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种田:我有一座物资回收空间》 第1章 开局上吊的叶琛 “爹,您为什么想不开啊!” 耳边哭声一片,脖子被绳索勒的生疼,舌头向外吐出去老长。 叶琛猛地睁开眼睛。 眼前是两个吓得魂飞魄散的年轻人,看起来十八九岁,此时已经完全没有了章法。 我是不是可以抢救一下? 剧烈的挣扎之中,一些乱七八糟的记忆灌入脑海。 我丢! 我一个垃圾回收站的站长,好不容易把自己包装成资源再回收公司,骗了布雷斯的大米公司五亿美金的战略投资,刚想买布加迪,买大别墅享受一下人生。 谁曾想,庆功宴喝大了,竟然穿越到了一个古代老光棍身上! 就算是没骗到大米公司的战略投资之前,靠着垃圾回收站,他也是人生小赢家。 奔驰加小高层,外加遍布泉城的四五处精装公寓,雇佣着长相甜美的大学生,白天跟自己谈论人生,晚上做直播挣榜一大哥的钱。 小日子过得不知道有多舒服。 可可可,老天爷开什么玩笑。 怎么把自己送到这个鬼地方,开局上吊,然后眼前的儿子、儿媳明显脑子不好使。 你他娘的把我抱下来啊! “相公,爹好像还活着!”挺着大肚子的儿媳开口道。 “啊!”叶大壮猛然上前,抱住了叶琛的双腿。 叶尘终于喘到了新世界的第一口气,感觉四肢百骸正在逐渐麻木,眼睛一翻,无力的昏死了过去。 “爹,您醒醒!” 叶大壮将叶琛放在床上,抱着他的头继续嚎啕大哭。 朴素且寒酸的农家小院外站满了看热闹的乡邻。 “叶老蔫上镇上打工,遇到劫匪了,为了两个窝窝头,竟然跟人家打了起来!” “白忙活了一天,啥都没得到,心里窝火的厉害,这回家就上吊了!” “他那浑家的娘家也不是东西,欺负叶老蔫老实,把老叶家给拖累成啥样了!” “要不说叶老蔫痴情呢,当初也是村里的好把式,自从媳妇没了,媒人又不是没帮他说过妻。” 叶琛其实早就缓过劲儿来了,实在是外面一口一个叶老蔫,让他羞耻到不敢睁眼。 他在现代都市,也算是纵欲花丛的达人,跟他暧昧不清的妙龄女子,起码三十几个,他若是折腾起来,一个月都不带重样的。 结果却穿越到了一个为了两个窝窝头上吊的老光棍身上! 这也就罢了,偏偏原主人平时还是个无能的存在。 老实巴交,任人欺凌,连浑家的娘家都欺负自己! 叶老蔫认定了前妻,在前妻失踪之后,一直幻想浑家能够回来,既不续弦,也不好好经营家业,惹得老父亲非常不快,分家时刻意的少分了他许多。 这也就算了,赵老蔫还将拿着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条件,去补贴浑家的娘家,以补偿他心中的愧疚。 到如今,已经到了为了两个窝窝头,跟人家劫匪拼命的地步。 甚至还一时想不开,上吊自杀,成了村子的天大笑话。 “唔!” 叶琛长出了一口气,幽幽的睁开了眸子。 “爹,儿子不孝,让您受委屈了。” 叶大壮跪在地上,嚎啕大哭。 叶琛长出了一口气,自己这长子,太随自己了,孝顺、愚蠢、老实巴交。 他瞥了眼门外,说道:“让乡亲们散了吧,把门关上。” 这种社死现场,他一分钟就不想在经历了。 儿媳赵菁菁挺着肚子,去外面跟乡亲们一通告饶,这才疏散了人群。 叶琛听得清清楚楚,门外的无赖子一脸不耐烦的说道:“哎,到嘴的席面飞走了。” 叶琛有气无力的扫视着屋子,四处透风的茅草房,摇摇欲坠,还透着一股发霉的味道。 比自己垃圾回收站的集装箱都差劲。 儿子和儿媳的骨架很大,典型的北方人的体型,但是却因为吃不上饭的缘故,看起来非常消瘦。 身上穿着破草鞋,露着脚趾。 比电视剧里面的流民还惨的模样。 “咕噜!” 叶琛知道,这是折腾了一顿,饿极了。 这是一种非常痛苦却根本说不出的滋味,因为饥饿之中根本没有力气说话。 赵菁菁很懂事,连忙说道:“爹,我早上刮了些树皮,我给您煮粥喝。” 叶大壮在一旁补充道:“拿筛子,筛些观音土,细一些,好下咽,还扛饿!” 在赵菁菁心里,公公是个好人,总是藏一些吃食,补贴她跟大壮。 就是为人太老实了,被人欺负。 叶老蔫的父母,也真的够狠心的,分家就给了叶老蔫一处三间房的草棚子,一间是几个小崽子跟叶老蔫一起住的,另外一个是成了亲的叶大壮和赵菁菁住,最后一间小一点的是厨房加餐房。 赵菁菁开始忙碌了,先挑了些细嫩的树皮放在锅里煮,叶大壮也给叶琛倒了一碗水之后,帮衬着媳妇筛观音土。 叶琛看的目瞪口呆。叶琛极尽了力气,说了一句。 “倒掉,都不许吃这个。” “哎!”叶大壮不敢抗拒,端着碗就要让外扔。 一旁的赵菁菁吞咽着口水,看着自己男人将她辛苦准备的饭食扔掉的时候,眼泪都流出来了。 这是愚昧,还是谋杀? 不多时,一碗黑乎乎的,树皮观音土汤就摆在叶琛面前。 叶琛皱着眉,摇了摇头。 叶大壮端起碗来,咕嘟咕嘟的喝了两口,对叶琛说道:“爹,热乎得嘞。” 叶尘很绝望,先不说上一世整天龙虾鲍鱼,起码不至于吃土吧? “爹,那是好东西,救命呢。”赵菁菁终于忍不住哀求道。 叶尘打量了这儿媳一眼,底子不错,就是饿脱了相了。 过了半响,叶尘才缓出来些力气,“观音土有毒,不能吃。” 他勉力起身,扶着墙,摇摇晃晃的往外走。 赵菁菁惊慌失措,却不敢上前搀扶,“大壮,爹这是怎么了?” “听爹的!” 叶大壮将泥汤倒掉,一脸的惋惜之色,却不敢多说什么,眼睛一直盯着父亲。 三个弟弟见状,趴在地上想要舔,却被叶大壮恶狠狠的给瞪开。 叶琛仿佛艰难的走了一个世纪,总算是走到了家门口,叶大壮数次想要搀扶,都被叶琛拒绝。 他抬头眺望,古香古色的村子,落魄且贫穷,村子依山傍水而建,只是恰逢这几年旱灾,滴水不降,不仅仅郊外枯黄一片,便是河流都干涸了,露出了干裂的河床,不少孩童正站在上面玩耍。 残存的记忆告诉叶琛,自从新皇登基,举国上下连年大旱,整个北方无数的村庄都开始荒废。 清河湾因为靠水,还能勉力支撑,但到了今年,也到了活不下去的地步。 若是老天爷近半个月内,再不降雨,恐怕这个村子也要荒废。 叶琛无比绝望。 猛的抽了自己一个嘴巴,很疼,这不是梦。 忍不住想要咆哮,骂两句老天爷的不公,可是话到了嗓子眼,却没有力气。 许久之后,叶琛总算是平复了心情。 上一世他能靠收废品一跃成为当地知名的企业家,还能拉来布雷斯大米公司的投资,这一世即便是天糊开局,也起码能混一口饱饭吧。 他默默的收拢情绪,开始盘算自己手头的资源。 他拍了拍旁边儿的榆树,上面的树皮已经被乡亲们刮得一丝不挂了。 叶琛无奈的摇摇头,正准备离开时,耳畔响起了熟悉的小爱的声音。 “主人,发现上好的榆木,请问是否回收!” 第2章 白面 叶琛当下呆住了。 正在他疑惑不解时,脑海里浮现出一个3d虚拟场景。 而这虚拟场景里,他的全自动智能资源回收站,依然在机器人的运作下,高效运转着。 在他的办公室里,电脑桌面上浮现出一行数据。 《上佳榆木,1方150文,需加工后提取售卖。》 叶琛退回现实,在不远处找了一颗被人砍倒,剥去了皮的榆木,顺手撸去木枝,耳边再次响起提示音。 《叮!次等榆木0.3方,价值20文,是否提取售卖。》 《是!》 话音落下,在叶琛的视线里,他手中的榆木消失了。 取而代之的则是脑海之中的资源回收中心的物资车上多了一根惨兮兮的榆木,而他手里也多了20枚铜币。 叶琛低头看了一眼,铜币上书天元通宝。 叶琛一脸的震撼。 这时脑海之中的提示音告诉他,他竟然可以继续使用大米公司供应商内部购物官网。 大米公司的内购商城,主打性价比。 叶琛前一世偶尔在上面买些米面粮油,以及生活物品。 此时此刻,在脑海的虚拟投影的电脑屏幕上,这些页面依然可以使用,只是商品的价格单位,使用的都是铜币。 用手中的铜币买了一袋面包,也买了一瓶牛奶。 一下子,叶琛明白了,虽然他穿越了,但是他的物资回收站,依然可以使用。而且顺带着,加入大米公司的福利,也跟着自己过来了。甚至于物资回收中心的一些物资,他也可以兑换过来使用。 在他愣神的功夫,手中的铜币消失了,取而代之的则是面包和牛奶。 最近大米商城打折,还送了他一个茶叶蛋。 叶琛真的是饿极了,三下五除二,便将食物朵颐一空。 肚子里有了食物,身上也多了些力气。 他决定多去搞一点榆木,家里这条件太差了,稍有不慎,便是一家子凉凉。 榆树是一种适应性极强的树木,即便是久旱不雨,被百姓们扒了皮,依然顽强的活着,散落在村外到处都是。 叶琛用剩余的铜钱,兑换了一柄之前回收的废旧斧头,坐在石头上磨了半天,将就着在村外砍伐稍微细一些的榆树。 