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笔下的女主角们活了》 第一章 扑街作者.威风堂堂 林觉的职业,是一名光荣的网文作者。 不过虽说是网文作者,但更多时候他更愿意将这职业称为“网文码字工”或者“键盘搬砖侠”。 因为绝大多数网文码字工称呼自己为“作者”,其实就是为了面子上好听,其水平说白了还达不到这种程度。 但不知道是他比较幸运,还是天生就能吃这口饭,总之,林觉在网文行业混得还行。 提起“金毛贝”这个笔名,在其发表作品的“”里不说是如雷贯耳,那也起码大小算是个人物。 像是什么“白金作者”、“一帝四皇征文冠军”、“男频十强作者”、“月票第一”、“百万月票”、“千盟逐鹿”、“首订过万”、“破圈之作”之类的荣耀......林觉虽然从来都没有拿过,但对这些玩意还是如数家珍的。 别问为什么没拿过。 问,就是没到时候。 可即便如此......林觉的目标还是成为一名网文大神,然后尽情地享受拖更时被读者爸爸们问候全家的乐趣。 二零二二年三月四日,林觉在这个风雨雷电交织之夜,用手上的分体式键盘打下了一一行文字。 呼......看了看自己写的那本新书内容,林觉靠在电脑桌前深深吸了一口气,脸上的神情多少有些迷茫。 现在的他,正处于刚刚完结了两本小说,正考虑着要怎么展开第三本小说的关键时间段。 身为一名光荣的网络搬砖工,在搬砖之前选择砖块的种类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抉择。 如果选择的种类不对的话,很可能搬半天一无所有,只有你脸上的汗在流,还有你的心在颤抖。 而林觉身为“.轻小说区”的作者,前两本小说都是发表在轻小说区内,而且已经积累了一小戳戳的读者,那么第三本照理来说也应该发表在这里才对。 然而,看着如今轻小说区那副内卷到让人头大的样子,又看了看最近新崛起的那些红火轻小说的种类,他就对自己的新书没了什么自信。 毕竟这年头,网络小说的文风和写法越来越倾向于轻松愉快的类型,那种波澜壮阔的史诗网文和升级打怪的热血网文已经不那么吃香了。 对于这种情况,身为老读者和老作者的林觉多少有点惆怅,但他也不是不能理解。 毕竟现在人们的生活节奏这么快,日常工作、学习的压力也大,看看好笑又好玩的轻松类网文放松一下也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没必要在网络上还要担负别的压力。 于是那些动不动就铺垫大背景、严肃宏大世界观的网文已经出现得越来越少了,除了一些有固定读者群的大神作者外,中小作者尝试这么写几乎就是在找死。 然而......林觉现在似乎就是在找死。 刚刚说的那些道理他都懂,但是在下笔的时候,他却依然忍不住会朝着自己喜欢的方向去写,结果就是这小说写得越来越复杂。 为了自己的第三本新书,林觉已经算是绞尽脑汁了,他甚至写了风格、方向完全不同的四份稿子,以供编辑大大审核,其中包括: 玄幻风格的稿子,《诡秘王座》。 仙侠风格的稿子,《大奉修仙传》。 都市风格的稿子,《全球之劫》。 轻小说风格的稿子,《我的大小姐不可能这么可爱》。 四份稿子,四种内容,差不多可以说是蕴含了如今网文流行的几乎所有趋势。 只不过当林觉将这些初稿交给自己的编辑老大时,得到的回复却是“你这女角色写得能不能灵活一点?能不能不要把这么多笔墨用在描写背景或者铺垫伏笔上”。 描写背景或者铺垫伏笔......的确,现在的读者大多不喜欢看这个,而且绝大多数作者在这方面写得也不咋好,让人没有观看的欲望,这点林觉当然懂。 但懂得归懂得,就像讲伟光正的大道理人人都能说上一大堆,可自己的生活却依然是一团乱麻那样。 懂不代表能够做好,动脑和动嘴永远比动手容易。 这时,那边的编辑大大又发信息来劝说道: “现在流行的是轻松日常的恋爱文,不要给读者什么压力,总之把美少女放出来,再装模作样地谈一场酸酸甜甜的恋爱,时不时发点刀子,这写法即简单来钱又快,怎么就不参考一下呢?” “可.......可是编辑大大,我不太会写恋爱文,前两本书的恋爱都写得一般般。” “写恋爱文得把你现实的经历拿出来,不要害怕暴露自己的恋爱史,这样才能写得有真实感。” 沟通新书的时候,编辑是这么说的,不过这番话却看得林觉哭笑不得。 如今时间已经来到了大半夜,窗户外头电闪雷鸣,风雨交加。 房子里的那只五岁的金毛犬贝贝正趴在林觉脚边呼呼大睡,时不时还放几个臭到让人怀疑人生的臭屁以向世界证明自己的存在。 看到这只公狗翻了个身,似乎又打算放屁时,林觉看着狗子的屁股,思考起了自己在写作方面的缺憾问题。 说起来,林觉身为一名作者,天生就是有着缺憾的。 尤其是在描写恋爱与女主角的方面,他怎么都写不出那种甜中带酸,酸中有甜,还略微带着那么一点儿青春苦涩的感觉。 这其中的原由也很是简单,因为林觉是一位单身狗。 ...... 不,这么说并不对。 单身狗,还不足以形容这位作者的牛逼之处。 严格来说,林觉是一个母胎诞生至今,二十六年以来都没有交过女友,甚至就连跟女生对话都不敢的“单身帝皇”。 在脑子里想起“单身帝皇”这几个字的时候,坐在电脑桌前的林觉忍不住把腿一翘,摆出了一副“我真牛逼”的姿态。 之所以二十六年以来都没有交过女朋友,并不是林觉的要求太高所导致的......好吧,前期他的要求的确挺高的。 十八岁左右,林觉理想中的女友必须得长得漂亮,身材得好,知书达理,温柔体贴,喜欢打游戏,能跟自己玩到一起才行。 二十二岁左右,林觉理想中的女友长得不一定要那么漂亮,身材好点,知书达理,温柔体贴,能包容自己的喜好就行。 而到了现在二十六岁左右,林觉理想中的女友只要求是个能过日子,不会阻碍自己打游戏的女性即可。 但哪怕已经在恋情方面放低了各种标准,林觉至今为止却依然没有遇到半个让自己心动的女性,当然更没有对他心动的女性。 尤其是在一年前辞去了医生的工作,回到家里全职当了网文作家后,他的社交圈子更是一下子坠入谷底,几乎变成了“查无此人”的状态。 所以,林觉属于标准的不解风情臭直男,这么一个不解风情的家伙,又怎么能在小说里把异性写活呢? 算了,想这些也没用......继续写下去再说吧。 说不定我在写这几本书时候忽然脑子开窍了?一下子变成了一个能疯狂对读者发糖和发刀子,然后被读者奉为神明的大神? 带着诙谐的心理安慰了自己一番后,林觉继续着手于剧情的描写与背景设计之中。 《我的大小姐不可能这么可爱》,如今呈现在林觉电脑上的稿件名称就是这个,是一部风格轻松幽默,以校园为舞台的小说,讲述男主角靠着系统不劳而获随意捕获少女芳心的故事。 在这本《我的大小姐不可能这么可爱》里头,负责担当第一女主角的是一位年纪轻轻的美少女,名字叫宫明月。 设定之中,宫明月不但容貌秀丽,身材窈窕,家世渊博,而且独立自强,头脑极好......简单点说就是玛丽苏女主。 现实里自然是找不到这样的人,不过小说嘛,就是为了弥补现实的遗憾而写的,所以就无所谓了。 此时,林觉在写的是书里的第一幕,也就是女主角在自己房间里看书,顺带介绍背景和世界观的一幕。 伴随着午后的阳光照入少女的卧室,一大清早便起床阅读文献的宫明月伸了个懒腰,以一副不那么雅观的姿势坐在椅子上 她将穿着黑色丝袜的修长双腿曲起,没有穿鞋的纤细脚尖一晃一晃,看起来十分可爱。 当然,宫明月本身也拥有人偶般漂亮的容貌,她那乌黑的刘海披落在雪白的额头上,长长的秀发随意地披散在身后,看起来非常洒脱,就像少女本人那样。 .......不错,干劲来了。 写到这里,林觉微微一笑,打字的速度也快了不少。 不是他自夸,虽然林觉没有谈过恋爱,但在描写美少女的方面还是有点本事的,读者群里的群友们都在这方面好评如潮。 话说这两天都没在读者群里露面了,那群老色批们肯定很想我吧? 顿时,林觉撇了撇嘴角,然后继续打起了字。 正当宫明月看着书时,她忽然感觉上方传来一阵奇怪的目光。 于是少女也本能地抬头朝房屋天花板看去,那只散发着好奇神情的瞳孔扫向了世界之外的那个人。 世界之外的那个人?噗!哈哈哈,好像说得她能看到我似的。 看着屏幕里头自己码出来的字,林觉不由得露出了调侃的笑容。 这段文字有什么意义吗?好像没有,总之就是写着玩,写完后删掉就行了。 于是他接下来随手写道:“正在看着书的宫明月察觉到不对后,便随手拉开了她书桌的抽屉,抽屉里连接着另一个世界,穿过去就能看到世界的真相......” 坦白说,林觉在写这行文字的时候,恰好看到了自己书桌边上放着的一本《哆啦A梦》。 里头的那只未来机械猫就是通过抽屉进行时空旅行的,所以就顺手写了进去。 哐当!当就在他刚刚停下键盘的瞬间!面前书桌正中的抽屉却忽然从里头打开!一个窈窕的身影从里头掉了出来! 哎?哎哎哎哎哎哎! 伴随着一阵闷响,坐在书桌前的林觉被那个忽然出现的身影撞倒在地,两人一起滚到了地上,也将一旁正在睡觉的金毛犬贝贝给吓得跳了起来。 “你......你是什么人?” 当林觉勉强从地上爬起后,他却看到一位容貌秀丽的少女正用惊讶的目光看着自己,眼神中闪烁着难以置信的神情。 第二章 被打破的第四面墙 所谓的“第四面墙”,指的是一面假想的墙,隔在角色与观众之间透明的墙,也就是“虚构”与“现实”之间的隔离。 这面墙将故事世界与现实世界分隔开来,让双方维持着互不干涉的状态。 但如果有人刻意将故事与现实相互影响,这就叫做“打破第四面墙”。 对于这种打破第四面墙的理论知识,林觉曾经在一些电影里头见过,比如死侍会对观众说话,能意识到自己是一部作品里的角色等等。 但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这种事情居然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而且这个打破第四面墙,从虚构之中出现的角色,居然是他刚刚才写好的女主角! 轰隆!此时此刻,小小的房间外头风雨交加,夜色变得逐渐深邃。 而林觉则是看着那位十七八岁的少女正坐在自己的码字椅上,用审视的目光打量着他。 很漂亮,正如林觉在书里设定的那样,宫明月是一位从任何角度去看都毫无死角的美人。 她容貌精致,五官毫无瑕疵,瞳孔中散发出的自信与潇洒更是为其增添了一份凌然。 并且因为此时的宫明月正坐着林觉的码字椅,所以她将修长的右腿叠在左腿上,贴身透肉的黑色丝袜在微弱灯光的照耀下隐约散发出神秘的质感,没穿鞋子的小脚骨感十足,脚弯弧度优美且玲珑娇小,仿佛一只手就能握住。 好腿,好脚,好丝,好风光,不愧是我的审美,写出来的美少女是真棒。 但相比起少女的美貌和美腿,更让林觉感到惊讶的是她的冷静。 虽然在其身上发生了这般惊世骇俗的变动,可是宫明月却很快镇定了下来,并且在林觉的解释后马上便理解了如今自己处于怎样的情况下。 对了......我给她做的设定是终极玛丽苏女主,头脑极好,心态沉稳,面对任何情况都能够冷静应对来着。 一想到这里,林觉便忍不住笑了起来,看向宫明月的目光也散发出了阵阵自豪感,毕竟这个角色是由他一手创造出来的嘛。 而在感受到了这样的目光时,宫明月则是眯了眯眼睛,然后伸手撩了撩有些凌乱的秀发,冷静地问道:“所以说,我其实是你笔下一本书里的女主角,但不知为何两个世界连了起来,所以我突然活了是吗?” 在宫明月看来,林觉是一个看起来二十多岁的年轻人。 虽然样貌还算俊秀,不过因为深居简出、很少打理的关系导致胡子拉碴,头发凌乱,身上穿着的衣服也非常简单,但也因此显得没什么攻击性。 “不,并不是你突然活了,你本来就是活的,只是你出现在了我的面前而已。” 林觉摇了摇头,纠正了宫明月的说法。 虽然这位少女是小说里的人物,但林觉却从来不认为她没有生命。 事实上,林觉认为自己笔下写过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活的,当这些角色被创作出来之后,她和她的世界就已经拥有了生命,只是生活的位面不同而已。 相对于林觉这个作者所在的位面,小说里的世界应该算作是位面之中的位面,就像是俄罗斯套娃一样,一个位面里头可以存在着无穷多个位面。 当然,这些位面都是真实存在的世界,至少林觉是这么想的。 而在感受到了林觉的真诚后,宫明月先是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微微笑道:“没想到你还挺谦卑的,没有以创世神的姿态高高在上的对待我们。” “那当然,我也不敢保证我是否活在别人写的一本书里,没法保证我是不是书里的角色,毕竟每个人都没法断定自己所在的世界是绝对真实的。” “‘缸中之脑’的理论吗......也是,总之还是先让我看看你写的书吧,我对自己所在的世界很感兴趣呢。” 虽说宫明月是书里的人,但书里的世界对于她而言就是真实的世界。 所以想知道自己所在的世界是一个怎样的世界,自己即将演绎的是一个怎样的故事,这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只不过在谈论起这本书的时候,林觉的脸色却有些变了,变得畏畏缩缩,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几秒后,他才小声问道:“那个,你不看行吗?” “为什么?怕剧透?没关系,我就算知道了未来的发展,也可以按照你书里的剧情继续演下去的,毕竟我演技很好。” “不是剧不剧透的问题,而是这个剧情有点......” 提及宫明月所在的这本书的设定和剧情时,林觉只感觉自己额头上的汗都要下来了。 但毕竟宫明月是活生生的主角,她的确也有知道的权力,于是在被缠了一会儿后林觉也只好把那份电脑里的稿子打开,让少女观摩一番。 然而,当她看到自己所在的这个世界的书名时,立即出现了“老人,地铁,手机.jpg”的疑惑表情。 “《我的大小姐不可能这么可爱》?什么奇怪的书名,好长,就不能起个正常点的名字吗?” “这......这个,不是我不想取,而是取不了。” “取不了?什么意思?取个简单的两个字、三个字、四个字的名字不行?逼格也更高一点吧。” “这年头,书名最好能让读者一眼看上去就明白内容是什么,如果取那些逼格很高,看起来却云里雾里的名字,读者点进来的概率就会大幅度降低,除非是自带读者群的大神,否则这么写只是在降低曝光度,自己把自己往死路逼。” 说到这里,林觉也多少有些无奈,他本身就是看了十几年网文然后揭竿起义的老读者,对网文圈的起起落落,浮沉变化还是比较清楚的。 现在写书,首先要考虑的不是逼格,而是能不能活下来。 毕竟一本没读者看的书哪怕再有格调,最终也不过只能落得一个惨淡自宫的下场。 听完后,宫明月也不禁感叹道:“原来如此,看来你们这群写书的也不容易。” “那可不,所以这书名你都看了,内容其实就没必要看了吧?” “为什么?内容才是关键吧,有什么不好意思让我看的,我又不会......” 本来宫明月想说“我又不会怪你把我写成怎样”,谁知话说到一半,她便看到了这本书的简介和大纲设定。 简介说起来很简单,其实就这么一句话: 大一开学典礼上,新生代表宫明月正在上头演讲,林觉的系统却忽然觉醒了。 【“恋爱养成系统”已经觉醒,请宿主做出选择,并领取相应的奖励。】 【1:什么事都不做,直接离开礼堂,奖励“软蛋”称号,得到称号后将被女性唾弃】 【2:立即跑到演讲台上跳脱衣舞,奖励现金一亿元】 【3:立即当着全校的面大声对宫明月告白,奖励“主角气运”一份】 ...... 这他喵的是什么玩意啊? 看到这简介的瞬间,宫明月人都傻了。 的确,她现在是正准备去某大学就读,并且提前就被通知了要代表新生进行开学演讲的状态,但这接下来要发生的剧情也太扯淡了吧? 有人要在开学典礼上对我公开告白?而且告白了还能得到系统奖励? 而且.......这男主角的名字还叫......林觉? 当宫明月在看这本书的简介和大纲时,她全程都是处于震惊状态。 毕竟这本书的剧情主线,就是“林觉”怎么在那个恋爱系统的帮助下一边飞速获得各种能力,一边跟宫大小姐发生关系。 虽然大纲只是写了一半,不过最后的结局倒是用屁股就能想到,肯定是两人过上了没羞没臊的生活。 那边的宫明月正被这厚颜无耻的大纲所震撼,一旁的林觉本人则是忍不住伸手捂住了脸,一副不好意思见人的模样。 的确,在自己写的书里把自己的名字拿来当主角,这也未免太厚颜无耻了,最骚的是被泡的女主角还就在他的面前,还看了这些内容。 几分钟过后,宫明月转头看了捂着脸的林觉一眼,没好气地吐槽道:“你这家伙,意淫也要有个限度吧?” “抱......抱歉。” 被自己意淫的对象当面说了后,林觉简直恨不得挖个坑把自己当场埋了,真的是太丢脸了。 “话说,你这个不知道哪儿来的恋爱系统我就不吐槽了,但在大纲和前期的描写里,为什么要着重描写我的丝袜和腿?你有这方面的癖好吗?恋足癖加恋丝癖?” 看了看自己的人物设定大纲,以及前期的一些章节后,宫明月低头看了看自己穿着黑丝的双腿,一副好气又好笑的模样。 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宫明月就不知为何很喜欢收集和穿着丝袜,因此橱柜里有一柜子各种牌子,各种型号,各种颜色的丝袜。 本来宫明月还以为这是自己的爱好,没想到是林觉给自己写的人设的一部分,而且这家伙还在书里大肆描写她的腿脚部分,这味儿也太浓了。 而在听到少女的话后,林觉的脸就更红了,他只好硬着头皮辩解道:“你凭什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我是很正经的。” “是吗?那这么多的丝袜设定和丝袜描写是什么意思?” “那当然是因为读者喜欢,身为作者,自然要以满足读者们的喜好为主。” “居然毫不犹豫地把黑锅甩给读者,你的脸皮也真是挺厚,不拍挨揍吗?” “怕什么,我可不是吃素的,论到跑路,谁也跑不过我。” “.......算了,我也不想议论你的癖好,总之还是先来谈谈我的事吧。” 提起自己的事时,宫明月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义正辞严地说道:“总之,请不要让那个‘林觉’,也就是你的化身出现在我面前,可以吗?我不想跟你的化身谈恋爱,而且还是在被你安排的情况下。” “但那样的话我这本书不就等于没了男主角,这要怎么写下去?” “以我为女主角,展开一系列波澜壮阔的故事不就行了,读者也会买账的吧。” “有点困难,毕竟我是在起点男频写书,读者们想看的是男主角跟女主角的恋爱故事,这样可以把自己带入进男主角的人设里,如果换你当主角的话不就没代入感了吗?” “管他们呢,那种色眯眯的读者不要也罢。” “别这么说啊,我会挨揍的!” “没关系,你又不是吃素的,跑路没人跑得过你。” 在林觉哭笑不得的摇头之中,两人在房间里继续讨论了起来。 第三章 《我笔下的女主角们活了》 宫明月的脑子和口才都很好,说到的很多东西都一针见血,并且也会直白地表达自己的诉求。 只是如今她的要求说起来很简单,可是做起来就没这么简单了。 第一:禁止自己的书里出现男主角,包括但不限于“林觉”与其他新角色。 第二:林觉本人不能随便修改她的设定和意志,得让她自己行动。 换而言之,宫明月现在要求的就是自己的自由,自己身为书中之人不被林觉操控的自由。 当然,这么做相当于要林觉完全放弃那本书的控制权,因此如果林觉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地方,宫明月也会进行协助以做回报。 毕竟如今书里的世界和现实世界已经连在了一起,宫明月如果肯协助的话,那么她的确是可以帮上林觉不少忙的。 “你给我自由,我给你协助,怎么样?是个不错的公平交易吧?” 说到这里,这位《我的大小姐不可能这么可爱》的女主角便潇洒地甩了甩头发,对林觉露出了明媚的笑容。 这一笑,那真的是笑到林觉心里去了。 他这辈子还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女性,毕竟书里的文字描述再怎么活灵活现,也终究比不上真人这么俏生生地站在面前。 这种鲜活的真实感,让林觉不禁闭上了眼睛。 数秒后,他睁开双眼,笑着对宫明月说道:“好吧,以后我就不再写这本书,放你自由,这样总可以了吧?” “呼,那真是太好了......那你要什么协助呢?只要不是太过分的我都可以帮你。” “暂时不用,不过如果你能偶尔过来这边玩玩,陪我聊聊天,说说话什么的就太好了,平时能陪我的就只有这家伙,它又不会说话。” 说到这里,林觉随意地用脚踹了踹正趴在地上睡大觉的金毛贝贝。 这狗子在宫明月出来的时候还惊讶地叫了两声,但发现是美少女后便很快跑过去闻了闻那穿着黑色丝袜的纤足,然后就趴下去继续睡觉,也真是够没戒备心的。 是吗......他平时好像很寂寞的样子,是因为每天都在写作的关系? 其实在来到林觉的房间时,宫明月就已经感受到了这个“创世神”的艰难之处。 他房间里到处堆满了各种书籍,还有许多手稿,电脑上也密密麻麻都是各种写作的参考用具以及写了一半的稿子。 有些破旧的鼠标和键盘上看起来污垢斑斑,用来码字的手腕垫都已经磨得表皮都快脱干净了,显然林觉已经将大多数的人生和精力都放在了这间房内。 在这种情况下,林觉还要放弃自己写好了的《我的大小姐不可能这么可爱》,这相当于是放弃了他不知道多少天的努力成果......距离饿死又近一步。 当然,这种事反正他是不会跟宫明月讲的,身为男人和创世神,林觉还要点脸。 于是当两人谈拢了之后,宫明月也不好意思长待在男人房间里,于是便在约定了明天再见面后,便从那抽屉里头穿越回去了。 这抽屉还真神奇,这么大个人都塞得进去。 看着那个拉开之后里头变成了一团混沌空间,仿佛连接着另一个位面的神奇抽屉,林觉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才好了。 但有一点他清楚知道的是,这个抽屉已经成为了连接现实与小说世界的传送门,而且还是双向门。 宫明月可以从里头出来进去,理论上林觉自己也能进去。 也就是说,他能进到自己写的小说世界里。 ....... 因为这情况太过奇幻的关系,林觉足足冷静了十几分钟,才坐回了电脑前头。 在这种心情复杂的时候,就去书友群里看看那群沙雕书友吧......顺带跟他们讲讲这件事,看看有没有谁能提供点建议啥的。 林觉虽然不算是什么知名作者,但好歹也是在完结过两本书的老油条,多少是有几个读者的。 其中读者一群和二群平时一直都很冷清,一群偶尔还好,二群冷得像是秋天落叶的萧瑟,一天打不出几个屁来。 至于那群用真金白银支持订阅的忠实读者才能进入的全订群,倒是每天都非常热闹。 这倒不是因为林觉经营有道,而是他会在全订群里放一些非常正经的番外故事,所以吸引了一群一看就很正经的正经人。 近千个正经人聚集在一起,那能不热闹吗,群里天天跟过年似的。 于是当林觉用手机点开“金毛贝爸爸之家”这个群的时候,立即就看到一个沙雕群友在那里嚷嚷。 “人猿”:【金毛的新书怎么还没发?我都等不急了。】 看到这条消息的时候,林觉感觉微微松了口气。 还好,虽然我还没发新书,但还是有读者在等着看的嘛。 但接下来的下一条消息却让他差点一口老血喷了出来。 “人猿”:【我的笔X阁已经饥渴难耐了,正准备饱饮金毛的鲜血。】 ...... 淦,看盗版还要在我脸上跳,你这不是骑着脖子拉屎,拉完还问我要纸? 暗暗地骂了一句后,林觉直接点开了“人猿”的头像,给他来了个禁言五百年套餐。 眼见“人猿”这位每天水群,水到山河泛滥,大海叫苦的龙王被作者制裁,群里的那群老书友们也一窝蜂地飞了出来。 “大小姐赛高”:【岳父出来了!岳父还活着!】 “今天吃喵喵了吗”:【岳父出来了!岳父还活着!+1】 “烧烤韩师傅”:【岳父出来了!岳父还活着!+2】 “松月ww”:【岳父出来了!岳父还活着!+3】 “片翼之鹫”:【别复读啊,浪费流量。】 “至尊玄神”:【别复读啊,浪费流量+1】 “火星来的羊”:【别复读啊,浪费流量。+2】 ......三岁小孩么,这些家伙。 看到里头一大堆的复读信息,林觉一时间忍不住用手捂住了脑袋。 至于为什么读者群里的水友们会叫他“岳父”呢?这其实涉及到一个人设的问题。 说起来,林觉虽然是一个二十六岁单身帝王,但他自然不可能在群里对自己的读者们说实话,那也未免太没面子了。 所以面对着这群读者的时候,他给自己定的“人设”是三十一岁的成功大叔,而且有一个漂亮老婆和可爱的女儿。 为了让这个人设显得更加真实,他还时不时会发一些从网上找到的小萝莉照片放到群里,哄骗书友们说这是自己的女儿......这就拉拢了一批奇特的“女婿读者”。 这些书友每天喊着“岳父”,言语间对有这么一个可爱女儿和漂亮老婆的大作者金毛贝充满了羡慕。 实际上他们不知道的是,林觉其实什么都没有......他只有一只金毛,还是因为尾巴天生残疾的缘故被人丢弃不要,免费捡回来养的那种。 虽然已经过去了四五年的时间,但林觉偶尔还会想到第一次见到贝贝时,这小家伙被关在笼子里瑟瑟发抖,准备抓去处理掉的场面。 这么久的时间过去,小家伙虽然长得身强体壮,但尾巴始终往下耷拉着,根本动弹不了,只能当一只永远不会摇尾巴的狗。 然而正当林觉准备温柔地伸手摸摸这只可怜狗子的脑袋时。 贝贝却屁股一扭,又放了个屁......噗~~~~~~ 这屁,是真的巨臭,接近毒气弹的水平。 把睡得迷迷糊糊的狗子连狗垫子一起丢出去后,林觉才捂着鼻子坐回到电脑旁,用熟练的指法打下了一行字。 “我书里的女主角来到了现实世界,她让我不要再干涉她的世界,所以新书不能写了,得换题材,晚点才能发。” 此言一出,那真是一石激起千层浪, 各路书友纷纷用华丽的文字对林觉提出了最真挚的建议。 “岳父大人,总之你先去眼科看看脑子怎么样?” “摸鱼就摸鱼啦,找借口都不会找。” “他好像当我们是傻子,要不要假装附和一下?免得让他太尴尬?” “众筹众筹,众筹给金毛治病,我出一百起点币。” ...... 一时间,书友们都以为林觉是在开玩笑,于是也便嘻嘻哈哈地拿他调侃了起来。 只不过在这其中,有一位书友的话倒是让林觉感觉顿时眼前一亮。 那位名为“祈风来”的大佬级书友在一片混乱的人群中这样说道:“如果真有这种事发生的话,那金毛的新书不是更好写了吗?多好的题材,而且还是亲身经历,一定能火。” 这番话虽然被淹没在了乱七八糟的调侃文字里,可是林觉却恰好看了个清楚,并且犹如一道闪电般在他心中划过。 对啊?这么奇特的事情发生了,我不如直接把这件事写成小说发出去?总比发另外三本不是很擅长写的玄幻、仙侠和都市小说要好多了吧? 想到这里,林觉立即关掉QQ群,打开文档便快速写了起来。 将《我的大小姐不可能这么可爱》、《诡秘王座》、《大奉修仙传》和《全球之劫》这四本书构建出来的原世界观和人物完全保留,然后使其变成一个“书中书”的模式。 我这个作者本人则是作为第一男主角,与书中的角色,主要是女主角们进行互动......不错,很有趣的点子。 连忙写下了这本书的大纲后,林觉看了看最上头书名的位置。 既然已经彻底改变了思路,那么原本的《我的大小姐不可能这么可爱》的书名肯定也不能再用了。 那就换成比较符合眼下情况的书名好了,叫什么好呢? 想了一会儿之后,林觉终于拟定了新的书名。 而这本新书的书名就叫做......《我笔下的女主角们活了》。 第四章 所谓真实的魄力 作者这种生物,有时候灵感不来的话枯坐半天也码不出几个屁来,但灵感来了的话就会下笔如有神。 尤其这一次的故事完全就是自己亲身经历的事情,所以甚至都不需要多加思考,林觉就能以极快的速度完成故事的前三章。 这前三章的章节分别是“扑街作者.威风堂堂”、“被打破的第四面墙”和“《我笔下的女主角们活了》”,剧情则是林觉自己的码字的痛苦经历以及宫明月到来并且离开的部分。 当他迅速将这本《我笔下的女主角们活了》的前三章初稿以及接下来的大纲码好后,便直接将其递交到了自家编辑大大那里。 经过了忐忑不安、上下不安、心心不安的几个小时,编辑那边终于给与了正面的回应。 “不错,就这本吧,但我感觉女主角的气场可以加强一点,比如用穿了黑丝的脚踩男主一下,或者踹男主一脚之类的,你不是丝袜控么?写这个应该很拿手。” “这个,不太好吧?她没这么做过啊?这不是诬陷么?” “......你还挺有幽默感,说得那位女主角好像真的出来过似的。” 编辑显然以为林觉在说笑,毕竟谁都不可能相信这本书的内容是真实发生的。 当然,无论其他人相不相信,至少林觉自己知道这本书的内容是真的,而且他也坚持只在书里描写真实的内容。 因为真实的内容会有一种魄力,会有一种让人感同身受,身临其境的感觉。 这样的魄力和真实感是虚假的内容给不来的,这也是为何纪录片总比电影真实的原因所在。 于是在跟编辑商量了一会儿后,两人也就愉快地达成了协议,让林觉将这本《我笔下的女主角们活了》发到上。 成了,成了,成了,哈哈哈哈哈! 眼见编辑终于同意发新书,林觉也是心中一块大石落地,肩膀都轻松了不少。 他甚至直接跑去冰箱拿出冰凉的啤酒灌了一口......然后剧烈咳嗽了几声,喷了跟过来讨吃的贝贝一脸。 看着狗子那副“你是不是想谋害我”的无辜表情,林觉则是拿起纸巾擦了擦它的脸,蹲下身子捧着贝贝的长嘴笑着说道:“新书有戏了,所以你不用天天吃番薯,可以吃点带肉的骨头了,高兴不?” 贝贝闻言伸出手来,无声地拍了拍林觉的肩膀,像是在说“干得漂亮,老伙计”,并且对主人露出了一个猥琐的笑容。 说起来,林觉一直想教贝贝伸爪子拍手,但不知道是他教的方法有问题,还是这狗脑子有问题,结果就是贝贝总喜欢伸手拍别人肩膀,一副大爷的样子,老不要脸了。 “好!干劲来了!今晚通宵!” “汪汪!汪汪汪汪!” 当然,通晓写新书归通晓写新书,在那之前。林觉也没忘了在自己那本《我的大小姐不可能这么可爱》的文稿里头做出一定修改。 删除“男主角.林觉”的所有部分,只留下以宫明月为主的那一小部分内容......这样应该可以了。 完成了与那位女主角的承诺后,林觉看了看被删得面目全非的稿子,却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根据他对这个小说世界的认知来看,这个世界应该是以他这本书的稿子为基础所延伸出来的世界,但里头的世界本身就是动态存在的。 打个比方,林觉的书中世界就像是一个舞台,宫明月等人物是他设定好了丢到舞台上的角色。 理论上林觉可以让这这些角色唱任何戏,但如果他不指定的话,角色们平时唱的是什么戏就会由她们自行决定。 也就是说,在林觉没有继续操控的前提下,小说世界与真实世界其实本质上没有什么两样。 比如林觉并不继续描写宫明月的生活起居,不代表宫明月在那个世界里没有自己的生活起居,她其实一直都在过着自己的生活。 事实上,正当这边的林觉和贝贝为了稿子和肉骨肉奋斗的时候。 另一边的书中世界里头,宫明月便躺在自己床上,一边抱着金毛狗狗抱枕,一边看着那熟悉的天花板思考着。 我居然是一本书里的人物......说起来也真是奇怪,而且我居然为此一点都不感到惊讶,这就是设定的力量吗? 其实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宫明月就感觉自己跟其他人有着明显的区别。 她不但容貌秀丽,头脑聪明,而且拥有着远超同龄人的镇定。 例如有一次在购物的商店里遭遇强盗,周围的人都怕得要死,但宫明月却依然对此毫无反应,甚至还能在冷静思考后悄悄拿起灭火器喷了强盗一脸,最后成功将劫匪制服。 本来她还以为是自己天生异于常人,谁知道这居然是小说设定的功劳......创世神林觉就是这么写她的。 话说回来,我是不是要好好感谢他,居然把我写成这样。 仔细回想了一下自己的情况后,宫明月不禁微微笑了笑。 毕竟在创造她这个角色的时候,林觉可以说是赋予了其天下间的几乎所有美好,让宫明月显得异常完美。 以至于在林觉保证了以后不干涉自己的情况下,宫明月未来的人生可以说是一片光明。 当然......林觉的不干涉是否有效,还得看明天的那场开学典礼。 本来对于宫明月而言,她虽然要在明天的开学典礼上作为新生代表致辞,但这点事情本来是没有任何压力的。 可是一想到在原本书中内容里,有个臭不要脸的会在开学典礼上大声对自己告白,那就真的是让人有些忐忑不安了。 一想到有人会当着全校上千人的脸对自己进行公开告白......这场面一想起来少女都忍不住要在床上用脚趾抠出个三室一厅。 希望明天没那破事吧,如果没有的话,我就去找林觉对他致谢好了。 带着这样想法,宫明月陷入了沉睡......一觉醒来就已经是第二天的早上。 而当这位“白鹭大学”的新生代表站在学院的演讲台之上,轻启朱唇,对着麦克风用富有磁性的声音进行着致辞的时候,她的目光也时刻在打量着场下的上千个身影。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下午好,很荣幸有机会作为学生代表在这庄重的典礼上发言,我仅代表大一新生......” 所幸,这场开学典礼没有发生任何幺蛾子,那个名叫“林觉”的家伙也真的没有出现,说明林觉是真的守了信用。 于是就在当天晚上,身为走读生,没有住校的宫明月便回到了自己房间,拉开书桌的抽屉又跳了进去。 第五章 宫明月的本章说初见 第一次宫明月在穿越的时候,是打开抽屉莫名其妙掉进去的。 但这第二次出发的她却似乎已经习惯了一样,直接将修长的右腿迈进了书柜里头,然后整个人支撑着桌面钻了进去。 这算什么穿越的方式,通过抽屉穿越......真奇怪。 一边吐槽一边跳进抽屉后,宫明月只感觉自己的身躯仿佛在一片奇怪的洪流之中穿过,紧接着便是哐当一声,某个东西似乎被撞飞了出去。 爬出抽屉时,宫明月第一时间看到的是倒在地上捂着肚子的林觉,还有旁边正在对着自己摇尾巴,但因为尾巴抬不起来,看上去像是在扭屁股的狗子, “抱......抱歉,没想到你会坐在这里。” “没事,我也差不多习惯了。” 因为是第二次被这样撞出去的关系,林觉倒是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只是伸手扶着狗子的脑袋想站起来。 谁知当他的手按在贝贝脑袋上想借个力时,贝贝却很鸡贼地趴下了......这导致林觉直接往前直接又倒了下去,还是宫明月扶住了他。 “谢谢,有些丢人现眼了,哈哈。” “没关系,倒不如说是我要谢谢你,至少没让那个‘林觉’对我公开告白。” 说到这里的时候,宫明月忍不住笑了笑。 不过当她放开林觉的手,打量了一下这位创世神的房间后,却发现这房子比上一次来的时候要干净了不少。 之前林觉的房间应该怎么形容呢,虽然说不上是地狱,但也差不多是一团乱麻。 到处都堆着各种各样的书籍,生活用具摆放的到处都是,因为贝贝老是跑进来睡的关系,里头还飘散着一股奇怪的狗味。 而这次宫明月过来后,却发现房间里头收拾得干干净净,而且贝贝也明显洗了澡,房间里还放了空气清新剂,导致异味几乎都消失了。 收拾成这样......是因为知道我要过来吗? 看着林觉到外头给自己倒茶去了,坐在码字椅上的宫明月好奇地打量着四周,时不时还摸了摸脚下趴着的贝贝。 而就在等待主人招待的时候,她随意地朝书桌上放着的电脑屏幕一看,却恰好看到了一个非常特殊的界面。 这界面的名字应该是某种码字软件,而正在码的这本书名为《我笔下的女主角们活了》。 我笔下的女主角们活了?这......这不是...... 虽然知道自己不该偷看人家的东西,但带着强烈的好奇心,宫明月还是打开那份稿子细细看了起来。 没过多久,林觉便端着一杯便宜茶和一份便宜零食盘走了进来,并且一进房间就看到少女正在用诡异的目光盯着自己。 “怎......怎么啦?为什么这么盯着我看?” “并且因为此时的宫明月正坐着林觉的码字椅,所以她将修长的右腿叠在左腿上,贴身透肉的黑色丝袜在微弱灯光的照耀下隐约散发出神秘的质感,没穿鞋子的小脚骨感十足,脚弯弧度优美且玲珑娇小,仿佛一只手就能握住。” 宫明月一边用毫无感情的声音端正地朗读着一些奇怪的内容,一边嘴角微微扬起,露出了一抹充满调侃意味的笑容。 方才宫明月读出口的文字,便是林觉在那本《我笔下的女主角们活了》里头写到的内容。 当着作者的面朗读其笔下写的一些奇怪内容,这毫无疑问是一种公开处刑。 尤其朗读者还是这奇怪内容的被描写方,而且还是一位美少女,那就更让这种公开处刑雪上加霜。 于是在听到这番话后,林觉脸上一红,用有些尴尬的语气说道:“那本新书你已经看了吗......算了,本来就打算拿给你观摩一下的。” “真厚脸皮,描写我的腿和脚就这么有趣吗?而且还写得这么仔细。” 虽然宫明月也知道自己有一双美腿,不过第一次被人把这种内容写到书上,而且还要给他的很多读者看,真是一想起来就有些怪怪的。 “这个......服务观众嘛,毕竟我的读者大多数都是青春期的帅哥,会对美少女和丝袜感兴趣也是理所当然的事吧。” “服务观众,那你这本新书的情况怎么样?已经发表出去了吗?” “当然,今天刚刚发表,好评如潮啊!” 听到宫明月的提问后,林觉一下子来了精神。 他坐过去拿起鼠标点开了“”的网站,然后将再打开《我笔下的女主角们活了》的书籍页面。 点开页面后,宫明月首先看到的是那非常显眼的封面。 书籍封面是一位红衣金发美少女,正将穿着黑丝袜的右脚高高翘起。 ...... 顿时,宫明月用看垃圾的表情看了林觉一眼,而后者则是尴尬地笑道:“咳咳,别看封面,看内容啊,书里还有那些读者们的留言呢。” “留言,读者会一边看书一边留言吗?” “对,在起点有‘本章说’的功能,读者可以在每个段落里头留言。” 林觉一边解释着,一边点开了第一章最开始那个有着八条本章说的段落。 这段落的内容是“提起‘金毛贝’这个笔名,在其发表作品的‘’里不说是如雷贯耳,那也起码大小算是个人物”。 而点开之后的本章说也很活跃,其中包括“臭不要脸”、“tui~”、“哈哈哈”等带着浓郁调侃意味的回复。 看到这里,宫明月转头看了看一脸自豪的林觉,疑惑地问道:“你这个......大小算是个人物吗?我怎么觉得他们都在嘲讽你?” “这你就不懂了,写作的时候为了让读者能够活跃起来,有时候就是需要故意卖一下傻,好让读者们能够开口吐槽,而且他们也会觉得作者很是幽默。” “居然厚颜无耻地说出来了......算了,你高兴就好。” 带着对创世神大人的鄙视,宫明月仔仔细细地看完了前三章的内容,甚至把每一条本章说都点出来看完了。 看完后,她好奇地问道:“你说你最开始为了新书而准备了四本书,《我的大小姐不可能这么可爱》只是其中一本对吗?” “没错,另外三本分别是玄幻、仙侠和都市的风格,跟你这本书的风格完全不同。” 提起自己的创作时,林觉不禁昂首挺胸地说道,语气中充满了自豪。 第六章 《我的夫人是血族女王》 提起自己另外写的那三本书时,林觉的语气中充满了自豪,就像是在介绍着自己培养出来的孩子。 当然,林觉其实也不知道自己的自豪是从哪儿来的......毕竟他在另外几种风格的小说中可谓是毫无建树。 在这之前,林觉刚刚写完了的那两本书,《从东京反派开始恋爱游戏》以及《大小姐们的餐桌》都是标准的轻小说,他可没在另外几个分类写过。 “玄幻、仙侠、都市......这就是你们这个网站的小说分类吗。” 宫明月此时一边听着,一边拿起鼠标在屏幕上点了起来。 这三个分类恰好处于“”网页版左上角最前头的几个位置,比起后面的科幻、诸天、游戏、历史和“更多”都要显眼。 点开那几个分类看了看后,发现里头都是一些宫明月非常陌生的书名。 “星门......大奉打更人......夜的命名术,听名字就感觉很厉害的样子。” “那肯定了,这些可是在三大战场里头厮杀出来的顶尖强者,待在金字塔尖的尖上。” “三大战场?有这么可怕吗,不过是写个小说而已。” “不过是写个小说?哼哼哼,能说出这种话来,只能说你还不理解起点是一个怎样的魔窟。” 谈论起自己工作的地方,林觉微微活动了一下肩膀,然后用凝重的语气陈述了起来。 当网文行业的人谈论起这个网站的时候,通常会用到“战国”来形容其内部竞争的惨烈。 而在起点诸多分类之中,玄幻、仙侠和都市始终是排名前列的三大巨头,曾经出过的大神数量都极其之多,要远远将其他分类甩到身后。 “玄幻分区”历来都是网文发展的中心地带,绝大多数破圈级别的经典之作都出自玄幻区,因此玄幻区的战火始终无比激烈,除了创意和文笔外还需要有莫大的毅力与机缘方可一展雄才,堪称新人坟场。 “仙侠分区”在古早年代曾经是网文的代表,虽然近年来没有过去那般强劲的势头,但却依然拥有大量知名大神,这群大神端坐于九重云霄之上,笑看风云变化,我自岿然不动,也因此导致下层上升艰难,堪称新人坟场。 “都市分区”相比起前两者更加贴近生活,更加利于吸引新兴读者群体,并且没有这么多固有印象下的条条框框,因此长年以来各种黑科技套路频频涌现,就连大神中神小神也被逼着疯狂内卷,新人更是苦不堪言,堪称新人坟场。 ......听完了林觉的介绍后,宫明月的嘴角不禁抽搐了一下。 “你这全是新人坟场,意思就是让新人别写呗。” “那倒不至于,反正这个行业没有门槛,谁都可以进来一试,只不过一般情况下一百个人踹门进来,顶多也就只有一个能以此为生。” “这是什么诡异的‘起点绝地求生’设定,一百个作者跳伞到起点岛上,只有一个能吃鸡是吧......话说我那本书所在的轻小说区呢?我其实还没明白轻小说是什么意思。” 玄幻、仙侠、都市,这些分区在宫明月看来都不难理解,但这轻小说到底是个什么鬼? 提起这件事,林觉也只好耸肩道:“你觉得自己写的是轻小说,就可以是轻小说。” “......啥?” “轻小说分类包罗万象,玄幻、都市、奇幻、悬疑、诸天、仙侠、同人......反正什么书都有,所以你说你写的是,你就写的是。” “好混乱的形容......我还以为是读起来轻松愉快的小说呢。” “任何类型的小说都可以读起来轻松愉快,说起来我那另外三本新书最开始也打算投到轻小说区来着,只不过被编辑否决了而已。” “另外三本书?对了,那三本书我也可以看吗?我对这个挺感兴趣的。” 因为知道了自己是四本书其中之一的女主,宫明月自然也好奇其他三本书的女主角都是怎样的人。 林觉也大方地说道:“可以啊,从《诡秘王座》开始吧,是一个偏奇幻世界的故事设定,挺有意思的。” 就这样,当着宫明月的面,林觉点开了那本《诡秘王座》,又名《我的夫人是血族女王》的稿子。 ————————————— 摇晃......摇晃......摇晃。 当林觉清醒过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仿佛被装入了一个狭小的空间里头,而且还在不断地轻微晃悠着。 正当林觉想着自己到底来到了什么鬼地方时,一直隐隐感受到的那种晃悠感终于停了下来,似乎有人将自己跟盒子一起放到了地上。 紧接着,一阵苍老的嗓音透过盒子若有若无的间隙传了进来。 “尘归尘,土归土,他终于摆脱了多年以来的病痛折磨,被圣神带往了永恒福乐的天国,逝者已矣,生者如斯......” 从那番话来看的话,似乎是有一个倒霉蛋死了,然后外头站着个神父正在念祝词。 等等?那该不是在说我吧?我现在躺着的地方难道是! 瞬间,林觉终于完全清醒了过来,感情他现在待着的这个狭小盒子就是棺材,外头的神父是在给自己念祝词! 反应过来的下一秒,林觉立即在小盒子里蜷缩起双腿,将身子尽量缩成一团,然后......轰! 伴随着一阵巨响传来,他全力一踹,竟是硬生生地将覆盖在上头的棺材板踹得飞了出去! 一下子踹开棺材板后,林觉连忙从棺材中站起身子,这才看清了四周的情况。 此时此刻,他所在的地方似乎是一座教堂。 并且如今在这教堂里头还满满当当地坐了穿着一身黑色衣服,明显是来参加葬礼的人。 他们本来带着沉重的表情坐在那里,可是当林觉一脚踢开棺材跳了出来后,众人的表情却一下子齐刷刷地惊呆了。 毕竟这种死人在教堂里头踹飞棺材站起身来的情况,可不怎么多见,简直比马戏团的猴子表演还好看。 于是主持这场葬礼的神父也楞了一下,然后朝对一旁那位夫人问道:“卡露拉夫人,您的丈夫他他好像活过来了,您看着这葬礼还办吗?当然,不办的话,我们也不退钱。” 就在神父朝着棺材另一边的那位女主人发问时,林觉也恰好朝那边望了过去......然后就看到了一个让他毕生难忘的景象。 妇人,一位身着黑色丧服的年轻妇人正站在那里。 她穿着低调奢华的黑色塔夫绸制成,配以蕾丝和哀悼绉纹装饰的丧服礼裙,一头如墨般的黑发用挂着漆黑煤精宝石的发钗挽了起来,看起来格外体面、典雅。 虽然因为脸上带着未亡人黑纱的关系,导致林觉看不清她的容貌,但就这身段、这气势,怎么看都得是顶级的美人才对。 第七章 卡露拉夫人 当然,此时这位卡露拉夫人也正在惊讶地望着自己的“死鬼丈夫”,似乎被他从棺材里跳出来的场面给惊呆了。 怎么回事?我让茉莉去找个死人来顶替“夏洛克男爵”这个角色,她怎么给搞了个大活人过来? 呼......没办法了,做戏做全套吧。 眼见场面变得越发古怪起来,卡露拉只好叹了口气,对神父笑着说道:“这想必是圣神大人的旨意,让我的丈夫重新活了过来,感谢圣神。” “原来如此,那真是可喜可贺,太好了!” 伴随着神父变得爽朗起来的笑声以及宾客们齐刷刷的鼓掌,这场奇奇怪怪的葬礼便以这种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情况结束了。 而在葬礼结束后,一头雾水的林觉被带去一旁休息。 身穿丧服的卡露拉和一位身材娇小,穿着黑白女仆装的少女则是在一旁商量了起来。 那女仆看起来年龄顶多只有十五六岁左右,周正的五官上带着冷淡的表情,虽然也是一位让人赏心悦目的小美人儿,就是感觉身上少了几分活力。 看了一眼坐在那里发呆的林觉后,女仆茉莉摇头道:“陛下,恕我直言,我将这个流浪汉找来的时候,他肯定已经断气了。” “是吗,那他就是断气后又活过来的喽?难道有人从中作梗?” “或许是吧,但无论如何,他还活着的话会十分不利于您继续隐藏身份,所以要不要把他......” 茉莉虽然没有把话说出来,可是任谁都知道她的意思。 而卡露拉则是摇了摇头,笑道:“刚刚才举办了葬礼,不能连续再举办一次,那也太引人注目了。” “那您的意思是?” “先把他带回去好好控制起来,姑且顶替一下我丈夫的身份吧。” 虽然卡露拉实际上没有什么丈夫,之所以找个死人来举办葬礼,也不过是想将她这个“男爵夫人”的身份合理化而已. 但既然找来掩饰身份的死鬼丈夫活了,卡露拉也不能这么快再杀他一次,只好将其带回家去先行控制起来,以免周围的居民们再起疑心。 就这样,林觉稀里糊涂地被自己的“妻子”和一位可爱的小女仆领回了家。 只不过当他坐在那辆黑色马车上朝着“家里”驶去时,他还没来得及询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一阵忽如其来的诡异睡意便涌上心头。 不......不对劲,这两个女人......对我做了什么? 看着周围的景象逐渐模糊,那在蒙面黑纱下方的瞳孔却是越来越亮的时候,倒在马车上的林觉终于察觉到自己似乎被卷入了一场阴谋之中。 ———————————————————— 看到这里,这本《诡秘王座》的第一章节内容便结束了,而宫明月也是立即深深吸了一口气。 不错.......是个挺有趣的故事。 被莫名其妙丢进棺材里的男人,明显异常着什么秘密的夫人和女仆,以及最后马车上的昏睡,这都让人很想知道林觉被带回家后会发生什么,不过显然剧情到这里就戛然而止了。 于是,宫明月便笑着对一旁的林觉说道:“这个卡露拉夫人就是这本书的一号女主角,至于那个“林觉”又是你的化身,对吧?” 对于林觉这家伙的套路,宫明月现在已经差不多摸清楚了。 反正他就是用自己的名字当书里男主角的名字,然后写一些漂亮的美女当女主角跟自己发展关系......真是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林觉闻言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而是笑道:“网络小说就是这样的,本来就是幻想和欲望的衍生产物,我会对女性抱有这样的幻想也是很正常的事,没什么丢人的。” “还真是直白,话说你身为文学创作者,就不能再有点更高的追求吗?” “追求?什么追求?” “文以载道啊,文学除了娱乐之用外,还可以用来阐述自己的道理或者学说,教育、帮助读者改变人生,这不是更高的追求吗?” “这还是算了吧。”顿时,林觉笑着摇头道:“我就一写网文的,又不是学者又不是教授,自己这辈子都糊里糊涂活不明白,还去教育读者,我有什么资格教育读者。” 从一开始写书的时候,林觉就没啥伟大理想,无非就是写点自己心中的故事,让别人看着乐呵乐呵,就这么简单。 “至于什么文以载道,那就不是我该干的活儿,只要有读者因为看了我的书而感到心情变好了,感到现实生活中的压力得到了消解,那就已经让我感到心满意足了。” 说到这里,林觉微微一笑,眼神中散发出了一丝微不足道的使命感,并且端起便宜茶水喝了一口。 每个人都有使命,有的人的使命是千古流芳,教书育人,有的人的使命只是逗乐别人,带来欢乐,林觉对自己的定位还是找挺准。 明白了林觉的想法后,宫明月先是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才看着屏幕说道:“所以你让读者心情变好的主要手段......就是写美少女和丝袜美腿?” “噗!咳咳咳咳!” 话音刚落,林觉还没喝下去的茶水险些喷到了电脑屏幕上,并且开始剧烈咳嗽起来。 “怎......怎么说呢,这是一种写法,一种写法而已。” “这才第一章,就出现了卡露拉和茉莉这对组合,一个是高贵典雅的夫人,一个是清秀冷峻的女仆,真是刻意讨人喜欢的设定......她们也穿丝袜吗?” “当然,卡露拉因为葬礼的关系穿的是素雅的黑丝,茉莉身为女仆自然是要穿白丝的,这可是经典搭配。” 反正宫明月现在已经知道了林觉那点癖好,所以后者也干脆毫无顾虑地说了出来。 对于这点宫明月也懒得吐槽了,只是继续问道:“这个卡露拉的身份不是常人对吧,设定里她是什么来头?” “嗯,怎么形容呢,设定里卡露拉是‘血族’的亲王,也就是所谓的吸血鬼,并且是吸血鬼里头阶级最高,实力最强的一批。” 在设定上,卡露拉的人设来自于传说中的吸血鬼“卡恩司坦伯爵夫人”。 卡恩司坦伯爵夫人是外表如同年轻女子的吸血鬼,她美丽、高贵、优雅而慵懒,不喜欢吸男性的血液,而是专门吸食纯洁少女的血液。 这样浪漫又充满幻想色彩的神话角色很是让林觉喜欢,所以就拿来做自己这本玄幻新书的女主角......之一。 第八章 四大世界的协助 “女主角之一......所以还有其他女主角?茉莉也是吗?” 听到这个描述的时候,宫明月不由得看向了那个虽然只有短短几句描写,可是那股冷淡劲儿却已经跃然于纸上的女仆。 而林觉自然也不含糊,而是昂首挺胸说道:“那当然了,我最喜欢的职业就是女仆。” “这个‘喜欢’里头没有带着某种龌龊的念头吧?比如觉得女仆能干又能干之类的。” “.......” 停顿了三秒后,林觉才摇头道:“怎么可能呢,我只是觉得女仆很可爱而已。” “你要是没有停顿这三秒我就真的信了......算了,总之说说你现在这本新书的情况吧。” 虽然还有另外两本“仙侠”和“都市”类型的初稿没有看,不过宫明月也已经大概理解了林觉的写法和喜好,觉得不用看也差不了多少。 反正书里头的主角统一都是一个叫林觉的家伙,然后还会出现各式各样的美人跟他发生各种各样的接触......简直就是厚颜无耻之极。 这种如此直白的青春期幻想书籍,看个两本就已经让宫明月感觉很头痛了,还得来第三、第四本,那看完后估计宫明月今晚都得做噩梦。 于是相比起那两份废稿的情况,宫明月更好奇的是林觉打算怎样继续书写这本全新的四合一书籍,《我笔下的女主角们活了》。 从现在的情况来看,林觉是将自己身上发生过的这些事情真实地写了出来,但也仅仅如此。 毕竟想要单凭如今他跟宫明月身上发生的这些事情,或者两人日常的插科打诨来支撑一本长篇小说的内容,那是万万不可能做到的。 要充分吸引读者的观看欲望,就不能全是这些鸡毛蒜皮的日常对话,所以宫明月特别想知道他打算怎么把这本书写下去。 而对于这个问题,林觉的回复也很简单,那就是.......他打算唤醒其他三本书里的女主角们。 是的,其他三本书,包括《诡秘王座》、《全球之劫》和《大奉修仙传》在内。 此时的林觉打算用之前的描写手法让里头的女主角们意识到自己的存在,从而与其建立联系,就像是昨天的宫明月那样。 只不过听到这里时,宫明月却皱眉道:“你打算让她们也知道自己身处于书中的世界?这......不太好吧?” 虽然宫明月自己对于身为一个小说角色这件事没什么压力,但也不一定每个人都能这么洒脱,这万一遇到心态不好的指不定会发生啥事呢。 林觉闻言却摇头道:“放心吧,我写出来的女主角们除了你之外都有着非凡的经历,所以她们几个不会因为这点事而被吓倒的。” “为什么是除了我之外......感情你笔下的女主就只有我一个是正常人啊?” 宫明月忍不住吐槽了起来,可是林觉却无视了她的吐槽,因为这的确是事实。 相比起看起来已经非常不正常的宫明月,其实另外三本书里的女主角们则是一个赛一个的不正常,简直就是“非正常人类研究中心”里头跑出来的。 于是他便继续说道:“既然我已经放了你自由,那么出于公平起见的原则,我也应该放她们几个自由,解除书里设下的各种枷锁,对吗?” “这么说倒是有点道理。” “所以为了感谢我的大度,你们也应该辅助我完成这本新书,对吗?” “......原来这才是你的终极目的,真狡猾。” 明白了林觉的意图后,宫明月先是微微叹了口气,但一时间也找不到反驳的理由。 到这里为止,林觉的逻辑链已经差不多通顺了,整体如下: 一:林觉写的那几本书里头都有着一个真实的世界。 二:在这些真实的世界里有“林觉”这个主人公的存在,并且他会跟女主角们发生各种事件,并且最终走到一起。 三:为了避免这种被人操控以服务观众的恋情发生,林觉需要修改剧情,将书里的“林觉”彻底删除,让那群女主角们获得真正意义上的自由,不再被书里的情节所束缚。 四:既然林觉给了宫明月等女主角们自由,她们也理应协助林觉完成自己的新书《我笔下的女主角们活了》,完成的方式就是经常来这个现实世界陪陪林觉,给他一些写文的协助。 说起来,如果真的有这么多位不同性格、不同设定、来自不同世界的女主角们跟林觉待在一起,仅仅只是各种思想和常识的碰撞,就已经能写出不少有趣的内容。 从这个角度来看,《我笔下的女主角们活了》这本书写下去也应该不会枯燥,起码会比林觉之前写的那些虚构的故事要有趣得多,也真实得多。 我给你们四个世界的女主角们以自由,你们回报我以创作的灵感以及协助。 这无论在任何人看来都是一个非常不错的交易,毕竟没人喜欢自己的人生和世界被别人的笔杆子支配着,宫明月自己也认可这点。 “好吧......那你现在就开始写?我可以在旁边看着吗?” 对于林觉是如何通过文字描写与书里的世界建立联系,又是如何将那位血族亲王卡露拉召唤过来的,宫明月自然对此极有兴趣,此时眼睛甚至都开始发起了光。 “可以是可以,不过现在我要联系的是卡露拉,她可能会对你有点奇怪的想法,你不介意吧?” 说到这里,林觉用意味深长的目光看了看宫明月那天鹅般修长、白皙的脖颈,言下之意不言而喻。 卡露拉的设定是吸血鬼,而且只喜欢纯洁少女的血液......宫明月自然是一位纯洁无瑕的少女,所以卡露拉可能会把她当粮仓什么的。 明白了林觉的意思后,宫明月缩了缩脖颈,却还是镇定地说道:“有你这个创世神在,她应该也多少会有些顾虑的才是。” “这就不好说了,设定里的卡露拉喜怒无常,性情多变,所以我也不知道她会做出怎样的举动......总之还是小心点吧。” 林觉虽然说是这么说,不过既然宫明月都这么说了,他也只好拿起键盘在那台熟悉的电脑前头打了起来。 ———————————————— 当马车缓缓驶入了卡蜜拉和茉莉居住的“鸽血红别馆”,女主人便让茉莉将那个自己带回来的“丈夫”丢到地下室里头待着,自己则是回到房间里头换起了衣服。 将那套色彩寡淡,并且带有奇异未亡人魅力的塔夫绸丧服礼裙脱下后。 卡露拉微微松了口气,再取下漆黑煤精宝石的发钗以及头上戴着的假发。 因为回到了家的关系,这位血族亲王脸上带着的面纱也早已去掉。 此时展露在空气中的是一张倾国倾城的脸,以及背后那披散着的犹如金子般的长发。 第九章 女王的拒绝 毫无疑问,卡露拉的容貌极美。 她那鲜艳且浓烈的立体五官有种戏剧化的特殊美感,明显与普通女性不同。 这样的一张脸配合那金子般的秀发,导致卡露拉无论站在那里,都仿佛能将所有人的目光自动聚焦过来似的,有着天生的强烈吸引力。 这般惊人的美貌配合那女子中罕见的高挑身材,让她那纤细的腰身,丰满的胸膛和臀部,以及那包裹在深黑色吊带长筒袜之中的美腿显得更加耀眼,有种画中人般的黄金分割美感。 可以说无论是容姿也好,体态也好,卡露拉都无一不美。 但硬要说起哪里有些问题的话,就是她的皮肤似乎显得太白了一些。 那种白到近乎透明,白到几乎没有血色的苍白肌肤,有时候一眼看去还是挺瘆得慌的,尤其是在某个夜深人静的晚上见到了,那搞不好能把人吓出尿来。 不过当然,如果谁能在晚上跟这位夫人待在一起的话,那么哪怕被吓一跳也肯定认了,毕竟这可是连瞎子都要忍不住流鼻血的顶级尤物。 呼......今天到底是怎么搞的?为什么那个男人会忽然活了呢? 想到这里,卡露拉显然多少有些纳闷,但她还是一边坐在床上踮起脚尖,一边解开吊带袜的吊袜带,将那深黑色的长筒丝袜从修长的腿上卸了下来。 或许是因为丝袜一直勒着的关系,修长双腿处那水嫩的冰肌玉肤上泛着点点微红,像是为一尊以精巧绝伦工艺制成的吃人偶娃娃赋予了人类的血色。 此时,卡露拉随意都而将双腿支在床边,拿起一旁的白色金边蕾丝长袜,将形状优美,骨肉匀称的玉足深入了里头。 穿完袜子后,夫人继续拿起一旁床上放着的日常便服穿了起来,并且心中还在思考着那个“死鬼丈夫”的事。 照理来说,卡露拉这次带着茉莉等人过来人类国度的边境小镇这边驻扎,是有一些特殊的事情得在这边完成。 为了不让镇上的居民们起疑,她才想办法弄了个男爵夫人的身份。 然后让女仆找了个死在路边的流浪汉当做丈夫,打算搞个葬礼埋掉后一了百了。 谁知葬礼举行到一半,死鬼丈夫踹开棺材就蹦了起来.......什么玩意。 让死人复活,这种程度的力量只有操控“五大王座”的神明才可能拥有,难道有其他王座的“半神”或者“储君”在这里搞鬼? 但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为什么不直接现身揭穿我的身份呢?真是奇了怪。 想着想着,卡露拉已经将一套日常的洛可可式衣裙穿好,并且整理了一下蓬松的裙摆。 华贵的法式罗布衣裙上缝制了娟秀的红色绸缎,下方那轻飘飘的裙摆犹如盛开的花朵般艳丽,褶裥、荷叶边和隆起的衬裙使其看起来立体感十足。 这种带着轻盈纤细美感的衣裙,展现出了慵懒、奢华以及爱欲交织的风格,非常符合卡露拉的个人喜好,搭配上高跟鞋就更是显得魅力十足。 然而,正当换好了衣服的卡露拉准备离开房间朝外走去时,她却忽然感觉上方传来了一阵奇怪的目光。 嗯?这感觉是......有什么人在窥视着我? 这位血族亲王本能地抬头朝房屋天花板看去,那只散发着疑惑神情的瞳孔扫向了世界之外的那个人。 ———————————————— 写到这里的时候,正坐在电脑屏幕前的林觉笑着对一旁的宫明月说道:“这样就行了,一会儿我再加上一句,她就会跟你一样穿越过来。” “原来如此,不过你花费这么多篇幅描写穿衣着袜和人家的身材样貌是什么意思呢?这也是穿越前的必要准备吗?” “这......这个,职业习惯,职业习惯。” 被宫明月翻了一个白眼后,林觉不禁苦笑了一下,然后继续写道:“卡露拉在察觉到不对后,便随手拉开了她房间的大衣柜,衣柜里连接着另一个世界,穿过去就能看到世界的真相......但她显然不打算这么做。” ....... 哎? 怎么回事? 就在林觉写到这里的时候,他的眼睛不由得瞪大了少许,而宫明月则是问道:“怎么?为什么不让她跳进衣柜穿越过来?” “不......我是打算这么写的,但没法完成,我的手指自己动了。” 林觉深深吸了一口气,用难以置信地语气这样说道。 照理来说,这种事情是不可能的,毕竟卡露拉只是他笔下的角色,怎么可能违背他的意愿? 但事实上,这离奇的事情却真就发生了。 当卡露拉在自己的世界里打开了那个大大的衣柜,看到了跟宫明月书桌里头一样的那个混沌空间后,她并没有直接进去,而是站在原地挑了挑眉。 有什么人在透过苍茫虚空对我进行窥视,然后用某种力量连接了我的衣柜,似乎打算控制我从这里过去。 这个世界上还有人能做到这种事情,是神明?半神?储君?贤者?亦或者是某种位面层级更高的生物呢? .......有趣,那就陪他玩玩好了。 顿时,卡露拉露出了诡异的笑容,然后随手哐啷一声关掉了衣柜,自顾自地离开房间去了。 “离开房间后,卡露拉照旧来到繁花盛开的艳丽花园,坐在雕花椅子上喝着茉莉端来的猩红玫瑰茶,似乎打算就这么度过一个悠闲的午后。” 将剧情发展到这一步时,林觉看着自己正在码字的手指,眼神中闪过一丝疑惑。 不对劲啊这个?这剧情跟我想象的不一样?卡露拉似乎正在有意识的抵抗我的控制? 虽说卡露拉跟宫明月不同,她在设定里是拥有着强大力量的血族亲王,同时也是“五大王座”之一,“鲜血王座”的储君,属于顶尖强者。 可即便如此,林觉也没想到她连自己这个创世神的描写控制都能够抵抗,这也太猛了。 看着正一脸惊讶看着屏幕的林觉,一旁的宫明月倒是将手肘放在书桌上,若有所思地说道:“说起来,卡露拉能够抵抗你的控制,说不定是她意识到了这个位面的缘故。” “......什么意思?” “本来她以为自己的一切行动都是出自本心,所以无论你写她做了什么,她都会自发性地去完成,可是察觉到似乎有人正在更高的位面窥视、控制自己后,自然而然会产生类似的抗性,就像是从梦中醒来似的。” 第十章 黑暗中的金瞳 如今卡露拉身上出现的这种情况,在宫明月看来有点类似被催眠者的状态。 如果一个人没有反应过来自己正在遭受催眠,那么就会将被催眠时接受的指令理解为自己的意志,自然不会对催眠者的指令产生任何抵触。 可是当她反应过来了自己似乎正在遭受催眠,某些行动并非出自本心后,自然而然的就会对催眠产生一定的抗性,起码会仔细思考一下这件事是不是自己应该做的。 当然,即便有了一定的抗性,也不代表能完全挣脱控制。 如果林觉要用一些非常坚决的写法,说不定也能继续强制让卡露拉做些什么。 但如果这么做的话,就已经失去了让那位女主角获得自由的初心,所以林觉肯定不会这么做就是了。 “好家伙。”明白了宫明月的意思后,林觉不禁叹了口气,笑道:“我倒是没想到还有这种事情......照这么说的话,只要书里角色意识到了自己是书中之人,我要控制他们就会变得困难许多了。” “那倒是,所以不要随便想着怎么控制我哦,我的抗性应该比卡露拉还高,哼哼哼。” “对对对,我不控制你本人而已,让你出门天天踩狗屎总行了吧?” 理论上,林觉可能不方便控制这些有了自我意识的角色,但控制环境还是没问题的。 所以只要他愿意的话,让宫明月在上学的途中天天踩狗屎应该也不是什么难事,毕竟这样控制的是狗屎,而不是宫明月。 而宫明月在听到这种话后自然非常生气,于是她立即沉着脸喊道:“恶心!贝贝!上!给他点颜色看看!” “开玩笑,贝贝是我的狗,它怎么会......” 噗!就在林觉笑着摇头时,坐在宫明月脚边的贝贝忽然站了起来,把屁股对着林觉放了个臭屁。 草!!!!!我白养你这么多年了! 被自家狗子的背叛行为气到了后,林觉这边气得抄起拖鞋就想给狗子脸上开个油酱铺,而一旁笑着捂住了嘴的宫明月却已经拉开抽屉跳了进去。 “哈哈哈哈!慢慢享受狗子的爱吧,我先走了,下次见。” 哐!当那银铃般的笑声消散时,宫明月的身影再度消失在了房间里头,只剩下林觉追着金毛满屋乱窜。 就这样,随着贝贝被抓起来胖揍一顿,并且被丢到屋外反省自己的二五仔行为,现实世界的夜幕也逐渐降临,林觉的一天终于画上了并不那么圆满的句号。 唔......累死了,今晚早点睡吧。 码完了今天的字,并且在几个群里跟沙雕群友们又水了一会儿后,林觉便洗澡上床,拿起手机刷了一会儿网站,便关灯准备入睡。 说起来,最近他这本新书《我笔下的女主角们活了》的成绩还算让人满意,所以林觉的心情还算挺不错的。 不知道是因为前两本书的读者累积,亦或者是新书写得的确非常真实,最近读者那边的反馈还算不错,收藏、推荐等数据也都说得过去,起码比上本书好多了。 这样下去的话,说不定我能成为起点的新大神。 到那时候无论去到哪里,读者们就会对我致以热烈的欢迎......那我是不是要先练习一下签名会比较好? 正当林觉沉浸在美好的未来幻想之中时,随着夜幕越发深邃,静悄悄的房间里头也传来了均匀的呼噜声。 父母因为已经退休了的关系,二老拿着退休金直接周游全国去了,因此目前家里就只有林觉一人居住。 他如今住着的房子,是父母用半辈子积蓄买下的一栋小平房,室内面积有一百平米左右,三房两厅,而且还自带一个小院子,可以养狗、养鱼、种菜浇花等等。 再加上这里是一个五线城市的农村地带,平时周围都很安静,可以说是一个绝佳的写作场所......如果不是去趟大超市要开半小时摩托车的话就更好了。 然而,正当林觉在自己房间里头呼呼大睡的时候,如今早已一片寂静的书房里头却传来了一阵奇怪的声响。 滋......滋滋滋。 伴随着那几乎细不可闻的摩擦声响起,电脑桌下的抽屉竟然缓缓被人从里头推开。 抽屉被推到了极限后,一只涂抹着玫红色指甲油,手指犹如钢琴家那般修长,可是却未免显得太过白皙的手掌自抽屉中升了出来! ...... 这情况应该怎么形容呢? 夜半三更,抽屉打开,从里头伸出一只手掌,并且还是毫无血色的苍白之手......横看竖看都像是某种恐怖片里的剧情。 不过当然,这情况绝对跟恐怖片没关系,因为当那只手扶着电脑桌往上继续升起时,一位穿着华丽衣裙的大美人儿便从里头悄悄地钻了出来。 黑暗之中,那犹如猫眼般散发着金光的瞳孔朝四周一扫,便将书房里头的情况全部尽收眼底。 房间里虽说没有开灯,但血族的眼睛天生能在暗中视物,更何况这里的可是血族亲王......拥有“黄金之瞳”的二代血族卡露拉。 没错,这大半夜忽然从那个连接着书中世界的抽屉里头冒出来的自然不是宫明月,而是白天刻意避开了这里的卡露拉。 虽说卡露拉在白天并没有遵循林觉的描写从衣柜那里进去,但她自然不可能放过这么有趣的事。 于是在一下午都该吃吃、该喝喝、该玩玩的消磨了时光,并且觉得对方已经没有再继续观察自己后,卡露拉便在属于她的夜晚动手了。 这位血族亲王兼《诡秘王座》的女主角打开那个连接着混沌空间的衣柜跳入其中,然后便在一阵奇异的穿梭过后来到了这里。 这是什么地方......书房?还有这是什么? 进到林觉书房的那一刻,卡露拉先是谨慎地打量了一下四周,然后便露出了疑惑的表情。 按照她的想法,从那个衣柜的混沌空间里穿梭过去后应该会来到某个神秘的地方,可能是神之寝宫,也可能是炼狱恶土。 谁知,她看到的却只有一个堆满了各种乱七八糟书籍的房间,以及一张上面放着一面奇怪长方形“镜子”的桌子。 最稀奇的是,在那镜子后头连接着许多跟“线”,那些线有的连接在书桌下方的一个奇怪大盒子上,有的连接在墙边的一个小方块上。 跟出身自现代世界背景的宫明月不同,卡露拉是玄幻高魔世界的人物,自然不可能认得这电脑是什么东西,于是一时间陷入了迷惑之中。 第十一章 卡露拉的搜刮之旅 这是什么东西?镜子?为什么镜子长这样?还有后头的这么多线和盒子是干嘛的? 看着那台非常陌生的机械产物,卡露拉陷入了沉思。 《诡秘王座》的世界观设定在类似维多利亚的时期,本质上处于“蒸汽朋克”的范畴。 那是一个神秘主义与科学技术同时存在的时代,科技与神魔同时存在的世界。 古典与现代的交织,繁华又昏暗的城市,科技与神魔的碰撞,这都是从属于蒸汽朋克的魅力......当然那里的科技水准还比较落后,远远没法跟现代相比。 所以卡露拉先是在电脑显示屏上摸了摸,感受了一下那奇怪的手感和纹路后,便转头看向了不远处书桌上的书籍。 书房对于林觉而言只是写作的地方,所以里头除了书外没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卡露拉过去拿起一本《猴子也能懂的写作法则》,翻开书页看了几眼,然后又随手丢到了一旁。 这里的主人似乎对写作很感兴趣,有很多关于写作方面的东西......算了,总之先出去看看再说。 单单待在这个书房里显然无助于卡露拉了解这里是什么地方,于是她小心翼翼的来到门边,看着那个圆形的门把手发起了呆。 维多利亚时期还没有这种球形门锁,用的是铜质柜门锁,就是那种很厚重的内嵌大锁。 于是卡露拉伸手放到球形门把手上摸了一下,然后便发现这玩意可以扭动,很是精巧。 伴随着轻微的扭动声响,房门打开,出现在昏暗视线中的是一条狭小的走廊,以及两间呈现出直角结构的房间。 走廊的宽度顶多也就一米多点儿,两个人并肩行走都十分困难,这在卡露拉看来完全就是不可思议的结构。 这是什么地方?太窄了吧?地下室的走道吗? 对于一直住在几千平米大房子里的卡露拉而言,她可没在这种一百平米左右的三房两厅居室里头待过,所以站在走廊里头的时候多少有些懵逼。 此时,右手边的卧室紧紧关着,里头传来了微微的呼噜声,显然有人正在就寝。 一个人,而且是男人,正躺在床上睡觉。 整栋房子里就只有他一个气息,也就是说那家伙应该是这里的主人。 奇怪的是,卡露拉却没从那人身上感受到一分一毫的力量波动,就像是个普通人似的。 不,不可能,一个普通人怎么可能开启那样复杂的时空枢纽通道,普通人怎么可能隔着这么远的距离窥视我? 