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知夏余向森瓜的瓜西》 第1章 空间初现 【叮咚~欢迎主人绑定幸福系统。】 “主人” ... “主人” 沈知夏感觉有一万根针在不停的扎着她的头,一道道机械声不停的在耳边重复。 “啊!” “谁啊,这么变态!” “不知道我昨晚熬夜看书到凌晨吗!” 沈知夏伸出手揉了揉太阳穴,愤怒的睁开了双眼。 “主人” “谁啊!谁在说话?” “主人,我是你的专属管家。” “专属管家?” “什么鬼!” “我命令你现在给我闭嘴!” “立刻!马上!”沈知夏尖声咆哮着。 “主人,我是你的专属管家。”然而机械声还是不停的重复着同样的话,并没有因为她的愤怒而改变说话方式。 什么破专属管家? 难道是研究所那些无聊的“小朋友”给她设置的叫醒闹铃? 毕竟整个研究所都知道她沈知夏是出了名的爱睡懒觉。 ~~~ 研究所通常早上七八点就有人开始疯狂的对着那些仪器设备各种鼓捣,有些变态甚至更早!而沈知夏却是个另类的存在。 她每天基本都是十一点甚至下午一两点才会慢悠悠的提着“早餐”出现,走路姿态就像公园溜达闲逛的老大爷一般。 开始还会有一些不服气的人各种酸她,指责她不敬业,却手握那么多重要科研项目。 但是久而久之,随着各种以沈知夏为首的科研成果的出现,狠狠的打了那些嫉妒分子的脸。 原来人家才是真正的大佬好吗! 虽然她每天来得晚、走得早,但是谁让人家就是聪明,就是效率高呢。 毕竟她可是现今华国最著名的科研天才,“物化医”界的未来之星。 14岁大学毕业后去了美丽国顶级学府深造,18岁拿到博士学位后,就在大家以为她会留在国外的时候,她毅然而然的拒绝了美丽国的高薪诱惑,回国加入了国内顶级研究所。 现28岁已经手握物理、化学、医学等多个重要专利,人家有足够的资本“肆意妄为”。 ~~~ “你在哪?” “主人,我在你的脑中。” 脑中?不是吧! 难道我也要加入穿越一族了?沈知夏心想。 “是的,主人,距离您在这个世界的存在时间,还剩下最后一个星期。请你...” “什!么!”沈知夏杏眼圆睁,恼怒的打断了它的话。 “你再说一遍!” “我保证不打死你!” “什么叫只有一个星期的存在时间了?” “我要死掉了?” 听到这话,沈知夏内心极度崩溃。她辛辛苦苦的学习、兢兢业业的工作,好不容易银行卡里的余额超十位数,还没有尽情的感受到祖国的大好河山,甚至连恋爱都没有谈过,她就要死了吗? 系统感受到沈知夏正陷入抓狂之中,于是安慰道,“主人,你不是死了,只是你的信息在这个世界消失了,这个世界不再有沈知夏这个人的存在。” “这跟死了有什么两样!”沈知夏愤怒的朝着空气咆哮。 “我能拒绝吗?” “我不想穿越!”她弱弱的恳求着,万一人家改变主意了呢。 “不能哦,主人,你是幸福系统精挑细选的人,系统一经选定,就算宿主死亡也不能改变既定的轨迹哦。”火山文学 “......” 好一个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如果系统在她面前,她可能会忍不住给它一顿暴揍,选谁不好,为什么要选她沈知夏! 让她每天做做实验,看看小说不好吗!她只想当一条二十一世纪的科研小咸鱼而已。 呜呜呜~ 片刻后,沈知夏稍稍冷静了一点。 “幸福系统?那我有空间吗?” “我之前看那些小说里面的穿越大佬都有一个非常牛掰的空间,想要我穿越总得给我一点福利吧。” 沈知夏已经决定放弃挣扎,毕竟在扭转不了的事实面前,与其争论些没有用的东西,还不如快点接受,然后寻找最舒适的方式进行下一步。 “有的,主人” “那我怎么进...”话还没说完,沈知夏便进入了空间。 出现在她眼前的是一望无际的田野,紧接着是一个大大的池塘,边上还有一栋六层高的美式田园风别墅,最让她惊喜的是池塘的边上有一处泉眼和一个温泉,这难道就是传说中能治百病的灵泉和疗伤的温泉吗? 小说诚不欺我,难道作者们也都是穿越大佬吗?看着眼前的空间,沈知夏甚至觉得穿越可能也不是一件太坏的事。 “空间管家,这个是灵泉吗?” “主人,这就是灵泉哦。” “主人,你可以给我取一个名字哦,人家还没有名字呢,嘤嘤嘤~” 第2章 疯狂囤货(一) 第二天一早,沈知夏先去郊区租了几个大大的临时仓库。接着开车前往海市最大的粮油批发市场,联系了市场部的负责人,进行疯狂的采购。 “您好,张经理,我现在需要采购大量的粮油干货,用来做慈善活动,但是要的比较急,需要尽快送到郊区的仓库。”沈知夏随便编了一个理由,这年头只要你有钱,你爱买什么买什么,没有人会真正管你到底做什么用,人家要的只是卖出去罢了。 “好的,沈小姐,您需要什么都可以告诉我,我们会尽快给您准备好,送货上门。” “那先大米、小米和面粉各两百吨” “玉米、黑米、紫米、糙米、绿豆、红豆各一百吨” “挂面、红薯粉、土豆粉也都来一百吨” “红糖、白糖、冰糖,各种硬糖、奶糖来十吨” “再各种油类十万桶,火锅底料以及各类调料五万包,老干妈、下饭菜五万瓶,至于其它的,你再自己看情况安排,准备好了就给我送到郊区仓库。” “好的,好的,沈小姐,您放心,准备好后马上给您安排出货。”发财了!发财了!如果不是沈知夏在跟前的话,张经理肯定会疯狂的大声尖叫,这是什么神仙买家!希望这种买家给他来一打,出货一次顶一年,看来今年升职有望啊! 买完粮油后,沈知夏又马上开车去了城西的植物批发市场。 空间这么大的土地总得利用上,而且万一穿越到六七十年代,好像似乎除了种田也没有别的可以干了。 沈知夏将写了大量各式各样种子以及果树、果树苗的纸递给负责人后,又前往了下一站动物农场。 在动物农场,她采购了数十万只猪、牛、羊、鸡、鸭、鹅等各式各样的肉类以及鸡蛋,顺带进了一批活物,空间这么大划分点地方来养殖也不错,保证以后不缺肉吃。 买完这些后,她总觉得不够,于是又买了大量的方便面、蛋糕、冰淇淋、牛奶、酸奶、碳酸饮料、果类饮料、小零食等。 但凡接到订单的老板,都笑开了花,都表示给她尽快准备好送货上门。 那必须得马上送货啊,这么大的订单,万一她后悔了怎么办呢。 买完吃食,下一步就是采购日用方面的物品。 床单、被套、棉絮、羽绒被、毛毯各五万条,牙膏、牙刷、毛巾、洗发水、护发素、沐浴露、香皂、肥皂、洗衣粉、卫生纸、卫生巾,甚至各个阶段男宝女宝的尿不湿都一样订了十万箱,沈知夏考虑的很全面,万一她以后有小孩,总不能让她手洗尿布吧,那她可有点受不了,还是安排上为好。 想到小孩子,她又马上订了各个阶段的奶粉以及以前六七十年代必不可少的麦乳精。 话说麦乳精是什么味道,沈知夏还不知道呢。 拿出写的清单看了眼,对了!需要再买点老旧的布!以前在院长妈妈给的书里看到她们小时候穿的衣服颜色都比较灰暗,材质也和现在的存在区别。现在的布大多太花哨,要不就材质很好,不太实用。 想罢,沈知夏又立即出发前往南区的服装布料批发市场。 沈知夏找了一家布料颜色看起来没那么鲜艳的店走了进去。 “老板,你们这有没有做旧的布料,嗯...就是类似六七十年代用的那种布料。”沈知夏心想,老板不会觉得她很奇怪吧,毕竟现在的人喜欢的布料大多是比较喜欢鲜艳且带花纹。 柜台内的男人正满面愁容的看着手里的账本,突然听到沈知夏的声音,一醒神,难道老天感觉到了我的烦恼,派了小仙女来拯救我?立即起身激动道“有的!有的!姑娘” 店长期没生意,快经营不下去了,能出一点是一点,至少不要亏得底裤都快没了。 “能看一下吗?” 老板立马带沈知夏去了仓库,看后,她大手一挥“给我全部打包送到郊区仓库。” “你...你...你...你确定?确定全要?”老板激动的眼泪都即将夺眶而出。小仙女来了!真的是小仙女来了!有救了!他的店有救了! 沈知夏没有理会眼前明显过于兴奋的老板,毫不犹豫的买下了仓库里的全部存货后,付了定金,转身出了仓库。 这家店主要售卖棉麻类产品,但是喜欢这类的布料的都比较小众,久而久之,日不敷出,留下了一仓库的存货。 老板感激的把沈知夏送走,不仅如此,还大方的送了一大批店里品质极好的棉布。 沈知夏又去市场买了各式各样的衣服、鞋子、毛线,连军大衣都买了一万件,毕竟在哪个年代,军大衣都是硬通货。 ~~~ 傍晚时分,各个卖场的负责人陆陆续续给沈知夏打电话,纷纷将货物送到了郊区仓库。 沈知夏逐一确认收货后,支付了尾款。 “元宝,元宝,你有没有探查功能?”在空间的使用上,沈知夏觉得还是谨慎点为好,毕竟空间的存在本身就脱离现实,万一被发现,她可能会被抓去做实验,变成小白鼠,甚至干一些违法的事情,这可不行,她沈知夏可是华国一等一的良民。 “有的,主人,我可以探查到周围五百米的距离。现在周围没有人,你可以将东西都收进空间。” 得到元宝肯定的回答后,沈知夏心里默念着收,原本仓库里几百吨的货物便一瞬间消失在了眼前。 回到家后,沈知夏瞬间瘫在沙发上。 “啊~~~累死老娘了!” 这可比在研究所做一天实验累多了,感觉自己参加了一天的铁人三项,不!可能更累! “主人,你可以进空间泡一泡温泉,可以让你瞬间恢复哦~”元宝暖心提示道。 对呀,她怎么没想到呢。 今天才出现的空间,还是和它不太熟悉,还好有小元宝的提醒,不然明天早上起来肯定腰酸背痛全身发软。 沈知夏闪身进了空间,迅速脱掉外衣,将自己泡进了温泉中。 “嘶~~这也太舒服了吧~”看来以后每天晚上都可以进空间泡一泡了,说不定能变得更加肤白貌美。 沈知夏一想到这,心里美滋滋的,毕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吗,作为理科女的她,也有一颗妥妥的少女心。 泡完温泉后,只感觉一整天的疲惫一扫而光,浑身舒坦。 第3章 疯狂囤货(二) 【滴滴滴滴...滴滴滴滴...】 “啊!怎么就天亮了!”虽然嘴里怒吼,但是沈知夏还是迅速起床,关掉了闹钟,毕竟距离自己离开这个世界又近了一步,还是赶紧把剩下的钱快点花光,多买点东西囤在空间吧。 不是都说人最痛苦的事情是,人死了,钱没花光吗,她必须都花光,不然对不起自己28年的努力。 想到这,沈知夏立马跑进浴室开启了今天的变美流程。 整理完毕后,来到厨房,打开冰箱,随手拿了个小面包,揣上钥匙又开始了新一天的大扫荡。 “老板,锅碗瓢盆、菜刀菜板、筷子勺子、烧水壶、保温壶、保温杯、手电筒、打火机、煤炉子...都给我拿一百个。” “好的,马上给您准备。” 跟老板确认好送货地址后,又马上开车马不停蹄的前往附近的海鲜市场,之前买肉的时候忘记了最重要的海鲜没有买,作为海鲜的忠实爱好者,饭桌上怎么能不偶尔来顿小海鲜呢,螃蟹、龙虾、皮皮虾、基围虾、扇贝搞起来。 沈知夏又想到还缺少各类药品,虽然在物理、化学、医学领域,她其实最擅长医学相关的东西,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东西她也治不了任何人。 于是又开车去了市里的各大药店,买了一大批常用的感冒药、退烧药、消炎药、胃药等各类常用的药。 想到空间的土地,应该比外面的土地更加便于种植,她又采购了大批的药材和药种准备在空间划出一片药田。 买完药材后,沈知夏突然想到,万一自己真的穿到乡下,要种田怎么办呢? 在六七十年代大家的日子都异常艰苦,资源也非常匮乏,农用器具也很不先进...于是她又去买了大批农具,还有那个年代结婚流行的三转一响。 还在网上的“古董店”买了很多票证。 根据以前院长妈妈给她讲的故事里,在那个生活物资极其匮乏的年代,有钱都不一定能买到东西,很多东西都必须要有票才行。 “老板,这里附近有大型书店吗?我想买点书本纸笔。” “姑娘,这你就问对人了!我堂弟干的就是文具批发,你想要啥样的都可以给你弄来。”老板热情的回答道。 “那辛苦您帮我联系一下,我需要大中小学的各类书籍,以及钢笔、水性笔、圆珠笔、铅笔、水彩笔、蜡笔,格字本、作业本、画画本、橡皮。”碰巧了,那就买吧,还省去了来回的时间。 “好的,没问题,也是送到郊区仓库吗?我马上联系我堂弟给你送过去,保证给你最优惠的价格。” “那就先谢谢您了。” 沈知夏看着手里的清单上逐一被划掉的已买品,心里感到无比满足。 大部分物品都已经采购完毕,剩下的就买点自己平常喜欢吃的熟食应该就差不多了。 晚上,同样趁着没人的时候将仓库里的东西都一一收进了空间。 ~~~ 接下来的几天,沈知夏开着车在城市里到处溜达,遇到感兴趣的店,就停下车,进去疯狂扫荡。 囤了足量的包子、馒头、面包、烧饼、煎饼果子、花卷、油条、饺子等主食,又订了各种店的特色菜,以及各种卤味、烧烤、奶茶。 在这几天里,海市的大大小小角落几乎都被沈知夏走了个遍。 突然发现,自己之前似乎并没有好好的留意过这个城市,原来这座脚步繁忙,人们步履匆匆的城市,其实也充满着生活的气息。 就像大家常说的,要等到失去后才知道珍惜。 想到马上就要离开了,沈知夏还是透露出丝丝不舍。 就这样从早到晚忙碌了一个星期,如今沈知夏空间里的物资已经多到可以开很几个大型超市了。 看着银行卡里的余额只剩下三位数,终于内心感到无比轻松,总算是在离开前把钱花完了,也不枉前面二十多年的辛苦耕耘。 也体会了一把暴发户的感觉,那些商家应该都是这样想她的吧,人傻钱多。 沈知夏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着窗外的万家灯火,离开似乎也挺好,毕竟院长妈妈也已经不在了,自己在这个世界孤身一人,也没有了任何牵挂。 “元宝,是不是今天晚上我就要去新的地方生活了?”沈知夏轻声的问着元宝。 “是的,主人,你不用担心,我们幸福系统选定的宿主,最后都会生活的很好的。”元宝安慰着沈知夏,虽然它只是一个没有实体的空间管家,但是它也能感受到主人的情感,主人现在好像有点悲伤。 “希望穿越过去的地方人都是好相处的,不然我可要遇佛杀佛、遇魔杀魔了。” “主人,不能杀人!不能杀人!不然我们空间会被毁灭掉!”元宝听到沈知夏的话,突然内心一紧。 “哈哈,放心,怎么可能真的杀人,我可是守法的好公民。” “呼...那我就放心了”元宝顿时松了一口气。 窗外的天空,渐渐变得昏暗。月光透过玻璃窗,蔓延在沙发上。 沈知夏舒服的躺在沙发上,闭上了双眼,感觉意识越来越模糊,直至彻底陷入了黑暗之中。 第4章 原主,悲惨的老沈家 沈知夏的脑中突然浮现出一个穿着连衣裙的淡蓝色模糊身影,乌黑的头发如瀑布般垂在肩膀两侧,即使处于朦胧中,也能依稀看出少女姣好的面庞。但她略显消瘦的身体,使她整体呈现出一种轻飘飘的病态感。 “你好,我是70年代的沈知夏,现在要由你来代替我在这个年代重新生活。” 女生的声音略带哽咽,她停滞了一会儿,接着说道。 “我给他们带来的只有痛苦和伤害,而你既然是幸福系统选定的人,我相信你能给他们带来幸福。” “他们?” “谁?”沈知夏不解的问道。 “他们是我的家人,不,应该说以后是你的家人。” “你既然能够重新活一次,那为什么不由你自己来给他们带来幸福呢?”沈知夏很想撬开她的脑袋,看看里面是不是注入了太多的水。 “我做不到了,我已经无法再正常的面对他们。我做了那么多的错事,伤害了那么爱我的家人......” “请你替我好好的照顾他们吧,再见。”70年代沈知夏的身影逐渐变得模糊,直至消失不见。 ~~~ 沈知夏慢慢的睁开了双眼,70年代沈知夏的记忆逐渐出现在她的脑中。 这里是长市,位于华国北部,与之前沈知夏所在的海市相距两千多公里。 现在的时间是1971年,原主所在的这个村子叫作云平村,整个村子大概有两三百户人家,现在隶属于湖塘生产大队。 她们家被划分到了湖塘一组,同时也是生产大队四个生产组里条件最差的组,但好在他们生产组的人都非常团结,当然偶尔的小争吵不可难免,但总体来说还是非常的和谐。 原主的家庭非常简单,爷爷奶奶在早年饥荒的时候,为了把为数不多的口粮省下来给家里的小辈们吃,自己偷偷吃着难以下咽的观音土。最终由于无法消化身体里堆积的观音土,老夫妻俩人最终由于肚胀,被活活的撑死了。 剩下原主的爹和原主二叔俩人,好在兄弟俩之前都已成家。 由于老父母的离去,使得两兄弟的感情变得更加深厚,两个小家庭也一直相互扶持,走到了现在。 原主爹叫沈前进,是个普通的农民,身材孔武有力。 平常上工经常超额拿十二公分,要知道,普通人就是拿满公分都很不容易。 毕竟每天吃了上顿没下顿,干一整天农活下来,回到家时手都止不住的颤抖。 而原主娘伍秋兰则是隔壁伍家村数一数二的大美人,和原主爹偶然遇见后,两人暗生情愫。 幸运的是,最后有缘人终成眷属,在媒人的撮合下,结为了夫妻。 俩人婚后生了两个儿子,也就是原主的大哥沈知冬和二哥沈知秋。 夫妻俩心心念念的想要再生一个贴心的小棉袄,毕竟在老沈家三代以来,生的全都是臭小子。 可事与愿违,在伍秋兰生完二儿子沈知秋后,由于干活太过劳累,伤了身体,直至近三十才重新怀孕。 然而,在这个年代,三十岁都已经是超高龄产妇了。 不过最后夫妻俩还是如愿,顺顺利利的生下了贴心小棉袄,也就是原主沈知夏。 因为原主是老沈家唯一的一个小闺女,又是原主娘三十岁冒着生命危险才生下来的宝贝疙瘩,所以原主在家备受宠爱,原主爹更是视其为眼珠子一般。 