚霁的锁骨,将他压在了身下,那一双寒眸中是浓烈到要凝出实质的杀气。 秦纵看着楚霁的动作已然知道了他的戏耍之意。那么自己身上哪里还有什么可被利用的呢?但无论楚霁是想要什么,都不妨碍他现在可以挟持楚霁,顺势逃出去。 楚霁被压倒在榻上,左边脖颈处抵住皮肉的,赫然是那颗老虎的獠牙,长约二寸有余,干涸之后的血液几乎掩盖住它暗白的颜色,却掩盖不住那与生俱来的锐利和压迫感。 赞叹之色从楚霁的眸底划过。不愧是秦纵,从第一场角斗开始,就想好了后面的策略——后面的两只猛兽,都是被秦纵从颈侧用獠牙贯穿而死。 楚霁突然大笑起来。 “你笑什么?” 秦纵眉头微蹙,眼中发狠,加重了压在楚霁身上的力道,手中的獠牙也更紧迫地压住楚霁颈侧的血管。 “我笑你小孩子啊。你以为挟持了我,就能逃出去?”说着,楚霁未被桎梏住的右手骤然抬起,抵在了秦纵的心口。 微凉的手心,连带着金属的质感,透过褴褛的衣衫,森然凉意几乎要贯穿胸口。 秦纵垂下眼。 是一个极为精巧的袖箭 和一只白净、隐约可以看见淡青色血管的手。 “你大可以试试,我能不能在你洞穿我的喉管前,杀了你。我了无牵挂,死不足惜。只是你身上那十万秦家军的血仇,又当如何?” 楚霁当然知道秦纵不怕死。可现在,秦纵有不得不活下去的理由。十万秦家军,被他们所效忠的君主出卖,只余他一人尚存。 原书中并没有关于秦纵是如何被擒的详细描述,楚霁忙着准备沧州事宜,也就没有去在意。直到捷报传来,赵协大摆庆功宴,在宴会上大肆宣扬南奚国主是如向他俯首称臣,如何出卖秦家军的,楚霁这才知道。 秦纵也没有想到,楚霁这一身华贵的锦缎之中,竟然藏着这样的暗器。 他身下的楚霁,唇色苍白,是久病的模样,发丝因他的动作而散乱在锦缎上,却只是极为淡然地撇了一眼抵在颈侧的獠牙,随后便直愣愣地伸着他那一截雪白脆弱的脖颈。 明明是一副孱弱易碎的模样,可那双琉璃色的瞳孔中,是独属于上位者的气势,凛然,又傲慢。就连自己额头滚热的鲜血滴在他的唇边,眼睫也不曾有一丝的颤动。 让人对于他的话产生不出一点的怀疑。好像只要秦纵手中的力道再重一分,他就会不带一丝犹疑地启动袖箭,玉石俱焚。 完全颠覆了秦纵对他的第一印象。 更何况,楚霁的话戳中了他的软肋。 当年父亲以为南奚王是明主,所以才跟随他起兵。没想到,他当上国主之后,竟沉迷享乐,骄奢淫逸,鱼肉百姓,与赵协没什么两样。 父亲一次次劝谏,他竟然因此起了杀心!竟在秦家军击退大雍进攻,人困马乏之时,向大雍援军透露秦家军的所在之地。 除了他,秦家军战士无一生还。 狼烟如云,白骨露野。 他这条命,已然不是自己的了。十万冤魂,还等着他回到南奚,向南奚王索命。 他必须活,活着,才能报仇。 5 第五章 “你想要什么?”秦纵手上的力道松了几分,语气也有所缓和。 他并不认为楚霁真的是要他去找什么龙鳞。这种东西,也就是骗骗那个昏庸无脑的皇帝。只是,楚霁费了那么大的功夫要来自己,又想从自己身上得到什么呢? “随我一同,到沧州去。为我三年马前卒,”楚霁挪动了一下上身,在秦纵的耳边,吐气如兰,带着致命的诱惑:“我给你三万精兵,杀回南奚。” 秦纵被楚霁的话惊到了。他猜想楚霁应当所图不小,但没想到居然是图谋这天下! 这副病弱美人的皮囊下,竟然是这滔天的勃勃野心。 如果不是如此,怎么可能随口就说出三万精兵这样的话?州牧虽享军政大权,但一州府兵至多不过三万,而精兵,更是十里挑一。 但那又怎样!他秦纵本就是大雍的“叛将”,自然巴不得这暗无天日的大雍王朝覆灭。 楚霁在他面前,这般地毫不掩饰野心,倒是让他生出几分实感来。 他现在身受重伤,若是逃走,必定躲不过官兵追捕。倒不如先留下养伤,不过是为他所用三年,也算是偿还了他救自己出斗兽场的恩情。 三年一到,海阔鱼跃,天高鸟飞,他自然要回到南奚去报仇。 这样想着,秦纵微微侧过头,同样附在楚霁的耳边,用他这个年纪特有的青涩而低沉的声音说道:“一言为定。” 楚霁听见满意的答案,大笑起来。随即放松身体,任由一头墨发肆意散落在身下的青缎上,顺便也收起了手中袖箭。 “快些起来,一身的血,也不怕弄脏了我的马车。” 秦纵闻言,垂眸看了一眼,身下这张好看精致到过分的脸。 秦纵这才发现楚霁的那双含情桃花眼,右眼的下眼睑处有一颗小痣,伴着他因笑意而出现的卧蚕,显得格外妖冶动人。 压下心中的异样,他收起手中獠牙,利落地翻身而起,又回到了他原来坐的位置。如果不是已经快变成一个血人了,丝毫看不出他身受重伤。 秦纵当然没有完全臣服,这一点他们两人心照不宣。 楚霁轻声告诉自己,且看以后。他心中的“秦纵诱捕计划”,已然初具雏形。 他坐起身,随手将垂在胸前的青丝拨到身后,又从旁边的暗格里抽出一方锦帕,擦拭着脸庞上沾染到的鲜血。 上一次,他脸上有这种温热黏腻的触感,好像还是在地下格斗场里? 楚霁向来心性坚忍,心智强大。虽然鲜血滴在他的唇边时,自己的心口,有一瞬间像是被压了一块沉重的巨石,发着闷。但还好,忍住了。 他知道,只要他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的惧意,就永远失去了让秦纵臣服的可能。 狼,天性桀骜,厌恶欺瞒,永远只臣服于强大坦诚的君王。 这也是他不掩饰野心的原因。 他侧过头,旁边的秦纵依旧笔直地坐着,垂着眼,毫不理会他那满身的血迹斑驳和已然溃烂的伤口。 完全看不出还是个15岁的孩子。 原书中写过,秦纵出生在涪州边关。他自幼天赋绝佳,所以练武一事上鲜少受罚;又因容貌俊秀,备受一众将士的宠爱呵护。 如此种种,再加上有一位温和柔婉的母亲,秦纵是名副其实的,温其如玉又意气风发的世家小公子。 后来全家被贬奚州,虽因家庭巨变和母亲身死,有过一段时间的沉寂。但随父起兵后,他就成了个心怀昭昭山河,光风霁月的秦家少帅。 但秦纵因为在斗兽场里的经历,加上终日饮恨,逐渐变得隐忍狠辣,手段也极其残忍。攻入盛京之后,曾下令屠杀所有世家贵族。后来经过手下死谏,才改为所有身高及马鞭者,斩立决。 虽然知道作者是按照人设写的,也符合男主的成长轨迹,但楚霁看小说时,还是直皱眉头。 现在看着秦纵还挂在嘴角的血,楚霁一时之间,竟回忆不起,自己当时看原书的那段描写,那种不适感,到底是抵触,还是心疼…… 罢了,如今只要自己好好待他,好好实施“诱捕计划”,他应该不会变成原书中那样了吧。 自己竟也有这难得的慈父心肠的时候。 看着一身傲骨、刚烈桀骜的小将军。楚霁又叹了一口气,心里想着,小将军,我以后待你,必定视如己出。 秦纵突然侧头,杀过来一个眼刀。 楚霁这才发现,自己一不小心把心里话说了出来。 完蛋,想当人家爹,被人家发现了。 楚霁只好睁着眼睛说瞎话:“我对所有下属,都很好啊。” “……”秦纵又深深地看了楚霁一眼,转过头,垂下眼。 这个楚霁,真的念过书吗? 楚霁正准备再给自己找补两句,“咳,咳……”一阵轻咳又止不住地从唇边逸出。 他熟练地翻开一旁的暗格,拿出一个白玉的雕花瓷瓶。倒出一粒滚圆乌黑的药丸,放入口中。 这是他府中的医师姜木配制的。姜木在原书中并没有出现过,是楚霁在开采钧瓷原料的山上遇见的。 楚霁遇见他时,他守着一个空落落的山门,一个人侍弄着满园草药。撵鸡骂狗的,倒也自得其乐。 楚霁看他医术不错,便说要给他单独建个药庐。他一听见药庐,欣然地随楚霁回了楚宅。 服药之后,楚霁的咳嗽止住了,苍白的脸色也终于有了些许的好转。 今日倒不是因为受了风寒,而是因为这个身体气血两亏,自己又偏偏耗费了太多心神。 如玉的指骨捏着瓷瓶,随手把玩了一番,楚霁又从中倒出一颗药丸,放在手掌之中,递到了秦纵的眼前。 秦纵正在耗费全部心神抵御胸腔中翻涌的气血,稍不留神,他就会即刻呕出一口鲜血。他的胸口被最后那只雪豹拍了一掌,所受的内伤绝不会轻。 但他带着这个年纪所特有的倔强和秦小将军的傲骨,不愿意在楚霁面前露出一点点的脆弱来。 就在这时,一只手伸了过来,上面放着一颗药丸,漆黑的,带着一股和楚霁身上,极为相似的药香,只是不如楚霁身上的好闻。 这是一只骨节分明的手,白皙,修长,却称不上十分好看。掌中有薄茧,划痕,甚至烫伤…… 实在是不像传闻中,金尊玉贵的楚三公子。 秦纵心中哑然,都说传闻不可尽信,他难道还没见识到吗? 一刻钟前,这只手曾抵在自己的胸膛,带着箭矢的寒芒。 耳边传来楚霁的一声嗤笑:“我没有咳疾,补气血的而已。” 秦纵摇摇头,随后抬起手,捻起那一颗药丸,放入口中。 药丸入口即化,很快生效。翻涌的气血逐渐平息,四肢百骸里升腾起暖意。 他转过头去看楚霁,发现楚霁也正看着他。眉眼间没来得及收敛的笑意,分明透着温柔。 春山如笑,转瞬即逝。 * 马车慢慢驶过街巷,没过一会儿,停在了一对镇宅的狻猊石雕前。 楚宅到了。 楚霁撩开帘子,下了马车。他方才在马车上,瞧见有血突然从秦纵的裤管上滴下来,像是还未愈合的旧伤又崩开了。 刚准备转过身扶他一把,就见眼前寒光一闪,两把长刀横在了秦纵的脖颈上。 还没反应过来是什么情况,纪安已经扑了上来。慌乱地扯着他的衣摆,又克制着动作,像是生怕弄疼了他,声音里带着也明显的哭腔:“少爷,你怎么了?哪里受伤了?” 楚霁闻言,垂眸一看。 自己一身月白的长袍,此刻像是扎染了红色颜料。尤其是金线暗绣的地方,血色渗进去,变成刺目的猩红。就连楚霁一贯喜爱的玉觽上,也染着干涸的血污。 难怪三人的反应这么激烈。 应当是刚刚在马车内,秦纵欺身压过来的时候染上的。 “我没事。”抬手在纪安的包子脸上掐了一把,楚霁又转头对着那怒目持刀的二人笑道:“不得无礼。” 电光火石间,楚霁又想起马车里那句视如己出,又半玩笑半认真地接了一句:“从今天起,这是我楚家的小少爷。” 秦纵闻言,瞥了一眼楚霁,随后面无表情地伸出右手。食指与中指轻动,弹开了眼前横着的刀,朝着楚霁走去。 纪安听见这话,瞪圆了眼。他虽然在马车外听见了少爷的笑声,但他也没想到,短短一个下午,楚家就有了小少爷! 少爷该不会是被大少爷二少爷催得烦了,仗着他们二人远在益州,不认识秦小将军,就准备信口胡诌,骗他们说,秦小将军是他的儿子吧? 还没等纪安想明白,就听见已经走远的少爷在喊他。急忙提起衣摆,迈着腿,跑了过去。 那边蒯信刚收起刀,看着前头三人远去的背影,楚霁甚至还伸手扶着秦纵的肩膀,大为惊奇地拱了拱站在旁边的蒯民:“哥,你知道吗?秦小将军居然是咱们楚大人的儿子!” 蒯民闻言,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伸手又在蒯信的后脑勺上敲了一下。这个憨货,你听听你说的这是人能组织出来的语言吗? “又敲我!”蒯信嘟囔着看向自家二哥。 “大人只比秦小将军大六岁,怎么可能生得出这么大的儿子?大人明显是动了惜才之心。”蒯民不再看自家的傻弟弟,反而是看向已经走远的楚霁和秦纵。 他一向心思敏捷,这三年跟着大人,也大概是估摸出了大人的意图。 他有预感,眼前的这两个人,会执子破局,比肩而行;让这浊世,千里同风,海晏河清。 6 第六章 楚霁和秦纵并肩走着,瞧见纪安跟了上来,便命他即刻去请姜木来。 “少爷,那要把小少爷安置在哪里?”纪安皱着眉头,颇为无奈地问道。 按理说,楚家家大业大的,怎么可能没有给小少爷安排单独的院子。可是如果他没有记错,现在的练武场,就是由几个院子拆了院墙,才建起来的。其中的有一个,恰好是给少爷未来嫡子的院子。 楚霁想了想,决定把秦纵安置在练武场附近的客房里。 靠近练武场是一方面,最主要的是练武场旁有两颗高大的槐树。 据说在秦纵出生的涪州边关,家家户户都会种植槐树。 槐的写法是一人一鬼,那里的人们,便将槐树视作人与鬼之间的桥梁,指引着边关英魂的归家之路。 涪州地处东南,天气暖和,三月末就已是花香满城。盛京不比涪州,现下正是槐花初开的时节。 纪安领了命,小跑着往药庐去了。 楚霁领着路,看见一旁的秦纵,脸色愈发惨白,身子也是摇摇欲坠,便伸出手,想扶他一把。 秦纵抬起手,将楚霁挡住了。 楚霁自认为已经找准了老父亲的定位,看见孩子这么倔,不由分说地将手搭在了秦纵的肩膀上,漂亮的眼睛朝着秦纵狠狠一瞪,说道:“被我扶一把,还能损了秦小将军的面子?” 秦纵感受着肩膀上那双带着微凉的手,深吸了一口气,任由青绿微苦的药香盈满鼻尖。 他垂下了眼,没再开口说什么,逐渐放松了身体。 就在楚霁带着他即将跨进房门的时候,他恍然间,好像萦绕在鼻尖的,不止是楚霁的药香。 还有涪州的槐花香…… * 纪安很快就带着姜木来了,火急火燎的。后头的姜木背着个药箱,气喘吁吁地被纪安拉着跑。 纪安能不急吗?秦纵那一身血的样子,看着就不好。 姜木一进屋,他以为的小少爷没看着,反倒是里头一站一坐,有两个血人。 “诶呦嚯,大人,您这是,改行去开染坊了?”姜木是医者,两个血人当然吓不着他。再定睛一看,站着的不是自家大人嘛,好好的,除了体弱,一点毛病没有。 “行了,少贫两句。你过来给他看看,我先去换身衣裳。”楚霁随手拂了拂自己的长袍,说道。明明是极为简单的动作,却被楚霁做得别有一股风流。 那厢楚霁带着纪安走了,这里就只剩下姜木和秦纵了。 “诶呀,这么重的伤,还能叫我姜木给碰上了!”姜木上前给秦纵把了一脉,眼睛里立刻投射出兴奋的光芒。 姜木还要再说些什么,就骤然撞见了秦纵那双冰冷阴鸷的双眼,和他举起的锋利獠牙。像是在说,废话那么多,不如把嘴割了。 “得,又来一个活阎王。”姜木撇了撇嘴,低头翻起了药箱。 上一次看见这样的眼神,还是他养的狗,吃了一大盆楚霁好不容易寻来的瓷土。当时楚霁阴恻恻地说,阉了它,对它有好处。 他可怜的阿黄,现在已然是黄公公了。 姜木虽然嘴上不着调,但就像是楚霁说的那样,医术不错。 秦纵的额头一直往下流着血,他检查了一下,发现是被利爪抓伤的,伤口从左侧的额头开始,穿过了眉毛,差一点就要伤到眼眶。姜木心里一惊,连忙止血上药。 随后,他将秦纵上身的衣衫除去。说是衣衫,其实也不过就是几块破布,勉强地结连在一起。 眼前这副少年的躯体上,居然满是愈合后又撕裂开的伤口,已然有了溃烂的态势。尤其是从后背贯穿到前胸的两个血洞,明显是曾被铁链穿过。更别提大大小小的抓伤,数不胜数,还都往外渗着血。 楚霁一贯有个癖好,爱在外面捡人。只是,这回捡回来的,还真让他说中了,是字面意义上的活阎王。 叹了一口气,姜木先是将用药粉给新鲜的抓伤止血包扎,又将两个血洞周围的流脓清除干净,敷上了药粉。最后拿起刀,在火上消了毒,为秦纵剔除撕裂的创面上,坏死的腐肉。 而端坐在榻上的少年,就那样面无表情地看着自己,看他敷药、清创、甚至动刀,连眉头都不曾皱一下。 等姜木抬起头,抹了一把额头上并不存在的汗时,秦纵的整个上半身,几乎都裹满了纱布。 “这位少侠,您这是楚霁从哪里捡回来的亡命之徒啊?”嘴不贱是不可能的。觉着有了帮着眼前这人治伤的交情在,姜木已经忘了秦纵之前凶神恶煞的模样。 楚霁换了身衣裳回来,就听见了姜木又在贫嘴。 略过姜木,楚霁径直看向秦纵,问道:“你没拿獠牙割他的嘴?” 秦纵倒是很给面子,楚霁话音刚落,他就拿起獠牙,在空中做了个类似挽剑花的动作。 “你们这一对活阎王,我说不过你们!”姜木气得直跺脚,又不敢冲上去干架,只能愤愤地擦拭着手里的刀。 “介绍一下,这是秦纵。”楚霁看着姜木的模样,摇了摇头,也正经地介绍起来。又转头看向秦纵,说道:“这是姜木,我府里的医师。医术很不错。” 秦纵点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 “楚霁你不错啊,这次捡回来的,有眼光。”姜木挑了一下眉毛。他当然知道秦纵是谁,秦家的小将军嘛。可比上次捡回来的杨大呆子好多了,那就是个木头。 他走上前来,撩开秦纵的裤管,看见他的腿上随意包扎着几圈麻布,一看就是紧急情况下,胡乱处理的伤口。这会儿伤口又崩开,麻布已经被血浸透,鲜血就从那里开始,一路蜿蜒至脚踝,滴落在地上。 “遭这么大的罪啊!”姜木嘴上感慨着,手上也不含糊,慢慢解开了麻布。 楚霁看着这个伤口的位置,回忆起了原书中的情节。秦纵的这个伤口,是阿史那钜用长刀砍的。他想直接废了秦纵的双腿,但被秦纵手中的画戟挡下了。 秦纵被他抓住之后,原本想废了秦纵双腿的他,却没再有其他的举动。 现在看来,让秦纵上斗兽场的主意,就是阿史那钜出的了。 楚霁的眼里闪过一道寒光。 不急,这个仇,秦纵总是要报的。 麻布是很久以前捆上的,看着和秦纵的衣服是一个材质。此时浸满了血的麻布,已经几乎和秦纵的伤口长到一块儿去了,粘着皮肉。 那伤口是刀伤,虽不是很深,但是很长,几乎从膝盖下绕了一圈, 姜木小心翼翼地撕开那一段的麻布,就连他都忍不住皱起了眉头,这看着是真踏马的疼啊,他觉得自己的腿都疼了。 偏偏秦纵像个没事人一样,只有放在身侧的双手,攥紧成了拳头,手上的伤口又渐渐渗出血。 “嘶——”楚霁发出了一声抽气,惹得两人都看向他。 尤其是秦纵,看着他的目光,好像在问:你没病吧…… 楚霁却一点儿都不尴尬,朝着秦纵眨了下眼睛,说道:“我觉得疼啊,替你喊两声。嘶——” 秦纵偏过头:“幼稚。” 只是攥紧的拳头却缓缓松开了,好像是喊出来要好受一点。 …… 漫长的处理过程,在楚霁时不时的抽气声中,终于结束了。 主要伤口都处理完了,姜木便轻松地处理起秦纵手上的伤口。一边上着药,一边念叨着:“伤得这么重,气血两亏。大人,我给你搓的药丸,也分他几瓶,最好拿着当糖豆吃,不然要完。” 楚霁自无不可,点了点头。但这个谐音梗,楚霁表示有被烂到。 “还有啊,看他这样子,要发烧是肯定的了。要有人守着他,一发烧就赶紧去叫我。”都处理好之后,姜木在一旁收拾着药箱。 恰好此时纪安也回来了,身后带着四个人,各自捧着些东西。是楚霁让他安排,过来伺候秦纵的人。 楚霁伸手接过纪安手上的里衣,放在秦纵身边,对他说:“应该合你的身。” 楚霁在扶秦纵过来的时候,就已经估摸过他的身量了。楚霁本就身形高挑,没想到秦纵才十五岁就和自己差不多高了。只是秦纵是武将,比楚霁要健壮些。 刚刚他去换衣裳的时候,想起来秦纵只有那一身破布衣衫,就立刻让纪安跑了一趟云裳阁。 云裳阁是盛京最负盛名的成衣铺,这倒不是楚霁的产业。天下生意有来有往,总不能让楚霁一个人占了。楚霁只是曾经给云裳阁画过几件样衣,就这样成了贵宾。 见秦纵没有说话,楚霁想了想,又指了一下纪安,继续说道:“这是纪安,是和我一起长大的。你要是有什么不方便和我说的,和纪安说也是一样的。” 纪安朝着秦纵行了一礼,道:“见过小少爷。以后有什么尽管吩咐我。” 后头的四个人也一齐行礼。 秦纵这才抬起头,看了一眼楚霁,冷声冷气地说道:“用不着人伺候我。” 楚霁也不生气,笑咪咪地说道:“府中并无什么丫鬟小厮,你见谅。” 秦纵转过头,又扫了一眼。这四个人,都是有武艺在身的,只怕也是楚宅的护卫。虽说远不及马车旁见到的那两个护卫,但胜在人数多。 不就是看着他,怕他逃跑吗?安排了府中侍卫看着他,表面上却说是伺候自己的小厮。 他还以为楚霁是什么坦荡直白的人呢?原来也只不过和南奚王一样,说一套,做一套。 刚刚生起的那一点好感,瞬间荡然无存。 * 交代完了事情,楚霁便也离开了。七日之后就要启程去沧州,他手头的事情要抓紧处理了。 楚霁刚走出房门,后头的姜木正好也背着药箱出来了。朝着楚霁挤眉弄眼,说道:“还真是当成小少爷养啊。大人您这副紧张关切的模样,可是少见哦。” 楚霁倒是没有第一时间和他呛声。 大概是因为他只读过这一本小说,在书里,他像是陪着秦纵走过了他雄视一世、波澜壮阔的帝王之业,哪怕深知自己只是那个世界的旁观者,也曾为他流泪、欢呼、感动…… 说是白月光也不为过。 现下,他暂时和秦纵解除了敌对关系,又念着他年纪小,虽然存了收服的心思,但对他好,也是真心的。 再者说了,历史上那些礼贤下士的主公,食同席寝同榻的也不在少数,自己总没有这样吧。 楚霁被自己的想法逗笑了,说道:“他年纪小,又性子傲。我怕他有什么都不好意思说,自然要多上心些。” 随后,看着姜木那一脸的戏谑,楚霁又假装叹了口气,摇着头说道:“唉,你那个药庐啊,过两天我就要拆了。”说完,就迈着长腿往书房去了。 “啊?楚霁,你干啥啊!”姜木一听楚霁要拆他的宝贝药庐,也顾不上探究楚霁对秦纵的态度了,连忙追上去,扯着嗓子,一副要拼命的模样。 房内,秦纵已经穿好了里衣,倚靠在床榻上。 他耳力极佳,无需刻意,就听见了外头楚霁和姜木的声音。 楚霁的确是不简单。 无论是今天献给皇帝的玻璃,还是押着他的两个护卫,亦或是府里的医师姜木,都在无声彰显着这一点。 他低头拂过纯白柔软的里衣,又看见了自己右手上包扎的纱布,上头有一个精致的蝴蝶结。是刚刚包扎的时候,楚霁念叨着说他“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偏要在他手上扎个蝴蝶结。现在,那蝴蝶结上都仿佛沾染了楚霁身上的药香。 秦纵左手伸出一根手指头,朝着那个蝴蝶结戳了戳。看着精致的蝴蝶结变成了丑丑的蝴蝶结。 他撇了撇嘴,不过是虚伪之人施舍的一点所谓关心罢了。 7 第七章 楚霁说要拆药庐,却不是完全在逗姜木玩儿。 