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子又在挖光明神墙角啦!》 1. 第 1 章 今天的天气有些沉,过了十点,阳光才破开厚重的乌云,穿过玻璃洒落到了办公桌上。 正全神贯注扣着电脑键盘的青年恍然间被金芒刺痛了眼,思维终于从工作中抽了出来,才发觉不止眼睛不舒服,头也有些胀痛。 艾非思拉下旁边的百叶窗,看了眼电脑角落显示的时间,终于意识到自己再不去睡觉就有可能猝死了。 “嗡——” 刚关上电脑,手机振动了,艾非思一手揉着太阳穴,一手拿起手机,低沉的声音略微沙哑:“做什么?” 胥双似乎有些兴奋:“兄弟,好事儿啊,我女朋友的闺蜜你还记得吧?人家好像对你有意思,非要我组个局让你出来玩玩儿,我现在来接你,你愿意的话今天就能脱单!” 艾非思完全能透过好友的语气看到对方八卦猥琐的表情,他现在不止身累,心也累了,“不了,我等会儿要补觉。”电脑屏幕都能映出眼下的青黑了。 “咋啦?你又熬夜工作了?跟你说过多少次了,熬夜会变丑,你能不能好好珍惜那张帅脸!”还记得初见艾非思,那张脸真是让他又酸又欣赏,架不住人家有实力又会做人,后来胥双就放下了那点嫉妒,跟人关系渐好了,如今已经是好友加合伙人的关系了。 “不是熬夜,通宵而已。” 胥双噎了一下,更是恼火:“你能不能好好珍惜小命!”继而眉头一皱,“你该不会在做我家的单子?” “胥总直接选择了我的工作室,我当然要尽心尽力,不能辜负你父亲的信任,别担心,年轻人偶尔通宵多正常。” 胥双撇嘴:“人家都是老板逼员工九九六,你倒是一股清流,员工双休,你给自己安排零零七,没有人陪伴的加班,啧啧,太孤独了。” 艾非思支着额头,闭着眼慢悠悠地回他:“单身狗的假期就是这么朴实无华,不过你说的对,确实有点孤独,那麻烦胥大少爷写一下你家产品的广告策划?” 胥双:“……”草!嘲笑他的时候忘记自己是合伙人了! “咳,兄弟我还有约会,不聊了,你滚去补觉吧,当心狗命不保!” 刚聊两分钟,对面利落地挂了电话,青年失笑,随后起身准备去冰箱翻点东西吃,却不料刚一站起便有些心慌,眼前发黑,他扶着椅背缓了几秒钟才看清前方,艾非思感觉呼吸似乎比平时累了一点,不由叹了一口气,也就一年没怎么运动,体质降的也太快了。 身体在发出急需休息的信号,艾非思这下连早饭都不敢吃了,毕竟短时间内是饿不死人的,但是会不会猝死就不好说了,还是睡觉要紧。 艾非思已经闭眼几分钟了,俊朗的面容带着显而易见的疲乏,眉峰轻蹙,可见休息得很不轻松。 通宵之后身体疲惫,精神却异常得亢奋,因为睡不着,头疼心也慌,弄的艾非思有些焦虑,但是思维还很活跃,脑子里一边思考着没做完的工作,一边想着再躺一会儿就能睡着了吧? 以后偶尔熬个夜就行,再也不通宵了——在失去意识的前一秒,艾非思如是想着。 脑中绷着的那根弦终于断了,青年紧绷的神情彻底放松了下来,面容平和而温柔。 —— 好难受……快呼吸不过来了! 艾非思被窒息感憋醒,再睁眼的时候只看到一片黑暗,还伴有强烈的晃动感,怎么回事?地震了吗? 强烈的危机感让艾非思清醒的很快,他第一时间想起身看看情况,却发觉身体被束缚住了! 感官好奇怪啊!难道就因为通宵一天得了什么怪病?! 艾非思强烈挣扎,想抬起手摸到手机给自己叫辆救护车,却在不经意间发出如婴儿般细小微弱的哼声。 艾非思一愣:他嗓子坏了?? 抱着孩子的女人听到声音,不耐烦地松开捂着的长袍,把藏在怀里的小东西露了出来——并非是意识到自己捂得太紧会让婴儿不舒服,她只是嫌弃这小东西万一哭起来,眼泪鼻涕糊到她衣服上,恶心死了! 艾非思终于看见了光亮,他被人单手横抱着,第一时间就看见了清朗晴空,以及——一个欧美女人?! 女人外穿着带金色绣纹的白色连帽长袍,皮肤白皙,眉眼深邃,瞳孔是蓝灰色,仔细打理的暗红色长发给她增添了几分端庄贵气,她长相明艳,神情傲慢,看艾非思的眼神尽是不喜,像他在欧美影视剧中看过的视奴仆为草芥的贵族小姐。 艾非思还没来得及意识到自己变成了婴儿,他刚升起“为什么他在户外”以及“为什么身边有个外国女人”的疑惑,就被温妮用另一只手捂住了大半张脸,婴儿不可思议地瞪大纯澈的眼眸,透过指缝瞧见了这个陌生女人阴狠的眼神。 “呜——” 他费力将手从裹紧的襁褓里拿出来,想推开要捂死自己的人,却也第一时间发现了自己的变化——这是我的胳膊?这是我的手?! 婴儿的推拒对成年人来说不起丝毫阻拦之力,但温妮目光一动,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最终是收回了手,她冷哼一声,低声嘲讽,“原来这小杂种竟是个傻子,痛苦的时候也不会哭,血脉低贱之人就是劣等!” 女人说的话,艾非思一个字都听不懂,这跟他曾耳闻过的几种外语没有丝毫相似之处……什么情况啊! 艾非思控制着细小胳膊在眼前晃来晃去,他好像变成小孩儿了!不不不,这一定是在做梦! 难道是他在睡着后无意识地用被子蒙住了头,所以才会在梦里有这么真实的窒息感? 艾非思试图用科学一点的解释安慰自己,可是……为什么梦里的这个外国女人的样貌神情如此清晰?为什么他能在梦里闻到森林的味道?而且……为什么他在梦里还能清晰地分析和思考? 像是为了证明他此刻的思维有多清晰,艾非思极快地回忆了自己活到现在,二十四年来都经历了什么—— 他的父母在他读初一时因车祸身亡,爷爷奶奶习惯住在乡下老家,很不适应城里的生活,指不定一个月迷路好几回,自己都手足无措,更别提照顾好孙儿了。 外公外婆重男轻女,更偏心艾非思的舅舅,若是让他们照顾自己,定然自家的房子都会被舅舅一家鸠占鹊巢。 十几岁的艾非思已经被父母培养出了独立自主意识,低沉了一段时间后,他没有打扰任何亲人,存好父母的赔偿金和保险金额,恢复了从家到学校两点一线的生活,照旧好好学习,也更重视社交。 除了变得更沉稳了些,看起来和以前没什么区别,总的来说,他把自己照顾的还不错。 另外,他班上的一位老师跟他住在同一小区,已经快退休的老教师对他照顾颇多,经常骑小电驴带他上学回家,大概是担心小孩儿在家偷懒点外卖吃泡面,师母会很热心地多做一份晚饭,等他放学了过去一起吃,艾非思拒绝不了老两口的热情,干脆交了伙食费,每天往老师家跑。 艾非思在小区里挺出名的,从小就乖巧可爱,成绩又拔尖,老两口算是看着他长大的,他们很担心这孩子因为缺少家人的关爱而出现心理问题,除了照顾艾非思的伙食,谈心补课之外,两口子也经常叫上孩子做一些“亲子活动”,比如一起研究美食、种菜养花、下棋钓鱼、寒暑假旅游等。 老师家的儿女对父母的烂好心也没意见,毕竟小同学成绩好,估计以后是个有出息的,更重要的是人家自己掏了钱,也没花他们父母的钱,这就没问题了。 久而久之,艾非思跟老师一家的关系比跟自家几个亲戚更好一些。 就这样,在好心人的照顾下,艾非思身心健全地长大了。 他顺利考上了国内最好的大学,即便在优生云集的地方,也是属于能拿到奖学金的最优秀的那一批,双商在线,再加上他相貌还不错,就更容易与人交好了,一毕业就能和富二代好友胥双合资开工作室,轻易地说动几个看好的人才来给自己打工,创业两年多,偶尔就能拉来大企业的合作项目,盈利还不错,按这样的发展趋势,再过几年,他们工作室就能扩大规模了。 可以说除了父母的事,艾非思的人生一路顺遂到足以让大多数人嫉妒。 此刻,艾非思能回忆起很多事情的细节,这可不是处在梦里能做到的事情…… 他把小手伸进嘴里咬了咬……哦,还没长牙,但清晰的吮吸感和刚才差点死掉的危机感一样真实。 排除掉所有不可能,他只能想到一个答案符合现在的情形——他穿越了! 老天爷啊,他平时连小说都没看几本,不了解穿越剧本套路啊!为什么选他?! 离谱,不可思议,但是艾非思很快就接受了现实,并且注意力都放在了眼下的处境之中。 容不得他多花时间消化这件事,因为抱着他匆匆前行的女人已经停下了脚步,艾非思的小脑袋稍微一偏,便看到了宽大的河流,想着女人刚才残忍的行径,以及此刻略显快意的笑容,她要做什么事情已经不言而喻了。 艾非思的心情一言难尽:难道他这辈子有一个渣爹,把自己媳妇儿给逼疯了,然后现在发展到了女方要带孩子自杀的地步? 不怪他误会,艾非思知道世上有很多恶人,但有女人能狠心杀死别家的无辜幼儿的机率,低到让他直接忽略了这个可能性,还是母亲杀死孩子报复渣男的可能大一些。 不是吧阿sir,这就要死了?他能拿个最倒霉穿越奖了吧? 艾非思可不想被淹死,但是作为一个婴儿,他是毫无反抗之力的,甚至想表演一个“天才婴儿竟清晰说出‘妈妈,我爱你’从而唤醒狠心母亲的母爱”的奇迹都不可以,因为语言不通啊! 他就算说十句话,听在别人耳朵里大概就跟“叽里咕噜”差不多。 “嗯…” 小家伙安静了一路,终于断断续续地发出了点稚嫩软和的哼唧声,他肉乎乎的小手抓住了女人的衣领,笑得软萌可爱,他不知道,自己这辈子的脸长的相当出色,再铁石心肠的人看见这么个小宝贝都会不自觉地温和了眉眼,可惜,他演出的亲近和依恋丝毫没有打动女人…… 温妮厌恶地看了一眼婴儿澄澈漂亮的蓝眼睛,“跟你母亲一样,都没脑子。” 她瞧见斜对岸正有人在洗衣服,手里的法杖动了动,控制了风元素将一个木盆吹落河中再推了过来。魔法动静很小,没有引起对岸几人的怀疑,木盆主人只埋怨了一声倒霉。 温妮粗鲁地将婴儿放进盆中,艾非思心中一紧,开始啼哭起来,试图让女人心软,他更希望吸引外人过来救下他。 不幸的是,两者期盼都落空了,被困在弱小身体里的艾非思自救不能,被水流带走,越漂越远…… 温妮满意地看着木盆变成黑点,直到完全消失不见。 不知道小杂种是会先淹死还是先饿死,哪种结局她都挺满意的。 之前本来想直接捂死了,随便扔在山林了事,但是温妮想到她之前的几次行径,兰开斯特家族将他们小少爷失踪的事联想到她身上不会用多久,届时再抓了她,请教廷的光明系魔导士强行“净化”她黑暗的心灵,她就会如傀儡那样一问一答,老实交代出小杂种的下落。 被抓到无所谓,温妮不想给他们答案,那样的话,就只能让她自己也避开答案了。 贵族小姐扬着头,傲慢地勾起唇角,“我要让他们连你的尸骨都找不到。”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多好,让那对恋人永远都放不下心结! 艾非思木着脸看着上方无垠的天空,第一次穿越,没经验,请问这种情况怎么自救? 他知道熬夜可能会猝死,但是不知道会死两次啊! 此刻,艾非思唯一欣慰的一点就是,幸好遗嘱立得早,他的资产股份都分好了,绝不会给恶心的舅舅一家碰一分钱! 啧,就是爷爷奶奶,还有老师他们年龄大了,希望别受太大刺激…… 艾非思也没有完全放弃求生,他时不时地啼哭一阵,希望有人听见把他救上岸。但这小身体不知道多久没吃东西了,大概不到两个小时,艾非思就没力气大声嚎了,只能尽力呜咽几声,若是木盆靠近岸边的话,也不是没有被听到的可能。 木盆在宽广的曼泽河中漂荡,河水奔流的趋势还算急,但同时也算平,没有大的波浪将木盆打翻。 婴儿本就需要大量的睡眠,艾非思在水波轻晃中昏昏欲睡,眨了一下眼,就无意中沉睡过去了。 木盆漂了半天,到了分叉口,漂向了细小支流的方向,再遇分叉,又流向了更小的支流,艾非思不知道,他已经从宽阔大河进入了小溪流之中,并且非常幸运的没有经过瀑布、乱流等危险地段,木盆摇篮丝滑走位了一个白天,直到被倒在溪流中的小枯树拦住了去路。 傍晚时分,几个魁梧的男人边聊着今天的见闻边往溪边走,前面几个小孩儿你追我赶地玩闹着。这天热,劳作了一天,去水里洗洗好解热,然后差不多正赶得上家里的吃饭时间。 “你们快过来看!” “哇,这是谁家婶婶洗衣服都忘记了把孩子带走啊?” 有个大一点的小少年很懂事地扯着嗓子喊人了:“父亲——你们快来!” 男人们正在聊最近哪个营生好做,忽闻已经跑没影儿的孩子们咋咋呼呼地开始叫人,心下一紧,赶忙过去了。 为您提供大神 渔歌一渡 的《圣子又在挖光明神墙角啦!》最快更新 1. 第 1 章 免费阅读.[www.aishu55.cc] 2. 第 2 章 “小艾尔,不要一个人来森林,这里是有猛兽的。”马丁背着弓箭,拎着几只鸟和一只兔子,周身沾染了一些血腥味,长相粗狂严肃,态度却很温和。 正在尝试找食物的艾非思…不,现在应该叫艾尔菲斯了,他叹了一口气,又是想快点长大的一天呢! “马丁大叔,我只在外围转转,请别担心。” 马丁看了一眼艾尔菲斯挽着的小篮子,“你又去摘甜奶果了,你以后想吃,我打猎的时候顺便帮你带就行,小孩子不许爬这么高的树。” 他还要去镇上卖野兔,就不跟小家伙多说了,“去跟亨瑞他们玩儿,别一个人乱跑。” 艾尔菲斯闻言笑得勉强,见马丁大叔说了两句就离开了,不免松了一口气,他是真的不想跟亨瑞那样的真小孩儿们一起玩泥巴、捉昆虫、玩扮演公主骑士和恶龙的游戏啊! 虽然这具身体受限于年龄,很多事情能办法做,过得平淡又无趣,比起现代的生活,衣食住行的条件下降了不止一个档次,艾尔菲斯还是觉得这次穿越运气不错。 他当初还以为自己会被淹死,没想到在水里漂了快一天,居然一次危机都没遇到,还被住在利塞小镇边缘的镇民给救下了。 整个小镇风景优美,自然环境优越,但偏远封闭,三百多户人家加起来不足千人,条件顶多称得上是自给自足。 大多数人一辈子都在这片地方打转,只有家里养了马匹,隔几日会出去做买卖的商人老爷经常去距离最近的小城,他好心跟城里人打听哪家丢了孩子已经很不错了,可惜没有结果,要商人老爷再去其它城市也不可能,太远了太远了,他就一匹马,可不能跑死。 至于去找城主和护卫队帮忙?嗐,上面的人都是贵族留在这里收税的附庸,哪会尽心尽力地帮助平民啊。 又不是信息时代,利塞小镇可没有多的手段帮小家伙寻亲,见离他们最近的城没有好消息,也就只能把小家伙养在他们那里了。 镇长问了一圈,也只有卡文牧师愿意收养小可怜了。 镇上要出去谋生的年轻人都会留在最近的拉塞城赚钱,卡文是镇上唯一远行过,还愿意回来定居的人。 当年他出去识字、做工、走过不少地方,心却始终找不到归宿。 直到有一日途经王城,目睹了一位强大的光明系法师使用治愈魔法替平民治病,柔和光芒散去,跪地虔诚祈祷的病人们伤口愈合了,嗓子不咳了,腰不酸背不痛了,卡文站在边缘,有幸沐浴到一点神光,顿时感到精神百倍! 哦!天呐,这是神迹吗?多么强大的、仁慈的光明教廷! 曾经魔法离他太遥远了,卡文此前一直对神明的存在将信将疑,见证了这神奇的一幕后,他不由想再多了解一点神明和教廷的事情。 卡文花钱进了一个小城市教廷分会的布道会,聆听光明教廷信奉的精神旨意,了解诸神时代和神战的故事,也了解到光明神的强大和仁慈之心,以及信徒的诸多善举等等。 进过布道会的平民听过故事之后,精神得到了升华,他们的感受总的来说可以形容为——成为教廷的一份子,为传教事业作出贡献,他们的人生就不再平淡无奇! 若人人都信仰光明神,世界就会变得更美好!(照艾尔菲斯的话说,他们就是花钱进了传销组织接受洗脑,然后被卖了还要帮着数钱) 年轻的卡文很快就开始虔诚地信仰光明神了,他在小城分会谋了工作,尽心干了二十多年,颇得牧师欣赏。 到了中年,被举荐到邻近的小城市当牧师,他没意识到这里是但凡有点私心的神职人员就不愿意来的穷苦地方,卡文对任职牧师感到非常荣幸,根本不会挑地方。 等他六十多岁的时候,突然想到了自己的故乡,他多想他的同乡也能知道光明神和教廷的故事,了解那些伟大的牺牲和付出!同时,卡文也希望大家对外面的世界产生兴趣,愿意努力走出来看看。 抱着这样的想法,卡文回到了许久不见的利塞小镇。 他在外多年都生活朴素,还是有点积蓄,请人修了一个小屋,放了几根长椅,最上方供着从分会带回来的光明神小塑像,就在这里传道了。 卡文和他的小教堂挺受欢迎的,因为卡文是老好人,还会免费教孩子们识字,至于他说的信仰…… 利塞小镇的人连魔法都没见过,教廷的存在在他们看来跟贵族没什么区别,都是遥远又高不可攀的势力,至于光明神……谈不上什么信不信的,大家只觉得卡文牧师讲的故事和见闻很有趣,没事来这里跟他聊天打发时间还是很不错的。 艾非思流落到这个地方,被卡文收养已经是很好的结果了,牧师爷爷可以说是全镇最博学的人,还从外面带回来了很多书,让他能顺利地学习新语言和新文字,更快地融入这个世界。 现年五岁的小豆丁是全镇的人见过的最漂亮的小孩儿了,他五官精致,皮肤柔嫩白皙,如月华的银色及肩长发和蔚蓝的瞳色太过耀眼,一看就知道不是他们这个穷苦之地的孩子。 关于这个外来的小家伙,大家一致肯定小艾尔是贵族家的血脉,然后对他被不幸流落到这个地方的原因编出了几十个版本——毕竟除了闲聊,这里的成年人也没有其它娱乐活动了。 一个相貌显眼的外来者,还有可能是贵族血脉,作为底层人,多数人潜意识里就该排斥艾尔菲斯,就算不会为难他,也不见得会多友善,但是神奇的是,整个小镇的人几乎都喜欢这个孩子。 在大家眼中,小艾尔人聪明,从小又很礼貌懂事,偶尔帮这家拔一下田里的杂草,帮那家跑腿送个东西,给婶婶们编头发,给大叔们捶捶背。 艾尔总是会崇拜地说“您的箭术太棒了,简直是百发百中!”“您做的烤肉真是太美味了,怎么都吃不厌。”“婶婶的手真巧,这衣服缝得太漂亮了。”诸如此类话说的很是真诚,谁不乐意听到软萌的小可爱夸赞自己? 大人们很喜欢嘴甜又懂事的小艾尔,于是一个外来者,在利塞小镇活成了别人家的孩子。 镇上的小孩儿也并不嫉妒样样都比他们优秀的人,因为他们也认为艾尔真是太好了 —— 虽然很少陪他们一起玩,但是艾尔在森林里摘的野果子会分享给他们,教他们游泳,教他们编草编,还想出好几个好玩的新游戏,他可真聪明啊! 艾尔菲斯就像藏在这个灰扑扑的偏僻小镇里的漂亮宝石,没有人不喜欢珍宝,甚至家里有小女孩儿的镇民都愿意让女儿长大后嫁给他,那他们延续下来的血脉一定也很优秀。 —— 看着马丁大叔转身离开的背影,艾尔菲斯乖巧礼貌的笑容慢慢隐了下去,露出不合乎年龄的平淡漠然。 他的本性当然没有外人所认为的那么热心讨喜,他真心愿意回报示好的就只有收养他的卡文爷爷,最多加上将他从水里救上来的几人。 刷全镇人的好感度,不过是想快点融入这个集体中,让自己更舒适一些罢了。 实现这个目的的过程也不难,他在失去父母,失去可以放心依赖的血缘亲人之后,就或真心或假意地进行社交,创造出有利于他成长和发展的安全环境,他早就习惯友善又懂事的人设了…… 不出意外的话,他至少还要在利塞小镇呆很多年,这份长袖善舞的本事用在这里刚刚好。 艾尔菲斯往森林深处看了一眼,抱着遗憾的心情往回走了。 他还是很期待里面有什么他在现代没听过的新物种,可惜小胳膊小腿,没有自保能力,遇见猛兽跑都跑不掉,还是过几年再说吧。 被救的最初,襁褓中的艾尔菲斯注意到镇民的服饰风格和房屋建材,猜测过自己是不是穿越到了中世纪的某个欧洲国家。 等他成长到能跑能跳时,就知道猜测错误了,首先,这里的气候不像是在欧洲,其次,看到某些陌生的植被和动物,他已经确定自己不在地球上了。 不过现实情况总比最初的猜想好的多,虽然衣食住行差不多停留在中世纪的发展地步,但卫生可干净多了,艾尔菲斯不至于捂着鼻子走路,也不需要过于担心会爆发传染病。 另外,政策似乎也不错,即便是贫民也是相对自由的,不存在农奴制。 这里倒是也有王公贵族的存在,不知道为什么,他们好像对压榨底层,获取最大利益的手段不感冒,难道是有一位英明仁慈的君主? 就目前看来,对于这个陌生的世界,艾尔菲斯还是挺满意的,毕竟只要不作,平安活到老死应该是没问题。 为了尽量远离喧嚣,营造肃穆氛围,卡文牧师的小教堂修在小镇的边缘位置,也是靠近森林的地方,艾尔菲斯很快就到家了。 一个身材削瘦,穿着素白麻布旧长袍,面色平和,略微有些秃顶的老人正在打扫教堂,桌上那半人高的铜质神像被他日日擦拭得锃光瓦亮。 卡文看见艾尔菲斯拎着各种野果子进来,就知道他一下午又上哪儿去了,沉声批评道:“艾尔,我已经说了森林里是有猛兽的,还容易迷路,你又进去了,你真是太贪吃了!” 艾尔菲斯抽了抽嘴角,他非常清楚自己在利塞小镇的形象,除了乖巧懂事之外,还有一个小贪吃鬼。 只因为他自小就很能吃,再稍大一点,就开始进森林找东西,经常拿着野草野果来问大家这个有毒吗?可以吃吗?还向猎人马丁大叔请教设陷阱抓猎物的技巧。 若不是人小,用不了弓箭,没准天天去森林深处找肉吃。 艾尔菲斯也不想吃那么多的,事实上对于这里的主食,他是嫌弃至极,但是他在婴儿时期,只被喂了牛奶、果汁饱腹,这些东西的营养对婴儿来说完全不够,他能消化掉都谢天谢地了,长得瘦弱也是可以预见的。 为了补充营养,健康长大,艾尔菲斯是什么能吃就吃什么,当然,比起粗糙的主食,还是大自然的馈赠更美味,所以他是有事没事就往里面跑。 “爷爷,我摘了莓果给您。” 卡文神色缓了下来,拍拍小家伙的脑袋,“哦,我的艾尔,你真是太贴心了,我喜欢这些软软的莓果。我这些年牙口不好,委屈你跟着我吃些软食,黑麦总要熬成糊,口感一点也不好。” 老人想起了什么,又掏出几枚铜币,“对了,好孩子,去你汤尼大叔家买块面包吃,这是你背下‘神光礼赞’的奖励。” 艾尔菲斯不禁后退一步,僵笑着拒绝:“不用了,爷爷,我要去做晚饭了。” 小孩儿一说完,转身逃路似的跑开了——什么面包,那不是砖头吗? 小地方的人活得粗糙随意,没有娇养孩子的观念,艾尔菲斯从小玩火玩刀摆弄锅具都是没有受过阻拦的,卡文牧师一点也不觉让五岁孩子做饭有什么问题,艾尔很有天分,烧的饭比他好吃多了。 艾尔菲斯熬了软烂的蔬菜粥,蒸了蛋羹,又简单拌了一碟煮软的豌豆,有几味配料还是他从森林里带出来的无毒植物。 主食材就那么些,只因为调味料丰富了一点,卡文牧师便觉得木了几十年的舌头又有味觉了! “爷爷,饭做好了。” 卡文正蹲在教堂门口清理又长高了的杂草,闻言起身,表情慈爱地跟艾尔菲斯招招手,“过来。” 艾尔菲斯木着脸从灶台那边走进小教堂,又要去感恩神明的庇佑了。 在艾尔菲斯眼中,卡文爷爷善良、正义、为人大度,是个很好的老人家,就是……没什么心眼,太好忽悠了,被那个教廷洗脑的非常彻底! 其实这也没什么,即便是现代,也有很多人信教,艾尔菲斯不理解他们为什么要信一些不能被证明的存在,但他也能尊重别人的信仰。 更何况在这个不能用科学去跟人讲理的时代,他更不好对别人信神这件事多说什么。 这也无所谓,别人怎么想怎么做跟他没有关系,但让他痛苦的是——卡文爷爷致力于让他也全心信仰光明神,长大后能走出利塞小镇在教廷就职那就更好了,那简直是无上荣幸! 即便已经经历了穿越这种不科学的事情,艾尔菲斯还是不信任光明神的存在。 他被灌输了一堆故事和理念,总结一下大概就是——在神战时期,光明神与一众强大的恶神对立,只为庇佑弱小的人族。 在一众为提升实力,为权势地位而战,或者天性就喜欢毁灭的神明之中,无私的,爱好和平的光明神简直就是一股清流! 没有伟大的光明神,就没有人族的延续。 人族心怀感恩,创建了教廷以歌颂神明恩德,秉承神明的意志,消灭残留的黑暗势力,救苦救难,维护人族安稳生存,这是多么神圣的职责啊! 艾尔菲斯对此嗤之以鼻,“光明”这个词汇,不管在哪个世界都蕴含着正义、希望、荣耀这类正面含义,能给人一种安全感,打着光明的旗号建立的权力组织,可想而知是多么容易被平民接受和拥戴。 退一万步说,就算真的有神的存在,一个仁慈的,不喜争端的神明怎么可能成为唯一存留的神明? 纯善之人,即便武力值再高也是无法坐稳高位的,即便是神也是如此,独身耗死一众“恶神”,还给人族留下平和美好、不好争斗的印象,说不得就是个两面派。 所以说,不管信不信卡文爷爷讲的事情,艾尔菲斯都对这些存在没有好感。 至于爷爷提到过的魔法,这玩意儿挺有趣,艾尔菲斯当初还抱着一丢丢希望问过,“有没有魔法可以让我变成动物呢?” 卡文牧师想了想魔法师大人们可以控制的元素,应该没有哪类可以做到这种事,便摇了摇头,艾尔菲斯又问:“那可以把我变大变小吗?” 卡文再次摇头。 艾尔菲斯心中冷呵一声,让他来打破这场骗局,让爷爷清醒过来。 