村里的小孩子基本三四岁就要背着背篓出门打猪草,然后拿去村里换工分。 然而原主直到高中毕业后,都只是在家简单的打扫打扫卫生,几乎没有干过任何重活。 在这种缺衣少食、重男轻女的年代,原主的生活可以说是全村女孩们心中做梦都奢想不到的存在。 原本凭借原主的条件,肤白貌美、身材高挑,并且作为一个高中毕业的农村姑娘,到了十七八岁的年纪,门槛都该被媒婆踏烂才对,可是原主就是这么作死! 她心想自己已经读完高中,怎么也不能够随随便便嫁给乡下的泥腿子过完这一生。 于是拒绝了所有媒人给她介绍的对象,一心幻想着有一天能够嫁到城里去吃商品粮,成为一个城里人。 按理说,在乡下的环境里,接触到城里人的几率微乎其微。 可偏偏“天公作美”,城里就业饱和,人口增长过快,对于没有岗位的城里人,特别是刚毕业的学生,唯一的出路就是下乡当知青。 在分配到云平村的知青中,原主一眼就看到了带着银边眼镜,长相斯文,最后却将她推向火坑的“渣男对象”宋宇。 从小在城里生活,并且没有干过任何农活的宋宇,自然和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双手粗糙、皮肤黑黄的农村汉子存在很大的区别。 长的白白净净、斯斯文文的宋宇,一下子就吸引了原本就一心只想当城里人的原主的注意。 新下乡的知青们,本就没有干过农活,根本顶不住每天一大早就要被叫起来,顶着热辣辣的大太阳出门上工。 而且村里借的那几十斤粗粮,仅仅只能够让大家每天不饿死,根本不可能让大家吃饱。 何况他们每天还要从早到晚不停的劳作,那几十斤粮食就显得更加不够看了。 既不想饿肚子,又不想干农活,那怎么办呢? 在劳累和饥饿的双重夹击下,一些心思活络的知青便生起了小心思,那就是勾搭一个农村本地条件稍微能过得去的女孩子。 这些妄想不劳而获的知青中,便有原主的“渣男对象”宋宇。 经过他的探查,沈老大家的小闺女,也就是原主沈知夏,极其符合他想要攻略的目标。 毕竟原主从来不下地干活,和她在一起是不是自己也可以不用干活了? 打定主意后,他总是隔三差五的出现在原主的面前,嘴里还时不时地说着一些酸掉牙的诗句,来展现他“卓越的才华”。 按照从现代来的沈知夏的逻辑来看,遇到这种人肯定破口大骂“什么傻叉玩意儿”! 然而,作为七十年代,成天幻想着吃上商品梁的原主,就这么轻轻松松的被他所吸引。 同时开启了她,甚至整个老沈家悲剧的开端。 宋宇看到沈知夏这么“上道”,于是开始每天给原主写写小情诗,说说城里的故事,趁机在原主的心上继续加把火。 所谓一回生二回熟,那些在沈知夏眼中“不入流”的手段,马上就骗得不谙世事的原主对他死心塌地、深感崇拜。 在宋宇不停的旁敲侧击下,原主开始陆陆续续的把家里的粮食,甚至钱票偷偷的送给“渣男”宋宇。 然而,宋宇怎么可能真正的和原主在一起呢。 他无非就是想从她手上得到免费的粮食,如果还能轻松的拿到些钱票,那就再好不过了。至于结婚?和谁?和乡下泥腿子?做梦吧!他宋宇可没有这种想法。 就这么每天说着一些暧昧且模棱两可的话吊着原主,不停的向她洗脑城里的生活有多么的好,以后等他有钱了,能够回城了,要带她去城里生活。 就是这么简单的、无脑的几句话,就把原主给哄的晕头转向,完全找不着北。 彻底丧失了思考能力,就像马上要过上城里太太的生活了一般。 不过她的愚蠢也是真的! 宋宇因为忍受不了农村高强度的劳作,想要偷跑回城。 于是打着带原主回城的主意,骗原主带上钱,和他一起去城里享福。 就这样,原主信以为真。 在沈母出去上工后,偷偷跑到爹娘房中,在破旧的衣柜里翻出了沈母积攒下来的,家里全部的钱票,准备和渣男“宋宇”私奔。 可是在这个年代,没有介绍信,别说偷跑,就是光明正大的走,都极有可能被抓成盲流,又能真正跑到哪去呢。 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原主,完全没有思考到这一层。 结果最后,不仅钱票被宋宇骗光,还不停的躲避城里抓盲流的人。 在没有钱,又饥饿难耐的情况下,错把人贩子当好人,被人贩子用一个粗糙的玉米面馍馍,打着送她回家的名义,卖到偏远山区,最后惨死异地。 ~~~ 就在她与宋宇私奔后,原主娘被气的当场晕倒,醒来后整日以泪洗面,原本就不好的身体,变得更加羸弱。 而原主爹也因为疼爱的小闺女不知所踪,整日郁郁寡欢。上山砍柴时因为走神,一不留意,滚下了山。 虽然被好心村民发现,抬回了家,但也伤了根基。 就这样,没过两年,夫妻俩人便相继离世。 原主两个哥哥受爹娘所托,想让地下的爹娘安心,执意要找回失踪的妹妹。 最后在寻找的途中,大哥不慎摔下山谷,二哥则在城里盲流疯狂涌入的时候被误伤致死。 原主的两个嫂子与三个侄子最后的结局也非常凄惨,未得善终。 沈知夏在了解完整个过程之后,一口老血涌上心头,这到底是什么天字号大傻瓜,十几年的知识都学到哪去了,怎么能愚蠢到这种程度! 不过好在现在这个身体的主人是她天才沈知夏,她在心里暗暗发誓,有她在,她的家人不可能会落到上辈子的那种下场。 她不仅仅会让他们都健康长寿、平安长大,而且会让每个人都过得令人羡慕的生活。 第5章 重生70年代 “嘶~头好疼”沈知夏强忍着剧烈的头疼,缓缓的睁开了眼眸。 入眼所见的是未经粉刷的土黄色砖墙,洗的已经逐渐发白的深蓝色被套,以及墙角挂着的丝丝蜘蛛网...... 这种老式的建筑还是她读小学的时候,在院长妈妈收藏的书本上看到过。 整个房间,给沈知夏的感觉,除了破败,还是破败。 这个年代果真是异常的贫穷啊。 哪怕平常原主的爹娘和两个哥哥都是拿满分的工分,日子却还是过得非常紧巴。 不过没关系,她可是脑中有知识,背靠空间,手握上十亿库存的天才沈知夏,怎么都不可能过得太差。 大不了她时不时的,偷拿点空间里的物资补贴补贴老沈家。 只要他们对自己不太过分,那她肯定不会吝啬。 沈知夏进空间喝了口灵泉水,顿时感觉原本身上所有的不舒服,都不知所踪。 看来灵泉水真的和自己以前在小说里看的那样,效果不一般呢。 出了空间,整理了下头发后,轻轻推门出了房间。 ~~~ 吱~~~老旧的木门发出刺耳的声音。 听到声音的伍秋兰,将头转了过来。 “夏夏,你醒啦?还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伍秋兰看到推开房门的闺女,迅速上前摸了摸沈知夏的额头。 “你这丫头,可吓死我和你爹了!发烧不舒服怎么不和娘说呢!” “娘,我已经好了,没事儿了。”沈知夏看着眼前的女人,内心一阵酸楚。 许久未曾受到此般关爱的沈知夏,猛然听到这样满含爱意的话语,突然感觉就像回到了院长妈妈还在的时候一般,顿时对伍秋兰升起了一股莫名的亲切感。 伍秋兰听着她的话,顿时放下心来。 “没事儿就好,没事儿就好。” “昨天你爹怕你继续发烧,在床边守了你一个晚上。” “对不起娘,让您和爹担心了”沈知夏感觉到些许心疼,但心里更多的是开心。 以前在学校读书的时候,她就非常羡慕别的小朋友都有爸爸妈妈,可以和爸爸妈妈一起去游乐园,一起去吃好吃的...... 现在,她也终于有了这么爱她的爹娘了。 “你这傻孩子,跟爹娘说什么谢谢呢。”话虽这么说,但是伍秋兰心里还是感到非常欣慰。 “饿了吧?昨天一晚上都没吃饭。你先坐着,娘给你蒸了你最爱的鸡蛋羹,我去厨房给你端过来。” 说着就把沈知夏按坐在小板凳上,自己转身飞快的进了厨房。 沈知夏看着快速离开的伍秋兰,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她就像真的是自己的亲生妈妈一样。 算了,既来之则安之,既然系统选定了我,那么自己也应该好好的善待原主的家人,让一家人都过上幸福的生活,也正好体验一下上辈子自己没有体验过的正常家庭生活。 伍秋兰端着一碗满满的鸡蛋羹出来,递给了沈知夏。 “给,快点吃,娘给你一直温在了灶台上,现在还是热的。” 看着手里的鸡蛋羹,沈知夏感觉心里暖暖的,这应该耗费了家里大半的鸡蛋。 她舀了一大勺,递到伍秋兰的嘴边。 “娘,你先吃。” 伍秋兰愣了愣,眼眶略微泛红。 “娘吃过早饭了,夏夏吃吧~”随即将鸡蛋羹往沈知夏的嘴边推了推。 闻言,沈知夏不再纠结,大口吃了起来。 她是真的饿了。 “真好吃,谢谢娘~” 伍秋兰微笑的看着正大口吃着鸡蛋羹的闺女,感觉到非常满足。 满是慈爱的伸手摸了摸沈知夏的头,“傻孩子,娘不对你好对谁好呢,你可是娘的小心肝,小宝贝疙瘩~” “吃完了你就去床上继续躺着,今天就不要出门了,等娘下工回来给你做好吃的。”想到沈知夏才生病初愈,还是让她在床上再躺一天比较安心。 万一再突然发烧,可得把家里的宠女狂魔和宠妹狂魔急疯不可。 “没事儿的,娘,我已经全部好了。你看我现在吃饱了,恢复了力气,都可以打败一头牛了!”说着沈知夏还向伍秋兰亮了亮自己完全没有肌肉的肱二头肌。 “娘,我等下就去后面山脚挖点野菜,累了我就回家休息,人家躺了一天都快躺废了。”沈知夏轻轻的抓着伍秋兰的袖子撒娇道。 伍秋兰看着这样的闺女,一阵无奈,轻笑了下。 “好吧,那你不要去太远的地方,累了就赶紧回家休息。” “好的,娘,我知道啦~” 第6章 空间,别墅 将碗送回厨房,洗干净,沈知夏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关上门后,迅速进了空间。 “元宝,快出来!”沈知夏大声呼叫着元宝。 “主人,主人,你可不可以小点声音,吓死人家了,元宝可以听到的,嘤嘤嘤~” 到底是跟谁学的,怎么就成了个嘤嘤怪呢~ “好啦,好啦,我下次会注意的。” “元宝,我问你哈,空间种植也可以用意念吗?不会要我自己手动操作吧!” “可以的哦,主人。空间的一切东西都可以用意念进行操作,你只要在心里默念就可以啦。” 听完元宝的话后,沈知夏长长的舒了口气。 那就行~ 她害怕要她手动操作,那还不得把她给累死不可。 那样的话,这个空间对她的意义,就真的变成了单纯的储物空间。 “那行,我们开始工作吧~” 沈知夏没有盲目的开始操作,而是在脑中规划了一下她现在所需要的东西。 按照以前院长妈妈和她讲的故事里得知,在现在这个年代,农村粮食基本上都是自给自足。 想吃肉的话要等到年中或年尾杀猪的时候才有得吃。 甚至有些穷的村子,只能等到年末才会有一点点肉,而且还要根据每家每户的工分来分,工分少的家庭通常只能分到些别人不要的边角料。 其它时候想要吃肉的话,就得自己上山去打猎,运气好的话能抓到一些野鸡、野兔。 然而,除非是一些比较有经验的老猎户,不然一般人大多是空手而归。 当然肉也可以去供销社里面买,但是农村人很少有机会发到票证,就算有,也会换成更为重要的布票或棉花票。 毕竟少吃一顿肉不会怎么样,但是没有衣服穿,那可就连命都没有了。 还有一种方法,那就是去黑市买高价肉。 但在这个年代,黑市还是一个见不得光的地方,如果倒霉被抓,那可是会被指成投机倒把,严重的可是要吃花生米的。 算了,还是先种点大米、小麦、水果和棉花吧。 肉的话,等晚点去山上溜达一圈,再拿点出来给家里人改善改善伙食。 总得给空间里的东西找个出处,不然凭空拿出来,家里人得吓死不可。 她可不想被当作精怪,还是保守一点,猥琐发育吧。 种完主要的农作物后,沈知夏又种了一些水果和药材,这年代水果和药材可是非常值钱的,拿出去卖的话简直就是有市无价。 水果一般只有城里人偶尔舍得买一点。 毕竟饭都吃不饱,农村人谁家还有闲钱去买些好吃却不顶饱的东西呢。 药材的话就更加稀少了,毕竟大多数人连字都不认识,更没有途径去知道药材长什么样。 沈知夏觉得,卖药材是一个可行的方法。 云平村背靠大山,只要花费时间和力气,总归是可以找到一些有价值的药材。 当然,如果能找到人参、灵芝这种珍品,那就真的发财了。 这可是完全没有任何成本的买卖,何况农村人多的就是力气和时间。 在她脑子里有虽然有无数个能够赚到钱的方法,但前提是要有机会。 不过还是再等等吧,等到高考恢复了之后,那时候也即将要改革开放了,到那时就是她沈知夏大展拳脚的时候了。 将东西都种完之后,沈知夏进了别墅。 之前还没有好好打量这个别墅,进来之后发现,它比一般别墅要大很多。 还算这个破系统有良心,虽然没有住到之前的山顶别墅,至少还给了她一栋“田园”别墅。 “主人,你可以先到处看看,说不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惊喜哦~”元宝高兴的声音在别墅里响起,如果它有实体的话,现在肯定在得意的转圈圈。 来到别墅的一楼客厅处,位于中间的是一个大大的柔软的布质沙发套组,边上是西式的开放式厨房和一张可供十多二十人同时坐下吃饭的餐桌。 看到餐桌后,沈知夏翻了个大大的白眼。 要这么大的餐桌干什么?整个空间就她一个人,难道她每天吃饭的时候,每张凳子都轮流坐一下吗! 厨房还有两个大大的双开门冰箱。 看来以后自己可以偷偷进空间来做好吃的了。 看完别墅一楼的整体构造后,沈知夏进了电梯准备上楼继续看其他楼层。 正准备按下数字键的沈知夏突然发现数字一下面还有两个按钮,这个别墅竟然还有地下室,那岂不是有八层? 呲~~~真大啊! 那先去地下室看看吧,于是按下了负一楼的按键。 “嘶~~~”电梯门一打开,沈知夏抽了一声冷气。 我的天!看着出现在眼前的东西,沈知夏感到非常的震惊。 “元...元宝,不是...不是说不能杀人吗!” “是的,主人。” “那地下室怎么会有这么多武器?是想让我每天无聊练习练习射击,听听声响吗?”沈知夏很快恢复了冷静。 虽然华国不允许普通百姓使用,但是以前在研究所,或多或少也存在些研究人员,虽然大多数都在军区研究所。 “主人,这个元宝也不太清楚哦,但是存在肯定有它的道理吗,说不定某一天你就用到了呢。”元宝无辜的说着。 如果小元宝在她眼前,她肯定伸手用力的捏捏它的脸。 这话,说了好像和没说一样。 如果沈知夏能够预知未来的话,她现在肯定会激动的疯掉,毕竟这些武器也算是救她于危难之中。 “好吧,希望不会用到,我可是守法的好公民。” 看完地下一二层后,沈知夏脑中想着去二楼,瞬间便移动到了别墅二楼。 原来在空间,自己也能够凭借意念移动,看来以后电梯都用不上了。 别墅二楼是一个大大的健身房,还有一个室内游泳池。 沈知夏在泳池边弯腰挑了挑泳池中的水,不错,还是恒温的,不会让人感到冰凉。 不过她可是个十足的旱鸭子,这要是溺水了,岂不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可不可以找时间把泳池的水抽干?这么大的地方就这么放着也太浪费了。 还是以后再想吧,反正多的是时间。 “......”感知到沈知夏想法的元宝,感到一阵无语。 “主人,你虽然不会游泳,但是你可以找一个会游泳的男主人呀~” “让他教你游泳,你学会之后,空间的游泳池不就能派上用场了吗。” 沈知夏听后,耸了耸肩“还是算了吧,我暂时只想发家致富,爱情,先靠边站吧。” 她自己这时候肯定不知道,这句话在没多久后,就打脸了。 别墅三楼是一个全开放型卧室,卧室里带有一个按摩浴缸。 沈知夏纵身一跳,整个人陷进了柔软的大床中。 “这也太舒服了吧~爱了爱了,以后每天晚上这张大床就被我征用了!” 在床上的沈知夏,彻底放飞自我。 从左滚到右,从右滚到左..... 不行,还是先看完再说。 强忍着不舍的沈知夏,艰难的从床上爬了起来。 走到按摩浴缸前,突然在镜子中看到现在自己的样子,也就是原主的样子后,她愣了一下。 镜子中的女孩,除了脸上少了点婴儿肥以外,样貌和她上一辈子可以说是长得非常相似。 娇嫩可爱的瓜子脸,白里透红的脸蛋,一对弯弯的柳叶眉,小巧挺俏的鼻子,果冻般的嘴唇。最让人深受吸引的是那双圆圆的大眼睛,通透而明亮,如同黑宝石般晶莹。 沈知夏不得不由衷的感叹,真是非一般的天生丽质。 在这种什么都缺少的年代里,而且没有护肤品的加持下,还能生的如此完美,简直就是上辈子拯救了美神维纳斯。 沈知夏沉浸在自己的美貌中无法自拔。 看着一直沉迷于镜中自己的主人,元宝大大的叹了一口气,这个主人,真的是天才吗?怎么感觉傻呼呼的呢? 再不提醒她的话,估计今天一整天就要在镜子前度过了。 “主人,你还是先去看看别的地方吧~” 元宝的声音打断了正在不断欣赏自己绝美容貌的沈知夏。 “知道啦!知道啦!不知道人家正在照镜子吗!” 虽然嘴上责备着,但她还是离开了镜子前。 反正这张脸要跟着自己一辈子,时间还长着呢,有的是时间欣赏,就先原谅这个小臭元宝吧。 来到别墅的的四楼。 四楼是一个大大的书房,与其说是书房,其实更像是一个小型的图书馆。 除窗户边的一套沙发和沙发边的办公桌外,其它地方都是一个个长长的书架,书架上的书粗略估计,起码有上十万本。 书的种类,各式各样,甚至还有不少武器研究的书。 沈知夏突然撇了一眼办公桌,高声尖叫。 “啊!!!” “我的天!!!竟然还有电脑!” 立马飞奔到电脑跟前。 “电脑竟然还连着网!” “那我岂不是可以每天看看小说!” “咱老百姓,今儿个真高~兴~~呀~~~” 正兴奋的哼着歌的沈知夏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元宝,有网的话,那我岂不是可以和以前的世界联系?” “不行的主人,这里的网络只能让你简单的上网和查找资料哦,至于联系,这是做不到的” “而且...