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沙雕克反派》 1. 第一章 永和三年,时值深冬。 今日并未落雨,天边层云漫卷,偶有雷光乍起乍灭。 戌时的长安城灯火如昼,这座建于城郊的荒宅中,却并未燃烛。 庭院深深,楼榭勾连,疏影横斜。 本是一幅良宵图景,然凝神探去,府邸四下无人,隐有黑雾弥漫,细蛇般盘旋游弋。 几道鬼影穿行其间,凄怨哭声如丝如缕,不知自何处传来,又往何处飘摇而去。 一袭红衣掠过廊道拐角,手中竹编提灯溢散浅淡光华,照亮那张空空如也的惨白面庞—— 脸上不见五官,宛如薄纸,形同双目的地方被戳出黑洞洞的窟窿,从中淌出两行鲜血,蜿蜒坠下。 “郎君。” 悲泣之声袅袅不绝,女妖缓步前行,所过之处阴风阵阵,森寒入骨:“郎君……” 一墙之隔的房中,待诸多鬼影离去,确认哭声渐远,一道人影自木柜探出头来。 她足步轻快,猫一般灵巧踏出柜门,厚重的兔毛斗篷里,海波纹青裙随风摇曳,像极夜色中荡开的碧绿水波。 一只雪白狐狸蜷缩于她怀中,低声口吐人言:“终于走了。施黛,你还好吗?” 狐狸的嗓音好似稚童,与之相比,被称作“施黛”的姑娘声线清泠,在这压抑至极的夜里,如林籁泉韵叮咚作响。 “还行,就是有些腿软。这氛围真不错,比国产恐怖片强了不止一星半点儿。” 朝着窗边张望一眼,施黛挪了挪发软的小腿,悄声应道:“镇厄司的人什么时候能来?” “妖鬼作乱,镇厄司定能收到风声,你大可放心。” 狐狸道:“不过,推推时间……” 它略显迟疑,眼底划过一闪而逝的惊惧:“江白砚快回长安了。你还记得《苍生录》里的剧情吗?” 施黛点头。 她来到这个世界已有五天。 身为一名深受唯物主义熏陶的准大学生,施黛在前往警校报道时路遇车祸,再睁眼,成了异界一位同名同姓的姑娘。 很显然,被那场车祸撞得粉身碎骨的不仅是她,还有唯物主义。 五天前,当她从床榻苏醒,眼前这只狐狸守在床边,递给她一册名为《苍生录》的话本子。 狐狸自称“阿狸”。 “我乃一枚陨落的天道碎片。” 阿狸如是道:“如今妖邪四起、群魔动乱,再过数月,会有灭世之灾。我亲身经历过那场浩劫,在三界溃散前回溯时空,并召你而来,扭转死局。此举危机重重,我会竭力护你无恙。” 据它所言,在那场吞天噬地的劫难中,天道倾颓,仅仅余下它这块残破碎片。 因虚弱至极,又用仅剩的力量进行了时间回溯,曾经高高在上俯瞰众生的天道,只能附身在原主饲养的狐狸身体里。 施黛安静听完,面对小白狐满怀期许的豆豆眼,诚恳回应: “其实吧,我觉得妖魔鬼怪不算什么。这件事里最大的危机,是你居然选中了我——你作为天道,真不认识什么李黛王黛,或者施葛亮施悟空施吉思汗之类更靠谱的人物?” 什么乱七八糟的。 白狐听得嘴角一抽,旋即做了解释。 之所以选中施黛,并非什么众望所归天命之女,仅仅因为受三千世界法则约束,它无法向这个世界中的任何人透露未来之事,只能召唤异世孤魂。 恰巧这具身体的原主在临死之前许下心愿,望能以己身性命,换取家人平安。 强烈愿力与天道碎片彼此相融,突破天理禁制,她身为原主转世,被牵引而来。 说白了,阴差阳错,都是命。 为向施黛提供更多线索,阿狸写下话本《苍生录》,大致阐述她这具身体原主的生平。 当今国号为“昭”,人、妖、鬼、仙共存,妖邪祸乱之事屡见不鲜。为保国泰民安,朝廷设立镇厄司,网罗天下三教九流的奇人术士,除魔卫道、捉妖镇邪。 她爹名为施敬承,是镇厄司当之无愧的一把手,刀法出神入化,普天之下难寻敌手。 她娘孟轲则是京城最大酒楼的东家,兼有不少当铺茶肆和脂粉铺子,旷达不羁,日进斗金。 有这样一对爹娘,原主自幼养尊处优,因受熏陶,不久前以符师的身份入了镇厄司当差。 至于方才阿狸口中的江白砚,是施敬承的故人之子,虽久经苦难命途多舛,却仍心如明镜、风骨傲岸,无论对谁,都是一副温润含笑的模样。 这“故人”究竟是谁,书里没写,施黛不得而知。 只知晓江白砚自幼被灭满门,又遭邪修掳掠,沦为替傀。 何为替傀? 邪修一旦受伤,伤口与疼痛尽数转嫁于江白砚之身;邪修若命不久矣,江白砚便要替他承受这一死劫。 简而言之,江白砚被用作承受痛楚的器具活了六年,于十五岁破解替傀之术,一剑送那邪修归了西。 算算时间,他现在应有十七,一个月前与施敬承偶然相遇,后者认出这位故人之子,将他收留于施府。 说到这里,不得不提及原本那位“施黛”。 当今虽三界并存,邪修与妖鬼却声名狼藉,不被常人接纳。 江白砚被邪修养在身边数年,习邪术、修邪法,见过不知多少腌臜事,莫说双手,怕是连骨子里都浸着污浊鲜血。 这样的人,原主自然不愿留他在府中,对江白砚百般刁难、日日恳求爹娘将他送离府邸。 也因此,江白砚主动提出一种邪术—— 血蛊。 两人服下血蛊,即是缔结契约。江白砚需每隔半月饮下原主血液,否则将痛不欲生,直至筋脉寸断狼狈死去。 被这样一道无形枷锁牢牢束缚,他必不可能对原主动手。 因在疼痛中长大,他对自己素来下手颇狠。 施黛一边看一边感慨,渐渐地,发觉不大对劲。 话本剧情进行到一半便戛然而止,没了后续,停留在原主降伏厉鬼的途中,什么灭世、什么灾祸,愣是一字没提。 “我尽力了。” 阿狸前爪掩面,呜呜咽咽:“强行扭转时空,本就被天理不容。我向你透露这么多,已是犯了大忌,哪怕再多写一个字,都会被天雷劈成粉末。” 施黛:…… 也就是说,她虽然清楚数月后有灭世之灾,却对前因后果一概不知,只能凭借自己抽丝剥茧,探明真相。 这和“已知小明有七块钱,花了两块钱,求太阳的质量”有什么区别。 不止施黛发愁,阿狸也很愁。 一来同样为前路坎坷心觉担忧,二来,它召来的这缕异世魂魄,有一点点怪。 施黛穿来时,恰好原主因捉妖受伤昏迷。她以摔到脑子记忆混乱为理由,勉强糊弄住了施府众人。 原主的记忆将一日日与她逐渐融合,因是转世,哪怕让术士施法窥探,也不会发现她体内的魂魄已然换了芯子。一切都没有太大问题,只不过…… 谁家好人刚一穿越,就能把自家府邸闹得鸡飞狗跳啊! 大昭境内妖鬼比比皆是,施黛受伤在家修养,偶尔会遇上几个人畜无害的小妖怪。 于是,她开始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古怪尝试。 譬如让雪妖冻冰棍,拜托宅鬼为她整理卧房。 到最后,甚至和她那位经商的娘亲商量起了用僵尸送货的可行性—— 奇门之中,赶尸人能操控僵尸。 在赶尸人手中,僵尸被压制尸气,不会对货物造成污染损伤,优点在于行动敏捷。绿僵一跃可达十丈,毛僵铜皮铁骨、纵跳如飞,倘若遇上一只修炼有成的千年飞僵,更是行走如风,一骑绝尘。 当朝百姓出行全靠双腿与车马,速度极为有限,但凡距离稍远一些,免不了舟车劳顿,费时费力。 通常一个时辰的路程,僵尸只需跳一跳,不到半个时辰便能送达。 施黛她娘闻言抚掌大笑三声,当天便去镇厄司寻了个赶尸人。 阿狸对此只有震惊。 它仔细想了想,施黛穿越前在孤儿院长大,小小年纪就身兼数职地打工,对赚钱理财心怀执念情有可原,但…… 妖魔鬼怪是让你这么用的吗?僵尸还要不要面子了?! 施黛在家卧床数日,今天总算能下地行走,本想去镇厄司查查线索,途经这座府邸,听见一声尖叫。 推门而入的刹那,汹汹鬼气扑面而来,将她卷入迷阵之中,成了此刻这幅景象—— 那声尖叫,不过是鬼魅惑人的诱饵罢了。 回忆结束,施黛默默低头,瞧一眼手中攥着的符箓。 她继承了原主的记忆,可惜时日太短,记忆尚未完全融合,宛如水中望月镜里看花,朦朦胧胧。 也因此,在捉妖驱邪一事上顶多算个半吊子,对付不了这满院鬼影幢幢。 又一声闷雷响彻耳边,怀里的狐狸打了个哆嗦:“待会儿江白砚可能会来,你……当心。” 江白砚。 口中念出这三个字,只有它清楚,自己生出了汹涌如潮的恐惧。 它是天道残片,因记忆破损,并不清楚灭世之灾的前因后果。 可它清清楚楚记得,那日黑云压顶、妖邪如蝗虫过境,人人四散奔逃,唯独江白砚立于鬼气森森之中,白衣染血,眉目含笑。 他相貌昳丽,长睫托映一双潋滟桃花眼,面庞隐于半明半昧的阴影下,一半如菩萨低眉,月色萧然,一半好似修罗恶鬼,毒蛇吐信。 江白砚绝不似明面那般光风霁月,而是个彻头彻尾、冷心冷情的疯子。 他与那场倾覆世界的灾祸,必有关联。 想到这里,狐狸又是一阵抓耳挠腮。 这么关键的情报……它居然一个字都不能对施黛说! 每每想要开口,对她透露只言片语,那股被天理注视的感觉就如芒刺背,让它过电般痉挛。 江白砚去了江南除妖,施黛穿来后,还没和他见过面。 阿狸细细思忖片刻,决定帮她做一做心理建设,斟酌道:“江白砚出身不明,又被迫做了邪修整整六年的替傀,可谓受尽折磨,从没被当作人看——久而久之,他为人处世的方式肯定不大正常,你要注意些。” 不在沉默中灭亡,就在沉默中病态,江白砚显而易见,是病态到疯魔的那一类。 “我明白。” 施黛眉目微敛,若有所思:“你说得对。环境因素是造成心理疾病的重要原因之一,如果早年受过创伤,大概率会留下心理阴影。江白砚是典型案例。” 对,太对了。 不愧是未来国家栋梁,这觉悟,多透彻! 阿狸心中大喜,没来得及挥动两只前爪为她啪啪鼓掌,听施黛继续道: “从你给的话本子里判断,江白砚可能有轻微的回避型人格障碍和抑郁倾向,心思敏感、容易自卑。和他相处的时候,要注意多夸夸他,给他自信。” 阿狸:……? 不是。 它是这个意思吗?! 狐狸嘴角一抽:“江白砚脾气古怪,剑术却是极佳,实力不容小觑。” 它加重语气:“你跟在他身边,定要牢记这一点,否则恐有危险。” 危险,非常危险,或许什么时候一言不合,就会被江白砚当场斩杀的那种危险。 不对,因为绑定血蛊,江白砚不会直截了当把她干掉。 最合他性子的做法,是将施黛斩断双手双脚、关押于不见天日的地下,令她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日日为他供血。 血蛊。 想起这一茬,阿狸头昏脑胀。 江白砚绝非愿意任人摆布之辈,与施黛绑定血蛊,不过为了留在施府,以镇厄司之职,彻查当年的江家灭门惨案。 血蛊于他而言,是禁锢,是枷锁,更是难以洗刷的耻辱,何况原主还曾千方百计羞辱过他。 江白砚心中,一定恨不能将她碎尸万段。 救命,这是什么地狱难度开局。 因天理禁锢,它无法吐露更多真相。这段话说得半遮半掩,落在施黛耳中,成了另一种意思。 跟在江白砚身边,要牢记他剑法出众,否则会有危险。 也就是说—— 施黛恍然大悟:“你说得对。要是遇上搞不定的妖魔鬼怪,我就往他身边跑。” 阿狸:……? “不过靠天靠地不如靠自己,他再厉害,咱们不能只想着抱大腿。” 摸了把狐狸毛绒绒的下巴,听它从喉咙里发出咕噜声响,施黛笑意盈盈,软着音调哄它:“我会好好学符法的,别怕。” 它说得…哪儿对了啊!呸,压根就是你理解有问题! 白狐狸无声抓狂,想要张口倾吐真相,被天理降下的电流激得轻轻抽搐。 江白砚在《苍生录》里,是年轻一代的战力天花板,亦是施敬承最为看重的后辈,为镇厄司降伏过不少邪祟。 施黛对他印象极佳,听罢阿狸一席话,心中明悟几分:“我在长安城待了这么久,你头一回向我认真介绍某个人。我知道了,综上所述——” 不,你不知道。 白狐狸有预感,它将听见今日以来最为离谱的结论。 施黛不负所望,福至心灵:“你是不是挺喜欢他?” 阿狸:哈哈,杀了它吧。 它能喜欢江白砚什么?图他疯,图他狠,图他杀人不眨眼? 它何德何能寻来一位有缘之人,短短三段话,愣是找不出一个正确的字眼。 施黛分析得那么一本正经,又错得那么彻底。 奈何这并不能怪她,在它给出的半册话本子里,江白砚尚未展露心底恶念,的的确确温文如玉、芝兰玉树,称得上君子之风。 它想哭。 它太难了,它不应该是天道,高低得是一条蜀道。 一人一狐说着悄悄话,毫无征兆地,窗外闪过一息白光。 妖物的悲鸣划破寂静夜色,凛冽剑气将窗棂劈作齑粉,于雪夜随风四散。朔风迎面而来,撩起她乌黑的发。 窗外站着个持剑的少年人。 鹤骨松姿,瘦削颀长,手中长剑清绝如朔月,正将一只妖邪穿心而过,剑光裹挟雪光绽放,飞溅的鲜血好似朱砂。 一阵轰隆声响,雷电撕裂暮色,电蛇于层层叠叠的乌云中现出鳞牙。 不知是雷光还是剑影一闪而过,照亮那人暗夜荧惑般的眼。 一张艳色袭人,因沾染血污而杀意凛然的脸。 与施黛四目相对,他唇角微弯,笑意懒散,噙出几分不易察觉的讥诮:“施小姐。” 江白砚。 只一眼,阿狸想起曾被这双眼瞳支配的恐惧,周身止不住战栗,四肢百骸、神识血液,皆在号啕尖啸—— 快、快快快跑! 施黛确实跑了。 瑟瑟发抖的狐狸被她抱在怀中,眼睁睁看她跑向江白砚身前,对着那注定灭世的大反派明晃晃一笑:“江公子!” 哦对,在施黛的认知里,江白砚是个饱受折辱、自卑腼腆的小可怜。 它更想哭了。 黑漆漆的瞳孔骨碌碌一转,小白狐狸怯怯抬眼,看向江白砚手中那把尚在滴血的长剑。 凌厉,肃杀,寒光粼粼。 以江白砚的实力,只需稍稍抬手,便能轻而易举割破她纤薄的皮肤。 而施黛毫无忌惮地仰头将他打量,杏眼因好奇莹莹生辉,笑得没心没肺:“许久不见,江公子今日的剑法也耍得很漂亮。” 时刻担心施黛被一剑穿心的阿狸:…这可不兴夸啊!撞枪口上了! 为您提供大神 纪婴 的《自古沙雕克反派》最快更新 1. 第一章 免费阅读.[.aishu55.cc] 2. 第二章 施黛端详江白砚的同时,后者亦在看她。 这姑娘生有一双圆润杏子眼,在夜色里显得极亮,笑意落落大方,好似清泉荡开,毫不遮掩。 与施黛相识不久,江白砚听她说过太多刻毒之语。 如果是在以往,施黛只会斥责他为何不早些赶来,或满心厌恶瞥向他颊边血迹,道一声“真脏”。 今夜听她莫名其妙吐出这样一句话,大概是某种恶意嘲弄的新把戏,江白砚没心思去猜。 他不是狭隘之辈,知道自己来历不干净,对施黛的冷嘲热讽从未上心。 准确来说,世间之人于他如草芥,无论善意恶意,皆与他无关。 但江白砚绝非心胸宽广的滥好人,对旁人漠然到极致,就成了目空一切的残忍。 他早已习惯疼痛与杀戮,持剑割断某人脖颈时,可谓轻车熟路。 譬如现在,目光落在施黛眼底,他心中毫无悸动,唯有好奇: 如果将这双眼睛剜出,放在无光的暗室里,是否还能这样亮? 施黛浑然不觉,怀里抱着的狐狸早已浑身僵硬,耷拉着耳朵。 它清楚窥见江白砚眼中的晦暗之色,脊骨发凉。 救…救命啊!好吓人! 手中长剑微震,抖落一滴血珠。 江白砚神情不变,颔首应了声:“施小姐谬赞。” 清而淡的嗓音,如潭中月影。 施黛对他的心思一无所知,露出如释重负的笑。 原文着重描写过江白砚的姿容与脾性,声称此人温良端方,无论原主如何欺他辱他,都好脾气地一笑置之。 现在看来,的确是个温和且靠谱的人。 施黛胆子不算小,可头一回置身于这种鬼气森森的荒宅,难免遍体生寒。 当下有江白砚陪在身边,剑气冲散黑雾,形成一个绝对安全的小小空间,让她感到久违的安心。 谢谢你,大昭好队友。 往江白砚身侧挪上一步,施黛从袖中掏出一块手帕,大方递给他:“江公子,要擦擦血渍吗?” 失忆是块砖,哪里需要往哪搬。 明白这番举动与原主不大相符,她食指一勾,指向自己脑门:“我摔伤脑袋,之前的许多事情记不大清了。” 此事江白砚知道。 他今日从江南回长安,听孟轲提起过眼前这位大小姐。她在捉妖时被邪祟偷袭,不慎磕破脑袋,醒来后有些迷糊。 视线凝在她手中那块锦帕,江白砚以袖口拭去颊边鲜血,摇头笑笑:“不必。多谢施小姐。” …不要就不要吧。 施黛很有自知之明,明白江白砚对原主没什么好感,没必要逾越界限去刻意亲近。 将手帕收好,施黛壮着胆子环顾四周。 这是一座荒废已久的宅邸。 魑魅魍魉凝成的邪气化作浓郁黑雾,几乎将视野填满。江白砚一路杀进来,不远处躺着几具妖物尸体,鲜血淋漓。 就,挺不下饭的。 长安城守卫森严,很少出现这种妖鬼齐聚的场面。 这地方的邪祟含量严重超标,施黛看得心惊肉跳:“江公子,这里……” “是傀儡术。” 江白砚道:“有人以傀儡术操控妖邪,将其聚于此地。不止这座宅院,周遭的半条街巷皆有邪祟现身。” 傀儡术由墨家机关术演化而来,听说能操纵万物生灵。 “半条街都闹鬼?” 她设想了一下百鬼夜行的景象,后背有点凉:“附近的百姓怎么样了?” “被引来的大多是善妖,并未伤人。极少数的阴邪之物已被镇压。” 江白砚知道她想问什么,继续道:“傀儡术需以灵线操控,距离有限。施术之人不会离得太远,已有镇厄司同僚前去追捕。” 那就好。 今晚妖魔鬼怪齐聚在这地方,镇厄司应该派了不少人来。她能刚好遇上江白砚,也算缘分。 施黛松了口气,还想说些什么,忽地听见一声悲泣。 是哭腔浓郁的女音,被夜风一吹,幽幽落在耳畔。 “呜……” 这声音凄婉微哑,好似无形的手抚在脊椎上,激起一片鸡皮疙瘩。 施黛的两只脚同时做出反应,跳跳鱼般一蹦,凑到江白砚身旁。 她掌握着分寸,没碰到对方身体,而是保持了一段安全距离,惹来稍纵即逝的风。 不远处,是她躲在厢房时,从窗边经过的那只妖。 女妖面如白纸,没有五官,一袭红裙似火似血,手里提着个竹编灯笼。 血泪从脸上的两个窟窿汩汩淌出,嘴唇则是薄薄一条线,她缓步行来,身形颤抖。 她在……害怕? 施黛一愣,很快明悟。 这些妖鬼受傀儡术控制,就算不愿作乱,也会不由自主地靠近生人。 江白砚除灭了大半个院子的邪祟,如果这女妖真有自主行动的能力,早就一溜烟跑得没了踪影。 这会儿流着泪发着抖步步走来,显然还在傀儡术的操纵之下,被逼无奈。 想通这一点,施黛微微眯起双眼。 原主从小受父母熏陶,学了些符术,灵识很强。凝神望去,女妖纤瘦的四肢被半透明丝线死死绑缚,如同木偶戏中的傀儡人,僵着身子越靠越近。 身旁的江白砚拔剑出鞘。 同一时刻,施黛默念法诀,手中火符红光乍现。 一簇火焰轰燃而起,并未伤及女妖,而是焚尽了吊在半空的丝线末端。 灵线被毁,被操控的女妖与施术者丧失感应,双腿一晃,瘫倒于地。 成功了! 掌心中的火符滚滚发烫,施黛眼底溢出喜色。 原主的记忆还没与她完全融合,对于符术,施黛掌握得并不透彻。 在家养伤的几天她没闲着,经常钻研五行符箓的使用方法,苦于没有练习对象,只能拿宣纸当靶子。 今天第一次用在实战上,效果出乎意料地不错。 傀儡术断开,女妖得以自由活动,吓得瑟瑟发抖:“二、二位饶命!我只是个本本分分的小妖怪,别杀我!” 没了傀儡术的加持,女妖戾气散尽。施黛能看出对方并非邪祟,没有诛杀的必要。 她从没见过这种五官空空的妖怪,扭头看向身旁的江白砚:“江公子,这是什么妖物?” 江白砚:“画皮。” 画皮之名,如雷贯耳。 作为家喻户晓的妖界顶流,有关画皮的故事流传已久。传闻这种妖物能在人皮之上绘制彩画,披上人皮后,可蛊惑人心。 原来画皮妖的真身长这样。 施黛出于好奇多看了几眼,电光石火间,脑袋里冒出一个念头。 等等。 如果是画皮妖的话,根据那个绘制人皮的传说,岂不是可以…… 见她没有动手的意思,江白砚轻哂:“施小姐不杀她?” 这话一出,瘫坐在地的画皮妖哭得更厉害:“求求你们,别杀我!我不曾害过人,连人皮都没有,所以才顶着这样一张脸……真的!” 她猜出眼前二人隶属镇厄司,镇厄司办案,向来不在乎小妖的生死。 何况她今日受傀儡术操控,有过向两人靠近的征兆,哪怕施黛与江白砚将她当场斩杀,也说得过去。 命如飞蓬,她能找谁说理。 施黛摇摇头:“她没有邪气,不是恶妖,没必要除掉。” 这是在回答江白砚的那句话。 她说完抬眼,看向画皮妖:“别怕,我们不会伤你。可否问一问,你平日里都做些什么?” 苍白的身影战栗一下,嗓音发颤:“我、我因身份被人忌惮,平素在各地做些杂活。” 施黛若有所思:“这样……” 猜不出她的用意,画皮妖抖得更厉害。 被施黛抱在怀中的阿狸同样摸不着头脑,飞快看她一眼。 然后就听见施黛的声音:“你现在有空吗?听说画皮妖擅长彩绘,能不能麻烦你,给自己画张人脸?要非常普通的那种。” 嗓音柔软,措辞居然还挺有礼貌。 但她图啥啊? 小白狐狸眼中难掩困惑,画皮妖也是一愣。 江白砚没兴趣猜她的心思,抱剑垂着眼。 求生的本能占据上风,画皮妖顾不得纳闷,下意识点头:“可以!” 于是借着那盏竹编灯笼散出的微光,施黛有幸目睹了画皮的全过程。 这只画皮妖从未害过人,没有作画用的人皮,只能以妖力化出一支笔,在自己脸上勾勒轮廓。 她的皮肤不比人面,毫无血色、苍白如纸,一套平平无奇的五官很快被描绘而出,不出所料,很是诡异。 不明白施黛想做什么,阿狸一颗好奇心七上八下,止不住地晃耳朵。片刻沉默后,听见施黛开口: “我觉得眼睛有点儿小,你能在这张脸的基础上画大些吗?” 画皮妖哪敢违抗,连连点头,不消多时,便将双眸画大画圆,勾出一丝艳丽弧度。 高效率高水平。 这哪是什么一窍不通的小妖怪,这是神笔马良啊! 施黛眼底亮色更甚:“五官可以更突出吗?我的意思是,画些适当的阴影,显得面部轮廓分明。” 画皮妖这辈子从没听过如此奇怪的要求。 好在于她而言,施黛所说并非难事。枯骨般的右手握着画笔,只轻扫几下,就让面容愈发精致深邃。 紧接着,施黛又以“颊边太过单调”和“唇色太浅”为由,让画皮妖绘制双颊与嘴唇。 画笔扫过,原本毫无特色的脸孔变得唇红齿白。虽然没有人皮作底,整体皮肤如死人般苍白,却也称得上佳人翩翩。 福至心灵地,阿狸眼角一抽。 …等等。 它好像,明白了。 ——这几个步骤,不就是画眼线、打修容、涂腮红和抹口红?! 一瞬间,它想起施府中用寒气冻冰棍的雪妖,和那群兢兢业业打扫卧房的宅鬼。 哦对,还有即将成为长安送货员的僵尸。 因为在孤儿院长大,穿越之前,施黛是个能同时打三份工、想方设法赚外快的狠人。 隐约猜出她的算盘,阿狸神情复杂,眼皮狂跳。 不会吧。 不会真是它想的那样吧? “很好,就是这样。” 满心欢喜看着画皮妖的脸,施黛回头瞧一眼江白砚:“江公子,如果我把画皮妖带回家去……能让她进我娘的脂粉铺子吗?” 江白砚就在她身后,扭头的瞬间,借着闪电,施黛瞥见他嘴角下一颗小痣。 因为沾染血渍,小痣边缘晕了点儿薄红,衬着那张冷白如玉的脸,平添桃花般的艳色。 莫说目瞪口呆的画皮妖,即便是江白砚,也没能接住她这句话。 似是觉得好笑,他沉默须臾,唇角微勾:“脂粉铺子?” “画皮妖手艺精湛,坐镇在铺子里头,肯定能引来很多客人。” 施黛眼底光华流转,语速飞快,吐字如倒豆:“我们的铺子不仅卖脂粉,还可以有偿教客人上妆。客人学完手艺,会买更多胭脂香粉,良性循环。” 昨天与娘亲商讨僵尸送货时,孟轲曾提起过长安城里的脂粉生意。 妆品越来越多,妆容却局限于已有的样式,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出现新花样。 想想完全没毛病。 画皮妖的技艺远超常人,风靡长安城不是问题。如果有顾客担心妖物害人,只需要在铺子里设下阵法,禁锢画皮妖的妖力就行。 省力又省心,何乐而不为。 施黛越想越觉得可行,朝着画皮妖粲然一笑:“你觉得呢?” 阿狸:…… 这不太对吧!!! “你看,我们大昭正值太平盛世,民殷国富。无论世家贵族,还是平民百姓,外出的时候,总要画些妆容。” 施黛道:“上妆这件事,大多数人要么靠长辈和妆娘教授,要么全凭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3. 第三章 施黛的计划很长远。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能在妖魔鬼怪里发现更多暴富的妙法。致富之路永不停歇,这叫可持续发展。 大昭还真是块风水宝地。 夜色浓稠如墨,施黛没能看见江白砚眼中晦暗的情绪。 他觉得莫名其妙,又有些好笑。 施黛就算撞破脑袋记不清前事,苏醒之后,也一定听人说起过他。 她知晓他来历不明、双手染血,如今待他如此,能图些什么? 这种没来由的善意,让江白砚想起曾被邪修囚禁的时候。 那时他仅有九岁,因根骨极佳,被种下替傀之术,为对方承受伤痛。 暗无天日,生不如死,起初他竭尽所能挣扎逃跑,邪修并不恼怒,一次次将他抓回,再一次次施加千奇百怪的刑罚。 某日他居然稀里糊涂逃出生天,离开邪修栖身的山洞后,被一位农夫所救。 九岁的孩子心中哪有弯弯绕绕,当农夫拥他入怀,温言细语哄他“别怕”时,江白砚呜咽落了泪。 后来农夫领他回家,喂他饭吃,给他疗伤,山洞中血腥残酷的折磨仿佛成了场遥远的梦。 直到七日后,他看见农夫与邪修并肩出现在门前。 觑见江白砚惊愕的神色,邪修笑出眼泪,告诉他来龙去脉。 “农夫”是他修习邪道的同门师弟,这几天发生的一切,不过做戏而已。 想来也是,江白砚逃离山洞的过程顺利得不可思议,而农夫出现得那样巧合—— 就像早早候在原地,守株待兔似的。 “你不会以为,真会有人来救你吧?” 邪修欣赏他逐渐暗淡的双眼,因其中蕴藏的委屈、痛苦与不甘愈发愉悦,捧腹大笑:“对,就要这种表情。遇见我师弟时,你居然哭了?你那时与现在的神态,我一辈子都忘不掉——太有趣了!” 于是他终于明白,这是扭曲畸形的恶。 邪修厌倦了江白砚被折磨时一声不吭的模样,特意策划一出绝处逢生的美梦。当他渐渐沉溺其中,以为自己窥见一线天光,再将这份期许轰然打碎。 美梦破灭后的满地狼籍,比纯粹的痛苦更令人绝望。 所以……施黛的目的是什么? 手中长剑入鞘,引出铮然轻响。 江白砚温和一笑,掩下转瞬而逝的阴翳:“不必。举手之劳,施小姐无需言谢。” 他不愿与施黛扯上关系,拒绝得毫不犹豫。 阿狸长出一口气。 和江白砚待在一起,无异于提心吊胆走钢丝,时刻都需万般小心。 这是条栖息于森冷之地的毒蛇,但凡被冷不丁咬上一口,施黛就会丢掉性命。 小心为好,还是离他远些吧。 江白砚要回镇厄司交差,低声道了别,于是回施府的路上,只有施黛与画皮妖。 头一回遇上傀儡术,施黛好奇问:“当时你被灵线操控,是什么感受?” “我虽保有神智,行动却没法控制。” 阿春有些拘谨,回答得小心翼翼:“就像自己被关在一个小盒子里,只能遵循傀儡师设下的指令。” 被傀儡术控制时,阿春的气质与现在截然不同。 阴冷、怨毒、杀气腾腾,若不是江白砚及时赶到,施黛还真不敢和对方撞上。 她觉得新奇,追问一句:“傀儡师给了你什么指令?” 阿春诚实回答:“让你们看见我,被我吓住。” 施黛一愣:“仅仅是吓人?” 这就奇怪了。今晚大半条街都被妖鬼填满,傀儡师闹出这么大动静,却没打算大开杀戒,只吓唬人。 他目的何在? 傀儡师有镇厄司处理,没她瞎操心的份。 施黛收敛思绪,继续对阿春说:“我先领你回家,见见我娘。不用怕,我娘亲性子很好,对妖物没有偏见。” 说这话时,一人一妖已行至施府门前。 爹娘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施家府邸气派庄严。 白墙高耸,朱门半掩,檐下匾额书有“施府”二字,遒劲有力。 “府里还有其他人。” 施黛推门而入,爽朗笑道:“我家里人都很和善,不会……” 话没说完,伴随大门被推开的吱呀声响,一张铁青麻木、似人非人的脸孔从缝隙中猛然探出。 与施黛四目相对。 施黛:……? 场面出现瞬息的寂静。 画皮妖与青面人脸面面相觑,一个苍白似鬼,一个青灰诡谲,默了默,不约而同被对方吓到,发出一声尖叫: “啊——!!!” “停停停,怎么了怎么了?” 这动静闹得着实太大,门后匆匆行来一名身着榴红曳地裙的美貌妇人。 瞧见施黛,妇人柳眉轻挑:“黛黛回来了!” “娘。” 将瑟瑟发抖的阿春护在身后,施黛看了眼同样战战兢兢的青面人,哭笑不得:“这就是您请来的僵尸?” 她和她娘亲孟轲,这几天在商量用僵尸送货来着。 “正是。” 孟轲喜滋滋一笑:“我今日与镇厄司的赶尸人尝试过了,僵尸行动迅捷,速度比车马快上许多——最重要的是,无论如何奔波,都不会疲累。” 这是什么? 绝佳的送货人选啊! 计划初见成效,孟轲喜上眉梢,余光瞥见施黛身后的阿春,一眼认出:“这是画皮妖?” 施黛言简意赅,向自家娘亲阐述了今夜所见所闻。 听见脂粉铺子,孟轲眼前一亮,了然道:“你是想……让阿春姑娘坐镇于脂粉铺子,招徕更多客人?” 施府之中,施敬承贵为镇厄司指挥使,孟轲则是长安城首屈一指的富商,门第显赫,却并没有高门贯有的森严规矩。 这与施敬承和孟轲的性格有关。 施敬承擅用刀,虽为武夫,却有一身文人脾性,温润儒雅,最喜欢观书弈棋。 简而言之,脾气好到没脾气。 与他相比,孟轲雷厉风行、风风火火,因为出身于商贾之家,从小过惯了抛头露面的日子,沾染不少江湖气。 在施黛面前,孟轲亦母亦友,从不摆架子。 “不止这样。” 施黛道:“阿春精通妆容,等摸索出全新的妆面,我们还可以把她所用的妆品展示出来,就叫当季热推款。这样一来,热推款能被很快抢售一空。” 阿春听得呆滞,对二人的嘀嘀咕咕懵懵懂懂,只知说到最后,母女两人相视一笑,眼底同时闪过一道诡异的光。 被她抱在怀里的白狐狸眼角一抽。 阿狸:…… 这都能说到一块去,你们一家人指不定有点什么问题。 “阿春姑娘,进来坐。” 孟轲朗声招呼,指了指门边青面獠牙的僵尸:“这是今日府中的客人。我们打算试着用僵尸送货。” 僵尸。 送货? 这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词语,是如何组合在一起的?! 阿春脑子里一片混沌,迟疑看向对面的僵尸。目光相撞,僵尸的神情亦是困惑—— 画皮妖?脂粉铺子?这俩有关系么? 两两相望,各有各的震惊,各有各的茫然。 孟轲话音方落,院中响起一道清脆女声。 “它叫青青。” 来人是个浓眉大眼的年轻姑娘,在清寒深冬里,只穿了件轻盈的金缕裙,衬出单薄身形。 陌生的面孔。 施黛注意到,这姑娘眼底有两个浓郁黑眼圈。 “我名宋凝烟。” 她打了个哈欠,似是没睡醒:“孟老板请来的镇厄司赶尸人。” 她话说完,廊道拐角走出另外两道人影。 一人是个十三四岁的男孩,眉眼与施黛有几分相似,双目狭长、薄唇紧抿,较之后者多出戾气,满脸不耐。 另一人是黑衣女子,眉目清秀、瘦削高挑,腰间挂着个雕刻有獠牙的深黑色面具。 与施黛四目相对,黑衣女子扬唇笑开:“黛黛。” 施黛冲上前去一个熊抱:“流霜姐姐!” 这是与原主一起长大的沈流霜。 沈流霜无父无母,尚是婴儿时,就被爹娘弃于荒野。恰巧孟轲路过,将她抱回府中抚养。 沈流霜疏懒随性,对原主一等一地好,二人情同姐妹,一起长大。 至于沈流霜身侧的男孩。 施黛从姐姐暖融融的怀里探出脑袋:“云声也在?” 施云声,她的亲弟弟。 比起原主养尊处优,施云声的命途坎坷许多。 施敬承身为镇厄司指挥使,被诸多邪修视为眼中钉。 邪修敌不过施敬承,只能在他子女身上打主意—— 施云声四岁时被几名邪修掳走,丢弃于荒野之中。 出于报复,邪修将一枚妖丹强行注入他体内,令施敬承之子成了个半人半妖的怪物。 而讽刺的是,正因这颗妖丹中蕴藉的气息,年仅四岁的孩子被狼群认作幼崽、抚养长大,奇迹般活了下来。 四个月前,施云声被寻回施府。 九年光阴过去,他早已将人族之事忘了个一干二净。 最初回到施府时,施云声不会说话、不会用筷、连直立行走都极为艰难,无论见到谁,都神情狰狞龇牙咧嘴,恨不能上前咬断对方脖子。 到现在,这孩子逐渐掌握人言,讲话虽不利索,也算能正常沟通。 只有一点没变。 施云声见到人,依旧一副凶巴巴恶狠狠的模样,包括面对爹娘和施黛这个亲姐。 像只张牙舞爪的小狼。 对上施黛含笑的目光,施云声磨了磨后槽牙,一言不发别过头去。 “云声听说有僵尸,想出来看看热闹。” 沈流霜笑道:“毕竟是孩子。” “谁、谁想看热闹?” 施云声黑眸晶亮,剑眉蹙紧:“你简直…七嘴八舌!” 施黛循循善诱,耐心教导:“七嘴八舌不是这么用的。这种时候,用‘实话实说’更恰当一些。” 施云声说话不利索,成语更是学得一塌糊涂,时常被施黛纠正。 闻言想也没想,重新瞪起双眼,看向沈流霜:“对,你简直实话实说!” 施云声:…… 施云声:??? 意识到自己被坏女人蒙骗,施云声朝着施黛龇牙咧嘴。 “宋凝烟是我在镇厄司的同僚。” 沈流霜觉得逗小孩有趣,噗嗤一笑:“她年纪虽然不大,已经是赶尸人中的佼佼者,操纵僵尸很有一手。” “听说今夜有人用了傀儡术。” 宋凝烟轻抚那只名为“青青”的僵尸侧脸,打个哈欠:“赶尸人没法像傀儡师那样操控生人与妖物,却有个远胜于他们的优势——” 宋凝烟道:“傀儡术能够操纵的范围极其有限,而我们赶尸人,可以驱使僵尸行千百里之外。” 千百里之外! 施黛眼神一亮:还能长途运输! 孟轲双手环抱,倚靠阑干:“我与黛黛已想好招牌,就叫‘送了么’,言简意赅。” 施黛想了想,补充一句:“为了彰显送货员身份,还可以让僵尸穿上特制的服饰。黄色长衫怎么样?比较显眼。” 默默倾听的阿狸:…… 送了么,黄色长衫,它听着怎么如此耳熟。 用着饿了么的招牌,却让僵尸穿戴美团的黄色制服,这何尝不是一种脚踏两条船。 施黛刚刚回家,没见过僵尸的健步如飞,很是好奇:“能让它再跳一跳,给我看看吗?” 宋凝烟并未言语,手中现出一张符箓,贴在僵尸青青的后背上。 得到指令,青青涣散混浊的眸底溢出一线明光,如冬日飞鸿,轻松跃上围墙。 施黛十分捧场地开始鼓掌。 僵尸是身死之人,不如活人思维敏捷。青青用了好几息功夫,才明白她的动作属于夸奖。 青灰脸庞淌过一抹僵硬微笑,僵尸再次一跃而起,跳上铺满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4. 第四章 江白砚房中尚未燃烛。 一轮清月明浑似水,铺开单薄光晕。江白砚额前的碎发仿佛被月色浸湿,定神看去,才发觉是溢出的冷汗。 根据原主的记忆算算日子,这几天恰好是血蛊发作的时间段。 血蛊。 这两个字在心头滚上一遭,施黛攥了攥袖口。 从《苍生录》中透露的只言片语来看,当年江家灭门惨案牵连甚广、扑朔迷离。江白砚要想调查真相,必须借助施敬承与镇厄司的力量。 血蛊是他为了留于施府,亲手给自己套上的枷锁。 哪有人会对自己这么狠的。 她问话时仰着头,目光在江白砚脸上逡巡一圈,察觉对方轻微的颤抖,笃定了猜测。 听说这种蛊毒阴邪狠戾,疼起来能要人半条命。江白砚居然还能神色如常与她对话,不得不说,是个狠人。 一墙之隔,江白砚立在窗边看她。 眼底汹涌的暗潮被瞬息压下,连带杀意一并消散无踪。 即便心中填满杀戮的欲念,当他开口,仍是一派温和:“嗯。” 这种眼神让阿狸打了个哆嗦。 江白砚这家伙……刚才一定在想,究竟割破施黛的心口还是脖子。 察觉到危险,狐狸尾巴不由自主竖起老高。 阿狸抬头,直勾勾撞进江白砚的双眼。 那是一对漂亮的桃花眼,带了似笑非笑的戏谑,令它脊骨一冷、头皮发麻。 江白砚在看它。 他……莫非发觉它神态不对劲了? 它本就是极为脆弱的天道残片,依靠最后一丝力量,才附着于这只狐狸的身体里。 要是哪天被江白砚一剑干掉…… 心底悚然,小白狐狸佯装出懵懂无知的模样,乖巧趴回施黛身上。 因为在镇厄司当差,施黛身上常备金疮药和小刀,这会儿毫不犹豫掏出一把短匕,刀锋凌厉,横在指尖。 血蛊这东西顾名思义,会让江白砚渴求她的鲜血,就像吸血鬼的本能冲动。 然而吸血鬼的故事大多伴随凄美的糜丽之感,男女主要么咬手指,要么啃脖子,暧昧得难舍难分—— 与她和江白砚的相处方式差了十万八千里。 先不说大昭讲究男女大防,就凭原主对江白砚满心戒备的态度,也绝不可能让他碰自己。 每每血蛊发作,都是由原主割破掌心,将血液滴在杯中,交给江白砚。 主打一个非接触式隔离。 从记忆中看,割破手掌只是一眨眼的事,但真做起来…… 施黛握刀的右手微僵。 她生活在风平浪静的二十一世纪,受过最严重的伤,是切菜时不小心割破手指,以及八百米跑时摔了一跤。 每次看吸血鬼相关的电影,施黛脑子里闪过的第一个念头不是浪漫,而是好疼。 一个好端端的人,被当作鸭脖啃,能不疼吗。 看出她的踌躇不定,江白砚轻笑一声,递来一把明晃晃的黑金小刀: “此刀锋利。施小姐只需用它划破指尖,再将刀交还于我便可。” 施黛:“指尖?” 指尖就那么点儿血,怎么滴进杯子里? 她微微一愣,一仰头,望见江白砚轻颤的长睫。 他显然疼得厉害,眼底没什么笑意,下唇不知什么时候被咬破,露出一个红艳艳的豁口。血渍散开,落在唇边那颗小痣上,格外醒目。 像是无声的催促。 见他这副模样,施黛哪里敢耽搁,手起刀落,在指尖割开血口。 疼痛如期而至,却比不得江白砚正在承受的半分,将黑金小刀递给他时,施黛忍不住想: 如果她是江白砚,肯定早就哭得没了力气。 接过小刀,江白砚垂头,将沾染鲜血的刀锋衔入口中。 薄唇抿起,舌尖触到刃上滚烫浓稠的液体。 好似猫咪舔舐溪水,他眉眼低垂,将鲜血卷入舌尖。 施黛看着他的动作,莫名生出怪诞的错觉,仿佛江白砚并非刀尖舔血,而是在涂抹口脂。 因为太疼,他的唇色淡而薄,此刻轻轻抿起,染着刀刃上的殷红血珠,像是刀锋开出的灼灼桃花。 察觉她的目光,江白砚掀起长睫,同她四目相对。 施黛看得大大方方:“江公子,好些了吗?” 喉结滚动,咽下血珠,江白砚扬了下嘴角。 他被疼得没什么力气,靠在窗边微微颔首:“无碍。多谢施小姐。” 施黛正在给指尖的血口涂抹金疮药,不习惯疼痛,轻嘶一声: “没事就好。江公子血蛊发作,为什么不来找我?若非我与青青路过此地,你岂不是要疼上一整晚?” 江白砚不置可否,看向她手指上的伤痕。 她划得急了,伤口有些深,但于他而言,连轻伤都算不上。 仅仅这样,就能让她觉得疼吗? “对了……我不是有意闯进江公子院里的。” 想起与青青一同狼狈坠地的情景,施黛摸摸鼻尖,不太好意思:“娘亲给你说过僵尸送货的事吗?我们在试验僵尸的持久度。不知怎么回事,稀里糊涂就摔进林子了。” 她晃了晃从青青身上撕下的符箓,抬手指向不远处的竹林:“它叫青青,今晚带我在长安城中绕了大半圈。” 竹林里,被撕下符箓的僵尸呆呆立于树影间,与施黛目光相撞,歪了歪脑袋。 江白砚对僵尸毫无兴趣,瞥向施黛被冬风吹得乱糟糟的发顶:“施小姐今日心情不错?” “相由薪生嘛。赚钱赚得多,心情自然就好啰。” 提起这一茬,施黛笑意绽得更开:“对了,今晚作乱的傀儡师找到了吗?” “尚未。” 江白砚语气淡淡,忽地话锋一变:“施小姐之前说,你在捉妖时磕破了头。” 出于本能地,趴在施黛肩头的阿狸感到一缕杀意。 不对劲。 江白砚怎么突然提起这个话题? 白狐默默绷直身体,窗边的江白砚仍是含笑。 他的笑意过分温柔含蓄,如同被描摹于唇边的虚假弧度,不知是不是错觉,隐约显出一丝讥诮冷意:“过去之事,一概不记得了么?” “大概记得一些。” 施黛应道:“怎么了?” “只是觉得,施小姐方才放血时,动作生疏得很——原来是忘了。” 江白砚低声:“从前施小姐不会这般待我。” 江白砚来历不明,原主对他颇为忌惮,莫说亲近关照,连一句话都不愿同他说。 至于血蛊之痛,在原主看来,纯属他自作自受。 “我这不是,忘了很多事么。” 江白砚心中对她必然有怨,施黛很有自知之明:“和江公子有关的记忆,我大多记不清了。” “今日相见,施小姐待我极好。” 江白砚凝睇她双眼,笑意更浓几分:“往后,也能这样吗?” 不对劲。 太不对劲了。 阿狸头皮发麻。 这绝对不是江白砚能讲出的话。 强烈的错位感令它如鲠在喉,又一次预感到扑面而来的浓郁杀意。 它下意识觉得不能应答,可在施黛的认知里,江白砚纯良无害、毫无攻击性。 果不其然,它听见施黛的声音。 施黛道:“自然。江公子今日救我一命,我日后也会保护你。” 寂静夜色里,响起一声轻笑。 清朗温润,如冬日化开的薄雪,初听清清泠泠,待细细分辨,方能窥见冷意。 长剑出鞘之声清越如风,再眨眼,剑锋已横于施黛侧颈。 如同毒蛇吐信,停在与皮肤毫厘之距的半空。 “可在下觉得,施小姐不似失忆,而是被……” 纯良笑意褪去,江白砚露出玩味之色,尾音沉沉,滋生潮涌般的侵略性:“夺舍了。” 瞬息的寂静。 不止空气,连血液与心跳都仿佛凝固。 阿狸愣在原地,一时没回过神。 施黛的性格与原主其实大差不差,直率明快,喜欢撒娇,少了几分任性,多出些娇憨,无伤大雅。 没想到会被他如此直白地戳破,一道刺骨寒意自足底腾起,顺着骨髓攀附而上,充斥全身。 它一颗心悬到嗓子眼,却意外发现,施黛似乎并未被吓到。 像是早有预料一样。 被一把剑横在脖子上,施黛当然不太好受,抿了下唇,右手攥紧又松开,对上江白砚视线:“江公子何出此言?” 江白砚轻哂:“施小姐知晓缘由。” 施黛的转变过于异常。 他们之间的联系本应仅限于血蛊,施黛对他的情绪,唯有恐惧、排斥与厌恶。 而不是如今日这般,毫不设防出现在他身前,说些令人匪夷所思的话。 她的关照与在意,于他眼中无异于沁着毒的甜腻饴糖,令人作呕。 施敬承贵为镇厄司指挥使,施黛倘若真被妖邪附体,按理来说,能被很快看出。 或许她并未被夺舍,真的只是失去了记忆,真真假假,江白砚一概不关心。 他只想知晓,眼前此人接近他的原因。 她想接近他、利用他做什么? 出乎意料地,施黛并未如他所想那般,被吓得瑟瑟发抖脸色惨白。 意味不明打量她一瞬,江白砚长睫轻颤:“施小姐不怕死?” 呸,世上哪有不怕死的人。 施黛深吸一口气。 早在江白砚说出那句“你在捉妖时磕破了头”时,她就隐隐意识到,这人对她起了疑心。 都说失忆是块砖,哪里需要往哪搬,现在看来,还是有塌房的风险。 施黛从小就是直来直往的性格,最受不了明明长着一张嘴,却把话憋在心里不说。 原本做好了心理准备,打算和江白砚说开,他突然拔剑横在她脖子上,倒是大大超出预料。 江白砚,好像比她想象中更凶一点。 感受到脖颈旁侧剑锋的冷意,施黛飞快应声:“当然怕死。之所以没躲开,只是因为我腿软了。打个商量,能不能把剑收掉?” 头顶传来一声低笑。 长剑并未挪开分毫,江白砚俯身,拉近二人距离。 问句被他生生压成不容置喙的陈述句,嗓音温和,却透出令人不寒而栗的冷:“施小姐怕我?” 阿狸浑身紧绷,屏着呼吸趴在施黛肩头,垂首看去,剑光寒冽如冰。 江白砚身量极高,与施黛之间隔着一扇敞开的窗,因距离近,覆下一片漆黑如墨的影子。 那双含笑的桃花眼满溢戾气,压迫感太盛,只一眼,便令它四腿发软。 完蛋。 完蛋完蛋完蛋,这种时候应该怎么办? 施黛身为原主转世,魂魄与这具身体彼此契合,哪怕请来镇厄司中的巫祝萨满,也不可能察觉她已换了芯子。 关键是……江白砚如果想伤她,哪会在乎施黛究竟是不是原主? 他对原主可没丝毫好感。 如今他已经动了杀心,虽然受制于血蛊,无法将施黛置于死地,却有无数种办法令她销声匿迹、生不如死。 自幼在邪术里长大的疯子,有什么事做不出来。 阿狸在心底骂了句脏话。 曾经那位“施黛”的确怕他。 但凡知晓江白砚过去的人,都会对他敬而远之,毕竟邪修二字的分量,足以将他钉死在耻辱柱上。 什么是邪修? 阴戾凶残,杀人如麻,修炼见不得光的邪门术法,不被正道所容。 事实是,江白砚的确如此。 当下的情形不允许它轻举妄动,只能屏住呼吸,时刻准备扑上前去,为施黛争取时间。 以施黛的性格,应该会说些好听的体己话吧? 譬如“我相信你不是坏人”“我只是想对你好”之类—— 江白砚会吃这一套吗? 求求了,无论如何,千万要苟住! 它正提心吊胆胡思乱想,猝不及防,见施黛忽然伸出右手。 她的动作轻而快,勾出一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5. 第五章 事实证明,僵尸耐力有限,没办法跑马拉松。 从江白砚的院中离开后,施黛乘着青青一路回到施府前院,和等候在这里的其他人汇合。 “看样子,我的符箓顶多控制它远行两个时辰。” 宋凝烟抚摸青青的脸颊:“两个时辰,够吗?” 僵尸双目微眯,蹭了蹭宋凝烟掌心。 “当然够。” 施黛展颜一笑:“两个时辰,不仅能让僵尸行遍长安城,还可以去一趟周边城镇。单是长安城里的送货生意,就能赚一大笔钱。” 虽然做不了长途快递,短距离的外卖也很好,都是赚钱,她不挑。 孟轲也很满意。 僵尸速度快、效率高,最重要的是很能打,实力远远超过大多数镖师,不用担心被半路劫货。 妥妥的送货天选之子啊! 趴在施黛肩头的阿狸:…… 从声名赫赫的凶物,一朝沦为大昭送货员,僵尸它不要面子的吗? 僵尸不会觉得疲累,青青狂奔这么久,到现在生龙活虎。 被夸得开心,声名赫赫的凶物原地蹦跳两下,嘴角半扬,一副还能大战三百回合的样子。 阿狸:…… 好吧僵尸它不要面子。 “至于阿春姑娘,我明日带她去脂粉铺子看一看。” 孟轲笑得像只狐狸:“你与青青离开后,我们讨论出一个绝妙的主意。可以让阿春帮僵尸上妆,让它们看上去与常人无异,走在路上,不会吓到人。” 一加一大于二,这叫组合牌。 等一群人商量结束,施黛回房歇息,已是丑时。 阿狸困得眼皮子打架,趴在她肩头半睡半醒,突然听见施黛轻咦一声。 睁眼才发现,施黛卧房的窗口前,落了个纯黑信封。 信封上绘有暗金色繁复纹路,是镇厄司专有的印记。 来活了? 踏着落雪走上前去,施黛打开信封,不出所料,看清一行龙飞凤舞的大字: “明日酉时,镇厄司。” 奇怪。 《苍生录》里,原主没收到这封信来着。 “这叫蝴蝶效应。” 阿狸说:“在原主的人生轨迹里,她今天主动去过镇厄司,领了个捉妖任务。你在半路上遇见画皮妖,和她的经历不同。” 说完遗憾地轻叹口气:“可惜,如果你跟着剧情走,能未卜先知。” 施黛对此没什么兴趣。 与其如履薄冰紧跟剧情,吃些“未卜先知”的红利,不如按照自己的喜好,随心所欲来活。 将信纸叠好,施黛进入卧房。 “说起来,”施黛扭头,看向那团雪白的毛绒绒,“你提到过的那场灭世之灾,要怎样才能找到线索?” “近日并无端倪。” 提起这事,阿狸打了个激灵:“过段时间,大昭将渐生异变。你在镇厄司好好干,多关注风声。” 施黛:“没问题。” 大昭在她看来,如同一幅描绘有万千神鬼妖邪的画卷,诡谲却绮丽。 能在镇厄司中多见识见识,正合她意。 天色已晚,月华掩入层云之中。 施黛摸摸小白狐狸毛绒绒的脑袋:“明天见,晚安。” * 第二天起床前往膳厅,施黛正巧遇上江白砚。 他口味清淡,常吃素净的汤面糕点。 不像施黛,什么美味来什么,酸甜辣样样喜欢。 这人用膳的习惯也和她不同,半垂着眼慢条斯理,正在吃一碗阳春面,安安静静的,脊背笔直。 施黛没忘记昨晚血蛊发作时的景象,瞥见他苍白的侧脸:“江公子,你身体好些了吗?” 脸上血色很浅的样子。 再看被他亲手划破的掌心,没缠绷带,血倒是止住了,现出一条暗红长痕。 江白砚抬眸。 昨夜他将剑锋横在施黛脖颈,换作旁人,已对他退避三舍。 看她泰然自若的神色,像是当真不在意。 循着施黛的目光,瞥向掌心狰狞的血痕,江白砚淡声:“无碍,多谢施小姐。” “你缠缠绷带比较好。” 施黛好心提醒:“否则伤口可能更严重。” 哪怕涂了药,也是会感染的。 施黛莫名怀疑,江白砚是不是连药也没擦。 “小姐。” 侍女采枝候在一旁:“来用膳吧,今日厨娘做了你爱吃的单笼金乳酥。” 说起吃的,施黛一瞬回神:“是不是还有软枣糕?我闻见香味了。” “是。” 采枝笑道:“原本还做了鱼汤,没成想突然跑进一只猫,把鱼给叼了。” 施黛觉得有趣,噗嗤一乐:“那只猫是飞檐走壁进来的?能进府里的院墙,轻功了得啊。” “结果还是被逮住了。” 孟轲的声音从身后响起:“你看,猫赃并获。” 施黛回头,孟轲怀里抱着只黑猫,与沈流霜站在膳厅门前。 孟轲嘴里闲不下来:“早些时候,我和流霜来膳厅,刚好见它窜出来。” “流霜一把就给它擒了。” 孟轲低头,轻捏黑猫侧脸:“跑得倒快。” 黑猫睁大一双圆润的眼,巴巴看着她,可怜兮兮。 施黛眼一弯,合拢它两只前爪,朝孟轲拜了拜:“大人,草猫知错了。饶了我吧。” 她的笑声清凌凌,带着点儿向孟轲撒娇的意思,落在耳边,如清泉激石。 江白砚撩起长睫,眼风恰好扫过施黛白皙的侧脸。 长安的世家子女往往温静得体,举手投足带有矜贵之气。 与之相比,施黛的性格实在称不上循规蹈矩—— 爱吃爱玩,只要觉得高兴快活,便不加掩饰地笑开,生机太盛,叫人无法忽略。 这样的人,江白砚难以理解。 正如他不明白,一只平平无奇的黑猫,为何能引得她眼笑眉舒。 他从不觉得这些动物有什么特别,五花八门的糕点于他而言,用处也仅限于裹腹。 遽然间,正在逗猫的施黛侧过脑袋。 四目相对,她勾起唇边,握着猫爪子挥了挥:“江公子要来瞧瞧吗?” 指腹轻蹭掌心的刀痕,痛意给予他短暂的欢愉。 与施黛对视须臾,江白砚移开视线:“多谢,不必。” * 酉时是傍晚时分。 施黛这次前往镇厄司,身边除了阿狸,还跟着道小小的影子。 ——施云声沉着脸走在她身边,偶尔鼓一鼓腮帮,踢飞路上的小石子。 这孩子被从狼群寻回施府后,在学堂念了一段时间的书。然而施云声对念书毫无兴趣,反倒热衷于向施敬承学刀。 今天听施黛前往镇厄司,小孩眼中露出羡艳之色,很快又被他死死压下。 施黛敏锐察觉,大大方方问了他,想不想去镇厄司看看。 “我、我没有很想去。” 一边乖乖跟在她身边,施云声一边结巴小声嘟囔:“只是勉为其…难。” 施黛笑着伸手,摸上他脑袋:“好好好,勉为其难。” 这是什么? 口是心非的傲娇小狼,先摸一把,果然是软乎乎的。 被施黛突然袭击,施云声脊背微僵,喉咙里发出低低轻呜,用黑黢黢的眸子瞪她一眼。 可惜气势软绵绵的,毫无威胁性。 大昭境内,各州都设有镇厄司,司掌鬼神妖邪之事,广聚三教九流之人。 长安城中的这一处,是总司所在。 朱门大敞,金丝楠木匾额厚重庄严。称不上奢华,却蕴藉浓郁灵气,最为瞩目的,是形形色色穿行其间的人。 藏地行僧、苗疆蛊师、道门修士、南海乩童皆汇聚于此,无论来多少次,施黛都打心底里觉得新奇有趣。 目光一转,不经意间,施黛触到一道熟悉的影子。 江白砚居然也在镇厄司,跟前站着个面露喜色的陌生少年。 他今日穿了身广袖竹纹长袍,即便腰间配着剑,也瞧不出太多杀伐之气,像个前来赏玩冬雪的世家公子。 施黛还没出声,就见身侧寒光一闪—— 施云声拔刀而起,猛地冲向江白砚。 江白砚没抬头,长剑已出鞘,不偏不倚,迎上施云声的长刀。 刀剑相撞,在冷风中发出清冽鸣响。 磅礴剑气锐不可当,施云声闷哼一声,被震得迅速退开。 ……可恶! 小孩气势汹汹收刀入鞘,没忘瞪江白砚一眼,满脸不服气。 江白砚神色不变:“施小姐,施小少爷。” 施黛暗暗叹了口气,有些头疼。 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施云声把江白砚视为头号劲敌,每天都想和他打上一架。 理所当然地,一次也没赢过。 “江公子为什么在这里?” 施黛侧了侧脑袋:“还有这位……” 方才施云声与江白砚动了手,受惊最重的,是那名陌生的锦衣少年。 此人年纪不大,岁数与施黛相仿,眉目隽秀,穿得那叫一个泼天富贵。 乌发以价值不菲的玉冠束起,身披白狐大氅,腰间系着锦绣香囊,右手戴了个翡翠色玉扳指,晶莹剔透。 这位一看就很贵的公子被吓得不轻,一张脸煞白到极点,整个人往后一退,险些摔倒。 “在、在下阎清欢。” 勉强稳下心神,少年掏出一块手帕,拭去额角汗珠:“今日第一次来镇厄司……见笑了。” “他是摇铃医。” 见施云声面露茫然,江白砚解释道:“摇铃医修习医道,是走街串巷的江湖郎中,只需摇响手中铃铛,百姓听见铃声,便可求医问药。” 施黛听说过这种大夫。 印象里,摇铃医四海为家,身无长物,眼前这个…… 施黛看了看阎清欢手上价值连城的玉扳指。 “这是我爹送我的。” 感受到她的视线,阎清欢赧然道:“我从小研读医术,半月前决定成为摇铃医,这才离家来到长安。” 施黛一愣:“阎公子不是长安人?” “我从江南越州来。” 不知想到什么,阎清欢激动握拳:“话本子里,行侠仗义之事大多发生在长安,我是慕名而来。” 话本子。 捕捉到关键信息,施黛了然点头。 明白了。这是位看多武侠小说,憧憬斩妖除魔的富家少爷。 事实的确如此。 阎清欢一颗心七上八下,紧张兮兮攥紧衣袖,看着跟前三人。 昨夜他辗转难眠,第二十五次看完了《斗破长安》,对镇厄司满怀期许,畅想到清晨。 现在一看,果然不同凡响。 这就是传说中的长安城总司吗? 好惊险,好江湖,连问候人的方式都这么别致,彼此用刀剑来招呼。 他不会哪天,被人亲切问候死吧? “我叫施黛,这是我弟弟,施云声。” 施黛笑了笑:“阎公子与江公子认识?” “第一次见。” 阎清欢难掩兴奋:“我昨日得到命令,从今天起,和你们一队查案。” 一队? 施黛看向江白砚。 镇厄司共十二卫,每一卫中,分设三个小队。 施黛不久前加入镇厄司,目前属于闲散人士,没有固定的队伍。 也就是说…… “镇厄司有令,我们三人暂定一队。” 江白砚语气寻常:“长安城内傀儡师一事,由我们探查。” 施黛:“傀儡师?我们昨夜遇上的那个?” 施黛很有自知之明。 她和阎清欢都是初出茅庐的新人,江白砚虽然刚入镇厄司不久,却已崭露头角,破获了好几起大案。 让江白砚领着他俩,属于老带新。 从另一个角度来想,这个任务被交给他们,说明不难。 “正是。” 江白砚自怀中掏出一张薄纸:“这桩案子很有意思。昨日永庆坊大乱,被傀儡术操纵的,都是画皮妖。” 施黛好奇探头:“这张纸又是什么?” “画皮妖出现的同时,有人将一则志怪故事写于纸上,贴在长安城墙。” 江白砚将纸页递给她:“故事中,一名富商作恶多端,抛妻弃子、强抢百姓家财,还将一个年轻孤女强娶为妾。成婚当夜,竟见孤女褪下人皮,袒露枯骨。这则故事,名为《画皮》。” 画皮,恰好对应画皮妖。 施黛心下微动,点了点头。 “更有趣的是,《画皮》里写,主人公住在永庆坊——” 江白砚扬了下嘴角:“昨日永庆坊唯一的死者,就是个名叫穆涛的商人。只不过与《画皮》不同,此人不曾抛妻弃子、强抢民女,反而是个为人称道的善人。” 无论如何,死者身份和死亡地点都能对上,这绝非巧合。 阎清欢听完,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他他他、他看过的那些恐怖故事都没这么刺激。 施黛恍然大悟:预告杀人。 她以前看的侦探小说里写过,有些凶手会利用暗语或故事的形式,提前昭告杀人对象和地点。 通过这种方式,能很大程度上引发恐慌、博取关注。 “昨晚我遇见过一只画皮妖,据她所说,傀儡师下的指令,只是让她吓唬人。” 想起阿春说过的话,施黛若有所思:“所以……傀儡师没打算对平民百姓动手,真正想杀害的,只有穆涛一人而已。” 既然只想杀一个人,傀儡师为什么要操控那么多画皮妖,闹得满城风雨、人尽皆知? 杀鸡焉用牛刀啊。 施黛没来得及思考更多。 一道惊呼打断思绪,如利箭刺破暮色。 “不、不好了!” 来人是个身着粗布短衣的中年男子,匆匆忙忙奔至镇厄司门前,满面惊慌:“大人,芙蓉园中被人贴上了那种纸…那种写了故事的纸!” 是前来报案的百姓。 施黛心口一跳:“故事里有没有死者,死在什么地方?” 男子结结巴巴:“昌、昌乐坊!” * 傍晚的长安城华灯初上,晚霞瑰丽。 赶往昌乐坊的路上,阎清欢紧张得险些忘记呼吸。 是命案。 他进入镇厄司的第一天居然就遇上命案,看样子,还是一桩连环大案。 报官的中年男子不敢撕下芙蓉园中的纸页,凭着记忆,为他们阐述了大概。 这次的志怪故事,名为《缢鬼》。 顾名思义,是上吊而亡的鬼魂。 故事主角是个道貌岸然的教书先生,因贪念太盛,夺走邻家治病的救命钱,致使邻人全家自缢身亡。 结局不必多说,恶人有恶报,教书先生被冤魂缠身,惨死家中。 如果和昨夜的情况一样,今晚昌乐坊中,会死去一名教书匠。 看出阎清欢的拘谨,施黛温声安慰:“别害怕。江公子剑术高强,有他在,不会出事。” 江公子? 听她这样说,身旁的施云声轻嗤一声,下一刻,被人摸了摸脑袋。 施黛忍笑对阎清欢道:“我弟弟的刀也很厉害,待会儿让你瞧瞧。” 这是实话。 她记得施云声在刀术上天赋异禀,小小年纪,已参透好几本复杂的刀谱。 她夸得直白,小孩抿唇别开视线,耳后微热。 花…花言巧语。 没进昌乐坊,就能察觉一股压抑死气。长街中黑雾渐起,鬼影徘徊。 因是医者,阎清欢对武艺一窍不通,朝队友身旁靠了靠,余光瞥见冷着脸的施云声。 这孩子一路跟来,自始至终面无表情,只在听施黛夸江白砚时面露烦躁。 看神色,居然比他这个大人更加镇定。 不行,不能这样。 他为斩妖除魔来到长安,身为侠士,哪能比一个孩子胆小。 压下心底慌乱,阎清欢深吸一口气,与另三人步入昌乐坊中。<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6. 第六章 斩杀妖邪本是除魔卫道的善举,此时的江白砚,却令人悚然。 少年身姿颀长,腰身勾成细瘦一笔,立于森冷月下,如出鞘直刀。 剑气沉淀,凝为纯然杀意,随他抬手,刺穿最后一只活着的妖物心口。 他动作极慢,剑尖缓缓没入,似在感受那妖物的绝望与痛楚。酣畅淋漓的杀戮带来无尽快意,令眉梢漾开浅浅弧度。 只他一人,便比诸多妖鬼戾气更甚,叫人不敢靠近。 施黛身后的百姓们退开几步。 “施、施姑娘!” 一名妇人拽住施黛袖口,嗓音发颤:“这是……” 对人们的惶恐之色视若无睹,江白砚抬手,拭去颊边血迹。 他看见施黛眼中的讶然,这位娇生惯养的大小姐,显然被吓住了。 京城学剑的世家子不少,然而练剑的目的,大多是为风雅。 王公贵族哪有拔剑御敌的时候。那些恪守繁复礼仪、绮丽婉约的招式,于他眼中从不是剑法。 剑之一道,就该锋锐肃杀。 喷溅的鲜血、碎裂的骨骼、无休止的剧痛,皆令他着迷。 像施黛这样的千金小姐,恐怕从未见过此等屠戮之景。 所以……她会如何看他? 像从前那般畏惧他、憎恶他吗? 如此想着,江白砚感到一丝奇异的期许。 自从施黛撞破脑袋,她的所思所想,变得令人难以琢磨。每每同她对话,都让他生出微妙的困囿之感。 他不喜这种感受,若施黛能就此远离他,倒也不错。 距离他几步之遥的地方,施黛呼吸微窒。 ——她承认,自己确实被吓了一跳。 原因有二。 其一是死在江白砚剑下的魑魅魍魉太多,鲜血染了满地,熏得人难受。 腥血味道太浓,她脑子接受了,生理还在本能地排斥。 其二是因为,江白砚未免太强了些。 仅凭一人将院中妖鬼屠戮殆尽,看他神色如常,恐怕没用全力。 难怪《苍生录》里讲,他是镇厄司后辈中的战力天花板,诚不欺她。 施黛咸鱼狂喜:有这样的人做队友,岂不是相当于跟年级第一进了同一个学习小组。 江公子带带! 与江白砚汇合,她心情很是不错,余光瞥过身旁的百姓,蓦地顿住。 除她以外,所有人脸上皆是惶恐,戒备着院中那个浑身染血的人。 他们在害怕。 《苍生录》提起过,江白砚在邪修的囚禁中长大,为人处世或多或少与常人不同,除妖时,通常是用玩命的打法。 简而言之,很疯。 因为这个原因,江白砚被不少人猜疑忌惮—— 都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被邪修养在身边数年,剑意凶戾嗜杀,心境怎会澄明。 这些流言蜚语被施敬承压下,江白砚就算听见,不过一笑置之。 这多不公平。 他除妖是为保护百姓,却因过往经历,被当作怪物一样恐惧。 ……江白砚又不是自愿去做邪修替傀的。 剑尖不断滚落糜红血花。 见施黛不语,江白砚轻抚剑柄。 她是个奇怪的人,头脑受伤后,极少对他流露厌恶与胆怯。越是如此,江白砚越想撕裂平和的假面,毫无遮掩向她展示: 你看,我就是这样糟糕透顶。 到那时,她是否会流露惊惧之色? 长剑轻触地面,发出不甚清晰的轻响。 江白砚提着剑,步步向她靠近。 施黛肩头,阿狸瑟缩一下。 如今众目睽睽,江白砚不可能对施黛动手。但…… 真的很吓人啊! 江白砚的疯劲真真切切刻在骨子里,纵使生有一双含情眼,也难掩狠戾之气。 尤其现在,杀戮的余韵尚未散去,颊边飞溅的鲜血好似花枝攀缠,凶且艳,妖异至极。 “施小姐。” 停在她跟前,江白砚薄唇微扬:“在害怕?” 一个恶劣至极的笑,满含讥诮。 手中长剑折射出粼粼冷光,映在他眼底,好似白霜。 然而他的笑意只维持了短短一息。 施黛应声抬头,直勾勾对上他目光,眼底不似恐惧,而是…… …惊喜? “江公子。” 回想江白砚斩杀妖邪时的炽盛剑光,施黛双眼微亮:“好厉害!” 江白砚:……? 施黛没什么弯弯绕绕的心思,想法很简单。 做了好事却被嫌恶,无论是谁都会难过。她不介意夸夸江白砚,让他开心些。 有话直说,这个道理她懂。 因是真心话,施黛吐字如倒豆,语速飞快: “那一招剑法叫什么名字?满院子的妖邪都是你解决的?江公子剑术这么厉害,我为你鼓掌鼓到螺旋飞天疯狂全旋再绕月飞行三百圈!还有——” 讥讽的话语噎在喉咙里。 江白砚竟不知如何应答。 冬日天寒,施黛穿着身雪白斗篷,梳了兔耳般的交心髻,一笑起来,好似毛绒绒的雪兔。 她率真纯粹,凝神看着某人时,直白又认真。仿佛将所有炽热的、雀跃的情绪杂糅于一根引线,轻轻一点,就轰然溢开。 令人难以招架。 在这场对峙般的对视中,江白砚首先移开视线。 同一时间,耳边响起她的笑音:“还有,我今日才发现,你笑起来居然有酒窝。江公子日后多笑笑吧。” 趴在她肩头的阿狸:? 酒窝?什么酒窝?当江白砚提着把血淋淋的剑朝你走来…… 你在看他的酒窝?! 他当时明明笑得那么吓人! 震惊之余,又后知后觉想起,哦对,在施黛看来,江白砚是个阴郁孤僻的小可怜。 初生牛犊不怕虎,诚不欺它。 看江白砚此刻的怔愣之色,像是老虎被牛犊一口吞吃掉了。 该不该说,它有点儿幸灾乐祸。 江白砚颊边的酒窝,施黛确实今晚才发现。 她与江白砚总共见过几面,大多在黑灯瞎火的深夜,今天去了镇厄司,又满脑子都是案子,哪有功夫观察他的脸。 再说,江白砚很少对她真心实意地笑。 这间小院门口亮着灯笼,当江白砚持剑走来,她才总算看得清晰。 酒窝浅淡,映出盈盈月色,仿佛盛着江南的桃花酿,很是漂亮。 “……施小姐。” 沉默半晌,江白砚眸色沉冷,低笑一声:“你莫不是见到谁,都这样捧场?” 绝对是污蔑。 “我就算想给别人捧场,别处也没有能让我心甘情愿去捧的场子啊。” 施黛理直气壮:“我听说剑气越强,剑光越盛。方才江公子剑锋一亮,方圆几里的鸡都以为天亮了要打鸣——在别人那儿,我可没见过。” 唇瓣抿成薄薄一线,凝集的戾气被打散,江白砚黑眸深深,垂下眼睫。 施黛话语没停,望向满院尸体:“这里是不是住着位教书先生?他还活着吗?” 看现场情况,恐怕凶多吉少。 江白砚:“……” 江白砚被她一句话拉回思绪:“我入院时,他已被杀害于卧房中,尸体遭邪祟分食。傀儡师不知所踪。” 想来也是。 傀儡师敢在长安城中张贴杀人告示,一定会提前动手,确保不被镇厄司抓获。 傀儡师作案不留线索,就算不慎遗漏些什么,也会被徘徊于此的妖邪破坏殆尽。 要想查获此案,恐怕只能从两位死者的过往经历入手。 长剑入鞘,江白砚道:“我将妖邪剿灭,鬼打墙已破。镇厄司同僚应已镇压动乱,我们只需等候于此,待阎公子验尸即可。不过……” 四周静默须臾。 他忽地抬眸,意味不明笑了笑:“施小姐方才的夸赞之语,可还作数?” 