就在这时候,一道鄙夷的声音的传到耳边。 “叶老蔫,你发什么失心疯,砍伐村中公产做什么?” 不远处,赵大广提着裤子走了过来。 “呦,老赵啊,你也出来找食儿了?” 赵大广紧着腰带,一脸嫌弃,两个人是发小,一起光着屁股长大,但小时候叶家还稍算富裕,叶琛读了私塾,赵大广嫉妒叶琛,二人的友谊就这么破裂了。 平日里在村里,没少捏造丑事,欺负叶老蔫。 今日见叶琛竟然在砍村里的树,立刻变宣扬起来。 “大家快来看啊,叶老蔫竟然在偷伐村里的树!” 这一声吆喝,不少提着篮子挖野菜的村邻都看了过来。 大家一见赵大广又欺负叶老蔫,变笑嘻嘻的凑了过来。 昨个儿,叶老蔫壮着胆子去镇上打工,遇到劫匪,让人家把窝窝头抢走,气不过想要上吊自杀,可让村里的人笑了很久。 这会儿见叶老蔫竟然不知道发了什么疯,竟然在砍村里的公产,又纷纷议论起来。 “呦,叶老蔫,你不会不知道,这树是村里的公产吧?” “叶老蔫,你太混蛋了,大家本来还指着扒树皮煮粥喝,你把树砍了,大家吃什么?” “我看他这是自己活不下去了,也不想让大家好好活!” 叶琛的脸瞬间沉了下来。 他还真的不知道这榆树是村里的公产,以为这是古代,没有人管,随便砍呢。 但是他毕竟是现代人,脑瓜子一转,计上心头。 他拍了拍身上的泥土,慢慢的站直了身体。 不得不说,这幅身体太虚弱了,刚才的运动,消耗尽了他大半的体力。 浑身都是汗水,本来就包浆的衣服,散发着一股恶臭。 他用脚踢了踢脚下的榆木,声音冷淡道:“公产怎么了?谁家没用过公产?不用公产,你们的院子,你们的房梁是怎么来的?” 众人顿时愣住了。 谁都没有想到,往日里寡言少语,老实巴交的叶老蔫,竟然敢公然跟他们反抗。 是啊,榆树虽然是公产,但是谁家有个事儿,修个房子啥的,也都是直接砍的。 这玩意,又不犯法。 赵大广讽刺道:“你就是得了失心疯,大家砍伐公产榆木,那是为了修房子,你干什么用?你连饭都吃不上了,你难道也要修房子不成?” 叶琛嘴巴一咧,幽幽道:“这不是家里没有余粮,当初读过书,学过一些手艺,准备做点小物件,卖到城里去,给孩子们换点口粮。各位都是乡亲,若是看不惯我砍伐公产,不如将家里的余粮借我一些,我叶琛好歹读过书,知道廉耻,不会不还的。” 叶琛的事情,大家都知道,在加上他演技爆表,表情诚挚,真的很可怜的样子。 众人都被震惊的说不出话来。 一向是宁可饿死,也不跟大家张口的叶老蔫,竟然开口跟他们借粮食。 你砍伐公产,关我屁事,顶多村长骂两句罢了。 你跟我借粮食,那就是要我命。 围观的乡亲立刻互相交谈着散了。 赵大广呸了一声,想找他借粮食,他都不知道自己晚上吃什么。 不过到底怕被叶琛缠上,又紧了紧腰带,提着篮子打野菜去。 叶琛见人群散去,没有人在关注自己。 这才费劲力气,将之前加工好的木料搬起来,挪到自家地头上。 这幅身体很虚弱,没多久他又出了一身汗,熏得他头晕眼花。 赶忙将这些榆木卖了,换了60文钱,又换了一小袋白面,缠在腰间藏好。 剩下10文钱,则藏在口袋里,这是关键时刻的救命钱,可不敢再买牛奶啥的了。 叶琛在村口休息了一阵,这才晃晃悠悠的往回走。 尚未走到家门口,他就听到家里传来了热闹的说话声。 “大嫂,你这地龙壁虎汤真好喝。” “一会儿给咱爹一大碗,告诉他,儿子们长大了,会找粮食吃了。” “对,以后我们一定要努力的找吃的,让爹省省心。” 叶琛走进院子,看到院子里的石桌旁,坐着自己的几个儿子。 老大,叶大壮,今年才十八,去年自己把文房四宝和一些藏书卖了,给他娶得媳妇,是家里的顶梁柱。 老二,叶二壮,今年十六岁,随他妈,为人比较机灵。 老三,叶三壮,今年十三岁,性格随叶老蔫多一些,人很壮实。 老四,叶小壮,今年才九岁,因为缺乏母亲的照顾,叶老蔫自身的条件也急转直下,小家伙有些营养不良,现在正端着二壮刚才喝了的汤碗,努力的舔舐着。 叶琛也没有想到,人真的能够被环境逼成这样。 壁虎和蚯蚓都能做饭吃? 而且看孩子们的模样,还挺满足的。 他真切的认识到,这个家真的是太贫穷了,不然叶老蔫这个书呆子,也不至于自降身份,去镇上打工。 看到叶琛归来,老大赶忙过来搀扶,儿媳妇去盛汤。 叶二壮搬过凳子,“爹,您快坐下,家里有我们呢,您也歇一歇。” 叶三壮拿着袖子,给叶琛擦拭额头的汗水,老实巴交的不知道说啥。 叶小壮见活都让哥哥们抢了,拿着袖子,努力擦拭着叶琛身上的灰尘。 嘴里说着,“爹,我今天发现了地龙,又抓了壁虎,大嫂说这都是宝贝呢。” 叶琛皱了皱眉。 这些孩子,如果在现代,都是还处于校园里过无忧无虑生活的年龄呢。 可在这个时代,连不满十岁的儿子,都开始想办法解决家里的生计了。 “爹,吃点吧,这是小壮的功劳,他们兄弟四个是懂事的,家里的日子肯定越过越好的。”儿媳见老爹面上不开晴,便主动劝道。 叶琛没说话,反而转身往屋里走去。 哥几个担心老爹又想不开,赶忙往屋里追。 叶琛示意一眼儿媳,关上门,便开始从腰间解下粮食。 “这是..........!” 叶小壮瞪大眼睛,张嘴就喊,却被叶二壮眼疾手快捂住了嘴。 这两年各村日子越过越差,几乎每月都有人饿死,就没听说过谁家有白面的。 就算是丰收年间,大家也舍不得吃白面,而是把粮食换成杂粮,再配上树皮、草根将就着活着。 所以说,当大家看到白面的时候,不仅所有人眼睛瞪得大大的,便是嘴里也止不住的分泌唾液。 第3章 一锅疙瘩汤 夕阳西下。 暮风透过门窗,和缓的吹拂着屋内的每一个人。 叶大壮看着眼前的白面,语噎道:“若是娘亲在......” 他这话一出,在场的几人都眼红了。 叶家是过过一阵子好日子的,白面这东西,并不是没吃过。 只是这份美好的记忆,对于他们来说,真的好遥远。 叶小壮年纪虽然还小,但是娘亲却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记忆,一下子忍不住抽泣起来。 叶琛也没有想到,只是一份白面,就能让孩子们勾起他们对母亲的回忆。 “小壮不哭。”叶琛叹了口气,将孩子抱在怀里,“你们的娘会回来的,她还写信给我,让我好好照顾你们呢。” 他笑着说道,表情很认真。 几个孩子一起抬头,看向叶琛,一脸的惊疑。 他们听外界说,娘亲已经死了,结果今日在父亲嘴里,又是另外一个答案。 “爹,真的吗?”叶大壮哽咽着说道。 “比真金还真,若不是收到了你娘的信,我如何鼓起勇气去镇上打工,又如何给你们想办法带回白面?”叶琛眼里含着泪,像极了感情真挚的老父亲,对几个孩子说道:“以后都给我养的壮壮的,别让你们娘亲笑话我没能耐。” 叶琛又瞅了一眼赵菁菁,“菁菁,拿面去做些疙瘩汤,大家饿了太久了,先充饥就好。” 赵菁菁双手紧张的抓着袖子,“爹,我第一次见白面。” 叶琛反应了过来。 赵家很穷,平常也是吃了上顿没下顿,逢年过年能吃窝窝头就不错了,如何吃过白面。 而叶家也落魄很久了,她没碰过白面很正常。 在叶琛老家有那么一句老话,叫半大小子,吃穷老子。 在他们本应该胡吃海塞长身体的年纪,却将一顿蚯蚓汤视作难得的美味。 看着他们一个个瘦脱了相的模样,叶琛觉得叶老蔫这个父亲做的很失职。 也难怪叶老蔫会因为两个窝窝头就气不过,想要上吊自杀。 在他看来,那两个窝窝头,已经是难得可贵的改善伙食的佳品了。 如今他既然已经成了这几个孩子的父亲,那么就有义务,替叶老蔫照顾好这几个孩子。 但自己初来乍到,若是表现的过快,很容易被人看出端倪。 所以他刻意拿出了一家之主的威严,“怎么连一个疙瘩汤都不会做?” 见叶老蔫忽然恢复了往日的模样,赵菁菁吓得都浑身一凛。 叶琛板着脸说道:“拿些面放在碗里,加入水少许,用筷子搅拌成糊状。” “热锅烧一点猪油,随便炒一点青菜,加水煮沸,加入面絮快速搅拌成疙瘩,最后放点盐、酱油。” 见叶老蔫一副威严的模样,赵菁菁不敢多说,赶忙用碗取了小半碗白面。 叶大壮将家里珍藏的一点准备留待过年用的猪油拿出来,小心翼翼的用勺子舀了一丢丢。 叶琛皱着眉头,小半碗面,溜溜缝都不够。 但是他却不敢让大家吃太饱,以防止撑坏了。 他只好趁着众人不注意,悄无声息的兑换了两个柴鸡蛋,递给了叶二壮,“拿给你嫂子,让她一并放进去。” 叶二壮不敢犹豫,捧着鸡蛋,就往灶房去,口中还激动的说道:“大嫂,爹给的鸡蛋。” 赵菁菁吓得脸色发青。 这又是鸡蛋,又是白面的,如果换成杂米,配着草根、树皮,够一家人吃小半个月的,爹这是怎么了? 