你在之前的世界已经不存在了,你也没有可以联系的人呢。” “好吧,我还是知足吧,可以上网查资料已经很开心了。” “而且,我似乎也没有可以联系的对象。” 经过电脑给她带来的兴奋之后,沈知夏快速的看完了五楼和六楼,毕竟应该再没有任何一样东西能够带给她,像看到电脑之后的激动感了吧。 别墅的五六楼分别是摆满器械的实验室,和一个装的超大透明玻璃星空顶的楼顶花园,花园里种着五颜六色、各式各样的说不上名号的花。 沈知夏感到非常满意,心里仅剩了一点点不满也在看完整个别墅之后消失殆尽。 虽然被突然选中来到这个贫乏的年代,但是好歹空间里吃喝玩乐应有尽有,也算系统对得起自己了。 至少没有让自己赤手空拳、两袋空空的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 而且这里还有那么爱她的一家人,沈知夏不由的对以后的生活充满了期待。 第7章 石头山,采药 沈知夏出了空间,回到了卧室中。 看了下手腕上的手表,不到两点。 不得不说原主爹娘,真的是将她宠成了心尖宝一样。 在这个连饭都吃不饱的年代,原主却有一块连城里的姑娘都几乎没有的手表,毕竟现在想要买手表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一件事,不仅要有钱,还要有大量的工业票才行。 可是,为了方便她念高中的时候能够及时的知道时间,原主爹娘费尽心思,硬是让他们凑到了足够数量的工业票,花了一百二十块钱去市里给她买了块手表。火山文学 不过这也方便了沈知夏,虽然空间里手表多得是,但是现在她还不知道那些款式在现在有没有,还是等到时候去市里的商店看过之后再做打算吧。 能拿出来那就再好不过了,手表哪怕是在城里,那也是极为珍贵的,结婚要是有个手表,那真的是倍有面子。 到时候给全家人都安排上。 沈知夏打开了原主的衣柜,哦哟,好家伙,衣服还真不少,而且几乎都没有补丁。 找了套稍微旧一点的长袖长裤,换好衣服后,拿过柜子上她的专用水壶,装了点灵泉水,拿着背篓出了家门。 快步朝着上山的方向走去。 云平村周边有座大山,叫石头山,这座山平常的主要作用就是供全村人捡捡柴火、挖挖野菜,再或是谁家需要新建房子,婚嫁需要重新打制新家具,才能去山上砍几颗大点儿的树,但都需要经过村里的批准。 不过一般的小打小闹,村里基本都不管,谁家还能没有点事儿呢,只要不过分的话,那就当没看到了。 沈知夏现在的家背靠石头山,当初沈爷爷在选择宅基地的时候,精心挑选后,选中了这个背靠大山的地方。 一方面离村里大部分人家稍稍有点距离,而且在山脚下的话,要是自家人偶尔去山上打猎,得到些好东西改善家里人伙食的时候,还能尽可能的避开大家。 以防那些见不得别人好,时不时犯红眼病的人,吃不到还说酸。 不得不说沈爷爷还是非常具有前瞻性的。 这个时间点大家都在上工,除了有些小孩子打猪草外,山脚下几乎遇不到什么大人。 背着背篓,步履匆匆,她很快便到了山脚下。 可能是因为今年雨水较少,本应绿叶遍布的山脚,现在几乎看不到任何带颜色的植物。 更不用说野菜这种能果腹的东西了,稍微有点能吃的,都会马上被大家薅回家,哪里还能任由野菜自由的生长啊。 看来今天要稍微往山里面点的地方走走看了。 沈知夏看着前方石头山,层峦叠嶂,山体连绵。 这座山对于她来说有着深深的吸引力,毕竟在以前看的穿越小说里,大部分主角都能在山里或多或少的找到些好东西。 但是现今村里,很少有人去石头山的深处,顶多在山的外围走走。 之前有人因为扛不住饥饿,在浅山的地方没有找到吃了,于是壮着胆子跑进了深山里面。 然而,最后的结果就是再也没有回来。 据说,当天晚上有不少村民都听见接连不断的狼嚎,偶尔还伴随着几声大虫的呼吼。 自那以后,村子里的人基本都不会再往深山里面去了。 饥饿还能吃吃野菜、挖挖树根,再不济的话,还能少量吃点观音土。 只要不多吃,至少还能勉强维持。 但是,进入深山里,虽然有不少好东西,可是万一小命丢了,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虽然别人不敢去,不过她沈知夏可不怕,空间有这么多的武器,随手拿出一个,都足以保住自己的小命。 实在不行,她就直接躲进空间。 何况她今天只是来粗略的探查一下这座山的物资,顺便从空间拿点肉回家。 穿越之前的沈知夏并没有多么的爱吃肉,但是现在自己的这具身体,可是很久都没有吃过肉了。 虽然她可以每天偷偷的进空间吃好吃的,但是想到爱她的家里人,她也能难做到自己一个人吃独食。 还是偶尔找点借口带着大家一起吃点好吃的吧。 往山上走了大概三十分钟,终于绿色渐渐变多。越往山的深处走去,土地上附着的绿色植被也越来越多。 沈知夏一边走,一边不停的张着圆圆的大眼睛四处寻找。 忽然,看到前面有几株类似药材的植物。 走近一看,果然是何首乌,附近还有一些忍冬藤和决明子,看来这座山还是非常有非常多的宝藏。 将药材都小心挖好后,顺便还弄了一些种在了空间的土地里。 虽然她前世没有种过药材,但是时不时浇灌点灵泉水,存活的难度应该不大。 将挖好的药材,都放进了身后的背篓,继续往上山走去。 沈知夏突然想到什么“元宝,话说你能探查到附近有没有人参、灵芝之类的极品药材吗?” “主人,可以的,我能探查到附近五百米以内的东西。” 沈知夏心里乐开了花,实在是太棒了!有元宝在,自己终于不用低头不停的寻找了,而且效率还能大大的提升。 简直不要太棒呢~ “那你帮我看看附近有没有什么值得挖的东西。” “好的,主人,请稍等。” 片刻后... “主人,东南方向五十米处有几株人参,有一株人参特别大,已经有上百年了。” “太好了~” 沈知夏立马找到元宝所说的地方,果真在肆意生长,极其繁茂的草里面,看到几颗红色的类似小红宝石的东西。 虽然以前做药物研究的时候,经常有用到人参,但是这般新鲜,还在土里生长着的人参,她还是第一次见到。 沈知夏将人参周围的草拔掉后,在空间拿了把小铲子,小心翼翼的将人参边上的土给挖开。 再动手仔细的挖着人参的每一根小根须,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将几棵人参都完整的挖了出来。 她在空间找了几块柔软的丝绒布,将人参小心的包了起来。 不过沈知夏没打算将所有的人参都拿出来,她准备先拿出一株,哪怕只有一株,应该都足以让老沈家的人感到震惊。 到时候找个机会,去城里卖了。 有了钱,家里的生活应该能暂时的好一点,说不定还能叫两个哥哥跟着她一起来挖药材。 沈知夏又将收集好的人参种子种进了空间,空间的土地有加速生长的功效。 平常外面一个月,但在空间里,只需要一天就足够了。 想到之后自己将有一大片人参,沈知夏就抑制不住的激动,这哪是人参啊,这种的就是小钱钱啊!发财了~发财了~ 之后,又在元宝的指挥下挖了几株小一点的人参,还有几株灵芝和其它珍稀的药草。 经过一个下午的观察,沈知夏发现石头山里药材资源还算是比较丰富的,虽然珍贵的药材不多,但是一些常见的类似金银花、车前草、山药、枸杞等还是非常的多。 这还要归功于村里人一般不敢太往山稍远的地方走,以至于药材成片成片生长。 还有一个主要的原因是,乡下人大多都没有念过书,不识字,就算药材长在跟前,也不一定认识。 看完石头山的整个情况后,她决定到时候找个机会,带着两个哥哥一起进山采药材,带着两个哥哥也一起发发小财。 看了下时间,已经快五点半了,得赶紧下山,不然爹娘肯定会非常着急。 最后,沈知夏决定拿出一支人参和一个灵芝,顺便从空间拿了两只鸡和两只野兔。 将鸡和兔放进背篓下面,再在上面装了些常见的药材和一些野菜做遮掩后,背上背篓,往山下走去。 第8章 收获,下山 沈前进和伍秋兰此时正焦急的站在山脚下,沈前进不停的来回踱步,还时不时的朝山上看去。 终于在夫妻俩准备上山寻找的时候,看到不远处正背着背篓,慢悠悠的从山上走下来的沈知夏。 其实沈知夏也想走快点,奈何背上背着几十斤东西。 虽然快到山脚的时候才从空间将背篓拿出来,但对于她这个从来没有干过重活的人来说,背着几十斤重物,哪怕只背着走了短短的距离,也感觉累的不行,走起路来踉踉跄跄。 看着背着背篓走过来的沈知夏,沈前进立马笑着上前接过闺女背上的背篓,顺势背到了自己身后。 “夏夏,饿了吧,快跟爹一块回家,让你嫂子给你煮两个鸡蛋吃。”作为一个妥妥的女儿奴,沈前进对于沈知夏只有满满的纵容。 伍秋兰上前佯装恼怒的拍了一下沈知夏的肩膀,当然是轻轻的拍,她的宝贝闺女,她可不舍得打疼了,不然心疼的还是自己。 “你这丫头不在家好好休息,大下午的跑山上去干嘛?而且还这么晚才回来,我跟你爹都快急死了。” “行了,别说了,咱闺女饿了,先回家。”沈前进立马出来打圆场,帮沈知夏分担点老婆的火力。 平常家里的小孩都特别害怕伍秋兰念叨,因为她要不就不在意,但是如果开口说了,那起码要继续念至少半个小时以上。 就算你不停的认错,事情还不算完,必须等到她全都说完为止。 “都是你惯的,你又不是不知道山里有大虫和狼,万一...”伍秋兰说着说着,便红了眼眶。 “娘,没事儿,我没有进深山里去,就是看到有很多药材和一些野菜,想着给家里添个菜,于是挖着挖着忘记了时间吗。” “娘,你放心,以后我肯定早点回家。要是您实在是不放心的话,我下次去哪都拉着娘一块儿去行吗~”说着竖起三根手指,放在耳边,佯作发誓状。 “你这丫头,就是仗着我不舍得骂你!”她伸出手指轻轻点了点沈知夏光洁的额头。 “嘻嘻,我就知道娘最好啦~”沈知夏抱着伍秋兰的胳膊撒娇道。 “娘,我们先回家,有好东西给您和爹看~”沈知夏故作神秘,两只手一边一个的挽着爹娘,朝家中走去。 真好呀~ 这种场景上辈子曾在她脑海中幻想过无数次,原来和爹娘一块走的感觉是这么的幸福~ 沈知夏脸上的笑容逐渐放大。 ~~~ 几分钟后,三人回到了家中。 “小姑姑,子墨好想你呀~”嗖的一下,沈知夏只感觉一颗小炮弹,突然冲过来,抱着她的大腿。 “你出去玩,怎么不带上我呢。”沈子墨红着眼睛,略带委屈的朝着沈知夏撒着娇。 平常如果原主在家的话,他都是跟着原主后面溜达。 但今天由于沈知夏生病了,大嫂陈秀萍害怕调皮的儿子吵到家里最疼爱的小姑子休息,于是连哄带骗的拉着儿子一块去了上工的地方。 于是沈子墨一回家,看到原本应该躺在床上休息的姑姑不在家,顿时瘪了小嘴,感到非常伤心。 娘就是大骗子!他再也不要跟娘好了! 明明小姑姑出去玩了,不仅不带他一块儿,还骗他说在床上休息! 早知道他就应该早上偷偷去小姑姑房间看一眼~ 虽然原主干了很多不靠谱的事情,但是对这个家里唯一的小辈,还是非常的疼爱。 平常在家都是她带着这个小崽子一块儿玩,有好吃的也会经常给他拿点。 看到抱着自己大腿的小侄子,不禁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小姑姑今天有事儿,所以才出门了。” “下次如果出去玩,我肯定不会把我们家最可爱的小男子汉丢在家里。” “那..那我们拉钩。”说完,沈子墨伸出自己的小爪子,眼巴巴的望着沈知夏。 “行!拉钩!”沈知夏也伸出了自己细白柔嫩的手,和沈子墨拉了拉勾。 沈子墨这才又重新恢复了笑脸。 “小姑姑给你带了好吃的回来。” 她朝背着背篓的沈前进看了过去,见他还背着背篓站在门口:“爹,快将背篓放下。” 沈前进放下背篓后,她迫不及待的从背篓里面翻出原本藏好的野鸡和野兔。 “哇!好大的小兔子呀~” “有肉吃啦~” 沈子墨立马上前看着沈知夏手中的野兔。 深灰色的野兔,长长的毛包裹着肥嘟嘟的小身子,煞是可爱。 “小妹,你从哪抓到的?可真肥啊~”一旁的沈知秋立马上前接过她手中的野鸡和野兔。 真行~他沈知秋的妹妹就是厉害~不仅抓到了两只野鸡和两只野兔,还个顶个的肥! 吃起来肯定味道非常棒! 要是沈知夏知道他的内心,肯定赏他一个大白眼。 这可是她从农场花钱买的优质品种,能不好吗~ “姑姑,你真棒!” “小妹,你可太厉害了,竟然抓了两只野鸡、两只兔子。”陈秀萍看着眼前的野鸡和野兔,也非常的激动,晚上终于有肉吃了。 有了这四只小东西,这段时间,家里饭桌上也能给大家都添几块肉。 不仅仅是家里每天辛苦劳作的汉子,就连她自己,也都馋肉很久了。 上一次吃肉还是过年的时候村里杀猪分肉,不过那才多少,每家每户顶多分个两三斤,这还是家里劳动力多的家庭才有。 不过她也没有立马接过来,毕竟家里的东西都是由婆婆伍秋兰做主。 沈知夏看着家里人开心的笑脸,心里略带心酸,几只野鸡野兔,就能让他们感觉这么满足。 这要是等下自己将人参和灵芝拿出来,他们不得一个个的兴奋的晕过去? 算了,还是稍等缓缓,等下再说吧。 沈知夏:“在山上挖野菜的时候顺便挖了几个陷阱,没想到今天运气这么好,真的抓到了。” 沈知秋:“小妹你下次上山可一定要带上二哥,二哥也给你抓野鸡吃。” 伍秋兰看着得瑟的老二,忍不住吐槽:“就你小子,之前怎么没见你抓到过?别说兔子,兔毛都没见你捞着半根。” 沈知秋:“娘,这不是之前运气不太好吗。” 被老娘吐槽的沈知秋,尴尬的摸了摸鼻子,下次他一定能抓到! 闻言,沈知夏笑着看了看正处于尴尬状态的二哥。 下次肯定要拉着二哥,不,还有大哥一起。 能不能抓到野鸡野兔都是次要的,她要带他们一起开启老沈家的“药材大业”! “好了,老大媳妇拿一只野鸡今晚炖了吃,剩下的明天老大拿到镇上去换点东西,给你妹妹买点好吃的回来。”伍秋兰将手里的一只野鸡递给了站在边上的大儿媳陈秀萍。 “好的,娘,我马上去做。”陈秀萍提着野鸡乐呵呵的进了厨房,这年头有肉吃,谁能不开心呢。 大家都习惯地听着伍秋兰的分配。 按照以前,沈知夏肯定同意她娘的安排。 虽然两只野鸡和两只野兔不多,但也能去换个大几块钱。 可别小看这几块钱,要知道,现在大米才一块二一斤,糙米和玉米碴子更便宜,只要六七毛就能买到。 几块钱,能给家里换来更多的粮食,让一家人能多吃一点。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她空间里有这么多物资,怎么可能还让家人过的那么拮据呢。 “娘,这些全都留在家里吃,平常大家上工都那么辛苦,好不容易抓到,给家里人都补补。” 说罢,朝着伍秋兰露出一丝神秘的微笑。 “娘,我还有好东西给你看。”说着便快速将家里老旧的大门紧紧的关上,财不外露的道理,她还是明白的。 然后从衣服的内兜里小心翼翼的掏出了一个小布包,递给了伍秋兰。 伍秋兰:“你这丫头,我倒要看看,什么东西,让你这么神神秘秘的,还在娘跟前卖关子。” 说着,快速将手里的小布包打了开来。 “嘶~~~” “嘶~~~” 一声声吸气声在不大的客厅里响起。 “这...夏夏,这...哪来的?”原主爹沈前进看到眼前的人参和灵芝,声音颤抖,震惊的问道。 “嘻嘻,爹,今天运气好,在山上突然看到这两个东西,便将它们都挖了出来。”沈知夏笑着回答。 “这人参,估计得有上百年了吧!”沈前进盯着眼前比成人大拇指还粗一点的人参,感到不可置信。 闺女这到底是什么神仙运气,一上山,不仅抓到了野鸡、野兔,还挖到了这么珍贵的人参和灵芝。 “爹,我准备明天和大哥一起去城里的药店问问人家收不收,如果价格合适的话,就把它们卖了,这样家里也好过一点。” “而且子墨都已经六岁了,也该送去学校上学了。”沈知夏看了看旁边正逗着兔子玩的大侄子。 之前家里的钱都攒下来让原主念完了高中。 两个哥哥...特别是大哥,原本成绩很好,可是为了让原主继续读书,放弃了读高中的机会,选择回乡下当一个农民。 而二哥也才仅仅读完初中而已。 卖了人参家里就会宽裕一些,她也应该回报大家,至少得先让大哥的儿子去学校读书。 虽说现在高考还没有恢复,但早点读书总归是好的,毕竟以后的读书人可是非常的吃香。 “那行,等下吃完饭,老大先去村长那开张介绍信,明天你带夏夏一起去县里问问。” 虽然平常家里的事情都是伍秋兰做主,但在大事上,一般都是家里的大家长,也就是原主爹沈前进拿主意。 第9章 火烧厨房,小露厨艺 留下还处于震惊中的家人在客厅后,沈知夏来到了厨房。 挽起袖子,准备开始大干一场。 “小妹,小妹,你今天辛苦了,先去休息一下吧!这里我来就行。”大嫂陈秀萍看到沈知夏挽起袖子,跃跃欲试的模样,惊恐的马上拦下即将动手的她。 她可没忘记之前小妹给家人做饭,饭还没动手做,却差点把整个厨房都烧掉的事情。 当时,她趁着家人都去上工之后,自己在厨房准备烧火做饭,结果拿了还有些潮湿的柴火放进灶堂里准备点火,结果最后不仅柴火没有点燃,还弄的整个厨房浓烟滚滚。 要不是村长家的大孙子去山脚打猪草,路过家门口时,看见家里飘出的阵阵浓烟后,赶忙跑到地里大声叫着正在上工的其他人回家。 要不是回来的早的话,估计整间厨房都得遭殃。 在看到厨房里满脸烟灰,不停咳嗽的沈知夏后,大家责备的话也说不出口,毕竟小妹也是好心想要帮大家的忙。 不过从那之后,家里人可不敢再让她进厨房干活。 就连家里最小的子墨都知道,自己的小姑姑是个厨房杀手。 