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弘文怡红院的布隆》 第1章 这手艺是禁忌啊 裸露的大梁,一眼可以看到的瓦片,李弘文呆呆的看着头顶上的这些,有些出神。 他能接受自己穿越。 毕竟这玩意现在是时髦,触个电,喝顿酒,出个车祸,睡一觉都有可能会穿越。 所以他对自己穿越并没啥不能接受的。 让他不能接受的是,他穿到了七十年代,而且还没给自己配金手指! 这不是说都是标配的么? 人家这个带亿万物资,那个带可升级的千亩农场,这个带签到系统,那个带任务系统的,怎么到自己这里就什么都没有了? 脑海里除了自己前世工作十来年的纸扎手艺还能清晰回忆起来,其他的好像没啥能谋生的手段了。 可问题是这门手艺现在是禁忌啊! 别说用它谋生了,就是提一句都有可能被人举报发配到农场去,就算偷偷做了纸扎元宝,也没人敢买啊! “系统?” “空间?” “白胡子老爷爷?” “面板?” 心里有些不死心的再次默念了一遍穿越文里经常会遇到的金手指,李弘文期待有奇迹出现。 不是说有些金手指也会迟到么? 说不定他的金手指也迟到了,正在焦急的用尽全力的拼了命的往他这里赶呢。 万一呢? 是不是? 可惜等了一会什么也没有出现,没有空间,没有农场,没有系统,没有面板。 这是他三天来第n次尝试了! “李弘文!别躺着了!该上工了!” 金手指李弘文是没等来,他等来了上工的消息。 作为知青,每天是需要上工的赚取工分的。 “这就来!” 起身坐起,看看土墙土炕还有点不平的土地,再看看屋里寥寥无几的几个家具,李弘文认命的下了炕。 他穿越过来的年份是七二年,身体原主两个月前下乡到这里,位于北三省一个叫靠山屯的大队。 知青点有七个知青,四男三女,有一男一女两个人跟李弘文一样都刚来两个月,其余四个人是老知青,最长的在这里已经待了三年了。 出声叫他的人叫王爱国,从南方江浙过来的瘦弱书生般的一个人,经过在这里两年的磨炼,已经是个古铜色的汉子了。 另外还有一个叫史爱党的,一个叫马爱民的,他们四个人住在这一个炕上。 与他们屋子隔着一个客厅,不对,不能叫客厅,他们住的这个房子是三间土坯房,正门对着的屋子里有个灶台,两个住人的屋子在两侧,进去都要经过灶台这个屋。 这个屋子除了灶台,就是一张瘸了腿,用块瓦片垫着的陈年老桌子,以及几个用木头墩子做的凳子。 用马爱民的话说,这些凳子就是冬天的预备柴火,要是那天柴火不够了,可以直接劈了当柴烧。 他们这个屋的正对着那个屋子门上用粗布挂了个门帘,屋里住的是三个女知青。 一个叫王招娣,一个叫孙小凤,一个叫马彩霞。 王招娣听名字就知道,家里是个重男轻女的家庭,她是家里老四,还有一个弟弟,性格上比较内向沉默,不过饭做的不错,知青点的饭基本上都是她在做。 马彩霞岁数较大,比王爱国来的还要早一年,是这个知青点目前待的时间最长的一个人,性格有些泼辣,但人不坏。 至于孙小凤,就有点茶了,凭着一个还不错的长相,平日里老是让知青点里这几个男的帮她干这个干那个,时不时的还借几人钱和票。 原主李弘文也帮着干过几次,后来发觉这人就是找免费苦力,所以不再搭理孙小凤,倒是史爱党和马爱民两人对帮孙小凤干活比较热衷。 这就是这个知青点里的基本情况了,算不上好,也算不上坏。 穿好鞋,出了屋,正好对面三个女知青也出来准备上工,几人就一起结伴一起往外走去。 知青点在靠山屯的最北边,靠近后面青山,离村子有一些距离,据说原先是一个老鳏夫猎人在这里居住,自从老鳏夫没了后这里就被收回了村里,然后在知青开始下乡后,被定成了知青点。 院子不算大,一共就五间房,除了几人住的三间北屋,还有两间东西厢房,一间被几人当做柴房,一间有些破没法用。 第2章 我这是穿书了? 因为这些,除了来的时候父母给带的钱和各种票,李弘文就不会再有家里支持了。 这种情况在这个时代是正常现象,甚至还有家里让下乡知青想法弄点粮食与钱寄回去的。 “哎,好像是大队长回来了,还不错,就三个人!” 正说着,马爱民的声音把大家的目光都引到了远处大路上去。 远远的一个牛车慢悠悠的走着,旁边是一个四十来岁的魁梧汉子,这是靠山屯的大队长赵大山,牛车后面跟了三个人,两女一男。 距离有些远,看不清长相,不过可以看到一个女的正对着唯一的男知青说着什么。 “成哥,我脚应该起泡了,好疼,你过会能帮我看看么?” “成哥,你得赶紧让你家里想办法把我们弄回城,这里条件也太差了!” “成哥.....”小说 等走的近了,一帮人远远的就听到只有那个女的在不停的说。 “正好,彩霞爱国,这是新来的知青,男的叫周成,女的嘴不停的叫白玫瑰,另一个叫魏丽丽,你们把他们俩领着去知青点吧。” 牛车到了几人跟前,赵大山停下就不准备走了,直接让跟着的三人把行李卸下就要走。 “赵队长,能不能帮我们把行李拉到知青点呀,这么远的距离我们怎么弄过去呀!” 一听要自己扛着行李走回知青点,白玫瑰立马不干了,不过也知道不能在赵大山面前使脾气,因为在来的路上已经碰过钉子了,所以语气虽然不好,但还是没说什么过份的话。 “给你们拉到这里就不错了,你没看到别的大队都有自己背着行李回大队的么?再说了,这牛走了这么久,也得歇息了,它可比你们金贵多了!” 赵大山皱着眉头不耐烦的道,一路上这个白玫瑰又是嫌这个又是嫌那个,走一段就说累想坐牛车,走一段就说渴,整出不少幺蛾子,所以对这个新分下来的女知青他是怎么看都不顺眼。 周成和另一个叫魏丽丽的,虽然也对不能把行李拉到知青点有些不情愿,不过也没说什么,直接就开始从车上搬起了行李。 “赵队长,怎么说话呢,怎么能拿一个畜生跟我比?你这是对我的侮辱,你得道歉!” 白玫瑰一听赵大山说牛比她金贵,立马不干了,声音拔高的对着赵大叫就喊了起来。 “畜生?没有它,你这些东西就得扛一路回来,没有它,农忙的时候粮食什么的都得你自己扛,在我看来,它就是比你金贵,反而拿你跟它比是对它的侮辱!” 赵大山可不惯着她,说完直接一手一个把她的行李从车上扔下来,伸手一拍牛背就走了。 “哎!你不道歉就别想走!!我要去乡里告你去,说你侮辱下乡进步青年!” 白玫瑰见自己的行李被赵大山直接扔到地上,有一个还沾上了地上也不知道是水还是之前什么尿的泥,气的脸色都变了。 “玫瑰!!” 一旁提着行李的周成看到她这个样子,皱着眉头喊了一嗓子。 “成哥,你看他,他怎么能这么说我们呢嘛,我就是气不过,你说你在城里的时候谁敢这么说你,结果到了乡下反而要受这些乡巴佬的气。” 听出周成不高兴了,白玫瑰立马换了一个脸色,一脸委屈与不忿的走到周成身边拉着周成的胳膊就摇了起来。 这让一旁看着的几人都不禁互相看了一眼,这以后的日子看来热闹了! 周成,白玫瑰? 李弘文有些不敢相信的看着眼前两人,因为这两个名字以及靠山屯的名字凑到一起,让他想起了前世的一本书,叫什么我成了年代文里的恶毒女配,还是叫变成恶毒女配的我转身就把男主给踹了。 具体叫什么名字他记不太清了,但是这个周成和白玫瑰他有印象。 前世的时候,他媳妇,一个在殡仪馆上班的,是的,殡仪馆,他开纸扎店,他媳妇在殡仪馆,这个不是重点,重点是他媳妇爱看这类女频年代文。 晚上回到家的时候,老是跟他念叨她白天上班的时候,在骨灰堂没人的时候看了什么。 这个周成和白玫瑰就是穿越前他媳妇正跟他说的一本年代文。 好像是说这个白玫瑰在来到靠山屯后,因为与村里某个大婶吵架,被失手打晕后被后世一个携带农场空间的人穿越。 穿越后的白玫瑰没了之前满眼都是男主周成的样子,开始远离男女主,与村里某个糙汉过上幸福快乐日子的故事。 不过,李弘文不能确定的是,自己这个书到底是白玫瑰穿越为女主的那本,还是原女主男主斗恶毒女配,双双高考离开最后致富的那本。 另外他记得这个还没到来的女主好像也是个重生者,带着一个不大的小仓库,里面囤了不少的物资。 想到这里李弘文心里就不平衡了,怎么人家都有金手指,就自己没有呢? 凭啥呀? 不管是什么,给自己来一个都好,自己不挑! “你们先去上工吧,我跟彩霞把他们带回知青点就过来。” 王爱国在李弘文回想书中情节的时候,帮白玫瑰提了两件行李,跟马彩霞两人带着三人就往知青点走去。 “这以后咱们知青点可热闹了,我看这个白玫瑰可不是个好相与的人,而且她居然光天化日的跟那个周成拉拉扯扯的,都不知道避人,啧啧啧!” 几人一走,孙小凤就一脸八卦的对着几人小声道。 “这刚见一面,你也不要说人家,人白姑娘可能就是刚到这里有些不适应,得适应了就好了。” 只是她的话,并没有得到众人的附和,李弘文是想着书里的剧情,王招娣本身就是个不爱说话的主,而一眼就被白玫瑰吸引的史爱党则回头看着远去的白玫瑰背景反驳道。 “哼,娇里娇气的,适应?我看永远也适应不了!” 孙小凤撇撇嘴。 “白姑娘长的跟个天仙似的,娇气一些也正常,看来以后得多帮白姑娘干干活,不然这样娇滴滴的人可受不了这里的苦。” 更让孙小凤不爽的是,她的另一个跟班马彩民也是一幅被勾了魂的样子。 第3章 又是羡慕别人有金手指的一天 “这猪食是什么玩意?是给人吃的么?” 晚上,王招娣做好饭,招呼大家出来吃的时候,白玫瑰刚坐下看了一眼桌上的东西,张嘴就把所有人都给骂了进去。小说 “孙小凤!!你是猪嘛!睡觉怎么还带打呼噜磨放屁的?” 好不容易吃了东西,晚上大家刚睡下,就听到女生那屋白玫瑰大声喊了起来。 “白玫瑰!我跟你拼了!!!” “别打了!别打了!” 好嘛,头一天,这位白玫瑰就跟同住的孙小凤打了起来,一众男知青也不好进女知青的屋,只能在外面听着里面打成一团。 最后,两个半斤八两的人在马彩霞的武力镇压下,一人睡一边炕头结束了这场扯头发揪耳朵掐嫩肉挠脸的战斗。 第二天早上起来,两人见了面还是气哼哼的不说话,不过还好,都没有破相,就是孙小凤脸上有一道红。 结果中午的时候,白玫瑰又跟村里的一个大婶吵起来了。 好嘛,李弘文觉得这位他没看过原书不知道怎么后面怎么变成恶毒女配的,反正就目前这位的说话行事风格,他觉得在电视里能活过三集都是编剧仁慈。 也难怪他媳妇看的那本书里提了一句,最后被女主设计,在一个万家欢庆的除夕晚上,恶病缠身死在一条无人的小巷子里。 不过,自己到底穿的是哪本书,就看下午这位被打晕过去后,起来的反应了。 果不其然,下午的时候,这位白玫瑰在地里拔草的时候,又跟旁边的另一位大婶吵起来了,这回这位桃花大婶可跟上午那个不一样,平日里在家里可是欺婆婆压弟媳顺带折磨小姑子的主,能受她这气? 身强体壮的桃花婶几巴掌就把这位下乡两天,吃不好睡不好的娇小姐扇的晕了过去。 “白知青晕过去啦!” 在白玫瑰倒地晕倒后,知青院里的一帮人立马也都围了过来,虽然说白玫瑰这两天弄的谁谁都讨厌她,但毕竟都是一个知青院里的,出了事不过来看看也不好。 最后是马彩霞把这位背回了知青院。 史爱党马爱民倒是想背,只是周成以白玫瑰朋友的身份拦住了两人,然后以男女授受不亲的理由让马彩霞帮了这个忙。 白玫瑰走后,李弘文的心思就不在上工上了,他现在的心全在那个回去的白玫瑰身上。 他此时倒是希望回去后看到一个不一样的白玫瑰,因为以白玫瑰为主角的书他还知道一点剧情,而且也知道穿越过来的这个人同样叫白玫瑰的人性格还不错,是个可交之人。 好不容易等到下工,李弘文压着心里那点焦急与期盼,让自己尽可能看起来正常,跟在一众人身后回了知青点。 知青点里,白玫瑰正躺在炕上发着呆,她有些不明白自己怎么好好的就突然穿越了,而且还是穿到了一个年代文里的恶毒女配身上。 看着脑海中这本书里原身后面的各种作死,以及凄惨下场,她决定以后一定要离男主女主远远的。 而对于熟知剧情的她来说,趁女主还没来前,先一步搬到知青点外,逃离这个未来修罗场是首要任务。 现在这两个月还好,只有一个孙小凤,等再过两个月,夏收前女主到了,这里可就成真正的修罗场了。 孙小凤,女主林惜君,与林惜君一同来的潘美丽,还有村里的书记家的闺女赵雅,再加上她的原身,五个女人可是在那个年代文里撕扯了好几年的。 现在自己既然穿越过来了,那就有多远躲多远,让她们几个撕去吧,老娘才不稀罕那么一个心有多大女人就有多少的渣男。 吊着自己,喜欢女主,暗诱孙小凤,勾搭潘美丽,想借赵雅家里关系,这样一个渣男,原身得有多瞎才死乞白赖非要跟他在一起? “白知青,你醒了?” 正想着,屋子的门被人推开了,是马彩霞。 “嗯,彩霞姐,昨天不好意思了,刚到这里有些不适应,让你见笑了。” 对于这个文中的老大姐,白玫瑰知道这人不错,也知道书里是这人最后把自己背回来的。 “没事,能理解。” 对于白玫瑰的异常反应,马彩霞先是愣了一下,然后笑了笑回道。 这样的白玫瑰让她觉得好像与之前换了个人,没有了之前的那种满身的怨气,看上去倒是清爽了一些。 土坯房,没什么隔音,两人又没有刻意压低声音,所以坐在外面灶台前帮着王招娣烧火的李弘文把话听了个一清二楚。 看来,自己穿的是白玫瑰为主的那本年代文了,这倒是算个好消息。 就算没有金手指,以后跟这位交好一些,光她手里漏出来的东西都能让自己的生活提个档次了。 想起这个,李弘文又忍不住在心里开始念起了,系统,面板,空间.... 迟来可以,千万别不来,或者迟来几十年呀! 晚上吃饭的时候,白玫瑰没再抱怨饭菜不好,也没再坐在周成边上,这让周成觉得可能是因为下午的事,受到教育,也没有多想。 “赵队长,我想在咱知青点建个房子,您看能不能帮我找找人?” 第二天一大早,白玫瑰在上工分派完工作后,找到了赵大山。 “建房子?队上可没钱给你们建房子!” 对于这位白知青,赵大山可是印象深刻,要不是白玫瑰一直在一边等着,换个时间看到她,他早扭头就走了。 “我自己出钱,材料就买咱村里的,人我也按工分给钱。” 白玫瑰知道赵大山对她不喜欢,也没有多说废话,直接了当就拿钱砸了。 她的前身是在城里卖了工作跟在周成身边过来的,所以盖个房的钱还是有的。 “那可不便宜,我们队上是差不多一毛五一个工分,一天满工就是十个工分,一块五,盖个房子最起码得四五个人,我们就按五个人算,一天就是七块五,土坯村里有,木头也不缺,要是五个人全天干的话,大概十天到半个月就能盖起来,也就是说最少人工费得七十五,这还不算材料钱。” 赵大山虽然讨厌白玫瑰,但也不会故意坑人,实打实的报起了价。 “没问题,我出得起!” 第4章 你们在哪儿呀? 白玫瑰要盖房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整个村子。 “玫瑰,你要干什么?花那么多钱盖房,你以后吃喝怎么办?” 周成在中午吃饭的时候,拉着白玫瑰来到知青点外,一脸厌恶的道。 这个白玫瑰每次都是想一出是一出,就像当初下乡前,自己还准备跟她说让她把工作给自己,这样自己就不用下乡了,结果她直接就把工作卖了,说要跟自己一起下乡。 