他马上要前往沧州,这府里的很多东西都得拆了,尤其是他那些造香皂、玻璃、烟花的实验室。 至于姜木的药庐,鉴于姜木真的很烦人,还是拆了的好。拆下来的木料还是能卖不少钱的,不能浪费。 看着姜木背着那个小药箱,一路追着自己到书房,嘴里还嚎叫着要拼命,楚霁终于停下脚步,说了一句:“我调任沧州牧了,你不跟着我走?” “啊?”姜木这厢还在追楚霁,见他停下来,连忙急刹车。药箱由于惯性的作用,一下子撞在了他的腰上,疼得姜木捂着自己的腰,龇牙咧嘴地原地转圈圈,嘴里还不忘损楚霁两句:“你给那皇帝灌什么迷魂汤了?” 那可是州牧啊,总揽一州大权,说是土皇帝也不为过。 楚霁白了他一眼,推门进了书房,坐在了书桌前:“吐不出象牙来!” 姜木本来还扶着腰愣了一下,突然反应过来,楚霁这不是说他是阿黄吗!呸呸呸,阿黄是公公,他又不是。不对!他也不是狗啊! 姜木立刻跟着进了书房,站在书桌前,气鼓鼓地瞪圆了一双杏眼,看着楚霁。 “诶?”楚霁突然反应过来,问道:“我派杨佑去沧州提前安排,他和你告别的时候没说?” 听见楚霁的话,原本还气势很盛,昂着头瞪着眼叉着腰的姜木,一下子歇了下去,像个泄了气的皮球一样,坐在了椅子上。 看他这样,楚霁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杨佑在原书里,是起义军首领蔡旷的军师,神机妙算,算无遗策,给秦纵造成了很大的困扰。后来因蔡旷性情暴虐,视人命如草芥,杨佑多次劝诫,最终被蔡旷斩于马下。 说到杨佑为何会效忠蔡旷,全因为当年,蔡旷给了在街边乞讨的杨佑,一个馒头。 杨佑出身官宦之家,可是后来父母双亡,家道中落。原本与他定亲的人家不想再将女儿嫁给他,但又怕担上嫌贫爱富的骂名,居然一狠心,在杨佑家中放了一把火,想烧死杨佑。万幸杨佑逃了出来,只是被烧伤了半边脸。 楚霁遇见他的时候,他已经烧伤了脸,正因为上门讨要,当年两家结亲时的信物,被那家的家丁,按在地上打。 楚霁看重他的才能,又想到他知恩图报,爱护百姓,便替他报了仇,拿回信物,将他带了回来,让姜木给他医治。 不知怎么的,姜木居然对杨佑起了爱慕之心。 楚霁对于性取向这个事情向来看得开,喜欢就是喜欢嘛,还分什么男女。 再者,他和姜木相处起来,更像是朋友,他当然希望姜木能得偿所愿。 于是,当姜木因为杨佑要离开一段时间而闷闷不乐的时候,他特意吩咐杨佑,要和姜木告个别。 没想到,杨佑居然连自己要去哪儿,都没告诉姜木。 看见姜木一直低着头,手指抠着药箱上的皮带,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楚霁自觉说错了话,也只好讪讪地开口安慰:“杨佑一贯谨慎,可能他以为是密令,不好告诉你。” “木头!木头!木头!”姜木突然站起来,跺着脚,好像是要把杨佑给踩扁。发泄了一通之后,他突然看向楚霁,眼神里放着光:“什么时候去沧州?” “……三天后”楚霁也不懂,姜木为什么突然又像是打了鸡血一样。 “好,我现在就回去拆药庐!”姜木风风火火地走了,差点和端着晚膳进来的纪安撞在一起。 坐在书桌后面的楚霁,看得直摇头。爱情真奇怪,把人也变得奇怪。 * 用过了晚膳,楚霁坐在书房里,取了竹纸,手执狼毫,正在写着书信。 信是写给蒯息的。 蒯息近日并不在盛京,而在益州。 益州临海,先前楚霁画了航船的图纸,交给大哥二哥去建造。不日前,船已经建造好了,就要准备出海。蒯息被楚霁派去,做最后的安排。 益州再往南走上几百里,就是沁叶城了,十万秦家军埋骨的地方。 楚霁想让蒯息到那儿去看看。再怎么说,他现在收了秦纵在麾下,也总要去告诉秦元帅一声。此外,也还有些别的事情。 楚霁的字,和他的人很是相像。表面看上去温润风流,透着股浊世佳公子的矜贵不羁,细看却会发现暗藏笔锋,傲骨天成,锐不可当,像是将锋芒敛于剑鞘中的绝世宝剑。 半晌之后,楚霁放下笔,倚靠在椅子上。 今天晚上没有风,所以纪安特意替他把窗户打开,透透气。 透过敞开的窗户,楚霁看着月色。此时,天色还不算太晚,月亮挂在东边的天空中,月华如水,静谧清朗,是一轮圆月。 书房里也安静极了,除了透过窗偶尔传来的,极有规律的,护卫巡逻的脚步轻响,只有纪安在替他磨墨的沙沙声。 收回视线,楚霁又拿起一张宣纸。这是上好的玉版宣,色白如玉,光洁坚致。 这个世界,纸张早已诞生,麻纸已普遍用于书写。但是这竹纸和宣纸却是楚霁穿越过来之后,一步步改进得出的。 这是写给王相国的礼单,表面上是谢礼,实际上却不止如此。 距离沧州雪灾还有7个月的时间,楚霁不希望在此期间,赵协又来一个突发奇想,或者受谁的蛊惑,要让他回京复命。最好的方法,就是让王汌和他的贵妃妹妹,替他好好得“劝说”皇帝。 在这些事情上,王汌向来“敏锐”,他会认为,自己只不过是想在沧州多得些自由罢了。 这一份礼单,连带着谢礼,只要明天备齐了,让纪安送到王汌府上即可。 * 写完了礼单,楚霁放下笔,揉了揉胀痛的太阳穴,又站起来在书房里活动了一下筋骨。 按理说,他的身体本不允许他今天再这样耗费心神。但事情这么多,三天之内都要做完,楚霁一贯的原则都是紧前不紧后的。 就在这时,外头传来洪瑞的声音。他是楚霁安排看着秦纵的四个人之一,武功在府中护卫里已属上乘。 “大人,小少爷发高热了。” 楚霁快步走到门口,豁然推开门,问道:“去请姜木了吗?”一边问着,一边就往秦纵的住处走。 洪瑞行了一礼,说道:“已经去请了。” 楚霁走得很急,他知道秦纵今晚的发烧,来得像排山倒海,十分凶险。在原书中,秦纵就是在今晚,第一次感受到了死亡的威胁。也秦纵是在牢房里生生挨过了这一晚,导致他落下了头疼的毛病。 几次在战场上发作,都极大地影响了秦纵的作战。 楚霁觉得自己心里有点乱。他分不清楚自己到底是担心秦纵的头疼,会影响他未来的作战;还是担心秦纵,会落下头疼的毛病。也许是,两者兼有吧…… 行走间的衣袂翻飞,带起了些夏夜里微凉的气流,涌进楚霁的鼻腔和喉咙中。 当他推开秦纵的房门时,唇边已经是压抑不住的,一声接着一声的咳嗽。 囫囵灌下去几杯热茶,楚霁才勉强压住喉间的痒意。 他走到秦纵的床边,发现秦纵脸颊通红,涌着热气,双眼紧闭,眉头痛苦地皱起,头也不安分地扭动着,像是在做什么噩梦。 楚霁下意识地把手放到他的额头,想先看看烧得严不严重。等手心传来有些烫人的温度,他才骤然反应过来,自己的身体弱,体温比一般人都要低,哪怕是盛夏,手脚也是凉的。这样能感觉出来什么? 刚准备撤回手,就被一个力道按了回去。 是秦纵。 秦纵并没有清醒过来。他只是感觉自己浑身发烫,难受得紧,但是怎么也不能解脱。这时突然有一阵凉意温柔地袭来,带着那一股他熟悉的药香。 可就在他还没想起来这股药香从何而来时,那阵子凉意就要离开。他下意识地一把抓住,像行走在沙漠里的人,捧住了一汪清泉。 楚霁的手被秦纵按住,便不好再撤回来。再看秦纵脸上的痛苦舒展开来,人也安静下来,便顺势抚着秦纵的额头,在床边坐下,看着秦纵那张稚气未脱的脸。 自己说得没错,秦纵就是长得很好看。 房间里的烛火,是暖黄色的,斜斜地照在秦纵的脸上。 即使只有十五岁,秦纵的五官已经有了俊朗深邃的模样,山根挺拔,眉骨英气,只是左侧的额头上贴着纱布,格外碍眼了些。 楚霁记得,秦纵有一双凌厉疏离的丹凤眼。此刻,那双像狼一样凶狠的眼睛被遮住,只看得见鸦羽似的睫毛和流云纹一般的弧线。 ……病着的时候,倒不像白日里那么烈性倔强。 就在楚霁从纪安手中,接过湿哒哒的帕子,将自己的手从秦纵额头上换下来的时候,姜木来了。 姜木一进来,看见的就是楚霁坐在床边,俯下身子给秦纵换帕子,这幅“父慈子孝”的温馨场面。 瘪了下嘴,姜木走到床榻边,准备拿过秦纵的左手给他诊脉。 还没等他碰到秦纵的手,秦纵突然睁开了眼睛。本来漆黑浓亮的眼睛,显得有些黯淡,明显是烧糊涂了,却十分熟练地右手握住獠牙,做出防御的动作。 四个原本就站在床边的护卫立刻挡在楚霁和姜木的身前,随时准备拔出刀来。 “诶!”姜木被吓了一跳,赶紧闪开。 姜木闪开之后,见秦纵只是举着獠牙,没有下一步的动作,也没伤害坐在床边的楚霁。 他拍了拍心口,试探地回到床榻边,发现秦纵果然没再做挥刀的动作。松了一口气,就准备把手指搭在秦纵的腕上。 可谁知,秦纵的右手突然挥动起了獠牙。 幸亏洪瑞出手,弹开了秦纵的手腕,另外三个又一齐上前制住秦纵,不然就要伤着姜木了。 那厢姜木也被惹得有些烦躁,抓着自己的头发,嘴里嘟囔着,这么个活阎王,我是没法儿治了…… 坐在床边的楚霁皱着眉头,看着钳制住秦纵的三人,说道:“下手轻些,别伤着他。” 他知道秦纵为什么反应这么大。已经烧糊涂了的秦纵,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离开那个大牢,正处在安全的环境里。 更何况,或许在他的潜意识里,到了自己这,不过是前脚出了狼窝,后脚又进了虎穴。 秦纵的身上有很多旧伤,他应该是在牢狱里的时候,就曾经很多次发烧了。没有人给他治病,他就自己硬熬着;有人想要靠近,他就尽可能地竖起尖刺,保护自己。 不过一个月的时间,这种生活,就几乎成为了他的习惯。 楚霁的心里有些泛疼,像被细密的小针扎着。 8 第八章 楚霁无法,只得让洪瑞四人先压住秦纵,再让姜木前来把脉。 姜木看着那闪着寒芒的獠牙,心有余悸地走过去,小心翼翼地把手指搭在秦纵的手腕上。 秦纵还在不停地挣扎,连身上的伤口也崩开不少。 幸好姜木医术高明,终究是把完了脉,开了张药方。 楚霁接过,让纪安煎药去了。 等纪安端着药回来,楚霁给秦纵灌了下去之后,姜木就打着哈欠,说道:“死不了,明天就生龙活虎了。” 楚霁想起来原书中秦纵的后遗症,又忍不住蹙着眉头问道:“他会不会留下什么头疼的毛病?” “喂,不要质疑我的医术,好不好!”听见楚霁的话,原本正睡眼惺忪地收拾着药箱的姜木,一下子就来了精神。 “好好好,我说错话了。”楚霁无辜地摆了摆手。但听见秦纵不会留下后遗症,他也就放心了。 姜木这才满意地点点头,背着药箱就准备离开。 可一转头,他就瞧见楚霁还坐在那个床榻边,俯下了身子,将耳朵凑在了秦纵的唇边。 楚霁听见秦纵在断断续续,极为微弱地喊着什么,凑近一听,才知道,秦纵苍白的唇瓣中压抑出几个字:“娘……娘……” 楚霁的呼吸一窒。 他想起了曾经那些黑沉沉的夜晚。 那时他还很小,不知道什么叫做死亡。他只知道,自己很想妈妈,想妈妈的怀抱,想妈妈能陪他,想妈妈能够在爸爸突然暴起的时候,冲过来护着他。 但无论他怎么哭喊,妈妈都没有再出现。 时间过去太久了,久到他几乎已经忘记了那段时光,久到,他已经想不起来母亲的模样。 再看秦纵这模样,也不知道他曾经在那森冷阴暗的大狱里,满目昏沉间,悄悄地叫过多少次娘。 …… 楚霁突然想陪陪他。 “你走不走?你这身子,可经不起这么熬。”姜木看楚霁半天没有动作,奇怪地问。 楚霁淡淡地摇了摇头,说道:“你先回去吧,今天你也辛苦了。” 姜木拧着眉,还想再劝,可看楚霁那副样子,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龇牙咧嘴地摇着头走了。 ……大不了,明天再给楚霁开几副药。 一旁的纪安叹了一口气,一张包子脸上满是故作的老成,真是没一个让省心的。 他走到楚霁身边,小声说道:“那我去给少爷拿个披风。” 楚霁点点头,随后又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说道:“给我再找一本涪州的《风物志》来。” * 秦纵知道自己在做梦。 他好像又回到了涪州,回到那个长着高大槐树的小院。 父亲英雄盖世,戍守边关;母亲温婉贤淑,守护小家。 每到槐花飘香的季节,满城都会做槐花糕。他们家也不例外。 母亲的厨艺极好,她做的槐花糕,是全涪州最香甜软糯的。 而他,最调皮也最贪吃。上树摘槐花,厨房做糕点,开饭前偷吃,都少不了他…… 母亲宠爱他,并不会说什么;倒是父亲严厉,每次偷吃被发现,总要罚他到练武场去舞一套戟法。 今夜,他又闻见了槐花清香。只是其中还夹杂着药香,是谁病了吗? * 楚霁小声地翻看着手中的《风物志》,看累了,就摸一下秦纵的额头,或者站起来活动一下,顺便替秦纵换一下额头的冷帕子。 终于,月上西楼之时,楚霁手掌心感受到的温度,是只带着些许温热的。 秦纵的烧,应该是退了。 楚霁揉揉额角,松了一口气。 合上书,正准备离开,就觉得腰间被一个力道扯住了。 低头一看,不知何时,他腰间的玉佩居然被秦纵抓住了。 楚霁心中不由得失笑。这小崽子,倒是有眼光得很,一把就抓住了他身上最值钱的东西。 楚霁爱玉器,以各类配饰为最。之前的白玉觿染了血,便被楚霁换下。现下他腰间佩戴的,恰好是一只狼形墨玉。 品相好的墨玉十分难得,价比万金。楚霁腰间的这一块,通体纯黑,油性极好,触手温润,是万中无一的极品。 更难得的是,这块玉石切出来,就是天然的狼王啸月的模样。稍经打磨,就让楚霁爱不释手。 呵,还真是个小狼崽子。 楚霁小心地解开腰间宫绦,将玉佩留在了秦纵手中,随后轻手轻脚地走了出去。 就在楚霁重新关上房门的时候,床上的秦纵睁开了眼睛。他定定地看着手中玉佩,愣怔了一瞬之后,又昏昏沉沉地睡去。 外头,楚霁一边走着,一边拢紧了身上的披风。 清风明月无人管,并作南楼一味凉。(1) 纪安被这夏夜凉风都吹得一激灵,他立刻看向楚霁,担忧地说:“少爷又要着风寒了,回去可要好好地泡泡药浴。” 楚霁下意识地要去把玩腰间的玉佩,却摸了个空。 反应过来之后,楚霁笑着摇摇头,没说话。 若是能得秦纵真心追随,一场风寒又算得了什么? 可偏偏,楚霁清楚得很,秦纵并不是会被小意恩惠收买的人。 他这样做,只不过是想安自己的心罢了。 * 楚霁果然还是病倒了,但这种病痛三年以来他早已习惯,不过是稍微有些发热头晕罢了,倒也没什么大碍。 至少,吃了姜木的苦药之后,不会影响他早上的安排。 赵协荒淫,贪图享乐,早朝,自然是没有的。 楚霁安排了纪安去给王汌送礼之后,他去了库房,单独取了样东西,装到竹浮雕的盒子里,叫上蒯信,一同出门去了。 竹浮雕的盒子虽不如金银器金贵,但因为竹子有着孤高有节的意象,再加上工艺难得,所以一贯受到文人的喜爱和追捧。 卓询之是这个朝代里,难得的爱民如子。 在原书中,沧州大雪,民不聊生,赵协却因为要建造别业,不肯拨款赈灾。卓询之一怒之下,居然来了个文臣死谏,历数皇帝的不仁罪状,甚至说出了天亡大雍这样的话。随后,一头撞死在了金銮殿的梁柱上。 这一次,虽然楚霁有信心去化解沧州危机。但是依照卓询之的性子,只怕最终还是要惹怒赵协。 楚霁想改变他的结局。 但更重要的是,他是当世大儒,门生遍及天下,是万千学子心中的模范。楚霁需要这样的一个人支持自己。 * 温煦的阳光照进屋子,在地上洒下一个个斑驳的圆点。窗户半敞,无意经过的风,缓缓吹动着天青色的软烟罗床幔。 秦纵睁开了眼。 他有些恍惚,自己似乎还没从那个涪州小院的梦里醒来。 不然作为战俘的他,怎么会躺在床榻上,盖着软绵的锦被。身上的伤口虽然还在隐隐作痛,但明显能感受到被很好地处理过,就连空气中也不是牢房里腐朽的味道,而是弥漫着药香。 带着极淡的清苦,却好闻得紧。 对了,药香! 秦纵抬起右手,他的手里握着一个漆黑如墨的狼形玉佩。 是楚霁留下来的玉佩。 他想起来了。 他被楚霁从斗兽场中救了出来。以性命作要挟,以精兵为诱饵,让自己帮他打天下。 现在看来,好像不止如此? 秦纵心中嗤笑,这个楚霁,居然也会用怀柔政策。 可惜自己并不是父亲,不会因为别人的小恩小惠,就心甘情愿去抛头颅洒热血。 ……以至于最后丢了性命,愧对十万将士。 秦纵面无表情地抛了下手中价值连城的玉佩,好像是在抛寻常的石子。 熬夜照顾发烧的自己,随后又悄悄走掉。看着不留痕迹,却偏偏留下玉佩。 好做作的一套功夫,惹人厌烦。 ……还不如,昨天绑在他手上的蝴蝶结,来得真实。 9 第九章(大修) 就在秦纵发呆的时候,姜木打着哈欠,顶着黑眼圈,背着小药箱进来了。 他一见着秦纵,就立马说:“我就说会生龙活虎的嘛,楚霁非让我再来看看你。说什么你身上伤口又裂开了,要重新伤药包扎。让我回去补一觉能怎么样吗,天天折腾我!” 秦纵听姜木这话,冷笑一声,随后开口道:“楚霁呢?” 姜木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解开秦纵身上的纱布,一边在心里惊叹秦纵的恢复能力,一边回答道:“一大早就病倒了,发热头晕。” 呵,果然如此。只怕让姜木来换药是假,借姜木之口告诉自己,他楚霁衣不解带地照顾了自己一夜,以致突发恶疾才是真。 思及此,秦纵不屑又恶劣地说:“这么说,他现在是病入膏肓,形容枯槁咯?躺在病榻之上,等我去感激涕零,恨不得以身替之,誓要效犬马之劳?” 他的语气越说越森冷,脸色也越来阴沉。 姜木是个粗神经,不但没听出秦纵话中的嘲讽和冷意,还很震惊地说:“你在说什么啊?他是体虚多病,不是身患重疾,怎么会病入膏肓呢?你是不是不相信我的医术?楚霁他喝了我的药,就像是要跟人打架一样,精神抖擞地出门去了!” 嘎? 秦纵阴沉的脸色凝固在脸上,他自认为狠厉地挥出一拳,却像是打在了软绵的锦缎上。 楚霁,他不是虚情假意,惯会做戏的人吗? “他不是让你来告诉我,他病了?” 姜木给秦纵身上最后一处伤口重新包扎好,随后用看傻子一样的眼神看着秦纵,说道:“我来给你治伤啊,这不是正忙活着呢吗?楚霁他吃药就像吃饭一样,告诉你干什么?” 姜木又上下打量了秦纵一眼,说道:“生病了他会找我,你又不会治病。” 语气有点点欠扁。 拍拍手,姜木留下一瓶他给楚霁制的,补气血的药丸,放在秦纵榻边的小几上。随后,背着小药箱走了。 秦纵坐在床榻之上,伸手拿过那个药瓶,拔下塞子,轻轻放在了鼻尖之下。 和楚霁身上的味道很像。 吃药就像是吃饭吗? 闻着这股药香,耳边又回响着这句话,秦纵的心里有点乱。 * 卓范焦急地走在回卓府的路上,手里拿着抓好的药。父亲被楚霁那厮,气得邪火攻心、夜不能寐。他这个做儿子的,便想着亲自来抓药,侍奉父亲。 时辰尚早,卓范走的又是取近的小道,因此小路上除了卓范,并无他人。耳后传来马车的滚滚之声,卓范虽然奇怪,却并未在意。 突然,他眼前一花,身体失重,被人捂着嘴单手拎上了马车。 “小卓大人,这是给卓御史抓药啊?” 卓范刚要挣扎,就听见了一道清亮温润的男声。定睛一看,可不就是楚霁吗?旁边还坐着一个留络腮胡的粗犷汉子,就是这人将他虏上了马车。 “不知楚大人这是何意?” 楚霁看着卓范手中的油纸包,鼻尖微动:“好苦。卓御史吃的是黄连阿胶汤?”昨日他将斗兽场的事情一说,姜木便断言卓询之必要服用黄连阿胶汤。现在看来,果然没错。 卓范并不欲理会楚霁,但奈何楚霁现在的身份摆在这里。现如今,楚霁领沧州牧,其手中实权,远胜过一个御史大夫。况且,他人还被困在这马车里,旁边那侍卫腰中别着明晃晃的横刀。 “大人洞若观火,确是黄连阿胶汤。” 楚霁闻言,轻蔑一笑:“黄连阿胶汤,取黄芩二两、芍药三两、阿胶三两,最重要的是黄连四两。黄连之苦,可能及卓御史苦口婆心?卓御史苦口婆心,可能救天下苍生之苦?” “那不知楚大人有何见教?”卓范都要被楚霁给气笑了。这人乃是当世之奸佞,竟还好意思说“天下苍生之苦”? “并无见教。只有一物,请小卓大人代为转交。”楚霁只当是没看见卓范的脸色,说着将那竹浮雕的长盒递给卓范。 “呵,我们卓家,世代清正,绝不会收受奸佞的贿赂。”卓范只看了一眼,就断定这楚霁是十足十的巧言令色之徒。 那竹浮雕的长盒,是父亲素来喜爱的,上头的纹样也与时下流行的不同,透着一股格外的素雅淡然。更不要说,这盒子,一看便知,装的是书画一类的东西。 父亲生平,最爱名家书画。 “也罢,那这迟悔先生的《立心帖》,明日送给王相国好了。”楚霁也不生气,随意地将手中长盒搁在榻上 “迟悔先生?《立心帖》!”卓范也顾不得其他了,若不是一直以来世家公子的教养约束着,他能立刻拿过那长盒来。 “是啊。”楚霁看卓范一副坐立不安,想要将刚刚说出口的话吐下去的模样,他勉强绷住嘴角:“若是卓御史的库房中尚能安置的话,我也并不愿送给王相国。王相国只爱美人与珠宝,我吃力不讨好。” 卓范一想,王相国那厮,指不定能转手就将这《立心帖》给卖了。暴殄天物啊! “楚大人,”卓范朝着楚霁一拱手,“不知您可否割爱,将这《立心帖》卖与下官。”收礼是不可能收礼的,但卓家也算是有些钱财。 楚霁摇摇头,将那长盒放在卓范手中:“我此举,并非行贿。听闻昨日卓大人因我之故,卧病在床。这《立心帖》,乃是一剂良方。药到病除,远胜黄连阿胶汤。” 卓府中,卓询之今日难得没有去宫里,对着皇帝劝诫进言。 他觉得有什么不一样了。自己年轻时,初入官场,也满怀匡扶大雍的信念。他一路成为了御史大夫,有督察百官、劝诫皇帝之权。 可是有什么用呢?这满朝的蛀虫,满眼的浊世,皇帝不在意,那他再呕心沥血,也无济于事。 他好像已经老了。他太累了,好像匡扶大雍的雄心壮志,一夜之间,连带着他的精气神一同退去了。 都说,“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他或许该回老家了。 