况且这个家现在的情况,也没有多余的钱拿出来再盖一间厨房。 沈知夏:“......” 看着大嫂警惕的双眼,顿时感到一阵尴尬。 得了,原主的锅,她是背定了。 “大嫂,没事的,之前是因为我不会烧火,才导致厨房冒烟。” “要不今天你帮我来烧火,我给你们小露一手,这段时间我可是看了不少厨艺方面的书,就算没动手做过,那也是理论满满。” 说完,沈知夏翻看了一下厨房里的东西,。 橱柜里还剩下小半缸白面,一袋玉米面,十几颗土豆。 油缸里的油也几乎见了底。 见此,沈知夏微叹了口气。 看来要赶紧多赚点钱来改善家人的生活了,不然每天就这么点东西,再好的厨艺也架不住没有食材啊。 “大嫂,烧火就拜托你了。”沈知夏将陈秀萍按坐在烧火凳上。 陈秀萍看到小妹打定主意的模样,微叹了口气。 “那行吧,如果你哪里搞不定就马上让我来接手。” 沈知夏拿起菜刀,快速将处理好的野鸡剁成块,顺便再将今天的在山上摘的蘑菇处理干净。 今天准备做一个东北名菜,小鸡炖蘑菇。 再加点土豆进去,吸满汤汁的土豆肯定非常好吃。 要不是家里只有一点为数不多的大米,她都想蒸上一大锅白米饭,小鸡炖蘑菇配上白米饭,那滋味,绝了! 趁着陈秀萍不注意,她偷偷的将空间里的油过渡到了见底的油缸里。 炒鸡必须要多放点油才好吃,不然干巴巴的,没有一点味道。 在炖鸡的同时,洗了几个土豆切成丝,准备再做一个炝炒土豆丝,配上二合面馒头,美滋滋。 很快,沈知夏便将菜做得差不多了,只等小鸡炖蘑菇再收点汤汁后,便可以出锅了。 “哇,好香呀。”沈子墨跑进厨房,趴在灶台前,一双圆溜溜的眼睛直盯着锅里的鸡肉,垂涎三尺。 “小妹,确实是太香了,比村里做的杀猪菜还香!”陈秀萍闻着味道,不由的跟着赞叹道。 沈知夏笑着拿了双筷子,在锅里夹了块没有骨头的鸡肉,放嘴边吹了吹后,将筷子伸向沈子墨嘴边。 “来,子墨快来帮小姑姑尝尝味道合不合适。” 沈子墨张开嘴,一口吃下了小姑姑夹过来的鸡肉。 “吼吼七,太吼七了” 沈子墨一边嚼着鸡肉,一边发出含糊不清的声音。 沈知夏揉了揉他头上柔软的毛发。 “好吃那等下子墨就多吃点哦~” 转身去橱柜拿了个大盆,将鸡肉都盛了起来。 “小妹,我来端过去吧,别烫到你了。”陈秀萍马上上前接过了沈知夏手中的大盆鸡肉。 对还像个小尾巴一样跟在沈知夏边上的儿子吩咐道:“子墨去叫爷爷奶奶吃饭啦~” 听到妈妈的声音后,沈子墨马上扭着小身子,朝着客厅的方向边跑,边大喊着。 “爷爷奶奶,吃饭啦~有好吃的肉肉!” 将饭菜端上桌后,一家人看着桌上的那一大盆土豆蘑菇炖野鸡,都不禁咽了咽口水。 沈知夏:“爹娘,吃饭吧~” 不由看向坐在主位的大家长沈前进。 “咳...大家都吃吧”沈前进尴尬的笑了一下,没想到他作为一个大人,看着眼前的菜,竟然也有些馋了... 于是拿起筷子,夹了一块土豆放进了嘴里。 其他人看到主位的一家之主开动了,大家立马也跟着拿起筷子,朝着桌上的一大盆鸡肉发起进攻。 沈知秋快速夹了一块鸡肉放进嘴里... “哇!太好吃了!大嫂今天这手艺绝了!”沈知秋吃着嘴里的鸡肉,朝着陈秀萍竖起了大拇指。 “确实非常好吃!”大哥沈知冬也跟着点了点头。 陈秀萍笑着朝他们摆了摆手:“你们每天吃我做的饭,我的厨艺几斤几两你们难道还不知道吗~” “今天的菜呀...” 她顿了顿... 陈秀萍:“都是小妹做的,我只是在旁边坐着烧火而已。” 陈秀萍:“不过小妹这手艺真的是太棒了!” 其他人都张大着嘴巴,吃惊的望着沈知夏。火山文学 “小姑姑做饭最棒。”沈子墨才不管那么多,反正他的小姑姑就是最棒的! 沈子墨:“以后家里能都让小姑姑做饭吗?” 沈子墨:“小姑姑做的饭,可比我娘做的好吃多了!” “你这个小兔崽子,你想累死你小姑姑吗!”沈知冬宠爱的轻轻拍了下儿子的脑袋。 让妹妹天天做饭怎么行呢,那样太辛苦了。 这么娇嫩可爱的妹妹,怎么能干做饭这种“重活”! “好呀,以后家里就都我做饭吧~”沈知夏笑着对大家说道。 前世她就对厨艺很感兴趣,奈何没有人和她一起吃饭,而且大部分时间都待在研究所,所以仅仅停留在爱好阶段而已。 现在既然大家喜欢吃她做的菜,并且能让家人吃的开心,也是件非常有成就感的事情。 “夏夏什么时候厨艺变的这么好,之前还差点把厨房烧掉了。”伍秋兰一边不停的吃着饭,一边不解的问着沈知夏。 之前闺女那一波操作,可把全家人都吓了个半死。 “我就是没事儿的时候,自己看了一些菜谱,都是跟着菜谱学的。”沈知夏不由略带尴尬的摸了摸小巧精致的鼻子。 怎么烧掉厨房这件事,给大家留下这么印象这么深刻呢。 得尽快摆脱他们心中这种有损她形象的印象,她沈知夏可是厨艺很棒的好吗~~~ 沈知夏:“之前那是因为我不太会烧火。” 沈知夏:“今天有大嫂帮着烧火,我只要炒菜就好了,嘻嘻~” “小妹,之后你想做饭,要烧火都叫我,我保证都给你烧的大小合适。”陈秀萍昂起头,拍了拍前胸,看着沈知夏笑着说道。 最后,桌上的那一大盆土豆蘑菇炖鸡,全部都被吃了个精光。 甚至盆里的汤都被沈知秋用馒头刮了一圈,才作罢。 “好撑呀~~”沈子墨小朋友吃得挺着个圆滚滚的小肚子,瘫坐在椅子上。 这一顿晚饭,吃得沈家人的脸上都带着满足的笑意。 第10章 晕车,岚城 “夏夏,起床啦~”沈母轻声唤着睡得像个小猪一般的沈知夏。 “娘~~~” “让我再睡一下吧~~” 说完,伸手将原本已经滑落到腰际的被子,边往上边用力一扯,盖住了眼睛。 沈母看着眼前仍陷于迷糊中的小闺女,笑着摇了摇头。 这个丫头什么都好,就是特别爱睡懒觉,每天叫她起床真的是件苦差事。 “夏夏,该起床啦~” “今早不是还要去城里吗。” “再不起床,老李叔的牛车就该走了~”伍秋兰话语宠溺的叫着赖床的女儿。 啊! 怎么每天都要早起啊!! 真的很让人抓狂啊!!! 沈知夏感到异常崩溃! 想要睡到自然醒,怎么就这么难呢~~ “呜...”伸了个大大的懒腰。 终于败给了沈母,在她一声声的轻唤中,睁开了迷蒙的双眼。 “快起来洗漱吧,娘已经在灶房给你打好了热水。”说罢,便起身出了房间。 逐渐清醒过来的沈知夏,从空间接了一杯灵泉水。 “哈...舒爽~” 待兄妹俩人吃好早饭后,沈知冬便带着沈知夏出门前往村口坐牛车。 ~~~ 云平村是所归属的县城叫岚城。 想要去到岚城的话,需要先在村口坐牛车到镇上,再去镇中心的汽车站,坐一个多小时的小巴士,才能最终到达岚城。 虽然原主有坐过牛车,但是对于二十一世纪,在城市里长大的沈知夏来说,却是完全不曾有过的体验。 “老李叔,今天麻烦您了,我和小妹今天要坐您的牛车去镇上。”说完,从口袋里掏出两张一毛的纸票,递给了老李叔。 平常村里人想要去镇上的话,大多都是坐老李叔的牛车。 到了镇上指定的牛车停靠点后,约定好时间,再坐着牛车回村。 极少数不舍得花钱的人,则选择走路,需要耗费将近一个半小时,脚程稍稍快一点点的,也需要一个小时左右。 沈知冬之前去镇上换购东西的时候,也通常是自己起早走路前往。 但是今天有小妹在,他还是大方的花了两毛钱,不然累着妹妹可不行。 要说来之前的沈知夏对牛车保持了一丝好奇的话,待她走到牛车边上后,心里的那一丝好奇,正逐渐减少。 这老牛,怕是从出生就没有洗过澡吧? 她捂着鼻子,硬着头皮上了车。 直到从牛车上下来,沈知夏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她悄悄的揉了揉快要被颠成两半的小屁股。 无语望天... 看来要早点把自行车给安排上了。 这要是每次出门都来回坐一趟牛车,她这个不到九十斤的小身子骨,非得给颠散架了不可。 “夏夏,我们要快点走了,不然怕晚了赶不上去城里的汽车。” 告别老李叔后,兄妹俩加快脚步往汽车站走去。 好在镇上的汽车站离牛车下车地点不远。 叫“汽车站”都有点言过其实。 就是简单的在路边支了一块牌子,上面写着“去岚城”的字样。 边上站着一个小肚囊微微凸起,正在售票的中年妇女。 沈知冬快步上前。 “同志,买两张去岚城的车票”沈知冬朝着售票员礼貌的说道。 “一个人六毛钱,两个人一起一块二毛钱。” “下午四点最后一班回来的车,错过了就等明天。”售票员将车票递给沈知冬后,朝他机械的叮嘱着。 “好的,谢谢同志提醒。”沈知冬接过车票,攥在手里。 这个时候的车票非常简单,就是一张薄薄的小纸片上写着“青石镇-岚城”,上面标记着“一毛钱”的繁体字样,边上盖着一个传统的大红章。 呲~~~ 难怪很多人一辈子都没有出过村。 真贵呀~~~ 坐牛车一毛钱,汽车来回一块二毛钱... 去一趟城里就算什么都不买,都需要花费一块二毛钱。 要知道,现今城里的正式工一个月工资才三十块钱左右,而临时工则只有十七八块,农村人则更加少的可怜。 一块二毛钱,都足以买一斤肉给全家人解解馋了。 ~~~ 汽车上透露着一股难闻的汽油味,还有伴随着其它说不出的恶心味道。 沈知冬带着沈知夏找了一个靠窗户的两人座坐了下来。 落座后,沈知夏急切的将透明玻璃窗往边上拉了一点,清新的空气随着微风拂面而来,终于好受了一点儿。 在等小巴士坐满后,司机发动了车子。 汽车从镇上出发,始初路面还是细沙铺就而成,巴士的行进还算平稳。 渐渐地,路上的石子逐渐增多,慢慢的小石子变成了大石头... 随着车子的颠簸感逐渐加强,原本不晕车的沈知夏,顿时一股恶心感涌上心头。 沈知冬:“夏夏,你往窗户边再靠靠,能舒服一点儿。” 沈知冬:“再坚持坚持,很快就到了。” 沈知冬看着妹妹逐渐变得苍白的脸色,不禁透露出浓重的担忧。 沈知夏:“没事儿的大哥,我还能再忍忍。” 沈知夏:“可能是太久没有坐车,有点不适应。” 沈知夏:“我喝口水,缓缓就好了。” 沈知冬立马将斜挎在边上的水壶打开,递给了沈知夏。 喝完水后的沈知夏,感觉整个人舒服多了。 还是灵泉水拯救狗命啊,不然她这条才活了十八年的小命,就得交代在这辆小巴士上不可。 沈知夏将窗户再开大了一点,静静地望着窗外。 汽车驶过,路面上的黄沙肆意飞扬,空气中弥漫着淡淡地沙尘味道。 脑中不禁想到那句至理名言“要想富,先修路”啊... 小巴士在颠簸摇晃中,终于在一个多小时后,到达了岚城。 第11章 赚钱了,秦仁堂 在来时的车上,兄妹俩向同行的人打听到了岚城最大的药店所在的位置。 下车后,沈知冬便带着沈知夏去往岚城最大的药房“仁济堂”。 走着走着,沈知夏突然停了下来。 “大哥,我们去这家药房吧。”沈知夏抬起手指了指位于道路左侧的那家药店。 印入眼帘的是几扇老旧的木门,木门上面刷着深枣红色的油漆。 可能是由于年代久远,位于门边角处的漆有着脱落的迹象。 木门的顶上镶嵌着一块牌匾,上面写着“秦仁堂”三个大字。 “我觉得这家应该不会坑我们。”说罢,不等沈知冬反应,便拉着他进了秦仁堂。 对没有来过岚城的人来说,想要出售东西,肯定会优先选择去城里最大的药店。 原本她也打算先过去看看。 可当她注意到左侧的秦仁堂里,突然走出了一个大娘。 大娘身上的衣服经过多次浆洗,几乎看不太出衣服原本的颜色。 位于衣服手肘处的地方,还用不同颜色的布,拼凑出了一个补丁。 并且大娘在迈出药店的时候,脸上洋溢着开心的笑容。 观察片刻后,沈知夏便决定去这家药店问问看。 毕竟连穷苦人家都进去买药的地方,而且能带着笑容出来,证明这家店应该还是比较靠谱的。 ~~~ “你好,是看病还是买药呢?”药房柜台里站着一个二十出头的女生。 小巧的脸蛋,弯弯的笑眼,嘴巴微微上翘。 两条粗大的麻花辫别在耳朵两侧,显得既清纯又可爱,一看就让人心生好感。 沈知夏立马上前问道:“姐姐,请问你们这里需要药材吗?” 沈知夏伸手推了推沈知冬,示意他将用布包着的人参和灵芝拿出来。 女孩朝着沈知夏笑了笑,“收的,但是要看你们是什么药材。” 她将包着人参的布包,朝着女孩的方向,稍稍往上掀开了一个角。 女孩看后皱了皱眉。 “两位请跟我来,这个东西需要我爷爷看过之后才能确定价格。” 兄妹俩跟着女孩来到了药店内堂。 空旷的天井里摆放着几个晾晒架,架子上的圆盘里晾晒着一些常见的药材。 天井中间的石桌边,坐着一位蓄着胡子,但慈眉善目的老人。 老人手里正挑拣着一些新鲜的药草。 兄妹俩立即上前,曲身向老人问好。 “爷爷,他们来卖药材,不过需要您把把关。”女孩朝着老人说道。 老人放下手中的药材,抬头看了和蔼的看了一眼来人。 突然被眼前小姑娘一双灵动的眼睛吸引,好久没有见过如此干净透亮的眼睛。 亮晶晶的眼睛如黑宝石般晶莹,眼神如清澈的湖水般纯净。 顿时对他们拿来的药材充满的兴趣。 “哦?拿出来我看看吧。” 听后,沈知夏便上前将药材递给了眼前的老人。 老爷子名叫秦守仁,世世代代从医,秦仁堂便是他祖祖辈辈传下来的医馆。 在这特殊的年代,在国家不允许私人买卖的时候,还能够将医馆完好的保留下来,并且每日开门接诊,可见他的能力不一般。 之前的他一直待在京市。 可自从斗争开始之后,为了暂时远离“斗争地”,于是将京市的秦仁堂交给大儿子夫妇管理,自己带着最疼爱的小孙女来到偏北的岚城“避难”。 他将手中的布包轻轻的展开。 看到丝绒布中间包着的人参和灵芝后,眸光一亮。 立即拿起两个左边的人参细细端详了一番,随后又放在鼻子下方,闻了闻。 近几个月,他一直在苦苦寻求一株上百年的人参,用于给老友续命。 可是一连找了几个月,连黑市都有派人去找过,可奈何年份都比较短,不适用于老友的病情。 总算是皇天不负有心人,这株人参来得可真及时~ 要是再晚上一两个星期,哪怕他的医术再高,估计也无力回天。 他将人参小心翼翼的放回绒布上,颤抖的说道:“小姑娘,这株人参怕是有一百五十年之久,灵芝也近百年。而且人参的根须都保持完好,实属难得。” “你们想卖多少钱呢?”他微笑的对着兄妹俩询问道。 沈知夏:“老爷爷,我们也不懂行情,要不您看着给吧。” 沈知夏:“我相信像您这么慈祥的人,定然不会坑我们兄妹俩的。”沈知夏歪了歪头,俏皮的回答。 秦老:“哈哈,你这小姑娘有点儿意思。” 随后沉思了一会儿。 “这株人参,年份比较高,而且根须完整,算你们五千块钱。” “灵芝虽然不到一百年,但好在比较大,算你们三千块。” “一共八千块钱,你看行吗?” 秦老没有询问站在一旁的沈知冬,而是始终看着眼前的小姑娘。 虽然她看起来年龄不大,但他敢断定,能做主的,必然是她。 听到秦老所报的价格后,沈知夏高兴的笑眯了眼,露出了八颗洁白的小米牙,向大家展示着她现在的愉悦之情。 而一旁的沈知冬听到秦老的话后,瞪着大大的眼睛说不出话来,但倘若仔细观察的话,可以发现他放在裤缝两侧的双手,正微微的颤抖着。 我的个老天爷! 夏夏挖了个什么宝贝疙瘩,值这么多钱! 八千块钱!他这辈子还没见过这么多钱呢~~ 沈知夏虽然不知道现在的物价是多少,但是看着老人眼神清明,边上的姑娘同样双眼纯净,便知道他们并没有欺骗自己,而且应该价格给的算是非常高了。 于是朝着老人笑着点了点头。 老人看到沈知夏点头后,便哈哈大笑起来。 慈爱的朝着旁边的秦蕙蕙吩咐道:“蕙蕙,去给这个小姑娘拿钱。” “等等”沈知夏闻言,立即叫住了即将去拿钱的女孩。 沈知夏:“老先生,我有个不情之请。能不能给我们拿五百块钱现金,剩余的七千五百块钱,帮我们存在银行里,给我们存折呢?” 沈知夏:“我们下午还要坐车回家。这么多钱,我怕不太方便。万一丢了就不好了。” 秦老:“小姑娘,我姓秦,叫秦守仁。你以后呀~可以叫我秦爷爷。” 随后用手指了指边上的孙女。 秦老:“这是我那不争气的孙女,叫秦蕙蕙,今年二十二岁,应该略长你几岁,你叫她蕙蕙姐就行。” 秦老:“那你们先坐着等等,我让你蕙蕙姐给你们去将钱存进银行。” 沈知夏:“谢谢秦爷爷~” 沈知夏:“秦爷爷,我叫沈知夏,这是我大哥沈知冬。我家人都叫我夏夏,您也可以叫我夏夏。” 沈知夏:“蕙蕙姐,存折就写伍秋兰的名字吧,麻烦你了。”沈知夏朝着旁边微笑着的秦蕙蕙说道。 第12章 心脏病患者 “秦老!” “秦老,求求你快救救我儿子!” “秦老!” 忽然外面传来女子的哭喊声。 听到声音的秦老立马起身,提腿就向外面急速走去。 沈知夏兄妹俩看到此般情况,随即也跟了上去。 “快!小敏快将小哲放下来,平躺着放在地上!” 秦老显然认识眼前的女人,并且对她怀中的孩子的病情十分熟知。 沈知夏跟随秦老的脚步来到大厅,引入眼帘的是一个怀里抱着小男孩的女人,女人的因为过度焦急而变得通红。 而此刻,她怀中抱着的小男孩却呈现出一种不太正常的姿态,四肢无力的垂向地面,脸色青紫。 上辈子对医学颇有研究的她,一眼便能看出女人怀中的小男孩应该是患有心脏类的疾病,而此刻正处于发病状态,因呼吸不畅而导致脸色青紫、四肢无力。 秦老看着宋敏仍继续抱着儿子没有任何放下的动作后,立即将她怀中的脸色青紫的小男孩,放在了地上。 ~~~ 女人名叫宋敏,怀中是她刚满五周岁的儿子魏思哲。 她的丈夫是岚城钢铁厂的领导,现年35岁。 她也已经过了32岁的生日。 之前由于夫妻俩工作繁忙,加上宋敏原本身体也不是太好,俩人结婚八年后,才生下唯一的儿子魏思哲。 小魏思哲的到来,使得这个家庭充满欢声笑语,而宋敏也因为不舍得将年幼的儿子交给婆婆照顾。 于是夫妻二人决定,由宋敏辞掉国营商店经理的工作,全职在家照顾宝宝。 这原本应该是一个幸福的小家庭,夫妻和睦,还有一个可爱的儿子。 