里头那位肯定是某个实力强大的半神或者神明,我之所以感受不到他的力量,或许是因为他已经修炼到了让我都无法感知的地步......厉害。 明白了里头那个男人有多强后,卡露拉走起路来更是轻手轻脚,生怕被那人发现自己这位不速之客。 幸好,血族本来就擅长在黑暗里隐蔽活动,以至于她在行动时几乎不会发出一丝声响,并且气息也收得相当完美。 从那狭窄的走廊里头走出去后,出现在卡露拉面前的是一个不大的厅堂。 这厅堂的面积差不多只有卡露拉的卧室这么大,以至于让她感觉那位大人是不是有什么奇怪的癖好,居然喜欢住在这么狭小的地方。 但更让她感觉好奇的,是这里一些自己从未见过的东西。 桌子、沙发、柜子等常见物品姑且不提,单单是摆放在沙发正对面的那扇巨大镜面就让卡露拉感到十分疑惑了。 搞什么?为什么那位大人喜欢到处放置这种镜子?自恋狂? 来到那实际上名为“电视机”的东西跟前时,卡露拉好奇地摸索了一番,发现这玩意上面还有一些奇怪的凹凸,似乎可以按下去似的。 滴......滴滴滴! 然而就在卡露拉按下了电视机的电源键后,本来漆黑一片的镜子猛地亮了起来! 咦!什么东西! 瞬间,电视机里头出现了前所未见的画面,一群穿着非常暴露的衣服的年轻女子正在那里用力地扭动着,似乎在跳着某种奇怪的舞蹈。 这......好不要脸的表演,这裙子也太短了吧?都快能看到内裤了! 正当卡露拉震惊于里头那些女人的暴露程度时,那镜子居然还传来了一阵声响,吓得她立即给了镜子一掌,将其内部震了个粉碎。 搞什么......全是些没见过的奇奇怪怪的东西,总之再找找看吧。 带着一肚子的疑惑,卡露拉继续在这狭小的房间里头开始探险,走着走着就来到了一个看起来像是厨房的地方。 厨房之中能够闻到明显的食物气息,里头还立着一个很大的柜子。 卡露拉随手打开柜子一看,一股冰寒之力便从里头涌了出来,让她不禁后退了几步。 但在发现柜子里头只是一些看起来像是食物的东西后,卡露拉便放下了心来,走进去细细观察着。 这像是千年寒石制成的储存柜,也太奢侈了吧,居然用这么贵重的东西来放置食物。 卡露拉随手拿起放在冰箱角落的一颗鸡蛋,忍不住摇了摇头。 放下那颗鸡蛋后,她将目光转到了冰箱里头放置着的一瓶红色的铁皮罐子上。 罐子里头似乎装着液体,罐子上头有个拉环,应该用手一拉就能拉开,罐身处印着“老王吉”三个字。 卡露拉拿起那颜色让她很喜欢的红色铁皮罐子,涂抹着玫红色指甲油的修长手指一拉一扯,拉环便朝后方拉开,发出了“嗙”的一阵轻响。 这颜色......黑黑的,葡萄酒吗? 将那瓶“老王吉”凉茶打开后,卡露拉试探性地喝了一点,发现味道还可以。 甜丝丝,冰凉凉,还带着一股草药味,虽然口感有些奇特吧,但意外很对卡露拉的胃口。 饮品不错,带回去喝吧.......还有这又是什么? 放下了手上的凉茶,卡露拉的目光又投向了冰箱里头放着的那包泡面,以及旁边的一根火腿肠。 林觉因为独自一人居住的关系,平时经常用泡面加火腿肠加煎蛋来解决吃饭问题,因此冰箱里基本没塞什么别的东西。 卡露拉拿起那包“白象.老母鸡汤面”后仔细地阅读了一番上面的说明,然后便拿着那玩意跟火腿肠、凉茶悄悄地走了回去。 为了不惊动此地的主人,卡露拉决定见好就收,结束这第一次“神秘位面”的探险。 她拿着一堆吃的喝的回到了书房,打开抽屉钻了进去,身影就这么悄无声息地消失在了里头,没有留下一丝痕迹......只留下一阵香风。 第十二章 林觉终极倒霉的一天 昨天晚上那个来到自己家里搜刮一番又悄然离去的不速之客,林觉自然是完全没有察觉到的。 于是伴随着外头庭院传来的清脆鸟叫,林觉日常地从床上爬了起来,洗漱更衣后来到了家里的大厅。 因为被丢到外头反省了一晚的关系,当他打开房门让狗子进来时,贝贝显得非常高兴,然后直接跳起来一巴掌拍到了林觉的肚子上。 好在这一巴掌打得是肚子,这要是往下打一点儿,林觉就可以跟宫明月互称姐妹了。 给了臭狗一脑袋蹦子后,林觉便揉着肚子来到了厨房,准备做一顿自己最喜欢的早餐,方便面加煎蛋加火腿肠。 白象牌老母鸡汤面,汤头散发着浓郁的鸡油香气,筋道爽滑的面条纤细而有弹性,刚入口就能带给人强烈的满足感。 这么好的方便面,一定不能用开水泡,得用锅煮,如果用碗泡的话就浪费了美味。 用锅煮出来的泡面口感更佳,并且在煮之前先用醇香的花生油将鸡蛋煎成完美的半熟流心状态,然后不用洗锅,直接倒入开水烧滚,下面即可。 当然,煮面的过程中还要加入上好的火腿肠,混杂着花生油、鸡蛋和鸡油香气的火腿肠本来滋味寡淡,也仿佛会在那大锅的上下翻腾之中焕发新生。 最后,将煮好的泡面连汤带火腿肠倒入大碗,将煎蛋盖在上头,再撒上一把做作的葱花。 那完美的摆盘视觉效果,那迎面扑来的香味,简直让人毕生难忘。 吃完之后,再来一罐凉茶吧,冰凉的老王吉凉茶,能带走煎蛋和泡面留下的燥热,让人以更加饱满的经历投入到一天的工作之中。 想到这里,林觉流着口水打开了冰箱......然后看着里头仅仅剩下的几颗鸡蛋发起了呆。 ...... 等等?我的泡面呢?我的火腿肠呢?我的凉茶呢? 林觉看了看比昨天晚上更加空旷的冰箱,忍不住伸手挠了挠头。 他如果没有得老人痴呆的话,应该记得自己昨晚还留了一些吃的喝的在冰箱里,怎么这一大早起来就消失了? 这,不会是有贼吧? 顿时,林觉的脑海中先是出现了这个想法,但立即又被他自己摇头否定了。 怎么可能?别说金毛就在屋外蹲着,有贼来了肯定会叫,哪怕真的有贼进来了,也不会偷冰箱里的吃喝之物吧?这贼饿疯了吗? 难道是我记错了?最近写小说写得太入神,所以把东西吃完了我都没发现? 看来我最近神经绷得有点紧,还是去玩玩游戏放松一下吧。 因为近期一直在思考新书的问题,林觉才发现自己已经很久没玩过游戏放松放松了......他不久前才买到的“艾尔登之魂”都还没开封来着。 于是随手拿了一些面包配白水当做早餐后,林觉便坐到了大厅沙发上。 他先是按下电视遥控器按钮,然后熟门熟路地拿起自己的PSXBOX游戏机手柄按下了唤醒键。 滴!伴随着游戏机发出一阵轻响,机器倒是正常地运作了起来......然而电视却没有一点反应,依然黑得那么让人着迷,犹如黑夜中的深邃银河。 怎么回事?电源松脱了吗? 感觉到了不太对劲的气息时,林觉立即过去检查起了电视机那边的插座。 然而当他伸手触碰到了那台残旧液晶电视的瞬间,看起来还挺正常的电视居然轰隆一下散成了一堆零件。 ....... 看着那堆只能用“历史风味浓郁的残破电视机碎片”来形容的物件后,站在那里的林觉惊呆了。 一时间,他竟是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自己如今的感受。 愣了几秒后,林觉才深深吸了一口气,尽量用温和的语气朝外头喊道:“贝贝,过来一下。” “汪~~~~~~” 当狗子兴奋地跑到主人面前时,林觉则是蹲在了它的面前,笑着捧住那颗狗头,然后.......疯狂搓揉起来! “为什么我今天这么倒霉啊啊啊啊啊!” “唔?呜呜呜呜呜!” 被搓脑袋搓到晕头转向的金毛露出了一脸懵逼的表情,显然完全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而林觉的吼声也是在房间里头回荡着,回荡着,久久地回荡着...... 然而,正当林觉被这一连串的超大倒霉事气得要死的时候。 另一本书中的位面里,那位雍容华贵的血族夫人则是正在期待着自己从未尝试过的美味餐点。 此时的卡露拉坐在自家“鸽血红别馆”的花园凉亭里头,将修长纤细的左臂放在桌上支撑着下巴,娇俏的脸部微微歪着,脸上还带着犹如孩童般期待着什么的兴奋表情。 不远处,那位穿着女仆装的冷淡少女,茉莉则是端着一个精致的烫金蝙蝠花纹骨瓷碗碟走了过来,碗里头装着的正是她从“神之寝宫”带回来的白象牌方便面。 “陛下,这是您带回来的那包奇怪的东西,已经按照上面的烹饪说明好好制作了,并且加入了那根配套的奇怪火腿以及您最喜欢的番茄与红菊苣。” 茉莉一边详细地解说着,一边将那碗方便面放到了卡露拉面前。 其实如果不是有茉莉的解说,恐怕绝大多数人看到碗里的东西时都无法想象,这居然只是一包泡面而已。 大火迅速煮开的面条显得十分筋道,汤汁上漂浮着一滴滴的鲜美鸡油。 面条被精心的卷成了一座圆形小山,漂亮又方便食用,旁边还放置着雕刻成花瓣形状的火腿肠以及红彤彤的番茄片与红菊苣。 这么一份一看就感觉非常精致的泡面,要是丢到所谓的米其林餐厅里头去卖的话,那怎么都得卖个三位数......虽然这包面本身也才两三块钱而已。 而卡露拉在泡面上桌后立即靠过去闻了闻,这玩意的味道怎么形容呢?有点像是鸡汤,但是明显又加了一些其他的东西,是卡露拉从未尝试过的新体验。 吸溜吸溜.......嗯?别说,味道还真不错。 用叉子卷起一些泡面放入殷红的口中后,那种爽滑筋道的感觉以及特殊的汤汁包裹让卡露拉显然很是满意,以至于吃着吃着还忍不住舔了舔嘴唇。 然而,让她没想到的是,自己正在享受着美味泡面的场面,却被世界之外的一只眼睛给看得清清楚楚......并且那只眼睛的主人现在显然已经快要气炸了。 第十三章 对女王陛下致以崇高的报复 “卡露拉兴奋又惊喜地品尝着碗里的泡面,在比意大利面更加绵软的口感中,蕴含着的是老母鸡汤的香气,而且里头又带着一些难以言喻的味道,让人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轻咬一口被做成花瓣形状的火腿肠,火腿肠虽然没什么肉味,但却意外的跟泡面很搭......” 当林觉在电脑前坐着,用键盘码出了这样的一幕时,他看着屏幕的眼睛都差点要瞪出血来,显然已经知道了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 好啊,好,你个卡露拉。 昨天我邀请你过来做客,你不愿意过来。 结果到了大半夜自己悄悄地穿越过来,到我这边搜刮一番,还把我的电视机都给搞坏了是吧。 好你个吸血鬼女王,胆子是真大,做事是真没底线......虽然的确挺有主角风格,一般游戏里的主角进到别人家里也都是到处搜刮一番,老不要脸了。 只不过一想到昨天晚上,卡露拉那穿着华贵衣裙的苍白身影在自己的房间里东飘西飘,林觉就忍不住伸手捂了捂脑袋。 如果是从第三人的角度来看,那一幕肯定堪比半夜见鬼。 也幸好林觉周围没什么邻居,否则他这栋房子肯定会被传为鬼屋,说晚上有个女鬼在那里飘来飘去啥的。 嘶.......呼,弄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林觉不禁深深吸了一口气。 虽然早就知道自己写出来的卡露拉不是那种循规蹈矩的角色,但林觉也没想到她的胆子会这么肥,居然反过来薅自己这个作者的羊毛。 但幸运的是从这一次的情况来看,他对自己的描写之力似乎又有了新的认知。 首先,林觉自己肯定是不知道卡露拉之前到底做了什么的,但是在码字的时候只要不带脑子去思考,他就可以自然地写出卡露拉如今的状态。 也就是说,在没有主动扩展剧情的情况下,如果针对某位角色进行描写,就可以知道她如今到底在做着什么。 比如卡露拉正在美滋滋地吃着泡面,林觉本来不知道这点,可是却能够写得出来。 最关键的是,这种程度的描写,卡露拉自己是不会发现的。 她并不会察觉到冥冥中有一双眼睛正在注视着她,也不会感到那种被操控的抗拒力。 因为这并不是林觉有意地在推动故事进程,只是让角色自然地进行着各种活动。 这情况相比起“写作”,更像是在“记录”,记录着角色们的日常生活。 原来如此,我可以通过这种手段来知道她们平时在做着什么吗,倒是挺有趣的。 掌握了这种记录描写的技巧后,林觉不但可以窥视卡露拉真实的日常生活,也可以窥视包括宫明月在内的其他角色的日常生活。 这种日常生活并不是林觉强加给她们的,而是她们自己自发进行的。 因此,这样的日常绝对符合她们的角色设定以及思维逻辑,不会存在OOC或者降智的桥段。 有趣......不过比起这个,还是想想怎么对付卡露拉那个吸血鬼小偷吧。 一想到这里,林觉就忍不住咬了咬牙。 毕竟那位血族亲王跑过来偷了泡面、火腿肠和凉茶就算了,你把那好端端的电视弄成“历史风味浓郁的残破电视机碎片”是在干嘛?电视机招你惹你了? 以林觉现在微薄的稿费收入,他起码得码字码个两月才能凑齐买一部像样的电视的钱。 也就是说卡露拉这跑了一趟,相当于让他损失了两个月稿费。 此仇不报非君子......问题是怎么报呢? 虽然这件事让林觉非常火大,但卡露拉也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无非就是好奇打爆了电视,好奇偷了点吃的喝的,算不上重罪。 而且她本身就是林觉笔下的女主角,林觉对她还是有点感情的; 所以这报仇也不能太过分,以免两人关系彻底破裂......有了。 卡露拉这次来我这边偷东西吃喝得了好处后,她肯定还会再来。 毕竟看样子,这世界的食物还挺符合她的胃口,那就从吃的喝的方面入手吧。 想到这里,林觉的嘴角扬起一抹诡异的笑意,然后便迅速抄起钥匙朝着门外走去。 他一路来到小平房角落放着的摩托车处,扭开钥匙便开了车子,打开大门在金毛落寞的目光注视下朝着城里开去。 林觉如今居住的地方清静是清静,就是距离城市中心有点远,买东西不太方便。 周围虽然也有一些小商店或者小市场,但毕竟规模不大,卖的东西不多,真要找些乱七八糟玩意的话还是得去城中心的大超市才行。 来到那许久没来的大超市后,林觉便直奔食品饮料区,在那里很快便找到了自己想要的“可食用生化武器”。 既然昨天晚上卡露拉那家伙偷走的是喝的跟吃的,那么今天也用喝的跟吃的来招待她好了......而且是让她毕生难忘的那种招待。 没过多久,林觉便带着一口袋食物买单离开了超市,脸上还带着阴损的笑容。 他买的水,是好水,崂山百花蛇草水。 他买的面,是好面,双倍火鸡爆辣面。 在网上那些所谓的食物整蛊视频之中,这两种食物的出场率始终居高不下,因为那味道的确很让人头秃。 火鸡面的辣味只要是吃过的人都深有体会,何况此时林觉买的还是双倍爆辣,吃下去后没多久,口腔和舌头就会被强烈的辣椒素所包裹,辣得双眼喷火。 这时候,再来一口百花蛇草水解解辣吧,据说这是在天然崂山矿泉水中添加白花蛇舌草提取液及二氧化碳,经特殊工艺配制而成的饮品,口味犹如“被汗水浸过的馊了的凉席”。 一吃一喝之下,差不多是能把人给吃晕、喝晕过去的终极整人组合。 爆辣面加蛇草水,双倍的惊喜,双倍的快乐,双倍的享受。 将这些买来的好东西放进冰箱后,林觉一边吃着顺道从超市买来的馒头配豆腐乳,一边笑着将一个简易的监控摄像头放在了客厅处。 今天晚上或者明天晚上,反正在近期,食髓知味的卡露拉一定会来。 到时候,林觉就要让她知道花儿为什么这么红,要让她知道现代人的恶意到底有多么可怕。 做好了一切报复准备的林觉微微一笑,然后便回到书房一如既往地码起了字,直到今晚的夜幕再度来临。 当然,林觉的想法是没有问题的。 因为伴随着夜晚两点的深邃夜色笼罩大地,他书房里头的抽屉便真的再度被人从里头轻轻推开......那个窈窕的身影再度溜了进来。 第十四章 狗是真的狗,人也是真的狗 毫无疑问,卡露拉是一个好奇心极强的人......或者说好奇心极强的血族。 因此她在昨天晚上跑过来搜刮了一番后,今天晚上自然也是不可能按捺得住的,自然也是屁颠屁颠地跳进了那大大的衣柜。 还是那安静的书房,还是略微飘散着一些狗味的空气。 这个时候,房间里的主人应该已经熟睡,卡露拉也放心大胆地沿着之前的路子朝书房外头走去。 房间里头静悄悄的,只有主人房里的呼噜声以及门外的呼噜声此起彼伏。 主人房里的是人,门外趴着的是狗。 但有时候狗是真的狗,人也可以是真的狗。 只不过现在的卡露拉显然还不明白这个道理......但是没关系,她很快会懂的。 而就在卡露拉悠闲地在厅里闲逛了一会儿,打开零食盒子吃了点巧克力后,她舔了舔殷红的嘴唇,然后便来到了最爱的厨房。 打开冰柜,卡露拉果然看到了自己心心念念的东西,泡面和饮料。 但在看到放在冰箱里的那几包泡面以及几瓶饮料后,这位血族亲王却是稍微楞了一下。 不一样,无论是泡面包装上印着的文字也好,还是饮料上印着的文字也好,都跟昨天卡露拉见过、吃过的完全不同。 饮料上印着“崂山白花蛇草水”几个字,应该是这种饮料的名字。 对这名字卡露拉到没什么意见,甚至她觉得比昨天喝的“老王吉”听起来霸气多了,非常符合自己这个血族女亲王的身份。 至于另外那一包双倍火鸡爆辣面......就让卡露拉感到十分迷惑了。 因为这玩意是进口食品,上面写着的不是她能看得懂的文字,而是一些类似蚯蚓在扭来扭曲的奇怪玩意。 这乱七八糟的蝌蚪文看不懂呢,人类怎么能创造出这么奇怪的东西,难道是失传许久的哥布林的语言? 听说哥布林很喜欢偷东西,使用的语言也是歪歪扭扭跟蝌蚪一样,倒是跟这包面上印着的文字很像。 虽然看着有些别扭,但既然是放在这冰箱里的东西,应该也是好吃的。 而且在这些乱七八糟的哥布林蝌蚪文字后头,还用卡露拉能够看得懂的文字,印上了烹饪的方法。 先用水煮三分钟,然后加入酱料包搅拌.......原来如此,听上去就感觉很好吃的样子。 在确定这玩意没啥问题后,卡露拉便非常熟练地将一包泡面和一瓶饮料带走,还没忘记带走一根火腿肠。 就这样,她的身影再度翩然离去,回到了书房的抽屉之中。 而随着第二天清晨的到来,林觉醒来之后第一件事就是观看昨天晚上的监控录像。 果不其然,在两点左右的深夜时间,果然看到一位身材高挑的美貌女子犹如女鬼般飘过客厅。 她先是偷了一颗巧克力塞进嘴里,然后再直奔厨房,最后抱着一包泡面和一瓶饮料就这么悠哉悠哉地跑路了。 哼哼,哼哼哼,哈哈哈哈哈! 看到昨天晚上卡露拉的行动后,林觉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 好你个血族亲王,好你个吸血鬼......我倒要看看你现在是个什么状态。 想到这里,林觉连早饭都没来得及吃,还是直接打开电脑开始码起了字。 噼里啪啦,哒哒哒哒。 随着林觉面前屏幕里的文字逐渐在键盘的敲打下浮现出来,卡露拉美好的一天也拉开了帷幕。 就跟上次一样,卡露拉坐在自家“鸽血红别馆”的花园凉亭里头,期待着今天这份美食的到来。 在那精致的黑香木餐桌上,放着一个高脚酒杯,酒杯里头已经倒满了那种新的饮料,“崂山白花蛇草水”。 倒入高脚杯里的蛇草水看起来闪闪发亮,在阳光的照射下展露出了全新的姿态,让人不由得对其无比期待。 而女仆茉莉也则是端着一个精致的烫金蝙蝠花纹骨瓷盘子走了过来,浅平的餐盘里头装着的正是那份看起来红彤彤,油润润的面条。 跟上次茉莉煮好的那包白象鸡汤面不同的是,今天的面是无水干拌面,已经被像是意大利面那样盘起了一个漂亮的鸟巢形,旁边还放着几片绿叶当做装饰。 艳红的酱汁裹着一根根面条,那红润的颜色像极了卡露拉最喜欢的处女血液,以至于让她看一眼就忍不住流出了唾液。 “陛下,请慢用。” 当茉莉将那盘美味的泡面放在主人面前时,卡露拉把高耸的鼻梁靠过去闻了闻那泡面的香气,发现味道有点甜丝丝的,应该是她喜欢的感觉。 抱着莫大的期待感,卡露拉用岔子旋起了一些红彤彤的面条,然后塞入嘴里咀嚼起来。 面条入口依然是那种滑溜筋道的口感,并且味道的确带着微微的甜味和酱香味,这倒是让卡露拉吃着非常舒坦。 不错,我喜欢。 吃完第一口后,卡露拉用叉子卷起第二口。 但就在她将第二口面条往嘴里放的瞬间,忽然的烈焰猛地从口中袭来!硬生生地让她喊了出来! “啊!好......好......好.......” 看着一下子变得满脸通红,眼珠子都快瞪出来的卡露拉,一旁的茉莉疑惑的歪头问道:“陛下,这面就算再这么好吃,您也多少保留一点仪态吧?” “不是好吃!是好......好辣啊啊啊啊!” 面对着茉莉的提醒,卡露拉哭笑不得的说道,并且额头都冒出了细密的汗珠。 身为伟大的血族,卡露拉说起来并不怎么能吃辣,或者说她平时根本就不吃。 这一下子忽然来了一大口双倍爆辣火鸡面,当那股甜滋滋的辣劲儿返上来时,炽热的灼烧感仿佛有无数小针在刺着她的口腔内壁以及滑嫩的小舌头。 本来刚才还甜甜的酱汁,就像在一瞬间变成了来自地狱深处的滚烫岩浆。 辣到仿佛脑袋被闪电打中了的辣味在口中流淌,甚至蔓延全身,在身体的每一个部位激荡。 辣!好辣!我要喝水! 这强烈的辣味让卡露拉忍不住拿起了一旁的高脚杯,将里头的“崂山白花蛇草水”灌了进去。 顿顿顿.......噗啊! 喝了一大口蛇草水后,卡露拉面色一变,本来苍白的脸色先是通红,然后直接发青,最后才噗地一声将那奇怪的液体喷到了一旁的草地上! 第十五章 关于美食的话题 这......这......这这这这这!这是个甚么玩意啊? 本来卡露拉还被那泡面强烈的辣味给辣得人都傻了,谁知这一口蛇草水下去,居然直接连辣都忘了,就只剩下傻了。 这奇怪饮料的味道应该怎么形容呢?首先是一股凉意涌入了卡露拉的嘴里,口腔中充满了奇怪的草席味儿。 而且还不单单是草席味儿,还是一个彪形大汉赤着膀子在上面睡到汗流浃背,别汗水浸透了的草席味儿! 仔细品品,里头的味道那真叫一个复杂,有大海的咸腥味,有青草的清爽味,有汗水的臭味,还有一些莫名其妙的药味。 那奇异的味道,像是一只蛇那样在卡露拉的嘴里肆意地扭动,仿佛在缠绵悱恻之中渗入了这位血族亲王嘴里的每一个味蕾当中。 那感觉,真的绝了......玛德法克。 “噗!呸!呸呸呸!茉莉!水!快给我水!” 因为这奇怪饮料的味道太过震撼的关系,卡露拉在将嘴里那口蛇草水喷掉后,还忍不住一边跺脚,一边朝草地吐起了口水,那场面着实不怎么雅观。 只不过看着自家主人正一边站起来疯狂地跺脚,一边猛地朝花园里头吐口水的场面时。 一旁的茉莉倒是露出了极有兴趣的表情,颇有几分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样子。 不过话虽如此,茉莉还是说道:“陛下,解辣和异味的话用牛奶会比水更好用,需要我去为您找点牛奶来吗?” “快......快去!你这一说,嘴里的辣味又返上来了!啊啊啊啊!” “是,这就去,很快就好。” 随着茉莉迈着轻快的脚步离开,到自家养的奶牛场里头准备挤奶,卡露拉则是在凉亭里头又叫又跳的,好不热闹。 “她一时被嘴里的辣味辣得浑身发麻,一时被那股草席汗液的奇怪味道恶心得想吐,堂堂一位血族亲王,何时受过这种待遇,真是让卡露拉感觉又羞又愤,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 哼,哼哼哼,哈哈哈哈哈! 此时此刻,正当卡露拉那边因为“双倍爆辣火鸡面”和“崂山百花蛇草水”的双重夹击而遭受折磨时,外头正在键盘前头疯狂描写着的林觉则是笑出了声。 让你偷东西,让你来我这里翻箱倒柜,这下子遭报应了吧? 对那边的惨状进行了详细的描写后,林觉又将这一段剧情写进了自己的新书《我笔下的女主角们活了》里头,然后分段发了出去。 虽然新书刚发出去的时候评价不错,但随着宫明月那边的剧情没有太大的引爆点,读者们似乎也陷入了一些疲软期,需要找到一些新的刺激。 而就在林觉把卡露拉这段好玩又好笑的剧情发了上去后,果不其然得到了读者们的一致好评。 “这吸血鬼女王也太可爱了,居然跑到现实世界吃泡面喝凉茶可还行。” “白象方便面是真好吃,老母鸡汤面永远滴神。” “金毛是真的狗,作者也是真的狗,居然让人家喝蛇草水,多大仇。” “不过这么一写,我也有点好奇那蛇草水到底是什么味道,这就去买一箱,各位等我的亲身评论哈。” 看到作者后台的本章说里一下子多出了很多评论,林觉也微微一笑,感觉自己的努力多少有了点价值。 说起来,写书的时候最怕的情况有两个。 一个是没有读者订阅,赚不到钱,没法维持日常生活,连日常生活都维持不下去,那自然也就没法写下去了,总不能原地饿死。 另一个情况就是没有读者反馈,每天打开后台评论一看,空荡荡的没一条留言,那会让人感觉非常失落,仿佛自己在写给空气看,让人毫无动力。 根据林觉所知,绝大多数的网文之所以太监都跟这两个情况有关,当然,极少数摸鱼惯犯和那群财富自由的大神不在此例。 身为老牌扑街作者,林觉也算是非常深刻的体会过这两种感觉。 实际上,他现在也在为了生活问题而头疼着......连坏了的电视都没钱拿去修。 等等,不对,这电视不是没法拿去修这么简单,而是直接就已经变成一堆破烂零件了吧?怎么修啊? 看着那一堆估计维修师傅见了都得问一句“你拿这电视机站楼顶试飞行模式是吧”的破铜烂铁,林觉不禁露出了一阵苦笑, 这电视还是老爸老妈在家的时候买的五十五寸的高清大电视,用来玩游戏啥的还是挺舒坦的,结果现在完蛋了,几千块钱直接打了水漂。 算了......总之先把这些破烂零件拿去问问师傅能不能回收吧,说不定有些零件还值点钱呢?晚上买份隆江猪脚饭吃也是好的。 对于平时经常以泡面糊口的林觉而言,他最喜欢吃的,就是油润肥腻的隆江猪脚饭。 隆江猪脚饭,男人的浪漫。 只需区区十几元钱,就能享受到瘦肉、肥肉与猪皮经过酱卤后的软糯香甜,再加上一勺淋上了酱汁的卤汤以及一些咸菜,简直下饭一流。 自打林觉从医学院毕业,刚出来工作讨生活的时候开始,他就经常在下班后买一份隆江猪脚饭回出租屋吃,一边沉醉在那廉价的迷人香味中,一边打开番剧或者直播观看。 只可惜,从林觉放弃医生的职业回到家里全职码字开始,他的收入就不足以支持自己想怎么吃就怎么吃了......偶尔发稿费的时候才能吃上一顿狠的。 一想到自己当年还在上班时每天都可以吃得上隆江猪脚饭,每天都可以浪漫一顿的日子,林觉就有些怀念。 但怀念归怀念,他对于自己如今的生活却也不后悔,一点都不后悔。 就这样,收拾好了那破电视机的一大堆零件后,林觉便拿着麻布袋走了出去,骑上心爱的小摩托直奔一家熟悉的电器维修铺。 然而,就在林觉这边刚离开没多久的时候,他书房里头的抽屉却被从里头缓缓推开......一位拿着一个大饭盒的美貌少女从里头冒了出来。 这位美貌少女,自然就是宫明月了。 她在进到书房后左右看了看,又到外头的大厅找了找,然后推开房门来到了庭院之中,被热情的金毛差点当场扑倒在地。 直到这时,宫明月一边打发着贝贝,一边周围逛了一圈,这才确定林觉那家伙不在家里,不知道出去干嘛去了。 “我还以为他天天宅着呢......算了,把吃的东西放下吧,他应该自己会吃的。” 眼见林觉不在,给他带了一份“红焖牛尾”和“玻璃脆皮烧鸡”的宫明月显然有些纳闷,但还是将食物放在了桌子上。 第十六章 金饭碗与泥饭碗 其实之前因为来过两次的关系,兰心蕙质的宫明月其实也发现了这位现实世界的创世神似乎在经济方面有些拮据。 不,或者说得直白一点,林觉不是有点拮据,而是挺穷的。 他在正常情况下一个月的稿酬差不多只有三千左右,而且通常是左,很少是右。 虽然家里有一栋平房,不愁住的问题,但这房子的房贷都还没还完,每个月还有好几千房贷得给。 虽说这房贷父母那边会用退休金负担一部分,可林觉为了面子不难看,还是坚持每个月填上一两千,免得让父母担心。 毕竟他虽然穷得叮当响,可是在父母面前可不能这么说。 在父母面前,林觉是一位事业有成的码字工,一个月有万把块收入的行业骨干,潇洒得很。 既然是这种大佬,那么房贷自然得负担一部分,否则岂不是没法把这个牛给圆上。 只是吹完了牛再给了房贷后,他还要负担每个月的水电物业以及自己跟金毛的饭钱,这不得穷得连隆江猪脚饭都吃不起了吗。 察觉到了这点的宫明月表面上也不说些什么,只是默默记在心里,想着啥时候从物质方面帮一下那位穷困潦倒的创世神。 但直接给钱是不行的,宫明月能看得出来,林觉这人虽然穷,可是却很有骨气。 他明明知道自己笔下描写出来的宫大小姐家里十分富有,却也从来没想过要从其身上得到一点金钱上的回报。 毕竟如果做了这种事情的话,那不就变成吃软饭的了吗?林觉显然是这么想的。 他要能吃得了软饭,早就在大城市飞黄腾达了,不至于跑回这里来窝着写作。 于是就在宫明月想着给林觉带点什么事,她今天恰好跟父母前往一间名为“天九斋”的老牌酒楼吃饭。 用餐后,她悄悄让人打包了两份那儿的招牌菜,带着这两份美味的餐点穿过了抽屉,来到了这里。 本来宫明月还想看看林觉在吃到这么美味的菜肴时会露出怎样的表情,谁知把菜带过来后才发现那家伙居然没在家。 看了看空荡荡的房子和在旁边努力地摇尾巴,可是看起来却像是在甩屁股的金毛,宫明月把菜放在桌子上,便随意地来到了外头的庭院处,打算四周看看。 说起来,林觉家的房子虽然小了点,但外面的庭院还是相当不错的,让宫明月印象十分深刻。 这栋平房的室内面积只有一百平米,室外的院子面积却有一百多平米,因此有着大量的面积种植各种花花草草或者蔬菜瓜果之类的。 经过林觉母亲多年的耕耘培养,如今庭院里头的三块菜地里满当当地种植着各种菜类,有辣椒、小葱、生菜、大白菜、茄子等等。 如今正是寒风已经逐渐退去的初春时期,各种蔬菜、瓜果也都已经开始发起了新芽,看起来十分漂亮。 然而,正当宫明月散步般在庭院里头看着那里的瓜果蔬菜时,门口那边忽然出现了一个大婶儿,并且正用诧异的目光看着这位少女。 那位看起来五十多岁的大婶儿出现在门口那矮矮的铁艺门后面,本来屁颠屁颠跟着宫明月的贝贝也立即朝那边跑了过去,趴在门上朝那大婶儿摇头晃脑。 从这点来看,大婶儿应该是贝贝的熟人......是周围的居民吗? 等等,如果是周围的居民,那我待在这里是不是不太好? 瞬间,宫明月才反应过来自己不是这个世界的人,被其他人看到是不是会有些问题啥的。 但还没等宫明月开口,那大婶儿便嘴角微微扬起,露出了一抹奇怪的姨母笑。 她站在门外一边伸手拍着贝贝的脑袋,一边笑着对宫明月说道:“好漂亮的小姑娘,长得跟电视上看到的明星似的,你是小林的女朋友吧?” 啊?女......女朋友? 听到这番话的瞬间,宫明月立即摇头道:“不是不是,我们只是......只是普通朋友。” 而听到人家矢口否认后,大婶儿则是一脸遗憾地说道:“是吗,那真是太可惜了,我还以为小林终于要迎来他的春天了呢,白高兴一场。” “那个......请问您是?” “我是住在对面的,叫我李阿姨就行了。” “李阿姨好。” “哎,小林在家吗?我家里的番薯收成了不少,给他提了一袋过来,贝贝可喜欢吃了。” 说到这里,李阿姨扬了扬手,手上提着一整袋新鲜挖出来的番薯。 看到那番薯的时候,金毛看向李阿姨的目光简直像是在看着神明,诚恳得让宫明月都不敢相信狗子居然也会有这种表情。 而宫明月则是看了看后面的房子,苦笑道:“他好像出去了,我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 “是吗,那你先把这番薯提进去吃吃看吧,直接洗干净丢到蒸锅里一蒸,里头甜得像是蜜糖一样。” 谢过了李阿姨后,宫明月便打开大门将一袋子沉沉的番薯用双手提了进去。 然而正当她以为李阿姨要离开的时候,后者却看着她笑着说道:“我还担心小林那孩子从大城市里回来后一直闷在家里会出事,原来他还是有朋友的,那就好了,他父母也该放心了。” “从大城市里回来?对了,他......他之前是干什么的?” 听到这里,宫明月才反应过来,林觉虽然对自己极其了解,可是自己却对他一无所知。 林觉家里的情况怎样?他为什么一个人在家里写小说?宅家之前又遇到过什么?全都不知道。 此时见到李阿姨似乎想说些什么,宫明月也恰好趁机打听一下。 通常这种阿姨都是比较八卦的,李阿姨自然也不例外,很多东西稍微提一嘴,她就会给你讲得清清楚楚。 于是就在下一秒,李阿姨清了清嗓子,用担忧的语气说道:“他啊,之前是个牙科医生,还是有执业医师证的正规医生呢。” “牙......牙科医生?真的吗?” 顿时,宫明月愣住了,因为她完全无法将“林觉”跟“医生”这两个词联系在一起。 可是随后她不禁问道:“牙科医生不是挺赚钱的吗?林觉怎么不干了?” “我听他妈妈说过,好像是在大城市那边工作的时候跟黑心老板闹翻了,一气之下就掀了桌子,跑回家来说要追逐梦想,不再行医。” 李阿姨一边说着,一边露出了有些惋惜的表情。 毕竟在她看来,林觉之前的工作毫无疑问是一份金饭碗。 这哪儿人会把金饭碗砸了,跑回来天天窝在家里捧着泥饭碗讨饭吃的,这不是闹吗? 第十七章 血族的骨气 在那之后,李阿姨又跟宫明月讲了很多林觉家里的事......也是真不拿她当外人。 根据李阿姨所说,林觉的父母都是医生,因此从小就被长辈们视为医生这个行业的接班人,长大后也的确读了医学院,成为了一名牙科大夫。 说起林觉在医学上的造诣,其实并不算差,甚至可以说很好。 因为父亲就是牙医的关系,他相当于天生就有一个非常良好的学习背景,再加上本身人也聪明,一毕业就考到了执业医师证,前途可以说一片光明。 然而,林觉却因为看不上本地的小型县医院,在这儿工作了两年后就跑去大城市上班,打算在大城市里头大展拳脚......但显然结果不怎么好。 “虽然不知道小林在大城市遇到了什么才跟老板闹翻,不过他比较认死理,脾气又倔得很,这性格可不太好,工作嘛,有时候是得受点气的。” 提起林觉的情况,李阿姨显然非常惋惜,不过这惋惜说起来跟幸灾乐祸有时候也没啥区别。 在她看来,这显然是一个不好好工作,回家天天蹲着不知道干嘛,以至于让家里人担心的社会典型反面案例。 当然,宫明月知道林觉并不是那种人。 林觉当然也是在努力工作的,只不过工作的模式跟其他人不同......否则的话,就没有自己的存在了吧。 告别了李阿姨后,宫明月便回到了房间里头,看着那略微有些灰暗的客厅和走廊,似乎感觉有些感慨。 对于设定上就是完美天才的宫明月而言,她其实很难理解林觉的处境。 虽说如今她还只是一个大一学生,但如果日后宫明月走出了社会,来到了工作岗位的话,她也有着能够在任何岗位上做到最好的自信和能力。 因为宫明月是一个完美的天才,是一个完美到不似常人的存在。 但林觉不是,林觉真就是一个普通人。 除了他的笔下有另外几个世界之外,其他地方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凡人,没有什么特殊之处。 ......以后没事就多过来陪陪他吧,这家伙也挺不容易的。 将番薯放到厨房里头后,宫明月看了看桌子上的那两份美食,不禁摇了摇头。 等等,我怎么有点过来探望孤寡老人的感觉?我又不是他女儿或者孙女。 叹了口气后,宫明月便摇着头离开了。 只不过当少女的身躯从抽屉里头消失的时候,她绝对想不到如果自己晚走十秒钟的话,就能碰到一个非常离奇的场面。 哐当......随着抽屉缓缓关上,十秒钟后,抽屉却再度从里头打开。 只不过这也是从里头出来的却不是现代气息浓郁的美少女宫明月,而是仿佛从维多利亚时期的电视剧或者电影里头跑出来的金发美人。 跟前两次过来的时候不同,今天卡露拉通过这抽屉的时候,脸色多少显得有些难看。 毕竟不久前那股离谱的辣味和怪味还仿佛弥漫在口腔里,让这位血族亲王恨不得给那个混蛋来上一巴掌。 被耍了,我绝对是被耍了。 一场惨烈的用餐过后,卡露拉很快便发现了林觉的阴谋诡计,也知道了那难喝的奇怪饮料和辣死人的奇怪泡面肯定是为了针对自己而存在的。 于是因为这事儿气不过的卡露拉便直接在大白天闯了进来,然后打算跟这间房子的主人好好讨教讨教。 你说你怎么这么小气?我不就吃了你点泡面,喝了你点饮料吗?为什么要用这么惨无人道的方式来暗算我呢?不像个大老爷们。 带着这样的怨气,卡露拉猛地推开书房的大门便大步走了出去,一点躲躲藏藏的意思都没有。 只不过当她刚来到大厅的时候,不远处的角落却忽然爬起来了一只大号金毛狗,正用见鬼般的目光看着这位血族亲王。 狗?对了,之前房间里的确有股狗味,就是这家伙吗。 在看到这位不速之客时,金毛的目光上下将她打量了一番。 然后便走过去闻了闻那几乎垂到地上的华丽裙角,便当着卡露拉的面坐了下来,一副乖乖狗的模样。 ......这狗也太没戒备心了吧,咱们明明是第一次见面来着。 顿时,卡露拉都有些哭笑不得地看了贝贝一眼,然后伸手在它脑袋上拍了拍。 但正当卡露拉想看看这房子的主人在不在的时候,她那灵敏的嗅觉却闻到不远处的桌子上传来了一阵好闻的香味。 这是什么味道......吸吸,好香啊。 因为那香味太过特殊的关系,卡露拉本能地朝餐桌的方向走了过去,然后打开了之前宫明月放在餐桌上的两个大号饭盒。 喔喔喔,这是! 毫不犹豫地打开了饭盒后,卡露拉不禁感觉眼前一亮。 其中一个饭盒里头装着的是一整只烤制出来的全鸡,枣红色的油亮鸡皮像是玻璃一样薄脆,并且散发出迷人的香甜气息。 另一个饭盒里头装着的则是一截一截被浓稠的红烧酱汁所包裹着的牛尾,看起来菜品红亮诱人,哪怕已经冷了,香气依然分毫不减。 这算什么?房间里的主人出去了,却留下了两份明显没有人吃过的菜? 这两份菜肴留在这里是干什么的呢?难道说......是拿来对我赔罪用的? 顿时,卡露拉的小脑瓜子一转,立即便察觉到了事情真相。 原来如此,那家伙也知道之前对我做的那些恶作剧太过分了,所以打算用这些美食来进行一些赔偿吗?还算他像个人样。 不过那家伙也未免太小看人了,居然想用区区食物来引诱我堂堂血族亲王?简直就是妄想。 “哼,小狗,你听好了,我卡露拉哪怕死这儿,从楼上跳下去,也绝对不会在这里吃他一点儿东西,明白了吗?” 对着一旁同样流着口水的贝贝这样说了一句后,卡露拉便迅速拿起两个大大的饭盒,又顺道跑到厨房,从冰箱里拐了几瓶跟之前那“崂山百花蛇草水”不同的正常饮料。 收拾完了东西后,她才带着一堆吃的喝的以及满足的笑容,快速跑回了抽屉里头、 对,我绝对不会在这里吃,那多没面子......不过带回去吃的话就没事了,反正也没人看见。 带着一堆美食和饮料回去的时候,卡露拉微微一笑,身躯便迅速在那抽屉之中的时空隧道穿梭离去,只留下一脸懵逼的金毛站在客厅发呆。 第十八章 “懊恼”的卡露拉 而就在卡露拉那边带着美味佳肴离开之后没过多久。 林觉也高高兴兴地提溜着一个不大的饭盒,开着他的小摩托车跑了回来。 “咱们老百姓啊,今儿真高兴~~~~~~” 伴随着一阵犹如古神奏歌般的哼唱声响起,林觉打开铁门把摩托车推进去。 然后熟练地一脚把凑过脑袋来准备闻饭盒的狗头踢开,不让狗子沾染自己心中的圣地。 每当林觉带着自己最喜欢的隆江猪脚饭回来的时候,狗子都会立即过来闻,再用一脸期盼的表情看着他。 而林觉自然也不会亏待这位老伙计,而是会拿个馒头沾一点肉汁,告诉狗子这是猪脚,然后再看着它美滋滋地吃下去。 真不错,那堆破烂电视机零件居然卖了五十块钱,足够买三顿猪脚饭了。 拿着装满了梦想的饭盒回到书房时,时间也已经来到了中午。 于是林觉一边打开电脑,一边打开饭盒,看着里头整整齐齐码在饭上的一小叠肘子肉,露出了满足的笑容。 说来也奇怪,这玩意虽然叫“隆江猪脚饭”,但这玩意其实并不是用猪脚做的,而是用猪肘做的,大概是因为南方人不怎么区分猪脚跟猪肘的关系吧。 但猪肘也有猪肘的好处,因为里头只有一根大骨头和一根小骨头,剩下的都是纯肉,并且肥皮下脂肪丰盈醇厚,所以弄好后看着就特别诱人。 每次进入卖这种快餐的快餐店里,林觉都很喜欢看着大量枣红色的猪肘在小火慢炖的卤汤里头翻腾,直至肉皮软糯,油脂尽除,汁味尽入。 这肘子再经过师傅大刀剁成小片或者长条,放到碗里,最后淋上一勺灵魂的卤汤,加上一些解腻下饭的脆爽酸菜和一些卤制肉卷,一碗猪脚饭便大功告成。 对于林觉而言,生活的乐趣便在这享受这一碗简单的美味佳肴里头。 夹起一块连肥带瘦的软糯肘子放进嘴里一抿,都不用嚼,浓郁的脂香便已经伴随着强烈的兴奋直冲脑门。 一寸寸软烂咸甜、油脂逼人的皮肉和筋膜,配热热的米饭,吃得人根本停不下来,简直就是可爱猪猪的宇宙光辉。 然而,当今天林觉美滋滋地吃着猪脚饭的时候,他却想起了不久前被自己好好恶整了一顿的卡露拉。 哼哼哼,那家伙虽然是什么血族亲王,但她所在的世界还是比较原始的维多利亚时期,而且还是以“日落帝国”为基础设定出来的背景,肯定没什么好吃的。 众所周知,日落帝国的食物,那真的是贝贝看了都要摇头的那种。 那鬼地方天天不是炸鱼薯条就是薯条炸鱼,时不时再来点儿什么罐头豆子、煎烤培根、煎鸡蛋、香肠啥的,顶天了煎个牛排,这就算是美食了。 一想起卡露拉捧着一包泡面当好东西的那副没见过世面的模样,林觉便感觉手里的盒饭一下子散发出了冉冉光辉,仿佛被美食之神开了光似的,吃起来更加美味了。 卡露拉啊,你哪怕实力惊人,可这么美味的隆江猪脚饭,你见过吗?吃过吗?没有吧。 这就是为什么我是造物主,而你不是,我想让你吃炸鱼薯条,你就只能吃炸鱼薯条。 顿时,林觉嘴角一扬,露出一副“我又赢麻了”的表情。 然后他随手一边吃着饭,一边开始单手码起了字,想看看卡露拉在被自己玩弄了之后是何等懊恼的表情。 用那个女人懊恼的表情来下饭,想必能让这碗十五块钱的猪脚饭更加美味......林觉此时此刻还是这么想的。 只不过就在他打开码字软件开始码字后,呈现在文字上的却是一副让人难以想象的场面。 还是那熟悉的花园,还是那熟悉的凉亭。 然而在之前那“双倍包辣火鸡面”和“崂山百花蛇草水”的混乱过去后,收拾干净了的凉亭里里头却正散发着迷人的香气。 此时此刻,身穿端庄女仆装的茉莉迈着沉稳的步伐将一个大号托盘端到了主人的面前,并且以非常优雅的姿态将那两个碟子端了上去。 “陛下,这是您带回来的两道菜,我这次已经试过了,绝对不会有什么怪味。” 为了防止再出现今天吃泡面和蛇草水那时的情况,卡露拉专门让茉莉在加热食物后试一试菜,免得自己又被人戏耍。 但虽然知道这次的菜是正常的,可看着盘子的卡露拉却依然有些纳闷......因为这两盘菜看起来好像、似乎、大概、可能就剩下一半了。 本来有七八块之多的牛尾骨,在盘子里就剩下了四块。 本来一整只香喷喷的脆皮烤鸡,在盘子里直接少了一半。 茉莉这家伙,试毒也不用试得这么狠吧,甚至都已经不是试毒了,她就是在光明正大的偷吃。 看了看茉莉那隐藏在女仆装下微微凸起少许的平坦腹部,卡露拉撇了撇嘴,但还是没好意思说她什么,毕竟命令是自己下达的。 相比起茉莉这臭丫头面无表情的偷吃行为,还是面前香喷喷的美味对卡露拉而言更重要一点。 于是卡露拉毫不客气地伸手抓住半边烤鸡的鸡腿,将鸡腿连着拐子一起扯了下来。 在那瞬间,鸡皮嘶啦嘶啦的脆响伴随着爆汁般的肉汁一同喷出!爆浆般差点喷了卡露拉一脸。 喔喔喔!好多汁!皮也好脆! 当卡露拉一口咬下去,将油亮脆爽的鸡皮和滑嫩细腻,又腌制入味的鸡肉一起吃进嘴里后。 那种脆和滑的特殊口感和复杂的香味一下子击中了她的内心,让她那包裹在丝滑长袜里头的双腿都忍不住互相摩擦起来。 好......好吃,太好吃了,以后如果我吃不到这么美味的烤鸡的话,应该怎么办才好啊。 一边咬着手中的鸡腿,卡露拉一边感动得快要流下泪来,甚至感觉自己之前吃过的烤鸡简直就是木头做的假货,又柴又不入味,太可悲了。 快速啃完了手上的鸡腿,将其啃到连金毛看了都要哭的干净程度后,卡露拉便转头看向了一旁的红烧牛尾。 炖煮到非常软烂的牛尾肉上包裹着一层犹如勾芡般亮晶晶的液体。 这并不全是芡汁,里头还有牛尾炖煮出来的浓烈胶质,用筷子一夹就感觉黏糊糊的,极其浓稠。 肉一入口,红烧口的甜味和咸味伴随着牛肉的鲜味一同迸发出来!简直像是往嘴里投入了一颗牛型炸弹! 好......好吃!这也好吃!可恶!以后让我怎么直视茉莉做的烤牛排啊! 因为太过美味的关系,卡露拉忍不住一手抓着一块牛尾骨开始啃咬,甚至那红润的嘴唇微微一吸,牛尾上的肉便轻松地脱骨而下。 她就这么捧着牛骨,不断用嘴唇吸吮着里头的美味,并且灵活粉嫩的小舌头还在牛尾骨的空隙之中转来转去,直到将美味的精华榨干为止。 然而,正当这边的卡露拉带着一脸红晕品尝着美味的“红烧牛尾”和“玻璃脆皮烤鸡”时。 世界之外正在吃着猪脚饭的某人却是不由得停下了筷子,用见鬼般的目光看着屏幕上的文字。 第十九章 色字头上一把刀 “因为食物实在太过美味的缘故,卡露拉吃得是满嘴流油,甚至还拿起面包把盘子上蘸着的肉汁都给吃了个干净,然后满足地拍了拍略微鼓起的小肚子,又端起一瓶肥宅快乐水喝了起来......” ....... 看着屏幕上的这些描述,本来正美滋滋吃着隆江猪脚饭的林觉呆住了。 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把手中捏着的一次性汤匙丢到了地上,嘴里塞着的浸透了汤汁的米饭也没有来得及咀嚼,仿佛整个人中了某种奇特的石化法术似的。 搞......搞什么?为什么卡露拉那里会有这么多好吃的东西啊? “红烧牛尾”是从哪儿来的?“玻璃脆皮烤鸡”是从哪儿来的?“肥宅快乐水”又是从哪儿来的? 看到书里那些让人无比眼馋的描述后,林觉只感觉本来香喷喷的猪脚饭顿时变得味如嚼蜡,这就是所谓的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丢。 等等?肥宅快乐水?难道说! 想到这里,林觉猛地拍了拍额头,火速站起身来朝着厨房那边跑去。 到厨房打开冰箱一看,果然自己今天刚丢进去的一瓶快乐水没了,而且厨房的地上还多出了一袋新鲜的番薯。 番薯?这番薯是谁拿过来的?李阿姨吗?难道说卡露拉吃的东西是李阿姨带过来的? 顿时,林觉摇了摇头,他知道李阿姨也不过是个普通的农村妇女,类似“红烧牛尾”和“玻璃脆皮烤鸡”这种菜是肯定不会做的。 更何况,李阿姨跟林觉的关系也没这么好,充其量就是跟林觉的妈妈有点交情,还不至于能拿这一看就很贵的大菜过来请他享用。 肯定是谁拿了那两道菜过来,然后被卡露拉连快乐水一起偷走了,是谁呢......嗯?这是? 正当林觉带着疑惑的心情来到客厅时,他却忽然在餐桌那边看到了一张小小的纸条。 拿起一看,纸条上用娟秀的字体写下了“看你平时都没怎么好好吃饭的样子,所以我给你带了点吃的东西过来,热一下就好——宫明月”这几个字。 ....... 看完了纸条上的信息后,林觉深深吸了一口气。 然后他走出房门,看着晴朗的蓝天,最后用歇斯底里的语气怒吼道:“卡露拉啊啊啊啊啊啊!我X你XX!XXXXXXXX!” 老实说,知道了这一切后,林觉现在感觉自己快要气炸了,以至于骂人都骂出了各种X号。 好家伙,敢情在自己出去卖那些电视机零件的时候,宫明月跟卡露拉两位女主角居然先后来过一次。 宫明月虽然看起来有些高冷,但心肠还是挺好的,还记得给他带点吃的,这着实让林觉感受到了阵阵暖意。 可卡露拉那混蛋就很不地道了,那家伙居然把宫明月带来的美食全部打包带走了,而且还顺了一瓶肥宅快乐水! 去她喵的,欺人太甚!你个书里角色骑在我这个作者脑袋上作威作福可还行,这谁能忍! 想到这里,林觉忍不住拍了拍桌子,然后迅速朝着书房冲去。 冲向书房的那一刻,他已经想到了很多针对卡露拉的报复手段。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让她的大胸一下子缩水”、“让她的腰围一下子膨胀起来”、“让她的脸上长雀斑”、“让她出门踩狗屎”、“让她掉进下水道”之类的描写。 虽说林觉不太能控制卡露拉的举动,但通过一些侧面描写改变一些现实应该还是可以做到的。 轰!于是当林觉坐在电脑前头的时候,他看着那熟悉的键盘,不禁冷笑道:“卡露拉,你等着好了,我这就要你......噗啊!” 可还没等林觉把话说完,他前方的书桌抽屉便忽然被人从里头推了开来! 抽屉带着熟悉的力道从里头弹出,直接撞在了林觉的肚子上,将其撞得险些摔倒在地。 哎?这......这是...... 就在下一刻,一位穿着多少显得有些累赘的洛可可式蓬松长裙,有着惊人美貌的女子便从里头飘然出现,并且一下子就跟林觉看对了眼。 这位拥有着犹如歌剧人物般的美貌以及高挑身躯的女性,自然就是刚刚林觉还在千般唾骂的卡露拉,也正是《诡秘王座》这本小说的女主角。 卡露拉?她怎么在这时候过来了?我这还没写她什么坏话吧? 看着忽然愣愣的盯着自己的卡露拉,林觉不由得把电脑椅朝后退了少许,用不太自然的语气问道:“你......你过来干什么?” 然而卡露拉却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上下打量了林觉一番,随后皱眉道:“你就是这里的主人?咱们是不是在哪儿见过?” 不等林觉回答,这位血族亲王便在一秒后拍了拍手,笑道:“啊!我记起来了,你长得跟那个忽然从棺材里跳出来的死鬼一模一样,真巧。” 说起来,如今卡露拉的“鸽血红别馆”地下室里还关着一个睡得迷迷糊糊的家伙,也就是《诡秘王座》本来的男主角,林觉。 当然,因为用的是自己的名字,那个“林觉”的设定跟现实世界里的林觉完全就是一模一样,分毫不差,卡露拉当然一眼就能看得出来。 只不过林觉闻言却苦笑道:“长得跟个死鬼一样还真是抱歉啊......虽然实际上那也是我。” “那也是你?”听到这里,卡露拉皱了皱眉,但却立即醒悟道:“我懂了,那是你的化身对吧?好家伙,我说怎么那人会复活,原来是你搞的鬼。” “.......算是吧。” 虽然卡露拉的理解多少有些偏差,不过说起来整件事也大差不差。 并且林觉现在一时间也懒得跟她解释这么多,毕竟刚刚还火大着呢。 一想到面前这位美貌惊人的血族女王三番四次跑来这里偷东西,林觉便不禁挺直了腰杆,用严肃的语气说道:“卡露拉,你之前在我这里偷......” “话说,今天吃到的那只烤鸡和牛尾真的很好吃,你还可以再给我准备一点吗?拜托了,人家很想要嘛。” 可还没等林觉摆出一张严肃的面孔对卡露拉说教,后者便火速窜到了林觉边上,伸手搂住他的胳膊,像是撒娇般把那张倾国倾城的俏脸靠过来说道。 那一瞬间,林觉只感觉自己的胳膊处传来一阵前所未有的柔软触感,眼前看着的是那张足以让各种美艳明星都自惭形秽的脸蛋,甚至鼻腔中都满是那股好闻的紫罗兰香气。 身为二十六年老处男的林觉何时跟女人靠得这么近过,何时跟女人有这样亲密的接触。 于是在面对着本该严肃应付的卡露拉时,被她的美色所诱惑的林觉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刚刚一肚子的火气早就已经消散在了温柔的美人乡里。 第二十章 端坐于神之王座 卡露拉这女人在林觉对她进行设定的时候,就设定“媚骨天成”这一项天赋在。 她身为女性血族,本身容貌身姿就极其华丽,对男性的杀伤力本就是满分。 而且虽然长着一副御姐的脸,可是卡露拉的性格却并不那么稳重,反倒是喜怒无常,极其多变,让人闹不清楚这女人在什么时候会做些什么。 这种多变的性格,显然为其增添了一份神秘感。 尤其是在她靠近过来撒娇的时候,会让人有一种被一只漂亮的金丝猫轻轻地在耳边挠痒痒的感觉......简直绝了。 以上的设定,全部是林觉自己写出来的。 只不过他却没想到这种“媚骨天成”的天赋居然有一天被用在了自己身上,这还得了。 于是就在被卡露拉一下子扯进了温柔乡后,林觉先是点了点头,然后连忙反应过来自己似乎中计了,便连忙摇头道:“等等,你刚刚......” 还没等林觉把话说完,一只纤白如玉的手指便放在了他的嘴唇上。 “男子汉大丈夫,点了的头可不能不算,否则的话,姐姐就要生气了哦。” 用手指点在林觉嘴上后,靠近来的卡露拉笑得像是一只刚刚吸血成功的美貌女蝙蝠,甚至林觉还看到了她那颗从红润的嘴唇边上露出来的虎牙。 不,这已经不是虎牙了,而是正儿八经的吸血鬼尖牙。 那尖牙弯弯的犹如一轮月牙儿,内里中空,能够在刺入猎物体内的时候通过真空负压吸取血液,然后再从上颌牙槽骨的间隙涌入口中。 这样的牙齿......还真奇特,好想仔细研究一下。 看到那有些渗人的吸血鬼尖牙时,林觉却没有感到害怕,反倒是不自觉地靠过去想仔细看看这玩意到底是个什么结构。 说起来,他毕竟是一位牙医......见过的牙齿没有一万也有八千。 可像是吸血鬼尖牙这么奇特的结构倒还是第一次见,因此不由得感到有些好奇。 哪怕这吸血鬼尖牙的结构本身就是林觉自己设定出来的,可设定归设定,纸上的设定跟出现在现实里的产物始终还是有着很大的区别。 察觉到林觉在盯着自己的尖牙猛看,卡露拉也不害羞。 她反倒大方地张开小嘴,将两颗尖牙完全伸展出来后笑着说道:“怎么样?对姐姐的牙齿感兴趣?” “多少有点,要是能去拍个全景片或者口腔CT影像就好了,真想看看里头是什么构造。” 不自觉地说了一句让卡露拉听得一头雾水的话后,林觉微微叹了口气。 然后站起身来对她说道:“总之咱们也算是第一次见面了,有些事情还是得跟你说说清楚才行,过来吧。” 卡露拉身为《诡秘王座》世界里的女主角,她既然已经意识到了现实位面的存在,那么也应该如宫明月那样,将世界的构成情况告知于她。 而在对这位血族亲王讲解着世界的构成,以及林觉和四本小说的情况时。 这位女士始终安安静静地坐在沙发上,面容沉静,眼神专注,像是一尊精致的人偶。 将自己知道的全部告诉了她后,林觉再度问道:“差不多就这样了,还有什么不理解的地方吗?” “......没有,我已经充分理解眼下的情况了。” 即便听到了如此耸人听闻的现实,可卡露拉却依然只是微微一笑,似乎没有任何惊讶或者难以置信的表情。 看着忽然变得十分端庄的卡露拉,林觉不禁问道:“你倒是挺容易接受的,还以为你会问我很多有的没的呢。” “这有什么不能接受的?在我那个世界位面里不也有更高位面的‘神界’吗?‘五大王座’便漂浮在那个高位面空间里,你所在的现实位面跟我认知的‘神界位面’本质上没有区别。” 在卡露拉所生活的《诡秘王座》世界里,本身就有着更高位面的存在。 并且人人都知道,下界本身就是神界所创造,所控制,所设定的存在。 日升月落,春夏秋冬,生死轮回,一切有迹可寻之物皆为神恩,都是来自于神明之下“五大王座”的力量。 而林觉此时的说法,充其量只是将“神界位面”替换成了“现实位面”,本质上其实没有什么区别,所以卡露拉一点都不惊讶。 “而且比起冷冰冰的‘五大王座’和看不见的虚空诸神,还是你这样的上位创世神更加亲民一些,起码让我愿意亲近。” 说到最后的时候,卡露拉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了一个狡黠的笑容。 这一笑过之后,之前她那副端庄又典雅的模样一下子崩塌了一半,一下子又变成了之前那个古灵精怪,让人捉摸不透的血族美人。 应该说不愧是卡露拉吗......对世界的本质认识得非常透彻呢。 听到这番非常阔达,非常透彻的话后,林觉不禁点了点头。 其实在他最开始进行《诡秘王座》的设定时,最基础的设定就是那个世界的一切力量皆来自天空之上的“五大王座”。 第一王座.鲜血王座,代表着肉体与生命。 第二王座.黄金王座,代表着物质与欲望。 第三王座.贤者王座,代表着知识与神秘。 第四王座.虚空王座,代表着宇宙与未知。 第五王座.真理王座,代表着灵魂与规则。 这五大王座的力量控制着世界的所有秩序,并且构成了世界本身所属的天地万物,可以说是一切的根源。 而能够与王座进行互相感应,借助并调动王座力量的契约者,便被称为“储君”,即有可能登上王座成为神明之人。 卡露拉的设定就是一位“储君”,但林觉没有告诉卡露拉的是,他设定的“五大王座”本质上其实是五台巨大的超级计算机......是现实世界在数千年后灭亡前留下的文明火种。 只是这些超级计算机在重建文明的时候,因为宇宙之外的力量而产生了某种奇特的变异。 这才将他们的世界改造成了那副神魔乱舞,科学与奇幻并存,神话与现代接轨的古怪模样。 因此卡露拉说“现实位面”几乎等于“神界位面”,可以说是意外的歪打正着,事实的确如此。 毕竟她实际上是林觉这个年代不知道多少个千年后的末世子嗣,比起异界人,更像是未来人。 而就在解释清楚了关于“书中位面”和“现实位面”的情况后。 卡露拉在沙发上挪了挪娇俏的臀部,将双手放在沙发扶手上,以一副前倾的姿势靠近来看着林觉,将她那诱人的身段展现得淋漓尽致。 在这一刻,之前那个端庄的血族女王已经彻底消失了。 她又用那种诱惑力十足的语气对林觉说道:“所以既然我是你笔下的角色,你是不是也有责任照顾我?比如给我一些特别优待什么的?当然,姐姐也可以给你一些特别优待哦。” 说到这里,卡露拉伸出粉嫩的小舌头舔了舔嘴唇,让人一时间闹不清楚她说的“特别优待”到底是在哪方面的优待 第二十一章 即将出轨的列车 被她用这番带着歧义的话这么一忽悠,林觉只感觉浑身一麻,一股电流从脊椎往上升去。 不行,不行,不行,这女人媚骨天成,我不能老是被她牵着鼻子走。 于是林觉连忙摇了摇头,义正辞严地说道:“抱歉,我没法给你什么特殊优待,我顶多只能放你自由,删掉我在书里留下的‘林觉’这个分身,以后不再控制你的行动。” “这样啊......那之后呢?” “之后?什么之后?” “你在写这个故事的时候,相当多的故事情节都是依托于你的分身存在的对吧,如果只是将‘林觉’这个分身删除,那么接下来我的处境会变得更好呢?还是变得更坏呢?” 卡露拉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大大咧咧,但人家好歹也是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老油条。 以至于其中有一些涉及到小说内容设定的事情就连之前的宫明月都没有想到,可是卡露拉却一下子便抓住了重点......这女人一看就很会抓重点。 于是在听到她的话后,林觉也不禁皱了皱眉,顺着那番说法思考了下去。 的确,正如卡露拉所说,林觉写的《诡秘王座》、《大奉修仙传》、《全球之劫》和《我的大小姐不可能这么可爱》这四本书,都是标准的男主文。 既然是男主文,那么身为他这个作者化身的“林觉”自然是在书里起到重中之重作用的主要角色。 毕竟男主角林觉是读者们的“眼睛”,一切故事都要从他身上说起。 因此在“林觉”出现后,几乎所有故事推动都会以他为核心展开。 例如在《诡秘王座》里头,穿越过去在棺材里复活的林觉在被卡露拉和茉莉控制住后。 便一直在隐藏着自己身为穿越者的事实,并且装出一副自己失去了记忆,很好控制的模样。 当这位血族亲王稍微放下了对他的戒心,林觉才以卡露拉的丈夫,夏洛克男爵的身份在那乡下小城里头活动,并且展露出了非凡的智谋与胆识。 设定里,这个世界的林觉是一位“侦探”。 他目光如炬,明察秋毫,胆大心细,并且在穿越过去的时候得到了“第五王座.真理王座”的青睐,成为了该王座的储君。 真理王座,代表着灵魂与规则,代表着世间不可忤逆的至高之理。 这至高之理反应到林觉身上的作用,就是他拥有一对能够洞穿森罗万象的“真理之瞳”与封锁森罗万象的“迷雾之瞳”。 靠着真理王座的能力,林觉一路在那乡下小城里破解了很多复杂的案件,逐步得到了卡露拉的信任。 最后两人也逐渐在各种各样的危机过后走到了一起......这本来是故事的主线流程。 可以这么说,《诡秘王座》的故事之所以能够正常运行下去,一大因素便是因为“林觉”的存在。 他与卡露拉这对组合在未来会发挥极大的作用,并且对于维持世界观以及稳定位面也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但是如果林觉这个作者粗暴地将故事里发挥至关重要的男主角抹除,只是让女主角自己将故事延续下去的话。 那么在这种情况,书里的结局会变成怎样?卡露拉的结局又会如何? 身为女主角,卡露拉本身也是书里代表着血族的最高战力之一。 因为她不希望人类与血族继续交战的关系,便独自一人带着女仆茉莉从迷雾的世界来到人类国度,试图寻找人类国度的贤者,商议如何让两个世界和平共处。 在这个过程中,卡露拉一方面是会遭到人类世界的阻挠。 无论是王都所属的“蔷薇十字军”,炼金术师所属的“神圣三元会”还是科技师所属的“蒸汽革命联盟”都想要她的命。 另一方面,她还会面对来自血族里头的主战派成员的阻挠。 血族里头目前的七大亲王里头有四名是主战派,他们并不希望卡露拉从贤者那里得到答案,希望战争能永远持续下去。 从这个角度看来,卡露拉在未来的岁月里要面对的是各种内忧外患。 哪怕是在有另一位储君林觉帮助的情况下,她都很多次险死还生,可以说很多故事线都十分惊险。 所以,假如“林觉”这个角色消失了的话.......她在自己那个世界里的下场会是怎样的? 林觉从来没有想过这个答案,但事实上这个答案根本不用细想。 如果“林觉”不在,卡露拉单靠自己根本不可能活到全书完,因为设定里留给她的困难都是要两个角色去解的,单角色毫无通关的可能性。 并且,类似的情况不单单是发生在《诡秘王座》这一本书里。 包括宫明月所在的《我的大小姐不可能还么可爱》以及《大奉修仙传》、《全球之劫》,里头几乎都有必须男主角在场才能解决的问题,而且还很多。 要是男主角直接消失了,那么这个世界必然会像是出轨失控的列车那样,要么坠入万丈深渊,要么撞个车毁人亡。 从这个角度来看的话,林觉直接把书里的男主角写没了,让里头的女主角们自由发展,这属于非常不负责任的放养做法。 无论是卡露拉也好,宫明月也好,还是另外两本书里的那几位女主角也好。 她们的世界里要是真的没了“林觉”,下场大概率都不会好到哪儿去。 糟糕......我之前没想到这点啊,草率了。 被卡露拉点醒后,林觉不由得伸手抓了抓头发,脸上露出了有些尴尬的神情。 眼见林觉终于想到了书中世界可能出现的问题后,卡露拉则是微微一笑,笑道:“其实你要解决书里的问题也好办,比如直接让我变得天下无敌,能物理碾压一切困难,怎样?” 在卡露拉看来,林觉既然是这本小说的作者,那么自然便拥有最终解释权。 比如在《诡秘王座》的世界里,卡露拉如今只是“鲜血王座”的储君之一,跟她同样共享王座之力的储君也还有很多个。 因此本身这位血族亲王的实力虽然很强,却也不算无敌于天下。 可是林觉只要稍微增加一点辅助描写,比如说让卡露拉独占“鲜血王座”甚至是其余四大王座的所有力量,那么她就会立即成为凌驾于世界之上的真神。 到了那时,“林觉”这个男主角无论在或者不在,都已经没有任何区别,单凭卡露拉一人的力量就已经足够让故事发展到最好的状态。 然而,卡露拉虽然想是想的很好,但林觉闻言却是毫不犹豫地摇了摇头......因为这种事情根本就不可能做到。 第二十二章 进入书中的世界,成为主角? “不行......背景世界观一旦完成,就是一个完整的世界,世界有世界的规矩,我也没办法随意修改,否则就会形成严重的‘逻辑死链’。” 听完了卡露拉的话后,林觉摇了摇头,然后缓缓对她解释了起来。 虽然林觉也很想随意修改书里的情节,可事实上就是不行。 在写作的基本逻辑上有一个说法,那就是一本书在设定完成后,它就已经不再单纯属于作者,也同时属于读者与这个世界。 身为作者,整本书的世界观是他描写的,背景和人物也都是他搭建的,这的确是事实。 可是写出去的字,泼出去的水,已经定型了的世界观,就很难再进行大刀阔斧的修改。 这种感觉,就像是一栋已经建好的房子,如果要大改的话就必然会面临各种问题。 比如看不见的各种管道是什么情况?电线是怎么走的?房屋地契规定的面积有多少?物业那边怎么解释?承重部位会不会出问题等等等等。 这种在已经完成的世界上后续增加的改动,可谓是牵一发而动全身,搞不好就会出现一大堆BUG,然后变成一座程序员看了都要哭的屎山。 既然在此时此刻,四本书所属的世界观已经定型,那么哪怕林觉身为作者也只能遵循既有的逻辑去进行描写,也就是起码要能够前后解释得通。 像是卡露拉所说的,直接让她成为操控五大王座的真神这种荒唐事,根本就不可能以现有的逻辑解释通顺。 她如今顶多就只是“鲜血王座”的储君之一,怎么一步跳过几个大阶层成为真神?这到底是通过哪条逻辑链来完成的? 如果解释不通顺,而林觉却这么硬写了的话,就会在书里变成一条逻辑死链。 举个简单的例子,“卡露拉进行了修炼——卡露拉变强了——卡露拉打赢了之前打不赢的敌人”,这样的描写就是一条合情合理的逻辑链。 而“卡露拉得到了五大王座之力——卡露拉无敌了——卡露拉秒杀了全世界”,则是一条并不合情合理,并且跟设定有着巨大冲突的逻辑死链。 在没有任何前置铺垫的情况下,写出这种与背景设定有着巨大冲突的死链描写。 结果只是让书中的世界变得无比混乱,导致出现无数的BUG......简单点说就是“写崩了”。 一本书如果写崩了,那么可能造成的不单单是一个角色的崩坏,可能导致的还有整个世界的崩坏,就像是游戏出现了严重的BUG甚至可能导致黑屏甚至毁坏电脑一样。 “如果到了这种世界观崩坏,逻辑卡死的地步,想要再圆回来是几乎不可能做到的,所以我不会在逻辑不通顺的情况下帮你进行任何描写。” “......切,真无趣,写个小说居然还要讲逻辑,明明现实生活很多事情都没什么逻辑可言来着。” “这个还是放过我吧,写小说不讲逻辑,会被读者挨条挑出来公开处刑的,小说的世界可比现实要严格多了。” 林觉也曾经写出一些不合逻辑的桥段,最后便是导致被读者们狂喷,......虽然是人就难免会出些岔子,但这种作死的事情还是尽量能免则免。 而卡露拉在弄清楚“逻辑链”的情况后,她先是思考了一会儿,然后点头笑道:“那照你的说法,只要符合逻辑,就做什么都行对吧?” “理论上是这么回事,只要是能够圆的回来的东西都可以写。” “那你本人可以进入到我们的世界吗?比如说将书里的那个‘林觉’用你本人顶替掉,你来负责在书中世界跟我一起推动剧情?” 哎?这......这也未免太...... 听到这番乍一听十分离谱的说法后,林觉本能地想要摇头拒绝。 但他仔细一想,却发现这似乎并不是一个会对世界旧有规则和逻辑造成冲突的做法。 首先,书里的世界本来就有一个叫“林觉”的人,那个人理论上是林觉的化身,也就是他的下位替代。 那么林觉这个作者如果进入到书里的世界,便理所当然可以替代掉那个下位替代的身份,以男主角的姿态继续推进剧情。 男主角只要是林觉,那么到底是虚构的“林觉”,还是他这个真实的林觉,本身都没有任何区别,至少在逻辑判定上是绝对通顺的。 那么在遇到一些必须男主角出面才能够解决的剧情难关时,林觉只要进入书里,就能帮助卡露拉等女主角们解决问题。 换而言之,他相当于一个临时演员,临时角色。 在需要林觉出场的时候,他就可以进到故事里头,不需要出场的时候,他就在现实待着做自己的事。 这种做法有两个好处,第一个是不需要违背林觉之前做好的一大堆背景设定铺垫,可以按照原先的轨迹将故事推进到结尾。 理论上,只要将故事顺利推进到结尾,那么接下来再发生的事情林觉就无需再理会了。 因为到了那时,他笔下的故事已经完结,剩下就是非常平淡和谐的日常生活,居住在里头的女主角们也就可以愉快、安心地度过余生。 而第二个好处,就是林觉自己也有东西可写,能够将自己的小说推进下去。 这些他亲身进入到小说的世界里头所遇到的事情,自然全部可以写进《我笔下的女主角们活了》这本书里头,并且写出来保证真实,读者看了保证过瘾。 也就是说,如果林觉愿意穿越到小说世界里头,代替里面原本的“林觉”完成这个故事的话。 那么无论是对他亦或者是小说里的那些女主角们而言,两方都可以得到最大的利益。 眼见林觉坐在沙发上陷入了思考,卡露拉也悄悄地坐到了他的边上。 这位血族亲王把肩膀靠过来笑道:“怎么样?虽然现实世界也有很多好吃的好玩的,但我的世界也很不错哦,不想过来玩玩吗?” 对于卡露拉的这个问题,林觉的答案当然是肯定的。 毕竟哪个作者不想亲身进入自己笔下的世界去进行一番探索,谁不想跟自己笔下那些或灵活些的角色们一起冒险。 正因为现实世界有很多人类无法经历的事情,所以才有文学载体的存在。 而那些从作者笔下写出来的东西,也几乎都是作者本人非常喜欢,非常向往的。 所以林觉当然想去自己笔下的那四个世界观赏一番,当然想身为男主角亲手推动里面的剧情。 但即便如此,思考了几秒后的林觉还是摇了摇头,依然拒绝了这个提议。 看到他居然摇了头,卡露拉则是有些纳闷地问道:“怎么?你还是觉得现实世界更有趣一点?” “那倒不至于,其实我也很想去你们的世界游历一番,但问题是......我怕死。” 说出“我怕死”这三个字的时候,林觉莫名其妙地挺起了胸膛,似乎完全没有因为自己的话而感到羞愧。 第二十三章 物欲的诱惑 是的,林觉虽然这话说起来并不怎么帅气,但却是真正意义上的大实话。 他怕死,是真的怕死。 毕竟穿越到小说世界里又不是在玩虚拟潜入类游戏,他整个人是真得活生生进去的。 这进去后如果是《我的大小姐不可能这么可爱》那种相对日常的世界还好,可是另外三个世界却一个比一个凶狠,随时都有可能遇到强敌。 林觉虽然在现实世界里是一个作者,是一个看起来能在小说世界里呼风唤雨的作者。 但是在自己进到小说世界之后,他......算个屁。 说到底,林觉不过就是一个普通人,一个普通人而已。 他没有应变不惊的胆色,没有坚韧不拔的精神,也没有健硕强壮的身体能力,更没有穿越者的系统或者老爷爷。 只要离开了文字,他就真的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二十多岁小青年,没有任何特殊之处。 这要是进到小说世界,被一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人给弄死了,那他这个作者岂不是成千古笑柄了吗? 我,林觉,因为没点逼数胡乱跑进小说世界里,被自己小说里面的角色干掉了。 玛德法克,这简直就是史诗级地狱笑话。 因此林觉虽然非常想要进到小说的世界里头游历一番,但他还是拒绝了这个提议。 因为他不想死,而且也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 “哎?没事的啦。” 眼见林觉以安全不足为理由拒绝了自己的提议,卡露拉便摇着他的手说道:“没关系,我会保护你的,我可是二代血族,实力强横的很哦。” “是吗?但是据我所知,在你那个世界里头比你强的人少说有二十个以上。” “......你是不是脑子有问题?为什么要设计出这么多比我厉害的怪物?” “那还用问?”林觉闻言骄傲地抬起了头,笑道:“当然是为了水情节,一个比你厉害的强敌就能打一个大篇章,二十个的话来来回回足够打到三四百万字,这一本书不就有了吗?” ......这家伙没救了,写的是什么垃圾小说。 