小不点继续发问:“让我瞬移到拉斐城的魔法呢?” 卡文精神一振:“哦,空间系的魔法师阁下一定可以做到。” “您见过?” “这倒没有,空间系最为稀少,很多人一辈子都遇不到那样的存在。” 因为稀少而尊贵,见不到也是正常的,艾尔菲斯被爷爷的自圆其说给打败了。 卡文牧师谈起魔法,便有些兴致昂扬了,“但是我曾见过火系魔法师,他的掌心控制着一团火!” 艾尔菲斯:一定是化学反应。 “我路过圣卡斯托城的时候,有幸遇到一位光明魔法师阁下在施展治愈术,病人当时就痊愈了,我也不觉得疲惫了!” 艾尔菲斯:群演,心理作用。 后来卡文呆的城市太平凡,魔法师们都没兴趣去那里,他便再也没有目睹过其它魔法了,艾尔菲斯见爷爷举不出其它例子,却仍旧深信不疑,也不忍跟老人家抬杠了。 “那您有见过精灵吗?” 卡文遗憾摇头:“没有,传说精灵都住在西莱古森,不喜跟外族接触,因此并不外出。” “那西莱古森在什么地方?” 老人无奈一笑:“这种神秘的地方,可不是我们这些普通人能知道的,虽然我没见过美丽的精灵,但是矮人会跟人族做生意,我倒是见过一次。” “……”是侏儒症患者吧。 卡文牧师的地位和身处环境,确实很难见到大人物和大世面,一些神奇的小场面也被艾尔菲斯用科学思维进行了解释。 几年过去,艾尔菲斯仍然没把卡文爷爷说的话当真,他最初还婉转地杠了几句,但是一点都没有动摇对方的信仰,便也放弃了,还装出一副信徒的样子。 没办法,教养之恩暂时无以为报,能哄老人高兴也不错。 就如此刻,艾尔菲斯跟卡文牧师双手交叉成拳,跪在神像面前做日常任务—— 牧师的声音饱含情感:“慈爱的光明神啊,今日也感恩您的庇佑,让艾尔远离危险。” 艾尔菲斯默默吐槽:那不是我自己小心吗? “感谢您的恩典,万物得以在光辉之下顺利生长,为我们提供丰富的食物。” 艾尔菲斯:那不是来源于自然的馈赠和人类的辛勤劳动吗? “信徒心怀感恩,却无以为报,仅能歌颂您的圣名和伟迹,愿您荣耀永存。” 卡文说完,偏头慈爱地看着身边人,艾尔菲斯熟练地接台词配合老人:“请相信,我们对您的信仰始终坚定,再次感恩您对人族的庇护。” 任务完成,艾尔菲斯站起来拍了拍膝上的灰,看了一眼雕像,平静的眼神中隐隐含着一丝凉意——无论经历多少次,他还是很讨厌跪这种无意义的东西。 吃晚餐时,卡文牧师还一脸感恩:“艾尔,你小时候可瘦弱了,我一直很担心你会被病魔缠身,万幸你有一颗虔诚的心,一定是光明神祝福了你,你瞧,你现在是全镇最健康漂亮的孩子了!” 艾尔菲斯:“……”逐渐失去胃口。 那分明是我好吃好喝多加运动才把自己养好的! 但是他不能反驳,反驳了卡文爷爷也听不进去……好气哦! 为您提供大神 渔歌一渡 的《圣子又在挖光明神墙角啦!》最快更新 2. 第 2 章 免费阅读.[www.aishu55.cc] 3. 第 3 章 一大早,卡文牧师从林子里摘了一些尚沾着露水的野花,稍后要打理一下献到神像面前。 可惜他这里没有什么奇花珍宝,甘泉美酒,不过小艾尔说的对,光明神之强大可为世界之主,什么好东西没有?对仁慈的神明来说,虔诚的心意才是重要的。 厨棚里的锅正煮着早餐,等剩余的柴火燃尽就做好了。 棚外,个头又窜高了一截的小少年正慢吞吞地摆弄身体,呈现出各种奇怪姿势。 不管看多少次,卡文都很疑惑,“艾尔,为什么你总是喜欢跳这种奇怪的舞蹈呢?这一点也不优雅。” 卡文也不想说的这么难听,但是这孩子已经坚持跳这种自创的舞蹈很多年了,没有一丝长进,老人很担心艾尔不肯放弃,日后会被大城市里的人嘲笑。 艾尔菲斯对这种评价习以为常,并拢的手掌继续慢吞吞的在空中划过,语气平和:“爷爷,我真的是在练武,不是跳舞。” 这个世界‘武’和‘舞’的读音并不相同,卡文牧师清晰的听懂了孩子表达的意思,虽然还是理解不了这慢吞吞的招式能打得过谁,但艾尔向来很乖巧,难得有点爱好,卡文想着随他高兴吧。 艾尔菲斯已经八岁了,他早练八段锦,晚练太极拳,已经坚持了许多年。 自猝死那一遭后,艾尔菲斯深深明白了养生的重要性,尤其是处于医疗手段并不发达的古代世界,他都不敢生病,万一就倒霉到一病不起了呢? 因此,艾尔菲斯早早的把锻炼身体的计划提上了日程。 这些东西还是念中学的时候跟老师学的。 两口子习惯了在晚饭结束后到小区旁边的小公园跟其他老人们一起健身,想到现在的学生整天坐在教室里,腰酸背痛的,便将小艾也拉上跟他们一起锻炼。 没有老师的看管,艾尔菲斯在大学期间只是偶尔会练练,毕业后更是一次都没练过。 如今穿越了,生活节拍很是悠闲,他也能坚持练下去了,他自我感觉还是有用的,毕竟这些年身体一直很好。 今天的天气阴沉沉的,看着要下雨,想必马丁大叔不会去打猎。 吃完早餐,艾尔菲斯收拾完餐具,准备去马丁大叔家练箭术。 他还挺期待打猎的,而且有了能对抗猛兽的武器,他也能去森林深处走走了,不知道里面有多少新物种可以利用。 在拜访马丁大叔之前,艾尔菲斯特意挑了一只肥美的兔子带去当学费,是的,挑一只——因为他开始搞养殖了。 去年,他在菜地旁边搭了一个简陋的棚子,地面铺些平整的石头防着兔子打洞,边上竖起一根根紧密连接的木桩防着它们跳出来。 提前布置好之后,艾尔菲斯便去林子里布置了几个陷阱等着野兔撞上来了。 这么抓也不容易,森林那么大,锲而不舍的四处布置了快两个月,才凑齐了公母。 不过期间也捕到了类似家养鸡的物种,叫做走地鸟,幼鸟时期还会飞,但是因为又懒又贪吃,长大后就飞不动了。 这鸟行动笨拙,很容易被野兽捕食,所以数量不多,能有一只被诱饵引进陷阱也是艾尔菲斯运气好,这代表着能经常吃蛋了! 因为雌鸟可以像母鸡那样独自产蛋,虽然下蛋频率没有现代家养鸡那么勤,那也比以前难得吃一回好啊,他正是长身体的年龄,有蛋吃就再好不过了。 于是,卡文牧师原本肃穆的小教堂后面的院子里摆放着艾尔菲斯研究的各种乱七八糟的材料,教堂不远处还种了菜,养了鸟兔,利塞小镇最有氛围感的地方逐渐变得寻常。 马丁看着被递到眼前的活兔子,无奈道:“艾尔,我很乐意教你射箭,也很期待以后跟你作伴打猎,你不需要准备谢礼,把兔子卖到列夫的酒馆,你可以获得二十个铜币呢。” 艾尔菲斯见他不接,主动进了院子把兔子放进笼子里,“马丁大叔,您不要客气,我养了很多兔子。” 马丁不可思议地惊呼一声,“你居然真的养兔子了,数量太多可不好卖。” 马丁的父亲以前也看重兔子繁殖快的这一点,还想靠养兔子发一笔小财。 可惜小镇里有闲钱买肉的人不多,而且他们实在想吃了,更愿意自己去森林里碰碰运气。 他父亲也委托养了马匹的商人老爷带去城里,城里也并不好卖,因为那里有集市,集市什么都有,不缺肉食,卖出去的钱还要给商人老爷分佣金,结果,马丁的父亲养了几个月就放弃了,剩下的留着自己吃了。 艾尔菲斯之前听马丁劝自己的时候说过这件事,小少年笑了笑,“别担心,马丁大叔,我心里有数的。” 在森林里找到的新植物要先喂给兔子看看有没有毒,皮毛可以做冬天的衣服,肉他准备带去城里做成熟食卖,也可以在打猎的时候作诱饵,用血腥味吸引食肉类野兽出现,一兔多用,这个兔子,他还真是非养不可。 马丁也不多劝,艾尔小小年纪,却是有本事的,说不定他能想出好主意赚到钱呢,也不知道是不是贵族血脉天生都这么精明? 手握弓箭的小孩儿银发高束,身姿挺立,他轻抿着淡红柔软的薄唇,聚精会神的样子竟有一分迷人的危险,难以想象他长大后会有何等风采。 马丁觉得以后小镇的女孩都要抢着艾尔当丈夫了,还好他和小艾尔不是同一辈人,他已经娶到妻子了,没有竞争压力。 看着小孩儿反复拉弓上箭固定角度的动作,马丁不由夸赞道:“艾尔,你的臂力很稳,真是太适合练箭术了!哦~亲爱的,你一定很快就能学会,我真是等不及带你去打猎了,我记得我当年也是在和你差不多的年纪被父亲带去的。” 马丁这些年自己一个人在森林里游走,怪无聊的,不过他相信自己很快就有伴了。 艾尔菲斯在心中点头:每天打一遍太极和八段锦的好处这不就来了。 “马丁大叔,您知道我一直很期待去森林深处看看的,您放心,我一定会勤加练习的。” 艾尔菲斯在马丁家练了半日箭术,快到饭点才回去做饭了,下午下雨了,他便老实呆在自己屋子里思考赚钱计划。 这么多年,艾尔菲斯该认的字也认了,该背的教廷圣典和肉麻的颂词也背了,放在教堂里的书也看完了,卡文便也放松了对孩子的教导,因此艾尔菲斯的自由时间很多。 他又闲不下来(主要是因为没有任何娱乐项目可以打发时间),因此不是在动手折腾事物,就是在动脑计划未来。 未来十几年估计都要在利塞小镇和骑马也需要小半日才能到达的拉斐城赚钱。 等存够了钱,他就在城里开个小食馆,比起烹饪方式局限于炖煮烤,食谱长久都没什么创新的异世土著,他一个堂堂种花家的吃货血脉稳赢好吗? 关于他的厨艺是如何练成的?在此感谢老师和师母的悉心教导。 艾尔菲斯倒也没想过去更大的城市发展,一来这个世界由王权和神权当道,什么律法,神官准则,多半是形同虚设。 若他的商业发展触及到了别人的利益,没准儿会被扣个黑暗种族的帽子被“净化”了。 在艾尔菲斯看来,教廷识别、检举、处死所谓黑暗血脉的流程,跟欧洲的女巫审判一个性质,他一个无权无势的平民可不敢舞到大人物面前。 二来,他的相貌实在打眼,当初那个想杀死他的女人,看穿着和气质就不是常人,万一倒霉被她注意到了,没准儿又要被她杀一次。 所以艾尔菲斯打算低调生存,就在拉斐城这个偏远小城混混就好了,等开了食馆,他就雇人帮忙,自己做个闲散老板,偶尔可以遮严实点去远处旅游,见识一下异世独特的人文风景。 如果说上辈子艾尔菲斯还会创业,还有做大做强的野望,这辈子嘛,他觉得能顺利老死都不错了,野心什么的还是算了吧,形势比人强啊…… 艾尔菲斯思考着未来几天的安排,光线昏暗,雨声催眠,没过多久他便睡过去了。 等他从午觉中醒来,雨已经停了,艾尔菲斯准备去看看他养的鸟兔有没有及时躲进棚子里避雨,他的金疙瘩们可不能生病。 从后房走出来,艾尔菲斯便见卡文站在教堂门口,面露愁容,顺着他的目光一看,瞧见了玛吉婶婶匆匆离去的背影。 艾尔菲斯随口问道:“刚下完雨,路又不好走,玛吉婶婶现在过来做什么?” 卡文叹息一声,“小威利昨天发热,一直没有退下去,头很疼,早上还控制不住地抽搐了一次,玛吉很担心。” 艾尔菲斯不由蹙眉,“难道婶婶是来恳求神明庇佑的?” “是啊,威利的爸爸去林子里采了药熬水喂给他,可是小家伙都吐出来了,这两天基本没吃下东西,玛吉夫人想留在神像面前祈祷,让神明注意到这里,消灭病魔,不过我让她到拉斐城买内愈魔药了。” 艾尔菲斯稍稍睁大眼,颇有些不可思议——您这次居然站在了科学这边?? 就艾尔菲斯了解到的,这个世界的医疗手段就是各种苦涩的魔法药水,如卡文牧师刚才提到的内愈魔药,就主治咳嗽流涕头痛等感冒症状,还有个外愈魔药,倒在伤口处促进外伤愈合的。 艾尔菲斯没见过,但他认为那些玩意儿应该跟中药差不多,编点魔法元素骗平民说他们普通人是制造不出来的,然后垄断市场,卖的巨贵,一支低等内愈魔药就卖三金币! 平民一家几口,一年的吃穿用度加起来也才三五个金币! 艾尔菲斯看不惯资本家抢钱的行为,却也无可奈何,如果魔药是这个世界主要的医疗手段,那说明它确实是有效的,希望玛吉婶婶可以买到。 艾尔菲斯颇为欣慰地调侃卡文牧师,“爷爷,看来您现在不认为神明能帮我们祛除病魔了?” 卡文肃着脸看他:“艾尔,光明神大人是无所不能的,我们不能质疑这一点!只是世界辽阔,呼唤他圣名的信徒千千万万,神明一时注意不到我们这里也是正常的,玛吉夫人去照顾小威利就好,祈祷的事还有我们。” 艾尔菲斯嘴角一抽,该不会他也要…… “艾尔,还不快过来。” 艾尔菲斯立即换了副担忧的表情,“爷爷,我很担心威利,您刚才说他这两天没怎么吃东西,我想熬点粥,蒸点甜面包给他,可以吗?” “哦,我贴心的艾尔,这当然可以,那我去祈祷就可以了,你去给威利准备食物。” 别人的面包都是烤的,他家艾尔却隔着水把面团蒸熟,面团里面还加了一点从森林里取来的蜂蜜,那叫一个软和香甜,希望可怜的小威利会喜欢吃。 艾尔菲斯煮了粥,用黑麦粉蒸了几个馒头,又盛了一小碟泡菜,端着餐盘往玛吉婶婶家去了。 威利今年六岁了,之前一直是个健康活泼的小男孩,从来没像现在这么难受过,头疼,咳个不停,吃不下饭,也喝不下药,身上越来越无力,小家伙能感受到爸爸妈妈慌乱无措的情绪,他不禁有些害怕——他是不是要死掉了啊呜呜呜呜…… 艾尔菲斯来的时候,就看见威利在有气无力地抽泣,玛吉婶婶坐在床边哄他。 “婶婶,我来看看威利怎么样了,卡文爷爷正在教堂为他祈祷。昆尼尔叔叔进城里买药了吗?” 玛吉有些高兴还有其他人关心自己的孩子,紧皱的眉头放松了些。 “艾尔,谢谢你来看望威利,也替我感谢牧师阁下。昆尼尔去林里找草药了,因为贝蒂夫人说商人老爷昨天进城了,本来要今天回来的,但是今日又下雨,他是不会回来了,我们找不到马匹,没办法进城了。” 说到后面,玛吉脸色又难看了许多。 艾尔菲斯心里叹了口气,却没表现出悲观情绪,“威利,我给你带了食物,快起来吃一点,吃饱了才有力气打败病魔。” 威利看着艾尔菲斯一如既往的笑容,恐惧的心情不由放松了一些,小家伙可怜兮兮地撒娇:“艾尔哥哥,我吃不下。” 艾尔菲斯拿着一个馒头递过去:“这是甜的,你试试。” 小孩子都喜欢吃甜,威利好奇得接过面包,咦?好软!他吃了一口,麦香和蜂蜜的甜香给了小孩儿的味蕾来了个巨大的冲击。 “真的是甜的!艾尔哥哥,这个面包真好吃!咳咳…” 艾尔菲斯笑了笑,没有纠正这叫馒头,随便大家怎么认为吧,他总不能以后每次有人叫错都要纠正一次。 其实食材不是白面,也没有更好的发酵,口感和味道远不如现代的馒头,不过总比烤面包要好很多,这个世界的人在食物上很容易得到满足。 艾尔菲斯摸了摸小孩儿滚烫的额头,“你乖乖吃完,身体会好很多的。” 镇上的小孩儿都很崇拜艾尔菲斯,威利也不例外,他被艾尔哥哥冷静而笃定的情绪感染,突然没那么害怕了,大力点头,“嗯嗯,我会吃完的!” 玛吉看威利精神了许多,终于露出了笑容,“艾尔,真是太谢谢你了!” “婶婶不用客气。” 艾尔菲斯从记忆深处挖出自己为数不多的医学常识…… “威利,身体有感觉热吗?” 小家伙嚼着甜面包,口齿含糊道:“昨天有点冷,今天就有点热。” 那就得散热了……艾尔菲斯拍拍威利头发乱糟糟的小脑袋,“你先吃着,哥哥去拿点东西给你治病,过一会儿就来。” 他这一说,不止威利开心,玛吉也很期待,小镇的人都知道艾尔被牧师教养着,是镇上数一数二有学问的人。 别看他小小年纪,却非常靠谱,有时候他们这些大人遇到困难了,都会去跟艾尔聊聊,说不定能收获一个好主意。 艾尔菲斯到镇上唯一的小酒馆买了一杯酒带走,还被老板好心挽留说在他这里喝就好,醉倒了他再送小家伙回去。 艾尔菲斯抽了抽嘴角,没有多说,付了一枚铜币就跑了,还好古代人养孩子比较随意,不然他还买不到酒。 “来擦一擦身体。” 威利任由艾尔哥哥拿湿布给他擦拭,“哥哥,这个药不用我喝吗?”他吸吸鼻子,这个药水闻起来跟酒真像。 “不用,你睡一觉吧,睡醒就不发热了。” 威利眼眸一亮,艾尔菲斯的淡定让他很是安心,“好,我都听哥哥的!” 艾尔菲斯再次拧干麻布,叠好放在了小孩儿额头,酒精散热的方法不一定对威利有用,他这么说,不过是希望能起点安慰剂效应①。 实话跟玛吉婶婶说了,但她精神还是比之前振奋了许多。 威利睡着期间,艾尔菲斯又用酒给他擦了几遍身体,也等到了昆尼尔叔叔采药回来。 褐线草长的像细长的枯草,艾尔菲斯听卡文爷爷说过这是内愈魔药所用材料里最普通的一种,没有元素纯净度的生长要求,是低等魔植。 反正艾尔菲斯看着这其貌不扬的药材,觉得跟杂草没什么区别,什么魔植不魔植的,说的那么夸张,熬水喝下去,止咳都不一定能起作用。 让大家松了一口气的是,威利睡了半个下午,真的退烧了,整个人精神了许多,除了还有些感冒症状,似乎没其它问题了。 艾尔菲斯还是让他喝了一碗褐线草熬的水,毕竟又没有其它的药,死马当作活马医吧。 好不容易应付完威利一家的热情感激,艾尔菲斯回到小教堂,不出所料地看见爷爷还在神像面前祈祷,说着威利一家人有多好,孩子有多可怜,他们的信仰有多虔诚,赞美光明神有多善良仁慈,打败病魔是举手之劳的事情…… 艾尔菲斯嘴角一抽:我怀疑你在道德绑架。 他实在想不通老人家怎么会有这么多话说,如果真的有光明神,人家指不定早就屏蔽了人类,不然得被吵死…… “爷爷,威利已经退热了。” “嗯?没有用魔药吗?”这点时间,根本不够进城买药的。 “没有,给小家伙吃了些食物,让他凉快下来,睡一觉醒来就好了很多。” 卡文面露欣喜,转头又感激地看着神像,“哦!这一定是神迹,是光明神大人听到了我们的祈祷!” “……”习惯了,心情毫无波动。 小少年懒散的神情突然凝固,眼珠缓缓移动,注视着突然出现的淡白色光晕,从卡文爷爷身上不紧不慢地飘忽到屋顶,然后消失不见…… 艾尔菲斯发着愣,这种情况,怎么有点像飞蚊症……② 他不理解,没有电子产品的迫害,他怎么还会得眼疾??! 艾尔菲斯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板着小脸坐到旁边的长椅上,给自己来了一套眼保健操——爱护眼睛,从现在开始。 为您提供大神 渔歌一渡 的《圣子又在挖光明神墙角啦!》最快更新 3. 第 3 章 免费阅读.[www.aishu55.cc] 4. 第 4 章 白天利塞小镇的人要劳作,所以卡文牧师一直将布道安排在晚上,镇民们吃过晚饭后若是闲来无事,便可来教堂听一听。 艾尔菲斯还小的时候能看出来,刚开始大家纯粹是来听故事、找个地方你一言我一句的聚众聊天打发时间的。 后来嘛……在经年累月的洗脑之下,虽然没见过魔法魔兽,更没见过神迹什么的,却也抱了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念颂词和祈祷的态度都要比以往虔诚许多。 今天,卡文牧师讲完一个教廷神官捉拿下控制上千骸骨的黑暗魔法师的故事,以彰显教廷为民除害的态度。 临了,众人照例双手合十交叉,看着前方的神像,“感谢光明神大人指引信徒清除邪恶的黑暗力量,庇护人族。” 身体已经痊愈了的威利坐在人群之中,和以往一样跟着父母念感谢语,不一样的是,小家伙今天的表情认真了许多。 小威利以前很喜欢听牧师爷爷讲故事,但注意力也只放在了故事的剧情发展上。 一旦卡文开始赞扬神明和教廷,小家伙就要么发呆,要么昏昏欲睡,要么东张西望和小伙伴们做怪表情,感恩之语说的很不走心——因为小孩子往往要亲眼见证或者经历一些事情,才会有更直观的感受,仅从语言中,威利很难体会到神明和教廷的恩德。 此刻,小威利看着坐在最前排的背影,忽然理解到了牧师爷爷对光明神的描述—— 祂是创世神最钟爱的孩子,父神赐予祂无所不能的才能,和耀眼如日轮的容貌。 祂掌管世间一切光明,是星月,是灯火,在黑夜中为我们指引道路。 祂温暖的神力全天候照看着我们,使弱小的信徒不受制于黑暗和寒冷。 只要你虔诚地呼唤祂,慈悲的光明神大人将赐予祝福,为你驱逐一切苦难! 威利曾经仔细观察过神像,那全身上下的铜色实在让小孩儿想象不出什么叫耀眼如日轮的容貌,也体会不到被庇护的安全感。 但是他在以为自己要病死的时候,艾尔哥哥出现了,是和平时一样沉稳可靠,万事尽在掌握的模样,带来了他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食物,然后让他睡一觉,都没有喝苦苦的药水,病魔真的就被驱逐了! 艾尔哥哥真是太厉害了! 如今,艾尔菲斯在威利眼里的形象特别高大——平日里他就对镇上的小孩儿多有照看,还教了他们很多东西,威利他们就已经觉得哥哥聪明可靠了。 加上这次轻轻松松地赶走了难缠的病魔,艾尔菲斯在威利看来简直无所不能! 小家伙亮晶晶的眼睛一直盯着前面腰板笔直的背影,这个人,有着如日轮般耀眼的容貌,有驱逐苦难的力量,让人心安的气质——这一刻,威利心中始终模糊的神明形象有了清晰的面容。 艾尔菲斯正敷衍地感谢着神明,完全没有注意到有一点光晕从威利身上飘到了他这边,然后没入了他的身体。 等镇民们散去之后,艾尔菲斯赶上了小镇商人老爷的脚步,“威尔叔叔。” 威尔是隔三差五就驾着马车去拉斐城卖货的人,卖自家的生产,也帮镇民们卖蔬菜果子,山珍野味,或者其它手工品等等,当然,这么麻烦的事情他是要抽成的。 总是被镇民们喊商人老爷,其实威尔只能在利塞小镇里算是有钱人,到了城里,只是众多货商中很平凡的一个罢了,连个位置好点的店铺都买不起。 被艾尔菲斯一叫,留着一撇胡子的中年男人便转身看他,热情地笑着:“小艾尔,有事吗?” 威尔对可不会对其他镇民喜笑颜开,毕竟关系太好了就不好赚人钱了。 但是艾尔菲斯不一样,小家伙给他出过主意,让他卖货比以前快多了。 比如买肉送野果子,比如买一把菜三铜币,两把菜五铜币,比如妇人来买的时候顺手送一束扎好的野花,再比如那什么积分累计送礼物…… 没有人不喜欢占便宜,这些小手段一用,威尔的摊子生意爆满,虽然总是附送赠送听起来很亏,但那些赠品都是出发进城之前在林子里摘的,都是免费的东西,亏不了。 以前经常第一天卖不完,威尔就得找地方住,付食宿费,第二天接着卖,如今,他早点出发,晚上就能赶回来,托艾尔的福,威尔现在是既省事又省钱!不怪他对艾尔菲斯态度这般好。 他还不止一次发出感叹:贵族血脉中流淌的精明真是可怕! 艾尔菲斯跟商人商量:“威尔叔叔,您下次进城是什么时候,我可以跟你一起吗?” 威尔挑眉:“你想城去玩?当然可以,明天我去林子里备一筐赠品,后日我们就出发。” 如果是其他小孩儿,他是万万不会答应的,但是艾尔很乖,他是不会乱跑的。 艾尔菲斯不好意思地笑笑:“您的马车有地方帮我放十只兔子吗,我想拿去卖了。” “哦!小家伙,我还以为你是想见识一下城里的热闹。我可以帮你卖掉,不会抽取佣金的。” “也是想顺便去城里见识一下,我和您一路吧。” “我很乐意,我相信我们一定会有一个愉快的旅程的。” 第二天夜晚,艾尔菲斯特意睡得很早,到了约好的那一日,天还没亮他就醒了,完全不知道现在是几时几刻。 锅里煮着早餐,艾尔菲斯去给十只兔子放血脱皮。 之前刚做这种事的时候他还扭扭捏捏,极度不适,如今已经能干净利落地做这种血腥的活儿了,他想改善生存条件,就不能矫情。 油灯的昏黄光线下,小少年满手血腥、面无表情的样子有种冰冷的美感。 艾尔菲斯打算在城里做熟食卖,应该可以卖出活兔三倍的价格,他总不能到了城里再费时间杀兔子,只能提前准备好肉了。 反正中午之前就能到,这天还有几分寒意,肉不会这么快变质的,至于皮毛,他得留着做衣物和被子,冬天冷死了好吗。 等林中的鸟儿开始叽叽喳喳,天也蒙蒙亮了,艾尔菲斯拎着大篮子去商人家找他。 威尔正在喂马,听见问早的声音,回头面露惊讶,多打量了两眼来者的面容才说话:“艾尔?亲爱的,你对你的头发做了什么!” 艾尔菲斯穿着一身灰色麻布衣裤,系着黑色腰带,裤腿塞进棕色长靴里面,分明是常见又没有丝毫亮色的打扮,但小少年面容精致,长手长脚,腰背挺直,把一身死气沉沉的颜色衬得特别精神。 这一套穿在别人身上显露的是贫穷粗糙,穿在他身上就是简洁朴素,如果艾尔菲斯的头发还是原来的银色,那还会添几分贵气。 今天的艾尔黑色长发高束,让威尔很是不解,原来的颜色多好看呐。 艾尔菲斯装作不好意思地笑笑:“您们总说我像贵族家的孩子,我那头发太显眼了,万一城里的人都围着我看怎么办,很耽误时间的,所以我就染成黑色了。” 其实是担心遇到想杀他的那个女人,要不是没办法,他想连瞳色也一起改了。 威尔一听,也是这个理,他以为小家伙脸皮薄不想太惹眼,就这么轻易地被忽悠过去了。 至于怎么染成黑色的,威尔也不好奇,因为这是镇上的人都知道的操作。 森林里有种野花叫四色花,不同生长周期呈现出不同颜色,花苞是白色的,花朵是淡黄色的,盛期之后逐渐转变为琥珀色,等它枯萎之后便呈黑色了,熬煮花朵可给头发上色,叶子熬水则可褪色,镇上的妇人偶尔会图新鲜换个发色。 