然而事情往往朝着意想不到的方向发展。 随着小魏思哲一天天的长大,他与其他小孩的不同,也逐渐在这个幸福的家庭中显露了出来。 从他出生起,他的脸色始终呈现出淡淡的乌青。 原本以为只是由于刚出生,孩子才从母体出来,对外界的环境不太适应,过一段时间乌青就会逐渐退去。 直至一天,在小魏思哲持续不断的呜咽声中,将一家幸福的境况,彻底打破。 这一天,小哲突然毫无征兆的不停哭闹。 而正在厨房准备午餐的宋敏在听到宝贝儿子的哭声后,立马放下手中的锅铲,快速出了厨房,跑到客厅将躺在小摇篮里的儿子抱到怀中低声细哄。 柔嫩白净的手不断的轻拍着儿子的包背。 就这样持续了大约一刻钟之久。 宋敏突然发现怀中的小婴儿,脸色逐渐由之前的淡乌青,转变为青紫。 不仅脸色急剧变化,他的哭泣声也逐渐变得异常微弱,甚至到了几乎不可闻的地步。 这让从小被家人娇养长大的宋敏突然慌了神,抱着儿子不知如何是好。 虽然念完了高中,在这个年代算是很高的学历。 而且毕业后,在父亲的安排下进了顺利地进入了国营商店工作。 工作后没多久,就在父亲好兄弟的夫人介绍下,认识了当时在钢铁厂担任车间主任的“大龄优质男青年”魏浩。 二人在相看后,互相满意,很快就结为了夫妻。 婚后,在丈夫无微不至的照顾下,让婚前原本就在家备受宠爱的宋敏,对于别人更加的依赖。 家里的大小事,基本都有丈夫魏浩替她处理,也导致虽为国营商店经理的宋敏在生活能力上的不足。 “打电话!” “对!” “我要打电话!” 宋敏强忍住不断颤抖的身体,抱着儿子,跌跌撞撞的来到位于客厅的电话旁。 手里的听筒几经滑落,最后在她不断克制住内心恐惧的情况下,拨打了丈夫魏浩的办公室的电话。 正在办公的魏浩接到爱人打来的电话。 终于在宋敏断断续续、语无伦次、抽噎不断的话语中,听清了全部情况。 他一边安慰着妻子,一边从办公桌抽屉里面翻找出自行车车锁的钥匙。 挂断电话的魏浩骑着自行车飞奔往家赶去。 到了院子门口,魏浩从自行车上跳了下来。 将平常宝贝得不行的“爱车”往边上一推,也不管往日极其爱惜的自行车是不是会摔掉漆,扔下自行车,推开院门往里跑去。 “诶~哟~~” “你小子急急忙忙干嘛?”被撞到的秦老忙拦住魏浩不解的问道。 他今天好不容易抽出时间来老友家看看他们家新出生的宝贝疙瘩,结果被急忙跑进院门的魏浩撞了个踉跄,差点摔倒在地。 看到秦老,原本眉头紧皱,满脸担心的魏浩突然眼前一亮,就像抓到了一个救星一般。 也顾不得回答秦老的问题,抓着他的手臂,连拉带拖的往里跑去。 边跑边说:“小哲生病了!” 听罢,秦老也不顾被扯痛的胳膊,赶忙加快脚步,跟着跑了进去。 才一进门,秦老便看到客厅沙发上坐着的宋明,还有被宋敏紧紧抱在怀里的小婴儿。 只见此刻的小婴儿脸色青紫。 行医经验极为丰富的他,一眼就看出了小婴儿患有严重的心脏病。 ~~~ “大家先散开!不要围在这里!” “他需要足够的空气!”秦老用手挥斥着边上看到情况,迅速围了上来的众人。 秦老:“你又不是不知道小哲有严重的心脏病,怎么能抱着他这样折腾呢!” 秦老严厉朝着宋敏责问道。 “妈妈,妈妈,我难受~”小男孩脸色青紫,双手紧捂着胸口,虚弱的声音从他口中传出。 听到儿子的声音,宋明再也忍不住了。 泪水不停的从她中滑落。 随即,双脚弯曲,重重的跪在了秦老的面前:“秦老,求您救救他,一定要救救我的儿子!” “除了您,我再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一旁的秦蕙蕙看此情况,立马上前将宋敏扶了起来。 “敏姨,您先让爷爷看看小哲的情况,先不要激动。”秦蕙蕙抬起手,轻柔的拍了拍宋敏的后背,不停的出声安慰道。 秦老蹲下身,看了看小哲的情况,双唇紧闭,眉头紧锁。 “小敏,实话说,小哲的情况...我暂时也没有办法...” “就算现在去京市最好的医院,应该也没有办法。” “他需要做换心手术...但...你也是知道的。就现在国内的医疗水平来说,目前还没有任何一例成功的案例出现,也没有任何一个医生敢承接这么大的手术...” 秦老无奈的朝着宋敏摇了摇头。 他也急切的想要治好老友家唯一的孙辈,但是目前他也没有任何办法,甚至都不能为他做点什么缓解他的难受。 之前虽然有调配一些缓解病情的药,但那都只是暂时的,并不能彻底根治。 随着时间的不断往前,那些药也渐渐随着小哲的长大,而渐渐失去了作用。 听到秦老的话后,宋敏再也忍不住了,蹲在地上崩溃大哭。 沈知夏在旁边观察着小男孩的情况,看着他脸色变得更加青紫,呼吸也逐渐微弱。 作为曾经的医学天才、外科圣手,看到此般情况,很难做到无动于衷。 虽然她以前更多的是做物理、化学类的研究,但其实她真正厉害的是医学方面。 甚至在国外留学时,都是主修人体外科,辅修物理、化学方向。 但碍于不太爱和人打交道,也不愿看到过多的生死离别,于是将对于临床医学的兴趣,转向了医药研究方面。 沈知夏蹲下身,上前将手覆于小男孩心脏处,随即又伸手探在小男孩的脉搏上。 静待片刻后,拿起小男孩柔嫩的小手,转向掌心朝上的方向,仔细看了看。 随后,便断定小男孩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此刻突发急性心绞痛,不马上吃药的话,随时可能因为疼痛和呼吸不畅,休克而死。 其实这类突发疾病,在沈知夏所处的年代已经有紧急治疗的药物用以缓解。 然而现在这个年代,连感冒药疗效都不佳的情况下,更别说在心脏病药物上投入大量的时间进行研究了。 最终,她还是向自己的内心妥协了。 她偷偷将手放进外衣口袋,实则用意念召唤元宝,让他将空间的速效药递给她。 拿到药后,她立马将白色的小药片,放进了小男孩嘴里。 打开随身携带的水壶,慢慢的喂他喝下了水壶中的灵泉水。 第13章 病情缓解 “你在干嘛!” “你喂我儿子吃了什么!” 看到眼前的陌生女子,将一个小小的、白色的“不明物体”放进儿子的嘴里,宋敏突然惊叫出声。 随即从地上爬了起来,想要将抱着儿子的沈知夏拉开。 “哇~” “神了!” “脸色恢复了!” 突然,边上的围观群众发出一阵惊叹! 沈知夏怀中的小男孩原本青紫的脸色,在吃完药和灵泉水的作用下,逐渐恢复了正常。 也许是感受身体不再那般难受,沈知夏怀中的小男孩缓缓睁开了紧闭的眼眸。 小男孩睁着迷蒙的双眼,略带呆滞的看着眼前的沈知夏。 突然他的眼中闪过一丝亮色。 “是仙女姐姐吗?” “仙女姐姐要带我去天上了吗?” 沈知夏听着小男孩虚弱却童真的声音,不禁心脏感到丝丝抽痛。 “你还活着,而且以后也会活得很好。” ~~~ 怀中的小男孩让沈知夏不由自主的想起以前在孤儿院的时候,同宿舍的一个小女孩。 在她刚出生的时候被查出先天性心脏病,于是被父母狠心的丢弃在孤儿院的门口。 她经常看到她深夜发病,被紧急送往医院。 在她最后一次去医院之前,还天真的和沈知夏约定好,等她病好了,要一起踢毽子、捉迷藏。 沈知夏大哭的跟在救护车后面追赶,可是无论如何都追不上救护车那疾驰的身影。 直到被孤儿院的义工姐姐找到在路边已经跑脱力的她。 在那晚之后。 她再也没有见到过那个小女孩。 ~~~ 秦老看着小哲的脸色逐渐恢复正常,不由地愣了一下。 快速上前,将手置于小哲细小的手腕之上。 一番认真探查后,双眼瞳孔逐渐放大。 激动一把抓住沈知夏的手。 “夏夏丫头,你给小哲吃的什么?” “他...从来没有这么快得到缓解!” “而且,明显感觉到此刻心率正常。” “跟正常人没两样!” 宋敏:“小姑娘,你是不是有办法救我儿子!求求你一定要救救他!他才五岁啊!求你救救他!...”火山文学 呜呜呜... 宋敏:“你的大恩大德,我们全家做牛做马来报答你!” 她像是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泪水模糊了双眼,声音哽咽的恳求着沈知夏。 在看到儿子脸色逐渐趋于正常,兴奋和激动如同决了堤的洪水,不断化作眼泪,从她眼眶中奔涌而出。 或许小哲还有机会正常长大。 她也能看着儿子像别的小孩子一样,背着小书包去学校上学。 她也能看着他娶妻、生子,过着最普通的生活。 哪怕一生平平凡凡也没关系,她只想要儿子健康长大就好... 眼前的小姑娘让她五年以来,首次感觉到希望。 或许她有办法救她的儿子! 不! 她一定有!! 因为从来没有任何一个医生,在看到小哲的病情后,露出如此淡定的表情。 就连中医界号称妙手回春的秦老,也未曾做到! 一直站在边上,默默看完这一切的沈知冬,再一次感到无比震撼。 他的妹妹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 以前怎么没有听她说过会医术呢,而且这么厉害! 哈哈哈哈哈... 这么厉害的人竟然是他沈知冬的妹妹! 想到这,沈知冬不禁有点飘飘然,他的妹妹也太厉害了! 开心心,想原地转圈圈~~ 反观现场的其他人,沈知夏此刻显得无比淡定。 一双无辜的杏眼,似乎在向周围的人好奇的询问着这里此时发生的一切?怎么大家都看着我呢~~ 看沈知夏没有回应,秦老马上朝着沈知夏说道“夏夏姑娘,你有没有救小哲的办法?” “如果有的话,拜托你救救他,我替我老友一家谢谢你!”说罢,朝着沈知夏鞠了一个躬。 沈知夏哪里受得起作为长辈的秦老,如此大的礼。 连忙上前搀扶起向她躬身的秦老。 沈知夏:“这个小朋友患的是先天性心脏病,现在想要根治的话...除非做换心手术...” 沈知夏:“你们应该也知道,现在的医疗条件不支持这样大型的手术,而且他年龄还太小,身体也承受不起。” 沈知夏:“要想彻底根治...其实,我没有办法…” 就在宋敏垂下眼眸,感到绝望的时候,又听到她温柔中带着稚嫩的嗓音继续说道:“虽然我没有办法彻底根治,但是能让他恢复到和正常小孩差不多的程度。” “只要他平常不要大跑大跳,不要情绪过于激动...普通的慢跑,轻微弹跳还是可以做到的。” 沈知夏说完,就像述说一件极为平常的事情一般。 殊不知边上听着的秦老和宋敏已经快激动的要晕过去! 第14章 商量治病,给药 “夏夏,你真的有方法治疗小哲吗?” 看着沈知夏略显稚嫩的脸庞。 一双晶莹剔透、闪闪发光的眼睛中,透露出无比淡定的目光。 他便知道,他不能做到的事情,眼前这个小姑娘定然可以... 如果不是自己亲眼所见,亲眼看着小哲的脸色,逐渐青紫渐渐转向微白,白中甚至带着丝丝之前未曾有过的粉红的话,他也不会相信。 这个刚才在天井,跟自己商量着人参价格的小姑娘,这个俏皮可爱的小女孩,会带给自己如此大的惊喜。 不仅给他带来了寻觅已久的百年人生,而且连他医治了五年,仍旧毫无改善的小哲...她都能够有办法... 之前小哲每次犯病的时候,都是他用一些珍稀、罕见的极品药材在那吊着。 而他能做的也仅仅只是控制当时而已。 随着小哲逐渐长大,他慢慢发现自己之前治疗的功效,似乎已经微乎其微了。 而且他那孱弱的身体,也无法再承受每天服用大剂量的汤药。 一个不慎,哪怕是加大一点点药量...小哲的生命都有可能即刻停止。 不过! 现在的他,似乎也真的感受到了希望之光。 这都是眼前这个俏皮的小丫头给他带来的。 后生可畏!后生可畏啊!!! 他秦守仁从医五十余年。 如今不得不服老咯~~ 以后啊,还是他们年轻人的天下! 沈知夏歪了歪头,作沉思状。 “有是有...但是治疗过程可能会比较久。” “而且...我家也不在岚市,可能来回也不太方便。” “爹娘也不会放心让我一个人来往岚城...” 一旁的宋敏立即激动的上前抓住沈知夏的手。 “没关系!只要能治好小哲,多久都没关系!” “你不方便来岚市没事儿,我可以带着小哲去找你!” “多远都没关系,我只想要我的儿子活下来...”说完,原本已经略微收住的泪水,又不受控制的夺眶而出。 “嘶~~~”沈知夏感到一阵抽痛,瞬间将手抽了出来。 “这位同志,你先冷静点,你弄疼我妹妹了!”沈知冬听到沈知夏抽痛的声音,急忙上前将沈知夏拉到了身后,眼中带着些许不赞同。 妹妹的手这么娇嫩,怎么能被这么大力的拉扯呢。 要是不小心伤到哪里,他估计会被全家人给围殴! 首先,自己那宠女狂魔的爹,肯定第一个不会放过自己! “对不起,对不起。”宋敏也发觉了自己过于激动,似乎弄疼了眼前的恩人。 “没事~我知道你只是担心儿子而已。”说着,拉了拉站在身前,几乎快要将自己完全挡住的大哥。 她看着宋敏眼中透露出的哀求。 拒绝的话怎么也无法说出口。 “今天我也没有带东西在身上,而且小哲也才吃过药。” “你先带他在家好生休养,病情暂时应该不会复发。” 沈知夏想了想,继续说道:“敏姐,要不这样吧。一个星期后你们到我家来,我这几天先准备一下治疗需要的东西。” “等你们来了我家之后,我看了小哲这几天的恢复情况,然后决定能不能开始给小哲治病,你看行吗?” 算了,还是让他们到家里来吧。 经过今天早上牛车和小巴士的双重攻击后。 她想,如果不是在万分必要的情况下,近期还是都不要再进城了。 以后如果有药材需要出售的话,那就让两个哥哥来吧。 反正他们皮糙肉厚,不怕折腾。 坐车的过程实在是不好受,她还是在家先缓缓吧。 秦老:“嗯...是这样的...” 秦老:“夏夏姑娘,我...我能不能也去呢?” 秦老:“我想...你给小哲治病,可能会需要一个人帮忙打打下手,递递东西...” 秦老:“而我,正好从医五十多年,经验丰富。” 秦老:“况且,目前应该没有人比我更熟悉小哲的病情...” 秦老:“你看...” 秦老声音别扭的问着沈知夏。 “......” 完全不需要好吗! 她有医术!有技术!有空间!有灵泉水! 虽然无法做到完全根治,但是简单的缓解病情,那还是很轻松的! 不过她还是没有直接拒绝眼前这位“老顽童”的要求。 毕竟自己家以后可能会经常来秦仁堂卖药材,需要经常和这位老爷子打交道。 况且他也没有恶意。 于是朝着秦老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 “可以,欢迎秦老来我家做客。” “哈哈,放心,既然你这么热情的邀请我,我肯定会去的。” “......” 秦老到底是从哪儿感受到了她的热情? 算了,来就来吧,那就让他感受感受乡下人的热情吧。 沈知夏突然看着边上病情稍缓的小哲。 一双湿漉漉的小鹿眼,紧紧的盯着她。 静静地。 也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思索片刻后。 沈知夏还是从身侧斜挎着的小包里,取出一瓶药丸。 其实是刚才她用意识和元宝沟通,让他用小瓶子装了几颗药,放进她带着的包中。 她原可以不用将药拿出来。 但是看着小哲纯净的眼神,想到之前他发病时候痛苦的样子,还是感到于心不忍。 或许曾经的小伙伴在病情复发的时候,也是这般的痛苦和无助吧。 于是伸手将药递给了宋敏,“敏姐,你先拿着这瓶药,这是我之前在家捣鼓出来的。” “刚才喂小哲吃的也是这个药。” “如果这几天,小哲再出现呼吸不畅、脸色青紫的时候,你就给他喂一颗。” “不过没事儿的时候也别多吃,吃多了对小孩子不好。”她不放心的继续叮嘱着。 突然,余光瞥见旁边的秦老。 “......” 她能当作看不见吗?! 一旁的秦老两眼放光,眼神死死的盯着沈知夏手中的小药瓶。 仿佛要将药瓶给盯出一个洞来不可。 “夏夏姑娘,这个药...这个药...额...挺...挺好的,呵呵。”秦老,支支吾吾,就是开不了想问她要几颗药进行研究的这个口。 毕竟能这么快就缓解小哲病情的药,必然是极其的珍贵。 而且还是人家小姑娘自己研究出来的。 就算再好奇,他也不好说出口。 这年代,大家对配方这种东西,可都是保密的。 沈知夏感到一阵无语。 这个尴尬的小老头,想要就直说吗,这么别别扭扭干什么,搞得跟害羞的小姑娘似的。 沈知夏:“下次您来我家的时候,我给您也拿上几颗。” 秦老:“既然你都这样说了...那我到时候就勉为其难的收下吧。” 沈知夏:“......” 秦老内心一阵狂喜,不停的克制着脸上松弛的“肌肉”。 不断的克制,让自己保持淡定,不然他可能马上就要大声的笑出来。 旁边的宋敏颤抖着双手,内心无比激动的接过沈知夏手中宝贵的小药瓶。 “谢谢你,真的非常感谢你。”她不停的朝着沈知夏鞠着躬。 或许只有她才能真正的感受到这个药,到底有多么的珍贵。 有了这个药,她的儿子,应该就能多活很长很长时间...... “夏夏姑娘,这个药多少钱?”边问边从口袋里掏出一大把零零碎碎的钱票。 沈知夏愣了一下,随即说道:“你给十块钱吧。” 宋敏立即拿出一张面额十块的钱,递了过去。 其实她完全可以不收这个钱。 但才第一次见,和人家也不熟悉,还是保持一个适当的距离比较好。 平白无故的将珍贵的药免费送给人家,反而给人一种目的不纯的感觉。 还是等以后来家里治疗时,再了解了这家人的人品,看看要不要深交也不迟。 她可是深知在这个异常“疯狂”的年代,夫妻反目、父子成仇、断绝关系的事件层出不穷。 另一边的宋敏也稍感放松。 虽然她真心的感谢沈知夏,感谢她能答应帮忙治疗儿子。 但她也不能不顾家里其他人的安危。 丈夫作为钢铁厂的领导,而且公公也在省里身居高位。 如果人家携恩求报的话,可能会将家人置于危险的境地。 