可是,若是没有他的劝诫,赵协还不知会做成怎样更荒淫无道的事情来。到头来,受苦的,是天下百姓啊! 适时,卓范推门进来,手中捧着个长盒。 “范儿,这是何物?” 卓范一路上都在组织语言,但思虑再三还是决定实话实说:“这是楚霁送上门来的赔礼。” “卓范!你竟敢!”卓询之一听得“楚霁”二字,只觉得怒火中烧,食指指着卓范,几乎喘不上气来。 “父亲息怒。儿子觉得楚霁非同一般。”卓范连忙跪下,“还请父亲移步书房。” 卓询之见儿子如此,也反应过来——卓范不是贪婪鲁莽之人。 书房中,卓范小心地展开长卷,连呼吸都不敢过重,生怕吹散了这四百年前的老物件儿。 卓询之原本还站在书桌旁吹胡子瞪眼,可看见这字帖的第一个字时,他就按奈不住了。 迟悔先生的《立心帖》! 待卓范将字帖展开,卓询之颤抖着来到书桌前,仔细辨认着笔锋和印章。 确是四百年前,迟悔先生的真迹。 这书法帖不比其他,当年可没有现在这样的,不易腐朽的宣纸。400年的岁月风霜,让这麻纸字帖看上去极为易碎。 400年前,乃是乱世,加上纸张的原因,留存下来的书法作品多是碑刻。这样,就显得这帖子极为珍贵。更不要说,这是迟悔先生的作品。 迟悔先生本是前朝的御史大夫,后因不满皇帝暴.政,眼见生灵涂炭,转而投入大雍太.祖皇帝的麾下,以效犬马。乃开国之元勋,治世之能臣。 他是所有心怀黎民百姓的官员,心中的理想。 而这一副《立心帖》正是当年,他离开前朝官场,转而效忠太.祖皇帝时,面对太.祖皇帝的疑问,他写下的回答。 “为官立心之本,在利民厚生。若贵君而轻民,置万民于水火,俯仰之间,则愧于天地,怍于苍生。” 看着眼前这一句话,卓询之只觉得胸中郁气为之一荡。好啊,这句话,向来被他奉为为官做人的根本,他居然还有得见真迹的一天。 卓询之坐下来,看着眼前的字帖,心思几番流转之后,却不由得老泪纵横。 当年迟悔先生自号“迟悔”二字,就是说自己当年一心保住前朝的天下,差点助纣为虐,悔之迟矣。 “为父当年,进入官场,想要匡扶大雍,为的是什么?为的不就是得遇明主,安定天下,还百姓一个安居乐业吗?”卓询之抹了一把眼泪,叹了一口气,“这些年,为父都要忘了,是为什么出发的。” 卓询之又伸手,轻轻地抚摸了一下桌上的字帖。当年当日的迟悔先生,正如今时今日的自己啊!“我儿,你说楚霁非同一般,可是有何发现?” “回父亲的话。今日,楚霁在空无一人的小路将儿子虏上车去,又将这《立心帖》交与儿子。说是一剂良方,远胜黄连阿胶汤。”卓范语气郑重,又道,“儿子现下便亲自去请楚大人过府一叙。” “不,他既然用那样的法子将这《立心帖》交给你,就是不想让旁人发现。咱们只要看着就好。”卓询之看着眼前的书法贴,眼神里含着决然和灼热。 且让他看看,楚霁有没有本事,让沧州,成为龙兴之地。 * 用过了午膳,秦纵想出去走走。 房里的小厮倒是没有阻止他,只是四个人都寸步不离地跟在他身后。 他的腿上是旧伤,虽然看着骇人,但全是因为伤口腐烂的缘故。他天生恢复能力就比别人强,不然,他这双腿早就废了。 他突然发力,化掌为刃,朝着身后的洪瑞劈过去。 洪瑞被他的动作一惊,但很快反应过来,双脚点地,疾步向后退去。 秦纵单脚一点,身子腾空而起,凌厉的掌风再次朝着洪瑞直直地削过去。 洪瑞渐渐招架不住,踉跄后退。 秦纵又将目标放在了另外三个人身上。他突然在空中转了个身,抬起长腿,朝着那三人扫去。 三人没想到他突然转变目标,避之不及,只能就地一滚,躲闪开来。 秦纵随手抓住一个离他最近的人,右手猛然劈出,眼看就是当头一击。 可不仅这个人没有反击,就连另外三人,也没有上前帮忙,更没有通知府内其他的人。 秦纵的手,堪堪停在了距离这人颈侧只有不足一寸的地方。 他转过身,皱起了眉头。 这个楚霁,他到底想干什么! 这几个人,不是他安排来监视自己的吗?自己刚刚出手有多凌厉,他心里是清楚的。按理说,他这样一个危险人物,在出手之时,他们四个不就应该合力将他拿下吗? 就算他们再会伪装,那么在他表现出明显的一挑四,想要伤人逃离的意图时,至少应该通知府内其他的人吗? 难道,昨天楚霁说的,这四个人是来伺候他的,并非谎言? 其实秦纵哪里会知道,楚霁给这四个人的命令,全然都是好好照顾小少爷,并无监视之意。 秦纵看不透楚霁,但楚霁却了解他。秦纵虽不会轻易付出忠心,但他秦小将军的骄傲,也不会允许他言而无信,出尔反尔。 原书中,到了后期,秦纵头疼的毛病愈发的严重,发作起来,如同刺骨寒风在脑中肆虐。就在这时,突然出现了一个游医,可以医治秦纵的头疼。但他脾气古怪,要求秦纵做他三年的药童。 秦纵的头疼,不过三月时间,就已然痊愈了。可当时已然攻入盛京,占据大半疆域的秦纵却没有立刻离去,而是实实在在地做了三年药童。 所以,楚霁没有必要在这种事情上,惹来他的猜疑不快。只是,无论他怎么说,刚刚经历了南奚国主背叛的秦纵都不会相信的。 但这并不要紧。秦纵,他会自己去探索。 有反差,才会有触动。 10 第十章 秦纵现在对于弄清楚楚霁到底有没有以伺候为名,安排人监视他,有一种莫名的迫切。 他知道他第一个出手的人叫洪瑞,于是他故作无意地问道:“洪瑞,我见你身手不错,何以落得在此做伺候人的小厮呢?” 洪瑞跟在他身后,说道:“小少爷,我们本就是护卫。只因府中并无什么小厮侍从,加之小少爷的伤需要按时换药,这才调了我们过来。” 秦纵听他这样讲,觉得有些奇怪,这偌大的楚宅,难道连个正经的小厮都没有吗? 这样想着,秦纵问道:“府中并无丫鬟小厮吗?” “没有啊,小少爷。府中只有厨子厨娘、粗使婆子和一些洒扫仆从。大人并不喜欢有人近身伺候。” 这个楚霁,倒是有些奇怪。他还以为,奢侈娇贵的楚家三少,出则香车宝马,入则仆婢环绕。 况且,看楚霁的样子,应当是已经及冠了。 秦纵又问道:“我看你家大人,已然弱冠,他不需要小厮仆婢,他的妻房妾室也不需要吗?” “大人家中并无女眷。”洪瑞解释道。他们昨天听说有小少爷了,还以为真的是大人的儿子。后来才知道,是大人在外救了一位少年,留他在府中,以小少爷相称。 秦纵这才惊觉,楚霁昨天好像没有骗他。楚霁当时说,府中并无什么丫鬟小厮,你见谅。 秦纵从没见过这样的招式。他以为楚霁虚情假意,口蜜腹剑,竟然想了个府中并无丫鬟小厮的荒唐借口,往自己身边安插护卫监视。 到头来,难道只是他小人之心吗? 可是,他故意在自己手中,留下玉佩,引得自己感念他纡尊照顾之恩。 这一招,和当年南奚国主,何其相像! 当年母亲身死,父亲重病不起,高烧不退,可他们是流放罪臣,又怎么请得起医师。 后来还是当时已经有了一方势力的南奚国主萧彦,将他们接入府中,安排医师为父亲治病。萧彦又纡尊降贵,亲自照顾重病的父亲。 父亲的病好了,萧彦自己却病倒了,还不让父亲知道。是他听见两个婢女讨论,这才知道,赶去告诉父亲。 父亲见到了重病在身的萧彦,“逼问”之下,才知道萧彦是为了照顾他,才感染重病的。当即感动得引为知己,发誓要报救命之恩。 可是后来,他才知道,那两个婢女,是萧彦故意安排的,病也是他装的。为的,就是用苦肉计,让父亲感激信任他,为他操练兵马,谋得天下。 楚霁,难道不是也用的这样,烂俗的招数? 因为自己的愚蠢,已经害了父亲和秦家军,难道自己还要再蠢一次吗? 秦纵捏紧了手中的狼形玉佩,玉佩的棱角让钝痛丝丝缕缕地传达到灵台。 不去理会掌心的疼痛,秦纵抬起头。 他这才发现,庭院中间,视野开阔,天光敞亮。 枝叶窸窣,飞鸟灵动。这里是久违的人间,是早就离他而去的凡尘俗世。 他很久很久,没有看见过阳光了。 他是从尸山火海里爬出来的、战俘。 可是,今天不只有阳光,还有风,温柔的风。 一阵微风起,秦纵的鼻尖轻动。他又闻见了槐花香,淡极,雅极…… 难道昨天,不是幻觉? 他仔细分辨了一下,随后循着花香,一路走出去。 故乡的槐花,他真的已经与其阔别七年了。 还没有见到槐树,秦纵就听见了一阵笑声,透着冲天的傻气。 听声音,应该是那个叫纪安的侍从,和昨天那个虽力大无穷,但从里到外都透着憨的护卫。 这楚宅里,个顶个的都是人精,尤其是那个楚霁。只有这两人,呆的很。 * 练武场旁。 蒯信爬上了树,正趴在槐树粗壮的枝干上,采摘槐花。 “诶!不对不对,少爷说要含苞待放的,那个都要开败了。蒯信,你这样子好好笑!” 纪安站在树下,一边拿筐子接住蒯信采摘下的花,一边指挥着,又实在是被蒯信扭捏的动作逗得不行,在树下捂着肚子笑。 不远处的楚霁,听见纪安的笑声,也放下手中的书,抬头去看。 粗野魁梧的人,委屈地挤在树干间狭小的空隙中,手指也小心地捏起,在枝条上绣花似的。 楚霁也不由得笑了起来,刚准备说些什么,就听见了身后的脚步声。 回过头来,见是秦纵,他脸上笑意未改:“你来啦。” 声音亲昵却不含谄谀,满脸笑意却不显承迎。 秦纵刚踏入练武场,看见的就是这个场景。 楚霁倚在躺椅上,转头看着他。苍白的唇瓣边,却是一抹远胜夏日骄阳的明媚笑意,似槐花满树;透过鸦羽似的眼睫,望向那双琉璃色的眼睛,如虚岚浮翠。 丰姿冶丽的眉眼,苍白易碎的脸色,是极富冲击力的美。 恰有微风起,拂过他脑后的青丝,云淡风轻,飘逸纯净。 风真的很温柔,很醉人。 秦纵心中怦然一动,眼睛慌忙从楚霁那张过分好看的脸上移开。 一低头,却看见楚霁身上,盖着张薄毯。 明显是在病中的模样。 秦纵皱了皱眉头,告诉自己这是楚霁自找的。他要用苦肉计,自己可不会上当。 随后,秦纵走近了几步,随手将玉佩掷了过去:“我不要你的东西。” 楚霁眉头一扬,眼中闪过一丝几不可察的玩味。修长的手臂一伸,不慌不忙地接住了那玉佩。 正好纪安跑了过来,看见楚霁手中的玉佩,高兴地说:“哇,这玉佩原来在小少爷手里。我说怎么早上没看见呢,少爷可宝贝这玉佩了,丢了还不得心疼死。” 楚霁随手把玩着玉佩,忽的心念一动,问道:“小纪安,你看,这玉佩,像不像秦纵?” 还没等纪安回答,蒯信已经从树上一跃而下,几步就凑了过来,说道:“大人,你不是说,这上面雕的是狼王啸月吗?人怎么可能像狼呢?” “就是,就是。”纪安也点着头。 “也是。”楚霁猛地将手扬起,露出一截雪藕似的小臂,将玉佩重新掷入秦纵的怀中,“你还是只小狼崽子呢。” “你!”秦纵接住了玉佩,眼神中露出寒光。 楚霁可不怕他,甚至还有心情调笑。他脸上露出笑意,扬了扬手中的书,说道:“昨日是十五,我想做一道槐花糕,一解你思乡之苦。” “啊?”秦纵没想到楚霁这么直白。 他不是应该悄悄做了槐花糕,然后让侍从送到他房中。在他心生感慨,稍解思乡之情的时候,侍从再假意小声地讨论,“这可是大人亲手做的”,却故意让他听见吗? 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少爷,为你亲自下厨,最好还弄伤了手。谁能不感动! 这不是楚霁的套路吗?他昨晚不就是这样吗?没得叫人恶心。 ……怎么一夜过去,他就不一样了呢? 等等! 昨晚几次陷入沉睡前的短暂记忆,回笼了。 这块玉佩,好像是他自己死抓着不放的! 他呆愣在原地,捧着怀中的玉佩,心中那道他以为坚不可摧的冰墙,好像有风从缝隙透过,是初夏的暖风,带着槐花和药香。 楚霁掀开薄毯,站了起来,好笑地看着秦纵。 看这样子,是已经试探过身边跟着的那四个人了? 远远看看蒯民拿着做好的模具走了过来,楚霁将手中的《风物志》放在秦纵的怀中,轻轻地说了句:“呆鹅。” 随后带着纪安和蒯信两人,就往厨房走去。 楚霁的余光瞥见,秦纵捡起了地上的竹筐,呆呆地跟着他们走过来。 呵,年轻人,懂不懂什么叫做,真诚,是永远的必杀技。 * 楚霁显然不是什么秦纵所想的,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少爷。 他是厨房里的常客。 厨房里的厨子厨娘见了他,也没有什么诧异的,反而各司其职,该退下的退下,留着烧火帮厨的,也都侍候在一旁。 他们几人一进来,就带着满身的槐花香。偌大的厨房里,一时之间,弥漫着纯净洁白的花香。 楚霁安排蒯民和蒯信两兄弟去洗净槐花,嘱咐他们两个人淘洗好之后,要分散开来,放在窗台晾晒,让微风吹至半干。 厨房里的人早就准备好了糯米粉、粘米粉和糖。 纪安提来热水,楚霁左手拿着水瓢倒水,右手拿筷子搅拌米粉。 热水是厨房里刚刚烧开的,如果不用热开水搅拌,糕点则难以成型。 等蒯家两兄弟处理好槐花,米粉也已经被烫熟了。 楚霁接过槐花,将它们和在米粉之中,随后伸出手,将米粉揉成面团。 米粉是将将才用开水烫熟的,温度自然不会低。 但楚霁倒是不甚在意,往常他和匠人们待在一起的时候,直接用手触碰那些窑窖里的东西,也是常有的。 热度逐渐染上掌心,等到面团成型的时候,指尖已是一片通红。 唯一的闲人秦纵,看着这一屋子的烟火气,闻着米粉的甜香混合着槐花的清香,看着楚霁认真苍白的侧脸和熟练的动作,暗自垂下了眼。 将面团切成一个个大小相仿的剂子,楚霁走到一旁,一边洗手降温,一边说道:“正好五种模具,各自选一个吧。” 秦纵没想到,居然还有他的份。 他抬起头,面无表情,直勾勾地看着楚霁。 楚霁却只是笑着点了点头,一句话也没说。秦纵不知道,他现在在楚霁看来,凶狠的表情荡然无存,相比起小狼崽子,他更像是一只被雨淋湿的小狗狗。 那双凌厉的凤眼里,明明藏着思念和无措。 再怎么说,未来的战神秦纵,现在也只是个15岁的小孩子。 秦纵也没有什么心思去挑选模具,他随手抓起一个,便将剂子往里面塞去。 剂子的大小刚刚好,正好能填满模具的空隙。 秦纵觉得,自己的心里,也有些涨涨的 ……像是被塞了点什么东西进去。 成型的槐花糕被送到蒸笼上去蒸着的时候,秦纵犹豫了好一会儿,还是趁着那三人都围着蒸炉忙活的功夫,将怀中的药丸倒了两颗在掌心,悄悄地伸到楚霁的眼前。 他记得,昨日在马车上,楚霁吃了药丸后,苍白的脸颊上就有了一些气色,是淡淡的粉红色。 楚霁垂眼看着这只手。这是一只明显属于武将的手。骨节修长,掌心与虎口处却有着一层茧,是常年握着长戟所致。 “少爷,快来尝尝,第一笼已经蒸好了!”纪安突然从蒸笼后面探出脑袋,随后捧着个盘子就朝着楚霁走来。 秦纵闻声一惊,随即握紧那只手,又迅速地将其收回身侧。 纪安的脚步声越来越近,秦纵有一种莫名的心虚。 他拧着眉,抿着唇,他觉得自己在犯傻,居然鬼使神差地想让楚霁好受一点,更傻的是,居然拿人家给他的药借花献佛。 可这时,秦纵却分明感觉到一只手,带着一贯的微凉,用如玉的指节,轻轻触了一下自己的拳头。 是楚霁的手。 他低下头,发现楚霁借着宽大衣袖的遮挡,朝着自己伸出了掌心。 攥紧的拳头一松,两颗药丸咕噜一下,落入楚霁掌中。 11 第十一章 三天时间,转瞬即逝。 赵协要求楚霁三天后赴任,他自然不能耽搁。 再加上沧州事态紧急,留给楚霁的时间只有七个月,且沧州与盛京相距甚远,路上也要耽搁不少时日。 所以楚霁决定,轻装简行。 实验室虽然拆了,但府里还有不少匠人。他们都是楚霁从各处搜罗来的能工巧匠,并不负责大批量的生产加工,而是和楚霁一起在实验室里搞研发的。要是没有他们,楚霁也不可能在短短三年,就做出那么多的东西。 这些人,楚霁早就从安排府中的护卫,装作是镖局,护送他们提前出发去沧州了,又安排了杨佑接应。 府中仆从不多,楚霁他们几个都不是习惯人伺候的,这些人多是做些洒扫厨房的活计的。 剩余的护卫也不多,站在队伍左右两侧,整齐列队,只有二十人。各个身着黑衣,手持长刀,衣袖上用银线绣着一个楚字。 再加上他们乘坐的马车,和这一路上的生活用品,统共不过才十架马车。 看上去,倒是有几分,世家公子游学赏玩的架势。 秦纵提着亮银戟,踏出楚宅的大门,看见的就是眼前的队伍。 这支队伍,要是哪个富家公子出游,那是绰绰有余了,但要到沧州去上任嘛,就像是送上门让人家宰的。 秦纵转头看向楚霁,轻嗤一声:“就凭这二十个人,你就想接管沧州?” 楚霁闻言,眼睛里闪过一丝赞赏,短短三天,秦纵就想清楚了沧州的形势。 当然不是靠这二十个人。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他楚霁的兵,正好养在当年皇帝赐给他的千亩良田的庄子里。皇帝御赐,当然没有不开眼去探查。 人数不多,区区三千人。但装备精良,训练有素,个个都是精兵。 不过,逗一逗面冷心热的秦小将军,还是有必要的。 于是,楚霁朝着秦纵手中的画戟,挑了一下下巴:“不是还有秦小将军在嘛,我怕什么?” 秦纵现在已经知晓了楚霁的一贯直白,但骤然听见这样的话,他心里到底还是有些不自在。只得抱着自己的长戟,冷哼一声。 其实,他心里很清楚,楚霁这样的人,不可能没有准备。别的不论,就说蒯民蒯信兄弟俩,就都是以一挡百的存在。 但是,沧州兵曹,盘踞已久,势力不小,又与沧州别驾勾结,两人把持着沧州的军政大权。楚霁凭什么,能让那两人交出手中的权力呢? 除非…… 楚霁,他养兵! 秦纵突然看向楚霁,却发现楚霁也正在朝着他笑。 “你猜对啦”楚霁无声地做着口型。眉目如画,矜骄自信,不可一世。 眼睑处的那颗小痣,仿佛格外动人。 秦纵的心又乱了一拍。他怎么回事,这种事,也是能随便告诉他这个“外人”的吗? 还有,他笑得那么好看,做什么? 秦纵不知该做出什么反应,只得冷着脸,将手中长戟,朝着地面一杵。长戟触地,发出“铛——”的一声。 偏偏这时,秦纵又想起,手中这柄亮银戟,是昨日,楚霁从库房里翻出来,巴巴儿地送过来的。 心中烦乱更甚,面色愈发的冷了。 楚霁见秦纵的反应,暗自挑眉。 他自认对秦纵的性格还是有些了解的。 性情冷傲,爱憎分明。带着武将世家的忠烈,却并非不知变通。 又因父亲曾被南奚国主,蒙蔽欺骗,错付忠心,所以不会轻易相信别人,更讨厌虚与委蛇。 所以,他才说,秦纵就像是一匹狼,天性桀骜,厌恶欺瞒,永远只臣服于强大坦诚的君王。 只是,这反应稍微有些大啊~ 楚霁摩挲着腰间玉佩,决定再接再厉。 * 马蹄急踏,马车滚滚向前,盛京的城门早就被远远地甩在脑后。 最前头的那架马车里,坐着楚霁和纪安。 马车是特制的,即使行路匆匆,也并不显得颠簸。 楚霁窝在软榻上,身下是软绵舒适的靠背引枕,身上盖着一条天青色薄毯。马车的车壁上嵌着书架,楚霁拿了本书,随意地翻看着,打发时间。 而坐在一旁的纪安,就没有这么惬意了,他面前的小几上是一本摊开的账本。纪安盯着那个账本,眉头蹙起,足足有一盏茶的功夫没翻页了。 楚霁看他的包子脸皱起,直觉得好玩。 放下手中的书,楚霁俯身一看,原来是记录着赢了大司农一百万两那一页。于是,他好笑地开口:“小纪安这是怎么了?少爷让你看点账本,就唉声叹气的?” 纪安是原主的侍从,比原主小五岁。原书中,原主没来得及去上任,就落水死了,纪安就一直留在楚家。后来,楚家遭劫,纪安没有自己逃跑,为了保护楚霁的大哥二哥,也在那场劫难中失去了生命。 楚霁穿来之后,觉得纪安是个好的,便也有意培养他。只是纪安性子单纯,也不爱学习,所以楚霁也并不强迫他,只是让他偶尔看一些府中的账目。 “少爷,您不是说过,大司农和沧州别驾钱大人是表亲吗?”纪安放下账本,满脸担忧地问着,还不忘给楚霁倒一杯热茶。 楚霁一听就知道纪安在担心什么了。笑着接过了茶,点点头,示意纪安继续讲。 “那您还特意进宫,告状说大司农不给钱啊?别的官员,您不是也没有计较吗?” “这就叫,自作孽,不可活。他欠少爷我的钱,不该让他给啊?”楚霁喝了一口茶,笑着逗纪安。 “可他这种人,肯定会写信给沧州别驾,说您的坏话。您以后不就没法儿和钱大人好好相处了吗?” “小纪安,有些人呢,是可以相处的;有些人呢,相处不了,就不要相处了。”楚霁放下茶盏,目光扫过书架,那里放着杨佑从沧州寄回来的信。 万事俱备,只欠……请君入瓮。 纪安也不知道理解了没有,只是懵懂地点了点头。反正,只要相信少爷就好了。 * 盛京到沧州,路途遥远,所以他们一行人算得上是日夜兼程。若是恰好能到城镇里,便找一家客栈歇上一晚;若是不能,便直接在荒郊野岭,取材生火,凑合一顿,过上一夜。他们这一队人,倒是用不着怕山匪或者野兽。 路上也算不上太平,流民和贼匪都时有遇见。但因为他们这一队伍,二十个护卫个个带刀,在前头骑马的蒯民蒯信各持武器,看上去威武雄壮,倒是没什么人敢靠近。 只是贼匪也就罢了,对于流民,楚霁难免有些不忍。但他也清楚,不能随意停下来给他们干粮食物。所以,也只得告诉他们,如果信得过他,就北上到沧州去,那里会收留他们。 由于日夜赶路,不过二十来天,他们就已经行了大半的路程,六月末的时候,应该能够赶到沧州。 但楚霁的身体到底还是不好,即使马车再平稳,他的脸色也是一日比一日差,整日都是病恹恹的。多数时候他都是待在马车上养神,只有中午大伙儿生火做饭的时候,才会下来活动活动。 中午,马车在一处山林间的小溪旁停了下来。 后头的侍卫仆从自行忙碌开来,生火、挑水、准备食材。粮食他们出发的时候就带齐了,在路过城镇的时候,也会补给一些青货和荤菜。但现在正值夏日,天气炎热,所以每次准备的都不多。 他们差不多已经三天没有在城里过夜了,所以今天中午大伙儿吃的都是米饭配腌菜,就连楚霁也不例外。 其实,能有米饭吃,大家伙儿都是十分满足的了。