现在又是这样,那些卖工作得来的钱,是他们两人未来在这里生活的保障,她现在又是一句话不跟自己说就拿出去要盖什么房子。 “这事跟你没有关系,我自己的钱我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看着周成脸上的厌恶,白玫瑰都不知道前身是怎么就眼瞎的连这都看不出来,不仅把自己卖工作的钱给他花个干净,还到处找人借钱给他花。 “怎么就跟我没关系,你是我妹妹,到了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我做为哥哥,有责任有义务帮你父母看着你,这样,你把钱给我,我来替你保管,省得以后你再胡乱花钱,房子你过会去跟大队长说,不盖了。” 周成理直气壮的道,从小这个白玫瑰就愿意把身上的钱花在他身上,他也理所当然的认为白玫瑰的钱就是自己的。 “呵呵,是不是我的钱给了你,以后我想买什么东西还得找你要,这钱以后你想花是不是也可以随便花?” 对于周成理直气壮的样子,白玫瑰真的对前身是一万个卧槽,怎么居然真的相信这个男人会替他保管钱,而且对于后面把她卖工作的钱花个干净也一点没有多想? “玫瑰,你怎么能这么说呢?我是为你好!这知青点人多眼杂的,你现在说要盖房,谁都知道你身上带了不少钱,万一有谁心生歹念,把你钱偷了怎么办?我一个男人,别人就算想偷也会有所顾虑,而且我怎么会花你的钱?” 周成对于白玫瑰的话也是有些疑惑,以前的白玫瑰可是一点脑子都没有,现在怎么挨了几巴掌还变聪明起来了呢? “用不着,盖房子的钱我都已经给赵队长了,盖完房子我也剩不了几个钱了,所以也不会有人惦记我的钱了,你也别惦记了,就这样,以后我们桥归桥路归路,就当不认识好了!” 白玫瑰嗤笑一声,知道周成渣,没想到除了渣他还茶,她现在真的是想离这个渣男越远越好。 说完转身就快步走回了知青院,她怕再聊下去,她忍不住想动手踹这个渣男。 “玫瑰...”周成伸手想拉住白玫瑰,可白玫瑰走的太快,等白玫瑰走进院里,周成站在原地自言语的骂了几句也赶紧回屋了。小说 知青点的吃的并不多,搭伙做饭,每个人出定量的粮食,去的晚了可能吃的就没了,他可不想饿着肚子。 坐在瘸腿桌子前,李弘文看着一前一后进来的白玫瑰与周成,知道两人刚才应该是干什么去了,挑挑眉并没有说话。 说实在的,这种近距离吃瓜,别人还不知道你在吃瓜的感觉还是挺好的。 不过看看碗里的吃的,那点吃瓜带来的小爽立马消失的无影无踪。 必须得想办法找到一条财路,然后尽可能的多挣些钱,改善一下自己的生活条件,不然就手里那点钱,盖个房就不会有多少剩余了。 这也是为什么尽管李弘文也想早点自己盖房搬出去,但是没有跟白玫瑰一样想到就做的原因。 因为他不像白玫瑰,有一个可以源源不断带来财富和物资的农场,白玫瑰只要避开人就能有肉吃,再去黑市卖点东西,就能有钱花,他可不行。 他的钱就出来前父母给带的五百块钱,花一毛就少一毛。 盖个房下来可能在小三百块,但是盖完房,是不是还得添点家具?就算不添,是不是还得添个铁锅?这个东西可是要用工业票的,而且还不便宜。 他估算了一下,基本上盖完房,他再置办些东西,手里也就能剩不到一百多块了,因为他来到这里后还是花了一些钱的,比如买粮食买棉花弄棉衣棉被什么的。 没办法,他来的时候是二月份,可出来的匆忙家里根本没有给他带太厚的棉衣和棉被,他都是到这边现买的。 想到这里他就再一次开始了羡慕别人有金手指的一天。 为啥我没有金手指呢? 我的金手指啥时候到呀? 系统爷爷?空间祖宗?面板太祖?你们在哪儿呀? “爱国,过会你去跟记分员那替我请个假,我下午不去上工了!” 做为一个现代人,这几天的饮食让李弘文觉得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不是那些年代文里,来到北三省的都进山打猎了么,自己做为一个穿越者去山里打个猎,不过份吧? 不奢求像别的有金手指的主角一样,进山就打个野猪弄死个狼,自己去打个兔子抓个山鸡总没有问题吧? 这几天一点肉腥都没见着,这让他这个无肉不欢的人有点着实扛不住了。 不管怎么样,他决定今天必须要吃到肉! “好,我知道了!” 王爱国点点头,他不是个爱管闲事的人,对于李弘文不上工他也不过问。 “弘文,你不上工去干什么去?” 倒是与李弘文一起来的马爱民有些好奇李弘文去做什么。 “去山里转转,看能不能弄到个兔子山鸡什么的,好给大家加个荤。” 这个事也不需要隐瞒,所以李弘文直接就说了出来。 “哎,能抓到么?要不带我一个,咱们一起去吧?” 马爱民一听是要去山里抓兔子山鸡,眼睛一下子就亮了,他觉得这肯定比去上工有意思多了。 “这倒没有什么问题,不过你确定要去么?我可不能保证一定能抓到,到时候抓不到白浪费五个工分你可别怪到我头上。” 扫了一眼兴致勃勃的马爱民,李弘文无所谓的道,他相信有这个话,马爱民这个财迷就一定不会再要跟着去了。 “去碰运气呀?那算了,我还是老实拿我的工份吧!” 果然,马爱一听他这话,立马摇摇头打消了一起去的念头。 第5章 前世的秘术 拿五个工分去赌,马爱民可舍不得。 倒是周成有意想去,他从小在城里长大,还没进过山,对于进山打猎还是非常有兴趣的。 “玫瑰,要不我们也去山里转转吧,正好你上午受了伤,就当是去散散心了。” 他想着拉上白玫瑰,到时候到了山里,找个人少的地方,正好可以跟白玫瑰好好谈谈,这个钱袋子一定不能丢。 虽然他家里条件不错,但是家里人口也不少,再加上他爹是个老顽固并不愿意利用职权往家里捞东西,所以表面上他是厂里副厂长家的公子,其实从小在钱财上也并不富裕。 这也是从小他老从白玫瑰这儿骗钱的原因,嗯,也不对,他骗的也不仅是白玫瑰一个,只是白玫瑰比较傻,根本不算骗,是她主动给。 “不了,你想去自己去吧,我下午还要去跟队长见见帮我盖房的柱子叔。” 只是白玫瑰在醒来后就跟变了个人一样,根本没有像以前一样他说什么是什么,直接回绝了他。 “玫瑰,我觉得我们得好好谈谈!” 见白玫瑰还是执着于要盖房,周成不由眉头一皱,放下手中的碗对着白玫瑰特别正式的道。 “并不用,你管好你自己就行了,我们也没什么可谈的。” 白玫瑰皱了皱眉头,同样一脸的正式。 这让坐在桌子前吃饭的几人都对两人的关系产生了好奇,刚来的时候不是天天成哥成哥的,一会看不到就到处找,怎么现在又表现的跟陌生人一样? 特别是跟两人一同过来的魏丽丽,他们在火车上的时候就正好坐在一个车厢,从火车上到下了火车,白玫瑰表现的那股粘劲她是全看在眼里,这才过了两天,怎么就跟变了个人一样? 吵架了?也没看到两人吵架呀? 刚才吃饭前出去那会吵的? 因为什么呀? 众人八卦的样子,周成也看在眼里,他也不想把这事闹到所有人眼前,所以只能暗自压下心里那股火气,不再说话。 简单的菜,和粗粮做的窝头,很快就在不说话的众人飞快的筷子下被消灭干净。 吃完饭,负责当天值日的去洗碗,其他人就回屋休息了。 李弘文并没有休息,而是拿上知青点的斧子,拿了一个背篓上了山。 斧子是知青点除了菜刀唯二的铁器,拿上它是为了在遇到大型动物的时候防身,顺便砍些柴,至于背篓,则是为了方便背东西。 青山就在知青点后边,出了知青点不远就进了山,路上看到野菜蘑菇之类的,李弘文也会弯下腰将其捡到背篓里。 这个时间山里并没有什么人,村里的人基本都在家休息,不过还是有一些小路可以看出村里也是经常有人上山的。 在捡野菜蘑菇的时候,李弘文也会捡一些大小形状合适的石头。 这是为了在发现兔子的时候,能当做武器,当然,斧子也可以,可他怕把斧子扔出去万一掉进什么沟里或者洞里找不回来,那就得不偿失了。 北三省的山上资源还是丰富的,只是他的准头一点都不好,进山的中途确实发现好几只兔子也看到了山鸡,但他愣是一只也没抓到。 好在李弘文自家知道自家事,他也没气馁,依旧顺着村民踩出的小道往山里走去。 兔子山鸡没抓到,野菜蘑菇他倒是捡了不少。 野菜他只捡认识的,蘑菇也是好看的一律不捡,只捡灰不拉及的和其貌不扬的那种。 山林很大,第一次进山的李弘文也没敢离开小道太远,一直都是沿着小道在前进,碰到有分岔的路口一律向左,这样回来的时候顺右回来就好。 “这里还有一个庙?” 顺着小路一路向左的李弘文发现不远处的山林掩映当中居然有一座像是庙观的建筑。 要知道在这个时代,这些东西都是要被摧毁的。 等走近了,李弘文发现确实是一庙,庙不大,不过已经毁的不成样子,别说佛像,里面就连佛殿都被毁的差不多了。 只从一块已经被烧的只剩下一个庙字的牌匾上可以看出曾经是个庙。小说 摇摇头,李弘文在庙里用一根棍子随意扒拉着。 从庙里还残留的一些建筑砖石看,这个庙虽然不大,但建造的时间应该不短了。 对于被毁他还是觉得非常可惜的,就想看能不能扒拉出一点有年头的东西,说不定以后发家致富就靠它了。 虽然里面东西毁的差不多,又好像被火烧雨浇过,但李弘文一顿扒拉还真让他从里面扒出一个东西。 “这木头好像是百年槐?还被雷击过?” 被李弘文扒拉出来的这个东西是一个不大的像托盘一样的东西,看样子像是之前佛殿供桌上摆放供品的盘子。 长大概五十公分,宽三十公分左右,有两指厚,上面有一些被焦黑以及树状的图案,这是被雷击后才有的。 伸手把托盘上面的土和泥扒拉干净,李弘文看着手里的东西有些意外。 因为前世的时候,他专门用心找过类似的东西,不过并没有这块好,只有不到百年,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才能一眼认出这个东西来。 至于为什么找这样的东西,那是因为他前世的时候得到过一门秘术,一门他也解释不清怎么出现在脑海里的秘术。 只是这门秘术不管他前世怎么想尽办法,都没法修成。 “难道这就是天意?” 看着手里这个托盘,李弘文有些想试试,因为秘术的使用条件其中一条就是找到一块百年雷击槐。 而且这个庙宇位置也正好是秘术使用条件之一,所以李弘文心里想试试秘术的想法越来越浓。 “反正也就是试试,说不定上辈子怎么也都修不成的秘术,这辈子有戏呢。” 想到就做,将手中的托盘仔细清理干净,按照秘术所书,在庙里找到阴位阴气同时具备的位置,将托盘放置在地上,手掐灵决,按照秘术开始变换灵决与咒语。 “有戏!没想到这秘术真有修成的一天!” 随着灵决咒语变换,李弘文感受到了脑海中那个秘术突然亮了起来。 第6章 两界交易台 随着脑海里那份沉浸了多年的秘术亮起,李弘文的身体开始不受自己控制,手上手诀开始变得繁杂难辩,嘴里的咒语也变得奇怪,听上去不再像是人言,反而像某种奇怪的嘶吼。 甚至有一段咒语根本听不到声音,但是能明显感觉到周围的空气随着咒语在波动,就像是低频声波一般。 李弘文的动作越来越快,咒语也越念越急。 就在一切到达顶点的时候,不受控制的他用手指甲划破了眉心,一滴闪着点点光泽的血液自眉心飞出,落入面前的槐木托盘之上。 血一落入托盘,托盘就像是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托起一般,浮到了空中。 血液上的那些点点光泽开始在托盘上游走,形成奇怪繁复的神秘图案花纹,托盘上之前被雷击形成的树状焦黑图案也如同被点亮一般,一点点亮起,然后焦黑色褪去,变成亮银色。 托盘上那些繁复的神秘图案很快将整个托盘包裹起来,在最后整个托盘都被包裹起来的时候,托盘消失了。 是的,托盘直接在李弘文面前凭空消失了。 不过,消失了大概三秒钟后,托盘又重新出现在原先的位置上。 再次出现的托盘,其上的图案不复之前的亮色,反而变得灰暗,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有图案。 托盘就那么悬在空中一动不动,就算是李弘文已经不再念咒掐诀也一样。小说 就像它本该就那样悬在空中一般。 “成了?真的成了?我这也是有金手指的人?而且还是前世就有,只不过一直没法激活?” 看着面前悬空的托盘,李弘文脸露激动。 秘术成功,秘术的名字功能以及来历他都已经完全知晓了。 这个秘术的名字非常的长,两界阴阳通幽天地间隙.....全名一百零八个字,简单概括一下,应该叫阴阳两界交易术。 听名字应该能听得出来,就是可以通过面前这个托盘进行阴阳两界交易。 至于为什么前世他得到这个秘术却一直没法使用,就是因为在秘术的使用规则里还有数条隐秘规则。 第一,须达成死而复活。 第二,阴德须达到一百点以上。 第三,阴槐木最少百年,而且必须是经过自然天雷雷击过。 别的不说,就第一条,上辈子就算李弘文想破脑袋用尽办法也不可能达成,要不是恰巧他穿越过来,这秘术根本不可能修成。 还有阴槐木,百年槐木在那个时代本身就不好找,还要遭天雷雷击? 反正他是没找到过,好不容易找到一块近百年的,他想了好多办法也没有让雷击中,最后是自己用高压电进行的电击。 阴德,这个他就更不清楚自己到底有多少了。 看了一眼在秘术成功后,脑海里提示他的阴德数,一百点,也就是正好达到。 至于这个阴德怎么来,别人的他不知道,他的他倒是知道一点。 那就是做纸扎。 根据当初教他做纸扎的老师傅所说,纸扎这门手艺因为你做的东西是给下面的人用的,所以是可以积阴德的。 当然,前提是你做纸扎的时候要将你的情感与意志融入到其中,这样做出来的纸扎才算是好的纸扎,没有情感的纸扎,对于下面的人来说,人都不惜的要。 他一直是按照老师傅教的在做的,基本上他的白事铺子里的东西每一个都是他自己亲手按照古方做出来的,没有一点现代流水线产物。 这也是前世他的白事铺子能在那一片有名的原因。 至于说做这个害不害怕,刚开始的时候他是害怕的,不过他的师傅跟他说,用心做纸扎久了,身上就会带着一股气,这股气会让不干净的东西不敢近身。 至于为什么有些铺子说有出事的,那不用看,这些铺子卖的东西有问题,那是亏阴德的。 伸手将托盘,不对,现在不能这么叫了,应该叫两界交易台,将两界交易台拿在手中,李弘文有些沉吟。 这秘术确实不错,可以进行阴阳两界交易,而且还自带一个百平仓库存放交易物资,并且因为他使用的阴槐木达到三百年以上,还在香火之地供奉了百年以上,他的两界交易台比秘术描写的要强不少。 正常秘术成功后,两界交易台只能交易一件物品,并且只有十平米的仓库,而他的可以交易三件物品,并有百平米的仓库。 可以交易什么呢? 按照秘术所写,他可以将要交易的物品放置在两界交易台上,两界交易台会自行寻找可交易之人与其交易。 对方会用魂力,前世记忆,物品,还有一些秘术技能与其进行交易。 想了想,李弘文觉得自己好像除了前世的纸扎手艺能跟那边交易外,别的也没有什么可交易的。 但问题是,在这个时代这手艺是禁忌,提都不能提,而且制作用的那些东西,想买都没地方去买。 