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必须亡》
写在前面
原本答应大家休息几个月之后推出新的作品,可没想到一年之后我才重新点开起点的作家专区。
失约的主要原因是我女儿要中考。现在的中考可不比我们小的时候,其竞争之激烈不亚于高考,更何况我女儿坚持要走美术生的道路,为了考上她心仪的美术高中,休学好几个月到画室集训。女儿在拼命,做父母的当然不可能闲着,在全力为他她提供后勤保障的同时,我也时时刻刻在担忧:万一她考不上,恐怕连读普高都困难,到那时可怎么办?
好在皇天不负苦心人,7月初女儿收到了中国最顶尖的美术高中的录取通知书。
我终于松了口气,也终于有时间来兑现之前的诺言。
只是重新提起笔,我才发现如今的我和七八年前满怀激情的开始写《古希腊之地中海霸主》时有了一些不同:年纪已近半百,体力精力明显减退,坐在电脑前超过三小时就会感到疲惫,而且有了老花眼,写作激情也不容易激发……m..cc
不过也有好的一面:不用再担心女儿的学业,也没有太多可以操心的事,工作较为轻松,时间也有富裕,只要不是为了竞争拼命更新,让日益积累的压力损害自己的健康,而是回到写小说的初衷,出于爱好,打发无聊时间,慢慢写,慢慢想,我想我还是可以写好下一部作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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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重生
公元前78年,罗马**官苏拉去世,罗马共和国进入后苏拉时代。
公元前76年,罗马元老院决定派遣二十九岁的庞培率军前往西班牙行省,**塞多留的叛军,这是在罗马共和国的军事史上继西庇阿之后第二位不到三十九岁就担任军队统帅的罗马人。
而就在这同一年,二十四岁的凯撒前往罗德岛留学,却在途中被海盗劫持,他主动缴纳了五十塔兰特赎金。在安全上岸之后,他立即招募人手、训练军队,然后突击了上岸的海盗,成功的将他们全部俘虏,顺利拿回了自己的钱财。
同样在这一年,三十七岁的克拉苏在罗马通过放贷和房地产赚取了大量的钱财,但也因此搞臭了他的名声,他不甘心看到后辈庞培如此风光,开始四处奔走,准备在一年之后竞选罗马元老院的法务官。
…………………………………………………………………………
徐天宇非常后悔,早知道就不该答应高中同学的吃饭邀请,结果在就餐过程中因为喝了不少酒,他那位高中同学同邻座的客人起了冲突,他在一旁劝架,却被不小心推倒,后脑勺磕在了桌角,顿时人事不醒。
他在意识丧失的瞬间,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可惜我刚买的老游戏《全面战争:罗马2》都还没玩!
……
也不知过了多久,嘈杂的声音唤醒了他的意识:“克罗斯,你出手太狠了,马克西姆斯被你打**!”有人在惊呼。
“才挨了我一拳就**?真是便宜了这个叛徒,他出卖了我们,我恨不能将他千刀万剐!”这是一个洪亮的、充满恨意的声音。
“这也不能全怪马克西姆斯,巴蒂亚图斯肯定事先就听到了风声,才会叫马克西姆斯去询问。面对那头恶狼,不是谁都有勇气保守住秘密,而且他回来之后本可以隐瞒不说,但他却立刻向我们忏悔,避免了我们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遭到那头恶狼的毒手,从这一点上看他是帮了我们大忙,克雷斯你实在不该这么冲动的!”这是一个低沉温和的声音。
“哼,这个孬种,他毁了我们的计划,让我们所有人都陷入危险之中,难道还要让我们感谢他不成?!”
“斯巴达克斯,克罗斯,你俩别吵了,现在情况危急,我们该怎么做?!”一个清亮的声音响起。
“阿尔托尼克斯,不要慌张,我们原本就准备在近期起事,虽然让巴蒂亚图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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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上)
我重生了?重生成为了这个叫什么马克西姆斯的角斗士?!……马克西姆斯意识到了什么,但他不愿相信这是事实,宁愿相信这不过是一个梦,但当他费力的睁开双眼,展现在他眼前的是一个阴暗逼仄的房间,没有窗户、没有木门、只有凹凸不平的石墙、满是尘灰的泥地、一张破烂的木床、上面铺着麦秸做的床垫……空气中弥漫着令人作呕的汗水、屎尿臭味,这是一个多么糟糕的居住环境!
更糟糕的是他的耳边充斥着刺耳的吼叫声,在他的眼帘中无数个面目狰狞、赤裸上身的壮汉叫嚷着,狂奔向铁门……
这不是梦!……马克西姆斯下意识拽紧拳头,却感到胸口一阵剧痛,那是被克罗斯击打的伤处,但他此刻没心思顾及这个:斯巴达克斯……克罗斯……角斗士学校……巴蒂亚图斯……我这该不会是重生在了斯巴达克斯起义的古罗马时代吧?而现在就是斯巴达克斯带领角斗士们在角斗士学校发起**的关键时刻?!
想到这些,马克西姆斯意识到他必须跟着这些角斗士一起逃出这里,否则等待他的只会是十字架酷刑。
马克西姆斯以手撑地,费力的站起,头还有些昏沉,他摇摇晃晃的走到门口。
门外是一个狭长的走廊,两侧石壁上方插着稀稀落落的几根火把,孱弱孤寂的火光给这昏暗的长廊投下了一些亮光,那晃动的光影反而更增加了几分阴森可怖的气氛。
长廊的两侧有很多并列的小房间,就好像是在石壁上开凿的狗洞,其内的空间勉强能够躺下一个人,想到原主就曾经在这样可怕的环境里居住,马克西姆斯忍不住打了个寒颤,心中更是下定决心要逃离这里。
他看着前方狂奔的角斗士们,踉踉跄跄的追了上去,渐渐的……脑袋不再昏沉,身体也变得自如起来……【1】【6】【6】【小】【说】
前方一道铁栏封住了整个走廊,一根根粗大的铁棍深深的嵌入地面和石壁,坚固的让人绝望,但幸亏中间的铁门已经被打开,马克西姆斯低头钻过铁门,看到门外的台阶下躺着三具尸体,经过无数人的践踏,几乎成了一堆烂泥。
血腥可怖的场面吓得来自和平年代的马克西姆斯不敢再看,然而他的身体却没有做出相应的恶心呕吐的反应。是的,原主马克西姆斯虽然是个蹩脚的角斗士,但他在这里待了好几年,也上过竞技场、杀过人,再血腥的场面也见识过,可不是什么新嫩……
马克西姆斯跑上台阶,顿觉呼吸为之一畅,空气新鲜,光线柔和明亮,头顶是漂浮着灿烂晚霞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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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下)
有训练导师跪地求饶,只可惜这座巴蒂亚图斯经营的角斗士学校一向以训练严酷著称,这些年来死在训练场上的角斗士不在少数,导师和角斗士之间没有师生情谊,只有无尽的怨恨,这也是他们为什么愿意跟随斯巴达克斯发起**的主要原因,所以他们毫无留情的将求饶的护卫们一一捅死。Μ.166xs.cc
“巴蒂亚图斯跑啦!”有人高喊。
马克西姆斯下意识抬头望去,那栋楼房三层阳台上果然没有了巴蒂亚图斯的身影。
“别管那条恶狼了,天快要黑下来了,我们得赶紧逃出去。”斯巴达克斯沉声说道:“阿尔托尼克斯,你带几个兄弟去厨房,把所有能吃的都打包带上。”
“好的。”
“克罗斯,你负责挑些能打的兄弟,换上这些人的盔甲和兵器。”
“嗯。”
“埃诺姆依,你叫上几个强壮的兄弟,跟我去把那大门砸开。”斯巴达克斯继续说道:“汉米尔卡,你带着其他人,帮助受伤的兄弟包扎伤口,一会儿大门打开之后带着他们一起离开。”
这座学校里的角斗士们策划**已经有一段时间,已经确立了以斯巴达克斯为首、克罗斯、阿尔托尼克斯、汉米尔卡、埃诺姆依为辅的几位首脑,斯巴达克斯下达完任务,立刻各自去执行。
马克西姆斯担心被克罗斯看见,当众痛骂他出卖大家的事实,从而引发众怒,对自己不利,于是在看到身旁不远躺着一个受伤的角斗士,立刻蹲伏在其身旁,故作关切的问道:“兄弟,你的伤势怎样?”
“……噢,马克西姆斯,快帮帮我!我的右大腿被刺了一剑,吃的比较深,疼得厉害,我无法站立……”这名角斗士一边呻吟,一边向马克西姆斯哭述。
他的相貌非常熟悉,在原主的记忆中马克西姆斯找到了他的名字,斐萨鲁斯,曾经是一名年轻的伊利里亚海盗。这些年伊利里亚海盗猖獗,频繁劫掠来往意大利的船只,罗马不得不派出战船日夜巡逻意大利周边海域,以剿灭这些伊利里亚海盗。斐萨鲁斯所在的海盗船就被罗马战船捕获,为首的头目被当场斩杀,他们这些船员则成为了奴隶,被送往意大利各城镇发卖。对于他们这样的奴隶,罗马人一般不会购买来作为家奴,往往都是被送往矿山和角斗场。
但实际上斐萨鲁斯性格活泼开朗,只是因为生活困顿,为了生存,才不得不成为海盗船的一名水手。半年前他刚刚来到角斗士学校的时候,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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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斯巴达克斯
“够大家吃一顿就行。”斯巴达克斯看向克罗斯,问道:“兄弟们把武器盔甲都换好了?”
“都换好了。”克罗斯咧着大嘴,指着自己身后:“二十个兄弟都换上了步兵装备,加上你我在铁门处干掉门卫、换上的这一身,还有一个弓手从阳台上摔下来……咱们现在有二十二个步兵和一个弓兵,任何人要再敢阻拦我们,我们就能像捏死蚂蚁一样将其碾碎!”
“吼!”他身后全副武装的角斗士们跟着怒吼一声,引得训练场上的其他人愕然回望。
斯巴达克斯扫了一眼这些全副武装的角斗士,发现他们都是高卢人,他点点头,神色平静的说道:“我们在逃跑途中,要是再遇上敌人就得靠你们了。”
“你放心,我带他们冲在前面。”克罗斯自信的回答。
“兄弟们的受伤情况怎么样?”斯巴达克斯又看向阿尔托尼克斯。
阿尔托尼克斯语气低沉:“**二十一个,还有十一个重伤,三十二个轻伤……”
几位角斗士首脑同时陷入沉默:这所学校总共有角斗士两百九十五人,这一次**把他们都发动了起来,结果死伤就高达六十四人,占了五分之一多……
斯巴达克斯很快振作起来,沉声说道:“轻伤的,让兄弟们轮流背着走,重伤难治的……让他们痛快的离开吧。”
“好的。”克罗斯回应了一声,就带着手下去执行。
于是,马克西姆斯就看见这些角斗士来到重伤昏迷的同伴身边,闭目默念了几句,然后抽出短剑,直接刺透了其胸膛。
没有人阻止,也没有人提出异议,从成为角斗士那一天起,他们就跟死亡打交道,早就**以为常了。
但这却给了马克西姆斯很大的震撼,同样也惊骇了他身边受伤的斐萨鲁斯。
就在这时,斯巴达克斯高声说道:“兄弟们,我们经过浴血战斗,打破了巴蒂亚图斯为我们设置的牢笼!现在大门已经打开,但当你们逃离这所学校的时候千万不要忘记,你们杀死的这些护卫中有不少是罗马公民!被我们吓得逃跑的巴蒂亚图斯那条恶狼一定已经向卡普亚的官员求援,罗马人一向对背叛主人的奴隶十分残酷,他们一定会派遣军队来追捕我们,然后抓住我们,将我们钉在十字架上折磨至死!
你们更不要忘记罗马人的强大,整个意大利、整个地中海都被他们掌控着,你们要想独自逃跑、然后藏起来的做法是行不通的,我们唯有紧紧的团结在一起,集合我们的所有力量去战胜一个又一个的困难,才能最终获得真正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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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充当向导
“你这个叛徒,居然还有脸站出来!”克罗斯立刻冲了过来,一把抓住他的胸口,扬起了钵大的拳头,他那满是伤疤的脸上有一双像狼一样的眼睛,射出噬人的凶光,他恶狠狠的说道:“你害死我们这么多的兄弟,现在——”
“好了,克罗斯,现在不是闹内讧的时候,我们需要马克西姆斯的帮助!”果然,斯巴达克斯赶紧上前制止。
“呸!”克罗斯一口浓痰狠狠的吐在了马克西姆斯的脸上,这才心有不甘的被斯巴达克斯分开。
马克西姆斯伸手抹去脸上的痰,心里暂时松了口气:如果不是斯巴达克斯及时出手,他真有些害怕克罗斯会打死自己,因为在原主的记忆中这家伙虽然是学校的第二角斗士,但在他所参加的比赛中对手不是死亡、就是重伤,就连平时训练也经常导致同伴受伤,这是一个视人命于无物的危险人物。
即使克罗斯已经松开了手,但锐利的目光始终盯着马克西姆斯,犹如一把锋利的刀子刺得马克西姆心头发冷,竟让他有些后悔自己不该站了出来。
“马克西姆斯,你真的熟悉这里的道路?!”斯巴达克斯极其认真的问道。
马克西姆斯定了定神,自信的说道:“我就是在卡普亚长大的,在这里我闭着眼睛都能找到路!有我带路,我们很快就能离开这里,不过——”
马克西姆斯停顿了一下,略显卖弄的说道:“咱们现在的位置是在城南,从卡普亚城往南有两条大道,一条是阿皮亚大道,朝着东南,通向萨莫奈山区;另一条是阿尼亚大道,朝着南方,横贯整个坎帕尼亚平原,咱们走哪一条?”Μ.166xs.cc
在罗马以南,卡普亚是少有的一座被两条罗马大道穿过的大城,它是一个重要的交通枢纽,因此它不光农业发达,商贸也颇繁荣。
“应该去山区,更便于我们隐藏。”阿尔托尼克斯在一旁建议道。
“天快黑了,这个时候去山区不**全,而且萨莫奈人也不好惹,咱们应该往南走。”虽然事发突然,发起**有些仓促,但斯巴达克斯心中早有计划,但他不打算在此刻托盘而出,所以另找个理由。
不过,大家听得也在理,卡普亚东边不远就是萨莫奈山区,萨莫奈山民贫穷凶悍,是奥克托拉图斯的一大来源(奥克托拉图斯是对那些自愿成为角斗士的罗马公民的称呼),他们所在的角斗士学校虽然没有,但是作为对手,在竞技场上却是没少碰到过,其实力不可小觑,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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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佛洛拉神庙
“我认得你,色雷斯的斯巴达勇士、竞技场上的传奇!还有你,来自高卢的雄狮!能不能看在我是你俩的崇拜者、经常在竞技场为你俩加油助威的份上,放过我吧,我一家老小还得靠我养活啦!……”车夫再次告饶。
克罗斯被他说得有些心动,斯巴达克斯却平静的说道:“把他绑起来,一起带走。”
克罗斯有些诧异:“斯巴达克斯,为什么要搞得这么麻烦?之前咱们不都是把东西留下、让人滚蛋的吗?”
斯巴达克斯的眼中闪着光芒,低声说道:“若是卡普亚人不知道我们劫获了运送角斗士武器装备的马车,还以为我们中的大多数是赤手空拳,当他们的守备部队毫无戒备的来追击我们的时候……”
克罗斯眼睛一亮,猩红的舌头舔了舔嘴唇:“看来咱们不用着急逃跑,先狠狠的干他一下!——”
这时,马克西姆斯从车棚里钻出头:“斯巴达克斯,车里总共有60把短剑,15把长剑,15根长矛,方盾40个,原盾40个,头盔90个,胫甲90副,还有5张渔网……”
“东西不少啊!”克罗斯听得兴奋,都忘了对马克西姆斯摆黑脸。
斯巴达克斯则有些吃惊:马克西姆斯能识文断字,他是知道的,但他不知道的是这个年轻人算术能力居然也很不错,这么快就能将车棚内的物资全部统计出来。须知,他们这些不是来自色雷斯、就是来自高卢的角斗士几乎全是文盲,绝大多数人十以内的算术还得数手指,唯有汉米尔卡可以依赖,但也远达不到马克西姆斯这么快的计算速度。166小说
斯巴达克斯深深的看了马克西姆斯一眼,问道:“你之前所说的神殿还有多远?”
马克西姆斯立刻从车棚中站起,观望四周,对照原主的记忆,不确定的说道:“应该……没多远了,不超过五里地。”
“带我们去,今晚我们就在那里歇息。”
………………………………………………………………………………
马克西姆斯现在非常后悔将角斗士们带到了佛洛拉神庙,他们中的一些人居然对庙内的几位女祭司施暴,其中一位还是老者,借此发泄他们的欲望和对罗马人的愤恨。在人群中女祭司们那一声声凄厉的惨叫如同皮鞭一样抽打着马克西姆斯愧疚的内心,他想要逃出这个让他异常难受的神庙主殿,却被一个角斗士拦住。
“马克西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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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目的地
这让马克西姆斯顿时有了极大的信心,他大声说道:“只要我们击败几次罗马军队,展示出我们的能力,让罗马贫民们知道我们的存在,痛恨罗马元老院的他们一定会来加入我们,有了他们的帮助,我们就可以离开意大利回到家乡!”
“想得倒挺美——”克罗斯冷哼一声,却不想斯巴达克斯马上对他说道:“克罗斯,你去让兄弟们放了那几个女祭司,不准再伤害她们!”
“斯巴达克斯,这小子是个叛徒,他的话你也信?!”克罗斯站着没动,指着马克西姆斯,质问道。
“不管是真是假,只要有一丝能够增强我们力量、对抗罗马人的希望,我们就要试一试!”斯巴达克斯言语有力的说道:“再说我也不想让这里的所有人把我们视为穷凶极恶的敌人,就像当初我们看待在我们的家乡烧杀抢掠的罗马人一样。”
克罗斯略微动容,但他依旧拒绝:“我不去,兄弟们玩的正开心,我没办法制止他们。”
斯巴达克斯没有强求,他回头对其他人说道:“阿尔托尼克斯、埃诺玛依,你俩去一趟吧,告诉兄弟们,等明天我们南下去抢劫那些罗马人的庄园,有的是好看的女人供他们玩,没必要学为难几个可怜的祭司……”
“好的,斯巴达克斯。”两人推门出去。
马克西姆斯也想紧随其后,却被斯巴达克斯叫住:“我记得以前你跟我说过,在卡普亚南面有一个叫维苏威的火山,在这个火山的附近有不少大庄园,每个庄园里面都有很多的奴隶,前些年还闹过骚乱,是这样吗?”
听了这话,马克西姆斯心中一动,在原主的记忆中确实有过这方面的内容,他干脆的回答道:“没错,是这样。斯巴达克斯,你要带我们去那里?”
斯巴达克斯点点头,又问道:“你可知道维苏威火山距离我们有多远?”
原主并没有去过维苏威火山地区,也没有机会去接触地图,这方面的信息都是听原主的主人与客人吃饭聊天时记下来的,不过马克西姆斯在前世曾经在看斯巴达克斯的电视剧时查过这方面的资料,后来又在看《庞贝末日》这部电影时又更仔细的查看了维苏威火山的地图,记忆比较深刻,他努力的回忆着,说道:“维苏威火山在坎帕尼亚地区的南部,确实离卡普亚不太远,如果咱们的行军速度快……应该一天之内就能到达,嗯,有水吗?”
最后这句话说得有点突兀,但汉米尔卡立刻递了一个水罐过来。
“谢谢!”马克西姆斯很有礼貌的说道。
汉米尔卡朝他友善的笑了笑。
汉米尔卡,色雷斯人,年纪有些偏大,据说跟斯巴达克斯是同一个部落的,与其关系密切,在原主的印象中他为人友善,喜欢交际,大多数角斗士都对他的印象很不错,他曾协助斯巴达克斯说服了角斗士们参与暴动。
马克西姆斯蹲下身子,用手指沾水,在石板上画出了坎帕尼亚地区的海岸线,接着又画出了卡普亚和维苏威火山的大致位置。他想了想,又在维苏威火山的附近海岸线上,画了三个小圆圈:“这是之前那名车夫提到的拿波利,是坎帕尼亚地区的一座大城镇……这是庞贝和赫库兰尼姆,都是两座小城——”
马克西姆斯差点脱口而出,在几十年后的维苏威火山喷发中它俩都被奔涌的火山熔岩埋没。
大家都凑了过来,凝神俯看马克西姆斯所画的简易地图。
就连对他非常不满的克罗斯此刻也不得不在心里承认:这个该死的家伙还是有点用处的。
过了一会儿,斯巴达克斯抬起头来,看向众人:“对于去维苏威,大家还有不同意见的吗?”
没有人表示反对。
“那就这么定了。”斯巴达克斯作出决断:“明天上午,要是卡普亚的军队不出现,咱们中午就出发南下。汉米尔卡,今晚负责放哨的兄弟都安排好了吗?”
“都已经安排好了。”
“你要提醒他们一定要打起精神来,不能睡觉,发现异常立刻通知大家!咱们现在可是跟罗马人作对,千万不能粗心大意!”斯巴达克斯郑重的提醒道。
深夜,身心疲惫的马克西姆斯在一片鼾声之中进入梦乡,却做了一个噩梦。
在梦中他所在的起义军和罗马军队进行了一场大战,战况十分激烈,但最后起义军战败,他被罗马人俘虏,被钉在通向罗马的大道旁的十字架上,在痛苦的煎熬中悲惨的死去……
马克西姆斯从噩梦中惊醒,大汗淋漓,他摸了摸在梦境中被铁钉穿透的手掌,那种撕心裂肺的疼痛仿佛真实发生过一般……
这绝不是梦,这就是历史事实!……马克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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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首战
维比阿斯的父亲觉得这是一个积累政望的好机会,开始花费重金为其奔走,就在去年终于打动了有“苏拉军队继承人”之称的执政官卢基乌斯·李锡尼·卢库鲁斯。卢库鲁斯签署行政命令,让刚过30岁、仅仅为法务官担任过几年助手的维比阿斯成为了卡普亚这座大城的行政长官。
维比阿斯和他一生甘于担任普通官吏的父亲不同,他的目光始终紧盯着罗马元老院,他甚至还想要成为执政官以显赫家族,所以才上任不到一年的他就借着卡普亚建城日的机会,要搞一个规模宏大的角斗比赛,来娱乐卡普亚民众,以建立自己的声望。可谁知,就在庆典即将到来之前,居然出了一个大纰漏——一群角斗士居然发起了**!
在罗马,元老院会委派一名元老监督所有的角斗士学校,毕竟对这种有着大量人员使用致命武器训练的活动是必须要加以管控,而由于罗马官员出任地方城镇行政长官的制度实施还不到十年,管理制度上还没有完全理顺,在这方面的权责不清,致使卡普亚对角斗士的管控不严……
但不管怎样,这责任最终都会归算在维比阿斯头上,愤怒的维比阿斯将前来报讯的巴蒂亚图斯狠狠的鞭打了一顿,并且决定迅速出兵消灭这群胆大包天的**奴隶们,尽快消除影响,从而使建城日的庆典能顺利进行。
但现在的问题是卡普亚虽然有守备部队的编制,但除了几十名城卫,并没有现成的军队,他只能进行紧急军事动员。可等到人员聚齐、队伍组建时,已经到了深夜,任维比阿斯如何催促,卡普亚士兵拒绝在黑夜中出城,维比阿斯不得不推迟到第二天再出兵。
到了第二天,维比阿斯急匆匆领兵出城,很快接到线报:那些角斗士还依旧待在佛洛拉神殿内。
他才心中稍定,让部队放慢行军速度。
说实话,他对这支由卡普亚人组成的军队不太满意,才急行军了这么一点时间,就个个呼哧带喘、队形散乱。
想当初他也当过兵,有过一点战争经验。那时正是苏拉率军登陆意大利,平民派仓促集结军队,还不满二十岁的他被强征入伍,跟随军队在罗马城外与苏拉展开决战,结果迅速溃败,维比阿斯仓惶逃回家中。由于他家在罗马政坛微不足道,因此逃过了苏拉的清算。
往事不堪回首啊……维比阿斯心中感叹,重新将注意力投入到自己所率领的这支队伍上:虽然这支队伍的兵员素质不咋样,但好歹装备齐全,人数众多。听那该死的巴蒂亚图斯说,那群角斗士大多手无寸铁,应该挡不住他的全力猛攻……现在要考虑的是在获胜之后,如何向罗马元老院汇报此事,才不会受到他们的责难……【1】【6】【6】【小】【说】
队伍开始偏离阿尼亚大道,进入道旁的橡树林。
维比阿斯见状,招来幕僚问道:“佛洛拉神殿还有多远?”
“过了这片橡树林就到了,大约还有一里地。”
维比阿斯谨慎的说道:“把骑兵都派出去侦查,要确定那些角斗士还在神庙,同时要注意观察他们有没有埋伏!”他虽然战争经验不多,但是这点常识还是有的。
仅有的几名骑兵急驰而去。
等到他们飞奔而回,给了维比阿斯满意的汇报之时,队伍已经走出了橡树林,远处一座古朴的神殿坐落在一片苹果林之中。此时正值四月初,苹果树上开满了白色的或粉色的花朵,映照着和煦的阳光,分外美丽。
维比阿斯显然没有心思关注着美景,他的目光聚焦在神庙大门前:七八个身穿单衣的壮汉正坐在台阶上晒太阳聊天,发现军队到来,才慌忙起身进了神殿。
“列阵准备进攻!”维比阿斯兴奋的喊道,随即军号吹响。
500名头戴皮盔、身穿皮甲、手持方盾长矛、腰胯短剑的卡普亚公民兵们开始推推嚷嚷的一边由行军纵队转换为密集方阵,一边朝着神庙前进,速度很是缓慢。
而在此过程中,佛洛拉神殿大门打开,角斗士们迅速涌出……
维比阿斯顿时瞪大了双眼:这些角斗士有的穿戴着与卡普亚士兵相似的装备,有的则是穿着花哨的角斗士装备……远超过百人拥有足以致人死命的武器!
该死的巴提亚图斯竟敢说谎骗我!……维比阿斯大怒,不过他没有太过慌张,因为骑在马上的他看得很清楚:角斗士们阵形散乱,其后方还有几十人没穿任何盔甲、仅仅拿着木棒和菜刀,完全是一群乌合之众!己方兵力是敌人的两倍,装备精良,足以将其碾压!
“继续稳步前进!”维比阿斯冷声下令,旁边的号手有节奏的吹响军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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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马克西姆斯的初阵
一大早,角斗士们就醒来了,汉米尔卡带了一些人利用神庙后院的炊具熬制大麦粥和烘烤面包。
而斯巴达克斯则派出阿尔托尼克斯冒充平民,骑着驮角斗士装备的马匹,出去探查卡普亚城的动向,所以当维比阿斯率军出城的时候,阿尔托尼克斯就已经将这一消息回报给了斯巴达克斯。
吃过早餐、精力充足的角斗士们并没有因为来犯的敌人多于自己而恐慌,反而表现出要与之一战的强烈愿望,于是开始做迎战准备。
由于昨晚角斗士们所截获的武器不足以装配所有人,根据斯巴达克斯的意见,先交由战斗能力强的队友们使用,结果马克西姆斯没有被轮上,最后只分给了他一把菜刀。
这不是街头围殴,而是战争对决,敌众我寡,用菜刀厮杀危险性太大,所以马克西姆斯学习一些队友,到橡树林中掰一截较为粗壮且笔直的树枝,将一头削尖,当长矛使用。
即使是身处后方,可看到全副武装的敌人结阵逼近的时候,马克西姆斯还是感到紧张。当斯巴达克斯带头冲锋的时候,他跟着队友们一起飞奔,但心中的畏惧还是让他下意识的放慢了些脚步。
然后他就看到了斯巴达克斯等**发神威,冲垮了卡普亚方阵的前列,紧接着卡普亚人就惊叫着溃败了。
胜利来得如此迅速,马克西姆斯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信心陡增的他和其他队友一样紧追上去:这个时候不挣表现还待何时呢!
马克西姆斯身高腿长,又没穿盔甲、持盾牌,跑得飞快,很快就撵上了溃兵。
他手持棍子向前一戳,木棍的尖头未能戳穿敌人的皮甲,却使其栽倒在地。
马克西姆斯没有再管他,木棍一抡,猛力砸在另一位溃兵头上,那人惨叫一声,猝然倒地。
惨叫声没有让马克西姆斯心惊,反而倍感兴奋,他紧追几步,又一棍砸在另一个溃兵头上……
一连砸倒了三、四人,眼看着其他溃兵越跑越远,已经追不上了,马克西姆斯这才停住脚步,回过头来,看见同伴们已经在清扫战场:有的在剥已死敌兵的盔甲,有的在给受伤倒地的敌兵补刀,还有的在将因为无法逃脱而主动投降的俘虏们聚拢在一起……
由于刚才过于亢奋的追击,如今松懈下来反而觉得更加疲惫,马克西姆斯没有加入到对友们的行动中,而是一屁股坐在草地上,大口喘气……
昨日见队友们杀死重伤的同伴觉得残忍,今天再见他们杀死同样受伤倒地的卡普亚人,马克西姆斯只觉得些许不适。
这难道是已经开始适应了?……马克西姆斯仰起头,和煦的阳光透过树木的间隙投射下来,照在他的身上,异常的温暖……
就在他发呆的时候,一个声音在耳旁响起:“马克西姆斯,真没想到你小子跑得那么快,居然一下子干倒了三个。”
马克西姆斯扭头看去,说话的人是托尔克瓦多,一个强壮的高卢角斗士,跟大多数人一样,以往也有些看不起他,此刻脸上却流露出几分欣赏的神色。
看来我刚才的拼命表现没有白费!……马克西姆斯伸出右手,张开五指,加重语气说道:“托尔克瓦多,我打倒的可不是三个,而是五个敌兵!不过,若不是你们的攻击冲垮了他们,我也不会这么容易将他们击倒。你要是没有穿戴盔甲,肯定能比我跑得更快,能杀死更多敌人。”
托尔克瓦多是个憨直的汉子,听了马克西姆斯的奉承话,他裂嘴露出了笑容,说道:“你别着急,这场胜利让我们获得了不少的武器盔甲,下一次你就能手持盾牌长矛和我们并肩作战了。”大风小说
托尔克瓦多的认可驱散了马克西姆斯心中莫名的伤感,也让他暂时忘却了疲惫,从地上一撑而起,刚想要跟对方说:“我来帮你剥盔甲”时,不远处传来喧哗声,竟然是斯巴达克斯和克罗斯发生了争执。
原来,克罗斯想要把这些俘虏全部杀掉,以震慑罗马人。
斯巴达克斯对此表示反对,他认为应该将这些俘虏全部释放,因为这些怯弱的卡普亚士兵会将他们的可怕传播开去,导致卡普亚再想派兵征讨他们,就会变得更加慎重,从而为他们赢得更多时间。而且释放俘虏的善举也会让卡普亚人不那么敌视他们,有利于他们接下来在坎帕尼亚地区活动,并壮大队伍……
“斯巴达克斯说的有点道理。”一直在侧耳倾听的托尔克瓦多低声嘀咕道。
马克西姆斯有些诧异的看了看他:队伍中的高卢角斗士一向都视克罗斯为首,并全力支持他,难得有一个不盲从、能够独立思考的。
马克西姆斯又望向正在说服克罗斯的斯巴达克斯,他意识到自己昨晚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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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行军沿途
“去把马车准备好。”汉米尔卡说着,转身走向神殿,马克西姆斯紧随其后,两人来到神庙后殿的院子里,两匹马和一头驴正被拴在这里,还在欢快的吃着角斗士们从学校带出来的大麦。
两人牵着马,来到马车旁,给其套上笼头,连接上车辕……
原主虽然从小就跟着小主人学习知识,但作为奴隶,这些活他也干过,所以马克西姆四很快就上手了,接着他又给驴套上驴车。大风小说
汉米尔卡则把驴车里的一袋袋面粉扔了出来。
“多好的面粉啊,干嘛都给扔了?”吃了一顿大麦粥后,马克西姆斯完全无法适应角斗士们以往的食物,因此见汉米尔卡将这些好面粉给扔了,很是不解。
“咱们得尽量腾出空间来驮载那些武器,面粉随时都可以到农庄去抢,可这些武器却不是想抢就能抢到的。”汉米尔卡回答。
马克西姆斯觉得有理,但又觉得可惜,他想了想,说道:“不如把这些面粉送给神殿的祭司,也算是我们的补偿吧。”
汉米尔卡没有说话,算是默认。
可当马克西姆斯面对神庙女祭师那一双红肿的、隐含恨意的眼睛的时候,他很是羞愧的匆匆说完话,转身就跑。
等两人驾着马车、驴车来到神殿前,堆在地上的皮甲早已被分光,由此可见斯巴达克斯的算术能力不太行,所获得的武器盔甲根本不足以装备所有角斗士,马克西姆斯倒因此乐得轻松。
角斗士们还嫌弃那些花哨、沉重、视野不佳的角斗士头盔,全都换成了皮盔,晃眼一看,完全就像是一支卡普亚公城卫部队。
可他们嫌弃盾牌沉重,都不愿意携带,五百多个盾牌堆在地上,成了一座小山,让汉米尔卡皱起了眉头,因为两辆车根本装不下这么多东西,于是他立刻向斯巴达克斯提及此事。
斯巴达克斯不得不要求大家每人至少携带两个盾牌、一根长矛,为了平复大家的抱怨,他又承诺会尽快截获更多的马车,用以驮载大家手中的武器,让大家能够轻松行军南下。
一切都已经安排妥当、准备出发的时候,一则坏消息影响了大家愉快的心情:在神殿休息的伤员中有一人,胸膛的伤口已经溃烂,导致高热不退,整个人陷入了昏迷。
斯巴达克斯不得不下达“送其安然死去”的命令。
这一次马克西姆斯亲眼目睹那伤员被刺穿胸膛、然后被挖坑掩埋的过程,心情还算平静,甚至还为死者不是斐萨鲁斯而庆幸。
由于之前的战斗发生得早,而且结束得也快,等到角斗士们穿过苹果园,重新回到阿尼亚大道上,时间还没到中午。
阿尼亚大道是罗马通向意大利最南端雷吉姆的交通要道,每天来来往往的行人车辆众多,虽然之前卡普亚军队惨败的消息传出,导致附近的行人纷纷躲避,但没多久,新来的、不知情的行人车辆又使其恢复了热闹。等到角斗士们行走在中央的主路上时,他们还以为是自家的军队,结果很快就被截获了四辆马车。
角斗士们扔掉了车里的东西,将盾牌长矛都放到了车上,还有剩余的空间,就让行动不便的伤员也坐了上去。
角斗士们根本不担心没有足够的车夫,高卢人就是最好的车夫。
马克西姆斯也将原来的驴车换成了马车,通过原主的记忆,重新熟悉驾驶马车的技能,而且他的车棚里就坐着一名受伤的高卢角斗士,随时给他提供技术指导。
经过这一番劫掠,行人商贾终于意识到了这群“士兵”来者不善,纷纷作鸟兽散,角斗士们无心追逐,空荡荡的大道更有利于他们行军。
不过说是行军,还不说是在散步,他们虽然穿着城卫部队的盔甲,却完全没有列队行军的概念,200多人跟在斯巴达克斯、克罗斯、埃诺姆依身后,聊天、说笑、打闹,犹如普通行人一般,轻松自在的朝着南面前进。
这样乱糟糟的场面让坐在马车上的马克西姆斯看得有点堵心,虽然他明白这些来自高卢、色雷斯、伊利里亚或其他地方的角斗士们在成为角斗士之前并不缺乏战场经验,如今经过几年的竞技场锤炼,个人战力更是可怕,之前的那场战斗就说明了一切,但要是面对军纪严明、配合默契的罗马军团,自由散漫、擅长单打独斗的他们还能发挥出威力吗?
即使前世没参过军,马克西姆斯仍然可以明确的给出否定的回答,所以越来越熟练驾驶马车的他为了避免心烦,干脆将目光转向大道两旁。
坎帕尼亚不愧是意大利有名的平原地区,麦田一望无际,才刚过了春分一个月,绿油油的麦苗就高过了小腿,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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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劫掠农庄
实际上不用马克西姆斯提醒,众人已经看到了南面那座从平原上拔地而起、高耸入云的圆锥形山峰,它的上半部分山体灰暗晦涩,下半部分则郁郁葱葱,山顶隐隐有烟雾萦绕……
众人呆呆的望着这座闻名于意大利的奇特山峰,就连颇具胆魄的克罗斯也忍不住咽了口唾沫,略显紧张的说道:“这就是维苏威火山?”
“是的。”斯巴达克斯回应的声音很轻,仿佛是怕惊动什么似的:“我们的目的地就是那里——赫维斯托斯的熔炉。”
虽然能望见维苏威火山,但实际还有不短的距离,而此时已是黄昏,角斗士们不想趁夜赶路,看到不远处有一个农庄,他们就冲了过去。
这个农庄有一个面积不算太大的院落,外围还用密排着的木条和矮林木,纵横交错而形成的篱笆环绕起来,这只是用来标明地界、防止陌生人乱闯,却根本挡不住凶神恶煞般的角斗士们,他们冲过篱笆,撞开木门,正躲在庭院中的七八个人吓得速速发抖,但却没有四散逃开,而是将一名青年护在了当中。
其中一名老者壮着胆子,喝问道:“你……你们是什么人?!竟敢……擅闯戴奥尼修斯老爷的领地!”他话音刚落,旁边土狗的狂吠声更响了。
克罗斯二话不说,上去就是一脚,土狗哀嚎一声,飞了出去,撞在墙上,落在地面时就四腿抽搐了,更吓得院内的人面如土色。
斯巴达克斯看着他们,若有所斯的问道:“戴奥尼修斯是谁?听这名字,像是一个希腊人?”
那名青年像是受了羞辱似的,声音颤抖着说道:“我……我父亲是罗马公民,拿……波利的重要议员,他有足够的钱为我支付赎金,但如果……如果你们敢对我造成伤害,他一定会让拿波利派出军队——”
“拿波利的军队能比卡普亚更强吗?”克罗斯鄙夷的说了声,引得角斗士们一阵哄笑。
斯巴达克斯却认真的说道:“我们不是强盗,我们是一群向罗马宣战、争取自由的斗士!”
尽管青年在拼命掩饰,但他看向斯巴达克斯的眼神却犹如在看一个笑话。
斯巴达克斯毫不在意,看向其他人:“你们都是奴隶?”
那名老者居然忘记了害怕,很自豪的抢先说道:“我是罗马公民!”
“我……我是自由民。”有两人齐声回应。
剩余的四人犹豫着点头承认自己是奴隶。
“可愿意加入我们?”斯巴达克斯看着他们,说话的口吻变得和蔼:“这样你们就有了自由,也不用再担心受人欺压。”
四名奴隶你看我、我看你,然后都低下头,没有人出声回应。
“别做梦了,他们都是我家族的……家人,不会跟你们去当强盗——”青年忍不住开口说道,却被克罗斯一拳打在脸上,当即仰面倒地、鼻血长流。
“闭嘴,小兔崽子,否则小心你的小命!”克罗斯恶狠狠的威胁道,然后又看向奴隶们:“你们**要是再不说话,都剁碎了喂狗!”
奴隶们吓的浑身哆嗦,但居然还是摇头表示了拒绝。
克罗斯气得抽出短剑,在奴隶们面前虚砍了两下:“不识好歹的东西,留着还有什么用!”
吓得奴隶们当即跪倒在地,连声求饶。
“克罗斯,算了。”斯巴达克斯的脸上也有些不好看,但他抑制住了心中的怒气,沉声说道:“兄弟们辛苦了一天,又累又饿。汉米尔卡,你和马克西姆斯带这些人去准备吃的,要是他们有人不听话,你可随意处置。”
斯巴达克斯又看向倒在地上的青年,接着说道:“阿尔托尼克斯,把这家伙带到屋里去,我们得好好问问他。”
阿尔托尼克斯走上前,像拎小鸡一样将一脸惊恐的青年抓起来。
“你们……你们要干什么——”老人上前想拦阻阿尔托尼克斯,被他伸手一推,当即跌倒在地。
他翻身爬起,连连磕头:“求求你们,饶了我小主人吧!求求——”
“好好的跟我去干活,若是干得好,我们会考虑饶了你的小主人。”汉米尔卡冷声说道。
老人看到了希望,迅速站起身来,讨好的说道:“您请尽管吩咐,我们一定全力做好!”
“你们养了多少头羊?”汉米尔卡看向农庄的一侧,尽管角斗士们涌进院子后显得有些嘈杂,但还是掩盖不住咩咩的羊叫声。
“四十五头。”老人回答道。
“你们中谁杀羊杀的好?”哈米尔卡又问。
老者指了两人。
“立即去杀二十头,切碎了炖汤。”
“二十头?”老人明显有些不情愿:“这可都是能产细羊毛的阿提卡绵羊,非常珍贵——”
“想要我把所有的羊都杀了吗?”哈米尔卡双眼一瞪,老人吓得不说话了。
哈米尔卡让几名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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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关于奴隶
等到食物都弄得差不多了,哈米尔卡并没有马上将它们端出去,而是让马克西姆斯将阿尔托尼克斯、埃诺姆依、托尔克瓦多等角斗士中颇有威望的几个人叫进来,让他们端食物出去负责分发。
“我们要是自己端这些食物出去,已经饿得发慌的兄弟们肯定会一拥而上,到时候就乱套了,但由埃诺姆依他们去做,兄弟们不敢抢。其实在军队中一般是有百夫长带领着队中的奴隶们来给士兵们分发食物,咱们才刚刚出来,还没有定出规矩,以后就会好起来的。”汉米尔卡向马克西姆斯耐心的解释道。
马克西姆斯忍不住问道:“我以前听斯巴达克斯说过,你们曾经在罗马军队里待过?”
汉米尔卡沉默了片刻,声音低沉的说道:“没错,我们曾经因贪图罗马人的钱财而受招募,却因此害死了我们整个部落!”
听到汉米尔卡森冷的声音,马克西姆斯只觉汗毛直竖,他没敢再细问,转而问道:“如果按照罗马军队的标准,要想给咱们这样一支队伍准备一顿晚饭,大概需要多少人?”
汉米尔卡想了想,说道:“罗马军团中每个十人队有两名奴隶兵,平时负责干杂活,食物也主要由他们准备。咱们大概有二百五十人,按照他们的要求,咱们就需要五十个人来准备一顿食物,但罗马军团要求高,咱们有二十个人来做饭就足够了。”
说到这里,他欣慰的看着马克西姆斯:“我很高兴你能问出这样的问题,这说明你在认真的思考咱们吃饭的问题,不像早上那帮家伙,我让他们帮着干活,一个个很不情愿,这帮家伙除了杀人,别的啥也不会,你很不错!”m.166xs.cc
马克西姆斯谦虚的说道:“我只是觉得我们再勇猛,要是吃不饱饭,恐怕就没有力气去战胜敌人。”
“你说的没错,一支队伍的食物供给非常重要!罗马人确实可恨,但他们在这方面所投入的精力却是其他势力所不能相比的。”
汉米尔卡很是感叹,难得有人听他说这些,使他来了兴致,当即拉着马克西姆斯在厨房门口坐下,让奴隶舀来两碗羊肉汤,又撕了一大块热面包,两人一边吃,他一边继续说道:“我刚才只是说了一个大概,实际上需要多少人来给一支军队做饭,还得要看实际情况。如果周围没有危险,厨房、食物都是现成的,就像我们现在这样,十个人也能满足两百多人的需要,因为我们有足够的时间去慢慢准备,可要是在行军的途中、或者处于敌境之中时,情况又大不一样了……”
马克西姆斯认真的倾听汉米尔卡的讲解,从而明白了不少有关后勤供应的要点,比如“给军队运送军粮为什么主要是麦子,而不是现成的面粉,因为便于保存,所以这也是罗马军队的奴隶兵们往往要携带手磨的原因……”
汉米尔卡虽然和善,平时说话并不多,可马克西姆斯的请教搔到了他的痒处,他一开口就刹不住,直到有角斗士来叫他说:“斯巴达克斯有事情和他商量”,他才意犹未尽的站起身,说道:“马克西姆斯,这里的事情就交给你了,没问题吧?”
“没问题。”马克西姆斯爽快的回应,等汉米尔卡离开之后,他转头看向厨房内的众人,他们已经连续忙碌了三个多小时,个个累得大汗淋漓,而阿尔托尼克斯他们已经不再到厨房来催要食物,看来角斗士们也差不多快吃饱了。
“都歇一歇吧,先吃点东西,恢复一下体力。”马克西姆斯话音刚落,厨房里的人立刻扔下炊具,抓起面包就开吃。
等到食物下肚、饥饿缓解、他们不再狼吞虎咽之后,马克西姆斯走到一位奴隶面前,经他之前的观察,此人是干活最努力的一个:“为什么你刚才不愿跟我们走?”
这名奴隶有些懵懂的抬起头。
“你是奴隶,天天被主人指使着拼命干活,像牛羊一样,要是你加入我们,不但没人敢再指使你,而且天天有羊肉汤喝、有面包吃,自由自在的多好,为什么不愿意?”马克西姆斯满是疑惑的问道。
那奴隶低下头,半天才低声吭哧一句:“……我可不想被罗马人钉十字架。”
马克西姆斯没有发火,看向旁边的另一个奴隶,此人干活最为油滑,被汉米尔卡警告过几次:“那么你呢?”
“我……”这奴隶眼珠一转,回答道:“主人待我很好啊,我不觉得自己是个奴隶,为什么要离开。”
对于他的话,马克西姆斯半信半疑。
这时,那名老人看着马克西姆斯,认真的说道:“我以前也是个奴隶,从小就在戴奥尼修斯家长大,主人确实待我如同亲人一般。几十年前那场大战之后,罗马人承认整个意大利的民众都是罗马公民,罗马的法律也适用于所有意大利城镇,拿波利也一样,于是主人就自己掏钱让我成为了自由民,又过了几年等我符合了条件,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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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落脚维苏威
马克西姆斯心中一动:“你说的这些大农庄可是在维苏威火山地区?”
“没错,就是在那儿!”老人加重语气,笃定的说道:“那些大农庄几乎每个占有上千优格以上极其肥沃的土地,拥有的奴隶成百上千,粮食牲畜数不胜数,而且还有一些美丽的女奴——”
“嘿!”马克西姆斯打断他的话,不客气的说道:“老家伙,你说这些是想唆使我们去抢劫那些大农庄吧。”
“没……没有,我只是想告诉你实情。”老人摇头否认。
马克西姆斯冷笑一声,老人的话又激起了他脑海中原主的记忆:“面临这些大农庄的竞争,这个农庄的小麦、羊毛能卖出去吗?卖出去得亏多少钱?”
老人不说话了。
卡普亚周边虽然没有大农庄,但是那里的市场基本被这些大农庄所产出的农产品所倾销,按照原主主人的说法,这些大农庄的拥有者多数都是罗马贵族,他们利用维苏威火山肥沃的土壤、众多廉价的奴隶种植出更好的小麦、更好的葡萄、更好的橄榄……他们以相同、甚至更低的价格出售这些农产品,民众自然趋之若鹜,就连拥有几百优格土地的原主主人也常为自家东西卖不出去而唉声叹气,这个农庄的主人恐怕也好不到哪里去,更别提那些平民了……大风小说
想到这些,马克西姆斯恢复了镇定,对于厨房里的众人说道:“你们都吃好了吧,那就继续干活,再烘烤三百个面包。”
………………………………………………………………………………
第二日清晨,喝过麦粥、吃过面包的角斗士们释放了农庄的一干人等,准备继续南行。
昨晚审问过那名青年、了解了周边情况的斯巴达克斯要求角斗士们全副武装前进。
汉米尔卡和马克西姆斯则用那辆驴车换走了农庄的一辆马车,使得队伍中的马车增加到了六辆,用于驮载兵器、食物以及伤员绰绰有余。
作为一座时不时喷发的活火山,维苏威火山灰覆盖极广,面积超过一百五十平方公里,所以角斗士的队伍离开那个农庄没多久,就进入了维苏威地区。
沿途除了长势可喜的成片麦田,葡萄园也多了起来,在田间劳作的农夫也明显增多,时不时还能看见手持皮鞭,身穿长袍的监工们在大声的吆喝,而身戴镣铐、遍体鳞伤的奴隶在簌簌发抖……
角斗士们跃跃欲试,但斯巴达克斯和克罗斯竭力约束着他们,毕竟现在的首要任务是先赶到维苏威山麓,找到一个落脚点。
不过,斯巴达克斯不想惹事,可事情还是找上了他们。
自由散漫的角斗士们在田间阡陌上行走,不可避免的会踩踏麦苗,一个大农庄的监工发现后,立刻带着手下气势汹汹的赶了过来,将队伍拦住。
看来,斯巴达克斯率领角斗士发动暴乱的消息还没有传播到这里,这些人将角斗士队伍当成了城卫部队,傲慢的宣称这座农庄的主人是罗马城的某某元老,要求角斗士们必须作出赔偿,否则那位大人必将给他们好看。
角斗士们狂笑之后,抽出短剑,将其一一砍倒。
其他的监工和打手们意识到来者不善,吓得赶紧逃跑。不少奴隶也想逃,但他们戴着脚镣,根本跑不快。还有部分奴隶留在了原地,好奇的观望。
“我们是不堪罗马人的欺压、发起暴动的角斗士,要不要加入我们、一起对抗罗马人,追寻自由?!”斯巴达克斯大声说道。
在观望的奴隶们稍作犹豫,就拖着镣铐,踉跄的走过来。
为首的一人用生硬的拉丁语高声说道:“我们……来自伊比利亚……山中的凯尔特人……罗马人攻占了我们的部落……将我们掳到了这里……”
“欢迎加入我们!只要我们打败了罗马人,会想尽办法让大家回家!”斯巴达克斯微笑着做出承诺,和昨晚农庄里的那几个奴隶拒绝加入队伍相比,今天这些凯尔特人的顺利加入让他松了口气,看来到维苏威来发展的决定还是正确的。
角斗士们甚至追上农庄管事,将其砍倒后取得钥匙,帮奴隶们打开了镣铐,奴隶们激动的欢呼。
正在驾驭马车的马克西姆斯也听见了奴隶的说话,他心中一动:在前世他查询斯巴达克斯起义的历史资料时依稀记得在这个时候的罗马正在进行着两场战争,一场是在小亚细亚,一个是在伊比利亚,那位“伟大的庞培”应该就是在西班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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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初建队伍
汉米尔卡带着马克西姆斯进入农庄,斯巴达克斯给予他俩的任务就是清点农庄里的物资。
这座农庄的面积不小,但和昨晚所住的那座农庄相比,它少了一些建筑。农庄附近没有粪堆,院子里没有谷仓,没有猪圈、羊圈,甚至连马厩都没有,因此也没有明显的异味。
院子中间是平坦的石板地,不是打谷场,而是用来晒葡萄干的场地,场地的中间砌着一个水池,用来汇存雨水。院子的一侧有两个酿酒房,房内摆放着压榨器和各种型号的木桶;院子的另一侧则是多个酒窖,密闭的房间内有的存放着大酒缸,有的则是存放的木桶……整个农庄内只有一个比较小的仓库,存放着面粉和大麦,以及很少量的熏肉。显而易见,这是一座专门制作葡萄酒的农庄。
最后两人踏入这座农庄内唯一的一栋楼房,它的底层是供奴隶们居住,房间狭小拥挤,顶层则是监工和护卫们的住处,宽敞舒适。
走进最大的一个房间,马克西姆斯注意到木桌上放着一张莎草纸,旁边还有一个撕开的信封。
他走过去,信手拿起,信上的拉丁文他看得懂。
“上面写的是什么?”汉米尔卡并不识字,他好奇的问道。
马克西姆斯看完之后,仔细的想了想,才沉声说道:“刚才那人没有说谎,这座农庄确实是一位罗马元老的产业,他写信来告诉这里的管事,说是罗马城的葡萄酒价格上涨,要求尽快运送二十桶葡萄酒到罗马,这里有他的署名——”
马克西姆斯一字一顿的念道:“马尔库斯.波尔基乌斯.加图。”
汉米尔卡随口问道:“此人是谁?”
“我也不是太清楚,只依稀记得我曾经的主人提到过他,这个叫加图的家族在罗马城很有影响力!”马克西姆斯郑重的说道,其实他对这写信的人一无所知,但对波尔基乌斯.加图这个家门和姓比较熟悉,因为在前世的历史中这个家族的两个人让他记忆深刻:波尔基乌斯家族原本是罗马平民,老加图在对汉尼拔的战争中崛起,他经常在元老院中叫嚷“迦太基必须被消灭”而最终导致罗马灭了迦太基,还有一个小加图始终矢志不渝的反对凯撒……这个家族似乎有一种特质,一旦看准目标,九头牛也拉不回。
“这事得去告诉斯巴达克斯!”汉米尔卡神情变得严肃,他转身往外走。
马克西姆斯也正要跟随,眼角余光瞥见床榻上放着一沓莎草纸,他立刻走过去,将其拿起。
“这又是什么?”哈米尔卡停住脚步,问道。
马克西姆斯扫了一眼第一页的内容,说道:“这好像是一本教导人怎么种植谷物、放牧牛羊的书。”
“哦。”汉米尔卡没有太在意,转身出了门。
马克西姆斯却又仔细的搜寻了整个床铺,拾起了散落的几张,将它们叠好,小心的放入怀中,这才出了房间。
角斗士他们干掉了抵抗者后,将农庄的奴隶都**在一起,斯巴达克斯邀请他们入伙,但同时又慷慨地宣布:如果有不愿意加入的,可以自行离开,他们绝不为难。
结果,有近三十名奴隶选择了留下。
就在大家横七竖八的躺在农庄中间的场院休息的时候,斯巴达克斯、克罗斯等几位领头者已经坐在之前发现信件的那间屋子里商议事情。
在听完汉米尔卡和马克西姆斯介绍的情况之后,斯巴达克斯神情凝重的对大家说道:“兄弟们,我们现在虽说是暂时落下了脚,还有不少奴隶加入、壮大了我们的队伍,但是罗马人很快就会知道我们占领了他们的农庄、劫走了他们的奴隶,他们很快就会派兵前来,我们是在此迎战呢?还是休息几天之后继续向南跑?”
“当然是在这里和罗马人打上一仗!”克罗斯毫不犹豫的大声说道:“我们只是在这里逛了半天,加入队伍的人数就接近两百人!这里到处都是奴隶,只要我们全力出击,杀死那些在农庄里的罗马监工、邀请奴隶们加入,要不了几天,我们队伍的人数就会成千上万!而且这里有这么多农庄,农庄里都储存足够多的粮食,我们不用担心没有东西吃!我们要是放弃了这么好的地方而选择向南跑,那才是蠢人才做的事!”
“克罗斯说的没错,既然我们已经决心要反抗罗马,和罗马军队战斗就避免不了,如果能更早的获胜,就能更早的树立我们的威望,让更多的人加入我们,我们才会更加不畏惧罗马!”一向谨慎的阿尔托尼克斯此刻双眼中闪动着火焰一般的光芒。
“跟罗马打,我们日耳曼人从不畏惧战斗!”埃诺姆依言简意赅的表达了自己的决心。
斯巴达克斯看了一眼汉米尔卡。
汉米尔卡点了点头。
“好!既然兄弟们都统一了意见,那么我们就在此同罗马人干一场!”斯巴达克斯的脸上洋溢起热情,他环视大家,沉声说道:“不过,罗马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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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马克西姆斯的新职务
“至于这个骑兵队的队长……”斯巴达克斯想了想,看向阿尔托尼克斯:“之前跟你去探查,最先发觉卡普亚军队出动、并及时赶回通知我们的那个角斗士叫……”
“奥……奥玛克尔。”阿尔托尼克斯接口说道:“他挺机灵的,骑术也很好。”
“我建议由他来统领骑兵队。”斯巴达克斯说道。
克罗斯犹豫了一下,奥玛克尔虽然是高卢人,却是极少数不太听他话的人,但他又不想显得自己嫉贤妒能,勉强说道:“我……没有意见。”
斯巴达克斯又接着说道:“咱们现在已经有不少东西,将来获得的战利品还会更多,为了避免大家相互抢夺、导致混乱,必须把获得的战利品好好的管理起来。还有咱们现在的人也越来越多了,要保证大家都能吃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咱们需要成立一个辎重队,负责管理物资,给大家提供充足的食物。我建议这个辎重队长就由汉米尔卡担任,马克西姆斯辅助,暂时管理二十人,大家觉得怎么样?”
对此,大家一致赞同,角斗士们热衷于打斗**,后勤供给几乎是一窍不通,巴不得有人将这一摊繁杂的事情给做起来,所以克罗斯只是瞥了一眼马克西姆斯,没有再针对他进行羞辱,而是认真的说道:“斯巴达克斯,现在咱们最大的问题是武器盔甲不够,刚才汉米尔卡也说了,在占领这座庄园之后,除了从那些**死的护卫身上得到十套城卫装备,再没有发现其他的武器,加入的奴隶至少有一半分不到武器,难道让他们赤手空拳的同罗马人战斗?”
斯巴达克斯正要说话,马克西姆斯咳嗽了一声:“我能说几句话吗?”
“有什么办法尽管说。”斯巴达克斯感兴趣的注视着马克西姆斯,这个年轻人对意大利的了解是其他角斗士所不具备的,这也是他对其宽容并重视的原因,当然其体内一半的色雷斯血统也发挥了一点作用。
“我没有什么办法,我只是想告诉大家——”马克西姆斯结合自己前世所了解的一些有关古罗马的知识和原主的亲身经历,认真的说道:“在几十年前,意大利所有城邦有点家产的公民家中都会备有一两套武器装备,随时准备接受自已城邦的征召,同罗马军队并肩作战。但自从罗马开始用金钱招募无业游民、并直接提供武器来组建军队之后,这些意大利民众已经不需要再自备武器,所以坎帕尼亚地区民众的家中以及农庄内恐怕都不会有什么武器,只有各个城镇因为要按照罗马的要求组建城卫队,所以他们设立有军械库,为城卫兵们提供武器。”
“你的意思是说……让我们去攻打城镇,夺取他们的军械库……”阿尔托尼克斯皱着眉头。
“不,我只是向你们介绍坎帕尼亚地区的武器分布情况,让你们心里有个底。”马克西姆斯赶紧说明。
“坎帕尼亚人虽然不善于战斗,但是现在的我们也不善于攻城,为了避免伤亡太大,咱们暂时不考虑攻城的事。”斯巴达克斯沉吟着说道:“咱们只能在攻打这些农庄之后,尽量多收集武器。暂时没有武器的奴隶,可以像我们以前训练时一样,让他们拿着削尖的木棍、木剑去战斗,那玩意儿也是能够捅**的。”
大家纷纷点头,对此颇有感触。
“不过,马克西姆斯,你刚才所说的话提醒了我,整个意大利的城邦公民几十年来不再配备武器,那么想必他们也一定很少再去训练如何去战斗,他们也一定没有能力同我们战斗,只要我们能够战胜罗马军队,我们就不用再担心什么了!”斯巴达克斯满怀激情的说着。
大家受其感染,也很是兴奋。
克罗斯大声说道:“难怪那些卡普亚人打起仗来像个娘们,原来是这么回事,罗马人虽然可恨,但是这件事干的还不错。”
大家都笑了起来。
马克西姆斯也跟着在笑,但脑海中却想起了斯巴达克斯等人在历史上的结局。
斯巴达克斯笑着说道:“今天咱们找到了落脚地,又有这么多新的兄弟加入,咱们应该好好的庆祝一番!汉米尔卡、马克西姆斯,你们辎重队的第一个任务就是给我们做一顿丰盛的晚餐,再把酒窖里的好葡萄酒拎个几十瓶,让兄弟们喝个够!”
“我举双手同意!”大家都兴奋的喊道。
马克西姆斯同样很高兴,因为他通过自己的努力表现已经获得了斯巴达克斯等人的认可,并被赋予了一点权力,尽管只是在辎重队里给汉米尔卡担任辅助,那也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
盖亚斯.克劳狄乌斯.格拉博,出身于罗马的名门望族克劳狄乌斯家族,也是罗马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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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活跃的马克西姆斯
正是因为考虑到这些,盖乌斯.克劳狄乌斯.格拉博嘱咐征兵官一定要尽量招募有过作战经验的士兵。
格拉博的想法很好,但问题在于几年前马略的部下昆图斯.塞多留在伊比利亚掀起叛乱,并屡获胜利,后又与平民派前执政官雷必达残军会合,军力大增,罗马为了平乱,甚至违反了几百年的政治传统,让年仅30岁、既不是法务官、也没当过执政官的庞培领兵出征,并还为其两次增兵,如今在罗马有过作战经验的优秀兵源早已所剩无几。
格拉博不得不放低要求招募了一些老兵。这些老兵都是苏拉的部下,当年跟随苏拉一起进军罗马。苏拉当上独裁官之后,为了履行承诺,在意大利境内大力兴建殖民城(比如佛罗伦萨)、给自己的士兵分配土地,把他们都安置的很好。但问题在于这些士兵常年在外征战,当手中短剑变成锄头后他们已经不知道该怎么种地,年复一年,不少人因经营农地破产,穷困潦倒之下不得不再一次涌入罗马讨生活,可如今距离他们当年兵逼罗马时已过了十年,没有被庞培招募的老兵年纪都在40岁以上。
克拉博没有嫌弃他们,反而让这些老兵担任十夫长和百夫长,帮助他管理新兵。
仅仅花了几天时间就招募完士兵,又花了几天时间组建军队,然后格拉博未做训练,就率军出征了。
罗马距离维苏威火山大约有400里,即使是有拉蒂纳、阿尼亚大道,走陆路也需要四五天,走海路无疑更节省时间,但格拉博选择了走陆路,因为可以驱使新兵们通过陆地的行军、扎营,来抓紧时间进行训练。
………………………………………………………………………………
“我叫普罗,来自埃及,住在尼罗河下游的河边,曾经拥有自己的土地,那都是非常肥沃的土地!等到涨水季节快结束的时候,我会用泥巴筑堤、把剩余的水留在田里,然后开始播种,到了收获的季节,田里满是沉甸甸的麦子……
后来,埃及发生了战乱,早就垂涎我家土地的村长诬告我私通叛军,城主不问青红皂白,就把我们全家给抓起来,投进了监狱,后来又被卖给了罗马的奴隶商人,被关在挤满了人、热的像火炉的底舱里,前来意大利的途中……我的妻子……孩子……都病死了……”
站在院子中央、穿着破烂单衣、消瘦得如同骷髅的男子说到最后泪流满面,在他的周围坐了不少人,个个神情沉重,大家都在认真的倾听、感同身受,有的人甚至也流下了眼泪。
这时,坐在前排地上的马克西姆斯站了起来,情真意切的大声说道:“普罗跟我们一样,都是受了那些有钱有权的人的欺辱,失去家园,失去家人,最后还要在棍棒的驱赶下为那些有钱人卖命干活,兄弟们这公平吗?!”
“不公平!!!”周围的人齐声怒喊。
“是的,这很不公平。”马克西姆斯一脸肃然,他沉默片刻,话声又扬了起来:“幸好他现在加入了我们,加入了我们这个由无数同样是受苦受难的兄弟们组成的队伍,我们这里没有欺辱、没有压迫,只有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大家如同亲兄弟一般的团结在一起,就是为了能够反抗罗马人、打倒那些富人,获得我们想要的自由和幸福,兄弟们,你们说对不对?!”
“对!!!”
“欢迎你加入我们,普罗,我们的兄弟!”马克西姆斯一脸诚挚的模样,给了对方一个紧紧的拥抱,然后将他领入人群,大家纷纷上前与他拥抱。
普雷此刻依旧热泪盈眶,但心情却是十分激动。
院子里喧闹了好一会儿,才又逐渐安静下来。
马克西姆斯看向不远处的另一位新加入辎重队的奴隶,他面容苍老,年纪估计在五十岁以上,至今为止加入起义队伍的基本都是年轻奴隶,像年纪如此之大的奴隶还比较少见,他心里难免好奇,嘴里说道:“有请下一位新加入我们的兄弟上来介绍自己的经历。”
老人走到了院子中央,相比较普罗刚开始说话时的局促紧张,他显得比较冷静:“我叫沃雷努斯,萨莫奈人,我很小就成了奴隶,我的主人提图斯.隆古斯是罗马的一名骑士,我从小陪伴他一起长大,他待我很好,如同家人,后来还花钱让我获得自由,并且派我到这里来替他管理农庄……”
奴隶们听到这话,大多脸色有些不好看,他们来自维苏威地区的各个农庄,他们在农庄中所受的苦多数都是工头管事造成的。
“……我把农庄管理得很好,主人对此很满意,已经准备为我申请成为罗马公民……但是苏拉……那个该死的苏拉!”老人骤然提高音量,面目变得狰狞:“率军进了罗马,大肆屠戮平民派,有人诬告我的主人与雷必达勾结,实则是贪图我主人在维苏威拥有的农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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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辎重队队长
“我!”两名奴隶少年立刻兴奋的同时喊道。
“以往你俩回答问题最多,今天把这个机会让给其他人。”马克西姆斯说完,环视四周。
“想要回答问题的人还真不少啊!”在院门外窥视这一切的斯巴达克斯有些惊奇的低声说道。
“那是因为马克西姆斯定了个规矩,只要认真学习、能够正确解答他提出的问题,第2天的晚餐就能够多加一块肉或者多喝一杯酒,所以这些家伙在学习马克西姆斯所教的东西时还比较认真。”汉米尔卡在一旁小声解释道。
“你们辎重队可不能利用便利私自给自己加餐啊。”斯巴达克斯故作正色的提醒道。
“我们这也是没有办法。”汉米尔卡立刻诉苦道:“如今咱们获取的物资越来越多,你派给我们的这些人干活还行,可基本都不识字、不懂算术,我和马克西姆斯每天核查物资都要到深夜。马克西姆斯就跟我说,‘咱们现在队伍还不大,就忙成这样,等到将来人数过万,岂不是要把我俩累死……’所以他提议利用每天晚上的空余时间教大家学算术和识字,这样等他们都会了,我俩就不用这么忙碌了。’
我同意了他的意见,可是真正实施起来并没有那么容易,很多人不愿意动脑筋去学习,为此马克西姆是想出了用食物来刺激的方法,还增加了一个讲故事,甚至还自己想出了用如此简单的符号来代表数字,所以兄弟们才会如此积极的在吃过晚饭之后就到院子里点燃篝火、然后认真的学习,你瞧,甚至把其他队里的兄弟们也吸引来了……”
“为什么要让新加入的兄弟当众诉说自己的经历?”斯巴达克斯有些好奇的接着问道。
“你知道的,加入我们队伍的这些奴隶来自四面八方,小亚细亚、北希腊、伊比利亚、希腊、埃及、努米比亚、高卢、日耳曼、意大利、伊利里亚……”汉米尔卡掰着手指,一一数说着:“他们的风俗习惯不同,个性不同,语言不同,聚在一起难免会发生矛盾,我们这里人少还好一些,听说其他队里经常有打架的,想必你和克罗斯都为此头疼吧?”
斯巴达克斯点点头,示意汉米尔卡继续往下说。
“马克西姆斯找到了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他跟我说,‘咱们的这些兄弟虽然出身不同,他们都是受富人贵族、受罗马人欺压的低贱奴隶,他们都有着悲惨的经历,如果让他们当众诉说自己的往事,就很容易激起大家的共鸣,也就很容易相互接纳,成为同仇敌忾的亲密战友……我听从了他的建议,并且让他开始实施这个办法,到如今效果很好,你都看到了我们辎重队是最团结的队伍,至今为止没有发生过任何打架斗殴的事情。”
“……这个办法看来是不错,可以在其他队伍中推行,你接管军务之后,就来负责此事吧。”斯巴达克斯沉吟着,说道:“至于接替你、担任辎重队队长的人选……”166小说
汉米尔卡有些着急的说道:“斯巴达克斯,我带你来悄悄看了这么久,怎么你还不放心吗!马克西姆斯虽然年龄轻,但他有能力、有见识,而且还努力好学,跟了我这么多天,不但学会了如何管理辎重队、满足队伍的需要,而且还做了不少改进,这两天我能过去帮你料理军务,就是因为辎重队的事都由马克西姆斯一人承担起来。我跟你说句实话,现在马克西姆斯在辎重队里的威望可是比我高,大家都愿意听他的话,你要是再让别人来担任这辎重队长,恐怕会出乱子!”
听着汉米尔卡提醒的话,斯巴达克斯望向院子中央:马克西姆斯一边用石灰石在木板上写写画画,一边大声的讲解着,周围奴隶们的目光都聚焦在他身上,听得很是认真……
汉米尔卡见他不语,忍不住又说道:“斯巴达克斯,你该不会是因为马克西姆斯之前被迫告密的事,还对他不放心吧?”
斯巴达克斯先摇摇头,接着又点头:“马克西姆斯这段时间的表现足以赢得我们每个人的信任!不过呢……他告密这件事确实是不光让克罗斯耿耿于怀,也让一些角斗士兄弟对他有意见,包括埃诺姆依。”
“那又怎样,只要在会议上你我支持,阿尔托尼克斯也会支持,就算克罗斯和埃诺姆依反对,少数服从多数,马克西姆斯就会成为辎重队新的队长。”
斯巴达克斯正要说话,突听院子里响起整齐的喊声:“马克西姆斯,讲故事!讲故事!!讲故事!!!……”
“好!好!”马克西姆斯面带笑容、双手下压,示意大家安静下来,果然喊声马上消失:“今晚你们学得很认真,那我就接着讲特洛伊的故事好不好?”
“好!!!”
斯巴达克斯看着院内欢声雷动的情形,终于是下定了决心,对汉米尔卡说道:“那就按你说的,明天咱们商讨一下,让马克西姆斯接任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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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军事长官会议
当绝大多数角斗士还沉迷于每天杀人抢掠、胡吃海喝的时候,马克西姆斯就已经敏锐的意识到军事长官会议成了整个队伍的最高权力机构,开始想办法尽快成为其中的一员,从而获得对起义军更高的影响力。如今终于达到了目的,他又怎能不高兴。
“别太高兴!你虽然能够参加军事长官会议,但只是一个参与者,提提建议可以,可没有决定权!”克罗斯冷声说道。
克罗斯的话给马克西姆斯浇了一盆冷水,他脸色微僵,随即看向汉米尔卡。
汉米尔卡点了点头。
“坐下吧,咱们还有事情要商讨。”斯巴达克斯没有多解释,只是催促了一句。
马克西姆斯轻吐了口气,将郁闷呼出体外:列席就列席吧,至少我已经进来了,以后再努力转正就是了。
马克西姆斯调整好心情,找了一个空木凳坐下。
“刚才大家都已经同意要开始训练队伍,但是要怎么进行训练,咱们还得制定一个计划出来。”斯巴达克斯看着屋内的其他人,问道:“你们有什么建议?”
“怎么训练队伍这很简单啊。”埃诺姆依接话道:“每天吃过晚饭之后,趁着太阳还没下山,让各支队伍里的角斗士兄弟们担任教官,用学校的训练方法来训练其他的兄弟,相信要不了两三个月,新加入的人的战斗能力就会有很大的提高。”
“学校的训练方法太过严苛,这么做恐怕会引起新加入的兄弟们的不满,最近队伍里打架斗殴的事已经够让人头疼了,万一再因此引发冲突和械斗,那可就……”阿尔托尼克斯担忧的说道。
“让兄弟们降低要求,没必要象学校里要求那么严格嘛,而且斯巴达克斯刚才所说的那个方法实行起来之后,大家肯定会变得更加友好,因此这个你不用担心。”克罗斯所说的“那个方法”指的就是马克西姆斯在辎重队所推行的“诉苦运动”,出于某种心理,他只是简单的提及,就迅速的转移了话题:“但主要的问题在于,就算我们放低要求,训练也会比较辛苦,兄弟们白天外出行动,已经比较疲惫,晚上还要训练,恐怕很难吃得消。”
“这段时间,咱们的队伍在不断扩大,获得的物资也越来越多,附近地区的农庄基本都被我们攻占过……”斯巴达克斯认真的说道:“我看咱们也不必再着急派所有队伍都天天下山去,可以让各支队伍轮流去攻打那些更远的农庄,留在驻地的队伍则进行训练,这样咱们就有充足的时间来整顿队伍,要知道现在咱们一些担任百夫长的兄弟连手下有多少人都不清楚,更别提熟悉他们、叫出他们的名字,那还怎么带领他们去跟罗马人战斗,这样是不行的,咱们必须得赶紧做出改变!”
室内的其他人都感觉到了斯巴达克斯心中的焦急,作为首领的他们对此也深有感触,于是都表示赞同。
接着,汉米尔卡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我认为如果只训练兄弟们的个人战斗能力有些不妥当,成千上万的士兵进行一场战斗,往往是有着更好组织、有着更好纪律的一方战胜虽然勇敢、但是乱糟糟的另一方,因此我们除了对个人进行训练,还有必要对所有队伍进行集体操练,让他们学会集合、行军、列阵、转换队形、听从号令进行战斗或者及时撤退。”.166xs.cc
“我同意。”斯巴达克斯首先回应,这本就是他跟汉米尔卡商量好的。
“我也同意。”阿尔托尼克斯紧随其后。
克罗斯没有先做答复,而是问道:“汉米尔卡,你准备进行什么样的集体操练?”
“用罗马人的战术、罗马人的阵型来训练兄弟们。我曾经与斯巴达克斯一起在罗马军队里待过,对此有一些了解。”汉米尔卡答道。
“为什么要用罗马人的方式来作战?!”埃诺姆依有些不满的说道:“还不如练习我们日耳曼人的楔形冲锋战术,学会之后一定可以轻松战胜罗马人!”
“罗马人长得既不是很强壮,也不是很高大,但他们能够战胜诸多种族,如今称霸地中海,主要依靠的就是他们这一套战法。”斯巴达克斯耐心的解释道:“埃诺姆依,我以前听你说过你们日耳曼人的战术,那确实很好。但是,在咱们的队伍中大多数兄弟不像我们角斗士一样长得强壮高大、战斗经验丰富,他们饱受虐待、身体虚弱、没有足够的力量去冲击罗马人的密集防线、破开他们的盾阵,因此罗马人的战术是适合他们的。你们想一想,当兄弟们学会了罗马人的战术,又拥有远胜于罗马人的勇气和仇恨,那么罗马军队还能够打败我们吗!”
埃诺姆依挠挠头,不说话了。
克罗斯想了想,说道:“既要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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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厚脸皮的马克西姆斯
虽然埃诺姆依的想法有些天真,在维苏威北部地区被起义部队搅得一团糟的情况下与之毗邻的阿尼亚大道已经变得非常萧条,要想再碰到之前那样的好事几乎是不可能,不过他所提到的问题确实是大家都最为关心的:距离他们逃离卡普亚已经一个月,队伍膨胀到近5000人,可是能够拥有简单武器的还不到500人(即手持木盾、短剑或长矛)。
大家在这段时间已经想了不少办法,但始终无法改变武器缺乏的困境。
在一阵沉默之后,斯巴达克斯沉声说道:“埃诺姆依的建议还是不错的,可以让奥克马尔派手下去试一试。不过,我们的重点还是应该从明天开始加紧对兄弟们进行训练,尽快提升他们的战斗力,这样等罗马军队到来时,我们才可以击败他们,夺获他们的武器装备!如果他们暂时不来,我们不能傻等到罗马集结大军后来围剿我们,必须抢先去攻打像庞贝这样的小城镇,获取他们的军械库,装备给兄弟们,这样才有可能与罗马军队一战。”
无论是击败罗马军队、还是攻下城池,难度都很大,但大家都意识到除此之外起义队伍别无选择,最后都表示了赞同。
会议结束之后,汉米尔卡在庭院中召集所有辎重队人员,向他们宣布:马克西姆斯成为他们新的队长!
话音刚落,四周就响起欢呼声,有人甚至拼命鼓掌。
汉米尔卡扭头对马克西姆斯说道:“我们做了一个正确的决定,看来他们都很希望你来当这个队长。”
“那还不是因为老师您的全力支持,并且在这段时间无私的教了我很多东西!”马克西姆斯一脸诚恳的说道。在他协助汉米尔卡做事、并且经常向其请教之后,他就开始用“老师”来称呼汉米尔卡,一开始汉米尔卡很不适应,可马克西姆斯始终不改,最后汉米尔卡也就默然认可,也因此对他也更为信任,经常放手任其施为,这一次主动向斯巴达克斯推荐了他,这也是其中一个主要原因。
“都是为了我们这支队伍,辎重队就交给你了,你可得把它管好,别出岔子!”汉米尔卡郑重的嘱咐道:“要是遇到什么困难无法解决的,可以随时来找我,我们一起商量解决。”
马克西姆斯立即接过话头,说道:“老师,我现在就有一个难题,希望得到您的支持。”
“你小子还真不客气啊。”汉米尔卡骂了一声,倒也没生气,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他已经习惯了这个年轻人的厚脸皮:“说吧,什么难题?”
“辎重队缺人手!”马克西姆斯生怕哈汉米尔卡提出异议,语速很快的解释道:“虽然说辎重队现在的人数看起来不少,有近200人,而且每天还在增加,但您应该很清楚他们都是些什么人,有50多个女的、有30多个40岁以上的老人、20多个孩子,虽然还有80多个成年男子,但他们不是体格瘦弱、就是身有疾患……总之,现在给我们辎重队增加的人手大多是老弱病残——”
“你应该清楚罗马军队随时都会来袭,加入我们的奴隶兄弟们肯定得先编入作战部队,现在还不是优先考虑辎重队的时候!”汉米尔卡终于打断他的话,提醒道。
“这个我明白,但是期巴达克斯他们作战时我们辎重队不一样要跟着行动,平时攻占农庄、收缴粮食时显不出来,可在整个的战斗过程中辎重队人员是难以适应激烈行动的,不但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反而会成为拖累!”
马克西姆斯神情郑重的说着,他对此早有考虑,甚至还拿话堵住汉米尔卡有可能提出的补救措施:“就算在战斗期间会派队伍辅助我们辎重队,但他们不熟悉辎重队事务,反而会造成混乱。他们也不一定会听从指挥,万一在关键时候抛下我们辎重队去参与作战,那我们辎重队可就危险了……因此,最好是给我们辎重队分配一些强壮的奴隶兄弟!”
听了马克西姆斯的这番话,汉密尔克的神情也变得认真起来,他沉思了好一会,才说道:“好吧,我会先跟斯巴达克斯提及此事,你现在是辎重队队长了,能够参加军事长官会议,下一次大家碰头的时候,你再把这事拿出来讨论。不过就算通过了,拨给辎重队的人手也不会太多。”
“有就行啊。”马克西姆斯露出笑脸。
“还有其他难题吗?”汉米尔卡眨了眨眼睛。
“暂时没有了。”马克西姆斯笑着回答,他其实还有提议,只是饭要一口一口的吃。
看着汉米尔卡离开的背影,马克西姆斯暗自激动的握紧双拳:这段时间的辛勤努力没有白费,终于是当上了辎重队队长!虽然这跟他能写会算、且辎重队中除了他和汉米尔卡、再没有其他参与**的角斗士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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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手下们的建议(一)
马克西姆斯还有另外的考虑没有说出口:他作为逃出来的角斗士中的小弟,之前还曾经有过背叛,如今一下子跃升至起义队伍高层,即使是被众人看低的辎重队,也难免会让人妒忌,所以还是低调行事为好。
阿科妮丝没想到那么多,出于对马克西姆斯的尊重,她拍着胸脯,大声说道:“马克西姆斯队长,你放心,我会监督他们(她们)好好干活的!”
马克西姆斯点点头,环视院中的众人,朗声说道:“从现在开始,我就是辎重队的队长!大家不用担心,一切还跟从前一样,继续做好你们该做的事情,然后到了晚上在这院子里集合,跟着我学习,听我讲故事,好不好?!”
“好!!!”众人齐声高喊。
…………………………………………………………………………
马克西姆斯说“辎重队的一切都不会变”,那不过是稳定人心的套话,当晚辎重队众人听完故事、各自散去歇息之后,他就将队中的几名头目叫到一起开会。
开会地点在马克西姆斯的卧室。
马克西姆斯的卧室在葡萄酒庄园主楼的一个单人房间,坐在中央的马克西姆斯虽然对屋内的其他几人都已经很熟悉了,但今晚借着烛光他又重新将他们打量了一番:阿科妮丝,掌管厨房的凶悍妇女;高乃留斯,负责看守库房、管理物资的头目,是一个瘦瘦小小的老年男奴;庇格瑞斯,负责带领车队、出外运送物资的头目,他倒长得比较强壮,只可惜跛了左脚。
辎重队的高层看起来素质都不咋样,但阿科妮丝精通厨房事务,高乃留斯是加入起义队伍的奴隶中少有的能写会算,庇格瑞斯的马车驾驶技术非常好,他们也算各有专长,而且三名头目还有一个共同的特点——痛恨罗马人。
阿科妮丝就不说了。高乃留斯是萨宾人,原本有几亩土地自给自足,后来在罗马贵族的土地兼并下负债累累、家破人亡;庇格瑞斯则是小亚细亚的希腊人,被迫卷入本都与罗马的战争,因伤被罗马军队俘虏、当了奴隶……
他们三人的年龄都比马克西姆斯大,但看向年轻的马克西姆斯的目光中带着尊敬,不光是因为这近一个月来马克西姆斯同他们一起干活、教授他们知识,更是因为发起暴动的这群角斗士是他们的恩人、是现在这支队伍的中流砥柱,从首领到百夫长、甚至部分十夫长都是由角斗士担任,在他们看来,马克西姆斯作为其中的一员,担任要职是理所应当。
马克西姆斯对他们所表现出来的恭谨态度感到满意,直接了当的问道:“你们三个担任辎重队的头目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对你们所管的这摊事,有什么看法和建议?”
三人听了一愣,他们没想到马克西姆斯在深夜叫他们过来开会,居然是让他们来提建议,要知道上一任队长汉米尔卡向来是直接下达命令,从不与他们商讨,更别提听取建议了。
马克西姆斯见三人默然不语,意识到他们的谨慎,当即露出微笑,用缓和的语气又说道:“斯巴达克斯首领说过,‘加入了咱们的队伍,大家就是兄弟姐妹。’咱们都是辎重队的人,辎重队的事就是大家的事,你们在干活的时候一定发现了一些问题,咱们一起商议解决,就可以让咱们的辎重队变得更好,不是吗!”
马克西姆斯的话让三人没了顾虑,阿科妮丝抢先说道:“马克西姆斯队长,那……那我就说啦。”
“大胆的说!”
阿科妮丝咬了咬嘴唇,说道:“厨房……厨房最大的问题就是女的太多,她们干活都很努力,可就是老受到其他队里士兵的骚扰。尽管之前斯巴达克斯首领下达过‘禁止其他队的人进入农庄’的命令,但还是经常有人闯进来!守护农庄的巡逻队发现了,也不尽心尽力的阻拦,尤其是第二大队的那些人经常跑进厨房,对我的手下动手动脚,吓得她们都没法好好干活!队长你可得好好的管一管,否则这样下去,厨房就乱套了,活都没法干!”
马克西姆斯皱起眉头,对于这件事他是知道的,还曾经就此向汉米尔卡提起过,但汉米尔卡对此并不上心,他认为:起义队伍中大多是年轻男子,他们精力旺盛,对女性充满好奇,在没有真正侵犯到辎重队这些女子的情况下,稍微满足一下他们的口舌之欲,有助于提升他们的战斗欲望。
另外,第二大队是由克罗斯统辖,由于克罗斯的放纵,该队的军纪确实比较差,但斯巴达克斯顾及到克罗斯是起义队伍的首脑之一,个性偏执倔强,怕影响团结,从未在这方面对他有过提醒和阻止,斯巴达克斯尚且有所顾虑,汉米尔卡就更不用说了。
马克西姆斯心知此事难办,但他还是用铁笔在蜡板上认真的记下了这一条,然后问道:“很好,还有其他的问题吗?”
“有!”阿科妮丝得到肯定,不再有所顾虑,索性大声说道:“虽然分配到我们厨房的有上百人,可是这些人她们一天要熬两次粥、炖两次汤、还要磨面、揉面、烘烤面包、到各个大队营地分发食物……每天从早忙到晚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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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手下们的建议(二)
马克西姆斯认真的倾听着,手中的铁笔在蜡板上写个不停,写完之后他并未就此马上做出答复,而是看向庇格瑞斯:“你那边有什么困难?”
“马克西姆斯队长,跟高乃留斯大叔一样,我这里也有三个难题。”庇格瑞斯学着高乃留斯的做法,伸出三根手指,神情郑重的回应道:“第一个难题,我每天带领马车队跟随大部队一起出去,本应该是将所有缴获的战利品运回这里,但事实上农庄被攻占之后,马车队是最晚被允许进入,结果里面的东西有不少都已经被其他大队的人拿走了,甚至他们还多次当着我的面说,咱们也就是捡一些他们吃剩的东西——”
说到这里,庇格瑞斯显得有些气愤,但他立刻意识到不妥,而赶紧收敛起怒容,缓了缓,接着说道:“第二个难题是马车队缺乏会修理马车的木匠,本来队里总共有二十辆马车,可现在能用的就只有十三辆,每天拉运那么多东西,而且还要往这山坡上走,路又不平,几乎每两三天就会弄坏一辆,虽然可以继续通过缴获马车来维持,但这些坏的马车废弃在院子里也太可惜了,若是能够修理好,咱们马车队一次就能运送更多的东西,不至于一天来回跑多趟;
第三个难题就是最开始汉米尔卡首领让我分管的那些羊,那时候还不过十几头,我还有精力让它们跟着马匹一起喂养,现在都已经增加到了两百四十多头,还有六头牛,农庄里原本就没有羊圈,现在周围又被其他大队给占了,我们只能在农庄北面大约两里的地方修了一个简易的大羊圈,方便这些羊歇息,也方便它们白天出去吃草,但是这样一来就很难看管,咱们牧羊的人手不足,而其他队的人又常来偷羊,每天都有羊丢失,塞克西普斯都跟我抱怨多次了,可我也没有办法,我的精力主要都放在了马车队这边,羊圈那边距离太远,实在管不过来……”
马克西姆斯听完之后,没有立刻做出回应,看了看三人:“大家还有什么问题?”
“没有了,就这些。”阿科妮丝抢先回应,庇格瑞斯和高乃留斯也跟着摇头。
马克西姆斯看着写满拉丁文的蜡板,沉思了好一会儿,这才对他们说道:“你们所提出来的问题概括起来就是缺人、缺物,这个缺人缺的还不止是普通的劳力,阿科妮丝你需要更多懂得料理厨房事务的人手,高乃留斯你想要会算数的人帮你理清存储的物资,庇格瑞斯你想要木匠帮你修理马车、还想要一些懂畜牧的人来放牧牛羊……这还不是更重要的,更重要的是你们三个都共同提到了咱们辎重队缺乏安全、过于依赖外力——”
马克西姆斯看着三人,加重语气说道:“也就是说,我们辎重队缺少一支直接归我们统辖、能够保障我们安全、阻止其他队的人来捣乱的巡逻队!”
“队长你说的太对了!”阿科妮丝大声的说着,不再掩饰心中的好恶:“以前我们也跟汉米尔卡首领提起过这些问题,他根本就不关心,哪像你这样对我们这么重视!老爷子,庇格瑞斯,你们说对吧?”
高乃留斯用力点头,庇格瑞斯只是摸了摸下巴,不做回应。
马克西姆斯看在眼中,重重的咳嗽一声,说道:“汉米尔卡首领并不是不关心,而是他知道要想给你们配备足够的人手并不容易,而要让辎重队拥有一支自己的巡逻队则更难,现在各个大队都忙着扩充人手,以应对随时可能来袭的罗马军队,自然不会同意将加入队伍的青壮年分给我们。不过你们也不用担心,这些我都记在心里,会想尽办法来解决你们的问题,只是这需要一些时间。”
马克西姆斯所展现出的诚恳态度让三人觉得这位新上任的队长不是在敷衍,确实是想要解决问题,因此不但不觉得沮丧,反而纷纷表示理解,还劝马克西姆斯不要太着急。
“至于你们提到缺乏厨房用具、仓库、帐篷……我觉得这个问题还相对比较好解决——”马克西姆斯停顿了一下,沉声说道:“既然这座农庄已经没有足够的地方来存储物资,我们可以把其他农庄作为咱们辎重队存储物资的又一个基地。我记得山坡之下不远就有一个生产橄榄油的大农庄嘛——”
“可是……虽然之前咱们的军队已经攻占了那个农庄,但现在那个农庄附近并没有咱们的士兵驻扎,咱们辎重队要是派人进驻那个农庄,万一罗马军队突然来袭,那可就危险了!”高乃留斯提出了自己的担忧。
“当然不能咱们独自进驻那个农庄,需要有其他大队驻扎在附近以保证安全。”马克西姆斯对此早有考虑,说道:“咱们的军队现在人手众多,却都驻扎在这山坡之上,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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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新官上任第一把火
庇格瑞斯面露难色:“队长,现在已经是深夜,塞克西普斯晚上都睡在羊圈那边,要不我明天早上把他叫来?”
“好吧。”马克西姆斯收敛起笑容,看着三人,郑重的说道:“要想让斯巴达克斯等几位首领同意我的建议,解决我们辎重队的难题,从现在开始咱们辎重队就必须要比以前做得更好,让其他大队的士兵意识到我们辎重队的重要,他们才会乐于看到辎重队壮大。”
三人听了,面面相觑。
马克西姆斯进一步说道:“你们三个做事都很认真负责,但我们还可以做得更好。就比如说阿科妮丝你所负责的厨房,早餐是一碗大麦粥、两块面包、一块奶酪、一碗肉汤、一小份蔬菜,晚餐是一小块熏肉、两块面包、一碗肉汤……二十多天来几乎就没变过,士兵们吃饭只是为了填饱肚子而已。当然,要给这么多人提供充足的食物,你们厨房已经很不容易,但如果你们能够再多花一点精力,仔细琢磨一下,怎么让做出来的食物更好吃,那就更好了。
比如说炖汤的时候加一些晒干的海菜和贝肉,我记得四天前从一个大农庄里缴获过一些,肯定可以让肉汤的味道更鲜美。再比如说,给刚出炉的面包刷上一层蜂蜜水,或者偶尔多杀两三头羊,做成烤肉,分给士兵们吃,再或者偶尔杀一些鸡鸭,炖汤给他们喝——”
“可是队长,要是这样做的话,咱们每天的花费会很大!”阿科妮丝忍不住插话。
“咱们的东西都是抢来的,哪有什么花费,这里的农庄多的是,好东西吃完了,还会再缴获其他的好东西。”马克西姆斯不以为然的笑了笑。
阿科妮丝是苦出身,汉米尔卡同样如此,他们的骨子里是崇尚勤俭节约的,马克西姆斯能理解,但是他却不能萧归曹随的继续这样做。作为一个新上任的辎重队队长,他需要辎重队尽快有一些显而易见的改变来赢得士兵们的认同,当然这份心思他是不宣于口,而是继续大义凛然的说道:“加入队伍的兄弟们过去吃了不少苦,如今要对抗罗马军队,随时都可能在战场上死去,让他们吃上可口的食物,让他们不枉来这世上一趟,是咱们辎重队唯一能为他们所做的!咱们多花点心思把这食物做的更好吃,让他们时不时感到惊喜,他们也会对我们充满感激,当咱们提出要求的时候,也就会得到支持……”
马克西姆斯的这一席话说的阿科妮丝深受触动,她当即表态:“队长你说的对,我会照你所说的,尽全力将食物做的更好吃。”
庇格瑞斯也紧接着问道:“马车队这边也需要做一些改变吗?”
马克西姆斯欣慰的朝他点头,又看了一眼高乃留斯,说道:“运输队和仓库这边,我确实有一些想法,但现在还不到时候,以后再说。”
“哦。”庇格瑞斯患得患失的回应道。
“今晚就商议到这,大家赶紧回去休息,别影响了明天干活。”马克西姆斯说完之后,又想起了什么,叫住了正要出屋的阿科妮丝。
“队长你放心,我明早就让大家把早餐做好。”阿科妮丝急忙说道。
马克西姆斯知道她会错了意,微笑着说道:“你去把阿克果、卡修斯、加鲁斯、奈苏娅……这些个孩子都叫来,我这个房间虽小,但是和孩子们挤着睡还是可以的,至少比他们睡在院子里要好的多。”
奈苏娅是阿科妮丝的小女儿,她立刻眉开眼笑的回答道:“好的,我这就去叫他们来。”
三人出去之后,马克西姆斯陷入沉思:从刚才的表现来看,他手下的这三名头目,阿科妮丝做事很有热忱,很愿意服从自己的命令;庇格瑞斯也很积极,而且也有想法,可能因为他在成为奴隶之前曾是一名商贩,所以心思较细密;高乃留斯则表现出得过且过的样子,或许是因为年纪大了、不想再折腾……
因此对高乃留斯这个头目,马克西姆斯有点不满意,可他现在夹袋中没有更好的人选来替换,所以暂时只能先看看再说。也正因为如此,他才决定将一群孩子叫到房间里来休息,不仅仅是关心他们的身体健康,而是孩子们的学习能力更强,他要加紧辅导,让他们能够尽快派上用场。
………………………………………………………………
清晨,马克西姆斯醒来,没有吵醒还在熟睡的孩子们,独自前往厨房。
厨房里烟雾缭绕,几十个人正在忙碌,烧火的、熬粥的、揉面的、烘烤的……尽管之前辎重队对厨房进行了改造,打通了旁边的几个房间,但屋里仍然显得比较拥挤,房间内酷热难耐,汗水浸透了单薄的衣衫,一些人干脆赤膊上身。
阿科妮丝的声音压过了所有的嘈杂,她站在厨房中央,挥舞着双手,大声指挥着手下干活。
马克西姆斯站在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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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聊农业
虽然这些孩子最大的14岁,最小的才10岁,这么早就让他们干活,马克西姆斯不觉得自己是在压榨童工,毕竟这里不是发达的现代社会,而是罗马称霸的西方古代世界,在这里他们没有无忧无虑的童年,有的只是苦难和压迫,他们要不想成为给奴隶主挣钱的牲口,就必须尽快的成长起来,勇敢的进行抗争。
回到前院,马克西姆斯看到庇格瑞斯带领车夫们牵着驮马,正要走出院门。
“出去小心一些,安全回来!”马克西姆斯提醒道。
“队长,今天只有第一大队的人出去,其他三个大队据说都待在这里不动。”庇格瑞斯小声说道,他有些疑惑。
昨天刚商议完,今天就开始实行,斯巴达克斯还挺雷厉风行……马克西姆斯心里想着,嘴上宽慰道:“没事,以后都会这样,一个大队出去,其他大队就在营地操练。”
庇格瑞斯离开之后,马克西姆斯再次上了主楼楼顶,他看到农庄周围的营地里担任队官的角斗士们又喊又骂、又打又踢,好不容易将手下的新兵们聚在一起,然后一人发一根木棍,要求他们去认真砍击已经被伐掉树干的树桩……m.166xs.cc
砍木人桩——这是角斗士们的基础训练,如今被运用到了新兵身上。
马克西姆斯很想到营地里去观看新兵们的操练,但他现在还有其他事要做。
……
沃勒努斯走进房间,看见马克西姆斯正坐在床边。
沃勒努斯加入起义队伍才两天,唯一认识的队伍高层就是这位年轻人,前晚在院子里讲述自己的经历时,这个年轻人的宽慰让他对其有些好感。
还没等沃勒努斯问好,马克西姆斯就站起身,迎了过来:“沃……沃雷努斯,你来了,快先坐下。”说着他就将沃勒努斯按坐在床边。
“呃……队长,您找我有什么事?”沃勒努斯受宠若惊的问道。
“你以前担任农庄管事多年,想必对农庄事务很是了解。”马克西姆斯一脸希冀的看着他。
“也不敢说都了解,但只要是我经手的,我都还算熟悉。”沃勒努斯不知道对方为何会如此问,因此回答得比较谨慎。
“那真是太好了,我有一些问题要向你请教。”马克西姆斯说着,从旁边的木桌上拿起一叠莎草纸,翻开几页,然后目注其上,问道:“你们平时种地的时候都要施肥吗?这个肥料是怎么来的?”
沃勒努斯没想到对方问的就是这个,愣了一下,随即答道:“当然是要施肥的,即使再肥沃的土地,种过几次粮食之后,它也会减产,所以我们必须得给土地再添加养料。
肥料有好几种,最好的是鸟粪,不过鸟粪过于稀少、不够用,听说在拉丁姆地区有农庄专门养殖鸫鸟和画眉,采集鸟粪出售,价格还不低……其次是人粪,然后是羊粪、驴粪,马粪最次,但它适用于牧场……
粪便收集起来之后,不能马上使用在农地里,否则麦苗就会死亡。要先做成粪堆,还要防止暴晒,过上一段时间之后再撒到田地里,就可以使庄稼丰产。不少农庄附近都建有粪堆,不知道队长你有没有注意……”
沃勒努斯侃侃而谈,马克西姆斯心中却很是震动:看来这本书里的内容是真实的,沤肥法并非唯我华夏先民所独有,罗马人虽然也不知原理,但通过实践也总结出了这种方法来促进粮食丰产。
马克西姆斯定了定神,又翻开几页,接着问道:“这本书中说,在100优格的土地上种植一切作物所产出的价值,最高的是葡萄,可以酿造葡萄酒;其次是浇水的菜园,再其次是柳林,然后是水果园和草地,最后才是粮食……为什么种植谷物的收益会这么差?”
沃勒努斯不假思索的说道:“首领,这原因很简单,如今在意大利有大量的来自西西里、阿非利加、小亚细亚等行省的粮食,哦,还有埃及……这些行省的粮食商人在罗马的威逼下谷物价格都定的很低,因此意大利民众种植的谷物除了自家吃之外,卖到市场上就只有亏损,所以有钱人大多都不种植谷物,而是种植葡萄、果木、橄榄、畜牧……这样才能挣着钱。坎帕尼亚之所以还有一些麦田,那是因为这里的土地肥沃使谷物产量大,而邻近山里的萨莫奈人又急缺粮食,还有一些赚头。”
“这么说来,各罗马行省的粮食大量涌入意大利,是导致意大利各城镇农夫大量破产的主要原因?”马克西姆斯接着问道。
“整个意大利的农夫?这个……我可不太清楚,不过我知道在卡普亚确实有一些农夫因此负债累累而失去土地。种田不光是要有种子,还需要不少工具,牛马、犁、锄头、镰刀……这些东西农夫不可能自己做,需要从市集里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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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罗马军团来了
马克西姆斯眨了一下眼:“你识字?”
“识得一些。”
“会算数吗?”
“会一点。”
能够管理农庄,岂是只会点识字算数!……马克西姆斯看着埋头苦读的沃勒努斯,意识到这是辎重队中一个难得的人才,若是让他替换高乃留斯、去管理仓库肯定屈才了,他想了想说道:“沃勒努斯,从今天开始你不用去厨房了,就跟在我身边,帮助我处理整个辎重队的事务。”
“呃?”沃勒努斯愕然抬头。
马克西姆斯正要说话,一个人闯进屋来:“队……队长,斯巴达克斯首领找你去开会!”
马克西姆斯见进来的是庇格瑞斯,诧异的问道:“你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罗……罗马军队来了!”庇格瑞斯气喘吁吁的说道。
马克西姆斯心中一惊。
沃勒努斯手一抖,莎草纸掉在了地上。
…………………………………………………………………………
“奥马克尔的手下发现了罗马人的军队,并且看到他们进入了拿波利。毫无疑问,他们是冲我们而来的,所以我得到消息之后,就立刻带着第一大队返回。”斯巴达克斯向众人介绍他所知道的情况。
“有多少罗马士兵?”克罗斯急问。
“大约有两三千人,他们全副武装,高举鹰旗,并且还有上百名骑兵。”
“到底是2000人?还是3000人?能不能更具体一些?!”汉米尔卡不满的追问。
“汉米尔卡,不是谁都像你一样有算数的天赋,奥马克尔的手下能够忠于职责,敢于将侦查范围扩展到维苏威地区之外,及时发现罗马军队的踪迹、还能大致判断出他们的人数,这已经相当不错了!”斯巴达克斯为骑兵队辩护道。
“这我能理解,但是2000和3000之间相差足有1000人,这足以影响到我们制定战术。”汉米尔卡有点着急。
“管他来的是多少人,只要罗马人敢出现在这里,咱们就冲上去,将他们全部击溃,就像之前在佛洛拉神庙一样。”埃诺姆依恶狠狠的说道。
“听斯巴达克斯所说,这次来的军队应该是罗马人的军团,远非卡普亚的城卫队所能相比,他们装备精良,还有骑兵,而我们呢,真正拥有武器装备的还不足五百人,其他人不是拿着棍棒、就是拿着农具,怎么跟罗马军团对阵!”阿尔托尼克斯的脸上流露出担忧。
“棍棒一样可以打死人,更何况我们的人比他们多得多,到时候一起冲上去,将罗马人团团围住,他们就算有再厉害的武器,也发挥不出威力,最终只会被我们杀死,就像之前我们逃出学校时那样!”克罗斯自信的说道。
“对于像你我这样经过长期训练的角斗士当然可以轻易的用棍棒打死人,可我们的大部分手下拿惯了锄头农具,长期跟麦田牲畜打交道,他们没经过训练,连杀个人都会犹豫,怎会有胆量敢跟罗马军队厮杀!”阿尔托尼克斯提醒道。
“照你这么说,干脆等罗马人一来,咱们举手投降得了!”克罗斯嘲讽道。
“我的手下不怕罗马人,等他们来了,我带头冲锋,让他们知道我第三大队的厉害!”埃诺姆依一脸豪气的说道。
……
“都别吵了!”斯巴达克斯神情严肃的扫视众人,示意他们安静下来,沉声说道:“别忘了咱们的口号是‘反抗罗马、争取自由’,奴隶们也是相信我们,才加入我们的队伍,所以这一仗避免不了,大家不是早就有准备了吗!不过,阿尔托尼克斯所说的确实也需要我们引起重视,罗马军队来的太快,而我们的队伍缺乏训练,还没有足够的武器,和他们正面对战,我们肯定会吃亏,我的想法是——”
斯巴达克斯停顿了一下,沉吟着说道:“……我们先静待罗马人前来进攻,然后整个队伍背靠营地、倚山列阵。营地现在是兄弟们的家,为了保卫家园,他们一定会奋勇抵抗,而且这么做还可以防止罗马骑兵从我们队伍的侧翼迂回,从而动摇兄弟们的斗志。
我们是居高临下防御,罗马人却要仰头向上进攻,即使山坡不太陡,但他们身穿重甲,要爬坡、要防止摔倒、还要战斗,不能完全发挥他们的进攻能力,而且还很容易疲劳,只要我们顶住他们刚开始的进攻,就能获得胜机!”
斯巴达克斯的话让众人精神一振。
“可罗马人不是傻子,看到我们这么做,他们恐怕不会冒然进攻。”阿尔托尼克斯提出异议。
“这个你不用担心,即使看到我们背山列阵,罗马人也一定会进攻的。”汉米尔卡解释道:“我在罗马军队中待过,还算了解他们,罗马人现在是地中海的霸主,而我们不过是他们眼中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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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战前
马克西姆斯大步赶到其身旁,汉米尔卡扭头看了他一眼,然后再次看向前方:“罗马人来了。”尽管汉米尔卡竭力想表现得平淡一些,但马克西姆斯还是能听出他话语中的紧张。
马克西姆斯举目远眺,在视野的近处只见十人一队的罗马骑兵呈扇形分布,朝着葡萄酒农庄的方向匀速推进;而在视野的远处,一条长龙迤逦而来,为首的是两名旗手,他俩身披狼皮,高举鹰徽和军旗,其后是几名身挎长号的号手,再其后是罗马军团士兵,他们排成五路纵队,个个穿着红色束腰外衣,戴着高卢式头盔,外穿分段式盔甲,左手提着红色大方盾,右手拿着重标枪,左腰挎着罗马短剑,右腰束着一只短匕……他们昂首跨步,气宇轩昂,这不是简单的行军,而是随时可以投入战斗;在长龙的尾端还有不少辅助士兵,他们头戴皮盔、身穿环锁甲,手持长矛和长盾,即使是不被重视的罗马辅助兵的装备也远超绝大多数的起义士兵,整个队伍的后面还跟着十几辆马车和一些军队奴隶。
阳光照耀着盔明甲亮的罗马军队,散发出耀眼的光芒……
哈米尔卡和马克西姆斯眯着双眼,屏住呼吸,站在原地跳望了好一会儿。
汉米尔卡忿然说道:“这可不止两三千人,已经超过了4000人!”
“4300人左右。”马克西姆斯用肯定的语气说道。
“我得赶紧去告知斯巴达克斯!”哈米尔卡转身跑向营地。
马克西姆斯站着没动,继续观察着行进中的罗马军队,他们的行进速度并不算快,大约过了半个小时,才接近山坡之下、有三里之远的那座橄榄油农庄,而这时起义队伍的列阵已经大致完毕。
斯巴达克斯、克罗斯等几位首领也来到马克西姆斯附近观察敌情。
汉米尔卡则拉住马克西姆斯,在他耳边低声斥责道:“作为辎重队的队长,此时你应该和自己的手下待在一起,而不是在这里闲逛!”
马克西姆斯警醒,他对罗马军团太过好奇,一时竟忘了自己的职责,赶紧道歉,并虚心请教:“老师,我错了!这个时候我应该怎么做?”
汉米尔卡一脸认真的说道:“辎重队里多是女人、老人和孩子,你应该将他们都聚集起来,安抚好他们!还有——”
他压低音量:“你要把马车都准备好,装上一些食物,为了以防万一——”
汉米尔卡没有再说下去,但马克西姆斯听明白了他的意思,郑重的点点头,转身就往回跑。
起义队伍的阵列就在他身后,第一排绝大多数都是角斗士,他们都是全副武装,马克西姆斯听到有好几个人在叫喊自己的名字,但他此刻没时间理会。
就在马克西姆斯奔回农庄的时候,途经橄榄油农庄的罗马军队已经停止了前进,他们面朝起义队伍,开始列阵……
在山坡上的斯巴达克斯俯瞰着这一幕,神情凝重的说道:“罗马人要开始准备进攻了!”
“兄弟们已经准备好了,就等着他们来送死!”埃诺姆依豪气干云的大声说道。
身后的角斗士们趁机大吼起来,带动了其他的起义士兵:“吼!!!吼!!!……”一时间起义队伍的士气大增。
罗马军队不为所动的在不紧不慢的列阵。原本他们就是在武装列队行军,他们的整支队伍打横过来,各个大队各自聚拢,逐渐形成罗马传统的棋盘格阵列,其列阵速度比起义队伍要快得多,但奇怪的是其队伍后部的辅助兵们却脱离出阵列,还放下了手中的武器,走到停在队伍后方的马车旁,纷纷拿出放在里面的铁锹、锄头……等挖掘工具,围绕着橄榄油农庄,开始挖土。
这一奇怪的举动让斯巴达克斯等人感到疑惑:因为这支罗马军队中的辅助兵足有一千多人,占据了整支队伍的四分之一多,这么多士兵不参与战斗而是去挖土,这是要干嘛?
过了没多久,罗马军团列阵完毕,却站在原地不动,而挥汗如雨的辅助兵们却已经挖出了一道浅沟,将橄榄油农庄环绕,同时挖掘出来的泥土又被他们在壕沟内侧筑成土垒……
“罗马人这是在修筑营地!”汉米尔卡恍然大悟。
“他们还进攻我们吗?”阿尔托尼克斯当即问道。
“罗马军队有在战地修筑临时营地的习惯,这样他们一旦战败,就可以躲在里面防御,以保证安全。我真没想到他们面对我们也这么谨慎,或许等他们修的差不多了,就会向我们发起进攻。”曾经跟随罗马军队在小亚细亚作战、对罗马军队的战法有所了解的斯巴达克斯此刻也不太确定的说道。
“那我们要等到什么时候?!还不如趁现在罗马人兵少,主动向他们发起进攻!”埃诺姆依不耐烦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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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开战
厨房中充斥着紧张的气氛,马克西姆斯在里面只待了一会儿,为了避免碍事,就不得不退出来。
在这一刻,他突然有些惘然:他来到这个时代,想要改变自己和斯巴达克斯起义军最后灭亡的命运,然而真正等到和罗马军队战斗的时候,他却只能旁观、静待战斗的结果,完全使不上一点力。
要是我也能指挥一支军队参战就好了!……在马克西姆斯的心中突然升起这样一个念头。
马克西姆斯正想着,眼前几个人影闪过,他立刻回过神来,喊道:“阿克果、卡修斯,你们几个在干什么?!”
“老……老师,我们想去厨房帮忙。”阿克果结结巴巴的回答。
“老师”的称呼还是马克西姆是让他们这么喊的,当然从他不以余力的教授孩子们知识来看,他确实也当得起这个称呼。
“我不是告诉过你们吗,在现在这个特殊的时候你们不能到处乱跑,必须和沃雷努斯伯伯待在一起!这样一旦有事的时候,我随时都能找到你们,明白吗!”马克西姆斯神情严肃的说道。
“我们也想出点力……”卡修斯在旁边低声解释,被马克西姆斯拿眼一瞪,立刻低下头。
“老师,我们错了,我们这就回去,你别生气!”奈苏娅赶紧认错,其他孩子也赶紧附和。
马克西姆斯这才脸色缓和的点点头:“念你们是初犯,这一次我就原谅你们。”
对于马克西姆斯,孩子们是非常尊敬的,不想惹他生气,所以都乖乖的转身回主楼。
马克西姆斯跟在后面,来到前院,正好碰见庇格瑞斯。
“队长,咱们还要像昨天那样,把东西都搬到马车上吗?”庇格瑞斯一见到他,就急切的问。
“当然。”马克西姆斯毫不迟疑的回答,见他有点疑惑,接着又强调了一句:“咱们要做最坏的打算,期待最好的结果。”
庇格瑞斯经他这一说,情绪稍定,带着手下去搬运物资。
马克西姆斯则上了主楼楼顶,过了一会儿,他就望见厨房的人推着装满热气腾腾的食物的木板推车,出了农庄的大门,以往在这个时候士兵们都会赶来疯抢,将门口堵的水泄不通,但这一次他们却没有出现,食车顺利的被推往营地。
看上去这似乎是好事,但是马克西姆斯却有些不安,他其实希望今天还像往常一样,这就说明士兵们没有受到昨天罗马军队到来的影响,但想起自己昨晚也难得没有给辎重队的手下们讲课,看来对于真正的战争,大家都是新兵,有着同样的紧张和焦虑。
意识到这一点,马克西姆斯竭力让自己镇定下来,因为作为辎重队的队长,他的一举一动会影响到手下们的情绪。
马克西姆斯用过早餐后,又下令让塞克西普斯将牛羊都赶到农庄的后山,接着又将其他辎重队的人员都聚拢在农庄内。
这时候已是天光大亮,太阳斜挂晴空。
“呜!呜!呜!……”铜号声在营地内急促响起。
罗马人来了?!……马克西姆斯再次上了楼顶,朝前方眺望。
远处,全副武装的罗马士兵有秩序的排队走出了昨日刚建成的营地,直接就在田地里列阵……
大约半个小时之后,罗马军团已经列好了传统的三线阵型,而在这阵型之后则是阵列较为密集的辅助兵,辅助兵之后跟着十辆马车,两翼还各有50名骑兵。
铜号长呜。
罗马军队开始缓慢的朝着起义军营地的方向前进。
看来这一次罗马人是真的要进攻了!……马克西姆斯感到紧张,他将目光移到近处。
在罗马士兵出营列阵时,起义军队伍也开始了行动。其实在吃完早餐之后,起义军士兵就已经在营地里待命,由于昨天经历过一次,尽管队伍还是显得嘈杂混乱,但列阵的速度快了不少,就在罗马军队快至山下时,起义军已经列阵完毕……这让马克西姆斯稍微松了口气。
接着他就看到位于阵型中路前列的斯巴达克斯走到阵前,大声的说着什么。然后,阵形前列的角斗士们挥舞刀矛,齐声大吼,新兵们也受其影响,陆续跟着叫喊,最终整个起义军阵列吼声一片……
尽管加入起义军的奴隶们多数还身穿单衣,手中拿着锄头、草叉、木棍……但他们对罗马人的仇恨已经被唤起,使他们面对山下装备精良的罗马军队时不再颤抖和恐惧,而是个个眼中喷射着怒火。
即使是身处后方的马克西姆斯也感觉到了这种士气的变化,不禁心中又多了一分获胜的希望。
罗马军队却在这时停止了前进,他们在山下开始调整有些紊乱的阵列,而每辆马车之中跳出了三四名士兵,他们各自抬着一个木架子穿过军阵的间隙,将木架子摆在了军阵的前面,然后围绕木架开始忙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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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接战
起义军士兵们看到身后营地火起,开始变得惊慌,就连汉米尔卡也感到了紧张,急声问身旁的斯巴达克斯:“罗马人非常狡猾,企图焚烧我们的营地,打击我们的士气,再这样下去,我担心……咱们要不要改变计划,抢先发起进攻?!”
“不要慌,原计划不变,我们继续等待。”斯巴达克斯的神情还算镇定,沉声说道:“你立刻派人去告知马克西姆斯,让他带着辎重队负责扑火。”
“好!”汉米尔卡心中稍定,他自知自己虽然经历过一些战斗,但在关键时刻却很难做到像斯巴达克斯这样镇定自若,这也是他甘愿辅佐斯巴达克斯的主要原因。
“继续发射,不要停!”格拉博仰望前方山坡上的火光,大声下令。他虽然只被允许带了半个军团,但出于谨慎的性格,还是死乞白赖的多要了**炮和骑兵,本是为了对阵时震慑奴隶出身的敌人,但在骑兵探知敌方营地的布置后,他就制定了这样的作战计划,现在看来效果不错。
头顶是时不时飞过的火弹,身后是辎重队不断传来的呼喊声,起义军士兵不停的扭头回望,心情就如过山车一般忽上忽下,最初高涨的士气已经不复存在,原本还算密集的阵列逐渐变得松散,喧哗声越来越大。
斯巴达克斯始终站立不动,全神贯注的俯瞰着山下的罗马**炮阵地,突然开口说道:“那一架**炮有两轮没有发射火球!……哦,旁边的那一架好像也停了!”
汉米尔卡注目望去,果然是如此,当即心中一喜:“看来是坏了!”
“**炮遭受火烤,不坏才怪!”斯巴达克斯舒展眉头,回声喊道:“兄弟们再坚持一会儿!罗马人的**炮很快就会都坏掉,到时候他们就不得不上山来同我们战斗!”
他在喊,汉米尔卡紧跟着喊,附近的角斗士也跟着喊,中路的士兵们逐渐又安稳下来。可就在这时,左翼突然响起一片吼声,那里的起义军士兵们如同咆哮的山洪,朝着山下的罗马军队冲去。
汉米尔卡见此情形愕然。
斯巴达克斯气愤的吼道:“这是怎么回事?!埃诺姆依在干什么!”
他话音刚落,右翼又是吼声一片,然后士兵们也跟着冲下山。
“该死的克罗——”斯巴达克斯的骂声戛然而止,他举起手中的短剑,用尽全身气力吼道:“兄弟们,向罗马人报仇,跟我冲啊!”说完,他手持剑盾,率先朝山下冲去。出现了这样的情况,斯巴达克斯当然不可能眼睁睁的看着左、右两翼独自同罗马军队战斗。
士兵们大喊着“报仇!!!报仇!!!……”争先恐后的向下冲锋。
在中路的另一支由阿尔托尼克斯率领的千人队也紧随其后。
起义军相继杀下山去,这引起了马克西姆斯的注意,起义军突然改变作战计划让他感到不安。
他举目四望:辎重队的人正分散在营地各处灭火……
他稍作犹豫,做出了决定:“你们都赶紧过来集合!快点!”
……………………………………………………………………
格拉博看到起义军气势汹汹的从山上冲来,心里不免紧张。
倒是军营长官维德尼乌斯神情镇定,指挥军团的队官们大声叫喊着,迅速将三线的百人队小方阵合并成一条长约300米、纵队十列的大方阵,在方阵的后方是约1000名辅助兵(还有300名辅助兵驻守营地),之所以格拉博没有先派这些辅助兵到阵前去阻碍起义军的冲锋,是因为他对这些临时征召的拿波利及周边城镇的城卫部队缺乏信心,担心这些战斗力拉胯的坎帕尼亚人在正面对战中不但不能提供帮助,反而会成为累赘。
就在罗马军团完成阵型合并之后,起义军左右两翼已经快冲至阵前。
“标枪!……标枪!……”罗马队官们的高喊让士兵们急忙摆开了投掷的架势,跟随着队官将右手重标枪扔向了敌人,尽管时间仓促、动作不标准,但几千支重标枪的集中攒射,对于没有战斗经验、且又缺乏防护的起义军士兵来说,简直就是一场灾难。
在一片惨叫声中,无数起义军士兵被重标**中身体、猝然倒地,原本密集的阵型一下子变得稀疏起来,侥幸躲过标枪攻击的起义军士兵有的被吓得转身而逃、有的虽然还在前进,但速度已经明显慢下来,只有最前列的角斗士们冲锋的势头依旧不变。
若是一支成熟的罗马军团在标枪攻击获得如此大战果的情况下必然会趁机发起冲锋,一鼓作气的彻底冲乱敌人的阵型,但眼前的这支罗马军队显然没有这样的打算,反而在队官们的带领下竖起了盾墙,抽出了短剑,做出防御的姿态。因为尽管他们已经给予了敌人一记重击,但面对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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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溃败
看到起义军士兵全部冲下山之后,马克西姆斯就停止了扑火,凝神关注山下的战况:罗马人的标枪攻击让他感到心悸,角斗士的冲锋让他感到兴奋,双方进入相持让他感到紧张……再然后他就看到了罗马军阵后方的部队一分为二,开始朝着起义军的两翼迂回,那些手持农具、从未经历过战斗的新兵们在看到后方有敌人来袭的情况下几乎是一触即溃……
完了!……虽然根据前世的记忆,马克西姆斯有所预料,但亲眼目睹起义军士兵哭喊着、一窝蜂似的向着山上溃退景象,他就感到头皮发麻、手脚冰凉,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急切的大声喊道:“阿科妮丝!高乃留斯!带着你们的人,赶紧往后山上跑!……”
“庇格瑞斯!你们运输队的人赶紧去驾马车,跟着往后山跑!……”
“沃雷努斯!孩子们!你们跟着我!……”马克西姆斯一边往回跑,一边不停的奋力大喊。
营地里响起了阿科妮丝、庇格瑞斯和高乃留斯的回应,但同时伴随着辎重队其他人惊慌的叫喊,一些人直接朝着马克西姆斯涌来。
时间紧急,马克西姆斯也顾不得细看,带着他们仓皇的奔向后山……
…………………………………………………………………………
格拉博看到敌人全线溃退,不禁大喜,当即下令:“让骑兵出动,给我追击敌人!”
“是!”
“军团士兵——”格拉博犹豫了一下,说道:“让他们维持住阵型,以正常速度压向敌人的营地,追击溃兵的任务就都交给骑兵和辅助兵来做吧。”
格拉博之所以如此谨慎,实在是对这些罗马新兵的战斗力不放心,刚才角斗士们的冲锋让他心惊肉跳,他担心在追击过程中罗马士兵分散开来,万一狗急跳墙的角斗士们反扑,会出现意外……
维德尼乌斯对此并无异议。
罗马骑兵和坎帕尼亚辅助兵从两翼追击,逼迫着溃兵们向着山上奔逃。
由于辎重队放弃了扑火,导致营地的几处火势复起,让溃兵们更加惶恐无主,因此当不少人抬眼就能看到辎重队的上百号人聚集在一起、正在后山上跋涉时,他们就茫然的朝着后山逃去。
跟随的人越聚越多,后山就成了溃兵们逃跑的主要方向,角斗士们自然也在其中,由于开战时冲锋在前,所以开始溃逃时他们就落在了最后,不过他们可不是已经胆寒的奴隶们,只要追兵迫近,他们就敢于反身攻击,吃了几次亏的罗马骑兵和辅助兵不敢与之相斗,干脆先绕过他们,去追击其他溃兵。
等到角斗士们绕过葡萄脚农庄、到达后山的时候,前面的溃兵已经被冲散,罗马骑兵和辅助兵们隐隐对角斗士们形成了包围。
此时的角斗士们在溃逃的过程中逐渐的又汇集在了一起,面对着即将形成的包围,他们虽然紧张,但并不慌乱,毕竟他们大多有过在竞技场的团体比赛中被包围的经验,因此在斯巴达克斯和克罗斯的大声叫喊之下,他们迅速形成一个上百人的圆阵,朝着后山上方缓缓前进。
战斗力孱弱的罗马骑兵和坎帕尼亚辅助兵们根本无法阻拦,不得不放开堵截,变成三面尾随。
葡萄牙庄园的后山刚开始坡度平缓,越往上越陡,而且宽度也逐渐缩小,等到角斗士们上到一定高度,山坡的宽度就已经不足以容纳他们的圆阵。
斯巴达克斯当即下令,将圆阵变成四路纵队,继续向上撤退。大风小说
尾随的坎帕尼亚辅助兵们面对着一直保持警戒的角斗士,始终没敢发起攻击,直到后方响起号声,他们就匆匆的退了下去。
原来,格拉博跟随罗马军阵来到起义军营地,望见辅助兵们正在后山上与角斗士们对峙,为避免损失,他下达了收兵的命令。
同时,他派人叫来了向导,他曾是葡萄酒农庄的护卫,当日因奉命前往拿波利购物而躲过了一劫。
“这后山之上除了这边、可有别的下山通路吗?”格拉博仰望着后山,问道。
“大人。”庄卫恭敬的回答道:“这座后山除了这一面地势平缓,可以勉强到达山顶之外,其他地方都异常陡峭,根本就不可能攀爬。而且越往山上,山路越窄,地势越狭小,只有近山顶的地方有一个平台,可以容纳下几百人,我家管事曾经在那里开辟了一个小的葡萄园……”
格拉博听着,突然问道:“这后山上可有水源?”
“没有水源。”向导明白格拉博的话中之意,摇头说道:“我们在山上的葡萄园里建了一个蓄水池,但水池不大,就算装满了水,也不够那么多人一天喝的……”
格拉博顿觉心情舒畅,但并没有完全放心,他指着后山,对维德尼乌斯下令道:“立刻召回坎帕尼亚辅助兵,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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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马克西姆斯的建议
“应该是前面路窄,马车上不去。”汉密尔卡想了想,为其解释道:“再说辎重队的人都是些老幼妇孺,他们也无法护住这些马车,能够带上山来已经是尽了最大努力。”
“确实,马克西姆斯能够在我们打了败仗、遭受罗马军队追击的情况下,自行组织辎重队将这些物资安全运上山来,已经是非常的不容易了,你让他接管辎重队是对的!”
斯巴达克斯称赞完马克西姆斯,然后回身看向其他角斗士:“沃尔斯里斯,你带着兄弟们留在这里,守住咱们的食物。”
沃尔斯里斯是一名色雷斯角斗士,一向信服斯巴达克斯,当即遵从了命令。
其他角斗士们留下,斯巴达克斯和汉密尔卡继续向上走,不一会儿就看到从上方下来十几个人。
斯巴达克斯一眼就认出领头的人是角斗士斐萨鲁斯,他曾经在逃出角斗士学校时受了腿伤,养了二十天之后痊愈,在阿尔托尼克斯的大队中担任十夫长,看到斯巴达克斯,他倦怠的眼神顿时一亮,主动停了下来,尊敬的喊了一声:“斯巴达克斯首领!”
而在他身后的都是奴隶新兵,他们垂着头,神情沮丧,甚至都懒得抬头看斯巴达克斯一眼。
斯巴达克斯看在眼中,问道:“你们这是去哪里?”
“马克西姆斯恳请大家派人去看守下面马车里的粮食,一直没人愿意,只有我——”斐萨鲁斯有些无奈的说道:“谁叫我跟马克西姆斯关系还不错,不好意思拒绝。”
看来不是马克西姆斯没考虑周全……斯巴达克斯下意识地同汉米尔卡对视了一眼,然后说道:“你不用带人下去了,我已经让沃尔斯里斯守在那里了。”
斐萨鲁斯一听,顿时来了精神,转身对其他人说道:“兄弟们,咱们不用下去了,赶紧上去歇息。”
其他人如释重负的转身回走,却都懒得回应一声。
斯巴达克斯眉头皱得更紧。
走过山道的一个转折处,斐萨鲁斯在前方大声说道:“首领,前面的路比较陡,要小心一些,之前我们上来的时候过于慌张……有些个兄弟摔下去了……”
在起义军驻扎在葡萄酒农庄之后,斯巴达克斯亲自勘察过周围的地形,这山上他也走过,并不觉得有多么难走,但斐萨鲁斯的话让他愕然,随即又转化为痛心,他默然的跟随斐萨鲁斯一行人走过了“最陡”的一段山路,来到起义军溃兵们的栖息地。
这是山顶处的一块岼地,周围是粗糙不平的大块岩石,中央沉积着厚实的黑褐色泥土,再加上充足的光照,也难怪会被开辟成一个葡萄园。
只是现在遮挡山风的木棚已经被拆除,葡萄架也全都不见,没有繁茂的绿叶和沉甸甸的葡萄串,只有密密麻麻的起义军士兵。他们挤坐在地上,有的相互依靠着疲惫睡去,有的捂着伤口、不停呻吟,有的神情沮丧、低声缀泣……他们个个意志消沉,士气低落,当斯巴达克斯进入这里的时候,一大半的人如同木头雕塑一般,依旧一动不动,仿佛当这个起义军首领不存在。
只有坐在岼地边缘的克罗斯、埃诺姆依、阿尔托尼克斯三位首领站了起来,在岼地最里面的马克西姆斯见状,也从稠密的人群中挤过来。
“我们还有多少人?”斯巴达克斯首先问出了他最关切的问题。
“刚才马克西姆斯帮我粗略的数了一下,这里大约有1400多人,这其中还包括了170人的辎重队。”就连向来斗志旺盛的克罗斯,此刻也不免有些沮丧:“这些人中还有200多人受了伤,短时间内恐怕无法再战斗……”
斯巴达克斯心中黯然:开战之前,起义军队伍有4000多人,一仗之后就少了四分之三,这些不在山上的人要么战死,要么被俘虏、要么逃往他处……
斯巴达克斯甩了甩头,将伤心的情绪暂时摒弃,神情严肃的问道:“角斗士们伤亡多少?”
“算上你留在半山腰的沃尔斯里斯他们,这里还有163人……”克罗斯这位个性刚强的高卢汉子此刻也流露出悲伤:“勃卓威尔、尼格尔、维贝尔特……他们都在同罗马人的战斗中死去……是我亲眼所见……”
克罗斯所说的人名都是高卢角斗士,同他关系亲密。Μ.166xs.cc
斯巴达克斯用力拍了一下他的肩膀,以示安慰。
“斯巴达克斯,罗马人在山下修筑营地,企图将我们困死在山上,我们现在该怎么做?!”阿尔托尼克斯有些急切的插话道,他们在山顶是能够看到山下情形的。
“干脆,趁着罗马人还没有挖好壕沟,咱们一起冲下去,对他们进行突袭,一定可以冲破他们的包围!”埃诺姆依大声说道。
“我们虽然在山上有些吃的,但是水不够,要是被罗马人围个三四天,我们就都得渴死,还不如就按埃诺姆依所说的,待大家休息好了之后,就下山去跟罗马人拼了!”克罗斯咬牙切齿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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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统帅
一群人在马克西姆斯的带领下,怀着患得患失的心情,在人群中挤来挤去,先是仔细查看了东边的山崖,接着又检查了马克西姆斯用马车带上山的几捆绳索,然后又亲手试了试辎重队的妇女们正在搓制的葡萄老藤……
几位首领脸上终于忧虑尽消,恢复了信心。
斯巴达克斯直接给了马克西姆斯一个有力的拥抱:“马克西姆斯,谢谢你!你救了我们大家!”
汉米尔卡走上前,给了马克西姆斯胸口一拳:“干的不错,小子!”
阿尔托尼克斯朝他微笑。
埃诺姆依不好意思的挠挠头。
克罗斯重重的咳嗽两声:“马克西姆斯想出的办法确实不错,但真正能不能实行,还得要试试才知道。可就算能够实行,也不是所有人有这个胆量和能力从这山上爬下去,那些受伤的兄弟不行,辎重队的人更不行!”
几位首领听了一愣,神情再次变得凝重。
马克西姆斯忍不住又要开口,斯巴达克斯沉声说道:“不用担心他们,我们可以通过这个办法偷偷的下山去,突袭罗马人!罗马人事先肯定了解过地形,所以才会在山下修筑营地,自以为能够将我们困死在山上,一定会缺乏防备——”
克罗斯眼睛一亮,兴奋的插话道:“斯巴达克斯说的没错,就这么干!让兄弟们先休息一天,恢复精神之后,在明天晚上悄悄的爬下山去,罗马人肯定都在睡觉,到时候我们发起突袭,一定可以将他们击败!”
“不是明晚,而是要在今晚下山去进行突袭!”斯巴达克斯加重语气说道。
“今天晚上就突袭?!会不会太仓促了?!”汉米尔卡感到惊讶。
“罗马人刚刚和我们打了一仗,但他们没有休息,辅助兵在修筑营地,军团士兵在列队警戒,骑兵在四处游荡……”斯巴达克斯指着山下,认真的分析道:“你们看!他们的人手都集中在这边,恐怕想的是在黑夜来临之前,就在这山坡之下挖好壕沟、垒好土墙、埋好陷阱,以彻底堵住我们下山的通路,那么他们就没有足够的时间和人手再在营地的其他方向上修筑壁垒,而且他们战斗了一天,晚上一定酣睡,对营地的巡逻和警戒会放松,我们可以比较容易的突入他们的营地。
可要是等到明晚……这支罗马军队昨天仅仅在橄榄油农庄待了一晚,就修出了一个营地,可见他们的指挥官比较谨慎,明天一定会要求他的士兵将整个营地的防御修好,到那时我们再想突袭,就会增加更多的困难……”166小说
大家被他说服了,但阿尔托尼克斯提醒道:“斯巴达克斯,你的决定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兄弟们遭遇失败之后,大多失去了战斗的欲望,恐怕不敢再跟随我们,冒着巨大风险爬下山去,突袭罗马人。”
“这事交给我吧。”斯巴达克斯毫不犹豫的回应道,然后大步走向岼地的中央。
“兄弟们,这一次同罗马人的战斗之所以失败,全是因为我的错!”斯巴达克斯一开口,就语出惊人,让不少士兵茫然的抬起头。
“我心中对罗马人有畏惧所以我总想着要在开战前获得更多的优势,觉得这样才能够最终获胜。因此我等待着罗马人先进攻,而不是带领你们主动发起进攻,但我显然忘了罗马人拥有无比惊人的财富、罗马人拥有无比精良的装备,我们越是等待,罗马人就越能聚集起更多的优势,我们就越不可能战胜它!”
斯巴达克斯声音洪亮,言辞恳切,将岼地上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过来。
“那么和罗马军队相比,贫穷的我们有没有比罗马人强的地方呢?!”斯巴达克斯大声的问了一句之后,语音又低沉下去:“我曾经生活在靠近攸克星海的一个色雷斯部落,有妻子,有孩子,生活美满宁静……但是罗马人来了,强征我们部落的人担任辅兵,我被迫跟随罗马军队去了小亚细亚……
却不知道没多久又一支罗马军队来到我家乡附近,在向色雷斯各部落强行征收粮食的时候,两名罗马士兵企图侮辱……我部落的女子,被愤怒的族人打死,因此激怒了罗马人,他们杀光了我们部落里的族人,还焚烧了整个寨子,以此来震慑其他色雷斯部落,我的妻子和孩子就此死去……”斯巴达克斯声音颤抖,眼含热泪。
大家认真倾听着,神情凝重。
“虽然有其他色雷斯部落的同胞赶到小亚细亚,把这个惊人的消息悄悄的告诉了还在为罗马人作战的我们,但是我们没能逃脱罗马人的追捕,最终成为了他们的奴隶,被迫在竞技场上厮杀,来取悦那些可恶的罗马人……
兄弟们,你们应该和我一样,都曾经拥有自由自在的生活,却因为种种原因而成为了罗马人的奴隶,日夜忍受着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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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夜袭
黑夜来临,明月当空、万籁俱静之时,从下午开始就一直卧地休息的起义军士兵们从沉睡中醒来,吃完辎重队精心准备的食物之后,他们精神充沛、士气十足、跃跃欲试。
但是当他们在斯巴达克斯的带领下来到东边的山崖前,向下俯瞰时就开始感到心悸:山壁如刀削一般陡峭,地面深不可测,更有强劲山风呼呼作响,吹动山下树木,犹如恶魔乱舞、随时准备噬人血肉。
这山风还贴着山壁直贯而上,吹刮着崖边士兵们的身体,让他们几乎站不住脚……
就在他们心惊胆寒的时候,“我先下。”斯巴达克斯厚重的声音在他们耳边响起,他毫不犹豫的兑现他的诺言,结实的双手紧攥住一头绑紧在大岩石上的粗壮绳索,粗壮的双腿踏实山棱间的岩石缝隙,顺着下垂的绳索,缓缓的下行……
崖上的所有人都屏住呼吸,紧张的望着他越来越小的身影,绳索的一个晃动、他发出的一声呻吟无时无刻都在揪紧他们的神经。
今晚月光虽然明亮,但山崖下方的黑暗最终还是将斯巴达克斯的身影淹没,大家看不见他的身影,心里更是紧张,直到绳索有力的抖动了三下、接着又抖动三下,这是约定好的信号……
士兵们长出了口气,个个面露喜色:斯巴达克斯成功了!他安全的到达了地面!!
“到我了。”克罗斯走了出来。
“还有我。”埃诺姆依也走了出来,这是因为山顶上垂了两根绳索下去,以保证士兵们能够尽快的下山,否则以斯巴达克斯这样缓慢的下山速度,一个接一个的来,要花多少时间才能让五百名勇士全部到达山下。
克罗斯、埃诺姆依、阿尔托尼克斯等角斗士都相继成功的下了山,这大大的鼓舞了山上剩余的战士。
当然事情也并非一帆风顺,偶尔有战士在下山途中因一时失手撞在山棱上或摔落下去,他们发出的惨叫声被呼啸的山风掩盖……
但这些意外不足以让勇士们再生恐惧,相反他们十分急切的要下山去跟随斯巴达克斯,痛击罗马人。
之所以只选择了五百名勇士下山去突袭罗马人营地,是因为如今起义军中只有500多把短剑和长矛,而真正有胆魄、有战斗力的也差不多有500人,除了角斗士们,其余大部分是来自伊比利亚半岛的凯尔特人,他们成为奴隶的时日尚短、野性尚存。
也不知过了多久,勇士们都已经爬下山去,留在山上的人依旧趴在山崖边向下俯瞰,久久不愿起身,即使视野里漆黑一片,根本就看不见这支即将奔赴战场的队伍的踪影,但那是他们能够生存下去的唯一希望所在!
“走了!我们也该去做我们的事了!”汉密尔卡提醒众人,率先踩着山道向下走去,其他士兵陆续跟在他身后。
紧随其后的是马克西姆斯,他不像其他人忐忑不安,来自前世的记忆让他坚信斯巴达克斯率众突袭罗马营地会获得成功。
“阿科妮丝、高乃留斯、沃勒努斯,你们把其他人照顾好,不要让他们乱跑!”马克西姆斯大声的提醒自己的手下,避免再犯之前的错误。
“马克西姆斯老师,你要小心啊!”孩子们依依不舍的跟他道别。
“放心吧,明天你们就可以下山,到农庄里继续学习了!”马克西姆斯自信的挥手。
走在他身后的是庇格瑞斯带领的运输队人员,他们一人牵着一匹驮马,总共十匹,这些驮马蒙眼衔枚,温顺的跟着驭手。当初驾马车上山的时候,因为路窄,驭手们舍不得将马丢弃在山腰,最终都把驮马弄到了山顶,为此还遭到不少士兵的埋怨,因为占据了不少空地,而现在它们可能在接下来的行动中会发挥重要作用。
在运输队员的后面,是五百多名起义军士兵,他们排成长队,小心翼翼的踩着坎坷不平的山道下行,没有火把,只能凭借月光看清前路,因此没有人分神说笑,注意力全都放在了脚下。
山道越来越宽,快要走到一个转折处时,领头的汉米尔卡和马克西姆斯停了下来,蹲下身子,向下窥探:前方就是宽阔的缓坡,再向下几十米就到了山脚,那里有一条长长的壕沟和土墙,壕沟之前有少许的鹿砦,土墙之上插着不少火把,照亮着那一片区域,能看见土墙之后又不少人影晃动……看来罗马人对山顶的防御还挺严密,因此大家只能等待。
在不知道另一支队伍能不能成功突袭营地的情况下,等待是一件难熬的事,就连汉密尔卡到后来也变得有些烦躁难耐,更别提其他人,只有马克西姆斯始终镇定自若,他还时不时小声宽慰旁人:“不用担心,斯巴达克斯他们一定能够顺利的到达了罗马人的营地外,他们得花点时间摸清营地的情况,再制定突袭计划,争取一下子就将整个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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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胜利与悲伤
在农庄内的格拉博看到之后,赶紧派出了身边本就不多的士兵,前后夹击使得这队起义军士兵陷入困境,眼看着罗马人就能将溃兵们接应回农庄,从而增强农庄的防御力量,谁知道汉米尔卡率着几百人及时赶到,虽然他们缺乏武器,但这些奴隶出身、大多身体单薄的起义军士兵怀着对罗马人的仇恨,用身子撞、用拳头砸、甚至用牙咬,面目狰狞而疯狂。
罗马士兵在惨叫声中彻底崩溃。
“杀进去!跟我杀进农庄!……”汉密尔卡挥剑高喊。
在农庄内的罗马士兵,再想关门已经来不及了。首先是溃兵们逃了进来,庄内士兵犹豫着没有及时的对这些队友刺出短剑,转眼就被溃兵们冲乱了单薄的防御阵列。
起义军士兵紧接着涌入,疯狂的对院子内乱作一团的罗马士兵展开攻击。
这些个罗马新兵如果是阵列而战,或许能够仗着自身的精良装备抗住对方,然而他们在混乱中被包围,起义军士兵的怒吼在他们耳中就如同催命符,本就心惊胆战的他们彻底失去了斗志,纷纷跪地投降。
站在主楼阳台上看到这一幕的格拉博立刻转移目光,然而在农庄之外、罗马营地里火光冲天,那些该死的奴隶犹如野兽一般疯狂追杀四散溃逃的罗马士兵,惨叫声响彻了整个营地……
格拉博痛苦的闭上双眼,随后他长叹一声,整了整军容,捧起短剑,转身下楼:“我是罗马的法务官,这支军队的统帅,盖亚斯.克劳狄乌斯.格拉博,我愿意率部投降,希望能够——”
他话还没说完,一个人冲上前,给了他重重的一拳,将其打倒在地:“**都成了俘虏,还这么多废话!”
马克西姆斯认出了这个暴虐的家伙,竟是托尔克瓦多。
……………………………………………………………………………………
斯巴达克斯率队悄悄来到罗马军队的营地,正如他所预料的一样,营地外围没有任何防御设施,就连哨兵都陷入熟睡中。他没有立刻发动突袭,而是先大致摸清整个营地的情况,然后让克罗斯、埃诺姆依、阿尔托尼克斯各自率队从三个方向进行突袭,点火焚烧帐篷、**熟睡的罗马士兵,自己则带一小队人先潜入营地中心附近,等到杀声四起、营地突陷混乱之时,直扑中军大帐,斩杀护卫,并割下了代替格拉博镇守营地的维德尼乌斯的首级,营地内没有了统领,彻底失去了抵抗。
起义军成功突袭罗马营地,将罗马军队彻底击溃。
但事情还没有结束,当斯巴达克斯从俘虏口中探知,罗马军队还有两百名辅助兵驻守在三里之外的橄榄油农庄,并且有部分物资储放在那里。大风小说
他不顾疲劳,立刻又带领三百人杀了过去。
驻守在那里的坎帕尼亚辅助兵早就看到葡萄酒农庄这边火光四起、杀声震天,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因为是黑夜,胆怯的他们没有派人过来探查,又害怕遭到罗马人的处罚,也没敢擅自逃离。直到有溃兵逃来,告知了他们“有敌人偷袭营地、罗马军队惨败”的消息,他们才慌忙收拾东西准备离开,结果斯巴达克斯率军及时赶到,将其拦截……
当斯巴达克斯率队押着俘虏、赶着载满物资的马车、返回葡萄酒农庄时,东方天际已经浮现一片鱼肚白。
山坡之上一片欢声笑语,已经厮杀了一晚的起义军士兵还在不知疲倦的忙碌着:正在打扫战场的起义军士兵们有的在夸耀自己昨晚的战绩,有的在穿戴从罗马士兵身上扒下来的盔甲,有的在整理营地里的帐篷,有的在试骑捕获的战马……
当他们看到斯巴达克斯率军返回时,纷纷挥臂欢呼:“斯巴达克斯!斯巴达克斯!!斯巴达克斯!!!……”
其他起义军首领闻讯,从农庄里出来,都迎了上去。
“斯巴达克斯,看来你这一趟出去收获不小!”汉米尔卡看着斯巴达克斯身后的队伍,微笑着说道。
“收获是不小!”斯巴达克斯笑容满面:“我们俘虏了100多个坎帕尼亚辅助兵,缴获了不少粮食,还得到了一批武器装备,都装在马车里。另外,我们还抓获了一批罗马军队的奴隶。”
“真是太好了!这下我们可以暂时不用担心缺武器了!”克罗斯高兴的说道。
“这边的情况怎么样?咱们的伤亡如何?”斯巴达克斯关切的问道。
汉米尔卡回答道:“我们战死八十六人,受伤四十二人,但都是轻伤,杀死杀伤一千二百多名敌人(实际上有一半多是在黑夜中慌乱溃逃,自相践踏、自相残杀所致),俘虏了近千人,其中包括他们的军团长格拉博……缴获的武器盔甲还没来得及统计。昨晚罗马人在睡梦中遭到我们突袭,绝大部分都将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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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战后的商议
即使马克西姆斯才来到这个世界仅仅一个月,并没有完全融入其中,日常行事多少还有些旁观者的心态,但朝夕相处、一向和蔼可亲的老者转眼变成冷冰冰的尸体,还是让他倍感难受,同时更感到自责:因为他没有尽早的聚拢被分散在营地中扑火的辎重队人员、一起带领他们尽快的逃向后山,导致撤退时显得混乱,上山之后发现辎重队少了三十多人,现在萨丽亚的尸体出现在这里……恐怕其他人,也在这水池之中……
一想到这一点,马克西姆斯的呼吸就变得急促,他有些不敢再看,担心再看到其他熟悉的尸体。
在马克西姆斯身旁的克罗斯突然一声怒吼,把他吓了一跳,这位高卢勇士咬牙切齿的说道:“罗马人屠杀我们被俘虏的兄弟,这必须血债血还!”
斯巴达克斯等其他几位首领没有一人反对,他们同样怒火中烧。
“吃过早餐之后,把兄弟们集合起来,把那些罗马俘虏血祭!”斯巴达克斯冷酷的作出决定。
………………………………………………………………………………
“杀了他!!!杀了他!!!杀了他!!!……”已经瞻仰过“千人坑”的起义军士兵们看到格拉博被押入营地中央时,个个愤怒的吼叫着。
格拉博见此情景,自知今日不可幸免,他高昂起头,用蔑视的目光瞥向众人,一脸冷笑:“不知死活的奴隶,别看你们今日猖狂,明日罗马的大军就会踏破你们的营地,把你们挂在十字架上,直到你们肮脏的血液流尽——”
他诅咒的话语还没说完,就感到身体巨痛,锋利的剑尖从胸膛冒出……
克罗斯往他胸口连捅几剑,将其心脏完全搅碎,直到他停止挣扎,方才一刀砍掉了他的脑袋,然后高举在手中。
士兵们发出更大的欢呼。
接着是罗马军队的队官,再然后是普通士兵,他们一一被起义军的行刑队处死,总共有400多人,这并非是全部的俘虏人数,其他的俘虏要么是坎帕尼亚辅助兵,要么是罗马军团的奴隶,因此得以幸存。
马克西姆斯提出建议:尽快将营地及农庄内的尸体全部火化,以避免发生瘟疫。
即使马克西姆斯作出解释,斯巴达克斯、克罗斯等首领还是没听明白“尸体过多为什么就会产生瘟疫”,但仅仅“瘟疫”二字就足以让他们感到紧张,更何况天气炎热,尸堆很容易发臭,还滋生蚊虫,让人心里发怵,所以没有人对马克西姆斯的建议表示反对。
整个起义军士兵都行动起来,收集柴禾,焚烧尸体,弄得营地四处火光熊熊、浓烟滚滚,忙碌了整整一天。
在这过程中陆续有昨日战斗中溃败逃散的起义军士兵回返营地,他们昨日逃脱罗马军队的追击之后并未远离,就躲藏在附近的山岭中,晚上葡萄酒农庄这边杀声震天,他们都有所感应,但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所以今日悄悄派人过来窥探,结果发现罗马营地里全是起义军士兵的身影,顿时大为惊喜……
到了半晚,曾经失散的起义军士兵返回了四百多人,这其中还有十五个原本以为已经是战死的角斗士,全军上下沉浸在喜悦之中。
就在这样胜利的气氛中,起义军首脑们在葡萄酒农庄的客厅里召开了一个军事长官会议。
“如今我们击败了罗马军队,缴获了大量的武器装备,我们的实力得到增强,但是罗马人绝不会就此罢休,他们一定会排出更加强大的军队来消灭我们,因此我们必须在下一支罗马军队到来之前,尽快壮大我们的队伍!”会议一开始,斯巴达克斯就在警醒大家。
“斯巴达克斯你不用担心,之前我们不过是小打小闹,就能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将原来的200多人扩充到4000多人。如今我们战胜了罗马军队,展示了我们的力量,一定会有更多的奴隶来加入我们,而我们也有足够的武器来装备他们,等罗马军队再来,我们完全有能力从正面击败他们!”
克罗斯说这话的时候内心是有羞愧的,之前同罗马军队作战,他内心深处同样有着畏惧,所以才会在面对罗马的军阵时,因为承受不住压力,紧随埃诺姆依的左翼冲锋,而这一次的维苏威突袭给他增强了信心。
“我同意克罗斯的意见,我们的队伍很快就会变得庞大,新加入的兄弟不会再拿着锄头棍棒,而是真正的短剑长矛。不过,我们需要加强对他们的训练,否则就算他们有了武器,在面对罗马人的进攻时,还是会胆怯逃跑!”埃诺姆依大声说道,在昨天的战斗中他在前方奋勇战斗,后方的新兵却抢先逃跑,这个印象实在太深刻了。
“看来大家都意识到了,我们的人就算再多,如果缺乏训练,到战场上就只会逃跑。”斯巴达克斯看向汉米尔卡,认真的说道:“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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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马克西姆斯的要求
“为什么?”阿尔托尼克斯有些不解:“这里多好呀,便于我们防御,实在顶不住的时候还可以撤退到后面的山上去,咱们不就是靠这个独特的地势才战胜罗马人的吗!这是受战神阿瑞斯庇佑的地方!为什么要放弃?再说你要转移到北边的那个农庄,那里地势平坦,很容易遭到罗马军队的突袭,一旦战败了,也不容易撤退,咱们的双腿可跑不过罗马的骑兵。”
克罗斯当即大声说道:“我赞成斯巴达克斯的意见,我们不应该再待在这山上了!昨天的战斗已经告诉我们,光靠防御和等待是赢不了罗马人的,而我们这次战胜罗马人的方法也不可能再进行第二次,罗马人会从溃兵的口中得知整个战斗的经过,下一次他们再来进攻我们,就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
防御是需要技巧的,新兵们短时间内学不会,进攻主要需要的是勇气,而兄弟们不缺乏对罗马人的仇恨,仇恨会让他们充满力量,所以主动进攻是我们最好的选择,而在平地上建营无险可守,我们只有击败敌人才能保证安全,而在这山上却容易软化我们的斗志!”
“我也同意斯巴达克斯的意见。”汉米尔卡朝阿尔托尼克斯点点头,语气温和的说道:“不说其他的,北边的那个农庄周围被罗马人挖了壕沟和土墙,其实比我们这边的营地防御更好。而且在平地上能够更好的训练我们的士兵,当队伍扩大之后,我们也容易向外扩展营地。再说在平地上,辎重队也更容易运送物资……”
“赶紧迁营吧,这里有什么好的!”埃诺姆依抱怨道:“营地周围都被烧焦了,到处都是糊味。还有那一池的尸体,虽然已经火化,但想起来就难受,还不如赶紧换个新的地方。”
移营的建议得以通过,并很快确定明日就行动。
做完这个决定之后,几位首领没什么话说了,像往常一样斯巴达克斯最后问了一句:“大家还有什么别的建议吗?”
“我有。”一直在角落保持安静的马克西姆斯开口说道:“从昨天到今天,我们总共有二百四十多人受了不同程度的伤,按照之前伤兵恢复的情况来看,恐怕会有一大半的人会因伤口化脓、身体高热而死。我小的时候学过一些医术,我认为对于这些伤员只要定期清换包扎伤口的布巾,保持伤口清洁,让他们得到充分的休息,给他们提供足够好的食物……只要不是非常严重的外伤,他们绝大多数最终都能痊愈。”
“可我们现在对他们的照顾太不够了!”马克西姆斯十分痛心的说道:“导致之前跟我们一起并肩战斗的兄弟(指的是逃出学校时受伤的那些角斗士)缺乏足够的治疗而死去,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建议把这些伤员全部交由我们辎重队来负责,我会让手下精心照顾他们,尽全力让他们能够伤好归队!”
“你懂医术,你怎么不早说?!”克罗斯瞪着他,大声抱怨道。
马克西姆斯当即怼了过去:“我是学过点医术,可我从来没给人治疗过,而且照顾伤员是一件很麻烦的事,要不是因为这段时间我注意到咱们的伤员死去得太多了,而我刚刚当上辎重队长,有这个条件去做点事,否则我才不想多管闲事!”
“你——”
“好啦好啦,治疗伤员确实是件很麻烦的事,我们在角斗士学校都深有体会,马克西姆斯愿意让辎重队来照顾伤员,这对我们来说是件大好事啊,我们都应该对他表示感谢!你们说对吧!”斯巴达克斯当即对马克西姆斯的建议给予了肯定。
“马克西姆斯,我真得谢谢你,你这次可是帮了我大忙!”阿尔托尼克斯言语诚恳的表达了自己的感激,要知道当前起义军的规定是哪个队的士兵受了伤就由哪个队自己照料,当初阿尔托尼克斯队里有一名色雷斯角斗士,胸口受伤化脓,反复高热,经常控制不住的哀嚎,折磨得整个队的士兵精神差点崩溃,最后大家强烈要求给予他一个痛快。
要知道那名伤员可是阿尔托尼克斯的老乡,两人关系很好,最终他也不得不痛下杀手,所以他毫不犹豫的大声说道:“我举双手赞成,由辎重队来负责照顾伤员!”
克罗斯、埃诺姆依都有着类似遭遇,他俩也忙不迭的表示赞同。
这时,汉米尔卡说道:“我记得我们在学校的时候,那个叫瓦雷留斯的医生的医术就很不错,很多兄弟受了伤都能被他治好,这或许跟他长期负责治疗负伤角斗士、具有丰富的医疗经验有关。这一次我们去卡普亚,最好能邀请到一位角斗士学校的医生,让他到辎重队治疗伤员。”
马克西姆斯眼睛一亮:“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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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需要护卫队
“正是因为这些新加入的奴隶熟悉军中事务,才更不应该把他们作为普通士兵。”马克西姆斯理直气壮的说道:“他们会做饭,辎重队的厨房需要;他们会搬运物资,辎重队的运输需要;他们会照顾伤员,辎重队马上要筹建的伤兵营需要;他们还会保养和维修武器,这可是我们的队伍所急需要的呀……”
“他们还了解如何进行军事训练,如何构筑营地……我们更需要他们来教导我们那些一无所知的新兵!”克罗斯不甘示弱的提醒道。
“看来这批新加入的兄弟很受欢迎啊。”斯巴达克斯看着两人,认真的说道:“各个大队需要他们来提高战斗力,辎重队也需要他们来更好的为我们提供帮助,我看可以先调三十人给辎重队,以后再有人加入,再给辎重队多分人,你们觉得如何?”
对此,其他人没有反对,马克西姆斯却面露委屈:“200多人才分给我们辎重队30人,这也太少了!……好吧,为了咱们整个队伍,我接受。”
他停顿了一下,又一脸正色的接着说道:“我还有一个建议,我希望辎重队能拥有一个自己的护卫队!”
这话一出,克罗斯立刻跳出来反对:“这绝对不行!你们辎重队不负责作战,你们的安全由我们保护,跟你们分配一支护卫队完全没有必要!”
“我们之前也是这么想,有你们的保护,我们完全不用担心生命安全。”马克西姆斯一副悔不当初的样子:“可正因为如此,当你们在山下作战的时候,我们辎重队在营地里全力扑火,结果你们败了,你们丢弃武器、丢弃盔甲、拼命逃窜,只想着自己活命,可曾有人想过为我们辎重队阻挡追兵。
而我们在惊慌之余,还想着赶着马车往山上逃,让你们将来固守山上时不至于饿肚子。结果因此耽搁了时间,我们辎重队不是老人、就是妇女和孩子,他们怎么可能跑得过你们,最终有三十多人被敌兵追上,最后死在那千人坑中……”
马克西姆斯吸溜着鼻子,神情悲伤。
克罗斯一时间不知该如何反驳。
马克西姆斯加重语气,继续说道:“我们好不容易将马车赶上山,因为山路狭窄,所以停在半山腰,想请你们派兵驻守,防止被敌人劫走,结果你们怎么说的,‘不行,兄弟们刚刚逃脱追兵,哪里还有精力去看守你们的马车’……”
马克西鲁斯面露冷笑,愤慨的说道:“现在咱们打了胜仗,大家欢庆胜利,可你们别忘了是我们辎重队在你们绝望的时候提出了可以从悬崖上下山的办法!也是我们辎重队费了半天劲,搓出了能够让你们顺利下山的长绳!还是我们辎重队尽全力做出了足够的食物,让你们有充沛的力气与敌人作战!对于在这场战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的辎重队,我认为下辖一支护卫队来保卫它自己,完全是理所应当!”
克罗斯脸色铁青,埃诺姆依和阿尔托尼克斯面有羞愧……一时间客厅内变得沉寂。
斯巴达克斯环视众人,言辞诚恳的说道:“辎重队确实对我们很重要,在这次对罗马人的战斗中也立了大功,咱们要带着兄弟们全力作战,有时确实没有余力顾及辎重队,这是我的错!现在看来,辎重队确实需要统辖一支护卫队来保障自己的安全,编制人数就暂时定为100人,等以后辎重队扩大了,再增加这支护卫队的人数,你们觉得怎样?”
“我同意!”马克西姆斯立刻大声回应,虽然他有点遗憾护卫队的人数太少,但辎重队有了自己的武装之后,一些事情就好操作了。
被马克西姆斯的这一番抢白之后,克罗斯、埃诺姆依、阿尔托尼克斯也不好意思反对,事情也就定了下来。
“我希望这支百人护卫队由斐萨鲁斯来统率。”马克西姆斯看向斯巴达克斯,又进一步提出要求,因为斐萨鲁斯现在是隶属于斯巴达克斯统率的第一大队。
斯巴达克斯觉得马克西姆斯之所以提这样的要求,应该是因为他和斐萨鲁斯关系不错,而且昨日在山上也只有斐萨鲁斯响应了马克西姆斯的要求、去帮他看守马车,所以让斐萨鲁斯去担任护卫队首领,应该会听从他的命令,对此斯巴达克斯乐见其成,于是毫不犹豫的同意了。
等到会议结束,马克西姆斯追上汉米尔卡,轻声说道:“老师,刚才多亏您的帮助!”
汉米尔卡扭头看他,关切的说道:“现在辎重队里增加了护卫队,还要照料伤员,事情比以前更多,人也会比以前更多,你一个人能管过来吗?而千万别出什么问题,让别人抓住把柄。”
马克西姆斯明白他所说的别人是谁,当即表态:“老师你放心,我会尽全力把辎重队管好,给咱们队伍提供更好的帮助!”
汉米尔卡点点头:“走吧,现在就跟我去挑选那三十名新兵。”
200多名罗马军团奴隶刚刚加入了起义军,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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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组建护卫队
马克西姆斯一一问完这些奴隶之后,当然不可能还要对他们进行测试,以检验真伪,因为他得抓紧时间,避免其他几位首领意识到了,会赶来和他抢人。由于名额所限,他选择的都是回应了他多个问题的奴隶,因此他选中的30个人中基本上都是年纪偏大。
汉米尔卡看到这种情况,觉得有些不妥,低声问道:“你挑的这些人看起来似乎能力不错,但年纪过大,能够照看好那么多伤兵吗?”
马克西姆斯颇有信心的回应道:“老师,你放心吧,我既然答应下来了,就有办法把治疗伤兵的事办好。不过以后你可得给我们辎重队多分一点年轻力壮的。”
汉米尔卡将信将疑,犹豫了一下,说道:“这样,你可以再挑五个年轻点的回辎重队。”
马克西姆斯提醒道:“老师,谢谢你的帮助,但这么做的话克罗斯他们可就会——”
汉米尔卡一摆手:“你带走的都是老人,是各个大队不想要的,他们高兴还来不及,而你却因此吃了亏,当然应该多得到些补偿,克罗斯他们也不应该对此有什么意见。”
见汉米尔卡这么说,马克西姆斯也不客气了,当即又叫了五个他觉得还不错的、三十多岁的军队奴隶,然后带着这三十五人离开营地,回到葡萄酒农庄。
他先直接去了厨房,找到正在里面忙碌的阿科妮丝。
阿科妮丝一见到他,就抱怨:“队长,你之前通知我说首领们想在今天晚上要让战士们欢庆胜利,让我们把晚餐做得更丰富一些,而且还尽量要在太阳落山前就弄好。时间这么紧,我们这里还少了好些人,大家都在拼命做了,但恐怕很难在黄昏时全部完成!”.166xs.cc
“我知道你们的难处,所以我给你们找来了帮手。”马克西姆斯领着阿科妮丝出了厨房,指着刚刚带回来的那三十五个人,微笑着说道:“他们曾经是罗马军队的奴隶,现在是新加入我们辎重队的兄弟,你们厨房人手紧缺,我先让他们来帮忙。不过他们刚来,可能这里还有一点——”马克西姆斯指了指自己的胸口,悄悄朝阿科妮丝使了个眼色。
经过这些天的朝夕相处,阿科妮丝立刻明白了马克西姆斯的用意,当即看向他们,露出一脸笑容,手舞足蹈的说道:“哎呀呀,那真是太好了!咱们辎重队总算来了些像样点的男人,欢迎你们加入咱们辎重队!我跟你们说啊,来咱们辎重队可比去其他大队强,在咱们这里吃得好、睡得好,而且还有不少姑娘,只要你们干活勤快,一定能被她们看上!来来来,快来厨房帮她们干活吧!”
阿科妮丝的这番话说得一些年轻点的奴隶动了心,立刻就跟着她走进了厨房。
其他人却没有行动,而是看向年纪最大的那个奴隶。
那个奴隶瞥了一眼马克西姆斯,淡然说道:“既然都到这里来了,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吧,在这里总比在外面跟人杀来杀去的强吧。”他说着,就径直走向厨房,其他奴隶紧跟在身后。
马克西姆斯没有离开,他安静的站在门口,观察这些新加入的奴隶们的表现。
“马克西姆斯!”一个声音在他耳旁响起,他回头一看,顿时露出微笑:“斐萨鲁斯,欢迎欢迎,我是一直盼着你来啦!”
“我可不想来,可这是斯巴达克斯的命令,他说是你点名让我来当这辎重队的护卫队长。”斐萨鲁斯有些不满的说道。
马克西姆斯轻声说道:“你放心,我让你来可不是为了给我们辎重队当保姆的,将来护卫队少不了战斗。”
斐萨鲁斯眼睛一亮,急忙问道:“你的意思是说——”
“这些事儿以后咱们再细聊。”马克西姆斯岔开话题,开玩笑似的说道:“至少你现在应该感谢我,让你由十夫长晋升为了百夫长,而且作为护卫队队长,你不用再听从那个……安纳托——”
“是安纳托西安,他听说你要走了我,还大骂出口,说以后要给你好看。”斐萨鲁斯幸灾乐祸的笑着,又叹了口气:“我现在是不用听他指挥了,但以后不还得听你的命令。”
“放心,我可不会像安纳托西安那样霸道,以后有什么事咱俩可以商量着来。”马克西姆斯安慰了几句之后,就转而问道:“你带来了多少人?”
马克西姆斯的承诺让斐萨鲁斯心中松了口气,他认真的回答道:“五十人,是斯巴达克斯首领亲自从第一大队中抽调出来的,都是以前加入队伍的奴隶,没有其他的角斗士,不过他们都参加过昨天的两次战斗,不会再像以前那样畏惧罗马人。斯巴达克斯首领还让我告诉你,现在第一大队的士兵也就600多人,他无法再抽调更多,不足的人数以后再尽快补上。”
“我能够理解。”马克西姆斯嘴里说着,心里却感到惊讶:他是清楚起义军现状的,真没想到斯巴达克斯会这么快就给他送来这么多人,其行动力之强、做事之慷慨大度令他十分佩服,值得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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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罗马老兵
庆祝胜利的宴会在黄昏时顺利召开,起义军遭受挫折在此时也有好处,不到2000人的士兵们能够聚集在农庄旁边的一个营地中,几十个人围坐着一个火堆,火堆之上架着一支烤羊(罗马军队击败起义军攻入营地之后,将辎重队放牧的牛羊全部捕获,本来是作为食物储备,没想到当晚起义军神兵天降,又让这批牛羊重新回到辎重队手中),每个人手中拿着一小罐掺了水的葡萄酒,身下放着烘好的面包,以及热腾腾的鸡汤……
大家喝着酒、吃着肉,唏嘘着昨日溃逃时的狼狈、夸耀着晚上突袭时的英勇,有的人兴奋的唱起了歌,更有人围着火堆跳起了舞,处处欢声笑语,热闹喧嚣。
斯巴达克斯、克罗斯等几位首领游走在营地之中,频频与士兵们觥筹交错,共享欢乐,所经之处总是欢声雷动,昨夜的一战让士兵们对这几位首领更加的拥戴,都希望在他们的统率下获得更多的胜利。
马克西姆斯和辎重队原本也受到邀请,但马克西姆斯以辎重队中女子过多、而士兵们纵酒欢乐怕引起意外、破坏欢庆气氛为由,予以拒绝。
斯巴达克斯考虑到辎重队的特殊,也没有强求。
于是辎重队单独在农庄内举行了宴会。
200多人分坐在前院场中的十处篝火旁,同样都是喝酒吃肉,唱歌跳舞,但因为有男女搭配,没有像营地里那样过于吵闹,但大家心中的愉悦却更胜几分。
马克西姆斯同样游走在各个篝火堆旁,向自己的手下们敬酒。
他首先敬的是阿科妮丝、庇格瑞斯、高乃留斯,感谢他们这两天对自己的全力支持。
接着又依次敬辎重队的其他人,感谢他们这一个月来的辛勤努力。
辎重队的人在经历了昨天的跌宕起伏之后,对马克西姆斯是万分感激和尊崇。
他们感激马克西姆斯的救命之恩。和马克西姆斯的自责不同,他们认为正是因为这位年轻队长提前的准备和安排,才使他们这些老幼妇孺大部分逃脱了罗马人的追击,没有像其他被俘虏的士兵一样,惨遭厄运。
他们尊崇于马克西姆斯的智慧。士兵们都欢呼斯巴达克斯等首领带他们获得了这场胜利,而他们却认为是这位年轻的队长首先找到了下山的办法,还让他们预先制作长绳,马克西姆斯才是起义军真正的救命恩人!
正是因为有这样的信服心理,甚至有好些位女子大胆的向马克西姆斯表示:愿意陪他睡觉。
辎重队旧人的过于热情让马克西姆斯避之唯恐不及,他赶紧跑到护卫队这边,向新加入的士兵们敬酒,希望他们能够在以后的日子里成为辎重队的得力臂助。
最后他走向了罗马军队奴隶,他们大多集中在靠近场院边缘的一个篝火堆旁。
“辎重队的新人们,来,咱们喝酒!”马克西姆斯高举起酒罐,笑着嚷道。
“喝酒!”部分人立刻作出回应,部分人先是扭头看先前那位带头的奴隶,看到他举起了酒罐,这才跟着做。
马克西姆斯喝了一口酸甜的葡萄酒,大声说道:“有人告诉过我,这可是法勒尼亚葡萄酒,是意大利最好的葡萄酒之一,罗马城的元老贵族们经常喝它,你们觉得好喝吗?”
奴隶们感到惊讶,纷纷又仔细的喝了一口,然后有人说道:“好喝!”
“在我们这里没有凶狠歹毒的贵族,没有用皮鞭抽打你们的管事,大家同样都是受苦受难的人,互相开开心心的干活,还能吃上以前贵族们才能吃上的好东西,感觉还不错吧?”马克西姆斯笑着问道,然后看向场院的中央,有人用皮鼓敲击出简单的旋律,有好几位女子载歌载舞,引得不少男子围着她们欢快的蹦达,这其中就包括新加入的奴隶。Μ.166xs.cc
“和之前相比,这里简直就是爱丽舍乐园!”有人兴奋的回答道。
“对,没错!”也有人高兴的附和。
“但是这样快乐的日子能持续多久呢?”在人群中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说话的人正是那位年老的带头者。
他毫无畏惧的和马克西姆斯的目光相触,神情冷静的说道:“对不起,说出这样的话可能破坏了这么热闹的气氛,但是我曾经是罗马公民,也曾经是罗马军团的士兵,当兵很多年了,他们也跟我一样,也都曾经是罗马军团士兵——”带头者伸手指了一圈自己身边的其他奴隶。
难怪这些人又懂基建、又懂木工、会维修武器、会军事训练……原来都是些罗马军团的老兵,这下可是捡到宝了!……马克西姆斯心中暗喜。
“我们曾经是罗马公民,但我们现在痛恨罗马!”带头者强调了一句,周围人也跟着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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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罗马的罪恶
一个当兵多年的罗马军团百夫长!……马克西姆斯眼睛发亮,心中升起一股冲动,他伸手抹了一把残留在嘴边的酒沬,自信的说道:“对于你的担忧,我现在就可以作出回答!”
说着,他转身走向场院中央,边走边高喊:“大家先暂时静一静,我有话要给大家说!”
院子里渐渐恢复了安静,又唱又跳的人们也退了下去,大家的目光都聚焦在了站在中央的马克西姆斯身上,也由此可见如今他在辎重队的威望。
“兄弟姐妹们!”马克西姆斯环视四周,大声说道:“刚才有人给我说,‘罗马的军队非常强大,他们曾经击败过很多地中海的城邦和王国,我们这样一支由奴隶组成的弱小队伍,即使获得了一两次胜利,但最终也会被他们消灭!’……你们当中有不少人,也有这样的想法,对不对?!”
有些人立刻叫嚷道:“没有,没有,我们才不怕罗马人!”
“队长告诉我们是谁说出这么丧气的话?!”
……
也有的人默然不语。
一些军队奴隶神情紧张的看着马克西姆斯,疑惑的小声说道:“他想要干什么?!”
“别紧张,先看看再说。”弗朗提努斯神情镇定的安慰道。
马克西姆斯挥动右手,铿锵有力的说道:“我可以非常有信心的告诉你们,我们现在虽然弱小,但是我们很快就会变得强大,罗马虽然现在强大,但是他们会逐渐走向灭亡!”
“为什么?”他稍微缓和了一下语气,接着说道:“你们当中有不少人是来自伊利里亚、伊比利亚、希腊、小亚细亚、埃及、高卢……,你们成为奴隶,绝大多数都是跟罗马有关。
罗马为了从所属的行省和附属国中获得巨额的财富,他们派遣包税人去收税,税赋很高,当地的贵族和官员又将这些税大部分转嫁给普通平民,平民们交不起税,就只能去借债,据说罗马的这些包税人是行省债务的最终获益者,因此利息很高,平民们还不起债,最终家破人亡,沦为奴隶……”166小说
辎重队中有以阿科妮丝为首的一些人面露悲伤,开始轻声抽噎……
“罗马还想要更多的土地和奴隶,因此他们经常出动军队、侵略他国,高卢、伊比利亚、小亚细亚、色雷斯……,很多的部落和城邦被罗马征服,原本自由自在生活的人们沦为了罗马的奴隶……”
周围的以庇格瑞斯为首的一些人攥紧拳头,面露愤恨……
“罗马将财富、土地和人口,不断的从地中海各地掠夺回意大利,但是你们告诉我,意大利民众的生活因此变得富足了吗?!他们是否活得非常快乐呢?!”马克西姆斯大声问道。
军队奴隶们相互看看,默然不语。
高乃留斯等人不自觉的摇头,沃勒努斯等人则大声回应:“没有!没有!”
“为什么没有?!”马克西姆斯大声追问道。
沃雷努斯张口结舌,不知该如何回答,其他人也都默然。
“我来告诉你们为什么!”马克西姆斯一脸严肃的看向众人:“确实这些年罗马将公民权扩展到了整个意大利,所有的意大利人都不用再缴纳直接税,出外作战的士兵们在打了胜仗之后能够分的一些财物,甚至在退役时还能分得一点土地……
但是在意大利每年破产失去土地、无家可归的平民越来越多,他们要么成为流浪者、靠着吃免费的面包活着,要么沦为奴隶、像牛羊一样为那些贵族们干活,我相信你们当中的一些人就有着这样悲惨的经历。
为什么会是这样的结果?!那是因为罗马的元老和贵族们拥有着权利,他们占有了绝大部分掠夺来的财富,但他们并没有因此而满足。相反,他们拥有的庞大土地和数不胜数的廉价奴隶可以让他们的农庄出产非常便宜的农产品,让平民们辛辛苦苦耕作一年所收获的粮食卖不出去,粮食换不来钱就没法更好的生活,所以只能去借债!
而放贷的人往往都是罗马的贵族和商人,他们明明拥有巨量的钱财,但是放贷的利息却高得惊人,最终意大利平民就有了和地中海其他地方平民相同的痛苦经历,贵族们拿走了你们的土地,还让你们成为他们的奴隶,继续为他们干活,何其的悲哀呀!”
马克西姆斯仰天长叹,周围的所有人都在认真倾听,个个神情悲愤。
“罗马元老和贵族们是如此的贪婪,就像是一只巨大而丑陋的蚊虫趴在我们所有人的身上不停的吸血,身处下层的意大利平民除了像我们一样起来反抗之外,能够通过正常的途径改变自身悲惨的命运吗?!”
马克西姆斯再一次发问,目光却看向以弗朗提努斯为首的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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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希望
“罗马元老和贵族们就像是一座大山压在意大利平民、地中海平民的身上,要想不再受他们的欺压、可以自由自在的生活,唯一的办法就是拿起武器,进行反抗,唯有打倒他们,才能获得自由!
罗马元老和贵族们现在确实很强大,但这个世界上毕竟是贵族少、平民多,你们都已经看到了整个意大利到处都是奴隶、到处都是失去土地的贫民,他们浑浑噩噩的活着……
如今我们勇敢的站起来,向罗马元老和贵族们宣战,就如同在黑夜中燃起了火把,让他们看到了希望,这就是为什么在短短的一个月内我们从200多人迅速扩展到5000人的原因!随着我们起义的消息传播得更广,就会有更多对罗马元老和贵族怀着仇恨的人加入我们,当整个意大利的奴隶和贫民都被我们动员起来,这支浩浩荡荡的队伍是罗马军队还能够抵挡的吗?!”
马克西姆是高举起拳头,激情万丈的说道:“所以最终我们一定会获得战胜罗马人,顺利逃出意大利,去其他地方创建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家园!在这個新的家园里,我们不分种族,无论贵贱,只要你有才能,就能够出任官吏,获得晋升!在这个新的家园里,我们都拥有自己的土地,只要我们辛勤劳作,就可以有美满的生活!在这个新的家园里,我们普通平民也能够参与政事,我们可以反对损害我们利益的提议,更可以提出有利于我们的法案,并且想办法让它获得通过!我们的老人能被赡养,我们的孩子可以读书识字,当我们生病时能得到价格低廉的治疗,当我们遇到灾难时,家园会给予一定的帮助……”
所有人都听得如痴如醉,心生向往。
“真好!这简直就是爱丽舍乐园!”
“要是真能建立这样一个美好的家园,我就算战死也值得了!”
……
“马克西姆斯队长,我们真的能够建立这样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美好的新家园吗?!”有人激动的大声问道。
“只要我们同心协力,朝着这个目标不懈的努力,我们最终会成功的!”马克西姆斯无比自信的说道,这种自信感染了周围的人。
当他们欢欣鼓舞的时候,本来就有些酒意、又被自己说得热血沸腾的马克西姆斯继续说道:“我想要给你们讲一个故事,你们想不想听?”
“要听!!!……”辎重队旧人们齐声回应,如今“马克西姆斯夜讲故事”已经成为了他们入睡前难得的娱乐方式。
新加入的护卫队士兵们也来了精神,因为他们早就听说马克西姆斯很会讲故事,今晚终于可以亲耳听到。
军队奴隶们则有些发怔,他们不明白讲个故事为什么会让其他人如此兴奋。
马克西姆斯喝了一口酒,仰望夜空,缓缓说道:“……这个故事发生在遥远遥远的东方,那里有着广袤的肥沃土地,土地上生活着数以千万的人口,有着几十个王国,他们互相征伐兼并,战争绵延百年,终于有一个王国灭掉了其他的势力,统一了遥远的东方。
按道理没有的敌人,国王应该给予久经战乱的民众和平安宁的生活,让他们能够重整自己的家园,然而他却大兴劳役,让民众不停歇的建城墙、修陵墓、挖沟渠,他还制定了严苛的刑法,民众犯一点小错,就会被挖眼、削手、剁脚。
苦不堪言的平民们终于忍无可忍,发起暴动,反抗国王的暴虐统治,同极其强大且数量众多的王国军队作战。当时起义的队伍有十几支,绝大部分都是由以前被灭亡的那些亡国的旧贵族统率,只有一支队伍——领头的人是一个流民,他手下的头目有农夫、屠夫、牧人、强盗、打手……全是由地位低下的贫民组成,我主要讲的就是有关他的故事……”
…………………………………………………………………………
夜晚,宴会已经结束,篝火全被熄灭,农庄恢复了宁静,人们开始入睡。
而在马克西姆斯的卧房,辎重队的内部会议才刚刚开始。
与会的人除了马克西姆斯,有负责厨房事务的阿科妮丝,负责运输队的庇格瑞斯,负责管理物资库房的高乃留斯,负责护卫队的斐萨鲁斯,还有被庇格瑞斯推荐、专门负责畜牧牛羊的塞克西普斯,以及被马克西姆斯特意叫来的卡西乌斯.弗朗提努斯,另外还有一个就是沃勒努斯,马克西姆斯让他负责记录。
前世作为一名自由职业者、一名宅男,夜晚是马克西姆斯精力最旺盛的时候,来到了这个时代,这个习惯依旧没变,只是没有了电脑、没有了网络等现代娱乐,他就将精力消耗在授课、讲故事、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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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安排
“女人比男人更细心,更会照顾人,更能够安抚伤兵们悲观的情绪,有利于他们更好的康复,更重要的一点是——”马克西姆斯耐心而又认真的解释道:“阿科妮丝,你要知道虽然我们的队伍是由受苦受难的人集合在一起的,但由于传统的观念,女人在队伍中的地位是比较低的,她们经常受到士兵们的骚扰,而这些士兵却不会受到任何惩罚。Μ.166xs.cc
可当士兵们受了伤,往往容易悲观绝望,而在女人们的细心照料下伤好了,就仿佛是获得了第二次生命、而这些女人就是给予他第二次生命的‘母亲’,他对女人们的尊敬和感激还少得了吗?!等这些伤兵回到各自的队伍,再把医疗队女人们的事迹传扬出去,还有谁再敢来欺负你们,你们的地位是不是就提高了?!”
“这……这……这倒也是。”阿科妮丝动心了,但她还有些犹豫:“可我们厨房年轻的女人都是干活的主力,把她们都分出去了,厨房的活可就不好完成了,要是不能及时的给士兵们提供食物——”
“这个你不用担心,新加入的罗马军队奴隶中有不少人会烹制食物,可以暂时到你那里去帮忙。”
为什么是暂时?因为马克西姆斯觉得这批军队奴隶能发挥更大作用,只做厨师未免可惜。
“护卫队的士兵也可以暂时去你那里帮忙。只要顶过一两天,首领们答应分配给我们的人一来,我可以优先让你挑。不过我觉得,你们厨房的人其实不少,但是干活的效率却不太高,其实只要做出一些改变,完全可以用不多的人干更多的活,你也不用整天都在厨房里盯着,那太累了!这件事……等会议结束,咱俩还可以在商讨。”
阿科妮丝农妇出身,以前做奴隶、当厨娘也没管过人,自从当上负责厨房事务的头目,这一个月来她每天都在琢磨着怎么做事管人,所以听马克西姆斯这么一说,她就开始心痒难耐,毕竟这位年轻的辎重队队长在之前已经多次展示过他的智慧。
马克西姆斯当然不知道她心中所想,接着说道:“这一次战斗胜利之后,咱们获得了不少武器、盔甲,还有多架弩炮,以及一些军队物资,这和普通的生活物资不同,需要懂行的人进行专门管理,否则要是损坏了,就太可惜了!”
说完这话,马克西姆斯还看了看高乃留斯。
“队长说的对,武器盔甲来之不易,我没在军队待过,不知道该怎么保养它们,确实需要再找个人来专门管理。”高乃留斯顺水推舟的说道,他对此无所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够清闲些更好。
“弗朗提努斯。”马克西姆斯见高乃留斯没有反对,心里松了口气,转头问道:“你们那些人中谁适合来管理这些武器装备?”
弗朗提努斯想了想,说道:“格莱乌斯.卡皮托,他能写会算,以前在军中士兵们常托他写信、甚至帮他们保管钱财。”
“好,那就暂时先让他负责管理这些军备物资。”马克西姆斯干脆的点头,看着众人,又接着说道:“首领们决定明天整个队伍要迁移到山下不远的那个农庄,在那里修筑新的营地,我们辎重队的驻地就在那个农庄里,到时候大家要动员手下齐心协力、互相协助,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迁移,当然也包括那些伤兵,所以庇格瑞斯你的运输队——”
“队长,我们运输队的马车虽然大部分还在,但是驮马没剩几匹啦——”庇格瑞斯正要叫苦,被马克西姆斯打断:“斯巴达克斯首领在橄榄油农庄缴获的15辆马车难道没有交到你手上吗?”
“哦,我差点忘了。”庇格瑞斯不好意思的拍了一下自己的脸。
“如果马车不够用,我还跟奥克马尔商量好了,可以暂时借几匹他们缴获的战马做驮马用——”
“队长,战马可不是驮马,它们没经过训练,是不太好驾驭的。”庇格瑞斯提醒道。
马克西姆斯撇了他一眼:“这就要看你们运输队的本事了,我要是什么问题都帮你解决了,那还要你这个运输队头目干什么。”
“我知道了,我会想办法解决。”庇格瑞斯赶紧说道。
“我那里还有三头牛,可以帮着拉车。”塞克西普斯开口说道。
“你看,你遇见困难,大家都在帮你想办法,所以根本就不用担心。”马克西姆斯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道。
庇格瑞斯受了激励,当即说道:“队长,我们运输队会尽最大努力将所有伤员顺利的转运到新的驻地去!”
“好!”马克西姆斯说着,把目光转向塞克西普斯,这个来自亚平宁山中的萨莫奈男子身材瘦长犹如麻杆,这也是他被首领们放弃而被扔到辎重队来的原因。
“塞克西普斯,虽然咱们辎重队里的羊都已经被吃光了,但相信要不了多久又会获得新的羊群。你负责的畜牧队就不要跟着迁移了,我已经获得首领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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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安排(续)
“军事顾问组?”弗朗提努斯对这个名词感到陌生。
“也就是随时可以给我们提供军事帮助的队伍。”马克西姆斯看了看其他人,解释道:“比方说,我们要修建一个营地,营地该怎么修建?由你们来指导;再比方说,我们要进行一场战斗,这场仗该怎么打?由你们来制定计划,在商讨达成一致之后,我们会按照计划来进行战斗……”
这不就是罗马军团里的军营长官吗?不对,好像比军营长官的权利要大一些……弗朗提努斯心里想着:一个只负责辎重队的年轻人居然要设立这样一个具有军事功用的小队,恐怕其志不小啊……不过也难怪,毕竟是能够做出那样的演讲、说出那样故事的人。
“军事顾问组是吧?我想我可以试试。”弗朗提努斯语气淡然,但看向马克西姆斯的眼神已经有了一些变化。
马克西姆斯似乎没有注视到这些,接着说道:“现在正好有一件事情需要军事顾问组来做。虽然这一次我们赢得了胜利,但是有些侥幸,在昨日的正面对战中我们其实败得很惨,所以首领们准备对士兵们进行严格的军事训练,我们的护卫队自然也不能例外。我想让你带领军事顾问组,按照罗马军团的要求,对我们的护卫队士兵进行严格训练,能做到吗?”
没等弗朗提努斯作出回复,斐萨鲁斯就抢先说道:“马克西姆斯,我们护卫队自己训练就行了,不需要外人来插手。”
“自己训练就行?!”马克西姆斯的神情变得严肃起来,他质问道:“你知道怎么带领护卫队整齐行军吗?知道怎么构筑防御营地吗?知道在对战时怎么列阵吗?知道怎么运用铜号军鼓指挥士兵们冲锋或者撤退吗?……”
斐萨鲁斯被一连串问话说得愣了,半天才憋出一句:“我知道怎么教会兄弟们同敌人进行厮杀!”
“提高个人的战斗能力只是士兵在战争中的一個基本技能,我们还有很多东西要认真学习,这样到下一次战斗时我们才不会再重复昨天的溃逃。”马克西姆斯神情郑重的说道:“弗朗提努斯曾经是罗马军团的百夫长,有着丰富的战争经验,他会是我们很好的老师。”
“他是罗马军团的百夫长?!”斐萨鲁斯有些吃惊,他原本以为马克西姆斯之所以重用弗朗提努斯,是因为此人作为罗马军队老奴隶,在罗马军队中待的时间够长,学会了不少的本事,没想到他竟然有这样的身份。
其他几人也感到吃惊,看向弗朗提努斯的眼神变得复杂起来。
“嗨!”马克西姆斯大喊了一声,提醒道:“大家别忘了我刚才在院子里说过什么,无论是百夫长、还是普通罗马士兵,那都是意大利平民出身,弗兰提努斯从百夫长变成了一个奴隶,也是经历了不少苦难,和我们有相同的遭遇,既然他加入了我们,和我们一起与罗马作战,那他就是我的兄弟,我们应该热情的接纳他!”
马克西姆斯话音刚落,阿科妮丝立刻露出了笑容:“队长说的没错,不管弗朗提努斯以前是什么身份,他现在是我们自己人,而且辎重队里有了一个百夫长,我还觉得更安全了!”
庇格瑞斯则勉强说道:“罗马士兵在小亚细亚乱抓乱捕,我就是因此成为了奴隶,对罗马士兵我只有恨而没有好感,不过你曾经是罗马士兵,现在是奴隶,而且队长也发话了……不管怎样,欢迎你加入辎重队。”
“你是萨宾人?”高乃留斯开口问道。
弗朗提努斯愣了一下,点头:“对。”
“刚才我就发现了你的口音很像,一直就想问来着。”高乃留斯露出笑容,又问:“来自哪一座城镇?”
“库诺斯。”
“我曾经在埃伦图姆,距离你很近。”高乃留斯笑容更盛:“以后我俩多来往。”
“好。”弗朗提鲁斯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丝笑意。
“欢……欢迎你加入辎重队。”塞克西普斯也跟着说道,只是显得有点紧张。
斐萨鲁斯三步并作两步来到弗朗提努斯面前,马克西姆斯吓了一跳,还以为他想要对弗朗提努斯不利,没想到他满面笑容,热情的说道:“原来你当过罗马军团百夫长,早说呀,那你行军打仗肯定是比我强了,以后一定要多教教我!”
马克西姆斯松了口气,这才想起以这小子的性格是不可能发生什么冲突的。
弗朗提努斯也松了口气,屋里的众人在知道他真实身份后最终都选择接纳他和其他军队奴隶,也由此可见马克西姆斯在辎重队的威望,因此他认真的说道:“我们……军事顾问组会对护卫队进行严格的训练,不过护卫队人数太少,要进行列阵训练,恐怕有些困难。”
“先训练着,以后人会多起来的。”
马克西姆斯的回答更让弗朗提努斯确信:这个年轻人不会只满足于当一个辎重队队长。
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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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法令
马克西姆斯的话让弗朗提努斯莫名的有点激动:他年轻时是农夫,后来成了流民,接着受招募当了兵,再后来他当上罗马军团的百夫长,但那也不过是罗马庞大军队中的普通一员,退役之后又成了一名普通的农夫,之后变成了一名奴隶……他这一生普普通通,犹如微小的尘埃,没有人关注,也没有什么意义。而如今他可以成为老师,他说的话会有许多人倾听,就像马克西姆斯今晚做的那样,他将获得的是他从未获得过的尊重!
弗朗提努斯深吸了一口气,沉声说道:“我可以试试。”
马克西姆斯将他的神情变化看在眼中,嘴角微微上翘,说道:“那就这么定了!”
然后他看向斐萨鲁斯:“你们护卫队除了训练,保卫辎重队的安全是你们的职责,从明天开始就要负起责任来,尤其是我们队里的女人总是受到其他大队士兵的骚扰,我希望以后这样的情况不会再出现。”
“要是那些士兵不听我们的劝阻,强行要闯入咱们的驻地,万一发生冲突怎么办?”斐萨鲁斯面露为难之色,他之前多少听说过这方面的事情。
马克西姆斯毫不迟疑的回答道:“那就把他们抓起来交给我处理,不用担心事情闹大,我有办法。”
“好吧,听你的。”斐萨鲁斯耸?肩,显露出些许无奈。【1】【6】【6】【小】【说】
马克西姆斯没有多做理会,再次环视众人,郑重的说道:“接下来咱们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要做!如今咱们辎重队的人增加到将近300人,将来还会越来越多,为了防止出现混乱,咱们必须得制定一些适用于辎重队的法令,以便于管理人员,保持整个队伍的稳定。我想了以下几条,不知道适不适合咱们,大家一起来商讨一下。”
起义军有法律条文吗?没有。毕竟这支队伍才组建了一个月,一直都在忙着扩充队伍、想要生存下去,哪里会考虑到那么多,就算将来稳定下来,斯巴达克斯等首领也不一定能马上意识到这一点。
但马克西姆斯不同,他来自于前世的中国,深知依法治国的重要,更何况他还是诸葛亮的粉丝,这位中国历史上的大神能够以一州之力进攻强大的魏国,而且还六出祁山,国力耗费甚巨,但是蜀国始终保持稳定、官吏清明、豪强俯首、百姓安然,其主要靠的就是依法治国……所以他要未雨绸缪,趁着队伍弱小时就开始用法令来约束手下,等到队伍庞大了,反而会少受阻碍。
其他人倒没觉得什么,弗朗提鲁斯却是心中一震:罗马是一个极其讲究法律的国家,从城邦建立到现在制定和通过的法令不计其数,作为一个罗马公民,他对此感受颇深,而如今一支起义队伍的一个小部门,人手还不到三百、占地没有一里,居然就要制定法令!
之前弗朗提努斯已经被马克西姆斯的才能所震惊,此刻又再一次高看几眼。
“这第一条——”马克西姆斯竖起一根手指,郑重的说道:“咱们是反抗罗马的队伍,任何人既然自愿加入进来,那就应该有此决心,如果有人在加入后又企图叛逃,甚至暗中勾结罗马人来危害我们,那么一经发现并抓获,将会被处死。你们觉得这一条如何?”
“同意!”
“叛徒就应该是这样的下场!”阿科妮丝、庇格瑞斯、斐萨鲁斯纷纷嚷道,高乃留斯、塞克西普斯连连点头。
只有弗朗提努斯微皱眉头,他觉得马克西姆斯所说的第一条恐怕主要是针对他们这些军队奴隶,所以决定回去之后一定要好好的提醒那帮家伙们,千万别犯傻!
“这第2条,凡是在咱们辎重队的会议中通过的决议就必须认真的执行,如果不执行,或者乱执行,那就是渎职,就应该受到惩罚!”
马克西姆斯说完,众人都心中一震,这一条显然是针对他们的。
“这第三条,辎重队每个人都应该认真做好自己所负责的事情,如果有谁偷懒,也必须受到惩罚。
这第四条辎重队里所存放的物资归属于整个队伍所有,任何人不得偷拿,否则将受到惩处。
这第五条,辎重队里的人不得擅自寻衅滋事,否则将受到惩罚。”
由于起义军才刚成立没多久,辎重队的人都住在一起,也没有自己的私有财产,因此马克西姆斯也就暂时想到这五条。
众人讨论了一番,也没有添加或者删减,只是对细节进行了扩充,比如根据触犯法令的轻重来给予什么样的处罚。
会议结束之后,马克西姆斯单独留下了阿科妮丝、沃雷努斯和斐萨鲁斯三人。
“今后的一段时间,你们护卫队要特别留意刚刚加入我们辎重队的这些罗马军队奴隶们,要防备他们中有人偷逃。”马克西姆斯对斐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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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移营
“你呀,什么都管,可就算你天天站在厨房里盯着他们,吼着叫着,他们干活的效率也不会提高多少,你要善于把任务下放给你的手下,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去干活。”
马克西姆斯见阿科妮丝听得有点懵懂,更耐心的给她解释道:“就拿这个厨房里的熬粥熬汤煮肉来说吧,你可以将擅长做这些事的人分成两组或三组,各自任命一个组长,给她们分配任务,哪一组完成的最好、完成的最快就给予奖励,比如多休息半天,多给吃一两块肉或者定期把你手下的人召集起来,对表现好的小组公开表扬……”
别看马克西姆斯说得这么好,在前世他就是因为怕麻烦、不想管人,才选择了当一名自由职业者,但是来到这个乱世,为了生存,他不得不改变前世的习惯,努力学会做事,努力学习如何管人,以便获得更多的权利来保障自己的安全。
阿科妮丝听得抓耳挠腮,有些激动的说道:“队长,你说的这些办法都太好了!我……我试一试,但我人比较笨,不一定能办得好!”
“没有人是生来什么事都会的,只要你认真的做事、努力的做事,最终是一定可以做好的,放心吧!”马克西姆斯颇有感触的鼓励道,因为这是他这段时间的体会。
阿科妮丝被他说得有了信心,当即表示从明天开始就按照这个办法来对厨房进行调整。
“还有啊,我看你们在用石磨给麦子脱壳磨面的时候,为什么不一直用驴来拉磨,反而经常用人来推,这既浪费人力,而且效率也不太高。”
“这要是一直让驴拉磨,会把它给累坏的,反正我们人多,轮换着拉磨,也没什么大不了的。”阿科妮丝解释道。
果然,勤俭节约是广大劳苦人民骨子里的东西……马克西姆斯无奈的笑了笑,大声说道:“阿科妮丝,你要搞清楚,现在是人重要,驴子不重要!我会向斯巴达克斯请求,让他帮我们多弄来几头驴,以后就让驴干活,派个人盯着就行了。”
“嗯……好吧。”阿科妮丝居然还有点舍不得。
“现在,你那里不觉得人手紧张了吧,能不能按照像我之前说的,分一批年轻的女人去医疗队?”
阿科妮丝想了想,咬牙说道:“应该可以。”
“那你觉得在伱要分出去的这些人中谁适合当头?”
“涅西娅。”阿科妮丝毫不迟疑的回答。
对厨房事务非常熟悉的马克西姆斯脑海中立刻浮现出一個年轻俏丽女人的形象,他认可的点点头说道:“已经很晚了,你赶紧回去休息吧,明天还有很多事要忙,出去之后把孩子们叫进来,估计他们都快睡着了。”
阿科妮丝离开后,马克西姆斯仰头望向窗外沉沉黑夜,伸了一个懒腰:今晚可是干了不少事,明天将会是一个新的开始!
…………………………………………………………………………
第二天清晨,吃过早餐之后,整个起义军队伍就都行动起来,移营到山下的农庄。
两者间的距离很近,但各个大队士兵由于缺乏有效的组织,行动时显得有些混乱。大风小说
辎重队倒是事先做了安排,但是他们要带走的东西太多,因此比较缓慢。作为队长,马克西姆斯并没有一身轻松的撤手不管,他亲自带头帮着搬东西、抬伤员,其他人自然也不敢闲着,整个队伍的干活热情很高,没到中午辎重队就进驻了农庄。
紧接着弗朗提努斯带着那三十四名军队奴隶开始在农庄院门外扎起了军帐,马克西姆斯又领着其他人跟着帮忙。
在两个小时之内,医疗队的帐篷就全部搭好了。
马克西姆斯并没有立刻就将伤兵们都抬进去,而是先将医疗队的人召集在一起。
刚成立的医疗队的人员组成:新任命的医疗队队长普特里乌斯.贺拉斯以及五位同样来自罗马军队奴隶的男子、阿科妮丝从厨房派过来的三十二个女子,总共是三十八人,男女各自聚在一块,很是泾渭分明。
马克西姆斯看到这种情形,开玩笑似的提醒道:“兄弟姐妹们,你们以后可是要在一起互相协作、别站得那么远,大家靠拢一些。”
除了贺拉斯,这几名罗马军队奴隶都是比较年轻,看到这些个女人早就有些动心了,只是顾及是初来乍到,所以没敢妄动,现在听马克西姆斯这么一说,顿时一脸笑容的靠了过来。
而来自厨房的这些女人这一月来常常受到起义军士兵的骚扰,心中很有戒备,只是马克西姆斯既然开口了,她们才勉强的动了动,也由此可见马克西姆斯在辎重队中的威望。
看到这种情况,马克西姆斯神情严肃的说道:“我先强调一句,在我们辎重队里如果男女双方自愿欢好,我不会说什么,但如果女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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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贺拉斯与涅西娅
“她叫涅西娅,医疗队里的护士长,也是医疗队的副队长!”马克西姆斯大声说道。
涅西娅,一个希腊**,被附近农庄的一个管事买来作为侍妾,遭受各种**,曾两次流产。起义军攻打其所在农庄时,她煽动农庄里的奴隶,直接杀了管事及其下属,加入了起义军。她外表柔弱,善于应酬,实则内心刚强,颇能隐忍。
此刻涅西娅听了马克西姆斯的话,既惊喜、又疑惑:“什么是护士长?”
“照料、护理伤兵的士兵叫护士,统领护士的头目叫护士长。”马克西姆斯有意歪曲护士的含义。
涅西娅和其他女人顿时面露喜色,把她们称作是士兵,显然是提升了她们在起义军中的地位。
涅西娅接着问道:“要是这些伤兵在我们照料他们的时候,对我们做出……粗鲁的举动,该怎么处理?”大风小说
马克西姆斯正色的说道:“对于每一位入驻医疗队营地的伤兵都要事先提醒,如果再发生骚扰你们的事情,可以提出警告,警告之后还乱来,那就将其赶出医疗队,咱们不接收这样的伤兵!”
“好!”涅西娅露出了笑容,对马克西姆斯的回答感到满意。
刚才听了马克西姆斯的要求就陷入沉思、没有像其他军队奴隶一样乱嚷嚷的贺拉斯这时才问道:“为什么要烧沸水来浸泡绑扎伤口的麻布?”
马克西姆斯早有准备,他一脸认真的说道:“我们经常可以看到野外的一些水沟底有密密麻麻的小虫,实际上这只是我们能看得见的,在我们周围还有一些我们看不见的小虫生存在污秽的东西上,它能导致我们高热生病,只是平时我们的皮肤就像是盔甲,严密的保护着我们,再加上身体强健,所以可以正常生活。但如果受了伤、身体虚弱,它们就很容易通过伤口侵入体内,使伤兵伤口发脓、体内高热,最终死亡。而高温可以杀死这些虫子,干净的环境也可以减少它们存在……”
马克西姆斯这番话不光贺拉斯听得心惊,其他人也紧张的下意识看看四周。
马克西姆斯一副煞有其事的模样让贺拉斯半信半疑,他急切的问道:“你所说的这些是向哪位医师学来的?”