虽然她能够为了儿子付出一切,但是却不能不顾家里其他的的安危。 如果时在以前的话,她肯定不在乎人家提出的种种要求。 但是现在人人自危,她不敢拿家里其他人去冒险。 在看到沈知夏收了钱之后,她顿时放下心来,不由的暗自松了一口气。 对沈知夏在感激之情的基础上,又心生出颇多好感。 非常欣赏沈知夏这种十分坦荡的性子。 她在心中默默发誓。 等之后国家环境变好了之后,如果沈知夏有需要她做的地方。 她一定为她奋不顾身,毫无怨言! 现在,就请原谅她想要保护家人的心吧。 请先原谅她的自私... 第15章 国营饭店 秦蕙蕙:“爷爷,存折办好了。”说着就要将手中的存折递给秦老。 秦老:“交给夏夏吧,再去里面取五百块钱。” “好的,爷爷。”转身就往柜台走去。 “夏夏丫头,你们之后如果采到别的药,也可以送到秦仁堂来。只要没坏,我们基本上都能收。”秦老望着沈知夏,笑得一脸谄媚,脸上的褶子都快堆积在一起了。 就从她能自己鼓捣出这么好的药来看,这个丫头都是个不可多得的宝贝。 何况他们确实需要很多药材。 药材虽然可以种,但现在大多数村里还是以种植粮食为主,有专门划分种植药材的村,毕竟还是少数。 虽然有的药材可以在山上采到,可是却极少有人认识。 之前也陆陆续续有不少人去山上采了药材送到秦仁堂,但送过来的药材里,多数都混杂着一些没用的杂草。 要不然就是在采摘的过程中,没有控制好,将药材的药效损失了一些。 “好的,秦爷爷。”沈知夏听完很是高兴,有了秦老这些话顿时感到些许安心。 之后如果再在山上找到了药材,至少不用担心没有人收,而烂在了家里。 片刻后,秦蕙蕙将数好的五百块钱和存折,笑着递给了沈知夏。 秦蕙蕙:“夏夏妹妹,你数数,一共八千块钱。” 沈知夏:“谢谢蕙蕙姐。”接过钱后,直接放进了随身带着的小包里,拍了拍。 实则放进了空间,没有比空间更安全的地方了。 秦老看着她就这样把这么多钱放在包里,眼睛不住的抽了抽。 这丫头,也太过于随意了。 这可是非常大的一笔钱! “夏夏妹妹,你下次再来城里的话,我给你买好吃的绿豆糕吃。” “我知道一家卖绿豆糕的店,味道老好吃了~”说着还咂巴了下嘴。 眼前这个小姑娘,看着也就十七八岁的模样。 大大的眼睛就像会说话一般,浑身莫名散发着一股让人想要接近的气质。 而且,她真的长得非常好看啊! 比她之前见过的任何一个女生都要好看得多! 作为一个重度型颜控的秦蕙蕙,其实在看到沈知夏的第一眼,就对这个既漂亮又可爱的小女生充满了好感。 在秦蕙蕙的意识逻辑里,她一直觉得,长得好看的人都不可能是坏人! 如果是个坏蛋,那肯定是因为长得还不够好看。 “好的,蕙蕙姐” “下次再来的话,我也给你带我喜欢吃的东西给你。”沈知夏,也朝着秦蕙蕙露出了一个大大的微笑。 两人瞬间达成了革命性的美食友谊。 收好钱后,沈知夏看了下手上的表,已经快中午一点了。 毕竟事发突然,耽误了一点时间,也在所难免。 不过还是得加紧点,她还想去城里的供销社看看现在都有些什么东西卖。 也好为之后出手物资做准备。 原本想去国营商店,可奈何手上没有票啊~ 沈知夏:“秦爷爷,蕙蕙姐,时间也不早了,我和哥哥就先走了,不然时间晚了怕赶不上回镇上的车。” ~~~ 从秦仁堂出来后,沈知夏拉着大哥就往国营饭店走去。 她特别想去现在的国营饭店里看看。 据说国营饭店的大包子和红烧肉都特别特别好吃,想想就流口水。 沈知夏:“一点了,大哥,我们先去国营饭店吃点东西吧。” 沈知冬:“夏夏,要不...要不...” 沈知夏:“......” 沈知夏:“不要!” 沈知夏:“我的好大哥,我们就去吧~我好饿呀~”说着还拍了拍身侧的小包。 看着大哥纠结的小表情,不用想她都知道他肯定是心疼钱了。 毕竟之前家里一分钱都要掰成两分,甚至三分钱用,突然让他去国营饭店花钱,心里或多或少都会有点不舍得。 但他们现在可是手握八千块巨款的“土豪”! 怎么能在乎这区区几块钱呢。 沈知夏对于钱的宗旨就是,想要学会赚钱,那必须得先学会花钱。 不会花钱的话,那就不会因为想要花钱,而产生努力赚钱的动力。 而且,她是真的想去吃大包子和红烧肉啊! 沈知夏不等他拒绝,拉着就他就继续往前面走去。 走了大概十分钟左右,终于到了国营饭店,她是真的饿的都快前胸贴后背了。 早上要出门赶车,况且才醒来,胃口也不太好,就吃了一小碗玉米碴子粥和一个鸡蛋。 肚子早就不听使唤的不停打鼓。 可能是由于已经过了饭点,现在坐在国营饭店里吃饭的只有少数五六个人。 她看到面对门口的地方有一个木制的柜台,柜台里边有一个服务员,正坐在那发着呆。 而靠柜台里边的墙上挂着一个小黑板,上面用白色的粉笔写着今日供应的菜品,红烧肉、土豆炖排骨、土豆丝、小青菜、鸡蛋汤、馒头、饺子、牛肉面、素面条... 哇~有红烧肉,一定要点一份尝尝。 “大哥,你想吃什么?”沈知夏抬起头问沈知冬。 “我要一碗素面条吧,小妹你点一点你喜欢吃的就好。” 沈知夏知道,自己的好大哥肯定是又在担心钱的问题。 于是自己朝着柜台里的服务员开口说道。 “您好,同志。我们要一份红烧肉、一份土豆炖排骨,然后再要一份饺子和一碗牛肉面。” 沈知冬:“夏夏,会不会有点太多了?” 沈知夏:“没事儿,吃不完我们打包。” 服务员闻声,抬眼望向了沈知夏。 “红烧肉一块八,三两肉票” “土豆炖排骨一块二,一两肉票” “饺子一块,二两粮票” “牛肉面八毛,三两粮票和一两肉票” “一共四块八毛钱,再五两肉票、五两粮票” 服务员朝着兄妹俩,不冷不热的报完价格。 沈知夏立马从“包里”,拿出钱和票放在了柜台上。 “找个位置坐吧,桌上有号码,叫到号了过来端菜。”她将点菜的小纸条送到后厨后,又继续发起了呆。 沈知夏没有理会服务员的冷淡。 虽然没有前世去饭店吃饭时候的服务员那么热情,但好歹人家也没有朝她翻白眼,还是知足吧。 拉着沈知冬找了个靠墙的位置,坐了下来。 沈知冬:“不愧是国营饭店,真贵啊~” 沈知冬:“就这么几个菜,就要这么多钱票。” 沈知夏:“没事儿,大哥,我们现在有钱。之后一定让你们想来就来。” 说完,抬了抬头,朝沈知冬露出一个得意的小表情。 很快,就叫到了他们桌上的号码,沈知冬起身去柜台,将饭菜端了过来。 “夏夏,快吃吧。”招呼完妹妹后,沈知冬端着面条呼噜噜的吃了起来,真香! 沈知夏看着眼前的菜,略微吃惊。 这份量也太大了吧! 幸好有大哥在,不然她真的要吃不完兜着走了。 夹了块红烧肉放进嘴里,入口即化。 啊,真美味~~~ 贵是贵了点,但味道真的没得说。 很快,两人就吃好了。 果然不出所料,桌上的饭菜都被大哥一扫而光。 兄妹俩脸上都尽是满足之感。 第16章 供销社,羊毛衫 吃饱喝足后,沈知夏找了个路人问到了供销社的位置后,拉着沈知冬就朝着供销社的方向走去。 她一是想看看现在供销社里有些什么,二是想给家里人都买点东西。 不过现在很多东西都买不了,毕竟大部分物品都需要票。 她在知道自己即将穿越后,在网上买了很多“古董票”,可奈何她暂时无法拿出来啊~ 无语望天~ 这个季节的岚城白天温度适中,大约十度左右,不算太冷。 但毕竟是北方,冬天应该是非常的寒冷。 得早点给家里人都多置办点过冬的物资,起码有衣服能够在冬天穿出门,不用一直窝在家里。 在现在这个年代,冬天几乎没有什么活可干。 家家户户囤好粮食、蔬菜和柴火之后,基本就都进入了猫冬的状态。 条件稍微好一点的,还能趁着没有下雪的时候,去镇上的供销社买点吃的。 有些条件不好的人家,基本上一个冬天都不出门,因为没有御寒的衣服穿。 虽然年尾的时候,村里或多或少会发点棉花票。 但顶了天了就那么半斤八两,根本不够一大家子用。 于是,一家人基本上都窝在炕上,等着天气转暖。 实在想要出门的话,就一件破棉袄,一家人轮流穿。 虽然空间里棉被、棉衣、毛线这类东西至少有上万件,但总得找点借口才能拿出来。 终于俩人到了供销社门口。 眼前的木制门上刷着墨绿色的油漆,木门上头的墙上刷着白色的墙漆,上面写的五个大字“人民供销社”,边上的红砖墙上则挂着“为人民服务”的字样。 进门后,沈知夏仔细打量起里面的摆放。 和国营饭店一样,同样是木头打造的柜台,不同的是木头底座上面镶嵌着很多块透明的玻璃,一格一格的划分了开来。 每个格子里面,都摆着不一样的东西。 搪瓷脸盆、碗筷、发带,甚至还有几款不同的手表,在旁边的副食品区还有各种各样的小吃食。 后面以及两侧的墙壁上用钉子固定了很多横条架子,上面摆放的东西五花八门。 有半导体、布匹、热水瓶,甚至还有台七寸的黑白电视机。 这应该是这家供销社的“镇店之宝”吧。 沈知夏看着笑了笑。 这电视机要是放后世,可是古董级别的存在。 以前在孤儿院的储物间里,也有一台黑白电视机,电视机的两边带着两个大大的旋钮。 他们总喜欢趁着大人不注意的时候,进去扭着玩~ 在柜台里面坐着一个营业员,不停的摆弄着手指甲,看到他们进来,也没有将眼睛从指甲上脱离开。 这态度倒是和国营饭店差不多。 店是不一样的店,“服务员”还是一样的“服务员”,这可能是这个时候的传统吧,沈知夏无奈的笑着摇了摇头。 “同志,麻烦你给我拿一斤大白兔,两斤江米条,再拿一罐麦乳精。”沈知夏自顾自报着自己需要的东西。 麦乳精原本想多买几罐,但想着空间里有,于是作罢。 到时候自己时不时偷偷的补充一点进去就好。 这都是她准备带回去给小侄子沈子墨这个小家伙的,今天出门的时候他还没有起床。 不过她可以想到的是,小家伙肯定又在家嘟起可以挂油壶的小嘴,十分不开心。 今天赚钱了,买点东西回去哄哄这个小崽子。 里面的营业员闻言,抬起了头。 看着沈知夏后愣了愣,小姑娘看起来虽然年龄不大,可买起东西来却毫不含糊。 身上穿着朴素的连衣裙,裙子明显被洗得有点发白,但好在衣服上没有补丁。 而她旁边的男人,长得瘦瘦高高,衣服明显经过各种缝补,尽管替他缝补衣服的人,手艺非常不错,而且还尽量用了颜色相近的布,让人在远处看不太出来有过拼接的痕迹。 可她作为供销社的老员工,每天见过的人没有一百也有八十,还是轻易的看了出来。 “同志,有没有什么东西是不需要票的?平常都是我娘到供销社买东西,我不太清楚。”沈知夏朝着营业员笑了笑。 这年代得罪谁都不能得罪供销社的售货员。 现在的售货员可都是吃的国家饭,大部分眼睛都长在头顶上。万一得罪了人家,朝你翻个大白眼,或是半天不搭理你,难受的还是自己。 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沈知夏继续朝她露出友好的微笑。 一旁的沈知冬听着沈知夏一口气要了这么多东西,忍不住偷偷拉了拉她的衣袖。 凑到沈知夏耳边,用只有他们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说:“夏夏,是不是买太多了?” 这些东西可得不少钱,而且还不管饱,加起来的钱,应该都能够买上十斤粗粮了。 “大哥,咱们现在可是有钱人了。”说着又象征性的拍了拍边上的小包包。 看来还是要尽快带家人多赚点钱,还是太穷了。 挣到钱了都还不舍得花。 “肥皂从海市来了,不用票。脸盆、牙膏、牙刷、毛巾这些都不用票...”接着又快速点了一些其他不要票的物品。 听完后,沈知夏买了几块肥皂,又给家里人每人都买了一个脸盆、一个牙刷和两条毛巾。 乡下人很多都不太注重卫生习惯,有的起床后不刷牙,有的一条毛巾擦遍全身。 甚至还有些更穷的人家,一条毛巾家里几个人共用,都碎成破布条了都不舍得扔。 呲呲呲... 听完沈知夏所需要的东西后,售货员暗暗咋舌,真是败家丫头,这家得有多少人啊,需要买这么多东西。 不过还是一一给她拿了出来。 又不花她的钱。 “一共六十七块三毛。” 沈知冬:“......” 不停的在心里安慰着自己,妹妹赚到钱了,妹妹开心就好。 我不心疼,我不在意,没事儿,应该买。 妹妹开心就好,妹妹高兴他也高兴。 实则听到价钱之后,心都在滴血,一下子花了城里人两三个月的工资...... 看了看柜台上的东西,沈知夏突然想到了什么,眼睛一亮。 伸手在小包掏了掏,佯作找东西状。 随后从包里拿出了一个小瓶子,递给了眼前的售货员。 “这位姐姐,我看你皮肤似乎有些干燥。这是我自己看着书上的配方,研究出来的面霜,对保湿非常有效,感兴趣的话,你可以试试。” 害怕她不相信,于是又接着说。 “不信你看看我的脸,是不是很水嫩?”说罢,还将脸朝柜台的方向伸了伸,靠近眼前的售货员。 对于眼前这个售货员,沈知夏生出了一些想要结交的心思。 虽然刚才她也在偷偷的打量着他们兄妹俩,但却并没有表现出丝毫的看不起。 对于她提出的问题,也都一一回答了,虽然态度也算不上热情。 最主要的是,她听说很多供销社的售货员手上都有一些“好东西”。 部分有余钱的售货员,就自己悄悄买回了家,有的则偷偷转卖给熟人。 “真的吗,那真的太谢谢你了。”她立马笑着将沈知夏手中的小瓶子接了过来。 她在看到沈知夏的第一眼就感到非常好奇,巴掌大的小脸白里透红,不仅看着很水润,而且非常富有弹性,让人想上前捏一捏她的小脸蛋。 “这位妹妹,我叫吕明月,你叫我明月姐就行。”虽然拿人家的东西很不好意思,但看着沈知夏的脸,她实在是无法将手中的小瓶子还回去。 “那行,明月姐你也可以叫我夏夏。” “夏夏妹妹,你稍稍过来一点。”人家都给了她这么好的东西,她也得回报一点才行,而且她觉得沈知夏也不是个差钱的主。 沈知夏往她那边移了移。 吕明月:“夏夏,你需不需要布?我这里有一批好东西,不需要票。虽然有点染色,但是不影响使用。” 吕明月:“原本我准备自己买回家去裁几件衣服,但我觉得你或许会需要...” 沈知夏听后,嘴角微微上翘,露出一抹甜甜的微笑:“需要的,我正愁过冬家里没有布票,不知道怎么办呢。” 随后,跟着吕明月去了供销社后面的仓库。 吕明月指着眼前的布对她说:“这些布虽然有些瑕疵,但是不太影响。” 沈知夏:“染色不碍事,乡下人,没那么讲究,避开一点主要位置就行。” 突然,她看到布料的旁边有几件上好的羊毛衫,立马拿起来,看了看。 沈知夏:“明月姐,这几件羊毛衫怎么没挂出去呢?” 吕明月望着她手里的羊毛衫,一阵发愁,叹了口气。 “哎,别说了,这几件衣服是我们经理从海市回来的时候,一起带回来的,不仅需要布票,还老贵老贵了。” “一直挂在外面没人买,就是后来不需要布票了,也一直没卖出去。” “而且经理也担心放在外面积灰,更加没人买,于是让我收到了仓库里。” 殊不知,沈知夏听到不需要布票之后,眼神亮了亮,太好了~ 沈知夏:“明月姐,多少钱一件?如果价格合适的话,我想给家里人都买一件,穿着应该很暖和。” 吕明月:“五十五一件,如果你能买那就太好了。” 听到价格后,沈知夏将羊毛衣和几匹染色的布都买了下来。 加上之前买的东西一起,将之前秦老给她的五百块钱,花得只剩下了二十多块钱。 东西打包好后,沈知冬自觉的将大件点的物品都扛在了身上,而沈知夏手中就提了两小兜吃食。 从供销社出来的沈知冬已经彻底从震惊转为了麻木。 一直不停的安慰自己,妹妹开心就好,妹妹高兴就好。 第17章 喜获工作 出了供销社后,沈知夏看了下时间,两点半。 距离回镇上的巴士还有一个半小时。 之前在去供销社的路上,他们有路过一家书店。 既然还有时间,那就去看看吧。 顺便去找找有没有传说中的那本“高考神书”——《数理化自学丛书》。 据说第一年高考的时候,大部分的题都来自于这本书。 她得提前准备一下,先让两个哥哥抽时间看看,到时候再劝说他们和她一起考大学。 沈知夏:“大哥,现在时间还早,我们再去一下那边的书店看看吧。” 沈知夏:“我想去看看有没有什么感兴趣的书。” 沈知冬:“夏夏想去的话,那我们就去吧。” 说完,他紧了紧身后背着的巨大包裹,迈步跟着沈知夏来到了书店。 才刚一进书店,一股熟悉的油墨气息扑面而来。 前世沈知夏就很喜欢看书。 她涉猎的范围非常广,压根不在乎是什么类型的书。 金融、物理、化学、医学、名著乃至言情小说、菜谱...都是她的心头爱。 “大哥,你也找找有没有你感兴趣的书。”说完后,立马走向了书架。 在外语书柜前,她拿了本俄语原文名著《安娜.卡列琳娜》,随意的翻了翻,又拿起了一本英语小说《简·爱》。 看到这本书的时候,她还稍微有些许惊讶,没想到竟然有这种“禁书”。 以前念初中的时候,她也看过这本书,不过是因为这本书是老师在暑假的时候给大家列的必看书单之一。 当时她就感到非常不解,为什么让初中生的年纪,去看这种“爱情小说”呢。 不是不提倡早恋吗? 幸好现在的人大多都不认识字,就算认识字的,外语也基本都是半桶水的层次,看这种原文书,几乎不可能。 不然,她怕这本书会颠覆她们的爱情观,哈哈,想想都觉得挺逗的。 柜台前的老板从他们兄妹俩一进来,就在默默的打量着这两个人。 因为小姑娘实在是长得太漂亮了!别说是岚城,就算之前在京市,他也没见过比她还漂亮的女孩子。 更何况她一进来,就走到了外语书柜前,拿着书看了十多分钟。 而对于一旁的沈知冬... 带着这么多东西进书店的,也算得上是头一号。 他移步走到了沈知夏的身边。 “小姑娘,你能看懂书上的文字?”老板微带试探性的问她。 “略懂一二。”沈知夏回答道。 “哦?”老板有稍许惊讶,毕竟这个女孩子看起来也才十六七岁的年纪,就算读书比较早,也顶多是个高中生。 