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唐》 第1章 楔子 某医院。 “人跑了?医药费结了吗?!”主任有点气急败坏。 “他是试药的。说起来倒是咱们省了一笔试药费。”医生说。 “那就好。”主任松了口气,重新坐回椅子里,接着疑惑,“那他为什么跑,放弃治疗了?” “可能是觉得前两轮试药结果不理想,有些绝望吧。”医生递给主任一份报告,上面印着大大的recist(肿瘤反应评价)字样,“这是最新的报告。” “不会去自杀吧?”主任抬手接过报告。 “应该不至于,可能就是想躲起来安安静静接受死亡吧。坦白说,小伙子给我的印象挺乐观的,算是我见过最坚强的患者了。真的很可惜。” 医生语气充满惋惜,指着报告说:“您看,新一轮的评估结果显示,肿瘤几乎缩小了三分之二,远端淋巴结节也几乎消失了,可以说效果非常好。这孩子,都挺过了前两轮了,为什么就不再坚持一下……” “什么人什么命,还是他不够坚强啊。你写份报告吧。” “已经写好了。” 报告如下: 国家重大新药创制项目(编号xxx)i期临床试验对照组病患江晓,男,二十二周岁,恶性胸膜间皮瘤pt2n10,预估生存期6—9个月。参与抗肿瘤新药临床试验3轮次,recist评估第1轮“pd(无效)”,第2轮“pd”,第3轮“pr(缓解)”,展望乐观。因病人失联,后续无法评估…… …… 一处野外,残阳如血,遍地杀声。 “吾等都是良善百姓,放过小的们吧……” “官家莫动手,吾家中还藏有铜、铁百斤,愿献出乞活!” “吾乃清源县里正,早已归附大唐治下,为何遭此戕害?” “呜呜呜,莫杀我阿娘……” 无数凄惨的祈求声仍挡不住落下的屠刀,只因漫山遍野还响彻一个声音:“流民作乱,死不足惜,杀一赏五,杀十奖百,儿郎们,给我杀!” 一个须发有些花白的儒雅老者看着身边最后一个卫士倒下,无声叹息。 终于结束了吗? “阿爷,快走!” 一个女人斜刺冲来拉住老者,继续疾走。 看着身旁满脸血污的女儿,老者有些凄然:“媛儿,莫管阿爷,独自逃命……” “不!”女人大声拒绝。 老者苦笑,已经颠沛流离整整一年,从江都到彭城到魏州再到晋阳,偌大的卫队已死得一个不剩,他注定是要死的了。事实上,自兵变之日,他就该死了。 又一群人不知从何处冲来,长袍短褐形形色色,甚至还有不少妇孺翁妪。他们的身后,是举刀疯狂追砍的兵士。 被人流裹挟,两人终于再也拉扯不住。老者重重摔倒,女人也被撞翻在地,滚出好远。 老者慢慢闭上了双眼,曾经的过往已不愿再想,心中只有屈辱、无奈和不甘。 女人的眼前也渐渐模糊,不过脑中却浮现一幅壮丽画面: 巍巍雁门,猎猎旌旗,一个英俊少年郎在万军之前勒马横槊,风华绝代…… 第2章 开局一条枪就有点过分了 江晓认为他穿越了,他不知道为什么只是偷偷跑出来遛个狗就会发生这种情况,这真是太离奇和狗血了,不过他还不得不信。 理由很简单。 北斗七星中组成斗柄的玉衡、开阳、摇光三星虽然只是依稀可辨,但指向却是犀利无比:正东。 自古北斗就可定四时、分寒暑。《鹖冠子》中有言:“斗柄东指,天下皆春……”而他清楚地记得还有一天就是中秋节。 眨眼之间,由秋入春,江晓想不出除了穿越还有什么解释。 如果这还不够的话,月光下一具具新鲜血迹未凝的、年久已经化骨的、腐烂正在生蛆的尸体,也在以无比血腥和恐怖的方式告诉他,这绝对是另外一个世界,一个充满死亡的世界。 对于一个晚期癌症患者来说,接受死亡早已不是什么难事,所以面对这遍地的尸体,江晓并没有多少恐惧,但生理上他仍忍不住强烈的恶心。 他吐了,吐得昏天黑地,直到吐出胆汁,强烈的苦涩才压住胸腹间的不适。 无力地看向幽深的夜空,江晓神如怨妇,充满不忿,而天上却似乎飘来三个字:咬我啊。 江晓差点喷出一口老血。 其实对于穿越,江晓并不是接受不了。 出生即丧母,五岁又失父,福利院里成长,十五岁遭遇严重车祸差点儿瘫痪,整整康复治疗三年后考上大学,没想到刚毕业又得了一种颇为罕见的恶性肿瘤,一番放化疗外加试药之后,生存期依然不乐观,这就是江晓二十二岁的生命所经历的。 用他自己的话说,都悲剧成这样了,还有什么接受不了的? 但,就是很不爽啊,这种一而再再而三地被命运摆布的感觉真的很让人讨厌! 伸出一根中指,江晓恶狠狠地冲天空比划下,然后咬牙切齿地挤出三个字: “法、克、鱿!” 不过也仅此而已了,米已成粥,终究无法挽回,对被穿越这事,江晓能做的也只能是给老天爷送上一条法国特产论克卖的大鱿鱼,然后转头思考,如何在这个陌生的世界继续垂死挣扎。 是的,虽然老天爷总是干逮着公公扯jb这种瞎扯淡的事儿,但自己还是不能就这么怂了,死也不能! 揩干嘴角的呕吐物,默默地,江晓走向一具看上去还算完整的尸体。 看他的穿着,是件襦袍。 自姬旦制礼以来,这就是中国古代民间常见的穿着。江晓由此判断自己当是穿越到了华夏古代,但具体哪朝哪代,天知道,至少他不知道。 不过,江晓也没想着从衣着上得到太多的信息,他只想得到一件衣服而已。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因为江晓的穿越正儿八经是“赤条条地来”,除了原本的身体和思想,毛都没有。刚才因为精神高度紧张还不觉得什么,现在只感觉浑身冰冷。 春天啊,山野间的风还是很冷的。 “对不住啊,借衣服穿穿。”江晓道个歉,开始小心翼翼地动手扒衣。 这个行为无疑需要俯身进行,甚至还需要适时撅一撅,那么风吹菊花凉这种事就不可避免了。感觉到身后的阵阵寒意,江晓心头再一次火起。 系统金手指什么的就不奢望了,开局一条狗看来也不现实,但让自己落地一条枪…… 就真的过分了啊! “法……” 忍不住又想乳法,但只起了个头江晓就突然停下,尔后紧张低头,再三确认,数目、大小、直径……然后一阵庆幸。 好吧,一条枪的开局我也认了,毕竟是原装的…… 嗯,原装的,这就很难得。 关于穿越,江晓是知道的,主打一个魂穿,不仅霸占别人的躯体还拥有他人的记忆,穿越后的时间、地点、人物所有的大事小情统统无缝衔接,省时又省力。 但如果这样,他宁肯就地抹脖子。 球都不是自己的了,还活着干啥? 如果可以,江晓很想用个粗俗的比方来说明这个问题的严重性:魂穿之下,若有鱼水之欢,他特么到底算嫖客还是拉皮条的? 所以,保持原装,灵魂和肉体都整整齐齐,那才是独一无二真正的自己,即便自己的肉体长了不该长得东西,咱也不稀罕有个别人的身体。 长长呼一口气,江晓继续扒衣物。 “人死万事休,老哥还是闭眼吧。” 江晓一边扒衣,一边尝试为逝者抹上双眼,然而这位仁兄却执着地死不瞑目。 江晓知道,这其实是尸僵造成的,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含义,不过下一刻他还是相信了,这人真的心有不甘。 因为,顺着他的目光,江晓看到了一个横尸就地却依然抱着孩童的妇人,而那孩童,同样双目圆睁。 叹口气,江晓不再尝试让这位老哥闭眼,谁还没点执念呢? 很快,能穿的全部扒了下来。 死者的外罩襦袍并非衣胯连体,且有衣无裳,还好有两管胫衣,虽然无袜,但加上一双芒鞋,也算全套了。 至于贴身的内裤,古代应该叫裈,这位老哥倒也有穿,但江晓并没有脱下来,他不想把死者最后一点颜面也“借”走。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是,穿别人穿过的内裤,在江晓看来也过于惊悚了。 迅速穿戴妥当,一种包裹感随即而来,不仅让江晓感到温暖,更让他有了一丝安全感。自原始人穿上草裙,衣物就是人类最后的防线。 “谢谢。” 江晓很郑重地冲“借”衣服给他的老哥鞠了三个躬,虽然这位老哥什么都不知道,但江晓不认为他就可以理所当然一声不吭。 再转身,江晓看向了那个怀抱孩童的妇人。 妇人面相稚嫩,放在现代可能都不到上大学的年纪,现在就静静躺在那里。江晓轻轻解开了她的束腰。 束腰浸满鲜血,江晓仔细找了半天,才找到一块干净的地方,然后小心地用这块干净的地方,盖住了孩童的双眼。 这一刻,江晓真的有些难过。 还是孩子呢…… 做完这些,江晓随便,也只能随便,选一个方向,一步一跳地离开。不管什么情况,此地都不可久留。 而采取这样蹦蹦跳跳的逃离方式也不是江晓故意作妖,实在是脚下的尸体太多,多到他得不停地重复:“对不住,借过借过。” 也不知跳了多远,江晓不小心再次碰到一具尸体,他随口就要道歉,然而话到嘴边,却猛地变成了一声惊叫。 “啊!” 江晓分明感到,有东西紧紧抓住了他的脚踝。 “阿爷……”一声微弱的呓语紧跟着传来。 江晓自然不会白痴到以为诈尸的地步,刚才一瞬间的反应不过是所有哺乳动物都有的惊吓反射,而这一声呓语更立即让江晓明白,这人没死! 听声音是个女人,只是披头散发还满脸血污,看不清相貌。 江晓急忙把她扶起,却一下也不知该干什么,只能叫道:“喂,醒醒。” 女人还真闻声而醒,只是呆呆地看着江晓,好像一时搞不清状况。 片刻后,女人猛地推开江晓,翻身在周围摸索起来,同时呼唤:“阿爷……阿爷……你在哪儿……” 这一下顿时让江晓莫名惊诧。不过惊诧的可不是女人的行为,她显然是在找人,江晓惊诧的是,这女人居然是河南口音! 难道穿越到了河南地界? 第3章 碰见女人搭个话 对于是否穿越到河南地界江晓并没有多想。反正河南又不是荷兰,总归还在种花家这一亩三分地上。江晓很快想到的是,先帮一下这女人再说。 不说见义勇为乐于助人什么的,就冲一条,这女人可能是目前他了解这陌生世界的唯一窗口,江晓就不可能对她视而不见。 江晓起身,准备上前搭个话,然而就在这时,一阵怪异的声音突然响起。 “呜……” 寂静的夜中,这声音异常清晰,江晓不由感到一丝不妙。 这地方全是死人,能发出声响的都是活物,但这声音明显不是人声,而像是某种动物的声音,他连忙蹲下循声搜索。 不过那女人却似乎没听到,依旧焦急地翻查周围的尸体。 片刻后,一群动物的身影在月光下依稀出现。 狼?! 江晓大惊,全身汗毛瞬间直立。 满地的尸体虽然可怕,但那也只是吓人,但眼前的这些家伙如果真的是狼,那可是要吃人! 他和那女人,死就一个字。 可能是血腥和腐烂的味道盖过了江晓和那女人身上的气息,这群动物似乎并没有注意到江晓两人,而是慢慢踱着步,来回嗅着脚下的尸体。 不过,下一刻可就不好说了,还在自顾自地寻找她阿爷的女人随时可能惊动它们。 该不会被这女人坑死吧?不知道会不会成为首例刚穿越就落地成盒的。江晓郁闷地想着,念头再一转,要不要悄悄开溜? 趁没被发现,似乎很可行。而且这女人傻乎乎的,正好吸引火力。 不过,死道友不死贫道这种事……还有,要不是这女人,第一个撞到这些家伙的都可能就是自己…… 可以这么龌龊吗? 应该……可以吧,反正也没人知道,小命要紧…… 江晓咬着嘴唇思考如何应对眼下的局面,而那群家伙却是越来越近。终于,江晓小牙一咬,就地一滚。 女人被人突然按住,刚要惊叫,却被堵住了嘴巴。江晓做个噤声的手势,然后手一指。女人扭头,顿时一惊也立即会意,随即和江晓一起悄悄趴在了地上。 现在,江晓只能祈祷这群不知道什么玩意儿的家伙别发现他们了——毕竟尸体多的是,也别挑肥拣瘦了,赶紧随便找一个吃饱喝足滚蛋吧。 如江晓所愿,牙齿啃食肉体、摩擦骨头的声音很快传来。而这时江晓也终于看清这群动物的样子。 体型不大,尾巴上翘且卷曲,不是立耳,原来竟是……狗! 这到底什么世道,狗都成群结队地出来吃人了,江晓暗骂。 不过,即便是狗,江晓仍不敢乱动。 草原旅游时,一个牧民曾告诉他,吃过人肉的狗会变得和狼一样凶狠,不再视人类为朋友,而仅仅是可口的食物。 