他们这种凡夫俗子怎么能吃这种好东西。 趁着别人不注意,对叶大壮说道:“大壮,我听说皇帝也不经常喝疙瘩汤的,咱爹这是怎么了?” 叶大壮咽了一口唾沫,“我觉得爹是受刺激了。爹向来最听娘的话了。” 赵菁菁心疼到:“那也不该这么浪费啊!” 叶二壮眯着眼睛说道:“大哥,大嫂,我记得小时候听娘说过,有个穷书生穷的吃不起饭,就全家吃了顿白面,里面掺了耗子药,咱爹是不是?” 叶大壮一巴掌拍在叶老二后脑勺上,“混账东西,说什么呢,爹怎么会害我们!” 叶二壮皱着眉头又道:“难道是吃饱了,喝足了,要带我们去跟土匪拼命?” 一旁偷听的叶老三,气鼓鼓到:“让爹受委屈了,吃饱了,咱们就去打架!当年娘还传授给我过阿威十八式呢!” 叶小壮窝在叶琛怀里不肯起来,“爹,我一会儿能多喝点汤么?” 叶琛点点头,摸了摸孩子发枯的头发,没说话。 灶膛里的干柴,熊熊燃烧着。 猪油往铁锅里一烫,夹杂着铲子搅动的野菜,不一会儿屋里变散发出浓郁的香气。 不一会儿,疙瘩汤便做好了。 屋里热气腾腾的。 叶琛让赵菁菁将疙瘩汤盛了六大碗,上面漂浮着鸡蛋碎和葱花。 一家人整整齐齐的站在桌子边儿上,一动不敢动。 家里有规矩的,爹不上桌,大家只能看着。 叶琛皱了皱眉,想起自己小时候,在老家似乎也有类似的规矩。 便大大方方坐在主位,摆摆手道:“开吃吧。” 叶小壮赶忙溜到凳子上,端起碗,就往嘴里倒,结果汤太烫了,瞬间舌头烫出一个白泡。 小家伙闭着嘴巴,舍不得吐出来,他怕挨揍。 一直等到喉咙里的汤渐渐被喉咙适应,这才咽了下去。 小家伙的眼角瞬间热泪流淌,“这是娘亲的味道。” 另外几个也端着碗,开始咕嘟咕嘟的喝了起来。 叶琛看着孩子们吃的热火朝天,大儿媳还傻乎乎的坐在灶台那边儿,皱着眉头道:“愣着干什么,过来吃饭!” 赵菁菁被公公吓了一跳。 整个村子里,就没听说,谁家儿媳妇,可以上桌吃饭的。 在这个家里,公公是天,相公和几个小叔子是地,自己是空气。 平时,都是吃一些大家剩下的边角料,边角料也没有,她就饿着。 来叶家前,娘亲叮嘱过,千万别太没出息,让人家赶回来。 而且,这可是疙瘩汤啊,这是皇帝过节时候,都未必舍得吃的东西。 他一个妇道人家,有资格吃这个? 难道是公公担心自己肚子里的孩子? 叶琛瞪了一眼叶大壮,叶大壮浑身一哆嗦,顺着叶琛的眼神,明白了父亲的意思。 赶忙去将媳妇拉倒桌前。 见赵菁菁浑身不适的坐在桌前,叶琛才不管不顾的吃起来。 他是忍不住了。 别看儿媳妇没见过白面,但是这手艺真不错。 而且纯天然的饭菜,闻着就香。 疙瘩汤有一大锅呢,谁喝完了,就去锅里盛。 汤汤水水的管够。 一家子喝了个肚子溜圆,都是一脸享受的表情。 叶琛也是喝的脑子晕晕沉沉的,有了饱困的感觉,这才放下筷子。 他这筷子一放下,全家立刻也都停了。 叶琛皱着眉头说道:“菁菁,你怎么只喝汤,不放面疙瘩?” 赵菁菁小心翼翼的道:“爹,我刚才喝了不少地龙汤,不怎么饿了。” 叶琛心疼的看着她,多少有些觉得,这古代的小闺女,多少都有些自虐情节。 眼珠一转,叶琛道:“饿坏了肚子里的孩子,我拿你是问!” 赵菁菁立马吓得不行,“爹,我吃,我吃!” 肚子里的孩子,是她的命,她可不敢耽搁了分毫。 叶琛吃饱了,喝足了,懒洋洋的坐在凳子上,感觉总算是恢复了半条命。 吃饱喝足,家里的孩子们都觉得浑身是劲,叶三壮开口道:“爹,咱们是不是该出门了?” 叶琛皱着眉头,“出门做什么?” “智取黑风寨!”叶二壮眯着眼睛,一脸回忆道:“老爹爹大摆疙瘩兵,叶二壮智取黑风寨!” “没错!”叶大壮也站起身来,“爹是读书人,怎么能受这鸟气!跟他们干了!” 叶三壮也说道:“爹,您别怕,您站后面,我们哥三个,一个能打十个!” 叶琛到时想会会没有下限的黑风寨,可肯定不是当下。 他淡淡的说了句,“都老老实实的坐下。” 几个儿子互相瞅了瞅,很明显,爹根本就没想过跟土匪拼命。 想想也是,爹虽然是读书人,好面子,但平日里老实巴交的,怎么会有那么大的胆子? 等这些白面吃完了,估计大家还要过回原来的苦日子的。甚至一旦风声走漏,这白面都保不住! 叶二壮默默的往后退了一步,看了看白面,拉了拉老三的袖子,哥俩眼神交汇,无声胜有声。 第4章 叶琛是一家之主呢 夜色渐渐深了。 月光透过窗子,仿佛在茅草屋里披上了一层银纱。 赵菁菁在刷锅洗碗,大壮在卖力的编草筐。 二壮则给两个弟弟讲牛郎和白娘子的故事,听得叶琛直皱眉,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 还有自己的娘子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之前的叶老蔫一直沉浸在书本中的世界,对于娘子的认知,竟然还不如孩子们多。 还有白娘子真的会请求牛郎成全他,跟一头牛精在一起吗? 他刚要问问叶二壮,这故事是不是他记混了,他娘不是这么说的。 窗外却传来了训斥的声音。 “叶琛!枉费老子花钱供你读书,拿不到功名也就算了,还动不动就寻死,你的圣贤书都读到狗肚子去了!身体发肤,受之父母都不知道吗?” “因为两个窝窝头,就上吊自杀,你死了倒是解脱了,家里的孩子怎么班?你个混账东西!” “好了,你少数两句。”又一个老妇人的声音传来。 “你别拦我!今日不打死这个废物,我叶五四难解心头之气。” 叶琛推门望去。 门外是自己的老爹叶五四和自己的母亲叶王氏。 老爹因为自己科举屡屡不地,以及儿媳的事情,和叶琛闹得非常不愉快,分家之后,几乎没有来往。 倒是老娘偷偷来看过自己几次,还顺道送过几次粮食,不过都被倔强的叶老蔫给拒绝了。 他倒是有些庆幸,分家分出来单过了。 不然当惯了大爷的叶琛,让他在封建家庭里小心翼翼的侍奉人,他还不得疯了。 三十多岁的人了,还被当爹的站在门口训斥。 叶琛的脸上也很挂火。 他是那种站着被人骂的人吗? 叶琛起身往外走,准备跟老两口掰扯掰扯。 老爷子见到叶琛大步流星往外走,愣了愣。 从来都是叶琛被他训斥的不敢出门,今天是咋了? 他莫非真的敢顶撞自己? 倒是老太太心思灵活,怕这爷俩三言两语,起了冲突。 拽了拽叶五四的袖子,示意他闭嘴。 然后瞅了眼正在忙碌的赵菁菁,笑着说道:“孙媳妇,你爹忙了一天,就别让他活动了,你过来。” 赵菁菁老实巴交的放下手里的活,赶忙一路小跑而来。 “哼,慈母多败儿败孙!”老头一甩袖子,大步流星而去。 “这是娘从嘴里剩下来的粮食,你们几个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可不敢饿着,”老太太手里拿着个袋子递了过来,“你爹是个心善的,他就是一时心急,你也多劝劝。” 老太太心疼的看了一眼叶琛,亦步亦趋的离去。 叶琛如何不明白老太太的意思,但是张了好几次嘴,硬是说不出来。 “爹........”赵菁菁战战兢兢的喊了一声,将袋子放在叶琛面前。 自己这公公,素来是对外老实巴交,对内却异常严苛,平日里不经他允许,若是收了老太太那边儿的东西,定然是要大发脾气的。 搞不好,他跟大壮要在房间里跪一宿的。 老太太离开叶琛家的茅草屋走了不远,一直抹眼泪。 黑影里,叶五四的身子一闪,走出出来,搀扶住了叶王氏。 老太太哭着说道:“怎么都是你叶五四的种,你怎么就不知道疼!” “那么好的儿媳都留不住,我叶五四没他这个废物儿子!走,回家!” 老头拉着老太太往家走去,只是趁着老太太抹眼泪,不注意的时候,老头一脸心疼的看了眼儿子的方向,旋即又恢复了气冲冲的模样。 叶琛本来不想要老太太的补贴的,可他又找不到合适的理由拒绝。 而且他平白无故的变出来粮食养家糊口,也容易被怀疑。 叶琛拿起袋子看了看,竟然是一袋子杂米,“时间不早了,早点歇着吧。” 赵菁菁连忙去铺床,说道:“爹,您先喝点热水,我收拾收拾床。” 收拾收拾床? 叶琛的嘴角直抽抽! 这会儿,叶琛不得不怀疑,这要是穿越到了王侯将相家里,那得多舒坦。 这会儿,叶老二又开始他娘小时候给他讲的故事了。 这一回,给两个弟弟讲孙悟空大战元始天尊,就连叶琛都听得津津有味。 其中有几句是这么说的。 只见孙悟空脚踏七彩祥云,手持金箍棒,说道:“哪怕背负五指山,需一手拖花果山,我齐天大圣依然无敌时间。” “大圣不可辱!” “白骨精救我!” 时间很快,一家人终于要睡觉了。 叶琛又惊呆了。 三间茅草屋,两间卧室,大壮和儿媳住一间,三个臭小子竟然跟自己睡一屋。 