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辉林禾空竹笙笙》 1穿越重生 河边,几个婶子聚在一块儿洗衣服,人多了,少不得就有些八卦。 “长辉家的今天又没出门啊?” “可不,这都回来十天了,就连洗衣服,都是长辉挑了水回去,明明那么大一条河呢,愣是没见她出来过。” “要命哦,长辉怎么领了那么个懒的媳妇回来,这要是搁我家,早就被公婆打死了。” “谁知道那是怎么回事,你看那小身段儿没有,根本就没生过孩子,要我说,还是长辉家三个孩子可怜,也不知道亲娘怎么样了。” “不是吧?你是说那懒婆娘是外头的?那,那长辉媳妇是谁?三娃还那么小呢。” “那我咋知道,你看李长辉那……” 有人拍了一下说话那大姐的胳膊,几人瞬间安静下来,看向不远处过来那人,脸上都有一丝惶恐不安。 一个男人,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 挑着水桶,背着脏衣服,拿着棒槌,大步走来,路过几位大姐婶子身边时,也只是淡淡的扫了她们一眼。 也就是这一眼,让刚才还热络八卦的几位大姐,瞬间亚了声音,有那胆子小的,甚至还直接瑟缩了一下,不敢多言。 这就是大家口中的李长辉,参军十年,十天前带着媳妇孩子回来,七天前跟爹娘分家,带着三个儿子和媳妇单独出来住了。 可能是当兵久了,身上沾染了煞气,就是小时看着他长大的那些人,再看到他,也依旧心里发怵。 尤其是这李长辉现在少言少语不说,还冷淡冷漠得很,连自己爹娘都不敢跟他多说话,更何况旁人了。 那冷冷的眼神扫过来,就好像一下子冰水侵骨,说是冷彻心扉也不为过。 原本热火朝天的河边,因为李长辉的到来,瞬间熄了火,几乎没人说话,甚至连侧头多看一眼都是不敢的。 至于议论? 原就是只敢背地里嘀咕几句,哪怕她们十分看不上李长辉那媳妇,也不敢当着面多说一句。 哪怕李长辉其实并没有跟村里人有过什么冲突。 而原来的话题中心,李长辉却只是找了个位置继续洗衣服,即便刚才那些议论,他其实都听到了。 但是并没有放在心上。 此时才三月,清晨河边的水很凉,李长辉手脚麻利的洗着他和三个儿子换下来的衣服,没多久,儿子就来叫他回家吃饭了。 端着洗好的衣服,经过还在洗衣服的几个婶子身旁,也是目不斜视,自然也就没看到,当他走后,那几位婶子送了一口气的模样。 回去的路上,正好碰到一个年轻人挑着粪桶,看到李长辉,忙道:“长辉哥,我爹让你高粱下种后,可以到我家挑粪浇地,你们刚搬家,茅坑里只有屋檐水,浇地没什么用。” 李长辉微微惊讶,不过还是点点头:“多谢。” 年轻人干笑几声:“没事没事,长辉哥你忙,我先走了哈。” 说完挑着粪通跑得飞快,好像背后有鬼在撵他一样。 李长辉一只手摸摸脸上的刀疤,即便过去半年了,这道疤依旧没有半点好转,甚至还微微发黑,更显得吓人。 面无表情的时候还好,但不管是说话还是做什么表情,这道疤都会变得非常狰狞可怕,就连他自己,也用了好长时间才习惯它的存在。 倒是家里那位…… 唯一一个完全不害怕的,居然是一个他从镇上买回来,帮忙做饭的女孩子。 毕竟,就连两个儿子,在刚看到他的时候,也是不敢靠近,就分家之后,才慢慢接受自己这个吓人的爹爹。 摇摇头,没再多想,示意儿子跟上,时间不早了,吃了早饭,还要干活呢。 屋外传来孩子哇哇的哭声,林禾翻了个身,回笼觉也睡不了了,掀开被子爬起来,推开木门。 院子里,一个四五岁的男娃,抱着一个小奶娃,正像模像样的哄着呢,可惜效果不佳。 林禾:“把孩子给我。” 男娃顿时脸上一喜,连忙把奶娃给林禾抱了过来,眨巴着两只黢黑的大眼睛:“娘,弟弟怎么了,怎么总也哄不好?” 