既然是两界交易台,那自己能不能通过它去买些材料呢? 李弘文觉得可以试试,至于用什么买,他觉得自己做了十多年的纸扎才攒下一百点阴德,那阴德应该对下面的人来说非常重要,自己用阴德来付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于是李弘文就试着按照秘术中所写的求购物品方法,将自己的求购信息注入到两界交易台上其中一个凹槽中。 做好这个后,他就将两界交易台放了出去,然后只见两界交易台直接在原地消失不见。 会不会成功,什么时候会有消息,李弘文也不清楚,两界交易台是与他绑定的,下次返回的时候是直接出现在他身边的,所以他也不用在这儿等着。 在庙里再找了一圈,什么也没找到后,李弘文就离开了这里。 现在他也是有空间的人了,所以他在回去的路上,不停的试着把这个放进空间,那个放进空间,玩的不亦乐乎。 “哎?有了金手指这运气也变得好了么?” 看着被收进空间里的一只兔子,李弘文乐了起来,他刚才只是想把不远处的一堆草收进来,没想到居然还收进了一只兔子。 这下回去有交待了! 第7章 阴德点的价值 “嚯!可以呀,还真被你给弄到两只兔子?” 李弘文回到知青点的时候,知青点的人也刚下工回来,看到他手里提着的两只兔子,一帮人立马兴奋起来。 他们可好久都没见到肉了,这两只兔子虽然这么些人一人吃不了几块肉,但好歹也是肉不是? “还有一些野菜和蘑菇,晚上我们吃兔肉炖蘑菇,再拌个野菜!不过先说好,肉和菜我出了,粮食我就不出了。” 李弘文把手里的兔子举的高高的,满脸都是得意。 其实他的收获并不止这些,有了两界交易台仓库空间的帮助,他发现可以将身遭十米内的东西给收进空间里,这让他抓野兔山鸡就轻松多了。 这时候山里的兔子山鸡也不少,光兔子他就抓了七八只,山鸡也捉了五六只,不过他并没有都拿出来,只拿出了两只兔子。 “那必须的呀,你歇着就好了,把兔子给我,我来收拾就好了!” 王爱国笑着接过李弘文手里的兔子,马爱民则接过了背篓,有这两只兔子,他们觉得李弘文不出粮食那根本不是事。 其他几人也兴奋的过来,女知青帮着摘野菜的摘野菜,洗蘑菇的洗蘑菇,男知青则凑到一起开始洗兔子剥皮。 “爱国,皮给我尽量留完整一点,我想攒着,冬天的时候看能不能整个兔皮帽子啥的。” 回屋前,李弘文冲着已经准备下刀宰兔子的王爱国嘱咐了一声。 兔子皮可是好东西,他相信有了金手指在手,赶入冬前别说帽子了,就是皮袄努努力都能整一件。 从屋里的水缸里打了一点水,洗了洗脸和手,李弘文正准备出去帮着干活的时候,脑海中突然传来一股意识,这让他停下往外走的脚步,转身回了屋里。 是两界交易台传回来的,意思是找到做纸扎的材料了。 回到屋里,看了一眼外面没人注意,李弘文心神一动把两界交易台召了出来。 伸手点在两界交易台上,里面一道信息出现在李弘文的脑海。 第8章 周成大气 “哎?你眉心怎么了?” 王爱国突然皱了皱眉头,然后凑近李弘文看了一眼问道。 “眉心?没怎么呀?” 这话问的李弘文有些奇怪,他伸手摸向了眉心位置,一道浅浅的竖起凸起的触感通过手指传到了他心里。 “哦,应该是刚才在林子里追兔子的时候,被树枝划了一下,现在结痂了。” 这一摸让李弘文想起刚才施展秘术的时候,身体不受控制的划破眉心一幕,笑了笑解释道。 “我说呢,之前没记得你眉头有这个,跟那个...”王爱国点点头,笑着说道,只是说到一半话就打住了,然后立马转移了话题。“行吧,面我就端出去了,今天多谢你了,让我们改善了一下生活。” 说完王爱国就端着盆出去了。 他打住没说的话,李弘文知道是想说啥,无非就是三只眼的二郎神与马王爷,但是这个在这个时代是禁忌,王爱国要是真说出来,被外面的人听到,只要有人去举报,那就一举报一个准。 等王爱国出去,李弘文出门打了盆水等水完全静下来,低头看向水盆里。 果然,水面倒映中,他的眉心多了一条竖纹,看上去就像是一只闭着的眼睛一般。 伸手扣了一下,痂就掉了下来,只留下一道非常浅的白色印记,这让李弘文心里踏实不少。 虽然说这年头对于这种神话鬼怪类的事情是禁忌,但是如果他天天顶着一个三只眼的样貌不免还是会招来别人的非议。 做为一个书里描写没超过两百字的酱油男配,他还是希望自己不要太引人注意。 当然,完全不引人注意也不行,他还得跟白玫瑰一样,盖房搬出去呢,只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少点非议更好。 兔子并不是油脂比较多的肉,但就是那么一点油脂气,也是在下锅后勾的知青点所有人眼神不住的飘向灶台。 甚至他们觉得整个院子里飘的都是股油脂香味。 “还是肉香呀!” 吞咽了一口口水,发现声音过大后,马爱民有些尬笑的道。 “是呀,我现在觉得光就着这股味我都能吃下去两个窝头!” 在一旁盯着灶台的史爱党点点头。 “瞧你们这点出息,不就是一口肉么?改天我给你们弄顿五花肉回来,让你们知道知道什么才是肉香!” 周成虽然眼神也不时的瞟向灶台,但是做的比较隐蔽,听到两人的话,随口就道。 “那可说好了,我们大家伙可都等着呢,你可不能说话不算话,是不是呀?大家伙?” 周成其实也就是随口吹个牛,但是没想到他话音一落,马爱民立马把他这话给坐实了,他刚想反悔,一旁的史爱党的话就让他不好意思改口了。 “还是周成大气,不愧是大城市里来的,也是,吃一顿五花肉对我们来说就是过年也不一定能吃的起,可对周成来说,这也就是以前平时随便吃的,不过我还是得替大伙感谢一下周成,让我们吃上过年都吃不上的五花肉,谢谢周成!” “谢谢周成!” “谢谢周成!” “谢谢周知青!” ..... 一帮人见周成没反驳,也都冲着周成谢了起来,这让周成只能咬咬牙,把反悔的话收了回来。 “不用这么客气,大家都是要在一起生活好几年的战友,请大家吃顿肉也是应该的,放心,我周成说到做到,等那天去县里的时候,我就去买。” 周成说这话的时候,心都在滴血,以前在厂里的时候,他说大话说惯了,那些跟在他身边的人也不会向马爱民史爱党一样,上赶着把他的话钉死,所以他还是头一回碰上这种情况。 他的反映让坐在灶台边上帮王招娣烧火的白玫瑰心里都要笑死了。 周成以前什么样她太清楚了,大话是不少说,但真的落实的很少,即使有也是花的别人的钱,现在被这帮人架在那里,她看的是十分的开心。 “周成大气!” “周成大气!” 周成的话让马爱民史爱党立马对着他竖起了大拇指,这让周成多少心里好受了一点。 不过之后他还是吸取了这次的教训,就算两人有意捧着,他也没再轻易瞎张口许什么。 王招娣做饭的手艺确实是不错,很快一锅兔肉蘑菇炖豆角就香的所有人没心思聊天了,等菜盛出来,不用人招呼,一个个的都坐到了桌子边上等着了。 “吃之前,我们还是要感谢一下李弘文,感谢他无私的把肉做贡献出来,让大家都能吃到肉,我们也没酒,就用贴饼子敬一下李弘文,哦,对了,粮食李弘文这次也出了。” 都坐下后,王爱国做为知青点老大哥,在吃饭前提议大家再次感谢一下李弘文。 “谢谢弘文!” “谢谢弘文!” ..... 谢过李弘文,一帮人就迫不及待的动起了筷子,这时候也没谁含蓄,都一个个筷子使的飞快,就连自诩身份的周成也是一点不慢。 席间一帮人是一个说话的都没有,因为都生怕慢了就少吃。 “哎!这肉好吃是好吃,但是就是太少了,而且感觉有些费粮食,这吃的不比平时少,但是感觉也就顶多有平时的半饱。” 吃的盆碗干净的跟洗过一样,马爱民坐在凳子上叹息道。 “别得了便宜还卖乖,照你这么说,下回你别吃了,这样省粮食!” 马彩霞白了一眼马爱民道。 “那可不行,我宁愿多费点粮食也不能不吃肉,下回可是周成请我们吃五花肉,说什么也不能错过,周成,买的时候多买点,怎么也不能比这个兔子肉少了,不然大伙吃的不尽兴是不是?” 有便宜不占可不是马爱民的性格,立马表示这是不可能的,说到后面还向周成提起了要求。 这话周成可不接,不比兔子肉少?真拿自己当冤大头了?这两只兔子说不大那也下来得有两斤多肉。 兔子李弘文是白得来的,五花肉自己还得拿钱买,那能一样么? 不过要是能从白玫瑰那里借来钱,倒不是不能多买点,反正这丫头现在好像有点不好骗了,能骗一次是一次。 第9章 院内吃瓜 吃过饭,值日的马彩霞负责洗碗,王爱国史爱党马爱民三人背着背篓去山里捡柴,李弘文因为今天贡献了肉,他们表示李弘文不用跟他们一起去捡柴。 周成则是表示自己有事过会晚一点去。 等三人离开,周成找了个机会,等白玫瑰在院子里倒水的时候,一把拉着白玫瑰就想把她带到知青点外。 “玫瑰,我有话跟你说!” “周成!你放开!听见没有!你再拉着我,我就对你不客气了!!” “玫瑰!我你到底怎么了?我们必须好好谈谈!” 白玫瑰根本不愿意跟周成出去,使劲想把手从周成手里抽出来,可是周成虽然是个文弱书生,但是毕竟是男人,力气终归是比她大一些,她扯了半天都没能把手扯出来。 周成则对白玫瑰的反应有些恼怒,他不知道这个白玫瑰到底是怎么了,之前天天在他身前成哥前成哥后,恨不得把她所有的东西都掏给自己的白玫瑰,怎么就变成这个样子了,就好像换了个人一样。 “我们没什么好谈的,我之前说了桥归桥路归路,以后就当不认识就好了!” 白玫瑰真的不愿意再跟这个渣男有一点的瓜葛,她觉得要是真被这家伙拉走到没人的地方,还不知道他会做出什么呢。 虽然之前一直没对前身下手,但谁知道会不会因为自己的表现,恼羞成怒愤而下手呢? 到时候就算自己说是被强迫的,那名声也毁完了。 在这个时代,名声可比命都重要。 “玫瑰,为什么?我到底哪儿做错了?我改还不行么?你到底为什么这么对我?你忘了之前我们...” 见拽不走白玫瑰,周成悲愤的冲着白玫瑰喊道。 “我们之前什么也没有,之前是我眼瞎,掏心掏肺什么好的都给你,甚至愿意为了你把工作卖了追过来,但可惜你根本不喜欢我,现在我眼睛好了,发现你也就是个普通人,没什么可迷恋的,所以以后我不会再缠着你,你也不要再想从我这骗一毛钱。” 白玫瑰打断了周成想忆往昔的节奏,直接把事挑明了说,这让屋里几个听到外面动静趴在窗户上吃瓜的人那叫一个兴奋。 原来两人是这样的关系? 怪不得刚开始这白玫瑰天天缠着周成呢。 是因为挨打的时候,周成在不远根本没管她,所以彻底凉透了心,然后看明白了周成的为人么? “玫瑰,你怎么能这么想呢,我什么时候骗你钱了?” 周成也没想到白玫瑰居然真的就在这里把话说成这样,有些恼怒的道。 “要我翻我的小本么?我都不说那些自己上赶着给你花的钱,就你从我这里借走的钱和各种票我都一笔一笔的记着呢,要我现在翻出来一一给你算一下么?” 白玫瑰翻了个白眼,使劲挣了一下,把手从周成手里挣开,一脸讥笑的问道。 “你怎么是这样的人?怎么还全记在本上了?不是,我是说我借的钱和票肯定会还你的,我是那种借钱不还的人么?玫瑰我没想到在你心中我居然是这样的,也没想到你会是这么一个斤斤计较的人。” 周成没想到这个白玫瑰居然把之前的账一笔一笔的记下了,立马就有些口不择言,不过很快反应过来,一脸伤心的倒打一耙道。 “哦,我记下你借了我多少钱多少票,我就成了斤斤计较的人,你大方你倒是把钱和票都还我呀?你真以为我不知道你拉我出去是想干什么?不就是因为刚才在人前又吹了牛,被人架在那儿,想从我这借买肉的钱么?怎么?你从家里带来的钱留着能生崽?” 白玫瑰对于周成的茶言茶语真的是气笑了,她真的没想到周成会这样的极品。 “你不要冤枉我,我只是觉得你变化太大了,想要关心关心你,肉钱我还是能出的起的。” “出的起肉钱还不起我的钱?要不你先把我的钱还一下?” “玫瑰你现在真的是不可理喻,算了,等过段时间你冷静下来,我们再好好谈吧,我去捡柴了。” 周成被白玫瑰的话怼的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屋里窗户上那几个影子是谁他都不用猜,现在这个白玫瑰受了刺激,等过段时间体会到在这里的不易后,自己再适当帮帮她哄哄她,到时候钱还是自己的。 想明白后,周成从快步走到院门口拿起一个背篓走了出去。 “切!渣男!” 白玫瑰看着他仓惶离开的背景心里莫名的惬意,早就想骂他一顿了,现在多少是出了一点气。 这场大戏完了后,几个女知青也基本收拾完了,也都拿上背篓离开了知青院。 男知青需要弄柴火,她们则需要找些野菜,这是知青院里的默认规则。 白玫瑰也跟着几人出去了,最后知青院里就剩下李弘文一个人。 李弘文从空间里取出一张金纸,用卖金纸的老汉送的裁纸刀把金纸分成合适的大小,坐在炕上开始折起了元宝。小说 折元宝算是纸扎这行里最基本的入门手艺,初入纸扎行的人基本都是从折元宝开始。 折元宝并不复杂,正常人只要学几遍就能学会,但是要想真的折出一个好的元宝也并不容易。 因为按照纸扎行的要求,最好的元宝是不能有折痕的,要像真的元宝一样能体圆润,这就比较难了。 好在前世李弘文折了十多年,这个对他来说已经是非常容易的事,只见他手指翻动间一个金灿灿的元宝就出现在手里,不拿在手里掂量还真不敢说这个元宝是假的。 这就是李弘文前世赖以谋生的手艺。 李弘文折元宝的速度很快,不一会就有数十个元宝被折出来,不过每个元宝折出来后,他都第一时间送进了空间里。 天色快黑下来的时候,他就停了下来,等其他人都回来天色就完全黑了下来,在其他知青收拾柴火和野菜的时候,李弘文离开了知青院。 第10章 我也想盖个房 这个时代的靠山屯别说路灯了,就是连电都还没通,天黑下来后,只有偶尔一些人家传出来一点昏黄的油灯光亮,大多数人家是一点光亮都没有。 油灯也是要花钱的,没有什么事情,多数人家到了晚上基本上都是直接睡觉的。 像知青点晚上还点灯聊天的行为,在村里人眼中就是不知道省钱的浪费行为。 不过这样的情况对李弘文来说正好,这样就没人看到他去队长家了。 做为屯子的大队长,赵大山家的条件算是拔尖的,不仅房子是砖瓦房,屋子里也亮着灯。 “赵队长!” 站在门外李弘文喊了一声。 “哎?谁呀?” 院子里的人听到有人喊,传来一声回应,然后很快从正屋出来一个人,正是赵大山。 “赵队长,是我!” 李弘文见赵大山出来了,冲着赵大山招招手。 “哦,李知青呀?这么晚了有什么事么?快进来快进来。” 赵大山凝神辨认了一下,认出了李弘文,伸手招呼李弘文进来,此时李弘文才迈步进了赵大山家的院子。 虽然院门并没有闭,但他还是礼貌的等主人邀请他才进入。 “今天上山抓到了两只兔子,就想着给赵队长打打牙祭,正好也有事想请赵队长帮帮忙。” 进了门,李弘文扬了扬手中的兔子笑着道。 “哎呀,来就来吧,还拿这个干什么,你留着自己吃就完了,拿回去!拿回去!” 看到李弘文手里提着的兔子,赵大山态度可比刚才好了不少。 “留了留了,晚上我们知青院就吃的炖兔子,你看我这肚子,现在还圆着呢!” 赵大山客气一下,李弘文可不会当真,一边说着一边就把兔子塞到了赵大山手里。 “哎呀,你这太客气了,行吧,这回叔就收下了,下回可不能这样了,听到没有!” 赵大山顺势接下兔子,称呼也在不自觉中变了。 一个兔子,虽然肉不多,但好歹也是肉不是,虽然他家生活条件比其他家好一些,但肉也不是天天能吃到的。 “来,进屋进屋,老婆子,给李知青倒碗水,你们几个,没看见来人了么?都回自己屋去!” 这手提着兔子,这手拉着李弘文,赵大山就往正屋里走,还没进屋就把屋里其他人轰走了。 李弘文也冲着从正屋出来的几人点头问好,这是赵大山家的几个儿子,这时代谁家基本上都好几个孩子,赵大山家也不例外,四个儿子两个闺女,大的四个都已经成家,剩小儿子和小闺女还没有成家,不过也到了岁数。 “你找叔是有什么事?” 进屋坐下,赵大山媳妇桂花婶给李弘文倒了一碗水就回屋里去了,只留赵大山和李弘文在堂屋坐着。 “我也想让叔帮我找人盖个房,叔你看能不能帮我也找几个人。” 李弘文没有绕弯子,直接把自己的来意说了出来。 “你也要盖房?在知青院里闹矛盾了?” 赵大山皱着眉头问道,知青院现在这些人住着完全住的开,李弘文到知青院已经有两个月了,之前住的都好好的,这突然要自己盖房搬出去,不由他不多想。 知青下放到村里,并不是就没事了,他做为大队长还有监督之责,定期还要跟县里知青办汇报的,所以对于李弘文要搬出去他还是很重视的。 “没有,没有闹矛盾,我就是之前不知道能盖房,以为只能住在知青院里,这次见白知青盖房才知道可以盖,再者我听城里的朋友写信说最近城里下乡的人不少,我就想着这知青院过段时间再来人可就住不下了,所以干脆现在盖房自己出去,这样也能腾出个地方给新来的知青。”小说 李弘文连连摆摆手解释道。 “哦,这么回事呀,确实,上次我去县里接知青的时候,是我运气好抓到三个知青,运气不好的大队直接领了七八个人,下回领知青的时候还真不一定领回几个,你要出去也算是为我们减轻了点负担。” 知道不是因为闹矛盾,赵大山脸色好了不少,提起有可能再来的知青,他也有些头大,因为知青点住十个人已经不少了,再来一两个人还能挤挤,再多还真就住不下了。 到时候村里还得想办法给这些人找地方住。 现在这个白玫瑰和李弘文愿意自己花钱盖房出去住,一是能腾出地方来,二还能让村里的人挣点钱,倒是正好。 “那我盖房的事?” 有赵大山这话,李弘文就知道自己盖房这事成了。 “行,跟白知青一样,就在你们知青院边上给你划块地方,嗯,材料上我给你少算点钱,算是你给队上减轻负担的补偿。” 赵大山看了一眼地上的兔子,很是大方的给李弘文减了一些钱,其实也不算减,给白玫瑰的钱算是高报的,原因也很简单,就是他不喜欢白玫瑰,不仅事多而且一点也不懂人情事故。 不像这个李知青,平时表现就不错,而且还知道过来找自己办事带个兔子,话说的也漂亮,所以就不加价了。 根据白玫瑰之前盖房算的钱,减去少要的钱,最后李弘文盖房花的钱要比白玫瑰少十五块钱,这让李弘文觉提这个兔子真的是送值了。 第二天,上工的时候分完工作,赵大山就带着几个村里盖子的人,来到知青院边上,给李弘文画出了一个院子的地。 不过让赵大山不明白的是,按照他之前设想,如果李弘文把房子盖到白玫瑰边上,就可以省下一面墙的土坯,又能省不少钱,可李弘文宁原多花点钱也不愿意跟白玫瑰盖在一起,甚至还挑了一个离白玫瑰有些远的地方。 在回去的路上,赵大山琢磨过来味来了,这是不喜欢白知青,所以宁愿多花钱也不跟她做邻居呀? 看来不只是自己讨厌这个白知青呀,李知青这么好的人也讨厌她,这说明什么?这说明不是自己的问题,自己给她加价一点问题也没有。 第11章 不惯着 这个时候不是农忙时节,地里没有多少活,所以赵大山直接就安排人给李弘文和白玫瑰盖起了房。 农村人,盖房这块基本上都会一些,所以同时盖也完全不成问题。 而且对于盖房直接能拿到钱,还能把自家攒的土坯卖掉换成钱,村里人还是非常愿意的。 这个时代是不允许做买卖的,农村人除了一些胆大的去县里黑市卖东西的,剩下多数人只能靠每年到年底挣的工分换点钱,所以此时能够直接拿到钱,很多人是愿意干的。 划完地,几个被赵大山一早就拉过来的人就开始干了起来。 按照农村的习俗,家里盖房别人来给盖是需要管饭的,不过因为李弘文和白玫瑰一是没地方做饭,二是直接给的钱,所以这一块就省了,不过李弘文觉得自己多少还是得给这些人买点东西,毕竟以后还要在村里生活好几年,处好关系还是有必要的。 不过他现在手里什么都没有,要买还得去县里一趟才行。 “弘文,你怎么也要盖房?” 那些人干着活,李弘文也不用看着,就回到地里干起了活,一到地里,马爱民就凑过来问道。 “嗯,我听说过段时间还要来知青,到时候屋里就算能住下,那也挤的没法睡,还不如趁现在还没有农忙自己盖一个。” 点点头,李弘文回道,这是他准备好的说辞,不管之后谁过来问都会这么回答。 “还来人呀?现在就有点挤了,再来人哪有地方住呀?过两天天气也热了,到时候屋子里不得成蒸笼一样?” 马爱民对李弘文的说法没有一点怀疑,一听还要来人,他的表情立马变得不太好。 来靠山屯已经两个来月了,屯子里的情况他也基本了解了,能安排知青的房子除了这个院子,就再也没有地方了。 指望大队给再盖一个房子,那根本不可能,所以除了搬出去住外,那就只能挤在院子里了。 想想到时候的场景,马爱民也有搬出去的想法,但是盖房子得多少钱他虽然不知道,但也能猜个大概,他可没有那么多钱。 “弘文,你看咱们兄弟关系平时处的也不错,你这起了房子搬出去,一个人住着肯定也孤单,这样,兄弟我过去跟你一起住,这样也好有个伴,你看怎么样?” 别说没那么多钱,就是有,马爱民也不舍得花,所以眼睛一转他想到了个好主意。 “我看不怎么样!” 李弘文在他开口说关系不错的时候,就猜到他想说什么了,翻了个白眼回道。 也真敢想! 自己花钱盖的房,就是出钱都不可能让他住,更不要说不出钱了。 “别呀,你看咱俩是一起到这边的,这跟其他人比起来缘分就深的多,是不是,你这房子盖了一个人也是住,两个人也是住,到时候烧的柴火我包了你看行不!” 马爱民的脸皮可不会因为李弘文一句话就不说了,他嬉笑着继续争取着。 “不用想,我这个人就喜欢一个人住,你要不想在知青院住就自己出钱盖房,我的房子别想!你就别在这费这个口舌了。” 李弘文头都没抬直接把话说死,根本不给马爱民一点机会。 “嘁!不让住就不住,真的是小气!” 马爱民听到这话,斜眼不忿的说了一句就走开了。 李弘文对他的反应也没在意,这种人总觉得占别人便宜是应该的,别人不让他占就是有问题。 “弘文没想到也是个有钱人呀!这居然悄没声的也要盖房了。” 中午回到知青点吃饭的时候,饭桌上,周成意有所指的道。 “是呀,以前一点都看不出来呢!” 孙小凤在一旁假惺惺的笑着。 “怎么?我的钱还需要报给两位?要怎么用还得到你们这儿申请一下?” 李弘面色一冷,这俩货他虽然不想跟他们沾一点关系,但也不代表就怕他们。 “哎哟,弘文你这话说的就见外了,我们就是好奇,怎么之前不盖,这早不盖晚不盖的,白玫瑰一盖你也要盖。” 孙小凤有些责怪的道,好像她只是出于好心,被李弘文错怪了一般。 “那我能说怎么周成之前不说你也不说,周成一问我你就搭话,你们这是夫唱妇随么?” 看了一眼虽然没有接话,但眼神明显听到孙小凤这话有些不好的周成,李弘文笑着道。 “李弘文!!!你这话什么意思?” “就是!你这话什么意思?!” 这话一出周成和孙小凤两人都炸了,周成直接冷着脸站了起来,孙小凤也一脸的气愤。 “你们什么意思我就什么意思?怎么以为只有你们张嘴了,可以随便说别人,别人就不能说你们?” 李弘文可不怵他们俩人,嗤笑一声,稳稳坐着不急不慢的道。 “行了,都少说两句,都在一个院住着,别伤了和气!” 看三人说了几句就要闹翻,王爱国站起来打圆场道。 “哼!!” 周成哼了一声坐了下来,孙小凤也没有再说话,不过两人看向李弘文的眼神都带着刀子。 李弘文可本不在意两人的眼神,端着碗吃的很是惬意。 这本年代文他虽然没有看过,但是听他媳妇讲了里面不少狗血的事,同类型的年代文也听了不少。 知道这类书里,这种勾心斗角暗地里使坏见不得人好的事基本上就是主线,所有主角都要经历这类事情,甚至可以说有的书里除了男女主外,其他人就差全员恶人了。小说 所以他对于这种事,早早就定下了心计,不招惹,但有事也不怵,该上就上,该怼就怼,绝不惯着这些人。 大领导有一句说的好,打的一拳开免的百拳来! 这些人就得让他们知道自己不是好惹的,让他们不敢惹,才能真正清净,不然他们老惦记你。 就拿这个院里的这些人来说,周成渣男一个,孙小凤嫉妒这个嫉妒那个,马爱民财迷死扣就爱占小便宜,史爱党色鬼一个,王招娣虽然内向不爱说话,但他记得前世她媳妇好像说这姑娘后期黑化的很严重,直接把她家里祸祸的家破人亡。 好像也就王爱国还有马彩霞这两个人还不错。 第12章 看到希望的王爱国 经过这么一弄,知青院里的气氛不是太好,男知青这边,马爱民周成今天都在李弘文这儿受了挫,看李弘文不顺眼,史爱党呢本身也跟李弘文话不多,所以虽然都在炕上躺着休息,但是没一个说话的。 女知青那边,孙小凤倒是搁屋里叨叨,但是白玫瑰跟她刚闹翻没几天,马彩霞不愿意听她说,魏丽丽还不熟,也就王招娣不爱说话,她说着王招娣就听着,也不回应,说了一会她也觉得没意思,嘟囔了两句也就不说了。 就这样,李弘文盖房的事,就算是在知青院里公告过了,所有人都明白他在这个屋住不了几天了,等房子一弄好,他就会跟白玫瑰一样搬出去住。 对于他们俩人,这些人没一个不羡慕。 不管怎么说,自己盖的房就是自己的了,以后不用跟这么多人挤在一块,什么都共用,毕竟人多难免互相有个磕绊啥的。 还是自己一个人住舒服。 但是盖房,他们还真盖不起。 虽然两人都没说花了多少钱,但这两天在地里上工的时候,村里人也有人议论这个事,工分多少钱,土坯多少钱,有心的话算一下也能算出个大概。 起码二百出头! 所以尽管羡慕,也没人提自己盖房的事。 反正在这住着不用花钱,至于说磕绊,在那没有呢?就是在自己家每天不也是一样么? 不过,在这些人中,有一个人想的跟别人不一样。 那就是白玫瑰。 她现在满脑子都是疑惑,因为在她的记忆中,这本书里,这个叫李弘文的从始至终就没有自己盖过房。 仔细回想了一下书里的内容,这个李弘文好像在文中提到的次数都很少,除了说后来几年每年都会出请假出去几天外,就是老老实实的干活,一点不掺和知青点里的那些破事,从始至终像个看客。 哦,对了,后来恢复高考的时候在第一年就考了出去,但具体什么学校书里没提,之后就再也没有这个人的消息了。 现在他在自己出钱盖房后,也要盖房搬出去住,是因为自己引起的蝴蝶效应么? 如果是的话,那自己以后做事还是需要注意一点了,尽可能不要引起太多的变化,免得引起更大的蝴蝶效应。 可如果不是,那他为什么会要搬出去住呢? 二百多块在这个时代可不是一笔小钱。 是觉得回城无望所以准备在这里扎根?还是说这个人其实有着不一样的背景,只是书里没提? 白玫瑰越琢磨觉得这个李弘文身上的谜团越大。 “看来以后不能把这个世界当成本书来看待,而是要当成一个真实的世界,这里的人在书里可能一笔带过,甚至有可能在书里都没提到,但是在这里却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一个有着各种各样背景关系来历的人。” 白玫瑰第一次正视起了这个世界,不再是按照之前看书的眼光看待这个世界。 午休时间结束,一帮人陆续往地里走去,另一边,白玫瑰和李弘文房子那里,村里人已经早就干着了。 “弘文,你这是决定留在村里,不想回城的事了?” 往地里走的时候,王爱国故意放慢了脚步走到李弘文身边。 本来这话他刚才吃饭的时候就想问来着,只是周成他们一弄,气氛弄的那么僵他就没有提。 “谁知道什么时候能回城呢,先过好现在才是最紧要的。” 李弘文叹了一口气,高考还有几年,他可不想在这知青院里过几年。 “不要灰心,弘文,一定会好起来的,国家不可能会一直这样下去,国家想要发展未来一定会需要人才,也一定会需要我们这些知识青年的。” 李弘文的叹气让王爱国以为李弘文就是对回城灰心了,看了看周围,他小声对李弘文鼓励道。 他其实有时候也会灰心也会对回城失去希望,但他还是坚信一定会有那么一天的。 李弘文到了知青点后的表现,他都看在眼里,相比其他人,李弘文偶尔空闲时间拿着书本学习的情况,让他觉得李弘文与他一样,都是对未来充满希望的人。 所以他不想就这么失去一个如他一样对未来还抱有希望的人。 他不知道他的这些话对李弘文的触动有多大,甚至李弘文都在想,这个王爱国不会也是穿越或者重生过来的吧? “你知道高铁么?” 四周看了看,见确定他们俩在最后,离前面的人有些远,李弘文有些试探的问道。 “高铁?什么东西?很高的铁?还是搞铁?这个可不兴搞,搞这个要是被人知道了是会抓走下放到农场的!” 王爱国的表情让李弘文明白是自己多想了,摇摇头解释道。 “不是搞铁,我就是之前在火车上听一个人提了这么一嘴,说是个很先进的东西,放心吧,我不会做那样的事的。” “哦,先进的东西?可能是什么新技术吧?看来我的猜测还是对的,国家还是在研究新的技术,我们回城的希望没有断绝。”听到李弘文的解释,王爱国眼睛亮了起来,就像处于困境坚守的人终于看到破除困境的希望一样,那光一刹那都有些刺眼,“不过,这个人怎么一点保密意识都没有?在火车上谈这种机密的东西,也不怕被敌特给听去?还是说他们故意在做局,为的就是吸引敌特分子?” 不得不说王爱国的脑洞还是挺大的,李弘文随口的一个解释,就被他联想到了敌特与反敌特上去,这让李弘文都不用再继续解释了。 “不管是什么,但总归是个好消息,弘文,谢谢你,你让我对未来更有信心了,你也要相信,我们未来一定会有机会离开这里,去城里,去大学,去为祖国建设添砖加瓦的岗位上。” 王爱国也不是一个爱钻牛角尖的人,想不明白就不想了,不过他非常确定一件事,那就是未来可期! 于是说话的声音都不一样了,声音里带着一股对未来的希冀。小说 只是这浓浓时代风的话多少让李弘文有些不适应。 第13章 你是我女儿还是孙女? “赵记分员,明天我请个假。” 下午收工的时候,李弘文找到记分员赵石柱。 “好!” 赵石柱点点头,没有多问,这些知青请假是常有的事,他已经见怪不怪了。 “赵记分员,我明天也要请假。” 李弘文说完刚要转身,他身后传来了白玫瑰的声音,看来这位要憋不住,准备去城里探探情况了。 “行,知道了!” 赵石柱点点头,同样也没多问。 “李知青你明天也要去城里?” 白玫瑰有些好奇的打量着李弘文,她现在真的对这个李弘文好奇的很。 “嗯,去买点东西!” 李弘文点点头回道。 “那正好,一起结个伴吧!” 