这一路上,不要说是他们遇见的那些难民了,就是普通的客栈里,多数人吃的也都是粗粮。 只是没想到,在他们看来,金尊玉贵着长大的楚大人,居然也和他们同吃同住,毫无怨言。 楚霁被纪安扶着,坐在了溪边的石头上。左手边,姜木正苦大仇深地给楚霁把脉。 “你这身子啊,都是被你给折腾坏的!” 一旁姜木带着一起过来的阿黄,也汪汪地叫着。 楚霁虽然精神不济,但他并不是自怨自艾的人,此刻也还有些心情和姜木斗嘴:“我啊,咳——咳——都是被这副身子给折腾坏的。” 一旁的蒯民皱着眉,劝到:“大人,等咱们到了并州地界就停下来休整一番吧。出了并州就是沧州,时间也不那么紧迫了。” 楚霁想了想,自己要是真病倒了,耽误的时间会更多。于是,便点点头,说道:“等到了并州,就先停下来,大家都休息两天。” 突然,蒯信冲到了后头的马车上,拿了一把弓,说道:“我去看看能不能打些野鸡獐子,也给大人补补。” 楚霁摇了摇头,说道:“别去了,咳——这山里还不知道被乡民流民刨过多少回了。但凡还能有些吃的,这也不会是荒郊野岭,只有咱们这一队的人马。” “我去找找,就当是放放风了。哥,你留在这儿保护大人。”蒯信还是坚持要去。 楚霁见他这么说,便只得点点头。蒯信性子急躁,最是没有耐心的,这么多天也着实是把他憋坏了,让他出去透透气也好。 一旁的秦纵,抱着戟,倚着马,看着不远处面颊苍白的楚霁。 楚霁的确是憔悴了许多,本就清瘦的身子更显单薄,咳嗽的频次明显也比以往密集了许多。虽然还是能说出一些不着调的话,但是声音里也明显是透着虚弱。只有那双琉璃色的双眸,隐隐还透着往日的神采。 他为什么那么着急到沧州去?仅仅是为了尽快手握大权吗? 当日,以他寻找孽龙的那番说辞,再加上皇帝的糊涂昏庸,楚霁他选个什么样的富庶之地不好,非要费尽了心思,到那苦寒的沧州去? 还有,他为什么要让那些流民前往沧州?要知道,流民之所以成为流民,就是因为没有州府愿意收纳他们。收容流民的先河一开,州府里原本的百姓可就没了安稳日子。流民里,可不都是好人。 楚霁就能有那个把握,稳住这么多的人?还是说,他只是滥发好心,假仁假义呢? 可这么多天相处下来,秦纵又无比清楚,楚霁不是那样的人。 秦纵觉得,楚霁像个谜,让人忍不住去探究。 12 第十二章 秦纵看着蒯信的动作,不知怎么的,心念一动,也去拿了一把弓箭,随后走到楚霁面前。 楚霁见秦纵背着把弓箭,走到了他跟前,也不问什么,只是说道:“保证不许再让伤口崩开。” 经过二十多天的休养,秦纵身上的伤,也已经好的差不多了。之前,他也都是待在马车上养伤,今日早晨,终于被姜木允许骑马了。 也是因此,原本跟在马车里伺候秦纵的四个人,也被楚霁命令着归队了。 楚霁想着,到底他是少年人,哪怕平日里性子再沉稳傲气,活泼好动也是有的。所以见秦纵拿着弓箭,倒也不阻拦他,只是怕他再崩开了伤口。秦纵再怎么英雄盖世,那也是肉做的。好好的愈合中的肉,再给撕裂开了,不是让孩子生生受罪吗? 秦纵倒是被楚霁一句也不问的行为,给弄得有些不自在。他盯着楚霁那双惨白得有些可怜的唇瓣,微微皱了下眉头,随后故作恶劣地说道:“你就不怕我跑了?” 楚霁看着秦纵的眼睛,不紧不慢地说道:“我与小将军有约定在先,我相信小将军的为人。” 秦纵乍然撞进那双如天上星子般的眼睛里,那一双漂亮的桃花眼,好像总是含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像是信赖,又像是其他的什么。 连忙错开眼,又一个转身,他背着弓箭,衣袂飞扬,大步地向山林中走去,只生硬地留下一句:“自然。” 楚霁看着他的背影,好笑地摇了摇头,别扭的小孩子。 大约过了不到半个时辰,蒯信回来了,两只手里统共拿着四个野鸭蛋。 他走到楚霁跟前,憨憨地把野鸭蛋捧到楚霁面前,说道:“大人,勉强加个餐。” 楚霁看着这四个野鸭蛋,无奈地说道:“你把鸭蛋拿到后头去吧,让他们做个汤,大家都有的喝。” 蒯信也知道自己这四个野鸭蛋,实在是有些寒碜,也没坚持,笑着就往后头去了。 又过了一炷香的功夫,饭做好了,汤也端了上来,可还是不见秦纵回来。 蒯信是个藏不住话的急脾气,粗声粗气地说道:“那小子,他别是给跑了!他奶奶的……” 被站在一旁的蒯民瞪了一眼,蒯信这才没有继续说下去。 其实蒯民心里也有些担心。秦纵是南奚的少帅,跟着他们不过是因为一时势弱,不得已而为之。现在他伤已经养了个七七八八,难保不会想要回到南奚去。 楚霁下意识地摩挲着腰间的玉佩,目光盯着秦纵走出去的那条小道,轻轻摇了摇头:“他不会。” 他只是有些担心,可别是遇上了什么危险。 话音刚落,远远地就听见一声高鸣洪亮的马鸣声,“咴——” 蒯民蒯信生怕是山匪,立即拔刀戒备。 马的嘶鸣声逐渐近了,清脆规律的马蹄声也近了。 蒯民蒯信不约而同地松了一口气,是秦纵回来了。 这小子,居然在这么短的时间内,驯服了一匹宝马。 那马一看就不是凡品,高大健硕,四肢有力,鬃毛油亮。一双黑亮的眼睛,炯炯有神。通体纯黑,如同黑色的绸缎一般,只有四只蹄子是雪白色的,颇有些乌云踏雪的意境。 “吁——” 秦纵骑着马,停了下来。却没有立即翻身下马,而是沉着一张脸,眸子低垂,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蒯信看着这宝马,十分稀罕,想上前摸一摸马脸。谁知,他的手刚一靠近,那马就“咴——”地一声,扬起了前半个身子,不许蒯信靠近。 “好烈的马!”蒯信也不强要上手,只是站在一旁感慨一番。这种愈是性情刚烈的马,就愈是千里宝驹。 秦纵这才像是被马的动作唤醒了一般,他抿了抿嘴,单手按住马的脖子,就准备翻身下来。 “秦纵。”还没等他有所动作,就听见一个沉得滴水的声音。 是楚霁,他也走到了马旁。 “我是没给你准备良驹吗?你这么上赶着弄了一身的伤回来。”语气是秦纵没有听过的严厉。 楚霁这话其实说得也没错,楚霁最不缺的就是钱,所以他手底下的人,配的马都是从东蛮那里买来的宝马。 他不太识得马的种类,但也知道东蛮养马是最好的。他给秦纵配的马,虽不及他身下的这一匹,但也是一等一的黄骠马。 这时众人才注意到,秦纵的脸颊旁又添了新伤。他左侧的额头曾被猛虎抓伤,倒是没留下疤,但左边眉毛变成了一截断眉,更衬得他面容冷俊,极具威慑力。此刻,那截断眉旁有明显的擦伤划痕。 像是从马上滚下来造成的。 秦纵身着二色织金的黑色箭袖,因此不大看得出来身上的伤势如何。但他重伤初愈,此番驯服烈马,想必身上的伤口又会崩开不少。 秦纵也不答话,气氛一时有些紧张。 蒯信挠了挠头,看看面无表情的秦纵,再看看冷脸的楚霁,犹犹豫豫地开口道:“大人别气了。小少爷是习武之人,看见宝马肯定是心动不已的。这么一匹千里马,要是我见了,也走不动道儿啊!” 蒯民也劝道:“先让小少爷下马,上些伤药吧。” 楚霁听了这话,果然推开一步,示意秦纵先下来。 看着楚霁依旧阴沉的脸色,秦纵利落地翻身下马。将手中的东西朝前一送,说话的语气也有些拧巴生冷:“擦伤而已。” 秦纵刚刚不下马,也是在想这个事情。 自己好像疯魔了一样,想着楚霁苍白的脸色和那双熠熠的眸子,就巴巴儿地蹲在芦苇丛里守着,给他猎了两只大雁。 这个楚霁,他该不会是传说中的鲛人吧?会用眼神惑人的那种。 楚霁垂眼一看,是两只大雁。 因为是被一箭贯穿了双翅,所以两只大雁都是活禽。 大雁警惕性极高,又是飞禽,所以很难捉住。更不要说,这荒郊野岭的,蒯信也只找到了四个鸭蛋,也不知他从哪里猎来的大雁。 别人射雁,都是趁着清晨,大雁还未起飞的时候;秦纵倒好,为了给他找口有营养的,这艳阳天的晌午时分,捕来了两只大雁。 属于少年人的笨拙又热烈回应啊。 …… 一时之间,他满心酸软,像是一颗心被泡在柠檬糖水里一样,咕噜咕噜地往上泛着酸,酸里又涌上那么一丝的甜。 “伤着哪儿了?”楚霁的语气变得柔和起来,也有些愧疚,自己不该不分青红皂白地就训斥他。 秦纵把大雁交给蒯信,垂下了眼睑,犹豫了一下,说道:“右肩伤口崩开了一点。” 秦纵其实觉得这并不是什么大事儿,他从小习武,后又在战场拼杀。旧伤未愈,再添新伤的事情,早就习惯了。 更何况只是这么一点的小伤,何必在意。 听见只是肩膀处的伤口蹦开了一些,楚霁也松了一口气。 吩咐蒯民他们几人把大雁炖了汤,没让姜木和纪安跟着,楚霁径自把秦纵带上了马车。他的马车上,各种伤药也都齐全,是为了以备不时之需,他让姜木准备的。 身后的蒯信提着两只大雁,呆愣愣地看着楚霁和秦纵的背影。 “呆子,又在这愣着干什么?”蒯民也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发现也没什么奇怪的。 蒯信回过神来,提溜了一下手里的一对大雁,用不可置信的语气说道:“秦小将军,给大人送了一对大雁!?” 蒯民听他没头没脑的话,愣了一下,随后反应过来。 “雝雝鸣雁,旭日始旦。士如归妻,迨冰未泮。”(1) 自古以来,男子都不会轻易送出大雁。大雁,乃是极为珍贵重视的提亲之礼。 “你们俩,愣着做什么呢?少爷不是让咱们把这大雁给炖了吗?”纪安站在小溪边,远远地看着蒯信傻在原地也就罢了,怎么连蒯民也像被下了定身咒一样? 听见纪安的声音,蒯民反应过来,连忙应答了一声,随后在蒯信的头上来了一个暴扣。 都是这家伙,胡思乱想,该学的不学,不该学的乱学,把自己带到沟里去了。 “诶呦,哥,你干嘛?” “别瞎想。小少爷在南奚长大,那里没有这样的风俗。”蒯民一边朝溪边走去,一边给蒯信解释着。 “哦哦”蒯信提着两只大雁,点了点头,原来小将军不是那个意思啊。随后他又好奇地问道:“那南奚那边的风俗是什么?” 蒯民想了想,说道:“我以前在书上看到过,奚州本是流放之地,丛林茂密,许多人靠打猎为生。男子到了15岁之后,若是有心仪之人,就到深山里去猎了猛兽来,用兽牙做成配饰,当做定情之物,也有护身辟邪,希望对方身体康健之意。” “南奚的人,个个都能猎到猛兽!”蒯信瞪大了眼,那岂不是每个人武艺卓绝吗,那怎么到现在还没有把大雍给灭了? 蒯民摇了摇头,“自然不是。所以这种习俗,在奚州也逐渐被普通的玉佩取代。” * 马车内,秦纵闻着颈侧的药香,有些不自在地皱了皱鼻头。 他上一次,和楚霁共处一架马车内,还是初见的时候。 只是那时,两个人之间剑拔弩张的,都以对方的性命做要挟,想达成自己的目的。 绝不像今天这样,一上了马车,楚霁就语气强硬地让他脱了上衣,现在正伏在他的肩头,替他上药,动作之间满是小心和轻柔。 “你的心意我收到了。是我不对,不该那样和你说话。”楚霁向来有个好处,他不是不认错的性子。虽然他心里把秦纵当做儿子在养,但并没有那种传统家长的脾气。 秦纵抿着嘴没有说话。他只觉得楚霁温热的气息、微凉的手指和好闻的药香,一同触在他的肩头,让他有一种说不出的不自在。 就像自己看见楚霁那双漂亮诡谲的眼睛时一样。 好在楚霁手法娴熟,很快就处理好了伤口。 他拍了拍手,“好了,快下去吃饭吧。”说完,楚霁便率先下了马车。 秦纵侧过头,看自己的肩膀。 少年人虽劲瘦却已然宽阔的肩头,有整齐包扎的白色纱布,隐隐透出些清苦淡然的药香。 上头,依旧有一个精致的蝴蝶结。 盯着那个蝴蝶结,秦纵心绪烦乱,久久不能回神。 13 第十三章 楚霁他们一行人,在傍晚时分,就到了并州平城。 并州虽已属西北,但因为平成在并州的最东边,所以勉强还算得上富庶。 马车过了城门,嗒嗒地行驶在平城内的主街上,纪安忍不住掀开窗帘,朝外头张望着。 街道两旁是酒楼饭馆和各色商铺,往来的行人熙熙攘攘。 “少爷,好热闹啊。”纪安惊叹道,“诶,他们这里的商铺门口都摆着一种花,我还从来没见过呢,还怪好看的。” “小纪安既然喜欢,明天也买两盆,咱们带到沧州去。”楚霁一边随口应答着,一边伏在案几上,在写写画画着什么。 虽然已是傍晚,但马车的车壁上嵌有颗颗夜明珠,所以并不显得昏暗。 他中午看秦纵骑马,就是他带回来的那匹,起名叫“踏雪”。这马倒是很有灵性,别人摸它,都是鼻子里呼出粗气,把人赶跑了。 唯独秦纵摸它,一副乖顺听话的模样。虽然它在原书中并没有出现,但想来,这是只属于男主的机缘? 秦纵骑在这匹威风凛凛的骏马上,黑马、黑衣、银戟,活脱脱的一个策马风流的世家小将军。 只是,楚霁怎么看觉得有点怪。 他透过车窗,一双漂亮的眸子直勾勾地盯着秦纵,秀眉微蹙,倚在车窗边思考,惹得秦纵频频侧目。终于在秦纵的面色愈发冷,冷得忍不住要开口的时候,他想清楚了。 是马鞍和马镫!这个时代没有马鞍和马镫。 要知道,骑兵战斗力大增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马鞍和马镫的出现。既然这个时代还没有马鞍和马镫的出现,那这何尝不是他的机缘呢? 他便连忙放下窗帘,抽出竹纸,在纸上画了起来。 这样一忙活,就忙到了现在。 楚霁放下了笔,捏了捏酸疼的指尖。 他并没有学过骑马,自然没有近距离地观察过马鞍和马镫。仅凭着偶尔在博物馆里看到的文物,他只记得个大概的形状,但更具体的,比如说怎么更方便蹬踏、更适合骑跨,就不清楚了。 他准备有时间去找秦纵商量一番。秦纵出生的涪州,就与东蛮接壤,也同样养马,训骑兵。秦家军,就以不逊于东蛮的骑兵,闻名于世。那么,秦纵肯定比自己会更有思考一些。 “不用啦少爷,我只是看那种花很神奇。同一株上面的花,居然有三种不一样的颜色。”纪安连忙摇头。少爷是去沧州上任的,又不是去游玩的,哪里能带着两盆花一路过去。 楚霁听纪安这么说,倒是来了点兴趣。他随手掀开他这一侧的窗帘,目光慵懒地朝外头的商铺看去。可这一看,楚霁就定定地愣住了。 “棉花?” “少爷你说什么?”纪安听见楚霁好像在小声地嘀咕着什么,便把自己那半边的窗帘放下,凑到楚霁的身边来。 “少爷我说,明天,我要平城所有的棉花!”楚霁的目光扫过外头的商铺,一双桃花眼微微眯起。 因为他记得棉花是外来品种,所以一直以为大雍还没有出现棉花。他还特意叮嘱大哥,此次出海要格外留意收集这些大雍没有的作物。 没想到,在这距离盛京不过千里的并州平城,就有棉花种植。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他刚刚听纪安说,外头商铺门口摆着的植物,一株上的花有三个颜色时就应该想到的。 棉花在结絮之前的花,花瓣里含有大量的花青素,一开始是乳白色,但是经过阳光的照射和植物的呼吸,就会逐渐变成粉色,直至最后变成紫红色。 “啊?”纪安满脑袋的问号,他差不多理解了,少爷口中的棉花就是商铺门口摆的花。只是,少爷这么宠我,真的好吗? 楚霁从袖中摸出钱庄的印信,交到纪安的手里,恨恨地说道:“看见那个钱庄了吗?从那儿开始给我搬!钱不够也从那儿取。” 自己找了三年的东西,居然就在自己开的钱庄外头当做装饰摆了三年,这搁谁身上不得吐血三升啊? 纪安定睛一看,外头那个钱庄上明晃晃写着“霁月钱庄”四个大字,是少爷开的钱庄啊! “对了,”楚霁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说道:“这东西可能叫吉贝,到时候你问清楚了,是不是到了九月份,上头的花变回变成云朵似的白球。” 难怪自己明明下达了要找棉花的命令,平城地界霁月钱庄的管事居然没有前来上报。 他也是刚刚看着外头被当成装饰物的棉花才想起来,棉花刚从海外传来的时候,是被称为“吉贝”,因为这个好意头的名字,被当成了一种装饰盆栽。 * 一行人寻了城中最大的客栈,便安顿了下来。 第二天一早,在大堂里用完了早膳后,纪安便带着十几个护卫出门买棉花去了,众人也准备各自回房。 在二楼的楼梯口处,楚霁突然叫住了秦纵。 原本低着头走路的秦纵,正在思考为什么楚霁一大早的就挥金如土,命纪安去买下全平城的棉花。 棉花是何物,他从未听说过。只不过听名字,倒像是什么菊花、兰花一类的观赏植物。 听见楚霁叫他,他便沉默着随楚霁回了房。 一进门,等秦纵坐了下来,楚霁便拿出一叠纸,放在了秦纵面前。 他纤长的手指轻轻地点了点案几上的纸,单刀直入地问道:“你可曾听说过马鞍与马镫?” 秦纵的目光顺着楚霁的手指望去,那一叠雪白的竹纸上,画着几个图案,有像是一个坐垫的,有的像是空心的葫芦,上面连着长长的一条线。 “不曾。”秦纵看着纸上的图案,脑海中好像闪过一丝什么,但又没有抓住,只能先回答楚霁的问题。 楚霁听见秦纵的回答也不气馁,他在秦纵旁边的凳子上坐下,单手支着下颌,说道:“我昨日看你骑着踏雪,是抓住缰绳夹紧马腹,才能很好地控制自己不从马上摔落。我就想着,如果长时间这样的话,应该会很累,也比较容易摔倒。” 秦纵没想到楚霁一直盯着他看是因为这个。他竟然,对着自己的事情,心细如斯…… “你看,如果在马背上固定一个垫子,再用垫子两端各连接一个这样的脚踏,是不是就会方便很多?”楚霁一边说着,一边拿起毛笔在纸上圈画着。 如瀑的青丝随着他的动作倾泻在肩头,明媚的日光,星星点点地洒在长发上,伴着楚霁从容悠游的声音,和他身上清雅淡然的药香,说不出的宁静美好。 秦纵一时之间,好像有些看痴了。 “嗯?你有什么想法吗?”楚霁见秦纵半天不答话,偏过头去看他。 秦纵慌忙回过神来,伸出手拿起了桌上的竹纸,镇定住心神,仔细地看着上面的物件。 渐渐地,那丝转瞬即逝的感觉,好像又回来了。这一次,秦纵准确无误地抓住了它。 秦纵从楚霁的手中接过毛笔,在原有的图案上修改起来。 显然,他比楚霁要专业很多,一边画着,一边向楚霁解释:“这个垫子如果做成前后凸起的样子,会更适合骑者的臀部,也更有利于固定。这个脚踏……你看,上面圆弧的部分很好,但是下面的踏脚部分,要是能做成一个比较宽的平面,应该会更容易控制一些。” 秦纵的嗓音依旧带着少年的青涩,但又有一种沉稳自信的感觉,莫名让人觉得安心可靠。 楚霁随着秦纵的讲解连连点头,这大概就是男主的光环吧,自己画出来的丑东西,他那么快就能理解并且拓展。 秦纵说着说着,突然凤眸微瞪,他看着楚霁,嘴角勾起好看的弧度:“你是想,运用于骑兵。” 不是问句,而是十足十的肯定。 没什么好不承认的,楚霁秀眉一挑,盯着秦纵嘴角的弧度,脸上的笑容更深。 见楚霁秉持着他一贯的直白态度承认了,秦纵反而如释重负。 若是,若是楚霁当真全然是为了他,他实在不知是要做如何的反应了…… 强自按捺下心中莫名的淡淡失落,秦纵慢悠悠地说道:“你那马镫,可是要用铁制成的。” 闻言,楚霁会意,他慢条斯理地抿了一口茶,说道:“某不才,曾为大司农属官太仓令,掌管天下粮仓,同时管辖冶铁一事。手底下,也恰好有那么两个铁矿,一在益州,一在……” 他放下茶盏,杯底与桌面相处,发出轻微的“砰”的一声, “沧州。” “那新的太仓令上任后,你待如何?”秦纵却更为敏锐地抓住了重点。 “月前我已然上书,细数冶铁之事划归州府管理的好处。不出三天,圣旨将晓喻天下十六洲。” “天下大乱之前,想必益州牧,还是愿意给我楚家,几分薄面的。” 楚霁的语气,风轻云淡,不像是曾操控了一国军事之命脉,仿若只是谈论今日的天光甚好,云舒自然。 只是他眸中一闪而过的厉色,被秦纵精准捕捉。 秦纵第一次知道,运筹帷幄,决胜千里这样的词,远不仅仅是用在将领身上。 铁矿本就稀少,天下有十六州,却远没有十六座铁矿,楚霁一人却能独占其二,何愁甲兵不兴。 只是,想要这天下,徒有兵马,可是远远不够的。 或许到了沧州之后,他才能逐渐看清楚霁的外头这张绝美的皮囊下,震彻人心的灵魂。 此时的秦纵没有注意到,他跟着楚霁,最初是因为形势所迫,后来为的是信守承诺,而此刻,他全然忘记了这一切,忍不住去探究楚霁身上的秘密,想解开他这个过分惊艳的谜。 两人商量完马鞍马镫的事情,秦纵就准备离开了。 楚霁突然心念一动,抬起手,在秦纵惊诧的目光中,轻轻抚在了他的头顶。随后,指尖又顺着秦纵的发丝,一直抚到他的肩头。 “你今天笑起来很好看。” “我从没见过,比你笑起来更俊逸的小郎君。白云一笑,花开千里。” 当带着药香的微凉指尖,从他的肩头划过时,秦纵僵在了原地。 他觉得心底好像有什么东西融化了,融下的雪水又滋养着什么在生根。 一时之间,仿若春风化雨。 就像那天,槐花树下,平地风起,吹乱的,不仅仅是楚霁的发丝。 14 第十四章 纪安的效率很高,还未到午膳时分,就已经带着棉花回来复命了。 “少爷,已经全收来了,共有三百二十株。只是各家都说,这个时节并没有种子可卖。”纪安将钱庄的印信还给楚霁,语气有些沮丧。 楚霁点点头,棉花一般四月播种,九月结絮,这六月里,当然找不出种子来。只是楚霁到底不死心,又多嘱咐了纪安一句。 按照棉花的产量来说,一亩大概能有四五百斤的产量,但是现在这个棉花品种未知,保守估计的话,亩产应该在三百斤左右。三百二十株棉花,大概只有一分地的量,那就是能产出三十斤左右的棉花。 虽然没多少,但好在产出的种子也能够来年种上几亩地了。 “问清楚来历了吗?”楚霁问道。 “嗯嗯,问清楚了。这里果然是叫它们‘吉贝’,大概是好几年前,有一个从平城北边的沙漠来的外乡人,晕倒在平城外头的一个村子里。被当地的乡民救了以后,他就留下了这个种子,说是价比千金。