父子四人要住一张床。 最恐怖的是,叶琛还在琢磨,这大圣不可辱和白骨精救我,是那部小说的剧情的时候,屋子里的娃儿们,已经开始磨牙、放屁、打呼噜了。 叶琛欲哭无泪。 上一世,咱不是没跟那么多人睡过一个屋。 但除了自己,都是异性啊! 赶紧搞钱,当官啥的咱不要奢求,起码要余个大宅子,然后有属于自己的家主专属房间吧! 这一夜,他翻来覆去睡不着。 时而琢磨,他为何穿越到了这个世界。 时而琢磨,他这前身的夫人,到底是什么样的人物? 一直到旭日初升,天空逐渐放亮。 大周的子民都是很辛劳的,即便是年年干旱,但是依然没有让他们变得懒惰。 他们趁着太阳还不算毒的时候,去田地里浇水、除草。 叶琛一宿没睡好,他已经很久没睡过硬板床了,更要命的是,褥子下面铺的都是茅草,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还有虫子在身上爬。 还好这是夏季,要等到冬天,那才是真的要命。 现在根本就没有棉花这个概念,古人一直是当棉花为观赏性花朵,一直到了封建王朝后期,才作为农作物大规模推广的。 叶琛觉得自己的日子真的是任重而道远。 不仅仅要填饱一家人的肚子,还要在寒冬抵达之前,搞一些御寒的被褥和衣物。 他起身伸了个懒腰。 几个孩子都已经起床了,老大天还没亮,就提着水桶和锄头出门了。儿媳也拿着扫把收拾院落,清除杂草,拿着水瓢给菜园子浇水。 老二、老三抱着竹筐去挖野菜,抓蚯蚓。 虽然生活困苦,但是这一家子孩子都是懂事。 真不知道,原主如何舍得他们选择自杀。 “别折腾了!” 叶琛说了一句,将昨日的老太太送来的米拿了出来,一看就是便宜的不能再便宜的杂米,干瘪干瘪的,但不得不说,是老人的一番心意。 穷得时候,吃这个也是享受。但是如今有自己,有物资回收空间和商城,何必受这委屈。 叶琛用手轻轻一按,虽然无白光闪烁,但是袋子里的杂米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正儿八经的五常大米。 昨天剩下的铜钱也被他一扫而空。 大清早做面食,肯定不如煮粥便利,也不如煮粥抗饿,疙瘩汤虽然好喝,但是对于叶琛和家里的半大小子来说,也就是两泡尿的事情。 叶琛拎着大米走了出去,“先把米煮了,吃完饭再干活吧。” 赵菁菁认识叶琛手中的米袋,那是老太太昨晚留下的,只是让她无比震惊的是,米袋里是白晶晶光滑如玉的大米。 到底是土匪强了公公,还是公公家抢了土匪啊! “老太太的一番心意,别浪费了。”叶琛淡淡的说道。 改善伙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先从最基础的做起,尤其是这一家子饿的太久了,胃口需要慢慢调理才是。 赵菁菁看着袋子里的宝贝似的大米,整个人都有些呆呆傻傻的,昨晚吃白面,她就感觉跟皇帝一般了,今日竟然又吃珍珠一样的大米。 现如今她觉得,皇帝都未必敢跟公公一样造! 她没多问什么,拎着米袋就去灶房煮粥。 不一会热,大米的香味就散发出来,一群外出干活的娃儿们,挤在灶台外面,垫着脚往里看。 叶二壮的眉毛微微蹙起,心里琢磨着,爹是不是干了啥伤天害理的事情了? 这每天那么大手大脚,家里还能支撑几天? 算了,老娘说得好,该吃吃,该喝喝,有事别往心里搁,能玩玩,能乐乐,舒服一刻是一刻。 反正就算是饿死,也是一家人整整齐齐的! 第5章 守株待兔之老父亲护犊子 叶琛自然不会跟他们一样没出息。 嗓子里哼着小曲儿,慢悠悠的朝着茅厕走去。 有些个人生理问题,是要清晨解决一下的。 这真的是个极其恐怖的地方,勒紧裤腰带成了他的日常,导致他想解开腰带的时候,花了不小的力气。 脑海中,一道闪电划过,整个人轻松了不少。 这才很不熟练的蹲在茅坑旁,用双手堵住鼻孔,脑海里不由自主的想起了小时候的儿歌,脚踏黄河两岸,手拿机枪炮弹,前面激光扫射,后面炮火连天。 嗯? 颇具童趣意味的叶琛,忽然皱了皱眉,嗯?? 机枪炮弹呢? 目光逡巡了半天,终于在不起眼的角落,发现了一排表面凹凸不平的土坷垃(土块)。 苍天啊! 咬牙,闭眼,拿起了土坷垃。 多么痛的领悟。 苍天啊,原汁原味的与大自然接触。 回到院子,赵菁菁有些拘谨的站在桌边儿,见他沉着脸走回来。 赵菁菁心里一沉,赶忙懦懦的说道:“爹,粥做好了,趁热喝吧。” 叶琛还沉浸在被土坷垃打击的世界之中,抬头看见儿媳怯懦的模样,开始头疼。 心道:“儿媳啊,儿媳,哪有刚屙完,就投喂的。” “爹,快吃饭吧!”叶小壮围着桌子打转,鼻涕和口水混合在了一起。 叶琛伸手想给孩子擦了擦,旋即想起了刚才土坷垃一不小心碎裂的场景。 算了,谁家孩子还不是一把屎,一把尿喂大的。 给孩子擦了擦,叶小状还一脸享受,然后又带着洗漱了一下。 锅里热腾腾的粥已经出锅。 一家人又是吃饱喝足,满足的坐在椅子上,望着窗外的云。 天空是湛蓝的,这是叶琛后世几乎没看过的颜色。 孩子们心思则没有那么复杂,琢磨着光喝还差点劲儿,如果再来上点肉就好了。 “吃饱了,喝足了,一人一顶草帽,出去干活吧。”叶琛发话道:“大壮,老天爷不养闲汉,你去地里收拾庄稼,二壮你去挑水,你大嫂怀有身孕,这种活以后你干。老三,你背着个筐,去官道上拾粪,我看官家的马车来来往往的,总是会落下车牛粪、马粪,这些都是宝贝。” 叶小壮立刻抬手,“爹,我呢?我呢?” “你跟你大嫂在家里收拾院子!”叶琛道。 赵菁菁有些错愕。 换做往常,她肯定是要下地的,谁曾想今日公公竟然分配了最轻松的活给自己,还给自己安排了一个小助手。 她赶忙道:“爹,收拾院子的活我自己就能干,收拾完我还能去地里帮大壮干活!” 赵菁菁心里很清楚,做人家儿媳,就得有做儿媳的觉悟。 虽然没有婆婆了,也不能公公挑了理去。 叶小壮也哭着闹着,非要跟着叶琛一起。 叶琛无奈,只能到:“好罢,小壮跟着我,菁菁你收拾院子吧,不必下田了,在家准备好饭菜即可。” 赵菁菁还想说什么,但是看着公公不容置疑的神色。 只能老老实实的点头。 这会儿太阳已经高了不少,再懒的懒汉也开始行动了。 叶琛看到许多庄稼汉在低头挥舞着锄头,即便是土地龟裂,也不敢有丝毫的停歇。 不远处的土地庙,上面摆满了贡品,不时有人过去给磕两个。 叶琛觉得眼下这情况,短时间内是不可能下雨的。 也不知道是小冰河期,还是厄尔尼诺,反正这归大自然管。 他们给土地公公磕,还不如多想想办法。 叶小壮吃饱了,人有劲儿了,手里拿着一根荆条,口中喊着,“俺乃常山赵子龙,邢道荣受死!” 这都是啥跟啥? 邢道荣又是谁? 这里触及到了叶琛的知识盲点,一脸无奈的看着路边儿遭了秧的野草。 这要是吃上肉,估计十里之外都没有幸免于难的。 《叮!发现废旧的铜戈!》 《叮!发现生锈的枪头!》 按照叶老蔫的记忆来看,这国家才太平了几十年,当初他爷爷辈,北方蛮族入侵,这清河村也是战场呢。 所以村边儿,不仅偶尔能看见白骨,废弃的武器也偶尔能看见。 这些东西,按照时下的生产条件,几乎没有任何再回收利用的价值。 所以村民也不会去捡这些东西,倒是孩子们偶尔会检一些回去,当成武器打仗。 不时有孩子王戴个破头盔,做个木头板,就敢自封骠骑大将军。 别人不在乎,但是这些东西对于叶琛来说,却是宝物。 《叮!发现残破的马蹄铁!》 《叮!发现生锈的铁胎弓!》 叶琛注意了一下脑海之中的虚拟场景,瞬间锁定了这些物品的位置。 他拿起一根木棍,在杂草从中扒拉了两下,就见杂草之下,有一张锈迹斑斑的铁胎弓。 他拿起铁胎弓,用袖子擦了擦上面的泥土,提示音再次响起。 《叮!废铁5文一斤,合计价值60文,是否提取售卖。》 《是!》 《叮!废铜12文一斤,合计60文,是否提取售卖!》 《是!》 叶琛瞬间感觉自己的腰间的钱袋子沉甸甸的。 虽然作为再生资源回收,买不上价,但是对于叶琛来说,却真的已经心满意足了。 这村口的战场,不知道还有多少宝贝呢。 自己转上几天,估计大瓦房就不算遥远了。 “爹,您看我勇猛不?” 这个时候,叶小壮不知道从哪儿找来一杆残破的护背旗,跑起来被风吹的猎猎作响。 叶琛喜欢孩子这活泼的模样,“小壮长大了,肯定能做大将军!” 叶小壮眼睛瞪得圆圆的,这好像是爹第一次认可自己。 当初都是说长大了,必须读书的。 “那小壮将军,你现在的任务是用你手中的长枪,击败那颗大树,不许偷懒,明白吗?”叶琛摸了摸他的脑袋,怕他四处乱跑,再让野狗叼去。 “遵命,父皇!”