白玫瑰主动道,从靠山屯到县城走路的话要走小两个小时,中间虽然会经过几个村子,但是村子与村子之间相隔的挺远,沿路又有不少的林子,真让她一个人走,她还有点害怕。 “可以。” 李弘文对于这个事没有什么意见,反正就算不结伴也会遇到。 “那明天早上一早吃过饭咱们就出发?” “可以!” “你去城里干什么去呀?” “买点东西。” “听他们说你是京城人?” “嗯。” 李弘文并不愿意跟白玫瑰多聊,但是架不住白玫瑰在他身边一直问,就算他已经尽量让自己对她表现的冷淡了,她也一点不在意,还是一边走一边问。 两人的样子被远处一直留意白玫瑰的周成看到了,这让他不由想到孙小凤中午说的话。 这个李弘文真的在打玫瑰的主意? 不然他为什么故意用盖房吸引白玫瑰的注意? 现在得逞了,白玫瑰果然注意到他了! 看来得给这个家伙一点颜色看看,让他知道白玫瑰不是他能窥觑的。 而他不知道的是,在他看着李弘文和白玫瑰的时候,不远处也有人在看着他。 孙小凤。 她在周成到知青点的第一天就喜欢上周成了,她觉得周成就像是以前看过的那些小说话本里描写的男主人公,黑亮茂盛的头发,斜飞的英挺剑眉,细长蕴藏着锐利的黑眸,削薄轻抿的唇,棱角分明的轮廓... 特别是他还是从京城来的,家里条件也还非常好,父亲好像还是个副厂长。 可以说周成满足了她对未来另一半的所有幻想。 只是周成身边还有一个白玫瑰,比她更漂亮,条件也比她更好,甚至还比她更爱周成。 这一度让她觉得这是上天对她的玩弄,让她见到这么好的人,却又在她面前把她所有的幻想都打个粉碎。 就在她想要用什么办法才能把白玫瑰推离周成身边的时候,这个白玫瑰居然因为挨了顿打就像变了个人,再也不缠着周成,甚至还要与周成划清界线。 她觉得幸福来的太快了! 老天爷还是爱她的,听到了她的心声就把白玫瑰从周成身边赶走了。 可没等她开始向周成表达好感,周成却一反常态的不停的找起白玫瑰。 明明之前他是那么不喜欢她! 这是白玫瑰的阴谋,她一定还爱着周成,她在欲擒故纵! 而且还成功了,她确实成功的引起了周成的注意,把周成的心给吸走了!更过分的是这个狐狸精还吸引了知青点里其他人。 之前老帮着自己干活的史爱党马爱民这两天都不帮自己干活了,都跑到那个狐狸精跟前去献殷勤去了。 现在之前对谁都不假辞色的李弘文也被狐狸精吸引住了。 必须得想法给这个狐狸精一点颜色看看,让她知道勾引男人的下场! 李弘文和白玫瑰根本不知道就他们这一路上一问一答,就让两个人暗中恨上了他们。 “没有肉的饭就是不如有肉的好吃,弘文明天要不再去逮两只兔子回来给大家改善改善?” 晚上吃饭的时候,看着又恢复之前老样子的菜和粗粮窝头,马爱民砸叭着嘴对李弘文道。 “想吃兔子?自己去山里抓呀!” 李弘文斜了马爱民一眼冷冷的回道。 马爱民讪笑道:“这不是你抓兔子厉害嘛!” “我也是瞎猫碰死耗子碰上的,再让我抓也不一定能抓到,你要想吃就自己抓去,一下午努努力怎么也能抓住一只。” 李弘文可不想被扣上抓兔子厉害的名头,直接说自己也是碰上的。 “那不还有可能抓不到嘛,要是抓到还罢了,要是抓不到不就得浪费五个工分。” 马爱民小声嘟囔道,他不是没去抓过这两个月也去过几回,但是每次都是空手而过。 所以每回想到被浪费的那些工分,他心都在滴血。 “那我就没办法了。” 撇撇嘴李弘文回到。 “人过两天就要跟我分开过了,干嘛还抓兔子给我们吃?到时候房子盖好了,自己抓了一个人吃不好么?有些人,可不是表面看起来那样。” 孙小凤阴阳怪气的在一边道。 “你是我女儿还是我孙女?” 李弘文可不惯着她,直接讥讽道。 这话直接让孙小凤又炸了:“李弘文!你什么意思?!!” “你要是我女儿或者孙女,我抓了兔子给不给你吃都看我心情,何况你什么都不是,我凭什么去抓兔子给你吃?凭你脸大?还是凭你不要脸?” 李弘文不紧不慢的道。 这话虽然不好听,但是众人一听也明白李弘文说的在理,让你白吃一顿就已经算是李弘文大气了,还想让人一直给你抓兔子吃? 那有这样的好事? “你才不要脸!李弘文,我跟你拼了!” 看众人的表情,孙小凤就知道自己挑的事被李弘文全给看透了,而且还反手给了她一下。 恼羞的她扔下手里的窝头就像李弘文脸上挠去。 “嘭!” 只是她没想到的是,这李弘文一点武德都不讲,直接在她扑过来的时候伸脚在她腿上踢了一脚,踢的还是她正好两脚重心交换的时候。小说 踢完他还闪到一边去了。 这导致的结果就是,她直接一点防备都没有的摔到了地上。 “李弘文!你不是个男人!你居然对女人动手!” 第14章 孙小凤的害怕 “别冤枉人!我可没动手,是你扑过来我被吓着了,不小心踢到了你,至于摔跤跟我可没关系!” 李弘文这一脚踢的非常隐蔽,众人基本上都被孙小凤扑过来挠人的动作吸引了目光,没人发现他脚下动作,要不是他说,都不知道是他踢了一脚。 至于他为什么主动说出来,那就是先把这事定性,省得孙小凤后面再嚼舌根子说别的。 “你胡说!要不是你踢我我会摔倒么?你就是故意的!故意把我踹倒的!” 孙小凤气愤的吼道,这个李弘文以前没注意,没想到居然这么难缠,要是搁其他男人,碰上她这些招式要么就是躲了,要么就是挡,可没人会暗中下脚。 “你这话说的,你要不过来挠我,我会踢到你么?所以问题还在你身上,还有别以为你是女人我就会对你客气,你动手前最好想想。” 李弘文笑道,这些人就是永远认为问题都是别人的,她自己一点错没有。 不过他那脚虽然隐蔽,但是踢的正好是小腿迎面骨的位置,刚才孙小凤激动可能不注意,现在冷静一下想必她会感爱到疼痛了,这种疼会让她想撒泼动手的时候好好想想的。 “哎哟!我的腿呀!疼死我了!哎哟!” 果然,李弘文一提,孙小凤立马感觉到一股扎心的疼从小腿传来,疼的甚至觉得站都站不稳了。 “我的小腿断了!快带我去卫生院,我的小腿一定是被他踢断了!” 坐在地上双手扶着左小腿,孙小凤大声的哭嚷着,但是不管她怎么叫着让人送她去医院,周围几个知青就是没人过来扶她。 刚才的事情所有人都看在眼里,孙小凤说的那些话安的什么心,刚开始没人想,经过李弘文一说,所有人都明白,这就是在拿他们当枪使,想拉着他们一起排挤李弘文。 但是李弘文直接当着面把话扯开,把一切都放到面上,就算再没想的人也都知道了。 何况刚才还是她先动的手。 至于说她所谓的腿断了,没人信。 李弘文就是躲的时候踢着了一下,能有多疼?这就是发现撒泼不好使了,故意在那哭丧呢! “我还有衣服要洗。” 白玫瑰把嘴里的东西咽完,第一个离开了饭桌。 对于这个孙小凤她可是太清楚了,前身后来能有那么惨,这个孙小凤占了一多半的因素,所以对于孙小凤,她是一点也不愿意搭理。 “一起吧,我也有衣服要洗,这天一天比一天热了,出汗多了不洗衣服都要嗖了。” 马彩霞也站起身跟着白玫瑰离开了。 王招娣没有说话,不过起身离开的动作是一样的,魏丽丽也是同样的举动。 几个女知青一走,男知青们也纷纷站起了身。 “周知青,我真的腿要断了,你帮我去找大队长借个自行车送我去卫生院好不好?” 别看孙小凤哭的好像很厉害,嘴里不停的喊着疼,她其实时刻注意着周围的人的,见几个女知青都走了,她心里那个骂哟,这帮臭婊子没有一个好东西。 见男知青也要走,她立马一脸凄惨的伸手拦住要从她身边过的周成,半带哭腔的对周成道。 “别!我送孙知青不合适,你还是找别人吧!” 周成可不揽这个活,这些天他虽然注意力多在白玫瑰身上,但也清楚这个孙小凤是个什么人。 送她去卫生院? 孤男寡女的,一个自行车,路上那高低不平的路,自然免不了会有身体接触。 就算没有,自己一个男人带着一个女人去那么远,别人也会说有的,到时候被这女人缠上可就麻烦了。 “孙知青,我可以带你去卫生院,来,你一定疼坏了吧,我抱着你直接去大队长家,这样更快一点!”小说 周成躲了,有人可不躲,史爱党一脸猥琐的表情上前伸手就要去抱孙小凤。 “不用,我不用你扶!” 孙小凤可太知道这个史爱党是什么人了,平日女生们上厕所都要有人看着,为的就是防史爱党假装不知道厕所有人,现在要是让他抱了,那被占多少便宜就不好说了。 说着话,见史爱党根本不停,吓得她立马站了起来,这时候腿也不疼了,踮着脚就跑回了女知青屋。 她这身手利索的进屋,更让所有人都明白,她就是装的。 呵呵,跟我斗?前世开白事铺子的时候,什么人没见过,就这点小技俩也好意思拿出来? 李弘文不屑的笑了笑,起身回了屋。 回了屋的孙小凤牙都要咬碎了,她真没想到今天会是这样的结局,不仅这几个女知青没一个人帮她,那个周成也是一点怜惜都不愿意给。 气哼哼的不理几个正拿着脏衣服准备去井边洗衣服的人,她坐在炕边上咬着牙吸着冷气把裤腿给挽了起来。 小腿上一道青紫痕迹赫然出现在她的腿上。 该死!这个李弘文就不是个人,这能是不小心踢的么?这绝对就是故意踢的!不行,我得找他去! 看着腿上的痕迹,孙小凤就想起身出门再找李弘文去,可是刚要起身,想去李弘文那皮笑肉不笑的说让她动手前好好想想的样子,她又有点怕找李弘文了。 这么多人在跟前都敢这样暗地里动手,并且让别人抓不到把柄,这要是现在过去找他,想要暗中对自己使点坏那不更容易么? 算了!算了!以后不招惹他不就完了么? 咬咬牙,孙小凤决定这样阴的人以后还是不招惹的为好。 以前还觉得这个李弘文长相不错,气质也好,没想到私下是这样的一个人,幸好那时候自己向他示好的时候他不搭理自己,要是当初真搭理了自己,那自己的日子,不敢想呀! 孙小凤心里把李弘文列成了知青点里最不能招惹的人。 李弘文可不管这些,他今天动手就是因为这个孙小凤三番两次找她麻烦,为了以后清静,所以就动用了一点不上台面的小手段。 他相信有这个事后,这个孙小凤再想没事找自己麻烦,就得掂量掂量。 第15章 喜欢我高傲的样子? 一夜无话。 第二天早上起床,简单的吃了一点后,其他人上工,白玫瑰与李弘文背着背篓离开知青点穿过田里往大路走去。 “这李知青和白知青走在一起真的好登对。” “确实看上去挺像一对,不过,这白知青不是跟周知青是一对么?” “不知道,除了来的头两天两人在一起,后来好像就不在一起了。” “这白知青是到了这边发现周知青不如李知青,所以不喜欢周知青了吧?” “有可能,李知青人确实不错,能干,对人客气,比那个什么也干不了的周成青可好多了。” 两人路过田里的时候,村里的大婶们看着两人往大路走,明白这两人应该是准备去县里的。 于是就一边干活一边聊了起来,对于她们来说,说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说。 只是她们扯闲篇张口就来的话,让不远处把这些听到耳朵里的周成当真了。 看着两人一起往外走的样子,再听着这些大婶的话,他心里那股火就烧了起来。 虽然一直对于白玫瑰他都看不上眼,觉得她除了长相,其他各方面都配不上他,但是从小长大白玫瑰一直跟在他屁股后面跑,潜意识里他还是认为白玫瑰是属于他的。 特别是与知青点几个女的一对比,白玫瑰就显得特别的好看了。 马彩霞岁数大,长的身高体壮的,王招娣是见人连头都不敢抬,瘦的跟个豆芽菜一样,魏丽丽长的不好看,那大脸跟大饼一样,孙小凤倒是长的好一点,但也不如白玫瑰,性格上也不好。 想想以后可能会在这里待很久,他突然觉得就算不是为了白玫瑰身上带的钱,也应该为了能在这鸟不拉屎的乡下有个养眼的女人,也不能放白玫瑰离开。 万一以后回不了城,要跟知青点几个女人处对象或者跟村里的村姑处对象,他就觉得有些恐怖。小说 “赵记分员,我请个假!” 想到这里,周成扔下手里的工具快步走到赵石柱边上,跟赵石柱说了一句就扭头冲大路走去。 “啧啧啧,这周知青是追去了吧?” “应该是吧,可惜三人是去县里,不然我真想跟上去看看会发生什么。” “你就是爱看热闹,这能发生什么,不就是周知青找李知青麻烦那点事么?” “你别说我,要是在村里,你跑的比我还快!” “哈哈哈,还真有可能!” 大婶们可不在乎周成能不能听到,看到周成往外走就立马兴奋的在她们的扯闲篇里加入了周成的角色。 周成虽然对这些人有些恼怒,但是现在重要的是跟上那对狗男女,所以也不理会这些大婶的话,快步向着大路走去。 “狐狸精!真的是狐狸精!勾引一个还不行还勾引好几个!希望他们打起来的时候,把她的脸给打破相,让她以后再也勾引不了人!” 看着周成匆匆追着白玫瑰和李弘文而去的身影,孙小凤恨恨的低声咒骂道。 她倒是也想跟着去,但是想想周成昨天的样子,再想想李弘文暗自下的黑手,她觉得小腿又隐隐作痛了。 她可不想再被那个阴险的家伙下黑手了。 ........ 去县城的路就一条,这个点除了去县里的人,路上也没有人,所以没走多远,李弘文和白玫瑰就发现了跟在后面的周成。 “需要我离开给你们一点私人空间么?” 李弘文挑了挑眉,对于周成跟在后面他不用猜都知道为了什么。 “不用,我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你就当他是个陌生人就好。” 白玫瑰翻了个白眼没好气的道。 她现在真的觉得这个周成脑子有问题,以前前身对他什么样他一点好脸都不给,现在自己一点好脸不给他,他反倒是缠着不放了。 这是贱皮子么? 不能让别人对他好,对他越好他越不给好脸,对他越不好他越上赶着? 可惜的是自己不是前身,就算他再缠着,自己也不愿意跟他再有任何关系。 见两人发现了自己也没有停下的意思,周成咬了咬牙,快步跑了过来。 “玫瑰!等等我!” 听到周成这话,白玫瑰无语的闭上了眼睛,怎么想摆脱这个人就这么难,自己已经该说的都说了,他怎么还缠着自己?是不是非得让自己动手才行? “玫瑰,我们必须得好好谈谈!” 追上来的周成,直接挤进两个人中间,甚至在挤的时候还故意用肩膀撞了李弘文一下。 “我们没什么好谈的,该说的我都说了,你以后就当我们不认识就好了!” 白玫瑰身体往一边让了一大步,一脸没好气的道。 “不,玫瑰,你就是在气我,气我之前对你的不理睬,气我那天看到桃花婶动手后我没替你撑腰。 你得理解我,从城里一下子到这里,我这心里落差有些大,所以态度上有些不好,以后我保证不会像以前一样,保证会对你好的,我晚上回去就给家里写信,让我父母去你家提亲好不好?” 周成可不管白玫瑰什么态度,现在他就想先把白玫瑰哄回来。 他在追两人的路上想了,只要自己把白玫瑰追回来,那她身上的钱和票就是自己的,而且以后她家寄过来的东西钱也是自己的,而他需要的只是对她态度好一点。 至于说写信回家提亲,他可不会真的让家里去提,只是说说而已。 “别!你可千万别对我好!我还是喜欢你以前爱搭不理高傲的样子,你就还跟以前一样,不把我放在眼里就好,行么?” 一听他说要对自己好,还要给家里写信提亲,白玫瑰立马声音都高了。 她就喜欢自己高傲的样子? 那是自己这几天因为钱的事心急了,所以让她觉得自己不如以前高傲了? 不对,这话听着怎么感觉不太对呢? 