施黛:? 施黛:??? 作数?什么作数?他他他不会在说那堆彩虹屁吧? 她可没办法螺旋飞天疯狂全旋还绕月飞行啊! 江白砚这句话被压得低,偏生他喉音轻而软,乍一听来,透出点儿乖驯的期许。 但……不是错觉。 对视之际,施黛分明在此人眼底捕捉到了一闪而过的促狭。 可恶,他是故意的。 江白砚好整以暇看着她。 他见过施黛许多表情,微笑,惊讶,一本正经。 今日是头一回,这姑娘在他面前目露怔忪,似被噎住,一双乌溜溜的杏眼睁得浑圆,欲言又止。 像是茫然,又像有些不服气。 让他觉得新奇。 她为何不怕他? 明明胆子不大,亲口承认过害怕昌乐坊中的鬼影—— 江白砚比那些鬼影危险得多。 他没有为难施黛的兴致,看了眼后者罕见的怔愣神色,扬唇挪开视线:“玩笑而已,施小姐不必介怀。” 话音未落,却见施黛从袖口掏出一张符纸,咬破自己的食指。 这回轮到江白砚愣住。 指尖涌出鲜血,她被疼得轻嘶一声。昨夜血蛊发作,施黛割破皮肤前,亦是一副慷慨就义般的神色。 他于是明悟,这姑娘很怕疼。 将食指按上符纸,施黛以血为引,勾画符文。 她已渐渐想起原主的全部记忆,只不过本身没怎么画过符,动作略显笨拙。 莹白指尖沁出鲜血,没过多久,一张粗糙符箓绘制完成,被她折叠成一个小小的黄色纸人。 伴随口诀声起,纸人软绵绵直起身来,舒展身体一跃而起,如同窜天猴般,径直腾空。 这是符术入门的纸人。 “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画符一次成功,施黛欢欢喜喜扬起嘴角:“这张纸人由我鲜血勾画,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7. 第七章 江白砚蹙眉看着施黛。 他幼时被邪修囚禁,待破解替傀之术、将邪修斩于剑下,便孤身一人四处漂泊。 被邪修绑在身边的那段时日里,江白砚所见之人不多,都是刀口舔血的亡命之徒,打家劫舍、杀人越货样样不落。 他年纪尚小,已明白何为人心险恶。 后来行于九州四海,江白砚见到另一种世间情态,或五陵年少鲜衣怒马,或细水长流烟火人家。 江白砚皆不在意。 世人于他如云烟,所谓众生百态,不过是画卷之上无甚区别的墨点,污浊无趣,在心中留不下痕迹。 但……他第一次见到如施黛这般的人。 如果旁人是大小不一的墨点,属于她的那一团,定要格外张牙舞爪些,扑腾晃悠的模样,仿佛随时能从纸上跃然而出。 江白砚猜不透她的心思。 尤其他此刻浑身染血、眼底杀意未散,身旁众人要么惊惶不定,要么退避三舍,唯恐沾染他的腥气与戾气。 唯独施黛叽叽喳喳说个没停:“江公子这样厉害,今后与我同行捉妖,还望莫要嫌弃。我已经在刻苦钻研符法了,不会拖你后腿的。” 江白砚轻哂一声。 他被厌弃久了,还从未得谁说过一句“莫要嫌弃”。 江白砚语气淡淡:“怎会嫌弃施小姐。” 话音方落,不远处传来一声低呼:“施小姐,江……江公子受伤了?” 这桩连环凶案虽由他们小队在查,但昌乐坊闹出这么大乱子,镇厄司当然要派人镇压。 阎清欢与施云声被几名镇厄司同僚护送而来,望见江白砚几乎被血染红的白衣,阎清欢结结实实吓了一跳。 江白砚:“并非我的血,不必忧心。” 他生有一双狭长桃花眼,潋滟清润,不笑亦含情,因惯于伪装,嘴角时常勾着弧度。 很能蛊人心魄,令人难以察觉这人芯子早已黑透。 唯一知晓实情的阿狸身子抖了抖。 灭世之灾时,江白砚执剑含笑的模样历历在目,让它每每见他唇边上扬,都有种此人要大开杀戒的错觉。 “你们有遇上什么危险吗?” 一行四人总算汇合,施黛放下心来,将两人迅速打量。 阎清欢的大氅沾满尘泥,束发玉冠松松垮垮,肩头有几滴溅射状血迹,来自被斩杀的妖鬼。 施云声有些体力不支,面色隐隐发白,正紧紧握着手中长刀,察觉施黛的目光,沉默瞪她一眼。 “有惊无险。” 回想今夜,如同志怪话本走进现实。阎清欢形貌狼狈,眼神却是兴奋:“施弟弟持刀护我周全,十步杀一鬼,千里不留行。当真有雪中悍刀之意,大侠风范啊!” 鬼打墙出现后,他和施云声一起被传送进巷道深处。 一个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大夫,一个是十三岁的小孩。阎清欢本以为要打一场硬仗,瑟瑟发抖,努力把施云声护在身后。 没成想,施云声拔刀而起,杀鬼如切菜,一刀一个。 好冷酷,好孤僻,好有大侠之风。 起初的阎清欢咬紧牙关,试图当一个靠谱的大人:“弟弟别怕,有我保护你。” 后来的阎清欢一把抱住小孩胳膊:“弟弟带带我!” 虽然今夜他的表现略显窝囊,但问题不大。 哪个话本主角不是从零起步,经过漫长历练,才终成大器的。 再说,学医读书人的事,哪能叫窝囊?他抱上施家弟弟大腿,是能屈能伸。 被天花乱坠一通吹捧,施云声好似吃到一颗酸橘子,小脸用力皱了皱:“闭、闭嘴。” 说完蹙着眉,不动声色看向施黛。 发髻没乱,斗篷有点儿脏,没闻到血腥气。 施云声收回目光。 她没受伤。 教书先生的尸体在院落居室中,阎清欢身为摇铃医,去了屋内验尸。 施黛大学考了警校,可惜还没报道,就遇上那起车祸。 她从小就对刑侦探案感兴趣,壮着胆子跟在阎清欢身后,临走前将施云声托付给一位同僚照看,耐着性子安抚:“我们去去就回。屋子里的情形,小孩子最好不要看,知道吗?” 虽然她自己也有些发怵。 但在弟弟面前,一定要表现得是个靠谱的大人! ——然后理所当然地,在见到那具血肉模糊的残尸时,险些干呕。 不知何时偷偷跟在她身后进屋的施云声:…… 施云声嘴角一挑,语调讥诮:“小孩子最好不要看什么?你被吓到的样子?” 他在狼群长大,没被寻回施府时,过的是茹毛饮血的日子,怎么可能害怕血肉。 只有施黛会将他看作小孩对待,嘘寒问暖还不够,连稍微血腥些的画面都不愿让他瞧见。 浓郁腥气扑面而来,施云声默不作声,看了看施黛发白的脸。 她显然很不适应这种味道,蹙眉捂着鼻子。 麻烦。 沉默一会儿,小孩沉着一张脸,抬手于半空轻轻扇动,带来几缕清爽微风。 仿佛只是他自己觉得太腥,一边扇风,一边小声冷哼:“难闻。” 哪有狼族不习惯血腥气的。 施黛刹那了然,抿唇笑笑,往他身旁凑了凑。 卧房狭窄,空间被腥气填满,如同发酵的罐头。 一具男性尸身横躺于地面,皮肤被一刀刀反复割开,右手似被野兽啃咬过,掌心消失无踪。 死者名为陈书之,今年四十有五。 都说术业有专攻,阎清欢今夜战战兢兢这么久,面对这具堪称狰狞的残尸,竟渐渐放松下来。 “淡紫云雾状小块尸斑,尚未有铜钱大小……” 将狐皮大氅脱下,阎清欢毫不在意地面污血,小心翻动尸首:“此人遇害约莫半个时辰。” “半个时辰?” 施黛:“我们从镇厄司动身前往昌乐坊,恰好是半个时辰之前。” 他们之所以赶到昌乐坊,是有人来镇厄司报官,声称在芙蓉园见到了新的志怪故事。 想必在那时,凶手已经对死者下手了。 “伤口出血极多,喷射状。” 阎清欢垂首,借着烛火,端详尸体上的数道血痕:“血口边缘收缩,是生前形成的伤势——此人活着的时候,就被一刀刀割破血肉了。” 临死之前,这人受过难以想象的折磨。 前胸、脊背、手臂、大腿,每一处肌体皆被锐物切割,宛如凌迟。 阎清欢学医多年,对尸身枯骨屡见不鲜。无论瞧上去有多瘆人,不过一滩血肉罢了,不像活人和厉鬼,能眨眼间要他小命。 “脖子上有条勒痕,色泽深红,乃死前所致。至于手脚和小腹的撕扯伤……” 阎清欢道:“应该是他死后,被妖鬼分食形成的。” “什么仇什么怨啊。” 一名镇厄司同僚双手环抱,轻嘶一声:“生前千刀万剐,死后还要被妖邪啃食。” “昨日永庆坊中,尸体同样凄惨。” 江白砚道:“凶手将死者折磨至遍体鳞伤,并剥下他的皮。” 虐待死者,说明积怨已深。 “啊——” 施黛恍然:“昨天被傀儡师张贴的志怪故事名为《画皮》,死者被剥下了皮肉。今日的故事是《缢鬼》……死者脖子上,恰好有条勒痕。” 原来这些故事不仅昭示着被傀儡术操纵的妖鬼,还明示了被害人的死法。 “这还真是,”阎清欢眼角一抽,“嚣张。” 放眼整个大昭,行事如此猖狂的凶手能有几个?那些志怪故事大大咧咧往城墙上一贴,几乎摆明是在同镇厄司挑衅: 有本事来抓我啊。 “今晚被这样一闹,明天恐怕整个长安城都能知道,有人在依照鬼故事杀人了。” 镇厄司同僚长叹一声:“我们把昌乐坊里里外外搜寻过一遍,傀儡师压根没留线索——妖魔鬼怪蜂拥而至,将那家伙的气息全盖住了。” 这要怎么查? 施黛想了想:“今天贴在芙蓉园的纸,你们撕下带来了吗?” 他们听人报案,火急火燎来了昌乐坊,没来得及去看看芙蓉园里的志怪故事。 同僚听罢点点头,朝窗外低呼几句,没过多久,有人送来一张薄纸。 纸张纤薄,有些粗糙,并非纯粹的白,而是泛着浅黄。 纸上的字迹苍劲有力、铁画银钩,内容与报案人所言大差不差,是冤魂索命的传统剧情。 江白砚伸手,轻捻纸页:“纤草纸。” 不爱念书的施云声听得云里雾里,用惯了名贵宣纸的阎清欢一脸茫然。 “纤草纸以皮料与草茎制成,色黄微韧,薄如蝉翼,极为罕见。” 江白砚低声:“纤草纸产于长安周边,因造价高、书写困难,很少有人再造。” 总而言之,就是成本高,品质差,已经退出市场。 施黛立马明白他的言外之意: “傀儡师如果单纯只写故事,用街边随处可见的麻纸就好。特意选用市面难寻的纤草纸……是不是说明,这种纸有特殊意义?” 江白砚安静看她一眼,轻轻点头:“明日,我去查造纸地。” 在房中继续待了会儿,好不容易能离开,施黛走出院落,长长出了口气。 夜里微风醺然,一轮明月当空。 因有镇厄司出面,不久前游荡于此的妖魔邪祟尽数消散,长街总算恢复往日静谧。 “你就是施黛?” 身后响起清亮女声,施黛循声望去,是个着火红石榴裙的年轻姑娘。 这姑娘浓眉大眼,眉宇肆意张扬,双手环抱将她细细打量:“我名柳如棠,隶属卯司,是沈流霜的朋友。” 一晃眼,施黛看见盘旋于她脖颈上的一条白蛇。 “是我。” 施黛含笑点头,好奇道:“这位是,柳仙?” 大昭以东以北,常有生灵修炼成精怪。 人们将此类精怪称作“仙家”,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狐黄白柳灰”—— 狐狸,黄鼠狼,刺猬,蛇,老鼠。 修炼成仙,需要大量修为与功德。 如果仅仅久居深山,连半个人影都见不着,功德难以积累。于是不少精怪会寻一名有缘之人,以请仙出马的方式,与那人一同驱邪祟、除灾厄。 恰如俗语所言,“出马不为名与利,救苦救难在世间”。 被人一眼认出身份,柳如棠脖子上的白蛇轻吐信子,低笑一声,嗓音幽幽:“正是。你唤我白九娘子就好。” “我已问过附近住民,死者是个教书先生,并无家眷。” 柳如棠挑眉笑道:“怎么说呢,这人平日里深居简出,性子虽然孤僻,但还算循规蹈矩。听说他被杀害,街坊邻里都觉得诧异。” 白九娘子眼瞳骨碌碌一转:“哦?是吗?” 施黛:…… 二位不是一起调查的吗?您能不知道死者是个什么人?上这儿捧哏来了? 阎清欢回想看过的话本子,这种时候,就应该说上一句—— 阎清欢挺直腰杆,迅速代入角色:“死者可有仇家?” “并无。” 柳如棠摇头:“不过听邻居讲,他很怕血。” 白九娘子嘶了声:“等会儿,怕血?” 阎清欢:…… 怎么感觉这蛇,抢了他的台词? “正是。” 柳如棠:“曾有几名小孩在街边打闹,一人摔破脑袋,流了点血。死者碰巧经过,被吓得跌坐在地。有邻居好心上前询问,他只说是从小就怕血。” “一点儿血就把他吓成这样?” 白九娘子睁圆双眼,尾巴一晃:“嚯,这种事儿,没听说过!” 一句话说完,一旁的施黛已摸摸下颌,神不知鬼不觉加入其中:“巧了。这种事儿我听说过。” 白九娘子:“哦?您来来!” 阎清欢:…施黛你怎么就顺利融入了?! 施黛道:“我曾在古籍中看过,要是某人经历一场难以承受的大事——譬如目睹他人遇害、自己遭遇危及性命的威胁、或是被残忍虐待,当情景再现,此人会表现出极大的回避姿态。” 其实不是古籍,而是二十一世纪的犯罪心理学科普书,在报名警校后,施黛认真翻阅过。 这种下意识的回避,被称作“创伤后应激障碍”。 施黛继续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再打个比方,一个人要是溺过水,此后见水,很可能感到惊恐与窒息。” 这个比喻言简意赅,阎清欢立马想通:“死者怕血,所以他曾经……见过很多血,不,很可能见过一场鲜血淋漓的惨案?” “对啰。” 施黛打了个响指:“再往深处想,说不定那起惨案,正与死者被害的原因有关呢?” 她说着一顿:“不过说得再多,不过是猜想罢了。要想顺藤摸瓜查明傀儡师的真实身份,还得依据江公子的办法,看看纤草纸的来源地。” “可惜死者的魂魄已入地府,没法子召来当面对质。” 柳如棠啧了声:“要是招魂一招一个准,我们也不必整日奔波了。” 滞留于人世的鬼,全是阴差阳错没被黑白无常拘走的游魂,数量不多。 今夜几十个吊死鬼齐聚昌乐坊,也算稀奇景象。 “今日和昨日都出了事,明天恐怕也不得安生。” 柳如棠懒懒打个哈欠:“你们先行回府吧。善后的事,镇厄司自有人来做。” 她话刚说完,街上忽然拂开一阵微风。 以昌乐坊中心为起始,温润白光如水溢散,不过转瞬,竟将方圆几里团团包裹。 光晕浅淡如月色,置身其中,施黛只觉心中熨帖,焦虑、恐惧与不安的情绪,一股脑没了影踪。 夜风中,隐约传来女子轻柔和缓的低语,澄净空灵: “十方诸天尊,其数如沙尘,化形十方界,普济度天人,委炁聚功德,同声救世人。(注1)” 阴气袅袅散开。 天边暗云褪尽,皎月生辉。 柳如棠斜斜睨去一眼:“是白轻副指挥使,在用太上救苦超度咒。” 镇厄司设有十二司,每司由一名副指挥使统领。 “白副指挥使出身于文渊书院,是个天才阵师。” 柳如棠道:“你们以后会见到的。” * 回到施府,已入深夜。 这次是施黛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捉妖,疲惫程度堪比跑上一场马拉松。 不过能救下一些人,心情自是不错。 被她保护的百姓极为热情,临别前千恩万谢,邀她得闲去昌乐坊做客。尤其是千钧一发之际被她所救的小女孩,送了她几颗甜滋滋的饴糖。 今天的一切迷幻且刺激,施黛想完傀儡师又想死者,脑子里混混沌沌迷迷糊糊,最终后果是—— 睡不着。 在床上翻来覆去半个时辰没睡着,施黛决定外出吹吹冷风。 “阿狸。” 独自走在施府前院的池塘边,施黛戳戳肩头的白毛狐狸:“这桩案子,你怎么看?” 阿狸尾巴晃了晃。 它能怎么看。 它看不懂。 它虽为天道,却是天道溃散后的一块小小残片,记忆所剩无几,相当于人族十五六岁的少年人。 要它抽丝剥茧地探案,它宁愿去找江白砚…… 好吧还是江白砚可怕一点,探案顶多玩命,和江白砚待在一起,那是要命。 “我给你的《苍生录》里,并未提及这桩案子。” 阿狸道:“说明它并非大案,应该很快能查明。” 说这话时,施黛已来到中庭的邀月台。 深冬的月光透着冷意,清疏如残雪。她在脑子里将线索串连一遍,还想说些什么,低低“咦”了一声。 清夜无尘,月色似水,将中庭之景照得清晰。 不远处的墙边蜷缩一道小小的影子,通体漆黑,看模样像是…… 施黛:“狗?” 哪里有狗? 阿狸轻晃尾巴,雪白狐尾好似一条暖融融的围巾,为施黛挡下刺骨冬风。 循声望去,小白狐狸整个顿住。 什么狗。 那是……施云声! 准确来说,是施云声的妖形,一只小狼崽。 阿狸吞了口唾沫。 施云声的身体里被邪修融入妖丹,后来与狼群共生,将妖丹催化入骨。 比起人,他其实更像妖—— 尤其在精疲力尽或心神不稳时,会化作狼。 被融入妖丹沦为半妖,已是耻辱,倘若化形之事被旁人知晓,不知要惹来多少非议与嘲讽。 施云声不愿叫人看不起,特意告诉过爹爹娘亲,不要把这件事告诉旁人。 紧接着小声强调一句,连他姐姐也不可以。 出于小朋友别扭的自尊心。 因此,无论是原主,还是现在的施黛,都不知道自家弟弟能化作一只小狼。 所以为什么……会在今晚莫名其妙遇上啊! 糟糕糟糕糟糕。 阿狸有些紧张。 受天理制约,它不能向施黛透露这个世界的更多秘辛,哪怕看出那是施云声,也没法点破。 “狗?” 阿狸干笑一声,试图采取迂回战术:“有没有可能,那不是狗,而是……” 说这话时,施黛已凑上前去,蹲下端详那团深黑色毛绒绒。 小小一个,耳朵耷拉,双目紧闭,不知是受冷还是身体不舒服,正在微微颤抖。 阿狸:…… 不是施黛的错。 小狼崽,真的很像狗。 还是街头随处可见的黑色小土狗。 施云声今年十三岁,算算年纪,相当于一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8. 第八章 吃完糖葫芦,施云声板着张脸,跟随施黛去了镇厄司。 连续两日发生凶案,今晚很大概率,傀儡师会再动手杀人。 昨夜的昌乐坊大乱可谓轰动全长安,孟轲有一百个不放心,临行前对姐弟二人千叮咛万嘱咐。 施黛袖口中鼓鼓囊囊塞了不少符,连带那张所向披靡的可循环神符也在其中,挺直腰板一笑:“娘亲放心,我会保护好弟弟。” 符箓名字她都想好了,就叫【爹来】。 “不是我想跟着你,我也不需要你的保护。” 走在前往镇厄司的路上,嘴里残留着糖葫芦的甜意,当施云声开口,冷硬的语气软化几分:“只是因为吃了你的东西,吃人嘴短,拿人手软,勉强护你一天。” 施黛:“哦——” 施黛笑盈盈俯身,看向自家说话向来磕巴的弟弟:“你以前从不说俗语的。老实交代,最近是不是在一个人偷偷练习?” 如同被踩到尾巴的猫,施云声脊背微僵,别过头去。 然后听见身旁那人笑了笑,若有所思:“吃人嘴短,拿人手软。很好,今后我每天给你一块点心,劳烦弟弟日日护着我啦。” 逻辑漏洞被她完美拿捏,施云声再度哑口无言。 什么日日保护她……他才不是这种意思。 欺负小孩,坏女人! 还没入镇厄司,就见阎清欢坐在司门旁的小摊上吃馄饨,江白砚倚靠在墙边,手中拿着张羊皮纸卷。 阎清欢当了十几年江南阔少,骨子里带着富养出的金贵,青衣委地,如风拂玉树。 因而当他吃下小馄饨,满目震撼说出那句“实乃珍馐”时,得来了几名路人神情古怪的注视。 与之相比,江白砚安静得多。 他今日着了件素净白衣,长剑别在腰间,兀自出神时,眼底似落着霜白清寒的雪。 只一瞬,江白砚抬起眼,对上施黛视线。 “江公子、阎公子。” 施黛嗅了嗅空气里弥散的浓香:“我记得这家馄饨味道不错。” “我未用早膳,来镇厄司时遇上江兄,他便在这儿陪我。” 阎清欢吃得心满意足:“长安不愧是大昭之都,连馄饨都如此别具风味。” 馄饨还能有多特别。 施黛好奇:“莫非江南的馄饨,与长安不同?” “大不相同。” 阎清欢:“我家做馄饨,里面包的是大虾、鲍鱼和花胶,极清淡,吃多了腻味得很。” 施黛:…… 有没有可能,当某种馄饨的原材料与普通馄饨的重合度为零,那它就压根不是馄饨。 这连饺子都不算,高低得是个佛跳墙。 施黛轻揉眉心,看向另一边:“江公子手中是何物?” 江白砚:“长安阵图。” 他手里的羊皮纸不大,被轻轻一摊,展现在施黛眼前。 图上是长安城的缩略地图,坊市被描绘其中,灵气暗涌。 “傀儡师操控妖鬼,近日人心惶惶。” 江白砚道:“白副指挥使于全城设下大阵,若某地妖气大作,阵图能予以提示。” 长安城面积广阔,居有百万人口,在整个城中布置阵法,可想白副指挥使的实力之深。 施黛听说过这种监察妖气的阵法,也知道此术并不常用。 一来耗费精力,二来收益不大。 阵法只能检测到极为强烈的妖气震动,要么是千百年修为的凶悍妖鬼,要么是百鬼夜行般的群魔乱舞。 这两种情况都非常稀少,世间常见的小妖小祟,则无法被大阵察觉。 恰好,当下这桩案子完美符合条件。 傀儡师聚集群妖,虽然能震慑百姓,但也容易暴露行踪,只要凝集的妖气出现,大阵就能指示出案发地点。 “白副指挥使,好厉害。” 施黛由衷感慨:“昨天夜里,也是她来超度亡魂的。” “听说她来自文渊书院,是百年难遇的阵法天才。” 阎清欢吃完小馄饨,饶有兴致接过话茬:“文渊书院曾给过她难以拒绝的筹码,想让她留在书院教习,她毫不犹豫一口回绝,来了镇厄司斩妖除魔。” 他掏出一块金丝纹鲛绡帕,轻擦嘴角: “不过闲来无事时,白副指挥使还是会去文渊书院,无偿教授阵法。” 文渊书院有书圣坐镇,是当朝儒生云集之地,也教些道法。 这里的“儒生”并非满口之乎者也的入仕书生,而是将儒与道相融,擅长画符列阵的术士。 听说儒生有言出法随的能力,打个比方,如果要使用水法,只需说一声“豁开青冥颠,泻出万丈泉(1)”或“飞流直下三千尺(2)”这类诗词就行。 “镇厄司中奇人众多,能坐上副指挥使位子的,都是大能中的大能。” 阎清欢说到兴头上,继续道:“副指挥使里,还有极为神秘的缝尸匠、妙手回春的神医、驯养百蛊的苗疆蛊师……白轻曾与那位蛊师交战过,打得风云变色。” “等等。” 施黛总算意识到不对:“你认识白副指挥使?” 算算时间,阎清欢来长安没几天,听他说得,怎么像对白轻了如指掌一样? “不认识。” 阎清欢老实回答:“但……我看过百八十本有关镇厄司的话本子。” 阎清欢掰着手指头数:“什么《无头作祟之物》、《黑夜行》、《蚀骨霸宠:孟轲与她的小娇夫》……啊不对,是《占卜术杀人秘法》。” 好生硬的转折。 阿狸:…… 你脱口而出暴露了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吧!根本没掩饰住,很欲盖弥彰啊!而且什么叫“孟轲与她的小娇夫”,施敬承他不要面子的吗? 施黛眼珠子一转。 她娘孟轲风风火火,她爹的性子则像个文弱书生,要说“霸宠”,说不定还真有据可循。 施黛搓搓手:“我对其中某一本很感兴趣,不知阎公子可否借我一观?” 阎清欢如遇知己:“我懂。最悬疑最刺激最扣人心弦的那本是吧?明日便给你送来。” 两人相顾无言,露出彼此都懂的微笑。 阿狸:…你们那点儿八卦之心昭然若揭了吧! 对此类话本一无所知、只听娘亲念过儿童睡前故事的施云声:? “刚才说的都是些探案传奇,你要是想看,今后我给你买些,还能学学遣词造句。” 施黛摸摸小孩毛绒绒的脑袋,抬了眼,看向江白砚:“江公子想看吗?” 江白砚沉默。 平心而论,他不太想答。 若说想看,大概会被施黛和阎清欢当作同道中人,在明日收到一本稀奇古怪之物。 若说只想看探案话本,又显得有点呆,成了与施云声相差无几的水平。 再者,他不愿同眼前三人有过多牵连。 江白砚扬唇笑笑:“多谢。我不看话本。” 切,书都不看。 施云声嘚嘚瑟瑟,朝他丢去一个满含不屑的眼神。 江白砚:…… 很好,他现在沦为了连施云声都不如的水平。 “今夜傀儡师很可能动手。” 将手中羊皮纸合拢,江白砚淡声转移话题:“兰陵坊地势高,且居于长安城正中,去那里候着吧。” * 持有白轻的长安阵图,抓捕傀儡师成了守株待兔。 不出所料,当暮色渐暗、天边响起第一声闷雷时,阵图上东南角的位置,陡然生出金光。 施黛给每人分了张神行符,仅用一盏茶功夫,便抵达妖气最浓之地—— 青龙坊。 闷雷大作,风雨欲来。 放眼望去,街边徘徊着许多形貌奇特的妖怪。 这种妖物施黛头一次见,通体青灰、骨瘦嶙峋,本应生有双手的地方,竖着两把锋利长刀。 江白砚拔剑出鞘:“刀劳鬼。” 《山海经》有言:临川间诸山有妖物,来常因大风雨,有声如啸。 说的就是这种妖。 “这个我知道!刀劳鬼的嘶吼声可以凝聚狂风,化作风刃。要特别注意的是,它们两手的双刀含有毒素,一旦被划伤,会中毒。” 阎清欢飞快补充:“不必担心,我能解。” 他喜好话本子,每每看见志怪传奇中那些千奇百怪的剧毒,都心痒难耐。 遇毒就想解,这是一名大夫的职业素养。 于是他爹他娘耗费重金,找了不少罕见的妖魔毒素,让他在家捣鼓着玩儿。 令人闻之色变的刀劳鬼,不过是其中再普通不过的一种罢了。 江白砚并未多言,凝神环顾四周:“在东,随我来。” 他被邪术浸淫着长大,对妖物邪气极为敏锐。 施黛跟在他身后,恍惚想起,上回在昌乐坊中,也是江白砚第一个找到死者的家。 一路畅通无阻,江白砚长剑所过之处,刀劳鬼尽数倒地。 施云声有意和他较劲,拿出了平日里两倍的专注与狠戾,直刀生风,身姿如矫健幼狼。 奇怪的是,不知为什么,当施黛看着他…… 总会想起昨晚那只小狗狼狈跑开的模样。 也不知道它有没有找到主人。 越往东行,气氛越是阴森压抑。 惊雷不断,狂风掠过街边枯枝,晃荡如鬼影。 江白砚最终在一座大宅停下,府邸正门大开,其上匾额写有“秦府”二字。 向内看去,几只刀劳鬼游荡于前庭,一名锦衣妇人脸颊红肿、瘫坐于地,因恐惧抖如筛糠,立于她跟前的—— 赫然是道被黑袍包裹的清癯人影! 阎清欢脱口而出:“傀儡师!” 他出声的刹那,江白砚已持剑上前,冷风般攻上。 黑袍人自然发觉了这几位不速之客,并无缠斗之意,如一团泼墨掠起,径直跃上房梁。 江白砚眉目微冷,紧随其后。 与此同时,前院中的刀劳鬼们受灵线操纵,挥动长刀袭来。 腾跃上梁的本事并非人人都有,施黛看了眼被吓得哭哭啼啼的妇人,以及渐成包围之势的妖鬼,当机立断,迅速给自己贴上一张神行燕符: “我去帮江公子,你们守着这儿!” * 江白砚追得很紧。 他平日里惯用散漫含笑的模样,唯有这种时候,能肆无忌惮展露杀意。 一身黑袍的傀儡师身法尚可,但远不及他,不消多时,二人距离渐渐拉近。 江白砚轻啧一声。 青龙坊中汇集了不知多少刀劳鬼,每只都被灵线束缚,被傀儡师驱使。 方才那黑袍人不过手腕轻旋,便有六只妖物跃上房檐,挡住他的去路。 这种小妖单个对付起来并不麻烦,聚在一起,很是难缠。 六只刀劳鬼同时发出尖啸,引来疾风狂卷,裹挟冬日刺骨冷意,铺天盖地倾泻而下。 妖风如刀,割断几片青瓦和少年的雪白袍角,好似漩涡,将他困于其中。 江白砚手起剑落,竟将狂风死死压下,剑势狠绝,割破刀劳鬼的喉咙。 黑袍人仓皇逃离,为求保命,操控更多妖物前来。 嘶吼之声聚作更为猛烈的风刃,割破他的手臂与脊背,猩血晕开,打湿白衫。 熟悉的疼痛撕裂意识,江白砚垂眸,却是无声笑了起来。 这种浅尝辄止的痛感,似乎并不够。 可疼痛蔓延,还是令他感到久违的快意,如细细密密的瘾。 独自对付如此之多的妖物,实在有些勉强,但江白砚孑然一身久了,对此习以为常。 毫不在意被风刃划破的道道血口,长剑如惊鸿清影,直攻不远处的黑袍人。 眼见又是几只刀劳鬼挥刀而来,伴随天际轰隆雷音,猝不及防地,响起一道熟悉嗓音。 “五雷五雷,吼电迅霆,敕!” 电光蜿蜒而下,将刀劳鬼头顶的灵线劈作齑粉,妖物瘫倒在地。 直至此刻,江白砚终于现出一刹怔忪,微微侧了眸,望向那道突然出现的影子。 施黛的身法略显生涩,跃于房梁上,绯红裙裾如桃花翻飞,又似一点飞红。 她一直紧随其后,遥遥望见江白砚与傀儡师的对峙。 由刀劳鬼生出的狂风好似刀锋绞磨,江白砚竟不避不让,迎风斩断一只只妖物的头颅。 完全是对伤痛浑不在意的打法。 这种群妖环伺的局面,哪能只让一个人去扛。 指尖符箓燃起青光,施黛扬手轻挥,双眼被映出灼目亮色,扬唇一笑:“江公子,身后交给我便是。” 刀劳鬼被她牵制,两人一前一后,黑袍人再无掩护,狼狈奔逃。 江白砚朝她略微颔首,长剑倏起。 他的速度快到难以用肉眼捕捉,仿佛天生的捕食动物,剑刃所过,杀意凛然,几只刀劳鬼血如泉涌。 剑影搅碎疾风,锐气势不可挡。 再一剑,江白砚斩下黑袍人头颅。 头颅落地,一声咚响。 这一剑枭首发生得太快,施黛迟疑着眨眨眼,张望四周。 结束了? 可是……刀劳鬼身上的灵线,并未断开。 施黛皱眉:“江公子,傀儡师……” 江白砚垂眸,看向身首分离的黑袍人。 “中计了。” 将长剑收入鞘中,江白砚面上喜怒不辨,似是觉得有趣,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9. 第九章 今夜的遇害者同样死状凄惨。 秦礼和是长安城有名的布匹商人,死在自家卧房里,身中数百刀。 现场惨绝人寰,处处可见血肉飞溅。 施黛只看一眼,就很有自知之明地退到门边。 “刀伤全是生前所致。” 饶是阎清欢,见此情形也头皮发麻:“凶手避开了所有足以致命的地方,伤口集中在四肢、后背和胸膛。也就是说……傀儡师行凶时,秦礼和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活生生挨下几百刀,才因流血太多死去了。” 想想就瘆人。 “秦礼和死于乱刀之下,恰好与刀劳鬼的形象符合。” 施黛展开手中的淡黄色纸张:“今天的志怪故事,就叫《刀》。” 青龙坊出现傀儡师的踪迹,镇厄司同僚闻风而至,带来了最新张贴的志怪传说。 这次的纤草纸,被贴在青龙坊以西的街头。 与之前两则一样,《刀》也是个善恶有报的故事。 主人公是个怯懦无能、性情孤僻的商人,某天见到几名贼寇打家劫舍,不但没去报官,还为虎作伥,将那家人害死。 事成之后,商人得到一笔数目可观的不义之财,结果夜夜噩梦缠身,终有一日,被冤魂化作的刀劳鬼寻来复仇。 今夜家主遇害,秦府一片死寂。 江白砚已被包扎好伤口,抱剑立于一边,忽地开口:“听说秦礼和花天酒地,是刘夫人在打理布庄。” “正是。” 刘夫人敛了笑,看他一眼,又迅速移开目光。 这位公子有张疏朗温润的好相貌,与他对视,却令她生出被毒蛇盯上的错觉,脊背发凉。 “秦礼和是个脑袋空空的财主。” 回想往事,刘夫人面露叹惋:“他是江南人,二十多年前来到长安,靠祖传的银钱开了布庄,并向世代经商的刘家提亲。” 刘夫人自嘲笑笑:“我与他说是夫妻,更像东家与账房先生。” 施黛品出猫腻:“秦礼和不待在江南,为什么要带着祖传的家业来长安?” 刘夫人摇头:“我曾问过他这个问题,秦礼和没答。” 沉默片刻,似有犹豫,她低声道: “这件事,我很早就在怀疑。秦礼和自称江南越州人,却从没带我去过他越州的家宅。看他做派,不像养尊处优长大的少爷,粗鄙得很。” 他的来历是否说了谎?为什么说谎?倘若秦礼和并非所谓的江南财主,他带入长安的钱财又从何而来? 施黛垂下眼,混沌脑海里,总算出现了一缕等待被抽丝剥茧的细线。 一个来历不明的人,带着一大笔钱。 这笔钱的由来,就很耐人寻味了。 “我发现一个有趣的点。” 看着手中的纤草纸,施黛道:“这些志怪故事里,主人公的性格与经历,能与每名死者完全对应。” 阎清欢:“完全对应?” 不对吧?比如今天这则《刀》,主人公虽然也是个商人,但性格孤僻怯懦,与暴躁傲慢的秦礼和大相径庭。 “还记得第一篇吗?叫《画皮》。” 施黛轻声道:“《画皮》中的主人公虐待妻儿、强抢民女、霸占百姓家财,是个混账。这个描述,让你想到谁?” 阎清欢微愣,悚然一惊:“秦礼和!” “第二篇《缢鬼》。” 施黛点头:“主人公是个伪君子,表面上衿贫救厄,被街坊邻里视为大善人。” 这不就是连环凶案中的第一名死者,那个乐善好施、道貌岸然的商人穆涛吗? “再看第三篇《刀》。” 施黛道:“主人公孤僻怯懦,因与匪贼勾结,被噩梦缠身,心中阴影挥之不去。” 阎清欢脱口而出:“是昨天死去的教书先生陈书之!” 他清楚记得,那教书先生寡言阴沉,还很怕血。 “也就是说。” 纷乱的思绪渐渐凝集,阎清欢霎时想通:“这些志怪故事里的主人公,其实都是以死者为原型,只不过分散错开了。” 譬如《刀》中的主角,融合了秦礼和的“布匹商人”身份,以及陈书之“孤僻胆小”的性格。 而《缢鬼》里的主人公,则是用了“教书先生”的身份,以及穆涛“温文尔雅”的脾性。 傀儡师将每两个人的特征杂糅在一起,写进同一个故事里,再打乱顺序,混淆视听。 