暗暗地吐槽了一番林觉后,顿觉无趣的卡露拉也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本来她的提议,即让林觉进入到小说世界里头应该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可这家伙既然胆小怕死,那也没办法强迫。 只是在临走之前,卡露拉还是对林觉笑道:“既然你不愿意到小说世界来,那我也不勉强......但我想请你帮我定期采购一些好吃好喝的东西,这样总没问题了吧?” 说起来,卡露拉对于现实世界里头的各种食物还是非常满意的。 虽说她身为血族照理说应该天天吸血,可是卡露拉这人比较特别,也得经常吃点别的东西来满足口腹之欲,所以之前才会被泡面和凉茶所吸引。 照理来说,卡露拉的这个请求并不算过分,但林觉还是有些尴尬地摇头道:“我也很想帮你,可是......” “可是什么?帮我买点东西都不行?” “不是不行,而是我......我没有足够的采购资金,所以......” 提起自己的窘况时,林觉的脸一下子红了。 毕竟身为卡露拉那个世界的创世神,林觉在他的现实世界却是穷得叮当响,这怎么说也不是一件露脸的事。 而在听到他的话后,卡露拉先是愣了一下,然后看了看周围那不到一百平米的矮小平方,这才笑道:“我以为住在这里是你的兴趣......敢情是没钱吗。” 被笔下的女主角这么一说一笑,林觉便涨红了脸。 但他还是用有些尴尬的语气争辩道:“文化人就不应该贪图钱财,写作是千载功名大业,日子苦一点算什么。” 接连便是些难懂的话,什么“甘于清贫”,什么“两袖清风”之类,引得卡露拉忍不住哄笑起来,卡露拉一笑,一旁的金毛也跟着笑,房间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但在知道了林觉这家伙穷困潦倒又死要面子后,卡露拉便随手在身上摸了摸,摸出一块漂亮的红宝石吊坠递了过去。 那红宝石吊坠又大又圆,红润的晶体上散发着犹如火焰般的光泽,让人一眼看去就知道肯定是值钱玩意。 只不过看到这玩意时,林觉不由得瞪大了眼,疑惑地问道:“你这是什么意思?” “以物易物,我也没有你们现代的货币,所以把这玩意给你,换你接下来给我买吃的喝的,这样可以了吗?” 卡露拉一边说着,一边将红宝石吊坠塞到了林觉手上。 那一刻,林觉想要缩手,可是手却不听使唤,不知不觉间便已经将那玩意握在了手中。 林觉虽然不懂什么珠宝玉石,可这么大的一块红宝石,而且镶嵌吊坠的链子还是纯金打造,这玩意一看就非常值钱。 这能值多少?十万?一百万?一千万? 看着手上那价值不菲的挂件,林觉一下子愣住了,毕竟他一辈子也没见过这么多钱。 这么贵重的东西如果卖了钱,这能买多少泡面、饮料和零食啊?那怕不是堆满一个足球场都够了吧? 但就在被手上的金额冲昏了头脑的一秒后,林觉便忽然一下反应了过来。 等等,我不能拿卡露拉的钱,否则不就变成我在吃软饭了吗? 自从在大城市辞职回家,踏入家门口的那一刻起,林觉就曾经发过誓......一定要用写作来养活自己,否则就找个高楼跳下去。 可是如果他现在拿了卡露拉的红宝石吊坠,将其卖掉得了一大笔金钱的话,那么忽然暴富的林觉还会想继续码字吗? 应该不会,不,或者说即便会继续写下去,他的动力也会减少很多。 著名的漫画之神手冢治虫曾经说过,“漫画是饥饿的艺术”。 这番话也可以用在写作上,只有不满足于现状,内心充满渴望与希冀的人才能够有充沛的动力去进行创作。 要是林觉一夜之间暴富,他内心的渴望就会被瞬间填满,毕竟物欲这种东西是很可怕的,他并不觉得自己能够抵挡得住金钱的诱惑。 想到这里,林觉不禁摇了摇头,他想将手上的红宝石吊坠给回卡露拉。 但抬头一看,才发现那位血族亲王已经悄然离开了,只留下大厅里的一阵香风。 第二十四章 感谢读者老爷们的打赏 本来林觉还想稍微硬气一点,来句君子不吃嗟来之食之类的。 结果这下好了,卡露拉人跑了,想还给她都没地方还去。 看着那个门还没被关上的书房,握着手上还带着淡淡余温的红宝石吊坠,林觉不由得叹了口气。 吃软饭啊......要是我能豁得下这脸就好了,也不用落到今天这副田地。 将那红宝石吊坠放在眼前时,林觉看着那仿佛能够渗入灵魂的红色,感觉整个人都被吸入了其中。 只不过一想到这红宝石吊坠刚才似乎是从卡露拉的胸前取出来的,上头沾着的都是那位女王陛下最柔软之处的体香,林觉便一下子又忍不住红了红脸。 不行,不能把这玩意卖掉,否则以后我还有什么脸去面对卡露拉,去面对其他人。 想到这里,林觉立即拿起红宝石吊坠回到卧室,用一个精致的小盒子将其装了起来,然后再丢进了空空荡荡的保险箱里头。 呼......这样就好,眼不见心不烦。 虽然把卡露拉送来的吊坠锁了起来,但林觉还是得解决一个现实的问题,那就是金钱的问题。 哎,要是有读者大大能够打赏一点就好了,不过这本《我笔下的女主角们活了》才刚刚签约,应该不太会有什么打赏。 林觉一边垂头丧气地打开电脑准备码字,一边习惯地看了一眼作者后台。 嗯?等等,这是! 正当林觉点开了“打赏明细”这一栏后,他却看到了让自己无比意外的东西。 “微风带走了烦恼”,打赏金额150.00。 “星空下的重炮手”,打赏金额15.00。 “百分百布丁”,打赏金额1000.00。 “我要炸残你”,打赏金额15.00。 除了这些大额打赏外,还有许多一元、五元的打赏,只是数量太多,以至于林觉都看不过来。 ......嘶!不会吧!真的有打赏!而且还这么多?居然还有一位书友打赏了盟主?这才三四万字啊! 看到后台里显示的这些打赏金额时,林觉整个人猛地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林觉感到十分兴奋。 林觉跳起了奇妙的舞蹈。 金毛被吸引了过来,然后被林觉踩了一脚,骂骂咧咧地跑路了。 兴奋了起码五分钟后,林觉才坐回电脑前,点开“金毛贝爸爸之家”读者群兴奋地发问道:“谢谢诸位读者老爷们的打赏!” “大恩大德无以为报,我保证以后......” 还没等林觉把“我保证以后拼命码字,保持剧情质量,让读者老爷们满意”这番话打出来。 “浅川くん”便立即回了一句:“少废话,码字去,别水群” “少废话,码字去,别水群+1” “少废话,码字去,别水群+2” “少废话,码字去,别水群+3” ....... 不是,我就只是想感谢一下打赏,不用这样对我吧。 看着群里一下子蹦出来的几十条复读赶人语录,林觉一时间竟是感觉有些哭笑不得。 但不管怎么说都好,新书这边因为打赏有了收入,林觉一下子就感觉情况变得好多了。 照理来说,的新书期是很长的,需要持续接近两个月的时间,在这两个月的时间内既没有全勤奖金也没有订阅收入,差不多就是一片空白。 比如林觉如今在三月初发了书,三月、四月都是新书免费期,五月份开始上架收费,那么拿到第一笔收入就已经是六月份的事了。 足足三个月几乎零收入,这谁受得了......虽然老书也有一点点收入,可那也不过是杯水车薪,因此林觉这段时间都非常拮据。 不过似乎这本新书在读者那边的评价还不错,居然几万字就有了第一个盟主,这样的话给卡露拉买吃喝用物的钱也有了。 就这样,得到了一大笔打赏的林觉立即转头就冲向了大超市,然后几乎是见到什么买什么。 泡面?买,各种味道都买一袋。 饮料?买,各种味道都买一瓶。 零食?买,各种乱七八糟都要。 除了这些吃喝零食外,林觉还跑到隆江猪脚饭的店铺里头买了一整只卤好的红彤彤的大肘子,那叫一个香啊。 虽然这一只大肘子接近三位数,但在林觉看来这也算是物有所值,那油润的酱汁和肉皮,拿来招待卡露拉那家伙肯定很棒。 当天准备了一大堆东西准备给卡露拉送去后,林觉便将自己今天发生的事情也如实写进了小说里,果然引起了极大的反响。 “上本书还给女主吃各种美味佳肴,这本书就变成了吃爆辣火鸡面和百花蛇草水,下本书会给女主吃什么简直不敢想象。” “主角多少三观跟这个五官走的有点过了吧,hei~tui,渣男。” “这段不行,不是色欲攻心的人根本写不出来这种话,除非你后面写她有魅惑技能......好吧,往后翻了一页,还真有。” “要是女主喜欢上了书中的分身,那算是我绿我自己?” 看着发出了至今为止的章节后所收获到的这批本章说,林觉真是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 果然,卡露拉这部分的剧情还是有点争议的,不过是好事......毕竟写网文最怕的不是有争议,而是怕没人争议。 就像是现在网络上的各种话题和各种人物一样,不怕黑,也不怕半白不黑,就怕当个没颜色的小透明,那样很快就会被人遗忘,连点痕迹都不会留下。 只是那个我绿我自己的话题也太骚了......让人完全不知道怎么吐槽。 然而,正当林觉这边写完了至今为止发生的事情,并且挨个看着读者们的反馈评论时,抽屉却再度被从里头轻轻推开,宫明月的脑袋从里头冒了出来。 见到及时退开的林觉后,宫明月朝他笑着挥了挥手,笑道:“晚上好,中午给你带的东西吃了吗?” 这个......提起她今天中午带来的那两份美食,林觉只好挠头道:“具体情况我都写到书里了,你自己看呗。” “切,不就吃个外卖的情况吗,有什么好......好吧,还真有。” 本来宫明月还想吐槽他吃个外卖都要写进书里,谁知这一看今天发布的内容,竟是看得宫明月自己都有点愣住了。 好家伙,我这刚刚把外卖送过来,转头卡露拉就过来了?而且后续还发生了这么多事? 顿时,宫明月仔细地看起了《我笔下的女主角们活了》的前二十三章内容,然后便将目光转向了读者本章说评论区,又看起了至今为止的所有读者留言。 第二十五章 论如何合理的加入不合理的设定 看完了读者们的本章说评论后,宫明月指着那条“要是女主喜欢上了书中的分身,那算是我绿我自己?”的评论问道:“原来这样也行吗?这也算是绿帽子?” 听到这有些尴尬的问题时,林觉尴尬地笑了笑,尴尬地回道:“这个......不好说,当然这种事情也不会发生就是了,毕竟我都把你那个世界的林觉删掉了嘛。” “但其他三个世界的林觉还在哦。” “其他三个世界......对了,我正想商量这件事来着。” 说到这里,林觉也不禁叹了口气。 说起来,宫明月所在的《我的大小姐不可能这么可爱》的世界算是四本书里最温和,最日常,最轻松的世界。 因此哪怕直接将“林觉”这个主角删掉,对于她而言也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但另外三本书就不行了。 在另外三本书里,“林觉”扮演的都是非常重要的,近乎于拯救世界的那种角色。 如果没有他在的话,那么书中的世界必然会走向一个非常糟糕的结果。 所以,林觉不能粗暴地删除自己在另外三个世界里的分身。 否则的话,他就要花费不知道多少功夫去填补一堆新的角色,来完成之前男主角应该完成的大业。 对于林觉而言,这完全就是不可能做到的事,这无异于让他将那三本书从头到尾再度重写一次。 他没有这样的时间,也没有这样的精力......单单只是写好手头上这本新书就已经足够让人头疼的了。 听完了林觉的叙述后,宫明月便点头道:“那之前卡露拉对你说的,让你亲身进入到小说里,扮演自己写过的角色来将剧情推进至最后,你真不打算考虑一下吗?” “这个......我在书里不是写了吗,我怕死,不敢去啊。” “可是你扮演的人是男主角,主角理论上在书里就是不会死的对吧?” “不好说.......真不好说。” “不好说?为什么?” “因为这几本书都没有完成,只是处于初创阶段,我并不知道后续会发生些什么。” 说到这里,林觉不禁有些头痛。 众所周知,一本网文小说的创作时间大多数是以年来计算的,所以任何作者都不可能在刚开始写的时候就将所有剧情安排好。 尤其是在连编辑那关都不知道能不能过去的时候,作者们最多就是简单的写一份大纲,把一些背景、人物、大概故事走向写出来。 在这种情况下,林觉手中的这四本书,其实全部都是处于非常原始的草稿状态。 他这个创世神只是搭建好了世界观和大概构架,创造了一些人物,但这些世界观和人物只是浮于水面之上的一小部分。 比如卡露拉身为血族的七大亲王之一,另外六大亲王是谁?林觉还没来得及写。 比如《诡秘王座》的世界里有五大王座,五大王座各自有着很多储君,这些储君是谁?林觉也没来得及写。 比如在那个世界里头存在着一些半神、贤者等大人物,这些大人物是什么人?有什么能力?林觉都没来得及写。 以上的所有东西,在卡露拉身处的世界里其实都完整地存在着,因为设定上就已经存在了,那么事实上就是存在的。 但林觉既然没有明确地写出来,那么他这个作者就不会知道。 将作者本身不知道的内容补全,这就属于原本世界的自我补完机制,毕竟任何世界本身都是完整的,哪怕作者只写了十分之一,剩余十分之九也现实地存在着。 换而言之,卡露拉所在那个小说以及其他几个小说之中的世界,处于类似于“薛定谔之猫”的奇妙状态。 在林觉进入到那个世界的时候,除了他自己亲笔写过的一小部分剧情之外,起码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东西处于没办法预测的迷雾之中。 所以除非他踏踏实实地将整本书从头到尾写完,否则的话根本就不可能驱散所有迷雾。 但是要将那三本书踏踏实实全部写完,这又谈何容易?怕不是写个几年都写不完。 可是只要在剧情里始终存在着林觉这个作者所不知道的内容,林觉就不敢亲身进去里头冒险......否则怕不是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听到这里,宫明月也差不多理解了林觉的恐惧。 的确,要亲身踏入一个虽然是自己描写的,可是却充满了迷雾的未知世界还真挺让人恐惧的,尤其是在只要一个不慎就会出事的情况下。 于是宫明月先是思索了一番,然后才缓缓问道:“不如我们换个思路吧,有没有什么办法让我们可以安全的进入那三个比较危险的世界呢?” “我们?” “当然是我们。”看到林觉那诧异的表情时,宫明月挺了挺没什么料的胸膛,笑道:“这么有趣的事情就摆在面前,你以为我会不掺和进去?” ......好家伙,这下子更头大了。 顿时,林觉不禁伸手捂住了脑袋。 哪怕只有他一个人,要进入到另外三个随时可能遇到危险的世界尚且不易,何况带着一个同样手无缚鸡之力的宫明月。 在设定上,宫明月虽然除了不能打外,可以说是凝聚了人类的所有美好品质,但即便如此,她也依然不能打。 两个一无是处的凡人,跑到玄幻、仙侠和都市异能的世界里头,那不是跟随时可能被流弹干掉的路人甲一样?这不作死吗? 作死是不行的,那是万万不行的,林觉喜欢安全,不喜欢作死。 眼见林觉似乎露出了苦恼的表情,宫明月便再度提示道:“话说,咱们不能在书里增加一点新设定,比如让我们不会受到伤害什么的?” “哪儿有这么简单。” 林觉闻言摇了摇头,苦笑道:“那三本书的世界观背景和设定都已经铺垫整齐了,再加新设定的话就会跟原有设定冲突,一个冲突就会导致出一堆BUG。” “这样啊......但如果不是加在那三本书里呢?” “不是加在那三本书里?那加在哪儿?” “比如加在......加在《我笔下的女主角们活了》这本书里?这不是一本新书吗?而且也没有什么完整的设定吧?” 忽然间,宫明月灵机一动,提出了一个听起来有点离谱,实际上也很是离谱,可是做起来却不一定那么离谱的提议。 于是在下一刻,林觉忍不住瞪大了眼。 什么鬼?这是什么奇怪的脑洞?在《我笔下的女主角们活了》这本书里加设定?这也未免太......太......太...... 等等?好像真不是不可以啊? 想了一会儿后,林觉不禁伸手扶住了下巴,细细思索起来。 第二十六章 角色卡里的神明 之前虽然一直没有仔细想过这一层,可是宫明月的话却显然提醒了林觉。 首先,林觉笔下的书都会自成一个世界,并且每一个世界都遵循着各自的设定与逻辑。 而在那四本书之外,林觉如今还在写着第五本书,即《我笔下的女主角们活了》这本完全依据现实世界发生的事所写成的书。 如今在写的这本书,可以说是包括了之前那四本书的“四个书中世界”以及“一个现实世界”的大集合体,算得上是一种另类的“林觉宇宙”。 《我笔下的女主角们活了》既然包括了现实世界在内,那么他的笔力照理说也能够影响得到自己这个真人身上,甚至能影响来到这个世界的宫明月。 当然,相比起林觉创造的那四个书中世界,位于更高位面的现实世界必然有着更加坚不可摧的逻辑和设定。 跟书中世界仅仅只是一个人,一支笔创作出来的松散设定不同。 现实世界的种种设定可是在过去几十亿年的时间里延续下来的东西,已经彻底固化为类似法则的固有逻辑了,不可能凭借一己意志进行扭曲。 如果说林觉的“书中世界”在设定逻辑上是一团棉花,随便怎么摆弄都可以。 那么“现实世界”的设定逻辑就是一块实心钢铁,可以说是无懈可击,不容置疑。 因此,林觉想要在现实世界里给自己增加一些人物设定,就像是用棉花试图刺穿钢铁,根本不可能产生任何效果。 例如他的确可以在《我笔下的女主角们活了》这本书里增加“林觉被枪打了也死不了”这个设定,但也仅仅就是写着玩而已。 因为按照现实世界的固有逻辑来看,这种事就不可能发生,所以写了等于白写,他的描写并不足以影响现实世界根深蒂固的法则。 可是经过了宫明月的提醒后,林觉便察觉到这里其实出现了一个有些特殊的逻辑漏洞。 首先,林觉可以在“书中世界”里头增加设定,因为小说世界的固有逻辑并不严密,设定虽然会生效,却也会产生无法解释通顺的逻辑死链,以至于出现BUG。 其次,林觉也可以在“现实世界”里头增加设定,因为现实世界的固有逻辑足够严密,所以不符合逻辑的设定压根不会生效,写了等于白写,但不会出现BUG。 一个是“能写,写了能实现,可是却会产生BUG”。 一个是“能写,写了没屁用,可是却不会有BUG”。 单纯从这两种情况来看,林觉的“设定修改能力”可以说都是毫无用途。 但如果将两者结合起来看的话,却会出现一个有趣的逻辑漏洞,即“跨越世界的时候,原设定是否依然生效”这个漏洞。 例如,林觉可以给自己增加一个“进入书中世界后,拥有百分百伤害减免”的设定。 这个新设定在现实世界里显然是毫无卵用的,写了等于白写。 但这个设定如果能被他带进书中世界,那么林觉在书中世界就相当于无敌。 并且最关键的一点在于,这个无敌的设定还并不是来自于书中世界,而是来自高位的现实世界。 所以哪怕是有一个带着这种一看就很乱来的无敌设定的生物出现,也不会导致书中世界产生BUG。 毕竟有“进入书中世界后”这个前置设定在,就已经解释了该设定来自于更高级的位面,跟本位面所有逻辑无关,根本不需要本世界的逻辑通顺。 简单解释的话,就是来“自外太空的外神,不需要遵循本星球的法则”。 而林觉要做的,就是通过修改自己的设定,把自己变成那个在书中世界可以肆意妄为的外神。 既然现实世界的设定不能生效,就设定到书中世界产生效果。 既然书中世界的设定怕出BUG,就设定该能力来自现实世界。 这二者互相一套,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连环套娃。 套下来之后倒是两边都不影响,同时绕开了两边的死结,能够完美地达到林觉的目的。 而就在他将自己这番“套娃设定理论”对宫明月讲述了一遍后,那真的是听得这位女主角目瞪口呆。 她上下打量了一番林觉,惊讶地说道:“虽然这想法是我先提出来的,却没想到你能延伸到这种地步......应该说不愧是吃笔头饭的吗,脑洞还挺大。” “哼哼哼,毕竟这些东西都是我亲手写出来的,对于逻辑和设定的判定自然比你这个书中角色要清晰得多。” “得了,自卖自夸到此为止,总之你打算怎么给我们增加设定?直接在书里写吗?” “直接写在书里应该不行,这样的话需要对设定做出解释,我有一个更方便的添加设定的方法,而且是无需解释的方法。” 挥手让宫明月坐到一边后,林觉来到电脑前,打开了的作家专区,然后再点开了《我笔下的女主角们活了》这本书的“作品相关”选项。 在这个选项之中,包括了“申请管理”、“角色管理”、“作品设置”和“作品设定”四个分支,而林觉要使用的便是“角色管理”的功能。 他一边动着鼠标,一边解释道:“你知道吗,在作者后台的角色管理功能里,可以给书里的角色定制‘角色卡’。” “角色卡?类似角色设定总集的东西?” “对,在角色卡里头可以定义角色头像、类型、生日、年龄、身高、体重,并且还有一个用来补充设定的专门备注栏。” 点开备注栏后,林觉便在自己的角色卡里加入了“设定1:进入书中世界后,拥有百分百伤害减免”的信息,其他信息倒是随手填填就行。 “好了。”在自己的人物卡里头加入了新设定后,林觉微微一笑,笑道:“接下来咱们就去《诡秘王座》这本书里试试看,看看我新加入的设定能否通过。” 如果顺利的话,拥有了新设定的林觉在那个世界里应该是近似于不死身的情况,那就遇到什么事都不用害怕了,反正有百分百伤害减免。 当然,这个“百分百伤害减免”的设定词条只是初设,进去后如果有什么问题的话,还可以退出到现实世界继续修改词条。 总之,只要这种套娃式设计能够起到用途,那么林觉可以在接下来为各种情况专门定制几十几百几千条设定。 到那时,他在书中世界即便不是神明,也与神明相差无几。 以人之躯,比肩神明,所需的......居然不过是一张角色卡而已。 第二十七章 书中世界的挂哥 怎么说呢......现在的情况总之就是离谱,非常离谱。 当宫明月跟林觉一起站在那熟悉的书桌前时,她甚至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吐槽才好。 给自己增加人物设定,让自己进入书中后即不受到伤害,世界上真的会有这种事吗? 可能没有,也可能有。 既然就连宫明月所在的世界是一本书这种离奇古怪的事情都发生了,照理说再发生什么事也都不足为奇。 “准备好了吗?咱们要出发了。” 而此时林觉则是第一次拉开了那熟悉的抽屉门,看着里头那一片混沌的虚无空间,眼神中露出了无比兴奋的神情。 第一次,虽说宫明月和卡露拉都已经很多次来到现实世界,可是他这个居住在现实世界的创世神却还是第一次前往自己笔下的世界。 文字描写出来的世界是怎样的?肯定很多人都曾经用自己的想象力尽可能地幻想过。 但即便每个人都有自己心中的幻想,可是这种幻想出来的场面肯定跟文字本身描写的真实情况多少会存在一些偏差。 因此林觉也不太清楚自己进去之后会遇到怎样的场景,照理说他们应该出现在卡露拉的卧室,或者说希望出现在卡露拉的卧室。 于是在进入抽屉之前,林觉便对宫明月问道:“话说你每次回去的时候,有没有看到其他的分岔路?” “分岔路?什么分岔路?” “你跟卡露拉都是从这抽屉里出来的,但是回去的时候却分别是不同的书中世界,所以这穿梭隧道里头应该是有岔路设计的” “没有。”宫明月也摇头道:“我每次过来回去的时候都是直接跳进抽屉就算了,什么都没看见,也什么事都没做过。” 如果宫明月所言不虚的话,那么这个穿梭抽屉隧道里头的情况就很耐人寻味了。 不过哪怕再耐人寻味,现实还是那句话,不去试试看就永远不会有答案。 所以林觉还是点头道:“那这次我在前头,你抓住我的手,看看咱们能不能去到同一个地方。” 说到这里,他便将手伸向了宫明月的面前。 而后者则是本能地握住了林觉的手,然后跟着他一前一后跳进了那抽屉之中...... 穿梭,进入到这混乱的时空后,林觉感觉自己就像是在一条河流之中穿梭。 这种感觉十分神奇,仿佛整个世界都在天旋地转一般。 拜托了,去卡露拉所在的世界,去《诡秘王座》所在的世界...... 因为想要前往卡露拉的世界,因此穿越的时候林觉便在心中这样默默念叨着,试图将这穿梭通道转移到自己想去的地方。 虽说宫明月所在的世界也是小说世界,但那毕竟是一个低魔世界。 很多涉及到设定的东西,还是在卡露拉所在的高魔世界里头进行尝试会更好,毕竟低魔世界和高魔世界在逻辑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别。 所幸,林觉用自己的意念控制穿梭方向的方式似乎是正确的。 因为随着那股被河流带着穿梭的情况过去后,林觉只感觉自己的身躯噗通一下便撞到了某个衣柜大门的内部,直接将大门撞开并且掉了出去。 哐啷!噗通! 顿时,宽敞明亮的大房间里传来了两阵声响。 前一阵声响是林觉撞开衣柜门后摔在木质地板上所导致的。 后一阵声响则是后头跟过来的宫明月一下子摔在了他身上所导致的。 好家伙......卡露拉那家伙每次都是这么回来的吗? 有些晕头转向地从地板上爬起后,林觉连忙将宫明月从地上拉起,然后两人便迅速打量起了周围这陌生的房间。 很显然,这里便是那位血族亲王卡露拉的卧室。 虽然只是一个卧室,但卡露拉的卧室依然被装饰得富丽堂皇。 在那面积宽广、天花板极高的房间里头,铺着非常华贵的赤红色地毯,放置着用黑色檀香木制作的桌椅,大大的衣柜敞开着,里头的混沌空间清晰可见。 放在房间正中的四柱高罩大床足以躺下三人,而且一看就感觉软绵绵的,睡起来肯定非常舒服。 简单观察了一下房间里头的装潢后,宫明月忍不住笑道:“看来我们成功了,这里就是卡露拉的房间。” “的确,而且卡露拉似乎不在......不过先不急着找她,总之先试一下之前做出的设定是否有效吧。” 眼见四下无人,林觉的胆子显然也大了起来。 他随意地在女士的闺房里走了几步,然后在那镶有金边的大号梳妆镜面前坐好,从柜子里拿出了一枚别针。 别针上镶嵌着的是一颗漂亮的蝙蝠型徽章,但林觉不是对那徽章感兴趣,而是...... 在宫明月仔细的目光注视下,林觉拿起那别针尖锐的部分,稍微用点力朝着自己的手背划去。 别针的尖端很是锐利,正常这样在手背上稍微用力一划,哪怕不见血,起码也得破皮。 可就在林觉这么做了之后,他却感觉那别针尖锐的针头划在手背上时竟然毫无感觉。 手背的皮肤没有破损,并且也没有疼痛,仿佛刚刚只是一根毛线在哪里划过。 于是他再大力将针尖刺向手背,几乎用尽全力继续划着。 几秒过后,别针的尖端都已经变形,可林觉却依然一点都没有感觉。 手背上的皮肤一如既往的完整,甚至就连一丝刮痕都没有留下......说明设定的确是起了效果的。 “很好。”感受到了自己似乎拥有了金刚不坏之躯后,林觉便对宫明月笑道:“我的设定生效了,虽然不知道效果极限在哪儿,但一般的东西应该杀不死我。” 林觉在自己那张“角色卡”上写入的设定是“进入书中世界后,拥有百分百伤害减免”。 换而言之,这个世界存在的几乎任何伤害都无法对其产生效果。 并且除了这别针之外,为了谨慎起见,林觉还用其他方式尝试了一遍。 这些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将自己的脑袋往墙上撞,点着火折子用火焰烧自己的手,甚至自己用牙猛地咬手臂等等。 当然,结果是所有伤害都不会生效,林觉即不痛,也不伤,感觉像是开了无敌外挂进入到游戏世界里的挂哥,简直毫无廉耻可言。 没问题......看来接下来我可以随意探索这三个危险的书中世界了。 既然肉身金刚不坏,那么连林觉自然不用再畏首畏尾,无论遇到怎样的事情都可以坦然处之。 这种按绝,仿佛我真的是一个神明似的。 想到这里,林觉不禁露出了兴奋的笑容。 之前他虽说一直也都是那几个书中世界的创世神,但却其实没什么创世神的样子。 只有当发现了这个添加设定的逻辑错位用法,可以随意往自己身上添加新的设定后,林觉才有了一点创世神的威严和本领。 从今天开始,他可以尽情来往于四本小说里的世界,可以说是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第二十八章 茉莉:(⊙_⊙)? 虽然在编写设定时,林觉能使用的设定极限字数只有五十个字,但也大概够用。 为什么是五十个字呢?因为在起点的人物角色卡里,备注文字的数量最多就是五十个字。 因此林觉给自己加的设定也只能局限在这五十个字中,多一个字都不行。 至于能否给宫明月、卡露拉这些书中角色加入新的设定,这就得回去之后再好好研究了。 毕竟她们本来就是“书中世界”的角色,用跟林觉一样的设定词条那肯定是不行的,只能考虑另辟蹊径。 然而,正当林觉跟宫明月在这间“鸽血红别馆”的女主人房里头试验着设定词条问题时。 房间的大门却伴随着一阵“嘎吱”声响从外头被推开。 房门被推开后,一个看起来年纪很小,脸上长着雀斑,扎着双马尾辫的年轻女仆便拿着扫帚,打着哈欠走了进来。 在她在进门的瞬间,这位小女仆立即看到了正站在床边的林觉以及坐在床上的宫明月,然后便不由得瞪大了细长的双眼。 林觉认识这小女仆,她的名字叫寇蒂。 寇蒂是女仆长茉莉手下的一个普通工作人员,也是这座小城镇里土生土长的居民。 这小姑娘本身与血族无关,只是因为高昂的薪酬而来到这别馆里头工作而已,属于酱油角色。 因此林觉也不惊慌,而是笑着对小女仆打招呼道:“寇蒂,早上好,卡露拉在家吗?” “卡......卡......卡露拉夫人正在餐厅用餐,您......您是?” “你家老爷,还记得我吗?不久前从棺材里跳出来那个。” 林觉既然穿越到了《诡秘王座》的世界,他自然也就继承了原先男主角林觉的身份。 至于原本那个书中的“林觉”,则是在本尊穿越之前就将其戏份全部删掉了......因此如今这个世界上就只有这一个林觉。 只不过寇蒂听到这番话后先是张大了嘴,然后又看了看坐在床上的宫明月,似乎完全不知道家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怎么回事?女仆长不是说老爷正在地下疗养房里头养伤吗?怎么忽然出现在夫人的房间里头了?而且还带了个年轻的美人? 说起来,宫明月本身也是一位不逊色于卡露拉的标致美人,而且她此时还坐在卡露拉的床上,显得多少有几分暧昧。 那感觉,就像是林觉这个老爷趁着卡露拉不在,将其他情人带到卡露拉的房间里头嘿嘿嘿一样,那是真的胆大包天,堪称法外狂徒。 于是看到这一幕后,因此寇蒂看向自家老爷的目光一下子就变了,颇有几分“你好骚啊”的既视感。 随后她立即吞了一口唾沫,退后一步带着僵硬的笑容说道:“那......那个,夏洛克老爷,您自己去餐厅吧,我还有事要忙,告辞!” 话音未落,小姑娘便一溜烟地转头跑路了。 她跑得那么快,甚至都没告诉林觉自家餐厅在哪儿,似乎生怕被这位老爷一口吃了似的。 看着寇蒂那迅速跑路的背影,林觉转头对宫明月疑惑地问道:“她好像很怕我?我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吗?” “没什么不对劲的地方......我们还是先去餐厅再说吧。” 宫明月自然知道那小女仆在怕什么,她肯定是将林觉这个男主人当成了某种大色狼。 当成了那种明明有卡露拉这么漂亮的夫人,却还要带女人到回房间乱搞的垃圾渣渣。 不过这种话宫明月自然不会傻到说出来,毕竟她知道这不是事实,自己跟林觉可啥奇怪的关系都没有......暂时没有。 于是就在寇蒂迅速跑路后,林觉跟宫明月也走出了房间,在这巨大的别馆里头自行探索了起来。 巨大的“鸽血红别馆”走起来简直像一个迷宫,第一次进来的人迷路也很正常。 所幸除了寇蒂之外,别馆里还有其他比较靠谱的女仆,于是两人也很快跟随着正常女仆的指引来到了餐厅里头。 虽然林觉所在的现实世界的时间已经来到了夜晚,但似乎书中世界的时间并不跟现实世界同步,因此《诡秘王座》里头还处于上午的清晨时光。 当来到了餐厅的时候,林觉不由得吸了吸鼻子,显然已经闻到了从餐桌上传来的香气。 因为这年头的有钱人通常都比较浮夸的关系,别馆里头的餐厅也修建得非常大,大到离谱。 足以让数十人并排坐下的长方形桌子颇有霍格沃兹魔法学院里的那种魔幻风味,头顶上三盏水晶吊灯和四周墙上贴着的名画在展现出贵气的同时,又不显得太过张扬。 当然,此时那条长长的餐桌上只在主位处坐着一位熟悉的女主人。 并且在那位女主人的边上还有一位容貌秀丽,表情冷淡的女仆正在侍候着。 只不过看着林觉与宫明月来到餐厅的时候,女仆长茉莉微微挑了挑眉,用锐利的目光看向了那个有着一张熟悉面容的男人。 怎么回事?那个男人不是被我锁进地下密室里头了吗? 他是怎么出来的?而且还带了另一个漂亮女人?他们身上穿着的衣服似乎也有些奇怪? 因为林觉跟宫明月穿着的都是现代风格的服装,跟如今这个维多利亚时期的社会有着非常明显的区别,所以茉莉此时那真是满脑袋问号。 但就在茉莉眯着眼睛准备过去盘问时,正悠哉悠哉坐在主人席上的卡露拉却是微微一笑,笑道:“茉莉,别呆着,快给男主人还有我可爱的妹妹看座。” “......(⊙_⊙)?” 顿时,茉莉明显露出了一个难以置信的表情。 那表情之诧异,就像是听说刚刚喝下去的鲜榨橙汁里有他喵的死老鼠,还是两只。 怎么回事?好像在我不知道情况下,发生了很多我不知道的事情? 看着那个几天前才从棺材里诈尸出来,然后就被催眠后丢进了地下密室的“男主人”。 以及这个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可爱妹妹”,茉莉真的是一脑子浆糊,完全陷入了迷茫。 但即便如此,她也是一位专业的女仆。 于是茉莉马上亲自给林觉、宫明月准备了两张椅子,然后又为他们弄来了餐盘、刀叉、酒杯等应用之物。 只是在给林觉倒鲜榨橙汁的时候,茉莉忍不住将他上下打量了一番,似乎完全不理解这男人到底跟夫人达成了什么奇怪的协议,居然能这么大摇大摆地出现。 此时的餐桌上除了有常见的鸡蛋、牛奶、吐司面包之外,还有着烟熏鳕鱼、果酱、火腿、奶酪片、鲜榨橙汁等美食。 虽说这些食物算不得非常特别,但在这个年代也已经算得上是相当豪华了,可见卡露拉在这个世界里是真的不差钱。 当然,在这样相对还比较落后的社会里头,而且还是以日落帝国为背景设计的世界观,卡露拉哪怕再不差钱,也很难说得上有什么好吃的。 因此卡露拉才会这么喜欢现代世界的食物......不是她贪吃,而是这世界就没啥吃的。 第二十九章 调戏女仆的方法 而宫明月在落座后,先是拿起那新鲜的橙汁喝了一口,然后吐槽道:“话说,我可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成了你可爱的妹妹。” “哎呀,别这么见外嘛。” 虽然卡露拉跟宫明月是第一次见面,可这位血族亲王本来性格就很自来熟,再加上两女的情况几乎一模一样,自然是非常容易亲近。 于是她一边用叉子将一块火腿放入口中,一边笑道:“咱们都是他笔下的女主角,照理应该是异父异母的亲姐妹,所以你叫我姐姐就行。” “这个......一时半会可能习惯不了,不太顺嘴。” “没办法,你既然来了这个世界,就需要一个正式的身份,如果你不想当我的妹妹,那就当这家伙的二夫人也行,他肯定不介意的。” 说到这里,卡露拉用叉子指了指夹在两女之间,似乎有些尴尬的林觉。 而林觉则是连忙摇了摇头,苦笑道:“这个还是算了吧,我可不是那种人。” “是吗?但你明明在四本小说里都用自己的名字当主角,而且还写我们未来会跟你发生恋情关系来着,明明是个闷骚货,现在却来装正经,呵呵,男人。” 卡露拉最后那一个轻描淡写的“呵呵,男人”,直接将林觉的脸嘲得通红。 俗话说,谎言不会伤人,真相才是利刃,大概就是这种情况把。 被卡露拉用真相之刃刺了几刀后,林觉不由得埋头吃起了茉莉端上来的一盘烟熏鳕鱼,似乎对那鳕鱼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但是神情却怎么看都十分窘迫。 而到了顿饭吃完之后,身为女主人的卡露拉便站起身来对一旁的茉莉说道:“茉莉,你带林觉去换套衣服,一会儿咱们要上街逛逛,他们穿这衣服不行。” 听到“林觉”这个名字时,茉莉露出了疑惑的神情,但她马上反应过来卡露拉是在指谁。 林觉?这个角色的身份不是叫“夏洛克”吗?怎么这么快就改名字了? 虽然茉莉对此感觉非常疑惑,但身为专业女仆的素养还是让她点了点头,并且来到林觉面前恭恭敬敬地将他带出了餐厅。 老实说,当林觉独自一人跟着茉莉朝某个房间走去的时候,他其实多少是有些不太自在的。 因为从他来到餐厅的那一刻开始,就能感觉女仆茉莉一直在悄悄地盯着自己。 这位容貌清冷,身材矮小,穿着黑白双色女仆装,有着一头干净利落的短发,头上戴着一个有些残旧的头饰的小女仆一边往前走着,一边时不时微微侧过头看向林觉。 那目光,简直像是在监视一头混了菜地的猪,生怕他随时大开杀戒将白菜全部拱完似的。 被盯得有些发毛后,林觉便不禁问道:“那个,茉莉,你能不这么盯着我看吗?” “别喊我茉莉,好像我们很熟似的。” “我的确单方面对你很熟,毕竟我知道关于你的很多事情。” “哼......是卡露拉大人告诉你的?” “那倒不用她告诉,其实我是掌握预知能力的先知,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是我不知道的。” 一想到自己现在是刀枪不入的创世神,林觉便忍不住来了个经典的穿越者保留项目,装先知。 眼见这家伙似乎想来个人前显圣,茉莉则是不禁冷笑道:“抱歉,我可不是三岁小孩,虽然不知道你是怎么骗过卡露拉大人的,但我可没这么容易上当。” “是吗?那我就说了哦?” 感受到了茉莉明显的不信任,林觉却只是微微一笑,然后将自己知道的关于茉莉的事情娓娓道来。 “茉莉,职业女仆,身高一米六二,体重四十一公斤,喜欢烹饪,不擅长应付猫狗、虫子等小动物,擅长的战斗模式是使用飞刀,对胸部的尺码很不满意,会根据周一到周日选择不同种类的胸......” 蹭!还没等林觉把话说完,一把纤长精致的飞刀便已经从前方闪电般飞过!从林觉的脑门上划了过去! 或许是因为触及到了她心中的禁地,茉莉转过头来的白皙脸蛋一下子涨得通红,这也验证了林觉方才那番话的真实性。 “一派胡言。”她用明显产生了动摇,可是却依然故作冷静的语气说道:“我才没有用什么胸垫,而且我也很擅长应付猫狗等小动物,虫子我也不怕。” 一边说着,这位身材娇小的女仆长一边努力挺了挺胸,那模样看起来多少有些可爱。 当然,即便她知道林觉方才说的那番话都是真的。 可茉莉却依然不相信这男人是什么先知,只感觉这家伙是从卡露拉那里得到了情报。 真是的,卡露拉大人居然把那些私密的东西都对这家伙说,他们到底是什么关系啊。 将林觉带到客房那里找来衣服给他换的时候,茉莉忍不住在心中暗暗地摇了摇头。 话说卡露拉大人还没有过男人,该不会被他给......不会不会,千万不要啊。 一想到被茉莉奉若神明的卡露拉大人在这个混蛋男人的怀里躺着,林觉还在发出怪笑的画面。 茉莉就一下子感觉血压高了不少,差点连天灵盖都气飞了。 然而,当林觉这边正在愤怒的茉莉的服侍下换衣服时,另一头的宫明月也正在面对着从未见过的着装领域。 当看到更衣间里那一大堆华丽又繁琐的衣服后,宫明月一时间不禁睁大了眼睛,似乎被这离谱的场面给惊呆了。 《诡秘王座》的世界观设定在维多利亚时期,那个时代被形容为烈火烹油,鲜花着锦,因此在女士的各种裙装上也是格外极繁奢华。 巨大的裙摆,多层次的蛋糕剪裁,花样堆叠的褶皱,大量的蕾丝,绣花,缎带,蝴蝶结等夸浮装饰,以及对于丝绒材质与明丽色彩毫不吝啬的运用,都会让现代人大为惊讶。 “这衣服真的是人穿的吗,总感觉穿上去整个人都变成了一个大花瓶似的。” 快速在一堆比孔雀还艳丽的衣服堆里翻找了一会儿后,宫明月终于找到一套比较简单、轻巧的圆领礼服长裙。 这才一边叹气,一边脱掉自己那套现代风格的衣裙准备换上这套服装。 只不过就在她脱了裙子后,一旁的卡露拉却看着少女那套贴身的黑色连裤丝袜,有些好奇地问道:“这是什么?现代世界的长袜吗?居然跟裤子是连在一起的,造型真奇特。” “是啊,你这世界里没有裤袜?” “没有,就只有这种长筒吊带袜,穿起来老费劲了。” 卡露拉一边说着,一边掀开自己的长裙,将里头那穿着吊带长筒黑丝的修长美腿暴露在了空气之中。 看着那让人羡慕,骨肉匀称的大长腿,宫明月先是叹了口气,然后苦笑道:“话说,你也很喜欢穿这种长袜对吗?” “嗯,感觉穿起来很舒服,很有安全感。” “但这其实是林觉那家伙的设定,他自己是个丝袜控,所以设定我们这群女主角们也都喜欢穿这玩意,真是个下流坯子。” 一想到林觉那混蛋悄咪咪的在背后用猥琐的文字描写自己的丝袜腿脚,宫明月就又气又恼地看了看自己的下着,一时间有种想把这玩意整个撕烂的冲动。 第三十章 主角厄运光环 不过话虽如此,虽然知道自己的喜好都是林觉这个创世神的阴谋,但宫明月显然也没什么办法。 于是她一边唾弃着自己身上穿着的黑色连裤袜,一边又忍不住从卡露拉那里拿了一对白色的长筒袜,好奇地将其穿在了身上。 这年头的丝袜跟宫明月所在的现代有着巨大的区别,哪怕是白色的长筒袜,用的也是羊毛材料针织而成的,并非是真正意义上的丝绸袜子。 以至于宫明月在穿上这条长筒白袜的时候,能够清晰都而看见袜子上的编制纹路以及花纹。 而且穿这玩意的时候还要使用红色的袜带绑在膝盖下方,以防止长筒袜下滑,非常复古。 种种因素加起来,导致这长袜穿起来的感觉还是挺奇特的,上腿并不如现代的尼龙丝袜这么丝滑光洁,稍微有点儿粗糙。 但穿上这长筒白袜再加上一对缎面坡跟鞋和圆礼服后,宫明月还是有了一种自己真实穿越回了古代的感觉。 收拾妥当后,她看着那长长落地镜里头的自己,露出了满意的神情。 镜子里的少女穿着非常有蒸汽朋克风格的服装,头上戴着绣有蝴蝶结的阔边帽子,圆领的修身礼服也将她的好身材展现得淋漓尽致。 相比起一旁卡露拉身上那套长裙礼服的雍容华贵,宫明月穿上这衣服就显得秀气很多,明显就是一位未出阁的大小姐,而不是某位夫人。 “很好......林觉那家伙应该也快来了,咱们出去把。” 眼见宫明月正站在镜子前臭美,卡露拉也走过去笑着拉起妹妹的手朝外走去。 而就在两人来到了别馆外头的花园之中后,脸上仿佛正在憋笑的茉莉带着走起路来有些别扭的林觉也一起过来了。 憋笑,没错,如今的茉莉显然正在憋笑。 而她憋笑的原因,自然就是林觉那家伙身上穿着的那套稍微有那么一点儿肥厚的服装。 那是一套非常贴身的暗色调燕尾西装,这种简洁、整齐的衣服加上一顶圆顶礼帽,属于标准的男士打扮。 本来这种衣服在这年代到处都是,可林觉身上这套却似乎显得稍微大了一点儿......简单点说就是尺码不对。 噗!看到林觉穿着那套略显肥大的西装走了过来,卡露拉和宫明月先是一愣,然后立即忍不住发出了一阵嬉笑。 “哈哈哈!林觉,你......你这是什么衣服?” “那你就得问你家可爱的小女仆了,她给我准备的。” 被卡露拉走过来好奇地伸手捻起自己的衣角,上下打量着的时候,林觉忍不住抿了抿嘴,用“你等着”的目光看向了茉莉。 被他盯了一眼后,茉莉却装出一副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甚至轻松地在一旁观察起了天气,还吹起了口哨......一看口活就很好。 很显然,茉莉刚刚是在公报私仇。 卡露拉让她给林觉准备一套衣服,结果这家伙就专门给找了一套有些肥大的。 本来林觉发现中招后还想立即换回之前那套,结果茉莉已经眼疾手快地将之前那套衣服丢进了洗衣盆里,现在都已经湿得不成样子了。 而就在看到了茉莉眼神中的戏谑后,卡露拉自然也知道发生了什么。 不过她也不点破,而是笑着对林觉说道:“咱们出发吧,去镇里给你再挑一套合体的衣服就是。” “去城里......‘无冬镇’吗。” 说到这里,林觉转身朝着城镇的方向望去,眼神中闪过了一丝兴奋。 “无冬镇”,是《诡秘王座》这本书的故事开始的地方,也是人类国度最南边的一个边境小镇。 因为这边地理环境特殊,一年到头不见寒冬,因此得名无冬。 再往南边出去的话,就会来到连绵无际的“神弃之地”,据说那里是上古时期诸神战争后导致的荒芜区域,如今充满了危险,没有人类能够生存的空间。 不过话虽如此,无冬镇依然是一个非常宁静、祥和的小镇子......或者说,在林觉出现之前是一个宁静祥和的小镇子。 “我有预感,今天咱们上街的时候必会出事,你们信么?” 当林觉跟卡露拉、宫明月一起坐上马车,从小镇郊外的那栋“鸽血红别馆”朝着小镇驶去时,林觉用一副故作神秘的姿态说道。 因为知道他那“创世神”的身份,宫明月也立即挑眉道:“怎么?你在书里写了今天会发生什么意外?” “那倒不是,只不过如今我是书中主角,而且是男主角,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有主角厄运光环附体,简单点说就是走哪儿哪儿塌,去哪儿哪儿出事。” 说到这里,林觉骄傲地挺了挺腰杆,似乎对自己的主角厄运光环非常自豪。 当然,林觉给自己增加的人物设定里并没有这种奇怪的词条。 但问题是他如今已经继承了“林觉”的男主角身份,自然就继承了主角的一切性质。 主角的性质是什么?自然就是特别能吸引各种事件发生。 只要是有主角出没的地方,那肯定什么好事或者倒霉事赶着翻的来。 什么千年难得一遇的大事件、百年难得一遇的小事件、十年难得一遇的倒霉事件等等等等。 只要主角出外走上一趟,那这趟旅途基本上就不可能安然无恙的结束,总得发生点什么事才行.......这就是“主角厄运光环”的能力之一。 然而在听到这番横竖都很没道理的话后,同样坐在马车里的茉莉便吐槽道:“放心吧,白木镇民风淳朴,每天都非常宁静,不会有什么事情发生的。” “哦?是吗?要不咱们打个赌吧?” 不知为何,林觉似乎很喜欢调戏茉莉,尤其喜欢看到那张冷冰冰的脸被气得通红的模样,那着实非常可爱。 说起来,茉莉本来也就是《诡秘王座》这本书的女主角之一。 因此林觉在做人设的时候刻意给她加了很多自己喜欢的属性,也包括了早就退环境的傲娇。 在这个傲娇已经不再流行的时期,林觉知道自己创造出茉莉这么一个傲娇角色还是多少带着一点儿风险的,毕竟现在读者对傲的承受度比起以前有了很大的区别。 但即便如此,林觉还是喜欢茉莉,甚至有种想要把她带回现实世界,天天跟逗猫一样逗着玩的想法。 第三十一章 服侍一天的赌约 此时的茉莉,自然不知道林觉心里那点龌龌龊龊的念头。 于是她面无表情地回道:“您是主人,您说了算,所以您想怎么赌?” “嗯......这样吧,从现在开始,直到我们回‘鸽血红别馆’为止,如果在途中遇到了什么非常特别的事,比如杀人放火之类的,那就算我赢。” 切,这男人是笨蛋吗?杀人放火岂是随便走一圈就能遇见的? 根据茉莉所知,“白木镇”已经很久没有发生过类似杀人放火的恶性事件了。 于是她毫不犹豫地说道:“可以,我赢了的话,你就要告诉我一切的真相。” 说到“一切的真相”时,茉莉不着痕迹地看了卡露拉一眼,显然想知道林觉是怎么“欺骗”卡露拉夫人的。 这个赌注可以说对于林觉而言是一点关系都没有,毕竟他早就打算将世界的真相告诉茉莉。 从一开始,茉莉就也是这个世界的女主角之一,她自然也有知道的权力。 但既然茉莉傻乎乎的拿这个跟自己打赌,林觉便微微一笑,笑道:“那如果我赢了的话,你就要服侍我一天,这样可以吗?” 林觉口中的“服侍”,说白了就是让她到自己现实世界的房间里头帮忙打扫卫生、做做饭、洗洗衣服之类的。 说起来从很久之前,林觉就非常喜欢女仆......因为他除了是个丝袜控之外,同时也有制服控的癖好,很喜欢欣赏这种穿着特殊制服的美少女。 要是能有一个货真价实,而且长得这么可爱的女仆来到家里帮忙工作的话,那么林觉肯定会非常高兴,感觉这辈子值了。 当然,林觉虽然心里想着的是让茉莉帮忙做做家务而已,可在茉莉看来,这男人抱着的却肯定不是这么简单、单纯的目的。 咦?要我服侍他一天......难道说,这家伙打算对我做各种苟且之事? 看到林觉眼神里的“污秽神情”以及他嘴角扬起的“涩情笑意”后。 茉莉忍不住用手捏紧了自己女仆装的裙角,将裙角都捏出了一个印子。 好家伙,欺骗了卡露拉大人还不够,还打算对我下手,何等下流的男人。 一想到自己输了之后就会被这样那样,那样这样。 茉莉只感觉浑身一寒,但天生的锐利以及冷淡却让她依然保证了表面的冷峻,随后还是用力点了点头。 拼了......无论如何,我也要弄清楚他是如何欺骗的卡露拉大人。 然后再想办法帮大人摆脱这个臭流浪汉的纠缠,哪怕赌上我自己也在所不惜! 从一开始,“林觉”这个用来当做卡露拉丈夫替死鬼的流浪汉,就是茉莉自己从街边捡来的一具尸体。 因此在茉莉的眼中,林觉始终只是一个臭流浪汉,根本没资格跟卡露拉大人如此亲近......肯定是他用了什么邪门手段,才导致大人一时不察中了圈套。 茉莉此时的想法,一旁的卡露拉自然心知肚明。 但这位血族亲王却什么都没说,只是以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模样笑着同意了两人的打赌......从某种角度而言也算是把茉莉给卖了。 毕竟卡露拉知道林觉不是坏人,这所谓的打赌也不过就是一场游戏而已。 就这样,当林觉跟茉莉的赌注刚刚立下后,这辆华贵的马车也渐渐驶向了“白木镇”的街道中心。 虽说是街道中心,但“白木镇”其实就只有一条大街,而且差不多一眼就能望到头。 正如茉莉所说,这是一个非常宁静、祥和的小镇子,大街的两旁林立着许多店铺,路上的行人们迈着悠哉悠哉的步伐进行着日常的工作。 在人类国度的大城市之中,蒸汽机的浪潮已经滚滚袭来,以至于首都那边听说已经乌云遮日,常年见不到阳光。 但那种情况,对于“白木镇”这种小镇子而言是完全不存在的,以发展科技为己任的“蒸汽革命联盟”还没有时间和精力将手伸到这种角落里来。 此时,宫明月坐在马车上,伸手掀开窗布看着车外的景物。 她在来这个世界之前看过《诡秘王座》的设定大纲,在设定之中,人类的国度是修建在一片废墟之上的,属于降临于凡尘的奇迹。 大纲上写道,数千年前,这里是一片残破且充满的世界。 因为诸神互相征讨的关系而导致大地破碎,生机断绝,世间魔物横行,人类几乎无立足之地。 直到有一天,起源贤王出现了。 起源贤王控制着来自“五大王座”的力量,为人类在这混乱的世界里建立了一个能够平静生活的国度。 而在世界趋于稳定后,伟大的贤王将自己的力量分别赐予了他的五个弟子,然后便离开了这个世界,前往高天之上的星海,再也不见踪影。 贤王离开后,这五位分别控制“五大王座”力量的人便成为了新的贤者。 只是经过数千年沧海桑田,贤者们死的死,隐遁的隐遁,王座的力量也被拆成很多部分,由被选中的储君们所共有。 设定上,卡露拉便是“鲜血王座”认定的储君之一......所以宫明月知道她拥有着某种足以毁天灭地的力量。 哎,毁天灭地啊,为什么要把这故事写得这么危险,这么复杂呢。 一想到这里,宫明月便忍不住看了林觉一眼,毕竟写下这么多复杂设定的人就是这位创世神。 感受到了宫明月的目光后,林觉则是微微一笑,笑着问道:“怎么样?是不是很佩服我,能写出这么奇特的世界。” “奇特是挺奇特的,危险也是真危险。” “是吗?但《诡秘王座》的世界其实算是不怎么危险的了,其他两个世界说起来更危险哦,随时都有可能会被毁灭的那种。” “有没有搞错!你能不能写点轻松愉快的内容!” “当然能......所以你出现了。” 顿时,林觉伸手指了指宫明月,言下之意不言而喻。 这......好......好像也是。 一想到自己所在的《我的大小姐不可能这么可爱》的世界观的确足够轻松,宫明月也只好努了努嘴,虽然还是对另外三个危险的世界颇有微词。 然而,正当马车里头的人正在有一言没一语地聊着天时,马车也缓缓来到了目的地。 因为要给林觉买衣服的关系,众人先来的是一间名为“梅品味男爵服装店”的店铺。 伸手搀扶着卡露拉下了车后,茉莉便对后续走下来的林觉眯眼笑道:“看到了吗?街道上这么安静,哪儿会有什么杀人放火的勾当,有也不会在大白天做。” “是吗?但我觉得大白天也可能会有......” “救命啊!杀人啦!” 还没等林觉把话说完,从众人面前那间“梅品味男爵服装店”里头便非常适时地传来了一阵惊慌失措的喊叫声。 第三十二章 懂的都懂,不懂的去看番外 ...... ...... 听到那阵喊叫的瞬间,林觉愣住了,茉莉也愣住了。 毫无疑问,店铺里头发生了什么巨大的意外,以至于有人正在求救,听声音还挺惨。 两人大眼瞪小眼看了一秒后,林觉也来不及嘲笑茉莉,便毫不犹豫地朝着店门猛地撞了过去! 此时,他显然打算用自己无敌的身躯撞开大门,冲进去对呼救者进行援助。 毕竟如今林觉有着“减免百分百伤害”的词条在,哪怕去玩胸口碎大石也不会有事,何况是区区撞扇门。 于是就在宫明月、卡露拉和茉莉的面前,林觉一个帅气的箭步冲了过去,肩膀侧着撞向了那扇厚实的木质大门! 咚!伴随着一阵闷响,大门毫发无损,林觉却被反震得倒在了地上。 他呈大字形的倒了下去,姿势看起来多少有点滑稽,再加上那诧异的表情就更加好笑了。 这商店装的是什么鬼门,居然这么结实? 倒在地上后,林觉才反应过来自己似乎有些托大。 毕竟他自己的设定词条是“减免百分百伤害”,也就是顶多不痛不伤,可力气有多大还是有多大。 不是林觉自夸,他身为一个光荣的码奴,身体素质那叫一个惨不忍睹,真打起来连自家金毛贝贝都未必打得过。 这种惨不忍睹的身体素质,想要撞开一扇结实的大门,那可不就是自取其辱吗?门都笑了。 然而,还没等林觉从地上爬起来,便只见一个娇小的身影从他身上嗖的飞了出去。 是茉莉,茉莉眼见林觉居然连扇门都撞不开,于是先愣了一秒,然后便飞身朝着商店大门冲去。 只不过从倒在地上的林觉身上迈过去的瞬间,林觉恰好看到了从头上飞过的那犹如荷花般盛开的衣裙内衬,一对穿着白色长袜的纤细美腿以及那一抹神秘的白色三角形。 好白,好细,好......啊呸!我在胡思乱想什么! 下一刻,就在林觉连忙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茉莉已经随手往那扇厚实的大门上用力一按! 轰!伴随着一阵爆裂的声音响起,顶住大门内侧的门栓直接被这一掌之力轰断!甚至连那厚实的大门都直接被震开了多条裂痕! 无论怎么看都好,茉莉那娇柔可爱的小身板都不像是拥有这种程度的力量......不过林觉倒是对这种情况见怪不怪。 毕竟在他最开始的设定里头,茉莉本身就不是人类,而是使用传说中“起源贤王”的魔偶技术制造出来的人造人。 茉莉的诞生来自于卡露拉母亲的研究,设定里她的母亲一生都在钻研贤王留下来的魔偶技术,而茉莉便是那个疯女人毕生心血的结晶。 从这个角度来看,茉莉跟卡露拉算得上是半个姐妹,毕竟都来自于同一个母亲。 同理,因为是魔偶的关系,茉莉虽非血族,可力量却依然远超人类想象。 在设定之中,这小女仆的实力虽不及王座储君卡露拉这么强悍,却也处于一流水准,轰碎大门自然不成问题。 而就在茉莉一掌轰开大门后,她立即看到一个膀大腰圆的女人正骑在一个瘦小的男人身上,从上往下猛地一拳正打中了那人的鼻子。 这一拳,好生厉害,直打得那瘦小男人鲜血迸流,鼻子歪在半边,却似开了个油酱铺,咸的、酸的、辣的一发都滚出来。 那瘦小男人被按在地上暴打,瘦骨如柴的身子根本无法抵挡那女人的重量,以至于完全起身不得,只好口里拼命叫唤道:“救命啊!杀人啦!” 看到这里,茉莉也知道方才那求救声正是这男人发出的,于是便准备过去推开那女人,将他救起。 谁知还没等茉莉走进去,那少说有两百来斤的胖女人便骂道:“嘿你个臭小偷,来老娘店子里偷东西,被发现了还敢放火,被按在地上打还好意思叫救命?” 女人吼完,提起拳头又是一拳下去,打得那小偷眼眶是乌黑乌黑的,肿的跟熊猫眼似的。 顿时,茉莉才反应过来,这胖乎乎的女人居然是这间“梅品味男爵服装店”的店主,挨打喊救命的那个感情才是歹徒。 因为之前卡露拉几次过来这里的时候茉莉都恰好有事,所以她也没见过这女店主,更想不到这店主居然如此彪悍。 普通的店主看到小偷进了屋,估计会吓得大喊救命,可女店主却反手就把小偷按在地上打得喊救命,也真是让人敬佩。 只不过如今服装店的一角还有一团小火苗正冉冉升起,显然就是那小偷为了脱身而点的火,但显然没完全点着。 茉莉连忙过去给火苗几脚踩灭,然后看着火苗发起了呆,卡露拉也在这时扇着扇子来到了那胖女人面前。 “安娜贝尔店长,中午好啊。” “啊,卡露拉夫人,稍微等等,我收拾完这小贼再来招呼您。” 眼见自家老主顾走了进来,女店主安娜贝尔朝她咧开大嘴笑了笑,然后又是凶狠地三两拳给那小偷打得晕了过去,这才拿起一根麻绳把他结结实实捆了起来。 看这位女店主用麻绳捆人的模样,林觉一时间竟是不知道她到底是做什么职业的......大概在开服装店以前是土匪出身的吧。 这件事情过后,安娜贝尔把小偷像是风干的腊肉一样鼻青脸肿地挂在门梁上,然后便带着温和的笑容给林觉量起了身材数据。 一边在林觉身上用卷尺量着,安娜贝尔还一边笑嘻嘻地说道:“男爵大人您还是第一次过来吧,卡露拉夫人可是这儿的老主顾了。” “是......是吗,想必你的制衣技术很好。” “那当然,不过好衣服也得配美人,卡露拉夫人这么美,而且那身材......噗噗,您可真是有福气啊。” 说到这里,她发出了“都的都懂,不懂的到时候去看番外”的奇怪笑声,听得林觉的耳根都红了。 但林觉虽然听得耳根红了,可不远处的卡露拉却是对此一点反应都没有,也不知道她是听不懂还是故意装作没听见。 只不过,站在卡露拉身边的茉莉则是无论听没听见,耳根子都是红的。 因为从不久前这店铺里头又是“杀人啦”又是“起火啦”的情况来看,茉莉刚刚才跟林觉打的赌已经结束了。 的确,结束了,以茉莉落败的形式结束了。 而这一次落败的代价,便是茉莉需要去服侍林觉......服侍整整一天。 一想到自己那一天会遭遇怎样可怕的事情,茉莉就只感觉眼前一黑,那真是差点晕倒在地。 第三十三章 扁平安全人 在书里的世界过了半天后,林觉便带着宫明月一起从抽屉里头穿梭了回来,并且两人的脸上都带着疲惫但愉快的神情。 毕竟不久前他们亲身进入了小说里的玄幻世界,而且还是非常有蒸汽朋克风味的那种玄幻世界。 感受着神秘与科技的碰撞,走在铺满了老旧碎石砖块的街道上,在各种没有见过的商店里头闲逛,那种感觉真的非常不错。 并且在回来时,宫明月还坐在林觉家里的沙发上,一边喝着茉莉送给他们的果酱红茶,一边感叹道:“卡露拉和茉莉都挺不错的,比我想象中好相处多了。” “那当然了,你们的身份一致,天生就有共鸣感。” “是吗,但我感觉她们都很有个性,或者说她们的个性都很强烈?话说我怎么没给人这种感觉呢?总感觉我的个性有些稀薄似的。” 经过了跟那两位书中女主角的来往后,宫明月似乎对自己的存在产生了一些疑惑。 从各种意义上而言,《诡秘王座》里头那对主仆都是非常有个性的女主角。 卡露拉虽然实力强悍、身份极高,可是却总是给人一种玩世不恭,游手好闲的感觉,仿佛对待什么事情都漫不经心似的,并且还会做出很多孩童般的举动。 但在真正讨论到正经事的时候,卡露拉却会很快切换到血族亲王的状态,那种散发出来的威严以及一针见血的思维模式都让人感觉她很不简单。 这种过于神秘的行事作风,导致了卡露拉属于那种极难琢磨的类型,宫明月也不知道她在下一刻会说出什么话,做出什么事来。 而搭配卡露拉的茉莉则恰好相反,那是一位平时看起来非常冷淡,总是面无表情,似乎非常恪守准则,做事态度认真的女仆。 话虽如此,茉莉也会在一些很小的地方展露出少女的可爱性格,比如跟林觉打赌,或者做些小小的恶作剧之类,但总体也是极有个性的类型。 而相比起那两位,宫明月就感觉自己的个性不是那么突出......至少没有一眼就能记住的个性,优秀是优秀了,但设定却相对扁平。 这种相对扁平化的个性设定,让宫明月在面对卡露拉、茉莉时总是感觉自己怪怪的,似乎她们比自己更像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 听到自己笔下的第一女主角产生了这样的疑惑后,林觉先是沉思了一会儿,然后笑道:“她们两个的确极有个性,不过有时候过于强烈的个性也不一定是好事。” “有强烈的个性不一定是好事吗?为什么?” “因为容易引起各种争论,甚至骂战。” “哎?为什么?这有什么关系啊?” “有的,这就是时代的变迁所导致的写作环境变化。”说到这里,林觉微微叹了口气。 其实在很多年前,很多书籍里头的女主角们大多都很有个性,而且都是强烈的个性。 但在今天的网文写作行业里,女主角的个性通常会被刻意的淡化,甚至完全不设定个性。 那给人的感觉,就仿佛只有一个名字和一个外貌描写,看完了脑子里都没有留下印象。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除了作者本身水平不够,塑造不出立体化的角色外,还有一个就是出于安全性的考量。 毕竟这年头,写作比起网文早期要复杂得多,也困难得多。 网文作者不但要应付各种审核尺度问题,还得注意不要作死,不要踩雷,尤其在女主角上更是如此,几乎大部分雷点都是来自于女主角。 但读者本身千千万万,各自的雷点也千奇百怪,比如人设方面,有的不喜欢天真,有的不喜欢傲娇,有的不喜欢病娇,有的不喜欢腹黑,有的不喜欢呆萌,有的不喜欢毒舌......不喜欢什么的都有。 本来人类的喜好不同是非常正常的现象,但高速发展的互联网体系放大了这个现象,导致对立与批判比以往更容易发生。 从根源上来说,任何一项强烈的个性,都必然有喜欢的人,也必然有不喜欢的人。 我喜欢傲娇,你喜欢三无,我讨厌腹黑,你讨厌毒舌,但大家和平共处......在过去是这样的。 可是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涌入网络,导致网络上的趋势逐渐从“求存同异”发展到了“党同伐异”。 在这种党同伐异的环境下,个性越强烈的角色,自然越有可能引发争执。 到了这时,反倒是那些设定上个性非常扁平,没什么突出特征,甚至性格模糊的角色比较安全。 长此以往,有些作者在被骂了很多次,或者看别人在被骂了很多次后,自然就会倾向于设计更加扁平、更加安全的角色。 “理想的安全角色设定,是不会有人特别喜欢,也不会有人特别讨厌,不会有人特别讨厌,就代表着安全......你就是这么一个格外安全的角色。” 说到这里的时候,林觉朝宫明月摊了摊手,露出了有些无奈的笑容。 而宫明月本人在听到这里之后简直惊呆了,她做梦也想不到自己居然是出于“安全性”的角度被设计出来的。 但仔细想想......好像还真是这么回事。 从小到大,宫明月身边就几乎没有讨厌她的人。 这位宫家的大小姐容貌秀丽,端庄典雅,温柔体贴,聪明伶俐,从来不盛气凌人,也从来不会做出一些他人不喜欢的事。 一言蔽之就是,安全,还是他喵的安全,人设全是正面BUFF,一点负面的东西都没有。 如此安全的个性设定,不说有多么招人喜欢,最起码的一点是肯定不会招人讨厌......而身为第一女主角,不会招人讨厌是非常重要的。 典型的例子就是卡露拉和茉莉,她们就各自拥有一些可能会招人讨厌的个性,所以身为第一女主角的话就多少会有些麻烦。 卡露拉带有“神秘”和“多变”两个较为罕见的个性,让人不知道她下一刻会做什么,可能是会偷东西,可能是会戏耍主角,并且也不一定会造成好的结果。 茉莉则是带有“傲娇”和“外冷内热”两个相较传统的个性,表面上可能会对主角比较冷漠,而且可能会跟主角作对,或者可能会发些小脾气之类的。 因此宫明月虽然羡慕那两位女主角的强烈个性,但那也不全是好事......至少林觉知道那不全是好事。 明白了关于网文写作人物性格上的设定问题后,宫明月还是看着林觉,疑惑的问道:“但你虽然知道有这些情况,为什么却还是写了两位个性强烈的角色?” “不不不,不是两位,是五位。” “.......啥?” “除了你之外,另外三本书里的五位女主角全都是个性极其强烈的角色,所以其实只有你这个‘扁平安全人’才是异类。” “扁平安全人是什么鬼!为什么要把我说得像是被二向箔攻击了的降维生物一样!还有你不是说过于强烈的个性容易挨骂么!” “因为个性强烈的角色能够塑造得更加立体,最后呈现出来的效果要比扁平安全人好得多,所以宁愿挨骂我也得这么写,这是对人物塑造的追求。” “那为什么又要创造出我这么一个安全不挨骂的角色啊?” “还用说么。”林觉闻言耸了耸肩,笑道:“没有你的安全扁平化,怎么衬托得出另外几个女主角的强烈个性呢......嘿嘿嘿,这也是写作技巧的一部分吧。” ...... 林觉的话说得很好,句句都是肺腑之言。 不过,宫明月听完这番话后还是气得给了这位实话实说的创世神一拳......也算是让她的扁平人设稍微产生了一些轻微的跌宕起伏。 第三十四章 夜晚的长筒白袜与女仆装 “简直难以置信,为了衬托其他女主角们的个性就把我写得这么扁平!臭男人!讨厌死你了!” “等......等等,你的人设不像是会说这种话的啊。” “别在我面前再提人设两个字!” “汪汪!” 虽然不知道这位漂亮的女主人在气些什么,但一旁的金毛狗子还是非常起劲地附和了一句。 不过它立即就被林觉用“今晚吃狗肉锅”的凶狠目光瞪了一眼,然后便非常利落地朝门外跑了出去出,还自觉从外头关上了门。 “总之,在我找到自己的个性之前,我是不会再过来了,你自己去找那群有个性的女主角们吧!还有......不准再叫我扁平安全人!” 最后,宫明月甩下这么句话,然后就跑到书房里头拉开抽屉离开了......离开前还不忘顺走了那一盒特别好喝的果酱红茶。 这叫什么事儿啊,真是的。 看着书房里头那个被从里头合上的抽屉,胸口被捶了一拳的林觉有些无语地挠了挠头,似乎并没想过自己的实话实说会让她这么生气。 不过仔细想想,这好像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毕竟林觉四本新书里的女主角有六位之多,其余五位都很有个性,就宫明月被特殊对待,这谁能受得了。 哎......算了,我还是有点把她们当成了小说里的角色,有些东西看起来还是不能说得这么透彻,否则可能会伤了她们的心。 想到这里,林觉不禁苦笑了一下,然后随便吃了点东西就回了书房,继续码起了今天的小说部分。 从林觉发现了可以通过套娃增加设定,再到两人进入到《诡秘王座》这本书里经历了一连串的冒险,然后又通过打赌赢得了茉莉的一天服侍等等。 这一连串的经历已经足够写上好几章的内容了,并且因为全都是真实发生的,所以林觉写起来感觉特别顺手。 当然,即便是那番他与宫明月关于“安全”与“个性”方面的讨论,林觉也会如实写进小说里头,因为那是曾经发生过的现实。 里头的讨论内容毕竟来自于林觉写网文这些年以来的亲身经历,并且在他自己的书里和其他同行的书里也都有过非常充分的体现。 出于安全系数的考虑,还是宫明月这种没什么个性的角色更安全,但过于安全的角色,林觉本身并不喜欢.......因为那样未免太无趣了。 毕竟人与人之间的相处,本来就伴随着各种矛盾,各种摩擦。 但也正是有了这些矛盾、摩擦,进而才能互相磨合,互相和解,互相合作,互相交心。 如果只是一昧的迁就,一昧的附和,一昧的以安全无害为优先级,那么到头来,角色只会越来越扁平,越来越苍白。 虽然宫明月最开始其实就是奔着这种极度安全的设定去的,不过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毕竟那时候林觉的新书都还没发呢。 现在回过头来一想,这种设定还是挺对不起她的,毕竟极度安全几乎等于没有个性。 再加上她不单单是个性扁平,身材也......咳咳,这话可不能再说了,打住打住。 不过幸好宫明月似乎在听到这番话后似乎也意识到了这点,那么以后应该会产生一些较为积极的变化,姑且期待一下好了。 虽然这话说起来着实有点奇怪,作者设定好的角色居然会自己产生人设变化。 仔细想象,这算是造反么?书里的角色在对他这个创世神举起反旗? 想到这里,林觉看了看自己面前书桌下方的那个抽屉,那里是宫明月不久前进来又离开的地方,如今却已经没了温度,可他却依然忍不住笑了笑。 哎,宫明月闹脾气,暂时不再过来了......也不知道下次见到她是什么时候。 顿时,林觉不禁伸手在那抽屉上抚摸了一下,略微带着一点淡淡的哀伤。 本来林觉长期一个人在家里码字,最近几天能有宫明月经常过来陪一陪,那感觉还是挺不错的。 现在那位大小姐回去寻找自己的个性去了,说不定好几天甚至好几周都见不到人,那林觉岂不是要继续重复自己孤寡...... 轰!但就在他还没把手撤回去的瞬间!抽屉门居然从里头被轰地一下撞开!并且从那里发出了巨大的声响。 下一刻,抽屉里头飞出了一个黑白双色的娇小身影,还带着犹如从高坡滑下来的强烈势头。 那身影从里头直接飞到了林觉身上,两人接着便抱作一团摔在了书房的地板上。 有......有没有搞错?又来?是卡露拉吗? 被那个忽然从抽屉里冲出来的身影撞倒在地后,林觉本能地觉得是卡露拉过来找吃的。 谁知从地上刚一抬头,他率先看到的却居然是一条白色的蕾丝花边围裙。 围裙以白色为面,黑色为底,而在干净的围裙下出现的却是一对纤细雪白的美腿。 这腿相比起卡露拉、宫明月的并不算特别修长,但却显得格外纤细。 仔细看去,哪怕是最粗壮的大腿根部也能用一只手握住大半,简直就是漫画里才存在的梦幻萝莉腿型。 并且这对纤细的美腿还穿着恰好覆盖到大腿正中的白袜,白袜和一旁的黑裙一起将中间暴露出来的大腿绝对领域衬托得格外俏丽,那观感简直绝了。 “......看够了没有?” 但正当倒在地上的林觉被这一对纤细的白袜美腿给震撼住了的时候,他却听到那对美腿的上方传来一阵蕴含着怒意的冷淡声响。 这种冷淡的声音,这种黑白相间的女仆服,还有这娇小玲珑的身躯......难道说! 林觉闻言抬起头来继续沿着大腿、纤腰、胸垫、香肩、脖颈一路朝上面望去,恰好跟低下头来怒视着他的茉莉看了个对眼。 那因为身为魔偶而特有的,犹如紫水晶般色彩华丽的淡紫色瞳孔用看垃圾的目光看了林觉一眼,然后才从地上站起身来,整理了一下有些凌乱的女仆装。 但即便如此,茉莉还是深深吸了一口气,对林觉鞠躬道:“我前来履行自己的赌约了......主人,请问有何吩咐?” 第三十五章 我真的不是变态 此时此刻,茉莉的脸上虽然没有什么不情不愿的神情。 但基本上是个人都能看得出,她其实完全不愿意过来服侍林觉。 可是没办法,愿赌服输嘛,既然输了那就得认......无论遭到什么对待都得认。 