没想到她竟然能看懂外语书,而且还是双语种。 “那你能帮我看一篇文章吗?”老板迅速回到柜台,在柜台下边的抽屉里翻出了两张积压已久的稿件。 他将手中的稿件递给了沈知夏,眼神中带着一丝期待。 沈知夏:“......” 这个老板...人家明明没有答应帮他看好不好... 虽然在心里吐槽,不过还是接过了老板手中的纸。 拿在手中看了看。 沈知夏:“......” 好家伙,“老熟人”啊。 这不是在九十年代后就被淘汰掉的感冒药的配方吗。 之前读大学的时候,看书看累了。 走到图书馆“积灰”的书架前,翻到过一些古早的、过时的资料,其中正有手中纸上的内容。 虽然心里吐槽,但她还是拿起纸,流畅的给老板翻译了起来。 也许在她看来,纸上的内容就是垃圾,但在这个年代,或许还能发挥一些作用,毕竟现在的医疗水平也不算发达,甚至连她心中的基础水平都还没达到。 一旁的老板随着沈知夏轻柔且不带停顿的声音,由开始的惊讶,慢慢地...慢慢地...嘴越张越大,最后大到足以吞下一整个苹果。 翻译完两张纸后,沈知夏随口说了句:“这个药不算太好,不过对于现在的技术来说,还算勉强能够接受。” “小姑娘,你懂药?”此刻老板对眼前的小姑娘已经感到非常叹服。 本来只是想试试她的外语水平,可是如果她还懂药的话,那真的是一个巨大的宝藏。 “懂一点点,但是不多。”沈知夏,没有说实话,还是谨慎为好。 听她这么说,老板也没有继续追问。 在这个人人自危的年代,每个人面对陌生人,哪怕是朋友,都会有所保留。 老板:“那你愿不愿意从事翻译工作呢?” 沈知夏:“我吗?” 沈知夏:“可是我在家还有事儿需要做,不能长时间离开家。” 虽然有个工作挺好,但是她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老板见沈知夏误会了,立马解释道:“不用,不用。你不用离开家,你可以将书带回家翻译好后,寄过来。” “翻译审核通过之后,你如果不方便过来,我们也可以将稿费给你寄过去。”老板好不容易发现一个这么优秀的人才,怎么可能轻易就放过呢,毕竟现在国家非常需要这种既能看懂外文,又能流畅的翻译出来,且翻译准确的人才。 沈知夏:“那有什么要求吗?” 老板:“当然是要越准确越好,酬劳也会根据你翻译的准确度来结算。” 老板:“同时也会根据翻译的书的长短和难易程度来进行计算。” 沈知夏:“那完全翻译好后是多少钱一本呢?” 老板:“现在平均是三百块钱左右一本,如果更精确,不需要修改的话,最高大概可以获得四百块钱左右。” 沈知夏听后觉得这或许是个非常不错的工作,翻译一本顶人家工厂里正式工一年的工资。 “只要英语吗?”沈知夏看到书架上还有其他语言类别的书。 “如果你能够翻译其他语言那是再好不过,法语、德语、西班牙语...这类的价格自然会高很多,不过这类语言的书暂时国家需要的不多。”老板看着沈知夏两眼冒着闪亮的星星,今天真幸运,找到了这么一个小天才。 不过高兴并没有冲昏沈知夏的头脑,她低声说道:“老板,我如果接下了翻译工作,不会...不会把我抓起来吧?” “绝对不会,这个你放心,我可以给你打包票!这个翻译工作是替国家干活,而且就是这个书店,那也是直接归国家管的。” “你要是担心的话,到时候可以给你办一张证明,但前提是需要你翻译的书得到了上面的认可。”老板不假思索的回答着她。 沈知夏:“那好吧,你给我拿几本吧,我拿回家。” 老板:“几本?你确定?” 要知道现在的翻译家翻译好一本书,快的都需要大半年,毕竟都是一些生僻理论。 不懂的人,可能完全不能连词成句,更别说翻译准确了。 沈知夏可不管那么多,就算她翻译不出来也没关系,她可是有空间作弊器,而且里面还有一台宝贵的电脑可以供她查找资料。 到时候动动小手指,敲敲字母,还怕区区小小的英文字母吗。 沈知夏:“确定!” 沈知夏:“我家在农村,来回也不太方便。” 看着她坚定的眼神,老板决定相信眼前的小姑娘,毕竟她今天让他感到非常吃惊。 说不定她能继续给他带来更大的惊喜也不一定,于是找了五本需要翻译的书递给她。 “你过来登记一下姓名和地址吧,方便到时候给你寄东西。” 老板带她来到柜台前,拿出纸笔递给她。 看着沈知夏笔下的字,老板不由对沈知夏又高看了几分。 老板:“沈知夏,不错,名字很好听。当然,字也写得非常好!” 沈知夏的字不太像一般女生写的那样轻柔娟秀,而是更加偏向男生写的一样。 遒劲有力,利落中透露出一丝洒脱随性,字里行间,很有一股别致的味道,一勾一画,清隽有力。 正所谓,字如其人。 沈知夏:“谢谢老板夸奖。”朝着老板露出一丝甜甜的微笑。 老板:“我叫曹星海,你叫我曹叔就好。” 沈知夏:“好的,曹叔。” 沈知夏看了看时间,离发车还剩下五十分钟,要抓紧时间了。 于是叫了叫正自己沉迷于书海中的大哥。 沈知夏:“大哥,你有选中的书吗?我们该走了。” 沈知冬听到妹妹叫自己的声音,拿着手中的书走了过来。 沈知冬:“我挑了这两本书。” 将手中的书放在了柜台上。 没想到大哥竟然对金融方向书感兴趣,或许以后让大哥去考个金融系也不错,毕竟到时候可是有一波金融狂潮,如果抓住机会的话,那就发财了。 沈知夏:“曹叔,您看一下这两本书多少钱。” 曹叔:“这两本书,就当作叔叔送给你的见面礼,你直接拿走吧。” 说着,便将书递给了沈知夏。 沈知夏也没有跟他客气,毕竟以后自己可能会给他带来更多的好处也不一定,于是拿着大哥挑好的两本书,还有需要翻译的书一起,离开了书店。 第18章 这么多钱? 从书店出来之后。 沈知夏和沈知冬朝着车站的方向,快步走去。 想着等下要继续忍受巴士和牛车的摧残,她顿时走出了战士即将奔赴战场的既视感。 终于在晚上七点的时候,两个人到了村口。 好在如今已是深秋,夜晚七点,天空早已一片黑暗。 只剩下零星的几户人家家中,透露出些许微光。 这个年代的乡下人,大多七八点就已经躺在了床上,准备进入梦乡。 毕竟白日的长时间劳作,加上食不果腹,况且夜间也没有什么其他娱乐活动。 有的家庭甚至一下工回来,简单收拾一下后,便立即躺上了床。 在还没有饿的太惨的时候睡着,这样不仅能忘记饥饿,而且可以省去一顿晚饭。 在寒冬时,家人也能多一点吃食。 而此时的老沈家便是那几户亮着微光的人家之一。 家里的其他人都焦急的等在了院子里,时不时伸出头望着村口的方向。 “夏夏她爹,你说夏夏和知冬都去了这么久了,该不会出什么事儿吧?”沈母伍秋兰担心的问着边上的老头子。 “瞎说什么!” “就去个城里而已,怎么可能出事儿!” 嘴上虽然若无其事,但却一把拉开院门,迈开腿就往朝村口快速走去。 “爹,等等我!我也一块儿去!”沈知秋也跟随着出了家门。 还没到村口的时候,俩人便遇上了正迎着黑夜,正朝家的方向往回赶的沈知夏和沈知冬兄妹俩。 “怎么买了这么多东西。”沈前进上前一把接过沈知夏手中的东西。 至于儿子... 这么大的个子,应该多锻炼锻炼。 沈知冬于是将大部分东西塞给了跟上来的沈知秋。 沈知秋:“......” 我做错了什么? 我是谁? 我为什么要跟着来? 沈知夏还没走进院门,就看到她娘将头都快伸出了矮墙外,不停的往外张望。 “娘,我回来啦~” “夏夏,你终于回来了,累了吧?担心死娘了!”沈母一见到沈知夏后,便迫不及待的赶忙上去迎接。 沈知夏:“别担心,娘。” 沈知夏:“不就去个岚城吗?丢不了,何况不是有大哥在吗。” 沈知夏:“不过我可不想再坐车了!可把我累死了。” 她挽着沈母的手,头蹭了蹭她的胳膊,朝她撒着娇。 “呸呸呸,小孩子家家的,说什么死不死的。”沈母朝着沈知夏嘴边的空气挥了挥。 沈母:“你这丫头,你知道村里有多少人,连村都没出去过吗,别说还能坐车去城里了。” 她望着闺女俏皮的小表情,慈爱的笑了笑。 沈知夏:“娘,我们先进屋吧,我买了可多东西了,嘻嘻。” 随后,走在后面的沈知冬兄弟俩也终于到了家。 沈母:“夏夏,快点先吃饭,娘给你留了炒鸡蛋。” 待两人囫囵吞枣般吃完饭后。 一家人围坐在饭桌边,盯着桌上一大堆的东西,眼睛都看直了。 “夏夏,这么多东西,得花不少钱吧?”沈母一边问着沈知夏,一边眼神不舍的一直盯着桌上的好东西。 “爹娘,你们猜猜今天我和大哥一共赚了多少钱。”沈知夏神秘兮兮的朝着一家人得意的扬了扬秀气的小脑袋。 沈前进:“五...五百?” 沈知夏:“不对,爹,你往高了猜。” 伍秋兰:“难道是一千?” 沈知夏:“都不对!” 她伸手将小包里的存折掏了出来,打开递给了伍秋兰。 随即又从包里面掏出一大堆零零碎碎的纸票,有十块的,有一块的,也有一毛的,全都一股脑堆在了桌上。 沈知夏:“今天我们将人参和灵芝一块卖了八千块钱。” 沈知夏:“存折上有七千五百块钱。” 沈知夏:“不过...剩下的五百块钱已经花的差不多了,还剩下这些。” 她有些不好意思的伸手指了指桌上那一小堆纸质钱票。 希望爹娘不会生气,毕竟她一个下午就花了大几百块钱。 要知道,几百块钱,别说在云平村,就是在镇上,哪怕是岚城,那都是一笔不小的钱。 她有些尴尬的挠了挠头。 除了沈知夏和沈知冬外。 其他人的眼睛都死死的盯着沈母手里的存折,眼睛都看直了。 更多的是被这么多钱给吓得不知所措。 毕竟家里现在的存款,应该都不到一百块。 “我滴个乖乖,八...八千块钱!” “我这辈子,还没见过这么多钱!” “夏夏她娘,快!给我看看!”说着,从沈母手上小心翼翼的拿过了存折,生怕弄坏了。 他轻轻的拿着存折仔细的翻看着。 “原来,存折长这样。” “我们家也有存折了,哈哈。” “爹,快给我也看看,我也没见过存折啥样呢!”沈知秋朝着存折的方向伸出了手。 “一边去!”沈父立马用力的将他的手拍开。 “你这粗手粗脚的,弄坏了怎么办!” 粗手粗脚的沈知秋,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后,又抬眼看了看亲爹的手... 这...不是差不多嘛... “夏夏,这两个玩意儿,这么值钱呢?”沈母伍秋兰还没从震惊中缓过神来。 沈知夏:“我们拿过去的人参已经一百五十年了,这可是不可多得的。” “娘,存折你收好,等开春了,就送子墨去学校念书。” 伍秋兰嘴唇哆嗦,双手止不住的颤抖:“夏夏,这钱你拿着,人参可是你找到的!” 沈前进:“对,你娘说的没错,夏夏,存折你收着!”于是将存折放在了沈知夏手中。 沈知夏望着沈父沈母,眼眶微微泛红:“爹娘,这些钱是咱们家一起的。” “之前哥哥们赚了钱,不都全部交给娘吗。” “所以我赚的钱,也要都交给娘。” 她将手中的存折郑重的放到了沈母手中。 “而且,我还在城里的书店接了一份翻译的工作” “以后我也是有工作的人了!” “我会给家里赚更多的钱!” 沈知夏觉得,对她来说,她的钱就是家里的钱。 她穿越过来,不就是为了让家里人都过上好日子吗。 如果仅仅只是自己过得好,那还有什么意思呢。 沈知夏:“我还给全家人都买了礼物哦。” 说罢,从桌上拿起一袋大白兔奶糖,递给了坐在边上,安安静静看着大人们说话的小侄子。 “哇~” “大白兔奶糖!” “谢谢小姑姑!” 沈子墨开心的接过小姑姑手中的奶糖。 从里面拿起一颗,小心翼翼的拨开糖纸后,将糖递到了沈知夏嘴边。 “小姑姑,你吃。” 沈知夏愣了愣,张嘴接过了他递过来的奶糖。 看着一家人都吃了自己的投喂的糖果后,他才继续拿出一颗糖,塞进了自己的嘴里。 沈知夏:“还有江米条和米饼,大嫂你先收着,等子墨想吃的时候,你就给他拿一点。” “这里还有一罐麦乳精,大嫂你每天早晚给子墨泡一杯,听说喝多了可以长高。” 大嫂陈秀萍:“小妹,还是你收着吧,子墨一个小孩子,哪需要吃这些好东西呢。” 她将东西往沈知夏那边推了推。 这些都是小妹赚钱买的,她怎么好意思收下呢。 沈知夏:“大嫂,你就收下吧,就一点小吃食而已。” 沈知夏:“不过可得每天控制量,也别多吃,不然吃多了就不想吃饭了。而且,小孩子吃多了糖对牙齿不好。” 随后又看着正将嘴巴塞得鼓鼓的沈子墨,摸了摸他的头,说道:“子墨,奶糖一天只能吃两颗哦。”火山文学 “好的,小姑姑,我保证不会多吃。”说着还将手举在耳边,做了个敬礼的模样。 一家人看着可爱的沈子墨,不由的都笑眯了眼。 “这些洗脸盆和牙刷一人一个。” “毛巾一人两条,牙膏和肥皂则放在洗脸间,剩下的娘你先收着。” 沈知夏一一分配着物品。 沈母:“夏夏,这每人一份,也太奢侈了吧。” 沈知夏知道沈母是舍不得钱,但是为了家里人的健康着想,个人用品还是分开比较好。 沈知夏:“娘,不浪费。” “我之前看到书上有写,最好不要共用洗漱用品,不然容易生病呢。” 沈母一听闺女说从书上看到的,随即认同的点了点头。 沈知夏:“娘,我还买了一些布,到时候您和嫂子一起给大家都做两套过冬的衣服吧。” “我还买了几件羊毛衫。” “爹娘,哥哥嫂子,你们自己选喜欢的颜色。” 大家看着桌上的羊毛衫,欣喜不已。 沈母立即拿起一件深枣红色的上身比划了一下。 沈母:“闺女,你说娘穿这件好看吗?会不会颜色太鲜艳了?” 沈知夏:“好看!娘穿上啊,肯定就像以前地主家的老太太一样。” 说着,朝着沈母笑了笑。 沈母脸色微红的拍了拍她。 “你这丫头,这话可不能在外面说啊!” 说着还警惕的看了看关着的大门。 沈知夏:“知道啦~” 沈知夏:“娘,剩下的东西你都收好吧,我去打水洗澡,然后睡觉了。” 说着轻轻打了个哈欠。 大家看着明显一脸倦意的沈知夏,都一一拿着自己的东西,回了房间。 第19章 再次上山,危险来临 从岚城回来后的沈知夏,彻彻底底的过上了咸鱼般的生活。 每天睡到自然醒。 吃完大嫂给她留的早饭后,拿出从曹叔那带回来的书,翻译几十页。 然后开始准备一家人的午饭。 吃完中饭后,回房睡一会儿午觉。 等醒来之后,给家里人煲一点甜汤,然后提着送到他们上工的地方,等他们吃完再回家。 回到家后,进空间里将已经种好的东西收一收,要不就窝在沙发上看看小说。 下午如果小萝卜头沈子墨在家的话,就陪他玩一会儿,教他认一认字。 毕竟明年春天,他就要成为一名光荣的小学生了。 这个年代,乡下有的小学没有设置学前班。 本来大家上学就已经七八岁,有的甚至更大,上学都已经十多岁了。 如果再读个学前班的话,那等到五年小学毕业之后,大一点的孩子都快到相看对象的年纪了。 到了家人快下工的时间,她就进厨房,准备做一家人的晚饭。 晚上又继续进空间,泡泡温泉,看看小说。 就这样,不知不觉的过了五天。 在家里的肉食都吃完之后,沈知夏终于觉得自己应该去山上走走,找借口再弄点肉回来。 她的餐桌宗旨就是,可以不吃肉,但是饭桌上不能没有肉! 光是看着桌上的肉,都感觉能吃的很香。 而且按照之前和宋敏约定的时间,后天他们就该带着小哲来家里开始第一次的治疗了。 于是第二天沈知夏起了一个大早,虽然她起来的时候,家里的其他人都已经去上工了。 匆匆吃完早餐后,换上了上次去山里穿的衣服,背着背篓朝着山上走去。 今天她打算去山里先挖点需要用上的药材。 空间的土地里虽然种植了很多药材,而且有些生长期短的,都已经成熟了,并且被她采摘好,收到了她前天用意念专门搭建的“库房”里。 但是她暂时还不敢拿出来使用,毕竟那些药材都是她用灵泉水浇灌出来的。 万一疗效太好的话,那就糟糕了。 可能别人看不出来,但是作为“人精”的秦老,定能发现其中的不同之处。 所以她还是谨慎为妙。 她可不想被当作精怪,带到实验室里解剖。 在元宝的配合下,没多久,沈知夏就挖了不少药材,像铁皮石斛、当归、党参、黄芪、枸杞...。 第20章 惊险,初相遇 “快点上树!”不远处的男人朝着沈知夏的方向,边跑边大声喊着。 她寻着声音的方向,望了过去。 两人四目相对。 沈知夏突然感觉心咯噔了一下,似乎有一颗种子在心里悄然发芽。 眼前的男人理着短短的寸头,身材挺拔,身高一米八五往上一点,如刀削雕刻般的脸上有着立体的五官,剑一般的眉毛斜斜飞入鬓角,幽暗深邃的眼神中带着一丝焦急,高挺的鼻梁下,薄唇紧抿。 沈知夏呆呆的愣在了原地。 她觉得自己曾经在梦中出现的人,或许应该就是这般英俊的模样。 她承认,看到他的那一刻,那颗沉寂了二十八年之久的心,终于开始跳动了。 男人迅速跑到了她的跟前。 看着眼前的女孩,眼神痴痴的望着他的脸。 虽然心中有点小窃喜,但现在不是高兴的时候,于是迅速出声,打断她痴迷的目光:“快爬到树上去!” 听到声音的沈知夏终于从男人的脸中晃过了神,“什么?爬到树上去?可我不会爬树啊!” 男人无奈的望着眼前到他下巴的女孩,眼中带着未曾发现的宠溺:“你先踩着我的肩膀,然后扶着树杆爬上去。” 随即男人高大的身躯迅速下蹲。 看到此般情况的沈知夏也没有丝毫犹豫,迅速抬脚踩在了他宽厚的肩膀上。 “手扶着树,抓稳了,我要站起来了。”他双手握住沈知夏纤细的脚踝,弯曲的膝盖慢慢伸直。 “啊!好高!”沈知夏尖叫了一下,她有轻微的恐高症。 男人一米八五以上的身高,加上她自身一米六八,此刻她的视线已经达到了三米多的高度。 “你用手抓住上面的树杈,抬脚踩到中心的树干上,慢慢往上挪,然后抱紧树干别动!” “一定要抱紧知道吗!”他不放心的继续强调道。 “好的!我会抱紧的!”沈知夏双腿略微哆嗦,颤抖着声音回答道。 啊! 苍天呐! 这该死的野猪! 为什么要在她遇到心仪对象的时候出现! 