但是大家发现,种出来的东西根本就没什么用,但胜在花长得奇特,名字也吉利,所以就会买上一两盆摆在商铺或者家里。”纪安眉飞色舞地讲着故事,都不带喘气儿的,可比让他看账本的时候机灵多了。 楚霁闻言,也笑了起来,说道:“那人说的也没错,的确是价比千金。” “嗯?”纪安的眼睛里,突然迸发出精光。少爷赚钱的本事他是知道的,少爷说能值千金就一定能。 楚霁看着纪安眼里的精光,好笑地摇了摇头,这个小财迷,已经不是那个当初自己在盛京卖香皂,看着账本都吓得发抖的人了。 他拿着印信,用底下缀着的穗子,轻轻碰了碰纪安的包子脸,语气有些严肃:“可我要让它,飞入寻常百姓家。” 要是能早些发现棉花,他又何需想破了脑袋,才想出一个救沧州百姓于大寒的法子。想到这里,楚霁又问道:“敲打过钱庄的管事了吗?” 楚霁建立钱庄,一是为了银票换取方便,二是为了钱生钱,三,则是最重要的。乱世之中,他不能做个耳聋眼瞎的人,天下十六州,都需要有他的耳目。而遍布大雍,掌握着天下钱财往来的霁月钱庄,就是最好的情报收集所。 所以钱庄里的管事,都是楚霁的心腹。有的是楚家的家生奴才,有的是从旗峰山上带下来的。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全家老小都握在楚霁的手里。因此,可以保证绝对的忠心。 不是没有人觊觎钱庄的生意,也有不少人想要探听钱庄虚实。可楚霁一上来就是铁石心肠,雷霆手段,直接让蒯家三兄弟,戴着面具,领着庄上的精兵,犹如神兵天降一般,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小惩,次不过三。 可是这一次,钱庄没能上报棉花一事,虽然也有自己的过失,但他当初也大概是做了描述的。平城钱庄的人,眼睛不够亮堂,做事不够上心。如果不加以训诫,说不准哪天就会坏事。 “我装作是取百万银两的大主顾,进了包厢,掌柜的亲自来迎接。确认了身份后,就亮出了少爷的印信,可把他吓坏了。”纪安的眼睛笑得眯了起来,又继续说道:“然后我就替少爷训了话,罚了他半年的月钱。若是再有错处,必不轻饶。” “不错,现在这么有主意了。” “嘿嘿,都是少爷教得好~” * 众人又在客栈里休息了一晚,第二天一早,原本十驾马车的队伍扩大到了二十驾,新添的马车上整整齐齐地码着三百二十株棉花。队伍显得浩浩荡荡的,也更像是哪家富贵公子游山玩水。 一行人越往西北走,越能感受到荒凉,众人的心情越感到压抑沉闷。终于,队伍出了并州,在距离沧州不过百里的荒郊野岭停了下来。 众人就地安顿下来之后,楚霁便命蒯民和蒯信先行离开了。 秦纵盯着两人离开的背影,暗自思忖着,沧州必有一场恶战,楚霁为何在这时反而让大将离去? 还没等他想清楚,就见楚霁径直走了过来,轻声说道:“不必担心,到了沧州城之后,我会同你详说。” 秦纵眉尾一沉,偏过头去,并不说话。 谁担心你了? 约莫是等了一个时辰,远处传来了马蹄阵阵。 最前头的是一个穿着白袍箭袖的青年,他跨着一匹白马,手持银枪,英姿飒爽。到了楚霁跟前的时候,他翻身下马,单膝跪地,朝着楚霁行了一礼。 他后头大约有三百人,都穿着和府中护卫一样的服饰,同样也朝着楚霁行礼。 楚霁点了点头,让他们都起来。随后,向身旁的秦纵介绍道:“这是薛正。” 薛正面露激动,双手握拳:“秦小将军,久仰大名。” 秦纵看着眼前的人,眼中闪过一抹诧异之色。这个薛正,身上没有一丝的匪气,看起来更像是一位武将世家培养出来的小将。 只是薛家,他寻遍脑中的记忆,都没有想起,大雍哪一位武将姓薛。 还没等秦纵细想清楚,薛正又跪在地上,朝着楚霁行了一个跪拜大礼,额头嗑在地面之上,发出砰的一声:“多谢大人,搭救秦小将军。” 楚霁摇了摇头,无奈地伸出手,将薛正扶了起来,见他的双眼已经红得布满血丝,楚霁转头看了秦纵一眼,说道:“不必如此,我本就对秦小将军有惜才之心。” 随后,又对秦纵解释道:“你父亲,对他们母子有救命之恩。” 秦纵原本只是面无表情地思考薛正的来历。直到听见楚霁说到“父亲”二字,脸上才有了一丝波动。 薛正得了楚霁的允许,凑到秦纵跟前去叙旧。秦纵也许是因为父亲的缘故,也难得地没有拒人于千里之外。 楚霁坐在一旁,看着那两人的身影,思绪不由得飘回了原书的情节上。 薛正是当年辅国大将军霍朗之子。二十年前,霍朗遭先帝猜忌,被判处谋逆之罪,全族两百多人被斩首。当时霍朗的妻子薛从雪已然怀有身孕,霍朗不愿见妻子和未出世的孩儿,与他一起共赴黄泉,暗中请求了回京述职的秦屹。秦屹不曾推脱,多番运作之下,用一死囚代替了薛从雪。 薛正,正是霍朗的遗腹子。薛从雪怕他身世暴露,所以让他随母姓。 按照原书剧情的发展,薛正的母亲亡故之后,他便会投入起义军中蔡旷麾下。直到秦纵回到南奚,杀死南奚国主,自立为王,薛正便毅然放弃了原有的军功地位,转而向秦纵投诚。 但他穿越过来之后,便安排姜木治好了薛从雪的病。于是,薛正便正式投入他的麾下,替他秘密操练兵马。 对于他的能力,楚霁心知肚明。 他当初在斗兽场里一直犹豫,要不要杀掉秦纵,也有薛正的原因。 秦纵有谋图天下之心,若是让他龙游归海,那么自己不仅仅会多出一个极为强劲的对手,同时还会失去一个极为得力的大将。 但如果,他杀了薛正的救命恩人之子,又叫他日后如何面对薛正呢? 楚霁明知道,暗中杀了秦纵,最为保险。凭着他对薛正的恩情,也足以让其卖命。 可是他害怕,在这吃人的乱世中,自己能为了扫除障碍而杀了无辜的秦纵,日后未必不会又因着什么别的,而杀了更多无辜的人。 变成了那样的他,又会比今时今日,坐在金銮殿上昏庸无道的赵协,能好上多少呢? 好在,他虽自认不是什么悲天悯人的圣人,但终究守住了底线,做不了那么狠绝的事。 现在看来,好像也还不错? 秦纵性子冷傲,年纪又小,一直以来,与他的下属都不甚亲近。如今有薛正作为桥梁,倒不失为是一个让秦纵敞开心扉的契机。 楚霁捧着个药碗,拧着眉头,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理所当然的,他也就错过了秦纵频频投来的目光。 想完了事情,楚霁便一口闷掉了碗里的药。姜木制药一贯苦的很,按理说,他喝了三年,早已经习惯了。 偏偏这段时间在外赶路,他的身体更差了些,姜木便在其中又添了几味药材,苦的他舌头都要麻了。 放下药碗,楚霁站起身:“走罢,沧州,就要到了。” 傍晚时分,沧州城外的官道上,一队由二十驾马车组成的车队,有条不紊地前进着。 二十驾马车一字排开,几乎一眼望不到头。车队最前头的一架马车由两匹马同时牵引着,显得尊贵奢华。马车两侧各有一个骑着高头大马,手持武器的护卫,一黑一白,气势非常。在他们两人的身后,还有数百护卫,纪律严明地跟在后头,守卫着整个车队。 过了城门,就是沧州城了。 沧州城中的路,可就比平城要差上许多了。哪怕是城中的主干道,也是最普通的黄土路,仅仅只是稍稍收拾平整,便作为城中最重要的道路使用了。 大约是最近下了几场小雨,车队走过,便溅起黏黏答答的泥巴,在黄土路上留下或深或浅的辙痕。 马车之内的楚霁,感受到道路的颠簸,便伸出手,掀开马车的窗帘,看着这个不仅仅是荒凉的城市。 道路上清冷萧瑟,偶有行人经过,也都是面黄肌瘦,骨瘦如柴。 作为行政中心的沧州城中尚且如此,那么周边的那些城市,就更不知是怎样的惨状了。 按理说,其实并不应当如此。 沧州境内有盐湖,也就是楚霁先前和赵协说的海域。这个时代的人统一将能产盐的水域称为海,其实沧州海是大型的内陆盐湖。 产盐的地方,向来是最不缺钱的。可沧州城外,不足百里的地方,有一个落霞山。山上有大批的山匪,穷凶极恶,无恶不作。每年沧州盐场所产出的盐,大半都在运输途中,被他们截去。 以往的州牧,也有曾出兵剿匪的。奈何山匪人多势众,又是一群亡命之徒。因此,所有曾前往落霞山剿匪的州牧,无一生还。 街道上的百姓,并不知道来人是谁。他们只是在那辆豪华马车的车窗里,看见了一张极为艳丽的脸,艳丽之中又透着苍白,像是春末之际,要开到颓败的荼蘼花。 马车里的那个好看的青年,显然是这只队伍的主人。这样壮观又浩大的排场,他们从未见过。即使是他们城里最大的贪官钱佑才,全家出行,也没有过这样的阵仗。 可是,他们到沧州这样偏远又贫瘠的地方来,做什么呢? 15 第十五章 州牧府位于沧州城的中心,这座已经空了两年的宅院,终于迎来了它的新主人。 杨佑早就领着人,按照楚霁给的图纸,将这座州牧府翻修一新。 众人到了州牧府门口,刚下了马车,就见到了等在门口的杨佑。 这辈子的杨佑,虽然没能完全避免原书中的悲惨遭遇,但由于没有原书中的乞讨经历,通身的气质称得上是谦谦君子,温润淡然。 他的脸上戴着半张银色的面具,但从另外的半张脸上可以看出,没有被烧伤之前,他也是一个俊秀的男子。 杨佑刚给楚霁见了礼,姜木就从他旁边“哼”地一声走了过去。他脚边的阿黄倒是想凑到杨佑身边去撒娇,却也被姜木恨恨地叫走了。 楚霁一扬下巴,示意杨佑去追。没想到,杨佑却低下了头。片刻之后,他轻轻摇摇头,又是作了一揖,说道:“当以公事为先。” 楚霁见此,也不好再说些什么。于是,他也只好点点头,给他和秦纵相互做了介绍。 他们俩都是话少的,所以也没展开什么交流。倒是薛正,虽然和杨佑没见过几面,和秦纵也是今天才认识的,却一个劲儿地拉着两个人讲话。 “以后大人手下,文有杨佑,武有秦纵,便能所向披靡了。” “其实我也不差,虽比不上秦小将军,但据母亲所说,也尽得家父真传。” “大人可真好,当初我母亲病重,我当街卖艺,一天只能赚20个铜板,根本请不起大夫。是大人路过时,让姜木先生治好了母亲的病!” …… 秦纵偏过头去,只是听着,并不答话。这一下午,有一半的时间,薛正都在讲楚霁怎么救了他的母亲;另一半时间,是在讲他的父亲是怎么救了薛正的母亲。 杨佑也是个闷葫芦,但始终都含笑附和着薛正的话,只有在听到“姜木”二字的时候,脸上的笑容僵了一瞬,但很快又重新微笑起来。 那头,纪安正兴高采烈地指挥着众人搬家,颇有些大总管的风范。 楚霁在一旁看着,欣慰地点点头。原本他府中的总管是蒯息,但以蒯息的才能来说,实在是杀鸡用牛刀。 纪安原本虽然只是侍从,但跟着蒯息学了三年,现在也是有模有样的。 楚霁倒是没什么别的要求,只是和纪安交代了,棉花要一株不差地安顿好。花园里采光最好的地方,要挪出来移植这些棉花。 和纪安交代完事情,楚霁说道:“薛正,你去点一百人,明日随我到州牧衙门去。杨佑、秦纵,随我到书房议事。” 一听到正事儿,薛正便收敛了神色,应声后就到演武场点人去了。 杨佑本就有东西要呈给楚霁,自然没有什么异议。倒是秦纵,他没想到,楚霁竟然会叫上他一起去议事。 楚霁看着秦纵的神情,无辜地朝他眨了眨眼。那双眼睛仿佛在说,我讲过的啊,进了沧州城,再与你详说,你怎么这都不记得? 秦纵自然是看懂了楚霁的眼神。可问题的关键是这个吗?杨佑显然是楚霁的心腹,他们俩人议事的内容,是能告诉他这个敌国俘虏的吗?在楚霁心里,自己难道已经是可以接触这些核心的存在了吗? “走吧,秦小将军。” 自家的孩子没有安全感怎么办?只能自己宠着呗。更何况,秦小将军重诺守信,又武艺高绝,他楚霁这个“黑心商人”,岂有不用之理? 书房内,楚霁坐在你书桌前,翻看着杨佑和钱庄收集到的,沧州别驾钱佑才和兵曹马元恺的罪证。 横征暴敛、鱼肉百姓、强抢民女、草菅人命、勾结山匪……桩桩件件,罄竹难书。 “呵”楚霁冷嗤一声,将手中的文书拍在了桌面上。 “大人,此二人在沧州盘踞多年,垄断沧州军政大权,只怕是要徐徐图之。”杨佑收集到这些罪证的时候,简直是怒火滔天。但是这二人既然做得出,便是有恃无恐的。 自从多年前的那一场起义爆发,大雍便实行州牧制度,一州州牧独享军政大权,也就导致了中央无力,权力被分散到地方。大雍皇室,也只不过是在堪堪维持着表面的繁荣。 各州各府的掌权者,不过是都在等一个契机罢了,大家不愿率先做出,所谓谋反之事。 全大雍,只怕也就是盛京那些纸醉金迷、不食人间烟火的人,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所以这些证据,即使是交到了皇帝手中,最后只怕也是不了了之。 楚霁摇了摇头,说道:“我等得了,外头那些水深火热里的百姓,还等得了吗?” 现在已经是六月末了,距离那场发生在十二月七日的大雪,不过还有五个月零几天。他若是不能尽快掌握沧州实权,只怕是要来不及。 杨佑虽然不知楚霁说的是未来会发生的大雪,但他想到这两个月的时间里,他在沧州的所见所闻,也不由得捏紧了拳头。这两个人,所做的恶,实在是千刀万剐也不为过。 “大人,您是已经有想法了?”杨佑想到楚霁手下的三千兵马,突然眼前一亮。沧州人口虽有十万,但青壮并不多,所以虽然一州可养府兵三万,但实际算下来,马元恺手下兵马,不到两万。 再者,马元恺训练士兵的东郊大营,杨佑曾假扮成给马匹送草料的人,进去看过一眼。要么是肥头大耳,疏松懒散的少爷兵,要么是武器简陋,面黄肌瘦的穷苦人家被抓来服兵役的。 和大人手下训练有素的士兵,有着云泥之别。 可是,引兵进城,无异于谋反。大人的心思,他虽然猜到几分,但也知道,现在还不到公然宣扬的时候。 “沧州城外,落霞山上,不是有一群山匪吗?”楚霁倚靠在椅子上,摩挲着腰间玉佩,看着桌上的罪证,脸上浮现出一抹志在必得的笑。 杨佑闻言,心思一转,便知道楚霁是何打算了,难怪今日没见着蒯民蒯信二人。只是,他不免忧心忡忡地问道:“大人此番,是否太过冒险?” 楚霁的眼神有些发狠,他坐直了身子,正色道:“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他必须用最快,最无后顾之忧的方式,全盘接手沧州。 不仅仅是为了沧州百姓,也是为了他自己。此招虽险,但最为利落。 而他楚霁,恰恰是最不惧怕风险的人。 楚霁目光一转,看向一直没说话的秦纵,说道:“再说了,不是还有秦小将军呢吗?秦家少帅还护不住一个我?” 秦纵沉默地跟着楚霁进了书房,又沉默地听了楚霁和杨佑的对话。但他的大脑一直在运转,他已然大致猜到了的楚霁的意图。 够快,够狠,也够险。 很符合楚霁的风格。就像是初见那天,他们俩在马车上,互相钳制着对方的命门。但最终,还是楚霁更胜一筹。 秦纵看向那一双琉璃棕色的桃花眼,不自觉地喉结滚动,发出了一声“嗯。” 三人刚在书房当中商议好计策,书房外就响起了敲门声。 是姜木,他手里端着托盘,托盘上放着一碗苦药。 “楚霁,怎么到时间了也不知道来吃药啊?还要人专程给你端来。” 楚霁看着姜木脸上的故作严肃,真是一百个冤枉。他自己的身子差,喝药向来是谨遵医嘱,一碗不落,今日全然是因为议事才误了喝药的时辰。 再者,什么要人专程送来?明显是姜木自己在门口向着杨佑发了脾气,现在找台阶下罢了。给他送药啊,只是顺便而已。 姜木刚走到书桌旁,还没来得及将托盘放下,站在一旁的杨佑就作揖告退。 事情本就已经商议完了,杨佑提出告退也是合情合理,楚霁便点头让他先回去。 杨佑前脚刚出了书房,姜木就朝着楚霁挤眉弄眼,火急火燎地要去追。 楚霁无奈地摇了摇头,自己伸手接过托盘:“去吧。” 看着姜木的背影迅速消失在门口,楚霁放下手中的托盘。他随手拿起药碗,强忍着那股酸苦味儿,眼睛一闭,将一碗浓黑的药汁灌了下去。 这次姜木新配的药,实在是苦的他几近作呕。好在,等过两日他身体好些了,就不用再喝了。 楚霁再睁开眼时,生理性的盐水已经沁出了眼角,一双桃花眼里盈满了粼粼水光,眼尾微红,就连微微仰起的雪白脖颈也沾染上淡粉的颜色。 秦纵闻着那药味,鼻尖轻动,随后便准备告退。可他一抬头,瞧见的就是这般景象,顿时呆愣在了原地。 16 第十六章 楚霁随手将药碗搁在一旁,见秦纵是要走的样子,连忙指着一旁的条桌说道:“沧州的工匠紧赶慢赶,制出了两副马鞍马镫,明日你便去试试,看是否还有要改进的。” 原本盛京楚宅里的工匠们,比他们早几日就到了沧州,楚霁又提前安排了人,把图纸送到杨佑手上。是以,他们在这几日功夫里,打造了两副马鞍马镫出来。 秦纵闻言,立刻偏过头,将心思转到了马鞍马镫上。他转过身,走到条桌旁,随手拿起观察了一番。 马鞍整体由木头制成的,外头包裹着上好的皮革,呈现出向下凹的形状,前桥高高立起,后桥向后倾斜,比前桥要略低一些,既能很好地贴合马背,也能符合骑马人的需求,舒适实用。 马镫主体由铁制成,上端用皮带固定,可以连接在马鞍的两侧。 秦纵自幼在马背上长大,秦家又是训练骑兵的,他几乎一眼就可以看出这两样东西,会给骑兵带来怎样翻天覆地的变化。 以往,只有马术绝佳的人,才可以在马背上自由地移动闪躲,解放双手,灵活地使用武器。因此,骑兵虽然战斗力很强,但数量却十分稀少。 可是,只要有了这两样东西,哪怕是普通的将士,经过训练之后,也能成为勇猛无比的骑兵。而且,骑兵和战马能融为一体,人马合一,发挥出难以想象的力量。 楚霁看着秦纵眼睛里迸出的光,暗自松了一口气。 他与秦纵的约定,只有三年之期。 三年之内,若是他不能将秦纵完全收服,那么未来,真的就只有兵戎相见了。 过去这近两个月的相处,他对秦纵的那些好,或许能让秦纵有所触动。但是寻常的礼贤下士的手段,却远不足以让秦纵心悦诚服。 他对自己的那些回应,也只不过是他一贯以来做人的原则,知恩报德。报完了,在他心里,自然就两不相欠了。 可楚霁既然下定决心要使秦纵臣服,就一定会找出最适当的方法,就像他一开始的那句玩笑话——“秦纵诱捕计划”。 仅仅只是对他好,还远远不够…… 秦纵的视线终于从马鞍马镫上挪开,他看着眼前眉眼含笑的楚霁,胸腔之中不免升腾起一股灼热。 训练出一支战无不胜的虎狼之师,是所有将军的梦想。像散发着蜜糖香气的甜美果实。 而此刻,这颗诱人的果实,就摆在他的眼前,触手可及。 他知道楚霁未说出口的意图,只是现在,他还不能给楚霁答案。 于是,他只是双手抱拳,正色地回了一个:“是。” 听见他只是简单地应了一句是,楚霁也并不失望。他的确是想要秦纵帮他训练骑兵,但却也知道,秦纵没这么快卸下心防。 况且,沧州未定,东郊大营还在别人手里握着呢。 这样想着,他又说道:“那么明日,你教我骑马,可好?” “好。” 他已经拒绝了楚霁想让他训练骑兵的意图,他没法再拒绝这个。 * 和秦纵约定好的教骑马的时间是下午,上午楚霁要到衙门去。这可是他上任的第一天,怎么能不让钱佑才和马元恺,好好地开开眼呢? 一大早,楚霁便带着秦纵和薛正,又点了一百护卫,前往了州牧衙门。 他早就派人通知了钱佑才自己抵达沧州的时间。按理说,昨日,钱佑才应当要带着沧州的一众官员,在城门口迎接自己。 至于自己昨天为什么没有受到这样的待遇,那多半就是大司农告状的功劳了。他在自己这里吃了亏,自然想要自家亲戚替他讨回来。 昨日,是钱佑才给自己的一个下马威。只是不知,今日的衙门里,还有什么在等着自己。 希望,钱佑才,可千万不要让他失望啊。 楚霁一进门,就是满眼的乌烟瘴气。 衙门内的衙役,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喝酒烂醉的、赌博上头的、光着膀子划拳的……不知道的,还以为进了什么纸醉金迷的销金窟。 “哟!好俊俏的小美人啊。这是有什么冤情要申啊?来告诉哥哥。”一个汉子,明显是喝醉了酒,瞧见楚霁进来,简直要看直了眼,出口就是调戏。 站在楚霁旁边的薛正,听了这话,手中银枪一晃,就要朝这人刺去。楚大人是他母亲的救命恩人,他哪里容得下别人这般出言不逊! 可还没等他动作,另一边的秦纵就伸出长腿,将那汉子踹了出去。力道之大,使那汉子倒着飞出去五六米远,口吐鲜血,趴在地上爬不起来。 其余的衙役见那汉子被一脚踹出去,即刻就停了手中的动作,一个个地抄起家伙,就要冲上前来。 看似是所谓的兄弟情深,其实只不过是平日里仗着衙役的身份,作威作福惯了。秦纵的这一行为,在他们看来,无异于太岁头上动土,老虎嘴边拔毛。 楚霁也没想到出手的会是秦纵。偏头看去,秦纵依旧是冷着脸,面无表情的样子,但眸子里分明含着怒气。秦纵少有这等情绪外露的时候,倒是弄得楚霁心中起了些莫名的波澜。 但眼下衙役已经有所动作,楚霁便只好压下心中的异样,淡淡地看着这群衙役。他身后的秦纵和薛正做出防御的动作,一百护卫整齐地拔出腰刀。 “锃!” 兵刃出鞘的声音,一下子就震慑住了这群乌合之众。原本剑拔弩张的氛围,一下子归为平静。 楚霁走上到那个汉子面前,他笑得很温和,问道:“我手下的人打了你,你可有冤情要申啊?” 那汉子的酒已然被疼醒了,看着眼前这人的笑容,只觉得得恐怖。他头摇得像拨浪鼓一般,慌张结巴地说道:“不…不……不敢……” 随后,他又像是反应过来一般,看着楚霁的目光,惊恐中带着探究,迟疑地问道:“你…你是楚大人?” 楚霁轻嗤一声,走到衙门的桌案前,冷声问道:“衙门里其他的人呢?” 声音不大,但威慑力十足。 众人知道他问的是钱大人和其他的几位佐官。若是在平常,他们早就脱口而出了,毕竟钱大人特意交代过,要给这位盛京来的楚大人,尝尝羞辱的滋味。 可看着眼前这位楚大人,还有他身后,一个手持长戟,一个手持银枪的两个人,以及几乎站满了整个衙门前院的黑衣护卫。