于是就在将自己那边的工作安排好后,茉莉便在卡露拉的指示下穿越到了这个世界。 老实说,看着那个大衣柜的时候,茉莉多少还是有些难以置信的。 “那个,卡露拉大人?您的意思是林觉就在这衣柜的奇异空间里头?” “嗯,从这里跳进去就能去到他家里了。” “他家......他家为什么连着您的衣柜?这样不奇怪吗?” “说起来好像是有点奇怪,不过我倒是觉得无所谓。” 看到卡露拉大人那副无所谓的表情时,茉莉简直人都惊呆了。 不是,卡露拉大人,这可是您的闺房啊,可是您晚上休息的地方,您这神经也太粗壮了吧。 毕竟林觉的家就在女士闺房的衣柜里,那岂不是代表着他随时都有可能过来? 一想到卡露拉独自在房间里头休息,穿着非常单薄的丝质睡衣时,林觉忽然带着怪笑出现的场面,茉莉就感觉头皮发麻。 这也太没戒心了,对方可是个男人,而且一看就是个非常好色的男人,这怎么行。 卡露拉大人对他一点防备都没有,肯定是林觉在她面前伪装得很好......我一定要揭露那个男人的伪装。 抱着这样的心态,茉莉不禁咬了咬牙,下了一个艰难的决心。 我这次孤身深入虎穴,他肯定会对我做很多这样那样的龌龊事,我得把这些事情都记录下来,让卡露拉大人亲眼看看林觉是个怎么样的人。 于是在来这里之前,茉莉便将一块拥有记录功能的魔晶石放在了胸前的衣领之中,能够记录附近所发生的影像。 在做好了准备后,茉莉便穿越过了那熟悉的抽屉,来到了林觉面前,并且朝他低头鞠了一躬,表示自己愿意服侍。 不过虽说是鞠躬,但她心里却想着“快点对我下一些龌龊命令吧,这样我很快就有证据了”这种事。 然而,看到茉莉居然大晚上跑了过来时,林觉则是有些尴尬地说道:“抱歉,我还以为你会在第二天过来呢,我这边已经很晚了,时间不太好。” 根据林觉的经验来看,《诡秘王座》的时间跟现实世界的时间并不一致,具体差多少还没注意,反正不一致就对了。 所以这么一个娇俏的小女仆大晚上跑到林觉家里,这感觉多少还是有些怪怪的。 而茉莉也是左右看了一番,又看了看窗户外头,才发现这里已经是夜晚,窗外看到的外院围墙都已经被黑幕所遮蔽。 可即便如此,茉莉还是挑眉道:“晚上不是正好吗?还是说你喜欢在白天‘做事’?” 茉莉口中所谓的“做事”,自然就是做某种不可言喻,写出来就会消失的事。 她这次过来反正是抱着自己哪怕被狗咬一口,也要让卡露拉大人醒悟过来这个男人不是好东西的坚定意志,所以也已经破罐子破摔了。 “那当然。”可林觉并未反应过来茉莉的‘做事’不是正经做事,便点了点头。 甚至他还一本正经地说道:“白天光线好,什么都看得清楚,这样就可以做很久。” 林觉的意思,其实是白天在电脑前码字不用开灯晃眼睛,可以坐在那里码一天。 晚上的话,开灯码字就比较容易疲惫,码一会儿就会很累,就这么简单。 谁知茉莉听到后却是浑身一颤,惊讶地问道:“你......你能做很久?多久?” 茉莉虽然胆子很大,可她始终也没有那方面的经验,所有相关知识还都是悄悄地从一些奇怪的小说里头看来的。 每当看到小说里的男女主角们这样那样,茉莉总会忍不住面红耳赤,但却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也会有这样那样的一天。 而就在下一刻,林觉先是思考了一会儿,然后笑着说道:“我的话......每天可以做十个小时左右,而且还不带停的。” “十!十个小时左右!也太长了吧!还不带停的?你是怪物吗!” “没办法,我的职业就是这个嘛,而且习惯了就好,我都已经这样好几年了。” 职......职业是做这个的?做了好几年了?难道说!他的职业是! 顿时,听到这里的茉莉不禁瞪大了眼睛,似乎一下子回过了神来。 她曾经听说在人类国度的所谓上流社会里有一种特殊的职业叫做“牛郎”。 那种牛郎专门在床上服侍贵族夫人,一个个都精通此道,号称能让夫人们无比沉迷。 原来如此,林觉居然是个牛郎,难怪他能把卡露拉大人哄得神魂颠倒。 糟了,我还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可对手却是身经百战的专业人士,我......我不会死这儿吧? 一想起小说里头那事儿过后,女主角们一副浑身酸软,慵懒无力的描述,又想了想林觉的“十小时宣言”,茉莉本来白嫩的小脸一下子绿了。 正当茉莉脸都绿了的时候,林觉却看了看表,发现也才九点左右,便对她说道:“不过你既然来都来了,那就开始吧。” “哈?开......开始?现在?” “不然呢?明天白天再开始?我都无所谓,看你喽。” “不,不不不不,还是现在开始吧!” 一想到林觉那“白天可以做更久”的宣言,茉莉连忙挥了挥手,希望能在晚上速战速决。 眼见茉莉这么想要赶快进入到工作状态,林觉也很是欣慰,于是便带着有些忐忑不安的小女仆走了出去。 走出书房后,两人率先来到了客厅,林觉让茉莉在这里等等,自己则是跑到了外头。 没多久,他就拿了一把扫帚、一个簸箕、一把拖把、一个拖把桶和一些抹布过来。 这......这是?什么意思?什么奇怪的玩法吗? 当林觉把一堆东西放到了客厅里头的时候,茉莉一下子有些惊呆了,因为她没法想象这些东西要拿来干嘛,做那事的时候有用? 而林觉却先将扫帚递到了茉莉手里,笑道:“你先扫地,扫干净后拖地,再擦干净桌子柜子,最后把厨房打扫一下就可以了,我在书房里码字,有事叫我。” “扫地,拖地,擦桌子,打扫厨房?你......你就让我做这些?别的呢?” “当然了,女仆不就是做这些的吗,别的是什么?” 看到林觉一脸疑惑的表情,茉莉先是一怔,然后小脸蛋一下子红了。 她本来还在脑子里想了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谁知人家对自己根本就没这个意思,这不是显得茉莉自己像个变态吗? “我......我不是变态......我真的不是变态。” 当林觉回到书房继续码字工作后,茉莉一边在客厅搞着卫生,一边哭笑不得地小声喃喃道。 第三十六章 魔偶与牛栏山二锅头 茉莉本身就是专业的女仆,在专业工作的素养方面自然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于是她在反应过来自己想多了之后,便立即拿起那些工作用具开始打扫起了房间......并且做得非常认真,仿佛是在掩盖之前的尴尬。 将地上的灰尘杂碎脏物全部扫干净,桌子柜子甚至天花板角落也全部清理了一遍,最后再开始拖地。 这一连串搞下来,客厅一下子就弄得光鲜亮丽了许多。 只不过在扫地拖地的过程中,茉莉在客厅里发现了大量金色的毛发......而且这毛发还散发着一股骚不拉几的狗味。 除此之外,在客厅通往庭院的大门处,隐约还能传来一只臭狗的叫声,那骚里骚气的狗叫总是让茉莉感觉浑身一麻。 毕竟在设定里,茉莉对猫猫狗狗之类的生物没什么办法,或者说得直白一点就是有些害怕。 于是一想到门外就蹲着一只大狗,茉莉在打扫的过程中也是有些不太自在,只能强行抑制住想要跑路的念头,将注意力集中到工作上。 在这种情况下,茉莉的打扫速度也是极快。 从她来到客厅这才一个小时不到,整间房子连厨房里头都变得光洁如新,比之前的邋遢模样好了几十倍。 林觉虽然也不是完全不爱干净的人,可他也就一个人住,对卫生没这么高要求。 而且家里还有一只金毛狗在......那基本上跟卫生条件良好这几个字也就没什么缘分了。 养过金毛的人都知道,这种狗一年掉两次毛,一次掉足半年,光是那狗毛就能逼疯强迫症,家里自然说不上多么干净。 呼......我这边倒是结束了,他那边还没写完吗? 将房间里头的卫生打扫干净后,茉莉看了看里头依然亮着灯,并且传来一些“噼里啪啦”奇怪声音的书房,一时间感觉有些迷茫。 她本来想出去外头散散步,呼吸呼吸新鲜空气什么的。 但一想到门外蹲着一只金毛,如果出去被那狗东西一扑,自己怕不是得当场晕过去,所以想出的念头也没了。 不出去走走的话,房间里头又什么都没有,她也只好坐在沙发上休息了起来。 这到底是什么奇怪的房子,为什么里头很多东西都没见过......还有为什么要把瓶子都放进柜子里? 坐了一会儿后,茉莉感觉有些口渴,便走到客厅角落的酒柜那里拿出了一个装满水的“水瓶”。 那奇怪的水瓶看起来扁扁的,用透明玻璃制成,上面写着“牛栏山二锅头”几个大字,茉莉看了也不太懂到底是什么意思。 牛栏山......二锅头......是这个水瓶的牌子吗?还挺别致。 虽然不知道这到底是什么玩意,不过里头装着的肯定是水没错。 毕竟二锅头的颜色就跟白水一样,没见过白酒的茉莉自然本能地认为这里头装着的就是水。 至于放在角落的电动烧水壶之类的玩意......在茉莉这个从西方玄幻世界穿越过来的古代人看来,那也就是一件奇怪的装饰品而已,她可不知道那里头还能倒出水来。 咔嚓!于是伴随着一阵轻响,茉莉扭开了那牛栏山二锅头的盖子,然后将那小小的瓶口对准粉嫩的樱唇大口灌了下去。 有一说一,林觉本身并不喝酒,这些放在柜子里的白酒几乎都是他老爹买来充门面顺带迎接客人用的,所以尽是些高度酒。 此时,茉莉选的这瓶牛栏山二锅头就是一瓶度数高达52°的白酒,这一口下去......那酸爽,简直难以置信。 一大口高浓度白酒涌入口腔,在那瞬间,茉莉只感觉口中如燃烈焰,一股剧烈的辛辣混合着灼烧感在嘴里爆开!像是火山喷发似的滚滚袭来! 唔!感受到了那股白酒特有的灼烧感后,茉莉本能地想吐,但一想到面前的桌子刚刚才擦干净,于是连忙忍住吐意,拼命地将其咽了下去。 咕嘟!咳!咳咳咳咳咳! 生吞了一大口白酒后,茉莉忍不住剧烈地咳嗽起来,然后捂着脖子大口喘起了气,又急急忙忙地站起身来在原地转圈以分散注意力。 好......好家伙,这是什么东西?太可怕了?是人喝的吗? 深深吸了一口气,喝了一大口牛栏山二锅头的小女仆连忙将那个不大的瓶子放在桌上,再也不敢看多一眼,生怕再来一口能要了她的小命。 她虽是魔偶,可身体上的感觉与常人几乎没有区别,遭到这种烈酒的刺激自然也是会承受不住的......而且茉莉平时根本就不喝酒。 这么一个不喝酒的人,忽然间一大口高浓度白酒下去,再加上茉莉因为难受而在客厅里走来走去,导致那股酒劲一下子就返了上来。 于是还没等茉莉感觉嘴里的烧灼味儿全部散去,她就感觉一阵头晕脑热。 仿佛整个头壳都晕晕乎乎的,像是产生了什么奇妙的故障一样。 不......不好......我这是......不对劲...... 察觉到自己的情况不太对后,茉莉连忙捂着脑袋想去书房,从那抽屉里头先穿越回自己的世界再说。 谁知那一大口白酒的酒劲着实太强,还没走出几步,她就脸色通红地倒了下去,倒在了林觉的客厅里,当场呼呼大睡起来。 不过幸好客厅的地板刚刚才清理干净,否则如果茉莉倒在一堆狗毛上的话,她说不定醒过来后会当场情绪崩溃也说不定。 但即便如此,茉莉的情况也把不久后那位终于完成了今晚的码字工作,打算出来弄杯水喝的那位创世神给吓了一跳。 这......这是什么情况? 每股斗殴就,林觉刚刚码完字,便腰酸背痛地从书房里头一边伸展着肩膀一边走了出来。 谁知他刚一来到客厅,就恰好看到在灰暗的灯光下,居然有一只小女仆正在地上躺尸! 夜晚,客厅,黑白双色的衣服,倒在地上仿佛要求救的动作。 如果不是林觉是医生出身,在上学和工作期间见过不少奇奇怪怪的东西,他估计得被这惊悚的一幕给吓得叫出声来。 但林觉也很快反应了过来那人到底是谁,并且立即跑过去将小女仆扶起,连忙问道:“茉莉!茉莉你.......额,好重的酒味。” 本来林觉还想弄清楚茉莉到底发生了什么,谁知将其扶起后便闻到了一股刺鼻的白酒味儿。 再加上桌子上放着一瓶已经开了盖的牛栏山二锅头......茉莉为什么会倒在地上自然也就无需探究了,一看就懂。 这小笨蛋,该不会把白酒当成了水?也太离谱了吧,你不是魔偶吗,魔偶还能醉酒的。 看着正一脸红晕,倒在自己怀里呼呼大睡的魔偶女仆,林觉真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只能感叹于牛栏山二锅头的威力,居然连非人类都给干倒了。 本来林觉还想出来问问茉莉什么时候回去,但这家伙都已经醉成了这样,林觉也没信心带着她能准确地穿越回《诡秘王座》的世界里头。 怎么办?让茉莉在这里住一晚吗?可是她要睡哪儿呢? 顿时,林觉扶着茉莉,转头看了看走廊尽头的那间卧室......那自然是林觉自己的卧室。 第三十七章 爱莲说 扶着茉莉的时候,林觉不禁陷入了沉思。 照理来说,这小女仆现在一身酒气,醉得晕晕乎乎的,立即找个地方休息一下会比较好。 可这里是林觉的家,孤男寡女的,总感觉好像不太好的样子。 等等,是不是我想太多了?她在这一天里是我的女仆,好像就应该住在我家里才对吧? 一个是女仆,一个是主人,女仆住在主人的家里,那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这有什么好犹豫的? 对,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没什么好犹豫的......还是把茉莉先带回房间去好好休息一下吧。 看着茉莉那明显泛红的脸庞,还有微微皱起的眉头,林觉都能感受到这位小女仆如今的状态着实不怎么舒服。 于是他扶着茉莉站起身来,扶到一半发现扶着不太方便,干脆直接上手给她整个抱了起来。 但林觉怎么说呢,他没怎么抱过人,更加不会抱女孩。 一般来说这时候应该来个公主抱,展现一下自己的男士气概以及温柔体贴。 不过林觉因为没经验的关系,直接伸手从茉莉腋下穿了过去然后举起。 再进而将其上半身抗在肩上,以一种奇怪的“绑票式抱法”将她扛着朝卧室走去。 如果林觉没记错的话,之前有一次贝贝在外面赖着不肯回家时,他也是这样把贝贝扛回去的。 奇怪,茉莉的体重有八十斤,那只蠢狗也才七十多斤,怎么感觉抱茉莉比抱那蠢狗要轻松得多? 将茉莉扛着回到房间的时候,林觉不禁感觉有些纳闷,但还是拉开被子尝试将其放上床去。 可是到了这时就得面对一个问题,那就是这位小女仆还穿着一对黑色的小皮鞋呢。 黑色的圆头皮鞋看起来非常复古,皮鞋上面露出了穿着白袜的脚背部分。 脚踝处有一条同样材质的黑色皮带扣,穿过了白色的脚背将皮鞋固定在脚上,并且让形状优美的脚背显得更加突出。 看着那对穿着黑色皮鞋、白色长袜,就这么搁在床边的小脚,林觉本能地伸过手去,但在握住茉莉的脚后却一下子愣住了。 说起来,林觉还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情......给女性,而且是这么一位可爱的萝莉女仆脱鞋。 脱鞋,就意味着会露出纤纤莲足。 而美人的莲足在很多时候总是带着暧昧的气息,给人一种晶莹似雪,温润如玉的感觉,引得众多文人骚客争相下笔,千百年来贡献了诸多经典的“爱莲说”。 《越女词》李白:屐上足如霜,不著鸦头袜。 《咏袜》杜牧:钿尺裁量减四分,纤纤玉笋裹轻云。 《洛神赋》曹植:凌波微步,罗袜生尘。 《咏纤足排歌》唐伯虎:看凤头一对堪夸,新荷脱瓣月生芽。 除了以上这些懂得“品莲之美”诗词大家之外,在林觉非常尊敬的小说界老前辈,金庸先生的武侠世界里,也经常进行美人莲足的描写。 比如《倚天屠龙记》里张无忌脱下赵敏的鞋子,挠人脚心,或者《天龙八部》里段誉帮钟灵脱鞋,又或者《神雕侠侣》新修版里特意加入的杨过偷摸小龙女双脚的描写等等。 尤其是《神雕侠侣》新加的那一段,新修的时候金庸先生都已经八十多岁了,还不忘特意加入这种让人春心荡漾的描写......只能说男人八十仍是少年,武学大家尽显风骚。 正因为有着如此多的文坛先辈留下过这么多墨宝,以至于林觉此时在捧着茉莉的玉足准备帮她脱鞋时,一下子感觉浑身不自在了起来。 等等,我在胡思乱想些什么?不过就是脱个鞋子而已。 可恶,都怪那群文坛前辈们,为什么要写这么多关于脚的内容,这下子不就显得我像是一个变态了吗? 顿时,林觉捧着那只香软小脚,放也不是,脱也不是,竟是在自己床边愣住了。 愣了一会儿后,他咬了咬牙,狠下心来解开了那只小皮鞋上的鞋带扣子,然后轻轻地将其朝下方卸去。 一边将那黑色的小皮鞋卸下,将包裹在里头的娇小玉足释放出来,林觉一边还在心中默默地念着来自某武侠玄幻作品里的“冰心诀”。 心若冰清,天塌不惊,万变犹定,神怡气静,尘垢不沾,俗相不染...... 念着念着,那只鞋也脱了下来,而林觉也不敢细看,而是立即去脱另一只鞋。 啪踏,伴随着轻微的声响,两只小皮鞋都被放到了地上,林觉也终于松了一口气,将那两只纤细的小脚儿挪进了被子里。 茉莉本来就生得娇小,每个部位都极其纤细,两只玉足更是仿佛一手便可掌握,那种犹如玩偶般的感觉让林觉险些想捧起来肆意把玩。 不行不行,怎么可以乘人之危呢,那样太卑鄙了。 连忙给茉莉盖上被子后,林觉连忙闪电般按下反锁按钮再冲了出去,从外头将卧室反锁,免得自己再生起什么邪心。 呼.......来到客厅沙发上坐下的时候,林觉终于长长松了一口气,感觉整个人都虚脱了似的。 只不过是把茉莉抱进卧室,然后帮她脱个鞋,再用被子盖好而已。 可这简简单单的几个动作却给林觉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毕竟他是个维持了二十六年单身生涯的“单身帝皇”。 要知道,在过去如此漫长的数十年岁月里,林觉就连女孩子的手都没有摸过。 更别说把人家抱进自己卧室,再帮人家脱鞋了,这么亲密的举动一般是不会做的吧。 因此哪怕过去了几分钟的时间,林觉一想起茉莉那对小巧可爱的玉足,还有那包裹着纤细双腿的洁白长袜时,却依然有些心潮澎湃的感觉。 太危险了,难怪老和尚得对小和尚说“山下的女人是老虎,遇见了千万要躲开”,老和尚曾不欺我。 不过如果老虎都是茉莉这种如此娇小可爱的老虎,好像被她吃了也没什么问题......咳咳咳!我又在胡思乱想些什么呢! 想到这里,林觉不禁感觉有些口干舌燥,于是拿起放在桌子上的玻璃杯喝了一口......紧接着就“噗”的一声喷了出去。 牛栏山二锅头,五十二度纯净水,喝过的都说好。 当天晚上,茉莉因为喝了酒的关系睡得翻来覆去,在林觉的床上扭了一整夜, 而林觉自己则是在客厅的沙发上睡了一晚,因为烦躁的关系又将金毛叫进客厅捏了一顿,这才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自此,一夜无话,还看明早。 第三十八章 肉包子打狗 叽叽......渣渣......叽叽喳喳。 当茉莉在一片奇怪的鸟叫声中醒过来时,她睁开眼睛看到的是陌生的天花板。 白色的天花板上略微有些灰尘,让身为女仆的茉莉感觉格外不爽。 身上盖着的被子带着一股子陌生的味道,床铺和枕头的触感也明显不同。 结合这些情况来看,茉莉很容易发现一个事实......自己昨晚上并不是在家里睡的觉。 哎?这......这里是! 反应过来这点后,茉莉立即从床上惊醒,然后本能地看了看身上的衣服。 衣服没问题,身上也没什么异样,就是因为宿醉的关系脑子不是很清醒,而且身上也流了不少汗,导致衣服有些汗味。 茉莉怎么说也是女生,性情自然十分爱洁。 以至于感受到自己后背黏糊糊的感觉时,她便立即起身来准备更衣。 但起身后,小女仆才想起来这里并不是自己的房间,衣柜里头自然也不会有衣服可以替换。 唔,还是先回去换件衣服再说吧。 想到这里,茉莉连忙从床上跳了下来,穿好鞋子便朝外走去。 但就在茉莉刚刚打开卧室大门的时候,她便闻到客厅那边顺着走廊传来了一阵好闻的香气,并且一个黑影也在迅速朝这边冲来。 这是......狗!而且还是大狗! 看见那个黑影的瞬间,茉莉立即纵身一跃,死死地抓住卧室门口的门梁,让自己的身体犹如蜘蛛侠那般挂在了门梁上方! 好大的狗!这家伙该不会吃了我吧! 顿时,挂在门梁上的茉莉用惊悚的目光看着下面那只庞然大物,感觉那玩意站起来能有她整个人这么高。 汪~~~~~汪汪汪~~~~~ 当然,如今朝着卧室这边冲来的庞然大物,自然就是这间屋子里本来的住户之一,金毛贝贝。 眼见卧室里有什么人从里头走了出来,本来正在餐厅桌子底下趴着的贝贝立即屁颠屁颠地跑了过去,发现是美少女后立即露出一副眉开眼笑的表情。 金毛的性情素来比较温顺,尤其对美少女十分温顺,这点林觉是已经见识过很多次了的。 但茉莉本来就很怕猫狗,哪怕金毛再温顺,她也绝对不敢靠近半步。 于是在听到这边的动静后,本来正在厨房那边准备早餐的林觉也走了过来,然后用哭笑不得的表情看着双手紧紧扒在门梁上的茉莉。 “贝贝,出去。” “嗷呜?” “别装糊涂,快出去,出去有包子吃。” 眼见贝贝蹲在门口不肯走,林觉便从桌子上拿了个肉包子,直接当着它的面朝大门那边抛去。 汪!看着肉包子在空中飞舞,金毛立即闪电般朝着那边冲了过去!甚至拉出一道金色的残影! 咬住肉包子后,这家伙还贼头贼脑地从外面带上了门,似乎生怕主人把包子要回去似的......没出息。 眼见金毛终于走了,茉莉也从房梁上缓缓落了下来,并且脸上露出了有些尴尬的表情。 怎么说呢,昨天晚上的事对于茉莉而言还是挺尴尬的。 她本来是打算过来服侍林觉,结果不小心喝醉了酒,反倒要林觉来服侍自己,这简直就是女仆的耻辱。 可还没等茉莉开口说些什么,林觉便率先笑道:“别在那里呆呆站着,总之先过来吃早餐吧,吃完饭咱们还得出去购物。” 吃......吃早餐?吃完之后出去购物? 听到这里,茉莉连忙摆手道:“要买什么东西,你尽管吩咐我就好了,我今天是来服侍你的,自然不能让你操劳。” “是吗?我要买豆腐、鲫鱼、鸡翅中、盐焗粉,可乐、花生油、丝苗米和娃娃菜,你知道去哪里买?” “我......我......我不知道,但我可以去问。” 听到这些乱七八糟的名字时,茉莉显然楞了一下,可她还是坚持自己能行。 当然,林觉是绝对不相信她能买到东西的,毕竟现代社会跟她所在的维多利亚时期完全就是两个世界。 于是眼见这小女仆这么喜欢逞强,林觉便走过去拉着她坐到餐桌前。 随后笑着说道:“总之早餐我已经做好了,一会儿你负责洗碗清洁就可以,买东西还是我带你去,否则你找不到地方的,这是主人的命令,不准反驳。” 本来茉莉还想继续倔强一下,但当她坐到桌子上后,从桌上那个碎花小碗里传来的奇异香味却是让她忍不住抽了抽精致的小鼻子。 这是一个平平无奇的小碗,里头似乎飘着的一些黄色的蛋花和红色的小颗粒不知道什么东西。 但那种奇怪的香味就显然不是蛋花发出来的,似乎隐隐带着一股酒香,闻起来非常清甜。 “那个,请问这是什么?” “甜酒蛋花汤,配包子吃很不错,清甜解腻。” 听到这玩意儿居然是酒的时候,茉莉的脸色一下子变了,显然想起了昨天晚上的遭遇。 不过林觉却再三强调这是甜酒不是烈酒,喝起来不会有不适的感觉,茉莉这才勉强拿起汤匙舀了一勺放进嘴里。 嗯?好喝哎。 一入口,鸡蛋的清香配合甜酒特有的那种酸甜。 再加上一颗颗枸杞带来的奇异口感,让茉莉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种从未喝过的甜汤。 这时,林觉则是一手拿着汤匙喝汤,另一只手却拿起一个包子往嘴里塞去,并且示意茉莉学自己这么试试看。 这玩意儿叫包子吗......看起来白白的,圆圆的,是怎么做出来的? 在茉莉所熟知的世界里,面包这玩意都是用烤箱烤出来的,并没有蒸制的制作技艺,所以她完全不知道白面能蒸出这种东西来。 看到茉莉拿起包子咬了一口之后,里面香甜的猪肉馅加上肉汁一起涌出,跟松软的包子皮在嘴里形成了非常协调的口感和味道。 说起来,茉莉本身也是一个吃货,从之前在给卡露拉热菜的时候偷吃了一半“红烧牛尾”和“玻璃脆皮烤鸡”就可以看得出来。 此时第一次尝试着这“甜酒鸡蛋”加“肉包子”的组合,吃得茉莉也是双目发光,以至于很快便重新打起了精神,宿醉的颓废已然不知道飞去了哪里。 不一会儿,两人便吃完了这一顿令人心潮澎湃的早餐。 然后茉莉便非常主动地端着碗筷到后厨清洗,再擦拭灶台、整理餐具、打扫地面什么的。 而林觉则是出去带着金毛在外头稍微逛了一圈,再回来招呼茉莉一起出门,准备前往超市。 因为家里居住在农村区域的关系,林觉偶尔会去一下大超市购买一些周围不方便买到的东西。 今天恰好就是林觉准备前往大超市进货的日子,他打算买一些打折的油、米,还有一些冷冻的鸡翅膀什么。 当然,在去超市进货之余,他也打算去给茉莉买上一件能穿的衣服.......继续让这小姑娘穿着女仆装在外头走路的话,也未免太显眼了一点。 第三十九章 约会与高楼之巅的目光 只不过就在两人都做好了出发的准备,并且将金毛也锁在了房间里头后,出行时的情况却又让茉莉惊呆了。 这是什么?马车呢?马呢?难道林觉打算推着这玩意去购物? 看到林觉从庭院角落把自己那辆女士摩托车推了出来时,茉莉显然露出了疑惑的表情,完全不知道他在干嘛。 而林觉则是潇洒地戴上头盔,跨上摩托车前座,又将另一个头盔递给了茉莉。 “这是?” “头盔,不戴头盔出去的话会被交警罚钱,还要扣分,所以戴好了再坐到后面来。” 林觉虽然说得信誓旦旦,但茉莉却听得糊里糊涂。 可她还是接过了头盔,学着林觉的模样戴在头上,然后坐到了摩托车后座上。 轰!轰!轰! 下一刻,随着钥匙扭动,油门拉满,摩托车发出一阵嘟嘟嘟的声音后便朝着院外开了出去。 就这样,两人在上午时分的晨光照耀下,迅速从林觉在郊区的家里朝着通往城市的公路驶去。 风驰电掣之下,茉莉忍不住惊讶地说道:“原来如此,这就是所谓的蒸汽动力车吗?而且居然这么小巧迷你,真是太厉害了!” 因为在《诡秘王座》的世界里也有蒸汽机和科技流的存在,茉莉自然多少听过一点儿蒸汽动力造物的名号。 但那种还处于原始状态的蒸汽动力车或者动力船都非常巨大,并且只有在人类国度的大城市里才能偶尔看见,更不可能家里人手一辆。 而除了这奇特的小型动力车之外,周围道路两旁的风景也是茉莉从来没有见过的,都让她大为震惊。 一栋栋高高的房屋,奇怪的店铺,穿着跟林觉一样奇特衣服的人,还有很多茉莉根本不知道叫什么名字的东西。 就在这时,一旁郊区的公交车从后头开了过来,轰隆隆的声音和庞大的体积把茉莉吓了一跳,吓得她紧紧往前抱住了林觉的腰。 噗,果然还是茉莉最好玩,没告诉她小说世界的真相是对的。 感受着背后传来的柔软触感,在前头开着车的林觉忍不住露出了得意笑容。 跟卡露拉、宫明月不同的是,林觉还没告诉茉莉这里是现实位面,只是告诉她这里是自己所在的另一个人类国家。 毕竟在目前出现的三位女主角里,也就是茉莉属于比较容易惊讶的类型。 其余那两位一个比一个淡定,想要糊弄她们多少还是有点难的,这也让林觉少了很多捉弄人的乐趣。 而随着摩托车继续朝着城市的方向开去,出现在茉莉眼前的场景也变得更加魔幻了起来。 在阳光的照射之下,一大片十分特殊的建筑物巍然耸立。 各种长方体、圆形、三角形的现代化建筑物在蓝天和白云下方展现出独特的光影,看上去就像是一幅震撼的油画似的。 这......这到底是什么地方?难道是传说中的神之城? 无论是在人类国度或者是在吸血鬼的迷雾国度,茉莉都从来没有见过这么震撼的建筑群。 并且当摩托车缓缓驶入市区后,周围的人群也变得越来越多,多到放眼望去哪儿都是人,配合着那一栋栋巨大的建筑物显得极度气派。 而在带着茉莉来到了人潮汹涌的主城街道后,林觉便率先开往了一条熟悉的小巷子,里头有很多卖服装的店铺。 这些服装店虽然几乎都是些没牌子的便宜货,但胜在性价比不错,所以林觉这么多年一直都在这条街买衣服。 找了间店铺门口停下后,林觉便对茉莉说道:“下车吧,进去给你挑套衣服。” “衣服?我......我在家里有很多衣服,不用了。” “你的衣服都是些女仆装吧,偶尔换套便服,转换一下心情也不是坏事哦。” 林觉一边说着,一边拉着茉莉从摩托车上下来,走进了那间服装店。 说起来,茉莉虽然是一位妙龄少女,可是她对服装、首饰什么的兴趣却不怎么大。 毕竟身为女仆,大多数时候都是得穿女仆装的,这是女仆的灵魂和信仰。 但林觉在今天怎么都是她的主人,茉莉也拗不过他,只能跟着走了进去。 顿时,服装店老板娘屁颠屁颠地走了过来,然后看了看茉莉身上的女仆装,便对林觉使了个“小伙子,真会玩”的眼色。 林觉也不理那老板娘,而是选了一套甜美风格的衣裙,递给了一旁正好奇地打量着四周的茉莉。 “我觉得这套挺适合你的,换上试试看。” “这套......不......不太好吧,我没穿过这样的衣服。” 林觉挑选的这套连衣裙跟茉莉的女仆装一样,都是黑底白衬的搭配。 只不过款式却更加青春靓丽,比起职业化的女仆装却多了几分少女的可爱。 而茉莉说白了也不过是个十几岁的小姑娘,最开始她还不答应,但被林觉劝了几句后也不好意思拒绝。 于是就在这种半推半就的情况下,茉莉拿着衣服走进了里头的更衣间......这人一看就很好骗。 只是在茉莉终于换好衣服走出来后,林觉不禁“哦”了一声,然后对她比了个大拇指。 林觉所描写、所认识的茉莉,是一位无比周正的女仆。 她腰背挺直,身姿优雅,无论是容姿还是体态都完全无可挑剔。 再加上因为平时不施粉黛的关系,看起来干净素雅,配合严肃的女仆装能够让人感受到女仆这个职业的魅力。 但在茉莉今天换了一套衣服后,这位从玄幻世界穿越过来的魔偶女仆却是产生了完全不一样的美感。 一身柔软的黑白衬底长裙简洁大方,将她娇小玲珑的身材完美地展现了出来。 长裙的裙摆与脚上踩着的布鞋之间有一点空隙,恰到好处的能将里头那对穿着白袜的纤细双腿展现了出来。 这样靓丽可爱的衣服,再加上茉莉换了这不熟悉的衣服后似乎有些害羞,导致的红扑扑小脸蛋,那模样更是显得可爱至极。 面对着这秀色可餐的更衣小女仆,林觉除了一句“老板,结账”之外,那也基本说不出别的话来了。 就这样,林觉带着换好了衣服的茉莉走出了服装店。 紧接着两人也没有继续骑摩托车,而是悠哉悠哉地在城里头到处闲逛起来。 携美同行,甚是惬意。 尤其如今的茉莉还因为不熟悉这个世界的关系,经常会产生各种程度的羞涩和好奇,那感觉就更加妙不可言了。 等等,这其实就是约会吧?嘿嘿嘿,没想到我长这么大,也能跟这么可爱的女孩子出来约会。 想到这里,林觉不由得露出了愉快的笑容,颇有几分“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的感觉。 只不过让沉浸在第一次约会之中的林觉没有想到的是,就在不远处一栋十几层楼高的高楼顶端。 一对锐利的目光却是穿越重重人群,精准地扫在了他们两人的身上。 第四十章 圣人的自由落体 那道看向了林觉的目光,来自于一个女人。 来自一个看起来莫约二十岁左右,容姿气度都堪称完美,甚至骨子里冒着一股仙气的女人。 高楼顶端,这位仙风道骨的女子居然正站在围栏之上,用锐利的目光看着下方数百米外的林觉。 首先不得不惊叹的是,这位女子可以说是美貌绝伦。 其次不得不感叹的是,她也是真不怕死,胆儿巨肥。 要知道,她如今站着的地方是这栋十几楼高的高楼围栏上,稍微往前脚下一滑,便是直入万丈深渊,当场摔在下面的水泥地上粉身碎骨。 可女子却毫无畏惧,而是以一副理所当然的姿态站在这种位置,仿佛她天生就该站这儿。 一般来说,这种行为举止会让人误以为她在精神上有什么问题,或者是最近是不是遇到什么事了导致想要轻生。 但因为女子长得太过漂亮,气质太过出尘的关系,如果有人看见了,怕不是也只会当成仙女下凡。 仔细看去,她的五官不但完美到毫无瑕疵,而且竟然自带一股奇异的出尘感,看上去颇有几分不食人间烟火的超然。 还有那对一双锐利的杏眼,犹如最顶尖的翠玉般散发着碧色的光泽,眼圈周围甚至浮现出一圈彩霞般的朱红眼影。 而这鬼斧神工般的眼妆并非是以任何人工手段形成,而是秀丽天生......人家生下来就这样。 然而,这样一位仙风道骨的美人,穿着的却是一件相当特殊,仿佛用东方式道袍修改而成的衣裙。 无论是方正的镶金边立领,亦或者是缀着古朴的横条纹长衣扣,还是衣袍前方绣着的阴阳太极鱼图案,都能够让人一眼看到“道”这个字的存在。 当然,她身上最让人感到惊讶的还不是那让人惊叹的美貌,而是从其眉目形态和清冷五官之中能够清晰感受到那股气势。 那是因为过于强大的自信而带来的,足以睥睨天下的霸道。 没错,是霸道。 很难想象,这么一位看起来年纪轻轻的女子居然会给人以如此霸道的感觉,就仿佛她才是这个世界的主人。 然而,这女子在透过数百米的距离看着下方林觉跟茉莉在街上散步时,却是微微皱了皱眉。 这到底是哪座城市?之前那片时空乱流到底把本座带到了哪里? 看起来像是在本土中洲,但为什么城里头一名道士都见不着?道宗的管辖也未免太过懈怠了吧。 想到这里,这位名为鹤清羽的女子微微摇了摇头,像是对某些组织的工作效率感到有些失望。 但她有这个资格失望,也有这个实力失望。 毕竟鹤清羽本身是道宗的最高象征之一,“天道十二圣”之中的“天后道圣”。 贵人、腾蛇、朱雀、六合、勾陈、青龙、天空、白虎、太常、玄武、太阴、天后。 这十二个道号的持有者,在道宗之中拥有着最高级别的地位,并且象征着他们乃是达到超凡入圣之境的现代圣人。 这种级别的道圣,本身便拥有着移山倒海、毁天灭地的实力,即便在那个灵气复苏,强者如云的世界里,也是属于金字塔尖的那一批活神仙。 可是就在不久前,鹤清羽本来正在自己的房间里头修炼,却忽然感觉周围的空间似乎产生了一丝异动。 那种异动的感觉,就仿佛是冥冥之中有什么东西被撕裂开来,以至于世界本身产生了一丝裂痕。 为了弄清楚那一丝裂痕到底是如何出现,又会导致怎样的后果。 鹤清羽便当即施展神通追了过去......结果经过了一片混乱的空间后,人便出现在了这高楼之巅。 本来鹤清羽还有些纳闷的在这高楼顶端查看着周围的情况,谁知隔着大老远,她却忽然看到了一个似曾相识的身影。 那个男人......不就是不久前刚刚加入“道宗”的道徒弟子? 他怎么会在这里?而且身边还带着一个可爱的小姑娘?这是在约会吗?太懈怠了。 鹤清羽眼中的“道徒弟子”,自然指的就是正带着茉莉逛街的林觉。 或者说......是在另一本书里,跟林觉有着同样名字,同样思维模式,同样设定的那位男主人公。 没错,事实上鹤清羽并不知道的是,自己是来自一本名为《全球之劫》的都市异能小说里的角色。 而这里自然也并不是她的小说世界,而是创世神林觉所在的现实世界。 对于鹤清羽是如何在不经过林觉的描写之下来到这里的,姑且按下不论。 只是如今她在高楼顶端看到了林觉后,便打算下去问问那位新加入道宗的弟子,如今自己正在何处,最近的道宗分舵又在哪里,顺带警告他几句,不要沉迷美色。 想到这里,鹤清羽那仙人般的身影便往前一跃而起,以一个非常潇洒的姿势朝着下方落去。 一般来说,从这种十几楼高的地方跳下来,这种举动通常叫做“自杀”,但鹤清羽才不管这些。 以她道圣级别的实力,在空中飞行简直再简单不过了。 只要稍微一驱动灵气,那股力量就能支持着她简简单单地飞起来,这毫无......毫无......哎? 等等?飞不起来?本座的灵气呢?周围的灵气呢? 正当鹤清羽从十几楼高的地方跳了下来,并且准备驱动灵气飞行时。 她才反应过来,自己体内的灵气竟然不知何时消失无踪了!而且周围空气里也没有丝毫灵气可以借用! 耳边传来呼啸的风声,身边的景物在飞速下坠。 而这位仙人般的道圣大人则是一边大大得瞪着眼睛,一边从高楼上猛地坠落到了地面上,速度之快甚至让她没想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 不是,本座只是打算来个圣人降临,人前显圣,可没想过要来个信仰之跃啊? 但现在鹤清羽想什么都没用了,跳下去的楼就是泼出去的水。 她哪怕再念着“飞飞飞快给我飞”,结果也只能是当场表演了一次自由落体,咣当坠地。 轰!伴随着一阵剧烈的轰鸣声,那仙风道骨的身影从天而降,恰好砸落在了一个水果摊上,将一大堆西瓜砸了个碎碎不平安。 因为这里是闹市区,附近有很多人的关系,鹤清羽那从天而降的华丽落地姿态自然很多人都看见了。 再加上被砸碎的一片西瓜到处乱飞,粉的红的瓜瓤带着绿色的瓜皮漫天飞舞,那一幕看起来着实华丽得很。 “啊!有人坠楼了!快叫救护车!” “不会吧!跳楼?自杀?” “不知道,我看着那人掉下去的,而且好像还是个女的。” “那大概率是为情所困,哎,可怜呐。” “冤枉了,十几楼高摔下来,这不得摔个稀巴烂啊。” 当鹤清羽砸在那水果摊里的时候,那水果摊周围立即乱成了一片。 人们该打电话报警的打电话报警,叫救护车的叫救护车,而那水果摊子的老板则是吓得面如土色,似乎将满地被砸烂的西瓜都当成了飞溅的血肉。 这边的动静之大,就连正在街道对面逛吃的林觉跟茉莉都被吸引了注意力......尤其是茉莉,她立即微微皱了皱眉,似乎察觉到了某些不对劲的地方。 第四十一章 第三本书的女主角 林觉本身就不太喜欢凑热闹,更何况是这种死人的热闹。 于是在听说那边有人跳楼后,他立即拍了拍茉莉的肩膀,连忙说道:“没什么好看的,我们走吧,剩下的交给警察和医生就行......虽然医生也只是来走个过场。” 毕竟在身为医生的林觉看来,那人从十几楼的高楼掉下,肯定会摔个粉身碎骨,那死相看一眼都会做噩梦。 可茉莉却摇头道:“不......掉下来的人还没死,那边还有气息,而且是非常强烈的气息,跟周围的所有人都不一样。” 什么?还没死? 听到茉莉的话时,林觉不禁瞪大了双眼,一副难以置信的模样。 老天爷,这可是十几楼高啊,十几楼高的地方掉下来,人居然还没死? 这是什么传说中的超人吗?拥有钢铁之躯? 但虽然感到无比惊讶,可是林觉却知道茉莉是不会看错的。 因为以她身为魔偶的敏感五官,可以从这个距离感受到那边人的气息,能判断其是否还活着。 并且从茉莉的话来说,那人的气息十分强烈,远远超出附近的所有人......难道是传说中的异能者?现实世界也有异能者吗? 在这时候,林觉还没有想到忽然从天而降的居然是自己书里的角色,还是女主角。 他只是想着这现实世界怎么忽然就出现了异能者,所以还是打算过去弄清楚为好。 于是,林觉立即带着茉莉朝那边走去,他们排开众人来到了那一大堆碎西瓜前头,并且恰好看到那个身影从一大堆碎西瓜里站了起来。 狼狈,从地上爬起的鹤清羽总之是非常的狼狈。 身为圣人的超强体质,能让她从十几楼的高度摔下来也摔不出的问题,只是脑壳有点嗡嗡作响。 但即便是圣人,也是绝对阻止不了那些西瓜瓤、西瓜皮、西瓜汁之类的东西粘在自己身上的。 因此当鹤清羽一脸懵逼地爬起身时,她浑身上下都已经被染得一片通红,那感觉就像是身受重伤了似的。 最好笑的是,这位圣人的头上还顶着一片绿油油的瓜皮,那真是狼狈中带着滑稽。 只是在看到那个身影居然从西瓜堆里爬起来后,周围的人群之中也发出了一阵哗然。 “不会吧!那人居然还活着?” “奇迹!简直就是奇迹啊!这么高摔下来还能活着!” “原来如此,在信仰之跃时只要下面铺着草堆就不会死的传闻原来是真的,而且把草堆换成西瓜似乎也能触发。” “别犯傻了,肯定是你们看错了,那人根本就不是从十几楼掉下来的,应该是从二三楼掉下来的吧。” 一时间,群众们就那位“跳楼仙女”是如何生还的这件事而产生了激烈的讨论。 但林觉在看到那个浑身红彤彤,站在西瓜堆里一脸懵逼的女子时,却是一下子瞪大了眼。 虽然鹤清羽现在浑身上下都是乱七八糟的西瓜组织,可她那标志性的“朱红眼影”以及身上那套结合了古风和现代风的道袍裙褂却是很容易看出身份的。 毕竟这个角色本身就是林觉自己写出来的,看到这些标志性的特征以及她那即便头上顶着瓜皮也依然一派仙风道骨的气质时,自然能察觉到其身份。 鹤清羽?不会吧!她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的?我没把她写出来啊? 在林觉之前新开的四本书里,《全球之劫》这本书是最为特别的一本。 这本书并不像《诡秘王座》、《大奉修仙传》那样是异世界的古风背景。 也并不像《我的大小姐不可能这么可爱》那样是现代轻松休闲日常作品。 《全球之劫》讲述的是在一个灵气复苏的现代时期,世界上忽然充满了澎湃的灵气。 以至于人类的平均身体能力在短短数年内增强了数倍有余,也诞生了一大批新的异能者。 过去的科技文明虽然保留着,可是因为灵气的出现,科技的发展陷入到了近乎停滞的地步。 毕竟在那个年代,强大的异能者足以单枪匹马摧毁航空母舰,这也导致科技战力几乎变得一无是处,自然也就陷入了停滞。 而在这个作品的设定里,女主角鹤清羽身为本土中州第一大异能组织“道宗”的顶尖高手,同时也是拥有道圣称号的当代圣人之一。 “道宗”自灵气复苏的那一天起,便将灵气异能与古流道术彻底结合,诞生了许多强悍的异能道士。 也正是因为“道士”这一特殊异能职业的存在,让中洲成为了天下七大洲里的翘楚......而故事主要描述的也是道士与其他国家的异能者之间的战斗等等。 这般设定的世界,说起来危险程度并不比《诡秘王座》那边差多少。 毕竟强者多如狗,圣人满街走的世界,打起架来动辄就是拆城市、毁大山的,那真是到处都是危险。 所以林觉一开始也没打算进那个世界里溜达溜达,即便后面发现能给自己打设定词条后,也暂时没有跟《全球之劫》里的女主角鹤清羽联系的打算。 谁知他这边虽然不主动联系,却意外在现实世界里遇到了鹤清羽这位当代圣人......还是以自由落体的模式在闹市摔下来的,这也太离谱了。 当林觉正用惊讶的目光盯着鹤清羽看时,鹤清羽也终于发现了这位年轻的“道宗弟子”。 在《全球之劫》的设定中,林觉这个男主角的身份是道宗的新晋道徒。 但这男主角却只是在入门典仪上跟这位天后道圣见了一面,两人之间的故事根本就没展开。 于是鹤清羽在看到林觉呆呆地望着自己后,立即大步走过来,小声对其说道:“看什么看,还不快护我离开,如今本座灵气尽失,万一敌人找上门来就麻烦了。” 啊?敌人?她认识我? 等等,难道说鹤清羽不知道自己在现实世界?她以为自己还在《全球之劫》里的世界,并且把我当成了书里那个“林觉”? 毕竟林觉每本书的男主角都是自己,描写跟自己是一模一样的。 再加上《全球之劫》的世界跟现实世界乍一看起来几乎没什么区别,所以她认错也不奇怪。 明白了这点后,林觉立即帮鹤清羽把头上的瓜皮拍掉,然后脱下外套盖在她身上,又给一旁的水果摊老板赔了钱......便在警察没赶来之前带着鹤清羽和茉莉逃离了现场。 说起来,这两位并不是这个世界的居民,属于彻头彻尾的黑户。 这要是被带进了局子里头,身份证都拿不出来,那估计就麻烦大了......还是赶快跑路吧。 第四十二章 三种力量体系 临走之前,林觉对周围人解释说鹤清羽是从三楼掉下来的,不是十三楼,所以别大惊小怪。 然后又给警察和医院那边打了电话,说人没事了,自己带回去好好收拾收拾就行,不用赶过来。 这说法虽然不能让所有人接受,但毕竟现实摆在这儿,鹤清羽从这么高摔下来没死就是没死。 因此,看到她从十三楼下来的人也只好认为是自己看花了眼,人群也就很快散去了。 只不过即便如此,身上黏红挂绿的鹤清羽走在街上依然非常显眼。 林觉也马上带着她跑到之前那间服装店,又给她买了一身新衣服换上。 换好衣服后,那仙气飘飘的身影才从里头走了出来。 然后对林觉叹气道:“真是麻烦你了,没想到本座今天会沦落到这种境地,真是失策。” 换上了一套普通衣裙的鹤清羽看起来脸色有些苍白。 虽然已经尽量清理了一遍,但本来漂亮的头发上还隐约能看到一些黏糊糊的西瓜汁,煞是狼狈。 至于那套特制的道袍裙褂,则是跟茉莉的女仆装一起被用袋子打包了起来,准备运回去丢洗衣机里好好洗洗,否则压根没法再穿。 看到鹤清羽此时那副有些垂头丧气的表情时,林觉当真有些哭笑不得。 林觉知道这位道圣大人还没反应过来如今自己在哪儿,但这种事也不方便在这里说。 于是便对她说道:“总之先去我家再说吧,我这边有很多东西要跟你解释。” “去你家?为什么是去你家,附近没有道宗的分舵吗?” “没有,整座城里都没有。” “整座城里都没有?难道这里是国外?是七大洲里的哪个洲?也不对,看起来也不像啊?” 虽然鹤清羽此时还一头雾水,但林觉却也没法解释,只好带着她来到了服装店外。 说起来,林觉今天上午本来还打算带着茉莉一起去超市购物来着。 结果这鹤清羽忽然现身,超市购物的时间都没了,只能赶快带她回家再说,免得又生出什么幺蛾子来。 可是看着那辆停在服装店门口的女装摩托,又看了看站在门口等着的茉莉后,林觉一下子忍不住挠了挠头。 这下可好,女装摩托最多坐两个人,这是常识。 但来的时候是两个人,回去的时候变三个人了,这可怎么坐? 于是在无奈之下,林觉只好带着两人到街道旁边拦了一辆的士,然后肉痛地坐着的士朝着自家那边驶去。 路途遥远,的士费贵,这一趟下来少说五六十没了,可不肉痛吗。 而且到时候还得再坐车出来一次把摩托车开回来,那更是血亏中的血亏。 但不管怎么说都好,三人始终还是回到了林觉的小平房里。 打开大门后,金毛的身影犹如一只利箭般冲了出来!茉莉立即吓得躲到了林觉身后。 而鹤清羽却只是微微挑了挑眉,沉声道:“坐下。” “汪!”金毛贝贝立即坐在地上,一动不动,像是接收到了什么至高指令似的。 不愧是圣人,面对几乎绝大多数生物都自带着先天的威压吗......哪怕这个世界没有能量体系亦是如此。 看着鹤清羽一个动作便让多动症般的金毛冷静了下来,林觉不禁点了点头。 对于方才鹤清羽为何要在闹市高楼那里跳楼这件事,林觉其实大概也能理解。 她肯定最开始是想习惯性的从天而降,但因为这个世界没有“灵气”,所以她想飞肯定是飞不起来的,只能当众表演信仰之跃。 从一开始,在自己的几本书里,林觉就分别设计了不同的力量体系。 在《全球之劫》的世界里,使用的是大道意志涌出的“灵气”。 在《诡秘王座》的世界里,使用的是王座散发出来的“源力”。 在《大奉修仙传》的世界里,使用的是仙界本身存在的“仙元”。 每种专属的力量体系,理论上就只在自己的世界里生效。 毕竟这就是那个世界才存在着的“设定规则”之一,是无法带到其他世界去的。 因此之前卡露拉在穿越到现实世界的时候,就曾经提到过自己的“源力”无法使用这件事,就跟如今鹤清羽的情况一模一样。 “源力”来自于五大王座,但本质上跟“灵气”、“仙元”其实没有什么区别,在林觉看来只是同一种力量在不同世界的不同叫法而已。 本质上,三个世界的力量体系都可以用“神通”来解释,即超越了人类的极限,通往神之道路者才能使用的能力。 总之,无论是谁都好,只要是来到了这个现实世界,力量就都会失去作用。 虽然她们强横的身体素质还能保留,可毁天灭地的神通却没了,这也导致众位女主角在现实世界里没法像自己的世界那样呼风唤雨。 以上这一切,林觉在客厅里毫无保留地告诉了鹤清羽,而后者听完后则是一副见了鬼的表情。 什......什么?本座的世界只是一本书?而你林觉是那本书的作者? “不可能。”听到如此离谱的话后,鹤清羽首先第一反应便是矢口否认,她摇头道:“太荒谬了,世界上怎么可能有这种事发生?” 眼见她不相信这一切,林觉便耸肩道:“那你觉得,为什么这个世界会忽然失去了灵气?而且不单单是你失去了,而是所有人都失去了。” 这......鹤清羽闻言一时间也无法做出有效的解释,毕竟这世界有没有灵气,她自己是最清楚的。 而正当这位天后道圣处于无比震惊之中时,一旁的茉莉也吞了一口唾沫。 小心翼翼地说道:“所以之前卡露拉夫人会这么信任你,也是因为这个?我们那个世界也是......一本小说?” “对,如果你们想看的话,我可以把你们两个所在世界的小说设定拿出来给你们看看。” “拿!拿出来,本座要好好看看!” “我......我也想看。” 顿时,两对散发着不同光芒的瞳孔纷纷盯着自己,林觉感觉头皮微微一麻。 然后便立即带着茉莉和鹤清羽来到了书房,并且打开电脑让她们看了底稿。 谁知这一看完......两人的反应却是大相径庭。 第四十三章 骨子里就不是个正经人 待两人看完了底稿后,茉莉这边倒是没什么大反应,毕竟前期的稿子里关于她的描写并不多,而鹤清羽那边就头大了。 明白了《全球之劫》那个世界的构造时,鹤清羽一下子有些脱力地坐在了一旁的凳子上,就像是一条失去了梦想的咸鱼。 眼见鹤清羽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茉莉立即安慰道:“没......没事,至少咱们的世界在设定上也是真实的,当做真实的世界过就是了,不用这么沮丧。” 而鹤清羽则是摇了摇头,苦笑道:“本座并不是因为世界的问题而沮丧,而是因为......因为这混蛋居然把自己的分身写了进去,而且还要跟本座谈恋爱而沮丧!还有愤怒!” 说到最后那句话时,鹤清羽瞪了林觉一眼,眼神中仿佛充满了杀气。 咦!被她盯了一眼后,林觉有些尴尬的转过了头,似乎感觉有些不好意思。 的确,在《全球之劫》的大纲里,本来就有“林觉”跟鹤清羽的恋爱设定。 虽然那还没有真正写出来,只是做了一个简单的前期设定。 不过男主角和女主角嘛,不产生一些情情爱爱、甜甜蜜蜜、痴痴缠缠的事情那肯定不大可能的。 因此对于那个叫“林觉”的道宗新弟子,鹤清羽多少也有一点点印象,否则就不会之前在大街上认出来了。 在她看来,相比起其他弟子,“林觉”似乎要更加显眼一点,以至于在不久前“道宗”的入门典仪上鹤清羽甚至还跟他说过一两句话。 可之前她本来还以为自己跟“林觉”说的那一两句话只是随口为之,谁知道这居然是剧情的安排,书里就这么写的。 在林觉这个作者的安排之中,“林觉”就是在那次入门典仪上对鹤清羽一见钟情。 后面那位男主角又通过一些机缘巧合拜入了这位天后道圣的门下,被鹤清羽收为了入门弟子。 女师傅,男徒弟,朝夕相处,传道授业,接下来会发生的事......懂的都懂。 看到这样的大纲后,鹤清羽简直就是一肚子火,恨不得一巴掌把电脑当场碎成西瓜瓤。 好家伙,本座堂堂天后道圣,这么多年来都始终守身如玉,从未对男子产生过任何兴趣,结果说白了居然就是为了等你个男主角过来勾搭? 太过分了,这怎么忍,忍不了! “删掉。”她立即来到林觉面前,将其按在电脑前说道:“立即,马上,现在就删掉那个‘林觉’的所有戏份!让他这个人消失在书里的世界!” 相比起之前的宫明月、卡露拉和茉莉等人,鹤清羽得知真相后的感受显然是截然不同的。 毕竟她不是普通女大学生、不是魔偶女仆,而是地位崇高、心系苍生、不近男色,以清冷和高洁闻名的圣人。 在身份地位上,也就只有卡露拉的身份与鹤清羽接近,二女都是属于金字塔顶端的那一小撮人,并且都有着各自的使命。 但卡露拉本身性格就老不正经,所以在知道自己的命运受到了编排时也不会有鹤清羽这么气愤,甚至似乎还对调戏创世神这件事情有独钟。 鹤清羽就不同了,她哪儿受得了自己要跟“林觉”谈恋爱......于是便立即强行让林觉删掉“林觉”这个角色,以免自己真的按照大纲的描写跟他发展下去。 照理来说,这看似也不过就是稍微动动手指的事,但林觉本人却是摇了摇头。 “什么意思?删不掉?你个作者也删不掉里头的角色?” “不是删不掉,而是不能删......删了的话,你必死无疑,道宗必灭无疑,甚至整个中洲乃至世界都会生灵涂炭,死伤无数。” 什么?听到林觉那完全不像是在开玩笑的话后,鹤清羽一下子愣住了。 林觉毕竟是作者,《全球之劫》这本小说目前的一切都是由他设定出来的,他当然心里有数。 虽然这本书还只是非常基础的设定,并不完全,也没写多少字,一切都是非常初始的状态。 但有一个主基调却是从一开始就定下的......那就是“林觉”这个男主角必然要拯救世界这点。 男主角必然要拯救世界,换而言之,就必然会出现要毁灭世界的人物或者事件,并且就是依靠男主角解决的。 所以在没有“林觉”的前提下,《全球之劫》世界里的灾祸只要发生,那世界必定会走向毁灭。 那时候,不单单会害了鹤清羽,还会害了那个世界的几十亿人。 明白了林觉的说法不是在推脱后,鹤清羽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喃喃道:“怎么会这样......难道本座的下半生,就要被剧情继续安排下去吗。” 不抹除“林觉”,就无法改变剧情发展。 抹除“林觉”,剧情就无法走向大团圆。 一想到要么自己被狗啃,要么世界被毁灭,鹤清羽就感觉万念俱灰,整个人都颓废了许多。 看到她那副颓废模样,林觉只好立即说道:“你也先别这么沮丧,我这边其实还有一个办法。” “......什么办法?重写整本书?” “抱歉,我没精力重写四本书,而且现在整个推翻重写也可能导致其他问题出现,所以我打算自己进到书里去充当男主角的角色,把剧情推完。” 顿时,林觉将那之前想到的“林觉扮演林觉”的主角扮演法对鹤清羽阐述了一遍。 并且声明自己已经在《诡秘王座》的世界里尝试过了,目前效果不错。 说到这里,一旁的茉莉这才明白,为什么昨天卡露拉大人会对林觉的出现毫不惊讶,感情就是为了拿他当工具人推剧情用。 理论上,只要林觉扮演“林觉”配合推完书里的所有大纲剧情,书中世界便能得到永久的解放,接下来发生的一切就跟书都没关系了。 可鹤清羽在听完这个扮演法后,却是瞅了林觉一眼,叹气道:“换你本人来扮演男主角......那又如何?还不是得跟本座结成师徒,还不是得按剧情日久生情,区别在哪儿?” 对于不想跟男人扯上关系的鹤清羽而言,无论是林觉还是“林觉”在自己身边,结果都没啥区别,毕竟本质上就是一个人嘛。 只不过在自己被说得像是一个登徒子时,林觉便连忙摇头道:“不不不,你放心,我绝对不会对你有什么非分之想的,我只是单纯的去推剧情而已。” 在林觉看来,鹤清羽的设定本来就有高洁、清冷、不喜欢男人的性格在里头。 所以哪怕是身为创世神的自己,照理说也很难亲近她,于是才有了这番解释。 谁知这话一出,鹤清羽的表情更难看了。 她先是一怔,然后皱眉道:“绝对不会对本座有什么非分之想,哼,这么简单的谎话就不必说了,当本座是三岁小孩吗。” “谎......谎话?你怎么看出我这是谎话的?” “那当然。”鹤清羽闻言高高抬起了还沾着一点西瓜汁痕迹的优美下巴,用认真的语气说道:“你写四本书,加起来这么多女主角,男主角还都是你,这就已经充分证明了一件事。” “什......什么事?” “证明了你,林觉,骨子里就不是个正经人,你下流,好色且猥琐,这么一个男人,怎么可能会不对本座有非分之想?” 第四十四章 不正经的老实人 被鹤清羽这么说了后,林觉第一反应是“你凭什么血口喷人”。 可话到嘴边,他却是一个字也说不出来......毕竟从某种角度而言,这话说得一点都没错。 如果是在面对着宫明月的时候,林觉还可以用“我不是想写丝袜,只是读者想看”这种话来推卸责任的话。 那么面对着鹤清羽时他就不敢这么做了,因为这位天后道圣那对琥珀丹凤瞳仿佛能将人的灵魂看穿,以至于林觉根本无法狡辩。 的确......基于事实出发的话,鹤清羽说得是对的。 林觉在提议自己进入到书里当男主角的时候,他没有想过要顺带跟这群女主角们发展关系吗?当然有啊,怎么可能没有。 他一个二十六年老单身狗,身边忽然有了这么多漂亮的女性,而且都还是自己笔下完美符合自己XP系统的女性。 如果这都没有什么奇怪的想法,那只能说明林觉那收藏二十六年的家传宝剑已经彻底生锈,拔都拔不出了。 但他不是,他是个正常的男人。 正常的男人在遇到符合自己XP的女性时,自然会忍不住想要亲近,甚至会去想一些乱七八糟的事,这就是人类的繁衍本能。 如果人类没有这样的繁衍本能,那么人类就会灭亡,世界就会重归混沌,所以这属于“菩萨本能”,是非常崇高的。 可即便再崇高都好,也改变不了林觉的本质......他的确,嗯,骨子里就不是个正经人。 那么,鹤清羽说的话就都是对的。 既然是对的,林觉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反驳,只能面红耳赤地坐在电脑前。 哼,没话说了吗? 正当鹤清羽眼见林觉无话可说时,她本来张开嘴还想继续说些什么,谁知一旁的茉莉却忽然站了出来。 “够了。”茉莉站起身来,站在林觉跟鹤清羽之间,用认真的语气说道:“鹤清羽小姐,你刚刚的话有点太过分了,林觉并不是这样的人。” “......本座怎么过分了?你难道很了解他吗?” “不算很了解,我也知道林觉打骨子里就不是个正经人,一看就很好色,否则就不会把我跟卡露拉大人描写成这样。” 这!茉莉,你是来帮我的还是来损我的? 听到茉莉的话后,林觉顿时有些哭笑不得,不知道她想表达什么意思。 可下一刻,茉莉便话锋一转,坚定地说道:“但林觉虽然不正经,也很好色,可是他却不下流,也不猥琐。” 好色跟下流、猥琐是两码事,是个人都好色,男人也好色,女人也好色,这本来就是人类的天性。 可是下流猥琐的好色,跟正常的好色就是两个概念了,这点区别很大。 于是茉莉接着说道:“昨天晚上我在这里打扫卫生的时候不小心喝了酒,在客厅里醉倒了,这里就只有我跟林觉两人。” “那......那他对你......” “什么都没做,只是把我抱到房间里去休息,仅此而已。” 说到这里,茉莉转头看了林觉一眼,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诚然,昨天晚上茉莉在过来的时候,是带着会被狠劲糟蹋的觉悟来的。 谁知林觉却什么都没对她做,哪怕自己已经醉倒在地无法反抗,他也依然只是非常温柔地把人抱上了床,然后自己就到外头去了。 因此从早上起来之后,茉莉对林觉的态度就有了不小的转变......也知道了他并没有想象中这么讨厌,其实本质就只是一个腼腆又闷骚的年轻作家罢了。 有点狡猾,有点闷骚,有点好色,但人并不坏,不会勉强别人做自己不喜欢的事。 哪怕对方只是自己笔下的角色,也依然与其平等地交流,没有高高在上的姿态,这就是林觉。 这样一个人,绝对不是鹤清羽口中下流猥琐的男人,而是一个不正经的老实人,这点茉莉可以肯定。 听完了茉莉的解释后,鹤清羽沉思了一会儿,然后微微叹了口气。 “抱歉,本座好像太过武断了,毕竟我们刚刚见面,着实不该这么说话。” 这位天后道圣虽然位高权重、实力惊人,却也不是那种蛮横无理的家伙,发现自己的判断似乎有些错误后也立即对林觉道歉。 林觉是什么人,他写网文这么多年,早就在面对网友们千奇百怪的骂声中锻炼出了“厚颜无耻”的被动技能,自然不会在意这点误会。 于是他也立即点头道:“没事,那你算是同意了让我进入《全球之劫》的世界里推进剧情的事喽?” “除了这么做之外也没有其他办法了,毕竟这可是世界会不会毁灭的大事,不能由着本座的喜好来吧。” 顿时,鹤清羽又叹了口气,显然对于自己那个危在旦夕、危机四伏、危机重重、随时可能暴毙的世界感到十分无语。 眼见鹤清羽也同意了这个“林觉扮演法”,茉莉立即笑着说道:“既然这样的话,我们就去鹤清羽小姐的世界里头看看吧,我很好奇那里是什么情况呢。” “不过话虽如此,可本座也不知道该怎么回去啊?何况这个世界又没有灵气,连世界裂隙都感觉不到。” “世界裂隙?什么东西?你不是从这抽屉里头出来的吗?” “抽屉?什么抽屉?” 一时间,茉莉跟鹤清羽大眼瞪小眼地对视了起来,颇有几分鸡同鸭讲说不清楚的感觉。 而一旁的林觉在听到后则是先皱了皱眉,然后立即转头看向了自己的电脑屏幕。 对了,鹤清羽到底是怎么过来这个世界的?还有那个世界裂隙,我从来没写过这东西......复原一下看看之前的经历吧。 想到这里,林觉打开了《全球之劫》的文本,然后顺着鹤清羽最后正在房间里头修炼的内容继续写了起来。 只要是林觉所不知道,可是却已经发生了的事情,他就可以用打字的方式进行“记录式描写”。 之前用来追溯卡露拉过来偷吃时,林觉也是用的这种记录式描写方法,可以复原之前发生过的场景。 当林觉开始打字后,茉莉跟鹤清羽也连忙一左一右地坐了过来,在他身边聚精会神的看着。 毕竟这可是创世神创造世界的场面,还是很罕见的。 哒哒哒,伴随着键盘的声响,一行行文字在屏幕上浮现了出来。 “鹤清羽本来正在自己的房间里头修炼,却忽然感觉周围的空间似乎产生了一丝异动,那种异动的感觉,就仿佛是冥冥之中有什么东西被撕裂开来,以至于世界本身产生了一丝裂痕。” “这种裂痕似乎来自于世界与世界之间界线的撕裂,如果再这样下去的话,所有世界的界线终将被彻底摧毁,五个世界将会有融为一体的可能。” ......啥? 写出这几行字之后,林觉自己都愣住了,不,或者说是......惊呆了! 第四十五章 男主之王 等......等等?这是什么意思? 虽然这一行字是林觉自己打出来的,可这却并他的意思,而是《全球之劫》的世界里确实发生了的事情,他只不过是在进行记录而已。 身为作者,林觉通过记录式描写所阐述出来的东西,就必然是已经真实发生过的,绝不存在半点虚假。 也就是说,五个世界的次元界线正在产生撕裂,并且产生了不同世界之间的裂隙......鹤清羽便是通过这世界裂隙过来的。 看完了这行字后,茉莉似乎有些不太理解,于是便好奇地问道:“这是什么意思?世界的界线产生了撕裂?五个世界将有融为一体的可能?哪五个世界?” “......当然是四本书里的世界加上现实世界了,这可不是开玩笑的。” 说到这里,林觉不禁深深吸了一口气,似乎没想过事情居然会发展成这样。 现实与虚幻,本来就只在一线之隔。 在林觉的现实世界里,另外四本书所在的世界本该是虚幻世界。 可是在林觉跟书中世界确实的产生了关联后,这虚幻的世界自然也就彻底活了过来。 那四个活了过来的书中世界与林觉所在的现实世界,这五个世界之间的唯一连接点本来就只有那个抽屉,只有通过抽屉才能互相来往。 可是或许是因为某些书中世界的能量过于强烈,也或许是因为林觉和宫明月、卡露拉、茉莉等人频繁穿越的关系而引发了变动。 总之,如今五个世界之间的次元界线已经遭到了一定程度的撕裂。 如果再这么下去,等到次元界线全部碎开的话......五个世界便会融为一体。 到那时候,现实世界里就会出现大道、王座、半神、血族、仙修、道士等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并且灵气、源力、仙元等能量也会涌入这里。 这种情况,在林觉看来不亚于世界毁灭。 毕竟他简直无法想象五个世界融合在一起后,不同的文化、不同的体系、不同的设定会造成何等巨大的碰撞。 眼见林觉忍不住皱起了眉头,鹤清羽立即起身道:“绝对不能允许这种事情发生,快想想办法,你不是创世神吗?” “我是创世神没错,但我对所谓的次元界线一点概念都没有,所以不知道怎么描写才能修复。” 作者虽然是作者,但作者也是人,自然不可能写得出超越自我认知的东西,这点林觉还是很有逼数的。 毕竟那什么所谓的次元界线撕裂,乍一听起来就是非常高端、深奥的内容。 他林觉不就是个写书的而已,懂个屁的次元撕裂?胡乱描写一通的话搞不好会让情况变得更糟,这谁敢乱来啊。 听到这里,一旁的茉莉便提议道:“既然这样,那鹤小姐带着林觉一起回《全球之劫》的世界,然后让她带你去近距离观察一番世界裂隙如何?” 如果对次元界线和世界裂隙没有概念的话,近距离看看就好了,眼见为实嘛,单纯的茉莉就是这么认为的。 但鹤清羽却摇头道:“没用,世界裂隙本来就是概念性的东西,除非是拥有某些特殊的瞳术能力,否则单凭肉眼是根本看不见的。” “是吗,那太可惜了。” 茉莉闻言摇了摇头,露出了一副可惜的表情。 可是,林觉听到这番对话后却先是一愣,然后立即皱眉道:“等等,你刚刚说什么来着?把你那句话重复一次?” “啊?没用?世界裂隙本来就是概念性的东西,除非是拥有某些特殊的瞳术能力,否则肉眼是根本.......” “对了!是瞳术能力!我明白了!哈哈哈哈!原来还有这种玩法!” 听到“瞳术能力”这四个字的瞬间,林觉猛地从椅子上跳了起来,然后立即打开的作者后台,开始编辑起了自己的“人物卡”。 之前林觉的“人物卡”里,所增设的的词条设定是“设定1:进入书中世界后,拥有百分百伤害减免”。 而这一次在准备进入《全球之劫》世界里观察裂隙前,他又在自己的词条设定里加入了新的第二设定。 设定2:进入书中世界后,拥有“林觉”所有能力.....搞定。 看着林觉打出了这么一行字,鹤清羽疑惑地问道:“你在干嘛?这是什么意思?” “我在给自己增加书中男主角的能力设定,这样我在进入书中世界后,就能够拥有‘林觉’的所有能力。” 拥有“林觉”的所有能力?也就是继承这本书男主角原本拥有的力量吗? 明白了这点后,茉莉不禁问道:“可这跟观察世界裂隙又有什么关系呢,难道说这个世界的“林觉”有什么瞳术能够看到次元界线?” “《全球之劫》里的“林觉”没有......但是《诡秘王座》里的“林觉”是有的。” 顿时,林觉微微一笑,眼神中露出了兴奋的神情。 每一个世界里的男主角,自然都拥有着其特有的能力,否则也就不配称之为男主角了。 比如在《全球之劫》和《大奉修仙传》这种战斗系为主的世界里,“林觉”的能力便是与战斗相关的特殊能力。 而在《诡秘王座》这种涉及到许多神秘未知的世界里,“林觉”的能力,恰好就是方才鹤清羽所说的特殊瞳术。 设定中,“林觉”在穿越过去的时候得到了“第五王座.真理王座”的青睐,成为了该王座唯一的储君。 真理王座,代表着灵魂与规则,代表着世间不可忤逆的至高之理,拥有着仅次于创世神的最高权限,因此储君千年来都没有诞生。 王座的力量投影到“林觉”身上,就是让他拥有了一对能够洞穿森罗万象的“真理之瞳”,以及封锁森罗万象的“迷雾之瞳”。 这是那个世界的“林觉”身为男主角最强的力量,也是最大的依靠。 “真理之瞳”既然能够洞悉一切,甚至就连世界的本源都能看见,没有理由看不见世界的裂隙。 此时,林觉在自己的“人物卡”中加入了拥有“林觉”这一角色所有能力的词条后,相当于他在书中世界时能够拥有另外“四个分身”的能力。 因为四个分身的名字都叫“林觉”,所以这一个设定词条,就能通吃四本书里的所有能力。 在这设定的影响之下,林觉进入书里时相当于一个拥有不死身躯,并且兼具着四大男主能力的终极男主......堪称男主之王。 第四十六章 真理之瞳.幽荧祭火 听完了林觉的讲解后,茉莉跟鹤清羽都惊呆了。 有没有搞错?还带这么玩的? 你一个作者,直接把自己手下四本书里头男主角的能力全部融为一体,这也太离谱了吧。 虽然不知道那四位不同身份的“林觉”到底有怎样的能力。 可单单只是从“真理之瞳”这种特殊的瞳术来看,那就已经非常厉害了。 这要是有四种类似的强悍能力集于一体,那估计真的跟传说中的神明差不多了吧。 当然,这些能力到底有多复杂,茉莉跟鹤清羽肯定是无法想象的。 林觉虽然清楚,但也打算在进入到《全球之劫》的世界里尝试一下,看看自己那四种特殊的主角能力是否能够全面施展出来。 “走吧,天后大人,咱们这去您的世界溜达一圈再说。” “走?这就......从这里跳进去?” 看着林觉关掉电脑,打开了电脑桌的那个抽屉,鹤清羽多少感觉有些怪怪的。 为什么穿越到书中世界的通道是抽屉啊?这么小一个入口,这腰围要是大点还不得直接卡里头? 但鹤清羽吐槽归在吐槽,她还是跟着林觉一起跳进了抽屉,两人也一起进入了那片比起之前要混乱少许的时空隧道之中。 至于茉莉那边倒是没有跟过来,而是留在林觉家里看家,顺带打扫卫生、准备饭菜什么的。 毕竟她这一日女仆的工作都还没做完,并且去鹤清羽的世界也做不了什么,干脆留在这里。 随着那犹如在河流之中流淌的感觉溢满全身,走在前头的林觉也默默想着去《全球之劫》的世界,去《全球之劫》的世界,去《全球之劫》的世...... 哐当!伴随着一阵闷响,林觉的身躯从一个大衣柜里飞了出来,直接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怎么又是衣柜?而且这衣服看起来有点奇怪?怎么看起来像是一块布?虽然挺丝滑的。 正当林觉从自己头上拿下一块奇怪的布料时,后头一同从衣柜里掉在了地上的鹤清羽立即双眼一瞪,闪电般从他手中抢走了那块布。 瞬间,两人大眼瞪小眼对视在了一起,情况多少显得有那么点儿尴尬。 一秒后,他们同时决定当做刚才那一幕没发生过,并且连忙从地上站了起来。 这一次林觉来到的房间看起来并不是那么巨大豪华,但房间中间有一个香炉,里头点着非常优雅的檀香,给人一种宁静祥和的感觉。 于是他对鹤清羽问道:“这是你房间吗?” “嗯......这时空隧道为什么会连接着我的衣柜?也真是怪了。” 看着自己那个古色古香的大衣柜,鹤清羽显然露出了有些纳闷的神情。 毕竟这以后每次穿越都要爬衣柜,这给人的感觉也太难看了,像是在干什么见不得光的事似的。 但相比起这个,她还是更在意林觉的能力有没有起到效果。 感受到了鹤清羽的目光后,林觉点了点头,然后右手一扬,一股犹如黑洞般漆黑的火焰竟是从其手中浮现了出来! 林觉这辈子从未见过黑得如此纯粹,犹如黑钻这般美丽的火焰。 那种感觉甚至不像是火,而像是一个将一切都席卷进去的旋涡。 看到这曾经见过一次的黑火后,鹤清羽不禁深深吸了一口气,皱眉道:“果然是‘幽荧祭火’,九大神迹之中最可怕的那个居然在你身上,这就是主角待遇吗。” 在《全球之劫》的世界里,因为是处于灵气复苏的状态,很多人都能够吸纳灵气进行修炼,并且每个国家也都产生了截然不同的异能派系。 比如中洲这边是以“道宗”为主,西方的话还有什么“罗马教廷”、“神圣骑士团”、派”、“机械飞升协会”、“钢铁同盟”等等。 这种情况下,灵气的运用方法可谓是被迅速开发到了极致,开发出的异能种类也多得数不过来,并且几乎都跟自己国家的文化传统有关。 但在所有灵气异能之中,却还存在着九种被称为“神迹”的特殊异能。 这九大神迹并不能通过修炼习得,而是先天随着宿主一同降生,威力也都强得可怕。 并且神迹的持有者如果还未过世,同样的神迹就绝对不会出现第二个,也就是这种特殊异能还拥有着唯一性。 因此,生下来拥有神迹的人也被称为“神选者”,位阶比起鹤清羽的“圣人”更高,属于世界上最强的战略级武器。 但如果只是这样,倒也不足以让鹤清羽感到害怕。 最关键的是,林觉拥有的“神迹.幽荧祭火”是曾经在数百年前险些毁灭世界的神迹,是被称为史上最恶神迹的能力。 这种特征极其恶劣火焰,能够将一切无形之物吞噬,拥有着燃烧能量的可怕效果。 “灵气”本身就是能量的一种,而“幽荧祭火”恰好可以燃烧能量。 也就是说,这种神迹拥有将全世界的灵气全部燃烧殆尽,彻底摧毁“灵气复苏”的能力。 这种能力要是被胡乱运用那还得了?万一该神选者哪天成功焚烧全世界的灵气,那世界不是要回归到了“灵气复苏”之前? 