乍一看见单独的故事,没人会觉得故事与死者有关。 殊不知,故事与死者、死者与死者之间皆有联系,两两交织拼合。 如同许许多多零散的拼图,只有一块块重组拼接,才能窥见完整画卷。 顺着这个思路往下想,阎清欢不由皱眉: “既然主角确有其人,故事里的其他描写,也都是真的吗?这些人盗取钱财、杀人越货……” 在傀儡师所写的故事里,三位主人公都犯下的罪行是—— “这三个人,”阎清欢咽了口唾沫,“都曾劫财。” “如果没猜错的话,三名死者曾将一户人家劫杀,再用不义之财经商发家。” 施黛点头:“真相只有一个,傀儡师是来报那场仇的。” 至于那些被大肆张贴的志怪故事,与其称为杀人预告,倒不如说,是要把三人的恶行昭告全城。 傀儡师已成功大半。 由他写下的故事早就传遍长安城,在百姓眼里,三名死者作恶多端、死有余辜。 这是不仅杀人,还要诛心。 她一通分析落在耳边,语气虽轻,却极为有力。 阎清欢听得怔愣,好半晌,才露出激动的叹服之色:“的确是这样!” “江公子不是在调查纤草纸的来源吗?” 施黛细忖,摸了摸下颌:“等确定了地方,去那儿问问二十多年前的悬案,说不定就能确认傀儡师身份。” 她生得端丽,这会儿凝神思考,双目清如远山,比起多数时候含笑的模样,平添春水般的空明澄碧。 江白砚与她对视,语气淡淡:“明日能查清。” 他的两位队友,怎能如此靠谱。 阎清欢按耐不住心底激动,斗志更满。 长安城果然遍地是能人! 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施黛抿唇压住上扬的弧度,握紧双拳,难掩激动地在袖口里锤了锤。 终于!说出那句经典台词了! 真相,永远只有一个! 唯一的知情狐阿狸:…好不容易正经一回,请你不要这么幼稚! * 回到施府已近亥时,膳厅里备了一桌丰盛晚膳。 孟轲对这桩案子很感兴趣,听完来龙去脉,被施黛的爹来符乐得合不拢嘴:“等你爹从极北之地回长安,一定要让他瞧瞧。” 想了想又道:“但也不能只靠这符,如果遇上不识字的恶妖怎么办?黛黛,你画符练得怎么样了?” 施黛以摔伤脑子、记忆混乱为由,揭过了自己画符水平大不如前的事实。 现在她已想起原主的全部记忆,但画符讲求心神合一,即便记得动作,也难以模仿心境。 说白了,她来这个世界还不过十天。 “已经能想起画法。” 施黛摸摸鼻尖:“但画稍难一些的符时,灵气总会凝滞于某一处,无法贯通。” “画符这种事,我和你流霜姐姐都不懂。” 孟轲眸光微转,一瞬福至心灵:“白砚不是会些吗?你不妨问问他。” 正慢条斯理用餐的江白砚动作微顿。 正趴在施黛怀里的阿狸双目圆睁。 正狼吞虎咽啃着块排骨的施云声亦是一僵。 施云声皱眉:“画符有什么好的?不如学刀。” 他被寻回施府后,跟着施敬承学过一段时间的符法,觉得实在无趣,不如刀锋来得爽快。 警戒心起,阿狸晃了晃耳朵。 它是真不想让施黛与江白砚再有什么额外牵连。 孟轲施敬承与江白砚的爹娘关系很好,在这对夫妻眼里,江白砚温文有礼、惊才绝艳,是个讨人喜欢的后辈。 孟轲说出这个提议,江白砚不会拒绝。 果然,它听见少年清越含笑的嗓音:“好。” 阿狸:…… 造孽。 小狐狸蜷着身子缩了缩,扬起脑袋,看向施黛。 不出所料,这姑娘是一如既往的好心情。 施黛当然心情很好。 她之前说什么来着,有江白砚在身边,就像和年级第一在同一个学习小组,不仅能轻松完成作业,还有免费的功课辅导。 她决定在江白砚的优点里,加一条“学霸光环”。 江白砚道:“待用完晚膳,施小姐可去书房写几张符箓,予我一观。” 喉音方落,施云声已飞快接话:“我也去。” “你去做什么?” 孟轲笑着摸摸儿子脑袋:“你又不学符。” 就刚刚,他还满脸不屑说过“学符不如学刀”。 被一句话噎住,施云声磨了磨后槽牙。 他说不清,自己为什么不愿让施黛跟着江白砚去书房。 但莫名就是不爽。 心中拉扯几息。 施云声咬咬牙,从喉咙里挤出一句:“我也要学。” * 于是三人一起进了书房。 书房宽敞,进屋嗅见檀香袅袅,墨意绵长。 明窗幽寂,掩映烛光,无数珍奇孤本置于紫檀木书架上,古朴静谧。 孟轲派人送来不少点心,依次摆放于桌边,玉露团、水晶龙凤糕、桂花甜糕,不一而足,圆润可爱。 传闻朱砂乃天地纯阳所结,可辟阴邪。将手中紫毫笔沾上殷红颜色,施黛瞧了瞧身旁的江白砚,莫名紧张。 救命,这种感觉,就像进行随堂小测一样。 今天追捕刀劳鬼时,江白砚受了些伤。 万幸风刃造成的都是皮外伤,被阎清欢包扎后并无大碍,只是唇色褪去绯意,显出病态苍白。 也因此,唇边那颗小痣愈发醒目,随他嘴角轻扬,略微一勾。 “施小姐。” 江白砚道:“开始吧。” 施黛乖乖握笔。 她的手指细长白皙,映着烛火光晕,莹莹好似暖釉。起手落笔,一张安神符顺利画成,灵气横生。 自打来这个世界,施黛每日都会练习符法。 对于这种常见的安神符,她已能信手拈来,但遇上笔画繁杂的符箓,只有不到五成把握。 又看了眼江白砚,施黛轻咳一声:“这是简单的。再难一些,就做不到顺手了。” 江白砚与她保持着合适的距离,微微颔首:“施小姐继续。” 紫毫笔再起,画了张除恶灭祟符。 这是较为复杂的符箓,需要耗费不少灵气。不知怎么,笔尖到了起承转合处,总觉得迟滞。 于是理所当然地,接下来全面崩盘。 施黛:…… 悲报,大失败。 看着黄纸上扭秧歌似的朱砂,施黛挠头,耳尖微红:“见笑了,狗爬式。” 被某个字触及神经,趴在桌上乱涂乱画的施云声迅速抬头。 骂谁呢? 旋即意识到不对: 他为什么要自我代入一只狗?! 上一张除恶灭祟符画得太丢人,施黛再度握笔,却仍在同样的拐角出现停顿,前进不得。 都说有耕耘必有收获,她画得认真,符箓果然争气,从狗爬变成了狗在认真爬。 施黛:…… 好气。 身旁传来一声轻啧。 施云声懒洋洋握着笔,觑着那张除恶灭祟符,语调拖长:“好丑。” 施黛倒也不恼,看向他身前的黄纸。 不出所料,比起她的狗爬,施云声的鬼画符不堪入目,已进化成狗在抽风。 “画符多无趣。” 轻哼一声,施云声嗓音小了些:“不如来练刀。” 练刀的话,他还能指点她一二。 他说得冷淡,佯装心不在焉地握着笔,在纸上随意勾画。 见对方迟迟没有回应,小孩皱了皱眉,疑心着是不是自己那句“好丑”让她心生不悦,猝然抬头,嗅见一缕清香。 “嗯……拿笔姿势谁教你的?” 施黛伸出食指,点了点他大拇指:“这个,下去一些。” 他讨厌写字握笔,学得那么认真做什么? 施云声撇撇嘴,迟疑片刻,拇指终究还是乖乖往下挪了挪:“麻烦死了。” 好听话好别扭,可爱。 施黛扬起嘴角,露出姨母笑。 她虽说对画符不太精通,但总归会握笔,凑近一些,认认真真为施云声调整一塌糊涂的握笔姿势。 施云声不习惯被触碰。 不明缘由地,当施黛的指尖覆上他指腹,牵引着食指与中指变换位置,他并未如往常一般跳开。 是因为她的力道太轻吗?还是因为她指尖清清凉凉,不让人烦躁? 想不出答案,施云声鼓了鼓腮帮。 他因为这样的触碰感到愉悦,却又心口发闷。 已经是十三岁的年纪,却连握笔都要被她教导,莫说施黛,他都觉得可笑。 ……好没用。 他明明已经在努力变强,不想展露笨拙狼狈的模样。 心底躁意丛生,沉默好一会儿,施云声不自在地别开眼:“不学了。” 施黛一愣:“为什么?” 跟前的男孩垂着眸子,锋芒毕露的锐利五官在烛火下稍显柔和,语气闷闷:“画符没意思。” 右手攥紧又松开,短暂的静默后,他听见施黛的声音:“可是……江公子的符术很厉害哦。” 施云声:? 如同一只被踩到尾巴的小狼,施云声猛然抬头。 “你不是一直想打败他吗?等你把刀法练得和他的剑术一样厉害,去找他决战,却发现他居然备了符箓作为后手。” 施黛伸手,点点他鼻尖:“甘心吗?” 一句话,正中靶心,完美拿捏。 超!不!甘!心! 眼看小孩的颓丧之意瞬间褪去,施黛眯眼笑了笑。 她在孤儿院长大,照顾过不少性格迥异的弟弟妹妹。 施云声被邪修注入妖丹,又脱离人族生活多年,无论表现得多么像只暴躁的刺猬,骨子里,一定是自卑。 面对这种自尊心强的小孩,过多的安慰反而让他更不自信,不如对症下药,激他一激。 “我弟弟这么厉害,如果因为不会符箓而落败,好可惜。” 施黛弯起眉眼,语气软了几分:“再说……你陪陪我嘛。我一个人学,多没意思。” 她嗓音清脆,吐字如珠玉泠泠,轻轻一笑,眼尾似有饴糖化开。 叫人说不出拒绝的话语。 施云声别开目光:“凭、凭什么我要陪你?” “就凭我是你姐。” 一块荔枝蜜煎被塞入他口中,果香与蜂蜜清甜一并化开。 施黛挑眉,噙出得意的笑:“这叫血脉压制,‘荔枝气壮’,懂吗?” 哼。 施云声耳尖微热,将那抹甜香缓慢咽下,一把握紧手中毛笔:“学、学就学。” 看他不学个天昏地暗。 施云声气鼓鼓地疯狂描摹符箓,施黛重新坐回椅上,看着除恶灭祟符犯了难。 纵使相逢应不识,她和这张符属于你不认识我,我不认识你。<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十章 阎清欢在今早收到了镇厄司的传书。 仍是绘有暗金纹路的黑色信纸,当他打着哈欠半梦半醒,目光落在纸上那行小字时,立马清醒大半。 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来这一天。 他们的临时小队,能顺利转正了! 镇厄司以十二地支分设十二司,每司下属三个小队,每队最少四人。 施云声只是跟在施黛身边,并不在镇厄司当差。如果要凑齐人数成立正式队伍,得有一名新队友加入。 想到这里,阎清欢一个鲤鱼打挺。 在目前的临时小队里,他与施黛都是新人,唯独江白砚有些经验。为了平衡战力,那位素未谋面的新队友,实力肯定不弱。 ——长安城镇厄司中的强者。 他千里迢迢来长安,可不就是为了见一见高手如云吗! 今天的会面时间定在未时,阎清欢提早了整整一个时辰出门。 时值深冬,冷风萧瑟。 这几日浓云密布,却未曾落雨,云翳影影绰绰压上树梢,岑寂阴郁。 阎清欢爱吃也爱玩儿,进了长安,最热衷在街头巷尾寻觅山珍海味。 这回选中的铺子专做阳春面,一碗面被热腾腾呈上来,浓香四溢。 他满心想着新队友,竟有些食不知味,一边吃面,一边眺望窗外景致。 这里是长安城最繁华的东市,店肆林立,软红十丈,随处可见人来人往,吆喝声、谈笑声、私语声此起彼伏。 对面是城中颇有名气的脂粉铺子,名为“皎月阁”。 今日生意很好,皎月阁前人潮如织,看客人的数量,竟比其它铺子多了两倍还不止。 阎清欢对胭脂水粉不感兴趣,但见多了爹娘经商,还是忍不住好奇: 这种盛况空前的景象,他在江南从没遇到过。皎月阁究竟出了什么妆品,才引来这么多人? 思来想去猜不出答案,阎清欢眼珠一转。 皎月阁前聚了不少男男女女,皆是结伴而来,只有位青衣姑娘独自立于门边,低头看着本书。 那姑娘直肩薄背,神色慵懒,垂眸而立,好似亭亭青竹。 当然,阎清欢之所以注意到她,全因她手里的书册—— 当下最流行的虐恋情深话本子,《复生吧,我的爱人》。 爱逛皎月阁,手里又拿着这样一本书,应是个精致文雅、有些多愁善感的姑娘。 而且很有品味,阎清欢想,他也喜欢这本书。 他只看了一眼,打算收回视线,没想到恰在这一瞬间,陡生异变。 东市人潮汹涌,因繁华热闹,遍布小偷扒手。 许是见她孑然一身,又聚精会神看着话本,一个黑衣男人突然窜出,一把夺过青衣姑娘腰间的荷包,撒腿就跑。 阎清欢:? 光天化日,窃贼竟猖狂至此! 身体比头脑更快做出反应,因付过阳春面的钱,阎清欢毫无迟疑跳窗而出。 青衣姑娘还在怔愣,蹙眉看着腰间的空空如也。 阎清欢身姿如风,朝她朗然一笑:“姑娘莫怕,我为你追回来。” 很好,说出来了。 是名列“想要说出口的话本台词”第四,主人公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时的经典语录,“莫怕,有我”! 这句话如一簇星火,激得他卖力狂奔,紧紧缀在窃贼身后。 但阎清欢毕竟是个从小娇生惯养的富家公子哥,论体能,哪里比得上长安城里的惯偷。 黑衣男人对东市了如指掌,挪移跳跃熟稔至极,如同抓不住的泥鳅。阎清欢小命都快跑没半条,咬着牙穷追不舍。 一追一逃,连黑衣男人也被累得上气不接下气,扯着嗓子绝望哀嚎:“还追?别追了!又不是你的荷包,至于吗?你若停下……我将荷包里的钱分你一半!” 阎清欢:“呸。” 他追的是钱吗? 都对那青衣姑娘说了“别怕”,哪有灰溜溜放弃的道理,他可是要成为侠义话本主人公的正义之士。 额头青筋暴起,阎清欢累得说不了话,正要咬紧牙关加速冲刺,蓦地,感到身侧掠过一袭冷风。 不对。 不是风,是一道青色的人影。 阎清欢:……? 青影迅捷如刀,以令人瞠目结舌的速度绕过重重障碍,直攻狼狈逃窜的黑衣男人。 途经一片拥堵的逼仄之地,为避开行人,人影竟腾跃而起,轻易跳上房檐,再飞燕般跃下,不偏不倚,落在窃贼跟前。 惊吓从天而降,黑衣男人被结结实实吓了一跳,刚想转身再跑,被对方一把揪住衣领,抡在地上。 阎清欢:……? 如果他没看错的话,此人正是那个婉静慵懒、独自看书的姑娘。 你们长安人,都这么深藏不露吗?! 青衣姑娘动作一气呵成,引来不少行人的目光。 窃贼头皮发麻,奈何骑虎难下,干脆破罐子破摔,冲着路人大喊:“救、救命啊!这疯女人抢我钱袋!” 典型的走投无路,颠倒黑白。 阎清欢听得怒火中烧,出乎意料地,青衣姑娘却是神情不变,甚至笑了笑。 笑得很温柔,毫无攻击性,叫人想起江南春日潺潺的水波。 都这样了,居然不生气? 回忆起她安静看书的模样,阎清欢暗暗感慨,果然是位好脾气的小姐。 再眨眼,青衣姑娘已慢悠悠蹲在男人跟前,轻轻伸出右手—— 一拳打碎墙角冰冷坚硬的石块。 阎清欢:…… 阎清欢:??? 青衣姑娘笑意温柔,语调亦是柔和:“没关系,继续说。不妨看看是你嘴硬,还是我的拳头硬。” 男人肉眼可见地开始颤抖。 阎清欢呆呆立在一边,试图拼合自己碎裂的脑回路。 “你、你别动我!” 男人浑身瘫软,再无力气,唯恐她一拳砸在自己脸上,瑟缩着抖了抖:“我上头、上头有人罩着。” “上头有人?” 青衣姑娘歪了下脑袋,从他颤抖的右手中取回荷包,淡笑应道:“怎么,认二郎神当主人了?” 阎清欢从小到大没听过几句骂人的话,缓了缓才反应过来,这是在说男人像狗。 委婉却狠,大昭语言果然博大精深。 “我不打你,你走吧。” 将荷包重新挂回腰际,青衣姑娘起身后退一步,笑意微冷:“以后别胡诌些有的没的——抖什么?” 尾音沉沉,杀意凛然。 黑衣男人:……呜。 终是抵不住迎面而来的压迫感,黑衣男人瑟瑟发抖,眼角划过一滴晶莹泪珠。 周遭围了不少看热闹的人,阎清欢脑子嗡嗡作响,听见一道熟悉女声。 “流霜姐姐。” 施黛从人潮中钻出,石榴裙明艳如火,嗓音脆泠泠:“荷包找到了吗?” 阎清欢发誓,他绝对没有看错。 听见施黛声音的瞬间,青衣姑娘懒倦的神情倏然一变,眼底冷戾没了个一干二净。 取而代之,是近乎于纵容的温柔笑意。 “嗯。” 沈流霜扬唇笑笑:“怎么找这儿来了?” “我和云声出皎月阁没见到你,一问路人才知道,你荷包被偷,往这边追来了。” 施黛抬起右手,为沈流霜理了理被风吹乱的鬓发。 沈流霜任由她动作,微微俯身。 皎月阁是施黛她娘的脂粉铺子,今日画皮妖阿春第一天上工。 不出所料,当阿春展示出惊为天人的上妆技艺,引得铺中客人连连惊叹。短短几个时辰,便有不少小姐公子蜂拥而至,将皎月阁围了个水泄不通。 施黛和沈流霜随着孟轲来凑热闹,施云声听说她之后要去镇厄司继续查案,也抱着把刀跟了出来。 离开皎月阁时,施黛遇上几名好友,简单攀谈了一阵子,沈流霜不喜嘈杂,立在门边等候。 紧接着,就是荷包被盗。 怎么会有人想不开,居然偷沈流霜的荷包。 瞥了下瘫倒在地、泪眼汪汪的黑衣男人,施黛在心里为他默默点蜡。 沈流霜被施府收养十几年,在施敬承的熏陶中长大,哪怕放在镇厄司,也绝非弱者。 之所以不对男人动手,并非因为沈流霜不愿惹事,而是…… 但凡她控制不好一点儿力道,男人得废去半条命。 “要到未时了,我们快些去镇厄司吧。” 施黛说着眸光一动,瞧见似曾相识的身影,微微愣住。 “阎公子?” 阎清欢:…… 阎清欢看了眼她身侧的沈流霜,又望了望她身后的施云声。 一个清丽温柔的年轻姑娘,一个瘦弱寡言的十三岁稚童,看上去是那么纯良无害。 你们施府的人,都这么卧虎藏龙吗?! 那一夜抱施云声大腿的记忆不断攻击他大脑,阎清欢眼角一抽,勉强露出个艰难的笑。 “姐姐。” 施黛已在兴冲冲介绍:“这位就是阎清欢阎公子,与我同队的摇铃医。” 沈流霜侧过脑袋。 施黛对她说起过镇厄司中的同僚,这位阎公子……似乎是个话本狂热爱好者,之所以来长安,全因向往心中的江湖。 想起阎清欢追逐盗贼前,对她字正腔圆说出的那声“莫怕”,沈流霜霎时明悟。 沈流霜抱拳正色:“阎公子路见不平,助我寻回荷包,多谢。” 累得半死、被她轻松赶超的阎清欢:…… 好配合,好给面子!!! 长安有真情,长安有真爱。 阎清欢感动抱拳:“姑娘也不赖。” 施黛笑道:“阎公子也是去镇厄司的吧?” “正是。” 用手帕拭去额前汗珠,阎清欢点头:“施小姐也收到传书了吧?队伍正式集成,我们能有个新队友。” 说起这一茬,阎清欢难掩欣喜:“你我都是初出茅庐的新人,江兄亦入镇厄司不久,再来队友,应是位极强的前辈吧?” 老带新,这道理他懂。 此话说完,就见施黛眼睫一颤,欲言又止。 她没出声,一旁的沈流霜开了口:“是我。” 阎清欢:……? 循声望去,那姑娘一袭青衣,身形高挑,眉眼间是水一般的倦怠。 阎清欢却清清楚楚记得,她将窃贼一把掼倒在地时,眼底一闪而过的冷戾。 “我名沈流霜,乃傩师。” 沈流霜冲他笑笑:“不强,望多指教。” * 一路来到镇厄司,阎清欢心情很复杂。 来到长安后的两次见义勇为,一次遇上个堪称天才的后生,一次碰见个实力超群的前辈,都是动一动手指头,就能将他置于死地的狠人。 想来想去得出结论,长安很可怕,施府也很可怕。 就连最人畜无害的施黛,阎清欢经过一番闲谈才知,她竟然做起了妖魔的生意。 今天皎月阁顾客盈门,全因她招徕一只画皮妖。 实乃一家子奇人。 “看见那个戴面具的男人了吗?” 施黛本人对他的念头一无所知,凭着原主的记忆,正向自家弟弟介绍镇厄司里形形色色的人。 “那叫傩师,流霜姐姐也是。当傩师唱起傩戏,可以召唤鬼神,驱邪祈福——面具是他们沟通阴阳的工具。” 那是个挺拔壮硕的中年男人,双手抱臂立于檐下,将一副面具扣于头顶。 面具威风赫赫,正气凛然,俨然是钟馗的面孔。 施云声老老实实地听,眼底闪过几分亮意,想张口问些什么,嘴唇轻启,又别扭抿紧。 “那边抱着只红狐狸的姑娘,是北方跳大神的司婆。” 施黛继续道:“狐狸是她的保家仙。” 怀里的阿狸听得晃了晃尾巴。 仙家又怎样,它还是天道呢。 虽然现在和普通狐狸没什么差别,虎落平阳被犬欺。 一路往里,传书定下的集合地点在西厢。施云声并非镇厄司中人,留在前院等候。 敲门而入,房中已有两人。 江白砚倚在窗边,听见吱呀声响,投来轻飘飘的一瞥。 厢房另一侧,角落的太师椅上,懒洋洋坐着个看不出年纪的女人。 凭借原主的记忆,施黛认出此人身份—— 镇厄司十二副指挥使之一,执掌未司的蛊师,殷柔。 殷柔相貌平平,面颊红润,一双凤眼生得格外明亮,察觉他们到来,眉眼弯弯,如有清泓流泻。 她坐姿随性,右手中指伏着只青色甲虫,着的是苗疆服饰,百褶裙如花边散开,彩纹团团簇簇,流光溢彩。 “一,二,三,四。” 目光掠过在场众人,殷柔笑道:“我姓殷名柔,未司副使,你们不必拘礼,唤我名姓便是。中原人的礼节太麻烦。” 她说话时,指尖匍匐的甲虫扇动翅膀,发出嗡声。 “这是我的好友,叫小青。” 殷柔轻抚甲虫后背,语调甜腻:“它在向你们问好。” 施黛看得新奇,倒也并无惧色,朝虫子招财猫式挥了挥手。 殷柔看她一眼,轻声笑笑:“小青很喜欢你呢。” 这只甲虫色泽青翠,到了诡异的程度,浓浓绿意仿佛能滴落下来。 施黛听说过关于蛊师的传言,听说苗疆人豢养毒虫,会将几十上百只虫子放在一块,让它们互相残杀。 唯一活下来的那一只,乃毒虫之王。 殷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十一章 看着手里的宣纸,殷柔神情复杂。 该怎么去形容这个队名最贴切。 很特别,很有威慑力,乃她生平仅见。 在此之前,她对队名的理解仅限于【诛邪】、【斩妖】,或是更婉约些的【清风笑】。 “所以,”沉默半晌,殷柔终于道,“用这个?” “嗯。” 施黛点头:“我们已一致同意过了。” 阿狸看看她,又瞅了瞅垂眸静思的江白砚。 这是头一回,它居然对江白砚有了一丝丝共情。 “此名极佳。” 沈流霜毫不含糊:“锋芒毕露,朗朗上口,只需逐字念出,便有震慑妖魔之效。” 阿狸:…… 沈流霜此人,它懂。 一个坚定不移的终极妹控,但凡是施黛取的名称,哪怕叫敷衍至极的【对对队】,她也能夸出花来。 不得不说,沈流霜的总结颇有成效。 阎清欢听罢乖巧挠头:“的确威震八方。” 虽然总觉得哪里不太对劲,但他挺喜欢这个队名。 独一无二,和话本子里约定俗成的套路完全不一样。 “行。” 将宣纸叠好,放入袖中。凭着心底那点儿为数不多的善心,殷柔不忘提醒:“制作腰牌需要几日时间。在此期间,如果想修改队名,可以来找我——你们继续去查傀儡师的案子吧。” * 傀儡师每次杀人,都会用纤草纸写下一则志怪故事,张贴于长安城某处。 纤草纸造价高昂却不易书写,近几年已快绝迹。江白砚查出,长安附近,制造这种纸张的小镇名为青城。 带着施云声,一行人赶到青城镇,已是一个时辰后。 这是座名不见经传的镇子,坐落于群山之下。青石板路蜿蜒盘旋,串连起古朴窄巷,白墙黑瓦。 青城镇中,只有一家小作坊仍在产出纤草纸。 “纤草纸?我造它也就玩玩,成本高又没人用,压根赚不了钱。不过毕竟是祖上传下来的手艺,不能丢。” 作坊主人是个中年汉子,听罢几人来意,思索道:“有谁来买过?最近……最近是有那么一个人!” 不出意外的话,那人是傀儡师。 施黛认真地听。 “他是我这里的常客,从几年前起,就不时来买一些纤草纸。” 作坊主人道:“我问过他买这玩意儿做什么,他不愿说。” 阎清欢沉不住气:“那人长什么模样?” “他每次来,都戴着个木头面具,用黑袍子遮住全身。” 作坊主人道:“不过……是个男人,有很重的本地口音。” 果然是本地人。 施黛心下一动:“二三十年前,镇子里可曾发生过劫财杀人惨案?” 如果她的推理没错,傀儡师将三名死者的罪状写进三个志怪故事中,唯一的共通点,是三人都曾打家劫舍,掠夺不义之财。 看故事里的描述,很可能是一起灭门案。 傀儡师既然和他们有仇,八成是那起案子的受害者。 出乎意料地,作坊主人一愣:“杀人案?没有吧。自我出生起,就没听青城镇出过这种事。” 阎清欢:“欸?!” 可、可傀儡师分明是本地人啊!如果三十多年来,青城镇连命案都没发生过,复仇又从何谈起? “镇子后的山里。” 沉默许久的江白砚冷静开口:“若是出现命案,镇中之人不会知晓。” 青城镇坐落于山脚,背靠一座巍峨高山。 作坊主人恍然点头:“对对对,听雨山里住着不少人家。不过山路难走,那些人自给自足,不常与我们镇子往来。” 施黛颔首,皱了皱眉。 这就难办了。 青城镇后的听雨山地势连绵起伏,就算住有人家,也零零散散,很不好找。 更何况,他们要查的是近三十年前的案子。 “不如这样。” 沈流霜道:“镇子里的人时常上山采药。如果当初的灭门案发生在山里,这些年来,应该会有人见到尸骨、新坟或废弃的房屋——我们不妨先分头行动,四处打探打探消息。” * 青城镇不大,粗略将百姓们问上一圈,用不了太长时间。 与另外四人分散后,江白砚并未敲响任何一家房屋的大门。 他有更合适的去处。 小镇依山傍水,一派秀美风光,镇子以南,是大片墓地。 寒冬的乌云压得很沉,坟冢肃穆幽冷,枯藤颓落,偶有几声老鸦喑哑的啼鸣。 比起活人的聒噪,江白砚更习惯与妖鬼打交道。 自袖口掏出一把黑金短刀,熟稔划破左掌。鲜血滴落,于厉鬼而言,是美味佳肴。 没过多久,几缕黑烟慢慢聚拢,凝出鬼影。 此刻的江白砚毫无危险性。 他有意收敛气息,相貌隽朗温和,看不出杀气。 黑烟凝集,几只恶鬼面露狰狞,同时袭来。 江白砚只一剑,便将它们魂魄斩灭大半。 大昭人心纯朴,哪怕是鬼,也想不到世上还有钓鱼执法这种歹毒的手段。 恶鬼们哀嚎声声,明白来了个不能惹的硬茬,刚要落荒而逃,就被剑气挡住去路。 “今日打扰诸位。” 江白砚轻扬嘴角:“我有一事相问。” 仍是眉眼含笑、温润有礼的模样。 恶鬼哪敢反抗,忙不迭点头:“您说!” “近三十年中,”长剑横于一只恶鬼脖颈,江白砚道,“镇后的听雨山里,可有命案或不寻常之事?” 它哪知道什么命案。 恶鬼浑身一颤:“我、我不知——” 最后一个字没来得及开口,剑光横绝,刺入它脖颈。 只一瞬,这只恶鬼消散无踪。 而那看似风姿澹澹的白衣少年手腕轻旋,长剑直抵另一只恶鬼咽喉。 江白砚温声道:“你可知晓?” 在对方摇头的刹那,剑锋将它一分为二。 苍天。 哪怕是这些心怀恶念的厉鬼,也从未见过如此骇人的活阎王。几只尚存的鬼魂个个瘫坐在地,呆若木鸡。 “我、我好像知道!” 终于,一道死去百年的鬼影带着哭腔开口:“二十多年前,我深夜于镇中游荡,遇见四个男人带着血气,从听雨山下来。他们看不见我,讲话毫无顾忌,似乎说是……‘这次得到宝贝了,等回长安,能发大财’。” 宝贝。 与傀儡师所写故事里的劫财相吻合。 江白砚笑笑:“那四个男人长相如何,你可知晓名姓?” 温柔的嗓音。 如同看似风平浪静的水面,暗藏能将人吞噬的潮。 “我我我想想!一个很胆小怕事,似乎被吓坏了,嘀嘀咕咕说‘我们杀了那一家,会不会有冤魂索命’。另外三个我记不太清……” 鬼影都快哭了:“被围在中间的男人很高,额头有道很长的伤疤,像是他们的大哥,凶神恶煞的……对,他们叫他‘赵兄’。” 江白砚:“还有吗。” 还能有什么?恶鬼欲哭无泪,那已是二十多年前的旧事,它之所以还记得一些,全因青城镇百年不出一起命案,它觉得新奇罢了。 “真、真记不清了!我只记得有两人很凶,对那个胆小的骂骂咧咧,另一人温和一些,和事佬一样。” 道貌岸然的穆涛,懦弱孤僻的陈书之,暴躁易怒的秦礼和。 与三名死者完全吻合。 傀儡师要再杀人…… 只剩那姓赵的领头人了。 他们所猜不错,死者们曾将一户人家屠戮殆尽,夺取家财。 听描述,是为了个价值不菲的宝物。 江白砚沉默不语,余下几只恶鬼不敢动弹。 片刻的寂静后,江白砚噙着笑道:“多谢。” ……终于! 众鬼如释重负。 却不想下一刻,他的剑气与笑意一样轻缓,蜻蜓点水般掠过—— 还没来得及面露惊恐,群鬼灰飞烟灭。 长剑毫无迟疑,斩灭数只恶鬼。他从未承诺过,要留它们一命。 冷风掠过少年乌黑的发,又在顷刻间归于沉寂。 江白砚收剑入鞘,并未回头,轻扬嘴角:“施小姐,可看够了?” 趴在施黛肩头,和她一起遥遥旁观的阿狸:…… 这厮果然发现了! 施黛和江白砚的想法一样,比起镇中居民,游荡的鬼魂或许能知道更多线索。 她四处打探着来到墓地,正巧听见恶鬼回忆当年的事情,就没出声打扰。 虽说没做亏心事,但江白砚这样一问,施黛还是有点儿偷看被抓包般的尴尬,靠近道了声:“江公子,好巧。” 江白砚侧身,目光沉静,落在她眼底。 他仍带着笑,极浅极淡,如云烟轻轻勾勒出的一笔。 这让施黛想起方才他挥剑时的模样。剑气狠戾,江白砚的神情却是游刃有余。 不像杀鬼,似在轻抚一树花枝。 颊边还有两个很浅的酒窝。 就,真挺好看的。 看出她神色中的迟疑,江白砚轻嗤:“施小姐如此看我……是觉得我将它们尽数斩杀,太过残忍?” 施黛一愣:“江公子这是什么话?我能看出来,那些都是食人血肉的恶鬼。如果不除掉它们,会有更多百姓遭殃。” 就算厉鬼透露了傀儡师一案的重要线索,也改不了它们本质上的恶,之所以对江白砚唯唯诺诺,不过因为他更强罢了。 换作别的普通人,早被它们吃得一干二净。 对这种事,她看得很明白。 没料到她如此回答,江白砚微怔。 “至于看你……” 施黛挠头,因为没什么旖旎心思,说得坦坦荡荡:“我不是说过吗,江公子笑起来好看,剑气也很漂亮。” 江白砚:。 他短暂沉默。 常年与邪修生活在一起,身旁皆是薄情寡性之辈。他所见所感,无外乎冰冷恶意、扭曲人性。 如此直白的夸赞,令他感到不适且茫然。 好看? 孑然独行的那两年,也曾有人夸他俊朗,但江白砚浑不在意。 他杀了太多的人与妖,在他看来,无论如何精致的眉眼、怎样纤柔的皮肤,被斩于剑下,皆是枯骨血肉。 唯一的区别,在于剑锋划过之际,一些人的皮肉宛如丝绸,一些人更粗糙罢了。 没来由地,听施黛说出“好看”二字,他竟下意识去想: 所以施黛待他如此,是为这张皮相。 江白砚似有所悟。 人人皆有所求,施黛也不例外。在她眼中,他的相貌大概如同孩童手中的拨浪鼓,是个新奇有趣的小玩意儿。 那……倘若他失了这张脸呢? 施黛会将他弃之如敝履吧。 她甚至不知道,他浑身上下,遍布有无数狰狞可怖的伤疤。 这样的身体,连他自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十二章 施黛抵达碰面地点时,几名队友已站在镇口的树下。 江白砚简短阐述了恶鬼所说的线索,听闻贼人里还有一位面带伤疤的赵姓男子,阎清欢浑身一震:“傀儡师已连续杀害三人,今晚将要遇害的,恐怕就是他。” “我也得了些线索。” 沈流霜道:“村里的采药人告诉我,许多年前上山采药时,他曾在山道尽头,见过一座被火烧毁的房屋。” 施黛串起前因后果,皱了下眉:“那四个匪贼……将一家人杀害后,把整座房子都烧掉了?” “采药人发现废墟时,房屋已被烧毁多日。” 沈流霜点头:“他没在里面找到尸骨,只当一家人去了别处。那是个三口之家,爹娘带着七八岁的女儿,采药人经常上山,与他们见过。” 她说着一顿,语气微沉:“值得一提的是,那位父亲会写些话本子。” 阎清欢:“话本子?!” “听说之所以写话本,是为了哄家里的女儿。” 沈流霜道:“他们家养着条黑狗。那父亲曾以黑狗为主角,写了个报恩的故事,拿给采药人看过——所以采药人印象很深。” 写话本故事、被匪贼劫财灭门。 恰好与傀儡师完美映照。 “纤草纸作坊老板说,傀儡师是个男人。” 施黛道:“所以……是那位父亲?” “九成可能性。” 沈流霜轻叹一声,侧过头去,眺望不远处连绵起伏的高耸山峦:“采药人说,那家人住在山道尽头。我们去看看?” * 山路并不好走,万幸如今是深冬,林子里并无杂草丛生、枝叶横斜。施黛常备着神行符,行动起来迅捷许多。 沿着山道一路往前,穿过堆积着落雪的簇簇枯枝,不知过去多久,总算来到听雨山的尽头。 看清眼前景象,施黛微微愣住。 没有预想中被火焚烧后的残破废墟,立于山巅的,居然是一座小木屋。 木屋搭建得潦草简陋,屋旁的一棵枯树下,是三座坟茔。 既然傀儡师展开了复仇,说明当年的灭门案中有人幸存。幸存者为家人立坟,施黛并不意外。 只不过……为什么是三座?这一家拢共不就三个人吗? 心下狐疑,施黛靠近坟茔,看清墓碑上的刻字。 【母:月娘之墓】、【女:小婉之墓】,以及……【父:张三郎之墓】。 刻字的笔迹颇为眼熟,看那一撇一捺,正是傀儡师的风格。 “这是,”阎清欢咽了口唾沫,“一家三口?” 如果三人皆在当年遇害,如今的傀儡师是谁? 施黛看向沈流霜,也有些困惑:“采药人有说过,这屋子的主人是谁吗?” 