当然,狗日的战斗力比狼还是差不少的,江晓的紧张心情多少缓解了些。 然而,意外总像查水表的,说来就来,根本不打招呼。 “媛儿……” 一个声音又很不合时宜地响起,江晓只觉心里一苦。 眼看着撤席了,怎么有人来掀桌子,催命吗? 眼角余光中,江晓到女人身体一颤,马上明白,这出声的应该就是她一直在寻找的阿爷。 就见那人挣扎着从一堆尸体中爬起,脚步踉跄,也不知是意识还未清醒还是根本就没看见,竟直向那些恶狗们走去。 “呜……” 恶狗们停止了进食,或许是因为被打断了进食而愤怒,又或许是因为见到更加新鲜的食物而兴奋,它们齐齐发出低沉的呜叫。 那人这时才似乎反应过来,啊的一声匆忙折返,但脚下一滑,反而摔倒。 在恶狗眼中,这简直就是进攻的信号,都不用带头,同时暴起。 “阿爷!”女人也再也无法旁观,大叫着起身冲去,但比起恶狗,速度明显不够。 此时,恶狗距离那人不过十几米的距离,以它们的爆发力,几乎眨眼就到。 不过,可能连恶狗们都没料到,最快的可不是它们,而是一根呼啸而至的人骨和一声实在不好形容的……呃……“虎”啸。 老虎自然是不存在的,那是江晓。 这也算江晓急中生智了,在恶狗们起身的一刻,江晓立即模仿老虎的声音大吼一声,同时甩手扔出一根胡乱抓到的骨头。 能不能唬住恶狗,江晓不知道,但人生如戏,除了演技也靠道具,或许能把那些家伙吓得屁滚尿流,一哄而散呢? 不过很遗憾,江晓的叫声明显不具备真的虎威,恶狗们鸟都不鸟,依旧飞扑,那根人骨也准头欠佳,没砸到任何狗头,落在地上一阵翻滚。 但所谓机缘巧合可能就是这样,没有直接威胁的人骨反倒吓坏了恶狗。 因为,那人骨在翻滚间竟突然燃起绿色的火焰,这火焰很小,但夜色的衬托,足够让它明亮异常。 对火的恐惧,那是刻在所有动物dna里的,哪怕眼前的火苗微弱不堪,恶狗们还是跳脚呜咽,齐齐后退。 “啊!” 女人也发出一声短促的惊叫,原本飞奔的身形明显一顿。 和女人截然相反,看到这火苗,江晓先是一愣,然后也忍不住大叫一声,但叫声中却是透着无比的兴奋。 难得老天开眼啊! 江晓飞快转身,再次捡起两根粗大的骨头,开始疯狂地敲打身边的白骨。刹那间,骨屑乱飞。 “对不住了各位,人死如灯灭,最后都是尘归尘土归土的,所以别介意。而且如果你们真的有灵,应该知道咱这是在救人,更不会怪我了是不是……总之,谢谢各位……” 作为一个饱受多年无神论教育的二十一世纪青年,江晓当然知道眼前的白骨不过是已经无机化了的钙质和磷质,压根儿不是什么怪力乱神,但对于逝者,终究还是要心存敬畏和感念的。 这无关信仰,只是人伦。 所以,江晓一边用力疯狂敲打白骨,一边喋喋不休,而这动静反比他的猫叫管用多了。恶狗们通通被他吸引,暂时放过了女人阿爷,而女人也趁机将之扶起。 纷飞的白骨中,绿色的火苗不断出现,并且越来越多。终于,一串轻微但绝对清晰的“噼啵”声之后,所有的绿色火苗如有神秘力量的牵引,急速汇聚,然后嘭的一声化作一团人头大小的绿色火焰。 恶狗们呜声更大,父女二人忘了逃跑,都定定地看着这无比“神奇”的一幕。 第4章 让我点个鬼火 “跑!”江晓大叫。 这一声本是让女人和她阿爷快跑的,但在父女两个听来,却好像是江晓在命令这团绿火。 因为那绿火随着江晓的起身和奔跑,竟真的犹如听话一般,摇摇晃晃、颤颤巍巍跟在了江晓身后。 更诡异的是,那绿火还在迅速地变大,仅仅几步之后,已经长到了半人大小。 “发什么呆,躲开啊!”江晓又叫。 虽然把火折腾出来了,但鬼知道能坚持多久,万一一会儿就灭了,他可就真没辙了。 父女二人这时如梦方醒,终于动了,而江晓则迎着恶狗们冲去。他必须趁这鬼火烧得旺的时候把这些家伙吓跑。 此时绿火更大,几乎环绕江晓全身。同时,江晓嘴里还吱哇乱叫且不住挥舞手中的两根人骨。照江晓的料想,这架势别说是狗,就是虎狼来了,也得吓个屁滚尿流。 不过,江晓显然高估自己的震慑力了。 最初,人骨零星散出的火苗引起了恶狗们的警觉,所以暂退。江晓身披火焰、手舞足蹈冲过来,也确实让它们害怕,纷纷呜咽着四散逃跑。但很快,这些家伙就察觉出什么。 没办法,狗鼻子灵呀。 大自然赋予每一种动物生存的技能,犬类最突出的就是它们的嗅觉。它们不仅可以通过视觉识别火焰,更能通过嗅觉辨别火焰的温度,因为燃烧一样是有味道的。 现在,它们闻出来了,江晓身上的火焰完全是徒有其表。 这判断相当准确,看上去熊熊燃烧的绿火确实没什么温度,不然还没吓跑恶狗,江晓自己倒先飞升了。 事实上,江晓整出来的火,就是民间俗称的“冥火”或“鬼火”。 这东西现代人都知道,不过是自然界中磷质的自燃罢了,常见于坟场、沼泽之类的地方。因为,动物骨骼白骨化后会游离出磷质,只要温度、湿度、气压适合,很容易就能燃烧。 而它的温度,只有四十度,属于冷火,别说烧烤,取暖都不够寒碜。 这一来,场面就尴尬了。江晓一靠近,恶狗们立即后退,而稍一停顿,它们就也跟着停下。 唯一还好的是,恶狗虽然判断准确没有被吓跑,但也不至于逆天到敢主动进攻。 总之,江晓和恶狗们形成了拉锯。而这样的局面显然不利于江晓,磷质总有烧完的时候。 还真是狗日的! 江晓心中大骂,却又无可奈何。 眼看身上的磷火有渐弱的趋势,江晓知道不能再耗下去,趁身上有火赶紧开溜是正经。那女人和她阿爷估计跑不快,倒是得给他们争取点时间。 这时候父女二人已经躲到了一旁。 女人阿爷看上去并不算太老,一张方田脸,三缕子孙胡,除了有些憔悴,气质倒也不俗。他定定地看着身上绿火缠绕的江晓,若有所思。 “先走!”江晓扭头冲两人大喊。 听到这喊声,女人阿爷心中回过神来,眼底蓦然又闪过一道精光,像是有了什么计较。 “小郎君高义,吾父女又岂可弃君独逃?不过同死罢了!”女人阿爷高声道。 江晓一下子哭笑不得,老哥你讲义气挺好的,但死什么死啊,咱还没活够呢,你们不走咱都走不成啊。 “你们先走,那个……吾断后!” 在福利院时有一个阿姨是河南人并且始终乡音不改,江晓跟着她也学了一口流利的河南话,这时面对女人阿爷的河南口随口就对上了,但古时这种文白相间的语境,他这个现代人多少还得适应下,所以简单一句话他也说得有点磕巴。 不过,意思却是表达的非常清楚。 这就不得不提中华文明的源远流长一脉相承了。世界上哪个文化能绵延不绝几千年?只要是中国人,穿个几百上千年和古人对话基本都没什么问题。你给老外试试,他就是原地穿越估计都张不开嘴,只能墙角玩泥巴。 “善!”女人阿爷倒也干脆,听江晓这么说立即点头,然后遥指远处影影绰绰的一个小山包道:“便在那处山下与小郎君相会。若小郎君不至,吾父女二人也必回到此处,断不让小郎君遗身荒草。” 废话还真多,啥遗身荒草,就不能说点好听的?江晓挥舞手中大骨,让他们快走,再不走他可真要遗了。 父女二人匆匆离去。 江晓继续提心吊胆和恶狗们周旋,生怕身上的冥火突然就灭了。好在冥火虽然越来越小,但燃烧还算稳定。 又坚持一会,估计那两父女已经走出相当距离,江晓将手里的一根人骨用力向恶狗们丢出。这一下不求命中,只求再吓恶狗们一跳。 扔完,江晓转身就跑。 很幸运,这次人骨居然没有落空,一条恶狗躲闪不及,正被砸中。 要知道江晓扔出的人骨可是股骨。这骨头不仅是人体骨骼中最长的,而且坚硬无比,尤其是股骨头,简直可以和榔头媲美。 那倒霉的恶狗直接被股骨头击中头部,惨叫一声倒在地上,虽然未必就被砸死,但绝对起到了杀鸡儆猴的作用。 恶狗们再次一哄而散,而江晓也算获得了一个逃跑的良机。 其实面对动物的袭击,扭头就跑是比较忌讳的。这在动物眼中是弱势和恐惧的表现,反而会刺激它们进行攻击。尤其是狗,越跑越追,被咬过的都知道。 要不是江晓仗着身上还有冥火残留且又没别的办法,也不会就这么跑。只能祈祷恶狗们意思意思就算了,别一直穷追不舍。 …… 天色渐白,小山脚下居然有一条小河绕山而过。 河边,女人尽可能地清理着身上的血污。无论何时何地,爱美总是女人的天性。女人阿爷则坐在一块石上闭目休息。 “阿爷,那绿火可是民间言说的冥火?”女人忽然问道。 “子不语怪力乱神。”女人阿爷淡淡回答。 女人点点头不再说话,抬眼看向来时的方向,脸上闪过一丝担忧。对这个舍身相救的家伙,她除了好奇,也是心存感激的。 “阿爷,很久了呢。” 女人阿爷睁开眼:“走,回去寻他!” 第5章 绝品好腰,寡人有疾 江晓真还出了点小状况。 他提气狂奔,确实甩开了恶狗。只不过就在他欣喜终于逃脱追杀时,胸口便传来一阵剧痛。 其实,他能坚持到现在已属超水平发挥,要不是穿越以来的紧张刺激让他分泌了不少肾上腺素,以他的身体素质早就扛不住了。毕竟,他是个恶性肿瘤终末期患者。 没说的,就地晕倒。等父女二人找到他时,仍然未醒。 女人很小心地探了下江晓的鼻息。 嗯,热的…… 女人心中一定。 有呼吸不但表明江晓还活着,更重要的是还意味着江晓不属于幽冥。 这种判断方式虽然有些可笑,但古人还真就这么认为,幽冥或鬼非阳属阴乃是死物,那必然是没有呼吸的,而只要有呼吸,那就是人了。 其实说起来,女人对江晓是否是“鬼”有所顾忌仅仅是担心“人鬼不同途”或“阴阳有别”而已,根本谈不上什么害怕,即便当时她看到江晓凭空生鬼火更多也只是惊。 事实上,别看现代社会科学昌明,要论对鬼的恐惧,古代还真不如现代。或者换句话说,古代之人对于鬼或幽冥之事,更多的是敬而不是畏。 因为鬼最初是被视为“魂之归也”而存在的,根本不是害人之物,诸子之一的尸子(尸佼)就认为天有天神,地有地祇,人有鬼魂,三者都是完美和智慧的化身,连屈原都作《山鬼》、《国殇》来颂鬼呢。 所谓“魂魄毅兮为鬼雄”! 只是佛教传入之后,鬼才逐渐被打入另类,直至今日成为完全的反面角色。 好了,现在女人唯一的担忧就是,江晓什么时候能醒。不过这就没办法了,只能等。 也不知过了多久,天光都已大亮,江晓仍然没醒。女人阿爷忽道:“媛儿,待他醒来,你替为父拜谢救命之恩,行大礼。” “这是自然,女儿省的。”女人点头。 “不过……”女人阿爷微一停,似乎有些犹豫,但还是续道:“莫提你的表字。” 女人冰雪聪明,微微一呆,瞬间便明白了这话的意思。 待字便是未嫁,既然未嫁,便可许身,女人的心中顿时充满惶恐。 “女儿不……”她急道。 “噤!” 女人阿爷突然厉喝打断女人,但转眼就看到她眉心那道刺目的伤疤。 这伤疤归根到底是他造成的,当年为了拉拢关陇贵族他已经伤害了她一次,那这一次呢?是对还是错? 他又犹豫了。不过片刻后他轻轻叹了口气,还是下定了决心。 “阿爷知你心有所属,只是他父子起事,已与吾家不共戴天,你们的婚约……还是忘了吧。” 女人阿爷轻声说道。 女人一阵心酸。 是啊,是该忘了,自己在眉心之上划下这一刀不就是为了表明和他再无瓜葛吗?可为什么又觉得这一刀不仅划在了额上,还划在了心里? “那女儿也不嫁,就陪着阿爷。”女人凄然道。 “莫任性。”轻轻擦掉女儿眼角的泪滴,女人阿爷也是一阵凄凉。他雄心万丈,立志万古流芳,拼上了所有,没想到却是这样一个结局,眼前所有的一切似乎都是他造成的,却又根本无力挽回,悲哉,痛哉,可又奈何哉? “……扈从皆亡,阿爷根本无力护你,为今之计只能寻一可托之人……此子能人异士,乱世之中或可自保……阿爷看他还颇有古道,想来不是凉薄之人……只要不见你孤苦伶仃,阿爷死亦瞑目了……” 女人阿爷像个老婆子一样喋喋不休,女人终于放声大哭。 昏迷中的江晓自然不知道又有人要左右他的命运。但人生就是这样,像极了霸总,充满操蛋的,好吧,这个词不够喜闻乐见,改成邪魅狂狷的气息。 当然,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总还有一二给个好脸,要是江晓知道他被左右的是终身大事,说不定也会欣然接受。 