艾尔菲斯坐在威尔旁边,后面连着一块四方围起来的木板,一层枯草垫在木板上免得货物磕碰到,下面按了四个轮子,就是威尔叔叔的货车了。 对于坐惯了现代交通工具的人来说,这程路堪称颠簸。 艾尔菲斯庆幸自己干了几年活,身体素质还算不错,不然这一抖一抖地坐半天,命都要抖没。 小少年一脸恍惚地被威尔扶下马车,身体晃悠几下…… 赚钱!他一定要赚大钱买一辆豪华马车!下面垫五层毛毯,放羽毛枕头和羽绒被,布置成一个能睡觉的地方! 威尔欣赏地拍拍小家伙的肩膀,笑道:“艾尔,你居然没吐出来,可真是太厉害了,之前我的妻子,你贝蒂婶婶陪我来了一次,就再也不来了。” 艾尔菲斯拿水囊灌了自己几口凉水,这才舒服了一点。 “威尔叔叔,您知道城里哪家酒馆生意最不好吗?” “这我很清楚,是格雷家的酒馆。其实以前他们家的食物还不错,就是老格雷去世之后,他的儿子,小格雷接手了酒馆,可惜那孩子实在不适合做食物,他父亲教的时候他没有认真学,总是躲着看书。” 正是因为味道不怎么样,所以卖的比别家便宜,威尔这种节约还不挑食的人就喜欢去那里光顾。 艾尔菲斯问了地址,就暂时和威尔分开了。 威尔已经在路上听孩子说过兔肉要怎么卖了,他也不约束着人家,放任艾尔菲斯去做自己的事情,只是约好了在格雷家的酒馆等他,威尔这边卖完东西就要来接艾尔菲斯一起回去了。 —— “日安。” 格雷正守在店里看书,听见声音被惊了一下,看见来人是个长得特好看的小孩儿,稀奇地盯着人家,“日、日安,客人想吃点什么吗?” 其实他还想问艾尔菲斯有没有带钱,不过他看着礼貌微笑的小家伙,犹豫了一下,没问出来……这孩子看着很有教养,不像是要吃白食的。 格雷是快四十的中年人了,棕发棕眼,个子较矮,人微胖,看着挺和善,对一个小孩儿都是小心翼翼的,是个内向的性子。 艾尔菲斯笑容更深——看来不用换地方了,在没有任何资本之前,这样好掌握的同伴正合适。 “老板您好,实在不好意思,我身上没有带够吃饭的钱,我可以借用您的厨房烤只兔子吃吗?肉我自己带了的,等我烤好,分您一半作为报酬可以吗?” “啊……” 格雷没想到会听到这种要求,他看着小孩儿神情有几分不好意思,不忍这么可爱的脸露出失望的表情,格雷犹豫道:“可、可以吧…” 反正也快到吃午餐的时候了,格雷有些吃腻了自己的手艺,尝个鲜也不错,就是…… “小家伙,你会烤肉吗?”这孩子看起来干净白嫩,不像会做活的人。 “当然,请不用担心。” 作为感谢,艾尔菲斯从他拎着的篮子里拿出两个大果子给老板,让格雷心里仅存的一点被外人进入他家厨房的别扭也消失了。 这个世界的烤肉往往会用到带着独特气味的大叶树来烧火,需要用到的油对平民来说也算贵重,如果艾尔菲斯去生意好的酒馆提出自己的要求,多半会被当成碍事的给轰出去……果然还是冷清的地方,才有发挥的机会。 担心自己的厨房和调味料,格雷也不去看书了,就站在艾尔菲斯旁边看着他。 让他意外的是,人家小孩儿的动作看上去比他都要娴熟,那气定神闲的样子和自己平时的表现形成强烈对比,格雷大受打击。 如果说前面的肉香味没什么特别的,等艾尔菲斯从被麻布遮掩的大篮子里拿出一个油纸包,把里面包着的粉末均匀撒在滋滋冒油的兔肉上后,格雷情不自禁地分泌出口水——神明在上,这是什么味道! 艾尔菲斯看着老板不惧滚烫温度,一个劲儿地凑到肉前使劲闻的动作,简直不忍直视…… 好歹家里也是做食物经营的,能别表现的像是三天没吃饭的样子吗? 很快,这霸道的香味传开,将路人勾了进来,“天呐,格雷,你这是在做什么!太香了太香了!” “真厉害,格雷进步了很多。” “是的,闻起来比他父亲做的食物更美味!” 老板尴尬地回话:“是、是烤兔肉。” “哦!这真是太棒了!我喜欢吃兔肉,请给我们一整只,再来三杯麦酒。” 格雷欲哭无泪,终于有生意了,可是这钱他赚不了啊! 眼看客人都一脸期待地找地方坐下了,格雷尴尬的脸都红了,还在组织语言想着怎么拒绝人家。 “一整只烤兔,你平时会卖多少钱?” 格雷愣愣地回答艾尔菲斯:“四十铜币。” “城里其它酒馆呢?” “好像都是五十铜币……” 艾尔菲斯深深地看了老板一眼,便宜这么多还没什么生意,怕不是个厨房杀手。 厨房杀手也不至于,但格雷确实没啥厨艺天赋,凭自己的本事只能挣扎在温饱线上,但这个店铺是他家的,不用付租金,还有父亲留下的遗产,至少目前来说,格雷对自己的处境也没有很焦虑。 艾尔菲斯跟老板打商量:“我篮子里还有几只兔肉,本来就是要卖出去的,你不介意的话,我可以借您的地方把它们都烤了卖出去,得到的钱,我七你三,可以吗?” 有解燃眉之急的方法,格雷连连点头,“可以可以!” 他只付出了一点木柴和油,自己都不用动手就能拿三成,其实是赚了点的。 “您可以告诉客人,我们的调味料很珍贵稀少,所以一整只兔子要卖八十铜币。” 格雷瞪大眼睛,被吓的吸了一口凉气,“多少?八十?!” 在这个物价不高的偏远小城市,非必需品卖的这么贵是不会有生意的。 “是的,请您就这样告诉客人吧。”他也只是试一下,实在不行的话再降价就是。 明明没过多久,两人却好像换了身份,似乎艾尔菲斯才是有主见有本事的大人,格雷更像一个听话的小孩儿。 格雷将涨价的事告诉客人,几人犹豫了一下,想到他们三人平摊也不算很贵,便表示这没有问题,请尽快上菜。 这味道闻着就不一般,老板在材料上废了钱,涨价也可以理解。 后面又陆续有客人进来,不免有人犹豫,但是这香味实在让他们胃口大开,若是不吃上一次,恐怕晚上睡觉都不踏实,一整只太贵,买一部分尝尝也好。 艾尔菲斯很快就将自己带来的兔子烤完了,顺便还教格雷怎么做其它的菜。 两个人忙得热火朝天,格雷更是一边给别人端菜,一边咽口水:他到现在都没吃上小艾尔烤的肉啊!!! 这世界又没有冰箱什么的,酒馆当日准备的食材都不多,尤其是格雷这里就更少了。 等食材用完,酒馆才不再招呼新客人了,格雷终于能坐下了。 “格雷,你今天炖的豆子也很美味。” “你以前做的肉排好老,今天的却很嫩,酱汁也很美味!” 格雷听着大家的赞美,心虚地解释:“我得了一位厉害的老师的指导。” “是吗,你真幸运,一定要好好学啊!” 小艾尔不许他暴露真正的厨师是谁,说担心被其它酒馆老板缠上,格雷也就信了,把艾尔帮他找的理由告诉客人。 艾尔菲斯还不想直面商业竞争者,只能尽量隐身。 两个人在厨房,边啃冷馒头边分钱,用艾尔菲斯的食材做的菜是三七分,格雷的食材是五五分,格雷一点都不觉得自己吃亏,老实人看着一堆钱币,流下感动的泪水。 “你哭什么?” “这面包好软好甜,真的好好吃啊!” 艾尔菲斯不禁露出嫌弃的眼神,这没出息的家伙……不过,应该足够听话,总比贪心不足总想算计他的人强。 “艾尔,你好厉害,你可以一直来这里做事吗?赚的钱就像今天这样分!” 艾尔菲斯叹了一口气,稍微有点进取心的人都会在刚才偷师,然后自己单干。 你这么分钱还这么听话,跟把店送给我没什么区别了。 讲真,这么大把年龄还如此憨厚,艾尔菲斯深深觉得这店面没被恶意收购都多亏城民淳朴善良。 “不行,我家住得远。不过我可以隔几天来一趟,给你送刚才用的香料粉,再教你做菜。” 艾尔菲斯细细给他讲了合作模式和利益分配,格雷只是憨厚老实,懂得感恩,并不是笨,他很快就意识到小家伙超乎年龄的聪明。 如果是对方是成年人,格雷即便觉得有利益也会升起警惕,但是艾尔菲斯的年龄正适合给他当儿子,格雷实在不觉得这么可爱的小家伙有坏心思,不管艾尔菲斯说什么他都欣然同意。 艾尔菲斯:以后生意稳定了,一定要雇个机灵点的帮手,这家伙去管账就可以了! 香料粉是艾尔菲斯在森林里晃悠了几年才选定好原材料做的配方,每一样植物,他都掺在兔子饲料里喂了大半年,确定没有中毒现象才敢继续研究。 又花了一个月调整配方,最终味道有几分像十三香,他才研磨了一堆粉料拿进城里。 香料粉还剩了不少,艾尔菲斯将之卖给格雷,让他自己把生意撑着。 等威尔卖完货物来到店里,准备点份便宜午餐的时候,惊讶的发现居然卖完了! 这个时候,店里的客人都已经走了,但是余香还是很诱人,威尔非常遗憾,也只能去别家店里吃了再来接艾尔一路回去。 威尔大叔吃饭的时候,艾尔菲斯去买了些油和糖,这两样挺贵,利塞小镇的人很少买,更没有人在那里卖,艾尔菲斯便趁进城的机会给买了,就他脑袋大的一罐油,一小包糖,今天赚的钱就没了一半…… 稚气未脱的可爱小孩儿垮起张小猫批脸:我好穷! 为您提供大神 渔歌一渡 的《圣子又在挖光明神墙角啦!》最快更新 4. 第 4 章 免费阅读.[www.aishu55.cc] 5. 第 5 章 两个月后。 驾马车进城的路上,威尔面向朝阳,心情美妙,贴心地关心着坐在旁边的孩子:“小艾尔,要不要停下来歇歇?” 是的,他们现在已经有闲工夫在半路歇歇了。因为最近几次,镇民们的货物都直接拉到了格雷家的酒馆,全部卖出去了! 威尔再也不需要去集市一点一点地卖货了,这都多亏了聪明的艾尔教了格雷怎么做美味的食物,格雷才愿意从他这里买食材。 艾尔菲斯笑笑:“不用了,已经坐了好几次马车,我都习惯了。” “亲爱的,你做的食物简直太美味了,如果你能在镇上开个酒馆,我保证每天光顾。” “不不不,这听起来太累了,威尔叔叔,我一个孩子,可没这么多精力做生意。”而且他们镇上的人哪儿有这么多闲钱可以让他赚。 “哎,那好吧,希望你长大了能有这个想法。” 进城之后,两人直奔酒馆。此时吃午餐还有些早,但是这家店的座位几乎被坐满了。 在大堂忙活的是格雷和一个女孩儿,这孩子今年七岁,做事儿却很勤快。 莫娜扎着两条麻花辫,褐发棕眼,偏瘦的脸颊上有些小雀斑,相貌平凡,笑起来却很有感染力,好像很享受这种忙忙碌碌的样子。 看到艾尔菲斯进门,莫娜眼睛一亮,小跑过去,“艾尔少爷,您送货来啦,辛苦了!” 艾尔菲斯摸摸孩子的小脑袋,“别叫我少爷,叫艾尔哥哥就行。” “不行不行,哥哥说了您是主人,我不可以尊卑不分。” 艾尔菲斯嘴角一抽,莫恩那小子还真想把他们兄妹俩卖给自己吗? 一个月前,艾尔菲斯遇到了莫恩和莫娜。 莫娜是早产儿,她的母亲在她出生后一直身体不好,很快就操劳过度病逝了。 四年前,那好逸恶劳,极不负责的父亲实在受不了带着两个累赘生活的日子,也烦透了外人说他不负责的指指点点,趁兄妹俩睡着,收拾东西离开了拉斐城,自此,九岁的莫恩便带着三岁的妹妹艰难生活着。 除了一个由泥石和干草建成的小屋子,兄妹俩一无所有,甚至经历风吹雨打之后,他们的家都有些破败了。 这里倒是没有禁止雇佣童工的律法,费力气的活他做不动,有个酒馆生意不错,雇他当个杂工,洗菜切菜、扫地抹桌,除了烹饪之外,什么都让他做了,但拿到的工钱却只能让兄妹俩维持温饱,他们随着年龄增长身高抽条,连件新衣服都买不起。 莫娜自小就身瘦体弱,这些年时常生病,莫恩找许多人借了钱,凑够了买内愈魔药的金币。第一次借还好,第二次出于同情,也有几人勉强借给了他,再来第三次第四次,就几乎没人愿意借了,他们都是普通平民,可没有闲钱给那女孩儿买药买一辈子。 莫娜每次生病都会节约的只喝一点点药水,大概一年喝完一支。 长期营养不良,莫娜现在一生病就更难好了。 上个月,莫恩没有借到钱买魔药,他求助无门,怀着一丝希望带着咳到快喘不过气的妹妹去了拉斐城的教堂拜神。 其实这些年为了求个安心,莫恩是经常来祈祷的,希望神明可以听到他的愿望,庇护妹妹远离病魔的侵袭。 兄妹俩跪在神像面前,目含希冀地念着赞美诗,旁边的牧师听着一声声止不住的咳嗽,嫌弃地退远了几步…… 他可没有魔法师们那么强大,若是被污秽病气沾染了,他还得老实买药吃。 怕人病死在教堂,污了光明神庇护人族的名声,牧师只想将他们劝走。 “世上的信徒多不胜数,神明的意志巡视下界之时,自然会对信仰更虔诚,有所付出的信徒有所触动,你们这些只想获取好处的人啊……”牧师失望地叹息一声,“心不够诚,光明神大人不会祝福你们的。” 莫恩早就不是以前那个单纯的小孩儿了,他听懂了‘神明不助穷人’的潜台词,少年默了默,一句话不说,牵着妹妹离开了教廷。 莫恩拿了一个碗,在最热闹的集市口跪着,他不会写字,没办法写下他们的困难,但是这种行为路人都能懂这是在做什么,加上有个瘦弱的小女孩抱着他的手臂又哭又咳,大家似乎也明白了少年讨钱的原因。 “哥哥,我们回家吧,我们不买药了好不好?我已经咳习惯了,没关系的。”莫娜心疼极了,如果没有她,妈妈不会死,爸爸也不会离开,哥哥更不会成为乞丐。 如果她死了,哥哥就没有束缚了…… 早早就身肩重担的莫恩已经变得沉默寡言,他想说很多话安慰妹妹,却不知道说什么,只拿袖子擦着她的眼泪,“别哭了,你每次一激动,咳的更厉害。” 跪到集市已经没多少人了,莫恩得到了大半碗铜币,可是不够,远远不够……低等内愈魔药要卖三枚金币,就是三千铜币! 莫恩正在想,他要不要跟城主府签个卖身契…… “嗯?妹妹病的很严重吗?” 麻木低着脑袋的两兄妹闻声抬头,一眼就撞进了那双深蓝色的眼眸,就像夜晚初临,尚余一丝光亮的清朗天空,深邃而美丽,有着能予人安宁的魔力。 一瞬的愣神之后,莫恩才发现说话之人是个年龄比他小的男孩。 他之前在酒馆做事,见过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眼前之人,分明穿着粗布麻衣,却有着远胜于那些富商老爷的气度,看他们的眼神,不是鄙夷,不是怜悯,是不会出现在同龄人身上的平静温和。 莫娜愣愣地看着突然出现的俊俏哥哥,莫恩点了点头,轻轻应了一声回答了那人刚才的问题,如果是一个成年人问话,他还会仔细说说困难之处,请人施舍一点,若是富商,他或许会将自己卖给对方当仆人换钱买药,但是对方一个小孩儿能做什么呢…… 艾尔菲斯见那小女孩儿咳的脸都红了,再观男孩早熟的气质,就知道是从小吃苦的。 若乞讨的是一个成年人,即便是要病死了,艾尔菲斯都会直接路过,他真没有利塞小镇的人们认为的那么贴心善良。 但是,自然界的生灵多会对幼崽有更多善意,看来他也不例外……而且那小女孩儿一咳,她哥哥就立即看她,安抚着她的背,虽不说话,眼中的担忧却显而易见,艾尔菲斯看兄妹俩挺顺眼的。 莫恩眼前突然出现一支装着褐色液体的玻璃管。 “内愈魔药,给她试试吧,不过我也不知道这玩意儿有没有用。” 俩孩子用不可置信的眼神看着他,漂亮的小少年看似在温和微笑,却无人看到他的心在滴血…… 艾尔菲斯这阵子在酒馆赚了几个金币,他刚才路过魔药售卖行,因为对这个世界主要的医疗手段颇为好奇,便斥巨资买了一支低等内愈药剂。 卡文爷爷年龄大了,万一哪天能用上呢,只希望这药真的有听说的那么神奇。 只是没想到药水放在身上还没揣热,就送出去了……这玩意儿可是三金币啊! 莫娜抱着哥哥的手臂,惊讶又疑惑地看着艾尔菲斯,不敢伸手拿。 莫恩抿了抿唇,迟疑地提醒这个看上去并不富裕的同龄人,“这个很贵的,你私自送人,会被父母骂的。” 艾尔菲斯轻笑一声,这小孩儿还挺有原则,“不用担心,我没有父母,也没有其他人会骂我。” 莫恩:“……”小孩子哪儿有钱买魔药,他怀疑药水是偷来的,但是看这人的相貌气质,或许是一个家道中落,尚有余产的少爷? 最终莫恩还是犹豫着接下了魔药,他打开木塞闻了闻,是熟悉的苦涩味道。这次妹妹病重,他便喂了一半,剩下的留给下次。 “这些钱都给你,我以后会努力还钱的,我是莫恩,这是我妹妹莫娜,能知道你住在哪里吗?” 艾尔菲斯扫了一眼那半碗铜币,“不用还。” 说话间,莫娜接连不断的咳嗽已经止住了。 艾尔菲斯好奇观察着她,“药水起作用了?” 莫娜看着这个极好看的好心哥哥,讷讷点头,“谢谢你,我已经好了。” 艾尔菲斯眯了眯眼,见效这么快的药,以他的了解大概就是些麻醉剂、毒素之类的,没想到这个世界的治疗手段如此神奇。 小少年见证了效果之后,点点头,准备走了。 莫恩咬咬牙,追了上去,“小少爷,您需要佣人吗?我把自己送给你,不需要您再花钱,就当报恩了。” 艾尔菲斯失笑,“我不是什么小少爷,也不需要你报恩。” 莫恩急促道:“我之前在酒馆做工,会干很多事,您只需要施舍我一点饭,家事农活我都可以帮您做!” 对方的语气太过卑微,就像把他当成了唯一的救命稻草…… 那小女孩儿看上去就是营养不良的病秧子,莫不是以后还想求他再买下内愈魔药救人? 不过对拖累了他的妹妹不离不弃,莫恩品行还不错,应该也确实是个知恩图报的性子……思及此处,艾尔菲斯倒是没有对莫恩的纠缠产生反感。 莫娜沉默地站在一旁,她不想哥哥失去自由,但是她竟然觉得……如果主人是给她药水的这个人,应该还不错…… 并非是被精致的脸所吸引,莫娜只是从陌生哥哥身上感受到了从来没有的安定感。 莫恩也有同样的感觉,刚才说的报恩是真的,他心甘情愿为这个同龄人做事,但想求一个庇护所也是真的。 这个白净的小少年,竟然奇异的另他回忆起了父母俱在,能吃饱安睡,房屋也完善到能遮风避雨的安心感,所以当艾尔菲斯转身的时候,莫恩竟有一种被抛弃的恐慌感。 艾尔菲斯想了想,格雷大叔的酒馆最近生意不错,他也提过想招人手的事情,不过艾尔菲斯担心招来个别有用心的,学了做食物的手艺就溜走自己去开个店,成为竞争对手,所以这件事一直拖着。 他想等一个性格可控又稍微谨慎点的帮手,免得格雷大叔这个老实人被忽悠走食谱。 此刻看着小孩儿诚恳又紧张的神情,艾尔菲斯觉得把这份工作给他也不错,能让他养活自己,而且小孩儿嘛,总比心思叵测的大人可控,更何况有恩情的关系,莫恩做事应该会更用心一点?。 蓝眸少年弯着眉眼,“我不需要佣人,不过我有一位开酒馆的叔叔,他最近正想招工,包吃包住,月钱两枚银币,你愿意的话,我带你过去。” 莫恩倒吸一口凉气,包吃包住,还有两枚……银币? 见人一脸懵逼地点了下头,艾尔菲斯轻笑一声,“跟我走吧。” 走在前面的小少年并未看见,牵着手跟在身后的兄妹俩都仔细看着他的背影,生怕这是美梦一场,转眼间对方就消失不见了。 两团白色光晕先后从这对兄妹身上出现,没入了艾尔菲斯的身体里。 格雷一点都不介意艾尔菲斯带来个半大的孩子给他当帮手的决定,他其实是不太喜欢跟成人打交道的,跟小孩子相处会让他自在许多。 就这样,莫恩带着妹妹跟老板一起住在了酒馆后院,白天做工,能吃到美味的食物,打烊之后,和蔼的格雷大叔还会教他们识字。 没想到的是莫恩的厨艺天赋比格雷要好很多,他看一次艾尔菲斯做食物的流程,就能记个七七八八,上手很快,多教导一阵子,主厨就变成了莫恩。 格雷几乎快把他早就不耐烦的做饭工作给撂干净了,如今主要负责烧柴火、记菜、收钱算账什么的,在莫恩快忙不过来的时候会搭把手。 莫娜这个小丫头也不闲着,吃饱了饭后精神比以前足很多,抹桌扫地,倒水端酒这些杂活干的很开心。 —— 莫娜开心地看着艾尔菲斯,“艾尔少爷,您渴不渴?想喝牛奶、果茶还是花草茶?” “牛奶,麻烦莫娜了。”多喝牛奶,有利长高。 “嘿嘿,不麻烦不麻烦。”小莫娜欢欢喜喜地去给恩人倒牛奶,至于威尔大叔说的他要喝酒,她完全没有听到呢! 威尔无奈摇头,跟艾尔熟门熟路地把货物拿进去分门别类地整理好。 正在厨房忙得热火朝天的莫恩眼睛一亮:“少爷,您来啦,要吃点什么吗?” 威尔嘴角一抽,每次跟小艾尔走进这个酒馆,他的存在感就像空气一样…… 每次坐马车之前,担心吃太多容易被颠吐,艾尔菲斯会少吃些早餐,现在也确实饿了,“一份蛋炒饭,辛苦你了。” 威尔趁机道:“我刚才路过厨房,看见炖了大锅的红烧肉呢,小莫恩给我打一份呗,再来一碗蘑菇汤,一碗干饭。” 莫恩点头,“好的,少爷和威尔叔叔到后院坐吧,我等会儿给你们送过去。” 艾尔菲斯:“等我歇一会儿,吃完饭再来教你做菜。” “嗳,谢谢少爷!” 在后院没坐一会儿,格雷老板又跑进来了,“艾尔,你可终于来了!” 威尔大叔:“……”真的没人看到他吗? 以前威尔还知道自己算个商人,自从跟这家酒馆做长期买卖后,他觉得艾尔才是商人老爷,他只是个马夫TAT 格雷像看救星一样看着艾尔菲斯,“前两天城主大人派人过来了!” 为您提供大神 渔歌一渡 的《圣子又在挖光明神墙角啦!》最快更新 5. 第 5 章 免费阅读.[www.aishu55.cc] 6. 第 6 章 艾尔菲斯眉头一皱,“城主?他想要食谱配方?” 格雷连连摆手,“不不不,城主大人说的不是这事儿。” 艾尔菲斯这才放下了心,看来城主没有这么不要脸,只要不是想要走食谱开店抢生意,一切都好商量。 小少年照常挂起了招牌假笑,“格雷叔叔坐下说吧,城主想做什么?” “是这样的,城主大人是想跟我们商量一下,可不可以跟其它城市做烤肉香料的生意,可是这东西我们也没多少……” “你拒绝了?” 格雷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尴尬笑道:“呃…我不敢拒绝,跟城主府的人说了要问一下货商香料够不够做生意,让他们等我消息。” 艾尔菲斯垂眸思考,若是香料在外界卖的很开,贸易是能提升这个偏远小城的地位的,没有威逼利诱让他们交出食谱配方自己开店赚钱,拉斐城的城主倒是有点大局观。 他们若是跟外界做了生意,赚的越多,交的税也越多,城主府当然会很满意他们。 其实跟地头蛇打好交道也挺好的,这个酒馆的处境也能更安全。 艾尔菲斯倒是想马上同意这件事,可惜…… “下次城主府再派人过来,你就告诉他们,原材料都是货商好运在森林里摘取的,这些量还不够支撑贸易,货商觉得他的主意极好,准备多种植些原材料,运气好的话,等两三年我们就可以少量高价销售出去,再过几年,产量够多了,我们可以大量低价销售,届时,拉斐城必然会声名远扬。” 艾尔菲斯把话术教给格雷,希望城主能吃下这个大饼。 小少年心思一转,继而乖巧笑着建议老板,“格雷大叔,酒馆来往的人多了,遇到的争端也就多了,您啊,最好能跟城主府那边打好关系,遇到困难才有底气一些。比如城主光顾的时候,可以免费赠一份菜品,专门修个清净点的空间给他们这些老爷,或者送他一小包香料粉让他们厨师用。” 至于免单?这就算了吧,万一城主府的人天天来点一大桌菜,这不得亏死? 格雷连连应声,没有一点老板的气势,憨笑的样子太过老实巴交,让艾尔菲斯相当不放心,准备把抱大腿的计划再跟莫恩说一遍。 当天,从拉斐城回去之后,艾尔菲斯夜间躺在床上,细细思索着大规模种植香料的事情。 其实这事儿他心里没太大把握,种香料植株跟平时种菜不一样,种菜他能买种子,有镇们民们教导,但是种香料没人教啊! 艾尔菲斯还是决定一脚踏入种植业——希望我种花家神奇的种植天赋能发挥作用! 大规模种植,他一个人当然忙不过来,还得请不少帮手。 合适的人选在脑中一一闪过,思考之中,奔波了一天的孩子不知不觉地沉睡过去了。 第二日,艾尔菲斯去了猎人马丁的家里,准备给自己找个向导,往森林深处走一点多找些香料植株,顺便把马丁大叔哄过来跟他一起搞畜牧业。 马丁惊讶地看着艾尔菲斯身上半人高的背篓,还有手上的小篮子,这是去采蘑菇和野果? “小艾尔,打猎可不适合背这么大个背篓,快放下!” 马丁一家还在吃早饭,艾尔菲斯递给他们一个大馒头,坐在旁边准备开始洗脑、哦不是,是拉合伙人了。 “这太美味了!” “天呐,艾尔,这一定很贵!” 马丁一家三口还没吃过艾尔菲斯做的馒头,这柔软度,若不是颜色不对,他们还以为这就是贵族吃的白面包了。 “拉斐城有一家酒馆在卖这个,还有很多其它美味,威尔老爷跟他们做了长期交易,我们镇上要卖出去的食材都卖给他们了。” 马丁的夫人惊叹:“哦~这可真是太幸运了。” “还有我养的兔子,从森林里采的东西,也都卖出去好多呢,马丁大叔,您不知道,拉斐城的城主特别看好我们森林里一些可以调味的植株……” 艾尔菲斯说的事情,想到有威尔老爷可以作证,一家人深信不疑,听得一愣一愣的,早餐都忘记吃了。 不多久,艾尔菲斯就说服了马丁大叔陪他去森林找可种植的资源,再活捉些好养的小动物,艾尔菲斯是很想再多养些走地鸟的,这玩意儿长得跟鸡挺像,他想喝鸡汤很久了,可惜他只捉到两只母的,要留着下蛋呢,不能宰。 然后,马丁就背上了比艾尔菲斯身上更大的背篓,带着孩子去森林里扫货去了。 “马丁大叔,这几种蘑菇没有毒,晒干了能存放很久,炖汤很美味。” “这个果子,果肉很酸,汁水也是可以调味的,泡水喝也不错,您闻闻这皮,是不是很香。” “这叶子,等它晒干后香味更浓。” “这确实是种子,但是它磨碎之后很适合撒在烤肉上。” “天呐,这是雄性走地鸟吗?快抓住它!” …… 两人中午都没回去吃午餐,靠着艾尔菲斯早就准备好的馒头和路上的野果子饱腹。 马丁比以前打猎的时候要精神很多,因为他一路都在听艾尔说这个叶子能卖,那个干果壳能卖,这个猎物养起来后又能做什么好吃的…… 马丁充满期待地加入了艾尔菲斯的种树和养殖计划——主要是不需要投入本钱,所以艾尔菲斯说服的挺容易。 背着一堆东西在森林里走动太久,两人都累得不行了,终于在太阳西下之前回去了。 背篓里放满了几种他们挖出来的小树苗,衣服布袋里还放了一大把种子,小篮子里堆着各种乱七八糟的野货,手里还拎着活着的野味,可谓是满载而归。 一边歇着一边商量出种植和养殖的地方,然后马丁去种树,着手准备栅栏,圈一大块地养动物。 艾尔菲斯去做晚餐,将马丁大叔一家的饭一起准备了,用了不少今天他提到过的调味料,吃到美味,也好让他们对新事业多些信心。 这一天,一大一小合作得非常愉快。 再之后,马丁一家三口兴致勃勃地负责去森林里找资源,艾尔菲斯主要负责喂食鸟兔,和威尔老爷一起跟镇长商量利塞小镇经济开发的计划,早日动员大家都参与进来。 同时,艾尔菲斯也教了小镇的酒馆老板做了几道食物和饮品,镇民们尝了,就相信他们要种植的野树野草是能卖出去的了。 这里的酒馆老板列夫大叔可比格雷有厨艺天赋多了,艾尔菲斯没多犹豫,就把自己目前会做的食物都教给了他。 酒馆都是以喝酒为主,吃食为辅的地方,但是艾尔菲斯多呆一会儿,什么酒馆,通通变成饭馆。 他又将蒸的烹饪方式告诉面包店老板汤尼,反正他以后不会在小镇开店,也不用担心抢生意的事情。 没几日,艾尔菲斯就不需要自己做一日三餐了。 他最近累死累活,已经没有以前那么多空闲和精力去做饭了,他现在直接带着卡文爷爷去店里吃,甚至都不需要他付钱,他的烹饪手段给两家店带来了很多生意,老板非常感谢小艾尔,不愿意收他的钱。 很快,镇民们每每提到艾尔菲斯,都感叹这小家伙真是太聪明了,他们对艾尔菲斯是贵族血脉这件事更加深信不疑了。 贵族们都精明、气质相貌突出、爱干净、喜欢舒适的环境和美味的食物,瞧瞧艾尔都对上了! 就算没有条件也要创造条件让自己过上好日子,骨子里就追求高贵的生活,他们这些平民能跟着一起吃肉喝汤真是幸运! 偶然听见有人讨论的艾尔菲斯:“……” 简简单单赚点钱,怎么就扯上什么贵族追求了? 算了,等他们镇上的种植业和养殖业步入正轨,大家的话题应该就会变成“我磨了一天的香料粉好累啊”“这只走地鸟为什么不吃东西了?是不是生病了?”这种正经话题。 因为种植养殖业还不能马上得到回报,镇民们还是没有放下平时讨生活的活计,只是会抽时间听艾尔菲斯安排下来的事,两边兼顾着。 力气大的男人砍下森林边的树,既能劈了做栅栏养牲畜,又能给要种下的香料植被腾位置。 有人跟着马丁从森林里搬自然资源回来,有人织了不少网,想设陷阱活捉一些兽类关起来养着。 大家成群结队地做事,关系比以前还要更紧密。 艾尔菲斯在协调人员和跟进每天的进展之外,也在尝试让植被的种子快点发芽。他上辈子跟老师和师母种过花,对种子催芽的方式倒是有一点了解。 清水浸泡的方法有用,挖个坑,铺一块湿布在底部,再把种子撒进去,用大石板盖住坑,这个方法也是有效的。 艾尔菲斯将方法交给大家,担心混栽影响生长,便让大家分开种了。 住在东边的专门种刺枝树,以后要收集它那麻口的小果子,住在南边的种甘叶树,住在西边的种多籽草…… 镇民们拿到种子,兴致勃勃地开荒播种了,也不愁地盘问题,他们镇上别的不多,就是空地多的很,如果以后这些东西卖得好,他们还能种好几山! 艾尔菲斯每天都忙这忙那,隔几天还要跟威尔大叔进一次城看看格雷的酒馆,哦不,现在大概是叫饭馆了,他每次去的时候都会继续教导莫恩厨艺。 兔子生育率再高,长大也是需要一点时间的,所以艾尔菲斯有阵子没有提供他的食材了。 但是格雷对他特别感恩,也想着艾尔这孩子日后是肯定能当大商人的,他要抱稳大腿,以后才能过得安稳,所以艾尔菲斯每次过去,格雷都会给他四层收益。 某天,艾尔菲斯从城里回到镇上,天色已晚,所以他也没去其它地方,直接回了教堂那边。 小教堂房门大开,卡文牧师照常守在这里,等着信徒过来拜神,听他讲光明的故事。 可是种植养殖业刚开头,利塞小镇的人最近挺忙的,恨不得一个人扳成两半用,而且最近的热门话题都是“今天我们从森林里带回了什么”“今天我种的苗苗又长高了一点”,大家现在喜欢聚在酒馆边吃边聊了,然后很快又精疲力尽,回去休息了,已经没有太多闲暇时间来听卡文牧师讲故事了。 卡文动作慢吞吞地清扫着小教堂的每个角落,艾尔菲斯看见爷爷孤单落寞的背影,一时之间有些心虚。 老人嘛,就喜欢热热闹闹的,更何况卡文当年回到这里的原因就是让教廷尚未照顾到的小地方也能了解光明的伟大,对现有的一切都心怀感恩,要跟随神明和教廷的脚步,关爱世人。 如今镇民们都忙着赚钱,很快就把那些将信将疑的故事抛之脑后,小教堂这边也冷清了下来,这么多年好不容易有点进展的信仰传播,突然就中断了,卡文牧师难免会有些挫败、失望。 艾尔菲斯最近也总是往外跑,很少呆在教堂里,显得卡文牧师越发像个孤寡老人。 “爷爷,您还是多去镇上走动一下,对身体好。” “哎……”老人叹息一声,没说答应还是不答应。 这些天艾尔有些累,不想做饭了,所以都是带他去酒馆吃的,卡文发现镇民们的热情都在赚钱上面,他呆在人群中显得格格不入。 “贪婪,是黑暗种族欣赏的恶性,光明神大人不会喜爱小镇了。” “爷爷,这不叫贪婪,是勤劳致富,等大家赚到钱了,天冷可以买衣,生病可以买魔药,过得幸福安康,这很好啊。” 卡文被噎了一下,觉得孩子说的还是有道理的,但他还是一脸愁容,“光明神拯救了人族,教廷维护世界安稳,不该被遗忘啊。” 无事生愁,艾尔菲斯觉得爷爷每天太闲了才会反反复复地想这些事情,若不是老人年龄大了,出现闪失,摔一跤没准都要骨折,他都要带老人家去养兔种树了。 小少年眯了眯眼睛,决定明天就强行让镇上的小孩儿们过来学习识字。 之前还偶尔有人来,最近小孩儿们图新鲜,跟着大人一路跑,就对学习的事情毫无兴趣了。这可不行,利塞小镇以后是要做大买卖的地方,没几个人识字怎么得了?闹腾的小孩儿一多,还能分散下爷爷的注意力,两全其美。 艾尔菲斯哄着固执的老人:“您总说我们这儿地方偏,见不到神迹,等大家以后有钱远行,能去王城见到宏伟的主教堂,见到您说的神奇魔法,自然就会相信您说的话了,不过是晚了几年,仁慈的光明神大人会愿意给我们这些时间的。” 卡文牧师终于露出点笑容,“艾尔,你说得对,晚些就晚些吧,大家能知道光明神大人的恩德就好。” “您吃过晚餐了吗?” “还没有,这也不急,艾尔,这些日子,你心思总是不在教堂,我很担心你丢失了信仰,快来念一遍颂词,一定要虔诚。” “……” 艾尔菲斯无奈地跪在垫子上,他可以跪天跪地跪祖宗,这个光明神是个什么玩意儿……小少年苦大仇深地盯着铜色神像,虔诚就能保佑我发财吗? 忽然,艾尔菲斯心神一动,从衣服口袋里摸出今天格雷分给他的三枚金币,双手交叉成拳,将之紧握在掌心。 他们种花家人从不养闲神,只有…… 艾尔菲斯闭上眼睛,脑海中勾勒出一个戴着帽子、手捧金元宝的和善老人,心里默念:伟大的财神爷,信男不幸沦落异世,迫于爷爷的恩情,曾歌颂过异神,但请相信,只有您才是我唯一的信仰!信男要带领身边人劳动致富了,请您保佑我们一切顺利,等赚了大钱,信男为您建庙宇,塑金身! 只有财神爷才是干实事的神,拜祂我就可以跪! 为您提供大神 渔歌一渡 的《圣子又在挖光明神墙角啦!》最快更新 6. 第 6 章 免费阅读.[www.aishu55.cc] 7. 第 7 章 翌日,艾尔菲斯招齐镇上的未成年,给他们说了识字对未来的好处,给孩子们画了一个大饼。 小孩儿们一直很崇拜艾尔菲斯,听他说几句,就以为多识字多看书,以后脑子就能变得跟艾尔哥哥/弟弟一样聪明,长大以后,他们能帮镇上做大买卖! 怀着成为大富商的抱负,皮孩子们成群去小教堂找卡文牧师学习去了,至于这爱学习劲头能保持多久……那是之后的事情,谁不爱学习,就找家长谈谈好了。 艾尔菲斯给卡文爷爷找好能陪他打发时间的伴,就放心的继续做自己的事了。 听马丁大叔说,他们这阵子太多人进森林,动静有些大,常走的那条路的外围已经没什么动物活动了,他今天要带人到更深处捕猎。 艾尔菲斯也想再看看有没有他还没见过的新物种,也跟着一起去了。 一行七人,除了马丁人到中年,艾尔菲斯是个小孩儿,其他都是青壮年,年轻人们反应速度快些,活捉到小型兽禽类的可能更大。 几人谨慎地跟着前面领头的背影,“马丁叔,您可一定要记得回去的路啊,我们都靠着您呢。” “放心,丢不了,你叔我十来岁就跟着我父亲进林子,在这里面混了三十年了,更远处不敢说,起码方圆三十几里我是熟悉的。” 利塞小镇的孩子从小就被耳提面命,警告不许进林子深处,因为这地方太大了,人走丢了都不知道往哪个方向找。 他们都被带到小镇边缘最高的一座山上,从山顶处看小镇另一边的森林,那是一望无际的绿色,大家深深地记住了父母的话:走深了会被吞没掉! 森林里是没有路的,大家都是踩着杂草往里走,马丁提醒了一句小心蛇,几个年轻人一刻不敢马虎地拿着木棍边走边划过草丛,就怕踩着毒蛇了。 艾尔菲斯安慰了一句,“不用太担心,我买了一支解毒魔药备着。” 他之前见过内愈魔药的神奇疗效,对这个世界的药剂便增了很多信任,知道这么大个森林里免不了蛇类,便提前做好了准备。 见效这么快的药,若不是没在拉斐城见到爷爷说过的魔导材料行,也没听常年混迹森林的马丁大叔提起见过拥有神奇力量的魔兽,艾尔菲斯还真要相信魔法的存在了。 他想,大概是这个世界有很多特殊植被,促进了药剂研究的发展吧。 走走停停小半天,一直在仔细留意新物种的艾尔菲斯眼尖地看见前方有他半人高的野草丛里显眼的红色。 有一小片地方树木稍微稀少点,有了充足的阳光雨露,杂草长的比其它地方茂盛许多,包括一种结了红色小果子的植株。 艾尔菲斯心尖一颤,怀着巨大期待跑了过去,等他看清那小圆果的样子,再摘了一颗掰开看内部的模样,加上熟悉的气味——卧槽!是小番茄啊! 快挖快挖,全部带回去种!田里终于要添一样新食材了! 以后可以直接当水果卖,可以做番茄炒蛋、番茄蛋花汤、番茄牛腩、番茄酱,还有各种茄汁类菜品,过不了多久天就很热了,他要来一份糖拌番茄!虽然不是白砂糖……嗐,将就吧。 其他人跟着他一起挖,还好奇问他:“艾尔,这个好吃吗?” 这个颜色还是很诱人的,可惜都被鸟啄了,没一个完好的,不然他们就要尝尝了。 艾尔菲斯装作是第一次见,有条有理地分析,“我刚才尝了点汁水,是酸甜的,被鸟吃了这么多,应该没毒,可以试着多种点。你们不要去吃还没有变红的果子,没熟透的可能有毒。” 众人连根挖出,带着土块一起装进了一个背篓,原本背着那个背篓的年轻人觉得背太久会很累,就放在了原地,等着晚点返回的时候顺路带回去,反正又不会被偷。 艾尔菲斯勾着唇角,这般快乐倒是难得有一副小孩儿该有的样子。 他没想到第一次进森林深处就有这么好的运气,连小番茄都碰上了。 这个季节正是番茄结果的时候,再早些或者晚些时日来,就算经过刚才的地方,他也发现不了番茄的存在,因为他只认得果子,对茎叶和花都不熟悉……幸好没错过,嘿嘿! 午餐他们就每人吃了两大馒头,还有刚才路上摘的各种野果。 八个大背篓已经满了六个,都被留在了路上,等着返回的时候带走了。 马丁看看太阳位置,“再往前两里地有条溪流,附近的兽类不少,大家动静都小点,别惊动了它们,再抓一只我们就回去。” 本想抓一只能养殖的,却没想碰上一只野猪! 众人被“哼哧哼哧”的吃食声引起了注意,循声而去,就见一只黑皮野猪正在吃树上掉下来的果子。 这野猪嘴上有俩大獠牙,攻击性强,可不能养,但是……能吃啊! 连艾尔菲斯都不想错过这么多肉。因为品种问题,这个世界的家猪长大后都不足百斤,大小跟现代那些几百斤的没法比,人多肉少,价格也便宜不到哪儿去,很多镇民都是几天才吃一次。 眼前有免费的,怎么能拒绝? 野猪吃的认真,一支箭“嗖”的一声穿透了它的颈部,野猪尖锐地叫了一声,然后倒地抽动了几下,等一众人走了过去,它已经断气了。 艾尔菲斯看着脖颈处流下来的鲜血,目露可惜,午餐只吃了馒头的他不由咽了下口水……想吃毛血旺了。 马丁:“血腥味会吸引猛兽,我们现在就回去。” 背篓还空着的年轻人欲哭无泪:“我、我可能背不动。” 这头野猪看着年龄不大,但艾尔菲斯看看它垂下来的肚子,估计少不了七八十公斤。 “砍颗细点的树,用绳子把它四脚系在上面抬着走。” 大家觉得这样可行,四下一看,树干不是太粗就是太细,马丁回忆了一下:“前面的溪流对面有一片节节树,粗细很合适,里面都是空的,也不重,我们去那边砍树吧。” 艾尔菲斯本来有些累了,听他一说又有了精神,节节树?是没见过的物种诶。 很快他们就走到地方,隔着溪流往对面一看——卧槽,那他妈不是竹子嘛! 艾尔菲斯整个一目瞪口呆,等大家都过去了,才反应过来跟了上去。 这些年在眼前晃的都是欧洲人面容,他潜意识受了影响,总以为自己是重生在一个类似欧洲美洲的地方,所以看见原产种花家的竹子才那么不可思议。 但仔细想来,这个地方的气候确实适合竹子生长,冬天也不是特别冷,森林深处土地湿润,阴凉通风,出现竹林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嗅着熟悉的味道,艾尔菲斯心情甚好,马丁却不太喜欢这片林子,“我三年前才来过这边,节节树繁衍太快了,这一根根的,挨得太紧密了。” 年轻人往里面望了望,“确实,太多了,都不好穿过去。” 这片竹林离小镇比较远,大家没什么机会将这一植物的作用研究透。 以往几十年路过此处的几位猎人见它不结果实,叶子又高,吸引不到食草类猎物,更不可能吸引到猛兽,想想进去了都不会有收获,大家都是绕着竹林走的。 年轻人在砍竹子,艾尔菲斯惋惜不已,错过了竹笋生长季节…… “帮我挖些小竹……小树苗,我带回去种。” 马丁提醒他:“艾尔,节节树不长果子的。” “我觉得它有一种独特的清香,竖劈容易开裂,又有韧性和弹性,容易弯曲又不会折断,比藤条更适合编织篮子和背篓,我们拿回去试一下,如果真的做出来了,一定会比我们现在用的轻很多。” 众人纷纷夸赞:小艾尔这么快就有主意了,果然是我们镇上最聪明的孩子! 艾尔菲斯尴尬地笑笑,也不好解释这是老祖宗们的智慧。 他现在蒸馒头蒸包子,都是把面团放在金属盘子上隔水蒸的,一次性蒸出的数量不多。 格雷大叔他们也总是要隔一阵就去换面团继续蒸,挺麻烦的。 等他用竹子编出蒸笼,到时候一笼一笼地叠起,就能一次性的蒸很多了,虽然他根本不会做蒸笼…… 无所谓,照着记忆中的样子,跟镇上会做手艺的叔婶描述一下,大家一起研究,总能做出来的。 在小镇旁边挑一座山专门种竹子,希望过几年就能长成一片小竹林,然后方便大家取竹子做竹编用品,以后除了卖食材类,什么竹篮、簸箕、竹席什么的,都可以远销出去。 还有竹笋,可以做清炒笋片、凉拌笋丝、竹笋烧肉、泡笋……吸溜。 艾尔菲斯咽了咽口水,明年他就能吃上竹笋了,对了,还能晒成笋干远销出去! 几人挖了一筐小竹子准备回去种,再另砍几棵大的,把野猪和几个背篓挑起来,就两两成组抬着东西往回走了,艾尔菲斯太矮了,他不用抬。 有人注意到小孩儿轻快的脚步,喘着粗气感叹道:“我们几个壮小伙儿还比不过艾尔,累了这么一天,小家伙还是这么有精神。” 艾尔菲斯身体也很疲惫,但他现在脑子里都是各种食谱和致富道路,精神亢奋着呢。 今天运气可真好啊,除了够他们几家分的野猪肉,还活捉了两只走地鸡,还发现了一窝它们的蛋,一家整整齐齐全部带走。 他练了一段时间的箭术已经小有所成,射杀了一只狐狸,皮毛可以拿来做围脖。 几框浆果莓果树苗、香料树苗、还有另外几种他没见过,但是觉得有利用价值的植被,带回去研究一下。 最重要的是,他们找到了小番茄和竹子两种重要的经济作物。 再过几年,这些好东西都会变成亮闪闪的金币了,他们利塞小镇就是团结一致、脱贫致富的典范嘛! 什么光明神什么教廷,根本不管穷人死活的,果然还是他们财神爷靠谱啊,昨天一拜,今天发财! —— 三年后。 十一岁的艾尔菲斯又长开了一点,容貌更胜。 现在正值寒冬,金色的阳光落在身上也驱不走冬天的凉意,身形纤长的小少年提着小竹篮,不紧不慢地走着。 漂亮的银发用蓝灰色布条高高束起,鼻梁挺俏,精致小巧的下巴在兔毛围脖中若隐若现,他面无表情的时候,深蓝色的双眼沉静如深海,没有一点小孩儿该有的天真。 “艾尔,篮子里是早餐?今天要吃什么?” 路上遇到别人跟他打招呼,少年瞬间柔和了眉眼,淡红色的唇轻轻勾起,回应了这位婶婶的话,“在汤尼大叔家买了烤面包,软肉包,还有一小罐牛奶。”呼出的白气萦绕在脸前,让他多了份如梦似幻的美。 “哎呀,这几年汤尼做的烤面包确实比以前好吃了点,但还是硬,我的牙口都嚼不动了,我还是去买软面包好了。” 因为馒头包子的念法对这个世界的人来说太陌生,大家总是过一会儿就忘了念法,艾尔菲斯就没再纠正过,这么多年过去,大家一直叫的是软面包软肉包的。 “您快些去,汤尼大叔家买早餐的人可多了,去晚了就没了。” “嗳!”大婶也提着篮子,快步离开了。 艾尔菲斯不是很喜欢寒暄,他迅速结束了对话,收敛了笑容,继续不紧不慢的往回走,闲适的步态倒是显得有几分温柔。 从气质到容貌,艾尔菲斯在利塞小镇就是一道亮眼的风景线,很是引人注意,他不大的年龄更是让人觉得柔弱好欺。 所以他吸引了一头饥饿的小狼崽的注意力,也是理所当然的。 为您提供大神 渔歌一渡 的《圣子又在挖光明神墙角啦!》最快更新 7. 第 7 章 免费阅读.[www.aishu55.cc] 8. 第 8 章 艾尔菲斯正在走神,思考着要不要劝威尔大叔再买几匹马,以后多带几个青壮年进城做买卖。 之前种的经济作物长势挺好,他们镇是一年比一年赚得多了,最近总能从城里带回来一袋钱币,让他在回来的路上很没安全感。 抢劫这种事情在遍布摄像头的法治社会都避免不了,更何况在这种时代,在荒无人烟的荒野小路上,还是多带几个人,配上大刀和弓箭,有点战斗力比较保险。 小教堂就在前方,位于小镇的边缘地带,周围已经看不见其他人了,艾尔菲斯在认真思索着,脑子里已经在挑商队人选了,因为平视着前方走路,便没注意到脚边多了个影子。 一只有些瘦的小手悄无声息地掀开盖住篮子的麻布一角,拿走了食物,又迅速跑开。 艾尔菲斯感受到一股冷风,这才回神,嗯?篮子好像轻了点……他疑惑低头,扯开麻布一看——我那么大个面包呢!!! 少年抬眼一望,锁定了一个矮小的背影,放下篮子便追了过去,同时心中懊恼,在这个地方顺顺利利活了十一年,他真是一点警惕性都没有了。 偷东西的明显是个很小的孩子,但是从头到脚裹得严严实实,根本看不出是谁。 他们小镇现在日子过得挺好,也没听说哪家不负责的父母虐待孩子,谁会缺这一口吃的? 而且艾尔菲斯自认平日里为人大方,谁遇到困难,都会光明正大地来找他寻求帮助,小镇没有孩子会做这种事情,难道是外乡人? 电光火石之间,艾尔菲斯就做完了判断,同时他已经追上了人,拎住了小孩儿后衣领让他没法儿跑了。 长期吃不饱的孩子怎么跑得过比他高了不止一个头的小少年,更何况艾尔菲斯体力还很好。 被抓住的一瞬间,小孩儿迅速低下头不让人看他的脸,把刚偷的面包往嘴里塞,明显是抱着能吃一口是一口的想法。 艾尔菲斯不由被这吞面包的架势惊的眉眼一跳,卧槽——这玩儿可不兴吞啊,不怕划伤嗓子吗? 汤尼大叔这几年的烤面包有所改进,但口感还是比法棍要硬那么一点的,他平时里也不爱吃烤面包,主要是最近其它东西吃的有点腻,想换换口味,他是准备把这一大个烤面包切成片,用油煎脆一点蘸果酱吃的…… 这倒霉孩子,篮子里还有个包子呢,他怎么就挑了个难嚼的偷。 虽然小偷小摸是艾尔菲斯反感的行为,但瞧着这幅饥不择食的模样,他也实在对这小孩儿生不起气来。 他捉住小孩儿的两只手腕,不让他把面包往嘴里塞,好声好气的跟人说话:“你慢些,不嫌噎吗?我篮子里还有热牛奶和软面包,给你吃那个好不好?” 小孩儿置若罔闻,他一边挣扎,一边埋着脑袋,把头凑到手边继续吃,艾尔菲斯只能看见个被兜帽遮住的脑勺。 啧,怎么还吃呢,“小家伙,你有没有听清我说的话?” 艾尔菲斯态度稍微强硬了一点,把面包抢过来,举着手不让小孩儿碰,“你去拿……”那边的篮子。 话未说完,艾尔菲斯声音便卡住了,睁大了眼睛看着那张露出来的脸。 小孩儿被抢走食物,条件反射地想去拿回来,眼睛就跟着面包走了,他一仰头,削瘦的小脸,显眼的黑发黑眸便暴露在艾尔菲斯眼中。 黑色在艾尔菲斯看来是没什么特殊的,为什么说显眼?因为双黑被教廷定义为污秽、不幸,是厄运之子,是黑暗种族。 若发现其它黑暗种族的存在,举报者可得五千金,若发现双黑的存在,举报者可获得万金奖励! 凡是有牧师传教的城镇,黑发黑眸的人走在路上简直就是一堆亮闪闪的金币,能不显眼嘛。 这孩子不止是个无家可归的流浪儿,还是人人喊打的存在啊…… 小孩儿很快意识到自己暴露了面容,他无意识的将还没嚼两口的面包咽下,然后艾尔菲斯担心的事发生了,他真的被噎住了。 艾尔菲斯见小孩儿忽然弯腰,捂着喉咙费力地咳嗽,便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他帮忙拍了两下背,见人脸都憋红了,忽然想起上辈子不知道什么时候看过针对这种情况的急救法,还留了点儿印象。 “别怕,我帮你吐出来。” 艾尔菲斯绕到孩子后面,环住他的腹部,一手握拳将拇指抵住肚脐上面一点,向里向上形成冲击,小孩儿又轻又矮,还被他的力道提起来了,反复几下,小家伙才把面包吐出来。 艾尔菲斯松了口气,其实他不太记得标准动作,但这个时候只能死马当作活马医了,万幸起了作用。 刚想问小孩儿的喉咙有没有被硬物划伤,就被甩开了手。 艾尔菲斯眼见小家伙跑到不远处他放下篮子的地方,提起就跑进了森林,他停住了起势要追过去的脚步,放人走了…… 这小孩儿对他刚才说的话没有丝毫信任,可见防备心有多重了。 若他追上去,只会让人惊慌地逃跑罢了,算了算了…… 艾尔菲斯不经意地扫了一眼地面,看见小孩儿刚吐出来的面包还带点血迹,他皱了皱眉,这倒霉孩子不会真划伤喉管了吧? 当他又留意到旁边小颗的白色硬物时,阿这…… 绝对是小可怜正处于换牙期,本来就有一颗松动了,被磕掉了很正常。 烤面包应该没有可怕到直接磕掉了人一颗好牙……吧? 抱着十二万分的同情,艾尔菲斯回到了前面的小教堂。 卡文牧师见他两手空空的回来,“艾尔,汤尼家的早餐卖完了吗?” “不,爷爷,我刚才有买到,但是遇到一位贫穷的旅人路过我们的小镇,就把我们的早餐送给了他。” 艾尔菲斯知道爷爷是个好人,绝不愿意伤害一个孩子,但爷爷也是真的被洗脑得很彻底,相信双黑之人都是邪恶的,举报这样的人才是保护无辜民众。 所以他必须要向卡文牧师隐瞒双黑小孩儿的事情,否则忠诚于教廷的卡文一定会带人来把那孩子抓走。 卡文笑着夸赞他,“好孩子,你这样做是对的,神的信徒,就应该心怀怜悯,实行仁善之举。” 十句话九句不离神,艾尔菲斯真的心累了……他又取了一个篮子和装牛奶的陶罐,“爷爷,我再去一次汤尼大叔那里,马上回来。” “欸,去吧。” 艾尔菲斯走在路上,始终放心不下刚才的小孩儿。 现在是冬天,冷就不说了,森林里也没什么野果,不然那孩子也不会冒着暴露的风险出来偷东西。 最让人担心的是,希望他不要为了躲人一个劲儿地往深处走,找不着出来的路就麻烦了。 艾尔菲斯稍微庆幸点的是,汤尼大叔家的牛奶是每天早上挤的新鲜的,熬煮过才拿出来卖,喝了热牛奶还能给小孩儿暖暖身体,如果是没煮熟杀菌过的生牛奶,指不定小可怜还得喝出问题…… 吃过早餐后,艾尔菲斯收拾了点生活用品,还有一床被子,准备去森林找人了。 