林禾直接翻了个大白眼,没理男娃,只是摸**娃的屁股,尿布还是干的,可能是饿了,便去厨房端了早上特意炖得稀烂的米粥。 奶娃已经六七个月了,可以吃软乎的粥,也算是好养活。 果然,盛着食物的小勺子刚喂到嘴边,奶娃也不哭了,连忙张大嘴巴,吧唧吧唧吃得喷香。 男娃也不介意林禾的无视,屁颠屁颠的跟到厨房,看到弟弟不哭了,瞬间眉开眼笑。 “娘,你好厉害,我都不知道弟弟原来是饿了。” 男娃叫的响亮轻快,林禾却是别扭又无语。 无痛当妈,以前网络上最流行的一句话,没想到居然让她给实现了。 她不是这俩娃的亲娘,她是他们爹买回来的。 上辈子,她在末世混了两年,最后死在了丧尸的爪牙之下,明明还清晰的记得被啃食的疼痛,结果下一秒,就发现自己在被‘合法交易’。 这个身体跟她一样,也叫林禾,只有十五岁,而且跟她十五岁的时候,也长得非常非常像——只是太瘦了。 又黑又瘦,脸色蜡黄,好像随时要死掉一样。 第一次从水里看到自己倒影的时候,饶是连丧尸都不怕的林禾,也被吓了一跳。 原主是一个很普通的乡下女孩,家里穷,爹娘决定卖了女儿,给儿子讨媳妇。 正好被这俩娃的爹碰到了,知道原主会做饭洗衣干家务,地里活儿也啥都会,就买回来了。 可能是为了省粮食,原主从决定被卖掉的时候,爹娘就不给她饭吃了,加上在家里被压榨得厉害,整整三天没卖出去,然后就饿死了。 林禾就是在那会儿穿越过来的,顺便也融合了原主的记忆,所以才知道这么多。 恰好在穿过来的时候,看到抱着奶娃娃在集市上闲逛的李长辉,她出于好奇,多看了几眼,李长辉也发现了,就把她买下来了。 李长辉倒是个好人,买来之后就带她去吃了一碗馄饨,然后认真的交代她。 “你叫林禾是吧,以后我就叫你小禾,你放心,我只是需要一个人帮我煮饭,照顾孩子,其他的都不需要你做。” “为了你以后生活方便,跟我回去后,我会跟其他人说,你是我媳妇,这样在村里也不会被人欺负,不过你放心,我不会对你做什么的。” “以后你就是我孩子们的娘,只要我有一口饭吃,就不会饿了你,可好?” 李长辉自然看得出来,林禾是长期挨饿,又被爹娘不喜,受苦遭罪不少。 不挨饿,不受欺负,绝对是一件非常有诱惑力的事情。 当然,对在末世混了两年,每天都不知道还有没有明天,经常因为找不到食物而挨饿的林禾来说,同样如此。 所以当时林禾就非常干脆的,跟李长辉回来了。 嗯,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她已经被李长辉买了,自己身上没有银钱,没有路引,甚至连证明自己身份的东西都没有。 在这个据说才刚刚安定下来的朝廷,要是被人抓住的话,下场可能不会太好,被当成敌国探子也是有可能的,所以乱跑怕是只有死路一条。 这点自知之明,林禾还是有的。 于是她就跟着李长辉回来了,回了这个叫做乡安村的小村子。 嗯,貌似距离原主以前的村子,也不是很远的样子。 不过那都不重要了,原主死了不说,本身也是被彻底卖掉了的,貌似价格还不低,物超所值的那种。 原主爹娘那边是不会跟她联系了,也没资格没理由联系,她现在就一个身份——乡安村李长辉的新媳妇。 要说这李长辉,也是个厉害的,十五岁参军,期间回来了两趟,一趟送一个儿子回来,面前这个男娃就是老二。 第三次回来,就带着她和一个刚半岁的奶娃娃。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李长辉带回来的这个小媳妇,明显就是还没生养过的,不可能是三个娃的亲娘。 而李长辉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给了爹娘一笔银子,然后从自己老娘家里,接了两个儿子出来,带着小儿子和新媳妇,搬到以前的旧房子住了。 