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的餐桌云初葛萨璐》 前言 这个世界从来就没有什么永恒。 至少,对你个人而言就是这样! 你呱呱坠地之时,世界才开始真正运转。 就像宇宙系里刚刚诞生的太阳! 你是这个世界里唯一主角,其余人都是因为你而存在的,很多人,很多事,假装远古就存在,就是为了让你真正的融入这个世界,让你从表演变成真正的生活。 感官上的愉悦感让我们丧失了对真实世界的理解。。 我们在这个世界里过的好不好,你的演技,取决于你拿到的剧本是喜剧还是悲剧,是玛丽苏剧本还是艰苦奋斗剧本,是龙傲天剧本还是一个《最后的棒棒》一类倒霉的纪录片。 你死了,这个世界就消失了,我们以为的美好都会统统消失……这让人何等的卧槽啊。 再过一年我就到了知天命的年纪了,我常常因为自己把以前的生活的过于循规蹈矩而无地自容。 即便是现在,我还是不肯变态的活着,这是此生最大的耻辱。 在旷野中裸奔,在闹市中打滚,迎着风大喊,在暴雨中跳舞,向最美的女人问价,向最博学的人吐口水,向平凡者弯腰,向权贵者挺起生殖器…… 以上,一件都没干过,却是我此时此刻最想干的事情。 最想干的事情却干不出来……所以,我是一个真正的失败者! 躲在黑暗处,看谁都像是傻逼,骄傲的如同帝王;站在光明处,觉得全世界只有自己是傻逼,卑微的如同一颗带着泥土的土豆。 这是另一种被挤压在巨石下喘不了气的,卑微的,猥琐的变态,这种变态无药可救! 幸好,现实世界中把自己的世界经营的一塌糊涂的我,还有写故事的本事。 在我的故事里,我——可以自由的飞…… 我还喜欢吃,所以,把我的想象,把我的脑子,把我的五脏六腑,把我的所有都摆上餐桌,备好餐具,一点点的品尝,用自己的血肉,回报自己。 接下来的故事不是讲美食的,也是讲美食的,毕竟,在中国人的餐桌上大到宇宙星辰,小到尘埃蝼蚁,都可以摆上桌面,佐以自己的血肉细细品味他原始的味道。 ——爱你们的孑与2六月一号写于变态之前 第一章 无所不能的回纥人 天山上的雪很白,白了很多很多年。 前年看是这样,去年看也是这样,今天看,还是这样,就像时光停滞在了这一刻,从未有过变化。 只是当夕照落在白雪上的时候,变化就渐渐地发生了,有了一个从银白向金黄转化的过程。 这个过程说快不快,说慢不慢,变化的过程却坚定无比,直到被黑暗吞没。 有时候,骄傲的天鹅会从天山上飞过,最后变成一个小小的黑点乃至消失,就像是直接去了神的国度。 金雕就不一样了,它一般不会飞跃天山,而是更喜欢在悬崖峭壁间随着气流飞腾,只有在寻找到猎物的那一刹那,才会收缩翅膀,从高空掠下。 斑头雁一般是金雕下落的主要原因,因为它们过于执着队形,队尾的斑头雁被金雕捏死了,斑头雁的队形依旧不乱,只是一声声带着长长尾音的哀鸣声让人心碎。 悲伤的过程不会延续太长时间,剩余的斑头雁还是会在领头大雁的带领下,一会排成一个一字,一会排成一个“人”字,顽固地从最后一道高岭上越过,就爆发出一阵阵欢喜的唳叫声,尾音短促,愉快之意弥漫天山。 草蜢湖就在它们的翅膀底下,也是它们此行的终点。 云初戴着一顶旱獭皮帽子站在草蜢湖边上,眼看着斑头雁如约而至,即便是冷静如他,也忍不住欢呼出声,张开双臂迎着风转圈跑,就像要拥抱这些熟悉或者陌生的朋友。 斑头雁排着队落进草蜢湖的时候,很像是机群落地,没有慌乱,没有争夺,下落的时候简单而有序。 云初最喜欢看斑头雁努力地将两只红枫叶一般的脚掌前伸缓缓落水的模样,它的脚掌总是在平静的湖面上点出几道涟漪,不等涟漪扩散,橘红色的脚掌就会入水推开波浪,将涟漪全部吞没。 紧接着,斑头雁肥厚的腹部就会接触到水面上,急匆匆地向前冲一阵,然后平稳地漂浮在水面上。 在头雁欢快的鸣叫声中,更多的斑头雁如约而至,刚才还平静的如同死水一般的草蜢湖,立刻就热闹起来了。 热闹起来的不仅仅是这个高山湖泊,还有高山湖泊下的草原。 而云初就是这两个热闹场面的分水岭。 一方带着抵达旅途终点的喜悦而欢快,另一方却是带着无比的仇恨而喧嚣。 斑头雁们终究安静下来了,另一边却开始敲鼓! 战争开始了。 一方是大唐安西军龟兹镇折冲府的人,另外一伙是……看不清楚,反正是胡人。 一般情况下,胡人跟唐军打仗的时候,都会采取游击,偷袭,以多打少,打不过就跑的战术。 今天不一样。 不知道这些胡人为什么会突然变得非常勇猛,要跟唐国这群数量跟他们差不多的正规军打阵地战。 只要看唐军战旗飘飘,盔明甲亮,队形整齐,且开始举着巨盾挺着长矛向敌方乱糟糟的人堆推进的样子。 云初就已经知道这场战争最后的结果了。 这种规模,这种形式的战斗云初已经快要看腻味了,回纥人那种胜负只有天知道的战斗的场面更加的好看。 至于唐军的战斗,那种一成不变的胜利对云初这个观众而言,没有任何的期待感。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唐军杀死敌军之后,会把尸体埋掉。 回纥人就不一样了。 有时候回纥人会把活捉的敌人放在削尖的木杠子上,脚上再绑上两块石头,一夜过去之后木杠子就会从敌人的嘴巴里冒出来,这时候的敌人会仰面朝天似乎在向上苍祈祷,于是,这种方式又被回纥人称之为——拜天。 有时候,回纥人也会把敌人切成片,用羊油细细的煎炸之后分给战死将士的家眷品尝,这也是有名头的,一般称之为——祭祀。 当然,把敌人的四肢砍下来,或者只砍掉三肢,看着一个肉咕噜在地上蠕动也很好看,只是这种时候不太多,因为唐人不许。 云初在这个世界第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回纥人就是唐军的仆从。 听母亲说,这是被唐军揍过七八次,砍死过很多很多族人,就连可汗的脑袋也被唐人带回长安展览之后,回纥人才有幸成为唐军的仆从的。 从那以后。 只要唐军要打仗,回纥人一定会拼命地帮助,并且,只求作战,不求回报,有时候,哪怕是倒贴,也要主动帮助唐军跟别的,坏的,部族作战。 他们喜欢这种胜利的感觉,甚至是很享受这种感觉,虽然唐军将领一再警告他们不要在作战的时候随便在马背上盘旋,做出各种好看的动作,只需要举好圆盾,保护好自己,让战马突进敌阵,打乱敌人的阵型就好。 他们还是屡教不改,并且自称——回纥人就该像天上鹰鹘一般在马上盘旋如飞,不如此,不足以显示回纥人骑兵的强大。 砍突厥人的次数远比以前被突厥人砍的次数多了很多,砍铁勒部其余部族的次数也比以前多很多。 从那以后,回纥人牧场就大了很多,牛羊也多了很多,就连牧人也增加了不少。 胜利的时候多了,在唐军的约束下却不能炫耀自己的胜利,这对回纥牧人们看战斗的热情打击很大。 渐渐地,大家就不怎么关注战场了。 反正,唐人总是能获得最后的胜利,就算胡人能占到一时的便宜,马上,就会有更多,更加凶残的唐人过来,把刚刚获得胜利的家伙连根拔掉。 云初挠挠发痒的屁股,重新把目光放在刚刚落水的斑头雁身上。 这一次,他只所以会出现在战场附近,完全是因为他所在的部族又要开始帮唐军打仗。 回纥人打仗的时候总是拖家带口的。 云初之所以转过头,是因为,他现在是一个回纥人,不好看自家族人的笑话。 再过一会,就是再过一会,回纥骑兵就会出现,他们会因为抢夺那些被唐军砍死的胡人的脑袋而打起来。 脑袋可以拿回去炫耀,或者堆成人头塔,让别的胡人部族们害怕,以为这群回纥人又杀了好多好多敌人。 虽然每一颗脑袋上总会缺少一只左耳朵,回纥人不会在乎,也不会嫌弃,反正人头腐烂的时候,最先掉落的就是耳朵,有没有那东西不重要。 雷鸣一般的马蹄声已经响起来了,应该是躲在某一处地方的回纥骑兵们已经看到唐军胜利在即,就果断且勇猛的向最后的残敌发起了进攻。 云初不想听到回纥人被恼怒的唐军将领抽鞭子发出的惨叫声,就主动捂住了耳朵。 草蜢湖的名字是云初起的,回纥人对于这个足足有一万亩的湖泊有别的称呼,他不喜欢,也不想记住,所以,起了这么一个极有趣味的名字,只要他跟秋去春来的斑头雁们知晓就够了。 云初其实也是一只候鸟,留在西域已经足足十三年。 斑头雁回来了,对于他来说,就是一个新的开始。 去年没有被牛羊吃完的牧草下,悄悄冒出来的绿芽就可以吃了。 云初喜欢那些嫩芽,拨开荒草丛用手捏住绿芽,就抽出来一根从绿色过渡到淡黄色再到纯白色的草茎。 草茎非常得肥美多汁,含在嘴里还有一丝丝带着青草香的甜味,只是不能用牙咬,一旦咬破了草茎,它就会变得苦涩,将那一丝丝甜味完全遮盖掉。 才吸吮掉草茎上的甜味,一头足足有一米多高的大尾巴羊,迈着袅娜的脚步走了过来,从云初手里夺走那根草茎,三两下就吞进了肚子。 