而后犹豫了一下,把这件事拖到了午餐之后。 卡文牧师下午还要给孩子们上课,他要养好精神,所以吃完便去午休了,因此完全没留意到艾尔菲斯背上的竹筐塞着被子和其它乱七八糟的用品,手里提着小篮子往外面走。 站在林子边上,还没开始找呢艾尔菲斯就已经戴上了痛苦面具,这怎么找啊…… 他记得小孩儿是先直着跑,然后就没影儿了,天知道他后来又七拐八拐的去哪儿了。 艾尔菲斯先沿着小可怜走过的路线行动,很快便发现了地面枯叶上的白色牛奶。 对了,那孩子跑那么快,牛奶溢出来也很正常,正好给他指路,考验他眼力的时候到了! 艾尔菲斯走了一阵,发现小孩儿后来的路线是往外围偏移的,也不知道是乱跑乱撞,还是知道进去太深容易迷路,有意识的控制方向。 他看了一眼小竹篮,饿了很久的人最好吃些容易消化的,所以他带了熬煮了很久的蔬菜粥,还有个大馒头,希望运气好,能在这些东西还热乎的时候找到人。 实在找不到,他就喊几声,把东西留在原地就走人,说不定那孩子听见了就找过来把东西拿走,不当面接触或许还能让他有点安全感。 等等,这种做法有点像喂不亲人的流浪猫犬……他要帮助的是人,还是个缺乏生存能力的小孩儿,不能总是把他养在森林里,所以最好还是能当面见见,跟他谈一谈。 艾尔菲斯走着走着,忽然停下脚步,他看着前方眯了眯眼。 他记得……前面有个小山洞吧? 那个山洞存在很久了,又处于森林外围,马丁大叔说这应该是不知道多久之前野熊的洞穴。 不过现在不用担心还有猛兽会占领那个洞了,森林外围总是有人类在晃,机敏点的兽类都不会在外围圈地盘。 镇上喜欢到处玩耍的孩子都知道那个洞穴,山壁上垂下来的藤蔓和小树枝,以及洞口的杂草将山洞遮了一大半,没那么显眼了。 以前还有调皮的男孩子们不怕黑不怕脏的进去玩冒险游戏,后来发现了一条手腕粗的蛇,被吓的哭兮兮地跑了。 大人们一听说这件事,又添油加醋地描述了小山洞的可怕,严令禁止小孩儿们再进去玩。 因为这个原因,小山洞那边就没人去了,所以对那孩子来说,倒是个不错的去处,至少能遮风挡雨。 就是枯枝烂叶、蛇虫鼠蚁是少不了的,如果他真在那里躲藏睡觉…… 艾尔菲斯心中同情更盛。 —— 温斯特早上吃到热肉包的时候,不知道这是利塞小镇和拉斐城独有的食物,因为他以前都是什么能吃就吃什么,对正常人能吃到什么好东西没有概念。 他只知道,那有着麦香味的软外皮、鲜美的汤汁、咸香细嫩的肉馅的东西,是他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食物! 饿狠了的孩子迫不及待地把美味往嘴里塞,若不是有牛奶,保管又要噎住。 已经过了半日,他现在又饿得不行,便把剩下的半罐牛奶喝了,撕了一点烤面包在里面泡了一阵,这才好嚼了许多。 温斯特蜷缩在叶堆上,身上盖着几件薄衣服,他今天吃了两顿,身体舒服了一点,而且下午是冬天最暖和的时候了,他应该趁现在睡一觉,否则等到夜晚,又会冷的很难睡着。 晚上出去找食物比较安全,田间无人看守,他想去偷一点菜,没有办法煮熟,但生吃也没关系,他习惯了。 温斯特很疲惫,他很想睡觉了,但是脑子里始终绷着一根弦——今天看见他脸的男孩会叫人来抓他的!他应该离开这里才对。 可是离开这个山洞,他该去哪里?一味地跑路躲藏,找不到下一个能避寒的地方,他会冻死的。 温斯特出生后就没过过好日子,在知道自己值多少钱后更是一直东躲西藏。 这么多次的饥寒交迫,温斯特也倔强的从来没想过放弃活命,他总觉得自己不会被这些小事打倒,他以后会变强的——从小他就有着这种自己也理解不了的信念感。 忽然,头脑昏沉的小孩儿猛然睁眼,坐直了身体,眼中没有惊慌,只有一片习以为常的漠然。 温斯特迅速将盖在身上的薄衣服塞进包裹里,系在身上,看着地上抢来的篮子和陶罐,觉得以后能用上,便一起拿上了走出了洞口。 明明没有任何异常,但是他就是知道有人在靠近……他一直都对这种事有着准确的预感,听别人说他是“黑暗之子”,或许这是黑暗之子的神奇能力? 温斯特左右看了看,挑了一颗树枝粗壮,枝叶还多的树爬了上去。 他不想在陌生的森林里被一群人追赶,很有可能会迷路的。 温斯特没有听过“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这句话,但他脑子里模糊的有这个概念,而且藏起来更省体力。 如果艾尔菲斯知道他这么小就能如此理智地思考了,一定会感叹这孩子好好教导后绝非池中物,可惜……封建迷信害死人啊。 为您提供大神 渔歌一渡 的《圣子又在挖光明神墙角啦!》最快更新 8. 第 8 章 免费阅读.[www.aishu55.cc] 9. 第 9 章 温斯特踩在一根粗壮的树枝上,眼见今天被他偷过食物的人朝洞穴疾步走近,就好像知道了他藏在那里一样。 他往远处望了望,没再看见第二个人。 艾尔菲斯拨开遮住洞穴口的藤条,虽然没见到人,但是他已经确定小可怜是藏身此处了。 他小时候路过这里的时候往里面瞧了一眼,知道有多脏乱,现在再看,里面的枯枝烂叶、虫尸蛇蜕、还有一些动物骨头都没有了,只有一大堆看上去有人躺过的枯叶,洞壁边还立着几根细枝丫很多的树枝,握在一起就像扫帚似的。 艾尔菲斯不禁挑眉,原来还是个爱干净的小流浪汉啊。 现在想来,他早上跟小孩儿近身接触的时候,确实没有闻见异味,手和小脸也是干净的,跟镇上有父母管教,却依旧喜欢玩的身上脏兮兮的皮猴们简直是天壤之别。 艾尔菲斯笑了笑,这讲究的孩子,若是生在富贵之家,也不是人人喊打的双黑,估计会很难伺候。 片刻之后,温斯特就见那个大孩子走了出来,神色平和地离开了,没有一丝没抓住小偷的愤怒。 温斯特疑惑地看着他的背影,这人到底有没有发现自己藏在那里? 他当然注意到那个大孩子背着的背篓已经空了,手上提的篮子没有了。 温斯特爬下树,回到洞穴,看到他的叶堆上多了床对折好的被子,一半垫着,一半盖上,对他的身形来说很合适。 他看着被子和地上的木盆以及里面的几样东西,有洗漱的,有一双厚实的鞋和一件冬衣,一个小布袋里还装着几十枚铜币。 温斯特并没有想过这是送给他的,他忽然想起以前在村里,有个大孩子跟父母吵架,然后带了被子去山上躲了起来,饿了就偷溜回去找食物,温斯特看见了,大人却没看见。 村民两天不见孩子人影,以为出了意外,又把这件事怪到了他头上,等人被找到的时候,也没有谁为他受到的辱骂和挨打而道歉…… 今天被他抢过食物的那个人,也是跟他父母吵架了,所以要赌气出来藏着吗? 温斯特在犹豫要不要带走这些东西,另外找个地方藏身。 他非常需要这些东西,或许能帮他活过这个冬天,那个大孩子却不需要,他还有家可回…… 温斯特的犹豫并非因为他有什么道德底线,生存危机面前,活下去才是他唯一重要的事情,如果有谁抓住了他,温斯特觉得也许他不惜杀人也要逃脱,没人教他好坏,他又怎么会觉得不问自取是不好的行为。 他只是在想,那个大孩子没有叫人来抓他,或许是这个地方太偏远,这里的人根本没听说过他的瞳色和发色代表什么,就像他出生的村子一样…… 但只要突然出现一个人告诉他们,这些人就会露出又惧又贪婪的表情。 只要没有人特意来搜寻他,温斯特就觉得呆在这个森林里还算安全。 但如果他拿走了这么多有价值的东西,那个大孩子一定会很生气,告诉镇上的人这里来了小偷,然后他的处境就会变糟。 温斯特克制住带走所有东西的欲望,他拿了十枚铜币,还吃完了篮子里的所有东西,只希望那个大孩子跟今天早上一样,继续可怜他,不要带人来抓他…… 为了避免撞上等会儿可能会回来的艾尔菲斯,小孩儿囫囵吃完东西,然后就离开了洞穴。 若是艾尔菲斯知道自己害小可怜离开了能稍微防寒的地方,定然会哭笑不得。 下午,艾尔菲斯去看了一下走地鸟那边的生长环境。 最开始养的时候,他们是养在圈里的,后来艾尔菲斯宰了一只来吃,觉得肉不够紧实,就把它们散养在了种竹子的山上。 那座山不高也不算大,没有丰富的植被资源,更没有危险兽类,所以对走地鸟来说很安全。 镇民们在山壁上挖了不少小洞,铺上了干草,每天在洞的附近零散地撒些食物,一番操作下来,走地鸟有吃有住还有自由活动空间,环境美成这样儿了,肉再不好吃就不懂事了。 这几年下来,又懒又行动慢的走地鸟呆在圈里,没有捕食者的威胁,已经繁衍到快一百只了。 刚有小鸟孵出来的时候,大家还担心它们会飞走,结果并没有,这个种族从生到死把“懒”的特性贯彻到底,给它们撒点食物,就绝不会费力气自己去觅食,飞出去玩了也会飞回来的。 万幸它们繁衍的时候没有偷懒…… 目前利塞小镇还没有将走地鸟当食材卖,艾尔菲斯跟大家说再养几年,要等它们再繁衍多一点以后才能维持稳定的供货。 上辈子的他也是万万想不到,自己还有操心鸟类出生率的一天。 山上的竹子还不多,虽然他们成群结队地去森林里挖了好几次,但长到现在,这里估计也就几百棵而已,做竹编品拿去城里卖还是可以的,卖笋还得再等几年,都是珍贵的崽啊! 负责这座山上喂食捡蛋的一个少女看见了他,热情地打了个招呼:“艾尔,你也来了?家里的蛋吃完了?” “伊迪丝姐姐,日安,家里还有蛋,我只是上山随便走走,需要我帮你提篮子吗?看上去有些重。” “不用了,我已经捡完蛋了,现在正要下山,等我找出哪些蛋可以孵出小鸟,就要在天黑之前送回来呢。” 艾尔菲斯也没有真的想帮她提篮子,也不坚持,“好的,辛苦姐姐了,下山路上请小心些。” 伊迪丝走了几步,回头看着小少年不急不缓的闲适步态,感叹一声,艾尔真是一个又好看又优秀的男孩儿,他的温柔也很让人心动,可惜自己大他十岁,实在升不起爱慕之情。 也不知道日后会吸引到镇上哪几家女孩子为他神魂颠倒。 雌性走地鸟会自己生蛋,也会和雄鸟□□生蛋,大家是分不清哪些要留着孵幼鸟,哪些可以直接吃,还是艾尔在夜晚点着油灯,让她们观察,蛋里面有黑点的就送回山上孵化,没有的就留着卖。 面对别人的夸赞,艾尔菲斯借口是进城的时候跟一位见多识广的旅人聊天的时候学到的,这才让大家没像看妖孽的眼神看着他,毕竟他一个小孩儿,会太多东西实在有点奇怪,爷爷都怀疑过是神明入梦告诉他的了。 叽叽喳喳的叫声走哪儿都听得到,艾尔菲斯满意地看着快胖成老母鸡的走地鸟,心里盘算着多种菜品,吸溜…… 可惜即便是他,也不能想吃就吃,这些为数不多的走地鸟还得留着繁衍成一山的量呢。 肉吃不成,蛋还是可以的。 艾尔菲斯晚餐蒸了滑嫩的蛋羹,又熬了一锅什锦蔬菜粥,加了一点猪油和盐,粥吃起来浓稠咸香,装篮的时候,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把大馒头拿出来了。 经常饿的人胃不好,不能突然吃太多,容易受到刺激的。 等艾尔菲斯到那个洞穴的时候,又没有看到人,他中午送过来的东西还在原位,幸好,留在这里的饭吃的干干净净。 也不知道那小孩儿去哪里了,希望会在饭凉之前回来。 艾尔菲斯带走了中午的餐具,也没有留下等人,他怕小孩儿看见他转身就跑,还是多投喂几天再靠近吧。 温斯特那边,他去田间偷了一把锄头,找了个有藤蔓生长的山体,用一下午时间,在一个山体上挖出一个洞,远不如他之前发现的洞穴那么大,但万一下雨,也是可以挡一挡的。 这洞一挖,他又耗尽了难得吃饱补充好的体力。 蜷缩在枯叶堆上休息了一下,温斯特想到今天吃的美味食物,不由咽了咽口水,感觉肚子更饿了…… 不知道那个大孩子发现食物没有了,会有什么动静。 温斯特想确认有没有人在找他这个小偷,小心翼翼地回到之前的洞穴附近,一路走来,却没留意到任何动静。 在藤蔓野草的遮掩下,温斯特谨慎地往洞里探头观察,东西都还在,却没有瞧见人影。 难道是那个人后悔了,不想离家出走了吗? 小孩儿眼中闪过一丝疑惑,这个地方的人这么富裕吗?这么多东西包括一袋钱,居然会随便放在一个地方…… 此刻,艾尔菲斯在他心中俨然就是一个被宠坏、不知疾苦的小少爷。 在饥饿的时候,身体能有多少能量可以用来御寒,更别提天色渐晚,寒意更重,温斯特冻的有些发抖。 他想到下午刚挖的藏身处还有潮气,远不如这两天他住的这个洞穴干燥温暖,如果睡在新洞里,可能又会生病,但是回到这边,那个放东西的大孩子可能会发现他…… 温斯特盯着里面的那条被子,他想,今晚或许可以把被子带走,明天早上放回来,运气好的话,那个人都不会留意到这种事。 他走进洞穴后,才注意到换了位置的篮子,眼前这个,跟中午那个篮子的大小也有区别。 温斯特的记忆力一向很好,他不觉得自己会记错这些细节,小孩儿抿了抿唇,看来那个大孩子回来过这里。 定定地看着那个新篮子,温斯特竟莫名升起了一点期待……他掀开盖住的麻布,不算意外地发现了还没有凉透的饭。 虽然很饿,温斯特也没有立即抱着碗喝粥,他盯着食物,有点怀疑那个人是不是在里面下了毒想报复他。 最终温斯特还是吃完了那碗粥和蛋羹,他活到现在的原因,多数在于敏锐的直觉,而他想到那个人淡然的气质和早上那短暂的接触过程,直觉告诉他,那个人不会下毒的。 吃了艾尔菲斯的三顿饭,小孩儿似乎意识到了人家在可怜他,但他还是不想顺势留在这里,他不喜欢和人接触,被别人知道行踪,只会让他条件反射地想逃走。 温斯特抱着对他来说有些重的被子,趁天色还没彻底黑下来,还能看清路的时候回到了新挖的洞里。 时常处于饥寒交迫中,害怕失去性命的焦躁感始终缠绕着他,小孩儿已经很久没有睡过一个好觉了。 但是今天吃了三顿饱饭,吃的还是新鲜、温热、对他来说属于绝顶美味的食物,温斯特觉得这是他有记忆以来过得最满足的一天。 林中的大树遮挡住了微弱的月光,藤蔓挡住洞口,小洞里是深沉浓重的黑暗。 小孩儿一点也不害怕,他喜欢黑暗,比人人赞颂的光明让他更有安全感。 把小半张脸埋在被子里,被太阳晒过的被子有种令人舒心的味道,遮掩住了一些土腥味。 温斯特很快便沉沉睡去,等他醒来,尚有种落不到实处的虚幻感。 这个时间,天刚蒙蒙亮,镇上的人都还在睡觉,温斯特把被子放回洞穴,去溪边清理了一下自己,他担心晚一点,可能会撞上来洗衣服的人。 看着水里的鱼,温斯特想着,如果今天没有饭吃,他可以来捉鱼。 这个世界有种叫黄粒的谷物,和小米有些像,艾尔菲斯隐约记得他工作后,师母给他打电话说熬点小米粥养胃,所以今天的早餐艾尔菲斯就准备了小米粥,放点甜瓜进去熬煮,吃起来浓稠甜香。 再去汤尼大叔家买几个包子,等他和卡文爷爷吃完后,艾尔菲斯就去投喂小孩儿了。 令他不解的是,他又没看到人,昨天晚上的食物倒是吃干净了,但是他带来的其它东西像是没有动过的样子。 嘿,这小家伙,大冷天的总呆在外面做什么。 见不到人,艾尔菲斯也没办法叮嘱他一些事情,小孩儿警惕心强,还愿意来吃东西就行了,他应该知道自己的“名气”和“身价”,不能要求人家吃几顿就马上交付信任。 就这样,温斯特又被投喂了一天。 晚上,他缩在挖得更深了一些的小洞里,想着不知道那个大孩子还会施舍他多久? 从家里拿食物出来的行为会不会被他家里人发现? 如果有人知道黑发黑眸意味着什么,他又要逃亡了…… 再接受施舍会增大被发现的风险,但是温斯特并不想放弃食物,他需要进食才能好好长大,长大了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 温斯特知道艾尔菲斯住在哪里,那天早上他抢食物的之前,有注意到那个人前行的方向只有一个屋子。 温斯特觉得自己有些不正常,如果这两天的食物都是他抢来的,他不会有任何心理压力,但是有人对他对他好,他就感觉很别扭。 能吃饱睡暖本来应该开心,与之相反的是,每饱腹一顿,他就感受到了负担在逐渐加重,重到他觉得自己快承受不了了…… 投喂小孩儿的第三天下午,艾尔菲斯在门口发现了一个装了水的木盆,盆里有两条巴掌大的鱼。 他认得出,这个木盆跟他之前放在洞穴里的一模一样。 小少年轻笑一声,就像喂了小流浪猫救了它的命,然后小猫捉了老鼠麻雀什么的送给他报恩了。 礼物是没有什么价值的,但这已经是小猫唯一能做的了。 当天的晚餐,温斯特吃到了鱼刺都被清理干净了的鱼片粥和炒时蔬。 之后艾尔菲斯又投喂了小孩儿几天,他倒不觉得麻烦,也就是做饭的时候多放点食材罢了。 等他觉得小家伙胃的适应能力好一些了,早饭就给他准备了牛奶、包子或者蔬菜蛋饼,这个年龄,还是多喝牛奶补充营养吧,肉食也要每天都备一点。 冬天的森林实在没有什么好东西,小孩儿只能给他送鱼,有一次还送来一条死蛇,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掏出一条冬眠的蛇…… 小孩儿只回赠了礼物,仍然没有出面见他,艾尔菲斯也不觉失望,他还挺欣赏小家伙的谨慎。 这一天,天空从早到晚都是阴沉的,看着要下雨了,艾尔菲斯送了晚餐后便急匆匆地跑回家了。 再晚一点的时候,一声惊雷落下,声音震耳欲聋。 艾尔菲斯蹙了蹙眉,那个孩子经常不在洞穴里呆着,平时就算了,森林别的没有,就是树多,打雷的时候在里面乱跑是很危险的。 这么想着,小少年拿了点东西,趁着天色还没黑完,进了森林动作灵巧地跳过路上的坑洼横木往洞穴那边跑过去。 财神爷保佑,千万别让我被雷劈了,我可是您在这个世界唯一的信徒啊! 为您提供大神 渔歌一渡 的《圣子又在挖光明神墙角啦!》最快更新 9. 第 9 章 免费阅读.[www.aishu55.cc] 10. 第 10 章 温斯特为了避开人,照旧来的有些晚,但还是能赶在食物还留有余温的时候吃上。 他年龄小,但是天生胆大,外面的雷声并不会吓着他。 只是等会儿必然是要下雨的,温斯特想着,他这几天睡的地方没有这个洞穴大,容易被雨水浸湿衣物,雨天路滑,没有人愿意进森林,他今晚留在这边应该是安全的。 小孩儿正在吃饭,风吹树林的声音掩盖住了脚步声,等洞口垂下来的藤条被拨开的时候,惊的他瞬间握紧了手里吃饭的叉子。 洞里有些昏暗,但视物还是没问题的,艾尔菲斯看见那个小身影,这才松了一口气,“你在就好。” 小身影一动不动地盯着他,雷光乍现,照亮了小孩儿面无表情的脸和黑沉沉的双眼,说实话,看起来是有些诡异的。 艾尔菲斯走了进来,坐在离洞口很近的石头上歇息,顺便跟小孩儿说几句话,声音温柔而轻缓:“饭都送过来有一会儿了,怎么现在才吃?还热着吗?” 在温斯特的记忆中,他没跟人这么平和的呆在一个空间,小孩儿紧绷着身体,就像面前的不是一个温柔好看的哥哥,而是一条毒蛇。 艾尔菲斯不知道小孩儿以往的具体遭遇,但是这么小就独自流浪,有点心理问题,不喜欢跟人交流也是可以理解的。 他并不介意温斯特的沉默,自顾自地说着:“你继续吃吧,我只是来看看你在不在,没其它的事。天气不好,不要到处走动,很危险的。” “……” “怕打雷吗?” 此时,温斯特精神紧绷,身体也做好了随时逃跑的准备,这些都是应激反应,若是对方靠近一步,他便要退开好几步。 听见问话,小孩儿顿了顿,小幅度地摇了摇头,也不管对方能不能看见。 艾尔菲斯看见了,他轻笑一声,“你真勇敢。” 小孩子就是需要夸奖的嘛。 艾尔菲斯来的时候还带着小篮子,他从里面拿出灯盏,拿装油的小陶瓶倒了一点油进去,再取两块细长坚硬的白色石头用力一擦,石头就燃了。 把灯芯点上后,艾尔菲斯把石头上的火吹灭了——别说,这个世界的生火石用起来倒是挺方便的。 昏黄灯光亮起的那一瞬,温斯特又扣上了斗篷上的帽兜,遮住了他的黑色短发。 艾尔菲斯见小孩儿把脸埋进膝盖,不愿见光的样子,叹息一声,“别躲了,我又不是没看过你长什么样子,快吃饭。” 温斯特稍微抬头,露出一双眼注视着对方。 他束起的银发被大风吹的有一点乱,却不显狼狈,是温斯特见过最好看的人,是每个人都会喜爱的相貌,跟自己截然不同。 他看着自己,眉目温和,嘴角含笑,稚嫩的面容看上去一点威胁都没有。 等温斯特继续吃饭的时候,艾尔菲斯才看清小孩儿的样貌。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只有匆匆一眼,注意力又在人发色和瞳色上,具体长什么样子还真没看清。 小孩儿脸型很好,眉毛轻斜,显得有几分凌厉不好接近,眼型狭长,睫毛浓密纤长,瞳眸乌黑深邃,鼻梁小巧高挺,薄唇浅红,小小年纪就是一副酷帅模样,就是太瘦了,不然会更好看些。 艾尔菲斯以为自己投喂的是小流浪猫,此刻注意到小孩儿眼中的冷静和警觉,才意识到原来这是只狼崽子。 温斯特能感觉到另一人的目光一直落在他身上,小孩儿抬眼看过去,就见那个人屈着一条腿,胳膊放在膝上单手支着脑袋看他。 艾尔菲斯对上小狼崽的眼睛,微微一笑,逗弄了一下他:“你长得还挺不错的嘛,在这个镇上,是仅次于我的好看,好好吃饭,以后一定会长成俊郎的小伙子。” “……” 小孩儿愣了一下,没有理他,继续吃饭,脸都要埋进碗里了。 “我叫艾尔菲斯,你可以和其他小孩儿一样叫我艾尔哥哥,你叫什么?” 温斯特嘴唇翕动,却吐不出一个字。 艾尔菲斯等了几秒后,哄着小孩儿:“只是名字而已,告诉我也不会让你有什么损失对不对?” 对艾尔菲斯来说只过了几秒,但对小孩儿来说确是挣扎了很久才决定给出回答:“……温斯特。” 说几个字就像冲破了某种束缚,声音微弱而沙哑,小孩儿明显已经很久没有说过话了。 “温斯特?”艾尔菲斯不太确定地问了一遍。 小孩儿点了一下头。 艾尔菲斯又笑:“以后别躲我了,把我拿过来的衣服穿上,大冷天的,逞强还不是自己受罪。” 温斯特不说话,侧偏了一下身体,也不知道是不是不爱听教训。 艾尔菲斯往洞外看了一眼,还有一点光亮,他站起了身拍拍衣服上的灰,“我要回去了,再不走就看不见路了,明天再来看你。” 也不指望对方会回答,他说完话就离开了,但是留下了那盏灯。 温斯特坐在原地盯着几步之外摇动的灯火,片刻,小孩儿起身走过去,双手靠近澄黄火焰,明明是温暖舒服的,心里却酸胀的有些难受。 当晚下了大雨,幸好在小镇醒来之前停了,否则艾尔菲斯就得冒雨去送饭了。 泥路有些打滑,稍微下脚重点就要溅的裤脚都是泥泞,艾尔菲斯走路慢了一些,到洞穴的时间比平时晚,而温斯特居然真的有听他的话没有乱跑。 艾尔菲斯见他总是把兜帽戴着,随时都在防备突然出现个人看到他的模样,不由心疼。 “今天更冷了些,饭也凉的快,快来吃。” 温斯特犹豫地上前,接过了篮子,然后又退了几步远坐在被子上,埋头把东西拿出来,几不可闻地说了声“谢谢”。 艾尔菲斯眉眼一弯,坐在昨晚歇息的石头上看他,“喜欢喝牛奶吗?” 其实小朋友的答案并不重要,他便没等人回答,“不喜欢也要喝,多喝牛奶才能快些长大。” 最近每天早餐都是牛奶和面点,再加一个蛋,以后偶尔会给小孩儿换换口味,但主要还是吃这些。 考虑到小家伙可能会腻,艾尔菲斯便说了两句想教他不要挑食。 温斯特咽下一口包子,定定地看着他,而后仍有几分沙哑的嗓子出声:“你需要我帮你做什么?” 温斯特听了对方的话,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为什么要他快些长大?长大了才更有用处吗? 这个人长得一副干净模样,或许是不想脏了自己的手,需要别人帮他处理一些阴私。 这个时候,小孩儿脑中全是艾尔菲斯挟恩图报,要他帮忙杀人放火劫财之类的坏事。 艾尔菲斯可不知道小孩儿脑子里在想什么乱七八糟的,只以为他是想报恩,轻笑一声:“小孩子只需要吃饭和开心,能乖乖读书识字就更好了,不需要你做其它的。等你长大后有自保能力了,愿意留在这里生活就留下,想离开也可以。” 温斯特又不说话了,沉默地吃着东西,他宁愿这个人有所求。 “你多少岁了?” 温斯特想了一下,不太确定地回了句八岁。 他七岁离开的村子,应该是有一年了。 艾尔菲斯又问他是从哪里来的,温斯特说了个他没听过的地名,也不知道离这儿有多远。 “你是怎么来到利塞镇的?”附近没什么村落,最近的人口聚集处就是拉斐城了,这孩子总不会是从城那边走了几天碰巧到这里的?不能啊,这不会被冷死就会被饿死。 “躲人的时候藏在一辆马车里,被带到这里了。” 艾尔菲斯抽了抽嘴角,原来还是他和威尔大叔把人带过来的。 每次他们把货卸干净了就不会再注意板车了,没想到在格雷的酒馆里呆小半日,就有个小孩儿钻进去了。 