要知道,如今掌控着世界的并不是国家,而是各种异能者,靠的就是“灵气”所带来的各种奇特力量。 如果“灵气复苏”被摧毁了,他们的力量、权势和地位就全部鸡飞蛋打......这谁能受得了。 因此,“神迹.幽荧祭火”只要在世上出现,就必然会遭到全世界异能者的追杀。 毕竟谁也不知道他会不会焚烧天下灵气,就像是悬在众人头顶上的一把利剑,还是清理掉为好。 非常凑巧的是,林觉就是这种特殊神迹的持有者。 他在知道自己身上的黑火有着如此可怕的意义后,便隐藏能力加入了“道宗”。 希望能找个大树底下好好乘乘凉,安安全全的度过一辈子,这也是《全球之劫》故事的开端。 此时此刻,看着林觉好奇地把玩着手上的那一团黑火,鹤清羽不禁吐槽道:“你也真是挺大胆的,居然把这种最可怕的神迹设定在自己身上。” “嘿嘿嘿,主角,主角嘛,多少还是要有点特殊之处的。” “那你怎么不设定另外八个神迹?偏偏要设定这一看就是大反派专属的神迹?” “那还用说。”听到这里,林觉收回了手中的黑火,笑着解释道:“那当然是因为帅气了,初出茅庐的男主角,用的是上一代大反派的专属必杀技,这不帅吗?” 这家伙......没救了。 叹了口气后,鹤清羽继续问道:“那你的什么‘真理之瞳’呢?也带过来了?” “带过来了,就是这个。” 伴随着林觉微微一笑,然后将手放在自己左眼上。 当他的手从左眼处缓缓挪开时,出现在鹤清羽面前的是一只纯白的瞳孔。 纯白,纯净的白色,就仿佛一道光束直接穿透了鹤清羽的身躯......让她感觉自己在这眼睛面前仿佛是赤裸裸的那样。 第四十七章 恋爱养成系统 被林觉那只纯白左眼看着的时候,鹤清羽只感觉浑身一凉。 连忙不由得伸手遮住了身躯......因为她总感觉这只眼睛能透过衣服似的。 察觉到了她的微妙动作后,林觉立即关上了“真理之瞳”,笑道:“别紧张,这眼睛虽然可以做到你想象的事,但我不会这么做的。” “谁知道呢,算了,反正你是作者,你说了算。” 话虽如此,鹤清羽还是一副非常警惕的模样,这对于位列“天道十二圣”的现代圣人而言是非常罕见的。 但这也没办法怪她胆小,毕竟这“真理之瞳”是从另一个世界里头带过来的王座之力,是货真价实的神明权能之一,位阶比人类的圣人要高得多。 林觉如今拥有的是“第五王座.真理王座”的力量,可以看穿一切的本质,并且能看到很多常人所不能得见的东西。 并且因为五个王座各自有着自己的代表色泽,所以这只眼睛的颜色也非常奇特。 第一王座.鲜血王座的代表色是血色,象征着生命最重要的血液。 第二王座.黄金王座的代表色是金色,象征着黄金本身的魅惑色泽。 第三王座.贤者王座的代表色是蓝色,象征着无穷无尽的智慧海洋。 第四王座.虚空王座的代表色是黑色,象征着世界之外连绵不绝的星空。 第五王座.真理王座的代表色是白色,象征着万物最原始、最真实的状态。 在这“真理之瞳”的照耀下,森罗万象尽皆无所遁形,可以说是代表着神明最高的权能。 厉害,真的太厉害了......不愧是我写出来给男主角准备的大型外挂。 感受着自己那溢满体内的各种力量,感受着左眼的真理之瞳方才看到的奇特场面,林觉不禁在心中暗暗笑了笑。 四本书,四个男主角,四种不同的外挂聚为一体,我怎么能这么聪明?简直是个大天才。 对了,《诡秘王座》的外挂是“真理之瞳”,《全球之劫》的外挂是“幽荧祭火”,另外两本书的外挂是什么来着? 想到这里的时候,林觉的脑海中却忽然闪过一阵奇怪的声音,这让他当场愣住了。 【“恋爱养成系统”已经觉醒,请宿主做出选择,并领取相应的奖励。】 【1:什么事都不做,直接离开鹤清羽房间,奖励“软蛋”称号,得到称号后将被女性唾弃终身】 【2:立即在鹤清羽面前跳脱衣舞,奖励现金一百亿元】 【3:立即用最大的声音朝鹤清羽告白,奖励“百年修为”】 ...... 淦,我忘了,有一个主角的外挂是这傻叉系统。 听到脑子里那怪异的机械声音响起来的瞬间,林觉当场浑身一颤,颇有几分头皮发麻的感觉。 的确,四本书里的每个主角都有着自己的外挂,而宫明月所在的《我的大小姐不可能这么可爱》这本书里的外挂就是这个“恋爱养成系统”。 这个系统应该怎么形容呢,完全就是林觉奔着无厘头搞笑来写的,没有任何逻辑可言。 不,甚至说得精准一点的话,系统本来就是一个巨大的“逻辑破坏者”。 比如在系统这玩意出现之前,主角要获得一个奖励,需要经过一系列诸如下副本、解谜团甚至赌命之类的过程才能收获。 整个收获奖励的过程需要铺设逻辑,需要付出实际行动。 付出和收获还必须对等,否则付出与收获不对等的话,看起来就会非常奇怪。 比如主角在厕所蹲坑,然后从屎堆里捡到一把绝世神剑......这逻辑就崩裂到姥姥家去了,哪个读者看了都得骂娘。 但是在有了系统后,这本来裂开的逻辑一下子就能得到简单粗暴的修复。 【哔,系统发布任务,请于某时某刻前往厕所蹲坑,蹲足一小时即可获得奖励。】 【哔,您已完成蹲坑任务,现奖励绝世神剑一把。】 在这种情况下,本来“蹲坑—获得神剑”这个完全不通顺,甚至非常扯淡的逻辑链,在有了系统奖励后一下子就圆上了,看起来就不会觉得特别奇怪。 类似的系统用法,可以用在全书里头所有逻辑不通的时刻,反正遇到问题就直接把系统扛出来往上一推,啥都解决了。 当然,这么做也不是没有坏处,世界上没什么事是只有好处的。 系统的逻辑摧毁奖励机制出现后,会导致主角像个没有系统就啥都不是的废材,不可避免地降低主角逼格。 例如某天三个飞升至巅峰的男主角在星河之外聊天时,就会产生这样的搞笑场面。 萧炎:“我四岁练气,十岁拥有九段斗之气,十一岁成功凝聚斗之气旋,一跃成为家族百年之内最年轻的斗者,后来遇到药老,一路掌控异火,修炼奇功,得到宝物,屡战强敌,足迹踏遍大千世界,成就一代炎帝。” 克莱恩:“我被邪神蛊惑自杀后意外进入了灰雾之中,扮演‘愚者’建立了‘塔罗会’这个组织,一路不断与各种强敌周旋,服下各种魔药,进行序列晋升,最后成功愚弄历史成为真正的‘愚者’,化身神灵。” 林觉:“我在厕所里蹲坑蹲了一百年,系统因此派发了无数神器、神功和修为,最终助我登天成圣。” 萧炎:“......” 克莱恩:“......” 这逼格,直接就跌到茅坑里了。 林觉自然知道系统本身会降低主角逼格,但他还是写了,毕竟《我的大小姐不可能这么可爱》是一本无厘头搞笑轻松恋爱文,也不追求逼格。 可问题在于,他写这“恋爱养成系统”的时候,可没想过这系统会出现在自己身上。 这下好了,四本书里头的所有主角能力都出现了,里头自然也包括了这“恋爱养成系统”。 于是就在林觉被这忽如其来的系统惊呆了的时候,他的脑海中便传出了那犹如死神镰刀般的倒计时声响。 【哔!选项倒计时开始,倒计时清零时将无条件抹杀宿主存在,十、九、八、七......】 草拟大爷!我不是宿主,我是作者!我是作者啊喂! 听到那狗屎系统居然嚷嚷着要抹杀自己这个作者的存在,林觉一下子汗就下来了。 他虽然拥有着“减免百分百伤害”的词条设定,可这是系统的无条件抹杀,理论上减免伤害的词条也是扛不住的。 怎么办?还有几秒钟了,我......对了!回现实世界!只要回到现实世界,这狗屎系统应该就不会生效! 第四十八章 社死的瞬间 在林觉反应过来可以通过逃到现实世界来避开系统的追杀时。 他脑海中的倒数计时就已经剩下了五秒左右。 跑!我疯狂地跑! 只不过就在林觉连忙朝着衣柜那边疯狂冲过去的瞬间,一旁的鹤清羽却是微微挑了挑眉,然后拉住林觉的手腕说道:“怎么了?你匆匆忙忙地要去哪儿?” 鹤清羽身为当代圣人,她的身体能力是极其强悍的,以至于林觉一时半会甚至挣脱不了。 但现在对于林觉而言毫无疑问是生死关头,于是他立即急着说道:“放开我!我要回现代世界!有急事!真的有......” 【三、二......】 淦!来不及了!可恶! 察觉到时间过得太快,自己已经来不及回到现代后,林觉也只好深吸一口气,用最大的声音吼道:“鹤清羽!我喜欢你!” 俗话说路见不平一声吼,平地一声起惊雷。 林觉这全力一吼,直接把鹤清羽给当场吼懵了。 他......他说什么?他喜欢我? 这算什么?这是告白吗?为什么在这种情况下要忽然告白啊? 正当鹤清羽被这突如其来的突兀告白给震惊得不知道该做出什么表情时,林觉脑子里的狗屎系统便再度发出了声音。 【选项三.“立即用最大的声音朝鹤清羽告白”已完成,现奖励“百年修为”】 那诡异的机械声响刚一落下,林觉就感觉一股奇异的能力一下子溢满全身,就仿佛身体每一个细胞里都充满了爆炸性的力量。 百年修为是什么概念?无论是在哪个世界,这都是一个非常强大的奖励......但林觉却一点都不开心,因为他感觉自己失去了重要的东西。 我不是变态......我真的不是变态。 明明穿越来这个世界之前才对鹤清羽说过“绝对不会对你有什么非分之想”这种话。 可刚一穿越过来就大声告白,这自打嘴巴子也打得太他喵的离谱了。 顿时,林觉不由得一屁股坐到了地上,完全不敢抬头去看那位天后道圣,以免被那锐利的目光刺得头皮发麻。 然而,他想象的那种情况却没有发生。 鹤清羽先是愣了一会,然后连忙单膝蹲下,对林觉问道:“你刚刚是怎么了?好像感觉身不由己似的?是发生什么无法控制的事情了吗?” 嗯?听到这非常镇定,甚至有些温柔的话后。 林觉这才抬起头来,看着鹤清羽那仙气十足的俏脸问道:“你......你不怪我?” “如果你是身不由己的话,没什么好怪你的吧?总之别担心,把事情解释清楚就好。” 鹤清羽这人倒是比看起来通情达理得多,即便被人突然告白也没有恼羞成怒,反倒是转过头来安慰林觉。 ......糟糕,好像真有点喜欢上她了怎么办。 看着那对望向自己的清澈凤眸,林觉在那一刻只感觉心脏噗通跳了一下。 但他还是立即站起身来,对其解释起了自己身上的“恋爱养成系统”所给出的三个选项,以及如果不选的后果。 听完了这离谱的情况后,鹤清羽忍不住皱眉道:“原来还有这么奇怪的东西,不过奖励倒是挺不错的,这可是百年修为,还是很划得来的。” “奖励的确不错,但这也太社死了,头痛。” “社死?什么叫社死。” “社会性死亡,就是在公众面前出丑,丢脸到没脸见人,只想地上有条缝能钻进去的情况,就可以用社死来形容。” “那没关系,你只是在本座面前出丑,又没在公众面前出丑,怕什么。” “可是这件事我也得写进《我笔下的女主角们活了》这本书里......读者们都会看见的。” 说到这里,林觉不禁叹了口气,似乎已经看到了读者老爷们的嘲笑。 从下笔写《我笔下的女主角们活了》这本书的那一刻,他就决定只玩真实。 哪怕是再丢人,再乱七八糟的情节,他都一定要真实的记录出来。 因为只有真实才有力量,只有真实才有魄力,才能骗......咳咳!才能让读者们心甘情愿的支持。 但既然鹤清羽这边能够理解,林觉也就将刚才因为那狗屎系统而导致的丢脸场面稍微放放,着眼到了正事上。 “既然系统这边的事已经结束,那么咱们就去看看那所谓的‘世界裂隙’怎么样?” “这倒是无所谓......出去再说吧。” 点了点头后,鹤清羽便带着林觉一起走出了房门,但在外头却立即看到了一群侍女。 鹤清羽身为“道宗”的顶级强者之一,日常的生活自然是有人服侍的。 只不过今天这群侍女们却莫名聚集在了门口,并且在看到林觉一起从房间里走出来的瞬间便露出了难以置信的神情。 总所周知,天后道圣鹤清羽一直都与男人无缘,从来都没有男人进过她的房间,这看了能不惊讶才怪。 但鹤清羽却没有理会她们,而是皱眉道:“都站在这里做什么?该干嘛干嘛去吧。” “是......是的,天后大人。” 那群侍女们又用惊讶的目光看了林觉一眼,然后才纷纷离去。 只不过离去的同时,这群侍女们似乎还在背地里叽叽喳喳地讨论着什么。 看着她们的背影,林觉不禁苦笑道:“抱歉,好像给你添了不少麻烦。” 从这群侍女们的表情来看,林觉方才那句“鹤清羽!我喜欢你!”似乎已经被其中一些人听见了,并且剩下的人也大概知道了。 再加上他这么一个年轻男人居然能进入到天后大人的香闺里头,这就很容易会让人联想到他们两个有着某些奇妙的关系。 虽然此事关乎到自己的名节,但鹤清羽却依然摇头道:“没关系,身正不怕影子斜,旁人如果要说些闲话,那边由他们去即可。” 话音未落,她便随手一挥,身边卷起一道清风,竟是卷着林觉一起朝着高天之上飞去。 所谓的“世界裂隙”,就在那九天之外,位于星河的彼端。 当两人越升越高,越升越高,甚至来到了连大地都逐渐看不见的高度后。 鹤清羽便双掌一合,一阵柔和的清风温柔地朝着四周渗透了过去,仿佛将这一片区域整个笼罩起来了似的。 所谓的“世界裂隙”,是类似“玻璃瓶上的裂纹”那般微不可查的东西,只有鹤清羽这种感知能力极高的圣人才有可能察觉得到。 可就在她刚刚来到这片世界裂隙的附近时,这位天后道圣却是微微皱了皱眉。 转身对漂浮着的林觉说道:“周围有异样的气息残留......糟糕,不久前有人跟我一样通过了这片世界裂隙。” 第四十九章 绝世狠人.血池老祖 什么?有人跟鹤清羽一样通过了“世界裂隙”? 听到这里,林觉连忙问道:“等等,那岂不是说那人也通过裂隙,去到了现实世界?” “应该是......既然我可以通过裂隙前往,那么别人自然也可以。” 鹤清羽一边说着,一边认真感知着这一片区域的气息。 残留在这片裂隙区域的气息并不明显,只有一种淡淡的阴霾感。 从这点来看的话,气息的主人并不像是一个正气凛然的家伙,反倒像是那种下水沟里的臭虫。 “该不会是邪道士吧?如果是的话就麻烦大了。” 顿时,鹤清羽的眉头不禁皱了皱,似乎想到了什么不太好的事。 在这主要以“道宗”为主的中洲区域里头也并非铁板一块,同样也存在着一些乱七八的邪派分子,比如主要由道宗叛徒组成的邪道士团伙。 然而林觉在听到“邪道士”三个字时却是挠了挠头,露出了一副有些疑惑的表情,甚至问道:“邪道士......是什么人啊?” 哎?鹤清羽闻言先是一怔,然后惊讶地问道:“这个世界不是你编写的吗?你怎么会不知道邪道士是什么人?” “没办法,这本书还处于草创的阶段,剧情和设定顶多只有一成完成度,还有九成内容是我这个作者也不知道的,内容完全就是随机填补。” “好个不负责任的作者......其实听名字也知道了吧,是一群心狠手辣,做事不择手段的家伙,最近新出了一个老妖怪叫血池老祖,实力据说不逊色于本座。” “原来如此,也就是这个世界的反派角色吗,这个名字倒是不错,有修真世界那味儿了。” “你还好意思笑?”眼见林觉居然还在这里笑,鹤清羽不禁吐槽道:“那可是你的现实世界,让邪道士进入现实世界你知道有什么后果吗?” “有什么后果?我猜应该是从楼上跳下来的后果吧,之前就已经见识过了,的确很壮烈。” 听到林觉提起自己之前那次失败的“人前显圣”,鹤清羽忍不住面色一红。 但她还是气冲冲地回道:“那是因为现实世界没有灵气,所以本座才......哎?” 对啊?现实世界没有灵气,邪道士哪怕过去了也翻不出什么花来,所以林觉才不担心? 明白了这点后,鹤清羽也暂时松了口气,但还是说道:“即便如此,我们也得过去把他抓捕回来,不能让他继续在那边待着。” “那是自然,但我们还是先来修补世界裂隙吧,我这边已经准备好了。” 对鹤清羽微微笑了笑后,林觉便伸手在左眼上一盖一掀,将那对纯白色的“真理之瞳”暴露在了空气之中。 当这蕴含着王座之力的瞳孔展开后,出现在林觉眼中的世界立即变了个模样。 如果说之前肉眼看见的世界是一张普普通通的平面图,那么在“真理之瞳”的视野之中,世界就是类似三维立体草图的状态。 空间本无形状,但林觉却能看见其形状与状态,并且一眼就看到了在这片区域残留着的一条条裂隙。 这种裂隙就像是玻璃瓶上的裂纹,清晰地出现在了林觉眼中 好神奇的感觉,这空间裂痕原来是这种形状......总之先尝试着修补一下吧。 如果是常人的话,要修补这空间裂隙完全是不可能做到的事,但林觉却不同。 在书中世界的他,可是真理王座的储君,神明权柄的支配者。 于是就在下一刻,只见林觉伸手在右眼上一遮一掀,右眼则是变成了白色带灰的奇异状态,那感觉就像是布满了迷雾与灰尘似的。 “林觉?你这是......” “这是‘真理之瞳’的镜面产物,名为‘迷雾之瞳’,可以用来遮蔽世界上的任何东西。” 话音未落,一阵奇异的雾气便从那只瞳孔之中缓缓飞了出来,并且在林觉的意念控制下飘到了空间裂隙处。 “迷雾之瞳”的遮蔽与“真理之瞳”的看破恰好相反,能够将某种东西掩盖起来。 这遮蔽能力的运用范围可谓是极其宽广,只要被遮蔽住,就等同于其本身的存在已经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这种能力可以遮蔽的东西包括但不限于活物与死物,甚至就连记忆、文字、历史等概念性的东西都可以遮蔽,至于空间本身自然也在此列。 虽然因为发动速度太慢的关系,“迷雾之瞳”并不适合用来战斗,但用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还是很好用的,就比如现在。 随着迷雾的缓缓落下,本来残存于空间之中的裂隙也渐渐被其遮蔽,失去了存在本身。 裂隙既然消失了,那么空间自然就恢复了之前那连绵一片的状态,看起来跟一面崭新的镜子一样光洁无暇。 厉害......与其说是修复裂隙,不如说是让裂隙本身消失,这种能力简直可以称为第十神迹了。 看着林觉居然眨眼间便修复了混乱的空间裂隙,哪怕是鹤清羽也睁大了眼,显然被他那非常特殊的真理与迷雾双瞳给震撼到了。 顺利地修复了空间裂隙后,林觉微微一笑,转头便对鹤清羽笑道:“走吧,咱们回现实世界去......得先把那个私自穿越过去的家伙抓回来才行。” 跟平时的林觉不同的是,如今他的笑容充满自信,或许是因为在这个世界拥有了奇异能力的缘故。 通常来说,人的自信会随着力量的增强而增强,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一个普普通通的网文作者,跟一个身兼四种强大外挂能力的男主角自然不会是同一个精神头。 但话虽如此,就在林觉带着鹤清羽一起从那个大衣柜回到了现实世界后,他方才那股子气势和自信便立即烟消云散了。 毕竟对于自己的情况,林觉还是分得很是清楚......书里世界的自己跟现实世界的自己并不是同一个生物。 在书中世界里头的时候,林觉是无所不能,拥有不死之躯的主人公。 但那仅仅只是停留在书中世界的情况下,现实世界的他可没这能耐,能怂还是怂点好。 今天的收获不错,应该可以写出不错的小说内容......嗯?那是什么声音? 于是回到了现实世界的林觉立即伸了个懒腰,但却立即听到了客厅里头传来的播报声响。 他走出去一看,才发现是茉莉正坐在桌子前头,聚精会神地听着一台老旧的矿石收音机。 这台收音机是林觉高中时贪新鲜买的,本来一直都没怎么拿出来用过。 可是因为前段时间电视被某个坏女人拍碎了的关系,林觉也只好拿出来听听新闻什么的。 并且领走前因为害怕茉莉无聊的关系,他还教了茉莉这台收音机的用法,显然小女仆也十分喜欢。 “啊,你们回来了,怎么样?情况还好吧?” 眼见林觉跟鹤清羽从书房里走出,本来正入迷地听着收音机的茉莉也立即站起身来迎接道。 “还好,就是有一个.......” “现在插播一则紧急新闻,不久前市中心集贸市场出现一位疑似患有某类精神疾病的老人,他自称血池老祖,在集贸市场大肆扰乱公共秩序,现已被送往市精神病院,如有知道这位患者信息的听众请致电414-7474748,希望他能早日与家人团聚。” ......啥?血池老祖?这名字是不是有点熟悉? 听到这则紧急电台新闻的时候,林觉不禁挠了挠头,转身看向了目瞪口呆的鹤清羽。 第五十章 堂堂一代邪尊者,手持菜刀战苍生 林觉虽然只是觉得这名字有点熟悉,可鹤清羽却不单单是熟悉这么简单了。 血池老祖,如今中洲一带的邪道士中堪称翘楚的顶尖强者。 一身“化血异能”几乎不死不灭,哪怕强如天道十二圣亦拿他没什么办法。 那种奇怪的异能从某种角度而言已经非常接近“九大神迹”,修炼者可以借助自己的灵气将肉体凝聚成炽热的血焰。 动起手的时候,漫天血焰犹如巨浪般袭来,任何生物沾着一点便会被当场融化,化为血焰的一部分,并让血池老祖变得更加强悍。 同时也因为这种身化血焰的奇特能力,想杀死血池老祖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 鹤清羽曾经与他交手过一次,哪怕赢了也无法将其彻底击杀,而是只能看着其溜走。 因此,这么一位顶级的邪道强者,曾经给了鹤清羽极其深刻的印象。 可就在当下,那位顶尖的邪道强者......却因为在集贸市场扰乱公共秩序,而被抓到了精神病院里头关着,也太荒诞了。 那么血池老祖那边到底是怎么被抓的呢?这就得回到几小时之前了。 彼时的鹤清羽刚刚察觉到世界裂隙的存在,并且飞身苍穹之上,恰好从裂隙那边穿越到了现代世界。 而就在她穿越过后,只见云层下方忽然出现一道红色的巨大雷电!自云霞当中猛地爆冲出来! 下一刻,那道红色的雷电竟是在空中化为一个浑身一片血红的老者身影,看起来气势恢宏。 血池老祖人如其名,看起来是一位莫约七八十岁,鹤发童颜的老爷爷。 只不过如今的他浑身上下血红一片,运转化血异能的时候引动天地灵气,浑身散发着顶尖的强者风范。 那小丫头跑到哪儿去了?老夫还想找她再战一场,洗刷上次仓皇而逃的耻辱来着,怎么忽的就不见了? 这位老者看了看鹤清羽消失的位置,心中似乎有些纳闷。 数月之前,血池老祖曾经跟天后道圣鹤清羽有过一战,并且落败而逃,这件事也被他引为奇耻大辱。 因此在这几个月的时间里,他疯狂逃亡世界各地,每到一处便用血焰吸收活人血液增强威力,甚至还吞噬了几百个其他洲的异能者。 感觉自己实力又来到一个高峰的血池老祖便重新找上了鹤清羽......谁知恰好蹲到了她从世界裂隙穿过的时期。 那小丫头好像是从这边走的,这片区域好像有什么奇怪的通道,过去看看吧。 血池老祖抱着好奇的心态朝着世界裂隙飞了过去,然后就跟鹤清羽一样在经过一番穿梭之后来到了现实世界。 哎?这......这里是什么地方? 跟鹤清羽不同的是,血池老祖没有出现在那栋高楼上,而是出现在了一个集贸市场里。 白天的集贸市场熙熙攘攘,人来人往,放眼望去四处都是人。 “青菜青菜,刚刚摘下来的青菜!不新鲜不要钱!” “土猪肉土猪肉!便宜卖了!这位大姐要不要来点!买回去煲汤啊!不要?滚蛋吧您呐。” “有鱼有虾有鱿鱼啦,最上等的新鲜冻货!冻了不足一年的新鲜货!快来买啊!” 在血池老祖的四周,到处传来各种奇奇怪怪的叫卖声,许多大叔大妈们挥舞着手上的货物在朝周围的购物者叫卖。 地上到处都是乱七八糟的泥泞和积水,散发出奇怪的腥味和臭味,配合着那一大堆档口里头的活鸡活鸭、活鱼活螃蟹和各种农作物等等,那场面简直绝了。 搞什么?这里是什么地方? 血池老祖呆呆地站在道路上,用惊讶的目光看着周围,一副难以置信的模样。 我刚刚不是追着鹤清羽来吗?怎么一眨眼跑到这里来了?这是什么城市啊? 正当血池老祖这样想着的时候,旁边一个推着一车冻货,带着水产围裙的壮汉便一边推车过来,一边朝他吼道:“喂!别挡在路中间。” 被他这么一吼,血池老祖才反应过来自己正站在通道正中,并且似乎拦住了那水产推车的去路。 照理来说,血池老祖是应该让路......才怪。 他是什么人?他可是邪道士,邪道士懂吗,而且还是最为邪恶的血池老祖。 你这么个区区推车工人,居然要我让开? 顿时,血池老祖眉头一皱,朝那人冷笑道:“找死!” 话音未落,他便猛地一挥衣袍!打算将灵气化为罡风,直接把那壮汉的脑壳轰碎。 唰!下一秒,衣袍摆动,血池老祖双手放在身后,摆出了一副世外高人的模样......虽然实际上什么事都没发生。 .......哎? 看着那个推着水产车的壮汉还在瞪着自己,血池老祖一下子愣住了。 他不由得问道:“怎么回事?为何你的脑壳没有裂开?” 听到这番话时,那壮汉不禁瞪大了眼睛,厉声道:“你他妈的脑袋才裂开了!快滚!糟老头子,再不走我就动手了!” “大胆!居然敢对我血池老祖这般无礼!” 这一下彻底激怒了这位邪道士,他立即双手朝天一举,大声喝道:“正好,就拿你们来作为我血池老祖的血焰养分吧!血焰滔天!给我杀!” 当这位看起来鹤发童颜的老头子大声这般吼道,并且双手朝天举起时。 周围的市场的卖家、买家和工作人员都不禁朝这边看了过来。 一秒过去了,两秒过去了,三秒过去了。 但老祖吼的声音虽然大,可还是什么事情都没发生......他只是就这么举着双手摆着姿势,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怎么回事?血池老祖终于发现情况不对,于是便看向了自己的双手。 片刻过后,他才疑惑的吼道:“我的灵气呢!老夫的灵气呢!灵气为什么消失了!” 等等,血池老祖?灵气?这老头子不会神经有问题吧? 这下子,那推着水产车的壮汉也察觉到了似乎情况不太对劲,毕竟哪个正常人会在集贸市场吼这种东西,一看就脑壳坏了。 于是这壮汉立即举手朝不远处的市场安保员喊道:“喂!快打电话报给精神病院,这老头脑子不正常。” “啊?原来是神经病人吗,我说怎么神神叨叨的。” “真可怜,他好像叫自己血池什么来着,都这么大年纪了,还以为自己是什么武侠小说里的人物。” “我听到了,他说自己是血池老祖,哈哈哈,这名字可真滑稽。” 顿时,周围的人群不禁发出阵阵喧哗,有怜悯的,有嘲笑的,有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但他们总之都把血池老祖当成了精神病人看待。 遭受到这种对待,以血池老祖的暴脾气哪儿忍得了。 他立即朝众人吼道:“住口!我不是神经病!我是血池老祖!尔等放尊敬一点!否则杀了你们全家!” 眼见这神经病还敢乱吼,旁边便有人嘲笑道:“血池老祖,我还是血池祖宗呢,你不得叫我一声爹啊。” “草!杀了你!杀了你们啊啊啊啊啊!” 再度被当众嘲笑,气到极致的血池老祖忍不住从旁边的鱼摊上抄起一把菜刀,追着人群便乱砍了起来。 血池老祖本来气急之下打算来个大砍四方,奈何失去灵气后身体太过衰弱,很快便被众人围着胖揍了一顿,用绳子捆上押进了精神病院开来的车子里头。 堂堂一代邪尊者,手持菜刀战苍生......可惜,他败了。 第五十一章 硬菜、下饭菜与清口菜 自此,血池老祖那边壮烈的“集贸市场之战”暂且告一段落,时间回归到了林觉那边听完了新闻电台的时候。 “血池老祖......之前本座就感觉飘荡在世界裂隙附近的气息有点熟悉,果然是他。” “原来如此,那个精神病人就是真货?真正的邪道士?” “嗯,居然恰好是他穿越了过来,那老鬼也是挺倒霉的。” 想到这里,鹤清羽不禁微微一笑,颇有几分看热闹希望事儿更大的阴损模样。 在所有异能者的世界里,本来每个异能者修炼的方向就不一样,用灵气强化的方向自然也差天共地。 鹤清羽本身属于那种全方位发展的,身体能力、灵气强度、操控精度等等都没什么问题,说起来属于全能六边形战士。 所以哪怕鹤清羽的灵气彻底消失了,她也拥有着在十几楼高度玩无绳蹦极不死的体魄,赤手空拳打几百个人都没啥问题。 但血池老祖这种邪修就不同了,他为了将自己的身体化为血焰,几乎彻底舍弃了肉身的修炼,属于纯粹剑走偏锋的歪门邪道。 这种歪门邪道的能力虽然让他在身躯化血的情况下几乎不会战死,可缺点也很明显......灵气只要一没,真就是个普通神经病糟老头。 这么一个神经病糟老头子,在集贸市场那边发疯,结果自然是那边的人暴打一顿,甚至连还手的余地都没有。 一想到那位在自己的世界里作恶无数的邪道士被一群市场工作人员按在地上暴打,鹤清羽就忍不住差点要笑出声来。 更何况这还只是个开始,血池老祖在被送入精神病院后,以他那狂躁的脾气估计还有得受呢......估计得被人天天用约束衣捆起来灌药。 但即便如此,鹤清羽还是得把那家伙领回自己的世界,带到“道宗”里头去受刑的,始终丢在精神病院也不是个事。 于是她便对林觉提议道:“下午我们去把那人接回来吧,虽然血池老祖在这个世界没有害人的力量,但放在这里始终是个祸害。” “也是,不过现在恰好中午了,吃完饭休息一下再去吧。” 顿时,林觉抬头看了看挂在墙壁上的时钟,时钟显示已经是中午十二点左右,他的肚子也多少有点饿了。 听到这番话后,茉莉则是站起身来说道:“我这去做饭,两位请稍等。” “等等。”眼见茉莉打算朝厨房走,林觉便拦住了她,笑道:“这个世界的饭菜你会做吗?” “我......我可以学。” “那就跟我学吧,今天中午我来做,你在旁边打下手就行。” 林觉一边说着,一边挽起袖子,迈着自信的步伐走进了厨房,准备施展一下自己的拿手做饭绝活让两女开开眼。 当然,林觉所说的做饭可不是随便把包子热热或者煮点什么酒酿鸡蛋啥的,这可是有真本事的人。 当下他便到菜地里头摘了一些自家种的西红柿,又打开冰箱拿出了一些鸡蛋,顺道从冷藏库里把那只完整的酱肘子给拿了出来。 这只看起来红彤彤、肥噗噗,酱香浓郁的肘子是之前林觉从“隆江猪脚饭”那里买来的,本来是打算带给卡露拉的礼物。 但因为之前前往《诡秘王座》世界里头的时候忘了把这玩意带去的关系,林觉也就干脆把这大肘子拿了出来,加点黄豆什么的一烩就成了一道硬菜。 接下来的半小时里,林觉一直在厨房里头忙活,又是焖米饭又是炒菜又是炖肘子的,忙得那叫一个不亦乐乎。 虽然从今天早上的早餐来看,茉莉就知道林觉多少是有点自理能力的,却也没想到这家伙的烹饪技巧会这么好。 “来喽,开饭!” 将今天中午的三道菜放到餐桌上时,客厅里头都飘满了各种诱人的香甜气味,让哪怕是一向对食物没什么要求的鹤清羽也不由得吞了一口唾沫。 林觉中午准备的三道菜,分别是“鼎极番茄炒蛋”、“黄豆红烧猪肘”和“蚝油玻璃生菜”。 这一桌菜虽然不多,但硬菜、下饭菜和清口菜应有尽有,再加上闷得恰到好处的上等五常大米,那香味简直在屋外头都能够闻得到。 这就是米饭吗,看起来一粒一粒,软糯糯的,像是小珍珠一样。 茉莉从来没有吃过米饭,他们那边还是以面包、面条为主食,于是好奇地用叉子挑起一些米饭放到了嘴里。 米饭进嘴,先是一股米香,然后是淡淡的甜味儿,哪怕不加菜肴一起吃都感觉非常不错。 正当茉莉好奇地尝试着米饭这种新鲜玩意时,鹤清羽则是随意地夹了一块番茄炒蛋,随意地将其放进了嘴里。 不过是番茄炒蛋而已,能有什么大不了的......才怪。 一口下去,强烈的香味犹如火山喷发般从嘴里迸发了出来。 挂着浓郁番茄汁液的鸡蛋又滑又嫩,番茄本身还保留着强烈的脆爽感,非常融洽的甜味、酸味和油香、蛋香一并传来,让鹤清羽一下子发出了“哦”的一声惊叹。 因为嘴里的味道太过浓郁,以至于她立即开始追求起了米饭的抚慰,大口地将其送入口中。 鹤清羽身为堂堂圣人,而且本来性子比较冷淡,基本上在饭桌上吃饭也就是简单的几口。 但在吃了林觉做的饭后,她却仿佛一下子被激活了味蕾,不断地夹菜、送饭、夹菜、添饭......竟是在不知不觉间吃了足足两大碗。 呼,吃饱之后,鹤清羽伸手擦了擦额间滑落的汗珠,捂着稍微有些突起的腹部,又看了看正在吃第三碗饭的茉莉,不禁对林觉笑道:“没想到,你居然还有这手艺。” “嘿嘿嘿,我上本书写的是烹饪美食文,再加上常年一个人居住,自然对炒菜多少有点研究,雕虫小技而已。” “以退为进可还行,总之你烹饪的手艺本座是认可了,接下来.......唔,接下来本座还得回去先整理一下,晚些再过来吧。” 正当鹤清羽打算跟林觉商量怎么前往精神病院的时候,她却忽然感觉身上黏糊糊的不太舒服,于是便打算回到自己的世界洗白白再说。 可不是不舒服么,之前鹤清羽本来就被西瓜给砸了一通,浑身都是西瓜汁,后面虽然尽力擦拭也换了新衣服,但始终头发之类的地方还是有些黏答答的。 再加上刚刚因为吃了这么美味的食物而流了一些汗,就更让高洁的天后道圣感觉受不了......所以还是先回去洗澡吧。 然而,让鹤清羽万万没想到的是,自己只不过是回去洗个澡,却莫名其妙的惹上了一些奇怪的东西...... 第五十二章 一场沐浴引发的血案 哐啷,伴随着一阵哐啷声响传来,鹤清羽的身躯从她的大衣柜里头飞了出去。 本座得在这衣柜前头放个垫子才行,否则每次出来都这样也太狼狈了。 从地上爬起来后,鹤清羽拍了拍身上的尘土,用怨念的目光看向了后头的衣柜。 堂堂天后道圣,怎么可以每次穿越都在地上扑街呢......不可,万万不可。 想到这里,鹤清羽便摇了摇头,但还是立即出门问道:“香荷,香荷在吗?” 呼......啊呜!听到大人的呼唤后,正靠在不远处的墙角后头打瞌睡的香荷连忙一下子惊醒,跑过去说道:“在!清羽大人有何吩咐!” 香荷是鹤清羽的贴身侍女之一,人算是机灵,就是手脚不太勤快,总喜欢找各种理由摸鱼。 至于另一位贴身侍女翠儿则是手脚勤快,但脑子不太好使,总是做多错多,把事情搞得一塌糊涂。 这时候负责轮班的人是香荷,于是本来在摸鱼的她立即一个摆子冲了过去,来到鹤清羽面前露出了装模作样的笑容。 但鹤清羽也没有理会这点,而是吩咐道:“去把浴室和更换衣服准备一下,本座要沐浴净身。” “沐浴?净身?那个......那位已经离开了吗?” 说到这里,香荷不由得转头看了房间一眼,似乎在寻找着某人的踪影。 她口中的某人,自然就是不久前曾经在这里待过,并且明显跟鹤清羽关系特殊的那个年轻道门弟子,林觉。 对于“天后道圣被人告白”这件事,其实在半小时之前就已经传开了。 那传播的速度简直比闪电还快,搞不好明天整个“道宗”就都会对此一清二楚。 毕竟怎么说呢,鹤清羽一来身份特别,是“天道十二圣”的道圣成员,其次是她也是道宗里头有数的顶级大美人,自然容易引人注目。 尤其鹤清羽这么多年以来都恪守清规,对男人什么的完全没有兴趣,这种禁欲系的大人物忽然间有了花边八卦,那传播速度能不快才怪。 更何况,这次传闻中有幸进入她的香闺,并且还在她闺房里头大喊“我喜欢你”的男人,似乎是道宗的一个年轻入门弟子。 而在那群侍女们的八卦能力之下,林觉的身份也很快被挖了出来。 嗯,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身份,他就是普普通通的一个新入门弟子,既不是什么大人物的子嗣,也不是什么超凡的顶尖强者。 好家伙,清羽大人老牛吃嫩草?原来她好这么一口?看不出来啊。 一想到这里,刚刚热烈地参与了八卦活动的香荷顿时嘴角一咧,露出了有些猥琐的姨母笑。 只不过鹤清羽在听到她的话后,却是疑惑的问道:“那位?那位是谁?你说的是林觉吗?” 因为这个世界的林觉也是林觉的关系,鹤清羽倒也没什么好隐瞒的。 反正以后林觉还要继续出现在道宗,继续在这个世界推剧情来着。 “嗯嗯嗯,”眼见清羽大人毫不掩饰男人进入过自己房间的事实,香荷也连忙点了点头,然后用古怪的语气问道:“清羽大人,方才您......您觉得愉快吗?” 她想问的是鹤清羽第一次跟男人在一起的感觉怎么样,里头自然包含着一些八卦方面的意思。 但鹤清羽却没那方面的经验,于是随口回道:“还行,他做的不错,本座还是第一次有这般享受。” 做得不错,指的自然是中午那顿饭。 这般享受,自然是满足口腹之欲。 这番话本来在对于男女之事方面几乎一无所知,完全一点歪心思都没有的鹤清羽口中说来是没什么问题,可在香荷的耳朵里听着却又是变了一个味道。 嘶!做得不错?这般享受!难......难道说他们这么快就那......那什么了? 正当香荷露出了震惊的表情时,鹤清羽却连忙催道:“别说这么多了,快点去准备沐浴吧,本座现在全身黏糊糊的,很不舒服。” 黏......黏糊糊的?那......那是! 听到这里,香荷一下子看向了鹤清羽正垂在一旁的秀发,然后猛地瞪大了眼睛。 今天早上帮清羽大人梳头的人正是香荷,她也知道清羽大人的一头秀发是非常漂亮,非常顺滑,非常整洁的。 可是如今中午过后,那头发却在很多地方看起来黏黏糊糊的沾成了一团,就像是被什么奇怪的东西黏住了似的。 当然,黏住鹤清羽头发的东西说白了就是西瓜汁,被这么多西瓜的西瓜汁、西瓜瓤黏在头发上,这可不得糊成一团,难受得很。 但因为香荷想歪了的关系,黏住头发的东西到底是什么,这就很不可言说了,咳咳,不可说,不可说。 于是就在准备沐浴用具的时候,香荷整个人都是懵逼的状态。 这......这世界上居然有这么厉害的男人,不但能够一下子把清羽大人睡服,而且这量也太大了......简直像是水管爆炸一样。 一想到当时那夸张的场面,香荷便不由得感到面红耳赤起来。 也难怪清羽大人会看上林觉,那种能力还真不是一般男人能有的,真是人不可貌相。 准备好了沐浴的东西后,香荷便自觉地离开了,并且立即找到了自己的好姐妹,将这个爆炸的消息略微、稍微、一点点地传了出去。 “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千万不要对别人说啊,清羽大人她已经找到了自己的意中人,而且他们情投意合,感情好得不得了......” 不得不说,香荷的好姐妹那真的是相当能保守秘密,就跟她自己一样。 于是在差不多小半天后,“天后道圣跟她的小情人如胶似漆”这个大新闻便传遍了整个道宗,而林觉的知名度也犹如坐火箭般一下子冲了上去。 有人惊叹于林觉居然能抱得美人归,有人惊讶于鹤清羽居然开窍了,也有人在暗中气得咬牙切齿,并且发誓要取林觉的狗命。 总之,在鹤清羽完全没有察觉到的时候,一场奇特的风波已经逐渐在暗中酝酿了起来。 而鹤清羽本人则是在洗漱完毕后又通过那个大衣柜穿越到了现实世界......并且准备前往那个关押着某位神经病人的疯人院。 第五十三章 忽悠瘸了 东市精神病院,全称为“伊丽莎白.阿卡姆精神病患疯人院”。 其地点位于东市市郊,是一间专门收治各种精神疾病患者的特殊医院。 因为近些年来精神疾病发生的概率不断增高,这间东市所属的精神病院也不断地扩大、招新,成为了将周围几个市的精神医疗资源集于一体的大型现代精神病院。 在这东市精神病院里可谓是藏龙卧虎,上到院长下到保洁阿姨,没有一个是省油的灯,都是些身怀绝技的大人物。 尤其是东市精神病院院长刘学成,他现年五十五岁,曾经前往多国留学。; 在狂躁症等多种精神疾病的方面颇有研究,帮助数千位患者解除痛苦,因此也受到东市人们的尊重。 但即便如此,刘学成也很少见过这么奇特的病例。 此时此刻,精神病院的特殊诊疗病房里,一个鹤发童颜的白胡子老头正被捆在病床上,周围好几个白大褂医生正在围着他会诊。 那群医生一边在会诊,那白胡子老头一边在那里满脸通红的吼道:“放肆!竟然说我是精神病!本尊乃血池老祖!岂容你们这群凡夫俗子胡搅蛮缠!” 听到他的吼声时,周围的白大褂们不由得摇了摇头,脸上都是一副“没救了”的表情。 其中一名年轻点的医生问道:“诸位前辈,我看这人应该是患有幻想症,有可能是小说看多了,所以把自己带入进了小说世界。” “嗯,可能还并发有狂躁症,癔症,神经衰弱,更年期精神病之类的。” “不单如此,你们看他的身体多瘦弱,平时应该没有好好吃饭,搞不好还有神经性厌食症。” “好家伙,这怎么治?他都这么大把年纪了,真可怜,而且也不知道家人在哪里。” “这种身体状态应该经受不住高强度治疗,只能保守治疗看看他能不能好转了吗。” ......操!这些白大褂听不进人话啊! 眼见一群医生围着自己会诊,嘴里说着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血池老祖真的是听到人都麻了。 他无数次地吼着自己没疯,自己是血池老祖,自己是异能者,是大人物,谁知这些医生越听越是摇头,就跟他说了什么离谱的话似的。 这些家伙到底是怎么回事?没听过我的名号就算了,为什么好像连异能者都不知道的样子? 正当血池老祖一边狂暴地吼着,一边被捆在床上当小白鼠的时候,一旁的刘学成院长终于说话了。 他走上前去来到病床前,对血池老祖说道:“这位老先生,血池老祖是吗?” 院长一出声,周围的医生们立刻停下了讨论,专心致志地听着这位精神病界的大能有什么看法。 而血池老祖则是冷哼道:“哼,正是,我劝你们赶快放了我,否则等我灵气恢复,必要你们狗命。” “灵气恢复啊。”刘院长闻言抬了抬眼镜,笑道:“只可惜,你周身经脉已毁,灵气已经无法恢复了,就像当年的我一样。” ......啥? 听到刘院长的话时,不单单是血池老祖愣住了,周围的医生们都愣住了。 但刘院长却没有理会他们的震惊,而是继续缓缓说道:“想当年,老夫也是一身本领,上可九天揽日月,下可五洋捉古神,拳打北山诸神殿,脚踢南海克苏鲁,那叫一个嚣张。” “然......然后呢?”血池老祖眨巴了一下眼睛,似乎想继续听他说下去。 “然后,忽然有一天,老夫的力量就这么消失了个无影无踪。” “这!就像我现在一样!” 刘院长叹气道:“对,老夫也曾像你一样狂暴过,愤怒过,绝望过,但这就是事实,失去了的东西就不会再回来,正如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光阴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 不得不说,这位院长还是挺有一手的。 他说话的语气颇有几分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的寂寥感。 再加上一边说着,刘院长还一边轻轻拍着血池老祖的肩膀,帮助对方镇定下来。 这时,血池老祖也不禁浑身一软,感觉心里空荡荡的,仿佛一下子就失去了力气。 从刘院长的身上,他仿佛看到了自己,并且有种感同身受的感觉。 片刻过后,血池老祖才缓缓说道:“难道说......我以后就这样了?要以一个凡人的身份煎熬地度过下半辈子?” “并不是煎熬,你可以理解为自己已经退休了,这是上天给你的奖励。” “奖......奖励?” “对,你已经战斗了这么多年,战至伤痕累累,身心疲惫,上天收走了你的力量,是为了让你好好休息。” “是......是吗,原来是这样啊。” “所以你不如像我一样,将过去的那些东西当成是一场梦,当做你从来都没拥有过力量,你其实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老人,辛勤了一辈子,终于可以好好休息了。” “我其实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老人......我终于可以好好休息了......我......” “对,你其实是个普普通通的老人,灵气什么的根本就不存在,你累了,做了个梦,梦里你是血池老祖,但现在梦醒了,你又回到了现实世界里。” “梦醒了......我......回到了现实世界里......” 刘院长的声音越说越低沉,仿佛能把人带到梦境之中。 而血池老祖也是说着说着便睡了过去,之前的那种暴戾感几乎彻底消失无踪。 安抚好了血池老祖后,刘院长后退了几步,然后转头看向身后那群目瞪口呆的医生们,笑道:“看见了吗?面对这种患者,就该这样,要顺从,顺从他,然后在顺从里插入自己想表达的东西。” “哦!原来如此,刘院长高明,高明啊,这也太能忽悠了。” “这怎么能说忽悠呢,是劝导,劝导,哈哈哈哈。” 一时间,病房里头发出了阵阵欢乐的笑声,每位医生都带着愉快的表情,因为他们看着一个病人终于恢复了正常。 在这种“血池老祖被忽悠瘸了”的情况下,没过多久,林觉便带着鹤清羽找上了门来,而且还熟门熟路地来到了刘院长的办公室。 第五十四章 大忽悠和小忽悠 从一般角度来说,林觉不像是会跟精神病院的院长有交情的样子。 但别忘了他之前也是做医生这行的,并且父母都是医生,因此这东市里头大大小小的医疗企业之中很多都有熟人。 于是当林觉敲门走进了刘院长的办公室后,方才那位白大褂大忽悠立即双眼一亮,笑着说道:“小林?怎么着,终于决定来我这里上班了吗?” 林觉跟刘院长多少有些交情,并且后者一直都想把他拉进自己的精神病团伙里头。 毕竟在刘院长看来,小林既然能当网文作者,那么就属于巨大的潜力股,非常有做精神病医生的潜能。 反正做精神病医生也是要忽悠人,网文作者也是要忽悠人,都是大忽悠嘛,殊途同归了属于。 而在又一次听到这熟悉的邀请后,林觉挠着头苦笑道:“您别开玩笑了,我学的是口腔医学,又不是精神病科。” “这有什么关系,我以前学的还是母猪的产后护理呢,人嘛,只要肯学,没有什么东西是学晚了的。” 说到这里,刘院长转头看了看跟在一旁走进来的鹤清羽,然后笑道:“而且我们这里的工资待遇你是知道的,比你写小说肯定赚得多,你不想让小女友过上更好的日子吗?” 很显然,刘院长看着林觉跟鹤清羽一起过来,便自然而然地将两人误认为了一对。 甚至一边说着,他一边还对林觉眨了眨眼,似乎在说“可以啊,什么时候找到了这么漂亮的小女友”。 但林觉闻言后却立即摇头道:“不不不,她不是我女友,是......是我朋友。” “嘿,那真可惜,我这边以前不是有几个可爱的小护士很喜欢你吗?你要不要考虑一下?入职后很容易就能脱单哦。” “抱歉......您这几位可爱小护士一拳就能把我打进墙壁里去,我有点怕。” 一想到这精神病院里头那群常年跟精神病人们斗智斗勇,以至于战斗能力极其彪悍的工作人员们,林觉就不禁吞了一口唾沫。 他之前大学时期过来参观的时候,亲眼看着一个病人伸手摸了一个护士的屁股,然后被按在床上暴揍,那战斗力少说也有五十三万,可不是林觉惹得起的。 不过林觉今天过来倒不是跟刘院长唠家常的,而是用大拇指指了指旁边的鹤清羽,解释道:“刘院长,实不相瞒,我今天其实是带她过来接人的。” “接人?这位漂亮的小姑娘有家里人在这里住吗?真不幸。” “嗯,是她的一个远房叔叔,就是今天在集贸市场发疯,自称血池老祖那个。” 哦~~~~~~顿时,刘院长发出了一阵“原来如此”的声音,然后笑道:“我还正头痛找不到那家伙的家属呢,小林你这就把人给带来了,算是解了我的燃眉之急啊。” “那个血池老祖的病情很严重吗?刘院长您都会头痛?” “病情倒还好,就是他之前在集贸市场那边打闹了一顿,造成了一些损失,还有这边的各种医疗费用都得结算一下,要是家属不来的话又是一笔坏账,那可不是头痛吗。” 说到这里,刘院长笑着望向了鹤清羽,那感觉像是在望着一个会移动的钱袋子。 好家伙,不愧能做到院长,果然深思熟虑,敬佩敬佩。 鼓了鼓掌后,林觉便带着鹤清羽一起出去做了一个简单的登记,随后便在刘院长的带领下朝着特殊诊疗病房里头走去。 要领走这里居住着的患者,其实要登记的手续是不少的,毕竟不能随便让你接人。 所幸,鹤清羽带来了自己的身份证以及血池老祖的身份证等常用文件,这才顺利通过了这些手续。 看着那边的护士正在登记着鹤清羽的名字,林觉不禁小声朝她问道:“话说你这些证件是从哪儿来的?血池老祖的名字原来叫“鹤佬頭”吗?是你家亲戚?” “你才有这么恶心的亲戚。”顿时,鹤清羽瞪了林觉一眼,冷笑道:“你莫不是忘了,本座所在的世界是近未来风格的现代世界,不是古代也不是异世界,你觉得这些身份手续本座会弄不来吗?” 仔细想想也对,鹤清羽所在的世界基本上跟现实世界没啥区别,只是设定在近未来时期,莫约几十年后的样子。 再加上因为灵气复苏而导致科技停滞的关系,那个世界大部分东西都跟现代一模一样。 甚至鹤清羽的身份证都跟林觉的没啥区别......着实是作者偷懒了。 在这种情况下,要伪造血池老祖的身份证件那根本就不叫事,鹤清羽一句话的功夫就办好了,毕竟“道宗”可是统御整个中洲的庞大组织。 当然,虽然的手续办得非常顺利,但之后两人见到的血池老祖却是把他们吓了一跳。 之前林觉想象中的“血池老祖在精神病院”是怎样的画面? 那肯定是跟个疯子一样狂暴地到处发神经,恨不得把所有人杀完。 可事实上,当林觉来到病房里头时,却发现血池老祖正躺在床上呼呼大睡......并且他的表情还极为安详,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普通的八十岁老头。 搞什么?血池老祖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不是应该在这里发神经吗? 似乎感受到了鹤清羽的惊讶,一旁走了进来的刘院长便骄傲地介绍道:“放心吧,我已经用催眠疗法让他放下了过去的那些幻想,什么灵气啊、血池老祖啊之类的东西,他应该不会再提了。” “幻......幻想?他......放下了?” “那当然,这种精神病人我见得多了,之前还有一个认为自己是什么荒古神帝,说经历了九十九次历劫转生,马上就可以修得大道的,被我催眠后,他正在外头玩泥巴呢。” 听完了刘院长的话后,林觉那真的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毕竟血池老祖是什么人?那可是在异世界罪恶滔天,满手血腥的超级恶棍,这居然就被忽悠瘸了? 当然,即便血池老祖被忽悠瘸了,他放下了,林觉跟鹤清羽也不会让他放下。 这种杀人无数,用人血练功的老妖怪如果能够这么安度晚年,那是对被他杀了的这么多人的另一种不公平......所以无论如何,这老头都得被抓回去接受处刑。 然而,正当这边的林觉走出病房准备找辆推车,好跟鹤清羽带着血池老祖走人时。 在这病房外头的走廊处却忽然出现了一个气宇宣扬的年轻医生,用鼻子对着林觉哼了一声后便冷笑着走了过来。 第五十五章 甄帅 坦白说,这位年轻医生的样貌不算难看,甚至还有点小帅。 就是那股子习惯性蹬鼻子上脸的姿态有时候让人想笑,不知道他在牛什么。 而他在来到林觉边上后,先是上下对其打量了一番,然后用鼻子眼哼了一声,当做是打了个招呼。 见到这人时,林觉也先是一愣,然后笑道:“帅哥,是你啊,好久不见,你什么时候来这儿上班的?不在人民医院干了?” 林觉倒是没有随便叫人帅哥的习惯,问题是这位习惯鼻孔朝天的年轻医生姓甄,名帅,所以这么叫起来倒是没啥违和感。 “嗯,人民医院那小地方施展不开,容不下我这条潜龙,刘院长就重金给我挖角过来了,你呢?还是在写你那网络小说?” 甄帅一边说着,一边看了看林觉身上那套普普通通的衣服鞋子,又低头看了看自己那一身名牌,不禁露出了愉悦的笑容。 从林觉毕业后回到家乡东市,在东市人民医院里头工作的时候,甄帅就是跟他同期进去的年轻医生。 林觉学的是口腔医学,自然进了口腔科,甄帅学的也是口腔医学,所以两人进的是同一个科室......不过地位不太一样就是了。 毕竟林觉从小就深受身为医生的父母的熏陶,大学时期成绩虽然差了点,但动手能力很强,实习期间又跟了个好老师,见过各种病历,上手速度很快。 甄帅那边就有点惨了,他跟林觉恰好相反,属于彻彻底底的理论派,成绩贼好,理论扎实,但问题是上台一动手就拉了裤子,经常是拔个乳牙拔得满头大汗。 以至于经历过了几次病人的投诉,投诉他把汗都滴到了自己嘴里还没把牙拔下来后,甄帅就被科室主任吩咐先打下手,不敢再轻易让他上台。 而林觉那边因为动手能力强,于是很快便能够独自接诊,两人的差距这不一下就出来了吗。 对于自己这个大帅锅当了林觉的背景板这点,甄帅肯定多少是有点不爽的。 毕竟他想象中的医生应该是气宇宣扬,每天穿着干净整洁的白大褂走在明亮的走廊上,每天享受鲜花与掌声才对。 结果好容易毕业考了执业证当了医生,谁知干的却还是打杂的活儿,这能平衡才怪。 但林觉却没在本地的人民医院待多久,一年多后他就离开了本地,前往传说中的大城市去追寻更好的钱途,顺带想着看看没见过的风景什么的。 当然,显然林觉的大城市之行相当失败......一趟回来后甚至连医生都不当了,闷头回家开始写起了网文,打算以后靠这个来谋生。 得知了这件事的甄帅显然非常高兴,因为在他看来林觉毫无疑问是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 以至于时隔一段时间再见到林觉后,已经跳槽到精神病院工作的甄帅微微一笑,拉开白大褂指着自己身上穿着的那件格子衫说道:“林觉,猜猜我这衣服多少钱?” 林觉看了看他白大褂里的那件普普通通,去了牌子后啥都不是的格子衫,随口道:“三十?” “哼!哈哈哈哈哈!”话音未落,甄帅便大笑道:“开玩笑,我这可是GUCCI的人造丝格保龄球衫,售价五千七,还不打折。” 听到这价格时,林觉不禁瞪大了眼,似乎完全无法相信这件破衣服得五千多,真是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 而甄帅似乎很满意他的表情,便继续介绍道:“看看我这裤子,PRADA的威尔士亲王格长裤,也不太贵,才一万六。” “还有这鞋子,Louis Vuitton的春季新款乐福鞋,小八千块钱。” ...... 精神病院的走廊处,林觉瞪大眼睛看着甄帅介绍着自己身上那套合起来好几万的行头,那真是惊讶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等甄帅终于神气完了,林觉才挠着后脑勺问道:“不好意思,冒昧问一句?你买这么多奢侈品,工资够花不?” 真有钱人买奢侈品,那叫日用品。 没钱的人还买奢侈品,那叫陪葬品。 这其中的区别还是挺大的,基本上就是正常人跟傻子的区别。 “那......那当然是够花!”提起工资时,甄帅吞了一口唾沫,咬牙道:“刘院长很看重我,给我的是主任级的工资。” “是吗?不过刘院长之前也说给我主任级的工资,但连底薪带业绩也不过一万出头,还没你这裤子贵呢。” 咳!咳咳咳咳咳!被林觉一句话戳穿后,甄帅忍不住咳嗽了起来。 过了几秒,他才重新抬起头来,笑道:“咱们别说工资的事了,对你而言太不公平,聊聊女人怎么样?我最近交了一个女朋友,就是这里的护士,长得可水灵了,跟电影明星一样。” “是吗?不过这里的护士我都见过,好像也没有什么特别像明星的吧,平均年龄都三十好几了。” “她......她是新来的,你保证没见过,我给你看看照片就懂了。” 也不问林觉愿不愿意,甄帅便潇洒地掏出了他的iphone13promax,划开几张图塞到了林觉眼前。 看着手机里那个开了八百倍美颜,下巴尖得低头等于自杀的女人,林觉一时间竟是无法分辨自己见没见过她,毕竟这位长得也太抽象了,活像是葫芦娃里的蛇精。 但看到甄帅脸上那副表情时,他也不好说些什么,只能点头笑道:“你女朋友真漂亮,跟你很般配。” “那当然。”听到了林觉的恭维,甄帅嘴角上扬的角度一下子更加明显。 然后他又上下扫视了林觉一眼,用语重心长的语气教育道;“不是我说,你也别老穿着这么朴实的衣服,这年头没点行头傍身谁看得起你,找女朋友都不好找吧。” “那倒是,我身上的确没什么贵重的......” 正当林觉打算敷衍几句时,一旁病房里头的鹤清羽终于等不及了,主动走了出来。 毕竟林觉那边说是要出去推车,谁知推着推着就没人影了,她便来到走廊看看。 然而就在鹤清羽从里头走出来的瞬间,本来还在指指点点的甄帅立即当场愣住了。 坦白说,他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漂亮,这么仙风道骨的女子,仿佛下一刻就会羽化登天似的。 这是病人家属吗?天呐,她在朝我这边走过来?难道说......是看上我了? 看着那位顶级美人缓缓靠近,甄帅立即把手上女友的图片随手删除,然后整理了一下头发和衣服,露出一个自以为帅气的表情对其说道:“你好,我是......” “林觉,你这边还没好吗?快点办完事,咱们好回家,以免多生是非。” 在略显湖南的精神病院走廊上,那位仙女般的美人用嗔怒的神情看了林觉一眼。 但就是这句话和这一眼,却瞬间让一旁的甄帅整个人都石化了。 第五十六章 梦想的色彩 等......等等?是不是搞错了什么? 这仙女一样漂亮的妹子,居然在跟林觉说话? 而且她还说办完事早点回家?回家?他们两个一起回家? 瞬间,甄帅整个人都傻了。 他看了一眼清丽脱俗、天仙化人的鹤清羽,又看了一眼虽然有一点点帅,但是没自己帅,并且身上的行头加起来还没自己一只袜子值钱的林觉。 怎么可能,以这家伙的行头居然能够泡到妞?而且还是这么漂亮的妞? 正当甄帅这边整个人都惊呆了,大大张着嘴,像是一只蛤蟆的时候。 林觉则是对他挥手笑道:“不好意思,下次再聊,我这边有事先走了。” 话音未落,他便转身从走廊外头的小仓库里弄出了一辆手推车,跟鹤清羽一起朝病房里头走去,只留下甄帅独自一人在那里发呆。 在接下来的一整天里,甄帅都没明白为什么自己的妞会输给林觉。 到了最后他终于想明白了......肯定是作者这个身份带来的好处。 对,对了,那个女人肯定是林觉的书迷! 不是老有这样的新闻吗,小说作者或者漫画作者遇到了忠实读者,然后两个人男才女貌一拍即合,这不就在一起了! 原来如此,我懂了,林觉那家伙虽然哪里都不如我,就是因为写了个破小说,所以才有了这么漂亮的妹子。 想明白了这点后,甄帅深吸一口气,当场把白大褂一丢,跑到院长室里将辞职信甩在了刘院长的桌子上。 “小甄?你这是?” “院长抱歉,我想去追逐梦想,我......要当网文作者!” 留下这么一句话,甄帅便潇洒地朝着房间外头走去,语气中带着未来大作家的豪情壮志。 既然林觉那种成绩不如我的实践派写小说都能行,我这种知识积累扎实的理论派那肯定没理由不行。 所以我也要写小说,我也要有这么漂亮的女粉!我也要成为人生赢家啊啊啊啊啊! 风萧萧兮易水寒,甄帅一去兮不复返。 就这样,林觉做梦也没想到的是,自己这趟精神病院之旅居然激发了甄帅的斗志,让他也莫名其妙地踏入了网文作者这个行列。 当然,写网文这种事情,属于千军万马过独木桥,成功率其实比高考考上清北还低,甄帅也马上就会认识到这个行业的残酷性。 与此同时,林觉那边也跟鹤清羽一起坐车回到了家里。 下车的瞬间,就又是一波出租车的费用在燃烧,烧得林觉是头皮发麻。 但幸好接血池老祖出来的医疗费什么的林觉不用给,都是鹤清羽这边出的钱。 根据设定来看,《全球之劫》世界里头的钞票跟现实世界里的完全没有区别,拿出来就能用......就是钞票编号对不上,所以属于真的假钞。 “那本座就先带这家伙回去了,回去后本座会宣布收你为徒,过两天你得过来这边的世界一趟,有个简单的收徒典礼要办。” 将血池老祖塞进抽屉之前,鹤清羽这样对林觉说道。 毕竟在《全球之劫》里头的剧情安排当中,鹤清羽是必须得收林觉为徒的,只有这样才能将剧情进展下去。 收我为徒吗......话说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来着? 待鹤清羽的身影彻底消失在抽屉内部,林觉便坐到书桌前看了看《全球之劫》的剧情大纲,发现那部分的剧情自己还没来的及写,所以对此一无所知。 不过按照常理来看的话,我这么一个年轻的小道徒成了天后道圣的弟子,肯定会被人挑刺、被人挑衅,进而打脸吧。 对于这种小说接下来可能会发生的剧情,林觉那实在是太清楚不过了......他就是专门写这些玩意的嘛。 两天之后我要再去一次鹤清羽那边的世界,但在那之前,还是把自己这边的事情搞好。 将回来的时候买好的菜交给了茉莉,并且用手机找了一份做菜的视频给她学习,林觉便回到了自己的书房,关上门开始写作。 说到底,林觉的职业还是一个作者。 无论他在书中世界多么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他始终认可的还是自己在现实世界里的职业。 每当坐在电脑桌前敲打着自己的键盘时,林觉便感觉自己的人生是有意义的。 这种意义应该怎么形容呢,虽然写作也是为了谋生,可是跟当医生时纯粹为了赚钱的谋生不同,里头多少带着一丝浪漫的梦想色彩。 说起来,林觉从小就跟其他孩子不一样。 五六岁时其他孩子都在外面疯玩,他就已经坐在老爸的书房里头看起了那些晦涩难懂的书籍。 从《三国演义》到《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从《福尔摩斯探案集》到《卫斯理》,虽然年轻时的林觉根本无法完全理解里头的内涵,但他就是喜欢看书。 幸运的是,林觉的父亲也是一个爱看书的人,甚至自己也动笔写过一些东西,还给儿子看过当年上学时写的一些手稿。 直到现在,林觉也还记得父亲上学时写的手稿是一篇非常古色古香的武侠小说,风格有点类似古龙、金庸和梁羽生的混合体,简单点说就是缝合怪。 但这很正常,谁让这世界这么大,却到处都是憋屈之处,谁不想亲手创造一个肆意挥洒豪情壮志的世界,文字自然就是创造这个世界的最简单的方法。 不过说到底,自己写着玩玩就算了,能够走上创作这条路的人始终是少数,毕竟这一行比较特别,门槛就在门里。 门槛在门里,意思是谁都可以入门写作,但是入门后要越过那道门槛,达到登堂入室,以此为职业的地步,却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 毕竟你也有手会码字,我也有手会码字,谁都能在电脑上噼里啪啦打出一堆字来,读者为什么非得看你写的小说,这就是难题所在。 类似的难题,在林觉以此为职业的几年时间里可以说是遇到了无数次,他也为此经常彻夜不眠,甚至为了想着如何吸引读者而头都快想秃了。 不过最近他的写作之路倒是比之前轻松得多,毕竟林觉如今在写的《我笔下的女主角们活了》并不是那种出于纯粹幻想的小说,而是实打实的记录文。 所以写这本书的时候他根本就不需要思考,只要把自己经历过的事、说过、听过的话全部写出来,这对于一名职业作者而言几乎毫无难度。 然而,正当林觉轻松地码着字时,他的作者后台却忽然弹出了这样的一条信息。 “您好,现在通知您的作品《我笔下的女主角们活了》将在2022-03-20 14:00:00 获得新版网站-轻小说频道现代幻想推荐,非完结作品请务必保持更新。如遇紧急情况请及时联系您的责任编辑,谢谢合作!” 看到这行信息的瞬间,林觉先是一喜,脸上露出了笑容,然后一愁,眉头都皱了起来。 第五十七章 最好的时代,最坏的时代 只要是在起点写作的网文作者,绝大多数都会面对一个上推的难题,而且这个真的是很让人头疼的难题。 于是在看着自己这本《我笔下的女主角们活了》上了网站推荐的短信后,林觉一时是又喜又愁。 喜的是新书上了推,看得人自然就多了,看书的人多了自然是件大好事。 愁的是新书上了推,就得跟同期的书竞争,否则很快会从推上被挤下来。 一本书只有新书期前三十万字内能走新书推荐流程,只要从推荐上被挤了下来,差不多就是被判了死刑,是真正的挤独木桥。 正当林觉头痛着怎么把这个推举期好好过完的时候,茉莉便端着茶杯走了进来。 “喝杯茶吧,晚饭很快就做好。” “嗯,谢谢......唔。” 林觉一边说着,一边伸了个懒腰,但却还是有点愁眉苦脸的感觉。 茉莉见他似乎面色有些不对,便不禁问道:“怎么了?有什么烦心事吗。” “要说有那肯定是有的......诺,我的新书上了推荐,会有更多读者看到。” 顿时,林觉打开了起点的分类网站,让茉莉看了看挂在上面的一本本书。 网页上放着琳琅满目的各种封面,下面还带着书名,看起来非常热闹。 茉莉虽然不知道具体是怎么回事,但她看了看之后还是问道:“这不是好事吗?你的书被展示了出来,有了更多的读者,这有什么好愁的。” “你不明白,这只是推荐的第一步,后面还有好几步要走。” “好几步?什么意思?” “就是我的书在上了推荐后,接下来就要跟同一个推荐的其他书竞争,竞争赢了,才能晋级到下一个推荐,而越往后的推荐就越大,作用也越明显。” 说到这里,林觉用鼠标点着其他的推荐页面,让茉莉看看不同推荐的效果。 起点这边的推荐,一般来说是下面这个顺序: 热门分类——人气连载——频道新书——分类强推——分类封推——首页热门作品——首页强推/首页三江。 其中前面的五个推荐都是在各自的分类里头,比如《我笔下的女主角们活了》是在轻小说区,所以前五个推如果有的话,就会出现在轻小说分类。 后三个比较重量级的推荐,则是会出现在首页页面,相当于是全区推荐,自然比某个分区里头的分区推荐要有用得多。 介绍完了这几个推荐后,林觉继续说道:“这一连串的推荐对于新书而言是一个巨大的门槛,如果能全部走完,到最后首页强推或者首页三江才上架收费的话,成绩一般不会差到哪里去。” “那意思就是,要一个一个推的跟其他书竞争上去喽,就像是在连环比斗一样。” “可以这么理解,得连续比个五六期,全赢了的情况下才能够走到最后。” 顿时,茉莉脑海中已经出现了一个有些奇幻的场面。 一本《我笔下的女主角们活了》站在擂台上,迎来了自己这次战斗的对手们。 如果打赢了同期的对手,就可以更上一步,得到更好的推荐位置,如果打输了的话......下场几乎就是一个死字。 想到这里,茉莉看着屏幕上显示的这么多书,不禁问道:“那要怎么判定哪本书在推荐里头晋级了或者没晋级呢?编辑来判定吗?” “以前是编辑来判定,现在......是大数据来判定。” “大数据?什么是大数据?” “你可以理解为有一个没有思考能力的神明,这个神明会根据这本书在推荐期间的追读量来判断晋级与否,不带任何个人感情色彩。” “也就是说看得人越多,就越容易晋级喽?看起来挺公平的嘛。” 看到茉莉露出了放心的表情,林觉却苦笑道:“单纯以追读数据论,你真的觉得公平吗?” “公平吧,谁看的人多谁就更厉害,不是很正常的事吗。” “那假如面前有一本书,这本书正常前期铺设世界背景,塑造人物,埋藏伏笔引线,通过细腻真实的描写慢慢将读者带进世界里,后续背景铺开,世界观越发宏大,到百万字后达到巅峰,让人看得欲罢不能,你觉得是好书吗?” “那自然算得上是好书。” “这时候,旁边出现了另一本书,不用铺设世界背景,不用塑造人物,不用埋藏伏笔引线,甚至不用讲逻辑,上来就是大爆点,比如开局男主给丈母娘洗脚,转头率领十万将士回归震惊全家,见人就打脸,章章都打脸,你觉得是好书吗?” “这......还有这样的书?太奇怪了吧,中后期怎么写下去啊?” “别管中后期怎么写,总之问题来了,如果把这两本书丢到一起参加推荐晋级比赛,只看前十万字的追读,你觉得哪本书前期看得人会多?哪本书会赢?” “大概是后面那本吧,最好看的部分都集中到了前头,比那些循序渐进的......啊,我明白了,原来是这么回事!” 说到这里,茉莉不禁瞪大了眼,似乎理解了林觉的意思。 通过大数据来决定推荐晋级,本质上是属于公平又不公平的玩法。 这相当于给所有网文作者出了个难题,如果开局写得不够爆炸,噱头不够多,那么大概率连新书期都过不去,直接第一个推荐就给你干碎,掉下去就是等死。 反之,很多节奏快、脑洞大,但明显坚持不到几十万字就会崩盘的书却因为前期爽点密集,所以占据了大多数推荐位。 作者群体又不傻,既然都知道前期要爆才有人追读,前期有追读才有推荐,都明白有推荐才有成绩。 结果就是无限制内卷,一个劲的加快节奏,增大噱头,尽可能减少背景铺垫、人物塑造、伏笔引线等前期没啥用的东西。 你追求十万字爽爆,我就追求五万字爽爆。 你追求一万字爽爆,我就追求标题开始爽爆。 到最后,《直播:开局土豪打赏一百亿》、《签到一万年:出山一拳打死大魔头》、《综漫:百万女主床上排队》等书就出现了,仿佛拿着大喇叭在喊着“爽不爽,我就问你看这书名爽不爽”。 在这种畸形生态下,大多数作者都被迫挖空心思去思考怎么前期吸引读者,怎么前期留下更多的追读,如何快速制造最大的爆点。 一本书的中后期好不好看?会不会崩盘?写不写得下去?没人在乎了,或者说......没精力去在乎了。 除了那些自带读者群,根本不担心追读和推荐问题的大神外,大多数作者都在被时代的浪潮裹挟着,处于身不由己的状态。 想到这里,林觉又看了看自己刚刚上了推荐的新书,心里总感觉不是滋味。 我的书并不属于那种爆点很密集的,追读数量应该很低......想走完整个推荐流程几乎不可能,怎么办呢? 只有去群里忽悠一下读者老爷了吧,看看能不能忽悠来几个追读,哪怕能多上一个推也是好的。 想到这里,林觉打了个响指,鸡贼的打开了自己的书友群。 第五十八章 与沙雕群友的斗智斗勇 林觉的书友群,是他通过愣头写完了两本扑街书后所累积起来的最大收获之一,里头大约有几百个人。 正如之前所说,书友群分全订群、一群和二群,全订群里因为有前两本书的番外,所以加进来的都是订阅过的忠实读者,会更加活跃一点。 如果林觉想要更多的追读,让他们放弃养书,早点追着看,帮自己上更多推荐的话,那么全订群里这群忠实读者肯定是不二的选择。 但具体怎么争取呢?我那群读者精得要命,我如果让他们去追读宰书,他们肯定会说“才十二万字,养到上架再宰”或者“本大爷从来不看百万字以内的书”之类的话。 一般来说,这也是正常人的心态。 毕竟相比起追读,大多数人还是更喜欢养到字数多点一起宰了,这样看着更爽一点。 林觉也很能理解读者老爷们的想法,可问题是在这大环境下,他就是需要追读,没追读就是成绩一定会差......那就只有出点损招了。 这年头,写作还要跟自己的读者斗智斗勇,骗人去追读,也太离谱了。 暗中感叹了一句后,林觉便点开“金毛贝爸爸之家”这个全订群,发了一条“新书《我笔下的女主角们活了》已经十二万字,正在推荐中,可宰”,然后艾特了所有人。 果不其然,这句全体发送一出去,群里立即冒出来了一大堆人。 首先跳出来的是名为“SperG”的群友,发言道:【字数太少,不看。】 “qwq”:【字数太少,不看,我一般只看三十万字的书。】 “时笙”:【字数太少,不看,我一般只看一百万字的书】 “浅川くん”:【字数太少,不看,我一般只看五百万字的书。】 “南鸢”:【字数太少,不看,我一般只看一千万字的书。】 “爱德华吴”【字数太少,不看,我一般只看有男桐情节的书。】 ...... 最后那是什么鬼?假装看不见,无视他吧。 顿时,林觉叹了口气,发现群里的反应跟自己想象得差不多。 在这种情况下,要哄群友们去追读,用正常的手段是肯定不行的,得用点特殊的套路才行。 于是林觉微微一笑,在键盘上打字道:【没人想追读啊,那真是太可惜了,我还想说如果新章节在一小时内有三百个追读的话,就发我老婆的COS照给群友们欣赏一下,看来是没这机会喽。】 ......什么?群主老婆的COS照? 看到这句话的瞬间,全订群里一下子沸腾了! 毕竟虽然早就知道狗群主已经结了婚,有一个漂亮老婆和一个可爱的女儿。 但狗群主却从来没在群里发过老婆的照片,更别提COS照了。 