一时之间,三四十个衙役,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竟然没有一个人敢讲话,生怕触了霉头,也被一脚踹出血来。 “嗯?不说吗?”楚霁坐在桌案前,随手把玩着桌上的惊堂木。 “我说,我说!”趴在地上那汉子突然开口。他算是怕了,他怕不说,楚大人会让人打到他们说。而且,搬出钱大人,说不定这位新上任的楚大人会有所顾忌。 “今日,钱大人的小妾做寿,几位大人都去道喜了!离开前曾吩咐小的们,楚大人来了,也便到他府上道喜即可。大人饶命啊,都是钱大人让小的们说的,大人您千万饶命啊!” 楚霁几乎是要被气笑了。这人明面上是在喊着饶命,可害怕自己责罚他是一方面,更多的,是在拿钱佑才压自己。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自己就算是州牧,也得咽了这口气。 毕竟,这偌大的衙门,绝不会有一个自己能使唤得动的人。若真是发怒计较起来,最后弄得没脸的,指不定是他自己。 可此番局势,楚霁早有预料。否则,他又何必兴师动众地带了足足一百人来? 17 第十七章 衙门之上,楚霁惊堂木一拍,脸上露出清浅的笑容,说出口的话却足够残忍:“沧州城衙役,目无法纪,藐视公堂。所有人,拖出去,重打五十大板。打完之后,遣送回家,再不许到衙门来当差。” “是!”楚霁手底下的兵,各个训练有素。听见楚霁的吩咐,二话不说,就自行两人一组,趁着那些衙役还在愣神的功夫,上前拎小鸡仔儿似的,把他们一个个地拎了起来。 其余的人,拿长板凳的拿长板凳,拿板子的拿板子,拿麻绳的站在一旁,等着把这些人捆到长板凳上! “我是钱大人的表亲,你敢打我?打我就是在打钱大人的脸!” 嚯,钱佑才的表亲可真多,但要的就是打他脸的效果。 “我四姑妈的表姐的堂兄弟的家的二女儿,是李大人府上的小妾,你不能打我!你打了我,李大人不会放过你的!” 这关系,可真够近的。还不会放过我?让他更难受的还在后头呢,这才到哪儿啊? “楚大人,我错了,楚大人饶命啊!”见楚霁是来真的,而且他们面对楚霁带过来的人,毫无反抗之力,这才有人开口求饶。 按照楚霁的吩咐,众人将这群衙役,直接绑到了衙门外头的空地上,引来了众多百姓的围观。 他们何时见过州牧衙门弄出过这样的动静?这里是整个沧州的权力中心,连带着诸位衙役都格外地嚣张。而且,这些能进衙门当差的人,家里虽说与那几位大人没有太亲密的关系,但到底比普通人要强些。 所以,什么收保护费啦,砸摊子啦,吃霸王餐啦……简直是无恶不作! 可是他们今天看见了什么?往常他们避之不及的,看起来官威很大的衙役们,居然被一群黑衣人,绑在板凳上。这些黑衣人手里,还拿着足有二寸厚的长板子! 这时,一个身穿天青色绣银丝暗纹长袍的男子走了出来,他的容貌是那么地明丽,通身的气度是那么地华贵,让人一见,就产生敬仰拜服之感。 他身后还跟着两个护卫,手持长戟的,身穿黑衣,气质凌然,仿佛是战神转世;手持银枪的,身着白袍,看着也是十分威风。 这时,最前头的那位华美男子开口了:“行刑。” 不大的声音,却让所有的黑衣人都挥动了手中的长板。 那些平日里,嚣张跋扈的衙役,被打得皮开肉绽,涕泗横流,连声求饶。 看得围观百姓只觉得大块人心,让他们出了一口恶气。 前来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他们的脸上,也终于有了激动的红光。不再是像昨日楚霁看见的那样,面如死灰,毫无波澜,仿佛已经被生活的苦难,碾去了面部神经。 “打得好!”人群中,此起彼伏地爆发出喝彩声。那架势,感觉若不是沧州粮食稀缺,他们就要立刻朝着这群衙役扔出烂菜叶、臭鸡蛋了。 楚霁看着激动的人群,却有些心酸。他们也不知受了多久的压迫,才会看见对于衙役的这一点点惩戒,就兴奋成这样。 这群衙役,终究只是小鬼。只有彻底消灭他们背后所依仗的“阎王”,才能给这些百姓,一个创造美好生活的坚实保障。 就在这时,人群中突然又爆发出一个声音:“我昨天在街上见过他,他是咱们刚到任的州牧,是楚大人!” 又有人大喊:“一来就惩治了这些恶人,楚大人真是青天大老爷啊!” 所有人都跟着喊起来:“楚大人!青天大老爷!” …… 人声鼎沸之时,一开始出声的几人,悄悄隐去身影。 当钱有才和马元恺听说楚霁当街仗责衙役的事情,带着一众佐官匆匆赶来衙门的时候,见到的,就是眼前这副群情激奋的场景。 楚霁远远就瞧见了他们,也将他们和自己收到的信息一一对应。 为首的是沧州别驾钱佑才,一个肥头大耳的油腻中年人;他旁边的,应当就是沧州兵曹,马元恺。马元恺的确是武将出身,十分的高大,只是原本那一身的腱子肉,早就在他这近十年的享乐中,消磨成为肥肉了。 后头还有管理文书案卷的治中黄钧;管理钱粮书薄的簿曹刘为;管理人事选拔的功曹赵恒。按理说,同为州牧的高级佐官,他们的权力地位应该是相当的。但显然并非如此,这几个人,其实也算得上是饱受钱有才和马元恺的压迫。 虽未行善事,没有尽到一个高级佐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但好在也不曾滥用职权,欺压百姓。主要也是,手里实在是没什么权力。 “楚大人,好大的威风啊!”钱佑才显然是气得不轻,在衙门口,众多的百姓面前,就直接阴阳怪气起来。当然啦,他也没有把楚霁和这些百姓放在眼里。 楚霁却淡淡地说道:“本官听说钱大人家的小妾过寿,各位大人前去道贺,无暇管理衙门政事。所以,本官才不得不代为管教。否则,这些事务,该是让本官亲自过问的吗?” 说着,他的眼神落在了功曹赵恒身上。一个轻飘飘的眼神,却仿若带着万钧之力。若不是被一旁的黄钧扶了一把,赵大人就要在这衙门口,对着楚霁行了跪拜大礼。 马元恺蛮横地开口了,说道:“他们都是州府衙役,就这么被你带来的人当街仗责,只怕是于理不合!” 楚霁简直都要为马元恺这一番话鼓掌叫好了。这个一贯在沧州凭借手中兵马,蛮横无理,为所欲为的沧州兵曹从事,竟然还知道“于理不合”这四个字。 “于理不合?马大人,您莫非是忘了,本官,乃是沧州州牧。管教几个衙役而已,也叫于理不合?他们藐视公堂、欺压百姓,本官只罚他们五十杖刑,赶出衙门,已是法外开恩了。” 见外头的行刑已经完毕,楚霁向着围观的百姓一拱手。随后,袖子一甩,走向了衙门的议事厅。 衙门里已经被其余的护卫打扫干净,一尘不染。 楚霁径自走到案桌前坐下。 跟着一同进来的黄、刘、赵三人,没有钱佑才和马元恺的示意,也并不敢向楚霁行礼。眼看着钱、马二人,随意地在两旁的太师椅上坐定,他们却也因刚刚在门外,楚霁的表现,而不敢随意落座。 此时的楚霁,反倒是像转了性子一般,不仅没有怪罪钱、马两位大人,还和善地叫他们落座。 三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终是放心地落了座。 想来,楚大人也只不过是因为初来乍到,新官上任要烧三把火。楚大人若是拿那些衙役开刀,倒也无可厚非。 你瞧怎么着,他到底还是要顾忌着钱大人和马大人手中的军政大权,现在,还不是服软了? 刚刚在衙门口,钱大人与马大人,终究还是咄咄逼人了些。楚大人年轻气盛,在衙门口被二位大人落了面子,气不过,呛了两声也是有的。 现如今,楚大人知道自己惹了两位大人不快,只怕也是心急如焚、诚惶诚恐地等着台阶下。 思及此,功曹从事赵恒开口道:“大人即使身为州牧,让府中护卫代行衙役之责,只怕也是不合规矩的做法吧?” 赵恒慢条斯理地捋着自己的山羊胡,自认为已经给楚霁递好了台阶。他是功曹,这话由他来说,最合适。 可楚霁却笑了,偏不要顺着台阶下:“谁说他们是本府护卫?本官已然任命他们为沧州府衙衙役。” 事实当然并非如此,这些人都是楚霁养出来的精兵,怎么可能让他们只做区区衙役。只是暂时楚霁并无其他人可用,让他们兼职几天罢了。 赵恒他自己就是管理人事的,听见楚霁这么说,他捋胡子的手都停了下来,诧异地问道:“此事下官为何不知?” 楚霁轻蔑一笑:”呵,本官就是换了你,都无需请旨上奏,更何况是区区衙役?” 一句话,噎得赵恒无言以对。谁让按照大雍的官制,楚霁的确有这个权力。 这时,收到钱佑才眼神示意的刘为,暗自抹了把冷汗,斟酌着开口道:“大人,只是动手行刑之人有七八十之众。沧州连年欠收,若是全部任命为衙役,只怕是无力支付所有人的俸禄。“ “连年欠收?”楚霁听到这话,倒是沉默了一瞬,像是在思考。 刘为悄悄松了一口气。其实这衙役的任命,实在不是什么要紧的事。只是今日,楚大人没经过钱、马二位大人的同意,责打了受他们二人安排而犯事的衙役,无异于给了他们二人一个响亮的耳光。这口气,他们二人定是咽不下去这口气。 此外还有一点,他们二人,是不会允许楚霁在衙门之中,有人手可用的。 此时的楚霁,却像是突然想通了什么似的,说道:“既然如此,那么在沧州税收盈余之前,各位大人的俸禄,也便一齐停发吧。至于衙役的,本官最不缺的,就是银子。” “诸位大人,可有异议啊?” 众人没想到,楚霁还能这么玩儿!他们当然有异议啊!他们平日里就被钱大人和马大人欺压,沧州又穷的可怜,自然没有什么捞油水的机会。这下,要是连俸禄都没有了,这一家老小,岂不是都得喝西北风? 可那边别驾和兵曹都没发话,众人一时之间不知道这二人的打算,也便没了依仗,都低着头,不敢再言语。 见众人都不言语,楚霁的一双桃花眼弯成了月牙,说道:“诸位大人愿与百姓同甘共苦,本官心甚慰之。” “限三日之内,治中黄大人将本府案卷文书交由本官审查。簿曹刘大人将人口户籍、税收账目等,也一并交给本府查验。” 黄钧和刘为听见楚霁这话,几乎要眼前一黑。钱大人亲自交代过的,不能让楚霁有一丁点儿能接触到实权的机会。 可谁能想到,楚霁竟然如此厉害,如此强势! 闭了闭眼睛,黄钧只能硬着头皮,搬出了他早就想好的说辞:“大人,衙门内保存案卷文书的库房,久经风雨,大门上的铜锁三日前已经无法正常打开了。下官已通知匠人前来修理,只是三日之限,实在仓促。” 楚霁淡淡地笑了一下,说道:“哦?那便不必劳烦黄大人了。” 黄钧长舒了一口气,坐回了自己的椅子上。 他有预感,楚霁并不会善罢甘休。但三日后的事情,便三日后再说吧,现在只有先用一个拖字诀了。其余的,就交给钱大人吧。 刘为见楚霁这么好说话,于是也立刻站出来说:“沧州府内,各项事务繁杂,只怕是要等下官将所有户籍账本整理修订一番,才好给大人过目。” 楚霁也点了点头,做出一副善解人意,不再为难他们的样子。随后,回到他自己办公的屋子里去了。 18 第十八章 众人看着楚霁离开的背影,各个人的脸上,都格外的精彩。又见老神在在地坐着的钱、马二人,连忙凑上去。 “钱大人,这可如何是好?这,这没有俸禄,难道要下官一家老小都去大街上卖艺乞讨为生吗?”最先被楚霁发难的赵恒,满面的愁苦,就连精心保养的山羊胡子,都被他捋得毛躁了起来。 说完,他又碰了一下旁边的刘为,说道:“你说说你,好好地提起俸禄做什么?” 刘为也没想到,楚霁居然还能给他们来一招反客为主。还什么“本官最不缺的,就是银子”,你要是银子多得没处使,你也分点给我啊。 可现在面对赵恒的指责,他也只能边叹气,边摇头。 黄钧倒是他们之中最沉得住气的。今日很明显,是新上任的州牧大人,和钱大人、马大人之间的斗法,神仙打架,他们这些凡人凑上去做什么? 这就不是他们这群月薪60斛的人该担心的事儿,不,现在他们已经没有俸禄了。 反正他们现在先两头应付着,待两方斗法结束,分出了胜负,这偌大的沧州城,不还是要有他们几个佐官撑撑门面,分担些杂事吗? 思及此,他也做出一副焦急忧愁的模样,左手的手心,不停地拍着右手的手背,摇着头,长吁短叹。 马元恺见他们这样六神无主的样子,又想起刚刚楚霁那副伶牙俐齿、盛气凌人的模样,顿时心头火气,一掌拍在了一旁的桌案上。 “啪”的一声,让三人都停止了动作。 赵恒的山羊胡,又一个不注意被他自己拽掉了几根。疼得他就要叫出来,可看着马元恺那一脸的横肉和火气,又生生咽了下去。小心翼翼地看看钱佑才,又缩着脖子,悄悄观察马元恺的脸色。 刘为是个没主意的,平日里都是钱佑才让他干什么,就干什么。所以此刻,见马元恺发火,他便只好站在那儿,一动不动地等马元恺发完了火,然后再听听钱佑才有什么吩咐。 黄钧站立在一旁。低着头,也不说话。 一时之间,议事厅里静的只能听见马元恺喘着粗气的声音。 马元恺的确是被楚霁气得很了,依他的性子,既然楚霁这么不配合,想到他的地盘上耍威风,那就直截了当地,还用老方法,杀了楚霁便是,还不用担罪名,哪里有那么多的弯弯绕绕。 一直没讲话的钱佑才,这时终于开口了:“行了,都各自回去吧。你们又能吵出个什么东西来?”说完,袖子一甩便准备走了。 马元恺也跟着起身,他要去和钱佑才商量一下,直接做了楚霁的事情。 “钱大人…”赵恒突然弱弱地开口了,声音小的像蚊子。见钱佑才转身看他,他咽了一口口水,仿佛下了莫大的决心,说道:“那我们的俸禄,怎么办?” 钱佑才闻言,哼了一声,转过头便大步走了。 没得到个准信儿的赵恒,一下子瘫坐在了椅子上。这个月,要是没有俸禄,他拿什么交给家里那个,整日耍刀弄枪的夫人啊? “你说说,你和钱大人提什么俸禄的事情啊?你这不是往他心上戳刀子吗?”刘为站在一旁劝他。赵恒的情况他也是知道的,命苦啊。 “行了行了,咱们还是各自散了吧。”黄钧上前拍了拍赵恒的肩膀,随后率先离开了议事厅。 * “黄大人,不好了!” 黄钧坐在自己办公的桌案前,捧着一杯茶,正不紧不慢地品着。这可是益州今年新产的茶叶,他也是犹豫了几个月,才舍得买上一两。 听见赵恒的话,呛得他一口茶都要吐出来。好在他忍住了,强忍着喉间的痒意,黄钧把那口茶咽了下去。真是好茶,好茶,这才第一泡,就如此的入口醇厚,回甘清甜。 “诶呀,黄大人,不好了!”赵恒一路小跑进来,见黄钧还有心思喝茶,连忙走到他的桌案前,就要抢他的茶杯。 “慢,慢,慢!”黄钧一手捂着茶盏,一边躲着赵恒伸过来的魔爪,说道:“我好着呢!” “好什么好啊!”赵恒一手拍着自己的大腿,一手指着门外,说道:“楚大人他,他……” “他怎么了?” “他让人把库房的大门给卸了!” “什么?”黄钧连忙站起来,手中茶盏“啪”地落在地上。 回应他的,是外头库房大门,轰然倒地的声音,和随风飘进窗户的尘土。 “咳咳咳!我的茶啊!”黄钧也顾不得咳嗽,连忙要去捂住自己的茶盏。这茶叶可是他一个月的俸禄啊,可不能沾了尘土。 再一看,茶盏呢? 赵恒小心翼翼地伸出一根指头,指了指地上。 “造孽啊!” 就在黄钧心疼地蹲在地上,看着那一滩水迹,和散落在茶盏碎片间的茶叶,犹豫着要不要把茶叶捡起来再利用的时候,刘为那里,涌进五个提刀的壮汉,并着一个青年人。 “?!”刘为不解又惊恐地看着眼前的六个人。 他倒没有像黄钧那样摸鱼,他正在帮着钱、马二位大人做假账呢。这么些年,他们二位中饱私囊的可不少,沧州每年的税收本就不多,竟还有大半进了他们的口袋。 原本呢,他都是一五一十地记录着沧州每年的钱粮税收和各项花销支出的。反正,那二人在沧州是说一不二的,哪里有人敢来查?他也就偷了个懒,没有白花心思去做什么假账。 可如今,楚霁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和他要账本。这可怎么好?账目上和库房里的差额那么大,楚霁他又不是傻子! 所以,他无奈之下,只得违背职业操守,在这里绞尽脑汁地编着假账本。 说到底,刘为还是不相信楚霁能斗得过钱佑才和马达。 来的并不是旁人,正是纪安,后头带着五个护卫。 “奉楚大人之命,协助刘大人整理钱粮账本。”别看纪安长得可爱,但大约是和楚霁呆的久了,严肃起来,倒是有几分威慑力。 “这……这……”刘为哪里能想到,楚霁还找人看着他整理账本啊?要是只来一个白面青年人也就罢了,还给人配了五个护卫? 什么意思啊?手底下有人,了不起哦?好吧,就是这么了不起。刘为生无可恋地回到座位上。 纪安可不会理会刘为的表情,他是带着任务来的。少爷说了,要是办得好,下个月就给他涨俸禄! 纪安随手拿起一本账本,翻看了起来。哼,墨迹这么新,一看就是刚写的。他可要好好看看。 刘为战战兢兢地看着眼前这人翻账本,心脏随着这人的动作,上上下下跳个不停。 可别真是个专业的。 时间紧迫,他这假账做得粗糙。他也是寻思着,楚霁没有那个功夫细看。 “啪!”账本被甩到了他眼前,吓得他一个机灵。 “你打量着蒙我呢?”纪安将账本一甩,指着上头的一行说道:“这衙门里,用的什么桌案,能一张值一千两?” 刘为眨了眨眼睛,脑子在疯狂运转着,拼命搜刮着自己记忆里最贵的木材。 “这位小大人,衙门里办公的桌案,是海南黄花梨的。这也是为了体现咱们衙门在整个沧州,说一不二的尊贵地位。是应当花的。”说完这话,他悄悄去观察这人的脸色,见他虽然眉头紧锁,却没有说话,暗自松了一口气。这下,应当是糊弄了过去。 纪安这时突然用难以置信、略带同情的声音,说道:“你这怕是买到假的了吧?少爷的一张黄花梨交椅,都要万两黄金。我听少爷说,假木材不能买,有毒的!” 刘为听见这话,差点没气得背过去。有钱就这么了不起吗? “是是是,都是下头人的过错,竟然买到了假货。”好气哦,但还是要保持微笑。 “呵!”谁知纪安突然发难,后头上来一个护卫,一刀就劈开了桌案的一个角。 “刘大人,这分明是榉木的,也不认得吗?” 刘为哪里见过这阵仗,三尺长的刀,明晃晃地就举在他眼前。那把刀,劈木头,就像削菜瓜一样,那这要是照着他的脑袋来一下,那他还能见着明天的太阳吗? “是下官的错,是下官的错。下官认得,是榉木的。” “行了,那也就不必麻烦了。”纪安伸出手,“把账本交出来吧。” * 衙门里忙得鸡飞狗跳,热火朝天的时候,楚霁已经和秦纵去了马场。 马场规模很大,就在州牧府的后头。他手下人骑的马,还有秦纵的踏雪,都养在那里,有专人照看着。 秦纵先是给踏雪安装上马鞍和马镫,踏雪很是配合,在秦纵面前没有一点儿宝驹的傲气。 安装好之后,秦纵翻身上马。踏雪像是有灵性似的,秦纵坐好之后,不待他扬鞭,就兴奋地昂起首来,发出一声高亢的嘶鸣。随后,扬起马蹄,如同闪电一般窜了出去。 “驾——” 马蹄清脆,秦纵沿着马场外围,树荫夹道的一圈大路疾驰。 烈风走马,背沐夏光。少年意气,无双风流。 恍惚见,楚霁又看见了那个骄傲的秦家军少帅,那个沁叶城里,最明亮的少年。 秦纵骑了几圈之后,回到楚霁身边,利落下马。 “很好。” 简单的两个字,让楚霁却绽开了笑颜。这副马鞍和马镫。让秦纵有这样高的评价,那么它所发挥的功效,绝对超出楚霁想象的好。 试完了马鞍马镫,楚霁便准备学骑马了。 他以往不是没动过学骑马的念头,只是当时他的身子太差,几乎是走一步喘两声的程度,便也就放弃了学骑马。 但现在,经过姜木三年的调理,确实已经好很多了,他这才又动起了学骑马的心思。他是要带领手底下的兵士打天下的,他这副身子,上战场拼杀是不想了,但至少要学会骑马,关键时候不掉链子吧。 马场的马夫牵出一匹枣红色的马。这只是一匹很普通的马,是早上楚霁特意吩咐人,到马市上去买来的。 楚霁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他是初学者,身子又差,自然是要挑一匹性情温和的。偏偏他马场里的马,都是从东蛮买回来的,个个都是桀骜不驯的千里良驹。 楚霁走到枣红马的身侧,准备给它安上马鞍和马镫。 “这匹黄骠马更适合你。”秦纵此时,却牵了一匹马出来。这是一匹黄马,毛发如金。黄中带着白点,尤其是额头之上,有着一簇形如满月的白毛。 楚霁定睛一看,这不就是他先前为秦纵准备的马?秦纵统共只骑了一个上午,中午到林子里之后,便带回了踏雪。 “这匹马体型适中,动作敏捷,精力充沛,更重要的是性情温和,比那匹枣红马更适合你。” 秦纵自顾自地说完,就发现楚霁正盯着他。四目相对时,他看见那双多情妩媚的桃花眼里,盛满了点点星光。 “多谢你啊,这样为我考虑周到。” 眼前的青年人,少见地换下了一身长袍,穿的是一件便于骑马的绯绿色窄袖,配着短衣和长靴,更显得他腰细腿长,长身玉立。 此刻他的眼睛里,是全然诚挚的欣喜。 秦纵移开眼,又沉默着不说话。 楚霁原本见秦纵一连串说了那么多个字,字里行间还都是在为他考虑,不知怎么的,还有种莫名的“吾家有儿初长成”的欣慰。现在见他又沉默着不说话,心里倒还真是有些小失落。 这大概和老父亲看着儿子长大,儿子却也远行越远,有些异曲同工的意味吧。 但好在,他早已习惯了秦纵这别扭的性子,所以只是失落了一小会儿,便又振作了精神。 他走到那匹黄骠马的身侧,尝试着先上手摸了摸马头。 这匹马果然如同秦纵所说,性情十分温顺。楚霁就这么上手抚摸着它,它也没表露出任何反抗的意图。 “那我就叫你玉顶怎么样?” (1) 马儿听见楚霁的话,微微昂起了马头,朝着楚霁的手掌,打了个喷嚏,看着很快乐喜欢的模样。 “你很喜欢吗?太好了,以后你就是我的玉顶。”楚霁也感受到了马儿的喜悦,他将头轻轻靠在玉顶额头的满月上。 