怎么好像有人哭? 也不知过了多久,恍惚中江晓睁开了双眼,只觉全身酸痛,一丝力气也没有。 “郎君醒了。” 见江晓醒来,女人匆忙拭去眼泪,竭力微微一笑。江晓循声望去,看见了女人。 这是江晓第一次清清楚楚、完完整整看到女人的模样。必须说,他瞬间失神了。 世界上绝大多数人的容貌是可以形容的,眼前这个女人不行,起码江晓没这本事,因为她超越了他的审美,以致让江晓感觉自己的审美标准瞬间提升了好几个档次。 什么吉沢、什么苍井、什么小泽、什么波多,她们也配叫美女?渣渣还得烧成灰。 同时,这一刻江晓也拥有了从没有过的生理体验——口水失禁。江晓终于知道,当面对某些特别的东西时,大脑控制中枢神经乃至皮下反射真不是那么容易的。 只是,眉心那道疤多少有点破相…… “咳。” 女人阿爷咳嗽一声,江晓回神,有些尴尬,太暴露本性了啊。 “小郎君无恙,老夫和吾家小娘甚慰。媛儿,拜谢小郎君救命之恩吧。”女人阿爷转头吩咐。 “喏。”女人轻轻点头,将内心所有的情绪隐藏,站起来,束发、整衣,然后清声道:“杨氏女,媛,待……字,谨谢郎君救命之恩,一拜!” 哪怕杨媛再极力压抑,说到待字时仍不免语滞。说完,她盈盈跪下,双臂前伸,左手按右手,下压,然后深深把身体伏了下去。 江晓大惊,然后就苦了脸。 古代女子行礼一般不过素拜,但杨媛此时哪里是肃拜,分明是稽首,九拜中最顶级的。 所谓“礼之至也”说的就是稽首。施礼前必须先自报名号,基本上都是用来拜天地、拜神仙、拜祖先的,有献祭自身的意思,拜皇帝一般都还用不着呢。 夭寿哦!江晓急忙摆手。 “别拜,用不着,这么大礼受不起……” “救命之恩当受此礼。莫拒绝,再拜!” 女人阿爷根本不容江晓异议,无力阻止的江晓只能挣扎着撑起身体苦笑着受礼,而看着杨媛落落大方地不断伏地挺身,江晓的中枢神经和皮下反射再次失灵。 嗯,他又流了。 无他,这杨媛窄袖小袄配束腰襦裙,一条粗麻衣带把小腰束得那叫一个紧,这一起一伏间纤腰毕现,令江晓只想大喝一声: “咄那腰精,腰围几何速速报来!” 大学时江晓偏爱女人腰是出了名的,人送外号楚二世,楚怀王的楚。 在他看来,腰才是一个女人身材的灵魂,没有腰,什么前凸后翘大长腿统统不好使。 好不好看先看腰,参考可以看身高,如果有个小蛮腰,屁股不大也能翘,如果没有小蛮腰,罩杯再大也是膘,这才是正解。 以江晓阅腰无数的眼光看,眼前绝对是0618的绝品好腰,以致杨媛拜完之后起身,江晓都感到意犹未尽,甚至心猿意马。 天使脸配魔鬼腰啊,绝配、顶配……交配……啊呸! 你也配? 江晓很为自己的下流无耻感到惭愧。 不过这也没啥不好意思的,其实每个男人都有这样的狗血心思,期待每次邂逅都是艳遇。这是人类的雄性动物本能,也是整个人类繁衍的种群要求好不啦。 所以,江晓稍微在内心自责了下就对自己从宽处理了。毕竟yy不是y嘛。再说,谁还没点小毛病? 嗯,寡人有疾,寡人好色! 爱谁谁。 第6章 以身相许不答应死给你看 “礼成。”杨媛起身轻念,缓缓退到一旁。 “真不必行此大礼。”江晓讪讪笑道。 “该当的。”女人阿爷接话,“老夫弘农杨仲英,虚活半百,若已老迈之身礼谢反而折了小郎君高义,是以让吾家小娘代谢了。不过,这一声恩主还是要奉于小郎君,尚未请教恩主尊姓大名?”杨仲英说着,叉手一礼。 “老人家折煞小子了。晚辈江晓,见过杨公。” 江晓这时已经攒了点劲儿,赶紧起来乖巧地躬身回答。瞅这杨老头的谈吐气质,没受过九年义务教育是万万养不成的,而且还是个老人家,自己也不能托大不是。 再说,杨媛那漂亮妹子就在旁边站着呢,在她面前什么都能翘起来,就是尾巴不能。 此时的江晓像极了盖伦蒂诺大草原进入发情季的禽兽,只想怎么讨好异性。 不过,虽然脑子里钻进不少小蝌蚪,但基本的思辨能力江晓还没丢,杨家父女那令他脑子里不断回旋“刘大哥讲话理太偏……”旋律的口音就再次引起了他的注意。 啊,不对! 猛然,江晓想起了什么,接着便恍然。 人家杨家父女哪里说的是河南话,准确地说,那应该叫“洛阳标准音”或“洛阳读书音”! 中华文明起源于黄河流域,汉语发轫于中原,不夸张地说,中原话作为最通用的语言流传了四千年,读书人读书必须按这个腔调来,当官儿讲不好中原话甚至会影响仕途。而这中原话就是洛阳读书音。 既然穿越到古代,那早该想到,人家说的是通行天下的“普通话”,而自己所言才是方言土语。 原来如此。 (洛阳读书音流传千年早已面目全非,它更接近现代的哪家方言也并无定论,这里设定洛阳标准音就是现代的河南口音只是为现代人穿越到古代能够正常交流找个理由。后面也不会再刻意强调。总之,这是闹着玩的小说,不是论文,讨论可以,杠精免抬哈) “小郎君怕不是此间之人吧?” 正咂摸着洛阳读书音的问题,杨仲英突然又问,眼神颇有深意,江晓顿时又吓一跳。 穿越这么容易穿帮的吗?这杨老头难道看出什么?还是我刚才玩的那手冥火太过惊悚? 不过,他只说我不是此间之人,倒没说我不是人,这还算好。 但,总不能实话告他自己穿越吧?那样自己是人怕也不会被当人了。 怎么说? 江晓心如电转,却还真一下不知该怎么回答。 “吾观小郎君虽已成年却不留发蓄须,可是出家人?”杨仲英追问,似乎很在意江晓的“身份”。 哈,听杨仲英这么一问,江晓反而乐了。 我谢你呀大爷,谢谢您的自以为是,更谢谢您老人家送给我的这个人设! 江晓赶紧道:“杨公神目,小子自幼父母早亡,一直随师傅在深山修行,不过却非剃度之人。只因发须易留气息招引野兽,所以才不留。年前吾师仙去,遗言令我游历世俗,小子才懵懂之间来到的此处。” 江晓顺着杨仲英的话编故事,直接把自己定义成一个“世外之人”。 想来,这说法杨老头应该会相信。毕竟,这世外之人的脑洞是他自己开的,比较容易自我说服。 果然,杨仲英点点头,好像还松了口气。不过江晓却没注意到,杨媛听到这话娇躯却微微一颤。 “不是出家人便好。”杨仲英目光深邃,手捻胡须,接着道:“如此说来,小郎君当未成家吧?” 江晓有点发懵。这个问题很私人啊,古人寒暄客套这么有深度、这么没边界感的吗? 好吧,无所谓,我是单身狗我骄傲。 “并未。”江晓笑道。 “善!”杨仲英猛然盯住了江晓,“吾家小娘四德咸有,姿仪秀美,如今待字闺中,今欲以身相许,报小郎君救命之恩,不知小郎君……意下如何?” 一记天雷! 江晓顿时懵了,这一切来的如此突然和直接,猝不及防到让他一下子开始怀疑穿越的真实性。 这算老天开眼吗?我人生的盲盒终于开出个大奖?穿越才不到一天,下半身的事就要解决了?还是和这样一个所有男人都梦寐以求的女人? 自己是不是该欣喜若狂? 足足半晌,江晓都觉得自己飘在空中。但,当慢慢落下,江晓突然……想死。 他目光移向杨媛,那张脸在清晨的薄雾中清丽无比,仿似不在人间。 啊啊啊…… “明河可望不可亲,愿得乘槎一问津。” 老子现在真的想乘木筏子上天把一条大大的鱿鱼甩老天脸上,然后问问这老小子: 有这样耍人的吗?! 江晓轻轻摸了摸自己的左锁骨上,那里有个小疙瘩,蚕豆大,没什么特别的意思,只是表示癌细胞远端转移而已。 原来,什么原不原装的根本没意义,因为你特么根本没有下半身! 没有下半生的人配有下半身吗? 呸! 杨家父女自然不知道江晓心里的“痛苦”,他们只看到江晓发呆、傻笑,然后看着天咬牙切齿,最终露出一张笑比哭还难看的脸。 “多谢杨公美意,只是……恕难从命……” 江晓说出这话,只感觉囝受向苦到极点。 “为何?可是觉得吾家小娘配不上汝?”杨仲英问,脸色竟然变得有些不善,尤其一双眼睛,犹如鹰瞵虎视,咄咄逼人,似乎很怪江晓有眼不识金镶玉。 江晓心里这个憋屈呀。 大好的白菜都送自己怀里了,自己不但不能拱,还得给交代,这是人干的事?是男人干的事儿?! “吾有疾……”江晓强颜欢笑。 杨仲英眉毛一挑:“不能人道?” 我去!大爷您是老司机啊,怎么就能想到这儿?不过士可死不可辱,这病绝对不能认。 江晓赶紧摆手:“非也非也!” “那是何疾?” “癌,很可怕的一种病。”江晓认真地说。 “癌?《金匮要略》列疾一百零八,似乎并无此疾。”杨仲英道,眼神中有些疑惑。 也不怪他不信,中医对癌症的记载多以“岩”、“瘕”为名,癌这个特指恶性肿瘤的症名在近代才开始使用,杨仲英听都没听说过,自然有疑。 江晓也无奈,这病在二十一世纪还没完全搞明白呢,该怎么解释? “反正得了此疾命不久矣,是以晚辈不敢耽误杨家娘子前程,还望杨公见谅。” “呵呵。”杨仲英笑了,笑得竟颇有些凄凉,他突然想起了自己惨死的幼子。 那一日,他乞死请求叛军放过他的幼子,没曾想叛军反而一刀将其斩为两段。他幼子上半截身子抱着他的腿还哭嚎了数声才咽气。 现在他再次体验到了这种无助、无力和无奈。他只想给自己唯一还活着的女儿找个活路,可结果却是如此。 当真是自己作孽太多,天不悯人? 一瞬间,杨仲英鹰瞵虎视的气场消失殆尽,神情颓废无比。 “罢了罢了。自作孽不可逭……” 杨仲英一退数步,要不是杨媛眼疾手快把他扶住,险些都要摔倒。 “阿爷愧对媛儿……”杨仲英看着自己的女儿满脸愧色。 杨媛轻轻摇头。这一刻,她真正才觉得眼前之人的身份只是一个想给自己的女儿寻条活路的父亲,而不再是其它。 她有千般不愿,她可以就这么死了算了,可是眼前这人呢?真要他死不瞑目? 杨媛默默地拔下了头上的木簪,转向兀自还在怼天怼地的江晓。 “救命之恩当以命还,无论如何奴家这条命都是小郎君的。不过……”杨媛轻声说着,而那木簪已缓缓顶在了自己的颌下,“要我的活人还是死人,还要江郎一言定之。我只数三个数,一……” 我去! 江晓难以置信地看着杨媛。坦白说,杨媛给他的感觉是柔弱且温和的,没想到骨子里居然也是一个狠人,一朝爆发如此生猛,真是一点废话不说,上来就是大招。 “媛儿……不可!”杨仲英也没想到这一出,瞪大眼睛看着自己的女儿,不过以他的身手怕是根本阻止不了杨媛,那木簪虽钝,但稍一用力也能入喉。 “二……” “要活的!”江晓大叫。 第7章 碰到乱世就得苟起来 春日迟迟,卉木萋萋,有三人近水而歇,正是江晓和杨家父女。 江晓蹲在河边洗了把脸,感觉轻松了些。这穿越没多久就发生了不少事,确实让他深受刺激。 也不知是不是和“推”字杠上了,自江晓刚才喊出“要活的”三个字后,他脑中就一直盘旋着两个词,顺水推舟和半推半就,甚至,连老汉推车这等虎狼之词也不时跳出。 好吧好吧,人家江晓也没那么不堪啦,其实他脑中更多的还有一句: 同是天涯沦落人。 自杨媛木簪抵喉那一刻,江晓就看出来,杨家父女之举并不完全只为报恩,更多的怕是生死之忧下的无奈选择。他不相信杨媛真的愿意对一个刚认识的人以身相许,更不相信自己有那么大魅力。 这多少有点欺之以方的味道了,但江晓一点也不介意。 他甚至自问,如果杨媛不是那么美丽,甚至貌如嫫母无盐,在刚才那种情形下,他会不会仍然大喊“要活的”。 答案是,会。 这个选择无关他的绝症,也无关杨媛的美貌,只关乎“人得活着”。 江晓眼前又浮现出他喊“要活的”时,杨媛小脸上那委屈却又感激的神情。一个女人到了要靠“以身相许”来换取改变命运机会的地步,该是多么的心酸和无助? 那么好吧,虽然自己只是个蹦跶不了几天的蚂蚱,但现在咱们就一条绳了,只要咱能蹦跶一天就一定带你们一起活蹦乱跳的。 就这么定了! 江晓心中陡然升起一股豪气,接着马上想到了另一个问题: 话说,蚂蚱每年什么季节交配来着? 天空闪过一道光,似乎想把江晓这个患寡人之疾已无可救药的家伙活活劈死。 “《诗》云:其桐其椅,其实离离;岂弟君子,莫不令仪。吾女今日便取字‘令仪’,如何?” 杨仲英说道,说完看看江晓,直接打断了江晓关于蚂蚱交配季的思考。 这老头,总是这么不识趣儿。 