小家伙像模像样单膝跪地,然后对叶琛一抱拳。 然后对着身后虚空一招手,“兄弟们,跟我杀!” 一时间,便仿佛坐拥千军万马一样,杀向了不远处的老树。 顷刻间这颗叶琛叫不上名字的老树,便遭了秧,叶子散落了一地,颇有被打的丢兵弃甲的态势。 叶琛又转了转,又发现了一处宝藏。 《叮!发现一箱生锈的弓箭!》 这可是宝贝,一箱子弓箭,估计能卖不少钱吧。 《叮!合计废铁5文一斤,合计价值60文,是否提取售卖。》 嗨,合计着这弓箭只有头是铁啊,叶琛一脸忧伤,将锈迹斑斑的箭头从土里挖出来,然后擦干净,提取售卖。 《叮!发现了残破的青铜锁子甲!》 《叮!废铜12文一斤,合计300文,是否提取售卖!》 【是!】 哗啦啦。 叶琛忽然感觉自己的腰板硬了。 这转眼间的功夫,就有将近500文入帐。 500文,足够他们一大家子人吃一个多月,甚至还能补贴老爷子那边儿。 “来将何人,可敢留下姓名!”叶小壮大喝一声,旋即就哇哇哭了起来。 “不讲武德!抢我战利品!” 叶琛眉头一皱,赶忙往回跑,就见一群气喘吁吁,大汗淋漓的孩子,手里提着野兔,一脸不屑的看着叶小壮。 叶小壮见爹回来了,立刻有了精神,“爹,我在揍这颗老树,老树求饶,送我一只兔子,结果他们非要抢!” “小王八蛋,别胡说,是我们追了一路,兔子才撞到树上的!” “对啊,你没看我们的狗都快累死了吗?” 几个大孩子提着兔子,就要走。 “站住!” 如果是纯粹的老猎人,追死兔子他信。 一群毛孩子,受的跟排骨条似的,怎么可能有着本事。 顶多说是惊吓之中,兔子慌不择路,撞死了。 但不论什么缘由,他们都欺负了自己的孩子。 即便这群孩子是对的,叶琛也不会让着他们。 这群半大小子,一看是叶琛,一个个昂着头,先前老实巴交的叶琛,已经到了连一群孩子都敢欺负他的地步。 当然,对面是一群孩子,叶尘不可能动手,当然表情不免严肃:“你们骂谁小王八蛋呢?” 领头的是村里的恶霸牛大海的儿子,叫牛蛋,今年十四岁,带着一群熊孩子整天惹是生非。 不过这具身体的主人,已经不再是叶老蔫那种老实巴交的,而是换了叶琛这个纵横商场的大佬,严肃起来那表情何其吓人。 这群孩子下意识的都后退了两步,但一琢磨眼前这可是人人可欺的叶老蔫啊,便壮着胆子不肯认怂。 “这是我们追的兔子!”牛蛋壮着胆子,说道:“他只是捡了个现成,应该把兔子给我们!” “凭什么给你们!”叶小状大哭,“爹,他们欺负人,兔子明明是我先得到的。” 第6章 小壮的疑惑 叶琛会跟他们讲道理吗? 很明显不会的! 今天也就是自己在这,若是自己不在,小壮八成得被这群坏小子踹一顿。 这种事,在他小时候,他可见的太多了。 今日得让他们涨涨记性,让他们有一个完整的童年。 叶琛冷笑一声,直接上前迈进一步,颇具压迫感道:“兔子归谁的事情暂且不论,咱们先去见村长,把你们伤我孩子的事情跟村长说一说。” 他脱了小家伙的上衣,上面都是密密麻麻的划痕。 小家伙野,到了村外的荒野上,根本控制不住自己,到处乱窜,这些划痕都是草叶子,蒺藜,荆条啥的给划得。 叶琛就是注意到了这一点,才让他对着这颗大树发泄精力。 谁曾想,小家伙还有意外收货,竟然来了个守株待兔。 叶琛冷冷道:“你们那么多人欺负他一个,竟然放狗撕咬我家小壮,这衣服得买新的,这身上的伤,也得给小壮治好,不然这事儿没完。” “爹!”叶小壮也被叶琛的表情吓得不轻,但却依然想要说两句什么,却被叶琛的眼神制止了。 至于牛蛋等人,则一脸震惊。 咋回事啊,他们只是推了一下叶琛,他怎么浑身上下,到处都是伤痕呢? 这要是去看大夫,得花多少钱啊! 还有,他们什么时候放狗咬叶小壮了? 不都是说,叶老蔫老实巴交,好欺负吗?怎么这一张嘴,满嘴谎话呢? 关键是,都知道他是实在人,他如果去村长那里告状,他们肯定得输啊。 牛蛋身后的小弟低声说道:“大哥,这叶老蔫为了两个窝窝头都敢跟土匪拼命!这要是闹到村长哪里去,咱们未必能占到便宜啊!” 叶琛嘴角泛起了一丝冷笑,看的牛蛋浑身发毛。 直接将兔子扔了过来,“我们只是路过,小壮的伤跟我们无关,叶大叔误会了。” 说完牵着狗,领着一大帮坏小子,呼啦啦的逃了。 “爹,您真厉害!”叶小状怀里抱着兔子,小脸上写着崇拜之色。 叶琛一脸羞赧,自己一个大老爷们,欺负一群半大小子,叫啥厉害? 叶琛现在有钱了,也大方了,大手一挥,在商城里兑换了一瓶碘伏和酒精,开口道:“过来,让老子给你擦擦。” 叶小壮老老实实站在叶琛近前,任凭叶琛拿着药物往身上抹,刚一开始觉得冰冰凉凉的,一会儿就觉得浑身上下,犹如刀割一样。 “爹,疼啊!”叶小壮疼的呲牙咧嘴。 叶琛一巴掌拍在这小家伙屁股上,“现在知道疼了,以后看到这么多人,该怎么办?” 叶小壮瞪大了眼睛,“当然是跟爹一样,一个人对付他们一帮人,多威风!” “威风个屁!以后再遇到这种情况,赶紧跑,叫上你大哥、二哥、三哥,还有你爹,咱们一家子的男人一起上,这才叫爷们!” “爹,不是一个打一群才叫爷们么?”叶小壮一脸不解道。 “那叫傻!”叶琛并未多走解释,而是小心翼翼的给他的伤口涂抹药品。 小家伙虽然不明白,老父亲这个以多打少的道理,但是不妨碍他记在心上。 他老老实实的任凭叶琛给他擦药,恍惚间觉得,以前严肃古板的老爹不见了,取而代之的则是外刚内柔的好爹爹。 他从前最羡慕那些有母亲的孩子,因为他们家的爹爹虽然凶巴巴的,但是娘亲总是很温柔的。 现在他也很幸福了。 因为老爹有的时候凶巴巴,有的时候又很温柔。 一个顶两个。 只是不知道娘亲什么时候回来。 有娘亲帮着爹爹,爹爹就不用那么辛苦了。 叶琛不知道,这么小的孩子,已经有相当复杂的心思了。 他没有带过孩子,只是凭借着本能,觉得不能让孩子受委屈。 “走了,回家让你嫂嫂做红烧兔肉给你吃。” 叶小壮连忙摇头,抱着兔子恋恋不舍的看着古树。 叶琛看着小家伙一脸奇怪的表情,疑惑道:“你是觉得兔子很可爱,不能吃吗?” 小家伙摇头道:“那么可爱的兔子失踪了,他们家人一定很着急。” “然后呢?” “然后咱们在这等着它家里人来找它,咱们把他们一家子全都抓住。一家人死也要整整齐齐,咱们家也能饱餐一顿啊!” 额。 叶琛一脸震惊,他甚至怀疑这是不是自己在异时空的种。 灭门抄家,连看门狗都得踹两脚的精神,跟自己好像啊。 “想啥好事呢,兔子又不傻,你见过谁家兔子,排队撞死在一棵树上?” “昨个儿,听二哥说的,娘亲教过的,即便是不同的人,也会掉进同一个坑里。爹,人应该比兔子聪明吧?为啥人可以掉进一个坑里,兔子就不会撞死在一颗树上呢?” 叶琛现在真的很想见见自己那位素未谋面,却给自己生了四个娃的女人了。 也不知道她到底是死是活。 只是他当下也不知道该如何给叶小壮解释,这人聪明归聪明,但是愚蠢的时候,是真的很愚蠢的。 甚至还不如撞死在树上的兔子呢。 当下说道:“走了,今天不会有兔子撞死在这里了。” “哦!”小家伙任凭叶琛拉着他的手往回走,但是嘟囔着小嘴,明显是不服气的。 叶琛将兔子拎起来,这荒年兔子也跟着遭罪,浑身上下没有几两肉,都脱相了。 《叮,发现野生兔皮,价值20文一张,请问是否加工后提取。》 叶琛一愣,这还有意外之喜呢。正好这兔子没有多少肉,不如直接扒了皮,换成现代社会的兔子肉,反正有小壮作证,没有人会怀疑。 “爹,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赵菁菁虽然一个人在家,却不肯闲着,头上包着布皮儿,正蹲在菜园子里,认真的清理杂草。 见叶琛带着浑身都是血印子的叶小壮回来,赶忙要帮忙清洗伤口。 叶琛笑着摆摆手道:“伤口我都清理过了,这是小家伙的战利品,今天咱们能吃上肉,都是他的功劳呢。” 说着叶琛便将他加工后的兔子肉递了过去。 赵菁菁拿着叶琛递过来的兔肉,在手里掂了掂,心中满是疑虑,“小壮抓的这哪里是兔子,这分明是一头小猪呀!” 估计又是爹爹神奇的手段,她昨晚听大壮说了,婆婆是个厉害的人,总是能想办法搞到肉食和钱。 估计爹的这些宝贝,都是娘亲写信告诉爹怎么弄得。 爹怕被人怀疑,这才假说是小壮抓的,小壮一个娃娃,哪里有那么大的本事。 赵菁菁觉得自己看破了一切。 心中不由的有了几分自豪感。 自己家婆婆是个有本事的,公公也能让家里吃上白面和肉。 虽然她是妇道人家,不一定能吃到肉,但是公公外冷心热,估计能给自己一口汤和。 能喝点肉汤,她就很满足了呢。 于是乎,提着兔肉的赵菁菁,感觉自己的步伐都轻盈了几分。 