秦纵站在一旁,看着楚霁和马儿的互动,他也无意识地笑了起来。 他自幼在马背上长大,马儿是他最亲密的伙伴。看着楚霁如此,他也不免受到了感染。 他走上前去,把缰绳放到楚霁的手里,说道:“一手扶缰绳,一手扶马鞍,你现在是站在玉顶的左侧,所以用左脚踩住马镫上马。” 抿了抿唇,秦纵又添了一句:“我会看着的。” 楚霁朝着他点了点头,随后按照他的话,尝试着上马。 19 第十九章 “赛一圈吗?” 楚霁骑在马上,侧过头,看着与他一同并肩骑马的秦纵。他本就聪慧,许多事情都是一学就会,又吃得了苦,肯下功夫。所以只是一个下午的时间,他的马术便已可圈可点了。 刚学会了新技能,楚霁心里也高兴得很。他虽知道秦纵马术绝佳,世间少有人能及,但还是忍不住提出要和他赛上一圈。 秦纵瞥了他一眼。此时的楚霁,面色不再是以往的苍白,而是染上的大片大片胭脂似的桃红,额前些许发丝,因为出汗的缘故,有些凌乱地附着在脸颊上。 明眸皓齿,灿若星河。眼睑处一颗小痣,更添情致。 秦纵没有说话,只是控制着踏雪,走到和楚霁持平的外圈。 “驾——” 随着楚霁的话音落下,两匹骏马一同驰骋开来。 笃笃的马蹄声,和两声一清冷一沉稳的驭马声,在空旷的马场上,回荡开来。金色的夕阳下,两个截然不同,却异常和谐的背影,逐渐远去。 马蹄疾踏,秦纵只觉得身旁的花草树木,都如同虚影一般,一闪而过。只有暖风吹拂着他,恪尽职守地为他带来,只属于楚霁的药香,像是这个夏日的傍晚,天地之间仅有的气息和清凉。 比试结束了。最终的结果,自然是秦纵骑着踏雪,率先到达了终点。可即便如此,楚霁也没有落后太远。秦纵不过在终点处等了他不到半盏茶的时间,楚霁就骑着玉顶,来到了秦纵的眼前。 仅仅只是一个下午的功夫,能做到这样,足以证明楚霁的天赋绝佳,还有他所付出的艰苦卓绝的努力。 看着楚霁策马而来的身影,秦纵不知怎么的,又想起了那天在小溪边,楚霁对姜木说的那句玩笑话——“我啊,就是被这副身体给折腾坏的。” 那或许,才是楚霁的真心话。却被他以玩笑斗嘴的方式说出,莫名的让秦纵有些揪心。 如果不是这副身体的拖累,楚霁应当是那个骑马倚斜桥,侧帽亦风流的浊世公子。(1) 不,他那样明锐通透,坚忍强韧,更有可能会成为银鞍白马度春风的翩翩儒将。(2) 眼瞧着楚霁也停了下来,秦纵利落地翻身下马。随后,他走到楚霁的面前,朝着他伸出了双手。 这是一个,像是要将楚霁揽入怀中,有些过分亲昵的动作。 楚霁朝着他笑了笑,从善如流地将手臂搭了上去,接着秦纵托举的力道,下了马。 虽然策马扬鞭的潇洒,让他心中畅快得很,但是这副过虚弱的身体,已经几乎是要散架了。更何况,作为初学者,尽管他已经换了适合骑马的装束,又有马鞍马镫的辅助,但他的大腿内侧的皮肤,只怕已经是破皮红肿了一大片。 “今日多谢你了。” 秦纵抿着唇,拧着眉,并不说话,只是两只贴住楚霁温热肌肤的手,不自在地挪开了。似乎对于楚霁几乎整个落在他怀里的动作,十分地不适应。 等楚霁站定好之后,他径自上手,牵住玉顶的缰绳,将它送回马厩。踏雪或许真是一匹神驹,不待吩咐,它只是瞧着秦纵的动作,便也自觉地跟着往马厩去了。 楚霁站在树荫之下,看着秦纵的背影。 身形如松,笔直挺拔,肩膀宽阔,蜂腰窄背,墨发飞扬。仅仅只是一个背影而已,就能让人觉得,有龙驹凤雏之形。 只有风知道,秦纵那双藏在头发之下的耳朵,透着怎样的红。 但好心的风,也会帮他遮掩,少年人自己都还没有意识到的悸动。 秦纵送完马回来,二人便准备回府了。 楚霁刚迈开步子,就觉得双腿酸软,几乎要跌到,就连腰背,也只能堪堪维持着直挺。 秦纵见此,走上前,将手搭在了楚霁的肩膀上。楚霁下意识地要拒绝,秦纵却说道:“被我扶一把,还能损了楚大人的面子?” 楚霁哑然。他没想到,秦纵也有这么记仇的时候,居然把当初在楚宅,他怼秦纵的话,给扔了回来。他不禁有些操心,这算不算是青春期的叛逆? 两人就这样搀扶着,准确来说,是楚霁把大半个身体的力量都压在秦纵的身上。他们走在夕阳之下,金光洒在他们俩的背上,影子被拉得很长很长。 秦纵将楚霁送回了房中。 当楚霁坐在他那张雕花大床上,小心地捏着自己的腿。心中叫苦不迭,盘算着今晚要被姜木数落多久的时候,秦纵突然从怀里掏出一个油纸包。 “这是什么?” “蜜饯。今日在集市上买的。” 听见秦纵这样说,楚霁想起来了。他们俩从衙门回来的时候,路过一家卖零嘴吃食的铺子,秦纵的确是去买了什么东西。原来是蜜饯啊。 “给我做什么?”楚霁见他一直举着,一边问,一边伸手接了过来。 秦纵立在原地,默然了半晌,才生硬地说道:“给你喝完药以后吃。” 楚霁闻言,倒是愣怔了一会,随即心头涌现出一股暖流。小崽子虽说性子是别扭了一些,但想要对人好的时候,还真是一套一套的。 他其实并没有喝完药要吃蜜饯的习惯。当初他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是落水醒来。醒来之后,喝到的第一样东西,就是一碗又酸又苦的中药。捏着鼻子一饮而尽之后,刚准备问问有没有什么东西能压一压苦味,却被告知,不能吃蜜饯,会惊了药性。 那种苦药喝了好久,他也就逐渐习惯了。再后来,他的身子依旧是那么差,又不知喝了多少种补药,有的能吃蜜饯,有的不能吃。但是他嫌麻烦,不想换一种药就去问一下,所以干脆就一直保持不吃。 反正,他一贯能吃苦,又不是忍不了。 但现在既然小崽子给了,那就是他的一片心意。 楚霁这两辈子里,收到的纯粹的心意,并不太多,所以他眼眶发热,头脑也发热,想要珍惜一下。 药性什么的,管他呢? 楚霁伸手,拿出一颗蜜饯,放进口中。入口微酸,但很快被甜味覆盖。果肉饱满软糯,稍稍有些粘牙,口感很好。 “很甜。”楚霁朝着秦纵笑,“谢谢。” 秦纵却说道:“不会惊了药性的。” “啊?” 看着楚霁那双桃花眼里,出现了罕见的呆愣懵懂,秦纵心中不知怎么地,有些难言的欣喜。他压抑住心中的愉悦,斟酌了一下,还是解释道:“昨天你喝的药,里面没有和蜜饯相冲的成分。” 楚霁这才想起来,昨天因为姜木急着要见杨佑,便直接将他的药端来了书房。后来姜木又火急火燎地走了,致使那喝完的药碗就留在了书房之中,药味久久不散。 他听姜木讲过,对药理有研究的人,可以凭借气味,就大致分辨出药物的种类。 秦纵竟然也颇通药理吗?原书中,竟然完全没有提及。但想来,原书中的那位神医,既然要求秦纵做他的药童,秦纵想必确实通晓岐黄之术。 楚霁的眼神一下子清明起来。 他这才发觉,难怪当初姜木给秦纵治伤的时候,他都没稍微怀疑一下,自己在里面下一些能控制人的毒。毕竟医毒不分家,姜木医术绝佳,用毒也是高手。难怪当时的秦纵对自己颇有戒心,居然也就任由姜木给他换药了。 他不由得有些庆幸,还好自己也算得上是正人君子,没有生出要用毒药控制秦纵的心思。否则,他哪里有像今日这般,收到这一捧蜜饯的机会呢? 那么现在,秦纵向自己坦诚了一些他的算是能用以保命的技能,是不是就意味着,他那颗坚硬的心,稍微被自己撬动了一些呢? 这个认知,让他有些雀跃。 秦纵看着楚霁瞬间转变的眼神,暗自叹了一口气。他就知道,以楚霁的聪慧,怎么会不联想到当日呢? 就在他担心楚霁会作何反应的时候,他居然看见,楚霁眼角眉梢的笑意更深。 目光诚挚,干净明亮。 秦纵垂下眼,也不等楚霁开口,便沉默地走了出去。 到了门口,头也不回,只是兀自地说道:“记得擦药。” 楚霁原本还沉浸在雀跃的情绪里,听到这话便是一愣,随即反应过来。秦纵说的,应该是他今日为了骑马,掌心和腿上弄出的伤痕。 小崽子还是很关心“老父亲”的嘛~ 20 第二十章 钱佑才府中,正在举办宴会。 钱佑才是个很会享受的人。沧州虽然地处西北,还是生生地让他弄出了类似于江南别院的格局。亭台楼阁,曲水廊桥,奇花异草,芳香满园。 袅袅琴音,从乐伎的指尖倾泻而出,簌簌笛声,随着乐伎的动作宛转悠扬。 宴客厅的中央,一位绝色舞姬正翩翩起舞,她身着一袭红色长裙,姿态娉婷,腰肢婀娜,莲步轻移之间,尽是妩媚风姿。 钱佑才正和马元恺坐在一起,推杯换盏,谈笑风生,下首坐着钱佑才的独子钱生。 要说钱佑才额马元恺是怎么勾结在一起的,全然因为他们是儿女亲家。钱佑才的独子娶了马元恺的女儿,两家从此就绑在了一起,休戚与共,同气连枝。 “要我说,不如还是用老方法,了结那个楚霁。”马元恺还是坚持他一开始的想法。可不知为什么,他下午同钱佑才说的时候,他死活不同意。 “暂时还不行!”钱佑才立刻阻止。 马元恺已经喝醉了,要不是心里还清楚,刺杀州牧是等同谋逆的大罪,他今晚就能闯进州牧府,给那个楚霁一刀。今日楚霁那厮,竟然敢在衙门口,当着那么多贱民的面儿让他难堪,此仇此恨,实在难消。 钱佑才看马元恺脸红脖子粗的,生怕他真会做出什么不理智的事情来。毕竟,这两年沧州一直没有州牧,马元恺已经一手遮天惯了,早就没了两年前的那个耐心。 于是他,挥退了一众歌舞伎以及侍从,端着酒杯,摇头晃脑地说道:“你可知,那楚霁是怎么当上沧州牧的?” “那还用说?皇上封的呗!”还没等自己岳丈开口,惬意地喝着酒的钱生就大大咧咧地开口了。 钱佑才看着这个不成器的独子,摇了摇头。随后说道:“我有一位表亲,是盛京的大司农。他来信告诉我说,楚霁能当上沧州牧,是因为他能在沧州替皇上寻到孽龙,让皇上长生不老。” 当初赵协听见楚霁所说的“昆仑鲍甫”之后,当即命令在场的所有官员必须守口如瓶,不许泄露出去一个字。他害怕还有其他人打那条孽龙的主意。 可大司农却忍不住。楚霁设计来了他一百万两,如同是吃了他的血肉一般。这时,他想起了在沧州的表亲,也就是钱佑才。 因为楚霁实在是壕无人性,大司农害怕楚霁到了沧州之后,随便一出手,就能将钱佑才收买了。所以,为了让楚霁在沧州有去无回,他便将这事告诉了钱佑才。钱佑才再贪,也抵不过长生不老的诱惑。他一定会在楚霁成功寻到孽龙之后,直接将其杀害。 “什么!长生不老?真有这种东西吗?”马元恺一听,也坐不住了。但长生不老太过于匪夷所思,他也不免发出了疑惑。 “应当是不假。据说这个楚霁邪乎得很,能造出常人造不出的东西。皇帝都那么相信他,想来不会有错。”喝了一口酒,钱佑才老神在在地说。 “那还等什么?爹,直接派人将他抓来!严刑拷打,逼他说出孽龙的下落。”钱生一听长生不老,这哪里还坐得住。 “糊涂!”钱佑才瞪了一眼儿子,说道:“楚霁是皇帝亲自指派来,寻找长生不老之方的。他若是在沧州的地界上有什么不测,皇帝能轻饶了咱们?” “要我说,倒不如让他先行去找,等他找到了,咱们再将他引到落霞山。到时候,杀他的可是山匪,皇帝也怪不到咱们头上。” “还是爹英明!” “还是老钱有主意!” 三人举杯畅饮,仿佛已经看见了自己长生不老的模样。 * 是夜,杨佑递上了一份密报。 楚霁嘴里含着蜜饯,随意地将密报打开。 写这封密报的,不是旁人,正是钱佑才府上,最为艳丽的那一位舞姬。 “贾成业果然告诉钱佑才了。”楚霁将手中密报递给了杨佑。 杨佑接过,语气略带有些兴奋地说道:“如此,大人虽兵行险招,却可保安全无虞。” 楚霁轻笑了一声,说道:“那么便,请君入瓮。” 杨佑面容严肃,再三犹豫,想要说些什么。 楚霁见他这么踌躇,不由得投去一个疑惑的目光。 见到楚霁的眼神,杨佑斟酌着语句:“大人是否,太过倚重秦小将军?” 楚霁神色一凛,好看的眸子盯着杨佑:“杨佑,你逾矩了。”楚霁少有对下属说话如此严厉的时候。 他知道杨佑想说的是什么。秦纵是敌国的少帅,似乎和他是天然敌对的立场。但他刚刚嘴里还含着小崽子给他选的蜜饯,又怎么能容许别人质疑秦纵的骄傲。 偏过头,楚霁的语气又缓和下来,说道:“秦纵并非背信弃义之人。你知道我的,我向来疑人不用,用人不疑。” 杨佑点了点头,在心中重新给秦纵做了定位。他知道楚霁对秦纵不一般,但也没想到竟然信任如斯。 * 往后这三天里,楚霁倒是十分安静。每日到衙门来点个卯,再翻翻卷宗文书,查查人口户籍,到点儿就自行离开,一点儿都不在衙门里多待着。要多悠闲,有多悠闲。 这天,楚霁正走在去衙门点卯的路上。由于他上任的第一天,就惩治了衙门里那些欺压百姓的衙役,所以他现在在百姓中的名声还不错。 “楚大人,这是我家蒸的大馒头,您尝尝!您放心,是白面做的,不是荞麦面。” 一位大姐将手中用荷叶装着的馒头,捧到了楚霁的面前。她衣着简朴,上面甚至打着好几个补丁,却将对她来说十分珍贵的白面馒头,没有一丝保留地递到楚霁的眼前。 楚霁知道她。她的夫君早年服兵役死了,留下她和一个半大的小子。后来,她家的地又被衙役抢占。楚霁处置了那些衙役之后,那些人没了依仗,自然不敢作威作福。那几亩田就又回到了这位大姐的手里。 楚霁自认为只是做了很小的一件事,他的主要目的其实是为了给自己立威。但是没想到,他却收获了这样一份诚挚的感恩。 他伸手接过馒头,眼睛里有些许的热意。他知道,这个馒头,他必须吃。 随后,他从馒头上掰下一小块,放入了口中。随后,弯下腰,将剩下的馒头,递给了大姐旁边的小男孩儿。 那是她的儿子,衣服上满是补丁,身子也瘦得可怜。一双黑溜溜的大眼睛正直勾勾地盯着他手里的馒头。 小男孩儿狠狠地吞下了一口口水,却没有直接伸手接过,而是转头看向自己的母亲。 楚霁依旧伸手递着那个馒头,只是转头看向那位大姐,含着笑容,柔声道:“给孩子吃吧。” 大姐搂着自己的孩子,半晌之后点了点头。 小男孩儿伸出黝黑的小手,颤巍巍地接过馒头,朝着楚霁鞠了一躬:“谢谢大人。”随后将馒头递给自己的娘亲,说道:“娘亲吃。” “诶,娘吃一半儿,剩下的给茂儿。”大姐哽咽着接过馒头,眼眶中经不住滚下两滴泪。 楚霁也忍住泪,直起身,便准备继续走。 突然,从人群中,冲出来一个衣衫褴褛的老妇人。 老妇人一见着他,便腰腿一弯,跪下叩首,喊道:“楚大人,民妇有冤要申!” 来了! 楚霁神色一凛,说道:“你是何人?有何冤要申?” “民妇是沧州城外五柳村的村民。我要告别驾大人家的公子钱生,强抢了我的女儿去,还打死了我的老伴儿和女婿。可怜我的女儿,才二八年华,就因为在集市上卖布,被那禽兽看上,竟然不顾我的女儿的意愿,要强抢去做妾!” 老妇人跪在地上,脸上泪痕遍布,尽是悲恸。即便她一身褴褛,面容憔悴,可细看之下,却能发现她骨相极佳,年轻时想必也是一位美人。 “我认得她,她不是张阿婆吗?” 有人认出了这位老人家。随着他这一声,有不少五柳村的村民都仔细辨认起来,确实是张阿婆。 人群里忽然喧闹了起来。 “是张阿婆,当年她到衙门伸冤,生生被钱贪官打了出来,随后就不见了踪影。我们都以为她已经死了!” “要说张阿婆家的两个女儿,是一个赛一个的漂亮。可怜她家的大女儿,如花似玉的一个人儿,都说好了婆家,居然被钱贪官的儿子看上,最后投河死了。” “当年张阿婆可是织布的一把好手,两个女儿也得她真传。那日子,过得不知道多滋润。都是钱贪官这一家,害人啊!” …… 众议如沸中,楚霁正色道:“竟有如此荒唐之事!随本官去衙门,升堂!” 说完,楚霁衣袖翻飞,大步往衙门走去。围观的民众也自发地跟过去,他们多希望这位新来的楚大人能替他们做主啊! 要是,要是楚大人连钱贪官都不怕,那么,沧州就有希望了! 到了公堂之上,楚霁坐在桌案前,惊堂木一拍,严肃地说道:“堂下五柳村村妇张阿婆,状告钱生强抢民女,又杀死了你的丈夫女婿,可有证据?” 张阿婆跪在地上,说道:“我女儿投河之前留下血书一封,并着她从钱生身上拽下来的一块布料,上面正绣着一个钱字。” 随后,她向旁边的衙役呈上了一封血书和一块布料。 楚霁接过一看,血书已然泛黄,确实是有些年头了,但被保存地很完好。上面清晰地写着,宏光四年,钱生要强抢她去做妾。她宁死不从,父亲和未婚夫婿为了保护她,都被钱生打死了。她自觉无颜再活在世上,便留下血书一封,投河自尽了。 至于那块布料,是上好的锦缎,上头绣着彩云团花,并着有一个清晰的“钱”字,分明是银线绣的。这种布料,价值千金,绝不是一个乡村老妇人呢能拿得出来的。这偌大的沧州城,除了楚霁,怕是只有钱、马两家用得起了。 楚霁刚放下物证,那老妇人又说:“当年钱生到我家去抢我的女儿,又打死了我家老汉和女婿,是五柳村众人都瞧见了的。只是,那钱生的爹是钱佑才,民妇怕给他们惹上麻烦,所以便自行离开五柳村,不敢请他们做人证。还望大人明鉴!” 说完,她的头又重重地嗑在地上。再抬起头时,已是血肉模糊。 楚霁说道:“若是物证属实,本官一定替你做主。” 随后,他看向一旁的薛正,说道:“你亲自带人去,传唤被告人钱生。” “楚大人,你可不要为了无关紧要的人,伤了和气。”就在这时,钱佑才走了过来,扔下了一句警告,便坐在了衙门一旁的太师椅上。 他后面还跟着马元恺、黄钧、刘为和赵恒三人。 马元恺警告地看了一眼楚霁,也自行坐在了钱佑才旁边。另外三人,大约是因为第一天的时候,被楚霁的一系列动作给震慑住了,倒是乖乖行了礼,待楚霁点头,他们才在另一旁坐下。 楚霁并不理会钱佑才和马元恺,对着薛正又吩咐了一句:“若有反抗者,格杀勿论。” “是!”薛正双手抱拳,应了一声,随后点了五十人走了。 “楚霁!”钱佑才猛地拍了一下桌子,刷地站起来,目露凶光。那可是他钱佑才的独子,楚霁竟然有胆子敢审他?还说什么格杀勿论,摆明了是要不与他善罢甘休。 “铛!”秦纵一个飞身,站到了钱佑才的旁边,手中一柄亮银戟,铮然杵地。随后,他将长戟一横,银戟的长杆正正好横在钱佑才身前,长戟的银尖直抵马元恺的脖颈。 “此事涉及二位大人,还请避嫌。” 长戟的压迫感使得钱佑才浑身一震,他转头见马元恺竟被一招就制住了命脉,一副面色铁青又反抗不得的架势。强忍着惧意,钱佑才又坐了下来。 见他们二人不再有动作,楚霁朝着秦纵一点头,秦纵放下了手中长戟,保持着站在他们二人身旁的看守状态。 21 第二十一章 不一会儿,薛正就拎着骂骂咧咧的钱生来了。 “大人,被告已带到。”薛正扔下钱生,就朝着楚霁拱手复命。 原本跪在地上的老妇人,一见着钱生,就什么也顾不得了,立刻扑上去,揪住钱生的衣襟,大喊道:“你这个畜生,还我的女儿!还我的老伴,还有我那可怜的女婿!” 钱生原本还在叫嚣着,是哪个不要命的敢审他,就看见有一个疯婆子扑上来要打他。 这还得了?钱生立刻就要还手。可他一个被酒色掏空了身子的纨绔少爷,哪里是常年做活的张阿婆的对手? 楚霁直到看见钱生的脸都被抓花了,才给了薛正一个眼神。薛正立马上前,将二人分开,还顺带狠狠地打了钱生一掌。这种人渣!要不是还要交给大人审案,他真想在钱府里就一刀了解了他! 要知道,他冲到钱生房间的时候,他正要对一个绝色女子霸王硬上弓!真是死性不改,不知道糟蹋了多少人家的清白女儿! 钱生受了薛正一掌,吃痛之下竟直接趴在了地上,倒也省得楚霁再让他下跪了。 钱佑才见到自家儿子趴倒在地上,就要站起,却又迫于身旁秦纵的威压,生生忍了下去。 楚霁将那块布料递给薛正,薛正接过之后,拽起钱生的衣袖,翻开一看,果然见钱生的衣袖上,用银线绣着一个“钱”字。两厢一对比,真的是一模一样。 “钱生,张阿婆状告你强抢了她的女儿,害死了三条人命。如今物证已然查实无误,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就凭一块破布,你就想定我的罪?”钱生向来是没有头脑的纨绔子弟,即便是物证已经如此确凿的情况,他还是在叫嚣着,一脸的不屑。 “谁知道这疯婆子是不是上我家偷衣裳去了?” “我还没有告她偷盗财物呢?” “这块布,不也是物证吗?” “你知道我是谁啊?我是钱府的大公子!我爹是沧州别驾,我岳丈是兵曹,手握兵权!你一个州牧,有多大的把握敢审我!” …… 楚霁也不理他,只是在上头冷眼看着,看看这二世祖能说出多少混不吝的话来。真是拖出去火化了,都能剩下一张嘴。 这时,人群中走出来一个汉子,跪倒在地上,说道:“大人!小的是五柳村的村民。两年前,小人亲眼看见钱生带着一帮家丁,到张家去抢人,打死了张老汉和他家的女婿。” “小的真是忍不了了!他这个畜生,抢了人家的女儿,又打死了人,现如今,居然还颠倒黑白,倒打一耙!就算是日后要被钱大人害死,小的今日也要做这个人证!” 这汉子的话一说完,人群中登时又走出了几个人,跪倒在地上:“大人,小的也是人证!钱生的恶行,小的都亲眼所见!还请大人明鉴啊!” “小的也看见了,小的愿做人证!” …… 楚霁觉得自己有些被感动了。 那个汉子其实是杨佑早就安排好的人,自然不怕钱有才的报复。可是他没想到,这些普通的乡民,也能勇敢地站出来。即使钱有才和马元恺就坐在这公堂之上,他们也这样不计后果地做了,为了自己心中所坚守的正义和人性。 “天子之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布衣之怒,流血五步,天下缟素。”(1) 楚霁有些不合时宜地想起了这句话。 他深吸了一口气,一拍惊堂木,说道:“人证物证俱在。钱生强抢民女,草菅人命,本官按大雍例律,判其斩首。” “楚霁!你敢!”钱佑才和马元恺同时站了起来,睚眦欲裂地看着楚霁。 “爹!岳父大人!救我!我不想死!”钱生这才慌了起来,听见自家老爹和岳父的声音,连忙求救。 “斩!”楚霁神情肃穆,将签令牌朝着地下一扔。 随着令牌落地,秦纵单手持戟,制住了钱有才和马元恺二人。