其实,杨仲英给自家女儿取字和江晓没什么关系。但现在他这做法明显是要把“以身相许”这事儿给坐实了。 在他看来,什么六礼不六礼的,现在统统从权,当面把杨媛的表字告诉江晓,就算问名了。 “杨媛杨令仪,字如其名。”江晓笑道。 江晓自然清楚杨老头当场给自己闺女取字并告诉他意味着什么,反正都决定绑在一起当蚂蚱了,那就彻底配合他。当然,江晓这么说也不违心,这名、字确实相得益彰,非常好听。 杨媛也轻念,心里却再次不由自主地涌上一丝伤感。 上一次李家问名,她取字“容雅”,现在阿爷重新给她取字,那便意味着她和他的婚约彻底终结了。 令仪会好过容雅吗?杨媛又一阵彷徨。 “小郎君亦无表字,且家中已无大人,老夫便僭越代为取字,以全问名之礼,可否?”杨仲英又道。 “好啊。”江晓点头。 一直以来,江晓就挺遗憾现代的中国人只有名没有字,让“名字”真正的含义少了一半,听杨仲英这么一说自然答应。 “可是日出之晓?”杨仲英问。 古人取字皆和名相关。譬如,杨媛的媛本身是美女的意思,杨仲英给取字“令仪”,名、字呼应就很恰当,所以他必须知道江晓准确的名,才好取字。 “不错。” 杨仲英再次闭目,也只片刻就睁眼,道:“日出月落,循环往复,此天地至理。老夫为小郎君取字‘逐月’,当有生生不息之意。” “逐月……江晓江逐月……” 江晓低声念叨,忽然觉得这穿越的开局也不是那么糟糕。一个新的世界,遇到一个可供自己yy的人,还有了一个完整的名字,这是否意味着一个全新的开始? “中否?” “中!” 江晓和杨仲英同时大笑。 后面杨仲英少不得还要问江晓生辰八字什么的,八字合不合什么的现在自然不考虑,但报个岁数总归要的。 “父母早亡,小子只知虚度二十二,具体生辰就不知了。” “无妨。”杨仲英大手一挥:“媛儿生于……” 说到这里,杨仲英突然露出尴尬神色,似是想不起来自己女儿生日,只好转头看向杨媛。 “开皇二十年桂月初九辰时三刻。女儿年已十九。” 杨媛淡然一笑,不以为意。据她后来所知,她出生的这一年波诡云谲风云变幻,她爹没心思放她身上太正常了。 “开皇二十年啊……” 听到这个年份,杨仲英也好像突然被勾起了回忆。彼时,他得到了那个梦寐以求的位子,也自那起他跌宕起伏。 开皇? 江晓也虎躯一震。 从穿越以来,江晓就惦记着落到了哪朝哪代,只是一直没机会询问,现在杨媛无意间说出,正好给他解惑,但这年号…… 也太上头了! 开皇这个年号,稍微有点历史知识的人都不会陌生,毕竟开皇之治在历史上也算有名,那是隋文帝的年号。 如果就穿越到这一年倒还不错,但问题的关键是,那是十九年前。 那十九年后是什么时候? 江晓掰着指头计算,开皇二十年之后仁寿四年加败家子大业十四年再加…… 靠!大业十四年江都兵变隋炀帝就挂了,剩下一年算哪一年? 唐武德二年还是隋天寿二年? 哪怕江晓对隋唐历史还算熟悉,这时也不由想再次骂娘。 原因不是因为他无法确定具体穿越到了哪一年,而在于他终于知道,这个穿越的点儿卡得多么正。 简单说吧,这个点儿就是一个隋不隋唐不唐,整个中华大地正群雄逐鹿以致战乱四起的时候。 怪不得一穿越就看到漫山遍野的陈骨新尸,这就是一个纯纯的大乱世! “杨公,小子久居世外,不仅不知日月,连山河所在都不甚清楚。此处又是何地呢?”江晓追问。 时间已经有了,着实不咋地,现在要看地方怎么样了。要是落个相对好点的地方,垂死挣扎花的力气都能小点。 “此地乃是并州晋阳。”杨仲英收起回忆答道。 “啊?” 一听这地儿,江晓脸色更苦,居然是山西,还是太原! 那真是,倒了血霉…… 这什么地儿啊? 论产出,汉以降,天下岁入四分之一出此地,盐、铁、铜、煤行滋华夏。 论地位,“天下之形势必有取于山西”,居于其中的晋阳更是天下霸府,远的不说,当下的李渊老小子就是自此起兵得天下,其后到五代,太原更是以一隅之地将整个中原轮了十几遍。 这是人呆的地方? 要知道,乱世之时无人问津的犄角旮旯才是好地方! 第8章 唱段黄梅戏给你听 溜了溜了,必须苟起来,江晓立即打定主意。 似乎看出江晓有所思,杨仲英说道:“旬月之前,马邑校尉刘武周借突厥之力引兵南下,虽未夺城,但已陈兵于外,当下之晋阳城可非善地。” 杨仲英本来打的主意就是借江晓之力为杨媛谋生,这时自然是要尽可能为江晓提供信息了。别江晓这傻小子什么也不知道,要一头扎向晋阳,那他们父女两个跟还是不跟? 江晓点点头,这段历史他并不陌生。 刘武周也算隋末一大枭雄,先当混子再当军棍,起兵反隋后依附突厥,后来更是收了易州叛军首领宋金刚当妹夫,一时声势浩大,于是就有了霸占李渊老巢,“南向以争天下”的念头。 杨老头现在说的就是此事。 当然,最后的结果大家都知道,这个小九九直接被英明神武、一千年不世出的李家二小子给灭了。 不过,即便刘武周、宋金刚很快就玩完,但也前前后后把大半个山西折腾了一年有余,要不怎么说必须苟起来呢? “那依杨公之见,我们何去何从?”江晓反问,既然已经绑到了一条绳上,那就必须有基本的共识,他可不想老头有其它想法。 “隐于山野,以避其祸。” 哈,江晓笑,不谋而合呀。 就听杨仲英一指身旁的小河,续道:“此水名海清南河,为晋水旁支故道,其源在深山,两岸鲜有村郭,若是能寻得一处落脚之地,或可乱世存身。逐月觉得如何?” 第一次听到有人以他新取的字相称,江晓多少有点不适应,但同时也感到一阵别样温暖,因为,这代表一种他人对他的亲近。 江晓突然发现,他错了。 他判断杨家父女是想借他图生,但事实上,他又何尝不是也需要他们?不管他们能为他做什么,只要他们在自己身边,那就是一种力量。 人是社会的动物,没有人喜欢孤独。 “杨叔高见。”江晓笑道。 杨仲英目光猛地一凝,这一声“杨叔”他听得很真切,由“杨公”而“杨叔”,这一字之差,却是远近大不同。他不由笑了,心中最后一丝忐忑终于彻底放下。 “那事不宜迟,我们便溯流而上。” “好!” “也不必急于这一时。”这时,一直沉默的杨媛突然说话,边说边从垂胡袖中摸出一块半个巴掌大小的黑黄之物来,“总要添些草料才好行路。” 说着,她将手中的东西一掰两半,分别递给杨仲英和江晓。 不用想,一定是古代的某种干粮,江晓接过,只觉入手颇沉,也不知是什么东西做的。 “媛儿,前日不就已经无食了吗?怎地还有?”杨仲英愕然。 “阿爷莫要多问,只管吃了就是。” 杨仲英不再说话,心中却已了然,这点东西一定是这小妮儿饿着自己省出来的。他默默将手中的东西再次掰开,递给杨媛一半,而杨媛则固执地将其推回。 “阿爷吃。” “长者之物不能享,我的总可以吧?”杨媛刚推开杨仲英,另一块黑黄之物就到了眼前,正是江晓。 以江晓这机灵的大脑袋,现在要还看不出什么就怪了。显然,杨媛是把她仅有的储备拿了出来,让他和杨仲英吃,而一点也没给自己留。 想想看,按杨仲英所说,前日断粮,那她起码都饿了两天了。 那这时候不献殷勤不是傻? 所以,江晓毫不犹豫地把手中的东西全部递给杨媛。 看着笑嘻嘻的江晓,杨媛反倒有些手足无措了。 “拿着,全吃了。” “不可。” “为何?” “天下没有夫……”说到这里,杨媛突然脸一红,改口道:“没有男未食女先用的道理。” 杨媛这一下娇羞直把江晓看得又一痒,同时哭笑不得。 要不说封建礼教害死人呢,看这封建男权把人逼的。 “天下的道理我不管,在我这里男女平等。所以,吃吧。” 啊?! 杨媛俏眼睁得老大,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男女平等啊,在这个时代,都不能叫虎狼之词,简直就是异端邪说! 杨仲英都眉头一皱。 “还是不可……”杨媛脑子嗡嗡的,下意识地继续拒绝。 还真是个倔丫头啊,看来不霸总一下不行了。 “你都说生死由我了,怎地让你吃些东西都不成?若是如此,以身相许岂非空话?我也只数三数,吃与不吃小娘子看着办便是。一……” 江晓一边数一边偷乐。那句话怎么说来着?马白脸养儿子,一报还一报呀,哈哈哈。 “小郎君是美意,媛儿接了吧。”杨仲英这时候赶紧出来打圆场。 “那……奴家就谢过郎君了。”杨媛无奈只能双手接过江晓手中的黑黄之物,不过接着就头一扬,道:“只是奴家现在不饿,且容我将之收起,随后再吃。” 唉,江晓叹口气,彻底无语了。 骗谁呢?都两天没吃东西了,不饿才有鬼。这丫头把吃的收起来,绝对是留给他和她老子的。 杨老头说他这闺女四德咸有,还真不是吹的。而且,从她这番做派来看,这丫头也绝对是个外圆内方、外柔内刚的性子。 嗯,不仅是棵好白菜,还是白菜中的娃娃菜。 “杨叔,我们这便上路如何?”江晓大声说道,他现在是一刻也不想耽搁了,只想尽快安顿下来,好让他能施展穿越者的本事,把这棵白菜养起来。 晋阳地处高原,晨时野外易有薄雾,此时旭日既生,正是一派“云开雾散却晴霁,清风淅淅无纤尘”的盛春美景。 若不是偶尔还能看到不知被什么野兽撕扯、咬烂、散落一地的尸骸,江晓真的以为现在是在乡野踏青了。 呃,不对……江晓看一眼身旁聘聘婷婷的杨媛,暗道,春游踏青并不合适,或许这一句才最应景: 树上的鸟儿成双对,绿水青山带笑颜…… 赶到了调上,江晓不由哼了起来: “你耕田来我织布,我挑水来你浇园……寒窑虽破能避风雨,夫妻恩爱苦也甜 ……你我好比鸳鸯鸟,比翼双飞在人间……在人间……” 这调调一出,直接又把杨媛听傻了,她侧脸瞪着江晓,好像看一个怪物。 “好听不?”江晓腆着脸问,那神情贱过小岳岳。 第9章 原来你也在这里 杨媛小脸羞得通红,下意识就想一个逼痘糊江晓脸上。 这都什么词儿?当真是登徒子! 暗啐一下,她一跺脚,快走几步,甩开了江晓。 江晓撇撇嘴,也立即意识到,这下有点太放飞自我,都把人家吓着了。 隋时社会风气上承魏晋风度,总体上是比较开放自由的,率真任诞且风流自赏,不过这也只是相对而言,终究还是超脱不了封建思想的束缚。 他这五音不全的《天仙配》,把男女之情直白地表达出来,不吓人才怪。 “媛儿性子方正,莫怪。”杨仲英呵呵一笑,道:“逐月所唱似乎是黄梅采茶歌的调子。” “是啊,杨叔当真见闻渊博。”江晓笑道,忽然心中一动,接着又补了一句:“吾师曾云游天下,小子时常听他讲述世间所见,杂七杂八的东西听了不少。倒是杨叔,莫非也曾踏遍山河?” 说完,江晓看着杨仲英。 戏曲这东西这个时代还没有形成,虽然民间早有“角抵戏”和“歌舞戏”之类的表演形式,但只是戏曲的萌芽,根本没有大面积流传,且地域性极强。 江晓虽然不清楚黄梅戏的具体的渊源发展,但却也知道它源于江西南部和湖北东部一带。 一个身处黄河以北太行山中的老头居然一下子就能听出淮河以南长江腹地的调调,怕不是一个“见闻渊博”就能解释的。 这老头的出身和来历恐怕真的不一般呢。 “不错。老夫这一生还真是靡有定居,不敢说踏遍山河,倒也去过不少地方。” 杨仲英遥视远山,脑海中一幕幕的过往纷纷出现,那长城的巍峨、大漠的苍凉、长白山的圣洁、鸭绿江的清澈、江南的锦绣和沧海的辽阔仿佛都在昨天…… 轻轻地,杨仲英叹了口气。 “不过,那都是过去啦。老夫现在只想找个地方歇歇脚。走吧。” 杨仲英负手前行,看着他的背影,江晓蓦然有一种感觉——迟暮。 老头似乎很有故事啊,不过似乎不太想说,江晓嘀咕一句,迈步跟上。 等等,杨老头是哪儿的人来着? 他似乎说过,只是当时自己只顾着咂摸杨媛的小蛮腰了,没太注意啊。 江晓咬着嘴唇边走边回忆。 想起来了! 弘农,他说他是弘农人! 姓杨,还是弘农的……这个……有点意思了啊。 自两汉察举、征辟始,到魏晋实行九品官人法,世上便形成了不少高门世族,弘农杨氏虽然比不上声名赫赫的五姓七望,但也是历史上有数的大门阀,后裔子嗣遍布天下,连隋朝皇室都自称其后。 说不准,这杨老头还和隋朝皇室沾亲带故呢。 