第7章 越过越好的小日子 “爹,俺回来了。” 叶三壮的声音显得很是疲惫,但那股子兴奋劲儿却是不言而喻的。 叶琛迎了出去,就见满头大汗的三壮,推着一辆羊角车,疲惫的扶着大门的柱子。 羊角车上放着两个黑漆漆的便桶,散发着浓烈的恶臭。 叶琛随手帮他擦拭着额头的汗渍,“怎么回事儿?” 三壮憨憨的笑道:“俺遇到一群好心的兵爷,他们正愁兵营里的旱厕没人清理,俺不嫌脏,就交给俺了,不仅把羊角车借给俺,还给了三文钱的辛苦费。” 说着将铜钱交给叶琛手心里,得意道:“爹,俺也能挣钱了。 说着,三壮想起什么,从心窝里掏出了半个锅盔,用厚厚的里衣包着,小心翼翼的摊开,“爹,你吃,香着哩。” 叶琛上辈子,什么澳洲龙虾,神户牛肉不知道吃了多少。 但此时,眼前那脏兮兮的三壮手里,用破旧的里衣包裹的半个锅盔,竟然仿佛在发光。 叶琛不知道,自己竟然这般没有出息,眼眶红了。 他一把将三壮抱在怀里,“好孩子,辛苦你了。” “爹,你怎么哭了。”三壮着急看着叶琛眼眶里的泪珠,急的小脸都拧在了一起,“是不是小壮又气你了,我替你揍他。” 小壮正捂着鼻子,偷偷掀开便桶的盖子,想要探寻一下是不是有什么宝物。 听三哥这么一说,顿时气的掐着腰说道:“三哥,冤枉人,今天小壮也立功了呢,小壮抓了一只兔子,肥的很呢。” 叶琛也不知道,为何自己一个大男人,泪腺怎么忽然变得那么发达。 将锅盔接到手里,另外一只手摸着三壮的脑袋,笑着说道:“是三壮长大了,爹为你开心,激动的不行。” “不过,爹得提醒你一嘴,最近这几年连年干旱,草原的日子也不好过,北境突厥与大周摩擦不断,保不齐哪天,这群青州大兵就要上战场了,你别让人家给拐跑了。” “爹,好男儿,不就该志在四方,纵横疆场吗?”小家伙估计没少听那群大头兵吹牛逼,一副憨傻的模样。 叶琛一巴掌拍在脑袋上,“混账!你这小胳膊小腿的上了战场上有几个脑袋够人家砍,真的到了要上战场的地步,那也是爹先去。” 说着叶琛转头看了一眼扛着锄头,见叶琛训斥三壮连大气都不敢出的大壮,说道:“老大,以后下地带着三壮,他再敢往军营跑,给老子往死里揍!” 这个时候,老二也回来了,见三壮明明立了功,反而被爹训斥,眼珠子都红了,在一旁拉着三壮,小声安慰起来。 毕竟还是孩子,心里的愁苦,不消一会儿就被锅灶的肉味给吸引了。 兄弟四人再次恢复了整整齐齐看大嫂做饭,小壮不时喊两句,“大嫂,好了没!” 赵菁菁总是能笑着说道:“快了,快了。” 一家人沉浸在即将吃上肉的喜悦氛围之中。 叶琛则懒洋洋的靠在门柱上,抬头望着天空的云。 脑海乱糟糟的思索着天下的局势。 大周乃是女帝持国,这在封建社会总归有些匪夷所思,别说国内动荡不堪,四夷不服者亦是甚多。 如今这连年干旱,草上的牧草肯定也不咋地,用不了多久,就会有大规模的战事爆发,幽州残破不堪,怕是根本支撑不住。到时候保不齐,青州就会成为战场。 自己家里已经这般穷了,若是青州再变成战场,自己这小家庭又该何去何从呢?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自己总归要早作打算。 叶琛正胡思乱想,赵菁菁端着碗兔肉走了过来,懦懦说道:“爹,祖父祖母那边儿也许久未开荤了,是不是送一些过去。” “小壮!”叶琛被拉回神来,他是知恩图报的人,昨天老太太还送了粮食过来,今日他吃肉了,怎么能忘。 对着锅灶猛烈吸着鼻子的小壮赶忙冲了过来,“爹!小壮才不跟三哥一样不乖呢,您下命令吧。” 叶琛用今日兑换的手帕,擦了擦小家伙的口水,又沾了些清水,擦了擦他的花脸,这家里没个女人,孩子就脏兮兮的,真的要命。 “端着这碗兔肉,给祖父、祖母那边儿送去。”叶琛先挑了一块最肥的,塞进小家伙嘴里,又用手指虚空点了点。 兔肉入口,那美味油腻的感觉,直击味蕾,小壮感觉自己都要飘了起来。 眼珠子不断的往碗里瞟去,感觉自己的魂儿都要勾走了。 耳边父亲的话,却让他的心思立刻老实了下来。 “爹已经数过了,回头肯定跟祖母对一遍肉块的数量,少一块肉唯你是问。” 小家伙立刻严肃抱拳道:“遵命!” 说着单手持碗,手里还拿着一根打狗棍,冲了过去。 嘴里大声喊道:“驾!驾!驾!” 这是爹爹让自己给祖父、祖母押运的粮草,可不能有任何疏忽。 叶家老宅子在村子正中心,祖上也曾经阔气过,祖宅算不上豪气,但是面积不小。 一共有五间房,房门口还重了几颗枣树,房子周围是密密麻麻的篱笆,篱笆院里种满了青菜。 叶小壮推开篱笆门,踹了一脚拱过来的大黄,大喝一声,“祖母!” 这大白天的,又是灾年,农家自然辛苦。 家里只有叶老太太和叶老三家的媳妇。 收成不好,叶老太太正在晒枣子。 最近收成不好,老太太便领这儿媳去大山里摘一些山枣,晒干了,磨成粉伴在米粥里喝,免得这一大家子喝西北风。 “小壮,你咋来了?” 叶小壮开口道:“爹让我给您端来一碗兔肉。” 一听这话,老三家的媳妇眼睛都亮了。 这可真的奇了怪了,叶老蔫自从分出去单过,没少让老太太操心,隔三差五的带着粮食去补贴。 今个儿,怎么太阳从西边出来了,竟然主动送肉过来? 这是不是起了什么歹毒的心思。 比如过不下去了,想要重新并户?这天下怎么能有这等好事! 老三家看向叶小壮的眼神立刻警惕了起来。 老太太的脸色也瞬间垮了下来,“你爹是疯了吗?!打了兔子,不换成粮食,怎么自己吃了?咱们小老百姓吃肉不是浪费吗?你瞅瞅这么好的东西,吃紧咱们肚子里去,不就是一堆粪吗?” 也老太太嘴上骂着,手却没闲着,麻利的拿出一个小筐子,挑了好几把饱满的大枣装了进去。 老太太觉得很不够,又用手使劲按了按,将筐子装的冒尖。 老三家媳妇心在滴血,凭什么啊,就因为他小啊,婆婆怎么能那么偏心,这么多枣子,她要是敢偷吃一颗,棍子都能抽上自己。 结果老蔫家,就用一碗破兔肉给换走了那么多。 关键是兔肉,自己一个妇道人家根本吃不到啊! 想到这里,老三家媳妇一肚子委屈,连带着都怨起了自己的男人,长得那么壮实,连个男娃都让自己怀不上,不然自己在这里地位总算是得有一些。 叶小壮见老太太给了一小筐子红枣,连忙在怀里摸索起来,终于摸出了一大把地枇杷递了过去,“阿奶,这也是小壮的一番心意。” 老太太认识这玩意,长在土里,甜丝丝的,吃起来可以撑饥。 “给奶奶这个做什么?” 叶小壮的嗓音清澈,“爹说男人要懂得知恩图报,奶奶给我家东西,要回礼的。这是小壮跟爹爹下地干活,从地里挖的,爹爹教的本事呢。” 老太天顿时觉得自己可能听错了,早些年叶琛这孩子读书读傻了,根本不知道孩子的教育,如今这小壮比之前干净了不少不说,还懂得做人的道理了。 这让老太太如何不吃惊。 小壮怀里抱着筐子,“阿奶,我先走了。” 叶小壮现在脑海里都是美味的兔肉,却被老太太叫住了。 叶琛是个不会过日子的光棍汉,有肉也不知道卖掉,反而自己吃了,这一把地枇杷果,保不齐哪天还能他们撑饥。 她自然是不会收的。 叶小壮却倔了起来,“爹说的到底是天下最大的道理,我叶小壮是男子汉,不能收回去。” 老太太知道,叶琛的脾气,估计刚才那些话是他教的,孩子如果不留下点什么,估计回去要挨揍。 都什么条件了,还硬撑着,赶忙在院子里踅摸了片刻,摘了两根黄瓜,塞进叶小壮夹带里,“行了,这是祖母单独赏你的。长辈赐,不可辞。赶紧回去吧。” 叶小壮看着眼前绿油油的黄瓜,眼珠子都直了。 以前家里的日子好的时候,他也吃过呢,脆脆的,甜甜的。 不过自从娘走了,就没有这待遇了。 叶小壮欢天喜地的抱着一大堆东西回去。 叶琛看着他怀里的一大堆东西,赶忙让老三接过来,“你祖母给的?” “阿奶说赏赐的。”叶小壮笑嘻嘻的从怀里掏出大黄瓜,“爹,胡瓜,这是祖母专门赏赐给我的。” 这时代,黄瓜并不多见,村里人也舍不得吃,都是熟了之后,挑到城里换贵人的铜板。 “爹,奶奶给的东西,小壮不能独吞,”小壮壮着胆子,“但是能不能给我一个大孩子份,我想娘亲了..........” 他真不是贪吃,我就记得,小时候年轻摘黄瓜给他吃。 “当然能!”叶琛点头,“咱们家孩子不分大小,都是爹的好儿子。” 第8章 二壮遇险 庭院的石桌上。 满满当当的一大盆兔肉,弥漫着诱人的香气。 兔肉旁边儿,还放着儿媳做的凉拌黄瓜、凉拌婆婆丁,一个裹了面粉的萝卜丸子。 此外每人手头上还有一大碗米饭,锅里还热着疙瘩汤。 