在听说狗群主居然要发老婆的COS照时,群友们的兴奋可想而知,他们都想知道林觉的老婆到底是活着的,还是充气的或者平面的。 “人猿”:【说话算话!我这就去追读!不发是狗!】 “大小姐赛高”:【你白痴啊,金毛贝本来就是狗,你得说不发就去笔X阁才有用。】 “祈风来”:【对!这就去追读!不发COS照,我们就去笔X阁!】 “片翼之鹫”:【对!这就去追读!不发COS照,我们就去笔X阁!+1】 “今天吃喵喵了吗”:【对!这就去追读!不发COS照,我们就去笔X阁!+2】 ......嘿嘿嘿,哈哈哈哈。 眼见群里被自己两句话搅动了风云,林觉立即露出了足智多谋、运筹帷幄的笑容。 很好,这样的话他们就会去追读了,这次推荐应该能晋级,这样的话就能吸引来更多的读者,完美。 至于林觉说的“老婆的COS照”嘛......他其实有个屁的老婆,那不过是在群里的人设而已。 为了掩盖自己是个废物扑街作者的事实,林觉在群里宣扬自己是个有妻有女的成功人士,说白了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 可他就是要这个面子,怎么说呢,没人愿意承认自己是个二十六年老单身狗,林觉自然也不行。 当然,即便林觉没有老婆,也不妨碍他拍一张COS照出来骗骗网友,而那个拍照的人选自然就是...... “茉莉,饭做好了吗?” 从书房里跑出来后,林觉便来到厨房,看着正穿着一套新女仆装在那里做饭的茉莉。 虽然茉莉之前那套女仆装有点脏了,但她中途还是回了一趟《诡秘王座》的世界,找了一套新的女仆装换上,说是这样做起家务来才有干劲。 所以如今出现在林觉厨房里头的,是一个穿着黑白双色女仆装,穿着白色长筒袜和小皮鞋,看起来清秀可人的小女仆。 “差不多了,第一次做这种菜,感觉中餐体系好复杂,我很喜欢。” 茉莉则是一边看了看平板电脑里头的视频,一边用有些兴奋的语气说道。 说起来茉莉还是挺喜欢烹饪的,只不过她所在的那个世界差不多是美食荒漠的级别,吃点面包、炸鱼、土豆、牛排、火腿啥的就算可以了。 而在接触到了这个世界的中餐后,茉莉才知道世界上还有这么深奥的烹饪方法,以至于很快便沉迷进了其中。 看着茉莉正在兴致勃勃的做菜,林觉便拿出自己的手机,打开拍照模式对准了这位小女仆。 “茉莉,看这边。” “嗯?怎......” 咔!还没等茉莉反应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手机里头便传来了咔的一声。 拍完了照,林觉便将手机拿给她看,笑着问道:“怎么样?好看吗?” 手机屏幕上,一位穿着可爱女仆装,表情有些冷淡,但却非常清秀可爱的小女仆正在厨房里头烹饪,看起来十分梦幻,又极有真实感。 在这个年代,可爱的小女仆是属于梦幻类的生物,可她站在厨房里头做菜的场面又很有真实感,可以说是真实的梦幻场面了。 “这是什么?看起来好真实。” “这叫照片,没见过吧?” “照片?照片我当然见过,我们那个年代是有摄影机的,你这是在把我当原始人吗?” 茉莉闻言撇了撇嘴,不过还是显然对那张照片非常喜欢......当然她显然不知道这张照片是拿来做什么用的。 拍完了照片后,林觉便回到了书房。 接下来......就是见证奇迹的时刻,嘿嘿嘿。 看着手机里那张茉莉的照片,又看了看读者群里头不断冒出来的“已阅读至最新章节”的截图,林觉顿时露出了狡猾的笑容。 第五十九章 林觉的老婆 事实上,就在林觉跑去厨房那边给茉莉拍摄照片的时候,他的全订书友群里早就已经炸开了锅。 数以百计的书友在起点APP里将《我笔下的女主角们活了》这本书阅读到了最新一章,然后将那“已阅读至最新章节”的截图发了出来。 一边发着,一边还有人在喊:【金毛呢?说话算话!快出来发你老婆的COS照!】 【快点出来发你老婆的COS照+1】 【别加一了,那混蛋该不是在糊弄我们吧?】 【的确,我一直怀疑他到底有没有老婆,那么一个色眯眯的后宫文作者,真的有老婆?】 【话说金毛的收入这么低,哪怕有老婆也跑路了】 ......虽然我收入的确挺低的,但老婆绝对不会跑路好吧,因为我就没老婆。 林觉一点开全订群就看到了里头这些乱七八糟的信息,看的他是哭笑不得。 但林觉此时并不完全是在忽悠人,因为他手上真的有一张COS照。 虽然不是自己老婆的,可却是货真价实的COS照,或者说在普通人看来是COS照。 毕竟谁也不会相信这个世界上还存在着真正意义上的女仆,而且还是这么可爱的女仆,说是COS照也很正常。 于是眼看群情激奋,林觉便在群里发道:【很好,各位追读的热情让我感到非常感动,为了报答各位,我肯定会遵守承诺。】 此言一出,又如同油锅加水,火中添柴,一下子群里的沙雕读者们闹得更厉害了。 【别废话,快发!】 【金毛金毛,你老婆COS什么角色呀?】 【我老婆COS的是《我笔下的女主角们活了》里头的女仆角色,茉莉。】 【茉莉!女仆!好耶!我要看女仆!最喜欢女仆了!】 【最喜欢女仆了+1】 【最喜欢女仆了+2】 【最喜欢男桐了+3】 【最喜欢男桐了+4】 【喂!哪个混蛋发的最喜欢男桐!】 说到底,能够聚集在林觉这个人全订书友群里的,绝大多数都不算是正经人。 或者说得直白一点,他们大多数都是老色批,或者不老色批。 既然身为老色批或者不老色批,那么对女仆这种浪漫的梦幻职业自然有着极强的憧憬......说白了就是馋人家身子。 在这种情况下,林觉也不吊人胃口,而是将方才拍好的茉莉的照片用电脑收拾了一下,将面部打了马赛克,然后才发到了群里。 这照片一出现,群友们顿时被震惊住了。 【好家伙,这小女仆虽然看不到脸,但看着是真水灵!】 【这真不是从书里走出来的吗?茉莉给人的感觉就是这样的吧,冷淡风毒舌女仆?】 【这真的是金毛老婆?金毛也太有福气了,好羡慕】 【等等,我觉得你们是不是被骗了,我觉得那混蛋只是从网上搜索了一张女仆的COS图拿来糊弄咱们,这怎么可能是他老婆?】 【我也这么认为,这怎么可能是金毛老婆?他在想屁吃?】 【金毛在想屁吃+1,他有这么漂亮的老婆,我就把电脑吃喽。】 【金毛在想屁吃+2,他有这么漂亮的老婆,我就把书桌吃喽。】 【金毛在想屁吃+3,他有这么漂亮的老婆,我就把楼上吃喽。】 .......淦,要不要这么聪明啊,这么快就给我戳穿了。 看到群友们很快开始怀疑起了这照片到底是不是自己老婆,林觉有些苦恼地伸手挠了挠头。 不过说起来好像也是,这大网络年代,类似的这种COS图在网上一搜一大把,谁都能随手找得到。 如果随便发张图就能说这是自己老婆,那世界上就找不到光棍了,而且老婆一个个都贼漂亮......就是可能某些人的老婆会有几百上千个老公,魔幻现实了属于。 眼见群里的书友们一副火眼金睛的姿态,而且“金毛在想屁吃”的喊声也越来越激烈。 林觉连忙打字道;【别急啊,她真是我老婆,你们要怎么才相信嘛】 【那肯定得做点什么独有的事情来证明一下】 【这样吧,让她跟你一起出镜,这样我们才相信】 【对,一起出镜,而且要在三分钟内发图过来,否则你的图就是P的】 【快发图,快发图,否则就退群去笔X阁】 可恶!没办法了!你们这群家伙是要把人逼上梁山啊! 都已经到了这种时候,林觉哪怕争一口气也得让群友们知道自己真有老婆,否则之前辛苦维持了这么久的人设不就坚持不下去吗? 于是他连忙从书房里头又跑了出来,来到正在把碗筷拿出来的茉莉边上,用手机开了前置拍摄模式,然后举高对准了两人。 看着他的奇怪的动作,正在摆碗的茉莉不禁好奇地问道:“你这是在干嘛?手抽筋吗?” “不是手抽筋,总之你先看看这里。” 咔!当茉莉转过脸来看向手机的时候,林觉又一次按下了拍照的按钮,发出了咔的声音。 ......很可疑,这家伙在干嘛?总感觉鬼鬼祟祟的,像是在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当林觉再度溜进了书房后,茉莉微微挑了挑纤长的眼眉,然后便悄悄地朝着那边溜了过去。 但林觉却没发现有人朝这边走来,而是回到电脑前,用软件把刚才那张照片上两个人的脸都给打上马赛克,再发到了书友群里。 【自证照片来了!谁还敢说我是随便找的图!哼!】 这一下,林觉在码这行字的时候都感觉自己的腰杆倍儿直,码字的手感倍儿好。 什么叫事实摆在眼前啊?这就叫事实摆在眼前。 这第二张合照出现后,虽然仍然有些群友不服气,还想找到一些东西证明狗群主又在吹牛,但大多数人也还是相信的。 【喔喔喔!居然真的是金毛的老婆!这也太牛逼了!】 【其实他之前说自己结婚了的时候我还不信来着,觉得他在胡扯,感情是真的】 【而且他老婆看起来好年轻,金毛少说有四十多了吧?】 【他不是说自己三十一吗,还没到四十呢】 【三十一跟四十多有什么区别吗?反正都是大叔】 “......哼哼哼,哈哈哈哈。” 眼见群友们已经略过了刚才那张照片是真还是假的话题,开始吐槽自己跟“老婆”那并不相符的年龄,林觉不禁露出了愉快的笑容。 这下好了,他们不会再怀疑我立的人设,而且还骗了一波追读,下一次的推荐有望,完美。 然而,正当林觉乐得跟傻子一样的看着屏幕时,一个冷淡的声音却从他身后响了起来。 “哦~~~~~~原来如此,我原来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成了你的老婆,话说老婆是妻子的意思,我没理解错对吧?亲爱的?” 哎?这声音是...... 听到那冷淡中夹杂着怒意的声音后,林觉转头一看,恰好跟不知何时站在那里的茉莉的目光对在了一起。 或许是因为昨晚醉酒事件还有今天约会事件的关系,茉莉今天对他还是比较友善的。 但就在这一刻,这位可爱女仆看向林觉的目光......就像是在看着一件不可回收垃圾似的。 第六十章 身为废物的自觉 冰冷......冰冷的目光扫向了林觉。 而他只能像是一个做错了事的小学生一样坐在沙发上瑟瑟发抖。 从五分钟前开始,茉莉就一直用那种看垃圾一样的冰冷目光注视着他,那感觉简直让人无颜面对......当然某些特殊爱好者可能会挺兴奋的。 但林觉当然不是被人用鄙视的目光看着就会兴奋的怪人,他只是为了方才的事而感到羞愧而已。 看到林觉以一副抬不起头的颓废模样坐在沙发上,尴尬地玩弄着自己的手指,茉莉微微叹了口气,冷冷地问道:“解释一下吧,为什么要做这种事?” 刚刚林觉做的事,在茉莉看来简直就是荒天下之大谬。 这男人居然拍了自己的照片发到粉丝群里,说是他老婆? 开玩笑,谁是你老婆啊?臭不要脸的,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被茉莉又瞪了一眼后,林觉才缓缓抬起头来,流着冷汗说道:“抱......抱歉,是我不对,这点我不做任何辩解。” 无论从任何角度而言,林觉之前的做法都是非常下流,非常卑鄙,非常无耻,非常不光彩的,所以他也没什么好辩解,不对就是不对。 但茉莉要的不是这个,她继续问道:“我问的,是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就为了面子?” “那当然,有一个漂亮老婆自然很有面子,这不是理所当然的事吗?” 当林觉说到“漂亮老婆”这四个字的时候,茉莉嘴角微微扬起一个小小的弧度,但却立即又平复了下去,恢复成了之前那副紧紧眯着的状态。 可即便如此,茉莉还是叹气道:“你不应该是这么肤浅的人吧,就为了被别人称赞,被别人羡慕,就弄虚作假?欺骗你的读者?也欺骗我?” “我......我......” 挣扎了几秒后,林觉苦笑道:“抱歉,我真的是这么肤浅的人,我真的很需要别人的称赞,也需要别人的羡慕,为此我不惜弄虚作假。” “你!”眼见林觉居然厚颜无耻地承认了,茉莉顿时双眼圆瞪,用恨铁不成钢的语气说道:“那你就堂堂正正地找一个漂亮老婆,堂堂正正地让别人羡慕,不好吗?” “如果可以的话当然我也想,但事实上我做不到。” “......什么?为什么做不到?” “茉莉,我今年二十六岁了,但别说老婆,就连一个女朋友都没有交往过,甚至跟女性说话的机会都没有多少,你觉得我可能找到一个漂亮老婆吗?” 既然都提起了这件事,林觉也不得不说出自己的实际情况,只是他的语气却似乎颇有几分破罐子破摔的感觉。 的确,正如茉莉所说,他是一个肤浅的人。 为了被人称赞,为了被人羡慕,可以弄虚作假,就为了满足一下那可怜的自尊心。 可是......林觉真的需要这么做,他需要通过一些弄虚作假的手段来满足一下自己可怜的自尊心,否则他可能会在哪天忽然心态炸裂。 毕竟从任何角度而言,林觉都属于现实世界的失败者,这是无可狡辩的事实。 二十六,林觉今年已经二十六岁了,已经是马上就要接近三十岁大关的岁数,可他始终还是单身狗,而且还是连女朋友都没谈过的单身帝王。 对面经常过来送番薯的李阿姨,她的儿子李小宝从十六岁开始交女朋友,二十二岁都当爹了,可林觉却连女孩子的手都没有牵过。 就因为这事,林觉总能感受到李阿姨看着自己时那副得意洋洋的神情,尤其是她在说要介绍女朋友给自己时,那种感觉就更加明显。 “在我上初中的时候,同班同学交上了女朋友,我对此不屑一顾,觉得那女的一点都不漂亮,我以后肯定有更好的。” “在我上高中的时候,死党好友交上了女朋友,我对此不屑一顾,觉得那女的距离我喜欢的标准差得远了,属于我的完美恋人迟早会出现。” “在我上大学的时候,同宿舍友交上了女朋友,我对此不屑一顾,觉得你们随便玩,反正我的真命天女应该就在路上。” “在我出来工作的时候,之前的朋友、同学们结婚的结婚,生子的生子......各种请帖都已经收到爆炸了,我却还是一个人。” 林觉坐在沙发上一边说着,一边叹道:“后来,我在大城市实在混不下去,就干脆辞职回来这里写起了小说,现在我的收入很低,人际交往也几乎没有......所以除了拼命码字和弄虚作假找一点尊严之外,我还可以做什么?我还能做什么?哼哼。” 说到最后,林觉自己都忍不住笑了,笑声里有种寂寥的感觉。 这番心里话他还是第一次对人说出口,之前一直都没人敢说,也没人可说。 毕竟在茉莉等人的世界里,林觉是创世神。 但在林觉自己的世界里,他不过就是个社会底层的废物罢了,这种事情他知道的一清二楚。 正因为清楚地知道自己是个废物,所以才需要伪装。 所以才需要在书友群里将自己包装成一个有着漂亮老婆、可爱女儿的人生赢家,以寻找一些慰藉。 每次看到群友们在赞叹着“金毛的老婆真漂亮”、“金毛真是人生赢家”的时候,林觉就会感觉非常满足,仿佛自己真的是人生赢家似的。 而现在既然已经被茉莉看到了自己最丢人的一面,那也不怕干脆把更丢人的一面也展现出来......反正这种事都无所谓了,蚊子多了不痒,丢脸多了不怕。 然而,当林觉破罐子破摔地说完后,客厅里一阵沉默。 他低头坐在沙发上,看不到茉莉的表情。 但这位女仆会是怎样的表情,林觉大概也能猜得到。 一想到茉莉会用看垃圾一样的失望目光看着自己,林觉就更加不敢面对她的眼睛。 只不过,就在几秒后,茉莉却冷冷地说道:“站起来,抬头看着我。” “抱歉......站起来的话,我抬头就看不见你了,你身高不够。” “都这时候了还要贫嘴是吧!” 茉莉闻言多少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于是她立即伸手抓住林觉的衣领,把他从沙发上拉起,拉到了自己面前。 在那瞬间,两人的脸几乎靠在一起,林觉可以清晰地看见茉莉那细密的睫毛,感受到她那精致鼻梁里呼出的气息。 “茉......茉莉?你这是......” “我不允许。” “什么?” “身为创造了我们的创世神,我不允许你是一个如此肤浅的人,否则岂不是显得我们这群被你创造出来的人也很肤浅?” “这......这有什么关系吗?” “我说有就有。”茉莉挑了挑眉,用强势却冷淡的语气说道:“所以为了让你变得更像样一点,接下来我会对你进行特训。” “特......特训?特训什么?” “当然是如何跟女性相处的特训,我会好好训练你,直到你能找到女朋友,成为人生赢家为止......好好期待吧,亲爱的创世神大人。” 说到最后那个“亲爱的创世神大人”的时候,茉莉的眼神中透出一阵锐利的光芒。 那锐利的目光,让林觉感觉不寒而栗......可他却什么话都说不出口,甚至就连拒绝的底气都没有。 第六十一章 夏洛克男爵 茉莉会说出这种话来,倒是让林觉万万没有想到。 他本来还以为茉莉这边会用看垃圾一样的目光看着自己,然后再气鼓鼓地转头走人,以后都不再过来了呢。 谁知这位小女仆居然说要帮林觉......帮林觉特训?还说要帮他特训到有女朋友为止? 听到这里,林觉一时间竟是有些糊涂,不禁疑惑地问道:“你要帮我特训?怎么特训?” “当然是改掉你一些不好的习惯,让你变得更有男子气概和男人魅力。” 茉莉一边说着,一边上下打量了一番林觉,摇头道:“其实你的条件也不算太差,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的,也算是人模人样。” “......你这真的是在夸我吗?” “但是,你之前居然一直都没有交往过女性,这说明你缺乏一种很重要的东西,那就是自信。” “自......自信?” “对,女性一般都希望拥有一个自信、可靠的伴侣,而不是瞻前顾后,畏畏缩缩,自己都觉得自己不行的男人。” 顿时,茉莉瞪了林觉一眼,似乎在表示“我说的那个男人就是你,你不行”。 林觉的确没什么自信,这点茉莉说得是对的,当然行不行就是另一码事了。 可他还是苦笑道:“可是你看我这情况,即没什么收入,工作也处于底层,我这能有什么自信啊?” “那是另一回事,有魅力的男人哪怕裤兜里没有一个子儿,也能让女性心甘情愿的给他掏钱。” “这......这不就是吃软饭吗?” “错,这不是吃软饭,而是魅力的体现。” 茉莉一边说着,一边用恨铁不成钢的语气说道:“试想一下,如果你只能用金钱让女性喜欢你,那么她到底是喜欢你,还是喜欢你的钱?” “大概是喜欢我......的钱。” “对了,所以如果你在没有钱的情况下,依然能让你喜欢的女性也喜欢你,这才叫真正的魅力,这才叫真正的男人,懂吗?” 嘶,这么说好像有点道理?我居然有点信了? 被茉莉的话多少说服了一点儿后,林觉不禁疑惑的问道:“等等,你怎么懂这么多乱七八糟的,我不记得有设定你是个情感大师啊。” “是啊,但是你有设定我很喜欢看一些乱七八糟的书籍,尤其是恋爱方面的书籍,也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 提起这点,茉莉不禁冷哼了一声,尖尖的下巴高高抬起,一副“都是你害的”的可爱表情。 的确,茉莉不提的话,林觉自己都忘了这点。 他的确设定过这魔偶女仆的枕头下面藏了很多恋爱小说,而且还有很多18X的小说。 不过即便如此,照理来说林觉还是应该对茉莉的这种奇怪要求婉言谢绝的。 但看到这小女仆那副“我这是为你好”的目光后,林觉却又不好意思拒绝了。 毕竟自己的确是个社会废物,恋爱渣渣,茉莉肯帮他特训,帮他找回自信,帮他拥有男人的魅力,这完全是求之不得的好事,有什么好拒绝的? 于是眼见林觉点了点头后,茉莉也微微一笑,然后笑道:“行了,总之咱们先去吃饭,一边吃一边商量接下来应该怎么实际进行特训吧。” 茉莉不说这话,林觉还没反应过来如今自家客厅里头到处都飘荡着诱人的米香味儿。 不知不觉间,时间已经来到了六七点钟,的确是到了应该吃晚餐的时候。 而且今天晚上的晚餐全部都由茉莉一手包办,甚至就连最后的成品也比林觉想象的正常很多。 闷得香香软软的米饭,鲜嫩多汁的盐焗鸡翅,清甜可口的玉米排骨汤,香味浓郁的酱烧茄子...... 虽然茉莉今天是第一次做中餐,但很显然她的学习能力和动手能力都极强,再加上平时在自己那边的世界也经常做菜的关系,竟是第一次便做得有模有样。 当然,这些菜都是林觉不久前从家旁边的小菜市场买来的,再加上每道菜怎么做也都有详细的视频教材,不至于让她胡做乱做。 但即便如此,茉莉的学习天赋也着实让人惊讶,吸收烹饪技巧的速度也太快了一点。 好......好吃,好久没吃过别人亲手做的饭了。 于是当林觉坐在自家餐桌上,吃着美少女女仆亲手做的菜时,他一时间几乎感动得快要流下泪来。 自己做的菜再好吃,都跟别人做的不是一个味儿。 尤其是美少女做的菜,那是自带一定程度的美味BUFF加持的。 然而,就在林觉正吃得泪流满面时,坐在对面的茉莉则是一边将盐焗鸡翅的骨头拆出,一边将小块的鸡肉塞进嘴里,吃相相当优雅。 确定自己做的菜味道没啥问题后,茉莉便继续开口说道:“明天早上记得到‘鸽血红别馆’这边来,我得给你一些教导,顺带把你收拾一下,再带你出去见一些女人。” “哈?出去见......见一些女人?” 听到茉莉用“明天吃什么菜”的语气轻描淡写地说出了这番话的瞬间,林觉一下子感觉嘴里的鸡翅忽然不香了。 “对,去见一些女人,你明天会见到很多女人,然后你要跟她们聊天,逗她们开心,让她们觉得你是个可以托付的绅士,明白吗?” “等等,我去哪儿见这么多女人?我只不过是......” “夏洛克男爵。” “什么?” “您是夏洛克男爵,是卡露拉夫人的丈夫,也是‘无冬镇’里头最有名气和权势的两大贵族之一,这点请您不要忘记。” 茉莉一边说着,一边悄悄改了称呼,用到了“您”来称呼林觉。 毕竟在《诡秘王座》的世界里,林觉还真就是这个身份......他现在已经删除了书里的男主角,自己顶替了男主角的位置,自然就继承了男主角的一切。 只不过听到这里,林觉还是有些哭笑不得地说道:“可你说的那些只是我在书中世界的身份,又不是现实世界的。” “对你而言是书中世界,但对我而言就是现实世界,何况这两个世界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吗?你为什么不彻底接受自己的新身份呢?” “彻......彻底接受?” “对,你不应该单单是扮演书里的男主角,而是要让自己彻底成为书里的男主角,然后将你在书中世界得到的自信、阅历和气势带回现实世界来,这样的话无论现实世界遇到什么事,今后都不会再难得到你,你才能在这里也得到成功。” 顿时,茉莉微微一笑,对着自己的男主人夏洛克男爵点了点头。 第六十二章 林觉的决心 说起来,林觉虽然表面总是说着“书中世界”和“现实世界”没什么区别,但实际上他的心里还是把两个世界分的很清楚。 无论自己在书里如何叱咤风云都好,回到了现实,他就是一个凡人,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扑街作家,仅此而已。 可如今茉莉却希望他能抛弃这种无聊的人间清醒,让林觉彻底与书中世界的“林觉”融合,彻底成为一个能够配得上男主角这个身份的真正男人。 呼......彻底成为书里的男主角,成为一个我笔下那种很有魅力的真男人吗。 当两人吃完晚饭,当茉莉把东西收拾好然后从抽屉那边离开后。 林觉独自一人躺在沙发上,伸手摸着金毛的脑袋发起了呆。 他知道,茉莉说的话是为自己好,而且也的确是有道理的。 但怎么说呢,林觉其实多少对书中世界带有一丝轻微的恐惧和忌惮,不想太过深入其中。 毕竟说到底,那个世界是忽然出现的,是林觉在码字的时候莫名其妙连接上的。 某样东西如果可以忽然出现,那么就代表着......或许某天也会忽然消失。 现在的林觉一直尽量在克制着自己,不让自己过度沉迷在那几个世界里。 所以哪怕抽屉在明天清晨变回了原样,他也可以坦然面对。 但假如林觉过于沉迷在那几个书中世界里头的话,当那个抽屉忽然一下子消失不见,幻想再度沦为幻想的时候,他又会怎样呢? 身为一名二十六岁的成年人,林觉曾经在社会上摸爬滚打,见识过很多人和事。 因此他清楚地知道,对于人类而言最大的打击并不是没有得到过,而是得到过之后再永远的失去。 一个乞丐哪怕再穷,只要他一直都很穷,就可以坦然面对自己的贫穷。 但如果是一个平时挥金如土的富人某天沦为了乞丐,他大概率会当场疯掉。 所以林觉潜意识里在害怕......害怕哪天宫明月、卡露拉、茉莉、鹤清羽等人会永久的消失在抽屉的另一端,只是存在于那简简单单的几行文字里。 他也害怕,害怕自己在那几个书中世界得到的力量、权势、地位,会随着抽屉的永久关闭而瞬间消失,某天从一个叱咤风云的男主角又变回了一个扑街作者。 正因为害怕,所以他希望能刻意保持两个世界的身份差异,不让自己过度融合进书中世界的男主角身份里头。 可是茉莉说的也没错,现在的他反正是个社会底层废物,一个扑街作者,其实没什么东西好失去的。 既然这样的话,为什么不拼上一手,彻底融合几本书里男主角的身份,让自己在现实世界也拥有那种程度的自信和胆识呢? 当天晚上,林觉整整想了一晚。 他摸着金毛贝贝的脑袋,翻来覆去,前后左右地想着。 要赌一手,还是不赌一手? 是继续这样把现实世界和书中世界当做两个世界,让两个世界泾渭分明? 亦或者是干脆一点混淆现实与虚幻的界线,让自己无节制地沉浸其中? 思考了很久后,林觉从柜子里拿出两颗牛肉粒,一手一个,放到了金毛狗子的面前。 “贝贝,如果你觉得我应该全身心投入书中世界,就吃左边的牛肉粒,如果你觉得我应该......” “汪汪!” 还没等他把话说完,金毛就已经毫不犹豫地将左边的牛肉粒吃了下去,然后再继续把右边的也吃了,选择了成年人的“我全都要”。 ...... 你倒是挺果断的,要是我也有你这么果断就好了。 如果是在平时的话,林觉肯定得揍金毛一顿。 但今天他却只是拍了拍贝贝的头,让这家伙回自己的垫子上睡觉。 没过多久,随着太阳缓缓升起,在客厅坐了一夜的林觉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洗漱完毕后便带着金毛在外头溜了一圈。 在那之后,林觉回到房间打开柜子,换上了一套自己最好手头上的西装。 看着那套安安静静在衣柜里挂了两年多的西装,林觉竟是有种恍如隔日的感觉。 这套西装是他刚刚毕业出来工作的时候,为了见人时足够体面而专门定制的,虽然不算特别名贵,好歹也花了两三千块钱。 说起来,这套西装伴随着他从小城市到大城市,一起经历了无数风浪......但在辞职后便被锁在了衣柜角落,再也没有拿出来过。 而今天的林觉却是久违地穿上了这套帅气的西装,看了看镜子里格外帅气的自己,不禁满意地点了点头。 很多人都说林觉特别适合穿西装,尤其是在大城市工作时某个说要包养他的富婆。 只可惜那富婆已经六十多岁,而且长得像是海贼王里的BIGMOM,感觉一屁股就能压死人,所以林觉想到这里就有点犯恶心。 但即便如此,林觉还是重新换上了这套久违的西装,决定了要迈出新的一步,做出新的挑战。 反正我也是烂命一条,那就不如拼搏一手,多去书中世界逛逛算了。 哪怕以后书中世界彻底消失,我只要曾经叱咤风云过,也不枉来这人间走上一遭。 带着这样的信念,林觉便坚定地跳进了抽屉里头......然后轰得一声从卡露拉的衣柜内部摔了出来。 还是那熟悉的衣柜,还是那熟悉的过程。 只不过这一次林觉过来的时候却发现房间里头略显昏暗,窗外的阳光并不十分明媚,看样子就只有清晨五六点左右。 好像每次过来的时间都不太一样,闹不清楚两边的时间到底是怎么计算的。 这时,被两个世界的时间关系弄得有些迷糊的林觉站起了身来。 但就在他起身的瞬间,鼻子却忽然闻到了一股奇异的香味。 那种香味应该怎么形容呢,像是某种玫瑰花香,又像是某种酒香。 可却比花香、酒香带着更强的吸引力,让人恨不得抱着那香味的来源好好吸个痛快。 咕嘟,并且就在闻到这香味的瞬间,林觉竟然不由得吞了一口唾沫,身躯不由得变得有些燥热起来。 搞......搞什么?为什么闻到这香味就会让我兴奋啊? 等等,难道说! 就在林觉忽然反应过来似乎房间里是什么情况的下一刻,从那放下了床幔的华贵四柱大床上,便缓缓爬起了一个诱人的身影。 略显昏暗的房间当中,那对二代血族特有的金色瞳孔微微张开,然后透过床幔看到了那个正穿着隆重的西装,忽然闯入自己卧室的无礼男人。 第六十三章 血族女王被勾起了食欲 毫无疑问,林觉的抽屉连接着的是卡露拉卧室里的衣柜。 所以床上躺着的女人自然就是那位《诡秘王座》的第一女主角,血族女王卡露拉。 如今的卡露拉显然还没有完全睡醒,不过因为书柜那边传来了开门撞击的声响,所以这位女王大人便支起身子看向了那边。 一般来说,女士在休息的时候忽然被人闯入闺房,那几乎都是会当场又羞又怒的,哪怕是拿东西把林觉砸出去也不奇怪。 但卡露拉可不是一般女人,于是她在看清了那人的容貌后竟然只是微微一笑,笑道:“林觉?是你啊......别在那里呆呆站着,过来坐吧。” “啊?坐?坐......坐哪儿?” 眼见自己在人家睡觉的时候忽然闯入,林觉一时间也有些尴尬,但接下来发生的事就更加尴尬了。 卡露拉此时居然随手一拉床幔的伸缩拉环,将笼罩住床铺的那层薄纱升了上去。 然后她拍了拍自己那张大床的床铺边缘,笑着邀请道:“坐这里就好,快点过来吧,别客气。” 坐......坐卡露拉的床上? 如果是在正常情况下的话,坐在床上就坐在床上。 可问题是,现在床上还躺着一位美艳绝伦的血族女王啊! 因为床幔被升了上去的关系,林觉此时能够透过房间里头昏暗的光线清晰地看到卡露拉的模样。 首先,无论是怎样的人,在睡觉的时候肯定都不会穿着棉袄棉裤睡觉,此乃世界真理。 于是,卡露拉此时其实只穿了一身酒红色的低领丝绸睡裙,那姿态着实相当诱人。 睡裙的低领口露出了她那精致白皙的锁骨和大片肌肤,并且因为这位女王大人睡觉时会滚来滚去的关系,她睡袍的衣角显然有些滑落,以至于半截圆润的香肩也露在外头。 不止如此,她那一头大波浪卷的金色长发随意披散在白皙的香肩和后背上,犹如猫儿般狭长的金色瞳孔微微眯着,脸上的神情也带着半梦半醒时的慵懒感。 本来卡露拉这女人就被林觉设定成拥有绝世美貌并且媚骨天生,属于极品尤物的类型。 再加上她现在穿着这种露出度极高的睡裙,大片大片白皙的肌肤暴露在外,还慵懒地支起纤细的腰身靠在床头,嘴角带着神秘的笑意,那场面真的是让人看一眼就会口干舌燥。 ......完蛋,我不行了,这女人有毒。 因为这场面太过诱人,以至于林觉本来想拒绝她那危险的提议,可双腿却不受控制般朝着床铺那边走了过去,一屁股坐在了能感受到阵阵暖意的床边。 当林觉坐在卡露拉的床上时,那股撩人的香味就更加明显了。 要知道,这可不是香水或者什么别的东西的味道,就是卡露拉身上自带的体香。 我的妈呀,这到底是在干嘛?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林觉做梦也没想过,自己居然一大早过来会遇到这样的情况。 他本来穿好了全套西装,打算用最好的状态来接受茉莉的特训,打算如那位女仆所说练习一下如何跟女人相处,如何发挥自己的男人魅力。 谁知这次穿越过来还没遇到茉莉呢,特许就已经开始了......而且还是地狱难度的特训。 就在林觉像个小学生那样坐在这张又大又软的床上,背对着卡露拉不敢看她时,这个坏女人却竟是从床头那边爬了过来! 她在床上爬行的姿势像是一只金丝猫,修长的双腿踢开被单后只能见到一片耀眼的白,仿佛这位女王大人的皮肤压根没有血色似的。 感受到卡露拉靠近的动静后,林觉连忙试图站起身来逃离床铺,可一对纤白有力的手掌却提前按住了他的肩膀。 “来都来了,那就坐着呗,走什么走?” 女人那娇媚的声音在林觉的耳边回荡着,显然是那个坏女人已经来到了他的身后。 两人此时的距离是如此之近,卡露拉就这么伸手扶着林觉的肩膀,以一种身躯前倾的爬跪姿态靠在他身后,脑袋直接搭在他的身上。 咕嘟!感受着后面那诱人的温软触感,林觉再度吞了一口唾沫,苦笑道:“卡露拉,我知道来的不是时候,你也不用这样耍我玩吧?” 在林觉看来,自己应该是因为打扰了卡露拉的休息,所以后者特意这么恶整自己。 谁知卡露拉却在他耳边娇笑道:“不,你来得正是时候......而且还打扮得这么帅气,这点可以给你打满分哦,我,很,喜,欢。” 如今卡露拉所在的这个世界还处于维多利亚时期,男士所穿的服装大多都是那种燕尾服或者绅士礼服,因此林觉这套现代化的喜欢显得尤为别致。 并且正如之前所说,林觉本身其实长得就挺帅气,身材也很高挑挺拔。 这样的身材和容貌换上一套正式的西装后,一下子就有了一股子成熟男士的魅力......所以才会引起富婆BIGMOM的注意。 从某种角度而言,卡露拉也是富婆,于是她对林觉这身打扮非常满意,以至于竟然一大早就被勾起了食欲。 在卡露拉的眼中,现在的林觉就像是一个把自己用精致的包装缎带打包好,然后送到她床上来的大礼,这要是不嘬上几口的话岂不是暴殄天物。 想到这里,卡露拉便把脑袋扭到了林觉的侧脖颈处。 那翘挺的鼻梁像是闻着食物的香气那样稍微用力吸着,并且露出了陶醉的神情。 感受到卡露拉正在自己的侧脖颈处闻來闻去,林觉先是一愣,然后惊讶地问道:“等等,你不会是......不会是想吸我的血吧?” 的确,卡露拉身为血族,吸血本来没什么奇怪的。 倒不如说,她之前拿着泡面和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狂吃才显得奇怪。 但林觉清晰地记得自己把她设定成了“只喜欢吸食纯洁处女的血液”的情况,也就是说卡露拉对男人的血液应该毫无兴趣才对。 谁知,卡露拉却在他身后娇笑道:“的确,本来我从来不吸男人的血,但不知为什么看到你穿得这么帅气,就忽然有了食欲......别怪我哦,是你自己送上门来的。” 话音未落,她便伸出粉嫩的小舌头在林觉脖子侧边舔了舔。 那种湿湿滑滑,温温热热,舌面上还略微带着一点儿粗糙的奇异触感,是林觉从来都没有体验过的感受。 可正当他短暂地沉浸在这种暧昧至极的触感当中时,林觉却忽然感觉眼皮子越来越沉,仿佛浑身失去了力气,眼瞅着下一秒就要遁入梦境。 “卡......卡露拉......你对我......” 还没等林觉把“你对我做了什么”问出口,他便昏昏沉沉地朝后倒去,倒入了一个温软且充满弹性的怀里。 第六十四章 气急败坏的进食活动 身为第二代的血族,卡露拉天生便能够使用许多常人无法想象的神秘术法。 这些术法即便是人类的贤者都无法使用,属于血族独一份的存在。 在拥有这种特殊术法的情况下,卡露拉要让林觉昏睡过去,那简直是再简单不过的事了。 毕竟林觉给自描写出的书中世界设定是“伤害减免百分之百”,本来就不包括对控制系能力的抗性。 换而言之,哪怕他现在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可卡露拉的催眠术法还是照样能生效。 呼......呼......呼。 于是就在一秒过后,林觉便倒在了卡露拉怀里,发出了轻微的呼吸声。 嘶溜。而卡露拉则是笑着舔了舔玫瑰花般娇艳的嘴唇,然后将林觉的身子抱到了床上让他躺好。 做好了进餐的准备后,卡露拉看着床上躺着的这位“创世神”,眼神中不禁露出了贪婪的目光。 自她出生以来曾经吸过无数次鲜血,可卡露拉却始终只是尝过纯洁少女鲜血的味道,对于非纯洁少女或者臭男人则毫无食欲可言。 但不知道是因为现在的林觉太合她的胃口,还是那创世神的身份让卡露拉感觉格外刺激,所以她竟是忍不住想对这个男人下嘴了。 嘿嘿,第一次对男人做这种事,还真是有点小兴奋呢。 想到这里,卡露拉整个人趴在林觉身上,在他的左侧脖颈处再轻轻舔舐了几口,就像是在帮早餐着做体面的麻醉似的。 看到那片区域已经湿哒哒的做好了准备,卡露拉便微微一笑,伸出了自己的两颗尖牙,朝着颈总动脉的位置咬去。 颈总动脉是头颈部的主要动脉干,一口下去保证能够畅饮鲜血,这也是吸血鬼们最喜欢咬的地方......当然如果胖得找不到脖子的话,咬其他地方其实也还凑合。 对于拥有丰富吸血经验的卡露拉而言,她知道自己这一口下去后,两颗尖牙就会深深扎入人体,然后通过类似真空泵结构的尖牙来将血液抽出。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卡露拉能咬得进去才行。 事实上,就在她那对可爱的尖牙咬向林觉的脖子时,那本来柔软的脖颈却仿佛变成了坚韧无比的橡胶结构,竟是把那对尖牙弹了出来。 .......哎? 发现自己的牙齿居然咬不进林觉的皮肉,卡露拉明显愣住了。 不对啊?为什么会咬不进去?难道是我太小心翼翼,没敢用力咬吗? 顿时,卡露拉皱了皱眉,然后稍微用了点力继续朝着林觉的脖颈啃了过去。 照理来说,人的皮肤是非常脆弱的。 别说是血族的尖牙利齿,哪怕是普通人一口下去也能把皮肉给咬出血来。 但就在卡露拉第二次咬向林觉时,情况却依然没有任何变化。 她的牙齿像是咬在了一块橡胶上,林觉脖子处的皮肤和肌肉虽然产生了明显的挤压变形,可是却依然没有出现一丝缺口。 ....... 这是个什么玩意?橡胶人吗? 眼见连续啃了好几口都完全没有任何血液流出,卡露拉也显然有些气恼。 开玩笑,卡露拉可是堂堂二代血族,“鲜血王座”储君,这个世界的女主角,她哪儿受过这样的气? 啊呜!啊呜!啊呜啊呜啊呜啊呜! 于是在气急败坏之下,她干脆抱着林觉的脑袋便啃了起来,用两颗尖锐的牙齿不断地从这男人的脖颈一路咬到脑门,想尝试一下哪儿比较好吸血。 但结果却完全一模一样,无论卡露拉咬得是什么位置,林觉始终都像个完全不受力的橡胶人那般一点皮肤都没有损伤,更别提血了,半滴都没有。 不过这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毕竟林觉的“减免百分百伤害”虽然的确防不住催眠术,但防止物理攻击那肯定是没话讲的。 别说是卡露拉用那两颗可爱的小尖牙在他身上啃,哪怕是全世界最强大的神明用能够贯穿一切的神剑也没法在林觉身上开洞。 这就不是厉害或者不厉害的事,毕竟无论能对林觉造成多大的伤害,在“百分百减免”的词条下都会统统归零。 一点伤害也归零,一百兆点也归零,您随便尽管动手,我破一层皮算我输。 所以在这种特殊规则性设定的加持之下,卡露拉哪怕是把自己的尖牙咬到崩裂,也不可能从林觉身上嘬出一口血来。 “啊啊啊!气死老娘了!这家伙是怎么回事!” 尝试了不知道多少次,把林觉的脑袋都啃得湿哒哒得沾满了唾液后,卡露拉这下子终于抓狂了。 她气得把林觉从床上抓起来又摔又拍,又锤又打,像是在给一块根本咬不动的死硬牛肉松骨松筋似的。 但反正无论卡露拉怎么折腾,林觉还就是从物理意义上无敌的存在,别说吸血,那真是毛都吃不到一根。 所以折腾了大半小时候后,卡露拉也累了。 不是人累了,是心累了。 哎,本王就只是想吃口热乎的饭,怎么就这么难呢? 伴随着噗通一声闷响,卡露拉气喘吁吁地倒在了床上,眼神里已然没有了光。 她那件睡袍早就散乱得不成样子,以至于从衣服开口处露出了大片春色。 本来只是略微有些散乱的金发也早已乱糟糟地不成样子,感觉像是经过了一番激烈的战斗。 至于一旁被丢在床上的林觉就更惨了......那套本来整齐的西装已经被完全撕烂,只剩下一些残破的碎片还顽固地挂在他身上。 累了累了,睡觉吧,讨厌鬼。 本来卡露拉就没完全睡醒,是被林觉的忽然闯入吵醒的。 现在还折腾了半天又一口血都没喝上,导致卡露拉一下子感觉身心疲惫,便毫不在意地倒在床上直接睡了过去。 就这样,血族亲王的房间里头再度恢复了平静。 只不过之前平静时是一个人在床上睡觉,再度恢复后就变成了两个人在床上睡觉。 轻微的呼吸声此起彼伏,林觉跟卡露拉就这么一直在大床上呼呼大睡,直到某人从外头打开了房门,并且露出见了鬼一养的表情为止。 这个露出见了鬼一样表情的人,自然就是准备过来请卡露拉大人起床更衣洗漱,顺带想去看看林觉那家伙有没有起床的茉莉。 当然,茉莉在进这间熟悉的卧室之前,是打死也想不到自己推门进来后居然能看到如此壮烈的场面...... 第六十五章 小坏蛋,姐姐服了 对于茉莉而言,她其实跟林觉一样也处于比较纠结的状态,以至于昨天晚上也没怎么睡好。 话说,昨天我说得好像有点过火,会不会伤了他的自尊心呢? 但是对那种已经有些自暴自弃的人而言,重病下猛药才是合适的做法吧。 不过如果他今天肯过来配合我进行特训的话,那就说明应该没什么问题。 当一大清早茉莉从自己床上醒来,并且开始洗漱着装的时候,她的脑子里都还一直在想着这些事。 对于林觉这个男人,茉莉的态度其实多少有些奇怪......连她自己都感觉有些奇怪。 应该怎么说呢,就是那种“不能放着他这样不管”的感觉吧? 茉莉希望林觉能够振作起来,能够堂堂正正像个男人,为此不惜付出自己的时间和精力。 坦白说,这种事本来不应该归她操心,但茉莉却还是忍不住会这样去想。 毕竟让主人更进一步,扶持、帮助不成熟的主人成长,也是一个优秀女仆应尽的义务。 真是的......明明说好只是服侍他一天,怎么搞得好像我真的变成了他的女仆一样,是我太尽忠职守了吗? 着装整齐并且朝着卡露拉大人的房间走去时,茉莉不禁微微叹了口气。 来到卡露拉的卧室门口后,茉莉轻轻地敲了敲门,随口问道:“卡露拉大人,您起来了吗?” 按照茉莉的经验来看,通常自己这番话问了也是白问。 因为卡露拉基本上不会在自己过来叫她之前起床,而是能赖多久赖多久......跟个没长大的小屁孩一样。 于是眼见没人回应,茉莉便毫不犹豫地推开房门走了进去,来到了那略微昏暗的房间之中。 紧接着,茉莉的眼睛不由得瞪大了,而且是瞪得老大。 那感觉,就仿佛看到了什么难以置信的事情似的......事实上也的确如此。 熟悉的房间里头,飘着一股奇怪的味道。 卡露拉那张大床上头罩着的床幔已经升了上去,床上此时却是一片狼藉。 碎裂的布片犹如雪花般散落在四周,一个男人躺在柔软的床铺角落熟睡着,身上穿着一堆已经很难被称为衣服的东西,仿佛经历过一场战争。 而就在那个男人的身边,一位穿着华贵酒红色睡裙的美艳女子正将修长的双腿架在男人身上,以一种头下脚上的奇怪姿势躺着,身上的衣服也是乱得不行。 ...... 我这是在做梦吗?看到这妹的一幕时,茉莉先是伸手擦了擦眼睛,然后晃了晃娇小的脑袋,再缓缓朝床边走去。 来到床边,她甚至能看到床上那一男一女脸上的表情。 女的自然是卡露拉,男的居然是......林觉? 仔细看去,卡露拉的脸上带着一些不太愉快的表情,秀眉微蹙,嘴角微微撇着,像是遇到了什么不好的对待。 而林觉则是在一旁呼呼大睡,脸上的表情非常柔和,能够感受到那股满足感。 这......这......这!难道说! 看到两人这截然不同的表情时,茉莉一瞬间便已经在脑海中构建出了之前曾经发生的经过。 注,以下均为茉莉的幻想: 清晨时分,大地还在缓缓沉睡,一个身影则是已经鬼鬼祟祟地从大衣柜里头溜了出来。 他看了看床上的女人,眼神中露出了贪婪的神情,像是在看着一个打包好了放在床上的大型礼物似的。 嘿嘿嘿,既然茉莉说让我当个男人,当书里真正的男主角,那么我这个男主角跟女主角发生一点事,也是很正常的吧? 伴随着一阵邪恶的笑声,男人爬上了床,钻进了被子,然后......然后就是“以下省略一万字”。 “啊啊啊啊啊啊!” 想到这里,茉莉忍不住站在床边捂住脸颊尖叫了起来,活生生一幅《呐喊》的名画姿势。 而这如此尖锐的呐喊,也将正睡得昏昏沉沉的林觉给吼了起来。 怎......怎么回事?有人在隔壁放鬼片?怎么听到奇怪的尖叫声了? 然而,随着林觉迷迷糊糊地爬起身子,迎接他的却是一对愤怒的双瞳。 “茉......茉莉?你怎么来了?” 或许是因为被卡露拉催眠的关系,林觉现在的脑子显然有点不太清醒,还以为是在自己房间休息,于是便抬起头来好奇问道。 “我怎么来了?我还想问你呢!你到底对卡露拉大人做了什么!” “我?我对卡露拉做了什么?我......” 林觉本来想说我什么都没做啊?可他话还没说完,便忽然感觉到自己胸前压着什么东西。 他转头一看,才发现那是两只白皙修长滑腻的大长腿。 那对骨感干净,毫无瑕疵,指甲上还涂抹着玫红色指甲油的玉足正放在林觉胸前,感觉像是把林觉的身体当成了一个脚垫子似的。 顺着这对诱人的玉足往上看去,可以清晰地看到卡露拉那琳珑有致的身躯,并且这身躯还因为睡裙歪七八扭的关系,有一大半暴露在了空气当中。 整理一下情况。 我,林觉,跟卡露拉睡在一张床上。 她的衣服很乱,我的衣服也很乱。 根据以上线索进行深层推理可知......可知个屁啊!我什么也没干好吧! 看到正拿自己当脚垫子,躺在床上呼呼大睡的卡露拉后,林觉的记忆也终于恢复了过来。 于是他连忙把那对玉足挪开,爬起身来对双目喷火的茉莉说道:“等等!真不是你想象的那样!是卡露拉想吸我的血!是她把我弄睡了之后拉到床上来的!” “你说什么?卡露拉大人?想吸你的血?” “对!我真的什么都没干,穿越过来就被弄晕了,你要相信......” “胡说八道!卡露拉大人只吸纯洁少女的血!臭男人的脏血给她都不要!” 眼见林觉居然还敢狡辩,拿这种粗糙的借口来骗人,茉莉眼中的怒火显然更甚了。 卡露拉只吸食纯洁少女的血,服侍她多年的茉莉自然非常清楚这点,这怎么可能被林觉“骗到”? 发现茉莉完全不信,林觉急忙继续解释道:“是真的!她真的想要吸我的血!我可以发誓!” “发誓就有用的话,世界上就没有谎言了。” “那就把她叫醒!让卡露拉来跟我对峙!” 明白根本没有办法用语言解释清楚这情况后,林觉便从旁边拉起卡露拉疯狂地摇晃起来,试图将她摇醒。 这么摇了几秒,卡露拉也终于缓缓睁开了金色的双眼......然后苦笑着伸手在林觉脸上捏了一把。 “小坏蛋......算你厉害,姐姐服了还不行吗?” ......啥? 本来卡露拉的意思是“算你厉害,我吸不到你的血,我服了”。 但这番话在这种暧昧的情况下这么一说,却似乎让林觉更加跳进黄河都洗不干净。 房间里回荡着茉莉的尖叫和林觉的怒吼,而身为始作俑者的卡露拉则是优雅地伸了个懒腰,仿佛什么事都没发生似的。 第六十六章 狩猎聚会上的被害者 房间里头的这场闹剧一直持续了足足半小时,当林觉在茉莉的服侍下进行洗漱时,他的脸上都还带着臭臭的表情......毕竟谁被冤枉都会感觉十分不爽。 “都跟你道歉道了这么多次了,别生气了好吗?” 眼见镜子里的林觉还是一副臭脸,在他后头帮忙梳头的茉莉也露出了抱歉的笑容,然后在他脑袋上轻轻地摸了摸。 此时的林觉穿着一套干净的棉毛睡袍,显然刚刚在浴室里头冲了个澡,目的是为了把卡露拉留在他身上的口水味全部冲掉。 洗完澡后,茉莉拿着衣服过来准备给他更换,顺带帮他梳头、剃胡子等等。 只不过林觉却始终撇着个嘴,显然还在介意方才被冤枉的事情。 可不是吗,站在林觉的角度来看,刚才的事真的太过分了。 明明是卡露拉,明明什么都是她做的。 吸血也好,催眠也好,撕烂衣服也好,丢在床上睡觉也好,全都是卡露拉的锅。 可那家伙就这么呼噜一躺,醒来后就全变成林觉的不是了。 受害者变成了加害者,这还有天理吗?还有王法吗? 虽然后来卡露拉还是将整件事对茉莉解释清楚,但林觉还是感觉人格受到了巨大的冒犯。 尤其那女人把脚丫子放在自己胸前睡觉这事,给他留下了浓浓的心里阴影,真要这么做的话就不能好好的穿个丝袜再做吗。 当然,即便如此,林觉也不是那么小气的人。 他哪怕是摆着臭脸,也依然坐在那里让茉莉捯饬,让茉莉把自己弄得更像是这个世界的男主角,夏洛克男爵。 说起来,男爵虽然在“贤佑之国”里头也属于贵族的一部分,但实际上却没什么权力,只是贵族爵位里头最末的一等,相当于贵族之中的吊车尾。 但即便是贵族里头的吊车尾,在这国家最边境的“无冬镇”里头,林觉这个男爵的头衔也还是很唬人的,属于整个镇子里的两大贵族之一。 另一位镇子里头拥有爵位的贵族名叫施仁老爷,头衔也同样是男爵。 由此可见这小地方到底有多么不起眼,两个男爵就算大官。 而在茉莉看来,男爵就该有男爵的容姿气度。 所以林觉首先要做的就是改变外表,要从外表让他看起来更有男人味,更加成熟。 因此沐浴过后,她拿起剃刀将林觉的胡子全部剃掉。 再将其头发打理成了稍微带点蓬松感的淡卷发,这样看起来发量会更多一点。 处理完了头发,茉莉还在林觉身上喷了一些时下流行的男士香水,这种香水有着清新的柠檬香气,配合林觉的年龄会非常合适。 最后,一套长裤、马甲和男士狩猎服被茉莉套到了林觉身上......这让他看起来完全变了一个人。 虽然对茉莉帮自己穿衣服这种事情有些那啥,但看小女仆都没有任何反应,林觉也只好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实际上他已经尴尬到爆炸了。 尤其是在穿裤子的时候,茉莉的脸距离林觉的腰就只有一拳之隔,这万一要是忽然来个亮剑吹号,岂不是这辈子都不用见人。 “很好。”但茉莉却显然没察觉到林觉的窘况,而是退后两步上下打量着他,比个大拇指夸奖道;“比之前像样多了,不愧是我的品位。” “你这好像不是在夸我吧?” “那种事情并不重要,好了,咱们出去给卡露拉大人看看吧,接下来还得出发去参加狩猎聚会呢。” “狩......狩猎聚会?什么东西?” “昨天不是说了吗?我会带你去见很多女士,培养你跟女性打交道时的自信和风度,没有什么比镇子里的狩猎聚会更好的机会了。” 茉莉一边说着,一边将林觉朝外头推去,显然一点都没在意过林觉的意愿。 “狩猎聚会”,正如其文字上所描写的,是一群乡绅贵族们出去进行狩猎时顺带举办的聚会,通常会在中午进行。 主人和受到邀请的客人们会穿上正式的服装前往郊外,男人们用弓箭或者火枪进行狩猎,女人们则是在后面游玩和观赏风光。 这种场合相比起隆重热闹的晚宴,要更加轻松休闲,没这么多弯弯道道。 大家一起呼吸着新鲜空气,享用着现场打来的野味,喝着主人家带来的各种美酒,是一个相当不错的社交场合。 当然,林觉完全没有参加这种场合的经验,所以他被茉莉带到客厅的时候整个人还是懵的。 看到全套行头整整齐齐的林觉时,正在用早餐的卡露拉不禁笑道:“喔,不错嘛,果然你还是稍微收拾一下会比较帅,而且很适合正装呢。” 她一边说着,一边挑逗般挑了挑眉,那感觉活像是一只看到兔子的女狐狸。 而林觉则是坐在餐桌上,没好气地说道:“以后在某人面前我会尽量避免穿正装,免得某人又莫名其妙地勾起了食欲。” “哈哈哈,别这么说嘛,反正你的身体情况特殊,我的牙齿又咬不进去。” “那也不代表我喜欢被你迷晕然后当做磨牙棒乱啃......不提了,说起来就恶心。” 一想到自己的脑袋不久前被卡露拉上上下下啃了一遍,林觉就不自觉地撇了撇嘴。 就这样,用餐结束后,林觉便跟茉莉一起坐上了马车,再度朝着那熟悉的“无冬镇”驶去。 一般来说,参加这种聚会的都是家里的男主人,再加上卡露拉对人类的社交活动毫无兴趣,所以她肯定是不会跟过来的。 因此,今天林觉要以夏洛克男爵的身份第一次出去跟人接触。 而且还是跟一点都不认识,初次见面的另一位贵族,施仁老爷以及一大堆镇子里的乡绅、小姐们接触。 于是就在马车缓缓朝那边驶去的时候,林觉就感觉胃有些不舒服了......毕竟他可是第一次遇到这种场合。 但即便林觉再不适应都好,该来的始终都要来。 夏洛克男爵家的马车缓缓开到了“无冬镇”的郊外。 此时在郊外那片繁花似锦的野外花园处已经站满了人,很显然都是被施仁老爷邀请过来的镇内乡绅。 当林觉被茉莉扶着走下马车的时候,一个拄着羊头拐杖,看起来莫约四五十岁的中年男子便在几位年轻女性的陪伴下迎了过来。 并且他还大老远便对着林觉张开了双臂,一副非常热情的模样。 这个中年男子,就是“无冬镇”里的另一位贵族,也是这个镇子位阶最高的统治者之一,施仁老爷。 并且他还有着另一个身份......那就是接下来马上要发生的第一个案件的被害者,还是死相相当凄惨的被害者。 第六十七章 大难不死与转头就死 施仁老爷是“无冬镇”非常有名的小贵族,并且是在二十年前便迁到这里的老人,可以说是本地根深蒂固的老牌贵族势力。 在这种时代背景的乡下城镇之中,除了作为管理者的治安官员之外,最有权势的便是这些居住于此的本地贵族群体。 跟最近才搬迁到这里,并且没有积极参与各种社会活动的林觉不同。 施仁老爷对本地的影响力之大可以说是难以估量,甚至治安官的任命都得经过他的推荐。 这个中年男人有着三家食品店,五家磨坊,两间服装店,一间银行,一千亩左右能够耕种的肥沃土地,家里住在豪华的大宅邸里。 宅邸之中马厩、花园等设施应有尽有,还有三个厨子、两个管家、两个马夫、几十个侍从和十几个不同类型的女仆,从各种意义上都是牌面十足了。 而就是这样一位老牌贵族,则是在这个悠闲的中午时分朝着林觉张开了双臂,他胸前挂着的那枚纯金外壳的小怀表在阳光下闪烁着夺目的光芒。 “哈哈哈!夏洛克老弟!初次见面,我可是想你想了好久!” 施仁老爷在大庭广众之下龙行虎步地走了过来,大笑着张开双臂搂住林觉,用力拍了拍他的后背。 “您......您好,施仁先生。” “别这么见外,直接叫名字就行。” 施仁老爷拍了拍林觉的肩膀,将他带到场地正中。 然后大声对周围所有人说道:“诸位,诸位,请允许我将我最好的朋友,大难不死的夏洛克男爵介绍给大家。” 啪啪啪!啪啪啪啪啪! 在施仁老爷的带领之下,周围的几十位乡绅、小姐都热情地鼓起了掌,并且几乎所有人都用惊喜的目光看着林觉。 毕竟怎么说呢,不久前这位夏洛克男爵死而复生的事情已经传遍了整个无冬镇。 大家伙都知道那位男爵大人不但没死,而且病还奇迹般的好了。 要知道,这犹如风景画般一动不动的边境小镇里头最缺的就是新鲜谈资,之前年轻貌美的男爵夫人搬迁进来的时候就因此而引发过不小的轰动。 只不过最开始“夏洛克男爵”据说是因为体弱多病的关系而没怎么出来见过人,长期都在房间里头休养,结果第一次出现就是在葬礼上。 所以也不怪当这次狩猎聚会上的参加者们都用热烈又好奇的目光看着林觉,毕竟谁不喜欢一个大难不死的传说级人物呢......可惜额头上没有伤疤。 当然,最开始林觉也对其他人稍微有些敬畏,但在施仁老爷的带领下他也很快放松了下来,毕竟这位大叔可太能扯了。 “老弟,这位就是咱们镇子上最有名气的画家,毕卡索,不过他的画好像一幅都没卖掉,人们似乎不理解他在画些什么......悄悄说一句,我也不理解,但毕竟镇子上就他一个画家,多少还是得给点面子。” “那是‘梅品味男爵服装店’的店长,安娜贝尔女士,你应该认识她对吧,之前你跟夫人好像去过她的店里,然后这疯女人把见过你们的事走街串巷说了一次,真是唠嗑之王,全镇子都没人有她能唠,可能除了我之外。” “还有那边那个在喝酒的小胡子,就是下巴上好像长了一团杂草的小个子,他就是咱们镇子里的治安队队长,看不出来吧?他曾经在王都那边干过,因为得罪了某个皇亲国戚而被贬到了这鬼地方,不过能力很强......或者说在没喝醉的时候能力很强,虽然我还没见过他清醒着。” 从林觉来到这聚会场地的时候开始,施仁老爷就一个劲的叽里呱啦跟他介绍着众人,言语间不乏风趣幽默的描述。 而被他介绍到的人也都或是朝这边笑笑,或者举起酒杯,或者朝他比个中指啥的,总之现场都是一片欢乐的感觉。 毫无疑问,施仁老爷是个热情好客的主儿。 他虽然在这小镇子里位高权重,不过却并不做些压榨百姓的事儿,反倒是跟镇子上上下下都处得很好。 要知道在这个年代,类似施仁老爷这样拥有大量土地的贵族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社会组成部分。 他们的财产来源主要来自于各种土地、店铺的租金和收入,相比起那些为富不仁、到处压榨的土财主们,稍微有脑子一点的贵族更倾向于维持城镇居民的稳定生活。 因为持久而稳定的生活可以让自家的财产来源更加安稳,当然除了这些之外,也还有名誉和责任感方面的因素在内。 以施仁老爷为例,他在“无冬镇”的社会关系里扮演着类似镇长的工作。 除了参加、举办本地的各种活动之外,他还在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帮助百姓就业或是担当“荣誉治安官”,帮忙维持镇子里的秩序等等。 总之一句话,施仁老爷算是个热心肠的好人......但在这个世界里,好人不一定有好命就是了。 于是就在那位男爵终于放开了林觉,跑到一旁去调戏良家妇女的时候。 终于抽空端了一杯酒过来的茉莉则是小声问道:“怎么了?你好像看他的表情不对?” 从林觉下车看到施仁老爷走过来开始,他的表情就有些纠结,茉莉显然一眼就能够看得出来。 “的确。”林觉举起装着香槟酒的杯子喝了一小口,皱眉道:“因为这人可能没几天活头了......是我写的。” “......他会死?为什么?” “因为炼金术,他会在最近死于某个疯子炼金术师的一场研究。” 说到这里,林觉又看了看正在几名贵族之中举着红酒大声谈笑的施仁老爷,眼神中闪过一丝迟疑。 在《诡秘王座》的世界里,人类方最经常登场的大型势力除了王都那群怪人之外,便是炼金术师所属势力,又名“神圣三元会”。 所谓的三元,指的是“水银”、“硫磺”和“盐巴”,或者说是汞、硫和盐也行。 对于炼金术师而言,汞代表着精神,盐代表着肉体,硫代表着灵魂。 三元聚合形成世间万物,而炼金术师的流派也因此而分为了“汞学派”、“硫学派”和“盐学派”三个分支。 根据林觉最初的设定来看,这个世界的炼金术师几乎没有几个是正常人。 他们有的在与血族的战斗中陷入疯狂,有的在研究人体中陷入疯狂,有的在追求未知中陷入疯狂。 总之,炼金术师这四个字,几乎就是疯狂的代名词。 而在这“无冬镇”里头,非常凑巧的便存在着一位炼金术师......而且还是因为研究太过疯狂而被“神圣三元会”驱逐的被放逐者,用屁股想都知道她疯得有多厉害。 第六十八章 身为男主角的第一次任务 坦白说,如果一个炼金术师能疯狂到被这个群体放逐的话。 那么就说明她已经疯得让疯子都无法理解了,这显然不是一个良好的信号。 “那个疯子炼金术师就是施仁老爷最近新娶的一房小妾,名字叫克丽丝,她正在这个镇子里悄悄地做着一个变态的研究。” “变态的研究?有多变态?” “她在做着把人类变成血族的研究,也就是所谓的‘人造初拥’。” 人造?初拥? 听到这个词的瞬间,茉莉不禁瞪大了眼。 身为血族亲王的女仆,茉莉自然知道“初拥”是什么意思。 简单来说,初拥可以理解为是建立一个“血盟誓言”。 执行初拥的血族会通过将受拥者体内的血液吸食干净后,再让其反过来吸食血族的血液,从而达成一种互相交换血液的仪式。 经过这样的仪式,人类就会变成新的血族,只不过位代会有所降低,力量也没这么强大。 例如卡露拉本身是二代血族,如果她如通过初拥来发展下线,那么跟她举行了仪式的人类就会变成三代血族,成为那位亲王的眷属。 只不过这种发展方式会导致力量一代一代减弱,一代血族最强,二代其次,三代更弱,如此往复。 所以从某种角度而言,三代血族其实也算是强者,毕竟这年头的新血族几乎都是些十代八代的新生种,力量已经非常微薄,比人类也强不到哪儿去。 可虽然茉莉非常了解这种仪式,她却从未想过人类也能进行初拥,这怎么进行啊? 眼见茉莉露出了疑惑的神情,林觉便补充道:“克丽丝那女人用炼金术的手段制造了一些伪血族之血,她会把人体内的血液抽干,再将伪血输入进去,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来制造新的血族。” “......那家伙绝对是疯了,这怎么可能呢。” 听到这里,茉莉忍不住被那荒唐的想法给弄得有些无语。 那个叫克丽丝的炼金术师到底是多么看不起血族?怎么能指望通过一些人造之血来让人类变成血族啊?这想法简直幼稚得能把幼稚鬼卡露拉笑死。 但幼稚归幼稚,最可怕的地方在于克丽丝真的这么去做了。 而且那女人在做试验的时候,完全就没把接受试验的人的小命当成一回事,其中自然也包括施仁老爷的小命在内。 毕竟用来经过炼金血液转换试验的人都是活生生的人类,这可不是一句“为科学献身”就能说得过去的......这句话在死后说还是活着时说的意义完全不同。 所以如果按照原剧情走的话,最近治安队应该已经发现了一些死状奇怪的尸体,接下来很快就会轮到施仁老爷为科学献身。 本来在林觉眼中,这次的“无冬镇疯狂炼金术师事件”不过是自己小说里为了给主角小试牛刀,而随手写出来的第一个案件而已。 案件本身并不复杂,但是却很诡异,并且也同时带出了“血族”这个异人种族。 一具具尸体被接连在天明时分发现,脖子上还有两个小洞,可奇怪的是体内的血液还在,而且满得都要溢出来了。 夏洛克男爵会在案件里展现自己身为侦探的洞察力,并且将“真理之瞳”的能力稍微整理出一个大概,并且为卡露拉的身份做个解释。 最后的结局自然是他漂亮地将克丽丝夫人捉拿归案,也因为这次事件的功绩而被王都注意,从而进一步前往王都。 本来是这样的......本来是这样没错,如果林觉要按照书里的原剧情走,应该默认让这一切发生才对。 但此时林觉看着那个正举杯跟众人畅饮的施仁老爷时,却不由得摇了摇头。 单纯写在书里的内容,以及自己现实里认识、见到过的东西,会给人以完全不同的感受。 如果说林觉在写这些内容的时候完全没考虑过死者的心情,那么此时的他却不得不考虑。 要知道,眼下这个施仁老爷可不是书里的区区几个文字,而是一个大活人。 并且这个热心肠的老贵族刚刚还对第一次见面的林觉很好......所以林觉不能看着他这么死于非命,那也未免太过冷血了。 想到这里,林觉便对茉莉小声道:“我今天可能要做点事,你能帮我个忙吗?” “帮忙?帮什么忙?” “在我做事的时候,把我遇见的事情、说过的、听到的话全部事无巨细地记录下来,这样的话我写小说时能省不少力气。” 现在林觉除了日常要进入到书中世界担任男主角的角色之外。 还要在晚上将这一切记录下来写成小说,这可不是一件轻松的活儿。 因此如果他要将大量精力和世家投入到书中世界,那么在写作方面必然会有些跟不上,这时候就需要一个助手。 “没问题。”茉莉显然也懂他的意思,便点头道:“我会帮你全部记录下来,你可以放心大胆地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很好。”林觉闻言微微一笑,将酒杯里的酒一饮而尽,然后便朝着施仁老爷和治安官那边走去。 人如其名,治安官杜邦是负责维护一方治安的“治安队”里的官员。 只不过现在看来,那个小个子治安官倒像是一个酒馆里常见的酒鬼,酒杯不离手的那种。 当林觉朝那边走过去时,他还在一杯接着一杯地喝着,并且跟施仁老爷讲着最近发生的事。 由于“无冬镇”平时还算比较比较平静的关系,治安队的工作也相对较少,但最近却是例外。 眼见林觉走了过来,施仁老爷便笑着说道:“林觉老弟,杜邦治安官正在向我汇报最近的那几起奇怪的案件,你有兴趣听听吗?” “奇怪的案件?有多奇怪?” “嗝儿......血族怪异杀人案件,奇怪程度仅次于你的死而复生。” 这个叫杜邦的小个子一边打了个酒嗝,一边摇头苦笑道。 正如之前林觉对茉莉所说的那样,最近有几具尸体被发现倒在了清晨的镇子边缘。 这些尸体有本地人,也有游客或者行商,死状却是一模一样,面色苍白,然后脖子上出现了两个被咬过的伤口。 “一般来说,被血族袭击了的死者体内血液应该会被吸干才对,但事实上却没有......所以让人感觉非常奇怪。” 说到这里,杜邦不禁叹了口气。 在这个世界上,人类被血族袭击其实还挺常见的。 但血族袭击人类通常是为了鲜血,那群怪物会从迷雾之中现身,然后大快朵颐。 也就是说,血族杀人不是目的,吸血进食才是目的。 所以杜邦完全不能理解,怎么会有血族袭击了人类后光杀不吸,而且明明都咬了一口,为什么死者体内的血液都还很充裕呢? 这个问题的答案杜邦和施仁自然不知道,可林觉却再清楚不过了。 因此听到这件事后,他便嘴角一扬,准备来个标准的“人前显圣”,一展身为本世界男主角的威风。 第六十九章 自投罗网的圈套 于是林觉先是装作思索了一番,然后点头问道:“那些死者的尸体在什么地方?我可以去看看吗?” “哈?你?你去看什么?那可是尸体啊,一点都不好看。” 坦白说,当听到林觉的这个请求时,杜邦是有些诧异的。 毕竟贵族老爷们一般都不会接近尸体那种不洁的东西。 “但如果不去看的话,是不会知道真相的对吧。” “真相?你的意思是只要你去看了,就会知道真相?” “说不定,我稍微学过一点医学知识,可能派得上用场。” 看着林觉那自信的表情,杜邦缓缓放下了手上的酒杯,用审视般的目光打量着这位初次见面的男爵大人。 而一旁的施仁老爷也似乎来了兴致,连忙趁热打铁的说到:“哦?这就是所谓的久病成医吗,杜邦,那就带他去看看吧,我也一起。” “这......这个,我真不建议两位去看尸体,真不太好” 发现施仁老爷居然要跟林觉一起去看尸体的时候,杜邦好心的劝阻道。 毕竟他可不认为这些贵族老爷能够把尸体当咸鱼看待,那可差得太远了。 “哈哈哈哈!你觉得我会害怕这个?” 但在听到这番话后,施仁老爷却哈哈大笑了起来,笑着说道:“之前没跟你说过吧,我在年轻的时候可是当过骑士的,那位大名鼎鼎的“霸王”罗梅洛大人还是我曾经的上司,你觉得我会害怕区区几具尸体?” “原来如此,这可是连我都不知道的设定......” “设定?什么设定?” “咳咳,没事,那咱们这就走吧,聚会什么的晚些再继续也不迟,还是先把案件解决了再说。” 林觉原先还以为施仁老爷只是一个靠着祖上积德的小贵族,谁知原来竟是一位上过战场的骑士,这人设一下子就比之前丰满了不少。 所以应该怎么说呢?这就叫人设补完机制吧。 在林觉没有描写的情况下,世界会自动将各种空白填满,以至于添补出来的东西连作者都会感到惊喜。 既然施仁老爷曾经在那位霸王的麾下当过骑士,那么他肯定见惯了尸体吧?还是挺让人安心的。 就在三人离开聚会,乘坐马车前往治安队总部的时候,林觉是这么理所当然的认为的。 然而,半小时后,施仁老爷却捂着嘴搀扶住墙壁,背着众人不断地发出呕吐的声音...... “你还好吧,施仁老爷。” “还......还好,就是刚才吃得有点......有点多,所以胃不......不舒服。” 看着那躲在墙边不断颤抖着的背影,林觉一边捂着嘴不让自己笑出来,一边装出一副关切的模样问道。 原本他还以为,这位在战场上厮杀惯了的骑士在见到尸体时会面不改色。 可却没想到施仁老爷在来到停尸间,看到了那几具面色苍白,而且稍微有些腐败的尸体时却是哇得一声就吐了出来。 即便是在呕吐的状态下,可施仁老爷却还是想在林觉和杜邦的面前展现出一派绅士风范,可实际上却只是在自欺欺人罢了。 在放施仁老爷自己缓缓后,林觉转头便朝着台子上放着的第一局尸体走了过去,近距离观察起来,完全无视了死者的惨状。 如此大胆的行为倒是让一旁的杜邦感到有些惊讶,毕竟林觉可不像是这种能直视这玩意的人。 但事实上怎么说呢,他好歹大小是个医生,医生哪儿有怕死人的。 老早在学医的时候,林觉就不止一次见过尸体。 后来工作虽然是在口腔医学科,不过毕竟干的是这个行业,自然比普通人胆子大点儿。 于是林觉走过去在尸体身上......主要是脖子处观察起来,果然看到了两个小小的伤口。 那两个伤口恰好在侧脖颈处,而且一上一下靠得很近,恰好是一个竖向牙印的感觉。 果然,这不是血族咬出来的牙印,而是类似针管的感觉。 看了一眼那伤口后,林觉即便不用“真理之瞳”来观察,也能看出这明显不是牙齿留下的痕迹。 他也立即抬头对杜邦说道:“杜邦治安官,这并不是血族所为,是人类干的。” 什......什么!听到这里,杜邦猛地瞪大了眼,还在墙角狂吐的施仁老爷也停下了呕吐,用惊讶的目光看着这边。 随后,林觉详细地给两人讲解了一下血族尖牙的吸血和用针筒进行的吸血有什么区别,听得两人是一愣一愣的。 以至于杜邦也不禁惊讶的说道:“夏洛克男爵,你这懂得也太多了吧,居然连血族的尖牙是什么模样都一清二楚。” “那当然,我可是被......咳咳,我在这方面专门做过研究的。” 林觉本来想说“我可是被这尖牙啃了半天”,但转念感觉不太对劲,于是便连忙转换了话题。 但不管怎么说都好,总之杜邦也算是相信了林觉的话,明白这次的犯人并不是血族。 可是一想到这么一个心狠手辣的犯人居然就在镇子里,杜邦便咬牙道:“太可恶了,居然把我们治安队当傻子耍,我一定要把那犯人捉拿归案!” 而林觉却笑道:“等等,不着急,我有一个计谋可以让犯人自投罗网。” “哦?快说说看?” “你只需要这样......这样......再这样,就行了。” “这,这真的能把凶手吸引出来吗?” “放心,反正不成也没有损失不是。” 虽然杜邦感觉这个计谋怪怪的,但既然林觉都这么说了,他也只好尝试着去做做看,反正失败了也没有损失。 于是就在数小时后,一条奇怪的新闻便在有心人的推动之下很快便传遍了整个“无冬镇”。 “哎,二婶儿,听说了吗?之前据说被血族害死的几个人里,有一个男的忽然从停尸间里头站起来跑掉了。” “何止是站起来跑掉,而且还是当着治安官杜邦先生的面站起来跑的,好家伙,真吓人。” “怎么咱这镇子最近总是流行死人复活?之前夏洛克男爵也是这样,这次也是这样。” “谁知道呢,最近风水不太好吧......听说那个复活过来的男人跑到东边的森林去了,咱们可得离那森林远点儿。” “无冬镇”很小,小到任何消息都会很快传入每一个人的耳朵里,这点恰好是林觉可以利用的东西。 在这种情况下,当天夜晚,镇子东边的森林之中便出现了一个诡异的影子,并且正在四周缓缓地徘徊着。 第七十章 装逼之路的开始 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 浓浓的夜色之下,一个皮肤苍白到完全不正常的年轻男人穿着一件有些破烂的衣服,在漆黑的森林之中茫然地徘徊着。 仔细看去,他那对赤红的瞳孔时不时仰着脖子抬头看向月光。 这种姿势下,脖子上那两个类似牙印的伤口在月光的照耀下清晰可见。 这个年轻男人从森林东边走向西边,又从西边走回东边,仿佛在寻找什么,也仿佛是失去了人生的方向。 而就在他正这样到处徘徊着的时候,另一个欣喜的目光则是从一旁的一棵大树后扫向了他。 果然......这人就是我前天做实验的第五号实验体,是他没错! 躲在树后打量了这个男人很久,确定他就是自己当时的那个实验体时,那位名为克丽丝的女炼金术师不禁露出了愉悦的神情。 对于克丽丝而言,她这辈子最希望的就是能够完成的就是有关“人类血族化”的试验。 哪怕这位炼金师曾经因为在王都那边提议进行这种荒谬的研究而被“神圣三元会”放逐,可即便来到这边境小镇后,她也依然不忘初心。 