一时,杨媛心念鸳鸯鸟,杨仲英身陷回忆杀,江晓思量杨家父女的来历,倒都无话了。 套用一句用烂的话,这时候,不出意外的话,意外就来了。 果然,不远处突然传来一阵嘈杂声。 “又让它跑了!怎地连这么个小东西都追不上?” “秦家老丈,吾等四日未食……跑不动……” “刘大你胡说,早晨你明明喝了一碗菜粥,还是一大碗。” “王家三郎,你屁股眼看到我喝了一大碗吗?而且,那也能叫粥?不过一碗水煮草,里面一粒粮也没有!” “都别说了,省些力气。刘大,你且绕到前面堵它。” “是,苏大哥。” “苏大哥,我们真要把它捉来吃吗?我看它甚是可爱呢。” “小七,不吃它我们便要饿死。想想你家小九,已经饿得哭都无声了……咳咳咳……” 声音由远而近,江晓抬眼看去,足足有十几个身影。 不过,除了一个白胡子老头和一个虬髯汉子,剩下的竟都是些十岁上下的孩童,其中甚至还有一个看上去只有四五岁的女孩。 江晓正纳闷,一团肉乎乎的黑影不知从什么地方猛地窜出,一下就扑到他脚下,然后死死抱住他的小腿,并扯着嗓子嚎叫起来。 汪汪汪…… 只是,再怎么嚎,这声音都让人觉得奶声奶气。 江晓三人都吓一跳,不过等看清这小东西,杨家父女松了口气,但江晓却陷入了深深的恍惚,以致根本不敢相信眼前所见。 他轻轻抱起脚下的小东西,能感到它激烈扭动的身体中传来的兴奋和激动,直到它的舌头结结实实舔到他的脸上,才终于确定: 奇迹! 穿越前,江晓养过一条狗,一个半月大,纯种德牧,名叫小豆子。 小家伙先天颚裂,一出生就被遗弃,被江晓捡到后悉心照料,上颚居然奇迹闭合。 因为参加试药,江晓便把它寄养在医院的花房,昨晚就是惦记这个小家伙,所以半夜跑出去看它,没想到一阵怪风就穿越了,更没想到,小家伙竟然和他一起来了。 江晓紧紧掐着小豆子的腋下,任由它把自己的脸舔得全是口水,他知道小家伙是在表达一种感情,一种终于找到主人的喜悦和兴奋,而他也毫不顾忌地回以大力的亲吻。 此时,穿越时空相遇所带来的激动,可能只有这一人一狗能够体会吧。 不过,其他人可都没这份激动,而是个个目瞪口呆。 倒是那最小的女娃子先反应过来,轻声道:“这位郎君,你可是这小狗的主人?” 声音软糯,正是那个叫小七的。 “是啊,是我养的,还以为丢了呢,没想到还能寻回!”江晓笑道,依旧难抑兴奋。 其实都不用答,这一人一狗的亲热劲儿已充分说明问题,人可以做假,但畜生可不会。 “秦家老丈,那我们还捉这狗子吗?”有一男童仰头问那白首老翁。 “无主之物自然捉得,但既然有主,我们便不能捉了。记住,有主之物不可取。”秦家老丈抚摸男童的脑袋答道,话中满是无奈。 “那我们吃什么?”一个孩童又问,这一下,秦家老丈可就不知如何回答了,所有人脸上都露出失望的神情。 短暂的沉默。 “呔!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若想打此过,留下……留下……那条……” 一个小子突然跳起来,双手叉腰,指着江晓怀里的小豆子喊道。听声音,就是那个叫刘大的,不过,名叫刘大,可看上去也就十二三岁的样子。 “啪”的一声,刘大话没说完,后脑勺已结结实实挨了一巴掌,正是那个虬髯汉子出手。 “小小年纪,学人剪径,该打!” “苏大哥,疼。” “好叫你记得,不学好,便挨揍。”姓苏的汉子教训完刘大,转头看向江晓三人,一叉手,道:“某家不知此狗归属,告罪了。” 姓苏的汉子身材高大,看上去足有两米,但脸色却非常苍白,说话也显得中气不足,甚至有些虚弱。 “无妨。”江晓赶紧摆手。 第10章 要点脸吧,你是德牧不是泰迪! 江晓对眼前这些人的印象相当好。 不提因为他们的缘故,他和小豆子得以重逢,就看这些人——尤其是那秦家老丈和苏大汉——所行之事还真有点伯夷叔齐的“傻劲”,宁肯饿死不干坏事呀。 坦白说,若是这些人强抢小豆子,他和杨家父女三个是绝对顶不住的,毕竟人家势众,哪怕他们个个饿得虚弱不堪,还基本都是未成年人。 所以,都是好人啊。 “看样子,三位也是避祸的流民?”苏大汉问。 “不错。”江晓答。 “那随某来吧,虽然饭无一口,但一碗水煮草还是有的。三位若是不愿,也大可掉头,因为此去深处便是山林,方圆数里再无一处人家。” “哦?”江晓没想到这苏大汉如此坦诚,转头看一眼杨仲英,就见杨仲英微一思忖然后点了下头。 “那多谢壮士收留。”江晓道。 “谈不上收留,吾等也皆是逃难的流民,聚在一起求个相互照应罢了,所谓人多力聚,你我都有好处就是。” 说完,苏大汉再拍一下那刘大的脑袋,扭头就走。那刘大盯着江晓怀中的小豆子仍有不甘,却也只能幽怨回头。 所有人跟着转身,这苏大汉俨然就是他们的头领。那秦家老丈冲江晓三人笑笑,示意他们跟上,也无其它多余的话,只是在转身之时,眼中略过一丝狐疑。 苏大汉一行在前,江晓三人在后,小豆子过了兴奋劲儿,安分的窝在江晓怀里,不过很快就开始对另一件事感兴趣。 它那乌溜溜的大眼睛死死地盯住一个人,而那人有一双比它还大的眼睛,也目不转睛的看着它,大眼瞪大眼,似乎在比谁更大。 江晓差点笑出来。 “这小把戏真是郎君所养?”杨媛不由有些尴尬,收回目光,没营养地问道。 “是啊,我在山中养的,叫小豆子。” 杨媛微不可察地撇下嘴,似乎很鄙视江晓的起名水准。 “摸摸?”江晓笑嘻嘻地拿起一只狗蹄冲杨媛晃。 他算是看出来了,杨媛很喜欢小豆子。也是,从古至今,女人对毛绒绒的东西大抵都是没什么抵抗力的。 杨媛看一下江晓,又看一下正瞪着她看的小豆子,慢慢伸出手,摸向狗头。突然,小豆子的蹄子猛地拍到了她的手背上。 杨媛吓了一跳,玉手急缩,抬眼看江晓,却见这家伙正一脸坏笑,原来是他故意借着小豆子的蹄子使坏。 杨媛顿时愠怒,但美目里却说不出来是羞涩还是生气,反正在江晓看来,就是被撩到了。 “不逗你了,你摸吧,不咬人。干脆你抱着吧。” 江晓索性将小豆子推向杨媛。杨媛犹豫下,最终没能抵挡诱惑,伸手接过。 小豆子若是有知,一定会鄙视江晓这种卖狗求欢的行为,但若它真有知,也一定会感激江晓。 奶狗嘛,为什么叫奶狗呢?因为,它终究还是更喜欢……嗯……听懂掌声。 果然,小豆子极为乖巧地躺在杨媛怀里卖萌,不时用狗头蹭蹭不该蹭的地方,江晓顿时大怒,心中恨骂: “要点脸成不?你特么是德牧,不是泰迪!” 小豆子理都不理江晓。 行不多远,出现一个山坳,很快转过,江晓不经意抬头,眼前所见直接令他倒吸一口冷气。 就见一座座宛如堡垒一般的建筑出现在眼前,鳞次栉比,蜿蜒向上,气势恢宏无比。 “坞堡!” 杨仲英也禁不住失声惊叫,扭头看向身旁的秦家老丈,一脸的不可思议。 “尊驾倒是好眼光。”秦家老丈微微一笑,“确实是坞堡,不过却是魏晋年间的遗物,原住之人早已弃之,正好让吾等这些无家可归之人占用,这可不算不告而取。” “那是自然。”杨仲英点点头,目光重新回到坞堡之上。 对于坞堡,江晓也是知道的。 坞堡,亦称坞壁,是一种防御性建筑。据史书记载,坞堡源于汉时的塞外列城,多由民间豪族兴建,用以自保。其形制如城,内有望楼,外有围墙,设垛口和箭孔于墙上,易守难攻。 因这东西外可以御辱,内也可以作乱,光武帝时便下令“民间禁堡”,但三国及至魏晋之时,天下多乱,坞堡又重新兴起。 不过,终因坞堡建造靡费甚巨且建之不易,最终还是没落,留存到二十一世纪的坞堡好像只剩山西介休的张壁古堡了。 嗯,北坞堡南土楼,也就山西煤老板和福建大家族能玩得起这东西,江晓嘬着牙花感慨,山西老醯儿能聚财呀,有钱的主儿,可惜此一时彼一时了。 “这坞堡年久失修,已半数坍塌,不过防些虎豹豺狼还是足够。莫把自己当客,来到此处,便是主家,三位和我,还有他们,都一样。” 秦家老丈说着目光一转,而顺着他的目光,江晓三人就见坞堡之前并不算太开阔的野地中满是佝偻的身影。 “他们在挖野菜。今岁春早,苣、荠、苋、苜蓿等物长势甚旺,幸有这些草食,不然无人可活。不过……” 秦家老丈续道,说到此处叹气不言,不过意思再清楚不过,仅靠吃“草”,所有人都扛不了多久,最终还是饿死。 这,几乎是注定的。 是啊,人不是牛羊,没有能把植物粗纤维转化成碳水化合物、蛋白质和脂肪的肠胃,这是人类的幸运,也是人类的悲哀。 “此间缺食,空房倒是充裕,还是麻烦秦家老丈先带这三位去寻个住处吧。”苏大汉这时说道,“某去看看昨日下的陷阱可有收获,随后再与三位见过。” “喏,交给老朽。下陷之事偏劳郎君了。” “别过。” “别过。” 苏大汉抱拳告辞,江晓等人也纷纷还礼作别,随后苏大汉转身离去,只是转身之时一阵咳嗽。 秦家老丈眼中旋即出现一缕深深的忧色。 “三位,随老朽来吧。” “有劳。” “请。” 江晓三人跟着秦家老丈穿过人群,江晓注意到,野地中采摘野菜的人全是妇孺,竟然一个青壮男人都没有。 似乎是看到江晓的疑惑,秦家老丈叹道:“皇帝三征高句丽又开凿大运河,广发兵徭之下,他们家中男人都死了。” “无所依靠又遭受兵灾,这些失父失夫之人只能四处避难,侥幸聚到此处得以偷生。所以老朽才说,此地无客亦无主。” “若不是老朽早年曾有一转军功,博了个云骑尉的勋名,怕也难逃再役之祸。唉……” 随着一声长叹,秦家老丈大摇其头,而杨仲英脸上也闪过一种极为复杂的神情。 第11章 他说他叫苏定方 江晓没想到这不起眼的秦家老丈还有这个身份。想想也是,乱世之下,管你平头百姓还是官僚勋贵,该仆街也得仆街。 至于没有青壮的情况,江晓其实也知道原因,但凡战乱时期,民间符合兵役和徭役要求的男人就是死亡率最高的群体,只是没有想到这么惨烈。 “便是这里,以后三位就在此歇息。” 一番曲折穿越,秦家老丈带着三人来到一处院落。 这院落只有一进,北房三间,一正房两耳房,东西还各有一偏房,各屋均没什么陈设,甚至连“床”都只是几拢干草。 就是个狗窝嘛。 不信? 在院子里兴奋到不行的小豆子可以证明。 “简陋如斯,三位莫怪。”秦家老丈说道。 “已经很好了,多谢老丈。”江晓笑道。 这是江晓的真心话,虽然如同狗窝,但现在的情形下,能有这么一个遮风挡雨的地方已算幸运,多少人还求之不得呢。 “秦家老丈,今日陷阱获得花鼠两只。老丈处事公正,一会分配之事还是劳烦老人家。” 这时,一个声音从院外传来,却是那苏大汉来了,他边说便跨入院中。 “只有两只?”秦家老丈失望道。 “莫灰心,惊蛰未久,许多虫兽未醒,日后可食之物会越来越多的。” “但愿如此吧。” 苏大汉和秦家老丈说完,扫一眼江晓三人,神情很是严肃,道:“某家性直,不喜赘言,既然三位在此安顿,那某便只说一句,不敬之处先请三位宽宥。” 说着,苏大汉先施一礼。 “尊驾赐教便是。”江晓回礼道。 “好,那在下苏烈谨告:此地,同劳同食,不作无食,男女老幼,概不例外。三位可有异议?” 苏大汉说着看向杨仲英,江晓三人中杨仲英年长,他自然当杨仲英为首。 “老夫杨仲英,壮士所言在理,吾三人无有异议。”这种小场面,杨仲英随手应付,不过说完还是看了一下江晓,但却发现江晓此时竟有些出神,不知在想什么。 应该不可能吧? 可能只是同名。 江晓心中思忖,咬住了嘴唇。 不过,还是要求证一下! “尊驾刚才说你叫苏烈?”江晓小心翼翼地问。 “不错。”苏烈诧异,不知江晓为啥突然对他的名字感兴趣了。 “敢问何方人氏?”江晓追问。 “冀州武邑。” “贵庚?”江晓感觉自己的声音开始发颤。 “二十有七。” “可有表字?” 江晓感觉自己的血流开始加快。 “表字……定方。” 额滴个神呀! 同名、同姓、同字,同年龄,还是同一个地方,这种情况下,不是一个人的概率太小了,那么…… 江晓现在几乎可以确定,眼前这个苏大汉就是那个取突厥、平葱岭、镇吐蕃、夷百济、征伐高句丽并最终死于边疆的一代战神——苏烈苏定方! 