马克西姆斯懒得再跟他详细解释,加重语气说道:“你别管我是从哪里学来的,你先照此实行,过一段时间再看它是不是有效。如果有效,就继续推行下去,如果无效,那么再按你原来的方法来照顾伤兵,怎么样?”
贺拉斯没学过医,因此不会信奉某一套理论而排斥其他“邪说”,反而觉得马克西姆斯说的有些道理,而且他是农民出身,多干点活不觉得麻烦。
“行,我们就按你说的先试试。”
贺拉斯的回复让马克西姆斯松了口气,他已经打定了主意:如果贺拉斯反对,他不介意再换一个听话的人当医疗队队长。
马克西姆斯看看涅西娅,又看看贺拉斯,言辞恳切的说道:“我希望你们两个齐心协力把咱们医疗队搞好,让更多的伤兵痊愈!”
涅西娅立即表态:“我会全力配合队长,带领姐妹们干好活!”
贺拉斯却说道:“我没当过队长,我不知道能不能干好,但我会尽力!”
这是个实诚人!……首次见面,马克西姆斯对贺拉斯有着不错的印象。
接下来三人根据伤兵病情轻重,对医疗队营地做了一个简单的规划之后,就开始往帐篷里抬送伤兵。
就在这时,马克西姆斯凑近涅西娅,低声说道:“涅西娅,我再交给你一个任务,在你带领那些姐妹照料伤兵的期间,可以隐晦的劝说他们在伤好后留下来,留在我们辎重队。”
这是马克西姆斯成立医疗队的又一个目的,既然几位首领不愿多分给辎重队士兵,那么他就在伤兵中做文章,毕竟起义军现在对加入队伍的人是采取自愿的原则,但绝大多数人对起义军内部情况不了解,所以才听凭安排,如果伤兵坚持要留在辎重队,其他人也不好反对。而且伤兵们都经历过战斗,素质比新兵更好。
“我知道了,我们会悄悄的进行劝说。”涅西娅小声说着,朝他抛了一个媚眼:“要是我做得好,队长,你会怎么感谢我呢?”
马克西姆斯被她这一眼看得心神一跳,不动声色的说道:“你干的好,说明我没有看错人。”
眼波在马克西姆斯脸上转了几转,涅西娅“咯咯咯”的笑起来。
当然抬送伤兵入帐篷不只是医疗队出力,马克西姆斯还叫来了护卫队帮忙,所以半个小时内就将伤兵们都安顿妥当。
接着,马克西姆斯不辞辛劳的挨个慰问,并且还有意告诉伤兵们:他自己主动向首领们申请建立医疗队、要全力保障他们痊愈的整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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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冲突
拿波利是坎帕尼亚地区第二大城镇,仅次于卡普亚,而它又拥有意大利中部海贸最繁荣的港口,这点数量的武器盔甲他们不但拿得出,而且也负担得起。这些派出去作战的拿波利士兵并非是流民,而是有土地、有资产的拿波利人(当然也是罗马公民),拿波利的官吏和议员们之前答应格拉博的要求、派出城卫兵辅助罗马军队,如今因遭受惨败、大部分士兵一去不复返而备受城内民众的指责,如果能够救回一部分,也能缓解困境。
但是拿波利行政官长官不同意,因为他是罗马人,是罗马元老院任命的拿波利行政长官,他当然不会允许这些暴动的奴隶们获得武器盔甲而增强实力,导致给下一次罗马军队的进剿增加困难,尽管在城下的起义军队伍全副武装,除了没有举鹰旗,看起来就像是一支罗马军队。m.166xs.cc
拿波利行政长官的反对导致双方在城头争执不下。
起义军在城外久等没有回应,已经不耐烦的克罗斯当即从俘虏中抓出五人,拉到队伍前,二话不说,一一用短剑刺死。
城上一片惊呼。
克罗斯大声威胁道:若是拿波利再不给出满意答复,他会每隔一段时间杀死一批俘虏!
听着城下俘虏们声泪俱下的哀求,面对城上其他人的指责,拿波利行政长官不敢再坚持,否则接下来的日子里全城人的愤怒会让他在拿波利城内举步维艰。
拿波利人答应了起义军的要求,但胆怯的他们不敢打开城门,向起义军提出:所要的武器盔甲将会用船运送到城外的一个港口,再用船接回释放的俘虏(当时拿波利海贸发达,港口遍布拿波利海湾)。
斯巴达克斯同意了。
这一场让拿波利人提心吊胆的交换最终比较顺利的完成,起义军履行了承诺,所有的坎帕尼亚俘虏都被释放。
拿波利人松了口气,但他们却不知道拿波利靠着海贸繁荣,但这繁荣的背后却是成千上万的码头劳力用血汗造就的,今日起义军在港口亮相的英姿很快就会传遍拿波利十几个港口,传入无数受苦受难的底层民众的耳中。
起义军得到他们想要的武器盔甲,满意而归。
起义军的士兵们往日不过是在斯巴达克斯等首领的带领下攻占农庄、杀死他们痛恨的管事和护卫,感受不到起义军的成立对这个世界的影响,而今天他们看到那些高高在上的拿波利贵族们在他们的武力威胁下恐惧屈服,让他们的内心得到极大满足,同时也更增加了对起义军的归属感。
斯巴达克斯感觉到了士兵们士气的变化,于是和克罗斯商量:以后要不要定期带领军队到附近的城镇武装游行,既可以威胁贵族们交纳一些急需的物资,同时还可以提高新兵们的士气。
就在这时,前方有几骑飞奔而来,为首的一人是奥克马尔,他招手大喊:“斯巴达克斯首领!克罗斯首领!不好了!出事了!”
斯巴达克斯和克罗斯尽皆一惊:“出了什么事?!”
“辎重队……和第二大队的士兵……闹起来了!……”奥克马尔赶到两人面前,喘着粗气说道。
……
原来,两人考虑到拿波利人战力孱弱,并没有带走麾下的所有士兵,而是让留下的士兵和其他大队士兵一起接受汉密尔卡的军事训练。在经历了一个上午的训练之后,士兵们补充了些食水,需要再休息一段时间,继续训练。
第二大队的几个士兵趁着这段空隙,溜进了医疗队的营地,企图骚扰护士们,结果被闻讯赶到的护卫队士兵阻止。但他们不但没听劝告,反而恼羞成怒,同护卫队殴斗起来,护卫队人多,很快就将几名闹事者制服,但有一人看情势不妙,抢先溜了,回去叫嚷着“什么辎重队仗着人多,欺负我们的兄弟”之类的话,顿时激起了一些士兵的火气,他们纠集起来,赶去了医护营……
很快,借中午这段时间在帐篷内休息的汉米尔卡就得到报告:第二大队的一些士兵正在医疗队营地内同护卫队发生斗殴。
汉米尔卡火速赶到现场,发现情况确实如此,而且冲突有扩大之势,他赶紧上前劝阻,谁知打得兴起的第二大队士兵根本不听。
恰在此时,奥克马尔过来汇报说:斯巴达克斯和克罗斯已经顺利的完成了之前的计划,正带着队伍在返回的路上。
汉米尔卡顾不得欢喜,让奥克马尔赶来通知他俩立刻赶来平息事端。
……
“到底是怎么起的冲突?”斯巴达克斯虽然着急,但还是想先问清缘由。
“我也是刚赶到那里,对情况不太清楚,听说好像是……因为护卫队扣押了几名第二大队的士兵——”
奥克玛尔话音未落,克罗斯就勃然大怒:“辎重队好大胆子,竟然敢扣押我的兄弟,马克西姆斯是怎么管他的队伍的!”
“克罗斯你先不要急,马克西姆斯做事一向有分寸,这其中必有原因,咱们先把事情搞清楚再说。”斯巴达克斯赶紧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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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士兵大会
克罗斯愤怒的模样就如同一头噬人的恶狼,让马克西姆斯有点心悸,但他的身后有医疗队的几十双眼睛盯着,作为队长他不能退缩!所以他敏捷的闪过对方打来的拳头之后,同样挥拳向对方打去。
这个叛徒居然敢还手!……克罗斯怒气更盛,他将身子一侧,右脚蹬地,整个身体猛撞过去。
马克西姆斯闪避不及,被对方撞倒在地,两个人就在地上扭打起来……
很快,一双大手有力的将挥拳的克罗斯抱住,汉米尔卡也将挨了两拳的马克西姆斯拉了起来。
斯巴达克斯松开克罗斯,怒其不争的大声呵斥道:“你们两个身为各自队伍的首领,有什么事情不能好好商量,非要像个流氓无赖在这里打架,你们就是这样给其他弟兄做榜样的!”
“这個叛徒竟敢扣押我大队的兄弟,我为什么不能揍他!”克罗斯依旧怒气冲冲,但没有再出手,他又瞪向汉米尔卡和阿尔托尼克斯:“还有你们两个,居然也帮着他欺负我们第二大队!”
汉米尔卡义正辞严的回答道:“护卫队之所以扣押第二大队的几名士兵,是因为他们闯入医疗队营地,袭扰正在照料伤兵的女人,造成了医疗队的混乱,护卫队将其扣押正是他们保卫整个辎重队的职责!
而第二大队的这几名士兵不但袭击自己队伍中的姐妹、造成医疗队的混乱,而且有一人逃脱了护卫队的追捕之后,跑回第二大队散布谣言,煽动他们同护卫队殴斗,如果不是第三大队及时赶来制止,差点就引发了内乱,所以我请求要对这几名士兵进行严厉处罚!”
克罗斯愣了一下,他没想到会是这样一种情况,但随即又不满的说道:“汉米尔卡,你说得也太严重了吧,这几个兄弟在紧张的军事训练之余,想来辎重队放松一下,以前他们也经常这么做的,不光是他们,你们的大队难道就没有人这么干过吗?”
克罗斯嘲讽似的看了看阿尔托尼克斯,又看看斯巴达克斯,最后目光直射马克西姆斯:“这不过是兄弟们面临罗马军队随时会来进攻的压力下一种放松的方式,以前不都没什么吗,但是今天你马克西姆斯偏要针对我第二大队,偏要将他们扣押,这才激起了第二大队兄弟们的愤怒,所以真正负有罪责的应该是马克西姆斯和护卫队!”
马克西姆斯气得笑了,他看都不看克罗斯一眼,转头看向斯巴达克斯,正色的说道:“我们建立起这么一支队伍是为了反抗罗马人,让所有受苦受难的人获得自由,辎重队的兄弟姐妹们正是相信了我们,才会加入我们的队伍,才会夜以继日、任劳任怨为其他兄弟准备可口的食物,才会看到那么多受伤的兄弟而心疼,从而主动申请照顾他们,辎重队的兄弟姐妹们是真心的将整个队伍的所有人都视作一家人!
但是各个大队的某些士兵们、甚至某些首领看不见辎重队所付出的努力,甚至根本不将辎重队的姐妹们视作自家人,他们才刚刚从贵族的庄园里逃出来,转过头来却肆意的欺辱辎重队同样受过难的姐妹,他们的行为跟那些贵族、那些农庄管事有什么差别!我们甘冒生命、发起暴动,难道就是为了变成我们所憎恨的那些人?!”Μ.166xs.cc
马克西姆斯义正辞严的大声质问着,句句直刺每个人的内心。
他的声音洪亮清晰,围观的无数士兵都能听见,原本应该看热闹在小声议论的他们突然间安静下来,甚至有的人不自觉的低下了头。
“某些士兵对辎重队姐妹们的羞辱早就该被制止了,否则这样下去只会让那些真心爱护我们这支队伍、全力为我们的目标去战斗的人们寒心!这一次我们必须严惩这几名犯事的士兵,重整我们的军纪!”最后,马克西姆斯掷地有声的疾呼。
“这绝对不行!”克罗斯下意识表示反对。
斯巴达克斯其实对士兵们骚扰辎重队女人的事并不太在意,但是马克西姆斯的话却对他造成了很大的触动,而他也注意到了医疗队营地外这些士兵们在听到这些话后的奇怪表现,所以他想了想,认真的问道:“你想要怎么惩罚?”
“当众棍罚!”
“这绝对不行!”克罗斯再次强烈反对:“这对兄弟们是极大的羞辱!”
“难道他们对辎重队的人员进行骚扰就不是莫大的羞辱!”马克西姆斯高声反驳,并且手指营地的木栅:“这里竖有木牌,上面明明白白的写着‘任何人未经允许,擅闯医疗队,将受惩处。’你的士兵明知故犯,应当受到重罚!”
“你写的这些东西谁看得懂!”克罗斯吼道:“再说你这是私自乱立规矩,并没有经过我们的许可!——”
“好了,都别吵!”斯巴达克斯沉声说道:“不如这样,咱们举行士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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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布比犹斯和托列鲁哥
在一旁的弗朗提努斯没有理会他们的吵闹,他其实也不在乎这几人会不会被处罚,他一边关注着场中央,一边扫视着四周热闹的人群,他感兴趣的是起义军所采取的这种征询大家意见的方式。
尽管罗马军队的军法不少,军纪也颇严,但有着常年军旅生涯的他知道:其实一个军团士兵的生杀予夺最终都是由军团长来拍板决定,普通士兵根本就没有申诉的机会。而起义军还没有军法,却似乎在将这个惩罚的权利交给士兵们,这难道就是所谓的自由?
马克西姆斯走入了营地中央,他的身后紧跟着两名战战兢兢的年轻女子,她俩体形消瘦,眼眶红肿,甚至有一人的面颊上还有着清晰的红色掌印。
士兵们好奇的看着站立在中央的马克西姆斯,说起来在两天前很多新兵恐怕都不认识这位年轻的辎重队队长,但这也不奇怪,加入队伍的新兵们天天忙着出去打劫农庄,很少与始终待在辎重队里的马克西姆斯有过接触,只有在与罗马军队战斗、最终溃退后山的时候,他挺身而出、为大家指出了败中求胜的办法,才第一次吸引了众人的目光。而这一次,他再次成为众人视线的焦点,却是要惩处大家的战友,这让众人的心情有点复杂。
马克西姆斯不知道此刻士兵们的心情有点小纠结,他声音洪亮,又带着几分沉重的向士兵们介绍了他带上来的这两位女子,并着重讲述了她俩所经历的苦难。
在皮鞭和棍棒的驱使下无休止的干活,是队伍中每一个奴隶的共同遭遇,而有点姿色的年轻女奴却还要承受一些难以启齿的侵犯和痛苦,有着和涅西娅相似的经历。
可能是马克西姆斯的讲述让两位女子重新回忆起那些可怕的往事,她俩忍不住开始啜泣。
马克西姆斯停止了讲述,加重音量说道:“她俩满怀希望的加入我们的队伍,觉得是从地狱来到了爱丽舍乐园,所以她俩每天不辞辛苦的为大家做可口的食物,现在又积极的去照料伤兵,但是她们的热情换来的却是这几个人无耻的侵犯!”
马克西姆斯最后的厉声指责让整个会场沉寂下来。
克罗斯开始有点不安,随即又放松下来,他了解他手下的这些士兵,这些家伙或许现在感到了内疚,但马克西姆斯继续指责,却只会让他们更加支持那四人无罪,因为只有这样他们才会觉得自己也是无罪的。
马克西姆斯环视四周,却说道:“我刚才在医疗队营地里说的话,相信你们大家都听到了,我不准备再多说,我想请另两個人过来给大家说。”
另两个人?……克罗斯有些诧异,随后就看到马克西姆斯护着那两名女子走出了会场中央,紧接着有一个人走了进来。
此人杵着一根木棍,右腿缠着麻布,他局促的在场中站定后,第二大队的士兵们起了一阵骚动。
“我……我是第二大队的布比犹斯。”他有些紧张的说道:“前天,在同罗马人的战斗时……我被罗马人的短剑刺伤了腿……我拼了命的跑……跑……才躲过了他们的追击,跑到了后山上,之后我右腿的伤口就又肿又大,而且非常的疼,疼得我无法睡觉,我恨不得干脆就将右腿砍掉算了……
我的队友们一直在忙着下山去突袭罗马人、迁移我们的营地,没有人注意到我有多么痛苦!连续两天,我没怎么吃东西,没怎么睡觉,我全身无力,连眼睛都睁不开,我以为我就要死了……”布比犹斯越说越激动,越说越流畅:“幸亏辎重队成立了医疗队,那些姑娘们成了照料我们这些伤兵的护……护士,她们细心的帮我清洗伤口,帮我包扎伤口,还给我喂饭,安慰我不要担心……仅仅过了一个晚上,我就能杵着木棍站起来了!”
布比犹斯激动的竟然流出了泪水,他有些哽咽的说道:“我这一辈子除了我小时候的母亲,还没有谁会这么样的关心我!她们是多好的人啦!奥列克斯,你们这几个该死的混蛋!你们竟敢侵犯她们,你们不配做我的队友,你们应该受到惩罚!”
布比犹斯使劲用木棍杵地,愤怒吼叫。
会场内顿时起了一阵骚动。
克罗斯感到强烈的不安,他急问手下的几名百夫长:“他真是我们大队的士兵?!”之前第二大队士兵人数己经超过千人,而且相处的时间尚短,克罗斯不可能个个都认识。
“布比犹斯是我们队的士兵。”一名百夫长回答道。
“这个狡猾的马克西姆斯!”克罗斯低声骂了一句,此刻他也有点无计可施了。
然后他就看到四名护卫队士兵抬着一个木架进入会场中央,木架之上躺着一个人,当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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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罗马再出兵
这样的裁决方式很是简单,但至少比以前的斯巴达公民大会要强一些(斯巴达公民大会根据公民喊声的大小来决定提议是否通过),而且大半的士兵都举起了手,根本就不需要再细数,毕竟两位伤兵的现身说法已经让他们意识到了起义军中这些女子的重要。
“超过一半多的兄弟们都认为他们几个应该受到惩罚,按照辎重队队长马克西姆斯的提议,要进行当众棍责!”斯巴达克斯神情威严的说道。
最开始马克西姆斯提议要组建医疗队的时候,斯巴达克斯并没有感觉到新奇,因为在罗马军队中也有类似的医疗队,但他没想到马克西姆斯居然让女人们来照顾伤兵,而且从刚才的申辩中可以看出效果还真不错,所以对起义军中女人受骚扰一事并不太在意的他此刻也高度重视起来,裁决的结果让他松了口气,他下意识的将目光瞟向场边的马克西姆斯:这个曾经被视为叛徒的年轻人总是能给他带来惊喜!
士兵大会表决的结果让辎重队的女人们欢呼雀跃,她们知道自此之后一切都将会变得不同!
………………………………………………………………………………
在执政官的倡议下,罗马元老院召开了会议,五百多名元老各自在特定的位置就坐,今年的两名执政官站定在会场中央,其后方则坐着7名法务官(本应该是8名,格拉博缺席)。
执政官马库斯.特伦提乌斯.瓦罗.卢库鲁斯是独裁者苏拉手下的军事首脑人物卢齐乌斯.李锡尼乌斯.卢库鲁斯的弟弟,去年李锡尼乌斯.卢库鲁斯一年执政官到期,前往小亚细亚就任行省总督,但即使他不在罗马,瓦罗.卢库鲁斯依旧能当选今年的执政官,也由此可见李锡尼乌斯.卢库鲁斯在苏拉派系中的影响力。
不过瓦罗.卢库鲁斯虽然是依靠哥哥上台,但他本人在小亚细亚征战多年,也立下过不少战功,能力同样不弱,不少元老对他的当选还算服气。
身材壮硕的他环视会场,声音沉重的说道:“我刚接到战报,格拉博率领的军队在维苏威遭遇惨败,他本人身死,士兵伤亡超过大半,对那些角斗士的围剿已经失败。因此我提议,再一次组建军队,尽快的剿灭那群叛乱的奴隶!”
听到罗马军队惨败的消息,会场的后方只响起一阵小的喧哗,毕竟坎帕尼亚地区距离罗马很近,又气候宜人、土地肥沃,不少元老在那里都有农庄、别墅,他们时刻关注着那里的情况,早就得到了消息。
另一位执政官盖乌斯.卡西乌斯.隆吉努斯显然事先与瓦罗通过气,他立刻接话说道:“我同意瓦罗的提议,我们必须尽快的派出军队,平定叛乱,让坎帕尼亚恢复安宁!”
两位执政官相继表达完意见之后,大家把目光投向了坐在元老院第一排、左起第一席位的一位老者身上。【1】【6】【6】【小】【说】
昆图斯.卢塔提乌斯.卡图卢斯,前罗马执政官,独裁者苏拉在政坛上最得力的同盟,他以正直的名声著称罗马。当年苏拉委派他修建在内战中被焚毁的朱庇特神庙,他将其修得恢宏壮观,苏拉希望将自己的名字镌刻在神庙的框楣上,但卡图卢斯考虑到苏拉在罗马城所制造的恐怖让很多人都颇有微词,如果他这么做,无疑是让神庙有了瑕疵,任何人前来祭拜都会心里膈应,所以他不但严词拒绝了当时权势熏天的苏拉,还大胆的镌刻上了自己的名字,苏拉暴跳如雷,最后也拿他没法,此事让他被罗马民众夸赞。
如今,卡图卢斯已经是德高望重的首席元老,他轻轻捏住镶着紫红边的托加长袍,不慌不忙的站起身,别看他年老,声音却清晰而洪亮:“我相信在座的每一个人都同意派兵平乱,但是要派多少士兵?由谁来统帅?却是我们需要认真讨论的问题。格拉博做事稳重,军事能力不弱,他都身死兵败,我们是不是应该对这群叛匪加以重视!”
他话音刚落,身旁又站起一位老者,高声说道:“根据我所了解到的情况,格拉博就是个蠢货!他本来已经率军将那些奴隶打得大败,只要继续追击,胜利就会到手。他却过于谨慎,想要将溃逃的叛贼困死在山上,却又不加强营地的防御,结果被奴隶们偷袭得手……所以不是那些角斗士有多厉害,而是格拉博足够愚蠢!我觉得只要派出一位合格的统帅,还跟之前一样只需要派出3000名士兵就足够了。”
首席元老的意见直接被怼,元老们并不感到惊奇,因为说话的人是普布里乌斯.科尔内利乌斯.基泰古斯,是一位同样在元老院很有影响力的罗马元老,他对于卡图卢斯成为首席元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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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军事训练
克拉苏微微一笑:“苏拉,你要知道想买一栋房子,最好不要在它价格还不错的时候购买,要等到价格跌到谷底时再买,会赚得更多。”
小苏拉顿时瞪大眼睛:“你……你觉得瓦利里乌斯会失败?!”
“战争的胜负谁也说不准。”克拉苏回头望着,在元老院门口跟多名元老激动的说着什么的瓦利里乌斯,淡淡的说道:“不过做生意嘛,有时候就要敢赌,反正即使是判断错了,对我来说也没什么损失。”
小苏拉耸耸肩,说道:“说的也是,浪费时间去击败一群没多少人在意的奴隶,还不如用这时间去多赚一些钱。”
说到这里,他话题一转:“你听说了吗,最近伊比利亚的战事进展得不错,庞培已经率军攻占了叛军的多个据点,那个塞多留可没有以前那么猖狂了。”
克拉苏脸色一变,随即又恢复了正常,冷笑道:“元老院给予了庞培那么大的支持,他掌握着近十万军队,对付平民派的残兵败将,居然还打了这么久,有什么值得欢喜的呢?”
说完话,他继续迈步前行,心里却有了一种紧迫感。
小苏拉故意落后两步,翘起了嘴角:呵呵,你克拉苏再富有,还是有不如意的地方。不过,自己起家的地方成了别人培养亲信、锻炼军队的领地,任谁的心里都不会感到舒服啊!
…………………………………………………………………………
“在你们面前的是你们的敌人,他们不但夺走了你们的土地、将你们变成了奴隶,现在还有夺走你们的性命!你们必须握紧你们手中的剑,杀死他们,才能给自己报仇,明白吗?!”弗郎提努斯大声喝问。
“明白!!”全副武装的护卫队员们手拿木盾木棍,一边砍击竖立在面前的木桩,一边齐声回应。
“伱们的剑要尽量砍击在敌人皮肤裸露的地方——手和脚,哪怕是一个小小的伤口能让敌人感到疼痛流血,就能减弱他的力量和士气,让你获得更多的优势……要永远记住一点,在你们挥舞短剑的时候,你们手中的长盾要将自己护得严严实实的,否则你还没有砍中敌人,就先被敌人给戳倒了……”
护卫队员们聆听着弗兰提努斯的教诲,他们手持的木棍木盾制作的非常简陋,但比真剑真盾要沉重一些,他们不停的在木桩上练习捅、刺、假动作、猛冲等技能,在他们身后十几个军事顾问组的成员来回巡视着,不时的纠正他们的砍击动作,只要发现有偷懒的士兵,就会立即进行训斥,并且还要罚其多训练一段时间,因此一般没有人敢松懈。
弗兰提努斯看着一个個汗流浃背的士兵们,脸上露出微不可查的满意笑容,在他几十年的当兵生涯中带过无数的新兵,眼前的这些士兵的训练态度无疑是最好的:也难怪,奴隶嘛,总是最能吃苦耐劳的。
弗朗提努斯的目光落在了同样在进行着艰苦训练的马克西姆斯的身上,在开始军事训练的第一天这位辎重营队长(由于队伍的扩大,马克西姆斯将辎重队改称为辎重营)就要求像普通士兵一样参加训练,刚开始弗朗提努斯还有些犹豫,他怕马克西姆斯搞特殊而破坏整个训练的氛围。
但事实上在这三天的训练里马克西姆斯总是认真的听从他的指挥、一丝不苟的完成他提出的训练要求,他的以身作则也影响到了其他的护卫队士兵,尤其是护卫队队长斐萨鲁斯,使得弗朗迪努斯的每一个指令都能够得到顺利的执行,实在是让他省了不少心。
对此,他是很感激的,因为他心里明白马克西姆斯这是在帮自己树立权威,实际上马克西姆斯根本不需要再做木桩砍击训练,因为他是一名角斗士,这本就是他们的基础技能。
“时间到,木桩训练结束!”弗朗提努斯大声说道:“大家列队集合!”
话音刚落,士兵们停止了训练,手持木棍木盾,气喘吁吁的聚集在一起,排列成二路纵队,马克西姆斯和斐萨鲁斯站在队首。这个很简单的列队在最开始的时候错漏百出,经过反复的训练才达成现在的效果。
“以正常速度绕营地一周。”弗朗提努斯说完,率先向前走去。m.166xs.cc
马克西姆斯和斐萨鲁斯对视了一眼,带领着队伍紧随其后。
由于起义军缴获了罗马军队的物资,如今物资储备充足,因此这些天没有再派部队出去劫掠,而是在抓紧时间进行军事训练,各个大队分散在营地四周,妨碍训练的树木庄稼都被清除,到处尘土弥漫、人声鼎沸。
护卫队行走在其中总会引来一些异样的目光:“护卫队这点人也出来训练有必要吗?”
“我觉得没必要,他们把那些女人看好就行了,打仗的事就别掺和了,得靠咱们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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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军事训练(续)
在士兵们的唉声叹气之中,马克西姆斯心中暗笑,弗朗提努斯曾经向他详细阐释过军事训练计划,他知道这仅仅只是个开始,到后来木杆的高度还会升高,士兵们甚至需要拿着短剑和盾牌将其越过。按照弗朗提努斯的说法,在罗马新兵的敏捷训练中那些表现突出的人都是骑兵重点考察的对象。
到了中午,各个大队会派出人手等候在农庄门口,然后驾驭着辎重营准备好的、装载满食物的马车回到自己大队的训练地,让士兵们排列成长队,依次领取食物。
这是马克西姆斯向军事长官会议提出的建议,由各大队来辎重营领取和分发食物,既避免了混乱,又可以培养士兵们的纪律性,因此得到了通过。当然对于马克西姆斯来说,他的主要目的是节省辎重营的人力。
刚吃完午餐,斐萨鲁斯就凑了过来:“队长,什么时候给我们护卫队增加人手啊?”
“你们护卫队不是刚给补满吗?”马克西姆斯故作诧异。
“这是我们护卫队原本应有的人数,可你之前说过,要给我们护卫队多增加人手的!”斐萨鲁斯提醒道。
“我是说过这话。”马克西姆斯点头承认,又认真的解释道:“不过如今我们辎重营成立了医疗队、武器装备仓库、建筑队……这些都急缺人手,也是几位首领重点关注的地方,新分来的人当然得首先满足这几个队的需要,让他们能够正常运行,否则辎重营原本的职责没干好,就不闻不顾的先增加你们护卫队人手,几位首领会怎么想?”
斐萨鲁斯不说话了。
“放心吧。”马克西姆斯拍着他汗渍渍的肩膀,勉励道:“现在每天有那么多的人加入我们的队伍,分到我们辎重营的人手也比以前多了好几倍,护卫队很快就能得到扩充,我现在只担心的是士兵们增多之后,我们能够很好的带着他们训练、很好的指挥他们战斗吗?”
斐萨鲁斯听了,欲言又止,如果是在以前他会脱口而出:“可以”,但这几天在经历了弗朗提努斯严格的军事训练和夜晚的讲课之后,他已经开始意识到战争不是打架斗殴,是需要掌握很多知识才可能获胜的。
两人正说着话,那边传来弗朗提努斯的喊声:“士兵们集合!列成方阵!”
马克西姆斯和斐萨鲁斯立刻拿起剑盾,赶了过去。
士兵们聚拢在一起,叫嚷着、推挤着,都想尽快的找准自己在阵中的位置,有的士兵像无头苍蝇一般乱挤乱撞,引来军事顾问组的教官一阵乱骂,整个场面显得混乱。
已经在队首站定的马克西姆斯对此见怪不怪了,在前世小学生们都能很轻易的排列出方阵,那是因为他们从小就接受着这样的教育,而这些受贵族欺压、变得麻木无知的奴隶们很难在经过短短两三天的训练就能够做到,毕竟横十纵十的紧密方阵可比两路纵队要难的多。
好不容易排列好阵型,弗朗提努斯大声骂道:“比昨天列阵快了一点,但还不够!我希望你们用点脑子,牢牢记住你的左右两边是谁,下次要是再搞不清自己所站的位置,扰乱整个队列,你所在的这一排都得接受惩罚!”
方阵内一片哗然,之前还幸灾乐祸的一些士兵因为这最后一句也感到了紧张。
弗朗提努斯没有再多说,大吼一声:“都听好了,给我前进!”
这只是一個让士兵们以正常步速向前移动的命令,但要想做得好却并不容易,因为士兵们是身穿铠甲、手持剑盾,以较为密集的队形向前移动,不但每一个人的步幅都不同,连前进的方向都有偏差,才走了几步,不是左右相挤、就是前后相碰,军事顾问组的人在旁边不停的叫喊:“速度慢一些!……看向你左边的队友,尽量和他保持同一队形!……和前排的距离拉大一点,不要靠得太近!……把短剑往后收,避免戳伤前面的队友!……”
仅仅过了一会儿,教官们也不喊了,因为队列已经散乱,有些士兵相互抱怨,还有几个摔倒在地、在大声的呼痛。
马克西姆斯看在眼里,心中感叹:练兵是真不容易啊!仅仅是列个阵、走个队列都这么难!Μ.166xs.cc
弗朗提努斯没有大骂,没有斥责,而是大声喊道:“重新列阵!……前进!……”
100多名护卫队士兵就这样反复不停的做着队列操练。
在这块训练场上被操练的不光只有护卫队,还有隶属于辎重营的厨房、运输队、仓库、医疗队……的人员,他们抽出空闲时间,在各自头目的带领下,在军事顾问组的指导下,进行着集合、列队、行军的简单训练。
这是马克西姆斯的强烈要求,目的是让辎重营的所有人都接受军事化管理,习惯于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以方便以后的作战。
因此,辎重营所在的这块训练场与众不同,多了一些女人,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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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 吸纳首领
“埃诺姆依说的没错,这些码头劳力和水手是好的兵员。而且坎帕尼亚的港口城镇不少,劳力和水手远不止这几百人,咱们要是不让他们加入,其他想要加入的水手和劳力也会犹豫……”克罗斯眼球转动,低声说道:“我们可以先答应他们,等他们加入之后再慢慢的想办法,将他们拆散,划归各个大队……”
“我觉得这样做不妥。”汉米尔卡表示反对:“咱们既然答应了,就应该遵守承诺,否则会让他们心中不满,士兵们要是不齐心,打起仗来就会有麻烦了。”
“那你就是不同意他们加入啰?”克罗斯不满的追问道。
汉米尔卡沉声说道:“我们可以允许他们加入,允许他们自成一队,相信那个阿特图穆斯会是他们的队长,我们还可以允许他参加我们的军事长官会议。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通过军事长官会议,让阿特图穆斯执行会议通过的每一项决议,不就可以管束他们了吗!”
克罗斯、埃诺姆依和阿尔托尼克斯顿时一愣。
克罗斯有些气愤的说道:“这个叫阿特图穆斯的人,既没有在角斗士学校发起**,也没有和我们一起并肩作战、击败罗马军队,他有什么资格参加我们的军事长官会议!要是这样一个人都能轻易参与咱们的军事长官会议,士兵们会怎么想!”
克罗斯的话让埃诺姆依和阿尔托尼克斯点头认同。
“马克西姆斯,你有什么建议?”斯巴达克斯及时开口问道,将几人的目光转移到一直沉默的马克西姆斯身上。
马克西姆斯清了清嗓子,朗声说道:“要是我们只想做一群山匪,偶尔出去劫掠、骚扰一下罗马人,不接纳这群拿波利的水手,也没什么。但我们现在是要同地中海最强大的罗马人对抗,只有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壮大我们的力量,才有可能战胜罗马人、获得自由,否则大家只能战败身死——”
“我们可不怕死。”克罗斯冷声岔话道。
“我们是不怕死,但既然有获胜的希望,我们为什么不努力的试一试!”马克西姆斯也毫不示弱的反驳。
“我觉得确实应该试一试。”斯巴达克斯及时的插话,他神情郑重的说道:“大家想一想,自从我们击败罗马军队之后,这几天来加入队伍的人越来越多,今天出现了像阿特图穆斯这样带领着自已队伍想要加入的,只要我们还能击败罗马军队,那么这样的情况以后不但会继续出现,而且会越来越多、人数越来越庞大,那么我们怎么办?
因为怕他们乱了秩序、都不接收吗?意大利这么大,有这么多的人,有能力而又痛恨罗马的人不少,他们带着人过来,我们不应该拒绝接纳,而应该积极的将他们吸收进来,不仅仅因为这样一来我们的队伍会迅速壮大,还因为当我们的队伍人数超过万人、达到两万、三万、四万、甚至5万的时候,光靠我们几个能管得过来吗?!”大风小说
“五万人!不可能有那么多吧?!”埃诺姆依一副难以置信的神情。
“怎么不可能!”汉米尔卡提醒道:“咱们打败罗马军队这才过了几天,人数就已经三千多了,要再算上这一批水手和劳力,就跟战斗之前的人数相当了,照这個趋势下去,一个月内咱们的队伍就能超过万人。”
斯巴达克斯顺势接过话头,说道:“人多了,要是管不好,一旦乱起来,不需要罗马人进攻,咱们自己就得散了,所以呀,我们需要吸纳这些有能力的人,让他们参与到我们的会议中来,让他们能够按照大家共同的意愿去管束他们带来的人。只有这样,我们的队伍越庞大,战斗力才会越强,才能够齐心协力的战胜罗马人!”
克罗斯、埃诺姆依、阿尔托尼克斯若有所思。
斯巴达克斯接着又说道:“当然了,你们的顾虑也没有错,我看能不能这样,阿特图穆斯可以成为一名大队长,统率他带来的那些人,也可以参加我们的军事长官会议,但他暂时只有建议权、而没有投票权,跟马克西姆斯之前一样。他得经过一段时间,证明了自己的能力之后,咱们再商讨决定是否给予他投票权。另外,这些码头劳力和水手应该都没有战斗经验,我们可以从我们的大队中抽掉一些人,去担任他们的队官,以便尽快的提高他们的战斗力。”
马克西姆斯听了这话,忍不住多看了斯巴达克斯几眼:这位起义军首领也并非如他看上去的那样只会顾全大局、团结队友,他也会巧妙的使用一些手腕来达到目的……
马克西姆斯正浮想联翩之时,看到斯巴达克斯突然向他看来,还以为自己的心思被对方发现了,却见斯巴达克斯一脸歉然的说道:“马克西姆斯,自从你担任辎重营队长以来,辎重营对于我们整个队伍来说变得越来越重要,兄弟们都很认可你的能力,原本我打算这几天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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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壮大的辎重营护卫队
到了8月末,起义军队伍人数已经达到近一万人,不得不进行分营,从而更加强了对维苏威北部地区的完全控制,拿波利等城镇为此苦不堪言,不断派遣使者向罗马求援。
“首领,这里的人看到我们来了之后,那些工头就驱赶着奴隶躲进了那边的农庄,不过有几个奴隶及时逃脱了,我都给带过来了。”
“干的不错!”马克西姆斯对骑在马上的哈古克斯大声的夸奖道。
哈古克斯顿时笑裂了嘴。身材瘦弱的他年纪尚轻,父母都是高卢人,战败被俘,成为农庄奴隶,负责饲养牛马,他在农庄出生,也算是家生奴,从小就跟着父母一起干活。有一次其主人邀请朋友来农庄做客,宴饮之后准备骑马出去玩,谁知喝醉酒的朋友刚上马就摔下来,折断了腿。其主人怪罪到哈古克斯父亲身上,将其当场打死给朋友消气。哈古克斯母亲得知这一噩耗,郁郁寡欢,很快病死。哈古克斯将仇恨埋在心中。
5月份起义军攻破其所在农庄,他就主动加入进来,结果被分配到辎重营,隶属于运输队。到了7月末,马克西姆斯决定在辎重营中组建一支骑马小队,平时可以用来传递消息,战时可以探查敌情。身为辎重营老人、骑术不错、为人还算机灵的他被提拔为这支仅有四人的骑马小队的头目。
马克西姆斯的目光转向了哈古克斯身后的三名奴隶:这三人肤色黑红,皮肤粗糙,肌肉紧绷,手脚骨节粗大,身材略显佝偻,面呈老态……
马克西姆斯现在看奴隶也有些经验,知道他们定然是长期从事田地劳动,于是语气和蔼的问道:“你们了解这个农庄的情况吗?能不能给我说说这个农庄里有多少人?有多少配备武器、能够战斗的护卫?”
三人紧张的扫视着眼前这支全副武装的队伍,最后目光集中到盔明甲亮、一副罗马军官装扮的马克西姆斯身上,其中较年轻的一人小心的问道:“你们真的是那个……叫斯巴达克斯统率的奴隶队伍?”
“没错,我们就是!这些盔甲是我们从打败的罗马士兵身上扒来的,今天特地奉斯巴达克斯首领的命令从山那边赶过来解救你们的。”马克西姆斯微笑着说道,显然他的队伍装备太好让这几个奴隶不敢确定。
奴隶释去了疑心,激动的说道:“早就听说你们在山那边(指的是维苏威北部)杀死那些残暴的罗马贵族和农庄管事,解救了很多的奴隶,我们早就想去投靠你们了,但是最近农庄管事和护卫们对我们看管得太严,路途又太远,有几個兄弟逃了,可还是被他们给抓回来,当着我们的面把身体都给打烂了……最后给吊死在院门口——”
“你们放心,现在我们来了,一定要让这些贵族的走狗们血债血偿!”一旁的哈古克斯愤然说道。
“哦,这个农庄有300多个奴隶,原本有一个管事,三十个护卫,十几天前又增加到50个。”年轻些的奴隶红着眼眶,右手举过自己的头顶,垫着脚比划着:“那个农庄很大,院墙大概有这么高……”ωWW.166xs.cc
听到农庄里人数颇多,马克西姆斯并没有觉得意外,这座种植小麦的大农庄土地至少上千亩,所需要的奴隶众多,自然管束他们的人也不少。
“这下终于可以好好的打一仗了!”哈古克斯兴奋的说道。
马克西姆斯心里同样也激动,这些天他们出来劫掠几次,碰到的都是葡萄农庄,仅仅几个敌人、也仅仅几个奴隶,所以他们越过维苏威地区的南部边缘、已经快接近庞贝和路凯尼亚两座城镇了,才终于遇上一个能够好好锻炼队伍的目标,但他尽量让脸上的神情保持平静,指着农庄所在的方向,大声说道:“护卫队减慢行军速度,朝农庄前进!”
以斐萨鲁斯为首的队官们立刻将命令传达下去,三百多名士兵排成的两路纵队很快就放慢了前进的速度。
看到两个多月的军事训练起到了效果,弗朗提努斯感到满意,同时他还夸奖道:“马克西姆斯,你刚才做出的决定很对,在战斗之前放慢速度,有利于士兵们恢复体力,提振士气。”
“弗朗提努斯,你还是要多提批评意见,这样我才提高得快。马克西姆斯开玩笑的说道,这两个月来他一直刻苦的进行军事训练,同时还经常虚心的向弗朗提努斯请教,两人倒是培养出了不错的情谊。
“根据事先的协定,这一次我们军事顾问组不插手,等战斗结束之后,再根据情况来提出批评。”弗朗提努斯正色的说道。
“放心吧,不会让你失望的。”马克西姆斯自信的说道。
在一片金灿灿、沉甸甸的麦浪中矗立着一座白色的大宅院,约三米高的院墙后方站着不少手持武器的人。
“全军停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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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在战斗中学习
“不要着急。”马克西姆斯神色平和的对三人说道:“咱们这次出来,主要是继续将兄弟们在平时训练中所学到的东西运用到实战中,可不能像以前那样乱打一气……”
托列鲁哥倒也爽快:“行,听你的,该怎么做,你下命令。”
马克西姆斯回身喊道:“弩炮就位!”
队尾的十名弩炮手立刻从马车里抬下两架弩炮,放置到阵列最前方,在军事顾问组的指导下组装完毕。
“目标是农庄的木门!”马克西姆斯的命令下达后,两颗铅丸就被弹射出去,击中木门附近的院墙,砸出两个凹坑,引得院内的敌人大呼小叫。
接着又发射了两轮铅丸,依旧未能击中木门,倒是让其附近的院墙出现了不少裂纹。
“这弩炮声势挺吓人,但是威力不咋样,还不如让兄弟们直接进攻!”托列鲁哥忍不住嚷嚷。
马克西姆斯还没说话,旁边一名军事顾问组成员抢先说道:“他们才训练了没多久,射不准很正常,不如这样,让我们过去操作。”
“不用,咱们有的是时间,这个时候不好好锻炼他们,将来遇上大战又怎么能让他们派上用场!”马克西姆斯故意大声说道。
听见他说话的弩炮手们更加专注认真,接下来的两轮轰击,不但命中木门,还带倒了旁边的院墙,使得农庄正面出现了一个较大的豁口。
马克西姆斯无视农庄内的混乱,认真的下达命令:“斐萨鲁斯,你带领第一中队,进攻正门。”
“是!”斐萨鲁斯兴奋的回应。
“等一下!”马克西姆斯接着问道:“如果你们逼近豁口,敌人不断从院墙上投掷标枪,你们会怎么办?”
斐萨鲁斯想了想,回答道:“我们会排成龟甲阵,硬冲进去。”
“那就这么办,我要看看你们第一中队的龟甲阵练得是否熟练。”马克西姆斯说完,又看向托列鲁哥和卡尔米努斯:“第二、三中队的士兵先去马车里拿长梯,等到第一中队进攻吸引敌人的注意之后,第一中队攀附农庄正面的院墙,第三中队绕到农庄后面进攻。托列鲁哥,你伤势未好,就留在后面指挥,不要跟着去进攻。”
“放心吧,马克西姆斯,我又不傻,还想多活几年了。”托列鲁哥哈哈笑道。
三个百人队迅速展开行动。
没多久,三百名士兵呐喊着,纷纷杀向百米之外的农庄,平坦的田野里散布着他们奔跑的身影,造出了不小的声势,让马克西姆斯有一种挥斥方遒的豪情。Μ.166xs.cc
当然,虽然辎重营掌管物资,但是这三百名士兵并非个個都全副武装,第三中队有一半多的士兵还身穿单衣、手持木枪,所以马克西姆斯才安排他们从后方进攻,以减少不必要的伤亡。
没有办法,起义军人数增加太快,储备的武器盔甲都已经不敷使用,马克西姆斯作为辎重营首领,若是只顾着先满足自身队伍的需求,必然会引起其他首领的不满。不过,今日一战之后,应该能够大大改善第三中队士兵们的装备。
战斗很快就结束。其实当弩炮砸破大门、全副武装的护卫队士兵开始进攻的时候,农庄内的不少敌人就已经胆寒了,只是三个中队认真的演练马克西姆斯布置的战术,根本就没有理会他们的投降,直至破入庄内,将其全部俘虏。
得到军队已经占领农庄、仅有五人轻伤的消息,马克西姆斯没有自得,而是问弗朗提努斯:“这场战斗你觉得如何?”
弗朗提努斯认真的回答道:“你布置的战术和士兵们的整个执行的过程……都没有任何问题,所以战斗进行的很顺利,没有什么伤亡。不过——”弗朗提鲁斯话锋一转,考较道:“你们进攻的只是一个农庄,敌人不过是一些农庄护卫,他们无法给你们造成麻烦。可要是这是一座小城,里面有百名罗马士兵镇守,咱们的轻型弩炮是无法攻破城门的,你又会如何做呢?”
马克西姆斯当即说道:“三百人进攻一个百人镇守的小城,这肯定是不明智的,我会放弃进攻,至少人数要增加至千人,我才会愿意一试。”
“如果伱有1000名士兵呢?”弗朗提努斯继续发问。
“我会先修筑营地……”马克西姆斯沉吟着说道:“……重型弩炮虽然没有,但是辎重营有建筑队,攻城车咱们会做吧?”说这话的时候,他的目光看向军事顾问组的其他成员。
弗朗提努斯点头。
“攻城塔会做吧?”
“会做,但需要不少时间。”弗朗提努斯提醒道。
“那没有关系,我们可以利用这段时间再做点别的事。”马克西姆斯说着,用脚跺了跺地面:“这里的土质松软,可以派部分士兵悄悄的挖掘地道,直达城下,弄塌他们的城墙。”
“有经验的士兵不会没有防备。”
马克西姆斯不慌不忙的说道:“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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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罗马再次来袭
“我们来得突然,这附近能够在一天之内出动军队来袭的……恐怕只有庞贝和路凯尼亚。弗朗提努斯,它们有可能派军队来吗?”
“庞贝人怎么敢有胆子出来招惹我们,至于路凯尼亚——”弗朗提努斯脸上露出复杂的神情:“据我所知,这是那位独裁者所建的一座殖民城镇,用来安置那些追随他的士兵,若是他们在这十多年之后还没有散失掉血性,倒是有可能派兵来袭……”
“如果路凯尼亚要出兵,会派出多少人?”
“这我可不清楚。”弗朗提努斯耸耸肩:“苏拉率军进攻罗马之后,我就成了奴隶。他在坎帕尼亚南部建了路凯尼亚殖民城的事还是我们这些奴隶在修缮罗马大道时听来的消息,至于城里安置了多少士兵?现在还有多少居民?……我怎么可能会知道。不过,你们之前在维苏威地区闹腾,路凯尼亚都没有任何动静,想来咱们不招惹它,它也不会来招惹我们。”
“根据刚才的拷问,这座农庄的主人是罗马的一名元老,跟路凯尼亚人没有关系……”马克西姆斯经过思索,沉声说道:“咱们行军这么远,好不容易才攻占这么大一个农庄,要是就这么回去,不但会影响士气,恐怕其他大队在知道此事之后也会耻笑我们。而且这么大片的麦田要是放弃了,也未免太过可惜……我决定咱们把这些麦田收割了之后再回去!”
马克西姆斯停顿了一下,接着作出部署:“我会让哈古克斯带领侦查小队向东南方向探查路凯尼亚城的动向,同时派人赶往营地汇报我们的情况。三个中队的士兵带领这些奴隶加紧收割麦田,具体如何安排,沃雷努斯由你来负责。”
“呃……”沃雷努斯愣了一下,随即回应道:“好的。”
“弗朗提努斯,你看还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我觉得你不能让所有的人都去割小麦,至少要留一个中队看守农庄,以防意外发生。”
“……有道理,是我有些急了。”马克西姆斯想了想,坦率的承认了自己的失误:“那就先让第一中队士兵驻守农庄,等其他中队干累了,再跟他们轮换。这样既公平,又能让他们恢复体力,你觉得如何?”
弗朗提努斯点点头。善于虚心请教、并且能够采纳建议是这位起义军年轻首领的一大优点,也是弗朗提努斯等人乐于待在辎重营、为其效力的原因之一。
“沃雷努斯,咱们一天能收割完吗?”
沃雷努斯斟酌着说道:“……刚才那些俘虏们都说了这里大约有1270亩麦田,咱们两个中队加上400多名奴隶,超过600人,都是很能干活的青壮年,只要安排的好,一天时间应该足够了。”
“那这件事就交给你来安排,有什么需要我做的,尽管告诉我。”
………………………………………………………………………………
马克西姆斯率领护卫队驻留农庄,原本热血澎湃的战斗场面没多久就转换成挥汗如雨的劳动场景。
在此期间,哈古克斯几次来报“有几小股路凯尼亚人逼近窥探”,但最终路凯尼亚也没有派出军队前来进攻。
等到士兵们终于收割完麦田,马克西姆斯下达完“返回营地”命令的那一刻,他终于长长的出了口气。
虽然在这一天时间里没有发生任何异常,但马克西姆斯始终绷着心弦,这是他第一次远离队伍、独自执行如此危险的任务,几百人的性命就系于他一身,让他倍感压力,但同时对他的心性也是极大的锻炼。
辎重营护卫队返回的时候,十五辆满载小麦的马车(其中5辆是来自这个农庄,原本就用于粮食交易),三辆满载小麦的牛车,四百多名奴隶除了极少数妇女,個个背负一麻袋小麦。还剩余一些小麦实在无法带走,马克西姆斯也没有下令销毁,而是在农庄仓库里摞放整齐,待有缘人发现,不至于浪费。
近800人的队伍一大早就踏上归途,由于辎重的拖累,一路上走走停停,不到二十五里的路程走了整整一个白天,黄昏时才抵达营地。
马克西姆斯还没有来得及喘口气,就迎来了起义军总部的信使:斯巴达克斯要召开紧急的军事长官会议。
等马克西姆斯来到农庄大厅的时候,其他的起义军首领都已经坐在了里面。
“实在是抱歉,我回来晚了!”马克西姆斯立即先用道歉给大家打了个招呼。
“真是没想到马克西姆斯你的胆子这么大,只带了300名士兵,就敢深入南方,我们都在替你担心啦,没遇上什么危险吧?”斯巴达克斯关切的问道。
“有什么好担心的,如今整个维苏威地区及其周边都是我们的天下,谁敢来招惹我们!”克罗斯插话道。
“确实没什么危险,我们攻占了一个大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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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立功心切的福瑞乌斯
“我明白了。”克罗斯恍然大悟,猛的一拍大腿:“斯巴达克斯你是想要趁着敌人这两支军队没有汇合的时候,主动出击,先吃掉这一支2000人的先头部队,然后再跟他们的主力部队决战,这样要击败他们就变得容易多了!”
“没错!”斯巴达克斯向前倾着身子,一双大眼闪烁着光芒:“罗马人敢分兵行军,一定是觉得在他们的土地上很安全,但当他们接近我们的时候,他们必然会重新集合在一起,所以咱们不能错过了这个击败敌人的良机!我的意见是——明天一大早我们就集合5个大队,沿着阿尼亚大道,快速向北行军,争取抓住罗马人的先锋,先将其击溃。”
“斯巴达克斯。”阿尔托尼克斯迟疑的问道:“……我们8000多人一起北上,不可能瞒得住敌人,要是他们躲进了城里防御怎么办?要知道,卡普亚就在敌人前锋的北面没多远。”
斯巴达克斯对此早有考虑,他眼中闪动着智慧的光芒,神情坚定的回答道:“正是因为卡普亚距离敌人的前锋部队不远,等我们逼近的时候,恐怕他们早已越过了卡普亚,但他们恐怕来不及赶到下一个城镇苏伊苏拉(suessula),我们就能迎上他们。上一次罗马军队就没有在卡普亚驻留,这一次应该也不会……
万一罗马的前锋部队不会如我们所料,在得知我们逼近的消息之后选择了退避,想与其主力部队会合,那么我们就继续北进,寻求与整个罗马军团决战,总之绝不能被动的等待敌人攻到我们的营地之后再与之战斗!”
“罗马人没啥可怕的,我同意斯巴达克斯的建议!”埃诺姆依积极的响应。
“我也同意。”克罗斯接着表示赞同:“斯巴达克斯的计划会成功的,以罗马人的骄傲,在得到我们来袭的消息之后,他们不可能选择退缩。”
大厅里的气氛变得热烈,就连谨慎的阿尔托尼克斯也没有再表示反对。
斯巴达克斯又开口说道:“我们全军出动,迎击罗马军团,营地就变得空虚了,拿波利人有可能会来占便宜,我建议由马克西姆斯负责镇守营地,只需要守个两三天,我们就会率军队返回。”.166xs.cc
马克西姆斯本来就没期望自己能够率领护卫队、跟着大部队一起行动,毕竟辎重营的其他队伍都在营地,他留守是理所应当,所以他点头应承道:“行,你们放心出兵,我来镇守营地。”
对此,就连克罗斯也没有表示反对,毕竟在其他的首领都要出征的情况下,除了马克西姆斯,再没有其他人能够担此重任。
“虽然拿波利的城卫队战力不行,但马克西姆斯手下的士兵也太少了,为了以防万一,我看不如将马克西姆斯今天带回的那四百多名奴隶归入辎重营,增强防御的力量。”汉米尔卡的话让马克西姆斯心中一喜。
“我看可以。”斯巴达克斯对此倒无所谓,他看了看众人,说道:“咱们现在就刚才我所提的建议进行表决吧。”
其实刚才大家已经达成一致,现在的表决不过是一個形式,大厅内有7个人,6人拥有投票权(马克西姆斯因为在辎重营的出色表现,在8月初获得了军事长官会议的投票权,而阿特图穆斯因为加入太晚,暂时只有参与和建议权),最后是全票通过。
…………………………………………………………………………
法务官瓦利里乌斯成为征讨叛军的统帅之后,宾客盈门,不少元老和贵族向他推荐自己家族的子弟,他一个都没有拒绝的将其都列入出征名单之中。
不过作为一名宿将,他也没有完全昏了头脑。等到招募完士兵,他发现几乎全是新兵,并没有着急出征,而是对整个军团加紧训练,以避免遭受格拉博的覆辙。
他向元老院申请“需要多一些的时间来训练士兵,以便更顺利的剿灭叛乱”,元老院经过商讨,同意了。
但是就在他埋头带兵训练的期间,罗马民众逐渐感受到了阿尼亚大道被截断、坎帕尼亚南部糜烂对他们生活所造成的影响,而且拿波利、卡普亚等坎帕尼亚各城镇不停歇的求援也让元老院感到了很大的压力,终于他们一致通过决议,要求瓦利里乌斯必须马上出兵。
这一突然的命令让瓦利里乌斯有点措手不及。由于上一次格拉博出征时几手搬空了罗马军械库的库存,他因为尚有不少时间也没有去催促补齐,现在整个军团的武器装备尚有欠缺。
为了避免元老院对他的不满,瓦利里乌斯不得不先让军团的宽带军事保民官福瑞乌斯率领2000名武器装备齐全的士兵先出发。
在瓦利里乌斯的死命催促之下,第二天罗马军械库勉强给其余士兵配齐装备,于是他让军营长官卡西尼乌斯带领剩余的4000名士兵赶紧出发。而他自己率领骑兵在半日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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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欺骗
想到这些,福瑞乌斯就浑身是劲,兴奋的再次下令:让士兵们加快行军速度!
一名百夫长听了,忍不住提醒道:“长官,今天天气炎热,要防止士兵们过度行军而中暑!”
福瑞乌斯瞪了他一眼,狡辩道:“正是因为天热,我们才要加快速度,争取早一点抵达拿波利,到时候我会争取让拿波利人提供维苏威出产的葡萄酒,给士兵们解渴。”
福瑞乌斯还让手下将他的解释传达下去,士兵们不再抱怨,反而发出欢呼。
见此,福瑞乌斯更是得意的翘起嘴角,抬头仰望天空中火红的烈日:军营长官卡西尼乌斯是瓦利里乌斯曾经的战友,作为一名老兵,在如此炎热的情况下应该会放慢行军速度……这样一来,等我明天从拿波利出发、进攻奴隶营地时,卡西尼乌斯的部队就差了不止半天的路程,等我击败了那些奴隶,他们都不一定能赶到……
福瑞乌斯正浮想联翩,前方一名罗马骑兵高举绑着羽毛的长矛(这表示他是临时信使,要传达紧急消息),急驰而来,士兵们纷纷让开道路。
“报告长官,有超过五千名奴隶正在向我们逼近!”探骑神情紧张的向福瑞乌斯汇报。
“五千名奴隶……”福瑞乌斯听了,不但没有感到紧张,反而十分兴奋:“这些低贱的奴隶居然没待在自己的营地,还敢主动向我发起进攻!他们来的正好,倒是省了我们不少气力!”
“长官,他们的人数可能远超5000人,而且他们还有骑兵,对我们进行了驱逐,因此没能更深入的进行探查。”探骑提醒道。
“骑兵?!”福瑞乌斯愣了一下,赶紧问道:“这些奴隶的装备如何?”
“他们大多数都没有盔甲,甚至都没有武器,拿的是农具和棍棒,只有少数和我们装备一样,应该是在上一次的战斗中获得的。”
福瑞乌斯信心更足,紧接着又问:“这些奴隶距离我们还有多远?”
“呃……我离开的时候大约有六里。”
福瑞乌斯不再提问,回身对传令官说道:“命令士兵们马上停止前进,立刻穿戴盔甲,拿好剑盾,向南列阵,准备迎敌!”
传令官刚才也听到了探骑的汇报,并没有提出类似“敌人来势汹汹,我们应该暂先退避”的异议,反而认为福瑞乌斯的决定是理所应当:罗马的公民怎么会在一群下贱的奴隶面前退缩,他们来得再多也不过是乌合之众!
抱着这样的心态,他驰骋于行军纵队旁,反复大声呼喊。
士兵们停止了前进,或许是听到来袭的敌人是奴隶的缘故,他们表现得比较镇定,不慌不忙的放下搭在肩上的福尔卡木棍,卸下了绑在头端的行囊,从布罩中取出方盾,将挂在胸前的头盔带好,然后开始在队官们的指挥下列阵。而军队奴隶们则将士兵们的行囊都收拾起来,带着随军的马车,躲到了阵列的后方……整个过程井然有序,这是苦练两个月的成果。
士兵们的表现让福瑞乌斯感到满意,现在他统帅着4个大队,约有2000多人,不足以组建一个传统军阵,所以他让土兵们离开阿尼亚大道,在道路西侧向南排列成队形紧密的一字横阵。
罗马士兵列阵完毕没多久,他们就看到远处出现了敌人的身影:这些敌人没有显赫的军旗,没有亮丽的盔甲,没有锋利的武器,没有整齐的队列,他们衣衫褴褛、不成队列,推推攘攘、吵吵闹闹的沿着阿尼亚大道,朝着北面涌来……
“这就是我们的敌人?就算我家的老头上阵都能将他们击败。”一名士兵的调侃声引起了周围士兵们的一阵哄笑。
罗马士兵们显得很放松,福瑞乌斯同样放松,他希望这些愚蠢的奴隶就这样直直的冲过来,然后他率军给予其重击……166小说
但是他紧接着就看到十几名奴隶骑兵从大道旁赶到了敌军的前方,对其大喊大叫着什么,不一会儿敌军停止了前进,竟然开始在尝试着列阵……
福瑞乌斯略感不安,心里涌起一股冲动,想要趁着敌人乱糟糟之际,让士兵们发起进攻。但他很快忍住了,毕竟两军相距约有一里,己方气势汹汹的进攻可能还没有冲到敌阵,就可能将这些奴隶们吓跑,而士兵们身穿重甲,是很难追得上这些衣衫单薄的奴隶,到时候他还得率军进攻奴隶营地,还不如静等敌人自己过来送死。
福瑞乌斯拿定主意,继续骑马站在阵前,耐心的观望敌势……
然后,他就看到当面的敌人在经过一阵混乱之后,变得有序起来:前面的敌人简单的组成阵列后,就不断的向两侧移动,而后方的敌人又不断的涌上来,就仿佛是一根不断生长的竹子,有原来的一个点,逐渐的变成一条线,而且这条线的长度已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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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击溃福瑞乌斯
起义军两翼的前进速度最快,阵形也较乱,因为他们多是加入起义军较晚的士兵,故而较少穿戴盔甲、且训练时日较短。而起义军的中路都是全副武装的士兵,他们经过两个月的苦练,能够比较好的控制住前进速度、保持好阵形……因此当起义军快接近罗马军阵的时候,他们这个比罗马军阵长三倍多的整个阵线变成了一个弯弯曲曲的半环形,起义军中路正对罗马军阵,两翼犹如伸出的双臂,要将罗马军阵环抱……
原本受福瑞乌斯的激励鼓起士气、准备应对敌人进攻的罗马士兵看着越来越近的漫长敌阵,听着对面传来的雷鸣般的吼叫,尤其是看见正面踏步而来的全副武装的敌人及其狰狞的面孔、愤恨的目光……罗马士兵心里发怵,他们毕竟只训练了两个月,还是新兵。
但是还没等他们细细的体会这人生中第一次到来的战斗,起义军的两翼已经快速的逼近到罗马军阵侧翼三十米范围内。
标枪是投?还是不投?……福瑞乌斯有些犹豫,因为如果投掷出去,那么正面攻来的敌人就可以毫无忌惮的发起冲锋。
事实上还没等他发出命令,士兵们就纷纷将重标枪投掷出去,虽然其投掷的目标过于分散,但两翼的起义军士兵由于装备简陋,遭受了一定的伤亡,起到了不小的威慑作用。
但随即起义军中路士兵在斯巴达克斯的带领下发起了冲锋,他们斜举方盾,手持短剑,甩开大步,向前猛冲……这种凶猛的气势吓得还留有重标枪的罗马士兵匆匆的投掷出去,却犹如石子投入激流,激不起一点浪花。
这一次斯巴达克斯将之前在卡普亚所解放的那1000多名角斗士集中安排在中路的最前列,强壮凶悍的他们犹如一只只下山猛虎,持盾合身撞击、快速剑刺空隙,他们的厮杀动作娴熟流畅,双方军阵刚一接触,罗马士兵的惨叫声就此起彼伏。
随后,他们又在后方士兵的合力推动之下向前猛挤,罗马军队正面严密的军阵很快就出现了一些缝隙,起义军士兵如同流水、顺势挤入,要将这些缝隙扩大……
福瑞乌斯万万没有想到,不被他放在眼中的这些叛乱奴隶攻势会如此凶猛,刚一接战就搅乱了他的军阵。
但让他更心惊的是敌人的两翼也迅速的从侧翼、从后方迂回过来,大有要将整個罗马军队包围吃掉的气势。尽管他们装备简陋,战斗力孱弱,但是军心浮动的罗马新兵们面临包围,还有战斗下去的勇气吗?
想到这些,他焦急的大声叫喊:“士兵们,坚持住!坚持住!卡西尼乌斯率领的援军就快赶来了!援军就快来了!……”
然而他的喊声在喧嚣鼎沸的战场并没起到多大作用,相反另一个声音却迅速的传遍了罗马军阵:“我们被包围啦!!!……快逃啊!!!……”
罗马军阵崩溃了,士兵们丢盾弃甲、争先恐后的逃向起义军尚未合拢的缺口……
福瑞乌斯茫然的被溃兵裹挟着向后逃,突然间有人拽住了他,将他拉下了马,他还来不及爬起,就被无数双脚践踏……
仅仅半个小时,整个战斗就已经结束了,除了少数逃亡的罗马士兵还在被起义军士兵追击之外,大部分不是战死、就是被俘虏。
斯巴达克斯想到过会获得胜利,但没想到战斗会结束得如此之快,所以当几位首领聚在一起商讨下一步该如何做时,他毫不犹豫的说道:“还按照我们事先的计划,继续北上,找机会解决掉罗马的主力部队。”
“我同意!”克罗斯立刻大声赞同:“这场战斗我们伤亡不大,几乎没怎么费力就赢得了胜利,这支罗马军队的战斗力不咋样,咱们完全有能力再胜一场!”
“不是罗马军队的战斗力不行,而是我们变强了!”阿尔托尼克斯笑道,因为胜利,他也变得自信起来。
“咱们必须得继续北进,寻找罗马人的主力部队决战,否则他们知道了我们获胜的消息,很可能会撤退回罗马,那样我们就错过了一个好机会!”阿特图穆斯提醒道。
埃诺姆依一听,急忙催促道:“咱们必须得抓紧时间,不能让他们跑了!”
见大家都同意再战,斯巴达克斯接着说道:“阿特图穆斯,从你的大队中分出四百名士兵,暂时交由汉米尔卡率领,负责打扫战场、照看负伤的兄弟。其他人赶紧集合好自己大队的士兵,沿大道向北行军。”
“好的!”阿特图穆斯很干脆的回应道。
“斯巴达克斯,别忘了还有那些罗马俘虏!”阿尔托尼克斯提醒了一句。
“都杀了吧,现在咱们没有多余的人手照看这些家伙。”克罗斯抢先说道。
“就这么办。”斯巴达克斯淡然说道,一句话就决定了这些罗马俘虏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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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大意的卡西尼乌斯
发源于萨莫奈地区阿布鲁齐山的沃尔图诺河曾经被坎帕尼亚北部地区原住民第勒尼人称为母亲河,它清澈的河水浇灌出一片肥沃的原野,产出意大利最上等的小麦谷物。第勒尼人在其流域新建了十二座城镇,卡普阿是其首府。几百年过去,第勒尼人已成历史,只有沃尔图诺河依旧静静流淌。
卡西尼乌斯率领罗马军团主力,顶着烈日,从苏伊萨出发,走出山区,踏上坎帕尼亚平原,持续行军了五六个小时,下午抵达沃尔图诺河畔。
此时正是一天中最热的时候,又累又渴的士兵们望着哗哗流淌的清澈河水,却是怎么也走不动道了。
不光士兵们如此,身为老兵的卡西尼乌斯也同样有些体力不济,要知道这几日他一直催着士兵们赶路,体力、精力快要消耗殆尽,心里想着:反正卡普阿就在前面不远,不如在此暂作休息,以恢复士气。
但是石桥所在的这一段河域水深岸高,卡西尼乌斯不得不领着部队沿着河畔向西走,绕了好几道弯,在一处河道宽、水流缓、并且有一个大河滩的地方停了下来。
当卡西尼乌斯宣布解散的时候,士兵们争先恐后的抢到河边掬水,还有些士兵脱了盔甲,直接扑进了河中……
同样喝了水、洗了脸的卡西尼乌斯找了一个阴凉处躺下,酸胀难受的大腿和腰部有了坚实土地的支撑而大大的缓解,他惬意的闭上双眼……
这支罗马军团的绝大部分骑兵作为后卫部队,在军团长瓦利里乌斯的率领之下,剩余的一只骑兵小队则全部归属先锋部队,以作侦察探路之用,位于中间的军团主力是没有骑兵的,但卡西尼乌斯对此并不太担心,先不说他们所处的地方距离维苏威尚远,前方不远就是卡普阿,而且就算那帮奴隶有所异动,福瑞乌斯也会派骑兵过来通知。
但他却不知道,就在他率军团主力在河畔休息的期间,先头部队已遭惨败,溃兵们躲进卡普亚城,能逃得性命已经算不错,哪里还想着去通知军团主力,只有些许骑兵还牢记着使命,只是当他们沿着大道回奔、经过沃尔图诺河时,卡西尼乌斯已经率队下了河畔,河道蜿蜒,岸边绿树掩映,慌乱中的罗马骑兵未曾察觉,继续向北,因此错过,反而被有心探查的起义军骑兵悄悄发现。
卡西尼乌斯正躺在松软的草地上半睡半醒的歇息,突然间他感受到地面传来的震动声,仿佛是千百个鼓锤在敲击着地面,异常杂乱,却越来越清晰……
有着丰富战场经验的卡西尼乌斯立刻意识到这地面的震动声绝不可能是只有2000多人的先头部队所发出的,而且他们还正朝着自己所在的方向奔来!166小说
卡西尼乌斯猛然翻身站起,大喊:“全军集合!”
此时,他才发现就在他打盹的这段时间里,士兵们彻底放了羊,大家都脱衣下水洗澡,有的人嫌这里人太多太拥挤,甚至往下游走,寻找更好的洗澡的地方。
听到他喊声的士兵们只是愕然的望着他,没有任何行动。
卡西尼乌斯飞快跑过去,捡起被号手扔在河滩上的铜号奋力的吹响。
“呜!呜!……呜!呜!……”集合的号声响起,两个月来的艰苦训练起了作用,附近的士兵尽管不情愿,也下意识的上了岸,着急忙慌的擦拭身体,然后披上束腰外衣,穿上盔甲,拿起行囊,向卡西尼乌斯聚拢……
穿着最简单的旗手首先高举鹰帜,未穿好盔甲的号手们先接过铜号,卡西尼乌斯才再次有了说话的机会,他急声喊道:“快穿好盔甲、拿起武器、列阵准备战斗!”
有士兵不满的问道:“卡西尼乌斯长官,你是要让我们在这里训练吗?!”
“蠢货!”卡西尼乌斯大骂:“有敌人攻来了!”
“这里怎会有敌人。”士兵们不以为然,认为卡西尼乌斯是在开玩笑。
“快看那边!”旗标手垫着脚尖,突然指着东南面,只见远处的大道上出现了一群人影,他们的盔甲在阳光下异常耀眼。
“那是我们的部队。”士兵们哈哈大笑,认为卡西尼乌斯是眼花了。
“蠢货,那是敌人!”卡西尼乌斯也懒得同他们详细解释,对传令兵说道:“快!赶紧去把其他人给我叫来集合,否则军法惩处!”
传令兵被他这一威胁,也不敢怠慢,立刻往下游跑去。
“天哪,怎么会有这么多人?!”有士兵惊呼。
在大道上的不再是一群士兵,而是一条长龙,这条长龙开始离开大道,踩着麦田,向这边行来,在其后方不断有人加入,直至视野的远处被密密麻麻的人影填满……
士兵们笑不出声了,他们再蠢也明白先锋部队可没有这么多士兵。
卡西尼乌斯见此情形,反倒冷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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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练兵
士兵们震惊于来势汹汹的敌潮,又亲眼目睹那些未能回归队伍的战友被敌人轻易的杀死,卡西尼乌斯的话激起了他们对生存的渴望。
这时,大批的敌人冲到了阵前,卡西尼乌斯立即高喊:“标枪!”
罗马士兵们大声嘶吼着,奋力掷出手中的重标枪。
冲上来的是克罗斯率领的起义军第二大队,在之前与格拉博的战斗中他吃过标枪攒射的亏,平时专门做过这方面的训练,所以当罗马士兵做出投掷动作时,起义军士兵已经斜举起方盾,上千支标枪落下,并未造成多少伤亡,但是铅制的锋利枪头扎入方盾之后,整个标枪杆就垂了下来,拖拽在地上,不但导致整个方盾加重,而且行动也变得困难。
克罗斯虽然凶悍,但并不是没有脑子,冲在最前面的他立刻招手喊道:“兄弟们,暂停前进!先退后!退后!把这该死的标枪拔下来,再战斗!……”【1】【6】【6】【小】【说】
克罗斯的第二大队士兵中一大半是高卢角斗士和高卢奴隶,克罗斯在队中的威望很高,他这一喊,周围人立即响应,其他人见状也跟着后退。也有一些未受标枪攻击的士兵跟着第三大队冲了上去。
一场标枪雨逼退了一大股敌人,又有一大股敌人冲了上来,敌人在攻与退的转换之际出现了一些混乱。
这个时候要不要改守为攻,让士兵们趁机发动冲锋?……卡西尼乌斯的心中下意识升起一个念头,但他立刻又将其压了下去:若是与从前的战友一起并肩作战,他会毫不犹豫的这么做,可现在指挥的是一群新兵,一旦没有了阵型的依靠,在敌人的包围之下他们的士气会迅速减退,变得像小鸡一样的脆弱……
卡西尼乌斯一晃神的瞬间,敌人已经冲到了阵前,士兵们已无标枪可用,他大声喊道:“准备迎战!”
士兵们将方盾下端戳进脚前的泥士,身体半蹲,将大半身子掩藏在方盾的后面,握紧短剑,紧张的盯着前方来敌,而他们后方的队友则贴紧其后背,笔直站立,方盾提于胸前,随时准备帮前方战发抵挡敌人从上往下的攻击……
第三大队虽然只有极少量的日耳曼角斗士,但在埃诺姆依的带领下,这个大队的士兵们表现的很是勇猛,他们怒吼着,扑向罗马军阵。
盾盾相抵,短剑互刺,双方开始接战,第三大队2000多人很快就将罗马军阵正面覆盖。
克罗斯费力的拔去方盾上的标枪,准备再带兵冲上去,却发现第三大队已经完全挡住了他们抵达敌阵的通路。
听着前方杀声震天,第二大队士兵只能干着急,克罗斯倒是冷静下来,仔细查看了一下周围的地形,这才发现敌人的布阵很有蹊跷:原来,罗马军队所处的位置是一個“U”型的河湾,河岸较高,罗马人在开口的一面列阵,其余三面邻水,这样既节省了己方兵力,同时还防止了起义军从侧翼迂回,让其过多的兵力无法展开。
克罗斯站在不远处的岸边,俯瞰幽深的河水,忍不住骂了一句:狡诈的罗马人!
不甘心的他回头说道:“下去个人,探一探水深。”
一名会水的士兵迅速脱掉盔甲,一个猛子扎了下去,然后双脚虚踩河底,绕着罗马军队所在的河边走了一圈,上岸来说道:“克罗斯首领,这里河水较深,底下满是淤泥,很难站立,而且堤岸又高又陡,比较难爬上去。”
克罗斯掐灭了从敌阵后方涉水上岸的念头,一边思索着,一边重新回到第三大队的后方,正好遇上匆匆赶到的第四大队大队长阿尔托尼克斯,他一见克罗斯,就关切的问道:“现在战况怎样了?”
克罗斯简单的将情况叙述了一下,阿尔托尼克斯皱着眉头想了想,建议道:“要不要还像之前一样,集中咱们的角斗士,冲杀在最前面,只要攻破了敌人的盾阵,那么后面的就好解决了。”
克罗斯扫了一眼跟随自己的士兵,摇头说道:“我刚才观察了罗马人的阵型,因为地形原因,他们的阵线较短,阵列厚实而密集,士兵的士气不差。而咱们一路行军来到这里,中间还经历了一场战斗,普通士兵都已经疲惫了,你应该清楚角斗士们体重大,消耗更多,自然更累,他们哪里还有力气去冲阵,硬要上去,可能会增加伤亡。”
克罗斯停顿了一下,又说道:“我倒是有个主意,罗马人靠河岸很近,人数又远少于我们,不如我们所有人都压上去,拼尽全力,将他们硬抵下河。”
阿尔托尼克斯眼镜一亮:“这倒是个办法!”
“确实是个好主意!”身后传来斯巴达克斯的声音,阿尔托尼克斯扭头看去,只见斯巴达克斯大汗淋漓的站在他身后,身旁站着汉米尔卡和阿特图穆斯。
“斯巴达克斯。”克罗斯有些惊讶的问道:“你这么快就把其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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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辎重营招收新兵
罗马军队没有趁势反击,因为站在一块大石头上的卡西尼乌斯清楚的看到了敌人的其他部队在其后方列阵以待,所以谨慎的继续保持防御阵列。
第三大队的士兵们穿过其他大队有意留出的空隙,退到了后方,紧接着第一大队迎了上去……
起义军用车轮战术,同罗马军队战至傍晚,又饥又累又渴又频临绝望的罗马士兵终于被击溃。
其实当卡西尼乌斯看到近万名起义军士兵出现、其中一半人全副武装、并且能够听从军号行动时,他就知道自己背水列阵是自陷死地,但是军营长官的身份却让他做不出率队临阵脱逃之举,能够战斗至死也不失为一种荣耀。
看着敌人冲破阵列,大肆砍杀惊惶逃窜的士兵,卡西尼乌斯长叹一声:“该死的元老院,你们现在有大麻烦了!”
他抽出短剑,用力往脖颈一拉,鲜血喷溅而出……
斯巴达克斯率领的起义军长途奔袭,一天两战,利用兵力优势,击败了分兵的罗马军团6000人,其大部分士兵不是被歼灭、就是被俘虏,只有少数逃得生天,而自身伤亡只有近2000人,获得了一场辉煌的胜利。
…………………………………………………………………………
“你叫什么名字?”
“提尼巴祖斯。”
“多少岁了?”
“大概二十六七岁吧。”
“大概?”
“我是一个孤儿,没见过我父母,不知道出生年月。”
“哦……这一次一起加入我们的人中有你的亲戚或者家人吗?”【1】【6】【6】【小】【说】
“没有。”
“你是什么地方的人?怎么成为奴隶的?”
“我来自本都,没有固定居所,四处流浪卖艺为生。本都和罗马发生战争,我被强招入伍,结果军队被打败,我被俘虏,就被卖到这里来了……”
“你识字吗?”
“不会。”
“会算数吗?”
“不会。”
“你会做什么?”
“我会杂技,能够连翻七八个跟斗,还会走空中绳索……哦,对了,到了罗马之后又学会了种地。”
……
坐在木桌前的沃雷努斯终于停止了书写,抬头看向提尼巴祖斯,露出和蔼的笑容:“啦提尼巴祖斯,欢迎你加入我们辎重营!”
“辎重营?”提尼巴祖斯有些疑惑的问:“它在你们队伍里是干什么的?”
“你以后就会知道了。”沃勒努斯没有详细回答,只是略显神秘的说道:“我只告诉你,这一次是你们运气好,否则想来我们这里可是不容易。你可以从这边出去了,下一位!”
提尼巴祖斯有些懵懂的顺着沃雷努斯手指的方向出了军帐,然后看到前方不远又立有一个军帐,排在他前面的那个奴隶正在被一名全副武装士兵强拉着离开队伍,他一边挣扎、一边喊:“我没事!真的没事!”
“伱背上的鞭伤已经化脓,再拖延下去,你就该头痛发热了。别闹了,赶紧跟我去治疗!”士兵的劝说让那名奴隶停止了挣扎。
提尼巴祖斯呆看着两人走向另一侧,站在军帐前的士兵忍不住喊道:“嗨,还傻站着干什么,还不赶紧过来!”
提尼巴祖斯立刻跑到军帐前,忍不住又问道:“他们这是去哪?”
“去医疗队。”士兵瞥了他一眼:“你要是身上有伤,一会儿也得去。”
“我没有。”提尼巴祖斯赶紧摇头。
“有没有,不是你说了算。”士兵催促道:“赶紧进去,别让他们等急了!”
提尼巴祖斯进了军帐。
这一次帐内有三人,其中一个身穿亚麻长袍、面容和蔼,而另一人则身穿盔甲、面相粗犷,还有一個却是一位少年。
那位盔甲男子一见他,就不满的说道:“怎么来得这么慢,赶紧把你这件烂衣服脱了!”
“啊,脱衣服?!……”提尼巴祖斯愣了。
盔甲男子眼睛一瞪:“还不快点!”
提尼巴祖斯吓得赶紧把那件破烂得不成样的亚麻外衬脱掉。
长袍男子立刻凑到他身前,前后上下的对他仔细打量,偶尔还伸手用力按一按他身体某处,问道:“疼不疼?”
提尼巴祖斯一边摇头,一边下意识的用双手护住自己身体。
“四肢健全,身体未见残缺,身上有不少伤疤,但没见明显的暗伤……嗯,身体没什么大问题。”长袍男子皱了皱眉头:“就是身体太脏了,需要好好洗个澡。”
盔甲男子也在仔细打量他,突然开口问道:“你胸前的那几道伤疤是刀伤吧?”
“是的。”
“你曾经当过兵?”
“在本都曾经被强召入伍,只当了半年,就被罗马人打败,成了奴隶。”
盔甲男子露出了笑容:“虽然只当兵半年,但已经超过了我们队伍中的大多数人,你当的是什么兵?”
“方阵长枪兵。”
“没听说过,但想来一定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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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辎重营招收新兵(续一)
提尼巴祖斯没有接,有些激动的说道:“我受够了战争、死亡,我不想再当兵!”
托列鲁哥脸上的笑容顿时变成了不满:“你不想当兵?!你既不是女人,也不是老人和小孩,前面的沃勒努斯之所以让你到这边来,也说明你不是马克西姆斯所需要的什么特殊人才,说明你只适合在我们这里当一名士兵!你既然加入了我们,那就应该听从我们的安排,如果你不听从,那我们就只好请你离开,你可要想清楚了!”
托列鲁哥威胁的话让提尼巴祖斯冷静下来,他稍一细想就明白:在这块被罗马人统治的土地上,没有起义军的庇护,他不可能逃脱。而一旦被罗马人抓获,曾经逃亡了的他必定会遭受最严厉的惩罚……
想到这些,他赶紧接过那块小木片,同时嘴里服软的说道:“我刚才一时糊涂,现在想通了,我要当兵,将来跟罗马人干仗!”
“这就对啦!”托列鲁哥转怒为喜,拍着他的肩膀说道:“咱们的队伍发展很快,你只要好好干,将来成为十夫长、百夫长都没有问题。”
“哦。”提尼巴祖斯应了一声,没有因为托列鲁哥的激励而欢喜。
“对了,今天加入我们的这些人中有没有你在本都军队的战友?”托列鲁哥期盼的看着他。ωWW.166xs.cc
“有啊,有几十人吧,当年我们被押送到意大利,又一起被卖到那个农庄,这些年过去……已经死了十几个……”提尼巴祖斯神情黯然。
托列鲁哥沉默片刻,骂了一句:“该死的罗马人!”
提尼巴祖斯正要出去,贺拉斯叫住他,指着地上的烂衣服,提醒道:“把你的外衬穿上。”
提尼巴祖斯弯腰去拾衣服,突然想起了什么,忍不住多了句嘴:“咱们来的人中可是有女的,她们也要脱衣检查吗?”
“当然也要脱衣检查,不过伱别担心,她们是由专门的女护士进行检查。”贺拉斯解释道。
托列鲁哥则严肃的说道:“看来你小子也不太老实,我可提醒你啊,在我们这里可不能去骚扰女人,否则有你的苦头吃!”
虽然不太明白,提尼巴祖斯还是唯唯点头,刚走出来,就看见一个同样身穿盔甲的男子擦肩而过,钻进了军帐,接着里面就传来吵嚷声:“斐萨鲁斯,还没到时间,你过来干嘛?”
“托列鲁哥,你也太过分了,尽把强壮的挑到你的队伍,分给我和卡尔米努斯的都是瘦弱的!”
“我怎么挑选是我的自由,谁叫我抽签赢了!等过一会儿到时间,你也可以像我这么做。”
……
看到前方的奴隶距离自己有些远,已经快要跨过一道木门了,提尼巴祖斯没敢久待,赶紧追了过去。
跨过木门,来到后院,这里不再有帐篷,而满是房屋,他们所排的队伍就通向一栋最大的房子,那里看起来像个仓库。
提尼巴祖斯追上了前面的人,问道:“笨牛,你被分到哪里了?”
被唤做“笨牛”的年轻男子真名叫做萨莫拉斯,是农庄的牛倌,负责耕田,跟提尼巴祖斯是熟识,此刻他不好意思的挠着头:“我……我给忘了……哦,他们给了我这个。”说着,他递上手中的木片。
“这玩意儿我可看不懂,一会儿你给这里的人看吧。”
“哦。”萨莫拉斯又挠挠头,然后有些激动的说道:“提尼巴祖斯,刚才那個人说我……说我会是一个好兵,只要好好的听他的话,将来可以当十……十长,管好多的人!”
“那叫十夫长。”提尼巴祖斯看了看对方粗壮的身体,又看了看他憨傻的笑容,不忍心揭穿,反而鼓励道:“嗯,不错,以后当了十夫长可要多照顾我啊。”
“你放心吧,提尼巴祖斯,以后我不会让别人欺负你的。”萨莫拉斯拍着胸膛说道。
“那就多谢啦。”提尼巴祖斯露出戏谑的微笑。
“嘿,那个大个子赶紧过来!”前方传来喊声。
“叫你啦!”提尼巴祖斯推了萨莫拉斯一把。
萨莫拉斯赶紧转身跑上前。
在仓库的门前摆着一张木桌,当头坐了一位老者,他闭着双眼,似乎在打盹,旁边坐了两个少年,木桌旁还站着七八位少男少女……
提尼巴祖斯看到这架势,愣了:我这是到了孩子窝了吗?
但接下来他就吃惊的看到这些孩子有的写字、有的拿东西,有的负责领路,分工非常有序,很快就将萨莫拉斯安排完毕。
“下一个!”坐在木桌后的第一位少年大声喊道。
提尼巴祖斯收起轻视之心,规规矩矩的答了一声“到!”,然后按照他刚才在后面所观察到的,马上将手中的木片递了过去。
少年接过木片,低声念道:“第五大队第一小队……”
旁边的少年立刻翻开身前名册中的一页。
“你叫什么名字?”少年问道。
“提尼巴祖斯。”
“怎么拼写?”
“我……不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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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辎重营招收新兵(续二)
“哦,好。”提尼巴祖斯拿起棍盾,跟在少女身后。
奈苏娅带着他往内院里走,提尼巴祖斯忍不住问道:“你们这些孩子也都是奴隶出身吗?”
“不全是,也有几个同伴的父亲是自由民出身的水手。马克西姆斯首领说过,不管是奴隶、还是自由民水手,我们都是受苦受难的穷人家的孩子。”奈苏娅十分认真的回答道。
提尼巴祖斯愣了愣,旋又问道:“咱们辎重营是人手少吗?让你们孩子都来帮着做事。”
“才不是因为我们辎重营人少呢!奈苏娅很是自豪的加大音量说道:“这是马克西姆斯首领对我们的锻炼,他相信我们可以把它做好!”
“对你们的锻炼?”
“是啊,马克西姆斯首领对我们孩子可好了,他不但让我们吃饱饭、穿好衣服,还教我们识字算术,平时还让我们帮助高乃留斯爷爷清点仓库物资,向护卫队传达他的命令……给新来的人分发物资,这段时间也是由我们负责,今天只是你们加入的人特别多,我们都一起过来帮忙了。”奈苏娅自豪的说道。
“这么看来,马克西姆斯首领真是一个大好人!”提尼巴祖斯心中一动,有意无意的问道:“他只教你们这些孩子识字算数吗?”
“当然不是啦!”奈苏娅大声辩解道:“马克西姆斯首领刚来辎重营的时候,每天晚上教我们所有人识字算数,还给我们讲很多有趣的故事……现在因为人太多了,他教不过来,才着重教我们这些孩子。马克西姆斯首领还说,等我们将来学好了,再好好的教辎重营的其他人……”
奈苏娅说完,提尼巴祖斯立即有些失望的问道:“也就是说现在除了你们,首领不再教其他人识字算数啰?”
奈苏娅年龄虽小,但会察言观色,马上解释道:“马克西姆斯首领之所以停止在晚上教授大家知识,确实是因为人太多了,另外也是因为这其中有很多人不愿意学,只是在里面打混……
但对于愿意学习的人,马克西姆斯首领是绝不会放弃的,所以他让沃雷努斯爷爷、卡皮托伯伯负责每晚传教授他们识字算术,你如果想要学习,可以向你的队官提出申请,到时候应该会给你安排。”
“哦,是这样啊。”提尼巴祖斯眼珠转了几转,接着又问道:“你刚才所说的沃雷努斯爷爷和卡皮托伯伯也是咱们辎重营的吗?”
“当然了,沃雷努斯爷爷是马克西姆斯首领任命的……书……书记官,卡皮托伯伯是军用物资主管,他们两人都能写会算,还懂得很多事,是咱们辎重营里除了马克西姆斯首领之外最有知识的人。“……
两人一边聊天。一边往前走,穿过后院的一个小门,就进入了辎重营营地。
原本辎重营驻地是在农庄内,但随着人员日益增加,农庄内已经住不下,又恰逢几个大队也因为人多而分营,除了第一大队和辎重营依旧驻留本部之外,其余第二、三、四、五大队分别在附近一二里的地方筑营。辎重营因此占据原二.三大队的驻地,紧挨农庄后院,又于医疗队毗邻。
在以弗朗提努斯为首的军事顾问组的建议之下,马克西姆斯带领辎重队人员按照罗马营地的样式对新营地进行了改建。
所以当提尼巴祖斯走进辎重营营地,他首先看到的是两米高的土墙和土墙下的壕沟,还有吊桥和营门,以及营门旁还未完成的哨楼。营门之后是一条笔直的、能供五人并行的平坦土路,路的两旁是多个搭建好的帐篷,它们排列整齐有序,大约三十步的距离,就有一条小路将帐篷隔断,与大道相连……这里帐篷虽多,却空无一人,再往前行,没有了帐篷,但却有不少人聚集在小路和大道交错形成的一块块空地上,这些空地边缘都竖立着一块木牌……
“我听马克西姆斯首领说,这個营地是按照一个罗马军团营地的大小来修建的,可是以前辎重营没有那么多士兵,所以营地里绝大部分都空着……”奈苏娅解释道。
一个罗马军团大概有6000人吧……作为曾经的本都士兵,提尼巴祖斯对罗马军队多少有一点了解,他举目望向前方,那里还有大片大片的空地,顿时心里就在嘀咕:这个营地修的还挺像回事,可看起来这个辎重营的人不多呀。
“第五百人队在这!”一直在默看道旁木牌的奈苏娅停止前行,折向一处有着不少人的空地。
“提尔克斯大叔,这是分配到你们小队的士兵提尼巴祖斯。”奈苏娅说着,又转头看向提尼巴祖斯,介绍道:“这位是第五百人队第一小队十夫长提尔克斯大叔。”
提尼巴祖斯立刻朝这位体格健壮、相貌朴实的男子点头示好。
提尔克斯朝他笑了笑,语气温和的对奈苏娅说道:“小苏娅,辛苦你了!”
“不辛苦,这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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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辎重营招收新兵(续三)
“我呢,叫提尔克斯,原本是伊比利亚的山民,曾经过得自由自在的,可后来一些罗马人在伊比利亚发动叛乱,引发了战争,战争一直在持续,罗马的官员开始对山区的各个部落增税,如果不交纳,就会被视为叛军的同伙。由于税赋太高,我们部落要是都交了,大家就活不下去,所以族长一直想办法拖延,结果罗马军队有一天突袭了我们的山寨,杀死了大半的族人,我被俘虏,成了奴隶,被卖到了这里的农庄,天天种地干活……”
提尔克斯语气沉重的诉说着往事,同时撩起束腰外衣,露出胸前背后纵横交错的疤痕:“一开始我很不甘心,天天想着逃跑,可这里是罗马人的地盘,你能逃到哪里去呀!每次被抓回来就遭到一顿毒打,而且还不给吃饭……为了不挨打,为了能填饱肚子,最后我屈服了,天天像牛羊一样在皮鞭的敲打下干活,刚开始觉得是在煎熬,后来也渐渐麻木了,感觉自己活着就如同死了一般,或许哪一天就直接倒在田地里,然后被那些护卫像扔垃圾一样扔到荒草丛中……”
大家静静的听着,提尔克斯的经历让他们感同身受,一些人还渐渐的红了眼圈。
“后来——”提尔克斯的声音陡然一扬:“斯巴达克斯首领率领的队伍来到了维苏威,我所在的农庄是第一个被他们攻占的,获得自由的我最终决定加入了队伍,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加入之后我发现当初我做出的这个决定是太正确了!因为在我们这个队伍里大家都是饱受过苦难的穷人和奴隶,相互间没有欺压,大家亲如兄弟……
罗马人第一次来进攻我们的时候,我在斯巴达克斯首领率领的队伍中,那是我们第一次跟罗马人作战,大家都没有经验,结果遭受失败……但后来斯巴达克斯首领听取了马克西姆斯首领的建议,趁着黑夜,带领我们从上百米高的悬崖上爬下来,突袭罗马人的营地,罗马人遭受惨败!我在战斗中受了伤,幸亏有辎重营医疗队的精心照顾,我的伤好了,于是决定留在辎重营——”
提尔克斯说这话时,脸上充满感激,同时又有一丝微不可查的羞涩,他咳嗽了几声,又说到:“昨天晚上,托列鲁哥百夫长告诉我们,总部分给了我们辎重营400多名奴隶,马克西姆斯首领准备多建几个百人队,但需要从原来的队伍中抽调一些人去当队官。我想这是好事啊,所以我就主动报了名,成了你们这個小队的十夫长。好了,我的经历就说完了,接下来谁来说。”
“我来!我来!”提尼巴祖斯抢先嚷道。
在提尼巴祖斯的带动下,第一小队的新兵们一个接一个的讲述自己的经历,尽管他们来自天南海北,有人的拉丁话还说不流利,比如萨莫拉斯,但在场没有人取笑,都在为叙说者的苦难叹息。等到大家都讲述完毕之后,感觉彼此之间的距离变得亲近了许多。
然后提尔克斯又沉声说道:“马克西姆斯首领曾经说过,我们之所以成为奴隶、备受欺压,归根结底都是因为罗马人的贪婪和扩张。我们虽然获得了自由,但这只是暂时的,只要罗马人没被打倒,我们随时都可能重新沦为奴隶、陷入黑暗之中。而要想战胜强大的罗马人,永远活得自由自在,对于我们而言至少应该做到以下三点——”
提尔克斯说到这里,有意停顿了一下,看到新兵们都在专注的倾听,他继续将马克西姆斯多次向护卫队反复强调的话语说出来:“第一点,我们必须像兄弟一样亲密无间,团结一心,这样做任何事情才会事半功倍,在战斗中才会迸发出强大的力量!你们,能做到吗?”
新兵们相互对视了一眼,几乎是异口同声的回答:“能!”
“好!”提尔克斯接着说道:“第二点,要遵守辎重营的法令。马克西姆斯首领说过,法令是用来规范集体中的每一个人的行为,让整个队伍更有秩序,避免出现混乱而导致我们的队伍莫名其妙的解体。这一点,你们能做到吗?!”
“能!”新兵们又齐声回应。
“能什么能!你们都不知道是什么法令,就瞎乱回应!”提尔克斯笑骂了几句,然后正色的说道:“你们都听好了!辎重营法令的第一条,服从上级下达的命令。马克西姆斯首领掌管整个辎重营,他下达的命令,我们必须执行,而且必须听从他的指挥,听明白了吗?!”
“明白了!!”
“这第二条……”提尔克斯将辎重营法令一一说出,为了让新兵们加深印象,还特地举了几个违反法令、遭到处罚的例子,听得新兵们个个紧张。
“你们都把这些法令记住了吗?”
“没……没有!!”新兵们齐声回答。
“一遍肯定记不住,没关系,晚上我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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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沃勒努斯的提议
马克西姆斯听出其话中之意,虽然除了维苏威突袭以及最后的决战他还算记忆清楚之外,整个斯巴达克斯起义军的详细作战过程他是不了解的,但有一点他是明白的,斯巴达克斯的起义军从维苏威突袭开始,到逼近阿尔卑斯山的这一段时间内斯巴达克斯几乎未遭败绩,如今又有了他这个穿越重生之人的帮助,起义军不可能反而遭受败绩,因此他非常自信的说道:“不用担心,斯巴达克斯他们只要遭遇罗马军队,一定能够获得胜利!”
马克西姆斯说完,目光扫向军事顾问组的成员们,发现有的人颇不以为然。
“咳咳……”弗朗提努斯及时的插话道:“今天加入队伍的这300多名奴隶中有67名曾经是本都军队中的方阵长阵兵,至少都有三个月的军龄。”
马克西姆斯一听,心中顿生一股喜悦,将刚才的一丝不快驱散,他有些兴奋的说道:“这倒是个好消息,咱们辎重营总是在分配人员上吃亏,这次终于是捡了一回便宜。不过新组建的队伍中有这么多老兵,这些新任的队官们可就不好管了。”
“这对他们也是一种考验嘛。”弗朗提努斯回了一句。
“你说的对。”马克西姆斯哈哈一笑,转头看向另一侧的**官:“沃雷努斯,剩下的91名奴隶是什么情况?有没有什么好消息?”
**官沃雷努斯立刻凑前一步,看着手中的名册说道:“这91名奴隶中有37名妇女,8个孩子,年纪大的、有残疾的男子25名,还有10個身上有伤的男子和三个有伤的女人给送到医疗队治疗,另外还有三个木匠、一个石匠、一个泥瓦工、两个陶工,还有两个能识字算术的年轻奴隶,我按照以前的惯例,让他们单独挑了出来。”
“呵,还真有不少人才。”马克西姆斯脸上的笑容更甚,犹自不满足的问道:“那些妇女中有多少会纺织、草编的?”
“根据他们自已的介绍,大概有20个人。”沃雷努斯翻了翻名册,说道:但最终还得等谢梅雷特(编织队队长)考核了之后,再向你做详细的汇报。”
马克西姆斯点点头,又问道:“这一次怎么有这么多孩子?”
“主要是这一批奴隶中有五对夫妻。”
“哦,那他们的住宿你可要给安排好了。那两个陶工……他们会制作高炉吗?”
“高炉?……”沃勒努斯一脸疑惑,他通晓农业,但是对手工业却不太了解。
“算了,回头我去问问他俩。”马克西姆斯挥了挥手,说道:“把那几个木匠、石匠、泥瓦工、陶工都分配到建筑队,那两名识字的奴隶就归到你手下,那8个孩子的学习你现在就开始给他们安排……”
“是,首领。”沃雷努斯恭敬的回应,他现在已经完全归心于马克西姆斯。
这位年轻的首领任命他为**官,将辎重营能识文算术的人都交由他管辖,辎重营人员的统计、物资的消耗、营里的大事小情都先得汇总到他这里,由他向马克西姆斯汇报,等到马克西姆斯作出决定,他还得去找人执行……这样一个上传下达、关注各方面事务的职责跟他以前在原主人手下担任的管家有些类似,但权力却更大,对能力的要求更高,使他犹如爆发了事业的第二春,每天工作都非常积极。
“今天加入了这么多人,咱们的物资够用吗?”马克西姆斯又问。
“瓦罐、外衣、草凉鞋、亚麻被单、行囊,新加入的奴隶都能每人分上一套,就是有十名新兵没有木盾木剑。”
沃雷努斯说完,马克西姆斯下意识的看了一眼卡皮托。【1】【6】【6】【小】【说】
卡皮托立刻抱怨道:“这不能怪我们,我跟我的手下每天都去砍树,费力的制作这些东西,可是这一次一下子加入了这么多新兵,把我们好不容易积累的木盾木剑全给拿走了,我们武器仓库啊,还是人太少了!”
武器仓库现在空得可以跑老鼠,要那么多人干嘛……马克西姆斯心里这么想着,嘴上却不准备这么说,因为他了解卡皮托这个人,虽然他是个退役老兵,性恪倒像个文人,性格有些孤傲,还颇有自尊,所以他语气温和的说道:“你说的对,是我疏忽了。沃勒努斯,从那剩下的25名奴隶中拔两人给武器仓库。”
“是,首领。”沃勒努斯又凑前一步,小声说道:“仓库里瓦罐和亚麻布的储存已经没剩多少了,过两天要是再有人来加入,咱们辎重营就没法再提供这些物资了!……首领,不知道我之前提的那个建议——”
虽然沃勒努斯没有再继续往下说,但马克西姆期明白他要说的是什么。
才起事不到半年的起义军现在还没有一点生产能力,所有的物资完全是靠缴获和劫掠,而在坎帕尼亚南部的这块肥沃土地上多的是各种农庄,却几乎看不到手工业作坊,如陶器坊、织布坊等等,当然城镇内可能会有,但起义军现在还没有能力进行攻城作战,所以在起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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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军营轶事
夕阳西下,太阳的余晖给已经安静下来的训练场镀上了一层金色,晚风吹拂着绿树,送来阵阵清凉。.166xs.cc
已经训练了大半天的新兵们多数都躺倒在草地上,享受着难得的安逸。
提尼巴祖斯只觉得全身上下没有一处地方不酸胀难受,他原以为他当过兵,再进行军事训练应该是驾轻就熟,但当他开始训练之后才发现这根本不是一回事。
提尼巴祖斯在本都军队中是方阵**兵,方阵**兵最讲究的就是阵型,所以他那时开始训练的时候就是长时间的列阵、**站立,到后来才开始随队**前进……甚至都不需要他练习戳刺,因为**方阵所形成的矛墙是阻碍敌人进攻的最有力武器,只要懂得维持住阵型、能够长时间**,就是一名合格的方阵**兵了。
但是这里的军事训练不同,因为起义军是完全仿照罗马的军事体制,士兵们是按照罗马军团士兵的模式进行训练,虽然也讲究阵型,但却没有那么严苛。由于需要近身厮杀,对士兵的个人作战能力要求比较高,提尼巴祖斯他们第一天进行的训练主要是砍木桩训练和撞盾训练,中间穿插小队列阵、持盾站立训练(其实有助于士兵们借机恢复体力)。
砍木桩训练看似简单,只是拿着木棍击打木桩,但在提尔克斯的监督下,新兵们必须每一击都要打出很响的声音,这就要求他们必须用尽全力。这些木桩都比较坚实,用的力越大,受到的反震也越大,会让新兵的手心发麻,胳膊疼痛,刚开始训练的时候打不了几下,手掌就难以抓紧木棍了,必须得休息一会儿之后才能重新开始。
如果说砍木桩训练只是导致手痛腰酸的话,那么撞盾训练却会让全身都疼,因为必须绷紧全身的肌肉,让脚下生根,以抵挡住对方的猛撞,或者用尽全身力气,将对方撞倒……
当过兵的提尼巴祖斯不用提尔克斯解说也明白,没有经历过这种训练的士兵一旦上阵与敌人厮杀,剑剑相碰会握不住而掉落,盾盾相撞就无法站立而倒下,那么转眼间命就没了……但是明白归明白,这他妈也太难受了……提尼巴祖斯躺在地上一动也不想动。
“都别躺着了,快站起来,我带你们去一个地方。”耳边响起提尔克斯的声音。
提尼巴祖斯本不想理睬,可嘴里还是忍不住问道:“什么地方?”
“去了就知道了。”提尔克斯故作神秘的催促道:“咱们得快点,别让其他小队抢了先!”
新兵们挣扎着爬起,果然看到其他小队都在陆续集合,先后朝着训练场的北边走去。
提尼巴祖斯他们走了一段路之后,在他们前方出现了一条小河。看到其他小队的士兵扑通扑通的跳进河里,全身汗渍渍难受的提尼巴祖斯他们也兴奋起来。
“先别着急!”提尔克斯大声说道:“在你们下河洗澡之前,希望你们牢记住两点!第一不要去喝河里的水,否则容易得病;第二,把你们这个黑乎乎的身体给我搓干净,头发也给我洗干净,你们现在是士兵,不再是奴隶,那就得有士兵的模样,明白吗?!”
“明白了!!”
新兵们跳入河中,河水的冰凉驱走了燥热和酸痛,身体前所未有的舒爽,有人忍不住嚷道:“真舒——唔!”
一股水浪击在他脸上,却是最后下河的提尔克斯在捣鬼。
很快,在提尔克斯的故意闹腾之下,新兵们也忘记了上下级的区别,嘻嘻哈哈的打成一片。
上岸之后,提尔克斯正色的说道:“你们穿的那些旧衣服都烂成那样,又臭又脏,都别穿了,扔这儿吧,回去之后把发给你们的束腰外衣穿上,那才像是我们第五百人队第一小队的士兵。”
新兵们对此没有异议,也对光着身子回营地没有抵触,毕竟他们在农庄下地干活大多数时候也都是如此。
新兵们跟着提尔克斯回到营地、换上外衣之后,就坐在自己小队所在区域的草地上休息。
“按道理说,这个时候咱们应该把帐篷扎起来,就是你们刚进营地的时候所看到的那种可以容纳十个人休息的大帐篷。”提尔克斯叹了口气:“只可惜呀,现在加入咱们队伍的人太多了,那种牛皮帐篷早就分完了,就连我们自己缝制的亚麻帐篷也没有了,所以咱们还得先委屈几天,就这么露天睡觉,反正现在天还比较热,就这么睡反而凉快,对吧?”
他话音刚落,提尼巴祖斯就接口道:“队长,露天睡觉没问题,咱们当奴隶的哪個不是这么睡的,现在的问题是我们的肚子饿了,什么时候能吃饭啊?”
“是啊,队长,我的肚子都饿得咕咕叫了,一点力气都没有。”萨莫拉斯也跟着有气无力的说道。
“这个时间厨房那边应该已经将食物送进了营地,只是得先让前面几个队的士兵拿完之后才轮到我们,咱们就坐在这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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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 马克西姆斯与新兵
“那真是辛苦你了!”提尔克斯奉承的说道。
阿科妮丝瞅着他,打趣道:“你现在被调到第五百人队,当上十夫长带新兵,感觉怎么样?”
“还行。”提尔克斯谦虚的一笑。
“看来你干的还挺不错。”阿科妮丝笑着伸出手:“不和你多说了,把你的瓦罐给我。”
提尔克斯忙把手中的两个瓦罐递了过去,阿科妮丝将其接过,又递给马车里的人。
过了一会儿,阿科妮丝小心的接过从马车里递出的瓦罐。
“小心啊,有一点烫。”阿科妮丝提醒道。
“今晚都有什么好吃的?”提尔克斯接过沉甸甸的两个瓦罐,同时好奇的问道。
“咸肉、蚕豆粥和羊肉汤。”阿科妮丝回答。
提尔克斯一听,急忙低头瞅向瓦罐,当即面露喜色:“真的是羊汤,而且肉还不少(平时厨房提供的大多是油汤,就是往热水里倒了些橄榄油,勉强给士兵们补充点油脂,主要是补充水分)!这周也挺稠的,里面好像肉沬也不少!今天的晚餐怎么这么好?!”
“别着急,还有这个。”阿科妮丝递上一个暖乎乎的大面包,这是士兵们的主食。
提尔克斯双手没空,直接用嘴咬住。
但紧接着阿科妮丝又递上一块鸡蛋大小的乳白状胶体:“还有这个。”
提尔克斯顿时瞪大眼睛,赶紧将面包夹在腋下,问道:“这奶酪哪儿来的?”
阿科妮丝看到对方眼中的吃惊,颇为自得:“当然是我们厨房用羊奶自己做的,我们之前尝试着做了好多次,有了成功的经验之后,前几天才开始大量的制作,如果不是马克西姆斯首领说‘今天的晚餐要做的丰盛些、以庆祝这么多新兵的加入’,我才不愿意将奶酪拿出来给你们吃。”
“看来我们是沾了新兵们的光?”
“那是当然。”
提尔克斯顾不得许多,右手抓紧两個瓦罐口,腋下夹着面包,左手平摊着乳酪,小心翼翼的挪向自己的居处,而排在他身后的新兵们都听见了两人的对话,对于曾经顿顿吃猪食的他们来说,香软可口的面包已经是他们很难得吃上的美食,而如今却还能品尝奶酪、喝羊汤、嚼咸肉,个个兴奋不已。
领取完食物,各智小队的新兵们围坐在一起,狼吞虎咽的吃着晚餐。
突然间,营地正门那边传来一阵喧哗声,新兵们忍不住站起身,好奇的向那边张望。
“不用看了,那是马克西姆斯首领忙完了事,回营来跟大家一起吃饭啦。”提尔克斯说道。
“这个马克西姆斯首领他不自己单独吃吗?”提尼巴祖斯甚是吃惊,在他的记忆中本都的将领们谁不是独享美食,怎么可能跟普通的士兵在一起吃一样的东西。
提尔克斯斜瞥了他一眼,自豪的说道:“马克西姆斯首领说过,咱们穷人的队伍里没有那些高高在上的贵族,都是有着共同遭遇的苦难兄弟,没有高低上下之分,大家应该有难同当、有福同享,只有始终有着这样的信念,那么才能够团结一致,战胜罗马人!……”
提尼巴祖斯若有所思。
营地南边的喧哗一直没有停止,反而动静越来越大,马克西姆斯在营地内不停移动的身影让提尔克斯也感到了疑惑,因为平时这位年轻首领会选择三个百**队中的任意一个小队,和士兵们一边吃饭、一边聊天,今天怎么大异往常?
“提尔克斯!”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提尔克斯下意识的起身行礼:“到!”
“现在是吃饭时间,又不是训练,你小子发什么疯!”马克西姆斯大步走到他面前,笑骂着,一巴掌将他举在右胸的拳头拍了下去。
提尔克斯嘿嘿笑着,有点激动的问道:“首领你今晚是要在我们这儿吃吗?”
“今天,咱们辎重营加入了这么多的兄弟,我先挨个挨个看看大家。”马克西姆斯说着,目光将身边的这些个新兵一一扫过,语气温和的问道:“你们加入辎重营,感觉怎么样啊?”
由于今天提尔克斯在新兵们面前多次语带尊敬的提及马克西姆斯,受他的影响,当马克西姆斯真的出现在新兵们面前时,他们都有些拘谨,一时竟没人回应。
“辎重营真好,能吃饱,还很好吃!”终于有人脱口而出,声音犹如闷雷。
马克西姆斯看说话的人又黑又壮,相貌憨厚,脸上笑容更盛:“吃得饱、吃得好,这就对了。咱们冒着生命,起来跟罗马人干,不就是为了能够吃饱肚子,活得像个人吗,大家说对不对?”
“对!”
“首领说的太对了!”
士兵们争先恐后的回应。
”接下来,还有更好吃的东西!”马克西姆斯满意于新兵们的反应,回头喊了一声:“阿克果。”【1】【6】【6】【小】【说】
跟随在他身后的少年立即递上了一个鼓囊囊的水袋。
“我原本准备举办一个小小的庆祝宴会,为你们加入辎重营表示欢迎,但是现在情况有些特殊,我们军队的主力出营进攻罗马人,只留辎重营留守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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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路凯利亚人
马克西姆斯用手指点了点自己的脑袋:“你们说对吗?!”
“对……”这一次,新兵们没有齐声回应,因为有些人因此陷入思索。
马克西姆斯离开之后,提尔克斯推了一把怔然出神的提尼巴祖斯:“小子你行啊,这下首领可是记住你了!”
被提尔克斯说破心思,提尼巴祖斯神色不变的岔开话题:“队长,我以前当过街头艺人、士兵、奴隶,马克西姆斯首领跟我以前所遇到过的那些大人物都很不一样。”
“那当然是不一样!”提尔克斯由衷的说道:“马克西姆斯首领懂得很多东西,就像那些高高在上的学者一样,可他却非常愿意教授给我们!”
接着他把脸一沉:“你小子既然说了要学习,到时候我会在一旁好好的监督你,免得你中途被驱逐回来,给我们小队丢脸。”
“队长,你的意思是?”提尼巴祖斯听出他话中之意。
“你以为就你一个人聪明,我早就跟着沃勒努斯学习一段时间了!”提尔克斯一脸自得。
…………………………………………………………………………
起义军先是在卡拉蒂亚城北面击溃罗马军团前锋部队,接着又在沃尔图诺河畔歼灭其主力。罗马军团长瓦利里乌斯带领百名骑兵、以及辎重队赶到卡勒斯不久,就从溃兵口中得知这一消息,顿时大为震惊,由于担心起义军继续北进、将其包围,又匆忙带着剩余部队向北撤退。
而起义军在沃尔图诺河畔休息了一晚之后,几位首领经过商议,没有再冒险北进,而是押送着战利品和俘虏耀武扬威的一路返回维苏威。
途经的城镇民众也因此知道了罗马军团战败的消息,并且将这一消息迅速传播开。
起义军返回营地,辎重营全体人员欢欣鼓舞,虽然自主力出战之后马克西姆斯一直表现的很有信心,以此稳定军心,但大家心中多少有些忐忑,直到军队凯旋而归,大家才彻底的放下心来。
这场胜利大大的鼓舞了起义军军民的信心,消除了他们对罗马人的畏惧。
对坎帕尼亚人来说则是一个噩耗,因为这意味着这场奴隶**还将持续下去,并且它还导致了一个可怕的后果。
坎帕尼亚是罗马统治下的一个富裕地区,但并不是没有穷人,恰恰因为它的土地过于肥沃,引来了不少罗马权贵的觊觎,长期以来对其土地的掠夺和兼并就没有停止过(苏拉的庄园和别墅就在这里),也因此产生了不少失去家园的无地贫民,其中不少人跑去罗马寻找机会,还有一些人流落到坎帕尼亚的各城镇靠施舍的面包、干低贱的劳动度日,他们渴望改变自身的处境,重新恢复作为公民时的荣耀。
由角斗士引发的奴隶**已经在维苏威肆虐了快半年,所有坎帕尼亚人都知道了这一消息,贫民们之所以没有前去投靠,并不是他们不想,而是他们比奴隶更知道罗马军队的强大,对起义军的前景并不看好,认为他们很快就会被剿灭。
然而,先是格拉博率领的3000名罗马士兵遭受惨败,现在又是整整一个罗马军团几乎被全歼,起义军连续获胜震撼了原本不看好它的贫民们,于是开始陆续有坎帕尼亚贫民前往营地投靠……
这一天,起义军召开军事长官会议,等到首领们都到齐之后,斯巴达克斯开口说道:“今天召集大家来,是因为有一件事情需要和大家商议。路凯利亚来了几十個贫民想要加入我们,但他们提出了一个特殊的要求。”
“路凯利亚居然会有人愿意加入我们?”克罗斯有些惊讶。
克罗斯之所以惊讶,那是因为起义军在这里待了这么久,对周边的情况有了较深的了解,路凯利亚城位于维苏威边缘地区的南面,距离庞贝很近,它和坎帕尼亚的大多数城镇不同,是一座罗马殖民城,是真正的罗马人迁居到此而修建的城镇。而且路凯利亚建城历史才不过十年,它是在**官苏拉的督促下修建的八个殖民城之一,其城内的居民几乎全是当年跟随苏拉征战的罗马老兵,享受着苏拉给予的**福利的他们怎么可能反叛至今还是苏拉党派掌权的罗马呢?
不光是克罗斯感到奇怪,其他几位首领也很疑惑。
“事情是这样的……”一旁的汉米尔卡做出了解释。
原来路凯利亚居民当年所分得的土地有一大半是庞贝的土地,是被苏拉强行给划分的,由于当时这个**者清理平民派,在整个意大利处决了不少人,对其血腥手段的恐惧使庞贝人不敢有任何反对,但心有不甘的庞贝人因此恨上了路凯利亚人,他们一边蓄意结交苏拉的手下,一边悄悄的给路凯利亚人制造麻烦。
路凯利亚人虽然分得了肥沃的土地,但习惯了拿剑盾的手已经不习惯如何握锄头,这些罗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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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路凯利亚人的要求
“这些路凯尼亚人愿意协助我们去攻打庞贝城,只求杀死庞贝城内的几个贵族,尤其是维蒂乌斯,据他们说此人是谋夺他们土地的罪魁祸首……”斯巴达克斯说道:“只要我们同意这么做了,这些路凯利亚人就愿意加入我们的队伍,全力帮助我们对抗罗马军队。”
“这些想要加入我们的路凯利亚人有多少?”克罗斯问道。
“50多人吧。”
“50多人?!”克罗斯哈哈大笑:“现在每天来投靠我们的人都超过五百,我们还缺他这五十人吗!”
“这五十多人中多数都曾经是罗马军团的队官,带头的是一位军团首席百夫长,他告诉我们,在意大利有不少像他一样处境的战友,他愿意去动员他们加入我们的队伍……”汉米尔卡加重语气介绍道。
又是一个百夫长,还是首席……马克西姆斯神色微动。
“几天之前我们刚刚歼灭了一支罗马军团,他们中的队官被我们杀死的还少吗!我们有的是想要加入队伍、对罗马怀有仇恨的人,这些在罗马元老的指挥下、侵占他国土地、**他国民众的罗马士兵根本不值得我们拉拢!”克罗斯有些激动的说道。m.166xs.cc
“我们现在的队伍虽然超过了万人,但是由于这些天加入的人太多,队伍比较混乱,缺乏训练,不适合出外作战。”阿尔托尼克斯谨慎的说道:“而且我们的队伍没有攻城作战的经验,也缺乏攻城的器械,因为我们的存在,周围的城镇都加强了防御,庞贝城虽然不大,城墙也有四五米高,我们率军前去攻打,伤亡肯定不小,而一旦无法攻下它,不但会影响士气,还会打击我们的威望……”
“我倒是有兴趣去攻城,但不想是因为罗马人的要求去干这事。”埃诺姆依直接说道。
阿特图穆斯紧接着说道:“要是率军列阵作战,我没有意见,去攻城的话……还是算了。”
“我倒是觉得可以出兵攻打庞贝。”马克西姆斯一开口就将大家的目光吸引过来,他镇定自若的说道:“倒不是为了那些路凯利亚人,而是为了我们自己!现在加入咱们的人越来越多,粮食倒是不用担心,毕竟现在正值收获季节,士兵们天天出外抢割麦子,足够咱们支撑一段时间。可是除了吃的,咱们有些物资却非常急缺,陶罐、亚麻布、帐篷、铜锅……维苏威地区的农庄都已经被我们清洗了一遍,在这之外的农庄或许还有一些,但应该不会太多,而我们的需求是大量的,只有去攻下一个像庞贝这样有着繁忙贸易的海滨小城,我们不但可以满足我们的需要,还可以获得更多,比如说铁匠!”
“你以为攻打一座城镇像做一顿晚餐那么容易吗!”克罗斯蔑视的看了他一眼:“你倒是说的轻松,可那是要死很多人的!”
马克西姆斯认真的说道:“我们起来反抗罗马人,本来就是冒着生命危险,如果不去试一试,我们永远都不会知道我们有没有这个能力攻下一座城镇,而且不是还有路凯利亚人为我们提供帮助嘛。”
“路凯利亚人?”克罗斯冷笑一声:“谁知道他们是不是故意诓骗我们,想让我们去送死!”
“行了,不多说了,咱们投票表决吧。”斯巴达克斯说完,克罗斯立刻语气坚决的表态:“我不同意攻打庞贝!”
“我也不同意。”阿尔托尼克斯紧跟着说道。
“我不能答应路凯利亚人的要求。”埃诺姆依摇头说道。
汉米尔卡看看斯巴达克斯,又看了看马克西姆斯,轻声说道:“我觉得可以答应路凯利亚人的要求,试着去攻一攻庞贝。”
马克西姆斯精神一振:“我也同意攻打庞贝。”
这下轮到克罗斯紧张了,因为以往绝大多数的会议表决中斯巴达克斯和汉米尔卡的意见都是一致的,这次恐怕也不例外,到时候三票对三票,难道这样一件小事也要因此暂时搁置?岂不是让马克西姆斯这小子笑话!……克罗斯正感烦躁,却听斯巴达克斯说了:“我也不同意攻打庞贝,路凯利亚人的要求只能拒绝。”
克罗斯一听大喜:“这事就这么定了,把那些路凯利亚人赶走!”
说完,他还看了看马克西姆斯,只是马克西姆斯神色平静,并不见任何失望。
克罗斯眼珠一转,说道:“斯巴达克斯,我有一个提议。”
“你说。”
“阿特图穆斯担任第五大队长以来,深得士兵们的喜爱,积累了不小的威望,并且在这一次击败罗马军团的战斗中他率领的第五大队表现也非常出色,我觉得是时候让他成为我们中的一员,成为真正的军事长官!”
克罗斯并不是一個善于为他人着想的人,这一次之所以主动提及,那是因为刚才让他突然意识到:斯巴达克斯因为跟汉米尔卡和阿尔托尼克斯关系密切,再加上一个跟自己不对付的马克西姆斯,他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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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昆图斯
以往在军事会议上面对克罗斯的挑衅,马特西姆斯都忍了,自有汉米尔卡和斯巴达克斯帮他应付,而如今随着辎重营的壮大,他的胆气也大了,觉得不能再任由克罗斯这样针对自己,否则以后只会被新加入的其他首领看轻,还怎么在整个起义军上层拥有影响力!
“你——”克罗斯脸色大变,他没想到一向隐忍的马克西姆斯会突然反唇相讥。
“行呐,你们两个都是当首领的人了,还像个孩子一样吵闹,像什么样子!”斯巴达克斯立刻一通训斥,用吵闹之名将两人的矛盾遮掩过去,事情也就不了了之。
会议结束之后,汉米尔卡主动找到马克西姆斯,批评道:“你刚才太冲动了,不应该跟克罗斯发生争吵。”
“老师你刚才已经看到了,克罗斯欺人太甚,我要是再不反击,他以后只会更加猖狂,那我还怎么有脸作为辎重营的首领来参加军事会议!”马克西姆斯犹自气愤的说道。
汉米尔卡语重心长的说道:“他是不对,但你也不该用减少食物供应之类的话来威胁他!你是辎重营的首领,辎重营是为全军提供食物保障,若是别人跟你意见不合,你就可以用这种方法来威胁他,那么其他首领还放心让你掌管辎重营吗?!”
马克西姆斯一愣,旋即诚恳的说道:“老师你说的对,我刚才一时激动,没有更多考虑,确实我不该这么说!”
汉米尔卡见他认了错,轻拍了一下他的肩膀:“以后注意就行了。关于是否同意路凯利亚人的请求、攻打庞贝城一事,你我都是关注到物资缺乏的问题,但是斯巴达克斯需要考虑整个队伍的情况,呃,所以——”
“老师,我明白,每位首领都会有自己的考虑,这就是为什么咱们会有军事长官会议的原因,我又怎么可能会怪斯巴达克斯。”马克西姆斯不以为然的说道。
争吵本就是军事长官会议的常态,但汉米尔卡之所以还特地安抚一下马克西姆斯,那是因为辎重营在这位年轻角斗士的领导下对起义军越来越重要:
哪怕士兵们越来越多、队伍越来越大,辎重营始终能够提供充足而美味的食物;
士兵们训练时非常认真、战斗时也不太畏惧,那是因为医疗队能够照顾好伤兵,甚至有些士兵还渴望受伤,以便能够在医疗队里待着;
辎重营成立了一个建筑队,修建了几個大队营地之间的道路,甚至在有闲的时候还帮着其他大队修缮一下营地;.166xs.cc
辎重营还成立了一个编织队,根据马克西姆式的提议,还想要尝试着为全军提供染成同一颜色的亚麻束腰外衣,使起义军更显正规;
辎重营还将那些孩子组织起来,白天训练和做事,晚上一起学习,马克西姆斯曾解释说“这是为起义军的未来做准备”……
各个大队的人数都在日渐增多,可只有辎重营不但始终井然有序,而且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这充分展现了马克西姆斯的领导能力,让斯巴达克斯和汉米尔卡对其更为看重,所以汉米尔卡才会特地前来说明,怕其对斯巴达克斯有什么不满的情绪。
听马克西姆斯这么一说,汉米尔卡也觉得自己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了,然后就听马克西姆斯又说道:“老师,那些路凯利亚人在哪?”
“在第一大队的营地。”
“我可以去见见他们吗?”
“你想要去攻打庞贝?!”汉米尔卡吃惊的看着他。
“全军不出动,光靠我们辎重营那点人怎么可能拿得下庞贝!”马克西姆斯摇头说道:“我想见他们,是因为他们曾经是那个罗马**官苏拉的部下,想向他们了解罗马城和意大利南方的一些情况。”
“哦,是这样。不过我们没有答应他们的请求,恐怕他们不会愿意跟伱多说。”
“我看不如我带路凯利亚人去辎重营的营地,提供一些食物,也许他们愿意跟我聊一聊。”
“那行吧。”
………………………………………………………………………………
基尼乌斯.昆图斯,一位出身拉丁姆的罗马公民,平民出身,20岁结了婚,一年后被征召入伍,经过多年征战,积功升任罗马军团首席百夫长,还曾得到过苏拉的接见和嘉奖,也因此他被安排定居坎帕尼亚殖民城路凯利亚时,分到了四十亩的国有土地。
然而完全没有经营农地经验的他听取了一些有心人的建议,用多年积攒的钱购买了不少奴隶、农具和种子,准备大干一场,结果正逢旱灾,收成锐减,因此赔了本。他不甘心,想要再挣回来,于是又在有心人的推荐下借了债,第二年的收成还不错,但是他的小麦却卖不出去,因为市场上的小麦价格非常低,以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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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昆图斯的攻城计划
那个叫卡尔普尼乌斯.斯卡普拉的中年男子急切的说道:“我曾在罗马军队中担任过多年的工程师,我可以帮助你们制作攻城器械。昆图斯——”
他手指身旁的老人:“曾经担任过多年的首席百夫长,有着丰富的攻城经验,他可以教导你们怎么攻打庞贝城——”
他又指向最先说话的那个粗豪男子:“奥卢斯,曾经是罗马军队中有名的勇士,获得过勇士冠,他可以召集40多个年纪虽然大些、但杀敌经验丰富的战士,和你们并肩作战!”
“你说得让我心动,只是可惜呀……”马克西姆斯叹息两声。
进入军帐之后,一直在默默观察对方的昆图斯开口说道:“既然你们已经做出了决定,为什么不直接让原来接待我们的那位首领在那个营地告诉我们?马克西姆斯首领,有什么话就直说吧。”
心思被看穿,马克西姆斯略显尴尬,干笑两声,看着昆图斯,沉声说道:“虽然其他首领都反对,我还是想要尝试一下。不过,我手下的士兵只有800人,要向正面强攻庞贝城,这肯定是不可能。如果你没有别的办法,那就当我没提过此事,你们也就可以回去了。”
“800人,你们就想要攻下庞贝城?!简直就是——”那个叫奥卢斯的男子话刚出口,就听昆图斯一声呵斥:“奥卢斯,闭嘴!”
他立刻就不说话了。
昆图斯看向马克西姆斯:“有纸和笔吗?”
“有。”马克西姆斯很快拿来给他。
昆图斯也不客气,直接走到木桌前,趴着勾画。
马克西姆斯凑近观看,只见老人用笔触很快在莎草纸上用线和点组成了一個椭圆形。
他抬头看向马尔西姆斯:“这是庞贝城区图。”
马克西姆斯点头表示明白。
“庞贝城墙长约二里,面朝陆地的城墙长度七百米,朝向陆地的城墙高度五至六米,朝向海的城墙高度二至三米,一共有6个门——”昆图斯用手指点着他刚画好的地图:“赫库兰尼乌姆门、维苏威门、卡普亚门、诺拉门、萨诺门,还有海门。庞贝城有人口6000多人,城卫队人数300,遇到紧急情况,却至少可以有800人参与作战,防御整个城墙的力量其实不太够,但那是对于你们整个的队伍而言,可对付只有800名士兵的你来说却是绰绰有余。”
马克西姆斯神色平静的说道:“我还要提醒你一句,我这800名士兵中只有一半拥有盔甲和武器,其他士兵只有农具和棍棒。”
“你这是——”奥卢斯一听,又想要开口说话,被旁边的斯普卡拉赶紧止住。
昆图斯却神色不动,缓缓说道:“几百人要想攻占庞贝城,强攻肯定不行,只能靠突袭。只是自从伱们来到维苏威已经长达半年,若是在四五月间庞贝城还挺疏忽,到黄昏时各个城门还依旧大开,行人商旅能够不受限制的随意进出,但是随着你们对周边城镇的威胁越来越大,庞贝城的所有陆上城门就开始一直关闭,很少打开——”
“你说的是所有陆上城门?”马克西姆斯敏锐的从对方的话里发现了些许端倪。
“是的,陆上城门,因为海门是开着的。”昆图斯说着,拿起笔,在紧邻庞贝城地图的下方画了一条弯弯弯曲曲的细线,然后指着它说道:“这是海岸线,这个是海门。庞贝人畏惧你们,关闭了所有陆上城门,只能依靠海上与外界交通,庞贝人所需要的物资也只能依靠商船运进港口,通过海门,运进城内,所以这海门是一直开着的。”
“你的意思是说——如果我们想要突袭,唯一的办法就是走海路,用船运兵闯进港口,再通过海门突入城内?”马克西姆斯沉吟着问道。
昆图斯用手点了点简易地图上的海岸线,摇摇头说道:“庞贝人之所以在这里建城,是因为这里的海岸与城区至少有五米的高度差,只有海门这里修了一条斜道通向港口,既然陆路城门都关闭了,海门即使开着,盘查必定比往日要严,你们要想混进去恐怕非常难,而如果想要突袭海门恐怕也不容易。”
昆图斯指着海岸线的某处:“海湾这边的港口区距离海门至少都有上百米,等你的士兵在港口登陆,城墙上的哨兵很轻易就能发现,到时候海门一关,庞贝人居高临下放箭,你们逃都没处逃。”
“看来,以我手下这点人根本就不可能拿下庞贝城。”马克西姆斯长叹一声,挥手说道:“既然是这样,那我也就不多留你们——”
“马克西姆斯首领,你先别着急!”昆图斯见对方要送客,也来不及再摆姿态,急切的说道:“攻夺海门不可能,但是从港口突袭攻入城内却是可以做到的!”
“哦,为什么?”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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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突袭前的准备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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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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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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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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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少年们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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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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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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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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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突袭庞贝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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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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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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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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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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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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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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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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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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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突袭庞贝(续)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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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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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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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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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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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收获与军务官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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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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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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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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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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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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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新的任命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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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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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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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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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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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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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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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对路凯利亚人的安排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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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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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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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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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首领们相聚在庞贝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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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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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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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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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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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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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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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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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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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各自独立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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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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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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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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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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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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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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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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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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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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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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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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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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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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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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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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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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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 铁匠铺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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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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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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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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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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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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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 意外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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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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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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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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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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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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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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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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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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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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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 亲兄弟明算账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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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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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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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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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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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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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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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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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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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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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罗马的重视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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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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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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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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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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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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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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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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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五章 分兵南下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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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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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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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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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章 山区行军宿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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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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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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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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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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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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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 第一个攻略目标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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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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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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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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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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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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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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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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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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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八章 各有所求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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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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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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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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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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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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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九章 强攻卡诺萨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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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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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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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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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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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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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 夺取萨拉皮亚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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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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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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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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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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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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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收获与安排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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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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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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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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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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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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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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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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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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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港口与市集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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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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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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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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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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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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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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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萨拉皮亚奴隶们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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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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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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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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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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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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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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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市集趣事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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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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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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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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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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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 新的征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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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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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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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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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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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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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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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女营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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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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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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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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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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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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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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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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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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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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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 女营队长卡瑞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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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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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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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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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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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章 噩耗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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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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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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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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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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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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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起义军首领再聚首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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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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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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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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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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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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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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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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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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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 报仇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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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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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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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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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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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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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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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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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二章 争夺指挥权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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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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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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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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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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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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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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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 伊利里亚海盗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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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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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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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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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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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伊利里亚人的困难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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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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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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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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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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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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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五章 罗马大军来了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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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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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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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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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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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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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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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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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六章 朝令夕改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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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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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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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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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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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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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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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八章 内讧与分裂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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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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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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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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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九章 目的地的选择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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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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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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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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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 未雨绸缪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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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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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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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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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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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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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第一支陨落的起义军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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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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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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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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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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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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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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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前有堵截、后有追兵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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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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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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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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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 罗马军队的突袭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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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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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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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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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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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一十四章 决定生死的一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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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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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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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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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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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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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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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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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一十五章 独挡敌军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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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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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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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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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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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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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一十六章 战机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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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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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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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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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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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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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一十七章 辎重营的暴乱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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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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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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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一十八章 溃败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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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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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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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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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一十九章 逆转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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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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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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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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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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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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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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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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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二十章 主动出击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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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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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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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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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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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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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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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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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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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二十一章 连战连捷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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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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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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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二十二章 拒绝北上的真正原因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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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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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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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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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二十三章 给斯巴达克斯的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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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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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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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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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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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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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二十四章 明确目标、统一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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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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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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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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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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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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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二十五章 跨过卢比孔河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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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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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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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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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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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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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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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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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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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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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二十七章 克拉苏出山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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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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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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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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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二十八章 买地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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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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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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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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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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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二十九章 最后的关卡——阿奎莱亚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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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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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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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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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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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三十章 与阿尔迪伊使者团见面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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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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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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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三十一章 买地——选择瓦里多西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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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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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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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三十二章 盟约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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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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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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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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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三十三章 前往目的地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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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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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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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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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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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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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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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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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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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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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三十四章 瓦里多西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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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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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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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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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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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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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三十五章 亚历山大大帝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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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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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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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三十六章 尼克斯部落与龙旗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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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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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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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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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三十七章 选择政体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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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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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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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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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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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三十八章 九部合议制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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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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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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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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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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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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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三十九章 二十封爵制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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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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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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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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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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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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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四十章 分地、封爵与收税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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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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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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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四十一章 先建设家园?还是先开战?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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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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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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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四十二章 勇猛的塞格斯提卡首领沃尔里斯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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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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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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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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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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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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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四十三章 与塞格斯提卡人的初战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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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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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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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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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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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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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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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四十四章 宜将剩勇追穷寇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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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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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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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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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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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四十五章 围点打援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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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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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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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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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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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四十六章 连破两寨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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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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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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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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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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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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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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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四十七章 阿尔迪伊人的震惊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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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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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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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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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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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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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四十八章 德鲁伊艾梅里奇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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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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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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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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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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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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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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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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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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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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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四十九章 斯科迪斯齐人的归附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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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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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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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五十章 斯科迪斯齐的鲜花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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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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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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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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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五十一章 塞格斯提卡大首领安德莱斯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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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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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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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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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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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五十二章 马克西姆斯的请求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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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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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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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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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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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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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五十三章 塞格斯提卡大军来袭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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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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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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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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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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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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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五十四章 昆图斯的奇谋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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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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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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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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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五十五章 两军对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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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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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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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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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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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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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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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五十六章 阵前招降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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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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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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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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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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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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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五十七章 变阵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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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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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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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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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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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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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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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五十八章 诈败?真败?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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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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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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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五十九章 大胜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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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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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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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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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六十章 出尔反尔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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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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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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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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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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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六十一章 大度的马克西姆斯?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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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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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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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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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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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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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六十二章 马克西姆斯的求和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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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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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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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六十三章 战时种地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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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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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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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六十四章 派遣间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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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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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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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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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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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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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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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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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六十五章 祭拜神祗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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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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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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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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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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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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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六十六章 潘诺尼部落联盟的新敌人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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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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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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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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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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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六十七章 安德莱斯的援军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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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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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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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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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六十八章 相亲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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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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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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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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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六十九章 宣读新法令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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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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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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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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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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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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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七十章 塞格斯提卡女人的心思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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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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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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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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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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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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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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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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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七十一章 西多尼奥斯的疑虑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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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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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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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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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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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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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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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七十二章 尼克斯的应战策略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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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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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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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七十三章 潘诺尼联军来了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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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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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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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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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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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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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七十四章 下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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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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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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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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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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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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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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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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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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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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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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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七十五章 佩科特的奇袭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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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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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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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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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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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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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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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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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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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七十六章 初次攻营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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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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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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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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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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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七十七章 溃退与撤退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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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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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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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七十八章 攻占外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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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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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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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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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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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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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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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七十九章 布罗奇的信使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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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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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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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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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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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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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八十章 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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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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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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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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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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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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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八十一章 惊喜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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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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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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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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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八十二章 知道斯科迪斯齐部落的存在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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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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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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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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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八十三章 相亲大会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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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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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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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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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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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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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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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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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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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八十四章 马克西姆斯结婚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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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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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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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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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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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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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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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八十五章 祝福和惊喜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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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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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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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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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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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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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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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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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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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八十六章 新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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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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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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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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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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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八十七章 测量田地和修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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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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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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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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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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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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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八十八章 各种工坊的筹建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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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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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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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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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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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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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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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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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八十九章 关于交税、薪酬和贸易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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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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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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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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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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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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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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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九十章 军备、官级和城主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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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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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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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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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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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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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九十一章 粮食供应和教育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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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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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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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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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九十二章 医疗、法务、厨房和新婚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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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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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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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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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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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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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九十三章 造纸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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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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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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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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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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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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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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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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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九十四章 尼克斯部落见闻(一)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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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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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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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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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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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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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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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九十五章 尼克斯部落见闻(二)——修建木桥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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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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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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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九十六章 尼克斯部落见闻(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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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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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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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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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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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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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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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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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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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九十七章 制碳与烧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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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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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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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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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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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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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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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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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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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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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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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九十八章 塞格斯提卡求和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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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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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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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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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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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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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一百九十九章 订立誓约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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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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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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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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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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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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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两百章 塞格斯提卡的算计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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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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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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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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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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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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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两百零一章 分地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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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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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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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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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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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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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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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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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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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两百零二章 分地(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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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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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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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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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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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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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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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两百零三章 教授耕地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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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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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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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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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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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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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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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零四章 比赛替代战争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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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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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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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两百零五章 给起义军最后的帮助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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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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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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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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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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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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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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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两百零六章 各工坊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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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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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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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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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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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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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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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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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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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两百零七章 戈威斯投靠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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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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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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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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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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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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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两百零八章 造纸工坊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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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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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两百零九章 艾梅里奇的劝说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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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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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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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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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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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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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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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两百一十章 戈威斯进入尼克斯部落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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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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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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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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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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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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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两百一十一章 戈威斯进入尼克斯部落(续)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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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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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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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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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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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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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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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两百一十二章 尼克斯农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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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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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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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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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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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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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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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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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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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一十三章 尼克斯财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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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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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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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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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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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两百一十四章 尼克斯部落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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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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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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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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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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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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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两百一十五章 尼克斯预备族民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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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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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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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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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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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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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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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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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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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两百一十六章 观看橄榄球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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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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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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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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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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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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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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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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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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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两百一十七章 观看橄榄球比赛(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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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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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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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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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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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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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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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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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两百一十八章 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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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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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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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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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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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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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两百一十九章 决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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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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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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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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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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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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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两百二十章 告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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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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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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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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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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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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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两百二十一章 庞培和凯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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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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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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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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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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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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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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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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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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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二十二章 阿尔迪伊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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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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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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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两百二十三章 为阿尔迪伊出兵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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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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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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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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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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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两百二十四章 秋收和种收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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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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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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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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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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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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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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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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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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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两百二十五章 制造新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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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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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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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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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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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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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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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两百二十六章 神祗与神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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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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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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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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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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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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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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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两百二十七章 他乡遇故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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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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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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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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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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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二十八章 秘书部情报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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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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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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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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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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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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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二十九章 大首领之争
难道是因为自己加入队伍的时间比他们要晚几个月?……瓦勒斯偶尔会冒出这样的想法。
紧挨着部落大厅的大木屋是马克西姆斯的办公所在,同样是秘书部的小伙伴正站在门前,看到瓦勒斯到来,立即进去通报。
“快让他进来吧。”里面传来熟悉的声音。
瓦勒斯甩甩头,将心头的杂念抛掉。
小伙伴出来,做了一个“请进”的手势,他紧走几步,进入屋内,朝着坐在正中的马克西姆斯恭敬的行礼:“拜见首领!”
“瓦勒斯,知道我为什么这么晚了还叫你过来吗?”马克西姆斯神情和蔼的问道。
果然,马克西姆斯接着说道:“接下来我会建立一?神庙司,专门负责监管部落里所有的神庙和祭司以及它们的祭祀活动,这个神庙师的主管……我考虑暂时由艾梅里奇担任。
卡布德斯参加完潘诺尼部落联盟会议,迅速返回塞格斯提卡,紧接着就准备召开部落大会,选举新的大首领。
“我要给最优秀的学生找到最合适的职务,这就是我留你到最后的原因!”马克西姆斯注视着他,微笑着说道:“时间不早了,回去好好休息吧。”
“不是直系又怎么了!难道我不是――”卡布德斯刚反驳一句,突然见有些人看他的眼神有异,立即闭上嘴。
这时,祭司赫米迦斯高声说道:“各位首领,自从我们的大首领安德莱斯病逝之后,部落大首领的位置一直空着。今天把你们都叫来,就是要推选出一位新的塞格斯提卡大首领,让部落所有的民众安心,并且带领我们重振昔日的辉煌!”
这一次的欢呼声明显强于上一次。
安卡苏斯毕竟只是十几岁的少年,众人的注视和欢呼让他感到紧张,他匆匆的站起,又匆匆的坐下。
普力卡斯顿感自己受了愚弄,几次三番要找这个背信弃义的家伙说理,但他都避而不见,直到今天才在大厅里见了面,看着对方与身边人谈笑风生的场景,普力卡斯气得直咬牙。
普力卡斯忙提醒安卡苏斯站起来,同时率先发出欢呼声,他周围的其他人也跟着欢呼。
他停顿了一下,将手指向左侧:“参与竞争大首领的人选有――安德莱斯的儿子安卡苏斯!”
实际上,马克西姆斯经常在私下里和自己信赖的侍从们谈论一些部落事务,以提升他们的见识,增加他们处理事务的经验,因此瓦勒斯不但能理解马克西姆斯话里时不时蹦出的一些新鲜的政治术语,而且他敏锐的意识到自己一直的期盼或许在今天就会有结果。
“前段时间,阿克果他们都被派出去做事了,就你还被留在我身边,是不是心里有点埋怨?”
主持会议的是塞格斯提卡祭司赫米迦斯。
“还有我们所熟知的卡布德斯!”赫米迦斯又将手指向右侧。
联盟使者的话顿时在大厅内掀起一阵骚动,各部落首领可不比普通族民,他们多少知道一点使者所说的“重大危机是什么”,但没想到对方会说的这么严重,于是议论声顿起。
这个场景有点古怪,堂堂一个部落的首领在对一位稚嫩少年讲述部落的重要事务,而这位少年居然不时在点头。
原来去年安德莱斯率军进攻外来雇佣军,结果会战遭受惨败,不少塞格斯提卡部落贵族被俘虏。听闻阿尔迪伊人对俘虏们进行了大肆杀戮,安德莱斯为了尽快征兵再战,任命了一批贵族来接管被俘虏的贵族的领地和族民,其中有不少就是这些被俘虏贵族家庭中的非直系血脉,谁如后来这些被俘虏的塞格斯提卡贵族又被释放,结果双方闹得不可开交,至今都没有完全解决,卡布德斯差点用言语揭开某些人的痛处。
“哦,明白!”瓦勒斯兴奋的行礼,他走出房门的时候,心里始终是暖烘烘的。
普力卡斯顿时变了脸色,咬牙站起:“等一下!这种选举大首领的方法违反了我们的传统!塞格斯提卡的大首领从来不是推选产生的,而是由血统高贵的大首领家族一代一代的自然传承,先是老首领安布拉斯,再是大首领安德莱斯,现在自然应该由安卡苏斯来坐大首领的位置,这才是塞格斯提卡、甚至潘诺尼各大部落的传统!”
普力卡斯的质问让大厅内顿时一静。
因为之前卡布德斯一直向普力卡斯承诺“会让安卡苏斯接任其父亲大首领的职位”,但他从部落联盟回来之后表面上要按照事先的约定、召开了部落会议,可临到头来普力卡斯才发现这个家伙居然也提出“要竞争大首领”。
“但你不是直系血脉!”普力卡斯毫无客气的反驳。
瓦勒斯忍不住问道:“首领,这个神庙司隶属于哪个部门?”
“有!”瓦勒斯兴奋的喊道。
联盟使者看向普力卡斯,加重语气,大声说道:“不光是你们塞格斯提卡,包括其他大部落,现在都面临着重大危机,因此部落联盟希望你们塞格斯提卡推选出一位有能力的大首领,能够和其他大部落一起联手度过这一次的难关!”
“是!”瓦勒斯大声回应,马克西姆斯的要求既让他感到了压力,但更让他感到兴奋。
瓦勒斯心理微惊,面对依然微笑的马克西姆斯,他连忙否认:“没有!真的没有!”
卡布德斯面带笑容站起身,张开双臂,在原地缓缓转动,接受众人的欢呼。
塞格斯提卡各部落首领从各自领地赶到主寨,齐聚部落大厅。
马克西姆斯意味深长的说道:“神庙司直接归我负责。”
瓦勒斯摇摇头。
普力卡斯暗暗叫苦:卡布德斯居然得到了部落联盟的支持,安卡苏斯这孩子要想接任恐怕是难了!
“很好!”马克西姆斯正色的说道:“现在我交给你一个任务,回去好好想一想,怎样才能管理好神庙司,监管好部落里的神庙和祭司们,让他们既能达到弥合族民们的矛盾、使部落更加团结的目的,同时有不能影响到我们对部落的管理……然后把你的想法写出来,拿来给我看。”
“在今天的部落会议上,我提出要弥合预备族民之间的矛盾、让部落更加的团结,最好是建立一套独属于我们尼克斯、又能适合这里民众的神?祭祀体系。大家经过讨论同意了,接下来艾梅里奇和九部门主官会制定出一套方案,再交由我审核……”
如今我们已经独立了10多年,之所以各大部落的大首领还是原来斯科迪斯齐人任命的、或者是原先这些大首领的儿子接任,那是因为他们都在击败斯科迪斯齐人的战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们的能力得到了族民的认可,所以无需再做推选!但是今天――”
卡布德斯急忙说道:“普力卡斯,?别忘了,我也是卡利库斯的儿子,身体里也流着大首领家族高贵的血液!――”
但他还兼顾着其他事务,因此神庙司的具体事务会落到神庙司副主管身上,我记得在半年前你对‘我们部落在那时为什么不建神庙’有过精彩的论述,所以我决定由你来担任这个神庙司的副官,怎么样?有没有信心做好?”
在他的身侧站立着跟随卡布德斯来到这里的联盟信使。
他的一时语塞让普力卡斯抓住机会,进一步紧逼:“卡布德斯,你也意识到自己错了吧!受人尊敬的赫米迦斯祭司,你是最了解我们潘诺尼传统的贤者,希望你能够捍卫它,承认安德莱斯唯一的儿子、大首领家族的直系血脉安卡苏斯为新的大首领!”
赫米迦斯还未回应,在一旁观礼的联盟使者突然大声插话道:“说起我们潘诺尼的传统,在斯科迪斯齐人还未入侵这片土地之前,我们各大部落就是像今天一样推选大首领的,后来斯科迪斯齐人为了更好的奴役我们,就由他们来指定各大部落的大首领,并且代代相传……
几十名塞格斯提卡首领分成了三部分:受安德莱斯器重提拔、或对安德莱斯十分钦佩的首领们坐在大厅左侧,以普力卡斯为首,簇拥着安德莱斯年仅10岁的儿子安卡苏斯;支持卡布德斯的首领们则簇拥着他,坐在大厅右侧;还没有拿定主意的首领们则坐在中间,视情况而定。
待众人在大厅内坐定之后,普力卡斯就一直在瞪视对面的卡布德斯,他心里十分愤怒。
…………………………………………………………………………
但他还是不甘心的质问道:“部落联盟这是要违反协议、干涉塞格斯提卡的内部事务?!”
使者露出冷笑,淡然回应道:“塞格斯提卡不听从部落联盟的建议也可以,只是以后要想从部落联盟中寻求帮助恐怕就会有点难。”
第两百三十章 潘诺尼部落联盟的计划
大厅内又是一阵骚动,人人都很清楚塞格斯提卡经过去年跟外来雇佣军的战争,实力大受损伤,一旦再遇上什么困难,向部落联盟求助是少不了的。
于是,有人忍不住喊道:“大首领之位不能父子相传,这是该死的斯科迪斯齐人留下来的弊端,我们应该恢复我们古老的传统,大家来共同推选出部落中最有能力的人担任大首领!”
一人带头,大家争相响应。
普力卡斯颓然坐下,不再争辩。
很快,卡布德斯被众人推选为塞格斯提卡新的大首领,毕竟这大半年来他一直代行大首领的职责,暂时消除了部落的隐患,稳定了秩序,让族民们能够安定生活……其能力得到大家的认可,远不是稚嫩少年安卡苏斯所能比的。
虽然接下来还要在赫米迦斯的陪同下前往圣林祭祀,得到神祗的祝福,才算是正式当上大首领一职,不过此时卡布德斯要发表就职演讲,众人也不会有异议。
“感谢大家对我的信任!”卡布德斯面带笑容,扫视厅内的众人,经过普力卡斯时自然跳过:“话我就不多说了,过去这半年来我已经说得够多了,而且大家也一直全力的支持我。
他不但已经完全归心于尼克斯部落,而且成为马克西姆斯首领的拥趸。
还没等大家说出自己的想法,卡布德斯继续大声说道:“这第一?好消息带来了第二个好消息,为了以后更好的同达契亚人作战,我们首先要解决自身的隐患。
但是有首领马克西姆斯对他的支持、有工务官卡皮托对他的看重,而他自己虚心好学、做事勤勉认真,将工坊事务安排得井井有条,并且还积极地为铁器工坊的人员谋福利。
第一批生铁造出来的时候,他向部落请功;第一批铁器生产出来的时候,他向部落请功;第一批武器生产出来的时候,他向部落请功……整个铁器工坊因为他,已经有好几个匠人获得晋级,如今众人看他的眼神都充满了热切。
在铁器工坊新建的武器研究室内,坐得满满当当的铁匠们将目光都聚焦在刚走进来的工务部副官凯德索斯身上。
这个纸卷是造纸工坊钻研新纸时,无意中将几种树皮混合制造出来的,后来又多次改进工序,所制造出来的这种新纸厚而不易碎,墨迹清晰而不晕染,因此被工务部相中,专用来做工程和机械的图纸。
匠人们七嘴八舌的热议起来。
“这个弩箭的箭头恐怕也有点麻烦。”佩西安纳西斯插话道。
立即就有人惊讶得问道:“波伊人为何要突然与我们结盟?!”
因此他接着大声说道:“之前我们听说马克西姆斯首领要亲自绘制图纸,让我们制造新武器,很多人都不以为然,现在大家服了没有?!”
“这张图画的真漂亮!”有人率先喊出了大家的心声。
其实马克西姆斯将弩绘制在图纸上,采取了部分工业制图的方法,用简便清晰的线条勾画轮廓,用合适的比例来显示大小,还将最复杂的弩机部分单独又列出来,采用剖面的方法显示其中精细的结构,并且图纸中一些关键部分还用文字和数字进行了特别的标明……匠人们虽然没有见识过弩,但看过之后都一目了然,也难怪他们会赞叹。
“请大家安静!”凯德索斯大声问道:“对于这个驽,大家有没有信心把它造出来?”
“那是当然啦,咱们的首领可是一直受着神祗的眷顾!”
接下来我要告诉大家两个好消息。第1个――我们潘诺尼领地北面的波伊人派了使者过来,希望能够与我们和解,并且结成同盟,部落联盟经过商议决定答应他们的要求。”
部落联盟经过商讨决定,除了安迪则提部落要全力防御东面斯科迪斯齐的残余之外,其余六大部落将尽力派遣战士、组建联军,彻底消灭占领我们土地、威胁到我们安全的那一群外来雇佣兵,拯救我们被俘虏的同胞!”
“有!有!……”匠人们争相叫嚷。
他的情况和西提托斯有些相似,父子两人先是在尼克斯部落娶妻分地,又因为他是铁匠中最擅长铸造生活铁器的,所以被任命为铁器工坊家用铁器总管。
大厅里顿时沸腾起来,虽然他们已经对南边的外来者心生畏惧,但如果整个部落联盟全力组建联军,人数至少五六万,如此庞大的军队又岂是人数稀少的雇佣兵所能抵挡的,他们被俘虏的族人终于有希望回来啦!
有人当即问道:“联盟准备什么时候向那些外来雇佣军发起进攻?!”
西提托斯早已没有了对起义军不满、暗中与之作对的怨恨,也早已没有了被押送行军、走进大山里时的绝望,他在尼克斯部落里分得了土地、娶了妻子、成为铁器工坊武器铸造的主管,还因为第一批武器的出产获得等级晋升。
然后他对凯德索斯说道:“首领画的这份图纸非常清晰,我们对于制造这种弩没有任何疑问。从它的构造上来看,它比弩炮简单多了,它最复杂的部分就是这里――”
“这把弩除了弩机和弓弦之外,其余全是木头。”米多萨库斯接话道,他是铁器工坊中木工活最好的匠人,和营建队的特提利普斯不同,特提利普斯擅长木质建筑,而他原本是在萨拉皮亚的铁漆工坊干了多年,制造盾牌的木制盾面、长矛标枪的枪杆……如今是尼克斯部落铁器工坊武器铸造副总管,管着工坊里的一批木匠。
“因为达契亚人!”联盟使者插话道:“这个从东面而来的敌人实力强大,并且他们极其贪婪,想要占据整个大河平原的土地,迫使大河平原上所有的种族必须团结起来,击碎达契亚人的野心!”
这一则好消息立刻引起众人的热议,因为波伊人与潘诺尼人结怨已经接近十年,期间双方冲突频发,死在战斗中的双方战士成千上万,因此仇恨颇深。塞格斯提卡部落的领地虽然不与波伊人接壤,但是以往不时为北面得部落提供各种物资,其生活也深受影响,听到这一消息怎能不感到震动。
不久前他和农务部合作研制出了曲辕犁,得到部落的嘉奖晋级,对部落也是完全归心。
“服了!”
……………………………………………………………………
“首领要求我们铁器工坊要尽快研制出武器――弩,这件事你们都听说了吧?”经过大半年的锻炼,凯德索斯已不像最初时那样紧张拘束,他站在木桌前,声音清晰而洪亮。
西斯托斯用手指点了点图纸上弩机的剖面图,接着自信的说道:“不过咱们有维修弩炮、改造弩弓的经验,把它造出来完全没有问题。”
“这图纸画得太好啦!比咱们部落的旗帜画得还好!”
众人兴奋的热情顿时凉了几分:原来北面与波伊人的和平只是为了新的战争,一场更大的战争!
他接着说道:“西提托斯说的对,这把弩最复杂的部分是弩机,但最麻烦的却是这个弩臂。
“好了,都别挤啦!赶紧给我坐好,又不是看不到!”坐在最前面的西提托斯大声斥责道,多数匠人居然听话的坐了回去。
“保持安静!都别闹了!”西斯托斯又站起来,吼了一声,嘈杂声才小了一些。
……
要说凯德索斯刚担任工务部副官的时候,铁器工坊里嫉妒和不服的大有人在,甚至有人私下里还说出“一个连怎么打造武器都不会的奴隶居然爬到了我们头上”之类的话。
由于这把弩没有扭力装置,要想让射出去的箭能够射得远、有足够的穿透力,这个弩臂就必须要使用有很强弹力的木材,我估计紫杉和白蜡树会比较适合,但具体适不适用,还需要将各种木材制成弓臂进行试谢才知道。”
“首领亲手绘制了弩得图纸,并且让我带来……”凯德索斯说着,将手里的纸卷展开。
“听说了!”众人异口同声。
当凯德索斯在半空中张开双臂、展开图纸、向众人展示的时候,所有人都扬着头,睁大双眼,不由自主的向前涌。
卡布德斯朗声回应:“十月之后,在我们与雇佣军的停战协议到期之时,毕竟我们潘诺尼人是信守承诺的!”
此刻他指着图纸说道:“这是个三菱形的箭头,要想打制出这样的箭头,就得先制作专门的模具,用坩埚高温化铁水,待生铁固形之后,还得掺碳锤打,这是一件耗时耗力的事情,若是将箭头改成片状刃尖形,就会好很多。”
“这可不行!”凯德索斯语气坚决:“首领可是特地强调过,弩箭头必须得制造出这种三菱状,因为它可以透甲!”
第两百三十一章 达努女神的子嗣
可以透甲?!……匠人们听了这话,又纷纷伸长脖子,紧瞅着图纸上弩箭头的图案,仔细琢磨着它的可能性。
“诸位,首领还要我转告你们!”凯德索斯再次朗声说道:“我们虽然暂时与塞格斯提卡人停战,但是双方的仇恨不会消除,战争随时都可能再次到来,而这种新武器将会是下一次战斗中击败塞格斯提卡军队的利器!
他希望你们在尽可能短的时间之内将它研制出来,并且很快就能大量制造!他还希望你们对这弩进行标准化制造――”
看到匠人们露出疑惑的神情,不等他们询问,凯德索斯紧接着说道:“首领告诉我,标准化制造的意思是所有的弩都是用同一的尺寸、同一的工序、同一的材料制成,当一把弩坏了的时候,换上另一把弩的零件,就可以再使用……”
“首领的这些要求太高了,要想达到很难啊!”西提托斯露出为难之色。
“首领还告诉我,他当然知道要达到他的要求是很难,虽然说铁器工坊是照搬罗马军工的模式,制造武器有了一些分工,但还不够精细、相互间的联系也不够紧密……
当天下午,艾梅里奇又以“要向首领请教选择什么神祗、建什么神庙”为由,求见了马克西姆斯。
“远的地方我不清楚,但我们斯科迪斯齐人、诺里基人、雅波德人、波伊人、还有受我们影响的潘诺尼人一直以来都敬畏大自然,经常祭拜的就是圣石、圣林。
涅西娅无力的垂下眼帘,沉默了良久,然后她缓缓的站起身,准备去拉开房门。
关上门之后,他隐约听到了里面传来的啜泣声,他神情复杂的叹了口气……
艾梅里奇突然住口不说,目光炯炯、且又意味深长的注视着马克西姆斯。
“我?”马克西姆斯以为艾梅里奇在开玩笑,然而艾梅里奇却无比认真的继续说道:“达努女神创造了我们的世界,也孕育了万物,还创造了一个神系,她的子嗣有很多,除了一些著名的神祗,其他的神祗就连我们德鲁伊也无法得知。
正因为达努女神太过博大,她从不眷顾任何凡人凡物,不过对自己的孩子却很宠爱,而首领你一直都受到神祗的眷顾――”
“首领,你说的我都明白,这几天我向很多族民征询了意见,有了一些初步的想法,想请你先帮我看看能不能行。”艾梅里奇早有准备,诚恳的说道。
“达努女神变化万千,就如同水一样,我们凡人无法描述她的真正相貌。”艾梅里奇停顿了一下,直视马克西姆斯,以前所未有的认真神情说道:“但是首领你应该知道!”
随后她既紧张又期盼的问道:“艾梅里奇,你还有没有其他更好的药可以帮……帮助我――”
如果说你们做到了,部落将给予铁器工坊更多的晋升名额,前不久刚获得晋升的人员也将会记一大功,为他下一次的晋升奠定更好的基础!”
“你先说来听听。”
在斯诺蒂亚医疗部,副官艾梅里奇敲响了一间办公室房门。
艾梅里奇看见涅西娅的双手紧捏着大腿、手指变得发白,他依然继续说道:“为了部落,你应该劝首领……再娶一位妻子。
“快请进。”列西娅轻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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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努是我们整个凯尔特种族的创世神,她是大地之母,又是水之源,她孕育了万物,并且又将万物包容其中,对万物充满无尽的博爱,因此凯尔特人对她是无比的敬仰……”
艾梅里奇沉思了一会儿,十分认真的说道:“涅西娅副官,在我成为德鲁伊、主要为民众治疗疾患之后,在这几十年时间里有很多很多妇女因为这方面的问题而找上我。可以说,我对此还是比较有经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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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了。”艾梅里奇神情笃定的说道:“这是我所知道的、德鲁伊们所流传的最能帮助妇女们怀孕的药方。据我所知,以前有一些妇女用了这个药在一个月内就能怀上孕,但它对你无效,我就没有别的办法了。”
“地之母、水之源……听起来很好……”马克西姆斯想了想,问问道:“大努女神长什么样?”
“艾梅里奇,你上次给我的那个药方,我已经吃了一个半月了,但是――”涅西娅的情绪略显焦躁:“至今没有见效!”
“艾梅里奇,跟你说实话吧。”马克西姆斯屏退左右,郑重的说道:“鉴于我们部落将来的发展和壮大要依赖整个大河平原,而在平原上的各个部落所信奉的多数都是你们德鲁伊,所以我们要信奉的也要尽量和他们相似,这就是为什么我让你来主导这件事的原因――”
“达努女神?”
我在和他们的交淡中还发现,多数人更愿意尊奉女性神?,尤其是具备仁爱包容、能保佑家庭、促进生育的女神最受欢迎,我想这跟他们以前饱受太多苦难、渴望生活稳定富裕有关。
待艾梅里奇进入之后,她探出头,谨慎的看了看四周,然后轻轻的掩上门,小心翼翼的神情颇显古怪。
“涅西娅副官,我来了。”艾梅里奇轻声的说道。
“……是嘛……没办法了……”涅西娅的神情变得呆滞。
房门打开,涅西娅出现在面前。
马克西姆斯注视着艾梅里奇,见他神情平静,又加重语气,沉声说道:“但是部落里多数正式族民并不信奉你们的神祗,如果这件事情实行的不好,引起他们的不满,甚至导致族民发生冲突,那么我们就将不得不中止在部落中建立凯尔特人的神祗神庙!这将会是部落的损失,更会是你的损失,所以对于这件事你要加倍努力,只能做好,不能做坏!”
当然你可以为首领挑选与你关系亲密、你可以信任的女子,这样你俩在主屋可以相互照应,将来她生了孩子,你还可以跟她共同抚养,就如同自己所生的一样……”
呃……你曾经跟我说过,你在当奴隶的时候曾经有过多次的流产……你的肚子是孕育孩子的神圣殿堂,多次流产会让这座殿堂变得破损,殿堂外的风雨就很容易侵入,使孩子难以存活,而且至今为止我还没有见到过凡是殿堂破损的妇女能够重新修复的……”
艾梅里奇倒显得平静,问道:“请问你这次叫我来是为了?”
这话说完,匠人们的热情瞬间就被激发,再也没有一人发出抱怨,大家围坐着摆放图纸的木桌,纷纷各抒起见,为标准化制造弩建言献策……
但是绝大多数尼克斯正式族民却尊崇和咱们自身形象相似的神祗,若是在部落里建圣石、圣林,他们恐怕不会有任何兴趣。
涅西娅转过头,看着对方的神情变得郑重起来,心里莫名有点不安,但她还是说道:“你说吧。”
“你们在意大利吃了很多苦,好不容易才来到这里,又经历了几场血战,才建立了今天的尼克斯……部落能有今天的安定,全靠马克西姆斯首领!
“?确定?”艾梅里奇露出惊讶的神情。
他被神祗所眷顾,是所有族民的信心所在,但如果……他一直没有孩子,那么族民就会担忧,害怕是神祗舍弃了对他的眷顾,当首领老去之后,部落必不能长久……”
所以需要你们在用心制造弩的同时,发动你们大家的智慧,完善整个武器工坊的制造组织机构,这样以后在制造其他武器时就更为便利……
“我当了快两年的护士长,这半年来我还特意跟着医生看诊了不少孕妇,我可以肯定……我还是没有怀上……”涅西娅的声音变得细如蚊呐。
为了能够让更多的正式族民易于接受,而预备族民和其他部落的民众也不会反感……我想来想去,决定选择先建达努女神的神庙――”
“涅西娅副官……”艾梅里奇略显犹豫的说道:“……你我一起共事了半年多,也算是非常熟悉了,我有几句掏心窝子的话……不知道你是否想听?”
可当她转向艾梅里奇时,眼中又充满了希翼。
艾梅里奇说完,见涅西娅呆立在原地,他没敢再逗留,赶紧走出了房间。
马克西姆斯张了张嘴,沉默了片刻,最终还是忍不住开口:“你的意思是说我是达努女神的子嗣?!”
艾梅里奇神情庄重的回应道:“从古至今凯尔特各部落一直流传着这样的故事,每当凯尔特人遭遇危难的时候,仁慈的达努女神就会派遣她的一位子嗣,转生到某个部落中,长大后就成为英雄,带领凯尔特人战胜困难,重塑辉煌。待这位英雄的人类身体老死之后,又会回归神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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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三十二章 神庙、神嗣与神典
说到这里,艾梅里奇又加重了语气:“首领你受神?眷顾是众人皆知的事,而你率队来到库帕河沿岸之后,原本这几年库帕河一到雨季就河水泛滥,今年却没有再出现往年的情况,就连瓦里多西的沼泽也变小了一些……
达努女神是水之源,无论是海、还是河流都在她的掌控之下,她自然不会让库帕河危害自己子嗣的部落……”
马克西姆斯一直用手摩挲着自己的下巴,品味着艾梅里奇话里的意思,权衡着这其中的利弊,没有说话。
艾梅里奇观察着他的神色,继续轻声说道:“我问过来自罗马的一些正式族民,听说罗马的神庙有大祭司一职,专门是由神?的后代子孙担任,特别受罗马民众的尊崇,一切重要的祭祀都必须由他们来主持……
我觉得咱们部落也可以设立大祭司一职,由达努女神的子嗣――首领你来担任,最为合适!”
马克西姆斯用力的捏了捏下巴,他很是心动,但心里也很清楚:艾梅里奇之所以提出这个建议,可不光是为了他好,同时也是因为他在部落中威望极高,可以压制不服,对族民们形成强大的号召力,有利于凯尔特神祗在部落里扎根……如果一切顺利,这就是一个双赢,不过双赢可不是他所最期望的。
“暂时还没有想好。”艾梅里奇如实说道。
还有……马克西姆斯意味深长的说道:“你也要好好的写一写达努女神的那些子嗣!”
另外,你还有一个重要任务――编撰达努女神的神典!达努女神是怎么诞生的?有着什么样的神力?创造过哪些神迹?能够为民众提供什么样的庇佑?希望尊奉她的民众要做什么样的人?……”
马克西姆斯轻咳两声,一脸正色的说道:“听你这么一说,我明白了,看来我真有可能是达努女神在人间的子嗣……
不过,这件事情暂时不宜直接宣扬出去,避免族民们无法理解,而导致他们思想的混乱。?应该要像春雨滋润麦苗一样,一点一点的、慢慢的让族民们接受……”
“那两个职务当然都要卸掉,以后你的精力都要放在达努神庙的事务上。如果你做得很好,能够让族民们都接受达努女神的存在,并且愿意信奉,那么我会考虑让达努女神成为我们部落信奉的、最重要的神?,就如同朱庇特与罗马、宙斯与希腊一样。”
谁知,艾梅里奇不但坐着没动,还开口说道:“首领,我还有一件事不知道该不该说?”
“人神和谐共处……”艾梅里奇反复念叨着这句话,然后兴奋的说道:“首领,我明白了,我会朝着这个方向去努力!”
马克西姆斯不动声色的问道:“你说我是达努女神的子嗣,可是我既没有强大的武力、能够以一敌百,也没有超强的神力、能够制造出各种神迹,我会生病,也会被敌人砍中之后死去,连我自己都不相信会是达努女神的子嗣,族民们更不会相信……”
马克西姆斯说完,摊开双手,又耸耸肩,等待这位德鲁伊给出合理的解释。
马克西姆斯不动声色地又说道:“等达努神庙建好之后,你就担任神庙的主祭。”
“那这个神庙司的主官,还有医疗部那边的――”
马克西姆斯只是将前世所见过的某些菩萨道场稍作改编、讲述出来,却听得艾梅里奇两眼发光。
因为前世马克西姆斯就是做平面设计的,而且之前他所绘制的尼克斯旗帜可是让族民们印象深刻,或许正因为如此,艾梅里奇才拐弯抹角的提出了这个要求。
艾梅里奇听到这话,顿时激动起来,说道:“首领,你请放心,我一定会尽全力将这件事做好!”
艾梅里奇正色的说道:“首领,咱们部落不光是斯科迪斯齐和潘诺尼这两个预备族民之间的矛盾,就单说我们斯科迪斯齐人,尽管部落对他们有救命之恩,但他们还是对部落还是有或多或少的抵触,并没有完全的融入到部落中,成为其中的一部分……”
毕竟艾梅里奇以前所祭拜的主要是圣石圣林,凯尔特人虽然也祭拜凯尔特神祗,但?们都是没有神庙的,光是凭尼克斯正式族民们的口述,他很难想象出希腊和罗马神庙的完整结构。
“很好,你做这件事如此稳重,我就放心了,改造人的思想远比改建一栋房屋、一个部落要难得多,却是需要慢慢的来。”马克西姆斯很是欣慰,突然想起了什么,问道:“你准备怎么建造达努女神的神庙?”
“我们斯科迪斯齐部落曾经的大首领哈姆斯德一向公正仁慈的对待所有族民,因而深得族民的敬爱,在所有的斯科迪斯齐部落中也很有声望,最后却被潘诺尼人抓获,受尽虐待,并且当着我们的面被活活烧死……
“哦?”
要说是仁慈包容、感化众生的女神形象,脑海里可是有不少,相信画出来一定可以惊艳整个部落……马克西姆斯想着,嘴角露出一丝微笑:“好吧,这件事就由我来做,除了达努女神,你还准备建哪位神祗的神庙?”
“我有一个想法。”马克西姆斯沉吟着说道:“……不一定非要给达努女神建房屋式的神庙,我们可以划出一座山丘供女神进驻……
“其实有一个好办法可以大大的缩短这个时间?”
马克西姆斯看着他,郑重的说道:“我知道你们德鲁伊有传教祭祀不写文字的传统,但是在尼克斯部落达努女神必须有自己的神典,神典的文字要简单易懂,里面的故事有生动有趣,所蕴含的思想要引导族民向善……
他大声赞道:“这个好!这个好!首领不愧是达努女神的子嗣,智慧无人能及,将达努女神神像与圣石、圣林结合在一起,既满足了那些以往只习惯祭拜圣石、圣林的预备族民的需要,还可以让族民们细心的体验自然,真正感受到女神的威严和博爱!首领,我会花时间仔细的寻找适合的山丘!”
“我会在部落中成立一个神庙司,专门负责管理部落内的所有神庙,神庙司的第一任主官就由你来担任。
马克西姆斯点头说道:“这确实也是个问题,毕竟我们是外来者,和你们斯科迪斯齐有着不同的文化和生活习惯,要想获得你们的完全认同,这需要比较长的时间――”
你现在的主要任务就是找到一个合适的山丘,然后建起一个像我刚才所说的达努女神神庙,它的花费应该不多,所需要的人力也比较少,主要是神像的雕刻和安放,还有就是圣石、圣林的布置需要费点气力……
这座山丘草木丰茂、鸟语花香,山中有高大茂盛的橡木林可作为圣林,也有巍峨坚硬的巨石可作为圣石,达努女神的神像就坐落在高处,俯瞰部落,面露慈悲,同时也很有威严,让人一见就忍不住要跪拜……”
“首领,我想先建好达努女神的神庙,等到族民们都接受了她的存在,并且愿意敬奉她,我再考虑其他的神祗……”
“首领,我一定会好好写,并且会像春雨一样日服一日、缓慢而持续的让民众意识到这些……”艾梅里奇会意的说道。
因此达努女神想要帮助人类,通常会将自己子嗣的灵魂降生到人类的母体内,成为一名凡人的胎儿,神国的记忆也会被遗忘,然后通过自身的奋斗,逐渐成长为人类的英雄,创建自己的伟业,最终死后灵魂再回返神国……”
你这个家伙是真是忽悠得自己都当了真……马克西姆斯初听这个要求,忍不住就想吐槽,但看到对方一脸诚恳的面容,愣了一下,突然意识到这件事确实最适合自己来做。
“艾梅里奇,我一直都很看重你,但没想到还是低估你了,你是一位极其出色的德鲁伊!”马克西姆斯赞叹道,心里却在想:果然这些什么祭司、道士、和尚都是神棍,太能忽悠人了!不过这样反倒是好事!
“首领,我明白,我会想办法把这件事做好!”艾梅里奇认真的回答,接着又说道:“首领,我刚才说了我不知道达努女神的相貌,但是你作为她的子嗣,你应该有所印象,因此达努女神的神像还得请你来亲自绘制!”
马克西姆斯见他神色有点奇怪,心里狐疑:“还有什么事?”
“我期待你的表现!时候不早了,我还有事情要做,就不送你了。”马克西姆斯微笑着要结束商谈。
艾梅里奇对此早有准备,他自信的回答道:“达努女神和众神居住在遥远的提尔纳诺,她们很少降临人间,因为一旦降临,她们的神力就会受到极大的限制,而且人间的污浊神祗会侵染她们的神性,导致她们堕落。
只有这样才会让来自其他地方、非凯尔特出生的族民们能够被吸引,并逐渐开始信奉,整个部落也会逐渐变得团结友爱、积极向上……这样才算达到了我们部落所要求的人神和谐共处的目的!”
活下来的斯科迪斯齐人都对他非常怀念,而他唯一的血脉佛勒丝柳西娅就在我们部落,自从她病好之后,不再那么怕生,这几个月里经常有斯科迪斯齐预备族民前去医院看望她,向她表达对已故大首领的思念。
同时呢,还有一些住院治病的正式族民接近她,向她表达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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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三十三章 马克西姆斯的第二位妻子
艾梅里奇观察着马克西姆斯的神情,小心翼翼的说道:“佛勒丝柳西娅温柔漂亮,身份又如此特殊,她应该成为首领你的妻子!
这样一来,首领你就成了大首领哈姆斯德的女婿,在斯科迪斯齐人的眼中你就是那个已经覆灭的斯科迪斯齐部落的继承者,是真正的自己人,那么他们待在尼克斯才会彻底的安心,会更加尽力的为你做事!
而且以后在潘诺尼领地内的斯科迪斯齐人也更愿意逃来这里、加入到尼克斯部落中!”
当艾梅里奇说出佛勒丝柳西娅的名字时,马克西姆斯立刻就明白对方想要说什么。
事实上,马克西姆斯对佛勒丝柳西娅一直有关注,不仅是因为其身份特殊,而且妻子涅西娅与佛勒丝柳西娅一见投缘,将其当作妹妹一样悉心照顾,关系非常亲密,还多次带她来主屋一起进餐……现在已经完全是一名政治人物的马克西姆斯当然动过这样的念头,但一直没有采取行动,现在终于有人主动提起这件事……
艾梅里奇见马克西姆斯沉默不语,继续说道:“首领,自去年部落成立以来,凡是结婚的妇女大多都已怀上孩子,甚至有的都快要生了,涅西娅副官因为一直未怀上,还几次找我看过病……”
马克西姆斯听到这里并不感到吃惊,虽然涅西娅从未对他说过此事,是自己私下悄悄的进行,但卡修斯的情报司确实有过这方面的汇报。
“……我给她开过我们德鲁伊经常使用的、最有效的药方,但是没有效果……根据我多年的行医经验,她……恐怕是在当奴隶的时候遭到罗马人虐待而多次流产、导致无法生育。”
要干活的人们挤满了斯诺蒂亚寨前得这条大道,但他们并没有马上就开始奔赴自己的麦田。
“马克西姆斯首领来自意大利,应该是一位异族神祗,我们怎么可能知道。”
斯科迪斯齐出身的预备族民们更是为此感到高兴,他们望向马克西姆斯的眼神不再复杂,反而有一种看到自家长辈时的安心,但他们此时所热议的却不是马克西姆斯要迎娶佛勒丝柳西娅的事情。
“首领,你放心,我一定会将这件事办好!”艾梅里奇作出承诺,脸上抑制不住的喜色,让马克西姆斯越看他越像是媒婆。
即使是单身体壮的尼克斯正式族民在收获的日子也听从农务部的劝告,聘请了阿尔迪伊人,因为收割麦子并不比耕田轻松多少,而且还必须要抓紧时间,如果在这期间万一下大雨,就会很麻烦。
“这不可能!”
“可……可……马克西姆斯首领是外族人,他怎么可能是只庇佑我们凯尔特人的达努女神的子嗣?!”
“可你知道眷顾他的神祗是哪一位吗?!”
艾梅里奇加重语气提醒道:“首领,你是我们尼克斯部落的支柱,只有你子孙繁茂,族民们才会安心!
我相信再过一年半年,沃勒努斯、卡皮托、高乃留斯等几位部门主管也会注意到这个问题,也会向你提出再娶妻子的请求!既然这样,我觉得佛勒丝柳西娅是最好的人选!”
“什么?!”
“是我们整个凯尔特种族的至高神达努女神!”
马克西姆斯穿着长衫长裤,用布巾包头、手持一把镰刀,完全是一副劳动者的形象,穿过大道,步入田间的小道,映入众人的眼帘。
但他旋即收敛起眼中的锋芒,无奈的说道:好吧,这件事情就交给你来办吧。
“前几天我去找艾梅里奇贤者看病,他亲口告诉我的!”
如果他不是达努女神的神子,又怎么会在强大的罗马军队的围剿下、其他的队伍都灭亡了、只有他率队逃了出来!
马克西姆斯听了这话,心里顿生不悦:这家伙居然干涉到我家里来了!
每一个人都神情激动,他们终于要开始收割在自己的土地上种出来的属于自己的粮食!
已经结婚、建立家庭的族民们,丈夫拿着镰刀,大着肚子的妻子捧着草绳,旁边还跟着好几个阿尔迪伊雇工。
听贤者说,这就是马克西姆斯首领的提议,他还不顾很多人的反对,坚持要这么做!听贤者说,现在达努女神的神像已经开始雕刻,就连达努女神的相貌也是马克西姆斯首领亲手绘制的!你们说,如果马克西姆斯首领不是达努女神的子嗣,他会这么做吗!”
“而且这段时间你们应该都听说了,部落准备要修建神庙,可你们知道要给谁建神庙吗?!是达努女神!
“首领你不用担心,我已经跟涅西娅副官谈过了,她对此并没有反对。”艾梅里奇在这里撒了一个谎,他并没有向涅西娅直接推荐佛勒丝柳西娅,但他认为有了他的提示,以涅西娅和佛勒丝柳西娅的关系,她自然会想到自己的这位好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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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你们别忘了,达努女神可是掌控河流,是万物之母,所以马克西姆斯首领在这里建立部落之后,原本泛滥的库帕河水也安静了很多!瞧瞧这里的麦子从来没有这么饱满过,这都是达努女神的庇佑!”
“哎,你们知道吗?!马克西姆斯首领可不是普通人,他可是一位神眷者!”
跟在马克西姆斯身后的是妻子涅西娅,这位被正式族民们所熟知的原医疗队护士长、现医疗部副官和大多已结婚的妇女不一样,她也手拿着一把镰刀。
在涅西娅身后还有一人――佛勒丝柳西娅,这位看起来纤细娇弱的年轻姑娘手捧着草绳,一直低着头,俏脸绯红的紧跟着涅西娅。
他本可以带领队伍逃往其他更好的地方,可是因为有达努女神的指引,所以他偏偏来到了这里!
正是因为有达努女神的庇佑,他才能率领人数不多的队伍打败潘诺尼人,解救了我们!――”
眼前的情景并不让族民们感到惊讶,因为“马克西姆斯首领要迎娶佛勒丝柳西娅”的消息早在一个月前就已经传出,据说会在秋收之后就举行婚礼。虽然这消息曾经让一些对佛勒丝柳西娅有想法的单身族民幻想破灭,但族民们都不反感这场即将到来的婚姻,因为他们都希望受神祗眷顾的马克西姆斯首领能尽快拥有子嗣,或许神祗对部落的庇佑就能长久存在。
“首领来了!首领来了!!首领来了!!!……”人群中一阵骚动,很快让出了一条狭小的通道。
此外,农务部组织的几千名预备族民、为维持秩序、防止意外而专门配备的几支百人巡逻队、要为族民运送麦捆的运输队、以及其他部门的主官和属员……为了保证整个麦田收割的顺利,尼克斯部落几乎是全员上阵。
“是达努女神!”
与尼克斯部落有过协议的阿尔迪伊部落的族民们也愿意过来帮忙,因为这是要给报酬的,之前因为种种原因错过了跟尼克斯人签长期雇佣协议的阿尔迪伊族民们这一次可不想再错过机会。
9月初的这天,天空湛蓝,阳光明媚,和风吹拂,正是谷物收割的好时节。
从斯洛蒂亚到维斯特尼,库帕河两岸已经完全变成了一片金色的海洋,沉甸甸的麦穗只是随着微风轻轻颤动,就能形成起伏不断的麦浪,发出“唰唰”的悦耳声响,让来到田边的尼克斯族民们精神抖擞,心旷神怡。
看着艾梅里奇离去的背影,马克思姆斯轻敲着椅背,心中涌起一股特别的情绪,其中包含着愧疚,但更多的是期待……
“我听贤者说,达努女神见我们斯科迪斯齐人遭受危难,有心想要拯救,可是我们已经全部被奴役,若是神子转生在我们当中,是很难获得足够的力量帮助我们获得自由,所以?才让神子转生到大海对岸的意大利,跟着其他人一起积蓄力量、发起暴动,与罗马对抗……
“我也听艾梅里奇贤者这么说过!而且他还说马克西姆斯首领之所以被达努女神眷顾,那是因为他是达努女神子嗣的转生!艾梅里奇贤者的话难道你都不相信!”
马克西姆斯犹豫片刻,露出为难之色:“你……?说的也有道理,但是……涅西娅知道了……恐怕会很伤心……”
“这事情早就有传言啦,大家都知道啊。”
“这么看来,这是真的了!难怪每一次我看到马克西姆斯首领,总觉得他特别的威严!你们说我以后要是再遇见他……是不是应该向他膜拜祈祷?!”
“我之前也有这种想法,但贤者特意跟我说过,马克西姆斯首领虽然是达努女神得子嗣,但他已经转世为凡人,以敬畏神子的方式来敬畏他,反而会带来不利,因此只要心怀尊敬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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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三十四章 丰收的喜悦
“哦,原来是这样,我明白了。”
“没错,贤者也是这么给我说的!现在可好了,马克西姆斯首领是达努女神的子嗣,又娶了大首领哈姆斯德的女儿,那我们就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了!”
“是啊,有了达努女神的庇佑,相信我们那些受难的同胞也会很快获得自由!”
“不光是要让我们所有的族人获得自由,还要向欺压我们的潘诺尼人复仇!”
“对!没错!”
……
马克西姆斯没再多说,他举目四望:族民们混杂在金色的麦浪中,就像是游在大海中的鱼,时不时冒出头来呼吸一下新鲜空气。有人情不自禁得唱起了家乡的歌谣,立刻就引来旁边人的应和,很快在麦田的上空荡漾着由各种语言混杂在一起的歌声,从歌声中听不到族民们干活的疲惫,反而洋溢着收获的喜悦……
马克西穆斯直起身,将镰刀交到沃勒努斯手中,用手揉了揉有些酸麻的腰背,说道:“我要去一趟铁器工坊,凯德索斯告诉我,铁匠们已经造好了弩,就等着我去验收。”
马克西姆斯停顿了一下,郑重的说道:“这里就交给你了,你们农务部是今天麦田收割的主管部门,你要负起责任来,把各部门都组织好,帮族民们顺利的完成收割。如果遇到什么困难不能解决,立刻派人去铁器工坊告诉我。”
与此同时,工匠们还打造了一些石磙,木匠们制造了很多木杈、扫帚、木锨……为了这一次的丰收,尼克斯部落可是全民动员、拼尽了全力。
凯德索斯带领着一众铁匠,早已等候在门口。
当他半蹲身子,用镰刀割下第一把麦穗的事后,道边的人群发出震耳欲聋的欢呼声,然后像潮水一样,各自涌向自己的田地。
“行啦,就算他们说的是真的,那对咱们来说也是好事,因为我们不也是尼克斯部落的族民吗!而且我们跟那些贱奴一样也信奉达努女神,如果尼克斯的首领真是达努女神的子嗣,我们不也一样会受神?的庇佑!”
念头一闪而过,他没再去想,转头问涅西娅:“你要不要先休息一下?”
但时间一长,马克西姆斯就有些不耐烦了,他极其关注农业,那是因为农业是部落的命根,但要让他在这里本本分分的当一天农夫、收割好麦子,那就太浪费他宝贵的时间了。
……
不过这个时候,沃勒努斯已经亲自带着一队预备族民们过来。
“我也不累,我跟涅西娅姐姐一起干活。”佛勒丝柳西娅虽然额头已经浸出了汗,语气却很坚定。
斯科迪斯齐预备族民们的喧哗声自然传到了距离他们不远的潘诺尼预备族民耳中,也引起了骚动。
并非因为马克西姆斯要展现自己首领的权威,只能自己先行动,之后大家才能收割,而是因为虽然绝大多数正式族民还不太相信“马克西姆斯是凯尔特人信奉的达努女神的子嗣转生”,但他们都相信首领是受着某位神祗的眷顾,因此大家都达成了共识,让马克西姆斯首领先割麦,这样才可能让整个部落都受到神邸庇佑,收割期间才会一帆风顺。
“我一点都不累,不用休息。”涅西娅摇头,将又一把割好的麦穗递给身后的佛勒丝柳西娅。
“我有耳朵,当然能听到。”佩林图斯扫了一眼自己的同伴,冷哼一声:“既然你认为这是瞎说,还这么慌张做什么。”
由于当初分地的时候他有意选择了靠近山岭、不那么肥沃的土地以示谦让,所以这一路走过去也花了一点时间。
马克西姆斯走进射击室,一眼就看到木栏后方的木桌上摆放的弩,看上去就像是一根木桩上钉着的一张弓,而且因为没有上漆,木头所制的弓和臂呈淡黄色,甚至还可见木纹,仿佛就像是未经打磨的原石,但实际上它的模样已经跟马克西姆斯前世在资料中所见到的秦弩很像了。
“首领,我们来了。”沃勒努斯走到马克西姆斯身后,轻声说道。
这样欢快的场景,让马克西姆斯放下心来,他悄悄的绕着山脚走向大道,以避免引人注意。
马克西姆斯当然知道这些驮车的目的地在哪里。
“你有这精神去质疑,还不如先照顾好自己。”佩林图斯不耐烦的打断同伴的话:“咱们现在可是尼克斯部落的族民,你居然还有心思去担心塞格……别的部落,如果他们继续不争气,继续被尼克斯打败,我看他们也将成为尼克斯的族民……呃,也行这反而是好事,至少他们也能得到达努女神的庇佑,你说对吗?!”
因为丰收的时候可不是只割下麦子就行了,还要把收割下来的麦子平摊在开阔坚实的平地上,先进行晾晒;接着用牲畜拖着沉重的石滚子对麦子进行反复碾压,迫使麦粒完全脱落;然后叉走麦秸,将地面上的麦粒扫在一起;还要进行扬尘,将混在麦粒中的沙子、破碎的麦壳分离出来,最后才将干净的麦粒装袋……
果然,这话一出,匠人们眉目舒展。
马克西姆斯扫视众人,见他们脸上多少呈现出些许不安,于是第一句话就说道:“你们放心,我已经给农务管沃勒努斯特地说了,让预备族民们首先收割你们家的麦田!
马克西姆斯看到一切都井然有序,于是放心的进入维斯特尼寨子,跨过木桥,来到北岸,到达被他称之为“工业区”里的铁器工坊。
“我……我可没有慌张!”
“你呢?马克西姆斯看向佛勒丝柳西娅。
马克西姆斯点点头,看向他身后的预备族民们:“辛苦?们了!”
乍一看,三人的配合还比较默契,颇有些夫唱妇随的味道。
工程队完全是以建造罗马大道的工艺来制造麦场,于是在8月中旬的时候一块又一块麦场就建成了。
到了道路上,他又看到原本在这里待命的运输队此刻也忙碌起来,他们将一捆捆麦捆抬到了牛车或驴车上,装满车之后,农务部属员就要做好标记,然后一辆接一辆满载麦捆的驮车朝着北面驶去……
于是工务部的工程队在斯诺蒂亚寨子东面和维斯特尼寨子西面的沿河地带,先清除了杂草树木,接着夯平地面,接着铺上细沙和碎石,最后再用石灰窑烧出的水泥搅拌成泥浆,敷在最上面……
我知道你们都已经结婚,有你们的妻子在田里盯着,放心吧,不会有任何问题,说不定等咱们这边忙完,你们再赶去田里,麦子都已经收割完了,都用不着你们再动手。”
马克西姆斯看了一眼,就明白是怎么回事,心里升起一个念头:艾梅里奇是不是宣传得过分了些?
一群人簇拥着马克西姆斯来到武器工坊的远程武器测试区。
整个过程比较复杂费力,而对于尼克斯的族民们来说,现在的他们可没有时间和能力去打造自家的麦场和其他所需要的工具,这当然就需要部落来做这件事。
虽然沃勒努斯感觉到了压力,但他还是尽量平静的做出回应:“首领放心,我们农务部会将这件事做好。”
“可我们在北方的族人恐怕就会――”
马克西姆斯弯着腰,用镰刀大把大把的收割麦子;涅西娅则始终半蹲着、小把小把的割麦;佛勒丝柳西娅则将他俩割下来的麦子打成一个个麦捆,搁在地上,动作相当麻利,别看她长得娇弱,以前在塞格斯提卡部落当奴隶时可是没少干活。
面对他的感谢,预备族民们紧张得不知该如何回应,甚至有的人还赶紧低下头,不敢与他目光接触。
他们不是因为做错事了而心虚,而是因为他们都是斯科迪斯齐人,都相信了有关“马克西姆斯是达努女神子嗣转生”的传闻,心中过于崇敬,所以……
马克西姆斯听不到预备族民们的热议,他踏着松软的田间小道,径直走向自己的田地。
“佩林图斯,你听到了吗,那帮贱奴认为尼克斯的首领是达努女神的子嗣转生,这简直是荒谬!”
近几个月来,工务部属下的工程队一直在忙碌的一件事就是修建麦场。
远程武器测试区还是在马克西姆斯以前视察铁器工坊时提议建立的,为此部落还特地又批给铁器工坊一大块地,原本匠人们是准备用来测试标枪和弩炮,没想到第一次使用却是测试新武器――弩。
他伸手拿起弩:嗯,稍有点沉。
就在他仔细端详这把弩的时候,作为制造弩的主要负责人――武器总管西提托斯在一旁介绍道:“首领,这把弩的弩臂,我们曾经试用过10多种树木,最后选择了橡木,因为橡木木质坚硬,不易磨损,比较耐用,虽然它比其他木头要重一些,但重也有重的好处,在发射弩箭的时候,它能够更好得稳住弓,在和其他木头所制成的弩臂进行测试,它的命中率是最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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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三十五章 测试弩箭
“嗯,不错!”马克西姆斯点头称赞的同时,目光瞄向弓梢:“我在图纸上只是简要的说了几句,没想到你们竟然真把这反曲弓给做出来了,这比较费时间吧?”
“有了首领你的提示,将弓尾制成这个模样还是比较简单的,我们只需要把刨好的弓木尾端放到热水中去蒸煮,变软之后直接压弯定型就可以了,花不了多少时间,为此我们还专门制作了弧形的垫木。”
西提托斯指着弩头端的弓,继续解说道:“倒是选择什么样的木头来制作这个弓,我们花费了不少时间,最后经过反复的测试,最后大家都觉得还是紫杉木的弹性最好。
我们还拿这种反曲弓和不反曲的弓进行了射击测试,反曲弓弹性更强,射出去的距离更远,弩箭的劲道更足……”
马克西姆斯听的认真。同时伸手指勾拔弓弦:“这弓弦用的是麻?”
“是的,首领。”西提托斯赶紧又介绍道:“虽然部落里的亚麻早就用完了,但是我们之前将弩炮改造的弩弓所用的那些弓弦还好好的保留着,我们请编织工坊将它们裁短、择细,重新进行了搓制和缠绕,而且还放在油里浸泡,才做成了你现在所看到的这种弓弦,它更加的坚韧细密,可以承受出弩臂的强大拉力。”
马克西姆斯一边听,一边伸右手去拿弓弦,拉到一大半时就感到有些费力了。要知道他虽然剑斗能力远不及斯巴达克斯和克罗斯,但膀大腰圆、又经过几年的角斗训练,自带队以来也从未停止的锻炼,力量却是不差,居然单手拉弦都有些困难。
马克西姆斯定睛一望,弩箭已经插入了靶标的中央。
手下跑过去将靶标拿过来,给马克西姆斯查看:弩箭不只是插入了靶标,而且穿破了干牛皮包裹的橡木,还在后方露出了整个箭头。
他前世给文明争霸这款游戏做军事科技升级的配图设计时,专门了解过弩矢尾端通常用两片羽,是为了保证弩矢能够很好的贴合滑槽、能被弹射出去,因此远不如三羽矢飞行稳定,平飞还行,上升和下落却极易受气流搅动……
因为随着靶标越来越远,弩箭在飞行过程中下坠得厉害,要想命中,就得不断抬高发射仰角,到后来就相当于是在抛射,然后马克西姆斯就可以看到箭矢在上升和下落的过程中飞行变得很不稳定,不但偏离目标很远,而且有时还不能保证箭尖先落地……
马克西姆斯继续说道:“八十米已经很不错了,如果敌人从这个距离逼近我们的弩兵,在这个时间内弩兵能够射出几箭,你们做过测试吗?”
马克西姆斯再次上完弦之后,还有点不放心,回头对自己的一名侍从说道:“马尔克卢斯,你来试试。”
“首领,你的力量真是太大了,我们可没法做到单手上弦。”西提托斯一边大声恭维,一边从旁边的匠人手中接过又一把新弩,只见他将弩臂尾端顶住腹部,双手抓住弓弦,向后使劲,果然相对容易的上好了弦。
新弩的弓展一米二,弩臂长度零点七五米,并不算大、也不太重,弩臂尾端还特地刨掉棱角,因此用腹部顶住时并不难受。并且腹部不但是支撑点、也是发力的一部分,同双手、腰臂的肌肉一起发力,可就比之前省力太多了。
在没有预做准备的情况下连续猛然使劲,导致手背肌肉略有拉伤,他不得不甩了甩发麻的右手,自嘲的笑了笑:“这弩的劲道确实很大呀!”
但这已经很厉害了,即使是全力投掷的标枪也不可能完全穿破罗马士兵的铁甲。以后我们还可以再改进,加强弓的弹力,给箭头增重,对箭头进行更多次的锻打,我相信它的破甲能力还会更强!”
马克西姆斯点点头,转向靶场,说道:“继续测试吧,这一次是四十米。”
工务部负责铁器制造的副官凯德索斯上前说道:“自从首领你给我们下达这样的要求之后,我们铁器工坊一直在做这方面的努力,为此我们还特地分成了铁器和木器两个大组,铁器组下面又分为弩机和弩箭头两组。
到了百米,弩箭的命中率就很是感人了,马克西姆斯射十箭,能够命中一箭就不错……
“是,首领。”马尔克卢斯是继阿克果、卡修斯等侍从出任新职务之后、调到马克西姆斯身旁的秘书部侍从司新成员之一,他是工程师卡尔普尼乌斯.斯卡普拉的儿子,还未满16岁,身体尚未长成,力量不足,因此费了很大的劲才上好弦。
弩箭的长度约有零点六米,箭杆较细,木头所制,尾羽很短,仅有两片,箭头细长,呈三棱状,被打磨得闪闪发光,用手指轻触,有刺痛感。
西提托斯一窒,再没有了刚才的兴奋:“……也是可以破铁甲的……我们用罗马军团士兵所穿的、厚实的环臂甲来进行了测试,射十箭大概可以穿三箭,这三箭……可以在铁甲上破开一个小口,箭头至少可以刺破皮肤,伤及肌肉……
“是,首领!”西提托斯兴奋的问道:“你要射多远的靶?”
四十米,这把弩的命中率仍然相当高,箭头依然能穿破木板,只是命中靶标的范围偏下一些;
五十米,命中率依然高,但中箭的位置更偏下,靶标后方只能露出半个箭头;
六十米,马可西姆斯不得不将弩臂上抬,才能保证命中率,弩箭虽然能够深扎入靶标,但已经无法穿透;
七十米、八十米,弩箭仍然可以扎入靶标……
西提托斯见马克西姆斯没有再射击,却端着弩,在思索着什么,忙说道:“首领,我们经过多次测试,认为这把弩虽然最远能射到一百五十米左右,但是八十米是它最远的杀伤射程,在八十米以内,敌人距离我们越近,那么弩箭对他的杀伤力就越强……
马克西姆斯淡定的问道:“它可以破铁甲吗?”
我们考虑接下来对这把弩的改进主要集中在弓的身上,将它的反曲做得更好,让弓更加坚韧和弹性,能够给予箭更大的力量,这样它具有杀伤力的射程应该还能再增加。”
前世在电视中见过弩箭威力的马克西姆斯神情还算平静,跟随他一起来铁器工坊的随从们都不禁惊呼:“这弩好厉害!这弩要是射在人身上,岂不是连整个胸膛都穿透了!”