美名其曰,自己打仗杀了太多人,身上煞气重,怕惊了家里的老人小孩。 叫林禾来看,还不如说李长辉单纯不想跟老娘他们住在一起,找了个由头分家,还是让人不能反驳的理由。 毕竟,就这几天来看,李长辉,好像确实让人比较,嗯,害怕? 至少村里的大姑娘小媳妇,包括一些小孩子,看到李长辉,那都是直接绕道走的。 “狗蛋,娘,弟弟,我们回来啦。” 一个高兴雀跃的大嗓门从外面传来,男孩,嗯,也就是狗蛋,连忙激动的跑出去。 “大哥,爹,你们回来啦,娘做好饭了,在喂弟弟吃饭呢。” 林禾一抬头,就看到一大一小两个人回来了,小的那个是李长辉大儿子,叫狗剩,今年七岁,狗蛋的哥哥。 大的那个身材高大,宽肩窄腰,大长腿,身材挺拔,哪怕穿着粗布麻衣,背着背篓,挑着水桶,也依旧气质出众。 不愧是参军十年,还能平安回来的人,林禾心里嘀咕着,这李长辉怕是在军队还混了个不小的职位,不然普通的大头兵,怕是养不出这样的气质。 只是不知道是为什么解甲归田了。 再往上,本应该是浓眉大眼的英俊脸庞,却从眉尾到下巴,一条手指宽的乌黑伤疤,十分狰狞可怖,好像一条巨大的蜈蚣。 当时也就是因为这道疤,加上他还温柔的抱着个奶娃娃,感觉十分违和,又好像很理所当然,才惹得她多看了几眼。 2只因为在人群多看了一眼 林禾只是朝李长辉点点头,算是打了招呼,然后继续给孩子喂饭,小家伙似乎很喜欢她,不管哭闹得多厉害,只要被她抱着,立刻就不哭了。 李长辉倒是不介意林禾的冷淡,这丫头从买回来,就没热络过,他倒也能理解。 毕竟被自己爹娘卖掉,为了省几口粮,几天都不给饭吃,这搁谁也会不高兴。 不过看到林禾面上冷淡,喂孩子倒是温柔细心,眼中也是闪过一道暖意。 他其实回来一个月了,前面二十天,一直藏在附近山上,除了去镇上采买东西,就一直在观察乡安村的情况。 那天本是决定了准备回村。 既然要回村,自然要从镇上光明正大的回去,顺便还要买点东西才行。 林禾在街边被卖了好几天,他知道,因为看起来又黑又瘦,没什么精神气,好像随时都要翻白眼的样子,一直卖不出去,他也知道。 那天也只是正常的从林禾面前经过,却突然感到一股打量的视线,一直落在自己身上,转头就看到林禾一改往日的死气沉沉,两只黢黑的眼睛,铮亮铮亮的盯着自己。 居然不怕他。 再一想到自己三个孩子,他自己又是个不会做饭的,这才动了买下林禾的心思。 只是对外,说林禾是她媳妇,更多的,倒是没人知道。 李长辉心里回忆着当时的情况,快速晾了衣服,就去灶台上盛饭。 这次回来,他给了爹娘二十两银子,分家的时候,爹娘也舍得,锅碗瓢盆,米面粮油等,就连被子都给了一床新的,勉强够他们一家人使用。 当然,不排除家里几个侄儿侄女见到他就害怕,两个弟妹也是看到他都不敢出门,饭桌上,爹娘都不敢大声说话,盼着他早点离开等原因。 李长辉并不觉得伤心,回家第三天,就顺势提出带着儿子媳妇分出来住,家里人可以说是兴高采烈的把他们送出来了。 除了小娃娃的精米粥,其他人都是吃的粗粮粥,还有一小盘加了咸菜的葱花饼。 葱花饼虽然也是用杂粮面粉做的,但胜在做的很好看,小孩巴掌大的小圆饼,外酥里嫩,十分好吃下饭。火山文学 饭菜端上桌,奶娃娃也吃饱了,李长辉伸手:“给我抱吧,你先吃饭。” 奶娃娃被养的很好,家里最胖乎乎的小家伙了,被黑瘦的林禾抱在怀里,看着都觉得累得慌。 把奶娃娃接过来,单手抱着,一点也不影响他吃饭,再看另外两兄弟还在院子里假装打仗呢,眉头一皱: “狗剩狗蛋,别闹了,洗手吃饭。” 他知道前些年自己不在家,两个孩子都是爷爷奶奶在照顾,一直被村里其他孩子说没爹没娘的。 自己现在回来了,爹娘都有了,这俩娃最近就有点亢奋。 “哦,好嘞爹。”两娃异口同声,然后就飞似的去洗手。 林禾纠结了半天,到底还是没忍住,转头认真的看向李长辉。 “好歹是你儿子,老大都七岁了,老三也马上七个月了,能不能别狗蛋狗剩的叫,你给他们取个名字行吗?” 两个便宜小叔子的儿子女儿,可都是有名有姓的,就他们家这三个,连个正经名字都没有。 以前是爹娘不在,爷奶都不上心就算了,这亲爹回来了,怎么还不上心这件事啊。 林禾话音刚落,李长辉举着筷子的手就僵在了半空中,一向沉稳的脸上,是肉眼可见的尴尬。 林禾没注意,还在继续说:“尤其是老三,这都快七个月了,也到了能听懂话的时候了,总不能再来个狗崽吧?” 要说这名字,她是真的想吐槽,老大老二之前虽然是爷爷奶奶在照看,但老大好歹也是老李家的长孙,当爷爷奶奶的,难道就不知道取个名字吗? 两个娃洗了手,风风火火的冲了进来,一人端着一碗粥,直接龙卷风一样吸了一大口,直接干掉半碗下去,又去夹葱花饼。 “娘,你做的饭好好吃,奶奶和二婶三婶都不如你做的好吃。” 两个娃年纪小,根本不懂才十五岁的林禾,不可能有他们那么大的孩子。 在他们心里,就是这么多年别人都说他们是没爹没娘的孩子,现在他们爹娘都回来了,而且爹爹干活超厉害,娘亲做饭超好吃,可厉害啦! 舍得放油放盐,当然好吃。 林禾心里这样想着,面上却也忍不住露了意思笑意来:“好吃就多吃点,吃了饭带我去挖点野菜。” 现在才刚开春,山上正是野菜最多的时候,当然不能错过了。 她喜欢这种没有烦心事的舒心日子,每天只需要做饭就好,连衣服都只需要洗自己的,而且李长辉还会特意挑水回来,让她烧点热水在家里洗。 可以说,整个乡安村,就没有比她更悠闲的小媳妇了。 过够了上辈子那打打杀杀,提心吊胆的日子,现在的生活对她来说,就跟做梦一样,就盼着一辈子都不要醒过来呢。 “挖野菜啊。”老大瞬间苦了脸。 “娘,野菜好苦的,一点都不好吃,奶不是说了吗,我们可以回去折菜,再等等我们自己的菜也可以吃了。” 分家第一天,娘就让爹收拾了菜园子,现在已经有很多小菜苗了呢。 林禾才不管他:“放心,我能把野菜做的很好吃。” 公婆那边的,还是少去为好,毕竟是分家了,她不想处理婆媳关系,哪怕有李长辉在,公婆那边不敢对她说什么。 被‘母子俩’这么一打岔,李长辉也回过神了,稍加沉思,便有了想法。 “老大叫李瑜,美玉,玉之光彩,芝兰玉树,生于庭阶耳。” “老二李皓,皓,明亮洁白,光明磊落。” 说完又看了一眼怀里老三,迟疑了一瞬,接着道:“老三就叫李安吧,一生平安。” 说到前两个名字的时候,林禾还在心里赞扬,这李长辉厉害啊,一看就是当兵的时候还顺便读了书,这名字听着还挺高大上的。 但是一到老三,一下子就呆了:“李安?” 看看老三,再看看两个大的,这画风,是不是有些不对? 李长辉倒是非常肯定的点头:“对,李安。” 对面的狗剩狗蛋,不对,现在应该叫李瑜李皓了,却是没察觉爹娘之间的奇怪氛围,正激动呢。 “太好了,我们也有名字了,爹爹你真厉害,取得名字也这么好听!” 李长辉笑笑,带动着脸上那道疤都跟着扭曲,就好像大蜈蚣活了一样。 “等忙完这几天,我教你们写自己的名字。” 又夹了一块葱花饼放到林禾碗里:“吃饭吧,待会儿让瑜儿带弟弟,让皓儿带你去挖野菜。” 林禾默默点头,算了,反正不是自己的儿子。 不过,这三个名字,总感觉有点耳熟,好像在哪里听过? 3交给我就好 李长辉十年前参军,几乎每年都会让人捎带银子回来,不多,也就二三两银子,但是在村里养两个孩子还是绰绰有余。 毕竟,只要不饿着不冻着就行,一两银子都足够了,何况还是每年都好几两,中间李长辉回来两次,每次也都给留了银子。 