苏定方这人出道挺早,但成名很晚,不像某些人出道即巅峰,而且是以字行天下,算是个大器晚成的。 史载其为人正直,有情有义,很小就随父征讨贼寇、保境安民,虽有小过(纵兵劫掠)但不失大节,不过民间演义却把他说成是个卑鄙无耻的奸佞小人。 但即便演义颠倒黑白,却也不敢否认他“前后灭三国”、打下大唐半壁江山的英雄壮举。 江晓没想到自己穿越后碰到的第一个有名有姓的历史人物就是这么个大佬,坦白说还真有点小激动。 只是,按史书记载苏定方现在不是应该在河北跟着窦建德、高雅贤起事吗?怎么跑山西来了? 江晓心中疑惑,却也没太在意,古史记载都粗得很,不会面面俱到。 “在下江晓江逐月,见过苏兄。苏兄言之有理,吾等现在就去那个……干活。”江晓拱手笑道。 对苏定方这个千古名将江晓还是很仰慕的,很想和他现在就套套近乎,但凡事过犹不及,反正以后常见面,也不急于一时了。 而苏定方见江晓一惊一乍的着实有些奇怪,但看他又态度不错,也就没再说什么。 “那便请吧,三位先随我去吃些水煮草,想来你们也饿……” 苏定方做个请的的手势,边走边说,不过话到一半,突然身体一晃。 “……吃完再去……” 强忍着再说一句,苏定方终于支撑不住,推金山倒玉柱,轰然摔倒。 “苏家郎君!”秦家老丈一声惊呼。 江晓几人手忙脚乱将苏定方抬到屋里,不过房中连床都没有,只能将苏定方放在一堆草上。江晓注意到,苏定方这时已经昏迷不醒。 “请小娘子回避!”秦家老丈转头对杨媛道。 杨媛点头,依言出去,转身间看到江晓递过来的一个眼色。 这眼色的意思很清楚,是让杨媛看好小豆子。 开玩笑,这地方逮两只老鼠都稀罕,不看好小豆子,不定怎么就没了。虽然能感觉出坞堡中的人还比较纯善,但总得以防万一不是。 杨媛会意,出去了。 秦家老丈慢慢解开苏定方的衣带,刚一掀起衣襟,江晓就闻到一股令人窒息的恶臭。 接着,一条从右前胸到左下腹、足有一尺多长、渗满红黄脓水的伤口就出现在江晓眼前。 “是刀伤。”秦家老丈叹口气,“七日前,老朽在山前的河中将他救起,还想着他身强体壮,能够捱过。没想到……唉……想当年老朽在军中,很多袍泽也是没死于阵前却死于伤患……苏家郎君怕是不成了……” 秦家老丈无奈和惋惜地说道,江晓却是忍着反胃,一阵嘀咕。 不应该呀,眼前这家伙以后还要灭三国呢,不可能就这么死了啊。 可这伤…… 严格来说,这伤其实不算重,搁现在只要不失血过多,缝几针再抗个感染,几天就好,但问题就在这儿。 这个时代可没有抗生素,伤口感染绝对致命。看苏定方这情况,他已经是严重感染了。 怪不得堂堂一代军神连小豆子也追不上。 不过话说回来,这苏定方确实不愧“勇悍”之称,都这样了表面还跟没事儿人似的,给一般人早撂那儿了。 “这几日全靠苏家郎君凝聚众人,他这一死,余者恐都命不久矣。”秦家老丈继续摇头叹息。 “此伤确实要命,不过……”江晓看着苏定方的伤口又咬起了嘴唇。 “不过什么?”听江晓似乎话外有音,秦家老丈猛地抬起了头。 “在下想说,定方兄未必便死。” “当真?!” 江晓看一眼满脸震惊的秦家老丈,直接道:“秦家老丈,去寻些人过来,手脚利索的,特别要胆大的!” “喏!” 秦家老丈不愧是行伍出身,这个时候也不拖泥带水,答应一声立即快步去了。 “逐月,此人如此伤势,你还有办法?”杨仲英也是一脸不敢相信,秦家老丈一去立即问道。 “死马当活马医,权且试一下吧。”江晓笑道。这时候他也没办法多解释,但心里已经有了计较。 莫说按历史的走向苏定方就不会死,就算历史出了岔子,现在苏定方遇到了他江晓,那也有极大概率活下来。 因为,没有抗生素咱也能抗感染! “杨叔且歇着,小子去去就来!” 第12章 先给我搞点蛆来 以刘大为首的一群小屁孩和十几个还算年轻的妇人站在了江晓面前。 “江家郎君,人已唤来,但请吩咐。” “有劳秦家老丈。”江晓点点头,扭脸看向刘大,问道:“你胆子可够大?” “小的我狗胆包天!”刘大感觉受到侮辱,拍着没几两肉的胸脯大叫。 “好!”江晓赞一声,也不介意这家伙没文化,“既然有胆,那野地里有不少死人,某要你带人去他们身上拣些蛆虫回来,可也?” “啊?蛆虫!”所有人都吓了一跳,刘大和他身后的娃娃更是目瞪口呆。 “怎么,刚才叫得欢,现在没胆了?哼,还是孬种。”江晓冷笑一声,这种小屁孩,激将法最管用。 “放屁!咱才不是孬种,去便去!”刘大一群立即咬牙切齿。 “这还差不多。那有两条,都给某家记死了。第一,某要的不多,一小捧的样子即可,多了也无用,但必须是新鲜尸体上的,半个指甲大小的,还得是活的!” “第二,取蛆虫时用树叶子扫,用草棍子挑,随便你们,但绝不可直接上手!务必切记此条!” 老实说,让这些小屁孩去抓蛆江晓还是有些不放心的,因为,这看似简单,实则还是存在风险。 尸体腐烂会产生多胺类化合物,就是俗称的尸碱,一旦接触就可能引起人体中毒,更别说腐尸还可能带有其它致命性细菌和病毒。 但现在也没办法,只能千叮咛万嘱咐了。 “记住了!” “好,你们苏大哥能否活命就看尔等所为!能取来否?” “能!” “去吧!” 管理学上讲,赋责也是一种重要的激励手段。这群小屁孩先被一激,再被江晓赋予重大的责任,顿时胆气和使命感都爆棚,“嗷”地一声跑了。 杨仲英不由微微一笑,所谓见微知著,他看这江晓三两句就把小屁孩们打发走,愈发觉得这家伙有两下子。 “秦老,坞堡中可有盐?”江晓又转向秦家老丈。 “盐?”秦家老丈苦笑一下,“连粮都没有一粒,哪还有盐?” 江晓点点头,这也在意料之中,兵荒马乱之时,盐可能比食物还难得。 还好,对此他也想好了对策。 再转头看向那些妇人。 “诸位,江某要你们做的只有一件事。”说着,江晓举起了手中的两株草,正是他刚才出去寻来的,“可认得我手中之物?” “认得,不就是艾草和猪尾巴草吗?奴家们都认得。” “是极!某家要你们做的就是去寻这两种草,越多越好。明白?” “明白。” “那好,留下两人,其余便去吧。不必等凑够数再回来,可分出几个人手,一边收采,一边让人送来。” “喏。”一众妇人也去了。 “奴家也去。”杨媛这时道。 江晓看着杨媛,露出笑意。这姑娘不是个遇事袖手旁观的主儿,知道担事儿,真是不错不错。 “好,不过你不必去拔草,且去河边挖些河沙回来,几捧就够。” “嗯。”杨媛点头答应,“小豆子已关到西偏房,放心。” “令仪有心。” 杨媛边说边往外走,听到江晓这一声“令仪”,脚下一个趔趄。 跟你很熟了吗,这么叫我? “秦老,劳烦你带剩下的人烧些水,用柴烧,一会儿烧过的柴在下还有用。顺便再寻把刀和几件干净些的衣裳来。” “衣裳好说,可这刀……自大业七年知世郎起兵,民间就已禁铁,莫说刀,就是根缝衣针……此处只有石刀。” 江晓无语,感觉一下回到了原始社会石器时代。 不过想想也算正常,当年始皇帝就干过“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销锋镝,铸以为金人十二,以弱天下之民”的事儿,后世有样学样,以为收了民间兵器天下就乱不起来了,真是傻得可以。 “石刀就石刀吧,将就用了。”江晓也只能无奈点头。 一番指派之后,众人纷纷去忙,只剩杨仲英留在院中。 “可有需要老夫之处?”杨仲英问。 “暂时没有,但稍后就要劳烦杨叔出大力了。” “那不在话下。”杨仲英点头,尔后略一沉吟,忽道:“以后逐月行事,不必问询老夫意见。” 江晓一愣,不知这杨老头有何深意,但这种事没必要扯皮,于是笑一笑以示明白。 很快,东偏房中生起了火。 北方民居中,东偏房多做伙房之用,炉灶都是现成的。 而且,这坞堡虽已被弃多年,但伙房中还留有一些陶制的瓮、罐、盆、缸等用物。这些东西烧制简单,一般人搬家也不会将之带走,现在正好就手使用。 火起之后,江晓所需各样东西也开始陆续到位。 于是,衣裳开始扔到沸水中煮洗,灶膛中填入了大量的猪尾巴草,苏定方所在的耳房四角也升起了艾草燃烧时的浓烟。 一时,江晓的院落烟雾滚滚,不知道的还以为走水了。 江晓看着秦家老丈拿来的石刀一阵恶寒。 打造石刀最好的材质是燧石,这种石头易形成贝壳状断口,除了耐久性比较差,锋利程度不亚于铁器。 而秦家老丈拿来的石刀明显是用河中的卵石打磨而成。这种石头属于玄武石,易打磨,但锋利就谈不上了。 嗯,可怜的苏定方,这下苦头要吃大了,江晓不由替苏定方一阵肉疼。 “秦老,使人将灶膛内的草灰都掏出来,放到大瓮中和水搅拌……” “那几位,煮洗好的衣裳拆成大块麻布……” “令仪,将那些河沙还有未燃尽的木炭用清水淘洗几遍,无泥、无灰即可……” “……” 收起石刀,江晓继续发号施令。未久,该准备好的事物便纷纷就绪。 此时,一口洗涮好的大号陶盆已架在院中,其下摆好了干柴。 “诸位,要紧之时来了,那几位娘子,且将大布扯起,悬于盆上!” 随着江晓的指挥,一罐罐充分溶解的猪尾巴草灰水依次流过三块麻布,第一块没有任何填充,第二块填了河沙,第三块填了碎木炭。 三过之后,原本浑浊不堪的草灰水变得清亮无比,如银链般落入盆中,而盆下柴火已经生起。 所有人都不知道江晓到底要干什么,就在众人的不解中,盆中的草灰水开始慢慢起泡,进而沸腾起来。 其实,按江晓的设想,这个水现在已经可以用了,不过终究是第一次这么干,他也没十足的把握,所以还是决定耐心等到最后。 盆中的水越来越少,终于彻底蒸发,一层灰白色的结晶出现在盆底。 耐着性子,江晓等待陶盆冷却,然后捏起一小撮盆底之物放在手心,再用食指微微一蘸,送到舌尖。 很咸,还有些涩。 江晓知道,这是因为这结晶中除了有氯化钠,还有其它氯化物和微量的钡、镁等杂质。 不过,这已足够令人满意了。 “二老尝尝。”江晓笑着抬起了手。 杨仲英和秦家老丈都是满脸疑惑,各自从江晓手中捻了少许,然后轻轻一舔。 只一瞬,两人同时瞪大了双眼,不约而同地惊叫一声: “盐?! 第13章 能崇高的时候就自觉一点 一声“盐”把所有人都惊住了。 有妇人生猛,不管三七二十一捏了一大撮就放到嘴里,直齁得龇牙咧嘴,但仍忍不住吊着嗓子喊一声:“咸!”。 这一下,群情激动,众妇人一窝蜂涌向陶盆。 “让奴也尝尝……尝尝……” “慢些个,小心撞翻了盆!” “小郎君可是神仙吗?怎地能凭空取盐?” “老天,奴家终又知道咸是何味儿了!” “吃了这口盐,明日便是饿死也闭眼了……呜呜呜……” 真是乱作一团。 也不怪这些妇人个个疯了一般,因为他们不仅缺食,同样也缺盐。 “都给老夫住手,呃非也,住口!” 见此情景,秦家老丈也赶紧喝阻。好在老头平日为人有德已渐有威望,这一声出来,众妇人倒也依言停了。 只不过,原本还有一盆底的盐现在只剩不足一把。 秦家老丈一阵肉痛,盐呀,如此金贵,是这么吃的吗? 一群败家娘们! 江晓也是哭笑不得。 这盐,他现在弄出来可不是为了吃的。 还好,剩下一把也够用了。 “诸位,若还想吃盐,便再去寻猪尾巴草,江某再给你们取盐就是。” “小郎君此言当真?” 不等江晓回答,有人倒替他说了:“江家郎君神仙般的人物,还会骗人不成?走呀,拔草去!” 一群妇人和小屁孩们一样,嗷嗷地去了。 “你……怎么做到的?”众人一走,杨媛终于忍不住好奇,问道。 此问一出,杨仲英眯起了眼,秦家老丈紧张地竖起了耳朵。 这可是奇术啊! 江晓心里那叫一个得意,不过还是那句话,杨媛面前什么都能翘,就是尾巴不能,必须矜持,要知道举重若轻才是装逼的最高境界。 “雕虫小技耳。”江晓微微一笑,云淡风轻,“须知天地所生皆为本草,自有其妙用。这猪尾巴草生性喜咸,善聚盐于其内,取来便是。” 江晓一副不过如此的样子,事实上,事儿还就是这么简单。 猪尾巴草学名碱蓬,习性独特,是一种聚盐生植物,能吸收土壤中的可溶性钠盐并储存在体内。