艾尔菲斯觉得他们以后还是检查一下板车比较好,万一有个贪财的躲在里面,等马车驾驶到无人之处直接从背后出现抹了他们脖子,岂不死的很冤。 艾尔菲斯又跟他聊了几句,反正温斯特最大的秘密已经被看到了,其它的也没什么不能说的。 艾尔菲斯倒是很有分寸,就是随便问问小孩儿到了利塞镇后是怎么过的,倒也没有问什么以前的生活怎么样,父母对他好吗这种话,万一踩雷了岂不是要让人难受死。 温斯特很快就吃完了早餐,再正脸对着艾尔菲斯的时候,露出了嘴边喝奶留下的白胡子,早熟的小帅哥突然就不酷了,逗得艾尔菲斯闷笑出声。 温斯特疑惑看他,难得有一分呆萌,艾尔菲斯从怀里拿出一条干净布料递给他,“擦擦嘴。” 他马上就回去了,今早去买早餐的时候碰到威尔大叔说准备在拉斐城开店的事情,想拉他商讨一下。 艾尔菲斯不是那种同情心特别泛滥,会把所有时间花在照顾小可怜身上的人,所以等人吃完,他就收起餐具准备投入赚钱大计中了。 正想顺口教育一下小孩儿不要乱跑,又想到了这里不是要小心看顾孩子的现代社会,而且在洞里干坐着岂不是会无聊死,他便改口:“泥路不好走,出去的时候小心滑倒,哥哥早上有事要忙,下午带你去镇上玩。” 听到这么暖心的叮嘱,感动是没有的,小孩儿抿着嘴,狐疑地看着艾尔菲斯,现在他确定这个人根本就不知道他的发色瞳色代表什么,否则怎么会说出带他去玩的话。 艾尔菲斯也没有多说,准备下午给孩子一个惊喜。 用大半个上午和威尔大叔商量了店面选址、货物进价和定价以及利润分配,还商量了一下多买几匹马建立商队保护财产和生命安全的事,之后艾尔菲斯就回家了。 他等会儿还挺忙的,除了做午饭,还要准备给小孩儿的惊喜。 等到中午,温斯特再见到艾尔菲斯的时候,瞪大了眼睛在对方柔顺黑亮的头发和熟悉的脸上来回看,迷茫的时候倒是符合他这个年龄该有的模样。 这次,艾尔菲斯双手端了一盆深色的热水,手臂挂着装食物的篮子,还不能走太急让水给荡出来。 他一路走来气喘吁吁,到了洞穴就匆忙地放下东西,重死了! “快吃饭,吃完了哥哥给你的头发换个颜色。” 艾尔菲斯懒得花时间说服小孩儿相信他,反正他也差不多该洗头了,驾轻就熟地给自己染了色,用事实证明他可以做到换发色的事情。 幸好四色花一年四季都能开,长得有点像满天星,一丛丛地开一堆还挺好看,所以艾尔菲斯早就在小教堂周围种了一圈,每次进城之前采花熬水洗头染发也方便。 在帮小孩儿染成淡黄色和琥珀色之间没犹豫多久,艾尔菲斯就熬好了一盆琥珀色的水,他觉得这孩子适合暗色调。 如果视线有杀伤力,那艾尔菲斯的脸大概已经被盯穿了。 既然这个人想帮他改变头发颜色,那就是说他知道黑发黑瞳代表着什么,他真的不害怕吗? 温斯特第一次主动走近艾尔菲斯这边,只为了碰一碰木盆里的热水——只要洗一洗,他就不需要东躲西藏了吗?就这么简单? 艾尔菲斯催着他吃饭,等孩子吃完,就想帮他洗头。 温斯特取下了习惯性扣在脑袋上的兜帽,艾尔菲斯这才第一次看清小孩儿的头发——之前他也只是看到鬓角,仅仅知道头发是黑色,却没看到那糟糕的发型。 小少年的表情一言难尽,忍不住吐槽道:“再讨厌自己的头发,也不能把它剪的跟狗啃了一样啊。” 这么好看的脸都撑不起来这丑发型! 温斯特:“……” 不知为何,突然脚趾扣地——想跑路了。 为您提供大神 渔歌一渡 的《圣子又在挖光明神墙角啦!》最快更新 10. 第 10 章 免费阅读.[www.aishu55.cc] 11. 第 11 章 小孩儿知道头发太长容易从帽子里漏出来,就自己动手剪了短发,又长了一段时间,到现在,已经遮住了耳朵和后颈。 头发倒是挺多,就是一撮长一撮短的,可以想象到刚剪的时候是个什么凹凸不平的发型——肯定没看着镜子剪! 艾尔菲斯看着他头顶炸起的短毛,还有不少翘起和打卷的中长发,让他想起了狮子王。 配上小孩儿绷起的酷脸,反差感太强,他实在忍不住笑出了声。 从温斯特在外流浪也要保持干净的习惯就能看出这是个挺在乎形象的小孩儿,他可以忍受疼痛,可以被所有人嫌弃驱逐,却不愿意一身脏污活的卑微狼狈,好像这样才是真的失去了性命。 此刻被艾尔菲斯嘲笑头发,温斯特第一次觉得羞恼,小脸泛红,却不想瞪这个帮了自己很多的人,只能低头看地。 比温斯特高了不止一个脑袋的小少年眉眼弯弯,说话仍含几分笑意:“过来吧,我帮你洗一下。” 可惜艾尔菲斯模样再温柔无害,对上小孩儿的被害妄想症也是没用的。 温斯特自小就不亲近人,很反感别人碰他,后来更是有人靠近就会升起防备心。 如果是别人说要帮他洗头,他只会怀疑那人是想将他摁在木盆里淹死。 他知道艾尔菲斯不会伤害他,心理上却很不适应这种有些亲密的行为。 小孩儿小声拒绝了艾尔菲斯:“谢谢,我自己洗就好了。” 艾尔菲斯也不勉强,就坐在一旁等着。 等孩子洗完,才倒出一个水囊里面四色花叶熬的水,浸湿了布,给温斯特擦去了皮肤上被沾染的颜色。 温斯特扯下几根自己的头发,看见真的变色了,不由征住了。 “擦一下水。” 温斯特接过了递到眼前的干布,木然地擦拭着湿润的头发。 他以为能遮住发色自己会很高兴,当这件事真的发生时,更多的确是迷茫。 温斯特以前的想法只有尽量避开人、活下去而已,如今不会被追捕了,他又该去哪里,做什么? 艾尔菲斯略带羡慕地看着小孩儿的短发,他很想剪一头利落的短发,洗头会方便很多。 这个世界又没有吹风机,每次把头发擦干别提多烦了,尤其是冬天,又冷,干的又慢。 虽然这里主流的发型就是长发,但短发的也有,艾尔菲斯可以剪,只不过他认为长发更适合这张脸,能多几分温柔气质,更容易让人卸下心防罢了。 他自认为,作为一个外来人,能顺利融入这片土地,除了他能装乖之外,外貌也是重要原因,人看到美丽的事物总是能高兴一些的。 而且这些年镇上在经济开发,艾尔菲斯免不了要提点别人做事,虽然他态度一直很好,看似有商有量,但实质就是在下命令。 若是顶着一头利落的短发,怕是要多几分攻击性,尤其是不笑的时候。 简而言之,为了更好地发展人际关系、创造长远利益,艾尔菲斯选择忍耐这头漂亮但是麻烦的长发。 温斯特已经把自己的头发擦成一窝杂草了,艾尔菲斯看不下去,又递过去一把梳子,等小孩儿梳顺了,才满意点头,“这个发色还挺适合你,就是头发需要修剪一下。” 小孩儿刚才洗得久,生怕染不上似的,然后就染成了稍微有点深的琥珀色,即便这样,温斯特看上去也没有之前那么阴沉了。 温斯特看着他,之前说了几句话后,声音已经没那么沙哑了:“这个魔法药水,多少钱?”暂时就把还钱当目标吧。 什么魔法药水? 艾尔菲斯眨了一下眼,看着小孩儿像是背上一座债山的严肃表情。 他这次说话不像之前那样含糊,嘴皮子都懒得分开的样子,而是头一次这么字正腔圆,露出了那颗被烤面包磕掉牙后只长了一点新牙出来的缺口,艾尔菲斯又被这反差萌逗笑了。 “什么魔法药水,就是不值钱的野花罢了,隔一段时间会褪色的,所以你以后每次洗头都得用这种花熬水。” 温斯特心里松了一口气,他并没有见过跟魔法相关的东西,但是他见这水很是神奇,立马想起了听路人提过的昂贵魔药,还以为要还很久的债而无法彻底自由。 “那食物呢?你可以记账,我以后会还钱的。” 艾尔菲斯倒是越来越欣赏这小家伙了,有骨气有担当。 “我才懒得记,多养个人我还是养得起的,你不乱闯祸的话,我可以养你到十八岁。” 成年后,爱去哪儿就去哪儿,他的怜悯和关怀一般只放在小孩子的身上。 不过……艾尔菲斯笑意忽然淡了些,如果这小家伙被他发现了什么改正不了,他又很反感的恶习,他可能会提前收回发出去的好心。 温斯特闻言,纤长的睫毛颤了颤,垂眸含糊说着:“帮助厄运之子,神明是不会庇佑你的……灾难迟早会降临到你身上……” 艾尔菲斯蹙眉,屈指敲在小孩儿脑门上,严肃道:“作为封建迷信的受害者,你应该抵触这种虚假传言才对,怎么还帮着一帮骗子传播错误思想呢。” 温斯特摸着脑门,想到他离开村子的那一晚发生的事情,离艾尔菲斯远了一些,表情语气突然多了几分色厉内茬的凶狠:“这不是虚假的传言,跟我关系近了,你会死的……你不要对我太好。” 艾尔菲斯跟卡文牧师生活这么久,实在腻了说服人不要搞封建迷信的话,而且他能听出小孩儿定然是见证过死亡才会如此确信,便不再多说。 事实胜于雄辩,等他活蹦乱跳地发几年财,小孩儿就会信他说的话了吧。 这么一想,艾尔菲斯便敷衍地点头:“好好好,你是厄运之子,是世界的敌人,那我奴役你可以吗?我要回去了,你帮我把我刚才带来的东西带回去,快跟上。” 温斯特懵了一下,见人已经出了洞穴了,犹豫了一会儿,才提起篮子,拿着木盆跟了上去。 艾尔菲斯觉得每天来森林里送三顿饭挺麻烦的,干脆把小孩儿收留了算了,以卡文爷爷的良善本性,想来也是没意见的。 而且这小孩儿懂事早熟,不需要爷爷事事操心,另外,凭他这些年赚的钱,负担起温斯特的衣食完全不成问题。 小少年不急不缓地走着,顺便给温斯特讲讲未来的住处。 “虽然看不出来,但我住的地方其实是一个小教堂,就是牧师传教的地方,你知道光明教廷就是传出双黑是厄运之子的源头吗?” 温斯特脚步一顿,若不是艾尔菲斯帮他掩饰了发色,他会认为对方是想把他骗进教堂好净化掉。 艾尔菲斯回头看了他一眼,示意继续走,而后语气轻柔地安抚着小孩儿:“放心吧,里面只住了我和一位年迈的牧师。” 就算年迈,也不一定没有威胁,温斯特问道:“那位牧师会魔法吗?” 艾尔菲斯嘴角一抽,“你见过魔法?” “没有。”他只听过教廷有强大的光系魔法师,是为消灭他这一类黑暗生物而生。 “眼见为实,耳听为虚,知道吗?” 温斯特看出了艾尔菲斯似乎完全没有将黑暗之子和魔法师的传闻放在心上,但他是知道自己确实不太正常的,便没有应对方的话。 “牧师爷爷很信神明拯救人族的故事,也很听信教廷的教导,所以你不能让他发现你发色的问题。” “除此之外,他就是一个普通的善良老人了。” 说到这,艾尔菲斯笑了一下,“我刚出生不久就被丢掉了,还是牧师爷爷收养了我,手忙脚乱的照顾一个婴儿,抚养我长大的,平时他还会免费教镇上的孩子读书识字,所以你看,他是好人对不对。” 艾尔菲斯这么说也是想让小孩儿放下戒心,相信教堂是一个安全的住所,温斯特关注的重点却是——怎么会有父母丢掉像他这样的人? 温斯特蹙眉,抬眼看着前方的背影。 天性冷然加上从未感受到关怀,他自己被父亲嫌弃的时候其实内心几乎毫无波澜,但是对于艾尔菲斯被丢弃的事情,他竟生出了几分无法理解——丢弃从容貌到性格都如此无可挑剔的孩子,那对父母实在是有些不识好歹。 艾尔菲斯带着几乎沉默了一路的小孩儿到了小教堂,正要带他进去,温斯特放下东西,转身又跑进了森林。 诶?路上不是已经说了以后跟他一起住吗? 这小子,有屋子不住,就喜欢在森林里当野人是吧? 最终艾尔菲斯还是考虑到小孩儿心病难愈,不能强求,便放他跑了,想着再给他一点时间适应了和别人相处再说。 然后当天艾尔菲斯去送晚餐的时候,并没有在洞穴里看到人——怎么攻略进度还倒退了呢? 艾尔菲斯放下东西就离开了,并不准备留下等人:他又不欠那小孩儿什么,也不必尽心尽力,继续投喂也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了。 他不知道,在回去的路上一直有个小尾巴跟在后面,跟踪的段位还挺高,悄无声息的。 温斯特看着艾尔菲斯安全地回到了小教堂,才回了洞穴吃着快凉掉的饭。 后面的很长一段时间,小孩儿都很少露面,却一直在暗中护送艾尔菲斯回去,因为他很担心这个人因为跟他有所接触,厄运会降临到艾尔菲斯身上。 如果有其它选择,温斯特甚至不想艾尔菲斯继续给他送饭了,但是冬天很难找到食物,所以他还是承了这份情。 小孩儿暗自下了决定,等他长大后就要想办法赚钱,然后给那个人很多很多钱作为报答! 除此之外,他们不应该有多余接触了,万一他害对方倒霉身亡,或者他失控了把人杀了可怎么办,就像那对想捉他去领悬赏金的父子那样…… 没见到人的两天后,艾尔菲斯想到小孩儿身上总是干干净净的,料想他是经常去溪边清理自己的,这么冷的天用凉水净身还没生病也是奇迹。 对小孩儿格外心软的艾尔菲斯还是一边嫌麻烦,一边准备了热水。 在换了发色的四天后,艾尔菲斯又在非饭点时间去了洞穴,果然堵到了人。 温斯特头一回感到手足无措,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艾尔菲斯却没有提小孩儿这几日的回避,“新长出来了一点黑色头发,过来洗一下。” 等温斯特洗完头,艾尔菲斯倒了那盆水,将水囊里的热水倒进盆里,“擦一下身体。” 温斯特悄悄看了几眼不见温柔笑容的少年,一字不吭地照做。 艾尔菲斯坐在洞口的石头上,支着脑袋走神,真是个麻烦的小鬼——算了,至少不是很熊很没教养的那一类,将就养着呗。 等温斯特穿好艾尔菲斯之前送来的冬衣,也不敢靠过去,只讷讷地说了声“谢谢”。 艾尔菲斯看了一眼那糟心的发型,早有准备似的拿出一把剪刀,“过来,修一下头发。” 温斯特看见对着自己的利器,不由绷紧了身体,“我不剪。” 艾尔菲斯见他后退一步,看了眼自己手里的剪子,心中叹息一声,这是防备心有多重? 他也不勉强,从腰间取下一把藏的挺好的匕首放在地上,“你总是呆在森林里,指不定会遇到野兽,这个给你防身用,不许用来伤人,也不许做坏事。”艾尔菲斯顿了顿,继而揶揄道:“比如拦路抢劫什么的。” 温斯特身体一僵,想起了他们的第一次见面,头埋得更低了。 独自一个人呆在森林里有多无聊是艾尔菲斯无法想象的,所以有意给小孩儿找点事做,“我回去了,你帮我把东西送到家门口可以吗?” 温斯特不但送回去了,还是在溪边洗干净后才送的,以后的每一顿饭后都是这样。 艾尔菲斯从门口拿回东西的时候不禁摇摇头,比起这小孩儿,自己这个成年人还挺娇气,冬天里都是烧了热水洗的。 第二天,艾尔菲斯给他带去了自己小时候用过的弓箭,教了好一会儿才离开,想着温斯特无聊了就练习射箭,练习时间足够,说不定以后能成为一个神箭手。 温斯特确实每天都在很认真地练箭,除了没事做之外,更多的原因是天生就对掌握力量这件事很有兴趣,而且他越快强大起来,就能越早自力更生。 很快又到了艾尔菲斯要进城办事的时候了。 当天送早餐的时候,艾尔菲斯告诉温斯特:“我今天要外出,傍晚才回来,之前我有给过你五十枚铜币,中午你可以去小镇买点吃的。” 小孩儿看着艾尔菲斯匆匆离去的背影默不作声,他从来没有如此讨厌过自己的身份——如果他不是什么厄运之子,就可以离艾尔哥哥近一点了,可以跟着哥哥住在一起,一同外出、一同回来…… 是的,即便温斯特从未开口叫过,心里却已经开始管艾尔菲斯叫做哥哥了。 可是,如果他不是厄运之子,就不会出现在这里遇见哥哥了…… 一时之间,温斯特竟不知道这个“如果”是好还是不好。 —— 艾尔菲斯已经进城很多次了,但他难得像今天这么充满期待。 虽然今天的计划需要花一大笔钱,让他有点心疼,不过没关系,他花钱买开心! 为您提供大神 渔歌一渡 的《圣子又在挖光明神墙角啦!》最快更新 11. 第 11 章 免费阅读.[www.aishu55.cc] 12. 第 12 章 艾尔菲斯今天要和威尔大叔一起进城买马匹,他在一年前就学会了骑马,早就想每次外出的时候独骑一匹了。 威尔大叔家的马拉着板车,不能跑太快,而且他坐在前面总是要听一路的嘎吱嘎吱声音,是真的有点烦,不过他就要和烦恼说拜拜了! 上辈子哪能想到他能买上几匹马,虽然没有轿车舒适,但不被交通规则束缚,在无人道路和辽阔草地上自由奔腾的感觉令艾尔菲斯很是上瘾。 威尔还是第一次看到小艾尔兴奋的样子,认识这么多年后,才第一次有了感叹:果然还是个孩子啊。 到酒馆卸货后,正是饭点,两人自然是要等吃了午餐后再去挑选马匹。 威尔喜欢大堂里的热闹气氛,便就在那里跟人喝酒吹牛,艾尔菲斯喜欢清静,就去了后院。 这么久过去了,除了莫恩莫娜兄妹,酒馆又招了四人,都是格雷和莫恩了解到的贫穷又老实的人。 一位手脚麻利的大婶负责端菜收拾桌子,她的哑巴女儿在厨房烧几个灶台的火,两位憨厚大叔已经被莫恩训练成了主厨,正是因为有人顶着,莫恩才能在人最多的时候抽出点时间来见艾尔菲斯。 “艾尔少爷,这是您的肉丝刀切面。” “辛苦莫恩了。” 当初艾尔菲斯给莫娜的那支药水,兄妹俩早就把钱还给他了,没有债务关系也没签卖身契,他们仍认艾尔菲斯为主,让被迫收了两个下属的人很是无奈。 艾尔菲斯不知道,他在兄妹俩心中的形象有多完美,从外貌到品行再到智慧,简直是毫无瑕疵。 跟着这样的人,他们就有了主心骨,不管以后遇到什么样的事都不会怕了! “少爷,城西那边的西顿老爷已经同意了您说的加盟和改酒馆的名字,五十金的入盟费已经交过来了。” 艾尔菲斯接过钱袋,心中叹了一口气,好想念手机支付啊,纸币也行啊,这里真金白银的可真不方便拿。 曾经的他也是万万想不到有一天会嫌弃金子又多又重,真是飘了…… 这边酒馆的生意火爆,自然就分走了其它酒馆的人流量,后来上门求买菜谱和来发牢骚的老板越来越多,艾尔菲斯就提出了加盟这个主意。 “辛苦莫恩在那边呆一段时间,把我们的菜谱教给西顿老板,让莫娜过去记账吧。” 莫恩很有斗志,“能为您效劳,成就一番大业,是我和莫娜的荣幸!” “……”艾尔菲斯尴尬地往嘴里塞了一口面,赚点小钱而已,什么大业啊,这小子到底在幻想些什么? 莫恩突然面色一肃:“少爷,我们和西顿老板签下的契约真的有约束力吗?如果他学完了我们的菜品,过河拆桥停止向我们交月费了怎么办?” 艾尔菲斯心里想,又不是法律社会,能有什么约束力。 “西顿老板为人老实善良,经常同意赊账,也是个好欺负的性子,想来是不会,也不敢做过河拆桥这种事的。至于赊账这种事,你们过去就禁了吧。” “拉斐城最多再同意两家加盟,分散在城的四个方向开店。如果有人违约,就先断了利塞小镇的香料,再请城主府决断此事。” 可惜他是个好人,不做打打杀杀的事,不然在这个律法管不了权贵和资本家的世界,杀鸡儆猴也是个很好的办法。 莫恩他们这几年跟城主府的关系维持的还不错,加上他们每年上交的越来越多的税,以及酒馆和利塞镇特产吸引来了越来越多的旅人和货商,需要一点小帮助的时候,相信城主府还是愿意站在他们这边的。 莫恩点点头,又道:“前几天有来自圣卡斯托城的旅人路过,提到如果我们把店开到王城,一定会生意爆火,少爷,您对这件事有什么想法吗?” 艾尔菲斯总觉得这小子跃跃欲试的样子不像是在说开分店,而是去攻城。 他轻笑一声,“王城吗?还早着呢,不急。拉斐城的生意稳定之后,莫恩去近一点的大城市,亚特城开个食宿一体的店吧。” 刚开始接触格雷大叔的时候,艾尔菲斯还想着只是找个老实人合作一下,靠吃红利赚点钱,然后当条低调的咸鱼,免得哪天不小心招惹上得罪不起的权贵或者引起那个把他扔河里的女人的注意。 不是他太胆小,这张脸还真挺引人注目的。 谁知道这小酒馆生意做着做着,就往连锁店的方向发展了呢…… 艾尔菲斯吃着面,思考了两秒事情怎么会发展成这样——都是因为闲啊,又没有学可以上,闲的他只能搞事业和养孩子了! 他现在年龄还小,不适合露面做事,莫恩今年十六,再等两三年,找几个熟悉的大人陪着一路,还是可以放出去闯荡一番事业的。 至于他自己,就做一群成功富商背后的男人好了。 今日艾尔菲斯没有在酒馆久留,吃了饭后就和威尔大叔一起去城边的一处马场了。 他们挑选、试骑,终于选定五匹三到六岁,脾气又比较温顺的马。 他们之后要教镇上的几个年轻人骑马,脾气太烈的马恐怕没有耐心让一个个的陌生人驯服自己。 “艾尔,八十金不能都让你出,我和你平摊。” 威尔知道艾尔菲斯这几年赚了不少钱,但也是真的没想到小孩儿居然面不改色地递出装着八十金的钱袋付了买马的钱。 马匹贵是贵,但他和艾尔两个人都能靠它们再获利,怎么能让一个小孩儿出了所有钱。 艾尔菲斯装作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威尔大叔,我实在没那个耐心养马,干脆我就付个钱了事,照顾它们这种麻烦事以后就交给你了可好?” 威尔看艾尔菲斯付那么多钱真的没有一丝勉强的样子,才犹豫着点头了,毕竟他长期雇镇民喂马洗马、打扫马厩,也都是要花钱的。 这么一来,威尔越发觉得跟艾尔菲斯合作很舒服了,谁不喜欢脾气好,能带你赚钱,还为人大方的合作者呢? 回去的路上,艾尔菲斯独自骑着领头马,身后跟着另外四匹,将马车远远甩在身后。 寒风呼啸,小少年正上头呢,也不觉得冷,只觉得格外痛快! 策马奔腾,艾尔菲斯比以往要早很多的回到了小镇。 骑着马悠哉走在小道上的俊美少年很快就引来了路人的注意,小孩子们更是跃跃欲试。 艾尔菲斯耐心地抱着小孩子坐在他前面,一个换一个地带着他们玩了一会儿,承诺了几个适龄的大孩子明天开始教他们骑马,这才让大家满足地散开了。 将马匹驱到威尔大叔家的马厩中,脑子冷静下来才想起被他甩在后面的人……咳,大叔以前都是独自出行的,他应该习惯了。 给跑了一路的马儿们喂了草料,艾尔菲斯也回去歇着了,还不适应骑这么久,让他屁股和腿都有些疼,坚持一路全靠新鲜感撑着。 等晚一点他去给小孩儿送饭的时候,恰好又堵到了人。 温斯特没想到今天哥哥会提早过来,还没来得及躲,只能后退几步离他远了一些。 艾尔菲斯看着他的动作,非常怀疑这孩子以前是不是被很多人打过,否则何至于见人就躲,甚至于他投喂了这么久都没有取得信任。 “今天中午有去镇上买食物吗?” 温斯特摇摇头,他不想多花哥哥的钱,也不想将厄运带进小镇害谁倒霉,这里的人都是哥哥认识的人…… “我烤了鱼吃。” 鱼是溪里抓的,生火石是艾尔菲斯之前给他的。 艾尔菲斯不知原委,还以为小孩儿有点怕生和自闭。 陪温斯特聊了一会儿,艾尔菲斯就回去了。 卡文爷爷最近总说他忙这忙那,总是忘记感谢光明神的庇佑,说不定还把教廷信条给忘了,所以老人家又开始考各种问题了,艾尔菲斯还得回去看那些几年不见的讨厌的书,没多少时间跟小孩儿谈心。 第二天,威尔大叔教几个壮年人骑马,艾尔菲斯实践承诺教大孩子们骑马。 倒不是说他多喜欢带小孩儿,主要是看在这些小年轻跟卡文爷爷学了字,听了些外界的事情,思想就要开阔些,等教会他们骑马,以后才好放出去做生意。 加上这些小孩儿从小就很听信艾尔菲斯的话,所以他根本不是在简单的陪孩子玩,主要是在养成优秀打工仔罢了。 小镇入口到进城的那条路宽敞一点,众人选择了那边进行教学。 他不知道,在今早送过早餐之后,温斯特照旧暗中护送他返回,等待在教堂门口的一群小孩儿看见艾尔菲斯便蜂拥而上,兴奋地拉着他去威尔老爷家的马厩。 温斯特看着那无法触碰的热闹越走越远,他在树荫下静默片刻,也不知道抱着什么样的心思悄悄跟了过去。 离得远,他听不见对话,但是良好的视力能清楚地看见艾尔哥哥对别人毫不吝啬地露出温柔的笑容。 他把人扶上马,自己在下面牵着马带着别人慢慢前行,甚至上马坐在别人身后,悉心护着前面的孩子,让他们适应马儿跑起来是什么感觉…… 温斯特沉着脸,心中酸胀难受——那是源自于无法得到而产生的渴望和嫉妒。 有一瞬间,他甚至有了将那些陌生人拉扯下马的冲动,然后代替他们占据哥哥所有注意力。 这些麻烦鬼就不能缠着旁边的一群大人吗?为什么一定要等着哥哥教? 他们有很多选择的,可是他没有,温斯特只有这么一个艾尔哥哥! 生出这种想法的瞬间,温斯特心神一震:他果然是一个邪恶的孩子,贪婪易妒…… 艾尔菲斯教学了一上午,被一群叽叽喳喳的小孩儿闹的耐心告罄,不过他也没有表现出来就是了。 被精力旺盛的小孩儿们包围的时候,艾尔菲斯才体会到温斯特的沉默寡言是多么难能可贵,所以他到了中午又提早送饭去了,还是骑马去的。 因为被排除在了哥哥的正常世界外正感到有点委屈的温斯特当然听见了由远及近的马蹄声,这次却没有藏起来,因为他今天真的很想听哥哥跟他说说话。 艾尔菲斯把马儿栓在洞外的树上,他习惯性地坐在洞里的某块石头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 问小孩儿有没有新的牙齿松动,要换牙了记得告诉他,他好准备些软一点的食物。