马克西姆斯将箭矢放入弩臂的滑槽中,转向木栏前方的靶场,说道:“进行测试吧。”
顿时弩臂一震,就听“嗖”的一声,后方响起一片欢呼。
为了不当众丢脸,他硬撑着再使猛劲,终于将弓弦拉到弩机处,然后被伸出的勾口稳稳卡住。
很快,空旷的草地上立起了一个一人高的方形靶标,它为橡木所制,约有一个成人的拇指厚度,并且用干牛皮紧紧包裹。
力弱的孩子都能够上弦,老人自然更能,而长期务农的妇女们也可以做到……马克西姆斯之前的担忧散去,又拿起了放在木桌上的弩箭。
“先放三十米远。”
马克西姆斯左手托住弩臂前端,右手手指勾住板机,慢慢将弩端平,虚起左眼,睁大右眼,盯住板机上方立起的瞄准器,移动弩臂,对准前方的靶标,轻轻的一扣。
“可以去做这方面的改进,不过现在的这把弩已经很不错了!”马克西姆斯终于露出了笑容,尽管他心里还有一丝遗憾:弩果然是不能抛射的。
“是啊,是啊!首领当初跟我们说这弩可以破甲,我们还有些不太相信,可经过反复测试,它总是可以轻易做到。首领,你设计的这把弩这简直就是杀敌的利器!”西提托斯大声的称赞。
“?们之前所做的测试非常细致!”马克西姆斯赞许的点点头,扬起手中的弩,看着众匠人问道:“这种新武器能否被大量的、快速的制造出来吗?”
马克西姆斯照着操作。
“做过!做过!”西提托斯连声说道:“如果是罗马军团士兵从八十米开始进攻,以他们的进攻速度,我们可以射出四至五箭;如果是象这里的潘诺尼轻装战士进攻,我们可以射出二至三箭,力气大、用弩熟练的人射箭的速度就会快一些,不过也就最多快出一箭。”
构造最为复杂的弩机由西提托斯主管牵头,可以配备五十个技艺精湛的铁匠,从一开始就专注于研究如何更好更快的打造弩机的配件,到今天为止他们每一个人都可以熟练的打造出合格的弩机,接下来如果给他们每一个人配备两名学徒,再提供已经经过模具压制的生铁粗坯,他们在两天之内就可以打造出五十套合格的弩机配件;
至于箭头的铸造就更为容易,我们已经制造了五十个箭头模具,将特制坩埚高温的融化小块生铁,然后倒入模具之中,初步定型,接下来就是反复打磨,这是学徒就可以做到的事情,所以在这个组我们只有三个铁匠,配备二十个学徒,应该可以在两天内铸造100个箭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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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三十六章 弩弓的制造
凯德索斯咽了口唾沫,润了润有点干涩的喉咙,继续说道:“木匠组下面我们也分了三个小组――弓、弩臂和箭杆。
弓的制造最麻烦、也最重要,之前我们就配备了五十个技艺精湛的木匠,由米多萨库斯牵头,经过近两个月的反复测试,他们每一个都已经掌握了如何制造一把合格的弩弓的方法,只是制造弓所需时间较长,最快也要九天才能治好一张,五十名木匠在合适的紫杉木料充足的情况下十天制造五十张弩弓没有问题;
制造努臂就比较简单了,但由于刻划滑槽和刨制安放弩机的腔室要很精细,所以我们也安排了五名技艺精湛的木匠,他们一人就可以在一天之内制造两根弩臂,因此我们之前将整张弩最后的组装也交由这?组来完成,如果再每人配备几名木匠学徒,十天之内完成五十把弩的制造,完全没有问题;
箭杆使用的材料,我们经过多次测试,发现用榆木最好,它的制作并不复杂,但是却需要花费不少时间将细长的木条刨制成合格的箭杆,同时在尾部插上羽毛、做好楔口,并且能够很好的套上箭头,箭杆组里原本有十名木匠,他们经过这两个月的练习,一个人可以在一天之内制成六支箭杆……
此外,我还向卡皮托请示,在编织工坊组建了一支弓弦组,由五名搓麻手艺精湛的妇女组成,她们一人一天之内可以制成四条合格的弓弦……
如果首领你要下令让我们开始大量制造弩,按照我们现在各组的配置,可以在十天之内制成五十把弩、五百支箭。如果我们再好好调配一下人手,多增加制造弩弓的木匠,在十天之内还可以制造更多的弩……”
匠人们更加的喜悦,突然有人大喊了一声:“谢谢首领!”
“鉴于你们铁器工坊这一次的出色表现,我决定要给予你们奖励!”马克西姆斯用力的指向众人,高声说道:“凯德索斯,你一会儿就将在这次制造弩的过程中表现优异的人员名单交给我,我会在明天的政事堂会议上提出,相信在庆祝秋收的部落大会上,你们当中的某些人就能上台接受族民们的欢呼!”
因为马克西姆斯的威望,更因为隶属于第一军团的族民们已经得到消息“他们很快就会出外作战”,因此大家都愿意听从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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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领,有!”西提托斯毫不迟疑的说道:“制造弩和箭的紫杉木、橡木和榆木,周围的山岭里有的是,但我们工坊不能浪费人力去砍伐,所以希望部落能不能定期派预备族民去做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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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民们刚忙完,农务部又来催促了,希望他们尽快将土地重新翻耕,然后将拥有的土地分成三部分:一部分用于种植紫花苜蓿等牧草,喂养牲畜,两年内休耕,以保养地力;一部分种植豆类,增强土地肥力,留待明年再耕作;最后一部分则要在翻耕之后,进行松土、耙地、施肥等劳作,把土地料理好,到了10月之后,再进行冬小麦的播种……
凯德索斯在说话的同时,还朝西提托斯打了个手势。
接着卡萨里多阿拎起屋里的那个没剩多少水的木桶,出了房门,将水舀出来洗了一把脸,顿时整个人就清醒了许多。
与此同时,马克西姆斯经政事堂发布命令:其他族民可以稍作歇息,只要在10月上旬完成在自家田地的三圃改造即可,但是属于第一军团的族民们必须在9月15日前完成这些劳作。
9月16日凌晨,卡萨里多阿早早的醒来,摸着黑,熟练的点燃火塘里的柴禾,等火势起来之后,往吊链上挂盛水的大瓦罐,又往瓦罐里撒了两大把燕麦,开始慢慢熬粥。然后盖上盖子,又从食柜里拿出两张在几天前就已经烘好的大面包,搁在瓦罐之上,借瓦罐里上升的热温将其慢慢烘热。
尼克斯部落族民齐心协力收割完所有田里的小麦共花费了四天时间。与此同时,麦场晒麦、碾麦、分麦、扬尘、装麦、直到将麦子都放进自家的谷仓,共花费了6天时间。
“嗯,可以,我会让庇格瑞斯去跟阿尔迪伊人商谈。”
他拎着空木桶,打开院子的木门,径直向着河边走去。
“这个应该没问题,我会去跟沃勒努斯提及这件事。”马克西姆斯一口答应下来。
同时农务部还派来了不少预备族民给他们提供了不小的助力,因此第一军团的族民们更是没有了怨气。
“多谢首领!”
同时,铁器工坊还需要再多建两个竖炉,以满足生铁冶炼的需要。还要再建至少两个水力锻锤,帮助我们铁器工坊更好的锻打铁器,从而节省人力,可以让大家有更多的精力专注在日用铁器、武器的铸造上……”
“嗯,我会和卡皮托商议此事,秋收之后工程队还比较空闲,可以再为你们多建竖炉和水力锻锤,但具体要怎么建,还得要让斯普卡拉来筹划。”
另外,农务部还向族民们建议:留出几亩田地来种植亚麻,将来收获的时候,不但可以自己织衣,还可以卖给编织作坊,获得一些额外的收入。
“弩所需要的铁料并不多,如果只是制造弩,咱们部落定期向阿尔迪伊部落购买的铁矿石已经足够用了。如果接下来还要再制造其他武器的话,恐怕就得购买更多的铁矿石。
瞬间感谢声响成一片,将马克西姆斯刚想要出口的话打断,他只好一脸笑容的面对着众人热切的目光,直到恢复安静。
由于族民们之前在农务部的帮助下,自家小麦长势都很好,获得了丰收,因此绝大部分都愿意继续听从农务部的建议。
在整个秋收期间,天空始终晴朗。在族民们开始重新翻耕土地之后,才陆续下了几场小雨,让气候变得凉爽、土地变得湿软,更有利于耕种。
他才又看向西提托斯,问道:“如果要想大批量的制造这种弩,有没有什么困难需要我出面解决的?”
马克西姆时认真的听完,未做任何表示,而是又问道:“我记得我之前还说过你们所制造的这种弩必须要做到可以零件互换,这样维修的时候就比较方便。”
“首领你下达的命令,我们都牢记在心,并且都按照这个去执行。”凯德索斯认真的回答道:“我们经过反复的测试之后,对弩的每一个零件都规定了一个固定的尺寸,每一个小组的头儿也是这个小组制造的每一个零件的把关者,他要用量尺测量制好的零件,凡是质量不好、尺寸不合格的都会被打回去重造……”
西提托斯立刻招呼几名匠人,将木桌上的两把弩拿起来,很快就拆掉了其中的弩机,接着将两边的弩机零件打混,重新组装在弩臂上,然后上弦、扣板机,一切运转正常。
气候如此的顺遂人意,也让“马克西姆斯是达努女神子嗣”的传言被更多的人所接受。
“我们最缺乏的就是制造弓弦的麻。我向预备族民们打听过,塞格斯提卡人在萨瓦河沿岸有一些亚麻田,阿尔迪伊人在他们主寨附近也种了一些亚麻,咱们现在没办法与塞格斯提卡人打交道,但是阿尔迪伊人跟咱们部落是同盟,咱们可以向他们购买亚麻,就像购买铁矿石一样。”
马克西姆斯看到这里,终于用带着笑意的目光,扫视着周围的每一个匠人,并且大声的夸赞道:“你们做得非常好!你们刻苦钻研,不但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制造出威力强大的弩,而且还完善了你们的制造工序,让这个新武器可以更高效的、被大量的复制出来,交付给我们的士兵们!
我希望你们继续坚持这么旺盛的钻研精神,继续完善你们铁器工坊的管理制度和铸造工序,将它应用到?们以后要制造的所有的武器之中!让我们尼克斯部落的铁器工坊将来超过罗马所有的军器工坊,成为整个地中海各个国家和势力中最好的铁器工坊,你们说好不好?!”
但他们还不能就此休息,还要将麦场的麦秸收拾起来,做成麦堆,按照农务部新的建议,大部分运到自家田里焚烧,将灰烬混到土里肥田,少部分堆到自家院子里留作他用,比如可以铺屋顶、水泥敷墙的材料、做鸡窝……等等。
“好!!”匠人们兴奋的齐声高喊。
此时天刚蒙蒙亮,寨子里的光线还有点昏暗,昆虫在夜间的吟唱还未结束,但已经有不少人行走在道路上,多数的目的地跟卡萨里多阿一样――水车前的引水渠。
巨大的水车“吱吱嘎嘎”的缓缓转动着,一斗又一斗的河水从半空中泼洒下来,落入引水渠后欢快的向前奔流……
第两百三十七章 卡萨里多阿的生活
引水渠两旁已经聚集了一些人,有的装满水就走,有的还要先喝两口清凉的河水,还有的直接在此舀水冲凉……
“卡萨里多阿!”人群中传来喊声。
卡萨里多阿定睛一看,赶紧走过去,恭敬的行礼:“队长,早上好!”
百夫长斯塔格斯看着他,神情略显严肃的问道:“你起的挺早啊,东西都准备好了吗?”
“报告队长!头盔、胸甲、胫甲、方盾、短剑、还有木锅、瓦罐、铁板、鹤头锄……还有5天的口粮,我都已经打包好了。”卡萨里多阿口齿流利的回答道。
“你现在是十夫长啊,可不能只管好你自己,你手下的那些士兵,你也得督促好他们!”斯塔格斯提醒道。
“是,我知道的。”
“你看到我放在床边的盔甲了吧,那都是铁做的,这么厚――”卡萨里多阿一边比划,一边自信的说道:“长矛短剑砍在上面,不会有丝毫损伤!更何况我们第一军团战斗力强大,那个什么奥塔里亚特人恐怕跟我们战不了多久,就会被击败……你就放心吧,我会很安全的回来!”
卡萨里多阿用左手提着,看着自己的妻子,露出笑容,声音清亮的说道:“我走了,现在路上都是急着去操场集合的第一军团士兵,你行动不便,就不要再送我了。放心吧,我很快就会回来了!”
“好吃吗?”恩内加一脸期待的问道。
“军团长告诉我们,不会超过一个月!”卡萨里多阿轻描淡写的说道:“我们要去的地方距离这里并不远,我们沿着河向南走,很快就能到达那里,然后帮阿尔迪伊人打一架,很快就回来……”
但是尼克斯部落的情况和其他部落不同:权力高度集中到马克西姆斯首领、及其掌控下的政事堂之中,其下属的九个部门分管着部落里的大小事务。
尼克斯部落建立还不到一年,部落却有近四万人,占据着斯诺蒂亚、维斯特尼两座寨子,拥有着两座寨子之间、这一段库帕河两岸较为广阔的土地。
对于这样大的一个部落,这里的各个部族都有着相似的管理方式:首领掌管着较多的人口、较多的土地,部落里的贵族们掌管着一些人口和土地,除了重要的大事要由首领和贵族们进行商议、最终由首领牵头执行决议之外,平常事务大家都各不干涉,从而使部落变得有序。
卡萨里多阿穿好胸甲、胫甲,将头盔挂在胸前,腰间别好短匕,挂上短剑,背上方盾,其余日常用品都装进行囊,用福图卡木棍挑着,扛在肩上。
卡萨里多阿出了门,并没有直接去兵部操场,他去了邻近的几间宅院,宅院里住着的都是隶属于他小队的士兵。
两人互相推让,最终恩内加吃了大半个,卡萨里多阿吃了小半。
“有两个。”
恩内加默然的将装满大面包的布袋递给他。
恩内加的话里透着不舍,卡萨里多阿顿时一呆,随后说道:“你睡不着,可以坐着休息,这些活都让我来做,别把自己累坏了!”
哦,我忘了说了,昨天下午我们第一军团在操场集合的时候,马克西姆斯首领特地赶来,给我们强调说,无论哪个士兵的家里有困难,可以随时向兵部求助,兵部会想尽办法帮我们解决困难……
说着,他走上前去搀扶,被恩内加轻轻推开:“这点小事还累不着我!医生也跟我说了,每天要适当的活动,这样到生孩子的时候才会顺利!”
“我一想到你一会儿就要走,怎么也睡不着了。”
卡萨里多阿不敢再看,快步走出宅院,将心中的不舍抛到脑后。
恩内加拿着木勺从瓦罐里舀出一个鸡蛋,放到了丈夫的木碗里,有些兴奋的说道:“我早上起来之后到院子里转了转,发现我们前天在市集里买的那只母鸡居然下了个蛋,你快尝尝好不好吃!”
“那……那你自己要注意安全!”恩内加一脸关切的说道。
告别斯塔格斯,卡萨里多阿拎着盛满水的木桶回到自家宅院,推开虚掩的房门,看到妻子恩内加已经起床,正挺着大肚子在收拾床褥。
恩内加倚着院门,望着丈夫远去的背影,很快就红了眼眶:当初她选择卡萨里多阿,只是想要获得自由、更好的活下去,那时的卡萨里多阿对她而言完全是个陌生人,甚至连语言都无法沟通,从刚开始的磕磕绊绊、到现在可以交心的谈话,两人在这艰难时期共同克服了很多困难,已经成为了真正的一家人,所以当卡萨里多阿远去、会有一段时间不在家,她心里就空落落的难受,忍不住哭了……
斯塔格斯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兵部曾经下达过通告:以后凡是要晋升十夫长、百夫长、大队长、甚至军团长的族民必须要会说伊利里亚语,要能够与斯科迪斯齐人、潘诺尼人进行交流,否则不能成为队官。
恩内加担忧稍去,但还是继续同自己的丈夫说话,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冲淡她心里的不舍。
这几个月来靠着两人辛勤的操持,修缮了屋子和宅院,又通过多次赊账从市集买来了各种家具、各种日常用具,直到前几天才用收获的麦子还清了欠账,让这里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家、一个温暖的家,完全替代了他记忆中在是老朋友的那件小屋子,也让他从一个游手好闲的混子变成了一个真正负责任的男人……
卡萨里多阿走到门口,又忍不住回头,不舍的扫视被各种物件充塞的屋子:
“好!很好!”这就是斯塔格斯喜欢这?年轻人的主要原因,接受命令从不推诿、谈条件。
卡萨里多阿赶紧放下水桶,急切的说道:“你怎么这么早就醒了,赶紧躺下再睡一会儿,医生说了孕妇要多休息,对身体和孩子有好处!”
“这个鸡蛋应该你吃!你怀了孩子,要多吃好的!”卡萨里多阿毫不迟疑的将鸡蛋又舀到妻子的碗里。
“队长,你可别忘了,我娶的妻子是斯科迪斯齐人,我天天都跟她学说伊利里亚语,现在说得可流利了!要不要我跟?说两句?”卡萨里多阿夸耀道。
吃过早餐,卡萨里多阿坐到床边,开始穿戴胸甲,恩内加则坐在一边,默默的协助他。
还有啊,医院会定期派护士来给你们这些怀着孩子的女人检查身体,如果快要生产了,会及时的安排你们住院……所以你不用担心,首领把一切都安排得好好的。”
两人忙活了一会儿,把事情做完,麦粥也熬得差不多了,于是卡萨里多阿把瓦罐和面包端到木桌上,两人坐在木凳上开始吃早餐。
“你这个幸运的小子,这下倒是占了大便宜!”
“不算多,这段时间你学会伊利里亚语了吗?”
恩内加咬着嘴唇,重重的点了点头。
“那只花母鸡开始下蛋了,看来它已经适应了这里,以后我每天多给它喂一些麦糠和虫子,它会天天给我们下蛋的。我想再去市集换几只母鸡,这样以后咱们每天都有足够的鸡蛋吃!”
恩内加兴奋的说着:“我还想去市集找阿尔迪伊人换一只母羊,把它给喂好了,咱们可以定期挤羊奶,做成乳酪。而且医生也说孩子出生后多喝些羊奶,长得快……你说行吗?”
卡萨里多阿知道妻子倔强,也就没再劝,在一旁跟着干活。
“当然可以,家里的事你尽管安排好了。”卡萨里多阿停顿了一下,关切的说道:“不过你现在怀着孩子行动不便,最好先去兵部宅院,请他们派人跟你去市集,帮你把看中的鸡和羊给弄回家……
“你那个小队中有几名预备族民?”斯塔格斯又问。
“呃……”斯塔格斯想了想,又说道:“等到集合的时候,我想从其他小队中再调来两个预备族民士兵来替换你小队中的其他士兵,你觉得怎样?”
大半年前因为他和恩内加结为夫妻,部落分给他这套宅院。那时候这屋子破旧,里面除了一张破床、什么都没有,冬天晚上睡觉的时候,他和恩内加要将火塘烧旺,合盖一张行军所用的亚麻被单,两人紧抱在一起互相取暖,才能安然入睡。
“好吃。”卡萨里多阿伸手指将嘴角残留的蛋黄粉末抹进了嘴里。
“没问题!”卡萨里多阿慨然答应。
恩内加点点头,忍不住又问道:“那你什么时候回来?”
但是,九个部门的官员并不多,在自己管辖的范围只能起到一个传达、指导和督促的作用,无法管治到每一个族民,真正起到基层行政职能的是各军团的队官们。
按照马克西姆斯的指示,部落在给族民们分配房屋和土地的时候,尽量给同一个百人队、十人队的族民安排在同一个区域,这样可以让这些十夫长、百夫长们在农闲时便于集合手下的士兵进行军事训练。同时,在农忙的时候队官们也要帮助部落督促士兵们干农活、协助农务部推广新的农耕技术、协调和帮助士兵们解决日常生活中的困难和冲突……
第两百三十八章 军团集结
实际上,在日常的部落生活中队官们就相当于里长和村长的角色。
由于士兵们在军队中已经习惯于服从队官的命令,因此在日常的生活中他们也愿意接受队官们的管治,使得政事堂的政令下达到基层能够被比较顺利的执行,使整个部落井然有序。
不过,队官上马管军、下马管民,即使是只有百夫长和十夫长才拥有这个权利,但这种制度也有着不小的弊端,熟知前世历史的马克西姆斯当然很清楚。
只是部落初建,政体草创,人手缺乏,资源不足,将基层权力暂时委任给队官们,可以比较好的保障部落统治的高效运转、族民们的团结一心,因此他短时间内不打算做出改变。
卡萨里多阿当然不会知道马克西姆斯的苦心,尼克斯部落建立之后对于政事堂给予他们这些队官的新任命,他是一丝不苟的执行,尽管这可比在军队当队官时要累得多,但年轻力壮、积极向上的他甘之如饴。
在确定邻近住宅的几名手下都带齐了装备,他让他们先去操场集合,自己又赶往寨子的外围。
当初尼克斯部落建立时第一军团士兵被安排在威斯特尼定居,因为与塞格斯提卡领地毗邻,一开始并没有像斯诺蒂亚那样向外扩建,反而还增设了一些防御设施,由于寨子内房屋不足,不少单身的正式族民都挤住在一个个宅院里。
直到尼克斯与塞格斯提卡签订了停战协议,维斯特尼才开始向外扩建,由维斯特尼镇政厅给每个单身没房的正式族民划出了宅基地。
虽然部落明文规定工程队必须免费给这些为部落建立作出过贡献的单身正式族民建房,但多数的单身正式族民并没有积极的向镇政厅提出建房申请,只是先在自己的住宅地四周插上木杆作为标记,因为冬天冷,匆匆的建好房屋之后一个人住既孤单、还挨冻。
直到春天来临、天气暖和,无论是维斯特尼、还是斯诺蒂亚立刻掀起了一股建造住宅的热潮,因为每一个正式族民都有自己的田地,到了夏天收获了麦子,没有自己的房屋和庭院,这些粮食往哪搁。
直到8月末,两个寨子才基本解决所有正式族民的住房问题。也正因为如此,维斯特尼还没有来得及修建新的寨墙。
卡萨里多阿叫上这几名单身属下之后,没打算再去通知小队中仅剩的两位预备族民,因为负责管治预备族民的部门自会将他们集体带去操场。
在前去兵部操场的路上,一名士兵忍不住说道:“队长,咱们为什么不能晚几天出发?听说后天部落要搞一个丰收庆祝大会,到时候马克西姆斯首领要对耕田耕得最好、缴税缴得最多的族民进行嘉奖,还要举行整个部落的橄榄球大赛,各个军团的各个大队、还有预备族民们都可以组织队伍报名参赛,最后获得前三名的队伍还能得到部落的奖励――”
“丰收庆祝大会可不止这些!”另一名士兵插话道:“我有一个好朋友在商务部,他告诉我,马克西姆斯首领在几天前已经派商务官庇格瑞斯带着一些粮食,赠送给同咱们关系友好的、邻近的那些阿尔迪伊部落,并且还同他们进行商议,达成了双方可以自由通婚的协议――”
“这是真的吗?!”其余几名士兵惊讶的急问。
“我当时也这么问我那个好朋友,人家可是当着我的面向神祗发誓‘他所说的都是真的,过几天部落的通告就会出来。’”
那名士兵先是自得的回应,接着又一脸神秘的压低声音,说道:“而且他还告诉我,马克西姆斯首领还准备在丰收庆祝大会之后,一连几天晚上都要举行篝火晚会,还让庇格瑞斯去告诉那些阿尔迪伊部落,盛情邀请他们的族民,无论男女都可以来参加――”
“无论男女……”另一名士兵首先反应过来:“咱们与阿尔迪伊部落刚刚达成相互通婚的协议,接着就邀请这些部落的女人过来参加我们的篝火晚会,这岂不就是一场相亲会!”
“是啊,我那好朋友也是这么跟我说的。”那名士兵叹了口气,遗憾的说道:“我的运气真不好,去年因为受了伤,在相亲会上没被女人看中,眼看着又要举行相亲会,我偏偏要出外作战,哎……”
一名士兵当即叫嚷起来:“这不公平!凭什么这么好的、找妻子的机会不让我们参加!兄弟们,我们得去政事堂抗议,让首领同意我们参加完篝火晚会之后再走!”
没等其他几人跟着起哄,卡萨里多阿迅速吼道:“你瞎叫什么!哪里不公平了!你知不知道之前关于派哪一个军团去帮阿尔迪伊人作战,兵部和几个军团长们争论了很久,派我们去了,其他军团的兄弟会不会觉得不公平!
又要想找女人,又想要获得军功,哪有这么好的事!如果你真的非常想找女人,我帮你去找大队长,建议把你调换到其他军团去,行不行?!”
“不要啊,队长!”那名士兵赶紧摇头:“刚才是我瞎说的,我才不想找女人呢,我更愿意去打胜仗、获得更多土地,成为部落的贵族!”
“唉,我刚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跟你刚才一样的心情,后来也想通了。”透露消息的士兵认真的说道:“说不定部落之所以在咱们走后才举行篝火晚会,就是为了让其他军团的兄弟们的心里能够舒服一些,不会嫉妒我们。
反正咱们部落与那些阿尔迪伊部落的互相通婚协议已经签订,咱们能多获军功,多得土地,以后有的是机会吸引更好的阿尔迪伊女人嫁给我们。”
“阿里司提斯你说的没错!”其他几名士兵又兴奋起来。
“别再说废话了,咱们得加快脚步,不然咱们要是迟到了,可是要挨军棍的!”卡萨里多阿沉声提醒道。
士兵们心里一紧,跟着卡萨里多阿急步向前赶。
等他们与其他的族民们一起涌入兵部操场的时候,刚好响起第1轮铜号声,大家都松了口气。
操场上虽然人员稠密、喧嚣嘈杂,但第一军团六个大队的编号军旗一字排开、高高竖立,卡萨里多阿很快就找到了自己隶属的百人队所在。
小队中其余的几名士兵,包括那两名预备族民都已经到达,卡萨里多阿仔细的检查了两名预备族民所携带的武器、盔甲和行军用品,发现与其他人的并无二致,这才放下心来,开始整队。
这时,百夫长斯塔格斯带着两个人过来:“卡萨里多阿,还记得早上我跟你说过的话吗?”
卡萨里多阿打量着他身后的两名年轻男子:“队长,这两个就是?要调入我队里的预备族民?”
“没错。你瞧瞧,长得都比较强壮,而且是最早一批加入我们部落的预备族民,参加过与塞格斯提卡人的那场会战,还参加过临时营地的防御战,有着不少战斗的经验。”
斯塔格斯认真的解说道:“原本他俩是在普罗康苏斯的小队,如果不是那个小队的预备族民太多,而普罗康苏斯自己的伊利里亚语说得不好,指挥起来有点困难,他还不愿意将这两人分出来。”
卡萨里多阿听完,并没有马上表示同意,而是直接用伊利里亚语问这两名预备族民:“你俩有没有参加过军团的训练?”
“当然有!”其中的一人抢先回应:“今年三四月份农闲的时候,我们每隔一两天就会被带到这里来,由普……普罗康苏斯队长或者小队里的其他士兵带着进行训练。”
“都训练了些什么?”卡萨里多阿继续问道。
“有持盾训练、砍木桩训练、对战训练、还有队列行进、冲锋……”另一名预备族民抢着大声说道:“7月份农闲的时候,我们还参加了连续三天的整个军团的训练,熟悉了那些旗帜、号令、还有各种阵型……”
卡萨里多阿听完,这才放下心来,说道:“队长,听你的,把这两人都调到我队里吧。”
“你小子,说什么听我的,我看你就差没把‘怀疑’这个词刻在脑门上!你是我亲手提拔起来的,我还会害你不成!”斯塔格斯骂了几句,但脸上并没有显露出明显的气愤。
卡萨里多阿没回应,只是摸头憨笑。
“行了,你准备将你哪两个得力手下调到普罗康苏斯的队里?”斯塔格斯问道。
卡萨里多阿还是没说话,只是伸手朝着队里点了两下。
斯塔格斯看得真切,卡萨里多阿所指的这两人在第一军团中的资历都比卡萨里多阿要老,当初因为卡萨里多阿的战功和能力,斯塔格斯破格提拔他的时候,这两人也是反对的最厉害的,虽然经过他的多次训斥,他俩在平时的训练和作战中还算配合,但显然龃龉依然存在。
第两百三十九章 重入阿尔迪伊领地
这小子别看年轻,也不是个省油的灯啊……斯塔格斯心里想着,亲自走过去,将这两人带去了另一个小队。
第3轮号声响过之后,第一军团长斐萨鲁斯出现在兵部操场前方,他宣布:各大队清点人数,如有还未到的士兵将接受军法惩处。
结果让他欣喜:全员到齐!
显然,昨天的集合演习起到了效果,而且各级队官也尽到了自己的职责,因此他不再做什么行军前的演讲,直接宣布:全军出发!
第一军团以四列纵队从操场鱼贯而出,沿着镇内的大道,走向西门。
道路两旁已经站满了部落的族民,部分是第三军团的士兵,眼中流露出羡慕,部分是大着肚子的第一军团家眷,脸上充满了不舍,大声的叫喊着自己丈夫的名字……
眼尖的卡萨里多阿看到了自己的妻子恩内加也在人群中,他压抑住想要挥手回应的冲动,反而沉声提醒自己的手下:“跟紧前面的队伍,别掉队!”
第一军团出了寨子,踏着库帕河南边的道路向前行进,紧跟在队尾的是部落运输队的十几辆驮车,车上驮载的只有一样军用物资――军帐。
中午,第一军团抵达斯诺蒂亚,斐萨鲁斯下达了暂时休息的命令,稍有点疲惫的士兵们直接坐在了斯诺蒂亚寨子周围的路边。
马克西姆斯带着官员们亲自给士兵们端来早已准备好的食水。
半个小时之后,休息好的士兵们稍作整顿,继续出发。
不过,这一次队伍中又增加了一些人:阿尔迪伊部落派过来催促尼克斯出兵、并且还将在之后整个军事行动中担任联络人和向导的布多卡里巴斯首领;
尼克斯法务部派出的属员担任第一军团的军法官;
兵部――军务部派出属员担任第一军团的记功员;
吏务部派出属员监督核实第一军团士兵所立功勋和受到的处罚;
财物部派出属员负责监管第一军团的战利品兼任士兵财物的保管员;
工务部派出少部分工程队人员,负责指导营地的修建;
工务部还派出少部分铁器工坊人员,负责武器盔甲的维修,由于这一次不存在攻城拔寨的问题,所以没有派出擅长制造攻城器械的人员……
此外,兵部――军备官莱比鲁斯带着好几名属员亲自跟随队伍,负责管理辎重粮食,他还请内务总管阿科妮丝帮助邀请了几位以往在起义军中有着丰富做饭经验的族民加入其中,专门负责给士兵们炖煮热食。
其实,军务官弗朗提努斯和参谋官昆图斯也想要随军的,毕竟这是二十封爵制正式实行、尼克斯部落正式定居之后得第一场战斗,但是被马克西姆斯以部落军务繁多、主官不得轻离为由,给劝阻下来,所以军务部和参谋部各自派出属员帮助第一军团处理日常军务、以及参赞军事。
其实马克西姆斯不让他俩随军还有一个原因。斐萨鲁斯虽然性格开朗活泼,但同样有着不小的进取心,之前他的好朋友佩科特创下辉煌战功、获得部落嘉奖,现在他只是率军帮助阿尔迪伊作战,如果这样都要靠昆图斯和弗朗提努斯的协助,对他来说实在是一件丢脸的事。
马克西姆斯正是了解到这一点,所以尽量给予斐萨鲁斯独立指挥作战的机会。
不过,到盟友的领地中帮助盟友作战,可不光是一个军事问题,还涉及到政治问题,为了能处理好与阿尔迪伊各部落的关系,所以商务官庇格瑞斯也随军,负责外交方面的事务,同时他还肩负着在战斗胜利之后同阿尔迪伊人商谈盐矿分润以及其他的商务。
此外,马克西姆斯还派出了秘书部的三名侍从,他们负责担任军队的文书工作、记录阿尔迪伊领地内的风土人情、以及马克西姆斯与斐萨鲁斯之间的联络……
当然还有一点马克西姆斯没有明说,那就是监督第一军团内的异常,返回后密报于秘书部的情报处,因为这三名侍从中的一人是卡修斯的手下。
在第一军团继续行军的同时,斯诺蒂亚码头的船队也出发向南航行。
这支尼克斯部落的船队总共有10艘船,除了其中四艘来自于同塞格斯提卡战争的缴获,其余六艘都是由部落的造船工坊这大半年来造出的新船,这支船队之前在两镇之间负责水路运输了一段时间,表现的还不错。
当然,造船所用的木料都没有经过阴干,容易被损坏,但在短期内使用问题不大。
每艘船上除了水手之外空空如也,船队在到达阿尔迪伊部落的主寨之后,才会满载阿尔迪伊人所承诺的粮食,给第一军团继续运输。
第一军团排成长龙,沿着库帕河北岸行进,船队则排成一字,在河中航行。
两队并排而行,到达瓦里多西之后,军队折向南方,船队则拐进科拉纳河。
到了秋季,科拉纳河水量减少,第一军团到达可以步涉的河段,轻松渡河而过。
至黄昏时,抵达布多卡里巴斯的部落前。
去年尼克斯部落搬迁时将临时营地拆得干干净净,连一根木料都没留下,也不知阿尔迪伊人是怎么想的,没有去动临时营地的土地,就连那些壕沟都还保留着,只是里面长满了青草。
于是第一军团就在临时营地的旧址上扎营,因为是在盟友的领地上,不需要再挖壕沟、筑土垒,只是拔除荒草、平整土地,然后搭起帐篷即可。
斐萨鲁斯下达驻营命令之后,工程人员划分好各支队伍的驻地区域,然后各级队官就带领着自己麾下的士兵开始一起干活。在热闹轻松的干活气氛中,这些预备族民的新兵们也开始慢慢融入到第一军团这个大集体中。
就在士兵们在筑营的时候,回到自己部落的布多卡里巴斯又带着一群人过来,他们都是与尼克斯部落有过协议的阿尔迪伊部落首领,没想到居然齐聚在布多卡里巴斯的部落里。
他们非常友好的邀请斐萨鲁斯前往部落赴宴,但被斐萨鲁斯以“自己身为主帅、在出外作战期间不得擅离军队,否则就是违反军法”为由婉言谢绝。
不过,阿尔迪伊的首领们并没有感到失望,因为商务官庇格瑞斯欣然接受了邀请,对他而言,宴会就是他最擅长的战场之一。
第二日凌晨,第一军团士兵们吃过早餐,撤掉军帐,斐萨鲁斯派队官们向士兵传话,称:“和部落关系友好的一些阿尔迪伊部落的军队也将跟我们一起行军,大家要打起精神,不要给部落丢脸!”
为此,士兵们还提出疑问:“要不要全副武装行军?”
队官们给出一致的答复:“不需要,但是大家要尽量队列整齐,行走时昂首挺胸,而且要高举旗帜。”
第一军团离开临时营地,进入布多卡里巴斯的寨子。
这是斐萨鲁斯第二次率队进入这个寨子,他还清晰的记得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寨子里的民众对他们有着戒备、甚至有人还流露出敌意。
但现在道路两旁挤满了阿尔迪伊民众,他们眼中流露出的却是好奇、尊敬与期待,毕竟他们曾经亲眼见证眼前的这支军队在他们的家门口两次击败让他们深感畏惧的潘诺尼大军,心里不知不觉的已经将这些外乡人视做了英雄,并且期待着在接下来的战斗中这些英雄也能够给欺负过族人的奥塔里亚特人狠狠的教训。
斐萨鲁斯还注意到道旁的人群中有不少人在高兴的挥手,甚至还有人叫喊着某位士兵的名字,他先是感到奇怪,随后就意识到这几个喊士兵名字的阿尔迪伊人恐怕都曾经被尼克斯族民雇佣过,并且得到了善待,此刻在队伍中认出了曾经的雇主,才会如此兴奋。
“还不到一年时间,这个部落的民众对待我们就像对待亲人一样,这个变化可真是大呀!”旁边的庇格瑞斯异常感叹的说出了他的心声:“这都是首领的智慧所造成的影响!当然我在这其中也发挥了一点小小的作用。”
“你也发挥了作用?”斐萨鲁斯感到疑惑,所说的话里隐含着一丝不满:首领指挥我们拼死作战,赢得阿尔迪伊人的尊重,这没得说!你一个从未上过战场的家伙可别胡乱吹嘘自己!
庇格瑞斯似乎没听懂他的话意,手指着路旁,说道:“你瞧那个高个的人,我记得他,他到我们的市集里去卖过羊;还有那个有点胖的女人,她到咱们市集去买过鸡和鸡蛋,还准备和我们商谈的,要长期租下那个小摊位;还有这个黑小子,在咱们市集里卖过鱼干;那个老头,最近听说我们部落缺亚麻,就每天到市集里卖亚麻,还准备长期租一个摊位……”
第两百四十章 阿尔迪伊领地近况
庇格瑞斯如数家珍的说着兴奋挥手的阿尔迪伊民众,眼中满是自得:“我们商务部精心筹建的市集在最近两三个月内吸引了一些阿尔迪伊民众过来,我们不收他们税,还给他们提供方便,他们不但可以用自己带来的货物换取咱们族民的麦子,还可以换取咱们精美的陶器、更好的铁具、更实用的家具……他们因为我们的市集而改善了自己的生活,你说他们能不这么热情的欢迎我们吗?!”
对此,斐萨鲁斯还真是无话可说。
第一军团出了寨子,斐萨鲁斯惊讶的发现寨子外面的道路旁同样是拥挤的人群,不过这些人却是手持长矛,部分人还拿着木棍,只有极少数人穿了盔甲……
见斐萨鲁斯一脸疑惑,庇格瑞斯低声说道:“昨天晚上布多卡里巴斯和其他部落首领太过热情,我回来得晚,你们都已经睡下,我就没来得及告诉你,这些战士都是来自和我们交好的阿尔迪伊部落,他们聚集在这里,就是希望能跟咱们的队伍一起前往战场……嗯,我替你答应下来了。”
“为什么?”斐萨鲁斯还是感到疑惑。
“昨天晚上在宴席上我也提出了这个问题,他们并没有做正面回答,但是在我有意的劝酒引导之下,我还是从他们的嘴里挖出了一些秘密。”
庇格瑞斯有些自得,用更低的声音说道:“跟咱们交好、有过协议的这些阿尔迪伊部落要么是在与塞格斯提卡人的战争中失去了土地、要么是因为领地与塞格斯提卡人太近、因为害怕遭到攻击也不得不向西迁移到山里……
由于种种原因,这两三年里他们跟南面的阿尔迪伊部落有了一些矛盾,不过因为有他们的大首领努力在其中弥合,双方没有发生大的冲突……
但是这一次阿尔迪伊部落进行军事动员,召集各部落战士南下作战,但是他们的大首领阿科乌帕果斯却病倒了,由他的大儿子担任统帅。
但是这个大儿子……听他们说,以往一贯很维护南面的这些部落,对他们很有意见,尤其是在得知他们没有在长老会商议、就私自于我们签订协议之后更是如此,他们怕被大首领的这个儿子在战斗时报复,所以想跟咱们抱成一团,壮胆!”
斐萨鲁斯是伊利里亚人,对伊利里亚部落的风俗比较了解,听了这话,皱起眉头:“阿尔迪伊人的内部事务,咱们不应该去干涉吧。”
庇格瑞斯别有意味的说道:“我走之前,首领可是特地告诉我,要尽量同这些与我们交好的阿尔迪伊部落处好关系,我总不可能连人家的这点要求都不答应吧。”
一提到首领,斐萨鲁斯不说话了。他隐约感到马克西姆斯在其中谋划了什么,但作为一名军队将领,他本能的对复杂的政治有所退避。
这时,布多卡里巴斯带着其他首领过来,双方一阵寒暄,最终确定:由第一军团打头,其他部落的队伍跟随其后,大家一起前往战场。
队伍变得庞大了,行军速度却慢了不少。
第一军团的新兵们在尼克斯部落中已经经过了几个月的军训,本就感觉与潘诺尼部落军队的训练相差很大,如今阿尔迪伊部落军队和第一军团在一起相处,这种对比就更为明显。
第一军团士兵们列队行军,任何人想要停下休息或者乱走就会遭到队官的训斥;阿尔迪伊部落队伍虽然由首领带着,但几乎没有队形,乱糟糟的聚集在一起,没有固定的步速,时走时停,甚至偶尔还有一些部落战士看到道旁的野兔或山鹿,就直接脱离队伍,一哄而上想要去捕捉,其首领根本无法约束……
正因为如此,行军一段时间之后第一军团将阿尔迪部落队伍拉下了好大一截,庇格瑞斯建议队伍要不要放慢速度、等一等盟友,斐萨鲁斯没有同意。
于是,第一军团新兵们就看到这样一种奇特景象:阿尔迪伊部落的战士们气喘吁吁的追上自己的队伍,但过了一段时间之后,他们又落后到看不见人影,过一会儿又呼啦啦的涌过来……
望着满头大汗、狼狈不堪的阿尔迪伊战士们,这些世代在此生活、有着类似风俗习惯的斯科迪斯齐新兵不自觉的从心底涌起一股自豪感,而且这种自豪感随着第一军团沿着姆雷日尼察河拐了一个大弯、折向南面行军之后,变得更为强烈。
因为第一军团进入了姆雷日尼察河的沿河小平原,这里不再荒凉,反而是麦田遍地,阡陌纵横,人口稠密,鸡犬相闻,村寨一个接一个,沿河向南方延伸……
这里的民众事先已经得到通知“部落的同盟――尼克斯的军队要从这里经过”,他们之前没有亲眼见过尼克斯人,但都听说过正是这些尼克斯人击败了他们所畏惧的潘诺尼军队,因此都带着好奇拥挤在路边观望,很快这种好奇变为了惊叹。
“难怪这些尼克斯人能击败可恶的潘诺尼人,他们居然人人都穿有盔甲!”
“他们不光都有盔甲,你瞧他们个个都很有精神,我都不敢靠近他们。”
“你们不懂,这些尼克斯人最厉害的就是他们很有纪律,看看他们这么整齐的队列,再看看后面咱们那乱糟糟的队伍……哎,咱们当初之所以败给潘诺尼人,就是因为他们比我们有纪律,而这些尼克斯人显然比潘诺尼人更有纪律,所以他们能够战胜潘诺尼人!”
“后面那些乱糟糟的队伍是北方人,可不是咱们,咱们的队伍可比他们要好一些!”
……
听到路旁传来的赞叹声,第一军团新兵们的腰背挺得更直了。
“那就是我们部落的主寨!”临近黄昏的时候,作为向导的布多卡里巴斯突然指向河对岸的一个村寨,说道。
斐萨鲁斯抬眼望去,只见一条窄窄的浮桥通向河对岸,河对岸的这个寨子显然比之前所途经的所有村落都大不少,而且有高耸的木墙环绕,看不到里面的房屋,只能看到寨子上空无数炊烟袅袅……
斐萨鲁斯在心里将斯诺蒂亚与之对比,只觉自家的寨子面积更大、更有生气、也更繁荣,他没有再继续张望,转身问道:“布多卡里巴斯首领,天色不晚了,我们要在哪里宿营?”
“我们到那边去宿营。”布多卡里巴斯毫不迟疑的指向西面,显然是早有安排。
“去那边岂不是快靠近山岭了!”庇格瑞斯插话道:“大家走过去还得拔草整地,多累人啊!瞧这些田地刚刚收割,多干净啊,不如就在这里吧。”
布多卡里巴斯面现尴尬,结结巴巴的回答道:“这里……这里的麦子虽然收割了……但他们接下来还准备……再种点别的,咱们这么多人……容易把田地给踩坏了……不好翻耕……”
两人对视了一眼,庇格瑞斯正色的说道:“田地很宝贵,确实不能随意乱踩,那就听你的安排,咱们去那边宿营。”
布多卡里巴斯松了口气,又听庇格瑞斯说道:“既然我们都来到这里了,我应该先去拜访一下阿科乌帕果斯大首领,这是应有的规矩。斐萨鲁斯,你先带士兵们去宿营,我很快就回来。”
斐萨鲁斯点头同意。
第一军团很快离开道路,来到远离河岸和田地的荒地,开始整地、搭帐篷。
阿尔迪伊部落的队伍却没有这么讲究,来到荒草地之后,各部落的队伍各自聚集在一块区域,不拔草,也没有帐篷,战士们直接往地上一躺,就开始歇息。
好在,这里的部落虽然不允许队伍在田里宿营,但还是准备了足够的吃食,及时的给送了过来。
第2日清晨,第一军团士兵们拔除帐篷,继续沿河向南行军,阿尔迪伊的队伍跟随其后。
一路上,斐萨鲁斯曾问庇格瑞斯:他去见阿尔迪伊大首领都说了些什么。
庇格瑞斯只是回应“阿科乌帕果斯大首领确实病情很重”,其余则缄口不言。
整支队伍沿河连续行军三日,来到了姆雷日尼察河的上游,这里依然有平坦肥沃的土地,但是却人烟稀少,士兵们宿营时不得不吃上自己携带的口粮。
然后全军步涉过已经变得很浅的河面,进入丘陵地带,继续向南行军,于第二天抵达了科拉纳河的上游,其北岸的平坦草地上已经扎满了帐篷,无数阿尔迪伊战士在帐篷间玩耍打闹……
听了布多卡里巴斯的话,斐萨鲁斯长出了口气:目的地终于到了!
他回身对传令兵说道:“去通知兄弟们打起精神来,向我们的盟友好好的展示尼克斯战士们的风采!”
“是,军团长!”
不一会儿,行进中的第一军团士兵们发出了震耳欲聋的喊声,这喊声惊动了正在歇息的阿尔迪伊战士们,也惊动了正在商议事情的阿尔迪伊军队首脑。
第两百四十一章 潜流
他们站起身,向北眺望这支与众不同的陌生军队:队伍最前方高举着一面白色的大旗,旗面上绘制着一个奇特的怪兽,让人望而生畏;
大旗的后方还有一面旗帜被高举,小一些的褐色旗面上只绘制了一个古怪的符号;
此外,这支队伍每隔一段距离还有一面更小一些的褐色旗帜被高举,上面也绘有古怪的符号,这些旗帜给整支队伍增添了一种威严肃穆的气质;
队伍以四人为一横列,排成了一条长龙,行进中没有人脱离队列,也没有人在其中乱走,显得井然有序;
队伍中的士兵虽然背负着不小的包裹,但个个昂首挺胸,精神抖擞,迈着比较整齐的步伐,大声的喊叫着,展示出旺盛的斗志……
“这就是咱们的盟友尼克斯派来的军队?”一位身形高瘦、鹰钩鼻、眼神阴鹫的老者沉声问道。
他叫安布拉西诺斯,是阿科乌帕果斯大首领的亲家,阿立斯塔卡斯的岳父,一个实力强大的阿尔迪伊部落的首领。
他哼了一声,不满的说道:“他们这么大喊大叫,是在向我们示威吗!”
“如果没有我们的帮助,这些外来人怎么可能在库帕河立稳脚跟!现在倒好,居然像不知死活的家犬一样对着主人乱叫!”一名体格魁梧的阿尔迪伊首领也紧跟着不满的说道。
立刻引来其他人的附和:“没错,这些外来人就像是喂不熟的狼!――”
“大家不要乱说!”克利奥布罗塔斯回过身来,神情严肃的扫视众首领:“别忘了,如果不是尼克斯人在去年几次击败了塞格斯提卡的大军,恐怕塞格斯提卡人已经侵入了我们的姆雷日尼察河!
现在,尼克斯人又派出军队长途奔波来到这里,他们的军队如此雄壮,不正表示他们重视我们的要求,是真心的想要帮助我们夺回盐矿吗!
诸位,我们应该热情的欢迎他们的到来,而不是在没有战斗之前就开始与自家人闹矛盾!”
克利奥布罗塔斯帮着大首领阿科乌帕果斯管理部落事务这么多年,有着不小的威望,他说完话后,周围一片安静。
克利奥布罗塔斯不再多说,率先大步迎向尼克斯军队,其他人也陆续的跟在后面。
阿立斯塔卡斯站着没动,脸色有些不好看,他犹豫的看了一眼自己的岳父。
“克利奥布罗塔斯说的没错,我们需要尼克斯军队的帮助,如果这一次你率军击败了奥塔里亚特人,在接任你父亲大首领的位置,就不会再有人反对。”
安布拉西诺斯认真的神情仿佛刚才不是他在首先对尼克斯人表达不满,接着他又加重语气提醒了一句:“可千万别总是让克利奥布罗塔斯独自赢得尼克斯人的好感!”
顿时,阿立斯塔卡斯看向背影的目光中闪过一丝寒光,同时心中升起几分焦躁,他疾步向前,很快就超过了克利奥布罗塔斯,走在了最前面。
“欢迎你们的到来,我们尊敬的盟友!”阿立斯塔卡斯堆起笑脸,张开双臂,迎着尼克斯军队,大声说道。
斐萨鲁斯赶紧举起手臂挥了几下,身后的队伍很快就停止了前进。
这一场景落在阿尔迪伊首领们的眼中,心中又是一震。
庇格瑞斯一眼就猜出了说话者的身份,但他却看向紧随其后的一人,故作不知的问道:“克利奥布罗塔斯长老,请问这位是?”
“庇格瑞斯长老,这是我们大首领的大儿子阿立斯塔卡斯,也是我们部落的长老。
你前几次来主寨,他都因为有事要忙,没有和你见上面,有些可惜。不过,这一次他担任咱们联军的统帅,相信咱们两家可以好好的合作,联手击败奥塔里亚特人!”
庇格瑞斯摆出恍然的神色,一脸热情的说道:“我早就听闻过阿立斯塔卡斯长老的大名,今天能够见到,是我的荣幸!请你放心,我们尼克斯军队一定会听从你的指挥,协助你打赢这一仗!”
阿立斯塔卡斯听了这话,心里好受许多,他握住庇格瑞斯伸过来的手,用力摇了摇,说道:“?说的对,让我们同心协力击败奥塔里亚特人!”
接着,双方寒暄介绍了一阵,前方又来了一拨人,为首的一人高声喊道:“庇格瑞斯长老!斐萨鲁斯长老!欢迎你们的到来!”
斐萨鲁斯定睛一看,有些吃惊的迎上去:“卡尔息彭帕斯长老,没想到你也来了!”
卡尔息彭帕斯哈哈笑道:“我也是阿尔迪伊部落的一个首领,全部落军事动员、要同奥塔里亚特人作战,这是部落最重要的大事,我怎么可能缺席!
从你们那里回来之后,我就没有再回海上,一直就在部落里筹备这次作战的事情。对了,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大儿子――科布伦勃都斯。”
卡尔息彭帕斯说着,从身后拉出一位皮肤黝黑、身体精悍、面容憨厚的青年:“儿子,这两位都是尼克斯部落的长老,也是你爹我的朋友,也算是你的长辈,你得好好的见礼!”
科布伦勃都斯依言照做,而且是恭恭敬敬的行礼。
庇格瑞斯和斐萨鲁斯赶紧还礼,不敢怠慢,因为他俩都知道一个信息:由于卡尔息彭怕斯长年在海上,其部落一直由当大儿子科布伦勃都斯掌管,他可不是一个普通的年轻人。
卡尔息彭帕斯紧接着又为两人介绍跟随自己而来的人,这些人也是阿尔迪伊部落的首领,不过跟卡尔息彭帕斯一样都来自于阿尔迪伊领地西面的山岭。
双方又是一阵寒暄。
“你瞧,卡尔息彭帕斯和这些尼克斯人的关系也很好!”安布拉西诺斯凑到自己女婿身旁,耳语道。
阿立斯塔卡斯脸色低沉的看着同尼克斯人亲密交谈、并不时发出大笑的卡尔息彭帕斯,忍不住大声说道:“卡尔息彭帕斯,我们的盟友远道而来,一定都非常疲惫啦!你就不要再打扰他们了,让他们好好的去休息,恢复好体力,以便明天能够更好的战斗!”
卡尔息彭帕斯的笑声戛然而止。
斐萨鲁斯则感到惊讶:怎么明天就要同奥塔里亚特人交战?!
阿立斯塔卡斯紧接着对自己的岳父大声说道:“安布拉西诺斯长老,你负责带我们的盟友前去宿营地,要尽全力将他们安顿好!”
“是。”安布拉西诺斯急步来到两人身旁:“庇格瑞斯长老、斐萨鲁斯长老,请你们率领队伍跟随我来!”
“好的。”斐萨鲁斯回应着,朝卡尔息彭帕斯点头道别,然后举起右手做了个手势,率领着军队跟随安布拉西诺斯而去。
庇格瑞斯却没有立即行动,过了好一会儿才追上来。
前往宿营地的途中,在斐萨鲁斯的询问下,安布拉西诺斯说出了为什么两个部落明天就交战的原因。
像这样整个部落进行军事动员,各自集合上万名战士出外作战,所耗费的粮食太多,时间长了双方都承受不起,所以尽管阿尔迪伊部落和奥塔里亚特部落已成仇敌,但双方早在第一次较量时就达成了约定:
一旦一方想要改变盐矿现状,可以向另一方发出挑战,另一方必须应战,否则一方可以直接率兵攻打盐矿,战斗中难免会破坏盐矿设施,这样一来就得不偿失。等双方都同意进行会战之后,就会各自召集战士,率领队伍来到这里,选定日子,一战决胜负,胜者获得他想要的,败者只能暂时退让,回去积蓄力量。
“这个办法倒是不错,既暂时解决了双方的冲突,又不会对部落有太大的损耗。”庇格瑞斯称赞道。
作为一名来自本都王国的小商人,他是亲眼见证过东方王国之间残酷的战争所造成的杀人盈野、血流成河的惨状。
“毕竟我们部落和奥塔里亚特部落都是伊利里亚人,当年也曾同属于一个王国,这样的约战也来自于我们种族古老的传统。”
安布拉西诺斯恨声说道:“以前我们阿尔迪伊部落的实力强于奥塔里亚特,也没有将盐矿独占,后来与潘诺尼人的战争让我们实力大损,作为同胞的奥塔里亚特人不但没有伸出援手,反而落井下石,夺走了整个盐矿,还威胁到我们部落族民的生活。”
安布拉西诺斯伸手指向四周:“原本这一带都是我们阿尔迪伊人的领地,住着好几个部落,后来都因为奥塔里亚特人的骚扰,不得不向北迁移。
这一次大首领向奥塔里亚特部落约战,原本大家都担心他们不会应战,没想到他们居然同意了。今天早上我们得到消息,河对岸的奥塔里亚特人居然来了两万多人,看来他们并没有因为我们实力弱小而掉以轻心,想要经过这一战,彻底的断掉我们的念想……”
第四百四十二章 阿尔迪伊各部落的龃龉
斐萨鲁斯一边听着安布拉西诺斯说话,一边眺望着河对岸远处密布的帐篷,沉声说道:“安布拉西诺斯长老请放心,这一次战斗,我们尼克斯战士一定会全力以赴,痛击奥塔里亚特人,帮助你们夺回盐矿!”
“那就多谢斐萨鲁斯长老了!”安布拉西诺斯一脸感激的说道。
最终,安布拉西诺斯将第一军团带到了靠近科拉纳河岸的一片荒草地,然后热情的说道:“斐萨鲁斯长老、庇格瑞斯长老,这是阿立斯塔卡斯长老为你们选定的宿营地,这里地势平坦,蚊虫较少,距离战场也近,希望你们能够满意。”
斐萨鲁斯仔细打量了四周,才点头说道:“挺好的地方,我们就在此宿营。”
安布拉西诺斯又说道:“阿立斯塔卡斯长老还为你们准备好了食物,等你们扎好营地之后就给你们送来。”
“多谢!”
安布拉西诺斯神情郑重的又说道:“阿立斯塔卡斯长老是我们大首领的大儿子,也是阿尔迪伊未来的大首领!
大首领现在病情严重,或许到明年阿立斯塔卡斯就会继位,他极其珍视与你们尼克斯部落的同盟,希望以后能够更好的发展与你们的友好关系,让两族的同盟能够永存!”
“这也是我们首领所衷心希望的!”庇格瑞斯笑着接口说道。
安布拉西诺斯离去之后,庇格瑞斯有些神秘的低声问斐萨鲁斯:“?知道刚才我为什么没有立刻跟着你走吗?”
“为什么?”
“在你率队离开之后,那个阿立斯塔卡斯当众训斥布多卡里巴斯,总之就是说‘他为什么带着我们和北面的阿尔迪伊部落军队来的这么晚,害得他们在这里多消耗了两天的粮食……’,跟他一起的那些阿尔迪伊部落首领也在一旁帮腔。
布多卡里巴斯和跟他一起来的阿尔迪伊首领们不服,双方吵起来了……
卡尔息彭帕斯、还有那个克利奥布罗塔斯则忙着劝架,那个场面可是相当热闹,只可惜你没见着。”
庇格瑞斯的话里颇有点幸灾乐祸的味道。
斐萨鲁斯有些惊讶,辩解道:“我记得布多卡里巴斯来咱们部落通知出兵的事,咱们并没有耽搁呀,第二天就集合队伍出发了。
再说我们部落和布多卡里巴斯他们的部落本就距离战场更远,比他们晚到战场,这很正常,不应该被指责。”
庇格瑞斯笑了笑:“斐萨鲁斯你要知道,当一家人内部有了很深的矛盾,一个很小的问题都能引发很大的争吵。”
斐萨鲁斯立刻反映过来,急声问道:“你的意思是说以布多卡里巴斯为首的那些部落和那个阿立斯塔卡斯这边的这些部落之间有不小的矛盾?”
“可不光只是这些。”庇格瑞斯一脸认真的小声说道:“根据我之前所掌握的情报和这几天的观察,阿尔迪伊整个部落实际上分为四个部分。
布多卡里巴斯他们那些部落属于北面的部分,原本生活在库帕河沿岸及周边区域,因为土地肥沃,各部落较为富裕,人口不少,实力不弱,在阿尔迪伊的整个大部落中有着不小的话语权,只可惜在与塞格斯提卡人的战争中伤亡惨重,还被夺去了土地,被迫迁移到西边的山岭中,生活变得极其困顿……
还有东面的阿尔迪伊部落,他们人口不太多,实力较弱,还与潘诺尼人的布罗奇部落毗邻,几年前布罗奇人向他们发动进攻,并且在战斗中击败了他们,也迫使他们迁移到了西边的山岭中……
这两部分的阿尔迪伊人多次向阿科乌帕果斯大首领求助,据说大首领也想要尽力帮助他们,但是如今阿尔迪伊大部落中最为富裕的、占据着姆雷日尼察河与科拉纳河两岸的南面诸部落对此并不太热心,反而抱怨北面的同胞挤占他们的领地、经常偷拿他们的食物……所以双方的首领们在部落长老会议上经常发生争吵……”
“原来是这样……”斐萨鲁斯恍然。
“还不止这些。”庇格瑞斯继续说道:“你别忘了还有卡尔息彭帕斯这些西边的部落,他们的情况更为复杂!据说百年前这些部落在亚得里亚海岸都有自己的港口和城镇,通过海上劫掠积累了不菲的财富,却因此激怒了罗马人。
罗马出兵,击败了伊利里亚王国,夺走了亚德里亚海沿岸的土地,这些部落不得不退到山里生活。咱们爬过那些高山,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糟糕,据说他们不是不想迁居到山这边的平地上,但遭到了阿尔迪伊其他部落的一致反对。
尤其是南面的这些部落,他们怨恨这些西边的部落只是让自己变得富有,海上劫掠的财富却很少与他们分享,而且还引来了强大的敌人,因此拒绝让出土地给他们居住。
这些部落只能居住在山里,时间一长人口锐减、实力孱弱,甚至在阿尔迪伊的部落长老会议上连说话的权利都没有。
直到卡尔息彭帕斯带着这些山里部落的族民重新当了海盗,才让山里的部落脱离困境,这几年还多次救济其他部落,尤其是西边的部落,所以在不少部落中的威望很高,但是他在阿尔迪伊的部落长老会议中却遭到排挤,这让西边的山里部落感到很不满……”
“阿尔迪部落中有这么多的矛盾,他们的军队能够在明天的战斗中合力对抗敌人吗?”斐萨鲁斯紧皱眉头,开始感到担忧。
对此,庇格瑞斯帮不上忙,他跟斐萨鲁斯说了一声,然后一瘸一拐的朝着卡尔息彭帕斯部落宿营地方向走去。
斐萨鲁斯也只能先提起精神,召集六位大队长和工程队人员,安排筑营事宜。
工程队选好营址,画好草图。队官带着士兵开始拔草整地、甚至挖掘壕沟,因为这已经是战场前沿,按照尼克斯军法就必须这么做。
第一军团大费周章的修筑营地引来阿尔迪伊战士们好奇的观望,甚至惊动了阿立斯塔卡斯等阿尔迪伊首领。
阿立斯塔卡斯等人看到第一军团士兵们热火朝天的修筑如此复杂的营地,更感觉到尼克斯军队的与众不同。
等到士兵们从驮车中取出帐篷、准备搭建时,运输队又驾驭着被腾空的驮车向北驶去,他们要赶到姆雷日尼察河上游,从停泊在岸边的船队中卸下粮食,然后再驮回营地。
黄昏时,阿尔迪伊联军召开军事会议,斐萨鲁斯出席了会议,他原本以为参加军事会议的会有很多人,毕竟阿尔迪伊绝大多数的部落首领都汇聚在这里。
但实际上只有七人,联军统帅阿立斯塔卡斯、大首领的得力助手克利奥布罗塔斯、南边部落首领的代表安布拉西诺斯,西边部落首领的代表卡尔息彭帕斯、北边部落首领的代表布多卡里巴斯、东边部落的代表西塞利特塞斯,再加上尼克斯军队将领斐萨鲁斯。
通过阿立斯塔卡斯的简单介绍,斐萨鲁斯知道了这一次阿尔迪伊部落总共出动了9100多名战士,其中南边部落约5200人,北边部落约1800人,西边部落约1400人,北边部落最少,只有约700人,南边部落的实力超过了其他三个部分之和。
说是军事会议,其实没有什么精妙的战术策划和讨论,就是做一个简单的安排:明天太阳升至天空、战士们都吃完早餐之后,全军渡过科拉纳河,进行列阵。斐萨鲁斯率领的尼克斯军队位于右翼,阿尔迪伊南边各部落军队位于中部,其余阿尔迪伊部落军队位于左翼,在听到号角声响起之后,左、中、右三路的军队一起向敌人发起进攻。
原本,尼克斯军队人数最多,实力最强,从常理来说应该担任中军、连接两翼,但尼克斯军队毕竟是客军,而出身于阿尔迪伊南边部落的阿立斯塔卡斯才是联军统帅,所以做出这样的安排也在情理之中。
斐萨鲁斯对此并无异议。
在军事安排结束之后,阿立斯塔卡斯突然提出一个建议,他觉得左翼士兵最少,而且武器装备也最差,担心抵挡不住敌人的进攻。而尼克斯军队人数最多,装备也最好……因此询问斐萨鲁斯能不能抽调部分兵力去增强左翼?
斐萨鲁斯感到为难,因为在临行前马克西姆斯首领特地提醒过:不要分散兵力,一定要将所有士兵都置于自己的指挥之下。
就他自己而言,他也不希望自己麾下士兵的生死受别人掌控。
斐萨鲁斯犹豫了片刻,正想出言拒绝,卡尔息彭帕斯却抢先为他圆场,声称:他统率的战士人数虽然少些,但他们在山里长年打猎,更为剽悍,而且其中有少数还跟随过他到海上劫掠,其武器装备并不差,对于战斗更富有经验,因此敌人就算人数多,也不可能轻易将他们击垮,不需要斐萨鲁斯的援兵。
第两百四十三章 战争端倪
紧接着,布多卡里巴斯和西塞利特塞斯也相继支持卡尔息彭帕斯所说的话,都表示:一定会抵挡住敌人的进攻!
斐萨鲁斯见此,也随后表态:他一定会指挥尼克斯军队尽快击溃当面之敌,从而缓解左翼的压力。
阿立斯塔卡斯见此,不再多说什么了,军事会议也就此结束。
斐萨鲁斯长出了口气,他即使再迟钝,也感觉到了军事会议上这几位阿尔迪伊首领之间所暗藏的波澜,而此次他险些被拉入他们争斗的漩涡之中。
回到营地,他向庇格瑞斯提及了军事会议上所发生的事。
庇格瑞斯听完,安慰他几句之后,又一瘸一拐的朝卡尔息彭帕斯、布多卡里巴斯他们的营地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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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第一军团的士兵们都在营地军帐内躺下歇息时,尼克斯部落的篝火也刚刚熄灭,人群散去,喧嚣不在,马克西姆斯回到了主屋。
夜空中悬挂着一轮明月,月光皎洁,温柔似水。
马克西姆斯的心情有点忐忑,也有些兴奋,因为今天佛勒丝柳西娅搬进了主屋。
这一次迎娶佛勒丝柳西娅,马克西姆斯并没有举办什么隆重的婚礼,因为之前他和涅西娅结婚就是非常的简单,正是顾及到涅西娅的感受,他只是在政事堂会议上提及了此事。
各部主官对此都不反对,于是礼教官凯斐索丰按照马克西姆斯的指示,操办了一个简单的仪式,将佛勒丝柳西娅迎进主屋,以便让族民们知道这位前斯科迪斯齐大首领的女儿成为了尼克斯部落首领的妻子。
“首领,你回来了!”内务总管阿科妮丝迎了上来,关切的问道:“吃过晚餐了吗?”
“在篝火晚会上吃了不少,现在已经饱了。”马克西姆斯干咳一声:“佛……佛勒丝柳西娅现在怎么样?”
“佛勒丝柳西娅正在新房里等着首领你,涅西娅在屋里陪着她说话,你现在要过去吗?”
马克西姆斯正想点头,转而一想,说道:“我先洗漱一下吧。”
“是。”阿科妮丝立刻命令手下去烧热水、准备木桶、布巾、干净的衣服……然后又派人去新房告知佛勒丝柳西娅。
马克西姆斯洗漱完毕,阿科妮丝又亲自领着他前往新房。
虽然今夜有月光,但主屋内还插着不少火把,将整个宅院照的亮堂。
佛勒丝柳西娅所住的新房距离马克西姆斯的居所很近,曾经是塞格斯提卡部落首领沃尔里斯最信赖的亲卫的房屋,在确定了与她的婚姻之后,阿科妮丝又让人将其重新装修了一番。
马克西姆斯推开虚掩的房门,在烛光的映照下屋里只有一人,涅西娅已经离开,只有佛勒丝柳西娅独坐在床边,娇弱的身躯在微微的颤抖。
马克西姆斯轻轻的走了进去,阿科妮丝轻轻带上了门。
阿科妮丝离开新房,下意识的走向涅西娅的居所,走到半路,就远远看见涅西娅伫立在屋檐下,静静的仰望着夜空,身形颇显萧索。
阿科妮丝轻轻走过去,站在她身旁,和她一样,默默的凝望着夜空中那一轮皎洁的圆月。
良久,涅西娅幽幽的说道:“不用担心我,我没事。”
“我没有担心你,我只是……”阿科妮丝故作轻松的说道:“以前一直为了生存在忙碌,现在咱们安定下来,难得静下心来好好的看看这月亮,发现它还真是漂亮!”
“行了,你不就是想说我们能有今天的生活不容易,所以要想尽办法维护好它……”涅西娅扭头看向阿科妮丝,沉声说道:“这件事我比你明白,别说今天首领只是娶了我已经认下的妹妹佛勒丝柳西娅,如果将来为了部落,首领不得不娶我完全陌生的女人,我也会接受的!”
阿科妮丝完全不知该说点什么好。
涅西娅注视她片刻,突然莞尔一笑:“阿科妮丝,不管怎样,多谢你在此刻来陪我!我又欠了你一个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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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天上午,马克西姆斯在同涅西娅、佛勒丝柳西娅一起用过早餐之后,前往政事堂。自部落建立以来,这还是他难得的办公迟到,昨晚操劳过度,今早他起晚了。佛勒丝柳西娅与涅西娅不同,娇柔的她更惹人爱怜,马克西姆斯始终采取主动,在温柔中尽展雄风。
马克西姆斯尽管还有点疲惫,但心情很好,嘴里轻哼着不知名的小调,迎头却撞见了正急奔而来的卡修斯。
“卡修斯,什么事情这么惊慌,?现在已经不是小孩子,而是我们尼克斯部落的官员,遇到任何事情都要学会冷静对待。”马克西姆斯脸上笑容未减,语气平和的提醒道。
“是,首领。”卡修斯定了定神,行礼说道:“我刚刚收到从塞格斯提卡传来的消息,他们那个新任的大首领卡布德斯在前天下达命令,要求各个部落上缴30%的收成,并且还要求各部落在接下来这段农闲时间加紧进行军事训练。”
马克西姆斯目光一凝:“这个卡布德斯可有说为什么要这么做?”
“没有。不过我们的探子回报,他所在的部落首领和邻近的部落首领在接到命令之后,就立刻开始执行,而不像以往拖拖拉拉、或者先派人去主寨问清楚原由。”
“也就是说他们事先已经通过气了,而且达成了一致。”
“是。”
马克西姆斯沉吟着说道:“筹集粮食、加强训练……塞格斯提卡人这是在做战前准备啊!在塞格斯提卡领地的周围它只有一个敌人――”
马克西姆斯用手点了点自己的胸口,吐出一个词:“我们!”
“首领,咱们和塞格斯提卡人签订的停战协定再有一个多月就到期了!”卡修斯提醒道。
“塞格斯提卡人多次被我们击败,他们对我们很是畏惧,否则也不会主动和我们签订停战协定,除非……”马克西姆斯心念急转,问道:“布罗奇人那边可有传来消息?!”
“暂时还没有。”
“你要督促那边尽快查明布罗奇人是否也有反常动向!”马克西姆斯加重语气说道。
“首领,你的意思是说……潘诺尼人这一次又是联合起来想进攻我们?”卡修斯反应过来,有些紧张的问道。
“很有可能,否则塞格斯提卡人不会有这么大的胆子。”马克西姆斯宽慰道:“不过你也不用担心。原本我们就准备在协议到期之后,找理由向塞格斯提卡人宣战,现在他们主动来进攻,反而省了我们不少事情……对了,第一军团那边的情况怎么样?”
“昨天我们收到消息,第一军团已经快到姆雷日尼察河的上游,估计现在已经到达战场了吧。”卡修斯不确定的说道。
“派出你的得力手下,持我的手令赶去那边,让斐萨鲁斯在结束战斗之后尽快率军返回!”马克西姆斯果断下令。
“是!”
马克西姆斯结束与卡修斯的谈话,再次走向政事堂的步伐加快了。
下午,铁器工坊接到卡皮托的命令:要求他们在两个月内尽最大努力制造足够多的弩和弩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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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塔里亚特是一个强悍的伊利里亚部族,它原本只在山中生活,但贫瘠的土地无法供养过多的人口,不得不向外扩张,在征服了特里巴利及一些伊利里亚小部落之后,它的领地扩大了好几倍,也因此与北面的阿尔迪伊部落毗邻。
由于当时的阿尔迪伊实力强大,奥塔里亚特不敢轻易冒犯,而阿尔迪伊人又看不上南边较贫瘠的土地,所以双方相安无事多年,直到盐场的出现改变了这和平的局面。
在两个部落交界区域的山谷里流淌着多条溪流,有人发现取溪水静置晒干可以沉淀出盐来,从而这片区域被开发成盐场。
两个部落曾经达成协议、共享盐场收益,但是财宝动人心,两个部落不可避免的会发生冲突,进而由冲突变为了战争。
一开始阿尔迪伊人占据上风,也因此获得更多的盐场份额,直到塞格斯提卡的入侵改变了这一局面。奥塔里亚特人抓住时机,重挫阿尔迪伊人,完全占有了盐场。
只是他们没有想到已经实力大损的阿尔迪伊人居然又发出挑战,奥塔里亚特大首领巴卡说服了诸部首领,召集部落内大多数的战士前来应战,可不仅仅只是为了打掉阿尔迪伊人对盐场的企图,而是有着更大的野心。
巴卡垂涎于阿尔迪伊所占据的河流沿岸肥沃土地,想借着这一次战斗的胜利,吹响入侵阿尔迪伊领地的号角。
这一日上午,天气凉爽,无风无云。
阿尔迪伊联军和奥塔里亚特军队在科拉纳河北岸的平坦荒地上摆开了阵势。
第两百四十四章 交锋
巴卡和他的儿子贝塔带着护卫队来到阵前,眺望阿尔迪伊联军阵势,其左翼一片亮闪闪的盔甲反光让他眯起了双眼:“那就是阿尔迪伊人的援军、来自于一个叫尼克斯部落的军队?!”
“是的,父亲。”贝塔神色凝重的说道:“根据我们打探到的消息,这个尼克斯部落位于阿尔迪伊人的北面,去年才建立的,其族民也大多是伊利里亚人,不过他们曾经作为雇佣兵在山外征战多年,在去年回到山里与阿尔迪伊人结为了同盟……
昨天,他们才来到这里,人数超过5000,咱们的探子说他们都身穿盔甲,可我没想到他们居然全部穿着这么厚实的铁甲!父亲,咱们要不要改变之前制定的计划?”
巴卡沉思片刻,说道:“你立刻派人去告知埃力达,让他带着他部落的战士去增强左翼,我不要求他拼死作战,只要求他拖住这些尼……尼克斯人就可以了……
虽然说尼克斯和阿尔迪伊是同盟,但他们去年才来,按理说跟阿尔迪伊不会有太深的交情,这一次不过是按照盟约行事,应该不会拼尽全力跟我们交战的,只要我们与阿尔迪伊人分出了胜负,相信他们会知难而退。”
“明白了,父亲!”贝塔重新燃起斗志,拉过护卫队长,跟他低语了一番,护卫队长朝着后方阵列狂奔而去。
“父亲,你瞧,那个阿立斯塔卡斯来了,咱们也该过去了。”贝塔指着前方,提醒道。
“别着急。”巴卡不慌不忙的说道:“等埃力达带着他的队伍赶到了左翼,站好了位置,咱们再过去,正好可以让阿尔迪伊的那个小崽子多等一等,激一激他的火气。”
贝塔立刻会意。
阿立斯塔卡斯已经站在了双方阵列的中央,他看到巴卡明明已经出现在前方,却站在那里一直不动弹,心中的怒气随着等待时间的延长而增长,他终于忍不住大声喊道:“巴卡大首领,你是害怕了吗?!不敢过来见我!巴卡大首领……”
阿立斯塔卡斯连喊了好多声,嗓子都有点沙哑了,才看到巴卡慢悠悠的走过来,昂着头,斜瞥他,完全是一副蔑视的模样:“小子,你在这里鬼叫半天不累吗。实话跟你说吧,如果是你父亲在这儿,我还愿意早点过来,但是你吧……我是真不想动。”
阿立斯塔卡斯怒气冲脑,脱口骂道:“你这个老不死的东西――”
巴卡哈哈笑道:“哎,这话?说对了。我年纪这么大了,可活得还挺好,这是阿瑞斯在庇佑!你父亲跟我年纪相差不大,听说他病得很重,恐怕是真的活不长了。”
阿立斯塔卡斯气得满面通红,当即就想冲过去,给这个面目可憎的老头脸上重重一拳,但被身旁的克利奥布罗塔斯紧紧拽住,同时沉声提醒道:“阿立斯塔卡斯,别忘了你来这里是干什么的!你是全军的统帅,千万要保持冷静!”
紧接着,克利奥布罗塔斯又义正言辞的对巴卡说道:“巴卡大首领,在这么神圣的场合,你却如此无礼的对待你的对手,就不怕引起阿瑞斯的愤怒!而且传扬出去,恐怕也会让伊利里亚的所有部落笑话!”
巴卡冷冷的看了一眼克利奥布罗塔斯,收起笑容,然后将手中的长矛斜举:“少废话,赶快完成仪式,我好率军将你们击败!”
阿立斯塔卡斯哼了一声,忍着怒气,将手中长矛搭了上去。
双方高喊阿瑞斯神名,共同起誓要遵守之前的约定。
仪式完成,巴卡戏谑的看了看阿立斯塔卡斯,摇了摇头,然后转身往回走。
阿立斯塔卡斯气得浑身颤抖,克利奥布罗塔斯再一次提醒他要冷静,他愤怒的一甩手,大步走回自己的队伍。
在双方统帅举行仪式的时候,斐萨鲁斯正带着几个人行走在第一军团阵列之间,他一边走,一边大声说道:“兄弟们,跟在我身后的是兵部属员塔西涅斯、吏务部属员拉克利德,他们的任务就是记录和确认你们在战斗中所立下的功劳!
大家记住了,多杀敌人、多立功才能多获土地、多晋升!这是首领给予我们第一军团的一个大好机会,大家可千万不能错过!……”
斐萨鲁斯不断的重复这番话,凡是他所经之处,士兵们个个握紧剑盾,呼吸急促,瞪圆双眼,斗志在不断的攀升……
回到阵列后方,一腔怒火的阿立斯塔卡斯就迫不及待的让手下吹响了号角。
中路和左翼的阿尔迪伊战士们开始缓缓向前移动,但右翼的尼克斯第一军团没有动,很快其后方传来铜号声,各个大队的军旗前指,在队官们的叫喊声中士兵们才开始前进。
紧接着,对面也传来号角声,奥塔里亚特军队也开始行进。
两军对进,相距约五十米时双方的战士不约而同的发出震天吼叫,开始加速冲锋,犹如两道巨浪迎面对撞,一时间厮杀声、惨叫声响彻云霄。
当阿尔迪伊战士们冲锋的时候,第一军团并没有跟随行动,反而是停止了前进。
“兄弟们,不要慌!向我靠拢!半蹲身子,右脚在前,左脚在后,将盾牌用力抵住你前面队友的后背,把身子给我站稳了!……”卡萨里多阿跟其他队官一样朝着自己的手下大声叫喊着,他的小队因为新兵多,因此位于阵列中间,暂时不用直面敌人的冲击,但他们也需要为整个队伍的防御做出自己的贡献。
第一军团刚刚竖起盾阵,奥塔里亚特人就冲到了眼前,猛烈的冲撞尼克斯人紧密的阵列。
那一刹那,斐萨鲁斯的一颗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因为奥塔里亚特人多,其阵列较联军一方要长不少,为了不让敌人包绕侧翼,斐萨鲁斯拉长了阵列,同时又在参谋部属员马尔基乌斯的建议下抽出一个大队作为预备,从而使阵列变得更为单薄,仅为四个纵列……能否挡得住奥塔里亚特人多势众的冲锋,是他现在最为担心的。
没多久,斐萨鲁斯就放下心来,奥塔里亚特人的冲锋一度压弯、甚至局部撞裂第一军团的密集盾阵,可冲锋一旦终止,第一军团又逐渐的恢复了阵型。
这主要归功于最前列的士兵们,他们大多是经历过意大利转战的老兵,有着丰富的战斗经验。在敌人冲锋的时候,他们用方盾很好的护住自己、主动后撤以卸去冲力,同时抓住对方在冲撞的瞬间暴露的破绽,右手的短剑从盾缝中迅捷刺出,狠狠的扎入对方的肋间……
奥塔里亚特人生于山区,长于山区,常年与本族人征战,习惯于长矛对长矛的厮杀,突然遭遇一个与众不同的对手,他们很是不适应,而这种不适应所付出的代价不是受伤,就是死亡。
尼克斯人手持的是大盾和短剑,要想杀敌就必须贴身近战,这需要士兵们有足够的勇气和剑斗技巧。
奥塔里亚特人多,列阵时虽然阵形松散,但冲锋之后却是后人迭前人,猬集在了一起,后面的人一个劲儿往前顶,推动着前面的人继续冲击第一军团的盾阵,却让前面的同胞避开第一军团士兵的短剑刺击变得困难,可偏偏他们绝大多数都没有盔甲,所以一时间伤亡急剧增多,攻势自然大大的减弱,甚至到后来停止了战斗,还主动的缓缓后撤。
斐萨鲁斯在后方了解到这一情况时,既松了口气,同时又感到有些疑惑,他当然不会知道和第一军团对战的是奥塔里亚特之前所征服的一些部落,了解他们的巴卡给予的命令是“牵制尼克斯军队、不需要死战”,可当号角吹响,开始冲锋的战士们热血上头,忘记了战前首领们的叮嘱,族人不断的惨叫声让他们恢复了理智,在首领们的大声叫嚷中他们开始后撤,以期与第一军团拉开距离,减少伤亡。
这时,前去侦察敌情的骑兵相继返回。
起义军建立部落一年时间,军队人数得到极大扩充,但是骑兵的人数反而减少了,因为没有足够的马匹。这一次出外作战,兵部只给第一军团配备了4名骑兵,作为侦察之用。
开战之时,斐萨鲁斯把他们都给派出去侦察,因为奥古里亚特没有骑兵,他倒不担心会造成骑兵的损失。
“报告军团长,敌人已经派出了全部的军队,没有发现还有预备队。”
这是一个好消息!……斐萨鲁斯心中欢喜,又看向去探知友军情况的骑兵。
“军团长,咱们的左翼遭到敌人从侧翼的包绕,但至今为止还同敌人激战相持,还未见有明显的不支。”
斐萨鲁斯心里微紧。
“军团长,咱们的中军在冲锋时过于突前了,暴露了两冀,敌人好像在集中兵力进攻中军,咱们的中军已经开始后退了。”
第两百四十五章 败中求胜
斐萨鲁斯顿时紧张起来,还没等他说话,参谋部属员马尔基乌斯就建议道:“军团长,咱们必须得赶紧进攻!否则――”
斐萨鲁斯点点头,对传令兵说道:“立即去告诉卢孚斯,他的第一大队可以行动了!”
卢孚斯,是来自路凯利亚的罗马老兵,马克西姆斯起义军在庞贝城的时候他是六个大队长之一,后来成立军团,他因为资历原因没能当上军团长,但却一直担任第一军团第一大队长,其队伍的战斗力在起义军中首屈一指,如今也是第一军团中老兵最多的一个大队。
斐萨鲁斯将第一大队抽调出来作为预备队,就是希望他们在反击中发挥出最大威力。
传令兵离开之后,斐萨鲁斯大声下达命令:“吹响进攻号!”
“呜!呜!呜!……”铜号声响了一阵,第一军团的军阵推进缓慢,甚至部分阵列根本就没动。
就在阵列后方的斐萨鲁斯很快就了解了原因,并非因为敌人在顽强阻击,而是不少前列士兵在忙着割战死敌人的耳朵,从而置命令于不顾。
“给我再吹!使劲吹!”斐萨鲁斯气得对号兵嚷道:“我看他们要听几遍才会服从命令!”
斐萨鲁斯着急,阵列中的队官们同样着急,他们比士兵们更深知违反军令的后果,在急促的铜号声中、在队官们的怒斥声中,士兵们不敢再耽搁,举盾持剑,朝着当面之敌冲杀过去。
当第一军团从正面的进攻再次吸引住敌人的全部注意力时,原本藏于第一军团阵列尾端后方的第一大队在卢孚斯的指挥下迅速向敌人的侧翼展开攻击。
正面作战的第一军团士兵们渴望立功授奖,进攻勇猛而有秩序,犹如一道长满尖刺的铁墙逼得敌人连连后退。
而侧翼进攻的第一大队却犹如一把锋利的匕首,它以百人队为核心、以十人队为手足,在进攻时分散开来,钻进敌人队伍中的缝隙,利用短剑的便利大肆砍杀,搅乱敌人的队伍、引起恐慌……
左翼的奥塔里亚特部落战士由于事先的安排,本就无心死战,之前已经受挫,此刻面临第一军团的凶猛进攻,凭借着人多,中、右两部分的阵线还可以支撑,但阵列尾端的战士们遭受到两面夹击,没多久就开始有人溃逃……
第一大队的老兵们并没有趁机追杀溃兵,而是将他们向东驱赶。
惊恐万状的溃兵们不但冲乱了自家人的队形,而且还将恐慌的情绪迅速传染给了还在作战的同胞,于是奥塔里亚特军阵的左翼很快就由局部的溃逃演变成了全面的败退……
“报告军团长,我们的中路友军败了!”一名骑兵急速驰来。
“我已经看到了。”朝着左侧眺望的斐萨鲁斯竭力保持着镇定,尽管事先他和手下商议的时候就做出了这方面的预判,因此才冒险将第一大队抽调出来做预备队,以期能够尽快击溃敌人的左翼,然后全力应对接下来的复杂局面……但此刻望见远处狼奔?突的友军,听着他们发出的呼救声,斐萨鲁斯不免有些紧张。
他又看向自己的前方,第一军团的士兵们同样在追击溃败的敌人,因为追击导致原本紧密的阵列也完全松散开来。
原本在昨晚斐萨鲁斯还特地跟第一军团的队官们反复强调过:在击溃当面的敌人之后,不要过多追击,要尽快的恢复阵型。
但现在看来他们没有很好的完成这个任务,这也是斐萨鲁斯感到紧张的主要原因。
“号兵!号兵!你立刻给我吹号,让他们停止追击、重整阵型!”斐萨鲁斯焦急的大喊。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号兵一个劲的猛吹,但是在此刻尘雾弥漫、喧嚣震天的战场上,对于正拼命追逐溃兵的第一军团士兵们效果并不明显。
斐萨鲁斯急得抓耳挠腮。
“军团长,我有一个办法,或许能让士兵们重新聚拢,就是对你来说有些危险。”马尔基乌斯开口说道。
“什么办法?赶紧说!”
“就是你拿着我们的那杆大旗,和号兵各自骑一匹马,赶过去!你挥舞旗帜,号兵吹号,相信一定可以引起士兵们的注意!”
“好主意,就这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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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卡此刻的心情就犹如坐过山车,他故意激怒阿立斯塔卡斯、引诱其率队鲁莽突进,从而导致他能够集中兵力、并最终将其顺利击溃,这种成就感让他很是满足。但随后他看到了左冀被阿尔迪伊援军击溃,既感到诧异、又非常愤怒。
诧异的是阿尔迪伊的这股援军完全不是他所预料的那样只是依照盟约行事、不会全力以赴,相反从逃回的部落首领口中他得知对方的进攻相当犀利凶狠。
愤怒的是位于左翼的这些部落军队如此轻松的就被击溃,果然是不值得完全信任,在关键时刻不能拼死血战,哪怕多支撑一些时间,军队也能多掌握一些主动,但他却浑然忘了是他在战前允诺左翼只是牵制。
幸好,阿尔迪伊中路的崩溃影响到了其左翼战士们的士气,原本因人数少而在苦苦支撑的左翼也开始败退……
巴卡再次兴奋起来:就算阿尔迪伊援军击溃了自己的左翼,但是自己的主力部队都获得了胜利,而且人数远多于对方,依然占据着战场上的巨大优势,只要将追及溃兵的主力部队重新召集在一起,击溃阿尔迪伊的援军即可,只是……
巴卡举目四顾:战场上尘雾弥漫,到处都是喊杀声、求救声,奥塔里亚特的战士们已经在追击溃兵的过程中跑得四散开去……想必阿尔迪伊援军的情况恐怕也一样……
有过不少战争经验的巴卡很清楚,在这样的情况下很难短时间内将跑散的战士们聚拢起来,不过他还是想做出一些努力,于是告诉身旁的护卫:“你们赶紧去找我的儿子贝塔,让他尽快收拢队伍!快去!……”
看到护卫们飞速的跑向战场,巴卡心中稍定。
可就在这时,他隐约听到了左侧的远处传来铜号声……这号声越来越清晰,越来越响亮,穿破战场的喧嚣传入他的耳朵,让他感到非常不安。
尽管飞扬的尘雾影响了视野,但巴卡一直向着左侧张望,没多久他顿时瞪大了双眼:阿尔迪伊援军那一杆令人印象深刻的大旗映入眼帘,在高举的大旗后方是无数影影绰绰的士兵,他们排成了一堵长墙,朝着自己的方向压来……
完了!……巴卡顿时如遭雷击,浑身颤抖着瘫坐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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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溃败之后,大脑一片空白的阿立斯塔卡斯在亲卫们的护持下一口气跑过科拉纳河,又拼命的跑上一座土丘,这才停下来歇息。
完了,全完了!……心神稍定的阿立斯塔卡斯望见后方拼命奔逃的族人们被追击的敌人一个个砍倒的悲惨场景,顿感万念俱灰。
“不,阿立斯塔卡斯,咱们没有败!你看那边!”耳旁传来克利奥布罗塔斯兴奋的叫声。
阿立斯塔卡斯循着克利奥布罗塔斯手指的方向望去,只见在河对岸的右侧战场上无数的士兵正在朝着一个方向汇聚,虽然看不太真切,但是那正迅速扩大的耀眼光芒证明绝不是奥塔里亚特战士,而是他们自己的盟友――身穿铠甲的尼克斯士兵!
“是的,我们赢了!”阿立斯塔卡斯一扫之前的颓废,重新振作起精神。
明眼人都能看明白,已经重新聚拢、形成一个巨大拳头的尼克斯军队和已经跑得满山遍野的、犹如一盘散沙的奥塔里亚特战士,谁占据战场优势毋庸置疑。
“阿立斯塔卡斯,我们也要尽快聚拢战士们,进行反击!”克利奥布罗塔斯提醒道。
“你说的对!”恢复了斗志的阿立斯塔卡斯开始采取行动。
而这时,斐萨鲁斯率领第一军团开始横扫战场,已成散兵游勇的奥塔里亚特战士纷纷被击溃……
战斗持续至下午,终于结束,阿尔迪伊联军获得了最后胜利。
以往两族因为盐矿引发的战斗往往伤亡都不太大,但这一次双方的损失都不小。
巴卡因为有了想夺战阿尔迪伊领地的野心,战士们狠命追击溃兵,下手绝不留情;而第一军团的士兵们渴望着杀敌立功、晋升等级,因此砍倒敌人、割下耳朵成了首选。
只有第一军团因为士兵们个个身穿盔甲、手持大盾、防护严密,再加上敌人进攻力不强,因此仅战死十几人、受伤几十人,成为真正的赢家。
战斗结束之后,第一军团的辅助人员开始忙碌:治疗伤兵、清扫战场、修理武具、查验战功、登记功勋……尤其是负责查验和登记战功得兵部属员塔西涅斯和吏务部属员拉克利德忙得焦头烂额,一直到天黑都没见休息。
第两百四十六章 联姻
黄昏时,阿尔迪伊首领们为庆祝胜利举行宴会,特地派布多卡里巴斯前来邀请斐萨鲁斯。
有庇格瑞斯在一旁劝说,这一次斐萨鲁斯没有拒绝,他安排好营地事务之后,与庇格瑞斯一起前往阿尔迪伊军队驻地。
在宴席上,阿立斯塔卡斯表现非常活跃,又有以安布拉西诺斯为首的阿尔迪伊南部首领们的极力帮衬下,仿佛这场战斗的胜利他的指挥功不可没,全然不提他被巴卡激怒而鲁莽率军突进、导致联军阵列中部率先被击溃的事实。
当然,斐萨鲁斯也成为宴席上的热门人物,阿尔迪伊首领们纷纷称赞他所率领的第一军团在战斗中所起的重要作用,不少人还询问起尼克斯部落的情况,他都一一作答,有庇格瑞斯在一旁协助,应对比较得当。
这一场宴会,双方相处融洽,尽兴而归。
第二天一早,阿立斯塔卡斯派出信使前往奥塔里亚特营地,见到了一脸颓丧的巴卡,要求其履行战前的承诺。
巴卡十分勉强的同意了,但他嘴硬得表示:自己的军队并非败给了阿尔迪伊人,而是输给了实力强劲的阿尔迪伊盟友――尼克斯军队!他希望阿尔迪伊人好好的经营盐矿,因为要不了几年,奥塔里亚特人还会将它重新夺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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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利奥布罗塔斯轻轻的走进卧室,卧室里弥漫着一股难闻的腐臭味道,让他忍不住吸了吸鼻子。
“谁呀?”躺在床上的老人开口问道。
“是我,大首领。”克利奥布罗塔斯紧走几步,来到床前。
阿科乌帕果斯费力的向左侧偏转了一下头,皱巴巴的眼皮慢慢睁开了一条缝,浑浊的目光扫视来人之后,有气无力的说道:“看你的样子,我们应该是赢了?”
“我们获得了大胜!已经重新夺回了盐矿!”克利奥布罗塔斯有些兴奋的说道。
“好啊,好啊,我们终于是赢了。”阿科乌帕果斯闭上双眼,似乎在细细体味着心中涌动的喜悦,片刻之后,他才又问道:“我们是怎么赢的?”
克利奥布罗塔斯稍作犹豫,就将战斗的过程简单的讲述了一遍,不过他将阿立斯塔卡斯被敌人激怒、鲁莽进攻的事情忽略不提。
阿科乌帕古斯稍作沉默,轻叹道:“尼克斯人果然实力强大,这一次阿立斯塔卡斯他们都亲眼所见,相信不会再对我们之前所做出的那些决定有所怨言……对了,阿立斯塔卡斯和尼克斯人相处得怎么样?”
“他跟他们相处的不错,战斗之后对尼克斯人也比较尊敬。”克利奥布罗塔斯说的这个倒是事实。
“那就好,那就好,那就好啊。”阿科乌帕果斯欣慰的连说三声,接着又说:“你帮我去把那小子叫来,我有事情跟他交代。”
“大首领,他带着队伍还在路上,我是先赶回来,给你汇报这个好消息的。”
阿科乌帕果斯愣了一下,随后恍然说道:“还是你最关心我的病情啊……我还行,还能再活些日子。”
克利奥布罗塔斯一听这话,神色黯然,张了张嘴,一时却不知该说什么好。
“布罗塔斯,还是你有眼光啊,我其实并不认为尼克斯的那个年轻首领跟伟大的亚力山大有半分相似,不过是想让他们充当咱们部落的盾牌而已……”
此刻阿科乌帕果斯声音微弱的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但我万万没有想到尼克斯人能够多次击败潘诺尼人的进攻,真的在这里站稳了脚跟……我听说在这一年里他们在库帕河沿岸发展得很好,还在不断的壮大实力,就连我们的一些部落也被他们吸引,跟他们来往密切……”
阿科乌帕果斯努力的想睁大眼缝,让目光能够更好的聚焦在自己心腹的脸上:“就算我们要追随太阳,也不能太靠近,避免被太阳所吞没……”
克利奥布罗塔斯心里一沉,他低声提醒道:“可是大首领,我们现在需要尼克斯人胜于尼克斯人需要我们,就拿这一次战斗来说吧,奥塔里亚特人聚集了如此庞大的一支军队与我们战斗,恐怕不仅仅只是为了保住盐矿!”
“哎……自从王国被罗马人毁灭之后,伊利里亚各个部落之间再难以同心协力,反而经常内斗……巴卡那是条贪婪的恶狼,趁着我们抵御潘诺尼这头猛兽的时候,多次落井下石,他的心思我当然清楚……”
阿科乌帕果斯面容愁苦的叹了口气,又说道:“不管怎么说,如今尼克斯人已经成为我们最大的依靠,可如何才能将现在这种良好的状况长久的维持下去,让我们的部落既可以获得安全,并且又可以在尼克斯部落的发展中得到一些机会,同时还让那位有着远大志向的年轻首领完全的信任我们、又不对我们产生别的心思?”
克利奥布罗塔斯陷入沉思,不一会儿他眼睛一亮,随后又微微摇头。
“看来,你已经想到了,联姻是让我们与尼克斯部落的关系更进一步的最好办法,如果那个马克西姆斯和我成了姻亲,两族的事情就成了家里的事,一家人关起门来商议,什么都好解决了。”
阿科乌帕果斯低缓的语气中多了一丝波动:“不过,阿立斯塔卡斯没有女儿,但你有一个适龄的孙女,那也是我的外孙女,把格尼安达芙拉嫁给尼克斯部落首领马克西姆斯,让两个部落的关系更为亲密,你……觉得怎么样?”
克利奥布罗塔斯沉默了。
“因为马克西姆斯已经有妻子了……所以?不同意?”阿科乌帕果斯难得的显露出急切之色:“既然你把那个马克西姆斯看作是亚历山大,你就应该知道伟大的亚历山大有好几位妻子,咳,咳,咳……”
克利奥布罗塔斯见阿科乌帕果斯连声咳嗽导致面色潮红,赶紧说道:“我并不在意马克西姆斯有妻子,你知道的,格尼安达芙拉比较任性,我担心她嫁给马克西姆斯之后,无法跟马克西姆斯好好相处,反而会因此让马克西姆斯对我们有看法。”
“格尼安达芙拉任性?那是对你们吧,每一次她到我这里来,总是显得很乖巧,这小丫头聪明着呢,看着吧,将来她能在那边尽力帮着我们,帮着她那个舅舅。”阿立斯塔卡斯的嘴角露出了一丝笑容。
“既然这样――”克利奥布罗塔斯稍作犹豫,就沉声说道:“我同意将孙女嫁给马克西姆斯!”
“这件事就交给你负责了,我希望在我走之前能够看到我的外孙女加入尼克斯部落……”阿科乌帕果斯的眼神中多了一份期盼:“而且这样一来,阿立斯塔卡斯就会对你有所依赖,我也就可以放心的走了。”
听到这话,克利奥布罗塔斯心中情绪翻腾,眼睛开始湿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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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雷留斯,苏拉老兵,曾经的路凯利亚人,跟随昆图斯加入起义军,在突袭庞贝的时候担任向导,定下了一些功劳。但他因为年岁过大,无法进行剧烈战斗,而没有同奥卢斯、卢孚斯一样加入作战部队、担任队官,也因为不愿多动脑筋,拒绝成为参谋团中的一员,所以他一直待在起义军的辎重营里干一些杂活。
起义军进入伊利里亚山区,建立尼克斯部落,定居下来之后,瓦雷留斯年岁大、又默默无闻,没有女人相中她,因此他分得了六十亩土地之后,先是和其他单身的族民挤住在斯诺蒂亚的宅院里,后来才住进工程队修建的新房。
他并不喜欢料理田地,在发现阿尔迪伊雇工不但勤劳、而且种地远比他好之后,干脆付出不低的田地收入分成,一口气雇佣了三个阿尔迪伊人帮他干活,然后自己每天不是去工务部帮着匠人做事,就是跑去兵部训练场帮着训练士兵……日子过得倒也充实而惬意,直到昨天兵部所贴出的一个通告让他做出了一个决定。
今天一大早,他就起床了,可是没想到有人比他起的还早,并且已经烘好了面包、熬好了鱼汤,端放在饭桌上。
做这些事是一位被他雇用的伊利里亚妇女萨莉亚,她还对他说:让他多吃一些,好有足够的力气通过今天的测试。
吃着热腾腾的早餐,听着对方关切的话语,想着这段时间对方给予自己的悉心照顾,瓦雷琉斯原本打算一个人孤独到老的决定动摇了。
他心神不属的花费了不少时间才吃完早餐,也终于下定了决心。
他走到还在灶台边忙碌的萨莉亚身旁,重重的咳嗽了几声。
当萨莉亚转过身来看着他的时候,他开始感到紧张,用还不太流利的伊利里亚语结结巴巴的说道:“……早餐……早餐很好吃……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可以搬到我这里来住……还有你的两个孩子……我愿意跟你一起将他们养大……”
第两百四十七章 挑选弩兵
“我愿意!”萨莉亚回答的相当干脆。
她怎么会不愿意!
几年前,她的丈夫和兄弟们都死于同塞格斯提卡人的战争,她孤身带着两个孩子,跟随幸存的族人逃到了山岭中,生活得相当艰难,尤其是两个孩子时常因为饥饿难以入睡,备受折磨的她甚至有了轻生的念头……
幸好尼克斯人来了,当“尼克斯要雇佣人帮着干活、会给予不少粮食作报酬”的消息传遍山里的部落时,她是最早一批壮着胆子来到尼克斯领地的阿尔迪伊族民,然后她接受了瓦雷留斯的雇佣……
虽然这个男人年纪大一些、干活懒一点,但是人很好,经常允许她带食物回去给孩子们吃,丰收之后还多分给她一些粮食……如今逃入山岭中的这些部落里很多寡妇,大多都想嫁给拥有肥沃土地的尼克斯人,这么好的机会可不能错过!
萨莉亚肯定的回答让瓦雷留斯大大的松了口气,紧接着喜悦就充盈胸臆,甚至于他出门之后走路都还是轻飘飘的。
来到兵部训练场门口,卫兵对他很熟悉,未做任何询问就直接让他进去。
瓦雷留斯以为自己来得很早,到了场内才发现已经来了不少人,兵部的教官在里面一个劲儿的高喊:“大家排好队啊!不排队不给测试!……”
瓦雷留斯自觉的排在了最靠边的一队中,仔细一看,发现前后都是熟人。
“普罗,你怎么也来了?!”瓦雷留斯非常惊讶,因为排在他身后、跟他年纪差不多大的老人身份可不一般,他是最早一批加入起义军的奴隶之一,一直跟着沃勒努斯做事,据说如果不是因为他不识字,他很可能成为农务部的副官,而且在这一次的丰收庆祝大会上,他成为获得部落嘉奖的三位自家粮食产量最多的族民之一,大家对他非常服气,毕竟他教授过很多族人怎样更好的种地。
“我不是来应征弩兵的,我是来测试能不能使用首领发明的这种新武器,如果可以,等到将来咱们部落兵源不足的时候,我们这些老家伙也可以上阵杀敌,保卫我们自己的家园!”普罗坦然说道。
如今的他早已不是刚加入起义军时形销骨立、畏畏缩缩的模样,三年多的征战历练,再加上充足的饮食,他脸上皱褶少了,身体也壮了,看起来仿佛年轻了好几岁,而且显得镇定大气。
“普罗大叔,听你说这话的意思,咱们是不是又要打仗了?!”站在瓦雷留斯前方的一位年轻男子回过头来,有些兴奋的问道。
这名男子的名字叫做列昂提亚斯,是在起义军进入阿普利亚地区之后加入的队伍,曾经在沃马努斯河会战中受了伤,伤好之后归队,结果又在同塞格斯提卡大军的战斗中再次负伤,虽然经过医护营的精心治疗、得以痊愈,但身体已经无法承受激烈的战斗,不得不从军团中退出,成为一名无法服役的年轻族民,他一直为此感到遗憾,现在似乎有了弥补遗憾的机会,所以他早早的就来了。
“我可没听到上面传出要打仗的消息,不过我们既然定居在这里,还少得了仗打吗!”普罗坦然说道。
“大叔你说的对,咱们不缺仗打。”列昂提亚斯表示赞同,接着又说道:“听说这一次第一军团帮助咱们的盟友去南边打仗,获得了大胜,恐怕有不少士兵会因此获得晋级,真是让人羡慕啊!”
“你不用羡慕他们,一会儿你要是通过测试、成为弩兵,以后也能跟他们一样继续杀敌立功!”瓦雷留斯拍着他的肩膀,激励道:“当然,我要是也通过了测试,咱俩以后就可以并肩作战了!”
“嗯,咱们一起努力!”列昂提亚斯用力点头。
兵部训练场已经进来了不少族民,但几乎都是中老年人或者受过伤、有过残疾的青壮年,甚至还有少数健壮的妇女,就是没有四肢健全、身体健康的年轻族民,因为他们早已是各个军团或者预备队的士兵。
到场的族民大多原本都是在辎重营里打杂,在二十封爵制颁布之后,无法上阵杀敌立功的他们充满羡慕,而现在征召弩兵的通告放宽限制,给了他们机会,因此来报名测试的人相当多,但由于对弩这个新武器不了解,很多人忐忑不安,因此相互之间鼓励打气的情景随处可见。
“到你了!”教官朝列昂提亚斯招手。
列昂提亚斯振作起精神,大步走到木桌前,木桌上摆放着大家口中所谈论的新武器――弩。
他正仔细打量,旁边的教官说道:“知道怎么使用吗?”
“我刚才看了前面的人使过,大致知道。”
“那就开始吧。”
列昂提亚斯深吸了口气,右手拿起弩柄,用尾端顶住自己的腹部,然后双手抓住弓弦,用力向后拉,很有些费力,不过他在军团里时一直坚持训练,伤愈之后又天天耕田弄地,力气是不缺的,他稳稳的上好弓弦。
这时,教官走过来,一边作指导、一边说道:“现在用双手托起弩,与肩平齐,闭上左眼,用右眼描着这根铁片、再对准前面的靶子……很好,就像这样,稳住,坚持一会儿……再坚持一会儿……现在抠动扳机。”
列昂提亚斯看着弓弦弹回原位,疑惑的问道:“不往里面放弩箭吗?”
是的,他对这个新武器有一些了解,因为他的一位邻居是铁器工坊的匠人,他专门去向他了解过。
“等你通过了测试,成为弩兵,会发给你弩箭。现在,按照刚才的步骤,再做三遍。”
列昂提亚斯依言照做,三遍做完,他神色如常,原本受过伤的肺没有剧烈咳嗽,毕竟这不是持续的、高强度的对抗,只是在拉弦的时候费点劲而已。
教官观察了一下他的脸色,然后带他来到旁边的登记处。
坐在木桌旁的兵部属员问道:“叫什么名字?”
“列昂提亚斯。”
“多大年龄?”
“二十八岁。”
“哪里人?”
“意大利阿普利亚地区的普切蒂人。”
“会说伊利里亚语吗?”
“只会一点儿。”
“以前有过当兵经历吗?”
“我以前一直在咱们的第一军团,还当过十夫长,后来受了伤……”
……
兵部属员一边问、一边认真地做着记录,最后他抬起头看向教官:“可以了。”
“我这是通过了吗?”列昂提亚斯兴奋的问道。
“?只通过了一半,还有一个测试。”教官说着,朝场边维持秩序的士兵招手。
“你带他去那边进行下一个测试。”教官对士兵说道。
“跟我来吧。”
列昂提亚斯扫了一眼旁边另外四名正在上弦举弩的族民,又回头看向瓦雷留斯和普罗,笑着说道:“两位大叔,放心吧,这个测试非常简单,你们可以轻松通过的。”说完,还挥挥拳头,以示鼓励。
列昂提亚斯跟随士兵来到训练场的另一侧,这里已经聚集了一些人,但这里的教官并没有马上开始测试,又等了一会儿,又来了好几个通过第一轮测试的族民,包括普罗和瓦雷留斯。
“现在你们跟着我跑,我不停,你们也不能停,如果有跑不动的,可以主动退出队伍!……”教官大声说完,开始向前慢跑。
列昂提亚斯见此,差点笑出声,这也太容易了吧。
于是,在两旁站立着的10多名士兵的监督下,大家一窝蜂的跟随教官向前慢跑,跑了约百米,教官折返,他们也跟着折返……
也不知折返了多少个来回,列昂提亚斯开始感到左肺有些难受,但他仍在坚持。
在他终于忍不住想要咳嗽的时候,前面传来教官洪亮的声音:“好啦,测试结束,凡是还留在场内的人都通过了测试!”
大家齐声欢呼,列昂提亚斯并没有跟着叫喊,他怕自己会忍不住咳嗽,不过他在欢呼的族人中看到了瓦雷留斯和普罗。
等大家都安静下来,教官又对在场边沮丧的族民们说道:“你们也不用伤心,回去可以加强跑步的训练,以后每个月初还可以来这里申请测试,测试通过之后依然有当弩兵的机会。你们这些通过测试的,跟着我再去做登记。”
这一次的登记就比较正规了,列昂提亚斯他们来到兵部――军务部办公处,军务部属员用新订好的弩兵登记册记录每个人的情况,同时告诫他们在接下来半个月的农闲时间里每天都必须来这里报到并进行训练。
瓦雷留斯和列昂提亚斯从兵部出来,看到普罗还在外面等着他俩:“怎么样?”
“一切都很顺利,我和这小子现在又能重新服兵役了!”瓦雷留斯有些兴奋的拍着列昂提亚斯的肩膀。
“那太好了!”普罗高兴的说道:“咱们也有好几个月没见了,今天晚上去我家,我让我老婆子做点好的,咱们好好庆祝庆祝!”
第两百四十八章 战争谋划
普罗虽然年纪也大,但他作为沃勒努斯的得力手下,在以前的辎重营里还比较有名,自然会有妇女相中他,所以在部落建立之后他就成了婚。
“不,不,今天晚上去我那儿吃!”瓦雷留斯急忙大声反对。
“去你家吃?你能做出什么好吃的。”普罗不屑的表示异议。
“不要以为只有你家有女人,我也刚找了一个,做出来的食物很不错!”瓦雷留斯夸耀道。
“可以呀,瓦雷留斯,不声不响的就找了个女人,今晚是得到你家去好好庆祝一下。”普罗笑着说道。
“列昂提亚斯,你现在怎么样?还是单身呢?”瓦雷留斯自得得问三人中唯一的年轻人。
“嗯……”列昂提亚斯有点羞愧的低下头。
“没事,没事。”瓦雷留斯安慰道:“今天晚上去我家,让我那女人给你介绍一个,他所在的那个阿尔迪伊部落女人不少,都想嫁给我们尼克斯人,你可以挑个好的。”
列昂提亚斯没说话,可看向瓦雷留斯的眼中充满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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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领,我们兵部昨天挑选了500名族民,他们都是可以轻松的进行4次上弦、稳稳的举弩射击,而且能够不太费力的进行长距离的小跑,完全符合我们对弩兵的要求,他们将在今天开始进行训练。另外,我们还挑选了600多人作为预备,一旦弩兵队伍扩充,我们也有足够的后备兵员。”弗朗提努斯汇报道。
“不错,弩兵的训练相对容易,相信要不了一个月队伍就能成形。”马克西姆斯看向卡皮托:“现在关键的问题是铁器工坊能不能在短时间内制造出足够多的弩?”
这不是例行的政事堂会议,而是马克西姆斯叫来兵部的三位主官、财物部主官和工务部主官商讨相关的军事事务。
“首领,十天前铁器工坊收到咱们下发的加紧生产弩弓的命令之后,到昨天为止他们已经制造了四十把弩、五百多支箭……”
卡皮托如实的汇报道:“现在的问题是材料不够,主要是亚麻,还有人手不足……如果这些条件都能满足,凯德索斯向我承诺‘两个月内完全可以装备好一支五百人的弩兵部队。”
“亚麻的问题,庇格瑞斯已经跟阿尔迪伊部落谈妥了,要不了几天就会有亚麻运来。至于人手不足……”
马克西姆斯摸了摸下巴,说道:“可以让铁器工坊停止其他铁器制造,集中所有人力制造弩弓!如果人还不够,你们工务部可以再抽掉其他工坊的人手,优先保障弩的制造。”
“有首领?这些话,铁器工坊一定可以在两个月内完成对弩兵部队的装备。”卡皮托眉目舒展的说道。
“首领,现在潘诺尼人到底是怎样一个情况?他们会在什么时候要对我们发起进攻?大概会有多少敌人?”弗朗提鲁斯急切的问道。
马克西姆斯神情严肃的注视着众人,沉声说道:“根据现在我们收到的情报来看,塞格斯提卡和布罗奇这两个潘诺尼大部落的领地内都开始大量的上缴粮食、召集部落族民进行军事训练、部落里的铁匠也在加紧打造盔甲和武器……
最重要的是与我们相邻的那个塞格斯提卡的寨子不但加强了边境的巡逻,而且不时有车队载着物资进入到寨子内……这些都说明潘诺尼人将会有大的军事行动,而且是针对我们而来!”
“这么看来,潘诺尼人想要进攻我们是确定无疑了。”昆图斯沉吟着说道:“去年,潘诺尼几个部落就曾联合起来进攻我们的临时营地,当时他们的兵力大概就有3万多人,最后被我们击退,这一次他们只会召集更多的人来进攻我们。”
“潘诺尼的军队就算比上一次来的更多,但我们现在的实力也远强于去年刚刚来这里的时候了,第一军团轻松击败人数远多于他们的奥塔里亚特军队,就充分说明我们军队的实力远优于这里的这些没有经过严格训练的部落军队。”
弗朗提弩斯自信的说道:“现在我们担忧的是不知道潘诺尼人会在什么时候发起进攻?他们会怎么进攻?……如果我们能事先知道这些,就可以做好准备,从而减少我们自己的损失。”
“艾梅里奇曾经告诉过我,潘诺尼人和这里的其他种族一样,他们都敬奉神祗、信守在神前所作出的承诺,塞格斯提卡的新任大首领如果违反在神圣仪式下前与我们签订的停战协议,发动对我们的战争,他就不怕神祗愤怒、族民不满吗?!”
马克西姆斯缓缓说出自己已经考虑好的想法:“而且,潘诺尼部落联盟要召集几万人的军队一起进攻我们,以他们的军事动员和组织能力,不是短时间就能够做到的……可要是到了冬季,天气寒冷,他们的行军作战、食物运输都会变得困难,所以我认为塞格斯提卡与我们的停战协议一结束,潘诺尼人就会急着来进攻我们。”
“首领,我觉得你所说的很有道理,潘诺尼人应该会在停战协议结束就发起进攻。”弗朗提努斯点头说道。
“这样是这样,我们还有将近两个月时间,铁器工坊完全可以完成首领你所交给的任务。”卡皮托插话道。
“上一次潘诺尼各部落军队是在塞格斯提卡领地内会合,然后沿着库帕河南岸行军,最后围攻我们的临时营地……”
作为参谋部主官,昆图斯显然也考虑过这方面的问题,他指着摆在木桌上的尼克斯部落周边简略地图,说道:“这一次潘诺尼军队再来进攻我们,库帕河南岸依旧可能是他们主要的进攻路线――”
弗朗提努斯插话道:“这样的话,我们可以将军队集中到维斯特尼,一旦敌人到来,我们可以在那里堵截住他们,逼迫他们与我们在威斯特尼的北面进行会战,那里的地势并不算太宽阔,潘诺尼军队人数一定比我们多不少,反而不利于他们展开队伍,我们在那里击退他们,也可以大大减少他们对我们领地的破坏。”
昆图斯敲了敲桌上的地图,沉声说道:“但是我们千万不能忽略另外一条进军路线――布罗奇部落领地的西面到科拉纳河东岸,这之间的距离并不长,而且主要是丘陵地形,还有河流,也适合大部队行进。
之前,佩科特率部反向走过一次,布罗奇领地因为兵力空虚,遭受了很大的损失,布罗奇的大首领如果担心再出现这样的情况,他有可能会率军走这条路线――”
昆图斯用手指在地图上比划着,加重语气说道:“潘诺尼的军队到达科拉纳河东岸后,沿着河向北走,绕过瓦里多西沼泽,就可以侵入到我们的斯诺蒂亚领地!”
弗朗提努斯不说话了,弯下腰来,紧盯地图陷入思索。
“我记得科拉纳河有好多个阿尔迪伊部落,潘诺尼军队不可能这么容易就通过了科拉纳河北岸、到达我们这边吧?”财物部主官高乃留斯忍不住说道。
卡皮托不屑的说道:“上一次潘诺尼军队围攻我们营地的时候,阿尔迪伊人都没有派出军队到后方去骚扰他们一下,这一次跟奥塔里亚特人战斗,听说阿尔迪伊人的损失不小,他们更没有胆子去堵截多次击败过他们的潘诺尼军队,恐怕潘诺尼军队还没有到科拉纳河,住在那里的阿尔迪伊人早早的就后撤了。”
高乃留斯愣了愣,没有反驳,因为他也觉得这可能会成为事实,于是又说道:“我们也可以将军队集中在斯诺蒂亚,如果潘诺尼人从这边攻过来,我们就在这一边跟他们战斗。”
“万一潘诺尼军队兵分两路,同时进攻斯诺蒂亚和维斯特尼呢?”昆图斯问道。
高乃留斯脸色一变,期期艾艾的回答:“那我们的军队……也分成两部分,在库帕河的两头将他们堵住……再进行战斗。”
“如果潘诺尼来犯的军队人数众多,分兵两路,不但有利于他们行军宿营,也更有利于他们战斗。但是对我们来说,如果平分兵力,两头都堵截,两头都发生战斗的话,本来就兵力少的我们恐怕就更不能占据什么优势了……”
弗朗提鲁斯叹了口气,先看看昆图斯,然后又看向马克西姆斯,坦然说道:“我先前没有考虑到南面的这条进攻路线,多亏有昆图斯的提醒,如果潘诺尼军队人数足够多、统帅足够聪明的话,还真有可能从两面进攻!
如果那样的话……我们最好先派少量部队坚守维斯特尼和斯诺蒂亚,集中主力先击败一面的敌人,然后再同另一面的敌人进行决战。”
昆图斯接过话头,郑重的说道:“首领,如果潘诺尼人两面来攻,我同意弗朗提努斯的建议,这是最好的办法,只不过这样一来我们的领地恐怕会遭受不小的破坏。”
第两百四十九章 二十封爵制的弊病
听到这话,高乃留斯变了脸色。
卡皮托更是失声说道:“首领,如果不能及时堵截住潘诺尼军队,让他们闯入我们的领地,万一再流窜到库帕河北岸,捣毁我们辛辛苦苦建立的那些工坊、尤其是铁器工坊,那之前的心血可全都毁了!”
马克西姆斯神色镇定,没有立刻回应,他绕着木桌,一边思索一边来回踱步,突然开口说道:“我们不能坐等着潘诺尼人来进攻,应该先采取行动,打乱他们的进攻计划!”
弗朗提努斯皱起眉头,问道:“首领,你的意思是说咱们不等停战协议到期,先向塞格斯提卡领地发起进攻?”
“我们尼克斯部落如果不守承诺,又怎么可能赢得这里其他部落的信任!”马克西姆斯摇了摇头,目光炯炯的看着弗朗提努斯,沉声说道:“我的意思是……就算塞格斯提卡和布罗奇准备在停战协议到期之后、想要从两边同时向我们发起进攻,但他们的主寨离我们的领地比较远,不可能马上就能攻人我们的领地。
而相反,我们立刻就能攻打与维斯特尼毗邻的那个塞格斯提卡寨子,逼迫北面的塞格斯提卡人加速赶来,尽快与我们进行会战。
估计等我们解决了他们,说不定南面的敌人还没有到达科拉纳河。而我们身处内线,行军速度肯定会比他们快,完全可以在他们还没有进入我们的领地之前,堵住他们,然后再将他们击败!”
内线……昆图斯小声念叨着马克西姆斯说出的这个陌生名词,很快就明白了它的大致意思,赞叹道:“首领,这真是个绝妙的解决敌人两面进攻的办法!”
“这个办法确实比我刚才所说的要更好。”弗朗提努斯诚恳的说出了自己的看法:“不过要想将它实施好,也并不太容易。”
马克西姆斯微微的一笑,正色的说道:“我只是提供一个想法,既然你们两个都认可,那就花时间把这个想法完善成一个可行的军事计划,另外也要考虑到万一潘诺尼人只集中兵力在一面进攻,还不要忽略万一潘诺尼人派部分军队穿过南边的山岭,入侵我们的领地……
总之,你们要考虑到潘诺尼人入侵的各种可能,并针对这些可能想出应对的方法,并针对性的对族民们进行训练,这是你们兵部的职责!只有这样,等到潘诺尼人发起进攻的时候,我们才能真正做到有备无患!”
“是,首领。”弗朗提努斯和昆图斯异口同声的回应。
马克西姆斯又说道:“虽然这一次是潘诺尼人进攻,我们大多数时候可能都在自己的土地上作战,所消耗的粮食应该不多,但最好还是要筹备两万人作战一个月所需的粮食……这样万一出现意外,导致战争延长,咱们也不用慌。高乃留斯,这一次秋收之后,咱们部落储备的粮食够用吗?”
高乃留斯没有立刻回应,他扳着手指估算了好一会儿,才说道:“如果这2万名士兵都能自己先携带5天口粮,咱们的粮食维持一个月绝对没问题。”
马克西姆斯看向房间内唯一还没说话的人:“莱比鲁斯,你们军备部能够保证好两万名士兵的武器装备和食物供应吗?”
早就憋了一肚子话的莱比鲁斯迫不及待的说道:“首领,咱们在意大利的时候有两个多军团,基本都配备了盔甲和武器,后来在三次消灭罗马军队之后又分到了一些武器装备。
哪怕来这里的途中士兵们有不少伤亡,但靠着辎重营的帮助,这些武器盔甲都被一件不落的带到了这里,这几个月来铁器工坊将破损的盔甲武器都进行了修复,还打造了一些新的武器……
算上老兵们自家拥有的和仓库里储藏的盔甲武器,足以装备三个完整的军团,还有剩余可以给上千人配备盾牌和短剑,就是盔甲稍有些不足,再加上刚才首领你所说的500名弩兵部队的事,保障2万名士兵的武器装备,我们军备部刚好可以满足。
至于说粮食供应,既然财物部那边粮食充足,军备部给军队运输粮食没有什么困难。咱们军队的驻扎和作战应该都在领地两头的边境附近,短程运输本来就容易,再加上又是在库帕河、科拉纳河两岸,水路运输更方便省力。
这一次第一军团南下作战,我跟随船队运输粮食,就深刻的体会到水路运输的好处,船队返回部落的时候,甚至还有一小部分粮食没有吃完,虽然咱部落现在船只不太多,但来回多运输几次,不会影响到军队作战。
至于说给士兵们做食物,在交战之前我们兵部还想获得首领你的批准,征召部分民众来做这件事。”
“这当然没有问题。”
“到时候我还想向首领你借调一个人。”
“阿科妮丝?”
“对,阿科妮丝总管以前一直是咱们队伍厨房的负责人,这一次我们军备部可以跟她学习一些经验。”
“这也没问题,还有吗?”
“没有了。”
“很好!”马克西姆斯赞许的说道:“虽然军备部成立得晚,莱比鲁斯?也是第一次担当这样的重任,但是你考虑问题很周到,我相信你带领军备部一定可以很好的满足这一次作战的需要。”
听了马克西姆斯的勉励,莱比鲁斯神色激动。
马克西姆斯看向其他人:“关于接下来与潘诺尼人的这场战争,你们还有什么问题吗?”
“首领,我有一个问题是关于士兵们杀敌立功的――”弗朗提努斯轻咳两声,沉声说道:“我觉得现在实行的二十封爵制存在一些问题,恐怕需要进行重新进行商议?”
“哦?”马克西姆斯双眉一扬,直视弗兰提努斯:“说说看。”
弗朗提努斯认真的说道:“这一次第一军团参加阿尔迪伊人对奥塔里亚特人的战斗中暴露了一些问题,他们在打退了敌人左翼的冲锋之后,斐萨鲁斯下令反击,但前列的士兵们没有立即服从命令,而是忙着割敌人的耳朵,铜号一直在吹、队官们一直在催促,他们才开始行动。
等到将敌人的左翼彻底击溃之后,按照原本的计划第一军团应该迅速重整阵型,继续去进攻敌人的中路和右翼,从而赢得整个会战的胜利,但是士兵们都想着去杀溃兵立功,完全把之前的命令抛到一边。
队官们也约束不住,第一军团全散了,如果不是斐萨鲁斯反应迅速,冒险骑马冲到战场中央,挥舞大旗抢先聚拢队伍……那场战斗谁输谁赢,到最后恐怕就不好说了。
而在战斗结束之后,军务部属员统计战功也很麻烦。
首先是很难确定士兵们上交的敌人的耳朵是他们在正面战斗中获得的、还是杀死溃兵后所割的;其次是士兵们之间还因此闹出不少纠纷,比如这名士兵杀死了敌人还没来得及割耳朵,却被另一名士兵割走了……
负责记功的属员很难对此做出正确的评判,士兵们还为此打架,队伍也变得不团结……
第一军团已经回来两天了,但我们军务部还未完成对他们的叙功,属员们还在宅院里为这个事头痛――”
弗朗提努斯犹豫了一下,加重语气说道:“首领,你制定的二十封爵制确实激励了士兵们的斗志,使第一军团在面对人数众多的奥塔里亚特军队时能够奋勇作战,并且获得胜利。但它也使士兵们因为过于想要立功晋升,而忽略队官的命令,甚至还造成整个队伍的不团结,如果我们将来遭遇强敌,那么这些问题就可能让我们遭受很大的麻烦!”
马克西姆斯不动声色的听完,问道:“既然你察觉到这些问题,你觉得应该怎么解决?”
弗朗提努斯振作起精神,将之前考虑很久的想法说出来:“首领,我觉得应该修改二十封爵制针对军队和士兵的一些评功标准!
可以不再让单个士兵割敌人耳朵记功,而是对整个团队进行记功,比如说一个大队遭遇大约相同数量的敌人,将其击败之后,整个大队可获得一个中等功劳,大队里的部分士兵可每人算一个小功,位于队伍前列、与敌人正面厮杀的士兵计两个小功……
族民的晋升标准也应该相应修改,比如从普通族民晋升至二等族民需要两个小功,这样一来刚才所说的那个大队的部分士兵还需要再参加一次战斗,获得胜利才能够晋升,而前列经过真正厮杀的士兵则可以直接晋升……
如果这个大队遭遇一只比他弱不少的敌人,即使获得胜利,也只能算一个小功劳,平摊到每一个士兵就只能是半个小功……如果这个大队遭遇到比他强大的敌人,最后还血战获胜,这就是大功劳,每一个士兵都应该算是中等功劳……
如果按照这样的计算方法,士兵们就会专注于服从命令、击败敌人,而不是忙于割耳朵,整个队伍也会更加团结。而对于我们兵部来说,也更容易记录他们的功劳、也不容易记错。
当然了,对于那些首先攻破敌人的寨子、或者杀死敌军首领的勇猛士兵,我们也会单独给他们记大功……”
第两百五十章 关于阿尔迪伊
马克西姆斯听完,陷入思索。
弗朗提努斯等了一会儿,见马克西姆斯还没说话,心中有点发慌,暗中朝昆图斯连使眼色。
虽然两人平时有点较劲,但这关系到兵部的重大事务,昆图斯当然不能袖手旁观,他轻咳一声,开口说道:“首领,你之前的记功方法更为细致,可以充分的激励士兵们去战斗,同时也更详细展示他们在战场上的表现……
只是这需要足够多的、算术好的属员花费不少的时间才能够记录好士兵们的立功情况,可一场战争往往会有好几场战斗,这就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可能会犯下不少的记录错误。
我们带过兵的都知道,如果士兵立了功,不能及时的给予奖励,士兵的士气就会受到影响,甚至士兵们变得不团结,相互埋怨,这更不是我们想看到的,因为它完全违背了咱们实行二十封爵制的本意。
弗朗提努斯提出的这个办法比较简单粗疏,但是可以更方便我们兵部去记功,也更能让士兵们变得团结,毕竟我们现在使用的是罗马的战术,依靠的不是个人的战力,而是一个个连队形成的军阵整体――”
“行了,不用再多说了,我没有那么固执,既然给士兵们记功晋级的方法在实行中发现它不好用,那么就应该修改。”马克西姆斯神情平静的说道:“弗朗提努斯,你刚才所说的办法,我感觉比之前的要好用、也更方便。
这样吧,你和昆图斯,嗯,还有莱比鲁斯,三个人回去之后,按照你刚才的想法,一起好好的商议,制定一个详细的、给士兵们记功晋级的新方案,然后在政事堂会议上交给大家一起审核修改,必须要赶在与潘诺尼人交战之前,重新通告所有族民,实施新的二十封爵制!”
“是!”弗朗提努斯三人既紧张又兴奋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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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离开之后,马克西姆斯卸下了脸上的严肃,若有所思的用手指轻敲着木桌:看来从前世生搬硬套来的一些政治制度,还是得通过实践,不断的改进,才能够更好的适应新环境、在部落里发挥出最大作用。
正思索间,侍从进来:“首领,庇格瑞斯大人求见。”
“让他进来。”
“首领,好消息!阿尔迪伊人答应以后每年盐矿出产的盐会分给我们部落三成!”庇格瑞斯刚进房间,就高兴的大声说道。
“盐矿的三成?!”马克西姆斯惊讶的站起身:“我记得出发前你跟我商议的这次与阿尔迪伊人得谈判会尽量争取能获得盐矿出产的两成,没想到你居然能够谈到三成!”
“首领,这不全是我的功劳。”庇格瑞斯扫了一眼木桌上的地图,在马克西姆斯的示意下,找了一张木椅坐下。
“第一军团的战绩太耀眼了,让我跟他们的谈判变得非常顺利。”庇格瑞斯谦虚的说道:“不过,我当时只提出要两成五,多出的那半成是阿尔迪伊人主动加的。”
“阿尔迪伊人主动加的……”马克西姆斯立即变得谨慎下来:“他们有什么额外要求?”
“阿尔迪伊人有两个要求。”庇克瑞斯正色的说道:“第一个要求,阿尔迪伊人希望我们能够帮助他们长久的保住盐矿,只要奥塔里亚特人或者其他部族侵入他们的南面领地,威胁到盐矿的生存,我们都必须出兵帮助阿尔迪伊人击退来犯的敌人、守住盐矿。”
“我们和阿尔迪伊本就是同盟,本来就应该依照盟约帮助他们,抵御来犯者,阿尔迪伊人这是有些不放心啊!”
马克西姆斯翘起嘴角,笑了笑:“想想也正常,去年潘诺尼人来进攻我们的时候,他们连一兵一卒都没有派来帮助我们……这个要求……我可以答应,第2个呢?”
庇格瑞斯的脸上呈现出奇怪的神情:“听跟我谈判的克利奥布罗塔斯说,这第二个要求是他们的大首领提出来的,阿科乌帕果斯希望首领你能够迎娶他的外孙女格尼安达芙拉为妻。
我专门打听过,格尼安达芙拉是阿尔迪伊部落长老克利奥布罗塔斯大儿子尼卡尔雷德斯和阿尔迪伊大首领的女儿所生的唯一子嗣,今年十六岁,据说长得漂亮……”
刚听庇格瑞斯说出第二个要求,已经是政治生物的马克西姆斯第一个反应就是:这可是送上门来的好事,当然得答应下来。
但他面露为难之色,陷入沉默。
庇格瑞斯见状,赶紧劝说道:“首领,阿尔迪伊人提出这个要求,也是希望和我们尼克斯部落的关系变得更加亲密,娶了格尼安达芙拉,你就和阿尔迪伊大首领、还有他们最有威望的长老克利奥布罗塔斯成了一家人,接下来我们与潘诺尼人发生战争,更能得到阿尔迪伊人的帮助。
而且这样一来,北边的这些阿尔迪伊部落与我们往来就更没有了顾虑,那些失去部落领地、生活困苦的阿尔迪伊民众加入我们也不会再犹豫了……”
马克西姆斯却有些犹豫的说道:“我当然知道娶阿尔迪伊大首领的外孙女对我们部落有什么好处,可是……我已经娶了两个妻子,现在又要再娶,族民们会怎么想?”
“首领,族民们不但不会对?有意见,而且会对你更加感激!”庇格瑞斯大声劝道:“明眼人都看得出来,阿尔迪伊人给我们这么高的盐矿分成,那都是你这第三位妻子格尼安达芙拉的嫁妆!
咱们部落用盐一直紧张,甚至影响到了族民们下地干活、进行军事训练,你要是迎娶格尼安达芙拉,这个问题就完全解决了。族民们不但不用担心没盐吃导致全身没劲,而且以后他们宰杀牲畜、捕捞河鱼,所获得的更多的肉也不用担心无法储存……首领,你的这次婚姻将让族民们的生活变得更好!”
马克西姆斯轻叹口气,无奈的说道:“行吧,在下一次的政事堂会议上你把这件事提出来,如果大家都没有异议,你就和礼教官凯斐索丰负责操办这件事。”
“是,我一定将这场婚礼办得非常热闹!”庇格瑞斯兴奋的说道。
“不需要太热闹。”马克西姆斯轻声点醒他:“别忘了涅西娅。”
庇格瑞斯心中一震,想起自己前段时间去医院看自己的跛腿、受到过这位首领夫人的热情帮助,略显羞愧的说道:“是,首领你说的对。”
马克西姆斯不想在这个问题上多说,话题一转问道:“你这次跟随第一军团前往阿尔迪伊部落的南部,有什么发现吗?”
庇格瑞斯会意的赶紧说道:“首领,我这次南下,发现阿尔迪伊内部有不小的问题。”
“哦?”马克西姆斯摆出倾听的架势。
“阿尔迪伊人现在实际分为三部分,北边这些居住在山岭和库帕河上游沿岸的部落、南边姆雷日尼察河与科拉纳河沿岸的部落、还有西边山里和丘陵的部落……
北面这些部落要么失去原有的土地、要么土地贫瘠,他们迫切的想要改变,可整个阿尔迪伊部落没有这个能力,所以他们才主动找上我们……
西边这些部落同样因为土地贫瘠,导致实力不强,但这些部落中有不少人跟随卡尔息彭帕斯当了海盗,靠劫获来的物资还能过得下去,也因此让卡尔息彭帕斯在这些部落中的威望很高……
南边的这些部落实力最强,但他们因为担心被塞格斯提卡人毁灭家园的北边部落的同胞挤占他们的土地、过多分享他们的财富,因此抱成一团,拒绝做出妥协,还对多次提出‘要多帮助北边部落’的大首领阿科乌帕果斯有所不满。
南边这些部落中实力最强的当然是阿科乌帕果斯所拥有的主寨,其次是安布拉西诺斯的部落。安布拉西诺斯很善于交际,他是阿立斯塔卡斯的岳父,阿立斯塔卡斯很信赖他,南边这些部落首领表面上听从阿立斯塔卡斯的命令,但我发现他们好像更在意安布拉西诺斯的建议,只是这个安布拉西诺斯平时倒不太显眼,感觉就像是阿立斯塔卡斯的随从似的……”
“有点意思。”马克西姆斯摸了摸下巴:“你继续说。”
“首领,你的这个岳祖父――”庇格瑞斯本想调侃一句,可面对马克西姆斯的目光,心里又有点发虚,他咳嗽了一声:“这个克利奥布罗塔斯虽然是阿科乌帕果斯最信赖的部落长老,但阿立斯塔卡斯并不亲近他,甚至有些排斥,南边部落的那些首领跟他也不太亲近,倒是北边和西边的部落首领跟他关系不错。
这其中的主要原因是这几年阿克乌帕果斯颁布的几个帮助北边部落、弥合整个部落间矛盾的措施都是由他来执行的,这自然会损害到南边部落的一些利益。
还有一个主要原因是克利奥布罗塔斯的部落并非是在姆雷日尼查河和科拉纳河沿岸,而是在姆雷日尼察河和西边高山之间的丘陵中,是一个比较大的部落,严格的来说他的部落应该归属于西边……
不过克利奥布罗塔斯对于阿立斯塔卡斯的排斥好像并不在意,在南下作战期间一直在全力的协助阿立斯塔卡斯,据说阿科乌帕果斯和克利奥布罗塔斯从小一起长大,就像亲兄弟一般,有很深的情谊,他可能是把阿立斯塔卡斯视做了自己的子侄……”
第两百五十一章 姐妹与夫妻
庇格瑞斯看了一眼自家首领,见他依旧专注的倾听,接着说道:“我发现在西边和北边的这些阿尔迪伊部落首领中,阿立斯塔卡斯对卡尔息彭帕斯的态度最不好,甚至可以说是有敌意。
我没打听到他俩之前有过恩怨,根据我所了解到的情况,我猜可能的原因是阿尔迪伊部落的大首领之位虽然是父子相传,但并非是一成不变的。
早在五十多年前阿尔迪伊的主寨却是在瓦里多西,没错,布多卡里巴斯的祖父曾经是阿尔迪伊的大首领,只是因为犯下大错、激怒了族民,阿科乌帕果斯的父亲才被众部落首领推选为新的大首领。
如今阿尔迪伊在北边被塞格斯提卡人接连打败、东边被布罗奇人打败、失去大量土地,在南边又被奥塔里亚特人打败,丢失整个盐矿,西边山区连续两年发生雪灾,阿科乌帕果斯也不能够提供很好的救助,他在各部落中的威望已经大受影响,尤其是北边和西边的部落对他很是不满。
而卡尔息彭帕斯在这些部落中的威望却很高,一旦阿科乌帕果斯去世,这些部落首领如果坚决不同意阿立斯塔卡斯继位,要全力推选卡尔息彭帕斯当大首领的话,结果恐怕还真不好说……”
“看来这个阿科乌帕果斯将他外孙女嫁给我,也是想让我们尼克斯部落给他的儿子撑腰吧。”马克西姆斯轻笑一声,转而问道:“卡尔息彭帕斯有想要争夺阿尔迪伊大首领的想法吗?”
“看不太出来。”庇格瑞斯如实回答道:“虽然在阿尔迪伊南部边境的那几天他对于阿立斯塔卡斯的挑衅都会毫不客气的回击,在各部首领商讨盐矿分润的时候分毫都不退让,但后来军队返回的时候,他告诉我,他回部落料理完战死族人的后事,就会带手下出海了……
要知道阿科乌帕果斯恐怕活不了两个月,他如果真的想要竞争这个大首领之位,这?时候不应该去多联络与自己相熟的部落首领、拼命给自己造势吗?”
“你说的有道理,如果卡尔息彭帕斯不是在骗你的话,他看起来是不想与阿立斯塔卡斯竞争这个大首领之位。”马克西姆斯点点头,又问道:“阿科乌帕果斯真的活不过两个月?”
“是的,首领,这段时间我去拜访过他两次,他看起来一次比一次病情严重,现在躺在床上完全不能动,就连说话的声音都很微弱……克利奥布罗塔斯说如果你同意了这个婚事,那就尽快举办婚礼,或许是想让阿科乌帕果斯在死之前能够亲眼看到……”
“尽快举办婚礼……阿科乌帕果斯是希望他的儿子能够顺利继位吧。”马克西姆斯轻轻一笑,又问道:“你觉得阿立斯塔卡斯这个人怎么样?”
“嗯……”庇格瑞斯想了想,说道:“阿立斯塔卡斯的年龄也不算小,但是做事比较鲁莽,还容易发怒,偏袒南边的部落,对北边和西边的部落首领不是太友好,而且他还不善于将这种好恶隐藏,都摆在脸上……老实说,我觉得如果他当上大首领,恐怕阿尔迪伊部落会有动荡。”
“阿立斯塔卡斯如果当上大首领,对我们来说不一定是坏事。”马克西姆斯别有意味的说道:“而且现今我们也需要阿尔迪伊的大首领之位能够稳定交接……庇格瑞斯,你再去阿尔迪伊主寨一趟,告诉他们――”
马克西姆斯突然止住了话语,将“潘诺尼人可能会大举发起进攻,让他们要有所防备”这句刚到嘴边的话重新咽回了肚里。
“首领,你让我去阿尔迪伊做什么?!”庇格瑞斯疑惑的问道。
马克西姆斯摆摆手,神情平静的说道:“是这样,你再去一趟阿尔迪伊主寨,跟他们商议,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看能不能获得更多的亚麻。”
“还要更多的亚麻?”庇格瑞斯有些诧异。
“是的,至于原因你很快就会知道。”
“知道了,首领,我会尽力去跟阿尔迪伊人商谈。”庇格瑞斯压住心中的疑惑,欣然领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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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涅西娅早早的回到主屋,直接来到后院的羊圈,佛勒丝柳西娅果然在这里喂羊。
之前佛勒丝柳西娅成为尼克斯部落预备族民时,她选择在医院当护士,是因为有涅西娅和艾梅里奇的照顾,也方便医生继续观察她的病情、怕有反复。其实她并不喜欢照顾伤兵,因为有当初沃尔里斯的阴影,和马克西姆斯结婚之后,她就不再做护士,在征得马克西姆斯的同意之后,开始在主屋里喂养牛羊和鸡鸭,有时还帮阿科妮丝做做饭。
此刻她看到涅西娅神色不太好,关切的问道:“姐姐,?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是不是身体不舒服?”
涅西娅看了一眼她身后的女仆,轻声说道:“柳西娅,你跟我来一下。”
佛勒丝柳西娅疑惑的跟着涅西娅来到了她的卧室,坐下之后,好奇的问道:“姐姐,你叫我过来有什么事吗?”
涅西娅没有回应,反而沉声问道:“柳西娅,你现在怀上了吗?”
佛勒丝柳西娅没听明白:“什么怀上?”
“孩子!你怀上首领的孩子了吗?!”涅西娅一字一顿得强调道。
佛勒丝柳西娅顿时脸色绯红,娇羞的小声说道:“姐姐,你……你说什么呢!我才进来不到十天……而且跟首领又不是……每天都在一起……怎么可能这么快就有了。”
确实,佛勒丝柳西娅嫁进来之后,她和涅西娅是轮流与马克西姆斯就寝……
涅西娅对此当然清楚,她轻叹一声:“妹妹,别怪我心急。今天在部落的政事堂会议上,庇格瑞斯说阿尔迪伊部落的大首领正式向咱们的部落提出要求,想要将自家的外孙女嫁给首领,让两个部落的关系更为亲密。
各个部门的主官大多表示赞同,首领也没有反对,这件事就定下来了……贺拉斯回到医疗部,就告诉了我这件事,我就赶紧回来找你。”
“也就是说……很快就会有一个阿尔迪伊的女人住进来!姐姐,那……那我……我们该怎么办?”佛勒丝柳西娅有些惊慌。
“你不用担心。”涅西娅柔声宽慰道:“就算那个女人是贵族出身,有整个阿尔迪部落给她撑腰,但这里是尼克斯,最晚进来的她应该对你和我表示恭敬!不过为了你将来着想,还是要想办法尽快怀上首领的孩子,而且最好是男孩!”
佛勒丝柳西娅双手紧握着,小声说道:“姐姐,为什么首领就不能拒绝掉阿尔迪伊人的这个要求呢?”
“这件事……你不能怪首领,因为我们尼克斯部落需要阿尔迪伊这个盟友,需要他们的支持和帮助,我们才能在这里很好的生活。”涅西娅无奈的叹了口气,沉声说道:“你知道吗,潘诺尼人又准备前来进攻我们了!”
佛勒丝柳西娅听到这话,整个身体不由自主的颤抖起来。
“妹妹,别害怕!”涅西娅赶紧将她紧紧抱住,大声安慰道:“去年,我们就几次将潘诺尼人击败!现在我们更加强大,一定可以再次将他们击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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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时,马克西姆斯回到主屋后院,阿科妮丝早已让手下准备好了晚餐。
他与涅西娅、佛勒丝柳西娅三人围坐餐桌就餐,谁也没有开口说话,气氛有些压抑。
阿科妮丝早就听到了一些风声,早早的就找借口离开。
吃完晚餐,马克西姆斯重重的咳嗽一声,打破了屋里的沉寂:“柳西娅,你先离开一下,我有事要同涅西娅说。”
“噢……”佛勒丝柳西娅犹豫的站起身,看了一眼涅西娅。
涅西娅朝她眨了眨眼睛,她这才放心的走出了餐厅。
面对涅西娅平静的目光,马克西姆斯轻咳了一声:“今天在政事堂商议的事情,你都听说了吧?”
“什么事情?”
“阿尔迪伊大首领希望我娶她的外孙女的事情,我没想到他竟然会提出这样的要求,而且政事堂的那帮家伙们居然都还同意!”马克西姆斯有些愧疚、又有些气愤:“我……我――”
“他们是对的,我们需要阿尔迪伊人的友谊,尤其是在潘诺尼人即将进攻我们的时候。”涅西娅冷静的语气中蕴含着一丝伤感:“我只是希望首领你娶了这个……阿尔迪伊的女人之后,不要把我给忘了――”
“这怎么可能!”马克西姆斯一把握住涅西娅的手,凝视着她俏丽的脸庞,动情的说道:“你是我的妻子,也是我的战友,从相识到现在,我俩同甘共苦了两年多,你是我最重要的亲人!这不是柳西娅所能相比的,那个还从未见过面的格尼安达芙拉更是没法跟你比!
所以刚才我留你下来,就是想要跟你商议,以后咱们家里的事务都由你来管,不管是柳西娅、还是格尼安达芙拉都要服从你的管理――”
第两百五十二章 克拉苏联手庞培
“真的?!”涅西娅听到这话,脸上的阴霾一扫而光。
“当然是真的!”马克西姆斯正色的说道:“我听说在小亚细亚的一些王国中国王有王后,王后负责管理国王的其他妻子和女仆……咱们尼克斯现在还只是个部落,没法让你当王后,但我任命你为尼克斯部落第一夫人,你的职责跟王后的职责是一样的!”
尼克斯第一夫人!……涅西娅觉得这个新名词很好听。
马克西姆斯看到涅西娅脸上溢满笑容,心里松了口气,然后又轻声说道:“不过,你成为部落第一夫人,可不能滥用权力,你必须要把家里的事情都处理好,让它变得有秩序,而且大家都比较和睦,这样我才可以将全部的精力都投入到部落的生存和发展上去。”
“在你眼里我是会乱来的人吗!”涅西娅嗔了他一眼,正色的说道:“你放心吧,我会好好的履行第一夫人的职责!”
说到这里,她突然想起了什么,微蹙眉头:“是不是我成为了第一夫人就不能再当医疗部的副官了?”
“只要你都能忙得过来,可以继续担任医疗部副官。”
“阿科妮丝是不是也归我管?
“阿科妮丝负责整个主屋的杂务,不只是咱们家里的事,所以她不归?管,不过你有什么事情可以吩咐她去做。”
“哦……”涅西娅略显失望,她眼波流转,又问道:“那么我现在是不是已经被任命为第一夫人了?”
马克西姆斯郑重的解释道:“还不算是。我在征得你同意之后,还得将此事拿到政事堂上商讨,让法务部为第一夫人确立职责,并且通告族民,让礼教部为第一夫人设立特定的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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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培在24岁时曾统帅军队仅用40天就平灭了北非努米底亚王国的叛乱,罗马独裁官苏拉为他举行过罗马凯旋式。
十年之后,庞培率兵剿灭西班牙塞多留叛党,返回罗马途中又顺手剿灭了起义军溃兵,元老院再次为他举行凯旋式。
一时间,庞培在罗马的声望之隆无人能及,每天去他宅院拜访的客人络绎不绝,大街小巷谈论的多是有关他的话题……
但是几个月之后,这股热潮冷却了下来,因为下一年的执政官竞选要开始了。
庞培因为来拜访他的人急剧减少而有些失落,同时已经歇息了几个月的他不甘于这种平淡生活,想让自己继续处于民众关注的中心。
如今,罗马控制的地中海除了小亚细亚有战事之外,其余一片和平景象,没有可用武的地方。而在小亚细亚,罗马与本都的战争是由元老院指任的军事统帅卢库鲁斯负责,且不说这位前执政官在元老院的深厚底蕴还不是庞培现在所能撼动的,而且东方的战事还比较顺利。
军事上暂时没有机会再显身手,那么政治上呢?
庞培的部下极力怂恿他去竞选明年的执政官,因为他的部下们认为:庞培之前为了让元老院举办凯旋式,解散了军队,可他在西班牙曾经对士兵们许下个承诺,只要他们为他英勇作战,在战后他会给予他们土地和财富,现在这些士兵都滞留在罗马及周边地区,等待他实现承诺,如果他掌握了罗马的最高权力,那么就能推动元老院制定法案、安置好他的部下们。
庞培对于部下的提议非常心动,不仅仅是为了实现承诺,更重要的是他能够登上罗马最高的权位,实现对罗马以往杰出人物的超越,正是他一直以来的追求,不枉他“马格努斯”的称号。
但是他也有些忐忑,毕竟他才34岁,根据罗马的传统,距离罗马公民能竞选执政官的年龄至少还差八岁。
而且他从未担任过任何公职就竞选执政官,这也是违反罗马法令的,竞选时必然会招人诟病。
还有一点也让他感到担忧,他没有担任过公职,因此缺乏行政经验,他没有在元老院待过,因此缺乏政治手段,他习惯了在军营里大刀阔斧的做事,能够适应在元老院整日唇枪舌战的争斗吗?
经过反复的考虑,他最终决定竞选执政官,但为了谨慎起见,他在今天早上放出“要参与竞选执政官”的风声,想先看看罗马民众对此的反应。
谁知道才刚过两个小时,就有人登门拜访,来的不是别人,竟然是克拉苏。
庞培非常惊讶,亲自出门迎接,热情的将其迎进客厅。
“德米特流斯。庞培大声嘱咐自己的心腹管家:”紧去把好酒美食都端上来,好好招待我的贵客!
等到仆人们都去忙碌,客厅里就剩庞培独自面对克拉苏的时候,他居然感到了些许紧张。
一个率领千军万马、目睹过多次尸山血海的战场、经历过生死考验的罗马骁将怎会产生这样的情绪?
或许是因为庞培自己是罗马的英雄、民众爱戴的对象,而克拉苏却是罗马首富、普通民众所最畏惧的人,两人在理念上的不合使得庞培以往在苏拉的阵营中几乎不与克拉苏单独相处;
也或许是因为这段时间罗马城内有些许传言,说“斯巴达克斯那群叛军被消灭其实是靠克拉苏的努力,可最后凯旋式的荣光完全被庞培一人所撰取”……庞培虽然表面上对这种说法嗤之以鼻,但他心里很清楚:自己确实是占了些便宜……
庞培压抑住心中的不自在,说道:“克拉苏,你今天怎么有空到我这里来?”
克拉苏一脸认真的说道:“庞培,听说你要竞选执政官,以你现在的威望,民众们一定会踊跃的将你推向元老院中央的那个座位!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个荣幸成为你的联合竞选者呢?”
克拉苏说得如此直接,让庞贝都愣了,片刻之后他大声说道:“当然,我非常乐意!”
是的,克拉苏亲自来请求让庞培有极大的满足感,其实他心中一直渴望对这样一位罗马政坛的重要人物释放善意,只可惜在以前对方始终对他有敌意,今天终于如愿以偿,而且对方有丰富的政治经验,能弥补他的不足,使竞选更为顺利……
克拉苏笑了,在他看似真诚的道谢声中隐藏着狡黠:只要能达到目的,他偶尔弯下身段也无妨。
很快,克拉苏和庞培公开宣布“将联合竞选执政官”,这一重要消息立刻引起整个罗马城的轰动。
接下来两人又同时出现在执政官竞选的演讲集会上,庞培在激情四溢的演讲最后,说道:“……能够让克拉苏成为自己的同僚,比让自己当上执政官更为荣幸!”
说完,他主动与克拉苏握手拥抱,参加集会的万千民众发出震耳欲聋的欢呼,在他们看来:只要两位最厉害的人物能够一起团结合作,明年的罗马无疑会变得安宁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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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天安罗塔斯是既兴奋又紧张。
兴奋的是:部落联盟终于要组建大军消灭这群外来者,自从他们定居下来,成为塞格斯提卡的邻居之后,即使是签订了停战协议,他也始终提心吊胆,就担心他们在哪一天突然之间就突破边境,包围和攻打他的寨子,现在终于可以解决掉这个大麻烦了。
紧张的是新任大首领卡布德斯嘱咐他在宣战之前要守住这个秘密,不能让尼克斯人发现,否则对方有了充足的时间进行防备,无疑会增加联军的伤亡,毕竟塞格斯提卡现在兵源紧张,要珍惜战士们的生命……因此安罗塔斯增派人手,加强对边境的巡逻,防止尼克斯人的探子潜入,从而探知塞格斯提卡在进行军事动员的秘密……
昨天晚上,安罗塔斯就兴奋的没有睡好觉,因为今天塞格斯提卡和尼克斯签署的一年和平停战协议期限已过,也正是部落联军从塞格斯提卡主寨向这里进发的日子。
他吃过早餐之后,先是认真视察了这段时间运进寨子里的军备物资的储备情况,又召集部落里的长老们,再三嘱咐他们要做好作战准备,等大军一到,就跟随他们一起攻入尼克斯人的领地。
忙完这些事情,已经有些疲惫的安罗塔斯还不忘追问手下:“主寨派出的信使来了没有?!”
“首领,就算大首领派出的使者骑着快马往这边猛赶,恐怕也要明天才能赶到。你知道的,通过密林的道路并不好走。”手下劝慰道:“你就放心吧,既然部落联盟都定下了是在今天对尼克斯人出兵,卡布德斯大首领不可能不执行,军队应该已经从主寨出发了。”
“说的也是,原本部落联盟可以更早一些出兵,就是因为卡布德斯的坚持才推迟到今天,他这个人就算再谨慎,到了这个时候也不得不执行啊。”安罗塔斯想通之后,全身放松下来。
第两百五十三章 卡布德斯的谨慎
就在这时,亲卫队长急匆匆的走进来:“首领,我们的探子紧急来报,尼克斯人的军队已经进入我们的领地,正在向这里逼来!”
“你说什么?!”安罗塔斯大吃一惊,急问:“他们来了多少人?!”
“探子说很多很多、一眼都望不到头,只是尼克斯人追得很急,他们不得不后撤,因此没法仔细探查。”
“该死!为什么这群尼克斯人偏偏在今天发起进攻?!”安罗塔斯既惊又怒,他看向手下,声音颤抖着说道:“赶紧……赶紧去敲响警钟,发出战争警告!立即通知……长老们召集自己的族人拿起武器准备防御敌人的进攻、守住我们的寨子!还有……还有――”
安罗塔斯看向亲卫队长、同时也是自己儿子的阿卡卢斯,沉声说道:“你立刻骑马赶去主寨,找到卡布德斯,就说我们的寨子遭到尼克斯军队的猛烈进攻,让他尽快率领军队前来援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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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诺尼部落联盟确实是分两路进攻尼克斯,北面这一路联军是由戴西提亚泰和塞格斯提卡的军队组成。
塞格斯提卡大首领卡布德斯费了很大的力气,征召了将近7000名战士,这其中有一些还是部落用粮食向尼克斯换回的俘虏。
戴西提亚泰大首领特马吉斯则动员了8000名战士,其中包括500名骑兵,这个人数其实只占到戴西提亚泰兵力的一半。
之所以特马吉斯没有倾巢而出,一方面是因为波伊人虽然突然间跟潘诺尼人结为了同盟,但戴西提亚泰跟波伊人争斗多年,大家心里还是有些不放心,所以得留下足够的兵力防御领地,避免重蹈布罗奇的覆辙。
另一方面,尽管在潘诺尼部落联盟会议上七位大首领达成了一致,但戴西提亚泰不与尼克斯接壤,远不如塞格斯提卡和布罗奇对尼克斯的威胁感受很深,再加上特马吉斯的好友安德莱斯已死,他帮助塞格斯提卡的动力大减,这一次不过是为了履行联盟决议而已。
两个大部落的兵力合起来共有15,000人,从塞格斯提卡主寨出发时卡布德斯领兵在前,特马吉斯率军在后,行军速度比较慢,到黄昏时才抵达密林通道外的那座林口寨。
傍晚,已经吃过晚餐的卡布德斯正准备睡下,突然得到消息:安罗塔斯的儿子赶来求援,说他们的寨子正遭到尼克斯军队的围攻。
卡布德斯大吃一惊,待冷静下来之后,他当即对阿卡卢斯表示:自己一定会率军赶去救援,但现在天色已晚,只有等到明天才能加紧赶路!
阿卡卢斯得了准信之后,第2天一早就骑马往回赶,以便及时告诉父亲“援军即将来到”消息,增强族人们坚守的信心。
但是,卡布德斯不但没有加紧赶路,反而让军队继续在营寨休息,只是派出不少哨探,让他们赶往库帕河沿岸,仔细查探敌情。
卡布德斯率军驻步不前的奇怪举动不但引起了战士们的非议,也引来了特马吉斯的质问。昨晚,阿卡卢斯赶来的时候可不止是向卡布德斯求援,也将这一消息告诉了特马吉斯。
“卡布德斯,你的领地正遭受尼克斯人的入侵,你下属的部落正在被他们攻打,你不赶去救援,反而停止了行军,你是想要眼睁睁的看着你的那个部落被敌人给毁灭吗?!”
面对特马吉斯的责难,卡布德斯没有生气,反而低声下气的请求道:“特马吉斯大首领,我这么做当然是有原因的,你先别着急,能不能先听听我的解释?”
卡布德斯的这种态度让特马吉斯不好再发火,他哼了一声,没好气的说道:“说吧,什么狗屁理由能够让?不顾族人的安危!”
同样都是大首领,相互间本应遵循传统的礼数,特马吉斯之所以对卡布德斯如此不客气,那是因为他认为卡布德斯用卑鄙手段谋夺了他好友儿子的权位,尽管这得到了部落联盟的承认,却让他心里一直不爽。
“特马吉斯大首领,根据咱们事先的计划,进攻尼克斯部落的主力是布里克斯大首领他们的军队,直到他们的军队和尼克斯人发生战斗之后,我们才从库帕河这一边攻入,使尼克斯人两头不能相顾,最终将其合围歼灭……所以我们的行军速度不能快,这都是事先约定好的,对吧?”
“我当然记得,不需要你再?嗦。”特马吉斯不耐烦的说道:“可现在的问题是尼克斯人抢先发起进攻,你的下属部落遭到围攻,难道你要见死不救?!”
“我当然想要去救援,但是就算你我率领军队赶到那边,真的就能够击退尼克斯人、保住安罗塔斯的寨子吗?”卡布德斯反问道。
特马吉斯变了脸色:“你这话什么意思?”
“你我的兵力还不足15,000人,而去年安德莱斯率领将近2万人的队伍进攻这些尼克斯人,我记得尼克斯人的兵力也就万人左右,结果在会战中我们遭遇惨败……相信这场战斗你也听说了。”
卡布德斯语气沉重的强调道:“这些尼克斯人的战斗力很强!而且他们在这里定居下来的这一年时间里,陆续有不少斯科迪斯齐奴隶从我们这里逃走,加入了他们,哦,别忘了布里克斯在联盟会议上还为此抱怨过!
所以恐怕现在尼克斯人的兵力已经超过了你和我的军队,而且他们的士兵有很多都身穿盔甲,仅靠你我的军队和他们战斗,恐怕很难有获胜的希望……”
特马吉斯又哼了一声,但却没有说话。
他与安德莱斯交好,主要是钦佩对方的勇武,所以对安德莱斯以多凌寡、与尼克斯人交战,最终却遭受惨败的结局感到好奇,还特地向别人了解过战斗的详情,为尼克斯人的顽强以及在这样的劣势下运用战术的巧妙而感到震惊。
更何况之前他跟随部落联军围攻尼克斯人的临时营地时,亲身体验过尼克斯人的勇猛和难缠,正因为如此,在部落联盟会议上他才会支持消灭尼克斯人的决议,绝不能让这么可怕的敌人成长起来、将来威胁到潘诺尼人的生存!
“而且尼克斯人相当的狡诈,你知道吗?他们现在所占有的土地有一半曾经属于我的部落!”
卡布德斯既气愤、又有些心悸的说道:“当初他们假扮阿尔迪伊农夫,引诱沃尔里斯首领率军出击,然后将其包围击败,并趁机攻破了他的寨子。当时我并不了解这一情形,只是接到沃尔里斯派出的信使求救,出于救助同伴之心,就急匆匆率领战士们前去救援,而那些尼克斯人居然还在假装攻打沃尔里斯的营寨以引诱我加速行军,结果遭到他们的伏击,很快就溃败了,最后也失去了我的部落和族人……”
卡布德斯痛心的猛拍大腿,最后沉声说道:“这一次尼克斯人又在攻打我们的寨子,我们急匆匆的赶去,谁知道会不会又中他们的埋伏!就算他们没有埋伏,我们因为赶路而疲惫的战士们能够战胜有着充分休息的尼克斯人吗!我们塞格斯提卡人经历了多次的战争,年轻的族民大大减少,再也经不起大的伤亡啊!”
最后这句话深深触动了特玛吉斯,上一次他为了帮助安德莱斯,率领队伍加入联军,进攻尼克斯人的临时营地,结果伤亡不小,已经遭到不少长老和族人的埋怨,如果这一次再有较大伤亡,回去之后恐怕将面临所有族人们的责难!”
特马吉斯沉默片刻,有些不甘心的说道:“你……说的也有道理,面对尼克斯这样的敌人,我们是得谨慎一些,可你那个……被围攻的部落该怎么办?”
听了特马吉斯的这番话,卡布德斯明白自己已经说服了他,心里松了口气,随后自信的说道:“放心吧,安罗塔斯的部落紧挨着尼克斯人,为了自己的安全,在这一年的停战时间里他带领族人一直在修筑木墙加强整个寨子的防御。
在有所防备的情况下尼克斯人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将那座寨子攻克,而布里克斯他们率军要不了几天就能攻入尼克斯的领地,到时候尼克斯人就不得不放弃攻打安罗塔斯的寨子,转去西边迎战布里克斯他们的军队,到时候我们再迅速进军,对尼克斯人形成夹击……”
特马吉斯沉思了一会儿,生硬的说道:“那就这样吧,不过我得立刻派出信使,将这里的情况告诉布里克斯他们。”说完,转身离开。
卡布德斯这时才露出了一丝冷笑,他不着急着前去救援安罗塔斯还有一个原因。
安罗塔斯也曾是安德莱斯的心腹,不然也不会成为第一批在库帕河沿岸分得土地的塞格斯提卡贵族,他和普力卡斯都曾经大力支持安德莱斯的儿子继位,只是大局已定之后,他没有像普力卡斯那样顽固,而是主动摆出愿意服从新任大首领的姿态。
第两百五十四章 计划变更
可卡布德斯依旧心怀谨慎,如果安罗塔斯的部落被尼克斯人消灭或者遭受极大损失,就是帮他去了一个大患,哪怕会因此遭到其他首领的责难,可只要最终他消灭了尼克斯人,收复了失地,救回了曾被俘虏的族人,那么整个领地的族民都将为他欢呼,到那时他的威望将直追安德莱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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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西姆斯率领满编的三个满编的步兵军团和新组建的、不足四千人的第四军团、以及弩兵等辅助部队,共计24000多人,将安罗塔斯的寨子重重包围,只是没有动用船队封锁寨子临河的一侧以及河港,就是为了让寨子里的人能够不断派出信使,催促潘诺尼的联军能够尽快赶来救援。
为此,马克西姆斯命令各部队开始试探性的攻打寨子,同时在寨子附近已经收割的田地里修筑营地,摆出一副不攻灭这个寨子绝不罢休的姿态。
但是,等了一天,敌人没来;等了两天,敌人还没来;最后,等来了探子的消息。
得到消息的马克西姆斯立刻召开了军事会议。
出席会议的有兵部三主官――弗朗提努斯、昆图斯和莱比鲁斯,四位军团长――斐萨鲁斯、托列鲁哥、卡尔米努斯、奥卢斯,此外还有第四军团副军团长佩科特。
“诸位,我刚得到确切消息,潘诺尼的这一支联军这几天一直驻扎在林口寨,根本就没有动!”
马克西姆斯的话让有的人感到惊讶,有的人则若有所思。
“难怪潘诺尼人到今天都还没出现,原来他们根本就没动!”托列鲁哥恍然说道。
“难道潘诺尼人是识破了我们的计划,所以他们放任我们攻打这个寨子?”斐萨鲁斯问道。
“也有可能是潘诺尼人想等我们全力进攻这个寨子之后,再赶来救援。这两天咱们都仔细探查过这个寨子,它并不是那么容易被攻克的,要想拿下它,我们恐怕会有一些伤亡。”弗朗提努斯有些担忧的说道。
“潘诺尼人不是要大举进攻我们吗,现在这情况似乎反而是要等待我们进攻?”奥卢斯有些疑惑。
“首领,咱们的探子可有将这支潘诺尼军队的情况探查清楚?”昆图斯问道。
马克西姆斯回应道:“根据探得的消息,这一支潘诺尼军队是由塞格斯提卡与戴西提亚泰两个部落的战士组成,戴西提亚泰军队由他们的大首领特马吉斯率领,于四天前到达的塞格斯提卡主寨;
而塞格斯提卡的军队由他们新任大首领卡布德斯率领,这两个部落的兵力大约15,000人左右,他们在三天前出发,到达林口寨之后,就一直在那里驻扎……”
“这次潘诺尼军队跟咱们都在同一天采取的行动,说明咱们之前的判断没错,潘诺尼人确实是要在停战协议结束之后对我们宣战!”弗朗提努斯分析道:“只是这边仅有两个大部落得军队,而且才15,000人,我不认为潘诺尼人会自大到想靠这点兵力就将我们击败,所以――”
弗朗提努斯看向自己的同僚:“昆图斯你的判断没错,潘诺尼人确实是分兵两路,而且主力应该在东边,毕竟他们还有五个部落的军队没在这头。”
昆图斯没有丝亳自矜之色,他走到木桌前,俯看摆在上面的尼克斯部落周边形势地图,然后伸出手指比划道:“从这图上看,潘诺尼人的另外5个大部落的军队聚集在一起,会更节省时间、而且也更方便粮食运输,毕竟萨瓦河、德劳河和多瑙河把这些部落的领地都连通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潘诺尼人有两个大部落的军队在这边、是15,000人,那么在东边他们有5个大部落,岂不是有4万多人!”斐萨鲁斯有些惊讶的提醒道。
“恐怕不止,别忘了塞格斯提卡遭受过我们的重创,不可能有充足的兵员,否则也不会主动与我们停战。”佩科特提醒道。
“不管那边是4万人、还是5万人,都在我们的预料之中,而且我们也有信心战胜他们!”托列鲁哥大声的打气道。
“首领,东面的情况到底怎么样?咱们的哨探还没有赶回来报告吗?”斐萨鲁斯有点着急的问道。
马克西姆斯摇头:“现在还没有,毕竟东面隔着山岭,路程更远……不过算算时间,应该也快来了。”
“首领,我们漏算了一件事。”昆图斯突然露出懊悔的神色:“我记得塞格斯提卡的这个新任大首领卡布德斯曾经率军中了我们的埋伏,最后失去了他的寨子,成了咱们的维斯特尼。
听说他不像安德莱斯那样果敢,还吃过这样的亏,现在兵力又没有我们多,这应该就是他为什么一直待在林口寨不动的原因,他根本就不敢前来救援!”
“哪怕我们攻破了这个寨子,他们也不会前来?”托列鲁哥追问道。
“……对。”昆图斯稍作犹豫,然后肯定的说道。
“既然这样,我们就不能再在这里耽搁时间了!应该马上率军回返南边,先集中全力,击败从东边来的敌人主力!”托列鲁哥直接建议道。
“可如果我们离开,这边的敌人也许就不会再停止不动,而会迅速进军,攻入我们的领地,包围维斯特尼!”斐萨鲁斯有些担忧。
“潘诺尼军队从林口寨到这里至少需要一天时间,而他们从这里抵达威斯特尼也需要一天时间……”奥卢斯自信的说道:“只要我们能够迅速的击败东边来的敌人,再赶回来,完全来得及阻止这边的潘诺尼军队攻破我们的维斯特尼。”
“你以为潘诺尼人只会攻打维斯特尼寨子吗!”斐萨鲁斯提醒道:“他们还会焚烧我们在城外的房屋!破坏我们刚刚播种好的土地!――”
“战争总会有所损失,但只要我们的损失远少于敌人,那么就是值得的!”奥卢斯有点不以为然,毕竟他几十年的战争生涯经历过不少这样的事情。
“可他们还可能会弄垮我们费了巨大努力修建的木桥和水车、水磨……甚至他们还可能派一支部队沿北岸行进,捣毁我们那些重要的工坊!这些也都值得吗?!”斐萨鲁斯加重语气问道。
奥卢斯一时语塞,他当然很清楚和部分田地、房屋相比,这些建筑对部落有多重要,而部落又是花费了多少人力、多少时间才辛辛苦苦建成的。
“你们都不要吵了。”马克西姆斯终于开口说道。
他刚才听了昆图斯所说的话,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错误,没有去仔细分拆潘诺尼军队统帅的情况,结果制定了这样一个计划,对方却不上钩,当然这也跟潘诺尼各大部落为了节省粮食,几乎是掐着时间到达聚集地、紧接着就出发有关,使得他无法及时了解到对方的兵力配置和将领情况。
马克西姆斯有些自责,但他不会显露出来,而是在绞尽脑汁的想解脱目前困境的办法,很快他就有了一个主意。
他胸有成竹的看着众将领,说道:“如果我们确定了东边的敌人已经出兵及其进军的方向,那么要想率军队赶去堵截并击败他们,同时又不希望这边的敌人在我们离去之后就立即进军,侵入咱们的领地,我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欺骗!”
“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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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西姆斯提出的办法说服了众人,并且大家还纷纷出主意、将其完善,会议结束之后,全军按照新制订的计划开始行动起来。
减少对敌寨试探性进攻的人数,多数士兵们投入到对营地的建造中,新建的营地在陆地上形成对寨子的包围……
同时,尼克斯的船队突袭了寨内的码头,焚毁码头的船只,封锁了水路,同时还派出一支千人队伍驻守在距离寨子不远的浮桥南岸,摆出一副随时准备堵截潘诺尼援军的架势。
到了中午,潜伏在布罗奇领地西部山岭及边境的探子、驻守在尼克斯领地南部山岭中几座哨楼的哨兵陆续传回消息:除了安迪则提之外,潘诺尼的另外4个大部落布罗奇、马齐伊、佩鲁斯泰、迪斯奥内集合了一支4万多人的大军,由各自部落的大首领统率,从布罗奇的领地西部――库帕河与萨瓦河的汇合处出发,沿着库帕河向西行军,大约半天时间之后其先头部队离开库帕河,沿着库帕河的一条支流继续向西……
从这一支潘诺尼军队的行军动向来看,他们既不准备沿着库帕河继续西进,最终进入库帕河中游平原,与这边的潘诺尼军队汇合,再一起攻打尼克斯部落;也没有想要走之前佩科特率队穿越山岭的路线,而是真的想要横穿丘陵、直达科拉纳河东岸。
第两百五十五章 布里克斯的雄心
昆图斯居然真的猜中了潘诺尼主力联军的进军路线!……这让众将领在叹服的同时,也彻底放下心来,继续执行新的计划。
到了晚上,尼克斯士兵吹号呐喊。摆出要夜间攻寨的架势,吓得寨内的塞格斯提卡人不敢放松警惕,尼克斯军队可以分批持续鼓噪,安罗塔斯及其族人却是整晚都没睡好觉……
第二天一早,尼克斯少数士兵继续佯攻寨子,另有少数士兵继续驻守浮桥,船队在河面游弋,但大多数士兵在粗略建好营地之后,就进入了营地的军帐内休息,但时不时出帐在营地内游逛的士兵和一到时辰就升起的无数炊烟让站在木墙上探察的塞格斯提卡战士依然可以感受到这支尼克斯大军的存在……
到了晚上,尼克斯士兵依旧在寨外喧嚣闹腾,塞格斯提卡人在寨内咬牙切齿,却毫无办法……
到了深夜,被连续折腾两天、已经精疲力尽的塞格斯提卡人终于扛不住、沉沉睡去,而就在这时尼克斯军队的主力借着皎洁的月光,开始悄悄的撤离营地……
到了第三天,佯攻寨子、驻守浮桥、水陆封锁、营地内闲逛的士兵、无数升起的炊烟、晚上的喧嚣闹腾……一切如常。
安罗塔斯及其族人没有发现任何异样,只是对卡布德斯的痛恨在日益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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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望不见头尾的长龙沿着河岸蜿蜒前进……骑马站在旁边的小丘上望着这一切的布里克斯心中踌躇满志。
今年,轮到布里克斯来担任部落联盟的主持者,他很快就发出召开部落联盟会议的邀请,并且在会议上提出了“组建联军、尽快消灭新来的尼克斯人、以解除以后对抗达契亚人时的后患”的提议,并且通过他的努力,让提议获得了通过。
在当时,其他大首领都为布里克斯难得的表现出如此强烈的进取心而感到诧异,在他说明原因之后,大家又都表示了理解:尼克斯人居然闯入布罗奇的领地内大肆劫掠,并且还煽动斯科迪斯齐奴隶大量逃离,至今此事还时有发生,如果坐视不管,很可能还会波及到其他大部落的领地,破坏整个潘诺尼联盟的稳定……这也是其他部落大首领同意这个提议的主要原因。
只是他们没有意识到,布里克斯发起这场战争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扩大布罗奇的领地。
其实,布里克斯并非如安德莱斯所鄙视的那样,只知道过安逸生活、不思进取。
布里克斯以往摆出这样的姿态,也是不得已,毕竟他的领地南、北、东三面都被其他潘诺尼部落所包绕,仅有西面似乎可以扩张,但那里多是山岭和丘陵,还有阿尔迪伊人盘踞。他不愿太过冒险,于是先将精力都放在经营领地上,毕竟击败斯科迪斯齐人、夺回失地还没过几年,这造成了到后来其他部落都在四处出击、就他窝在领地的假象。
直到塞格斯提卡给予了阿尔迪伊人重创,布里克斯这才瞅准时机,向西进军,击败了居住在西面的阿尔迪伊部落拼凑的军队,横扫了整个丘陵地区,甚至一度攻到科拉纳河东岸。
但是,军粮供应的不畅、大部分族民对山地生活的不适、以及阿尔迪伊人依靠地形,对其后方的袭扰,担心遭到更大损失的布里克斯不得不忍痛撤退,放弃了刚刚占领的大片丘陵山地。
但他并没有就此罢休,开始给一些族里的贵族划分西部边境之外的土地,说动他们带领族人到那里定居,想要让他们逐渐习惯山地丘陵的生活,慢慢向西吞食,直至推进到科拉纳河畔……
只可惜这个计划才实行了一两年,就被尼克斯人的一场突袭给全毁了。
布里克斯在愤怒之余,意识到尼克斯人是个心腹大患,同时他也感到即使有丘陵山地的阻隔,布罗奇的西部边境还是有些不安全,所以他以“更有利于大部队行军、更好的击败尼克斯人”为理由,提出了两路进击的军事计划,得到了多数大首领的赞同。
于是,自然而然的,他这一路就成为了主力,由他的部落军队为主导,引领4万多大军浩浩荡荡的直奔科拉纳河畔,到时候顺势扫清在科拉纳河畔生活的阿尔迪伊部落,再一次给予阿尔迪伊人重创,随后他就可以让早已安排好的、可以信赖的布罗奇贵族带领族民占据阿尔迪伊人在科多纳河畔遗留下的诸多寨子、并且定居下来,从而将西部的边境线一下子推进到科拉纳河,中间这偌大的丘陵山地再慢慢的让族人们去充填,将来还可以将科拉纳河作为跳板,继续攻占阿尔迪伊人的姆雷日尼察河……
当然这个计划要想实现,最重要的就是要击败尼克斯人。
正因为清楚这一点,布里克斯没有同卡布德斯计较什么“必须由自己这一路军队先与尼克斯人交战”的提议。
从布罗奇西部边境到科拉纳河畔,这一条进攻路线最大的问题就是军粮供应。路程偏远、运输不便、而且军队人数庞大,极可能进攻至半途就因为粮食吃紧而不得不撤退。
之前布里克斯就吃过这方面的亏,不甘心的他在退兵之后的岁月里也没有闲着,曾经多次亲自带人潜入丘陵山地里,早就探查出了一条最佳的行军路线。
由于这一次出征有近两个月的准备时间,他命令手下带领族人们悄悄进入这片区域,在预定好的行军路线上修建了好几个营地,将筹集的粮食事先运入到营地中储藏,并且派少数战士驻守,由于这几个营地距离北面的山岭较远,尼克斯的哨探根本就没察觉,就更不用说畏缩在科拉纳河畔、不敢东进的阿尔迪伊人了。
由于事先有充分准备,布里克斯所在的这一支潘诺尼军队行军比较顺利,离开库帕河之后,仅仅行进半日就抵达了另一条小河。
这条河弯弯曲曲向西流淌,最终是汇入科拉纳河,河岸两侧的地势较为平坦,曾经有多个阿尔迪伊部落在此建寨,如今布里克斯修建的几个临时营地也从东到西沿河分布。
三日之后,潘诺尼军队逼近了科拉纳河。
由于马克西姆斯事先并没有告知阿尔迪伊人“潘诺尼人可能会大举进攻”的消息,直到几天前真正明确两支潘诺尼军队出发的消息后,这才让庇格瑞斯通知了对方。
阿尔迪伊的高层得知这一消息后非常震惊,一方面向尼克斯求援,一方面紧急召集长老们商量对策。
庇格瑞斯毫不迟疑的回应对方:马克西姆斯首领会召集所有的士兵来救援盟友,但希望在他率军队赶来之前,你们能够坚守住科拉纳河畔的寨子,不能让敌人顺利通过。
代行大首领之位的阿立斯塔卡斯满口允诺。
但是在阿尔迪伊部落会议上,以安布拉西诺斯为首的阿尔迪伊南面部落首领们一致认为:潘诺尼人来势汹汹,而且军队庞大,部落即使召集全部兵力,也难以抵挡。为了避免遭受过多损失,不如暂时撤离,以保存实力,先让尼克斯人独自迎战潘诺尼军队,毕竟前几次都是这么做的,这样部落可以观双方战况后再做应对。
阿立斯塔卡斯感到非常不悦,即将成为大首领的他不愿意破坏自己的信用,也很想展示自己的勇武,可除了克利奥布罗塔斯、布多卡里巴斯等少数几位长老表示反对外,其他首领都选择了退缩。
阿立斯塔卡斯只能无奈的同意了安布拉西诺斯等人的提议。
但科拉纳河的阿尔迪伊族民们世代在此居住,其实说撤离就能立即撤离的,就在首领们费尽口舌说服族民们的当头,潘诺尼人像潮水一样涌到了科拉纳河北岸,面对无心应战的阿尔迪伊人,他们犁庭扫穴一般的轻松攻破一个个村寨,甚至还步涉到南岸,横扫定居在南岸的阿尔迪伊村落。
这引起了整个阿尔迪伊部落的恐慌,因为潘诺尼人的兵锋距离阿尔迪伊人的主寨已经越来越近了。
已经病入膏肓的阿科乌帕果斯听到这一噩耗,惊恐之下,双腿一蹬,撒手西去。
阿尔迪伊的高层却没有时间为其办理丧事,他们一边进行紧急的军事动员,一边不停派人前往尼克斯求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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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人,卡皮托求见。”奈苏娅走进主屋的大厅,恭敬的对涅西娅说道。
马克西姆斯率军离开之前,曾经任命卡皮托为斯诺蒂亚的临时城主,负责整个城寨的管治,而涅西娅作为尼克斯部落的第一夫人,要代表他坐镇主屋,如果有重要事务,卡皮托必须要告知她,得到同意后才能执行。
第两百五十六章 涅西娅与格尼安达芙拉
以往在战争中涅西娅只需要负责医疗事务,现在她却要关注整个斯诺蒂亚因战争而出现的问题,被丈夫委托了重任的她不允许自己只当个点头机器,往往要跟卡皮托商议好之后才让他去执行,几天下来就把自己弄得头晕脑胀,所以一听到卡皮托的名字,她顿时感到脑仁疼,有点不耐烦的问道:“他又有什么事?”
“那个……格尼安达芙拉夫人她――”奈苏娅话还没说完,涅西娅“啪!”的用力拍了一下桌子:“是不是她又偷跑出去、结果被卡皮皮给逮回来了?!”
“是。”奈苏娅赶紧低头。
“现在首领正率队在前方与敌人交战,她作为妻子,不在这里做个好榜样,反而尽在瞎捣乱!”涅西娅气愤的说道:“我现在是没脸去见卡皮托!奈苏娅,让你母亲带两名强壮的妇女去把格尼安达芙拉给我押到这里来,按照主屋的规矩,进行棍责!”
“夫人,你是说把格尼安达芙拉夫人给‘押’到这里来?!还要‘打’她?!”奈苏娅以为自己听错了,忍不住又问了一遍。
“没错,让你母亲把她押来!快去,不要让我多花时间等待!”涅西娅不耐烦的催促道。
奈苏娅赶到厨房,将此事告诉了阿科妮丝。
格尼安达芙拉“扑”的一声趴倒在地上,嘴里蹦出的骂人的话戛然而止。
格尼安达芙拉立即大喊:“所以我要去找首领,让他赶紧带领军队从北面回来,去救援我们阿尔迪伊!”
涅西娅就大声说道:“没关系,你大声说出来,让她们都知道!”
“你闭嘴!”涅西娅一声大喝,神情严厉的说道:“部落的事务自有首领和各部主官去操心,军事方面的大事,无关人员连询问的权利都没有,更别提还想插手干涉!这是尼克斯部落人人都知道、并且遵守的规矩!
阿科妮丝看见涅西娅张了张嘴,但是没出声,心里顿时明白了:用一半的力气打。
“你们做的对!”涅西娅大声夸赞,接着又厉声说道:“格尼安达芙拉之所以犯错,我想应该是她们怂恿的结果!她们违反部落的法令,更应该受到惩罚!这件事情就交由你来做!”
“寨子里的青壮年都被首领带走了,卡皮托能采取什么行动。”阿科妮丝插话道。
尼克斯军队赶到瓦里多西附近,之前派出的哨探已经返回。
而你作为首领的妻子,在大敌当前的关键时候不但不能给族人们做好榜样,反而不服从命令、屡次违反法令,搅的寨子里人心惶惶!阿科妮丝,按照咱们部落的法令,应该做什么惩罚?!”
“母亲,格尼安达芙拉可是首领的妻子!”奈苏娅提醒道:“你要是这样对待她,恐怕会让首领不高兴的!”
佛勒丝柳西娅刚离开,外面就传来格尼安达芙拉的叫喊:“放开我!你们快放开我!?们要是再不放开我,等首领回来,我会让他打断你们的手!――”
“这么重要的事情,卡皮托肯定早已派人去告诉首领了!”阿科妮丝冷笑道。
格尼安达芙拉有些发慌,她拼命想要挣脱两位健妇的挟制,同时色厉内茬的喊道:“胡说八道!胡说八道!我不知道你们尼克斯的什么法令,我的外公是阿科乌帕果斯!是阿尔迪伊的大首领!你们……你们要是敢乱来,他会找你们算账!他一定会――”
敌人快来了!……马克西姆斯握紧马缰。
“你懂什么!”阿克里斯瞪着眼,拿起搁在灶台旁的烧火棍,嘴里说道:“自从这?阿尔迪伊女人来到咱们这里之后就不怎么安分,现在居然敢在战争期间几次违反命令,首领是最痛恨这个的,当年在意大利的时候可没少惩罚人,现在他不在,那就由我们来执行吧!”
涅西娅点头。
这时,前面的队伍传来一阵骚动。
“我现在就告诉你,我有什么权利对你进行处罚!”涅西娅站起身,注视着格尼安达芙拉,义正词严的说道:“我是尼克斯部落的第一夫人,有专门的法令赋予我管理首领日常家务事的权利,对于任何对于任何违反主屋规矩、破坏秩序的首领家人,我都有权进行责罚!
首领让卡皮托全权负责这座城镇的防务,三天前卡皮托下达了命令――任何人不得出入寨门!这座寨子里的所有人都严格遵从,只有你当这个命令不存在,今天已经是第三次想要闯出寨门!――”
格尼安达芙拉高声反驳道:“但是军队还在北边,没有回来!必须得我亲自去,请求首领――”
下达完命令之后,马克西姆斯抬头望向天空,和煦的太阳才刚刚升到半空。
说完,她果真叫上两个仆妇,直奔院门而去。
“首领是绝不会打断这几位曾跟他同甘共苦的姐妹们的手!”涅西娅大声打断格尼安达芙拉的话:“相反,他要是知道你这些天所做的事和你现在所说的话,他一定会让人打烂你的屁股!”
阿科妮丝大声回应:“根据以往的做法,战争期间违反命令,轻则棍罚,重则砍头!如果多次违反,最轻也是逐出部落!”
涅西娅不为所动,沉声说道:“她是第一次违反,就先进行棍罚吧!”
佛勒丝柳西娅犹豫了一下,小声说道:“嗯……姐姐,我……我先走了。”
“……是!”护卫队长走出大厅,很快大厅外也响起了惨叫声。
格尼安达芙拉愣了一下,心里的担忧释去,可满腹的委屈以及屁股上的疼痛同时上涌,她顿时滔滔大哭……
“报告首领,潘诺尼人的先头部队已经快到达了科拉纳沼泽了!”
科拉纳沼泽……马克西姆斯心里微震:距离我们没有多远了!
“也该给她一个教训了,免得她总把这里当成是阿尔迪伊!”涅西娅沉着脸说道。
“看来今天我们就可能要与潘诺尼人分出胜负。”马克西姆斯喃喃说道。
“你说的对。”马克西姆斯当机立断,命令部队加速前行。
“首领,我们发现了潘诺尼人的探骑!”第一军团的传令兵赶来说道。
在奈苏娅离开大厅之后,为了陪涅西娅、也一直待在大厅的佛勒丝柳西娅开口说道:“姐姐,你真的要惩罚格尼安达芙拉吗?”
护卫队长先走进来,他目不斜视的向涅西娅汇报道:“夫人,刚才阿科妮丝总管让我们守在大厅外,防止闲人闯进,结果……结果格尼安达芙拉夫人的几位随从却想要强行进来,被士兵们阻止,然后她们同士兵们发生争执,还抓伤了一名士兵,士兵们不得不将她们制住……”
佛勒丝柳西娅张了张嘴,没有再做劝说。
阿科妮丝哈哈笑道:“涅西娅早就该这么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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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苏娅依言照做:“夫人,刚才卡皮托又派人来报,首领率领军队从北边赶回来了!――”
“啊!啊!……”格尼安达芙拉发出凄厉的惨叫,从小到大倍受宠爱的她何曾受过这样的打击,才挨两下,眼泪就流出来了。
格尼安达芙拉大声吼道:“潘诺尼人正在毁灭我们阿尔迪伊人的部落!屠杀我的族人!我舅舅已经多少次派出信使来请求你们救援,可是那个卡皮托却没有采取任何行动!――”
“不过首领并没有进寨,也没有在附近歇息,只是让卡皮托将事先做好的面包送到队伍中,他们还要抓紧时间继续赶往科拉纳河!”奈苏娅继续把话说完。
这时大厅外传来吵闹声,涅西娅正要让奈苏娅出外查看。
刚挨完棍刑,还趴在地上的格尼安达芙拉听到这话,瞬间不再惨叫。
格尼安达芙拉看向坐在大厅正中的涅西娅,眼中喷射出怒火:“涅西娅,你有什么权利让她们这样对我,赶紧把我放开!否则等首领回来之后,我会把今天所受的耻辱加倍还给你!――”
阿科妮丝毫不犹豫的朝手下说道:“将她按倒!”
那两名健妇抓住格尼安达芙拉的肩膀使劲的向下压,同时伸脚一绊她的腿。
倒是涅西娅关心的说道:“妹妹,你要是不想一会儿看着难受,可以先回屋待着。”
她兴奋得高高扬起烧火棍,结结实实的击打在格尼安达芙拉饱满的臀部上。
“首领,我们现在应该赶紧去占据科拉纳沼泽东面那一片地势较高的山丘!”昆图斯大声提醒道。
又过了一会儿,奈苏娅走了进来,看到厅内的情景,赶紧来到涅西娅身旁,刚低声说了两句。
“这不是咱们所希望的吗,尽快解决这边的敌人,然后尽管赶回威斯特尼。”昆图斯说道。
“首领,你放心,潘诺尼人只会比我们更慢的做好应战准备,咱们的士兵有足够的时间来恢复体力。”弗朗提努斯宽慰道。
第两百五十七章 两军对阵
马克西姆斯露出自信的笑容:“诸位,看来继去年击败塞格斯提卡人之后,咱们马上又要品尝胜利的滋味了。”
周围的人哈哈大笑。
潘诺尼军队横扫科拉纳和两岸阿尔迪伊村落的时候,布里克斯等大首领当然不会忘记他们真正的敌人随时都可能会赶来,所以一直派出探子侦查北面的动向。在得知“尼克斯军队即将赶来”的消息后,大首领们早已经聚拢了散布在科拉纳河沿岸的军队,正朝向尼克斯的领地进军。
原本,扫荡科拉纳沿岸的阿尔迪伊村落格外的顺利让布里克斯又生出新的野心,他企图让已经在科拉纳河西岸的军队穿越山谷,继续向西挺进,抵达姆雷日尼察河畔,试探着进攻居住在那里的阿尔迪伊人,以了解他们的实力。
但是,很快他就遭遇到一个难题――军队粮食有些吃紧。
尽管布里克斯和其他三位大首领事先已经在这方面做了不少准备,但是从未带领如此庞大的军队进行“远征”的他们又没有足够多的、精通算数的后勤人才,让他们能够清晰的了解到军队每日的粮食消耗。
要知道去年安德莱斯率领三万联军围攻尼克斯临时营地还不到10天,他就几乎榨干了整个塞格斯提卡部落的粮食储备,让族人们心生怨气。而这一次的潘诺尼联军多达43000人,另外为了运输粮食,他们还征发了4500名斯科迪斯齐奴隶,如此庞大的一支队伍却偏偏是分散领导、无法集中控制好食物的供应,即使军队攻占了科拉纳河沿岸不少阿尔迪伊村落,得到了不少存粮,但是占领村落的战士们狂欢庆祝却消耗了大半,只能说是稍有补益。
还好心细的布里克斯终于发现了这个问题,紧急同其他三位大首领商议之后,重新聚拢军队,加紧向尼克斯领地行军,想要尽快消灭尼克斯人,同时获取他们的存粮缓解自身的问题。
因此在得知尼克斯军队即将来到的消息,几位大首领不惊反喜,这可是帮他们节省了不少时间!
原本,潘诺尼军队是排成长龙、沿科拉纳河岸行军,现在前方敌人逼近,当然不能再这样行事。
4位大首领稍作商议,于是由位于队伍最前方、挨着科拉纳河东岸的布罗奇军队为最左端,布罗奇军队、马齐伊军队、迪斯奥内军队、佩鲁斯泰军队从西向东展开,并肩向前行进。
这一片是丘陵地带,越远离河岸,地势越高,但最高不过五十多米,而且坡度平缓,由于阿尔迪伊人世代在附近居住,长年在此砍伐树木,使得这片区域树木稀少,倒有利于潘诺尼人行军。
潘诺尼联军以宽大正面的疏散队形在起伏不平的丘陵上费力的向北跋涉,大约半个小时之后,各支部队不约而同的停止了前进,因为他们看到了在前方更高的山丘之上矗立着的那道耀眼的铁墙。
虽然在部落联盟会议上,卡布德斯向其他几位大首领详细介绍过塞格斯提卡与尼克斯的几次战斗经过,让他们对尼克斯军队有所了解,但亲眼所见之下,几位大首领都倒吸了口凉气:所有的尼克士士兵真的是一身的盔甲,个人的防护太好了!
在短暂的沉寂之后,布里克斯突然大笑起来:“这些尼克斯人太笨了!上一次他们就凭借着这一身的盔甲和密集的阵型,以少胜多、击败了安德莱斯的军队,这一次还想靠这种方法来击败我们。
但他们不明白,这可是在山上,地势不平,他们这么站着没事,可要是打起来了,他们根本无法保持这种密集阵型,而且他们身穿重甲在山上战斗,远不如我们得战士灵活,打得越久,他们就越不会是我们的对手!”
马齐伊大首领麦提里斯也振作起精神,激励道:“别看他们站在山上,排成阵型很吓人,其实根据卡布德斯所说,尼克斯人就算全军出动,咱们的军队人数也是他们的两倍多,全部压上去,足以把他们都淹没了!”
布里克斯又接口道:“而且咱们还有1000多骑兵――”
迪斯奥内大首领狄米卡斯立刻打断他的话:“骑兵可不能往山上冲杀,否则马全都给毁了。”
麦提里斯插话道:“正面战斗有咱们的战士,骑兵可以绕到敌人后面去,关键时候给他们来一下,这场胜利就是咱们的!
听说尼克斯部落里有很多技艺高超的匠人,能够建造那种高于河面的、真正的大桥,等咱们攻占了他们的部落,到时候狄米卡斯、帕吉拉斯你们的部落也可获得一部分尼克斯的匠人,以后你们就能够在德劳河上建大桥了!”
狄米卡斯与佩鲁斯泰大首领帕吉拉斯相互看了看,眼睛开始变得灼热。
潘诺尼部落联盟尽管还算团结,但并不能做到完全是铁板一块,就像这一次戴西提亚泰大首领特玛吉斯只派出了部落里五成的兵力,狄米卡斯和帕吉拉斯甚至只派出了4成,两个大部落的军队人数加起来还不到13,000人,尤其是发现布里克斯在利用这次出兵给自己谋取利益的时候,他俩就开始有些出工不出力了。
但此刻听到这话,两人心动了,狄米卡斯当即说道:“我和帕基拉斯至少要一半的尼克斯匠人。”
布里克斯刚想反驳说“不行,得按照各个部落出兵的人数比例来获得尼克斯匠人的多少”之类的话,但他立刻又改了主意,转而说道:“你们要想拿走一半匠人,得要看你们接下来在对尼克斯人的战斗中的表现,否则就凭你们出兵的人数――”
“我们的战士虽然人少,但一个顶你们两三个!”帕吉拉斯傲然反驳道:“你布罗奇战士虽多,可是不怎么能打仗啊――”
“都什么时候了,还有心情在这里吵闹!”麦提里斯斥责道:“就按布里克斯所说的,各部落能够获得多少尼克斯匠人,就看各部落军队在接下来同尼克斯人的战斗中的表现,你们觉得怎么样?”
“同意!”其他三人相继回应。
“对了,还有卡布德斯与特马吉斯他俩呢?”帕吉拉斯冷不丁问了一句,作为戴西提亚太泰部落的邻居,他跟特马吉斯的关系还不错。
其他人一愣:居然把他俩给忘了。
随即布里克斯说道:“是我们这边跟尼克斯人的主力决战,我们付出的代价更多,当然也应该获得更多!他们俩可以获得足够多的尼克斯人的财富和奴隶,但是那些匠人……就不用分给他俩了吧。”
“同意!”这一次大家几乎是异口同声的回应。
达成一致之后,四位大首领就开始带领自己的部落军队排兵布阵。
他们的布阵很简单,按照之前的行军序列,对照前方敌人的军阵,以科拉纳河东岸为起点,布罗奇、马齐伊、迪斯奥内、佩鲁斯泰四支部落军队从西向东延伸展开……
在潘诺尼人整个列阵的过程中,尼克斯军队依旧矗立在山丘之上,没有采取任何行动,仿佛真是一堵长长的铁墙。
但是走近一看,就会发现尼克斯军队实际上是以一个个百人队小方阵前后错落排列,沿着山丘向东西两侧延伸,小方阵之间有着不少的空隙,并非是一个呆板紧密的长蛇阵。
而且士兵们也没有傻傻的站着,他们在排好阵之后,绝大多数就坐在土质较松软的山丘地面上歇息,一边整理盔甲武器、一边养精蓄锐,同时也在俯望和热议着远处潘诺尼人列阵……
“潘诺尼人真多呀,这恐怕得有好几万人吧!”
“潘诺尼人再多有个屁用!瞧瞧他们列个阵都这么混乱,就可以知道他们没经过什么军事训练,人再多也发挥不出该有的战斗力,反而会在进攻受阻的时候给自己带来麻烦。”
“要是我们这个时候突然进攻,是不是就能趁他们列阵的混乱,将他们击败?”
“是有这个可能,但那有什么用,他们很快就跑掉了,?也杀伤不了几个人,反而累得要死,还不如静等着他们上来送死!”
……
在大战之间能够如此轻松交谈的往往都是尼克斯的老兵们,他们不但有着较丰富的战斗经验,而且有的还多次参加过兵部组织的队官培训队,因此并不全是瞎侃大山,还有一些真知灼见,让坐在旁边安静倾听的新兵们不再那么紧张不安。
曾经在尼克斯与塞格斯提卡的那场会战中阵前率领同胞反水、后来又带领族人们在塞格斯提卡领地内肆虐了好几个月的戈威斯如今也在阵中。
第两百五十八章 新二十封爵制
戈威斯刚加入尼克斯的时候,还有点不安分,后来挨过几次惩罚,又长期受到环境和同伴的影响,也逐渐随了大流。
虽然在每次的预备族民军事训练中,他一贯表现优异,但这并没有提升他在军队中的地位,他和其他预备族民一样,仍旧是一名新兵。
只是这名新兵没有像大多数新兵那样紧张不安,也没怎么去倾听老兵们的谈话,一双眼睛始终盯着坐在他前面的一名士兵,最后忍不住轻蹬了他一脚。
那名士兵扭头一看是戈威斯,立即面带敌意的瞪着他:“戈威斯,你是不是又想跟我打架?!”
“小子,我可跟你丑话说在前面!”戈威斯毫不示弱的回瞪他,低声警告道:“一会儿战斗的时候,你要是胆敢后退或者在队伍里捣乱,我是绝不会客气的!”
戈威斯说着,还晃了晃手中的短剑,以示威胁。
一向跟戈威斯在军事训练中经常掐架的普利西斯面对此刻戈威斯的挑衅,却突然间沉默了,因为他不仅是尼克斯部落的预备族民,也曾是塞格斯提卡人,是潘洛尼人,此刻他却即将要与自己的同胞进行厮杀。
将部落里的1000多名塞格斯提卡预备族民分散编入第一、第二、第三军团是马克西姆斯的提议,经过兵部讨论之后,早在半年之前就开始实施的,为的是让他们更快的融入部落,以便在以后的部落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当然尼克斯部落接下来的主要敌人是潘诺尼人,这些塞格斯提卡预备族民会不会在与潘诺尼人战斗中出问题?