这不还是变相的说让自己离她远一点么? “你到底怎么了?玫瑰?我是你周成哥呀!你好好看看!我是你周成哥!跟你从小一起长大的周成哥!” 第16章 废品收购站 周成大声对着白玫瑰喊道。 他真的不知道到底为什么白玫瑰会突然变化这么大。 “周成!!我再说一遍!我跟你任何关系都没有,以后不要再找我,我也不想再跟你有任何的牵扯!你听明白没有!” 白玫瑰也是怒了,对着周成大声的吼道。 “不!这不是你!你之前不这样的!你一定是中了邪了!是不是他?是不是他给你说了什么?或者威胁你?” 周成有些没法接受这些,歇斯底里的他直接把心里那点猜想都嚷了出来,指着一边看戏吃瓜的李弘文大声吼道。 这让一旁吃瓜的李弘文都愣了。 这怎么还扯到自己身上了呢? 自己这可什么也没干呀,就连来的这一路上,也就刚才看到后面的周成才跟白玫瑰说了一句话,之前可是一句话都没说的。 “对!就是他,我就是不喜欢你了,喜欢上他了!所以以后你不要再纠缠我了!不然小心李弘文对你不客气!!!” 白玫瑰也是被周成烦的够够的了,此时也不管这话会对李弘文造成什么影响了,直接顺着周成的话就应了下来,甚至还走向一旁有些懵的李弘文,伸手要抓李弘文。 这话让周成眼里都要冒出火了,他没想到居然是真的,这个李弘文居然真的私下勾引了白玫瑰,怪不得这段时间怎么也不愿意理自己呢,合着都是这个男人! “别!我可跟你一点关系也没有!你也别拉我当挡箭牌!这事是你们俩的事,不要把我牵扯进去,我不喜欢你,也不喜欢他,你们吵你们自己的,就当我没来过就好。” 只是李弘文虽然有些懵,但当白玫瑰挤眉弄眼的要过来挽他的时候,立马跳了起来。 做为一个酱油男,他可不愿意被牵扯进去。 吃个瓜行,变成瓜那可不行。 说完不等白玫瑰反应,他转身就快步离开了这里。 李弘文的反应让白玫瑰眼睛都绿了,就没有见过这么狗的男人,她话都说出去了,现在他这样,让她怎么下台? 小说里影视剧里,甚至现实里,基本上遇上这种事,男人不都应该先帮着把场撑了么? 怎么自己就碰到这么一个极品? “玫瑰...” 李弘文的话也让周成冷静了一些,看来是自己想错了,李弘文跟白玫瑰并没有关系。 “别叫我玫瑰,以后请叫我白玫瑰或者白知青,是,这事跟李弘文没关系,我就不喜欢你了,没有原因,没有为什么,就是不想再跟你有一丁点的关系,所以以后你再也不要找我了。” 白玫瑰咬着牙转过身,根本不给周成再说话的机会,说完转过身就跑着追向了李弘文。 她一跑,后面的周成也追了过来,而前面跑开的李弘文听到身后有动静,一看两人这样子,又加快了脚步。 于是这天在去往县城的这条路上村子的人,就看到了一幅奇怪的画面。 一个男人在前面跑,一个女人在后面追,女人后面还有一个男人在追。 “那个女喜欢那个男的,男的不喜欢她,后面那个喜欢那个女的,女的不喜欢他。” “哎呦喂,可羞死人了,这些知青真的是没羞没臊!” “这些城里来的知青就是比我们村里人开放。” “这就是小说里的三角恋吧?” 跑了好长一段路,周成就先跑不动了,喘着气看着前面的两人,他心里那个火呀,人家都说不喜欢她了,她怎么还这么上赶着追人家? 白玫瑰跑动过程中也看着后面呢,见周成不追了,她也慢下了脚步,伸手抹了抹脸上的汗,愤愤的对着前面还没停下来的李弘文低声骂道。 “怎么会有这样极品的男人,我这么一个漂亮到不像话的美女追他,他倒像被狼撵着跑一样。” 李弘文在听到后面跑着的声音不见了后,停下脚步看了一眼后面,长出一口气继续往县城里走去。 真的是造了孽了! 自己好好的一个吃瓜群众,怎么就吃着吃着差点把自己吃成瓜? 下回这种事看来还是少往跟前凑了! 李弘文不想让白玫瑰追上,白玫瑰不想让周成追上,于是三人就保持着这样一个奇怪的队形一直走到了县城。 进了县城,白玫瑰也不追李弘文了,在经过一个人多的路口,快步钻进去后就不见了踪影,追她的周成追着找了过去。 这让李弘文不由松了一口气。 他进县城其实也没什么事,就是想看看这个时代的县城是什么样,再买点东西。 现在没了两人在后面跟着,他的脚步就慢了下来。 一边走一边的欣赏着这个以前只在电视剧里看过的时代。 “废品收购站?” 逛着逛着,李弘文看到一个写着废口收购站的地方,眼神多了一些神采。 前世听他媳妇给跟他复述那些年代文的时候,这里是很多主角经常光顾的地方,很多主角都是在这里淘到了不少的宝贝。 什么各种黄花梨金丝楠的家具,什么高考丛书,什么自行车的大量配件,然后再花点钱攒个自行车。 但是真当他跟大爷说了好话,走进这个年代文里的第一大藏宝地后,他发现他真想多了。 家具什么的根本就没有,更不要提什么黄花梨金丝楠了。 自行车配件什么的也没有。 书倒是有一些,他找到两本高考系列丛书里的数学和物理的第二本和第三本。 至于古董什么的更是不要提了。 跟大爷花了几毛钱把书买下来离开废品收购站后,李弘文突然想到了为什么。 家具在这个时代谁家都缺,一般不是烂到不能再烂了是不会有人卖的,至于说黄花梨金丝楠这类的家具本身就不会烂,就算主人家不识货,搁家里能用也不可能卖。 至于一些年代文里写这里找了很多配件自己攒自行车,那就更扯了,这个年代的自行车就跟九十年代的汽车差不多,就算坏了也会把有用的件拆下来再用,能到这里的顶多就是个烂的不能再料的轮胎或者车圈。 就像你能在废品站看到一点汽车上的配件,但你根本不能从废品站攒一个汽车出来一样。 第17章 黑市 “我咋就碰不上人家那种只要过来签个到,就能获得钱或者黄花梨家具的系统呢?” 拿着买的两本书,李弘文摇摇头走出了废品收购站。 走着走着,他发现在一个隐蔽的巷子口有人四下打量着周围,而出入巷子的人也是缩头缩脑生怕被人发现的样子。 “看来,这里就是所谓的黑市了!” 李弘文自语道。 黑市,这个时代基本上每个城市都存在的一个特殊场所,有的城市大点的会有好多黑市。 在这个买卖被限制的时代,总有人需要进行一些交换,以钱换物或者以物换钱,所以这些场所就应运而生了。 而且年代文里,男女主基本都得有段这儿的经历,卖囤了亿万物资空间里的东西,卖自给自足农场空间里的东西.... 白玫瑰就有一个可以生产各种物资的农场空间。 想到这个李弘文又不由羡慕起了人家的金手指,不管是签到系统也好,还是亿万物资仓库空间或者农场空间,每一个在这个时代都可以混的风生水起,要啥有啥。 可为啥自己的就是一个跟下面交易的平台? 是,阴德确实也值钱,可这玩意没法交易给活人呀! 买的金纸也确实不少,可现在他敢拿出去卖么? 拿出去黑市的人就能把他给举报喽! 想想也就前天打的兔子山鸡能拿出去卖点钱,想到这个,李弘文心神一动,背后的背篓里出现了几只兔子和山鸡。 来县里买东西,又是一路走着,不背个背篓指望用手提回去,东西少了还行,东西多了根本拿不回去。 “买还是卖?” 来到巷子口,看到李弘文过来,门口两个人小声问道。 “卖也买!” 李弘文回道,兔子山鸡他进山能打到,但面和米他可没法弄到,只能买,他准备买点回去,等过段时间搬出去了,再自己吃。 现在知青点吃的都是粗粮,他可不想拿回去再被人惦记。 “交五分钱!可以进去,但是进去不要惹事!” 问话的人伸出手道,李弘文也知道这种地方有这规矩,所以也没多说什么掏出五分钱给了对方,对方收了钱头往里一撇,示意他自己进去。 这个小巷子不宽,从外看上去不起眼,但往里面走发现巷子拐来拐去跟迷宫一样,也难怪会被这些人当做黑市。 往里走了不远,巷子里两边就开始有人摆着东西在卖了,也有一些人像李弘文这样背着背篓或者挎着篮子,看到心仪的东西就会蹲下去小声跟卖家谈价。 往里走了走,找了个空地,李弘文把把背篓里的兔子和山鸡拿出来放到了面前的地上。 “小兄弟,你这兔子和山鸡怎么卖?” 肉在这个时代算是紧俏物资,所以他这东西一搬出来,立马就有人过来问价了。 “都是按个卖,兔子一只四块,山鸡三块五!” 李弘文回道,这个价格他是参考了肉价的,一斤肉的价格现在是二块八毛五,他这个兔子相对于供销商里猪肉肯定价格要低不少,不过一只兔子基本上能有一斤多小两斤肉,所以卖四块一只绝对是不算贵的,山鸡也基本差不多。 这个价格一出,问价的人眼睛就一亮,这个价格绝对算是非常划算的。 “给我来两只兔子,再来一只山鸡!” 连价都没还,对方直接掏出十一块五就递给了李弘文。 这还是要低了? 看到对方那么痛快的就付了钱,李弘文明白自己这价格要低了。 不过,他也不是临时反悔的人,要低了就要低了吧,接过钱他让对方自己选了两只兔子一只山鸡。 “我来一只兔子!” “给我也来一只兔子!” 李弘文总共拿了五只兔子四只山鸡,一眨眼的功夫就被人全买光了。 “小兄弟,你下回什么时候来呀?到时候能不能给我留两只兔子?” “是呀,小兄弟,你要是再来也给大娘留只兔子留只山鸡。” 手慢没买到人见李弘文筐里确实没了,就开始跟李弘文预定起来。 “这个不好说,我来一趟城里时间也不定,再者说这兔子山鸡也不是天天能打到的。”小说 这事李弘文可不应,今天已经卖亏了,下次他可不准备卖这个价了。 等一众人走了,他背着背篓开始在黑市上逛了起来。 要说这里真是卖什么的都有,有卖家里老物件的,有卖菜的有卖肉的,有卖粮食的。 到卖肉的那一问,李弘文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兔子山鸡卖的那么快了。 因为这里不要票的肉要四块钱一斤。 为什么这么贵? 票在这个时代也是硬通货,一斤票卖不到一斤肉价也差不了多少,所以其实算下来去供销社买肉的话,就相当于五块多才能买到肉。 想想亏掉的钱,李弘文觉得真的是大意了。 忘了这个时代买东西还要票这个事了。 不过卖都已经卖了,他也没多后悔,找了个卖粮食的买了二十斤大米二十斤面粉,他就不准备再买别的东西了。 不过在逛的时候,他突然发现有个人非常的眼熟。 这不是白玫瑰么? 虽然她换了身衣服,还把自己脸和手抹上了土弄得脏兮兮,头发也包了起来,戴个帽子跟假小子似的,但是李弘文还是一眼认出了她。 李弘文认出了白玫瑰,白玫瑰当然也看到了李弘文,不过想到对方此时做了伪装,李弘文也没想着道破对方的身份。 看了一眼白玫瑰身前卖的东西,精米精面,比他之前买的质量要好的多,这让李弘文觉得刚才买的草率了。 怎么就忘了白玫瑰要来黑市卖东西这个茬呢? 她那空间产的粮食质量可比外面这些人卖的粮食好太多了。 问了个价发现比那些卖粮食的还便宜的多,李弘文立马张口又买了各二十斤。 白玫瑰也没想到李弘文会买这么多东西,不过卖谁都是卖,也没二话收了钱就给李弘文把粮食装进了背篓里。 “大哥,就是这个人。” 刚把粮食装好背上,几个人突然来到白玫瑰的摊位前。 第18章 白玫瑰的怀疑 “你们想干什么?” 突然几个人围上来,并且其中几个长的一看就不太像是好人,这让白玫瑰心有些慌,说话的语气都带着一点的颤音。 黑市为什么叫黑市,除了见不得光外,还有一个就是危险,她脑海里第一时间就浮现出好多不好的画面。 至于说旁边还没走的李弘文,根本一点也没让她有安全感。 刚才让他帮着假装一下甩掉周成他都不肯,甚至后面自己追他,他都一路跑着不让追,现在这么大的事,他肯定不可能帮忙。 甚至,她都觉得,万一这些人真要做点会什么,她开口说出自己的身份,他能立马没影喽。 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怎么就那么让他不满意了,话不愿意跟自己多说一句,感觉就像怕自己沾上他一样。 “小兄弟!不要怕!我们就是觉得你卖的这些粮食质量特别的好,所以就想问问你有多少,我们想多要一些。” 几人中那个被称为大哥的人笑了笑,让自己尽可能语气温柔的道。 “这是我们远哥,这个黑市就是我们远哥开的。” 领着几人过来的人对着白玫瑰一脸得意的道,那表情就好像说的是他一样。 “远哥好!我这次就带了这些,你们想要可以都卖给你们,更多的话,我得找上家问问,我也不确定他们有多少。” 要说白玫瑰不愧是穿越过来的,知道几人不是来找麻烦的后,立马情绪就稳定了下来,不过她也没有直接说自己还有粮食,而是杜撰出了一个莫须有的上家。 特别是在说的时候,她还故意说是他们,为的就是告诉这些人,她的上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团队。 “没问题,你手里这些我们现在要了,算算多少钱,等你问完上家,来这里随便找个人说找我就行,要是黑市没开,去百货大楼下面的供销社找苏美竹也能找到我。” 这个叫远哥的笑了笑,并没有从白玫瑰这里继续打探货的来源,而是给出他的联系方式后,让手上小弟把白玫瑰面前的东西买了后,就准备转身离开。 “你家里是不是有亲人最近身体不好?” 就在这时,一直在旁边没有说话的李弘文开口了。 “嗯?” 听到他这话,远哥眉头一皱打量起了李弘文。 “你谁呀?” 远哥不说话不代表他的小弟不说话,远哥身边立马有一个小弟上前过来推搡了一下李弘文,其他两个人也立马围了过来,把李弘文夹在了几人中间。 这个李弘文要干什么? 一旁的白玫瑰也是一脸的好奇,她不知道这个李弘文是准备干什么。 这个远哥一看就不是好惹的,而且这黑市还是人家的地盘,在这个地方招惹对方,李弘文到底是怎么想的? “看来是有了,给你个建议,如果你信我,那你现在赶紧赶回去,如果不信,那就算了。” 对于几个小弟过来把他围在一起,李弘文并没有慌张,而是淡定的看着远哥道。 这话一出,远哥表情立马一变:“你是说...” “最好快一点,时间不多了!” 李弘文没有让他把话说完。 听到这话,远哥立马二话没说就向巷子外跑去,几个小弟一看也都立马快步跟了上去。 看着远哥因为李弘文的一句话跑了,白玫瑰满脸思索的打量起了李弘文。小说 因为她突然想起这个远哥来了。 在原文中,这个远哥也不是一个一般人,后来生意做的也很大,在整个北三省都是响当当的人物。 女主林惜君来到靠山屯后,仓库中的东西也是拿到黑市上卖的,来过几次后就结识了黑市中的远哥,后来手里的很多东西都是通过远哥出手的。 在恢复高考女主离开后,这个远哥文中就没写了,后来在最后结尾的时候,女主回靠山屯忆往昔的时候,再次见到了远哥,一起吃了个饭。 吃饭的时候回忆起过往,这个远哥提到了当年在黑市的情况,其中就提到了他因为没见到父亲最后一面的遗憾。 当时只是提了一句,并没有细写,只说这是在林惜君还没下乡到这边前的事。 莫非就是这个时候? 具体事情她记不清了,好像是说远哥在这边因为黑市的事,跟人发生了冲突,被关了两天,正好就错过了父亲最后一面,成为他一生中最为遗憾的事。 书里关于李弘文的文字就更少了,基本上偶尔只是十来个字的叙述,很多时候就跟不存在一样,只说他比较孤僻,不怎么与其他知青交流。 现在他出现在这里,是原文中没有的,或许说原本的轨迹中他也出现在了这里,但是并没有跟远哥见面,两人没有发生交集,再加上他并不重要,书中并没有提及。 