问他今天中午的面包夹肉排好吃吗,问他练箭练的怎么样…… 森林里很安静,跟一个不会争抢,也不会化身成十万个为什么的小孩子呆在一起的感觉还不错,看着小孩儿已经被喂的有些圆润的小脸,艾尔菲斯颇有些成就感。 等温斯特吃完东西,艾尔菲斯收拾好篮子,上了马准备回去了。 临走前,小少年看了眼站在洞口仰头望着他的孩子,漂亮的黑沉眼眸中似乎包含了许多未竟之语。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艾尔菲斯竟感觉到小孩儿正在委屈,需要人哄哄。 温斯特仰着头,看着在缕缕阳光下显得格外白皙漂亮的哥哥向他伸手,温柔笑着提出邀请:“想要骑马玩一下吗?我带着你一起。” 从来没有得到什么所以非常好满足的小孩儿愣在原地,沉重的心情一下子就舒展开了。 为您提供大神 渔歌一渡 的《圣子又在挖光明神墙角啦!》最快更新 12. 第 12 章 免费阅读.[www.aishu55.cc] 13. 第 13 章 温斯特跟随本心上前一步,却又及时止住了步伐——不可以放任自己靠哥哥太近! 艾尔菲斯见小孩儿摇头拒绝,而后不敢看他似的又低下了脑袋,不由失望地叹口气。 话说回来,他还是第一次在亲和力这方面体会到挫败感。 温斯特看着哥哥骑马远去的潇洒背影,眼里分明是很好看的画面,脑中却控制不住地想起那两具死不瞑目的尸体,提醒着他自己有多危险。 他出生的村子比利塞小镇更偏远封闭,没有这么多好吃的食物,没有马匹便于出远门,也没有牧师来这种地方告诉大家双黑的外貌代表什么。 但村民们在不知道厄运之子的传言的时候,就已经不喜欢他了。 母亲因为生他的时候难产而亡本来不该责备幼儿,但那日红月悬天,林鸟惊飞,乌鸦嚎叫,野兽嘶吼的异像颇为吓人,在这种情况下,村民们想到有灾难降临也情有可原。 最初没人联想到温斯特身上,直到看到婴儿异常可爱,与相貌普通的父母没有丝毫相似之处的外貌,还有那双父母都没有的黑色眼睛,也不知道是怎么来的…… 村里有老人猜测这是恶魔附身,大家实在不忍心对一个婴儿做什么,便将信将疑的放任不管。 温斯特的父亲也不喜欢他,除了妻子身亡和恶魔附身的传言,也在怀疑这到底是不是他的种? 抱着等孩子长大后给他养老的念头,男人没有将温斯特丢掉,由小孩儿的奶奶照顾他,而爷爷早在他出生前就去世了。 没有母乳,也没有其它多有营养的食物,更倒霉的是,老人家记性不好,经常认知模糊,在村里四处晃悠,温斯特竟然活了下来,也是相当命硬了。 他从记事起就知道自己是个万人嫌,但从不觉得自己跟恶魔有什么关系。 五岁那年同村的小孩儿叫他爬树给他们掏鸟蛋,温斯特不喜欢他们恶劣的态度,直接离开了。 那天有个男孩儿脚滑从树上摔下来,正好脑袋磕到了石头,一命呜呼,就因为他在场过,村里人都责备是他带来了厄运。 为了躲避男孩儿父母打骂,温斯特慢慢学会了隐藏自己,避开人的视线活动。 六岁时,奶奶因为走路不稳,从斜坡上摔下去去世了。 七岁那年,父亲因为被蛇咬了,中毒身亡,村民纷纷责骂他是没心没肺的魔鬼,克死亲属,连一滴眼泪都不流。 温斯特察觉到了自己确实有些不对劲,对很多事情没有该有的情绪,比如伤心,可是他为什么要为一个连他名字都记不住的老人,和一个没有管过他,却三番五次差点打死他的父亲伤心? 温斯特这些年没饿死,除了命硬,全靠自己打理菜地,去山上捕蛇捕鸟摘野果野菇,下河抓鱼,而他又没有打猎设陷阱的经验,吃到肉的时候少得可怜。 经常吃不饱再加上父亲打骂,别说外人奇怪了,连温斯特自己都疑惑他为什么还没死? 温斯特的父亲死后,村民更不想容他,但被那双黑沉沉的眸子一看,就没人敢近身对他做什么,生怕沾染上了厄运,只有小孩子们敢用石头砸他。 没过多久,老村长那离家快十年的儿子从外面回来了,这件事本来与温斯特无关,他也不知道别人的家事,直到某天村长父子闯进了他家,把温斯特绑起来了,告诉村民他们要把恶魔带到大城市,请神官净化他。 没有人阻拦,众人只觉欣喜,就像能摆脱始终悬在这片土地上的阴云。 温斯特被绳子束缚住,挣扎无果,沉默地听着村长埋怨儿子,当年把村里唯一一匹马交给他,助他远行在外找个好营生,结果这么多年不回来,然后被儿子一番情真意切的表演给哄住了—— “我这次就是回来接您离开的,没想到村里居然诞生了黑暗之子!把他送到教廷,我们可以拿一万金!父亲,我们这次可要发财了!” 温斯特听着男人跟他父亲讲了光明神和教廷的事情,以及他们会如何对付邪恶的黑暗种族。 外界几乎都知道黑发黑眸的人价值多少钱,也只有他们这种小村子没听过了,正好让他们父子捡了便宜。 然后老村长开始讲述小孩儿的邪恶之处,吓得男人当场就想把温斯特打死,免得他招来厄运,反正只要是黑发黑眸,就算是尸体教廷也会认的。 不过考虑到旅途遥远,带着一具尸体有些恶心渗人,两人便打消了这个想法。 白天赶路,父子俩只绑着小孩儿的手,牵着绳子的另一头拉着他走,到了夜晚休息的时候,便把手脚都绑住了扔在地上。 好像一只像待宰的猪啊,温斯特这么想着。 比起饥肠辘辘,比起正在送死的路上,温斯特更烦这种失去尊严的狼狈模样。 他都不知道一个被所有人嫌弃,一无所有的自己为什么还会在乎尊严这种不能吃的东西。 但就是这么奇怪,他很在乎,像在乎生命一样的在乎,不想像这般被当成牲畜对待! 傍晚,父子俩在河边升起了火堆,烧起了水,准备煮蔬菜汤,吃烤面包,至于那个小孩儿…… 男人左右看看,最后在几株腰部高的植物上采了几颗黑色小果子,随意地扔到温斯特面前,“快试试有没有毒。” 旁边的村长道:“这小怪物命可硬了,有毒也吃不死他,儿子,你可别吃这些不认识的果子。” 温斯特面无表情地看着面前沾着尘土的小果子,耳边是两人在畅想拿到赏金后要做什么,他觉得很吵,额间青筋跳动,积压的戾气终于爆发—— “闭、嘴!” 然后小孩儿失去了意识。 等他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了。 火堆早已烧尽柴火,那对父子倒在地上双目大睁,眼中布满血丝,和他们旁边的火堆一样,不剩一丝余温。 而温斯特自己,他身上的绳子已经断成了几截——他自由了。 小孩儿愣愣地看着尸体,想起了村里人总说他是恶魔附身,他之前从未这么想过自己,村里死掉的人,不过是自己倒霉罢了,他从来没有做过什么坏事。 直到此刻,温斯特突然信了——原来他身上真的有恶魔,昨天晚上他想让俩人去死,心怀恶意,所以释放出了恶魔…… 温斯特站了不知道多久,却并没有因为自己身上的诡异感到害怕,也不为被他厄运牵连的人命而愧疚,因为他根本不在乎。 ——天性冷漠无情,温斯特甚至觉得他不是恶魔附身,他就是恶魔本身! 干瘦的小孩儿拿走了父子俩的衣物和不多的铜币,开始了躲躲藏藏的流亡。 他胡乱走的方向,却幸运的遇见了艾尔菲斯,结束了历经八年的苦难。 温斯特在乎艾尔菲斯,他不想有一天醒来,看见哥哥变成村长父子那样。 可他不知道自己哪天会失控,伤害到哥哥和镇上其他哥哥在乎的人,温斯特只能尽量避免和他们接触。 —— 艾尔菲斯可不知道小孩儿的心事,老话说‘爱哭的孩子有糖吃,懂事的孩子没人疼’,在他这边却正好相反,别看艾尔菲斯跟谁都能打好交道,是个热忱的性子,实际上他喜欢清静,平日的笑也多为假笑。 爱哭的孩子他只会嫌吵,像温斯特这样的他就愿意长期养着,即便不爱靠近人,但艾尔菲斯觉得那孩子像一头小狼崽,敏锐、沉着、坚韧,有难驯的野性,让他很是欣赏。 温斯特始终跟他保持着距离,但艾尔菲斯不觉得这是一头喂不熟的白眼狼,相反,小孩儿是属于忠诚那一类。 艾尔菲斯欣赏并心疼着他,所以即便嫌一天送三餐的事有点烦,也坚持了下来。 到了春天,艾尔菲斯给小孩儿拿了薄一些的合身衣物。 这一天也是送热水过来洗头洗澡的日子,所以温斯特没有藏起来,他终于征得小孩儿的同意给他修了一下变长的头发了。 他也没什么手艺,剪子咔嚓咔嚓几下,给温斯特弄了个碎刘海,长发齐肩的发型,主打一个整齐又不遮眼睛。 温斯特身量拔高了一截,脸上也有肉了,眼神沉静,单薄一点的衣物又显得整个人干净利落。 比起初见时的干瘦模样,一个冬天的变化堪称脱胎换骨。 欣赏了一下他养出来的浓颜系小帅哥,艾尔菲斯拍拍温斯特的脑袋感叹道:“我家小孩儿也太好看了,也不知道以后会吸引多少女孩子。” 温斯特被哥哥亲昵的动作和话语闹的不好意思,别扭地盯着地面,小声道:“艾尔哥哥是最好看的。” 艾尔菲斯轻笑一声,他看着温斯特害羞的样子,觉得小孩儿内心没那么抗拒他的接近了,或许等他再适应一段时间,可以再提一下搬到他那里住的事情。 “哥哥明天有事,中午不过来了,早上多给你准备点食物,中午你热一下再吃。” 温斯特乖乖点头,他知道哥哥每隔几天时间就会外出。 这次艾尔菲斯却不是去城里,而是要和镇上几个已经学会骑马的男人一起进森林挖竹笋! 他们自己种的竹子还不够多,到了吃春笋的时候就不能肆无忌惮地挖来吃。 森林里的那片竹林又太远,这两年他们去的几次都是挖小竹子回来种,笋子就吃的少了。 但是他们今年有马了!可以更快地跑到竹林那边,以前几天去一次他们都嫌累,现在每天跑一趟都没问题啊! 于是今年春,利塞镇开在城里的特产小店又开始出售鲜笋和笋干,酒馆里多了好几样春笋有关的菜品,有时候还点不到呢,听老板说货商几天才送一次。 卖春笋对于镇民们来说就是无本买卖,森林里的东西要什么本钱,最多就是有点耗费马儿的体力。 很快,那几匹马就成为了镇宠,靠它们赚了钱的人特别积极地给它们驱虫、清洗、梳毛、喂食,几匹马儿越发膘肥体壮,油光水亮,像是贵族精心养护的马匹。 又在特产店和酒馆大赚了一波的艾尔菲斯给温斯特接连准备了好几日的硬菜,红烧肉、清蒸鱼、肉丸汤、烤全兔…… 有天晚餐时,艾尔菲斯来的有些早,温斯特没来得及藏起来,接过了那一大碗放着几根菜叶和一个煎蛋的肉丝面。 艾尔菲斯慈爱地看着孩子,“多吃点,看你瘦的,还没我们吃草的马长得好。” 温斯特:“……”你前阵子才夸我好看的。 艾尔菲斯看了一眼栓在洞口英武雄壮的马匹,再次诱惑小孩儿,“真的不想骑马跑一圈吗?” 想,怎么会不想呢? 但温斯特只是沉默地摇头。 艾尔菲斯疑惑,这孩子不是胆小的性子啊。 “为什么不想?怕摔下去吗?哥哥会保护好你的。” 温斯特撇开头往嘴里塞面,片刻后,终于说出了真正的原因,“我会带来厄运,说不定我会害你摔下去。” 艾尔菲斯征然看着小孩儿沉闷的眉眼,好像明白了什么…… 该不会温斯特不爱跟人接触,并非自闭或者什么容易应激,而是担心自己会无意间伤害到别人? 艾尔菲斯将他的猜测问了出来,其实温斯特担心的人只有哥哥,但他不好意思特意挑出这点来说,只闷闷地“嗯”了一声。 少年看温斯特的眼神更加柔和——即便经历了无数伤害,也依旧对世界报以善意吗…… 艾尔菲斯开始跟小孩儿讲教廷就是一个会编造各种故事来控制平民思想的特权阶级,所谓的黑暗种族威胁论就是用来吓唬平民,让大家对教廷形成依赖,从而好纂取金钱和权力blablabla…… 他力争破除温斯特的封建思想,想让小孩儿对自己有正确的认知。 温斯特听得一愣一愣,饭都没吃了,他很想相信哥哥说的话,但是…… 温斯特紧咬着唇,看起来在做激烈的思想斗争,在艾尔菲斯温柔又饱含期待的目光下,他终于颤着声音说出了曾经见证的死亡…… 哥哥会恐惧他吗?会不会再也不愿意靠近他了?会不会……让他离开这个地方…… “食物中毒,一定是食物中毒!” 温斯特迷茫抬头:“……?” “你被带走的时候是夏天,食物很容易放坏的,幸好那对父子吝啬,没给你吃他们的食物,否则你也危险了。” 艾尔菲斯后怕地摸摸小孩儿的头,“至于死在村里的人,世界上每天都有很多人病死,摔死,溺死甚至是饿死,哪里没有意外发生,那些人不过是把生活的不满发泄到你身上罢了,不必将他们说的当真。” 温斯特抱着双膝看着好似在发着光的少年,他很想很想相信哥哥说的话,可是万一呢…… “万一我真的是不祥之人,哥哥会被我害死的……” 艾尔菲斯听得心软,一定要搞迷信的话,他就顺着小孩儿的思想忽悠吧。 “你担心的事不会发生,哥哥被丢进河里都能被好心人捡到,能健康长大,还能顺利做成点小生意,说明我是一个被好运眷顾的人,不会被厄运所害的。” “况且,你既然信教廷的传言,自然也该相信神明存在,牧师爷爷在教堂安置了神像,每日祈祷,有神明的庇佑我们,还怕镇压不住你的厄运?” 小孩儿睁大了眼看着自信满满的艾尔菲斯——哥哥说的,好像有点道理啊…… 艾尔菲斯点了点发愣的小朋友的额头,“别发傻,快吃饭,吃完了哥哥带你回家。” 温斯特听话地端起碗往嘴里塞面,没说好,却也没再拒绝,鼻子发酸,眼眶一热泪珠子就落下来了。 艾尔菲斯为数不多的怜悯心基本都用在可怜又懂事的小孩子身上了,温斯特这一哭,他顿时慌乱地哄人了。 等小孩儿吃完面,艾尔菲斯和他收拾了一下要带走的东西,然后弯起了眉眼,向他伸手,“走吧,哥哥带你骑马回家。” 那只手修长白皙,骨节分明,可惜因为常年做各种工活而有了一层薄茧和细小的划痕,破坏了完美手型的矜贵感,却让温斯特觉得异常安心。 温斯特被哥哥牵着手往洞外走,他仰头看着唇畔含笑的温柔少年的侧脸,乌黑的眸像是被泪水洗去了阴霾,第一次如此刻这般亮晶晶的。 一团柔和的白芒从小孩儿身上凝出,飘向了旁边的艾尔菲斯身上—— 而就在这一瞬间,温斯特收敛了所有喜悦!黑眸幽暗冰冷,不似稚童,本就昏暗的洞穴又失去了几分亮度,艾尔菲斯以为是天色晚了的原因。 塞缪尔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信仰落到一个人族小崽子身上,面沉似水。 为您提供大神 渔歌一渡 的《圣子又在挖光明神墙角啦!》最快更新 13. 第 13 章 免费阅读.[.aishu55.cc] 14. 第 14 章 危机感一闪而过,艾尔菲斯打了个颤栗,莫名低头看了一眼被他牵着的温斯特。 小孩儿眼睛亮晶晶的,安安静静地看着他,艾尔菲斯一眼就看出他的开心和期待,对着温斯特笑了一下。 唔……这个天温差大,刚才大概是冷到了吧。 夕阳下,艾尔菲斯将小孩儿环在身前,骑着骏马回到了小教堂。 如他所料,卡文爷爷果然对他要收养一个孩子的事情没有意见,甚至颇为欣慰。 留着花白胡子的老人慈爱地摸摸少年的头:“艾尔,我这些年总担心你会一心沉迷金银俗物,追求享受奢靡的生活,忘记了对神明的感恩之心和教廷教导的信条,我的艾尔还是如此良善,愿意救他人于苦难之中,没有让爷爷失望。” 艾尔菲斯刚要和爷爷互夸是他教导有方,就听老人接着说:“这样看来,就算日后爷爷离开人世,也能放心的把教堂托付给你了。” “……”别,我怕忍不住把它改造成财神庙。 “爷爷,别说这些不吉利的话,您身体好,又有神明庇佑,还能活很久呢。” 艾尔菲斯跟卡文爷爷聊了几句未来,老人家又关怀了几句温斯特的情况,才放两人进屋子。 “这两天先和哥哥一起睡可以吗,等我找人做一张新床,再分开睡。” 温斯特看着简单整洁的屋子,又期待又紧张,小脸难得有了神采,艾尔菲斯说什么他都乖乖应下。 天色还有一点光亮,艾尔菲斯带着小孩儿去厨房烧热水准备洗漱。 “会烧火吗?” 温斯特点点头,“会。” 艾尔菲斯摸着他的发顶,“真厉害,那帮哥哥看一下火,我去帮你收拾一些衣服出来。” 他早就想过把小孩儿接回来住,所以新被子新枕头都是备好了的。 他拿出来放在床上,再把自己穿着已经有些小了的衣服鞋子翻出来,先让小孩儿将就穿着,哪天他愿意跟自己进城逛逛,再添置些新的合身衣物。 洗漱好,温斯特趿着草拖鞋,和哥哥一起坐到桌边。 房间里点了五盏油灯,很是明亮。 “时间还早,来学一下认字,先学自己的名字怎么写……” 温斯特的记忆力出乎意料的好,艾尔菲斯在睡觉前顺利教会了他不少字,非常有成就感。 熄灯后,温斯特躺在柔软的,没有丝毫土腥味的床上,盖着又轻又暖的兔毛被子,旁边是世界上最好的哥哥。 第一次处于如此舒适安全的歇息环境,他却毫无睡意——这会不会是一场美梦?他晃一下神,梦就结束了,而他依旧在洞穴里。 温斯特侧过身,看着哥哥在黑暗中的轮廓,忽然想起被哥哥牵着的温暖触感,便心安了许多。 情绪几番波折是很耗精神的,更何况现在早已过了温斯特平日睡觉的点,他一放松下来,很快便被睡意淹没。 翌日,艾尔菲斯带着小孩儿在小镇上走了一圈,带他认一下路,也给镇民们介绍一下他,身份就是父母双亡、无家可归,躲在威尔大叔的板车里睡觉却不小心被他们带回镇上的孤儿。 大人们无所谓,只感叹温斯特的好运,居然遇到了愿意收养他的艾尔菲斯,跟着艾尔一定能学很多东西。 镇上的小孩子们就不太喜欢这个外来人了,只因艾尔菲斯平日都很少和他们一起玩,这个男孩儿居然能和艾尔哥哥/弟弟住在一起! 下午,艾尔菲斯把温斯特放在卡文爷爷那里和其他孩子们一起学习。 威利在三年前发烧的时候被艾尔菲斯救过后,就一直非常崇拜他。 艾尔哥哥叫他们好好识字看书后,小威利是全镇学的最认真的,字写的最好看的小孩儿了,得了卡文牧师多次夸奖,可是今天,牧师爷爷居然夸赞那个外来人和艾尔哥哥一样聪明! 本来就有一些不喜欢外来人抢了艾尔哥哥/弟弟的注意力,再加上温斯特又不爱笑又不说话,看上去很冷漠,镇上的孩子们都不喜欢他。 多数小孩子的脾气都是直来直往的,把对温斯特的不喜写在了脸上,还反驳牧师爷爷这个人哪里比得上艾尔哥哥/弟弟,然后七嘴八舌的列举了艾尔菲斯好在哪里。 温斯特没有一点被针对的失落,倒是很高兴听到别人夸赞哥哥,甚至难得享受这种吵闹的氛围。 卡文牧师照旧每天讲一首旅者的诗或者游记,再教三十个字就下课了。 一群小孩儿放学就三五成群地约着玩了,也没有人主动跟温斯特说话。 温斯特一点都不介意,虽然他自己年龄也不大,却已经开始嫌弃小孩子了,只觉得他们又笨又吵。 艾尔菲斯不会随时把温斯特带在身边,他外出的时候基本都是和大人们一起商讨正事,小孩子们都会觉得无聊,他认为温斯特最好还是和同龄人一起玩耍和接受教育更好。 艾尔菲斯和镇长、威尔大叔们一起讨论了未来两个月的商业规划、人员分配和他们从镇民们手上拿货的采购价等事项,等太阳在往西边沉了,大家才意犹未尽地散去了——要赶在天色彻底暗下来之前做完其它杂事啊。 艾尔菲斯准备未来一段时间少去酒馆吃饭,还是自己在家做吧,主要也是为了教导他家小孩儿一些生活技能。 挽起袖子的小少年一边擀着面皮,一边跟旁边烧火的小孩儿聊天,“今天过得怎么样?有交到朋友吗?” 温斯特抿了抿唇,心虚地看着哥哥,小声问道:“我可以不交朋友吗?” 艾尔菲斯以为小孩儿还不适应人群,有点社恐,便也不跟他讲什么大道理,先让他适应新环境要紧。 “随你开心就好,对了,今天跟爷爷学了什么?” 温斯特看着哥哥包容又温柔的笑,本来松了一口气,听到后面的问题心情又沉了下来…… 在其他小孩儿离开之后,卡文牧师拉着温斯特,不厌其烦的又开始讲神明救世的故事了。 利塞小镇的人早就听过光明神和教廷的恩德,可惜这几年他们的信仰越不越不虔诚了,让卡文很是失落,现在有个小孩子住进了教堂,当然是传教要从娃娃抓起了! 卡文牧师倒是讲的开心了,但温斯特不知道为什么,听见那些歌颂光明神的诗篇颂词就觉得耐心告罄,难道因为他是黑暗种族,天生就不喜光明? 温斯特跟哥哥讲了他一下午都学了什么,艾尔菲斯觉得小孩儿本来就有些迷信,可不能让他继续被爷爷洗脑了,否则他更对自己会带来厄运的事情深信不疑了。 “爷爷讲的神明救世和教廷历史,都是些没有依据的事,你就当消遣,听听就得了,不必放在心上。” 小少年将面皮擀成薄片,叠了一下准备切成细丝做面条,嘴上继续说着,“不过在爷爷面前还是要装一下我们很崇拜神明的样子,要哄老人家开心。” 温斯特听出了哥哥对光明神和教廷的不尊重,他知道哥哥是单纯的不相信,却也有一种对方是和他一样站在神明对立面的愉悦感。 “那……爷爷说我们等一会儿要在神像面前颂扬神明恩德,是一定要跪着吗?” 温斯特昨天晚上来的时候刚巧碰上老人家虔诚地跪拜在神像面前,才有此一问。 想到这件事情,温暖明媚的火光都掩不了小孩儿脸庞的郁色。 如果说只听故事会让他觉得心理不适的话,跪拜感恩就是让他从生理上就犯恶心,如果真的避免不了的话,温斯特甚至在犹豫要不要回洞穴住着。 艾尔菲斯看出了小孩儿的为难,这也不难理解,换做是他,谁要是让他跪拜感恩害自己流离失所的存在,他不恶心才怪。 “不喜欢光明神?” 温斯特委屈地“嗯”了一声。 少年擦了擦手,走到厨房门口确认了爷爷没往这边走后,才坐到小孩儿旁边递给他一个金币,笑眯眯地说道:“那就不要把神像当成光明神,将它当成财神爷吧,跟哥哥一起拜财神。” “……?” 温斯特睁大了眼睛,迷茫地看着大男孩——财神又是什么? “只要我们努力劳动,踏实做生意,财神就会保佑我们顺利获得金币,日子过得越来越好。这是一个只管钱的,很纯粹的神明。” “就算光明神真的存在,信仰祂的人那么多,祂肯定照看不到我们头上,不如跟哥哥信财神爷,这个世界只有我们念着祂,祂定然会偏爱我们的,刚巧财神又是黑发黑眸黑色长胡须的慈祥老爷爷,不会对你有任何不喜的。” 温斯特看着哥哥煞有其事的样子,沉默了……哥哥到底是相信神明的存在呢,还是不相信呢? 小孩儿犹疑着开口:“真的有这样的神明吗?”怎么听都是哥哥现编的啊。 小少年长睫一闪,他其实是无神论者,但是……咳,财神还是可以信一信的,而且让他家小孩儿拜财神总比拜光明神好啊。 “当然,哥哥已经拜了三年了,现在我是镇上最有钱的小孩子了。”甚至比威尔大叔还有钱,但是做人要低调。 “哥哥梦见过财神,以后捏个泥像,给你看看祂老人家的模样。” 温斯特不是那种别人说什么就信什么的性子,不过…… “全世界只有我们两个会信这位财神吗?” 艾尔菲斯点了点头。 温斯特接过哥哥递给他的金币,财神的象征,“那,那我等会儿就想着财神,不想光明神了。” 在这个遍布光明神信徒的世界,他和哥哥就是两个异教徒,这是他们之间的小秘密——这让温斯特觉得跟哥哥的关系更亲近了。 况且,不管这位神明是不是真的存在,既然哥哥喜欢祂,那祂一定是好的,至少比会让他感到恶心的光明神要好。 当晚,卡文牧师除了念叨那些日常的颂词,还感恩了神明对温斯特的照拂,让他幸运的有了新家。 艾尔菲斯扯了扯嘴角,确实“照拂”不少,让人家吃了不少苦头呢。 两孩子阳奉阴违,看似在赞美光明神,但手心握着金币,心里想的都是财神爷。 深夜,整个利塞小镇都陷入了安眠。 床铺上,沉睡的小孩儿倏地睁开眼,眸色深沉。 塞缪尔偏头看着睡得一无所知的小崽子,差点被气笑了——在那小破村子那么多年,他也只在杀了那对父子那天醒了一次,没想到如今被一个模样挺纯良的人族崽子接连刺激醒了两天! 财神?什么乱七八糟的!居然敢忽悠我拜一个听都没听过的野神…… 小孩儿眯了眯眼,一片浓稠的黑暗包围了床铺。 艾尔菲斯打了个寒颤,但他白日忙碌,晚上向来睡的雷打不动,只在朦胧中裹紧了被子,没有发现丝毫异常。 塞缪尔冷哼一声,终究没有对一个小崽子下手。 “等你长大了再收拾你。” 为您提供大神 渔歌一渡 的《圣子又在挖光明神墙角啦!》最快更新 14. 第 14 章 免费阅读.[.aishu55.cc] 15. 第 15 章 温斯特被哥哥起床的轻微声响惊醒,却没有跟着起来,他莫名的有些头痛,却忽略了不适,睁着眼努力回忆梦里的信息。 大概是昨日听卡文爷爷讲了一些神明的故事,他昨夜便梦见了那些非凡的存在——掌握时间和空间之力的创世神,还有分别掌握光、暗以及金木水火土风雷的九大主神。 神明具体是如何诞生和祂们的模样温斯特记不起来了,脑中最清晰的印象只剩主神、次神和祂们的从属种族中,是没有财神的…… “吵醒你了吗?再睡一会儿吧,我去汤尼大叔家买了早饭回来再叫你。” 温斯特回过神,“我可以和哥哥一起去吗?”他要帮忙提篮子,不能让哥哥太累了。 至于梦里的内容……是真是假都没关系,重要的不是信仰了什么神,而是和哥哥有了小秘密。 之后,塞缪尔再次出现接收了新的记忆和想法之时,对失去所有记忆的自己嫌弃的不行——幸好祂诞生之初便生而知之,没有傻乎乎的幼年期,否则非得被一些虚伪的家伙骗到死。 