还让人家看到她这么怂,这么不勇敢的一面。 她天才美少女的形象就快要消失殆尽了! 待沈知夏终于爬上树后,野猪“哼哧、哼哧”的声音也越来越近。 不一会儿,野猪庞大的身躯便出现在了两人的视线之中。 男人没有轻举妄动,毕竟眼前的是一只完全不可控,且体型非常庞大的野生动物。 他拿起之前放在地上的柴刀,作攻击状。 然而野猪也早就发现了二人的存在,拖着庞大的身子朝着男人的方向冲了过来。 男人也随即挥舞着长长的砍刀,一刀劈了下去。 咚! 一声金属碰到硬块的声音响起,一刀竟然只是浅浅的嵌入了它的头部。 他立马用力的将柴刀抽了出来。 “嗷!” “嗷嗷!!” 野猪发出痛苦的嚎叫声,随即双眼泛红,眼露凶光,露出长长的獠牙,朝着男人攻击而去。 见状,他迅速往一边闪开,继续拿起手中的刀,向着野猪的脖子,再次砍了上去。 只听见砰的一声,沈知夏感觉脚下的树颤动了一下。 看到野猪脖子处有鲜血喷涌而出,几秒后,倒在了地上。 眼睛血红的望着男人的方向,哼哼了几下后,彻底断了气。 “呼~” “呼~” 二人同时发乎一声长长的叹息,眼睛望着对方的方向,相视一笑。 男人上前用脚轻轻的踢了一下野猪的身躯,发现它一动不动之后,确定野猪已经彻底死掉了,顿时松了一口气。 朝着树上的沈知夏说道:“下来吧,我们要快点下山了,不然等下浓重的血腥味将其他的野兽吸引过来就糟糕了。” 他在树下静静地看着树上的沈知夏,没有其他的动作。 沈知夏看着他一动不动,顿时感觉一阵无语。 小说里的男主角,不都应该说,你别动,我抱你下来吗? 怎么到她这,就这么不一样呢? “我...我怕高...下不来。”沈知夏声音带着怯懦,一双乌黑发亮的眼睛,无辜的望着他。 她刚才抱着树慢慢的往上挪动,已经比之前上来的地方,要高了将近一米左右的距离。 四米多的高度,让她双腿不住的打颤。 男人挠了挠头。 突然像是做了个重大决定一般,蹭蹭两下,爬上了树。 看着眼前与自己一拳之隔的男人,沈知夏不自觉的脸慢慢变红。 她可是二十八年,母胎单身。 连男人的手都没有牵过。 只见他手扶树干,蹲下了身。 “你上来吧,我带你下去。” 他拍了拍自己宽厚的背部。 沈知夏犹豫了片刻后,身体前倾,趴在了他踏实的背上,双手搭在他的肩膀上,迅速收紧。 哇! 好害羞,脸红红。 沈知夏内心的小人既害羞,又感到一丝窃喜。 感受到深后的温热,男人双手抓住她腿弯处,向前两步,纵身跳下了树。 身后女孩胸前凸起的柔软,让眼前的刚硬男子,耳尖微微泛起了丝丝不自然的红色。 落地后,他迅速将沈知夏放了下来。 “抱歉,刚略有得罪,请你不要见怪。” “没事。” 两人都不自然的低下了头。 “你” “你” 同时出声的两人,顿时相视一笑,脸色泛红。 “你先说吧。”男人朝着沈知夏,抬了抬手,示意她先说。 “我是沈知夏,谢谢你今天救了我。” “我知道你...你无需客气。” “我叫余向森,是一名军人,今年二十六岁...” “噗嗤” 沈知夏顿时笑出了声。 这哪是自我介绍。 分明就是相亲前奏曲吗~ 余向森呆呆的望着眼前笑颜如画的美丽女子,古铜色的皮肤下泛着一丝别扭的红色。 他当然知道她叫沈知夏! 他觉得至少在云平村,应该没有人不知道老沈家唯一的小闺女沈知夏了吧。 而且,他相信村里大部分未婚的男人,应该都想娶眼前这个娇艳如花,却又清纯可人的美丽女子为妻。 她就像是大家心中的白月光一般的存在。 美丽却也与乡下男子存在着距离。 因此大家顶多是在远处偷偷的看一看,却也没有人去打破这样的美好。 毕竟,只要她没有相看人家,那所有人心中都能留一个美好的念想。 沈知夏看着地上已经死去的野猪问道:“余大哥,这个野猪怎么办呢?” 余向森也将目光转移到了地上那只脖子不停往外冒着鲜血的野猪身上。 只见他没有说话,看着它陷入深思。 这头野猪保守估计,应该至少有四百斤,甚至还要往上,已经不是普通男人能够一个人承受住的重量。 虽然他可以将它藏好,晚上叫几个哥哥一起来将它偷偷运下山。 但又担心野猪原本腥臭的味道和大量鲜血的气味会将一些大型动物给引来。 而且这里并没有完全进入到石头山的深处,还仅仅只是处于中围的位置,万一那些野兽顺着野猪被拖行的血迹,一路往下,到了村里,那产生的后果不是他们两个人能够承受的。 沈知夏看着他纠结的表情,又看了看地上的野猪,她的心在默默的滴着血。 哎! 明明有空间,却无法用。 到手的野猪肉... 就要这么离她远去了... 不过无伤大雅,她空间的肉,多的估计可以供全村人吃个大几年了。 墨了片刻后,余先森开口道:“我觉得为了保险起见,我们先下山去村里叫几个人,大家一起将野猪拉下去吧。” “不过...这野猪肉,可能就得村里人一起分了。” 毕竟这个年代,山里的东西,基本还是属于村里所有。 虽然平常砍砍柴、挖挖野菜,或者是打一点小型的肉食,一般不会太管。 但如果是这么大的野猪,那可就事关重大了。 特别是在大家平常极少能够吃到肉的基础上,要是被发现私藏一头野猪,那肯定会引起整个村全部村民的讨伐。 沈知夏:“没事的,余大哥。这头野猪是你打的,你做决定就好。” 沈知夏朝他笑了笑。 第21章 分猪肉 余向森:“走吧,我先送你回家,然后再叫几个人上来一起将野猪抬下去。” 说完后,一把拿起她的背篓,背在了自己的背上。 余向森:“你走前面吧,我跟在你后面,这样比较安全。” 沈知夏点了点头,随即朝着下山的方向走去。 余向森望着前面正往山下走的小姑娘,内心感到无比雀跃,虽然这不是他第一次和她说话。 但在她的记忆里,应该认为是第一次吧。 这样也好。 他望着前面逐渐走远的身影,摇了摇头,无奈的笑了一下,随即迈开大长腿,跟了上去。 两人就这样保持着两米左右的距离,一前一后,一路无话。 快到山脚的时候,余向森叫住的前面的沈知夏。 “我就不送你到家门口了,万一被村里人看到不好。” “你先自己回家吧。”说完,将背上的背篓递给了沈知夏。 突然,他似乎又想了什么,于是开口说道:“你以后不要再一个人上山了,今天要不是我在,指不定要发生什么。” 沈知夏看着他严肃的面容,忍不住在心里偷偷吐槽。 要不是有你在,我肯定早就躲进空间了... “回家吧,小心一点儿。”说完便转身朝着大家上工的地方快步走去。 回到家的沈知夏,见家里没人。 于是从空间将今天抓的两只大兔子拿了出来,还拿了几只鸡和一些野鸡蛋,再将找到的一些调味料和摘的野生菌菇都放进了厨房里。 最近的吃食应该都不用愁了。 另一边的余向森也已经叫了几个村里的汉子,拿着绳子和扁担上了山。 ~~~ “听说了吗?余家那个当兵的三小子去山上,抓到了一头野猪!” “什么?野猪?” “谁?谁抓到野猪了?” 听到声音,原本在地里干农活的人,顿时扔下手中的农具,朝着八卦发源地聚集了起来。 不一会儿,在远处的人也听到了消息,都拔腿朝着这边赶了过来。 “野猪?” “谁打到野猪了?” “据说余家的三小子去上山打猎,打了一头老大不小的野猪!现在他们去山上抬野猪去了。” “哇~” “有肉吃咯,有肉吃咯。” 边上的小孩子听到有野猪,连忙高兴的跳了起来。 不到半小时,云平村的村民,除了躺在家里无法动弹的以外,几乎所有人都知道了余向森打到一头野猪的消息。 村里就好像过年一样,所有人都沸腾了起来! 而听到余向森打到野猪的余家人,脸上都透露出既高兴又骄傲的神情。 “大富啊,你这儿子可养的真好啊!” “就是啊,连野猪都打的到。” “当兵的就是不一样!” 余向森的老爹余大富听着村民们一句句恭维的话,顿时感觉心里十分得意。 那可不,我余大富的种能不厉害吗! 不过嘴上却说着:“哪有,哪有,没有你们说的这么厉害,哈哈。” 尽管内心无比激动,但脸上却丝毫没有显露出来。 不一会儿,村里的喇叭就响起了村长沈爱国的声音。 “喂,喂,能听到吗?” “咳~每家每户派一个代表,拿上盆到晒谷坪来分肉。” 听到喇叭里村长的声音后,不一会儿,原本都聚集在田里的村民,哗的一下子四散了开来,一个个都提腿飞奔往家里跑去。 有的脚程慢的,马上大声喊着自己家的小子,快点回家里拿盆。 这能不快点吗! 慢了就意味着没有好位置的肉可以选了! 如果排在前面,还能选肥油多的部位,榨出来的油,足够家里人吃上几个月了。 想到这,大家的脚步又变得更快了一些。 不到五分钟,晒谷坪就站满了前来领肉的村民。 “排好队!排好队!” “每家每户派一个代表排队就行了!” “喂!狗娃子,别插队!” 村长沈爱国扯着嗓子,朝着正在排队的村民们大喊着。火山文学 第22章 提议建房 在家的沈知夏并不知道晒谷场的情况。 此时她正在厨房做着一家人的晚饭。 至于村里分肉,她并没有特别大的兴趣,而且她总觉得野猪没有饲养的猪好吃。 味道大还不说,肉还特别柴。 经过这几天做饭的经验,她对于农村的柴火灶已经有些熟悉了,虽然还不能轻松的做到控制火的大小,但至少不会出现像原主那样烟雾弥漫的现象。 她原本想将今天下午抓的野兔杀一只晚上吃,但看着还未经处理,仍然活蹦乱跳的小兔子,还是选择了放下。 这么残忍的事情,还是交给她的好二哥来干吧。 她从空间拿了一只买的时候就已经处理好了的鸡,准备做一个松茸炒鸡肉。 先将鸡剁成小块,又切了一些葱姜蒜备用,想着炒鸡肉放点辣椒更香,于是从空间里拿了几个干红辣椒。 随后又在炒菜的大锅里加上水,将切好的鸡块放进清水中,扔上一点切好的葱段和姜片,又放了些料酒进去去腥。 等鸡肉焯好水后,捞出控干。 然后,沈知夏拿了一些今天摘的黑松茸,清洗干净后切片,准备等下和鸡肉一块爆炒。 热锅下油,倒入控干了水的鸡肉,快速翻炒,加入了一些空间的调料,翻炒均匀。 虽然今天去山上摘了很多可以用的香料,但是那些都还是调味料最原始的状态,还需要将它们进行加工处理才行。 鸡肉炒到七成熟后,加入处理好的松茸。 原本沈知夏想将拿出来的辣椒段都放进锅里,但突然想到,家里还有沈子墨这个小萝卜头,最后只拿了三个放进了锅里。 鸡肉炒松茸出锅后,她又快速的做了一道凉拌黄瓜和一个鸡蛋汤。 主食就热一下中午大嫂做的二合面馒头吧。 虽然在沈知夏的心中,更想将家里那一点点白米饭给煮了,但怕他们都心疼的吃不下饭,于是作罢。 只好等下次自己去了镇上,拿一些空间的大米出来。 “小姑姑,我们回来啦,还有一块很大的肉肉哦~” 在厨房的沈知夏忽然听到沈子墨的声音从外边传来,看来已经分完肉了。 于是端着做好的菜,朝着大厅走去。 “子墨回来啦,快洗洗手,准备吃饭啦。” “今天小姑姑做了超级好吃的鸡肉哦。” 沈知夏看着沈子墨浑身上下脏兮兮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也参加了下午的劳作呢。 听到沈知夏说做了好吃的鸡肉,沈子墨不由的伸出小舌头,舔了舔嘴巴。 快速跑到水缸那,在手上抹上香皂,用力揉搓。 小姑姑可不喜欢脏兮兮的小孩子。 想到这,他揉搓的力度又加大了一点点。 没过多久,家里的其他人都陆陆续续的回到了家。 “爹娘,洗洗手准备吃饭了。”沈知夏招呼着正走进门的沈父沈母。 “夏夏,辛苦你了,都是我不好,爱凑热闹,让你一个人在家里做全家人的晚饭。”走在沈母后面的大嫂陈秀萍,在听到沈知夏已经做好晚饭后,感到一丝内疚。 “多大的事儿,不就做一顿晚饭吗。” “以前都是大嫂你一个人上工回来做全家人的饭菜,今天你就当休息休息,坐下吃饭就可以了。”她朝着陈秀萍善意的笑了笑。 她这个大嫂,也是个爱操心的性子。 什么事情都抢着做,生怕自己比别人少做了一点。 很快,洗好手的一家人陆陆续续上了桌。 桌上的菜虽然只有简单的三个,但是中间的那一盆大大的鸡肉炒松茸,让大家不禁看着咽了咽口水。 而且今天这个菜,似乎看着比以前吃的更有食欲。 “大家都愣着干嘛,吃吧。”沈知夏看大家都盯着眼前的菜,连她爹沈前进都没有动筷。 “好好好,大家吃吧。”沈前进将筷子伸进盆里,夹了一块松茸放进了嘴里。 大家看到他动筷子之后,快速朝着鸡肉发动。 “小妹,今天的鸡肉感觉比之前吃的更好吃呢。”沈知秋吃着嘴里的鸡肉,好奇的问着沈知夏。 之前明明小妹也炒过鸡肉,但明显跟今天的没法比。 今天的香味更加浓郁,鸡肉入口回味无穷,味道十分鲜美,富有嚼劲。 沈知夏望着吃的满嘴流油的沈知秋说道:“那当然啦,今天的菜里我加了很多我在山上发现的可食用的香料,而且黑松茸本身就有提鲜的效果,和鸡肉一起炒,自然比之前简单的油和盐来得好吃。” “大嫂,这些调味料等都处理好后,我教你怎么用,到时候你炒菜的时候就放一点,肯定让你的厨艺比之前提升不少。” “行,改天你做饭的时候我在边上学学。”陈秀萍开心的笑着说。 随后,一大盆鸡肉,连带那份拍黄瓜和鸡蛋汤,都被全家人吃了个精光。 自从沈知夏开始接手做饭后,家里的饭菜水平,不知道相较之前提升了多少倍。 反正每次吃完,全家人都带着心满意足的笑容。 这日子过得实在是太幸福了。 “哎,这要是以后小妹结婚了可怎么办啊!我是不是就吃不到这么好吃的菜了。”沈知秋一边揉着吃撑的肚子,一边发出感叹。 沈知夏好笑的望着他,这个二哥,可真是个妥妥的吃货。 当后来沈知夏将空间的零食拿给沈知秋吃过后,这个二哥便时不时的出现在她跟前。 经常厚着脸皮缠着她,让她给他做好吃的。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饭后,吃饱喝足的一家人,正坐在客厅里休息。 就在这时,沈知夏突然开口。 沈知夏:“爹娘,咱们盖个新房子吧。” 听完沈知夏的话,一家人感到非常诧异。 大家长沈前进喝了口手边的粗茶,问道:“夏夏,怎么突然想起要盖房子呢?” 沈知夏:“爹,咱们家现在的房子还是爷爷当时在的时候建的,老旧的黄茅草土胚,每天躺在床上还要担心土灰掉到头上。而且,下雨的时候,不仅外面下大雨,屋内还时不时来一阵小雨。” 沈知夏停顿了一下,看了眼其他人,继续说。 “而且你想想啊爹,二哥现在还没成家,还可以勉强睡在杂物房,这要是以后结婚了,怎么会有姑娘愿意跟着一起睡在杂物房呢。” “况且现在子墨也已经六岁,明年就要上小学了,现在还和爹娘睡在一起。” “而且...爹娘,你们难道就不想要一个软乎乎的小孙女吗?” 沈知夏面带笑意的看了眼旁边的大哥大嫂。 只见大嫂陈秀萍在听到她的话之后,脸突然蹭的一下变得通红。 嗔怪的回看了一眼沈知夏。 沈知夏:“今天正好赚到了钱,刚好可以拿出一点来重新盖个大房子。好不好嘛,爹~” 沈知夏忽而起身上前抱住她爹沈前进的胳膊,撒娇道。 现在家里虽然勉强算是有四间房,但自家二哥的那间是一个小小的杂物间改造的,里面除了简单的一张床外,边上还堆放了很多杂物。 而大哥大嫂一直都是带着子墨一块睡。 但毕竟是年轻夫妻,晚上难免会有一些想法,孩子逐渐大了,万一大晚上的醒了,那也实在是过于尴尬。 一旁的大家长沈前进听了闺女说的话之后,感觉在理。 在心里粗略估计了一下房子的费用,于是点了点头说道:“那就盖吧!” 沈前进的内心其实非常的激动,要建新房了,能不激动吗。 这年头,建房子可是件顶了天的大事情! “明天我去村长家问问,看能不能将旁边的地也划分给咱们家。” 沈知夏看着她爹已经做好了建房的决定,于是又出口说道:“爹,要不明天让大哥去镇上找一下有没有会建房子的人,顺便再问问砖瓦的情况吧。既然都已经决定盖房子了,那我们就一次性到位,直接盖一个大大的砖瓦房。可以住好几十年呢。” 建房毕竟是难得的一件事情,还是不要再自己打土胚为好,不然住不了几年,又要担心房子破损的问题。 一旁在边上静静地听着父女俩的话的沈母伍秋兰,在听到闺女说要建一个砖瓦房后,立马开口说道:“这建一个砖瓦房,可得不老少钱吧?” 放眼望去,现在云平村只有村长一家是砖瓦房,其他人家都是跟他们老沈家一样,住的土胚房。 其实他们家的住房条件已经算是非常宽松了,毕竟有的人多的家庭,几对夫妻一起挤在一个大炕上的都大有人在。火山文学 沈知夏:“娘,咱们现在可是有大几千块钱呢,拿个两千块钱,应该完全足够了。” “而且,我也有一份翻译的工作,也能够赚到钱。娘你放心,你闺女我以后肯定让你住上城里的房子。” 沈知夏总感觉自己忘记了什么一样。 城里。 对!城里! 于是马上开口说道:“差点忘记了,后天城里会有人过来找我治病,到时候还要辛苦娘和大嫂,帮忙一起招待一下。” 沈母:“治病?找你治病吗?夏夏,你什么时候会医术了?” 沈前进也一脸疑惑的看着闺女。 沈知冬:“爹娘,你们不知道,夏夏可厉害了。那天连秦仁堂,人家大夫都没办法的病人,小妹上去没两下就给人家治好了......” 大哥沈知冬激动的向家人说着那天在秦仁堂的情况,这么好的事情应该跟家里人分享才对。 沈母听着大儿子的话,感觉不可思议,她怎么就不知道自己的闺女有这么大的本事呢。 沈知夏看着一家人都眼神热切的盯着她,感觉到些许害羞。 但好在,原主虽然干了一些糊涂事,可不得不说,在这个年代也确实勉强算得上是个学霸。 沈知夏:“我之前在学校的时候,有借了一些医学方面的书看。看得多了,自然就懂了一点东西。一般的小病小痛,还是没有太大的问题。” 沈知夏不得不立即出声解答家人的疑惑,不然她估计,他们的视线都能将她整个人看穿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