儿媳的手艺不吃盖的,人家都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自己家这儿媳,即便是家里没有米,都能搞个地龙汤,壁虎汤啥的,更不要说,如今材料稍微丰富了一些,竟然一口气整了个四菜一汤出来。 叶琛本来还下意识的想讲几句家里的日子越过越好,大家一起努力,共赴美好的生活之类的屁话。 毕竟先前当老板的时候,每次团建总是要BB两句的。 只是话到了嘴边,叶琛才意识到,自己已经不是功成名就的大老板,而是这群孩子的光棍老父亲了。 看着一群孩子,嘴里不断分泌着口水,眼珠子差点掉进肉盆里。 叶琛觉得这个时候,说啥都是屁话。 赵菁菁用手拽了拽叶大壮的衣角,小声说道:“大壮,这么奢侈真的好么?我怎么感觉跟做梦似得?” 可不跟做梦似得吗? 头两天,叶家还断粮呢。 自家公公为了两个窝窝头,差点想不开就上吊自杀了。 可这两天呢,又是白面,又是大米的,这都是自己想都没想过的日子。 粮食本就不多,敞开了造米和面,万一哪天搞不来粮食,岂不是又回归了一家人,整整齐齐躺板板挨饿的日子? 叶大壮一脸的迷之信任,“爹这么安排,肯定有爹的道理,你老老实实的干活就好了。” 开动吧,叶琛一挥手,顿时全家上下便是一通风卷残云,或许文雅一点的,只有一个赵菁菁了。 即便是文雅,也如同小兔子一样,疯狂的咀嚼着嘴里的食物。 别看嘴上跟大壮说着要省着过日子的话,但是嘴巴非常诚实。 尤其是小壮,一会儿夹起一大块油腻的兔肉,吃的连骨头渣不剩,一会儿夹起一块翠绿翠绿的黄瓜,咯吱咯吱的嚼着。 小嘴跟转动的风火轮一样,一颗都不得停歇。 兔肉上的油渍,都顺着筷子流到了小家伙的衣襟去了,小家伙也注意不到。 叶琛觉得,刚吃顿好的,孩子们自由点好,等到将来这些东西肯定是要管教的。 如今自己媳妇生死未卜,自己便只能又当爹又当妈。 当然,叶琛自己的形象也好不到哪里去。 尽管他已经尽量保持的文雅一点,但是喉咙似乎根本不受控制,总是大口大口的吞咽,好几次差点噎着。 一口气干掉了两大碗米饭,整个人再也不是那种因为饥饿软绵无力的样子了。 取而代之的则是那种吃饱饭,大脑晕晕沉沉,想要困觉的感觉。 一群孩子围着自己放不开,叶琛吃的七八分饱,便放下碗筷,看着小家伙们恋恋不舍的看着饭桌,叶琛笑着摆手道:“今天爹给你们开个特例,不用管我,你们继续吃。” 一群小家伙的表情瞬间热烈了起来。 叶琛回到卧房,靠在墙上,用袖子扇着风,这天气太热了,吃了顿饭都浑身是汗。 脑子里想着关乎未来的事情,资源回收空间是个好东西,但是也要合理利用,总是莫名其妙的变出来东西,肯定不合适。 既然这里有残破的武器、铠甲,就证明当初这里是战场的。 再总结今日三壮说的话,朝廷已经召集府兵开始训练,这意味着战争其实已经不远了。到时候当地的安全,肯定是个问题。 按理说,一家人迁到南方才是最安全的。 但是就他们家这经济条件,估计连当地都走不出,就能活生生的饿死。 而且,怎么说服父亲、母亲也是个问题。 总不能自己逃了,爹妈不要了吧? 所以,与其现在就逃走,还不如先挣下些家业,看看形势再说。 恍恍惚惚之间,叶琛睡了过去,正在梦里开着比基尼牌的豪车呢。 迷迷糊糊间就听见外面有脚步声,叶小壮急匆匆的跑进来,拽着叶琛的袖子说道:“爹,咱们村的大牛哥说看见二哥和三哥给军营送完羊角车,气冲冲的去温家村了。” “温家村?”叶琛猛地晃了晃脑袋。 温家村,就是原身叶老蔫夫人的娘家村子。 离着清河村不算远,来回也就一个多时辰的距离。 这两个小子,真的是吃饱了撑的! 没事儿去温家村做什么? 叶琛猛然起身,对外喊了一声,“大壮,收拾收拾跟我去温家村!” 老二和老三一直嘀嘀咕咕的,叶琛早就觉得没好事。 但是刚穿越过来,叶琛自己也在熟悉环境,就没过分注意。 温家庄的人都姓温,人家一个村子基本上都是同族,用一个祠堂,他们两个臭小子过去撒野如何有好果子吃。 叶琛将正在编筐的大壮叫着,父子二人顶着中午的日头就往温家庄赶。 在原主的记忆里,镇上和温家庄都不算远,经常11路赶过去,可是叶琛却觉得非常远,走了没一会儿,就开始浑身冒汗。 都说南船北马,但是那是有钱人,他们穷人只能靠这一双腿。 太累了。 等他有钱了,一定要买豪华的马车。 想到这里,叶琛就忍不住苦笑。 果然,不论是封建社会,还是现代社会,大家的欲望都是一致的。 车子和房子。 走到心脏都扑通扑通跳了,才看见不远处的村落。 温家庄外有一片林子,叶琛就是在这里被人家劫道的,当时他还跑到了温家村村口,大喊救命,结果这群人明明认出来自己,却没有人上来搭救。 硬生生的看着自己被劫持不说,还指指点点,说嘲笑自己是废物! 叶琛轻车熟路的走到了温家的门口。 尚未进去呢,就看到了让叶琛无论如何都无法接受的一幕。 二壮和三壮被人家用绳索绑着,一群温家村的坏小子,正在对他们拳打脚踢。 “二壮!” “三壮!” 叶大壮见此,愤怒的不行,抡起了王八拳,便对着使坏的这帮坏小子一顿乱锤,将人群驱散。 小哥俩见到大哥,以为是来救自己的,结果一抬头,看到老爹黑着脸走了过来,顿时吓得小脸煞白。 上一次老爹这种表情,还是得知了娘亲出事。 最后他们哭闹不止,被老爹用绳子捆起来,哥俩并排被挂在房梁上抽了一天。 而且,爹爹一直对母亲的事情,心怀愧疚,是绝对不允许他们过来闹事的。 可是他们实在是太气了。 因为他们还车的时候,听军营的士兵在讨论剿匪的事情。 两个小家伙刚一开始还听得有滋有味,结果听了一半,才知道事情的起因,竟然是校尉知道了一个书生在当地被土匪劫道,所以才下定决心,清扫匪患。 然后两个小家伙一打听才知道,原来父亲被劫道的地方,就是温家庄,顿时不开心了。 当他们得知了完整的经过,更是气的不行。 想到爹爹逢年过节从不懈怠,即使娘亲不在,也登门拜访送礼,他们家庄稼地有活了,自己家的活不干,宁可庄稼荒掉,也要过去帮忙。 结果呢? 他们看着爹爹挨揍不说,还嘲笑爹爹。 而且,其中笑话的最过分的就是外公他们一家子。说这个废物女婿,不要也罢,丢尽了他们温家的人。 哥俩一合计,现在去找土匪麻烦肯定是自寻死路。 但是去温家村大闹一场,绝了爹爹白白做好人的路子还是可以的。 不过眼下,路确实绝了,但是爹爹似乎更生气了。 叶二壮和叶三壮被揍得鼻青脸肿,躲在叶大壮身后,生怕爹爹一巴掌扇过来。 “姓叶的,枉费你也是读书人,怎么教出这么两个小畜生来!”叶琛的岳父温老汉怒不可遏的从人群之中走出来,指着叶琛便骂,“这两个小畜生,竟然跑到村里,把我们家禾苗给割了!” “这可是我们一家人的依仗啊!两个小畜生竟然给祸害了。” 祸害庄稼,确实是农户的大忌。叶琛瞪了一眼这两个坏小子。 这两个坏小子,耷拉着头,也不敢看他。 也就是说,人家说的都是真的。 老岳父理直气壮的指着叶琛骂道:“必须赔钱,本来想着等粮食下来,换些银两,供家中孩子读书,现在都让你们家毁了!最起码五两银子!” “你们叶家都是废物,不是读书的料,不代表我们温家不是!” 听到这话,叶琛瞬间笑了。 自己夫人这娘家,有点意思啊! 前面还看着原主被一群土匪殴打自己不管不顾,今日竟然还将自己的儿子捆起来,任人殴打。 这是真的完全不讲自己放在眼里! 不放在眼里也就罢了,还狮子大开口,要五两银子? 真的是狮子大开口啊! 既然你个老东西先不要脸,就休怪我叶琛无情! 第9章 老蔫也残暴 “大壮,保护好弟弟们!” 叶琛冷然的说着,手已经不自觉的撸起了袖子。 脑海之中已经开始检索可能用得到的工具。 温老汉见状,下意识的后退了两步。 但一想到站在自己面前的,可是人见人欺的叶老蔫,立刻怒喝道:“混账!叶琛,你要为了这两个小畜生,忤逆老夫吗?” 叶大壮见外祖父一口一个小畜生,气的额头青筋暴起,忍不住也撸起袖子,站在了父亲身后。 此时此刻,在二壮和三壮的眼神里,父亲和兄长宽厚的肩膀,就仿佛一座高不可攀的大山。 叶琛一记冷眼过去,“忤逆?你也配!你也不照照镜子,看看你自己,可有一分长辈的样子。” “这两个孩子,也有你的血脉,你竟然任凭外人欺负他!你这大半辈子都活到狗肚子去了!” “反了天了!”见叶琛竟然变得如此的出言不逊,完全不将自己放在眼里,温老汉气的有些站不稳,指着叶琛说道:“本以为,你读过书,是个明事理的,两个孽畜犯下大错,老汉管教一番,让他们吃点苦头,将来怎么也能重新做人。” “谁曾想,你不知恩图报也就算了,竟然还忤逆老夫。要老夫看,这两个孩子,今日这般摸样,就是你这个根坏了!上梁不正,下梁歪!” “温伯父跟他们废话作甚!