这只有着漂亮黑眼窝的大尾巴羊,长着一对一尺半长的螺旋形硬角,再加上一道高高的鼻梁,所以,这是一只公羊,也是云初最喜欢的一只头羊。 这一点上,云初与别的回纥少年有着很大的区别,云初喜欢公羊的勇猛,彪悍,力气大可以驮东西,其余的回纥少年却把一腔爱意奉献给了羊群中屁股最丰满,走路姿势最妖娆的母羊。 这样的母羊,不仅仅是少年们喜欢,就连一些成年男人也很喜欢,尤其是到了大雪覆盖草原的时候,很多人都会拖着一只或者几只羊进帐篷抱着取暖。 这本来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只是睡冬的时间实在是太长了,人们过于寂寞,难免会发生很多奇奇怪怪的感情。 然而,最奇怪的感情莫过于回纥人最喜欢宰杀羊,最优先宰杀的往往都是陪伴他们过冬的母羊。 羊头人的传说在部族中已经传播很久很久了,如果哪一个部族出现了羊头人,那么,对于部族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情,因为,只要出现了羊头人,部族里的羊群就会一群群地死去,牧草也会一片片地枯死,就连水源地都会干涸,不再有清水冒出来。 这个传说给了族人非常非常大的压力,以至于部族中越是漂亮肥硕的母羊,死得就越快。 云初家的大尾巴羊是整个部族赫赫有名的产羔母羊,只有他们家的母羊,才具有诞生出合格羊羔的优美体型,以及丰富的产羔经验! 所以,他放羊的时候跟别的少年放羊的方式不一样,别人放羊防备的是狼跟猞猁,他放羊时要防备的是部族中那些精力充沛却无处发泄的少年们! 真的,他只要胆敢在放羊的时候打个盹,他们家的羊就会少那么一只两只……虽然丢失的羊还是会回来,云初还是觉得自家的羊不干净了,所以,在放羊的时候,他的眼睛总是瞪得大大的。 尽管他知道人跟羊在一起之后,因为生殖隔离的原因不可能诞生出羊头人。 可是呢,回纥人号称自己是大地上最迅捷,最勇猛,最强大,最狂放的马上英雄,天知道他们的能力底线在哪里。 万一云初家的母羊诞下一个恐怖的羊头人,名声坏掉了不说,他母亲就再也不能拿自家的优质羊羔去换别人家的大肥羊了。 假如说回纥少年们让云初退避三舍的话,那么,回纥少女们给云初留下的感觉更差。 第二章 天照顾的回纥人 娜哈就是一个美丽的回纥少女! 她刚刚趴在奶羊肚皮下吸啜了一顿美味的羊奶,就顶着一张脏脸,以及鼻子下边两道鼻涕被甩开之后留下的白痕冲着云初笑。 还缺了两颗大门牙…… “哥哥,我们去抓旱獭吧!” 面对哥哥阴郁的目光,娜哈赶紧用油光锃亮的皮袍袖子擦擦鼻子,再一次露出她古怪而谄媚的笑容。 “你的袍子我前天才给你洗过,还用了草木灰,两天时间,为什么又变成了这个样子?” “回纥人就不洗袍子!”娜哈倔强的反击。 云初的袍子也不怎么新,相比娜哈的新袍子,他的袍子还显得比较旧,即便是这样,云初的袍子还能看到羊皮本来的皱纹,就连袖口的软羊毛也根根分明,不像娜哈的羊皮袄袖口上的羊毛已经结成毡片了。 作为哥哥,云初觉得自己有教育娜哈爱上干净的责任,女孩子不爱干净怎么可以呢? 于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在一个春草青青的山坡上,云初举起了巴掌,娜哈撕心裂肺的哭声再一次响起。云初知道自己不是母亲塞来玛的亲生儿子,娜哈才是她的亲生闺女。 但是,塞来玛坚持认为黑眼珠,黑头发,黄皮肤的云初是她怀胎九月所生,是她亲眼看到云初从她肠子里爬出来的……所以,作为被饲养者,云初也不好提出什么反对意见。 拖着娜哈来到草蜢湖边,脱掉她身上的皮袄,再用自己的皮袄裹住这个光溜溜的只有六岁的脏丫头,粗暴地给她洗了脸,以及手脚,很快,一张粉嘟嘟的小脸就出现在他的面前。 塞来玛经常说,她是回纥人中不可多得的绝世美人,云初更是回纥人中间前所未见的美男子,那么,娜哈就该是回纥部落中未来的第一美人! 云初不明白自己一张纯粹的唐人长相,为什么会影响到长着一头淡黄色头发,两个绿色眼珠的娜哈的长相,觉得这纯粹是塞来玛用娜哈的长相来隐瞒云初来路的一个计谋。 这个计谋很拙劣,但是,部族里的人却真的相信,很多女人甚至会信誓旦旦地说,塞来玛肚子有一围大的时候,云初是她们用脚踩着木棒从塞来玛的肚子里擀出来的。 自从听到这个传说之后,云初这才理解为什么回纥人在母亲肚子里只待了九个月。 娜哈是例外! 塞来玛怀娜哈九个月之后,一群回纥女人在巫婆的带领下,拿着木棒要帮塞来玛生产的时候,当时七岁的云初拿着刀子守在帐篷口,疯子一样地挥舞着刀子,直到把巫婆的屁股砍伤,这才避免了塞来玛被木棒擀肚皮把哪哈从肚子里擀出来的命运,才有了娜哈足月顺产的事情。 足月生产的孩子就是比那些被木棒擀出来的孩子强。 哪哈才会爬的时候,就能准确的在羊圈里找到有奶水的母羊,并且会无师自通的叼着奶房啜饮,喝饱了奶水之后,还会蜷缩在奶羊的肚皮下边,跟其余的小羊羔一起贴着母羊暖暖和和的睡觉…… 被云初无数次的从羊圈抱回来,她只要有机会,还是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塞来玛很骄傲,她认为只有她这么强悍的母亲,才会生出两个不用怎么管就能健康长大的好孩子。 云初就不用说了,这孩子从来没有把屎尿弄在她身上的事情,还是一个小小肉团的时候,就知道通过哼唧或者大哭来表达自己大小便的要求。 会走路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抱着碗喝羊奶,会自己寻找一些奇奇怪怪的食物,更是只要有机会,就会凶猛的扑到有奶水的女人怀里,扯开人家的衣襟找奶喝。 有云初珠玉在前,娜哈有找奶羊的习惯,塞来玛就觉得算不得一件事情。 云初难以接受,自家人知道自家事,他那个时候如果不那样做,以塞来玛粗放型看孩子的方法,他自己没有半点活到现在的可能。 好在,娜哈这个孩子很健康,从生下来到现在,连病都没有生过,这不得不说傻孩子真的有天在照顾。 云初用身边的女人计算过,回纥人每生十个孩子,就有两个孕妇死亡,三个孩子夭折。 这还是出生在春天到秋天的孩子,如果是冬天,死亡率还要高出三分之一左右。 而婴儿能活到娜哈这个六岁孩子的程度,还要减少一半左右。 塞来玛跟别的回纥女人一样,只会生孩子,不会养孩子,假如不是有云初在,娜哈这个孩子早就夭折八回了。 与其说娜哈是塞来玛的女儿,还不如说娜哈是云初的孩子,毕竟,这个孩子从生下来基本上都是他在照料。 “哥哥,我们吃旱獭好不好?” 娜哈刚刚洗干净的小脸上,满嘴的口水顺着下巴往下流淌,云初叹息一声又把她的脸用水秃噜了一遍。 只要持之以恒,一定能把这个孩子从回纥人粗犷的生活习惯中解救出来。 皮袍的好处就在于基本上不用水洗,只需要用刚刚长出来的碱草揉成团擦拭一遍,就能除掉上面大部分的污垢。 就在云初给娜哈穿好皮袍子,系上带子,穿好皮靴,准备呼唤羊群回家的时候,不远处突兀地传来一声狼嚎。 “呜——” 娜哈吓得一头钻进云初的怀里,而云初则用凶狠的目光瞅着始作俑者。 一个戴着羊皮帽子提着裤子牵着一只大尾巴母羊的少年从山坳那边走过来,一边走,一边学狼叫,看样子,他跟那只羊真得很是恩爱。 这种事情他们以前就不避人,尤其是这些骄傲的少年,他们甚至喜欢在这件事上获得别人的夸赞。 云初是这个九姓铁勒回纥白羊部族中最勇猛的一个少年。 他是白羊部族中第一个敢爬上悬崖捕捉岩羊的少年。 也是部族中第一个可以赤手空拳降服盘羊的少年。 更是以一己之力群殴了部族里的十二个孩子,没错,就是群殴,云初一个人群殴他们一群。 自从被回纥少年跟大尾羊恩爱过程辣眼睛辣的受不了之后。云初就开始殴打那些喜欢在他面前跟大尾巴羊恩爱的少年。 打过七八顿之后,他们终于学会了,也明白了,想不挨打,要把屁股最好看的大尾巴羊献给云初…… 于是,云初就继续揍他们,说道理他们是不听的,反而会觉得你害怕他,在白羊部落里,讲道理就意味着你认为自己打不过人家。 他们能听懂,并且认可的道理就是拳头!xしewen 云初身经百战,获得了无数战斗经验,手下再无一合之敌以后,白羊部的少年们终于学会了不要在云初面前跟大尾巴羊秀恩爱这件事。 没错,他们挨了无数顿殴打,只理解到了这一点,至于云初经常说喜欢这种事,就该去找白羊部里的小姑娘这个道理,他们完全忽视了。 当然,这也跟白羊部的少女们各个面黄肌瘦,一点都不好看有好大的关系,至少,大尾巴羊的那种屁股,白羊部的少女们就不具备,一个都没有。 