马克西姆斯和兵部对此并不太担心,因为平均下来一个百人队中差不多只有四五个塞格斯提卡人,人数处于绝对劣势,而且被分散在各个小队,周围还给安排了与他们敌视的斯科迪斯齐预备族民,就像戈威斯一样,会死盯着曾经的仇敌,即使他们在战斗中有别的什么想法,也不可能掀起什么浪花。
此刻,普利西斯和他的多数同伴一样,即使知道接下来面对的敌人中并没有塞格斯提卡战士,可心情依旧复杂,完全不想理会戈威斯在旁边的聒噪。
这时,一个熟悉的声音从前方传来:“兄弟们,你们都看到了,潘诺尼军队人数众多,远多于我们,你们害怕了吗?!”
普利西斯抬眼看去,百夫长提尼巴祖斯正插着腰站在阵列前方,他的话立时激起一阵喧哗:“队长你在开什么玩笑,咱们以前哪一次大的战斗不是面对人数众多的敌人,而我们最终都获得了胜利,就算来更多的敌人,我们也不会害怕!”
“我们不但不会害怕,我们还很兴奋、很高兴,因为他们军队比我们多,而我们击败了他们获得的功劳就更多!”
……
“兄弟们!”提尼巴祖斯双手下压,示意士兵们安静下来,同时用更大的声音喊道:“两个月前,第一军团占了便宜,他们参加了阿尔迪伊人对奥塔里亚特人的战斗,获得军功,一些人因此得到晋升,现在我们第二军团终于有了上阵立功的机会!
刚才军团长告诉我们,兵部已经将这一次的战斗评定为第二等级,如果我们是最先取得胜利的军团,每一位兄弟都可以获得一个五等功!
到那时我就要恭喜还是预备族民的兄弟们了!此战之后,你们将直接晋升为二等族民,获得足足60亩的土地,拥有自己的房子,耕种自己的田地,喂养自己的牛羊,娶一个自己喜欢的女人,养一堆孩子……你们会过上非常富足的生活!”
新颁布的二十封爵制,对于军功晋级有了根本性的改变,不再使用割敌人耳朵来计军功的做法,而是将军功分成了六等:
第一等功是灭国、灭邦、灭部落的大战争,负责指挥军队、赢得这场战争的统帅就能获得一等功,始终参与这场战争的各个军团长就能获得二等功,大队长获得三等功、百夫长获得四等功、士兵获得五等功;
第二等功是事关部落生死的关键战斗,赢得胜利的统帅将获得二等功、军团长获得三等功、大队长四等功、百夫长五等功、士兵六等功;
以此类推,所参与的战斗的重要性越低,战功也就越低。
一个普通士兵参与一场普通的战斗,哪怕他没有与敌人进行厮杀就获得了胜利,也能够获得一次六等功。一个六等功可以让一个预备族民直接晋升为普通族民,但一个普通族民要想晋升为二等族民,却需要三个六等功,当然一个五等功也可以让普通族民顺利晋升。
对于普通士兵而言,五等功几乎是他们能获得的最高等级,除非是运气好,在战场中击杀了敌军重要将领,导致胜利迅速到来,才有可能获得超越等级的战功。
而军团长、大队长则完全不可能获得五等功、六等功,他们所获得的高级别功勋却是爵士以上晋级所必须的,五、六等功根本不被列入统计范围,因此士兵们在成为爵士之后,要想再往上升,就必须得让自己成为百夫长以上的军官。
当然,军功要想获得的前提是战斗必须获得胜利,这就要求无论是军官、还是士兵都必须齐心协力,想尽办法去获得胜利。
按照新的二十封爵制,这场即将开始的、已经被兵部评定为第二等级的战斗如果获得胜利,普通士兵应该只能获得六等功,为何提尼巴祖斯又说他们可以获得五等功呢?
因为新的二十封爵制还有一些特别的规定,比如攻城战中先登的士兵至少要往上提一级功勋,在会战中先获得胜机的部队也会上提一级功勋……这样更能鼓励士兵们奋勇争先,避免了吃大锅饭。
此刻,提尼巴祖斯的话刚说完,百人队中的斯科迪斯齐士兵就忍不住发出欢呼,经历过苦难的他们何曾奢望过这么美好的生活,而现在它却就在眼前触手可及。
戈威斯却没有像同伴那样欢呼,因为他心中始终挂念着还在塞格斯提卡领地内受苦受难的同胞。
虽然明知道自己的晋级是要通过杀戮同胞、才能获得胜利,但普利西斯还是有些心动,因为他知道提尼巴祖斯所描绘的美好前景并不是口头吹嘘,而是他日常所见,因为尼克斯的族民们就是这样生活的。
想想他自己在塞格斯提卡部落里生活的那些年,所拥有的土地不到三十亩,年年辛苦耕种,虽然有所收获,可上面有贵族管着,每到秋季总要征收部分粮食。后来部落年年征战,那征收的可就更多了,剩下的粮食仅够糊口,曾经有少数族人因此拒绝再上缴,最后都被逐出了部落……
相比较之下,尼克斯族民就幸福多了,他们上缴的少,留下的多,而且部落不但为他们建造了一些能促进收成的农业设施,还教导他们如何能够更好的耕种、收获更多的粮食……想到这些,普利西斯的心情变得很不平静。
提尼巴祖斯没有在意队伍中塞格斯提卡士兵的异样神情,他继续喊道:“正式族民的兄弟们,?们不是二等族民、就是一等族民。这场打仗获胜之后,原本就就有一些功劳的二等族民再凭借一个五等功就可以晋升到二等族民,再得到二十亩土地,可以种植更多的粮食,喂养更多的牲畜。
一等族民要想再晋级,功劳还不够,但是首领说了,这次的战斗不但重要,而且敌人远多于我们,战局很是严峻,因此他决定额外进行悬赏!
如果哪个百人队最先攻破敌人的阵型、或者最先击溃敌人都将单独获得一个三等功,分到你们每一个人身上就是一个四等功,足以让每个人都晋升一级,有的人还可以连升好几级!”
说到这里,提尼巴祖斯手指着山丘之下,意气风发的喊道:“兄弟们,对我们来说,这些潘诺尼人是士地、是财富,他们的人再多,只会给我们送更多的功劳!接下来,让我们奋勇战斗,击败他们,然后晋升我们的等级,争取早一天成为部落的贵族!”
士兵们欢呼雀跃,个个兴奋异常。
其他百人队也同样如此,因为百夫长们都是得到军团长相同的嘱咐,用类似的话语来激励士兵。
尼克斯军队漫长的阵列中到处欢声雷动。
“瞧啊,首领的办法真好,现在大家的士气非常高!”跟随马克西姆斯的少年侍从提利乌斯见此情形,禁不住赞叹道。
提利乌斯也是当初加入马克西姆斯起义军的那批路凯利亚老兵中的孩子之一。
“那是当然啦,因为他们都想立功晋级。”侍从马尔克卢斯回应道。
“可是……”另一名侍从、来自坎帕尼亚的少年奴隶弗利萨鲁斯有些疑惑:“之前在政事堂会议上我做记录时,听沃勒努斯大人说过,咱们部落还剩余的士地没有多少了,可这一场仗胜利之后,将会有近1万名预备族民获得晋升,要分给他们的土地就有50万亩以上!部落现在哪里会有这么多的土地分给他们!”
第两百五十九章 调整部署
“50万亩土地……”提利乌斯赶紧掐指一算,顿时面露惊容:“确实需要这么多土地,这可是个惊人的数目!咱们――”
“一群笨蛋!”一个熟悉的声音传入侍从们耳中:“咱们部落是没有这么多土地,可是潘诺尼人有啊!等我们彻底击败了他们的军队,再趁势进攻他们的领地,他们还有能力反抗吗!”
“阿克果大哥!”五位侍从看见来人,赶紧起身,热情的打招呼。
“你们几个,不明白自己的职责是什么吗!都什么时候了,还有心情在这里闲聊!都给我提起精神来,睁大眼睛、竖起耳朵,紧跟在首领身旁,随时准备尽全力完成首领交给的任务!”阿克果板起面孔,斥责道。
“是,阿克果大哥。”自从马克西姆斯在辎重营中建立少年队以来,阿克果就是队中的大哥之一,很有些威望,所以5位少年的回应是真心的服从而不是敷衍。
阿克果拍了拍几位少年以示鼓励,然后快步走向不远处崖顶。
尼克斯军队所占据的这一片山丘地势虽然高一些,但大多坡度平缓,只有尼克斯军阵的最东端地势最高,还颇显陡峭,所以马克西姆斯及其指挥中心暂时没有待在整个军阵中部的后方,而是来到了最东端,借着地势,居高临下的仔细观察敌情。
虽然说弩兵们要么年岁偏大、要么身体有点残疾,但他们都是经过了兵部的考核,并且这段时间又经过较严格的军事训练,三四里山路的快速行军还是能够轻易做到的。
托利鲁哥有些激动的说着,甚至习惯性的想给对方一个拥抱,但瞅着对方一脸皱褶的面容和较为严肃的表情,顿时打消了主意,改为用力的握住了对方的右手。
昆图斯指着地图上潘诺尼人的右翼,沉声说道:“首领,从我们现在所观察到的敌人四支军队的列阵情况来看,咱们正对的迪斯奥内和佩鲁斯泰军队人数最少,但是他们的列阵速度最快,队形也较为紧密,而且穿戴盔甲的人不少,他们的战斗力应该比另两支敌军要强不少,可能跟他们长期与北方的波伊人战斗有关……”
“详细说说你观察到的情况。”昆图斯说道,在他旁边的另一位属员立刻展开手中的纸,拿起墨笔准备记录。
“我……我赶到咱们的右翼,还悄悄的……悄悄的潜到半山腰下,近距离……观察对面的敌人,发现他们都举着……绘有鱼图案的旗帜,应该是属于潘诺尼的布罗奇部落军队。”
做完这些之后,他才让士兵们先坐下歇息,恢复体力,而自己依旧站着,一边观望对面敌人的动向,一边等待暂时归属自己指挥的另一支队伍的到来。
从军阵的西端到最东端有八九里之远,而且它是起伏不平的,尽管阿克果体力很好,这一路奔跑过来,还是感到有些气喘,但他尽力让自己的说话清晰顺畅:“我反复数过……布罗奇的军队大约有15,000人。他们的士兵除了最前列穿有盔甲之外,其他的都没有着甲,而且队形松散,看起来他们的斗志不是很高,感觉没什么明显的气势……”
在得到马克西姆斯下达的命令之后,瓦雷留斯立刻带领着弩兵们从阵列中部的后方赶往右翼。
“昆图斯,现在敌军已经快要列阵完毕,你还有什么建议?”马克西姆斯问道。
“首领!昆图斯大人!我回来了!”阿克果走到两人身后,大声说道。
先等来的却是第二军团长托列鲁哥:“瓦雷留斯队长,听到首领说将你们弩兵队派到我们这边,我可是高兴坏了!有了你们的帮助,我们第二军团完全有信心击溃对面的敌人,立下首功!”
“嗯,你观察的很细。”昆图斯夸奖了一句,然后向旁边伸出手。
马克西姆斯微微一笑:“走吧,等见完卡尔米努斯,咱们就得前往中路后方,坐镇指挥整场战斗了。”
瓦雷留斯参加弩兵训练,原本只是想能够重新上战场,可万万没想到由于他丰富的战场经验、以及他能够很快的掌握弩兵战术,兵部在经过商讨,拟订的弩兵队官人选名单中就有他。
“希望是这样。”马克西姆斯轻叹道:“二十封爵制让族民们个个奋勇当先,但也会让他们更容易因为利益而产生纠纷,任何制度和法令都是有利有弊啊!”
可如果是选择在敌人的左翼,有科拉纳河做屏障,我们可以全力的从正面攻击,就算这支骑兵得到命令,赶过去救援,这么远的路程,他们也需要花些时间才能赶到,到那时敌人左翼的溃败恐怕已经难以挽回……”
“既然是这样,咱们就把进攻的重心放在敌人的左翼。”马克西姆斯果断的下定决心:“把弩兵队调过去!还有预备队――第三军团第一大队也调过去!接下来,一切就得看士兵们的表现了!”
瓦雷琉斯将弩兵队分成两列,前后各300人,为了不引起敌人的警觉,他还让前列的弩兵将弩弓和箭筒交给后方的战友……
“是的,首领,之所以选择重点进攻敌人的左翼,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昆图斯的手指移向了地图上潘诺尼右翼的后方,用力点了两下:“这支骑兵应该是属于迪斯奥内和佩德斯泰这两个长期与波伊人有冲突的部落。
马克西姆斯回头看着他,脸上露出笑容,却没有开口说话,因为阿克古现在是兵部――参谋部属员,现在正处于执行参谋部的命令之中。
“我们都是按照首领你的提议来做的。”昆图斯这话不是谦虚,最初马克西姆斯召集兵部主官们商讨未来的战略和战术的时候,昆图斯是喜欢在地图上摆放几?木雕步兵来辅助讲解,于是马克西姆斯就提出了用红蓝色区分敌我、用方块大小展示兵力来绘制军事、军阵地图的建议,因为部落能够制造出合适的用纸,让这一切实行起来变得容易。
到达右翼、穿过阵列、来到最前方,瓦雷留斯和弩兵们都累得有些气喘吁吁,但他们没有停下来歇息,而是继续向西,来到科拉纳河北岸附近的小山丘上,这才开始列阵。
昆图斯没有接话。
马克西姆斯俯瞰看着草图,嘴里夸赞道:“昆图斯,你的这张图画得好啊,非常的清晰明了!”
“去把卡尔米努斯军团长叫来。”马克西姆斯回身吩咐侍从马尔克卢斯,接着又对昆图斯半开玩笑似的说道:“既然已经选择了第二军团打主攻,第三军团就只能担任防御和牵制的任务,希望卡尔米努斯不会因此责怪我才好。”
这是一张双方的列阵图,都是用方块和线条组成,并且用文字做了一些标注。
昆图斯猛地睁大双眼,看向马克西姆斯。
马克西姆斯点点头,沉吟着说道:“所以……我们应该将弩兵队调到右翼去,重点打击敌人的左翼?”
“是,首领。”昆图斯回应道。
兵部将名单上交给马克西姆斯审核后,他经过反复斟酌,最终任命瓦雷留斯为弩兵大队长,统领600名弩兵。
属员递上已经记录好的纸,昆图斯将它呈现在马克西姆斯面前:“首领,我将咱们探查到的情况汇总起来,绘制了一份草图,你先看看。”
它上面显示着尼克斯部落的第二军团位于右翼、挨着科拉纳河河,第一军团位于中路,第三军团位于左翼;与之相对应的,潘诺尼联军的左翼是布罗奇军队15,000人左右,中路是马齐伊军队,也差不多是15,000人,右翼是迪斯奥内与佩鲁斯泰的军队,约有12,000人,其后方还有1000多骑兵……
昆图斯宽慰道:“首领,卡尔米努斯是个明白事理的人,他不会对此有所埋怨。而且你已经事先做了声明,这一次的破敌首功和擒获敌人大首领之功是记在百人队身上,而不是军团,第三军团的队官和士兵们也不会有太大的埋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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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重点进攻潘诺尼人的右翼,尽管我们的预备大队有足够的空间进行迂回,可敌人的骑兵也能迂回,也一定会拼命的攻击,以阻止我们击溃他们,到最后可能会早成一场混战。
马克西姆斯轻声说道:“我决定将潘诺尼军队全部击败之后,给予兵部一个二等功,以奖励?们为这场战争所付出的努力!”
“军团长,我们弩兵队一定会全力以赴的!”尽管瓦雷留斯对自己统领的这支队伍有信心,但有着几十年战争经验的他还是做出了谨慎的回答。
“有什么需要我们帮忙的,请尽管说。”托列鲁哥热情的说道。
第两百六十章 弩兵发威
“暂时还没有。”瓦雷留斯回应道。
“请你放心!等战斗开始之后,我就站在这边队伍的后面,一旦敌人冲近之后,我会及时让士兵们冲上去,挡住他们,绝不让敌人杀伤你的士兵!”托列鲁哥郑重的作出承诺。
“多谢军团长!”瓦雷留斯用右拳捶左胸,行军礼以示感激。
托列鲁哥认真的说道:“不用客气,虽然我们都在训练场上一起进行过训练,但上了战场又是两回事,需要你我紧密配合,才可能更好的完成任务,击溃敌人。”
“你说的对。”瓦雷留斯再次点头回应。、
托列鲁哥转身离开之时,忍不住又看了一眼士兵们正在拉弦的臂张弩,他压抑住想要拿过来、摆弄一下的冲动,他很清楚即使自己身为军团长,这些弩兵也不会把手中的弩给他,因为战争开始之前,兵部就签发了命令:弩兵队要保管好每一把弩,即使毁掉,也不能落入敌人的手中!
看着托列鲁哥离去的背影,瓦雷留斯松了口气:他之前并未于托列鲁哥共同战斗过,只是听闻此人为人豪爽、作战勇猛,没想到心思还很细致,能为他人考虑,相信两队之间能够很好的协作。
正思索时,后方第二军团的阵列出现一阵骚动,顿时让他眼睛一亮:只见从百人队方阵之间的空隙中跑出来一小队一小队满头大汗的士兵,他们合力扛着一人高的弩弓的木架,有的人小心的抱着弓槽和弹簧臂……
为首的一人叫福图尼乌斯,是跟随弗朗提弩斯一起加入起义军的马略老兵,由于曾经在罗马军团中担任过弩炮手,后来被马克西姆斯任命为弩炮队长,虽然起义军中马略老兵和苏拉老兵之间多少有些龃龉,但是福图尼乌斯面对瓦雷留斯却比较尊敬,先是行礼,接着歉然说道:“老哥,我们来晚了,还请原谅!”
“一点都不晚,敌人还在整队,你们来的正是时候。”瓦雷留斯也同样礼貌的宽慰道:“你先看看我选的这个地方适合弩炮摆放吗?”
福图尼乌斯仔细的查看一番,回来说道:“老哥,你选的这地方很好,地面比较平,也不太高,有利于发挥弩弓的威力。”
“那就好,赶紧布置好你的弩弓吧。”瓦雷留斯认真的说道:“我建议?的弩弓紧贴着我的部队后方放置,有我的士兵们给你做遮蔽,避免引起敌人的警觉,毕竟去年敌人围攻我们营地的时候,可是尝到过弩弓的威力……等到敌人开始进攻之后,我在让士兵们给你们让出位置,你觉得怎么样?”
“老哥,还是你想得周到,那就这么办。”福图尼乌斯说完,就去指挥手下们安放弩弓。
当初,由于长时间的行军转战,起义军中的弩炮损坏了不少,只成功改装了5架弩弓,在临时营地守卫战中发挥了不小的作用。等到部落建立、铁器工坊开始正常运转之后,兵部将所有的弩炮进行维修和改装,所以这一次弩炮队抬来了整整10架弩弓。
等到座架都摆好,士兵们开始组装之后,福图尼乌斯又跑到瓦雷留斯面前:“老哥,你有在这里测试过臂张弩的射程吗?”
“之前在阵列中部的时候测试过,但在这里没有,怕被敌人发现。”瓦雷留斯早就有过思索,他没有犹豫的说道:“这里比中部要矮十多米,我估计臂张弩的射程大约在一百至一百一十米的范围内。”
“一百到一百一十……”福图尼乌斯沉吟着说道:“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弩弓的精准射程就得过两百了……”
“福图尼乌斯。”瓦雷留斯看着他,沉声说道:我建议你将敌人放近一些再射,避免他们被弩弓的威力给吓住,而早早的避开我们,跑到其他地方去了!”
“老哥,你说的对!我们好不容易有立功的机会,可不能让敌人跑了。”福图尼乌斯深以为然,他想了想,说道:“那就放到一百八十米……不,一百五十米,在这么近的距离弩弓的威力能够发挥到最大,就算敌人被吓住了,他们想逃也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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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诺尼四大部落的军队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进攻指挥,事先都商量好了:谁先列好阵,谁就先发起进攻。
布罗奇军队原本就在科拉纳河东岸行军,不需要先转移到他处再列阵,因此列阵的速度应该最快。
事实也确实如此,但布里克斯迟迟不下达进攻命令,怕自己的军队独自突进,而遭到敌人的集中攻击,直到中路传来号角声,他才让号兵们吹响了牛角。
“呜!!!……”伴随着厚重悠长的号角声,布罗奇战士们开始前进,他们的行进速度并不快,因为两军虽然只相隔一里,但地势却起伏不平,没必要过早的消耗体力。
敌人就站在前方的高处,战士们清晰的记得列阵前首领们所说的话:“……我们原本的生活安宁祥和,可这些万恶的敌人来了之后,侵入我们的领地,烧毁我们的家园,杀戮我们的兄弟姐妹,煽动奴隶起来反抗……布罗奇西部的一些部落几乎快要消亡,所以我们今天必须尽全力击败他们!杀死他们!我们的家人才能获得安全,我们的部落才会重新恢复安宁!……”
战士们压抑着心中翻腾的仇恨,拽紧手中的盾和长矛,一边前进一边蓄积着力量,但他们显然忘记了这场战争的起源是由潘诺尼人首先发起对阿尔迪伊人的侵略而引发的。
近了……更近了……近到布罗奇战士们能仰头看清敌人护颊式头盔覆盖下的面目,能看清敌人在大盾的遮掩上所露出的闪亮胸甲……
尽管敌人装备精良,但布罗奇战士们相信凭借自身的勇敢和数量众多的同伴,足以将敌人击垮淹没。
最靠近河岸的战士们有些诧异,因为他们看到前方最前列的敌人是少有的没有穿戴盔甲、没有拿着大盾,好像连武器也没拿,这些敌人是要干嘛?
正疑惑间,又看见这些敌人开始左右移动,露出了一个个空隙,在空隙的后方伫立着一架看似木头制作的器械……
这些东西是做什么的?……绝大多数的战士感到疑惑。
只有极少数参加过去年攻打尼克斯临时营地的人见此景象,顿时被勾起了惨痛的回忆,他们脸色大变,相继喊道:“大家要小心!……那东西会射出可怕的箭,要避开它!避开它!……”
就在这时,布罗奇部落的首领们开始在队伍中高喊:“报仇!”
顿时引发无数战士的响应,“报仇”之声响彻整个左翼,大家的仇恨力量被点燃,斗志瞬间高涨,他们左手持盾,右手举矛,迈开大步,开始加速向前。
在这汹涌澎湃的人潮中,那极少数人的警告声就如同一朵小浪花,转瞬即逝。
“呼!呼!呼!……”一杆杆短矛样式的箭矢挟带着风声,极速飞来,瞬间穿透了一名布罗奇战士的身体,紧接着又穿透紧跟其后方的一名战士,然后扎入第三名战士的胸膛,强大的冲力还带倒了后面的好几个战士……
涌动的人潮瞬间被犁出十条狭窄的通道,但很快又被后面冲上来的战士填满。
旁边看到这惊人惨状的战士被吓得面色煞白,但在震耳欲聋的吼叫声中、以及在后面同伴们的推攘之下,他们也不得不继续向前。
“弩弓准备!”福图尼乌斯大声喊道,同时高举起手中的彩旗。
弩炮手们使劲的转动绞轮,拉动弓弦到滑槽的尾端固定,放入粗大的箭矢……
“发射!”福图尼乌斯用力挥下彩旗,10座弩弓再次发射。
呼啸的箭矢扎入蜂涌而来的敌人,再次造成惊人的杀伤。
但是惨叫声、惊呼声完全被成千上万战士们的呐喊声所掩盖,不但没有震慑住他们,反而让他们前进的速度加快。
“弩弓准备!”福图尼乌斯再次举起彩旗时,侧前方响起了瓦雷留斯的声音:“弩兵们准备!”
弩兵们听到声音,纷纷扭头看向左侧队首,就见一面红旗被举起来,于是后排的弩兵赶紧将已经拉好弦、上好箭的弩递给了前排的队友,紧接着又将放置在身旁的另一把弩拿起来、拉弦上箭。
前排的弩兵接过弩,按照之前无数次的训练那样,左手托弩臂,右手虚勾板机,眼晴盯住瞄准器,对准前方……
实际上根本就不需要仔细瞄准,因为山下到处都是敌人、密密麻麻……
瓦雷留斯有意等弩弓发射之后,才挥旗大喊:“向前平射,放!”
“嗖!嗖!嗖!……”300支弩箭齐齐射出,犹如一把巨型的镰刀挥出,无数惨叫声响起,奔跑在最前面的布罗奇战士齐齐倒地。
这一下顿时让布罗奇战士们前进的势头为之减缓。
第两百六十一章 立下首功
“加快速度冲上去!快冲上去!……”后方的部落首领嘶声大喊,催促战士们加快向前。
是啊,别人就在前方不远,赶紧冲上去与他们接战,他们就再无法射箭了……战士们开始拼命往前冲,不过在加快速度的同时,他们也用木盾紧护住自己的头胸。
布罗奇战士们突然做出的改变对瓦雷留斯不造成丝毫影响,第一轮弩箭射出之后,他再一次举起红旗:“弩兵准备!”
前列的弩兵立刻将手中的弩递给后方的战友,同时接过另一把已经上好弦、放好箭的弩。
“放箭!”在瓦雷留斯的命令声中,前列弩兵再一次扣下了板机,立时箭雨向山丘下倾泻。
这就是在马克西姆斯的提议下,弩兵队这段时间练就得两段击:两人为一组,一名士兵负责张弦搭箭,另一名射艺较高的士兵负责射击,周而复始,这样就缩短了臂张弩射击间隔的时间,形成较连续的攻击。
看到弩箭袭来,冲在前面的布罗奇战士们自信木盾能够将其挡住,但随后他们发出惨叫,因为简陋的木盾被强劲的三棱铁箭头穿透,扎伤手臂或身体的其他部位,让他们失去部分的战斗力……
弩兵队一轮又一轮不停的发射弩箭,士兵们从最开始有点紧张到最后已经变得从容不迫,因为他们手中的弩是杀人的利器,在不停的收割着敌人的性命。
而朝着他们冲锋的布罗奇战士们则付出了极其惨重的代价,在百米的路途中洒满了鲜血,到处都是倒地哀嚎的受伤战士……
在冲锋至距离弩兵队仅有三十米时,队形已经变得稀稀落落,恐惧到了极处的布罗奇战士在弩兵队准备射出第六轮弩箭时仓皇后撤。
瓦雷留斯手中高举的红旗并没有再用力向前挥下,让弩兵们将眼前剩余的敌人射杀,相反他转身向后挥旗,大喊:“弩兵撤退!”
虽然弩兵队前方的敌人已经被击溃,但是旁侧的敌人已经冲上山丘,即将于侧后方的军团士兵发生战斗……为了避免其后方的敌人就近涌过来,威胁到弩兵们的安全,瓦雷留斯果断的选择了后撤,
在弩兵队、弩炮队后方的军团士兵们亲眼见证了新组建的这两支远程部队直接打崩了正面冲锋的敌人,在吃惊羡慕的同时,也升起了一争短长的心思。
潘诺尼军阵最左翼的崩溃导致科拉纳河北岸往西出现了一个300多米的大缺口,弩兵、弩炮队在后撤的同时,其后方的多个百人队小方阵也在迅速向前。
当然,为了避免再犯与奥塔里亚特人战斗时的错误,在战前马克西姆斯召开的军事会议上对军团长、大队长们一再强调:所有队伍要严格执行战场纪律,对于违反者要加重惩罚。
作为进攻重心的第三军团最右翼部队自然是被马克西姆斯和兵部主官关注的重点,军法官被直接派驻在其后方监督,军团长托列鲁哥也直接在后方坐镇,这使得百夫长们在率队前进的时候不停的高声提醒手下士兵们:不要脱离队伍去追击溃逃的敌人,而是要保持冷静,听从指挥,跟随大部队,去迂回攻击敌人的侧翼。
第三军团最右翼的阵列向东大转向、迂回敌人侧翼的同时,也将其后方的尼克斯部落在这场战斗中的预备队――第三军团第一大队展露出来。
该大队大队长叫埃奥罗库斯,曾是来自拿波利港口的一名苦力,跟随卡尔米努斯一起加入的起义军,参加过马克西姆斯军队所经历的所有战斗,立下了不少功劳,也经历过溃败。
两年多的战争磨炼让他成为了一名经验丰富的老兵,在杀声震天的战场中他保持着冷静,没有立刻跟随前方第三军团部队也去迂回敌人的侧翼,而是走在队伍的最前方,带领着下属的十个百人队径直向前,下了山丘,然后从北向南展开队列,在护卫迂回的第三军团部队的侧翼、为后方跟进的弩兵队做屏障的同时,他也在观察着战况的变化,随时准备率队投入战斗。
瓦雷留斯率队退到阵列后方之后,稍作歇息,就跟随着第三军团第一大队前进。在经过之前远程攻击的战场时,他还派出少数弩兵去简单打扫战场,收集还可以用的弩箭。
虽然说经过铁器工坊匠人的辛勤努力,在短短两个月制造了7000多支弩箭,平均每位鲁滨的箭筒中塞满12支箭,而之前的战斗才射出了一半,但是在轻松击溃冲锋的敌人之后,瓦雷流斯认为:在今天的这场大会战中自己统率的队伍还能发挥重要作用,因此拥有的弩箭是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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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吹响进攻号角之后,率领战士们前去与敌人厮杀的自然有各个部落首领,作为大首领的布里克斯坐镇潘诺尼联军左翼中部后方,关注整个战局。
此时随着会战的开始,布里克斯唯一还能指挥的就是身边的这支三百人护卫队,护卫队的战士们个个膘肥体壮,武艺精湛,大多都是各部落贵族的孩子。他向他们许诺土地和财富,从而得到了他们的效忠,并给他们配备铁质盔甲、锋利的双刃长剑和坚固的盾牌,使这支护卫队成为布里克斯手中最强悍的一支力量,也提升了他在整个部落中的威望。
实际上,这一招也是他向邻居安德莱斯学来的,而且他也从安德莱斯的那场会战失败中吸取教训,没有让自己的这支护卫队在会战开始时就担任先锋去冲击敌阵,而是留在身边,以防备不测。
当最左翼的战士遭到敌人弩箭攻击而崩溃的消息传来,布里克斯大吃一惊,他虽然知道自己部落的战士由于所处的环境比较安定,相比较其他几个大部落,其战斗力是最差的,就连马齐伊都比不上,但他万万没有想到这才刚刚开战没多久,自己手下的部分战士就被打得逃跑了。
他又气又怒之余,也意识到了局势的危险,如果不能尽快的稳定住左翼,让敌人乘势发起反击,可能会导致整个部落军队的崩溃,那么自己的雄心就可能成为泡影。
因此,他立刻派出护卫队赶去左翼救援,当然他也不会让自己最宝贵的家当独冒风险,同时还派出手下前去收拢溃败的族人、去向其他三位大首领求援。
弩兵队击溃当面之敌的消息也很快传到了尼克斯军队的指挥部,顿时一扫弥漫的紧张气氛。
“首领,没想到你亲自组建的这支弩兵队会如此厉害,居然直接击溃了当面冲锋的敌人!”昆图斯既惊讶、又有点兴奋的说道:“我之前还以为最先取得突破、获得首功的会是第二军团的某个百人队,或者第三军团的第一大队。”
弗朗提努斯却认真的提醒道:“首领,弩兵队击溃敌人当然是首功,但是应该获得什么样的功勋,还需要你再好好考虑一下。毕竟和军团士兵勇敢的同敌人进行贴身厮杀、随时可能负伤相比,弩兵队只是远程射击,敌人冲上来,他们可以躲到军阵后方,没有太大危险。
如果说他们的立功标准跟军团士兵们一样,军团士兵们会不会觉得不公平?而且也会让族人们更愿意去当弩兵,而不再把当军团士兵视为荣耀。”
马克西姆斯刚刚浮现的笑容迅速消失,他摸了摸下巴,点头说道:“弗朗提努斯,你提到的这件事情很重要,承受多大的危险就应该获得多大的收益,弩兵的立功标准确实应该要与军团士兵们有所不同!
不过这件事情得等到战斗结束之后咱们再来慢慢讨论,现在咱们要关注的是弩兵队传来喜讯之后,接下来的战局会怎么发展?”
“之前咱们最担心的就是什么时候才能在敌人的左翼打开缺口,没想到弩兵队在这么快就取得了突破。”弗朗提努斯宽慰道:“我们事先已经制定了详细的计划,我相信托列鲁哥和埃奥罗库斯都会按照这计划,去一步一步的实施,并最终击溃敌人的整个左翼!咱们不用着急,可以静等着下一个喜讯到来。”
“弩兵队队长瓦雷留斯是一位有着丰富经验的老兵,我了解他,他绝不会仅仅满足于获得首功。”昆图斯接过话头:“弩兵队有这么惊人的杀伤力,他一定会带领这支队伍,抓住机会,再立新功的。”
“既然是这样,咱们就安心的等待着胜利到来吧,反正现在咱们就算再着急,也无法再给他们提供任何帮助。”马克西姆斯释然之后,话语里也多了几分调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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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科拉纳河北岸这一段区域尼克斯军队占据上风之外,其余的阵线上双方还处于战斗的相持之中。
第两百六十二章 骑兵救援
尼克斯军队占据高处,潘诺尼联军从下往上进攻,无法充分发挥人多的优势、集合力量通过冲锋去撞乱对方的紧密方阵。
而一旦双方开始了战斗,在近身的厮杀中,尼克斯军队凭借着优良的防护、更好的团队配合、以及短剑在贴身战斗中的优势,使得大部分的惨叫声都是由潘诺尼战士发出的。
只不过尼克斯军队严格遵守着预定计划,采取守势,士兵们绝不轻易脱离方阵,去追杀受伤的敌人。
当然这也跟马克西姆斯修改了军队立功晋升的标准有关,士兵们现在都知道:割再多敌人的耳朵都没用,只有整个军队获得胜利,他们个人才会立功。
尼克斯士兵没有进逼,使得受伤的潘诺尼战士大多可以在队友的帮助下从松散的阵列中撤出,他们有足够多的战士进行替换,以维持住进攻的态势。
几位潘诺尼大首领事先认为尼克斯军队所组成的漫长密集阵列在起伏不平的山丘上随着战斗的持续最终难以维持的情况并没有出现,或者说在战斗开始前他们的设想就已经实现了,因为从远处看起来尼克斯军阵是连续的,但实际上它是有一个个百人小方阵错落交织而成,百人队的士兵们只要严守纪律,在战斗中能够较为容易的保持住小方阵阵型。
冲上山丘的潘诺尼战士们当然发现了尼克斯军阵的秘密,他们会自然而然的在队友们的推挤之下,费力的穿过两个百人方阵之间的空隙,绕到敌人的后方展开攻击。
但这对尼克斯士兵造不成什么威胁,因为每一个百人方阵的四周都竖起了盾墙,就如同一个个坚固的乌龟壳,除非是里面的士兵士气崩溃,否则绝不会那么容易被砸开。偏偏尼克斯士兵们个个都想着赢得这场会战立功晋级,哪怕处于包围之中,士气依然高涨,任敌人如何凶猛冲击却始终意志坚定、顽强防御、凶狠刺击。
而潘诺尼军队反而被尼克斯军队的这种奇特阵型给分散了力量,随着战斗的持续、后方战士的不断上涌,导致尼克斯百人方阵之间的空隙变得拥挤,面对尼克斯士兵从方盾间不断刺出的短剑更难以躲避,导致潘诺尼战士在此的伤亡率很高,不断堆积的伤兵和尸体逐渐堵塞了方阵间的空隙,也让后来的战士们望而生畏。
真正让尼克斯军队感到一些威胁的是潘诺尼联军的右翼,迪斯奥内和佩鲁斯泰的战士们没有象另两个大部落的同胞那样,以松散的阵型发起冲锋,而是先在山丘下由各个部落首领指挥本部落的战士组成几十、上百人的一个个队形较紧密的小型阵列,然后再陆续的向着山丘顶部行进。
战士们将左手的木盾护在身前,他们的木盾相比另两大部落的盾牌要更大一点、长一些,右手的长矛斜指前方,迈着较慢的步伐,才能以较整齐的队列开始登山。
从山上往下看,潘诺尼联军右翼的军队就像是刚开始涨潮时的海水,断断续续,层层迭迭的朝着山丘上涌动。
如果不是山下的潘诺尼战士大半没有盔甲,会给人一种错觉:他们就是尼克斯军阵的翻版。
实际上,迪斯奥没和佩鲁斯泰的军队最开始也跟马齐伊和布罗奇军队的战法一样,但是在跟波伊人多年的冲突中,为了克制住波伊人比自身强大的骑兵,他们不得不训练出阵列较紧密、组织更好一些的长矛盾阵,这也是他们能够立足德劳河北岸,与波伊人相争,不落下风的主要原因之一。
在快接近尼克斯第三军团的军阵时,他们并没有斗志高涨的一涌而上,而是继续保持着阵形,以更慢的速度靠近敌人,同时从木盾后方试探性的将长矛向前戳刺。
面对潘诺尼右翼军队的长矛盾阵,一开始尼克斯百人方阵依旧采取的是防御态势,结果发现潘诺尼战士利用矛长的优势进行攻击,尼克斯士兵却很难攻击到敌人。
只防御、光挨打可不行!
尼克斯百夫长们相继命令方阵进逼,士兵们积极主动的贴近敌人,持盾猛撞,用短剑近身砍杀……
这里的山丘坡度较陡,潘诺尼人所处的地势不利,战斗中往往处于下风,不过一旦他们的阵列迅速后撤,尼克斯士兵们在百夫长的提醒下,也会停止追击,维持住阵型,以迎接下一波攻击的到来。
狄米卡斯和帕吉拉斯两位大首领在山下看到进攻不顺,经过商议之后,分出部分兵力快速向东行进,企图绕过尼克斯军阵的最东端,迂回到尼克斯人的侧后方,登上山丘,进行前后夹击……
……………………………………………………………………
在潘诺尼联军的最左翼则是遭到了对方的前后夹击,身处其中的布罗奇战士们知道处境有些危险,但心怀仇恨的他们反而被激发出凶性,进行着顽强的抵抗。而且他们人数众多,受前后的挤压,队形反而变得厚实,让进攻的尼克斯第二军团士兵一时也难以取得突破。
埃奥罗库斯没有带领自己的大队也加入战斗,因为他已经望见敌人的援兵正在赶来。
瓦雷留斯率领的弩兵队已经前出到第三军团第一大队的阵列之前,依旧是两列横阵,看到敌人进入射程,第一列弩兵当即发射弩箭。
一波箭雨射出,敌人倒下的并不多,完全无法与之前的战果相比,因为这一次的敌人是重甲步兵,弩力再强劲、箭头再锋锐,就算能穿破铁甲也最多只能造成一些伤害,无法让其彻底丧失战斗力。
瓦雷留斯有些不甘心,又下令再射了一轮。
这一波弩箭使受伤的敌人更少,因为对方加强了用盾进行防护。
瓦雷留斯没有再下令射击,而是果断的让队伍后撤。
埃奥罗库斯立即让整个大队快速迎上前:中间的4个百人方阵从正面冲锋,两侧各三个百人方阵迂回敌人侧翼。
实际上,布里克斯的护卫队连阵都没列好,哪有什么侧翼可言。他们一路疾奔,赶来增援,没有想到敌人会有一支部队专门在此严阵以待,先是弩箭射击,接着步兵冲锋,护卫队战士仓促应战,连喘息的时间都没有,更没时间重整队形,面对敌众我寡的危险局面,心中的骄傲又不允许他们转身逃遁,在略带绝望的吼叫声中他们勇敢的冲上去,挥舞手中的长剑,猛砍向敌人。
盾盾相撞,剑剑互砍,尼克斯士兵在正面同对方激战,侧翼的队伍很快就完成了包围,他们以紧密的盾阵从四面八方向内挤压,不到三百人、没有结成阵型的布罗奇重甲战士难以抵御对方强大的力量,很快就被挤压成一团,没有了活动的空间,甚至连举盾挥剑都难以做到。
无数尼克斯士兵的短剑从方盾上方刺下,狠狠的扎入他们没有甲胄防护的脖颈和胳膊,在不甘的吼叫声中,这些布罗奇重甲战士一个个倒下……
第三军团第一大队在战斗的时候,弩兵队也没有闲着,瓦雷留斯带领士兵们在友军的外围持弩列阵,防止再有敌人的援军来袭。
瓦雷留斯的谨慎起了作用,双方的战斗快接近尾声的时候,眼尖的弩兵突然大喊:“骑兵!敌人的骑兵来了!”
瓦雷留斯心中一紧,视野里很快出现了无数潘诺尼骑兵的身影。
布里克斯派出的信使向其余三位大首领求援,马齐伊的军队正在激战之中,跟布罗奇一样难以抽调,麦提里斯身边还有两百人的护卫队,但大部分都是手持木盾、长矛的轻装步兵,麦提里斯毫不犹豫的将他们全部派去救援。
按照迪斯奥内和佩鲁斯泰军队的打法,他们是可以抽出一些兵力赶去左翼救援的,不过两位大首领正在指挥军队对山丘上的敌人实施前后的包围,实在不愿中途放弃,但左翼危险,又不得不救,所以决定先派出一直没发挥作用的骑兵。
1100名骑兵从右翼向西奔驰,即使尽量走山丘之间的低地,但路毕竟不平,他们又赶得急,一路上不时有战马折伤马蹄,好不容易赶在马齐伊护卫队之前来到最左翼,正好望见布罗奇军队不是遭到夹击、就是被团团围攻……
骑兵首领们稍作观察,很快就决定先向第三军团第一大队发起进攻,一方面是因为这些敌人所围攻的布罗奇战士处境最危险,同时也因为这些敌人占据了骑兵救援被夹击的友军的有利位置。
由于情况紧急,加上布里克斯的私心,他并没有详细告诉其他三位大首领“敌人的弩箭很厉害!”,因此骑兵们对此一无所知,在远处的他们也看到了护卫在要攻击目标外围的尼克斯弩兵队,没有盔甲,没有盾牌,手里只拿着一个短木棒式的东西,还以为如同自己军队往常作战时一样,是一群充当炮灰的奴仆,完全不将其放在眼里。
第两百六十三章 釜底抽薪
潘诺尼骑兵们在百米外稍作停留,等待后面的同伴战友赶到,同时将队形展开。
接着首领们高喊“进攻!”,骑兵们催马向前,战马在有些不平的草地上开始小跑,马背有些颠簸,但骑兵们左手拽着缰绳,有四角马鞍箍住腰臀、夹紧马腹的双腿作为支撑,他们坐得还算稳当,右手明晃晃的长剑也高举起来,一旦靠近敌人,就猛力挥下,接着马的冲力,他们完全有信心劈开对方厚实的盾甲。
可惜这种兴奋刚刚升起,他们就看到前方那一排“敌人的奴隶”中有人挥动红旗,瞬间无数的箭矢疾飞而至,骑兵中箭发出惨叫,战马中箭发出悲鸣,一时间人仰马翻,冲在最前面的骑兵几乎个个难逃厄运,还惊倒了紧随其后的骑兵,有的战马还因此扭伤了四蹄。
已经起速的骑兵不可能轻易停止冲锋,他们绕过受伤的战友,继续向前。
于是,一轮又一轮的箭雨以间隔很短的时间射向潘诺尼骑兵。
由于山谷间的低地并不宽,骑兵难以展开很宽的正面,骑兵队形略显紧凑,几乎全在弩兵队的射程覆盖范围之内,四轮弩箭下来,惨叫声、马嘶声就没有断过,倒地的骑兵在干涸的草地上挣扎,更是掀起了漫天尘雾。
潘诺尼骑兵停止了前进,不过短短的时间内就有几百名战友倒地,这让他们的斗志迅速消退。
潘诺尼骑兵开始后撤,然后转向旁边的山丘……
这时,第三军团第一大队已经全歼了敌人,面对南面山丘上的几百名敌骑,重新展开阵势。
瓦雷留斯也趁机带领弩兵队转移到步兵军阵的后方。
埃奥罗库斯主动找上瓦雷留斯,急切的问道:“还剩有弩箭吗?”
“至少还可以射三轮。”瓦雷留斯回答。
“那就足够了。”埃奥罗库斯先是望向南面山丘上逡巡观望的敌骑,然后又转身指向正在激战中的敌人:“瓦雷留斯队长,我希望你的弩兵队将剩余的弩箭朝他们射出去,然后我会派出5个百人队向他们发起攻击,剩余的士兵会盯住那些骑兵,争取尽快击溃敌人!”
“就按你说的做!”瓦雷留斯毫不迟疑的答应下来。
在弩兵、弩炮队击溃当面的敌人之后,第二军团十个百人队迂回至布罗奇军队的侧翼进行夹击。
布罗奇战士顽强抵抗,邻近的部落首领本能的意识到危险,带领着族中战士纷纷赶来增援,使得布罗奇军队最左翼的战士人数剧增至近2000人,就仿佛是一个膨胀的巨大肉球,第二军团士兵们虽然将其包绕,却一时难以咽下。
但是这样一来,邻近的布罗奇军队就变得单薄了,对山丘上的尼克斯军队的进攻力度也明显减弱,只不过第二军团的其他百人队还继续奉行的防御为主的策略,因此双方还处于相持之中。
但是尼克斯军队有生力量的投入,立刻就打破了这种暂时的均势。
弩兵队在布罗奇军队的后方快速的三轮射击,几乎每一箭都造成杀伤,紧接着500名生龙活虎的尼克斯第三军团士兵们发起的冲锋,更是让布罗奇战士胆寒。
更糟糕的是,站在高处将这一变化看在眼中的托列鲁哥立即让号手吹响进攻的铜号。
在山丘上已经憋足了劲儿的第二军团士兵们发起了迅猛的反击,这成了压垮布罗奇战士的最后一根稻草。
先是被弩兵队射击、又被第二、第三军团士兵前后夹击的这些布罗奇战士溃逃,立刻影响到一直在苦苦支撑的、被第三军团从侧翼夹击的最左翼布罗奇战士们,他们迅速崩溃,可更倒霉的是他们唯一能逃跑的通路还因为邻近族人的溃败而被堵塞,大部分绝望的布罗奇战士面对凶猛的尼克斯士兵、选择了投降。
布罗奇军队的溃败犹如雪崩一般,从西往东迅速蔓延,尼克斯军队将溃兵向东驱赶是造成这一结果的重要原因。
在尼克斯军阵中部后方闭目养神的马克西姆斯听到了从西面传来的军号声,他立即睁开了双眼,就听到弗朗提努斯兴奋的说道:“第二军团吹响了进攻的号声,咱们的右翼一定占据了绝对的上风,相信他们很快就能获得胜利!”
“首领,要不要等托列鲁哥的传令兵到了之后、了解清楚战况之后,再作出决定?”昆图斯则在一旁提醒道。
“不用再等了,让第一军团开始进攻吧!”马克西姆斯果断的下达完命令,然后又调侃似的对昆图斯说道:“你之前不是告诉过我吗,无论是托列鲁哥、埃奥罗库斯、还是那个新任的弩兵队长瓦……瓦雷留斯都非常值得信任,怎么?到了关键时刻又不放心了?”
昆图斯认真的回答:“向你提出不同的建议、供你参考,是我参谋官的职责。”
马克西姆斯点点头,突然想起了什么,说道:“根据哈古克斯刚从阿尔迪伊人口中探得的消息,这支潘诺尼军队将大部分的粮食辎重都存放在科拉纳河东岸一个原本属于阿尔迪伊部落的寨子中,他们留下了几千名战士守卫,寨子里还有几千名斯科迪斯齐奴隶……
这个寨子距离我们也就五六里地,我们在获得这次胜利之后,要不要立即分兵去攻打,以避免潘诺尼的败兵大量逃入这个寨子里、进行固守,从而导致我们无法迅速结束这边的战斗,及时回援奥卢斯和佩科特他们。”
“首领,你说的这件事很重要,我们确实应该提前采取行动。”昆图斯沉吟着说道:“不如……现在就派人赶去右翼,通知托列鲁哥,一旦第三军团获得了胜利,就让他抽掉部分兵力,沿科拉纳河南下,赶到那座寨子,尽快将其攻占……这支潘诺尼军队被我们击败,又失去了粮食,可就彻底垮了。”
“你说的对,第二军团最靠近科拉纳河,他们也可能最早结束战斗,确实是进攻那个寨子的最佳人选,只是这份功劳又落到了第二军团的头上,其他军团怕是该有抱怨了,你们兵部事后可得安抚好啊。”马克西姆斯对昆图斯的提议表示认可,同时也开玩笑似的做出提醒。
“这也是没有办法,谁叫第二军团这一次的运气很好,占据着有利的位置。”昆图斯耸耸肩。
马克西姆斯环视四周,目光最后落在一位半大少年的身上:“阿克果,刚才我们的话?都听到了吧?”
“听到了,首领。”
“那么就由你充当我的信使,赶紧去找到托列鲁哥军团长,向他传达我的命令,能做到吗?”
“首领,我保证完成任务!”阿克果兴奋的行了个军礼,转身就要朝西面跑去。
“等一下。”弗兰特努斯插话道:“首领,最好让托列鲁哥派遣的部队带上收缴的潘诺尼军队的旗帜,或者是俘虏的某位部落首领,还有带上一些斯科迪士齐新兵……”
“好主意!”马克西姆斯立刻明白他的用意:驻守寨子的潘诺尼战士若是得知军队遭受失败,恐怕就没了斗志,如果再加上斯科迪斯齐新兵在寨外大喊大叫,引发在内的几千名斯科迪斯齐奴隶发起暴动,内外夹击,是很容易攻下那个寨子的……
马克西姆斯看向阿克果:“都记住了吧?”
“都记住了!”阿克果以极快的语速重复道:“告诉托列鲁哥军团长,让他抽调部分兵力,这些抽调的士兵中必须要有部分斯科迪斯齐新兵,带上收缴的潘诺尼旗帜或者俘虏的部落首领,沿科拉纳河南下,尽快攻下潘诺尼军队储备粮食的寨子。”
“不错,快去吧。”马克西姆斯一挥手,阿克果转身就跑得没影了。
马克西姆斯转头又对自己的侍从下达命令:“去告诉哈古克斯,让他派出熟悉敌情的骑兵给第二军团进攻那座寨子的部队充当向导。”
“是!”
“去通知盖尤斯队长,他们工程队立刻赶去第二军团,跟随进攻寨子的部队一同前往,随时准备为其打造攻城器械。”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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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自己的族人放弃了与敌人战斗,扔掉武器,惊恐的转身逃跑,甚至在逃跑的过程中又哭又叫,将挡路的同胞毫不留情地推倒、践踏……而那些凶恶的敌人就如同经验丰富的牧民,追击他们就像是驱赶笨头笨脑的牛羊,让他们乖乖的沿着山谷间的低地向东奔逃,使得逃跑的战士越来越多、遍布山谷……
站在对面山丘上的布里克斯看到自己的军队溃败的场景,只觉得胸口剧痛,大脑一片空白。
他曾经嘲笑安德莱斯是个笨蛋,拥有兵力的绝对优势,居然还几次遭遇惨败,但当这样的遭遇发生在他身上时,他甚至连试图挽回败局或者带领自己的随从杀下去、挡一下追兵、多拯救几位族人的念头都没产生,看到一小股敌人正朝自己这里逼近,他带着随从立刻转身就逃。
第两百六十四章 阿立斯塔卡斯的犹豫
聪明的布里克斯并没有像他的上万名族人一样仓皇东逃,而是逃向了南面,他认为这无疑更安全。
尼克斯军阵中部响起进攻号声之后没多久,左翼也响起了号声,尼克斯军队全线开始了大反攻!
第三军团长卡尔米努斯在听到中部传来的号声之后,曾经犹豫要不要马上就吹响进攻铜号,因为第三军团的最右翼正在受到敌人的前后夹击,不过百人方阵防御严密,士兵们坚守阵线,使敌人并未占到半分便宜,但也使得他们很难做到转守为攻。
可就在他犹豫的时候,对面却先响起了号角声,潘诺尼军队的各支长矛盾阵陆续停止了战斗,开始后撤……
发现这一情况的卡尔米努斯立即意识到:敌人这是要逃!
他果断的下达进攻命令,第三军团开始反攻。
原来,潘诺尼骑兵遭到尼克斯弩兵队的狙击,伤亡不小,之后不敢再冒然进攻,转到对面山丘寻找战机,结果等来的却是布罗奇军队的溃败。
骑兵们见此情形,哪里还敢逗留,拼命向东奔驰,回返的速度可比来时快多了,丝毫不顾及会有战马受伤,等他们赶回右翼,将情况告诉了狄米卡斯和帕吉拉斯两位大首领。
这两人原本对于出兵尼克斯一事就有些勉强,现在又得知左翼溃败,而自己这边战斗至今,还没取得一点进展,立刻就心生退意。
为了避免受西面溃败的波及、使军队蒙受更多损失,他俩毫不迟疑的下达了撤退的命令。
迪斯奥内和佩鲁斯泰的军队这一撤退却害惨了马齐伊和布罗奇的军队,因为卡尔米努斯在下达进攻命令的同时,也命令最靠近中路的第六大队在击溃当面之敌后,不要追击,转而协助第一军团,夹击中路还在战斗的敌人。
潘诺尼联军两翼都败,中路自然无法再坚持战斗,溃败的也很迅速,只是部分第二军团和第一军团士兵将溃兵向东驱赶,部分第三军团和第一军团士兵将溃兵向西驱赶,最后险些对两个大部落的溃兵实现了大包围。
不少潘诺尼溃兵在尼克斯军队的包围中,像无头苍蝇一样四处乱撞,最后在绝望之余选择了投降……
这场在科拉纳河北岸丘陵进行的会战,以尼克斯军队获得胜利而告终。
根据战后的统计,尼克斯军队伤亡近2000人,并且以伤者居多;而潘诺尼联军则付出了5000多人的伤亡,伤亡更多的是来自溃逃之时,并且有7000多人被俘虏,对于尼克斯而言,这确实是一场彻头彻尾的大胜。
天快黑时,托列鲁哥率领第二军团的三个大队以及第三军团第一大队的5个百人队赶到了潘诺尼联军临时存储军粮辎重的营寨,结果发现寨中没有一个敌人,只剩下近四千名惶恐不安的斯科迪斯齐奴隶。
原来,布里克斯抢先逃回了这座寨子,在途中他就意识到这里不可久待,尼克斯人一定会乘胜进击,而得到潘诺尼军队惨败消息的阿尔迪伊人说不定也会赶来报仇……
所以他说服了驻守在这里的三千名潘诺尼战士,同时为了不惊动寨子里的斯科迪斯齐奴隶,以免引发混乱而影响他们逃离,只让战士们携带了少部分干粮,就迅速带队离开寨子,向东逃窜,因为他记得之前在向西进军的路线上设立的几个临时营地中应该还残余少量的粮食,勉强可以支持他们返回布罗奇领地。
斯科迪斯齐新兵们很快就让寨中的这些同胞放下了戒备,托列鲁哥轻松的占领了这一座对潘诺尼联军极其重要的寨子,对于溃逃在荒野中的潘诺尼溃兵来说无疑又是一记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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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阿尔迪伊主寨的大厅中,代理大首领的阿立斯塔卡斯和部落的各首领正在紧急商讨如何应对已经占据了科拉纳河沿岸、并且开始北进的潘诺尼联军。
以安布拉西诺斯为首的大部分南部首领们认为:潘诺尼联军这一次肯定是冲着尼克斯部落而去,阿尔迪伊已经遭受惨痛损失,目前最需要做的就是动员所有的战士先护卫姆雷日尼察河沿岸部落的安全,等到潘诺尼和尼克斯双方发生战斗、确定胜负之后,再来决定下一步的行动。
以布多卡里巴斯为首的西部首领们则认为:潘诺尼军队军力过于强大,尼克斯人虽然战斗力强,这一次恐怕难以抵挡,阿尔迪伊应该派出军队协助尼克斯人击败潘诺尼军队。否则一旦尼克斯人被击败,那么潘诺尼人就可以全力来进攻我们了。而且尼克斯和阿尔迪伊是同盟,阿尔迪伊人有义务向尼克斯派出援兵……
安布拉西诺斯对此嗤之以鼻,他讽刺道:“是的,我们跟尼克斯人是同盟,甚至尼克斯的首领还是我们大首领的外孙女婿,但是当潘诺尼军队入侵科拉纳河、我们向尼克斯多次求援得时候,他们却始终没有派出援军,导致我们失去了科拉纳河沿岸的土地和那么多的族人,现在却想要我们派出军队去援救他们,大家认为这公平吗?!”
“当然不公平!!”一群南部首领齐声附和。
波多卡里巴斯据理力争:“诸位,当时尼克斯人没有马上派出援军,你们不是已经知道原因了吗!塞格斯提卡人也从北面进攻他们的领地,尼克斯首领正率军赶去堵截,后来他承诺会尽快率军赶到这边……
今天下午的时候咱们的探子带回了消息,尼克斯的军队已经出现在科拉纳河北岸,说不定现在他们已经和潘诺尼人发生了战斗……这恰好说明尼克斯人是守信的!
现在正是关系到我们部落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候,我们应该立刻派出军队,协助尼克斯人、击退潘诺尼军队,才能保证阿尔迪伊的安全!”
最后这几句话是布多卡里巴斯再直视着坐在主座上的阿立斯塔卡斯而大声疾呼。
阿立斯塔卡斯受到震动,他心里本就向往着率军与潘诺尼人战斗,向族人展示他的勇武,当即用力一拍椅背:“布多卡里巴斯长老说的――”
“诸位!”安布拉西诺斯一看不妙,马上大声打断他的话:“尼克斯首领说塞格斯提卡军队侵入了他们北面的领地,所以他没法及时派军队来援助我们……
这是他的说法,实际上我们并不知道塞格斯提卡到底有没有真的在进攻尼克斯,我们只知道塞格斯提卡在去年遭遇了多次惨败,之后就一直没有再派军队踏上库帕河沿岸的土地!
尼克斯军队现在是抵达了科拉纳河东岸,但那是为了履行盟约救援我们吗?恐怕更多的是因为潘诺尼人马上就要侵入他们的领地了吧!”
安布拉西诺斯环视众人,最后看着布多卡里巴斯,理直气壮的朗声说道:“潘诺尼军队沿科拉纳河东岸北进,他们可以侵入尼克斯人的领地,也可能通过科拉纳河北边那块浅水河段,再来进攻我们!
我们之前就遭受了很大的损失,现在剩余的力量能够坚守住布多卡里巴斯你的寨子,将潘诺尼人挡在姆雷日尼察河之外恐怕都有些吃力。
如果非要派出军队去跟潘诺尼人硬拼,一旦失败,我们恐怕就再也没有足够的战士来保卫我们的家园了!布多卡里巴斯,到时候你的部落恐怕会是第一个被潘诺尼人毁灭的,你可得好好想想啊!”
布多卡里巴斯脸上阴晴不定,这一刻他犹豫了。
安布拉西诺斯趁机走到阿立斯塔卡斯身旁,耳语道:“大首领,我上次给你说的话你忘记了吗!之前科拉纳河沿岸遭到潘诺尼人的洗劫,那时你父亲还在世,所以他背负了这罪责!可如果你率军去跟潘诺尼人战斗,遭到失败让部落陷入危险,这份罪责就得由?来承担!
这样一来,原本你继任大首领没有太大的争议,可现在有些首领就有了反对的理由,而族民们也会对你大感失望……”
听到这话,阿立斯塔卡斯心里一紧:是啊,由于潘诺尼军队大举入侵,父亲突然去世,推选大首领的部落大会还没来得及举行,自己现在也只是代行大首领的职责……
不甘和担忧在脸上反复交织,阿立斯塔卡斯突然站起身,大声说道:“安布拉西诺斯说的对,以我们部落现在的情况,确实不应该派出军队冒险!――”
阿立斯塔卡斯话音刚落,大厅外突然有人高喊:“好消息!好消息!……”
伴随这充满喜悦的声音,克利奥布罗塔斯快步走进了大厅,脸上满是兴奋:“尼克斯军队与潘诺尼人在科拉纳河北岸的丘陵地带进行了一场激烈的战斗,结果――”
克利奥布罗塔斯看着众人,激动的大喊:“结果尼克斯军队以少胜多,大败潘诺尼人,我们的探子离开战场的时候,尼克斯士兵正在追击潘诺尼的溃兵!
按照探子的话法,那些该死的潘诺尼人哭着、喊着,拼命的逃跑,就跟死了爹妈似的!哈哈哈……”
第两百六十五章 佩科特的主意
大厅里响起克利奥布罗塔斯开心的笑声,与之对应的是周围一片寂静。
片刻之后,布多卡里巴斯颤抖着声音、急切的问道:“尼……尼克斯真的击溃了……潘诺尼军队?!”
“当然是真的!事关部落的生死,我怎么可能拿这个开玩笑!”克利奥布罗塔斯正色的说道:“探子就在屋外,你们可以把他叫进来,详细的问问。”
他话音刚落,立刻就有好几位首领窜了出去。
“潘洛尼军队有好几万人,不可能这么快就跟尼克斯发生全面战斗,应该只是双方的先头部队发生了一场小的战斗,而尼克斯人获得了一场小的胜利吧?”安布拉西诺斯提出质疑:“这样的胜利改变不了我们目前糟糕的局势。”
克利奥布罗塔斯冷冷的看着他,语带讥讽的说道:“安布拉西诺斯,你尽可以对此表示怀疑,多说一些对尼克斯不满的话,但真的就是真的,它假不了,等到尼克斯人彻底的赶走了潘诺尼军队,替我们夺回科拉纳河沿岸、我们大家都欢欣鼓舞的时候,我很想看看你有何面目去面对尼克斯的使者!”
克利奥布罗塔斯平时待人和善,之所以对安布拉西诺斯展露敌意,那是因为阿科乌帕果斯突然去世,阿立斯塔卡斯临时上位,部落会议频繁召开,主要议题都是关于如何向尼克斯部落求援。由于马克西姆斯一直没派来援军,这自然引起安布拉西诺斯等部落首领的不满。
于公于私,克利奥布罗塔斯都得为尼克斯部落辩解,而安布拉西诺斯趁机指责他:身为尼克斯首领的岳祖父,本应该督促对方早派援军,结果他胳膊向外拐,无视部落的生死,根本不配作为部落的首席长老!
在安布拉西诺斯的煽动下,一些南部首领也对他进行抨击,连阿立斯塔卡斯也表现出了对他的不信任。
克利奥布罗塔斯为部落操劳半生,一向受人尊重,何曾受过这样的羞辱,一气之下,干脆不再参加部落会议,独自忙着去安顿从科拉纳河沿岸撤退过来的族民,想借着忙碌来忘却心中的愤懑。
结果今天碰到了匆匆赶回来的探子,尼克斯大胜的消息让他如饮甘霖、忧闷尽去,赶紧来到大厅,告诉众人这个好消息。
此刻,安布拉西诺斯愣住了,他心中感到强烈的不安。
克利奥布罗塔斯瞅着他一副尴尬的神情,心中说不出的舒爽,还想再挤兑几句。
大厅门口,一群围着探子争相询问的首领们突然间爆发出欢呼。
安布拉西诺斯的脸上迅速显露出灿烂的笑容,大声喊道:“太好了!潘诺尼人被打败了!感谢阿瑞斯对我们部落的庇佑!诸位,我们应该立刻派人去向尼克斯首领表示感谢,感谢他对我们阿尔迪伊全力的救援!同时我们也要派出军队,尽快收复我们失去的领地!”
“是……是的,我们应该派出使者去向马克西姆斯首领表示感谢。”阿立斯塔卡斯的神情有点不自然,他刚刚说出“不派军队”的话,转眼就传来出乎意料的消息,他可不像安布拉西诺斯那样能够自如的转换情绪,只能用手捏住脸来遮掩窘态,含糊的说道:“我觉得应该由克利――”
“阿立斯塔卡斯,你是格尼安达芙拉的舅舅,又将是我们部落的大首领,由你率领军队前去与马克西姆斯首领会合,向他表示感谢,并且祝贺他获得大胜,无疑是最合适的!
然后,你就可以带领我们的战士们,在尼克斯军队的帮助下,夺回我们在科拉纳河沿岸的寨子,将潘诺尼人彻底的赶出我们的领地!”
原本,阿立斯塔卡斯还为安布拉西诺斯再次无理打断自己说话而有些恼火,可听完对方的话之后,他两眼发亮,当即接口说道:“我觉得安布拉西诺斯的提议不错,我带领军队前去与马克西姆斯首领见面是最合适的!”
“我倒觉得克利奥布罗塔斯长老作为使者更合适。”布多卡里巴斯提出异议:“他可是格尼安达芙拉的爷爷,跟马克西姆斯首领关系更近、辈分也更高,马克西姆斯首领获得这样一场大胜,难免会有些得意,但如果克利奥布罗塔斯长老去了,马克西姆斯首领不但会显示尊重,也更会全力帮助我们。”
“对,对,对,克利奥布罗塔斯长老确实是最合适的人选!”大厅内多数部落首领纷纷表示赞同,其中也包括了一些南部首领。
尼克斯人以少胜多、大败让阿尔迪伊人感到恐惧的潘诺尼大军的辉煌战绩让阿尔迪伊的首领们对尼克斯的年轻首领充满了敬畏,自然不想在此刻让对方有任何不高兴。
“这……”阿立斯塔卡斯一开始就认为克利奥布罗塔斯是最合适的出使人选,可在安布拉西诺斯的提醒下,他意识到“去会见马克西姆斯、在其帮助下夺回失地”是自己提升威望、稳固权力的最佳办法,实在不甘心失去这样的机会,可除了狠狠的瞪一眼破坏他好事的布多卡里巴斯之外,他又不好当面反对。
“还是阿立斯塔卡斯你带领军队去同马克西姆斯首领见面吧,如果不嫌弃我年老,我可以做一个陪伴。”克利奥布罗塔斯语气和缓的说道。尽管这几天阿立斯塔卡斯对他并不太尊重,但他始终将老友阿科乌帕果斯的遗愿记在心上。
“不……不嫌弃,不嫌弃,有你陪伴我可就放心多了,那就这么办!大家觉得怎么样?!”阿立斯塔卡斯一脸欣喜,说话都有些语无伦次。
首领们都表示赞同,这其中也包括安布拉西诺斯,只是他的眼中闪过几丝阴翳。
………………………………………………………………………………
黄昏,库帕河南岸尼克斯军营大帐,佩科特掀开账幕,走了进去。
“告诉?一个好消息!”坐在帐中的第四军团长奥卢斯兴奋的说道:“哈古克斯的骑兵刚刚来过,他告诉我,今天中午的时候首领率领主力部队在科拉纳河东岸那一片丘陵地区与潘诺尼军队主力展开了一场大战,最终获得一场大胜!”
“咱们是怎么赢的?!”佩科特赶紧在他身旁坐下,关切的问道。
奥卢斯忙将他从骑兵那里听到的简略讲述了一遍。
佩科特听完,感叹道:“首领亲手组建的这支弩兵队在战斗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啊!”
“确实是,我觉得以后兵部会给各个军团都配备一支弩兵队的……对了,那个骑兵也带来了首领的命令――咱们的任务结束了,今晚就悄悄撤回到维斯特尼,从而引诱这边的潘诺尼军队离开他们的营地,渡过河来进攻我们的领地。首领会在明天带领军队返回,将和我们一起把他们击败!”
佩科特右手轻拍着大腿,低头想着什么,没有说话。
“你今天又过河去探查了吧,河那边有什么异常吗?”
佩科特还是没有回应。
奥卢斯和佩科特共事了这么长时间,知道他平时寡言少语,倒也不太在意,接着又说道:“等一下我们把队官们都叫来,好好商量一下晚上怎么顺利撤退。”
“奥卢斯,等一下。”佩科特开口说道:“首领率领三个军团已经在南边赢得大胜,而我们第四军团演了几天的戏,一仗未打就要撤退。等首领率领军队赶来再击败这边的敌人,第四军团是新建,也最多作为辅助,立不了多少功劳,相比较其他军团立功晋级,咱们军团没什么表现,不光咱俩不服气,士兵们恐怕也有怨言啊……”
奥卢斯脸色一变,瞪向对方:“佩科特你说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佩科特毫不畏惧的回视对方,语气铿锵的说道:“我的意思是不用等到主力部队到来,由我们第四军团来单独打这一仗,击败这里的敌人!”
奥卢斯脸色再变,失声说道:“你疯啦!就凭咱们这4000名士兵,而且其中还大半是预备族民那些新兵,怎么可能是1万多敌人的对手!你不要为了立功,毁了我们第四军团!”
“只要咱们计划得当,4000人是可以战胜一万多敌人的!”佩科特自信的说道:“奥卢斯,不管成与不成,你先听听我的计划。”
“你说吧。”奥卢斯摆出一副不以为然的模样,心中却升起几分期待,毕竟眼前这个家伙虽然是海盗出身,但是之前曾有率领几百人搅乱整个布罗奇领地的辉煌战绩,他的能力还是不错的。
佩科特立即拿了根木棍,一边在地上作画,一边将自己的计划合盘托出。
奥卢斯听完,陷入思索,片刻之后他问道:“这几天咱们用疑兵之计,敌军始终没敢率军离开林口寨,由此可见,他们的大首领非常谨慎。
而且你也看到了,他们每天都有骑兵在河对岸探查,你想带着一半士兵隐藏在对岸的密林中,怎么可能不被他们察觉!”
第两百六十六章 过河
“奥卢斯,这几天我天天带人过河去巡逻,你以为是在做什么?”佩科特自信的一笑,胸有成竹的说道:“我已经了解清楚了可以步涉的河段的地形情况,也大致掌握了敌人的探子探查的范围,更重要的是我暗中派人到密林里勘察到可以供一两千名士兵宿营、而且不易被敌人发现的好地方。
这一次我要带去埋伏的队伍中有不少是当初跟随我袭击布罗奇领地的士兵,拥有上一次在山林中隐藏和生活的经验,相信这一次可以更好的帮助整个队伍做好一天两晚的密林埋伏……
再说了,就算我们的埋伏被敌人发现,我会带领士兵们快速向西撤退,敌人不可能追得上熟悉地形的我们,不过是伏击失败而已,又没有什么损失,一切又回到首领之前所制定的计划而已……”
奥卢斯有些心动,但作为军团长,身负重责大任,他不得不谨慎些:“就算你骗过了敌人的耳目,但既然敌军首领很谨慎,肯定会有所防备,即使咱们的突袭能够取得一定的战果,可如果最后不能彻底冲乱整个敌军,等到敌军反应过来,我们可就危险了。”
佩科特笑了:“奥卢斯,别忘了咱们可是有援军的。既然首领已经派信使来通知我们,说明他已经率领军队开始回返,科拉纳河东岸的丘陵地区距离这里并不远,快的话一天多的时间就可以赶到。
而敌人明早就能发现这里空营,林口寨距离这里要近一些,但是路比较难走,赶到这里差不多也要一天多时间,说不定等我们突袭敌人的时候,首领已经率队赶到了。”
奥卢斯终于点头说道:“我觉得你的这个计划可以一试,毕竟敌人谨慎,而且他们有足够多的骑兵,万一他们提前探查到我们的主力回援,早早的跑掉,那岂不是个遗憾,你的这个计划正好可以截断敌人的归路,让他们无处可逃!”
奥卢斯所提到的这一点是佩科特没有考虑到的,此刻他却趁机说道:“正是因为存在这样的隐患,让我们可能无法彻底赢得这场战争的完全胜利,所以更应该实施这个计划!”
“不过,咱俩得先派出信使将这个计划告诉首领!”奥卢斯沉声提醒道:“你也不想被首领和兵部认为是喜欢擅自行动的将领吧!”
佩科特愣了一下,有些犹豫的说道:“可如果先通知首领、得到他的允许再实施行动,恐怕就来不及了呀!”
“一边派人告诉首领,咱们一边实施计划,首领最明白事理,我相信不但不会怪我们,还会跟我们做好配合,怎么会来不及呢!”
在路凯利亚那帮加入起义军的罗马老兵中,奥卢斯以喜欢战斗、行动力强著称,听完佩科特的计划,他就已经完全认可了,只是他当兵几十年,也懂得一些军队中的禁忌,所以才会特地提到这一点来弥补计划中的不足,同时暗中点醒一心只想立功的佩科特。
佩科特若有所思。
“时间不早了,咱俩得赶紧把队官们都叫来,一起商量完这个计划之后,就得赶紧采取行动了!”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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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格斯提卡与戴西提亚泰联军在林口寨军营一连驻扎了好几天,每天探子回报的消息都是“尼克斯军队还在包围安罗塔斯的寨子”。
到后来,特马吉斯有些待不住了,认为:布里克斯他们的军队不可能这么久还没对尼克斯部落发起进攻,所以尼克斯军队还在这边包围寨子会不会是假的?
相反,卡布德斯处之泰然,而且提醒他:布罗奇西部领地之外全是丘陵,四位大首领率领一支庞大的军队,每天都要有足够的物资供应,行军速度一定快不了,而且还要通过阿尔迪伊人的领地,也会受到一些阻挠,中间出一点小意外、多花费一些时间也很正常……
他劝特马吉斯静心等待,特马吉斯当时听进去了,可过了一天之后,他又忍不住来与卡布德斯掰扯。
就在这时,探子回报:围攻寨子的尼克斯人不见了,整个敌营也空了,但敌人在撤退前毁掉了浮桥!
特马吉斯立刻嚷着要进军,卡布德斯没再反对,但他要求探马深入尼克斯境内、探查敌人的动向。
联军终于拔营出发,沿林中道路,向库帕河进军。为了怕中埋伏,卡布德斯撒出了一批探子,探查行军纵队周围的密林。
结果未发现任何异常,军队很顺利的抵达库帕河北岸,为此卡布德斯还遭到特马吉斯的嘲笑,说他胆小如鼠,完全没有统帅各部落的大首领气度。
卡布德斯心中暗恨,但拿对方没有办法,如今塞格斯提卡是潘诺尼七大部落中实力最弱的一个,以后在很多地方都需要邻近的布罗奇和戴西提亚泰的帮忙。
不过,卡布德斯坚决反对军队立即渡过库帕河,原因是:现在已经是黄昏,浮桥已被敌人拆断,涉水过河需要不少时间,等过了河,天都黑了。战士们走了大半天的路、双脚又泡了河水,又冷又饿,渡河点距离安罗塔斯的寨子还有一段路,黑夜中行军本来就困难,万一在途中再遭到敌人的突袭,队伍恐怕一下子就垮了,所以最好尽快在这里宿营,等大家都恢复了精力,明天一早再渡河也不迟。
特马吉斯虽然嘲笑对方过于谨慎,但也觉得他说得有些道理,于是联军就在库帕河北岸宿营休息。
卡布德斯害怕在黑夜中营地遭到袭击,还亲自部署了多支巡逻队和岗哨。
结果一夜过去,依旧平安无事。
第而天清晨,下起了蒙蒙细雨,库帕河岸泛起一层细纱般的薄雾。
联军到达原来过河的地点,浮桥确实已经被拆掉,显然尼克斯人是想切断塞格斯提卡军队侵入其领地的通路,但这起不到什么作用,联军往下游走了一小段路后,河面骤然变宽,河底也清晰可见,而且多是坚硬的碎石,这正是可以步涉过河的地点,秋末河水量减少,这里的最深处甚至都不过膝。
在林口寨营地憋闷太久的特马吉斯心急的要求带队先过河,卡布德斯爽快答应,他还正希望对方先行探路。
先是骑兵过河,接着是步兵……别看水浅,但是水流急,河底碎石上多有青苔,战士们双手拿着木盾、长矛、长剑,不太好掌握平衡,一不小心滑倒,还来不及爬起,很快就被河水冲到了下游……
无论是骑兵、还是步兵不时有人摔倒在河中,这使得后继过河的人变得更加谨慎小心,过河的速度也变得更慢。
在这过程中,之前深入尼克斯领地的探马回报消息:没有发现任何尼克斯军队的踪迹,但是距离最近的敌人的寨子四门紧闭,木墙上都是戒备的敌人。
听到这个消息,卡布德斯放下了更多的戒备,但也升起了几分急迫,他很清楚探马口中所说的“敌人的寨子”就是他曾经丢失的领地,虽然他现在已经拥有了主寨,但身为大首领,自己部落的土地却被敌人占有,这实在是一个耻辱,有损他的威望,必须得尽快夺回!
好不容易等到戴西提亚泰的战士都渡过河,他就开始催促塞格斯提卡战士们过河。
塞格斯提卡战士们开始挽起裤脚,将长矛插在后背的腰间,左手抓紧木盾,右手抓紧前一个人的木盾盾沿,这样手牵着手排成多支长队同时过河……这是黛西提亚太战士所琢磨出来的过河方法,可以明显减少在河中滑倒。
此时已至上午,雨停了,雾快散了,太阳也出来了,和煦的阳光照在战士们湿漉漉的身上,正驱走体内的寒气……
卡布德斯望向前方:河对岸特马吉斯正在聚拢战士、整顿队伍,并没有立刻就抛下还未过河的自己,赶往敌人弃置的空营。
这让卡布德斯感到宽心,他刚想再催促族人们加紧过河,突然听到后方传来惊恐的叫喊:“敌人!有敌人杀来啦!……”
他悚然回头,只见距离河岸不远的密林中冲出了两个神色仓惶的哨探,拼命的狂奔,而在他俩的身后却是无数手持盾牌、短剑的士兵凶神恶煞一般的朝着自己这边狂奔而来……
是尼克斯人!他们居然就藏在我们身后!为什么探子们没有发现!……卡布德斯既震惊又愤怒,但此刻来不及细想,敌人突然袭来顿时引起塞格斯提卡军队一阵骚乱,一些战士下意识的争抢着跳入河中、想要避开敌人的攻击,顿时扰乱了秩序,从而使得正在过河的同伴成串成串的在河中摔倒,求救声响成一片……
“停止过河!都给我停止过河!”卡布德斯着急的大喊:“赶紧列阵、准备迎战!……”
第两百六十七章 卡布德斯溺亡
各部落的首领们也都意识到了危险,同样在大声叫喊,并且拦阻族人们下河,逼迫他们转身迎敌……
这混乱的场面都映入了佩科特的视野中。他在前晚深夜率领2000名士兵,每人身上携带四个大面包,渡过浮桥之后,将浮桥拆除,然后前往事先选好的宿营地。
这个宿营地是在密林之中,距离林中道路比较远,在潘诺尼探子的探查范围之外。
第二天的一整天他都按兵不动,但是派出了最擅长在密林中活动的士兵在不被敌人探子发现的情况下窥探敌军的行动。
在得知敌军黄昏夜宿库帕河北岸时,他曾有过夜袭的想法,但他的队伍中大半都是新兵,而且当晚夜色深沉、没有月亮,敌人的首领又较谨慎,很可能偷袭不成、反而打草惊蛇。
他按捺下这股冲动,决定还是按原计划行事。
到了今天清晨,他和士兵们就着雨水、啃完了干面包,在熟悉林中地形的斯科迪斯齐新兵得引领下,开始在密林中向着林中道路的方向悄悄行军,细雨和薄雾发挥了作用,林中鸟兽大多躲在巢穴之中,没有因他们的行军造出大的动静而引起潘诺尼人的怀疑……
最终,整个队伍就隐藏在正渡河的潘诺尼军队后方的密林之中,并且通过派出去的探子们随时了解潘诺尼军队的渡河情况。
卡布德斯经过昨天顺利的行军和宿营,已经放下了不少戒备,今天又将注意力都放在渡河上,只是习惯性的在周围派遣了几个哨探,他尚且如此,其他人就更不用说了。
当佩科特得知敌军已经有大半过河后,他果断的下达了出击的命令。
为了进攻更加快速、战斗更为持久,佩科特没有让士兵们穿戴盔甲,只拿盾牌和短剑,现在他的目的达到了:还留在河北岸的敌军队伍显得混乱,没有足够的时间来重新组织……他甚至看到有些敌人因为过于紧张,在匆忙拔出插在背后的长矛时,甚至扯断了腰带,长裤滑落在脚上……
“立功!”佩科特高举短剑,大声吼道。
“立功!!!……”士兵们齐声回应,满是兴奋。
“报仇!”他再次大喊。
“报仇!!!”大多数士兵发出怒吼,犹如雷鸣。
第四军团除了奥卢斯和佩科特特地向兵部请求要来的一些老兵充当队官之外,其他的大多是斯科迪斯齐预备族民,只有极少数的潘诺尼预备族民,但是之前马克西姆斯留下第四军团实施瞒天过海之计,对第四军团中的潘诺尼新兵们不放心,将他们全部抽调走,都换成了斯科迪斯齐人。
如今,佩科特统帅的这支队伍怀着对立功的渴望、对敌人的仇恨,斗志高昂的杀向敌人。
若是安德莱斯还在,在这么紧急的情况下他一定会带头杀出去,迎战敌人,提振士气。但卡布德斯只是骑着马、躲在队伍后方,焦急得大喊大叫,被他任命统帅主力部队的儿子卡西诺斯也同样如此。
将帅乃兵之胆,头目不能做好表率,卒子们又怎敢勇战。
佩科特一马当先冲在最前,但并没有盲目冲阵,他锐利的目光扫过敌军的最前方,看见有一处敌人连盾牌都没拿,或许是被己方的气势所涉,双手持着长矛在不停发抖……
他急奔过去。
还没等他跑到跟前,那面色苍白的敌人声嘶力竭的吼了一声,将长矛刺了过来。
佩科特只是略微偏了下头,轻松避过矛头,加速向前跨一大步,短剑迅捷刺出,扎穿了对方的脖颈。紧接着左手方盾猛力向前一顶,将身负重伤的敌人推了出去,不但帮他挡住了后面刺来的长矛,还推得他们后退。
佩科特趁机挤进敌军前阵的空隙,方盾护紧头胸,手中的短剑迅速向侧前下方乱捅,立即响起几声惨叫。
中剑的敌人在剧痛中暴露出了盾牌防护下的身体,旋即被紧随而至的尼克斯士兵刺倒……
紧跟在佩科特身后的都是在意大利时就跟他并肩作战的老兵,个个战斗经验丰富,十分悍勇,他们形成了一个锋利的剑尖,轻松的切开了塞格斯提卡军队仓促组成的阵列。他们在前面不停杀戮,后方士兵不断涌入,敌阵的缺口在不断的扩大……
特马吉斯在河对岸看到友军遭到突袭,吃惊之余,当即就想命令部队在渡过河去,援助友军。可河中满是正在步涉的塞格斯提卡战士,堵塞了他想要救援的通道,他不得不派人到河岸边强迫河中的战士赶紧返回去杀敌。
在河中的有些塞格斯提卡战士选择了服从,有的却置若罔闻,反而加快了过河的速度,他们快到岸边时,因为岸上的戴西提亚泰战士不让路,还因此相互谩骂、推攘,河岸边变得有些混乱……
心急火燎的特马吉斯恨不得将这些贪生怕死的友军战士都砍倒,但这显然是不可能,他不得不命令部队先让开通路……
就在这个过程中,突袭的尼克斯军队已经杀透了敌阵,佩科特直奔阵后的卡布德斯而去。
之前骑在马上的卡布德斯亲眼看到佩科特十分悍勇,在阵中无人能敌,被他连连砍倒多人,此刻这名杀神全身浴血,面目狰狞的朝自己冲来,顿时心生胆寒,一面惊慌的叫喊:“快……快上去,拦住他!……”一面下意识的拨转马头。
战马立刻跳入河中,卡布德斯就像他去年所做的一样,抛下队伍逃了……
只可惜匆忙之间,战马与回返的战士相撞,在嘶鸣声中摔倒在河中。
事情发生太过突然,卡布德斯还来不及做反应,冰凉的河水就灌入口鼻,紧接着战马的身体重重的砸在他的右腿上,剧痛让他张大嘴,却让更多的河水灌进了身体……
原本留在北岸的塞格斯提卡战士也就3000多人,在数量上并不占据绝对优势,更何况是仓促应战,遭到尼克斯人的迅猛冲击,匆忙拼凑的阵型很快就被冲乱,结果他们的大首领居然率先逃跑了,一些人还眼睁睁的看到他被河水所淹没……
这次出征的塞格斯提卡战士中有一些是去年被尼克斯人俘虏、后来赎回的,其内心深处对尼克斯就有所畏惧,遭到尼克斯士兵的勇猛冲击本就斗志动摇,此刻又见卡布德斯淹没在河中,去年惨痛的回忆瞬间浮上心头,于是扔掉武器、转身就跑……
在库帕河北岸战斗的塞格斯提卡军队很快就溃败了,大半溃兵跳入河中拼命往南岸逃亡,少部分沿着河岸往两边跑……
佩科特也没想到敌人会败得这么快,一眨眼间河中满是惊慌叫喊的敌人,几乎把河流都截断了。
一些尼克斯士兵跟着下河追击,被刺倒的溃兵不但鲜血染红河水,其惨叫声更是让前面的溃兵惊恐,他们拼命的往前逃,不惜将前面的同伴推倒……
特马吉斯看到河中的惨状,痛苦的闭上双眼,然后命令岸边的部队让开通路,并且尽全力救助友军士兵上岸。
与此同时,佩科特见对岸敌军队列齐整,行动有序,忙派出手下,制止了士兵们过河追击,同时又将追击其他溃兵的队伍叫回。
佩科特在北岸重新聚拢队伍,特马吉斯在南岸收容溃兵……
一段时间之后,该河段已经空无一人,只是在远处下游河水中依旧可见不少载沉载浮的人影和隐隐传来的呼救声……
库帕河北岸是尼克斯军队近2000名士兵,库帕河南岸是潘诺尼联军1万多战士,双方隔河对峙。潘诺尼联军实力无疑强大得多,然而此时尼克斯人在河边大声叫骂,甚至做出撒尿、亮屁股等充满侮辱性的动作,但对岸的潘诺尼联军却保持着沉默。
“”首领,这帮尼克斯人太可恶了!他们不过是通过偷袭击败了塞格斯提卡军队,就敢如此猖狂!我们应该杀过河去,将他们彻底消灭,为那些被杀死的塞格斯提卡同胞和卡布德斯大首领报仇!”一名戴西提亚泰部落首领愤然说道。
另一名部落首领看出特马吉斯的心思,也劝说道:“大首领,敌人的兵力不多,如果我们不与他们交战反而退却,只会招人耻笑,对你的威望有损,而如果能击败了他们,则会大大提振我们的士气!”
特马吉斯沉思了良久,摇头说道:“刚才你们都过了河,应该很清楚,这里的河水虽然浅,但并不好走,现在敌人守在河岸,我们过河进攻,地形对咱们十分不利,无法发挥我们的实力,会增加更多无谓的伤亡!
你们再看看咱们的战士,面对敌人这样的辱骂,没有任何愤怒的表示,这说明塞格斯提卡的惨败对于他们造成了比较大的影响。带着这样的士气、在这样不利的地形下同敌人战斗,即使最后获胜,战士们付出的伤亡恐怕也会让我们难以接受――”
第两百六十八章 奥卢斯的决断
特马吉斯环视周围冷静下来的部落首领们,加重语气说道:“我们现在需要做的就是带着战士们前往塞格斯提卡的寨子,让他们得到好的休息,重新恢复士气,然后配合其他几个大部落的军队,攻击尼克斯人的领地,将其彻底毁灭,到那时我倒要看看这一支该死的尼克斯军队是否还有勇气朝着我们叫嚣!”
特马吉斯的话说服了戴西提亚泰的部落首领们,而已经成为丧家之犬的部分塞格斯提卡部落首领们更不会反对,因为他们恨不能快点离开这个让他们心悸的地方。
看到河对岸的潘诺尼军队停止了对峙、开始沿河向西行军,尼克斯的队官们顿时傻眼,纷纷急切的问佩克特:“军团长怎么办!敌人没有上钩,他们跑了!……干脆咱们追过河去,继续跟他们干!……”
“都TMD给我闭嘴!”佩科特一声怒吼让周围安静下来。
手下们着急,他心中更急:原本按照他之前的计划,趁敌人过河之际发动突袭,留在河北岸的敌人仓促应对,必然会落下风,已经过河的敌人就会重新返回来支援,那么奥卢斯率领的第四军团另一部分士兵会尽快赶到南岸,对滞留在南岸的敌人发动突袭,如此一来敌人受前后夹击,被困在河流中,即使最后能够脱困,也必然付出很大伤亡……
可他没想到的是突袭一旦发动,局势就不由他控制,北岸的敌人过于孱弱,等不及南岸敌人的增援就迅速溃败了,导致计划只成功了一半,这可就麻烦了!……
“快!快!快!赶紧去烧两堆火,要烧出很大的烟来!”佩科特大声的催促手下。
看到两股浓烟升上天际,佩科特只希望奥卢斯能够马上看到,并且迅速撤退,避免遭受任何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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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团长,快看!”手下指着前方天空中升起的两根烟柱,大声提醒奥卢斯。
“我看到了。”奥卢斯神色凝重,他和佩科特是事先约定好的:如果计划顺利,就烧一堆火,他就会率军赶去夹击敌人;如果计划不顺,就烧两堆火,他就会马上率军返回,全力守好威斯特尼。
虽然由于潘诺尼人骑兵强大,奥卢斯不敢派探马前去探查战况,不过清晨时他就将维斯特尼河港里停泊的船只都派遣出去,前往库帕河下游方向,每隔一定距离停泊一艘,最远的船只停泊在拆除的浮桥边,可以大致观察到双方战斗的情况,然后再往回传话……所以,奥卢斯正是因为知道佩科特开始突袭后才率领军队出了维斯特尼,正是因为联系河中的船员,得知佩科特的队伍占据上风,他才让队伍加速行军……
可现在两道浓烟告诉他:计划失败了?!
他稍作思索,立刻意识到:极可能是过了河的潘诺尼军队主力并没有再返回救援,这也就意味着他如果率军继续前行,就可能会迎头撞上兵力远胜于他的潘诺尼军队,没有了地利、没有了佩科特的牵制,正面迎战人数远多过自己的敌人无疑是送死。
面对变得糟糕的战局,奥卢斯深吸了口气,毅然下达命令:“加快行军速度!赶在敌人之前,到达前面那座塞格斯提卡寨子!”
他稍作停顿,又接着下令:“去通知附近的船员,让他们尽快找到佩科特!告诉他,马克西姆斯首领已经派来信使,他率领的军队很快就会赶到,让我们尽最大的努力牵制住敌人,在主力部队赶到之前,绝不能让这股敌人逃回塞格斯提卡的领地或者逃入前面的那个寨子!”
“是!”
这就是奥卢斯为何要冒险率队继续前行的原因。
实际上在昨天马克西姆斯就派来了信使,同意他俩要实施的作战计划,但提醒他俩要谨慎行事、不能打草惊蛇。
而今天在奥卢斯率领队伍出发之后,马克西姆斯再次派出信使找到他,信使居然是骑兵队长哈古克斯,下达的就是刚才的命令,足以显见马克西姆斯全歼敌人的决心。
奥卢斯率领军队急行军的时候,前方就有潘诺尼的小队探骑,但他们并没有上前阻挠,而是边往后退、边观望,同时派人回去报告。
可等到奥卢斯的队伍绕过安罗塔斯的寨子时,潘诺尼联军还看不见人影。
奥卢斯赶紧在距离寨子东门百米外让2000名士兵排列成紧密方阵,以封锁通向寨子的道路。
在列好阵之后,奥卢斯还大声激励道:“兄弟们,你们之前不是抱怨没机会立功吗!现在立功的机会来了!只要我们奋力挡住从前面过来的敌军,不让他们进入后面的寨子,用不了多久,首领就会率领大军赶到,将他们全部歼灭!到时候你们每人都是大功一件,都可以获得晋升、得到奖励!告诉我,你们有没有这个信心完成任务?!”
“有信心!!!”士兵们齐声高喊,声震云霄,尽管他们比较疲惫,但是个个斗志高昂。
奥卢斯看着他们激动的面孔,紧张的心情略显舒缓。他感到宽慰的是他在出发前让士兵们尽量都穿上了盔甲,尽管有很大部分还是皮盔皮甲,但在阵战中却能够给士兵们提供更多的防护,使方阵能坚守更长时间。
这位罗马军团老兵凭借对战斗的直觉和对传统习惯的坚持,在这个关键的时候起到作用。
接着奥卢斯尽量语气温和的说道:“大家可以先坐下,抓紧时间,好好的恢复一下体力!慢慢的等待敌人给我们送来功劳!”
士兵们哄笑起来,在一阵“哗啦啦”的盔甲碰撞声中,他们都坐在了地上。
特马吉斯率领队伍行军速度慢,一方面是受打了败仗、士气极其低落的塞格斯提卡败军的拖累,另一方面他还必须提高戒备,防止那股敌人再过河来突袭自己。
在得知前方有另一支约2000人的敌军朝自己逼来的时候,特马吉斯的第一个想法是:我刚才所做的决定是对的,否则现在可就麻烦了。
第二个想法是:敌人来得正好,我正需要一场胜利来提振士气!
没过多久,他就看到了横亘在前方道路上的一堵“厚墙”,敌人看似挡住了他的前路,但他只要率领军队进入左侧的田地绕一个大圈,就可以避开堵截,进入塞格斯提卡的寨子。
但特马吉斯绝不会这么做,之前没有救援友军,这一次如果再避战,塞格斯提卡人会怎么想,自己部落的战士们也会感到失望……
这些狡诈的尼克斯人凭借着偷袭获得了一次胜利,就以为他们还能够以少胜多、再获胜利!这简直是在做梦!……特马吉斯望着前方排成方阵、静静等待得敌军,莫名的感到愤怒,不过他还保持着理智,当队伍继续向前行进至距离三百米时他才下令:停止前进!
接着他让五百名骑兵列阵在前,同时让戴西提亚泰各部落首领将自己族中战士组成一个个大小不一的、较为密集的长矛盾阵,其中约5000名战士朝向前方的敌人列阵,2000多战士转向后方列阵,以防备之前在北岸的那一股敌人。
在两个步兵大阵列中间则是赛格迪斯奇塞格斯提卡的近3000名战士,这支败军暂时是由卡布德斯的儿子卡西诺斯统率,特马吉斯没打算让这支友军作战,只是要求卡西诺斯约束好自己的队伍,不要给他添乱。
光是列阵就花了一些时间,但特马吉斯认为值得,既然对方堂堂正正邀战,那他也要堂堂正正将对方击败,以展示他戴西提亚泰大首领的威名,说起来这还是他第一次同这个击败了安德莱斯的神秘军队进行野战,上一次是强攻尼克斯人防御完备的营地,刚才是渡河时遭到突袭,他心里有着说不出的憋屈。
“特尔勒斯,可以进攻了!”特马吉斯对统率骑兵的、自己的亲弟弟大声说道。
“骑兵跟我进攻!”特尔勒斯将右手长剑用力向前一挥,左手猛的抖动缰绳,胯下战马立即迈开四蹄向前跑去。
其他的骑兵陆续紧随其后,刚开始只是小步慢跑,但速度在逐渐加快,进入到百米范围内后战马四蹄扬奔,鬃毛飞扬,整个骑兵队伍被拉成了一条长达几十米的纵队,所有骑兵在特尔勒斯的带领下,大声怒吼着,挥舞着手中的长剑,飞速冲向尼克斯方阵的左翼,大有不将其撞破绝不罢休的逼人气势。
尼克斯第四军团的新兵们哪里见过这样的阵仗,听着那如急鼓一般让人心颤的马蹄声,看着那比人还高的四脚兽快速奔驰时所蕴含的强大力量,都忍不住会想:这要是被其正面撞上,岂不是骨头都会碎了!
如果不是对潘诺尼人的仇恨、以及对立功晋级的渴望维持着心中的斗志,此刻恐怕他们都转身逃跑了,但即使还站在原地,手和腿还是因为畏惧而颤抖。
第两百六十九章 批亢捣虚
这时,位于阵列中央的奥卢斯大声喊道:“兄弟们,不用担心!只要你占住你的位置!握紧方盾、保护好你的身体!这些骑兵不敢撞上来!相信我,他们绝不敢撞上来!……”
奥卢斯一遍一遍的大声喊着,到最后声音都嘶哑。在他的带动下,队官们也跟着叫喊。士兵们将信将疑,但好歹身体不再颤抖。
敌骑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其赫人的气势越来越强!……直面他们的士兵们有的紧张得闭上了双眼……
特尔勒斯看到自己已经冲到了近前,但敌阵依旧屹立不动,心里顿时感到失望。
果然,他胯下的战马随即减缓速度,长长的脖颈偏向左侧,他只好顺势向左牵拉一下缰绳,战马顺利的完成左拐。
马是一种胆小且敏感的动物,只要它意识到前面有危险,它是绝不会傻傻的硬往上撞,除非给它蒙上双眼,或者对此进行长期的专门训练,才能让它克服这种恐惧,但显然潘诺尼人不愿做这样的消耗,也没有相应的技术储备。
在拐弯的同时,特尔勒斯右手高举的长剑顺势平削,“砰”的一声震响,正砍在厚实的方盾上。
一击不中,特尔勒斯没有停留,被战马载着向左侧奔驰……
挡住对方砍击的士兵一颗石头落地,心里想着:军团长说的真对,这些骑兵看似吓人,其实没什么了不起的,很好对付……
脑海中闪过这些念头,他下意识探起头来,想看看敌骑失望远去的背影。
身后突然响起队官急切的喊声:“蠢货!快低头!快低头!……”
已经来不及了!
一道寒光闪过,那是紧随特尔勒斯身后的骑兵在同样左拐之后挥出的长剑,长剑贴着方盾上沿划过,正击在士兵的头盔上,虽然因为有头盔的防护,未被砍伤,但是强烈的撞击导致士兵晕眩,从而暴露更多的破绽。
紧随其后的又一名骑兵挥动长剑,剑光闪过,正正砍在士兵暴露出的脖颈上,顿时鲜血迸溅,他仰面栽倒。
在他身后的十夫长此刻已顾不得战友情,用力将他向前一踹,士兵的尸身飞出阵列,落在敌骑行进的路线上,当即惊得飞驰的战马乱了四蹄,在泥泞的土地上扑倒,还影响了后面跟进的骑兵……
趁着敌骑混乱的空隙,十夫长举盾跨前一大步,重新恢复了最前列的盾墙。
与此同时,队官们也在大声提醒着手下的士兵们坚守住盾证,保护好自己,不要被敌人的攻击所惊扰。
戴西提亚泰骑兵纵队向左拐弯之后,沿着尼克斯的阵列平行向左疾驰,同时借着马势,不停的挥砍,在尼克斯的盾阵前泛起一片刀光。
当长剑不停的、有力的撞击着手中的盾牌,当刀光不停的从头顶或者身侧闪过,听着敌人的吼叫和战马沉重的嘶呜,尽管有队官们的不断提醒,但还是有极少数的士兵在这种令人窒息的压力之下,因为紧张而手软被砍掉盾牌,失去防护而中剑倒下,或者在压力下忍不住出手攻击,却因为暴露身形而最终被击倒……
而戴西提亚泰骑兵虽然看似占据了上风,但下雨之后道路湿滑,战马在疾驰过程中容易马失前蹄。此外,四角马鞍是可以让骑兵在马上坐得更稳,可当长剑嵌入方盾之中,如果不能及时抽回或者撒手,巨大的向前惯性导致的反作用力还是会将骑兵推下来,而摔落在地的骑兵手脚骨折还是小事,一旦被紧随其后的战马踩中,几乎难以存活……
这就导致了一个奇怪的现象,戴西提亚泰骑兵冲阵之后,其伤亡人数还要多于对方。
而在这期间,特马吉斯已经将各部落组建的长矛阵列合并成两个大的方阵,在看到骑兵的攻击并未破坏对方的盾阵之后,很快就下达了“步兵进攻”的命令。
两个戴西提亚泰方阵并肩前进,在行进至距离距敌约三十米后,右侧的方阵战士们向着正面的敌人发起了冲锋,右侧的方阵战士们也加快了前进脚步,准备迂回攻击敌人的侧翼。
与此同时,带领骑兵退到敌阵侧后方歇息的卡西诺斯再次带领手下向敌阵的后方发起攻击。
一时间,奥卢斯的队伍三面被攻,形势变得更加严峻。
不过士兵们并没有感到畏惧,之前戴西提亚泰骑兵冲阵让他们紧张,那是因为他们从未见识过那样的战斗方式,而如今敌人三面来攻,已经经历过考验的他们却因为对敌人的仇恨和对立功的渴望,心中斗志高涨。
在队官们的大声提醒之下,他们向内收缩,同时半蹲身体,方盾护紧头胸,手中握紧短剑,眼睛紧盯前方,随时准备与杀过来的敌人殊死搏斗……整个尼克斯方阵变成了一块坚固的石头。
在那一刻,杀声震天……
特马吉斯骑在马上,观望着前方的战局,期待着胜利的到来。他看得出这股敌人并不太好对付,但正因为如此,获得胜利后才更令人欣喜。
“报告大首领,咱们的后方来了敌人!”探马赶来报告:“就是之前河对岸的那支!”
狡诈的尼克斯人,又想来占便宜,可这一次他们来了就别想走!……特玛吉斯冷笑着下令:“去叫特尔勒斯把骑兵队带过来!”
“大首领,咱们的骑兵正在围攻前面的敌人,让他们过来,恐怕有些来不及。”手下提醒道。
“那就算了。”特马吉斯并不在意的挥挥手,转而说道:“既然骑兵暂时无法过来,那就告诉族人们先不要出击,免得把他们吓跑了,所以咱们先等他们靠近了再进攻。”
是的,特马吉斯事先已经考虑到后方的敌人有可能来捣乱,在后方布置了近3000名战士,如今他们已经列好了阵势,完全不惧敌人的突袭。
为了更了解敌情,特马吉斯特地骑马赶到后方阵列之前,在他的视野中:一大群的敌人呈现一个宽大的扇面,呼啦啦的朝自己这边涌来,因为没穿盔甲,所以行进速度很快,不做任何停留,转眼就突进到百米之内……
特马吉斯不但不紧张,反而感到欣喜:后面的这些敌人可比前面的要好对付多了!
“进攻,干掉他们!”特马吉斯纵马返回,下达命令。
“呜……呜……呜……”号角吹响,后方的近3000名戴西提亚泰战士发起了冲锋,与敌人迎头相撞。
而就在这时,隐藏在这看似散乱的尼克斯士兵冲锋线的后方、由佩科特亲自率领的三百名精锐士兵以更快的速度绕过自己的最左翼,又绕过敌人的最右翼,犹如极速奔驰的猎豹扑向自己心仪的猎物――被保护在前、后戴西提亚泰军队之间的塞格斯提卡军队。
当船员向佩科特传达奥卢斯的命令时,他立即意识到这是一个异常艰难的任务,但如果不执行,坐视奥卢斯及其队伍的灭亡,等到战争结束,首领清算旧账,他之前所立的功勋都将付之流水,而且还会受到严厉的军法惩处。
下定了出击的决心,佩科特并没有盲目行动,他先是请船员驾驶船载着他到达战场附近的河中,悄悄的窥望了敌军的布阵经过,心里有了主意,然后再返回自己队伍,召集队官们,讲述并完善自己的作战计划……最终就导致了战场上的这一幕。
当特马吉斯看到一支敌军突然冲到了后方、直扑塞格斯提卡军队时,顿时变了脸色,失声喊道:“快挡住他们!快派人挡住他们!”
可惜,五千名战士和骑兵正在前方围攻奥卢斯的军阵,近三千名战士在后方与佩科特麾下的1300名士兵战士,特马吉斯已经没有多余的队伍可派,就算他能从旁边的近三千名战士中抽调一部分前去阻挡,也已经来不及了。
戴西提亚泰人在奋勇作战,塞格斯提卡人也身处战场之中,却大多神思不属,同胞惨死在敌人的剑下、溺死在冰冷的河中,就连新任的大首领也没了性命……去年那可怕的阴霾再次将大家笼罩,让他们不得不忧心忡忡:接下来塞格斯提卡各部落将何去何从?……
突然间,可怕的尼克斯人出现在眼前,冲在最前面的正是那个狰狞恐怖的杀神!
处在戴西提亚泰军队的护卫之中,塞格斯提卡战士们原本觉得很安全,甚至不少士兵趁着这空隙还正在拧干湿透的衣服,根本没有战斗的准备,因此几乎是一触击溃,逃得最快的就是他们现在的统领卡西诺斯。
“把他们赶过去!……”看到事情正按他事先所预料那样顺利发展的佩科特兴奋的举剑高喊。
实际上,他的声音被塞格斯提卡人惊恐的叫喊声所掩盖,根本不会被跟随他的士兵们听到,但这些对他十分信服的手下们认真的执行着事先的计划――将溃逃的斯科迪斯齐人朝着那近三千名戴西提亚泰战士组成的长矛方阵后方驱赶。
第两百七十章 再战骑兵
那场面就像是牧人驱赶着羊群,尽管塞格斯提卡战士的人数远多于佩科特所带领的队伍,但他们已经被恐惧占据了头脑,完全兴不起反抗的勇气,惶恐的跟随着滚滚人流,朝着戴西提亚泰的军阵撞去。
“塞格斯提卡人,想想你们的大首领安德莱斯,拿出你们的勇气,给我杀回去!干掉你们身后的敌人,他们就那么点人,不会是你们的对手!……”一时无计可想的特马吉斯急切之下,竟然骑马赶到溃兵前方,急声呼喊。
他的护卫队赶紧冲过去,生拉硬拽的将他及时的拖离险境。
“该死的!该死的塞格斯提卡人!TMD……”眼看胜利即将到手,却没想会出这么大的意外,看着溃兵们冲到自家阵前、然后像疯子似的推挤自家的战士……戴西提亚泰的方阵开始变得紊乱……特马吉斯只觉胸口憋闷难受,他不忍再看,拨马奔向前方,他要尽快从前方作战的队伍中抽调出足够的人手,来平复这场可笑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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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寨子的木墙上,安罗塔斯凝望着战场,按理说援军的到来解除了寨子的困境,身为首领的他应该高兴才是,可他现在的神情却显木然。
“首领,咱们要不要派出战士,帮助他们尽快将敌人干掉?”手下跃跃欲试的问道。
“蠢货!没看到敌人已经被团团包围了吗,咱们派出去的队伍恐怕连敌人的边儿都沾不上,能帮什么忙!”安罗塔斯训斥道。
“看样子敌人很快就会被消灭,咱们要不要做好迎接他们进寨的准备?”又有人问道。
“他们来了那么多人,咱们的寨子怎么可能住得下,那些尼克斯人修的军营不是还在吗,到时候让他们住那里,免得扰乱族人的生活!”安罗塔斯没好气的说道。
周围的人看出首领的情绪不对,也不敢再多说话。
安罗塔斯确实是有怨气,这几天他多次派信使去向卡布德斯求援,却始终没有得到回应,让他和族人担惊受怕了这么久,现在敌人都已快撤围了,援军才赶到,这还有什么用!
看来卡布德斯这家伙依然对我心怀芥蒂,才会拖延这么久派出援军,既然如此,我就不必再向他示好,以后还是得跟普力卡斯联合起来……安罗塔斯神情凝重的陷入思索。
“天哪,快看!敌人的援军!”突然间有人大喊。
在周围人惊慌的叫喊声中,安罗塔斯回过神来,跟着大家向西望去,只见一条望不到尾的长龙沿着河岸道路,异常迅捷的向这边行进……
“快!快去通知卡布德斯!就说敌人的援军来了,让他小心戒备!”安罗塔斯急忙嘱咐自己的手下去报信,虽然他对卡布德斯有怨气,但他绝不想看到联军遭受失败,否则他的部落也就完了。
实际上,联军的探马在这之前就发现了敌情,可等他赶回来汇报时却发现战场一片混乱,一时找不到大首领所在,只好先向特尔勒斯禀报,毕竟骑兵人少,又单独进攻一处,特尔勒斯身边紧跟着执旗手,以便随时指挥手下进行冲锋,所以比较好辨认。
特尔勒斯聚拢手下骑兵花费了一些时间,尼克斯援军的先头部队已经绕过寨子,正朝着战场而来,或许是看到了前方正在整队的骑兵,他们很快停止的前进,也开始重整队形。
特尔勒斯远远望见当面之敌没有盔甲,没有大盾,手中仅拿着短木棒似的武器……他之前带领骑兵来回冲击奥卢斯的队伍好几回,因为其防守严密,没取得多少战果,反而折损了一些手下,此刻见敌人的援军装备如此之差,怎会错过这歼敌的大好良机,当即下达了进攻的命令。
尼克斯援军的先头部队是弩兵队,科拉纳河东岸会战中他们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没有一人死伤,战后主动申请打扫战场,捡回并修复了一些弩箭。
第二天一早,马克西姆斯就率领部分军队迅速回援,弩兵队就是其中之一。由于弩兵负重轻,行军速度比其他队伍快,所以才成为了先头部队。
当然这也是马克西姆斯从船员口中得知敌人已经开始同第四军团混战,才敢让弩兵队打头阵。
弩兵队长瓦雷留斯虽然已经气喘吁吁,但始终保持着高度的警惕,当发现前方远处有敌骑在聚集,毫不迟疑的下达了“停止前进、就地列阵”的命令。
弩兵们迅速的排列成两列横阵,开始做射击准备,虽然他们一路奔波,消耗了不少体力,但是拉弓上箭的速度丝毫不减,这是因为他们在之前的战斗中有人发现得一个拉弦的诀窍,可以节省不少力气:那就是将弩垂直立于地,用双脚轻踏住弓背,双手上拉弓弦,借用腰背的力量,可以更轻易的上好弦。
瓦雷留斯知道后,立刻在全队推广,士兵们很快就掌握了这种简单易学的上弦方法,现在正好派上用场。
他们迅速就上好箭,前列士兵平端鲁弓,做好射击准备,后列士兵拿着弩,随时准备往前递交。
这一次特尔勒斯没有采用纵队冲锋,而是采用扇型阵列,准备向前平推,一举击垮敌军的先头部队。
大约距离百米时,战马的速度已经起来,冲锋在前的特尔勒斯看着前方敌人较松散的横阵和那简陋的武器装备,想起之前冲击敌人严密的盾阵所遭受的郁闷,他猛吸了口气,高举起长剑,厉声怒吼:“杀!”
看着来势汹汹的敌骑,弩兵们并不惊慌,在之前的战斗中他们可是轻易击溃了比这多得多的骑兵。
判断敌骑进入百米距离后,瓦雷留斯就挥下了红旗。这不是因为惊慌而作出的错判,而是战斗经验丰富的他认为以敌骑的前进速度,这时候发射应该正好,或许还可以让士兵们多出一轮射击的时间。
“嗖,嗖,嗖……”箭如飞蝗,转瞬间人喊马嘶,冲在最前面的戴西提亚泰骑兵倒下一片,其进攻速度为之一缓。
等到后面的骑兵绕过前方倒地的战友,继续向前冲锋时,又一轮弩箭射来,又一批骑兵倒下……
两轮弩箭之后,戴西提亚泰骑兵的队形已经变得稀疏,特尔勒斯始终冲在最前面,速度不减,并非因为他运气好,他也中了一箭,但身为部落首领的他穿着铁盔铁甲、骑着最好的战马,击中胸口的那一箭虽然被胸甲挡住,但强劲的冲力差点让他背过气去,两侧不断倒下的骑兵更让他心如刀绞,他强忍着剧痛,充满血丝的双眼怒瞪前方的敌人,左手不停的使劲抖动缰绳……
近了……更近了……他能清晰的看清前方敌人的面目,他们的脸上也显露出惊慌,甚至还转过身去……
别想逃!我要杀光你们来血祭我的手下!……特尔勒斯握紧手中长剑,再次发出怒吼。
就在这时,他看到前方的敌人又转回身,三四支箭同时向他射来。转瞬间,他胯下战马悲鸣,骤然向前扑倒,他还来不及做反应,就被强大的惯性抛了出去,就听到“咯擦”一声响,头先触地,当即人事不醒……
尼克斯弩兵队射出了三轮箭,几乎一半的戴西提亚泰骑兵倒在了冲锋的途中,而且他们的统领――有威望、有勇力的特尔勒斯也倒地不起,这么大的伤亡吓坏了剩余的骑兵,他们开始逡巡不前……
瓦雷留斯见此情形,立即下令:“弩兵队列阵前进,自由射击!”
弩兵们主动前进,拉近与骑兵的距离,在放弩又射倒几名骑兵之后,已经失去统领的戴西提亚泰骑兵吓得纷纷后撤,留下一地受伤战死的同伴和哀鸣倒地的战马……
弩兵队转而直奔正围攻奥卢斯方阵侧翼的敌军步兵。
瓦雷留斯分出百人警戒在远处观望的敌骑,又将剩余的500名弩兵分成两队,逼近敌人步兵阵列80米后开始放箭。
戴西提亚泰长矛军阵后方的一些战士已经发现了逼近的敌人,他们的大声叫喊完全无法影响到正在全力交战的整个队伍,而他们自己又不能脱离阵列,只能转身面对来敌,竖起盾牌准备防御。
在科拉纳河东岸的会战中已经证明这种简陋的木盾根本无法阻挡强劲的弩箭,一轮射击之后就倒下了百多人,又一轮射击再倒下百多人……密集的阵列让戴西提亚泰轻装步兵成了最好的活靶子,几乎箭箭都有收获。
三轮射击之后,400多名戴西提亚泰战士的死伤已经让整个进攻侧翼的步兵阵列伤筋动骨。
一些战士不甘心这样被动挨打,率先转身向尼克斯弩兵队杀来,其他同伴也纷纷影从,长矛军阵土崩瓦解,对奥卢斯方阵侧翼的威胁自然也没有了……
第三百七十一章 伤亡惨重的胜利
又是一轮弩箭射出,射倒不少戴西提亚泰战士,吓得其他战士本能的减缓了冲锋的速度。
此时,瓦雷留斯才大声喊道:“慢慢后撤!慢慢后撤!……”
不后撤不行了,因为弩兵队所携带的弩箭已经所剩无己。
瓦雷留斯原本希望士兵们摆出射击的姿态缓缓后撤,从而威慑敌军不敢拼命追击,谁知道弩箭射光之后,一些原本士气很足的弩兵心里就开始发虚,一听到瓦雷留斯说撤,立即转身就跑,从而导致整个队伍一下子全垮了,傻眼的瓦雷留斯竟然成了跑在最后的人……
戴西提亚泰战士们见状,顿时没了顾忌,全力猛追,远处的骑兵们也壮起胆子,追了过来……
就在这时,前方传来高亢的铜号声,接着是如闷雷滚动的吼声。
骑兵们首先停止了追击,然后纷纷转身就跑,速度比来时更快。
战士们因为视线被前方的敌人所阻,一时还没作出反应,但没多久他们的视野中就出现了一个个全副武装的敌人组成的小方阵,遍布整个田野,朝着自己这边涌来……
马克西姆斯率领的第一、第三军团终于赶到了战场。
潘诺尼联军前方久战奥卢斯方阵不下,后方又被佩科特搅乱,骑兵还被弩兵队攻击而伤亡惨重……尼克斯援军的加入就像是一?巨大的砝码,瞬间就决定了整场战斗的胜负。
奥卢斯身处方阵之中,虽然没有直接对敌,但他始终在高声呐喊,好让周围的士兵们知道自己在同他们并肩作战,以维持他们的士气不堕。、
与此同时,周围巨大的喧嚣和四面八方不停传来的推挤让他犹如风暴来临时在大海上航行的小船,让他无时无刻都在感受着自己的队伍所面临的险恶处境,既为士兵们能不能继续坚持而担忧,同时也有一丝欣慰,因为这说明他的冒险行动在发挥着作用,敌人没有绕开他们而进入寨子,而是在尽全力要歼灭他们……
也不知过了多久,奥卢斯的嗓子都喊破了、发不出声音,他甚至能够看清前面敌人的身影,这说明随着前列士兵的不断负伤、后列士兵的不断上前填补,阵列已经变得比较薄弱……
整个方阵还能坚持多久?……他心里没底,不过此时他已经想不了太多,攥紧手里的方盾和短剑,随时准备上前补位、与敌人厮杀。
可就在这时,从右侧传来的、持续不断的推挤突然消失了,接着他听到了方阵右侧响起欢喜的呐喊:“援军来啦!!我们的援军来啦!!!……”
首领终于来了!……一股绝处逢生的巨大喜悦从心底绽开,驱散了体内的疲乏,生出新的力量,奥卢斯虽然已经喊不出声音,但他高举起短剑,不断向前挥动,同时手中的方盾使劲顶着前方的士兵,用行动示意士兵们发起反攻……
片刻之后,前方的敌人也全部溃败,奥卢斯的队伍配合主力发起了全线反击。
原本,心急火燎的特马吉斯好不容易从前方进攻的队伍中抽调出400多名战士,来不及整队,就急匆匆的杀向正在驱赶塞格斯提卡溃兵的佩科特他们,双方还没接战,骑在马上的特玛吉斯看到了惊人的一幕:无数全副武装的敌人出现在战场的外侧,呐喊着扑向正在鏖战中的战士们……
“敌人的大部队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他们不是应该赶去南面迎战布里克斯他们了吗?!……”特马吉斯惊骇得失声大喊。
没有人做出回应,因为跟随他的战士们都呆立当场,眼睁睁的看着前方一直在战斗的族人们转眼间就全线溃败,哭着喊着,像潮水一般急速朝自己的方向涌来……
“大首领快走!快走!”在护卫队长的急声叫喊下,特马吉斯回过神来:前方原本驱赶塞格斯提卡溃兵的敌人正转而朝自己扑来,后方无数逃命的族人也朝自己涌来……
情况紧急,已不容他多想,他迅速调转马头,猛夹马腹:“驾!”
战马扬起四蹄,驮着他朝战场外侧的田地奔去,护卫队长则带着战士们冲上去挡住了企图拦截他的敌人。
佩科特眼看着那位头戴牛角盔、身穿铠甲的敌人首脑从旁侧骑马掠过,自己却因为敌兵的阻拦而无法将其捕获,急切之下扔出手中的短剑。
特马吉斯本能的将上半身往马脖上一趴,就听到“铛”的一声震响,那个显眼的牛角盔被击落到地上。
脑袋晕眩的他被吓出一身冷汗,只能紧紧抱住马脖,任由其自由奔驰……
等到特马吉斯恢复了清醒,战场已经位于他后方远处,他身处的地方就是他之前渡过库帕河、向安罗塔斯寨子行军的道路上,想想那时他统率的是完完整整的八千名戴西提亚泰战士,如今却只剩下自己孤身一人……
他不敢回望战场,也不敢再听身后传来的任何喧嚣,只是拼命的抖动缰绳,催促战马快跑。
跑了一段路之后,他看到前方的河边有一群骑兵,而那些骑兵也看见了他,开始叫嚷起来:“是大首领!大首领!……”
特马吉斯认出了这些都是跟随自己出征尼克斯的戴西提亚泰骑兵,催马赶了过去,问道:“你们怎会在这里?”
骑兵们立刻各自低头,不敢做回应。
特马吉斯扫视他们,发现半数以上骑兵没有了头盔、丢掉了武器、样子颇显狼狈,顿时明白是怎么回事,尽管心里有气,但他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当然不好进行斥责,转而问道:“特尔勒斯呢?他在哪儿?”
“我们……我们向敌人的援兵发起冲锋的时候,特尔勒斯首领冲在最前面,结果被敌人的那种弓箭射中,没有……没有再站起来……”有人语气沉重的小声回答道。
特马吉斯感到又一阵心悸,他痛苦地闭上双眼,很快又睁开,看着骑兵们,冷冷的问道:“既然你们已经到了这里,为什么不过河?”
骑兵们你看我、我看你,终于有人期期艾艾的说道:“大……大首领……不是我们不想过,是河对岸……有敌人!”
“有敌人?!”特马吉斯霍然一惊,穿过骑兵们来到河边,定睛一看:果然,河对岸有几百名尼克斯士兵,他们严阵以待,封锁了整个步涉的河段。
特马吉斯倒吸了一口凉气:尼克斯人这是准备将我们一网打尽啊!
之前逃离战场是特马吉斯有生以来距离死亡最近的一次,佩科特投掷的短剑虽然没将他打落马下,却打掉了他的勇气,他实在没有信心带着一群同样丧失士气的骑兵,淌过湍急的河流,去冲击这些强悍的尼克斯士兵组成的阵列,为自己、也为之后的溃兵杀出一条血路……
面对骑兵们既期待又紧张的目光,去年曾带兵来过一次的特马吉斯稍作思索,开口说道:“我们沿着河继续向前,前面还有塞格斯提卡的寨子,到那里去稍作休息,明天再赶去布罗奇的领地……”
骑兵们如蒙大赦,纷纷夸赞特马吉斯的主意好……
…………………………………………………………………………
从特马吉斯逃离战场的那一刻起,这一场战斗就已经结束,剩下的不过就是追击溃兵而已。
由于马克西姆斯事先分出一部分士兵封锁了进寨的通路,迫使潘诺尼联军溃兵不得不向东逃,偏偏东面又有佩科特的队伍进行阻截,他事先还分出一部分士兵封锁了可步涉的河段,最终除了少部分溃兵逃出包围、沿着河岸逃向了库帕河下游,大部分不是被杀、就是被淹,被俘虏的人数达到了6000多人……
不过第四军团的死伤也超过了1800人,可谓是伤筋动骨。
待马克西姆斯见到奥卢斯和佩科特两人时,他俩累得连行个军礼都变得有些困难。
马克西姆斯赶紧上前给了两人一个有力的拥抱,又让侍从们馋扶住两位军团长,然后热情洋溢的大声夸赞道:“奥卢斯、佩科特,你们两个的表现完全超出了我的预料,不仅仅很好的迷惑了敌人、保障了领地的安全,而且你们还出奇招、牵制住了这股敌人,为主力歼灭他们创造了非常有利的条件!我代表部落感谢你们以及第四军团的士兵们所作出的巨大贡献!”
马克西姆斯说着,神情庄重的向两人行了一个军礼。
奥卢斯语气沉重的回应道:“首领,为了拦截住敌人,我们第四军团做出了最大的努力,但也因此伤亡惨重……”
“我知道……”马克西姆斯的语气变得低沉,但随即又有力的说道:“部落不会让士兵们白白牺牲,战死的人将获得荣耀、让族民们永远铭记!受伤的人将会得到医院最好的治疗!整个第四军团将获得二等功,相信会有不少士兵因此晋级受奖!我还会让兵部优先补充第四军团的兵员,相信要不了多久,第四军团就会满编!……”
第三百七十二章 劝降
“多谢首领!”奥卢斯和佩科特几乎是异口同声的表示感谢。
马克西姆斯哈哈一笑:“看来你们两个配合得很默契,要不要以后都这样一直作为第四军团的好搭档,为部落赢得更多的胜利?”
两人对视了一眼,没做回应。
马克西姆斯看在眼里,又是哈哈一笑:“开个玩笑,就算我想这么做,现在的情况也不会允许。这一次获得对潘诺尼人的胜利之后,将会有更多的人加入部落,不但第四军团会满编,我想第五军团也会建立,到时候这个军团长非你佩科特莫属!”
掌握着尼克斯部落大权的首领马克西姆斯当面做出承诺,为了掩饰心中的激动,佩科特赶紧接口问道:“首领,获得这场战斗的胜利之后,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做?”
“接下来当然该轮到我们进攻了!”马克西姆斯非常直接的说道:“这一场大战之后部落的预备族民们恐怕都将成为正式族民,不少正式族民也会获得晋升,部落将会遵照法令给予他们相应的土地,但领地里的田地已经所剩无几,这么多的土地当然要从敌人那里获得!”
“那接下来我们是进攻塞格斯提卡?还是布罗奇?或者两者都要?”奥卢斯问道。
“布罗奇领地距离我们还是太远,先从塞格斯提卡下手。”马克西姆斯指着不远处的寨子,沉声说道:“我们得尽快把它攻下来,然后率领军队穿过河对岸的密林,进攻萨瓦河平原!”
“首领,请把进攻这座寨子的任务交给我们第四军团!”奥卢斯主动请战。
马克西姆斯摇摇头,语气温和的说道:“你们第四次军团伤亡太多,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好好修整,当然第四军团也不能完全闲着,我这里还有重要的任务要交给你们。”
“什么重要的任务?!”
“协助政事堂和第二军团,一起看管好我们的俘虏。”
“啊,看管俘虏……”奥卢斯和佩科特感到失望,因为这意味着在接下来进攻塞格斯提卡领地的过程中没有第四军团的事情了。
“不要小看了这个任务。”马克西姆斯郑重提醒道:“我们在科拉纳河东岸获得一场大胜,俘虏了6000多潘诺尼人,又在这里获得了一场完胜,再一次得到6000多俘虏,加起来就超过了12,000人。
这么多人如果看管不好,一旦让他们作起乱来,不但会让整?部落蒙受不小的损失,还会让出征的军队无法安心作战,我们想要借战争的胜利让部落迅速壮大的计划就会因此而毁于一旦。
可如果你们把俘虏们都看管好了,你们的新兵员、部落的新劳力或许就都有了,那么你们就是为部落又立了一次大功!”
奥卢斯和佩科特对视了一眼,有点无奈的说道:“首领,第四军团愿意留下来看管这些俘虏,只是士兵们对此可没有什么经验。”
“放心吧,沃勒努斯和弗朗提努斯他们很快就会赶来,他们将教会士兵们怎么看管俘虏的。”马克西姆斯高兴的宽慰了两人几句,接着又说道:“你们两个都苦战了大半天,肯定都很累了,赶紧带第四军团的士兵们到军营去好好睡个觉,恢复体力,说不定晚上还需要?们起来战斗。”
“晚上还要战斗?”奥卢斯感到惊讶。
“只是我的推测,或许根本不需要战斗就可以进入那个寨子。好了,我现在得去见一见我们的邻居了。”马克西姆斯说完,转身骑上战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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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时,尼克斯军队对溃兵的追击早已结束,对战场的打扫也基本完成:己方士兵的尸体被收敛,敌人的尸体被堆在一起焚烧,战场上遗弃的武器、盔甲、甚至于衣物都被拾回,伤势不太重的敌人也在马克西姆斯的特地嘱咐下被抬回军营,得到医疗队的照料……
被鲜血染红的战场上到处是冒着浓烟、正在被焚烧的尸堆,弥漫着焦糊的肉香味,天空盘旋着呱呱乱叫的乌鸦,地上也有不少胆大的乌鸦毫不畏惧来回走动的士兵,啄食着散落在地上、没有被收拾起来的碎肉、残手、断肢……
第一军团、部分第三军团约一万名士兵已经被召集起来,他们全副武装,在军团长和队官们的指挥下组成了由四纵列、长五里的漫长阵列呈半环形将安罗塔斯的寨子包围,尽管他们很疲惫,但都尽量昂首挺胸,怒目肃然,给予寨子木墙上准备防御的塞格斯提卡战士以极大的震慑。
马克西姆斯身穿耀眼的铠甲,头戴高耸的羽盔,纵马缓行到寨门前,朝着木墙上的众人,大声喊道:“塞格斯提卡的族民们,我是尼克斯部落的首领、军队的统帅马克西姆斯!就在前面不远的战场上你们部落和戴西提亚泰部落组成的联军遭受了惨败,几千名战士的尸体正在被焚烧,还有6000多人被俘虏,相信你们都能够看得到,对吗?!”
站在木墙上的塞格斯提卡人当然能看到在尼克斯军阵与军营之间、在无数士兵得看押下蹲伏着的黑压压一大片俘虏,每一个人的心情都沮丧到极点,但没有人敢做回应。
“你们或许会感到奇怪,我们尼克斯军队不是应该在南面抵御其他几个潘诺尼大部落组建的军队吗?!怎么可能大部分的尼克斯士兵又赶回到这里了呢?!”
马克西姆斯稍作停顿,猛吸口气,舌绽春雷的高喊:“那是因为前天我们在科拉纳河东岸与一支人数更多的潘诺尼大军发生了一场大战,最终我们获得了大胜,不但击溃了入侵的敌人,而且还俘虏了好几千潘诺尼战士,所以我们才敢放心大胆的回援!”
“这不可能!”安罗塔斯失声大叫,他之所以在目睹了援军被击溃还能勉强保持镇定,就是因为知道潘诺尼联军的主力是从尼克斯领地南边进攻,只要南边获胜,他的部落依然可以无恙,但马克西姆斯的话却给了他当头一棒。
“我马克西姆斯没有撒谎的习惯,因为急着赶来这里,在南边抓获的俘虏没法及时带来,但是你们可以看看这个――”
马克西姆斯向后一招手,立刻有一队士兵从阵列中走出,高高的举起手里捧着的东西:那是一面面破损的旗帜,有布罗奇部落的鱼旗,马齐伊部落的熊旗、迪斯奥内部落的羊旗和佩鲁斯泰的蛇旗……大大小小十几面用麻布或毛皮制成的旗帜展露在木墙上塞格斯提卡人的面前,顿时引起了极大的骚动。
“这不可能,这不可能,假的,那些都是假的!……”心存侥幸的安罗塔斯神经质一般的拼命摇头,只是他的声音却被族人们制造出的骚动所掩盖。
马克西穆斯举起右拳,军阵中的士兵们齐声呐喊:“吼!!!”顿时吓得寨子里的人屏息凝气。
“塞格斯提卡人!”马克西姆斯面目威严的厉声高喊:“潘诺尼联军接连被我尼克斯击败,能够活着逃回去的没有多少,你们已经陷入我军队的重重包围之中,没有军队会再来援救你们!
我命令你们立即向我投降,我会看在同是伊利里亚人的份上,善待你们!否则,我会让我英勇的士兵们发起进攻,攻破这座寨子,把你们的尸体垒成新的火堆!”
马克西姆斯指着不远处正熊熊燃烧的几十柱黑烟,斩钉截铁的喝道:“现在告诉我,你们降还是不降?!”
马克西姆斯话音刚落,斐萨鲁斯和卡尔米努斯两位军团长就指挥士兵们用短剑敲打方盾,同时发生怒吼。
这震耳欲聋、整齐划一的声音犹如一记记重锤敲打着塞格斯提卡族民脆弱的心灵上,吓得他们面色苍白,双腿颤栗,甚至有人直接从木墙上翻落寨内……
“马……马克西姆斯首领!”安罗塔斯望着木墙下如凶神一般的年轻首领,双手紧抓着木柱,颤声喊道:“我愿意……我愿意带领我的部落依附于你,尊奉你为……你为大首领!”
马克西姆斯双目一闪,冷硬的回应道:“尼克斯部落没有大首领,只有一个首领,那就是我!你必须带领你的族人投降尼克斯,让他们完全成为尼克斯族民,除此之外,没有其他路可选!听明白了吗?!”
马克西姆斯说完,士兵们再次做出威吓的姿态。
安罗塔斯虽然还是恐慌,但马克西姆斯的要求却让他犹豫了,在和周围的贵族们匆匆商议之后,他壮着胆子喊道:“马……马克西姆是首领,你提出的这个要求……对我和族人们来说关系重大……我必须得和全体族人们进行商量,达成一致之后才能给你答复,希望你能给我……给我们宽限一点时间!”
马克西姆斯一脸严肃的凝视着安罗塔斯,不发一言。
第两百七十三章 大人物的投降
马克西姆斯和他身后的军阵就像是一座沉重的大山压得安罗塔斯喘不过气来,不一会儿他就冒出了一身冷汗。
良久,马克西姆斯才冷声喊道:“给你们一晚上的时间去商议,明天天亮之时必须打开寨门投降,否则我们尼克斯将发起进攻,毁灭这座寨子!”
马克西姆斯之所以给了安罗塔斯一个晚上的时间去商议,并非是因为他仁慈,而是士兵们已经非常疲惫,根本没有体力再去攻打这座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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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西姆斯感到庆幸的是他们之前在安罗塔斯的寨子周围修建的军营因为军队离开的时间短,塞格斯提卡人还没来得及摧毁,所以结束了战斗的士兵们只需要进驻现成的营地,扎好帐篷,就可以进行休息。至于晚上营地的巡逻和值岗自有手下去安排,不需要他多操心。
吃过晚餐之后,马克西姆斯得到了一个好消息――士兵们在审讯俘虏的时候,意外的揪出了一个乔装打扮、隐藏在普通俘虏中的塞格斯提卡“大人物”。
马克西姆斯打量着被押进军帐的这位“大人物”:大约三十多岁的年纪,体型魁梧,五官还算端正,只是一脸的丧气模样,肩塌背佝……
他一进大帐就扑通一声跪下,颤声说道:“拜……拜见见尊贵的马克西姆斯首领!”
马克西姆斯略感好奇:“你认识我?”
“我早就听族人们说过尼克斯部落的首领虽然……虽然非常年轻,但是非常有威望,所有的尼克斯族民都尊崇他的勇武,信服他的睿智,所以才能屡打胜仗,让刚来不久的尼克斯部落在大河平原上创下威名!我走进这里,看了您一眼之后就被吓得两腿发软,在尼克斯部落里,只有马克西姆斯首领才会有这么强大的气势!”
马克西姆斯哈哈大笑:“没想到塞格斯提卡新任大首领的儿子这么会说话。”
俘虏赶紧回应:“尊贵的首领,我说的都是实话啊!”
马克西姆斯玩味的俯首看他,语气森然的说道:“卡西诺斯,你作为卡布德斯的儿子,塞格斯提卡军队的主要统领,早在我尼克斯与塞格斯提卡的停战协议到期之前,你们就悄悄的进行军事动员,密谋毁灭我尼克斯,只可惜神祗愤怒于你们的背信,让你们遭受了惨败,今天你落在我手上,正好可以杀了你来祭奠我战死的族人!”
卡西诺斯吓得大声叫屈:“马克西姆斯首领,我们塞格斯提卡实力孱弱,哪有胆量敢再来招惹?们尼克斯呀!这都是……布罗奇大首领布里克斯的主意,他说服了部落联盟的其他大首领,制定了进攻你们的计划,我们塞格斯提卡因为要仰仗其他大部落的帮助,不得不加入到他们的队伍中……”
“你说的都是实话?!”
“在您面前我哪敢说假话呀!”卡西诺斯颤抖着抬头仰看马克西姆斯,一副可怜巴巴的模样。
马克西姆斯冷哼一声,神情肃然的说道:“即便是如此,但你带着塞格斯提卡军队来了,并且同我们发生了激战,你作为统兵的人,这份罪责是逃不了的!”
卡西诺斯一听,再次大声叫屈:“马克西姆斯首领,你这是冤枉我呀!我虽然带兵来了,可是真不敢与你们交战,所以您手下几百人的军队就可以轻易将我们击溃,哪有什么激战呀――”
“闭嘴,你还想狡辩!”马克西姆斯一声大喝,吓得卡西诺斯浑身哆嗦。
马克西姆斯回到座位上,沉声说道:“你说说看,你应该受到什么样的惩处!是被砍掉头颅祭祀神祗?还是成为奴隶,忠心为我尼克斯部落做事?”
卡西诺斯虽然吓得发抖,但也从马克西姆斯的语气中敏锐的察觉到了对方并没有要杀掉自己的决意,因此脑筋急转,壮起胆子,小心回应道:“尊贵的马克西姆斯首领,杀掉我对您的部落没有一点好处,你可以派人去我们的部落索要大量的财物和奴隶来赎回我,壮大你的部落。而我回去之后一定会说服我们部落的其他首领,同你签订一个永久的和平协议,从此尼克斯和塞格斯提卡两?部落友好相处,永不侵犯……”
马克西姆斯沉下脸来:“你们部落的俘虏都说你能说会道,很能蛊惑人心,看样子这话说的没错。”
卡西诺斯急忙辩解道:“马克西姆斯首领,我说的都是真心话!我可以向神祗发誓!我――”
“行了。”马克西姆斯打断对方的话,沉声问道:“卡西诺斯,我问你,我尼克斯部落强大吗?”
“强……强大,潘诺尼各大部落联合起来都不是您的对手!”这次卡西诺斯说的是真心话,他亲眼见证了尼克斯军队的勇猛,并且当马克西姆斯威逼安罗塔斯投降时,他就蹲在俘虏阵营的前列,把尼克斯士兵高举的那些破烂旗帜看得一清二楚,对潘诺尼联军主力被击溃一事信了大半,这让他感到绝望,所以才会表现得如此恭顺。
“既然尼克斯部落很强大,我们为什么不可以亲自到萨瓦河平原去获取你所说的这些财物呢。”马克西姆斯幽然的说道。
卡西诺斯顿觉一股凉气顺着背脊直冲脑门,他瞪大眼睛,惊愕的颤声问道:“你……你这是想要入侵我们的领地?!”
“这有什么好吃惊的,就许你们塞格斯提卡能够多次向我尼克斯发起进攻,就不许我们反击了!”马克西姆斯身体前倾,目光森然的盯着对方,厉声说道:“如今你们塞格斯提卡部落连遭失败,还能召集战士同我的军队进行战斗吗!恐怕只要我们尼克斯战士们穿过密林,进入塞格斯提卡领地后,就可以不受任何阻碍的肆意杀死你的族人,获得足够多的财物,灭亡整个塞格斯提卡部落,让鲜血染红萨瓦河水……”
卡西诺斯听马克西姆斯说完,身体不由自主的颤抖起来,他急忙哀求道:“尊贵的马克西姆斯首领,请你千万……千万不要这么做!我们塞格斯提卡……我们塞格斯提卡――”
卡西诺斯突然间说不下去了,因为一时间他想不出能够让马克西姆斯息兵的办法,而且就算有,以他现在的处境也没法左右整个塞格斯提卡人的决定。
这只能怪卡西诺斯虽然在押来的途中想了一些应付马克西姆斯首领的办法,但他完全没有考虑过这个刚刚建立一年的小部落竟然想要入侵塞格斯提卡的领地,而且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它完全有可能做到。或许是十多年的安稳和潘诺尼联盟的强大让他习惯性的忽略了这种可能,即使尼克斯是打败了他们才占据的库帕河沿岸,但在他看来这本就是阿尔迪伊人的土地,跟自家领地完全是两回事。
马克西姆斯直起身子,手指轻敲着椅背,郎声说道:“我是伊利里亚人,潘诺尼人实际上也是伊利里亚人,在几百年前我们都曾经是一家人,如今却成为仇敌、相互厮杀,这实在是让人心痛!
你不想让你的族人们再遭杀戮,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让他们都投降于我,加入尼克斯!从此塞格斯提卡和尼克斯就成了一家人,大家友好相处,自然就不会再有战争了!你觉得呢?”
“这……这……”卡西诺斯没想到马克西姆斯野心如此之大,不只是要入侵塞格斯提卡领地,更是想要将其整个吞并,还想让他当个叛徒,他可不想让自己成为族人们唾骂诅咒的对象。
“怎么,不愿意?!”马克西姆斯立时变了脸色,大声喝道:“来人!把他拖出去,砍了!”
两名卫兵应声而入,拽着卡西诺斯的胳膊,就要把他往外拉。
卡西诺斯顿时脸色煞白,吓得急声喊道:“我愿意!马克西姆斯首领,我愿意!……”
马克西姆斯把手一挥,卫兵松开手,卡西诺斯趴倒在地。
“卡西诺斯,你要明白,我们今天抓了好几千俘虏,其中可是有好些个塞格斯提卡部落首领,你不愿意去做,自会有人去做。”
马克西姆斯冷笑着提醒道,接着语气又稍显缓和:“你是个聪明人,应该很清楚!在这次的战争中你的父亲不幸死了,即使你回去了,族人们也会将这次惨败的罪责怪罪到你头上,就算你不受到塞格斯提卡部落的严厉惩罚,今后的日子也不会好过。
整个塞格斯提卡部落得日子更不会好过,接连的惨败导致部落里男人稀少,耕地放牧都成问题,奴隶们也会趁机作乱……以后尼克斯军队会频繁进入你们的领地,其他潘诺尼大部落就算会伸出援手,也会看你们不起,说不定哪天就会将你们踢出潘诺尼七大部落联盟……
你与其看着塞格斯提卡一天天的衰落,还不如加入我们尼克斯,想想看!去年我们尼克斯刚来到这里,就几次以少胜多、击败了你们英勇的安德莱斯大首领统率的军队,等我们定居下来,仅仅过了一年,就大败潘洛丽联盟组建起来的强大军队……
由此可见,我尼克斯虽小,力量却很大,发展也很迅速,说不定哪一天尼克斯就会成为这大河平原上的霸主!趁着我尼克斯部落刚刚开始发展之际加入我们,虽然你不可能再成为什么部落首领,但你却可以协助我管理成千上万的潘诺尼族民、甚至还有来自其他部族的族民,今日巡查达瓦河沿岸、明日巡查德瓦河、多瑙河沿岸……这岂不比你现在的处境要好得多!也风光的多!你觉得呢?!”
第两百七十四章 同胞相见
卡西诺斯瞪大了双眼,迎上马克西姆斯炯炯的目光,又赶紧低下头。
说实话,马克西姆斯所描绘的美好前景让卡西诺斯很是心动,但同时也让他震惊,因为在马克西姆斯的话里不只是想要吞并塞格斯提卡,还想要成为这片广袤辽阔的大河平原上的霸主,他能感受到这位年轻首领在说这话时胸中所燃烧的熊熊欲望,那绝不像只是在说大话而已……
整个大河平原啊!……卡西诺斯从小到大一直生活在塞格斯提卡部落,偏居在大河平原西南边缘的一隅,也只是从其他部落以及外族人的只言片语中拼凑出大河平原的广阔和壮美……
马克西姆斯见卡西诺斯一直低头不语,开始感到有些无耐,但他压抑住情绪,接着说道:“我做事讲究公平,既然我都给了安罗塔斯及其族人一个晚上的时间去商议是否向我投降,我也给你一个晚上的时间去考虑这件事,到了明天一早如果你还是不答应,哼哼,我会考虑另找一个塞格斯提卡首领合作!而你恐怕就将会在阿尔迪伊人那阴森晦暗的矿洞中一直干到老死!”
卡西诺斯下意识的一哆嗦。
“对了,你父亲的尸体已经被我的士兵在河中找到了。”马克西姆斯淡淡的说道:“不管你答应与否,我都会厚葬他,这是我对战死沙场的敌军主帅的尊重。”
“多谢马克西姆斯首领!”卡西诺斯神情悲戚,激动的说道:“我有一?小小的请求,希望首领你能够答应让我去看一看我的父亲!”
“如果明早你答应加入尼克斯,你想看?父亲多久都行,如果你不同意,你会被直接被押往阿尔迪伊,今后都不会有机会见你父亲的遗体。”
“我答应!我现在就答应加入尼克斯部落,成为首领您的手下!”卡西诺斯急切的说道。
“你确定?”
“确定!确定!”
“你想清楚了?”
“我……我想清楚了!我想要跟随马克西姆斯首领您一起看看这大河平原到底有多大!”卡西诺斯鼓起勇气,直面马克西姆斯,渴望与畏惧在脸上交织。
“好!”马克西姆斯露出了微笑,回声对侍从说道:“带他去好好洗个澡,换一身干净衣服,好好的吃顿晚餐,然后再带到我这里来。”
“是,首领。”
马克西姆斯又看向卡西诺斯,这一次语气相当温和:“等你再来的时候,我会给你讲讲我们尼克斯部落的一些重要法令和你接下来可能需要做的一些事情,你也可以跟我讲讲塞格斯提卡领地的情况,好吗?”
“我会听从首领您的吩咐,将我所知道的都告诉你!”既然已经低了头,卡西诺斯竭力的表现出顺从的模样。
卡西诺斯离开后,马克西姆斯轻吁了口气。
他刚才威胁卡西诺斯说“如果他不同意,随时可以再找一个塞格斯提卡首领”,那不过是谎言。要知道他是根据之前得到的各方资料分析,才确定了卡西诺斯如果投降,能对其他塞格斯提卡人起到最好的示范作用,没有之一。
因为首先卡西诺斯贪生怕死,比较容易被说服归降,只要尼克斯部落保持强势,他背叛得可能性比较小;
其次,根据俘虏们交代,他擅长交际,能说会道,跟塞格斯提卡各个部落首领都有来往,他父亲卡德莱斯之所以能够赢得大多数首领的支持成为大首领,他在其中出力不少,刚才马克西姆斯也见识了,此人确实嘴皮子滑溜,头脑灵活,让他来安抚和说服塞格斯提卡人,应该能发挥不小的作用;
最后,是他的身份,他是大首领卡布德斯的儿子,也是塞格斯提卡整个部落的名人,按照潘诺尼人的传统,他是有极大机会成为下一任大首领的,因此他加入尼克斯部落,会给予塞格斯提卡人极大的震撼,让尼克斯征服塞格斯提卡变得更为容易。
虽然事情都如预料一般顺利,马克西姆斯并没有放松警惕,他叫来护卫队长,嘱咐道:“要派人给我时刻看紧这个人,绝不能让他跑掉了!”
“是,首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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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多名俘虏被安置在军营的内部,每500人居于一处,中间就间隔一个尼克斯军团大队,他们没有帐篷,不过允许他们点燃篝火来取暖。
天快黑的时候,在这些被分割开的俘虏小营地外出现了一队队尼克斯士兵,多数士兵全副武装,只有少数士兵拎着沉重的木桶,抱着装满冷面包的麻袋,他们在队友的护卫下进入到俘虏营地内。
“都给我起来!排好队!领取食物!……”
队官用伊利里亚语大声叫喊着,原本躺在篝火四周、仿佛睡死过去的俘虏们全都爬了起来,摇摇晃晃的涌来,然后在尼克斯士兵用方盾用力的撞击之下,这些又累又饿的俘虏完全无力对抗,吃了苦头之后,乖乖的排成了好几队。
“怎么就给这么点面包啊!能不能再多给一点儿?”排在队伍最前面的俘虏看着拿到手里的四分之一块面包,立刻就有了抱怨。
“别他妈废话,有的吃就不错了,再嚷嚷,这点面包都不给你!”旁边的一名尼克斯士兵不耐烦的训斥道,并且用方盾将他推到一边:“下一个上来!”
负责分面包的尼克斯士兵则大声喊道:“我们赶过来太急,辎重队没能跟上,这些面包还都是从我们携带的口粮里分出来的,让你们先填填肚子,等到明天我们进了那座寨子,给你们的食物就不会这么少了!”
士兵的话让俘虏们安静下来,但他们显然没意识到士兵的话说得含糊,其实让俘虏不能吃饱,这可是尼克斯人总结出的经验,除非他们已经变得很顺从。
“嘿,那个家伙到这边来!”蹲守在木桶旁的尼克斯士兵招呼着分到面包的俘虏过来,然后用长木勺往木桶里舀了满满一勺温热的麦粥:“来,喝吧。”
俘虏如饥似渴的迅速喝完了两勺,还想接着再喝。
尼克斯士兵收回木勺,说道:“行了,你的麦粥已经喝完了,下一个!”
“请再给我一勺!就一勺!”
旁边全副武装的尼克斯士兵立即抽出短剑指着他,大声呵斥道:“你刚才没听明白吗,食物就这些,你喝多了,后面的就没得喝!给我滚一边去!”
在骂骂嚷嚷中,俘虏们都拿到了面包,喝了麦粥,然后各自又回到篝火旁趴下。
尼克斯士兵依旧站在原处,没有马上离开,反而从队伍中走出了几名士兵,走到了俘虏们中间。
这几人的身份比较特殊,他们曾经是塞格斯提卡人,如今是尼克斯部落的预备族民。
赛托努斯是其中之一,如果说他当初加入尼克斯部落是形势所迫,参加对潘诺尼联军的战争也是不得不从,内心并不太情愿,但是这一次响应队官的号召,来到俘虏营地执行任务,却是他主动申请的。
他刚参与了几天前的那一场与潘诺尼联军主力的决战,看到人数远多于尼克斯军队的潘诺里联军被打得大败、在荒野里狼狈逃窜的场面,他心中还剩余的那些坚持动摇了。而这些被动摇的坚持在他跟随尼克斯军队赶到这里、包围并俘虏那么多的塞格斯提卡同胞的时候就彻底消失殆尽了。
无论是凯尔特人、还是伊利里亚人都有奉强者为尊的传统,赛托努斯觉得:经这一战之后自己曾经的部族塞格斯提卡的衰落已成必然,能够大败潘诺尼联军的尼克斯部落入主萨瓦河平原理所当然。
尽管尼克斯部落大部分族民都不是潘诺尼人、甚至还接纳斯科迪斯齐奴隶,但已经在尼克斯生活了大半年的赛托努斯更愿意继续待在尼克斯,期盼着它发展壮大,不仅仅是因为这个新部落更有实力、更有活力,还因为它更给人以希望。
在击败潘诺尼联军主力之后,马克西姆斯首领就召集了参加战斗的预备族民们,再一次向他们郑重宣布:等到这一场战争结束,他们都将成为正式族民,并且会根据他们所立下的战功,来晋升其部落等级,分配相应的土地……
赛托努斯所羡慕的尼克斯普通族民的幸福生活很快就能实现,他又怎么能不归心呢。
此刻,赛托努斯扫视着这些面容憔悴、颓废沮丧的同胞们,想起了当初的自己,心中没有同病相怜的感伤,反而是有一种想要帮助他们脱离苦海的冲动。
赛托努斯在一张熟悉的面孔前停住了脚步,轻声喊道:“奥诺西斯大叔,奥诺西斯大叔!……”
刚吃完那点面包、正准备躺下睡觉以减少消耗的奥诺西斯抬眼一看,顿时愣了,又使劲揉了揉眼睛,再仔细看,然后不确定的小心问道:“你是……赛托努斯?”
第两百七十五章 赛托努斯的劝说
刚才俘虏们一心只想吃东西,再加上刚遭遇惨败,他们对尼克斯士兵的凶狠很有阴影,根本不敢盯着对方看,因此并没有发现过来送食物的尼克斯队伍中有自己的同胞,而且在奥诺西斯眼中,站在他面前的这名尼克斯士兵虽然跟他印象中的那名族人长得很像,但一身盔甲显得英姿勃勃,气质完全不同。
“是我。”赛托努斯应了一声,蹲下身子,摘下头盔。
“赛托努斯,竟然……真的是你!”奥诺西斯激动的想要伸手去摸赛托努斯,可手一碰到那冰凉的盔甲,又下意识的缩了回去,神情再次变得谨慎小心:“太好了,你还活着!可你现在怎么……怎么变成这样?”
“大叔,你还记得吧,去年安德莱斯大首领召集军队要进攻尼克斯,我也参加了,还是你给我送的行……”赛托努斯语气柔和的说道。
“我当然记得,我当时还提醒你,大首领这次去一定能打个大胜仗,到时候你要是作战勇猛,说不定可以让咱们的首领忘掉对你父亲的怨恨,把曾经从?家拿走的土地再还给你……”
赛托努斯回忆着往事,叹气说道:“……没想到大首领遭到惨败,哎,那么多的族人都没能回来……后来首领逃回来了,又后来一些族人也被赎回来了,可就是始终没有你……他们都说你可能已经死在沼泽里了,为此我和老伴还在村落东头的荒地里给你立了个坟……可没想到,你不但还活着,居然还……还加入了尼克斯……”
“加入尼克斯的可不止我一个,从去年到今年有上千名被俘虏的塞格斯提卡战士加入尼克斯!他!他!他!都是咱们的族人!”赛托努斯回身指向在俘虏群中的几名尼克斯士兵,本能的为自己辩解。
“其他人我不了解,可你是个好孩子啊!你怎么能……怎么能背叛部落呢!”奥诺西斯一副怒其不争的模样,声音不自觉的大了起来。
“大叔,这能怪我吗!你应该很清楚,当年那?提米勒斯的小儿子强行拉着我父亲去打猎,结果遇到了两头熊,其他人都被熊咬死,我父亲也被咬伤,但他拼命逃回了村子……
可提米勒斯和其他几个失去儿子的贵族非说是我父亲擅自带他们去危险的地方打猎,并且丢弃他们独自逃跑,因此夺走了我家的土地,还罚我父亲做苦活,他本来就受了伤,哪里经得起这样的折磨,没多久就病死了……
“我从小到大一直被族人们看不起,只有大叔您对我很照顾……”奥诺西斯的话勾起了赛托努斯埋藏着心里十几年的积怨,他情绪激动得控诉着:“就像你所说的,我本来是想着跟随安德莱斯大首领好好的表现,要是能被他看中,就能改变我以前糟糕的生活……可是我们败了,在我们眼中英勇无敌的安德莱斯大首领轻易的就被击败了。”
赛托努斯扯动着嘴角,不自觉的露出一丝嘲讽:“我们好多人被俘虏,先是被送到阿尔迪人那里挖矿,受了不少的折磨,后来尼克斯派人来跟我们说‘只要我们加入尼克斯部落,就可以不用再受这些折磨……’。
一些人选择了加入,他们中有不少是因为家人都被尼克斯抓获,不得不屈从。我不一样,我只是想改变我的生活,既然在原来的部落里没有了出路,我为什么不试试别的路呢!”
“你……你……”奥诺西斯看着赛托努斯一脸激动的神情,想起对方以往在村子里所遭受的那些事情,连声叹气,最后还是忍不住小声说道:“可尼克斯毕竟是外族,你加入他们,不可能比在部落更好!”
“谁说的!”赛托努斯双眉一扬,朗声说道:“我们潘诺尼人其实是伊利里亚人,只是几百年前分开了。尼克斯部落也主要是由伊利里亚人建立的,尼克斯部落的马克西姆斯首领把咱们潘诺尼人视作同胞,非常欢迎我们加入尼克斯部落――”
“既然尼克斯人是把我们塞格斯提卡看作一家人,为什么却对我们如此凶狠的打杀?!”旁边有人突然大声插话道,不知不觉间赛托努斯的周围趴了一圈俘虏。
赛托努斯扫了一眼周围,用更洪亮的声音说道:“尼克斯如此对待我们,难道不是因为我们先入侵了阿尔迪伊的领地,杀死并赶走了他们的族民,占据了这里的土地,他们才不得不反击的吗!
就说我们从去年到今年所遭遇的几次大败,哪一次不是我们先进攻尼克斯,最后人家才反击获胜的!别说什么尼克斯对咱们凶狠,想想咱们以前抓着阿尔迪伊人,不是把他们杀死后扔进库帕河,就是砍断手脚将他们扔到阿尔迪伊人的寨子前去威吓他们的族人。
而尼克斯人在跟我们打完仗后,会救治我们受伤的族人,就如同救治他们自己的族人一样,看看这里――”
赛托努斯抬起左腿,腿上有一条比较长的伤疤,他拍着伤疤,大声说道:“这是安德莱斯大首领带着我们跟尼克斯人在瓦里多西沼泽战斗时被对方刺了一剑,我当时倒在地上,完全不能动,是尼克斯人将我抬到他们的营地,靠着医生和护士的精心治疗,我的腿伤才很快好了。
不光是我,当时一些在战斗中受伤的族人都是因为受到尼克斯人的很好照顾,才恢复了健康――”
“哦,我想起来了,之前我看到一些尼克斯士兵将咱们的一些受伤的族人抬进营地,是不是也要给他们治伤?”又一名俘虏插话道。
“那是当然!战斗的时候我们是敌人,战斗之后我们都是伊利里亚人,尼克斯会尽力救治同胞!”
“所以你因为感激尼克斯人,所以就加入了他们。”又有俘虏插话道。
“当然不只是因为这个。”赛托努斯再一次看向奥诺西斯,自豪的说道:“大叔,你能想到吗。我原来在部落里没有土地,靠着给提米勒斯放牧,挣得一些粮食,要不是你时常给我一些好吃的,我恐怕长不了这么高、这么壮……
可当我加入尼克斯、在赢得了这场战争之后,我就可以分得至少60亩土地,我的队长因为我在战斗中表现得不错,还准备让我当十夫长!我在尼克斯可比在原来的部落要过得好多了!”
“仅仅60亩土地就让你背叛了部落、背叛了我们所信奉的神祗,你还有脸在我们面前大吹大擂,脸皮实在是厚啊!”
一个讥讽的声音传来,让赛托努斯变了脸色,他抬眼望去,只见在围着自己的这圈人的外面坐着一个中年男子,长得白白胖胖,正一脸鄙视的看着自己。
赛托努斯压着火气,问道:“你家有多少田地?”
“这我可没数过,反正比60亩多得多。”男子不以为然的撇撇嘴。
赛托努斯突然笑了:“那你一定是个贵族?”
男子还没说话,就有人说道:“他是我们部落的长老!”
紧接着又有人接口:“是我的族长阿尔帕斯!”
“贵族”对塞格斯提卡人来说其实是个外来词,“长老”和“族长”才是正规的说法。一个塞格斯提卡部落是由一族血亲经过几十、上百年的繁衍形成的一个人口众多的团体,这个团体又是由因分家而形成的小团体集合而成。
一般来说,人口最多实力最强的小团体的头目就是首领,其他小团体的头目是该部落的长老,而对该团体的族民来说,他就是族长,因为他和普通族民之间有着或多或少的亲缘关系。
两人说话之后,阿尔帕斯尽力挺直胸膛,想摆出傲然姿态。
赛托努斯却没有显露一点尊敬,反而直接问道:“阿尔帕斯长老,你知不知道我们这些普通的塞格斯提卡族民大约拥有多少亩土地吗?”
阿尔帕斯喜欢享乐、领地事务几乎都交由手下去做,对赛托努斯的问题,自然是答不上来,愣了一下之后,他有点失态的呵斥道:“你一个普通族民有什么资格来问我问题!”
赛托努斯没有跟其斗气,他认真的说道:“在我原来的塞格斯提卡部落普通族民有大约30亩左右的土地,对吧,大叔?”
奥诺西斯犹豫了一下,还是点点头:“差不多。”
其他的俘虏开始七嘴八舌的插话:“我们部落每户的土地要多一点,不过靠近山林,没有那么肥沃。”
“我们可没有那么多地,能有25亩就不错了。”
“你说你在尼克斯能获得60亩土地是吹牛的吧,在我们部落有几位族长家也才60多亩。”
……
“诸位请安静!”赛托努斯大声说道:“不管是20亩,30亩,还是40亩,咱们普通族民每年辛辛苦苦耕地,到了收成的时候还得上缴不少粮食给所属的部落长老们,剩余的能够勉强喂饱自家人就不错了――”
第两百七十六章 赛托努斯的劝说(续)
“那些上缴的粮食又不是给我拿来私自享用,那是要上交给首领,首领再上交给大首领,用来供给军队,出征与敌人作战……”阿尔帕斯意识到什么,赶紧辩解道:“咱们塞格斯提卡部落处境险恶,从起来反抗斯科迪斯齐人开始,几乎每年都没有停止过战斗,没有足够的粮食来召集族人们战斗,怎么保障部落的安全!――”
“可我们接连遭受惨败,部落不但不安全,反而更加有危险!”有人突然怼了几句,噎得阿尔帕斯说不出话来。
赛托努斯趁机接过话头,继续对阿尔帕斯大声斥责道:“听你这么说,我们普通族民生活过得艰难是理所应当的,可是你们呢!你们这些部落首领、长老、族长拥有比我们普通族民多得多的土地、多得多的奴仆,还有英勇的战士守卫你们的宅院和财产,我们上缴的粮食你们要抽取一部分自己享用,你们还可以通过罚没族民的土地,来增加自己的土地――”
“胡说八道!你胡说八道!”阿尔帕斯气急败坏的大叫起来:“你这个叛徒,?这是在污蔑血统高贵的首领和长老!污蔑我们潘诺尼一直以来的神圣传统!――”
“我污蔑?!”赛托努斯冷笑着,转向众人,大声说道:“你们当中有他的族人,你们告诉我,他可有像我们一样辛辛苦苦的种地、辛辛苦苦的放羊?!”
“没……没有,从来没有过……”有俘虏鼓足勇气说道。
“那你们可曾见过他像我们一样每一次战斗都冲杀在前面、身上留有不少伤疤?!”赛托努斯又问。实际上塞格斯提卡的部落首领和贵族多数都善于战斗,但也有少数跟阿尔帕斯一样不怎么上战场,赛托努斯一看他的体型就知道,所以才会有此一问。
“没有!”这一次俘虏回答的声音大了一些。
“在田地收成不好、咱们吃不饱饭的时候,他可有给予咱们足够的粮食,帮助咱们渡过难关?”赛托努斯再一次问道。
“没有!!”这一次俘虏们的回答更大声了。
“兄弟们,看到了吧,这就是咱们部落的首领和族长们!他们早就忘记了咱们部落的传统――对待族民应该像对待家人一样的悉心照顾,而是光顾着肥了自己,让咱们受苦!”
赛托努斯在尼克斯部落不是光被安排干活,马克西姆斯还专门安排能言会道的老兵在空闲时间找这些预备族民们聊天,听他们诉苦,赛托努斯今天说出的这些话大多来自老兵们的开导。
此刻,赛托努斯越说越兴奋,平时老兵们所说的话经过他自己的嘴里流出,脑子越发清醒,仿佛顿悟了一般:“战斗的时候我们冲杀在最前面,收获的时候我们上缴的粮食最多,可是我们获得的却最少,甚至犯点小错就要挨重罚……
我们哪里是部落的族民啊!我们其实就是首领和族长们的奴仆!只是比斯科迪斯齐奴隶得地位稍高一点而已!――”
“你胡――”阿尔帕斯愤怒的刚想大骂,一个冰凉锋锐的物体立刻贴上他柔软的脖颈,那是尼克斯士兵的短剑,他知趣的闭上了嘴。
“等我加入了尼克斯部落,我才知道什么叫做公平!”赛托努斯亢奋的大声说道:“你所做出的努力就应该得到相应的回报!我为尼克斯部落种了大半年的田地,前天跟着大部队参加了一场非常大的、激烈的战斗,获得了胜利,接着又拼命赶来这里,俘虏了你们……
正因为我的努力,我成为了尼克斯的正式族民,获得了至少60亩的土地!以后,我要是在战斗中继续立功,我还将得到部落的奖励,获得更多的土地,甚至成为尼克斯部落的贵族!而不是象在塞格斯提卡部落里一样,永远都是受人欺负的普通族民!”
赛托努斯这话说完,立刻引起周围俘虏的一片哗然,就连稳重的奥诺西斯也忍不住问道:“赛托努斯你在尼克斯真的可以获得比60亩还要多的土地?!还可以获得像阿尔帕斯那样的高贵身份?!”
“当然是真的!”赛托努斯笃定的说道:“尼克斯部落对此有专门的法令,所有的族民都知道!并且之前已经有一些尼克斯族民通过自己的优秀表现获得了高达百亩的土地!”
“100亩?!”人群中骚动更大,甚至有人发出惊呼。
周围的俘虏心痒难耐,大声问道:“如果我加入尼克斯部落,会给我60亩土地吗?!”
“你刚加入尼克斯部落,没有为尼克斯做任何事,尼克斯也不知道你是不是真心加入,怎么可能立刻就给你土地!――”
赛托努斯刚说几句话,就看到一些俘虏露出失望的神情,他立即加重语气说道:“你想想在咱们塞格斯提卡部落,有其他部落的族民想要加入,可是要给首领和族长干很长时间的活,才可能被部落接纳,至于说获得土地,只有很少的机会才可能获得……
但是在尼克斯部落,只要你老老实实的给部落干三年的农活,你就能成为正式族民,获得50亩土地。如果在这三年期间里,你参加了战斗、立了功,就可以缩短你成为正式族民的时间,并且还可能增加你应得的土地,就像我一样,明白了吗?!”
“明白了,明白了,三年时间也不算长,就是好好干活嘛,这个我最擅长了。”有俘虏当即点头。
“干活我不行,但是我喜欢战斗,我能不能加入你们尼克斯部落,成为一名战士,专门为尼克斯战斗,通过立功早日获得土地?”一名强壮的俘虏大声问道。
“这……应该也是可以的。”赛托努斯犹豫了一下,回答道:“但你先得通过尼克斯军队的测试。”
“像我这么强壮,尼克斯军队还会看不中吗!”这名俘虏高举起粗壮的胳膊,自信的说道。
“奥德塔斯是我们部落有名的勇士!”旁边另一名俘虏自豪的夸耀道。
“你们这些家伙,你们还有没有一点良心!”一名年老的俘虏愤然的咒骂道:“尼克斯人可是我们的敌人!他们杀死了我们多少族人,你们居然想要去投靠我们的敌人,你们一定会遭到神祗的惩罚,不得好死!”
“不!你们加入尼克斯,不但不会遭到神祗的惩罚,反而会得到庇佑!”赛托努斯自信的大声说道:“因为尼克斯首领马克西姆斯是达努女神的神裔,受到了女神的庇佑,所以他带着族人来到这里,才能多次以少胜多、打败比尼克斯强大得多的我们,才能够让前些年一到雨季就暴涨的库帕河在今年恢复了平静……所以尼克斯部落刚刚定居下来,就开始修建达努女神神庙,并且尼克斯首领是达努女神神裔这件事情还得到了艾梅里奇贤者的确认。
“这是真的吗?!尼克斯首领居然是达努女神的神裔?!”
“应该是真的吧,没听他说吗,尼克斯部落里可是有达努女神的神庙,而且这件事可是得到了艾梅里奇贤者的确定!艾梅里奇贤者可是咱们塞格斯提卡部落里唯一一个斯科迪斯齐德鲁伊,他可是得到了神祗的眷顾,任何病人只要被他看过,就会痊愈,他不可能说谎!”
“难怪我们英勇的安德莱斯大首领、还有卡布德斯大首领莫名其妙的就死了!他们冒然进攻受达努女神庇佑的尼克斯部落,必然是激怒了达努女神,对他们进行了神罚!达努女神可是万物之母、大地之神啊!”
“噢!我们怎么办?!我们与尼克斯人交战,也触怒了女神,难怪会被俘虏!”
“喂,我现在就加入尼克斯行吗?!”
“我也是!我也要加入!”
……
一时间,周围的不少俘虏争先恐后的向赛托努斯表达了“加入尼克斯”的强烈意愿。
这样类似的场景在每一?俘虏小营地里反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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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马克西姆斯从酣睡中被叫醒:“首领,正如你所预料的一样,寨子里的塞格斯提卡人果然想在晚上逃跑!”
马克西姆斯揉着朦胧的睡眼,漫不经心的问道:“现在情况怎么样?”
“第一军团的三个大队和第四军团的两个大队都按照事先的部署,及时的上去堵截了,相信他们一个都跑不了!”侍从兴奋的回答道。
“好,好……”马克西姆斯打了一个哈欠,有气无力的说道:“我再睡一会儿,等事情都结束之后,把斐萨鲁斯和奥卢斯两位军团长都叫过来。”
“是,首领!”
大约两个小时之后,斐萨鲁斯和奥卢斯站在了军帐中。
“首领,寨子里的塞格斯提卡人已经全部被我们抓获,我们还占领了整座寨子,获得了潘诺尼军队存储在寨子里所有粮食和辎重!……”斐萨鲁斯高兴的介绍完情况,又加了一句:“首领,还是你厉害,早早的就猜到他们会逃跑!”
第两百七十七章 向塞格斯提卡领地进军
“吼!!!吼!!!吼!!!……”士兵们齐声大吼。
马克西姆斯扭头问卡西诺斯:“塞格斯提卡主寨在哪个方向?”
卡西诺斯稍作犹豫,在马克西姆斯锐利目光的逼视下,他神情复杂的举起了手,轻声说道:“在那边……”
马克西姆斯立刻朝着他手指的方向用力一挥:“前进!”
士兵们迈步向前,在快速的行进中其阵型逐渐的展开,因为田地已被收割,平坦的土地上除了村落没有阻碍,所以第一军团近六千名士兵以长达一里多的宽正面阵列向前推进……
“铛!铛!铛!……”林口寨的士兵拼命的敲响警钟。
距离尼克斯军队较近的塞格斯提卡民众也很快发现了西南方的异样,惊慌的大声叫喊:“敌人来了!敌人来了!!……”
于是,安宁的景象被打破,牧民们赶着羊群拼命跑,农夫们鞭打耕牛拼命跑,行人们有的抱着孩子,有的赶着驮车,男人喊,女人叫,孩子哭,牛羊闹……一带十、十带百、百带千……如同滚雪球一般,不断的有塞格斯提卡民众从各个村落中背着包裹跑出来,加入到逃亡的人潮中。
没有一个部落或者村落紧急召集战士进行抵抗。
一方面是因为尼克斯军队展开的宽正面阵列犹如一道长长的铁墙直逼过去,给塞格斯提卡民众以极大的心理压力,而塞格斯提卡部落连遭惨败,在短时间内根本无法召集足够的青壮年族民进行抵御;
另一方面就是在平原上的这些村落都是没有木墙的。
在斯科迪斯齐人统治时期,为了便于统治、防止潘诺尼人反抗,斯科迪斯齐人勒令潘诺尼人的所有村落都不得修建围墙。几十年过去,当潘诺尼人独立之后,象塞格斯提卡部落不但没有外敌威胁,反而还去进攻阿尔迪伊,并且占据绝对优势,各村落没有任何危险,族民们自然不想浪费物资、耗费精力去建村落的木墙。
虽然后来军队遭受惨败,安德莱斯病死,让族民们感到恐慌,但很快停战协议签订,在几十年惯性的驱使下塞格斯提卡族民们依旧没有修建木墙,导致现在一个?村落裸露在尼克斯的兵锋之下。
塞格斯提卡各村落民众没有勇气、也没有能力抵抗敌人的入侵,唯一的办法就是逃。
而且大多数人逃跑的方向都是一致的――塞格斯提卡主寨。
作为塞格斯提卡部落的权力中心、大首领的所在地,塞格斯提卡主寨当然是有木墙的,因为它是斯科迪斯齐人修建的、作为统治这一片区域、镇压塞格斯提卡人反叛的军事重镇,其防御设施自然不算差。塞格斯提卡人将其占领之后,这十多年来仅仅是对整个主寨进行维护,没做太大的改变。
平时塞格斯提卡各部落遇到麻烦,都会去主寨请求大首领帮助解决,如今面临生死危险,族民们自然想逃进主寨内以求获得庇护。
于是,塞格斯提卡民众在逃亡中逐渐汇聚成一个巨大的人流,涌向了塞格斯提卡主寨。
尼克斯军队保持着一个稳定的行军速度,既不去拼命追击那些距离很近的塞格斯提卡民众,也不顺手牵过那些失散的、不懂得拼命躲避的牛羊,更不会进入村落去翻箱倒柜、拿走塞格斯提卡民众的财物……
在马克西姆斯的严令下、在军团长卡尔米努斯的带领下,他们紧跟着前方的人流,前进、前进、不停前进……
当夕阳挂在山巅,晚霞浮现天边,远处一条波光粼粼的大河映入马克西姆斯的眼帘。
“萨瓦河快到了……”旁边卡西诺斯的提醒让马克西姆斯精神一振,很快他的神情变得凝重,因为他望见无数划向对岸的船帆……
“卡尔米努斯,你立即派出两个大队,各自赶去前方寨子的两侧河岸,沿着河岸给我收缴所有能看得到的船只,快去!快去!”
“是,首领!”卡尔米努斯转身去执行命令。
“哈古克斯,你的骑兵速度快,把他们都派出去,尽可能去抢回更多的船只!”马克西姆斯紧接着又对骑兵队长下达命令。
原本,哈古克斯的骑兵队因为缺乏战马,也就十人左右,但在之前科拉纳河岸的大战中缴获了20多匹完好无损的战马,他征得马克西姆斯的同意之后,很快就分配原来的老部下,使骑兵队一下子增加到30人,除去给各支队伍和寨子充当信使的骑兵之外,跟随马克西姆斯进入萨瓦河平原的有20名骑兵。
得到马克西姆斯的命令之后,哈古克斯留下两名骑兵充当传令兵,带领其他手下朝着河岸冲去。
马克西姆斯将目光转向正前方,远处一座木寨矗立在河畔,那正是塞格斯提卡主寨。
塞格斯提卡主寨与阿尔迪伊的主寨有些不同,虽然都是建在河畔,但它横跨了河流两岸,东岸为主,西岸为辅,中间有一座浮桥联通。
此刻西岸的寨子已经是沸满盈天,逃亡的民众不但将北、西、南三座寨门通道堵得严严实实,而且还将整个西寨重重包围。
寨内的战士们刚得知“敌人杀来”的消息,负责守卫西寨的部落首领在震惊之余,一时间不知所措。但很快逃亡的民众就来了,战士们不可能将自己的族人拒之门外,可随着逃来的民众越来越多、越来越多……堵塞了所有的进出通道,导致所有寨门都无法关上的时候,战士们后悔已经晚了。
“卡尔米努斯,攻下这座寨子的任务就交给你了。”马克西姆斯神情平静的说道。
“是,首领!”卡尔米努斯兴奋得行了一个军礼,但他并没有马上下达进攻命令,而是经过仔细的观察之后,再进行进攻的部署:分出三个500人队,各自进攻北、西、南三个寨门,另外2000多士兵围攻北、西、南三面寨墙……
虽然第三军团来得匆忙,没有携带攻城器械,连最简单的云梯都没有制作,但是卡尔米努斯发现前方的这座寨子没有挖掘壕沟,也没有设置鹿砦,寨墙最多三米高,攻方可以直抵墙下,趁着守军被自己逃难的民众扰乱注意力的时候,可以让士兵们在弩兵队的掩护下搭起人墙,翻上木墙……
进攻命令下达之后,原本漫长的“铁墙”没多久就分成了六路纵队,从各个方向朝塞格斯提卡西寨直扑过去……
原本就猬集在寨子前、惊恐的塞格斯提卡民众这下完全炸开了锅……
其实,昨天佩科特率队隐藏在密林中、之后突袭正在步涉过河的塞格斯提卡军队,导致其溃败之后,一些溃兵逃过了尼克斯士兵的追击,因为敌人就拦在前方,因此没敢再重返战场,而是逃回了自己的家园,也是因此让“塞格斯提卡军队再遭失败”的消息在领地内传播开来,民众开始感到恐慌。
幸好有留守领地的部落首领和族长进行安抚,告诉他们:塞格斯提卡军队只是辅助,布罗奇、马齐伊、迪斯奥内、佩鲁斯泰四个大部落得军队才是进攻的主力,他们组建的联军不是尼克斯人能够阻挡的。
民众们因此消除恐慌,只剩下担忧,担忧在尼克斯人的突袭中伤亡的塞格斯提卡战士中是否有自己的亲属。
大多数留守的塞格斯提卡贵族们都相信强大的潘诺尼部落联军会赢得最后的胜利,对于自己部落军队的失败能够处之泰然,但是溃兵们带回来的另一则消息则让他们内心起了波澜:卡布德斯可能丧生在库帕河!
对此最为高兴的是普力卡斯,他意识到安德莱斯的儿子重新夺回大首领之位的机会来了,同时他对南边的战事提高了警惕,毕竟他参加过沼泽会战,深知尼克斯人的厉害。
他派出自己的心腹去时刻关注西边的动向,因此在塞格斯提卡的主寨之中,他是最先得知尼克斯军队入侵领地这个消息的部落首领,感到形势紧迫的他立即召集一些在主寨中值得信任的人手,并且以“紧要事情须进行商议”为名,去面见卡普德斯率军离开之前所任命的、负责留守塞格斯提卡主寨的部落长老,趁机不备,将其打晕关押。
不过,谨慎的卡布德斯为了防止自己离开后出现意外,在主寨里还做了一些布置,为了清除这些后手、彻底掌控整个东寨,普力卡斯趁着尼克斯军队入侵的消息传来导致东寨出现混乱之际,接连采取行动,将卡布德斯的亲信一一抓获囚禁,终于掌控了整个东寨。
但也在这个时候,从西寨传来的呼救哀嚎声更加清晰凄厉,逃亡民众争先恐后的涌向浮桥,相互间拼命推攘挤压,完全不顾同胞情谊,不断的有人掉入河中……西寨的秩序已经完全失去了控制,因为尼克斯人攻进城了。
第两百七十八章 安抚
普力卡斯凝眉眺望着对岸,看到在密密麻麻的人潮后面一片耀眼的光芒,他很清楚这是夕阳余晖照在盔甲上的反射,沼泽惨败的记忆瞬间浮上心头,让他的心中更加恐慌,想到敌人已经占领了西寨,如果再跟随人流,踏过浮桥,东寨可就……
他终于下定决心,大声下令:“砍掉浮桥!快砍掉浮桥!”
桥头的战士犹豫了:“普力卡斯长老,可桥上还有我们很多的族人!桥那边也还有――”
“赶紧砍掉它!不然等敌人从浮桥上杀过来,咱们都得完蛋!”普力卡斯怒吼道,见战士还在犹豫,干脆一把夺过其手中的长剑,猛力砍向紧系在桥桩上的联船缆绳,跟着他的手下也抽剑砍向另一端的缆绳……
桥上的民众见状,更加疯狂的向前推攘,更多的人“扑通扑通”落下水,又有更多的人涌上来,咒骂声、哀求声不绝于耳,浮桥上民众完全乱成一团……
很快,联船的缆绳被砍断,普力卡斯又带领手下们砍掉了用于固定最靠近岸边的浮船的木桩。
浮桥失去了北岸根基,顺着水流开始缓缓向南偏移……
马克西姆斯骑着战马,在护卫队和侍从的簇拥下走向洞开的寨子西门。
他的目光扫过道路两旁一片倒卧的尸体和哀嚎的伤者,神情漠然。
刚进入寨子,卡尔米努斯就迎了上来:“首领,我们已经占领了这座寨子!但是敌人砍断了浮桥,我们没能攻入河对岸的寨子……”
马克西姆斯语气温和的说道:“第三军团长途行军大半天,能够攻下这座寨子已经非常不容易,天快黑了,士兵们也很疲劳,让大家好好休息吧,攻打塞格斯提卡东寨的事,明天再说。”
“是。”卡尔米努斯又说道:“首领,浮桥那边有很多的塞格斯提卡人被我们包围,我已经派一些塞格斯提卡新兵对他们进行安抚,但他们人数太多了,我怕时间一长会出意外,你有什么解决的好办法吗?”
马克西姆斯稍作思索,说道:“带我去那里。”
接着又扭头看向身后的卡西诺斯:“你也跟着来。”
“是……”卡西诺斯弯下腰,恭谨的回应,之所以表现的如此顺从,是因为尼克斯军队在一天之内就攻陷塞格斯提卡西寨,彻底粉碎了他心中些许侥幸。
一行人来到浮桥边,这里已经被无数火把燃得透亮。
无数塞格斯提卡民众猬集在岸边,占据着很大一片区域,第四军团士兵则在他们外围排成一个细长的阵列,将其包绕。
双方对峙着,出现了一种奇特的静默,就连孩子哭闹也被大人紧紧的捂住嘴,因此能够听见塞格斯提卡新兵劝慰同胞的声音……
马克西姆斯攀上了桥头与街道之间的哨楼,在嘹望台站定之后,身后的司号兵吹响铜号,嘹亮的号声立刻吸引了岸边所有人的注意。
马克西姆斯俯瞰着下方密密麻麻、攒动的人头,吐气发声,声音犹如洪钟一般响亮:“我,马克西姆斯,尼克斯部落的首领!就是我在去年带领族人击败了你们的大首领安德莱斯,让他重伤而死!就是我在4天前带领族人在科拉纳河东岸大败潘诺尼部落联盟的大军,俘虏了6000多人!就是我在昨天带领族人在库帕河消灭了你们和戴西提亚泰的联军,你们的卡布德斯大首领也死于河中!现在,我带领族人攻破了你们的寨子,站在了你们的面前!――”
塞格斯提卡民众一片哗然,那个高高在上、一身闪亮铠甲、被火光映照得威武庄严的年轻人在他们眼中犹如恶魔一般的令人畏惧。
“贪婪者必死于贪婪,惯于侵略他族的部落也终将会被他族所侵略!尼克斯部落原本对塞格斯提卡没有恶意,但是一再遭到塞格斯提卡军队的攻击,我们必须得进行反击,所以我带着军队来到了这里,发动战争的塞格斯提卡首领和贵族们必须得到惩罚!但是你们――”
马克西姆斯的声音中少了凌厉,多了些温和与悲悯,他向前伸出右手:“?们是被迫的!在首领和贵族的威逼下,你们不得不让家里强壮的男人上战场,时刻要为他的安危担心!你们还得上缴更多的粮食来满足军队的需要,为此一家人不得不忍饥挨饿!
但你们以往付出了这么多,可有得到过什么好处吗?并没有!安德莱斯曾经从阿尔迪伊人手中夺得大片的库帕河沿岸的肥沃土地,你们从未获得过一分,可依旧每年出人出粮,家人负伤战死,自己忍饥挨饿……”
马克西姆斯轻叹了口气,骤然间扬起声音:“但从今往后,这样悲惨的日子不会再出现,因为我们尼克斯部落将成为这片土地新的主人!只要你们加入我们尼克斯部落,成为我们尼克斯的族民,你们都将受到部落的善待!
无论是不辞辛苦的耕田放牧、还是跟随军队上阵杀敌,你们所做出的每一分努力都会被部落所记住,并且根据你们为部落所作出的贡献,每户人家分得50亩以上的土地。
你们为尼克斯部落做出的贡献越多,分的土地也就越多,还会因此提升你们在部落里的地位,最终成为尼克斯的贵族,享受到普通族民享受不到的特殊权利!
我不是在吹嘘,尼克斯部落里已经有1000多名来自塞格斯提卡的族民,相信刚才有些人已经看到了他们,等我说完话之后,你们可以去问问他们,问问他们,我所说的一切是不是真的!
另外,我这里还有一个你们都熟悉的人,他想要给你们说一些话!”
马克西姆斯说完,让开身子,低声说道:“卡西诺斯,该你表现了。”
卡西诺斯心头一震,尽管他非常不愿意出现在这么多族人的面前,但是在马克西姆斯无声的逼视下,他不由自主的向前迈了一步、两步……最后站在了木栏前。
原本静默的塞格斯提卡民众突然间骚动起来:“那是卡西诺斯吗?!”
“瞧他额头边那块肉疙瘩,就是他没错!”
“他不是战死了吗?”
“你搞错了,是卡布德斯大首领淹死了,卡西诺斯不是站在上面好好的吗!”
“他可是大首领的儿子,我们塞格斯提卡部落的长老!他怎么能投靠敌人呢!”
“可能是被尼克斯人威逼的吧。”
“如果尼克斯部落真像那个首领说的那么好,卡西诺斯说不定是自愿加入的……”
“你给我闭嘴!……”
“呜!……”又是一记嘹亮的铜号声,让喧嚣的河岸暂时恢复了安静。
“族……族人们……我是……”卡西诺斯低着头,结结巴巴的刚说了两句,耳边就响起马克西姆斯不满的声音:“声音太小了!挺起胸,昂起头,大声说话!”
卡西诺斯不得不听从指令,挺胸昂头,放大声音:“族……族人们――”
“还是太小!”马克西姆斯冷哼一声。
卡西诺斯咬牙喊道:“族人们!――”
这一喊,顿觉憋闷的胸口通畅了很多,好像也没有那么羞臊难受,卡西诺斯干脆不管不顾的继续喊道:“我是卡西诺斯!潘诺尼部落联盟的大军被彻底打败了,这是真的!我们和戴西提亚泰的军队也都被击败了!
我们的战士还被俘虏了好几千人,塞格斯提卡部落再也没有足够的战士来保护你们了!遭受惨败的其他潘诺尼大部落也难以再提供帮助!今天你们都看到了吧,尼克斯军队轻易的就进入了我们的领地,很轻松的就占领了我们的寨子……塞格斯提卡已经完了!……真的……完了!”
说到这里,卡西诺斯有些哽咽,他稍作停顿,重新平缓了一下情绪,然后继续大声喊道:“现在你们是该为自己、为家人好好的考虑一下啦!是跟着塞格斯提卡部落一起……完蛋?!还是加入尼克斯部落?!……
我可以站在圣林前发誓,我所说的话都是真的!你们加入尼克斯部落,不会被当做是外人,不会受到歧视,只要你们按照他们的安排……努力的干活,勇敢的战斗,你们就可以分得很多的田地!还有可能……嗯,成为尼克斯部落的贵族!
尼克斯军队中已经有一些咱们的族人,他们是在以往几次战斗中被尼可斯人俘虏的,刚开始他们也跟你们一样非常担心,可是你看看他们现在都以自己是尼克斯人而骄傲!如果你们还对此怀疑,那么就去主动的问问他们,在不久前他们还是你们的邻居、朋友、甚至是亲戚,他们会骗你们吗!
就算你们逃去布罗奇、马齐伊等其他潘诺尼部落,作为外族人,你们一样也得干活,而且很多年才会被接纳,还不一定会获得土地……这是我们潘诺尼各部路之间共有的传统,你们应该都很清楚,与之相比,加入尼克斯部落可就幸福多了!
我的族人们,塞格斯提卡真的完了!为了你自己,为了你的家人、孩子,你们需要好好的想一想,接下来该怎么办!……加入尼克斯部落是你们最好的选择!”
第两百七十九章 引导
卡西诺斯说完,哨楼下一片沉寂。
但很快塞格斯提卡民众开始交头接耳,窃窃私语。
“说的很不错。”马克西姆斯面带微笑夸赞道。
卡西诺斯神情复杂的向他欠了欠身子,但是没说话。
马克西姆斯没有在意,他走到木栏前,俯瞰岸边的人群,稍等片刻,然后举起右手,铜号立即被吹响。
待岸边再次恢复安静,马克西姆斯高声喊道:“塞格斯提卡的民众们,关于要不要加入我们尼克斯部落,你们有充足的时间去考虑。现在,你们这么多人聚集在这里,天已经黑了,晚上天冷,河边风又大,很容易生病发烧,而且一旦出现骚乱,就可能威胁到你们的生命。为了你们的安全,好好听我说!咳……”
马克西姆斯清了清嗓子,用更温和的声音喊道:“你们之中有受伤的人吗?!”
人群中没有人回应。
马克西姆斯有些着急的喊道:“我们的队伍中有医术很好的医生,他们还跟艾梅里奇贤者学习过,他们一定会好好的治疗你们当中的伤者,尽全力让他恢复健康!你们当中有没有受伤的,赶紧说一声,要是拖延下去,伤害的是你自己的身体!”
人群中还是没人作出回应,但大家又开始窃窃私语:“他说的是艾梅里奇吗?”
“应该是,艾梅里奇不是在几年前跟着沃尔里斯首领去了库帕河那边吗,尼克斯人占领了那里,他可能也加入了他们。”
“连艾梅里奇也加入尼克斯了呀,也许这个尼克斯人说的话还是可信的……”
“?别忘了,艾梅里奇可是斯科迪斯齐人,他不值得信任!”
“可是他确实治好了我们部落很多人的病!”
……
这时,一名尼克斯士兵在人群的外围突然高声喊道:“塔摩西斯,我刚才都看见了,你的腿受了伤,流了很多的血,你还在犹豫什么!再耽搁下去,你是想让你的妻子失去丈夫、孩子没了父亲是吗!”
很快,距离这名士兵不远处的人群中传出一个颤巍巍的声音:“我……我的腿受伤了……”声音刚传出,周围的人都向外挤了挤,露出一个很小的空隙,只见一名男子面色苍白的坐在地上,他的妻子和孩子神情紧张的抱着他,地上一滩血……
马克西姆斯在哨楼上,指着刚才说话的士兵,大声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首领,你说的是我吗?”
“对,就是你!”
“我叫赛托努斯,首领!”
“哪个百人队的?”
“第三军团第三大队第四百人队。”
“我现在任命你为临时的塞格斯提卡伤员运输队长,第三大队第四百人队协助你将所有受伤的塞格斯提卡民众都带到咱们医护队去接受治疗,你还可以再挑一些塞格斯提卡新兵帮助你完成这?任务,你听明白了吗?!”
“明……明白了!”赛托努斯兴奋的有些难以自己,他冒然出声,不就是为了引起马克西姆斯的关注吗,现在真的成功了!
“第三大队第四百人队的士兵们听清楚了吗?!”
“听清楚了!!”第四百人队的士兵们齐声回应。
“那你们就赶紧开始行动吧!”马克西姆斯挥手喊道。
“来,来,来,大家都让一让,让我们把刚才受伤的塔摩西斯接出来……”在赛托努斯的劝说声中,塞格斯提卡人们犹犹豫豫的让出一条狭窄的通道。
赛托努斯带着战友小心翼翼的将塔摩西斯抬起来,将他抬出人群,塔摩西斯的妻子和孩子紧随其后。
这时,医疗队的医生和护士已经接到通知,赶到了第三军团阵列的外围,他们立刻给伤者查明伤情,进行按压、止血、清创、包扎,然后让士兵们抬着伤者前往医疗队在寨子里临时找的驻地……
这些都被周围的塞格斯提卡民众看在眼中,他们一传十、十传百,看向尼克斯人的目光就不再那么恐惧或者仇恨,多了好奇与困惑……
于是当马克西姆斯再问:“还有没有人受伤?”的时候,人群中四处响起回应声。
塔摩西斯带着他的战友们不停的忙碌着、把伤者带出人群治疗。
到了后来,马克西姆斯看到塞格斯提卡民众不但主动的让出通道,而且有的还主动帮着抬送患者……尼克斯士兵和塞格斯提卡逃难民众之间的气氛变得不那么紧张。
等到伤员们都抬送完毕,马克西姆斯再次大声喊道:“塞格斯提卡的民众们,已经很晚了,你们现在一定很累,也一定很饿,我给你们提两个建议!第一,住在这个寨子里的人、还有住在这附近的人,现在就可以回家去好好休息;第二,住得比较远的人,今晚恐怕回家有点难,你们可以选择先留下来,我会让士兵们给你们在这寨子里找地方先睡一晚,同时让他们给你们做一些食物,填饱肚子,明天再离开……你们觉得怎么样?!”
岸边一片沉寂,塞格斯提卡人你看我、我看你,都感到非常惊讶,终于有人按耐不住,仰头大声问道:“你……真的允许我们离开?!”
“当然!”马克西姆斯斩钉截铁的回答,同时举起右手:“我可以向达努女神起誓,如果我说谎,必遭受?的惩罚!”
马克西姆斯的话就像一颗石子扔进了水塘,掀起了一阵涟漪:“你真的会给我们找地方睡觉?!”
“你真的会给我们食物吃?!”
“我家的孩子还不满一岁,请问能不能给一点羊奶?!”
……
“当然!……当然!……当然!……”马克西姆斯不断的大声作出回应。
“请问……我们现在……就可以加入尼克斯吗?!”人群中突然有人有些紧张的大声问道。
“当然可以!”马克西姆斯露出笑容,以更响亮的声音回应道:“你们早一天加入尼克斯部落,就能更早一天成为正式族民,分到50亩的土地!”
“那……我……我也要现在加入你们尼克斯!”
“我也加入!”
……
在有人带头的情况下,一些塞格斯提卡民众抛开犹豫和矜持,叫喊起来。
马克西姆斯不得不向后方打了个手势,铜号再次被吹响。
“大家都不要着急,咱们一件事情一件事情的做!”马克西姆斯大声喊道:“卡尔米努斯军团长!”
“在!”
“让士兵们让出一条通道,同时注意维持秩序,想回家的人现在就可以让他们回去了!”
“……是!”卡尔米努斯接令之后,先是派出一大队士兵站在浮桥通向西寨门的大道两旁,然后才让阵列中的士兵让出一个能供三人并排通过的通道。
“想要回家的人现在就可以离开了,但你们不要着急,慢慢的朝这边走!……”马克西姆斯在哨楼上一边大喊,一边用手指着出口的方向。
在马克西姆斯一遍又一遍的提醒声中,密集的人群开始缓慢的流动……
等到再没有人走出通道的时候,岸边的人只剩下一半不到。
马克西姆斯在哨楼上也不知站了多久,腿都有些软了,阵阵困意涌上心头,他还在努力坚持着,继续喊道:“瓦雷留斯!……弩兵队队长瓦雷留斯!”
“啊……啊……首领……我在!”瓦雷留斯率领的弩兵队就位于第三军团阵列的后方,防备万一发生大骚乱,他们可以协助第三军团进行镇压。
由于马克西姆斯的这一番操作,被包围的塞格斯提卡民众始终风平浪静,瓦雷留斯毕竟年迈,行军了一整天,身体早就支撑不住,靠着道旁屋舍的墙沉沉睡去,被手下叫醒后仓促回应。
马克西姆斯俯瞰着楼下正使劲揉眼的瓦雷留斯,有些歉意的说道:“瓦雷留斯,我知道你现在非常疲惫,可我现在需要你的帮助,不知道你是否愿意接受命令?”
为了在这场与潘诺尼人的战争中始终占据主动,马克西姆斯带领军队一直处在快速运动之中,这也导致他以第三军团为主力杀入塞格斯提卡领地的时候,就连昆图斯、弗朗提努斯等兵部官员都没有跟随,更别提农务部、工务部的官员了,结果现在需要发挥他们能力的时候,马克西姆斯身旁无人可用。
不过他很快想到了瓦雷留斯,由于以前瓦雷留斯不显山不露水,马克西姆斯只知道有这么一个人,但对他了解不多。
可等瓦雷留斯当上弩兵队队长,在科拉纳河东岸丘陵一战中沉着冷静的出色表现立刻吸引了马克西姆斯的注意,战后专门和他进行了交谈,才知道此人本就是奴隶出身,因为无意中救了主人一命而获得自由,后来加入罗马军队,在军中混迹三十年,当过马夫、勤务小兵、轻装辅兵、铜号手、军团士兵、十夫长、乃至百夫长、后来因为年纪已大,又转任军队的后勤人员,如军械守护、测地队员、精算会计、助理副官等等,可以说他干遍了罗马军队中的所有低级职务,简直就是罗马军队的小百科全书,这让马克西姆斯很是吃惊,同时也后悔知道他太晚。
第两百八十章 间谍
现在马克西姆斯遇到难题,首先想到的就是这位有着丰富阅历的罗马老兵。
“首领,我没有问题,刚才我已经睡了一觉,恢复了不少精力。”瓦雷留斯回应道。
“那就好。”马克西姆斯伸手一招:“现在你马上到我这里来。”
瓦雷留斯上了哨楼,马克西姆斯指着他,对楼下的人群喊道:“接下来……所有想要现在就加入尼克斯的人可以到我这位手下这里来报到,然后由他带领你们去做饭、给你们的族人分发食物、给大家安排住宿……请大家记住,凡是今晚加入尼克斯部落、并且帮着做事的人都算是立了一次功,可以缩短你们成为尼克斯正式族民的时间!”
马克西姆斯说完,楼下的人群顿时骚动起来。
“首领,我的伊利里亚话说得不太好,弩兵队里说得好的人也不多。”瓦雷留斯在一旁小声提醒道。
“没关系,我马上让卡尔米努斯挑选一些塞格斯提卡新兵交由你指挥,还有我这几名手下――”马克西姆斯回身指了指五名侍从:“他们会拿着纸笔帮你登记那些要加入我们部落的人员,然后听从你的安排,带着那些人去做事。”
“首领,这下面的人可不少,我们哪来那么多食物给他们?还有……你把这寨子里的人都放走了,我们上哪里去找足够的地方让他们睡觉?”瓦雷留斯又问道。
“我刚才进入这个寨子的时候,看到这里面有不少大的宅院,想来这寨子里的贵族不少,实际上这些贵族的宅院就是我们的队伍今晚的临时军营,用他们储藏的粮食做饭,让塞格斯提卡民众居住他们的房间,如果他们敢阻拦,正好就把他们抓起来,也好让塞格斯提卡民众知道,我们对待他们和对待这些首领、贵族是不一样的。”
“我明白了,我会尽全力完成?交给的任务。”瓦雷留斯这时才行礼回应。
“辛苦了!”马克西姆斯郑重的回礼,接着又在哨楼上观望了一段时间,看瓦雷留斯在楼下安排要加入部落的塞格斯提卡民众进行登记,秩序维持得不错,这才放心的下了楼,前往自己的临时住处。
塞格斯提卡的主屋是在东寨,不过安德莱斯当上大首领之后,为了进攻阿尔迪伊部落更为方便,于是在西寨里修了一个大宅院,还在里面建了一个操练场,平时都住在这个宅院里,经常带领他招募的战士们一起操练。
护卫队先进驻这座宅院,做了一番简单的清理。
马克西姆斯进入卧房,刚想和衣睡下,护卫来报:卡尔米努斯军团长求见。
“让他进来吧。”马克西姆斯无奈的打了?哈欠。
卡尔米努斯进屋之后就直接作出汇报::“首领,我派出去扫荡河岸的两个大队已经回来了,他们总共缴获了67条船……”
“干得不错!”马克西姆斯高兴的说道:“加上我们在这个寨子里所缴获的船只,咱们就拥有84艘船了!”
“对岸的敌人拥有的船只应该更多!让塞格斯提卡人出寨的时候,我问过他们,他们告诉我,在萨瓦河两岸的塞格斯提卡部落差不多每两户人家就有一艘船,他们的耕地不多,主要靠捕鱼为生。”
卡尔米努斯先是浇了盆凉水,然后又宽慰道:“不过他们没有大船,这里最大的船最多也就能载六七人,还没有他们在库帕河建的那几艘船大。他们也从来没有在这河上战斗过,缺乏水战的经验。
再说这条河最宽也才100多米,只要我们准备充分,趁对方不注意,用这80多艘船、用很短的时间就可以到达对岸,一次就可以运送三四百名士兵,然后扫荡他们的河岸,返回的船只就可以更加轻松的运送下一批士兵……”
马克西姆斯听完,露出恍然的神情:“我都快忘了卡尔米努斯你曾经是个水手!”