沈流霜摇头:“那人已经上了年纪,十几年前就不再上山采药。他没见过这座新修的房子。” “坟墓能伪造。或许有人借此假死脱身,混淆视听。” 江白砚神色未变,拔剑斩断木屋门锁。 木门被他推开,伴随咔擦轻响,施黛看清房中景象。 有那么一瞬间,她头皮微微发麻。 木屋里的家具简单却完备,就像仍有一家人生活在这里一样,连边边角角都被擦拭得格外干净,没有灰尘。 正堂中,赫然有三道端坐于木椅上的人影。 因为有江白砚立在前边,施黛胆子大了些,跟在他身后,小心翼翼靠近屋中。 是三个用木头制成的傀儡,两大一小。 每个傀儡的面部都被彩墨勾画,与真人没太大区别—— 一个略显沧桑的中年男人,一个浓眉大眼的高挑女人,和一个闭着眼睛、恍若沉睡的小女孩。 看样子是当年遇害的一家三口,傀儡师以木偶仿照他们的相貌,重塑出与二十多年前相似的假象。 他就这样……一直留在这座房子里,与自己做出的傀儡们生活在一起吗? 施黛心底泛起涩意。无论傀儡做得多么逼真,当年逝去的人,不会再回来了。 沈流霜沉思片刻,隐约意识到什么,低声道:“或许,这一家人真的全都遇害了。” 阎清欢微怔:“那傀儡师是……” “当年在这个家里,其实还有第四个成员。” 施黛迟疑片刻,轻声道:“还记得吗?采药人说过,这家男主人爱写话本子,曾以家中黑狗为原型,写了个志怪故事。” 能复仇的不只有人,还有…… 妖。 因她一段话,木屋之中陷入短暂寂静。 恰在此刻,施云声蹙眉道:“这里,有东西。” 他体内有妖丹,对妖气的感知,比常人更加敏锐。 施黛循声望去,在角落一个木架上,见到一张浅黄色的薄纸。 竟是纤草纸。 “纸上有字。” 沈流霜心有所感,抬手拿起纸张,目光匆匆扫过,念出最上方的文题:“……《犬妖》。” 这是傀儡师的第四个故事,也是最后一个故事。 犬妖是个孤儿,出身不好,性子暴躁,四处流浪长大,某日与妖鬼厮杀,身受重伤变回原型,昏迷于山中。 一个人族女孩将它拾回家里,取名为“小黑”,悉心照料。 犬妖觉得很烦。 它过惯了厮杀的日子,讨厌被一个人族小姑娘如此对待,更讨厌被唤作小黑—— 什么破名字。 奈何妖丹受损,它无处可去,连人形都化不出,只能以一只黑犬的形态百般不愿暂住于此。 收养犬妖的是一家三口。 张三郎是个五大三粗的庄稼汉,却对话本情有独钟,闲来无事,常写些老掉牙的故事,用来哄他女儿开心。 山下的作坊盛产纤草纸,他并不懂行,买来不少,才发觉纸张并不好用。 月娘是典型的农妇,勤劳干练,虎虎生风,身量比张三郎更高。 就是嗓门太大,做饭也不太好吃,还总爱捣鼓些新奇古怪的菜式。 二人老来得女,生下张小婉。 这姑娘调皮捣蛋又话多,总爱抱着犬妖嘀嘀咕咕,将它耳朵都快吵得生出老茧。 为数不多安静的时候,是她拿着毛笔涂涂画画。张小婉性喜丹青水墨,画爹画娘也画它,可惜技艺不堪入目,和她爹的写故事水平有得一拼。 一家三口并不知晓它是妖,养着它疗伤、顺毛、说悄悄话。 山中多雨,犬妖最司空见惯的情景,是一家人闲散坐于窗边,吃着西瓜,听雨声嘀嗒。 听雨山,这座山的名字倒是极为贴切。 直到某日,张小婉病重,家中无钱可医。走投无路之下,张三郎决定前往黑市变卖传家宝。 宝物是枚祖祖辈辈传下的玉佩,饶是张三郎也没想到,它的估价竟价值连城。 当天夜里,一位有意愿的买主前来拜访,带着他的三个学徒。张三郎热情接待,为他们备好热茶—— 紧接着,便是怒吼,哭声,以及大火。 张三郎死于乱刀之下,月娘哀嚎怒骂,被一根麻绳勒断脖颈。 还有张小婉。 她不过七岁,被贼人一刀刺穿胸膛。犬妖狼狈扑上前去,被一脚踹开。 七岁的小孩痛得泪眼朦胧,看向它时的最后一句话,不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13章 第十三章 落下天台 安夏儿和和南宫蔻微在别墅上面,居高临下,外面的情形看得很清楚。 南宫蔻微一惊,“什么?南宫家的人来了?” “当然。”安夏儿挽起芳唇,“南宫小姐,我是料到你不会这么简单走的,所以我让人联系了南宫家族,既然南宫小姐你说你是偷偷跑出来的,那说明南宫家一定有人反对你出来吧。” 南宫蔻微手里最后一个孔明灯升起,灯火将她的脸照得白了起来,蓝色的瞳眸一点点扩大—— 下面的人在叫,“蔻微小姐,二小姐让我们来接你回去,请出来吧!” 南宫蔻微紧握着手。 “你……”她背着安夏儿,抿了抿唇,“你联系了我二姐?” “呵呵,哪有。”安夏儿笑道,“我哪认识你们南宫家的人呢,不过是有人认识你们南宫家族的人罢了,我刚好就联系了一下他,听到在南宫家族中南宫焱烈和南宫三小姐你们兄妹两个跟那个二小姐不和是吧,那个二小姐想必就是南宫小姐你口里嫁出去,又带着夫家财产回到了南宫家族的姐姐吧?看来那个南宫二小姐是不希望你跑出来,所以听到消息后,她那边马上让人过来了……” “你让人联系了我二姐?”南宫蔻微声音微颤。 “联系了谁不要紧。”安夏儿叹息道,“只要能将你带回去。” 南宫蔻微肩头僵硬。 “所以,南宫小姐你说你不回去,但其实现实已经不由你说了算,你不回去我就让南宫家的人将你强行带回去!”安夏儿道。 南宫蔻微看着别墅下面前来接自己的人,缓缓微笑了一下,“但安夏儿小姐,你想清楚了要让我走么?我若回去,我哥哥就会马上带我去6家跟6白提我们的婚约,你不怕么?” “怕?”安夏儿只想大笑几声,“你以为用这种理由,就可以威胁我,让我求着南宫小姐你留下来?” “难道不是?” “南宫小姐你想多了。”安夏儿悠然地看着夜空中的孔明灯,她思虑长远,“既然你留下来也会打扰到我和6白,你回去也会去6家提起你和6白的婚事,那就是无论怎样,这个麻烦都避不了了。既然这样,那南宫小姐你还是回去吧?有什么事,我和6白会去面对,但眼下我不想看到你横在我和6白之间破坏我们的感情。” 有麻烦可以共同面对,只要两个人相爱。 但倘若两个人因为第三者而感情破裂了,那才没必要,所以安夏儿决定让这个 南宫小姐离开! 南宫蔻微离开后,她和6白还可以继续过平静甜蜜的日子。 “是么。”南宫蔻微握了握手,“但倘若我在这里受伤了,那安夏儿小姐认为会与你无关么?” 安夏儿缓缓回头,看着她,“你想干什么?” 南宫蔻微站在旁边,脸上的表情很微妙。 “我是6先生的未婚妻,安夏儿小姐恨我很正常吧?”南宫蔻微轻轻地笑道,“那就算你想对我不利,那也很好理解并且不会有人怀疑什么吧?” 安夏儿眼眸微眯,“南宫小姐,难不成你还想再自残?” 南宫蔻微娇美的唇笑了笑。 安夏儿看着前面的天台边沿,那里离南宫蔻微只有几米远,安夏儿沉下眼眸,“别怪我没提醒你,前两次你自己去撞车也许你计算得很好,但从这天台掉下去,死不了,但足够令你残废一生!” 但南宫蔻微似乎毫不畏忌,“我想看一下,如果你将我推下天台,6白会怎么想,你在他心目中还是值得他深爱的女么?” 安夏儿的心悬了起来,“南宫小姐,请自重,送你一句话,一个连自己都不爱惜的人别指望别人去爱她!” “安夏儿小姐,那我也告诉你一件事吧。”南宫蔻微唇角动了动,“其实6白也在利用你。” “……” 安夏儿瞳孔一点点放大。 南宫蔻微话一落,大步往天台边沿走去,跨过栏杆。 “南宫蔻微,你站住!”安夏儿冲上去。 南宫蔻微纵身往前一跳。 棕色的长随风飞起。 “啊——” 尖叫声划破了夜色。 刚从‘ange1’殿堂进来的那些人听到声音,抬起头,便看到南宫蔻微从天台上落下来,一行人忙惊慌失措地冲过去。 “蔻微小姐!” “蔻微小姐!” 南宫家的人大喊着冲过去,张开手,只恨不得接住她。 安夏儿刚跑到天台边沿,就看到南宫蔻微掉下去了,却正好落在了天台正下方的园艺树上,在树上挂了一会,才往下掉去,而下面那些人刚好接住了她。 “……”安夏儿心脏跳得厉害,手紧攥着,“我还真以为你敢死!” 原来是看到了下面有树,下面那些人会接住她…… 南宫蔻微掉下去后,因为两层别墅高,她昏迷了。 下面那些穿西装的人在叫着 : “蔻微小姐,你没用事?” “蔻微小姐! ” “赶紧送医院!” “有人在上面——” 不知谁叫了一声。 接着,下面的人全部抬起了头,望向天台上方。 安夏儿来不及撤退,空中冉冉升起的孔空灯照亮了她天顶的夜空,下面的人清楚地看到了她站在天台边沿。 “那是6少夫人么?”有人认出了她。 “你们先将蔻微小姐送去医院,联系少主。”为的人望着安夏儿,对其他人说。 那些人回应了一声,忙将南宫蔻微送上车,去医院了。 安夏儿从天台上下来时,守在‘ange1’殿堂的保镖上来了,“少夫人,你没事吧?” 安夏儿看了他们一眼,“我没事。” 保镖们像松一口气。 “不过。”安夏儿讽刺笑了一下,“下面那些人现在是不是以为,南宫小姐从天台落下,是我的原因?” 几个保镖相互望了望,“难道……不是?” 安夏儿更想笑了,“当然不是,不过连你们都这么想了,其他人想必更加如此吧,听着,从现在开始,将‘ange1'殿堂里面的下人,全部聚集起来,一个都别让他们走了,再把天台的现场保护好,知道了?” “是,少夫人。” 虽不知安夏儿用意如何,保镖马上应下声,赶紧去办了。 安夏儿刚从别墅出来,就看到了三个南宫家的人站在外面,为的那个穿着西装,脸色冰冷,似乎就在等着安夏儿下来。 安夏儿出来后,“南宫小姐送去医院了?请问,她不要紧吧?” “6少夫人。”为的那个人外国长相的男人道,“我想问一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14章 第十四章【一更】 思来想去,胡亚平决定,自己亲自去宣传部长的办公室走一遭,以示自己对这项工作的重视。 毕竟下属到底是真心诚意的执行领导的指示,还是应付差事,这里头的差别可是太大了。 胡亚平也是做过下属的,下属要是想要应付起领导来,那领导当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尤其是一些大事上,事情进行到如火如荼的地步时,临阵换人是大忌,即便是看出下属不专心,也只得继续维持现状,这也是当领导的最大的无奈。 领导可以在事后对下属进行批评,找理由处分,但是一旦事情交到下属手中,开始进行起来,最大的决定权往往在执行具体事务的下属手里,毕竟具体工作都是下属一手干出来的,事情干到半截的时候,没有人能比他自己更加了解工作的详细情况,要是你敢临阵换人,他随便给你想一个歪招,工作上立马就有可能出状况。 何况,按照顾大海之前的交代,这位宣传部长也是普安市市委常委中的老人了,有些事情,跟他多聊聊,对自己来说,倒也不是一件坏事,换句话说,在市委常委会上,要是有了这位老常委的支持,自己的实力也会增强不少。 胡亚平在这边为后来的发展考虑的时候,秦书凯也很是不平静,狗日的,这个胡亚平看来对自己很有腹诽,那么就要心的应付,只有家中有粮,心中才能不慌,现在这个胡亚平如果不待见自己,自己该如何应付? 经过很多的事情,秦书凯知道这个官场的斗争很讲究效率和主动,主要先一步考虑到如何应付,那么就可以抓住主动了。秦书凯于是联系上了单琴,说,单政委,上次和你说的事情我已经给你联系的差不多了,你是不是和省厅的领导见个面。 经过卢书记的推荐,省公安厅的厅长已经同意接受单琴,就等着开党委会议研究过后,就可以办手续了。秦书凯是个说话很讲究信用的人,当初单琴帮助自己控制了魏副局长,那么自己就要对单琴的事情联系到底。 单琴很是高兴的说,秦书凯,谢谢你,我现在很有时间,随时等待你的电话。 秦书凯就说,那就明天吧。 第二天,秦书凯就到了省城,和卢书记会面后,一起把单琴带到了公安厅,然后就自己出来,到二楼季云涛的办公室。 季云涛看到秦书凯那是很高兴的,这个女婿说起来还是不错的,能够知道经常拜见自己。家庭的客套话后,季云涛就问,这个胡亚平到了普安后,最近开展了哪些工作,秦书凯有什么想法? 秦书 凯说,季部长,这个胡亚平听说和顾大海钟天河的关系很好,现在顾大海到了省里,而钟天河被纪委带走,那么这个胡亚平到了普安要想把工作开展起来,只怕和唐平市长之间难免有矛盾,所以作为自己这个级别的干部,现在要做的,那就是认真做事。 秦书凯这么一说,季云涛就知道这个秦书凯担心这个胡亚平对付他,毕竟他是唐平的人,于是就说,你也不要考虑很多,认真工作,如果有什么事情给我打电话,我会给你支持的。 秦书凯很是感谢。 秦书凯出来后,给马琳打电话,这个女人很是不简单,知道的事情很多,如果上次不是这个马琳无意中说出钟天河给省委书记『性』贿赂的事情,那么钟天河就是市委书记了。 本来,这秦书凯也没有想把事情捅出去,可是这个钟天河欺侮人太甚,没办法,秦书凯就把此事情泄『露』给了唐平,最后的结果那就是唐平举报,这钟天河滚蛋。 马琳接到秦书凯的电话,问,秦书凯,有什么事情? 秦书凯说,到了省里,只是想看看你。 马琳说,你要是没有事情能来看我?说吧,在什么地方,我马上去见你。 秦书凯被马琳一语道破了心思,倒也没感觉有多不好意思,马琳跟他相识多年了,彼此还是比较了解的。 秦书凯说,那还是省『政府』前面的宾馆吧,到时候我告诉你房间。 秦书凯开了房间,刚进去不久,马琳就到了。看着秦书凯说,姐夫,最近这个普安新书记刚到,你应该忙着去巴结,到这边来干嘛? 秦书凯说,就是因为这个胡书记刚上任,所以要到你这边来,给你汇报事情,就是你招商引资的那个项目,本来这个钟天河走了。我认为那个项目我可以接手了,可是这个胡亚平到园区考察,还是把这个项目交给马成龙负责。 马琳说,不管谁负责,如果不行,那就按照你说的到那个湖州去投资吧,看来这个普安的干部都不是干事的人。 秦书凯说,你以前要是说到湖州,我肯定支持,可是这个项目是我当时牵头的,如果你走了,那么这个胡亚平肯定会把责任落到我的身上,那么我就惨了。 马琳很是不屑的说,这个胡亚平在省里干的就不是怎样,有什么本事教训你,你放心,如果胡亚平要是对付你,你告诉我,我有方法对付这个人,保证让他不敢对你如何? 秦书凯就说,那就先谢谢妹妹了。 马琳说,你也不要谢我,要谢 你就谢谢我的姐姐,这人对你那是死心塌地的,从没有为自己考虑过,所以作为男人,作为父亲,你名义上不能负责,但是实际上也要负责。 秦书凯说,妹妹,我会听从你的吩咐,经常去看他们的。 再说,秦书凯在省里想办法保护自己的时候,胡亚平一大早,到办公室休息了一会后,对办公室主任说,和朱大军联系看看,自己要去一趟宣传部长的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愣了一下,心里立马意识到胡亚平的意图,那就是去拉拢一班人马,但还是敷衍的问了一句,要不,我打电话通知宣传部长朱大军同志过来吧? 胡亚平摇摇头道,对待老同志尊重是必要的,我已经决定了,你也不需要准备什么,打电话问问宣传部办公室的人,如果朱大军在,直接陪我一道过去就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15章 第十五章【二更】 萧玉舞…… 她表示很不懂,为啥看到阵法就想攻击呢?不会问一下村民么?没看到里面的人都活蹦乱跳的,为啥非要攻破这里。 萧玉舞很怀疑,白凝和林琳也是,默默的靠拢了一些,方便撤离或一起动手。 “方前辈,你怎么不问问村中的村民就直接动手呢?你不觉得这么做太武断了么?”白凝把想法问出了口。 “三位小友,我问了村民,这里发生何事,这阵法是何人布下,但是村民都说不知道啊。”方武一脸无奈。 萧玉舞转头看向后头拿着各种农具武器的村民,无声询问。 “额。。。仙子,早上的时候是白仙子和林仙子交代我们好好待着,不要随意出去,也不要让外人进来,不可以告知阵法的事给外人,我们都记在心上呢。”村长代表发言。 “是啊是啊,我们什么都没说。”一旁村民都齐声附和。 萧玉舞…… 好吧~村民太纯朴,她们也不好说什么。 “咳~那方前辈也不用坚持不懈的攻击吧?”萧玉舞还是觉得方文方武的做法很奇怪。 “我们发现阵法上有一种特殊的符文,之前清河城几位长老围攻那血傀时,血傀身体上也画有这类似的,我们怀疑这阵跟血傀有关系,所以才动手想要毁阵,去里面查看。不知小友能否解释一下这是怎么回事?” 方文也不是很相信对面三人,要不是对方只是三个练气期修士,他都不会那么有耐心。 “这是我布下的禁制,这只是一种最基础粗浅的反伤阵,可以反弹部分攻击伤害而已。方前辈说那血傀身上也有这类似符文?难不成血傀也有被下禁制?” “不清楚,禁制在此界本来就少见,不知小友年纪轻轻怎么会懂得?”方武他们也怀疑对方跟血傀有关,毕竟懂禁制的人在苍梧界几乎没有。 “这是上次在灵虚秘境中得到的几个粗浅禁制传承机缘,这个不需要跟前辈解释吧?至于我们三人的身份,如果两位前辈信不过我们手上的身份玉牌,可以去我等宗门核对。” 各人机缘不好跟人他人讲即便是至亲。但这件事如果方文方武二人懂点禁制,阵法什么的也不至于把两者并论,其实萧玉舞布下的,和血傀身上的也就几条线画的有些像而已。可惜对方是个外行,所以无法消除他们心中的怀疑。 两方都不太信任对方,但也没有动手,保持暂时合作的状态。五人一同进入蒲家村,双方交换了下各自的信息。 目前可以确定,蒲家村发生的挖心事件,跟那个被重伤出逃的血傀有关。狐妖看到的黑影应该就是出来觅食的血傀。 方文方武一路追踪而来,那血傀如果不是智商超标及时转移阵地的话,应该还藏在这鸡鸣山内。 五人商议,明天一同进山寻找血傀踪迹,了解一些情况,到时萧玉舞用阵法控制血傀出没的周边,等待求援人员到来处理,保证这段时间血傀不会出来再次作恶。 不是他们不见义勇为,只是他们清楚自己有几斤几两。实在是干不过人家。 这个血傀战力惊人,在清河城出动十几个金丹真人都没有拿下对方。最后还是城主出手相助才把对方重伤。 至于这个血傀的来历目前无人可知,这种血傀不会是自然生成,必然是有人蓄意炼制,炼制血傀需要有是个炼傀的好材料,也就是修士的身躯。然后还需要数以万计的献血养护,生魄为食。 此术最早是邪修师祖阴冥鬼老所创,后因此术太过残忍,死伤太大,所以在五十万年前,正道数十位大能联手把阴冥鬼老诛灭,血傀炼制之法也在当时被销毁。如今却又重现世间。此事肯定有大文章,不是她们几个练气期小修士可以参与的。 于是几人各自回屋后,方文兄弟向散修盟发出一道传讯符,把这边的情况大致交代了一下。而萧玉舞那边也同样给师门报告了下这处的情况,并向师门求援,希望能引起重视,派人过来探查此时。 根据林琳所说,她祖父曾跟她讲过这个血傀,据闻血傀所过之处瘟疫更生,浮尸千里。大乘的血傀可号令万鬼,操控众尸。到时,一个血傀就可以让整个苍梧界团灭。 不过要完全炼成那么恐怖的血傀也不是容易的事,当年的邪修始祖阴冥鬼老也没有炼成一具完美的血傀。 而她们这次遇上的,应该是血傀残次品中的残次品,不过即便如此,也不是她们可以抵抗的。所以这次行动,以探查为主。 第二日,五人整理好行装,分两小队,进入鸡鸣山深处。 在外围还感受不出来,越往深处走,萧玉舞几人就越觉得阴寒刺骨。 “这是什么?”林琳在一棵树下发现几块腐肉,好似不是什么兽类的尸骨。 “是人的腐肉,那么浓的煞气应该是血傀身上蜕下来的。”方武翻看了几块腐肉后回答到。 “看来那个血傀就在这附近养伤,大家小心些。我在此处着手布阵封锁,你们帮我警戒。”萧玉舞抓紧手里的灵剑,跟后 面白凝和林琳叮嘱到。 几人对视一眼,也知道事情严重性,各自散开一处,警戒起来。 萧玉舞拿出阵珠,正打算布阵。忽然远处传来咔咔~咔咔~的声响。 是骨头摩擦的声音,好似生锈的机器在磨合使用。 原本被树木遮蔽的有些昏暗的树林中,忽然更加阴森起来。浓郁的血腥味从前面树丛飘来。 几人心头一紧,不是那么背吧,他们已经很小心了,居然还能碰上,泪。(﹏) 萧玉舞几人转身就想开溜。 嘭~ 嗷~好痛~刚跑出两步,就被一道无形屏障阻挡了去路。 要死~这只血傀鼎盛时有些元婴初期的实力,哪怕重伤跌落至金丹期,它依旧可以封锁这山中领域。 跑不了,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萧玉舞直接挥出一剑朝声音来源处劈去。 剑气所过之处树木纷纷倒地,一团黑气与萧玉舞的剑气相撞,瞬间被击散。 是死气,血傀尸化了。 几人对视一眼,决定用火攻,阴寒之物最怕火和雷电。 <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16章 第十六章 瑞和睁开眼睛, 看见一丛欣欣向荣的蜘蛛网, 网上的黑色蜘蛛正在勤勤恳恳地编织着,企图织出一片属于自己的繁荣领地,彻底占据这片矮小的天花板。他的灵魂与这具新的身体正在融合,继眼睛睁开之后, 他的手指也能动弹了, 然后他感知到自己的四肢肺腑,随着一口气缓缓呼出,瑞和彻底掌控这具身体。 不过随着对身体感知的全方位加强,身体的不适一层层涌上来,让瑞和忍不住呻.吟一声。 太痛了, 原身的左脚应该是受伤了, 那股钻入骨头的刺痛现在被瑞和继承,痛得他眉头紧皱。 这对他来说有些意外, 毕竟他前两次进入任务世界时, 原身的身体都是活蹦乱跳的, 而且还年轻有活力。瑞和冷不丁感知到这阵痛, 哼了一声后深吸一口气缓下来, 这才慢慢坐起低头去看。 这片空间似乎是一处阁楼, 天花板又低又窄,更加没有窗户,此时应该是白天, 有白光从旁边的楼梯透进来, 让这个小阁楼勉强有了些许明亮, 不至于真的伸手不见五指。就着这光,瑞和检查了一遍自己的左脚,脚踝处肿了一个大包,像是一个大粽子,上面还有颜色深重的淤青,手指头轻轻一按,那股痛劲跟针一样直往骨头里戳,痛得瑞和又嘶了一声。 忍着痛将伤势检查一遍,瑞和粗略判断应该是伤到骨头了,这需要去医院拍个片子看看具体情况。再看身体其他地方,好在并没有别的伤口,瑞和竖起耳朵听了听阁楼下的动静,下面安安静静的,他便重新躺回去,开始接收原身的记忆。 这还是一个狗血的故事。 原身名字叫做陆明聪,名字普通出身普通,单身家庭,住在含山市平县某旧城区西六巷,今年十六岁,就读当地民营中学初三。他还有一个青梅竹马名叫宋蔷,人如名字长得美丽动人,她也是原身的初恋,可惜也是这个初恋给了陆明聪成人以来第二大打击。 在这里要先介绍一下给陆明聪的人生造成第一打击的人物:陆巧,原身名义上的亲妈。 作为一个单亲妈妈,陆巧无疑是坚韧的,她拉拔大了儿子,还奉养自己的双亲,但她同时又不是一个称职的妈妈,她对原身的抚养就真的只是养着,把生活费给父母,儿子能有一口饭吃就行了。她似乎不喜欢这个儿子,从来不抱从来不亲近,只当是个隐形人,于是原身自小就是姥姥姥爷带大的,他心中期盼着母爱,对陆巧濡慕又眷恋,可惜一个星期前二老竟然在收摊回家时被酒驾司机撞上,三轮车被撞得不成形,二老也抢 救不及去世。 失去了所有温暖的陆明聪希望能从母亲身上汲取爱,但是他不知道的是,陆巧比他更需要这份爱,而随着父母的去世,陆巧的性格也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若是正常来说,两母子互相支撑相互取暖不就完事了吗?陆明聪也是这般想的。 “你妈生你的时候才十七,她不懂怎么爱你。”这是陆明聪的姥姥说的。所以陆明聪对陆巧的冷漠毫不记仇,他想:没关系,我爱她就行了。 可他不知道,他不是陆巧亲生的,所以他的爱在陆巧眼中一文不值。 而陆明聪的身世,便是瑞和接下这个任务的原因。陆明聪死前才知晓身世的真相,那时他才十八岁,正是大好年华,人生刚刚起步的时候。他的爱的人都不爱他了,该爱他的人也不爱他,他就像路边的路人甲,走着走着就没了也无人关心。 那是不对的! “我也是一个人呐!” 陆明聪恨,陆明聪悔,陆明聪他不甘心。 所以便有了瑞和这次的任务。 瑞和快速将记忆看完。原身陆明聪的记忆并不算多,毕竟他才活到十八岁,看完之后瑞和心中就有数了,原身的经历实在曲折,瑞和看了也很同情。这种偷龙转凤的故事自古戏本里就有,搁现在背景下也不少见,最狗血的莫过于两家一富一贫,富家子变成穷人家的孩子,若是长大后还共争一女,那就是狗血中的狗血了。 很遗憾,原身就遇上了这样的情况,于是宋蔷喜欢上陆巧的亲生儿子翟应麟,成为原身遭受的第二大打击,随后他又被绑架,最后死亡,这又是第三个致命打击。 这样的经历,陆明聪怎么能甘心? 看完记忆之后,瑞和就爬起来打算下阁楼去医院看医生。现在的时间段是原身的姥姥姥爷丧礼刚办完的时候,原身悲伤过度,骑车时精神恍惚,自行车翻倒还不算,人还摔进路边的水沟里,惹了一身臭还伤了腿。瑞和来的时间段正是原身伤腿后的第三天,因为只草草擦过药酒,几天下来伤处早就肿成大馒头。 原身也是能忍。 瑞和却不像原身那样,小心翼翼地不敢找事情打扰陆巧,多痛都自己忍着,他将原身攒下来的钱都拿出来,加起来有一千两百多块钱,然后下阁楼给自己煮点面吃,吃完立刻去医院。 家里空荡荡的,这个房子有两层,一楼是厅堂厨房,二楼是卧房,陆巧和父母就住在二楼,陆明聪出生后,陆巧是一眼都不想看他,连婴孩的哭声也烦躁得要砸东西骂人。于是 陆父就将阁楼里的杂物收拾出来,和妻子一起轮流在阁楼带孩子,平时都不让孩子碍女儿的眼睛。 陆母背地里不知道流了多少眼泪:“她未婚先孕,又死活一定要把孩子生下来,我原以为她是很爱这个孩子,便想着生下来就生下来,好好带吧。可她那是什么样子?看孩子竟跟看仇人一样,那当初为何要死要活地要生?” 在这样家庭情况下成长起来的陆明聪是有些缺爱的,他跟上个世界的柳从武很像,在懂事之后故意学坏,希望能得到父母的关注。柳从武最多就是不好好学习,学习成绩倒退,这次的陆明聪就不同了,他直接成为这一带的小混混,收保护费,打游戏,逃学上网吧,这一千多块钱里一大半就是这么来的,剩下一小部分是自己攒的零花钱。 陆巧不在家。 瑞和吃饱之后去了县医院,拍片做检查,果然骨头裂开了。原身上辈子忍着没去看医生,陆巧心情不好,他缩在家连一口气都不敢大声喘,就怕触到她的神经让她脾气失控。 在外面吊儿郎当抽烟喝酒养养都会的陆明聪,在陆巧面前只是一个敏感怯懦的小孩罢了。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17章 第十七章 夏天的酷热真是让人无比烦躁,在这由玻璃幕墙建设而成的钢铁城市就更甚之,走在街上,你会觉得好像有无数个太阳从四面八方向你照射,灼热的光线让你睁不开眼。柏油马路上翻滚出一层层热浪,近地的空气已经扭曲升腾,无风的日子真是难熬。 远处,一只宠物狗试探着从阴凉地里探出一只小脚,刚接触地面就赶紧抽回了脚,在一边又蹦又跳。它旁边的女主人扯了一下手上的绳子,笑骂道:“叫你不要乱跑吧,等妈妈签完这个快递咱们就回店里吹空调哈。” 女主人有点肥胖,刚出门这么一会,额头上就渗出密密的汗珠,她抹了下额头,一边签着字一边抱怨道:“这天儿可真热啊,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 她的对面是一个很精神帅气的小伙子,他戴着遮阳的鸭舌帽,一身快递服在他身上有种莫名的高贵气质,这人正是齐星宇。他微微含笑着站在女主人身旁,听她这话,他答道:“听说这样的天气还会持续一阵子呢。” “哎,”女人叹了口气,“年年夏天就是最难熬的,真是辛苦你们这些小哥了,这么热的天还要到处送快递,要不要进店里喝口水。” 齐星宇婉言谢绝了女主人的好意,他说:“我还有很多包裹要送呢,就不打扰了。” 女人签好包裹,将单子和笔一起递给了齐星宇。齐星宇颔首致谢,祝福道:“祝您在炎炎夏日也能在我们的服务中感受一丝清凉,运福快递竭诚为您服务。” 看着齐星宇远去的背影,女人心想:这样好看又懂得上进的好男孩还真是不多喽。她拉了地上还在乱蹦乱跳的小狗,抱怨道:“走啦走啦,回店里去了,这该死的鬼天气,要不是为了给你拿这狗粮,老娘才不出我的空调间呢。” 说完,女人拉着狗钻进了身后的便利店——这就是她的空调间。 齐星宇接下来要去的地方就是这家便利店前面的一个小区。说是小区,其实已经没有多少人住了,有传言说这片房子要拆迁,很多住户都已经搬走了。小区的门卫处已经没有人了,齐星宇只能按照快递上的地址将快递送到指定的住户。 不知道还留在这里的是什么样的人呢? 这栋楼是上世纪末期的建筑风格,六层楼高的小楼,每家都有一个小小的阳台,水泥柱砌成的围栏已经腐烂不堪,不时会飘下来一些石头碎屑,就好像稍一触碰,这些小阳台就会从上面掉下来。有几家的阳台上还有向外伸出的晾衣杆,上面挂着几件洗好的衣服,正往下滴着水,应该是还有 人住。 楼的前面种着一排杨树,这些树从楼被建起就在这里了,现在已经长得很粗壮了,它们在这样的酷热中撑起了一片难得的阴凉,可是这些树荫有大半都罩到那栋破旧低矮得小楼上,让其显得更加阴森诡秘了。 这样的老楼肯定就没有电梯了,齐星宇看了一下包裹上的地址——四楼。也没有多犹豫,他抱着包裹就走上了楼梯。 楼梯也和这楼一样老旧,旁边的扶手已经被风雨腐蚀,依稀可以辨认上面还涂过绿色的油漆,斑驳的铁锈像皮肤病人身上难看的皮癣,齐星宇没有扶这些栏杆,直接一步两阶地向上走去。 楼道很窄,一些搬离的住户很随意地将不要的垃圾堆在楼道里。走过三楼的楼道时,齐星宇是捂着鼻子从一个玩具娃娃的脑袋上跨过去的,那些杂乱的纸箱是野猫的家,狭窄的楼道里随处可见它们的排泄物。 好不容易到了四楼,齐星宇深呼一口浊气——这里已经没有那些奇怪味道了。他按了一下旁边的门铃,没有反应。物业都已经离开了,想来门铃已经没有电了。 齐星宇只好伸手敲门。 咚咚咚。 他没有用很大的力气,如果里面有人应该会答应一声的。见没人回应,他问道:“有人在吗?” 咚咚咚。 他手上的力气又大了几分,还是喊出一样的话:“有人吗?” 咚!咚! 还没等齐星宇敲完第三声,一个苍老沙哑的声音从他背后传来:“小伙子,你别敲了。” 这声音吓了齐星宇一跳,他急忙回头,只见身后那个防盗门后面探出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奶奶的头,她的皮肤因为苍老而干瘪成一层层的皱纹,一只眼睛没有一点神色,应该是一只义眼。 她唯一的那只眼睛微微眯着,上下打探着齐星宇,说话的时候,风和口水会从她牙齿缝间一起溢出,她说:“这家没人,我孙子在写作业,你别打搅了他。” 齐星宇歉意地点点头,他不解道:“这里都没人住了,怎么还会有人寄包裹呢?奶奶,你知道这家人去哪了吗?” 那颗小小的脑袋很轻缓地晃晃,然后说:“谁知道呢,可能死了吧……” 说完,老人把头收了回去,轻轻地关门,伴着吱呀的关门声,他听见老人说:“不要再吵了哦。” 很轻微的一声咔哒,门锁上了。 刚刚老人的眼神盯得齐星宇心里发毛,他又想起上次在墓园的经历,不由得打了一个寒战。他 转过身,这才发现旁边的信箱上放着很多催促缴费的水电费的信封。 可能这家主人有什么事情离开了吧。 他打电话给快递上的收件人,无人接听,没办法,他只能先将这个包裹拿回去。 运福快递公司。 已经到了下班的时候,可是外面的天气还是很热,齐星宇满头大汗地进入凉爽的会客区时,觉得整个人都清明了。他走到柜台的冰箱拿了一罐冰可乐,噗呲一声打开,一口气就喝了半罐,觉得自己从脑袋爽快到了脚尖。 