云初一手抚摸着娜哈淡黄色的头发,一边斜着眼睛瞅那个因为惊惶把裤带挽成死结的家伙。 他心中已经下定了决心,只要这个狼日的敢靠近他,或者把脏手放在他家的羊背上,他就踹断这个龌龊家伙的狗腿! 回纥少年米满早早就看到了云初,他本来不想经过云初的放牧地的,只是这个时候腿很软不太想绕远路,这才壮着胆子学狼叫了一声,跟云初打个招呼,硬着头皮牵着母羊穿过云初的放牧地。 “云初!我没有碰你的羊!” 米满将拴羊的皮绳绑在腰上,高举着双手战战兢兢地经过云初的羊群。 “你最好走得稳当一些,另外,看好你的骚羊,胆敢掉下一根毛脏了我的羊群,我就打断你的狗腿!” 听了云初说的话,米满大惊,抬腿重重地在母羊的屁股上踢了一脚,母羊吃痛大声叫唤了一声,就拖着米满向自家的羊群飞奔而去,直到消失在云初的视线中。 “哥哥,给我烧旱獭吃!” 没有看到狼,娜哈再一次活泼起来。 “吃什么旱獭,那东西不干净!” “我就要吃旱獭——哇!” 云初粗暴地将娜哈丢到后背上,拍拍身边的黑眼窝公羊。 “咩咩……”黑眼窝叫唤了两声,云初家的母羊群就很自然地围拢到黑眼窝的身边。 今天放牧的效果很好,每一只羊的肚皮都吃得鼓鼓的,该是回家的时候了。 “嗷嗷——” 一阵更加嘹亮雄浑的呼喝声从草蜢湖的另一边传来,紧跟着就有一匹战马出现在地平线上,接着,就是第二匹,第三匹,紧接着无数的马头就从那个小小的矮坡后面出现,波浪一般倾泻而下。 万马奔腾的场面云初怎么看都看不够,尤其是夕阳下的马群披着金光,雄壮的四肢高昂着的马头,就像这人世间没有任何物事能够阻挡它一般,满满的力量美。 回纥骑兵就是这么勇猛! 跑在最前边的战马脖子底下悬挂着好几颗人头,看不清人头的左耳朵还在不在。 他们的呼声中充满了胜利的喜悦与骄傲。 这些骑兵绕着白羊部的营地跑了三圈,之后,就把人头插在木头上,一边骑马一边冲着人头射箭,用来彰显白羊部强大的武力。 把人头放在部族营地边上慢慢的等着腐烂,让恶臭笼罩整个部族营地,再慢慢的等着苍蝇在上面生蛆,再慢慢的等着苍蝇卵孵化,弄出更多的苍蝇来传播瘟疫。 这本来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云初却在漫长的十三年中并没有见过过于强大的瘟疫。 想起,数百年之后强大的回鹘人,云初不得不承认,老天真的很照顾傻子! 第三章:美食不可辜负!(感谢棠棠白银盟) 第三章:美食不可辜负! “妈妈央求羯斯噶叔叔给你要了马,你以后再也不用骑着老盘羊追杀米满他们了。” 娜哈热热的呼吸弄得云初耳朵痒痒的,他反手在娜哈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道:“跟谁学的?” “跟妈妈呀,妈妈就是这么跟羯斯噶叔叔说话的,羯斯噶叔叔的脸黑红黑红的,手上的奶疙瘩掉了都不知道。” “以后不许这样跟人说话!”云初觉得自己的教育任务似乎更加得繁重了。 “妈妈说男人都喜欢女人这样跟他们说话,还要我好好地学呢……” “我说了——不许学!” “我不!” 娜哈发怒了,用双手抓住云初的长头发用力地摇晃。 一天打一顿娜哈,这是云初给自己制定的规矩,否则总是调皮犯错的娜哈,一整天都会处在哭泣状态中。 很明显,娜哈也知道哥哥的这个规矩,并且已经掌握的规矩的漏洞,往往在被哥哥殴打过一顿之后,她就会变得越发地嚣张且肆无忌惮。 云初恼怒地拍了拍黑眼窝公羊的脑袋,黑眼窝公羊立刻甩开蹄子跑到队伍最前边,毫不犹豫地朝帐篷那边跑去。 “嗷嗷——”更多的呼喝声响起,更多的牧羊人赶着羊群从各个山坳里钻出来,天山脚下顿时就热闹起来了。 云初背着娜哈回头再看一眼白雪皑皑的天山,这样的景致他已经看了13年,就算是再好的景色也看得有些腻味了。 假如,假如塞来玛真的要进羯斯噶的帐篷,他就想离开这里,去魂牵梦绕的长安看看。 看看书本里的长安变成现实是否如同想象中那样繁盛。 本来就不是回纥人,自然不能掩耳盗铃的认为自己就是回纥人。 再加上,回纥人的生活真的很不适合他。 云初害怕在这里待得时间长了,脑海中那点文明会随着时光一点点的流逝,最终把那些事情统统给忘掉。 一头肥壮的旱獭连滚带爬地从草坡上跑下来,娜哈则第一时间从云初的背上跳下来。 两个几乎一样肥壮的家伙重重地撞在一起,娜哈明显以身高优势取胜,双手勒住旱獭的脖子,焦急地对云初大喊:“哥哥,快点烧火。” 这只旱獭被娜哈勒住脖子挣扎了几下就不动了,原本肥壮的身体自由垂落,就显得有些瘦长。 云初把大肥从娜哈的魔掌里解救出来,这家伙立刻蹲在他的身边“啾啾”地叫唤,一只爪子还指着虎视眈眈的娜哈发泄着心中的不满。 掏出两颗奶疙瘩喂给了大肥,大肥立刻就忘记了刚才屈辱的一幕。 这家伙就是旱獭群里的奸细,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奸细,它毫无族群荣誉感与族群同生共死的自觉。 自从被云初把幼小的它从金雕爪子下拯救下来,又长期在草原上相遇,它对云初的感情要比跟族群的感情更深。 只要云初去牧羊,它就会出现在云初的周围,还会引诱别的旱獭过来,供云初抓住烧着吃。 旱獭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对自己同伴的信任几乎是无条件的。 当然,一定要把大肥剔除,它就是旱獭群中的败类。 只要有大肥带领着,它们就会成群结队的过来……这个时候,云初只需要用一个皮口袋套住一只,再给别的旱獭一些食物,这群旱獭在大肥的带领下满意的离去,至于少了一两个同伴它们好像不在乎,也有可能是不识数。 只要云初愿意给,下一次还是会过来讨要奶疙瘩一类高热量食物,至于少一些同伴都是无足轻重的小事情。 旱獭出现的地方,金雕必定会如约而至,就像只要看到旱獭,娜哈就会流出大量的口水一般正常。 金雕在高空中悄无声息的飞行着,大肥发出凄厉的警告声,这群旱獭立刻就钻进荒草丛,沿着来路再落荒而逃。 云初提着不断晃动的皮口袋跟大肥告别,大肥就再一次站在高处朝云初大叫,多少有些依依不舍。 它们回到洞里的时候或许会把丢失一两个同伴的账算在金雕头上。 娜哈此时已经忘记了哥哥古怪的捕捉旱獭的方法,她只想尽快地回家,好让哥哥把这只旱獭烧给她吃。 旱獭锋利的爪子已经挠破了口袋,云初从黑眼窝的背上取出一根自己削出来的棒球棍,一棍子就把皮口袋里的旱獭给打死了。 黑眼窝自己带着羊群进了羊圈,云初则提着旱獭来到喂羊的水槽边上,准备把这头旱獭给料理掉。 不当一回回纥人,是没有办法理解回纥人对于旱獭肉的热爱的。 云初这个回纥人身份是他那个明明有着一身惨白皮肤,栗色头发,绿眼珠的塞人母亲强加给他的。 塞人之所以能称之为回纥人,是塞人一族用五百个美女,好几万只羊,几千头牛,几百头骆驼,以及几百匹上好的战马换来的。 以前他们还有另外一个名称——九姓铁勒——薛延陀——回纥部落——塞人部落。 之所以会有这么长的名字,完全是因为有着栗色头发,绿色眼珠的塞人谁都打不过。 只要是一个强大的部落,他们都会选择先战斗,然后臣服这样一个过程。 一般情况下,不战斗直接臣服的部族会被人家直接杀死,只有那些有战斗力的部族才会被其余强大的部族接受。 草原上,戈壁上,沙漠上的每一个部族都必须保证自己的扩张行为可以让自己越来越强大,而不是越来越弱小。 塞人的策略则是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加入,塞人可以是匈奴人,可以是突厥人,当然也可以是铁勒人,如果不是昭武九姓的那些国家过于遥远,塞人们其实也讨论过加入他们的话题。 有了回纥人这个身份,就不用担心别的胡人来杀他们,抢他们了,很有安全感。 还多了跟在唐军后边捡便宜牧场,捡便宜牛羊,所以,他们认为投降是一件再正确不过的事情,唯一让人忧虑的是——一个常青树一般强大的老大不好找。 不过,既然选择了投降,那么,被人家奴役也就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塞人每年都要给回纥人缴纳最多的牛羊,最多的物资,承受最重的作战任务,换来的仅仅是回纥人允许他们自称为回纥人。 塞人族好像很满意,塞来玛她们也好像非常地满意,于是,塞人的生活习惯在迅速地向回纥人的生活习惯靠近。 比如——吃旱獭! 这种啮齿目松鼠科的小家伙体型粗大肥壮,颈粗吻阔,耳小眼细,四肢粗短,体内多脂肪,是回纥人眼中不可多得的美味,自然也就成了塞人们最喜欢的食物。 