“虽然这两三年我一直在陆地上战斗,但我可没忘记怎么划船!”卡尔米努斯自得的说道:“而且在第三军团中还有不少来自拿波利和是老朋友的水手,在这种水流平稳的河上划这种小船,对他们来说是非常容易的事。”
其实马克西姆斯选择率领第三军团来进攻塞格斯提卡领地,就是考虑到了这方面的问题,此刻他沉声问道:“你觉得什么时候用船运载士兵过河最好?”
“明天天亮的时候。”卡尔米努斯笃定的说道:“塞格斯提卡人没有专门的河上舰队,他们要想阻止我们过河,就必须将河对岸的船户都组织起来,让他们服从统一的指挥和调配,这不是短时间就能完成的,而且我们进攻这座寨子的时候已经是黄昏,他们没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安排……”
“我明白了,我们必须尽快过河、尽快进攻,就能打塞格斯提卡人一个措手不及,让他们根本来不及防御!”马克西姆斯点头说道:“卡尔米努斯,进攻塞格斯提卡东寨的任务,我就交给你了!你尽管去安排吧!”
“是,首领!”卡尔米努斯兴奋的大声回应。
卡尔米努斯走后,马克西姆斯正要躺下,就有护卫又来报:“首领,有一个塞格斯提卡人想要见你,他说他是吉利库斯的手下。”
马克西姆斯心中一动,吉利库斯可是他当初亲自从塞格斯提卡俘虏中招募的间谍,此人回到塞格斯提卡领地之后,一直想尽各种办法为尼克斯传送情报,使马克西姆斯始终对塞格斯提卡部落的动向比较了解。
就比如能够提前得知潘诺尼部落联军要进攻尼克斯,又比如之所以在围歼塞格斯提卡的有生力量之后,敢于快速突入塞格斯提卡领地、直接夺占塞格斯提卡西寨,也是因为有吉利库斯战前的情报打底……
鉴于吉利库斯在回到塞格斯提卡之后一直认真负责的为尼克斯做事,因此早在今年4月初的时候,马克西姆斯就任命吉利库斯为塞格斯提卡领地内的情报主管,允许他在塞格斯提卡部落内悄悄招募人手,并且还让卡修斯想办法满足他的要求,尽量给他一些资助……
“让他进来吧。”马克西姆斯使劲揉了揉脸,轻声说道。
一名中年男子被护卫带了进来,马克西姆斯看着他觉得有点眼熟,稍作细想,顿时恍然:此人就是自己刚才在岸边对着塞格斯提卡民众演讲的时候,第一个叫嚷着要加入尼克斯部落的人!
顿时,马克西姆斯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
这名男子进屋之后,神情局促,匆忙弯腰说道:“尊……尊贵的马克西姆斯首领,西里西斯给您行礼了!”
“哦,你就是西里西斯!吉利库斯在给我们的情报中提到过你,说你表现非常好,曾经冒险潜入主寨探听安德莱斯的伤情,要给你请功,我可是一直都记着啦!”马克西姆斯面带微笑,指着床旁边的一张木椅,语气柔和的说道:“来来来,别站着了,坐下来慢慢说。”
马克西姆斯担任首领这么久,刻意锻炼出来的一大本事――记人名。现在部落里好几万人,每天事务繁多,但马克西姆斯也要抽出一点时间来将属下在汇报事务中提到的表现突出的人物牢记入脑中,一是为了不遗漏人才,二是为了施恩。
果然,西里西斯没想到马克西姆斯居然知道他,激动得一时竟说不出话来。
须知,这位尼克斯部落首领多次击败塞格斯提卡英雄、曾经的大首领安德莱斯,导致其身死,又大败强大的潘诺尼部落联盟、再次让塞格斯提卡新任大首领完蛋,并且还率军队攻占了主寨,在慕强的塞格斯提卡民众眼中,这是一位十分可怕的敌人!而对已经投靠尼克斯的他们来说,这是一位强大得令人无比尊崇的首领,所以西里西斯才会有如此大的反应。
“放松些,别紧张,先坐下来。”马克西姆斯再次温和的说道。
“是,是……”西里西斯连声应着,慌忙照做。
“我刚才看到你在人群中带领大家加入我们尼克斯部落,表现得很好!”马克西姆斯夸赞道:“你这么晚来见我,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告诉我吗?”
再次得到表扬,西里西斯总算是祛除了紧张,他激动的说道:“尊贵的首领,今天您带着军队杀到这里来之后,吉利库斯利用这个机会,带领我们跟随着其他逃跑的塞格斯提卡人混进了这个寨子。
他让我留下,找到机会向你汇报情况,然后他带着其他人早早的通过浮桥,跑到了河对岸的东寨……他说,当首领您率领军队攻打东寨的时候,他会想办法在寨子里配合你们。”
“哦?!”马克西姆斯真没想到吉利库斯除了能收集情报之外,居然还知道配合自己夺取主寨,这还真是个人才!
“你们做的很不错!”马克西姆斯由衷地夸赞,然后又问道:“现在吉利库斯手下有多少人?”
第两百八十一章 攻东寨
“加上我,总共有七个人,跟着吉利库斯去东寨的有六个。”
“你是怎么被吉利库斯说服、为我尼克斯做事的?”马克西姆斯感兴趣的问道。
西里西斯坦然回答道:“首领,我和吉利库斯原本都是马齐伊大部落的族民,因为犯了大错,而被逐出了部落,一起流浪来到了塞格斯提卡,
吉利库斯虽然年纪比我小,但他很聪明,我有什么事都是他帮我拿主意,去年他逃回来之后没多久,就悄悄找到我,劝说我加入尼克斯部落,我同意了……对了,另外那六个跟随吉利库斯加入尼克斯的同伴也都是来自马齐伊。”
“哦,原来是这样。”马克西姆斯听完,正色的说道:“吉利库斯干得很不错!你们也干得很不错!等到我们攻下东寨、你们都回来了,我会实现之前的承诺,让你们都成为尼克斯的正式族民,而且还要给你们记上大功,到时候你们都能晋升你们的族民等级,分得更多的土地。”
西里西斯当然听吉利库斯说过有关立功晋级这方面的事情,顿时显得十分激动。
马克西姆斯又跟他聊了几句,了解清楚吉利库斯并没有说用什么办法帮助军队攻取东寨之后,才让卫兵送他出去、并安排在宅院里住下。
然后他又叫来卡尔米努斯,就塞格斯提卡东寨存在已方内应一事进行了短暂的商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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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第二天,天刚蒙蒙亮,马克西姆斯就来到了河岸边,卡尔米努斯已经召集了第三军团的三个大队列阵以待,并且83艘船都密集的摆在河滩上,每艘船边站着4?没穿盔甲、没拿武器的士兵,他们都是水手出身,专门负责划船的。
“首领,我们已经做好了渡河的准备。”卡尔米努斯行了个军礼。
马克西姆斯转头望去:天光黯淡,河上白雾笼罩,视线不能及远,连流动的河水都没法看见,自然就更望不见对岸的景象……
在这样的情况下能行船吗?……马克西姆斯心中有担忧,但他没有显露出来,神情郑重的回了个军礼:“卡尔米努斯,接下来就看你们第四军团的了!”
“首领,?就放心吧!”卡尔米卢斯自信的说完,转身走向队伍,下达命令。
很快,两个百人队士兵帮着水手将船只都推下河,然后各自都坐入船中,每一艘船差不多是四名水手和两到三名全副武装的士兵,水手们开始奋力划桨,船只纷纷驶离河岸,很快就被浓雾吞没,消失在视野中,只能隐约听到“哗啦哗啦的划桨声……
马克西姆斯静静的站在岸边,和卡尔米努斯以及其他士兵们一起焦急等待。
也没过多久,就听到连续几声清脆的鸟鸣穿透浓雾,传入每个人耳中。
士兵们个个面露兴奋,但没敢大声喧哗。
“首领,他们成功登岸了!”卡尔米努斯挥动拳头,激动的说道,看来他也不像他所表现的那么自信。
“干得好,卡尔米努斯!”马克西姆斯勉励道。
船只的返回并不像去时那样快,因为它们并非径直驶向对岸,而是斜行向下,这样可以借着水流的速度,使船只抵达对岸的速度更快,在航行中也更安全,同时到岸后由于距离东寨较远,也大大减少了被敌人发现的可能。
可返回的时候,船只是逆水而上,相对就要费时费力一些,不过最终他们也都顺利到达,接着又是两个百人队士兵上船,驶离河岸……
就在萨瓦河西岸等待的士兵逐渐减少的时候,瓦雷留斯带着上百名弩兵也赶了过来,弩兵们还扛着六架木梯。
“首领,昨天晚上我让手下从各个宅院里找了些木料,又请塞格斯提卡民众中的木匠找工具给我们打造了几架木梯……”瓦雷留斯平静的说着,语气中没有夸耀。
“干得好,瓦雷留斯!”马克西姆斯由衷地赞道,他昨晚太过疲劳,要关注的事情也多,忘了还可以做这方面的准备,多亏经验老道的瓦雷留斯想到了。
卡尔米努斯更是大喜,感激的连声说道:“瓦雷留斯,多谢!多谢!这一下我们夺取东寨就更有把握了!”
岸边的士兵已经被运走大半,卡尔米努斯准备上船了,临行前他向马克西姆斯道别。
“攻下东寨之后,你和士兵们可能要在那边待一段时间,最好不要四处出击,集中精力守好、管好寨子,多听听吉利库斯的建议,尽量让他和他的手下、还有你队伍中的塞格斯提卡新兵向那边的塞格斯提卡民众多做宣传,劝说他们加入我们的部落,就像昨晚一样……”马克西姆斯叮嘱道。
“是,首领,我都记住了!”
“愿达努女神庇佑你们!”马克西姆斯神情郑重的举起右手,吐出了一句话。
卡尔米努斯愣了一下,随即眉目舒展,兴奋的行了军礼:“多谢首领!”
眼看着岸边备战的士兵越来越少、快要全部被船只都运送到对岸时,太阳已经升上了半空,天光大亮,雾气变得很稀薄,对岸塞格斯提卡东寨的轮廓已经能映入视野,在东寨南门百多米远的岸边正在整队的一大群尼克斯士兵同样如此,因此没过多久,东寨里塞格斯提卡战士惊慌的叫嚷声就能够清晰的传入马克西姆斯的耳朵。
马克西姆斯紧张起来,虽然昨晚他跟卡尔米努斯经过商讨,感觉突袭拿下东寨的胜算很大,但同样风险也大,一旦无法在短时间内将其夺取,而让塞格斯提卡东寨的首领将其民众都动员起来,稳定住人心,进行顽强的抵御,那么卡尔米努斯率领的队伍就有麻烦了,毕竟他们缺乏强力的攻城器械,而且只携带了一天的口粮,一旦对方组织起船队对萨瓦河进行封锁和拦截,卡尔米努斯及士兵们将陷入困境。
因此,马克西姆斯攥紧拳头,双眼一眨不眨的凝望着对岸战局的进展……
他不知道的是那位捣毁浮桥导致尼克斯军队未能在昨晚就夺去东寨的人此刻正陷入麻烦中。
普力卡斯在昨天下午囚禁了东寨的主事者,又带领手下砍断浮桥,让寨子暂时安全。
但随后逃入东寨的民众们并没有对他深怀感激,相反他们眼睁睁的看着对岸的自家亲戚和朋友因为桥断而无法逃脱、被尼克斯军队包围,不少人嚎啕大哭。
在有心人的煽动下,他们对普力卡斯心生怨恨,聚集起来要找他讨个说法。
普力卡斯狼狈的躲进自家宅院,靠着手下们的护卫,才避免了遭到殴打,但也因此被困在宅院中,一时无法离开,同时他往年所积攒起来的威望也在这次冲突中散失殆尽。
此外,他还遇上另一个大麻烦。
卡布德斯虽然率军亲征尼克斯,但也没有放松对以普力卡斯为首、反对他的这些人的警惕,所以普力卡斯部落的战士大半都被抽调去作战,而普力卡斯自己也被卡布德斯以“需要他坐镇主寨、稳定秩序”为由,调入东寨、就近监视,因此他所带的手下并不多。
东寨中主要的武装力量是来自临时负责整个部落事务的卡希克斯首领的部落战士,他们之前因为尼克斯军队的进攻陷入惊慌,结果让普力卡斯抓住机会悄悄将卡希克斯囚禁。
原本普力卡斯是准备在拆除浮桥、东寨暂时安全的情况下尽全力说服这些战士、将其纳入麾下,掌控整个寨子,从而更好的防御敌人,却没想到逃难民众的发难打断了他预先的计划,而东寨的战士们也在找寻自家首领的过程中发现了线索,气势汹汹的来找普力卡斯讨要。
普力卡斯没法,只好找到被关在屋中的卡希克斯进行谈判。
他告诉卡希克斯:如今尼克斯人大军压境,不管卡布德斯是否淹死、还是被俘虏,大首领之位已然空置,希望卡希克斯能够跟他一起立即拥护安德莱斯的儿子安卡苏斯就任大首领,从而稳定人心、提振士气,召集寨内民众、以及东西两岸各部落剩余战士齐心协力同敌人战斗,最终将其赶出领地。
卡希克斯是安德莱斯的一位堂弟,也是塞格斯提卡大首领一族的血亲,他的部落就距离东寨不远,其实力不弱,但由于不善战斗,安德莱斯在位时期不受重用,因此对其很有怨气,连带着也恨上其家人,而卡布德斯以往对他不错,所以卡布德斯能当选大首领,他出了不少力。
普力卡斯将他囚禁,伤害了他在族民中的威望,爱记仇的他自然也恨上普力卡斯,见其着急忙慌的找自己谈判,就知道对方陷入麻烦中,因此任对方如何劝说,他就是闭口不应。
直到普力卡斯半跪着道歉,他才稍微动容,故作犹豫了好一会儿,才提出自己的要求:安卡苏斯当大首领可以,但是必须让他总揽整个部落的大小事务。
第两百八十二章 失望
普力卡斯一听,明白对方是想要当“卡布德斯第二”,顿时心中火起:想自己都如此委曲求全了,居然还受这个被人称作软蛋的家伙捉弄!
于是,他愤然中断谈判,继续将其关押。
好在天色已晚,围困宅院的民众已经散去,战士们因为投鼠忌器,也没敢硬闯。
普力卡斯躺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睡:一会儿觉得自己做事过于鲁莽,导致现在骑虎难下,局面不好收拾;一会儿又恨卡希克斯狡猾贪婪,民众愚昧无知,不齐心协力抵御敌人,反而来刁难救了他们性命的自己;一会儿又想到尼克斯军队杀到北岸,寨子里还是这么一盘散沙的话,根本难以抵挡敌人的进攻……
早上普力卡斯醒来,发现被单都被汗水湿透。
经过一夜的煎熬,终于还是做出了痛苦的决定,再次找到卡希克斯,同意他昨晚的要求,但是希望他尽快安顿好逃进寨内的民众,召集人手做好防御,并且向附近的部落求援……
卡希克斯满口答应,在获得释放、被自家战士们接回府邸的途中他却想的是如何派人把普力卡斯抓住,羞辱他一番,也好出一口恶气。
就在这时,守寨的战士惊慌来报:在南门外出现很多尼克斯士兵!
卡希克斯大吃一惊,慌忙赶到南面的木墙上察看,发现普力卡斯也在。
此刻,两人哪里还有勾心斗角的心思,都望着寨外不远处正在整队列阵的无数全副武装的尼克斯士兵,感到头皮发麻,他们没想到尼克斯人会这么快就渡河进攻,也为自己忙于内部争斗、耽搁了一个晚上的时间而感到后悔。
大难当头,卡希克斯惊慌失措,普力卡斯却还算镇定,毕竟作为安德莱斯的得力部下,他经历的战斗可不算少。
于是,他向卡希克斯要求:由自己来统率寨内的所有战士抵御敌人的进攻,请卡希克斯回到寨中召集更多的人手来协助守寨,同时将拥有船只的民众组织起来,巡逻河岸,拦截尼克斯人后继的支援船队。
寨内的所有战士包括一些贵族都上了寨墙,总共才300多人,尽管有普力卡斯鼓舞士气,但听到高亢的号声响起、望着全副武装的敌人气势汹汹的朝寨子逼来,不少人两腿发软,浑身颤抖。
东寨内要么是首领和贵族的宅院,他们平时多在自己部落里管理族民,部落会议或者部落祭祀、庆典期间才会赶到东寨里居住;要么就是大首领一族的一些族民居住的普通房屋。原本寨内的人口本就不太多,而在过去的几场战斗中这些族民要么被俘,要么战死,能够持矛战斗的族民已经所剩不多,因此卡希克斯只能亲自跑去动员逃入寨内的民众参战。
可他刚赶到民众聚集的地方,还没来得及鼓动唇舌,就被一些人围住,向他索要食物。
原来,昨晚由于他被囚禁、普力卡斯被困于自家宅院,两个主事的人不在,没有人来主持安置众多的逃难民众,寨内的居民和贵族担心受到骚扰,都紧闭房门,除了一些胆大的逃难民众翻进无人居住的宅院找了些吃的,其他人忍饥挨饿的在浮桥边和道路旁睡了一晚,第2天醒来,肚子自然饿得更厉害。
卡希克斯哪想到寨子内会是这样一种情形,只好劝说他们先去帮助守寨,他随后会让仆役们给他们做吃的。
民众们不依,非说要先吃饱肚子,才去做事。
双方正掰扯之际,突然寨内多处火起,接着就有人在民众中大声叫嚷:“敌人杀进来了!快跑啊!快逃出寨子!不然就会被敌人俘虏啦!……”
原本听到在南面寨墙外传来的厮杀声就己经惊魂不定的逃难民众们此刻顿时炸了锅,在有心人的煽动下,拼命的冲向还未有战斗声响起的北门和东门,想要劝阻他们的卡希克斯和手下被推倒,在众人无意的践踏下,悄然无声……
逃难民众这一闹腾,顿时影响到原本寨子里的居民,不明状况的他们也心慌的跟着一起跑。
整个东寨内部彻底的乱了……
原本就士气不高的塞格斯提卡战士们看到寨内的乱象,哪里还有心思战斗,普力卡斯大声叫喊着,却难以阻止战士们逃离。
他知道败局已定,长叹一声,也跟随败兵一起匆匆跑下木墙,但没有逃回自家宅院,而是奔向了安德莱斯之子安卡苏斯所住的地方。
刚推开院门,就看到安卡苏斯带着手下神情慌张的站在庭院中,一见到他,就焦急的问道:“普力卡斯叔叔,刚才外面很多人在喊敌人攻进来了,这是真的吗?!”
普力卡斯神情凝重的沉声说道:“没错,咱们败了,得赶紧逃!”
安卡苏斯顿时慌了神:“逃……逃去哪儿?”
普力卡斯在木墙上时就仔细查看了寨内的局势,他说道:“寨里的人太多太乱,把通向几?寨门的路都给堵了,咱们逃不出去,只能坐船走水路,去南面!”
“啊,去南面?不回部落吗?!”安卡苏斯有些不情愿,毕竟南面他没去过,不熟悉。
为什么去南面?这可不是几句话能够说清楚的,因此普力卡斯只是急声说道:“敌人已经攻进来了,咱们得赶紧走,不然就走不了了!……”
普力卡斯的连声催促让旁边的手下心里都发慌,更别提还是少年的安卡苏斯,于是他茫然的跟着普力卡斯匆匆的离开宅院,拼命的跑向河港码头。
在河港,同样是一片混乱景象,民众为争夺船只相互殴斗,惨叫声、落水声不绝于耳……
普力卡斯带着他们费了一番力气,来到了河港最里面的一个小码头,这里停泊着三艘船,因为有四名手持长剑的重甲战士守卫,没有人敢来捣乱。
当普力卡斯得知尼克斯人已经渡过过萨瓦河、准备攻寨的时候,他就对自己能不能守住东寨没有太大信心,因此事先让手下悄悄做了撤退的准备。
一行人上了船,船只驶离码头,顺水漂流。
普力卡斯不舍的回望寨子,眼神中满是怅惘:十几年前,他跟随安德莱斯通过血战攻破斯科迪斯齐人驻守的这座寨子,十几年后他重蹈覆辙,让尼克斯人夺占了这里,就仿佛是做了一场梦一般……
…………………………………………………………………………
看到尼克斯士兵涌入河对岸的寨子,马克西姆斯长出了口气,全身终于放松下来,这才发现因为站立的太久,双腿都有些麻了。
“恭喜首领攻占塞格斯提卡主寨,成为这片土地新的主人!”旁边传来祝贺声。
马克西姆斯扭头看了一眼说话的卡西诺斯,在活动腿脚的同时,只是淡淡的“嗯”了一声。
马克西姆斯的不动声色让卡西诺斯心里有点发慌,他鼓起勇气轻声说道:“首领,东寨周围的塞格斯提卡部落的首领和族长大多都是我的直系亲属,我愿意去说服他们加入尼克斯,成为您的族民!”
这下马克西姆斯认真起来:“你的意思是说东岸的这些塞格斯提卡部落都是你们大首领这一系的血亲?”
“也不全是。”卡西诺斯的话语中带着一丝夸耀,他伸出手,指着对岸的某个地方,比划了一下:“从那里再往南的部落就不算是了,他们的血缘距离我们远得太多!”
马克西姆斯虚起眼睛,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了望,然后神情平淡的说道:“你说的这件事我会考虑的。”
卡西诺斯见马克西姆斯没有马上同意,虽然心中失望,但没敢再说话。
马克西姆斯没有再理会他,回身看了看周围,岸边除了他的侍从、护卫队、弩兵队、第三军团的部分士兵之外,还有一些昨晚留下来的塞格斯提卡民众。
这些人目睹了东寨的陷落,此刻都有些失魂落魄,毕竟自从塞格斯提卡独立之后,这座寨子就是塞格斯提卡的权力中心,在民众心中它就是塞格斯提卡部落的象征,如今它完全沦陷,对于一些塞格斯提卡人来说,这就仿佛是天塌了一般,心里顿时没了主心骨。
刚才马克西姆斯一直在关注对岸的战事,没心思操心其他事情,如今东寨的战斗尘埃落定,他就把瓦雷留斯叫来,问道:“昨晚到现在有多少塞格斯提卡人加入我们尼克斯?”
“103人。”
“才103人?!”马克西姆斯有些吃惊,昨晚在浮桥边被包围的塞格斯提卡民众至少有5000人,在询问“是否有人愿意加入尼克斯”时,他清晰的记得至少有一小半的人叫喊着愿意加入,没想到居然只有这么点儿,这是不是老头搞错了?
瓦雷留斯明白他所想,忙解释道:“昨晚塞格斯提卡人被我们包围,由于害怕,所以跟着一起喊‘愿意加入’,可真正到让他们登记的时候,他们就都犹豫了,这100多人还是因为跟赛托努斯那些塞格斯提卡新兵熟悉,在他们的极力劝说下才加入的……不过现在整个寨子都被我们占领,再去劝说的话,应该还会有人再加入的。”
第两百八十三章 后援到来
“看来,光靠嘴巴来说服塞格斯提卡人并不容易,还得动用些别的手段才行……”马克西姆斯思索着。
“首领,昨晚塞格斯提卡人虽然加入部落的很少,但是斯科迪斯齐人加入我们尼克斯的却很多,足足有2000多人!”
马克西姆斯愣了一下,随即大喜:“瓦雷留斯,这种好事你怎么不早说!等一下――昨晚我们进寨之后,并没有看到斯科迪斯齐奴隶,难道是咱们队伍里的那些斯科迪斯齐新兵昨晚到寨子外面去找来的?”
面对马克西姆斯的疑惑,瓦雷留斯解释道:“首领,咱们的士兵没有军令怎么敢私自外出,这些新加入我们的斯科迪斯齐人就是这个寨子里的奴隶!事情是这样的……”
原来,自从去年戈威斯带领一些斯科迪斯齐人成为山匪,反复劫掠塞格斯提卡的村落之后,塞格斯提卡人就加强了对领地内斯科迪斯齐奴隶的管制。其中有一条法令:要求斯科迪斯齐奴隶每天到黄昏时必须待在屋内,不得再外出,否则格杀勿论。
当尼克斯军队进入塞格斯提卡领地、开始进攻的时候,斯科迪斯齐奴隶已经像往常一样依照法令、待在了屋子里,塞格斯提卡人见敌人来袭,自己逃命都唯恐不及,哪里还会顾及到奴隶们,而斯科迪斯齐奴隶听到了外面偌大的动静,由于以往血的教训,他们不敢擅自出屋,就算真的是塞格斯提卡的敌人来了,兵凶战危,他们还是觉得躲在屋里安全。
直到夜晚时第四军团士兵进驻寨子里的各个宅院,才发现了这些躲在屋里的斯科迪斯齐奴隶,通过队伍中的斯科迪斯齐新兵们与他们的交流沟通,这些奴隶就纷纷自愿的加入了尼克斯,甚至还帮着士兵们做吃的……
马克西姆斯听完之后,立刻意识到:“也就是说……这2000多新加入尼克斯的奴隶还只是这个西寨里的,东寨、以及外面的这些村落里还有很多的斯科迪斯齐奴隶?”
“是的,首领,应该是这样。”
“好!好!……”马克西姆斯兴奋起来:塞格斯提卡人暂时不愿加入没关系,可整个领地内即将获得自由、解除压迫的斯科迪斯齐奴隶都可以算作是尼克斯的忠实拥趸,有了他们,可以极大的弥补部落人口的不足,尽可能多的占据这一片肥沃土地!
想到人口,马克西姆斯又想到了另一?问题:“瓦雷留斯,昨晚你带人做晚餐,寨子里储备的粮食多吗?”
“寨子里并没有专门的粮仓,各个宅院里有一些粮食但并不多,因为寨子里的这些院子只是各部落首领和族长的临时住处。
那些平民的房子我没去查,因为首领你昨晚刚对他们进行了演讲,我怕这么做会引起他们的不满。不过我问了那些刚加入我们的塞格斯提卡人,他们说那些首领和长老们在各自部落自家的院子里储藏的粮食可不少……”
马克西姆斯只是随口一问,没想到瓦雷留斯已经事先注意到这个问题,并且做了充分准备,这更让马克西姆斯刮目相看。
马克西姆斯想了想,然后告诉侍从,去把埃奥罗库斯叫来。
埃奥罗库斯,第三军团第一大队长,是跟随卡尔米努斯一起加入的马克西姆斯辎重营,在那一波来自拿波利的水手和劳力中他是能力比较不错的,而且运气也相当好。第三军团自成立以来命运多舛,几次大战伤亡都不小,而他在这几年的征战生涯中不但立下了不少功劳,而且还没受过什么伤,一直顺利的升任到了仅次于军团长的第一大队长位置上,深得卡尔米努斯的信赖,因此这一次卡尔米努斯率队渡河攻打东寨,让他带着剩余队伍镇守西寨。
此刻,他匆匆的赶到马克西姆斯身前,行礼说道:“首领,请下达命令,我会坚决执行!”
“不是什么大事,不用搞得这么紧张。”马克西姆斯笑着说道:“东寨已经攻下来了,接下来恐怕不会再有大的战斗,放松些。”
埃奥罗库斯依旧是神情严肃的注视着马克西姆斯。
这让马克西姆斯想起卡尔米努斯曾说过“埃奥罗库斯做事十分认真”的话,于是收敛起笑容,正色的说道:“我要你派出寨子里的部分军队前往周围的村落,执行两个任务。第一,说服这些村落里的斯科迪斯齐奴隶加入我们的队伍;第二,收缴这些村落里首领和贵族储备的粮食,并且将粮食运送回寨子……
嗯,我建议你可以让派出去的队伍各自带上一些已经加入我们的斯科迪斯齐奴隶,这样更容易说服他们的同胞,还可以帮着运送粮食。如果在获取粮食的过程中,遭到塞格斯提卡人的阻挠,不用给他们客气!”
“是!”埃奥罗库斯快步离开。
马克西姆斯又看向几名侍从:“你们谁愿意乘船去对岸,向卡尔米努斯军团长传达我的命令?”
“我!”侍从们异口同声的大声回应。
马克西姆斯满意的点点头,伸手指向侍从中年纪最大的少年:“这次就马尔克卢斯你去吧。”
马尔克卢斯欣喜的说道:“多谢首领!”
“先别高兴,得把事情做好。”马克西姆斯招手让他走到近前,低声说道:“你找到卡尔米努斯之后,让他尽快实施三件事。第一,尽快说服东岸的斯科迪斯齐奴隶们加入我们尼克斯;第二,在保证了东寨防御安全的情况下,将东岸各个村落塞格斯提卡首领、贵族的储藏的粮食都收归到东寨;第三――”
马克西姆斯的声音变得更低沉:“在收集粮食的过程中,想办法尽可能的铲除塞格斯提卡大首领家族的首领和贵族!……都记住了吗?”
“都记住了!”
“快去吧!”
“是!”
刚才卡西诺斯所说的一番话让马克西姆斯意识到塞格斯提卡大首领这一族亲眷过多、实力雄厚,他们都将会是在尼克斯吞并塞格斯提卡的过程中极不稳定的因素,为了能够更顺利的统治这片土地,哪怕会引起一些动荡,也要想办法将其根除!
马克西姆斯伫立在原地,想着马尔克卢斯这一去、东岸的局势是否能够保持稳定,心里多了一分担忧。
过了一会儿,他回过神来,对瓦雷留斯说道:“走吧,去看看我们尼克斯的新族民。”
斯科迪斯齐奴隶们已经从同胞口中了解了不少有关尼克斯首领的事迹,对这位年轻首领很是敬畏。
但马克西姆斯在和他们相处的过程中,始终面带微笑,态度温和,对于他们提出的任何疑问都认真的做出回答,这大大的消除了他们心中的顾虑。
斯科迪斯齐奴隶原本倍受压迫,生活艰辛,尼克斯部落任何有关预备族民的法令对他们现有的处境都是一个很大的提升,因此他们对加入尼克斯部落之后的生活充满了期待。
马克西姆斯和他们相处是轻松愉快的。
但是到了下午,他见到刚加入部落的那一百零三户塞格斯提卡民众,情况又有了很大不同。
毕竟,他们虽然这几年因为战争使生活过得有些窘迫,可他们有房有田,作为塞格斯提卡族民,也拥有一些权利,其地位跟斯科迪斯齐奴隶差距很大,因此要求也更多。
在同马克西姆斯见面的过程中,他们提出了一些问题,比如:既然已经加入了尼克斯部落,为什么还要再干三年才给分配土地?……我们有自己的房子、财物和土地,加入尼克斯部落之后,这些应该还是属于我们的吧?……
马克西斯耐心的向他们作出解释,但这些塞格斯提卡民众显然不是太满意。
将他们送走之后,马可西姆斯一直在屋里思索。
黄昏,马克西姆斯正在吃晚餐,侍从进来禀报:“首领,昆图斯、沃勒努斯、卡皮托、高乃留斯、庇格瑞斯等几位大人都已经来――”
侍从话还没说完,马克西姆斯霍然站起,疾步走出屋子。刚走到庭院里,就迎上了昆图斯、沃勒努斯等一群人。
“哎呀呀,盼星星盼月亮,总算是把?们都给盼来了!”马克西姆斯情不自禁的笑着说道。
“首领!……首领!……首领!……”众人赶忙行礼。
“你们赶了一天路,都还没吃东西吧,提利乌斯,赶紧让瓦雷留斯再弄些吃的来。”马克西姆斯立刻嘱咐侍从,然后又对众人招手说道:“来来来,赶紧跟我去屋里,咱们边吃边商量。”
一群人走进屋里,围坐在餐桌旁。
马克西姆斯首先关切的问道:“你们今天一路赶过来,没遇上什么麻烦吧?”
昆图斯开口说道:“这一路上还挺顺利的,我们经过那些塞格斯提卡村落的时候,那些赛塞格斯提卡人都躲在屋子里,没有人敢出来招惹我们,看来首领你一举攻占了他们的主寨,也彻底的打掉了他们的胆气……
哦,第一军团因为带了些辎重,行军速度较慢,所以斐萨鲁斯让军队先在林口寨附近宿营,明天再赶过来。”
第两百八十四章 与阿尔迪伊的争执
庇格瑞斯接过话头,开玩笑似的说道:“我们因为有首领你的嘱咐,所以这一路直奔,没怎么歇息,沃勒努斯累得气都快喘不过来,差点都要人背着走了。”
“胡说,我体力好着呢,哪有这档子事儿!”沃拉努斯当即反驳。
“真是对不起大家啦,让你们这么快赶来!实在是因为刚攻占这里,问题很多,急需要大家来,齐心协力的完成咱们事先拟定的计划,尽快将这里变成我们部落的领地!”
马克西姆斯先是向众人道歉,然后又迫切的说道:“塞格斯提卡领地这边的事情暂时先放一边,先说说你们那边的事情。”
“我先说吧。”昆图斯扫了一眼其他人,见他们都点头之后,说道:“我们同潘诺尼联军主力大战之后,我赶去第二军团占领的那个营寨,到了第二天都没有看到潘诺尼军队的影子。
倒是阿尔迪伊首领带领着4000多人的军队来了,还因为营寨里潘诺尼人留下的那些军粮辎重,跟我们起了一点小的冲突,后来是庇格瑞斯去解决的……
后来,我们才探知潘诺尼联军主力在大战失败之后,就分成几路,越过丘陵,向东撤退了。阿尔迪伊人这时才派兵去收回他们在科拉纳河沿岸的土地,我们也放弃了攻占的营寨,从科拉纳河撤了回来。
不过在撤退的时候,莱比鲁斯组织人手,将营寨里分得的粮食辎重运送回斯诺蒂亚。现在弗朗提努斯带领着军务部和第二、第四军团一起管制着上万名俘虏,短时间内恐怕难以抽身到这边来。”
“咱们跟阿尔迪伊人在科拉纳河那个营寨发生的一点小冲突,其实原因很简单――”庇格瑞斯接过话头,认真得向马克西姆斯作出说明:“阿尔迪伊人认为营寨里的那些粮食辎重是潘诺尼人从他们在科拉纳河的各个村落中收刮来的,现在他们收复科拉纳河的领地之后,重新安置那里的族民,需要将营寨里的粮食辎重还给他们,否则他们熬不到明年秋天……
我告诉阿尔迪伊人,这一次潘诺尼大军入侵,有着很大的野心,不但夺占了科拉纳河沿岸,而且还继续威胁着姆雷日尼察河沿岸的安全!正是靠我们尼克斯军队的血战将其击败,才让阿尔迪伊部落得以生存!为此我们尼克斯有不少士兵在激烈的战斗中献出了生命,这本应该得到阿尔迪伊部落的感激和回报,却万万没有想到他们居然恩将仇报!
要知道那座营寨是我们攻下的,里面的粮食辎重可是我们的战利品,在战斗中谁获得的就归谁,这本来就是伊利里亚人的传统……”
庇格瑞斯有些自得的讲述着:“阿尔迪伊人感到理亏,也就没敢再跟我们抢那些粮食辎重,不过他们当时的情况也确实有些糟糕,后来我跟他们达成了协议,营寨里的所有物资我们拿六成,他们拿四成,等到明年秋收之后他们再将那四成加倍还给我们……当然,这份协议还需得到首领你的许可。”
马克西姆斯点头说道:“你做得对!阿尔迪伊和我们毕竟是盟友,他们以前给了我们不少帮助,而且盐、铁等重要物资都是从他们那里获得,接下来我们要集中精力稳定这边的局势,因此现在跟阿尔迪伊的关系更得搞好!这样吧,把协议改一下,还是六四分,但那四成也不需要他们再还了。”
“是,首领,还是你想的长远。”庇格瑞斯奉承了一句。
“你是跟阿尔迪伊的新任大首领阿立斯塔卡斯商谈的?”马克西姆斯又问道。
庇格瑞斯略带轻蔑的一笑:“没有,他这位新任大首领傲着呢,根本就没跟我见面,而是先派他们部落的长老安布拉西诺斯商谈跟我商量。
这个安布拉西诺斯说话阴阳怪气,一开口就暗指是我们拿了阿尔迪伊人的东西,结果被我说得没法还嘴,后来是克利奥布罗塔斯来跟我商量的。首领你这位亲戚还是厉害,他也没跟我争辩,只是向我讲述了阿尔迪伊部落现在面临如何如何的困难……后来我就跟他达成了这份协议。”
“克利奥布罗塔斯确实有能力。”马克西姆斯目光闪动,别有意味的说道:“不过他跟阿立斯塔卡斯关系并不和睦,即使他现在和我结了亲,但阿立斯塔卡斯遇到困难时,首先想到的还是还是他的岳父。”
“首领,我跟他们商谈的时候,还打听到一件事――”庇格瑞斯故作神秘的沉声说道:“听说阿立斯塔卡斯对?很生气!”
“为什么?”马克西姆斯感到奇怪。
“因为会战之后的第二天一早首领你就带着军队快速返回领地,而当时阿立斯塔卡斯正兴冲冲的率领阿尔迪伊军队赶去你当时的营地,想跟你汇合,结果却落了空。听说他当时发了很大的火,认为首领你摆架子,看不起他……”
马克西姆斯感到好笑:“我着急着赶回库帕河东面,抵御塞格斯提卡军队的进攻,而且也不知道他当时会来,他这火可发得莫名其妙。”
昆图斯插话道:“首领,阿尔迪伊部落这位新任的大首领脾气如此古怪,即使他已经跟你联姻,我还是担心以后我们两?部落之间的盟约不能长久啊!”
“以后是以后。”马克西姆斯不以为然的说道:“如果以后某一天同盟真的破裂,该担心的可不一定是我们,再说就算阿立斯塔卡斯一个人对我们部落有恶意也决定不了整个阿尔迪部落族民的意愿。”
昆图斯听了这话,若有所思。
“首领。”庇格瑞斯接着说道:“我在和阿尔迪伊人商谈的过程中,布多卡里巴斯、西塞利特塞斯等那些跟咱们有友好协议的阿尔迪伊部落首领们还主动找到我,说是有重要的事情要和你商谈。
我告诉他们‘你正率军赶去维斯特尼东边抵御入侵的塞格斯提卡军队’,他们居然没有跟阿尔迪伊军队一起去收服科拉纳河沿岸的领地,反而跟随着我们去了库帕河新占领的那个寨子,然后得知你已经带着军队来进攻塞格斯提卡领地之后,他们今天又跟着我们来了这里。”
马克西姆斯心中一动:“你是说他们已经进了这个寨子?”
“是的!他们知道你着急见我们,而且天色又这么晚了,所以没有傻乎乎的又跟着进来。”庇格瑞斯调侃了一句之后,沉声说道:“虽然他们一路上都没有说出来意,但根据我的观察,我觉得他们这一次一定是为了土地而来!”
“哦。”马克西姆斯听了这话,心情并没有什么波动,回应得也很迅速:“如果真是为土地而来,倒也不是不可以考虑,不过现在不是讨论这个的时候……
沃勒努斯、卡皮托,库帕河那边可是有上万名俘虏,你们采取了什么措施来处理好这个问题,并且保证那边领地的安全?”
“首领,那里可不止上万名俘虏!你看,两场战斗俘虏了近12,000名潘诺尼战士,攻占维斯特尼东边的那个寨子之后又俘虏整个寨子民众近1万人。
然后第四军团很快又攻占了塞格斯提卡在库帕河沿岸的最后一个寨子,虽然寨子里的人因为知道塞格斯提卡与戴西提亚泰的联军遭到围歼,大多数人事先跟着溃兵们沿河逃向布罗奇领地,但还有近1000人抱着侥幸、不愿离开,被第四军团俘虏……所以总的算来,那边有22,000多名俘虏――”
“还不止。”卡皮托插话道:“如果算上第二军团攻占科拉纳河那个营寨之后,主动加入我们的4000多名斯科迪斯齐奴隶,咱们部落现在一下子多了27,000人,这可是一个庞大的数目!
我们虽然获取了潘诺尼两支军队的粮食辎重,但也仅够供应他们一个月,当然如果再将新获得的库帕河沿岸的两个寨子里所有塞格斯提卡民众的粮食都收缴,应该还可以再维持两个多月。”
“但距离明年秋收,还有长达五六个月的时间,我们暂时想不出更好的办法来解决,所以还得请首领你来想办法!”卡皮托认真的说道:“至于说如何管制那些多的俘虏,我们现在暂时采取的办法是将所有潘诺尼战士俘虏都关押在库帕河边的那个军营,总共是14,000人左右由第二军团集中看管。其他俘虏则必须待在军营旁边的那个寨子里,由第四军团看管着――”
“我插一句啊。”昆图斯说道:“第二军团还分出了300人,驻守最东边的那个寨子,以防御布罗奇人。”
“至于那新加入的4000多斯科迪斯齐奴隶都住到了斯诺蒂亚寨子里大量空出来的预备族民房屋中,由农务部牵头,工务部和兵部协同管制着,现在咱们部落忙于战争,极其缺乏劳力,接下来很多地方都得依靠他们出力。”卡皮托继续说道。
第两百八十五章 外籍辅民
沃勒努斯接过话头,说道:“对于军营里的那些俘虏,我们还是采用的老办法,每天只给他们勉强吃饱饭,用饥饿来降低他们的反抗,磨掉他们的凶性……
对于寨子里的那些俘虏,我们相对就宽容一些,每天给他们的食物是够的,而且还允许他们在寨子里走动,甚至还允许他们爬上木墙,观望军营,向军营里他们的亲人喊话……在我们走之前,俘虏的情况还比较稳定――”
沃勒努斯说到这里,跟卡皮托对视了一眼。
卡皮托正色的说道:“首领,我们几个商量过,俘虏虽然多了一些,但只要解决了粮食问题,我们完全可以把他们都管好。
现在咱们拥有了塞格斯提卡的领地,部落的地盘变大了,但是真正能动用的劳力却少了,因为这一场战争之后部落里所有的预备族民都成为了正式族民。
原本我们就准备修建一条从斯诺蒂亚到维斯特尼的道路,现在这条道路还得延伸到这里;原本我们准备给库帕河修堤坝,现在萨瓦河这边恐怕也得做好修坝的准备……
总之,我们现在需要更多的劳力来建设我们的新领地,不能再像上一次一样把这些俘虏白白的送给阿尔迪伊人了。”
马克西姆斯露出笑容,说道:“你们带领着族民们,将部落那边的事情都安排的很好,我没什么可担心的了!至于你们提到的俘虏问题,我跟你们想到一块儿去了,以前咱们是实力不够,所以才不得不把大多数潘诺尼俘虏都送给阿尔迪伊人,现在我觉得咱们部落有能力吞下这些俘虏――”
马克西姆斯正说着,侍从进来:“首领,食物都已经做好了!”
“来来,赶紧摆上!大家先吃东西,吃饱了咱们继续说。”马克西姆斯招呼着侍从们把食物都摆上餐桌。
昆图斯、沃勒努斯他们赶了一天路,确实是饿坏了,也不再说话,大口咬着面包、喝着麦粥,一顿狼吞虎咽,过了好一会儿,进食的速度才慢下来。
马克西姆斯这才一边掰着面包,一边说道:“卡皮托刚才说的没错,我们击败了潘诺尼联军,我们现在拥有了更多的土地,但如果没有足够多的人,这些土地就没法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
不过,卡皮托也有一句话说得不对,我们现在虽然彻底的打垮了塞格斯提卡人、占领了他们的主寨,但并没有真正拥有他们的土地,所以我才催促你们快来,尽快的商量出一些措施,然后带领着手下们去尽快的实行。
我们要趁着塞格斯提卡人还很虚弱、其他潘诺尼大部落因为战败、短时间内还没法与我们再进行战争的时候尽快完成对塞格斯提卡领地的吞并!”
“首领,你一向都很睿智,一定已经想出了征服这片土地的好办法,我们只要努力的去执行就可以了。”高乃留斯忍不住说道。
卡皮托瞥了他一眼。
马克西姆斯微微笑道:“我今天思考了一下午,确实有一些新的想法,但还需要和你们进行商讨。”
众人纷纷放下手中的粥碗,将目光汇聚在马克西姆斯身上。
马克西姆斯忙摆手说道:“刚才我可说过了咱们边吃边商量,看样子你们都吃饱了,那我可叫他们把剩余的食物都撤下去了。”
大家一阵哄笑,又拿起了食物。
马克西姆斯掰了小块面包塞进嘴里,一边嚼着一边说道:“你们来的时候看到了这里的塞格斯提卡人对咱们的畏惧,但是这种畏惧还不足以让他们向我们臣服。昨天晚上我向寨子里的五六千名塞格斯提卡民众展示了尼克斯部落对他们的善意,又告诉了他们加入我们部落的诸多好处,还让那些塞格斯提卡新兵们对他们进行劝说,最后?们猜愿意加入我们部落的有多少人?”
“1000多人?”
“800人左右?”
“太多了,我觉得只有500人。”
……
“只有103人。”马克西姆斯从齿缝中挤出一句话。
众人一愣。
“五六千名俘虏中只有103人愿意加入,这确实太少了!”卡皮托直接表达出失望。
“人虽然少了点儿,但我觉得这是个好的开始,毕竟他们世世代代都在塞格斯提卡部落里生活,突然间要让他们加入一个陌生敌对的部落,他们一时半会儿肯定很难接受,等时间长了,他们意识到咱们尼克斯成为这片土地的主人的事实不会改变,他们自然而然就会选择加入……”沃勒努斯安慰道。
“你说的这是一个原因,但还有其他原因。”马克西姆斯拿起空粥碗,示意侍从再去舀一碗,接着说道:“我今天下午跟那些刚加入部落的塞格斯提卡人见了一会儿面,通过和他们的交谈,我觉得部落的二十封爵制还存在一些缺陷――”
“不会吧,首领!二十封爵制可是你受神祗的眷顾,为我们部落制定的最好的制度!咱们部落之所以仅仅在这里定居一年就能击败强大的潘诺尼部落联盟,主要就是因为这?神奇的制度!它是最好的,不能因为一些俘虏,就轻易的改变它!……”高乃留斯激动的说道。
“是啊,首领……”其他人虽然不像高乃留斯把二十封爵制捧上天,但也表达了对修改二十封爵制的担心。
马克西姆斯多少明白他们的心思,毕竟在这场战争之前他曾经宣布过这场战争胜利之后,九大部门都将获得一等功……他们怕动了自己的奶酪啊!
马克西姆斯心中感叹,语气平和的说道:“你们先别着急,听我把话说完……任何制度不可能一出来就是完美的,总是在不断的完善之中。之前关于咱们军队如何更好的记功晋级一事不就最终修改了二十封爵制了吗,这一次我是想在咱们部落原来的族民等级之中再加一级!”
“加哪一级?”众人异口同声的问道。
马克西姆斯喝了一口粥,不疾不许的说道:“之前咱们的部落里除了正式族民,就是预备注明,而预备族民主要是由三部分人组成,斯科迪斯齐奴隶、被俘虏的塞格斯提卡民众、以及一部分被家眷们说服的塞格斯提卡战士俘虏,他们都是愿意加入我们部落,并且为部落做事的人,拒绝屈服的塞格斯提卡俘虏都被送给了阿尔迪伊人当奴隶。
但现在情况不同了,我们占领了塞格斯提卡领地,有很多的塞格斯提卡俘虏,他们中绝大多数都不甘愿加入我们。
那么这些俘虏在我们的部落中算什么?预备族民吗?如果是,强迫他们干满三年,难道我们真的要依照法令,让他们成为正式族民?!如果他们不接受,岂不是亵渎我们神圣的制度?!如果他们假装接受了,有这些不安分的人存在,咱们的部落岂不是危险?”
马克西姆斯这一连串的问话让众人呆住了,西多尼奥斯首先反应过来:“首领说得没错,我记得二十封爵制中第一页就清清楚楚的写着,‘凡是被部落俘虏了外族人和自愿加入部落的外族人都将是部落的预备族民……’。现在看来,这确实是有点问题。”
卡皮托紧接着说道:“我看我们应该在预备族民之下再加设一级,以后凡是拒绝加入部落的俘虏首先是奴隶!”
他这话一出,沃勒努斯、高乃留斯、庇格瑞斯、卡瑞娜等人都变了脸色,“奴隶”这个词刺痛了他们敏感的神经。
马克西穆斯接过话头,纠正道:“不,我们尼克斯部落不会有奴隶!我建议是在预备族民之下设立‘外籍辅民’这一级,外籍辅民来自于在对外战争中被我们抓获的、又不愿意加入部落的俘虏,他们将在部落的强制下进行劳役,直到他们意识到自己的错误,重新考虑加入部落为止。”
“外籍辅民……”其他人轻声嘀咕着这个词,心里都有些明白:其实这些俘虏就是部落的奴隶,只是换了一个不敏感的称呼而已。
沃勒努斯直接说道:“我觉得首领的这个想法很好,‘外籍辅民’这个词很适合这些潘诺尼部落的俘虏……嗯,外籍抚民――外来的、不属于我们部落的、却又能辅助部落干活的人,部落虽然严格管制监督着他们,但很宽容的允许他们加入部落、从而成为部落的一员,因此外籍辅民跟意大利的那些奴隶是完全不同的!”
“没错,外籍辅民就不是奴隶!我同意在预备族民之下设立这一级!”庇格瑞斯立刻大声表示赞同。
其他的人也无异议,甚至西多尼奥斯还认真得说道:“既然外籍辅民还不属于部落的族民,而二十封爵制是针对部落族民的,因此我觉得不需要再把二十封爵制修改成二十一封爵制。”
“对,外籍辅民只是部落的附属,二十封爵制这名字不能改,叫起来也好听。”庇格瑞斯再次大声赞同。
第两百八十六章 预备族民的新问题
“这个提议很好。”马克西姆斯点点头,正色的说道:“既然大家都同意,那就这么定了,二十封爵制法令名目不变,在预备族民之下设立外籍辅民一级,以后所有不愿意加入部落的俘虏都将是外籍辅民。”
“首领……我有一个问题。”昆图斯犹豫着说道:“这些俘虏成为外籍辅民之后,和其他已经加入部落的俘虏相比较,发现成为预备族民的好处,又纷纷要求加入部落成为预备族民怎么办?”
马克西姆斯还没回应,沃勒努斯就出言辩解道:“这不是好事吗!咱们设立外籍辅民的目的不就是想让这些俘虏最终成为咱们的族人吗!反正无论是预备族民、还是外籍辅民都是要给部落好好的干活。”
“我觉得不一样。”昆图斯提醒道:“这些外籍辅民突然间改主意要加入部落,肯定不是出于真心,而是为了少受苦,当他们在短时间内大量的成为部落族民,那么设立外籍辅民又有什么意义呢?而且这岂不是又回到了首领刚才所担心的问题上了!”
经昆图斯这一点醒,其他人顿时意识到问题所在,甚至庇格瑞斯还小声嘀咕:“咦,好像是这样,绕了一圈,问题并没解决,外籍辅民的设立好像是有点多余啊!……”
马克西姆斯当然事先考虑过这个问题,他微微一笑:“外籍辅民要想成为预备族民,不能只凭一句话就让他们加入了部落,而是要设立期限,还要考察其表现――”
沃勒努斯恍然说道:“首领,你的意思是要像预备族民成为正式族民那样,设立三年的期限,表现好的才能成为预备族民?”
“三年大长了些,可以半年为一个期限,每半年放出一些预备族民的名额,给那些表现好的外籍辅民,这样也能让其他外籍辅民看到希望,让他们干活更努力,还可以让部落始终有相对充足的劳力……”
“首领提出的这?办法好――”高乃留斯刚说出一句奉承话,马克西姆斯就挥手止住:“先别急,对于自愿加入部落的外族人和由外籍辅民成为预备族民的人,不是嘴里说加入、在财务部做登记这么简单就可以,还必须要让他们参加神圣仪式――”
“首领,什么神圣仪式?”凯斐索丰忙问道,因为这涉及到他的职责。
“就是让他们在达努神庙的神像前对女神起誓,要忠诚于尼克斯部落。”马克西姆斯神情严肃的说道:“如果有人拒绝起誓,或者在起誓时不能大声说出誓词,不管他之前表现有多好,都不能成为预备族民!凯斐索丰你要和艾梅里奇商量,制定这个神圣仪式的整个过程以及誓词,注意!一定要让这个神圣仪式显得庄严肃穆,要让他们感受到达努女神的威严!”
在座的昆图斯、卡皮托等人并没有因为马克西姆斯让加入部落的人只向达努女神起誓而提出异议,不仅仅是因为这几个月来艾梅里奇一直对外宣称“尼克斯部落首领是达努女神子嗣”而有所忌惮,同时也因为他们明白他们现今的敌人潘诺尼人可是相当尊奉凯尔特神祗――达努女神,在仪式中他们面对神像不敢撒谎、更不敢违反誓言,从而使这些人在成为预备族民之后、部落依然还可以保持稳定,这确实是一个好办法!
但是这样一来,尼克斯部落就等于是正式公开的明确了以凯尔特神祗为主要信仰,因此昆图斯他们都有点怅然。
马克西姆斯此时无心顾及部下们的想法,目光扫向餐桌另一头的部落祭司,说道:“艾梅里奇,库帕河那边的神庙修建得怎么样了?”
早就等待马克西姆斯问话的艾梅里奇立刻答道:“首领,神庙早在一个多月前就已经建好了,神像在前几天也刚刚做好,原本想向你请示,什么时候举行一场隆重的神圣仪式,将达努女神的神像请进神庙内,然后神庙开始开放、接受部落民众的祈祷……但因为这场战争,只得暂时推迟了。”
“幸亏推迟了。”马克西姆斯没感到遗憾,反而庆幸的说道:“你赶紧把那些修建神庙和雕刻神像的民众都招到这里来,咱们部落的第一个达努神庙要建在这里!我今天想了好久,觉得把神庙建在林口寨南面的山岭中比较好。”
“啊!这――”艾梅里奇有些不情愿,因为他期待已久的达努神庙眼看就要开张了,德鲁伊的教义就要正式在部落里播种,结果马克西姆斯却要将其推迟。
“之所以要优先在这里修建神庙,不光是为了让即将加入部落的斯科迪斯齐人和塞格斯提卡人到神庙起誓更为方便……”马克西姆斯耐心的解释道:“更是为了尽快稳定这一片我们刚占领的地区,让这里的塞格斯提卡民众知道我们和他们一样都有着相同的信奉,使他们能够更快的认同我们!库帕河那边的神庙并不是就废弃了,等这边建好之后,那边同样还要继续建好,以后我们获得的新领地中也都要建达努神庙!”
艾梅里奇听完,不再感到失望,反而精神振奋:“首领,我明天就赶回斯诺蒂亚,把他们都赶紧叫来这里建神庙!神庙其实很好建,只要我们在这个寨子西面的山岭中挑选一处适合的地方,再按照之前的图纸,移植一些树木花草,摆放石头,搭建祭坛,建造遮雨篷……
他们已经有经验了,十五天内应该就可以建好。神像原本是最麻烦的,之前都是靠着首领你亲自出手,花了好几个月时间才雕刻出这么一尊让人一看就忍不住想要跪地祈祷的、神圣的达努女神雕像。
不过既然要把那尊神像请到这边来,我想半个月内新加入部落的族民就可以直接到新神庙内起誓了。但在这之后还得请首领你花费时间再雕刻一座达努神像,放到库帕河那边的神庙中。”
“当然可以。”马克西姆斯爽快答应,前世他在美院学的是造型专业,但也兼修过雕刻,毕业之后还加入一位老师的雕刻工作室,干了两三年的活,其雕刻水平和见识远超这个时代。
马克西姆斯又接着问道:“对于我刚才的提议,每半年给予部落里的外籍辅民一些名额,让其中表现好的少数可以成为预备族民,但必须到神庙起誓……大家还有什么意见吗?”
“首领想出来的这几个办法解决了我刚才提出的问题,我完全同意。”昆图斯首先回应。
“首领想出的办法太好了!我找不到反对的理由!”高乃留斯紧接着说道。
大家都纷纷表示赞同,外籍辅民作为二十封爵制的辅助法令条文就此确立下来。
接着,沃勒努斯关切的问道:“首领,以后这些外籍辅民由哪个部门来管理?”
马克西姆斯正色的说道:“之前农务部、工务部和兵部联合管理预备族民已经很有经验,我觉得这一次仍然由你们三个部门牵头、管理好外籍辅民完全没有问题。”
沃勒努斯、卡皮托和昆图斯三人相互看了好一会儿,不太擅长反对马克西姆斯意见的沃罗努斯硬着头皮述苦:“首领,之前我们监管已经有些吃力,现在咱们占据了这么大一片地方,需要监管的预备族民会更多,人手已经不太够了,还要将外籍辅民也交由我们来监管,这恐怕……恐怕不行吧。”
马克西姆斯没有因为沃勒努斯的反对而表现出不悦,他深表理解的点点头:“你说的对,如果都要管,咱们没那么多的人手,也管不过来的,所以原来?们用于管理预备族民的机构现在只监管外籍辅民,预备族民就让他们自己管自己。”
“自己管自己?!这怎么能行!”沃勒努斯和卡皮托深感惊讶的脱口而出,其他人也有些惊讶。
“你们先听我说。”马克西姆斯看着众人,神情严肃的解释道:“之前预备族民是给我们部落提供了大量的劳力,耕地种田、砍树建房、架桥修路……部落的公共建设主要是他们在做,还帮我们很多的官吏和正式族民减轻了种田的负担。
现在我们有了外籍辅民,这些事情就可以交由他们来做。如果还让预备族民跟外籍辅民做一样的事情,既显示不出加入部落、成为预备族民的优越,还会让他们心有怨恨。
他们肯定会想,‘我们相信了你们尼克斯人所说的话,背弃了自己的部落,结果加入你们之后,反而要放弃自己原有的田地、房屋和财物,还要失去自由,被你们集中起来管治,就像是奴隶一样……
他们会感到后悔,后悔之后干活就会懈怠,一懈怠我们就会处罚,这就会让他们更加怨恨,到某个时候他们突然间爆发出来,恐怕会给部落带来很大的麻烦!”
第两百八十七章 顺应时势
众人忍不住都打了个冷战,虽然马克西姆斯说得隐晦,但大家听明白了:这不就是当初他们起来反抗的翻版吗!
卡瑞娜有些不服气的说道:“首领,我觉得你将这件事情说的过于严重了。预备族民只需忙碌三年、甚至更短的时间,就可以成为正式族民,获得大量的土地,这可是写入部落法令的!而且还有……他们那些已经成为尼克斯正式族民的同胞做榜样了,他们就算有一点不满,应该都能坚持下去。”
“是啊,首领。之前在我们部落里的塞格斯提卡预备族民不都干的挺好嘛!”沃勒努斯在一旁提醒道。
“诸位,我刚才已经说过,今天的情况已经与去年有很大的不同!”马克西姆斯用手指敲着木桌,大声说道:“去年那些加入部落的塞格斯提卡族民人数不多,而且他们被我军俘虏,没被杀死或者交给阿尔迪伊人去虐待,仅仅只是失去点自由,干些苦活就能跟家人在一块,他们已经感到很幸运了,所以还能忍受。
但是如今我们是站在塞格斯提卡的土地上,这里的民众很多!根据卡西诺斯的说法,他们整个部落超过了10万人口,是我们尼克斯人口的好几倍!好几倍呀,诸位!他们就在这里,在他们自己的土地上!然后甘愿失去本就属于他们的房屋、财物和田地,失去应有的自由,再苦干几年,只为了获得更多的田地?!
诸位,这个世上大多数人都是短视的,他们看不到未来的美好,只愿意紧紧抓住眼前的利益!我们虽然击垮了塞格斯提卡人得军队,占领了他们的主寨,但并不意味着我们就已经拥有了塞格斯提卡的土地!
塞格斯提卡的领地非常广阔,我们不只是需要塞格斯提卡俘虏们加入部落,也需要更多的塞格斯提卡民众尽快的加入部落,这样部落才能尽快的占据更多的塞格斯提卡土地,从而迅速壮大我们的力量,大大降低塞格斯提卡人反抗我们的可能,从而让部落能够集中精力来应对其他潘诺尼大部落的反扑!”
听完这番话,在座的众人受到触动而陷入思索。
片刻后,昆图斯沉声说道:“我们确实应该想办法让更多的塞格斯提卡人自愿加入部落,而不是任由他们都变成外籍辅民,否则我们需要很多的属员和士兵才能监管住这么庞大数量的外籍辅民,到时候既没有精力再去监管预备族民了,恐怕也没有足够的人手去处理好部落的其他事务。而且一旦有潘诺尼军队再次来犯,我们还得留下部分士兵来防备外籍辅民作乱……”
昆图斯这一提醒让在座的其他人都神情凝重。
高乃留斯却神情轻松的说道:“大家不用担心,睿智的首领你应该早就想出了办法,可以让更多的塞格斯提卡人自愿加入我们部落,同时还能让他们在不受我们监管的情况下好好的干活,对吗?!”
“我确实想出了一个办法,正想和你们一起商量。”马克西姆斯接过话头,沉声说道:“那就是修改部落法令对预备族民的要求,只要自愿加入部落、成为预备族民的人就立刻给分配50亩土地!”
“啊?!”众人都很是惊讶。
庇格瑞斯脱口而出:“一加入部落就直接给分土地,那他们还算是预备族民吗?!”
“听我说完!”马克西姆斯略带不满的看了庇格瑞斯一眼,吓得他赶紧低下头,其他人见此,也没敢再多说话。
马克西姆斯加重语气说道:“预备族民当然还是预备族民,在正常情况下他们还要老老实实的再干三年活,才能成为正式族民。虽然给他们分了50亩土地,但每年他们必须将天地收获的六成上缴给部落,直到成为正式族民后,他们才只上缴一成半。
他们现有的财物依然归属自己,但他们现有的房屋不一定还属于他们,因为部落会在他们所分土地附近的村落中再找新房给他们住,不会比之前的房子差。至于说他们家里现在所储藏的粮食,则都得上缴六成给部落,如果他们在明年秋收之前,粮食不够吃了,部落会根据情况再补贴给他们一些粮食……你们觉得这?办法怎么样?”
“还是首领你想的这个办法好!”高乃留斯首先开口说道:“先分给土地,这就让预备族民们感受到咱们说的不是空话,而是实实在在的好处,土地是他们自己的,他们自然会更好的去照料,更好的种地!他们的财物还是他们自己的,我们还会给他们更好的房子住,他们只会更加感激!
至于说要收缴他们现有粮食的六成,他们应该也不会有抱怨,因为接下来的三年他们也都要上缴土地收获的六成,他们会认为这使他们成为尼克斯部落预备族民唯一需要付出的代价。”
“可是每年要留土地收入的四成给预备族民,这会不会太多了?!要知道九月的时候我上缴的粮食就接近五成了。”卡皮托提出异议。
“那是因为你根本就不自己种地,请了好几个预备族民帮你种地,按照规定,自然上交给部落的粮食不少。”高乃留斯一边揶揄、一边也是给财务部作出解释:“但是根据你的职务,每个月部落发给?的薪酬,加起来也超过了你上缴的粮食,咱们部落里像昆图斯、弗朗提努斯、莱比鲁斯、西多尼奥斯等不少平时事务繁忙、又不会种田的族民情况都跟你一样。”
被点到名的人都齐齐的看向高乃留斯,他坦然的耸耸肩:“我说的可都是实情,不是吗!”
沃勒努斯赶紧开口说道:“我觉得预备族民每年留下四成粮食不算多,这4成里至少有一成要作为下一年的种粮,两成多勉强够他们维持到下一年秋收,还剩余一些粮食他们可以用来换取新的农具和一些日常所需……
这样一来,部落就不需要再给预备族民们提供额外的资助,让预备族民们能够像正式族民那样自己独立的生活,给咱们部落省掉了不少的麻烦……这四成不多不少,正好!还是首领你想得周到!”
“不光是让各部门节省了精力,还让这些新加入部落的塞格斯提卡人活得比较自在,让他们觉得部落确实是把他们当做族民来对待,再加上有誓言的制约,他们应该会在部落里比较安分的生活。”庇格瑞斯也强调道。
大家很快都认可了马克西姆斯提出的建议,重新修改并确定了新的有关预备族民法令条文。
马克西姆斯用力敲了敲餐桌,略显兴奋的说道:“诸位,新的法令都修改好了,接下来咱们就来商讨如何拥有塞格斯提卡的领地!马尔克卢斯,把塞格斯提卡的地图拿来!”
侍从很快将早准备好的地图摆放在餐桌中间,众人立刻放下手中的吃食,一起凑向餐桌中央。
这是马克西姆斯根据卡西诺斯的讲述,绘制的一份塞格斯提卡领地草图,上面只简略的画出了萨瓦河、周围山岭和主寨,没有标记其他村落。
马克西姆斯比划着地图,说道:“诸位,我将塞格斯提卡领地大致分成四个部分,塞格斯提卡北部、南部、东部和西部。它的北部只有萨瓦河上游沿岸是狭窄的、平坦的土地,其余都是山岭,听说与雅波德人和诺里基人的领地接壤。
塞格斯提卡人在北部的部落不太多,以前还曾经跟雅波德人有过冲突,后来被他们的大首领安德莱斯率军击败,这几年雅波德人对塞格斯提卡北部的侵扰就几乎停止了。塞格斯提卡人跟诺里基人的关系还不错,一直从诺里基人那里购买铁矿石,因此北部的领地对我们来说也很重要,是我们获得铁矿石的又一个渠道,但暂时还不是我们经营的重点。
塞格斯提卡的西部通过密林道路与我们的库帕河领地相连,这里的土地平坦肥沃,村落密集,人口众多,而且我们所处的西寨也在其中,因此西部是我们要重点经营的地区,只有先把西部给稳定了,和库帕河领地才能真正连成一片,两边的资源和人员才能不受阻碍的自由流动,使我们在萨瓦河沿岸平原上站稳脚跟。
塞格斯提卡东部同样有着平坦肥沃的土地,只是面积要小于西部,因为它靠东的一部分是丘陵,而且与东北面的潘诺尼另一个大部落戴西提亚泰相邻。根据卡西诺斯所说,戴西提亚泰跟塞格斯提卡关系很好,他们的大首领特玛吉斯还是安德莱斯的好朋友,所以之前围攻咱们的临时营地、以及这一次潘诺尼部落联盟大军入侵,戴西提亚泰人都是积极参与者,以后恐怕跟我们少不了战斗……”
第两百八十八章 征服塞格斯提卡
“……东部的塞格斯提卡部落也不少,而且他们大多数都是大首领家族的血亲,这需要引起我们的警惕,我已经命令卡尔米努斯率领在东寨的军队尽快完成对东边部落的打击和征服,避免他们联合起来给我们造成麻烦。
塞格斯提卡南部,萨瓦河在那里形成了一个大的湖泊,虽然那里地势也平坦,但在雨季湖水上涨,经常形成一些小的沼泽,严重影响耕作,因此那里的塞格斯提卡部落要明显少于西部和东部。
南部与潘诺尼的两个大部落布罗奇和马齐伊相邻,这个布罗奇相信你们都很熟悉,去年佩科特曾经在它的领地内大闹了一番,带走了很多的斯科迪斯齐奴隶,所以这一次潘诺尼部落联盟组建联军进攻我们就是布罗奇大首领布里克斯一力促成的,看来这个布里克斯已经把我们尼克斯视作生死仇敌。
而且塞格斯提卡南部与布罗奇领地之间地势平坦,往来便捷,因此无论是我们进攻布罗奇,还是布罗奇来骚扰我们都很方便,以后塞格斯提卡南部恐怕会成为我们和潘诺尼人的主要战场……”
马克西姆斯将塞格斯提卡领地情况简单的介绍完,大家一边思索,一边低头查看地图。
“首领,这?马齐伊呢?”昆图斯问道。
“马齐伊在布罗奇的东边。”马克西姆斯在地图上粗略的点了几下,说道:“它的北面与塞格斯提卡南部相邻,但都是山岭,中间还有一些山林沼泽,因此他们要想进攻我们,通过布罗奇的领地来进攻更为方便,当然也不排除他们会派出少数战士翻越山岭、穿越沼泽来袭扰南部……”
昆图斯听完,沉吟着说道:“首领,听你这么一说,咱们现在应该首先占据塞格斯提卡西部的土地,集中力量将它经营好,同时兼顾东面,等到西部稳了,再向东部发展,北面可以暂时忽略,至于南面,则是我们要重点防备的地方……”
“嗯,你总结的很好!”马克西姆斯夸赞了一句,拿起手中的半块面包,对着众人说道:“塞格斯提卡领地就像是一头牛,而我们只是一条蛇,蛇要想吃掉牛,一口吞下只会将自己噎死,但是一点一点的咬,吃一口就是一口,虽然慢一点,但是很稳妥,最终是能够将这头牛都吃掉的……”
马克西姆斯掰了一小块面包塞进嘴里,咀嚼着,继续说道:“昨天晚上我劝说逃到这个寨子里的塞格斯提卡民众加入我们部落,虽然响应的人极少,但是那些被我放走的塞格斯提卡人回到自己的村落后,应该会把我的善意告诉村落里的其他人,所以你们过来的时候,他们没有主动攻击你们,也没有惊慌逃亡,他们还在观望,不到万不得已没有人愿意离开自己生活了十几、二十年的家园。
明天,让斐萨鲁斯将第一军团分成一个个百人队,尽快进驻从西寨到林口寨附近的所有村落,如果还有多余的百人队再继续向外进驻其他村落,第三军团的三个大队和弩兵队集中在这个寨子里,随时准备应对可能发生的敌情。
每个进驻村落的百人队中必须要有一名塞格斯提卡新兵,主要由他向村落里的塞格斯提卡民众讲述我们刚修改过的二十封爵制,耐心劝说他们加入尼克斯部落成为预备族民――”
“三天!”马克西姆斯伸出三根手指,沉声说道:“我只给三天时间,三天之后不愿加入我们或者口头答应、但是到时候又不愿起誓的塞格斯提卡人都将沦为外籍辅民,将被直接押送到这个寨子里集中看管,他们的房子、财物、土地、粮食都直接归部落所有!――”
“首领,那些被迫成为外籍辅民、失去自己财物的塞格斯提卡民众中恐怕会有人反抗!”沃勒努斯提醒道。
马克西姆斯眼中闪过厉芒:“对于塞格斯提卡民众的任何敌对行动,第一军团士兵必须进行严厉打击,要让他们知道尼克斯对待他们不光是和风细雨,同样还有雷霆狂风,他们必须做好选择,才能继续在这片土地上生活下去。”
“首领,第一军团士兵分散到各个村落,这可给咱们的粮食供给增加了不少的困难啊……”军备官莱比鲁斯轻声提醒道。
“分散到各个村落的百人队不需要我们提供食物,也不会消耗我们的粮食,他们将收缴所在村落的首领和贵族们储存的粮食和财物,居住在他们的宅院中,
我们在之前的战斗中俘虏了不少塞格斯提卡首领和贵族,如果百人队在村落里碰到残余的塞格斯提卡首领和贵族,要将他们抓起来,就像我们在庞贝和萨拉皮亚时所做的一样,在塞格斯提卡民众面前公审他们。就算他们是同族,这些高高在上的首领和贵族总会做下一些错事、犯下过大错……
引起民众痛恨的首领和贵族要当众处决;只犯下小错的,押送到库帕河我们的领地,将和那里被俘虏的塞格斯提卡首领和贵族一起被送往阿尔迪伊部落,当奴隶、还是矿工就不是我们该关心的了。”
马克西姆斯神情冷漠的说道:“只要这些塞格斯提卡首领和贵族还在这片土地上,他们手下的这些民众就会不自觉的向他们靠拢、受他们的影响,从而严重阻碍民众融入尼克斯部落,所以必须被清除!”
大家对此并没有异议,实际上在去年战胜塞格斯提卡军队、抓获大量俘虏之后,他们就曾经这样做过,后来是为了扰乱塞格斯提卡部落上层,才将俘虏的首领和贵族主动释放,但这一次显然已经不需要这么做了。
马克西姆斯看向高乃留斯,说道:“收缴塞格斯提卡各部落首领和贵族储存的粮食、还有那些拒绝加入部落的塞格斯提卡民众的粮食以及加入部落、成为预备族民的六成粮食……这些粮食,再加上族民们今年上缴给部落的税粮,咱们省着点吃,应该能够支撑到明年秋收吧?”
高乃留斯在心里估算了好一会儿,才犹豫的说道:“首领,粮食肯定是大大增加了,可是外籍辅民和新加入的斯科迪斯齐人也大大增加了,我觉得……可能还会差一点……不过,到时候我们还可以向我们的盟友阿尔迪伊借粮。对了,还可以向我们的族民们借粮,为了部落,大家肯定都愿意借,包括我。粮食问题最终肯定是可以解决的!”
“听你这么一说,我就放心了。”马克西姆斯神情稍霁,接着说道:“第一军团的各个百人队将村落里的外籍辅民送到这里之后,他们将前往其他的村落,继续重复实行这些措施……像这样不断的向外扩展,争取在一个月内将塞格斯提卡西部的所有村落都梳理一遍,初步稳定整个西部的领地。”
“首领,在第一军团清理西部各村落期间,恐怕会有一些塞格斯提卡人因为害怕而逃跑……”昆图斯提醒道。
“不是恐怕,而是一定。”马克西姆斯不以为然的说道:“普通民众要想逃,那就让他逃,但是不允许他们带走粮食。但那些部落首领和贵族可不能让他们逃了,抓住之后就地处决……
那些逃跑的民众绝大多数都会去南部,甚至逃到布罗奇的领地,这样反而可以减轻我们的负担,让领地更安稳。而他们寄人篱下,以后的生活处境却绝不会好,等到他们发现之前未逃走的族人都分得了很多的土地、依然活得不错而后悔的时候,我们依然欢迎他们回来,到那时他们会更加主动的成为我们的族民。”
马克西姆斯喝了一口麦粥,继续说道:“现在弗朗提努斯在库帕河领地那边,所以萨瓦河这边军队的事务,昆图斯,就由你来全权负责,不光是第一军团、还有第三军团,监督他们完成对塞格斯提卡各个村落的征服,粉碎任何可能出现的反抗,最终完成对整个塞格斯提卡领地的占领!”
马克西姆斯的任命让昆图斯倍感压力,但同时也让他精神振奋,因为他很清楚:只要尼克斯部落能够顺利吞并塞格斯提卡,尼克斯将不会再担心其他部落的觊觎,它将会更加迅速的发展壮大,而他们的权力、地位、财富也会水涨船高……
想到这些,这位50多岁的老人很难得的以洪亮的声音回答道:“首领,你放心!明天一早,我就赶去第一军团,尽快让每位士兵都了解清楚咱们新修改的二十封爵制,并且协助斐萨鲁斯调教好每一个派向村落的百人队士兵,让他们能够更好的说服赛格斯提卡民众。
然后我会回到这里,时刻关注整个领地的情况,随时准备调动军队击杀可能出现的敌人,因此我希望首领?能给我一半的骑兵,让我可以更方便的指挥军队。”
第两百八十九章 迁移主寨
“可以。”马克西姆斯对昆图斯的表态感到满意,他看向兵部的另一位主官:“莱比鲁斯,军备部的运输队是不是也跟你一起来了?”
“是的,首领,不过他们跟第一军团在林口寨附近的营地。”
“接下来,你要带着运输队将各个村落收缴的粮食都运回到这座寨子里,同时你还要将之前我们收缴的潘诺尼军队的武器也运送到这个寨子里作储备,随时准备给新加入我们的预备族民、尤其是斯科迪斯齐人给武装起来。这么大片土地,周围还有好几个敌人,仅仅依靠两个军团是不够的。”
“是。”莱比鲁斯迅速作出回应,但他想了想,还是忍不住又开口说道:“首领,从塞格斯提卡各村落收缴到的粮食肯定会越积越多,到时候恐怕得建粮仓,否则难以长时间储存。”
马克西姆斯点头说道:“粮仓肯定得再建!不过你得先做好计划,什么时候建粮仓、在什么位置建造、要建几?……然后拿到政事堂会议上经商讨之后再实行。”
“是。”莱比鲁斯放心了。
昆图斯也放心了,他刚才就觉得塞格斯提卡领地上的兵力有些不够,本来想等会再提,没想到马克西姆斯已经考虑到要组建辅助部队,让他松了口气。
“高乃留斯,军备部运回来的那些粮食、还有士兵们收缴的财物、包括房屋,都由你们财物部来负责看管,你们要控制好粮食的发放,既不能让民众挨饿,还要尽量保证粮食的消耗能够持续到明年秋天。还有……新的预备族民的房屋和财物分配要公平合理,尽量不要让他们有怨言,否则我可要追究你的责任!”
“首领,你放心,我会尽全力完成?交给的任务!”高乃留斯先是爽快的接受命令,然后就开始诉苦:“只是财务部本来属员就少,我还必须留几人管着库帕河那边,而塞格斯提卡这边的粮食财物汇聚起来,那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数字,我们要进行接收、统计、核实、归档、发放、再复查……人手远远不够啊!”
“发放的事情由军备部协助你们去做,人手不足,我现在暂时也没法给财物部增加人员编制,你得自己想办法去借人帮忙。”
马克西姆斯的话点醒了高乃留斯,他立刻看向沃勒努斯。
沃勒努斯连忙摆手:“接下来农务部也会很繁忙,恐怕人手也不够,没有多余的人借你。”
高乃留斯嘴角微撇,目光扫向其他人,自然而然的忽略掉卡皮托,随后他眼睛一亮:“凯斐索丰,能不能请你帮个忙?从部落学校里找一些算术好的孩子到这里来帮我们财物部做事?”
凯斐索丰想了想,觉得孩子们能有这么一个实践的机会是一件好事,于是说道:“当然可以,不过财物部得保证孩子们的安全,而且他们犯了错不能过分责备,要多给予鼓励,还有他们的住宿和吃饭都得要安排好……”
“放心!放心!首领刚建队的时候,我就经常跟孩子们一起干活,我知道怎么照顾好他们。”高乃留斯在作出保证的同时,也在有意无意的展示自己的资历。
沃勒努斯突然开口说道:“凯斐索丰,你也得借给我们农务部一些能写会算的孩子!”
“沃勒努斯,你什么意思!刚才找你借人你不借,现在我借到人了,你又来跟我抢!”高乃留斯立刻向对方表达不满。
“实在是对不起!”沃勒努斯歉意的说道:“我刚才想起接下来农务部的事务也一样非常繁重,同样也人手不足,所以――”
“你农务部人手不足就来抢我的人,这也太不讲道理了吧!”
“部落学校里的那些孩子怎么就成了财物部的人了!”被训斥了好几句,好脾气的沃勒努斯也有火了:“再说学校里的孩子那么多,你们财务部也要不了那么多的孩子!”
“学校的孩子是不少,但是能写会算的孩子应该不算太多,你要从我手中把他们抢走,肯定不行了!――”
“行了,两个部门主官为了孩子吵架,像什么样子!”马克西姆斯沉下脸来批评两句,顿时让两人安静下来。
然后马克西姆斯看着礼教官,语气又变得温和:“部落学校的孩子们这么受欢迎,这恰好说明凯斐索丰你教的好啊!”
“首领,是你有远见,从一开始就引导大家学习,重视孩子们的教育,形成了这样好的风气,才会有今天好的成果。”
凯斐索丰并非是在奉承,说的是事实,因此马克西姆斯听得舒服,脸上露出了笑意。
凯斐索丰继续说道:“这一次对学校的孩子们来说是一个很好的锻炼机会,我想把孩子们都带到这里来,帮着各个部门做事,这样也能增强他们运用知识的能力,更快的成长……希望首领你能同意!”
“可以,就这么办。”马克西姆斯爽快答应,而且他想的更多:让孩子们来做事,也让塞格斯提卡民众看到我们尼克斯部落对孩子成长教育的重视,更增加他们对部落的向往。
“首领是准备在这边建学校,让加入部落的塞格斯提卡和斯科迪斯齐民众的孩子也来学习吗?”凯斐索丰立刻问道。
“当然有这想法,但今天还不是讨论这个时候。”马克西姆斯作出答复之后,接着看向他信赖的农务官:“沃勒努斯,你的判断没错,农务部接下来会非常忙!忙就忙在检地和分地上!
从明天开始,你要组织人手对第一军团进驻的所有村落的土地进行测量,测量完一部分土地,就分出去一部分土地,边测边分,让刚加入部落的塞格斯提卡民众与斯科迪斯齐奴隶立刻就能享受到好处,但是分土地的对象不光只有他们,还有第一、第三军团的士兵――”
大家一听都愣了。
昆图斯迅速反应过来:“首领,你是要把第一、第三军团的士兵都迁到这里来居住?!
“没错。”马克西姆斯正色的说道:“这里必须要有军队的长期驻守,才能防御潘诺尼人的侵扰,稳定住这片土地的秩序。但是让居住在库帕河那边的士兵长时间待在这边,既耗费粮食,也会让他们感到不满,所以只能让他们迁居。”
“就算给第一军团、第三军团的士兵在这边重新分地、分房,但他们在库帕河那边好不容易的开垦好土地,又建好了自己的房子,恐怕都不会愿意再迁来这里住吧!”昆图斯提醒道。
马克西姆斯正要说话,沃勒努斯抢先说道:“我觉得第一、第三军团的士兵们应该会愿意的,因为这场战争之后所有的士兵都会因为立功而晋级,绝大多数老兵都会成为一等族民,极少数还能当上爵士,所有新兵都将转为正式族民,部落需要分给他们不少的土地,但现在库帕河那边已经没有多余的土地了――”
“不对!我们不是刚刚攻占了两座塞格斯提卡人的寨子,又获得了库帕河沿岸不少的土地吗?”昆图斯立刻提出异议。
“那些新增的库帕河土地并不算多,昆图斯你别忘了,还有第二军团、第四军团以及立功的匠人和官员们也都将因为晋级而获得新增土地,所以那边的土地是真的不够!”
沃勒努斯认真的说道:“相反这里的土地足够多,而且我来的时候仔细查看了一下土壤,比库帕河的土地还要好一些,看来塞格斯提卡人对土地的照料还是比较精心的。再说这里的土地广阔,到处都是村落,野兽对田地的破坏肯定比库帕河那边少,还有这里的道路也比那边好。
至于说房子,这里有这么多村落,把好的房子分给老兵们、让他们感觉到不比之前住的差不就行了吗。只要我们把这些好处跟士兵们讲清楚,他们肯定愿意到这边来居住……哦,对了,还有他们在秋收之后种下的蔬菜和豆类,可以等他们都收获之后,再把那边的土地分出去……”
昆图斯的精力都投注在军事上,对于农田的事不太懂,听沃勒努斯说了这么多,好像还有一些道理,只好说道:“希望是这样吧。”
“看来大家对第一、第三军团士兵迁居这里已经没有异议了。其实不光是他们要迁居,我和你们、以及尼克斯部落主屋、政事堂、九大部门也要迁居到这里来。”
马克西姆斯再次吐出惊人之语,不过这一次他没等大家反对,就继续说道:“如果我们只求安稳,可以继续待在斯诺蒂亚,就像阿尔迪伊人一样;如果我们还想继续发展壮大,就应该把这里作为主寨,尽快实现对塞格斯提卡领地的吞并,然后再进一步向其他潘诺尼大部落的领地扩张……你们觉得哪一种选择更好?”
“当然是把这里作为主寨!”大家异口同声的回应,几乎不用考虑,大家的想法就迅速达成了一致。
第两百九十章 新领地的规划
马克西姆斯露出了笑容:“当然,主寨的迁移以后再说,咱们现在需要集中精力处理当前的事务。我希望在之后的三天内农务部就能够开始给族民分地,而且在分地时要搞仪式,将每个村落的人都聚集在一起,对要分得土地的族民进行嘉奖、当众分地,让那些还犹豫不决的塞格斯提卡人尽快拿定主意。
我认为每个村落的族民应该是这样一个构成,一部分斯科迪斯齐预备族民、一部分塞格斯提卡预备族民、一部分斯科迪斯齐预备族民、极少数塞格斯提卡正式族民、还有部分的尼克斯老族民……这样既能保证每个村落的稳定,又可以加快新族民的融合,还能让塞格斯提卡人和斯科迪斯齐人这一对仇敌逐渐适应对方的存在――”
马克西姆斯说到这里,发现沃勒努斯的眉头都拧出了一?“川”字,于是说道:“当然了,测量土地、安排合适的族民入住村落、按照功劳准确的分配土地、举行嘉奖仪式……这是一整套相当繁重复杂的工作,绝不是一个农务部可以独立完成的!
我将在这里坐镇,和其他部门主官们一起配合农务部,共同完成这个对于我们征服塞格斯提卡来说最重要的工作。从明天开始,政事堂会议随时召开,我们就住在这个院子里,出现问题大家立即协商解决,你们觉得怎么样?”
“好!”沃勒努斯抢先答道,他总算是松了口气,有了首领的撑腰和其他部门的协助,压力大减。
其他人也都纷纷同意,每个人都明白:在这关键时刻,需要同心协力。
马克西姆斯看向自己信赖的工务官:“卡皮托,工务部当前首要任务就是尽快在萨瓦河上建起一座木桥,连通河对岸的寨子,让我们能够支援卡尔米努斯,尽快的稳定塞格斯提卡东部领地的局势,加快对东部领地的吞并!”
卡皮托昂首回应:“首领,在接到你的命令之后,我们工务部已经做好了准备,盖尤斯带着工程队跟随第一军团一起过来了,队伍中还有斯普卡拉等几位工程师,我们还带了一些木料,不过要在萨瓦河上建桥,这肯定不够,但我听说塞格斯提卡人擅长造船捕鱼,相信这个寨子以及其他的村落中应该有不少木料,到时候还得请第一军团的士兵们帮我们收集……”
“很好,卡皮托,你们工务部准备的很充分!”马克西姆斯满意的点头,同时承诺道:“今天我们在这个寨子里确实发现了不少木料,而且还有一些铁料。第一军团的士兵们进驻各个村落之后,收集木料也会成为他们的任务,我相信四五天之后建桥所需的物资就能凑齐!
“斯普卡拉他们需要几天时间仔细探查萨瓦河、测量两岸地势,然后画出桥梁图纸……”卡皮托曾经亲自监督工程队建设了库帕河上的两座木桥,已经有了一些经验,他自信的也作出承诺:“只要材料足够,人手充足,一个月之内,我们会在萨瓦河上建好一座木桥,联通东西两寨。”
马克西姆斯很是高兴:“好!好!如果一个月之内就能在萨瓦河上建起一座木桥,我相信这一定会大大的震惊塞格斯提卡民众,让他们更加敬畏我们尼可斯!”
“不过,塞格斯提卡领地并不稳定,修建中的木桥暴露在外,很容易遭人破坏,还得请首领派军队做好保护!”卡皮托提醒道。
“保护桥梁和工程队的任务就由昆图斯你来负责,可千万不能出差错!”马克西姆斯沉声说道。
“是。”作为塞格斯提卡领地的临时军事负责人,昆图斯当然迫切希望木桥能够尽快建好,因此保护好木桥是他义不容辞的责任。
“卡皮托,除了修建木桥之外,工务部可能还需要在这个寨子旁边修建一个临时营地,以容纳越来越多的外籍辅民。”
“首领,我们工务部可以设计和监造营地,但我们没有过多的人手,希望寨子里的第三军团士兵、还有新加入我们的斯科迪斯齐奴隶们能够成为建造营地的主力。”
“嗯……这个可以,到时候你可以跟昆图斯、沃勒努斯一起商议。”
“好的。”
“西多尼奥斯,你们法务部也要行动起来,向这个寨子和所有村落的塞格斯提卡民众和斯科迪斯齐奴隶积极宣讲咱们部落的法令,法庭也要尽快设立起来,要随时准备好处理可能出现的各种纠纷……”
“是。”
“卡瑞娜,吏务部要尽快将第一、第三军团队官和士兵们的所立的功劳和应该获得的奖励都统计出来,以方便农务部进行分地。此外,新加入部落的族民和分得的土地也要做好登记和归档……”
“是。”
“贺拉斯,虽然我们进攻这里很顺利,没有什么伤亡,但是你们医疗部仍然会比较忙,寨子里的医院要尽快建立起来,但是这里的人在短期内还不习惯到医院看病,所以你还得排医疗队到各个村落去,查看病患,帮助治疗……医疗部一直以来都是让外族人尽快融入部落最有力的武器,我相信这一次也不会例外。”
“首领放心,我们的医生护士都以治疗病人为荣,他们会尽全力去做的。”
“很好!庇格瑞斯,明天布多卡里巴斯他们过来,?跟我一起见见他们。”
“是,首领。”
“诸位,咱们今晚的会议就开到这里,花费了这么长时间,害得你们晚饭都没吃好,不会怪我吧?”
“不会,不会,和征服塞格斯提卡领地这么重要的大事相比,一顿晚饭算得了什么。”
“庇格瑞斯,你这话说得大家都爱听啊!可惜今晚没有酒,咱们就碰碗粥吧,让咱们从明天开始大干一场!”
………………………………………………………………………………
到了第二天,来自阿尔迪伊部落的一群人走进了塞格斯提卡西寨主屋。
马克西姆斯满脸笑容,热情的出来迎接:“布多卡里巴斯长老、西塞利特塞斯长老……欢迎欢迎!能在这里见到你们,真是太让人高兴了!”
布多卡里巴斯等人立即弯腰行礼,异口同声的说道:“马克西姆斯首领,恭喜你打败了潘诺尼人,赢得了辉煌的胜利!”
马克西姆斯立刻就感觉到了阿尔迪伊的这些首领们面对自己的态度跟以往有了很大的不同,不但态度恭敬了不少,而且似乎事先还排练过,不然一帮来自阿尔迪伊各个村落的首领不会说的这么整齐划一。
礼下于人,必有所求啊……马克西姆斯心里想着,神情就变得肃穆起来:“多亏达努女神庇佑,否则这一次潘诺尼大军入侵,我们尼克斯真有被覆灭的危险!”
达努女神……布多卡里巴斯等人听到这话,神情都有点异样,他们早就听到尼克斯帮佣的族人们说起这几个月来尼克斯部落开始尊奉凯尔特人的神祗,甚至还有“马克西姆斯是凯尔特神祗子嗣”的说法。
对此,他们是有看法的,毕竟他们觉得马克西姆斯是伊利里亚人,应该像伊利里亚人一样尊奉阿瑞斯、波塞冬等神?,而不是跟凯尔特人的德鲁伊搅在一起。
但此刻,众人只是相互看了看,没有说话。
马克西姆斯看在眼中,依旧笑着说道:“来来来,大家先进屋,咱们坐着慢慢聊。”
一干人进了大厅,侍从们早就在屋内摆好了相同数量的木椅。
等大家都坐下之后,马克西姆斯明知故问的说道:“我们在科拉纳河丘陵地区击败潘诺尼联军主力之后,因为得知塞格斯提卡和戴西提亚泰的联军已经穿过密林、准备进攻我们尼克斯的库帕河领地,所以我就急匆匆的带着军队赶回了部落,不知道后来你们那边的战况怎么样?潘诺尼联军主力最终被赶走了吗?科拉纳河的失地都收回来了没有?”
“潘诺尼人已经全部被赶走了,科拉纳河沿岸的土地也都收复了……”布多卡里巴斯一脸感激的说道:“多亏了马克西姆斯首领你带领军队在大战中击败了潘诺尼人,让他们完全失去了再继续战斗的勇气,所以我们没有经历任何战斗,就赶走了他们,收复了失地,这一次又是尼克斯拯救了我们阿尔迪伊啊!”
“尼克斯和阿尔迪伊是盟友,这本就是我们应该做的!”马克西姆斯正色的回应道。
“想当初,阿科乌帕果斯大首领同意让马克西姆斯首领你和族人定居在我们领地上的时候,还有一些人表示反对,现在看来这是最英明的决定!”布多卡里巴斯很是感慨的说道。
“不光是这样,去年尼克斯和我们这些部落所签署的协议当时也同样有人反对,可现在看来,那也是很英明的决定!”同样是感叹,西塞利特塞斯这话就说得有些意味深长了。
第两百九十一章 与阿尔迪伊首领们的谈判
但马克西姆斯没有接茬,而是皱眉说道:“哎,可我听说由于我率军离开太快,让你们的大首领阿立斯塔卡斯以为我是不愿见他,因此发了很大的火,我怕这会影响到两族之间的友谊啊!”
“切,阿立斯塔卡斯算什么,凭他也想动摇两族的盟――”西塞利特塞斯刚嗤笑两句,就被布多卡里巴斯用咳嗽声打断。
“马克西姆斯首领,阿立斯塔卡斯刚当上大首领,还有些不适应,做事是有点冲动,不过他很能听劝,那天他发完火后就后悔了,还说要派人向你致歉……”布多卡里巴斯神情郑重的说道:“其实他对尼克斯部落是充满感激的,对首领你也是颇为尊敬,再说你和他又是姻亲……我们两族之间的同盟是牢不可破的。”
阿立斯塔卡斯对我很是尊重?真的假的?……马克西姆斯看着一脸诚挚的布多卡里巴斯,心里暗笑:虽然你编瞎话维护你的大首领,可你还是在无意中透露出了对他的态度,“做事有点冲动”,阿立斯塔卡斯40多岁的人了,在你们的眼中却还是个孩子?……
“听?们这么一说,我就放心了。”马克西姆斯露出放松的模样,然后想起了什么,说道:“你们远道而来,我本应该盛情款待,但现在战事不断、物资紧张,拿不出好东西来招待你们,还请你们谅解呀!”
“马克西姆斯首领,应该道歉的是我们,你事务这么繁忙,我们本不应该过来打扰你,但是呢――”布多卡里巴斯斟酌着语气,想把话说得更委婉一些。
旁边的西塞利特塞斯有些不耐烦了,插话道:“马克西姆斯首领,实话说吧,我们根本就没有参与阿立斯塔卡斯收复科拉纳河沿岸的事情,那本来跟咱们也没啥关系,当时我们听说你率领军队赶回尼克斯、要再去跟塞格斯提卡的军队干仗,我们就想带着族人赶过去,给你帮忙,结果被庇格瑞斯给劝住了,他让我们不用担心,说你一定可以再次轻松得将塞格斯提卡军队击败――”
“首领,当时他们确实是想这么做,被我给阻止了……我之前忘了说了。”一旁的庇格瑞斯汗然的小声说道。
马克西姆斯微微点头。
“……果然没多久就听到了塞格斯提卡军队被围歼、库帕河边的寨子也被你们攻占的消息,又听说你率领军队竟然攻入了塞格斯提卡的领地,我们经过商量,就跟着你们部落的队伍一起过来了――”
西塞利特塞斯停顿了片刻,似乎在酝酿着什么,然后他咬了咬牙,大声说道:“马克西姆斯首领,去年我们曾经签订协议,你承诺过‘一旦尼克斯部落占据了足够多的土地,就会分给我们一些……’。
现在你击败了潘诺尼人,拥有了库帕河中游沿岸的所有土地,又攻占了塞格斯提卡人的主寨,占据了更多的土地……所以……所以我们这次来……是想问……是想问……”
在马克西姆斯炯炯目光的逼视下,西塞利特赛斯开始变得结结巴巴。
还没等他把最后的要求说出口,马克西姆斯微微一笑,开口说道:“不用担心,我尼克斯部落向来信守承诺,我觉得现在是到了履行协议的时候了。”
这些阿尔迪伊首领们顿时大喜,西塞利特赛斯感觉心里一块石头落地,却又鬼使神差的多问一句:“真的?!”
“当然是真的!”马克西姆斯无比认真的说道:“不过,我得跟你们说实话,我不打算给你们库帕河沿岸的土地,因为我准备把那里作为尼克斯部落稳定的后方!――”
马克西姆斯没有理会大厅内的骚动,继续朗声说道:“我要分给你们的土地是这里――萨瓦河沿岸的土地!你们一路过来,相信都看到了,这里的土地跟库帕河一样肥沃平坦,而且面积更加广阔,道路更加便利,河流更宽、野兽更少……在这里定居肯定比在库帕河要更好!”
马克西姆斯借用完沃勒努斯之前所说的话,又加重语气说道:“而且我向你们保证,我要分给你们的这里的土地不会靠近潘诺尼人、让你们再经受战争,也不会靠近容易泛滥的河岸、让你们经受涝灾,也不会是靠近山岭、让你们不好种地。总之,你们可以完全放心的在我给予的土地上定居下来,安安心心的种田生活,让你们的部落重新恢复生气!”
马克西姆斯说完,大厅内变得更热闹了,一群阿尔迪伊首领已经顾不上礼貌,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低声热议着,甚至有的还因此发生激烈的争论,这其中也包括波多卡里巴斯和西塞利特赛斯。
马克西姆斯将身体往椅背上一靠,准备一边看戏、一边等待。
过了一会儿,布多卡里巴斯终于忍不住,大声说道:“马克西姆斯首领,我们很感谢你能够兑现承诺、分给我们土地!但是……但是萨瓦河这边距离我们的主寨太远了!而且跟原来的阿尔迪伊领地还不相邻,我们如果到这边来定居,就好像……就好像是要从部落脱离出来似的,这是不会被大首领和其他长老所同意的!而且我们部落的民众也难以接受!”
“所以说你们是拒绝了我的提议,不打算再要求我履行协议了?”马克西姆斯幽然的问道。
“不,不是!”波多卡里巴斯犹豫的说道:“我们恳请你再重新考虑一下,能不能分给我们库帕河沿岸的土地?”
“我刚才已经说过了,不会将库帕河的土地分出去!”马克西姆斯板起脸来,沉声说道:“你们都很清楚,我们尼克斯重建了维斯特尼、斯洛蒂亚两座寨子,修建了木桥、水车、那么多空房、精心耕作了那里的土地……民众们付出了那么多的心血,你们说他们会愿意让出自己的土地吗!”
“马克西姆斯首领。”布多卡里巴斯赶紧辩解道:“我们不敢奢望获得斯诺蒂亚、维斯特尼的土地,但是你在两天前又夺取的两个库帕河岸的寨子,能否再考虑一下,分给我们一些土地呢?”
马克西姆斯哈哈笑道:“我觉得你们的想法很奇怪,我刚夺得的库帕河岸土地跟阿尔迪伊的领地相连吗?”
布多卡里巴斯顿时脸色一变。
“不相连。”马克西姆斯直接作出回答:“甚至还更靠近布罗奇领地。那么那些领地距离你们阿尔迪伊主寨有多远呢?”
布多卡里巴斯没接话。
“走得快的话三四天时间。”马克西姆斯继续说道:“而从新获得的库帕河土地到这里需要多长时间呢?――一两天而已。也就是说从这里到你们阿尔迪伊的主寨所需要的时间甚至比卡尔息彭帕斯他们那些住在西边山里的部落要少得多。”
说到这里,马克西姆斯耸了耸肩:“你们瞧,不跟阿尔迪伊领地接壤、距离主寨太远……这都不是理由!我不知道你们是怎么想的,但是你们当初找我签订协议,不就是因为你们失去了家园,族民生活艰难,阿尔迪伊大首领和其他长老根本帮不了你们什么,为了避免部落衰亡,你们才来找我的,对吧!现在我已经履行了协议,你们如果不接受,我想以后再也不会有这样的机会了!”
大厅内一片沉寂。
“我TMD不管了!”西塞利特塞斯突然大声叫嚷起来:“阿立斯塔卡斯和那帮家伙要怪罪就怪罪好了,谁叫他们不但没能力帮我们夺回土地,还经常看不起我们!我带领族人到这边定居,又不准备脱离部落,主寨那边要召开部落会议,我赶过去参加!主寨那边要举行仪式,我也赶过去参加!而且以后我再也不会每一次都在会议上向他们哀求讨要……马克西姆斯首领,我愿意带领族人到这里来定居!”
“西塞利特赛斯首领。”马克西姆斯看着他,眼神中带着欣赏与鼓励:“我想这是继阿科乌帕果斯大首领之后最英明的决定!”
西塞利特塞斯说的一堆话不仅是为了说服他自己,也说服了他的同伴,于是有几个首领纷纷表态:愿意带族人定居萨瓦河。
另几个首领则看着布多卡里巴斯。
在大厅内的这些阿尔迪伊首领和贵族看似一体,实际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来自原本住在库帕河沿岸平原的部落,以布多卡里巴斯为首;另一部分则是来自曾经居住在科拉纳河东面的丘陵地区,以西赛利特赛斯为主……马克西姆斯对此早就心如明镜。
布多卡里巴斯在同伴们充满焦急的目光无声的催促下,还在做最后的尝试:“马克西姆斯首领,如果我们都到萨瓦河来定居,恐怕更会导致阿立斯塔卡斯首领对你的不满,从而大大的影响到我们两族的友谊啊!”
马克西姆斯微笑着说道:“恰好相反,我觉得阿立斯塔卡斯应该会非常感谢我,因为他上任之后就能解决他父亲一直无法解决的难题,他不会再为每次开部落大会的时候你们向他诉苦、他却无能为力而感到痛苦了,你说对吧?”
第两百九十二章 塞利西斯
布多卡里巴斯和他对视了片刻,拧结的眉头慢慢舒展开来:“既然如此,我也愿意带领族人定居萨瓦河,不过我想问一问是否由我们自己来选择领地?”
马克西姆斯神情严肃的回答道:“我刚才不是说过吗,会分给你们肥沃的土地,而且保证你们部落的安全,怎么还不满意?!”
布多卡里巴斯看到马克西姆斯不满,心里也有点慌,赶紧辩解道:“我们并不是不满意,只是想知道我们……我们能够分得多少土地?”
马克西姆斯环视众人,见他们都神情紧张的注视着自己,于是加重语气,一字一顿的说道:“我可以保证你们的每户族民能有20亩的肥沃土地!”
大多数的阿尔迪伊首领都是面露喜色,但也有人感到不满:“才20亩土地?你们的族民至少人人都有50亩!”
马克西姆斯的目光顿时变得锐利:“我们尼克斯族民能分得50亩土地,那是他们用鲜血和勤劳换来的,尼克斯部落因为有他们,才得以建立!你们的族人为我尼克斯做过什么贡献,就想要得到50亩土地!20亩地还嫌少,你们之前每人能有3亩好地吗!”
一番话说得那人哑口无言,其他人也拿眼瞪他,对他不知轻重、激怒尼克斯首领感到极其不满。
“马克西姆斯首领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履行协议,分给我们部族土地,我们已经是感激不尽,哪里还能再苛求更多!”布多卡里巴斯赶紧说话圆场。
“是啊,是啊,马克西姆斯首领可真是我们部落的大恩人!……”其他人也相继发言,表达感激,气氛顿时为之一缓。
马克西姆斯这才缓和语气,说道:“既然你们都同意了我的建议,那就先把各自部落的人口、户数都报给庇格瑞斯,等到我们部落完全占据了这里的土地、并且局势都稳定下来之后,我会根据你们各自部落的情况,划分好属于?们部落的土地,然后让庇格瑞斯去通知你们,你们就可以带着族人过来定居了……”
“多谢马克西姆斯首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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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侍从送走了布多卡里巴斯、西塞利特赛斯等一行人之后,庇格瑞斯向马克西姆斯呈上了刚刚统计好的这些移居萨瓦河的阿尔迪伊部落人口册。
马克西姆斯一边认真翻看,一边感叹道:“准备移居这里的足有二十三个阿尔迪伊部落,结果还不到4000户,人数总共才14,000多人,也难怪他们在整个阿尔迪伊部落中会受歧视,这点人口还远不如我们最早攻占的那两个塞格斯提卡寨子的人口多!”
庇格瑞斯在一旁解释道:“我刚才也问过布多卡里巴斯他们,他们告诉我,在塞格斯提卡人没有入侵之前,他们这些部落的人口超过了四万人,可因为战争、伤病、饥饿、还有一小部分族人为了生存、不得不加入其他阿尔迪伊部落……最后就只剩下这么些人。
要不是因为这样,他们恐怕也不会答应首领你的要求,远离他们熟悉得家园、来曾经是仇敌的土地上定居。首领,我觉得他们人少也是好事,至少我们不用付出很多的土地。”
“庇格瑞斯,你作为部落的商务官,和其他种族势力进行商谈的时候锱铢必较是你的职责,但是思考问题的时候目光一定要长远、胸襟一定要恢弘……”马克西姆斯语重心长的教导他:“我们现在不缺土地,缺的就是人口,现阶段这些阿尔迪伊部落的族民要比被迫加入我们的塞格斯提卡人要可靠,他们的加入会增强我们的实力,可以让我们在短时间内去占据更多的土地,从而加快稳定这里的局势。
另外,布多卡里巴斯他们这些部落在这里过得好了,会不会对其他的阿尔迪伊部落造成影响?比如说卡尔息彭帕斯那边的部落。
再说了,我们辛苦打下来的土地可不是白给这些阿尔迪伊部落的,给他们划分的土地都在我们的领地之中,他们的族民日日夜夜感受着我们部落的强大和与众不同的制度,你说,他们会不会有别的想法?”
马克西姆斯一席话说得皮格瑞斯陷入思索,随后他由衷得叹道:“首领,他们都说我脑子灵活、算得精,可我觉得和你相比,我差得远了!”
马克西姆斯哈哈笑道:“要想让部落强大,不精明一些怎么行。”
庇格瑞斯接着轻声问道:“首领,你真的认为阿尔迪伊大首领阿立斯塔卡斯对这些部落迁居来这里不会感到愤怒吗?”
马克西姆斯别有意味的说道:“也许他发怒可能更好。”
庇格瑞斯先是一愣,接着若有所思的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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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利西斯的经历可算坎坷。
他出生于一个普通的塞格斯提卡族民家庭,其所在的部落距离塞格斯提卡西寨不远。年少时塞格斯提卡大首领为了讨好斯科迪斯齐人,搜罗了一批族中的少男少女去服侍萨瓦托伊城内的斯科迪斯齐贵族,他是其中之一。
他的运气不错,被分到了一位比较和善的斯科迪斯齐贵族家里,因为头脑机灵、做事也勤勉,还多次得到主人的夸赞和奖励,没过几年就成了主人的心腹奴仆,成年后还曾经跟随主人去镇压过自己同胞的骚乱。
在斯科迪斯齐人同罗马人的那场战争中,他亲眼目睹了斯科迪斯齐人的大惨败,历尽艰险将重伤的主人带回了家,但主人很快就死去,他不但没得到奖励,反而以“未能保护好主人”的罪名,遭到毒打和关押。
就在他以为性命不保的时候,塞格斯提卡人掀起了对斯科迪斯齐人的战争,趁着城内一片混乱,他想办法逃了出去,加入了塞格斯提卡大首领领导的反抗军队,在之后的历次战斗中他表现英勇、屡立战功,但因为之前“助纣为虐”的劣迹,始终未受重用。
他虽然心有不忿,但始终履行职责,从攻破萨瓦托伊、彻底将斯科迪斯齐人的统治推翻,到四处追剿斯科迪斯齐的残余力量、防止其死灰复燃,在长达三四年的时间里他一直未停止战斗,直到残匪基本肃清、萨瓦河平原基本恢复安宁,他才带着一身伤病、回返自己的部落。
这时的他虽然还是普通族民,但他已经证明了自己、洗清了劣迹、成为了族中勇士,受族人尊敬,于是他娶妻生子、过上十年的幸福生活。
安德莱斯继任大首领之后,打破了整?部落的平静。这位雄心勃勃的大首领很快就发动了对阿尔迪伊人的战争,塞利西斯因为年纪已大,没有被部落征召。
不过这场战争还是影响到了他的生活,他们上缴给部落首领的粮食可比往年多了不少,而且偶尔还临时征收,族人们对此多有怨言。
此外,安德莱斯还打破了大首领不得干涉各个部落内部事务的传统,发布了“参战的族民可以自愿加入新成立的部落、获得库帕河的肥沃土地”得法令。由于他的强势,各部落首领和贵族竟然不敢反对,因此塞利西斯发现部落里的不少年轻人受到征召后就一去不回,整个部落变得越来越冷清……
虽然生活变化大、日子越过越差,但不断传来的胜利喜讯还是给了塞利西斯继续撑下去的动力,毕竟部落变得强大也是他所希望看到的。
眼看着部落已经占据库帕河沿岸土地、将阿尔迪伊人驱赶到了更偏远的地方,塞利西斯以为苦日子很快就到头了。
没想到在去年阿尔迪伊人请来了一支外来雇佣兵,于是厄运就降临到塞格斯提卡部落身上。
先是被他们攻占了两个寨子,接着安德莱斯召集大军前往讨伐,遭受惨败,参战的族民不是被俘虏、就是战死,能逃回来的人不多,塞利西斯所在的部落几乎家家都有人痛哭,他自己也心有戚戚。
但很快他就没法为他人担忧,因为安德莱斯又组建军队讨伐那股敌人,由于青壮年族民丧失太多,不得不扩大征召的范围,曾是族中勇士的他即使年纪稍大,也不可避免的被编入队伍中。
此时的他过惯了平凡生活,再加上一身旧伤,早就没了当年冲锋陷阵的狠劲。
再说这一次他们是强攻敌人的营寨,塞利西斯经历过不少的战斗,但还是第一次见识到构造如此复杂、防御极其森严的营寨,还没开打他心里就发虚,凭借着以往的战争经验,他在进攻中规避了危险,但最终还是受了一点伤,也因此避开了接下来几天残酷的攻寨战。
后来,军队好不容易攻下了营寨外围,结果又遭到敌人的突袭。
第两百九十三章 塞利西斯的转变
当时,塞利西斯就在外面的营地养伤,遭到突袭时他及时察觉,强忍伤痛向外奔逃,才堪堪避免葬身火海。
安德莱斯摔落库帕河中的时候,他就在不远处亲眼目睹了这一幕,当时心里竟然升起一个念头:安德莱斯要是就此死去,或许对整个部落是件好事。
没想到,竟然被他不幸言中,安德莱斯病死了,卡布德斯成了整个塞格斯提卡部落新的话事人,并且还主动跟尼克斯人签署了停战协议。
是的,那支雇佣兵在库帕河畔定居下来,自称是尼克斯人。
停战协议签订的消息传回部落后,塞利西斯和其他族民们一样大大的松了口气,因为他们都对尼克斯人有了畏惧。但和族人们不一样的是,他的畏惧不仅仅是因为他险些丧命在对方的突袭下,更是因为尼克斯人作战时的装束跟他年轻时看到的击溃斯科迪斯齐大军的罗马士兵的武器装备极其相似,那可是一直萦绕在他心头的阴影。
但是,好不容易恢复安宁的生活只持续了大半年,新上任的大首领卡布德斯再次挑起了对尼克斯人的战争,当然这一次是由部落联盟挑头,组建了一支人数庞大的联军,他因为旧伤未愈,这一次没有被征召。
当军队离开主寨的时候,很多族民都夹道欢送,他们对卡布德斯寄予厚望,希望他能够实现复仇,灭掉尼克斯人,救回渺无音讯的亲人。
塞利西斯没去,因为他心中有些不安。
几天之后噩耗传来:塞格斯提卡军队惨败,大首领战死!
塞格斯提卡民众如丧考妣,对尼克斯人的畏惧更甚。
就在他们对联军主力击败尼克斯人还抱着一丝侥幸的时候,尼克斯人的军队却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
塞格斯提卡人的领地在十几年后又一次遭遇敌人入侵,然而没有人敢于反抗,尼克斯人在塞格斯提卡民众的口口相传中已经成为比曾经的主人――斯科迪斯齐人还要可怕的存在,部落里的族人们甚至没有看到敌人的身影就开始逃亡,包括那位整日都在咒骂尼克斯人的族长。
塞利西斯也想逃,但他旧伤未愈,行动不便,为了不拖累妻儿,他决定独自留下,让妻子带着孩子逃亡。
然而深爱他的妻子固执的拒绝丢下他离开,双方正争执不下的时候,尼克斯军队已经逼近。
塞利西斯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带着妻儿躲进了屋里,在黑暗中他们搂抱在一起,默默向神祗祈祷。
塞利西斯感受着妻儿因为恐惧而不停颤抖的身体,当时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如果敌人闯进来,他哪怕是跪地投降做奴隶,也要救得妻儿的性命!
但是过了许久,也没有敌人闯入,他壮着胆子,推开房门,村落里一片寂静,没有看到倒卧的尸体、也没有任何触目惊心的血迹,敌军也早已没了踪迹……
塞利西斯一家人活了下来,但这应该不是神祗的庇佑,因为他在村落里走了一圈,发现所有的房屋都完好无损、没遭破坏,而且还找到不少躲在屋里、没有逃亡的斯科迪斯齐奴隶,他们全都安然无恙。
想起当年自己的族人们在推翻斯科迪斯齐人的统治之后对他们所做的事情,想起这几年自己听闻到的安德莱斯率军入侵阿尔迪伊领地之后所做的事情,尼克斯军队似乎很不一样……塞利西斯站在村落东头,凝望着远处的主寨,沉思了好一会儿,返身走回屋里,让妻儿不用再做躲藏,然后开始亲自动手做晚餐,吃过晚餐之后,又好不容易安抚妻儿沉沉睡去……
一夜无事。
第二天醒来,塞利西斯发现一些之前逃亡的族人竟然又回来了。
在他们惊慌急切的讲述中,塞利西斯知道了西寨被敌人攻占、连接两岸的浮桥被拆断的惊人消息,这让他的心情跌到谷底:首领和贵族们完全没有力量抵御敌人的进攻,塞格斯提卡恐怕要完蛋!
但塞利西斯也知道了尼克斯军队并没有大开杀戒,他们不但释放了西寨里的所有俘虏,还给他们做饭、疗伤……这更证实了他之前的猜想。
他虽然心情沮丧,但是心里的担忧却大大减少。
这一天,村落里的族人陆陆续续返回,他们中的一部分昨日并非逃往主寨,而是逃向了不在尼克斯人进攻路线上的其他村落,看到各?村落似乎都安然无事,他们也就鼓起勇气悄悄返回,这让昨晚近乎死寂的村落恢复了一些生气。
这一天,没有尼克斯人来进攻村落,偶尔望见有尼克斯骑兵,也是绕村而过,仿佛在尼克斯人眼中这个村落不存在似的。
这种诡异的平静让村落里的民众既困惑又不安,有关尼克斯军队的消息在村落中迅速传播,民众们本想聚集在一起商讨接下来该怎么办,又怕大型集会会吸引尼克斯人的注意、让他们有理由来征讨,所以大多是偷偷摸摸、相互串门交换意见,尽管村落里有两个年岁大的族长,但被民众拜访最多的是塞利西斯。
毕竟,作为部落中有名的勇士,他过往的英雄事迹无人不知,还曾与尼克斯人交手并得以生还,昨日他还是村中唯一没有逃亡的人家,并且活得很好,可见他不但勇气惊人,而且得到了神祗的庇佑,因此大家争先恐后的前来咨询他的意见。
“继续待在村子里,该干什么干什么。”这是塞利西斯给予每一个上门请教的人的回答。
“可要是尼克斯人进了我们的部落怎么办?”有人十分担心的问。
“昨晚他们都没有杀死主寨里被俘虏的族人,估计之后也不会,其他的……按照他们的要求去做就是了,我估计这样就能让你和你的家人都能平安。”
有人将他的话牢记在心,也有人表现出抗拒:“你这是让我们向这些占领我们土地、杀戮我们族人的外族人投降?!”
“不这样做,我们还有别的办法吗?”塞利西斯平静的回答:“打,我们打不过;逃跑,能逃到哪里去?逃到其他部落,不一样还是会遇到尼克斯人;逃去布罗奇或者戴西提亚泰,先不说那么远的路程,你带着家人能不能顺利到达?到达了之后,你在那边的生活能比在自己家好吗?
原来在咱们村子里生活了多年的那个叫阿西米斯的布罗奇人生活得咋样,你们又不是不知道!他后来为了获得土地,跟着大首领的军队去跟阿尔迪伊人打仗,再后来不是死了吗!
而且我听说,这一次戴西提亚泰和布罗奇也都遭遇了惨败,万一哪一天尼克斯人再向它们发起进攻,你又要逃向哪里?……”
这些族人不再对塞利西斯的话表现出抗拒,而是患得患失的离开。
当然,也有人不是来请教的,比如他的族长埃加洛斯。
埃加洛斯因为年纪大,没有参加这一次对尼克斯人的战争,因而逃过了一劫。
这种幸运似乎却让他对尼克斯人有了更多的恐惧,在昨天尼克斯军队入侵领地的时候,他是村落里最先带着家人逃跑的。
然而,他来到塞利西斯的家,却没有流露出惶恐不安,也没像以前一样摆出上位者的姿态,而是以长辈的口吻,劝说道:“塞利西斯,这一次咱们塞格斯提卡部落遭遇惨败,引来尼克斯人对领地的入侵,把咱们的主寨都给占了,哎……看起来咱们整个部落是没希望了,但是不能这么轻易的向尼克斯人屈服!
你是咱们部落里有名的勇士,?应该把族人们的斗志都重新鼓舞起来,等尼克斯人来我们部落的时候,让他们知道我们是不好惹的,这样他们才会愿意听取我们的一些要求――”
“为什么不是你来领导大家反抗尼克斯人呢?你是我们的族长,守护家园本是你的职责!而我不过是一名普通的族民,还受了伤,连木盾都拿不起,很抱歉,我什么都做不了!”塞利西斯毫不客气的回绝。
埃加洛斯顿时变了脸色,他沉声说道:“塞利西斯,你既然知道我是你的族长,你就应该明白在这个战争期间你必须服从我的命令!”
“我拒绝!”塞利西斯果断的吐出一句。
“好你个塞利西斯!你竟然敢不服从族长的命令,我一定会让――”埃加洛斯气愤的刚骂了两句,就见对方站起身,气势汹汹的大步向自己走近,吓得他像兔子一样迅速窜到门外,一边跑,嘴里还叫嚷着:“塞利西斯,你等着瞧!看我怎么收拾你!……”
不明究竟的妻子从院子里过来,惊慌的抱怨道:“你怎么把埃加洛斯给惹火了?!他原本就对你有意见,现在他逮着理由用族规来惩罚你,那该咋办啊?!”
“他想让我去得罪尼克斯人,我又不是傻子,怎么会答应他去做这种蠢事。”塞利西斯一把搂住妻子,冷笑着宽慰道:“别担心,现在不是以前了,他不过是一条没有牙的老狗,不会对我造成任何伤害。”
第两百九十四章 尼克斯士兵的搜查
话是这么说,塞利西斯心里还是有些许不安,毕竟部落的传统根深蒂固,在战争期间首领和族长的权力很大,只要是对部落和族群有益的命令,族民是必须服从的,否则将受到严厉处罚。
因此,在塞利西斯和族长闹翻之后,就有族人不断登门来劝说他去向埃加洛斯道歉,他一概不应。
到了黄昏时,突然间不再有人上门,因为尼克斯人进村了。
上百名全副武装的尼克斯士兵带着十几辆驮车刚进入村落,所有还在村子里走动的塞格斯提卡民众以最快的速度跑回自己家中,紧闭门窗。
塞利西斯自然也不例外。
也不知过了多久,“咚!咚!咚!”他家的院门被敲响。
尽管塞利西斯在劝说族人的时候有理有据,可当尼克斯士兵真的找上门来的时候,他也一样忐忑不安,强做镇定的安慰了几句吓得发抖的妻儿,他走到院子里,小心的拨开了门栓。
门外站着十几个尼克斯士兵,还有一名斯科迪斯齐奴隶,而且他还认识这名奴隶,正是属于埃加洛斯家的。
当先的一名尼克斯士兵用锐利的目光直视着他,用流利的潘诺尼语冷厉的问道:“你家里有几名斯科迪斯齐奴隶?!”
塞利西斯一愣,他刚才一直在猜想尼克斯人这时找上门来是为了什么,没想到对方一开口居然问出这样一个问题。
“回答我,有几个斯科迪斯齐奴隶?!”尼克斯士兵神情严肃的又大声追问道。
塞利西斯回过神来,摇摇头:“一个也没有,我家里没有斯科迪斯齐奴隶。”
他在回答时注意到问他话的尼克斯士兵竟然是一名斯科迪斯齐人,这让他有点错愕。
他的神情让那名士兵产生了误解,他咬牙喝道:“该死的塞格斯提卡人,竟然敢撒谎,你不想活了吗――”
在他身后一名年纪大一些的士兵摁住他的肩膀,低声说道:“好了,塔里帕西,冷静些!好好的执行任务,不要带着太多?人情绪!”
那名士兵急忙辩解道:“头儿,可是他在故意撒谎,咱们查过那么多家,哪家没有奴隶!”
“有没有奴隶,查过不就知道了。”那名被唤作“头儿”的士兵其实是一名十夫长,他走上前,用生硬的潘诺尼语说道:“我们……奉命前来解救所有的……斯科迪斯齐奴隶,不管你说有没有,我们都要亲自查一查。但我向你保证!只要你们配合,我们不会伤及任何人,也不会破坏你家里的任何东西!”
塞利西斯看了看竭力想表现出和善之意的尼克斯队长,又看了看在他身后那名带着恨意的斯科迪斯齐士兵,再扫了一眼那十几名全副武装的尼克斯士兵,他很快作出决定:“那就进来检查吧,屋里还有我妻子和孩子,希望不要惊吓到他们。”
说着,他让开了路。
塞利西斯的宅院比较简陋,用木栏围成的院子里只有一间大屋、一个猪圈、一个兽栏。
三名士兵进去转了一圈,没有任何多余的举动,很快就查完,并走出了院子。
塞利西斯长出了口气,松开了紧搂住妻儿的双手。
“确实是没有。”负责检查的士兵如实汇报。
那名尼克斯十夫长立刻语重心长的对身旁的斯科迪斯齐士兵说道:“听清楚了吗,他家没有!之前你那名刚解救的同胞就已经说过了‘这个人家里没有斯科迪斯齐奴隶’,咱们可以来检查,但你不但怀疑上自己的同胞,还对这里的人怀着更强的敌意,这就不对了!
塔里帕西,咱们的首领、军团长、大队长、百夫长都反复说了,咱们尼克斯要想在这里站稳脚跟,必须要尽可能的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要是还想不通,我建议你还是申请离开我们第一军团,回斯诺蒂亚或者维斯特尼,至少在那边不用面对这么多的塞格斯提卡人,免得你接下来犯下大错,不但自己受惩罚,还害得我们跟你一起倒霉。”
“头儿,我绝不离开第三军团!绝不离开你们!我……我改……我改还不行吗!”叫塔里帕西的士兵有些慌了,连声哀求道。
“那就看你以后的表现了。”十夫长故作严肃的回应,然后看向塞利西斯,换作潘诺尼语,语气温和的说道:“我们检查完了,就不再打扰你们了,好好休息吧。”
面对尼克斯人释放的善意,塞利西斯神情漠然,没做回应。
十夫长好奇的又问:“顺便问一句,你家为何没有斯科迪斯齐奴隶?我看这里的其他人家或多或少都有。”
塞利西斯本不想回答,可看到对方一副不得答案誓不罢休的架势,为了让对方赶紧离开他,勉强回应道:“我自己有手有脚,能忙得过来,不需要。”
十夫长狡黠的一笑:“可我听这里的斯科迪斯齐奴隶说,你是因为从小在斯科迪斯齐人家里长大,对待斯科迪斯齐人的态度跟族人不同,所以才多次拒绝了你们首领要分给你的奴隶,对吗?”
“胡说八道!”塞利西斯终于按捺不住情绪,骂了一声。
十夫长哈哈笑道:“塞利西斯,你是个很特别的塞格斯提卡人,我记住你的名字了,希望我们还能再见。”
说完,他朝其他士兵挥手:“兄弟们,走了,咱们去下一家。”
“请等一下。”塞利西斯壮着胆子,大声问道:“你们今天来我们部落,只是为了让部落里的斯科迪斯齐奴隶获得自由吗?”
“当然不止。”或许是因为看塞利西斯顺眼,这名十夫长停住脚步,做出了回应:“我们还要收集粮食,但这跟你们普通族民无关。”
“收集粮食……”塞利西斯心中一紧,赶紧又问:“这跟我们无关,那又跟谁有关?”
“你们很快就会知道了。”十夫长显然不愿意多说,带着士兵们往前走。
塞利西斯紧赶几步,急声问道:“能不能告诉我,你们尼克斯到底想把我们怎么样?!”
十夫长回头对他说道:“你不用着急,到了明天,你们应该就会知道了。”
明天?……塞利西斯还想再问,十夫长已经不再理他,沿着道路走向下一户人家。
傍晚时分,尼克斯人离开村落的时候,队伍顿时膨胀了很多,不但增加了100多名斯科迪斯齐奴隶,而且还多了九辆驮车,每辆驮车上都满载着食物。
尼克斯的队伍离开了很久,部分塞格斯提卡的民众才悄悄的出门来窥探,然后他们就听到了从各个首领和族长宅院里传来的哀嚎声。
族民们赶去询问才得知:尼克斯人几乎捣空了部落首领和族长家里的粮仓,只留下了很少的一部分,还抢走了他们平时用来运输粮食、货物的驮车,首领和其中几位族长的家人想要阻止尼克斯人的抢劫,被尼克斯人打倒,有人还受了伤……
尼克斯人终于暴露了他们的凶残,要开始抢掠杀戮了吗?……失去了斯科迪斯齐奴隶的塞格斯提卡民众们感到了恐慌。
于是,当天晚上又有些人跑去请教塞利西斯“他们该怎么办?”。
在遭遇今天部落里发生的事后,塞利西斯心里也有些困惑,他对每一个来问的人都如实说出自己的想法:“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不过那些尼克斯人到我家来的时候,我曾经问过他们会怎么对待我们,那个领头的告诉我,‘等到明天我们就会知道了’,所以我们先等到明天,看看情况之后再做决定。”
“塞利西斯,这些尼克斯人可是抢走了我们的奴隶,还抢走了首领和族长他们的粮食,打伤了他们的家人……我觉得他们的首领在主寨里所说的那些话都是骗人的,别忘了今天闯进村子里的那些尼可斯人中竟然有斯科迪斯齐人!斯科迪斯齐人痛恨我们,他们一定会怂恿尼克斯人杀死我们,我们不能在这里等死!”
“嘿,你冷静些,如果尼克斯人想杀死我们,昨天把你们包围在主寨的时候就不可能再放你们回来。我还是那句话,你现在想逃又能逃到哪里去,你舍得丢弃生活了几十年的家园吗?要是明天尼克斯人真想要杀死我们,我也绝不会让他们好过,我死也要死在家乡的土地上!”
塞利西斯的劝说以及决绝的气势安定了不少人心,当天晚上除了极少数首领和族长的家人逃出村落之外,其他族人都选择了留下观望。
第二天上午,尼克斯部落第一军团的一支百人队来到了这个村落,百夫长正是斯塔格斯。
他带的队伍径直来到村落的中央,这里是部落首领主屋所在,主屋前方有很大一片空地,是平时召集族民商议大事或者组建队伍出外作战所用。
斯塔格斯仔细探查了四周的环境,然后对十夫长们说道:“我要在这里向这个村落的塞格斯提卡人宣布首领的命令,你们各自率领手下去把这个村子里的人都给我带到这里来!”
第两百九十五章 进驻村落
“是,队长!”
“卡萨里多阿。”
“队长,我在!”
“根据昨天来这里的第三军团的情报,这个部落的首领和一些贵族都已经跟随他们的大首领去进攻我们的领地了,现在估计不是死了、就是被俘虏,只有两名贵族还在村里,你带手下去把他们抓来,但要注意,尽量不要伤到其他人。”
“是!”
“普罗康苏斯,你分四名手下给我,听说昨天第三军团搜刮了这里的首领和贵族的粮食,我得去看看剩下的粮食还够咱们队伍吃多久。”
“队长,你不用担心粮食的事。”卡萨里多阿插话道:“就算这里得首领和贵族家的粮食剩得不多,总够咱们三天所用吧。三天之后,那些成为外籍辅民的塞格斯提卡人家里的粮食、逃走的人家里的粮食、还有加入部落的那些人家里的六成粮食,加起来应该有不少吧,到时候我们跟运输队商议,留下足够咱们食用的粮食不就行了吗。”
“嘿,还是你这小子的脑子够灵活,难怪以前在萨拉皮亚光靠敲诈奴隶就能活得不错。”
斯塔格斯的夸赞却让卡萨利多阿立刻抗议:“队长,你可是答应过我,不再提这件事的!”
“啊,对不起,是我的错,我给忘了!”斯塔格斯匆匆道完歉,赶紧转移话题:“尼科库斯,好好准备一下,等这里的人都来到广场之后,就得靠你来说服他们加入我们尼克斯了!”
尼科库斯是一名塞格斯提卡新兵,他性格外向,口舌便给,原本不属于斯塔格斯的百人队,是斯塔格斯向大队长布比犹斯再三要求才要来的。
此刻,尼科库斯虽然有点紧张,但他神情坚定的说道:“斯塔格斯队长,请放心,我已经准备好了!”
斯塔格斯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再看向其他人:“好啦,大家立刻行动起来,我们一定要在中午之前把这件事完成!”
塞利西斯的房门再次被尼克斯士兵敲响,开门之后,见到他的尼克斯士兵说话比较客气:请塞利西斯一家人到村子中央的广场去,听他们的队长宣读尼克斯部落针对塞格斯提卡民众颁布的新法令。
心中的好奇多过不安的塞利西斯顺从了尼克斯士兵的要求,一边安抚紧张的妻子,一边带着她俩前往村子中央。
一路上,他看到其他族人也都被尼克斯士兵给请了出来,当然也有拒绝前往的,那么尼克斯士兵就不再用嘴劝说,而施行驱赶,难以避免会使用暴力,用盾牌推攘、用短剑威胁,再顽固的族人面对瞬间变脸的尼克斯士兵,顾及自己和家人的性命,也不得不服从。
族人们大多显得紧张不安,在路上碰到塞利西斯也不敢多说话,大家都默默的走到了村子中央的广场。
斯塔格斯站在广场边的草垛上,居高临下的仔细观察着从几条道路上汇聚过来的塞格斯提卡民众。
他注意到汇集过来的塞格斯提卡人有好几百,都快将整个广场塞满,但是青壮年族民很少,而且多有残疾,未成年的男子大多在十二、三岁以下,老年男子应该都在四十五岁以上,头发胡须花白,有的连走路都不稳;来得最多的是妇女,娇弱的少,健壮的居多,有的家里甚至没有年长的男人,就是女人带着孩子来的……
看来现在的这个村落因为战争让妇女变成了干活的主力……斯塔格斯心中感叹,脸上始终保持着严肃的神情。
等到手下过来汇报“这个部落的人都已经被带过来”之后,他立即用生硬的伊利里亚语大声说道:“塞格斯提卡人,我是尼克斯部落第一军团第二大队第四百人队队长――斯塔格斯!我接到命令,带领我的手下来到这里,接下来一段时间我们将掌管这?村子!现在由我的士兵尼科库斯告诉你们马克西姆斯首领颁布的新法令,你们可要听好了!”
广场上异常安静,塞格斯提卡民众们神情木然的仰望着高高站在草垛上的斯塔格斯,接着看到一名尼克斯士兵也站上了草垛,然后摘下了头盔,顿时一些人感到惊讶,因为那名士兵完全是一副塞格斯提卡人的相貌。
那名士兵镇定的俯视广场上的众人,大声的自我介绍道:“我叫尼科库斯,?们当中可能有人认识我,因为我就在距离这里不远的一个部落里长大,首领是拉西亚斯,后来我加入了沃尔里斯首领新建的部落,跟阿尔迪伊人打仗,再后来尼克斯人来了,我被俘虏,然后加入了尼克斯部落……
因为我是你们的同胞,说的话你们能够听懂,所以队长让我来给你们讲述尼克斯部落首领马克西姆斯针对这片土地和你们颁布的新法令!”
说到这里,他提高音量,用异常洪亮的声音说道:“从今天起,这个村子和村子周围的土地都是尼克斯部落的领地!”
广场上一片沉寂。
斯塔格斯等了片刻,没见有人出声反对,这倒给他省了一些麻烦,他朝尼科库斯点点头。
尼科库斯接着用较缓的语速大声说道:“同胞们,你们一定会问‘住在这里的我们该怎么办?’。别担心,马克西姆斯首领特地为你们制定了新的法令,只要你们愿意加入尼克斯部落,并且在即将建好的达努神庙前起誓,表示忠诚于尼克斯部落,绝不背叛――”
尼科库斯说到这里,看到原本沉寂的塞格斯提卡民众面露惊讶,开始小声的议论,他立刻大声说道:“你们不用感到惊讶,尼克斯部落的民众也跟我们一样尊奉万物之母的达努女神,而且很快将在这片土地上建起一座达努女神神庙,允许所有的人前去祭拜祈祷!”
广场上顿时起了一阵小的骚动。
“……你们加入尼克斯部落之后,就成了预备族民,部落会分给你们每户人家50亩土地――”
这话一出,引起的骚动比之前更大。
尼科库斯趁机说道:“没错,就是分给加入尼克斯部落的你们每家50亩土地!想想看,你们以前拥有过这么多的土地吗?!反正以前我家里没有,我所在的那个部落的族人们也都没有,只有首领和族长们拥有的土地比50亩还多。
我当初为了不跟我哥哥争土地,让我们家的土地能够养活我哥哥一家,我才选择去加入沃尔里斯首领新建的那个部落,结果没想到……最后加入了尼克斯部落,我在尼克斯部落里生活得……很好!
而且有达努女神的庇佑,我在这次的战争中接连立功,现在晋升为尼克斯部落的二等族民,将获得六十亩土地――你们别惊讶!五十亩土地是你们加入尼克斯部落之后最初的奖励,如果你们在以后……”
尼科库斯认真的向同胞们讲述了尼克斯部落的二十封爵制,看到广场上的众人都惊讶的张大嘴,有的眼神中还流露出向往……
他有些自得的说道:“在咱们以前的部落里,咱们拼死拼活的干,土地永远只有那么多,普通族民始终是普通族民!但是在尼克斯部落,只要你能够不断立功,你就可以拥有更多,甚至改变自己的身份,成为像首领和族长一样的贵族!――”
“胡说八道!”人群中突然有个女人大声叫嚷:“成为首领和族长必须要有高贵的血统,还必须得到神祗的承认,这是我们潘诺尼人一直以来的神圣传统,任何违反了这个神圣传统的人都将受到神祗的诅咒!”
“你们知道吗,尼克斯部落首领马克西姆斯是达努女神的子嗣,神祗眷顾他,所以尼克斯部落虽然人少,可潘诺尼部落联盟屡次派出庞大的军队,却始终遭受失败!这些法令就是马克西姆斯首领受到神启之后颁布的,又怎么可能让我们受到神罚!”
尼科库斯理直气壮的将他平日里所听到的、艾梅里奇故意散播出来的那些话大声的说出来:“因为达努女神孕育了万物,公平的对待每一个人,那些勤劳勇敢、为她钟爱的尼克斯部落做更多贡献的族民自然应该得到更多的奖励,而不是那些只会指挥别人去做事、自己却好吃懒做的首领和族长!”
“亵渎!你竟敢亵渎神祗!看着吧,伟大的达努女神会惩罚你这个叛徒!”那女人厉声叫嚣着。
“塞格斯提卡部落灭亡了!”尼科库斯大吼一声:“这就是达努女神的神罚!到底是谁在亵渎神?,大家心里应该明白了吧,只有加入尼克斯部落,才能重新获得神祗的眷顾!”
“胡说!胡说!你这个叛徒!……”那个女人发了疯似的不断叫喊。
斯塔格斯沉着脸,朝手下做了个手势。
立刻就有士兵挤进人群。
塞格斯提卡民众都认出了那个女人是部落首领的妻子,往常没有人敢去冒犯她,此刻见她嘴里被塞着破布、双手被挟持着,没有一个人敢去阻挠,反而像避瘟神似的主动给尼克斯士兵让出一条通道,目送着她像罪犯一样被押出广场。
第两百九十六章 尼科库斯的劝说
相比较尼科库斯所说的二十封爵制,尼克斯部落受达努女神眷顾的话给在场的塞格斯提卡民众震动更大,毕竟很多人一直很困惑:塞格斯提卡部落以往的战斗都很顺利,自从尼克斯人来了以后,部落面对实力远弱于自己的尼克斯却连战连败,仅仅一年多时间输光了所有,为什么会是这样?或许这名投靠了尼克斯部落的同胞所说的话就是答案!
另外,“达努女神是公平的,为部落做出更多贡献的族民就应该得到更多的奖励”这句话也给了塞格斯提卡民众不小的震动,仿佛给他们那个长久以来被潘诺尼各种悠久传统禁锢的大脑开了一个天窗,很多人陷入了思索。
尼科库斯还在继续说着:“你们可能觉得加入尼克斯部落,不但可以分五十亩土地,还能得到神?的庇佑,这也太好了吧,不会是在骗人吧?当然没有这么简单!
你们应该都清楚其他潘诺尼部落的人要想加入塞格斯提卡部落,得在这里生活很多年,才有可能分得土地,除非他加入安德莱斯大首领的军队,付出鲜血,立下战功,打败阿尔迪伊人,才会在占领的土地上分一小块给他。尼克斯部落没有这么苛刻,但也需要加入部落、成为预备族民的你们在头三年时间里……
可能有人觉得要上交六成给尼克斯部落太多了!但你们要明白,你们每年获得的是五十亩土地收入的四成,也比你们从现在拥有的土地最后真正收获的要多。
而且在这三年时间里你们表现很好或者在战斗中立了功,可能不到三年就能成为正式族民。就比如我,仅仅花了不到一年时间,不但成为正式族民,还晋升为二等族民,我相信加入尼克斯部落、受到神?眷顾的你们会和我一样幸运的!”
原本安静的广场有了不小的骚动,民众们交头接耳,开始商议起来。
斯塔克斯感觉这是一个好现象,正准备小声夸赞尼科库斯一句:“做得好!”
突听有人大声问道:“如果我们愿意加入尼克斯,可家里没有男人,?们也给分地吗?!”
斯塔克斯定睛看去,只见说话的人是一位中年妇女,她身边站着三个孩子,两?男孩和一个女孩。
斯塔格斯感到惊讶,他没想到这个部落的民众提出的第一个问题竟然跟他们在临行前获知的政事堂紧急修改的一条法令有关。
若是按照以前的尼克斯法令,以后加入部落的单身妇女、或者带着孩子、没有丈夫的妇女是不给单独分地的,这也是为了促使她们赶紧去结婚生子,但是昨天第三军团的士兵到主寨周围的村落里去解放斯科迪斯齐奴隶、收集粮草的时候,发现了一些问题,埃奥罗库斯将问题都汇总起来,于昨晚向马克西姆斯作了汇报。
原本马克西姆斯与各部主官已经在餐桌上开完了政事堂会议,不得不又进行紧急商讨。
那些问题中主要有两个跟尼克斯的法令相冲突。
一个是卡布德斯为了给进攻尼克斯部落的军队筹备足够的军粮,要求各个部落要上交更多的粮食,而这个交粮的任务更多的转嫁到普通族民身上,所以塞格斯提卡各部落普通族民家中所剩的粮食并不多,若是四六分,他们根本无法维持到明年秋天,所以马克西姆斯及各部主官最终取消了要让塞格斯提卡民众分粮的决议。
另一个主要问题就是这两年塞格斯提卡人在与尼克斯人的多次交战中都惨遭失败,大量的战士不是战死、就是被俘虏,导致各个部落严重缺乏青壮年,很多家里都只剩妇女和孩子,她们更容易被说服而加入尼克斯部落,但如果不给她们分土地、还逼迫她们要赶紧嫁人的话,无疑会引起塞格斯提卡人的不满,从而让他们怀疑尼克斯部落的诚意。
马克西姆斯他们经过商讨,制定了针对塞格斯提卡部落的这种特殊情况的临时法令。
“按照尼克斯新制定的法令,只要家里有大于六岁的男孩,即使家里没有男人也可以分到五十亩的土地。”尼科库斯认真的回应道:“不过,家里没有男人、光靠女人种地会很辛苦,更别说还要将孩子养大,所以我劝你们最好还是找一个尼克斯部落的正式族民嫁了,
这样一来,你们不但直接就获得尼克斯正式族民的身份,你们的孩子也一样,他们还会立刻享受到尼克斯部落给予的一些好处,比如说可以去部落的学校学习,去医院看病可以少花钱……
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尼克斯部落里现在有很多的单身族民,如果你选择一个不是潘诺尼人的族民结婚,还会获得部落的奖励……总之,你好好想想吧。”
那名女人陷入沉思,
又一名妇女高声问道:“我有丈夫,可是他被首领征召去跟你们作战,我不知道他是被你们俘虏了,还是已经……战死了?如果他还活着,我和孩子加入你们尼克斯部落,你们能将我丈夫释放,让他……回家吗?!”
那名妇女既紧张又满怀期待的望着尼科库斯,还有一些妇女虽然没说话,也都将目光聚焦在他身上,脸上有着相同的神情。
尼科库斯没有立刻回答,而是有些走神的发了一会呆,然后才神情复杂的说道:“你们问的这个问题让我想起了去年我被俘之后,因为拒绝加入尼克斯部落,于是就和其他的同伴一起被送到阿尔迪伊人那里当奴隶,阿尔迪伊人当然痛恨我们,不但让我们干苦活,而且还动不动遭受打骂……
还好没过多久,我的妻子带着孩子找到了我,劝说我加入尼克斯……我为了不再受苦,也为了不让妻子和孩子受苦,我最终听从了妻子的建议,成为了尼克斯的预备族民……现在回想起来,多亏了我妻子,我才没有错过加入尼克斯部落的大好机会,能享受到比在塞格斯提卡更好的生活!
我想告诉你的是――你加入尼克斯部落想让你丈夫得到释放这是不可能的,除非你像我妻子一样,去劝说你的丈夫也加入尼克斯,你们一家才能团圆,明白吗?!”
“可是我怎么知道我丈夫还活着?!如果他活着,我又怎么才能见到他?”那名妇女急切的又问道。
“是啊!是啊!我只有亲眼见到了我丈夫本人,才能够劝说他加入尼克斯嘛!……”一些妇女也紧跟着叫嚷起来。
“你们不用着急。”尼科库斯大声的劝慰道:“首先你们要加入尼克斯部落,然后再向我们的官员登记注册为预备族民的时候,提出你们的要求,告诉他们你丈夫的名字,部落会在俘虏中去寻找你们的丈夫,找到之后会安排你们见面,然后就看你能不能把他说服了,我当然希望你们一家人在尼克斯部落里有更好的生活!”
“太好了!!”广场上一群妇女欢呼起来,因为她们看到了希望。
斯塔格斯见此情景,顿感兴奋,他觉得自己距离在这个部落里完成所负责的任务已经向前迈了一大步。
“请问,请问!”又一名妇女急切的高声喊道:“我丈夫是在去年跟随安德莱斯前去库帕河跟你们打仗的,他被你们俘虏了!他一直就没有回来,开始的时候我以为他已经死了……后来我询问被你们释放回来的族人,我才知道他还活着,但是成了阿尔迪伊人的奴隶,在帮他们挖铁矿石,我听说他……他过得很苦!
我愿意加入你们尼克斯,只要你们把我丈夫从阿尔迪伊人那里要回来,我愿意说服他也一起加入尼克斯!真的!我可以向圣石――不,我可以向圣林――不,向达努女神起誓!……”
那名妇女说到最后都有些语无伦次,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尼科库斯为难的看向斯塔格斯。
斯塔格斯当然知道他为什么没有做出回答,因为今天早上参谋官昆图斯赶到第一军团之后所下达的法令中只涉及到这一次战争里的塞格斯提卡俘虏,并没有谈及去年的。
斯塔格斯稍作思考之后,开口大声说道:“部落给我们的命令中并没有谈到任何有关去年的塞格斯提卡俘虏,可能因为他们已经不归我们部落管治,但我会将你的要求尽快转达给首领,他应该会和各部主官……也就是长老们一起商讨你的要求,一旦有了结果,我会告诉你的。”
“谢谢!太谢谢你了!请你一定要尽快告诉我啊!如果你们能救回我丈夫,我愿意带着我全家人都加入你们尼克斯!”妇人声音哽咽,泪流满面。
周围的人也都围拢过去,纷纷安慰她,并为她献上祝福。
整个广场那极度压抑的气氛得到了极大的缓解。
第两百九十七章 尼克斯的手段
这时有人大声问道:“我想请问,如果我们不答应加入尼克斯,你们就会把我们……送给阿尔迪伊人当奴隶,是吗?”
说话的是一位右腿伤残的年轻人,他梗着脖子,昂着头,一副兴师问罪的姿态,只是声音微微颤抖。
“去年我们尼克斯之所以把俘虏交给阿尔迪伊人,是因为刚来到这里,没有更多的粮食来养活他们,才不得不这么做,现在当然不会了。”
一位曾经是尼克斯俘虏、本就经历过对方所说事情的塞格斯提卡新兵在为尼克斯的所作所为做辩解,让人看了难免觉得有些匪夷所思,可尼科库斯却是以一副极其认真的态度在说话,这不光是因为他想要继续立功,还因为他真的是想要帮助这些族人,避免他们做出错误选择。
“先看看我们以前是怎么对付俘虏的吧,听长辈们说10多年前我们打败斯科迪斯齐人之后,将那些年轻强壮的斯科迪斯齐男子全部杀死,其他的都成了奴隶,日夜给我们干活;前几年我们打败阿尔迪伊人之后,将俘虏的阿尔迪伊战士全部杀死……这就是我们对待俘虏的办法,但尼克斯不会这么做!
你们如果不愿意加入尼克斯部落,那么你们将在尼克斯士兵的管制之下成为尼克斯部落的外籍辅民,部落会让你们吃饱,让你们睡好,只要你们不反抗、不违反法令,也会保障你们的生命安全,不过你们得服从部落的安排,好好的干活。
?们可能会说‘这不就是奴隶吗?’,好好想想你们家中的斯科迪斯齐奴隶,外籍辅民的生活可比他们要好多了!因为尼克斯部落专门为外籍辅民制定了法令,来保障他们的权利!
而且,你们不会永远都是外籍辅民,一旦你们想通了,愿意加入尼克斯部落,那么可以向管治你们的人提出申请,尼克斯部落每隔一段时间都会给予外籍辅民一些名额,平时干活最努力、表现最好的人就可以顺利的成为尼克斯的预备族民。
不过呢,我劝你们最好一开始就加入尼克斯部落,而不是被迫成为外籍辅民、后悔了之后再加入,到那时你们的财物和粮食都已经被部落收缴,尽管成为预备族民后部落会有补偿,但还是吃亏了,对不对?
而且早加入部落的人能比其他人早好几个月、甚至半年或者一年成为正式族民,能获得更多的田地收入,和他们相比,你是不是更吃亏了!……”
尼科库斯说着说着,突然加大音量:“给你们说了这么多,是希望你们能够了解尼克斯部落对你们的善意,加入尼克斯部落是你们最好的选择!从现在开始,我们会给你们三天时间,让你们回去好好的想一想!
想通了,愿意加入尼克斯部落的人就来这里的主屋找我们,会有人给你们做登记,然后过段时间带你们去神庙起誓,然后给你们划分田地。
三天之后没有加入尼克斯部落的人就自动成为外籍辅民,到时候会有军队来将成为外籍辅民的人带去其他地方……你们都听明白了吧?!注意!现在能加入尼克斯部落只有三天时间喽!”
尼科库斯话音刚落,广场上一些妇女就叫嚷起来:“我要加入尼克斯部落!……我也要加入!……我们一家人都要加入!……”
“安静!请大家安静!”尼科库斯惊喜的看到广场上如此踊跃,但他不得不大声提醒:“部落专门负责登记预备族民的人还没有来,你们先不要着急着报名!”
“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来报名?!”一些妇女急切的问道。
“明天!只需要等到明天,你们就可以来主屋报名加入尼克斯部落了!”
尼科库斯伸手抹了抹额前的汗水,没有因为制止了妇女们的冲动而松口气,反而猛吸了口气,以更加洪亮的声音压住广场上刚要泛起的喧闹:“接下来,我们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宣布!”
当塞格斯提卡民众被尼科库斯的话所吸引、目光再次聚焦到他身上的时候,却看到在他身后有一队尼克斯士兵押着两个人从主屋里出来。
等到这两个人被押上草垛,民众们顿时一惊:因为这两人正是部落里仅剩的两位族长,此刻他俩嘴里塞着破布,双手被反绑,半躬着身子,一脸惊恐的站在大家的面前。
这时,尼科库斯义正词严的大声说道:“我们得知这两个人虽然是你们的族长,却没有好好的为族民做事,反而经常欺压民众,所以我们把他俩抓起来,交由大家来审判,如果他们确实是犯下了大错,我们将会根据他们所犯下的错误进行惩罚!现在,受过他俩欺负的民众可以大声说出他俩的罪行!”
民众们对尼克斯人的这一举动感到惊愕,他们互相用眼神示意,都有些难以置信:我没听错吧,尼克斯人这是要替我们惩罚族长?!
广场顿时又陷入了沉寂。
尼科库斯再次大声说道:“没有人出来说吗?!难道是我们搞错了?!这两人都是好族长?!经常帮助他下属的族民?!在收成不好的时候能够大大的减少族民们上缴的粮食,发生纠纷的时候能够公平公正的处理,当族民受伤的时候能够帮助请来祭司――”
“我来说!”伴随着沙哑的声音,一?杵着拐杖的老人走向尼科库斯。
“老人家,你有……什么冤屈尽管说!……我们给你做主!”斯塔格斯用生硬的伊利里亚语大声的说道,他可是在阿普利亚就跟随了马克西姆斯,参加过多次对农庄管事和护卫的公审,有一些经验。
斯塔格斯及时给出的承诺让老人有了更大的勇气,他举起拐杖,用力指向其中的一位族长:“我要揭发的是他,我的族长埃加洛斯!
二十多年前……具体是哪一年我记不清了,反正是老族长还在的时候,但他当时身体不好,继承族长职位的本应该是埃加洛斯的哥哥埃司库斯。可是在那一年的丰收庆典之后得晚上,是埃司库斯带着我们族的几名族人守护圣石,我大哥也是其中之一。
可在第二天早上有人发现圣石上有尿渍!圣石受到了亵渎,这是天大的事情,首领暴怒,亲自调查这件事,当夜守护圣石的埃司库斯和我大哥那几名族人当然是首先遭受盘问,我哥哥……和其他几个人都一起指认当天晚上埃司库斯迷迷糊糊起来撒尿,所站的位置好像就在圣石附近……
于是,首领和其他族长一致认定是埃司库斯犯下的蠢事,尽管老族长苦苦哀求,但从萨瓦托伊――哦,就是现在的主寨赶来的斯科迪斯齐祭司给埃司库斯判下了亵渎神祗的重罪。第二天埃司库斯就被族人们用石头砸死,老族长因为悲伤过度也很快去了……”
老人重重的叹息一声,苍老的脸上浮现出对往事的感伤。
身后的民众也开始窃窃私语起来,“亵渎圣石事件”是他们部落历史中的一件大事,几乎所有人都知道:老人在这个时候说起这事,难道它跟族长埃加洛斯有关,但这怎么可能?!首领、各族族长和祭司一致作出的裁定,埃司库斯犯下的错毋庸置疑!
“……然后埃司库斯就当上了我们的族长!”老人再次开口时,加重了语气:“而我的哥哥自那之后开始变得有些不对劲,无论是做事、说话都经常走神,好像失了魂儿似的,还经常睡不好觉,不到两个月就变得很憔悴。
有一天晚上他找到我,向我坦白,他说……他说……他说其实那天晚上亵渎圣石的不是埃司库斯,而是他――我的族长埃加洛斯!”
民众们一片哗然,被押着的埃加洛斯瞪大双眼,拼命摇头,却被身后的尼克斯士兵使劲拍了一巴掌,就吓得不敢动了。
“……我哥哥说‘埃加洛斯曾经向他们承诺,只要他们指认埃司库斯,等他当上族长之后,就会给予他们很多好处……’。我哥哥他们因为贪婪,答应了埃加洛斯,从而让埃司库斯无辜的死去!
但我哥哥看到埃司库斯死时的惨象之后,每天晚上都梦见埃司库斯,他感到很不安,认为是神祗要对他进行惩罚……于是我劝他去向首领认罪,他犹豫了很久,答应了。
但是第2天埃加洛斯就派我哥哥去给在萨瓦托伊城内的一个叫曼基尼的斯柯迪斯齐贵族送货,然后我哥哥――”
老人充满恨意的双眼直瞪埃加洛斯,咬牙说道:“就被曼基尼的手下给打死了,罪名就是偷东西!之后的三年里,我注意到那一晚跟我哥哥在一起的另外三人先后因为各种原因被斯科迪斯齐人杀死,虽然在那个时候斯科迪斯齐人把我们视作奴仆,经常虐杀我们的族人,但我发现他们几个的死都跟曼基尼有关。
埃加洛斯跟曼基尼关系密切,他会定期的给曼基尼运送粮食、牲畜等货物,直到我们起来反抗斯科迪斯齐人才中止,所以我认为是埃加洛斯请曼基尼害死了我哥哥他们几个,就是为了掩盖他‘亵渎圣石、却嫁祸给埃司库斯’的罪行!”
第两百九十八章 起誓与处决
埃加洛斯再次拼命挣扎,身后的尼克斯士兵也再次给了他一拳,但他依然没有停止挣扎。
老人身后的民众没有想到20多年前早已盖棺定论的“圣石亵渎事件”在今天这个特殊时刻会被重新翻了出来,而且似乎有了新的罪魁祸首,仿佛是一颗巨石砸进水潭,广场上一片大哗,大家相互热议起来,毕竟20多年时间并不算太长,当时的很多族人现在都还活着,几名当事人也都有家人朋友,大家纷纷将二十多年前的这些事重新从大脑记忆深处翻出来,相互商讨印证老人所说。
有人则迫不及待的大声问道:“塞拉苏斯大伯,你说的都是真的?!是族长安排人杀害了我父亲?!”
老人转身看他,异常愧疚的说道:“克雷德斯,我对不起你父亲!在我哥哥死的时候,我就应该去找首领,指认埃加洛斯!但是……但是我害怕呀,我害怕我也会像我哥哥一样……我只有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埃加洛斯才不会注意到我……
这件事在我心里藏了20多年,这20多年不好过呀!我经常梦见我哥哥、你父亲、还有其他几人,他们一身鲜血――”
“闭嘴!塞拉苏斯,你这个老瘸子!竟敢在这里编瞎话,污蔑我们的族长!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族长才是亵渎圣石的罪人?!”一名埃加洛斯的亲属厉声质问道。
“我……我……”塞拉苏斯难以回答。
20多年过去,几名当事人都早已死了,除了他哥哥,杀死其他几人都是斯科蒂斯齐人,他们要么在后来的战争中死去,要么成为了某个塞格斯提卡部落的奴隶,在艰辛的生活中求存,塞拉苏斯不可能拿出证据来。
好不容易出现一个敢于揭发塞格斯提卡贵族罪行的勇士,斯塔格斯当然不允许此人被质疑,更不允许这么好的气氛被破坏,他立即大声吼道:“大家都安静!都给我安静!……”
“塞拉苏斯!”斯塔克斯俯视那名老人,用生硬的伊利里亚语喝问道:“你敢向达努女神起誓,说你说的都是真话吗?!”
“我敢!”一辈子唯唯诺诺的塞拉苏斯第一次如此斩钉截铁,他很干脆的将拐杖扔到一边,迅速跪伏在地,朝着无人的方向连磕了几?响头,然后坐起身,挺直胸膛,左手紧贴胸前,右手高举,神情肃穆的大声说道:“伟大仁慈的万物之母――达努女神在上!渺小的塞拉苏斯向您起誓,我刚才所说的都是真话,当年亵渎圣石的罪人是埃加洛斯!如果我有撒谎,甘愿接受您的神罚,让我和我的家人不得好死!让我们死后的魂灵永远不得安宁!”
听到这话的民众都忍不住打了个寒颤:塞拉苏斯起的誓也太决绝了!
“好,我相信你!”斯塔格斯当即大声回应。
没有任何证据,就凭塞拉苏斯的一番话和他所发的毒誓,尼克斯人就认定了埃加洛斯的罪行,这未免也太儿戏了!
但在场的大多数塞格斯提卡民众并不这么认为,信奉神祗的他们平时是不轻易起誓的,因为起誓而违反必遭神祗诅咒,这是大家的共识,而塞拉苏斯敢向母神发下这样的毒誓,他说的极可能是真的。再说大家在他的提醒下,重新回忆当年的这件事,确实也发现了一些蹊跷之处。
斯塔格斯其实没有考虑那么多,他只是想找个理由给抓着的这两个塞格斯提卡贵族定罪而已,所以他斩钉截铁的点头说道:“现在我相信?所说的,这个人确实犯下了大罪!你先站一边,一会儿我们会作出判决!”
然后他将目光扫向其他人,大声说道:“还有人能够像这位老人一样勇敢的揭发这两个人的罪行吗?!”
这一次广场上不再沉寂,塞拉苏斯开了一个好头,其他人受到激励,也开始站出来说话,而且越来越踊跃,所提及的事情小到辱骂他人、做事偏袒,大到谋夺田地、指使手下打伤他人……而涉及的时间也从独立后的十几年扯到被斯科迪斯齐统治期间,刚开始民众只揭发被抓着的这两位族长,到后来他们还说起了部落里的其他族长,甚至是首领……
斯塔格斯不但不制止,反而喜闻乐见,只是听到后来连他自己也感到惊讶,因为这一年多来兵部下发给队官们了解的有关潘诺尼人的一些信息,在他的印象中这支刚独立了十几年的种族比较团结,民众也很服从首领和贵族的指挥,所以才能在短短的一年多时间里多次发动对尼克斯的战争,他没想到这样一个有凝聚力的种族居然会有这么多的龌龊事。
他当然不可能知道,潘诺尼人打败斯科迪斯齐人,翻身做了主人,自然而然要从斯科迪斯齐人的失败中吸取教训,招惹强敌罗马是愚蠢,但各大部落之间不能很好的联合、部落首领和族长不能迅速召集族民组建强大军队来镇压暴动也是灭亡的主因之一,又因为周围的种族对刚独立的潘诺尼人也不太友好,所以潘诺尼人建立了部落联盟,给予了首领、贵族更大的权利,增强了他们的权威和军事动员能力。
原本潘诺尼人的政体大多学自斯科迪斯齐这个凯尔特部落,族中的德鲁伊祭司具有很大的权利,但独立后潘诺尼祭司拥有的审判、祭祀、斡旋部落间纠纷……等等诸多权利也多数被剥夺,只有首领和族长们能参加的部落会议成为了决定族民生死的唯一机构。
由于部落的首脑们不可能频繁的召开会议、解决部落内的所有事务,这就导致很多小冲突和纠纷往往直接交给所属的族长去解决,长此以往能不让权力过于集中的首领和族长心态发生变化吗?
更何况在潘诺尼人侍奉下过着安逸生活的斯科迪斯齐人高层内部早已腐化,与之相处了几十年的潘诺尼贵族和首领自然也受其影响,因此即使独立了,潘诺尼各部落中的以权谋私、仗势欺人等龌龊事并不少见,只是因为通过苦战而获得独立的潘诺尼首领和贵族们大多还有着危机意识和进取心,不敢做得太过,族民们的生活比独立前也好过了很多,他们暂时也没想再奢求更多,因此部落的上层和下层之间还能一起友好生活。
但是今天,尼克斯人揭开了盖子,在他们右意的搅动下,沉积在下面的淤泥全都浮出了水面。
当再没有人站出来揭露首领和族长们的罪行时,已经是中午时分。
广场上的大多数民众还像刚到来时那样紧张不安,但这种紧张不安却是因为他们打破了部落的传统,冒犯了大权在握的首领和族长们。
但同时他们也不像刚到来时那样压抑漠然,相反脸上带着几分笑意,那是一种将憋闷在心里多年的不平发泄出来的释然。
“族人们,通过你们刚才的诉说,这两个人犯下了很多的罪!”尼科库斯指着被绑着的两人,神情郑重的大声说道:“按照尼克斯的法令,他俩被判处死刑!现在――谁愿意来亲手处决埃加洛斯!”
这话一出,广场上的民众都以为自己听错了:指责这些血统高贵、生来就管着他们的首领和族长就已经够大胆了,还要杀死他们?这简直是疯了!
“没有人敢吗?!”斯塔格斯的目光扫视众人。
大家纷纷低下头,不敢与他的目光相触。
斯塔格斯冷笑:“也难怪他们可以这样随意的欺负你,因为你们都是胆小鬼――”
“我来!”出声的人正是那位叫塞拉苏斯的老人。
“好!塞格斯提卡人中还是有勇士的!”斯塔克斯大笑道,招手让老人走近,抽出腰间短剑,递给他,还小声的问了一句:“你能行吗?”
“我当年可是杀过不少斯科迪斯齐人!”塞拉苏斯说着,拿着短剑,一瘸一拐的走向埃加洛斯。
埃加洛斯嘴里“呜呜”的叫着,不停的摇头,惊恐的眼神中满是哀求,但看到对方不为所动,那寒光闪闪的短剑已经高高的被举起,顿时吓到全身颤抖起来。
只见寒光一闪,被士兵摁住无法动弹的埃加洛斯被一剑斩在脖子上,伴随着一片惊呼,鲜血迸射而出,喷溅在塞拉苏斯身上。
这位老人不闪不避,看着倒在地上抽搐的埃加洛斯,脸上如树皮一样的皱褶在那一刻仿佛都舒展开来,二十多年埋藏心底的悔恨在这一刻得到了完全释放,他面带笑容,嘴里不停念叨着:“大哥,看到了吗?我给你报仇了!真的,那个我们惹不起的族长埃加洛斯被我杀了,就死在我面前……”
斯塔格斯望着骚动的广场,指着已经吓得瘫倒在地、湿了裤裆的另一名族长,再次大声吼道:“还有谁敢来处决他?!”
“……我……我来!”走上前的竟然是一名妇女。
第两百九十九章 临时军令
斯塔格斯记得她,因为她之前揭露过这名族长的罪行:几年前,她的小儿子在山中玩耍,捅了一个蜂窝,结果蜜蜂倾巢而出,误蛰了在不远处吃草的、这名族长家的羊群。负责放羊的是族长的亲属。他愤怒的给了孩子几脚,孩子倒地不起,正好被疯狂乱跑的羊群踩中、当场死亡。
事后,族长作出判决:他的亲属无罪,是这个孩子太过顽劣才导致自己死亡,为此他家还丢了几头羊,因此连赔偿都不愿出。
女人的丈夫不服,告到了部落会议上,但首领和所有族长维持了原判,她丈夫还准备到主寨去向大首领告状,结果受到族长的威胁:如果他继续这么乱来,以后每年他家要多上交粮食,而且族里和部落的一些苦活、累活也少不了他……
她家屈服了,但这仇恨却埋藏在心里。虽然在这几年中因为战争,族长的亲属已经战死,妇女的丈夫杳无音讯,但她将这一切的苦难都归咎在族长身上。
接过短剑之时,她也有些畏惧和动摇,但她最终狠下心来,闭上双眼,双手紧握短剑向前用力一捅,刺穿了族长的肚子。
看着对方在血泊中挣扎,她掩面大哭。
两名部落的族长被当众处决,行刑的还是他们自己的族人……对目睹这一经过的塞格斯提卡民众们是一个巨大的冲击。
曾经他们以为高高在上的族长刚才却被他们踩在脚下,他们曾经以为对于某些事只能忍气吞声,刚才他们却能手持利刃、解决心中不平……
大多数民众感到前所未有的畅快,在离开会场的时候因为难掩胸中激荡的情绪,而相互热烈的攀谈,甚至有人居然悄悄的表达出了这样的遗憾:“可惜首领和其他族长不在这里!”
塞格斯提卡民众都散去之后,尼科库斯来到斯塔格斯身前:“队长,我刚才表现的怎么样?”
“不错!但接下来你还得继续努力,如果三天之后自愿加入部落的民众很多,我会向大队长禀报,给你请功!”斯塔格斯勉励道。
“多谢队长,我会继续努力的!”尼科库斯兴奋的回答,心里开始盘算:接下来自己恐怕得挨家挨户的去拜访,才能让一些还在犹豫的人下定决心。
这时,斯塔克斯把部署在广场四周的士兵们都召集过来,对他们说道:“兄弟们,我们要在这里待一段时间了,军团颁布的几条临时军令,大家还记得吧。”
“记得!”
“第1条是什么?你来说。”斯塔格斯指了指其中一个士兵。
“在村落里不要一两?人单独行动,必须在征得百夫长同意之后至少得一个小队一起行动,哪怕是外出拉屎、撒尿都得这样。”
“不错。”斯塔格斯指着另一个士兵,这是一个斯科迪斯齐新兵:“第2条,你来说。”
“在村落里,除非居民采取敌对行动,否则不得主动挑衅、辱骂甚至是伤害他们,而且平时要尽量对这些居民展示善意。”
斯塔格斯看着他,沉声问道:“说的不错,能做到吗?”
士兵犹豫了一下:“……能。”
斯塔格斯的目光从队伍中的所有斯科迪斯齐新兵的脸上扫过,语重心长的说道:“来自斯科迪斯齐的兄弟们,我知道你们曾经在塞格斯提卡人那里吃过很多苦,但现在你们已经是尼克斯族民,你们马上就会获得很多肥沃的土地,你们将会有非常好的生活!
我知道?们对塞格斯提卡人有仇恨,但是作为你们的队长,我不希望你们在这个时候犯错,从而让你们之前的努力全都白费,明白吗?!”
“明白……”
“声音太小了,我听不见!”
“明白了!!”斯科迪斯齐新兵们齐声回应。
“我希望你们说到做到!”斯塔格斯用力点了下头,接着说道:“接下来,这里的主屋会是我们的营地,我刚才看了一下,主屋的面积不小,还有好几栋房子,好好收拾一下,应该够咱们居住,如果实在不够,可以分一部分人到旁边那个宅院,不过为了安全,咱们尽量都住在一起。”
“队长,这个部落的首领虽然不在这里,但他的家眷还住在主屋。”十夫长普罗康苏斯提醒道。
“不过才三个人而已,这么大的地方让他们住,太浪费了!让他们去别的宅院住,我看这里的好多宅院都比较空,这件事就交给你的小队来做。”
“哦,是。”普罗康苏斯勉强回应。
“卡萨里多阿,你的小队负责做饭。”
“队长,为什么不找其他小队?”卡萨里多阿明显不愿意。
“因为你的小队中新兵最多,他们做出来的食物应该能让大家满意。”斯塔克斯理直气壮的回应。
这确实也是事实,因为卡萨里多阿的小队中有多个斯科迪斯齐新兵,他们以前在给塞格斯提卡人做奴隶时除了种田放牧,家务也没少做,其中有两人还给曾经的主人兼职做过厨子。
斯塔格斯对自己队中士兵的情况是比较了解的,当然还有一个原因他没说,让斯科迪斯齐新兵最多的小队尽量多待在屋里做饭,少去村落里晃荡,这样也大大的减少了冲突的发生。
“好……好吧。”卡萨里多阿虽不情愿,但也不得不服从命令。
“其他小队先跟我去熟悉整个村落得情况,以及周围的道路和地形,以便接下来更好的巡逻和更好的拦截那些企图逃跑的村民。”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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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场上的时候,塞利西斯就像一个旁观者,他既没有对尼克斯士兵的任何举动表示抗议,也没有配合对方揭发自己族长的某些罪行。
但是他回到家中,就抱着自己的儿子,像风车一样在原地打转。
“爸爸,爸爸,快放下我!”孩子大声的抗议。
塞利西斯不但不听,反而哈哈大笑。
妻子站在门边,看着这一幕,没有上前制止,结婚之后她还是第一次看到丈夫如此开心,她多少明白一点这其中的原因:他们的族长埃加洛斯死了!
当年,塞利西斯从萨瓦托伊逃回部落,族长埃加洛斯却拒绝接纳,理由是:塞利西斯帮着斯科迪斯齐人镇压自己的同胞,是部落的叛徒,甚至扬言要将他抓起来审判!
塞利西斯只好直接跑去参加了大首领领导的反抗军,为了证明自己,他在历次战斗中表现英勇。战争结束之后,大首领原本想将他纳入自己的部落,但塞利西斯坚持要回去,于是大首领亲自招来他所属部落的首领,认真嘱咐他:“塞利西斯是塞格斯提卡人的英雄,要好好的对待他!”
这一次塞利西斯重回部落,受到了族人们的欢迎,大家尊敬他,经常一有空就去倾听他讲述那些惊心动魄的战斗经历。
这引起了族长埃加洛斯的嫉恨,用各种办法来打压他,比如部落主持分地的时候,首领特地提出:“要给塞利西斯多分,因为他在战争中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但埃加洛斯却诡辩说:“塞利西斯是英雄,但他单身一人,如果多分地,会引起族人的不满,反而有损他的威望……
他的话居然得到不少族长的赞同,结果塞利西斯分到的土地还不如普通族民多……
又比如:塞利西斯不要斯科迪斯齐奴隶,于是部落里就开始流传“塞利西斯果然还是向着斯科迪斯齐人,难怪当初他会跟随斯科迪斯齐人屠杀我们的同胞……”之类的谣言,使得族人们开始对他有所疏远……
在这样的环境中生活,塞利西斯感到很难受,他产生过“离开部落、去投奔大首领”的念头,但强烈的自尊又制止了他这么做。于是,他逐渐变得沉默,变得消极,不再是那个凡事勇于争先的勇士,成为了一个有事就躲一边的惰懒族民。
今天,曾经压在他头上十几年的桎梏终于没有了,他虽然因为长年养成的习惯在广场上的时候依旧不言不语,但回到家中他就彻底释放了情绪……
“邦!邦!邦!”房门被敲响。
“有人来了,我去开门。”妻子说道。
“我去吧。”塞利西斯放下儿子,大步走向了院门。
“妈妈,爸爸他欺负我!你得替我教训他!”六岁的儿子嘟着小嘴,都快哭出来了。
第三百章 选择
妻子轻抚着儿子的头,这是她的第三个孩子,前两个都夭折了,往日她疼爱异常,要什么就给什么,但此刻她却柔声说道:“你别怪你爸爸,他是太高兴了!”
塞利西斯打开门,敲门的人正是之前在广场上质问“尼克斯士兵是否要将不愿意加入尼克斯部落的人交给阿尔迪伊人当奴隶”的那名残疾年轻人。
“塞利西斯大叔,我有事要向你请教。”年轻人一边小声说话,一边谨慎的朝屋里打量。
“米里图斯,别担心,我屋里没有外人,进来吧。”塞利西斯说着,往旁边一让。
叫米里图斯的年轻人赶紧走进去。
塞利西斯关上门,领着他走进屋里:“坐下慢慢说吧。”
“不了,我就几句话,站着就行。”
“随你。”
“大叔,我觉得你那天说的话很对,而且我受了伤,行动不便,所以我想……我想……我想――”年轻人吭哧了好一会儿,终于挤出一句话:“我想暂时先加入尼克斯部落……”
“嗯。”塞利西斯不动声色的点了点头,表示听见了。
年轻人却有些发慌,赶紧解释道:“我不是……不是真的想投降尼克斯人,就是想等着将来咱们的部落联盟将尼克斯人赶走之后,我再重新……再重新――”
“我明白了,你这样做也是没办法。”塞利西斯的回应让年轻人紧张的心情为之一松,立即感激的说道:“谢谢大叔!那我先走了!”
“好。”
院门关上后,妻子走过来后,轻声问道:“米里图斯他真是这么想的吗?”
“谁知道呢。”塞利西斯笑了笑:“至少我觉得他的选择没做错。”
“”我们该做什么选择呢?”
塞利西斯看着妻子,正要回答,房门又响了。
“看来今天我们家会有不少客人。”塞利西斯叹了口气,去打开了门。
这一次敲门的是一位老人,部落首领的亲戚克里库斯,其小心谨慎的神情跟之前的年轻人一样。
来到屋里,他立刻就换了副模样,开始愤怒的控诉:“塞利西斯,你都看到了吧,尼克斯这帮人何等的狡诈凶残!埃加洛斯和皮西亚斯两位族长竟被他们当众杀死,而且他们还不自己动手,逼迫族人们杀了他俩!
他们连族长都敢杀,杀我们还不是更容易吗!别看他们现在说的那么好,那都是骗人的!这不咱们刚离开广场之后,他们就霸占了主屋,还把我姐他们从屋子里赶出来,现在我姐还在我家里哭诉呢!
所以咱们不能再在这里待下去了,否则咱们的房屋财物都会被尼克斯人夺走、甚至连性命也难保……塞利西斯,你来带头,今天晚上咱们就逃走,逃去东边布罗奇的领地,等以后再跟着部落联盟的救援大军一起赶回,打败这些该死的尼克斯人!好了,我就说这么多,?先做好准备,我再去联系其他人!”
克里库斯说完,转身就往外走。
“慢着!”塞利西斯叫住他,神情严肃的说道:“你自己要走可以,但不要叫上我!”
“你不走?!”克里库斯惊讶的看着他:“你可是我们部落有名的勇士,当年杀了那么多的斯科迪斯齐人,部落里所有人都敬重你,在这个时候你竟然想要留下,难道你是想要……想要加入尼克斯?!”
“怎么了?不行吗?”塞利西斯淡淡的回了一句。
“叛徒!”克里库斯顿时变脸,张嘴骂道:“首领那么看重你,你竟然……看来别人说的对,你就是斯科迪斯齐人养大的崽子,果然不可靠――”
“闭嘴!”塞利西斯的双眼射出噬人的目光,一脸戾气的大声喝道:“你他妈再多说一句,信不信我拧掉你的脑袋!”
克里库斯吓得屏息凝气,动也不敢动。
“首领看重我?!”塞利西斯哼哼冷笑:“埃加洛斯那混蛋那么欺压我,为什么他从来不制止!――赶紧给我滚!不要再让我看见你!”
塞利西斯目光冰冷的看着对方连滚带爬的跑出院子,一双手从后面将他抱住。
“我没事。”塞利西斯的神情恢复了正常,低声安慰妻子:“看来今天咱们家会很热闹,为了以防万一,你去把床底下的长矛拿过来,放到墙角。”
正如塞利西斯所预料的,从白天一直到黄昏,来他家登门拜访的人就始终没断过,他改变了之前的作法,见面之后首先表明“自己要加入尼克斯部落”的态度,如果来者跟他的意见一致,双方可以多聊一聊,如果不一致,那就请回,没什么可说的。如果对方不走,还破口大骂,他就二话不说,拿起长矛,将其吓走……
当天晚上,为了防止有人怀恨在心,塞利西斯躺在床上,却将长矛直接放在手边,一直留意着院外的动静,一个晚上都没睡好觉。
天亮之后,他才睡了一?回笼觉,然后爬起来吃了早餐。
“大家注意啦!想要加入尼克斯部落的人现在就可以到主屋去报名啦!请注意,一定要一家人一起去!……”门外传来了一声声叫喊,听声音正是昨天在广场上说话的那个早已加入尼克斯的同胞。
“咱们该出门了。”塞利西斯对妻子说道。妻子点点头。
一家三口特意再洗漱了一番,穿戴整齐之后,打开了房门。
通向主屋的道路上已经有了稀稀拉拉的行人,大家碰面之后,说话都很简短:“你这是带家人去主屋?”
“对,去主屋。你呢?”
“我也是。”
……
看得出大家都有些紧张,走路的速度也比较慢。
塞利西斯可没有那么多顾虑,他带着妻子和孩子快步前进,很快就来到了主屋。
主屋的门口已经站着好几个族人,旁边还有十几名全副武装的尼克斯士兵在维持秩序。
“是来报名加入部落的吗?”一名尼克斯士兵用伊利里亚语问道。
“是。”塞利西斯回答。
“这两位都是你的家人?”
“是。”
“到这里来站好,一会儿轮到你,我们会叫你进去。”
“是。”塞利西斯带着家人站在了队伍后面。
前面的族人回过头来,却是米卢库斯:“塞利西斯大叔,你家也来啦!”
“啊。”塞利西斯应了一声。
米卢库斯凑近,一脸神秘的低声说道:“你知道吗,昨天晚上我看到好几批人悄悄离开咱们部落,想要逃跑!”
“是嘛?”
“你知道的,我家住在村东头。昨天晚上我一直没睡着觉,到了深夜,听见外面有牛叫声、还有驴叫声,我好奇就爬起来看,幸好昨晚有月亮,我隔着我家的木栏悄悄往外一瞧,看见有一群人赶着好几辆驮车,从我家门前经过,你猜都有谁?!”
“谁呀?”
“首领的家人、还有克里库斯一家……大概有十个人。”
“他们跑掉了?”塞利西斯看似漫不经心的问了一句。
“尼克斯人早就在路口那儿埋伏着呢,我都没发现,把他们全给拦住了,当时就把他们吓瘫在地上,不过尼克斯人没杀他们,反而把他们给赶走了……”米里图斯的话里流露出一丝失望。
“尼克斯人还挺仁慈的?”塞利西斯感到诧异。
“但尼克斯人强行收走了他们的驮车和携带的东西,我想他们在路上要没人帮助的话,恐怕很难逃到东边安全的地方。”米里图斯说这话时竟有点幸灾乐祸:“后来我还看到有两拨人想要离开咱们部落,都被尼克斯人给拦住了,其中的一拨还是你族长的家人,还是跟之前一样处置……”
塞利西斯挑了挑眉毛,难得调侃的说道:“看来你做了一个正确的选择。”
“当然啦!”米里图斯有点自得:“要是我跟他们一样傻,说不定现在就饿死在逃亡的路上了。其实昨天晚上那些尼克斯士兵也发现我了,你猜怎么的,他们允许我把撒落在地上的那么多的麦子都扫起来,自己带回家,足足有10多斤呢!――”
“嘿,别聊了,该你们进去了!”一名尼克斯士兵走过来,拍了拍米里图斯的肩膀。
于是,米里图斯赶紧带着妻子进了主屋的院子。
过了好一会儿,他又带着妻子出来,塞利西斯还没来得及问他里面什么情况,就被士兵催促着进去了。
院子中央并排摆着三个木桌,各自坐着三个人,一名中年男子和两名少年。
“请……坐下。”中年男子指着木桌对面的木凳,虽然语调有点古怪,但能感觉到他的友善。
塞利西斯按照指示坐在了中间的木桌旁,这是坐在他前侧面的一名少年拿起一块像布一样薄薄的、柔软的、灰白色的东西放在桌上,又拿起蘸了墨水的笔,低头准备书写。
而正对着他的少年则看着他,用流利的潘诺尼语认真的问道:“你是要加入尼克斯部落吗?”
“是的。”
“你是自愿的吗?”
“自愿的。”
“你叫什么名字?”
“塞利西斯。”
第三百零一章 登记
“塞利西斯……塞利西斯……”旁边的少年低声念了好几遍,然后才提笔写起来,写完之后,还拿给塞利西斯看。
面对他的少年则解释道:“记住了,以后这就是你的名字!”
“我的名字?”
“对呀,你叫塞利西斯,写成文字就是这样。”少年认真的解释道。
塞利西斯听明白了,他盯着偌大的一张“布”上那一点小小的神奇符号,突然间有些激动,因为从他出生到现在从来没有人告诉他的名字是这样的,所以他努力的想将它记住。
但是少年将那张“布”收了回去,然后开始详细询问他的情况:年龄、过往经历、信仰、家人、部落中的地位、特长……
尤其是“特长”这一项,少年问得仔细,还耐心作出解释。
塞利西斯也认真的想了想:年轻时自己会侍奉人,这应该不算特长。后来参加过多年的战争,因为年轻不怕死,加上有些运气,居然还成了族中勇士,但显然跟以少胜多的尼克斯士兵不能比。再后来就是在部落安心待了十几年……
所以塞利西斯的回答是――种田。
这一位少年在询问,另一位少年则根据塞利西斯的回答在认真的书写,等到对塞利西斯的问话结束,紧接着又开始对他的妻子进行族民注册,最后又请夫妻二人在撰写好的名册上盖上手印。
“你们可以回去了。”中年男子带着微笑说道:“等过一段时间,部落会派人来带你们去达努神庙祭祀,等起完誓、再在这名册上盖上神庙印记,你们就是尼克斯部落的预备族民了!”
“不用再询问我孩子吗?”塞利西斯关切的指着自己的儿子。
“不用。”中年男子回答:“刚才在询问你夫妻俩的时候,已经将你孩子的情况记录上了。等到他成年之后,我们会单独再给他登记。”
“诶……”刚才问话的少年插话道:“你们家的孩子六岁多了,?们可以送他到部落的学校学习,这样他以后也能跟我们一样,可以写字算数。”
塞利西斯大为意动,他年轻时在萨瓦托伊服侍斯主人,曾经见过几次德鲁伊祭司进行仪式时书写这些神奇符号,那可是连高贵的斯科迪斯齐贵族们都无法做到的事,刚才看见这两个少年也能够轻松书写,颇感震惊。
“如果自己的儿子也能够做到,那他在尼克斯部落的地位岂不是跟那些德鲁伊祭司一样?……塞利西斯心里想着,还有些难以置信的问道:“这个写……写字,我们家孩子也能学吗?!”
“现在你基本上已经是尼克斯部落的预备族民了,你的孩子当然拥有到部落学校学习的权利,不过呢――”中年男子语气和蔼的说道:“到学校学习,每年需要缴纳一点费用,但这个费用不高,他家里之前也是预备族民――”
中年男子指了指旁边的少年:“也都能负担得起。我听说部落已经准备在这里的主寨建一座学校,但现在需要尽快让这里的局势稳定下来,否则生活不安稳,你敢让孩子去学校学习吗?”
塞利西斯稍作沉默,转头看向之前问他话的少年:“我想请问……你也是塞格斯提卡人吧?”
谁知少年一听这话,变得有点激动:“我不是,我是尼克斯人!我父母以前是塞格斯提卡人,但现在他们都是尼克斯族民!尼克斯可比塞格斯提卡好多了!”
中年男子立刻提醒道:“卡尔西斯,你又忘了我所说的,跟人说话要有礼貌,不能激动着急,以免影响他们对咱们部落的印象。”
“我……我错了。”
“没关系,多经历几次就适应了,你已经做得很不错了,我刚开始做事的时候还不如你呢。”中年男子自谦的勉励道:“咱们得抓紧时间,赶紧叫下一个吧。”
“是。”叫卡尔西斯的少年又恢复了精神,大声喊道:“下一?!”
塞利西斯看到这一幕,仿佛看到了一位父亲在教导自己的孩子,但实际上却是一位入侵塞格斯提卡的外族男子和一位塞格斯提卡少年,两人相处却如此和谐自然,这让他受到几分触动。
他脑中思绪万千,一时竟愣在当场,在中年男子的提醒下,才带着妻儿往外走。
还没走到院门,就听到身后有人喊:“请等一下!”
塞利西斯下意识回头,只见一名身穿盔甲的尼克斯人在向他招手,他记得此人好像是叫斯塔克斯,是这些尼克斯士兵的头目。
他谨慎的问道:“你是在叫我?”
斯塔克斯用生硬的伊利里亚语回道:“是的,我有事找你……跟我来屋里聊聊。”
他稍作犹豫,就让妻儿在院外等着自己,然后跟着斯塔克斯来到主屋的大厅。
两人刚坐下,斯塔克斯就直接了当的问道:“你愿不愿意担任这个村落的临时主管,为尼克斯部落做事?”
塞利西斯一听,顿时心里一松:原来不是找自己麻烦的。
随后他又疑惑的问:“什么是临时主管?”
“就是协助我们管好这个村落,跟这里的人做好沟通,尽量避免我们和你的族人发生没必要的冲突,让大家都安安稳稳的度过这种特殊的时期。”
“为什么找我?”
“昨天我们另一支队伍的一批兄弟到你们这个村落来解救斯科迪斯齐奴隶,回去之后特意提到了你,所以我来的时候军团长也让我注意你。我刚才在一旁听了你介绍自己的情况,普通族民出身、在部落里有威望、对斯科迪斯齐人没有太大仇恨,还是这个村落里头几个自愿加入我们的人,你确实是临时总管的最佳人选。”
斯塔克斯语重心长的劝说道:“我跟你说句掏心窝子的话,我可是听我们军团长说了,这个临时总管虽然只是临时,但如果你在担任这个职务期间表现得很好,马克西姆斯首领一定会重用你,因为部落需要像你这样有能力的人来帮着管理那么多的预备族民,就像之前的艾梅里奇一样――”
“艾梅里奇?……”塞利西斯觉得这个名字有些熟悉。
“他曾经是你们塞格斯提卡部落的一名斯科迪斯齐奴隶,他医术很好,在之前加入部落的那批斯科迪斯齐预备族民中很有威望,首领很快就任他为医疗副官,现在他已经是部落的祭司了。你如果表现出色,也可以在预备族民期间就被提拔为部落的官员,从而更容易――”
“行,我同意了。”斯塔克斯话还没说完,塞利西斯就爽快的一口答应,这反倒让斯塔格斯愣了一下:“你确定要当这个临时主管?”
“我确定!”塞利西斯神情坚定的说道。
塞利西斯年轻时出生入死,成为族中勇士,却因为出身普通,而被族长打压了十几年,他虽然不清楚“官员”一词的含义,但他已经想起来艾梅里奇是谁了,这个曾经在塞格斯提卡部落被族民们呼来喊去的德鲁伊奴隶医生,现在竟然成了受人尊敬的尼克斯部落祭司,所以他也要尽力抓住这个机会,从而改变自己后半生的命运,给自己的孩子一个更好的前程。
“好,那就这么定了!”斯塔克斯一拍大腿,咧嘴笑道:“你先把你妻子孩子送回家,把家里的事安排一下,然后再到这里来,咱们就开始一起做事。”
塞利西斯走出院门,突然觉得今天的天很蓝,空气也很清新,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妻子关切的迎上来:“你没事吧?”
“没事。”
“他们跟你说啥了?”
“是好事,咱们回家再好好说。”塞利西斯面带微笑,低声对妻子说道,然后就牵着儿子的手,往家走。
经过排队人群的时候,有族人大声问道:“塞利西斯,你都弄完了吗?怎么样啊?”
“很简单,叫你进去之后,你好好坐着,问你问题,你老实回答就行了,他们的人都很好,你根本不用担心。”
“听你这么一说,我就放心了。”
“不是听我说你就放心,而是你们进去之后,出来就成了尼克斯的族民,那就确实可以放心了!”
“对!对!塞利西斯,你这话说得对!”那人连连点头,旁边的人也纷份附和,脸上都有了笑意。
塞利西斯还没有正式当上这个村落的临时主管,就开始自觉的履行职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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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第一军团执行政事堂的命令,派遣各个百人队进驻西寨附近的各个村落,开始展开吸纳塞格斯提卡民众、稳定当地局势的各项工作的时候,祭司艾梅里奇也来到了距离西寨很近的一个村落,敲响了一座位置偏远的草屋的房门。
“请问是谁呀?”里面传来沙哑的男声。
艾梅里奇仔细听了听,才回答道:“是我,艾梅里奇!”
第三百零二章 赫米迦斯
“谁?”
“萨瓦托伊的艾梅里奇!”
屋里没有再回应。
艾梅里奇又耐心的等了一会儿,屋里还是没传出声音,于是他使劲敲门,还大声喊道:“赫米迦斯,赶紧开门!当年萨瓦托伊里的‘胆大赫米’现在变成胆小鬼了吗?害怕我会把你吃了?连见上一面都不敢?――”
门突然开了,站在埃梅里奇面前的是一个白发白须的精瘦老人,他的头发胡须都很长,但洗梳的非常柔顺,显得人很精神,但是他的神情却很漠然,扫了一眼艾梅里奇:“有什么话赶紧说,说完赶紧走人!”
艾梅里奇露出笑容:“赫米迦斯,多年未见的老朋友来拜访,你就这样对待客人?当年是怎么当上德鲁伊的!”
赫米迦斯没有回应,伸手准备关上房门,被艾梅里奇用手压住。
“尼克斯人击败了沃尔里斯、攻占了他的寨子,我也就加入了尼克斯部落,嗨――”艾梅里奇一边说,一边加大力气撑住要关的房门。
“尼克斯军队前天攻占了萨瓦托伊――
“那不叫萨瓦托伊,它叫塞格斯提卡!”赫米迦斯忍不住纠正道。
“不管怎样,它已经被占领了,尼克斯人会给它再取一个新的名字。我昨天黄昏时进了萨巴托伊,十多年没进那个寨子了,变化还挺大的。
今天一早我就到处找你,结果问了寨子里的很多塞格斯提卡人,才从一个知情人那里知道你现在既不住在东寨圣石旁的祭司宅院,也不住在西寨安德莱斯为了方便出征、特地又让人给你修的另一座宅院,而是一?人悄悄的跑到这里来了,这个地方可真有点不好找啊!”
说到这里,艾梅里奇神情变得严肃:“通过今天上午问了那么多人,我才知道你现在可是被很多塞格斯提卡人所嫌弃了啊!他们认为你的占卜和祝福不但没有为塞格斯提卡部落带来胜利,反而导致一连串的失败,有人甚至认为都是因为你,塞格斯提卡部落才没有得到神祗的庇佑,导致部落现在快要灭亡!甚至?还影响到了塞格斯提卡部落的其他祭司,让他们也被民众讨厌――”
“闭嘴!”赫米迦斯终于变了脸色,他奋力的想要将门关上。
艾梅里奇也加大力气压住门。
别看他俩年纪相近,但赫米迦斯这些年来养尊处优、缺乏锻炼,气力比拼上可不及对方。
艾梅里奇一边持续用力,一边还能继续说话:“这不是你的错!这些塞格斯提卡人根本就不知道你所擅长的本来就不是仪式占卜,而是主持裁决、调解纠纷!我还记得当年在学院的时候,每一次进行这方面的测试,你总能拿第一,一些学徒记恨你的才能,当面骂你不过是个奴隶,你就跟他们打了起来,居然一个人就把他们给打跑了,从此就有了‘大胆赫米’这个绰号……”
“那都是年轻时候的事了……”赫米迦斯的神色变得柔和了些,他叹了口气:“学得再好也没用,塞格斯提卡只需要会占卜的祭司。”
“在塞格斯提卡,你无法发挥才能!加入尼克斯吧,你一定能够尽展所能!”艾梅里奇神情郑重得说道。
“你来就是为了说这个,我没兴趣,请回吧。”赫米迦斯的脸上恢复漠然,他再次用力推门,还是徒劳。
“早上村落的集会你参加了吧?”
“被你们的士兵用短剑逼着去的。”
“那你一定听了他们所讲的那些话,你不觉得那些话很吸引人吗?!”
“也就只能骗骗那些普通的族民而已,对我没用。我倒是觉得那些什么‘尼克斯部落首领是达努女神子嗣’的话,简直是荒谬!”赫米迦斯冷笑道:“是你给编造出来的吧,亏你还是一名德鲁伊,也不怕被神罚!”
艾梅里奇理直气壮的回答道:“自从尼克斯人来到这里之后,河水不在大泛滥,冬天的天气也暖和多了,这些都是我编造出来的?!
塞格斯提卡部落的人口是尼克斯的五六倍,而且尼克斯还是新来者,结果能征善战的安德莱斯被打败了,兵力雄厚的潘诺尼部落联盟被打败,直到今天赛格斯提卡部落快要灭亡,这都是我编造出来的?!
今天上午你在集会上听了尼克斯人所说的话,那些有关族民立功晋级的制度,在你以往所学到的知识中可曾见到过?那都是尼克斯首领制定的,他还在部落中制定了其他的制度,也是我从未见识过的,但我可以确定这些制度能够让尼克斯变得更加强大!
但你知道吗,这位尼克斯部落首领只有二十岁,如果不是受到神祗的眷顾,一个年轻人怎么可能制定出连我们这些号称智者的德鲁伊都从未见过的部落制度!”
“只有二十岁?!”赫米迦斯感到惊讶。
“这可不是我编造出来的,你随便去问一个尼克斯人,他们都会告诉你这个答案,所有尼克斯族民尊崇他们的首领犹如神子!”艾梅里奇极其郑重的收到:“达努女神掌管着这里的土地,山岭、河流、密林……都是由她孕育,外神是不可能在这里战胜她的,如果尼克斯首领不是?的子嗣,尼克斯部落又怎么可能战胜一直尊奉?的潘诺尼人!”
赫米迦斯沉默了,在他的内心深处有一个声音在呼喊:艾梅里奇说的对,所以你以往占卜和祈祷失败不是你的错,人怎么可能去跟神子争夺神?的眷顾呢!
艾梅里奇观察着赫米迦斯的神色,进一步说道:“尼克斯首领受达努女神的神谕,已经在修建?的神庙,以后?的神庙将遍布尼克斯下属的各个村落,神庙的祭司们除了为村落的民众占卜祝福之外,还要教导他们学会和睦相处,化解他们的戾气,引导他们热爱山岭、建设美好家园,同时还要向他们传授神典的教义,要让他们知道――”
“神典?什么神典?”赫米迦斯突然开口打断他的话。
艾梅里奇一脸肃穆,声音洪亮而眼含崇敬的说道:“这是尼克斯首领让我编纂的一部有关我们所尊奉的达努神系的书,它不光要讲述这个世界是如何形成的,以及达努女神和其他神系神子的故事,还要通过神祗的所说所做,来告诫民众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总之这是一部让所有人知道我们从哪里来、又将到哪里去的神典!”
赫米迦斯的双眼有了些许神采,他忍不住问道:“编撰神典也是达努女神的神谕?”
“当然!”艾梅里奇毫不迟疑的回答道:“难道你认为这是一个二十岁的部落首领所能想到的!”
赫米迦斯默然。
艾梅里奇又进一步说道:“除此以外,尼克斯部落还将建立德鲁伊神学院,招收部落里有天赋的孩子,让他们从小就可以在学院里学习各种知识,掌握德鲁伊的教义,深研神典,等将来毕业之后,成为一名合格的德鲁伊,然后被分配到各个村落的祭坛去实习,实习合格之后成为各个神庙的助祭,干上几年表现良好才可以成为城镇祭司……
赫米迦斯,我不是为了当初你救了我一命、所以今天来报恩的,而是因为尼克斯部落现在非常重视我们德鲁伊,要做的事情太多了!”
艾梅里奇伸出一只手,感情真挚的恳求道:“我非常需要像你这样非常有才华的德鲁伊的帮助!”
赫米迦斯没有趁机关上门,他皱眉说道:“艾梅里奇,我们德鲁伊祭拜圣石、圣林,在橡树林中进行密仪、歌颂自然,可从来没有公开祭祀过达努女神,只尊奉达努女神的德鲁伊还叫德鲁伊吗?”
“我刚才已经说过了,达努女神是万物之母,这里所有的一切都是由她孕育,按照尼克斯首领的话说这叫饮水思源,尊奉?本就理所应当!而且达努女神的神谕也跟咱们德鲁伊的教义一致,热爱自然,珍惜各种生灵,人和自然和谐共处……这就好像我虽然换了衣服,但我还是我一样。”
艾梅里奇耐心的解释道:“更何况以前部落的族民在我们的教导下向圣石、圣林祭拜,那只是一种习惯,绝大多数的人并不能深刻理解为什么要这么做,因为石头、树木和人相差太远,缺乏智慧的人无法做到共通,这就导致当塞格斯提卡人连遭挫败的时候,就开始怀疑和鄙视作为部落最高德鲁伊的你了!说到底他们根本就没有真正信过我们的教育,只是从众而已!
达努女神的形象不但跟我们人类相像,而且?无比柔美、仁慈、怜悯、博爱,作为神子的尼克斯首领亲自雕刻的?的神像,等神庙落成那一天,我会带你去看,我向你保证任何人只要一看到?的神像,都会自觉得跪倒在?脚下,心甘情愿的尊奉?,这是圣石圣林所无法做到的,从而使得我们的教导更能深入人心,也更容易让德鲁伊教义普及所有的族民。”
第三百零三章 新问题
赫米迦斯沉思了片刻,脸上的漠然已然消失,神色变得更加缓和,他徐徐说道:“艾梅里奇,就算我听了你的话,加入了尼克斯部落,但我还是一个塞格斯提卡人、一个潘诺尼人,现在尼克斯部落和潘洛尼之间有着化解不开的仇恨,他们会允许我在尼克斯继续当一名德鲁伊,甚至是祭司吗?”
“这个你完全不用担心!”艾梅里奇自信的说道:“尼克斯首领曾经跟我说过,不管是伊利里亚人、潘诺尼人、斯科迪斯齐人、还是波伊人、陶里西人……它们都是达努女神所钟爱的孩子,种族之间互相杀戮让女神感到痛苦,所以这些种族必须被统一在一个部落之下,共同尊重达努女神,在唯一的德鲁伊教的教导下和睦共处,共同创造更美好的生活!……这是一?多么宏大而美好的计划,我不认为是出自一位年仅二十岁的部落首领的构想,而是因为它是达努女神的神谕,你以为呢?”
“唯一的德鲁伊教……”赫米迦斯的双眼散发出神采,他转身走进屋,嘴里说道:“进来吧,跟我仔细的说说你要编纂的神典,和你即将要建立的达努女神神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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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塞格斯提卡西寨主屋大厅内,马克西姆斯和各部门主官聚在一起商讨今天出现的问题。
“诸位,今天第一军团进驻的多个村落都传回一个相同的问题。”马克西姆斯说道:“有一些塞格斯提卡民众的家人曾经在去年跟随安德莱斯同我们作战,至今没有返回,她们想让我们确定她们的家人是否还活着,如果还活着,她们会尽全力说服他们的家人加入我们部落,对此你们有什么看法?”