从李弘文的话中不难听出,李弘文这个人身上有隐秘,他或许是从其他渠道知道了远哥家里的事,或许有什么本领真的是一眼看到了远哥家里有人离开,从而点了远哥一句,让远哥能够有机会弥补原文书中的遗憾,改变了远哥的人生轨迹。 是因为自己的出现让两人产生了交集? 还是说这个李弘文也是个穿越者,他知道这段剧情所以故意在这等远哥? 或者说他就是书中人物,本身也具有特殊能力,只是平日不显,没有人注意到? 脑海里闪过好多念头,白玫瑰对着转身离开的李弘文开口问道:“兄弟,你知道高铁么?” 按她所想,李弘文既然没有看破自己的伪装,那自己借着这个身份问一句试探一下他是不是穿越者的身份最合适。 不管他是不是,都不会因为这个问题牵扯到自己身上。 如果不是,说明这个人身上有着不一样的本事,以后得好好结交一下,万一未来能用到这种奇人异士。 如果是,那自己以后就得注意了,书里的人不知道空间这些,穿越的人可是知道的,万一不注意被对方发现可就危险了。 至于穿越的身份,她觉得倒没啥,要是的话,大家都是,谁也不会傻的捅出去,不是的话对方也听不懂她说的话。。 第19章 能力 “高铁?什么高铁?很高的铁?还是说搞铁?小兄弟你这事可有点大,买卖点粮食还好说,买卖铁那可抓着就得下放农场,严重的话就得吃枪子! 这话我就当没听到!你也当没见过我这个人!” 李弘文一听白玫瑰这话,愣了一下,然后回道。 而他心里则笑成了花,怎么这是穿越重生者的标准问句么?他之前就是这么问的王爱国,现在白玫瑰也这么问自己。 幸好自己有之前王爱国的回答,不用现想怎么应对。 李弘文的反应以及回答让白玫瑰觉得自己可能就是想多了,这个家伙有可能就是有点什么特殊手段。 因为不管是听到高铁二字的愣神还是思索,或者是后面联想到的词,都跟这个时代的人一样,根本没有听到后世人听到高铁二字的自然反应。 不是穿越重生,难道说这个家伙真的有点什么特殊本事在身上? 这是不是也正是他在书中显得孤僻的原因? 因为这个手段,明显就是这个时代最为忌讳不能提的,他应该是为了不让别人发现,所以才故刻意跟其他人保持距离。 白玫瑰很快在脑海中脑补好了一切。 说完话离开的李弘文背影也在她的眼中变得有了一丝神秘。 她以前确实是个无神论者,相信科学能解释一切,但是现在自己都穿进书里了,还带了个农场空间,这些可不是科学能解释的了的。 科学的尽头是神学,这句话她现在是百分百相信。 所以对李弘文有特殊本事,一点也不觉得有奇怪的地方。 而离开的李弘文伸手摸着眉心位置,脑海里也是思索着一些问题。 那就是,这个阴阳两界交易术好像还带给了他一些不一样的东西。 之前他为什么会对远哥说那些话,不是他知道剧情,说实话,他对这本书里的剧情真的知道的不多,因为他听他媳妇讲的时候,多数都是低头玩手机,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要不是这本书是他媳妇最近正在讲的,他可能都不知道白玫瑰是穿来的。 他说那些话,是他确实在远哥身上看到了一些东西。 前世作为一个做纸扎十多年的人,他对于风水相术奇门八卦之类的东西多少也了解一些。 毕竟干的就是跟这些事情有些关联的职业,对于这些他还是信一些的。 面相,这是相术中比较常见的一种相术。 主要通过一个人的面部十二宫来看人的财福等相关的情况。 远哥过来的时候,他就忍不住仔细看了一眼对方,而这一看,他发现在他眼里,对方面相十二宫中的父母宫中代表父亲的父宫中有一盏灯火。 灯火的火苗极其小,明暗不定,感觉时刻就要熄灭。 这是他前世从未看到过的。 就这一眼,他感觉眉心中间一阵疼痛,就好像被针扎刀刺一般。 这让他打消了再看看别人的念头。 至于说出来,他不是想帮远哥,只是想试试自己看到的东西到底对不对。 结果很显而易见,虽然远哥什么话都没说,但是从他匆忙离开的样子来看,他应该说对了。 只是这玩意,搁十年后或许还能凭着这个出去支个摊挣点钱,现在?他要是敢跟别人多提,别人就敢把他举报喽。 这也是他刚才看似说了不少,但仔细一听好像什么也没说的原因。 为的就是不给别人留下把柄。 离开黑市,李弘文这次没有再到处转,而是直接奔了县里的主街。 这个年代的县城,基本上主街都是整个县城最繁华的地方。 像县政府,银行,邮局,百货大楼,土特产门市,农机门市,副食商店国营饭店等等这些都在这条主街上。 这也是为什么主街是全县城最繁华地带的原因。 主街人确实不少,街上行人的穿着也带着明显的时代特征,除了黑灰蓝就是军绿,偶尔会有女士穿一个带花的衣服,立马就成了焦点。 而大娘姑娘们的头巾则是除这之外少数的亮色了。 同志这个词也是街头最多听到的,就好你前世街上的帅哥美女一样,基本上看到陌生人,岁数只要不是太大都会称呼为同志。 李弘文背着背篓没在街上多逛,目标明确的直奔了百货大楼下面的供销社。 百货大楼是个三层的楼,在这条街上,除了县政府的楼,就百货大楼看起来气派了。 供销社与副食品商店都在百货大楼下面,一个在左一个在右。 从门口就可以看到,这里也是整条街上人最多的地方,不仅百货大楼里人来人往,就是供销社与副食品商店里也是人头涌动。 挤进供销社,李弘文看起了里面的东西。 而这个时代另一个具有特色的东西,也在里面让他见识到了。 那就是售货员,每一个都趾高气昂的样子,脸上一点笑容也没有,说话也都是居高临下带着冷漠与不耐烦。 转了一圈,李弘文挤到里面买了个肥皂买了个锅和菜刀就出来。 肥皂是李弘文真的受不了身上的味,锅和菜刀则是为了之后搬出去准备的,这些东西也是他运气好正好赶上有货,有时候好长一段时间没货也是常有的。 每个都要用到票,好在他下乡的时候,家里给带了不少的票,所以能发现有货立即买下。 出了供销社,他又进了副食品商店,同样是挤着到前面才买到东西。 一斤奶糖二斤硬糖。 至于为什么买这些,是因为他记得也媳妇给他讲的那些年代文里,主角们都是拿糖做为礼物跟村里人打交道的。 因为这个时代糖是稀罕物,而且糖这东西一个个的也小,给几颗表了心意还花费不大。 最重要的是,给别的可能别人不一定收,给这个说拿回去给家里孩子甜个嘴,基本没人全拒绝。 所以他买的糖里,有一斤就是准备给帮他盖房的人的,十个人,一斤每人能分一两的糖,不少了。 剩下的糖,就是平时社交什么的用一用,偶尔自己吃几糖补充一下糖份。 反正现在有空间,也有地方放。 第20章 红烧肉 至于其他像是桃酥什么的,李弘文抿了抿嘴想吃,但是最后没买。 他现在虽然有空间了,但是并没有来钱的途径,指望抓兔子这些换钱也不是长久的,所以觉得还是省着一点,不买了。 想吃甜食的时候,来颗糖就好了。 出了副食商店,李弘文背着背篓来到了国营饭店。 这个年代想吃到好吃的,也就来这里才能有机会吃到,所以他想来试试这里的手艺。 如果大师父手艺好,以后来卖兔子山鸡的时候可以每个月来改善一下生活。 国营饭店的人并不算多,这个年代,来这里吃饭的人都是城里条件好的,一般家庭一年都未必会来一次,而村里人基本上在出门的时候都是自带干粮,没谁会愿意花钱在这里吃一顿,或许说也没几家有钱在这里吃一顿。 再加上这个点已经过了饭点,所以里面的人并不算多。 红烧肉!烧茄子!猪肉炖粉条!炝炒土豆丝!红肠炒鸡蛋! 饭店招牌上写着五个菜,红烧肉最贵要二块钱一份,土豆丝最便宜,五毛钱一份,主食就是米饭和馒头还有包子。 “来一份红烧肉,来四两米饭!” 李弘文掏出钱和票买了一份红烧肉四两米饭,服务员淡漠的接过钱和票,撕了两张票递给了他。 “自己去窗口取!” 得! 也不知道这个服务员是不是眼睛有问题,从头到尾都没正眼看过他一眼,摇摇头,李弘文拿着票奔了窗口。 该说不说,这个时代饭店虽然服务态度不好,但是菜的饭量还是很足的,红油赤酱的红烧肉满满打了一碗,那大块的一层一层肥瘦均匀的五花肉裹着浓浓的酱汁,在厨师从里面把碗放到窗口的时候,李弘文看到肉随着震动一颤一颤的样子,口水直接就流了满嘴。 香! 太香了! 把碗端起,那股肉香味直窜鼻子,以至于就窗口到桌子几步道,李弘文就咽了三回口水。 坐下后,他就迫不及待的拿起筷子夹向了碗里的红烧肉,结果因为用力过猛,直接把肉夹成了两截。 软糯,香! 再夹一次,红烧肉一进嘴,李弘文忍不住闭上了眼睛。 太香了!真的太香了,红烧肉肥肉软糯,瘦肉弹软不柴,再配上浓浓的酱汁,李弘文体会到了那些美食文中吃到某种美食哭出来的举动。 他有点想哭! 穿越过来这些天吃的东西让他在吃到这个红烧肉的时候,真的有种想哭的冲动。 特别是这种前世小一百块的黑猪肉都达不到的肉脂香气,让李弘文觉得一份可能要少了! 这样好吃的红烧肉,别说一份了,就是再来三份他都能炫下去。 不过,想想口袋里为数不多的钱,他还是按下了心里这个疯狂的冲动。 不能冲动! 不能冲动! “这么巧?弘文你也在这儿吃饭呀!” 低头慢慢一口一口细嚼慢咽的体会着红烧肉的李弘文,发现桌子前突然站了一个人,抬头一看是白玫瑰。 此时她已经换回了之前一起来县城时的衣服,脸上也没有灰土。 “嗯!” 嘴里有东西的李弘文并没有开口,只是点点头嗯了一声。 “红烧肉看起来不错呀,我也去买一份!” 把身上的背篓放下,白玫瑰说着也拿着钱和票去了柜台服务员那里,不一会也端着一碗红烧肉和米饭回来了。 她的情况跟李弘文也差不了多少,甚至更夸张,吃起来真的是一点没有女孩子样,那叫一个风卷残云。 用动漫来表现的话,一定是暴风吸入模式。 “呃~~~太撑了!这大师傅手艺也太好了!” 哐哐就是一顿干后,白玫瑰抿着嘴上的油摸着肚子发出一声满意的饱嗝。 不过随后她脸蹭的一下就红了,因为坐在她对面的李弘文还没吃完,而她汤都吃完了。 “看样子,这家伙家里的条件应该不错,以前没下乡之前应该经常能吃到这类吃的,所以才没有像自己一样狼吞虎咽,反而是不紧不慢的吃。” 不过很快她就觉得通过这个又发现了一点李弘文身上的秘密。 这样的红烧肉,她的前身家里条件已经算城里不错的了,也没去国营饭店吃过几次,这个李弘文能这样不紧不慢,一看就是吃过不少次。 而她不知道的是,李弘文只是觉得自己以后可能得好久都吃不到,所以尽管也想像她那样吃,但还是忍住了,他要细细品味品味这样的美味。 而这样的结果就是,四两饭不够,李弘文又要了二两,后面没有肉了直接把饭倒进肉碗里,拌着肉汁吃的。 “嗝!”小说 同样,吃饱的李弘文也发出一声满足的饱嗝,这让白玫瑰觉得终于跟他算是有了共同语言了。 另一边,周成此时是又累又饿,但这也不能压住他心里的火。 他在进入县城后,就失去白玫瑰踪影后,就想着白玫瑰来城里肯定是来买东西的,所以也没慌张,直接就奔了主街,先是在百货大楼门口等了半天没等着人,就又跑到国营饭店门口蹲了许久。 在他想来,白玫瑰手里有钱,肯定会来国营饭店吃饭。 可是左等没见人,右等没人影,让他都一度怀疑白玫瑰是不是真的来县城了。 要说这国营饭店门口的香味还是很足的,他闻着里面的香味也是数次起了进去吃的想法,不过想想还得哄白玫瑰,他忍了。 这钱他有,但是他觉得自己一个人吃太亏了,不如等会找到白玫瑰跟她一起吃,这样想来白玫瑰就会对他态度有改观,一举两得。 但是老等不到人,他又怕白玫瑰不过来,所以在等了一会后,又离开了国营饭后去其街上找白玫瑰去了。 而就是在他离开的这段时间里,李弘文跟白玫瑰先后进入了国营饭店里。 等他找了一圈没找到,再次回到国营饭店门口的时候,发现白玫瑰赫然在饭店里跟李弘文坐在一桌。 而且还是坐在那里一脸情意的看着李弘文在那吃红烧肉。 这一定是她花的钱! 第21章 饿坏了的周成 是的,看到两人坐在一个桌子上,周成直接就认为这是白玫瑰在请李弘文吃饭。 这个李弘文真的不是东西! 刚才路上还说他不喜欢白玫瑰,现在就心安理得的坐在那儿吃上白玫瑰的饭了。 满脸怒火的他根本没想过这个菜是李弘文自己买的。 因为他以前就是这样的,跟白玫瑰出去,吃的喝的基本都是白玫瑰花钱。 只是现在坐在白玫瑰面前的人换了人,不再是他,而是变成这个两面三刀的小人。 周成没有冲进去。 他现在想明白了一件事,不让白玫瑰知道李弘文的真面目,就算他冲过去,也不会让白玫瑰离开李弘文,反而会让白玫瑰更讨厌自己。 自己要做的是想办法找机会把这个李弘文的真面目揭露出来。 在所有人面前! 让所有人都看到他的真面目! 只有这样,白玫瑰才能醒悟,才能知道到底谁是真心对她好! 坐在国营饭店里的李弘文是专心吃红烧肉根本没往外面看一眼,而坐在他对面的白玫瑰是觉得他吃饭的样子代表着家世深厚,开始脑补李弘文家里到底是什么家世,又是因为什么会跑到这里下乡,甚至还脑补出了上万字的豪门恩怨剧情。 所以一个专心吃饭,一个专想编故事,都没有注意到外面的周成。 这让周成在外面看的那叫一个妒火中烧,躲在一棵树后的他都快把他手边的树皮扒光了。 吃完饭,在饭店里坐了一小会,李弘文起身背上背篓就要离开。 “是准备回村么?咱们一起吧!” 白玫瑰连忙起身也把自己的背篓背在了后背上,她不像李弘文背后背四十斤粮食,背篓里只有一斤糖一块布,还有一斤桃酥。 李弘文没说话,他不太想跟白玫瑰一起走,不过这周成不见踪影,让白玫瑰一个女人独自走回走,说实话他还有点不忍心。 万一要是因为他拒绝了,对方路上出个什么事,他心里会愧疚一辈子的。 所以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意思就是你想跟就跟着。 白玫瑰现在也有点懂得这个李弘文的脾气秉性了,知道这是没有拒绝的意思,就笑着跟在李弘文后面一起出了国营饭店。 周成连忙跟在两人身后。 为了不让两人发现,他就跟做贼一样,躲在这儿躲在那儿,远远的跟着。 只是这县城里面还好,县城外面就没什么能够让他躲的东西了,很快他就被前面的两人发现了。 要不你别跟着我了? 李弘文看了白玫瑰一眼,没有说话,但是白玫瑰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清晰的从这一眼里看出了李弘文想要说什么。 “不用管他,我跟他已经一点关系都没有了,他愿意跟着就跟着。” 白玫瑰没好气的回道,她现在真的头疼怎么才能甩开这个周成了。 甚至都在心里默默祈祷让女主林惜君赶紧来吧,把周成赶紧收走吧! 李弘文听到这话,挑了一下眉毛,没有说话。 “真的!我真的跟他一点关系没有了,现在我真的觉得我以前不止是眼瞎心也瞎,这样的货色不知道怎么就喜欢了那么多年,你看看他有个男人样么?我现在的想法就是赶紧把房子盖好,自己一个人住,跟他彻底老死不相往来。” 白玫瑰一看他这表情,立马就解释道,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跟李弘文说这些,好像在李弘文跟前她就会特别放松,没有与其他人相处时的那种防备,就很想倾诉。 