俗话说得好,不忘初心,终得始终。 此时在克丽丝眼里,那个正徘徊于森林之中的男人就是她的始终,证明了她的血族研究是有价值,有实用性的。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在那一刻,克丽丝真的很想仰天大笑几声。 本来在看到前五号实验体全部身亡,没有一个成功转化为血族的时候,这位丧心病狂的炼金术师还挺沮丧来着。 当然,她沮丧的不是死了五个人,而是自己的研究没有成功。 但现在一切都过去了,一切苦难都已经过去,接下来的......便是收获。 于是在确认这位第五号实验体成功活了下来,并且双瞳发红,已经显露出了血族特有的特征后。 克丽丝便从树后走了出来,朝着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还没等她近身,那男子便头也不回地问道:“什.....么.....人?” “创造你的人。”克丽丝微微一笑,笑道:“跟我来吧,你的身体已经发生了超凡的变异,但这还没完,我可以让你拥有更强大的力量。” “更强大......的力量?一切都是......你造成的?” “对,是我用你的身体做的试验,但试验还没完成,还有很多调整的空间,所以你得跟我回去。” “是吗......但很可惜,你已经回不去了。” 话音未落,那个男人微微一笑,转头看向了克丽丝。 月光之下,那是一张年轻帅气的脸。 虽然眼睛的确散发着赤红的色泽,皮肤也白得吓人,可他却毫无疑问是个正常人。 哎?看到这个年轻人的时候,克丽丝明显楞了一下。 她似乎感觉有什么不对,却又说不清不对的地方在哪儿。 “不认识我这张脸了是吗?” 那个年轻人随手在眼睛上一抹,将那赤红色的美瞳摘了下来,笑道:“也是,你在拿活人做研究时,根本也没必要记住实验体的容貌,只记得大概的年龄和性别,对吗?” 不好!上当了! 看见那个年轻人摘下了美瞳,克丽丝先是一惊,然后立即瞪大眼睛猛地朝后方跑去! 但还没等她跑出几步,一个娇小的身影便从天而降,直接反扣住她的双手,将其一下子按倒在了地上。 “文字对话记录完毕......犯人也抓捕完毕,工作结束。” 那个忽然从树上跳下来的身影自然就是茉莉,而她的手中还拿着一本轻便的记事簿,上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各种东西。 既然茉莉在这里,那么方才那个假扮血族的年轻人的身份自然也一目了然,便是林觉本人。 今天晚上的计划,名为“黑夜之中.引蛇出洞”。 在林觉看来,既然那个克丽丝的实验是想人为的制造出人造血族,那么在得知自己的实验体活了过来时便一定会出来与其接触。 既然这样的话,那么就先让杜邦那边散播谣言,让镇子的普通人不要靠近东边森林。 然后等到晚上,林觉再伪装成血族的样子在森林里徘徊准备钓鱼执法就好。 果不其然,克丽丝真的上当了。 这位疯狂炼金术师傻不拉几地跑了过来,在大晚上的森林里疯狂自爆。 在那瞬间,森林四周一下子灯火大作!许多治安队的成员举着火把朝这边跑来,领头一人自然就是那位杜邦治安官。 今晚的杜邦显然没有喝酒,他那鹰隼般的目光看向了被按在地上的克丽丝,然后立即吩咐道;“原来是你这个毒妇......去!把她拿下!带回治安队总部进行盘问!” 不过杜邦虽然说是这么说的,可实际上在场众人都知道已经没必要盘问了,因为克丽丝将自己的罪行自爆的非常清楚。 将那个女炼金术师用铁链锁起来带走后,杜邦忍不住皱眉道:“居然是她,施仁老爷最近刚纳的一房小妾,太离谱了,那老家伙真没什么看人的眼光。” 吐槽归吐槽,这位治安官还是立即来到林觉面前,对其点头致敬道:“非常感谢,夏洛克男爵,没想到您的计谋真的有效,居然一下子帮我们抓到了犯人。” 老实说,本来杜邦之前还不怎么相信林觉的话,但这一次他是真的服了......甚至就连称呼都变成了“您”。 除了杜邦之外,周围的一众普通治安员们也是用饱含敬意的目光看着林觉,仿佛在看着什么让人敬仰的大人物似的。 林觉这辈子还是第一次被这么多人敬仰,那感觉别提多棒了。 嘿嘿,嘿嘿嘿。 于是在昏暗的森林里,林觉不由得微微笑出了声,直到被一旁的茉莉掐了一把才立即停了下来。 “别笑。”茉莉在他旁边挑眉道:“既然要装高人,就得一直装下去,千万不能笑,一笑就会破功。” 啊?有道理,没想到茉莉还是个装逼高手。 顿时,林觉立即止住了笑脸,并且将双手背负在身后,摆出了一副牛逼轰轰的高人模样。 眼见林觉的气势越发变得浑厚,变得自信,杜邦等人这下子就更加崇拜他了,甚至纷纷开始鼓起掌来。 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 一时间,“无冬镇”东边的小森林里传来一阵阵整齐的掌声。 这掌声,听得林觉那叫一个浑身舒坦,甚至就在回家睡觉的时候都还带着愉快的笑容。 原来当男主角装逼是这么有趣的事......那我可得好好装一装。 就寝之前,林觉都还仿佛能听到耳边响起的掌声,还能感受到众人崇拜的目光。 而这一刻,也正是林觉走上“装逼王”这条不归之路的开始......因为他已经上瘾了。 第七十一章 大小姐变成女流氓? 噔噔噔~~~~~啦啦啦~~~~~ 因为昨天发生的事情让林觉太过愉快的关系,以至于他在第二天早上起来,跑到厕所里头刷牙洗脸的时候都还在哼着小曲儿。 不得不说,今天的林觉格外轻松,非常的轻松。 答应要去《全球之劫》的世界里头陪鹤清羽参加收徒典礼是明天的事,也就是说,他今天可以悠哉悠哉地一个人度过。 想码字也好,还是想玩游戏也好,或者出去逛超市,逛街也好,全都是林觉自己说了算。 这感觉真棒......感觉好久都没有这么轻松过了。 随便蒸了两个包子当早餐后,林觉看着空荡荡的房间以及趴在地上吃着包子皮的金毛,露出了满意的神情。 在过去的很多天里,林觉一直都处于莫名其妙的忙碌状态。 各种小说里的人物一个接一个的登场,前往各种世界不断地来回穿梭,这让他多少有种应接不暇的感觉。 怎么说呢,林觉虽然也不是讨厌宫明月、卡露拉、茉莉、鹤清羽等人,但有时候他也会想要一点自己的空间。 像今天这样就挺好,天色不错,给人以神清气爽的感觉。 想到这里,林觉便独自来到庭院,一边舒展着身躯一边呼吸着新鲜空气,脸上带着愉快的表情。 但就在这时,他的手机却忽然响了起来,响起的是一个熟悉的铃声。 这铃声是......老妈? 林觉的父母都是退了休的医生,退休后就按照他们之前制定好的计划去周游全国。 甚至据说二老还在学习外语,准备在周游全国后进而去周游全球。 一般来说,那两位会在大部分时间里假装没有这么一个儿子,所以林觉接到他们电话的概率并不高,一般接到了也不会有什么好事。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上一次还是父亲打电话来勒令林觉去某间医院好好上班,不要再在家里做什么无谓的写作梦啥的。 对,那间医院就是“伊丽莎白.阿卡姆精神病患疯人院”......之前完成过“关押血池老祖”这个壮举的精神病院。 鉴于这种前科,林觉总感觉父母打电话过来没啥好事。 可他也只能划开接听键,无奈地问道:“喂,老妈?最近怎么样?” 顿时,从那边立即传来了一个许久未见的嗓音。 “我们这边当然还好,就是你那边,之前李阿姨说你把女孩子带回家了?有这么回事吗?” 李阿姨?把女孩子......啊,宫明月那档子事吗。 听到这里,林觉才反应过来老妈想说的是好多天前发生的那件事。 当时林觉出门去卖破烂电视零件,宫明月恰好带了慰问品过来看他,谁知在外头闲逛时却遇到了住对面的李阿姨。 这件事林觉那时候也没怎么放在心上,现在才想起来李阿姨不可能这么不八卦,肯定会把这事跟老妈讲,结果就是有了这一通电话。 于是林觉只好苦笑道:“别误会,那是我一个普通朋友,不带男女......” 似乎早就想到林觉会这么说,林妈便冷哼道:“哼,我倒是想误会,但可惜你从小到大也没让我误会的机会。” “是......是吗。” “听李阿姨说那女孩子不错,长得跟明星似的,怎么样?有戏吗?” “啊?她?她可能没什么......没什么戏吧。” “没什么戏还能跟你到家里来?不是我说,你从小到大一个女孩子都没带回家过,隔壁李阿姨的儿子十六岁就把女朋友带回家了。” “可他当年不是因为早恋而被李阿姨打得脸都肿了,半个月没出来门吗?” “早恋也好过晚恋,甚至不恋吧。” “你那时候可不是这么说的,你一直都在说晚点谈恋爱好,大家都成熟了,谈起来也有数。” “我是说过这话,但你这都已经不是成熟了,而是快放坏了,再不谈就得沤臭了都。” ...... 听到老妈在电话里这样说自己,林觉不禁感到阵阵烦躁。 我这是不谈吗?我这是没条件谈好吧,有头发谁想当秃子啊。 眼见儿子不说话,林妈继续说道:“总之,你要么尝试主动出击,把那个女孩子追回家来,要么就老规矩,我托李阿姨给你介绍对象。” “等等,李阿姨给我介绍的对象你又不是不知道,之前见过的那个离异带两娃,那娃都跟我差不多大,这怎么谈?” “都说了那是李阿姨搞错了,她说这次会介绍年轻点的给你,而且保证没离异,保证不带娃,这样可以了吧?” “李阿姨有保证这次的没堕过胎吗?” “.......少废话,就这么定了。” 咔嚓。没等林觉继续反驳,那边就已经挂掉了电话。 ......真棒。 在这个原本爽朗的清晨,一下子让我的心情叠到了谷底。 看着手上那显示通话已结束的手机,林觉一下子叹了口气。 对于父母急急忙忙催着找女朋友这件事,林觉也不是今天才知道,事实上从两年前就开始了。 想当年小时候,他还一直都是父母眼里的乖宝宝,因为从小到大都不乱搞男女关系。 但这不乱搞男女关系的习惯到了出来社会工作后,就变成了低情商,不中用。 好家伙,小时候让我离女孩子远一点的也是你们,现在抱怨我不会追女孩子的也是你们,离谱。 顿时,林觉在庭院里头走了几步,转头看向了那空空荡荡的房子,眼神多少显得有些沮丧。 怎么办?再这么下去的话,李阿姨又得介绍一堆奇奇怪的人来跟我相亲。 但如果不想去相亲的话,就得去找宫明月?让她来假装我的女朋友? 说起来,林觉也挺久没见到宫明月,毕竟那天她在被称作“扁平安全人”后就生气地走了,这么久都没见她回来。 根据那位大小姐所说,她是要去找回自己的人设特征......可宫明月的人设特征是什么呢?这个答案其实连林觉自己都不知道,也没办法帮她。 要不,去宫明月所在的《我的大小姐不可能这么可爱》的世界里头找她聊聊看?说不定她已经想通了呢? 就在林觉这么想着的时候,本来正坐在地上晒太阳的金毛却忽然耳朵一竖,朝着房间里头发出了一阵大叫! 汪汪!汪汪汪汪! 它的喊声尖锐又刺耳,让人一听就知道里头似乎出现了什么不速之客。 下一刻,还没等林觉弄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一个熟悉的身影便从房间里头迈着霸气的步伐走了出来,并且一脚把朝那边热情地扑了过去的金毛给踹到了一边。 “什么破狗,给老娘滚远点。” 在林觉目瞪口呆的目光注视下,那个嘴里叼着一根棒棒糖,脸上画着很浓的烟熏妆,身上穿着皮衣、皮裤、小皮靴,头发也扎成帅气高马尾的少女出现在庭院之中。 仔细看去......这不宫明月吗?这不是那位扁平安全大小姐吗? 怎么忽然间就......就学坏了?变成女流氓了? 看着那熟悉的脸蛋和不熟悉的装扮及表情,林觉差点当场吓得下巴都掉了。 第七十二章 今天明明是三月三十一号 宫明月是个什么人物设定,在林觉看来一个字即可形容,那就是“稳”。 她的性格非常平稳,没有什么特别突出的个性,无论在任何区域都不会让人讨厌。 她的容貌身姿也非常平稳,不大不小,不太矮也不太高,不太瘦也不太胖,甚至就连衣服的风格也非常符合一般大小姐的认知,不会出现奇装异服。 就是这么一位在任何角度都非常稳定的大小姐,才能被林觉授予“扁平安全人”这么一个光荣又有些好笑的称号。 可是,今天出现的宫明月却是怎么回事? 她穿着非常有个性的皮衣皮裤,眼眉上的烟熏妆和大红唇非常浓烈。 走路姿势也相当嚣张,再加根棒球棍的话,简直可以无缝对接到小丑女的形象去。 怎么回事?这是宫明月?这是那个扁平安全人? 正当林觉为这位大小姐的变化而感到惊讶时,不久前才从抽屉里悄悄溜了过来的宫明月则是已经来到了他的身边。 下一刻,少女伸手搂住了林觉的脖子,用酷酷的语气问道:“兄弟,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看的?” “不......不是,明明是你走过来让我看的吧。” “我走过来就说明你可以看了吗?” 宫明月一边酷酷地说着,可是一边眼神里却带着一丝狡黠。 哼哼哼,哈哈哈。 吓到了吧?他肯定吓了一跳,觉得我是不是疯了。 虽然表面上宫明月是装出一副女流氓的模样,不过事实上当然并非如此。 她哪怕几天前是回去寻找起了自己的个性,但也不至于把自己的个性变成女流氓,那也太夸张了。 具体为什么打扮成这样呢?主要是因为四月一日到了,宫明月打算跟周围所有人开个大胆的玩笑而已。 哼,林觉居然说我是扁平安全人,那我今天偏要做一些夸张的事,让你们知道我也是有个性、有脾气的。 带着这样的逆反心理,这位大小姐便一大早将自己打扮成了女流氓的款式,然后成功吓坏了父母。 正当她回到房间对着镜子臭美时,忽然想到抽屉里头还有另外一位可以吓唬的对象,于是一时兴起跳进了抽屉,再度来到了现实世界。 让你说我是扁平安全人,这下还扁平吗?还安全吗?吓死你,哈哈哈哈。 此时此刻,宫明月的心里显然就是这么想的.......但林觉却显然不是这么认为的。 他本来就因为刚刚被老妈催着交女朋友的关系而心情不是太好。 此时自己笔下本该十分安全的大小姐又忽然变成了这样的女流氓,让林觉感觉更恼火了。 顿时,林觉感觉一股怨气从头到脚落下,心中暗道,你都是我写出来的,我连看你一眼都不行了?欺负人欺负到我头上了是吧? 想到这里,他咬了咬牙,直接把宫明月的手从自己身上扯开,然后转身按着少女的肩膀将其按在了一旁的墙壁上。 林觉一边把少女按在墙上,一边沉声道:“我就看你,我还上下左右仔细地看你,你能把我怎么着?” 他的语气中带着微微的怒火,像是一座即将喷发的火山。 眼睛也带着明显的挑衅神情上下扫视了一番,那感觉就像是破罐子破摔似的。 这种强烈的反应顿时将宫明月吓了一跳,毕竟她本来只是打算跟林觉开个玩笑,谁知开玩笑的时候恰好撞上了人家的枪口。 下一秒,察觉到不对劲的宫明月立即摇头道:“等等,我是开玩笑的,今天愚人节啊!” “愚人节?今天三月三十一号,愚人节是明天,你当我是傻子呢?” “三十一号?等等,在我那个世界里的确是愚人节,我那个世界真没三十一号。” 宫明月眼见林觉不信,立即拿出自己的手机来给他看,手机上的日期还真就是四月一日。 哎?还真就是四月一日?她那个世界比我这个世界早一天过愚人节? 正当林觉看着手机上的日期愣住了的时候,他却忽然从一旁的围墙外头看到了一颗熟悉的脑袋。 林觉家里的庭院围墙并不怎么高,只有一米五左右,从外头是可以看到里面发生了什么的。 他看到那颗脑袋后立即转头望去,这才发现李阿姨不知何时已经站在了那里,而且还用仿佛看到了什么大新闻的目光看向了这边! 当然,如果从第三人称的视角来看,庭院里头的情况也的确很有看点。 林觉,一个不务正业的笔头混子,正在自己家的庭院里把一个穿着不三不四衣服的小姑娘按在墙上,仿佛正欲行什么不轨之事。 发现林觉看到了自己后,李阿姨的嘴角立即扬起了一抹诡异的弧度,眼神也变得闪烁起来。 “李!李阿姨?等等,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们其实是在......” “哎呀,没事没事,年轻人嘛,热情一点也正常,我把番薯放在这里,你们继续,继续。” 李阿姨一边露出诡异的笑容,一边将一袋带给金毛的番薯丢进了院墙,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她走的步伐是如此轻快,并且一边走着一边还拿起了电话,嘟嘟嘟的拨了号码。 至于这电话是打给谁的,基本上用屁股都能够想得到,肯定是打给林觉老妈告御状去的。 完......完蛋了,老妈肯定会打电话烦死我的。 一想到接下来自己要遭遇怎样的狂风暴雨,林觉便不禁膝盖一软,当场坐在了地上。 本来被老妈催着找女朋友就很烦了,结果刚刚跟宫明月意外打闹时又被李阿姨看见,而且她还穿着这套奇奇怪怪的衣服和做了奇怪的打扮。 这下可好,“你儿子在家里跟一个不三不四的女流氓搞暧昧”这番话只要传到父母那里,林觉估计就真的没好日子过了。 到时候一天十个来电,三十条短信都是少的,大概能把人烦死。 眼见林觉带着一番失魂落魄的表情坐在地上,知道事情似乎闹大了的宫明月则是蹲下身子抱歉地说道:“不好意思,好像给你添了不少麻烦。” “算了......说起来也不关你什么事,从头到尾都是我自己的问题。” “那这具体是什么问题,能跟我说说看吗?在这种时候哪怕只是找人倾诉一下就会好很多哦。” 虽然身上穿着一套非常奇怪的女流氓服装,但宫明月本质上还是那个温柔的人......温柔的扁平安全人。 所以林觉也只好叹了口气,将之前老妈打过来的那通电话,以及今天李阿姨见到这场面之后会发生的事给说了一遍。 “一会儿等那边的通话结束,我的电话应该会被老妈打爆吧......她肯定会问我那个一看就不正经的女流氓是谁,还有问我和她是什么关系,呵呵。” 一想到这里,林觉就感觉无比头痛,因为他完全不知道怎么跟老妈解释有关宫明月的事情。 但听到这番话后,宫明月却是微微一笑,笑道:“原来是这个问题,这有什么麻烦的?你就说我是你女朋友,刚刚咱们是在打情骂俏不就完了?” ......啥子? 宫明月这边虽然说得轻巧,但林觉却猛地抬起了头,似乎被她的提议给吓了一跳。 第七十三章 病娇女的自杀式告白 女朋友?打情骂俏? 老实说,这两个词是林觉从来没想过还能形容在自己身上。 但他也很快反应了过来宫明月是什么意思,于是立即问道:“你的意思是......咱们假扮情侣?这......不太合适吧?” “原来你也知道不太合适,那为什么在《我的大小姐不可能这么可爱》里头又要写我跟你假扮情侣呢?这合适吗?” 说到这里,宫明月那化着浓郁烟熏妆的眼睛微微一眨,用调侃般的语气说道。 这一下倒是把林觉给骚了个大红脸,因为事实上的确如此,宫明月的那本书里的确有这样的桥段。 跟战斗、修炼、悬疑事件极多的另外三本书不同的是,《我的大小姐不可能这么可爱》这本书里几乎都是一些青春少年少女之间的各种酸酸甜甜的情节。 尤其是林觉跟宫明月的互动,包括但不限于“当众告白”、“遭遇事件”、“假扮情侣”、“日久生情”、“弄假成真”、“没羞没臊”等等......反正常见的那些烂大街恋爱小说段落几乎都看得到。 当然,小说归小说,现实归现实。 听到宫明月居然要在现实世界跟自己假扮情侣,林觉不禁红着脸问道:“那个,你不会觉得不好意思吗?要跟我假扮情侣。” “不会,因为你那点老套的剧情我早就已经见识过了,而且对此毫无感觉。” “老......老套?” “不老套吗?先以假扮情侣开始,然后两人在接触的过程中日久生情,最后真的走到了一起,好老套的桥段,简直一点新意都没有。” 如果说之前宫明月要跟自己假扮情侣这事只是让林觉有些不好意思。 那么她此时这番关乎剧情的点评,就真的是附带真实伤害的破防一击了。 听完这句话的瞬间,林觉忍不住翻了个大白眼,可是却又无话可说。 的确,林觉也知道自己在《我的大小姐不可能这么可爱》这本书里写的那些恋爱桥段十分老套,可这也没办法。 毕竟他本来就是个单身帝皇,自然不会讨好女孩子,也不懂真正的女孩子在想些什么。 既不会讨好,又不懂女人心,这种作者能写出个屁的恋爱桥段来。 他能做的无非就是照葫芦画瓢,把从其他小说或者漫画里看来的段落修改一下再拿出来用而已。 但即便如此,听到自己书里的女主角如此直白地说他这个作者描写的恋爱桥段十分老套时,林觉还是连耳根都臊红了,看起来十分窘迫的样子。 不过在三秒后,林觉立即回过神来,对宫明月说道:“等等,我写的剧情也有不老套的地方,你很快就会见识到了。” “......什么不老套的地方?” “你那边今天是四月一日愚人节对吧?按照我原先的设定,会有一个大学同学向你告白。” “切,有人对本小姐告白不是很常见的事吗?” “但她是个女的,特别吧。” “女的!那......那我也不会答应!我没这方面的爱好。” “对,你的确没有答应,然后她就一直缠着你,直到有一天把你叫到了天台上要跟你讲清楚,实际上却是打算拉着你一起跳楼殉情,说要跟你去另一个世界快快乐乐的生活。” “神经病啊!什么病娇女!什么奇奇怪怪的诡异剧情!” “这时候我会出场把你救下来,再狠狠地把那病娇女批评一顿,让她洗心革面,怎么样?这剧情很新颖吧?” “这哪里新颖了?写一个病娇女来拉着我跳楼殉情,说白了也不过就是英雄救美的老土桥段改编而已......等等!关键不是这个!关键是我今天要被一个病娇盯上?你认真的?” 本来宫明月还在条件反射般吐槽着,可忽然想到今天会有一个病娇盯上自己,她就感觉浑身发麻,一股凉意从头笼罩到脚。 “我不回去。”她连忙摇了摇头,咬牙道:“我今天不会去了,让那病娇女找其他人告白去吧。” “设定里那家伙在暗中跟踪你好久了,她只喜欢你,所以你今天不回去也没用,迟早还是有这一劫。” “你有毛病啊啊啊啊啊!为什么要写这样的设定!” 正当宫明月气急败坏地拉着林觉的衣领子用力摇晃,想看看这笨蛋作者的脑子里能摇晃出什么东西的时候。 叮铃铃铃铃!叮铃铃铃铃! 就在这时,林觉的手机再度响了起来,来电显示是母亲大人。 老妈果然打来了......怎么办?真的要拜托宫明月吗? 看着那正疯狂响铃的电话,林觉仿佛看到了一只带着怒火的手从屏幕里头伸了出来,准备把他撕碎了冲进马桶里去。 但当林觉低头看向宫明月时,后者则是双手抱胸,咬牙道:“帮我解决掉那个病娇女,我就帮你解决你妈妈,否则免谈。” 本来宫明月还挺乐意帮林觉这个小忙的,但知道林觉这混蛋给自己挖了这么大个坑后,她立即就提出了相应的条件。 开玩笑,病娇女?喜欢我?什么鬼东西,太离谱了。 一想到有个奇怪的女人跟在自己身后鬼鬼祟祟,宫明月就感觉脊背一寒,连忙撇了撇嘴。 当然,这个条件对于林觉而言倒是不算什么......不过是书里的一个角色,而且还是自己写出来的角色,他自然有处理的方法。 “成交,我母亲大人这边就麻烦你了。” 于是对宫明月比了个大拇指后,林觉便划开了熟悉的接听键......并且立即听到从里头传来了一阵怒吼。 “刚刚李阿姨说你在院子里跟一个不三不四的女人搂搂抱抱!快说,那是什么人?你是不是跟一些乱七八糟的家伙混在一起?” “什么乱七八糟的家伙,那是我女朋友,就是之前李阿姨说来了咱家的那位。” 林觉话音刚落,电话另一头便沉默了一下。 过去数秒,那边的林妈才小声道:“女朋友......儿子,你刚刚不还说没女朋友吗?” “对,之前打电话的时候没有,刚才她来找我,我顺势跟她告白,这就成了。” “胡扯,哪儿有这么容易成的?她在你边上?开视频给我看看。” 林妈吃了这么多年的饭也不是白吃,立即就要求开视频验明真相,以免这个靠忽悠人为生的作家儿子连老妈都忽悠。 “行,我这就开视频,您可看好了。” 林觉也不含糊,直接挂掉电话点开了微信视频......然后被一旁的宫明月又给吓了一跳。 当他跟老妈通话时,旁边的宫明月却已经将扎得跟女流氓一样的头发放了下来,又将夸张的假睫毛摘掉,拿手帕擦掉了嘴唇上的烈焰红唇,正在用卸妆水处理眼妆呢。 这稍微处理了一会儿后,之前那个女流氓一下子就消失了,宫大小姐又恢复到了之前那副知书达理的温婉模样。 第七十四章 女朋友与双胞胎萝莉 快,真的是快,只能用迅疾如风来形容。 明明几秒钟前的宫明月看起来还像是个女流氓,转过脸没多久,这么快就变成了彬彬有礼的大小姐,这谁遭得住啊? 眼见林觉正呆呆地盯着自己看,刚刚卸完妆的宫明月不禁皱眉道:“别看了,快点开视频,我得跟伯母好好聊聊。” “啊?好......好,这就开。” 被她催着打开视频的林觉连忙接通了电话,然后手机就被宫大小姐抢走了。 看着视频里头那位陌生的伯母,宫明月先是露出了一个甜美的笑容,然后俏声喊道:“伯母,您好,初次见面,我叫宫明月。” 在那瞬间,林觉第一次清晰地认识到了女人的可怕之处。 这变脸也太快了,刚刚才对着我皱眉头,转头就笑成这样? 也难怪我写不出关于女人的真实情节......这也太难琢磨了,简直就是天生演员,鬼知道她们在想些什么。 甘拜下风,真是甘拜下风,我服了。 旁边的宫明月正跟林妈聊得正开心,这边的林觉却是暗暗地对她低下头,双手合十拜了拜,一副五体投地的模样。 虽然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但看到这一切的宫明月一边面色不变的继续跟伯母说道:“对,我之前跟林觉是朋友,刚刚才在一起的,他对我可~~~~~好了。” 说到“可~~~~~好了”的时候,少女还用膝盖顶了顶林觉的膝盖,让他不要再双手合十拜自己,那感觉看起来仿佛她马上就要过头七似的。 而视频里头的林妈看到儿子的女朋友长得这么漂亮,又这么知书达理,温婉可人,早就已经乐得脸上都开了花。 可她还是疑惑的问道:“明月啊,话说你是怎么认识我家那傻小子的?我怎么没听他提起过?” “其实我是他的书迷,看他书好久了,恰好住在同一个城市,所以偶尔会过来坐坐,他不跟您提可能是因为不好意思吧。” 宫明月发动专属技能“撒谎不眨眼”,效果拔群。 “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真是的......让林觉过来视频,我有话要跟他说。” “哎,诺,伯母找你。” 完成了自己的任务后,宫明月带着亲切的笑脸把电话递了过去。 而在林觉拿过手机的瞬间,一大堆劝告的话便噼里啪啦地从里头飞了出来。 什么要对女朋友好啦,什么不要再不修边幅啦,什么当男人要有点气度,不要对女朋友发货啦.......老妈噼里啪啦说了一大堆。 那说话的速度之快,简直像是在讲相声贯口,这语速来个报菜名肯定能博得一个满堂彩。 电话的最后,林妈让林觉发几张女友的照片过来,好让她拿给林爸看,顺带发一下朋友圈,公告天下自家那倒霉小子终于有人要了,不再是青铜王老五什么的。 眼见林觉听到要求时一脸吃了苍蝇的样子,一旁的宫明月连忙答应道:“没问题,这就给伯母发,要多少张都行。” “哎,还是明月乖巧,比我那臭小子强多了,就这样吧,先挂了,下次聊。” “再见伯母,下次再聊。” 嘟。当视频里头的人影终于消失时,林觉才苦着脸把手机收起来,对眉开眼笑的宫明月抱怨道:“不知道我是她儿子还是你是她女儿,这差别待遇也太大了。” “哼,谁让你太不中用,老是让伯母担心。” “让她担心倒是真的......算了,总之多谢你帮了这个忙,我这下子可以耳根清净一会儿了。” 林觉虽然嘴上抱怨归抱怨,但他还是很感谢宫明月的出现,否则老妈肯定得抓他去相亲。 一想到要跟李阿姨介绍来的那群怪人相亲,林觉就感觉头皮发麻。 毕竟相亲这玩意懂的都懂,想在相亲里头找到几个合适的对象,简直就是跟撞了大运一样。 于是当林觉松了一口气时,宫明月也一边拍着旁边那只金毛的狗头,一边对他笑道:“话说,我想去看看这几天里头你这边发生了什么事,应该都有如实写进书里吧?” “那当然,我这人别的本事没有,就是实诚,还有实诚。” “切,给你能的。” 对这位被催婚的创世神做了个鬼脸后,宫明月便率先走进了书房,先给伯母发了几张照片,然后点开他那本《我笔下的女主角们活了》看到了最新章节。 好家伙,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宫明月这才知道居然在自己离开的这段时间里,林觉这边发生了这么多有趣的故事。 什么茉莉跑过来当一日女仆啦,在街边遇到鹤清羽跳楼啦,疯人院带走血池老祖啦,还有跑到异世界里去扮演侦探捉拿凶手啦......事情真多。 当然,看到林觉抱着茉莉进房间时对于丝袜和脚的细致描写时,宫明月的嘴角还是不禁抽搐了一下。 好家伙,其他作者写类似的场面都是一笔带过,你倒好,大段大段全是丝袜和足部的描写,而且还带引经据典的,典型的拉古人来背锅。 她本能地想吐槽林觉怎么这么不要脸,但一想起这个男人本来就是个丝袜控和足控,好像又感觉这种事情似乎很正常的,吐槽都没地方吐。 可即便如此,宫明月还是不禁问道:“你确定自己像书里写的那么绅士,只是在脑子里想了想,真没对茉莉动手动脚?比如乱摸人家的脚之类的?” “那当然没有!你把我当什么人了,真是的。” 一听宫明月居然质疑自己的人品,林觉顿时急了,满嘴都是什么“我写的就是真实”、“我要会动手动脚还能拖到今天”之类的。 事实上他也的确问心无愧,因为林觉的确没对茉莉动手动脚,没动就是没动,动了就肯定会写出来。 既然林觉都这么说了,宫明月也只好耸肩道:“好吧好吧,相信你了还不行吗。” “哼,早就该相信我,都说了我这本书写的东西都是真的,做了就是做了,没做就是没做。” “但如果你写的都是真的话,要是有读者在电台里听到了关于‘血池老祖’的描述或者看到和鹤清羽跳楼的场面,那岂不是一下子就暴露了?” “暴露?暴露什么?暴露某个作者写的书里头的角色出现在了现实里?” 林觉闻言用见鬼般的目光看向了宫明月,疑惑地问道:“你不会觉得有人真的会相信这种事发生了吧?我即便在书里写明了这都是真实发生的事,即便有人看到了鹤清羽跳楼下来的场面,可他们真的会相信这是真的吗?” “这个......感觉不太会信。” “肯定不会信,这年头没人会这么较真,现代人的生活压力这么大,每天烦心事这么多,谁有精力追究书里的角色是不是真的出来了,所以尽管放一百个心吧,没人在乎的。” 林觉一边说着,一边靠在椅子上摇晃了起来,一副完全不担心的模样。 不过就在这时,宫明月却看着文件夹里的几分初稿,将鼠标放在了最后那本《大奉修仙传》的上头。 “对了,现在前三本书的女主角们都已经出现,你也都跟咱们见过、认识过了,这最后一本书的女主角你打算什么时候跟她接触?” “最后一本书?《大奉修仙传》吗......不是什么时候跟她接触,而是什么时候跟‘她们’接触。” “她们?这本仙侠书也有两个女主角?” “说是两个也可以,说是一个也可以。” “什么意思?还带精神分裂的?” “不是精神分裂,因为这本书的女主角是双胞胎.......一对心意相通、性格各异的双胞胎萝莉,再加上这本书的故事背景比较奇怪,所以我还在想怎么跟她们接触来着。” 提起这最后一本仙侠书籍的故事线,林觉似乎微微有些头痛,但他还是坐到电脑前点开了那个许久未曾动过的文件夹。 第七十五章 《大奉修仙传》 应该怎么说呢,相比起另外三本书,《大奉修仙传》在林觉写过的书里应该是比较独特的。 因为这本书的结构,属于典型的“无敌文”,跟另外几本书的男主角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存在。 顿时,宫明月不禁好奇问道:“无敌文?什么是无敌文?” “就是男主角一上来就几乎无敌,遇神杀神, 遇魔杀魔。” “这......这还有什么好写的?刚开始就无敌了啊,战斗部分岂不是不用写?” 第一次听到无敌文这种结构时,宫明月一下子瞪大了眼,仿佛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那又不至于。”林觉闻言微微一笑,笑道:“主角虽然实际上是几乎无敌的,但他可以扮老虎吃老虎。” “扮老虎吃老虎?啥意思,不是扮猪吃老虎吗?” “就是明明是无敌的, 却把自己的实力伪装成没那么无敌的样子, 让同级别的敌人以为打得过, 实际上始终都是把敌人们玩弄于股掌之中。” “呜哇,好恶劣的主角形象......虽然很有你的风格。” “过奖过奖。” “明明不是在夸你......算了,总之还是先看看书再说吧,这本书我还没看过呢。” 熟练地吐槽了林觉一番后,宫明月便点开了那本《大奉修仙传》的稿子。 ———————————————— 神州之北,名曰北荒。 南边之人常道:居于北荒者,蛮夷也,不知礼数,茹毛饮血,不可交。 因此这“神州大地”通常以那片连绵起伏的“楚汉山脉”为界,将仙界一分为二,划为“北荒”与“南离”,双方摩擦甚多,战火不断。 此时此刻,待夜幕降临之时,北荒境内那座最高的灵山,“卜正经灵山”之上,则是传来了一阵诡异的诵经声。 “广开兮天门, 纷吾乘兮玄云。” “令飘风兮先驱,使涷雨兮洒尘。” 黑夜之中,“卜正经灵山”之上的一干灵巫们正身着大红衣裙,头带白骨面具,围绕着“祭祀灵池”舞动着身躯,口中唱着颂歌。 而站在灵山正中天池处的,是一个魁梧的男子身影。 那身影看起来奇高无比,手持节杖,面部带着“天字白骨面具”,让人闻之生畏。 当这位“黄泉尊教”三大护教之一的“天祭巫”五魁首出现时,后面的灵巫尽数跪地,面带崇敬之色。 “今夜星河涌动,似有异变......待我姑且卜他一卦。” 来到灵池边缘后,这位身高足有两米多高,鞋子像是小船一样的天祭巫,五魁首口中念念有词,下方的池水则是忽然掀起千层波涛。 在众人诚恳的目光注视下,灵池之水迅速朝天飞去,并且在空中形成了一片看起来相当复杂的卦象。 嘶!好复杂的卦象,里头蕴含七七五十九种变化,我等完全无法理解。 看到那片杂乱的卦象时,周围的灵巫们不禁面色一惊,纷纷看向了漂浮在半空中的老大。 看了看那个复杂之极的卦象后,天祭巫眯了眯眼睛,转头看向了跪在地上的灵巫们。 “尔等,看出来什么了吗?” “天祭巫大人,我等愚钝,恕不知晓。” “哎,此卦,乃大劫之相......我猜。” 大劫之相?我猜? 如果只是大劫的话,灵巫们都还好理解。 但您老......这个“我猜”又是啥意思?感情就是瞎蒙呗? 互相看了一眼后,其中一位灵巫挠了挠脑袋,疑惑的问道:“天祭巫大人,您这意思是,可能出现大劫之相的意思?” “不是可能,而是必然出现......我猜,必然出现。” 您这到底是“必然”还是“我猜”啊? 一干灵巫也不懂,也不敢问。 于是那另一位灵巫便接着问道:“大人,这大劫之相是针对我等?亦或者是?” “是针对伟大的黄泉教主,林觉大人。” 针......针对林觉教主大人?不会吧? 听到这里,有人皱眉道:“但是教主大人半年前才连败南离诸强,将众南派宗门与皇朝打得体无完肤,这还有什么劫能奈何得了他呢?” 众所周知,北荒的“黄泉尊教”教主林觉乃当今人间界第一高手,也是极少数达到了“陆仙极境”,非常接近羽化飞升的人。 半年前,南离三大皇朝协十二天级宗门率军前来,欲与北荒决战。 于是为了避免生灵涂炭,林觉教主单骑过南离,独自震退十二天级宗门联军,重创皇朝三大陆仙极境,遂名震天下。 一战过后,南北双方,黑白两道人士对林教主无不敬畏,甚至有人称其为千年以来头号狠人。 因此在很多人看来,除了这“神州大地”之上的“九天仙界”群仙之外,基本上已经没谁能奈何得了林教主了,这样的牛人能有什么大劫啊? 正当五大祭巫都感到难以置信的时候,天祭巫却缓缓叹了一口气,用严肃的语气说道:“这次的劫难可不简单,乃桃花大劫是也。” 桃花劫?那不是......女人? 听到这里,灵巫们就更迷惑了。 总所周知,林教主从来不贪好女色,不是在修炼,就是在想办法发展北荒,跟桃花劫有什么关系? 对于这点,五魁首显然也不能理解,或者说......他其实也没算清楚,充其量只能算个大概,成功率大概在百分之三十三点六六六左右。 当然,这位天祭巫可不会对着自己的那群手下们这么说。 他只会摆出一副“天机不可泄露”的高深莫测模样漂浮在灵池之上,接受众人的敬仰和崇拜。 而就在第二天清晨,五魁首所算出来的所谓“桃花大劫”,也的确正在缓缓地朝着“黄泉尊教”的总部袭来。 在这边北荒蛮境的天空之中,一眼望去,只觉得周围尽是云雾蒙蒙。 只是如今在这云雾蒙蒙的天空之中,却忽然出现了一个巨大的黑影。 仔细看去,那是一只极其巨大的,类似孔雀的鸟类生物,名为“琉璃七彩雀”。 漂亮的翎羽雀尾在阳光的照射下散发着七彩光泽,巨大的背部负着一栋花园锦簇、装潢华贵的庭院。 第七十六章 白玲珑姐妹 仔细看去,庭院的外头到处围着皇朝所属修士。 但这群修士们的神情却多少有些失落,一副无精打采的感觉。 不过这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毕竟这群“不落皇朝”所属修士这一次千里迢迢前往“黄泉尊教”的总部“碧落城”并不是为了战斗,而为了一件相当耻辱的事情......赔款。 没错,赔款。 半年前,三大皇朝召集十二天级宗门一同发动了对北荒的总攻,结果被黄泉教主林觉以一人之力击溃。 而为了平息北荒的怒火,距离北荒最近的“不落皇朝”便悄悄做出了一个为人所不齿的决定......将白氏皇族的一对双胞胎小公主送到北方,作为质子之用。 说起来整件事也是够丢人的,简直就是丢人丢到他喵的姥姥家去了。 自己主动发起战争,被被打得落花流水不说,还得把小公主们送上去给魔教当人质,负责护送的一干皇朝修士们能不憋屈吗。 更憋屈的是,皇族这一代的两位小公主,一母同胞双生的白玲公主和白珑公主从小就是众人皆知的美人,在民间有着极高的人气。 除了容貌秀丽、身姿窈窕之外,两姐妹最特别的地方是肌肤犹如羊脂白玉那般细腻温润、光泽如脂、莹透纯净、洁白无瑕。 尤其两人走在一起时,更是谁都会忍不住惊叹,好一对美玉无瑕的漂亮女娃,简直就像是粉雕玉琢的瓷娃娃那般可爱。 一想到两位还十分年幼的小公主这就要落到那位残暴不仁的魔教教主手中,外头守护着这庭院的修士们便忍不住要落下泪来。 与此同时,在那巨大孔雀仙兽背负着的庭院内部,一位年纪还很小的少女则是正坐在窗边,呆呆地看着外头的风景。 正如外界传言的那样,白珑的确长得很美。 她那洁净白皙的肌肤、面容犹如凝脂般无暇,精致的五官配合樱粉色的小嘴以及娇小的身躯,看起来像是能工巧匠雕琢出来的玉人儿。 正当白珑看着窗外一成不变的云端时,另一个长得一摸一样的身影也出现在了她的背后。 “我们马上就要到‘碧落城’了,准备好了吗?” 那位与白珑有着同样容貌,并且穿着一样服饰,让人几乎分不出谁是谁的少女,自然就是另一位白氏公主,白玲。 白玲与白珑因为同胞双生,容貌身姿都几乎没有任何区别。 只是白玲的眼眉稍微柔和,白珑的眼眉更加锐利,这也体现出了姐妹二人的性格区别。 “哼,有什么好准备的,准备给那什么鬼教主一拳吗?” 听到姐姐的话后,白珑冷哼一声,然后翘起穿着绣花布鞋的小脚,以一副毫无仪态的模样架在了窗台上。 而白玲闻言则是摇了摇头,苦笑道:“这种话以后就不要再说了,我们现在的身份不是什么公主,只是......” “只是被丢过去当人质,说不定还要给人当妾室或者当玩物的落魄倒霉蛋嘛,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知道了知道了。” 没等姐姐说完,白珑便用嘲讽的语气说道......明显语气里充满了不满。 当然,这对双胞胎姐妹有所不满也是很正常的事,毕竟任谁听到自己要被送去给魔教那边当人质都会这样。 而且南离人士皆知,如今的魔教教主林觉乃是千年以来头号狠人,其心肠带毒,手段狠辣,视人命如草芥,特别喜欢把人这折磨到死。 并且据说那怪物天赋异禀,双目重瞳,眼中带火,身高三米,腰围也是三米,双手过膝,浑身红毛,额骨高高挺起,嘴里全是尖牙,笑起来能咧到耳垂......反正横竖都不像个人。 要去面对这么一个传说中的怪物,白玲与白珑两姐妹可以说是已经做好了最坏的准备。 差不多就是落地即死的级别吧,而且还是死得很惨,很屈辱的那种。 ———————————————— 看完了以上的稿子后,宫明月可以说是对林觉的厚颜无耻有了新的认知。 她用见鬼般的目光转头盯着正摆出一副“我很牛逼吧”模样的林觉,不禁吐槽道:“这是你的新喜好吗?双胞胎萝莉?挺会玩的。” “什么喜......喜好,别血口喷人,这都是因为读者喜欢,我身为作者只是在服务读者而已。” “厚颜无耻度,加一。” “什么?什么度?” “厚颜无耻度,每当你做出厚颜无耻发言的时候,我就会在心里给你加一点分数,加到一百分的时候就可以给你颁发‘厚颜无耻帝王’这个徽章了。” “什么鬼话!我哪儿厚颜无耻了!” “厚颜无耻度,加一。” “......” 眼见宫明月立即又给自己加上了一点,林觉顿时气得说不出话来。 半响过后,他才撇嘴道:“可以啊,看来你已经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人设,除了‘扁平安全人’外还可以加上一个‘无耻计数器’是吧。” “随便你怎么说都好,反正我已经受够了你的厚颜无耻发言,接下来我劝你最好谨言慎行,否则随时都会加分。” 说到这里,宫明月停顿了一下,然后笑道:“你既然说会把自己身上发生的情节都写在书里,那么这厚颜无耻度也必须得写上去,这样读者们就会知道你有多无耻。” “我......算了,不跟你计较,哼。” 本来林觉还想挣扎一下,但一想到自己跟她争论的话可能又会被加一,只好强行抑制住了争论的冲动。 否则要是那“厚颜无耻度”累积上去了,他这个作者的面子肯定不太好看,林觉还是要点脸的。 不过即便如此,林觉还是辩驳道:“其实这个双胞胎的女主角人设,主要是为了跟其他几个女主角做出一些区分,毕竟怎么说呢,之前几个人设都太独特了,想区分开来并不容易。” 事实上也的确是这么回事,毕竟在白玲白珑姐妹出来之前,林觉就已经写了三本书的初稿,写了好几个风格不同的女主角。 宫明月,扁平安全没有特色大小姐。 卡露拉,爱搞事情神秘莫测血族女王。 茉莉,可爱毒舌冷面温柔小女仆。 鹤清羽,高洁逗比不谱世事女道圣。 如果想跟以上四种人设区分开来,那么剩下可以选择的空间就真的很小。 思前想后,还是群友提过的“双胞胎”能稍微带来一些新意。 第七十七章 冻结的世界 “所以我选择这本书写双胞胎女主角,绝对不是出于什么猥琐的想法,而是脑子里实在没东西了,能理解吧。” “居然把脑子里没东西了说得这么冠冕堂皇......厚颜无耻度加一。” “你够了!两章之内就给我加了三分!这么想给我发厚颜无耻徽章吗!” 对于宫明月自己给自己立的新人设,林觉真的是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 从“扁平安全人”到“无耻计数器”,这也太离谱了,还有王法吗?还有天理吗? 但现在除开自己又被记了奇怪的分数这点之外, 林觉也得想想怎么才能切入到《大奉修仙传》这本书的故事里头去。 毕竟这本书的故事结构,从本质上就跟其他三本书完全不同。 主角“林觉”从一开始就是一个满级大佬,并且还是北荒魔教“黄泉尊教”的教主。 这么一位教主级别的大佬,林觉不能轻易地将其抹去。 可是如果自己要顶替男主角的身份,那么就得花费极其大量的时间在书中世界。 毕竟这个林觉教主可不是另外三本书里的大学生、男爵和道徒。 而是一个控制着半边世界的超级大佬,要扮演这角色的难度比另外三个加一起打包还大几倍。 将这个问题告诉了宫明月后, 后者也皱了皱眉,用手指托着下巴一边思考一边说道:“的确,要扮演一个教主,最起码你一天一大半的时间要在这个世界,忙不过来。” 想到这里,她继续说道:“而且从之前看到的描述来看,那个修仙的世界是战火非常密集,冲突极多的世界对吧” 虽然只是寥寥一章的内容,但宫明月已经看到了什么“北荒”和“南离”之争,什么北荒魔教,什么三大皇朝,什么十二天级宗门,甚至上面还有个九天仙界。 就这乱七八糟的对立设定,稍微用屁股想想也知道后续可能发生的冲突肯定多不胜数,并且林觉身为魔教教主肯定几乎都得牵扯其中。 “是啊。”林觉也苦笑道:“按照设定,《大奉修仙传》里头的破事是最多的,所以我才一直没跟这本书里的女主角们进行联系,因为不知道怎么收尾。” 其他的三本书里头的男主角要如何行动,林觉有着充分的主动空间。 但唯有这本书,林觉是没有什么主动空间的,一大堆事会自动找上门来。 什么北荒与南离的明争暗斗啦, 后面还有跟上头的九天仙界之战什么的。 可以说这世界里存在着大量一个不小心就会死伤以千万计,甚至随时可能毁灭世界的大麻烦。 在这种如此复杂的情况下,要怎么帮助白玲白珑姐妹,要怎么跟她们沟通呢? 继续放她们前往北荒魔教,林觉就必须推动剧情,并且将其推进到完本为止。 可他却没这么多时间去推动这本书的剧情,也没时间将这本书用写的方式正常完本,所以这才头痛。 这情况的确足够让人头痛,但在几分钟后,还是宫明月想出了一个奇特的办法。 “话说......她们两姐妹被家里送到那种地方去,心中有着极大的怨气,而且已经抱定了必死的念头对吧。” “嗯,可以这么理解,虽然书里的北荒魔教和林觉教主本质上并不坏,但她们现在还不知道,或者说哪怕知道了也依然会很不满。” “那么如果是在这种情况下的话,她们会不会愿意换一个世界生活呢?” “换......换一个世界生活?” “那种战火纷飞,而且把她们两人当做人质到处乱丢的世界也没什么好留念的,所以不如让她们到现实世界或者其他三本书的书中世界生活,直接换一个地方,然后将原先的世界冻结住,怎么样?” 树挪死,人挪活。 在宫明月看来,《大奉修仙传》这种到处都是战乱的可怕世界并不适合生活居住,那么不如尝试一个新的写法。 林觉可以将白玲白珑姐妹从书里接出来,然后以一句“世界就此冻结在了那一刻”来将这本书彻底封存,从此便不在打开。 这样的话,两位女主角活了,而且书里的世界依然可以这么保持原状的封印下去。 相当于这本书已经完结了,只是白玲白珑从今往后不能再回到书中世界而已。 把女主角从书里接出来,然后将书中世界彻底封存吗......还有这一手。 听完宫明月的话后,林觉一下子也是感到有些惊讶,毕竟他可没想到还有这种手段。 当然,理论上,理论上的话这种事情是可以做得到的。 毕竟身为作者,写一句“世界就此冻结在了那一刻”,就相当于在玩单机游戏的时候按了一下暂停键或者菜单键。 只要永远不回到游戏的话,那么这个世界也会始终处于冻结状态,没有时间的流逝。 只不过这么做的缺点也很明显,林觉再也无法跟书中角色互动,尤其是最为重要的女主角。 但如果白玲白珑愿意从书中世界离开,到现实世界或者另外三个世界生活,那么这应该就没什么问题了。 当然,前提是她们两个愿意这么做,愿意永久地离开自己的世界。 既然这样的话,就跟她们两姐妹沟通一下试试看好了。 跟宫明月商量好了后,林觉便通过最开始的那种描写联系方式与两姐妹交流起来。 此时那两姐妹正在“琉璃七彩雀”背负着的庭院里头待着,并且因为心情都不好的关系,谁都不想多说什么。 可正当白玲正看着窗外的云朵,感叹着自己的命运不公时,她却忽然感觉上方传来了一阵奇怪的目光。 ......哎?有什么东西正在盯着我看? 在那瞬间,这位白瓷娃娃一般可爱的少女本能地抬头朝上方看去,目光仿佛跟世界之外的某人对上了似的。 “姐姐?你怎么了?” 眼见白玲忽然用惊讶的目光看着天花板,白珑则是挑了挑眉,露出了疑惑的表情。 “上面......有人。” “上面有人?什么人?是北荒那边派来截杀我们的刺客吗!” 顿时,白珑一下子从椅子上跳了起来,似乎随时准备出去告诉那群护卫们。 但白玲却摇了摇头,示意妹妹先别声张,自己则是左右看了看后,迈着小心翼翼的步伐来到了不远处的大门口。 第七十八章 所谓姐妹 照理来说,只要拉开这扇门扉,玲珑姐妹就能看到外头的庭院。 可就在白玲缓缓打开大门的瞬间,从里头出现的却是一片混乱的虚空世界! 嘶!这!这是什么! 看到那片奇怪虚空世界之后,白玲白珑同时惊呆了。 后者立即问道:“姐姐?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这是什么东西啊?” “我也不知道,只是感觉冥冥中似乎有人正在跟我联系,正叫我打开这扇门, 然后前往某个地方跟他见面。” “某个地方?他?什么地方,他是谁?” “不知道,但似乎只要进去就能知道了......我先进去,你在这里等等。” 身为姐姐的白玲在很多时候都会以妹妹的安全为优先,所以此时遇到这种稀奇古怪之事时,便决定自己先过去一探究竟。 可白珑却摇头道:“不行, 要去一起去。” “没事的,我马上就回来, 你在这里帮我把风就好。” “姐......” 还没等白珑反应过来,白玲便一下子跳进了前面那混乱的空间之中。 可恶,还是老样子,表面看着好说话,实际上却倔得要死,根本不听人说话啊。 暗中吐槽了一句姐姐的倔脾气后,白珑也深吸一口气,猛地朝前方那混乱空间跳了进去。 跳进去的瞬间,白珑只感觉自己像是来到了一条看不见水的江河之中。 她那娇小的身躯随着一阵阵的时光洪流飘啊飘啊,仿佛朝着某个奇怪的地方飘了过去。 而就在不知道过去了多久后,白珑只感觉身躯嗖的一声便飞了出去......然后落在了一个软绵绵的垫子上。 哎?这里是?我底下的垫子是...... 下一刻,白珑身子下的垫子便发出了一阵呻吟,然后转头朝她苦笑道:“你好像比之前重了一点,用餐时是不是应该节制一点。” 这声音白珑一听就听出来了,显然就是自家姐姐白玲。 可就白玲的话音刚落的时候,另一个男人声音则是从更下方传来。 那男人像是被什么重物压着,但却依然摇头道:“还......还好,其实你们两姐妹都不算胖, 否则我就得交代在这里了。” 这声音?是男人? 瞬间,白珑立即低头朝姐姐的下方看去。 这才发现在她跟姐姐的身下还呈大字型地躺着一个男人,并且是被这两姐妹压得起不了身,被压得脸都发红了的那种。 咿呀!察觉到这点之后,白珑立即从地上爬起身来。 然后她迅速将姐姐从那男人身上拉起,退到一旁用警惕的目光看着四周。 陌生的房间,陌生的男人,还有一个陌生的女人正用惊讶的目光看着两姐妹。 这里的空间并不算大,但一切都是非常陌生的。 陌生的摆件,陌生的家具,陌生的人穿着陌生的衣服......感觉就像是一个全新的世界似的。 这里是......是什么地方? 正当白珑处于巨大的疑惑之中时,那个缓缓从地上站起身,并且方才被两姐妹同时当做了肉垫子的男人,林觉则是伸手扶了扶老腰。 随后才笑着对她们说道:“欢迎来到现实世界,白玲,白珑,我叫林觉,是创造了你们的人。” 此话一出,不单单是比较跳脱的白珑,就连相对稳重的白玲都惊呆了。 两人先是对视了一眼,然后统一用看神经病的目光看向了这个男人。 一秒后,白玲才用有些迟疑的语气说道:“那个......抱歉,我们姐妹有父亲,而且您这年纪也不像是我们的父亲吧?这话可不能乱说。” 父亲?我这年纪? 听到这话之后,林觉一下子愣住了,但旁边的宫明月却是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噗!哈哈!哈哈哈哈!父......父亲!林觉,她们以为你说的是......哈哈哈哈!” 白玲白珑将“创造你们的人”理解为“父亲”虽然在某些层面上没错,但放在这情况下就显得多少有些奇怪了。 毕竟林觉也才二十多岁,的确不像是有这两个十五六岁女儿的样子,也难怪宫明月会大笑。 眼见两姐妹似乎理解错了内容,并且妹妹还用鄙视的目光看向了自己这个“碰瓷老爹”。 林觉只好挠了挠头,然后仔细地对她们解释起了现实世界与书中世界的真相。 他先是从自己的身份和职业讲起,然后再从那四本书里的女主角们时如何一个一个来到了现实世界,并且自己又如何将这一切写成一本新书等等全部讲了一遍。 因为电脑里头就有着详细的文字记录,再加上之前两姐妹也的确是穿越了时空的关系,要让人相信这是现实其实并不算难。 面对着如此令人诧异的情况,白玲白珑姐妹显然一下子就被震惊住了。 但在数秒后,身为姐姐的白玲却率先回过神来,她立即问道:“你的意思是,现在我们身处现实世界,跟原先的书中世界不是一个位面?” “嗯,是这么回事。” “那以后我们可不可以不回哪个世界?就在这里一直待下去?” ......啥? 听到姐姐的话后,林觉跟宫明月不由得对视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诧异。 本来他们在对两姐妹讲完了书中世界和现实世界的真相后,还想问问她们之后愿不愿意换一个地方生活。 谁知还没等林觉提出这个提议,白玲就已经率先问出了这个请求,简直反应神速。 白玲这番话甚至把妹妹都吓到了,以至于白珑都不禁磕磕巴巴地问道:“姐......姐姐?你的意思是,咱们以后就待在这里,不回去了?” “回去?回去干嘛,回去继续被冷血无情的家里卖到北境蛮荒之地当人质,天天跟一群牛鬼蛇神待在一起?不知道什么时候会丧命?” “可......可是之前在皇宫里头我说要逃走的时候,你可不是这么说的吧,你当时说咱们身为皇室子弟,有义务为了天下苍生而......” “那是因为咱们跑不掉,所以只能这么说。” 眼见妹妹这么不开窍,白玲也苦笑道:“在皇宫的时候我比你更想跑,但在谋划了很久后,我发现以咱们两个的实力根本无法离开,既然横竖都跑不掉,也只能找个借口安慰安慰自己了。” 这......这......这! 顿时,白珑一下子被姐姐的话惊呆了。 那对清亮的眼睛大大地睁着,似乎到今天才算是真正认识了自己姐姐。 第七十九章 两姐妹的新生活 本来白珑在皇宫里头被认为是调皮捣蛋的妹妹,白玲被认为是稳重成熟的姐姐,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事实”。 但事实上却似乎并非如此,白玲并非是大家眼中的那种人。 当白珑只是在脑子里想着要逃跑的时候,白玲甚至已经尝试着做出了逃跑的部属。 只是发现实在逃跑不成,这才反过来安慰妹妹要接受现状。 并且在发现两姐妹来到了更高位面的现实世界后,白玲也是率先提出了要长期居留在这里的请求, 思考速度和适应力简直强得惊人。 当白珑这个妹妹都被姐姐惊呆时,一旁的宫明月便对林觉悄悄说道:“这算是你说过的‘扮老虎吃老虎’吗?好像白玲的心机要比妹妹深层很多的样子,甚至连双胞胎妹妹都被瞒过了。” “......之前我可没做出这种设定,这大概是所谓的人设补完吧。” 察觉到白玲跟自己的人设似乎有些轻微的出入,林觉也只好微微叹了口气。 本来在他的设定里,这就是一对天真无邪的“温柔姐姐”和“调皮妹妹”, 属于极端老套的人设。 但从现实角度考虑的话,出生于皇室贵族的公主哪儿可能有几个是天真无邪的白莲花。 正常情况来说, 这对姐妹怕不是从小就生活在勾心斗角里,所以那种天真无邪的人设其实本就不太现实。 当然,白珑的人设倒是似乎跟原设一样属于天真无邪的调皮捣蛋鬼。 但那大概是因为姐姐从小就在护着她,不让她接触一些世界阴暗面的关系。 从这角度来看,白玲绝非表面看起来这么温柔单纯......不过这也只是出于要保护妹妹的关系而迫不得已出现的性格特征,倒是没什么好谴责的。 眼见林觉跟宫明月在小声商量着什么,白玲则是眼睛一眯,走过去握着林觉的双手,用楚楚可怜的声音说道:“拜托了,林觉大人,我们真的不想回去,能让我们留在这里吗?” 被那对白瓷般干净、洁白,却又柔软到仿佛没有骨头的双手握着时,林觉只感觉手上传来一阵冰凉嫩滑的感觉。 那感觉就像是在大夏天抱着一个凉飕飕的陶瓷瓶子,让人非常舒适。 除了这一手之外,她的声音中还带着一丝哀求的感觉,并且眼睛里也渗出了丝丝泪光,仿佛林觉一不答应就会当场哭出来似的。 面对着这么一位容貌秀丽, 像是瓷娃娃般可爱的玉人, 林觉自然不好意思拒绝。 再加上他本来就打算把白氏姐妹从那本书里带回来,于是当做卖了个顺水人情一般点了点头,答应了这位姐姐的请求。 “太好了!”得到了创世神的首肯后,白玲先是松了一口气,然后转头对妹妹说道:“妹妹,快过来多谢林觉大人,快点快点。” “啊?哦,谢......谢谢,林角大人。” 相比起姐姐而言,更加单纯的白珑此时似乎还处于各种懵逼之中,大脑也还没完全处理过来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 所以她只是迈着僵硬的步伐来到林觉面前,然后对他微微点了点头......甚至还把名字叫错了。 就这样,这场“女主角迁徙计划”进行得比想象中要顺利很多,甚至顺利到连林觉自己都没反应过来的地步。 以至于没过多久,两姐妹就已经高高兴兴地在林觉家的客房里头安顿了下来。 也好在林觉家里有四房一厅,除了一间小书房外还有两间主人房和一间客房,不至于没睡的地方。 客房虽说小了一点,并且只能摆下一张床,但白玲白珑姐妹身材娇小,睡在一张床上也没什么问题,甚至还十分宽裕。 “诺,这是我从家里带来的衣服,在这个世界你们可不能再穿这套了,得习惯一下现代的生活才行。” 当白玲白珑姐妹正在自己的新房里头铺床,打扫时,宫明月则是敲门走了进来,将一大袋子自己的衣服以及一些女士日用品带给了她们。 这些衣服都是宫明月前些年穿不下了才塞进衣柜深处的,看起来都还很新,暂时给两姐妹拿来应急用倒是不错。 “谢谢明月姐姐,这衣服看起来很漂亮的样子。” 而白玲则是双手接过那一大堆衣服,将其全部铺在床上,跟妹妹一起新奇地挑选着。 对于这个现实世界的一切,白玲白珑姐妹都感觉十分新鲜,而宫明月也一直在教她们一些日用品的用法,以免闹出一些笑话什么的。 在白氏姐妹从书中世界搬迁到现代这件事上,同样身为年轻女性的宫明月倒是帮了不少忙,毕竟这可是林觉没法插手的领域。 但在晚上一起用过晚餐离开之前,宫明月还是对两位少女小声叮嘱道:“你们暂时在这里住就住吧,如果有什么事的话尽管跟我说......毕竟林觉是个男人,有时候不能太相信他,明白吗?” 虽说宫明月也提议过让两姐妹去她的世界里头生活的提议,但白玲却笑着搁置了这个提议,说是打算在这现代世界熟悉熟悉情况再行考虑。 所以这下可好,一男两女生活在一个屋子里,而且房间就在隔壁。 哪怕宫明月知道林觉不是那种色胆包天的人,却也得让两姐妹留个心眼,否则谁也不知道林觉哪天会不会脑子一抽做出点啥事来。 白珑听到这番话后,立即用警惕的目光看向了正在书房里头码字的林觉,可一旁的白玲却只是摇了摇头。 “放心吧,明月姐姐,不会有事的,林觉大人不像是那样的人。” “话可不能这么说,姐姐,知人知面不知心。” “没事,这不是有我在吗,没事的。” 白玲一边伸手拍着妹妹的肩膀,一边也转过头看向了林觉所在的书房。 只不过她在看向书房的时候,眼神中却闪过了一丝异样的神情......虽然这异样的神情马上就消失了,没有被白珑和宫明月察觉到,但确实存在过。 说起来,林觉的确是个男人,跟两位年轻漂亮的少女住在一起的确多少有些奇怪。 但白玲却显然一点都不担心这点,至于她为什么不担心的理由嘛......林觉很快就会知道了。 当天夜晚,当林觉码完字后,时间已经来到了十二点左右。 唔,居然不知不觉都这么晚了,白玲白珑应该已经休息了吧。 希望她们今晚能好好休息一下,毕竟今天发生了这么多事。 推开书房大门,看到客房里头已经熄灭了灯时,林觉便笑着点了点头,再循例来到厕所刷牙洗漱,然后再回自己房间准备休息。 然而,正当林觉回到房间,在黑灯瞎火之中熟门熟路地掀开被子准备睡觉的瞬间......他却忽然感觉到被子里似乎多了什么东西。 哎?这......这是什么? 被子里传来阵阵温热,伸手朝旁边一摸,还有一种像丝绸一样滑腻,像豆腐一样嫩滑的奇怪手感。 ....... 不对劲,很不对劲。 察觉到了哪儿不对劲后,林觉猛地一惊,立即试图从床上跳下。 但还没等他逃开,方才那股温热的气息却已经缠上了他,将其硬生生地按倒在了床上。 黑暗之中,弥漫着奇特的香甜气息。 待林觉被按在床上后,那香甜气息靠近了他的耳边,娇笑道:“林觉大人,您这是要去哪儿?是对小女子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吗?” 第八十章 夜晚的交易 听到那清脆甜美的嗓音时,林觉一下子愣住了。 首先,这肯定是个女人,而且还是个年纪很小,声音甜美,温润如玉的少女。 其次,这位少女大晚上的躺在林觉的床上, 躲在被子里,并且似乎还穿得很清凉。 最后,从她将林觉按倒在床上,并且还在其耳边这样娇笑的情况来看,这位少女似乎打算做点不太正经的事。 至于是什么不正经的事,懂的都懂, 不懂的也不方便细说。 当然,方不方便细说是另一码事,总之现在林觉是差点脑子都抽了。 搞......搞什么鬼?为什么大晚上的会有一个女人在我床上啊? 还有这声音听起来有点熟悉?是不是在哪儿听过? 林觉虽然听力没有想象中这么好,但这么甜美的独特声音他还是不至于会忘掉的。 于是在黑暗之中,他小声朝那个正侧躺在自己身边的娇小身躯问道:“你是......白玲?” 对,白玲,就是今天才从书中世界搬出来的那对双胞胎之中的姐姐。 之前林觉在路过客房的时候隐约听到里头有人在说梦话,那梦话应该是来自于妹妹白珑,而姐姐白玲似乎从一开始就不在里面。 这时,白玲微微一笑,伸手搂住林觉的脖子,在他耳边轻声道:“你可真晚,我都在这里等到睡着了呢。” “等......等等,你在我房间等什么?” “当然是等你了。” “等我?你是不是......是不是有什么奇怪的误会?为什么要大半夜来我房间?” 这孤男寡女大晚上在一张床上,用屁股想都知道是何等暧昧的情况。 这情况,也通常只有互相喜欢的男女之间才会出现,也就是所谓的.....咳咳咳,上本垒。 林觉并不认为白玲会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喜欢自己,以至于大晚上做出投怀送抱这种事情。 然而, 白玲却非常直白地说道:“并没有误会,只是想跟您做一个交易。” “什么交易?” “我们两姐妹住在这里的这段时间, 无论让我做什么都行,但请不要牵扯到白珑,她是真的什么都不懂。” “......” 听到白玲的话后,林觉不禁沉默了一下。 毫无疑问,白玲的话已经说得非常清楚了,这就是一个交易。 两姐妹刚刚从书中世界出来,对于现代世界一窍不通,缺乏许多必要的生活能力,因此只能够先暂时住在这里。 而在她们住在这里的这段时间里头,如果林觉有什么需求,都可以找白玲解决,只要不牵扯上妹妹就行。 站在白玲的角度来看,这是很公平的交易。 毕竟两姐妹住在创世神家里,吃人家的,用人家的,而且林觉还要给她们提供各种帮助,这不付出一点回报怎么行? 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哪怕是父亲也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把两个女儿推进火坑,这点白玲已经深刻地感受过了。 因此从两人被送到北荒魔教那边当人质的时候开始,白玲就已经决定再也不相信任何人,并且,要靠自己的力量保护妹妹。 身为女性,而且身为一位顶级美人,美色自然也是一种力量......她现在便打算运用这种力量来寻求庇护。 只不过这样的交易在林觉看来,倒是显得非常古怪了。 好家伙......这算什么?弄得我跟个包养年轻小妹的猥琐大叔一样。 于是就在下一刻,林觉不禁苦笑了一番,然后便从床上爬了起来。 林觉不是不能理解白玲的想法,可在理解的基础上,他也坚决对此表示拒绝,并且完全没有一点商量的余地。 毕竟林觉如果能够接受这种交易性质的亲近,也不至于做一个二十六年老处男了。 眼见他想走,白玲连忙拉住林觉的胳膊,皱眉道:“等等,您......您不要我吗?” “不要,真不要,这种交易我是坚决拒绝的。” “这......是您不喜欢我?” “那倒不是,我还是很喜欢你的,毕竟你是我笔下创造出来的角色,所以我一直把你当亲人一样看待。” 说到这里,林觉转身伸手在白玲的小脑袋上摸了摸,笑道:“既然是亲人,那么自然谈不上什么交易不交易的,你们尽管在这里安心住下,住多久都行。” “但是这似乎不太......” “当然,我也会让你们姐妹做一些事来作为回报,比如打扫房屋、处理庭院、买菜做饭、刷锅洗碗、洗衣服拖地等等,到时候可不要喊累哦。” 林觉一边细数着接下来要让两姐妹做的艰苦工作,一边从床上站起身来,笑道:“好了,回你的房间去休息吧,小心点,不要吵醒白珑。” 还没等白玲反应过来,林觉就已经扶着她坐在床边,然后在黑暗中摸索到了少女穿过来的兔兔拖鞋,将其放在那巴掌大的玉白小脚边上。 ......咔嚓。 当白玲被请出了主人卧室,林觉从里头关上门时,前者都还有些懵,毕竟来的时候白玲可没想过是这个结果。 在白玲看来,林觉可能说不上是坏人,但毕竟是个男人,而且是个二十多岁,正处于精力旺盛期的男人。 为了避免这位对两姐妹拥有绝对生杀大权的创世神做出什么事来,她决定来个以身侍虎,只要先把林觉喂饱,那至少能保证妹妹的安全。 谁知这喂是喂过去了,可喂到嘴边,那老虎却只是闻了闻,然后边将其丢了出去......这多少让白玲感觉有些难以置信,甚至有点伤自尊。 真奇怪,明明应该不会失败来着......是因为我还没完全长开,所以诱惑力不足吗? 想到这里,白玲低头看了看自己那不算平板,但也没什么料的身材,不禁叹了口气。 的确,虽白氏姐妹从小就是美人胚子,可毕竟年纪摆在这里,某些身体部位还是比较羞涩,稍微欠缺了一些女性魅力。 算了,总之再观察一下吧,他既然对我没什么兴趣,那么对白珑应该也没兴趣才是......毕竟那小笨蛋比我还平,比我还没女人味。 悄悄打开两姐妹居住的客房门,溜回了自己房间后。 白玲一边将在床上睡得横七竖八的妹妹放好,一边躺上去看着陌生的天花板发起了呆。 当天夜晚,白玲显然没怎么睡好,她在那张不算大的床上翻来覆去,又被多动症妹妹伸过来的拳脚殴打了很多次,最后才迷迷糊糊地进入了梦乡。 当然,那天晚上没睡好的人绝对不止白玲一个,事实上旁边主人房里的那位也一直都在床上辗转反侧来着。 只不过林觉那边辗转反侧的原因到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被窝里头的那股少女香气.....真是太折磨人了。 第八十一章 与白珑的初次出门 毕竟怎么说呢,白玲虽然离开了,可床上的香气是始终残留在了这里。 或许因为她在林觉的床上躺了好一阵子的关系,晚上洗澡用的沐浴露的香味混合着少女的体香,直接把整张床和整个被子都给熏了个透。 以至于林觉躺在自己床上,鼻子里却满是那位白玉般人儿留下的香气。 这充满了青春荷尔蒙的气味让他一晚上都在辗转反侧,总感觉被子一掀开里头还有个人似的。 在这种情况下, 林觉自然不算睡得很好。 而当他第二天早上循例起来,准备带金毛出去散步时,在门口却恰好看到了正带着狗从外头推开庭院大门走进来的少女。 少女有着白玉般细嫩的皮肤以及娇小玲珑的身材,穿着清爽的运动短袖、短裤。 并且一头中长发还扎成了一个可爱的马尾,看起来活脱脱一个青春可爱的活力派少女。 是白玲?还是白珑? 单从容貌方面,林觉是无法无法分辨的, 毕竟这双胞胎姐妹的脸长得完全一模一样。 不过从昨天分配宫明月带来的那些衣服时,却让林觉大概知道了应该怎么区分白玲和白珑姐妹。 更喜欢那些温婉大气的裙装的是白玲, 更喜欢那些清爽方便的运动装的是白珑,两姐妹在选择服装的时候有着明显与性格相符的倾向性。 所以当看到那个穿着运动短袖、短裤和运动鞋,还带着帽子的小女孩时,虽然容貌一样,但林觉也不会将其认成姐姐。 “哟,早上好,我带着家伙出去跑了一圈,它跑的有点慢。” 见到林觉后,白珑也对他不咸不淡地打了个招呼,然后将狗绳从正在大喘气的金毛身上解下来。 跟因为昨晚没睡好导致还在躺着的白玲不同,神经粗壮的白珑显然睡了一个好觉,以至于一大早就兴致勃勃地跑出来溜达。 在出门之前,少女还看到了用一副望眼欲穿的模样,甚至主动叼过狗绳来递给自己的大狗,于是便给金毛拴上狗绳出去跑了一圈。 对于在皇宫里头没办法想干嘛就干嘛的白珑而言,能够这样大清早在外面想怎么跑就怎么跑,简直就像是做梦那般的享受。 于是一大清早, 少女就牵着狗子在外头狂奔,跑得那叫一个欢快。 本来狗子眼见有人带着一起跑步还很高兴来着, 但一小时后却是累得跟狗一样被牵了回来,一回到庭院就躺在地上大力喘着气。 好家伙......居然连金毛都被遛趴了,白珑妹妹的体力和精力也太猛了吧。 很显然,跟将属性都点在了智力、人情世故等方面的白玲不同。 白珑这家伙点的应该都是身体方面的能力,以至于虽然脑子不太好使,但身体素质那是杠杠的,哪怕在失去了灵气的情况下也能精力充沛。 眼见白珑在外面溜了一圈后跑回了家,林觉也关切地问道:“在外头溜达一圈的感觉怎么样?有什么很困惑的地方吗?” “没有吧,反正人还是人样,狗也还是狗样,就是多了一些不太认识的东西而已,问题不大。” 顿时,白珑自信地拍了拍没什么料的小胸膛,脸上露出了“我是个大聪明,没什么好怕的”的表情,一看就很好骗的样子。 没过多久,白玲也醒了过来,并且换上一套素色长裙开始跟林觉学着做起了早餐。 按照昨天晚上林觉的说法来看,她们两姐妹需要帮忙分摊家务,不能待在这里白吃白住,这也能让白玲更加放下心来。 再加上昨天领走之前,宫明月也悄悄塞了一笔钱给林觉,说是先当着两姐妹的生活费,这倒是让穷苦作家的小金库稍微充裕了一点。 不是林觉自夸,他是真的很穷。 之前自己一个人的生活费都是捉襟见肘,再加两个人的话,结局就是只能一家人整整齐齐地啃馒头。 可即便如此,这样塞过来的钱如果说是给林觉自己用,他也肯定是不会用的,这就叫倔强。 但如果这钱是给白玲白珑姐妹用,那就多少还可以接受......也算是一种变通吧。 于是没过多久,当三人坐在一张桌子上用早餐的时候,林觉便对两姐妹叮嘱道:“今天你们在家里待着先,我有事要去一趟书中世界。” 两天前,鹤清羽那边说过要在《全球之劫》的世界里给林觉举办一场收徒仪式,算是正式将剧情推进一步,因此也叮嘱林觉务必要到场。 虽然对于当鹤清羽的徒弟没啥兴趣,可书里既然是这么写的,那林觉也只好照办,否则后续的剧情就推进不下去。 因此林觉一会儿就得前往《全球之劫》的世界里,去拜那位天后道圣为师......