“去年跟咱们作战的塞格斯提卡人……如果没有战死,而是被俘虏的话,应该都在阿尔迪伊部落当奴隶挖矿吧?”卡皮托不太确定的问道。
“是这样,那些交给阿尔迪伊人的俘虏中大部分成了矿工,一小部分成了阿尔迪伊长老和贵族们的奴隶,那一小部分主要是塞格斯提卡各部落首领和族长的亲属,阿尔迪伊人喜欢在这些人身上发泄仇恨,以获得满足。”庇格瑞斯脸上露出一丝不屑,多次出访阿尔迪伊部落的他对俘虏的情况还是比较了解的。
“去年,我们第一次同塞格斯提卡人开战,攻占他们两个寨子,所俘虏的4000多名战士、还有1000多名塞格斯提卡战士的家眷,他们态度强硬的拒绝加入我们部落,最后都全部给了阿尔迪伊人。
后来与安德莱斯率领的军队进行会战,又俘虏了近七千名战士,除了极小一部分获得释放,其余的俘虏又全部交给了阿尔迪伊人,之后潘诺尼联军围攻我们的营地,最终败退,这一次我们没抓到什么俘虏……
然后一些塞格斯提卡家眷说服了1000多名俘虏加入我们部落,之后我们与塞格斯提卡签署一年的停战协议,先后释放了3000人来换取粮食,如今在阿尔迪伊部落的塞格斯提卡俘虏如果都还活着的话――应该还有七千多名俘虏。”
沃勒努斯如数家珍一般的侃侃而谈:“按照首领的要求,我当时带人对那些俘虏都做了简单的登记,如果我们同意了这个要求,我可以让下属回斯洛蒂亚,把这些记录拿过来,先确定他们要找的家人是不是在这些俘虏之中。”
马克西姆斯听完,顿时整个思路就清晰了很多,于是由衷的赞叹:“做的太好了,沃勒努斯!你认真细致的工作可是帮我们节省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值得我们大家好好学习!”
“我……我只是按照首领你的要求去做而已。”沃勒努斯谦虚的回应道。
高乃留斯只觉得自己的脸有些发热,他赶紧说道:“首领,我觉得我们应该同意他们的要求,毕竟我们之前已经允许塞格斯提卡的家眷去说服这次战争中被俘虏的他们的家人,当然也应该公平的对待之前被俘虏的战士的家眷,否则他们肯定会心怀不满,从而影响到我们对整个塞格斯提卡民众的说服。
再说,从这几天的情况来看,塞格斯提卡部落现在是女多男少,我们需要有更多的青壮年来耕种这片广阔的肥沃土地,也需要更多的青壮年来壮大我们的军队。
还有,这些去年的俘虏在阿尔迪伊部落经受了一年的苦难,在获得自由之后,应该比他们的同胞更懂得服从我们。”
马克西姆斯听了,若有所思。
“我也觉得应该同意他们的要求。”卡皮托接过话头,提醒道:“但是这样一来,在阿尔迪伊部落的俘虏们极有可能全部都愿意加入我们部落,首先阿尔迪伊人能同意吗?其次,没有他们去挖矿,我们所需要的铁矿石从哪里来?”
“我觉得这个问题很好解决。”昆图斯说道:“在这次战争中我们不是抓获了一万多战士俘虏吗,塞格斯提卡战士的人数只占了不到一半,其他潘诺尼大部落的俘虏现在也不可能投降我们,不如把他们交给阿尔迪伊人,来替换之前的那一批俘虏。
新交换的俘虏年轻力壮,又没有伤病,阿尔迪伊人肯定愿意,而我们也可以大大的减少粮食的消耗,因为这些去年的塞格斯提卡俘虏可以回到自己原来的家中,吃他们自家的粮食,这样岂不是一举两得的事情!”
“可是这样的话,部落就没有足够多的劳力了,接下来修路、修桥、建新寨子……等等部落所需要的一些大型公共设施都需要人,需要很多的壮劳力!”卡皮托再次大声提醒道。
“我觉得吧,我们现在首先需要做好的就是尽快占领塞格斯提卡部落的领地,征服塞格斯提卡民众,稳定这里的秩序,所以我觉得答应塞格斯提卡民众的这个要求是必须的,将新抓来的俘虏去交换原来的那些俘虏也是必须的,这样我们预计的粮食紧张问题就可能得到极大减缓……”
塞纳留斯大声说着,竭力的表现着自己:“可如果我们保留那么多的俘虏,我们不但会面临粮食紧张的问题,还会花费更多的人手来管理他们,到明年秋收的这大半年时间里我们整个部落的所有人都会过得非常辛苦,也会非常紧张,因为一旦有强敌来犯、或者有什么大的意外,那么部落就会有大麻烦!
卡皮托,首领曾经说过’一条蛇不要奢望一口吞掉一头大象’,我们不能太着急!大道可以慢慢修,至少现在的路还能用。连接东西两寨的桥梁当然要买加紧修,但我觉得有?们工务部、有部落那些手艺高超的匠人、还有西寨新加入部落的那么多斯科迪斯齐奴隶,他们当中也有一些匠人,修这座桥的人力绰绰有余,但是要修其他的桥,我觉得现在还没必要。
至于说建新寨子,库帕河沿岸得寨子已经足够多了。至于说这里,我们己经有了这座主寨,在还没有彻底占据这里的土地、稳定这里的秩序之前,我觉得是不可能再建新寨子的,你觉得呢,卡皮托?”
卡皮托扭头看向他处,嘴里轻哼了一句:“你懂什么?”
高乃留斯没有因为对方的不礼貌而感到不满,相反他更加认真的说道:“其实卡皮托你根本不用担心劳力不够,我们所抓的那几千名塞格斯提卡战士俘虏中肯定有部分是即使有亲人相劝、也不愿加入部落得,还有那些不愿意加入部落的塞格斯提卡民众,我们有足够多的外籍辅民――”
卡皮托冷笑道:“你别忘了我们还需要足够多的劳力来帮助你我这样的部落官员、部门属员以及为部落做事的匠人、各工坊其他人员、市集人员耕作田地。”
“那……那我们还可以在农闲的时候召集预备族民和部分正式族民帮着你们工务部一块修路。”高乃留斯又想出一个办法。
“你这个部门主官是怎么当的!农闲时期,部落法令不是规定要进行军事训练吗。更何况,召集正式族民来帮助修路,我不记得部落法令有这一条。”卡皮托嘲讽道。
“难道在斯诺蒂亚的时候咱们所有人不是在一块帮着建造的寨子!”
“那时候我们刚刚定居下来,大家不一起出力,就没有地方住。可现在不一样了,大家都有了房,有了地,有自己的事情做,再让他们花费自己的时间去给部落做事,恐怕时间长了就会有不满。”
“……”
“好了,这件事情就争论到这里。”马克西姆斯开口说道:“我看大家都赞成答应塞格斯提卡民众的这个要求,这件事情就这么定了。明天通知第一军团进驻的各个村落,允许塞格斯提卡民众提出这个申请,不过得等我们把原先留在阿尔迪伊部落的那些俘虏换回来,才能让他们前去面见他们的亲人,并且说服他们,否则就只能作为部落的外籍辅民。”
第三百零四章 部落新区划
马克西姆斯停顿了一下,略带歉意的说道:“就按照昆图斯的建议,用其他几个潘诺尼大部落的俘虏向阿尔迪伊人换回之前的俘虏。高乃留斯,你也说得很好,但这不能怪卡皮托,实际上是我太着急、也太贪心了,一方面想尽快的占领塞格斯提卡的领地,一方面又想留有更多的劳力,尽快的将桥梁、道路都建设好,尽快的恢复这片占领地的生机……
但事实上我们尼克斯部落现在还很弱小,没有能力在同一时间将两方面得事情都做好,饭还是要一口一口的吃,所以――”
接着他看向卡皮托:“工务部首要任务还是要把连接东西两寨的桥梁尽快建好,至于修建从这里到斯诺蒂亚的大道,你们可以先做规划,规划好之后,按照图纸先一段一段的修,毕竟修路所需要的材料也需要筹备嘛。”
“遵命,首领。”卡皮托说道:“今天斯普卡拉已经带着工务部的人员,去仔细探测了主寨两岸的地形和河流情况,我也已经派信使前往斯诺蒂亚,相信两三天之后部落的一些有经验的匠人就能到达这里,到时候就可以开始建桥了。”
“很好。”马克西姆斯满意的点点头,接着说道:“庇格瑞斯,接下来你通知阿拉科西亚,让他去跟阿尔迪伊人商讨交换俘虏的事。另外,我记得阿尔迪伊的铁矿是由布多卡里巴斯他们这些阿尔迪伊北面部落来负责的,对吗?”
“还包括西塞利特塞斯长老他们这些曾经是东边的部落。”庇格瑞斯解释道:“实际上,那个铁矿位于阿尔迪伊西面部落领地的边缘,从位置上看原本应该由阿尔迪伊西部山区的部落来掌管,但那里已经多年没人开采,正是因为我们的需要,铁矿才被重新启动。阿尔迪伊的上任大首领为了照顾北部和东部失去家园的部落族民,才让布多卡里巴斯、西赛利特赛斯等这些部落首领一起接手的……”
“但现在布多卡里巴斯和西塞利特塞斯他们的部落要迁居到这里来,铁矿就得交给其他阿尔迪伊部落来接手……嗯,这样,让阿拉科西亚向布多卡里巴斯他们转达我的要求,希望他们能让做事稳妥的部落接管铁矿,以保证供应我们部落的铁矿石产量不会出现问题。”
“是,首领。”
“接下来我想谈一个问题。”马克西姆斯看着众人,缓缓说道:“之前我们部落由于定居时间太短、领地也狭小,对于领地的管理比较简单,中央有政事堂,地方有城镇行政长官,城镇行政长官听从政事堂的政令。我们只有两个寨子,斯诺蒂亚还是由我来兼任的行政长官,实际上尼克斯部落只有维斯特尼一?城镇行政长官――西克罗普斯。
但现在我们的领地扩大了,人口也增多了,仅仅依靠城镇行政长官管理不了这么多的领地,萨瓦河这边有这么多的村落,接下来我们要从每个村落移出外籍辅民、迁入新的族民,还要给他们分地……一系列的事情,如果没有专门的人来管理这些村落是不行的,所以我决定要设立村长一职,他负责管理所在村落,领导村民们执行上一级所传达的各种政令。”
“这些村长由谁来直接管呢?我们政事堂吗?”沃勒鲁斯问道。
“由城镇行政长官来直接管辖。我们会给每一个城镇划出它所应管辖的土地范围,在这个土地范围内的村落自然也归该城镇管辖。库帕河那边的斯诺蒂亚、维斯特尼、包括前些天攻占的两个寨子,因为建立的时间短,都还没有村落,但我们也要先划出各个寨子所应管辖的土地,等将来村落形成之后,再任命村长。而萨瓦河这边的各个村落暂时都由这座寨子来管辖。”
“村长怎么任命?从原来村落的族民中提拔吗?”卡瑞娜问道,这是属于吏务部的职责所在。
“最好从咱们原来的老族民中提拔,他应该具备有以下几个条件,熟悉咱们部落的各种法令,一向遵纪守法,有比较丰富的经验和阅历,还要有一定的号召力,有比较好的精力,能够说一些伊利里亚语,最重要的一点是没有担任过部落的任何职务,也不是军团的士兵,这样他才能一直待在村落里,管好村民。”
马克西姆斯说完担任村长的要求,大家陷入思索中。
片刻之后,卡瑞娜首先说道:“这样说来,就只有原先我们辎重营里那些身体还不错、又没有一技之长的老人适合担任村长。”
“还有那些曾经是士兵,但因伤致残的族民,我觉得也适合。”昆图斯插话道:“虽然他们可能行动有些不便,但他们精力充沛,更有威慑力,执行政令绝不会含糊。”
其他人都表示了赞同。
见大家达成一致,马克西姆斯很干脆的说道:“行,一会儿咱们就在部落里那些因伤致残、但不影响行动和交流的老兵和原来辎重营的老人中挑选村长人选,过几天再把他们和其他族民一起迁居到这里的各个村落。”
“首领,新增加的村长是否也由部落发放薪酬?要不要给他配备属员?”高乃留斯关切的问道。
马克西姆斯对此早有考虑,他说道:“村长属于咱们部落最低一级的官员,当然要给发放薪酬。他也可以给自己配备属员,比如维护村落秩序的巡逻员,督促和指导村民耕田的劝农员,宣读法令公告的宣读员……不过这些人员都是由村长临时任命的属员,并不属于部落的正规编制,不用给他们发放薪酬。
另外,村落里所发生的一些纠纷和一些小的冲突不能由村长一人裁决,必须由村长、村落祭坛的祭司、和村落里有爵士以上爵位的族民,三方共同审理,达成合议之后才能算数。
当然,牵涉到人命和一些严重违反法令的案子是必须交由城镇的法庭来审理,村民如果不服从判决的,也可以再到城镇的法庭上诉。
另外,拥有爵士以上爵位的村民还拥有对所在村落的监督权和建议权,发现问题,甚至可以直接向吏务部报告,吏务部官员必须予以重视……”
大家开始小声议论起来,他们第一次体会到了拥有爵位的著名族民和普通族民在部落地位上的不同。
“首领,有你刚才所说的这些,我不担心这些村长管理不好村落了。”沃勒努斯话锋一转:“可就算给参加这次战争的士兵和族民计功晋级之后,咱们部落拥有爵士爵位的村民还是非常少,恐怕一个村落都分不到一个。还有……咱们现在连第一座神庙都还没有建好,在村落里建祭坛,恐怕还早着吧。”
“你说的对,这些都是长远的规划,可以正式的写入部落法令中。”马克西姆斯不慌不忙的说道:“就目前而言,如果村落里没有爵士,可以让资历比较老的一等族民暂时替代爵士来发挥作用。至于说村落祭司吧,较长时间内恐怕都无法实现,只有等以后有了再执行。”
“首领,我想了想,刚才你所说的村长、临时属员、爵士、村落祭司……有了这些人,管理上千人的村落是没有问题。”卡皮托提出自己的疑问:“可要是村落的人口增长,达到好几千人,恐怕这点人是管不过来的,到时候要不要把村落升级为城镇?”
“村落里的人口增多了,那就把一部分人迁居到其他地方去,分给他们新的土地。不能随便的就将一个村落升级为城镇,因为成立了城镇,我们就得配备不少官员、消耗部落的资源。
而且一个城镇需要有足够多的人口和足够多的土地来供养,如果城镇之间相距太近,双方会因为得不到足够多的供养,而延缓其发展。”
马克西姆斯沉吟着说道:“……就目前部落的情况来看,库帕河畔那边的斯诺蒂亚、维斯特尼斯、还有刚刚攻占的第3个寨子是可以作为部落的城镇存在。
第四个寨子就不行了,那里地势狭窄,人口不多,不足以成为一个城镇,但它与布罗奇的领地接壤,可以作为一个防御营寨,定期派士兵驻守那里。
林口寨同样没有成为城镇的条件,但它的位置很重要,可以改作一个哨卡。这座寨子――”
马克西姆斯指着地面,加重语气说道:“周围有着众多的村落,有着广袤肥沃的土地,有着运输便利的河流……它将来必然会发展成为一个巨大的城镇,所以它适合作为我们部落的中心,更方便我们集中人力物力,更快的发展壮大部落。”
马克西姆斯说完,高乃留斯就接过话头:“首领你说的对,现在部落还很穷,确实不应该建立太多城镇,四个就足够了。”
“首领,既然已经确立了城镇的数量,是不是该给新的城镇取个名字,既让我们便于称呼,也让塞格斯提卡人明白这里已经跟过去完全不一样了。”凯斐索丰提出建议。
第三百零五章 服劳役法令
“你说的对。”马克西姆斯欣然采纳,并且很快作出回应:“库帕河上的第三个寨子就叫做托德利多吧。”
大家相互看了看,脸上都露出一丝无奈,他们在这里已经待了一年多,多多少少都会一些伊利里亚语,明白马克西姆斯所取名字的含义,“托德利多”来自伊利里亚语,意思是“第三个”。
斯诺蒂亚、维斯特尼、托德利多,首领取名字也太过于简单了!……每个人的心中都生出类似的感慨。
“库帕河上的第四个寨子就叫做库帕堡吧。”马克西姆斯接着说道。
众人再次相互眨眼:果然还是极其简单的名字。
“至于说这种寨子――”马克西姆斯停住嘴,仔细的想一想。
大家顿时紧张起来:这里可是接下来部落的中心,可得取?好听的名字!
马克西姆斯看出他们心中所想,笑了笑说道:“去年我们刚刚来到这里,斯诺蒂亚、维斯特尼、托德利多代表着我们在这里刚刚定居下来的足迹,每当我们的族民叫喊着这三个城镇的名字时,他们都会缅怀当初定居时的不易。而这座城镇――”
马克西姆斯加重语气,一字一顿的说道:“它应该叫做阿菲迪利亚,是的,它是‘起点’的意思。我们定居下来,我们经历了战争,我们在这里站稳了脚跟,现在我们要以这里为起点,称霸整个大河平原!”
“阿菲迪利亚,多好听的名字啊!”庇格瑞斯和高乃留斯几乎异口同声的喊道。
其他几人也被马克西姆斯的话说鼓动,脸上或多或少呈现出几份亢奋,但同时也产生了一丝“原来是我自己想简单了,首领给城镇取这样的名字,是蕴含着更深远的意义”的惭愧之色。
卡瑞娜轻咳了一声,说道:“首领,既然部落这些新城镇的名字都已经取好,接下来是不是应该把这几个城镇的行政长官也都给确定下来?”
“可以,一会儿咱们商讨各村落村长人选的时候,也把这几个城镇的行政长官给确定下来,包括斯诺蒂亚,而且阿菲迪利亚的行政长官我不会再兼任了,这里人多事杂,需要有专门的人来管理。”
马克西姆斯停顿了一下,用手轻敲椅背,环视众人,缓缓说道:“接下来还有一个问题需要我们大家来好好讨论一下,刚才卡皮托也提到了这个问题,那就是部落现在没有足够的能力来管理和供养大量的外籍辅民,可我们的很多大型公共工程,比如说修路、修河堤又需要足够多的劳力,那么怎么办?……
我的想法是要不要制定一条新的法令,规定除了部落的官员以及拥有爵位的族民之外,其余的族民每年必须服一次劳役?”
“劳役是什么?”大家对这个新鲜的名词感到疑惑。
马克西姆斯解释道:“也就是说部落可以根据这个法令征召族民,让他们一起来修建部落的那些公共设施,这种征召是强制性的,族民如果拒绝,就是违反法令,就要接受惩罚,而且服劳役的族民没有报酬,甚至食物也需要他们自备。”
马克西姆斯说完,大家的神色开始变得肃然。
来自罗马的昆图斯、西多尼奥斯、贺拉斯和卡皮托,来自意大利其他城镇的沃勒努斯和高奶牛斯、来自希腊城邦的凯斐索丰……他们是没有听说过有“劳役”这种做法,因为城邦的公共设施大多是由奴隶们去做,或者是由军队顺便就给做了。
来自高卢的卡瑞娜同样也没听说过“劳役”这种做法,因为高卢部落根本就没有建造公共设施的概念。
首先提出异议的却是卡瑞娜:“首领,强行让族民服……这个劳役不太好,感觉我们就是那些可恶的罗马贵族,把族民当成奴隶,逼迫他们干活。”
“这完全是两码事。”马克西姆斯耐心的解释道:“我们让族民服劳役,并不是为了我们的私利,而是为了整个部落,为了所有的族民!
修好了道路,有利于族民们出行、运输货物;修好了河堤,可以保护族民们的田地,防止河水泛滥;修好了桥梁,族民们可以轻松地往来于两岸……
大家都知道修建公共建筑的好处,甚至有热心的族民会主动参与,可是咱们不能总让好心人干活,而其他人撒手旁观,最后却来享受好处……
因此把服劳役制定成法令,让它成为族民们的义务,大家的事情大家来做,大家做好了大家享受,这样才公平,对吧?”
卡瑞拉娜不由自主的点点头,可随后她又面露疑惑:“首领,既然你说这是一个公平的法令,可是你刚才又说部落的官员和有爵位的族民不用服劳役……官员不服劳役,我可以理解,因为他们需要一直在自己的岗位上做事,可为什么有爵位的族民就不用服了?”
马克西姆斯笑了笑:“这是因为他们已经为部落做了足够多的贡献,因此享有了某些特权,就像我之前说过的,不是部落官员的有爵位族民可以跟村长一起解决村落的纠纷、监督村长做事……
实际上他们就是尼克斯部落的贵族,不仅仅因为多了一点钱粮,更因为他们的身份地位与普通族民不同。
随着部落越来越强大,人口越来越多,部落的法令会不断的改进,会给予爵士以上的族民更多的特权,这也会让广大的普通族民们更加努力的为部落做贡献,以便能成为贵族中的一员,这就是二十封爵制的真正魅力所在!”
大家都下意识的相互看了看,随后又移开目光,以免让对方看见自己眼中燃烧的火光。
大厅内稍作沉寂,沃勒努斯就关切的问道:“首领,如果每年都要族民服劳役、修建公共设施,会不会影响到他们耕地种田?”
“不会,因为耕田种粮是我们部落的根本,农忙时节我们不能去打扰,我们只会在农闲的时候征召族民来帮忙干活。”
沃勒努斯放心了。
昆图斯又接着提出问题:“首领,咱们部落不是有法令规定,农闲的时候要组织族民进行军事训练吗,现在又要征召族民服劳役,那么以后部落的军事训练是不是就要废弃了?”
“当然不是。”马克西姆斯继续耐心解释:“部落现在的领地大了好几倍,人口也多了好几倍,农闲的时候工务部不可能征召整个部落的族民来修建公共设施,最多也就两三千人,七八个村落的人口而已,其他的族民还是可以继续军事训练。
而且我的建议是工务部要尽可能征召距离所要建造的设施最近的村落和城镇的族民,这样方便服劳役的族民干活、休息、做饭,部落也能省掉了不少麻烦。当然工务部事先就要做好计划,还要跟兵部协调好,不能跟军事训练相冲突。”
卡皮托点头表示明白。
“大家还有什么不同的看法?”马克西姆斯问道,目光落在卡瑞娜身上。
“只要能保证族民们所做的劳役都是在为部落的公共设施出力,我没有意见。”卡瑞娜说道。
“当然,等一会儿我们在商讨这条法令细则的时候可以制定更细致的限定条件,法令制定好之后,还要让所有族民都知道,绝不允许有部门官员或者城镇行政长官滥用这条法令,以谋取私利,从而伤害到族民们对部落的信任!”马克西姆斯说话的语气变得严厉。
卡瑞娜随即点头:“我同意制定这条法令。”
“我也同意。”卡皮托早就求之不得。
其他人也相继表示赞同,毕竟这条法令不会影响到各自部门的工作,反而对部落大有益处。
就在大家开始对这条法令的内容进一步商讨之时,侍从快步进来,对马克西姆斯耳语了几句。
马克西姆斯听完,顿时心花怒放,兴奋的猛然站起身,大声说道:“诸位,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佛勒丝柳西娅怀孕啦!”
在座的众人也立刻笑逐颜开,纷纷开口说道:“恭喜首领!恭喜首领!这可是咱们部落的大喜事啊!”
这当然是大喜事!首先证明马克西姆斯得身体没问题。其次,大大的消除了大家在这段时间里对部落首领继承人问题的隐忧。尼克斯部落的未来有了延续,也就更让人充满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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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早,吃过早餐的塞利西斯来到了村落的主屋。
“今天来的这么早啊,塞利西斯。”还在屋里咀嚼面包的斯塔克斯语音含糊的打了个招呼。
“今天起的早,饭也做得早,所以就早来了。”塞利西斯看似随意的答道,其实是因为他隐忍了十几年,一直生活平淡,在担任临时总管之后的这两天却做了不少事,感到特别充实,所以一有空就想来做事。
第三百零六章 村落临时主管
“你来的正好,我刚接到通知,正要派人去找你。”
“有什么事需要我去做吗?”塞利西斯忙问道。
“今天,农务部会有一批人过来,他们要开始测量村子周围的田地,你要告诉所有的村民,让他们不要去干扰农务部的做事。另外,他们在测量田地的时候需要大量的木杆子,但他们带来的不多,希望你能带着村民们帮忙做一些,毕竟帮他们早一点测量完田地,你们也好早一点分到土地。”
塞利西斯顿时激动起来,急切的问道:“要做的木杆子是什么样的?”
“什么木头都行,只要够结实。”斯塔格斯用手比划着:“至少要这么长、这么粗。”
“要多少?”
“越多越好。”
“我这就去告诉族民们,你放心他们知道了这个消息,一定都会帮着做的。”塞利西斯说完,转身就往外走。
“别着急,还有事情。”斯塔克斯叫住塞利西斯,将最后一点面包全塞进了嘴里,又喝了一口水,然后才说道:“医疗部也派出了一支医疗队,很快也会到这里来……巡诊,就是帮着治疗村落里有伤病的族民,到时候你把有这方面需要的族民都叫到这里来,让他们帮着看一看。还有你那条右腿,别忘了,也让他们好好的看看,说不定能给?治好了。”
“行,我记住了,我会通知有病的族民们过来的。”塞利西斯嘴上答应着,却没太放在心上,他受伤一年多了,期间甚至找过主寨里的祭司给看过,都没给彻底治好,他早已对此不抱有希望。
“刚才,我的手下告诉我,到现在为止外面还没有人前来报名注册,要知道前两天早早的都有人排上队了,你觉得还剩下的这七十五户人是不是已经打定决心不加入我们尼克斯部落了?”斯塔格斯问道。
塞利西斯稍作思索,回答道:“有可能,这七十五户家里都是有男人的,我昨天挨个去劝说他们的时候,他们大多都没有松口。”
岂止是没有松口,有的甚至辱骂塞利西斯是个叛徒,还想要动手打他……塞利西斯没将这些说出来,是怕惹恼了尼克斯人,会对他们不利,毕竟都是共同生活了十几年的族人。
斯塔格斯看着他,沉声问道:“你觉得是什么原因让他们如此顽固?”
“我觉得可能是他们还难以接受自己的部落还未完全灭亡、就匆忙的加入灭亡部落的……仇敌。”塞利西斯神色平静的说道。
其实他并没有完全说实话,根据昨天他在这些人家里劝说的情况来看,多数人其实跟之前那个受伤致残的年轻族人有着相同的想法,只是年轻族人是用这?说法来为自己加入尼克斯遮羞,而他们则是坚信潘诺尼部落联盟援军能很快杀回来,赶走占据部落土地的尼克斯人。
“哦,原来是这样。”斯塔格斯忍不住嘲讽道:“这些人想得太多,接下来会活得很累的。”
“要不我今天再去劝劝他们?”塞利西斯故做积极的又问了一句。
“不用了,他们不加入就不加入吧。过了今天,他们就是部落的外籍辅民了,正好可以腾出一些地方来安排给新迁入的族民。”斯塔格斯满不在乎的说道:“等时间长了,他们会后悔的,可等到那时再想加入部落,可就不容易喽。”
塞利西斯在心里叹了口气。
接下来,他忙着动员已经加入尼克斯部落的族民们制作木杆。
事情进展的很顺利,不光是因为塞利西斯有威望、有号召力,更是因为族民们得知制作木杆是为了测量土地、以便接下来给他们分地,所以大家都表现的很积极,甚至因为木料不够,还抽掉了自家院子外的木栏。
上午,农务部派出的工作队到了,四十多人在同斯塔格斯碰过面之后,就在斯塔格斯派出的几十名士兵的护卫下,马不停蹄的来到村外,开始了测量工作。
虽然说这支工作队中有不少少年,但做起事来井然有序,孩子们各有各的任务,一个个都专心致志。
村落里的民众也纷纷赶到工作队附近,他们牢记着塞利西斯的嘱咐,没有上前打扰,但光是在一旁看着工作队测量田地,心情就无比的兴奋,他们干脆就在旁边直接制作木杆,这倒使工作队的效率提高了不少。
这些塞格斯提卡民众之前见识了在主屋的两位少年为他们登记注册,现在又看到这么多的少年在田地间测量、计算、记录,这对他们来说是一个极大的冲击。
因为在他们的旧有观念中,这些事情只有地位崇高、学识渊博的祭司才能做到,但尼克斯的少年们好像个个都能写会算,就让他们对未来在尼克斯部落的生活更加向往,同时心里也产生了一个强烈的念头:一定要送孩子去那个什么学校学习,将来成为像祭司那样了不起的人物!
第4天上午,斯塔克斯率领着手下70名士兵,押送着上百名外籍辅民,走到了村子的东头。
“迈奥提亚斯,不用再送了,回去吧。”斯塔格斯看着自己的手下,正色的说道:“虽然我把这些人带走后,村里面现在已经全部是加入部落的族民了,但你不要放松警惕,在没接到命令离开之前,一定要维持好村里的秩序,不要让我们这几天的努力白费!”
“放心吧,队长,我会看守好这里的。”迈奥提亚斯郑重的作出承诺,同时还提醒道:“但是队长你也要尽快派人来通知我们。”
斯塔格斯点点头,接着又嘱咐另外两名十夫长一定要服从迈昂提亚斯的安排。
最后,他看着来给自己送行的临时村落总管,诚挚的说道:“塞利西斯,我很高兴能在这个村落里面遇见你,你帮了我们很大的忙!谢谢你!”
“我也很高兴能够认识你,让我觉得加入尼克斯并不是……什么坏事。”塞利西斯说得含蓄一些。
斯塔格斯哈哈笑道:“不但不是坏事,对你来说,这可是一件极大的好事!因为你很有能力,有能力的人在我们部落是不会被埋没的。不过呢,你要继续看好你的族人,帮迈昂提亚斯他们维持好村里的秩序,向部落继续展示你的能力,我相信你将来绝不会只是一个临时的村落主管。”
斯塔格斯的话说到了塞利西斯的心里,不过他不好直接表露,只是微微点头,转而看向前方被尼克斯士兵威逼着不得不离开村子的族人们,有点担忧的问道:“他们……接下来没什么问题吧?”
“虽然这些人不愿加入部落,但按照法令,他们已经成为了部落的外籍辅民,我们会送他们到你们的主寨,只要他们不捣乱,认真干活,会活得好好的。说不定半年、一年之后,他们也加入部落,又都回来了。”
“希望是这样。”
“我们该出发了,咱们回头再见吧。”斯塔格斯说着,伸出右手。
“再见!”塞利西斯也伸出手,两人用力的一握。
望着斯塔格斯一行人远去,塞利西斯心中竟升起几分怅然,虽然只和斯塔格斯共事了三天,但可能是因为与之比较投契,此刻心情反而有点空落。
他跟迈昂提亚斯等三位十夫长一起站在原处,直到整个队伍在视野中消逝,这才转身往回走。
快到达主屋时,身后传来麦迈昂提亚斯的声音:“塞利西斯,我感觉你的腿好些了,是不是?”
塞利西斯下意识的伸手摸向伤处,却摸到一层厚厚的亚麻布,这才想起昨天斯塔格斯找来尼克斯医生非要给他看诊,他无奈同意。
那名尼克斯医生在看完之后,提出建议:必须将他那反复溃烂的伤口周围的肉都挖掉,再敷上草药,应该就能痊愈。
又是在斯塔格斯的强烈要求下,他勉强同意一试。割肉的疼痛他可以忍受,敷药之后的灼热他也能忍受,但晚上睡觉时腿上时断时续的酥痒却让他没怎么睡好觉,今天早上想着要给斯塔格斯送别,把腿上的伤给忘了,现在经迈昂提亚斯的提醒,他发现伤口不但不痒了,而且右腿着地之后也不怎么疼、敢用点力了。
塞利西斯的心情顿时舒畅起来,心里想着:尼克斯人的医术确实好!等明天医生再来巡诊的时候,一定要主动去找人家,给重新换药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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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力卡斯带着安德莱斯的儿子安卡苏斯跳入早已准备好的船只,逃离了已经被攻陷的塞格斯提卡东寨,一行人坐着船,顺着弯弯曲曲的萨瓦河向南漂流。
手下们见脱离了危险,几次建议:停船靠岸,先找个部落,填饱肚子,再商讨以后该怎么办。
都被他拒绝了。
到了下午,前方的河面骤然变阔,右侧的岸边是成片成片的芦苇丛一直向前延伸到视野的尽头,随河风起舞的芦苇掩蔽着一条条狭窄的水道,偶尔可见划着小船的渔夫穿行其中……和煦的阳光照耀着金黄色的芦苇,一对对白鹭翱翔在空中,成群的野鸭在河中嬉戏……
第三百零七章 戈纳米湖部落首领
普力卡斯无心欣赏这样的美景,到了此时他才带领着手下奋力划桨,将船驶进了左侧岸边的一个河港。
河港内已经有了不少船只,普力卡斯费了半天劲,才将船停靠上码头。
年少的安卡苏斯已经睡着了,普力卡斯抱着他,上了岸。
不远处有一个村落,一些乘船逃来此处的塞格斯提卡民众正聚集在村口,村口处有十几个强壮的青年手持木棒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为首的一人大声喊着:“我家首领说了,外人不得进入村子,否则我们手里的棍棒可不认人!不过,看在都是族人的份上,我们会给你们提供一些食物,你们拿了食物就赶紧走,不要在这里久留,知道吗!……”
逃难民众不满的叫骂起来,这群年轻人还挺能沉住气,没有与之对骂,但谁要是敢往前冲,他们就真的用棒子打。
“是普力卡斯首领!”
“普力卡斯首领来了!”
“普力卡斯首领,他们竟然把我们当成敌人,这实在太过分了!”
……
大家争先恐后向普力卡斯告状,同时让出一条道路。
普力卡斯铁青着脸,走到这群人面前,沉声说道:“我是普力卡斯,我要见你们的首领伊伯鲁斯!”
青年们当然知道普力卡斯是谁,为首之人赶紧说道:“普力卡斯首领,请你稍等一下,我这就去告诉我们的首领!”说完,他飞速朝寨内跑去。
不一会儿他又跑了回来:“普力卡斯首领,我家首领有请!”
青年们让开了一条狭小的通道,普力卡斯回头看了一眼随从,抱着安卡苏斯,率先走进了村里,随从紧跟其后,其他的民众也想跟着,青年们却强硬的又把他们拦住了。
“普力卡斯首领!……”逃难民众大声向普力卡斯求援。
“让他们也进来吧。”普力卡斯说道。
青年们看了看之前传信的那位青年,他摇了摇头。
于是大家不为所动。
普力卡斯没有办法,脸色变得更黑了,他闷着头往前走,来到寨子主屋前的广场时突然停住了脚步,因为广场上搭建着不少帐篷,帐篷里有人住着,帐篷间有人坐着,他们大多面容憔悴,神色茫然,即使是看到了普力卡斯等人的到来,也没有人主动上前打招呼。
主屋门口站着一位头发胡须都花白的男子,但其身形矫健、肤色红润,难以判断其真实年龄,此人正是这个村落的首领伊伯鲁斯。
看到普力卡斯,他神色凝重,主动迎上前,低声说道:“我真不想在这里看到你,看来东寨也丢了?”
普力卡斯点了下头。
伊伯鲁斯扫了一眼他背着的安卡苏斯,又看了看他身后的随从,说道:“咱们先进屋再说吧。”
“有吃的没有?我们都饿坏了。”普力卡斯低声说道。
“我这就去安排。”
一行人进了主屋,给安卡苏斯找地方睡下,普力卡斯跟着伊伯鲁斯来到了客厅,将东寨失陷的经过简要的讲述了一遍。
“塞格斯提卡部落是遭到诅咒了吗?!”伊伯鲁斯听完,喟然长叹:“从去年开始,安德莱斯跟这些尼克斯人交战,多次惨败,最后连自己的命也丢了……今年,部落联盟组建大军,我原本以为尼克斯人这次是死定了,没想到转眼间如此庞大的一支联军居然都遭受了惨败,而且尼克斯还趁机攻入了我们的领地,只用了两天时间就攻占了整?主寨,哎!塞格斯提卡――我们的部落看来是要不行了!”
普力卡斯顿时感到不悦,斥责道:“你说的这是什么话,部落现在只是暂时遇到困难,但只要我们能够重新振作起来,同时请来部落联盟的援军,一定可以很快夺回我们失去的领地!”
“卡布德斯曾经也是这么想的,可现在呢?!”伊伯鲁斯苦笑着摊了摊手。
“卡布德斯就是个懦夫、逃兵!要不是因为他,我们也不会败的这么惨!”一提起卡布德斯,普力卡斯顿时火起。
“可会打仗的安德莱斯不也败得很惨吗!卡布德斯好歹还能将安德莱斯留下的烂摊子收拾好,给大家带来了一年的安稳。”伊伯鲁斯惋惜的说道:“可他也战死了……在现在这个危急的时候,恐怕再没有人能够将残存的部落都凝聚起来,让逃亡的族民重新鼓舞起勇气来同强大的尼克斯人战斗了吧!”
“谁说没有!”普力卡斯立即反驳道:“安卡苏斯,大首领安德莱斯的儿子,他身上可有着塞格斯提卡部落最高贵的血脉!只要他就任新的大首领,就可以将部落的族民们重新聚集起来!”
伊伯鲁斯不以为然的撇撇嘴:“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孩子能有什么号召力,去年大家都没有推选让他来当大首领,现在这个特殊的时候就更不可能了。你呀,就别瞎折腾了,让那孩子平平安安的长大才是最好的。”
“你什么意思,伊伯鲁斯!”普力卡斯变了脸色,愤然说道:“安德莱斯大首领一直都很信任?,给了你部落那么多好处,让你成为戈纳米湖一带最有实力的首领,你现在就是这样回报他的吗!”
伊伯鲁斯不但没有愧疚,反而愤然回应:“安德莱斯过去是给了我部落不少好处,但那不过是他想要让我带着戈纳米湖周边的其他部落一起服从他而已,你知道在这里其他部落的族民私下里怎么称呼我吗!――叛徒!”
伊伯鲁斯“呵呵”的苦笑了两声,自嘲的说道:“我确实是叛徒。去年安德莱斯两次征召战士去同尼克斯人交战,我都积极配合,送去了很多这里的族民,结果……回来的却很少!
而今年,我他妈又犯傻,竟被卡布德斯说服,为他的军队提供了不少的粮食,结果呢……呵呵,戈纳米湖的族民骂我,骂的实在太对了!”
普力卡斯见对方一副痛苦模样,顿时怒气消了一半,反而劝慰道:“伊伯鲁斯,这两年塞格斯提卡所有部落都过得很艰难,不只是你们戈纳米湖。比较主寨东西两岸地区,你这里的情况好多了,至少这一次你们没有派遣族人跟随愚蠢的卡布德斯去作战,还保存了一些实力。
我之所以选择到这里来,就希望能够得到你的支持,以戈纳米糊为基地,背靠布罗奇,聚拢逃亡的族民――”
“住嘴!别说了!”伊伯鲁斯打断普力卡斯的话,语气生硬的回绝道:“戈纳米湖的田地不多,今年我们又上缴给主寨了很多粮食,现在各个部落都粮食紧张,主要靠捕鱼度日。
可昨天,从北边逃来了不少族人,看在同胞的份上,我们收留下来,刚才你经过广场的时候应该都看到了,但这让我们本就不够的储食更加不够了,族民们对此很有意见,所以从今天开始我们不再收留任何其他部落的人!
当然,你和你的人要留下来,我们就算再苦,也会挤出一点粮食来供养你们,但是其他人,哼哼――”
伊伯鲁斯冷哼两声:“我们不希望他们在戈纳米湖逗留,谁知道他们会不会在饿极的情况下破坏我们的田地,抢夺我们的财物!――”
“伊伯鲁斯!”普力卡斯气得大吼:“在村外的那些人不是强盗!不是敌人!是塞格斯提卡人!是你的同胞!你的族人!”
“对不起,我好像记得我是布罗奇人,戈纳米湖周围的部落原本是属于布罗奇的领地。”伊伯鲁斯的一句话顿时将普力卡斯的怒火堵了回去。
戈纳米湖地区的归属说起来比较复杂。它确实曾经属于布罗奇的领地,但在潘诺尼人被斯科迪斯齐人征服之后,统治塞格斯提卡这一支的斯科迪斯齐人将戈纳米湖纳入了管辖范围,只是到了后来斯科迪斯齐人发现戈纳米湖的潘诺尼人有些难管,他们经常不按时上供,还敢收留一些反抗斯科迪斯齐人的潘诺尼人,一旦斯科迪斯齐人派军队去惩罚,他们就驾着船、躲进芦苇荡里……
由于戈纳米湖地形的特殊,要想让这里的人彻底服从,就必须得下大力气整治,斯科迪斯齐大首领不想兴师动众,干脆将它单独划出来,交给自己的一个儿子去统治……再到后来,潘诺尼各部相继起兵反抗,是塞格斯提卡部落率先击败了盘踞在戈纳米湖的斯科迪斯齐人,这里的潘诺尼部落也就顺势并入了塞格斯提卡。
但这只是在名义上,由于多年的分离,这里的人对塞格斯提卡并没有强烈的归属感,上缴给主寨的粮食可有可无,大首领下达的命令可听可不听,戈纳米湖地区半独立的情况持续了好几年,直到安德莱斯继位之后情况才发生改变,他一面严惩不听话的戈纳米湖部落,一面扶持愿意听从命令的伊伯鲁斯部落,最终让戈纳米湖各部落拜倒在他的强势之下。
第三百零八章 伊伯鲁斯的心思
但现在,这里的人又开始不安分了……普力卡斯心中泛起波涛,怒火压抑不住的再一次被点燃,脱口而出:“看来你真是要当叛徒!”
“如果当叛徒能够让这里的人活下去,也不是不可以。”伊伯鲁斯坦然回应。
普力卡斯愤怒的站起身,一脚踢翻身旁的木椅,大步走出了客厅。
伊伯鲁斯看着他离去,神情颇显复杂。
普力卡斯虽然想一气之下就离开这个村落,但考虑到天色已晚,而安卡苏斯还需要休息,所以他只能暂时忍耐,但接下来他再没跟伊伯鲁斯见面。
第二天一早,昨日给普力卡斯带路的那位青年快步走进主屋,找到了伊伯鲁斯:“父亲,普力卡斯首领他们已经坐船往南走了。”
“终于是走啦!”伊伯鲁斯松了口气,虽然普力卡斯只在这里待了一个晚上,但还是让他感觉到了一些压力。
这位青年正是伊伯鲁斯的大儿子阿达提斯,他有些担忧的说道:“父亲,咱们这次把普力卡斯给得罪了,以后咱们在塞格斯提卡部落中会不会遭到其他部落的――”
伊伯鲁斯瞪了儿子一眼:“别担心,以后他们能不能赶走尼克斯人都很难说,哪里还有心思来对付我们!再说,我要是再跟北边的那些部落亲近,恐怕戈纳米湖的这些部落就会把我们排斥在外啦!
儿子,现在塞格斯提卡完蛋了,我们没有了主寨的支持,要想继续坐稳戈纳米湖主事人的位置,就得按照湖里人的想法去做,明白吗!”
“可是……”阿达提斯依旧担忧:“那些尼克斯人杀过来怎么办?”
这两天伊伯鲁斯早就反复考虑过这个问题,他自信的说道:“我听说尼克斯部落的人数并不多,他们可以在一两天内就攻下主寨,那是因为主寨离他们近,而我们这里就离他们远多了。
如果他们只是想劫掠,我们这个穷地方根本就不值得他们那么辛苦的跑来。如果他们是要占领塞格斯提卡的领地,就他们那点人,能不能稳定整?主寨都不好说,更别提主寨周围众多的部落,他们想要戈纳米湖的土地,还早着呢!
万一尼克斯人不顾一切的杀到这里来,我们就带上粮食,坐船躲到芦苇荡里去,没有吃的,他们又能在这里待上几天!”
阿达提斯听完,还是有一丝担忧:“普力卡斯肯定是到部落联盟求援去了,万一部落联盟真的派出援军,帮助普力卡斯他们赶走了尼克斯人,以后普力卡斯要找我们报今日之仇怎么办?”
伊伯鲁斯哈哈一笑:“部落联盟愿意派出援军,那是好事,咱们就不用担心尼克斯人会进攻戈纳米湖了。如果最后真像你所说的那样,那我们就宣布加入布罗奇,原本这里就是布罗奇的领地,那位布里克斯大首领肯定会很高兴接纳,而塞格斯提卡刚刚得到布罗奇的大力援助,肯定也不好意思反对,对不对!”
“啊?”阿达提斯没想到父亲会作出这样的回答,一时不知该说什么。
“但是,这些都不过是我们的美好设想。”伊伯鲁斯的脸色沉郁了下来:“更可能出现的情况是刚刚遭受惨败的其他大部落没有能力再派出援军,或者就算能再派出援军,也打不过尼克斯人……
所以在现在这样复杂的局势下,我们不要傻乎乎的受别人驱使,白白的丢掉族人的性命,而是要静观局势的发展,最后再作出对部落有利的决定,明白吗?!”
阿达提斯若有所思的点头。
…………………………………………………………………………
普力卡斯一行人乘船离开伊伯鲁斯的部落,继续向南航行,由于是顺流而下,航速颇快,还没到中午就抵达了戈纳米湖的尽头,这里也是萨瓦河与库帕河的汇合处。
距离两河交汇处不远就是布罗奇大首领布里克斯为联军主力修建的军营。
几天之前,这里还是人声鼎沸、战马嘶呜的热闹场所,现在已经腾空了大半个地方,变得十分冷清,但还是有不少的帐篷,有一些战士在其间游荡,但他们的神情和装束看起来甚至还不如普力卡斯一路上所遇见的塞格斯提卡逃难民众。
普力卡斯原本是准备乘船先直达布罗奇的主寨,看到眼前的景象,决定先上岸问一问。
这一问他才知道不但布里克斯就在营地之内,而且马齐伊的大首领麦提里斯和戴西提亚泰的大首领特马吉斯也在。
普力卡斯一行人立刻赶到营地,求见布里克斯。
刚来到军帐前,就听到帐内传出布里克斯的吼声:“还没有找到,那你回来干什么!赶紧给我继续去找,哪怕他们是死了,你要把尸体给我带回来!把营地里所有的战士都带去找,今天晚上之前我就要知道他们的消息!要是找不到你就别回来了!……”
帐篷掀开,一名布罗奇战士黑着脸、走了出来,没看普力卡斯他们一眼,径直朝着不远处的帐篷飞快跑去。
普力卡斯朝给他们带路的护卫使了使眼色,护卫站着没动,等了一会儿,他才开口喊道:“大首领,塞格斯提卡的普力卡斯首领求见!”
“普力卡斯?!……”帐内布里克斯的声音响起:“让他进来。”
普力卡斯带着安卡苏斯走进了军帐。
军帐内有三人:一位是布罗奇大首领布里克斯,一位是马齐伊大首领麦提里斯,另一位就是戴西提亚泰大首领特马吉斯。
特马吉斯不用说了,因为跟安德莱斯是好友,普力卡斯跟他是熟识。而普力卡斯曾经几次跟随安德莱斯去参加部落联盟会议,也见过另两位大首领。
他先向三人行礼问好,又让安卡苏斯向三人行礼问好。
“普力卡斯,我已经知道你们塞格斯提卡的军队跟我们一样都遭受了惨败,你这个时候到这里来,是有什么事吗?!”布里克斯努力压抑住心中暴增的烦躁,他很清楚:像普力卡斯这样有分量的塞格斯提卡首领这时不在领地内稳定局势,还带着安德莱斯的儿子来到这里,恐怕不会有什么好事情。
“尼克斯人大举入侵了我们的领地,还攻占了我们的主寨,我们是来求援的!”普力卡斯语气沉重的说道。
“塞格斯提卡的主寨居然这么快就丢了?!”三位大首领都非常吃惊。
尼克斯人会入侵塞格斯提卡在布里克斯的意料之中,因为几天前特马吉斯带着残余的几十名骑兵沿着库帕河岸一直逃到布罗奇领地,最后来到了这个军营。恰好布里克斯也刚逃回来,得知戴西提亚泰和塞格斯提卡的联军也遭受惨败之后,他就预感到情况很是不妙:万一尼克斯人要趁机兴兵报复,首先倒霉的就会是塞格斯提卡和布罗奇,因为它俩都距离尼克斯部落很近。
所以布里克斯立刻从带回来的2000多名布罗奇战士中抽掉了一大半,派往驻守库帕河畔与塞格斯提卡人放弃的那个寨子相邻的布罗奇部落,以防止尼克斯人在夺取了塞格斯提卡部落剩余的两个在库帕河畔的寨子之后,顺势沿河而下。
听了普力卡斯的话,布里克斯的心里其实也松了口气,因为尼克斯人选择了入侵塞格斯提卡,而不是布罗奇。
但他同时也感到震惊,因为在他和特马吉斯、麦提里斯商讨时都认为:虽然尼克斯人在同部落联盟军队的两次战斗中都获得了胜利,但应该也有不小的伤亡,需要时间休整,而且要夺取塞格斯提卡首领安罗塔斯的寨子也不是很容易的事。
所以他们三人判断:尼克斯人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发起反击。
但没想到尼克斯军队不但在击败北路的潘诺尼联军之后就发起反击,而且还攻占了塞格斯提卡的主寨,却仅仅只花了两天时间!两天啊,尼克斯人不但野战厉害,连攻寨能力也如此的强吗?!
布里克斯和特玛吉斯、麦提里斯面面相觑,心中赫然。
普力卡斯赶紧为自家辩解:“尼克斯人来得太快,我们因为没有想到联军会遭到失败,也没有及时得到这方面的消息,因此在毫无防备之下遭到尼克斯人的突袭,才丢失了主寨!”
他说者无心,布里克斯听者有意:怎么着,你们主寨丢了还得怪我们!
他心中不悦,神情却显得十分郑重:“尼克斯人入侵了塞格斯提卡的领地,还攻占了主寨,这对部落联盟来说是一件大事,我们三位大首领需要对此事进行紧急商议。普力卡斯首领,还得请?带着安卡苏斯先出去等候。”
普力卡斯当即委婉的说道:“三位大首领,你们要商讨如何救援塞格斯提卡,而我作为塞格斯提卡首领,对部落的情况极为了解,可以为你们制定救援计划提供帮助。”
普力卡斯的言外之意就是想留在军帐内参与三人的商讨。
第三百零九章 潘诺尼部落联盟的困境
布里克斯加重语气说道:“如果我们在商讨的时候有需要,会叫你进来,向你咨询的。”
普力卡斯不甘心,再次请求:“卡布德斯大首领已经战死,部落里能继任大首领之位的只有安卡苏斯,希望能让他留在帐中,参与你们的议事。”
布里克斯冷哼一声,刚想说话,麦提里斯抢先说道:“普力卡斯首领,我能理解你的心情,但是接下来的商讨实际就是一个部落联盟的紧急会议,安卡苏斯还没有经过你们部落首领的推选成为大首领,他不能参加部落联盟的会议,这是规定!”
普力卡斯本想一举两得的企图落了空,一股强烈的失落涌上心头,想当初安德莱斯在位的时候,在每一次参加部落联盟会议时其他大首领都是主动跟他攀谈,虽然他的年纪是大首领中比较小的,但能感受到大家对他的敬畏,可如今塞格斯提卡部落竟然沦落到连列席旁听的资格都没有!
普力卡斯心有不忿,但毕竟有求于人,他只能默然的带着安卡苏斯出了军帐。
布里克斯立刻开口问道:“麦提里斯、特马吉斯,尼克斯人攻陷了塞格斯提卡的主寨,我们该怎么办?”
一向与塞格斯提卡交好的戴西提亚泰大首领特马吉斯颓然说道:“我是很想帮助塞格斯提卡部落,但你们都看到了这一次为了响应部落联盟的号召,我带来了8000多战士,最后能回来的就剩这么点人……”
特马吉斯面呈痛苦之色:“如果不是因为我们已经与波伊人结盟,恐怕我也要向部落联盟求援了……我们戴西提亚泰曾经两次派兵帮助塞格斯提卡,结果损失了太多的战士,实在是没有能力再给予塞格斯提卡任何帮助了!”
“马齐伊的情况跟戴西提亚泰的情况相比也好不到哪里去。”麦提里斯接过话头,沉声说道:“我动员了部落中大半的战士,参加了这一次对尼克斯人的进攻,结果现在回来的还不到2000人……但是,塞格斯提卡是我们的同胞部落,当初部落联盟建立的时候我们都曾经向神祗起誓,‘要团结一心,共度危难’,这个誓言不能违背!
更何况一旦让尼克斯人彻底的打垮了塞格斯提卡,完全占有了他们的土地,那么和塞格斯提卡邻近的我!你!还有你!”
麦提里斯用手朝特玛吉斯和布里克斯各点了一下,加重语气说道:“我们的部落领地也将受到威胁,所以我们应该帮助塞格斯提卡,派出援军赶走尼克斯人,这样大家的领地才能安全!……
不过,这一次与尼克斯的战争,马齐伊损失太大,下属的各个部落肯定会有怨言,我必须说服他们,才可能派出援军,这需要多一些的时间,而且马齐伊派出的援军不会太多。”
“我布罗奇的情况比?们更糟糕,由于这一次对尼克斯的战争是我提议的,所以我几乎动员了部落里所有能动员的战士,到现在为止,跟着我活着回来的也就2000多人……”
布里克斯每一次想起此事,都感到揪心的痛,但他不得不说:“塞格斯提卡遭到尼克斯人的入侵,这件事情……我们部落联盟当然要管!但现在的问题是这一次的战争让我们三个部落都遭受了很大的损失,我们派不出太多的战士,可派出的援军太少,不但赶不走在塞格斯提卡领地内的尼克斯人,反而又会遭受伤亡,岂不是得不偿失――”
“或许佩鲁斯泰和迪斯奥内能派出更多援军。”麦提里斯提醒道。
“不要对他们抱有希望了。”布里克斯有些担忧的说道:“从我们跟尼克斯人的那一场战斗之后到现在,已经过了五天时间,至今狄米卡斯和帕基拉斯还没有率军返回,我担心他们在山岭中迷了路,而且他们又没有携带粮食,饿了这么多天,还有没有活着都成问题――”
麦提里斯赶紧打断他:“别说这种丧气话,神?会保佑他们的!”
“但愿吧。”布里克斯叹了口气,继续说道:“麦提里斯,你刚才说尼克斯人想全部占领塞格斯提卡的土地,我觉得有这?可能性不太大。根据我之前所了解到的消息,尼克斯人大概只有不到5万人,虽然它的青壮年很多,但这么一点人要想全部占据塞格斯提卡的土地是不可能的!
或许他们只是想要报复,趁机劫掠一番,然后再退回他们的领地……如果是这样,我们倒不用操太多的心了。但如果他们真的想赖在塞格斯提卡领地上不走,恐怕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像我们当初所做的那样,把塞格斯提卡同胞变为奴隶,逼迫他们为尼克斯人耕种萨瓦河沿岸广阔的土地!――”
麦提里斯和特马吉斯脸色为之一变。
“但是那样一来,必然会激起塞格斯提卡同胞的反抗,想想我们当初都花了好几年时间才让领地的秩序稳定下来,而尼克斯的人口远远少于我们,他们要经营自己的领地,还要镇压塞格斯提卡同胞的反抗,恐怕会花更长的时间才能最终完全占据塞格斯提卡的领地。
而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先支援塞格斯提卡同胞反抗尼克斯人,直到我们恢复了实力,再组建联军赶走尼克斯人,重建塞格斯提卡部落。”
“这样做……对塞格斯提卡同胞未免太残酷了!”麦提里斯摇摇头,因为他清晰的记得当年他们打败斯科迪斯齐人的军队、占领他们的部落之后,又对那些敢于反抗的斯科迪斯齐人进行残酷的绞杀,杀得人头滚滚,才最终让斯科迪斯齐人屈服、成为奴隶。
当年的这一幕如果重演在塞格斯提卡同胞身上,即使最终尼克斯人被赶走,塞格斯提卡同胞活着的还能剩多少?……他实在有些不忍心。
“可除了这个办法,咱们还有别的办法能够帮助到塞格斯提卡吗?!”布里克斯反问道。
麦提里斯一时语塞。
“我也不想这么做,但现在我们确实没有别的办法……”布里克斯先是露出一副很无奈的模样,随后又面带希翼的说道:“我觉得尼克斯人或许不敢冒着这么大风险、妄图吞并塞格斯提卡的领地,他们或许只是想要发泄怒火,劫掠一番……我们现在最应该做的就是先了解清楚尼克斯人在塞格斯提卡领地的动向,如果确定他们有吞并塞格斯提卡领地的意图,然后再决定要不要采取我刚才的提议……”
“你说的对,只能先这样,但愿尼克斯人只是想要劫掠,就像之前的雅波德人一样。”既然现今无法去救援,麦提里斯只能抱着侥幸的心里。
这时,特玛吉斯忍不住开口:“如果尼克斯人待在塞格斯提卡的领地不走,其实还有一个办法或许可以赶走他们。”
“什么办法?”麦提力斯忙问道。
“向波伊人求援。”特马吉斯看着二人,沉声说道:“咱们不是跟波伊人签订了同盟协议吗,虽然只是针对达契亚人所建立的军事同盟,但现在我们遭遇外敌入侵,波伊人是不是也该做出点什么,向我们展示他们的诚意。”
“向波伊人求援?!这个……”特马吉斯的话出乎麦提里斯的意料,他更没想到的是这些年一直与波伊人冲突不断的戴西提亚泰大首领会提出这样的要求。
布里克斯倒是立刻猜到了特马吉斯提出这个建议的原因:戴西提亚泰现在实力大损,如果波伊人还对戴西提亚泰怀有敌意,那么特马吉斯就会有大麻烦了,所以向波伊人求援,试探其反应,如果波伊人真的遵照盟约,表达出善意,那么不光是戴西提亚泰,还包括迪斯奥内和佩鲁斯泰的族民都可以松一口气了。
布里克斯认真的想了想,问道:“如果波伊人真的答应派出援军,特马吉斯你会同意让他们的军队通过你的领地吗?”
“他们的军队可以坐船走水路到塞格斯提卡。”特马吉斯回答。
“就算波伊人愿意走水路,那么粮食呢?我们不可能让波伊人既出兵、还全部自己出粮吧。可是这一次我们与尼克斯人的战争几乎已经耗尽了我们部落的储粮,如果要给波伊人援军供粮,那就只能再向族人们征收,他们会同意吗?!这也是之前我不同意向塞格斯提卡派出援军的原因之一。
不过,你的建议提醒了我,我们还是要向波伊人求援,即使他们不答应,或者我们无法满足他们派出援军的条件,但至少等到下一次波伊人要求我们出兵共同对抗达契亚人的时候,我们就有了拒绝或者提条件的理由。”
特马吉斯原本还感到失望,听到最后又眉目舒展,大声说道:“布里克斯,还是你想的周到!”
“我也同意向可以向波伊人求援,只是我们要不要等狄米卡斯和帕基拉斯回来、征得他们同意之后,再派出使者?”麦提里斯提醒道。
第三百一十章 灾难
“那是当然。”布里克斯肯定的点头。
“我还有一个……还有一个提议。”特马吉斯再次开口,声音却有些结巴:“就是不知道……不知道说出来合不合适?”
对于特玛吉斯这种纠结的神态,布里克斯并不觉得陌生,虽然以往特马吉斯是一位行事果敢的大首领,但这一次的失败似乎给了他很大的打击,这两天在营地里他一直都显得意志消沉。
“有什么提议就说出来,大家一起商讨嘛。”麦提里斯语气温和的宽慰道。
“那个……我觉得我们可以试着向尼克斯人求和。”话说出口,特马吉斯也就索性放开了:“我在战场上撤退的时候,远远的看见我们部落的很多战士被尼克斯人包围,然后被俘虏。我想你们的情况恐怕跟我也一样,上万名战士最后是回来这么点人,其他的战士不可能全部被尼克斯人杀死了,大多数可能还是成了尼克斯人的俘虏……
之前,塞格斯提卡与尼克斯人开战,连遭惨败,安德莱斯受伤病死,部落里一团糟,后来卡布德斯跟尼克斯签订了停战协议,赎回了不少的塞格斯提卡俘虏,部落才慢慢的恢复了一些实力……
既然我们现在没有能力击败尼克斯人,为什么不学习卡布德斯的做法,派使者去同尼克斯人谈判,也签署停战协议,然后想办法赎回我们被俘虏的族人,甚至……我们还可以付出一些代价,让尼克斯人从塞格斯提卡的领地退兵。”
麦提里斯和布里克斯听了这番话,大为意动。其实之前在马齐伊主寨召开的部落联盟会议上卡布德斯就提起过塞格斯提卡与尼克斯所签订的休战协议,部落联盟还为此特意推迟了进攻尼克斯的时间,但他们之所以没有往这方面去想:一是因为当时他们的心思都放在消灭尼克斯上,所以没有去了解这停战协议背后的细节;二是因为他们的领地并没有受到尼克斯的严重威胁。
而特玛吉斯因为率军在塞格斯提卡领地内多待了几天,对塞格斯提卡这一年来的情况有所了解,还曾经对卡布德斯这种懦弱的做法公开表示过鄙视,而现在风水轮流转,他却想拾起卡布德斯的做法,来挽救他遭受重创的部落。
“现在尼克斯人占尽优势,他们会同意和我们休战,释放我们的战士,退出塞格斯提卡的领地吗?”麦提里斯克制住心动,沉声提醒道。
“尼克斯人当然不会轻易答应,我们肯定会付出相当大的代价……但是只要能够救回我们那么多被俘虏的战士,我想整个部落的族民们不但能够接受,也愿意承担的……”原本进攻尼克斯的首倡者――布里克斯经过提醒,沉思了一会儿,也不得不说道:“这样不但可以减少我们在这场战争中的损失,让部落尽快的恢复生机,而且可以让我们有更多的时间仔细准备对付尼克斯人的办法。”
“既然是这样,我同意跟尼克斯人进行休战谈判。”麦提里斯顺水推舟得说道:“不过我们还得等狄米卡斯和帕拉基斯回来、征得他们的同意之后,才能以部落联盟的名义派出使者。”
麦提里斯话音刚落,帐篷掀开,护卫队长进来:“大首领,我们找到了狄米卡斯大首领和帕基拉斯大首领!”
布里克斯猛然起身,一脸欣喜的失声问道:“他们现在在哪儿?!”
也难怪布里克斯如此失态,作为今年的潘洛尼部落联盟轮值大首领,是在他的提议下发动了对尼克斯人的战争,结果遭受了惨败,他当然是富有责任的,如果狄米卡斯和帕基拉斯两位大首领死在这场战争中,那么他就更无法向其他部落交代了。
站在帐篷外面的普力卡斯看到帐篷突然被掀开,布里克斯、麦提里斯、特马吉斯三位大首领急匆匆的往营地外赶去。
普力卡斯让安卡苏斯和随从们在原地等待,自己好奇的跟随过去。
在营地西面是库帕河,东岸有一?简易的河港,那是布罗奇人在不久前刚修建的,是为了给联军主力运输粮食所用,而现在河港内停着多艘小船,一些人正被布罗奇战士搀扶着从河港里出来……
他们一个个头发胡子蓬乱,脸色苍白,脸颊瘦削,凸显着深深的颧骨,神态疲惫无力,眼神黯淡无光,感觉一只脚都快要踏进了坟墓似的……
直到布里克斯他们迎上去,对着为首的两人表达关切、问寒问暖,普力卡斯才知道这二人就是帕基拉斯和狄米卡斯两位大首领,他以前见过这两位大首领,但现在简直就是变成了另外一个人,让他完全没有认出来。
后来,他从布罗奇战士口中得知这两位大首领之所以会变成这副摸样,是因为那日同尼克斯人会战溃败之后,这两位大首领所率领的军队虽然未遭受太大损失,但在尼克斯士兵的凶猛追击下他们慌乱的朝着东南方向撤退,结果进入了树木茂密的山岭。
当时已至傍晚,夜幕降临,由于军队没有携带点火用具、更没有携带粮食,两位大首领失去了对队伍的控制,反而在黑暗中跟随越来越恐慌的战士在山里乱转,结果天亮之后才发现他们已经位于山岭深处、迷失了方向,而且还走散了不少战士。
潘诺尼人并不擅长在山区生活,尤其是位于北面、与波伊人接壤的这几个大部落,再加上他们对这里的地形完全陌生,只能依靠天空中的太阳来判断方向,由于担心往西走会遭遇尼克斯军队,所以他们只能向东行军。
没有吃的,只能杀马吃生肉充饥;没有睡具,就和衣而眠,强忍被蚊蚋毒虫叮咬;一路翻山越岭苦不堪言。刚开始一两天队伍还勉强能够支撑,但等到马匹杀光、没有食物之后,队伍就遭遇到最大的危险――饥饿。
战士们只能去打猎、收集食物,但他们好几千人的庞大队伍,森林里的野兽们早就躲得远远的,他们不得不扩大狩猎的范围,结果不少人出去之后就再没回来,两位大首领不得不下达命令:任何人不得脱离队伍,大家要忍住饥饿,尽快走出山岭,找到布罗奇人,就有救了!
于是,潘诺尼战士们勒紧腰带,踉跄前行,过度的饥饿让他们在随后的几天见到什么就吃什么,昆虫、菌子、蚯蚓……甚至树根,不少人因此中毒、腹泻,倒在了行进的路上。
最终他们到达库帕河畔,沿河前行,才找到了布罗奇的村落,而此时他们上万人的队伍只剩下稀稀落落的2000多人,一部分人死在了路上,一部分人迷失在山岭,一部分人因为疾病缠身而掉了队……因此接下来的几天,布罗奇人就沿着他们所走的路线,去搜救还活着的同胞。
同样在这几天里,经过调养、恢复了些生气的帕基拉斯和狄米卡斯两位大首领开始指责布里克斯,说“他先是在会战中率先逃跑导致整个大军惨败,接着他又只顾自己、没有及时的向困在山岭中的他们伸出援手,作为部落联盟的轮值大首领,他的表现不但不合格,还必须为其他部落的巨大损失承担主要责任”。
布里克斯则反复辩解:尼克斯人集中兵力、重点进攻他所负责的军阵左翼,他麾下的战士伤亡过多,侧翼还遭到迂回,才不得不撤退。他撤退是很迅速,那也是为了尽快回到领地内筹集物资,好救援其他队伍,所以他很快又带队返回,接应了还在途中徘徊的麦提里斯率领的队伍,只是帕基拉斯和狄米卡斯带领队伍在山岭中乱窜,才让他一直找不到踪迹,但他也始终没有放弃寻找……
几位大首领争吵不休,下面的战士们又忙着搜救迷失在西面丘陵和山岭的同胞,陆陆续续有衣衫褴褛、身形枯槁的溃兵回到营地……而有关“救援塞格斯提卡”一事,部落联盟会议却一直没有给予一个明确的结论,普力卡斯干着急,却没有办法。
不过在营地里,他却意外发现了2000多名塞格斯提卡人,其中有战士近500名,原来这些人是塞格斯提卡在库帕河沿岸的第四个寨子的居民,他们得知自家军队在库帕河畔惨败的消息,害怕尼克斯人趁胜率军来攻,于是在首领吉提亚斯的带领下,跟着戴西提亚泰大首领特玛吉斯一起,逃到了布罗奇领地。
他们原本只是想暂避一时,等联军主力获胜,再返回家园,谁知在这个营地遇上了已经逃回的布里克斯,才得知“联军主力惨败”的消息,不敢再返回家园,只能在营地暂居下来。
第三百一十一章 普罗村长
首领吉提亚斯已经派人前往塞格斯提卡主寨,要向长老们说明情况,因为他们的寨子被尼克斯人占据,在无法夺回的情况下需要部落给他们重新分配土地,安置家人。
结果派出去的人还没有返回,普力卡斯就来了,得知“尼克斯人入侵领地、主寨失陷”的惊人消息,这些塞格斯提卡人都茫然失措。
普力卡斯带着安卡苏斯、还有随从跟这些族人居住在一起,一面等待部落联盟作出决定,一面也开始了自己的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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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塔格斯率队离开,再也没有返回。紧接着每过一天,就有一小队尼克斯士兵离开,据说是赶往另一个村落,与刚刚进驻的斯塔格斯百人队会合。
到了第三天,村落里只剩下麦昂提亚斯带领的10名士兵。
在斯塔格斯率领大部队离开的这两天时间里,被带走了好几百人的村落不但没显得更加冷清,反而多了几分生气。
因为没有了那些顽固的塞格斯提卡同胞的存在,现在村落里已经全部是加入了尼克斯部落的村民,他们认为自己和尼克斯士兵已经是一家人了,所以在村落里的活动增多了,活动范围也扩大了,甚至有人前往附近的村落去拜访亲戚,只要他们没有携带大量物资离开,尼克斯士兵们一概不做阻拦。
还有不少民众频繁登门拜访塞利西斯,向他询问:尼克斯部落什么时候给大家分配土地?他们什么时候才能见到自己被俘虏的亲人、并且去说服他们?……
塞利西斯当然对此不了解,于是代表他们,去向驻守在主屋的麦昂提亚斯咨询。
对于分地,麦昂提亚斯的回答是:快了,就在这几天。
对于“去面见亲人”一事,麦昂提亚斯则表示:这件事部落已经同意,但还需要过一段时间才能实行,让村民们耐心等待消息。
总的来说都是好消息,族民们都感到兴奋。
到了第四天上午,村外来了几十人,其中有一名老人、十几个全副武装的尼克斯士兵、还有一些穿着简陋的斯科迪斯齐奴隶。
该来的终究还是要来!……塞利西斯的目光停留在那些斯科迪斯齐奴隶们身上,深吸了口气,跟随麦昂提亚斯迎了上去。
听了麦昂提亚斯的介绍,为首的老人露出微笑,仔细打量着塞利西斯,用较流利的伊利里亚语说道:“我来这里之前,首领特意提到过你,说在你的协助之下,这里是至今为止塞格斯提卡民众加入我们尼克斯最多的村子,而且一直比较安定,没出现什么冲突和纠纷。
接下来我希望能得到你更大的帮助,让村子里的所有人都能够接受他们新的生活,并且生活的比以前更好!”
尼克斯部落首领也知道了我的名字?!……塞利西斯倍感兴奋,觉得自己之前的努力没有白费,但他也没有因此失去理智,而是认真的回应道:“普罗……村长,欢迎你来到这里!作为这个村子的临时总管,我会尽我所能的协助你!但你要知道……让我们塞格斯提卡人和斯科迪斯齐人在一个村子里像族人一样的友好相处,几乎是不可能的!”
“是啊,这确实是比较难,但这是部落政事堂下达的命令,我们必须得想尽办法把它做好。而且正是因为难,能把它做好,才更能显示咱们的能力,不是吗?”普罗神态温和的回应道。
“你说的对。”塞利西斯心中一动。
“接下来还得麻烦你去告知村里的所有人,让他们到广场上集合,我得和大家见一面,和他们好好的说说话。”
“没问题,我这就去办。”
大约半?小时之后,村落里的所有人都来到了主屋外的广场上,因为塞利西斯事先的告诫,再加上之前斯塔克斯的百名士兵中就有一些斯科迪斯齐新兵,双方还有过一些接触,因此他们在看到广场上的这些斯科迪斯齐奴隶之后,并没有任何过激的举动。
而到这里来的这些斯科迪斯齐奴隶事先已经受过多次告诫,因此也没表现出任何明显的敌意。
只是双方各自聚在一起,相互隔得很开,显得泾渭分明。
“呃……大家好!”站在草垛上的老普罗一声大喊,将相互戒备的双方的注意力吸引过来。
“我叫普罗,被部落任命为?们这个村子的村长!有人可能会问,村长是什么?按照部落的法令,就是管理这个村子的人。
你们千万不要把村长跟以前这个村子的首领搞混了,根据我的理解,村长就是保证整个村子的安全稳定,给村子里的你们提供帮助,让大家过得更好!”
不得不说,在这一年来,普罗不辞辛苦的教导族民们如何种地,也大大的锻炼了他的口才,同时连伊利里亚语也说得顺溜了。
“刚才你们都注意到了吧,今后这个村子里不光住着潘诺尼人,还会住着斯科迪斯齐人,你们两族人以前有仇恨,但那是以前,现在你们都加入了尼克斯部落,以后就都是尼克斯族民!”
普罗加重语气,沉声说道:“我相信你们都知道部落所实施的二十封爵制,不说以后晋级封爵,就是现在你们想要在三年内转为正式族民,就必须得表现良好,不能违反部落法令,去挑衅其他族民,辱骂、打架、引发冲突……犯下这些措施,都将会遭到部落的惩罚,从而导致你成为尼克斯正式族民的时间延长!
等到几年过去你还是个预备族民,而你同村的其他人都成为了正式族民,有的还通过自己的优异表现,晋升为二等、一等族民、甚至爵士,享有着比你多得多的好处,到时候可就有你后悔的了!所以大家从现在开始要和平相处,这不是为了部落,也不是为了我,而是为了你们自己!”
一番话说完,广场上很是安静,有的人不以为然,有的人若有所思。
“我刚才进村的时候,看到村外的田地里都插着很多木杆子,感谢你们协助农务部完成了对田地的测量,并且在他们走后还维护好了田地上的那些标记!”
普罗由衷的夸奖全村人,但实际上这是塞利西斯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牢记着斯塔格斯的呵嘱,这两天一有空他就带着人在村子四周转悠,以保证插在田地上的木杆子都还在。
“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普罗的声音又提高了一个八度:“明天部落会派人来,正式给你们大家分地!”
这话一出,原本安静的广场顿时沸腾起来,这些民众之所以愿意加入尼克斯部落,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因为土地,而尼克斯人这么快就要兑现之前的承诺,又怎能不让他们感到高兴!
在这一刻,无论是塞格斯提卡人、还是斯科迪斯齐人都在兴奋的欢呼。
普罗等到民众们的欢呼声弱下去之后,才又大声说道:“下午的时候,我会通知大家在村东头的田地边集合,咱们一起好好的商讨一下怎样才能让分到手的田地变得更加肥沃,让种出来的小麦长得更好,收获更多!”
广场集会结束之后,在塞利西斯的引领下,普罗开始给跟他来的一群人分房子。
塞利西斯所在的部落在萨瓦河西岸地区算是比较大的,人口最多的时候接近1500户,后来安德莱斯发动对阿尔迪伊人的战争,该部落的一些年轻族民响应号召,带着家人加入到库帕河新开辟的部落中,后来该部落的族民几次被征召参加同尼克斯人的战争,不是被俘、就是被杀,能够逃回来的不多,再加上前几天逃走的族民、拒绝加入尼克斯部落成为外籍辅民而被迫迁往主寨的族民,这个村落里有超过300间空屋,让普罗可以从容的进行选择和分配。
他没有将几十名斯科迪斯齐人都集中在同一个区域内居住,而是将其分散,与塞格斯提卡民众的房屋相互交错、混杂在一起。
分配给刚成为尼克斯预备族民的斯科迪斯齐奴隶是最普通的房屋,而分配给尼克斯的新兵们的房屋则要更好一些,至少是个院子。
这些新兵绝大多数都是去年加入尼克斯部落的斯科蒂斯奇努力,只有两位是塞格斯提卡人,其中一个居然是之前来这个村落、负责说服民众加入尼克斯部落的尼科库斯。
其实这没有什么好吃惊的,因为在这一批来这个村落定居的人中有好些个来自斯塔格斯百人队中的士兵,有新兵,也有老兵,其中由塞利西斯所熟知的十夫长卡萨里多阿。
从卡萨里多阿口中,塞利西斯得知这一次斯塔格斯率领他的队伍进驻了距离井口寨不远的一个村落,但明天之后他的百人队就会进驻东南面的部落,继续执行相同的任务。不过,斯塔格斯自己会定居在哪个村落,至今还没有接到政事堂下发的命令。
第三百一十二章 普罗村长(续)
在塞格斯提卡的新占领地,像卡萨里多阿这样的尼克斯老兵分到的住房都是宅院,这样的宅院大多是用木柱和粘土做的围墙,院子的面积不小,至少有三间房屋,除了羊圈、猪圈,有的宅院里还修有马厩,可以喂养马牛,这可比卡萨里多阿他们这些老兵在库帕河那边所住的新屋要好多了,他们感到很满意,新兵们也不妒忌,因为他们都清楚这些老兵如今个个都是一等族民,在部落中的等级可比他们要高。
尼克斯老兵们分到的宅院其实都是这个部落贵族的住宅,巧的是卡萨里多阿所要住的地方正是塞利西斯所属的族长住宅,卡萨里多阿还因此对塞利西斯开玩笑:让他别忘了定期来宅院请安。
普罗为所有的新来者分配好住宅之后,就轮到他自己了,他选了一处靠近村落主屋的宅院。
塞利西斯对此感到惊讶,虽然普罗在广场集会上特意说明“村长不是一个部落的首领”,但他毕竟是整?村落的管理者,居住主屋是理所应当。
普罗给出了解释:以后主屋将作为整个村落的办公场所,村长及属员们将在主屋里办理村落的各项事务。
在获得新住房之后,跟随普罗前来的尼克斯士兵们并没有留下居住,而是又各自离开,回归自己所属的、正进驻其他村落执行任务的百人队。
而斯科迪斯齐奴隶们也有部分离开,前往萨瓦河主寨修筑外籍辅民居住的营地、或者是在工务部的指导下为修桥提供帮助。
下午,塞利西斯将村落里的民众们召集到了村东头的田地边,普罗站在一个小土包上,对他们说出的第一句话是:“谁能告诉我,你们现在种下的种粮和丰收时收获的粮食相差有多少?”
民众们没想到普罗会问这个,很快就有人回答道:“现在我们种下10斤粮,最多能收获30斤。”
另一个人接口说道:“以前还好一些,种下10斤,能够收获40斤左右,现在之所以差了不少,是土地的肥力不行了。”
“你们应该都知道我们尼克斯人去年才在库帕河沿岸定居,今年年初才开始种植小麦,9月秋收的时候,你们知道我们种下10斤种粮,收获的是多少斤小麦吗?”普罗举起双手,对着大家晃了晃,自问自答道:“大约是70斤小麦。”
众人一片哗然。
很快就有人反驳道:“这不可能,我有个亲戚前年加入了库帕河沿岸新建的部落,他告诉过我库帕河沿岸的田地跟我们这里相差不大,产出的粮食不可能有你所说的这么多!”
“那是因为我们尼克斯有更好的耕田种地的技术!”普罗自信的大声说道:“接下来我会告诉你们,我们尼克斯肥田种田的办法,由你们自己来判断我刚才所说的是不是谎话!”
普罗的一番话成功的吸引了村落民众的注意力,然后他弯下腰,抓起一把泥土,指着之前说话的人:“你刚才说的没错,这些田地的肥力确实不太好。你们看,这土壤都结块了,有点硬……”
普罗用手将土块捏碎,还用鼻子闻了闻:“而且腥臭味也有些淡――”
之前说话那人又插话道:“原先这土壤不是这样的,只是这两年部落频繁打仗,不停的让我们上缴粮食,大家不得不一年种两季小麦,把土地的肥力都消耗得差不多了!”
他的话顿时引起了其他人的愤慨,大家发了一通牢骚。
普罗大声说道:“?们都知道这土地的肥力不行了,那么接下来要怎么办才能让这土地恢复肥力?”
还是那人抢先回答道:“当然是减少消耗,一年只种一次麦,然后给土地施肥。”
“嗯,施肥,你准备怎么施肥?”普罗追问道。
“当然是把咱们人粪或者牲畜的粪便浇到田里头,就能增加土地的肥力。”
“就这些?”
“就这些还不够啊,难道你还有更好的方法?!”那人不服的反问道。
“你们知道用粪便来增加土壤肥力,这很不错,但是粪便千万不能直接浇到田里!”
“为什么?”
“因为粪便的热力太高,尤其是马粪,它们混在土壤里会烧坏麦种,让它们无法出苗。而且有些粪便里还有虫卵,虫卵在土壤里孵化后,也会破坏我们的麦苗……”
“你说的这是……真的?”
“我看你应该是一个很有种田经验的人,你仔细想想就知道我说的有没有道理。”普罗回应道。
塞利西斯凑到他身边,低声说道:“那人叫勒尔杜斯,确实是我们部落里最会种田的人之一,而且还喜欢教授其他族民如何种田……”
普罗心中一动,就见勒尔杜斯想了一会儿,神色有些犹疑,问道:“如果粪便真的不能直接浇到田里,那你又会用什么办法来施肥?”
“两种方法。”普罗环视众人,自信的大声说道:“一种是堆肥法,一种是沤肥法。堆肥法,是把粪便堆积起来,再拌上泥土,在露天或者木棚下放置一两个月,待到粪便里的热力耗尽,就可以将这些肥料与田里的土壤混合使用了;
沤肥法,这就要挖一个池子,倒入一定量的水,然后不光可以放入粪便,还可以放入麦草、树枝、腐烂的果子、蔬菜等等,差不多一个月,这些树枝、果子、蔬菜里面所蕴含的能让土壤肥力增加的物质就会溶于池水中,然后就可以用这肥水来浇地……我们尼克斯部落通常将这两种方法混合起来使用。
此外,还有一些方法可以增加土壤的肥力……我看到你们的田地里堆了很多麦草垛,除了用它来铺屋顶、床铺、院墙之外,你们还用它来干啥?”
“除了做这些事,还能拿麦草来干啥?”勒尔杜斯认真的回应道:“来年秋收之前还会有剩余的麦草,当然就都烧了。”
“烧了之后呢?”
“烧了就烧了,风一吹就没了呀。”
“太浪费了,太浪费了!”普罗跺着脚,痛心的说道:“你们要知道田地里长出了麦子,麦穗只占麦子的很小一部分,田地消耗掉的大部分肥力都在麦草上,所以你们应该把麦草上的肥力重新还给田地!”
“要怎么做才能将麦草的肥力还给田地呢?总不能把麦草都埋在田里吧。”勒尔杜斯终于摆出了请教的姿态,只是语气还显得别扭。
“两种方法。”普罗从容回应:“一种是我刚才提到的沤肥法,只是沤水池可容不下这么多的麦草。大部分的麦草你们可以进行焚烧,但你们要把焚烧之后的草木灰混入田地里的土壤,这样就可以回补给田地一部分肥力。
另外,你们平时吃肉,剩下的骨头可以捣碎了,撒在田地土壤里,也可以增加一些肥力……这就是给土壤施肥、增加肥力的一些办法。”
普罗发现众人开始认真的倾听,不自觉的将音量加大:“接下来我谈一谈如何不过度消耗土地肥力、又可以保证我们有足够多的收成。我们的马克西姆斯首领受神?……达努女神的启迪,为族民们制定了三圃轮作制。
三圃轮作制,就是将我们拥有的土地分成三部分,1/3的田地种植春小麦,1/3的田地种植冬小麦,还有1/3的田地暂时休耕,来年再用它种植小麦,让别的田地休耕……这样循环轮换,就能让土地的肥力得到保持。
另外休耕的土地并不是完全不种东西,可以种植一些大豆和牧草,这样不但可以增加土地肥力,还可以增加收成,方便养殖牲畜。”
“可是我们的田地本就不多,要是按照你说的这种方法来种地,一年有1/3的土地被闲置着,那我们获得的粮食岂不是更少了。”有人提出质疑。
“说的没错,而且我们还要上缴4层的粮食,我们还能吃饱饭吗?!”有人趁机发泄不满。
“安静!大家都请安静!好好的听村长说话!”塞利西斯赶紧出来维持秩序。
“农务部专门就你们提到的这个问题进行过试验,得出一个结论,实行三圃轮作制对你们预备族民来说,不会影响你们的生活!”
普罗胸有成竹的解说道:“明天分地之后,你们每户人家拥有50亩土地,一次耕作10多亩,一年耕种30多亩,这样你们就可以有更多的精力去精心料理田地,如果按照我之前所说的施肥方法,以及我之后将要谈到的耕作方法,30多亩土地的收成翻一倍多,绝对没问题!
而且部落要让你们上交的4成粮食是征收你们种了小麦的这30多亩地的产出,你们那休耕的10多亩地是不收锐的,所以你们算算,一年能不能养活你们一家?只要你们种地种的好,不但完全可以让全家人吃饱,还会有一点剩余的粮食去市集换取你们需要的东西。”
大家不说话了,不少人还真掰着手指在算。
第三百一十三章 普罗村长(再续)
“谈完了施肥,我们再来谈谈如何耕地。”普罗稍作停顿,接着说道:“我中午的时候特地在这周围逛了逛,发现有勤快的村民已经开始翻耕自家院子里的地,但我察看了一下,地耕得还不够深,按照我们尼克斯农务部的要求,田地至少要耕这么深。”
普罗张开双手,比划出长约两尺多的距离:“只有田地耕的这么深,才可以将杂草的根清理干净,将那些深藏在田地里的虫卵翻出来杀死。同时呢,还可以让深层的土壤也能露出来透透气,晒晒太阳,增加整个田地的肥力……”
“可是要耕得这么深,对于我们来说会非常消耗气力。”塞利西斯插话提醒道:“你看看我们这里有好多家里没有男人,靠她们自己来耕这么深的田,恐怕很难做到。”
“你提醒的对,我也注意到了。”普罗和善的朝塞利西斯点点头,接着说道:“中午我特了解了一下,你们以前就会使用牛来耕田,但是现在村子里还有牛的家庭不多――”
“原本我家也是有牛的,可恨去年族长强行把我们的牛要走了,说是要给在库帕河作战的军队驮送物资,结果就再也没还回来!”
“我家也是这样,好好的一头牛拿走就不还,克洛卡斯死了活该!”
“村……村长,咱们的牛是不是被你们尼克斯军队获胜之后给拿走了?能不能把牛再还给我们?”
……
众人七嘴八舌的向普罗吐诉苦水,塞利西斯不得不出面再次让他们安静下来。
尼克斯军队在这次的战争中是缴获了一些牛马,可普罗完全没有要帮这些族民找回已经成为部落财产――牛的想法,而是大声说道:“家里没有牛,没有关系。我会向部落农务部提出申请,借来几头壮牛作为咱们村子的公用,就养在主屋里,派专人来喂养,如果有谁需要用牛耕田,可以借去使用,但是要把牛照护好,累坏了牛要做赔偿……”
“部落会借牛给咱们用吗?”有人忍不住问道。
“当然会。”普罗笃定的说道:“马克西姆斯首领曾经说过,无论是他,还是各个部门的主官,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要让族民们过上好的生活,如果族民们过得不好,那就是他和主官们没有尽到该尽的责任!包括他在内都应该受到责罚!”
听到这话,民众都很吃惊,他们不禁想起以往部落首领和族长们的做法,再看看面前这位新任的村长刚刚到来就跟他们商讨如何种地……刹那间,所有人都不约而同的沉默了。
普罗并没有意识到眼前众人的想法在悄悄的发生转变,他一谈起种田耕地,就不想止住嘴:“我们使用过你们的铁犁,但那个梨太重,非常费力气。还是马克西姆斯首领得到神启,改进了你们的铁犁,把它变成了这样……还把扁平的铁犁刀也改成了这样……”
普罗一边说、一边比划着:“……后来我们使用这种新的曲辕犁,不但很省力,而且可以耕很深的地,就算是一?女人也可以用它在一天之内轻松耕上几亩地……”
“村长。”勒尔杜斯再叫这个称呼,就顺口多了:“像这么好的犁,恐怕不好制作吧。”
“当然,你们要靠自己肯定是制作不出来的。不过我可以农务部借几把犁来,到时候咱们大家轮流使用。将来你们大家有钱了,自己再花钱购买……”
普罗滔滔不绝的讲着,民众非常认真的听着。
他从耕地讲到选种,再讲到密植、出苗、灌浆、收割、晾晒、脱粒、扬尘、储藏……滔滔不绝的讲了足足一个小时。
讲到最后,他自己都觉得口干舌燥,连咽了好几口唾沫,然后再用略显沙哑的声音说道:“给?们讲了这么多,你们不一定能够都记住,等明天土地都分下来之后,我再教你们具体该怎么做才能把你们的土地给料理好了,让它能够产出更多的粮食。你们遇到什么困难,也可以来找我,我会尽全力帮你们解决。”
普罗话音刚路,就见勒尔杜斯激动的喊道:“多谢村长!”
其他人也由衷的附和者,一下子气氛就变得热烈起来。
塞利西斯看着被民众们簇拥的普罗,不禁心生感慨:上午他见到这位干巴瘦老头的时候,还曾经怀疑他能不能管好这个村落,可人家只是站在这里说了一番话之后,这里的民众就接受他。并不是族人们傻,而是他们的眼睛是雪亮的,能够感受到谁是真正的为了他们好!
或许是因为“第二天要分地”的好消息,也或许是因为新来的村长告诉了他们如何让田地丰产的秘密,民众们一整天都处在兴奋之中,因此他们对于已经住到村子里、和他们门对门的这些曾经的斯科迪斯齐奴隶们并没有表现出强烈的敌意,大家相安无事的过了一天。
第二天上午,成为这个村落的居民、但又出去执行任务的卡萨里多阿等尼克斯士兵和斯科迪斯齐奴隶陆续返回,在这期间吏务部和农务部的属员也一起到达。
全体村民再次聚集在广场上,这一次在广场中央多了一个简易的木台,那是昨天下午普罗和塞利西斯带领着村民们临时搭建起来的。
此刻,无论是塞格斯提卡民众、还是曾经的斯科迪斯齐奴隶全都聚精会神的注视着木台上。
木台上,吏务部的属员一边看着手中的名册,一边大声喊道:“第21号村的尼科库斯在吗?!”
为了便于登记和管理,政事堂给每一个已经进驻过百人队的村落都进行了编号,这个村落的编号就是21。
“在!”尼科库斯大声回应,然后动作迅速的登上了木台,站在了这位吏务部属员的面前。
属员神情庄重,用流利的伊利里亚语一字一顿的大声说道:“根据吏务部的战功统计,经过政事堂的核实,马克西姆斯首领签字批准,预备族民尼科库斯晋升为二等族民,拥有六十亩的自用土地,祝贺你尼科库斯!”
“谢谢!谢谢!……”尼科库斯激动的用力握住对方的手,使劲的摇晃。
“希望你继续努力,再立新功,为部落做更多贡献,进一步提升你的等级!”属员一本正经的勉励道,右手却不声不响的从对方的手中抽了出来,几乎每一个上台的人都在用力的握手,他感觉自己的这只手都有点肿了。
“请放心,我一定会继续努力的!”尼科库斯自信满满的行了一个军礼,转身走下木台之时,还兴奋的朝着台下招手。
他那合不拢嘴的笑容给在场的所有人留下了深刻印象,尤其是曾经的塞格斯提卡民众们,因为他们清楚的记得此人就是塞格斯提卡人,曾经是他们隔壁部落的族民,去年战败被俘之后加入了尼克斯部落,仅仅过了一年时间,他就通过立功由尼克斯预备族民晋升为二等族民、获得60亩土地……
如果我们也为尼克斯努力做事,是不是也可以像他一样……民众们心中都升起了这样一个念头。
尼科库斯不会知道在转眼之间他就成了同胞们学习的榜样。
“第21号村的卡萨里多阿在吗?!”
“到!”
“根据吏务部的战功统计,经过政事堂的核实,马克西姆斯首领签字批准,二等族民卡萨里多阿晋升为一等族民,将拥有八十亩土地,恭喜你!”
“多谢。”尽管木台下响起一片惊呼声,但卡萨里多阿并没有太开心,因为这次战争之前他就已经是二等族民,而这次战争中他所立的功勋晋升一等族民绰绰有余,但晋升爵士却还要差一些,而从现在的情况看来,他要想成为爵士,真正步入尼克斯部落贵族的行列,就只能在下一次的战斗中争取再立功晋级了,可下一场战斗什么时候才会到来?
不过,这个村落其他的尼克斯老兵也都晋升为一等族民、没有成为爵士的,这让卡萨里多阿心里稍微好受了些。
这一次广场上的集会就是一次晋级表彰会,主角是已经归属这个村落的尼克斯老兵和新兵,但却给作为配角的塞格斯提卡民众和斯科迪斯齐奴隶们一个生动的演示,让他们见识了尼克斯人之前对他们所说的那些诱人的话是如何变为现实的,从而开始对以后的生活有了更大的憧憬。
晋级表彰集会之后吏务部属员就离开了这个村落,接下来就轮到农务部做事了。
分地,这是让整个村落的全体族民都欣喜万分的事,农务部对此也非常重视,派来的人员还不少。
首先给分地的当然是有任务在身的尼克斯士兵和部分斯科迪斯齐奴隶。等到他们都分得土地、离开之后,终于才轮到等待已久的塞格斯提卡民众了。
农务都属吏拿着名册,喊出第一个塞格斯提卡民众的名字:“塞利西斯!”
第三百一十四章 分地和去神庙
塞利西斯是民众中比较能控制情绪的,此刻也忍不住激动的大声喊道:“我在这里!”
农务部属员打量了一下他,又看向普罗村长。
普罗点头确认:“他是塞利西斯。”
农务部属员看了一眼手中的21号村族民田地分配表,又拿起旁边同事手中的21号村田地分布图,仔细的看了一会儿,然后挥手说道:“请跟我来。”
他带头朝着东面走了一小段路,然后停在一块木牌之前,木牌上刻着一个数字。
“从这里数过去的50亩土地就是分给你的。”农务部属员说完话,跟随他的两名少年就越过木牌,走入田地中,并且向塞利西斯招手,示意他跟上。
塞利西斯怀着激动的心情,踏上了即将属于自己的田地。
跟着两位少年走了几十米,就看到前方插着一排木杆。
一位少年开口说道:“这是10亩地。”
之前农务部来这里测量田地的时候,是以10亩为基本的标定单位。
塞利西斯循着少年比划的方向,仔细的打量了四周,暗自衡量着该田地另外三个方向所插木杆的距离,虽然他没有专门学过算术,但认真的种了十几年的田,对于土地面积的判断还是不会差的。
“没错,差不多就是十亩。”他点头回应道。
“什么差不多,这就是10亩地!之前我们可是反复测量过好几次,你要是不信,一会儿可以自己再动手测量。”另一位少年不满的说道。
塞利西斯知道自己说错了话,赶紧弥补道:“没错,是十亩。”
少年“嗯”了一声,昂着头,径直往前走,走了将近200米,一共停下来四次,拔了二十多根木杆,就连塞利西斯怀里也抱了一大捧。
最后,站在自家田地的边缘,塞利西斯扭头回望,起点处的那块木牌在他的视野中已经变得有点模糊:50亩,这可比他之前的20亩地大多了!若是以后能增加到100亩,那将是多大的一块地呀!难怪尼克斯要提倡三圃轮作制,单靠自己一家人来耕作,恐怕真的会累死!
如果不是两位少年的提醒,塞利西斯恐怕会在这块新分的土地上流连大半天。
农务部属员拿出了两份被他称为“尼克斯族民地契”的纸,交给塞利西斯。
塞利西斯完全不认识纸上所写的文字,只能按照属员的提示,在两张纸上盖上手印,并且取走其中的一张,拿回家好好珍藏,因为属员说了:这是他拥有这块土地的法令凭证,只要有这张地契在,尼克斯部落的任何人都不能侵夺他的土地。
同时塞利西斯也暗下决心:一定要送儿子去尼克斯学校学习,掌握这些神秘的文字,绝不能像他一样即使拿了这张珍贵的地契,却还不知道上面都写了些啥。
欣喜万分的不止塞利西斯一个,尼克斯人兑现了他们之前所说的诺言,所有塞格斯提卡民众每家都分到了50亩土地,这一刻所有人都觉得:天很蓝!地很好!加入尼克斯真不错!
塞格斯提卡民众和新加入该村落的斯科迪斯齐奴隶们又相安无事的度过了一天。
由于分到土地过于高兴的缘故,很多人当晚都兴奋得没有睡好觉。
第二天村民们早早的醒来,匆匆吃过早餐之后,就去找村长普罗,原本是去向他请教:该怎么开始料理自家新分的田地。
结果却接到普罗的通知:村民们到广场上集合,有重要的事情要宣布!
自从尼克斯人来了这个村落之后,短短的几天里塞格斯提卡民众都已经参加了好几次集会了,而在以往的10多年里他们却很少这么做过,因为部落的大事都是由首领和族长们商讨决定,然后再各自吩咐自己的族民去执行,民众唯一能一起参与的部落大事除了祭祀庆典,就是首领和族长们一起裁决部落的纠纷和犯罪,但他们也只能旁观而已。
像尼克斯人这样一有大事就集会,还允许大家提问商讨,让民众既感新鲜,又很有参与感,让他们有时都忘了尼克斯是敌人,而自己是被迫加入的这?消灭了他们部落的罪魁祸首。
而这一次普罗村长告诉他们:部落的达努神庙已经建好,他们将立即前往祭拜神庙,并且还要向达努女神起誓。
普罗还郑重的提醒村民们:让大家都把自家的地契带上,必须要到神庙祭拜起誓,得到祭司的核验之后,他们的地契才算真正有效,他们才算是正式加入了尼克斯部落,成为一名预备族民。否则,他们将沦为外籍辅民,失去现在的一切,将被押送到主寨附近的营地!
村民们一听,顿感紧张。他们好不容易解除了对尼克斯人的恐惧,好不容易摆脱了对加入尼克斯部落的愧疚,并且开始尝试着融入这个新的部落,昨天又获得了自己梦寐以求的土地,又怎么愿意让这一切的努力白费!
于是,每一个人都急急忙忙的回家,拿上地契之后,又匆匆忙忙的跑到广场集合,就怕自己被错过了。
上午,普罗带领着整个部落的村民800多人,踏上了西去的道路。
迈昂提亚斯没有带领手下跟随,因为这几天第21号村里的民众表现的都很好,他不认为他们会在这个关键的时候犯傻,而且士兵全副武装去神庙是不被允许的。
今天又是一个好天气,晴空万里,阳光和煦,有些许微风,但并不太冷。
队伍中有不少村民这些天还没有出过远门,都显得有点兴奋,一路上有说有笑,有的村民还主动询问普罗:神庙是什么样子的?达努女神的神像又是什么样子的?
普罗自己都没见过神庙,自然没法回答,只能含糊应付:别着急,看了之后就都知道了。
这一条连通塞格斯提卡主寨与林口寨的土路上并非只有第21号村一家,不时可以看到其他村的村民们一队又一队不断的汇入到这条道路中,形成了一条望不见头尾的长龙。
第21号村的有些村民还跑去前后的队伍中找熟人聊天,塞利西斯不得不来回奔波,提醒这些村民不要脱离队伍太久。
快要接近林口寨的时候,队伍折向西南方行进,能明显的看出来脚下所踏的这条路是新修的,它一直延伸到山林的边缘。
这里被开辟出了很大一片空地,并且还建有几座草屋。草屋附近有七八个身穿亚麻长袍、手拿橡木拐杖、头戴草冠的青年男子,他们指挥着各村的村民在空地上站好。
塞利西斯一看见他们的这身打扮,就知道他们是德鲁伊,他少年时在萨瓦托伊经常能看到,只是后来塞格斯提卡翻身做主人之后,就再也没看到有人这样打扮,甚至他们连名字都改了,叫“祭司”。
就在塞利西斯心生感慨的时候,一名德鲁伊走了过来,问道:“你们是哪个村的?”
“第21号村。”普罗回答。
21号村……这名德鲁伊想了想,指着不远处,说道:“你们的位置在那里,请跟我来。”说完,他步伐轻盈的领着众人朝那边走去。
“请问我们这是到了吗?神庙在哪儿呢?”
“我们要什么时候才可以到神庙去祭拜啊?”
……
有人忍不住大声问道。
“嘘!”德鲁伊立刻转过身来,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神情庄重的说道:“神庙之前不得说笑吵闹,请大家保持安静!请静心祈祷,只要你们诚心诚意,达努女神会感应到你们的存在,并且给予我们指示,那就是你们去进见?的时候!”
德鲁伊的声音温和,却让人感受到了一种莫名的威严,大家下意识的停止了说笑,甚至连呼吸也尽量的轻微,不少人甚至闭上了双眼,开始默念着什么。
塞利西斯虽然也屏息静气,但依然在悄悄的游目四顾,他很快就发现有一支几百人的队伍从草屋后方的山林中出来,他们一个个眼神低垂,神思不属,时不时还回望山林,脸上流露出强烈的不舍……
“第21号村,请跟我去神庙!”德鲁伊的声音唤醒了还在静思的村民们,大家跟随着他的脚步,穿过空地,绕过草屋,踏上了一条通向山林深处的小径。
小径的两侧刚开始只是一些小树,树矮而叶稀,越往里走,树木越来越粗壮高大,有着坚硬的长条形皱褶树皮,有着鸟卵大小的树果,椭圆形的黄红色树叶密密麻麻的遮盖了小径的上空……
这是橡树!这里是橡树林?!……当塞利西斯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叮铃!叮铃!……”清脆悦耳的声音在他头顶上空响起。
塞利西斯抬头一看,只见高高的树枝上悬挂着一个碗状的铜器,开口中间有一个活动的铁质弹丸。
他将目光前移,发现每隔一小段距离就有相同的小物件悬挂在树梢之上,当风时断时续、时轻时重的吹动树梢时,该物件就发出不同的声音,时而柔和悠扬,犹如深沉静谧的山林,让人宁静沉思,时而清脆悦耳,仿佛鸟雀在山中嬉戏,让人欢快愉悦……
第三百一十五章 神圣的达努神庙
踏着厚厚的落叶,有着铃声的伴随,整个人仿佛都融入在这大自然中,将一路走来的疲惫和杂念全都抛空……恍恍惚惚间也不知走了多远,就看到前方的小径上出现了一道门。
两块厚重的、一人多高的白色巨石竖立在小径两侧,一块较薄的、白色条石放置在两块巨石的顶端,形成了一道石门。
远远的看去,这两块白色巨石各自呈现出男人和女人站立的模样,走近了一看,又没发现明显的雕琢的痕迹,仿佛是天然生成。
顶上的石板正中倒是被雕刻出一个半圆形的标记,就好像是河流中被掀起的一朵浪花,当阳光通过叶缝照射在上面时,这标记竟然发出耀眼的五色光芒。
有着圣石崇拜情结的塞格斯提卡民众和斯科迪斯齐奴隶们走到此处,哗啦啦全都跪倒在地。
领路的德鲁伊小声提醒道:“赶紧起来吧,穿过这道圣石之门,神庙就到了!”
唯一没有跪地的普罗第一个穿过了石门,塞利西斯也赶紧站起身,紧跟其后。
刚跨过石门,顿觉光线刺眼,他赶紧闭上双眼,慢慢的睁开,过了一会儿眼睛才能清晰视物。
原来,之前所走的小径周围树木密布,枝叶繁茂,阳光被遮挡,光线十分幽暗。而到了这里,却是一块平坦的绿地,阳光不受阻碍的直泻下来,和之前相比自然异常明亮,眼睛一时无法适应而已。
但对于像塞利西斯这样朴素的村民而言,这却是达努女神神力的展现,让他们更增敬畏。
这时候,跨过石门的村民们都将目光聚焦在了绿地的中央,那里开满了白色的小花,密密麻麻,层层叠叠,就仿佛铺上了一层白色的地毯,让神庙更显圣洁。
村民中有人以前在放牧时见过这种白色小花,它散落在山野里,秋末时开花,能一直开到第2年春天,但是能够像现在这样有这么多、这么密、绽放的如此绚丽,那一定是达努女神的眷顾才会如此!
越发敬畏的村民们悄悄的将目光投向最中央那个巍峨的身影。
达努女神的神像足有三米多高,?左手牵着一?活泼可爱的孩子,右手扶住头顶的水罐,身体微微前倾,罐子里的水倾泻下来,化作披在?身上的衣袍,轻盈而华美,犹如云雾中的锦绣,既凸显?仪态万芳的窈窕身材,又衬托出?作为神邸的庄重威严。
?的容颜柔美,犹如初夏的莲花,清新自然;?的眼神深邃而澄清,仿佛可以透视每一个人的心灵;?面带微笑,犹如春天的阳光温暖而明亮,但眉宇间又流露出悲悯的神色,仿佛可以洞察人世间的所有疾苦;?嘴唇微张,似乎又在对每一位前来拜祭?的信众,关切的问道:“孩子,你最近过得好吗?”
塞利西斯凝望达努女神,感到无比的亲切,让他突然间想起了已经遗忘多年的母亲,那一天他要被送去萨瓦托伊的时候,母亲紧紧的抱着他,反复的叮嘱着,眼中的关切和不舍就如同此刻的达努女神一般……
不知不觉间,热泪流下了面颊,塞利西斯正要用手拭去,却听见旁边有人哭出了声,他悄悄扭头,却是勒尔杜斯,他此刻已是泪流满面。
“神圣之地,请尽量保持肃静!”一个低沉的声音从前方传来。
刚才村民们的目光都被神像所吸引,这时塞利西斯寻声望去,才发现在神像的两侧各站着一住头戴花冠、身穿长袍、长发长须的老人。
说话的那一位让塞利西斯感到很熟悉,他睁大眼睛又仔细看了看:竟然是曾经的塞格斯提卡主祭司赫米迦斯。
不光是塞利西斯,很多村民也都把赫米迦斯认出来了,毕竟每年夏初他都要为部落的丰收做祭祀庆典,第21号村距离主寨比较近,村民们多半会去凑热闹观看,因此对这位祭司并不陌生。
但此刻大家对“赫米迦斯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并不感到吃惊,因为这时的他们觉得达努女神如此伟大,赫米迦斯加入尼克斯,成为女神的祭司是理所应当。
“请助祭安排信众上前祭拜!”另一侧的老祭司轻声说道。
立刻从绿地边缘走过来四名身穿长袍、头戴草冠的年轻德鲁伊。
大家这时才注意到在绿地的外围橡树林之前站了一圈身穿长袍的青年,足足有四十名。
这四名年轻德鲁伊走到人群中,让最前排的十名村民走到白花之前、面对着女神像,这十人中包括塞利西斯,但没有普罗,因为他已经是正式族民,不需要面对神像起誓。
塞利西斯越往前走,女神的面容越是清晰,那一双澄清的眼睛似乎在随着他的移动而转动,带着慈祥的微笑,始终在注视着他,这让他心跳加速,激动无比。
其实每一位上前的村民都跟塞利西斯有着相同的感受。
“请达努女神的子嗣、尼克斯部落大祭司、马克西姆斯首领为信徒们祝福,引导他们起誓!”那位老德鲁伊神情庄严的说完话,当即欠身低头,其他德鲁伊也都弯下了腰。
从达努女神像后面走出来一位年轻人,他同样身穿着长袍,但头上却戴着金冠,阳光照射在他身上,散发着耀眼的光环,让人无法直视。
塞利西斯他们不自觉的低下头,心中却大为震动:马克西姆斯?!这就是那位击败了安德莱斯、卡布罗斯,毁灭了塞格斯提卡的尼克斯首领!
塞利西斯止不住好奇心,偷眼上瞧,发现这位年轻的部落首领气定神闲的站在了达努女神像侧前方的供桌旁。晃眼一看,这位首领的右侧似乎紧挨着那个活泼可爱的孩子、然后是女神像,三者似乎处在同一平面。
塞利西斯突然觉得这位首领的相貌有些熟悉,目光再移到旁边那孩子雕像身上,一道闪电划过脑海,他顿时浑身战栗:那孩子的模样跟尼克斯首领很相似……难道达努女神牵着的孩子就是尼克斯首领?!……难怪!难怪刚才那位德鲁伊说尼克斯首领是达努女神的子嗣!……
想到这些,塞利西斯只觉得前方的马克西姆斯无比的尊贵威严,那一双眼睛澄澈深邃,跟达努女神像面容极其相似,仿佛能将整个人的心神都吸进去似的。
塞利西斯将上身压得更低,心里却是极度的兴奋。
马克西姆斯开口说话,他的声音悠扬,如同和风吹拂:“亿万年前,我们的世界一片混沌,混沌之中孕育着伟大的达努女神……不知过了多少年,女神诞生,于是有了陆地,地上河流涌出,开始有了光,也就有了暗,接着春夏秋冬,周而复始,岁月延绵,万物滋生……最终有了我们人类!”
马克西姆斯的声音变得洪亮,撞击每一个人的内心:“达努女神是大地之母、水之源!是万物之母,是我们所有人类的母亲!而今,?庇佑着我尼克斯部落,是我尼克斯部落的保护神!
无论是伊利里亚人、潘诺尼人、斯科迪斯齐人……还是其他居住在这片山区、这片平原、这块大地上的所有种族只要愿意加入尼克斯,虔诚尊奉?,?必会庇佑!若与尼克斯为敌,?必会厌弃!女神的子民们,抬起你们的头来!”
塞利西斯等人顺从的抬起了头,此刻眼前的达努女神像、以及马克西姆斯首领不再那么耀眼,阳光依旧普照在其身上,却显得明亮而温暖。
这时,一队身穿长袍的青年来到他们身前,递给他们每人一个小木罐,木罐中是掺水的泥土,青年示意他们用左手托住木罐,右手掌心轻按在泥土上。
塞利西斯他们都顺从的一一照做。
马克西姆斯开口说道:“你们手中所按之土是这片土地最肥沃的土壤,你们手中所握之水是山顶白雪融化最纯净之水,土和水都是女神神躯所化,你们的所思所想也将通过它们被女神所知,现在――”
马克西姆斯的神情庄严肃穆,声音变得厚重深沉:“我问!你们答!面对女神,许下你们最忠实的诺言!”
“能不能尊奉达努女神,终身不渝?!”
“能!!”大家毫不犹豫的齐声回答。
“能不能忠诚于尼克斯部落,永不背叛?!”
“能!!”大家的回答依旧整齐,此刻他们心头所想并不是“如果不起誓、得到的土地就会失去”等等诸如此类,而是“达努女神庇佑着尼克斯,尼克斯首领又是女神的子嗣,我们又怎会背叛尼克斯……”这样坚定的想法。
“能不能在尼克斯部落中与其他种族的族民,比如斯科迪斯齐人和平相处、共创美好家园?!”
“能!”塞利西斯的回答依旧迅速,但其他人却出现了迟疑,不过在这神圣之地、面对着女神包容一切的微笑、以及马克西姆斯的威严,他们最终还是下定了决心,作出了肯定的回答。
第三百一十六章 祭司们
“很好!”马克西姆斯的神情依旧威严:“我们人类的一生,不过是女神眨眼的一瞬,遵守誓言的子民死后的灵魂将升入女神所在的水之神国,无忧无虑、无病无灾的与众神一起生活!而背誓者的灵魂将堕入地狱,受尽各种酷刑,永世不得翻身!……你们要牢记在心!”
面对马克西姆斯扫视而来的威严目光,塞利西斯忍不住打了个寒颤,赶紧郑重的点头。
年轻的德鲁伊们让塞利西斯他们退下去,又领着新的一批村民站在了神像前……
这时,又有年轻德鲁伊过来,让他们拿出地契,然后用橡木图章,沾上蓝色油墨,在地契上盖了一个神庙印记。
那印记跟石门上的一致“掀起的浪花形成了一个半圆形,神奇的是在阳光照耀下,这蓝色的神庙印记会发出星星点点的微光,让村民们坚信女神在通过印记关注着他们,所以他们都无比虔诚的捧着地契……
第21号村得村民们都祭拜起誓完之后,按理就该离开神庙,但村民们大多都不愿离开,在石门前磨磨蹭蹭,德鲁伊们只能像赶羊一样驱赶他们。
塞利西斯跨过石门之前,又不舍的回望神像,发现女神的目光还在注视着他,心中更是坚信:那不仅仅是?神像,达努女神就附身在上面!
在下山的途中大家都像之前那几批村民一样,心里空落落的,有些失魂落魄。
有人忍不住问道:“贤者,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再来祭拜达努女神?!”
领路的德鲁伊微笑着说道:“达努女神庇佑所有的尼克斯族民,神庙对你们是敞开的,你们什么时候来都可以。不过这段时间神庙要忙着安排新加入尼克斯的族民们的祭拜和起誓,没有更多的时间来接待你们,等过了这段时间,就没问题了。
但是我建议你们不要经常来,因为女神在自己神国也有事务,?不希望常被打扰,你们只要做好你们自己的事情,自然会得到女神的关注。”
有人遗憾的说道:“可是我真的很想常来这里,感觉一进入神庙,看到达努女神的时候,所有的烦恼就好像没有了……”
“唉,我也有这样的感觉!”他的话立刻引起其他村民的认同。
年轻的德鲁伊听着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诉说着自己进神庙后的奇妙感受,陷入了思索。
夕阳西下,倦鸟归林,新建的达努神庙终于恢复了安静。
“首领,各村的村民都已经祭拜完毕,各自带队回去了。”身穿长袍的护卫队长走进神庙,向马克西姆斯禀报。
“在这里不能叫首领,要叫大祭司。”马克西姆斯用略显沙哑的声音提醒道。
“是,大祭司。”
“艾梅里奇,还剩下多少个村没来?”马克西姆斯看向两位老德鲁伊中的一个。
“还有八个村,明天就可以都祭拜完。”艾梅里奇说道:“不过再过几天,应该又会有几十个村落的村民来神庙起誓。”
“一天站到晚,嘴不停的说,还真是挺累的!”马克西姆斯伸了一个懒腰,说了两句心里话,接着又正色的说道:“但是为达努女神扩大信徒,再苦再累也是值得的!”
“大祭司,今天族民前来拜祭,一切都很顺利!?依照女神的启迪,亲自雕刻出?的神像,在村民们祭拜的时候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们完全被神像所慑服,成为了?忠实的信徒!”另一名老德鲁伊由衷的赞道。
“那么你呢,赫米迦斯?”马克西姆斯意味深长的看着他。
赫米迦斯躬身回应:“尊贵的大祭司阁下,这不仅仅只是一个神像,它和整个神庙的设计展示的是一个神迹!只有达努女神的启迪,才能让你的双手创造出这样的一个神迹!大祭司,你是女神最钟爱的子嗣,这毋庸置疑!”
马克西姆斯凝望神像,微笑不语。
这当然不是达努女神所创造的神迹,而是前世美院毕业的他利用神像来充分展示了远超这个时代的造型艺术之美。
首先他在设计达努女神相貌的时候就花费了一番心思,特意揉和了凯尔特人和伊利里亚女性的相貌特点,将其相貌画得尽量柔美,充分展示其母性的特点,这样使族民见了能产生亲切孺慕之感,而不会心生亵渎。
此外,他又采用了佛教观音画像的一些特殊技法,使画像又多了几分庄严和悲悯,这样才符合其神?的身份……为了创造出美丽、威严、慈祥、悲悯的完美的达努女神像,马克西姆斯可是花了不少时间、耗费了无数张纸才最终完成。
这幅画令匠人们惊艳,但在雕刻的时候他们却为难了,因为以他们的技艺根本无法展现画中达努女神的神韵,即便马克西姆斯再怎么指导也不行,最终他不得不拿起刻刀,亲自动手。
好在马克西姆斯前世在美院中专门学习过雕刻,刚步入社会时加入一个工作室,做过好几年的人物塑雕,在这方面的经验不缺。雕刻好神像不难,但要想传神却不容易,关键在于颜料,因此马克西姆斯让护卫们去荒野中采集各种花草和土壤、矿物,花费不少时间才调配出一些让他较为满意的颜料。
最让他花费心思的地方是在神像的眼睛上,利用神像头部位置的角度、光线的聚焦和色彩的巧妙运用,让信徒位于神像正面时,总能感觉女神的眼睛在看着他,从而产生一种神像的眼睛会转动的错觉。
至于说让达努女神牵一个孩子,除了可以增加女神的母性亲和力、增强对信众的吸引之外,也有着马克西姆斯的私心。前世在美院精研过的他当然系统性的学习过解剖,他按照自身的相貌回溯小时候的模样,然后雕刻出了那个孩子,就是为了落实他作为达努女神子嗣的传言。
这尊耗费了马克西姆斯不少心血的达努女神雕像如果放到前世,只是一个平庸之作,可出现在愚昧落后的现在,那它确确实实就是神迹!
“你们确定这几天都不会下雨吗?”马克西姆斯开口问道。
“不会下。”艾梅里奇自信的说道:“秋末本来就干燥少雨,我和赫米迦斯都反复确定了,这几天确实不会下雨。”
马克西姆斯信了他的话,因为德鲁伊在这个时代可算全能学者,祭祀、律法、医疗、天文、地理……什么都懂一点,而且艾梅里奇和赫米迦斯在这里生活了几十年,对这里的气候当然十分了解。
“等忙完了新族民的祭拜起誓之后,还是要赶紧把达努女神的庙宇盖起来。”马克西姆斯后半段的话没说出口:否则雨水一淋,雕像上的颜料全都给冲掉了,我的心血就白费了。
“瓦勒斯!”
“在!”瓦勒斯从后方一群穿长袍的青年中走出来。
“这件事情交给你来负责,你拿我的手令去找卡皮托,让他再多抽掉几名匠人到这里来,按照我之前所画的达努女神庙宇的图纸,尽快将整个神庙建好。”马克西姆斯下达命令。
“是,首领。”
“这些天艾梅里奇招募了多少个德鲁伊?”马克西姆斯压低声音问道。
瓦勒斯认真的低声回答道:“总共有12个,他们都是塞格斯提卡人,都已经自愿加入了我们的部落,成为了预备族民,这几天他们一直在这里帮忙建造和协助管理神庙,至今为止,表现的还不错。”
马克西姆斯点点头,小声叮嘱道:“虽然都是塞格斯提卡德鲁伊,但只要他们能公平对待部落里的其他种族的信徒,就可以放心使用。你再观察几个月,然后将其中表现的最不错的德鲁伊名字报上来,我会让他成为正式的达努女神助祭,也好激励其他人。”
“是,首领。”瓦勒斯伸手朝着那边的赫米迦斯悄悄一指:“那他呢?”
马克西姆斯没有立刻作出答复,而是转身上前两步:“赫米迦斯,我听瓦勒斯和艾梅里奇说,自从你加入尼克斯部落之后,全力协助他俩招募德鲁伊、建造神庙、筹备祭拜仪式……发挥了不小的作用!”
赫米迦斯谦逊的说道:“大祭司过奖了,我这是第一次参与建造这样的神庙,神庙的祭拜仪式也跟以往有很大不同,我从中学到了很多。”
马克西姆斯正色的说道:“等这一次所有的预备族民都顺利的向达努女神祭拜起誓之后,你就是尼克斯部落的副主祭,和艾梅里奇一起担负起管理神庙所有事务的重任!”
赫米迦斯欣喜的回应道:“多谢大祭司!”
“艾梅里奇。”马克西姆斯看着部落的主祭,着重叮嘱道:“现在有了赫米迦斯帮你,达努神典的编纂要加紧,已经写完的部分可以先交给我审核,审核完的部分就可以在族民们前来神庙祭拜的时候向他们讲述了。”
第三百一十七章 新领地扩展计划
艾梅里奇小心的提醒道:“大祭司,这会不会有点太着急了?”
“要想将神典完成,不是短时间能够做到的。要想将它写好,则更不容易。但是现在族民们对神祗杂乱的认识急需要被统一,还不如一边编写、一边教导族民,在教导中发现问题,再反过来完善神典,总比你们关起门来编写、写出来之后才发现很多问题又要重新修改……从而导致神典长时间无法使用,你们说哪一种方法好啊?”
艾梅里奇正若有所思,赫米迦斯抢先回答道:“大祭司,还是你说的这种方法好,我们就按照你说的做。”
马克西姆斯赞许的点点头:“很好!”
“大祭司,关于神学院的事……不知道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实行?”艾梅里奇又接着问道。
“等这一次预备族民们祭拜起誓完之后,你们就可以开始筹备了。神学院就建在下面那个空地吧,学生嘛……可以到各个村落里去招,但是要征得村民们的同意才行……
但你们要注意!神学院学生的名额是有限的,不得超过!要传授给学生们的知识必须要经过审核,不得胡乱教授!……
这样吧,瓦勒斯,你是宗教司主官,筹备神学院一事应该由你负责,?和艾梅里奇、赫米迦斯两位主祭商议之后,拟定一个计划出来交给我审核批准。”
“是,首领。”三人躬身回应。
“走了。”马克西姆斯挥了下手,站在神庙外围的几十名穿长袍的男子立刻簇拥过来,他们都是护卫队队员。马克西姆斯来神庙主持祭拜起誓仪式是要冒一定风险的,护卫队当然得加强保护,但因为不能全副武装的进神庙,他们才穿戴成这样。
看着瓦勒斯陪同马克西姆斯离开神庙,艾梅里奇回头仔细打量赫米迦斯,嘴里调侃道:“真没看出来啊,之前我求你加入尼克斯的时候,你表现的那么勉强,可刚才面对马克西姆斯首领,你比我还会讨好。”
“既然我已经加入了尼克斯,当然要尽好自己的本分,难道我面对部落首领、而且还是大祭司的马克西姆斯还要故作傲慢吗!”赫米迦斯神情严肃的说道:“你知道我在安德莱斯手下担任祭司的时候是怎么过的吗?”
“不知道。”艾梅里奇摇头。
“就像是面对一头凶猛的野兽,整日战战兢兢啊,他对我们这些德鲁伊可是没有什么尊重……”赫米迦斯一副往事不堪回首的痛苦模样。
艾梅里奇有些惊讶,他是知道塞格斯提卡的首领和贵族们对斯科迪斯齐的德鲁伊们没有半分好感,所以独立之后几乎将他们杀光,但没想到塞格斯提卡自己的德鲁伊们也生活得如此不易。
“所以我习惯了讨好不是理所应当的事吗。”赫米迦斯说的很坦然:“不过,我对马克西姆斯大祭司可不只是讨好,他的学识和气度真的是比塞格斯提卡的那几任大首领强的太多了!而且――”
赫米迦斯转身面对神像,脸上充满敬仰:“你说过这是大祭司亲手雕刻出来的神像,如果他不是神嗣,又怎会将达努女神雕刻的如此传神!能够面对达努女神的子嗣,你说我又怎能不激动呢!”
艾梅里奇抬头仰望在夕阳余晖照耀下的神像,?的双眼深邃而温暖,仿佛将他的整个心神都吸引进去,他喃喃说道:“你说的对……”
当艾梅里奇和赫米迦斯私下议论马克西姆斯的时候,在士兵们护卫下走出神庙的马克西姆斯也思绪万千……
他原本建神庙、允许族民们祭祀,也是迫于部落里的斯科迪斯齐人和潘诺尼人之间的激烈矛盾,才不得不祭出宗教这件武器来化解两族间的冲突……
凑巧部落攻占了塞格斯提卡领地,也就试着在宗教上做文章,看能不能给归顺的新族民身上再加一把安全锁,结果今天他看到了几乎所有来神庙参加仪式的预备族民们整?身心都透出对达努女神的无限尊崇,连带着面对他这个毁灭了塞格斯提卡的仇敌也是毕恭毕敬,这让他陡然意识到他一手推动并建立的达努女神庙或许是解决尼克斯吞并其他部落所产生的敌我矛盾、促进种族融合的大杀器,所以他才会督促瓦勒斯加快神庙建设,让艾梅里奇尽快开始传播神典,就连之前还一直犹豫要不要建神学院,此刻也都加快了进程。
尽管劳累了一天,但马克西姆斯心情舒畅。
傍晚,马克西姆斯骑马返回奥菲迪利亚主屋,刚吃完晚餐,昆图斯就闻讯赶来。
马克西姆斯心里一紧,忙问道:“今天有什么事情发生吗?”
“一切都很平静,没有什么异常。”昆图斯的话让他松了口气。
“只是我有几个建议,想供首领你参考。”
“你说。
“明天,第一军团的士兵们要押送新的外籍辅民返回,然后再安排他们进入新的村落……我建议每个村落增加一个百人队。”
“两个百人队进驻一个村落……为什么?”
“首领,奥菲迪利亚西寨正西面和西南面的塞格斯提卡村落几乎都已经完成了进驻,接下来第一军团的百人队就要前往南面,那里距离西寨这里比较远,却靠戈纳米湖比较近。”
昆图斯慎重的提醒道:“根据卡西诺斯介绍的情况,戈纳米湖地区有将近十个塞格斯提卡部落,他们的人数虽然不多,但这一次卡布德斯组建军队来攻打我们,这些戈纳米湖的部落并没有征召战士、加入塞格斯提卡军队,因此他们可能还有一点实力。
虽然至今为止,这些在戈纳米湖的部落一直表现得比较平静,但当第一军团的百人队进驻距离他们很近的村落时,难保不会惊扰到他们。
另外,根据哈古克斯骑兵探查到的情报,在我们进入这里之后不少塞格斯提卡人向南逃,一部分逃到了布罗奇的领地内,还有一部分则滞留在戈纳米湖地区,虽然说他们大多老的老、小的小,没什么战斗力,但在饥饿的驱使下很可能会袭击我们进驻的那些村落……”
“你说的这些……我也考虑过,但当时我想趁塞格斯提卡各部落还比较混乱、布罗奇、马齐伊等潘诺尼大部落刚遭重创的有利时机,尽快完成对萨瓦河以西的塞格斯提卡各部落的进驻,然后抽掉第一军团的一半兵力到河对岸去……
只要萨瓦河两岸的大片地区都在我们的控制之中,我们就在这里站稳了脚跟……”
马克西姆斯沉吟着,说道:“不过现在情况确实有了变化,我们没有想到萨瓦河东岸的塞格斯提卡各部落的实力比西岸还要弱,卡尔米努斯带领第三军团去清理各部落的首领和贵族的过程中未遭遇明显的反抗,至今东岸的局势一直很平稳,卡尔米努斯甚至抽调部分兵力开始进驻东寨附近的各个部落……
我问了卡西诺斯,他说可能的原因是这一次潘诺尼部落联盟组建大军进攻我尼克斯,他父亲以我们尼克斯必败为理由,鼓动支持他就任大首领的这些东岸的部落首领和贵族加入队伍,以便获胜之后分润他们好处。
要知道安德莱斯在任期间一直在有意无意的打压他这些血亲部落,所以东岸这些部落的首领和贵族尽数征召部落里的精壮,加入到卡布德斯的队伍中,结果……”
马克西姆斯耸耸肩,嘴角浮现一丝笑意,继续说道:“既然东岸的局势还不错,我们就没必要过于冒险了,可以更稳妥一些,就按照你所说的,从明天开始两个百人队进驻一个村落……”
马克西姆斯摸了摸下巴,又说道:“昆图斯,既然我们选择更稳妥的方式来占据这块土地,你看我们需不需要在南面建一个军事营地?”
“首领,这正是我接下来想要提出的建议。”昆图斯看向马克西姆斯的侍从:“能帮我拿来塞格斯提卡领地的地图吗?”
马克西姆斯点了下头,几名侍从忙去抬来一幅比较大的木板地图。
这是这几天马克西姆斯根据卡西诺斯等塞格斯提卡人提供的消息和各部获得的信息、亲自绘制的一幅塞格斯提卡领地地图,它虽然并不精确,但绝不简略,因为地图上标记着塞格斯提卡各个部落的位置以及部落的人口数,它是用特制的石灰石所绘,可以用水擦掉,进行再修改。
昆图斯俯看着放在木桌上的地图,嘴里说道:“首领,我们不光要防备戈纳米湖地区的塞格斯提卡部落和逃亡到那里的塞格斯提卡人可能会对我们已经占据的村落的袭扰,更要防备布罗奇、马齐伊的军队北上,所以在南边建一个军事营地,我觉得是很有必要。”
昆图斯说着,伸手指向地图上的一处:“军事营地可以建造在这里!”
第三百一十八章 驱狼吞虎
马克西姆斯探头一看,昆图斯所指之处靠近戈纳米湖北端,位于萨瓦河西岸,那是一个塞格斯提卡部落的标记,下面写着一行小字“1000多人”,这不是一个精确的数字,说明这个部落还没有第一军团百人队进驻,只是卡西诺斯他们提供的这个部落以前的人口数,经历了这场战争和现在可能的逃亡,其部落现在的人口肯定少于1000人。
不管怎样,它都是一?小部落,方便改造成营地,也方便将部落里不多的人口迁移到其他村落里。
马克西姆斯想了想,问道:“你选择这个靠河边的部落,是想着以后从奥菲迪利亚往这这个营地运输物资和士兵方便?”
“是的,首领。”昆图斯认真的解释道:“你之前跟我说过,戈纳米湖地区地形特殊,那里的人以前就是让塞格斯提卡部落头疼的麻烦,我们要想征服那里也需要花费不少的精力和时间,不如暂时让戈纳米湖地区作为我们与布罗奇人之间的缓冲……
既然咱们短时间内不会再进军戈纳米湖、甚至进军布罗奇,不如多花费一些力气,将这个部落建造成一个牢固的军事营地,平时只需要驻扎几百名士兵和少数骑兵,负责监视南面的动向,一旦发现南面的塞格斯提卡人企图侵扰我们的村落,这个军事营地就可以直接派兵将其击退,如果是布罗奇或者马齐伊的军队北上来袭,他们也可以坚守营地,迟缓敌人的进攻,为我们调集军队反攻的时间。
这个营地在萨瓦河边,通过水路运兵、运粮都很方便,既可以减少粮食的消耗,也可以保证营地不会被敌人彻底包围,从而割断与我们的联系……”
马克西姆斯盯着地图,思索一会儿,说道:“可以在这里修一个军事营地,不过得先把这个村落的民众都迁走,一会儿咱们召开一个紧急的政事堂会议,就这件事进行商讨,确定下来……
等村民都迁走之后,让第一军团派遣2000名士兵尽快对这个村落进行改健,同时你们兵部也要尽快制定一个计划,这个营地要驻扎多少士兵?从哪几个部队进行抽调?怎么进行轮换?……回头把驻兵计划呈交上来,交给我审核批准执行。”
“是,首领。”
“对了,上次你提到的船队组建好了吗?”
“已经初步建好了,这支船队有80艘船,平均每艘船约有6名水手,总共是500人,其中有80人是咱们第三军团的士兵,他们以前都是水手出身,这一次是担任每艘船的船长。
船员们都是刚加入部落的斯科迪斯齐奴隶,他们之前都有着长年跟随主人在萨瓦河捕鱼运货的丰富经验。
船队队长是第三军团的安菲尔塔阿斯,之前已经向首领你禀报过。”
“是的,我记得。”马克西姆斯摸了摸下巴。
安菲尔塔阿斯是第三军团的一名百夫长,曾是坎帕尼亚奴隶水手出身,以往立过一些战功,得知船队建立,他主动要求加入、担任船队队长。
虽然说海上行船跟内河航行有很大不同,海战和河战也不大一样,但总比让操纵船只都不会的人担任队长要好,而且安菲尔塔阿斯有这个兴趣,自然就会更积极主动的去钻研水战的战术……所以马克西弗斯最终同意让他担任船队队长,将保障尼克斯部落在萨瓦河平原的水路安全的重任交付于他。
昆图斯又补充说道:“这两天,安菲尔塔阿斯已经开始带领船队日夜轮流、巡逻奥菲迪利亚附近的水域,全力保障工务部修桥的安全。”
“嗯。”马克西姆斯点点头,又问道:“今天北面的情况怎么样?”
“还是没有动静。”昆图斯回答。
“昆图斯,你觉得北边的塞格斯提卡部落一直这么平静是什么原因?”马克西姆斯又问道。
他之所以如此关注北面,那是因为根据现在所了解到的信息,在现今遭受重创的塞格斯提卡领地中奥菲迪丽亚的北面是唯一还可以派出2000至3000名战士的地区。
之前在确定了这一信息的真实性之后,马克西姆斯与各部门主官都感到有些紧张,如果北面的塞格斯提卡部落派出军队袭扰尼克斯部落所占据的地区,势必会严重影响尼克斯对各个村落的改造,所以奥菲迪利亚西寨之内的第三军团士兵始终保持着警戒、随时准备向北出击。
而如果北面的塞格斯提卡部落派船只顺流而下,则会对尼克斯正在修建的桥梁造成重大威胁,所以昆图斯才会迅速建立船队,来防止北面敌船的侵入。
然而马克西姆斯费尽心力做好了一切防备北面塞格斯提卡人的措施,但他们所担心的对象却始终没有什么异常,也难怪他会有所疑惑。
“首领,我觉得北面的塞格斯提卡部落之所以始终保持平静,很可能是因为他们在担心雅波德人。”昆图斯分析道:“听卡西诺斯说,塞格斯提卡领地的北面是雅波德人,以前他们经常入侵和劫掠塞格斯提卡人的领地。安德莱斯就任大首领之后,当年就率领军队北上进攻雅波德人。
亚波德人遭遇惨败,还被安德莱斯夺走了部分萨瓦河上游的平坦土地,之后亚波德人再没有跟塞格斯提卡发生冲突,但这并不意味着雅波德人就忘记了这份仇恨。
之前卡布德斯组建军队要进攻我们,却没有让北面的塞格斯提卡部落提供更多的战士,据说就是得知雅波德人有异动的消息,为了保障北面的安全,才不得不让那些部落尽量保存实力。
现在塞格斯提卡的军队已经被我们摧毁,核心区域也被我们所占据,北面的塞格斯提卡部落恐怕个个都胆战心惊,一旦雅波德人来袭,他们再也没有了援军,只能依靠自己去抵御凶狠的雅波德人……
在这样糟糕的处境之下,他们恐怕没有胆量再来招惹我们,反而是希望我们不要去进攻他们,尽量保持现在这样平静的局势,也好吓唬住雅波德人,让他们不敢轻举妄动。”
“你分析得很有道理。”马克西姆斯起身踱步,沉吟着说道:“……很可能北边的塞格斯提卡人和一部分刚刚成为部落外籍辅民的塞格斯提卡人抱着相同的侥幸,想等待着潘诺尼部落联盟的援军将我们赶走,重新收复塞格斯提卡的领地,他们就又都安全了……”
马克西姆斯冷笑了两声:“不过这样也好,这一段周边局势平静的时期正好可以让我们完成对塞格斯提卡核心地区的吞并和整合!……昆图斯,雅波德人前些年还跟塞格斯提卡人相安无事,偏偏今年出现了异动,你觉得雅波德人知不知道塞格斯提卡连遭惨败、已经快要覆灭的消息?”
“雅波德人只跟塞格斯提卡领地的西北边境的一小部分接壤,其他地方都隔着无数的山岭,他们两族又是仇敌,完全没有来往。塞格斯提卡人如果有心封锁消息,雅波德人应该是很难了解到塞格斯提卡领地内部的情况,如果他们真的知道塞格斯提卡现在的状况,恐怕早就大举入侵北面的塞格斯提卡部落了……”
昆图斯犹豫了一下,说道:“不过,我觉得……雅波德人有可能隐约猜到了一些,所以才会做出异动来进行试探。首领,去年一些被我们解救的斯科迪斯齐奴隶曾经组建了一支队伍,在塞格斯提卡的领地内闹腾了好几个月,后来塞格斯提卡专门组建军队对他们进行围剿,最后逼着他们远离塞格斯提卡的核心地区,躲到了北面的山区里,会不会跟雅波德人有过一些接触呢?”
昆图师的话顿时提醒了马克西姆斯,他陷入思索,脑海中一个新的计划正在逐渐形成,不过在这之前,他先得弄清楚一件事。
“马尔克卢斯,?明天骑马赶去托德利多,让军团长托列鲁哥帮你找一位名叫戈威斯的士兵,然后你询问他,去年他带着他的族人在塞格斯提卡领地内游荡的时候是否跟雅波德人有过接触,如果他说‘有’,就把他带到这里来。”
“是,首领!”
…………………………………………………………………………
今天,阿尔迪伊主寨的主屋大厅内坐满了下属各部落的长老们。
前些天,阿立斯塔卡斯率领军队“收复”了科拉纳河沿岸土地,接着又天天忙着帮助之前逃亡的族民们重建家园,甚至还要同其他部落的长老们进行商讨,希望他们的部落能够多提供一些物资,帮助科拉纳河的族民们能够更好地度过这个冬天。
实际上,在这过程中出力最多的是克利奥布罗塔斯,但阿立斯塔卡斯作为整个部落的代大首领,自然功劳的大半都要归他,因此在初步完成对族民们的安置之后,他就要求召开部落长老会议,想凭借这份功劳顺顺利利的坐上阿尔迪伊大首领的位置。
第三百一十九章 阿尔迪伊部落会议
谁知道,会议刚刚召开,阿立斯塔卡斯还没来得及提出今天会议的正题,西塞利特塞斯就抢先提出了一个匪夷所思的要求,引得众人一片哗然。
“西塞利特塞斯长老,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你要带着你部落的族民离开我们祖祖辈辈居住的土地,前往我们的仇敌塞格斯提卡人所在的萨瓦河畔定居?!你是不是还在做梦没有醒啊!”
因为恼怒西塞利特塞斯破坏他的好事,阿立斯塔卡斯将克利奥布罗塔斯反复提醒他“作为大首领要言语慎重”之类的话抛到脑后,忍不住大加嘲讽,从而引得一些南部长老们的哄笑。
“不是我在做梦,而是你们只顾盯着眼前的一切,不知道外面的世界已经发生了变化!”西塞利特塞斯不屑的扫了一眼阿立斯塔卡斯和那些哄笑的长老们,大声说道:“马克西姆斯首领已经攻入了塞格斯提卡人的领地,夺占了他们的主寨,占据了他们大片的领地,如今塞格斯提卡人已经彻底的垮了――”
西塞利特塞斯话还没说完,整个大厅顿时沸腾起来:“尼克斯人攻陷了塞格斯提卡的主寨?!这不可能!”
“尼克斯人能够击败潘诺尼部落联盟的大军,击败塞格斯提卡人、占领他们的主寨还是有可能的,只是几天前他们才刚击退潘诺尼联盟的军队,怎么可能这么快就攻入了塞格斯提卡人的领地?!”
“要是尼克斯人真的彻底击垮了塞格斯提卡,这是件大喜事啊!我们从此以后再也不用担心塞格斯提卡人的威胁了!”
……
“安静!安静!……”阿立斯塔卡斯连喊了好几声,长老们依旧热议纷纷。
阿立斯塔卡斯顿感愤怒,抓起旁边的水罐猛力往地上一掷,“啪”的一声震响,水罐被砸烂,碎片四溅。
长老们愕然的望向阿立斯塔卡斯。
阿立斯塔卡斯大声喝问道:“看看你们都在干什么!这里是部落会议的神圣大厅,不是村民们聊天的晒麦场,难道我父亲在的时候你们参加会议也是这样吵吵闹闹的吗!”
阿立斯塔卡斯这话说的有点冲,当即就有长老想要反驳,克利奥布罗塔斯见状,起身喊道:“大家还请保持安静,以便会议能够顺利进行!西塞利特赛斯,?刚才说尼克斯人占领了塞格斯提卡的主寨,这件事是真的吗?!”
克利奥布罗塔斯一开口,大厅内还真的安静了不少,再加上他的提问正是大家所关心的,于是几乎所有人都闭上了嘴巴,将目光都聚焦在西塞利特塞斯身上。
“这件事是真的!”西塞利特塞斯还没有作出回应,坐在他旁边的布多卡里巴斯就作出了回答,原本他和西塞利特塞斯等人有过商议,想要等会议进行到一个合适的时机再提出这个要求,可没想到会议刚开始不久西塞利特塞斯就擅自采取了行动,这迫使他不得不尽快表明态度,和鲁莽的西塞利特赛斯站在一起。
“在马克西姆斯首领率领尼克斯军队击败潘洛尼联军、解除了对我们阿尔迪伊的威胁之后,我和西塞利特塞斯前去感谢马克西姆斯首领,却听说因为塞格斯提卡和戴西提亚泰的军队从北面进攻尼克斯人的领地,马克西姆斯首领带领他的军队赶去抵御――”
阿立斯塔卡斯听到这里,不自然的抽搐了一下脸皮,他想起了自己那天因为没见到马克西姆斯的愤怒。
“由于担心马克西姆斯的军队遭遇失败,导致塞格斯提卡的军队再次成为我们阿尔迪伊的威胁,所以我和西塞利特塞斯他们一起前往尼克斯的领地,想要尽快了解战况……
结果等我们赶到战场,却得知马克西姆斯再次获得大胜,并且他在获胜之后的第二天一早就率领军队向塞格斯提卡的领地发起了进攻――”
布多卡里巴斯喟然叹道:“从来都是塞格斯提卡人进攻我们,我们还从未主动进攻过塞格斯提卡人!出于好奇和兴奋,我们循着尼克斯军队的行军路线继续前进……”
这时候,大厅内已经完全安静下来,长老们都在认真倾听布多卡里巴斯的说话。
“结果等我们赶到塞格斯提卡人的领地,就听说尼克斯军队已经攻占了塞格斯提卡主寨的西寨。等到我们在第二天进入塞格斯提卡的西寨的时候,尼克斯军队又攻占了萨瓦河对岸塞格斯提卡的东寨――”
这时,大厅内响起一声声压抑的惊呼,那是长老们对于在布多卡里巴斯的诉说中尼克斯军队展现出的如此强大、如此快速的攻击力而情不自禁的惊叹。
“我们没有看到尼克斯军队打败塞格斯提卡人、攻陷他们整?主寨的经过,但我们走进了塞格斯提卡的主寨,看到了在各条街道上巡逻的尼克斯士兵,看到了在主屋上飘扬的尼克斯部落的旗帜,看到了被尼克斯军队俘虏的大批塞格斯提卡人……
还有,我们在穿过塞格斯提卡领地、前往主寨的途中经过的每一个塞格斯提卡村落,都能看到塞格斯提卡人恐惧的躲在自己的宅院内……尼克斯军队是真的将塞格斯提卡人给打垮了!”
布多卡里巴斯感觉到长老们在自己的讲述下对尼克斯部落敬畏倍增,他不想让大家的喧哗声再起从而打破这种气氛,就加快语速继续说道:“我们见到了马克西姆斯首领,本来是想向他道贺,却没想到他却提出‘愿意在塞格斯提卡的萨瓦河领地上划出一大块肥沃的土地给西塞利特塞斯的部落、给我的部落、给其他在与塞格斯提卡的战争中丧失了土地的阿尔迪伊部落定居!’”
布多卡里巴斯此话一出,大厅内陡然间变得异常安静。
他扫视众人,神情郑重的沉声说道:“我、西塞利特塞斯、还有跟我一起的其他阿尔迪伊部落首领都同意了!”
西塞利特塞斯咽了口唾沫,他不得不承认布多卡里巴斯比他口才好,把自己一伙人去索要是土地的行为说成是不辞辛苦的去祝贺尼克斯人的辉煌胜利而得到马克西姆斯的慷慨馈赠。
“我不同意!”阿立斯塔卡斯打破大厅内的沉寂,愤然说道:“我之前说过了,你们是阿尔迪伊人,现在却要离开自己世世代代居住的土地,跑到塞格斯提卡那边去,这是背叛!――”
“阿立斯塔卡斯,你不要给我乱加罪名,这怎么能叫背叛啦!”西塞利特塞斯当即反驳道:“我们迁居过去之后,虽然离得远了一些,但我们依然会继续坚持阿尔迪伊的传统,会继续参加部落举行的任何会议,会继续响应部落的要求、派兵加入部落与敌人的战斗,我们永远都是阿尔迪伊人!”
“就算你们是这么想的,但是很多事情却由不得你们。”安布拉西诺斯神情严肃的开口说道:“就像是潘诺尼人,他们也曾是伊利里亚人,但是在他们离开家园、北上定居之后,就逐渐变得跟蛮族人一样,最后还反过来侵略跟他们曾经是同胞的我们!
如果你们选择远离家园,你敢保证你们的后人还能像你们一样坚持我们阿尔迪伊的传统吗!你敢保证你们的后人有一天不会像潘诺尼一样向我们挥舞剑矛吗!……”
安布拉西诺斯的质问让布多卡里巴斯一时难以作答,他很想说:“就算是有,那也是很多年之后的事情,时间久远了,当然很多事情都会改变……”
但这样的回答会让长老们在感情上难以接受。
就在这时,一名来自姆雷日尼察河沿岸部落的长老也提出质疑:“我不明白尼克斯是尼克斯,布多卡里巴斯你们是阿尔迪伊人,马克西姆斯首领怎么会将他们辛辛苦苦获得的土地分给你们?!难道你们已经抛弃了自己阿尔迪伊人的身份、投靠了尼克斯人?!”
这番质问等于是指责布多卡里巴斯他们早就背叛了部落,布多卡里巴斯不但没感到愤怒,反而暗自庆幸的迅速作出回答:“马克西姆斯首领之所以会这么做,那是因为去年尼克斯部落和我们这些失去了家园的阿尔迪伊部落首领签署了一个协议,在协议中马克西姆斯首领作出承诺,‘尼克斯部落会尽力为我们提供适宜的土地定居’。
之所以我们会去跟尼克斯部落签订这个协议,那是因为去年尼克斯人从塞格斯提卡人手中夺得了部分库帕河沿岸土地之后,我们就去找了阿科乌帕果斯大首领,希望他能够去跟尼克斯人商量,让尼克斯能够让出部分土地给我们,因为库帕河沿岸的土地原本就属于我们。
但大首领感到很为难,他告诉我们‘在阿尔迪伊与尼克斯所签订的盟约中,明确的写明了尼克斯人从潘诺尼中夺得的土地归属尼克斯部落所有’,他不能违反这个盟约。
我们不甘心,之后又多次找大首领提出要求,大首领被我们缠得没法,于是建议我们可以自己去找马克西姆斯首领商谈,我们硬着头皮向尼克斯部落马克西姆斯首领提出土地的要求,没想到他没有拒绝,反而是向我们作出了承诺!
我们和尼克斯签订这个协议,大首领是知道的,是经过他同意的,当时克利奥布罗塔斯和安布拉西诺斯都在场。”
克利奥布罗塔斯见众人的目光都转移到自己身上,不得不点头说道:“大首领确实知道布多卡里巴斯他们同尼克斯人签署的这个协议。”
第三百二十章 关于部落迁移的争论
安布拉西诺斯没说话,只是微微点了下头。
大家看待布多卡里巴斯和西塞利特塞斯的眼神略微平和了一些。
又一名来自姆雷日尼察河沿岸部落的长老不满的说道:“我就不明白当初与尼克斯签署盟约的时候,为什么要同意他们写上这一条,否则哪有这些麻烦事。”
克利奥布罗塔斯脸色一冷,因为当初可是他同尼克斯人订立的盟约,他正准备做出辩驳,一个高大的人影站了起来:
“艾萨克门纳斯,你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你知不知道当初马克西姆斯首领想要买地的时候,可不只是向我提出要求,还向奥塔里亚特等其他几个伊利里亚部落的海盗都提出了要求!
你刚才所说的盟约中的那一条是马克西姆斯首领坚持要写上的,如果我们当时不同意,那么双方就不可能达成同盟!马克西姆斯首领就会带着他的队伍转向其他的伊利里亚部落,你们可以想想看如果奥塔里亚特人同马克西姆斯首领结为同盟,那将会是怎样的一种情况!”
大厅内的众人忍不住打了个寒战,他们能够想象得到以尼克斯人可怕的战斗力,奥塔里亚特人有了他们的帮助,不但可以长久的守住盐矿,甚至还会率军北上,那么阿尔迪伊部落很可能就会重现今天塞格斯提卡人的悲惨遭遇……
“你们别忘了!当时塞格斯提卡军队不断入侵、我们部落时刻都有灭亡的危险,可在与尼克斯部落结为同盟之后,仅仅过了不到两年时间,我们部落不但脱离了灭亡的危险,而且我们的敌人反倒快要灭亡了!艾萨克门纳斯,你摸着胸口,坦诚的回答我!我们签署的这份盟约是不是拯救了我们的部落?!”
那名叫艾萨克门纳斯的长老低着头,不说话了。
克利奥布罗塔斯朝卡尔息彭帕斯投去感谢的目光。
“请尼克斯人来我们部落买地定居当然是大首领最正确的决定!”又一名姆雷日尼察河沿岸部落的长老接口说道:“不过既然尼克斯部落已经从塞格斯提卡人那里夺得了这么多土地,你们完全可以直接向马克西姆斯首领提出要求,让他给予你们库帕河沿岸的土地嘛,这样?们就可以在你们原来的土地上生活,也不用再远离我们了。”
“你以为我们没有提出这样的要求吗,但是马克西姆斯首领没有答应啊。”布多卡里巴斯叹道:“这就像乞丐去乞讨,人家给你什么你就吃什么,不可能有挑挑拣拣的权利!”
“布多卡里巴斯,我听你的口气,你也不是很想带族人去塞格斯提卡的领地,你们现在不也生活得还可以嘛,而且以后没有了塞格斯提卡人的威胁,日子会比以前更好过,就继续在这边待着呗,何必这么折腾呢!”又一名来自南部的长老劝说道。
西塞利特塞斯忍不住接口:“如果你愿意把你部落的土地和我部落现在所生活的地方进行交换,我当然愿意继续留下来!你愿意吗?你当然不会愿意!
因为你的部落生活在土地平坦肥沃的姆雷日尼察河沿岸、不愁吃穿;可我的族民大多生活在山上,缺乏可耕种的土地,吃不饱饭的同时还要担心山里的野兽蛇虫,经常有族人因为生病饥饿而死去。看着部落的人口一天一天减少,我能不愁吗!现在有机会让我的部落脱离灭亡的危险,我当然要选择离开!”
西塞利特塞斯咬牙切齿,摆出一副谁敢阻拦我就跟他没完的架势,让一些本想继续劝说的长老打消了念头。
“西塞利特塞斯,其实你们……可以回到你们原来的家园,这一次布罗奇人遭受了重创,他们应该不敢再入侵西面的丘陵了。”来自科拉纳河沿岸部落的一名长老轻声建议道。
“呵,你说不会就不会啊。”西塞利特塞斯不客气的驳斥道:“潘诺尼部落联盟这次是战败了,但是他们的实力依然远比我们强大,我可不敢再冒这个险,让族民们再遭受苦难!
再说,你真的是在为我们着想?其实还是想让我们回到丘陵定居,替你的部落挡住布罗奇人的威胁吧。”
“你――”这名长老被西塞利特塞斯点破心思,顿觉尴尬。
接连有长老在布多卡里巴斯和西塞利特塞斯两人面前碰了钉子,一时间冷了场。
阿立斯塔卡斯连使眼色,安布拉西诺斯不得不开口劝道:“布多卡里巴斯、西塞利特塞斯、还有其他想要率领族人迁往塞格斯提卡领地的长老们,还请你们好好的想一想!
尼克斯人虽然打垮了塞格斯提卡人,但是潘诺尼人还有布罗奇、马齐伊等六七?大部落,他们一向比较团结,这一次能够组建联军来进攻我们就是证明!他们不会允许尼克斯人占领他们同胞的土地,将来尼克斯人与潘诺尼人在塞格斯提卡的领地上会战争不断!
尼克斯人是很能打仗,但是他们人少啊,将来谁胜谁负,还很难说!你们迁居到那里,很难保证族民的安全啊!还不如就待在这里,虽然生活是差一点,但至少很安全,你们说对不对?!”
布多卡里巴斯笑了笑,说道:“安布拉西诺斯,谢谢你能为我们考虑!不过,马克西姆斯首领作出过承诺,一定会分给我们安全的、不会遭受到潘诺尼人攻击的土地。
另外,我们也考虑过潘诺尼人会派军队来收复尼克斯人所占领的土地,不过尼克斯人虽然人少,但他们在短短的一年多时间内就能打垮塞格斯提卡、击败潘诺尼人的联军,现在尼克斯获得了更多的土地、有了更多的人,潘诺尼人恐怕更不是他们的对手了。”
西塞利特塞斯紧接着说道:“说不定要不了几年,尼克斯人还能打垮布罗奇、马齐伊等其他潘诺尼部落,我们在那里生活,或许还能得到更多的好处!”
阿立斯塔卡斯看着西塞利特塞斯脸上露出夸耀的神色,心中涌起一股厌恶,他忍不住大声说道:“不管你们怎么说,总之我不允许你们离开阿尔迪伊部落的领地、前往萨瓦河!绝不允许!”
布多卡里巴斯和西塞利特塞斯等人并没有被阿立斯塔卡斯的决绝所震慑。
西塞利特塞斯露出冷笑:“哟,阿立斯塔卡斯,你还不是大首领,就开始对我们耀武扬威啦!就算你以后成了大首领,你也没有擅自决定部落事务的权利!我请求――”
西塞利特塞斯掷地有声的大声说道:“进行投票表决!”
阿立斯塔卡斯气得面色铁青,西塞利特赛斯的话正戳中了他的痛处,他的双眼犹如喷火一般死死的瞪着西塞利特赛斯。
克利奥布罗塔斯看气氛不对,赶紧说道:“西塞利特塞斯要求对他的部落迁往萨瓦河沿岸一事进行投票表决――”
“不光是西塞利特塞斯的部落,还有我的部落!”布多卡里巴斯提醒道。
“还有我的部落!……”一群跟尼克斯部落签订协议的阿尔迪伊长老们争先恐后的表态。
阿立斯塔卡斯双手紧攥着椅臂,大口呼吸,压抑着胸中的怒气。
“既然你们都提出要就迁往萨瓦河沿岸一事进行表决――”克利奥布罗塔斯扭头看向阿立斯塔卡斯,在等待他最后的决定。
喘息了一会儿,阿立斯塔卡斯略感好受些,而且他发现这些叫嚷要离开的长老们并不占多数,心里又多了几分侥幸,于是没好气的说道:“那就投票表决吧。”
原本居住在萨瓦河沿岸的阿尔迪伊部落实力很强,像布多卡里巴斯的家族甚至当过几十年的阿尔迪伊大首领。在几年前,生活在这个区域的阿尔迪伊部落首领有十二位是整个部落的长老,因为这几年同塞格斯提卡人的战争,其中有两位长老丧生,一直没有增补。
科拉纳河东面丘陵地带面积宽广,就是土地较为贫瘠,但那里有丰富的猪、鹿、羊等动物,曾经居住在那里的阿尔迪伊部落还不少,出了九名长老,至今没有减员。
但他们加起来才十九人,没有过四十八名长老的半数,而来自姆雷日尼察河和科拉纳河沿岸的长老们都投了反对票,只剩下来自西边山区的六名长老。
阿立斯塔卡斯的目光落在了阿尔息彭帕斯的身上,虽然一直以来他都跟这位海盗首领不对付,但此刻他还是希望对方能够做出符合阿尔迪伊部落整体利益的决定。
这段时间因为阿科乌帕果斯的重病,卡尔息彭帕斯就一直待在自己部落里,没有出海劫掠。等到潘诺尼大军入侵,阿立斯塔卡斯不仅是向尼克斯部落求援,也派人赶去西边山区向各部落发布了军事动员的命令。
阿尔息彭帕斯得到消息,立即率领部落的战士们,赶往姆雷日尼察河。
实际上,西边山区各部落的队伍相继在前几天才赶到主寨,阿尔迪伊部落的危机已经解除,阿立斯塔卡斯见各部落的首领都汇聚在此,才想趁此机会召开部落会议,让自己能够顺利继位,却没想会议刚开始就遇到了难题。
第三百二十一章 憋屈的阿尔迪伊大首领
“我支持布多卡里巴斯、西塞利特塞斯他们的部落迁居萨瓦河!”阿尔息彭帕斯大声说着,高举起自己的右手。
阿尔息彭帕斯在西边山区各部落的威望很高,他这一表态,其他五位来自西边山区的长老们也都纷纷跟随。
克利奥布罗塔斯看着大厅内举起的二十五只右手,顿时紧张起来,试图做最后的努力,于是他大声劝道:“各位,我们的祖祖辈辈在这里生活了几百年,阿尔迪伊由此得名,如果离开了这里,还能是阿尔迪伊人吗!请大家再好好想想,不要匆忙的就作出决定――”
“克利奥布罗塔斯,别磨磨唧唧的了,赶紧宣布表决结果!”西塞利特塞斯不耐烦的催促道。
“对,赶紧宣布!我们早就想好了,不会改变决定的!”其他举手的长老们也相继表态。
即使这样,克利奥布罗塔斯还是磨蹭了一会儿,发现举手的人数还是没变,这才无奈的宣布:“这一次参加部落会议的共有48人,赞同西塞利特塞斯、布多卡里巴斯他们率领着民迁往萨瓦河的长老有二十五人,已经过了半数,按照部落的规定……这个要求……获得通过。”
大厅内顿时响起欢呼声,甚至西塞利特塞斯和布多卡里巴斯激动的拥抱在一起。
布多卡里巴斯小声说道:“你这家伙一向喜欢乱来,这次算是蒙对了。”
“什么蒙对了,既然都做好准备了,就要早出手!要是像你那样又担心这儿、又担心那儿的,多耽搁事啊!”西塞利特塞斯边笑边反驳。
阿立斯塔卡斯咬着牙,没有将冲到嗓子眼儿的“我不同意!”给喊出来。
他现在只恨自己为什么不是真正的阿尔迪伊大首领,否则在刚才投票表决的时候大首领一人就算五票,西塞利特塞斯他们就根本过不了半数!
现在他明白了:为什么西塞利特塞斯在会议一开始就提出这样的要求?明明就是在利用部落还没有确立大首领的有利时机,为自己谋取利益!
该死的西塞利特塞斯!该死的布多卡里巴斯!还有那个该死的卡尔息彭帕斯!……阿立斯塔卡斯心中暗恨。
“我想请问你们带着族人迁往萨瓦河之后,那个铁矿怎么办?”安布拉西诺斯突然大声问道。
“铁矿位于西边山区,原本就属于西边山区的部落,我们走之后,铁矿当然是归属于卡尔息彭帕斯他们!”布多卡里巴斯毫不迟疑的回答道。
“不对!不对!”安布拉西诺斯连连摇头:“西边山区的部落早就不要了那个铁矿,铁矿已经废弃了好些年,也就是在去年大首领将它收归整?部落,由我们姆雷日尼察河沿岸的部落出人、出物资将它重新建好,为了让你们的生活过得好一些,才交由你们暂时掌管。
可你们真把铁矿当成是你们自己的了,在带着族人离开的时候还想把它给别人,你们还要不要脸?”
“安布拉西诺斯,?放tmd狗屁!”西塞利特塞斯气得大骂。
“到底是谁在放狗屁!”安布拉西诺斯沉下脸来,大声说道:“铁矿必须交给曾经为它出了不少力的我们!克利奥布雷布罗塔斯长老,你说对吗?”
“布多卡里巴斯,你们确实没有权利将铁矿私自转让。”克里奥布罗塔斯正色的说道:“这件事情应该由咱们部落会议商讨决定。”
“那就投票表决吧。”西塞利特塞斯再次说出这句话。
“我不同意投票表决!”阿立斯塔卡斯毫不迟疑的表示拒绝,他语气决绝的说道:“铁矿必须交由姆雷日尼察河与科拉纳河沿岸部落来掌管!”
“如果这件事也要投票表决,我们就退出这次的部落会议!”安布拉西诺斯的态度也很强硬,因为他看出来了布多卡里巴斯、西塞利特塞斯和卡尔息彭帕斯他们三方已经联手了,投票表决的结果只会像刚才那样。
来自姆雷日尼察查河、科拉纳河沿岸部落的长老们也纷纷表示要与安布拉西诺斯同进退,这二十多位长老都拒绝投票,这投票自然就无法举行。
眼看着双方就要陷入僵持的时候,卡尔息彭帕斯看着阿立斯塔卡斯,直截了当的说道:“做个交易吧。铁矿由我们西边山区的部落来负责,阿尔迪伊大首领由你来当!”
阿立斯塔卡斯当即给怼了回去:“废话!大首领的位置本来就是我――”
安布拉西诺斯使劲咳嗽,让阿立斯塔卡斯豁然醒觉:一会儿进行部落的大首领推选,要是西塞利特塞斯、布多卡里巴斯和卡尔息彭帕斯他们都表示反对,自己能不能继任大首领还真成了问题!
一时间,他僵坐着,既不敢再说狠话,又不愿低头服软,只是用目光向安布拉西诺斯示意。
“阿立斯塔卡斯是大首领阿科乌帕果斯的儿子,又是收复了科拉纳河沿岸失地、帮流亡的部落重整家园的英雄,他继任大首领是所有阿尔迪伊族民的期望!”安布拉西诺斯一脸正色的说道:“当然西边山区那边的生活确实艰难,由卡尔息彭帕斯他们来掌管铁矿,有利于他们生活的改善,我觉得可以考虑。
不过,铁矿的利润也不能都归西边山区的部落,这几天你们也都看到了,科拉纳河沿岸的部落这一次遭受了很大的损失,需要从铁矿的收益中分出一部分来帮助他们,你觉得呢,卡尔息彭帕斯?”
卡尔息彭帕斯回应道:“这一次科拉纳河沿岸部落遭遇兵灾,我们提供帮助当然是应该的,可以从买卖铁矿石的利润中拨出一部分给他们。但我想这应该只是暂时的,等到科拉纳河沿岸族民的生活都恢复正常了,就不应该再从铁矿中分润了!毕竟除了土地的收成,他们还有盐矿的利润,对不对?”
卡尔息彭帕斯和安布拉西诺斯对视了片刻,安布拉西诺斯扭头看向阿立斯塔卡斯,有意展现出恭谨的模样,问道:“你觉得这样的建议可以吗?”
“就这样吧。”阿立斯塔卡斯匆匆回应,他只想此事快些结束,因为他在卡尔息彭帕斯的威胁下选择了妥协,这让他感到很没有面子。
最终,阿尔迪伊的这一次部落会议结果:当初在同潘诺尼人的战争中丧失了土地、后来又与尼克斯部落签订协议的阿尔迪伊各部落将集体迁居萨瓦河,铁矿由西边山区的阿尔迪伊部落负责,在两年内其利润的三成要交由科拉纳河沿岸的部落,帮助其著名重建家园;
阿立斯塔卡斯继任阿尔迪伊部落的大首领;前任大首领阿科乌帕果斯的骨灰入葬、及部落的祭奠仪式将在四天后举行隆重举行。
阿科乌帕果斯在潘诺尼大军入侵的时候就惊怒而死,但当时整个部落面临生死存亡,各部首领一直忙于整军备战,之后虽然危机解除,但又要忙着收复失地、安置流亡的族民,一直没有时间来办理他的后事,导致时间过长,停放的遗体已经发臭,不得不先行火化。
现在部落终于是缓过劲来,阿立斯塔卡斯也成功当上了大首领,他就想趁着长老们都在主寨,顺理成章的就将父亲的入葬祭奠仪式和他的大首领就任仪式在众多长老的关注之下就先后一块办了。
由于各部落首领率领的队伍都还聚集在主寨,导致粮食供应有些吃紧,之所以还要等到四天之后才举办:一方面是在安布拉西诺斯的提醒下,阿立斯塔卡斯意识到大首领就任仪式需要办得隆重,可以提高他在族民中的威望,但这需要时间筹备;更重要的是阿立斯塔卡斯要派人去告知尼克斯部落,并且邀请马克西姆斯首领前来参加,这需要一些时间。
由于尼克斯是阿尔迪伊的同盟,而且马克西姆斯跟阿立斯塔卡斯还是姻亲,所以从常理来讲,就算马克西姆斯不能来,也必然会派遣尼可斯部落里重要的人物前来参加。
尼克斯部落前年刚来的时候,还得要依靠阿尔迪伊人的帮助,才能在库帕河沿岸立足。仅仅过了一年多时间,双方的地位发生了悬殊的变化,尼克斯部落成了拯救阿尔迪伊部落的强大盟友,尼克斯官员如果出席阿立斯塔卡斯的就任大首领仪式,表示是对阿立斯塔卡斯的认可,这能够让阿尔迪伊族民们感到宽心,并且还能大大增加他的威望。
阿立斯塔卡斯虽然感到有些不忿,但这就是现实,尼克斯部落用一场又一场的胜利赢得了今天在阿尔迪伊族民们心目中的地位。
会议结束,众人散去,阿立斯塔卡斯依然呆坐着。
前几天重新安置科拉纳河流亡部落一事就已经让他很是烦心,可没想到今天的这场会议让他身心俱疲。
他以前总觉得他父亲做事情不够干脆果决,可当他自己坐在这个位置上的时候,他才发现要做好一件事有多么的难,他对自己能不能当好一名大首领都产生了怀疑。
第三百二十二章 嫉恨
安布拉西诺斯走了进来,看到发愣的阿立斯塔卡斯,他想了想,走过去低声说道:“大首领――”
阿立斯塔卡斯立刻抬起了头,这还是第一次有人开口叫他“大首领”。
“西塞利特塞斯、布多卡里巴斯他们的这些部落离开这里其实也是好事,你又不是不知道,这几年来他们几乎每一个月都来找你父亲,要么是求你父亲进行军事动员、组建军队同塞格斯提卡人战斗,帮他们夺回领地;要么就是请求你父亲给他们一块更好一些的土地,让他们可以更好的过活;要么就是求你父亲多给他们一些粮食和物资,让他们可以更好的度过寒冬……
你父亲原本身体就不好,又老是为布多卡里巴斯、西塞利特塞斯他们的这些部落的事情操心,才会过世的这么早……这一次他们都去了萨瓦河,相信以后再也不会像以前一样来骚扰你了,你当大首领也能轻松一些――”
“我倒是希望他们来向我提要求,看我怎么收拾他们!”阿立斯塔卡斯恨声说道。
安布拉西诺斯了解阿立斯塔卡斯,他清楚自己的这个女婿不过是在嘴硬,真要是布多卡里巴斯他们找过来、向他提要求,他恐怕会头痛的躲开,因为他不具备他父亲的能力,也缺乏耐心。
所以安布拉西诺斯对阿立斯塔卡斯的话不置可否,接着宽慰道:“刚才?也看到了,布多卡里巴斯、西塞利特塞斯和卡尔息彭帕斯他们三方联手,导致我们不得不做出妥协,如果他们以后也都这样,你这个大首领将会当得很难受。
好在他们要远去萨瓦河,往返主寨就需要花不少时间,不可能经常出现在这里,只要你少召开部落会议,他们对你处理部落事务的阻碍就会少很多。”
阿立斯塔卡斯有些不甘心的问道:“难道就不能拆散他们三方的联手,拉拢一些人过来?”
“你要用什么来拉拢?土地或者财富?不,首先你得有威望,足够高的威望!像你父亲一样,让那些部落长老愿意跟随你、相信你,这需要时间,得慢慢来。”安布拉西诺斯语重心长的劝说着,接着又加重了语气:“你知道现在我们部落中谁的威望最高吗?”
阿立斯塔卡斯想也没想,就回答道:“卡尔息彭帕斯。”
“你现在是大首领了,别老像以前一样只盯着卡尔息彭帕斯。”安布拉西诺斯提醒道:“卡尔息彭帕斯出了西边的山区,他在整个部落中的号召力还不如布多卡里巴斯呢,是克利奥布罗塔斯!
他帮你父亲处理部落事务几十年,很多部落都记得他的好,就算是在主寨,你的号召力也远不如他,你什么时候拥有他那样的威望,我想部落里大多数的长老就会都听你的了。”
安布拉西诺斯的话让阿立斯塔卡斯立刻想起了部落会议刚开始时自己无法让大家停止喧闹、克利奥布洛塔斯一句话就让大厅恢复了安静的场面,原本因克利奥布罗塔斯帮自己辛苦安置科拉纳河流亡族民积累起来的一些好感瞬间流失……
他没有说话,但眉头却不由自主的皱起来。
这一切都被安布拉西诺斯看在眼中……
………………………………………………………………………………
塞利西斯是在昨天黄昏时接到村长普罗的命令,让他带领四十名已经挑选好的预备族民前往浮桥附近的岸边。
今天一早,塞利西斯就叫上族民们,一起出发了。
这四十名预备族民中大半是塞格斯提卡人,也有少半斯科迪斯齐人,正因为如此,在途中队伍显得沉寂,双方自然而然地分成两队,泾渭分明。
塞利西斯对此已有些习惯,只要双方相安无事,他不会有过多的要求。
第21号村距离奥菲迪利亚并不远,走了半?多小时,一行人就抵达了寨门。
虽然主寨已经改了名字,但外观上并没有什么变化,除了寨门上飘扬的旗帜不再是一头雄鹿,而是一头张牙舞爪的怪兽,据说那叫“龙”,包括塞利西斯在内的塞格斯提卡人对此心情复杂。
寨门的卫兵拦住了他们:“你们不能进去!”
“我们是来看大桥建成的!”塞利西斯解释道。
“我知道。但今天来的人会很多,为避免扰乱里面的秩序,政事堂特地下达了禁令,不过你们要看大桥建成也不需要进到寨子里,直接去河岸,就能看得很清楚。”卫兵提醒道:“赶紧去吧,去晚了就占不到好位置了。”
塞利西斯只好带着大家离开寨门,绕着寨子外围,前往河岸。
路上,米里图斯抱怨道:“又不是我们自己要来看的,是尼克斯人求着我们来的,居然还这样对我们,真是过分!咱们干脆不看了,直接回去!”
米里图斯的话虽然说得让大家解气,但这几天大家一直在村长的带领下翻耕土地,好不容易出来放放风,不好好的看两眼,回去之后族人问起,却答不上来,那才丢人,所以没有人跟着他起哄。
果然正如卫兵所说,河岸边已经有了不少人,距离寨子近的地方都被占满,塞利西斯只好带着族民们到距离较远的河岸。
大家刚刚站好,就有人惊呼道:“那就是村长所说的大桥吗?!真是太……太壮观了!”
只见在右前方的远处,一座长龙一般的木制建筑凌驾于宽阔的萨瓦河上,连接着东、西两寨的河岸,缓而深的河水从它的身下流过,和煦的阳光将它笼罩,散发着黄澄澄的光芒……
萨瓦河上以前并非没有桥,但那是浮桥,是用船只拼接而成,人走在上面会不停的摇晃,还不能承受较重的货物运输,每逢萨瓦河发大水之前,浮桥就会被拆除,等到水降之后再重新连接,否则就会被迅急的河水冲毁……
而预备族民们眼前的这座桥没有任何船只的影子,它的整个桥身悬于河面之上足有两米多高,下方有无数根粗壮的木柱交错,支撑着它长长的桥面延伸着两岸,远比浮桥要壮观雄伟。
族民们都踮脚瞪目凝望,不时发出惊叹之声。
米里图斯却在不服气的嘀咕着:“这座桥好看是好看,就不知道能不能过人啊……”
突然间,巨大的欢呼声从木桥的两端响起,持久不绝。
米里图斯正询问前方的族人发生了什么事,就望见有人走上了木桥,安全的走到河岸的另一边……接着走上桥的人越来越多,都安全的到达了对岸……又过了一会儿,没有人再上桥,但却有两辆驮车从河的两岸驶上木桥,慢悠悠的各自驶向对岸,木桥依旧安然无恙……
又过了一会儿,木桥两侧的河面上各自出现了三艘没有桅杆的小船,在水手奋力划桨下,小船顺利的通过木桥下方、木柱之间的一个个桥洞,顺利的到达木桥的另一侧……
米里图斯和其他的族民们一样惊叹着、欢呼着,再也没有任何的抱怨。
是的,确确实实如普罗村长所说,这是一座真正的桥,比浮桥强多了!
这时,一名又一名骑兵从他们身后驰过,嘴里不停高喊着:“马克西姆斯首领有令,从明天开始,只要是尼克斯部落的族民都可以不受阻拦的通过木桥、往返两岸!……”
萨瓦河两岸前来观看木桥落成的成百上千的预备族民们发出了震耳欲聋的欢呼。
在返回的途中,族民们不再像来时那么沉默,他们兴奋不已的讨论着那座木桥。
塞利西斯敏锐的感觉到在他们惊奇的语气中开始有了几分自豪……
在木桥的西岸,马克西姆斯在看完整个木桥的落成、检验之后,大为满意:“斯普卡拉,你们干得不错,真的是在半个月之内建好了这座木桥,很好的完成了部落交给你们的任务!”
斯普卡拉谦虚的回应:“首领,别看这萨瓦河的河面比库帕河要多出一倍的长度,但塞格斯提卡人还是很有眼光的,他们所挑选的这个建浮桥的地方,水流非常平缓,河岸、河床的建桥条件也很好,所以我们不需要再费心的去选新的桥址,就可以开始修建。
我们已经有了一次建木桥的经验,再一次修建只会更加娴熟,而且大部分建桥所需要的木料都已经备好,还多了一些塞格斯提卡木匠作为助力,还有由卡皮托在后方为我们提供各种帮助,我们在十五天内建好桥是理所应当的。”
马克西姆斯哈哈笑道:“斯普卡拉你太谦虚了!在这片局势还不稳定、还不完全属于我们尼克斯领地的河岸上,还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建造好木桥,不管是卡皮托、还是你、还是我们众多的匠人们都付出了巨大的努力!
木桥建好之后,我们就能够对萨瓦河东岸投入更多的人力,更快的让河对岸成为我们尼克斯的领地,所以这一次你领导的建桥工程队可是立下了大功!回头你把表现出色的匠人们的名字报上来,经我审核批准之后,交由吏务部记功!”
第三百二十三章 建立军情司
“多谢首领!”斯普卡拉高兴的回应。
“那些塞格斯提卡的匠人们表现怎么样?”马克西姆斯又问道。
“大部分表现的不错!他们对建造木桥很好奇,因此非常好学,不但干活很积极,而且还经常提问题……”斯普卡拉由衷的夸赞道。
马克西姆斯说道:“你多挑几个表现的还不错的塞格斯提卡匠人,加入到报功名单之中,我会让吏务部也给他们记功,缩短他们成为正式族民的时间,也好让其他塞格斯提卡匠人以他们为榜样。”
“我明白,首领。”斯普卡拉会意的点头。
“首领,卡尔米努斯他们来了。”卡皮托在一旁小声提醒道。
马克西姆斯抬头看去,就见卡尔米努斯带着一行人已经走到了西岸的桥头,他立刻大步迎上去。
“首领,第三军团长卡尔米努斯向你报到!”卡尔米努斯原地立正,右手握拳捶胸,行了一个标准的军礼。
马克西姆斯当即还以军礼,然后笑容满面的握住了他的手,热情的说道:“卡尔米努斯,你这个塞格斯提卡东岸的征服者终于是回来了,大家都很想你啊!”
卡尔米努斯赶紧摇头说道:“首领你就别笑话我了,如果不是你带领我们接连击败潘诺尼的大军,让塞格斯提卡人几乎丧失了防御能力,又长途奔袭夺取了塞格斯提卡人的西寨,让他们的民众陷入恐慌,然后你又让吉利库斯他们潜伏在东寨作为内应,我才能够带领兄弟们轻松的占领东寨,轻松的镇压住东岸的那些部落……这些都是全靠首领你才获得的功劳!”
“行啊,卡尔米努斯,半个月没见,这嘴里说出的话都变好听了!”马克西姆斯调侃道。
卡尔米努斯认真的回应道:“因为我在东寨管了半?月,就算是有?的支持和指导,也还是天天忙得焦头烂额,才知道你当首领是多么的不容易!”
马克西姆斯听了这话,甚感欣慰,他收敛起笑容,正色的说道:“虽然有这样、那样的有利条件,但这一次你孤军深入东岸,还是要冒很大风险的。但你不但夺取了东寨、稳住了整个东岸的局势,还是基本完成了政事堂交给你的任务,所以这个功劳你是不想要,也得给你和第三军团啊!”
卡尔米努斯立刻说道:“首领,有功劳,我当然会要,不然士兵们该找我算账了。”
马克西姆斯哈哈大笑,然后说道:“兵部会根据你们第三军团所面临的实际战况来评定立功等级,吏务部再将士兵们以往的战功累积起来,最后决定他们要晋升的等级……吏务部都在日以继夜的工作,大概到明天第三军团士兵们的计功晋级就能完成,很快就会向他们公布。
不过,对你的论功晋级还得等到萨瓦河东西两岸的族民都分地结束、我们的主寨也都迁居过来之后,再跟着部门的主官、其他军团长和在这次战争中表现极其杰出的族民一起接受部落的表彰,所以你还得再等一段时间。”
“没关系,我可以等待。”卡尔米努斯立即表态,心里乐开了花,因为这意味着他立下的功劳不小,部落将会向广大的族民宣扬他的功绩。
马克西姆斯走向卡尔米努斯身后的第三军团队官们,亲切的叫着每个人的名字,夸奖他们在这一次的行动中的优异表现。
马克西姆斯一直密切关注着东岸的情况,对于卡尔米努斯每天派过河来汇报情况的信使都反复询问,对第三军团在东岸的行动熟谙于心,所以此时才能做到对每名队官有的放矢的夸奖,这让队官们一个个都非常高兴和自豪,气氛变得十分热烈。
他最后来到这一行人中唯一一位没有穿戴盔甲的人的面前。
此人立刻弯下腰,极其恭敬的行礼说道:“尊贵的马克西姆斯首领,吉利库斯向您问好!”
马克西姆斯赶紧上前两步,将他扶起,面色和蔼的看着他:“吉利库斯,我们有一年多没见了吧?”
“是的,首领!”
“我是真没有想到,当时派你回到这里,这一年来你会给我们部落这么大的帮助!”马克西姆斯感慨的用力拍着他的肩膀:“安德莱斯带来潘诺尼部落联军准备再次进攻我们,是你提前传回的消息,让部落有了充分的准备,才能减少损失、击退敌人!
安德莱斯重病、卡布德斯代行职责、斯科迪斯齐人劫掠其领地……这些消息也都是你告诉的我们,我们才能有充分的准备,与塞格斯提卡人的休战谈判中占据优势!
潘诺尼部落联盟组建大军想要灭亡我尼克斯,也是你事先发现端倪,让我们有了充分准备,才让这场本可能是尼克斯灾难的战争变成了一场辉煌的大胜利!
然后又通过你得知塞格斯提卡领地内兵员所剩无几,我们才大胆的率军进攻塞格斯提卡领地!你又带人作为内应,帮助第三军团顺利地夺下了东寨,接着又协助卡尔米努斯,稳定了东岸的局势!……”
听了马克西姆斯的这番话,吉利库斯脸上的恭谨已经被不断从心底涌上来的自豪所替代。
而周围的队官们更是吃惊,他们没想到这位帮助他们夺取了东寨的塞格斯提卡“叛徒”居然很早就加入了部落,并且为部落立下了这么多惊人的功劳,看他的目光开始有了尊敬。
“根据你所立下的这些功劳,由吏务部提起,我批准,你将由部落的预备族民晋升为一等族民,获得八十亩的土地和一座宅院!正式的晋级嘉奖命令会在部落表彰大会上传达,让族民们都知道你为尼克斯所做的贡献!”
八十亩地、一座宅院,这可是潘诺尼贵族才能享有,平民出身的吉利库斯曾经想都不敢想,而尼克斯的一等族民……据吉利库斯这段时间从第三军团士兵那里了解到的情况,很多一早就跟随马克西姆斯一路征战的尼克斯士兵也是经过这一场战争的胜利,最后才晋升为一等族民,而他一个降虏在一年多时间内就获得了和他们相同的地位,这怎能不让他激动!
真的是不计出身、只讲能力的部落!马克西姆斯首领果然是说话算话!……吉利库斯激动的再次弯腰行礼:“多……多谢首领!”
“谢什么?这是你应得的!”马克西姆斯再次将他扶起。
虽然从预备族民直接跳到一等族民,一下子连升了三级!但旁边的队官们没有一个感到不满,确实正如马克西姆斯所说,吉利库斯所立下的功劳完全值得上这样的晋升!
吉利库斯激动之余,突然间想起了一事,他稍作犹豫,咬牙提醒道:“首领,还是不要对我进行公开的晋级表彰吧。要是族民们都知道了我的事,很可能敌人也会知道,到那时我就没法再潜入布罗奇、马齐伊等潘诺尼的领地,为部落再打探消息了!”
“你能为部落考虑,不计较个人荣誉,这很好!”马克西姆斯面带微笑,宽慰道:“但你不用担心,现在已不比往日,我不会再派你去亲自做这些事,而是准备在兵部中成立一个军情司,归属于参谋部,你将会被任命为军青司主官,专门负责安排你的下属去收集周边势力的情报,为部落将来制定战略、对外作战提供情报方面的有力支持!”
“我……担任军……情司的主官?”吉利库斯愣了,作为一名普通的部落族民,突然间被提拔为一名贵族心里莫名的有些发虚。
“是的,吉利库斯你将成为尼克斯部落兵部军情司主官!”马克西姆斯言辞肯定的说道,接着又勉励他:“我相信你可以做好,因为你之前就是这么做的。
在塞格斯提卡领地内,悄悄招募手下,让他们帮你去探听各种消息;在我们进攻的时候散布谣言、担当内应;在我们占领这里之后又帮着安抚民众、稳定秩序……你做的相当好!
你要把这些经验好好的总结,并好好训练军情司的人员,我相信军情司会成为部落发展壮大的有力武器!”
“首领,你放心,我会好好干的!”吉利库斯被马克西姆斯一番鼓舞,有了信心,当即郑重表态。
“恭喜啊,吉利库斯,以后咱们就是同一个部门的人了!”卡尔米努斯用生硬的伊利里亚语道贺,这段时间正是得到吉利库斯的不少帮助,他才能够完成马克西姆斯交给的任务,对于吉利库斯能成为兵部军情司主官,他是真心为其感到高兴。
“吉利库斯,那些跟着你一块、为我们尼克斯做事的人,你把他们的名字和所立的功劳都写下来,交给你的上司、参谋部主管昆图斯。经过兵部核实之后,吏务部会给他们记功晋级。”
第三百二十四章 对东寨的规划
“首领,我……我不会写字。”作为一名潘诺尼普通族民,吉利库斯不识字很正常,但他还是感到有点羞愧。
这本就在马克西姆斯的意料之中,他神色温和的说道:“你不会写,就去向昆图斯口述好了。不过你作为情报是主官,不会写字识字,很不利于你接下来军情司工作的开展!你可以多抽时间去部落学校旁听,努力的学会识字认字!”
“首领请放心,我一定会加倍努力尽快学会写字!”吉利库斯再次表态,他现在浑身充满干劲。
“军情司暂定有5名属员,部落会给你配备一个能写会算的手下,其他的人选,你可以从现在这些为你做事的人中挑选能力出色的来担任。我听说在攻占东寨的时候,你有两名手下战死了,他俩可有父母妻儿?”
“有一个有妻子和孩子,另一个人只有一个弟弟。”
“?把这些都告诉昆图斯,部落会给予他们一些抚恤和照顾,不会让为部落做事的人白死!”
“多谢首领!”吉利库斯感激的说道,他突然又想起了什么,问道:“首领,我之前是听从卡修斯的命令,这以后是不是还――”
马克西姆斯挥手说道:“不用了,现在部落有了军情司,你是主官,收集情报的事情由你自己做主,不过军情司隶属于参谋部,有什么情报你要及时向昆图斯汇报,并且要听从他的建议。”
“是,首领!”吉利库斯踌躇满志的大声回应。
实际上,卡修斯领导吉利库斯的这几?月时间内干得很不错,尼克斯军队进入塞格斯提卡领地之后,吉利库斯所作出的那些配合大多数来自卡修斯的指示,马克西姆斯心里是清楚的,但他还是决定将吉利库斯独立出来。
这样一来,以后参谋部军情司主要负责尼克斯部落之外,秘书部情报处的重心则在部落之内,既能同时满足马克西姆斯自己和部落的需要,又能相互竞争,还能互相监督,防止这样一个隐秘的部门被一人长期掌握,将来引发祸端。
马克西姆斯回过神来,着重强调道:“你现在要尽快将军情司建立起来,开始着手收集周边势力的情报,北边的塞格斯提卡领地、东边的戴西提亚泰领地、南边的戈纳米湖地区、布罗奇领地和马齐伊的领地……这些势力的领地都要重点关注,要及早的发现异常,以便部落能够及时的做出防备,就像你之前所做的那样。”
吉利库斯顿时感到了压力,他犹豫着说道:“首领,军情司现在只给了五名属员,可是……可是我们要收集情报的地方却有这么多,人手……人手不够啊!”
“你没有明白,军情司的这五名属员是部落的正式官员,他们是协助你管理好这个部门的,部落每月都要给他们发放薪酬。
你要派出去收集情报的人手可以在族民中悄悄招募嘛,就比如之前跟着你做事的那些人,虽然他们不是军情司的正式属员,但他们收集到情报立了功,仍然可以得到部落的记功奖励,我相信单凭这一点,就会有一些族民愿意为军情司做事。”
吉利库斯恍然大悟,当即郑重的表态:“首领我明白了,请你放心,我会尽快建立军情司,派人前往你所说的这些地区,收集更多的情报,保障部落的安全!”
“好!好!……”马克西姆斯满意的连连点头,他一直在观察吉利库斯的神色,感觉对方已经对尼克斯完全归心,和卡西诺斯相比,吉利库斯对潘诺尼人来说无疑是一个更好的榜样!
想到这些,马克西姆斯温声勉励道:“吉利库斯,我相信你不会止步于一等族民,好好为部落做事,等到灭了马齐伊,救回了你的妻子,让她好好享受你在部落中所获得的富裕生活和赢得的荣光!”
吉利库斯没想到这位年轻的部落首领还记得当初自己所说的话,顿觉鼻子一酸,颤声说道:“多……多谢首领,我……我会的。”
马克西姆斯拍了拍他,然后看了看周围的人,歉意的说道:“让你们等久了,咱们现在过桥吧。”
于是,卡尔米努斯和第三军团的队官们作为向导在前方领路,马克西姆斯带着卡皮托、沃勒努斯等部门官员,在护卫队的簇拥下,紧随其后。
一行人通过新建的木桥,顺利的到达了对岸,进入了东寨。
塞格斯提卡主寨的东寨在斯科迪斯齐人统治时期就是部落的中心,其实后来安德莱斯为了战争的需要,开始将部落的部分行政职能转移到西寨,但短短几年时间依然无法改变东寨在这片土地上的重要地位。
从外观上来看,东寨的面积更大,寨内几乎全是宅院,院落排列有序,道路横平竖直,尤其是主屋,高高的木质院墙内竟然有十几栋房屋,犹如一座小型军营。圣石所、圣林院、广场、河港……各种部落建筑一应俱全,就连在门外的道路也修得比西寨的要更平实宽敞。
马克西姆斯一行人在东寨内视察完一圈之后,都觉得这里比斯诺蒂亚更适合作为尼克斯部落的中心,只要稍作改建,各个部门就可以直接搬进来办公了。
整个东寨的接收和管理不需要马克西姆斯和各部门主官来操心,因为奥菲迪利亚的行政长官已经任命,他就是曾经的维斯特尼行政长官西克罗普斯。
奥菲迪利亚作为尼克斯部落新的主寨,下辖的土地广阔,拥有诸多村落,族民众多,人员复杂,需要一位能力较强、行政经验较丰富的官员坐镇,在马克西姆斯不愿意让用得顺手的各部门主官改任的情况下,最合适的人选就是西克罗普斯了。
西克罗普斯,曾是庞贝城的一名小商人,因为欠阿雷尤斯家族的债而无法还清,最后不得不被迫全家卖身为奴,自己在阿雷尤斯家族的私人码头担任会计员。马克西姆斯率军攻占庞贝后,西克罗普斯一家才获得解救,从而加入起义军,又因为其能写会算,被沃勒努斯重用,成为得力助手。农务部初建时沃勒努斯就任命他为副官,后来又向马克西姆斯推荐,让其当上了维斯特尼的行政长官。
当时维斯特尼与塞格斯提卡人领地接壤,虽然双方签订了停战协议,但不可避免的会产生一些摩擦。此外,维斯特尼寨内的斯科迪斯齐和塞格斯提卡预备族民之间矛盾很深,时有冲突……
维斯特尼行政长官这个职位并不好当,但在西克罗普斯的管理之下,该城镇的秩序始终比较稳定。而且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其所辖的领地族民的收成不错,没人漏税,军事训练也进行的很好,才会有后面两个军团不错的表现……
总之,西克罗普斯在维斯特尼一年多的行政长官任期内表现优异,对于让他担任奥菲迪利亚的行政长官一事,政事堂会议上大家都一致赞同。
马克西姆斯对西克罗普斯最深的印象就是做事极其的勤勉认真。
他在接到政事堂发出的就职命令之后,很快就做完交接,然后孤身一人赶来奥菲迪利亚,这几天一直带着新下属没日没夜的熟悉和处理西寨的事务,今天他又跟随马克西姆斯来到东寨,忙着清点寨内的房产、物资、人口……
粗略的视察完东寨之后,马克西姆斯没有去打扰西克罗普斯做事,跟随卡尔米努斯来到第三军团的临时军部。
卡尔米努斯比较谨慎,没有把主屋作为军部,而是选择了旁边不远的一座大宅院。
走进了客厅,马克西姆斯走到主位上坐下,看着卡尔米努斯,沉声问道:“昨天第81号村发生冲突,有两名塞格斯提卡平民被杀死,你昨天派过来的信使说得比较含糊,现在你给我详细的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卡尔米努斯内心一凛。之前他见到马克西姆斯时,马克西姆斯对他一番夸奖,他还以为马克西姆斯是满意他对此事的处理,并未将其放在心上,没想到马克西姆斯到此时人少的时候才郑重的谈及这件事。
“首领,事情是这样的……”卡尔米努斯有些紧张地讲述起来。
第81号村是靠近东寨的一个村落,第三军团的一个百人队进驻该村,经过一番努力,有将近一半的村民加入了尼克斯部落,除了少数逃跑的,其余的村民则被押送回东寨作为外籍辅民,随后部分新加入部落的斯科迪斯齐奴隶被分配到该村……整个过程跟这段时间西岸各个村落发生的事情都是一样的。
但是随后新到该村的一名斯科迪斯齐奴隶和一名塞格斯提卡预备族民在村中相遇,因为对方蔑视的眼神,主动挥拳殴打对方,从而引发了双方十几人的冲突,等到留驻该村的第三军团士兵赶到、平息冲突时,已经有两名塞格斯提卡人被殴打至死……
第三百二十五章 杀一儆百
“这么说是斯科迪斯齐人先动的手?”
“对。”
“参与斗殴的斯科迪斯齐人没有受伤?”
“有受伤,但都不重,因为打架的斯科迪斯齐人都比较年轻,而塞格斯提卡村民多数年纪都比较大。”
“你对这起冲突是怎么处理的?”
“我得到消息之后,亲自带了两个百人队赶到第81号村子,将参与斗殴的人都进行了询问,然后将塞格斯提卡村民指认打得最凶狠、极可能是导致那两人死去的三名斯科迪斯齐奴隶拘捕,就关押在东寨,想等着今天木桥开通之后,交由法务部审判。”
“嗯……”马克西姆斯点点头,对卡尔米努斯谨慎的做法还是认可的。
卡尔米努斯见状,心里松了口气,接着小心翼翼的说道:“首领,这三位斯科迪斯齐年轻人以前一直遭受塞格斯提卡人的欺压,其中一人的亲人还惨死在塞格斯提卡人的手下,他们对塞格斯提卡人的怨恨很深,又因为年轻,稍微受到刺激,就受不住了……”
卡尔米努斯一边说,一边在偷眼观察马克西姆斯的神情,见他在认真倾听,又进一步的说道:“这三个斯科迪斯齐年轻人,我都有些印象,我们攻下这里之后,他们是最早的一批加入部落的奴隶,其中的一个人还主动帮我们去说服周边部落里的奴隶加入部落……
我分兵去清剿各个部落的首领和贵族的时候,东寨的防御很大程度是依靠这些斯科迪斯齐奴隶,这俩人在其中都表现的不错,起了很好的带头作用……首领,我想能不能对这三?人的惩罚――”
“免去他们的死罪,让他们可以继续为部落效力,这就是你想要对我说的,对吧?”马克西姆斯神情严肃的看着他。
卡尔米努斯陡然感觉一股强大的压力扑面而来,让他不敢出声回应。
“你将这些斯科迪斯齐奴隶分配到各个村落之前有没有向他们宣读部落的法令?有没有叮嘱他们要与村落里的塞格斯提卡人和平相处?”
“有!当然有!我和手下都反复叮嘱了很多次!”卡尔米努斯忙不迭的回应。
“既然如此,他们都已经了解了部落的法令,还敢去触犯,那就是知法犯法!不管是他们、还是死去的那两名塞格斯提卡村民,都已经是尼克斯族民了,杀人就必须偿命,这是部落的铁律,必须予以执行!”马克西姆斯语气坚决。
卡尔米努斯低头应了一声:“是。”
“我们要想更顺利的吞并塞格斯提卡,让加入部落的塞格斯提卡人忠诚于部落,我们对待他们就应该像对待我们的族人一样,做到公正无私,不应该有所偏心。”马克西姆斯冷静的说道:“这件事情的发生是一件坏事,但反过来想也是好事!
斯科迪斯齐奴隶以前是弱势的一方,现在我们来了之后,缺乏壮劳力的塞格斯提卡民众反而成了弱势的一方,再加上我们跟斯科迪斯齐奴隶曾经有着相似的境遇,自然而然会比较亲近,他们难免不会因此而变得骄横,而加入我们的塞格斯提卡民众则会感到忧心。
所以这一次在处决这三名斯科迪斯齐奴隶之前,我会让法务部押送他们巡游各个村落,现身说法,给新加入部落的斯科迪斯齐人以警示,也让塞格斯提卡民众感到宽心。”
卡尔米努斯虽然觉得这样做对那三名犯事的斯科迪斯齐年轻人有点残忍,但他没敢提出异议。
“在这件事上,负责给各个村落分配新村民的官员也缺乏经验,本不应该将如此活跃的三个斯科迪斯齐年轻人分配在一个村里,胆子大的人多了,就是容易闹事啊!”马克西姆斯洛有点痛心,但他随后又舒展眉目:“好在现在大桥修通了,各个部门的主官和属员都会移住到这边,集中全力解决东岸的问题!”
说到这里,马克西姆斯的声音又变得和缓起来:“我知道这段时间你很辛苦,在这边的第三军团士兵们也很辛苦,但现在不是放松歇息的时候。第一军团已经完成了西寨从迪多纳伦西山到戈纳米湖之间的所有村落的进驻和编户、分田……而东寨这边还只有周边的三十多个村落完成了进驻――”
卡尔米努斯想要解释,被马克西姆斯制止,他态度温和的说道:“这不能怪你,你没有足够的人手,还要负责这么大片的地方,能够稳定住秩序已经很不容易……所以从今天开始,在西寨的第三军团士兵将全部调过来,另外第一军团也会抽调2000名士兵到东寨――”
“第一军团的士兵也要过来?”卡尔米努斯一听,有点着急。
马克西姆斯军队从成立到现在也不过才三年,但各支队伍之间已经有了竞争意识。马克西姆斯的这个安排就好像是在表明第三军团搞不定自己的任务、还需要第一军团出手帮助,这对第三军团长卡尔米努斯来说有点难以接受。
马克西姆斯当然明白他的心思,解释道:“这2000名第一军团士兵主要是要将东岸靠近戈纳米湖的一个临河村落改建成军营,与河对岸第一军团已经建好的另一个军营互为依靠,以防止南面的敌人袭扰我们的领地。这样一来,第三军团也就可以放心的进驻各个村落,尽快的完成对东岸塞格斯提卡领地的征服。”
卡尔米努斯还有些担心的问道:“这个要建好的军营是由第一军团的士兵驻扎吗?”
“当然是由你们第三军团来负责。”马克西姆斯笑了笑:“我之前已经给你说过了,按照政事堂商讨的结果,第一军团的所有人要移居到西岸的各个村落,而?们第三军团则要全部定居在东岸。
不管是为士兵们个人考虑,还是为部落着想,第三军团都必须要趁着潘诺尼人还没有缓过劲来的时候,尽快在十天之内完成你们的任务,以便部落能够更好的集中力量应对接下来潘诺尼人的挑战!”
“首领,你放心,第三军团不会辜负你的期望!”卡尔米努斯郑重的作出承诺。
“我相信你会带领着第三军团将事情做好。”马克西姆斯勉励道,然后他起身往外走。
侍从马尔克卢斯正站在屋外,看到马克西姆斯出来,赶紧上前禀报:“首领,阿拉科西亚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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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诺尼部落联盟派来了一个使者?!”
“首领,不是一个使者,总共是四个人。”阿拉科西亚详细的解释道:“他们坐船经过戈纳米湖、在西岸登陆时,就被哈古克斯的骑兵发现,他们主动表明了身份,并且按照我们骑兵的要求,被蒙上双眼,然后一路带到了西寨。
听他们说,他们四人分别来自布罗奇、马齐伊、佩鲁斯泰、迪斯奥内四大部落,这一次是奉潘诺尼部落联盟的命令,前来与我们进行停战和淡的。”
“和谈?……和谈……”马克西姆斯摸着下巴,思考了一会儿,问道:“阿拉科西亚,你对此有什么看法?”