艾尔菲斯养孩子养的很舒心,温斯特乖巧又安静,聪明又沉稳,从来不会烦到他,教什么都学得快,让他很有成就感,甚至在十一岁的年纪就为自己的事业后继有人而感到欣慰。 温斯特每天过得充实又忙碌,除了每日听卡文爷爷讲故事的时候心里有点膈应,其它一切都很好。 尤其是和哥哥在一起的时候,不管做什么都很快乐,他以前从未想过,能衣食无忧、光明正大地走在人来人往的道路之中。 正值春季,森林里的可用资源逐渐丰富了起来,艾尔菲斯会在早上带小孩儿去森林里摘野果,采蘑菇,教他辨认哪些是可以食用的。 他会教温斯特制作陷阱,陪他一起练箭术,还教他骑马。 他家小孩儿不爱和同龄人一起玩,他就带在身边教些生存技能和生活常识好了。 温斯特学什么都很认真,他总觉得会的越多,越能保护自己——有一种人天性要强,很难从别人身上获得安全感,只愿意依赖自己。 温斯特信任哥哥,却不愿意依赖哥哥,他希望自己能早日强大起来,成为哥哥的依赖,为此,他什么都愿意做,甚至学了艾尔菲斯每日早晚做的奇怪动作。 他虽不懂这些慢吞吞的动作有什么作用,但是哥哥做的事,必然是有意义的。 艾尔菲斯可高兴温斯特愿意陪他打太极了,小孩儿不理解但是仍旧安静陪着他的举动也实在让人觉得欣慰。 除了教学,艾尔菲斯也带着温斯特在小镇上仔细看了一圈,跟他讲了一下这里都在做些什么生意。 “这些日子,有空闲的人都开始忙着编织凉席了,威尔大叔以三十铜币一张的价向他们收购,然后囤着,等天再热些就送到城里卖。” “没耐心做编织的,就在大太阳的时候晾些干笋干蘑菇,也可以晒些干花干果片卖出去用于泡水。” 这些东西都是要送到开在拉斐城的特产铺子里去的,这个铺子还是艾尔菲斯和威尔大叔一起花了大价钱买下的。 威尔大叔负责跟镇民们打交道买下货物,再打包好运到城里,艾尔菲斯和他平摊本钱,再加价卖出去,利益均分。 隔几日艾尔菲斯就要核对账目,也不怕雇的人趁他们不在就吃油水。 艾尔菲斯负责脑力部分,威尔大叔负责收购运输,他们合作的相当愉快。 不过具体的生意模式就没跟温斯特说了,孩子年龄小,还没有了解这些的必要。 “你要是也想赚钱,可以和他们一样晾些东西卖给威尔大叔,但是一定要注意不要掺进不认识的花果,若是带毒就麻烦了。” 温斯特不知道哥哥已经是可以动口指挥别人,除了家务就基本没有做其它苦差的小老板了。 他只知道牧师爷爷没有在做赚钱的活,用的都是年轻时存下的钱。 而自己下午留在教堂听课的时候,哥哥也经常出去(其实是出去视察镇民们工作的),一定是去别人家做苦工了,隔几日还要大老远的送货进城(主要是去拿钱的),哥哥一个人养家真是太辛苦了! 温斯特很快就学会了很多事情,帮艾尔菲斯分担了几乎所有家务,甚至在下课后一点都不贪玩,安静地做草编竹编,晾晒些干货卖给威尔大叔。 小孩儿乖的让艾尔菲斯心疼,每天看见温斯特安静的做事就犯愁。 哎,他家孩子什么都好,就是不喜欢跟除了他以外的任何人接触,包括一个屋檐下的卡文爷爷,相处一段时间下来,他就没有见到小孩儿对爷爷笑过。 温斯特完全是看在哥哥的面子上耐着性子听老人给他讲教廷的各种善举,包括能日复一日的违心颂扬神明,也完全是因为艾尔菲斯在旁边陪着,他说出口的赞美之词,其实都在心里送给哥哥了。 卡文牧师倒没有意识到温斯特的亲疏之分,他只认为温斯特在被他们收养之前在外面吃足了苦头,心里藏了很多事儿,才养成这般沉默寡言的性子,不过人很勤快,没有老人不喜欢勤快的孩子。 某天吃晚餐时,卡文牧师感慨道:“以前是艾尔喜欢在小院子里倒腾些东西卖钱,现在轮到小温斯特在这里忙活了,小小年纪就开始赚钱养家了,都是懂事的好孩子,能收养你们,是爷爷的幸运。” 艾尔菲斯笑眯眯地搭话:“爷爷好不容易把我养大,还愿意收留温斯特,给那么多孩子授课,讲述外面的世界,我们照顾您是应该的,好人有好报嘛。” “不不不,我并没有为你们两个做什么,一定是光明神看到了你们美丽坚韧的灵魂,不忍你们遭受苦难,才指引你们来到我的身边,有了一个栖息之所,感恩神明。” 艾尔菲斯/温斯特:“……”您高兴就好。 一段时间后,温斯特卖了他做好的东西,拿到了人生中第一笔工钱。 小孩儿难得兴奋,抿嘴笑着将一个银币——他所有的工钱都交给了哥哥。 艾尔菲斯顿时感动地抱住了小孩儿,摸摸他的后脑勺,觉得他家好大儿真是太孝顺了! “爸…哥哥不要你的钱。”好险,还好及时收住了嘴。 艾尔菲斯跟小孩儿开着玩笑:“平时需要什么跟哥哥说,自己赚的钱可以存着当老婆本。”提早培养一下存钱意识也不错。 “什么是老婆本?” 小少年轻柔地捏了一下小孩儿已经养得圆润的脸颊,“嗯……就是留着娶妻用的,我们家温斯特这么好看,以后不愁娶不到媳妇儿。” 温斯特对娶媳妇儿的事毫无兴趣,坚持要把钱交给哥哥,但是艾尔菲斯哪好意思收小孩儿辛苦这么长时间赚来的一个银币,哄着小家伙自己存好。 温斯特有些失望,不过很快想开了,那他就努力存钱好了,总有一天能养哥哥的! 艾尔菲斯把他捏了一阵子的泥塑财神爷送给温斯特,泥塑跟他们脑袋差不多大。 他照着记忆里的印象捏出个大概后,拿小刀精心刻画了细节,晒干后涂上了颜料,看起来相当喜庆,“给,财神爷保佑你能顺顺利利地赚钱,过上衣食无忧的好日子。” 温斯特接过穿着金红外袍,戴着奇怪帽子,身材微胖、黑发黑眸黑色长胡的泥塑,是个慈眉善目的老爷爷,手上拿着一枚真金币,比教堂里的光明神神像要顺眼很多。 “谢谢哥哥。” 温斯特以为哥哥是特意把泥塑的眼睛头发涂成黑色来哄他高兴的,他珍惜的将之放到他们俩的屋子里。 艾尔菲斯:每天起床都能看见财神爷对我笑,开心! —— 艾尔菲斯不在家的时候,温斯特就一刻不闲的给自己找事做。 后来实在有些受不了卡文牧师慢吞吞的絮叨了,他直接请老人给他加课,继续教他认字——他如此努力,除了想快些变优秀好帮上哥哥的忙,骨子里就追求强大也是一大原因。 经常是教到艾尔菲斯回家了,有些疲惫的卡文牧师才松了一口气。 艾尔菲斯很快便发现温斯特能大致顺利地看完一本书了,睡前的阅读时间,小孩儿来问他生字的次数减少的很快。 才接回来住了一个多月,温斯特的学习进度就赶上了已经持续了很久每天上小半天课的其他孩子。 这记忆力已经不能用好来形容了,恐怕是过目不忘。 艾尔菲斯现在完全是老父亲心态,孩子懂事爱学习他是欣慰的,但又忧虑孩子的社交能力。 某天睡前,艾尔菲斯委婉劝说:“童年短暂,多玩乐几年也没关系,能结交一两个朋友最好,不必这么小就辛苦劳作赚钱,哥哥养得起你。” 坐在木桌前看书的小孩儿抬头看了对方一眼,又埋着脑袋像是有几分不好意思的低声道:“爷爷说我像哥哥小时候,不爱和同龄人玩,就喜欢忙活自己的事,我、我不想玩,我要像哥哥一样努力……” 艾尔菲斯一噎:“……”他不一样啊,他一个成年人跟小孩子玩不到一起才是正常的! 算了,强扭的瓜不甜,他看温斯特只是性格冷淡慢热,并非胆小才不愿意接触别人,以后放出去应该不用担心被欺负。 生活就这样平淡又顺遂的过着,比起遇见哥哥之前的日子,温斯特现在就像生活在梦里一样——不,不能拿梦做比较,温斯特并不喜欢他的梦。 他还未离开出生的山村之时,便会隔三差五的做些离奇的梦,但是因为眠浅,从来都没睡安稳过,醒来后几乎对梦里的事情没什么印象,却仍旧残留一丝似曾相识之感——只是这种感觉在彻底清醒后就消失无存了。 但是和可以信任的哥哥住在一起后,处在一个安稳舒适的环境中,睡眠自然也会沉一点,温斯特对梦里的事情印象也会深一些。 虽然他醒后只记得零散的信息,但也能确定每一场梦都跟美好或者平凡不沾边。 非但没有美梦,他还反复梦到一些衣着华丽却面容模糊的人,庞大凶残的野兽,飞溅而出的猩红,永恒昏黄又荒凉的土地……以及,像是能随时活过来吞掉靠近活物的黑色宫殿…… 美好的日子一天天过下去,温斯特本应该适应安逸的生活,逐渐遗忘灰暗的过往,但这些梦做的越多,温斯特越是不安——是附身于他的恶魔要苏醒了吗? 哥哥说了,若是存在恶魔,也必然存在神明,他住在神光庇护的教堂,难道还不够镇压恶魔吗? 他跟哥哥住在一个屋子,会不会有一天醒来,看见哥哥已经被他所害,就像村长父子一样……? 温斯特没过多久安稳无忧的日子,便又回到了从前的警惕心态,因为抗拒梦境,他最近入眠时都是半睡半醒——他不想被怪物的记忆入侵了脑子。 艾尔菲斯很快便察觉到了他的变化。 不知为何,最近小孩儿总是很没精神的样子,像是没睡够。 对他也没那么亲近了,有时候笑起来也很勉强。 这也不像是叛逆期的表现啊……艾尔菲斯实在猜不透这个经历复杂的小孩儿在想什么,便直接问了。 温斯特每次不开心的时候,便习惯性地埋着脑袋说话,“就是这几日经常做噩梦,没睡好,哥哥不用担心。” 艾尔菲斯叹息一声,频繁做噩梦,应该跟以往的经历脱不了干系,这是留下了多大的心理阴影啊…… 这个时候就需要儿童心理专家了,可惜没有,艾尔菲斯也不擅长开导心理问题,只能尽力对孩子好就是了。 温斯特被收养的两个多月后—— 这天夜里,熄了灯没多久,生物钟已经基本固定的艾尔菲斯就意识模糊了,大概下一瞬就能会见周公。 温斯特睁着眼睛,看向不远处的另一张床,突然出声:“哥哥,如果我变成恶魔了,你会检举我,让神官杀了我吗?” 声音很低,也不知道是在问别人还是在自言自语。 艾尔菲斯听到动静,努力撩起眼皮想回应他家小孩儿。 恶魔……艾尔菲斯脑子里首先出现的是长着羊角和翅膀的形象,“唔…为什么要杀你啊,温斯特会变得很厉害啊,以后哥哥就靠你保护了,如果长出了翅膀,可以带哥哥在天上飞吗?” 声音有些模糊,但温斯特还是听见了,心里的恐慌突然消失一大半,情不自禁地翘起了嘴角,“嗯!可以的!” 他以为哥哥还没睡,便想跟他说说话,以寻求安全感,“爷爷说拥有黑暗力量的都是天性邪恶的,哥哥不害怕恶魔吗?” 对方一时没有动静,等迟钝的脑子消化完听到的问题,才慢吞吞地回应道:“存在即合理,力量没有好坏之分,端看掌控力量的人是何品行。” “如果真的存在魔法力量,光明一家独大不会是好事,有黑暗制衡也不错。” “盛极必衰是自然规律,教廷迟早有没落的一天,等黑暗种族获得权力,估计又会说光明种族是虚伪的……温斯特做自己就好,不要被别人定义好坏。” 低沉的声音停顿了一下,又咕噜了几句:“光能是生物体生命活动所需能量的根本来源,但是没有黑暗,植物也不能正常生长了,黑暗还有助于放松,产生褪黑激素……光暗都很重要,真是的,大家就不能讲科学嘛……教廷那群王八蛋这么忌惮黑暗,怎么不发明电灯放在夜路上照明……” 这是艾尔菲斯从小被卡文牧师教导要留意黑暗魔法,检举黑暗种族的时候想吐槽的话,但是这些科学在这个世界是没有依据的,他便忍着没说。 这还是第一次说出口,只是意识不清醒,还没吐槽完呢,人就睡着了。 有些字眼在这个世界的语言中还没创造出来,他便用华夏语代替了,反正温斯特是完全没听懂他最后几句念叨了些什么,不过他听懂了前面——就算他变成了恶魔,哥哥也不会害怕他! 温斯特精神放松了些,终于沉睡过去了。 塞缪尔再次完全恢复意识的时候,自然也接收到了这具身体在这段时间的新记忆。 小孩儿轻蹙眉头——只是通过梦境形式解开点记忆封印,怎么就慌张成这样?废物…… 塞缪尔很快又反应过来他骂的是自己,顿时脸色更加难看。 即便是忘记了所有记忆包括常识,脑子空空如也,但本性难变,塞缪尔不觉得自己会是对未知感到恐慌的性子。 相反,他只会觉得有趣而更加主动的追求真相。 想到让温斯特抗拒记忆的原因,塞缪尔缓缓起身,悄无声息地……飘到了艾尔菲斯的床前,略带好奇地看着这个被浓厚光明元素包围的人族小崽子。 为您提供大神 渔歌一渡 的《圣子又在挖光明神墙角啦!》最快更新 15. 第 15 章 免费阅读.[.aishu55.cc] 16. 第 16 章 一身单薄麻衣的男孩儿赤脚漂浮在艾尔菲斯床前,塞缪尔抱着臂膀,如墨黑眸中倒映的是被莹润白光包围的小少年。 男孩儿扯了下嘴角,似笑非笑,还未接触过魔法,甚至根本不信魔法的存在都能靠体质吸引来这么多光明元素,甚至可以说颇得元素喜爱,真是…… 可惜,生在这种地方,难有接触魔法的机会——也不知道该说这小崽子是幸运,还是不幸。 无法被纳入体内,只能在艾尔菲斯周身磨蹭的光明元素太多,在黑暗中略微刺眼,塞缪尔动了下手指,黑暗凝聚在少年身边,驱逐了仅他一人可见的光芒。 黑暗完全不会对塞缪尔的夜视造成阻碍,回忆起温斯特睡前的对话,他略带疑惑地看着艾尔菲斯稚嫩无害的睡颜—— 一个长于山野,长年被那个老牧师洗脑的小崽子,不敬神明也就罢了,居然能说出这般通透的话? 加上成熟的处事态度,以及看似擅于交际,实则冷漠淡然、与这片土地格格不入的出挑气质,塞缪尔怎么看艾尔菲斯都不是个正常小孩儿。 快速把记忆中选择重生的神明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像小崽子这样滥好心、脾气好还不蠢,让他看着不那么烦的,好像还真没有。 而且那些家伙只会挑有利于变强的地方重生,绝不会来这小破地方。 有趣,若是在神陨时代之前遇到,说不准他会捡回去养着玩儿了。 长发及肩的小孩儿冷着脸,他几乎确定这小崽子不正常,却一时想不出原因……也不急,再观察几年好了。 不过……如果他想再继续了解这小崽子,或者想继续留在这个没有威胁的环境好好长大,就不能凭借梦境向失忆的自己逐步开封记忆了,再这样下去,‘温斯特’都要因为害怕伤害到他的好哥哥而跑路了。 塞缪尔可不想让这具身体四处折腾,连饭都吃不饱,他又不能长时间出来。 反正就算彻底苏醒也无急事可做,就让‘温斯特’再长几年,到了不易受惊的年龄,他再继续开封记忆好了。 塞缪尔正做着决定,倏地烦躁皱眉——头痛。 不过才醒一会儿,这废物体魄就受不住万年的记忆,开始排斥完整意识了。 不出意外的话,他会有很长一段时间不会再出现了。 小孩儿又想到了什么,脸上尽是不爽,伸手扯了扯沉睡的艾尔菲斯的脸颊以做报复。 如果让曾经被塞缪尔赤手空拳打成肉饼的魔龙看到这场报复,准会气活过来! 塞缪尔的不爽源于他接收到的新记忆。 洗衣烧火做饭也就罢了,他也不是受了恩惠还白吃白住占人便宜的性子(打架抢劫靠实力说话的事情除外),而且自己也不再是无需进食的神明之躯了,学点生存技能也行。 但是做竹编草编、晒干货、菜地浇水捉虫拔野草、浆果园撵鸟,还打扫肮脏的兔圈??? 他都不知道自己还有这等耐心! 问题是做这些事赚那么点钱币,还不是给自己用的,‘温斯特’可是一心想着全部存着给哥哥买好东西! 这种如此看重某个人的感觉,让曾经看谁都烦、无聊了宁愿打架睡觉的塞缪尔极度不适应——若不是确定了这具身体是在母体死亡后他才占据了地盘,塞缪尔都要怀疑这个满心只有哥哥的人是另一个灵魂了。 然而塞缪尔性格再冷血霸道,也不至于对小恩人做什么,顶多就捏捏别人脸颊,然后吞下这口气,憋屈地回去沉睡了——小崽子,我们来日方长。 艾尔菲斯被施了点手段,被扯了脸颊也没感觉,一晚上睡得格外香甜。 他完全不知道自己很荣幸的成为第一个让脾气不好的黑暗神感到不爽却暂时束手无策的人。 翌日醒来,艾尔菲斯照旧神清气爽,精神饱满,温斯特正与他相反。 小孩儿头疼欲裂,但并不想告诉哥哥惹他担心,他昨晚一夜无梦,虽然身体不舒服,心里倒是松了口气。 艾尔菲斯看出了小孩儿脸色不好,走路都有些不稳,一逼问才知道是头疼,也没其它症状,艾尔菲斯便当作温斯特这段时间压力大,没休息好。 这下可拨动了艾尔菲斯的某根神经——他当初不就是因为没休息好才猝死的吗! 少年不容拒绝地将小孩儿留在屋子里休息,这两天什么都不许做,只管吃睡,无聊了就看看书。 自那日起,温斯特再也没有做过噩梦,之前升起的要离开利塞镇,以免哥哥会遭受厄运的想法也逐渐消失。 大概是哥哥说的那样吧,他越害怕什么事,就越会梦见它们。 那天晚上得知哥哥不会害怕恶魔之后,他压力小了一些,便没再梦见那些奇怪的事情了。 转眼就过了两人相识的第二个冬天,温斯特身高抽条明显,幸好艾尔菲斯也处于长个儿的年龄,所以他始终比小孩儿高一头。 温斯特的头发一直留着,如今已经可以和艾尔菲斯一样束起来了。 男孩子用布条扎起深琥珀色的长发,穿着一身简单的灰白上衣、棕色长裤和能裹住小腿的靴子,腰间别着一把匕首。 简朴的打扮也不会让他变得泯然众人,只因他长相亮眼,但没人会以‘可爱’来形容他,虽年龄不大,小脸的线条却有几分攻击性的俊郎。 温斯特的面色一如既往的有些沉,小小年纪便有了些不可招惹的气势。 与他共骑一马的艾尔菲斯跟温斯特差不多打扮,旁人看到他俩,又一次在心里感叹卡文牧师可真会捡孩子,两个小孩儿不但聪明懂事,长相也俊俏。 这是艾尔菲斯养孩子的第二个夏天。 今日,包括他们俩和威尔大叔之内的八个人要进城一趟。 艾尔菲斯主要是过去核对账目,顺便看看生意上有没有麻烦。 其他青壮年男人都是商队的成员,背上背着大刀,甭管会不会耍,一队人看起来威慑力是有了的,一般的劫匪不会撞上来。 至于混进队里的温斯特……其实不是来帮忙的,是艾尔菲斯想带他家乖孩子进城逛逛。 温斯特坐在前面,从哥哥手中拿过了缰绳,“你抓着我,我来驾马。”绳子粗糙,会摩疼哥哥的手。 艾尔菲斯只当小孩儿图新鲜图刺激,喜欢策马奔腾的感觉,无所谓地松开了绳子,他相信温斯特的骑术水平。 既艾尔菲斯参与进拉斐城的饮食行业已经过去了四年,加上特产店售卖的那些便于远程输送的货物,吸引来了不少外地人过来吃喝或者进货。 为了吸引一波又一波的外地人过来给他们薅羊毛,艾尔菲斯不得不注重拉斐城的整体吸引力。 受限于资源和技术水平,艾尔菲斯也不能让拉斐城添各种新玩意儿,他只是让莫恩传话,跟到店吃饭的城主商量了一下,注意城里的卫生情况,再沿路贴着墙做些花坛,让旅人看着心情惬意。 把路修平稳些,每条街可以安置几条长椅供人休息,最好城里有护卫巡逻,禁止盗窃和斗殴行为,让旅人有安全感。 这些小事吩咐一声便可,都不需要出什么钱,城主当然愿意给他的最大纳税人一个面子。 况且他也知道旅游业能带来大利益,听了主意后一点都不拖延,很快就派人执行了。 艾尔菲斯让莫恩买下了酒馆对面的店改建成旅馆,布局和配置都是严格按照他的要求来,建成后自然成为了最受旅人欢迎的住宿地方。 旅人多了自然会带动了经济,拉斐城做其它买卖的商人也对自己的行业燃起了热情。 卖服饰的有了更多创新,卖酒的开始调制不同口感,做陶土容器的开始琢磨其它精美造型……就连妓院的姑娘们都打扮的更好看了。 城里的铺子,甭管做什么生意,都购买了利塞镇的竹灯笼,天色一暗就挂在门口点上灯,也不用担心稍微吹点风火就熄了。 不少旅人喜欢在昏黄灯光下散步,别有意境,他们甚至觉得这比被贵族和教廷垄断的照明珠、还有那些精美昂贵的琉璃灯盏要好,毕竟这种灯笼大家都买得起啊! 这样没过多久,拉斐城又在外多了万星城、明火城、美食城等别称,名声已经小范围传播了出去。 如今,拉斐城环境好、风气好,吃喝住宿的条件甚至比王城舒服,临走前还能带些有趣的玩意儿离开。 除了地方偏还没有传送阵、没有珍贵的魔导材料,甚至连高等一些的魔法药剂都没有,倒也没有其它大缺点了。 当然,艾尔菲斯这种隔一段时间才进城一次,办完事就走的人还没有机会听到这种缺点。 —— “艾尔少爷,您来了,我来栓马,您进去坐着吧。” 有足够的营养,又有钱买魔药,几年下来,十一岁的莫娜已经长成很健康的小姑娘了。 扎着两个麻花辫的女孩儿对艾尔菲斯笑得真挚,对温斯特却只是礼节性地打了招呼——她和利塞镇的小孩儿们一样,都不太喜欢这个莫名出现就成了艾尔菲斯弟弟的男孩儿。 若是温斯特是讨喜的性格,或许会被同龄人接纳,但是他在别人面前总是冷漠又无趣,看起来脾气不好,很难相处,孩子们都觉得他是艾尔哥哥/少爷意外摊上的大麻烦。 艾尔菲斯照旧带着温斯特到酒馆后院休息。 小少年给弟弟梳理着被风吹乱的长发,“骑这么久的马累不累?我们去对面的旅馆休息一晚,明日回去也可以。” 温斯特身上骨肉酸痛,但他不是很在乎,不过哥哥也一定累了…… “嗯,我想明天回去。” 兄弟俩聊了几句,这些年吃的越发圆润的格雷大叔笑着找过来了。 “艾尔,你们兄弟俩来的正好,这两日城主府安排了天赋测试,三年一次呢,艾尔上次就没进城,这次正好赶上,你俩等会儿吃了饭就去摸摸那水晶球。” 艾尔菲斯嘴角一抽,刚才路过了排着长队的地方,从刚出生的婴儿到二三十岁测了好几次始终没有放弃的年轻人顶着大太阳排了两条街,靠近测试点的地方还有不少看热闹的人。 拉斐城再小再偏也是个城,参与魔法天赋测试的人也够多了,硬是没有一个人让那个透明水晶球有点动静——艾尔菲斯也不觉得它会有动静,不过是权贵圈钱的幌子罢了。 没错,每个人在测试的时候要缴纳三十枚铜币,听起来并不贵,但这么多人交的钱加起来,城主府这次又能捞不少呢。 少年悠悠地喝了一口清香花茶,“我就懒得去排队了,我肯定没什么天赋。” 他才不当冤大头。 格雷大叔搓搓手,期待地看着他:“莫恩莫娜兄妹俩大清早就去测了,可惜测魔水晶没有动静,不过我们都觉得,如果是你的话,一定会让水晶亮起来的!” 几人是真心觉得艾尔菲斯无所不能,就算他测出了极高的魔法天赋,也不会觉得震惊。 艾尔菲斯好笑问道:“您在城里住了三十多年了,见了那么多次天赋测试,有见过水晶发亮吗?” 却没想到格雷眼睛一亮,“倒是有过一次,那还是我十几岁的时候的事情了,城主的弟弟让水晶变成了红色,听说是什么六品火系天赋,然后他很快就被送去王城了。” 艾尔菲斯更愿意相信人家本来就要送孩子去王城发展,顺便走前做了一场戏。 “哎,不知道传闻是不是真的,只有魔法师的后裔觉醒天赋的机会更大,咱们这些祖上就是平民的真的就几万人里可能才出一个奇迹?” 艾尔菲斯:“……”咋滴,这种天赋主要靠基因遗传? 格雷叹息完,又憨笑着跟少年说:“艾尔定然就是那个奇迹了,哦,对了,小温斯特看起来也是有天赋的,怎么样,你们要去试试看吗?” 艾尔菲斯无奈地看了他一眼,严重怀疑格雷大叔是看脸定天赋——您跟温斯特就见过三次,也没怎么说话,根本不熟好不好。 “不去。” 温斯特安静坐在旁边,他对此事也没兴趣,况且若他真有魔法天赋,定然是黑暗系,要避免接触测魔水晶才对。 格雷失望地叹了一口气,开始跟艾尔菲斯闲聊了。 “我今年都在店里见过两位魔法师大人了,还有好几位剑师,放在以前,人家才不会绕路来我们这种小地方,嘿~多亏了艾尔的乡亲们做的好东西,还有这些美味的食物,吸引来了不少外地人。” 少年挑眉,来了一分兴致:“您怎么就知道有魔法师过来了?莫非是见到他们使出了什么神奇的手段?” 格雷遗憾摇头,“这倒没有,又没有发生打斗,人家没有理由出手,我也是看他们穿着的法袍和手法杖认出身份的。” 格雷和莫恩等人相信艾尔菲斯有魔法天赋,并非只因为他过于出色,看起来什么都可以做到的样子,还因为他的气质和魔法师大人们有些相似…… 虽然艾尔看着温和,却总有种强大的、与他们一众平民格格不入的气场,让他不敢真的拿人当小孩儿对待,哦!还有小温斯特也给他同样的感觉。 这兄弟俩一看就跟他们普通人不一样,就算没有魔法天赋,说不定有剑术天赋呢! 大概还是听闻太多受了影响,艾尔菲斯小时候还不信魔法存在,如今也对此有了点期待,听到格雷的回答,也不知是失望多些,还是意料之中的心情多些。 艾尔菲斯不知道别人对他有多自信,他和温斯特吃了午餐,去旅馆睡了一会儿,就去同一条街上的特产店核对账目了。 至于商队的其他人,大家买好了镇民们需要的东西后,就提前回去了。 艾尔菲斯还记得让他们给卡文爷爷带话,明天再回家。 啧,头一次在外过夜,还有点小开心。 特产店生意不错,不止旅人,拉斐城的城民们也喜欢来买东西。 艾尔菲斯正要踏进门,正巧有个女人走了出来,两人打了照面,皆是一征…… 为您提供大神 渔歌一渡 的《圣子又在挖光明神墙角啦!》最快更新 16. 第 16 章 免费阅读.[.aishu55.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