这种事情跟口味一点关系都没有,只跟溜须拍马有关。 想想都知道,在只有盐巴这一种调味品的情况下,旱獭肉即便是再鲜美,又能好吃到哪里去呢? 当然,云初烹调的旱獭肉不在此列! 跟一般的回纥人烧烤跟炖煮旱獭肉不同,云初有自己独特的烹调方式。 在捉住旱獭之后,云初喜欢从旱獭的屁眼把两根棍子伸进去,通过转动将肠子内脏完整的抽出来,由于旱獭的肠子非常得坚韧,这样做的好处就在于不污染旱獭可食用部分。 脏东西抽出来之后再把旱獭的屁眼缝合好,再砍掉旱獭的头,这样就有了一个天然的皮口袋。 这个时候再用刀子插几下旱獭的气管,往里面灌一些添加过盐巴的清水,将可食用的内脏切碎装进去,再放一些天山特有的乌梅,这东西很酸,能很好地释放出旱獭肉的鲜味。 想要吃一顿上好的旱獭肉,白茅草的根是必不可少的,这东西遇热之后就会释放出一种淡淡的,近乎香叶的气息,尤其是跟天山特产孜然混合之后,孜然浓烈的类似狐臭的味道就会被减轻,再与肉类的脂肪反应之后,就只剩下奇香了。 只要把这样的旱獭皮口袋静置半个小时,趁着这个时间在沙地上烧一堆火,往火里丢一些鹅卵石。 等篝火把沙子烧热了,石头烧得滚烫,再把这些烧得滚烫的石头,放进这个封闭的皮囊埋进沙子里炖煮。 这是一种效率很高且能尽量利用热量的烹调方式。 只需要片刻光阴催熟,沙地里埋着的旱獭皮口袋就会冒出炙热的蒸汽,这些蒸汽是从皮口袋的缝隙里射出来的,整个皮口袋这个时候跟一个弱化版的高压锅区别不大。 再耐心地等待半个小时,一个圆滚滚的旱獭皮口袋就出现在人们的面前。 用刀子刮掉烤焦的毛皮,一个黄澄澄的类似挂炉烤鸭的食物就出现在人们的面前。 把这个东西放置在老羊皮上,用刀子轻轻一划,丰富的油脂就会自动冒出来,刀子继续往深处划,紧绷的旱獭皮就会自动朝两边分开,展露出里边丰富的食材,于是——一顿肥美的旱獭大餐就出现在了人们的面前。 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亮晶晶微微泛黄的旱獭的脂肪,这东西用刀子切下来颤巍巍地杵在刀尖上,往嘴里一送,不用咬,就迅速融化在口中,变成液体的脂肪顺着喉咙滚滚而下,等不到它落进胃里,就被饥渴的身体一滴不剩地吸收光了。 趁着身体吸收油脂的功夫,回纥人的眼光已经落在了红色的旱獭心脏,微微发黑的旱獭肝脏上,心脏发脆,极有嚼头,肝脏绵软如同法国鹅肝,放进口中就像是把一块丝绸放进了嘴里,不用嚼,它就能丝滑地落进胃里…… 旱獭皮这时候焦脆异常,撒上一点盐巴,放进嘴里,焦脆的外皮就会迅速变软,有一种融化的感觉。 塞来玛之所以喜欢吃旱獭皮,不是没有原因的。 第四章:我不想当回纥人了(感谢老友们打赏) 第四章:我不想当回纥人了 今天因为要吃烧旱獭,云初家的晚饭就比往常晚了一些,不论是塞来玛还是娜哈,都抱着膝盖眼巴巴地瞅着火堆里的那个黑疙瘩。 塞来玛今年只有二十八岁,如果忽略掉她那双粗糙的手,晒成红色的脸,以及眼角的皱纹,她依旧是一个美丽的女人。 在塞人部落里,二十八岁的女人养育一个十三岁的孩子是很正常的事情。 美丽的女人其实根本就不属于普通回纥人,女孩子只要到了八岁,就能看出美丽与否了。 这个时候,普通的牧民家庭就没有资格养育这个美丽的孩子了,会被部族中管事阿波把美丽的女孩子从家里带出来,送给比他地位高的埃金老爷。 再由埃金老爷亲自送到地区管事哥利的手里,再经过选拔之后必须以处女之身送到可汗的老婆可贺敦的手中…… 可以这样说,每一个塞人美女都是属于可汗的,这样做的后果就是他的族人们,宁愿去跟大尾巴羊恩爱,也不肯去找部族里那些干巴柴火妞。 塞来玛就是经历过这一过程的美人,在可汗的帐篷里过了十年之后,因为年纪大了,再加上有云初这样一个黑头发黑眼珠明显不是可汗儿子的人,她就被驱赶出来,成了一个普通的牧女。 可汗的女人非常多,除过他的可敦,那里的其余女人都不过是他贿赂或者拉拢男人的工具而已。 如果,云初长得跟别的回纥人差不多也就算了,加上云初比较健康,可汗会认为云初就是他的儿子,可是呢……云初的长相太像那些骄横凶恶的唐人了。 以前的时候,他们非常非常的喜欢唐人,还联合很多部落一起在天山南北修建了一条“天可汗道”。 那个时候,只要塞人们给天可汗送去一些干掉的天山雪莲,干掉的牦牛尾巴,干掉的肉,干掉的毛皮,就能得到当时那位“天可汗”赏赐的麻布,绸缎,以及盐巴跟铁锅,这非常的划算。 这几年,听说“天可汗”换人了,这位“天可汗”很小气,还不讲理,不但赏赐的东西少了很多,很多,还要求塞人们给他们进贡活着的牛群,羊群。 不但如此,他们要的牛群颜色必须是一种颜色,羊的颜色也必须是一种,像云初家的黑眼窝公羊,就不能入选。 乌云一般多的牛群,白云一样多的羊群送出去,得到少少的一点纸张,书本,经卷,画像,这让塞人非常非常的失望。 唐人是吝啬鬼! 他们要我们的牛羊,要我们的草场,要我们的女人,还把我要我们的孩子去给他们当奴仆的言论就甚嚣尘上。 不允许唐人干涉部族内部的事物,是西域所有胡人这两年达成的一个共识。 塞来玛从来不跟云初提起她的过往,成为牧女之后,她脸上的笑容从来就没有消失过,她告诉儿子,现在过得生活就是她梦寐以求的日子。 旱獭烧好了,今天捉到的旱獭很肥,即便是比不上大肥,也差不了多少。 在给烧得黑乎乎的旱獭刮黑灰的时候,云初突然觉得自己好像上了大肥的恶当,这家伙可能在旱獭群里打不过这只旱獭,这才引诱到云初身边,希望借助云初强大的力量把他的对手干掉。xしewen 不过,这也不算什么,总归是云初获利了。 今天的旱獭被云初烧得非常到位,黑灰被刮掉之后,旱獭外皮就变得焦黄,一股浓郁的香气随着蒸汽从口子位置上冒出来。 这一刻,蹲在他身边准备吃饭的塞来玛跟娜哈两个人,眼珠子似乎都在发光,还是那种恐怖的绿光。 手叉子轻易地切开了旱獭圆滚滚的身子,娜哈的惨叫声就响了起来…… “说过了,吃这个东西要用筷子,你直接拿手抓……要不是今天已经打过你了,我这会早就开始揍你了。” 塞来玛的筷子运用得非常熟练,她甚至不怕滚烫的旱獭肉,从云初切开旱獭之后,她手里的筷子就没有停止过。 只要开始吃饭,塞来玛就会忘记她还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 娜哈只好求助哥哥,嘴巴张得大大的等着哥哥投喂。 这个时候,云初照例是不说话的,主要是这个时候说话她们听不进去。 肥美的心肝在娜哈小小的嘴巴里骨碌一下,就不见了,焦脆的外皮,在娜哈两排米粒般的牙齿之下纷纷地碎裂,然后,瞬间不见。 云初拍开娜哈想要用木勺挖旱獭油喝的手,又往她嘴里送了一块肥腻的脂肪。 云初又拍掉塞来玛拿着木勺的手,用手叉子插了一块肚皮肉送进塞来玛的嘴巴。 一只旱獭七八斤,烤熟之后三四斤,不一会功夫,就被她们母女吃得干干净净。 一大碗蒲公英茶被云初强迫灌进这对母女的肚子之后,她们这才从美食光环中突围出来。 塞来玛心满意足地瞅着自己英俊的儿子,一边剔牙,一边道:“什么样的女子才能配的上我的儿子呀?” 云初微微一笑。 塞来玛吐掉镶嵌在牙齿里的肉丝强行将云初的脸贴在她油乎乎的脸上低声道:“我在可汗大帐的时候,见过一个皮肤像牛奶一样白,玉石一般滑腻,屁股大的跟大尾巴羊,胸口鼓的跟奶牛一样的美人。 你知道不,她唱起歌来真的能迷死人,夜莺的声音也没有她的歌喉动听。 你想不想要她?如果想,后天剪羊毛的时候我把她偷偷带出来,你给她烧一只旱獭……” 云初瞅着塞来玛将一根手指塞进另只手比划的窟窿里的猥琐动作,摇摇头道:“我还没有成年。” 塞来玛疑惑地在云初胸口拍拍,又朝他的腿中间看了一眼,立刻变得忧郁了。 “你从来没有欺负过大尾巴羊?” 云初不耐烦地道:“我是人,不是公羊。” “可是,十三岁的回纥人已经是男子汉了,可以找女人,可以打仗,可以放牧,可以有自己的帐篷了。” 云初听得愣住了,马上就醒悟过来,对塞来玛道:“塞来玛,你真地要进羯斯噶的帐篷吗?” 塞来玛微微点一下头,愉快地看着云初道:“你觉得羯斯噶是一个好人吗?” 云初用木棍扒拉一下暗红色的木炭低声道:“如果你要进他的帐篷的话,我宁愿他不要那么好。” “好人不好吗?” “问题是只有坏人才能真正保护你跟娜哈。” “娜哈不是有你保护吗?” 云初想了一下,低着头慢慢地道:“塞来玛,你的小苍鹰准备离开巢穴,去天空上翱翔了。” “你要去流浪?”塞来玛忍不住吸了一口凉气。 云初握住塞来玛的手笑道:“我不想当回纥人了,可以吗?” 塞来玛并没有觉得意外,叹口气道:“我就知道回纥人的帐篷留不住你,可是,你想当唐人很难。” 