这十年下来,李家从李长辉手里,得了大概上百两银子,自然的,也有钱盖了新房,还是青砖大瓦房,可气派了。 当年不是没有人跟李长辉一起参军,之后几年,村里也陆续有人离开,可到现在为止,回来的也就一个李长辉而已,其他人,几乎最后都变成了一笔不多的抚恤金。 李长辉离家太久,常年侵染杀戮,跟家里已经生疏,分家不但他们自在,其他人也自在。 而他们现在住的地方,也是李家以前的房子,泥瓦房,有点旧,但胜在房子大。 新盖的砖瓦房,现在住着李长辉的爹娘,两个弟弟弟媳,几个侄子侄女们。 李长辉倒是个大方的,回家就把身上的二十两银子给了爹娘,说是退伍的养老钱。 可惜分家的时候,除了分给他们够吃到秋收的粮食,和锅碗瓢盆等一些基础生活用品,愣是一两银子都没有。 也就是说,现在的他们,身无分文。 家里没有食不言的规矩,林禾琢磨着家里的情况,略有几分忧心。 “安儿还小,粗米饭吃着不好消化,我做饭用油用盐都比较费,现在油也快没了,而且马上就要入夏了,瑜儿皓儿还好,有往年的旧衣裳穿,我们三个可没有。” 明明之前还说什么都不管,只管做饭吃饭就好,但现在也算是一家人了,不出意外的话,还是要一起生活好些年的,总不能真的什么都不操心。 好在只是一些生活琐事而已。 李长辉显然也早有打算,闻言一点都不担心,只是淡然道:“无妨,下午我去山上打猎,这几天观察了一下,山上不少野鸡,应该也有兔子等小动物。” 林禾惊讶:“你还会打猎?” 原主的记忆中,猎人好像是一件很有本事的人物,因为这代表着不缺肉,不缺钱。 随即又反应过来,有些懊恼:“差点忘了,你能在军中十年,肯定是有些真本事的。” 李长辉看了她一眼,并未多言。 倒是刚得了新名字的李瑜李皓,听到爹爹说打猎,瞬间精神一震,眼睛一下子瞪得大大的,满脸兴奋。 尤其是李瑜,黝黑的脸上都激动得发红了:“爹,你还会打猎啊,那我们以后是不是就有很多肉吃了!” 李皓也是睁大了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他爹,眼里的崇拜,都快要实质化了。 李长辉倒是淡定:“以后听话些,少不了你们的肉吃。” 一旁的林禾也是眼睛一亮:“难怪我用油那么多,你也不说我呢。” 她炒菜舍得放油,这次分家,婆婆给了一小碗猪油,按照前几天在婆婆家吃的饭菜,这一小碗油,一大家子也能吃大半个月。 可这给她烙饼啊,煮面啊什么的,愣是七八天就快吃完了,就连熬粥,也会多抓两把米,熬得稠一些,不怪李瑜李皓说她做的饭菜好吃呢。 相应的,这米面粮油,消耗自然也就大了些。 李长辉依旧神色不变:“无妨,吃饱了才有力气干活,以后家里做饭你决定就好,缺什么了跟我说,我来想办法。” 林禾侧目,心里忍不住感叹,这男人真有责任心,不过这样一来,心中倒是落下不少。 至少以后,吃穿用度方面,不用她操心了。 一家人吃了饭,林禾洗碗,李瑜擦桌子扫地,李长辉则是拿了锄头镰刀,又找了粮食种子,准备去地里干活。 李安被放在一个竹子编的小床里,让他随便翻滚爬行,也不用担心掉下来,何况还有李皓看着呢。 林禾看了一眼已经出门的李长辉,又看看院子里晾的衣服,除了李长辉自己带回来的,其他都满是补丁。 “瑜儿,你也不小了,以后要学着自己洗衣服,不能老让你爹帮你洗。” 李瑜挥舞着扫帚,头也不抬:“娘,爹干嘛不帮你洗衣服啊?反正连我们的都洗了,多您一件也不多啊。” 林禾白了他一眼:“大人的事,小孩别管!” 李瑜瘪嘴:“刚才还说我老大不小了呢。” 林禾双目一瞪:“贫嘴,小心我告诉你爹!” 李瑜瞬间不敢废话了,他爹虽然不揍人,但是脸一黑,冷冷看过来的时候,忒吓人了。 收拾完屋里,检查了一下李安的尿布,尿了,便给他换个新的,叮嘱李皓别到处乱跑,在家好好看着弟弟,林禾就领着李瑜上山了。