在某些高盐碱土壤中生长的碱蓬,其含盐量高到可以直接吃出一股咸味。 所以,从其中取盐还真不是一件难事。而且所取的盐还是正儿八经的钠盐,不是那种用乱七八糟草木灰提取出来的钾盐。 钾盐,暂时补充电解质还行,长期吃那就是慢性自杀了。 当然,借碱蓬取盐也需要一定条件,起码得有碱蓬可取才行。 还好,山西降雨较少,太原又处盆地,再加上春季土壤返盐,正好能长出碱蓬。江晓来坞堡的路上就注意到了,野地里长得到处都是。 “小郎君是说,这猪尾巴草是‘咸菜’?”秦家老丈难以置信,“老朽也曾吃过它,没什么味道啊。无咸味却能取盐,这是何道理?” 好吧,老秦你理解的很正确,不过你不知道,碱蓬中的盐分基本上是以钠离子的形式存在的,和咸菜还不完全一样,但这就没办法和你解释了,说了你也不懂。 “那个,自然还需要一些其它手段,不过并不复杂,刚才小子所为秦老都已目睹,只要依样为之,就能得盐。”江晓无法解释,干脆一笔带过。 “就这么简单?!”秦家老丈已经肌肉松弛的眼睑重新恢复活力,把眼睛睁到老大。 “那还有何难?” 扑通一声,秦家老丈跪下了,涕泪横流。 “小郎君大恩大德授吾取盐之法,老朽没齿难忘!” 诶呦喂,江晓吓一跳,他只想顺带装个逼,可没想让这老头给跪下啊。不过,秦老头这一跪倒让他心中一动。 有些东西在他看来或许不过如此,但,却真的可能改变很多人的命运。 “老人家快快请起!” “小郎君之恩必须叩谢!” “如果要谢,那……老丈就答应在下一事。” “小郎君请讲,无有不从!” “若有机会,尽可能将这取盐之法传于更多的人。” “啊?”秦家老丈,连杨仲英父女都愣了。 按一般人的想法,草中取盐这么神奇的手段不是该藏私的吗?现在不但不藏私,还要告诉更多的人,这…… 三人看着江晓,却发现他不像是开玩笑。 “民生多艰,多一人知道,或许便多一人可活。”江晓一笑。 这话一出,冷场了,因为在他们三个看来,江晓这一刻充满忧国忧民的情怀。而且讲真,江晓本人也不知道的他此时的逼格直线上升。 片刻后,杨仲英闭眼,似乎想掩藏心中所想,杨媛嘴角有难以察觉的微翘,而秦家老丈则又开始磕头。 “小郎君胸怀天下,有救万民于水火之心,真当世豪杰!老朽惭愧,老朽惭愧啊……小郎君放心,老朽必不负所望!” 胸怀天下? 哈,江晓被秦家老周逗得又一乐,这就扯淡了啊。 咱可没有胸怀天下的资格,穿越过来更没准备玩狗血得一批的“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那一套,咱只是想好好活到病发而亡那一天而已。 不过呢,人可以不追求伟大,但能崇高的时候也应该自觉一点儿。 所以,咱只是顺带玩一把高尚,胸怀天下拯救万民什么的就别提了。 嗯,就此打住,这逼咱也不装了,再装就过头了。 江晓赶紧拉起秦家老丈,道:“秦老过奖了,小子哪里是什么豪杰,凡夫俗子罢了。且将剩下的盐和水溶了端来,有人可快没命了。” 江晓这么一说,秦家老丈猛地想起,苏定方还在耳房躺着呢。 “差点误了苏家郎君性命。”秦老头懊恼地拍一下自己大腿,一溜烟准备盐水去了。 “对了秦老,那些盐也别全溶了,留下一点儿。” “省的了!” 耳房内。 艾草燃烧产生的强烈味道还没有完全散去,江晓不懂医,不知道这味道到底能不能消毒,但有一点可以确定,那就是艾草起码能驱蚊蝇。 这对于防止苏定方伤口进一步感染绝对是有意义的。 用盐水清洗伤口也一样。 所谓的盐水消毒充其量只对某些细菌有作用,对于病毒是压根儿没辙的,但多少总能抑制一些细菌滋生,也是有的总比没的强。 所以,这两者都被江晓拿来当做辅助的手段了。 现在,江晓端着一碗盐水对苏定方道:“苏兄可准备好了?会很疼。” 苏定方这时已醒,嘿嘿一笑,道:“某家从不知疼,小郎君尽管施为就是。” “好。” 江晓点头,手腕微转,就将盐水缓缓倒在了苏定方胸前的伤口上,斜眼看一下苏定方,就见他只是眉头微微一皱便恢复如常。 是条汉子,江晓心里挑一下大拇指,不过立马又有一个恶趣味上头。 都说钝刀子割肉最疼,看你一会还能不能这么拽。嗯,能亲眼目睹大唐战神哭鸡尿嚎,也算趣事哈。 “苏兄,在下可要动刀了,你确定不用绑着,也不用咬件事物?”江晓又问。 将苏定方绑起来可以防止他挣扎时牵引伤口,嘴里咬个东西也能防备他剧痛之下咬掉自己的舌头,江晓还是很希望他答应的,不过苏定方根本不屑。 “适才就说过,某不服汉寿亭侯之勇,今日正好一试。莫说了,请小郎君动刀!” 好嘛,这位还跟姓关的杠上了。 那行,成全你。 第14章 小生怕怕 “秦老,快讲讲小郎君是如何点草为盐的,好叫某也仰慕下小郎君的手段。”苏定方对秦家老丈笑道。 江晓知道,苏定方这是在效仿关羽,一边受刮骨之疗一边和人谈笑风生。这也好,能分散注意力。 “好,且听老朽道来。那小郎君呀……” 江晓原本安排杨仲英和秦家老丈在旁,预防苏定方挣扎时按着他的,现在看来是多余了。 江晓拿起了石刀。 为了消毒,这刀过了遍火,热胀冷缩之下,刀口又崩了不少。江晓相信,当年给关羽刮骨的刀一定比他这把锋利。要是苏定方还能谈笑自若,那就真比关羽强。 江晓将刀伸向苏定方的伤口。必须说明,江晓不是要做手术,他这个二把刀没这个本事,他只是要把伤口上已经溃烂、化脓甚至腐败的烂肉给清理掉。 但真正做起来,江晓才发现,这个原本设想比较简单的事,并不容易。 一是因为刀钝,二是因为血腥程度超过了他的想象,他压根儿没想到,皮下出血也能这么汹涌。 江晓现在很担心苏定方会不会就这么死在他的刀下。要是这样,不知道李二会不会因为少了半壁江山而向他索赔。 去你的,你少了半壁江山关我屁事?江晓心中骂道,对李二,坦白说,他可没什么好感。 当然,没好感归没好感,对他的实力还是一个大写的服,那就一bug。 扯远了扯远了,江晓的心思重新回到医学问题上来,一边割肉一边把杨仲英递来的猪尾巴草灰洒在苏定方的伤口上。 猪尾巴草灰含盐量高,不仅可以杀菌,还可以止血。 “……就见小郎君捏个指诀,身如宝盆,手似莲花,那原本浑浊的水竟陡然变清,你说神也不神?” 秦家老丈还在一旁绘声绘色,不过原本很简单的一件事现在在他嘴里已变得非常玄幻,江晓本人更是化身大罗金仙一样的人物,法力无边。 任江晓脸皮再厚,听到这说法也有点遭不住了。 这秦老头怎么把自己说得跟跳大绳的一样?这是科学,不是迷信晓得伐! 回头得说说这老头,还想着让他把猪尾巴草取盐法传出去呢,要这么说不成传播封建迷信了? 苏定方听了秦家老丈所说却是哈哈大笑,冲江晓比划个大拇指。 果然不愧是历史上有名的悍将,这时候还能笑得出来。 江晓佩服就一个字。 终于,最后一块烂肉被剜掉,江晓长长出了口气,只觉全身是汗。 现在,苏定方原本长长的一条伤口变得坑坑洼洼愈发的大了,和着猪尾巴草的灰烬更显得血肉模糊。 “辛苦小郎君,不管能否活命,某家这条命都是小郎君的了。” 不是吧?! 江晓吓一跳,猛然想起杨媛木簪子顶下巴时说的话。 这傻大个难道也要以身相许? 那可万万消受不起啊。 求放过! 诸位可别觉得江晓这是矫情和故作姿态瞎担心,他可是知道华夏古代对同性恋的态度可能比现在还宽容。 不说“龙阳之好”、“断袖之癖”明载于史却无批判之言,也不说儒家的老祖宗孔子还曾为鲁国公子公为的嬖僮(娈童)汪锜仗义执言,就说隋承魏晋,而魏晋南北朝的“男风”之盛冠绝古今。 谁敢说在这样的背景下,苏定方就一定没点儿特殊爱好? 毕竟,刚死了没几年的陈文帝还和他的右卫将军韩子高带头搞这花花呢。 所以江晓是真心怕怕。 “若不嫌弃,日后你我就以兄弟相称,如何?”苏定方又道。 哈,原来是要拜把子呀,还真是吓人,江晓出了一口更长的气,但还是悄悄将石刀塞到了屁股底下,并仔细观察苏定方手边有没有类似木簪子之类的东西。 还好没有,江晓放下心来。 “能与苏兄这样的好汉子结为兄弟,自是求之不得。那以后就要称苏兄为大兄了。” “哈哈,那愚兄以后就称小郎君为二弟啦。” “大兄!” “二弟!” 江晓和苏定方两人一起大笑。 坦白说,江晓对历史上的苏定方还是非常欣赏的,现在居然能和他“斩鸡头烧黄纸”,真心觉得不错。 秦家老丈也跟着一脸喜色,只有杨仲英,蓦地眉头一皱,不过也就刹那,笑脸换上。 “吾等回来啦!” 正笑着,院中突然传来叫声,却是刘大那群小屁孩捉蛆虫回来了。 “刘大进屋来,其余就在院中等着。”江晓回应,转头又对秦家老丈道:“秦老,过后还烦请知会众人,苏家郎君养伤期间,此间无事勿进。” 秦家老丈点头称喏。 很快,刘大捧着一个陶罐进来了。 “请江家郎君验看!” 刘大将罐子递给江晓,转头就看到了苏定方胸前的伤口,不由吃了一惊。 “怕否?”苏定方笑道。 “不怕!”刘大梗着脖子回答。 “没错,刘大虽小但确有胆色。”江晓适时接话,笑道:“敢从死人身上捉回如此多的蛆虫,怎会是胆小之人?” “那是!” 江晓只瞥一眼罐中的蛆虫,见一个个都扭曲翻滚生命力旺盛就移开了目光,这些东西实在不能多看。密集恐惧症的看了害怕,正常的看了恶心。 “刘大捉虫辛苦,当有慰劳,拿着。”江晓递给刘大一个碗,里面正是他特意嘱咐秦家老丈留下来的一点盐。 “这是……盐?!” (这里必须要解释下,总有人以为古人不知道如何提炼细盐,甚至都没见过细盐,这是不符合事实的。“盐”从造字上说,就是器皿之中煮卤水,而煮卤得到的盐就是细盐,注意,我说的是细盐,不是精盐,某些人别又抬杠。可见,至少在战国时代,古人就食用细盐,而他们所差不过是更加精细的过滤除杂之法而已。总之,我们的先祖比我们想象的要智慧得多。) 刘大稍稍尝了一下,眼睛放光,抱起碗就跑。 “不用藏,吃了就是,以后有盐可食。”秦家老丈冲着刘大背影大喊。 “小的不藏,伙伴们皆辛苦,当同食!” 江晓笑了,这小子知道不吃独食,是个好娃娃。 转头,江晓又看向苏定方,正色道:“大兄,小弟不敢欺瞒,此疗法我并无十足把握。” “哈哈,生死有命,愚兄不怕,而且能与贤弟结识,死亦无憾。”苏定方拍拍江晓肩膀,毫无惧色。 “好!” 江晓不再废话,一股脑儿将罐子里的蛆虫倒在了苏定方伤口上。 “啊!” 对江晓出人意料的所作所为,杨仲英和秦家老丈已经“啊”了很多次,但仍然免不了一而再再而三地惊讶。 江晓要这些蛆虫做何用,他们一直有所揣测,口服、外敷、像取盐那样提取某种东西等等都已想到,单单没料到江晓竟会将这些活生生的家伙直接倒在苏定方伤口上。 蛆是何物,那可是食腐吃肉的啊。 这是觉得苏定方的伤口还不够大,还是想让这些蛆虫干脆把苏定方吃成一把骨头直接转世投胎完事儿? 第15章 不是古人无能而是现实险恶 年轻的法国军医贝尔站在马恩河满是泥泞的堑壕中打破头也想不明白,为什么长蛆的伤口反而比经过精心包扎的伤口愈合得快。 他想不明白,一千多年前的杨仲英和秦家老丈自然更不明白江晓为什么会这么做。 其实,就连江晓本人也不知道这到底是何道理,毕竟他也不是学医的。 但,不知道其中的医理并不意味着就不能应用这个结论,只要江晓确定这些蛆能加速伤口愈合并防止伤口进一步感染就足够了。作为医院的常客,他可是亲眼见过医院用这种方法治疗已经烂得不成样子的糖尿病足。 得亏苏定方得的不是糖尿病,不然更对症。 没错,这就是传说中神奇无比的蛆虫疗法,据说连一代天骄成吉思汗用了都说好。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江晓强忍着恶心开始观察。没有令他失望,这些摇头摆尾的家伙很快就开始在苏定方的伤口上钻营起来。 应该给这些恶心东西先消下毒的,江晓心中嘀咕。 这点其实他早已想到,这是基本的常识。但怎么给这些咕蛹咕蛹的玩意儿消毒却实在难为他。 