这时候,易天可鬼头鬼脑地钻了出来,她笑眯眯地问:“今天的包裹都送出去了吗?” 看着易天可这没安好心的笑容,齐星宇觉得她肯定憋着什么坏主意,他拿着手里的易拉罐将易天可的脑袋抵开,慢悠悠地答道:“都送的差不多了,就是有一个包裹的收件人不在家,打电话也没接,我就把它放回货架上了。” 冰冻的易拉罐让易天可一激灵,她缩着脖子,手摸着自己凉丝丝的额头,脸上还是那副人畜无害的笑容,说:“不就是一个无人收货的包裹嘛,很正常,很正常,每天不得有几个类似的包裹被打回来啊。” 齐星宇把可乐喝完了,捏了一下易拉罐,把它扔进了可回收垃圾桶里,然后伸手向易天可说:“你有事没有,没有就把大白给我吧,我要下班回家了。” 看着齐星宇这冷冰冰地样子,易天可瘪瘪嘴说:“这么凶干嘛啊,我又没对你怎么样!” “等你对我怎么样就晚了,上回你这么笑眯眯的,我的衣服被你改成了女装,上上次是把大白变成电视,你装贞子吓唬我,还有上上上次……” 见齐星宇大有继续说下去的趋势,她赶紧叫停:“好啦好啦好啦,我知道之前几次是我的恶作剧太过分了,这不是想补偿你嘛!” “补偿我?不是又要作弄我吧!” “真不是!”易天可气得直跺脚,她从口袋里拿出那只小白熊,说:“喏,大白给你,这回你相信我不是作弄你了吧。” 齐星宇稀里糊涂地接过小白熊,他疑惑道:“怎么这么懂事?今天玩好了?还是大白不好玩了?” 说完这话,易天可的另一个口袋里钻出来一个毛茸茸的熊脑袋,大白气呼呼地说:“你才不好玩!你最不好玩!” 大白是一只来自星际纪元的超级AI,现在它在易天可的手中变成了一只憨态可掬的白色毛绒熊。 等等,大白在易天可的口袋里,那我手上的是什么? 齐星宇看向自己手上的毛绒熊,虽然和大白长得很像,但是一个鼻子是倒三角,一个鼻子是圆形的。他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就想甩掉手上的毛绒熊,却发现毛绒熊粘在了他的手上,无论如何也甩不开。 一边的易天可看见齐星宇的模样,立即拿出口袋里的大白,欢快地转起了圈,嘴里还在喊着:“哈哈哈,胶水大白计划,成功!” 大白也在一边吐槽:“谁让你连我都认不出来的!” 天黑后,一家大排档。 易天可坐在齐星宇对面,双手合十,向面前的齐星宇道歉:“对不起嘛,对不起嘛,我也不知道这个胶水要24小时才能脱掉,谁让你这么笨,啊……不,这么天真呢。” 刚刚恶作剧完,易天可想帮齐星宇摘掉小熊,却发现这胶水得24小时才能溶解,大白倒是可以用激光分开那只小熊,但是熊身上的毛皮得在齐星宇手上留一段时间了。 “这就是你道歉的方式?”齐星宇看着周围烟熏火燎的大排档,不时还有光着膀子的男人擦着他的后背走过去。 易天可晃晃脑袋,老神在在地说:“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夏日的大排档可是最有生活气息的地方,这里可以增进我们的情谊,我早就想来这儿了!” 说着,易天可还学着旁边那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18章 第十八章 罗华之前是一个残疾人,有不适合上学,在家里除了看书就是看一些娱乐作品,包括电影,电视剧,动漫等。 作为末日之前为数不多剩下的艺术品之一,“巴啦啦小魔仙”就成为了末日之后的科学家们早就末日之前的历史文化的重要依据之一。 虽然特效简单粗糙,主要剧情颇为老套,演员表演效果浮夸,服装造型化妆道具都很夸张,但是这部剧为现代历史研究学家提供了很强大的研究资料。 在家里闲得无聊的罗华怎么可能没听过“巴啦啦小魔仙”,甚至于还整整看了五遍,一听到“巴巴塔”三个字,不知道为什么就突然想到了“巴啦啦”。 说句实话,魔仙堡在诸天也是颇有闻名的,虽然实力,势力并不强悍,但是由于和隔壁的舞法天女联盟后,魔仙堡擅长唱歌伴奏,舞法天女擅长唱跳,两个势力的结合爱之仙女联盟占据了诸天万界百分之十的娱乐产业。 隶属于幻想起源之地的魔仙世界主宰魔仙女王甚至修为已经成为同洪荒大罗一般的存在,人美歌甜,却又成熟贵气,可甜可咸的风格风靡诸天万界,她的演唱会堪称一票难求。 为了扩大爱之仙女联盟的知名度,巴啦啦小魔仙的故事早已经在这位女王的暗中操作下在诸天万界中推送了。 话说回来,身为宇宙高科技结晶的智能生命,巴巴塔在全盛时期也就是跟随着陨墨星主呼延博的时候,也是一位堪比宇宙级巅峰存在的智能生命。 毕竟陨墨星主呼延博可是一位封侯级别的不朽强者,甚至于奴役了不少军主级别的不朽强者,只是后来因为做事风格诡异,且性格孤僻,怪异,有意无意的招惹了不少敌人。 在呼延博跑到乾巫宇宙国办事的时候,就被敌人给搞了,直接死在了银河系中,飘到了太阳系中,后来被地星引力吸引落在地星之上。 由于巴巴塔的生命结构,生命形态特殊,用备份的方式将自己储存在了尚未被完全摧毁的虚拟终端上,再加上那位大敌在看到呼延博已死之后,欣喜若狂再加上他自己受伤颇重不得不回去治疗,故而没有仔细检查是否有漏网之鱼,这才让巴巴塔躲过一劫,当时巴巴塔非常感谢他的出厂公司——宇宙虚拟公司果然产品都是真材实料。不偷工不减料,防火防水还能放封侯。 不过巴巴塔虽然躲过一劫,但是实力彻底归零,毕竟本体都不全了,他也发挥不出什么实力。 这些年巴巴塔在这个星球上利用飞船上还剩下的物资还布置了不少遗迹,只为考验 地星人,收取一个可以继承陨墨星传承的弟子。 可惜了,呼延博是精神念师一脉的不朽封侯,而地星末日之前,所谓的武者,和特异功能几乎都是马大师,雷大师的不讲武德流高手,别说行星级别,就是学徒级都到不了。 末日之后虽然武者和精神念师正式兴起,但是世界最顶尖的强者里面竟然有百分之八十是武者,剩下的百分之二十里也没有符合他的要求的存在。 直到今天,他看到了罗峰,罗华都是次要的,罗峰在他眼中也称得上是一个天才了,或许在武道,科技发达的星球上,三年从学徒成为一位行星级强者很简单,然而在地星这个武道刚起步的地方,没有科技,没有系统秘法的加持,想要三年行星,几率低的五千年才只有这么一个。 至于为什么带着罗华进来,自然是因为罗华借助那本玉书使用的法术让巴巴塔很惊奇就是了。 不是功法自带属性,也不是召唤之术,更不是本源法则的应用,却偏偏用出了哪怕在他全盛时期也可能会感到害怕的火焰。那火焰的温度之高,甚至于可以让空间产生波动,这可不简单。 巴巴塔带着两人走进了一处半圆形华丽大,然后用白皙的有点透明的手指指向地面中央位置,顿时嘎吱嘎吱的声音响起,仿佛又什么机关被巴巴塔一指触动了,大厅中的金属地面突然分开,露出一条通道。 罗峰,罗华两兄弟也没什么想法,虽然觉得这地方奢华了一点,但是也没太惊讶,毕竟他们见过不少遗迹,遗迹中那些机关也不见得比这个差。 两个人跟着巴巴塔向前走,慢吞吞的走在黑暗的隧道中,巴巴塔介绍道“这里你们将见到我的主人,陨墨星的主宰,封侯级别的不朽强者!我希望你们能够成为他的传人,将我陨墨星一脉传承下去!我陨墨星一脉无数技法,秘法不该断了。” 看着罗峰和罗华不动声色甚至于堪称无动于衷,巴巴塔幻影成的小男孩脸色一黑,“能够拜伟大的主人为师是你们的荣幸!你们要知道如果主人想要收徒的话,想要拜主人为师的各种天才能从这个小行星排出银河系去! 我的主人在整个宇宙中也算得上一个少有的人物了,你们应该感到荣幸!”巴巴塔的语气有点明显的恨铁不成钢的模样。 “可是我们已经有传承了!”罗峰和罗华对视了一眼,对着巴巴塔说道。“传承?谁的传承能比得上我家主人,一位封侯级别的不朽强者!不朽之王还是宇宙尊者?亦或者是宇宙之主?别开玩笑了,若是真的有一位比我主 人还厉害的传承,你们早就不在这颗小行星了。 宇宙才是那些强者弟子的主战场,就你们这样的……”巴巴塔摇摇头,用一种带着怜悯态度的眼神看着两人,“你们加入陨墨星后还是看一看陨墨星中关于真正修行体系的记录,你们的格局太小了,眼界太窄了,这会影响你们的发展的。 不过,你们那个师父教的还不错,至少根基扎实,而且你小子刚才用的那股火焰的力量很不错,竟然能让我感受到威胁,不知道从何而来?”巴巴塔回头看了一眼罗华。笑着说道。 “是老师赐下的法术。”罗华低着头,小声回答道。“那你们的老师真的不错,等你们继承陨墨星传承之后倒是可以把你们的老师接引进来,我们陨墨星一脉如今很需要人才。”巴巴塔想了一会,如是说道。 罗峰和罗华对视了一眼,关于谁更强这个问题还是看过那位强者再说吧,而且想必那位应该不会介意他再找一个师父吧,毕竟修行路远,达者皆可为师。 不多时,三人走进了一个八角形大厅,大厅的中心处放着一个巨大的水晶棺,巨大的水晶棺中平静躺着的俊美白皙宛如神灵的黑袍男子便是那位巴巴塔口中的无上强者——呼延博。 虽然地球人类很像,但是头顶上却又多了两根触角,看起来软趴趴的,没有一点力量感,但是看着这对触角罗峰竟然有一种诡异的感觉。 “怎么样?我的主人是不是很厉害!”巴巴塔看着水晶棺里的存在有自豪,有悔恨,很多情绪杂糅在一起,罗峰罗华两人也只能上前拍了拍巴巴塔。 看着死去这么久仍然犹如活人在世,甚至于还散发着一种无名气息的呼延博,罗峰可耻的心动了,罗华也是,拜一个活人不方便,拜一个死人就比活人好应付的多了。 拜了就能得到一位不朽神灵的全部遗产,为什么不拜?怎么可能不拜,白嫖他不香吗? 二话不说,罗峰就带着罗华跪倒在地,对着陨墨星主三拜九叩,“从今天起,你们就是主人的第五,六个亲传弟子,也是最后两个亲传弟子,唯二活着的亲传弟子!”巴巴塔严肃的看着罗峰和罗华, “你们肩负着传承陨墨星一脉责任,肩负着将陨墨星发扬光大的责任,同样肩负着为主人报仇的责任,以后你们要报仇的人是谁,就要等你们的修为到了再告诉你们了。” “是。”罗峰和罗华跪倒在地,恭敬地回答道巴,巴塔露出会心的笑容。 宇宙之中,秦玄漂浮在宇宙之中,感觉到罗峰身上的气运 变化,“没想到还是拜师陨墨星之主了,真是……太好……过分了! 宇宙意志!他拜了一个死人为师!我乃仙道正统!那不过是一个旁门左道之辈,他罗峰如此欺我,是不是有些过分?还是说你们在挑衅我洪荒本源世界道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19章 第十九章 孟山知道自己活不成了,他是个老人,但是同时他也是个神通境的武者,此刻魂魄快要消散的时候,他知道自己必须也只能相信这两个年轻人了。 孟山张了张嘴,圣愈丹虽然算是很神奇的圣药,但是也没办法将一个必死之人给救回来。 孟山开口,用嘶哑的声音说道:“是吴府中人,吴越的徒弟,他们……咳咳……他们和我府中的管家勾结,得知了天星珠的秘密。我偶然得到了天星珠之后,已经知道,这件事情关系着我们孟家总部的飞黄腾达,但是,因为事关重大,我没有大张旗鼓的送回去,我在佣兵工会找了两个比较靠得住的佣兵团,把天星珠送回天水岛。但是,没想到,我府中的管家背叛了我,他肯定是知道了天星珠的秘密,知道它事关重大,所以他策反了一个佣兵团,后来又和天水岛的吴家勾结之上了。现在,他们杀了我,正在往天水岛去……” 叶谦大体上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他问道:“他们走多久了。” “十分钟……抢了我的船。”孟山说着,更大口的喘着气,他的视线落在了罗红的身上,他朝着罗红点了点头,说道:“我……对不起你,把你牵扯进来,我……” 孟山还要再继续点头,但是很快,他那个脑袋晃来晃去的,就开始往下掉,本来就只还有半个脖子和他的脑袋相连,他现在点的多了,那脑袋咔擦一下,落了下来,然后挂在了他的脖子上,死的不能再死了。 叶谦看着罗红,罗红叹了口气,说道:“我已经明白了,这个孟山无意中得到了这枚秘文石,他知道事关重大,如果说是大张旗鼓的送回去,会在路途中生出事端,所以他没有选择最为强大的佣兵团队,而是选择了我,我的佣兵团虽然实力不强,但是因为之前一直都很仁义,所以能够靠得住。当然了,孟山不放心我们佣兵团的实力,还找了大胡子佣兵团,只是,他没有想到的是,他的管家已经得知了底细。” 叶谦点点头说道:“怪不得当时你很奇怪,为什么大胡子佣兵团会为了一个天星珠而要杀你们呢,毕竟这事关佣兵的荣誉,他们没必要为了一个小的东西来放弃这个荣誉,看来那个时候他就已经得知了这个天星珠很重要的事情,他和孟山的管家肯定是已经商量好了。” 罗红恩了一声,她一边往外走一边说道:“这个秘文石,应该是和天水岛有关系,所以说无论是天水岛最大的势力,孟家,还是天水岛的吴家,都想要这个秘文石,而孟山的管家,为了更进一步,显然选择了和吴越合作。后来,你出现之后,咱 们打败了大胡子佣兵团,然后选择了返航,而这些人没有能够得到秘文石,所以他们一路寻来,重新追到了蓝森岛上,还把我的属下给杀了。” 叶谦叹了口气,说道:“这群家伙,现在他们应该是已经出海了,他们知道你有了防备,这样一来他们肯定没办法得手,所以他们将孟山杀了之后,就出海前往天水岛,我猜他们是要封锁消息,他们心中肯定是想,即使他们得不到这个秘文石,他们也不会让孟府得到。” 叶谦和罗红两个人快速的说着,两个人相互印证着自己的想法,三下五除二的把整个事情全部给理顺了。叶谦眯着眼睛说道:“现在怎么办?” “追上去报仇,我自己去。”罗红说道,她看着那茫茫大海,说道:“他们才走了十多分钟,应该不太远,我要追上去。” “可是我们没有船。”叶谦说道,“我会帮你的,太危险了,他们几个人或许实力不如你,但是他们会,一个人去太危险了,很容易就着了道了。” 罗红看着叶谦,微微有些感动,她朝着叶谦点了点头,说道:“那好,我们一起去,只是,叶谦,你要记住,我是去给我的属下报仇的,所以我即使拼了性命,也要做这件事情,但是你不必,你一定要记住,首先就是要抱住你自己的性命才行。” “好!” 叶谦点点头,“你放心吧,我们两个人,都不会有事情的。” “嗯,但愿,我去找船。” 罗红朝着这个孟家古村村口走去,不过,两个人很快就失望了,因为孟山的船是一艘大船,虽然体积大,但是航速很快,是一个大帆船外加高马力的电动机械船,而其他的渔船,虽然也有发动机的,但是都很慢,都是些普通的渔船,如果是开着这些船出海,只会被越拉越远的。 罗红想了下,说道:“现在只能用摩托艇一类的东西了,你储物戒指里有摩托艇吗?” 叶谦摇头,他本来是打算买一个的,但是还没有机会。 罗红骑上角马,说道:“去附近的一个船坞,那里有。” 两个人朝着远处的船坞行驶而去。 而此时,在于广海的家中,几个人都在兴奋的围在桌子边,于晓晴等待着叶谦的到来,她喜欢现在的氛围,她还想着,或许可以趁着今天这个机会,把自己和叶谦的事情,跟自己的老爸说一下,如果老爸不反对的话,那她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做叶谦的女朋友了。 于晓晴有些激动,不过很快,激动就变成了焦急,因为叶谦直 到现在都还没有露面,左等不来,右等不来,于晓晴撅着小嘴,她看着孙安,说道:“孙安,叶谦到底是去做什么了?他为什么直到现在还没到。” 孙安说道:“当时就是看到一个老朋友,所以叶谦说去打个招呼,然后就过去了,还让我们先回来,然后我们就不知道了。” “老朋友?会不会是敌人?会不会有危险?”于晓晴愣了下,随后她嘀咕着说:“肯定是遇到什么麻烦了,不然的话,他不可能失约的,叶谦一向都很重视承诺的,你们两个人也真是的,还真的回来了。” 孙安赶紧安慰于晓晴说道:“别瞎想了,叶谦的本身,咱们都还不知道吗,一般的人,根本不是他的对手啊。” 于晓晴点了点头,也只好用这个理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20章 第二十章 齐国 疏远 状态 苛刻 未雨绸缪 新生 漆黑的夜晚,天边布满了繁星,一轮弯月躲藏在云间,不时探出一点头,带着清冷的光芒,洒落在黄土之上。 在这月光照耀之下,有一少年端坐在马上,手拿干粮与水壶,正在进行晚餐。 吃完晚餐后的张罗,望着前方空旷的沙漠,露出一抹微笑说道:“这夜晚的沙漠,还真是第一次所见,看似幽静,却带着无限的危机,不愧是葬地之称”! 将自身感知全力释放,探索夜晚的黄土高原的世界,张罗虽然面带笑容,但心底丝毫不敢放松,在这无人空旷的沙漠里,敢于放松警惕心,不是强者,就是弱智。 张罗自然不属于强者,但更不属于弱智,自然不敢对眼前看似平静的沙漠,有丝毫放松警惕的心理。 “系统,这沙漠里可有绿洲”,张罗舔了舔干裂的嘴唇说道。 虽然来这沙漠之前,带了不少的水,然而在这路途当中,经过人与马的消耗,早已经消磨殆尽,虽然路过的地方,有不少的水源,为了赶路,张罗选择了放弃。 “在东南方向,距离此十五里处,有着绿洲”,系统那懒洋洋的声音再次出声说道。 听到系统的回答,张罗轻轻动了动脚,身下的马,便飞快朝着目的地快速前进。 ...................................................... 将气裹在双眼上,仔细望着前方的绿洲,在这沙漠里的一抹绿,显示的极为魅力,张罗也不由露出微笑。 身下的马,也仿佛看见了绿洲,不由奔跑的更加快速。 距离绿洲越来越近,张罗的笑容,却快速的消失,转变为一股凝重的表情。 在这前方的沙漠里,闪烁着一抹火光,表明这绿洲早已经有人在此,在这空旷无人的沙漠里,不仅仅是各种野兽、毒物有威胁,人也一样,反而比起畜生更加有威胁。 虽然知道这绿洲已经有主,然而张罗还是选择继续前往,若是可以交涉的人,倒是无碍,若是无法交涉,只能以手中长剑解决了。 既然系统说了有生机丹,那等于多出一条性命,就算自己身死,也无碍,可以复活。 想到这些,张罗此刻已经无后顾之忧,能交涉最好,不能交涉就厮杀吧,刚好可以磨练自身的力量,快速突破 的气,让张罗无法适应,唯有和人战斗,则是最快掌握的方法。 然而就在张罗继续前进,身在绿洲的客人,此刻却陷入了困境,在绿洲之外,布满了凶恶的狼群。 “嗷”,这兽潮的头领发出惊人的呼唤,听到这头领的号令,兽群里的狼群,不由露出更加凶狠的目光,朝着眼前的人类厮杀而去。 在这兽群同归于尽的冲击之下,人类的以**组成的,防护圈遭到强力的袭击,不时因为防护圈被击破,有人类顷刻之间被围上来的饿狼撕碎。 “这该死的兽潮,不是唯有月圆之日才会出现么,我们为此还拖延好几天,才出发,为什么还会遇见”,其中一名正在对抗兽潮的武师大怒说道。 漆黑的夜晚,天边布满了繁星,一轮弯月躲藏在云间,不时探出一点头,带着清冷的光芒,洒落在黄土之上。 在这月光照耀之下,有一少年端坐在马上,手拿干粮与水壶,正在进行晚餐。 吃完晚餐后的张罗,望着前方空旷的沙漠,露出一抹微笑说道:“这夜晚的沙漠,还真是第一次所见,看似幽静,却带着无限的危机,不愧是葬地之称”! 将自身感知全力释放,探索夜晚的黄土高原的世界,张罗虽然面带笑容,但心底丝毫不敢放松,在这无人空旷的沙漠里,敢于放松警惕心,不是强者,就是弱智。 张罗自然不属于强者,但更不属于弱智,自然不敢对眼前看似平静的沙漠,有丝毫放松警惕的心理。 “系统,这沙漠里可有绿洲”,张罗舔了舔干裂的嘴唇说道。 虽然来这沙漠之前,带了不少的水,然而在这路途当中,经过人与马的消耗,早已经消磨殆尽,虽然路过的地方,有不少的水源,为了赶路,张罗选择了放弃。 “在东南方向,距离此十五里处,有着绿洲”,系统那懒洋洋的声音再次出声说道。 听到系统的回答,张罗轻轻动了动脚,身下的马,便飞快朝着目的地快速前进。 ...................................................... 将气裹在双眼上,仔细望着前方的绿洲,在这沙漠里的一抹绿,显示的极为魅力,张罗也不由露出微笑。 身下的马,也仿佛看见了绿洲,不由奔跑的更加快速。 距离绿洲越来越近,张罗的笑容,却快速的消失,转变为一股凝重的表情。 在这前方的沙漠里, 闪烁着一抹火光,表明这绿洲早已经有人在此,在这空旷无人的沙漠里,不仅仅是各种野兽、毒物有威胁,人也一样,反而比起畜生更加有威胁。 虽然知道这绿洲已经有主,然而张罗还是选择继续前往,若是可以交涉的人,倒是无碍,若是无法交涉,只能以手中长剑解决了。 既然系统说了有生机丹,那等于多出一条性命,就算自己身死,也无碍,可以复活。 想到这些,张罗此刻已经无后顾之忧,能交涉最好,不能交涉就厮杀吧,刚好可以磨练自身的力量,快速突破的气,让张罗无法适应,唯有和人战斗,则是最快掌握的方法。 然而就在张罗继续前进,身在绿洲的客人,此刻却陷入了困境,在绿洲之外,布满了凶恶的狼群。 “嗷”,这兽潮的头领发出惊人的呼唤,听到这头领的号令,兽群里的狼群,不由露出更加凶狠的目光,朝着眼前的人类厮杀而去。 在这兽群同归于尽的冲击之下,人类的以**组成的,防护圈遭到强力的袭击,不时因为防护圈被击破,有人类顷刻之间被围上来的饿狼撕碎。 “这该死的兽潮,不是唯有月圆之日才会出现么,我们为此还拖延好几天,才出发,为什么还会遇见”,其中一名正在对抗兽潮的武师大怒说道。 漆黑的夜晚,天边布满了繁星,一轮弯月躲藏在云间,不时探出一点头,带着清冷的光芒,洒落在黄土之上。 在这月光照耀之下,有一少年端坐在马上,手拿干粮与水壶,正在进行晚餐。 吃完晚餐后的张罗,望着前方空旷的沙漠,露出一抹微笑说道:“这夜晚的沙漠,还真是第一次所见,看似幽静,却带着无限的危机,不愧是葬地之称”! 将自身感知全力释放,探索夜晚的黄土高原的世界,张罗虽然面带笑容,但心底丝毫不敢放松,在这无人空旷的沙漠里,敢于放松警惕心,不是强者,就是弱智。 张罗自然不属于强者,但更不属于弱智,自然不敢对眼前看似平静的沙漠,有丝毫放松警惕的心理。 “系统,这沙漠里可有绿洲”,张罗舔了舔干裂的嘴唇说道。 虽然来这沙漠之前,带了不少的水,然而在这路途当中,经过人与马的消耗,早已经消磨殆尽,虽然路过的地方,有不少的水源,为了赶路,张罗选择了放弃。 “在东南方向,距离此十五里处,有着绿洲”,系统那懒洋洋的声音再次出声说道。 听到系统的回答,张罗轻 轻动了动脚,身下的马,便飞快朝着目的地快速前进。 ...................................................... 将气裹在双眼上,仔细望着前方的绿洲,在这沙漠里的一抹绿,显示的极为魅力,张罗也不由露出微笑。 身下的马,也仿佛看见了绿洲,不由奔跑的更加快速。 距离绿洲越来越近,张罗的笑容,却快速的消失,转变为一股凝重的表情。 在这前方的沙漠里,闪烁着一抹火光,表明这绿洲早已经有人在此,在这空旷无人的沙漠里,不仅仅是各种野兽、毒物有威胁,人也一样,反而比起畜生更加有威胁。 虽然知道这绿洲已经有主,然而张罗还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21章 第二十一章 “许星辰,晚上有个客户,下班之后跟我过去接一下,算加班。” 下午临近下班时,许星辰都准备收拾东西走人了,没想到俞飞鹏从办公室出来,敲了敲她的桌子。 许星辰秀气的眉头微蹙,不情不情愿的答了声好,私事和公事她还是能拎清的。 不过这下子,是不能和邵怀明一起吃晚饭了。 不过等跟着俞飞鹏进了包厢,她才知道这哪是什么公事,分明就是鸿门宴。 一桌子的老板和客户,都是男人,只有许星辰和另外一个女同事是女的,她们来不像是谈工作的,倒像是陪着喝酒的。 “星辰,赶紧的,给蔡总一杯酒,别傻坐着……” “小娜,你也是,这边还有杨少呢……” 许星辰咬着牙,僵硬的一笑,起身,对所谓的蔡总敬酒。 “蔡总,我敬您。” 说完她抿了抿一口,有点受不了酒的冲的刺激味道,皱了皱眉。 可是如此,在座的人,也不满意。 “小许啊,怎么没敬我呢?看不起我吗?干了……” “星辰是吧?你敬了蔡总,不能落下本少爷吧?许星辰?这个名字真的好听,来为了你的这么好听的名字,跟我喝一杯。” “星辰星辰,这眼睛真的跟星辰一样璀璨好看,来,为了这双漂亮的眼睛,干一杯……” “不只是眼睛漂亮,这鼻子,嘴巴,身材……哪一样都值得喝一杯的……哈哈哈啊……” 在座的人却仿佛都是冲着许星辰来的,以各种借口来灌许星辰的酒。 旁的女同事还好,许星辰一杯接一杯的下肚,她本来就没吃晚饭,现在更是烧的发疼,恨不得当场翻脸了。 最后俞飞鹏似乎是良心发现,帮助许星辰逃脱了出来,去了趟洗手间。 许星辰在里面磨蹭了很久才出来。 俞飞鹏担忧的上前,“星辰,你没事儿吧?”说完就要去扶她。 许星辰躲开他故意的靠近,忍着头脑中晕眩的感觉,手中暗暗掐着掌心。 “俞组长,我有点不舒服,想先走了。” “星辰,你不能走,你要是走了,那你工作都保不住了。别怕,有我在呢,我会帮你的。” 俞飞鹏看着许星辰喝的脸色红晕,双眼迷蒙的模样,他的眼中,闪过**,忍住了自己想要动手的冲动,他还是拿出自己体贴的一面。 可是,他这个样子,许星辰 却极端厌恶。 “不用,俞组长,我已经告诉我丈夫了,他一会儿就来接我,我先走了。” “你不能走。” 俞飞鹏着急的上手,抓住了许星辰的手腕,本就喝了酒,脑子有些虚,加上俞飞鹏的用力,许星辰根本挣脱不开。 “你放开我!” 她声音有些尖锐,惹的来往人的侧目,俞飞鹏却抱住她,像是在安抚情人一般。 “嘘嘘……别生气,是我错了,我们先回房间啊,乖,星辰……” 许星辰怎么也没想到,俞飞鹏会如此无耻,。 他们拉扯着,里面房间的人突然出来。 “哟,小俞,干嘛呢?星辰这是喝醉了吗?来,我来扶着她……” 杨少说着就要上前,俞飞鹏心有不甘,也只能放开。 他一放手,许星辰立刻推开。 “杨少,我身体不舒服,我丈夫来接我了,抱歉,我得先走了。” 她还晃了下手机,证明自己已经给丈夫打了电话。 实际上,她现在却心虚的很,整个人后背已经湿透了。因为,她给邵怀明打了电话,那边却并没有人接,连发了信息都没有回复。 杨少并不似俞飞鹏那般的心急,只是抱着手臂,看着许星辰。 看着许星辰拒绝的样子,扬了扬嘴角。 今天这个局是他跟几个人,故意为了许星辰攒出来的。他们可是对这个顾少口中不能惹的天仙,好奇的很。 等见了真人,果然是惊艳的。 而他们几个人,可不是顾少那般有什么顾忌,什么有夫之妇脾气不好之类的,在青城,他们想要一个女人,还管她脾气好不好? 想要,那就要啊! “星辰啊,既然你丈夫一会儿来,那也不急,先进去坐,等他来了,再带你走不就行了?乖,跟我先回去……” “不,不了,杨少,我老公应该已经到楼下了。我下去就行。” 许星辰预感不妙,这就要转身,哪知道,杨少只是嘲讽一笑,动作却更迅速,挡在她的面前、。 “许星辰,你知道的,今晚你逃不了。何必呢?让你老公来,看到这种场景,他会很难堪的。当然也许,他会高兴也不一定……” 说到最后,杨少暧昧的一笑,眼神中的不怀好意已经化成了实质。 许星辰紧掐着拳头,一双眼睛,充血的盯着杨少,心里如雷震鼓,飞快的想着逃脱的对策。 “怎么?还想什么?不过一晚上的时间,你能得到的,是你这辈子都可能得不到的好处。日后要是你愿意,还能得到更多,不只是你,你老公也可以的……怎么样?” 杨少继续蛊惑着她,那眼神就差没把她看穿了。 许星辰咬着唇,突然低着眸子,软软的开口。 “杨少,我知道,您的意思。” “那就回去,平心静气的喝点酒,聊一会儿……” 看她似有松动,杨少软了软态度,就要过来搂她。 “可是——” 许星辰突然语气一改,抬头,红着的眼睛闪过一抹倔强和决绝。 “我什么都不想要,我只要我的丈夫。” 下一秒,许星辰直接撞开他,拔腿就跑,但是她喝了酒又穿着高跟鞋,哪里跑的快。 杨少被她撞了个踉跄,又很快反应过来,阔步往外追,在楼梯口的时候,一把抓住了许星辰的胳膊。 “放开我!”  许星辰醒来的时候,身上无处不疼。 “嗯……” 她动了动嗓子,但是嘶哑的喉咙立马让她皱起了眉。 她想要起身,却被按了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22章 第二十二章 房屋倒塌,人们在哭嚎,这是天灾,我疯狂的奔跑,父母在我身后,突然一座高楼倒塌了,父母被压在了下面。“不!”我大声喊着往回跑,旁边发生爆炸,一根钢筋向我飞了过来,刺穿了我的心脏。 路凌风猛地坐起,环顾周围,这里是酒店,他身上冒出冷汗浸湿了衣裳,类似于这样的梦不知做了多少次,每次醒来很久才缓过神。心脏有些隐隐作痛,他从行李箱里拿出一个小密封瓶,里面是粘稠的人血,毫不犹豫的将它喝下去,不久那股疼痛感就消失了。六点了,竟然睡了五个小时,比平时多睡了一个小时,这对他来说是个好消息。宾馆退房是中午,不能把东西放在这,只好带着行李往林初夏家走,幸好隔的不是很远。 敲门好久都没人开门,已经六点半了,难道还没起?路凌风想着更大力的敲门了,两分钟后才听到门后传来脚步声。 “谁啊?”林初夏把门打开仍然先把头探出来,这一探出来把路凌风倒是吓一跳,因为林初夏的头发实在太乱了,全部炸开跟鸡窝似的还挡了一半的脸。 “林初夏!你知道现在几点了吗?”路凌风扶着额头无奈道。 “嗯几点了?” “六点半了啊包租大人。” “哦,六点半,还早。”林初夏喃喃道。 “今天是正式开学第一天,七点半迟到,而且今天还要考试呢。”路凌风也不管她就推着行李箱进来了,再看林初夏,还穿着可爱的猫咪睡衣呢。 “什么?!六点半了?”几秒后她如梦初醒,随后就快步冲上楼,手忙脚乱的准备东西,路凌风强憋着笑准备离开,却被叫住了。 “等下。”林初夏站在二楼指着他说“你不准走,等我,这是命令,不然你就别想住进来了。”说完又去忙别的了,似乎对自己这句话的作用十分自信。事实证明,的确有效,路凌风还真就靠在门边上等。 林初夏一边收拾一边还不忘经常到楼梯边看他走了没,过了二十分钟,总算是弄的差不多,一边扎着头发一边下楼。 路凌风那哀怨的双眼望着她。 “你自己迟到就算了,为啥要拉上我?” “干嘛,你有意见啊?”林初夏理直气壮地说,路凌风吃瘪的样子让她心情格外舒畅,她就是死也要拉个垫背的,而这个垫背的还是个优秀学生,嘿嘿。 “所以,从你这里到学校要多久?”路凌风作为一个好学生以前可从来没迟到过,看来这项记录马上就要被打破了。 “看运气咯,运气好五十分钟,运气不好就一个小时咯,中间还要转一趟车呢。”林初夏倒是自在的很,一点也不着急。 “”路凌风几番挣扎后选择放弃,开始思考班主任盘问起来自己该如何回答。 到学校的时候已经是八点钟,路凌风迎来了学生生涯的第一次迟到。在全班诧异的目光下和林初夏一起走进教室,毫无疑问,接下来就被班主任叫到了办公室。 “第一天怎么就迟到,你们谁解释下。”班主任此刻表情十分严肃。 路凌风正准备说自己睡过头,却被旁边的人抢了先。 “那个,姚老师我们不是故意的,我上学路上突然看到一个老爷爷倒在地上好像是心脏病突发,我就走过去帮忙。那个,刚好路同学也经过就也帮忙叫了救护车,我们一直把老爷爷送到医院才离开,所以才迟到的。”林初夏说话时目光坚定,十分认真。 路凌风此刻真是哭笑不得,这不就是标准的一本正经胡说八道吗?当这是拍电影啊?还是当老师傻? “你说是吧?路同学。”林初夏抬头朝着路凌风露出天真无邪的笑容,右手却悄悄抓上他的左臂狠狠一掐。 “是的老师,我和她一起的,我可以证明。”面对老师那恐怖的目光,路凌风尽量正色道。心中想着这姚檬老师也是个狠角色啊,昨天见她还是喜笑颜开,真动起火来就跟母老虎一样,她那目光仿佛要把人看穿,让一切无法遁形。 姚檬又把他们打量了几遍,脸色终于松下来,无奈道:“这次就算了,下不为例,去自习吧,马上就要考试了,路凌风你留一下。” 林初夏听了连忙道谢一溜烟就逃了。 “路凌风啊,因为你是转学生而且是从朝阳中学转来的,所以呢校长说要给你设置一个单独的考场,就在校长办公室,一个老师监考,若是能拿到年级前三,他可以直接将你转到尖子班,尖子班分配的资源相对还是较着,虽然这很可能意味着她班上就要失去一个优等生。 “我知道了老师,我会加油的。”路凌风点头,他自然是知道老师们的良苦用心,没再多问。 单独考试并且一个老师监考意味着根本不会有机会作弊,这是考验,也是机会。 出办公室时刚好下早自习,路凌风就靠在走廊边避开人流,这时又是那个粉色的脑袋凑上来。 “班主任跟你说啥了?没为难你吧?”林初夏倒是显得轻松,似乎完全没把迟到和考试的事放心上。 “路凌风 ,你怎么不去吃早餐?一起去吧。”张小葵在一旁提议道。 路凌风记得这个女孩,就是昨天单独找他说要跟他交朋友的可爱女孩子,当时也没多在意,就答应了。不过他根本就不需要吃饭,味觉变化让他吃正常的食物味同嚼蜡,就算吃下去了也是很难消化弄得肠道不适,所以他第一反应就是拒绝。 “我就不去了,你们去吧。” “那怎么行啊,无论如何都要吃得。”张小葵担心地说,林初夏接话道:“爱吃不吃,小葵,咱们走别管这怪胎。” 路凌风忍住要回怼的冲动,对小葵笑着说:“我已经吃过了,你们去吧。” 张小葵一边被林初夏拖着走一边还望着路凌风恋恋不舍的样子,然而路凌风早就背过身了。 能够在校长办公室,这是何等的重视才有这样的特权啊,再加上有一个老师监考,说完全不紧张肯定是假的,路凌风此时正在脑海中回顾梳理以前学的知识。 差不多到时间,来到校长办公室,校长一见他就是喜笑颜开,旁边还有位老师,戴着眼镜,目光凌厉。 “其实这种方式我们以前没有过,你是第一个,这样才能让好学生的才能充分发挥嘛,这里只有你一个人,就在这边这台桌子上,由李进老师全程监考。所以,尽力而为,你是理科,所以考试科目是语数英物化生,总分750,每场考试过后你也可以和其他学生一样休息二十分钟,待会就开始考语文,我还有事先走了,你有什么疑问问李老师。”校长说完就拿起一本档案就走了。 考卷发下来,路凌风大致看了下,比较简单——至少对他来说是比较简单。 不到八十分钟就写完了一张语文试卷还检查了两遍,路凌风很明显的感觉到变异不但加强了对外界的感官,似乎还刺激了他的大脑,思考的速度更快了。 “老师,麻烦你把所有卷子都给我吧,我不休息,我想一起做了。” 老师拿起他的语文试卷看了看,犹豫了会把其他试卷都递给他。路凌风接过试卷就开始狂做,一刻也没停下。试卷对他本来就不难,都是练过无数次的常见题型,可谓龙飞凤舞,一气呵成。路凌风自己也觉得很神奇,这是他这近三个月来第一次做题,但是却丝毫没有陌生的感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23章 第二十三章 基地因为突然出现的丧尸鼠而陷入混乱, 到处都是尖叫声跟求救声。丧尸鼠这种东西体型相对小, 成群活动,围住一个人的话能在顷刻间将其啃噬殆尽。猎鹰的人以别墅为出发点向外分散, 开始灭鼠。瑞和使出火焰向前扫去,成群的丧尸鼠发出痛苦的嘶叫声, 在火焰中疯狂奔窜。 瑞和往林家的方向过去,林海跟陈丽琴都在上班, 安全暂时不用担心,无所事事的林颂书可能就有危险了。一路清扫, 更多的人加入进来,瑞和还看一个老大爷拎着扫把狠扫一下, 将一只丧尸鼠抡到了五米外。 林颂书果然不在家,瑞和便不再多想, 往别的路继续捕鼠去了。 何司令伤重,勉强在广播里说几句话安定民心后就陷入半昏迷, 无法主事。何钊刚将事情揽过来,还要受罗陆韩三家人的干扰,简直捉襟见肘, 骤然听闻基地出现大群大群的丧尸鼠, 惊得站起来,立刻召集人手捕鼠。 天降祸事, 所有人都始料不及, 瑞和也因为这提前了大半个月的丧尸鼠灾而忧心, 因而捕鼠起来非常尽心尽力。 路上的丧尸鼠真的太多了, 这一群那一群,杀完一群又有一群,都不知道是从哪里出来的。从原身记忆中得知,这场鼠患非常严重,丧尸鼠杀之不尽。瑞和有心找出丧尸鼠的入口,只要找到入口,他有信心将他们全数烧死,只要封住入口,剩下的丧尸鼠就容易对付了。上辈子原身在丧尸鼠来袭时外出做任务了,回来时鼠患已经解决了,因此对此事不太了解。 于是瑞和找上了相熟的巡逻兵,大概知道丧尸鼠最早出现的地方是棚户区。所谓棚户区,是那些交不上基地住宿费的人组团居住的地方,他们用各种杂料堆起遮风挡雨的屏障,久而久之就扩展成片,也称贫民窟。 基地里,这类棚户区有好几个,瑞和找到位于西边的所在。这里已经没有活人了,到处都是血腥气以及丧尸鼠的腐臭味,甚至空气中还漂浮着丧尸鼠的毛发。 巡逻兵散开去找,瑞和则跟一位觉醒了五感进化异能、洞察力很强的队友一起找。 “在这里?!”一个军人高声喊。“这里有一个洞!丢石头进去滚好远!” 瑞和赶紧过去,见这洞宽半米左右,就在一个破水缸底下。此处的腐臭味极重,他蹲下捻了一点泥土来闻,臭味扑鼻。 “就是这里了。”瑞和站起来,从储物戒指里拿出一桶汽油往下倒。 “林队长,你这是——” “以绝后患,如果 这后面没有援军了,那么就当上一重保险。如果有,这桶汽油就送它们上路。” “我听见声音了,里面有东西在靠近!”瑞和的队友紧张道,“队长,是丧尸鼠吗?” 汽油汩汩地往下流,瑞和让众人退得远一点,隔得远远地将蓝色的火丢进去、 “轰!” 火焰蹿高,火舌往下舔舐,地面都震动了一下。 “吓!好大的火!” 地道内,爬到一半的丧尸鼠被扑面而来的火撩上,汽油沾上它们的皮毛,让它们无处可逃。 “好臭啊!看来下面真的有丧尸鼠!” 黑烟从洞口冒出来,浓郁的焦臭味随之而来,让人闻着欲呕。同时瑞和也感觉到连续不断的能量从洞口溢出来,他适量吸收了一些。 为了提防再有丧尸鼠从这个洞口过来,很快就有建筑队的人带着水泥过来封洞,确认通道封住后瑞和才安心离开。 捕鼠行动进行了一天一夜,等到隔天中午才确认所有丧尸鼠都被捕杀。鼠患带来的伤亡上万,不少人在医院隔离之后丧尸化,丧事天天都有人家办,基地一时之间气氛低落。 在那之后,瑞和还惦记着丧尸鼠的来处,花了些功夫从棚户区的洞口开始追踪,最后在基地外四里地处的小山坡下发现端倪。 “看起来没有人工的痕迹,可是丧尸鼠是怎么一路挖到基地的?它们又不是人,怎么挖得这么准?”四里地啊,也太执着了吧!张猛很困惑。 “只有一个可能,鼠群里有一只精神系变种的丧尸鼠。”瑞和环顾四周,精神系变种丧尸鼠肯定也不便行走,躲在某个地方呢。爬地道偷袭这种粗活,它干不了的。 张猛大喜:“那咱们把它揪出来!” 猎鹰的人哗啦啦一大群过来一起找,还是队里一个五感进化的队员率先找到踪迹,小碎步悄悄跑回来报信:“那里!我闻到了很重的老鼠味。” 拨开厚重的野草丛,露出了底下一个洞穴,果然臭气袭人。 “将它引出来。”瑞和拿出一朵圣花,他的圣花也剩下不多了,隔一段时间他就会吃一朵,现在也就剩下十来多。 圣花放在距离洞穴一米远的地方,过了半个小时洞口爬出来几只丧尸鼠,苏芽发出弩.箭一箭穿俩,几箭下去,爬上来的丧尸鼠全死了。 “老婆好技术!”张猛毫不吝啬地夸奖,苏芽有些不好意思,瞪了他一眼。 又等了足足五个小时,瑞和才听见有窸窸窣窣的 声音从洞里传出来。那声音持续一阵又消失一阵,过一会儿又出现,在场的人耐心好,也等得有一些烦躁了。 如此又过了一个小时,一颗硕大的老鼠头冒了出来,支撑头颅的身体看起来跟末世前的老鼠身躯差不多,偏偏脑袋硕大无比,看着像一根牙签上戳着大西瓜。丧尸鼠爬上来后,胡须在地上探了探,然后慢悠悠地边爬边歇往圣花而去。 陈斌丛等了这么久,立刻织出藤蔓将其捆住。 “吱吱!吱吱吱!!!” 藤蔓收紧,变种精神系丧尸鼠被捆得结结实实。 “总算抓住它了,这只老鼠就是罪魁祸首!”看到它,还有谁不明白呢? 丧尸鼠被五花大绑,但瑞和并不打算将其带回基地,这种精神系变种丧尸鼠,几乎每时每刻都在散发着精神控制,也许现在就有远处的丧尸鼠听到召唤正在赶来。 “现在就将它杀死吸收能量吧。”瑞和提出要这只丧尸鼠的使用权,他已经好久没有进阶了,这只丧尸鼠能召集那么多丧尸鼠群进攻基地,根据他的经验可能是七阶丧尸鼠。“我会用物资补给你们。” 瑞和很少对战利品提出要求,又因为说会按照队里的规定补物资给所有参与者,所以没有人有异议,瑞和顺利得到了这只变种丧尸鼠的能量。 离开基地太远,他们便打算在外面过夜。在废弃的建筑里找到合适的住宿地点后,猎鹰小队安顿下来,开始搬东西煮饭。瑞和独自一人在房间里吸收能量,精纯的能量从丧尸鼠身上逸出来,瞬间被瑞和吸收入体。 这团能量一入体,瑞和就感觉到身体浑身经脉有饱胀感,这种感觉让他心中惊喜:他已经很久没有异能饱满的感觉了。他总觉得不管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24章 第二十四章 乌缇神识一扫,发现满山洞的矿石中都是黄色火焰包裹着蓝色火焰,甚是不解:“为何要对付寒毒?” 她话音一落,就发现师父脸上罕有地露出为难之色。 离阳默了默,说道:“此次秘境,若你进去,面对北溟宗的人,第一个要提防的就是这寒毒。” 乌缇怔愣片刻,直接开口问道:“师父如何得知我要进秘境?掌门才说了所有弟子自愿报名前往。” 离阳尴尬地笑道:“师父也不知道,只是以防万一。” 吴管事面露不悦,冷冷地道:“你直说就是了,小丫头肯定还懵着。” 离阳被他怼了也不恼,笑着说道:“背后托付你怀瑾师叔送养魂棺给你的人,你知道吧?” 乌缇快速瞥了吴管事一眼,先点头,又摇头:“知道,也不知道。” 小木头说过那人,很可能就是隐藏在炼器二部修为最高的烟长老,但不知其真名。 离阳知道小徒弟的意思,她知道人在宗门之内,却不知道其真面目。 “她要让你进秘境,师父斗不过她,正在跟她谈条件,先准备一下。” 乌缇心中一咯噔,脸色陡然一变,关切地问道:“她会对师父不利吗?” 离阳心中一暖,伸手摸摸她头顶的小圆髻:“不会,只是谈条件而已。” 乌缇睁大着清亮的双眼,望着师父道:“我愿意进秘境,不让师父为难。” 离阳顿时被感动得眼眶发热,险些落泪,小徒弟一直很懂事,还心疼他这位没怎么管她的师父。 “不为难,师父不会让你身处险地,就是多争取一些好处。” 乌缇又瞥了一眼吴管事,离阳知道她在想什么,便解释道:“你们俩去灵植园看夜仙昙那一次,你吴叔叔就知道是你们出手。素羽真人与你吴叔有几分交情,当年曾经炼丹药给你吴叔解毒,她的下落,也是经过她同意才告知你吴叔。” 吴管事看了乌缇一眼,冷冷地道:“夜仙昙一事,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你们俩出手,还以为自己掩饰得有多好,简直不知天高地厚!” 离阳听他如此说自己的小徒弟,顿时不乐意了,立刻反唇相讥: “就你眼神厉害,在灵植园近百年,还不是被御兽宗的小贼联合灵植园的杂鱼们在你眼底下耍花招。” 这话踩到了吴管事的痛脚,他一向苍白的脸上现出一丝可疑的红色,不自在地侧过脸,低声道:“我并不知道夜仙昙散发的香味就能驱 虫。” 离阳却揪住他的痛脚不放,继续说道:“夜仙昙一事,根本的错误是你太小看园子里的那些杂鱼了。修为低的人也有自己的生存处世之道,并不是修为高的人就能掌控一切。 “这是你考虑不周,也是你思量问题的漏洞,不然,当年你也不会被暗算。” 这是揭他的短了! 吴管事的脸色越来越黑,终于忍不住开口道:“郑兄,够了!” 离阳难得抓住这次痛斥他的机会,非要一口气说个够不可: “你别以为当初顺势揪出那三家的人撵出灵植园还给我徒弟通风报信就没事了。 “我当时不知道还有这回事,后来才想明白你打的什么主意,无非是拿我徒弟当鱼饵,想钓出程玉珑那条大鱼。 “若非我徒弟有法宝护身,早就被毒龙子给弄死了。你倒是兵行险招,但是风险有多大,却一点也没料到,也没考虑到我徒弟的生死。” “我考虑过!” 吴管事深吸一口气,闭了闭眼,冷冷地道:“当初御兽宗柯长老的神魂被重伤,当时是我第一手查验出来的,绝对不是魂修所为,而且出手极其干脆利落。若不是我出手遮掩一番,刑堂的人定会发现蹊跷之处。 “小丫头是凡人,怀瑾的小弟子只是炼气修为,柯长老却是元婴修为,这样不对等的修为,却发生这样离奇的事情,那就只有一个可能:俩人身上有法宝护身,而且这法宝还有攻击神魂的能力。 “所以我才趁机推一把,决定兵行险招。” 离阳哼了一声,理直气壮地反驳他:“可是你也不知道最终钓出来的不是那条毒蛇,而是毒龙子。” 吴管事默了默,不得不认输:“此事确实是我考虑不周全,我道歉。” 乌缇听得目瞪口呆,这背后还有这么多事吗? 星辰珠也惊呆了:“我当初出手,竟然引来这么多事情?” 离阳见他服了软,这才神色稍缓,轻咳一声,说道:“不用跟我道歉,被算计的是我徒弟,你除了教会我徒弟如何应对北溟宗的冰焰,还要告知北溟宗的几大杀招,就功过相抵了。” 这才是他吵架的目的。 吴管事垂下眼皮,低声应好。 乌缇心中纳闷,望着替她争取保命本事的师父,问道:“北溟宗很厉害吗?” 她一心学习修炼,很少关注外面的事情。 这次因秘境之事闹得沸沸扬扬,她才听说北溟宗,据说是天 元界第二大门派,仅次于第一大门派剑道宗。 离阳朝吴管事一指:“你吴叔最清楚他们的实力。” 乌缇看向吴管事,之前听白长老提过他来自于北冰原。 吴管事冷冷地道:“北冰原地广人稀,修炼资源集中,与中原面积相差无几,却没有中原这么多门派,所有修炼资源只供养一个门派,可想而知北溟宗有多庞大了。 “其实就是人多,加上修炼功法独特罢了,论战力还不如我们。” 啊? 听吴管事如此一说,归一门好像一直屈居第三。 乌缇眨了眨眼,好奇道:“吴叔也来自于北溟宗?” 离阳眉毛一挑,微笑道:“以前是,现在不是了。” 这家伙是他一手拉进门的。 吴管事瞪了他一眼,接着道:“北溟宗的内门弟子都能进入一处冰焰洞,修炼出一身厉害之极的冰焰功法。 “这冰焰功法相当厉害,一旦被他们修炼出的冰焰侵入体内,就只能等死。我当年被暗算所中的寒毒,就是这冰焰侵入骨髓所化。” 他指着封印在矿石中的蓝色火焰道:“这冰焰乃是寒毒驱出体外所化。” 乌缇明白了,这蓝色冰焰侵入体内化作寒毒,驱出体外又是冰焰。 吴管事望着矿石中跳跃的蓝色冰焰,冷声道:“按照进秘境的条件必须是十八岁以下的弟子,那么北溟宗能达到条件的,几乎都是内门核心弟子,他们的杀招必有冰焰,其它杀招不足为惧。” 离阳给小徒弟提点大局:“除了魔门之外,中原门派组成的修真联盟与散修联盟联合在一起,所有门派都达成协议,凡是进入秘境的弟子守望相助,以对抗草原部落、北溟宗和恒沙宗。 “但所有门派都提到一点,遇到北溟宗的弟子能不战则不战,因为秘境不是战场。 “但为师不认同这一点,北溟宗的人向来凶悍无比,若是他们敢劫杀你,不用怕,一律格杀勿论。” 乌缇挠了挠头,一脸为难地道:“怎么杀?” 她的战力是个渣。 离阳隐晦地提点道:“一两息的时间,在你挡住对方冰焰攻击的同时,发出神魂攻击。” 乌缇恍然。 师父的意思是说,发出神魂攻击,还可以让小珠子出手。 离阳说到这里,看向吴管事:“我们开始吧。” 吴管事扔出一个阵盘布阵,封锁住这一片空间。 离 阳拉着乌缇盘腿坐下,手上一翻,一大团金黄色火焰出现在手中。 乌缇看着漂亮的火焰出神,师父要干什么? 下一刻,她看见一小团火焰分离出来,跳跃到她面前,灵气包裹着火焰,闪烁着金黄色的光芒。 离阳忍下神识里的痛楚,平静地道:“接下来,为师教你如何控制异火。” 乌缇明白了,师父分离出一团异火给她对付冰焰。 * 卯时初,乌缇回到凤竹院。 她见小院里没有人,心中正纳闷,素羽真人飘出来道:“你林师兄回来后被他师父带走了,说是要练剑。” 乌缇累得走不动了,一屁股坐在灵泉池边,打算歇息一下再凝结法印。 素羽真人轻声问道:“你们最近在忙什么?” 乌缇笑了笑,回道:“准备进秘境。” 素羽真人望着她,满脸怜惜地道:“若不进,还是不进的好。以你们的资质,并不需要太多修炼资源。” 两人都算是满灵根值,选一个灵气充足的地方,呼吸就等同于修炼了。 乌缇故作平静地道:“没事的,我和小木头听从宗门的安排。” 素羽真人摸摸她的小脑袋,叹道:“如此说来,就是十有**的事了。” 她顿了顿,问道:“可有我能帮得上的忙?” 乌缇想起师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25章 第二十五章 在指环的指引下,齐星宇能够确定飞船所在的具体位置,走进高铁站就买了一张最早离开江海市的车票。 从记忆完全恢复的那一刻起,齐星宇关于人类的思想就被完全封存,他现在所有的行为模式都是按照硅基生命的高阶思想进行的。 他隐约知道这个世界对他有着不一样的意义,也大约能理清楚自己和那个雌性人类的关系,但是他规整的逻辑模式无法对其间微妙的情感进行处理。 就好像一个储存了无数影像的机械硬盘,能准确感知,却无法感受。 齐星宇在数不清的行人的注视下走进了候车室,他们都惊奇于整个少年绝顶俊俏的容颜,那精致的面容配上冷冷的表情,高不可攀的气质让人望而生畏,却又不自觉地远远仰视。 找到一个空位子坐下后,齐星宇的身边都不再有人敢坐,那些远离他的人都慑于他身上散发的那种生人勿进的威严。仿佛和他们不是同一个次元的生物。 齐星宇倒也无所谓,身为贝吉星人,他不习惯这种社会型生活。 一个端着水杯的女孩从他面前走过,原本没注意到齐星宇,却突然诧异于这边空荡荡的座椅,便转头看了一眼。 只这一眼就让她心中突然有种被击中的感觉,面前的少年就像一个威严的魔王,随时都会夺去她的心脏。 女孩是个写小说的,她觉得眼前这个少年和自己笔下的冷酷帅气的魔王简直如出一辙,神情恍惚间,手中的杯子滑落了下去。里面是刚打好的开水。 本以为开水会倒在自己的身上,还没等她惊叫,那掉下的水杯就被人接住了——正是面前那个少年。 “小心点。”齐星宇几乎条件反射地接住这个水杯,顶配的身体素质让他又足够的条件做出这么迅捷的反应,只是他一时没反应过来为什么要这么做。 他站起身,把这个水杯递到女孩手上,嘱咐道:“别烫着了。” 女孩心中立时像有亿万只小兔在疯狂乱跳,整个身体都跟着暖起来了,她接过水杯,脑海飞快地想着无数玛丽苏小说的情节,嘴上去木木地说了一句:“谢谢你。” 啊!!这个男生虽然看上去很冷酷,但是说出话来好暖好苏啊!不行,我一定要跟他多说两句话,我还要专门以他为模板写一片小说!! 可是等到这个女孩回过神来,手中就只剩这个暖暖的水杯了。齐星宇已经走过了验票口,留给这个候车室一个背影——他的车进站了。 齐星宇刚走,女孩 就眼睁睁地看着刚刚还空荡荡的座位被一群人挤满了。 站在缓缓下行的电梯上,齐星宇原本波澜不惊的内心突然泛起了一阵阵涟漪,他缓缓抬起自己接住水杯的那只手,无比疑惑自己为什么会帮助那个陌生的人。 这种行为在贝吉星人的逻辑里是完全不成立的,生存与延续是唯二值得关心的两件事,同族人的事情完全不必干涉,只要做好自己就好。 多么冰冷的一个种族啊。 齐星宇放下了自己的手,他的眼前又浮现起易天可的面容,刚刚那个女孩好像她啊,一样冒冒失失的。 坐在高铁上,窗外的风景不断变化,从高楼大厦变成乡间小屋,又从亭台楼榭变成荒凉石山…… 齐星宇心中又不免鄙夷起人类的科技水平:这样低速的交通模式就是人类最引以为傲的高铁吗?连最基本的空间制动都没掌握的文明,果然是很低端啊。社会型的种族进步真是缓慢。 他身边坐着一个中年妇人,正一脸关切地看着自己怀中熟睡的那个孩子。 与其他乘客不同,这个妇人很小心地把自己的手提包放在了脚边,好像里面有什么无比贵重的东西。 她怀中的孩子也有点奇怪,这约莫只有一两岁的小孩儿,眉毛和头发竟全是银白色的,本应水润的脸蛋儿也皱巴巴的,看不出一点幼儿的生机。 妇人一直轻轻地摇晃着怀里的孩子,丝毫没有关注到身边坐着的齐星宇。 这样更好,齐星宇可以安静地走完这段不短的旅程,他闭上了眼睛,调动起脑海中那些纷杂缠绕的思想,想从中找出人类与贝吉星人的相通处,找到自己如此困惑的源头。 他的脑海里却涌现出无穷多个易天可的音容相貌: “哇!一拳超人诶!你的头发怎么这么多?” “齐星宇,我宣布,你以后就是我们公司的大管家了!以后不管什么事儿你都得替我办好,一定要老老实实听话哦!本小姐不会亏待你的!” “……喂,你发什么呆呢?快穿上试试啊,我跟你说哦,这家服装店的衣服质量可好了!你穿上绝对舒服!” “什么暗黑奶茶啊这是?榴莲味儿黑糖布丁?我要的是芒果味的啊!没有芒果也不要榴莲啊,你是不是向存心报复我?!你别跑,我今天非要打爆你的头!” “你说大白会不会就不回来了啊?你要一直陪着我的啊,说好了……” …… 这些经历的事情非但没有让齐星宇理清 楚心中的繁杂,反倒更加迷惑,他睁开眼睛,窗外的世界已经染上了昏黄的日色,快傍晚了。 车到站,齐星宇等身边的这个妇人先离开。他不着急。 这妇人小心翼翼地抱起孩子,脚步轻缓地站起身,她微微颔首向齐星宇致谢,长久的抱姿让她的手微微有点发麻,稍稍踉跄了一下,跟在拥挤的人流后面就下车去了。 齐星宇刚走出列车门就感受到了一阵扑面而来的寒意,已经进入深冬,北方的空气还是很冻人的,从偏南方的江海市上车时,可是比这里要暖和了许多。 他紧了紧自己的衣服,这个人类的身体也是怕冷的,向电梯通道走去。 刚上电梯,齐星宇就看见刚刚那个先行的妇人神色慌张地向楼下跑,她太着急了,以至于忘记了这个电梯是上行的,她指着列车,嘴里止不住地喊:“包!包!” 齐星宇回头看了一眼那个即将再次启动的列车,立即就想起了妇人脚边的那个手提包,来不及多想了,他仗着腿长,手撑着扶梯,一个翻身跨步就到了旁边的石梯上。 接着,齐星宇再次爆发出绝佳的身体素质,眨眼间就冲到了刚刚出来的列车门口。 乘务小姐姐刚准备关上车门就看见面前突然出现了一张帅气的脸庞,来不及惊讶,她就制止道:“列车要启动了,不能……” 齐星宇哪管那些,一把撑住了车门,身子一侧就钻了进去。 刚刚那个位置已经坐上了新的乘客,他二话不说,弯腰拿起手提包就往外冲。在列车启动的前一秒,齐星宇在乘务小姐姐惊讶又气恼的表情中冲出了列车门。 那个妇人抱着孩子已经绝望地坐在了电梯上面的石阶上,冰凉的地板让她心中涌起无数悲凉,不禁失声哭了出来。怀里的孩子本就已经被寒冷冻醒,他见自己的妈妈哭了,自己也跟着哭了起来。 一女一娃,在这寒风冷冻的异土他乡,凄凄惨惨地哭成一团。 “你要找的是这个吧?” 看着眼前失而复得的手提包,妇人一时间不知如何反应,她呆呆地看着这个英俊的小伙,怀里的小孩儿也停止了哭闹。 “你不拿着吗?”齐星宇又问道。 妇人这才反应过来,她赶忙接过这个手提包,刚刚太过绝望,没能看见齐星宇帅气冲进列车取包的潇洒身姿。 这个手提包里有十万块钱,是一家人好不容易凑起来,给怀里这个小娃娃看病的。娃娃得了白血病,不及时治疗,怕是活不过这个冬天。 真丢了这笔钱,她觉得自己可能会撞死在旁边的石阶上。 妇人抱着孩子就要跪在齐星宇面前,对于她而言,这是最高的谢礼。 齐星宇急忙伸手扶住了这个情绪激动的妇人,他有点不明白这个妇人为什么会突然要跪,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突然冲进车里帮她拿包,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条件反射似地阻止这个妇人的行动。 这是消耗自己的能量,却得不到一点回馈的无用行为。 妇人哽咽地说:“你就是我的救命恩人啊,要是没有你拿回来……我这老命就没用了……可怜这个孩子了……” 在周围人的安慰下,妇人才好不容易稳定住了情绪,她赶忙要在手提包里翻找些什么,想向这个不知名的恩人致谢。 齐星宇按住了她数钱的手,眼神中多了些异样的情感,他摸了摸小孩软软的额头,说:“留着吧。” 说完,他转身离开,只留下妇人泪流满面。 齐星宇知道自己的飞船就在不远处的群山之中,他放弃了乘坐交通工具,一个人慢悠悠地向那个方向走去。 缓慢地行走,可以给他足够的时间去思考一些事情。 刚刚发生的几件事情在他的思想里已经掀起了波涛,每一个贝吉星人都是极端的利己主义者,根本不可能出现这样帮助他人的行为。甚至,在说出那些话的时候,他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用那种奇怪的语气。 在他的潜意识里好像出现了一些原本没有的东西,身为人类的那个人格告诉他,这种东西叫做:情绪。 原本无情无感的他,突然开始尝试剖析人类的情感。 傍晚的泰山脚下依然聚集了很多人,今天是大多数人类会庆祝的平安夜,他们会找一些繁华热闹的地方一起聚会、交流、玩乐、欢笑…… 从喧闹的人群中走过,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26章 第二十六章【一更】 血月来临 “姬凌风,好强势。” 亭台中,林云身边的彦铁轻声叹道。 “伊风其实挺强的,他才二十岁就掌握了杀戮意志,若是再给他几年,肯定会变得极为可怕。” 风之剑客石风说道。 林云点了点头,武道意志有很多,有剑道、刀道这些大道,也有雷道、风道、冰道这些属性意志。 杀戮意志属于比较罕见的武道意志,上限比普通的道,要强大许多。 不过武道意志的划分,也较为复杂。 严格来讲没有高下之下,各有优缺,但实际上又有大道和小道的划分,大道之上还有至尊大道。 甚至之上,还有永恒之道。 可这些对林云等人来说,还太过于遥远,那是圣境甚至帝境才能追逐的目标。 不管如何,杀戮意志还是极为强大的武道意志。 但在姬凌风面前,却依旧是不堪一击。 姬凌风的强,不像风缘君那般张扬霸道,不像林云那般锋芒毕露。他给人的感觉是从容,淡定,刀光挥舞间便可随意玩弄对手。 这种强,更让人不寒而栗,深感震撼。 此战之后,接下来几场战斗,都让人觉得索然无味。 大家心知肚明,武道茶话会的铺垫已经走完了,接下来将是真正的大菜。 属于绝巅强者交锋的舞台,其他人只能作为观众存在,不然的话就很悲剧,根本就不会给人留下什么印象。 其实交手的人已经很强了,其中彦铁和云之剑客也出手,他们挑战的对手是龙榜前十中的御雪君和神道阁林轻扬。 眼看这武道茶话会就要结束了,原先的三大剑客,自然不甘心就此离场。 想在结束之前,冲击一下前十。 不过可惜都输了,彦铁的对手是御雪君,他的死亡意志还不算精通,在对方强大的修为下无法找到突破口。 没法完全腐蚀掉对方的龙元,几次机会都没能真正重创御雪君,然后被对方抓住破绽一击落败。 战斗迅速结束! 剑客的交手就是这样,一旦被人抓住破绽成功,很难再有翻身的机会。 当然林云是个例外,按照彦铁等人的说法,林云已经强的不像一个剑客,没有任何破绽存在。 云之剑客的对手是林轻扬,对方不算特别强,可各方面都很均衡。 久战之下,被对方以圣图击败。 “秋山君,仰慕已久,该轮到我们一战了吧。” 接连几场切磋之后,天道宗萧元启忽然起身开口道。 “等候多时!” 秋山君淡然一笑。 两人平淡的话语,瞬间点燃了雷血广场上的气氛。 如今龙榜前十只有三人未败,分别是天道宗萧元启,四公子中的秋山君,以及神凰山的姬凌风。 在众人看来,龙榜第一肯定会在三人中诞生。 其他如伊风、林轻扬、明宗宇文俢,还有琅琊榜首林箫,全都差了那么一些味道。 或者说,根本就不是一个级别的。 就像之前不久,琅琊榜首不敢与姬凌风交手一样。 “这是针尖对麦芒,一旦有人落败,就会瞬间失去争夺龙榜第一的资格。” “可以算是龙榜最巅峰的对决了吧,赢的人基本就是龙榜第一了。” “难说哦,姬凌风可还没败呢。” “三人实力本就不相伯仲,若这二人拥有战胜对方的手段,自然拥有打败姬凌风的实力。” 场下争论不休,对这一战的结果都极为期待。 嗖! 萧元启和秋山君登场之后,雷血战台上的圣血瞬间被点燃,火光冲天中恐怖的气浪不断激荡,各种异象就从未停过。 四公子每人都拥有一门龙族绝学,秋山君也不例外,他修炼的是皇极霸体诀,乃是金龙一脉的炼体神诀。 这皇极霸体诀已经被他修炼到了十五重的境界,其肉身强到极为夸张的地步,同时间龙元无比精纯,本身有擅长五行中的土之意志。 配合自己的龙族武学,一招一式霸气惊天,像是万里山河都在随着他的拳芒呼吸吐纳,有无边浩瀚的气魄。 最要命的是,他的防御极为逆天! 浑身上下没有任何破绽,身上绽放着土黄色的金属光芒,古朴大气,宛若铜钟一般厚实凝练。 咚咚咚! 萧元启的攻势击打在他身上,钟声响彻不止,震的四方颤动,让人耳膜都快要吐血了。 萧元启修炼的是天道宗传承功法九天圣鼎,这功法一共有三十六重,被他修炼到十七重的境界。 单论修为,他的龙元比秋山君要恐怖许多,九道龙脉达到接近五千丈的地步。 同时还掌握三种不同的武道意志,火焰、雷霆、云霄,更可怕的是三种意志他都修炼到了五品之境。 每种 不同的武道意志,他都掌握一种鬼灵级武学,三种不同的属性的杀招,可谓是变化莫测,又威力无穷。 奈何秋山君不动如山,浑身上下的防御,像是玄武的龟壳一般坚硬。 任凭他手段齐出,都无法真正重创对方。 至于秋山君,不动则已,动则万里山川江河皆随之而动,让萧元启十分难以防备。 不过他的肉身也是圣体,体内似乎还封禁着一股力量,每每凶险之际,总能化险为夷。 砰! 数百招之后,两人一击对轰,雷血战场上的龙灵结界应身而碎。 恐怖的气流朝着雷血广场呼啸过去,当场就有好些人避之不及,被直接击伤十分倒霉。 林云屈指一弹,不待彦铁三人出手。 就有剑气激荡而出,将奔袭而至的气流尽数碾碎。 “这两人都是怪物!” 彦铁忍不住出言道。 的确,两人龙元浑厚的不像话,给人的感觉像是无穷无尽一般,无论怎么挥洒龙元都好像没有消耗一般。 林云点了点头,或许这就是圣地翘楚的底蕴吧。 即便是他,如果没有青龙圣体的话,与这两人交手也得被活活耗死。 石风轻声道:“无论是九天圣鼎诀,还是龙族的皇极霸体,都以龙元浑厚见长。龙族武学博大精深,几乎无所不包,不过天道宗当年也是天下第一宗,两者谁强谁弱还真不好说。” “天下第一宗……” 林云眼中露出好奇之色,道:“还有这说法?” 石风笑道:“那是很早之前的事了,神龙帝国还未建立之前,天道宗的势力遍布昆仑。本宗之下,还有风林火山四坛,每一个坛口都是圣地级别的宗门,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27章 第二十七章【营养液加更】 “席城,你没事吧?发生了什么事情吗?”温婉问道,不管是什么关系,她觉得就算是一个路人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她也会上前去关心一下的。 