“首领,咱们不能跟潘诺尼部落联盟谈和!”阿拉科西亚毫不迟疑的回答,显然事先有过考虑:“潘诺尼部落联盟的实力比我们强,但现在他们主动来找我们和谈,显然是这一次战争让他们损失惨重,让他们没有能力再跟我们开战,帮助塞格斯提卡人夺回领地,所以就想靠谈判来达成目的。
他们恐怕还有一个目的就是要回被我们俘虏的那些潘诺尼战士,以便他们能够更快地恢复实力。不管是哪一样,我们都不可能答应。不过,我们不能太着急拒绝,可以慢慢的跟他们谈,让他们心存侥幸,只要能多拖一段时间,部落在这里的统治就会更稳固。”
“说的好!”马克西姆斯夸赞道:“现在庇格瑞斯在库帕河那边,接着他还要去阿尔迪伊。你是他的副手,与潘诺尼使者谈判的事就交由你来负责。”
“是,首领。”阿拉科西亚兴奋的大声回应。
“就按照你刚才的想法去跟他们谈,等到实在拖不下去的时候……”马克西姆斯的眼中闪烁着狡黠的光芒:“你就告诉他们,潘诺尼部落联盟擅自发动了这一场战争,企图灭绝我尼克斯,因此尼克斯部落无论从首领、还是到族民都无法相信潘诺尼部落联盟,尤其是这场战争的主使者布罗奇和马齐伊。
但尼克斯愿意与被迫参与这场战争的戴西提亚泰、迪斯奥内和佩鲁斯泰进行和谈,如果这三个部落展现出足够的诚意,尼克斯不但会跟他们签署停战协议,还会考虑释放他们部落的俘虏。”
“释放这三个部落的俘虏……”阿拉科西亚先是皱起眉头,随后想起了什么,问道:“是像之前与我们和谈的塞格斯提卡一样吗?”
第三百二十六章 提拔
“对!”马克西姆斯对阿拉科西亚快速的反应表示赞赏。
阿拉科西亚没有疑惑了,他佩服的说道:“首领,还是你考虑得周到!这样一来,咱们不但可以拖延时间,还可以离间潘诺尼的各大部落,破坏他们的团结,就是不知道这三个部落会不会私下和我们和谈?”
“那就看对他们来说是整个潘诺尼人的利益重要?还是他们自己部落的利益更重要了?”马克西姆斯意味深长的一笑,接着问道:“对了,阿尔迪伊的那个使者走了吗?”
“走了。”阿拉科西亚回答道:“巧的是他前脚刚走,潘诺尼部落联盟的使者后脚就到了。他走之前也看了咱们这座大桥的过程,对于首领你因为这里繁忙的事务而难以前往阿尔迪伊主寨表示理解。”
马克西姆斯对阿尔迪伊使者的态度倒不太在意,他又问道:“凯斐索丰所带领的队伍是不是也跟着一块出发了?”
接到阿尔迪伊部落的诚挚邀请、去参加上一任大首领的丧礼和新任大首领的就职,马克西姆斯以“刚刚占领塞格斯提卡领地、局势还比较紧张、不敢轻离”为由婉言拒绝。
但尼克斯部落现在面临潘诺尼部落联盟的压力,与同盟阿尔迪伊的关系是否友好比以往更显重要,因为这关系到尼克斯部落后方的稳定,所以政事堂经过讨论决定:由礼教部主官凯斐索丰和商务部主管庇格瑞斯带队,以五辆驮车的武器和上百头羊作为贺礼,前往阿尔迪伊部落主寨参加仪式,以显示尼克斯部落对同盟的重视。
之所以选择凯斐索丰,那是因为现阶段礼教部要做的事情相对较少,而他自己也对阿尔迪伊部落大首领的葬礼和就职仪式感兴趣,想要通过观摩学习,来丰富和完善尼克斯这个新建部落的礼仪文化。
阿拉科西亚回答:“是的,凯斐索丰带着护送贺礼的队伍跟着使者一起走了,他会在斯诺蒂亚与庇格瑞斯会合,在前往阿尔迪伊部落。”
马克西姆斯点点头:庇格瑞斯不在奥菲迪利亚、而在斯诺蒂亚,这件事情他是知道的,因为之前就是他派遣庇格瑞斯赶回去提醒布多卡里巴斯,让他们要处理好铁矿的问题。
从阿尔迪伊使者的口中他已经得知:布多卡里巴斯、西塞利特塞斯他们已经得到了阿尔迪伊部落会议的同意,将带领他们的族民迁往这里,同时铁矿也交由他的老朋友阿尔息彭帕斯来负责……这才是他最在意的、来自阿尔迪伊的消息。
一切都如马克西姆斯所愿,在高兴之余他能够想象得到他那位姻亲阿立斯塔卡斯是多么的憋屈,虽然他不了解阿尔迪伊部落会议上具体发生了什么,但任何一位有点志向的大首领都不会允许属下的部落脱离掌控……
看来这?阿立斯塔卡斯控制不了阿尔迪伊的局面啊……马克西姆斯下意识的摸了摸下巴,突然间又想起一事:“糟糕,真是忙晕头了,我都忘了家里还有一人,必须得去参加阿科乌帕果斯大首领的葬礼!”
“首领,你是说格尼安达芙拉夫人?”阿拉科西亚也立刻反应过来。
马克西姆斯赶紧叮嘱道:“对,你立刻去追上凯斐索丰,告诉他到了斯诺蒂亚之后,让格尼安达芙拉也去阿尔迪伊主寨,并且要尽量以她为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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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蓝的天空下,柔和的阳光照耀在只剩下稀疏枯草的土地上,让大地显得不是那么的萧瑟。
虽然距离春播还早,但第21号村的村民们已经在自家刚分到的田地里忙碌起来。
他们要在下雪天到来之前将土地都翻耕一遍,好让冬季的寒冷能够杀死被翻出地面的虫卵,让雪水能够滋润更深处的土壤。
村子里现在有六头耕牛,它们曾经是该村落首领和贵族的私有财物,现在归属于整个村子,但是曲辕犁只有一把,这还是普罗村长凭着自己在农务部的老交情,从奥菲迪利亚西寨驻扎的农务部署员那里求来的。
虽然说与潘诺尼人的战争暂时告一段落,尼克斯部落的铁器工坊已经恢复到正常的工作状态,但是曲辕犁制作不易,而工坊的日常用品部门匠人不够多,产量不太高,即使是用上了库存,现也不能给萨瓦河西岸的所有村落都分配上一把。
沃勒努斯已经就此事跟卡皮托商议。
卡皮托已经决定在奥菲迪利亚木桥建成之后,抽调大量木匠到铁器工坊的日常用品部门,以便加快曲辕犁的制造,大大增加其产量,因为曲辕犁最难制造、也最耗时间的部分是木制的犁身。
不过,毕竟远水解不了近渴,所以村民们主要还是使用直犁来耕地。但是第21号村现在有200多户,却只有六头耕牛,如何分配使用就是一大难题。
普罗将村民们召集起来,他提出建议:整个村子的人一起团结协助,有年轻力壮的村民使用耕牛,轮流翻耕全村的土地,年老体弱或伤残的村民则负责清理干净翻耕之后土里的杂物,村里的妇女则负责做饭,提供食水……
尽管村民们到达努神庙祭拜起誓之后,塞格斯提卡和斯科迪斯齐两族村民之间的关系不再像以前那样紧张,但要让他们一起合作干活,很多村民都犹豫了。
之所以是犹豫,而不是立刻反对,那是因为普罗行事公正、而且一心为大家着想的做法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赢得了村民们的信任,让大家不好驳他的面子。
就在多数村民还在犹豫的时候,普罗开始采取行动,他先集合了尼克斯老兵、斯科迪斯齐新兵、塞格斯提卡新兵和塞利西斯、以及塞利西斯好不容易才说服的几户严重缺乏劳力的塞格斯提卡村民……让他们按照自己所提出的办法先干起来。
这些人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再加上普罗的偏心,耕田的效率明显强于其他村民。
其他村民看在眼中,越来越心动,种族间的仇恨逐渐被现实的利益冲破,开始向普罗请求加入到这个互帮互助的集体中。
随着加入了村民越来越多,普罗就将干活的村民分成三组,老、中、青、妇女合理搭配,每组两头耕牛,各自挑选一位威望较高的人担任组长,自己监督协调。
这样一来,村民们耕田就更加有序,效率也得到了保证。
此刻,塞利西斯正在耕田,他所耕的是一位斯科迪斯齐新村民的田地,之前耕田的尼克斯老兵有些疲惫了,他主动上前替换的。
他之所以这么积极,一是作为这个组的组长,他要做好表率;二是经过尼克斯医疗队的治疗,他的腿伤好了,精力和体力都恢复了不少,自觉耕一会儿田应该问题不大;三是他正在使用的是曲辕犁,这种由达努女神启迪马克西姆斯首领而制造出来的新犁可是吸引了塞格斯提卡民众炙热的目光,大家都争抢着使用它。
塞利西斯一手扶着犁,一手执着牛鞭,驭使着耕牛以缓慢的速度不停歇的向前走。
他越使用这曲辕犁,就越是喜欢:太轻便啦!不像直犁那么费力、有时还需要两人同耕,而现在他一个人用一只手就可以控制住犁头,不仅是犁身轻,而且拐弯转向也很方便,它的铁犁头也制作巧妙,耕地更深,却没有增重多少……
在耕完一亩地之后,塞利西斯先停下来,双目微闭,掌心向天,由衷的祈祷以感谢达努女神。
接着他意犹未尽的准备继续耕地,却听到有人在喊他,回头一看,普罗正站在田边向他挥手。
他有些不舍的将犁交给过来替换他的斯科迪斯齐新村民,还不忘提醒对方:“先给耕牛喂点饲料,让它恢复一下力气,再耕地。”
“村长,找我有什么事?”塞利西斯双手搓着泥,走向普罗。
普罗说道:“村里来了一位护卫队士兵,点名要找你。”
“护卫队士兵?”塞利西斯有些疑惑。
“是马克西姆斯首领的护卫队!”普罗面露笑容,说道:“我问过他了,他是奉命来带你去奥菲迪利亚,协助管理外籍抚民。恭喜你塞利西斯!你要被部落重用了!”
“我去主寨帮着管理外籍抚民?!”塞利西斯愣了,这段时间他见识了那些尼克斯士兵晋升等级,也了解了尼克斯部落的一些情况,知道像他这样的普通族民也能成为部落贵族,他也曾心头火热,无数次幻想自己能在新部落出人头地,可当机会突然降临,他却有点难以置信。
第三百二十七章 竞争上岗
“嘿,塞利西斯,你不会高兴得傻了吧!”普罗见他愣在原地,于是开起了玩笑。
塞利西斯回过神来,赶紧向普罗低头行礼,感激的说道:“村长,多谢你的帮助!”
他觉得自己只是成百上千个塞格斯提卡降民中普通的一员,如果没有普罗的推荐,尼克斯那位神裔首领怎么可能知道自己。
“这跟我的关系不大,主要是你自己表现得好,那些隔三差五来村里巡查的各部门官员自然会将你的名字记录在纸上,让上面的主官注意到。
快去主屋吧,别让卫兵久等!别担心你家的地,我会安排其他人帮助你妻子把地弄好的。去了奥菲迪利亚之后,只要你好好的为部落做事,你一定会受到重用的!”普罗一边让他安心,一边又给他鼓励。
“我记住了,多谢?村长!”塞利西斯将对普罗的感激藏在心里,快步向村里走去。
很快,“塞利西斯被尼克斯首领看中、被提拔到主寨去当部落官员”的消息传遍了所有的村民,大家在羡慕之余,干起活来更有劲头了。
塞利西斯跟随卫兵来到奥菲迪利亚西寨寨门,这一次不受阻拦的进入了寨内。
这十多年来,塞利西斯来过西寨多次,但这一次和以往都不一样――寨内过于杂乱:不时有人从一个个宅院里涌出来,在尼克斯士兵的指挥下排成一支支上百人的队伍,堵塞了整个巷道,然后吵吵嚷嚷的向寨外走去……
任何一条巷道,塞利西斯都要费点劲才能挤开人群,得以通过。
塞利西斯这段时间与尼克斯人相处,觉得他们做事有条不紊,管理村落井然有序,跟塞格斯提卡部落首领和族长们的行事作风完全不同,可现在寨子里这乱糟糟的情况是怎么回事?
塞利西斯问卫兵,卫兵也不清楚,他只负责传达命令和带人。
没多久,他俩就来到西寨主屋附近的一座大宅院,院门口不断的有人在进进出出。
“这是什么地方?”塞利西斯问道。
“外籍辅民管理司。”卫兵简单的回了一句,就迫不及待的往里走。
这就是我接下来要干活的地方……塞利西斯下意识的打量着四周,他依稀记得这所宅院好像是安德莱斯所信赖的一位部落首领的居所,他游移的目光最后落在院门上方悬挂的一块木牌上,木牌上刻着那些神奇的字……
“愣着干什么,还不赶快跟上!”卫兵催促道。
塞利西斯一看,卫兵已经离他好远,他赶紧跨进院门追上去。
路上遇到的人都脚步匆匆,没有人做停留,也没有人好奇的打量他这?新来乍到的陌生人。
卫兵带着他来到一座较大的木屋。
木屋大开着门,刚有人从木屋里出来,卫兵就走了进去。
屋里除了木架就是桌子,木架都贴墙靠着,上面放着一册一册的纸。木桌并排着,从墙这头一直到那头,每张桌子后面都坐着一人,他们都拿着笔在书写着什么,其中有两人还是孩子……
塞利西斯还在四下张望,卫兵已经来到正中的那张木桌前,行礼说道:“奉命将第21号村的塞利西斯带到!”
木桌后坐着一位中年男子,他接过塞利西斯递上来的一张之前签发的调人命令,仔细看了看普罗那鬼画符式的签名,然后看向塞利西斯,正色的问道:“你就是塞利西斯?”
“我是!”塞利西斯用力点头。
中年男子这才向卫兵说道:“辛苦你了!”道完谢之后,又递给卫兵一张“任务完成”的回执。
卫兵接过回执,转身离开。
中年男子对塞利西斯说道:“我是尼克斯部落外籍辅民管理司主官克森尼。外籍辅民管理司是部落新成立的一个部门,由农务部、工务部和兵部联合管辖,它负责管治部落内所有的外籍辅民,到现在为止外籍辅民已经超过了两万人!――”
中年男子叹了口气:“我们这里是人员太少,可要管理的外籍抚民太多,要做的事情也很多,实在是管不过来,这才不得不向首领索要更多的属员。
首领和各部主官经过商讨,觉得外籍辅民都是潘诺尼人,让潘诺尼人来管理他们应该更为方便,所以才会从各个村落中抽调表现最为出色的塞格斯提卡预备族民前来我们这里,帮忙做事。这些抽调来的人足足有几十个,你只是其中之一。”
这个叫克森尼的中年男子神色变得严肃起来:“我们这里不需要这么多的人,因此要先对你们进行考察,一个月之后能力强、表现最好的十个人会被留下,其他的人从哪儿来、回哪儿去!从政事堂发出抽调你们的命令那一刻起,考察就已经开始了,而你是这批人中来得比较晚的!”
塞利西斯想要辩解,克森尼大声说道:“我不想听你解释,你要想留在这里,成为尼克斯部落的官员,接下来的一个月你就需要用你的行动来证明你有留在这里的能力!
外籍辅民已经在西寨里待了大半个月,他们必须要开始干活才能对得起部落给他们每天提供的食物和物资。还有一个月就要到新的一年了,部落里还有大量的田地没有被翻耕,你的任务就是带领一百名外籍辅民去翻耕这些土地。如果在这一个月内你带领的队伍翻耕的土地很多,而且地耕得很好,你就会成为我们外籍辅民管理司中的一员!听明白了吗?!”
“明白了。”塞利西斯点头。
克森尼从身后的木架上拿起一块巴掌大的木牌,递给塞利西斯:“这是外籍辅民管理司的腰牌,你可以用将它系在腰上,进出寨门、我们这里、以及外籍辅民居住的宅院都不会受到阻拦,在寨子里闲逛也不会受到巡逻队的盘查。”
塞利西斯忙接过腰牌,拿在手中细看,虽然那只是一块被刨磨得很平滑的椭圆形木片,但上面却刻着那些神奇的字。
塞利西斯用手指轻轻的摩挲着木牌,又听克森尼喊道:“纳尼克斯!”
“在!”旁边的一名少年回应到。
“接下来到哪几个宅院了?”
“到53号院了,他有33人。”少年一边翻看桌上的名册,一边回答道:“54号院有32人,55号院有40人,加起来有105人。”
“行,这一个月就由你塞……利――”
“塞利西斯。”
“这一个月就有你塞利西斯来带领53、54、55号院的所有外籍辅民去翻耕土地。”克森尼话音刚落,坐在另一张木桌上的人就开始提笔记录。
“纳尼克斯,你现在就带塞利西斯去这三个院,把院里的外籍辅民都集合起来,然后找劳务部的人把他们带到要耕作的土地上,让他们先熟悉熟悉。”
“是。”
克森尼又看向塞利西斯:“只要你觉得能行,今天就可以让那些外籍辅民开始耕地,找农务部的人要农具就行。黄昏的时候把他们各自带回宅院,然后你回来这里,给你安排食宿。”
“你跟我走吧。”纳尼克斯起身领着塞利西斯走出了房间。
看到周围没人,塞利西斯小声问道:“纳尼克斯,你是塞格斯提卡人?”
少年犹豫了一下,有点不情愿的回答道:“……我以前是,可我现在是尼克斯人!”
塞利西斯没有放弃,继续问道:“之前我在我的部落里见过一个来给我们登记、叫斐尔里斯的孩子,也是来自塞格斯提卡――”
“他是我的好朋友,我们在一块学习,不过他学得没我好。”纳尼克斯插话道,尽管他的语气还有点冷,但显然塞利西斯的话起了些作用,他接着提醒道:“你不用担心,这些外籍辅民还比较安分,他们中绝大多数不会逃跑,也不会闹腾,但就是不愿意做事。
之前管理司为了让他们能够服从命令,用的是增减食物和能否与家属见面的方法来让他们屈服,你如果能让他们比较积极的干活,那你就有可能赢过其他人。”
塞利西斯在村落的时候,大部分的族民都找他咨询过意见,因此他比较明白纳尼克斯所说的那些外籍辅民安分、不闹腾、却又不愿意做事的原因:他们不愿意离开故土,他们也担心到外地去流浪让全家难以存活,但他们又不愿意投降尼克斯,因为他们心中还有几分坚持,同时也抱有侥幸,期盼潘诺尼联军能够击败尼克斯人,收复失地,让他们能够重回家园……总的来说,这就是一群活得很拧巴的人。
只是塞利西斯有些疑惑:“这些外籍辅民跟他们的家人不是住在一起的吗?”
“怎么可能会住在一起!要是一家人一家人的住,这里哪有那么多的房屋,当然是男女分开,小的孩子跟母亲,大一些的孩子就由礼教部的属员和老师带着……”纳尼克斯说着说着,想起了自己这一年多的生活,有些出神。
第三百二十八章 打破幻想
塞利西斯点头说道:“外籍辅民有2万多,想要都住在西寨,确实比较挤。”
“这里只有1万多名外籍辅民。”纳尼克斯纠正道:“其他的都在库帕河那边。木桥修通之后,首领他们大多搬去了东寨,整个西寨就成了专门安置外籍辅民的地方,西寨不但将他们全部容纳下了,还有不少空余的房屋,等东岸的所有村落都编户完毕,再来几千名外籍辅民,这里也安排得下。原本管理司还准备让这些外籍辅民在西寨外面修筑营地住宿,现在都不用了。”
“哦,原来是这样。”塞利西斯想了想,又问:“这些外籍辅民一家人分开之后,多长时间能见一次面?”
“一般三天见一次。”纳尼克斯回头看了他一眼:“按克森尼主官的话说,这个时间不能太长,外籍辅民会有怨言,如果太短,管理司的属员和卫兵们会太累,三天刚好。”
“说得也对。”塞利西斯便是赞同,又问道:“外籍辅民这么多,给他们提供食物,恐怕比较难吧?”
少年纳尼克斯这些天一直在管理司里忙碌,难得有一位大人认真的倾听他说话,让他有了想要充分表达的欲望:“这有什么难的。管理司下面有一支专门负责食物供应的队伍,他们将外籍辅民中的一部分女人组织起来,专门负责做饭,再让另一部分女人将做好的食物送到各个宅院……
管理司会根据外籍辅民的人数和每日粮食消耗量,每五天到财物部领取一次粮食,如果领多了会浪费,要挨财物部的批评,领少了又会让一些外籍辅民吃不饱,所以才需要我们这些属员天天坐在那里,记录、计算!”
纳尼克斯骄傲的挺起胸膛:“至于做饭用的木材,管理司每过几天会让卫兵们带着一部分外籍辅民在旁边的山岭去采集木材……所以你不用担心他们会吃不饱,之前部落在库帕河那边就是用类似的方法来管理预备族民的,管理司有的是经验……”
纳尼克斯不停的说,塞利西斯认真的听,不知不觉就来到了53号宅院。
纳尼克斯向院门口的卫兵出示腰牌,并且告诉卫兵:以后由塞利西斯负责管理53号院里的外籍辅民。
卫兵打量一番塞利西斯,又验看了他手中的腰牌,然后按照少年的命令,召集院里的外籍辅民。
很快院子里传来喧闹声。
卫兵出来说道:“外籍辅民都集合好了。”
塞利西斯抬脚就要跨进院门,被纳尼克斯一把拉住:“我得提醒你,这些外籍辅民看你是塞格斯提卡人、却在为部落做事,他们可能会辱骂你,甚至还可能会殴打你,虽然有卫兵保护,但你也要小心!”
“放心吧,我不会有事的。”塞利西斯自信的走了进去。
院子里聚集着三十三个塞格斯提卡男子,有大约三分之二是老人,也有大约三分之一是青壮年,他们松松垮垮的站着,旁若无人的聊着天。
塞利西斯进来后,不少人根本不看他一眼,还自顾自的低声说话,但有人在瞟了一眼之后,顿时瞪大了双眼:“塞利西斯,你也进来了?!”
这一声喊立即吸引了其他外籍辅民的目光。
“真的是塞利西斯!!”
“他很有名吗?你们好像都认识他。”一名年轻人问道,也难怪他好奇,这?宅院里的外籍辅民来自塞格斯提卡各个部落,可大多数的老人都认识这个刚进来的人,还显得颇为激动,他难免会感到好奇。
“塞利西斯可是我们塞格斯提卡部落中有名的勇士,当年跟斯科迪斯齐人打仗的时候,他总是带头冲锋,杀了不少斯科迪斯齐战士,老大首领可是当着所有的战士,夸赞他的勇猛!”
“是啊,我记得老大首领还将缴获的一副塞格斯提卡首领的盔甲奖励给了塞利西斯。”
“我觉得咱们塞格斯提卡部落的第一勇士是安德莱斯大首领,塞利西斯应该排第二位!”
……
一群老人兴奋的说着,一些青壮年惊讶的听着……
一个声音突兀的响起:“塞利西斯已经不是我们塞格斯提卡的勇士了,他是个叛徒,他背叛了部落,加入了尼克斯!”
说话的人正是第21号村之前的族民,他的话如惊雷炸响,让大家有些难以置信。
“塞利西斯,他说的都是真的?!”一名头发花白、面容苍老、身体还算结实的男子质问道。
“特内卡斯。”赛力西斯认出了说话的老人,年轻时他们曾是一个队伍的战友,他正色的说道:“他说的没错,我是加入了尼克斯部落,现在是尼克斯部落的预备族民!”
人群一片哗然,特内卡斯变了脸色,气愤的说道:“塞利西斯,没想到?――”
塞利西斯大声怒吼,压住了所有的噪声:“你们这些家伙都别做梦了!塞格斯提卡已经完了,不可能再重新复兴!潘诺尼联盟的援军短时间内也不可能有,你们别再抱希望了!――”
“闭嘴,你这个叛徒!”
“你胡说,我们塞格斯提卡部落不可能会亡!”
“你在撒谎,联盟的军队说不定已经在聚集之中!”
……
塞利西斯的话就像往粪坑里扔进了一块石头,炸起一片反对他的嗡嗡之声。
他再次以洪亮的声音喝道:“你们别再自己骗自己了!你们虽然居住在西寨里,但又不是没有出去过、没有接触从外面来的人,你们应该能够感受到外面的变化。
居住在周围村落里的尼克斯人是不是越来越多了?!因为这些尼克斯士兵已经进驻完所有的村落,留在这些村落的、我们的族人都已经加入了尼克斯,塞格斯提卡的领地已经成为了尼克斯的一部分,而且潘诺尼的援军并没有来阻止尼克斯的吞并,所以这些尼克斯士兵才会放心的回到曾经属于你们的村落中,开始耕种曾经属于你们的土地!
你们也看到了萨瓦河上那座大桥的建成,也应该从其他人口中得知达努女神庙在西边的山岭里建成、所有村民前去祭拜的消息,你们好好想一想,如果尼克斯人在我们的土地上遭到反抗,又有潘诺尼联军前来进攻,他们会有精力和人力在这里又是建桥、又是建庙吗?!还组织大批的人前去祭拜吗?!
那当然不可能!所以尼克斯部落是顺顺利利的占领了我们所有的土地,安安全全的收编了我们所有的族人,你们所想象的反抗和救援至今从来就没有出现过!”
“那是因为时间还太短,联盟的援军还没有组建起来!”那个叫特内卡斯的老人大声的反驳道。
“去年安德莱斯大首领向联盟求援,不到一个月他就带着联盟的援军前往了库帕河。而现在,距离尼克斯人攻占我们的主寨也已经快到一个月,联盟的援军连个影都没有,布罗奇距离我们最近,可他们甚至连出兵去接应一下我们逃到戈纳米湖的族人,这样简单的行动都没有做――”
“你怎么知道没有,你去戈纳米湖那边看过吗?!”有人不甘的质疑道。
“我们村落里就有尼克斯士兵定居,我跟他们关系不错,从他们口中了解到的。你们想一想,如果布罗奇会派队伍北上戈纳米湖地区,尼克斯士兵一定会聚集在戈纳米湖北部,防备布罗奇人,又怎么可能允许他们回到各个村落!――”
“联盟的援军之所以现在没有来,是因为他们刚遭受了失败,过一段时间,他们会来的!”大声反驳的是塞利西斯那位同村的族人。
“你们知道之前联盟联军战败,可你们知道他们败得有多惨吗?!我问过住在我们村落的一名尼克斯军队的将领,他告诉我……
布罗奇派出的战士最多,损失也最重,只有大首领布里克斯带着他的护卫队逃离了战场;其次是马齐伊的军队,他们遭遇包围,大约只有三分之一的人逃了出去……关键是战场发生在科拉纳河畔,联军战败之后,他们的军粮也全被尼克斯军队夺占,从科拉纳河到布罗奇领地需要几天路程,相信你们应该比较清楚,这些溃逃的同胞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能够顺利的逃回去吗?!
这一场大仗之后,尼克斯俘虏了近万名联盟的战士,埋葬的同胞的尸体就有好几千,如果你们能去库帕河,你们就能看到那里也有一个像这样的外籍辅民管理地,那里的上万名外籍辅民大半都是来自联军的俘虏!”
塞利西斯以极其严肃的神情高声提醒道:“这一次战争的失败完全不亚于去年安德莱斯带领我们的战士在瓦里多西沼泽所遭遇的那场惨败!大家想想看,那场战争之后我们已经没有能力在对尼克斯人发起一场战争,所以安德莱斯才去向部落联盟求援,而现在部落联盟遭受惨败,他们还有能力向尼克斯人发动战争吗?他们没有了继续作战能力,又能向谁求援呢?此外,就算大首领们有这个想法,那些失去了大量族民的部落首领和族长们会同意吗?各大部落会议会同意吗?……”
第三百二十九章 塞利西斯的能力
塞利西斯的一番问话让院内陷入了沉寂,再也没有人主动打断他。
“联盟需要长时间的恢复才可能对尼克斯掀起战争,可是你们都看到了,现在尼克斯人就已经在萨瓦河的这块土地上站稳了脚跟,随着时间的延长,他们的力量只会更加的强大!联盟已经惨败过两次,下一次更加强大的尼克斯军队对上更为虚弱的联盟援军,谁胜谁败是显而易见的,那么你们怎么办?!”塞利西斯最后一句话,让众人心中一凛。
“你们看看我,我加入尼克斯部落,成为尼克斯的预备族民,已经分到了50亩的土地,这几天一直在家耕地。因为我表现得好,特地被尼克斯部落调来管理你们,将来我还可能成为尼克斯部落的官员,就像咱们部落的族长一样!
你们再看看你们那些选择加入尼克斯部落的族人,他们也都分得了50亩的好地,有的甚至因为自家房屋破烂还换得了更好的住房,这些天他们都在努力翻耕自己所得的土地。
还有那些曾经是我们奴隶、如今也成为尼克斯预备族民的斯科迪斯齐人,他们住进了我们的村落,分得了50亩土地,现在也同样在忙碌!
你们再看看他――”塞利西斯手指向旁边的少年纳尼克斯,大声说道:“他的父母去年被尼克斯人俘虏,后来加入了尼克斯,他就可以到尼克斯的学校里面去学习,学习那些神秘的文字!
仅仅一年多,他现在就可以住在舒适的房屋里面,用文字记录你们,管理?们,成为了像祭司那样了不起的人物!……而你们呢?!”
塞利西斯痛心疾首的喝道:“你们已经错过了大好的机会,现在又在这里蒙混度日,你们真的是想等到几年之后那些曾经不如你们的族人家里堆满粮食,蓄养着众多的牛羊,骑着自己的马匹,从还被士兵看管着干活的你们身旁经过,跟他已经会写字算数的孩子说,‘地上那些干活的人看起来有些眼熟,应该是他曾经的塞格斯提卡族人,但没想到几年不见,已经完全变了模样。’”
塞利西斯停顿了一下,加重语气喊道:“你们就算不为自己着想,也要为自己的妻子和孩子着想!难道你们就甘心永远都这样跟你们的妻儿分离!如果这样长此下去,生活没有希望,你们的妻子可能会改嫁,你们的孩子可能成为别人的孩子,好好想想吧!”
塞利西斯的这番话如晨钟暮鼓,震得众人呆若木鸡。
少年纳尼克斯没想到这个一路走来、只会提问和倾听的男子会说出这样一番震撼人心的话来,在听得入神之余,也不禁为他担心,怕这些面露痛苦表情的外籍辅民会做出恼羞成怒的事情来。
塞利西斯胸有成竹的注视着面前的同胞,他很清楚这些族人没有选择带着家人逃走,而是选择留下成为外籍辅民,就是因为顾虑太多而缺乏勇气,不会做出决绝的事情来。他现在彻底打碎了他们心中的侥幸,他们其实没有更多的选择了。
“塞利西斯。”打破沉寂、最先开口的是塞利西斯曾经的战友特内卡斯,他表情决然、咬牙恳求道:“看在我们曾经并肩作战的份上,你能不能帮我求求尼克斯人,就说我……我不想再当外籍辅民,想要……想要立刻成为他们的预备族民,能行吗?!”
塞利西斯没做回应,而是转头看向少年纳尼克斯。
纳尼克斯定了定神,冷硬的说道:“已经太晚了!既然尼克斯部落法令已经颁布,所有人就必须遵守。当初给了你们三天的时间去考虑,你们没有选择加入,现在再想反悔,根本就不可能。”
此话一出,不光是特内卡斯,其他人也都露出了痛苦的懊悔之色。
“不过――”纳尼克斯提高音量:“部落刚刚作出决定,以后每三个月会给予外籍辅民一些成为预备族民的名额,但只有表现出色的外籍辅民才有可能顺利的提前转为预备族民。”
为了能够让外籍辅民们能够比较积极的干活,政事堂经过商讨,在昨天颁布了这条政令。纳尼克斯在过来的途中向塞利西斯特地提起了此事,他本来以为塞利西斯会在一开始就向众人宣布这条政令,从而让大家勉强接受塞利西斯的领导,他却没有想到经过塞利西斯的这一番操作,竟然变成了这些外籍辅民求着加入尼克斯部落,最后这条政令反而成了给予他们的恩赐。
塞利西斯看着眼前这些本己懊恼沮丧的族人突然间眉目舒展、脸上充满希翼的模样,心中不禁唏嘘,可神情依旧严肃:“你们都听清了吧,只有表现好、干活勤快的人才有可能在三个月后申请成为尼克斯预备族民,将来再成为正式族民,甚至再将来成为尼克斯的贵族,过上像我这样、甚至比我、比过去更好的生活!
所以从现在开始,你们只要听从我的指挥,认真努力的做事,而我也会向管理司如实的汇报你们的表现,让你们的努力不会白费!”
塞利西斯扫视众人,沉声喝道:“大家都听明白了吧,愿不愿意跟着我好好干,都说句话!”
“愿……愿意……”众人陆陆续续的做出回应。
“好!”塞利西斯慨然回应:“咱们塞格斯提卡人向来是说话算话的,就这么定了!从今天开始,一个月之内咱们要去翻耕外面空余的土地,到了月底如果大家翻耕的土地比别的队伍多,那么三?月后我会向管理司申请给予你们成为预备族民的名额也一定比其他队伍多,所以大家为了自己都得加把劲儿!
因为我要管三个宅院的人,有时候可能顾不到你们这边,所以我得给你们这个院安排一个队长,协助我督促你们,你们有什么困难也可以先找他,特内卡斯,你来当这个院的队长!”
“啊!我?”站在人群前面的特内卡斯有点吃惊。
塞利西斯之所以选特内卡斯,是因为经过他进院之后这段时间的观察,发现特内卡斯在这些人中的威望不低,而且当年两人曾做过一段时间的战友,此人要强的个性让塞利西斯印象很深。
“怎么,你怕管不好啊?”塞利西斯激将道。
“当年我可是带领过几百人的队伍,管这二三十人还不是轻轻松松。行,我来当这个院里的队长。”特内卡斯爽快答应。
“我还需要一个副队长来协助特内卡斯,你叫什么名字?”塞利西斯指着之前说话的那个年轻人,问道。
“卡马巴斯。”
“卡马巴斯,我看你不错,愿不愿意当这个副队长、协助特内卡斯帮大家做事?”塞利西斯正色的问道。
“愿意。”年轻人回答的很爽快。
塞利西斯接着说道:“现在时间很紧,我还要去旁边的两个宅院,召集其他的族人一起干活,所以特内卡斯、卡马巴斯你们两个先把大家都带到外面去,排好队。然后特内卡斯你就赶紧到旁边的宅院,帮着我一起说服院子里的族人。”
“行。”
“好的。”
看到两位新任的53号院正副队长爽快做出回应,塞利西斯不再多话,转身就往外走。
纳尼克斯当然得跟在身后,但又忍不住回头看,结果发现院子里的人都主动的走出院子,在两位队长的指挥下,很快就排好了队,而且队伍还比较整齐。
今天纳尼克斯已经给好几个调来管理司的人带路,这还是他第一次看到外籍辅民如此积极听话。
这个看起来普普通通的塞格斯提卡人还真有些不一样!……纳尼克斯看着前方塞利西斯的身影,默然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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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阿科乌帕果斯的丧礼和阿立斯塔卡斯继任大首领这两件大事的相继发生,阿尔迪伊主寨及其姆雷日尼察河沿岸热闹了好几天,好不容易恢复了宁静,很快喧嚣又起,而这一次的源头是在布多卡里巴斯的寨子。
此时这座寨子已经大变样,东西两面的木墙都已经被拆除,寨内的房屋都还在,但是房门大多都被卸掉。
快到新的一年,天气也在变冷,寨子里的民众却没有在自己的房屋里取暖,反而是都聚集在寨子前,无论男女都背着沉重的包裹,就连孩子手上也提着东西,在队伍的中间还有20多辆驮车,里面满载着各种物资……
上千人排成了一支长长的队伍,每一个人的脸上虽然有着不舍,但更多的是兴奋,是对未来更好生活的憧憬。
一匹快马穿过这座快被废弃的寨子,赶到了队伍的最前方。
“首领,跟咱们约好的其他几个部落的民众都已经做好准备了”马上的骑手激动的说道。
第三百三十章 大迁移
“那咱们就赶紧出发!”布多卡里巴斯抬头看了看天边刚刚升起来的暖阳,挥手说道:“尼克斯人还在斯诺蒂亚等着咱们啦!”
他的侄子布拉迪普洛斯在旁边忍不住问道:“叔叔,西塞利特塞斯首领他们今天不跟咱们一起走吗?”
“西塞利特塞斯他们那些曾经住在东面丘陵的部落被迫迁到这边来之后,没有好的地方安置,不得不在山岭这边住得比较分散,有几个部落还住得很偏远,要想将族民们都聚集在一起,需要多花一些时间,所以他们明天再走。”布多卡里巴斯深吸一口气,朗声说道:“咱们先走,也算是给他们先探探路吧,走了,出发!”
“出发!”布拉迪普洛斯用最洪亮的声音吼道。
“出发!!!……”上千人齐声回应,响彻云霄,旋即在后方响起了同样的声音,接着在更后方又响起……一连响了九声,就仿佛是连绵不绝的回音,在告别过去,宣示未来。
只是阿尔迪伊北部部落集体迁居的浩大行动却没有引来其他部落同胞的关注,南面的姆雷日尼察河沿岸与科拉纳河沿岸静悄悄的,似乎因为天冷,民众们都还在屋子里睡觉。
布多卡里巴斯带领着族民们出发了。
这些日子天冷无雨,泥土变得坚硬,道路又颇平坦,即使是人多车重,也比较好走。
穿过两个沼泽间的平地,来到科拉纳河边,冬天水量明显减少,小孩都能轻松的淌水渡过,只是驮车麻烦一点,在族民们的通力协作之下,二十多辆驮车也都顺利渡河上岸。
沿着河岸北行,不久之后又沿酷怕河岸转向东行。
这里的土地不再像之前所经之处那样荒芜寂寥,道旁开始有一些人在忙碌,有的扶犁鞭牛在耕田,有的扛耙拖地在松土,有的挑?浇地在肥田……在田边还有一些全副武装的士兵在监督着干活的人,还有尼克斯的吏员手拿木板、在一直不停的记录。
越是往前走,道路右侧的田地越是宽阔,田里干活的人也越来越多,田边监督的士兵也在增多……
布多卡里巴斯看的热切,心里也越发有些焦急:他们移居萨瓦河的提议在部落会议通过之后,他就想要立刻带着全族民众展开行动,只是前任大首领的丧礼和新任大首领的就任相继举行,他又不得不参加,结果这一下子就耽搁了10天,如今尼克斯人都开始驭使俘虏们耕地犁田了,他和族民们还没到新的居住地,等到了之后还要耗费时间去整顿,可别耽搁了明年的春播呀!
尼克斯人们应该是事先得了通知,见到西面来了这么多人,没有感到不安,也没有巡逻队赶来拦截,大家只是好奇的看了看布多卡里巴斯的队伍,然后继续埋头做自己的事。
快要抵达斯诺蒂亚寨子时,前方出现了一支更为庞大的队伍,这支队伍同样也有男有女,有老有少,还有几十辆驮车,以及上百名全副武装的士兵,把整个道路堵得严严实实。
布多卡里巴斯叫停了行进中的队伍,自己一个人赶上前去。
而前方的队伍中也有几人迎了过来,最前面的一人挥手喊道:“布多卡里巴斯长老,欢迎你和你的族民们来到我们尼克斯!”
“很抱歉,我们来的有点晚!”
“不晚不晚,我们也是刚出来。”庇格瑞斯说着,略显恭敬的半侧身体,伸手往右侧一引:“我来给你介绍,这一位是马克西姆斯首领的妻子――涅西娅!”
布多卡里巴斯早就看到庇格瑞斯身旁所站的这位女人,她面容姣好,体态雍容,散发着一股威严的气息,心中就已经猜测到她的身份,此刻赶紧上前行礼问好。
“波多卡里巴斯长老。”涅西娅微笑着说道:“首领多次在我面前提起你的名字,说你给了我们尼克斯很多的帮助,是我们尼克斯的恩人!”
“马克西姆斯首领太过奖了,他慷慨的给予我们部落土地,才是我们的大恩人啊!”布多卡里巴斯诚挚的说道。
“这很好呀,咱们两?部落现在就能互帮互助,等到了萨瓦河又都在一起生活,相信更能友好相处。”涅西娅微笑着顺势说道。
“你说的对,我们两家本来就是同盟,以后又在一起生活,更是一家人了!”布多卡里巴斯赶紧接口道。
涅西娅扫视布多卡里巴斯身后的队伍,问道:“我听庇格瑞斯说,你今天会带着十个部落的民众和我们一起前往萨瓦河,都到了吗?”
“他们都跟在后面。”
“那咱们就不要耽搁时间了,赶紧出发吧,今天人多,咱们得争取在黄昏前赶到托德利多。”
“你说的对,我会督促后面的族人加紧赶路。”
看着涅西娅和庇格瑞斯转身走回自己的队伍,布多卡里巴斯有点感慨:马克西姆斯的这位妻子不简单啊,虽然脸上一直挂着微笑,声音也柔和,却一直控制着说话的主动……
虽然马克西姆斯也娶了克利奥布罗塔斯的孙女格尼安达芙拉,布多卡里巴斯跟格尼安达芙拉也认识,跟阿立斯塔卡斯一样,他也希望有着阿尔迪伊部落作为后盾的格尼安达芙拉能够在马克西姆斯心中有着不同的地位,能够为阿尔迪伊人多谋些好处,但在和涅西娅见面之后,布多卡里巴斯突然有了警惕:格尼安达芙拉恐怕斗不过这位尼克斯部落的第一夫人……
涅西娅回到队伍,关切的问佛勒丝柳西娅:“?真的不坐马车吗?”
佛勒丝柳西娅下意识摸了摸还没显怀的肚子,语气坚定的说道:“我可以走路。”
涅西娅不再劝,她知道佛勒丝柳西娅看似娇弱,可一旦拿定主意,不会轻易改变。
“其实我们可以骑马,这样可以早一天到达奥菲迪利亚。”一旁的格尼安达芙拉轻声说道。
“咱们是首领的妻子,整个队伍都以我们为首,要是我们抛下他们,独自骑马离开,这可不像话!”
涅西娅不轻不重的几句话让格尼安达芙拉嘟起了嘴巴,不过那天挨了棍责之后,尝到苦头的她再也不敢跟涅西娅明着作对,于是干脆不再说话。
在涅西娅的带领下,尼克斯的队伍出发了。
这一支队伍可比阿尔迪伊的迁居队伍要庞大得多,其人数超过了一万,第三军团的家眷在其中占了多数,主要是队官和士兵们的妻子,以及他们的孩子。
有的孩子并非族民们亲生,而是从妻子一方带过来的。拥有这种状况的族民妻子有一半多是塞格斯提卡人,原来的丈夫在同尼克斯人的战斗中死去,自己和孩子被俘虏,为了生存而选择嫁给尼克斯士兵;还有一小部分是阿尔迪伊妇女,她们原来的丈夫死于同塞格斯提卡的战争,自己带着孩子艰难度日,后来因为部落与尼克斯签订友好协议,为了更好的生存,选择被尼克斯人雇佣,结果日久生情,最后嫁给了雇主)。
孩子中还有一些是刚生下来几个月的婴儿,很多士兵为了照顾自己幼小的孩子,特地向军团长请假,赶过来护持妻儿、跟随大部队前往萨瓦河新居,这无疑让队伍变得更庞大。
马克西姆斯的家眷以及九大部门官员的家眷是尼克斯迁移队伍中的另一个组成部分,虽然人少,却极其重要,所以这200多名全副武装的随行士兵主要就是为了保障她们的安全。
尼克斯部落动用了运输队所有的驮车来帮助迁居的族民搬运家里的财物,唯有一项物资没有动,那就是粮食。
今年丰收,所有尼克斯正式族民的家里都粮食满仓,斯诺蒂亚、维斯特尼上万正式族民要迁居,所要搬运的粮食是一个庞大的数字,就部落现有的运输能力,十天都不一定能运完,而且从库帕河到萨瓦河需要一到三天时间,路上还会消耗掉不少粮食……
为此,高乃留斯想出了一个主意:财务部给库帕河这边要迁居的正式族民家里的粮食进行称重,明确数量之后,以部落的名义写好凭证,搬完家的族民可以拿此凭证到奥菲迪利亚的财务部领取相同数量的粮食。
当高乃留斯提出这个建议的时候,马克西姆斯对此大家赞赏,不但在他的支持下该建议在政事堂得以通过,而且还一再要求各部门要全力配合财物部执行这项措施,必须保证每一位迁居的族民最终都能拿回属于他们的粮食!
各部门主官以为马克西姆斯首领之所以着紧此事,是出于对迁居族民的关心,却不知来自现代社会的他由此联想到了银行和货币,想要确保这踏出去的第一步必须成功,从而在族民们心中树立起可以异地换物、换钱的观念雏形。
望着庞大的队伍蜿蜒远去,新任的斯诺蒂亚行政长官西俄庞波斯长出了口气,顿感轻松。
第三百三十一章 斯诺蒂亚和托德利多
西俄庞波斯,曾是萨拉皮亚一位贵族的家仆,被迫加入起义军,奉命在萨拉皮亚港口市集售卖劫掠来的陶器时,因为业绩出色而受到商务官庇格瑞斯的重用,从而逐渐归心。
尼克斯部落建立之后,他被一举提拔为商务部副官,主要负责建立和管理市集,在这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尼克斯部落的市集从无到有、并越来越热闹,他功不可没。
因此,在各部主官推荐几个城镇的行政长官人选时,庇格瑞斯就把他的名字写了上去。
马克西姆斯之所以选择让西俄庞波斯来担任斯诺蒂亚的行政长官,首先是考虑到斯诺蒂亚作为尼克斯部落最初的中心,之前的城镇建设和管理都是下了大功夫,秩序一直良好,而且以后也会尽量迁入一些安分守己的新居民,所以在管理难度上并不大,这正好规避了西俄庞波斯缺乏行政管理经验的缺点。
但马克西姆斯最看重的手工业区就在斯诺蒂亚的领地内,尽管以后会迁走一些,这里依然是部落利益核心所在,是需要一个对这方面比较了解、并且愿意支持其进一步发展的行政长官在此坐镇。西俄庞波斯来自手工业比较发达的萨拉皮亚商贸城镇,当奴隶时就从事与手工业相关的事务,无疑是合适的人选。
再者,斯诺蒂亚与阿尔迪伊部落接壤,阿尔迪伊部落的煤和铁矿石都会定期运到这里,以往阿尔迪伊部落的族民偶尔也会到这里的市集来买卖,马克西姆斯有心加强与阿尔迪伊部落的贸易,将斯诺蒂亚发展成部落西部的一个商贸城镇,既可以给部落赚取更多的利润,也可以更好的拉拢阿尔迪伊的族民,这正好是商务部出身的西俄庞波斯的本职工作。
至于说尼克斯部落现在的发展重心在萨瓦河,库帕河这边就更需要保持稳定,与阿尔迪伊部落的关系要维护好,斯诺蒂亚行政长官的外交能力也需要被考虑到,这对西俄庞波斯说完全不是问题,从他的经历上看他就擅长于讨好顾客,然后卖出更多的东西。
另外,还有一点是马克西姆斯不宣于口的,那就是四个城镇的行政长官不能都由沃勒努斯推荐的人来担任,所以西俄庞波斯是最合适的斯诺蒂亚行政长官人选。
实际上在西俄庞波斯上任之后不久,他就做出了一件让马克西姆斯感到满意的事情。
当时凯斐索丰带领着给阿立斯塔卡斯送贺礼的队伍来到斯诺蒂亚之后,西俄庞波斯就要求在贺礼中加上几把木器工坊精心制作的座椅和躺椅和陶器工坊好不容易做出来的长颈细耳陶罐。虽然这种陶罐的质量远不能跟精致的希腊陶器相比,但有一样却是希腊陶器所比不上的,那就是瓶画。
瓶画师们用矿石颜料在罐身上精心勾画的人物,不再是传统陶器瓶画里的木柴人、线条人,而是经过马克西姆斯多次细心的指导,严格按照现代绘画技法中三庭五眼的要求,所绘制的人像虽然让马克西姆斯看不上眼,却足以惊艳这?时代。
当马克西姆斯得知西俄庞波斯增加贺礼的消息,就觉得自己是选对了人。
不过,西俄庞波斯当上斯诺蒂亚行政长官的这些天并不好受,因为婆婆太多:首领的夫人、内务总管阿科妮丝、还未搬走的各部门官员、各部门主官的家眷……遇到什么困难,都首先来找他,以他的性格又不敢推辞,结果被这些琐碎事累得够呛,现在终于是清静了。
西俄庞波斯返身回到寨内,脑子里就想着两个问题:第一,赶紧把行政厅搬到主屋去,不能再和属下们挤到一块办公,太憋屈了;第二,立刻派人去姆雷日尼察河那边打探消息,看看有关木椅和陶罐的消息有没有在阿尔迪伊民众中传开,如果没有,他不介意在暗中推波助澜。
尼克斯人的队伍在前面走,阿尔迪伊人的队伍在后面跟,虽然两族人加在一起,算上孩子,也就2万多人,但是这支缓慢向东行进的、断断续续的队伍从库帕河南岸、到科拉纳河东岸、一直延伸到姆雷日尼察河北岸,足足十多里长。
道旁田边的尼克斯士兵不再对路边行进的队伍视而不见,他们都相继转过身来,站直身体,朝着途经他们的首领夫人、部门主官的家眷们行注目礼,这是出于对部落高层的尊敬。
在看到后面庞大而臃肿的尼克斯队伍时,多数士兵的脸上也露出了喜色,尤其是第二、第四军团里的新兵们,因为他们知道只有眼前的这些战友及其家眷迁居之后,腾出来的房屋就会由他们来居住,遗留下来的田地会重新分配给刚刚晋升为正式族民的他们,很快他们也将过上尼克斯老族民那样富裕幸福的生活!
到了下午,队伍的前部抵达了维斯特尼,居住在这座寨子里的几千名第二军团家眷同样也要迁居,她们也早就在道旁等待,纷纷加入进来,使得迁居的队伍变得更加庞大臃肿。
与此同时,维斯特尼的其他居民在行政长官雷伊乌斯的带领下,准备了一些食水。
队伍在这里稍作歇息,吃点东西,恢复一些体力,顺便重整一下队列,然后才又继续前行。
黄昏的时候,队伍的前部终于抵达了托德利多。
但是,涅西娅她们却不能入内休息,因为这座刚占领不久的寨子虽然已经被政事堂确立为部落的一座镇子,但它现在暂时是作为尼克斯部落在库帕河这边的外籍辅民居住地。
当时,包围这座寨子的尼克斯军队故意放松戒备,引诱寨内的塞格斯提卡民众趁夜逃跑,从而将其一举成擒,除了借故处决该寨子的首领安塔罗斯及其亲眷和其他族长之外,7000多名塞格斯提卡民众全成了俘虏,被重新羁押在这座寨子之中。
再加上旁边营地里陆续关押的12,000多名潘诺尼战士俘虏和攻占东面那个寨子后又抓获的1000多名俘虏,这个地方一度集中了超过2万名俘虏,监管难度非常之大。
但很快萨瓦河那边第一军团百人队进驻各村落的同时,尼克斯人在这里的劝降工作也在俘虏中全面展开,效果最明显的是托德利多寨子里的塞格斯提卡民众,他们亲眼见证了尼克斯人的勇猛和盟军的惨败,也看到高高在上的安塔罗斯首领和其他族长们在他们的面前被砍下头颅,对塞格斯提卡的绝望和对尼克斯人的敬畏已经到了极点。
与此同时,由于该寨子与尼克斯领地接壤,他们也亲眼目睹了尼克斯族民辛勤耕耘其肥沃广袤的田地、以及丰收喜悦的场景,还有那些令人惊叹的木桥、水车……所以当尼克斯人向他们宣布加入尼克斯部落的好处之后,很快就有6000多民众响应了号召,只剩下少部分人有些犹豫。
这些加入尼克斯部落的民众被分批迁往了萨瓦河两岸。
其次是那些塞格斯提卡战士俘虏,战斗的惨败、大首领战死、连大首领的儿子也投降……一系列的打击让他们同样对塞格斯提卡失去了信心,加上又有曾经是族人的塞格斯提卡新兵的反复劝说,很快就有1000多人选择加入尼克斯部落,他们当然会被送往萨瓦河沿岸自己的家中与亲人团聚。
等过段时间,其他的塞格斯提卡战士俘虏的家人找过来亲自劝说,相信绝大多数也会改变意愿,只是到那时他们需要通过努力表现和漫长时间的等待,才能成为尼克斯预备族民中的一员。
最顽固的无疑是除塞格斯提卡之外其他潘诺尼大部落的战士俘虏,因为他们的领地还没有被尼克斯人攻占、他们的家人也没有被俘虏,他们虽然经历了这一次惨败,但他们相信他们的部落仍然有力量同这个刚刚定居于此的外来小部落继续战斗下去,因此尽管尼克斯人许诺了投降的种种好处,但除了极少部分战士俘虏因为某种原因选择加入尼克斯,绝大多数都态度顽固。
马克西姆斯和各部主官经过商议之后,做出决定:由第二、第四军团挑选态度顽固、难以管束、以及能够蛊惑和煽动他人的俘虏,将他们押往阿尔迪伊的铁矿,与卡尔息彭帕斯交换一年前送往那里的塞格斯提卡俘虏。
最终,在前几天有3000多名精壮俘虏被第二军团士兵押送去了阿尔迪伊,由于时日尚短,负责押送的队伍还没有带着交换的俘虏返回。
至此,这里的俘虏只剩下一万人左右,比之前好管理多了。
接着,斯诺蒂亚和维斯特尼又各自要走了1000多名外籍辅民,以弥补英第一、第三军团中预备族民新兵的调走而导致的壮劳力缺失。
第三百三十二章 麦纳斯的成长
最后,这里只剩下7000多名外籍辅民,被集中安置在托德利多寨子内,这样就更便于监督管理了。
也因此托德利多暂时没有任命行政长官,而是让第四军团长奥卢斯成为这座全部由外籍辅民民组成的寨子的军事监管人,而外籍辅民管理司也在寨内设有一个分部,负责管理和组织这些外籍辅民干活。
托德利多寨子旁边终于被腾空的军事营地原本要被全部撤除,让被占据的田地可以被重新使用,让营地内的帐篷、毛毯、布皮、木材、瓦罐等物资可以被部落收回,用到他处……
但是庇格瑞斯却提出异议,他认为:如今尼克斯的领地急剧扩张,从最西端的斯诺蒂亚到部落新中心奥菲迪利亚需要好几天得行程,托德利多在短时间内无法让部落族民进入歇息的情况下,应该部分保留外面的营地,将其改建成更舒服的临时旅店,以供居住在库帕河的族民、以及运送各种物资和货物的驮队在前往奥菲迪利亚的途中有一个可以歇脚休息的地方,同时部落也可以从中赚取一些利润,来维持旅店的正常运行。
这个提议被政事堂采纳,并且营地交由商务部来负责。
这条政令刚颁布没多久,马克西姆斯和各部主官就意识到由于部落大规模的迁居活动即将开始,这座没被拆除的营地在其中能发挥重要的作用,他们为此感到庆幸。
迁居队伍的到来让第四军团士兵对托德利多的管制更加严厉,以避免出现任何意外。
倒是平时不怎么露面的奥卢斯走出托德利多,赶去迎接马克西姆斯的夫人们和各部主管的家眷。
涅西娅跟他是熟识,双方友好的寒暄了几句之后,他就引领众人前往旁边的营地,而第四军团的士兵们也在他的命令之下,准备随时帮助陆续到来的族民家眷进入营地歇息。
当涅西娅等人来到营地门口,商务部吏员已经在此静候迎接。
内务总管阿科妮丝惊讶的瞪大双眼:“麦纳斯,你这小家伙怎么会在这儿?!”
这话一出,站在麦纳斯身后的随从们忙捂嘴偷笑。
麦纳斯有些尴尬的提醒道:“阿科妮丝阿姨,我现在可是商务部的正式属员,专门负责管理这座营地!”
“别看麦纳斯年纪小,但他头脑灵活,又会说话,而且能写会算,是我们商务部急缺的人才,所以我把他派到了这里,这段时间他管得很好!”一旁的庇格瑞斯当即夸赞自己年轻的手下。
“涅西娅,我听到这些很为你感到高兴!首领要是知道你在这里干得不错,也一定很为你感到骄傲的!”涅西娅微笑着勉励道。
她嫁给马克西姆斯的时候,麦纳斯这些孩子还是马克西姆斯的侍从,马克西姆斯对他们非常关心,这也影响到涅西娅对待他们的态度。在马克西姆斯事务繁忙、无暇顾及他们的时候,是涅西娅和阿科妮丝在照顾他们的生活,尤其是在涅西娅知道自己不能生育之后,将一部分母爱转移到这些孩子们身上,此刻突然看到麦纳斯,她是真的有点激动。
“师……夫人!”麦纳斯差点把私下里对涅西娅称呼的“师母”说出口,他颇为自信的说道:“您放心,我会在这里把事务都做好,然后再获得晋升,将来帮助首领,为部落做更多的事情!”
涅西娅慈爱的微笑着,伸手轻拍了一下他的头,轻声提醒道:“你忘了首领教导你的话,多做事情少说话!赶紧带我们进营休息吧!”
涅西娅是担心麦纳斯的话引起他的上司庇格瑞斯的不快,才特意摆出呵斥的姿态,但举手投足间还是显露出她对麦纳斯的疼爱。
庇格瑞斯看在眼里,眼珠滴溜溜的转,心想:将麦纳斯安排在这里还真是歪打正着!看来这个小家伙会是商务部的宝贝啊!
麦纳斯将涅西娅他们带到了营地的中央,原本是给三位首领夫人都各自安排了一座帐篷,但被涅西娅给拒绝了。
她正色的说道:“麦纳斯,这座帐篷够大了,足够我们三?人睡,你把另两座帐篷安排给别人住,今天来营地歇息的人特别多,住宿一定很紧张,可不能让族民们说闲话,到时候首领知道了,会不高兴的!”
麦纳斯跟了马克西姆斯那么久,是熟悉其行事风格的,听了这话,没敢再劝,只得回答:“是!”
紧接着涅西娅又挥手赶人:“还有,你是这个营地的负责人,?得把所有入住营地的人都照顾好,可不能出了差错,赶紧去做你的事情,别在我这里杵着了!”
麦纳斯不得不离开,走之前又不放心的说道:“夫人,我在这个大帐前留一个人,你要是有什么需要她做的,就直接――”
“有我们内务部在,留什么人呢!你是想抢你阿科妮丝阿姨的活儿吗!……”阿科妮丝故作气愤的将麦纳斯赶走。
涅西娅她们要住的帐篷是之前军营的中军大帐,确实足够宽敞,但里面只有一张木床,于是阿科妮丝就带着手下们开始忙碌起来。
阿科妮丝所负责的内务部早就不是刚建立时的大猫小猫三两只了,随着马克西姆斯妻子的增多、秘书部的扩大、负责照顾她们的内务部人手也随之增多,到现在已有二十五人。
她们都是女子,一半来自阿科妮丝昔日的手下,另一半来自加入部落的塞格斯提卡、斯科迪斯齐人,她们绝大多数都跟尼克斯族民结了婚,经过阿科妮丝的多番考察,确认值得信赖,才招募入内务部。
不需要阿科妮丝亲自指挥,这些手下自行分成几组,有的去抱麦草、拿毛毯被单、铺草床,有的拿木盆去装热水,有的拿出瓦罐去盛肉汤、拿出准备好的干粮去重新烘热……很快就将大帐布置井井有条,还将晚餐都准备好。
涅西娅她们用热水洗完脸,又洗了手,然后招呼大家一起用餐。
阿科妮丝掀开帐篷走进来,手中端着一个木碗,高兴的说道:“麦纳斯这小家伙想的还挺周到,特地为婴儿们准备了几桶羊奶,还给煮开了,我要了一碗,还是温的。”
涅西娅有些意外:“以前麦纳斯这孩子喜欢嘻嘻哈哈,不像卡修斯那样爱想事,没想到做起事来还挺细心的。”
“只要敢给他重任,他又想为部落做事,自然而然就能锻炼出来,就像我当初加入辎重营时一样……”阿科妮丝想起马克西姆斯当初任命自己担任厨房总管时所说的那番话,不禁十分感慨。
“是啊……”涅西娅感同身受,同样也想起了当初自己被任命为医疗营护士长的情形。
阿科妮丝将这碗羊奶递给佛勒丝柳西娅。
尽管羊奶有点腥,通常让刚怀孕的女人闻了会反胃呕吐,但佛勒丝柳西娅毫不迟疑的接过之后一口喝干,涓滴不剩。
自从马克西姆斯得知她怀孕之后,特意派信使赶到斯诺蒂亚告诉她,每天要尽量喝一碗奶,以保证胎儿在肚子里健康成长,她就一直坚持喝羊奶,今天因为要长途旅行,没办法准备,她刚才还心里发慌,现在喝了奶之后就完全心安了。
“把奈苏娅也叫过来一起吃吧。”涅西娅说道。
阿科妮丝摇头:“奈苏娅应该在跟秘书部的孩子们一块吃东西,她不会过来的。”
“孩子们现在都大了呀,有自己的主意了。”涅西娅一声感叹,扭头问佛勒丝柳西娅:“走了一天,累不累?有没有什么不舒服?”
“不累,真的,我很好!”佛勒丝柳西娅很干脆的回答。
涅西娅又看向格尼安达芙拉:“你呢?累不累?”
格尼安达芙拉没想到涅西娅会问自己,愣了愣,犹豫的回答道:“我也不累!就是……就是腿有点不舒服。”
“我看看。”涅西娅一听,立刻走到她身边,蹲下身子,准备撩起她的长裙。
格尼安达芙拉下意识缩了一下,随后又主动露出了双腿。
涅西娅按了按她的小腿,发现确实有点肿。
她当即皱起眉头:格尼安达芙拉看似比佛勒丝柳西娅长得结实,可佛勒丝柳西娅从小就担任奴仆,吃苦长大,即使怀了孕,走这一天路也没什么异常。格尼安达芙拉却没吃过什么苦,难得走这么远的路,结果出现了小腿水肿。
曾经是护士长的涅西娅对于这种长途行军所造成的小毛病,还是很有经验的,她想了想,说道:“阿科妮丝,一会儿睡觉之前,你让人去端两盆热水来,让她俩都烫烫脚,我再给她俩好好的按按腿,睡一觉之后,明天走路应该就没大问题了。”
“好的。”阿科妮丝回应道。
“谢谢姐姐!”佛勒丝柳西娅没有推辞。
只有格尼安达芙拉在犹豫:“我……就不用了吧,就是腿肿一点而已,睡一觉就好了,明天我还能继续走路,实在走不动了,还可以坐驮车或者骑马。”
第三百三十三章 家眷们
涅西娅正色说道:“你知不知道密林里的那段路非常不平,骑术不好很容易摔下马,坐驮车也容易抖散骨头……”
“那好吧……”格尼安达芙拉一副勉为其难的样子,忍不住又说道:“我习惯了一个人睡觉,大家一起睡,我怕睡不着,影响明天走路。”
“你走了大半天路,已经很疲惫了,等我给你按完腿,你一定倒床就能睡着。”涅西娅笃定的说道。
“那好吧,谢谢……你了……”格尼安达芙拉不再倔强,选择了听从,只是道谢时有些别扭。
自从那一次她被涅西娅惩罚,被打了屁股,随后她带过来的女仆也因此被赶出了主屋,她就老实多了。
之后,她代表马克西姆斯出席了自己外公的葬礼和舅舅的就职仪式,她明显的感觉到了阿尔迪伊首领们对自己的尊敬,包括她那位一向傲慢的舅舅,而她的爷爷和父亲却一再提醒她千万不要任性、要好好的做好马克西姆斯的妻子……
这一趟回娘家终于让她意识到了她并非是下嫁了尼克斯,而是阿尔迪伊要仰仗尼克斯生存,也因此让她在同胞中显得尊贵。
所以这些天她开始试图融入这个新的家庭,只是她的大小姐脾气会偶尔冒出来,像今天这样跟涅西娅争辩几句来显示她的不同。
吃过晚餐,涅西娅决定去营地走一走,看看其他族民家眷的歇息和就餐情况,尽力帮她们解决一些困难,她觉得这是她身为首领夫人的职责,就像马克西姆斯带领起义军在转战途中所做的那样。
涅西娅出了大帐,后面还跟着几名士兵护卫。
她先在营地内转了转,发现麦纳斯可不止使唤自己的手下,他还请动了旁边托德利多寨内的几百名第四军团士兵,帮他安排到来的尼克斯族民、阿尔迪伊族民入住营地、维护营地秩序,又让寨内的外籍辅民们帮着不停的烧热水、煮肉汤,甚至在营地内准备了足够多的麦草和一些亚麻布匹供族民们使用铺床、给干粮准备不足的人提供小块面包、给婴儿们提供一点羊奶……
虽然说整个场面还有点乱,但整个迁移队伍本就没什么组织,他能做到这样已经是很周到了,当然这也离不开第四军团长奥卢斯、外籍辅民管理司托德利多分部的全力配合。
看着在远处来回奔走、不停呼喊的麦纳斯,列西娅感到欣慰,也没去打扰他,开始去探望已经入驻营地的族民家眷们。
先是各部主官的家眷,这些人和涅西娅平时就有来往,比较熟悉。
沃勒努斯、卡皮托和贺拉斯的夫人都是原来医护营的护士,从意大利一路扶持着过来,跟涅西娅是生死相交的好友。不过有一段时间涅西娅却不愿与她们见面,因为她们在结婚之后都先后怀孕了,直到涅西娅想通了、让马克西姆斯又娶了佛勒丝柳西娅之后,才又和这三位好友恢复了往来,这一次沃勒努斯他们因事务繁忙,没法过来和妻子一起搬迁,马克西姆斯特地派人来嘱咐涅西娅“要照顾好他们的妻儿”,涅西娅让阿科妮丝专门给她们每人安排一名内务部下属,一路照顾服侍。
不光是她们三?,还有其他几位部门主官的妻子也一视同仁。
庇格瑞斯、高乃留斯和凯斐索丰三人的妻子都是塞格斯提卡人、都出身贵族、长得也不错。
据庇格瑞斯说,他娶塞格斯提卡贵族女人,是为了更好的学习伊利里亚语和凯尔特语,而且作为商务部主官,他经常会接待其他部族的使者,妻子的相貌也是尼克斯部落的门面,大多数族民认为他做的对。
凯斐索丰娶塞格斯提卡贵族女人,则是因为他想要更深入的研究伊利里亚语和凯尔特的文化和语言,以便将其融入尼克斯部落的礼仪文化中,甚至在将来创造出属于尼克斯自己的文字,而他的妻子曾经向德鲁伊祭司学习过一段时间,虽然最终没能成为祭司,但她是这个地区难得的有学识、还懂一点拉丁文的部落女子。凯斐索丰娶这个妻子,不如说是找到一个能够给他提供很多帮助的同事,至于其出身和相貌,他其实并不在意……
这是马克西姆斯私下里跟涅西娅聊天时所说的话,涅西娅对此深信不疑,在她看来这位礼教部主官,除了正常的工作之外,其他时间就爱拿着纸笔四处闲逛、记录、或者陷入思索,就像以前传闻中的那些希腊的著名学者一样,估计他连房事都不大有兴趣,因为至今妻子也没有怀孕。
高乃留斯的婚姻一直是族民们所津津乐道的,据说当初是他妻子主动诱惑了他,他娶其为妻之后,没过半年他妻子就生下了孩子,族民们都明白那孩子是别人的,常有人调侃“他是便宜父亲”。
为此马克西姆斯还特地公开表扬高乃留斯,说“他的婚姻是为塞格斯提卡族民更好的融入尼克斯部落做出了自己的努力”,并且还给予他一些物质奖励,甚至还通过政事堂推出一条政令:如果部落的正式族民迎娶塞格斯提卡或斯科迪斯齐寡妇、并抚养其孩子,部落将给予奖励。
涅西娅觉得高乃留斯的妻子是部门首脑的妻子中最会来事的,每次见面是百般奉承,不但嘴甜,而且还会看事做事,只是涅西娅心里总会产生一种排斥的感觉,不愿意与之多待。
相反,她更愿意与西多尼奥斯的妻子相处,尽管西多尼奥斯的妻子是一位曾经地位低贱的斯科迪斯齐女奴,年纪已经不小,长得也不算好看,甚至还不爱说话,据说他们两人待在一起,屋里安静的就像没有人一般。不过人家手脚勤快,把西多尼奥斯照顾得很好,而且心地善良,乐于助人。
阿科妮丝曾经一度想要将她招入内务部,遭到了马克西姆斯的反对,还调侃说“如果因为西多尼奥斯妻子忙于内务府的事务而减少了对西多尼奥斯的照顾,导致他吃不饱饭、睡不好觉,让部落的法务工作陷入停滞,那可就是阿科妮丝的罪过了”。
兵部的三位主官是马克西姆斯的得力臂助,但他们的家眷却与涅西娅接触较少,这当然是有原因的。
昆图斯没有再娶妻。
弗朗提努斯跟卡瑞娜结了婚,据说卡瑞娜因为事务繁忙,一直不想要孩子,为此她还专门去找了埃梅里奇,学习避孕的方法,这让无法怀孕的涅西娅有些反感。弗朗提努斯对此也没有办法,只好先去收养了一个在战争中失去父母的塞格斯提卡孤儿。
莱比鲁斯的妻子是一位拉丁人,当初莱比鲁斯所加入的平民派军队被苏拉击败,他被俘虏成了公共奴隶,他这位妻子却一直没有再婚。等到弗朗提努斯带着莱比鲁斯他们这些军队奴隶加入马克西姆斯的军队后,她不知从哪里得到了消息,居然带着12岁的孩子来到坎帕尼亚,找到了当时在庞贝的莱比鲁斯,最后也一起加入了队伍,这成了当时起义军队伍中得一段佳话。
不过后来大家发现莱比鲁斯的这位妻子脾气暴躁,而且还有些傲慢,大家都不太愿意跟她接触,虽然听说尼克斯部落建立之后,她的脾气已经有所收敛,但固有印象一时难以改变。
对于涅西娅的探望,莱比鲁斯的妻子感到惊喜,同时又一再感谢,让涅西娅终于意识到她确实是变了很多。
慰问完部门主官的妻子们,涅西娅又去探望其他族民的家眷。
走了十几个帐篷之后,她就感到身体疲惫,双腿发沉,想起一会儿还要给佛勒丝柳西娅和格尼安达芙拉推拿按摩,她不得不终止四处走动。
在返回大帐的途中,涅西娅不禁大为感叹:自己今晚稍作尝试,就感觉难以坚持。去年首领在意大利率军北上的时候,却是每晚宿营时都要挨个探望帐篷里的士兵,雷打不动,他是怎么坚持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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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落山,夜幕来临。
库帕河南岸的道路上、托德利多寨子旁的营地内已经没有人走动,无论是尼克斯、还是阿尔迪伊迁居的族民们都已经入住歇息,周围一片静悄悄。
只有营地入口处的一座帐篷内还闪烁着亮光。
帐篷内有三人。商务部吏员、这座营地主管麦纳斯、秘书部情报处主管卡修斯和秘书部文档主管奈苏娅围坐着一个小火塘,木柴在火塘中燃烧,给帐篷内带来温暖。
跟伙伴们分离了几个月的麦纳斯正滔滔不绝的讲着自己这段时间在商务部的经历,而卡修斯和奈苏娅则一边认真倾听,一边吃着碗里的豆子,嘴里嚼着咯噔作响。
第三百三十四章 年轻一代
麦纳斯讲着讲着,突然意识到什么,停止了诉说,看着两人说道:“别光顾着吃呀,你俩也给我讲讲你们的事。”
卡修斯抓起一把豆子,放入嘴中,含糊的说道:“先等我吃完这个再说,这豆子做的不错!”
“我记得以前老师让我妈妈做过一次,就是这个样子,味道也差不多。”奈苏娅捏起一颗豆子,仔细的瞅了瞅。
“没错,我就是做的那个。你们当时都只顾着吃,就我留了个心眼儿,帮着阿科妮丝阿姨收拾厨房的时候,向她苦苦哀求,才得到了这种豆子的做法。
等我出来做事之后,攒了几?月的薪酬,到市集上去用麦子换了点猪油和蚕豆,然后又磨了些面粉,和上水,揉成糊,再敷在洗净的蚕豆上,放到烧开的猪油里炸……”
麦纳斯有些自得的说道:“你们瞧瞧,我费了多大的劲儿,才做出这样的好东西,特意来招待你们,你俩难道不感动吗!”
卡修斯又抓了几颗豆子塞入口中,不紧不慢的说道:“我觉得你麦纳斯做这些炸蚕豆肯定是给自己吃的,只是还剩了一些,碰巧我们来了,就拿出来招待我们。”
“嘻嘻,以我对麦纳斯的了解,应该就是这样。”奈苏娅娇笑着说道。
“你们这两个家伙真是辜负我一片好心!”麦纳斯摆出一副气愤填膺的样子,但实际上他俩真是说对了。
一阵玩笑之后,麦纳斯收敛起笑容,认真的说道:“说正经的,我离开的这段时间家里有发生什么重要的事情吗?”
麦纳斯所说的“家里”指的是马克西姆斯首领所居住的部落主屋,也是他们曾经生活和工作的地方。
“老师的妻子佛勒丝柳西娅夫人怀孕了,这算不算一件重要的事?”卡修斯说道。
“当然算,不过这件事现在大家应该都知道了吧,我听说在消息传出来的当晚斯诺蒂亚和维斯特尼寨子里不少族民在自家院子里点篝火欢呼……真替老师感到高兴!”麦纳斯由衷的说道。
卡修斯和奈苏娅也跟着点头。
“我听说――”麦纳斯突然压低声音,神秘兮兮的问道:“听说老师的另一个夫人格尼安达芙拉被师母给打了,到底是怎么回事?”
“麦纳斯,?离开主屋的时候,内务总管是怎么告诫你的,首领的家事不要对外乱传!”卡修斯神情严肃的问道:“告诉我这件事情你是从哪里知道的?”
“我哪有乱传,只不过就是在咱们几个之间悄悄聊一下……”麦纳斯面对卡修斯锐利的目光,犹豫了好一会儿,才说道:“……是我们部门的主官庇格瑞斯,前天他过来让我要好好准备接待这次族民的迁居,聊天的时候顺口提了一句,估计是格尼安达芙拉夫人跟庇格瑞斯一起去阿尔迪伊部落的时候向他抱怨来着。”
“真的?”
“我还骗你不成!”
卡修斯不说话了。
麦纳斯却开始了抱怨:“卡修斯,跟你待在一起真没意思,把自家兄弟当罪犯来审,亏我忙碌了了一天,还想着法来招待你!得了,以后我离你远点儿!――”
“麦纳斯,你知道多琳吗?”奈苏娅赶紧出来圆场。
“当然知道啊,那个不喜欢学习、只喜欢打架的女人!”一提起多琳,麦纳斯就有些牙疼,以前军事训练的时候他没少被其痛打:“她一直叫嚷着要去军队,老师没同意,让她给你打下手去管理文档。听说她去管理文档之后还不安分,一有机会就找老师说她想去兵部,是不是?”
奈苏娅微微一笑:“几天前,老师同意多琳去军队了。”
“真的?!”麦纳斯感到吃惊:“多琳可是女孩,无论是力量、还是速度都远比不过男的,一旦上战场可就成了累赘!”
“多琳不需要与敌人对抗,只要能比较轻松的给弩上弦就行。”
“你是说老师让她加入了弩兵队?”
“是啊。”奈苏娅脸上还带着笑,话里却有为自己姐妹打气的意味:“虽然弩兵队是部落新建的队伍,但在对潘诺尼联军的两次战斗中它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以前多琳虽然不擅长识字算术,但却很擅长军事训练,而且打斗时头脑冷静,那时教官总是遗憾的说,‘如果她不是个女的,她一定能成为一名优秀的士兵’。
现在她加入弩兵队,终于可以发挥她的优势了,相信她以后在战场上一定可以为部落立下不少功劳!”
“我也希望多琳在弩兵队一切顺利!”麦纳斯调侃道:“至少她比阿克果的情况要好。阿克果之前还跟我们吹嘘,他会杀敌立功,比我们更早的得到部落嘉奖晋级,可现在他还在兵部里负责跑腿传令,呵呵。”
“还有一个好消息。”卡修斯再次开口说道:“这一次部落的中心移到奥菲迪利亚之后,首领准备要给我们这些已经分散到各个部门、开始正式为部落做事的学生们也定为正式族民,开始分配土地……这个提议已经在政事堂通过,相信不久之后就会实施。”
“真的?!”麦纳斯感到吃惊:“可按照部落法律规定,我们要成年之后才能成为正式族民,才能分得土地!”
“我听首领说,现在情况特殊,部落现在占领了塞格斯提卡的领地,急需要很多能写会算的人为部落管理新增加的土地和人口,所以不得不从学校里征召了不少学生,成为了各部门的属员,他们既然和其他的官员一样,辛辛苦苦的为部落做事,他们就应该算是成年人了,部落应该认可他们正式族民的身份,给予其相应的薪酬,为其分配土地,这样才算公平。”
“哟,我们还是占了弟弟们的光!”麦纳斯调侃道,作为第一批从学校出来做事的学生,他们有时喜欢称呼后来进学校学习的孩子们为“弟弟、妹妹”。
麦纳斯虽然兴奋,但也有些担忧:“这确实是一件大好事!只是……50亩土地对于我们来说可不是那么好耕作的,尤其是像我天天要照看着这里,没法好好照料田地,到时候收成不好、交不上税,恐怕就得挨部落惩罚了!”
卡修斯安慰道:“这件事你不用担心,有外籍辅民帮你种田,只不过你要先向农务部申请,如果你全部撒手不管,完全由外籍辅民帮你管理田地,就得要将田地的五六成收获上交给部落。”
“对呀,部落设立外籍辅民就是为了给咱们干活的,我差点把这事给忘了!”麦纳斯摸了摸头,笑了几声,然后一脸无所谓的说道:“我就一个人,50亩地有三四成的收获已经足够了,而且部落每月还会发薪酬,我完全可以每个月都去买一只鸡吃。”
“你就知道吃。”奈苏娅小声嗔骂道。
麦纳斯呵呵一笑,问道:“奈苏娅,部落也会给你分地吗?”
“麦纳斯,部落的法令你没有好好学过吗!我虽然是女的,但我也是属于老族民中的一员,而且现在也像我母亲和卡瑞娜阿姨一样为部落做事,按道理说部落应该给我分地。”奈苏娅自信的侃侃而谈:“不过按照法令,部落的分地其实是按户来分,我和我母亲算一户,她不打算结婚,我以后也不会有弟弟妹妹,所以她拥有的田地将来也会由我继承,部落当然不会再给我分地。但我将来要是获得比我母亲更高的爵位,部落一样会给我家增加食邑。”
麦纳斯立即接话道:“你想让自己的级别超过阿科妮丝阿姨,呵呵,这个完全不可能!”
“闭嘴吧,你这个讨厌鬼!”奈苏娅气得朝麦纳斯掷去一颗炒豆。
麦纳斯张嘴接住,嘎嘣嚼了几下,夸张的笑道:“嗯,味道不错,谢谢!”
然后他又看向卡修斯,问道:“我们的田地会分在哪里?”
卡修斯回答道:“当然是在奥菲迪利亚附近,就连咱们的住房也会分在奥菲迪利亚寨内,或者是邻近的村落。”
“那还真不错!”
“对我们来说是不错,可麦纳斯你还不知道要在这里待多久呢,就算有了家也回不了。”奈苏娅趁机怼了他几句。
“这没什么。”麦纳斯不以为然的说道:“我们商务部的人就是要不以家为念,经常要去跟周围的部落和势力打交道,等将来我们尼克斯的领地越来越大,说不定我还会出使罗马呢!”
“你就做梦吧。”奈苏娅白了他一眼。
“老师曾经给我们说过,他要把咱们的部落建设的像罗马一样强大,让族民们不用再担心受到其他势力的欺负!……”卡修斯沉声激励道:“咱们都好好做事,努力帮助老师实现他的诺言,到时候真的让麦纳斯作为使者,风风光光的去出使罗马!”
第三百三十五章 布多卡里巴斯的新发现
“卡修斯,你这话说的太好了!”麦纳斯兴奋的拍了一下卡修斯的肩膀,此刻心里已经完全没有了之前的芥蒂:“对,让我们一起努力,帮着老师让部落变得更加强大!”
“嗯!”
……
帐篷内传出阵阵欢声笑语,那是少年们对未来美好的憧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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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迁居队伍离开营地,继续向萨瓦河行进。
之前因为战争,尼克斯军队拆除了托德利多西面的浮桥,拿走了船只和木板,战后他们又很快将浮桥修复。
队伍渡过浮桥,穿越密林,由于行进速度缓慢,快到黄昏时才抵达林口寨。
布多卡里巴斯望着林口寨,颇有感慨:在一个月前他第一次来到这里时,林口寨还是一个小寨子,而现在它大半的木墙已被拆除,变成了一个哨卡,只有几名士兵驻守,负责查验来往的行人。寨子里的房屋和之前寨外的营地已经合在了一起,有专门的人负责管理,让他们可以轻松进驻,不用担心会露宿野外,就像之前在托德利多寨子外的那个营地一样。
他还清晰的记得一?月前托德利多寨子外的那个营地里满是潘诺尼俘虏,他们根本不敢靠近……
在迁居队伍进驻营地的时候,其中有一部分尼克斯族民背着包裹、抱着从驮车上取回的自家物资,带着妻儿陆续离开了队伍……
布多卡里巴斯对此不禁感到好奇,忍不住问正帮他安排部落民众入驻的营地主管:“他们这是要去哪里?”
“应该是回他们自己的新家吧,他们的新家可能就在这附近的村落里,所以就可以直接回去了。”
布多卡里巴斯恍然大悟:“原来你们已经把这些塞格斯提卡部落的田地和房子都分给族民了,看来这些村落里的塞格斯提卡人都被赶走了。”
“赶走?”营地主管一愣,随即摇头说道:“我们没有把他们赶走,除了一部分塞格斯提卡人不愿接受我们的管治、逃走了,一部分塞格斯提卡人不愿意加入我们部落而被带到奥菲迪利亚之外,还有不少愿意成为我们尼克斯族民的塞格斯提卡人都还留在原来的村落里,跟我们新分过去的老族民们一起生活。”
布多卡里巴斯跟尼克斯来往较多,他知道尼克斯部落曾经吸纳过塞格斯提卡俘虏,但跟尼克斯族民相比,他们的数量很少,没有什么威胁。但现在是在塞格斯提卡的领地上,如果每一个村落都还留有不少的塞格斯提卡人,那这危险性可就大了!……
布多卡里巴斯带着族民们通过林口寨之后,心里的警戒就不自觉的开始提升,而现在……
他忍不住问道:“你们这么做就不怕这些留在这些部落里的塞格斯提卡人会对你们分到他们村落里的族民们不利吗!你们的这些族民可都带着妻子和孩子啊!”
波多卡里巴斯的语气中带着强烈的质问,显得颇为着急。
营地主管认真解释道:“你不用担心,这些留在村子里的塞格斯提卡民众是诚心的加入我们部落,他们已经是我们尼克斯部落的一员,为什么还要对自己的族人不利呢!这些离开的族民不是今天才被分到这里的各个村落,而是在大半个月之前就已经到这些村落里生活了,他们跟村落里原来的塞格斯提卡民众相处的很好,至今没有发生任何冲突,所以你完全不用担心!”
“真的吗?”布多卡里巴斯半信半疑。
“你可以去附近的村落里去看一看。”营地主管的话让布多卡里巴斯有些意动,毕竟他要带着族民们在这里长久生活,而这片土地上也还生活着不少塞格斯提卡人,塞格斯提卡人和阿尔迪伊人可是仇敌,所以了解清楚在尼克斯人的统治下塞格斯提卡人的生活状况,对他来说至关重要。
得知布多卡里巴斯真的要前去参观附近的村落,营地主管没有阻止,作为商务部的属员,他本来就负有接待好这些阿尔迪伊部落、让他们可以放心的在萨瓦河落户的任务,所以他特意派了一名属下陪同他们前往。
同时,他还向涅西娅夫人请求,从护送队伍的200名士兵中抽掉了一个小队,以保障布多卡里巴斯一行人的安全。
布多卡里巴斯带着几个部落的首领和贵族离开了营口寨的营地,跟随营地主管的属下前往距离最近的村落。
刚走出营地没多远,布多卡里巴斯就停住了脚步,他望见道路右侧不远处有不少人成群结队的朝着山林急行,他们的脸上都是一副肃穆的神色,同时也有不少人从山岭那边过来,个个脸上铺满平和的微笑……
布多卡利巴斯好奇的问道:“他们这是去干什么?”
“他们是去达努神庙祭拜。”商务部属员认真的解释道:“那座山林里有我们部落修建的一座神庙,里面供奉的是伟大的达努女神,?是地之母、水之源,孕育了万物,无论是我们部落的潘诺尼人,还是斯科迪斯齐人都很尊奉?,神庙建成后天天都有人来祭拜,这些族民恐怕是好不容易得了空闲,想趁着日落之前再赶去神庙拜祭一次。”
达努女神……布多卡里巴斯对这个神名感到陌生,显然这不是伊利里亚人信奉的神祗,但他注意到了一个问题:“?是说塞格斯提卡人和斯科迪斯齐人都到这个神庙拜祭?”
“当然了,你没看见吗,那些人当中就有部分是斯科迪斯齐人、部分是塞格斯提卡人。”商务部属员指着不远处来往的人群,提醒道。
布多卡里巴斯一行人忙仔细凝望,他们与塞格斯提卡人的战争持续了好几年,对塞格斯提卡人和斯科迪斯齐人的相貌都比较熟悉,这一细看,发现情况确实属实。
虽然这两族人其实并没有聚在一起,而是各走各的,相互之间拉开着距离,但了解这两族之间仇怨的布多卡里巴斯知道:在没有尼克斯士兵的监督下,这两族人能够自由的走在同一个区域,没有发生任何冲突,这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
“去拜祭神庙的不光是塞格斯提卡人和斯科迪斯齐人吧,好像还有你们部落原来的族民。有眼尖的阿尔迪伊部落首领说道。
“没错,我们原来的族民也有不少信奉达努女神,也不时前来祭拜,而且信奉女神的人越来越多,包括我也是其中的一个。”商务部属员自豪的说道:“因为我们的首领是达努女神的子嗣,达努女神庇佑着我们整个尼克斯部落!”
“什么?!”布多卡阿里巴斯以为自己听错了:“马克西姆斯首领可是伊利里亚人,他怎么可能是那些凯尔特人所信奉的什么达努女神的子嗣呢?!这简直有些可――”
布多卡里巴斯看到对方的神色越来越严肃,顿时闭上了嘴。
商务部属员有些气愤的辩解道:“首领是达努女神子嗣这件事,是得到了所有斯科迪斯齐祭司和塞格斯提卡祭司们共同承认的!而且首领带领我们定居这里之后,不光是战争、就连生活也一切顺利,这也证明了首领是得到了达努女神的眷顾!你要是不信,可以到达努神庙去看一看,首领亲自雕刻的达努女神像绝不是我们这些凡人可以做出来的!”
尽管布多卡里巴斯一行人对“马克西姆斯是达努女神子嗣”的说法存疑,但这毕竟是尼克斯部落自己的事情,看到对方所展示出来的态度,布多卡里巴斯没敢再多问。
在前往村落的途中,布多卡里巴斯他们甚至还和其中的一部分达奴女神信徒相遇,走在了同一条土路上。
这些信徒向布多卡里巴斯他们投来好奇的目光,不管他们有没有认出布多卡里巴斯他们是阿尔迪伊人,都没有人显露出明显的敌意,自然更没有人做出过激的举动。
要去的村落并不远,没多久它就映入了布多卡里巴斯他们的眼帘:整个村落的结构跟布多卡里巴斯他们的寨子有些相似,只是没有木墙环绕,因为是到了黄昏,一道道炊烟从屋舍上方升起,村落外的田地都已被翻耕,但没有看到有人在劳作。
商务部属员知道布多卡里巴斯他们想看什么,于是带着他们绕着村子走到了另一侧。
布多卡里巴斯一行人停住了脚步,在前方不远有20多个村民还在耕地,他们的耕种方式跟库帕河那边有些不同:四五个人聚在同一块田地里,一个人牵牛,另一个人专心扶犁耕田,劳作一段时间之后,另两个人来接替,在他们耕好的地里还有一位年纪大一些的人在认真清理田里的杂物……
商务部属员在一旁作着说明:“因为之前的战争,有些村民的家里缺乏壮劳力,有一个村子率先想出了办法,他将村民们都聚在一起、互相帮助,有力气的负责耕田,没力气的做自己能做的事情,比如清理田里杂物、做饭,提供铁犁或者耕牛……这种办法提高了整个村子的耕田能力,农务部的属员巡视到这个村子的时候,发现了这种办法的好处,立刻回报给政事堂,现在政事堂向所有的村落都推行这种办法……”
布多卡里巴斯心里一动:跟随他到这里来的阿尔迪伊部落都存在相似的问题,因为战争导致女多男少,以前在姆雷日尼察河北边的山岭里生活,那里土地稀少,这个问题倒不凸显,现在要定居到萨瓦河这边,如果每户真的能拥有二十亩的土地,那么就会有不少家庭缺乏劳力,自己或许可以采用尼克斯的这种办法……
第三百三十六章 相聚
想到这些,布多卡里巴斯看得更加仔细,他发现这些村民中同样也是斯科迪斯齐人、塞格斯提卡人和尼克斯旧族民混杂在一起,甚至他还看到这样一幅景象:斯科迪斯齐人和塞格斯提卡人在一起耕田,扶犁的斯科迪斯齐人大声叫喊着,让前面牵牛的塞格斯提卡人走慢一些,那个塞格斯提卡人居然听从了;又过了一会儿,前面的大声叫喊“要转弯了!”,后面的回应“知道了!”……
可以看到在说话时双方的表情木然,声音冷硬,完全没有目光的接触,始终显得别扭,但两人却一直相互协作着耕完了一块地。
当然,村民们能够这样合作而不出现大的问题,少不了一位中年男子的努力。
此人一直站在田边,指挥着村民们干活,调配着干活的人手,情况一有不对,他就会大声呵斥,从而避免村民们发生矛盾……
又过了一会儿,村民们停止了劳作,各自拿起农具、牵着牛,往村里走去,只有那名中年男子朝他们走来。
待他走近了,布多卡里巴斯才发现他一直拢在胸前的右手居然是断的。
中年男子神情严肃的质问道:“我是这个村子的村长,你们是什么人?到这里来做什么?”
商务部属员迎上前,赶紧做自我介绍,接着又介绍了布多卡里巴斯一行人。
中年男子听完他的话,并没有完全相信,直到他看见跟随在布多卡里巴斯一行人身后的十名全副武装的尼克斯士兵,他才消除了戒备,正色的说道:“我叫托尔基拉斯,是这个村的村长,昨天部落已经派人通知了我们,说有阿尔迪伊部落要迁往这里,让我们见到之后,不要感到吃惊,更不要做出任何过激的行动……
你们放心吧,我已经告诫了村民们,只要你们不乱来,他们是不会跟你们发生任何冲突的!”
村长?应该就是这个村子的首领吧……布多卡里巴斯心里想着,托尔基拉斯的话里明显带着警告的意味,让他有点尴尬,不过他也理解:虽然以前不少阿尔迪伊人也常到尼克斯领地去被雇佣干活,但这一次是部落的整体迁移,好几千人一起进入到尼克斯刚刚占领的这块土地,也难怪人家会感到警惕。
“请你放心,我们会约束好我们的族民,绝不会给你们惹麻烦!”布多卡里巴斯认真的向对方作出承诺。
“那就好。”托尔基拉斯点点头。
“据我所知,塞格斯提卡和斯科迪斯齐可是生死仇敌,可在你这?村子里这两族人都有,而且看起来还不少,你就不担心他们会发生冲突吗?”布多卡里巴斯问出了他最关心的问题。
“有啥可担心的。”托尔基拉斯回答得很坦率:“他们两族人确实是有仇恨,而且仇恨还不小,他们都才刚刚加入我们部落,这种仇恨绝不可能这么快就消除。
村子里的塞格斯提卡人想不想像以前一样继续欺压斯科迪斯齐人,他们肯定想,但他们现在老的老、小的小,没这个胆量;斯科迪斯齐人倒是想报复塞格斯提卡人,但他们怕遭受部落的严厉惩罚,从而失去他们难得拥有的这么好的生活。
这些天发生过好几起其他村子的斯科迪斯齐人因为愤怒,打死、打伤塞格斯提卡人的事情,犯事的人被士兵压着到各个村路游行示众,最后被砍头或重罚,现在我这些村民们一提起这事就脸色发白。
另外,这两族人都曾经在达努神庙里发过誓,要友好相处,他们怕遭到神罚,不敢轻易违反。
有时候他们也控制不住情绪,会发生一点小冲突,我不知道其他村的村长是怎么做的,反正我是又打又骂,而且还警告他们,要是再犯,我就跟法务部所做的一样,把他们押到附近的这几个村落里去游行示众,他们怕丢脸,所以现在都听话多了……
我跟?们说,等以后日子久了,大家一起干活时间长了,他们之间的仇恨会慢慢没有的……这个我有经验,以前带兵的时候手下就有塞格斯提卡和斯科迪斯齐新兵,他们一开始也闹腾,后来上了战场就成了真正的战友,能够互相配合,共同杀敌。”
“村长,你以前在哪支队伍?”商务部属员插话道。
“第三军团的一个百夫长,在科拉纳河畔同潘诺尼联军交战的时候运气不好,手受了伤……结果就被派到这里来当村长了。”尽管托尔基拉斯抬起断掉的右手,摆出轻松的模样,但语气中还是透出几分不甘。
“多谢你,托尔基拉斯村长!”布多卡里巴斯诚挚的说道:“听了你这番话,我们可以不再有任何顾虑的在这里生活了!”
“能够为你们提供帮助,我很高兴。”托尔基拉斯说道:“不过我还是得提醒你,你们人多,明天从这里经过的时候,一定要小心,别踩坏了我们的田地!”
“你放心,我回去一定会提醒我的族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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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天清晨,迁居大部队离开营地,继续东行。
途中不断的有尼克斯族民带着家眷离开队伍,快要抵达奥沙利利亚奥菲迪利亚西寨时,原本庞大的尼克斯迁居队伍缩水了近一半,当然走掉的都是第一军团的士兵和家眷。
“夫人,那就是咱们尼克斯部落新的主寨――奥菲迪利亚!”庇格瑞斯指着前方,大声对涅西娅说道。
在涅西娅等人的视野中:一条比库帕河更宽阔的大河横亘在前方,一座城寨坐落大河两岸……
“这可比斯诺蒂亚大不少啊!”阿科妮丝忍不住说道,随即又兴奋的喊了一声:“瞧啊,是首领!首领来啦!”
从奥菲迪利亚西寨内出来了一行人,正快速的向队伍走来,为首的正是尼克斯部落首领马克西姆斯。
格尼安达芙拉兴奋得又喊又叫,冲了出去。
“这个达芙拉,真是没规矩!一会儿是不是该再教训教训她?”阿科妮丝不满的低声说道。
涅西娅微微蹙眉,随后又恢复平静,淡淡说道:“算了,大家都好久没有见到首领了,心情激动之下难免失态,回头提醒她一下就行了。”
马上就要见到阔别一个多月之久的妻子,马克西姆斯的心情也同样激动,因此他的脚步不断加快,后面的沃勒努斯他们毕竟年纪已大,渐渐跟不上他的步伐。
这时,马克西姆斯听到前面传来一声声娇呼,一个熟悉的倩影正快速向他奔来。
马克西姆斯担心对方摔倒,也加速迎上前,张开双臂,顿时软玉温香抱满怀。随后对方温润的嘴唇贴了上来,像雨点一样落在他的脸上,嘴里还激动的说着:“首领我终于见到你了!她们都不让我见你!我……我……”
格尼安达芙拉没说几句话,眼圈就已经红了。
“好啦,别哭了,大家都看着呢……”马克西姆斯用手指抹去她眼中溢出的泪水,轻声安慰道。
其实他俩人结婚并没多久,婚前完全陌生,马克西姆斯还没有跟格尼安达芙拉之间培养出太多的感情,但此刻对方迸发出的激情和信赖自己的委屈模样却让他颇受触动。
他心里清楚:格尼安达芙拉不像涅西娅和佛勒丝柳西娅,没经受过什么磨难,在父母的宠爱和族民的关怀中长大,行事有些骄横任性,但没什么心机,还不满18岁的她要是在前世还只是个高中生而已,现今却肩负着维系阿尔迪伊和尼克斯同盟友谊的重任嫁过来。她努力的想要帮助自己的母邦,却遭到了涅西娅的修理,带来的随从被赶走,自己也因此被主屋里其他人员所疏离、甚至是鄙视,她在尼克斯部落唯一能够依靠的就是他这个丈夫。
马克西姆斯在心里轻叹了口气,压住心底升起的温柔,脸上露出微笑,松开双臂,轻轻叫格尼安达芙拉推开,又拍了拍她的后背:“走吧,跟我去迎接你的两个姐姐。”
说完,他继续往前走。
马克西姆斯娶了三个妻子,为了让自己家里更像一家人,他曾经作出规定――后入门的要称呼先入门的为“姐姐”,所以佛勒丝柳西娅和格尼安达芙拉年纪相差不大,但格尼安达芙拉也得称呼其为“姐姐”,只是格尼安达芙拉一直嘴硬,至今也没有公开叫过。
离开马克西姆斯的怀抱,格尼安达芙拉略感失落,但又立刻跟了上去。
马克西姆斯来到涅西娅面前,立刻给了对方一个激情的拥抱,并且说道:“涅西娅,终于把你等来了,这段时间可想死我了!”
涅西娅也同样给了他一个热吻,然后微笑着说道:“到底是想我?还是在想佛勒丝柳西娅妹妹呀?”
“都想!”马克西姆斯毫不迟疑的回答道,紧接着给旁边的佛勒丝柳西娅一个轻柔的拥抱:“辛苦你了!一路走过来累不累?”
第三百三十七章 给予阿尔迪伊的土地
佛勒丝柳西娅柔声回应:“我不累,姐姐很照顾我。”
马克西姆斯心情激动的将手伸向她略微隆起的腹部。
佛勒丝柳西娅柔声说道:“医生说孩子还小,还不会动,但他很健康。”
马克西姆斯点点头,收回手,脸上的激动迅速隐去。
这时,后面的阿科妮丝探出身子:“首领,一个多月没见,你瘦了一些。”
马克西姆斯摸了摸自己的脸:“是吗?”
“是的。”阿科妮丝关切的说道:“看来这段时间你太忙了,没有吃好睡好。不过现在我们来了,你就不用担心了,我们会把你照顾好的!”
马克西姆斯哈哈笑道:“我们现在住的新主屋比之前的更大,就等着你这个大总管把它好好的管起来!我有好久没有吃你做的食物了,今天晚上做一顿丰盛的晚餐,咱们一起好好的庆祝一下。”
“是,首领,这件事情就交给我了,一定会让你满意的!”阿科妮丝自信的说道。
马克西姆斯又看向涅西娅,说道:“你们走了三天的路,一定都累了,先回主屋好好休息,晚上我再回去和?们好好相聚。”
“首领,你放心的先去做你的事情,我们会照顾好自己。”涅西娅善解人意的作出回应,然后环顾左右:“佛勒丝柳西娅、格尼安达芙拉,我们先去主屋。”
“好的,姐姐。”佛勒丝柳西娅立刻回应。
格尼安达芙拉在马克西姆斯的含笑注视下,勉强应了一声。
在侍从的引领下,马克西姆斯的三位妻子、阿科妮丝及其手下一行人先行入寨。
接着,马克西姆斯热情地迎接了陆续到来的尼克斯官员的家属、族民的家眷……
等这支尼克斯的迁居队伍都入寨之后,他的嗓子都有些沙哑,腰腿也酸了,但现在还不是休息的时候,因为阿尔迪伊的迁居队伍也紧跟着到来。
马克西姆斯大步迎上前:“哈哈,布多卡里巴斯长老,欢迎欢迎,你们可是让我们等得很辛苦啊!”
布多卡里巴斯歉然说道:“其实我们也急着想早来,但你也知道大首领的丧礼和阿立斯塔卡斯的继任在我们部落都是大事,都必须得参加,所以耽搁了不少时间,实在是抱歉,让你们久等了!”
“不管怎样,来了就好!这一路上都还顺利吧?”
“顺利,很顺利!感谢你们的精心安排和照顾!”布多卡里巴斯一脸的感激,接着他又非常感慨的说道:“这一次我过来发现这里的变化很大!一个月前我来的时候,还需要军队护送,那些塞格斯提卡人躲在各个部落里,看我们的目光都带着恨意……
这一次再来,一路上看到不少塞格斯提卡人、斯科迪斯齐人,他们既没有恨意,也没有畏惧,只是专注于在田里干活,甚至有的还互相帮忙……你们尼克斯人厉害呀,短短一?多月,就让曾经是仇敌的两族人变得能够友好相处了!”
马克西姆斯坦诚的说道:“算不上是友好,只能说勉强能够相处,问题还是有很多的,不过只要大家都有着追求更好生活的渴望,相信这里的民众会相处得越来越友好!”
“你说的对,大家都有追寻美好生活的渴望,这也是我们选择到这里来的原因。”布多卡里巴斯接口说道:“看到这里的秩序这么稳定,我们也都放心了,就是不知道我们的居住地是在哪里?”
“我们都安排好了,就等你这一问了。”马克西姆斯向后一挥手:“把地图拿过来。”
立刻就有两名侍从将准备好的木板地图抬到了马克西姆斯面前。
“布多卡里巴斯长老,你看。”马克西姆斯指着地图说道:“这是萨瓦河,这是我们尼克斯的新主寨――奥菲迪利亚,这一片是我们尼克斯已经完全控制住的领地,我们给你们安排的居住地在这里、这里和这里,总共包括了四个原来的塞格斯提卡村落。
我们已经将村落里的民众都迁走了,你们搬过去就直接可以居住……根据之前你让信使给我传达的消息,你们这一次来了九个部落,总共是八千三百多人。
除了你的部落人口比较多,其他部落的人口都没有超过千人,而这几个留给你们的村落居住地以往的人口都是两千人左右,所以建议你们最好两三个部落住一个村落……
还有,这一个村落是最大的,土地也最肥沃,旁边还有一个湖,而你自己部落的人口有2000多,最好是选择这个村落作为你部落的居住地。”
马克西姆斯所展示的地图精细直观,但此刻布多卡里巴斯没时间慢慢欣赏,他盯着地图上用红色符号圈住的那几个代表村落的黑点,大脑在极速的运转。
其实之前信使返回部落之后,曾经向他们转述过尼克斯部落要分给他们的居住地的一些情况,不过那个时候尼克斯人还没有完全掌控这一片领地,所以只是意向,没有完全确定下来。
而现在地图上标示的居住地跟之前有了一些差别:四个村落并没有连成一片,都是隔开的,三个村落在萨瓦河的东面、奥菲迪利亚东寨的南面,马克西姆斯所说的适合他自己部落居住的村落却位于萨瓦河西岸、奥菲迪利亚西寨的南面,旁边确实有一个湖泊的图样,而且距离河岸也近,倚湖傍河,位置确实不错,而且在地图上这四个村落都被其他村落所包绕,在安全上没有什么问题,但是……
布多卡里巴斯皱着眉头,犹疑了片刻,最终还是忍不住说道:“马克西姆斯首领,你给我们分配的居住地跟上一次你们告诉我们的情况有些不一样啊!为什么不让我们这些部落都住在一块儿呢?像这样分开居住,我怕族民们会感到不安的!”
一旁的昆图斯接过话头,作出回答:“我们其实也想这么做,因为这样做既方便你们管理族民,也方便我们管理族民,但问题是我们很难将紧挨着的几个村落的居民都迁走,就比如说这个吧――”
昆图斯指着地图上一个居住地旁边的一个村落:“这个村落里的塞格斯提卡人有一半多都自愿加入我们尼克斯,成为了我们的族民,其中有一些老人任我们怎么劝说,就是不愿意迁居,说什么‘就算他死了,他的骨头也要埋在他家的土地下’……
我们花费了很大的力气才安抚住这些愿意加入我们的塞格斯提卡人,当然不能用强硬的手段来逼迫他们迁居,那样只会导致他们的不满和愤怒,不利于这个地区的稳定,你说对吧?所以我们只能是能迁走一个村落的居民算一个,好不容易才凑出了这么些……”
布多卡里巴斯听完这些话,找不到反驳的理由,陷入沉默中。
马克西姆斯开口说道:“布多卡里巴斯长老,如果你对我们的安排感到不满意,想要让你们的部落族民都住在一起,还有一个办法。”
“什么办法?”布多卡里巴斯忙问。
“塞格斯提卡的领地还有两个地方没有被我们尼克斯占据,北面的这一块和南面的戈纳米湖地区。”马克西姆斯指着地图,说道:“戈纳米湖地区靠近布罗奇,我们现在暂时没有动它的打算。
北面的这些塞格斯提卡部落虽然还有一点实力,但听说跟塞格斯提卡有仇怨的雅波德人最近开始频频与北面的塞格斯提卡人发生摩擦,一旦他们获得塞格斯提卡人的核心领地被我们尼克斯占据的消息,一定会再次与这里的塞格斯提卡人发生战争,到那时我们会视情况、出兵占领这块地区,然后再划出一部分土地给你们居住……”
布多卡里巴斯听到这里,在心里摇头:这只是尼克斯人的计划,还得先看雅波德人什么时候出兵,这不是短时间内能够实现的,而自己已经将部落带来了这里,难道还要带回去等待不成!到时候,姆雷日尼察河的那些人又会用怎样的眼光来看待自己!
昆图斯观察着对方的神色,又补充说道:“其实你也不用担心,我们接下来会在这片土地上修建道路、连通各个村落,还会在萨瓦河上再修建几座木桥,你们这些个部落就算不挨着,相互之间的来往甚至可能比你们在山岭里生活时还要便利。”
布多卡里巴斯沉默片刻,问道:“你们给西塞利特塞斯他们的族民安排的居住地在哪里?”
昆图斯伸手在地图上点了三下。
布多卡里巴斯看得仔细:是三个村落,仍然是分散在这片土地上,与其他的阿尔迪伊部落居住地互不接壤。
布多卡里巴斯叹了口气,说道:“马克西姆斯首领,还得请你稍等一会儿,我需要跟其他几位首领一起商量,对了,这个地图能先借我一下吗?”
“没问题。”
布多卡里巴斯扛着木板地图,回到了队伍中。
第三百二十八章 闲暇
“首领,布多卡里巴斯他们会同意接受我们划给的这些居住地吗?”沃勒努斯在一旁小声问道。
马克西姆斯微微一笑:“他们只能接受,因为别无选择。其实我觉得也就他们这些首领比较在意,阿尔迪伊的族民们不会想那么多,只会想着赶紧搬进那几个村落,赶紧耕种那些肥沃的土地。”
马克西姆斯的话很快应验了。
布多卡里巴斯等几位阿尔迪伊部落首领最终作出决定:接受尼克斯部落提供的这几个居住地,并且各个部落要前往的村落都相互分配好了,布多卡里巴斯的部落要前往的居住地正是马克西姆斯之前推荐的那个。
实际上,布多卡里巴斯最初打算让自己的部落居住在东岸,这样距离其他几?阿尔迪伊部落更近。
但之前马克西姆斯指着地图、介绍居住地的时候,一些跟在布多卡里巴斯身后的阿尔迪伊族民都听在耳中。当他和其他部落首领商议的时候,很多族民围在周围,对他挑选其他居住地表示强烈反对,认为:马克西姆斯首领给了我们这么好的地方,你居然不要,还配做我们的首领吗!
布多卡里巴斯只能屈服。
马克西姆斯原本准备宴请布多卡里巴斯等几位阿尔迪伊首领。
布多卡里巴斯拒绝了,他要尽快带着族民们前往居住地,将大家都安排好了,心里才放心。
对此,马克西姆斯表示理解,并且派商务部属员作为向导,带领他们前往各自的居住地,并帮助他们解决定居时遇到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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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几番云雨之后,马克西姆斯终于瘫倒在涅西娅身上。
涅西娅轻抚着丈夫厚实的脊背,两人紧紧的贴在一起,在一片静谧之中感受着激情之后的温柔。
也不知过了多久,马克西姆斯翻身落在旁边,伸手揽住妻子的肩膀,轻声说道:“涅西娅,辛苦你了!库帕河那边在这段时间能够保持稳定,你做出了不少的努力!”
“我不过就是每天坐在屋里,听各部门的人过来说说事,然后点个头而已,有什么辛苦的。倒是你,这段时间都累瘦了!”
涅西娅贴近马克西姆斯,用手轻抚着他的面颊,轻声说道:“我之前处罚了格尼安达芙拉,你不会怪我吧?”
“你是我的第一夫人,管理我的家务是你的权利,你按照规定很好地行使了自己的职责,?做得很好,我为什么要怪你呢。”
马克西姆斯吻了吻她的面颊,轻声说道:“现在我们搬来奥菲迪利亚,主屋的面积更大,将来这里的人会更多,你还得像以前一样严格,才能把家管好。”
“既然首领你都这么说了……”涅西娅目光狡黠:“白天格尼安达芙拉违反规定,在族民面前做出有违自己身份的举动,我是不是还应该给予她处罚?”
“当然应该,这本来就是你的权利。”马克西姆斯毫不迟疑的回答,但随后话锋一转:“不过也不要惩罚太重,你要知道我们占领这片土地之后,接下来要应对潘诺尼部落联盟的反扑,要想把库帕河那边作为我们稳定的后方,维护好与阿尔迪伊的同盟关系至关重要!
可我现在得到消息,阿立斯塔卡斯和一部分阿尔迪伊长老因为布多卡里巴斯他们的这些部落搬迁到我们这里,对我们尼克斯有些不满,因此作为阿尔迪伊部落最有影响力的长老,克利奥布罗塔斯对我们的态度就至关重要了……”
马克西姆斯话没有说完,聪慧的涅西娅已明其意,她伸出手指在马克西姆斯胸膛轻轻画圈,嘴里柔声说道:“我可以跟格尼安达芙拉搞好关系,让她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不过首领你要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事?”
“和我再来一次。”
“现在?”
“首领你累了吗?”烛光中,涅西娅支起上半身,眼波流转,沾满汗珠的肌肤闪烁着光芒,充满着诱惑。
马克西姆斯二话不说,翻身将涅西娅压在身下,用行动来作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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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天晚上,在佛勒丝柳西娅的卧房内,马克西姆斯却有所不同。
他先是轻轻贴近佛勒丝柳西娅的腹部,对肚子里的胎儿小声说着话。然后躺在其身侧,牵着她的手,和她有一句无一句的聊着这一个多月以来的经历。
佛勒丝柳西娅不太爱说话,聊着聊着,就剩下马克西姆斯唱独角戏。
而开始感到无聊的他就伸出手,轻抚自己的妻子。
佛勒丝柳西娅因为怀孕,身体变得比以前丰腴,渐渐的让马克西姆斯有了冲动,但为了孩子,他竭力的压抑着。
佛勒丝柳西娅感觉到了,柔声说道:“首领,要不……你去找姐姐吧……”
马克西姆斯回应道:“我没事,今晚我哪里也不去,就好好的在这里陪你。”
佛勒丝柳西娅犹豫了片刻:“要不……要不……要不我用手……”
马克西姆斯愣了愣,以往他这位娇羞的妻子从未这么主动过,他略微扬头,想看看佛勒丝柳西娅的神情,然而妻子将头埋在他胸前,只能感觉其肌肤的火烫。
他眼珠一转,促狭之心顿起:“用手的话,有些不舒服,最好能用……还是算了,咱俩躺着好好说说话吧。”
佛勒丝柳西娅沉默了片刻,突然坐起身子,慢慢俯身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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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天晚上,在格尼安达芙拉的卧房,她像树袋熊一样的趴在马克西姆斯的身上,身子不住的扭动……
只是马克西姆斯现在已进入贤者时间,为了转移注意力,他开口问道:“听说涅西娅昨天说你了?”
“……嗯。”
“为什么啊?”
“……她说我作为你的妻子,又是出身高贵的阿尔迪伊首领的女儿,在族民们的面前应该举止稳重高雅,这样才能保持威严,让大家不敢小看……”
“这不像是在批评你吧,所说的话都是在为你着想……”
格尼安达芙拉没回话。
“听说涅西娅还让你的随从又回来照顾你了,看来她对你还是不错的。”
格尼安达芙拉忍不住开口:“可是那一天她让人用棍子打我,打得我好痛,到现在我的屁股上都还有伤疤!”
“在哪儿呢?我看看。”马克西姆斯随口一说。
格尼安达芙拉真的翻身趴在床上,把裤子拉了下去,但是一片雪光耀得马克西姆斯眼花。
老实说,格尼安达芙拉生活条件优越,肌肤光滑细腻、饱满结实,比涅西娅和佛勒丝柳西娅要强不少。
马克西姆斯情不自禁的将手按压上去:“伤疤在这里吗?”
“不是那里,在上面……不对不对,往右移一点……再往左一点……不是那儿,别……别摸那儿……”
很快,卧室内的木床再次震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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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除了工务部所负责的各种工坊需要先在萨瓦河沿岸选址、修建好工坊之后才能迁移之外,尼克斯人向部落新中心奥菲迪利亚的迁移大体完成。
接着,马克西姆斯在奥菲迪利亚东寨的广场举办了一个盛大的部落表彰大会,由于他允许各个城镇、各个村落的行政长官带着所管辖的族民中表现良好的十人参加大会,导致那一天整个广场人山人海。
在广大族民的关注下,马克西姆斯对在这一次战争中因功晋级为爵士的族民进行了嘉奖,他们包括:
九大部门的主官,立功晋级的理由是他们筹划和准备了整个战争、全力保障了战争的顺利进行,对塞格斯提卡领土的占领和吞并更是靠他们这段时间呕心沥血的通力协作。
各位军团长、大队长、一些队官和军团士兵,这些是实实在在的凭着战功晋升,其中也包括弩兵队。
明久努斯、斯普卡拉、以及一些医生和匠人。这是他们用自身的专业技术为这场战争作出贡献而获得晋升,比如使不少中重伤员通过医治转危为安,救治俘虏,让俘虏降低了对部落的敌意、加速了其归降。又比如铁器工坊日以继日的制造弩弓、弩箭和其他武器,保障了战争胜利,再比如奥菲迪利亚木桥、达努神庙的快速建成,稳定了新领地,加速了俘虏的归心。
……
总共有近千人晋升为爵士,全部都是在起义军时期就跟随马克西姆斯的族民,而且大多数能在此次记功晋级中成为爵士的一个主要原因在于――他们娶了原起义军中的女人为妻,因此比别人多升了半级,省去了一些军功。
虽然都晋升为爵士,但情况各有不同。
第三百二十九章 布里克斯的焦急
九个部门主官是被马克西姆斯直接晋升为爵士,并无军功积累,而像军团长佩科特就差一个功劳就可以再晋升为三等子爵,对此马克西姆斯还特地对其进行了鼓励。卡尔米努斯、斐萨鲁斯、托列鲁哥、奥卢斯以及少数战功卓著的队官距离三等子爵也就只差几个功劳而已……
马克西姆斯掌握了平衡,没有侧重的让一两支部队去赚取整个战争的胜利,而是将这场战争的大蛋糕均分给了四?军团,当然四个军团各自表现得也很不错,没有出现拖后腿的情况。
不管怎么说,这次的部落表彰大会是马克西姆斯给予一直忠心耿耿追随他的部下们的一次大分红,不但给予了他们20亩的奖励,使他们各自拥有的土地达到了100亩,而且还当众宣布:
这些晋升为爵士的族民就是尼克斯部落的贵族,在公共场合其他族民遇见他们要主动行礼问好、要主动让道,并且要尊称“某某某爵士”。坐船、坐车、购买东西……他们享有优先的权利。在所居住的村子里,他们有协助村长解决村民纠纷的权利、监督村长和下属的权利、提建议的权利……
虽然之前法务部就曾经派属员向各个村落宣读二十封爵制的详细内容,但此时马克西姆斯当众的宣讲,却更让族民们印象深刻。
最后,马克西姆斯还宣布:以后每年仲夏尼克斯部落将会举行盛大的达努女神祭典,以祈祷丰收的到来。同时,各个城镇要挑选出一支橄榄球队,到奥菲迪利亚进行比赛,最后的胜利者将代表整个部落到神庙奉献祭品。
大会结束之后族民们返回各自的城镇,向邻居友人们讲述这一次大会的盛况,大大的激发了族民们想要立功晋级的雄心,也让他们对来年的夏季祭典充满期盼。
同时,所有刚加入部落的族民都有一样的疑惑:橄榄球是什么?
就在他们主动去请教尼克斯老族民的时候,政事堂又传来新的政令:各城镇派出的参加夏日祭典的橄榄球队队员必须三分之一的旧族民、三分之一的塞格斯提卡新族民、三分之一的斯科迪斯齐新族民组成。
接着,奥菲迪利亚行政长官西克罗普斯向各村落传达政令:从明年初开始,奥菲迪利亚将举行橄榄球大赛,各个村落必须派遣球队参加,球队人员必须由三分之一的老族民、三分之一的斯科迪斯齐新族民、三分之一的斯科迪斯齐新族民组成,在夏日祭典开始之前决出最后的优胜队,然后由这支球队代表奥菲迪利亚参加部落祭典的橄榄球大赛。
于是各个村落的村长们在督促族民们耕田的同时,也开始为筹建球队而大费脑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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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罗奇大首领布里克斯现在很是后悔。
他最早逃回领地,但为了接应其他部落的残兵败将安全返回,以弥补自己的错误,他在领地西部边缘的临时军营里待了大半个月。
在这期间他得知了“尼克斯军队侵入塞格斯提卡领地、占领其主寨”的消息,他虽然吃惊,但并不焦急,因为他不认为人口并不多的尼克斯军队能够将如此庞大的塞格斯提卡部落给吞并。
在同其他几位大首领商议之后,潘诺尼部落联盟派出了一个使者团,前往塞格斯提卡的主寨,准备同尼克斯人暂时议和停战,目的是想索回被尼克斯军队俘虏的潘诺尼战士,让各大部落能够更快的恢复生机、更好的安抚战士们的家眷。
在这个使者团来回花了10多天的期间内,布里克斯早已经停止了对溃兵的搜寻,当初浩浩荡荡的4万多潘诺尼联军主力,最终活着返回的才一万三千多人,由于之前布里克斯为了保障大军的出征,几手耗尽了整个部落的粮食储备,无力支撑回返的军队滞留在布罗奇领地内,因此战士们陆续返回自己所属的部落。
只有几位大首领没有离开,他们在等待使者团的返回。
然而使者团却带回来一个坏消息:尼克斯人拒绝与潘诺尼部落联盟合谈。
这让几位大首领感到愤怒:一年前尼克斯人答应了塞格斯提卡大首领卡布德斯的和谈要求,签订了一年的休战协议,释放了不少俘虏,然而今天这个新兴的小部落居然无视他们的和谈要求,那就意味着它要继续以潘诺尼部落联盟为敌。
至于尼克斯人让使者团带回的另一句话:“尼克斯愿意与除了布罗奇、马齐伊之外的其他潘诺尼大部落单独进行和谈……”使者团当着五位大首领的面,没有将它说出来,但是各自部落的使者自然会在私下里将这话告诉自家的大首领。
潘诺尼大首领们虽然对尼克斯部落恨得咬牙切齿,但各自部落目前的状况让他们没有能力再发起一场战争。
在普力卡斯的百般哀求之下,大家只是在联盟会议中达成了一个粗略的意见:尼克斯人已经成为潘诺尼部落联盟的重大威胁,必须要想尽办法将其消灭!各位大首领返回领地,要尽快安抚族民,筹集军资,争取在秋收之后再组建一支大军,击败尼克斯人,夺回塞格斯提卡的领地,再寻机将尼克斯彻底歼灭。
在送别特马吉斯、狄米卡斯、麦提里斯、帕基拉斯四位大首领的时候,不知道是不是受到自家使者私下里告诉自己那些话的影响,布里克斯总觉得这四人的神情有些古怪。
从布里克斯逃回领地到各大首领离开已经过了一个月。在这一个月里,他越来越感觉到尼克斯人对自家领地的威胁。
从各个村落逃出来的塞格斯提卡民众先是来到戈纳米湖地区,在戈纳米湖各个部落不接纳他们的情况下,不得不陆续的涌入布罗奇领地,以至于同布罗奇民众发生了一些冲突。
布里克斯没有将这些逃亡的塞格斯提卡人赶出领地,因为布罗奇在这场战争中损失惨重,劳动力变得缺乏,于是他竭力的说服各个部落,尽量的接纳这些难民,雇佣他们为部落干活。
由于尼克斯人的警惕,部落联盟使者团进出塞格斯提卡领地都是黑布蒙眼,在奥菲迪利亚寨内时也不允许外出,因此布里克斯根本无法从他们口中得知尼克斯人在塞格斯提卡领地内的情况。
反倒是从这些难民中了解到一些信息:尼克斯人用多分土地、让其成为部落贵族等方法来引诱塞格斯提卡族民加入其部落,像他们这些不愿屈服的民众只能悄悄的向南逃离部落,一些不愿屈服、却又不想逃走的民众成为了尼克斯的奴仆,也有不少贪婪无知的塞格斯提卡人加入了尼克斯……由于尼克斯人向塞格斯提卡的各个部落派驻了全副武装的小部队,导致这些部落因缺乏战士,根本不敢有什么反抗。至少在他们逃离的时候,所在部落没有冲突发生……
这些打听到的消息让布里克斯非常不安,虽然这些难民对尼克斯人在塞格斯提卡领地所采取的手段没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但从他们所讲述的只言片语中仍然可以明显的看出尼克斯人对塞格斯提卡领地的入侵并非仅仅只是出于报复和劫掠,尼克斯人有着更大的野心――吞并整个塞格斯提卡!
他们往塞格斯提卡各部落驻军、专门制定法令来引诱塞格斯提卡民众……这显然事先有着精细的谋划,而且看来效果还很不错,因为这些难民来自于塞格斯提卡的核心地区,从塞格斯提卡主寨附近的部落到戈纳米湖附近的各个部落都有,这说明尼克斯人已经控制了塞格斯提卡的核心地区,其速度之快完全出乎布里克斯的预料。
布里克斯对于尼克斯人入侵意图的误判,又希望尼克斯军队在同塞格斯提卡民众的不断冲突之中消耗实力,再加上要花大量精力处理战败之后的事宜,后来还期盼派去议和的使者团能够带回好消息……因此一个多月的时间就这样被浪费掉了。
布里克斯现在开始着急了:一旦让尼克斯人在塞格斯提卡领地上站稳了脚跟,那将会是布罗奇的灾难!
但他在部落会议上刚刚透露出“想要帮助塞格斯提卡人赶走尼克斯军队”的口风,就遭到首领们的一致反对,原因只有一个:无兵无粮。
甚至由于他所率领的部落军队损失太过惨重,一些首领还在会议上对他进行抨击,不但要求他对各部落作出赔偿,而且还提议要剥夺他作为大首领对部落军队的指挥权。
好在布里克斯前面十几年一直实施的修生养息让整个大部落秩序稳定、发展良好,大家对此还比较感激,所以最终票数没过半让他涉险过关。
但这是布里克斯自就任大首领以来第一次遭遇这么大的责难,让他在恼怒的同时也提起了几分小心,为此他都没敢再跟自己直辖的部落族民们进行商议,而是把主意打到了滞留在布罗奇领地内的普力卡斯一干人身上。
第三百三十章 普力卡斯出兵
原本,逃亡到布罗奇领地的普力卡斯不但经常骚扰布里克斯、请求其出兵帮助塞格斯提卡,而且他还从逃亡到布罗奇的塞格斯提卡难民中招募人员、组建队伍,这是在同布罗奇抢夺劳动力……
布里克斯对他早有不满,如果不是怕影响自己的声誉,他早就想把其逐出布罗奇领地了,不过他也开始缩减给予普力卡斯一行人的粮食,让其无法供养军队,为此两人还曾经吵过一架。
但现在布里克斯改了主意,他主动找到普力卡斯进行密谈,同意会尽力给他提供武器和粮食,帮助他先组建一支五百人的队伍,条件是:普力卡斯要尽快率领这支队伍进入塞格斯提卡领地,袭击被尼克斯人占领的那些村落,扰乱那里的秩序,破坏尼克斯人妄图吞并塞格斯提卡的计划。
但是仅仅依靠普力卡斯的力量是不够的,布里克斯又把目光投向了戈纳米湖地区,他派遣心腹手下去找伊伯鲁斯首领密谈。
伊伯鲁斯原本抱着作壁上观的态度来对待尼克斯人的入侵,他的想法跟布里克斯有些相似,他不认为小小的尼克斯部落能够吞并庞大的塞格斯提卡领地。
但事实给了他一记响亮的耳光:仅仅一个月,尼克斯人就占据了赛格塞格斯提卡核心地区的所有村落,并且还在距离他的部落领地不远的河岸修筑军营,这让他真切的感觉到了尼克斯人的威胁。
在这样的情况下,伊伯鲁斯对于布里克斯使者的到来表现得很热情,但布里克斯使者明确表示“现今无论是布罗奇、还是马齐伊等其他大部落都无法组建军队讨伐尼克斯人”,这让他感到失望。
不过,使者带来了布里克斯的承诺:如果伊伯鲁斯能够联合戈纳米其他部落,出兵袭扰尼克斯人,破坏他们占领塞格斯提卡领地的企图,那么等部落联盟再组织大军赶走尼克斯人之后,布里克斯会在部落联盟会议上提议由伊伯鲁斯出任塞格斯提卡新的大首领。
伊伯鲁斯从来没有过想当大首领的奢望,毕竟戈纳米湖地区的潘诺尼部落以前无论是在塞格斯提卡、还是在布罗奇,都是处于边缘地位,实力弱小,首领血统不高……
但现在使者的话对他产生了极大的诱惑:如果他真能当上塞格斯提卡大首领,那么他的部落就可以离开这环境恶劣的戈纳米湖,前往土地肥沃的塞格斯提卡主寨,到那时他的部落才能快速的发展壮大!
最终,伊伯鲁斯答应了布里克斯提出的要求:集合戈纳米湖各部落去袭扰在塞格斯提卡领地内的尼克斯人。
为此,布里克斯使者还特地约了伊伯鲁斯和普力卡斯一起商讨出兵事宜。
普力卡斯十分厌恶伊伯鲁斯,认为:伊伯鲁斯作为塞格斯提卡的一份子,在部落遭遇危难的时候袖手旁观,对逃亡的安德莱斯儿子没有一丝尊重,如今却在布里克斯的撮合下愿意与自己共同袭扰尼克斯人,恐怕是已经投靠了布罗奇,背叛了部落。
伊伯鲁斯同样对普力卡斯没什么好感,他认为:普力卡斯丢失了领地、也没有多少领民追随,已经成了丧家之犬,却还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面目令人可憎。而且此人所支持的安德莱斯之子将来是他竞争塞格斯提卡大首领的对手!
不过,在当前的情况下,两人都需要对方来牵扯尼克斯人的注意,增大袭扰的成功,所以最终达成了联合。
实际上,布里克斯还派出了使者想去联系塞格斯提卡北面的部落,因为他发现塞格斯提卡难民中并没有来自于北面部落的人。而且他也问过普力卡斯,得知为了防备雅波德人,北面的部落还留有不少的战士,没有参加之前对尼克斯人的进攻,所以布里克斯猜测:塞格斯提卡北面部落还没有被尼克斯人征服。
不过,塞格斯提卡北面部落距离遥远,中间还隔着尼克斯人所占领的核心地区,使者能不能顺利到达?到达之后北面部落愿不愿意出兵袭扰尼克斯人?……这些都不确定。
布里克斯不愿意再做等待,因为在他这一番操作之后,距离尼克斯人入侵塞格斯提卡已经过去了两个月,时间越往后对潘诺尼人越不利。
在布里克斯的催促下,伊伯鲁斯和普力卡斯确定了出兵袭扰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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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开年之后的一天,天空多云,天色黯淡。
普力卡斯率领五百名塞格斯提卡战士在戈纳米湖西侧的芦苇荡与山岭之间行军一日之后,来到了芦苇荡北部边缘。
“普力卡斯首领。”探子钻进芦苇丛中,对藏在里面的普力卡斯小声说道:“前面那个部落四周没人,我看到部落里面有好多道炊烟,他们可能还正在做早餐,我没敢进去细看,怕被人发现。”
“你做得很好!”普力卡斯大喜。
他之所以选择从芦苇荡西侧进攻,是因为他从伊伯鲁斯口中得知尼克斯人在戈纳米湖北端不远的萨瓦河两岸修筑了军营,他所带的兵少,不想硬碰硬,以避免伤亡……现在看来他的选择是对的,这个村落的人没有什么防备。
“大家都给我听好了!”普力卡斯回身面对战士们,神情严肃的说道:“一会儿我们要朝着前面的那?部落快速行进,大家都不要发出声音,避免提前惊动敌人,让他们有所准备,而给我们带来不必要的伤亡!
进了部落之后,杀死所有部落里的人!我再强调一句,那些投降了尼克斯的人已经不是我们的族人,而是塞格斯提卡的叛徒,我们绝不能手下留情!”
说到这里,普力卡斯目光锐利的看向队伍中的几名战士,这几人就是来自于前面那个部落的族民。
这几名战士用力的点头,他们忘不了之前劝阻族人不要投降尼克斯时被奚落的愤懑,更气愤于自己与家人在逃亡中吃尽苦头,而那些投降的族人却享受着安乐,所以他们对那些族人的仇恨并不亚于对尼克斯人。
“干掉那个部落里面的所有人后,大家不得逗留,紧跟着队伍,在尼克斯军队赶到之前,迅速撤退到这里,然后我们都安安全全的回去!”普力卡斯加重语气再次提醒众人。
他不得不如此,毕竟塞格斯提卡所剩的力量已经不多了,每一个战士的生命都不能轻易抛弃。
他目光深重的扫视众人,然后转身挥手:“大家跟紧我,出发吧!”
五百名塞格斯提卡战士在普力卡斯的带领下,钻出芦苇丛,在沉默中快速的前行。
这个位于塞格斯提卡核心区域西南角的村落距离芦苇荡有两里多,并不算近。这很正常,因为没有哪个部落愿意紧挨着戈纳米湖芦苇荡,不只是雨季的涨水,夏秋季芦苇荡里密密麻麻的蚊虫也让人受不了。
这一路虽然平坦,但并不太好走。因为村落周围的土地都已经被翻耕,还插着不少木牌、木杆,有的甚至在田埂边埋着刻了字的石头……
大多数战士们都是从各个部落逃亡出来的,明白眼前的一切意味着什么,因此他们一边深一脚、浅一脚的行军,一边在心里咒骂着导致这一切的尼克斯人和部落的叛徒,愤怒让他们更加充满力量。
那个曾经的塞格斯提卡部落就在前方,透过灰暗的天光,在普力卡斯的眼中,前方的屋舍都呈现出衰败的气息。
距离村落越来越近,他的心脏也开始剧烈跳动起来,脚下的速率也在增快,凭着对塞格斯提卡村落整体建筑格局的熟悉,他很快就找到了一条入村的通道,带领的队伍朝着它奔去。
恰好在这时,村落里有人正好顺着通道出来,可能是准备到田里去干活,看到了远处正狂奔而来的普力卡斯的队伍,那名村民当即扔下手中的木筐,转身往回跑,同时大声叫喊:“不好啦,有敌人杀来了!不好啦,有敌人来了!……”
他这一叫喊,原本安静的村子顿时骚动起来,村民们都惊慌的从自己的住宅中跑出来,跟随着先前的那人拼命的朝着村子的深处跑去。
“该死!”普力卡斯忍不住大骂了一声,眼看着自己就要成功的悄悄杀进这个部落,没成想到最后时刻功亏一篑,不过望着那些惊慌逃命的村民,也由此可见他们完全没有防备。
“快追上去,杀死他们!……”普力卡斯挥舞长剑,大声喊道。
战士们齐声怒吼,逃跑的村民更激起了他们复仇的怒火,每个人都迈开大步,争先恐后的向前猛追,甚至有的战士还超过了普力卡斯,率先踏上了入村的道路。
这一条进出村落的土路并不宽,两旁都是村民的屋舍,反而是让因追赶而队形变得有些散乱的普力卡斯队伍重新变得规整起来。
第三百三十一章 埋伏
队伍鱼贯而入,一心追击前面逃跑的村民,甚至都没有闯入两旁的房屋,因为他们清楚:在已经闹出这么大动静的情况下这里的村民不可能还躲在家中。
队伍追赶了一段路之后,前方逃跑的村民已经抵达了村子的中央,这里有宽阔的广场,进入广场的村民迅速往两侧跑开,立刻就有全副武装的士兵列队迎上前去,堵住了塞格斯提卡战士们前进的道路。
由于在追赶中普力卡斯不再处于队伍的前列,他第一时间并没有看到尼克斯军队的出现,直到队伍停止了前进,前方响起厮杀声,他才察觉到异样,立刻奋力的向前挤,同时高声喊道:“西克拉斯,发生了什么事?!”
那位冲在最前面的塞格斯提卡战士却用惨叫声作为回答,倒是前面有其他士兵惊慌的喊道:“普力卡斯首领,这里出现了好多尼克斯士兵,他们堵在了我们前面!他们都身穿盔甲,我们打不过!快逃吧!……”
普力卡斯听清他们的叫喊后,脑袋犹如挨了一记重拳,嗡嗡作响,战争经验还算丰富的他第一反应就是:糟糕,我们中了埋伏!尼克斯人早有准备,否则不可能一下子集中这么多全副武装的士兵,准确的堵住我们前进的道路!一定有人事先将我们要偷袭的消息告诉了尼克斯!
现在他根本没时间去琢磨内奸是谁,之前渴望屠杀敌人的兴奋也消失殆尽,他只是惊恐的不停高喊:“撤退!马上给我撤退!……”
第一军团第一大队长卢孚斯正站在这个村落的广场上,他并不太关注前方的士兵们同来袭的敌人厮杀,因为他的士兵铁盔铁甲、还手持大盾,而敌人绝大多数都没有盔甲防护,只是手持圆盾长矛,而且他们长途奔袭,又怎会是以逸待劳的士兵们的对手。
“报告大队长。”一名轻装士兵气喘吁吁的从另一条入村道路跑来:“波里卡姆斯百夫长率领的部队已经绕到了敌人的后方,将其彻底堵住!”
“很好!”这才是卢孚斯最关心的问题,他果断下令:“吹响军号,让士兵们进攻!”
“呜呜呜!……”高亢的铜号声响彻村落,尼克斯士兵们立刻由防御转为了进攻。
塞格斯提卡战士们受到前后夹击,四面都响起喊杀声,都明白是中了埋伏,对尼克斯人的恐惧瞬间掌控了身体,就包括队伍的领导者普力卡斯此刻都在催促手下撤退,因此没有人拼死抵抗,大家纷纷推倒两旁的篱笆栅栏,想要穿过屋舍,找路逃跑。
谁知在屋舍的后方同样埋伏着不少尼克斯士兵,猝然杀出,将慌不择路的敌人一一刺倒。陷入包围、丧失斗志的塞格斯提卡战士们完全变成了任人宰割的猪羊,在逃脱无望的情况下,很多人选择了跪地投降。
只有普力卡斯在亲卫们的拼死护卫之下逃出了村落,回头看看尼克斯士兵被亲卫们拼死阻拦,与他的距离越拉越远,稍微松了口气,随即想起带来的500名战士全都陷入在村落中,只剩自己一人逃脱,却没有对尼克斯人造成任何损伤……一时悲愤的想要大哭。
就在这时,他看到一队尼克斯骑兵从村落后方绕了过来,朝着他急速驰来。
吓得他亡魂直冒,撒开双腿,拼命的朝着芦苇荡跑去,为此他还扔掉了手中的长剑。
然而,人怎么可能跑得过马,很快他就听到身后响起“得勒得勒”的马蹄声,一道寒光闪过,他感到脖子剧痛,随后天旋地转……
“扑通”一颗脑袋掉在了地上。
随后就见一人双脚勾住马腹,左手紧拽马缰,整个身体向右倾倒,右手闪电般探出,将地上的头颅一把抓起。
此人正是尼克斯骑兵队长哈古克斯,在手下们的叫好声中,他仔细瞅了瞅还在滴血的首级,说道:“这个敌人戴着头盔、还拿着长剑,还有一帮子人掩护他逃跑,应该就是之前密报中所说的这次偷袭的组织者、曾经的塞格斯提卡部落长老、安德莱斯的得力手下普力卡斯!兄弟们,咱们可算是立了一功!”
骑兵们都感到兴奋,随后将捡到的头盔和长剑交给哈古克斯。
有骑兵不舍的问道:“队长,能不能把这长剑给我?我还是不习惯在马上使用长矛。”
“你忘了咱们军队的法令了吗,战利品要上缴。”哈古克斯神情严肃的说道:“不过,步兵们都爱用大盾短剑,这种长剑还是适合我们骑兵使用。在之前的那几场大战中,咱们部落已经收缴了不少的长剑,就存放在兵部的军械库,还没有进行过修理……过段时间我会向兵部提出申请,给咱们骑兵调换装备,长剑少不了你们的――”
骑兵们发出欢呼。
“到时候我可是要先考核你们的骑术,要是谁考核不过关,别人换装备,你就只能瞪眼看着,明白吗?!”哈古克斯继续板着面孔,沉声提醒道。
“放心吧,队长,骑马对我来说就像吃东西一样简单,我闭着眼睛都能通过考核。”有骑兵当即作出回应,其他骑兵也跟着附和。
他们之所以有这个自信,是因为他们都是凯尔特人,从小放牧为生,都练就了一身的好骑术。
“行了,都别瞎扯了,赶紧继续搜索,别让一?塞格斯提卡敌人逃脱!”
“是,队长!!”骑兵们齐声回应,纷纷调转马头,又开始绕着村庄进行巡逻。
哈古克斯跟在后面,不知不觉的回想起之前面见马克西姆斯首领的情形。
那一次是因为他得知在攻灭塞格斯提卡部落的过程中军队缴获了不少的马匹,他立刻跑去兵部索要,但是弗朗提努斯告诉他:马克西姆斯首领已经下达过命令,这些马匹不得轻动。
他只能再去找马克西姆斯,马克西姆斯却告诉他:那些马暂时不能动,要先交给农务部副官塞克西普斯,他要经过仔细筛选,从中挑选出母马和种马,将来为部落繁育出优良的战马。
马克西姆斯却又宽慰他:让他不用担心,部落将来拥有足够多的马匹之后,要组建的骑兵不会只是100名,而是成千上万,到时候他不会再只是一名骑兵队长,而可能会是骑兵军团军团长,统率强大起来的尼克斯骑兵在以后的战争中发挥决定性的作用。
骑兵军团军团长!……哈古克斯默念着这个名词,感觉浑身都充满了力量,面带微笑的看着前面奔驰的手下们,他突然觉得:自己以后可能不光要关注马匹的事,同时还要留意那些骑术不错的族民……
“报告大队长,战斗已经结束,敌人死伤237人,被俘虏264人,至今未发现有敌人逃脱!”百夫长波里卡姆斯向卢孚斯作战况汇报。
“很好!”卢孚斯听完,问道:“咱们的伤亡呢?”
“有8名士兵受了轻伤,唯一伤势较重的一名士兵是在追击敌人的时候,不小心摔倒,被木栅栏扎穿了大腿,随军的医生已经给做了包扎。”
“明明是稳获胜利的战斗,还这么毛毛糙糙的,希望这名受伤的士兵能够吸取教训。”卢孚斯想了想,郑重的说道:“这一次咱们能够全歼来犯的敌人,全靠兵部军情司给出的准确情报。你们这个村落是南面的敌人来犯的重要目标,一定不要放松警惕,每一天都要派人去探查芦苇荡和山岭之间的那片区域,如果再发现敌情,记得按之前兵部教授的办法,在广场上燃烟示警,我会迅速集合周围村子里的士兵,赶来帮助你的。”
卢孚斯之所以这么说,那是因为兵部将最能战斗的第一军团第一大队士兵分散安置在与戈纳米湖接壤的这几个村落之中,每个村落里至少迁居了200名士兵,而卢孚斯就定居在北面不远的另一个村落里。除了军团士兵之外,这些村落里的居民大多是斯科迪斯齐奴隶,原来的塞格斯提卡居民很少。
并非是尼克斯部落为了安全稳定,刻意将原来的塞格斯提卡居民迁走,而是因为这里处于核心区域南部边缘、距离布罗奇也不远,加上军队进驻整编的时间又较晚,这些村落的原居民在相互撺掇之下,一大半早早的逃到了南面。
“请大队长放心,我会随时保持警惕的。”波里卡姆斯笑着说道:“其实兄弟们都盼着敌人再来,他们不来,咱们上哪里立功去。”
“波里卡姆斯,我可警告你,别光想着立功就冒然行动,到时候导致伤亡太多,不但立不了功,反而会遭受兵部的处罚。”卢孚斯神情严厉的看着自己的部下,做出警告。
“大队长,我都跟了你快两年了,?还不了解我吗,我从不做冒险的事情。”
“说的也是,不然我也不会向兵部建议把你安置在这里。”卢孚斯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尘土:“这里的善后工作就交给你了,我要带着俘虏和战利品前往奥菲迪利亚,到兵部去给你们述功。不过你们也不要抱太大期望,这场战斗太过容易,你们所得的功劳恐怕还不如人家军情司。”
第三百三十二章 水战
在普力卡斯的队伍被歼灭的时候,伊伯鲁斯那边参与袭扰的队伍还没有出发。
伊伯鲁斯当然有私心,他既想获得更大的战果压倒普力卡斯、为自己赢得更大的威望,又想减少自己族民的伤亡,但之所以队伍还未出发,是因为他在等风来。
伊伯鲁斯和普力卡斯事先就协商好了,他率队进攻东岸的村落,普力卡斯进攻西岸的村落。
伊伯鲁斯的部落距离塞格斯提卡核心区域很近,尼克斯军营距离其部落也不远,这就意味着他的队伍侵入尼克斯控制的地区很方便,但也容易遭到尼克斯军队的拦截和攻击。
伊伯鲁斯和戈纳米湖其他部落首领商议之后,决定从水路进攻,绕过尼克斯军营,深入到尼克斯人控制的腹心地区,趁着对方还没来得及反应之时,迅速上岸,袭击临河村落,然后再快速乘船返回……
他们认为:尼克斯人占领塞格斯提卡领地才两个多月,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建立起一支能够在萨瓦河上战斗的船队,毕竟就算在以前塞格斯提卡其他部落也不擅长河上战斗,才拿他们戈纳米湖的部落没有办法……既然尼克斯军队无法在河上与他们抗衡,从水上通行无疑最为稳妥。
而且为了增加他们突袭的成功,凭借他们世代在此生活摸索出来的天气规律,他们同普力卡斯商议,最终将进攻时间定在了这一天。
到了上午,天色依旧灰暗,但云层却开始飘动,南风终于来了!
戈纳米湖众部落召集的100多艘船早就停泊在北面湖口附近等待,伊伯鲁斯下达了出发的命令之后,各艘船纷纷挂上了船帆,南风灌满船帆,推动一艘艘船只逆河而上。
伊伯鲁斯所在的船只位于船队的最前方,这是一种在戈纳米湖常见的单桅梭形快船,长约七米左右,一般可乘坐八人,尾端做着舵手,中间有操帆手,头端有撑篙手,两侧是桨手,船内还放置着十根长矛……别看船小,配备的还挺齐全。
伊伯鲁斯亲自担任舵手,老练的操控着船只,以“之”字路线逆水行进的同时,还能保持着较快的速度。
很快,他就望见了岸边的尼克斯军营,在木墙上巡逻的尼克斯士兵指着自己所在的方向,大声的叫嚷着什么,随后木墙上聚集了更多的士兵……
各艘船上的水手们看到了这一幕,纷纷开始大声奚落尼克斯士兵:“嘿,尼克斯人,别瞎嚷嚷了,有本事到河里来捉我!”
“别看你们在岸上威风,到水上来我一个人能干你们俩!”
“来来来,尝一尝爷爷我给你们制作的浆水,香甜的很!”
……
竟然还有水手脱了裤子,往河里撒尿,同伴们在一旁哈哈大笑。
相比较族民们的肆意张狂,伊伯鲁斯开始感到了紧张,他知道从尼克斯军营的士兵发现他们这支船队的这一刻起,时间就对他们来说至关重要了!
幸好,南风越来越强劲,使得船只航行的速度也越来越快。
这是神祗在庇佑我们!……伊伯鲁斯看着快速倒退的河岸,信心也在飙升。
只是当这支船队远离尼克斯军营之后,船员们都没有注意到尼克斯军营内燃起了一股浓烟,直冲天际。
过了一段时间,一直紧盯前方河岸的伊伯鲁斯突然开口说道:“大家注意啦!开始收船帆,做好靠岸的准备!”
听到命令,操帆手并不是一下子就将船帆收起来,而是慢慢的收拢,这是为了让船能有一个缓慢减速的过程,最终能顺利的靠岸并且不损伤船体,同时也给了后面的船只一个信号,让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做出相应的准备,从而避免船队在靠岸的过程中发生混乱。
船在缓慢减速的过程中,进入一个“U”型河湾。
在雨季水涨的时候,这里的河面宽度能超过五百米,甚至有时河水还会溢出河床,冲入东岸的田地中,可到了冬季水少的时候,河面又缩小了一半,在东岸露出大片的河滩,足够容纳这一支千人船队登陆。
而且这里的河岸平缓,族民们不用费劲就能上到地面,然后就可以向距离河滩不足一里的一个部落发起突袭……
这是伊伯鲁斯和其他首领商议之后精心挑选的一个袭击目标,恰好位于塞格斯提卡主寨和尼克斯军营的中间,尼克斯的援军要赶到这里需要不少时间,足够他们完成袭击之后、再赶回河滩,乘船返回……
船稳稳的靠上了最北面的河滩,操篙手立刻将手中木篙的一端穿过船头的铁制圆环,深深的扎入到河滩的泥沙中,从而将船只牢牢地固定住。
伊伯鲁斯跳下船,一边指挥后面的船只陆续靠岸,一边在不停的催促着:“大家抓紧时间!……赶紧下船集合!……别磨蹭了,快一点!……”
100多艘船都停靠在河滩上,除了舵手要留下来看守船只之外,900多人手持长矛跟随伊伯鲁斯冲上了岸,朝着前方的村落奔袭而去。
此时,已经快到中午,一些村民在村落周围的田地里干活,发现远处有一群人凶神恶煞的冲来,都惊慌的往村子里跑,这更激发了戈纳米湖战士们嗜血的冲动。
只是在快接近村落的时候,伊伯鲁斯看到村落中升起一股浓烟直冲天际,虽然潘诺尼人从未有过燃烟示警的经验,但出发以来一直保持高度警惕的伊伯鲁斯对于这样的异常却产生了强烈的不安,迫使他停下脚步,并且大声下达命令,让追随他的战士们也都停止前进。
然而听从他指令的只有他自己部落的三百多族民,其他部落的战士仿佛没听见他说话一般一窝蜂的冲进了前方的村落。
这样也好,让他们先探探路……伊伯鲁斯转念一想,就没有再强行去阻拦。
但他的族民们开始不乐意:“首领,咱们好不容易来到这里,你干嘛让我们都停下来?!”
“首领,其他部落的人都杀进去了,就咱们还在这里傻站着,这个村子里的好东西可就全让他们给抢走了啊!”
“说的对,咱们不能在这里傻等,首领你要再不让我们进去,我们可就――”
族民们七嘴八舌的叫嚷着,情绪越来越激动,伊伯鲁斯感觉自己快要压不住了,就在他想要点头同意大家进村劫掠的时候,突然有人发出惊呼:“敌人!有敌人来啦!”
紧接着整个队伍都恐慌起来,因为他们很快都看到一支全副武装的尼克斯队伍从村落的后方绕了过来。在发现他们之后,立刻以更加迅猛的速度向他们猛扑过来。
到此时,伊伯鲁斯怎会不明白敌人是早有准备,以自己带领的队伍所使用的简陋武器装备又怎会是尼克斯正规部队的对手,情况紧急,已不允许他再想更多:“撤退!赶紧撤退!回咱们的船上去!……”
就在他下达命令的时候,族民们已经开始转身往回跑,之前在船上的张狂都被抛到脑后,大家争先恐后的逃跑,完全抛弃了他们已经入村的同伴。在发现敌人紧追不舍之后,他们甚至开始扔掉已经成为负累的木盾长矛。
应该说他们的反应很及时,而且都是轻装跑路,而尼克斯士兵却是重装追击,没过一会儿就将尼克斯士兵远远的甩在了身后。
伊伯鲁斯带着族民们一口气跑回河滩,纷纷跳上船,紧张的情绪才稍微安定下来。
“首领,咱们要开船吗?!”操篙手大声问道。
坐在船板上的伊伯鲁斯看见尼克斯士兵并没有追上来,视野内也完全没有他们的踪影,觉得敌人肯定是放弃了追击,他长出了口气,竭力让自己重新恢复了冷静。
他站起身,仔细扫视其他船上的人,然后说道:“咱们先不要走,再等一等,说不定还会有族人逃回来。”
伊伯鲁斯之所以做出这个冒险的决定,是因为他发现逃回船上的都是自己部落的人,作为这一次突袭行动的组织者,他回去之后无法向其他部落交代。而且他也发现装备简陋的战士们虽然无法跟尼克斯士兵硬拼,但真要逃跑,尼克斯人不一定能追上,说不定还会有战士逃回,能够救回一部分,他回去也好说话。
伊伯鲁斯向族民们下达了这个命令,没有人表示反对,回到了船上就如同回到了家,他们的勇气又回来了。
不过在等待的过程中,伊伯鲁斯让族民们分散到所有的船只中,避免在离开的时候将其他部落的船只遗留给尼克斯人。
确实如伊伯鲁斯所预料的,有族民逃出了尼克斯人的包围,拼命的往河滩逃跑,但就在快到达岸边的时候,被追上来的尼克斯骑兵用长矛刺倒……
伊伯鲁斯及族民们眼睁睁的看着同胞惨叫着从岸上翻滚下来……
尼克斯骑兵冷冷的凝望船上的他们,片刻之后调转马头离开。
第三百三十三章 水战(续)
河滩上陷入沉寂,伊伯鲁斯开始感到庆幸:在自己率队逃跑时,这些奇兵没有出现,否则……
“首领,咱们还要再等吗?敌人有骑兵,他们恐怕很难逃得回来啊!”船上的水手忍不住开口劝道。
伊伯鲁斯还在犹豫,站在船头的操篙手突然大声喊道:“首领,前面有一支船队正朝着咱们过来!”
伊伯鲁斯霍然一惊,他三步并做两步,跳到操篙手身旁,果然看到前方河弯处出现了多艘船只,船上坐满了人,正顺流而下,朝着河滩驶来……
“尼克斯人有船队!……”伊伯鲁斯惊愕的张大嘴巴。
在尼克斯人占领塞格斯提卡主寨之后,他曾经几次派遣船只逆流而上,深入腹地,探察情报,一直没有发现尼克斯人有船队的踪迹,虽然害怕遭到拦截而谋受损失,派出的船只并没有大胆的航行到主寨附近,但如果尼克斯有组建船队,难道不应该天天巡逻河道,熟悉水况吗?可派出去的探查船却一次都没有碰见过!难道这只是一支临时拼凑的船队?可它们为何会来得这么快?!……
伊伯鲁斯当然不知道,为了保护修建的木桥,尼克斯船队自组建之后就一直在木桥附近的河段训练巡逻。
不管冲他们而来的这支船队是临时拼凑的也好,还是早就组建好的……伊伯鲁斯这边的情况却是400多族民占据了百多艘船,平均每一艘船上只有4人,不适合进行水战,但情况紧急,已经来不及调换。
伊伯鲁斯赶紧下令:“所有人立刻驾船驶离河岸,赶紧撤回戈纳米湖!”
同样是面对敌人的来袭,伊伯鲁斯的这些族民们在陆地行动时表现糟糕,但在萨瓦河上他们却表现得比较镇定,没有争先恐后的抢道,反而是一艘接一艘、有秩序的驶离河滩……
很快,伊伯鲁斯的船队形成一个长长的一字纵队,靠近萨瓦河东岸的一侧,顺流而下。
此刻,尼克斯的船队也追了上来,但并没有逼近伊伯鲁斯船队,而是相距了二三十米。
两支船队就仿佛是河上的两道平行线一直在向南方延伸,只是伊伯鲁斯船队在前,尼克斯船队在后。
不过尼克斯船队的航行速度更快,逐渐的追了上来,因为他们每艘船上的船员更多,水手们都在拼命划桨。
眼瞅着尼克斯船队的队首船只已经快要追平位于最前方的伊伯鲁斯所在的船。
伊伯鲁斯并不慌张,经过这一段水路的观察,他已经考虑的很清楚:尼克斯船队的船只比己方要少一点,但敌人每艘船的人多,己方人少,比试船速肯定拼不过,但人少也有好处,船轻、变向灵活,而且己方族民都是操控船只的好手,敌人愿意耗费力气拼命划,那就任由他们划,可他们如果想要超到前方、去堵截己方船队,或者想要靠近已方船只进行厮杀,那么族民们可以借着水流、灵活操控船只,避开敌船的攻击,脱离敌人的围堵……等到达了戈纳米湖,敌人的体力恐怕也耗得差不多了,到那时就是大家反击的好机会。
虽然伊伯鲁斯无法将命令传达给后面的船只,但他的船保持着航向、顺着水流航行的姿态就等于是告诉了后面族民们他的决定,所以伊伯鲁斯的船队依旧没有任何变化,任由尼克斯船员们拼命的划桨……
伊伯鲁斯一眨不眨的看着右侧敌人的船只超过了自己,但奇怪的是这艘船并没有开始拐向自己的前方,还是继续平行向前,只是坐在船头的敌人指着自己说着什么,然后就看到原本闲坐在船中央的两人朝着自己的方向抬起手来。
由于尼克斯船队所使用的船只跟伊伯鲁斯他们的船只有所不同,长度差不多,但船体较宽,曾经主要用于在塞格斯提卡核心区域往来两岸、运输货物,尼克斯人将其收缴编成船队之后,这一次在每艘船上安排了十人,除了操帆手和舵手、两侧六名浆手之外,还有两人空坐在中央……所以伊伯鲁斯才认为敌船笨重,无法堵截他们。
此时,船中央两名尼克斯人的手上都拿着一个木制的东西,但木具的中央却是一截黝黑发亮的尖头,让伊伯鲁斯感到心悸。
他还没来得及提醒船员们,就看到那两人的双手一抖。
他下意识的做出躲闪,但20多米的距离实在太近,他立刻感到左胸剧痛,一只弩箭深深地扎入了胸膛,他仰面栽倒在船中。
与此同时,这艘船的舵手也被弩箭射中面部,掉入河中。
随后,其他尼克斯船内的弩兵也相继向敌人发射弩箭。
伊伯鲁斯船队中的舵手纷纷中箭倒下,各艘船一时失去控制,相互打横碰撞,发生混乱……
基于几十年的行船经验,戈纳米湖船员们对河上战斗的认识就是船船对撞、跳帮、船上厮杀,依靠的是操船技术、船员的水性和勇气,都是近距离的搏斗,他们万万没有想到尼克斯船队改变了战斗模式,将弩兵安置在船上,进行远距离狙杀,因此毫无防备。
一艘船的舵手被射倒,其他船员赶紧去接替他的位置,紧接着又被重新上弦的弩兵射倒……船上总共就四五人,两轮射完,船上就没剩什么人了。
尼克斯船队的攻击快速而致命,伊伯鲁斯船队几乎未做出任何反抗就陷入绝境,除了少数人跳水逃走之外,剩余还活着的人只能选择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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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首领,萨瓦河船队队长安菲尔塔阿斯派快马传来捷报,他率领船队在河上同潘诺尼人的船队发生战斗,获得大胜!俘虏了200多名潘诺尼水手,其中包括身负重伤的潘诺尼船队首领伊伯鲁斯,还捕获了敌人所有的战船,共103艘,自身未遭受任何损失!
也就是说安菲尔塔阿斯率领船队将敌人的船队全歼了!首领,之前第三军团的战报传来,说是有将近一半的敌人没有中埋伏,被他们逃到了船上,我还担心会让他们跑掉,这下可算是放心了!”弗朗提努斯开心的笑道。
“咱们之前还担心咱们的船队打不过这些在戈纳米湖上横行多年的塞格斯提卡船民,现在看来安菲尔塔阿斯虽然是第一次指挥水战,能力还是很不错的,你们兵部可以放心了!”马克西姆斯同样笑着夸奖道。
今天,马克西姆斯和兵部的几位主官齐聚在主屋大厅,既是在等待各部队反击敌人入侵的结果,同时也是为了在发生意外时能够及时进行商讨,制定新的作战计划,防止敌人给领地造成大的损失。现在几场战斗的结果最终都如事先计划一般的顺利,因此大厅内的气氛也变得轻松欢快起来。
昆图斯也神情轻松的说道:“首领,安菲尔塔阿斯率领船队能够获得大胜,当然离不开他出色的指挥!不过,要是没有尼克斯军营、第123号村庄相继燃烟示警,安菲尔塔阿斯也不可能率船队及时赶到。
船队能够毫无损伤就获得大胜,弩兵在其中肯定发挥了主要作用,要是没有首领你的批准,允许弩兵加入船队――”
“昆图斯,你现在也学会说好话了。”马克西姆斯笑着提醒道:“你们说来说去,可别忘了咱们能够轻松挫败敌人的袭扰计划、没让咱们的新领地遭受损失,都是依赖于吉利库斯准确的情报!”
吉利库斯也在大厅之内,他现在是部落军情司主官,也算是兵部的首脑之一,而且这一次潘诺尼人对尼克斯新领地的偷袭行动也是军情司及时探查到的消息,所以这次的军事会议他也接到了马克西姆斯的邀请。
对于吉利库斯而言,这是他第一次参加尼克斯部落的军事会议,面对从一开始就跟随马克西姆斯首领立下无数功勋的三位兵部首脑,尤其是昆图斯和弗朗提努斯,降人出身、且在尼克斯部落中才刚刚待了两个月的吉利库斯很乖巧的坐在后面,不声不响的像个小透明。
这时听到马克西姆斯首领提及自己,吉利库斯才谦虚的开口说道:“首领,你过奖了,这本来就是我们军情司的职责。”
“首领设立的这个军情司太好了!吉利库斯担任主官,干得非常出色!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他就能够在戈纳米湖地区、布罗奇领地内建立起一个首领你所说的……情……情报网,并且马上就能够发挥作用,获取到这么准确而且重要的情报,完全出乎我的意料!”
昆图斯平时虽然低调,但内心却很高傲,但像这样不加掩饰的夸赞吉利库斯,实在是这一次的反击行动让他深刻意识到了首领新建的军情司对于参谋部的重要性。
来自于直属上司的由衷夸赞让吉利库斯有些受宠若惊,他谦逊的说道:“因为布罗奇人和戈纳米湖的塞格斯提卡人太过于疏忽大意,我们情报处的人才能够冒充逃亡的塞格斯提卡流民,混入滞留在戈纳米湖和布罗奇的难民中……
而且他们要对我们部落发动偷袭,居然不做任何掩饰,那个普力卡斯在流民营地大肆招募战士、伊伯鲁斯聚集船队一连好几天在戈纳米湖内训练……我的手下只需要用点手段,就能从这些出征的船员和战士中套出话来。”
“确实,潘诺尼部落松散落后的军队组织和管理面对我们有针对性的探查,就像是到处都是漏眼的筛子,守不住任何秘密。不过,你们军情司不但能获取到敌人偷袭的准确信息,而且传递情报的办法也非常巧妙,这不得不让人佩服!”昆图斯继续夸奖道。
第三百三十四章 稳固新领地
之前塞格斯提卡难民有部分逃到了布罗奇领地、还有一部分滞留在戈纳米湖地区,由于戈纳米湖各部落虽然看在同胞的份上,愿意给予一些救济,但他们也不富裕,因此食物的份量很少,导致这些难民自觉不自觉的分散在各个部落的周边。
吉利库斯利用难民分散分布的特点,让手下乔装打扮、分别混入到这一个个难民定居点中。在获得情报之后,只需要将情报传递给距离其最近的定居点,潜伏在这个定居点的手下得到情报后,继续传给下一个定居点……这样一个接一个,有秩序的往北传,最终通过伊伯鲁斯部落附近的定居点,将情报交给常驻在尼克斯军营的情报处人员……
由于这些定居点的难民本身的流动性就较大,而军情司的手下们只需要往来于就近的定居点,距离不会超过两里,因此很是稳妥安全,不易引起敌人的怀疑。
吉利库斯想出的这种传递信息的方法让昆图斯意识到自己的这名下属不只是工作努力,而且能够开动脑筋、尽最大努力减少属下伤亡的危险,这才是他最欣赏的地方。
“昆图斯,别光顾着给你的下属说好话,别忘了给你的手下记功啊!”马克西姆斯也是很少见到昆图斯这副模样,忍不住调侃道。
“首领,负责记功上报可是弗朗提努斯的职责。”昆图斯的脸上迅速恢复了平静,冷声提醒道。
马克西姆斯干笑两声,转而说道:“经过今天的战斗,南面敌人的偷袭行动全部失败,军队几乎被全歼,而且塞格斯提卡流亡军队的首领普力卡斯被哈古克斯割了脑袋,戈纳米湖地区最有号召力的首领伊伯鲁斯也受伤被俘……
虽然今天的战斗并不大,但是意义却很大,我相信南面的敌人在遭受这个打击之后,在短时间内很难再组织起军队来袭扰我们的村落,族民们也可以比较放心的耕地种田了。不过,我们也不能放松警惕!吉利库斯,你们军情司还得始终给我盯住戈纳米湖地区和布罗奇,一旦发现异常,及时回报!”
“是!”
“你也要告诉你那些潜伏在敌人领地内的手下,让他们注意安全,一定要保护好自己!部落都分给他们房屋和田地了吧?”
“早就已经给分了。”
“那就好!你要再告诉他们,让他们继续为部落立功,等他们返回的时候,我会亲自为他们晋级嘉奖!”
“是,首领!我相信他们知道了你所说的话,一定会加倍努力的做事!”吉利库斯激动的大声回应。
马克西姆斯点点头。
受到表扬的吉利库斯鼓起勇气,轻声问道:“首领,现在戈纳米湖的船队遭受重创……咱们要不要趁机派军队南下,占领戈纳米湖地区,威慑布罗奇人?”
“暂时没有这个必要。”马克西姆斯看着这位来自马齐伊的潘诺尼人,大致能猜到他为何会这么问,于是语气温和的反问道:“如果你已经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肚子已经很饱了,这时候又给你带来一份食物,你还会再吃吗?”
“不会。”吉利库斯如实回答。
“部落现在的情况也是这样。”
马克西姆斯耐心的解释道:“我们占领了塞格斯提卡的核心地区,虽然有那么多的斯科迪斯齐奴隶、塞格斯提卡民众加入部落,但他们还没有完全归心,当战争发生的时候能不能为部落而战都是个问题;
我们获得了那么多的土地,这些土地都分配给了新老族民,但这些天还没有产生任何收益,整个部落的粮食供给还比较紧张;
我们击垮了塞格斯提卡,但也引来了更多的敌人,布罗奇、马齐伊、戴西提亚泰都在我们新领地的周围虎视眈眈,虽然他们现在暂时没有能力向我们发起进攻,可一旦我们的领地出现不稳,他们恐怕就不会客气……
所以我们现在最需要做的就是将已经吞到肚子里的这一片塞格斯提卡领地好好的消化,就像我们之前多次击败塞格斯提卡军队,甚至一度让塞格斯提卡部落无兵可用,但我们当时并没有带领军队杀进塞格斯提卡的领地,反而跟塞格斯提卡人签订了停战协议,在库帕河沿岸安稳的生活了一年,拥有了更多的士兵和更多的物资,才能够击败潘诺尼部落联盟组建起来的大军。
现在我们拥有了更多的土地和族民,只要再安稳的发展一两年,到时候戈纳米湖又算得了什么,我们甚至可以将布罗奇和马齐伊都全部击垮!……”
吉利库斯心悦诚服的说道:“首领,我明白了,我会耐心等待。”
马克西姆斯拍了拍他的肩膀,继续说道:“你们军情司不光要盯着南面,北面也要给我盯紧了。前些天我让曾经跟雅波德人打过交道的一名斯科迪斯齐族民潜入到北面的山岭中,告诉了雅波德人‘塞格斯提卡部落已经遭受重创、其大部分领地还被占领’的消息,但是昨天你们军情司递上来的报告,说北面塞格斯提卡领地的边境上虽然时不时有一些小的冲突,但并没有发现雅波德人大量聚集、发动入侵战争的痕迹,你觉得这是什么原因?”
“首领,咱们部落占领这里之后,大部分不愿加入咱们部落的塞格斯提卡人都逃往了南方,但也有少部分人因为距离塞格斯提卡北方领地很近,而选择逃到北方。
北面的那些个塞格斯提卡部落对待这些难民的方式跟戈纳米湖地区一样,所以我派遣的几名手下很容易就混进去了,这些都是他们传回来的消息,他们都是做事认真的人,这些消息应该都是准确的。”
吉利库斯虽然神情笃定,心里还有些忐忑,他想了想,又解释道:“我在塞格斯提卡部落里生活了好几年,也听说过一些有关雅波德人的事情,他们居住在西北山岭之中,人口不多,部落分散,缺乏耕地,所以主要是靠狩猎和劫掠为生。
以前他们入侵塞格斯提卡领地主要是在秋天,因为那时候丰收了,他们能够抢到足够多的粮食。几年前他们同安德莱斯率领的军队进行了一场战斗,结果死了不少人,估计至今还没完全恢复过来,他们要想报复塞格斯提卡人,恐怕得召集所有雅波德部落的战士才能够做到。
可现在是冬天,山岭里到处是积雪,非常不利于通行。等到春天雪化了,他们才更容易进行军事动员,向北面的塞格斯提卡部落发起进攻……”
“嗯,有道理……”马克西姆斯沉吟着说道:“春天……有了这一两个多月的时间,咱们的这块新领地会更稳固,到时候再出兵也会更从容……而且到那时,奥菲迪利亚的铁器工坊应该也快建好了,再跟诺里基人联系购买铁矿石,倒也不太耽搁事情……”
“首领,那个被俘虏的戈纳米湖部落的首领伊伯鲁斯要怎么处理?”弗朗提努斯的话打断了马克西姆斯的思索。
要按照尼克斯人以往的做法,对待这些被俘虏的潘诺尼首领和贵族,要么一刀解决,要么送去阿尔迪伊挖矿,但是这一次马克西姆斯想了想,认真说道:“这个伊伯鲁斯听说在戈纳米湖地区有不小的威望,既然他受了重伤,就让第三军团把他送过来,交给医院好好治疗,如果他能够好好的活着,说不定我们可以利用他,让戈纳米湖的塞格斯提卡人变得听话一些,少给我们找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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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里克斯精心策划的对尼克斯人所控制的塞格斯提卡核心领地进行袭扰的军事行动,在尼克斯部落中没有激起什么浪花就湮灭了,大部分的尼克斯族民甚至都不知道有此事,他们正忙碌于布置和修缮自己的新家,规划和照料自己的新田……
当然尼克斯部落的单身族民们现在只忙着一件事――找到自己的另一半!
这不但是他们自身的生理需求,同时也是部落发展的需要。
为此,在部落族民完成迁居之后,马克西姆斯亲自下达政令,通告全部落的单身族民们,鼓励他们积极主动的去解决婚姻大事,同时要求各城镇行政长官、各村落村长必须尽全力帮助所管辖的族民脱离单身,这将作为吏务部的一项政绩考核。
为此,无论是在库帕河的旧领地、还是在萨瓦河的新领地,凡是家里有寡妇或适婚妇女的,家里的门槛几乎被人踏破,天天有人上门说亲。
而本来就繁忙的达努神庙变得更加繁忙,因为达努神庙的主祭艾梅里奇公开向信徒们宣称:神嗣马克西姆斯在梦中得到达努女神的启示,女神是地之母、万物之源,?乐于看到自己所庇佑的尼克斯部落繁衍生息、繁荣壮大,因此到法务部进行了婚姻登记的族民夫妇前往神庙祈祷,会得到?的赐福,使其婚姻美满、生活幸福!
第三百三十五章 波伊人的愤怒
达努神庙中还传出消息:大祭司马克西姆斯会在春天到来的那几日前来神庙,拜祭女神,祈求?庇佑部落中的新婚夫妇们生儿育女顺利!
于是,法务部负责婚姻登记的属员变得更加繁忙了,而无数新婚的夫妻都在期盼着马克西姆斯主持的春日拜祭的到来。
相比较尼克斯部落领地内到处洋溢着喜气,布罗奇大首领布里克斯心里则是一片冰寒,他精心策划的对尼克斯人的袭扰不但遭遇失败,而且两支队伍几乎全军覆没,尤其是普力卡斯和伊伯鲁斯两位首领至今未能逃回、生死不知,这对布里克斯打击很大,因为没有了他俩,很难再有其他人能够将流亡的塞格斯提卡人和戈纳米湖的族民再组织起来,继续给尼克斯人制造麻烦。
布里克斯现在非常懊悔:不应该这么匆忙得就发动对尼克斯人的袭扰,其实只要有这两位首领存在,将来会给布罗奇对抗尼克斯时提供不小的帮助。
同时布里克斯也很担心这一次的袭扰行动会激怒尼克斯人,他们会趁机进攻戈纳米湖地区,甚至威胁到布罗奇……所以接下来的几天他一直心情焦虑的密切关注着戈纳米湖地区的情况,但没有等到尼克斯军队,却等来了部落联盟的信使。
原来,波伊人的使者到了潘诺尼部落联盟的总部,见到了马齐伊首领麦提里斯,明确的告诉他:波伊的首领们对潘诺尼部落联盟非常不满意,双方既然都决定共同对付达契亚人,为此还结为了军事联盟,那么就应该集中精力在这个方面,而不是在利用这个同盟去发动其他的战争。
波伊人不关心潘诺尼人同别的部落战斗所遭受的失败,只关心潘诺尼人能不能履行盟约,因为波伊人即将发起对达契亚人的战争,如果潘诺尼人不能派出援军参与作战,那么波伊人将视潘诺尼人违反盟约,以后自然会有所“报答”……
显然,对于之前潘诺尼使者有意的前往波伊求援,波伊人给出的回答是愤怒而强硬,甚至还带着威胁……
对于这样一件关系到潘诺尼部族生死的大事,麦提里斯一人可不敢作出决定,因此不得不向各大部落派出信使,要求紧急召开部落联盟会议。
和历次的部落联盟会议不同,参加这次会议的只有六位大首领,因为塞格斯提卡的大首领已经战死,还没有新的接任,原本像普力卡斯、伊伯鲁斯或可作为临时代表参加,可偏偏这两人去袭扰尼克斯人后就至今未归,以现在塞格斯提卡部落的状况,实在找不到合适的人来参会,只能作罢。
当六位大首领坐在部落联盟会议大厅内、看到还空着的那张椅子时,都不禁心生悲切。
等会议一开始,关于“是否要派遣军队参加波伊人发起的对达契亚人的战争”一事,大家就发生了激烈的争执。
布里克斯坚决反对出兵,理由是:之前同尼克斯人的战争,联盟损失惨重,在短时间内实在没有能力再派遣军队作战,而且如今达契亚人对潘诺尼联盟的威胁较小,反倒是尼克斯成为了联盟的最大威胁,如果联盟抽走各部落本就不多的战士,那么盘踞在塞格斯提卡领地上的尼克斯人突然率军来犯,那么谁来抵挡……
以往很能顾全大局的麦提里斯这次也表示反对出兵,实在是因为在同尼克斯的战争中马齐伊的损失也不小,而且即使隔着山岭和沼泽,但马齐伊距离被尼克斯人所占据的塞格斯提卡领地并不远,因此所受到的威胁也不小。
戴西提亚泰大首领特马吉斯的态度则比较暧昧。
一方面在同尼克斯的战争中戴西提亚泰同样损失惨重,再加上去年临时营地一战也损失不小,特马吉斯孤身逃回主寨,遭到部落长老门一致批评,连族民们也对他表示不满,要再想征召族民出外作战无疑会变得很困难。
可是在另一方面,尼克斯对戴西提亚泰有威胁,波伊人对戴西提亚泰的威胁更大,戴西提亚泰在德劳河北岸的肥沃土地与波伊人全面接壤,一旦同盟破裂,波伊人与戴西提亚泰再次开战,以戴西提亚泰现在的实力,将完全不是对手……
狄米卡斯和帕基拉斯两位大首领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他们北面的领地紧挨着波伊人,而且波伊人的使者话里的威胁之意非常明显,实力已经受损的他们不想再同波伊人开战。
相比较戴西提亚泰、马齐伊和布罗奇,他们在之前的战争中损失较小,而且也不与尼克斯新占领的塞格斯提卡领地接壤,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自然是显而易见的。
安迪则提大首领安托西斯对于派兵参加波伊人对达契亚人的战争是举双手欢迎的。
安迪则提这些年来始终未能拿下斯科迪斯齐残部,就是因为有达契亚人在背后支持,如果这一次波伊联军能够彻底击败达契亚人,那么困扰安迪则提多年的难题就能解决了。
最终,这一次潘诺尼部落联盟会议以安托西斯、狄米卡斯、帕吉拉斯三人赞成,布里克斯、麦提里斯两人反对,特马吉斯在最后时刻也投了赞成票,通过了“继续履行与波伊人的同盟协议、派遣军队参战”的决定。
不过,在会议结束之后,布里克斯明确表示:因为部落损失惨重,他很难以派出军队参加接下来的战争。
而麦提里斯和特马吉斯也相继提出:他们的部落情况也很糟糕,只能派出很少的战士参加战争。
对此,其他几位大首领也不好强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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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瑙河中下游流域生活着很多的布洛部落和种族,最强大的一个种族叫达契亚。
达契亚是地中海霸主罗马对这个种族的称呼,而在这之前希腊人称呼它为盖塔。
实际上这个种族是色雷斯人的一个分支,他们在很早很早以前就从北希腊大批迁徙到了多瑙河下游,然后又沿河而上,穿越喀尔巴阡山,进入了多瑙河中游平原,并且在其东部开始定居。
随着时间的推移,在罗马人开始建城的时候,盖塔―达契亚人已经成为了北色雷斯人中最大的族群。
在希波战争时期,达契亚人第一次出现在了地中海文明人的视野,当时波斯国王大流士率领庞大的军队渡过赫勒斯滂,企图征服整个希腊,当然首先就要征服广泛分布在北希腊的色雷斯人。
当时众多的色雷斯部落在波斯强大军队的压迫下选择了臣服,只有达契亚人英勇抵抗,虽然最终战败,但他们赢得了瑟色雷斯同胞和希腊人的尊重,著名学者希罗多德称呼达契亚人为“最勇敢、最正直的色雷斯人”。
东部达契亚人被波斯征服之后,一直没有停止抵抗。波斯皇帝大流士派遣来管制他们的达契亚总督,在这不断的镇压叛乱的战斗中反而催生出了多个达契亚部落联盟,并随之诞生了专门掌管这些部落联盟的军事长官,达契亚人将其称为“王”或者“波斯王”。
在随后的几个世纪,这些被推选出来的王们带领所属的部落联盟抵御外敌的同时,也相互厮杀,他们曾经同亚历山大大帝交过手,也曾经跟其后的马其顿王国的几位君主打过仗。
随着马其顿王国的衰落,一个更强大的敌人到来了。
罗马人显然要比马其顿人更加危险,希腊臣服,马其顿臣服、北希腊臣服、小亚细亚臣服、比提尼亚臣服、不愿臣服的本都正遭受打击……强大的罗马军队随时可能从北希腊北上、或者通过乘船从黑海入侵东部达契亚的土地。
强大的外部威胁逼迫东达契亚各部落必须要停止争斗、组成一个更加统一的部落联盟,才能够抵御外敌,守卫领地的安全。
大多数的部落都将目光投向了特兰西瓦尼亚南部、奥拉斯迪山地区,这里先后出了两位能力出众的达契亚首领奥洛雷斯、鲁博博斯特斯,在他俩的领导下其管辖的部落联盟已经成为东达契亚地区最强大的力量。
而该部落现任的首领名叫布雷比斯塔,虽然很年轻就继位,但他的能力更出色,也更有雄心,从当上首领的那一天开始他就下决心要统一东达契亚各部。
布雷比斯塔通过战争和政治两种手段的联合运用,10年之后将东达契亚统一成为一个部落联盟,他成为唯一的王。并且在前年,他还统率联盟军队击退了一支深入多布罗加的罗马军队,更使其威名响彻整个多瑙河中下游流域。
由于喀尔巴阡山的阻隔,达契亚人居住的地区被分成了东、西两部。最初的时候两边的部落还来往密切,可随着时间的推移,因为环境的不同而有了不同的发展,渐渐的东、西双方的往来也变得稀少了,如果继续持续下去,或许就会像潘诺尼人和阿尔迪伊人一样,不但形同陌路,还可能因为利益而相互厮杀。
第三百三十六章 布雷比斯塔的决断
但是这几年情况却发生了变化,东、西达契亚的联系再次多了起来。
其根本原因是:过去,西达契亚部落由于没有波斯人、马其顿人的威胁,他们从未建立过部落联盟,各个部落在多瑙河中游的东部大平原上自由自在的生活。但是近几十年来,不断有凯尔特部落从西面、西北面迁徙到多瑙河中游东部的平原上,开始与西达契亚人争夺土地、物资。
冲突不间断的发生,西达契亚人在这场持续几十年的争斗中渐渐败下阵来,大片的土地被夺走,无数的族民失去生命,不少部落被迫向东迁徙……再这样下去,西达契亚各部落将会被凯尔特人赶出多瑙河中游平原。
在如此严峻的形势下,西达契亚各部落首领终于达成一致,决定向布雷比斯塔求援。
其实去找布雷比斯塔求援比较容易,并不需要沿着多瑙河岸向东行,穿过喀尔巴阡山的峡谷,因为布雷比斯塔的部落并不在多瑙河下游。
喀尔巴阡山脉就像是一个巨大的反写的“6”,然后在这“6”的底部甩出一个“C”型小尾巴,多瑙河就是穿过了喀尔巴阡山的“C”,进入东达契亚平原,最终流入黑海。而布雷比斯塔部落的主寨就位于在这个“6”的底部、喀尔巴阡山多瑙河峡谷北面不远。
说来也奇怪,布雷比斯塔的部落正好位于东、西达契亚的中间,从地形上看它应该跟西达契亚地区更为亲近,因为这个“6”的圆圈里是广阔的平原,其西北方向有很大的缺口,跟多瑙河中游东部平原是连通的。按理说布雷比斯塔的部落跟西达契亚更为亲近才是,但事实上因为种种原因,布雷比斯塔反而先成为了东达契亚的王。
接到了西达契亚人的求援之后,布雷比斯塔毫不迟疑的立刻在自己直辖的部落中进行军事动员,很快就率领2万多战士,增援西达契亚,先是在中部帮助他们击退了波伊人的进攻,接着又在北部打败陶里西人,还顺便在南部帮助西达契亚的盟友斯科迪斯齐人,狠揍了一下潘诺尼人,一下子解除了西达契亚人所面临的危机。
接下来的一年,多瑙河东部平原上的凯尔特人都停止了对达契亚人的侵袭,仿佛和平在突然间降临到这一块已经纷争了几十年的土地上。
一年过去、新春尚未到来之前,西达契亚的多位首领再次联袂来到奥拉斯迪山。
奥拉斯迪北面山麓有着极其平缓的坡度,树木不多,大片大片的是绿地。虽然已经是新的一年,但春天还未来到,不过多瑙河中游平原是一个巨大的盆地,而被喀尔巴阡山所环绕的这片区域更是盆地中的盆地,冬暖夏凉,气候宜人,其他地方还有冰霜未去,这里已经是绿草疯长、野花盛开,从山上向下俯瞰,宛如一副精致绚丽的巨幅草毯。
山坡之上有一座寨子,和大河平原上其他部落的居住地不同,它建有四五米高的木墙、挖有宽而深的壕沟、外有多而杂的鹿砦、内有多座塔楼、多支全副武装的队伍在木墙走道上来回巡逻,没有半分懈怠……这是一个防御严密的山寨。
寨子的主屋却是一座用砖石堆砌的三层楼房,山寨的首领布雷比斯塔站在三层的阳台上,居高临下的凝望着正离开寨子的西达契亚首领们。
这位在达契亚民众中拥有巨大威望的首领才三十出头,但他身材魁梧高大,相貌端正威严,穿红色呢裤、黑色皮质??、金质宽腰带、长袖的灰色衬衣,外套柔软的狼皮披风,头戴直筒羊皮帽,浓密的长发束成一条粗大的发辫搭在身后,下颔处是密如钢针般的虬鬓,那一双灰褐色的眼睛深邃而锐利……
这是一个出身高贵、又颇具侵略性的年轻首领。
他正看得出神,身后走过来一位老者,他的穿着就朴素多了,然而头戴的直筒羊皮帽上所装饰的五彩翎羽彰显着他地位的不凡,他就是布雷比斯塔部落的大祭司德切内乌,正是在他的辅佐之下,布雷比斯塔才拥有了今天的成就。
“首领,你准备答应他们的请求、再次派出援军?”德切内乌轻声问道。
“是的。”布雷比斯塔语气坚定的说道:“他们告诉我,波伊人不但在做军事动员,而且还四处联络其他的凯尔特人部落,多瑙河西面所有的部落都被波伊人煽动起来,准备在今年大举向东发起进攻,这显然不只是针对他们,更是冲我们而来的,所以这一场仗我们是必须要打!”
“既然波伊人联合了西面其他的凯尔特人部落,其军队的人数必然庞大,单靠我们自己的力量恐怕还不足以应付!”德切内乌提醒道。
“大祭司你放心,虽然上一次我们战胜了波伊人,但我还没有自大到认为自己可以独自战胜凯尔特人的联军。”
布雷比斯塔冷静的回应道:“我会赶往东面,要求那边的各个部落也派遣援军,从而组建一支强大的军队,与凯尔特人作战。不过东面的达契亚部落与西面的达契亚部落之间有一点小小的不和,我担心他们不能够尽心尽力的派出援兵啊……”
“首领,这个你完全不用担心,这是一场凯尔特人与我们达契亚人之间的战争,我们内部的一点小小不和又怎么能够同决定两个种族生死存亡的大战相比啦!”
德切内乌正色的说道:“我会同你一同前往东面,召集各部落的祭司,一起宣扬这场战争的重要性,相信东面的达契亚战士们一定会非常踊跃的加入你的军队,来到西面作战。”
“那我就放心了。”布雷比斯塔对德切内乌的能力是非常信任的,他自信的说道:“上一次同凯尔特人交战只是小小的尝试,既然他们不服气,还想掀起更大的战争,那么这一次我一定会把他们彻底打趴下,不但要把他们彻底的赶出多瑙河东岸,而且还要他们再不敢对达契亚领地生出贪婪之心!”
德切内乌对布雷比斯塔的军事能力是十分信任的,他大声的勉励道:“首领,上一次你主动帮助西达契亚人,已经赢得了他们的尊重,这一次他们遇到危难,首先想到的就是向你求助,你已经成为了他们的依靠!
这一次与凯尔特人的战争如果再获胜利,西达契亚人必将会奉你为王,到那时你就是东、西达契亚唯一的王者,先辈们的夙愿就将在你手中达成――整个达契亚的统一,一个达契亚王国也将在你手中诞生!”
听到这番话,布雷比斯塔握紧双拳,眺望远方,眼神灼热而坚定,仿佛有一团火焰在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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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奥菲迪利亚主屋,涅西娅好奇的看着摆在木桌上的两个形状怪异的物件:一个是半个手臂长的空心细木杆,一头紧套着一个碗状的羊膀胱;另一个则是一个木头制成的大钳子,钳头不是直的,而是呈弧形,合拢时中间就形成一个椭圆的空洞,而且木制钳头上还套着柔软的羊肠……
“这是什么东西?”涅西娅好奇的问道。
马克西姆斯指着木桌上的两个物体:“这个叫产钳,这个叫胎吸器。”
“产钳……胎吸器……”涅西娅低声念叨着这两个新鲜的名词,很快就意识到什么,惊讶的问道:“首领你拿来的这两件东西跟女人生孩子有关系?!”
马克西姆斯轻咳了两声,竭力不让脸上现出尴尬之色:“是这样的……这段时间咱们部落不断的有怀孕的妇女开始分娩,诞生了不少的新生儿,部落的人口增加,族民们后继有人,这是好的事情!
但也有不好的事情。贺拉斯告诉我,有少数妇女分娩很困难,即使有产婆的帮助,也难以生出孩子,导致……胎死腹中,或者费了很大的劲生出来,其母亲也因为损耗太重,产后大出血而难以抢救……”
马克西姆斯说着说着,语气变得沉重。
涅西娅握住他的手,轻声宽慰道:“首领你不必难过,这些事我都知道,可不管是在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生孩子对我们女人来说都是一道难关,好在顺利的是大多数,那些少数没能过去的……或许是没能得到神祗……达努女神的庇佑吧。”
“不,达努女神对我们部落出现这样的惨事很关注!”马克西姆斯突然加重语气,兴奋的说道:“?在我的梦中出现,?告诉我,有些怀孕的女人之所以分娩困难,是因为胎儿在腹内的位置不正,光靠自身的力量无法将胎儿顺利的产出,必须要有器械的帮助……所以我在?的启迪之下,让匠人制造这两件东西……”
“这两件小东西真……真的可以帮助女人生孩子?”尽管马克西姆斯说是得了达努女神的神启,但出身于希腊的涅西娅并不太信奉达努女神,难免会有些不解。
第三百三十七章 解决生育难题
“当然。”马克西姆斯自信的说着,拿起这两件东西,耐心的做起了讲解。
在前世,马克西姆斯是在给文明争霸那款游戏配图时、在近代医疗科技的选项中发现了产钳这个小玩意,其图片下方还特意标记着“产钳的出现是人类生育史上一个重大的进步”这样的说明。
好奇心促使他特意去查阅了产钳的资料,由此知道产钳很早就在妇女分娩中使用,在古埃及、古罗马都有记录,但因为成功率不高,并未得到广泛的推广,而现代产钳的出现和发展主要是跟钱伯伦家族有关。
这个16世纪的法国助产士家族在长期的实践中创制出了一种带孔的且与婴儿头型相合的弯曲性产钳,从而大大的提高了妇女分娩的成功率。他们严守着这个秘密,并从中发了大财,直到18世纪才推广开来。
马克西姆斯还特意看过介绍产钳的动画视频,也由此知道了胎吸器,这两个小器械相互配合使用是现代产科成功助产的利器。
马克西姆斯努力回忆着前世视频里的演示,一边拿着胎吸器和产钳尝试着比划,一边结结巴巴的进行着说明。
一个男人来解说如何用器械辅助妇女分娩,这确实是很尴尬,即使旁观者只有自己的妻子,马克西姆斯仍感到十分不自在,但为了提高部落的生育成功率,他还是硬着头皮将其讲解完。
最后他说道:“……产钳和胎吸器的基本用法就是这样,看起来很简单,但是要想运用到女人的分娩中、成功的帮助她们生下孩子,还需要医生和护士们不断的去实践,摸索出一套使用它们的成功经验才行。”
“医生?咱们部落的女人生孩子哪里需要什么医生。”涅西娅诧异的问道。
马克西姆斯一愣。
事实确实如此,对于尼克斯的族民来说生孩子是自家的事情,谁也不会特意带孕妇去医院生,只有在生育过程中遇到了危险,才会跑去医院求助,但到这个时候就已经晚了。
后来,贺拉斯汲取教训,招收了十几名有着丰富生育经验的部落妇女经过培训之后,成为医院的产婆,一旦谁家有妇女分娩,就将她们分派去助产……妇女生育这一块确实是没有专门的医生负责,一方面尼克斯部落的医生都是男的,谁也不愿意做这方面的事,被人说闲话,而族民们也不愿意让一个男的来帮着自己的老婆分娩。
“其实也不用医生,教会护士们来使用这两件器械――”马克西姆斯随即改口。
但他话还没说完,就被涅西娅打断:“既然达努女神在梦中给予首领你这样的启示,希望咱们的部落能有医生使用?所给予的神奇器械帮助怀孕的妇女们顺利生产,但咱们的医院现在没有,不如就让我来认真学习使用这两个神奇的器械,以后成为一名专门帮助妇女分娩的医生!”
马克西姆斯之所以让匠人做好这两件器械之后。,之所以没有直接叫来贺拉斯,而是先告诉涅西娅,因为他觉得像这样关系到女性分娩的事情,由涅西娅去转告医疗部会更为方便,却没想到涅西娅会提出这样的要求。
马克西姆斯见涅西娅身体微微前倾,嘴角紧绷,双手紧握,似乎在努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但明亮的眼神无法掩饰内心的紧张和期盼,于是略显犹豫的提醒道:“涅西娅……你现在已经不是给伤兵们清创包扎的护士了,而是医疗部的副官,协助贺拉斯管理整个部落的医疗、改善所有族民的卫生健康水平才是你的职责――”
“我不想再当医疗部的副官。”涅西娅轻声打断他的话,言语诚挚的请求道:“自从我当了这副官之后,天天都没事可做,远远没有当护士长时带领护士们抢救伤员来得充实……首领,我真的想要当一名专门帮助怀孕女人分娩的医生,能够看到她们顺利的生下孩子,我想我会非常开心的!”
面对妻子深深的、充满渴求的注视,马克西姆斯感觉到了她的决心和坚定,他突然间就明白了涅西娅为什么要做出这样的请求:正是因为她无法生育,所以她想要帮助别的女人能顺利拥有自己的孩子,让自己的遗憾变成别人的希望。
那一刻,马克西姆斯的心被狠狠的揪了一下,旋即他露出微笑,大声鼓励道:“既然你决心要去当一名帮助妇女生育的医生,那就去做吧!我希望有一天经你的手顺利出生的部落的孩子们长大后都能尊敬的称呼你一声‘涅西娅母亲’!”
马克西姆斯的话给予了有些忐忑的涅西娅更多的信心,她脸上绽放出花一般的笑容,坚定的回应道:“嗯,一定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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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月开始,工务部就开始负责在库帕河南岸修筑道路。
原本修建道路就是工务部主官卡皮托最为关心的事务,他早就让斯普卡拉等工程师对要修建的道路进行了全面的规划和测量,还让专门负责建筑工程的副官盖尤斯召集了部落里大部分的罗马老兵负责监督和指导外籍族民们,为此他还召集一批石匠在距离原来道路不远的山岭中开辟了采石场,扩大了石灰窑的规模,加大对窑烧混凝土的产出……
卡皮托组织了上万名外籍辅民,分成了十几队,由熟悉建造道路的罗马老兵和工程师带领,从斯诺蒂亚到托德利多东面的浮桥处进行分段建造。
他还让木匠们在库帕河拆掉的浮桥处再修建一座木桥,甚至还说动斯诺蒂亚、维斯特尼、托德利多三座城镇的行政长官,动员民众们做一些辅助工作……
自此,库帕河南岸变成了一个大工地,每天都有几万人在忙碌,白天是异常的热闹喧嚣。
哪怕是到了三月的雨季,庞大的建筑队依旧在每天忙碌。而到了4月,民众要去给自家田地播种,部分外籍辅民也被抽调去帮着干农活,但建筑队的人数并没有明显减少,因为又有一批新的劳力加入……
卡皮托费尽心思所做的这一切就是为了修建出一条可以媲美罗马大道的道路。
5月,农田里的麦苗正茁壮生长,一眼望去绿油油的田野犹如两块巨大的翡翠镶嵌在库帕河两岸,在田地的边缘和田间小路上野花和灌木丛开始绽放,它们的香气和颜色为农田增添了更多的魅力。
温暖的天气也让人们修路变得轻松省力,不过大家并没有变得懈怠,反而更加努力,因为在长达4个多月、几万人的辛勤付出之下,这条长约二十五里的道路已经快要竣工了。
这一天,在斯诺蒂亚通向维斯特尼的新修道路上,几名由罗马老兵担任的工头和工程师经过反复查验之后,当众宣布:他们所负责修建的这一段道路圆满完成!
上千名劳力为此手舞足蹈,爆发出震耳欲聋的欢呼,工头和工程师们甚至还为此留下了热泪。
是的,这太不容易了!要知道这上千名劳力中大多数都是去年那场战斗的潘诺尼俘虏,尽管之前已经有了两个月的管教,刺头们都被送往了阿尔迪伊,剩下的还算比较听话,但在修路的过程中还是问题频发,不听从教导、甚至偷懒、争吵、反抗……
为此,卡皮托带领工头们想了不少办法,威胁、饿肚子、体罚、甚至对反抗逃跑的俘虏砍头示威,同时也给予表现好的俘虏一些好处,比如奖励肉食,提拔其担任建筑小队队长,可以考虑将其列入释放俘虏的名单中,对于开始转变心思想、要加入尼克斯部落的俘虏则允诺会从部落下一次外籍辅民转预备族民的名额中要一个给他……
在他们的不断努力之下,进入4月份之后这支庞大的俘虏建筑队伍才开始被他们驯服,愿意听从指挥,也愿意努力付出,与他人协同劳作,因此筑路的效率大大提升,才能够在卡皮托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他们的任务。
对于俘虏们而言,他们之所以激动欢呼,少部分原因是他们终于可以结束这繁重的修路劳作,更多的是因为:
他们一开始在尼克斯人的逼迫下很盲目的用铁犁等工具在原来的道路上松土,挖掘出道路的基础,然后在上面铺上小石块、砂浆和粘土构成的地基,然后在地基之上又用卵石子、小碎石、砖块和混凝土混合夯实,接着又在上面铺上一层不含任何杂物的混泥土,还要用光滑平整的巨型木滚对其进行反复碾压夯实,最后用凿刻平整的石块和碎石铺就了最上层的路面……尼克斯人还要求他们在道路两侧挖出排水沟以及平整供行人行走的土路……
第三百三十八章 回归的塞格斯提卡俘虏
修路的过程繁琐复杂,要求甚高,让俘虏们感到非常厌烦,然而当这条道路以较完整的形态展现在他们眼前时,他们被震撼了,在这群山环绕的大河平原上他们何曾见过这样一条平坦宽阔、笔直坚实、气势磅礴的大道!
一时间他们心中都深为感慨:这真的只是让凡人和马车行走的路吗?!恐怕是供神祗和仙女们踏足的吧!