云初低头笑道:“我在回纥人眼中就是异类,就像是牛群里混着的马,羊群里混着的狼,年纪小的害怕我,年纪大的防备着我。 以前,他们只是观察我,不理睬我,最近很不对头,已经有部族里的武士开始找我的麻烦了。 我很担心,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起冲突。 幸好,你要进羯斯噶的帐篷了,小娜哈也会跟着你,没有你们牵绊,我想痛痛快快的干一些事情,好把我积攒在心头的怒火全部都发泄出去。 至于能不能成为唐人我不在乎,哪怕是成为流浪者也不想继续留在这个不属于我的部族。” 塞来玛见云初的面庞一半隐藏在黑暗中,一半暴露在火光下,面色前所未有的凝重,她不由得害怕起来了。 “你要做什么呢?” 云初心不在焉地道:“你只要确定进羯斯噶的帐篷就好,其余的事情我来做。” “你要做什么?”塞来玛大急。 跟云初一起生活了十三年,对于这个便宜儿子,她还是了解的,这个孩子根本就忍受不了任何屈辱,更不会容忍任何人欺负她与娜哈。 他十岁的时候之所以会去悬崖峭壁上追杀那只岩羊,完全是为了保护她,如果云初不去追杀岩羊,她就要进大阿波葛萨璐的帐篷…… 他十一岁的时候之所以会跟那头疯狂的盘羊较力,完全是为了不让葛萨璐带走已经有了美人模样的娜哈。 当云初用手叉子杀死了那头重达一百五十斤重的盘羊,浑身都是血的站在葛萨璐面前,即便是那个无耻的家伙,也不再提起带走娜哈的事情。 葛萨璐的儿子带着一群少年围攻云初的时候,他就是现在这副模样,脸上笑眯眯的,眼睛里的寒光却冰冷地能杀死人。 当时如果不是羯斯噶拦住,云初甚至会杀了葛萨璐的儿子。 部族里的人都知道云初有朝一日一定会杀了葛萨璐的,他们说的非常肯定。 如果不是云初会挑选种羊,会饲养最好的种羊,能让部族里羔羊一年比一年多,得到了比粟特勤的看重,葛萨璐早就利用各种便利杀死云初了。 塞来玛见过云初在部族猛士羯斯噶教导下挥刀的样子,不论是冬天,还是夏天,从不停歇。 也见过云初在羯斯噶的教导下射箭的样子,同样的,也从未有过片刻的休憩。 这个孩子现在已经是一个合格的回纥勇士了,还能在马背上上下翻飞,轻捷地如同一只在马背上盘旋的鹞子。 现在,塞来玛觉得云初很想杀死那个肥猪一样的葛萨璐! 第五章 云初是石头娃变的 塞来玛就着木碗喝了一口野菜汤,瞅着云初的眼睛道:“我看到了一个巨大的娃娃,一个跟山一样大的巨大娃娃,当时,那个娃娃就趴在地上睡觉,那么的可怜,那么的孤独,我想把他带回家,就是搬不动……那个娃娃很大,且一点都不软,硬的跟石头一样。” 云初的身体僵硬了一下,从陶锅里舀了一勺子野菜汤给她添上,笑道:“结果,那个娃娃咻的一声就变小,钻进了你的肚子,九个月之后就生下了我? 好了,这个故事你已经说过无数遍了。” 塞来玛看着云初的目光开始闪烁,她好像有非常重要的话要说。从她的表情就能看出来,那句话非常非常地难以说出口。 云初当然知道她想说什么话! 自己突兀地变成婴儿出现在大地之子雕塑脚下这种事情,即便是说出来都没有人相信,更不要说当塞来玛贼一样地抱起自己揣进怀里的时候,那个巨大的大地之子雕像就平白无故地消失掉了。 与其这样说,还不如说自己是塞来玛怀胎九个月的产物为好。 塞来玛之所以觉得说这件事很为难,不过是担心云初一旦知道自己不是她亲生的,会丢下她去找亲生父母。 她舍不得这么好的儿子……哪一个当父母的又会舍得放弃这样好的儿子呢? 天亮的时候,娜哈吹着鼻涕泡还在睡觉,塞来玛早就起来了,带着那群种羊去喝水。 云初去不远处的小山上去砍柴了。 昨夜的谈话虽然短暂,却已经达成了共识。 习惯草原生活的回纥人其实是不怎么喜欢用柴火的。 部族中真正一年四季都用柴火取暖的人家只有他们一家,别人家更喜欢用牛粪,骆驼粪。 如果是在找不到柴火的草原上,云初还是能理解的,但是,这里是天山脚下,柴火并不是找不到。 他们更加喜欢把收集到的,干的,碎的,湿哒哒的牛粪打碎,用水和在一起,做成饼状,然后细心地一个一个贴在墙壁上,岩壁上等候晒干。 往墙上贴的时候,要大小一致,整齐好看。 他们对待牛粪不是普通人对待燃料的态度,而是对牛粪和牛粪火有一种别样的感情。烧酥油茶或做饭时候,很容易点燃的干牛粪,闻着干牛粪燃烧时散发出来的青草的清香,瞅着橘红色的火苗舔舐着陶锅或者铁锅,这个时候,跳动的火苗以及锅具里面咕嘟嘟的声音都会给他们带来欢喜,吉祥,安全以及温暖的情感。 云初家从他六岁可以自己弄来柴火,并且自己会制作木炭的时候,他家就不用牛粪了。 不是嫌弃所谓的青草的芬芳,而是嫌弃这东西里面的寄生虫,太阳曝晒不足以杀死牛粪里面的寄生虫,那东西只要见一点水,马上就会孵化出来,继而爬得满帐篷都是,木炭,干柴就没有这样的顾虑了。 为此,塞来玛还委屈了很长一段时间,因为他们家没有干牛粪来妆点帐篷,被人家笑话说他们家很穷! 不仅仅是这一点,云初家跟别的牧人家的区别还在于他们家的人狂热地喜爱洗澡! 一般的牧民人家一辈子才洗三次澡,云初家基本上三天就要洗一次,还必须每天洗脚! 塞来玛不愿意,云初就会把珍贵的热水倒进花了两只种羊才换来的大木桶里,用倔强的眼神逼迫塞来玛进去洗澡,至于不爱洗澡的娜哈,云初一般都是用最粗暴的手段把她剥光丢进木桶,然后在她的嚎哭声中用草木灰使劲的给她清理头发以及身体。 牧人与虱子几乎是相伴一生的好伙伴,即便是可汗跟可敦身上也有不少这玩意,可能因为身体不缺少营养的缘故,他们身上的虱子会长得更加肥大! 但是,唯独云初家没有这个好伙伴,不论是塞来玛,娜哈,还是云初,都没有虱子这种肥硕的好伙伴! 他们家人的皮袍子永远是皮袍子本来的颜色,绝对不会有吃肉的时候故意擦拭上去的油脂,最重要的是,他们一家三口穿的靴子永远都是那种有着脚形状的靴子,绝对不会像别的牧人一样,把牛皮随意地包在脚上,踩一个脚印,跟大牛蹄子几乎没有差别。乐文小说网 而最最让云初家与别的牧人家拉开距离的是吃食! 牧人家里都吃野菜,只有云初家会把野菜煮熟,切碎,加上野葱,野韭菜,盐巴,挤一点酸梅汁水,再用烧化的旱獭油泼一下再吃。 而不是跟别的牧人那样,摘下来直接塞嘴里。 就连牧民们已经吃了几千年的牛羊肉,也是云初家制作出来的最好吃! 尤其是云初家用白水煮出来的羊肉,蘸上他们家用盐巴腌制过的韭菜花一起送进嘴里,只要是吃过的人,没有一个说不好吃的。 尤其是云初烧的旱獭,早就被有幸品尝过的牧人们赞颂为只有神才配享用的美食。 所以,云初家很多时候吃的旱獭,都不是云初从大肥那里骗来的,而是部族人捉到两只以上旱獭,送给云初一只,只希望他能在烧他们自家那只旱獭的时候,顺便把他的那只也一起给烧了。 当云初背着一捆高高地柴火从丘陵那边回来的时候,塞来玛已经给种羊喂完水,种羊们也被需要配种的牧人们给请到他们家的羊群里去了,在接下来的十天时间里,云初不用出去放羊了。 娜哈已经起床了,正坐在帐篷口的老羊皮上抓石子玩耍,如果仔细看的话,就能看到娜哈玩耍的石头各个晶莹剔透,且白的如同凝固的羊脂一般,表面还似乎流淌着温润的光泽。 塞来玛则在帐篷门口的一个木头柱子边上编织着牛皮马鞭。 这根鞭子很长,足足有两米,这是比粟特勤特意在云初家定制的,只要能把这根长长的鞭子搞定,他们家今年就不用给部族上缴羊只了。 云初将柴火摞起来,洗了手,就从塞来玛手中接过皮鞭继续编织,塞来玛的力气不够大,力量用的也不够均匀,编织出来的皮鞭有些疏松。 塞人干活就是这样的,不但简陋还不好看。 云初卷起皮绳,重新开始编织。 这东西很珍贵,整个部族,或者说方圆这么多的部族里,能编织出一条真正的好皮绳的人只有云初,只要是他编织出来的皮鞭,部族王廷的金匠们就会给皮鞭镶嵌上各种珍贵的宝石,再用黄金做吞口,以红宝石或者蓝宝石做手柄上的防滑点。 回纥贵族们人人以拥有一条这样的马鞭为荣。 这也是大阿波葛萨璐迟迟不敢对云初下毒手的原因之一,更是比粟特勤刻意保护他的原因之一,至于比粟特勤说他看好云初这句话,谁信谁就是傻子。 说起来很惨,回纥人游牧了好多好多年,却连编织牛皮绳这样的事情都做不好。 他们还处在1压2,3压2,无限循环的三股编原始时代,而云初早就进入了四股编织,五股平编、魔法编等超级编织时代,放眼周边的百十个小部落,只有他才能编织出一条结实强悍且圆滚滚的牛皮鞭子。 云初忙着干活的时候,娜哈玩腻了白石头,就不断地往云初的背上爬,她喜欢往哥哥的耳朵眼里吹气,更喜欢用她缺少了两颗牙的嘴巴咬哥哥的后脖颈子。 按照塞人的习俗,云初已经十三岁了,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他们居住的这个帐篷的主人。 