席城看到了温婉,回过神来,知道现在最重要的是给安好好找一个律师,虽然席城在上学的时候也考了一个律师资格证,可是他毕竟不是那么的专业,更何况安好好的事情可大可小,他可不敢马虎的对待。 “温婉,你认识什么靠谱的律师吗?急用,如果你有靠谱的朋友在当律师的话,记得一定要介绍给我。”席城病急乱投医,明明知道这么问的胜算是很小的,可是眼下去哪里找律师呢? 而这个时候,前台的小姑娘告诉温婉,她有一个律师朋友程晓北正在会议室等她,温婉喜出望外,说到律师,律师就到了。 她连忙拉上席城一起向会议室走去:“席城,你不是要找律师吗?我正好有一个现成的律师在会议室等我,走吧,跟我一起去见他。” 温婉虽然不知道程晓北怎么找到了这儿了,但是心想着他的出现可真是及时呀,就不去管那么多了,不管他的出现到底是为了什么。 “你说的可是真的呀?那个人到底怎么样呢?”席城感觉喜从天降,关键还得那个律师靠谱才行。 “你见过就知道了,别说那么多了。”温婉将席城拉到了会议室里面,见到了程晓北正端正的坐在那儿,他看到了温婉和席城一起出现在会议室里面,内心窃喜不已,知道情况正在按照自己的计划一步一步进行着。 看来这的确是一个好时机,一个好机会让他融入到大家的生活当中。 “这个就是程晓北,这个是席城,我们公司的项目总监。”温婉没有过多的繁杂的言语,直截了当的介绍了一番,让两个人彼此认识。 程晓北上次在酒吧的时候穿着一身休闲的衣服,今天倒是穿着一身职业装,看上去真的很有一种成功人士的感觉,席城也对他的印象比较好,至少看上去很专业。 “是这样子的,我现在手头上遇到了一个麻烦,我听温婉说你是律师,所以我想知道你是否能帮上忙。”席城开门见山的将情况说清楚了。 程晓北也不客气,他听着席城说着说着有关于安好好的事情,虽然他对安好好的事情早已经了然于心了,但是还是装作一副什么都不了解的样子仔细的听着,还时不时的提出问题,表示自己听得非常的认真仔细。 “事情的情况大概就是这个样子,程律师,不知道你有没有把握赢得这个案子呀, 让安好好转危为安。” 席城焦急的问道,他恨不得立刻让安好好从警察那里出来,一想到小宝还在幼儿园里面,不久之后他还要去学校接小宝回家,席城便觉得头都大了。 好在这个程晓北似乎很有信心的样子,他对席城说道:“放心吧,如果安小姐的确没有参与到那些活动中,只是得到了这笔钱财的话,那么她是不会被牵连到的,正所谓不知者无罪,相信法官是公正的......” 程晓北说了一大堆专业术语的话,席城也没有兴趣听,他只想知道安好好到底能不能安然无恙,只想尽快让安好好从警察那出来。 “程律师,那这件事情就交给你了,你快随我去警察局吧。”席城顾不上让温婉和程晓北说上几句话便拉着他朝着警察局的方向走去了。 在警察局里,席城看到了安好好六神无主的样子,他的姑娘变成了这个模样,席城内心也是非常的自责的。 “安好好,你不要害怕,这是我给你请的律师,你将全部的情况都和律师说吧,他一定会帮助你脱离险境的。”席城安慰安好好。 安好好点点头,在看到席城之后,她那颗七上八下的心才终于有了一点安定,也对未来有了一点希望,她不想自己的下半辈子都在监狱里度过,不想小宝那么小就失去了母亲的陪伴,更不想让席城孤零零的。 由于时间限制,席城先回到了家中,他先将小宝接回了家里,小小的孩子似乎已经发现了哪里不对劲,他看到席城匆忙的脚步声,于是问道:“叔叔,我妈妈呢?她怎么不来接我回家呢?” 席城想了想,说道:“你妈妈这两天去外面旅游了,要玩高兴了才会回来。”席城想要骗过小宝,可是小宝却摇着头指着席城说道:“骗人,叔叔你骗人,我妈妈才不会丢下我一个人去旅游呐,我要妈妈,我要找妈妈......” 小宝说着说着便哭了起来,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小宝觉得自己没有父亲在身边的缘故,他对安好好的依赖要比别的小孩子都深,并且他还非常的喜欢粘着安好好,好像没有看到她就觉得很不安,内心极度缺乏安全感。 席城耐着性子安抚哭闹的小宝:“小宝乖啊,妈妈很快就会回来的,你相信我好不好,不让这两天你先到阿正舅舅那里去好不好?” 席城想着也就阿正距离这里比较远了,不会让安好好的事情传到小宝的耳朵中,并且他也相信阿正一定能够照顾好小宝的。 “我不,我不去阿正舅舅那,我要在家里等妈妈回来 。”小宝撅着小嘴说道。 “小宝听话好不好,你这样让叔叔很为难呀。”席城差点就要求小宝了,平日里他也非常的喜欢小宝,可大多都是在小宝聪明可爱的时候,真要是小宝哭闹的时候,还是得安好好才搞得定。 一个家里要是没有一个女人还真是不行呀,席城想到这里眼角已经湿润了,很难想象如果安好好不在家的话,他和小宝要怎么度过才好。 小宝也注意到了席城的眼睛红红的,似乎要哭了一样,他爬上了席城的肩膀上,用手给席城擦拭眼角的泪水,说道:“叔叔,你不要难过了,我听你的话还不行吗?我去阿正舅舅那里呆两天,星期一的时候你可一定要记得接我去上学哦。” 小宝安慰席城,就好像是一个小大人一样,席城老安慰了,他觉得也许是因为这种环境下,小宝比同年纪的孩子显得更加的早熟懂事。 阿正和晓晓正好卖完了晚餐在准备宵夜了,见席城带着小宝过来了,却没有看到安好好,阿正的心中便出现了一种不好的感觉。 “安姐姐呢?她怎么没有过来呢?”阿正放下手中的活,将小宝抱了起来。 席城欲言又止,他对阿正说道:“安好好这两天去外面散心了,星期一的时候我会来接小宝去读书的,这两天就麻烦你了。” 席城不愿意让小宝知道安好好的事情,也不想让阿正担心安好好,因为知道他们也帮不上忙,知道了不过是多一个人担心罢了,倒不如让他一个人来承担好了。 阿正虽然也不太相信席城的这个没有说服力的借口,可是他知道席城的性子,要是他不愿意说的事情,就算是打死他也不会说的,因此他也不勉强席城,只是和席城说:“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开口,我一定会竭尽所能的。” 席城感激的点点头,然后恋恋不舍的离开了小宝,离开了那儿。 现在也只能让小宝住在那儿了,不然周末谁来照顾小宝呢? 安好好在事情还没有搞清楚之前,被拘留在了警察局里面,里面冷冰冰的,安好好觉得这个秋天好像格外的冷一样,她的心时刻紧紧的揪着,好像被人用剪刀给缠住了一样。 随着案件的发展,程晓东了解到原来豹哥留给安好好的钱竟然是那么大的一个数目,这个案子远比他想象的还要复杂得多了,他开始有些力不从心起来,也感到有些害怕。 他并不是真的想要害安好好,他只是想要融入他们的圈子罢了,可是因为他的事情却连累了安好好,他也想要竭尽所能 的帮助安好好逃离法律的制裁。 萧萧见程晓北已经一天一夜没有睡觉了,他为了安好好的事情鞍前马后的,不敢有一丝一毫的松懈,一来害怕失败了自己会良心不安,二来如果失败的话,之前的计划就被毁了,而且以后温婉估计都不会再搭理自己了。 程晓北感觉到很大的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28章 第二十八章 叶谦吃过饭之后,站起身来,他看了看天色,现在是下午时候了,但是距离晚上还有段时间。叶谦开口说道:“那个,我先出去走走,晚上就回来了,不用担心我。” “行,叶谦,你要小心一点,别忘那边山上去,山上有野兽,会出没伤人的。”苏泽民开口提醒说,“那个山上的野兽都厉害的很,我每次去采药的时候,都会很小心,你不要过去。” 叶谦点了点头,他自然不会当回事,虽然现在叶谦体内没什么法源之力,不过,叶谦毕竟是雇佣兵之王,他的身手要好得多,即使没有内气,叶谦徒手也可以搏杀虎狼,哪里会害怕。叶谦出了门,朝着外面走去,整个小荷村并不大,整个村子都是建造在一个湖泊旁边的,那个湖就叫小荷湖。 村子的前头是小荷湖,村子的后头就是连绵不断的山川了。叶谦倒是听苏丹说起过,小荷村所在的地方是绵山市,之所以称为绵山市,就是因为这连绵不断的山川的事情。叶谦沿着前面的小荷湖走了一圈,倒是也没有发现什么。这个地方就和华夏国那种最为偏僻的小山村差不多,几乎没有什么特殊的,要说不如的地方,就是这里没有全村通电,只是有几家几户有了电,其余的还没有,这么说的话,这里应该也没有手机信号,也没有网络了。 叶谦看了一圈,没看到什么,迎面走过来两个村民,一直看着叶谦,不过那两个村民也没说什么,就离开了。显然这个村子很小,大家都是相互认识的,对于叶谦这个陌生的面孔,他们还是很有兴趣的。 叶谦也没在意,他晃动了一下肩膀,发现受伤的这些日子,身体的确是有点萎靡了,很久都没有锻炼了啊。叶谦想了下,然后晃了下脖子,开始朝着山上跑去,沿着山路一路小跑,叶谦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正在慢慢复原,虽然经历了这次穿越受伤,自己的身体却也没有多大碍。 山上的空气很清新,而且,天地灵气也更加的浓郁了。叶谦松了下肩膀,大口的喘息着,他奔跑的速度越来越快,体内的丹田也似乎开始慢慢的自动运转起来,开始吸收起这天地间的灵气来了。 很快,叶谦开始由跑变成了跳跃,他像是一个猴子一样,在山石间不停的跳跃,很快叶谦已经到了一处山巅,往下看去,下面是一个山涧,山涧下面的那条河流还是挺宽的,足足有十多米,不过从山巅到那河面的距离很深。 叶谦站在这里,深呼吸了一口气,然后他开始打了一套很基础的五行拳,要活动筋骨,而且打五行拳还能够加速一下修炼。天地间的灵气疯狂 的涌入叶谦的丹田之中,随后那些真气开始聚集,开始慢慢的提纯,最后变成了金黄色。金黄色的法源之气开始循着经络行走,然后滋养叶谦的周身,这是一个很慢的过程,一个锻炼皮肉的过程! 在这个世界上,武者的等级就是分为炼体境,炼体境之上是神通境。 而这武者的炼体境,又可以分为炼皮肉,炼筋骨、炼脏腑、炼血、聚气。炼皮肉是基础,身体内的法源之气开始慢慢地渗透到四肢百骸,这个过程,可以让皮肉变得坚韧不屈。 叶谦打完了一趟五行拳,体内的法源之力也开始慢慢的流转。呼!这感觉还真不错。 “吼!” 突然间,一声很低沉的吼叫声。 叶谦赶紧转身,只见一头还没有完全成年的灰熊悄悄的从一堆杂草里走了出来在,这头熊四个蹄子跑的时候,大约有一米多高,它应该是还没完全成年,因为它的身体看起来还有些稚嫩,不过这熊的战斗力已经很高了,熊的力气是非常大的,更重要的是,它的爪子锋利无比,他们能够上树,能够开膛破肚,之所以狮子老虎都不愿意招惹黑熊的原因,就在于它们那锋利无比的爪子。 这头灰熊看着叶谦,它靠了过来,它可能是刚刚被其他的成年灰熊抢走了食物,所以,它现在有些愤怒,不计后果的愤怒,急切的想要找到一些吃的。这灰熊朝着叶谦靠过来,不由自主的舔了舔舌头。 叶谦愣了下,他没想到,竟然还有熊这种平时只能在动物园里看到的东西出没!看来这个世界的生态的确比地球上好多了啊。在地球上,如果碰到这么一个玩意,那估计都得保护起来了。 叶谦摸了摸身上,身上没有什么武器,不过,虽然没有武器,也没有内气,叶谦也并没有觉得有什么可怕的,这只是一头还没有完全成年的灰熊,自己怎么会怕它。叶谦朝着那灰熊勾了勾手指,说道:“嘿,过来吧,正好,我今天中午都没舍得吃,有了你,晚上我就能够放开肚皮吃一顿了!早知道这个地方野兽这么多,看来穷人完全能够上山打猎吗。” 叶谦一边说着,一边朝着灰熊走了过去。灰熊看着叶谦,他发现叶谦并没有摸出武器来,它放心了,然偶吼了一下,接着朝着叶谦就狂奔过来,它那锋利的爪子伸了出来,然后猛地朝着叶谦的身上就扇了过来。 叶谦眯起了双眼,这头灰熊的战斗力不俗,应该比地球上的那些熊更牛一些,不过这没什么,叶谦看准时机,他猛地闪身躲避,躲过了灰熊的那一爪子,与此同时,叶谦也两只手 ,各自伸出来一个大拇指,然后叶谦的两根大拇指同时插进了灰熊的眼窝之中。 “嗷!”灰熊尖声的吼叫起来,眼睛瞬间爆开了,眼珠子都被叶谦给挖出来了。 叶谦当然不会放过这机会,他顺势猛地一翻身,然后就抱住了灰熊的脖子,然后叶谦的胳膊就死死的勒住了灰熊的咽喉。卡住灰熊的咽喉之后,那灰熊就更加的慌张了,它尖叫着,然后疯狂的摇摆,想要把叶谦给甩下来,只是,这灰熊哪里是叶谦的对手,再加上灰熊两个眼睛也瞎掉了,根本没有办法看到路,灰熊撒腿就往前跑。 叶谦吓了一大跳,这灰熊所跑的方向正是山崖那边,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29章 第二十九章 龙京大学,食堂。 “他一直都这样吗……??”,卫涛看着正对着手机傻笑的陈行熙,提出了他的疑问。 一个手机,有什么好看的? 里边儿还能长出一朵花来还是咋的? 吃饭的时候你都要抱着手机…… 是饭不香吗? 沈龙霄身边的张修城,与陈行熙正好是两个极端,正低着头,认认真真地往嘴里扒着饭,对他来说,这个世界上最快乐的事情就是吃饭。 张修城,同样考上了龙京大学,这件事情,陈行熙在报道前几天,和畅儿姐聊天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 报道那天,张修城收拾好寝室之后,就给陈行熙发了消息,不过,陈行熙当时并没有回复,所以张修城又和小烨联系了一下。 后来才得知,陈行熙当时正在跟人打架…… (石三明:“~(TロT)σ放学别走!”) 张修城是兄弟俩的老朋友了,这两天,在陈行烨的介绍之下,已经与沈龙霄和卫涛互相结识,被陈行熙拉进了几个男生的云讯聊天群中。 男生“大家庭”又多了一个成员,目前已有五人。 任谁也想不到,五大三粗的张修城,当初高考结束之后,报名的竟然是护理专业。 原因无他。 晋入三品的张修城,觉醒出的辅枪如他所愿—— 是麻醉枪。 张修城的毕生追求,就是能够保护好他身边的朋友和家人。 主枪冲锋枪、辅枪麻醉枪。 一手防御、一手治疗,堪称绝配。 可以说,这是张修城梦寐以求的枪械配置了。 老天爷对他很好,实现了他的愿望。 张修城也不会辜负命运对他的偏爱,毅然决然地报考了护理学院,学习治疗、护理知识,提高自己的知识储备,为将来麻醉枪的修炼、晋升打好基础、铺好道路。 至于冲锋枪的修炼,就完全不用操心了。 张虎麟在整个东北地区,都是赫赫有名的,被人尊称为“八品之下,防御无敌”,绝非浪得虚名。 仅仅是冲锋枪的第一技能——盾甲,都能被张虎麟使用得“秀到飞起”,更何况是其他的防御类战技与战斗技巧呢? 只凭老爹的言传身教,就足够张修城练好他的冲锋枪了,基本上不需要在大学里再做专门的学习。 因此,张修城就选择了护理专业。 身高足有一米九多的张修城,站在同班那些莺莺燕燕的女生“小护士”当中,要多反差就有多反差。 而张修城性格木讷,也不太爱和女生相处,所以接到陈行熙等人的邀请之后,就赶快加入了这个大家庭,上了“贼船”。 “果然,还是和男生一起玩儿比较快乐。” 张修城如是想到,顺便又吃了两大口饭。 张修城的宿舍楼与陈行熙四人的楼不在同一个区域,但是也相距不远,散步的话,大概用不上十分钟就能到。 如果粗略地把龙京大学的校园分成东西南北四个区域的话,学院教学区与宿舍楼的分布大体是这样。 南区,主要都是文科类的学院。 人文、地质、语言、新闻等学院,全都建在这里。 (哇,人文学院和地质学院挺近的嘛~) (坏笑+手动狗头滑稽) 东区,是医学、护理、制药、生物等学院的领域。 西区的学院,大部分都是理工类:机械、建工、信息与电子工程…… 至于北区,则是战斗学院一枝独秀,占据了绝大多数的地域,北侧紧贴京大的后山。 体育学院,在战院挑剩下的地区里,艰难地生存着…… 张修城住在东区的西南方向,正好是最靠近南区的,所以才能够顺路,经常和陈行熙等人一起吃饭。 五人围坐在一张六人餐桌上。 陈行熙、陈行烨、卫涛三人坐在一边。 有些小胖的沈龙霄和“体积庞大”的张修城挤在另一侧的三人座上。 此时的陈行熙,正抱着手机,和林鸽畅聊着天,心情大好。 沈龙霄迷惑不已:“行熙这是在和那天的女生聊天呢吗?……我跟她不是很熟……” 对于这位“传说中”的畅儿姐,沈龙霄并没有什么太深的印象。 他们俩之间唯一的交集,就是前几天报道的那天下午,在操场上打了一个照面,除此之外,沈龙霄只知道林鸽畅长得不错,排在女神排行榜的第二位。 沈龙霄缓缓说道:“那个‘畅儿姐’,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啊……?” 卫涛支楞着耳朵,也好奇地期待着答案。 陈行烨张了张嘴,想要做些评价,却发现自己也说不上来:“emmm……畅儿姐她…… 是一个很好的人,只要与她一接触,你就会喜欢上她……” 沈龙霄、卫涛:“……” 你说的好宽泛啊……感觉跟什么都没说一样…… 陈行烨加入了沈龙霄和卫涛的阵营,三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张修城。 沈龙霄轻轻地拍了拍身边的张修城:“修城,你说说嘛,毕竟你和畅儿姐相处的时间最长了。” 不知不觉中,沈龙霄也被人“传染”,称林鸽畅为畅儿姐。 或许,这就是她独特的魅力吧? 张修城把嘴里的饭咽下去,随后组织了一下语言,说道:“畅儿姐她……就像是一个小妹妹一样……” 沈龙霄:“???” 那你为啥要管小妹妹叫“姐”呢? 张修城:“她,就是一个很神奇的女生……感觉可以融化别人的心,让人不由自主地生出想要保护她的念头…… 对待朋友,畅儿姐也特别讲义气……” 卫涛将信将疑地看着陈行熙,小声道:“行熙这是……沦陷了?” 沈龙霄也是说道:“他这是……谈恋爱了?” 陈行烨、张修城:“!!!” 震惊过后,张修城挠了挠头:“应该不能吧…… 如果他俩真的要是在一起了的话,不会不告诉我们的……” 陈行烨替陈行熙辩解道:“是啊,而且我哥他平时和畅儿姐聊天也并不多,大部分的时间还是在看书和修炼的。” 不过,陈行烨有一句话埋在心里,没有说出口。 那就是…… 最近,陈行熙和畅儿姐聊天确实越来越频繁了! 四个人看着陈行熙。 而陈行熙还沉浸在和林鸽畅的聊天对话之中,对四人的目光一无所知。 陈行熙发消息道:“畅儿姐,你上午的表现很帅吖!我就说你一定不会比那个三品弱的。” 林鸽畅和室友们一起吃着饭,回复道:“才没有呢……当时我也不知道怎么就赢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30章 第三十章 “嗯,怎么我会觉得无力的?”羽轩立即判断,这团浊气是可以吸收自己生命力和血气的。 打的话,他是没法打散这团浊气的。 靠身体根本打不散,必须想其他的办法。 可现在,首先得逃走,活下来,才有机会去想办法! 羽轩尝试联系魔书,只要有凶魔之源,他就能立即使出斩恶念这一招。 那么,对付这团浊气,并不是太难的事情。 可他悲剧地发现,他身体内,根本没有任何的天地至宝!! 别说魔书了,连神书和妖书也是全数不见踪影了。 更奇异的是,连他身上的阵法,也是全数消失了。 也就是说,他现在只能使用自己身体中的力量。 他的身体力量,仅仅是封王境一重的力量。 对付这个浊气,貌似根本不够! “太极规则!” 他尝试打出一拳,去抵消这份浊气。 可羽轩却惊讶地发现了一件事。 这团浊气,根本没有属性! 也就是说,他根本没有可以平衡到的东西。 这世间万物,只有一种东西不能平衡,也独此一份的。 那就是每个人的灵魂! 这么说的话,这是一具魂魄! 羽轩头疼了。 自己的三个天地至宝不见了,阵法也没有了。 现在连自己的太极规则也是用不上了。 那还搞个锤子啊!! 羽轩毫不犹豫,他立刻跑了。 当他走到这个区域的边缘时,不小心踩进了一个绿色小溪流中。 这溪流,就像要把他腐化了一般,直接把他整的死去活来。 溪流在前,浊气在后,他跑不了了。 在羽轩即将成为浊气口粮时,一个老头子出现了。 “小伙子,你敢以凡人之躯踩入化妖水内?也幸好你是凡人,如果你是妖族,早就死了。” 老头子拿皮鞭抽跑了浊气。 羽轩抬头一望,立即惊讶了。 “怎么可能??” 他为什么惊讶? 因为救他的人,居然就是老马? 号称太古第一凶魔的老马! 一个已经沧桑的老马!!! “什么怎么可能??”老马好奇地问了。 “没事,没事!”羽轩连连摆 手说道,因为他知道,现在并不是一个说话的好时机。 “那就跟我先回土屋吧。”老马关切地说了。 “好。”羽轩点了点头。 两人往这方区域的中心走去,果不其然,羽轩看到了曾经见过的画面。 一座土屋,是最原始的土屋。 用黄泥巴加草料做成的土屋。 可就是这么个破烂的土屋,居然在屋门上方挂了一个牌匾,写着灰常霸气的四个字——凶魔之地。 破旧的土屋,却有一道两米高的泥巴围墙围着,看起来也像模像样。 甚至,在土屋边,还种了一棵竹子。 这座小土屋,背后居然是一块三米高的巨石。 让一块石头高过自己的房屋? 羽轩的眼神十分的惊叹,这不就是自己进入魔界后,第一次看到的画面吗? 为什么会再次出现在这里? 再次出现在他的面前??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魔书小幽说的,终结之地,到底又是什么? “怎么了?还不进来吗?”老马笑着说道:“你不进来的话,那团魂气还会来吞噬你。最恐怖的还不是他,而是你右手边,躺在地下的一个家伙噢。” 羽轩往前看去,果然有一个强烈妖气的人物,被一把剑钉在了地上。 为了更好的活着,羽轩还是决定,走入老马的土屋里面了。 走入进去后,他就坐了下来。 羽轩没有半点的犹豫,他立即问向了老马: “老马,这到底是什么地方,我为什么会来到了这里。” 这么一问,那可就出事了。 老马立即怪异地望着他。 “你认识我???” 羽轩愣了。 他内心想: “卧槽,一时口快,直接喊出了这家伙的名字!!” 那现在该怎么办呢? 直接说不认识?? 没用的! 眼前的这位,可是太古第一凶魔。 他的真正的魔书之源,是魔书神魔大世界内,诞生的第一个生灵。 此等修为,恐怕早已达到了魔尊境了吧? 欺骗的话,估计自己会立即就凉的。 在这种巨大的生死危机之下,羽轩还是强制自己冷静了下来。 他决定不演了,他要直接摊牌了。 “我不认识你。”羽轩开口说了。 “你不认识我,为什么会知道我的名字?”老马好奇地问了。 “因为我见过你。”羽轩谈白说了。 “你见过我?什么时候,我怎么对你一点印象都没有?”这一次,轮到老马纳闷了。 老马在想,自己是不是救回来一个神志不清的人。 “在梦里!” “在梦里??”老马这一刻可以确定了,眼前之人,一定是不正常的。 “老马,你听我说,我的脑子没有不正常。但是我需要告诉你一件事。”羽轩立即解释道。 他必须清晰地和老马解释,为了保命,也为了寻求老马的帮助。 “我是在一个梦里见过你。梦里面,你带着你的小徒弟林天在这个土屋里面。最后,你化道轮回而去了。你留下了林天,让我好好照顾他。还让我可以的话,来到土屋前,取走神石。” “嗯??你说什么??”老马的表情,从好奇转为十分的惊讶。 他立即指向了土屋后方,那块三米高的神石。 “你说的,是这一块神石吗?” “正是这一块!”羽轩如实说了。 “那你还有没梦见其他的梦?” “其他什么梦?” “例如我在守护一只黑白色的熊猫,或是我在守护一个巨大的罗盘,亦或者是我在守护着一个时钟?”老马急切地问了。 “没有啊,我就梦见你在守护这块所谓的神石。”羽轩都被问蒙了,但还是如实回答了。 “就是这块神石??” “是啊!” “这不可能啊!如果你只是被一件天地至宝所召唤,你不可能来到终结之地啊!”老马纳闷了。 “额,老马,你说的天地至宝,是不是就是魔书、神书之类的。”羽轩鼓起了勇气,还是问了。 他觉得,老马要杀他,那简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他到现在都没有杀,甚至是把他救回了土屋,那就证明,老马并不想杀他! 羽轩想赌一把! 用一份真诚的回答,换取老马的信任。 万幸的事情发生了。 老马相信了他。 “你既然能够来到了这里,也能向我问出了这个问题,那就是说,你一定是知道了神书他们的故事。甚至,你说你见到了我守护神石场景的故事,那就是说,你一定是获得了神书了。 我也不瞒你了,你看到外面的神石,那就是神书的守护者。而我,保证你猜不到的。” “呵呵,如果我没有猜错,你就是魔书的守护者。”羽轩笑着说了。 “嗯??”老马惊讶了:“你这小子,怎么这么聪明??” “不是我聪明。”羽轩摇了摇头:“是我在你的身上,发现了熟悉的气息。” 羽轩为什么敢对老马开诚布公,也正是这个原因。 因为,他在老马的身上,找到了小幽的气息! 按他所说,石头是神书的守护者,那老马必定就是魔书的守护者了。 “哈哈哈,熟悉的气息,那就对了,那就对了!!”老马也是笑了:“难怪你一出现,我就能感应到。难怪你一出现,我就想去救你,现在,我全明白了。” 他认真的看着羽轩,甚是满意地点了点头: “如果我没有猜错,你不但是获得了神书,还获得了魔书,对吧?” “是的,老马前辈。”羽轩抱拳,很认真地回答了。 “哈哈哈,好,好,好!”老马再次开怀大笑了:“我终于等到了,终于等到了!” “等到什么了?”羽轩纳闷了。 “在我回答你的问题之前,你先告诉我,除了神书和魔书,你还获得了什么天地至宝?没有获得三件天地至宝之前,绝不可能来到这个终结之地的。” “我还获得了半本妖书!”羽轩如实回答了。 “半本妖书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31章 第三十一章 现场这些人中,不少都是来自于炎夏的,自然是立刻就体会到了这个字里的意思。 那大统领看到这个字后,嘴角也是不由得一阵抽搐。 亏他本来还以为对方留下来到这个字会有多么重要来着,结果却没想到,竟然就只是这样一个字。 不过,这大统领也是觉得,在眼下这种情况之下,只怕也就只有这个字,最能够传递对方所要表达的主旨了。 只是,有一点这大统领却是有些想不明白。 不出意外的话,这应该是全世界最大的一个拆字了吧。 对这个字如此情有独钟,大哥,你怕不是当过成馆吧! 这时,黎南的声音便再所有人的耳边响起。 “从今天起,这世间再无隐门,隐门若是想要报仇的话,尽管来广海找我,我随时恭候!” 说罢这话,黎南轰地一声,身形突破了音障,瞬间便消失在了所有人的视野之中。 尽管黎南已经消失,而在场的众人却仍旧是出于无比地震撼之中。 以一己之力摧毁了整个隐城,覆灭了整个隐门! 如今在留下了这样一个拆字之后,便又直接全身而退。 这整个过程对于对方来说,竟是如此地轻松,简直就如同是闲庭信步一般,简直是太霸气了! 只是,这些人所不知道的是,对方在离开之前,还卷走了超过五十万亿的巨款! 若是让他们知道这个消息的话,只怕他们所有人绝对是要彻底惊呆掉的。 在黎南离开之后,隐城的众人们在震撼之余,也都是依次离开。 而那下方的整个隐城,则是已经被彻底地吞没在了火海之中。 因为这些火焰都是来自于掌心炉中的真火,威力也比普通的火焰强大了不知道多少倍,所以,这整个隐城的速度也是迅猛得多。 只不过是三四个小时之后,整座隐城便已经彻底化作了废墟焦土,甚至连一片火星都没有留下。 而这整个过程中,那火焰也都是局限于整个城市的范围内,并没有蔓延到周围的山上,主要便是因为黎南最初的时候在这城市周围布下的那一圈的沟壑。 他的目的就只是毁掉整个隐城,毁掉这座罪恶之城,可并没有想过要破坏生态环境什么的。 又过了一个小时之后,此时已经是快要到了凌晨。 “嗖嗖嗖嗖!” 一道道破空之声响起,只见那夜空之中,十几个 身影划破了空气,以极快的速度正朝着阴城的方向飞行而去。 这十几个身影中,大部分人的身上都是穿着隐门的统一服装,很显然,他们的身份便都是隐门中人。 而这十几个隐门护卫的最中间,则是簇拥着一个身穿黑色唐装的中年男人。 这个中年男人不是别人,正是堂堂的隐门门主,孟九啸! 此时,孟九啸的心情是十分不错的,因为他今天做出了一件大事,而这件大事,足以将他们整个隐门,都向上提升好几个台阶! 事情是这样的。 就在两天前,孟九啸的儿子孟承天在广海被人给杀了。 这原本应该是一件很让人悲痛的事情,不过后来,孟九啸却是从儿子被杀的这件事情中看到了一个天大的机遇! 没错,就是机遇! 得知儿子被杀的事情之后,孟九啸第一时间便派人前往调查。 后来,调查的目光便锁定在了广海的一家五星饭店上面。 通过调查,也最终锁定了杀害自己儿子的凶手,孟九啸一怒之下,直接便派出了隐门七侠,直接展开了复仇计划。 原本,这整个事情到此应该也就结束了。 只是,在孟九啸闲来无事翻看那些调查之人传来的照片之时,目光却是被上面的一张照片给吸引住了。 这张照片上照的是一个女人,一个带着紫色面纱的女人! 原本,只是一张普通的照片也没什么。 可偏偏,这张照片上的女人,孟九啸曾经见过! 大概是一个星期前,孟九啸便接到了来自于真武界的消息,说是真武界的大乾王朝发生了大变,如今已是镇南侯登基称帝。 而那则消息,便是镇南侯让人散播出来的。 消息中,有关于那位曾经的大乾女帝的画像。 镇南侯承诺,无论是谁,只要能够向他们提供关于这位大乾女帝的线索,那便是整个大乾的朋友,会被镇南侯,也就是如今大乾皇帝视若座上宾! 而在孟九啸将那传来的照片与这画像对比之后,他整个人顿时便惊得瞳孔一缩,直接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不错,这个与杀害他儿子一起的女人,正是那镇南侯要找的大乾女帝!! 一时间,孟九啸整个人简直是激动得无以复加。 毕竟,那可是堂堂的大乾王朝啊! 他们隐门虽然在世俗界的能量不小,可是跟这有着真武界四大帝 国之称的大乾王朝相比,那简直是差了十万八千里! 尤其是在如今世俗界被真武界逐渐侵蚀的今天,他们隐门更是急于要傍上一棵真武界的大树,才能够活得更加长远一些,要不然,就如裁判所之类的那些被形势无情淘汰掉的曾经的巨擘,便是他们将来的下场! 所以,这段时间,孟九啸其实也一直都在找机会,想要替他们隐门寻找一个更好的靠山。 而如今,这么好的一个机会就这样摆在孟九啸的面前,孟九啸自然是不会轻易放过! 大乾王朝! 那可是大乾王朝啊! 只要能够傍上这样一棵参天大树,那他们隐门日后在这世俗界,便再也无人敢轻易招惹了! 即便是真武界的那些人,想要找他们隐门的麻烦,那也是要好好地掂量掂量的! 于是,带着巴结镇南侯,讨好整个大乾王朝的野望,孟九啸便带着自己掌握的这个重要消息,第一时间便带人起身前往了真武界,然后将发现大乾女帝的消息,告诉给了镇南侯。 而事实,也正如孟九啸料想的那样,镇南侯在听到了他的回报之后,也是十分地高兴,并且还保证,只要能够将那大乾女帝捉拿到手,那他孟九啸便是整个大乾最受欢迎的人,甚至,镇南侯还提到,将来要让孟九啸成为大乾王朝在世俗界代理人的事情! 虽然当时镇南侯对此也就只是点到为止,可却已经是让孟九啸十分激动了。 镇南侯给他的许诺,实在是太有吸引力了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32章 第三十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