李弘文耸耸,好吧,四十多斤的背篓压着肩膀耸不起来。 于是对于白玫瑰的话他没给任何反应。 而白玫瑰也不知道为什么,像是打开了话匣子,一边走着一边吐槽着前身以前有多傻。 李弘文基本只是听,也不回话,白玫瑰也不需要他给出反应,就是把这些天心里的苦闷都说了出来。 跟在两人后面的周成因为怕离的近了两人发现,所以只是远远的跟着,并不能听到两人说什么。 虽然离的远,但他能看到白玫瑰不断的转过头对着李弘文说着什么。 这让他那个恨哟! 以前白玫瑰也是这么对他的,他不愿意搭理,白玫瑰就在边上不停的说! 可是现在那个位置不再是自己,换成了另外一个人。 他倒不是说发现自己喜欢上了白玫瑰,他就是觉得白玫瑰离开自己少了个钱袋子。 最让他接受不了的是,不是他踹的白玫瑰,是白玫瑰踹的他! 两人在前一人在后,三人赶在下午队上刚收工的时候回到了知青院。 一进院子,周成就快步跑着冲到了水缸前,拿起水瓢就疯狂喝了起来。 从早上出门到现在,他是滴水未进,再加上一路上又是生气又是愤怒,嗓子早就冒烟了。 喝完水,冲进屋里,见王招娣正好把饭做好了,也不管其他人都还没坐下,直接坐下就吃了起来。 “周成!!你这就过份了吧?这是所有人吃的东西,你一个人怎么就给吃完了呢?” 王招娣看见周成坐下吃了,以为他就是吃自己的那份,所以就回过头收拾灶台了。 结果还没收拾完呢,就听到身后马爱民愤怒的吼叫声,转过头一看,发现桌上的菜已经大半被周成吃了,窝头也吃了四个,此时嘴里正塞的满满的,正低头抱着菜碗在吃。 “哐当!” 见自己说了周成不理,还继续低头在那吃,马爱民就火了,直接伸手过去就跟周成抢起了菜碗,周成呢则抱着碗不放,争抢间,碗被打翻在地,剩下的一点菜全撒在了地上,碗也被磕坏了一个角。 两人的动静也引的其他人都跑了过来。 “怎么回事?” 看着地上的菜和碗,王爱国皱着眉头问道。 “这个周成,趁我们不在,把菜都要吃完了,窝头也吃了四个,我不让他吃了,他还继续吃。” 马爱民愤怒的指着周成大声道,他是这个知青院里最爱占小便宜的人,同样也是最接受不了别人占他便宜的人,所以看到周成占便宜他是最生气的。 第22章 菜不免费了 周成也是气! 今天他一路跟着两人到了县城,刚开始是来回找白玫瑰没来的及吃,后来是想着等找到白玫瑰一起吃,可等找到白玫瑰,发现人家两人吃上了,生气的就没想着吃东西的事。 后来等两人从国营饭店出来,他又赶紧跟了上去,又忘了吃饭的事。 等到路上的时候,他才想起自己这滴水未沾粒米未进了,可是这一路上一个多小时根本不会有卖吃的和有喝水的地方,他也没有带,就只能忍着饿和渴走回来。 等回到知青点的时候,他觉得自己都要饿死了,再远一点可能到不了就得倒下了。 在看到吃的后,他脑子里根本就没有多想别的,只剩下吃的,只剩下吃。 饿过很久的人都知道,这个时候吃东西是停不下来的,而且还会越吃越饿。 所以他根本没觉得三个窝头就下去了。 这个窝头可不是后世那种小窝头,那一个个都比后世卖的馒头大不少。 等吃到第四个的时候,马爱民出现了,看到他的行为,立马就嚷起来,但是周成这时候脑子里还只想着吃,所以在马爱民抢的时候根本就没有一点要放手的意思。 “周成,你这次确实有些过份了,平时干活不积极爱偷懒我们就不说你了,今天你去县里没干活,我们一个个干了一天的活,结果你回来就把菜都吃了,还吃了别人的窝头,今天你必须得给个说法。” 王爱国听完马爱民的话,一脸严肃的对着周成道。 这个事很严重! 知青点虽然种了一些菜,但是以前就三个人,种的也不算多,现在供十个人吃,多少有点不太够。 特别是这个时节有一些菜还没长出来,能够吃的本来就不多,每回吃菜都是算着吃的,现在这一碗的菜被周成一个人吃了,这让他非常的生气。 “不就是吃你们点菜么?再做点不就完了么!” 周成也知道这事不对,不过爱面子的他还是嘴硬的不承认自己做的有问题。 只是他一张嘴,那嘶哑的声音别说别人,就是他自己都被吓了一跳。 “我这嗓子怎么成这样了?” 他有些不敢相信的道,他知道今天因为没喝水嗓子干的有些疼,但是没想到会成这样。 都是那对狗男女! 很快他就找到了原因,这一切都是他们害的,要不是他们自己能这样么?不是他们,自己能饿成这样,然后把菜都吃了么? 都是他们! “我们怎么知道你怎么弄成这样的?别想转移话题,你说的轻巧,再做一顿,凭什么我们干一天活回来饿着,要重新做菜?” 马爱民虽然也被他的嗓子吓到了,但立马觉得他就是故意想把这事糊弄过去,所以直接开口质问起来。 “那怎么着,我吃都已经吃了。” 周成一脸不在意的道,他是觉得吃了东西不对,但是吃都吃了还能让他吐出来? “你这什么态度?” “我就这个态度!” 周成的态度不仅惹恼了马爱民,更是让其他人看向他的目光也变得不善。 把大家的晚饭吃了,还这个态度,搁谁谁能不生气? “周成,你要是这样,那我们就好好说道说道了,首先你吃的菜是我们几个老知青自己种的,因为想着大家都是知青,能从天南海北来到这靠山屯下乡是缘份,所以我们也没想着种的菜收你们钱,觉得大家平时帮着浇个水收拾收拾菜园也就抵了。 但你这个态度,让我觉得好心都白费了! 所以以前的我就不说了,吃都吃了,以后菜我们也不白出了,要么你们几个新来的拿钱出来买或粮食抵,要么自己去开片菜地自己种。” 马彩霞一脸生气的对着周成道,她早就有些受不了这些新来的知青天天吃着自己种的菜,还不愿意干活,整天事事的了。 只是一直找不到一个合适的机会把事挑出来,今天正好碰上这个事,她就把事挑明了。 凭什么我种的菜免费给你们吃?凭什么你们吃了我种的菜还不感恩,觉得我们该你们的? 马彩霞的话让所有人的脸色都变了,菜是她和王招娣还有王爱国三人的,其他知青都是后来的。 但是说实话,包括李弘文在内的来了两个多月的几个知青,来了后都没去自己开菜园,吃的都是三个老知青种的。 菜地里的活,其他人也不是说一点没干过,但干的很少是真的,基本还都是三人在打理。 现在她提出不让众人吃,众人还真没有什么可说的。 对马彩霞众人没什么可说的,但是对周成,那话就多了。 “真不知道怎么会有你这样的人!” “真的是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 “要不让周成自己分出去做饭吧,我不想跟这样的人一起搭伙吃饭!” 史爱党马爱民两人的话最多,特别是马爱民,对他来说,本来免费的菜以后要用钱或者粮食来换,就跟拿刀子在他身上挖肉一样的疼,说话也最不客气。 魏丽丽本身也不爱说话,对于这个事也看的开,觉得本来就免费吃别人的,现在人家不让免费吃了也没什么可说的。 白玫瑰与李弘文心态就更平了,本来他们俩就是过几天要搬出去住的人,以后也不会跟众人一起吃饭,菜肯定也不可能免费吃了的,所以他们最无所谓。 纠结的是孙小凤,她虽然心里也对周成造成这个结果有些不太开心,但是觉得或许这个时候自己替他说点好话,就相当于雪中送炭,他一定会对自己更有好感。 只是她话还没说,周成就炸了。 “你特玛的说谁老鼠屎呢?” “就说你呢!怎么着!” “你再说一个试试,信不信我抽死你丫挺的!” “来!你抽!不抽你就是孙子!” 对于说话最难听的马爱民,周成恨意暂时压过了对白玫瑰与李弘文的恨意,要不是这个家伙过来闹,然后添油加醋,事情怎么会闹到这个地步? 马爱民也不怂他,他爱财扣门,不代表他不打架,见周成骂他,他也是直接就对着就上。 第23章 打起来了 见两人要打起来,王爱国史爱党两人赶紧把两人拉住。 不过王爱国确实拉住了周成,但是史爱党不知道是故意的还是真没拉住,反正拉的时候被马爱民冲开一拳打在了周成的脸上。 这下被王爱国拉住的周成不干了,从小到大他在他们厂区大院里只有欺负别人的份,哪有被人欺负过? “王爱国!!你特玛拉偏架!!你放开我!不然我连你一起揍!” 冲着王爱国周成就骂了起来,他觉得这王爱国就是帮着马爱民来拉偏架的。 王爱国也气呀,他就是好心帮忙拉着不让他们打起来,结果还被人骂拉偏架,于是直接不干了。 “行,你们打吧!爱特玛的怎么打就怎么打,打死一个才好呢!” 王爱国这边放手了,史爱党那边更不会拉马爱民了,两人这下是直接就在屋里干了起来。 周成从小在厂院里受到的都是追捧,打架这个事也打过几次,不过后来多数是别人上手他做为大哥坐镇,等对方被打的差不多了才上前展现大哥威风,而马爱民一是从小真跟别人干架,二是受苦家的孩子力气大。 所以两人真打起来,基本上就直接进入到了一面倒的局面。 “都给我起来!马爱民!!你松手,把周知青放开,王爱国,你说说怎么回事?你这个知青点负责人怎么当的?” 马彩霞看两人拉不住,就赶紧让王招娣和魏丽丽两人去找大队长赵大山去了。 赵大山一来,就把两人给拉开了,当然,也主要是马爱民一直压制着周成,他比较怕赵大山,赵大山一说他就松手了。 王爱国把事情从头到尾说了一遍,没有加一点水分。 “周知青,你这样可就不对了,饭是大家的,就算你饿想吃也得问别人一声,不问自取是为偷,这个性质就很恶劣了,你明白么?要是我去知青点把这事汇报上去,你觉得他们会不会把你下放到农场里去改造? 还有你马知青,你看到他饿成那样,做为住在一个炕上的人,也要理解一下对方,是不是?心平气和的不能聊么?非得把事闹成这样?” 赵大山没有向着两人任何一个人,把两人都说了一通,不过相对于马爱民,他对周成的话说的更重,毕竟这事都是因为周成起的。 “我知道赵大队长,我保证以后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我今天也是饿的太狠了,昏了头了。” 鼻青脸肿的周成一脸不情愿的道,他觉得今天所有人都在针对他,包括这个赵大队长,但是赵大队长有句话说的对,如果他去知青点把这个事汇报上去,他绝没好果子吃。 所以尽管不情愿,他还是认了错。 “这才对嘛,你们还要一起住很久,有些磕碰很正常,心平气和的想法解决就好了嘛!”小说 点点头,没有在意周成脸上的表情,赵大山道。 他对于知青点这些人多数是看不上的,也知道这些人多数也是不服他这个大队长的,但有一点,他们怕自己去知青点汇报,所以他处理这种事很简单,那就是把知青点扯出来当大旗,屡试屡爽。 “你呢?” 回过头对着一脸趾高气昂的跟个斗胜的公鸡一样的马爱民,赵大队长皱着眉头问道。 “我也保证!” 马爱民一听立马换了一副脸,点头哈腰的对着赵大队长道。 “行,那就这样吧,都是一起住的,能有多大仇?王爱国你做为负责人也尽点心,还有史知青李知青,你们自己屋里都打起来了,你们就干看着?像话么?还不如人两个女生,还知道去叫人。” 见没事了,赵大山就准备离开,不过走之前把其他几个人也都敲打了一遍,其中也包括吃瓜的李弘文。 几人能说什么,当然是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等赵大山一走,屋里气氛又冷了下来,王招娣觉得气氛有点压抑,低着头去灶台做起了饭,马彩霞和魏丽丽则开始收拾。 周成见没人理自己,哼了一声回屋换衣服去了,刚才打的时候,他被马爱民按在了地上的菜汤里,衣服上身上沾了不少菜汤和泥。 “那个,彩霞,你看这事都过去了,你说的那个菜的事?” 孙小凤犹豫了一会,对着马彩霞道,她可不想多花一份菜钱,她一天工分顶天也就六个,到分粮的时候,估摸分的粮食能够她自己吃都算烧高香了,再分出粮食换菜,那就更不够了。 至于说让她自己种菜,呵呵,她上工都不愿意上,还让她下工后自己去菜地里忙活? 所以整个知青点里,可能对马彩霞提出的菜不免费了,受到伤害最大的就是她。 “不免费!想吃自己种或者拿粮食换!” 马彩霞头都没有抬直接回绝道。 “可是...可是你看这菜也不是一时半会能种出来的,我们这粮食也是找大队借的...” 孙小凤面露难色,语气带着讨好。 “那就别吃,让你们白吃了两个多月了还不够么?要不你先把这两个月的菜钱出一下?” 马彩霞可不是史爱党马爱民,看到她这个样子就会心软,直接讥笑着要起了前两个月的菜钱。 “你!” 见马彩霞油盐不进,孙小凤有些气急,但是又拿对方没有办法,最后只能恨恨的跺脚转身进了屋。 都怪马爱民! 要不他,周成也不会被大家责怪,要不是他马彩霞也不会提菜要花钱的事。 特别是居然把周成打成那样,真是小人一个! 回到屋里的孙小凤在心里暗自骂起了马爱民,反倒是没觉得周成有一点问题。 “阿嚏!” 跟王爱国史爱党出去坐在院子里的马爱民打了个喷嚏,揉揉鼻子小声嘟囔了一句小人就喜欢背后骂人。 屋里李弘文躺在自己铺位上看着书,换完衣服的周成也没拿衣服出去洗,躺在炕上一句话不说。 对于这个,李弘文才不管呢,他可没那闲功夫去安慰这种人,有那时间他还不如多看两道数学题呢。 前世虽然是大学毕业,但多年不用,学的那点东西早就还给老师了。 第24章 上梁 菜很快王招娣又做了一份,周成多吃的两个窝头也由王爱国进来把粮食要了出去,做成了贴饼子。 周成没有再出去,其余人在做好饭后,都出去吃了。 李弘文和白玫瑰两人也不例外,不过他们俩只吃了几口就不吃了,国营饭店里的红烧肉还在肚子里呢,吃不下。 至于窝头两人都收了起来,这是自己的粮食,今天吃不下,明天再吃,没人会大方的把粮食送给别人。 就算空间里有大把粮食的白玫瑰也一样。 吃完饭洗完碗,就各自都回了屋,没人有心情再聊天,所以今天的知青点灯黑的特别早。 之后几天周成和马爱民就没有说过一句话,跟王爱国和史爱党的话也非常少,倒是跟孙小凤走的有点近,不过也没人多在意。 孙小凤跟知青点的男知青经常这样,没人在意。 也不对,应该说之前有人在意,但现在在意的马爱民史爱党换了在意对象,盯上了更漂亮的白玫瑰,所以就不在意了。小说 白玫瑰倒是没有给两人什么机会,但是两人还是乐此不疲的主动凑上去。 李弘文与白玫瑰两人的房子也在这几天里逐渐开始立了起来,眼看着就要立梁了。 “弘文,你跟白知青这是都要弄院子?” 这天从地里回来后,王爱国没事出来溜达来到李弘文院子前,好奇的对李弘文道。 要知道整个靠山屯的房子,多数都是没有土坯院墙的,基本上都是用一米多高的树枝木头什么的一围,留个门就算是院墙了。 也就家里条件好的赵大山还有另外几家弄了院墙。 “嗯,我这个人喜欢安静,再者有个院子夏天了想在院子里冲个凉什么的,也方便。” 点点头,李弘文回道。 建院子是在跟赵大山说的时候就定下来的,这一点他与白玫瑰出奇的一致,都没有犹豫,哪怕为此要多掏不少钱。 白玫瑰是为了不让人看到她取东西,还有吃好吃的,李弘文则纯粹就是因为他的手艺活不能见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