没错,准确地说,凡是居住在这个帐篷里的人都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包括塞来玛跟娜哈。 如果云初变成了一个真正的铁勒人,那么,塞来玛都会变成云初的妻子……不论云初是不是塞来玛所生! 其实儿子娶母亲并不代表儿子可以娶自己的亲生母亲,但是,一些铁勒人好像不怎么在乎,后来好像执行这条禁令的人不太多,再后来,就没有人在乎了。 云初早就养成的生活习俗不允许他干出这种事,甚至不能想,哪怕脑袋里出现一丝半点这种想法,云初都认为自己已经不算是人了。 这就是云初一心想让塞来玛带着娜哈去羯斯噶帐篷的原因,一旦部族遭受了重大的人口损失,可汗就会毫不犹豫地将塞来玛送给别的回纥人生孩子,娜哈也会很自然地被送到大阿波葛萨璐的帐篷,等到这孩子长到八岁,就能服侍男人了。 幸好,羯斯噶一直把哪哈当女儿看,其实,云初还知道,羯斯噶就是哪哈的亲爸! 塞来玛不止一次的面带桃红,气喘吁吁地从荒草堆里跑出来模样被云初见过,再等一会,羯斯噶就会一边系腰带一边从同一片荒草堆里出来。 他不是没有想过带着这母女两跟着他万里跋涉回归大唐……很可惜,这是一件根本就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第六章:植物学是一门有用的学问 云初想要回归大唐,首先就要完成身份转换,从一个回纥人变成一个真正的唐人,仅仅是这一关,就难如登天,太宗皇帝自己不是纯粹的汉人,却把唐人的标准定的极高,由番入汉绝对不是仅凭一张汉人的脸就能办到的。 即便云初成了一个唐人,那么,他首先面对的将是服兵役,没错,安西军兵员中的府兵,来自大唐各个折冲府,因为距离中原太远,补充兵员的能力很差,所以,安西四镇中的四个长史拥有就地征收兵员的权力,当然,这个征收对象仅限于唐人! 不是成为唐人府兵就自然拥有回归大唐的条件,府兵想要随时回到关内,没有立下三转以上的军功想都不要想,除非遇到折冲府换防! 安西四镇中多的是白发老兵,最早的一批府兵甚至参加过侯君集灭高昌的战事,要知道那已经是十三年前的事情了。 至于三转军功是个什么概念呢? 大军进攻坚城,披甲执锐,冒矢雨,避滚木礌石,越壕沟,爬城墙,率先登城,奋勇作战,掩护后军登城,敌军溃,城破——功第一,授军功三转!策勋武散官第二十九阶——陪戎副尉! 云初觉得自己可能办不到…… 事实上他根本就办不到! 因为这条晋升之路是留给大唐白丁们的!官员子嗣还有另外一套晋升方略——荐举! 云初现在连大唐白丁都不算,他是铁勒回纥人,还是铁勒回纥人中,完全不以勇猛著称于世的塞人! 用脱落的脚皮来思考也会得出一个正确的答案——骄傲的唐人不要他! 自己带着塞来玛跟娜哈从龟兹回归长安? 这种假设云初都懒得想,这一路上的强盗,马贼以及平时是牧人,遇见云初这种零散旅客就变成强盗的族群要是少于三千股,云初就当这个天下已经完全太平了。 即便是龟兹城里的那些美丽的歌姬们想要去长安,也是困难重重。 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唐人好色,对于美丽的女人,不论你是哪一个种族的,只要足够美丽,就能一路畅通地进入长安,获得长安城里的勋贵,富豪,官员,百姓们的欢迎,最后变成长安,洛阳酒肆,饭馆,青楼……等等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 当然,也有更多的美丽女子一辈子都没有抵达长安,洛阳这样的地方,变成了某一个山大王的女人,或者一群土匪的女人。 至于男人——不是黄土埋掉了,就是被贫困的土匪,山贼们放锅里煮了…… 这些还不是最大的阻碍,最大的阻碍来自于羯斯噶,这个已经喜欢了塞来玛很多年的男人,他离不开塞来玛,同样的,塞来玛也离不开他。 这两个人的感情,是云初在回纥部落看到的唯一一对比较符合他价值观的爱情。 而他因为已经成年,变成了这两人爱情路上的羁绊。 云初编好了皮鞭,就把这东西泡进化开的温热牛油里,等牛皮完全被牛油浸软之后,打散,再编织一次,这样处理过的牛皮鞭子就不容易皴裂,能用更长的时间。 羯斯噶提着一根大羊腿匆匆地过来了。 看到情郎来了,正在教训娜哈的塞来玛目光立刻从凌厉变得柔和起来。 看到羊腿的娜哈也就停止了哭泣,主要是羯斯噶拿来的那根羊后腿还带着半截羊尾巴,她可是记得哥哥烤羊尾巴油的滋味,那东西一口一包油…… “云初我给你找了一匹马!”羯斯噶把羊腿递给塞来玛就来到云初身边。 云初笑着点点头道:“谢谢羯斯噶大叔,我真的很需要一匹马。” “其实你是部族里最有前途的小伙子,早就该给你配备一匹马了,就是葛萨璐不同意,他总是说你是恶魔的孩子,不配拥有一匹马。” 羯斯噶嘴里说着担忧的话,脸上却带着笑容,看样子,身为葛萨璐大阿波麾下的小土屯,他已经可以绕过那个讨厌的上司干一些能力以外的事情了。 估计这匹马来自昨日的战场。 唐人很喜欢战马,但是呢,龟兹镇唐军的战马太多了,所以,会把一些他们看不上的战马留给帮忙作战的回纥人。 羯斯噶是回纥人的土屯,意思是战士队长,可以领一百个回纥骑兵。 可惜,只能在作战的时候有权力,没有战事的时候,他还是要听部族大阿波葛萨璐的。 “您是怎么办到的呢?”云初瞅着塞来玛跟娜哈两人愉快地切割羊腿,心情也变得很好。xièwèn 看样子这对母女似乎想要吃烤羊肉了。 “昨天的战场上,我杀了一个突厥人,别用那种眼光看我,真的是我杀死的,不是捡唐人剩下不要的脑袋。 我勇猛的样子被昨天带领我们与突厥人作战的比粟特勤给看中了,要我进入他的卫队,从今往后,就不用再参与放牧等闲杂事情了。 我现在是比粟特勤的部下!以后就能无视葛萨璐了,云初,你也可以当比粟特勤的部下。” 云初瞅瞅正在远处观望的葛萨璐的儿子勐撒卡,摇摇头道:“我现在挺好的,以后有自己的想法,倒是你,羯斯噶,你要小心,我听说比粟一直对他父亲婆润很不满,他可能不是婆润可汗选定的下一任可汗人选。” 羯斯噶笑着把口袋里的洋葱递给云初,没有回答关于比粟特勤的问题,既然已经投靠了比粟特勤,他基本上没有什么退路了。 云初接过洋葱,这是两枚红皮洋葱,很珍贵,是远方的驼队从大小勃律国那边带过来的,应该是比粟特勤赏赐给羯斯噶的。 云初点燃了木炭,将塞来玛跟娜哈穿在红柳树枝上的羊肉串均匀的地在炭火周边,等着被烤熟。 这些羊肉都是被盐水浸泡过的,只要撒上孜然这种西域多得不能再多的东西,美味基本上就算成功了。 被风吹得忽明忽暗的炭火,将羊肉串烤得滋滋作响,同时,孜然的香味也随风飘散了。 云初见羊肉串烤得差不多了,就取下两根递给了娜哈跟塞来玛先吃。 还有跟羯斯噶走的近的牧人也分走了几根,东西不多,也就尝个味道。 娜哈吃得非常忘我,而塞来玛却无心吃,因为葛萨璐的儿子勐撒卡流着口水走过来了。 塞来玛很害怕云初又跟这个不要脸的少年起冲突,以前的时候,只要自家吃好吃的东西,勐撒卡都会不要脸地跑过来以他父亲的名义讨要。 云初把一根足够肥硕的羊肉串递给羯斯噶之后,就在其余的羊肉串上重新洒了一些乌头粉增加羊肉的鲜味。 “云初,大阿波有令,牧人必须对腾格里有敬意,献上你的美食,大阿波需要用它供奉腾格里。” 勐撒卡说这句话的时候,随时做好了逃跑的准备,不论是羯斯噶,还是云初他都打不过,之所以还没有跑,完全是因为他的父亲葛萨璐在他的视线之内。 羯斯噶按住准备起身揍勐撒卡的云初道:“雏鹰会被乌鸦笑话,也会被麻雀戏弄,云初,再等等,等你彻底长成雄鹰,那时候你会发现,无论是乌鸦还是麻雀都不值得你张一张翅膀!” 云初阴沉着脸,没有起身,抬头看看勐撒卡紫青色的嘴唇,就把剩下的羊肉串都递给了这位嘴唇已经出现紫绀症状的乌头碱重度中毒患者。 “如果不够,等一会再来拿,腾格里喜欢吃我烤的羊肉,这是我的荣幸,也请大阿波尝尝我烹调出来的美味,也希望你家帐篷里的每一个人都喜欢。” 勐撒卡见云初低头了,就得意地道:“我父亲当然会吃,每一次都属他吃的最多。 云初,我父亲说过,你只要乖乖地听话,他就不动你帐篷里的人。” 云初弯下身子抚胸施礼道:“遵命。” 瞅着勐撒卡得意洋洋地拿着一大把烤羊肉离开,羯斯噶皱眉道:“也不能这么没脾气吧?” 云初把眼睛里噙着两大泡眼泪的娜哈抱在怀里,替她擦掉眼泪,又把塞来玛刚刚穿好的羊肉重新插在炭火周围,好像完全没有感受到屈辱一般对羯斯噶道:“你有机会成为大阿波吗? 我是说,比粟特勤会不会支持你当我们这两百帐回纥人的大阿波?” 