火山文学 乡安村不大,但也不小,全村一共有百来户人家,女人多,男人少,尤其是成年男人,更少。 其实整个大都朝都差不多,毕竟长达十年的征战,消耗的人力,不知凡几。 乡安村只是一个穷乡僻岭的小山村,这样的小村子,在大都朝很多很多。 没什么特别的。 林禾心想。 让李瑜带着自己挖野菜,主要也是避免去了别人的地方,毕竟就算是野菜,长在别人田边地里的,那就是有主的。 上了山,环顾整个乡安村,村子倒是挺大的,这会儿田里很多人都在干活,也就她这么有闲心,春耕时节,还有闲心去挖野菜。 不过这时节,野菜也挺多的,母子俩在山坡上不到半个时辰,就提着两篮子野菜回家了。 有蒲公英,苦苣菜,还有野葱等,等回来的时候路过李长辉干活的地方,看到他正热火朝天的挖地,汗水从额头滑下来,又从下巴上低落。 男人身体强壮有力气,干活也卖力,哪怕只有他一个人,也跟旁人两口子一起在地里忙活差不多。 李长辉被看得旧了,不得不停下手里的动作,看向自家这个胆大的小厨娘。 林禾回神:“我看到山上有一片竹林,不过有点远,你下午上山打猎,能把我带上吗?我去挖点竹笋,不打扰你。” 现在挖了竹笋,晒干了能放好几个月呢,要是天气再暖和点,就没有竹笋了。 李长辉:“好,下午我们都去,你们在竹林附近等我,我一个人去山里。” 一旁的李瑜立刻欢呼:“欧耶,谢谢爹,我也要去山上!” 他们周围没别的人,距离最近的也有两三百米的距离,李瑜这般欢呼雀跃,倒是没什么人听到。 不过就算听到也没事,家里两个大人,都不是在乎别人看法的人。 比如,林禾从到乡安村这么久,一次都没去过地里,就足以让村里人嚼碎舌头了。 这不,很快就有人过来说教了。 4我们才是一家人 刘翠芳是特意等儿子去地里了,这才上门来的,看到林禾在院子里晒着太阳,慢悠悠整理野菜,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哪有你这样的媳妇,成天在家除了做饭,地里的活儿半点不操心,还要男人自己洗衣服,简直岂有此理!” 虽然大儿子在外十年,回来了也跟他们不亲,甚至连跟儿子说话,都觉得压力大,不敢看他。 可那毕竟是自己儿子,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现在看着儿子地里家里一把抓,还要自己洗衣服,当然也还是心疼的。 最重要的是,这儿媳妇到村里这么多天了,衣服只洗自己的不说,还要男人挑水回来,几乎就不出门! 从没见过这样给人当媳妇的! 林禾也没想到,他们现在跟婆家距离挺远的,婆婆居然还上门来训她。 眉头一皱,就要反驳,结果有人比她还快。 “奶,不是娘不干活,爹说了,娘身体虚,要好好养,不能累着,不然落下病根,老了要受罪。” 居然是李皓。 林禾愣了一下,刚才升起的那点子气性,倒是消了。 “娘,皓儿说的没错,辉哥不让我干活,他说了,让我在家煮好饭,照顾好安儿就好了。” 还故意露出一脸甜蜜温柔,掺杂着害羞的表情,活像那刚进门,就被宠着的小媳妇一样。 刘翠芳愣了一下:“皓儿?安儿?” 那是谁? 林禾神色不渝的看了刘翠芳一眼。 当真是一点都不在意这三个孙子,难不成真想他们一辈子叫狗蛋狗剩? “是三个孩子的名字,老大李瑜,老二李皓,老三李安,辉哥取得,再过几年,老大都可以说亲了,总不能连个正式名字都没有。” 这话说得心平气和,刘翠芳却是一阵阵脸热。 虽然林禾说的很含蓄,却分明就是在点他们,孙儿都七八岁了,当爷奶的,却没取个正式的名字。 林禾不想跟刘翠芳说太多,就继续收拾野菜。 “娘,您也知道辉哥离开得早,常年在军营生活,到底跟咱们不一样,辉哥喜欢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主,旁人若是管得多了,怕是会被他不喜。” 这话明里暗里,说的都是,婆婆您这么多年也没管过大儿子,现在大老远的来管人家家事,小心儿子生气哦。 到底跟着李长辉回来好些天了,李瑜李皓确实也把她当娘亲,李长辉虽然不怎么说,但两个儿子没少跟爹娘说这些年的事情。 就比如,李长辉每年托人送钱回来,村里人几乎都知道。 这次李长辉到家就把全部家当,二十两银子,当着家里所有人的面,给了爹娘,包括几个侄儿都看到了。 对于生养自己的爹娘,李长辉可以说是仁至义尽,半点没有亏欠了。 而且,林禾的直觉告诉她,李长辉貌似跟她一样,有些排斥自己的爹娘? 虽然他并没有表现出来,但林禾觉得自己没有猜错,找到机会就直接分家,足以说明这一点。 李长辉在公婆家里的时候,和他们分出来这几天,整个人状态明显不一样,之前是紧绷的,现在是放松的。 旁人没注意,她却能感觉到。 正因为如此,所以林禾在面对婆婆的时候,胆子也比较大,她觉得,就算李长辉知道了,也不会说她什么。 刘翠芳听懂了林禾的意思,脸色有些难看,但是想起那个总是黑着脸,让人看一眼就要做噩梦的儿子,到底也只是一甩手。 “懒得管你,别因为太懒被休了,到时候有你丢人现眼的。” 说完就匆匆走了,好像有鬼在追她似的。 林禾莫名其妙,转头就看到李长辉,从另一边回来了,原来如此,同时也忍不住瘪嘴。 公婆那一家子,颇有些不值得。 婆婆一家,靠着李长辉拿命赚的银子,在村里可以算的上是富户了,结果现在儿子回来了,还拿了人家退伍的银子,结果连多看儿子一眼都害怕。 她可还记得,李长辉主动说分家的时候,公婆一家那叫一个迫不及待,结果李长辉拿命换回来的银子,愣是一个铜板都没分到。 李长辉示意李瑜自己玩儿去,转身过来帮林禾挑选野菜:“我刚才看到娘来了一趟,她跟你说什么了?” 林禾白了他一眼:“还能是什么啊,不就是我天天在家呆着不干活,婆婆看不下去了呗。” 李长辉眉头微皱:“别管他们,我说过,你只管在家做饭,照顾好安儿就行。” 说着停顿了一下,又道:“你早年身体亏空得厉害,前几天又饿得恨了,别看现在还不错,其实底子薄弱得很,要是不好好养着,活到二十都困难。” 林禾惊讶了:“你还会看病?” 参军这么厉害的吗? 把一个大字不识的乡下小子,变成一个会识字会看病的气质酷哥? 好在李长辉及时摇头:“不会,我只是探了你的脉象,虚弱得很,连安儿的都不如。” “……” 林禾沉默了。 她想起来了,李长辉买她之前,确实捏了一会儿她的手腕,当时不明所以,现在想起来,可不就是诊脉嘛。 不过,活不过二十岁啊,也太短命了吧,她现在都十五岁了,岂不是只有五年好活了? “别担心,只要好好养着,养回来就行,至于我娘说的那些,你别管,现在我们是才是一家人,旁人的看法,无须在意。” 林禾有些惊讶李长辉说的话。 旁人? 你娘也是旁人? 不过这话到底没问出来,不管怎么说,李长辉的好意,她心领了。 只是可惜了这么温柔体贴,能干细心的好男人,就因为脸上的伤疤,居然被全村人一起冷落了。 别说村里的大姑娘小媳妇,就连男人,走路都是能避则避,避不开了,也是打个招呼就急忙离开。 林禾这形容,要是让村里其他人知道了,怕是要笑死了。 就李长辉那一身生人勿进的气势,看一眼就让人浑身发冷的眼神,好像靠近了都能闻到血腥味的气质。 别说还有那道恐怖吓人的伤疤了,就算没有,也没人敢靠近,没人敢跟他多说废话的好吗? 温柔体贴? 除了林禾,怕是没人敢这样想。 毕竟,也不是谁都在末世混过几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