他们为自己能够亲手修建出这样一条道路而感到骄傲,同时心情也有些复杂,因为是尼克斯部落修建了这条道路,他们还修建了真正的木桥和巨大的水车……这些都是所有潘诺尼部落根本无法做到的,可这样的一个部落却是潘诺尼的敌人。
在建筑工地上除了这些被自豪、震撼和畏惧所笼罩的潘诺尼俘虏们,还有一些人心情同样复杂,他们也是潘诺尼俘虏,不过是在去年的几次战争中被俘虏的,都是塞格斯提卡人。后来他们被送给了阿尔迪伊部落,绝大多数都被押送到山里去挖铁矿。
直到尼克斯人吞并了塞格斯提卡的核心领地,应众多已经投靠部落的塞格斯提卡俘虏家眷的要求,列出了几十页的名单,让庇格瑞斯拿着它到阿尔迪伊部落,征得阿立斯塔卡斯和卡尔息彭帕斯的同意,用新俘虏换旧俘虏,带回了这三千多名在阿尔迪伊部落待了一年多的塞格斯提卡俘虏。
只是这些俘虏经过阿尔迪伊人的虐待和折磨,身体状况很差,如果让他们直接回家与亲人团聚,不但不会得到塞格斯提卡民众感激,反而会让他们对部落产生不满,而且俘虏们的家人一旦照顾不周,极可能让这些俘虏死去,到时候更会激发他们的怒气。
本着好事做到底的原则,部落将这些俘虏先留在了库帕河沿岸的这几座城镇,在调养身体的同时,也让他们熟悉和适应在尼克斯部落的生活。
在医护人员的精心照顾之下,不少俘虏的身体状况在一个多月之后就大大改善,可恰在此时负责修路的部分俘虏被抽调去帮助族民播种,影响到了修路的进度,于是卡皮托在政事堂会议中提出建议:暂缓让这批俘虏归家、留在库帕河地区帮着修路。
经过一番讨论之后,提议获得通过。
于是,这几千名本该返家的俘虏就不得不暂时加入修路队伍,从最简单省力的挑水和泥开始,到最费力的挖沙碎石,以及最难的木滚压路、石块拼接……他们参与了修路的各个工序,帮助缺少劳力的修路队完成了任务。
经历了共同的奋斗,完成了这项工程,他们同样也很兴奋,但和修路队原有的劳力相比,他们的心情又有所不同。
他们有些忐忑,不知道尼克斯人会不会兑现诺言,在他们完成了这段道路的修建之后放他们回家。
但没有人敢主动去询问工头,在阿尔迪伊部落一年多的奴隶生涯磨掉了他们的胆气,让他们变得谨慎小心。
接下来的两天,这一支建筑队的其他劳力被调往其他未完成的路段去干活,只有他们待在斯诺蒂亚的集体宿舍内无事可干。在此期间他们的食物较以往更好了,该城镇的医护人员还专门又为他们详细检查了一次身体。
种种迹象显示他们回家的日子不远了,大家心中的期盼越来越强烈,甚至不少人为此连续两晚都没有睡好觉。
果然到了第3天,他们被全部叫到了距离集体宿舍不太远的城镇广场上,他们的目光都聚焦在队伍最前方的两人身上。
其中一个是斯诺蒂亚外籍辅民管理处负责人,他正拿着名册,大声叫着名字,每喊一个,队伍中就有一人作答。
在这里待了三个多月,这些塞格斯提卡人在管理人员的“帮助”下,逐渐学会了令行禁止,在整个点名的过程中没有人喧哗,更没有人捣乱。
“第四筑路队中来自阿尔迪伊部落的二百一十七名原塞格斯提卡俘虏全部都在这里,这两天我们特地请医院给他们做了一次体检,基本没有什么大的疾病,都能够走路回奥菲第利亚。”尽管负责人所穿的亚麻衬衣胸前别着两枚圆形小铁牌,而旁边的那人只别了一枚,但负责人说话比较客气。
今年初,马克西姆斯通过政事堂,实施了一些新的举措,要让整个部落的官僚阶层变得更加正规,以确保其更有效稳定的运行,维护其在部落中的权威和秩序。
核定官员品级、确立薪酬高低就是其中重要的一项,而且还要通过服饰来展示出这种地位的差别,从而可以方便管理。
但由于尼克斯部落才刚建立两年,没有财力给官员们添置专门的服饰,所以就先通过在胸前别铁牌的方式来暂时满足需求。
只戴一枚铁牌是最普通的吏员,负责跑腿办事的;戴两枚铁牌已经是一名小官,负责某方面的事务,管理着一批人。
两人的品级有高低,但负责人之所以态度和蔼,是因为旁边这个人是来自尼克斯部落农务部外籍辅民管理司,虽然都同处一个部门,可人家是来自总部。
在负责人做出邀请的手势之后,这名使者扬起手中的一张纸,以最流利的塞格斯提卡语,郑重的大声说道:“这是尼克斯部落首领马克西姆斯亲手签署的命令,鉴于你们成功的完成了修路任务,允许你们回家――”
他话还未说完,众人顿时爆发出欢呼。
使者不但不恼,反而是感同身受的看着激动万分的人们,直到广场终于恢复安静,他才又大声说道:“同时你们成为尼克斯正式族民的期限还将会被缩短三个月,当然首先要你们履行自己的承诺,在回到家之后主动向部落申请成为预备族民,并且到神庙向达努女神宣誓――不背叛尼克斯部落,才可能继续在自己的家园自由的生活,否则你们还将会被强行送回阿尔迪伊部落,重新过上地狱一样的生活!”
这话一出,广场上死一般的沉寂,有些人脸上甚至露出痛苦的神色。
使者大声喝道:“你们会这么傻吗?!”
“不会!!”众人使劲摇头。
“接下来我将带你们回萨瓦河――你们的家!”使者继续提醒道:“在整个路途中,如果你们不听从我的命令,擅自乱跑,做出一些违反尼克斯部落法令的事情,不但会遭受部落的惩罚,甚至还可能会被送回阿尔迪伊部落!这两年你们吃尽了苦头,好不容易看到了希望,你们会不会这么傻就把它给毁掉?!”
“不会!!!”
“好,希望你们能做到!”使者说完,将手中的政令交给旁边的负责人。
使者刚到的时候,就将政令给负责人看过一次,但负责人依旧认真的验看,尤其是政令上所盖的政事堂印和最后醒目的首领大印。
尼克斯部落官方的文件和命令都要加盖印章,是马克西姆斯推动尼克斯部落官僚制度改革的又一重要举措。
为此他亲自动手篆刻了上百个硬木印章,印文都用的是简体汉字,下发给各级部门负责人,还特地让政事堂通过一条法令――私刻印章者重罪。
由于官员们都不认识印章中的文字,私下里都揣测“那一定是马克西姆斯首领受了达努女神的启迪所刻下的神文”,因此对印章极其的珍视。
负责人验看完政令之后,将其收下,转而递给对方一张已经写好、并盖上了斯诺蒂亚外籍辅民管理处印章的文件,这是一份允许“二百一十七名俘虏离开管理处、返回萨瓦河家园”的文件。
这是必须进行的交接手续,而且有了这份证明文件,使者才能带领这些俘虏顺利的通过尼克斯部落领地内的哨卡。
从今年开始,尼克斯部落开始逐步加强对领地的管理,单个的族民来往城镇之间不受阻碍,但多人的队伍在领地内走动是会遭到各城镇巡逻队和哨卡盘查的,而像使者要带领这么庞大的队伍,如果没有部门开具的证明文件,极可能被哨卡的卫兵当做敌人拘押……这也是马克西姆斯推动的部落管理正规化举措之一。
使者在未加入尼克斯部落之前是个文盲,成为外籍辅民管理司属员之后才开始到奥菲迪利亚新设的学校学习,但因为时日尚短,所识的文字并不多,他没有不懂装懂,而是先请跟随负责人的书写员将这份文件读了一遍之后,然后自己再验看文件,找出其中认识的文字,感觉意思大致不差,又细查了印章图案的真假,最后才将文件仔细叠好,放入随身携带的布袋里。
“大人,我可以将这批人带走了吗?”使者向负责人恭敬的问道,品级低的官员要对品级高的官员使用尊称,这也是马克西姆斯在今年提出的要求,也因此“大人”一词开始在尼克斯部落官场流行。
第三百三十九章 熟人
“当然可以。”负责人笑着打趣道:你都到我这里来过好几次了,还是这么客气,下次要再这样,我可不会再给你进行交接。”
使者回了一句:“大人你难道就不希望尽快将他们都送走,然后你这里就可以轻松好多?”
负责人哈哈大笑,说道:“下次你再来,我要好好的请你吃顿好,就这么说定了!”
“多谢大人!”使者没有推辞。
等使者带着奴隶们离开之后,书记员对负责人说道:“大人,这人不过是去年才加入部落的预备族民,成为管理司正式属员也没几个月,天天只负责跑腿办事。你的品级比他高,又是部落的老人,没必要对他那么客气。”
负责人看了他一眼,只淡淡的说了一句:“这人不错,以后你会明白了。”
何止是不错……在负责人看来:如今部落人口十多万,其中塞格斯提卡人占了三分之一还多,可部落里塞格斯提卡出身的官员却极少,而这名使者官阶虽低,但听闻他是最早主动投靠部落的塞格斯提卡人,在塞格斯提卡民众中有一定的威望,而且能吃苦、能做事,将来很可能会受到部落重用,成为塞格斯提卡人在部落中的榜样。和他交好,肯定是没有坏处的!
尼克斯部落建立了两年,加上今年马克西姆斯又推行官员品级、确立俸禄高低,当初只为填饱肚子、获得自由而起来奋争的尼克斯族民中已经有少数人对于提升官阶有了渴望,并且开始有意琢磨官场上的事情,负责人就是其中之一。
这些俘虏按照往常前往工地的做法,排成两路纵队,行走在大道旁的土路上。
使者走在队伍最前面,而斯诺蒂亚派出的三十名负责“护送俘虏”的士兵则跟在队尾。
离开斯诺蒂亚寨子有一段距离之后,跟在使者身后的一名俘虏忍不住小声问道:“请……请问你是……塞利西斯大叔吗?”
使者转过头来,原本严肃的脸上露出了微笑:“是我。”
“真的是你呀,塞利西斯大叔!你的样子变了好多,刚才在广场上我都没敢认!”那名俘虏兴奋的叫起来。
“你的变化也不小,泰里西斯,不过在广场上时我就已经认出你了,但在那种场合我不方便认你。”塞利西斯歉然的解释了几句,然后指着他的左手,关切的问道:“你这手是怎么回事?”
这名叫泰里西斯的俘虏下意识的缩回左手,随后又伸了出来,只见他的左手手背的几道伤痕清晰可见,5根手指如同鸡爪一样弯曲着,无法自如的伸展……
“我在阿尔迪伊部落挖铁矿的时候,一块石头落下来砸在我的这只手上……后来就变成了这样,这里的医生给我看过几次,说我这只手的筋腱都断了,已经好不了了……好在没把我的手砸断,至少现在还能帮着右手拿点东西……”泰里西斯低声说着,嘴角挂着一丝苦涩的笑容。
“这两年……你受了不少苦啊!”塞利西斯目光格外柔和,言语低沉的说道。
“哎……”泰里西斯使劲的甩甩头,似乎想将往日的苦难都抛到脑后,然后急切的问道:“塞利西斯大叔,我妻子!还有我两个孩子!他们现在怎么样?!过得好吗?!”
“他们都过得很好!”塞利西斯的语气高扬起来:“他们还住在原来的村落里,不过部落给你们换了新家,新家可比你原来那座狭小的房子大多了,你一家六口人住着绰绰有余!
部落还给你家分了五十亩地,就在村落的西口不远,是从你曾经的族长家划分出来的田地,你应该知道的,那可都是好地啊!你妻子在田里种上了麦苗,我去看过,长势非常好,到时候肯定丰收!
还有你老父亲,以前不是老咳嗽吗,部落派遣的医生把他给治好了,人也比以前精神多了……你们家现在可比在塞格斯提卡部落时过得好多了,唯一不足的就是家里没有顶梁柱啊,缺少壮劳力,之前耕地种田的时候还是村长组织其他村民给你家帮的忙,你现在回家了,可就一切都好了!”
尽管泰里西斯一直都期盼着自己的家人都安然无恙,但听完塞利西斯的话,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患得患失的又问道:“塞利西斯大叔,你说的都是真的吗?”
“都曾经是一个部落的族人,我骗你干嘛,等你回到家不就啥都清楚了。”塞利西斯认真的说道:“对了,你还得感谢你妻子,当初尼克斯人第一次进驻我们村落的时候,大家都有些害怕,你妻子第一个站出来,勇敢的向尼克斯人询问,想知道出征之后一直未归的你是否还活着?如果还活着,她恳请尼克斯人能够将你释放,她保证会让你加入尼克斯部落……
后来,部落的高层才作出决定,向各个村落的民众征集希望被释放的战俘名字,然后派人拿着名单到阿尔迪伊部落换回了你们……”
塞利西斯所说的话在泰里西斯耳边萦绕,他神情有些呆滞,心潮却在急剧起伏:军队遭受惨败、自己被俘虏、像牛羊一样被送给阿尔迪伊人,受尽虐待,最后成了残疾,后来又被尼克斯人带回库帕河沿岸,还得知自己所属的部落竟然被尼克斯人给毁灭了……尽管这两年多的苦难让他学会了屈从,但是怨恨却深埋在心中,哪怕他多次听带队的尼克斯官员谈及在萨瓦河的塞格斯提卡民众家庭生活的各种可喜变化,但心有怨恨的他并不太相信,可当这些话从他熟悉并尊重的塞利西斯口中说出时,他的心情变得异常复杂:他所遭受的灾难都来源于尼克斯人,可他的家人却受到尼克斯人的善待……
一时间他感到茫然,可整个队伍却骚动起来。
“塞利西斯大叔,我所属的部落就离你们的部落东面不远,首领叫米提德斯,你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了吗?”
“塞利西斯大叔,我父亲叫马格拉斯,年轻时跟你是战友,你们一直都有来往,你知不知道我家现在情况怎么样?”
“塞利西斯大叔,我姐姐嫁到了你们部落,她叫萨德娜,你有没有听她说过我家里的情况怎么样?”
……
一时间,不少人朝塞利西斯涌过来,争先恐后的发出询问,整个队伍变得有些混乱。
士兵们见状,立刻从后面冲上来,用力拖拽,想要让这些人回到自己的位置上,重新恢复队形。
“都别吵!好好听我说!……”塞利西斯不得不大声的叫嚷着:“你们现在都给我好好的走路,等晚上歇息的时候,我再详细的告诉你们家乡的变化,回答你们每个人的问题,好不好!……”
在他的反复叫喊下,队伍终于恢复了秩序。
“各个队的队长要负起责任来,管好你的队员,接下来我要是看到有人不服从指挥、不好好走路,他所在的小队将不会被允许参加今晚上我跟你们的聚会!”塞利西斯又大声的威胁道。
修筑道路动用了大量的劳力,为了避免混乱、提高效率,部落对其实行的是军事化管理,设有小队和百人队,当然也有队官,而这些来自阿尔迪伊的俘虏们通过这样的锻炼,开始初步适应作为尼克斯人的生活方式。
在塞利西斯的警告和提醒下,俘虏们本能的恢复了他们在修路期间的工作状态,而由于他们急切的想知道家里现在的状况,因此整个队伍的行军速度在不断加快。
在路途中,他们看到了还未完全竣工的几段道路,正在忙碌的劳力们向他们投以羡慕的目光,甚至还有处境相似的同胞叫嚷着,希望他们能给自己的家人带去自己的问候。
太阳还没落山,他们就抵达了托德利多城旁边的“营地”。
实际上,这里已经不再被叫做“营地”,去年末在商务官庇格瑞斯的反复提议之下、政事堂最终下达政令,从托德利多抽调少数俘虏由工务部工程师带领,对营地进行了改建,填平了壕沟、拔掉了土墙,拆除了很多帐篷,建了几座适合多人居住的长条型木屋……
如今这个帐篷与木屋混杂的营地面积已经大大缩小,并且正式挂牌命名为“尼克斯之家旅馆”,但负责人依旧是麦纳斯。
塞利西斯已经来过几次,跟麦纳斯也算相识,将斯诺蒂亚外籍辅民管理处负责人签发的文件交给麦纳斯验看之后,接下来就由其负责给众人安排食宿。
黄昏时,塞利西斯集合众人,兑现自己之前的承诺。
第二天一早,队伍离开旅馆,沿河岸继续前行没多久,他们就惊讶的发现原本库帕河上的浮桥竟然已经变成了一座真正的木桥,并且在河对岸桥头不远处还多了一个码头,不但停泊了一些船只,岸边还有一个比较大的营地。
第三百四十章 归途
营地内搭有一些帐篷,空地上堆积着不少物资,营地外还停靠着好几排驮车,有不少人正将船上的物资搬运到拖车上,人喊牛鸣,倒是一番热闹景象。
原来,萨瓦河地区安定下来之后,两个地区的交流增多,萨瓦河地区民众对于库帕河这边提供的日常用品很感兴趣,但由于修路,迫使部落不得不重视水路的运输,所以在此修建了码头,还让运输队进驻……结果不但从斯拉迪亚船运出的货物在此中转,从奥菲迪利亚运送到托德利多的物资也经此堆积,这里竟然逐渐成为一个物资集散地。
塞利西斯带领队伍跟随着一支运输队进入密林。
由于库帕河沿岸与萨瓦河地区来往增多,部落让外籍辅民管理司抽调部分外籍辅民在年初的一、二月将密林道路两旁的树木砍伐,扩宽路面、填平坑洼、夯实路基,大大的改善了路况,也为将来修建大道打下基础。
经过修缮的密林道路确实好走多了,可时间一长、加上行走在上面的都是满载货物的驮车,这条土路不堪重负,再次变得坑洼不平。
不过还好有塞利西斯跟随,他带领俘虏们主动上前帮忙,将车轮陷入泥里的驮车推出来……
昨天从塞利西斯口中得知家乡确实发生好的改变的俘虏们表现得非常积极,这让运输队负责人很是感激,非要让腿部有残疾、行走不太便利的俘虏坐上驮车不可。
双方互相帮助,行进速度自然不慢,下午就抵达了林口寨,它的变化不大,只是被部落改名为林口哨卡。
距离它不远的营地却有了很大变化,不光是尼克斯旅馆的改建,而且里面还设了一个市集,以方便附近这些距离奥菲迪利亚城比较远的村落民众可以就近购买自己所需的货物。听着营地里传出的喧嚣,就可以想象市集里的热闹。
不过,考虑到同胞们归心似箭,塞利西斯没准备在这个营地多作停留,带着俘虏们继续东行。而运输队只是分出了三分之一的驮车进入营地,因为奥菲迪利亚城内的市集同样急需更多的货物。
俘虏们踏上了萨瓦河平原,这里空气格外清新,河风十分柔和,成片成片的麦田不断的起伏、发出沙沙的声响,仿佛在微笑着对他们说:“欢迎回家……”
不少人突然间就红了眼眶,有的人抑制不住的大声叫喊。
塞利西斯立刻大声的提醒他们:别忘了他们昨晚所答应他的话,不要惊动这里的民众,不要脱离队伍,千万不要在最后时刻违反纪律、导致自己受处罚,而被重新押回库帕河沿岸,无法再与家人团聚……
在塞利西斯的警告下,俘虏们尽力压抑着心里的激动,但无法抑止他们的目光去贪婪的凝望在麦田边巡视的每一位乡亲。
不过很快,他们就感到了恐慌,因为田野中出现了一队队手持盾牌、腰胯短剑、扛着盔甲的尼克斯族民,他们从各个村落走出,又纷纷朝着俘虏们所在的这条道路走来……
俘虏们感到紧张,那是因为当年惨败留下的阴影在作祟。
“塞利西斯大叔,他们……这是要进行军事训练吗?”泰里西斯说话的声音有些颤抖,在库帕河沿岸修路的时候他倒是亲眼见过那几个城镇的年轻族民在农闲的时候被召集起来进行好几天的军事训练。
“你们不用担心,他们这是要去奥菲迪利亚!”塞利西斯大声的对俘虏们说道:“前段时间,亚波德人入侵了我们北面的领地,这应该是部落在进行军事动员,要组建军队,将雅波德人赶出去!”
“雅波德人又来了!”有人发出惊呼,他对几年前雅波德人的入侵还记忆犹新。
也有人满不在乎:“怕什么,当年安德莱斯都能够带领我们大败雅波德人,比咱们更强大的尼克斯军队自然可以更轻松的将亚波德人打败!”
这番话让俘虏们感到心定,但很快又有人说道:“可我听说北面的领地并没有被尼克斯部落占领,还是由我们原来的那些部落在那里生活,尼克斯军队要是北上同雅波德人战斗,岂不是也入侵了北面那些部落的领地!――”
“哈哈哈……”与塞利西斯队伍一同前往奥菲迪利亚的运输队负责人此时忍不住大笑起来:“我们尼克斯和塞格斯提卡本就是敌人,这一大片土地都被我们占领了,再派军队去占领北面的领地再正常不过了。其实首领早就该这么做了,也可以让北面的塞格斯提卡民众少受些折磨。”
“两天前,伊利格斯首领的那个寨子被亚波德人攻破,听说死了不少人。”
塞利西斯紧接着大声说道:“现在已经有不少族人从北面逃到这边来,部落已经将他们收留,他们还向部落请愿,希望能够派出军队拯救他们的同胞……现在部落进行军事动员,也是响应了他们的要求。
希巴里塔队长说得没错,如果北面的族人们在部落占领这里的时候也一起加入,应该就不会遭受今天的苦难,他们也会和我们一样过上和平安宁的生活。”
塞利西斯流露出惋惜的神色,这几个月一直在西寨的外籍辅民管理司做事的他能够获知普通族民无法得到的消息,所说的也都是事实,只是他也明白部落之所以此时出兵,北面逃难的族民的请愿并非是主因,不过为了让这些俘虏们不对部落心生怨恨、回家后本本分分的生活,他尽量都说尼克斯部落好话。
俘虏们由此联想到自身的遭遇,都沉默了。
傍晚,塞利西斯的队伍和运输队终于抵达奥菲迪利亚西寨,经过城卫的严格盘查,他们才获得进入。
因为是初夏时节,尽管已是傍晚,天色还较明亮,不少外籍富民民吃过晚餐之后还在寨内闲逛,神情轻松的说笑嬉闹,负责维护治安的巡逻队对此也毫不干涉,此情此景和半年前外籍辅民劳作归来就不得不待在所住宅院内、使整个西寨一到黄昏就变得冷清的情形大相径庭。
这些外籍辅民一见到塞利西斯,都主动上前问好。
塞利西斯原本就在塞格斯提卡部落中有些名望,这半年来又在外籍辅民管理司带领过多支队伍,开导了不少外籍辅民,帮助解决了一些同胞的困难,因此很多外籍辅民都很信任他,愿意在他手下干活。
只是此时塞利西斯没有心思同他们多做攀谈,他带着俘虏们匆匆的赶到外籍辅民管理司总部,找到值班的同僚,递交文件,并让其查验带回来的俘虏们,然后该同僚在名册中删除了这些俘虏的名字,同时开具证明文件,盖上印章。
看到塞利西斯拿了文件、急匆匆往外走,同僚忍不住说道:“塞利西斯,你不用这么着急,这个时间恐怕农务部已经关门了吧,还是先带他们去休息,明天再带他们去农务部也不迟啊。”
“总得先去看一看。”塞利西斯回答道:“我就想着尽快将他们都送回家,这样他们高兴,我也早点放心。”
“你这个人啦,也真是够操心的。”同僚感叹道:“行了,你快带他们去吧,我帮你给他们安排好食宿。”
塞利西斯连声道谢,带着俘虏们赶去东寨。
在通向东寨的桥头,他们再一次遭到守桥卫兵的盘查,最终获得通过。
尽管已经是第二次踏上木桥,但俘虏们站在这条更长更大的木桥上,向下俯瞰,这条熟悉的萨瓦河从他们脚下蜿蜒而过,无尽的波涛翻滚着,发出低沉而有力的咆哮……这给予了他们完全不一样的震撼。
进入东寨,赶到农务部宅院,院门大开着,农务部官员们还在忙碌,塞利西斯松了口气。
因为战争即将开始,尼克斯部落的几个重要部门开始不分昼夜的运转起来,塞利西斯来的正是时候。
由于他来过多次,负责管理预备族民的农务部官员跟他也算是熟识了,没有推诿抱怨,查验过文件之后,召集手下抓紧时间给每一个俘虏做预备族民的登记注册,而且还要找出俘虏们所属家庭的档案,重新更换户主……整个过程是需要花费时间的,等到所有事情做完,天已经全黑了。
在这期间,塞利西斯还特地向巡逻队做了说明,最终由巡逻队打着火把“护送”这批俘虏回到了西寨的临时住处。
距离俘虏们返家就剩下最后一道程序――到神庙宣誓。
和去年相比,他们不需要再赶去林口哨卡附近的山岭,因为奥菲迪利亚东寨内也建了一座达努神庙,这就方便了很多。
第三百四十一章 全新的家
不过,塞利西斯想让俘虏们尽快完成神庙宣誓的愿望落了空,因为第二天一早马克西姆斯首领要在东寨广场上对即将出征的军队士兵进行演讲,然后还要到达努神庙去乞求女神给予他们祝福……
在此期间,奥菲迪利亚各个街道禁止人员通行,直到一脸兴奋、满怀期待的尼克斯士兵们气宇轩昂的列队走出奥菲迪利亚城、向北面进发,禁令才被取消。
塞利西斯又急匆匆的带着俘虏们赶到了东寨的达努神庙。
这座达努神庙紧挨着尼克斯部落主屋,是由原来塞格斯提卡部落的圣石、圣林改建而成。
俘虏们神情肃穆的穿过由圣石搭建的走廊,来到芳草如茵、白花遍地的宽阔草地上,草地中央屹立着一棵橡树,树身粗壮高大,皱褶的树皮布满岁月的痕迹,显得沧桑而有力。它的树冠茂盛而广阔,树叶密密麻麻,层层叠叠,绿意盎然,整棵树就如同一把绿色的伞盖,给树下的神像遮阳蔽日。
这一尊达努女神像没有站立,而是侧卧着,呈现出一种优雅的曲线美。双臂自然弯曲,右手抓着一把泥土轻轻洒落,轻搭身侧的左手搂住一个扑在她身上的孩童,这孩童被雕刻得活泼可爱,可眉目为何如此肖似旁边侍立的马克西姆斯大祭司。
她的脸部轮廓清晰而柔和,鼻梁高挺,嘴唇紧闭,显得庄重而神圣;长发如瀑布般流淌,撒落身侧,增添了几分柔美和妩媚;眼睛微微闭合,仿佛在沉思或者祈祷,给人一种宁静而神秘的感觉;而眼角又带着一丝微笑,那是对生命的深深爱意和关怀……
由于这座女神像不是高高站立要让人仰视,在平视的情况下与信众的距离更近,给俘虏们的视觉冲击更大。
而且阳光透过树叶缝隙洒下来,形成斑驳的光影,营造出神秘而宁静的氛围,让俘虏们不由自主的沉浸其中,感受着那来自内心深处的温暖和关怀,久久难以忘怀。
在马克西姆斯的引导下,俘虏们虔诚的向女神宣完誓,依依不舍的走出神庙。
“塞利西斯。”马克西姆斯叫住了这支队伍的领头人。
“首领。”塞内西斯恭敬的弯腰行礼,这段时间他多次带俘虏来神庙,多次与马克西姆斯相见,只是从未像今天这样被单独叫住说话。
“库帕河那边还有多少从阿尔迪伊部落返回来的你的同胞?”马克西姆斯语气和蔼的问道。
“还有四百五十七名。”塞利西斯不假思索的答道。
“库帕河岸的道路应该快修好了吧?”马克西姆斯又问。
“还有四处路段没有竣工,可能还需要十天左右。”
马克西姆斯露出微笑,说道:“你在外籍辅民管理司干得很好,尤其是最近在奥菲迪利亚和库帕河之间来回奔波,还没出任何差错,真是辛苦你了!”
“这本来就是我的职责,再说我也很高兴能够带着他们安全的回到这里,并且能够在途中教导他们以后在部落里本本分分的生活。”塞利西斯坦诚的说道。
马克西姆斯点点头,不再说话。
塞利西斯识趣的向马克西姆斯行礼,然后赶紧离开。
出了神庙,他才兴奋的挥了挥拳头。
俘虏们涌过来,争相向他询问达努女神和尼克斯首领的一些事情,要知道之前他们可是对尼克斯首领有所畏惧、不愿谈及,此刻却个个面露兴奋。
塞利西斯领着他们离开神庙的同时,向他们简单讲述了自己所知道的有关达努神庙的一些事情:比如马克西姆斯首领是达努女神的子嗣,也因此女神钟爱尼克斯部落,不但在战场上庇佑尼克斯军队,而且也给尼克斯部落的领地以祝福,使其风调雨顺……不过达努女神并不仇视其他种族,因为?是万物之源、人类之母,?希望其他种族都能够加入到尼克斯部落之中,抛弃往日的仇怨,和睦相处,在?的庇佑之下共享美好的生活……
塞利西斯将他平时到神庙拜祭时祭司所宣讲的女神教义也融入到话语中,俘虏们听得认真,没有谁表示异议。
不知不觉间就来到了农务部的宅院,俘虏们将盖有神印的登记表上交归挡,至此他们就成为尼克斯部落的预备族民,并且获得证明其身份的编号木牌,自然接下来的事情就由农务部来接管了。
新晋的尼克斯预备族民们将塞利西斯围在中央,挨个上前和他紧紧拥抱,表达了对他的感激之情。
经过这两天多的相处,他们心里很清楚塞利西斯所做的、所说的都是真心为他们好,这也是他们在离开阿尔迪伊部落那段地狱般的日子之后所感受到的第一缕温暖的阳光,不少人因此红了眼眶……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塞利西斯要赶回管理司继续自己的工作,而这二百一十七名新晋预备族民先是被带到吏务部登记注册,然后因为每位族民要回的村落各不相同,又被分成了好几队,分别由农务部的官员带领着回家。
第二十一号村距离奥菲迪利亚并不太远,没多久泰里西斯就望见了远处那熟悉的村庄轮廓,在夕阳的映照下显得格外的宁静和温馨。
泰里西斯的心底顿时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激动,眼眶也变得有些湿润,他不断的加快步伐,很快就将带着他的农务部官员抛在了身后。
可接近村庄的时候,他突然间停住了脚步:前方一位妇女头戴草帽,手持一根长杆,绕着田埂巡视,时而挥杆驱赶想要落下来啄食的鸟雀,时而弯下腰来拔除田里悄悄生长的杂草,汗水浸透了她的衣衫……
泰里西斯的目光锁定在这熟悉的背影上,万千情绪都化作了一声深情的呼唤:“露莲娜!”
那妇女猛然转身,看到泰里西斯,眼中闪过一丝惊讶,然后是深深的喜悦和泪水。
她扔掉手中的木杆,飞快的跑过来,紧紧的将泰里西斯抱住。
“你终于回来了!”她的声音颤抖着。
泰里西斯紧紧抱住妻子,泪水溢出眼眶,这一刻他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心。
农务部官员带着泰里西斯来到村庄主屋,和村长普罗进行交接后,就迅速离开。
“泰里西斯,我虽然从未见过你,但我对你很熟悉,因为你妻子天天都在念叨你,咱们全村的人啊,耳朵都快听起茧子了。”普罗面带微笑的打趣道。
“村长,你净瞎说,我哪有天天念叨。”露莲娜略带羞涩的反驳道。
“怎么没有,上个月还跑过来质问我,‘部落怎么说话不算话,去年就说要放我丈夫回来,半年多了,怎么都还不见人影’……”
普罗先是扮作露莲娜的口气说了几句,接着又和气的问道:“现在你放心了吧?”
“放心是放心了,就是时间太长了点儿。”露莲娜心中喜悦,嘴里还是有点不满意。
“从阿尔迪伊部落把人要回来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人回来之后还需要花点时间把身体治好……”
普罗替部落解释了几句,接着勉励道:“不管怎样,泰里西斯能够顺利的回来,一家人能够团聚,这就是天大的喜事!从此后,你家里就有了主心骨,做什么事儿都不着慌了,把父母照顾好,把孩子养育好,种好地,把日子过得红红火火的,多好啊!”
普罗说完,走到院子里,取下一长串正在晾晒的咸鱼,说道:“泰里西斯回来,这也是村里的喜事,我这个当村长的应该好好的祝贺,只是我这里没啥好东西,只能拿这些鱼当贺礼了。”
露莲娜赶紧摆手拒绝:“不用不用,村长,这咸鱼我家里有――”
“让你拿着就拿着!”普罗不容拒绝的将串鱼的麻绳塞在露莲娜手中,郑重的说道:“你家本就人多,现在泰里西斯回来,家里的粮食应该会有些紧张,我这里还比较宽裕,明天我给你家拿一些麦子过去,等熬到秋收,日子就好过了。”
“村长,不――”露莲娜拒绝的话还没说出口,再次被普罗打断:“说好了,我这可是借你的,秋收之后你是要还的。”
露莲娜不再拒绝,捏紧手中的麻绳,感激的说道:“多谢村长!”
普罗看向泰里西斯,问道:“泰里西斯,你知道橄榄球吗?”
“……在斯诺蒂亚的时候看别人玩过。”
“知道部落夏祭要举行的橄榄球大赛吗?”
“听别人说过。”
普罗笑道:“咱们村也要派队参加比赛,按照规定参赛的队员中旧族民、潘诺尼族民、斯科迪斯齐族民各占三分之一,咱们村年轻的潘诺尼族民比较少,本来准备派年纪大一些的顶上,现在你回来了,那就加入球队,代表咱们村参加比赛!”
“很抱歉,我没法参加这种比赛。”泰里西斯表情木然的抬起左手,又迅速放到了身后。
“这不算什么。”普罗早就看见泰里西斯左手的异常,不以为然的说道:“听说你以前是咱们村有名的战士,现在还能跑吗?”
第三百四十二章 夺占北面领地
“当然能跑。”
“敢跟别人相撞吗?”
“这有什么不敢的。”
“你能跑又能撞,右手还可以抱球,怎么就不能参加比赛了。现在咱们球队里有好几个人跟你一样,身体都有些问题。那个米里图斯……你应该认识,腿上有伤,走路一瘸一瘸的,人家还积极报名呢,你可比他们强多了!
你就别推辞了,加入球队,每天黄昏时跟大家一起好好训练,等部落的比赛开始你们争取赢个一两场球,为咱们村子赢得荣耀,也能得到达努女神更多的庇佑!”
这番话说得泰里西斯的心里起了波澜。
他可不仅仅是看过橄榄球比赛,斯诺蒂亚的族民一样也在为即将到来的夏季橄榄球比赛积极备战,在那里他和同伴们每天干完活、吃过晚餐之后,外籍辅民管理处的官员都会带他们去斯诺蒂亚南岸的球场观看比赛训练,给他们枯燥劳累的生活增添了很多的乐趣,同时也让他喜欢上了这种激烈刺激有趣的运动。
现在他见村长普罗不但不歧视自己身有残疾,还对自己寄予厚望,虽然表面上还有点矜持,但声音却很有力:“那好吧……我参加!”
走出主屋的院门,泰里西斯小声对妻子说道:“这个叫普……普罗的尼克斯村长还不错。”
“岂止是不错,是非常好!”露莲娜由衷的夸赞道:“他来当我们这里的村长之后,不但教我们所有人怎样才能种好地、让田地里长出更多的小麦,还将村子里所有的壮劳力组织起来,帮助像我们这些困难的家庭种地耕田!
平时谁家有困难,他都会主动上门解决,他还将咱们村子里的几个孤儿都收养了……咱们以前的部落首领跟他完全没法比,现在咱家的生活也比以前好多了!你现在回来了,家里会过得比以前更好!”
泰里西斯看着妻子绽放的笑颜,原本对尼克斯人的怨恨和惶恐一直淤塞在心中,此刻豁然开通,他释然的一笑,情不自禁的伸手搂住妻子。
露莲娜却急忙推开他,对迎面走来的一位尼克斯族民,大声的说道:“你好,这是我丈夫泰里西斯,他从阿尔迪伊那边回来了,现在也是咱们部落的预备族民!”
“哎呀,恭喜恭喜!你家可算是团圆了!”那族民赶紧道贺,并且还主动向泰里西斯问好。
在妻子的介绍下,泰里西斯也向对方回礼问好。
此时,已是黄昏,村民们陆续从田地返回,在回家的道路上露莲娜不断的与村民们相遇,热情的跟每个人打招呼,激动的告诉他们“自己的丈夫已经回来了!”。
泰里西斯也积极配合,跟每个人行礼问好。
但是在露莲娜又跟一位村民打招呼后,泰里西斯不但没有接着问好,反而紧走几步,将妻子抛在了身后。
等到妻子追上来,他还神情严肃的低声责问道:“你怎么能够主动跟一个斯科迪斯齐人问好?!”
“泰里西斯,你不知道,再帮我们家耕田种地的人中他是出力最多的!还有上上个月,泰德西斯生病啦,一直发烧,昏迷不醒。在普罗村长的要求下,就是他背着孩子跑了好几里路,赶到奥菲迪利亚医院,救了你儿子一命!
后来医生还跟我说,如果不是送来的及时,就算孩子的烧退了,脑子也会被烧坏……他帮了咱家这么多,咱们还不对人家表示感激,天天像对仇人一样板着脸,岂不是要被全村人笑话!”露莲娜理直气壮的回应道。
泰里西斯无言以对。
露莲娜又柔声提醒道:“泰里西斯,你现在是尼克斯族民了,别忘了你在女神面前所做的誓言,要与其他族人友好相处,共创美好家园!”
泰里西斯心头一颤,脑海中立时浮现达努女神柔美慈爱的婀娜身影,那一双静谧而深邃、充满无限智慧的目光仿佛又将自己笼罩……
他下意识的回转头,牵着牛的斯科迪斯齐族民也恰好回望,两人目光相触了片刻,泰里西斯身体僵硬的点了点头。
对方也神情严肃的点头回应。
露莲娜将这一幕看在眼中,说道:“对了,前几个月我都去神庙向女神祈祷让你平安归来,女神终于回应了我的请求,明天我要再去神庙祭拜,感谢?的庇佑!你也跟我一起去,好吗?!”
“好!”泰里西斯这一次的回答非常果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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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菲迪利亚东寨主屋大厅正召开政事堂会议。
“首领,五天前菲萨鲁斯军团长率领军队击溃正追击塞格斯提卡溃兵的部分雅波德战士。
接着又在第二天赶到已经被雅波德人刚攻陷的塞格斯提卡寨子,雅波德军队主力仓促迎战,再一次被击溃。
菲萨鲁斯率军持续追击,已经在前天彻底收复了被雅波德人攻占的塞格斯提卡领地,并且俘虏了一千三百多雅波德人,杀死杀伤近千名雅波德战士,而我们死伤的士兵也就100多人……”
军务官弗朗提努斯宣读完战报,已经习惯了听到胜利消息的各部门主官们依然面露喜悦。
沃勒努斯好奇的问道:“不是说雅波德人很凶悍吗?而且这一次我们派出的兵力并不多,为何会赢得这么容易?”
昆图斯解释道:“为了保持领地的秩序稳定、防备布罗奇和马齐伊,这一次我们抽调了第一军团和第三军团各三千人,再加上弩兵队的一千人,组成七千人的出征队伍。
和之前的几次战争相比,这次的兵力确实少很多,但入侵的雅波德人也不过才五千多战士,所以这是我们尼克斯部落第一次在出征队伍的人数上超过敌人。
对于这场战争,我们从去年就开始做准备,而雅波德人似乎就没有料到我们会参战,对我们缺乏防备,每一次都是仓促应战,无法完全发挥他们的战斗力。
至于说雅波德人很凶悍,这是塞格斯提卡人传出来的,斐萨鲁斯在战报中并没有描述敌人的表现,只是说每一次遇敌的时候他会让弩兵队先发弩箭,由于雅波德人穿戴盔甲的不多,两三轮弩箭射出之后就能造成不小的杀伤,然后他再让列好阵的士兵发起冲锋,很快就将敌人给击垮了……”
弗朗提努斯接着建议道:“首领,上一次与潘诺尼联军的战争,还有这一次对雅波德人,弩兵队在战斗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我觉得弩兵队的编制还应该再增加,以增强我们部落军队的远程攻击能力。”
马克西姆斯回应道:“弩兵队的人数当然要增加,只是弩机的制造需要花费一些时间,只能慢慢的积累。
好在解决了雅波德人、占领北面的领地之后,接下来我们要停止对外的扩张,让族民们好好的经营自己的家园……
等一两年之后,相信部落的弩兵已经能够增加到四五千人,完全能够满足军队的需要。”
结束这场战争之后,部落要休养生息,这是政事堂之前就商定好的决策,没有人表示异议。
“军队的食物供给现在怎么样?”马克西姆斯问道。
军备官莱比鲁斯立刻回答:“首领,这次北上进攻雅波德,后勤保障非常顺利。由于出兵人数少、战争持续的时间不长,而且行军、作战基本都在萨瓦河两岸,所以军备部早早组建了一支船队,仅仅依靠河运就解决了运输问题,到现在为止粮食物资的消耗都不大。”
“你们军备部做的不错!不过,虽然这次的后勤供给较为容易,但等战争结束之后你们军备部还是要好好总结经验,因为等我们南下进攻布罗奇时粮食物资的运输还得主要依靠河运。”
“是,首领。”
“首领,现在我们已经获得这场战争的胜利,就是不知道雅波德人什么时候才会派人来和谈?”高乃留斯问道。
庇格瑞斯接口说道:“我们抓了那么多的雅波德俘虏,斐萨鲁斯又率军队逼近了雅波德领地。雅波德人现在实力大损,害怕我们会反过来入侵,一定会马上派出使者与我们和谈。
只是……首领,我们同雅波德人商谈的时候,真的要把之前塞格斯提卡人所占领的雅波德人的土地还给他们吗?”
“当然。”马克西姆斯毫不迟疑的点头,接着又耐心的解释道:“之前我已经说过了,部落接下来的扩张目标是东南面的布罗奇和马齐伊。和肥沃的大河平原相比,北面的土地狭小且贫瘠,不值得我们过多拥有。
之所以我们还要派兵攻占塞格斯提卡的北面领地,一是为了保障奥菲迪利亚这一片新获得的领地,二是为了得到那里的塞格斯提卡民众、增加部落的人口,三是为了打通与诺里基人的贸易通道。
只要这三个目标完成,我们就没必要过于贪婪,适当的退让反而有利于我们与雅波德人达成停战协议,甚至将来建立盟约,有时候征服一个部落,不一定要靠剑与矛?”
第三百四十三章 贫瘠、但重要的北方领地
“首领,我明白。”庇格瑞斯会意的点头:“雅波德人的领地大多是山岭,耕地稀少,所以才不得不去劫掠,如果我们能跟他们进行贸易,相信一定可以让我们两个部落建立起更深的联系。”
马克西姆斯提醒道:“你不光要派人去跟雅波德人谈判,还要派人去诺里基人的领地,向诺里基人表达我们希望与之建立友好往来的意愿。”
“庇格瑞斯。”卡皮托紧接着说道:“你一定要想办法让诺里基人向我们出售铁矿石!我们在奥菲迪利亚地区的武器工坊已经建好,阿尔迪伊人提供的铁矿石已经不够我们两个工坊使用,如果我们能够打通与诺里基人的进货渠道,那可就是解决大问题了。
他们那里出产的铁矿石质量最好,炼成熟铁之后,不需要做掺碳等更多工序,只需要进行捶打就能制成质地坚硬的铁器。
而且诺里基部落距离这里也比较近,听塞格斯提卡的匠人们说,在诺里基领地将铁矿石装上船,顺着河流而下,就可以到达奥菲迪利亚,可比从阿尔迪伊部落获取铁矿石要便利多了。”
“咱们要与诺里基人交好,最重要的一个原因不就是为了得到他们的铁矿石嘛,卡皮托你放心,我们商务部一定会完成这项任务!”庇格瑞斯自信的回应道。
“首领,现在我们已经打败了雅波德人、占领了塞格斯提卡北方的领地,接下来咱们各部门是不是可以开始接收管理那一片土地了?”沃勒努斯问道。
马克西姆斯看着众人,朗声说道:“对雅波德人的战争已经结束,对北面土地的接管可以开始了。你们已经有了成功管理这里的经验,相信可以更加顺利的将北面的土地融入我们的部落中!
我听说从北面逃难到我们这里来的塞格斯提卡民众绝大多数都愿意加入部落、成为预备族民?”
“是的,首领。”沃勒努斯回应道:“这些逃难来的塞格斯提卡民众被我们分散到奥菲迪利亚周边的村落中暂时安置,并且让村民们对他们进行救济。
这些逃难民众亲眼所见他们曾经的族人住上好房子、分得了好土地、过得比以前更好,而他们自己天天过得担惊受怕,如今还遭受强敌欺凌,所以都很主动的找到村长,要求加入部落……”
马克西姆斯慨叹道:“咱们之前辛苦的经营这片土地,没有白费呀!现在奥菲迪利亚成为了其他潘诺尼民众的榜样,这让我们接管北面的土地更为轻松!”
沃勒努斯轻声问道:“首领,按照我们之前的做法,这些北面领地的村落都必须要有咱们的旧族民进驻并定居,这样才能稳定各个村落的秩序,引导塞格斯提卡民众更好地融入咱们部落。你看咱们要不要从第一和第三军团的士兵中抽调一两千人迁居到北面的新领地?”
“第一军团和第三军团的士兵去年才辛辛苦苦的从库帕河那边迁居过来,现在又想让他们搬家,就不怕引起他们的不满吗,这种事情不能做!”
马克西姆斯坚决反对,他想了想,说道:“这样吧,从库帕河那边抽掉第二军团的一千名士兵,让他们迁居到北面领地,以稳定我们的新领地,这件事由兵部牵头负责。”
“是,首领。”弗朗提努斯立即作出回应。
昆图斯说道:“首领,虽然说咱们准备与雅波德人合谈,还要与诺里基人友好往来,但毕竟北面领地与诺里基和雅波德接壤,我们还应该要有相应的防御措施,万一出现意外,也不至于过于慌乱,所以我建议在与雅波德、诺里基相邻的领地上修筑类似库帕堡的营垒,来守护我们的新领地。”
“你提的建议很好。”马克西姆斯点头说道:“不过不要建营垒,避免让诺里基人和雅波德人产生误解,我觉得……可以在北面领地边境建一座小城镇,既能起到防御的作用,而且还可以建立市集,更方便与另两个部落进行贸易,你们觉得呢?”
“建立城镇更好。”沃勒努斯表示赞同:“现在奥菲迪利亚这边事务繁多,城镇长官西克罗普斯已经快忙不过来了,要是再将北面领地的那些村落都纳入奥菲迪利亚的管辖,他的负担就太重了,如果要在北面边境建城镇,那就正好将北面的那些村落都归其管辖,这样管理起来更为方便。”
马克西姆斯手捂下巴,陷入思索。
沃勒努斯观察着首领的神色,接着说道:“我记得塞格斯提卡北面领地的最大部落好像就在边境附近,对吧?”
弗朗提努斯接过话头:“没错,那是一个叫泽提里斯的塞格斯提卡首领的部落,据说他们的寨子建有很高的木墙、还建有壕沟,被号称是塞格斯提卡人的北面屏障。
不过这一次这座寨子被雅波德人攻破了,首领战死,族民也死伤不少,现在这座破损的寨子已经被我们的军队收复。”
沃勒努斯紧接着说道:“我觉得可以就将这座寨子改建成咱们部落新的城镇,这样可以大大节省我们的人力物力。”
高乃留斯开口问道:“首领,既然要新建一座城镇,那么要派谁去担任这种城镇的行政长官?”
马克西姆斯郑重的说道:“要建一座新城镇容易,可是要给它配备足够的官员可就不容易了。刚才沃勒努斯说西克罗普斯现在忙不过来,为什么忙不过来?
因为他手下能识字算数的官员不够,甚至不得不将学校的学生拉来帮着做事,这不光奥菲迪利亚有这样的问题,咱们各个部门也有相同的问题。
关于新城镇行政长官人选和如何给新城镇配备足够的官员,大家回去都好好想一想,咱们下一次开会专门商讨这个问题。”
马克西姆斯稍作停顿,然后看向礼教部主官:“凯斐索丰,你前天交给我的部落学校新教材,我已经看完了,这一次撰写的教材更加简单实用,更有利于学生学习掌握,这就对了!
现在部落对学校的主要要求就是希望能够以最短的时间培养出一大批能够认识五六百个字、能够写一篇简单的文章、能够进行加减乘除的计算……的学生,从而让他们能够满足各个部门、各个城镇、各个村落书写记录的需要。
部落当然也需要能够写出优美文章的学者、可以建桥修庙的工程师,我们可以从学生中选拔成绩优秀、有这方面天赋的孩子进行更进一步的教育培养,当然这会花费更多的时间和更多的精力,所以这些学生要进行学习,就要缴纳更多的学费,不能太便宜,避免其他族民不满……”
凯斐索丰认真的说道:“首领,上次你跟我说了之后,我已经想明白了。我们准备把各个学校分成两个部分,一个是初级的学习班,争取让部落的孩子们经过两三年的学习,基本都能够识字算数,这份教材就是为他们编的;
另一个就是更高级别的学习,这是针对少数有学习天赋的孩子,我们没有为他们编著教材,而将根据他们自身的特点进行专门的授课,他们学习的时间会比较长,费用自然也会比较多,主要看学生的父母愿不愿意接受……”
马克和西姆斯想了想,点头说道:“我觉得可以。”
凯斐索丰立刻又说:“首领,我们礼教部接下来就对几个学校实行新的安排,让老师们撰抄这份新教材,然后按照这教材上的知识来教授学生……”
“呃……”马克西姆斯突然间想到:让每位教师都撰抄教材未免太过麻烦,要是能够进行印刷复制,省力省事,还不容易出错,到时候不光是老师,每个学生也能人手一本,学习起来就更有效率了。现在造纸工坊扩建、人手增多,匠人们经过两年的反复摸索和钻研,制造出来的纸张不再匮乏,而且质量越来越好,就是印刷术……
马克西姆斯努力回想着前世看到的有关古代印刷术的知识,决定先找几名匠人进行试制,等成功之后,再来推行。
想到这里,他轻咳一声:“这是你们礼教部的事务,自己安排就行了。”
“首领,我们现在遇到一个难题,需要你的帮忙。”凯斐索丰说道。
“什么难题?”
“现在学校里学生很多,但是教师不够,尤其是拥有很高学识的老师太少,我甚至还邀请了工务部的斯普卡拉等几位工程师,让他们在空闲的时候到学校兼任老师,但这仍然不能满足需要――”
“这些天我想来想去,想出了一个办法。”凯斐索丰认真的说道:“我们可以派人到希腊各个城邦去邀请那些愿意到我们这里来当老师的学者。只是我现在是礼教部主官,有不少事情要做,没法离开,所以想请首领你能够派人去做这件事!”
第三百四十四章 关于货币
“派人到希腊城邦去聘请学者来当老师,这当然没有问题。”马克西姆斯首先想到的就是阿尔息彭帕斯所率领的海盗,他们是尼克斯部落现今与地中海世界相联系的最有力渠道。
“可是我们这里在希腊人眼中是野蛮落后的荒地,那些希腊学者愿意到这里来吗?”马克西姆斯对此不抱有太大希望。
“首领,你应该知道几百年前马其顿在希腊人的眼中同样也是野蛮人的代表,但是亚里士多德依然接受了菲力国王的邀请,成为了亚历山大的老师,最终将亚力山大教育成了一名伟大的征服者!”凯斐索丰激动的说道:“总会有一些希腊学者怀揣着理想,希望能够将野蛮落后的地方融入了文明照耀的世界!”
“比如说你凯斐索丰!”马克西姆斯微笑的插话。
凯斐索丰有些羞愧,他当初留在起义军队伍中是被形势所迫,后来到了这里,被委以重任,能够一展所长,这才开始真心的为尼克斯部落效力。
他稍微调整了一下情绪,接着说道:“首领,我曾经在罗德岛学习多年,认识了不少同学,回到城邦之后还跟他们有一些联系,这几天我仔细的分析了他们各自的情况,觉得其中有几位很可能会愿意到这里来,所以分别给他们写了信,信封上都写有地址。
首领,你可以派人先把信交给他们看,再发出邀请,相信一定能成功。”
罗德岛……马克西姆斯在意大利时就听说过这个地方,它是地中海地区有名的学术中心,不少希腊和罗马的年轻人都到那里去求学,根据前世的记忆,好像凯撒也在那里求过学。
凯斐索丰见马克西姆斯没说话,赶紧又说道:“首领你放心,我在信中没有泄露咱们部落的秘密,你可以进行查看。”
尼克斯部落的什么秘密不能对外泄露?当然是这个部落是由奴隶起义军建立、曾经在意大利同斯巴达克斯的队伍一起并肩战斗、打败了多支罗马军队的事实。
“凯斐索丰,你是部落的礼教官,部落最重要的族民之一,一直勤勤恳恳的为族民做事,我怎么会不相信你!”马克西姆斯神情坚定,言语真诚,接着又轻声问道:“你写信用的是什么纸张?”
“当然是造纸工坊造出来的――”凯斐索丰突然意识到不妥,说话声戛然而止。
马克西姆斯轻声提醒道:“由于达努女神的庇佑,我们制造出了其他城邦和国家所没有的神奇纸张,要想不引起罗马人的注意,咱们暂时还是不要将这些纸张流传出去的好。”
凯斐索丰赧然说道:“首领,是我疏忽了,我会用莎草纸再重新写信,只是这莎草纸――”
“库房里还剩余了一点莎草纸,回头我让手下给你送过去。”高乃留斯插话道。
凯斐索丰连声道谢。
“等你重新写好信,我会派人拿了这些信去找卡尔息彭帕斯,委托他来帮我们做这件事。”马克西姆斯说道。
“多谢首领!”
“以后千万别说这种谢不谢的话,你这是在为部落着想,希望能够请回几名知识渊博的老师、能够更好的教导孩子!”
马克西姆斯笑着勉励道,心里却在想:把信送出去之前还是得让卡修斯仔细查看一下,信中有没有一些谈及部落重要秘密的内容,以避免引起外面势力的注意……
这念头从脑海中一闪而过,马克西姆斯看着众人说道:“今天的政事堂会议就开到这里吧,大家回去之后,按照我们之前的规划,要开始接管北面的领地。”
“首领,我们商务部现在有一个难题急需要政事堂讨论解决。”庇格瑞斯大声说道。
“什么难题?”
“我们商务部负责管理市集,市集里多数的商铺也是由商务部掌管,用来出售各个工坊生产的货物,只有很少一部分是由族民们用自家出产的东西与他人进行买卖……”
庇格瑞斯娓娓说道,显然是早有准备:“由于族民们没有金银币,所以当初市集建立的时候我们就做了规定――用麦子来替代金银币,并且还制定了用麦子来兑换其他货物的大致价格。
比如说一个普通陶碗是八斤麦子,一双草鞋二斤麦子,一把普通木凳四斤麦子,一把菜刀十斤麦子……
除了有些族民之间喜欢以货易货之外,我们所掌管的各个商铺都严格的照此执行。
刚开始的时候咱们部落人少,地盘也小,来购买货物的族民也不多,而且市集就建在斯诺蒂亚和维斯特尼寨内,商务部可以轻松的进行管理。可是现在情况不一样了――”
庇克瑞斯加重语气,诉苦道:“现在部落的领地面积扩张了好几倍,人口也快接近二十万了,这些新族民像老族民一样也逐渐喜欢上了咱们各个工坊所生产出来的陶器、家具、铁器……
市集变得非常繁忙,而且老族民们现在家里的状况好转,还想要购买更贵重的货物,比如曲辕犁,它的标价可是七十斤麦子啊!但据我们统计,至今为止有三十多人要求购买,而且还有一些人想要购买石砖,来改建自己的住宅……
而为了让族民们能够更方便的购买货物,我们商务部不光在城镇内建市集,还在村落之间建了市集,比如林口哨卡附近的市集、萨瓦河东面靠近山岭的市集、还即将要在东南面临河军营附近修建的市集――”
马克西姆斯微微皱眉:“庇格瑞斯,你们商务部为部落所作出的这些努力我都清楚,你就直接说你们现在遇到的难题是什么?”
“是,首领。”庇克瑞斯十分认真的说道:“我们商务部遇到的难题是――部落的贸易次数在急剧增多,贸易量也在继续加大,但是代替金银币、来购买货物的麦子却开始阻碍部落贸易的发展,甚至开始拖贸易的后腿。”
“哦!”马克西姆斯顿时提起精神:“具体说说。”
“村落的族民要来市集买东西,事先得带上足够多的麦子,由于他们大多数没有驮车,就得自己扛着,走好几里路。等到了市集之后,看到那么多的货物,这个也想买,那个也想买,最后却发现自己带的麦子不够……
不光是族民们买东西麻烦,我们商务部负责管理市集、经营商铺的手下也很麻烦,本来人手就紧缺,卖一件货物还要反复称量麦子的重量,以防止收少了挨处罚,从早忙到晚很少歇息,可做成的买卖却不多,因为一半的时间都花在收麦子上。
两天之内市集收获的麦子就能堆成小山,还得赶紧送往财物部,因为市集没有专门储存粮食的仓库,万一遇上下雨可就麻烦了。
可送到财物部之后他们又得要花时间再次称量麦子,每一次财物部官员都会责怪我们送去的麦子份量与记录的不符,可这能怪我们吗?
族民将麦子交给我们商铺的属员,属员又要将麦子转移到市集的临时储存处,然后又要从临时储存处将麦子搬上驮车,再运到财物部的粮食仓库,再搬下来进行称量……这每一步都可能会造成少许的消耗,一加起来就会是比较大的损失――”
“庇格瑞斯,你们商务部觉得麻烦,我们财物部还觉得委屈啦!”高乃留斯打断他的话,大声说道:“首领,商务部每两三天就用来一批麦子,我们财务部人员不多,却要认真仔细的将麦子准确称量、记录归档、然后运进仓库妥善储藏……这需要花大半天的时间,也就是说我们财务部每个月一半的时间都在忙着你们商务部的这点事。
到了月末,我们还要给部落各部门的官员、匠人和其他人员发放薪水,那可是好几千人啦!给予每一个人的麦子也一样要经过反复称量、核查、签字、归档……光要将这件事情做完,就得花费我们财务部七八天的时间。
我们财物部不比你们商务部轻松,一个月的大半时间都在跟麦子打交道,影响到了我们处理其他事务的精力!……”
高乃留斯既是在抱怨,也是在诉苦。
“既然用麦子来购买货物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商务部和财物部的正常运转,而且也让买东西的族民们感到很不方便……首领,不如还是下达政令,让族民们重新开始使用金银进行交易吧?”卡皮托建议道。
“这不可能!无论是老族民、还是新族民,他们的家里都没有金银币,又怎么可能拿它来进行买卖?!”沃勒努斯提出异议。
“没有金银币,可以慢慢的让他们有嘛。”卡皮托扬起头:“只需要让财物部在下个月给部门官员、匠人和其他人员发薪水的时候,不再用麦子,而是用金银币,并且恢复用金银币来购买货物……
时间长了,其他的族民也会意识到使用金银币的好处,会想办法向部落换取金银币,再到市场购买货物,这样一来财物部和商务部的难题不就都解决了吗。”
第三百四十五章 纸币的利与弊
“这绝对不行!”高乃留斯立刻大声反对:“部落所储藏的金银币已经没有多少,把它们都分发下去之后,拿什么来向阿尔迪伊部落购买铁矿石!”
“高乃留斯,据我所知阿尔迪伊人现在非常喜欢我们部落制作的陶器、家具和木制雕像,一窑陶器就可以换好几驮车的铁矿石,在三个月前我们就已经不需要用金银币去购买阿尔迪伊部落的铁矿石了,这可是庇格瑞斯在之前政事堂会议上所说的话。”
庇格瑞斯插话提醒道:“我们现在是不需要用金银币来向阿尔迪伊人购买铁矿石,可以以货易货。但是接下来我们要向诺里基人购买铁矿石,还不是一样得支付金银币。可如果照你所说,把钱币都分发下去了,那可就没有钱向诺里基人买铁矿石了。”
“怎么可能没有钱呢,商务部管理的市集不是可以通过出售货物把钱又收回来了吗。”卡皮托露出一丝蔑笑。
庇格瑞斯反唇相讥:“卡皮托,咱们部落没有金银矿,不出产金银,原本劫掠罗马人所获得的金银币在一次又一次购买铁矿石的过程中不断减少,而咱们的部落却在不断扩大,人口不断增多,官员不断增多,各个工坊生产的货物也不断增多,你觉得就部落里的这些金银币能够用吗?”
卡皮特一愣,然后冷声说道:“庇格瑞斯,是你说用麦子替代金银币进行贸易的方式给你们商务部造成了不小的麻烦,所以我才提出这个建议,既然你觉得行不通,那你自己想办法。”
“都别说了,安静下来,让我好好想一想。”马克西姆斯一开口,大厅内立刻恢复了安静,众人又将目光聚焦在他身上。
当初,尼克斯部落刚建立,要建市集,可族民们身上没有钱,怎样才能进行贸易?政事堂经过商讨,最后决定采用麦子代替金银币在部落的市集内交易货物、以及作为薪酬发放,这是考虑到族民们获得大量土地,每年收成之后就可以拥有大量的麦子,就有能力去购买自己想要的货物,而且粮食对于部落的每个人来说都是宝贵的,它能被所有人接受,并且迅速的流通起来。
来自前世的马克西姆斯很清楚这其实是原始的以物易物的变种,是为了解决部落初建、金银缺乏、但又想要促进贸易发展的权宜之计。
只是他没有想到仅仅过了一年多时间,以麦子作为货币的方法就暴露出诸多问题,实在是因为部落发展得太快,它已经不再是两年前那个只有四万多人、绝大多数族民家徒四壁的窘迫景象。
如今部落已经从库帕河沿岸扩张到萨瓦河平原,人口翻了三四倍,老族民们家里都有了富余的粮食,各种工坊相继完善,产量日益提升,制造出的一些产品不但受族民欢迎,还受到外族人的喜爱,市集一个接一个在领地内建立,商贸活动蓬勃发展。九月之后会更加繁荣,因为新旧族民在丰收之后会更有能力参与到贸易活动中,因此货币就成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怎么办?
马克西姆斯原本有一个粗略的想法,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就要将其实行,因此心中有些犹豫,他站起身,在座位旁来回踱步思索。
片刻之后,他停下脚步,神色从容的说道:“我们来到这里快两年了,大家应该都知道,除了我们尼克斯,这里的阿尔迪伊人、潘诺尼人、甚至波伊人,这些部落内部进行的贸易都是以物易物。
我听说不少族民还因此嘲笑他们愚昧落后,可你们要知道在几千年前整个地中海、甚至整个人类都是进行的以物易物的商贸活动,只是随着时间的发展,人口越来越多,商贸活动越来越多,以物易物越来越不方便,我们人类才发明了用货币来代替以物易物、在商贸活动中成为交换媒介,更准确的衡量货物的价值,更方便的进行买卖,从而也使得地中海的商贸变得更加繁荣。
在过去,贝壳、铁、铜、铅、锡……都曾经作为某个城邦、某个王国的货币,但最终金银成了地中海绝大多数地区民众所使用的货币……”
大厅内的众人听得很认真,他们从一出生就受周围环境的影响,觉得使用金银来买东西就像喝水一样是自然而然,此刻听马克西姆斯简单讲述货币的历史,一下子开拓了他们的视野,让他们知道金银作为货币并不是一开始就有的,从而有了更多的思考。
马克西姆斯见此情景,加重语气问道:“金银既不能吃,也不能穿,更不能制作成工具去耕地、去战斗,看起来就是无用之物,为什么却能成为如今地中海各地民众所认可的主要钱币?谁能够告诉我原因。”
大家陷入思索。
“是不是因为金银好看而且稀有?”卡瑞娜难得开口,却显得十分的不自信。
“在地中海金银并不算稀有,不少地方都有金银矿,而且产量很大。”庇格瑞斯反驳道:“我觉得恰好是因为它不算稀有,所以才能够在地中海很多地区流通,而且金银质地软,容易被铸造,也容易被切割,而且还不容易腐坏,所以大家更愿意使用它来购买东西。”
“我想……会不会正因为金银没有别的用处,拥有它的人不会使用它去做别的事情,所以它才能够被很多城邦认可而作为货币使用。”
高乃留斯深有感触的说道:“我们部落用麦子来作为钱币,可在去年与潘诺尼的战争中,为了充分保障军队的军粮,有一个多月我们财物部暂停了给官员和匠人支付薪酬,两个城镇内的市集也暂停了交易……如果是用金银做货币,就不存在这方面的问题。”
马克西姆斯再次开口,认真的说道:“你们回答的很好,基本上说出了地中海绝大部分城邦为什么要把金银作钱币的原因。
但是用金银做货币还是有一些问题,比如要购买大批货物的时候就需要大量的金银,必须得用驮车或者多人来运送;交易的时候金银的重量不但需要进行准确的称量,还需要分辨内在成色,防止掺假……
不过,金银虽然有这些缺点,但相比曾经被当做钱币的其他东西来说,它已经好很多了,所以才会在地中海各城邦的贸易中被广泛使用,但是还有没有一种东西比金银更适合做钱币、更有利于商贸活动呢?”
马克西姆斯看着又开始思索的众人,不等他们回应,以深沉坚定的语气说道:“当然有,而且是我们部落所独有的东西!那就是――纸!”
“纸在我们部落已经被大量使用,听说它的制造工序并不复杂,而且原料也很容易获得,它怎么可以被当做钱币来使用呢?”
凯斐索丰率先发出疑问,作为礼教部主官,同时兼任学校的老师,他跟纸张打交道是最多的,去年初纸还是稀罕物,可到了如今财物部将纸张大批量的下发给部落各学校,使他产生了纸张很便宜的感觉。
马克西姆斯笑了笑:“正是因为纸张容易被制造,所以不会缺乏,可以被大量使用到买卖之中。你们觉得纸很便宜,那是因为造纸工坊归属于部落,造出来的纸张是免费给各部门使用,可你们要知道整个地中海只有我们部落能够制造纸张,它比莎草纸更利于书写记录,你们说如果将纸张卖到外面去,它是不是很值钱?”
“可是我们现在不能把纸卖出去。”庇格瑞斯遗憾的说道。
“是不能卖,但这说明纸张本身是值钱的,而且造纸工坊由部落直接掌控,因此不存在其他人也用纸张来伪造钱币,扰乱部落的市集,你们看部落用纸张来做钱币具备得天独厚的条件。”
马克西姆斯自信的笑道:“那么怎么用纸张做钱币来购买货物呢?是像金银一样靠纸张的重量来交换不同的货物吗?当然不是!
我们要利用纸张能够书写的特性,在每一张纸标写一定的面值,比如说一张纸标记是一个赛斯,那么这张纸就只能当一个铜币来使用;另一张纸上标记为一个蒂纳尔,那么它就可以当一个银币来使用――”
“首领,要是在一张纸上标记为一千个奥里斯,难道这张纸就真的可以当做1000个金币来使用吗?”庇格瑞斯提出疑问。
马克西姆斯点头:“理论上是可以的――”
大厅内一阵骚动,众人既疑惑、又惊奇。
“诸位,既然金银是无用之物,那么为什么一个金币可以买一头牛,一个银币可以买一个陶罐?”马克西姆斯耐心的解释道:“因为这是地中海的民众在长期的商贸活动中逐渐达成的一个共识,共同赋予了金银币这样的价值。
而我们部落刚刚建立,没有时间让族民们慢慢的去达成这样一个共识,那么就要由我们部落、由政事堂来给纸币规定币值,但这不绝是可以滥用的权利!我们必须要为整个部落族民负责,要确保我们所制造的每一张纸币能够买到与纸上所写币值相对应的货物,也就是要让纸币值钱!
这就需要部落要保证纸币的信用,就像我们对达努女神起誓一样,绝对不能违反!如果像你所说那样在纸上随便印上大数字的币值进行滥发,那就是在抢夺族民们的财富,破坏了纸币的信用,到时候就没有人愿意使用纸币!”
第三百四十六章 造纸与印刷
庇格瑞斯仔细想了想,虚心求教道:“首领,如果我们真的要发行这种纸做的钱币,怎么样才能保证用纸币买东西的时候值这个钱呢?”
马克西姆斯一边斟酌着,一边说道:“要让纸币值钱,首先部落发出去的纸币数量不能随意……我们首先要知道整个部落在一年内收获了多少粮食、制造了多少货物,这些粮食和货物在市集中要卖出去,总共要花多少钱……
呃,我想这个数据应该还比较好统计,粮食这一块,财物部每年向族民们收田税的时候本来就有记录,货物这一块,商务部管理着各个市集,可以顺便就做出统计,两个部分相加就是我们尼克斯部落在一年内通过辛勤劳动所创造出来的总财富――”
庇格瑞斯恍然大悟的插话道:“然后我们在发行的纸币时候,让这些纸币总的价值跟咱们部落创造的总的财富相当,这样纸币就值钱了,对吧,首领?!”
“你说对了一部分,但还没有全对。”马克西姆斯继续讲解道:“我们还要看纸币在商贸中的流通次数,怎么说呢?……假设你家里养了很多鸡,产了不少蛋,你到市集去卖蛋,获得了一些钱,再用这些钱去买了麦子回家养鸡,也就是说你用一份钱参与了两次买卖,如果说到市集中的族民都参与了两次的买卖,这说明什么?”
“这说明我们只需要发行相当于部落一年创造总财富一半价值的纸币就可以满足整个部落的商贸活动,因为首领你刚才说过,钱币只是商贸活动的交换媒介。”庇格瑞斯脱口而出。
“没错!”马克西姆斯赞许的点头:“不愧是从事商贸的,在这方面的反应就是快。”
“可是,首领……这个货币的流通次数可不好计算呀……”庇格瑞斯诉苦道。
马克西姆斯微微一笑:“并不算很难,有一个比较简单的计算方法,每年市集货物买卖总钱数除以每年货币的流通量,大致就是货币的流通次数――”
“首领,你先等一下再说!”庇格瑞斯赶紧起身,小步快跑到马克西姆斯旁边的秘书员身前,借了纸和笔,又回到自己座位,请求道:“首领,你能再说一遍吗?”
马克西姆斯又细述了一遍,见庇格瑞斯记录下来,于是提醒道:“这只是一个粗略的方法,要想获得更准确的数据,你们商务部还得好好的商议,通过不断的实践和记录,琢磨出更好的记录办法。
不过就目前而言,咱们部落的商贸也才刚刚开始,市集里的商铺绝大多数出售的都是部落各工坊制造的货物,族民们买回家自用,很少有进行第二次买卖的,所以我们第一次要发行的纸币的总钱数跟部落一年所制造的总财富相等就可以了。
实际上即使这么做,这纸币的总钱数仍然是多了,因为球迷们收获的粮食除了交税之外,大部分还是自用,不会拿到市集上去卖。当然咱们也不会把制好的纸币一下子全发出去,所以纸币的价值应该不会受到太大影响――”
马克西姆斯咽了口唾沫,滋润了一下有点干涩的喉咙,继续说道:“有了一年要发行的纸币总值,我们就要好好考虑要给予每一张纸币的面值是多少,要是像庇格瑞斯刚才所说的那样,一张纸币上写一千个金币肯定是不行的,这既不方便买卖,也容易导致纸币变得不值钱。
在这方面完全可以向金银币学习,我们可以有面值一个杜蓬帝、一个赛斯、一个第纳尔、一个奥里斯……的不同纸币,它们的总数量加起来与部落一年所制造的总财富相当,这样族民们拿着不同面值的纸币到市集里去买卖东西,就会非常的便利。”
“首领,用纸币来代替金银币是一个非常绝妙的提议,一旦实施,一定可以大大的促进部落的商贸繁荣!”昆图斯由衷的夸赞,接着话锋一转:“只是……我还有几个疑问。”
“什么疑问?”
昆图斯谨慎的轻声说道:“我们现在使用的纸张比较容易损坏,用它来制成纸币,族民们可能使用几次就不能用了……还有这个纸不像金银铜,每一张纸都是一模一样的,即使我们在上面写上不同面值的钱,但是在买卖东西的时候、尤其是要买大量货物的时候,很容易搞混淆而出差错……”
“这确实是纸币的缺陷,不过也好解决。”
对于纸币,马克西姆斯是最为了解的,他从容的回答道:“用于制作纸币的纸张肯定跟我们平时所用的纸张有很大的不同,它必须厚实而有韧性,纸面要光洁,质量要远好于普通纸张,这需要造纸工坊的匠人们挑选更好的造纸材料、经过反复的摸索,才有可能制造出来……
卡皮托,你需要去跟造纸工坊的匠人们谈,让他们成立一个专门制造纸币纸张的小组,争取在年未的时候将这种纸制造出来,如果成功了,部落会给予他们奖励。”
“首领,会议结束后我就去造纸工坊跟托尔米阿斯谈这件事。”卡皮托略显兴奋地做出回应。
马克西姆斯点点头继续说道:“至于担心纸币容易混淆,这个问题更好解决。我们可以将一张面值大约一个杜蓬帝的纸币做成这么大――”
马克西姆斯用手不断笔划着:“面值大约一个赛斯的纸币做成这么大……面值大约一个第纳尔的纸币……用纸币的大小来展示面值的不同,面值越大的纸币,其纸张也越大。
另外我们不但要在纸币上标记面值的数字,还要在不同面值的纸币上绘制不同的精美图案,这样不但让使用纸币的族民更容易区分,也更能让他们珍惜纸币,不让其损坏。”
“首领,被你这么一说,我都忍不住想要立即获得这种纸币去购买东西了。”高乃留斯大声奉承。
昆图斯却依旧皱眉问道:“首领,你所说的确实是好办法。可是我们要制作跟金银币相当的小面值纸币,所加起来的总值又要跟部落一年创造的总财富相当,必然会有大量的纸币产生,你要在每一张纸上都标上数值、还要绘上精美图案,这得需要多少人、花费多少时间啊!”
“这个问题也容易解决。”马克西姆斯慨叹一声,看着众人,朗声说道:“我们需要应用到一项新的技术,那就是印刷术!
刚才凯斐索丰所编写的学校教材,需要十几、二十人不停抄写,花费一段时间才能将教材分发给每位老师,用来教授学生……我们政事堂每次下达的政令,也需要秘书部人员抄写几十、上百份,然后再分发到各个城镇和村落……
但有了印刷术之后,我们就不需要消耗过多的人力和时间了,只需要雕刻好模板、准备好纸张和油墨,就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将教材和政令复制出几百、上千份,而且每一份的内容和字迹完全相同,因为它们用的是同一个模板。
纸币也是一样,应用印刷术,我们不需要费太大力气就可以获得几十万、上百万张标记有数值、绘有图案的纸张。
当然,要想成功的运用印刷术,还需要工务部的匠人们花费时间和精力去仔细钻研印刷术的工艺和流程,就像造字工坊要造出适合纸币使用的纸张一样,我相信最终一定能够获得成功,到时候我将亲自为纸币绘制图案和数值!”
“首领,如果真像你所说,印刷术可以轻松复制成千上万本内容相同的书籍,那可真是太好了!”
作为一名学者,凯斐索丰意识到应用这项技术将对知识的传播造成何等重要的影响,他十分的兴奋,忍不住又好奇的问道:“首领,这个印刷术你是从哪里学来的?我以前怎么从未听说过!”
“无论是印刷术、造纸术,还是刚刚我们谈到的运用纸币来促进部落的商贸,这些都是――”马克西姆斯环视众人,以极其庄重的神情说道:“达努女神在梦中给我的启示!”
不光是凯斐索丰,在场的所有人都愣了。
“马克西姆斯是达努女神子嗣”已经成为尼克斯族民的共识,但是大部分部门主官对此是将信将疑,毕竟他们不是罗马人、拉丁人,就是希腊人,受高文明的熏陶、有着自己的信仰,不过他们所坚守的信仰在马克西姆斯一次又一次展露出远超常人、甚至整个地中海世界的智慧和知识面前已经变得脆弱不堪。
“感谢达努女神的庇佑!”伴随着卡瑞娜一声虔诚的颂唱,其他人都不由自主的双手上举、手心朝天,朝着马克西姆斯恭敬的弯腰行礼,同时嘴里说出相同的话语:“感谢达努女神的庇佑!”
“达努女神会时刻为部落指引方向,当然也要靠我们同心协力去解决困难!”马克西姆斯的声音清晰有力,在众人耳边回荡。
第三百四十七章 兑换所与银行
“是,首领!”众人提神凝气,恭敬回应。
马克西姆斯又语气和缓的说道:“纸币做好之后,我们要考虑如何将它发放出去,让族民们乐于去使用,毕竟他们中的不少人习惯用金银购买东西,还有一部分来自其他山野部落的族民更乐于以物易物,他们难免会怀疑这样轻飘飘的一张纸币真的可以换来一只鸡?一头羊?一头牛?……
之前卡皮托提的建议很好,我们可以先用纸币替换之前发放给部落官员们的麦子,作为他们每月的薪酬,同时我们要告诉各个市集内的所有商铺,要允许族民用纸币来购买货物,相信在官员们的带动之下,普通族民们很快就能发现用纸币来买东西的好处――”
“首领,就算普通族民乐于使用纸币,可他们不能像官员们一样通过发薪酬来获得纸币,难道我们要直接分发给他们吗?”庇格瑞斯提出疑问。
“纸币做出来之后,它就不是纸,而是钱,每一张都代表着财富,当然不能免费分发给普通族民。”
马克西姆斯严肃的说道:“我们可以在每个市集内建立兑换所,由财物部负责。地中海的很多城邦都有兑换所,那是用来兑换金银币,而我们要建的兑换所是允许普通族民用他们家里的麦子来兑换部落发行的纸币,然后普通族民就可以拿着兑换来的纸币去市场上购买东西了。”
“首领说的这个办法太好了!我们财物部一定会把兑换所管理好的!”高乃留斯为自己部门新获得一项权利而感到兴奋。
他接着问道:“族民们缴税的时候,是不是也可以让他们用纸币来缴税?这样也能节省我们财务部不少人力。”
“田地税绝不能用纸币,必须是上缴粮食和其他农作物!”马克西姆斯语气坚决,因为他心里很清楚:粮食是一个部落生存的基础,有了足够的储粮,遭遇到困难的时候才会心里不慌。
接着马克西姆斯缓和了一下语气:“至于商税,倒是可以上缴纸币。”
尼克斯部落建立快两年,市集的商贸已经比较活跃,但是部落至令所收到的商税很少,因为市集内绝大部分商铺都属于部落,卖出货物所得到的麦子也都归属于财物部,不存在商税一说。
高乃留斯不敢争辩,规规矩矩的回应了一声:“是,首领。”
“此外,我们还要建立一个重要的机构――银行!”马克西姆斯加重语气说道:“银行非常重要,它是专门负责管理货币的机构。
每年咱们部落出产多少粮食、制造多少货物、货物在市集中的流通情况……这些都由银行来作出统计,并根据统计的数据来决定发行多少货币。
银行还要时常调查部落内的商贸情况,如果发现纸币太多、货物价格过高,就需要回收部分纸币;如果发现纸币太少,货物价格过低,那就需要增发货币。
总之,银行要时刻盯住部落的商贸,以保证纸币始终是值钱的、一直都能买到相应价格的好东西!我提议银行归属于财物部,银行主管暂时由财务部副官马古斯兼任!”
马古斯虽然年轻,但他掌管部落国库以来,一直尽职尽责,没有出现什么差错,而且财物部的工作还促使他抽出空闲时间到学校加倍努力学习。据凯斐索丰反映,如今马古斯的算术水平在学生中是数一数二的。
正是因为马古斯的这种杰出表现让马克西姆斯决定给他再加一加担子。
各部门主官没有人表示反对,实际上他们已经全部沉浸在马克西姆斯所说出的新鲜名词和新奇深奥的货币理论之中,没有注意到银行对部落的重要性。
庇格瑞斯忍不住问道:“首领,我们使用纸币居然还有这么多复杂的问题要去考虑,可是以前大家使用金银币的时候,好象没有城邦去做这些事情。”
“不是这些城邦没有去做,而是他们根本不知道货币在一个城邦、一个王国中的使用是需要有深厚的货币知识,是需要有严格监管的!他们以为金银就是财富,只要获得越来越多的金银,那么城邦实力也会越来越强。”
马克西姆斯轻蔑的一笑:“真的是这样吗?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罗马!罗马强大之后,不断的征服其他城邦和王国,同时在这些征服的地区不停的获取大量的金银运回罗马,导致罗马、甚至整个意大利金银的数量越来越多,可是意大利地区每年收获的农作物、制造的各种货物数量却基本是不变的,这就导致了一个什么现象?”
庇格瑞斯眼睛一亮:“……嗯,应该是金银币太多了,导致市集里货物的价格变贵了!”
“没错,用我之前的话说就是货币贬值了。”
马克西姆斯看了看昆图斯、高乃留斯他们,沉声说道:“而且由于罗马军队从征服地区获得的金银大多都流入罗马元老和贵族的手中,因此意大利地区物品价格的上涨对他们影响不大,而对于普通平民来说,却会导致他们的生活更加艰难,因此不可避免的就会出现大量的平民破产――”
“原来是这样!我说那些年为什么农具的价格一天比一天贵,买耕牛的钱更是翻了好几倍,原来是罗马元老院干的好事!”高乃留斯恨声说道。
“是啊,市集里货物价格高涨,掏光了我们好不容易储备的钱,罗马的贵族们又用大庄园出产的廉价的农作物让我们好不容易收获的粮食卖不出去,不破产才是怪事!”昆图斯也难得的气愤填膺,他当年经营田地屡次失败,已经成了心中的块垒。
倒是卡皮托神情还算平静,尼克斯部落给他提供了发挥才智的广阔天地,他早已将悲惨的过去抛到脑后。
“首领,雅典的银矿没有消耗殆尽之前,曾经大量的铸造银币,为什么他们就没有出现过因为钱币过多而导致货物价格过高、民众难以生活的情况?”作为希腊人的凯斐索丰有些疑惑的问道。
马克西姆斯没想到凯斐索丰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他仔细想了想,说道:“呃……雅典曾经不只是东地中海霸主,也是地中海的商贸中心。
它出产的很多货物能卖到地中海的各个城邦,其他城邦也运送大量的货物到雅典去售卖,而且雅典的银币因为制作精美、含银量高,其他城邦商人乐于兑换使用,雅典银币在繁荣的对外商贸中被大量的消耗,又怎么可能会过多啦。”
凯斐索丰陷入思索中。
马克西姆斯接着说道:“雅典在东地中海的贸易中心地位令人羡慕,他们铸造多少银币都能够用出去,而不用担心会不值钱,这是我们尼克斯部落所无法比拟的。
在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们纸币的发行和使用都只限于本部落,与阿尔迪伊部落以及其他部落的贸易暂时还是使用以货易货、或者金银币购买。”
庇格瑞斯张了张嘴,最终没有说话,他明白首领之所以对纸币的使用如此保守是出于对部落安全的考虑。
马克西姆斯将众人的神情看在眼中,说道:“明天我们要专门开一个会议来商讨纸币的问题,商务部、财物部和法务部三级以上的官员都有参加,还有造纸工坊的负责人托尔米阿斯也必须参加。
我们将就纸币的制作、图案的设计、面值的大小、数量的多少、银行和兑换所的建立、对纸币流通的监管……都进行更详细的讨论,并制定出一系列有关纸币的制作和发行计划,以及保障纸币在部落顺利运行的制度和法令。我相信――”
马克西姆斯骤然提高音量,满怀激情的说道:“在整个地中海,没有哪个城邦和王国像尼克斯一样,对货币的使用有如此深刻的了解!也没有哪一个城邦和王国像尼克斯一样能够使用更加轻便、更方便计算的纸币!
只要我们各部门严格监管纸币的运行,纸币一定可以大大的促进尼克斯的商贸繁荣,让部落拥有更强的实力进行扩张,总有一天会变得像雅典一样富裕、像罗马一样强大!”
…………………………………………………………………………
这一日,天高云淡,南风劲吹,一支船队沿萨瓦河逆流而上。
首船的船头上站着尼克斯部落商务部副官阿拉科西亚,他扶着船栏,向岸边眺望:一个个尼克斯步兵百人队正各自向两岸的村落行军,而在这些队伍身后是塞格斯提卡民众扶老携幼、紧紧跟随,在他们的脸上不再有当初逃亡时的惊恐,而是有着被武力保护下的安稳,以及重建家园的期盼……
这场战争真是来得快,结束的得也快!……阿拉科西亚心中感叹。
几天前派往北部边境的尼克斯使者传回消息,遭受惨败的亚波德人在接到尼克斯部落递出的橄榄枝之后,很快就订立了停战协议,并表达了友好往来的意愿。
第三百四十八章 出使诺里基
按照马克西姆斯首领的要求,出使亚波德人的使者必须是一名出身伊利里亚的商务部官员,因此商务官庇格瑞斯没有亲自前往,而阿拉科西亚却是另有重任。
此刻,阿拉科西亚将目光移远,苍翠连绵的山岭就映入眼帘。
说实话,塞格斯提卡北面的领地不过是萨瓦河上游经年累月冲刷出来的一块山与河之间的狭长谷地,它远远无法与奥菲迪利亚地区相比,也无法与库帕河沿岸相比,土地狭小、人口不丰,但不管怎样,这里的土地和人现在都属于了尼克斯部落。
阿拉科西亚坐在船头惬意吹风,身后有人大喊道:“阿拉科西亚大人,再过一会儿,西里诺斯就到了。”
说话的人叫塔纳普阿斯,是尼克斯部落水上舰队的分队长,这支团队就是由他统率。
阿拉科西亚看了看天色,下意识回头,立刻就被迎面吹来的劲风吹皱了脸,他赶紧转头,咳嗽着说道:“咳咳……我记得从奥菲迪利亚到西里诺斯大约有六十里,怎么会这么快就要到了?”
“咱们走的早啊。”塔纳普阿斯回答道:“再说今天有达努女神的庇佑,给了我们强劲的南风,你瞧瞧这帆都给灌满了,船能不跑得快吗!”
塔纳普阿斯是来自坎帕利亚的奴隶水手,以往行船都习惯要先向波塞冬祈祷,现在也受神庙和本地族民的影响,开始信奉起“地之母、水之源”的达努女神。
阿拉科西亚听了这番话,忍不住想到:从奥菲迪利亚到西里诺斯,走水路似乎比陆路还更便利,如果从西里诺斯到诺里基人的部落,也真的能够乘船往返的话,那无疑将解决奥菲迪利亚铁器工坊的短板,促进其更快的发展……
西里诺斯,位于塞格斯提卡北部边境、萨瓦河东岸,正北面是山岭,属于诺里基人的领地,西北面是萨瓦河支流形成的一条狭小谷地,曾经属于亚波德人的土地,几年前安德莱斯率军将其攻占,但这一次尼克斯人与亚波德人订立协议之后,会将这块土地又归还给雅波德人。
当初塞格斯提卡人为了抵御亚波德人,派了三个部落的族民在此定居,建起了寨子,作为北面的屏障,但依然难以阻止雅波德人时不时的侵扰。
尼克斯部落政事堂经过商议决定在此建立城镇,似乎要延续防御理念,但马克西姆斯首领给该镇命名为西里诺斯,显然意味着志不在此。
西里诺斯的城镇面积并不大,甚至连托德利多都比不上,不过防御设施倒挺齐备:木墙、壕沟、哨楼、鹿寨……
等阿拉科西亚抵达西里诺斯的时候,还看到有不少士兵在寨子外挥汗如雨的挖埋陷阱。
阿拉科西亚登上西里诺斯的小码头,立刻受到闻讯赶来的第一军团长斐萨鲁斯的热烈欢迎。
虽然阿拉科西亚和斐萨鲁斯都是伊利里亚人,但以往两人却少有来往,并非是两人在性格上有什么不和,而是在工作上少有交集。
在意大利,一个整日练兵作战,一个忙着管理港口;到了山区,斐萨鲁斯和第一军团士兵被分配到维斯特尼居住,阿拉科西亚等绝大多数部门官员都居住在斯诺蒂亚,而且商务部不像农务部、工务部、财物部跟族民们有颇多的接触,最多就是每月例行的部落会议上相互点头问个好。
在尼克斯部落的老兵们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话:“老二勇猛、老三全面、老四稳重、老五智慧、老大只是命好。”
这指的是尼克斯部落现有的五位军团长:“老大”就是第一军团长斐萨鲁斯,调侃他因为在角斗士学校时跟马克西姆斯首领关系好,又最早率队加入马克西姆斯起义军,因此得到颇多照顾,也因此第一军团获得了比其他军团更多的出战机会,也更容易获得战功。
斐萨鲁斯在军团长中是不是更受首领重视?……阿拉科西亚不想妄多猜测,不过这一次在西里诺斯与斐萨鲁斯的接触,让他深切感受到了这位同胞在执行任务时的细致、认真和负责。
据阿拉科西亚所知,尼克斯部落和雅波德人已经签署了停战协议,但是西里诺斯行政长官的委派、所属族民的进驻、城卫部队的组建还需要一些时间,因此政事堂要求斐萨鲁斯率领原本攻占西里诺斯的二千多名士兵多驻守一段时间,直至西里诺斯行政长官率领城卫部队接管。
斐萨鲁斯只需要管好手下士兵,安稳的待上一段时间,就算完成任务,但是他没有。
他先是组织士兵们加强西里诺斯的城防设施,同时修缮城内的房屋和街道,扩建码头……为了避免引起雅波德人不必要的紧张和猜疑,他减少了城头全副武装的士兵巡逻,并且在城外修建了好几个简单的橄榄球场,每天组织百人队之间进行比赛,激烈有趣的比赛场景甚至吸引了雅波德人到边境隔河观看。
他还借着送还雅波德人俘虏之际,派遣头脑灵活、能写会画的书记员多次混入押送的队伍中,了解雅波德人边境部落的情况,回来之后还绘制了地图。
他还派遣队伍中的凯尔特士兵,换上凯尔特部落的服饰,潜入北面的山岭,查探诺里基部落的情况……
当斐萨鲁斯主动的将他所了解到的诺里基部落的情况一一告诉阿拉科西亚时,这位商务部副官自然是非常感激。
而到了晚上,在款待使者团的宴席上,阿拉科西亚又感受到了这位同胞的热情好客和幽默善谈,心中就只剩下一个想法:这样一个有能力的军团长不受首领重视才怪!
第二天一早,阿拉科西亚与斐萨鲁斯道别。
斐萨鲁斯本想派遣一支百人队护送使者团前往诺里基部落,但被阿拉科西亚以“我们是去交朋友的,若是带了士兵,恐怕会让诺里基人感到不快而影响谈判”的理由婉言谢绝。
之后,他只带着两名手下和向导,乘坐一艘船,离开西里诺斯,继续逆流北上。
没多久,船只就驶入了山岭中的峡谷。
两岸的树木郁郁葱葱,参天古木和低矮灌木交织成一片,阳光透过树梢的缝隙洒下斑驳的光影,给这片静谧的山岭增添了几分暖意。
船只在狭窄的河道中前行,河水并不湍急,且清澈见底,偶尔有鱼儿在水里嬉戏,荡起一圈圈涟漪。
随着船只的深入,连绵的山岭愈发高耸,峡谷愈发幽静,空气也越发清新,但鸟鸣兽叫声却渐渐的消失,让阿拉科西亚开始产生怀疑:这里真的有诺里基部落居住吗?
就在这时,向导开口说道:“大人,诺里基人的居住地快到了!”
果然,没过多久,就看到前方河面上横亘着几根粗大的树木,拦断了前行的航道。
在向导的建议下,船停泊在东岸河滩。
阿拉科西亚跟随向导前行,两名手下抬着一个木箱紧随其后。
走了不到五十米,前方河道左拐,拐弯处立着一堵三米多高的木墙,封堵住了狭小的河滩通道。
“嗨!陌生人,你们即将进入诺里基铁芯部落的领地,赶紧离开!”木墙之上传来喊声。
这是凯尔特语,这一年来尼克斯部落倡导老族民们尽力学习伊利里亚语和凯尔特语,以便能更好地在这片土地生活,而肩负外交重任的商务部官员则是必须要学会。
作为副官的阿拉科西亚当然更得带头,经过努力的学习,他已经掌握了凯尔特人的语言,不然也不会被派来出使诺里基。
此刻,听懂对方话意的阿拉科西亚仰头望去,只见木墙之上有几名全副武装的战士,他们头戴凯尔特式头盔,身穿厚实的铁甲,腰挎长剑,手持标枪,正一脸戒备的望着自己。
阿拉科西亚立刻用比较流利的凯尔特语大声说道:“我是你们的邻居――尼克斯部落派来的使者,带着友好的诚意,想要求见你们的首领!”
几名诺里基战士聚在一起,商议了一会儿,回复道:“你们就站在那里等着,我会去告诉首领,看他愿不愿意见你。”
等了足足一刻钟,木门打开,那名诺里基战士走了出来:“来自尼……尼克斯部落的使者,首领同意见你,请跟我来吧。”
“多谢!”阿拉科西亚神色从容的微微点头。
诺里基战士问道:“就你们四个人吗?”
“还有四名驾船的水手,不过他们会一直在船上待着,不跟我们进寨。”阿拉科西亚坦然说道。
“这箱子里是什么?”诺里基战士又问。
“我家首领送给你们首领的见面礼物。”
诺里基战士的神色变得柔和,带着阿拉科西亚一行人穿过木墙,前方出现了萨瓦河的一条支流。
这条小河水质黑黄,有淡淡的焦糊味,它从一个山坳中流出,山口处建有高高的寨墙,不过不是木料,而是石头,而寨桥的后方则是烟雾缭绕。
第三百四十九章 出使诺里基(续)
在寨门前有几十名身穿铁盔铁甲、腰挎长剑的诺里基战士,他们列队站立在道路两旁。当中的一人头戴牛角大盔、身穿锃亮的银甲,身材魁梧,肩宽体阔,双臂粗壮有力,青筋凸起,一脸浓密的胡须完全遮住了口鼻。
看到阿拉科西亚一行人到来,他迎前几步,声音洪亮的说道:“尼克斯部落的使者,我是铁芯部落的首领,欢迎你们的到来!”
阿拉科西亚弯腰行礼:“尊贵的斯菲利首领,我是尼克斯部落派来的使者阿拉科西亚,我们的马克西姆斯首领托我向你致以真诚的问候,并让我代表部落,希望能跟你商议两族友好的事宜!”
阿拉科西亚指着身后的木箱,正色的说道:“这是马克西姆斯首领为你精心准备的礼物,以表达他的诚意,希望你能够喜欢!”
“好!好!……”斯菲利咧嘴大笑,露出一排整齐而雪白的牙齿,他用力的挥动手臂:“你们的首领太客气了!走,先跟我进寨,咱们坐下来再慢慢谈。”
说实话,阿拉科西亚没有想到这个部落的首领会亲自出来迎接,不过几十名重装战士的列队欢迎又在向他们彰显着该部落的实力。
经历过众多磨难的阿拉科西亚又怎会被这点小场面给震慑住,他镇定自若的跟随斯菲利,在气宇轩昂的诺里基重装战士中间穿过,还颇有闲情的观望着前方高耸的石墙和墙头全副武装的巡逻队。
他发现:和塞格斯提卡军队相比,这个诺里基部落的战士着甲率相当的高,不过也可以理解,毕竟诺里基人是以擅长冶铁、打铁闻名地中海。
穿过寨门甬道,走完并不长的山岭隘口,展现在阿拉科西亚眼前的是一个比较平坦宽阔的山谷。
在山谷的中央地带是一排排整齐的木屋和石屋,还有一个不小的广场,孩子们在那里玩耍嬉戏,老人们则晒着太阳聊天。
靠近山崖的小河中建有多个引水渠,河水被引流到岸边的一排石屋中,这里是冶炼铁矿石的地方,熊熊的炉火日夜不息,杂质在高温下不断熔化流出,竖炉中软化的铁被诺里基人称之为“铁鱼”,这些铁鱼在冷却后被他们抬到旁边宽敞的石制库房中存放。
山谷另一侧是低矮的山林,在山林和谷地之间同样建有多个石屋,那里是这个部落打制铁器的地方。诺里基匠人们手持铁锤,不辞辛劳的敲打着铁块,经过反复的锤炼和打磨,一件件精美的铁器逐渐成型,有农具,但更多的是长矛、长剑、短剑、标枪、盾牌、头盔、胸甲……等各种各样的武具,它们被精心摆放在阿拉科西亚一行人所途径的道路两旁的武器摊位上。
耳旁是不停歇的打铁声,鼻尖是浓浓的烟炭味,听着斯菲利对自己部落的介绍,看着路边众多的精美武具,阿拉科西亚的脑子里却在不停的想着:诺里基人在自己面前所做的这一切到底有什么动机?……
来到主屋,被斯菲利带进客厅,阿拉科西亚惊讶的发现客厅内还有一人,却坐在主位上,一身亚麻长袍,长发束肩,白须飘胸,虽是老人,但面容清癯红润,目光深邃柔和,其文雅飘逸的气质与路上所见的诺里基人大不相同。
“贤者,尼克斯部落的使者来了。”斯菲利恭敬的行礼说道。
这一举动让阿拉科西亚感到有些惊讶。
老人露出微笑:“远道而来的客人,我是铁芯部落的德鲁伊波达莫奇,代表族民们欢迎你们的到来,快请坐!”
德鲁伊!……来之前了解过诺里基人一些情况的阿拉科西亚顿时恍然:在很多传统的凯尔特部落中首领主要职责是带领族中战士去进行战争,部落中地位最高、权力最大的却是德鲁伊,他拥有祭祀、审判、外交、教导……等诸多权利,甚至就连部落首领也由他们任命。
铁芯部落显然也是一个传统的凯尔特部落,难怪初次到访,首领斯菲利会主动到寨子外迎接,因为他本就不是部落之主。这可跟尼克斯部落、阿尔迪伊部落、潘诺尼部落的权力体制都大不一样啊!……阿拉科西亚暗自警醒,赶紧又做了自我介绍。
“使者是伊利里亚人?”波达莫奇问道。
“是。”阿拉科西亚点头,又强调了一句:“我们尼克斯部落就是一个伊利里亚部落。”
“但是你的凯尔特语说得很不错。”
阿拉科西亚趁机说道:“这主要是因为尼克斯部落中有很多的斯科迪斯齐人,虽然他们是凯尔特人,但部落仍然接纳他们为部落族民,因为我们的马克西姆斯首领一直提倡,‘不管是哪个种族的人,只要他愿意加入尼克斯、愿意为尼克斯贡献自己的力量,我们就不应该拒绝,而应该将他视为自己人。’”
“你家首领的心胸真是开阔!我很感谢你们能如此仁慈的对待斯科迪斯齐人!”波达莫奇面露惊色,语气温和的说道。
接着,他话锋一转:“我们住在山里,对南面的事情知道不多,只知道部落的南面有一个伊利里亚部落叫阿尔迪伊,以前对你们尼克斯部落一无所知,真是惭愧!”
这些致歉的话语却让阿拉科西亚从中品出了另一层味道,他面色平静的解释道:“我们尼克斯的老族民原本是来自更南边的伊利里亚部落,只是因为山区里生活困难,被迫走出山岭,担任雇佣兵,靠着被沿海的各城邦雇佣作战而勉强生活了好几年。
后来,因为阿尔迪伊部落的使者找到我们,希望我们能够帮助他们打败入侵他们家园的强大敌人――潘诺尼人,并且还承诺只要我们打退了潘诺尼人,他们愿意将原本属于他们的库帕河的土地让给我们居住,所以我们才来到了这里,后来建立了尼克斯部落……”
阿拉科西亚所说的这些并不是他自己信口胡编,而是早就有政事堂商议好的官方版本,由商务部在与周边部落打交道的时候宣扬出去,从而消除起义军的痕迹,让其他部落产生尼克斯就是本地部落的印象。
“原来是这样。”波达莫奇微微颌首,接着感叹道:“潘诺尼人口众多、实力强劲,是山南大河平原的一大种族,其中的塞格斯提卡部落更是武力强横。你们尼克斯初来乍到,不但能够将其击败,据说还将其灭亡了,这实在是让人吃惊啊!”
“尊敬的波达莫奇贤者。”阿拉科西亚认真解释道:“我们尼克斯初确实在实力上远不能跟人口众多的潘诺尼人相比。但是我们虽然人少,却常年在外征战,每一名士兵都有丰富的战斗经验。
我们还从罗马人、希腊人身上学到了更好的军事技术,为了能够在战斗中生存下来,我们的士兵有了钱就购买更好的武器盔甲来装备自己……因此,单就战争而言,潘诺尼人是远不及我们尼克斯的。
可偏偏潘诺尼人自恃实力强大,看不起我们尼克斯,每一次与我们发生战斗都疏忽大意,而我们有英明果断的马克西姆斯首领,所以才能一而再、再而三的获得胜利。
但是,我们尼克斯与潘诺尼人发生的几次战争都是由潘诺尼人先挑起的!正是他们入侵了阿尔迪伊人的领地、甚至想要灭亡阿尔迪伊整个部落,所以我们尼克斯才会被邀请来到这里!
等我们尼克斯在库帕河沿岸定居下来之后,甚至还主动跟塞格斯提卡部落签订了停战协议,但潘诺尼人不甘心失败,一年后又组建大军想要将我们彻底消灭;在我们尼克斯将塞格斯提卡部落彻底击败之后,我们再一次与戴西提亚泰等几个潘诺尼大部落签订了停战协议……
但我估计潘诺尼人对我们尼克斯恨意已深,说不定哪一天还会再挑起战争。马克西姆斯首领曾经说过,‘我们尼克斯部落是这片土地的新人,要尽力的跟周边的部落保持友好,这样族民们才能够安稳的生活。但如果有部落想要欺负尼克斯,尼克斯必将全力回击,因为只有胜利才能保证部落的和平!’”
阿拉科西亚之所以在话语中提及尼克斯人军事技术和武器装备学习了罗马、希腊人,那是因为尼克斯军队与雅波德人的战斗就发生在距离这里不远的南面,诺里基人只要有心打听,自然就会发现尼克斯士兵的装束跟罗马人很相似,而诺里基人可是与罗马人有着贸易往来,所以阿拉科西亚借着回应波达莫奇,给出了这样一个合理的理由,以避免诺里基人因过于吃惊而去告诉罗马人,从而让罗马人猜到真相。
不过,波达莫奇的关注重点并不在尼克斯士兵的军事装备上,阿拉科西亚这一番话所表达出的尼克斯部落的对外态度让他心中一动,稍微松了口气。
第三百五十章 软实力
波达莫奇沉吟片刻,沉声说道:“我们铁芯部落在这里生活了上百年,南面的大河平原既是再肥沃,也难以让我们伸出贪婪之心。
我们和其他的诺里基部落一样,喜欢与大山为邻,喜欢倾听悦耳的打铁声,喜欢面对熊熊的炉火,看火红的铁块在铁锤的敲击下最终变成一件精美的铁器……
百年来,我们亲眼目睹了斯科迪斯奇人征服了潘诺尼人,后来潘诺尼人又奴役了斯科迪斯奇人……在此过程中,我们铁芯部落从未干涉过任何一方,无论谁做我们的邻居,只要心怀善意,我们都会出售铁器。”
阿拉科西亚立即接过话头,会意的说道:“正是因为贵部落一向对外所展示的这种善意,我们尼克斯才会派我来这里,希望能够与铁芯部落建立友好关系,以后尼克斯将定期购买你们部落制造的铁锭,就是不知道你们是收取金银币呢?还是希望我们用其他物资来交换?”
“粮食!当然是用粮食来换!”在客厅内的首领斯菲利忍不住插话道。
波达莫奇看了斯菲利一眼,既然话已经说开,他也直截了当的说道:“我们诺里基领地内铁矿丰富,而且质量上佳,又有大批善于冶铁打铁的族民,因此能完全满足其他部落对铁器的需求。
但是我们这里地处山区,田地缺乏,光靠捕鱼狩猎不足以填饱族民们的肚子。以往我们经常跟斯科迪斯齐人、以及后来的潘诺尼人用铁器来交易粮食,可是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塞格斯提卡部落跟我们交易的粮食少了很多,后来我们才知道那是因为你们占领了塞格斯提卡部落的核心领地,到了今年塞格斯提卡人为了防御雅波德人的入侵,就彻底的停止了与我们的粮食交易――”
波达莫奇说到这里,微微一笑:“当然,这对我们铁芯部落来说并不是什么灾难,诺里基各部落虽然居住分散,但很是团结,罗马人每年都要从我们诺里基人手中买走大量的铁器、同时给予我们大量的粮食,这是我们整个诺里基种族最重要的一项贸易。
既然南面没法换粮,我们还可以向西面靠近罗马人领地的同胞部落求助,接一些罗马商人的铁器订单,换取我们需要的粮食,只是路程较远,要费力一些就是了,毕竟以我们部落所处的位置,与南面进行贸易更方便,你说对吧?”
“当然啦。”阿拉科西亚回应道:“我们尼克斯部落的情况,跟你们铁芯部落有些相似,我们在库帕河岸定居的时候,就建立了自己的铁器工坊,铁矿石向我们的盟邦阿尔迪伊部落购买,族民们使用的农具和士兵们使用的武器都是自家工坊制造的,等我们击败了塞格斯提卡部落,领地扩大,人口急剧增多,因此对铁的需求也大大增加了……
正如你刚才所说的那句话,对于我们尼克斯拥有的萨瓦河新领地来说,你们铁芯部落距离更近,购买铁锭更为方便,所以我这次来,首先是代表我们尼克斯向铁芯部落表达友好之意,其次就是来同你们商议购买铁锭的事宜。
不过,我们刚刚结束战争,部落内粮食有点紧张,刚开始交易恐怕不会太多,但等到九月秋收之后,用于交易的粮食一定会大大增加!我们尼克斯有足够多的田地,有足够多的族民,关键我们还拥有很好的种田技术,将来尼克斯的粮食会有大大的富裕,能够充分的满足你们的购粮需求!”
“好啊!战争只会带来破坏,贸易才会迎来繁荣!”波达莫奇笑着说道。
波达莫奇自觉已经摸清了尼克斯人的态度,心里的一颗石头终于落地,他心情愉悦的说道:“我们铁芯部落愿意接受尼克斯部落的好意,从此以后让我们两族人友好相处,通过贸易来增进友谊。”
“多谢波达莫奇贤者!”阿拉科西亚也为自己初步达成出使目的而感到高兴,他转头看向带来的木箱以及规规矩矩坐在波达莫奇下首位的斯菲利,眼睛一转,大声说道:“这是我们马克西姆斯精心挑选的、给予铁心部落的礼物!希望这份礼物能够加固我们两族人刚刚开始的友谊!”
波达摩奇感兴趣的看向木箱,说道:“我可以现在就打开看看吗?”
“当然。”阿拉科西亚朝两名手下示意,两人立刻将木箱抬到波达莫奇面前。
“我来吧。”斯菲利站到波达莫奇身前,等两人退下之后,打开了箱盖。
箱子里摆放着四件陶器和一个长条形的木盒。
斯菲利信手拿起一件陶器,摩挲着陶面,然后又伸手用力拍了拍器身,发出厚重的声响:“这陶罐做的很不错,比咱们部落自己做的要好,瞧,这上面还画有图案――”
斯菲利的话嘎然而至,他的目光死死的盯住陶罐,黑亮的罐面上绘制着一副精美的图画:一群林鹿在河边饮水,旁边的草丛中匍匐着一只黑豹……
除了河水是些许淡蓝色,草丛是些许绿色之外,大部分的颜色都是红色,黑陶红画是陶器的典型制作,但和现今市场上流行的用简单线条来勾画人或物的瓶画相比,这个黑罐上的图案却大不相同:林鹿与黑豹的形象绘制的栩栩如生,而且神情各异,鹿的优雅和警惕与豹的狡诈和凶残都展露无遗,让斯菲利的心神被深深吸引,甚至不由自主的产生想象,对接下来可能要发生的血腥画面感到不忍。
“这画……画的太好了!”斯菲利情不自禁的大声赞叹。
“给我看看。”波达莫奇伸出手。
斯菲利将陶罐递给他,又伸手从木箱中拿出一个大陶盆:“这件陶器的形状我以前都没见过,做什么用的?”
“它可以用来装水洗脸、擦身子,也可以用来盛汤、麦粥,比放在罐子里吃要更方便。这是我们部落的陶工按照马克西姆斯首领的要求,费了好大的功夫才制作成功的。
你瞧瞧它这么大,却还能保持一个完美的圆形,而且陶壁也不是直的,还是圆弧形,这是需要非常高超的技术才能做成的……”
阿拉科西亚自豪的介绍道,他记得制造出陶盆的匠人还因此得到马克西姆斯的夸奖,并被吏务部记功。
斯菲利对陶艺并不关心,他的目光再次被陶壁上绘制的画面所吸引。红色的图案铺满了整个陶壁,但这一次绘制的不是动物,而是一群人在围绕着一个球进行追逐、争抢,生动形象的画面让紧张热烈的气氛溢出陶壁,看到他目不转睛,还时不时拽拳皱眉,完全沉浸其中。
最后他忍不住问道:“这瓶画上画的东西是不是你们在山南面那个寨子边上常玩的球类游戏?”
“没错,就是他们玩的那种游戏,斯菲利首领去那里看过?”阿拉科西亚看似随意的问道。
“我当然没有,那怎么可能!”斯菲利赶紧否认:“是部落的族民狩猎的时候追逐猎物到山南面,看到你们的族民在玩这种游戏,好像很有趣,回来之后特意跟我们说起这个事。”
“哦。”阿拉科西亚顺着话头说道:“这个球类游戏被我们叫做橄榄球,是由我们的马克西姆斯首领发明的,确实非常的好玩!如今我们整个部落的族民都喜欢参与这项运动,并且还举办了整个部落的橄榄球比赛!
斯菲利首领,如果你们对橄榄球这项运动感兴趣,我可以让手下来教会你们怎么玩橄榄球,将来我们两个部落还可以进行橄榄球比赛!”
“我觉得这个主意不错。”斯菲利眼睛一亮,看向波达莫奇,问道:“贤者,你觉得呢?”
波达莫奇没有立刻作出回应,他上前两步,接过斯菲利手中的陶盆,认真的观赏着上面的图案,然后说道:“如果使者不觉得麻烦,我们希望能够学会这种橄榄球运动,将来与尼克斯部落进行比赛,这样也有助于促进我们两族之间的友谊!”
“不麻烦,我们很乐意做这件事!”阿拉科西亚高兴的说道。
波达莫奇又说道:“我刚才从使者你的话中感觉到你们部落的首领是一个很有才能的人,他不但能够带领你们打胜仗,还能够指导你们如何做陶器,还发明了这种橄榄球游戏――”
“那是因为我们的马克西姆斯首领得到了达努女神的眷顾!”阿拉科西亚大声说道,来之前得到主祭艾梅里奇的提醒,因此他没有提“马克西姆斯是达努女神的子嗣”,以避免太过惊世骇俗而遭到对方的质疑。
“达努女神?!”波达莫奇感到惊讶:“你们尼克斯是伊利里亚部落,你们的首领也应该是伊利里亚人!怎么会?!――”
“潘诺尼人也是伊利里亚人的一支,这并不妨碍他们尊奉圣石、圣林。”阿拉科西亚从容答道:“我们尼克斯部落中有一支庞大的德鲁伊队伍,他们分别来自斯科迪斯齐和潘诺尼,他们都一致认同,马克西姆斯首领是受到了达努女神的眷顾!哦,对了,这里有一个最有利的证据!”
第三百五十一章 暴增的夏税
阿拉科西亚说着,走上前,打开木箱里的木盒,恭恭敬敬且小心翼翼的捧出一个东西。
“这是达努女神的神像!是马克西姆斯首领按照多次到他梦中、给予他启迪的达努女神而亲手雕刻,托我带给贤者您,希望女神的光辉也能够照耀铁芯部落!”
波达莫奇半是恭敬、半带疑虑的接过神像,仔细端详:这是一尊半米高的木质女雕像,雕像中的女子发髻高挽,带着橡树枝的花环,身着素朴的白色衣衫,衣纹细腻,衣裙垂落如流水般自然,她洁白光滑的左手将盛水的陶瓶托在左肩,右手向前伸出,将手中的泥土洒落,她的身形婀娜挺拔,高贵而优雅,面容慈祥而平和,一双深邃的眼睛微微低垂,怜悯的凝视着世间万物,微笑的嘴角又给人以温柔的关怀……
波达莫奇越看越觉得亲切,越看越觉得神圣……
他忙不迭的将神像恭敬的放在自己的座位上,后退几步之后,虔诚地向其弯腰行礼。
阿拉科西亚见这情形,在一旁继续说道:“我们尼克斯的领地内已经建立了多个达努女神神庙,几乎所有的族民都会到神庙祈祷,并且非常崇敬守卫神庙的德鲁伊……”
波达莫奇凝视着神像,心中思潮翻腾。
德鲁伊相信大自然中存在很多神灵和精灵,但他们更尊奉圣石圣林,更多是因为神灵是不可知、无法想象,岩石和森林却是现实存在的,他们相信触摸和祈祷圣石可以得到神灵的庇佑,相信森林是神灵的家园,实际就是将圣石圣林作为沟通神灵的桥梁。
而现在眼前的这尊精美绝伦、神圣威严的雕像让波达莫奇产生的一种莫名的冲动:这就是达努女神!我们象?,是因为我们是被?创造!而?是完美的,因为她是神,凌驾于凡人之上!而?又是慈爱怜悯的,因为?创造了万物,从而希望人与自然能和谐共存……
波达莫奇深吸了口气,沉声说道:“看来我需要抽时间到尼克斯部落去旅行。”
斯菲利愣了,惊讶的问道:“贤者,你要亲自去尼克斯?!”
波达莫奇看着他,坚定的说道:“旅行学习是我们德鲁伊必要的修行,惭愧的是我已经有好多年没有这么做了。正好这一次借着与尼克斯部落友好交往的机会,去看看那里的达努神庙,和那里的德鲁伊们相互交流学习,就是不知道尼克斯会不会允许我过去?”
最后这句话显然是对阿拉科西亚说的。
同样感到惊讶的阿拉科西亚立刻回过神来,当其兴奋的做出回应:“我想我们的马克西姆斯首领一定非常欢迎波达莫奇贤者前去部落访问!”
……………………………………………………………………………………
9月末,尼克斯部落金黄色的田野已经变成了灰黑色,各个村落打麦场里的麦子也已经被收进谷仓,家家户户都沉浸在丰收的喜悦中,到处欢声笑语。
在奥菲迪利亚主屋大厅,马克西姆斯在倾听着财物部主官高乃留斯的汇报:“……这一次,我们财务部总共收到夏税是###公斤小麦,另外还有###公斤亚麻。”
“###公斤小麦!今年收的田税比去年翻了六七倍呀!”马克西姆斯听完,露出了笑容。
“首领,今年不光是部落的田地数量大大的增加了,而且田地的收成比去年还要好,所以税收超过了我们财物部事先的估计。”高乃留斯轻声说道:“财物部在斯诺蒂亚、维斯特尼、奥菲迪利亚……几个城镇的粮仓都已经装满,还剩有一小部分麦子没有地方储存,我们正在请建筑队加紧扩建粮仓。”
马克西姆斯显然已经知道了这件事,他淡淡的说道:“还剩有的这一小部分麦子是多少?”
“大约……大约还剩有六分之一的麦子没地方储存。”高乃留斯小声回应。
“财物部是一个最讲究数据准确的部门!一小部分?”马克西姆斯嗤笑一声,语气严厉的批评道:“你就是以这样马虎的态度来担任财物部主官的吗?!难怪没能准确估算出麦田产量,少修了那么多粮仓,导致那么多的麦子现在都堆放在露天,万一遇上下大雨,导致麦子都发霉,到时候你来赔吗!”
高乃留斯噤若寒蝉,一时不敢做辩解。
沃勒努斯壮着胆子插话道:“首领,财物部没能准确估算出会有多少夏税,有……有我们农务部的责任!”
沃勒努斯看了看不动声色的马克西姆斯,歉然说道:“虽然今年风调雨顺,麦子长势很好,我们事先就判断又将会是一场丰收。
但是……部落的领地扩展之后,人口大大增加,由原来的11300多户、47,000多人一下子增加到52,900多户、194500多人,田地也大大增加,由原来的近十五万亩增加到二百一十七万多亩,人口、土地都翻了好几倍,可劳务部的人员却没有增加多少。
事先预估田地产量是需要他们下到各个城镇、各个村落、各家田地去仔细观察、计算,才能得出比较正确的数据。
但我们财务部的人太少了,光是要考察完奥菲迪利亚地区的麦田情况就已经很困难,库帕河沿岸的麦田情况只能靠派驻在那里的几个农务部署员来完成这项工作,而库帕河沿岸的麦田数量也不少,仅靠他们几个根本无法完成这么大量的统计工作,所以他们只能把重心主要放在了托德利多身上,而斯诺蒂亚和维斯特尼的麦田情况更多依靠去年的统计。
但是在秋收之后我们发现这两个城镇族民收获的粮食比我们估计的要多不少啊,他们的平均亩产量达到了100至140斤――”
“比去年的农产量最少多了20斤啊!”马克西姆斯有些动容的发出赞叹。
沃勒努斯心里微松,音量也变大了些:“我们农务部特地派人去进行了调查,发现这两个城镇族民今年亩产量增加这么多的主要原因在于,他们种田的技术更熟练了,耕地耕得深,杂草杂物都除得非常干净,施肥非常充分,而且种粮都是精心挑选去年收获的、颗粒饱满的麦子……”
“奥菲迪利亚这边的亩产量是多少?”马克西姆斯感兴趣的问道。
“平均亩产量差不多在100斤左右。”沃勒努斯不假思索的说道:“比他们往年的亩产量多出了三、四十斤,各村落村长都比较认真负责的教授部落的种田技术,预备族民们都很认真的学习,而且因为新获得这么多田地,他们种起田来也特别卖力……
可惜的就是农具远远不足、耕牛不够、粪肥也不够,相信到明年在这几个方面会有更大的改善,到时候亩产量还能往上提升。”
马克西姆斯听了这番话,神色稍霁的点点头。
沃勒努斯趁机说道:“首领,这一次估算农田收获,我们农务部还犯了一个错误。由于北部领地是在一个月前才彻底的稳定下来,那时我们农务部正在忙于考察奥菲迪利亚田地情况,实在抽不出人手前往北面领地,又听说那里经过战乱之后,一些村落和寨子都遭到破坏,就觉得那里的田地不会有太多的收获。而且当时我觉得我们刚获得那块土地,这么快就让那里的族民缴税的可能性不大。
可实际上,可能是因为雅波德人入侵北面领地,主要的一个目的就是要获得粮食,所以他们基本没有破坏那里的田地。而且北面领地面积虽然不大,但田地却比较肥沃,关键是西里诺斯行政长官居然最终让北面领地的族民们都缴了税,交的税还不少……
总之,这是我们农务部犯的错,才导致实际上部落族民上缴的粮食超出最初估算的粮食不少,让财物部措手不及。”
高乃留斯怔然看向低头认错的沃勒努斯,他没有想到这位自己平时经常怨怼的老家伙会在这时帮自己说话。
马克西姆斯想了想,沉声说道:“人员缺乏,不只是你农务部,其他部门也是一样。上一次你们搜刮了部落学校,招走了那么多学生,凯斐索丰都跟我急了。
这一次,你就不要想在给自己的部门扩编了,就算我同意,也没有人,部落学校要培养出能做事的学生还需要时间。总之,你们要自己想办法尽力把事情做好,我不希望下次再出现同样的错误!”
“是,首领!”沃勒努斯、高乃留斯同时躬身回应。
高乃留斯接着又解释道:“首领,我们已经征得奥菲迪利亚行政长官西克罗普斯的同意,暂时将剩余的粮食存放在东寨那些个空余的宅院里,这样就保证了粮食的安全。
卡皮托大人给建筑队增派了不少人手,一个月之后就可以在奥菲迪利亚附近再修建起两个大粮仓,到时候再存储这些粮食绰绰有余。”
第三百五十二章 新的纺车和织机
马克西姆斯看向卡皮托。
卡皮托回应道:“其实要不了一个月,昨天建筑主管盖尤斯还告诉我,只需要二十天,就可以把两个粮仓建好。”
马克西姆斯这才说道:“这个补救措施还不错。”
高乃留斯终于松了口气。
“首领,上一次你画的图纸,特提利普斯带着人已经将它们制作出来了,你什么时候抽空去看看?”卡庇托又问道。
“哦,纺车和织车都做出来了!”马克西姆斯面露喜色,立刻说道:“我明天就去看。对了,把谢丝雷特也一块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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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丝雷特是一位中年妇女,长相普通,织布技术一般,原是坎帕利亚一个大农庄的女奴。在编织工坊中技术比她强的有不少,之所以她能当上编织工坊主管,那是因为她跟阿科妮丝一样是最早加入起义军的那一批女奴,而在当时她的裁布缝衣技术在女奴中是最好的,所以马克西姆斯让她组织一些人,负责给士兵们缝制内衬和行囊。
后来起义军占领了萨拉皮亚,由于卡尔加鲁姆海角出产的羊毛在意大利很有名,因此萨拉皮亚城中有一特产――羊毛衣和织毯,城内有好几家纺织工坊,里面工作的女奴都被起义军收编。
不过马克西姆斯并没有撤下谢丝雷特,换上技艺更高超的纺织女奴来担任编制队队长,因为谢丝雷特以往表现出的勤勉与忠诚值得他信赖,而谢丝雷特在起义军中的老资历也足以慑服新加入的纺织女奴们。
事实上,编织队伍扩大,人数增多,但一直秩序稳定,无论是在转战途中,还是后来成立尼克斯部落的编织工坊,该部门始终在做出贡献,这跟谢丝雷特的努力分不开。
不过,无论是在起义军时期,还是在现在的部落,编织工坊恐怕是马克西姆斯以往最不关心的部门,哪怕是同样在部落中不太起眼的家具工坊,他都曾多次绘制过新家具的图纸。
这当然不是因为马克西姆斯过于信任谢丝雷特的能力,而是因为在过去的那段时间里条件不具备,他觉得编织工坊只要维持住现状就可。
正是因为马克西姆斯以往所表现出的这种对编织工坊的不关切,使极少受到马克西姆斯当面指导的谢丝雷特在得知首领要单独召见她时竟然感到很紧张。
她的直接上司工务官卡皮托却并未告诉马克西姆斯召见她的原因,只是故作神秘的宽慰道:“对于你的编织工坊来说,这将是一件天大的好事!赶紧跟我走吧,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忐忑的谢丝雷特跟随卡皮托来到部落大厅。
马克西姆斯一见到她,开玩笑似的说道:“谢丝雷特,你终于来了,见你一面可真不容易。”
谢丝雷特更感紧张,刚想要解释。
马克西姆斯挥手说道:“来了就好,跟我走吧。”
说完,他把手一挥,转身走出大厅,侍从引领卡皮托和谢丝雷特紧随其后。
和在斯洛蒂亚时不同,奥菲迪利亚主屋因为面积更宽阔,被马克西姆斯初步改造成三部分:一个是首领办公的地方,部落大厅、政事堂会议室、首领办公室、护卫队休息室……;一个是马克西姆斯及三位夫人和孩子居住的地方;还有一个是明面上归属内务的部分,实际上除了阿克尼斯带领手下所管辖的厨房、采买等方面的这些区域外,还有秘书部下辖的情报司、档案司和侍从司三司。
如果再算上紧挨着主屋的护卫队驻地,应该有四大部分。
马克西姆斯去的是内务部所在的区域。穿过庭院,来到一栋房屋前,他推开虚掩的房门,走了进去。
“首领,你来了!”屋里传来让谢丝雷特感到熟悉的声音。
谢丝雷特没有仔细分辨,有些紧张的跟随卡皮托走进了屋里。
“喔,谢丝雷特,我的好姐妹!”阿科妮丝无视先进屋的卡皮托,迎上来给了谢丝雷特一个拥抱:“咱们有一年多没见面了吧,我都有些想你了!你呢?”
“呃……我也是……”谢丝雷特应付的回应了一句,目光完全被摆在屋子中央的两个东西所吸引,她下意识推开阿科妮丝的拥抱,不自觉地朝着屋子中央走去。
屋子中央摆放着一件形状古怪的器械。它的主体部分是一个坚固的底座,底座的一端是一个坚固的立轴,立轴上配有一个直径一米的木质圆轮,圆轮上方安装有三个锭子,分别由细长的锭杆支撑,而底座的另一端则立起一个C形支架,上方安装了一个踏杆,支架点将踏杆分成约4:6,踏杆的长端伸进木轮之中……
内务部的一名女仆坐在旁边,身侧立着一个大木架,木架上挂着六束细长的线状物,它们都是今年新收获的亚麻经过晾晒剥皮、浸泡温煮梳离之后形成的亚麻纤维。
女仆将两束细长的亚麻纤维套在一个锭子上,等到三个垫子都套好亚麻纤维之后,她的双脚搭在踏杆两端,像跷跷板一样左右踩动。
踏杆长端撬动轮轴,木轮开始不停转动,木轮的外侧刻有凹痕,在转动的时候通过摩擦,带动紧挨着木轮的三个锭子一起转动。于是锭子旋转导致亚麻纤维被拉伸、绞合并缠绕在锭子上,逐渐形成一根细线……
而此刻女仆需要做的除了用脚踩动木轮之外,就是要注意亚麻纤维的供应情况,随时准备将身边另一侧木盆里存放的亚麻纤维续在木架上……
就这样,过了一段时间,三个锭子就缠满了细线,变成了厚厚的纺锤状。
谢丝雷特瞪大眼睛,看着眼前的场景,脸上写满了震惊。
她所负责的编织工坊要进行的纺线也是有纺车的,它是由一个旋转的木轮和一个固定的纺锤构成,纺车的一端固定一束亚麻纤维,木轮旋转导致亚麻纤维相互绞合、形成细线并缠绕在纺锤之上……整个过程跟眼前的场景有点相似。
但由于要用手来操控纺车,因此过一段时间就要停止转动木轮,去续上亚麻纤维,这样停停转转,需要花费不少时间才能完成一个纺锭,而要完成三个纺锭,大致就花费半天时间,而这个新的纺线器械却可以在这么短的时间、不需花费太大精力的情况下轻松地完成,这个效率实在太高了!
谢丝雷特尽管吃惊,但没有开口说话,因为她的目光转向了新纺车旁边的另一个器械。
这是一架织布机!但是和纺车一样,这架织布机跟编织工坊的织布机有很大不同。
编织工坊的织布机是拥有两根立足的垂直织机,这两根立柱支撑着水平的布轴,经纱被固定在布轴上,靠织绽从下方拉紧,在织机的中间有一根水平的细棒,所有的经纱交替的被挂于佃棒的前后,而形成天然织口。悬挂在后方的经纱又可以用综杆拉到前面,这样就形成了人工织口。固定于梭子上的纬纱就可以在天然和人工之间交替的穿过,从而织出布匹……
由于织布机很宽,又是直立的,所以编织工坊的妇女们始终以站立的姿态来织布,在织布时还必须在织机周围来回走动,以牵引纬纱穿过经纱……
这样一台织布机往往需要两三名妇女同时进行操作,要织出一匹长一米、宽一米的布,大约需要大半天时间。
一天工作下来,妇女们因为长时间站立走动而累得腰酸背疼,但是没办法,无论是在罗马、希腊,还是在埃及和小亚细亚,妇女们都使用的是这样的织布机。
但眼前的这架织布机却是谢丝雷特从未见过的:整个机架基本直立,上端顶部置着卷经轴,经纱自上而下展开,通过细棒被分成奇数根和偶数根两层,有两块综片钩住经纱的奇数根层和偶数根层,该综片由前综杆和后综杆构成。
织机两旁有形似马头状的吊综杆,织机下方有长、短两个踏板,长踏板在左侧,通过连杆与后综杆相连,短踏板在左侧,通过连杆与马头相连,马头又与前综杆相连。
当踩短踏板时,马头上翘,将综片前拉,形成开口;当踩长踏板时,连杆后拉综片,马头下垂,完成换层和形成开口……
谢丝雷特看着坐在织布机前的内务部女仆用双脚踩着踏板,牵动马头,做上下摆动,不停的交换经纱,不时用梭子引进纬线,然后用筘打纬……
谢丝雷特目不转睛的看着,其他人也都没说话,但屋里并不安静,织机部件的摩擦声、梭子来回的穿梭声、经纬线交织时轻微的震动声……形成比较嘈杂的声响。
但屋里的所有人都不觉得烦躁,他们静静的看着女仆熟练的操纵织布机……
也不知过了多久,马克西姆斯终于说了一声:“可以了。”
第三百五十三章 促进纺织大发展的意义
女仆立即停止踩板,之前纺线的女仆走过来,用剪刀从织布机上剪下织好的布。
女仆小心翼翼的将布抽出,正准备交给马克西姆斯,一向稳重的谢丝雷特居然失态的抢先接过:“我看看。”
这匹亚麻布有一米宽、约有两米长,有着均匀的纹理,无论是横向纵向,纱线都排列的整齐划一,非常紧密,没有任何扭曲和杂乱……
“真是好布!好布啊!”谢丝雷特轻轻摸挲着布面,情不自禁的赞叹道,然后她看向马克西姆斯,眼中仿佛燃烧着炙热的火焰,声音洪亮而热切:“首领,这个纺车!还有这个织布机――”
“这个叫做脚踏三绽纺车!这个叫做踏板立式织机!都是达努女神在我梦中所授,我让工务部匠人经过反复尝试才最终制成。”
马克西姆斯倒是一脸沉稳的说道:“今天特地把你这个编织工坊的主管叫过来,就是想让你看完之后给出一个评价,这两个用于纺织的器械怎么样?”
“不愧是伟大的达努女神给予首领你的启迪!这个纺车、这个织机设计的如此巧妙,完全不是我们凡人所能想到的!”
谢丝雷特一点都不质疑马克西姆斯所说的话,因为在过去的两年里达努女神通过马克西姆斯已经制造了一些巧夺天工的器械、大大的增强了部落的实力,相反她兴奋的无以复加:这一次达努女神的神光终于照耀到编织工坊,相信要不了多久,工坊里会有一些人因此而立功晋级!”
“首领,我们编织工坊要想织好这样一匹布――”谢丝雷特捧着手中刚织好的布,继续认真的夸赞道:“从纺线到完全织好,如果用四个人来做,大约需要两天才能完成。如果人数减少一半,时间就得翻倍。而用上这两个器械,只需要两人不到半天就可以完成!
如果编织工坊以后都使用这新纺车和新织布机,我们不但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织出更多的布匹,还可以去掉不少的人手,让工坊不至于太过臃肿――”
“不,编织工坊不能裁撤人手!”马克西姆斯郑重的提醒道:“自从我们在这里定居下来之后,靠着大家的共同努力,每一位尼克斯族民拥有了肥沃的土地、舒适的住房、足够多的粮食,但有一样还没有太大的改变,那就是我们穿着的衣裤。
一方面是因为之前我们没有足够的原料,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纺线织布太耗时间和人力,因此到现在为止,我们织出的布匹很少,做出的衣服更少,很多跟随我一起出生入死的族民至今还穿着在意大利时获取的衣服,那些衣服洗了又穿,穿了又洗,都已经有些破烂了……”
马克西姆斯一脸的自责:“每次我看到沃勒努斯、高乃留斯、卡皮托……穿着发白而破烂的衣服参加政事堂会议时,我都很是羞愧,我承诺要给予大家的美好生活不应该是这样的!所以我虔诚的向达努女神祈祷,而女神回应了我!
现在,这两个器械做出来了,你也看见它们比现有的纺车织机要好很多,那么接下来我会让家具工坊的匠人制造更多这样的纺车和织机,交给编织工坊。而你――”
马克西姆斯加重语气说道:“谢丝雷特,你要组织工坊里所有擅长纺织的手下,尽快的熟悉和使用这两个新器械,尽快的织出更多更好的布匹,尽快的满足部落族民对穿着的需求,甚至将来还能将布匹跟其他种族进行贸易,为部落换取更多我们急需的物资!――”
谢丝雷特听到这里,既为编织工坊开始受到首领重视而激动,同时也感到了压力,她忍不住插话道:“首领,编织工坊要想达到你提出的这个要求,恐怕现有的人手还不够。”
“编织工坊可以再去招人,招募擅长纺织的族民,尤其是妇女!女子气力弱,种田耕地不如男人,但是手脚灵巧,更擅长纺织,她们可以用在编织工坊挣到的薪酬来支付她们雇用外籍辅民或外族人种田的费用。”
马克西姆斯还提醒道:“人不够,工坊需要扩建……这些问题,你都可以直接去找你的上司卡皮托帮助解决。你们在使用这两个新器械的过程中,发现它们有什么不足的地方,也可以将意见提交给卡皮托,让他找匠人帮着改进和完善这两个机械……
布匹织好之后,染料方面就需要你们自己来想办法了,如果你们编织工坊能够找到一些新的好染料,能够让我们的衣服更艳丽,并且在清洗的时候少褪色,那么部落也会给予你们编织工坊大大的奖励!”
马克西姆斯能够绘制纺车和织车的图纸,那是因为前世在给文明争霸游戏作绘图设计的时候涉及到纺织这方面的内容,他还特地详细了解了一番,以保证自己能够准确地绘制出古代纺车织车的图案。
但是在染料方面,他却没法提供帮助,因为这个时代的染料绝大多数都来自于天然的植物和矿物。每一个地区的情况都不一样,就比如最有名的推罗紫,就是在地中海东部推罗城的居民发现海岸上的一种骨螺榨取出来的液体可以将布皮染成艳丽的紫色,从而成为极其昂贵的染料,而发现这种染料的种族也被地中海各邦称为“菲尼基人”。
实际上,尼克斯人在此定居之后,编织工坊和陶器工坊通过预备族民已经发现了几种植物和矿石染料,但那都是世代居住在此的塞格斯提卡人、阿尔迪伊人、斯科迪斯齐人在长期的劳动实践中的积累,马克西姆斯希望通过立功晋级来调动纺织女工们的积极性,去主动寻找更多更好的染料。
果然,谢丝雷特激动的说道:“首领,达努女神如此眷顾我们编织工坊!你有给予我们这么大的帮助,我一定不辜负你的期望,一定会尽全力带领我们编织工坊的所有人织出更多的布匹、染出更艳丽的好布!”
“好,我期待着你带领编织工坊给我们部落带来更大的贡献!”马克西姆斯面带笑容、大声勉励道。
马克西姆斯之所以在这个时候拿出新式的纺车织车,并不只是因为部落有了充足的亚麻原料,更重要的是尼克斯部落的纸币即将在年底推出,为了让纸币的币值更坚挺,让拿着纸币的族民有更多的东西可买,他不得不将更多的精力投注在人类四大基本需求――吃穿住行中的“穿”上。
因为只要原料足够,人手充足,生产效率提高,纺织业是很容易形成规模效应、创造巨大财富的,到时候不但可以充分满足族民需求,还可以向周边的部落销售,赚取他们的财富,壮大部落实力。
谢丝雷特茫然不知自己身上肩负着怎样的一个重任,她正迫不及待的向马克西姆斯请求:想现在就亲自上手操作纺车和织车。
马克西姆斯点头同意之后,她就在女仆的指导下兴致勃勃的先操纵起了织机。
这时,侍从走了过来,在马克西姆斯耳边低语了几句。
“卡皮托,编织工坊是你接下来要重点关注的事务,谢丝雷特有什么困难你要全力帮助解决,我希望在年底前就能够看到这个新的纺车、织车能够被大量使用到编织工坊中、能够生产出大量的布匹!”马克西姆斯再次郑重的说道。
“如你所愿,首领。”卡皮托躬身回应。
马克西姆斯点点头,转身离开内务府,来到前院自己的办公室,就看到军情司主官吉利库斯等候在屋外。
“首领!”吉利库斯恭敬的行礼。
马克西姆斯走进屋内,示意吉利库斯跟上:“又有什么重要的情报?”
“首领,达契亚人与波伊人组织的联军所进行的战争已经有结果了,这是军情司潜伏在布罗奇的手下传回来的情报。”吉利库斯说着,将手中的密折递了过去。
马克西姆斯接过打开一看,上面清晰的写着:9月3日,已经渡过多瑙河、驻扎在东岸的潘诺尼联军得到波伊人的指令,沿多瑙河北岸进攻达契亚人的领地,途中遭遇达契亚主力,双方经过交战,潘诺尼人溃败,并迅速逃回了多瑙河西岸的领地。两天之后他们得知波伊人的军队也被达契亚人打败的消息,潘诺尼联军趁机解散,各自回家。据现在探听到的情况,潘诺尼联军的损失不太大,布罗奇仅伤亡了七八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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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71年末,剿灭了斯巴达克斯起义军的克拉苏和平定了西班牙叛乱的庞培,两人联手竞选罗马执政官,凭借着辉煌的战功和过人的威望顺利成为下一年度的罗马执政官。
庞培是一位战功卓著的将军,成为执政官之后,他习惯性的将战场的勇猛带到了政坛上。
第三百五十四章 凯撒初入政坛
在之前苏拉担任独裁官期间,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打压平民派,苏拉颁布了一条重要的法令:禁止保民官在卸任之后进入元老院,并且做过平民官的人不能再担任其他重级官职,此外还限制了保民官对元老院和市民集会通过的提议的否决权。
这一条法令大大削弱了保民官的政治前途和晋升机会,使其对罗马贵族不再有吸引力,也彻底断绝了平民通过政途进入元老院的机会,使得保守派的利益得到了极大的增强。
可在苏拉去世之后,他生前颁布的一条条法令陆续被去除,而这一条违反罗马传统的关键法令随着时间的推移更是激起了罗马民众的不满和元老院各派别的纷争。
不断追求荣耀的庞培在当上执政官后不久,就大力推动通过了一项法案――撤销苏拉加在保民官职位上的禁令,恢复它的种种权利。
至此,苏拉立法的基石被彻底搬开,罗马悠久的传统重新回到了共和国的政治生活。
罗马民众兴高采烈,他们盼着这一天差不多有10年了,为此他们高呼庞培的名字。
而在这过程中,提供了小小助力的克拉苏也分享了公众的喝彩。
庞培在他执政官的任上写下闪亮的一笔,但接下来他就发现元老们对他并不友善。
对于庞培的赫赫战功、执政官职位的不合规则……这些都让元老院的老人们耿耿于怀,且心怀戒备,包括卡图卢斯。
而克拉苏则是他们的同路人,他的执政官职位完全合法。
克拉苏早就意识到了这一点,他双管齐下:一方面频频出资,举办大型公共酒会向穷人免费发放粮食,以获取民心;另一方面不断的在元老们耳边吹风,中伤庞培,说“他是个蛊惑民心的政客”,并尽力阻止庞培通过任何能使其更得民心的提议。
庞培很快就陷入困境。在元老院内,他的任何提议都难以获得通过;在公共辩论上,面对政敌的攻讦,他口舌笨拙,让民众耻笑。
庞培当然清楚导致这一切的罪魁祸首是谁。
很快,庞培和克拉苏关系恶化,多次在公共场合相互攻击。
这样的做法,让罗马民众惊恐不已,因为这两人势力都很强大,一旦引发冲突,很可能会重蹈苏拉和马略的覆辙。
于是,在这一年罗马执政官任期快要结束的时候,两人在广场主持公共集会。
一位公民突然打断了他俩的讲话,要求讲述他刚做的一个梦。
请求被接受了。
这位公民说:朱比特来到他身旁,让他在广场宣布一件事,两位执政官在成为朋友前不许离开他们的职位。
广场顿时安静下来。
许久,克拉苏走向庞培,拉起他的手,并称赞了自己的对手。
于是,两人拥抱,表示和解。
民众们发生欢呼。
庞培和克拉苏在这一次公共集会上所表演出来的和解并不能化解两人间日益增加的怨恨。但对于罗马民众来说,这一年在欢呼中开始,又在欢呼中结束,无疑是令人欣喜的。
当民众的眼光都聚焦在光芒四射的庞培身上的时候,很少有人会关注到万千罗马贵族青年之一的凯撒身上,尽管他身上带着昔日平民派领袖秦纳女婿的印记,可独裁者苏拉都已经快要从民众的记忆中被淡忘,更别提他的手下败将,所以凯撒身上所附带的平民派光环已然黯淡无光,偶尔有民众提及他时,更多的是关于他的风流韵事。
但庞培出任罗马执政官的这一年对于凯撒来说也相当重要,因为他已经30岁了,正好符合罗马政治传统规定的参选财务官的最低年龄。
财务官是罗马公民刚步入政坛所能从事的唯一官职,虽然是所有罗马行政职务中最低的,但却是通向罗马执政官的起点,没有当过财务官的罗马公民几乎是不可能最后成为执政官的,当然庞培是个例外。
凯撒没有庞培那样逆天的鸿运,只能遵照罗马政坛的传统,和无数刚刚30岁的罗马公民一样规规矩矩的开始自己的政途。
财务官职位虽低,但也是要进行选举的,每年只选任20名,报名的却有无数,能够当选其实并不容易,因此如果一名罗马公民在刚刚到达参选最低年龄的那一年就能当选,那是一件特别荣耀的事情。
财务官的选举是在秋季,由部落会议选举产生。
会议的地点是在战神广场,那是罗马城西北部正式边界之外的一个开阔地,曾经是台伯河湾的滩涂地,如今成为了园林和操练场,这里地势平坦宽阔,能够容纳更多的选民。
到了选举的这一天,罗马公民汇聚到战神广场,位于广场前方平台上的候选人们抓紧时间向在场选民发表演讲。
等到主持选举的行政长官发出命令:公民们各就各位。
于是各部落的成员就集合到各自的临时围场。
投票开始之后,每部落的每一位成员会依次离开自己部落的围场,走过一条狭窄的较高的过道,来到负责监督每个部落投票的监票人面前,将手写的选票放入一个篮子。
被称为“守护者”的官员会监督选民,随后还要负责计票,并向主持选举的行政长官汇报结果。
在罗马的三十五个部落中,只有四个部落位于罗马城区,该部落成员即使再穷,也可以轻松参加选举,不会受到多少阻碍。
而其他远离罗马城的部落成员,只有最富裕的人才有能力,或者愿意履行到罗马去参加选举,因此这些人的选票非常重要,当然那些目前居住在罗马城、但仍然属于乡村部落的穷人的投票也很重要。
这就导致了各部落能够到场投票的人数差别很大,不过每个部落投票的权重是相同的,因此对于候选人来说,首先赢得自己部落的支持是非常重要,因此他们会努力的去笼络自己部落的同胞,而这些部落的成员在一般情况下也往往会先选自己部落的候选人,然后才会去考虑其他的候选人。
在这样的情况下候选人的名望就发挥着重要作用,选民们往往会给他们听说过的而不是完全陌生的候选人投票。
凯撒的胜算很大。
他在回到意大利之后一直兼职律师,在法庭上表现比较出色,他之前还在东方立过战功,有勇士冠作为凭证。此外关于他和尼科美德四世的丑闻以及其他风流韵事的传言,以及他喜欢穿着奇装异服……等等使他在罗马民众中声名远播。
而在那些贵族选民的眼中,尤利西斯.凯撒的家族虽然不属于元老院的内层贵族圈子,但近些年也出了一些行政长官,使得凯撒家族的名字始终出现在罗马贵族视野之中。更重要的是凯撒母亲的亲戚们在政坛上春风得意,最近五年出了两名执政官。
因此即使整个意大利人获得公民权之后,很多意大利城邦的富家子弟来到罗马,希望进入政界,纷纷参与每年二十名财政官的竞选,但根基牢固的罗马贵族世家成员凯撒完全不害怕这些人的竞争,候选人只要赢得了十八个部落的支持之后就能当选财务官,而他却以全票顺利当选。
对于凯撒来说,这是个重要时刻,因为按照苏拉颁布的法令,所有财务官都自动获得元老身份,尽管这只是最低级别的元老,只有列席元老院会议、凑数的作用。
同样在这一年,西塞罗迎来了他最关键的时刻。
六年前,他三十岁,和凯撒一样,他在法定的最低年龄当选了财务官,然后被派到西西里岛担任行省财务官。在任期间他处事公正,不过分压榨行省民众,从而赢得西西里人的尊敬,他还高效率的组织了一船船的西西里谷物运到罗马,解决了罗马粮食紧张问题。
他本以为自己在西西里的出色政绩会在罗马民众口中传扬,然而他发现罗马民众从未关注过他,甚至都不知道他离开罗马就任西西里。
这让西塞罗深受打击,再加上去年在凯旋式上看到与他同年龄的庞培的风光,这更坚定了他想要迈过低级行政官的标杆,进入通常由贵族把持的内层圈子的决心。
机会很快就来了。
就在这一年初,一群西西里人来到了罗马,找到了西塞罗,恳请他担当起诉人,控告前西西里总督盖乌斯.瓦莱斯。
此人以贪婪和叛变著称,最初站在平民派一边,后来又投靠苏拉,从此如鱼得水,获得一个又一个有利可图的海外职位。
在任期间他强取豪夺、压榨行省民众,犯下累累罪行,但他用赚取的巨大财富结交罗马贵族,构建了一个巨大的关系网,有不少身居要职的元老为他撑腰,所以这么多年来从未有人能将他告倒,反而让他更为嚣张。
第三百五十五章 猖獗的海盗
西塞罗答应了西西里人的请求,不仅仅是因为西西里是他起家的地方,西西里人将他视为庇主,更重要的是他需要借此一鸣惊人,确立自己在罗马法律界的权威,从而让他的名字在罗马民众口中传颂。
恰好,瓦莱斯请出的辩护律师是罗马元老霍腾修斯,此人是过去十多年里罗马最有名的律师,他以动作优雅、言语华丽著称,而且他跟苏拉关系密切,还曾经担任苏拉葬礼演讲致词人,一直保持着元老院重要成员的地位。
要想赢得这场诉讼的困难程度是可想而知,但这反而激起了西塞罗的斗志。
他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收集到很多瓦莱斯的犯罪证据。
在开庭的那天,他巧妙的避开与霍腾修斯在陈词上的争辩,避免了将这场官司拖入长时间的消耗之中,而是一开始就展示了所有的证据。
这一突如其来的步骤打乱了霍腾修斯的计划,也将与会的法官和民众的注意力全部聚焦在了这些犯罪证据之上。
霍腾修斯放弃了应辩的权利,庭审迅速告终。
瓦莱斯未等判决下来之前,就带着家人急匆匆的逃到了马西利亚。
消息传遍了罗马:霍腾修斯对法律界的统治完蛋了,西塞罗带上了王冠。
从此,西赛罗成了罗马城的名人。
转眼又到了新的一年,当选财务官的凯撒被元老院派往外西班牙,担任行省总督安梯斯提乌斯.维图斯的副手。
就在他出发之前,遭到了两次意外的打击:他的姑姑尤利娅和妻子科尔内利娅相继去世,为此他举办了两次盛大的葬礼。
在尤利娅的葬礼上,凯撒发表了演讲,谈到了她显赫的祖先,以及她母亲的家族与罗马上古先王的关系,但没有提及他那一位争议颇大的姑父马略,不过他在送葬队伍中加入了象征马略胜利的纪念物,并且还让一名演员扮演马略,在场的所有人居然没有提出抗议。
罗马贵族世家的老年贵妇去世后会得到一场风风光光的公开葬礼,这是传统,但凯撒给予自己的妻子科尔内利娅同样的荣耀。
他是第一个为如此年轻的女人公开举办盛大葬礼的罗马人。
这个姿态非常得民心,很多民众把这视为一个心地善良的男人的哀恸表达,毕竟凯撒在年轻时曾经为了妻子而拒绝了苏拉的宽恕,从而在外流浪多年,尽管他有不少风流韵事,但民众通过这场葬礼坚信他是深爱自己妻子的。
罗马人看重葬礼,而凯撒也通过姑姑和妻子的葬礼进行了一次成功的自我宣扬。
苏拉虽然打赢了内战,但并没有争取到很多民心,罗马公民们对他的所有决策并非照单全收,因此在他逝世之后,他的不少法令都被陆续推翻。
在这个时代,权贵当道,平民生活日益困难,于是罗马民众开始怀念起平民派掌权时候的罗马,尤其是在很多人心目中马略还是一位伟大的英雄,他让在阿非利加受挫的罗马人重新扬眉吐气,又在北方蛮族的威胁下挽救了意大利。
只是平民派的两位领袖早已作古,平民派也在苏拉及其党羽的连续打压之下不复存在,但是在经历了这两场葬礼之后,不少罗马民众突然间意识到:作为马略侄子、秦纳女婿的凯撒可不只是一个特立独行、风流成性的罗马青年,他还将可能是平民派的最佳继承者。
在罗马民众还在对葬礼热议的时候,凯撒动身前往了外西班牙,主管行省的财务,同时还作为总督维图斯的代表,参加当地的各种活动。
极其信任凯撒的维图斯还派遣他去一些地方处理司法事务,他都很好地完成了所有任务,当地民众对他颇为称赞。
这一年的秋未,凯撒来到西班牙的加的斯城,处理法庭事务。
空闲时造访当地的赫拉克勒斯神庙,看到了一座亚力山大大帝的塑像,突然间潸然泪下,因为马其顿国王在同样的年龄已经征服了半个世界,而他自己至今还没有取得什么成就。
更让他心烦意乱的是,没多久他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强暴了母亲奥雷利娅。
惴惴不安的他去请教一位预言家。
预言家为他的梦做出了解释:他注定会统治世界,因为被他强暴的母亲代表着大地母亲,即万物的母亲。
这两件事最终促使他决定提前离开行省,返回罗马政坛去奋斗。
与他结下友谊的行省总督维图斯批准了他的提前离任,并且妥善处理好了他离开后的财政事务,避免有人借此指责凯撒。
凯撒回到罗马之后,所做的重要的一件事就是再婚,他的新娘是庞培娅,是苏拉的外孙女,也是昆图斯.庞培的孙女。
经过外省政务历练的凯撒行事变得圆滑了,他一方面大肆宣扬自己与马略的亲戚关系,另一方面又通过这场婚姻来缓解元老院那些保守派元老的敌视。
庞培娅与伟大的庞培只是远亲,两家之间非常疏远,所以凯撒的第二段婚姻似乎并没有让他与罗马当时最伟大、最受爱戴的名将直接拉上关系。
庞培在担任执政官期间,遭受克拉苏的捉弄,多次现丑。卸任之后,他吸取了教训,刻意保持着低姿态,时时刻刻透着谦虚,因此在元老院中表现平平。
这并非意味着庞培开始安于现状,恰恰相反,受困于权力、利益、阴谋、野心交织的罗马政坛的他更加怀念战场上的胜利曾经给自己带来的万民赞颂,开始耐心等待时机,寻求获得一个新的军事指挥岗位。
在这时,罗马统治下的行省和地区都处于和平之中,除了小亚细亚。
在那里卢库鲁斯率领的罗马军队彻底攻占了本都,国王米特拉达特斯逃到了相邻的亚美尼亚,受到国王提格拉涅斯的保护。
卢库鲁斯派出使者要求亚美尼亚国王交出米特拉达特斯,遭到了提格拉涅斯的拒绝。
于是,在没有获得罗马授权的情况下,卢库鲁斯向亚美尼亚宣战。
很快,他就消灭了亚美尼亚的军队,并且攻占了其重要城市提格拉诺塞塔。
两河流域最强大的国家在卢库鲁斯面前不堪一击,也因此让他的军队统帅之位变得稳固。
在陆地之上庞培暂时没有指挥军队的机会,但是在海上领兵的机会却是一直存在的,因为地中海海盗的猖獗。
地中海海盗的问题由来已久,但是在罗马开始入侵并统治东方地区之后,海盗变得极其泛滥,最主要的原因是罗马在整个地中海建立霸权,打破了所有的地方权威,以免他们威胁到自己的利益,但是又拒绝承担直接管理的负担,结果就是罗马替海盗扫清了战场,给予了他们滋生的土壤。
对于那些失去了权威统治、变得混乱的地区来说,海盗至少给居住在那里的民众带来了秩序,所以往往有一些城镇付给海盗保护费,还有一些城镇愿意提供港口。这样一来,海盗的队伍越来越壮大,整个地中海无处不见他们的踪迹。
到后来海盗开始威胁到罗马公民自身,凯撒被海盗劫持绝不是个例,近10多年来被海盗捕获已经成为罗马贵族青年职业危险的一部分。
但是罗马的贵族们需要大量的奴隶、尤其是高质量的奴隶,而海盗是最稳定的奴隶提供者。在意大利南方的几个大港,比如塔兰图姆,每天买卖的奴隶多达万人以上,巨大的交易规模带来了巨大的收入,养肥了海盗头目和罗马的大财阀。
有些罗马权贵甚至豢养海盗,在获取丰厚利润的同时,又可以打击对手。
罗马权贵的扶持和放纵让海盗的队伍变得越来越庞大,他们越来越多的控制了海洋,有了不时切断地中海航道的能力。
从奴隶到粮食,罗马所需的一切供应开始受到海盗的威胁。
元老院还在迟疑,但是民众的呼声却是越来越响,于是元老院不得不响应民众的要求,在斯巴达克斯起义的前一年派出马尔库斯.安托尼乌斯担任统帅,负责维护海上安全,剿灭海盗。
马尔库斯.安托尼乌斯是西塞罗之前罗马最伟大的律师,曾担任罗马执政官,还曾经率领舰队剿灭过海盗最重要的据点――西里西亚。
但是元老院这一次派出的马尔库斯.安托尼乌斯是那位伟大律师的儿子,“老子英雄儿好汉”这句谚语在他的身上并不适用。
安托尼乌斯二世没啥军事能力,元老院人尽皆知,之所以选择他,证明罗马城中某些利益集团不希望海盗被清剿。
安托尼乌斯二世上任之后,正如某些元老所愿,他成功的完成了两件事:第一,自己在西西里岛周边地区干起获利颇丰的海盗勾当;第二,他派遣的舰队在克里特岛附近被真正的海盗打得大败。
第三百五十六章 卡尔息彭帕斯转行
罗马的俘虏被戴上了原本为海盗准备的脚镣,海盗将他们固定在船上的桁端,航行在意大利周边海域,耀武扬威。
元老们闭上了眼睛装聋作哑,哪怕安托尼乌斯二世这位在任执政官因此战死,也并未对羞辱罗马的海盗们采取激烈的报复行动。
这极大的助长了海盗们的嚣张气焰。
就在庞培卸任执政官的第二年,海盗们入侵了奥斯提亚港,不但劫掠了港口中大量的物资,并且还焚烧了船坞中罗马执政官的旗舰。
奥斯提亚港位于台伯河的入海口,距离罗马不过四十五里,所有从海上运往罗马的物资都要到这个港口卸货,海盗在港口燃起大火,烧毁了海外行省运送来、填饱罗马公民肚子的无数粮食,顿时让罗马发生了饥荒。
饥饿的罗马民众愤怒的冲进广场,强烈要求元老院采取行动,任命一位统帅――不是像安托尼乌斯二世这样的纸老虎,而是真正能解决问题的人。
民众们心中的理想人选是谁?……卡图卢斯和霍腾修斯完全清楚,但那个人年纪轻轻就已经荣耀满身,再继续让其掌握军权,恐怕会威胁到共和国安全,因此保守派的元老们继续装聋作哑,想尽办法将此事拖延。
但是庞培在担任执政官时消除苏拉禁令、恢复保民官权力的举措在此时受到了回报。
刚上任的保民官奥卢斯.加比尼乌斯在公民大会上提出了一个法案:要求给予罗马的英雄庞培以打击海盗的全权。
由于首席元老卡图卢斯激烈的呼吁不要任命“一个事实上的帝国君王”,因此在元老院中凯撒是为数不多公开表示支持此法案的元老,还亲自到广场上帮助保民官摇旗呐喊,并且以自己的亲身经历来告诉民众:海盗对罗马民众的威胁是多么的严重!
凯撒如此坚决、如此强烈的支持庞培,让元老们意识到这位做事激进、行为浮夸的元老院新进者不知何时已经抱上了庞培的大腿。
公元前六七年初,罗马公民以部落会议的形式再次集会之后,热情洋溢的通过了这项法案。
庞培得到了空前的军事力量,有五百艘船,十二万人;如有必要,他还可以征召更多的人。
他的指挥作战范围包括整个地中海,其中所有的岛屿,并向内陆延伸一百五十里……
罗马的军事资源从来没有如此集中的交到一个人手上,本身就是对剿灭海盗感到无望的标志,就连庞培的支持者们也对此有些悲观,他们觉得庞培要想达成这一目标至少需要三年。
但是庞培在瞄准海盗这个目标之后,经过长时间的深思熟虑,早就有了清晰的战略规划:他将整个地中海划分为十三个区域,每个区域安排一支舰队,攻击和驱逐该区域发现的任何海盗船;同时还派遣军队守候在海盗们在陆上的根据地附近,等到海盗在海战中遭到失败、逃回巢穴的时候,在陆上发起进攻,将其一网打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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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初,阳光如火焰般炙热,无情的烘烤着大地。
亚得里亚海上一艘艘罗马战船来回巡逻,一旦发现海盗船,它们就像狼群一样,从四面八方扑上来,直至其船尽人亡,方才罢休。
即使海盗及时察觉危险,幸运的驾船逃到了东岸,但狭长的东海岸属于罗马的伊利里亚行省,总督早就接到庞培的命令,让行省军队分区域进行沿岸巡逻,逃上岸的海盗依然难逃罗马人的追剿。
不过,隔着迪纳拉山脉、生活在山那边的阿尔迪伊族民们显然还不知道海上、岸边掀起的腥风血雨,在山脉东麓的低矮丘陵中有着一个巨大的矿坑,其间弥漫着尘土和矿石的气味,几千名奴隶在尘雾中默默的挖掘着铁矿……
他们赤果着全身,皮肤因长期劳作变得粗糙而黝黑,双手被磨得满是茧子,指甲里嵌满了尘土和石屑,蓬头露面犹如野人一般,手持着简陋的铁具,一锄一锄的挖掘着矿石,每一次挥动都显得异常的沉重……
一队队阿尔迪伊部落的战士们身穿单衣,手持长矛轻盾,面无表情的巡视着整个矿场,他们的目光锐利如鹰,任何试图偷懒和反抗的奴隶都会遭到严厉的惩罚,奴隶们在他们的面前不敢有丝毫懈怠,即使再疲乏,也只能拼命劳作。
整个矿场弥漫着一种压抑的气氛,只有奴隶们粗重的喘息声和工具的敲击声在回荡……
距离矿坑不远是由铁矿石垒成的一座座小山,深褐色的铁矿石在阳光的照耀下,被镀上了一层淡淡的、有质感的金光。
奴隶们将铁矿石装上推车,一车一车的运到三里之外的库帕河边,那里有阿尔迪伊人修筑的一个码头,停泊着二十多艘船。
此刻,一群阿尔迪伊人正指挥着奴隶们将运来的矿石装进木筐,再一筐一筐的抬到船上……
“还有多久才能装完?”站在码头上注视着这一切的阿尔迪伊长老特米斯普洛斯忍不住问道。
“放心吧,太阳落山之前一定可以装完,不会耽搁我们明天出发。”卡尔息彭帕斯淡然说到。
这时,从远处传来一声声呼喊:“父亲!父亲!……”
熟悉的声音让卡尔息彭帕斯抬眼望去,只见南面急匆匆的走来一群人,为首的一人正是他的大儿子科布伦勃都斯。
卡尔息彭帕斯心里“咯噔”一下,赶紧迎上前去,问道:“你怎么来了?寨子里出了什么事吗?”
“家里平安无事,就是――”科布伦勃都斯压低声音,回答道:“父亲你之前在海上的那些手下来到寨子找你,他们还带来了一些其他船的海盗,他们很着急的想要见你,我也担心他们在寨子附近等待太久,会影响到寨子的安全,所以就赶紧带他们过来了。”
卡尔息彭帕斯看向儿子的身后,目光扫视之下气喘吁吁的众人不是他当海盗的手下、就是在海上认识的朋友……
最后,他的目光落在了一个人身上:“奥诺玛拜提斯,你们这么着急的要找我,是不是海上出了什么大事?”
“头儿,你之前告诫我们的话应验了!”奥诺玛拜提斯心有余悸的说道:“罗马人真的派出了一支庞大的舰队到亚得里亚海来围剿我们,他们的战船布满了整个海域,岸上还有罗马军队配合他们作战,我听说有不少海盗船被他们击沉,很多海盗被他们俘虏……
幸亏之前我们听了你的警告,这段时间都没敢远离居住地,还派人四处打探情况,一发现情况不妙,我们就赶紧躲藏在岛上。
可没想到该死的罗马人已经知道了我们的藏身地,竟然用战船运送士兵登陆岛上来攻打,我赶紧带领兄弟们泅水逃离小岛,上岸后拼命往山里跑。
没想到岸上罗马人还埋伏了一支骑兵,我们的队伍被冲散,有一些……一些兄弟被罗马人杀死,或者被俘虏――”
“我们失去了多少兄弟?!”卡尔息彭帕斯脸色大变,急声问道。
“大约……有四十五人……”奥诺玛拜提斯低着头,语气沉重的回应。
卡尔息彭帕斯顿觉心口一阵揪痛,他当海盗期间前后总共积攒了三艘船,有约一百五十名手下,这一下子就损失三分之一的人手。
虽然说他的这些海盗手下绝大多数都不是自己部落的族民,但也是自己的同胞,而且在海上同生死、共患难了这么多年,所缔结出情谊比亲兄弟还要深厚,因此乍听到他们出事的消息,顿时让他陷入悲痛之中。
“……我们逃进了山里,没想到罗马人居然还想追击,于是我们就领着他们在山里转了两天,让他们吃了一些苦头,他们才撤退了……”
奥诺玛拜提斯继续说道:“我们在岛上的居住地被罗马人占领,海船也被他们夺走,大家经过商议,决定来找你。
在前往你部落的路上又遇上了几批从罗马军队的围剿中逃出来的海盗兄弟,他们也愿意跟随我们一起来找你――”
“卡尔息彭帕斯大哥,你还认识我吧?!”奥诺玛拜提斯身后一位身材魁梧的青年男子走上前,激动的大声说道。
“我当然认得你,阿加塔库斯,来自南面伊庇鲁斯的勇士。”卡尔息彭帕斯看着他,正色的说道:“我们曾经一起合作,拦截了几艘罗马的商船,我们还在一起喝过酒!一起喝酒的还有你的舵手###……水手长###……”
卡尔西彭帕斯一连说出跟随阿加塔库斯而来的其他几位海盗头目的名字,让他们都松了口气:卡尔息彭帕斯既然还记得这份交情,应该不至于将他们拒之门外。
“卡尔息彭帕斯首领,我们都听奥诺玛拜提斯说了,你早在几个月前就判断出罗马人会对我们进行大规模的围剿,并且多次提醒你的手下……”阿加塔库斯神态恭敬,眼神里有着希冀:“我们这一次来,主要就是想向你这位智者请教,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
第三百五十七章 海盗的投靠
面对众人期盼的目光,卡尔息彭帕斯自嘲的摇摇头:“你们搞错了,我是个屁的智者,我跟你们一样愚蠢的认为可以随意获取海上的财富,哪怕是罗马都无法阻止我们,哼哼!
真正的智者是尼克斯部落首领马克西姆斯,他早几年就开始提醒我,‘我们在海上的肆意行动必然会激怒罗马,一旦这位地中海的霸主认起真来,不光是亚得里亚海,整个地中海的海盗都会无处藏身’――”
卡尔息彭帕斯突然停止了说话,陷入到沉思中,实际上最初对于马克西姆斯的提醒,他并不太放在心上,只是后来随着尼克斯部落的强大、马克西姆斯威名日盛,“其被神祗所眷顾”的传言也影响到了与尼克斯人交往密切的如卡尔息彭帕斯等外族人,再加上这两年马克西姆斯又多次提醒卡尔息彭帕斯,才使得他对此事开始上心。
不过自从铁矿交由西边山里的阿尔迪伊部落来负责之后,由于这件事做好了,可以大大改善山里各部落的贫穷状况,可尼克斯部落对铁矿石的需求在日益增加,一旦无法按时完成对尼克斯部落的铁矿石供应量,让安布拉西诺斯等南面部落的首领们抓到由头,从而夺走对铁矿的掌控权,山里各部落的上升势头将受到重大打击。
因此,作为山里部落带头人的卡尔息彭帕斯不得不花大量时间亲自坐镇铁矿,以保障采矿不受阻碍的顺利运转,因此出海劫掠的时间逐渐减少,到后来干脆委托奥诺玛拜提斯代替他,管理好他麾下的海盗队伍。
尽管他已经开始约束手下出海劫掠,但还没打算将其彻底解散,然而今天这些人的到来让他心中巨震:既然马克西姆斯所警告的事情已经应验,那么他所说的这件事情的后继发展是不是也会成真?
卡尔息彭帕斯思虑良久,才又开口说出马克西姆斯曾经说出的话:“罗马人全力清缴完我们之后,地中海上的商船可以放心的航行商贸,这对罗马大有益处,相信从此以后罗马人会将地中海视为他们的内海,用心的去维护,
一旦再出现有海盗劫掠商船的事件,他们一定会派出舰队全力围剿,所以你们大家不要妄想着等罗马的海上围剿行动结束之后,再悄悄的出海劫掠!
为了你们大家的生命安全,我建议你们还是放弃继续当海盗吧,回你们各自的部落,安下心来种地放牧――”
卡尔息彭帕斯话还没说完,以阿加塔库斯为首的几名海盗头目就叫嚷起来:“我们就是因为部落穷困,才不得不出山当海盗,现在要是回部落,部落里本就不多的粮食恐怕更不够吃了,到时候大家都得饿死。”
“你还好,有部落可回,呵呵……我的部落早在10年前就被其他部落给灭了,要不然我也不会带着兄弟们在海上游荡。”
……
就连奥诺玛拜提斯也凑到卡尔息彭帕斯身边,低声说道:“头儿,以我对兄弟们的了解,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在外面野惯了,让他们重新回到自己的部落里安安心心的种田放牧,恐怕很难,说不定还会闹出事来!”
“活着总比丢掉性命、尸体被罗马人挂在十字架上要好吧。”卡尔息彭帕斯沉声告诫道。
“……说不定战死对他们来说反而轻松些。”奥诺玛拜提斯小声嘀咕着。
卡尔息彭帕斯瞪了他一眼,转头看向其他人,问道:“你们现在还有多少人?”
“我手下还有四十七个兄弟。”
“我有三十六个人。”
“三十一个。”
“二十八个。”
“十九个。”
……
加上自己手下逃脱追剿的一百零五个兄弟,都超过了二百五十人,这可是在海上厮杀多年、如狼似虎的二百多名精壮汉子啊!……卡尔息彭帕斯仔细估算了一下,心里微惊,忙问道:“这些兄弟都在哪儿?”
“他们都跟着一起过来了,不过怕引起你们的误会,所以让他们先在那边的山上等着。”科布伦勃都斯回身指向远处的山岭。
卡尔西彭帕斯松了口气,赞许的看了自己大儿子一眼:这些人能带着那么多手下从部落又赶到这里,这其中科布伦勃都斯肯定发挥了不小的作用,看来他心中是很清楚的,如果让这么多人继续待在部落附近,时间长了,难保不会出问题……
他心中盘算了一会儿,然后说道:“既然你们当中有人不愿意回部落,有人没有部落可回,而且现在又没法再继续当海盗,要想很好的活下去……或许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加入尼克斯部落。”
“尼克斯部落?”除了奥诺玛拜提斯,其他海盗头目都对这个部落感到陌生,毕竟他们都不是阿尔迪伊人,都来自于南边的山区,平时都在亚得里亚海沿岸游荡,自然没有听闻过有关尼克斯的消息。
卡尔息彭帕斯就向他们简单讲介绍了尼克斯部落的情况,当然隐瞒了尼克斯人的真实来历。
海盗头目们得知尼克斯人在几年前还是一支雇佣军,受阿尔迪伊人的邀请才来到这里,但仅仅花了几年时间他们就击败了强大的潘诺尼部落联盟,占领了大片的土地……这个消息让他们感到震惊。
同时他们也为尼克斯部落愿意吸纳各种族的族民、并会分给他们五十亩以上土地的举措而感到心动,于是他们决定先去跟手下们一起商议,这当然也包括奥诺玛拜提斯。
看着他们急匆匆的赶去远处的山林,科布伦勃都斯有点担心的问道:“父亲,你建议他们加入尼克斯部落,可尼克斯人会同意接纳他们吗?”
“我当然还得征求尼克斯人的意见,不过我想马克西姆斯首领会同意的。”卡尔息彭帕斯笃定的说道:“因为现在他们很缺劳力,前不久才从我们这里又抽走了五百名潘诺尼奴隶,还建议我要尽量给奴隶们吃饱住好,保障好他们的安全……
呵呵,要不是这几年我让兄弟们冒险到阿非利加沿海城镇抓了一批又一批俘虏,充实咱们的挖矿队伍,否则咱们铁矿的劳力同样也不够了,马克西姆斯可是欠着我人情啦!
这一次我又收到马克西姆斯的邀请,去参加尼克斯部落的夏日祭典,顺便就可以向他提出让这些海盗兄弟们加入尼克斯部落,他应该不会拒绝。
不过,在未获得他同意之前,这么多人肯定不能都带去尼克斯部落的领地,我得把他们先留在这里――”
卡尔息彭帕斯看着自己的儿子,郑重的说道:“我离开的这段时间,你就留在这里,替我管理一段时间的铁矿,重要的是把这帮家伙看住了,绝不能让他们在这里闹事,我会让奥诺玛拜提斯也留下来,带着我那帮兄弟协助你。”
“你放心吧,父亲,我会管好这里,不让它出任何事!”
科布伦勃都斯之所以这么自信,是因为这几年卡尔息彭帕斯忍不住出海劫掠的期间,就是他待在这里,管理铁矿,因此他对铁矿的事务非常熟悉,对驻扎在这里看押奴隶的800多名部落战士也同样熟悉,有他们作为臂助,他根本不担心这些刚刚死里逃生的海盗们会乱来。
半个小时之后,奥诺玛拜提斯他们带领着两百多人的队伍来到了简易码头附近,走投无路的海盗们经过商讨,最终同意加入尼克斯部落,当然卡尔息彭帕斯在亚得里亚海盗中的个人威望在其中起了不小的作用。
尽管特米斯普洛斯表示强烈反对,但卡尔息彭帕斯坚称:铁矿现在是由他们山区内的部落掌管,他当然有权利允许这些海盗暂时居住在铁矿营地。
铁矿营地也在库帕河岸边,距离矿场和码头都不远,在尼克斯人进山之前那里还只是一片荒滩,后来阿尔迪伊部落决定重新开启铁矿、由布多卡里巴斯、西塞利特塞斯等失去领地的部落来负责管理。为了安置几千名奴隶和看押他们的近千名战士,布多卡里巴斯等首领带领着族民在这片靠近矿场的荒滩上建起了宿舍、房屋、仓库和围栏,
等到卡尔息彭帕斯他们接手,又进一步完善了营地,如今它已经是一座有着木墙和哨楼、里面遍布房屋的寨子,其规模已经超过了任何一个居住在山区里的阿尔迪伊部落,甚至曾有驻守这里的阿尔迪伊战士请求将家属都带来这里居住,卡尔息彭帕斯最终没有同意。
在这个营地居住过的人最多的时候超过一万,后来由于尼克斯部落多次抽走奴隶以及其他原因,现今居住在营地里的人也就六千左右,有足够多空余的木屋供这两百多名海盗居住。
第二天一早,卡尔息彭帕斯、特米斯普洛斯两位阿尔迪伊长老跟随满载着铁矿石的船队出发,随行的还有阿加塔库斯等几位海盗头目,以及代表兄弟们先去尼克斯领地见识一番的卡尔西彭帕斯的海盗手下迪奥斯克利斯和尼卡拉雷达斯。
第三百五十八章 运铁途中
船队顺水航行,大半天时间就到达了库帕河南岸的一个码头。
水手们将船停进码头,协助在码头里驻守的族民,将船里的铁矿石一筐一筐的抬到码头外的驮车上,等到这些事情忙完,已经是黄昏,所有人就在码头内吃饭休息。
第二天水手们驾驶船队回矿场的码头,卡尔息彭帕斯则带着驮车队,沿着特地为运送铁矿石而修建的土路向南行进,足足花了两天的时间,才到达姆雷日尼察河北岸。
这里同样有一个为运送铁矿石才特意修建的河边码头,众人又费力的将一筐筐铁矿石搬运到码头内停泊的货船上。
经过一个晚上的充分休息,到了早上众人又精神抖擞的乘船出发。
船队顺水航行,没多久就途经布多卡里巴斯部落曾经居住的那个寨子。
自从他带领族民迁去萨瓦河之后,这一块土地又重新归属于阿尔迪伊南面部落,不但木墙、浮桥被拆除,两片沼泽之间的那一大块平坦土地也都被开辟成了麦田,昔日尼克斯人所建造的临时营地已经找不到一丝存在的痕迹,不时可以看到有族民在岸边看护自家的麦田,他们的脸上带着喜悦,期待着秋收的到来,很难以想象在五年之前这一片土地遭受着战争的蹂躏、这里族人的心中都开始对未来感到了绝望……尼克斯人的到来,改变了这一切!
卡尔息彭帕斯正在感慨的时候,旁边的迪奥斯克利斯指责着前方,惊呼道:“这里什么时候建了一座木桥?!”
在科拉纳河能够步涉的那条河段不远立着一座木桥,它不是浮桥,三米多高的桥洞通过他们的船队绰绰有余。
“你小子有好几年没回部落了吧,现在没法当海盗了,应该到咱们阿尔迪伊各部落的领地上好好走走看看。”卡尔息彭帕斯回应道:“这座木桥是前年修的,尼克斯人给修的,主要是为了方便咱们阿尔迪伊人前往尼克斯部落。”
“我记得这里可以轻松的踩水过去,费那么大劲儿建一座木桥实在没什么必要吧。”迪奥斯克利斯有些不以为然。
“人是可以轻松踩水过河,但是驮车可就没那么容易了,你瞧见了没有――”卡尔息彭帕斯指向西边桥头,那边正有一辆驴拉驮车准备通过木桥,而在其后方还有三三两两背着包裹、拿着东西的行人……
“有了这座木桥,族人们过河更方便,谁还愿意再踩水过河呀。”卡尔息彭帕斯感慨的说道。
迪奥斯克利斯仰望着从头顶上方掠过的木桥,河面反射的阳光映在桥底形成无数闪动的光纹,煞是好看。
他转头看向东岸,虽然此时还是清晨,但河边道路上也已有了不少行人。
“他们应该是去尼克斯人的市集里买卖东西的吧?”迪奥斯克利斯好奇的说道:“看起来人还不少。”
“这还只是早上,等到太阳升到天空,前往斯诺蒂亚的族人会更多,毕竟尼克斯市集里出售的物品太吸引他们了!”卡尔息彭帕斯继续感慨的说道,这几年他多数时间都待在铁矿这边,跟尼克斯打交道的机会多了,因此颇有感触。
“听你们之前所说,尼克斯人是前几年才在这里定居的,他们能制造出什么好东西?”一直在默默观察的阿加塔库斯开口问道,既然作出决定要加入尼克斯,他自然希望能够对这个刚刚崛起的部落了解更多。
“千万别小瞧尼克斯人,他们虽然建立部落才几年,但他们的族民中有不少是来自于沿海城镇、技术精湛的匠人,而且听说尼克斯的马克西姆斯首领还能频繁受到神祗的启迪,能够时不时的制造出一些新奇有用的东西……”
卡尔息彭帕斯认真的介绍道:“最开始他们制造的陶器就很受我们阿尔迪伊各部落首领和贵族们的喜爱,他们打造的日用铁具更结实耐用、也更便宜,我们的普通族民更愿意购买,到后来他们制造的家具、农具、甚至是木刻雕像……都成了族人们乐意购买的物品。
对了,还有他们织出的布匹,数量多、质量好、而且价格也便宜,现在我们的一些族民都愿意买他们的布,不再自己织布了……”
“这个尼克斯部落的首领真的受到神祗的眷顾?不知道是哪一位神祗啊?”一位海盗头目面带质疑的插话道。
“既然你们要准备加入尼克斯部落,我得提醒你们一句!”卡尔息彭帕斯神情严肃的说道:“马克西姆斯首领确实做到了很多别人做不到的事情,尼克斯部落也因此在短短几年内迅速发展壮大,尼克斯的所有族民都坚信他是受到神祗眷顾,甚至认为他就是神祗子嗣的转世!所以到了尼克斯领地之后,你们这些话千万别开口乱说,否则激怒了尼克斯族民,对于你们来说可是个麻烦事!”
几名海盗头目相互看了看,阿加塔库斯略显不满的问道:“难道尼克斯人会强迫我们信奉他们的神?”
“除了在你们加入尼克斯部落的时候,会被要求到他们的达努神庙里宣誓之外,平时不会强迫你们去敬奉他们的神祗,毕竟他们的族民中有不少是来自于其他种族――”
卡尔息彭帕斯说着说着,脑海中浮现出达努女神的神像,他可是多次去过达努神庙,深切的感受过在庄严神圣的自然殿堂中女神的慈爱和悲悯。
他犹豫了一下,又加重语气说道:“尼克斯人主要信奉的是达努女神,该神祗确确实实庇佑了尼克斯部落,等你们在那里待久了,应该就能感受到。”
“达努女神?”几名海盗头目要么是伊利里亚人、要么是伊庇鲁斯人,对于凯尔特人的创世神,他们是完全陌生,由于卡尔息彭帕斯的警告,他们也没敢多说,好在尼克斯不强迫他们信奉,让他们安心不少。
阿加塔库斯惦记着卡尔息彭帕斯之前所说的那番话,出于想对尼克斯了解更多的心理,他继续问道:“卡尔息彭帕斯大哥,你刚才说尼克斯人制造的那么多货物都是你们阿尔迪伊族民想要的,那你们阿尔迪伊人又用什么去交换呢?金银币吗?”
“除了跟沿海的罗马人、希腊人交易,我们不得不用金银币之外,我们山里人之间进行买卖,多数都是以货易货。”
卡尔息彭帕斯略显无奈的说道:“最开始,族民们用粮食、牲畜、家禽就可以换来他们所需要的东西,可后来尼克斯人不缺这些东西了,我们的族民就按照尼克斯人的要求,种植亚麻、砍伐木料,甚至在农闲的时候受尼克斯人雇佣,帮他们种地做工……以此来换取所需的东西。”
几名海盗头目又一次相互看了看,目光中都有着惊讶,在他们看来:虽然尼克斯和阿尔迪伊是同盟,但尼克斯是被阿尔迪伊扶持起来的,按理应该是阿尔迪伊为主导,可现在种种迹象表明,尼克斯人反而是领头的一方?!
就在他们聊天的时候,船队进入库帕河,通过了瓦里多西沼泽,河岸立刻变得和之前完全不同,那是用石砖和水泥堆砌出来的厚实堤坝,足有两米多高,呈一个倒梯形,一直向东延伸,将河水牢牢的约束在河床之内……
船队中的海盗们也都是见多识广,在意大利、在希腊……他们见过的河堤多了,可是在落后的山区里能见到有部落能够建造河堤来减少水患,这还是第一次,他们都感到吃惊。
更吃惊的是他们看到了高高耸立在河边、缓缓转动的大水车。
就在大家开始感叹的时候,前面驶来了一艘船。
这艘船跟他们以往见过的河上船只不同,它的船中央两侧竖着木板,中间开了几个小窗,顶上又有一块长木板覆盖……看起来就像是两块船板夹了一个木厢。
“这艘船造得这么奇怪,不知道是用来干什么的?”一名海盗头目好奇的问道。
“可以用作河上战斗。”卡尔息彭帕斯回答道。
“这样的船用来战斗?!”阿加塔库斯仿佛听到了笑话:“它看起来比较笨重,应该不够灵活,速度也不会很快,很容易遭到敌船的撞击而翻倒;而且船中央建了这么一个小房子,船上就容不了多少水手,一旦双方靠近厮杀的时候,它肯定会处于弱势……”
阿加塔库斯虽然常年在海上行动,但海上和河上的战斗是相通的,无非就是那主要的两种:撞击和跳帮。
卡尔息彭帕斯摇头说道:“尼克斯部落有一种新武器叫做弩,听说是马克西姆斯首领得到达努女神的启迪,让匠人们制造出来的,那个弩就像弓箭一样,但比弓箭射的更远、更准、更有劲道、也更容易被人掌握。
尼克斯的水手可以手持弩,躲在船厢里,通过那些木窗,向外发射弩箭,就能将任何靠近这艘船的敌人射倒,还可以不用担心敌人投掷标枪;就算敌船真的靠近了,想要厮杀,想要跳上船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第三百五十九章 河港贸易
经卡尔息彭帕斯这一提醒,大家立刻意识到:前方这艘怪船由于船厢和顶板的限制,对手能跳船的地方就剩下了船头和船尾,这两处面积较窄、而且上翘,跳上去不好站稳,反而更容易成为射击的靶子……
“如果你所说的弩真有那么厉害,这种船用于防御还行,可在进攻的时候它追不上敌船,也发挥不了什么作用。”一名海盗头目有些嘴硬的说道。
卡尔息彭帕斯笑了笑。
还没等他说话,迪奥斯克利斯提醒道:“在河上战斗可不比宽阔的大海,你瞧这库帕河总共才几十米宽,七八艘船就能将它封锁,敌船如果想躲避只能顺着河流走,要么最终远离家园、进入别的部落的领地,要么被逼到水的地方、无法再行动。”
那名海盗顿时语塞,旁边的同伴倒是好奇的看着前方越来越近的怪船,问道:“这艘船靠过来是想干嘛?”
“这是尼克斯的巡逻船,我们已经进入了尼克斯的领地。”卡尔息彭帕斯回应了一句,然后深吸口气,朝着前方大声喊道:“我是卡尔息潘帕斯!给你们运送铁矿石来了!”
巡逻船船头站着一名身穿短衣短裤、头戴兜帽的男子,他行礼问道:“卡尔息彭帕斯长老,你这一次怎么提前来了?”
“我收到了你们首领的邀请,为了能赶上夏日祭典,不得不早一点出发。”卡尔息彭帕斯回答道。
阿尔迪伊铁矿每十五天运送一次铁矿石,每一次阿尔迪伊西面和南面的部落都会各派出一位长老共同押运。铁矿虽是由西面山区部落掌控,但利润却由整个阿尔迪伊共享。当初北面和东面的部落为了能迁移到萨瓦河,舍弃了这份权利,所以仅由西面和南面部落以六四分成,西面的部落获得的利润更多,但在具体的交易过程中却有一些可操作的空间,所以卡尔息彭帕斯时不时要亲自押送,从而用行动来震慑南面那些狡猾的长老们,避免他们玩一些小动作。
“真羡慕你能去奥菲迪利亚参加夏日祭典,我们有职责在身,没法前去观看,只能在这里庆祝了。”那人一脸遗憾,接着又想起什么:“对了,你们的大首领阿立斯塔卡斯昨天刚带队从这里经过,也是去参加夏日祭典。”
“噢。”卡尔息彭帕斯并不在意的随口应了一声。
“这一次你带来了多少条船?”那人一边问,一边扫视卡尔息彭帕斯所在的首船,因为这艘船上的人有点多,很快他锐利的目光就停留在那几位海盗头目身上。
“跟以前一样,二十五艘。”
“这几位――我以前好像没有见过,也是你们部落的族民?”那人指了指阿加塔库斯他们。
“他们是我在海上认识的朋友,这一次我要带他们去见马克西姆斯首领,有重要的事情和他商议。”卡尔息彭帕斯坦然说道。
“卡尔息彭帕斯长老,夏日祭典期间,我们部落各地的盘查也比较严,为了避免麻烦,我建议你一会儿带他们去找西俄庞波斯大人,开具一份证明文书。”那人郑重的说道。
“好的,多谢你的提醒!”卡尔息彭帕斯认真的回应。
那人挥了挥手,站在他身后的水手将木稿撑向船底,同时船尾的舵手转动船舵,使巡逻船向旁侧移开,让出了航道。
船队继续向前、与巡逻船擦肩而过时,阿加塔库斯等人近距离看清巡逻船船厢之中坐着好几名士兵,有手持长矛的,有拿木盾短剑的,也有士兵托着新武器弩,弩还上着弦,正透过木窗对准船队,锐利的箭尖闪耀着寒光,让他们忍不住打了个寒战……
斯诺蒂亚的河港与尼克斯人刚刚占领时相比,已经完全变了样。
它足足有十多个码头,沿着寨子的河岸一字排开,显得非常繁忙,不断有船只进进出出,主要是来往于库帕河下游,当然也有一些船只来自阿尔迪伊,因此港口内不但船多,劳力也多。
其中有一个特大码头是专门用来停泊大型船队的,基本上就是给从阿尔迪伊来的运铁、运盐的船队服务,因此卡尔息彭帕斯他们无需等待,很快就将所有船只停进了码头。
码头管事很快赶来,先是恭敬的将卡尔息彭帕斯一行人迎下船,然后就指挥劳力们将船上的一筐筐铁矿石卸下,抬到已经准备好的驮车上。
装满之后,车夫驾驭着驮车驶向码头不远处的一座仓库,跟随驮车一同前去的还有卡尔息彭帕斯和码头管事的各一名手下。
紧接着又一辆驮车停在码头上,开始装运……别看码头上忙碌的人很多,但是井然有序、效率很高,不到半小时就腾空了一半的运铁船。
迪奥斯克利斯看着这些全身晒得黝黑、几乎赤身果体、仅有一块布片遮羞的劳力们,忍不住低声问道:“头儿,你不是说尼克斯部落没有奴隶吗,这些人算什么?”
“尼克斯部落确实没有奴隶,但他们有外籍辅民,就是被尼克斯人打败之后的俘虏,跟奴隶不同的是,只要他们为尼克斯人辛苦的干上几年,就可以成为预备族民,给分配几十亩土地……
这些人中大多数都是外籍辅民,其中有好几个我都认得,之前可是在我们铁矿里干过。”卡尔息彭帕斯神色复杂的看着忙碌的劳力们,轻声说道:“这些人中可不只有尼克斯的外籍辅民,还有咱们阿尔迪伊的族人。”
“什么?”迪奥斯克利斯和尼卡拉雷达斯大吃一惊。
“没什么好奇怪的。”卡尔息彭帕斯尽量让语气变得平淡:“我之前说过尼克斯人制造出来的东西很受我们族人的欢迎,可有些人没有东西与他们进行交换,所以就只能过来帮他们干活,以换取他们需要的东西。尼克斯人对待我们来干活的族人其实还不错,免费给吃的、给住的,甚至生了病还给治疗……”
尼卡拉雷达斯听完,竟然回了一句:“这些族人也是傻,还不如直接加入尼克斯部落,这样既不用这么辛苦,还能享受很多好处。”
“说什么傻话!他们是阿尔迪伊人,怎么可能去加入另一个部落!”卡尔息彭帕斯脱口斥责道。
“可我们不就要加入吗。”尼卡拉雷达斯不服的反驳道。
“你――”卡尔息彭帕斯一时语塞,脑筋急转,然后尽力和缓的说道:“你们在海上漂泊多年,对部落的感情已经淡漠了,不像他们舍不得离开自己世代居住的土地和部落……”
“其实他们还是傻。”尼卡拉雷达斯直接的说道:“我现在觉得加入尼克斯应该不错。”
卡尔息彭帕斯不再反驳,或许在内心深处他觉得这话说的没错。
又过了一会儿,码头管事过来邀请卡尔息彭帕斯一行人先去码头管理室暂作歇息。
卡尔息彭帕斯和特米斯普洛斯没有拒绝。
来到仓库旁边的一栋木屋,码头管事先让手下负责招待阿加塔库斯等一众海盗,自己领着卡尔息彭帕斯和特米斯普洛斯进了管理室,请他俩坐下,然后给二人各自倒了一罐水。
有些口渴的卡尔息彭帕斯喝了一大口,顿时惊讶的瞪大眼睛:“罗克提阿斯,你在这水里加了什么?”
这个叫罗克提阿斯的管事显然跟二人是熟识,他笑着反问道:“好喝吗?”
“甜甜的,还有点带酸,不错,很解渴!”卡尔息彭帕斯赞道。
特米斯普洛斯也好奇的问道:“这个让水发甜的东西是什么?”
“这是我们内务总管阿科妮丝大人新制作出来的一种奶浆水,很受奥菲迪利亚那边民众的喜爱,斯诺蒂亚的食铺也是刚刚学会制作。”罗克提阿斯介绍道:“据说是在烧开并放凉的水里面加了少许去腥的发酵羊奶,同时还加了一些――蜂蜜!”
“蜂蜜!”卡尔息彭帕斯有些惊讶:“你们尼克斯现在能够制作蜂蜜了?!”
“我们部落里有好几个族民以前在意大利就是专门给罗马贵族养蜂取蜜的奴隶,来到这里安居下来之后,他们就多次到山林中去寻找蜂巢、培育蜂群,几年前就能够产出蜂蜜了。
不过产量很少,而且味道也不是太好,因为蜂群要漫山遍野的寻找野花采蜜,而这些蜂蜜基本都被阿科妮丝大人给买走了。
后来首领批准建立养蜂工坊,由这几位族民负责,并且还给他们批了大片土地用来养殖鲜花,因此产出的蜂蜜就多了,味道也更好了,就在上个月蜂蜜也被摆上了市集的食铺,可以对外出售了。”
“也就是说我们也可以购买?”特米斯普洛斯心动的问道。
“当然。”
两人对视了一眼,特米斯普洛斯接着又问:“蜂蜜的价格是多少?”
“据我所知,一箱蜜蜂一年也就能产10斤左右的蜂蜜,养蜂工坊辛苦一年也生产不了多少蜂蜜,因此它的价格比较贵,一斤蜂蜜需要1000斤铁矿石。”罗克提阿斯早有准备,不假思索的给出答案。
第三百六十章 需求的差异
“太贵了!”卡尔息彭帕斯连连摇头。
特米斯普洛斯没说话,看着罐子里快喝光的浆水,若有所思。
“罗克提阿斯,上次我跟你提过的事情怎么样了?”卡尔息彭帕斯赶紧转移话题,他怕再谈蜂蜜,自己忍不住要流口水。
“庇格瑞斯大人已经将你的要求上报给了马克西姆斯首领,首领专门为此召开政事堂会议,不过最终还是决定暂时不对你们阿尔迪伊部落开放纸币的兑换,主要是因为……”
罗克提阿斯一脸正色的说道:“纸币的制造比较耗费时间,现在产量还不足,如果允许阿尔迪伊部落的族民也使用纸币的话,市集里面的货物会因为纸币的严重缺乏而导致价格飞涨……
不过你们也不用着急,首领已经向造币工坊下达了命令,让他们加快对纸币的制造,相信再过几年,你们就可以使用上纸币了。”
罗克提阿斯说的合情合理,卡尔息彭帕斯立即表示能够理解。
但他其实不知道,尼克斯部落的造纸工坊早就可以大量提供纸币的特殊用纸,而专门制造纸币的造币工坊也早就能够熟练的运用雕版印刷技术,而且经过长期的摸索,他们也调配出了比较合适的、印刷纸币的油墨,大量的制造纸币完全不成问题。
唯一的问题就是马克西姆斯还不打算在现阶段让纸币外流,因为他觉得还不到时候。
特米斯普洛斯咳嗽了几声,说道:“去年阿立斯塔卡斯大首领参加了你们的祭典,回来的时候马克西姆斯首领赠送了他一尊达努女神的雕像,部落其他的长老后来都看了雕像,觉得非常好,也都想要获得一尊……呃,以便摆放在家中供奉,之前我跟你提过这件事,不知道马克西姆斯首领同意了没有?”
“特米斯普洛斯长老。”罗克提阿斯郑重的说道:“首领很感谢你们对达努女神的敬仰,不过达努女神是我们尼克斯部落的主神,整个部落只有首领才有权利雕刻女神的神像!也只有作为神子的首领才能雕刻出达努女神的神颜!但是雕刻神像会极大消耗首领的精力和时间,而首领每天都要处理众多的部落事务,没有更多的精力为你们去雕刻――”
“我们可以花钱购买!用足够多的你们需要的铁矿石、亚麻、还有木料来交换!”特米斯普洛斯大声说道。
“闭嘴!这是亵渎!对我们敬仰的达努女神的亵渎!”罗克提阿斯赫然变色,厉声喝道。
堂堂阿尔迪伊部落长老面对尼克斯部落一名小小的港口管事的斥责,在他愤怒眼神的瞪视下,竟不敢与之对视,特米斯普洛斯心虚的嗫嚅道:“我们没有别的意思,我们只是觉得这神像――”
“财物换不来达努女神的庇佑,只有虔诚的信仰才会引来?的关注!”罗克提阿斯收起怒容,神情肃穆的说道:“首领说了,他无法为你们每个人雕刻神像,但如果你们真心想要尊奉达努女神,他会帮你们在阿尔迪伊的领地上修建一座神庙,里面将供奉他亲手雕刻的达努女神的神像,让阿尔迪伊的族民也能通过祭拜而获得女神的庇佑!”
特米斯普洛斯先是一愣,然后结结巴巴的做出回应:“这个……修建神庙是大事,须得……是召开部落会议讨论之后才能决定。”
卡尔息彭帕斯瞅着他略显狼狈的紧张模样,心中冷笑。
他很清楚这帮南面部落的长老为何想要达努女神的雕像,就是因为马克西姆斯将神像赠送给阿立斯塔卡斯之后,阿立斯塔卡斯对其极其珍视,每一次召开部落会议,都要将它摆放在身前的木桌上,以作炫耀。那神像确实雕刻的非常好,总是能吸引大家的目光……
说到底还是这帮家伙太贪婪,宁愿用那么多物资来换神像,也不愿意用这些物资来造福族民。
不过自从在斯诺蒂亚附近的达努神庙建成之后,这两年信奉达努女神的阿尔迪伊族民好像是越来越多了,据说好多族民每一次来斯诺蒂亚,要先去神庙祭拜一番,然后才去市集买卖……
就在卡尔西彭帕斯浮想联翩的时候,码头管事罗克提阿斯的手下进来:“大人,运来的铁矿石已经称量完了,总共是二十一吨七百五十斤。”
“真不错,比上一次还多出了四百斤。”罗克提阿斯说着,看向两位阿尔迪伊长老。
而卡尔息彭帕斯和特米斯普洛斯则看向紧跟着进屋的两位手下,见他俩郑重的点头,于是回应道:“我们同意,就是二十一吨七百五十斤!”
“那好,咱们还按照老规矩,卡尔息彭帕斯长老那边获得……”罗克提阿斯接过手下递过来的记帐单,读道:“获得十五吨二百二十五斤铁矿石的收益,特米斯普洛斯长老你这边获得六吨五百二十五斤铁矿石的收益,你俩有什么不同的意见吗?”
卡尔息彭帕斯迅速在心里计算了一下,然后作出回应:“没有。”
“我也没有。”
罗克提阿斯又问:“卡尔息彭帕斯长老,你是不是还准备像之前一样,将所有的铁矿石收益都用来购买小麦?”
“八成用来购买小麦,两成用来购买亚麻布吧。”卡尔息彭帕斯出发前就已经考虑好了,山区里土地贫瘠、粮食不足,用铁矿石换粮食是一贯的做法,同时山里的恶劣环境也导致对衣物的损耗较大,以前山里的大多数族民们没有办法,只是简单的用剥下来的兽皮裹住关键部位就行了,现今尼克斯部落能够供应大量便宜的布匹,他们也愿意改善一下生活条件。
罗克提阿斯看了一眼正趴在桌前伏笔计算的手下,认真的说道:“快要到秋收了,很多族民家的储粮都快耗光了,所以现在市级里小麦的价格比之前又要高一些,不过咱们两家有约定,始终按照一斤麦子换十五斤矿石来进行交易。
而卡尔息彭帕斯长老这次用八成的矿石来交换小麦,所以这一次你获得的小麦是――”
“八百一十二斤。”旁边的手下及时接话。
卡尔息彭帕斯掰着手指,仔细的算了算,然后点头:“没错,是八百一十二斤。”
“因为你们提前到来,我们这里还没有开始收购粮食,而最近在市集里卖粮的族民不多,我们需要到维斯特尼、托德利多去收购小麦,才能够凑足这个数量,所以你们还需要在这里多等一两天,希望你能够谅解。”罗克提阿斯歉然说道。
卡尔息彭帕斯皱了皱眉头,因为船队要多等一两天,就意味着船队的人员只能住进斯诺蒂亚的旅馆,虽然因为是老主顾,吃住价格都有较大优惠,但毕竟还是要花钱,这笔费用会在下一次矿石交易中扣除。
卡尔息彭帕斯虽然有点肉痛,但也只能无奈点头。
实际上,斯诺蒂亚有专门的粮仓,储存着大量的小麦,都是族民们每年上缴的田地税,归财物部掌管。
而港口的矿石交易则属于商务部的职责范围,部落每年都会有专项的拨款,如果要调用粮仓的小麦,两个部门之间的手续比较繁琐,还不如直接到市集购粮方便。
斯洛蒂亚和维斯特尼的多数居民地多、田多、比较富裕,更愿意拿出多余的粮食来这个港口售卖给罗克提阿斯,而不是去兑换所,因为他们可以获得更多一些的纸币,去购买自己想要购买的物品。
但罗克提阿斯他们商务部也不吃亏,这个时候虽然购买的小麦价格比较高,但是秋收之后小麦价格就直线下滑,凭借罗克提阿斯的精明头脑,一年下来矿石交易不但不会超支,还有小赚。
而且以筹集小麦为理由,让阿尔迪伊船队人员在这里多留一两天,旅馆的吃住、市集的消费,这都是商务部的管辖范围,一举两得。
“剩下的……”罗克提阿斯看了一眼手下计算出的数据,接着对卡尔息彭帕斯说道:“三千零四十五斤铁矿石,你想要用来交换亚麻布,你要的是哪一种亚麻布?市集现在有四种价格的布匹――”
“最便宜的那种。”卡尔息彭帕斯毫不迟疑的回应。
“是要一米宽的?还是两米宽的?”
“一米宽的。”
“对于亚麻布,之前我们商议好的价格是四十斤铁矿石换一匹长一米、宽一米的布,因此三千零四十五斤铁矿石可以换……一米宽、七十六米长的布。”
卡尔息彭帕斯又细算了一下,点头认可。
搞定了卡尔息彭帕斯这边,罗克提阿斯又看向另一人:“特米斯普洛斯长老,你这里是六千五百二十五斤铁矿石的收益,你要换取什么物品?”
“五个有精美瓶画的大陶罐、三张躺椅、四张羊毛织毯、两米宽、二十米长绣有花纹的细布……哦,再来一斤蜂蜜。”特米斯普洛斯嘴里说出的都是市集售卖的高档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