很久以前就不把云初当孩子看的羯斯噶摇摇头。 “葛萨璐是我们部族中出了名的勇士,跟他作战我不是对手,同时呢,婆润可汗也不会允许比粟特勤用我替换属于他的人。” 云初低着头想了一下,按理说,葛萨璐已经吃了不下十次添加了草乌的美食,既然勐撒卡面部已经出现了紫绀症状,那么,吃了更多美食的葛萨璐的中毒症状应该更加的严重才对,可是,这个家伙在前天还参与了驯野马这样的剧烈的运动,看不出有什么不对。 初步的乌头中毒症状应该是呼吸急促,然后是咳嗽、接下来应该出现血痰、再然后就是呼吸困难、呼吸困难之后因为血液中供氧量不足就会出现紫绀症状。 紫绀症状出现之后呢,就证明毒药正在侵犯他的肺部,会引起急促的呼吸行为,呼吸的太急促会损伤肺部得急性肺水肿这种病。 一般出现急性肺肿病,就要用大量的消炎药消炎,还需要注射镇定剂,使用利尿剂,上氧气。 云初认为葛萨璐不具备拥有这些东西的可能。 既然没有可能,那么,他只剩下因呼吸肌痉挛而窒息这一条路可走了。 第七章:回纥人的葬礼 回纥人对于药物的认知还处在蒙昧期,回纥人只要生病了,第一个到场的绝对是据说有飞沙走石力量的巫婆。 她们会用刀子割破自己的脸,祈求腾格尔拯救眼前这个可怜的人,这个人地位越是重要,她们割在脸上的伤口就越大越长,流的血也越多。 至于不重要的普通牧人,巫婆们最多进行一下临终关怀,告诉他们,此行将会直接抵达腾格尔的怀抱,没有割破脸这个过程,毕竟,她们也只有一张脸,不能谁病了,都要让自己流血的。 云初相信,上述的草乌中毒症状应该已经统统出现在了葛萨璐的身体上,只是被这个强壮如山的回纥人给忽略了。 强大的威猛的回纥武士除非脑袋掉了,才会死亡,否则,别的事情都是小事情,如果可能的话,喝一点滚烫的热酒就能什么问题都没有了。 西域这种地方真的很神奇,如此广袤的地域,竟然不怎么生产剧毒蛇,这里的毒蛇一般都不超过一米长,身材纤细,胆子还小,只有很少很少的几个倒霉蛋被毒蛇侵害过,这就导致西域人对于毒物的认知很浅。 婆润可汗这种高级回纥人因为交友广阔,或许对于毒物有一些认知,再加上一些部族可汗有幸娶到了大唐公主,可能尝试或者见识过毒药的厉害。 毕竟,每当一位大唐公主抵达部族之后,可汗们的可敦以及王子,特勤一类的亲人就会死一大片,而且都是莫名其妙死掉的。 别的回纥人即便是中毒了,也会直接粗暴地将他的死归类于疾病或者神罚。乐文小说网 葛萨璐的身体可能是真的很强悍,原本吃了毒药就该有毒发反应,他偏偏没有。 可是呢,毒药也是真实存在的,这东西是一门精准的学问,只要吃了它,必然会产生中毒反应。 现在,就看到底是葛萨璐强悍的身体战胜毒药,还是毒药战胜葛萨璐。 云初比较看好后者。 又烤好了一把羊肉串,娜哈一边抽泣着吃自己的羊肉,一边用仇恨的目光瞅着远处正在吃原本属于她的食物的大阿波。 塞来玛一口气吃了三串烤羊肉,就欣慰地对云初道:“能不与大阿波起冲突就不要起冲突。” 云初同样瞅了一眼葛萨璐,小声道:“您放心,以后不会再起冲突了。” 杀死葛萨璐对于云初这样的人来说几乎没有多少难度,不论是伏击,还是暗杀,都有很大的成功的可能性,难的是杀死葛萨璐不能带给塞来玛跟娜哈任何麻烦,甚至不能影响她们两个进入羯斯噶帐篷的进程。 自己的存在已经给塞来玛制造了很多的麻烦,为了云初,塞来玛把进入羯斯噶帐篷的事情整整推迟了六年。 该是时候礼貌的离开了。 天山五月份的天气简直就是小孩子的脸,说变就变,刚刚还艳阳高照呢,随着一片乌云压过来,雪花就从天上掉下来了。 刚开始的时候还只是一些小雪花,后来就变成了大雪片子,最后大雪片子也变成了一厘米左右晶莹剔透的冰片子,这东西竖着从高空落下来,均匀地插在泥地上,瞬间就被温暖的大地给融化了。 羯斯噶直到离开都没有跟云初谈起让塞来玛跟娜哈进入他帐篷的事情。 他不说,云初不能不说,两个相爱的人不能因为他而不能在一起,这是一种罪过。 当然,这是一种高尚的说法,卑鄙的说法就是,云初想要回到大唐去了,这两个人都是他的累赘。 云初实在是不想把自己珍贵的第二次生命浪费在草原上,浪费在永无休止的战斗以及寻找食物中。 人类餐桌上的东西有很多,很多。 食物绝对不是其中的主角。 一个人的心有多大,那么他的餐桌就会有多大。 一个人的能力有多强,那么他餐桌上的东西的种类就会更加的丰富。 云初的餐桌上不能仅仅有塞来玛,娜哈,牛羊,牧场,还应该有更多更多的东西。 重生了一次,云初发现自己的野心变得很大,大的连西域如此庞大的地域也承载不下。 原本已经进入青草期的天山,因为一朵乌云的缘故,又下了一天的雪,到了晚上,雪又变成了雨,雨水落在地上就迅速凝结成了冰。 刚刚长出来的鹅黄色的青草被寒冰包裹,晶莹剔透的让人心疼。 第二天,天山掉下来的不是雪,也不是雨水,更不是冰雹,而是冰水混合物,落在温暖的手掌上就立刻化成了水。 这样的水奇寒无比! 云初把家里所有披在身上的取暖物都披在塞来玛的身上,小小的娜哈则藏身在塞来玛的袍子里。 帐篷里的火塘火光熊熊,即便是如此,塞来玛跟娜哈两人依旧冷得瑟瑟发抖,单薄的牛皮帐篷根本就抵挡不住外边的寒气。 如果不是云初不断地用陶罐把沙子烧热围在塞来玛跟娜哈身边,又不断地给她们喂滚烫的肉汤,这个更加寒冷的夜晚,会要了她们的命。 薄薄的牛皮帐篷抵御不住这样的寒冷,尤其是天气转暖之后突然地降温,会让人觉得更加难以忍受。 不光是云初一家三口缩在帐篷里不敢出来,其余的牧人也是如此。 饥饿的牛羊在外边哞哞,咩咩的叫唤着,一刻都不得消停。 牛羊是牧人的生命,可是呢,这个时候,就算是最勤勉的牧人,也不肯离开帐篷去照顾牛羊。 下雪,牧人是不害怕的,因为雪会被皮袍隔绝在外边,抖一抖就掉了。 下雨,牧人也是不会害怕的,雨水最多打湿皮袍的外层,只要肯多活动,死不了。 唯有这种冰雨最可怕……这东西落在人的身上,牛羊的身上,会马上变成冰壳将人,牛羊包裹起来…… 所以,忍耐,就成了牧人们唯一的选择。 云初一点都不喜欢这种被后来的读书人称之为坚韧的行为。 好在,这种天气一般不会维持太久,毕竟,已经是五月天了,太阳会回来的。 第三天,太阳出来,这东西刚刚出来,就晒得人皮肤疼痛,虽然还是冷,但是,人们就像是被关在了一个巨大的微波炉里,感觉不到热,却烦躁的想要割开胸膛敞亮一下。 天气的剧烈变化,对于肺部有病的人来说非常地不友好,大阿波葛萨璐开始剧烈地咳嗽,等到天快亮的时候,再也无法咳嗽出声,一张脸涨得通红,粗壮的双手不断地撕扯胸膛。 先是衣服被撕破,接着就是皮肤,看他将胸口抓的血肉模糊的样子,每一个目睹这一状况的人都觉得,葛萨璐想要把自己的心抓出来。 就在胸骨都若隐若现的时候,葛萨璐痉挛的身体重重的倒在羊皮堆里,再无声息。 没有人怀疑这位大阿波为什么会死。 因为,在这一场冻雨期间,死掉的人很多,牛羊更多,大家心情都不好,自然没有人细究。 普通牧人死掉了,就丢到远处,任由野兽,飞禽们吞噬,有时候为了方便野兽撕咬,他们还会剥掉死人身上的衣服。 大阿波死去之后自然有一套属于亡者的仪轨。 巫婆们割破面颊,以脸上的血涂抹在葛萨璐的脸上,希望能获得腾格尔的怜悯。 一直折腾到天亮,葛萨璐的身体渐渐变凉,巫婆们这才告知所有人,大阿波受到腾格尔的召唤,回去了。 人们把死掉的葛萨璐安置在帐篷里,所有人骑着马围绕着帐篷走了七圈子,葛萨璐的长子勐撒卡来到帐篷口,用刀子割破自己的脸,趴在满是泥水的地上哀嚎不止。 片刻之后,哀嚎声停止,巫婆试探一下他的鼻息,发现勐撒卡因为伤心过度,追随自己亲爱的父亲也去了腾格尔的怀抱。 人人都在赞颂勐撒卡的忠诚,宁愿放弃自己的生命,也要追随他的父亲去天国侍奉腾格尔。 一个帐篷里同时躺着两具尸体,葛萨璐的亲戚们就多了一重麻烦,需要再骑着马绕着帐篷跑七圈,再找一个跟两个死人最亲近的人掀开门帘子,顺便在脸上划两刀。 这个过程弄完了,他们就把死去的两个人的尸体连同他们的衣服跟马鞍子放在火上烧。 在脸上划口子的亲戚很担心自己也被葛萨璐召唤走,所以只划破了一点油皮,流了一点血,所以非常期盼尽早完成这场属于两个人的回纥葬礼。 等人跟物品都化成灰之后,就用羊皮口袋把两堆骨灰装起来挂在帐篷里,等今年新生的野草变得枯黄之后再找个地方挖个坑埋掉。 大阿波死了,两百个帐篷里的人都要出来默哀,云初背着娜哈,带着塞来玛也参加了最后的默哀仪式。 在默哀的人群中云初见到了羯斯噶,此时的羯斯噶虽然看起来很悲伤,但是,云初从他不时从鹰爪变幻成虎爪的手势看出来,这个家伙这时候的心情一定非常的愉悦且激动。 