他现在能想到的消毒方法只有盐渍和火烧,而这两种方法明显都不适合。又不是做腌肉和吃烧烤,是吧? 不过,既然蛆虫能防止细菌感染,想来不消毒也是可以的吧? 江晓有点惴惴。 还有,这方法似乎还不能防止破伤风,但这就更没辙了,要是真感染破伤风,那就只能任凭历史改变了。 大名鼎鼎的昭明太子也是刚死没多少年,他用自己挂壁的事实告诉江晓,这个时代感染破伤风等于死定。而且别说昭明太子,连20世纪伟大的国际主义战士白求恩大夫都没扛住这破伤风。 看来,终究只能是尽人事然后听天命啊。 “大兄,感觉如何?” “没什么感觉,痒痒的,凉凉的,还他娘挺舒服,嘿嘿,贤弟好手段。” 江晓点点头,苏定方确实狠人一个,要是他自己看见身上爬满蛆,都能膈应死。而且,苏定方问都不问一下自己为什么这么做,那真是十足信任自己了,这份气度也不愧一代名将。 “大兄好好将养,小弟相信,不日就能生龙活虎。” “好,借贤弟吉言,哈哈。” “那个,秦老,后续还有几事需要做些安排。” “请小郎君吩咐。”秦家老丈恭敬地回答,俨然把江晓当成了“领导”,看来短短一日,江晓匪夷所思的一些做法就将老头忽悠得够呛。 哈,受用,江晓心中暗爽。 “吩咐不敢,秦老莫折煞小子。坞堡之中小子不熟,所以才请秦老安排。一者,此屋继续用艾草熏燎,每日三次;二者,蛆虫须五日一换,莫让蛆虫化蝇;三者……” 讲到这里,江晓突然沉吟了,不是他没想到第三条,而是这一条属实……难办。 上百号人基本上只吃野菜,抓两只花鼠平均到每人头上论克算,刘大那群小屁孩个个瘦到拍拍胸脯都能听到胸腔共鸣,吃一口盐都能死而无憾,就这现实,该说第三条吗? “嗯,暂且就这两条吧。” “好,老朽记下。” 江晓看一眼苏定方,终于还是把“给他弄点好吃的补充一下营养以利于恢复”这一条给咽回去了。 先不说有没有,就是有,他多吃一点,就意味着有人要少吃一点,而少吃一点就有可能令一个人饿死。 苏定方或许还有历史的光环保佑,但那些比尘埃还渺小在历史上根本无名无姓的人呢? 应该更需要那什么“终极关怀”吧? 咱自己还是那无名无姓死了都打不起个水花儿的无数中的一员呢。 看来,归根到底“吃”才是最根本的问题呀,“从明天起关心粮食和蔬菜”是不行了,必须马上解决这个问题。 “秦老,恕小子冒昧,不知堡中如何得食?”江晓转头就问,饿死事小,丢人事大,他要是饿死,那不丢穿越者的脸吗? 说到吃这个话题,秦家老丈脸上顿时浮现出生无可恋的神情。 “不瞒小郎君,堡中吃食艰难,主要靠山野间的草食,间或有陷阱能猎得一二小兽,也不过聊胜于无,这几日间已有数人饿毙。” 江晓眉毛一挑,他并不是个“何不食肉糜”的人,但心中还是忍不住想,这坞堡四下有河有山,应该不至于这么凄惨的啊。 而且他也不相信古人会懒惰和愚蠢到不想或想不出一点办法。原始人还能靠渔猎不断进化呢,到了隋唐,古人反而不会生存了? “河中无鱼吗?”不等江晓发问,杨仲英倒先开口了。 “嗐,河中倒是有鱼。”秦家老丈大大地叹口气,“虽然无网亦无钩,但我等也不愚钝,分水筑坝捕鱼还是会的。可是大费周折之后,所获皆是些……” 说着秦家老丈以极其鄙视的神情用小拇指比划下:“这么大的小鱼!且数量寥寥。盖因水急河浅,生不了大鱼吧。” 杨仲英哦一声,点点头,这还就真没办法了,想以渔为生总得有鱼可捕不是? “如此穷极人力却所获无几,还不如多拔些草食呢。”秦家老丈继续道。 江晓也点头,付出和收获不成正比,消耗的卡路里比得到的多,确实很不划算。 “那山中可否捕猎?”杨仲英又问。 “山中野兽倒是甚多,鼠、兔、狍、麂、山鸡都有,甚至还有野驴。但徒之奈何?” 秦家老丈摇头,一旁的苏定方接话道:“若是某家有弓箭在手,哼!” 秦家老丈白苏定方一眼,意思这不废话吗?还弓箭,整个坞堡能找出根缝衣针都算你赢。 “没有捕猎工具,便只能布些陷阱。索套、落石、陷坑皆有所布置,可却只能捕些小兽。说句不好听的,就眼下这些饿得只剩二分力妇孺老幼,挖个陷坑都能累死几个。况且晋阳之山皆是石山,挖下去不到三尺便是石头,如此浅坑又能困住何物?” 秦家老丈顿一顿,接着道:“前日我和苏家郎君实在无奈,想仗着人多进山围捕一只麂子,谁知刚入林不远,就碰到一头硕大野猪。若不是苏家郎君拼死掩护,定会有人死于非命。” “若某家的龙凤环首刀还在,别说一头野猪,便是十头又有何惧?” 秦家老丈又白一眼苏定方,尽扯没用的。 苏定方不忿,恶狠狠捏起一只蛆虫,扔到了嘴里。 秦家老丈顿时大惊。 “这腌臜东西吃某家的血肉,某家便吃它的血肉,有何不可?”苏定方一脸睥睨之色。 是啊,有何不可?秦家老丈一呆,接着便突然满脸喜色,转头看向江晓:“小郎君……” 江晓看秦家老丈的样子,猜到了他要说什么。就听秦家老丈急道:“小郎君,蝗、蚁之类的爬虫都可食之,这蛆虫也当可食之吧?” 此时江晓内心真的相当崩溃。 看来真不是古人无能,实在是条件险恶,非人力能够改变。 想想看,没有铁器,别说狩猎,连挖个陷坑都难如登天。尤其是那些不服气的大老爷们,你可以用木棍在地上挖个坑试试,看能不能在不吃饭的前提下挖个一米见方的坑出来。 铁器啊铁器,没有这东西生产力一下倒退回原始社会。 难怪秦老头想到可以吃蛆都一脸喜色。 第16章 我希望死后坟前堆满鲜花 江晓苦笑。 蛆这东西,排除心理障碍的话,还真能吃,而且还算上好的蛋白质。但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它本身携带的病毒和细菌。 这也是江晓为什么要刘大他们绝对不可以用手接触这些蛆虫的原因。苏定方这个属于例外,因为那是迫不得已而为之。 如果要吃蛆的话,江晓相信,水煮火烤应该可以杀灭它们身上的病毒和细菌,但在采集这些玩意儿的过程中怎么保证不被感染? 让刘大那群小屁孩少量的采集还好控制,但如果大规模地从尸体上搞蛆,就必然涉及一个“防疫”问题。 历史上大灾之后有大疫几乎是铁律,就是因为尸体携带的病毒和细菌感染活人造成的。江晓可没本事整“防疫”这么高端的活儿。 弄不好,只要有一个人感染,那坞堡中的人个个都难活命。 “秦老,如我大兄所言,蛆虫腌臜,若多食之,人必患疾,且非药石可以医。” “那……”秦老看向苏定方。 “蛆虫虽不可食却可用,以毒攻毒也是天地之理。”江晓赶紧解释,生怕这秦老头继续执着吃蛆的事儿,然后脸色一黑,对苏定方道:“大兄也莫意气用事,这种东西吃来作甚!” “贤弟莫怪,愚兄听话便是。”苏定方有些不好意思,讪笑道。 秦家老丈原本兴奋不已的心情被江晓一盆凉水浇下,又变得沮丧无比。 江晓也一时不知该说什么了,只想要么是自己太笨,要么就是穿越故事都特么是骗人的,不然为什么人家别的穿越者都能呼风唤雨,想怎么就怎么,而自己却眼瞅着活不过第一集? “依老夫之见,渔猎采食确非易事,亦非须臾可决,今日天色不早,不如明日再从长计议。”杨仲英这时说道。 这时机把握得可恰到好处。事毕言尽,再说下去也扯不出什么犊子来,反而徒增心患于事有损。江晓不由看一下杨仲英,这老头,老练得紧啊,不愧是世族大家出身。 秦家老丈明显就没那么上道了,张嘴还想说什么,就被杨仲英一个眼神制止。 “来日方长。” 后面自然再没什么好说的,秦家老丈苦着脸自去忙活,苏定方“鸠占鹊巢”无奈养蛆,只剩江晓和杨仲英来到院中,大眼瞪小眼。 “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片刻后,杨仲英拍拍江晓肩膀也回他的耳房了。 啥意思?意思是咱活该挨饿呗? 江晓瞪着杨仲英的背影忍不住吐槽,随后就一阵苦笑。 他知道杨老头是在鼓励或者说安慰他,但他需要这样的鼓励吗? 什么大任,他一点想法也没有。 坞堡依山势而建,此时夕阳西下,光线明媚而不刺眼,在半山腰的院中正好可以看到坞堡前忙碌的众人,而其中就有一个他“熟悉”的身影——杨媛。 他很奇怪,杨媛究竟是以什么手段获得小豆子认可的,难道真的因为小豆子是只奶狗?总之,现在这只背主忘旧的狗子就在杨媛的身边撒欢。 或许是累了,杨媛站起来用力伸展着腰肢,虽然看不清,但不妨碍江晓脑中补全这妩媚的画面。 夕阳、远山、流水、原野、劳作的人,如果仅就景致而言,眼前所见真的充满恬静和美好。 江晓的嘴角慢慢向上勾起,能死在这里挺好啊。 如果每年的春天,自己的坟前都能堆满鲜花,那应该更好吧…… …… 第二天江晓醒得很早,因为他晚上睡得很早。从这一点诸位就能猜出,他昨晚什么都没干,也别问他和谁睡的,问就是和车骑将军睡的。 车骑将军是谁? 话说昨晚江晓和杨媛不约而同扔下一筷子水煮草,他喊小豆子,杨媛喊车骑将军,那团肉球只犹豫了不到三秒就奔向了杨媛。自此,小豆子就易名为车骑将军。 好大的官呢。自东汉起,大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就是重号将军,可不是什么杂号将军能比的。 你咋不封它个上柱国呢? 对此,江晓腹诽不已,并第一次有了将这狗子炖了吃肉的想法。 昨晚的水煮草或许是坞堡所有的人这一段时间吃的最畅快的一次,因为有盐了,而且煮草的大瓮里还同时煮了两只被砸成肉糜的花鼠和一小块黑黄之物。 黑黄之物自然就是杨媛留下的那块吃食。江晓也终于知道这块卖相极差的东西竟然是粟面蒸饼,而这粟面蒸饼的价值也让江晓大吃一惊。 秦家老丈告诉他,并州府清源县,一块巴掌大小的粟面蒸饼可以换一个十岁的女婢。 不过,这还不是最让江晓吃惊和意外的。 最让江晓惊讶的是,秦家老丈竟然当众宣布,此粟面蒸饼是他江晓贡献出来和众人分食的。 生平第一次,江晓受到数十人一致的叫好。 其实,煮成渣渣的粟面蒸饼平均到每个人那里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它带来的鼓舞和人心却是难以估量的。 不过,精神终究还是无法代替物质,新的一天江晓得到的第一个消息是,有人死了。 大早上就听到这么一个让人不舒服的消息,江晓相当郁闷。他还想着死后的每个春天有人给他献花呢,没想到这么快就少了一个。 “平遥人氏,夫、子皆亡于辽东,媳、孙亦死于唐军之手。”秦家老丈慨叹,“她这一去也算阖家团圆了。” “唐军为何要屠戮平民?”江晓皱着眉问, “晋阳城坚池固,刘武周起事之后,大批百姓为避其患便纷纷逃往晋阳,短时之内晋阳城下就汇聚数万流民。如今的并州总管李元吉乃是已经称帝的唐皇李渊四子,他唯恐发生民变,便纵容唐军杀良。” 江晓默然。都说春秋无义战,其实历朝历代群雄争霸又有哪个是义战?大唐,呵呵。苦的都是百姓罢了。 “老朽原居永安县,也是为避祸来此。幸好老朽曾是行伍,知晓一些军中伎俩,见势不妙便即逃离,怎奈还是晚了一步,老妻不幸罹难,独留老朽一人。” 这个话题似是引起了秦家老丈的回忆,顺着就说起了他的遭遇,老泪纵横。 江晓也跟着心酸,不过大早上的实在不想继续这些伤感,只能奉上一句“节哀顺变”,便转身走进苏定方耳房,再说下去,不定老头能伤感成什么样儿呢。 秦家老丈抹一通眼泪也就离开。这老头现在已然是整个坞堡的“大管事”,有不少杂事需要他安排。 苏定方现在算是“霸占”了江晓的地盘,不过江晓也无所谓,反正就是不霸占,他也没机会和杨媛共睡一房。 他想,人家杨媛还不想呢。昨晚杨媛直接抱了一捆草去了隔壁院子,那里住着几个小寡妇。 江晓自然提不出什么异议,虽说“以身相许”已达成共识,但无论如何都没到立马睡一起的地步,那也太不讲究。 所以,硬挺着睡吧。 嗯,睡在隔着襦袍都扎人的硬草上,想不硬挺也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