期间可能还会遇到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总之一整天肯定都得耗在那里。 听到这里时,白玲倒是没什么意见,但白珑却立即瞪大了双眼,连忙问道:“去书中世界?我也想一起去,可以吗?” “妹妹,不能给林觉大人添麻烦。” “哎,我只是想去其他书里的世界看看而已,反正我们的世界又回不去了,好不好嘛?” 眼见白珑用期盼的目光看着自己,林觉也只好点了点头,同意了这位活力四射的小妹妹同行请求。 反正林觉从一开始就打算让两姐妹去看看另外三本书的世界,再让她们决定以后到底是继续待在现实世界,还是待在另外三本书里的世界。 所以白珑要去《全球之劫》那里逛逛的提议到也本就符合预期,没什么拒绝的道理就是了。 就这样,新的一天正式开始。 白玲待在家里做家务,白珑则是跟林觉一起从书桌的抽屉里再度跳了进去,朝着那位天后道圣所在的世界进发。 漂流......漂流.....漂流......咚! 伴随着一阵熟悉的闷响,林觉跟白珑一起从某个大大的衣柜里头摔了出来,然后撞在了一面巨大的“玻璃”上。 衣柜还是那个衣柜,房间还是那个房间。 但跟之前林觉来过的鹤清羽房间相比,这一次衣柜周围却似乎多出了什么奇怪的东西。 哎?这?这是什么? 当林觉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头站起身时,他才发现自己面前似乎竖着一片肉眼看不见的墙壁,竟是直接将这大衣柜跟房间隔了开来。 林觉伸手朝前方摸去,只感觉那肉眼看不见的墙壁像是一个巨大的箱子,牢牢地将这衣柜四面八方围住,不露一点缝隙。 房间里头静悄悄的,鹤清羽显然不在,所以林觉也没法找人来解释这情况。 然而同行的白珑在触碰了一下周围的无形墙壁后却是皱眉道:“这是某种术法结界,作用是隔离空间,像是一个小型牢房一样......也就是说我们被关住了。” 白珑虽然实力不怎么强,但好歹也是一个从小接受精英修炼的修士,这点结界还是能看出来的。 此时来到了这存在着熟悉灵气的书中世界后,白珑立即就感受到了体内力量的涌动,但显然也拿这透明的空间牢房没有什么办法。 第八十二章 鹤清羽奶奶? 不过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毕竟这里是鹤清羽的房间。 如果这用作穿越的衣柜附近存在着某种结界,那大概率也是鹤清羽释放的。 无论是为了让其他人无法透过这衣柜穿越到现实世界也好,还是防止现实世界的人随便进入自己房间也罢。 总之那位天后道圣所施展出来的术法结界,自然是不会这么轻易被破解......当然林觉除外。 于是在知道了周围是什么情况后,林觉只是微微一笑,朝白珑笑道:“给你看个好东西, 别眨眼哦。” “好东西?好什......咦!” 就在白珑的眼皮子底下,林觉随意地伸出了自己的右手,随后运劲催谷,一股漆黑的火焰竟是从其手中迅速燃起! 这是犹如黑洞那般能将人的灵魂都吸入其中的火焰,白珑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特殊的火。 这种特殊的火焰,便是林觉在这个世界的主角能力, “幽荧祭火”。 使出了这种特殊的能力后, 林觉便将黑火放在了笼罩四周的透明墙壁上,紧接着更神奇的事情发生了。 随着那漆黑的烈焰靠近透明结界,那本来没有实体的纯能量墙壁居然在黑火之下迅速燃烧起来。 嚯......哗啦! 还没等白珑惊讶完,那本来笼罩着衣柜的结界便已经被黑火迅速烧净,就连一点痕迹都没有落下,瞬间消散在了空气之中。 这!这是!好厉害的火焰! 眼见白珑用目瞪口呆的目光望着自己,林觉则是露出高深莫测的笑容,负手笑道:“我在书中世界是天下无敌的,毕竟是创世神嘛。” “所以......所以这能力是你自己写给自己的?” “那当然,不然呢?” “好厚......咳咳,好厉害。” 从白珑的第一反应来看,她可能是想说“好厚脸皮”,不过还是反应过来这么说人家不太好,所以立即改成了后面那句。 而就在林觉跟白珑这边刚刚脱离了那个结界的结界时,一阵淡青色的风便迅速从外头吹了进来。 快,是真快。 那到清风迅速刮入室内,随后形成了一个熟悉的倩影......这不是鹤清羽吗? 这位今天的女主角在回到房间的时候脸上还带着略微有些惊讶的表情,结果一看到站在哪儿的林觉后却立即放下了心来。 “本座还道是什么人破了本座的结界,原来是你, 那没事了。” 鹤清羽为了不让自己房间里头的“穿越衣柜”曝光, 在使用结界对其进行封印的方面可是下了重本的。 那结界又硬又厚,层层叠叠,机关算尽,哪怕同为“天道十二圣”也没几个人能够将其轻易解开,其他人就更别提了。 但林觉嘛......这家伙就不能用常理来形容,谁让他是创世神呢,而且还给自己写了“幽荧祭火”这种规格外的大杀器。 在原作的设定之中,这个世界的林觉虽然拥有着“幽荧祭火”这种神迹,可却根本没办法随意使用,充其量也就是保命的底牌。 毕竟这种神迹的威力太强,使用的时候会对身体造成极大负担,每次用的时候都是在赌命,随时可能将自己反噬到死。 但现在这个林觉就不同了,他本身有着伤害完全减免的无赖设定,根本不怕反噬。 也就是说,各种本来带有强烈反噬性质的能力可以尽情用,随便用,完全无视副作用。 这算什么?简直就是人形挂壁,自走作弊器......所以鹤清羽也已经对这家伙的各种离谱操作见怪不怪了,爱咋咋地,本座就当看不见。 不过即便如此,这位天后道圣还是看了看怯生生地站在林觉旁边的那个小丫头,挑眉道:“这位小姑娘是?从哪儿拐来的?” 本来今天林觉应该来参加鹤清羽的收徒典礼,谁知他还带了个漂亮小姑娘过来。 这算什么?第一次见拜师典礼还带女伴的,这又不是参加舞会。 林觉对于这个说法显然不屑一顾,于是立即义正辞严地解释道:“不是拐来的,她是我从......” 将白珑的身份说了一遍后,鹤清羽立即发出了“哦~~~~~”的一声,然后走过去上下打量了一番这位活力四射的小姑娘。 或者说,大量了一番这位本来活力四射的小姑娘。 从林觉认识白珑的那一刻开始,他就知道白珑这小丫头属于那种不知天高地厚,牙尖嘴利,胆子也很大的小屁孩。 但白珑在见到鹤清羽的那一刻,这位小公主却像是老鼠见了猫似的,只敢躲在林觉背后,连正眼看她都不敢。 会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两个,第一是鹤清羽体内的灵气着实太强,强到跟白珑见过的自己世界的最强者差不多。 第二个原因则是,她的气场很像白珑最怕的.......的......的奶奶。 的确,真的很像奶奶。 尤其是那股正气凛然的目光和走起路来无比端正的身姿,都跟白珑小时候去世的奶奶一模一样,这让白珑一下子就怂了。 当然,这种话她也没蠢到在人家面前说出来,否则鹤清羽非得气得大耳光子招呼这鳖孙。 于是,白珑也只能怂怂地小声打招呼道:“鹤......鹤......鹤姐姐好。” “嗯,看你体内稍微有些灵气,之前在你的世界里修炼过某种异能?” “在他们世界那不叫异能,那叫功法,不过也差不多就是了。” 在林觉的设定里,《全球之劫》跟《大奉修仙传》里头的力量体系几乎一模一样,无非是灵气不叫灵气,叫仙元,异能不叫异能,叫功法,但本质上没任何区别。 眼见白珑这边小心翼翼地点了点头,鹤清羽则是先沉思了一下,然后对她说道:“正好,既然来都来了,在半小时后举办的那场拜师典礼上,你跟林觉就一起拜我为师吧。” ......啥? 当鹤清羽用“来都来了,坐下喝杯茶”的语气说出了这么严肃的事时,林觉跟白珑一起愣住了。 什么意思?在这世界里头拜师这么轻松吗?随便来了就可以顺道拜一下? “别这么看着我。”感受到了两人的震惊后,鹤清羽咬了咬牙,冷哼道:“你是不知道,现在外头把本座跟你传得有多么......有多么......” “有多么什么?” “有多么淫.......咳咳!有多么乱来,说得好像本座是因为跟你有特殊的关系,才决定收你为徒似的,太过分了。” 一想到这两天自己里里外外听到的各种闲话,还有在“道宗秘密网络”上的那些乱七八糟的帖子,鹤清羽就不禁面色一红。 她本来在过去的这么多年里从来都没有传出过任何绯闻,因此之前也没对自己跟林觉的绯闻有什么看法,只觉得是一件小事,人们说说就会过去。 谁知自己对外宣布了要收林觉为徒后,这绯闻居然越传越烈,大有几分野火燎原之势,根本无法阻挡。 于是为了稍微对抗一下那乱七八糟的绯闻,让人们知道自己不是因为跟林觉有那什么什么关系才收他为徒,鹤清羽便盯上了送上门来的白珑。 第八十三章 大聪明与大忽悠 很显然,白珑现在的情况就是被鹤清羽看上,打算拿来打一个掩饰。 毕竟怎么说呢,鹤清羽从来不收徒弟,这点道宗内部那是一清二楚的。 此时忽然收了一个男徒弟,而且还是传出绯闻的男徒弟,的确很难不让人想歪。 因此, 在人际交往方面比较迟钝的鹤清羽便想到了这个绝妙的主意。 你们不是说我是因为跟不久前刚刚加入道宗的新弟子林觉有一腿,所以才破例收他为徒的吗? 那好啊,我顺道一起收一个女弟子,看你们还说什么说。 总不能说我是跟这女弟子也有一腿,所以才收她为徒的吧?那不扯淡么。 当然,这在鹤清羽看来是纯扯淡, 不过对于“道宗秘密网络”那群八卦成瘾的老、中、青三代网友而言,其实到不一定是扯淡。 要是鹤清羽真的在“道宗秘密网络”上经常闲逛的话,差不多每隔几天就能看到关于“天后道圣是不是百合”的帖子冒出来。 很显然,对于她的取向问题,也早就有人胡乱八卦......鹤清羽也好在没看见,否则又得气炸。 只不过此时鹤清羽打算顺道收白珑为徒这件事,对于白珑自己而言就多少有些纠结了。 从正常角度来看,能被这么一位实力强大的道圣收为弟子,那是多少人求都求不来的大福分。 可问题在于,白珑是真的害怕鹤清羽......害怕这个跟自己奶奶差不多的女人。 因此在听到了鹤清羽要收自己为徒的话后,白珑一下子吓得脸都白了,连忙在背后伸手拉扯着林觉的衣服。 此时白珑在后头悄悄拉扯林觉衣服的意思其实是“快想想办法,我不想拜师”。 但林觉却显然没想到这点,他还以为白珑是高兴地同意了,然后让自己给师傅说几句好话呢。 于是林觉便微微一笑,心中暗道说好话这个我会,你看着吧。 下一刻,他便对鹤清羽笑着说道:“你可真有眼光, 白珑可是一个好孩子, 而且学东西特别快,什么术法一学就会。” “哦?是吗?原来她还有这般天赋,不错,那本座日后会对你稍微严格一点,认真的把你培养成一名优秀的道士。” 这后半句话,显然鹤清羽是对白珑,对这位可爱的新弟子说的。 本来鹤清羽还只是打算抓白珑打个掩护,稍微有个师徒名分就算了。 可既然林觉都这么说了,她便决定稍微认真一点栽培这个弟子,起码把自己的一身能耐教个三五成出去也好。 毕竟鹤清羽是真没有弟子,她之前都是不收弟子主义,再加上林觉这弟子又是个终极挂逼,根本轮不到鹤清羽教点啥。 但白珑就不同了,这孩子已经有了基本的灵气基础,林觉又说她天赋很好,那倒是让鹤清羽真的有了教学的打算。 然而,当鹤清羽说出这番话之后,白珑却是不禁张大了嘴。 愣了半响,她才喃喃道:“谢......谢谢鹤姐姐。” “还叫姐姐?要叫本座师傅,明白吗?可不能乱了规矩。” “咦!是!师......师傅!” 被鹤清羽瞪了一眼的白珑感觉魂儿都要被瞪飞了,只好伸手扶着林觉的肩膀,勉强站在那里瑟瑟发抖。 而林觉则是在一旁笑着打圆场道:“看给孩子高兴的,不过也是,能拜入天后道圣门下那可是三生有幸啊,对吧。” 我对你个头啊啊啊啊啊!害死我了这次! 如果不是鹤清羽就在面前,白珑不敢开口的话,她恨不得对着林觉的脑门喷上五分钟唾沫星子。 开玩笑,她不过是想着来这《全球之劫》的世界里头玩玩。 谁知刚进来就遇到了奶......啊呸,刚进来就遇到了跟奶奶一样性格的鹤清羽,还要拜她为师? 这要是拜成了,岂不是自己经常要待在这位师傅的身边? 对于刚刚才逃离了皇宫那个大号鸟笼的白珑而言,她现在最想要的就是自由,能够不被他人干涉,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自由。 可拜了这鹤清羽为师......别说自由了,命都得短几年。 不行,我得想点法子,把一会儿的拜师典礼给他搞砸掉,否则我这辈子就完蛋了。 想到这里,白珑的那对小眼珠子咕噜一转,似乎想到了什么歪主意。 当然,这边的鹤清羽跟林觉自然是没察觉到小公主的想法,而是在商量着一会儿的那场“拜师典礼”。 根据鹤清羽所说,她身为道宗的圣人之一,这拜师典礼是不能含糊的,起码也要有两位以上的圣人到场才够隆重。 “因此一会儿咱们三个得去一趟‘龙虎真仙观’最高处的‘真武台’那边,道宗已经为准备好了典礼所需之物,两位圣人也已经请到了。” “两位圣人......谁啊?” “你写的角色,你问我?” “我没写啊,除了你之外的圣人都没安排名字,都是世界自动生成的。” 为什么把他们说得好像是某种无名小喽啰一样,明明都是堂堂圣人好吗。 在那一刻,鹤清羽显然很想吐槽,但还是她强行忍了下来,并且介绍了一下这次的来客。 这一次前来参加拜师典礼的圣人共有两位,分别是“朱雀道圣”姜烬和“勾陈道圣”昴太岁,都是道宗里头的中坚骨干力量。 至于其他过来观礼的道士嘛,少说也有几百之数,毕竟看热闹是人类的天性,道士也是人。 聊着聊着,时间也差不多了,于是鹤清羽便带着林觉和白珑走了出去,边走边继续提醒起来。 “一会儿在典礼上你们要记得,无论别人用什么眼光看你,或者在背后说些什么话,都莫要理会,知道吗?” “是因为无聊的嫉妒心吗?” “大概是吧,你毕竟刚刚加入道宗没多久,这么快就一步登天成为本座的弟子,肯定会遭来不少敌视,但那并不重要,无视即可。” 鹤清羽一向以高风亮节著称,所以她自然不会去理会那些乱七八糟的琐事。 但一旁的白珑听到后却是挑了挑眉,嘴角扬起了一抹诡异的弧度,似乎已经想到了一会儿要怎么弄乱那场拜师典礼。 照这么说,肯定会有人嫉妒我一步登天拜了这个师傅,到那时我只要跟他吵起来,甚至直接动手的话,这拜师典礼肯定就进行不下去了,嘿嘿。 就这样,前头的鹤清羽跟林觉在聊着天,后面的大聪明白珑则是在暗暗笑着。 没过多久,一行三人来到了一栋自冲云霄的巨大建筑物内,然后乘坐着某种神秘的移动工具朝着那什么真武台驶去。 而这种神秘的移动工具就叫......电梯。 第八十四章 龙虎之巅 当三人在高耸入云的电梯里头朝着那栋高山的顶端驶去时。 白珑看着透明窗户外头那副巍峨壮丽的景象是一脸的惊讶,林觉则是一脸无语。 中洲道宗的总舵“龙虎真仙观”,是建立在龙虎山顶端的一栋巨大建筑物。 这建筑物的规模足有千米之高,整体巍峨耸立,深入云霄。 从大老远看去的话,就像是一只锐利的神锋,直接从地面倒插入天际。 只不过让林觉没想到的是, 这群人登上龙虎真仙观顶端的方法居然是......是电梯? 站在那长长的电梯里头朝上方升去,林觉看着周围的云层景色,不禁笑道:“我以为你们会用一些更酷炫的方式上山来着,比如直接飞上去。” “的确有各种酷炫的飞行方式,但真仙观的附近是禁飞区,只要察觉到飞行物就会被视为挑衅, 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禁飞区吗......好现实啊。 听到鹤清羽的话后, 林觉不禁摇了摇头。 因为灵气和异能的存在,他总是会下意识的将鹤清羽和白珑认为是来自同一个修仙世界的人,但实际上鹤清羽的设定是未来人。 既然是未来设定,那么理论上现实世界有的所有东西,这个世界都有。 什么禁飞区、管辖区、自动防护系统、电梯、飞机、汽车......应有尽有。 这样现代的词汇,配合道宗、道士、道术这样的古风职业设定,颇有几分古今混合,时代穿越的奇怪感觉。 当然,鹤清羽并不会感觉奇怪,毕竟她出生时就已经是这样的世界了。 此时,随着电梯继续朝着上方升去,那道宗最高所在的“真武台”也逐渐出现在了林觉三人的眼中。 “真武台”便建造在这高达数千米的真仙观最高处,位于整栋巨型建筑物的山尖部分。 每当来到此地眺望远方云海,一眼望去只觉得周围尽是云雾蒙蒙,不时有凌烈山风吹过,让人产生一种俯瞰众生的感觉。 而随着林觉三人走出了电梯,一名穿着道袍的老管事便已经在这里恭候多时。 那老管事看到鹤清羽后,立即过来躬身道:“天后大人,典礼已经准备好了, 宾客也已经久违。” “嗯, 走吧。” 鹤清羽对那老管事点了点头,然后便带着林觉跟白珑两位新弟子朝着前头的“真武台”那边走去。 “真武台”作为真仙观的最高点,是整个道宗最具有仪式感的地方。 在那巨大平台的正中地面上,用黑白双色浮雕雕刻出了一个太极阴阳鱼的巨大圆形图案,西北方位的空地处还摆放着香炉和祭台,看起来极为庄严、古朴。 不光如此,在那巨大阴阳鱼四周的十二个角落,也就是时钟的十二时点位置,则是用非常漂亮的籇书文体雕刻着道宗最高的十二位强者的称号。 历史记载,道宗流派是由十二位实力强悍的异能者开宗立派的,因此他们的称号也被后来人世代相传,千秋万载永恒不变。 这十二人的称号和方位分别是: 前一“腾蛇”,东南方位。 前二“朱雀”,南方位。 前三“六合”,东方位 前四“勾陈”,东南方位。 前五“青龙”,东北方位。 天一“贵人”,东北方位。 後一“天后”,西北方位。 後二“太阴”,西方位。 後三“玄武”,北方位。 後四“太常”,西南方位。 後五“白虎”,西南方位。 後六“天空”,西北方位。 因为这一次举办收徒典礼的人是“天后”的关系,典礼用的香炉和祭台都摆放在西北方位,人们大多数也聚集在那边。 平时因为这里作为某些仪式才会开启的最高峰,一般不会有什么人在。 不过现在不同,因为“天后道圣收徒典礼”即将开始的关系,巨大阴阳鱼广场的角落已经挤满了人。 甚至就在鹤清羽带着两位新弟子朝着自己所属的方位角落走去时,两旁还有很多道宗的成员们用羡慕的目光看着林觉和白珑两人,有的还在窃窃私语。 “那就是传闻中的林觉吧,看起来也不怎么帅啊,感觉没我帅。” “这你就不懂了吧,有时候感情这玩意不是看帅不帅的,得看对不对得上电波。” “后头那个女的又是什么人?鹤清羽大人这次打算收两个弟子?” “也很正常,毕竟其他道圣都有一堆弟子,就她一个没有,说起来也挺奇怪的。” 正如之前鹤清羽所预料的那样,因为林觉这个不久前才刚刚加入“道宗”的新晋弟子一下子一步登天的关系,他肯定会遭到热烈的非议。 但在这之外,还有几道锐利的目光始终在人群中盯着林觉。 其中一个穿着管事服的中年女人挑了挑眉,对一旁站着的侍女说道:“盯住目标,随时准备动手。” “是,蓝管事。” 对侍女吩咐了一声后,那个被称为蓝管事的中年女人深深吸了一口气,脸上挂上一副笑容走到了林觉面前。 “哟,这位就是天后大人准备收的新弟子吧,真是年轻有为,人中龙凤啊。” 人群之中,林觉忽然看到这个脸上挂着奇怪笑容的家伙盯着自己,心里多少感觉有些古怪,但还是朝他点了点头。 而鹤清羽则是对这女人问道:“蓝管事,典礼可以开始了吗?” “可以的,不过林小兄弟的衣服好像有点......过来这边换一套像样点的道袍吧,也好给你师傅长长脸,一会儿还要拍照留念呢。” 上下打量了林觉一番后,这个笑眯眯的女人便不容分说地拉着林觉朝一旁的那栋建筑物走去。 蓝管事是“道宗”里头的老牌管事,同时也是这次天后收徒典礼的主要负责人,她既然要带林觉去换套衣服,那鹤清羽也没什么好说的。 而且林觉今天穿得也的确有点......嗯,就是简简单单的衬衫加长裤,跟旁边的那群身着帅气道袍的道宗成员相比,简直丝毫没有一点逼格可言。 本来换衣服就换衣服,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却让林觉一下子愣住了。 “林小兄弟,衣服就放在里头,快快进去换好了出来就行。” 来到一旁那栋建筑物最深处的房间后,蓝管事便打开了房门,将林觉推了进去。 林觉不明就里,进去后就开始找衣服在哪儿......可没找多久,一个苍老的声音便忽然自他耳边响了起来。 “嘿嘿嘿,这就是鹤丫头要收的男弟子吗,果然一表人才......可惜,脑子愚笨了一点。” 林觉闻言微微皱了皱眉,转眼朝那边望去,只见一位身着道袍的老者正站在角落笑嘻嘻地看着他,就仿佛在看着一只猎物。 第八十五章 史上最离谱的人质 出现在房间里的这位老者有着老人特有的佝偻身形,鹤发童颜,给人一种十分慈祥的感觉。 可是哪怕他的面容再怎么慈祥都好,但那对浑浊瞳孔中挥之不去的凶气却毁了一切。 那是一对布满血丝,散发出强烈凶气的眼睛。 单单只是看到这对眼睛,就能让人想到这是一个阴狠,不择手段, 凶暴无比的人。 当然,如果有人对这位“十殿阎罗.第三殿殿主”灵鹤上人做出这种评论的话,他肯定会微微一笑,然后把那人当场凌迟处死,表示你在胡说八道。 而当林觉进入房间后,灵鹤上人便带着阴损的笑容盯着他,而林觉也反过来盯着对面看。 两人对视了几秒, 林觉才微微一笑,笑道:“你是什么人?应该不是来给我换衣服的吧?” “那当然不是,其实老夫是来绑架你的,你只需要乖乖听话即可。” 顿时,灵鹤上人也微微一笑,将自己的目的表达得十分清楚。 对,灵鹤上人之所以出现在这里,目的就是为了绑架林觉,将其抓作人质。 只不过林觉在听到这番话时却是愣了一下,然后看了看四周的室内场景,反问道:“我没听错吧?绑架我?在这道宗总舵里头?” 从这老头的话来看,他应该像是跟道宗作对的中州邪道士,也就是跟之前被送入精神病院的血池老祖是一伙人。 但即便如此,林觉也绝对想不到这些邪道士居然敢出现在鹤清羽的收徒典礼上。 这得是多大的胆子,都不是胆大包天那么简单了,简直是找死啊。 要知道,这里是道宗的大本营,哪有跑到别人大本营去绑架的? 且不说此时外头站着的道宗成员数不胜数,单单道圣级的顶尖强者都有三个。 三个道圣加起来是什么概念, 差不多是能灭一国的水准了。 当然, 这种事情灵鹤上人自然知道的比林觉更加清楚,毕竟这次行动可是他们“十殿阎罗”精心策划了许久的计划,甚至不惜暴露蓝管事这么一个高级内鬼。 于是他只是嘿嘿一笑,走过去拍了拍林觉肩膀,笑道:“你没想错,就是在这里绑架你,并且老夫也奉劝你别多做挣扎,以免徒增痛苦,毕竟老夫的实力不是你能想象的。” “哦?说说看,你到底是哪位大能?” “果然是新加入道宗的弟子吗,连老夫都不认识?” 灵鹤上人闻言摇了摇头,自我介绍道:“老夫乃是‘十殿阎罗’第三殿殿主,道号灵鹤上人,并且是你那老师的师叔,算起来你还得叫我一声师叔祖。” 灵鹤上人?十殿阎罗?原来如此,是某个邪道士的组织吗,名字取得还挺唬人的。 听到这些名号后,林觉也大概知道了这应该又是世界自我补完的结果之一。 在设定里,中洲一带的确是有跟“道宗”对立的邪道士组织存在。 只不过这个组织林觉还没来得及起名,也没来得及写里头的成员。 但在林觉看来,“十殿阎罗”这名字听起来还是挺不错的,他也立即好奇地问道:“老兄,你们组织的名字挺酷,一共有十个首领对吧?不介意的话,能把另外九个首领的名字告诉我吗?” “告诉你?告诉你干嘛?” “我打算回去写用,以后可能用得上。” “......” 这臭小鬼莫不是在消遣老夫吧,胆子还挺肥,应该说不愧是鹤清羽那臭丫头选的弟子吗? 如果是在平时的话,有人这么拿灵鹤上人消遣,他肯定当场就把对方撕成碎片。 但现在对林觉却不行,他必须得抓活的。 毕竟只有活捉,才能够用林觉来进行人质交换,换回他们“十殿阎罗”的那位殿主同僚。 嗯......其实那位所谓的殿主同僚,就是不久前才从精神病院里头被带了回来的“精神病战士”血池老祖。 身为“十殿阎罗”第九殿的殿主,血池老祖虽然加入的时间很晚,但却很受大殿主重视,知道他落在道宗手里后便盘算着怎么将其救回来。 这不,恰好鹤清羽打算为她的爱人举办一场收徒仪式,于是灵鹤上人便出现在了这里。 在灵鹤上人看来,这是一场即困难,又不算特别困难的绑架、交换人质行动。 虽然道宗总舵强者如云,但那些家伙又不是常年待在这里,同时出现的顶级强者数量并不会太多。 更何况,灵鹤上人也不是一个人过来趟这趟浑水的。 于是就在那边的林觉思考着的时候,另两个身影也出现在了房间里头。 第一个出现的是一位魁梧的男人,他有着一颗巨大的光头,身上套着许多奇怪的圆环,看上去像是某种法器。 第二位出现的则是背负刀剑的长发男人,这男人看上去不修边幅,身上的衣服也有些破破烂烂、脏兮兮的,还没身后的剑鞘刀鞘干净。 当他们出现的瞬间,周围的空气顿时一窒,显然这两人也都是邪道士里的顶级高手。 十殿阎罗.第四殿殿主.白象法王。 十殿阎罗.第七殿殿主.刀狂剑痴。 有这两位顶级邪道士在,加上一个第三殿的灵鹤上人,这只人质交换小分队的实力绝对惊人,哪怕是道宗也不敢轻视。 这下子,房间里就变成了三位顶级邪道士将林觉堵在这里的情况。 那真是看一眼就能让人感觉脊背发凉......或者说让除了林觉之外的普通人脊背发凉。 此时此刻,他却只是用富有兴趣的目光看着这几位邪道士,心理却在想着别的东西,比如人物设定什么的。 于是还没等那两名邪道士开口,林觉便率先打招呼道:“两位好,敢问尊姓大名?能给我做个简单的自我介绍吗?” ...... 此话一出,白象法王和刀狂剑痴都用看白痴一样的目光看着林觉。 不是,老弟,你现在是被敌对势力绑票了,被绑票了懂吗? 你一个道宗弟子,被咱们三个十殿阎罗的殿主绑票了,不应该吓得全身发抖?怎么看起来嘻嘻哈哈,一点都不知道怕似的? 眼见两位同僚似乎有些无语,灵鹤上人也哭笑不得地介绍道:“第四殿殿主,白象法王,第七殿殿主,刀狂剑痴。” “白象法王?你就这么喜欢吃白象方便面吗?” “......”顿时,白象法王看了林觉一眼,不禁深深叹了口气,同时捏紧了拳头,仿佛正在压抑自己的怒气不把这小子当场打死。 话说,这一代的道宗弟子这么堕落吗?在这种情况下还敢贫嘴?怕不是当真没死过。 不得不说,哪怕是这三位经历过无数风雨的邪道士大能,也被林觉这副不知天高地厚的态度给弄得有些无语。 于是刀狂剑痴只好无视了这家伙,转头对灵鹤上人说道:“该准备的东西都已经准备好了,带上这小子,咱们出去谈判吧。” “也好,速战速决,以免夜长梦多。” 话音未落,灵鹤上人便伸手一抓林觉的肩膀,带着他犹如腾云驾雾般朝着房间外头飞了出去,而另外两位殿主亦是紧随其后。 以此同时,外头的收徒典礼也正在做着最后的准备,只等身为主角的林觉过来了就可以进行。 鹤清羽跟白珑,还有另外两位道圣一起站在祭台上方,祭台下面浩浩荡荡站了几百号人,都大睁着眼睛看着上方。 过来作为见证人的两位道圣之中,“朱雀道圣”姜烬属于比较年轻的那一派。 他有着一头火红的挑染头发,穿着非常帅气的皮衣,看起来活像个近未来风格的乡村非主流......就是不知道这年头有没有非主流的说法。 “勾陈道圣”昴太岁看起来就正经很多,但因为太过正经的关系看起来像块木头,跟姜烬恰好反了过来,两人站在一起的对比倒是有趣。 可就在这两位道圣正等着典礼开始时,昴太岁却是微微挑了挑眉,沉声道:“有情况。” 而姜烬则微微冷笑道:“......找死。” 话音未落,只见不远处那栋用来放置物品,作用类似仓库的建筑物之中忽然传来一股强烈的灵气波动!并且迅速席卷了整个会场! 嗯?这......这是! 被那股强烈的灵气波动笼罩的瞬间,周围那群实力一般的道宗成员们大多感觉心中一凉,有些实力更弱的甚至直接被压倒在了地上! 强烈,又阴损,充满着血腥气息。 毫无疑问,这种恐怖的气势显然是来自于邪道士。 普通道士的气势虽然也很强大,可是其中掺杂的邪念和恶意却不会如此明显,只有邪道士身上的气势会让人想起森罗地府,使人通体发寒。 “哈哈哈!清羽师侄收徒,竟然不叫上老夫这个师叔,真是没有礼数!” 还没等那群普通的道士们反应过来,一个狂傲却略显苍老的声音闪电般从天而降! 轰!紧接着,宽敞的祭台上方猛地爆发出一阵巨大的气浪! 飞沙走石,风卷残云,澎湃的冲击直接将准备好的香炉等典礼引用之物都吹飞到了数十米外,祭台上呈现出一片混乱的景象。 哎?这......这到底是...... 本来站在祭台边上的白珑正打着哈欠,想着怎么还没人上来挑衅自己,谁知忽然间一切就变得混乱了起来。 当那阵冲击迅速扩散开来的那一刻,白珑只感觉身姿被一阵清风包裹着,迅速从祭台上飞到了人群之中。 随着她回过神来朝祭台那边看去,只见天空之中竟是多出了四个身影......其中一个还正是林觉! 这时,一旁的道士们有些比较老练的也看出了那几人的身份,于是便大声喊道:“是邪道士!而且还是殿主!天呐,他们抓住了林觉!” 殿主?十殿阎罗的殿主? 看着那三个漂浮于半空之中的身影,以及被一个老头子抓在手中的林觉,在场的道宗成员们不禁为他捏了一把汗。 第八十六章 厚颜无耻的偷袭 几乎所有道宗的人都知道,“十殿阎罗”是中洲最强的邪道士组织。 尤其是他们的那十位殿主,都是来自邪道士之中的顶级精锐,实力据说跟“天道十二圣”不相上下。 这般最强级别的邪道士,一下子居然同时出现了三个! 而且他们的手上还抓了人质,这场面可谓是骇人之极了。 同样看见了被抓的林觉后,祭台上站着的姜烬微微皱眉道:“灵鹤上人, 白象法王,刀狂剑痴......原来如此,你们早就盯上这次典礼了吗。” 身为道宗高层,跟邪道士打了无数交道的姜烬等人自然知道这群人出现在这里代表着什么。 “龙虎真仙观”绝非谁都可以随意潜入的地方,但灵鹤上人之前本就是道宗高层,他对于道宗自然是熟悉之极。 在有内应的情况下,真想潜入进来也不是什么难事。 但问题在于,这种深入敌后的行动也同样附带着巨大的风险, 十殿阎罗这么做的理由是什么? 难道说......是为了血池老祖来的? 忽然间,姜烬跟昴太岁对视了一眼,似乎都想到了那个答案。 也不用他们多想,抓着林觉的灵鹤上人此时已经嘿嘿笑道:“别这么紧张,老夫只是听说清羽师侄今天收徒,所以想来见见侄徒孙而已。” 这番话一出,所有人都将目光放在了本次典礼的主角,鹤清羽身上。 对于灵鹤上人跟鹤清羽这师叔师侄之间的纠纷,在场众人几乎都一清二楚。 当年鹤清羽的师傅在临终前指定将“天后道圣”的席位传给弟子,而没有传给资格更老的师弟,这让灵鹤上人大为不忿。 因此后来,这老道士甚至策划想谋害鹤清羽,并且在计划失败后便叛离了道宗。 两人的关系都已经闹成这样了,还说回来见什么侄徒孙,这不明摆着扯淡吗。 于是听到这位师叔说出这番话来的时候,鹤清羽只是冷笑道:“糟老头,从你叛出道宗后,做事的手段似乎越来越下作了。” “下作?有你下作?本来天后道圣的席位就属于老夫, 你靠着花言巧语蒙骗师姐将席位传给你,谁才下作?” “花言巧语?难道不是因为你实力太弱,师傅根本不觉得你有资格继承席位,所以才把圣印传给了本座?” “你!” “这么多年以来本座都是这么说的,你如果觉得比本座适合做这席位,那来一对一决斗便是,你赢了,本座就把圣印交出,你敢吗?” 虽然面对着的是师叔长辈,但鹤清羽说起话来的语气和姿态却依然那般凌厉,甚至仿佛完全没将其放在眼中。 想当年灵鹤上人在道宗任职时,他便精于谋略,疏于修炼,以至于连续两次在道圣席位的评定上落败。 这种废物,鹤清羽才懒得跟他说这么多......不服就过来单挑,谁拳头大谁是对的。 而灵鹤上人敢跟鹤清羽一对一决斗吗?那肯定是不敢的。 毕竟他也知道这女人是个怪物,实力在自己之上,甚至在“天道十二圣”里也是位列前排的存在。 但即便如此,一想到她的爱徒兼爱人就在自己手上,灵鹤上人还是抓起林觉怒喝道:“鹤清羽!少废话,现在立即将血池老祖交还于我,否则的话.......” “要动手就快动手,少跟本座废话。” “......什么?” “你不是想威胁本座,不交还血池老祖就杀了他吗?你大可以试试看?” 当鹤清羽用冷冰冰的语气说完这番话时,周围所有人都以为她疯了。 搞什么?她看上去像是一点都不在意林觉似的? 本来其实按照地位来看的话,林觉区区一个道徒,根本就没有交换血池老祖的资格。 但问题在于,所有人都知道这男人是鹤清羽的情人兼弟子,那这地位就勉强够了。 同时也因为林觉的特殊身份,鹤清羽肯定也会投鼠忌器......个屁啊。 其他人不知道林觉是什么人,鹤清羽还能不知道吗? 这是谁?堂堂创世神,掌握着“幽荧祭火”不说,本身就还是个无敌的存在。 抓创世神当人质对别人进行威胁,还真是个一点都不好笑的笑话,都不知道是谁在威胁谁。 感受到了鹤清羽的凛然态度后,被抓在半空中的林觉也微微一笑。 当然,自己是无敌之躯这种事情,鹤清羽是知道的。 所以她才不会在乎什么人质不人质的,谁能拿一坨打不动的铁块去威胁人。 甚至如果林觉愿意的话,他现在自己就能从灵鹤上人手中逃出。 他之所以不逃,愿意只有一个......那就是看热闹不嫌事儿大。 没错,自从知道这三个殿主跑过来搅局后,林觉就进入到了看热闹模式。 闹吧,打吧,你们闹得越大,打得越乱,我的就越有更多的内容可以写,噗噗。 一想到这里,林觉甚至忍不住微微笑出了声,把旁边的灵鹤上人都吓了一跳。 这小子是不是......是不是疯了?被情人抛弃后还能笑得出来? 正当灵鹤上人疑惑地看着林觉时,一个冷冰冰的声音却忽然从下方响起。 “看来你是下不了手了,那本座就帮你一把好了。” 在那瞬间,只见鹤清羽双手一合,一股澎湃的灵气从其体内喷涌而出!竟是眨眼间便已在高天之上形成了一片巨大的风暴! 咦!不会吧! 察觉到不对劲后,灵鹤上人抬头一看,竟然只见一片暴烈的青色龙卷恰好从上往下朝他撞来! 快,好快,简直就是神速! 这青色龙卷的来势之快堪比九天惊雷,直到轰在灵鹤上人身上时他才反应过来自己遭到了攻击! 本来风属性的异能就以速度奇快和动静较小著称,在鹤清羽这种顶级强者手中更是如此。 千米云层之上,狂风席卷而下。 高速旋转的青色龙卷犹如利刃般切开了凝结空气,将堪比十八级台风的风力轰在了漂浮于半空的灵鹤上人和林觉身上。 轰!下一秒,还没等周围众人弄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 灵鹤上人和林觉两人便被那股龙卷激流压着,犹如流星坠落般轰得一声砸在了地上!一下子便硬生生地在祭台正中砸出了一个几十米宽,七八米深的大洞! 嘶!下手好狠!她是真不怕在乎林觉?说杀就杀? 眼见鹤清羽居然果断地将灵鹤上人连带着林觉一起出手轰烂在地,别说是姜烬和昴太岁,就连天上的另外两位殿主都惊呆了。 方才那一击的威力虽然不足以杀死灵鹤上人,但林觉区区一个道徒,被这样从天上轰下来,肯定是十死无生,想都不带想的。 毕竟被这么强大的风力从高空这样摔下来,不管是什么铜皮铁骨,也已经连骨头渣子都变成豆腐渣的模样了。 当然,灵鹤上人也不至于这样就变成豆腐渣,他还是多少有点能耐的。 “......哼!” 在众目睽睽之下,那个刚刚被砸落地面的老头子,灵鹤上人一脸阴沉地从大洞里飞了出来,脸色黑得跟煤球似的。 他可没想到在大庭广众之下,鹤清羽会这么毫不犹豫地对自己动手,甚至连林觉一起杀了。 这下好了,林觉也死了,还交换个屁的人质啊? 灵鹤上人只好怒瞪着鹤清羽,咬牙道:“好狠的心,连自己的情人都可以随便轰杀,不愧是天后道圣。” 除了灵鹤上人之外,周围所有人也都这么看着鹤清羽,仿佛还是第一次认识这位天后道圣。 在他们看来,鹤清羽之前明明没跟男人在一起过,结果第一次找到个恋人,就当众给轰杀了......也太冷血了吧。 对于这样的目光,鹤清羽自然是不屑一顾。 事实上她一直懒得理会别人是怎么看待自己的,只要不是拿自己玩些花边新闻就行。 但既然林觉已死,灵鹤上人也只好深深吸了一口气,厉声道:“算你厉害,鹤清羽,今天就此别过,咱们后会有......” 还没等灵鹤上人把话说完,一只由雄厚的风力聚集而成的巨拳已经带着凛然天威从前方一拳砸向了他那张老脸! 被一拳打个正着的瞬间,在场所有人都看到了灵鹤上人的脑袋被打到变形的惊悚场面。 噗啊!一拳打个正着,灵鹤上人半边脑壳当场粉碎性骨折,但他却还没死,而是立即原地飞起打算逃离。 可还没等他飞出去几步,空气之中悄然闪过一只狂风之掌,跟拍苍蝇一样将他的身躯一巴掌拍了回去。 轰!还是之前那个洞,分毫不差,灵鹤上人一下子就又被拍进了最开始被龙卷风砸进去的那个大洞里头。 “你......你又偷袭我!” 从洞里艰难地爬起来后,灵鹤上人看着面无表情的鹤清羽,一边朝外吐血一边委屈地吼道。 一般来说,双方对话、变身、运功、摆姿势的时候不趁机动手,这应该是高手之间应该遵守的约定俗成才对。 可鹤清羽却仿佛完全没打算遵守这个约定俗成,她反正想揍你就揍你,管你是在说话还是在跑路还是在喝茶看戏吃瓜。 这种所作所为,到底谁才是邪道士啊?灵鹤上人一时间都搞不清楚了。 不但如此,鹤清羽还一边挑眉一边不屑地说道:“被偷袭是你自己无能,少在这里找借口。” “你!你无耻!” “对,她这是太无耻了,强烈谴责。” “说得好,这人真是太......哎?” 当那个年轻的声音从他身后响起时,灵鹤上人一时间都没反应过来是谁在说话。 但就在他察觉到似乎有哪儿不对劲的瞬间,一只手掌已经按在了这位邪道士的脑门上,并且将其一下子按倒在地! 第八十七章 又扑街了 被按倒在地的那一刻,灵鹤上人的脑海中不禁出现了传说中的“哲学三问”。 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是那个孙子偷袭的我? 那只手掌带着一股差点把老头子的脑壳都压碎的巨力,硬生生地给他脑袋按在地上,看起来活像是正在给对面的鹤清羽磕头似的。 这!这!这是! 林觉?他还活着? 那个忽然从灵鹤上人的背后出现,并且秉承着师傅优良偷袭传统,给了这老头一记背刺的男人,自然就是不久前才被“轰杀”的林觉。 在场除了鹤清羽外的所有人都觉得林觉已经粉身碎骨, 以至于当他从那个山洞里头跳出来的时候,几乎全部人都惊呆了。 此时正在偷袭灵鹤上人的林觉看起来除了身上有些破烂外,基本上没什么受伤的迹象......不,其实就根本没受伤。 只要是单纯的伤害类型攻击,对林觉就根本不可能造成一丁点伤害,所以鹤清羽刚才那一击也不过是在给林觉刮痧而已。 当然,林觉跟鹤清羽都知道他是无敌之躯,但其他人可不知道。 于是被林觉按在地上的灵鹤上人不禁睁大眼睛,用难以置信的语气说道:“你.....你居然......唔!” 在反应过来自己被区区一个小辈按在地上后,灵鹤上人本来想要反抗。 可还没等他动作起来,林觉便直接一拳砸在他脑门上,将其打得是两眼发光,一脑袋问号。 好重的拳,这一拳附带着的灵气强度之高,差点没将灵鹤上人的脑壳砸碎......林觉区区一个道徒,怎么会有这么强大的灵气? 嗯,这个问题其实也很简单,谁让林觉之前在这个世界得了一次“百年修为”呢,也就是第一次来到这里的时候,那个狗屎“恋爱养成系统”赠送的。 百年修为是什么概念,虽然不至于一下子能帮林觉拥有鹤清羽那种顶级灵气强度,但也已经能够来到非常高强的水准,差不多是第二梯队顶尖的级别。 这种意外爆发出来的灵气强度,直接一下子从后偷袭本就被打得遍体鳞伤的灵鹤上人,对方自然是被当场打蒙, 脑子嗡嗡作响,根本无力还击。。 于是这场面就变成了非常奇怪的......嗯, 道宗年轻道徒,在众目睽睽之下将敌对势力的首领按在地上爆锤的场面。 为了试试自己的实力到底有多强,林觉一时兴起,连续好几拳砸在灵鹤上人的脑门上,直打得他晕头转向,脑袋都陷进了地里。 人质在众目睽睽之下暴打绑匪,这什么套路? 眼见自家同伴被一个小辈按在地上爆打,上方一直在静观其变的白象法王跟刀狂剑痴终于忍不住了,眼瞅着就要朝林觉杀去。 但正当这两位殿主准备动手之际,姜烬和昴太岁两位道圣也同步飞到了他们面前。 “你们的对手是咱们两个,不如在这里大战三百回合怎样?” ......可恶! 被这两位道圣拦住后,两位殿主也是微微皱了皱眉,心中暗道不好。 此地毕竟是道宗的总舵“龙虎真仙观”,在这儿发生了邪道士入侵的大事件,周边的道宗强者肯定也在迅速朝这边赶来。 如果白象法王跟刀狂剑痴继续纠缠的话,搞不好连他们自己都跑不掉,也得搭在这儿。 死道友不死贫道......告辞。 于是下一刻,这两位殿主对视一样, 极有默契地迅速走人了,只留下被打得一脑袋问号的灵鹤上人留在原地。 走......走......走了?这就把老夫抛下走了? 眼见两位同伴走得飞快, 被打得晕头转向的灵鹤上人再度晕了。 他只能战战兢兢地被林觉从地上挖出来,然后提溜到鹤清羽面前跪下,一副灰头土脸的样子。 这下可好,“十殿阎罗”那边不但没救回血池老祖,反倒又搭上了一个灵鹤上人。 随着这位第三殿主被用特制的镣铐锁住,然后跟血池老祖一起进了道宗特制的监狱,在里头快快乐乐的哥俩好捡肥皂,这次的事件也终于落下了帷幕。 本来很多人还对林觉是否有资格当鹤清羽的弟子这件事抱怀疑态度,都觉得是在搞以权谋私,乱搞男女关系那一套。 但十殿阎罗这么一搞下来,倒是谁都对林觉没话说了。 开玩笑,这是什么人? 这可是能在被敌对组织三大高手绑架的情况下面不改色,挨了道圣一记猛击的情况下还活蹦乱跳,甚至能反过来将敌人按在地上锤爆的狠人。 于是在众人的一致恭贺之下,这场别开生面的收徒典礼也正式结束......以灵鹤上人的自投罗网作为结束。 “噗,哈哈哈哈哈!绑架创世神作为人质,还有这种事情。” 当天晚上,随着林觉带着一脸懵逼的白珑回了自己家,将这件事跟在家里待着的白玲一说,后者顿时笑得腰都快要直不起来了。 这简直堪称史上最诙谐绑架,绑架金刚不坏的创世神作为人质,还自以为拿捏了对方的把柄。 但虽然姐姐这边笑得非常开心,但白珑却笑不出来了。 事实上,自从那场拜师典礼结束后,她就一直哭丧着脸......因为鹤清羽那边让她以后每天过去上三个小时的课。 眼见白珑纳闷地往嘴里扒饭,林觉则是打趣道:“每天三小时而已,不多。” “站着说话不腰疼,你试试坐在那里三小时不动?” “哎,巧了,我经常一坐就是五六个小时一动不动。” “你是属王八的么......气死我了。” 被林觉的王言王语气到了后,白珑只好不去看他,专心致志地吃起了姐姐做的晚餐。 白玲本身就十分聪明,当林觉把那装了各种做饭视频的平板电脑给她参考后,这位小公主也很快地掌握了各种烹饪用具的使用方法,做出来的菜可以说是相当美味。 而随着用餐结束,林觉回到房间去进行日常的码字,两姐妹在外头看着平板电脑里的各种视频,一副非常新奇的样子。 不过白氏姐妹那边是新奇了,林觉这边倒是扑街了。 回到书房码字码了没多久后,他便接到了编辑发来的信息。 “老贝啊,吃了吗?” “刚吃,双胞胎萝莉煮的,味道可好了。” “我就是喜欢你这副诙谐幽默又不要脸的样子。” 编辑大大发了个“牛逼”的表情过来,然后继续说道:“话说你的那本新书有存稿吗?可以准备准备上架了。” “上架?这么快就上架?才十几万字啊。” 听到这番话时,林觉疑惑的打开自己新书看了看,确定只有十七八万字的字数。 这种字数就上架?也太快了吧。 当林觉听这番话听到愣住了的时候,编辑大大发了个表情,笑道:“正好四月一日,早点上架吃全勤不好吗?” “吃......吃全勤?意思是......” “不用说得这么明白了吧,你应该懂的。” 话音未落,编辑便发了个四月一日上架的时间过来,然后又发了个表情,就下线走人了。 看着编辑发来的这些消息,林觉一屁股坐在码字椅上,只感觉自己头都大了。 好家伙,这么快就上架,那就是扑街了? 一般来说,数据越差的书就会越早上架。 意思就是你成绩很差,订阅收入就别想了,拿点全勤买点馒头吃,赶快写完开新书的意思,算是网站的一种怜悯。 卧槽,这么快就扑街了?这才第二轮推荐都没过去? 这下子,林觉是真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 之前在第一轮推荐的时候觉得还行,很快也来了第二轮推荐,然后......就没有然后了,直接断推上架,开始吃全勤补贴。 呼......没想到这么快就扑街了,真惨。 新书连第二轮推荐都没过,直接怜悯上架,这也代表着几乎不会有几个读者,也不会有多少收入,差不多又是吃馒头的大半年。 一想到接下来的半年里每个月又是只有一两千的收入,林觉就有种不想写了的感觉。 但到了这种时候,一看到之前这么多读者留下的本章说和评论,又看到这么多人打赏鼓励,林觉又不好意思切书跑路。 哎......之前写了两本扑街书都没切过,也不差这一本。 钱的方面,想想别的办法吧,反正也穷惯了。 顿时,林觉叹了口气,从书房里头走出来,顺着厨房后门溜了出去。 林觉现在的心情显然非常低落,脸色也十分难看。 只不过客厅那边有白氏姐妹正坐在那里,他并不想被两个小妹妹看到自己现在这幅模样。 人可以穷,但还是要点脸的。 要是堂堂创世神在这里为钱发愁,为成绩不好而发愁,那也太可笑了一点。 然而,当林觉独自一人来到庭院,站在夜幕之下仰望天际的时候,他却忽然听到不远处传来了一个急促的脚步声。 哒哒哒、哒哒哒哒! 那脚步声来的很急,代表着脚步声的主人此时心情显然十分焦虑。 有人在朝着边走?谁啊? 林觉好奇地抬头朝庭院围墙外头看去,只见一个浑身名牌的年轻人正红着眼朝这边冲来。 看他那副咬着牙,脸色黑得跟煤炭一样的倒霉模样,就知道今晚并不是林觉一个人这么倒霉了。 而这个黑着脸,红着眼,在夜幕底下出现的年轻人也并不是陌生人......这不是甄帅吗?这家伙怎么来了? 第八十八章 神作《甄德帅传奇》 没错,是甄帅,就是那个之前跟林觉一起在人民医院上班,后来到精神病院干了一会儿。 最后又因为羡慕林觉有个好看女朋友的关系而辞职了的前同事。 看清楚那人的脸后,林觉便主动打招呼道:“哟,甄帅,大晚上在这里散步呢?” 今天的甄帅依然是一身名牌, 但他那贵里贵气名牌衣服却有些皱皱巴巴的,名牌鞋子也沾满了土,看上去多少有些落魄。 听到林觉的话时,站在门口的甄帅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伸手朝林觉比划了一下。 “什么意思?你这手势是......打麻将?” “打什么麻将,开门,有事找你。” 甄帅这才伸手指了指门锁,但语气却依然显得十分急躁,让人一听就知道他的心情极其糟糕。 林觉跟这小子虽然关系说不上很好, 但好歹也是一场同事,换做之前的话他是会给甄帅开门的。 可现在家里还有白氏姐妹在,让这么一个来路不明的家伙进屋好像不太好。 于是林觉便走过去隔着大门问道:“有什么事,你先说清楚,我家里有女眷。” “切......又是你那个漂亮女朋友吗。” 听到“女眷”二字时,甄帅明显咬了咬牙。 “别这么嫉妒我,你不是也有个漂亮女朋友吗。” “我......别提了,分手了已经。” “分手了?为什么分手了?” “我前段时候从东市精神病院辞职了,那女的不让我辞职,说辞职就分手,那分就分呗,谁怕谁似的。” 很显然,甄帅除了自己觉得自己很帅之外,他的脾气也很硬。 谁阻挠我去追寻梦想,谁就不该在我生命中存在。 当然,他之所以对前女友一点留念都没有, 最重要的原因在于觉得那女人跟林觉的女友比起来实在差的太多了。 如果林觉的女友长得像是七仙女的话,那么甄帅的前女友长得就像是聂小倩......她姥姥。 正因如此,甄帅才一刀斩尽情丝,插上了梦想的翅膀。 然而,他刚刚为了梦想追逐了几天......就遇到了一个巨大的麻烦。 听到甄帅居然从精神病院辞职,林觉疑惑的问道:“你辞职追梦去了?追什么梦?” “当然是写作之梦。” “你?写作?” “对,我从小就想当一个作家,文以载道,书写无数壮丽辉煌。” “可你之前明明跟我说你的梦想是当个明星,每天都被无数美女粉丝围追堵截来着。” “那......那是我第二个梦想。” 被林觉戳穿了后,甄帅尴尬地挠了挠头,但他还是立即说道:“话说,你是在起点中文网写的对吗?” “对啊,起点是最老牌,最大的网文网站,除了看盗版的读者多了点外没啥大问题。” “那你觉得起点的编辑咋样?” “编辑的话......我认为应该算是全网最专业的一批了吧。” “那就是针对!不,是嫉妒!” 顿时,甄帅一下子愤怒地吼了起来,并且双手猛地挥舞着, 像是试图将某种不公一拳打飞似的。 听到这里, 林觉更是一头雾水,反问道:“谁针对, 谁嫉妒你了?” “还用问,肯定是起点的编辑嫉妒我了!他们嫉妒我的才华,不想让我这个未来的顶级大作者成名!” “......你给编辑投稿了?” “当然,你这种人都能当网文作者,我理由不行吧?” “这个......可不太好说。” “我的高考语文成绩是一百三十五分,你好像才九十多吧?” “那倒是,不过这个跟语文成绩关系不大。” “什么胡话,你懂不懂啊。” 甄帅闻言翻了个白眼,用跟白痴说话的语气说道:“写作就是笔头功夫,语文不就是笔头功夫的体现?怎么就关系不大了?” “好好好,关系大关系大......然后呢?” “然后我花了一天一夜写了一本鸿篇巨作的前三章,结果投稿居然没过!那编辑让我多去看几本网文再来写!气死我了!” 甄帅一边吼着,一边气鼓鼓地跺着脚,那模样仿佛一个受尽了委屈的小媳妇。 “行了行了,总之先把你的大作给我观赏一下好吗?” “观赏可以,但先说好,看完后你可千万不要失去信心,毕竟你虽然文学功底不济,不过好歹也混了这么多年,继续写下去还是有希望的。” ......为什么我要被你一个投稿都过不去的人安慰啊。 被甄帅的厚脸皮和自信心弄得有些无语后,林觉便带着他来到了不远处村子里唯一的一间咖啡厅,“割韭菜咖啡厅”里头。 他们点了两杯速溶咖啡,然后就坐下来看起了甄帅手机里存着的那篇稿子。 以下是甄帅的大作,《甄德帅传奇》的内容: 黄昏的时候,一轮皎洁的明月从湖面上升起,水面上闪着像鱼鳞似的银光,夜显得更静了。 西天逐渐灰暗,黄昏迈着轻盈的步子悄悄走来了。 暮色像一张灰色的大网,悄悄地撒落下来。 傍晚的风,饱含着西子湖里荷叶的清香,迎面吹拂。 暮色笼罩着大地,烟青色的天幕上跳出了第一颗钻石般闪亮的小星星。 在这样的夜色之下,站着一位年轻帅气的男子。 他真的很帅,身高八尺有余,剑眉星目,犹如神来之笔的粗劣线条将他的面部轮廓表现的极其完美,英俊而不显阴柔,阳刚而不显粗鄙,恰到好处的肌肉更不显突兀又不让人觉得消瘦,端的是个顶级美男子。 脸上两道浓烈如刀的剑眉散发出凌冽的寒光,犹如天神般让人感到一股高高在上的压迫感,那冷酷到底的冰冷神情像是万年不化的冰山,仿佛这个世界没有任何一丝可以使其亮丽的阳光......以下外貌描述省略一千个字。 总之,撇开过于寒冷这一层不谈,这年轻人绝对是走在街上都会引来无数花痴敬礼的那一种。 而这个男人的名字,叫甄德帅,并且他还有四个身份,分别是京城甄家的年轻家主,清北大学有史以来最年轻的教授,跨国连锁大集团公司的总裁以及年度最受欢迎男歌手。 当然,即便如此,甄德帅也从来不因为自己的优秀而自满,他只是偶尔会这样站在夜幕之下感叹着,为何老天爷要给了他一个如此完美的人生。 “哎,人生真是......寂寞如雪。” 当甄德帅站在月光下时,他俊美的容貌犹如月神下凡,就连这片星空也为止震撼。 ...... ...... ...... 看完了第一章后,林觉只感觉自己的脑浆子都沸腾了。 这......这尼玛......这尼玛什么玩意? 见过自恋的,没见过这么自恋的。 为什么会有人写本,在第一章用超过一千字的文字描述来描写主角有多帅气啊? 而且这几个京城甄家家主、清北最年轻教授、跨国大集团总裁和年度最受欢迎男歌手是什么鬼身份?小学生啊你?想到什么写什么? 眼见林觉看着手机里的稿子瞪大了眼,甄帅端起那杯便宜速溶咖啡,笑道:“怎么样?很棒吧,我的这本《甄德帅传奇》。” “这......这个......应该说是很超前呢,还是说是太复古呢。” “对!我就是要这个,我要的就是超前的复古流写法,就像我最喜欢的是五彩斑斓的黑。” 不是,你这到底是超前还是复古啊? 一时间,林觉竟是不知道该怎么吐槽好。 这《甄德帅传奇》应该怎么形容呢,最简单的形容就是自嗨作。 里头除了一些初中级别作文类型的景观描写之外,就是大段大段的人物描写,一丁点儿剧情的成分都没有。 甚至看到接下来的第二、第三章,主角还是在那里顾影自怜,然后加上了一堆奇奇怪怪的乱七八糟的伤感文学,像是从QQ空间里抄录出来的。 总之,这样的文字仅仅只是堆在一起,却真的很难用来形容...... 当然,甄帅本人是对此极有自信的。 只不过他的自信就跟他对本人的自信那样,不知道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你说说,起点的编辑居然拒绝我的大作,是不是在蓄意打击报复。” “可......可能是那编辑不怎么喜欢这种风格。” “什么话,世界上怎么可能有人不喜欢我的风格。” “有道理.......写得的确挺好的。” “你也这么认为对吧,那就是编辑有眼无珠,可恶,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我明天就去找出版社,把我的大作直接实体出版,肯定能大卖。” “实体出版?我觉得你还是......还是再考虑清楚一下?” “这还考虑什么,就这么决定了,出版了之后第一时间送你一本,而且还带签名的,别客气。” 顿时,甄帅伸手拍了拍林觉的肩膀,直接收回手机兴冲冲地跑了,连咖啡钱都没付。 好家伙,过来一趟讹了我一杯速溶咖啡。 给“割韭菜咖啡厅”的老板付了远超两杯速溶咖啡的钱后,林觉这才哭笑不得地朝着家里走去,仿佛不知道自己今晚到底做了什么。 但仔细一想,就连甄帅那种家伙都有这么坚不可摧的自信,我也没理由这么消沉下去才是。 好嘞,啪。 林觉伸手拍了拍脸颊,让自己清醒一点。 然后他才在昏暗的乡村小路上小步跑着赶回了家,回去后立即回到书房码起了字来。 扑街就扑街吧,反正又不是没扑街过......只要人还活着,总归是有办法的。 第八十九章 群英荟萃,女主开会 从那天开始,林觉一直发愤图强,发愤图强,发愤图......不强了。 俗话说,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做人有时候也是一样, 哪怕再怎么发愤图强,到最后发现实在没办法扭转现状,都会走向摆烂这一条路。 于是一周后,当宫明月再度从抽屉里出来的时候,她便看到林觉正坐在庭院的一张老爷椅上,一副退休老人养老模式的感觉。 “林觉?你在这儿干嘛?” “呼吸新鲜空气,这让我很舒服。” “那倒是的确很舒服,不过你没什么正经事了吗?” “正经事?什么是正经事?” “比如......码字?” 这几天宫明月总感觉她每次过来这边, 都是看到林觉以各种姿势躺着, 另外几个书中世界也没去过,反正就是在躺着。 而在听到码字的时候,林觉微微一笑,笑道:“每天的份量已经码完了,早就码完了。” “这么快?你之前不是每天要码七八个小时的吗?” “现在不用,现在花两三个小时,水够四千字就行。” “四......四千字?” “四千字就可以吃全勤,反正写多了也没用,还是吃全勤舒服。” 说到这里,林觉还摇晃了一下老爷椅,一副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的感觉。 看着林觉躺在那里悠哉悠哉地摆烂,宫明月不禁皱了皱眉。 她接着问道:“最近你也不去另外几个世界了,是发生什么事了吗?” “没有啊,挺好的,就是觉得在自己家里待着舒服。” “这......那你的书怎么办?没发生新的事件, 你打算写点什么?” “随便水水就行了, 反正也没几个人看。” 不妙......这家伙好像丧失斗志了。 顿时,宫明月叹了口气,转过头回到房间里,对着正在看电视的白珑问道:“外面那家伙有些不太对劲,感觉到了吗?” “哈哈哈哈,没有。”白珑一边看着海绵宝宝哈哈大笑,一边随口回道。 这种情感方面的细腻问题,如果是白玲的话还能插得上嘴,白珑嘛......她基本上就只会动手,不会动脑也不会动嘴。 伤脑筋,白玲出去买菜了,而且这种问题哪怕找白玲也不一定有用,毕竟她虽然聪明,却也没什么社会阅历,很难帮林觉走出困境。 社会阅历......社会...... 对了,这不是有社会阅历比较丰富的人吗? 瞬间,宫明月的脑海中出现了两个身影。 那一个是位于血族顶层的女王,另一个是位于道士顶层的道圣, 而且都是活了不知道多少岁的老流氓,那贼有社会阅历了。 既然如此,那就干脆把她们全部叫过来开个会议, 群策群力,总比自己瞎想来的好。 想到这里,宫明月不禁打了个响指,然后便迅速冲回了抽屉,去将另外两个世界的女主角们也都一并请了过来。 宫明月这人除了扁平安全的人设之外,还有一个人设是行动力极强,无论什么事情,说干就干,绝对不拖沓,跟某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不消一小时,林觉家里的客房之中便浩浩荡荡地坐了一床人。 如今这客房已经成为了白玲和白珑两姐妹的卧室,经过了一周多的学习和见闻,她们也大概掌握了现代的生活节奏,房间也多少像个女孩子的房间了。 仔细看去,窗台处放着白玲最喜欢的盆栽,床铺也换成了一上一下的双架床,方便两姐妹一同居住......当然这钱是宫明月出的。 “好了,人终于到齐,可以开会了吧。” 随着宫明月站在门口满意地扫视了一眼房间里头的这群女主角们,她的心中竟是有一股奇妙的成就感喷涌而出。 因为房间并不大的关系,鹤清羽跟卡露拉两位辈分比较高的姐姐辈坐在下面的床上,茉莉站在一旁,白玲白珑姐妹则是坐在双架床的上头。 六位来自不同书中世界的女主角们齐聚一堂,这场面倒还是第一次出现。 只不过跟身为扁平安全人的宫明月不同的是,其余几位都是极有个性的主儿,所以基本上不太会安安分分地开这个会就是了。 众人之中,率先开口的是坐在床上的鹤清羽。 她转头看了看初次见面的卡露拉,挑眉道:“你就是那个所谓的血族女王吗......的确身上弥漫着一股邪魅的气息。” 身为道圣的鹤清羽身上有一种圣人自带的凛然正气,跟身为血族自带邪魅气息的卡露拉恰好相冲。 一正一邪,再加上两人都是实力极其强悍,地位也极高的大佬,这种互相看不顺眼的情况就特别明显。 于是卡露拉也笑眯眯地上下打量了一番鹤清羽,笑道:“我也知道你,现代圣人,叫什么来着?鹤......鹤什么羽?” “......鹤清羽。” “啊,对了,鹤亲羽。” “......鹤清羽!” “鹤氢羽?” 听到卡露拉连续两次叫错自己的名字,鹤清羽便知道她是诚心的,也咬牙道:“哼,跟本座之前的判断一样,一看你就不是好人。” “我的确不是好人?怎么办?你打算把我怎么样?把我消灭了?” 卡露拉虽然脸上在笑,可是她的眼神却显然没在笑,而是散发出一种冷冰冰的感觉。 而鹤清羽则是更加怒火冲烧,眼神冷得像是万年不化的寒冰,让人毫不怀疑这位道圣是否会在下一刻直接动手。 两位来自不同世界的顶尖强者同时散发出凌厉的杀意,虽然她们体内都没有任何特殊力量,但单单是这股千锤百炼的气势就已经足够让人胆寒。 顿时,小小的书房里头仿佛变成了一片宽阔的战场,可怕的气势压得一旁的茉莉、白玲和白珑都不由得颤抖了起来。 然而,就在局势眼看就要控制不住的时候,宫明月却忽然举起双手,对着这两位明显正在较劲的大佬比了个叉的手势。 “STOP!停!” 如果说之前房间里的氛围就像是冲突之中的巨浪,那么宫明月的这个动作和这声呵斥则是中断巨浪的礁石。 话音刚落,另外五人的目光都聚集在了她的身上。 而这位会议的倡导者和主持人也立即摇头道:“鹤清羽姐姐,卡露拉姐姐,我知道你们两个可能不太对付,但在这种时候能稍微忍一忍吗?我们可不是聚集在这里看你们打架的。” 当着正在怒视的两人说出这番话来,宫明月的大胆立即让坐在上铺床上抱着姐姐的白珑暗中伸了个大拇指。 宫姐姐的胆子真大.......牛逼。 最近因为看了不少电视剧的关系,白珑也莫名学会了一些现代的词语,其中最常用的莫过于牛逼和傻逼,简直就是万用词。 眼见宫明月出来直接制止了冲突,鹤清羽跟卡露拉也对视了一眼,然后迅速转过了脸。 “的确,我等聚集在这里并非是为了个人恩怨,而是要商量林觉的事。” “有道理,那就先解决主要矛盾吧,剩下的之后再说喽。” 虽然这两位大佬没有和好,但至少不会在这里继续吵下去,倒也能让会议继续进行。 咳咳。当房间里头再度安静下来后,宫明月便清了清嗓子,随后对众女说道:“想必你们最近也应该感受到了吧,林觉的精神状态很有问题,简单点说就是在摆烂。” “摆烂......什么意思?”卡露拉伸出手指在下巴上抬了抬,然后转头看向了一旁的茉莉。 “我知道我知道。”而白珑则是抢答道:“摆烂就是放弃治疗!” “放弃治疗?林觉得病了吗?” “这个.......” 似乎看不下去白珑这小笨蛋在这里胡说八道,宫明月便解释道:“摆烂,指事情已经无法向好的方向发展,于是就干脆不再采取措施加以控制,而是任由其往坏的方向继续发展下去,也就是所谓的自暴自弃、放任自流。” “哦,原来如此,鼓掌鼓掌。” 在卡露拉的带头下,除了鹤清羽外的众人都开始鼓起掌来,不过这掌声倒是将宫明月给听得有些无语了就是。 我明明是来寻求她们帮助的,为啥忽然感觉自己变成带小孩的倒霉妈妈了?而且还是带了五个小孩的那种。 连忙摇了摇头,将这不祥的预感从脑子里甩出去后,宫明月便继续说道:“林觉最近应该都没怎么去你们的世界吧,他如果继续这么懒惰下去,情况一定会变得非常糟糕。” “那倒是。”茉莉闻言点头道:“本来跟他约定了要过来进行适应女人方面的练习,但最近林觉总是说有事,推脱不来。” “巧了,本座这边他也总是推脱说有事,哪怕只是露个面都懒得出现。” “现在看来,他的‘有事’就是指在院子里晒太阳,还真是够让人讨厌的爱好。” 说到这里,卡露拉哭笑不得地看了一眼庭院的方向,似乎能看到躺在老爷椅上呼呼大睡的林觉。 身为血族女王的她虽然不至于被太阳一晒就化成灰,但被塞得非常不舒服是肯定免不了的,所以卡露拉很讨厌阳光,基本上在大太阳下也不会出门。 眼见众人都对林觉的摆烂产生了意见,宫明月也点头道:“总之,他这样下去对我们也有害无益,必须得想办法让他打起精神来。” 第九十章 一日女友计划 随着宫明月一声令下,另外五女也都纷纷开始思考起怎么让林觉打起精神来。 这个问题说来简单,但简单之中透着复杂,复杂之中透着晦涩,晦涩之中透着莫名其妙。 在场众人里,鹤清羽跟卡露拉都不是那种会安慰人的类型,茉莉跟白玲虽然会, 可是毕竟资历尚浅,至于白珑嘛......她不捣乱就不错了。 于是思考了几秒后,白玲率先举手发言道:“话说,首先他到底是因为什么而变成这样的?下药也得找到症状吧。” “这个我大概知道。”话音未落,白珑便举起手笑道:“好像是说他又扑街了,虽然不知道扑街是什么意思, 但似乎挺惨的。” “扑街?你怎么知道他又扑街了?” “前天晚上我出去上厕所,听到林觉在自己房间里说梦话, 说什么‘我是个废物’, ‘呜呜呜又扑街了’之类的,大概跟这个有关吧。” 小孩子吗他是......还带半夜说梦话的。 宫明月闻言微微叹了口气,随后又对众人说道:“那我大概知道了,肯定是因为他最近新书的成绩不好,所以才这么消沉。” “新书?啊,最近正在写着的那本,关于我们之间发生的事吗?成绩不好?” “应该是吧,怎么说呢,总是在记录咱们的一些日常生活什么的,似乎未免太平淡了一点,所以读者反馈很差。” 听到新书的话题时,卡露拉一下子来了兴趣。 她立即舔了舔嘴唇,笑着说道:“关于这点我倒是有点建议,毕竟怎么说呢,他的书写得的确是平淡了一点, 应该来点超级劲爆的内容,这样就能够吸引读者。” “劲爆的内容?怎么个劲爆法?” “比如‘四大世界谁为最强, 次元第一比武大会’之类的,召集来自四大世界的强者进行一对一决斗,站到最后的就是赢家,输了的次元就要被消灭。” “什么鬼!即便是在写也不能这么瞎掰吧!” “那就让林觉真的消灭那三个输了的次元不就好了,这就不算瞎掰了吧,纯粹是真实记录哦。” “有毛病啊!为了写本要弄死几百亿人!这个提议不通过!还有没有别的?” 对脑子抽了的卡露拉摆了摆手后,一脸无语的宫明月便继续看向了其他人。 第二个开口提出建议的人是鹤清羽,但从她的表情来看这位道圣大人其实也没怎么想好,只是觉得卡露拉都提了意见,我身为正义的代表总得说点啥,所以才勉强提的。 “如果之前的内容太平淡了的话,不如来记录本座这边的战斗场面如何?” “战斗场面?你经常跟别人战斗吗?” “那肯定了,如果本座愿意的话,一天可以打二十四小时,无论是跟本土的邪道士还是其他州的敌人,总有打不完的架。” “打二十四小时也太无聊了......这年头谁还想看大段大段大段的打斗场面,这个提议也不通过,下一个。” 被拒绝了之后, 鹤清羽的嘴角微微抿了抿, 似乎觉得自己提出的真是一个不错的提议来着。 眼见两位大佬的提议都被秒拒, 一旁的茉莉则是举起手来, 认真地说道:“其实按照我之前考虑的东西来看的话,他现在需要的是对女性的认知。” “对女性的认知?” “嗯,我看过很多热门,里头都存在着很多各种各样非常真实的恋爱桥段,可是林觉写的里头却没有,总是给人感觉很虚幻的样子。” “原来如此,所以你才会说要让他加强对女性的认知吗......有道理。” 顿时,宫明月忽然想起了之前林觉说过的,关于为什么要在书里写这么多丝袜桥段的原因。 当时宫明月还觉得是林觉自己喜欢那玩意,现在才反应过来他说的可能还真就是实话,说不定真是读者爱看。 并且根据宫明月所知,很多热门里头也的确存在着大量恋爱、男女关系的描写,这应该是全人类共通的共性。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男女之间的感情戏份可以非常细腻,也可以非常宏大,可以炽热如火,也可以冰冷如刀。 如果能抓住那种感觉的话,一本畅销的应该很容易就能够写得出来。 然而听到这里,坐在双架床上头的白玲这才笑道:“但现在林觉的问题在于,他没怎么谈过恋爱,对女性几乎完全没有概念对吧,所以根本无法写出真实的文字来。” 其实当白玲那时候主动过去勾引林觉的时候,她就已经差不多察觉到这点了。 第一次做那种事的白玲当时其实非常紧张,只不过强行把自己装得非常老练而已。 但她没想到的是林觉似乎比自己还紧张......那时候甚至被床上忽然出现的女人吓得身体都有些僵硬,那感觉多少让人看着想笑。 谷嵻 这么一个对女性几乎完全没有概念,连牵手都没牵过的处男作者,要怎么写出让人心动的恋爱情节,的确是一件麻烦事。 不过虽然知道归知道,可要这么解决这个问题始终还是个难题。 毕竟恋爱经验这种东西,不是说有就有的,哪怕像茉莉那样主动带林觉去接触更多的女性,结果也只是杯水车薪。 可正当众人思考着怎么帮上这个忙的时候,有些坐不住了的白珑便随口说道:“这有什么好想的,反正这里全是女人,随便哪位过去跟他谈谈恋爱不就完了。” 本来白珑也就这么随口一说,这么说的目的是想让会议快点结束,自己能快点回去看心爱的海绵宝宝。 但就在话音刚落的瞬间,另外五人却是齐刷刷地看向了她。 这里全是女人?随便哪位去跟他谈谈恋爱? 白珑这想法不得不说......那真是大胆,非常大胆,大胆且狂野。 不过这的确提醒了另外几人,似乎还有这么一条路子可走。 林觉不是不了解女人心吗?那就让他跟女人待久一点,而且是以恋人的身份待久一点,这不就懂了吗? 这么做的确可以帮助他写出更好的作品,并且在作品的质量上升后,读者数量肯定也会增加,今后这位创世神也就不会成天那般颓废地躺在老爷椅上。 从这个角度来看,这的确是个好主意。 但问题是在于......谁来做?或者说,谁会做? 正当众人都被白珑的这番惊天言论震惊地说不出话来时,还是宫明月率先吞了一口唾沫,小心翼翼地问道:“话说,你们有谁谈过恋爱,跟男人交往过吗?” 话音刚落,另外五人都齐刷刷地摇了摇头。 白玲白珑姐妹从小在皇宫里长大,别说跟男人交往了,见都没见过几个男的,服侍她们的几乎都是宫女。 至于卡露拉跟鹤清羽,前者就连男人的血都不喝,更别提交往,后者则是以高洁闻名,除了最近传出的绯闻外简直就是冰清玉洁之极。 还有茉莉,茉莉自被组装好了以来,一直都在服侍卡露拉,也没什么时间跟男人打交道,顶多就是看看各种爱情什么而已。 ......我就知道,连我在内全都是白纸一张。 眼见所有人都表示没跟男人交往过,宫明月不禁叹了口气。 仔细想想也是,在场六女都是林觉自己写出来的角色,都是写来当女主角用的。 这年头,如果写女主角之前跟别的男人有过什么乱七八糟的关系,那不得被喷得妈都不认识,林觉还不至于做这种找骂的事,除非他有某些奇怪的癖好。 于是就在这时,宫明月只好说道:“那这样吧,为了我们六人共同的利益,这个忙该帮还是得帮,接下来就轮流跟他交往一天试试看好了,看看能不能让他打起精神来。” 六个人?轮流交往?一天? 听到这里,另外五人分别露出了不一样的神情。 卡露拉露出了富有兴趣的表情,甚至还舔了舔嘴唇,似乎很兴奋的样子。 茉莉则是微微挑了挑眉,表情还是那般冷峻,对这提议的意见也不是很大。 白玲的表情跟卡露拉差不多,只不过她要显得更加含蓄,却也明显不排斥这点。 因此,唯二会排斥这个提议的人......自然就是鹤清羽跟白珑了。 一听到要跟林觉交往,白珑便把小脑袋摇得跟个拨浪鼓一样,连忙摇头道:“等等!我才不要跟他一起!鬼知道他会对我做什么事啊!” “不会的,在那之前我们肯定要跟他立好规矩,这种交往只是存在于精神方面,不允许有任何身体接触。” “那......那也不......我也不知道该干什么啊?” “不知道该干什么就对了,你这种青涩的表现也是恋爱过程中非常受欢迎的一个组成部分,林觉如果能了解的话还是极有用途的。” 这!眼见宫明月这就帮自己决定好了,白珑本来还想继续纠缠下去,可一旁的白玲却在背后扯了扯妹妹的衣角,并且暗中对她眨了眨眼。 别急,暂且答应便是,后续的事情交给我就好。 在一次眼神交汇里头,白珑从姐姐的目光里读取到了这样的信息。 明白了这点后,白珑也不出声了,算是默认了帮助林觉加强女性认知的提议。 随着她的默认,在场众人里就只剩下了鹤清羽......只剩下了这位高洁的道圣还在高高仰着下巴,一副不屑一顾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