回纥人如果是春夏死掉的,只能在当年草木枯黄的时候埋葬,如果是秋冬死的,就要等到草木葱茏的时候再埋葬。 埋葬的时候还要用刀子割破脸流血,表示对死者的哀悼跟刚刚死亡时候一样,非常的痛苦以及麻烦。 这一套仪式其实是从突厥人那里学来的,铁勒人拿来就用的心态还是很不错的。 人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就像大阿波葛萨璐死了,他在部族里的影响力立刻就没有了。 能做的事情云初都做了,假如羯斯噶还不能借助这个机会上位,云初也没有办法,只能证明羯斯噶这个人不适合当官,是一个真正的烂好人。 第八章:回纥人权力的由来 回到自家帐篷之后,生活还要继续,云初继续编织着马鞭,塞来玛继续纺着羊毛,娜哈自然百无聊赖的在帐篷口永无休止的玩耍自己的白石头。 “是你杀了他们是吗?”塞来玛有些兴奋。 “不是我,是腾格尔看上他们父子俩了,召唤他们去了天国。”这种事云初打死都不会承认的。 “我总觉得是你杀死了他们。” 面对塞来玛莫名其妙的第六感,云初只好停下忙碌的双手道:“我都没有靠近过他们父子。” 塞来玛点点头道:“也是,看来是腾格尔看不惯他们父子为非作歹,把他们送到了黑山底下受苦去了。” 云初顺从的点点头,他觉得塞来玛的话非常的正确。 云初的经受过的教育,绝对不允许他将杀人这种罪名揽在自己身上,哪怕真的是自己做的,他也绝对不会承认,就算杀人有功,他也不会承认。 因为,不论你因为什么缘故杀了人,都会让很大的一部人觉得你跟他们不一样。 “你准备让什么样的女人进入你的帐篷呢?”没有了来自大阿波的压力,塞来玛又恢复了往日的活泼。 云初瞅瞅塞来玛,见她早就做出了一副抬头挺胸的模样,就很自然的道:“必须跟你年轻时一样的女人才成。” 塞来玛咯咯大笑起来,在纺锤上用力扭了一下,纺锤就飞快的转动起来,看的出来她真的非常高兴。 “云初啊,你要记住,你找女人的时候啊,一定要找最会生孩子的女人,如果她能给你生一群男孩子,那么,你就能成为一个小部族的族长。 如果你找一群女人给你生很多很多孩子,你就能成为大部族的阿波老爷。 如果有一个部族的女人都给你生孩子……” 云初笑眯眯地看着塞来玛挥舞着一双手熟练的纺线,一边水横飞地给他灌输塞人的生存发家之道。 一个人,一个家族创造一个族群,一个国家,在这里并不是一个遥不可及的事情。 西域的很多国家,部族,就是这样起来的。 只要男人足够强悍,雄性激素足够充足,能找来足够多的食物养活众多的女人,就能创造出一个人创造一个种族的神话! 塞来玛说的越是激动,云初就越不想当什么狗屁的回纥人。 一来,他觉得自己没有本事不挑不拣的睡一整个部族的女人,二来,这个不算大的回纥人部族里就没有一个能看得过去的女人。 “云初啊,你一定要娶很多很多的美人,生很多很多的孩子,过最好,最好的日子,吃最好最好的食物,穿最好最好的衣裳。” 云初放下手里的牛皮带子笑眯眯地道:“你想看到我过上好日子的模样,首先啊,你一定要把自己的日子过好,你最好多活一段时间,只要你活得足够长久,我保证你会看到我美若天仙的妻子,健壮如牛的儿子,以及让很多很多人都想娶的女儿。 在说这些之前,咱们是不是商量一下,我能不能不要再当回纥人了,我实在是受不了他们了。” 塞来玛手中的纺锤停止了转动,她低头擦擦眼角的泪花道:“你本来就不是回纥人,也不是塞人,也不是我的儿子……部族搬迁的时候,路过一片戈壁,我看到了一个巨大的娃娃,一个跟山一样大的巨大娃娃,当时,那个娃娃就趴在地上睡觉,那么的可怜,那么的孤独,我想把他带回家,就是搬不动……那个娃娃很大,且一点都不软,硬的跟石头一样……” 云初抱住塞来玛的肩头低声道:“我知道,我知道,我不是回纥人,也不是塞人,但是呢,我永远都是你的儿子。” 塞来玛吃惊的拍开云初的手激动地道:“你不是我的儿子,你是神的儿子!” 塞来玛想要进羯斯噶的帐篷,在这个小小的部落里已经算不上什么秘密了。 部落里的很多女人都很羡慕。 她们会守在羯斯噶的必经之路上等待,一旦守到羯斯噶,就会摇着满是虱子的发辫,眨巴着眼睛,扭动着腰肢嗲声嗲气的跟这个前途无量的男人献媚。 这让塞来玛非常的愤怒,不止一次的向那些女人发起攻击,有时候是丢石头,有时候是丢纺锤,更多的时候是吐口水跟咒骂。 娜哈自然会帮助母亲,所以,这个小家伙最近学会了翻白眼跟吐口水。 每当娜哈吐口水骂人的时候,那些女人就会追打娜哈,只要娜哈被追打了,云初就会跳起来追打那些可恶的女人,只要云初开始追打那些女人,那些女人的父兄,弟弟们就会围殴云初。 到了这个时候,羯斯噶就会立刻出手,殴打那些围殴云初的男子们。 打女人这种事按理说不是云初能干出来的事情,但是呢,在这个塞人部族里不打不成! 你不打她,她就会认为你是一个窝囊废,会觉得在你身边不安稳,就会骂你是羊日下的,就会主动去勾引那些打女人打的很厉害的男人。 开始的时候,云初很不理解它们这种主动找揍的行为,在回纥部落待的时间长了,他也算是看出来了一点门道。 不是这里的女人喜欢挨打,而是她们认为找一个强壮的,脾气暴躁的男人依靠实在是这个世道里活命的不二法门。 就像野羊通过斗角来争夺交配权一样,这一套,在回纥部落里也同样盛行。 戏文里跟老婆恩恩爱爱,举案齐眉,温柔和煦的书生在这个环境里,估计活不过三天。 因此,只有武力高强,身体强壮,脾气暴躁如公羊的男人才是回纥女人选婿的不二人选。 有云初跟羯斯噶帮忙,塞来玛跟娜哈总是能够以最后的胜利者身份,将口水吐在那些倒地的女人脸上。 至于鼻青脸肿的云初跟鼻血长流的羯斯噶的惨状,她们母女两是看不见的。 在她们眼中,不鼻青脸肿,不鼻血长流的男人就不配跟她们母女两一起生活!!! 羊日下的,跟狼日下的是有着天壤之别的。 毫无疑问,云初跟羯斯噶就是后者! 回到帐篷里,云初跟羯斯噶接受了塞来玛跟娜哈帝王级别的服务。 不仅仅有滚烫的蒲公英茶喝,还有按摩肩膀的服务,只不过,塞来玛媚眼如丝的服侍羯斯噶,娜哈则胡乱在哥哥肩头乱捏。 “你的大阿波拿下吗?”云初非常关心羯斯噶目前的地位,只有他的的地位高了,才能真正的保护好这母女两个。 “比粟特勤答应我了。”羯斯噶多少有一些骄傲。 “还有什么困难吗?” 羯斯噶眼中寒芒一闪,低声道:“你知道的,葛璐萨有十一个儿子。” 云初看了看羯斯噶道:“其中有六个还不足八岁。” “那就要看婆润可汗是不是会怜悯葛璐萨,比粟特勤毕竟是婆润可汗儿子中的一个。” 云初皱皱眉头道:“既然你是比粟特勤的人,他不可能什么都不做吧,咱们这一支两百帐的回纥人,多少也算是一股能数得上号的势力,他想什么都不做就控制这些人,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事情。” 羯斯噶端起木碗喝了一口苦涩的蒲公英茶低声道:“这就是我要对你说的事情,今晚……” 羯斯噶没有把话说完就继续低下头喝茶,似乎接下来的话他不应该说。 云初转身就对给羯斯噶捏肩膀的塞来玛道:“收拾好皮子,我今晚带你们去熏旱獭。” 羯斯噶纳闷的道:“晚上去熏旱獭?” 云初点头道:“我怕去的晚了旱獭不在家。” “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们就是去杀一下葛璐萨剩余的儿子,以及他的爪牙。” “这是比粟特勤告诉你的?” 羯斯噶摇摇头道:“是卡索恩告诉我的,要我晚上做好准备,一旦乱起,就趁机杀光葛璐萨的儿子们。” “乱起?是什么意思?” “不知道!” 云初盯着羯斯噶的眼睛看了好一阵子才低下头瞅着火塘里的火光久久不吭声。 羯斯噶不知道什么时候走的,走的时候云初还在沉思,只有塞来玛跟着他出去了。 回纥人说自己是狼的子孙,所以,塞人现在也开始说自己是狼的子孙了。 云初不知道生殖隔离在这个奇怪的世界里起不起作用,回纥人给出的答案是不起作用。 女人只要跟狼睡觉了,就会诞生出狼人,男人只要跟羊睡觉了,就会诞生出羊头人,甚至有一些回纥人开拓性的想跟老鹰啦,骏马啦,牦牛啦,雪豹啦一起睡觉,看看能不能诞生出新的强有力的后代,他们不仅仅这样想,还付诸实施……每年都死很多人。 以上的话虽然荒诞,回纥人却是认真的,在他们的部族传说中,最早的回纥祖先是一个女人,为狼妻而产子,最后繁衍成了强大的回纥族。 所以,每年都有很多回纥女子主动走进狼群,希望能被狼王看上…… 连女人都如此的有冒险精神,这样的一个族群哪里会缺少什么冒险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