薛正拔出下属的腰刀,森冷的长刀寒光一闪,钱生那嚣张的头颅落在了地上。 那颗头颅在地上咕噜了两圈,双眼瞪得大大的,似乎在疑惑,在沧州,怎么还有人敢杀他呢? 当殷红的鲜血在空中溅出一道弧线时,楚霁那张莹白俊秀的脸上,没有什么特别的神情,可抿紧的唇瓣,还是泄露了一些那内心的不适。 楚霁是见过死人的,甚至可以说,他自己就曾差一点变成死人。格斗场里,被打到皮开肉绽,血肉模糊,是再常有不过的事情了。 血液,或许会让有些人兴奋。有时候,明明只要对方认输,便可定输赢,但杀红了眼的人,却不会轻易停下。 楚霁大抵是属于良知未泯的那一类,他向来只求自保。若是对手认输,他绝不会再进一步。 他并不害怕鲜血,只是有些讨厌,讨厌到令他的心口有一些发闷。但他又无比地清楚,他未来要面对的,是这乱世之中,更多的鲜血。 正在出神的楚霁并不知道,秦纵也在看他。 秦纵想起了楚霁将他带出斗兽场的那一天,在楚霁的马车里,他额头的鲜血滴落在楚霁唇边,猩红的液体,像是对神祇的玷.污。 那时的楚霁,眉眼含笑,连眼皮都不曾颤抖分毫,今日又怎么会抿紧了唇瓣呢? 难道……他是伪装出来的! 秦纵这才惊觉,楚霁竟然那么地了解他。 以当时当日的情景,若是楚霁表露出分毫的害怕,秦纵都会按照原定的计划,挟持楚霁,逃出生天。 这其实与楚霁是否害怕鲜血无关。但是他绝不相信一个会在人前展露惧意的人,能够有胆量与他玉石俱焚;更不会相信这样的人,有获得这天下的权谋胆识。 所以今时今日的发现,才让他更加动容。为了达到目的,楚霁强忍住了生理上的本能,云淡风轻地同他对峙,这是何等的心性,何等的强韧? 对他自己,又何等的残忍? 秦纵的唇瓣微动,想要说些什么。 可话还没有来得及说出口,他身后的钱佑才已经当场晕了过去。 等衙役将钱有才抬回椅子上的时候,马元恺却突然说道:“下官愿交出沧州兵权。” “哦?”楚霁的神情恢复了正常,坐在太师椅上,目光直直地盯住马元恺。 秦纵收回长戟,松开对马元恺的钳制,走回到楚霁的身边。 马元恺立刻走到公堂的中央,单膝跪地,抱拳道:“大人一心为民,下官深受感动。如今,下官年事已高,愿交出手中兵权。只是,沧州城外,落霞山上,有一群山匪,伤天害理,年年抢夺沧州出产的盐,导致沧州连年欠收,百姓苦不堪言。还望大人能为了百姓生计,领兵出城,剿灭山匪。” 呵,好恶毒的心思。楚霁坐在椅子上,随手甩着腰间玉佩,玩味地看着下方叩首在地的马元恺。 他倒是戴得一手好高帽,在这么多的民众面前,一个劲儿地夸自己爱民如子,逼迫自己不得不前往落霞山剿匪。只怕从前不受他二人摆布的州牧,也是被他用这样的伎俩,骗到落霞山下,然后两厢夹击,当场毙命。瞧瞧,这一连串的话,说得多流畅,一点都不像是个莽夫。 但只怕这次,马元恺的奸计,要落空了。 楚霁站起来,说道:“马大人高义,本官将于明日,领兵五千,到落霞山剿匪!” 楚霁话音刚落,人群之中就沸腾了起来。但他们,却不是因为楚霁的决定而高兴。 刚刚主动站出来为张阿婆做人证的一个汉子说道:“大人,我们不用您去剿匪!您就留在沧州,我们就知足了!” 人群中又走出一人,跪在公堂之上,眼睛里含着泪,说道:“大人是青天大老爷,是能替我们做主的人!您千万不要去剿匪,以往去剿匪的大人,都没能回来。” “是啊,大人!我们不要剿匪,只要您能好好的就行!” …… 一时之间,公堂之外,围观的民众,尽数跪了下来。“大人不要去剿匪!”的呼声,响彻云霄。 楚霁连忙闭上了眼睛,他怕再不闭上眼睛,眼泪就要不听话地跑出来了。 他不是那种纯粹的好人,无论是惩治衙役,还是处死钱生,他一方面是为了自己的计划,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在民间得到口碑。只有受到百姓的拥戴,他的许多计划才能够实施。 可是当人民,真真正正地将一颗心,捧到你面前的时候,楚霁才知道,这是多么震撼的力量,多么难以言喻的激荡和感动。 再睁开眼,楚霁的眼底已是决然。他开口说道:“诸位,请放心。待本官踏平贼寇,定给你们一个海晏河清!” 说完,楚霁就大步离开了公堂,他不想在人前掉眼泪。 马元恺盯着楚霁离开的背影,眼睛里充满了怨毒。楚霁今日能不顾他和钱有才的阻止,强硬地斩龙鳞钱生,只怕要不了多久,就能爬到他头上作威作福了!绝不能让他再待在州牧的位子上。 若不是还需要楚霁交代清楚关于龙鳞的事情,他必然让人在落霞山下就宰了他!可是如今,也只好等把他活捉上落霞山,逼问出龙鳞的事宜,再杀他不迟! 而从开始,就一直当透明人的黄钧、刘为和赵恒三人,却盯着楚霁的背影,久久不能回神。眼里,有着一股灼热。 他们都不是出身什么豪门世家的子弟,全都是各地察举出来的孝廉。当年,他们被推举为官,心里怀着的,不也是安定民生,得百姓爱戴,传千古美名的远大抱负吗? 如今,竟然都浑忘了。 22 第二十二章 是夜,月黑风高。 落霞山上灯火通明,热闹非凡。山上的大当家陈三,正举着个海碗,随手一撩自己的大胡子,一口饮尽了碗中的烈酒,随后畅快地将碗一摔,发出砰的一声。 “大当家的,是又有什么喜事啊?”一个大舌头直接捧着酒坛,边喝边问。 “你猜的不错!”陈三又倒了一碗酒,颇为自得地说:“明日,又有沧州牧要来剿匪了!” “大哥,这算是什么喜事?又出人又出力的!马元恺那老匹夫,就知道使唤我们!” “就是,每年截来的盐,不都是替他截的吗?” “咱们寨子上,又得到多少好处了?” “诶,这次可不一样。”陈三的一双奸诈的眸子,在夜晚的灯光下,显得更为狠辣贪婪:“益州的楚家都知道吧!这次来剿匪的,正是楚家三公子。马元恺已经来信说了,这次不要死的,只要活的。只要抓住了他,就能从楚家得到源源不断的银子!” “诶呦,那可是楚家!这楚三公子得值多少银子啊!” “只要抓住了这个楚三公子,那我以后想包多少姑娘就有多少!” “肤浅,听说这楚三公子,可是盛京第一美人!”陈三说着话时,脸上带着淫.邪的笑容。他本就好男色,这落霞山后面,不知道埋了多少清秀男孩儿的尸骨。一听说这楚三公子的盛名,他心头的邪火就止不住地烧。 一听这话,刚开始提问的那个大舌头,提着酒坛走向了陈三,说道:“那就提前恭喜大当家了!我敬你!” “好!”陈三将碗中酒一饮而尽。 “诶?你是谁?我竟不曾见过?”陈三看着眼前这张脸,疑惑地问道。 “是取你狗命的人!”眼前的大舌头突然扔掉酒坛,从怀中掏出一把长刀,直直地刺向陈三。 陈三暗道不好,刚准备闪躲,就被闪着寒芒的长刀贯穿了身体。 “竟然敢肖想大人,给爷死!”月光与烛光之下,映照出来的分明是蒯信愤怒的脸。 山寨里的人,没想到异变突起,刚刚众人还聚在一起喝酒,意.淫着未来坐拥金山银海的日子,转眼间,自家老大就被人杀了?! 众人又惊又惧,有的作鸟兽状,想要趁乱逃跑;有的拿起武器,想要替老大报仇;有的直接跪倒在地,连声求饶。 可就在他们有所动作的时候,居然发现,身边的人,居然有半数以上都不认识! “你们!是什么人!” “给我揍他丫的!”蒯信一声大喊。 不一会儿,山寨上的其余山匪都被抓了起来。蒯信照着那几个说要抓楚霁来换钱的人就是一脚:“他奶奶的!想要抓我们大人?也不看看自己有几分本事?” “好了,等回去了把他们交给大人发落。现在先干正事。”人群之中,蒯民也走了上来。今日这个伪装成山匪的计策,正是他想出来的。 “好!”蒯信说着,又给陈三补了好几刀,确保他死的不能再死了,才跟着蒯民离开。 夜幕低垂之时,一只几乎与黑夜融为一体的灰鸽落入了沧州州牧府的院中。 书房里,楚霁、秦纵、薛正和杨佑都在等待这只灰鸽的到来。 “少爷,来密信了!”一直守在院中的纪安,拿着从信鸽腿上拆下的字条,进了书房。 密信是蒯民传来的。 楚霁打开密信一看,眉眼之间盈满笑意:“成了!” “太好了!”杨佑有些激动地说道。 大人派蒯民蒯信带着三千兵马,已然除掉了落霞山上的山匪。这样一来,只待沧州城五千府兵到落霞山下,就能反客为主,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到那时,降者生,逆者亡! 原本他还担心,大人只带着秦纵和一百士兵前往,身后是五千心怀不轨的兵马,他又杀了钱有才唯一的儿子,路上难免有遭遇不测的风险。 可没想打大人已经利用大司农,将自己能寻到长生不老药的消息告诉了钱有才和马元恺二人。没有人能够抵抗长生不老的诱惑。 如此,就算钱有才心里再痛恨大人,恨到宁愿犯下谋逆大罪,在到达落霞山前,也绝不会对大人下杀手。这样,此行的风险就大大降低了。 几人商议好具体的对策,便准备各自回院中休息。 楚霁的院子和他们的不在一个方向,五人到岔路口处,便各自分开了。 见楚霁走远,薛正朝着秦纵行了一个大礼,说道:“秦小将军,大人的安危,可就系于你一人之身了!” 大人于他有莫大的恩情,秦小将军也是。若不是他武艺不及秦小将军,沧州府中又需要他带领剩余的两百士兵里应外合,他恨不得是自己陪着大人去闯那龙潭虎穴。 秦纵抿着唇,看着楚霁的背影。 皎如玉树之临风,孤若青松之独立。(1) “我自然会保护好他。”少年人的声音,青涩,仿若呢喃,却带着重如万钧的力量。 盛夏的骄阳,即使是在清晨,也带着炙烤般的灼热。 沧州城的城门口,楚霁身披亮银色铠甲,骑着玉顶,巡睃着城门口的五千一百零一个将士。 打头的,是红袍黑甲,手持亮银戟,身跨踏雪马的秦纵。秦纵这一身,当真是英武不凡,俊美极了,让楚霁仿佛看见了未来的那个战神。 在秦纵的身旁,是沧州五千将士里的五名校尉,全都是忠心耿耿为马元恺做事的。马元恺能派这五个人和他们手底下的兵来,还当着是看得起他。 再往后,因为马元恺明面上已经交了兵权,所以他将自己的一百护卫名正言顺地编入了沧州府兵之中,暂时交由秦纵统领。此时,他们正呈现出保卫的姿态,将楚霁和那五千府兵隔开。 楚霁和秦纵对视一眼,随后调转马头,神色坚定地盯住前方的道路。 ——“出发!” 军队一路疾行,第二天傍晚时分,就已然离开沧州地界,来到了距离落霞山不过十里的山脚下。 楚霁停了下来,命令军队在此安营扎寨。休整一夜过后,明日一早,便攻上落霞山。 楚霁前脚带着秦纵进了中帐,后脚那五个校尉就讨论开来。 “一看那楚霁就是个小白脸儿,还明日一早攻上落霞山,只怕是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只是楚霁带来的一百人,还真是有些麻烦。个个都是铁铸的玄甲,可是不好对付!” “害,这有啥的?反正交给陈三来杀,咱们又不动手。等杀了他们,再把玄甲扒下来,也让咱们的亲兵享受享受!” “那个秦纵倒是忠心,一步不离地跟着楚霁。” “行了。”五人之中,为首的是马元恺的亲信马志。他听见三长一短的咕咕声,于是,立即让四人住了嘴。 确认这是和陈三定好的暗号后,他安排道:“我在这里接应陈三。你们四个到中军帐里,杀了秦纵,活捉楚霁!记住了,大人指明了要捉活的!” “是!” 中军帐中,楚霁正在和秦纵坐在一起看舆图。 四个校尉进到帐中时,那两人正在激烈地讨论着。 楚霁一见到他们,便面露欣喜,连忙说道:“你们来得正好,本官正在思考,明日应当从哪条路攻上山去。你们都是和山匪交过手的,快来帮本官参考参考。” 四人对视一眼,暗自交换了计策,便慢慢地向着楚霁走去。 帐中一片寂静,连鸟鸣声都不曾听见半点。只有靴子一步步踩在地上,发出了些许声响。 四人一边逼近,一边暗自握紧手中的武器。 那边的楚霁眉眼含笑地看着他们,甚至还抿了一口香茗,帐中暖黄色的烛光,更衬得他无害温柔。 秦纵也只是沉默地站在一旁,连眼睛都不曾抬一下,专注地研究着桌案上的舆图。 脚步声停了,四人来到桌案前。 楚霁朝着四人温和一笑。 四人突然暴起。 其中一个,单手支住桌案,整个身体腾空而起,另一只手向前,做出擒拿的动作。另外三人,一齐拔出武器,向着秦纵围攻过去。 “砰!”——是铁器与铠甲相击的声音。 秦纵单手持戟,一柄亮银戟,横扫过想要捉住楚霁的那人。那人受到重击,身体支撑不住,后背重重地撞击在地上,弓起身子,吐出一口血来。随后竟直接倒地,已然气绝。 随后,秦纵身子一跃,手持银戟,如天神一般,伫立在桌案前,将楚霁与那四人隔开。 楚霁脸上的笑意未改:“沧州校尉,刺杀州牧,等同谋反,现已伏诛。”无比温和的语气,却已经为这四人定好了结局。 回答楚霁的,是秦纵言简意赅的一声“是”,和随他话音落下而溅起的鲜血。 另外三人,还没反应过来秦纵是怎么突出他们包围的,就见到长戟那闪着寒芒的银尖,直直地朝着他们的面门袭来。 三人躲闪不及,便被秦纵的一柄长戟,接连贯穿的咽喉。鲜血肆意地在空中飞舞,肆虐着楚霁的神经。桌案之前的人,却只是淡淡地扫了一眼秦纵那滴血的戟尖。 中帐之外,接应陈三的马志,也终于等来了发出暗号之人。今夜无月,昏暗当中,他看不清来人的脸,但凭借那标志性的大胡子,他还是认出了这就是落霞山上的大当家陈三。 看着陈三身后乌泱泱的队伍,他眉头一皱:“怎么带这么多人?” “害!这不是听说这个楚霁,聪明得很,自己还带护卫来吗?咱们也是怕拿不下!” “行,他的护卫全部都围在中帐外面,就是穿玄甲的那一群。可别弄错了!” “你放心!绝不会弄错的!” 夜色黑沉,听见这话的马志,心里莫名觉得有些阴森森的。 23 第二十三章 “杀——” 眼见这马志回到了沧州府兵的队伍中,蒯信一声令下,带着身后的一千多人冲了出去。 校尉首领早就下了命令,不许任何人抵抗。这也正好合了楚霁的心意,这些士卒,多数都是沧州穷苦百姓出身,又是沧州城里的青壮,楚霁不想伤了他们。 但是,还是有一部分人想要冲上去保护楚霁。他们也听说过,楚霁在沧州城里除掉了为祸的钱生。而且,这一次,那么多的老百姓阻止楚霁出来剿匪,他还是来了。 楚霁是一心为了沧州百姓的父母官。 这些士兵,还是想要冲出来保护楚霁。可是,还没等他们冲到“山匪”面前,就已经有人被马志给杀了。 马校尉,他到底想干什么! “你…你是逆贼……”中刀倒下的人,怒睁着双眼,不甘地看着马志。可回答他的,是马志嚣张残忍的脸。 “所有想要护着楚霁的人!就是这个下场!” 马志一出手就杀了想要保护楚霁的人,还放出了那样的狠话。是以,那五千府兵几乎不敢再进行进行任何的抵抗。 就这样,蒯信几乎不费一兵一卒,畅通无阻地来到了中帐前。 一时之间,中帐之前的氛围剑拔弩张。 楚霁那区区一百的兵卒,纵然是一身玄甲,武器精良,但面对着眼前这一千多人的“山匪”,看上去无异于蚍蜉撼大树。 马志远远地骑在马上,看着眼前这情景,只觉得稳坐钓鱼台。想必,那四人已然杀了秦纵,活捉了楚霁。只待班师回城,就能去大人处领赏了。 这时,一只修长如玉的手,掀开了中帐的帘子,从中走出一个芝兰玉树般的男子,后头还寸步不离地跟着一位手持银戟的小将,那小将的银戟尖上,还嘀嗒着血液 。 正是楚霁和秦纵! 马志几乎要将手中的缰绳生生拽断!那几个没用的饭桶,连一个十五岁的小孩儿都拿不下! 不过没关系,他又骤然送了一口气。幸好陈三带来的,足足有一千多人,不怕拿不下! 可他已全然忘记了,十五岁的秦纵,曾万军丛中取敌将首级,名动天下。 更何况,楚霁一早的计划,就是诱着他们走到这一步。 随着楚霁露出身形,对峙着的两方队伍动起来了。 可场面却完全不是马志想的那样! 他居然看见那个领头的大胡子,朝着楚霁跪了下来! “逃!”此刻他的心里,只有这一个想法!校尉首领顾不得通知其他部下,只想着赶紧趁乱离开。 他急转马头,攥紧手中缰绳,高高扬起马鞭。可再一看,他那里还逃的掉?他们驻扎的地方,外面不知何时来了一群兵士,和楚霁的护卫做一样的打扮,却足足有一千多人! 再回头看看自己手底下的兵,一个个方寸大乱,六神无主。 “楚霁!你豢养私兵,乃是诛九族的大罪!”见楚霁身旁的那个人撕掉了大胡子,露出一张他完全陌生的脸,马志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难怪这个楚霁,一到了沧州,就谁的面子也不给,连钱大人的独子、马大人的女婿都说斩就斩了!原来,是仗着手里的兵,有恃无恐啊! 楚霁仿佛是听见了什么笑话,大笑起来:“何处来的养兵一说?他们原是这落霞山上的山匪,你难道不比本官清楚吗?” “你!”马志这才惊觉,楚霁他竟然早就发现了李大人和落霞山山匪之间的交易!他那话中,分明是意有所指! “马元恺已然交出兵权,本官自然可以将山匪招安 ,编入沧州府军之中。这,怎么是本官豢养私兵呢?” 马志被楚霁这一番颠倒黑白、厚颜无耻的说辞,简直要气到吐血。 但眼下的情形,他也顾不了那么多了。他手下有五千人,楚霁那里看着不到三千。即使双方武器护甲悬殊巨大,自己也并非没有一战之力! 于是,他举起手中长刀,大喊道:“楚霁豢养私兵,罪同谋反!随我一同杀了这个逆贼!” 因为事先得过楚霁的命令,蒯民蒯信两人一边大喊:“缴械不杀!”一边带着身后的兵卒,从内外两个方向,将原本的沧州府兵包围。 这五千人当中,多数是穷苦人家出生,因为交不起十两的“买命钱”,所以不得不服兵役,成为了沧州府兵。 是以,本就饱受马元恺及其亲信迫害的他们,在听见“缴械不杀”四个字以后,就陆陆续续地放下了武器。 而原本还在犹豫的一些人,在看见楚霁手底下的人果真不杀投降士兵时,也全都连忙放下了武器。 战场之上,只余下马志和他的上百亲兵还在负隅顽抗。 旷野之上,伴随着呐喊声和兵刃相击的铮鸣,很快就出现了一具具尸首。 惨叫之声不绝于耳,横飞血肉满目皆是。空气中的血腥之气,越来越浓重,像是织出了一张密不透风的网,要将楚霁团团包围,让他窒息其中。 比他曾经以为是人间炼狱的格斗场,更残忍血腥过百倍。 楚霁的胃里,泛起一阵又一阵的不适。胸口也仿若压着一块千斤巨石,让他几乎喘不过气来。 但他咬紧了牙关,笔直的站立在中帐前,就连呼吸也是那样地匀速平缓,像一根永远不会倒下的定海神针。 他不能表现出一丝一毫的惧意,因为 ——他就是军心! 秦纵没有加入到战场中去。他知道,这是楚霁给蒯民蒯信的历练,蒯家兄弟和他们手底下的兵,需要用战场上的鲜血来开光,才能真正迈出成为铁血之师的第一步。 这很残忍,但乱世之中,谁都没有说不的权利。战争,有时并不是为了争斗杀戮,而是为了以戈止战。 而他唯一的任务,是护住楚霁。所以,他只是以守卫的姿态,站在楚霁身旁,为他抵挡任何可能出现的伤害。 秦纵偏过头,看见了青年平静的脸。可那只放在身侧的手,在隐晦明灭的火光之中,依稀能看见因攥紧而泛起苍白的指节。 他知道,楚霁在对抗生理的本能,楚霁渴望且必须克服这种本能。是以,当时在帐中杀死四名校尉的时候,秦纵当着楚霁的面,选择了最快而非最无害的方式,让喷涌而出的鲜血在楚霁的眼前炸开。 如今,秦纵却有些不忍。 可就在下一秒,他的眼前出现了楚霁的手。那只火光之下愈显莹白的左手,掌中有着四个清晰可见的月牙形的指痕。 “拿弓来。” 是平淡如水的冷静。 秦纵深深地看了楚霁一眼,并不多问,随后将一副弓箭交到楚霁手中。 楚霁接过弓箭,闭上眼睛,深呼吸一口气。他的身体不好,不能习武,所以自三年前,他便开始训练箭法,算得上百步穿杨,小有成就。 再睁眼,楚霁的目光,已是全然的坚毅。他左手撘弓,右手拉弦,将身体绷成了一只翠竹的模样。 弓满。箭头瞄向了乱军之中的马志。 松手。暗夜之中,疾行的利箭,在马志不可置信的目光中,准确无误地穿透了他的胸膛。 “咻——”利箭的寒芒,划破了长空,也射穿了那张想要困住楚霁的血网。 楚霁喉间一紧,随后长舒了一口气。 他高声道:“校尉马志,意图谋反,现已伏诛。” “降者,恕其无罪;逆者,杀无赦!” 乱军之中,几乎所有的沧州府兵都跪了下来,口呼归降。 仅有少数几个忠心于马志的亲信,还一边死死地护着马志的尸体,一边寻找突围的机会。 可蒯民蒯信却不会给他们这个机会。他们俩人,纵马逼近那些人,拔出长刀,顷刻之间就将那几人枭首。 战事终于平定了下来。 蒯民蒯信前来复命,楚霁点点头,让蒯民去整编降军,蒯信去打扫战场。 安排好各项事宜之后,楚霁将手中的弓递给了秦纵。 “多谢。”楚霁知道,秦纵发现了他的小秘密。他并不像那天在马车上表现出来的那样,由内而外地包裹着坚不可摧的铠甲,全然的无惧,全然的强大。 但好在,秦纵似乎也并不需要他那样了。秦纵知他,懂他,所以会在帐中,毫无保留地对那四个校尉出手;也会在战场上,不问一句地就递上弓箭。 秦纵伸手接过弓箭时,温热的手掌正好触到楚霁的指尖。那莹润的指尖带着一贯的微凉,但总让秦纵觉得,有什么不一样了。 那破空射出的箭矢,洞穿的好像还有他那本就支离破碎的心防。 楚霁此人,内毓锦绣,满腹华章。 下意识的,秦纵握住了楚霁的指尖。 一瞬间,浓云霁散,月华如水,清辉散落在楚霁那张脸上,秦纵仿佛看见了月宫神祇的笑。 被握住指尖的人,感受到从带着热意的掌心传导出来的安慰,笑着刚想说些什么,突然脸色骤变,闷声咳了一声,随后苍白的唇边溢出了暗淡的血痕。 “楚霁!” 楚霁伏在秦纵的肩头,勉强维持着最后一丝清明,气若游丝:“不可声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