这等腌臜货,直接打出去便是!”一道嚣张的声音刚刚落下,人群之中走出一个魁梧的大汉。 周围看热闹的乡邻,忍不住嬉笑起来。 大汉唤作温猛,是温家村出了名的无赖,谁要是招惹了他,准没有好果子吃。 平日叶琛来温家庄,见到此人都是躲着走的。 温猛身穿短褐,浑身充斥着鼓起的肌肉。 胳膊看起来比叶琛的大腿都粗,因为经常打架的缘故,脸颊右侧还有一道狭长的刀疤。 让人看一眼就望而生畏。 叶琛身后几个小家伙脸色都白了。 他们是听过温猛的名号的,温猛作为附近村镇十里八乡有名的恶霸,脾气爆裂,曾经因为在县里斗殴,打上过屠户而被判刑。 是村里的乡邻们集体凑钱,才将人赎了回来。 这两年,附近不太平,温家庄也遭过土匪,温猛却一个人能追着四五个土匪砍杀,闯下了瘟神的绰号。 他猛地一拳砸过来,带着呼啸的风,砸向叶琛的肚皮。 这一拳要是砸中了,叶琛少说也要去半条命。 周围看热闹的温家庄人,见势纷纷让开,怕被溅一身血。 “爹,快躲啊!” 叶琛这时竟然还有心情跟大壮说了一声,“儿子放心,今日爹爹给你开开眼。” 早些年创业,总是被社会人士光顾,叶琛也是拎着钢管,混出来的。 后来有了钱,还拜了陈翔鹤为师,学了一身本事。 一手刑法,一手剪刀横行泉城,不知道多少次在酒吧拯救了醉酒的少女。 即便是穿越了,身手不如从前,但他如何能怕了一个地痞恶霸。 他一抬手,就用拳头精准的戳中了温猛手臂上的麻筋。 逼得温猛后退了好几步。 当然,叶琛自己也疼的钻心,但为人父者,岂能在孩子面前漏了怯。 温猛的表情也瞬间变了。 他这拳头,一拳下去,连木门都能砸穿,竟然被一个弱不禁风的农户给拆招了。 他站住身形,感觉手臂依然发麻,一点力气都使不出来了。 而对方则云淡风轻,似乎没受到任何伤害的样子,不由的暗暗心惊。 “有点本事,难怪敢来我们温家庄闹事!” 温猛上下打量了一番叶琛,然后从腰间解下了一把牛耳尖刀,狞笑道:“我最喜欢有本事的人了。” “来,叶老蔫,今日不废了你,我不姓温!” 说完之后,他手持牛耳尖刀,对准叶琛的脖颈刺了过去。 叶琛眉头紧蹙,无冤无仇的下死手,这一刀若是刺中自己,自己必死无疑。 “既然你这般欺我辱我,就别怪我不手下留情了。” 叶琛袖子一抖,瞬间在资源回收站兑换了一根钢管和一袋石灰粉。 石灰粉瞬间洒出,迷了温猛的眼。 接着身子一闪,绊了温猛一脚。 在众人不可思议的眼神之中,温猛的身体如同失控的火车,轰然往前奔驰了四五米。 然后摔倒在众人面前,吓得温家庄的百姓连连躲闪,口中不住的尖叫。 “温猛,你没事吧?”温老汉脸色微变。 这句话说得叶琛更是心寒,他的便宜老岳父此时关心的不是他,而是一个外人。 于是乎,温猛倒了大霉了。 叶琛走过去,抡起手中的钢管,对准温猛的后背便砸了过去。 砰!砰!砰! 温猛尚未起身,便感觉自己的后背仿佛被巨石砸了一样,五脏六腑同时剧痛。 噗嗤一声,吐出一大口鲜血。 “一起上!赶紧救下温猛!”温老汉脸上的肌肉抽搐,心中怒极,只觉得自己的尊严受到了莫大的挑衅,想要不顾一切的报复回去。 嘴上说救下温猛,实际上是让族中的年轻后辈,趁机教训叶琛。 温老汉身后的五个年轻后辈,互相看了一眼,点点头,拿着锄头、粪叉、木棍,一起扑了过来。 再能打,你能一个打我们五个不成。 尤其是其中一人,更是提着木棍,对准了正要帮忙的叶大壮。 “找死!” 叶琛冷哼了一声,猛地蹿了过去。 此时此刻,他真的非常感谢陈翔鹤老师傅悉心传授的无限制格斗。 对面虽然人多,而且叶琛的体力并不占据绝对优势,但是在叶琛的钢管面前,根本就没有人能撑住一个回合。 甚至他们连叶琛的衣角都碰不到。 几个呼吸之间,地上就躺满了呻吟的人。 他们抱着手或脚在那里大声惨嚎。 叶琛恨他们竟然要对自己的孩子下手,几乎对每个人出手的力道很大,甚至专门对他们的关节动手,估计有些人是要真的骨折了。 “爹一个人,竟然能……”三壮们同时瞪大了眼睛,一副崇拜的模样。 这个他们认为软弱无能,对外唯唯诺诺,对内永远只给儿子坏脾气的父亲,竟然是个传说中的高手。 一个人,一根铁棍子,竟然打的温家庄抬不起头来? 这简直就是娘亲故事里的剧情! 温老汉也觉得日了狗了。 想到自己往日里跟驱使奴仆一样使唤着叶琛,便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 叶琛在众人不可思议的神情中,一步步重新走到温老汉面前道:“岳父大人,小婿一时没忍住,替您教训教训这些晚辈,好让他们重新做人,想必您不会怪我吧?” 全场死寂! 温老汉一双眼错愕的看着叶琛,脸上一会儿青,一会儿白。 他真没想到,他们村里的年轻后生,那么多人,包块温猛在内,竟然打不过叶老蔫一个人。 这小子不光是身手恐怖,而且为人也够变态啊! 这样的能耐,即便是到军中也是翘楚了吧,竟然能忍受着自己先前的百般欺凌。 但温老汉是见过世面的,此时他咽了咽口水,不动声色道:“贤婿,你确实有本事,但是再能打,你能打得过我们一村人么?不如放下手里的武器,咱们爷俩好好谈谈。” 第10章 一个人的嚣张 叶琛扔下了手中的钢管,拍了拍手上的石灰粉,“打打杀杀最没意思了。不用打听,我想诸位也知道,我叶琛不仅是咱们这一片十里八乡出了名的俊后生,也是最讲道理的读书人。” “既然岳父想讲道理,那咱们爷俩就来论论理。” 此时的叶琛如何有昔日里半分那种窝囊的模样,简直将嚣张霸道演绎到了极致。 适才,他将穿越至今的委屈,一股脑的宣泄到了那些敢跟他动手的人身上,整个人的精气神都出现了剧烈的变化。 以至于现如今,他扔掉了手中的钢管,只是歪着头,晃了晃身子,嘴角咧嘴一笑,空气都能冷下来十几度一般。 整个站在他面前的温家村人,不约而同的一齐后退。 叶琛指着那群适才对二壮和三壮动手的大孩子们说道:“这便是你说的替我教育孩子么?瞅瞅他们那混不吝的废物模样,简直让人恶心!” “我叶琛的儿子,这天底下只有我自己可以管教,还轮不到别人指手画脚,更轮不到一群毛都没长全的孩子!” 温老汉的眉头越皱越深,他觉得今日的叶琛与往日完全不一样,太不对劲,让他根本不知道该如何应对。 温家的二房媳妇壮着胆子说道:“叶琛,咱们乡里的老话说的好,一个女婿半个儿,当初爹也是帮了你不少的,你这般说话,不怕伤了两家的情分吗?不怕伤了爹的心吗?” 叶琛瞥了一眼二房媳妇,森然的冷意骇的二房媳妇手中的狸猫直接扔到了地上。 “现在想起我是你们温家的女婿了?我被土匪撵的跟狗一样跑的时候,你们温家人看热闹笑得前仰后合的时候,怎么不当我是你们温家的女婿呢?” “农人毁了禾苗确实是大错!揍死他们俩,我叶琛都不敢说个不字!那起码也是长辈动手吧!捆了扔在道边,任人凌辱怎么回事!我叶琛也读过圣贤书,但我想翻遍诗书八千页,也寻不到这般的丈人!你们家的禾苗就那么金贵么,金贵的比我家孩子的尊严,更值钱么!” 温老汉板着脸,“你也知道农人毁苗是大过,今年是大灾之年,保不齐他们毁的那片苗,就能救我温家的性命!叶琛,今日老夫没有心情与你胡搅蛮缠,你若是真心想了事,岳丈也不为难你,留下纹银五两,便算了事!” “好好好,这是岳丈的救命粮!我这两个小崽子,真的是犯下了滔天的罪孽,就当此时,我叶家欠了温家纹银五两,”叶琛的眼神似有光,藐视着在场温家的每一个人,“但你们温家欠我叶家的钱怎么算?陈年旧账暂且不提,去岁温华读书钱不够,借我的纹银三十两,你们温家准备什么时候还?” 一听到这话,温家的长房媳妇立刻不干了,“这三十两银子,是你支持晚辈读书的,你何时说过要还了?” 叶琛笑了,“温华可是写过欠条的,这官司打到有司去,某叶琛都不怕。” 说着叶琛拿出来欠条一张,迎风招展。 “我想欠债不还的读书人,即便是有功名,前途怕是也要止步于此了吧。” 温华,温家村的天之骄子,如今已经有了童生身份,距离青衿秀才也只有一步之遥。 叶琛的前身,自知自己读书无望,便将一腔希望寄托于温华身上。甚至于不顾家里的拮据,将娘子辛苦积攒下来,给几个儿子娶妻的钱,从地窖里挖出来,都拿出来补贴温华。 温华不似温家人这般无情,只知道利用叶琛,特意给叶琛写了一张欠条。 叶老蔫不当一回事儿,扔在一边儿,却被叶琛发现,一直藏在怀里,如今却成为铁打的证据。 名声对于读书人,太重要了。 温家是绝对不允许,温华的名声被毁掉的。 “叶琛,你疯了吗?”大房媳妇一脸不可置信道:“温华这孩子可是你跟云衡,一字一句培养起来的,你舍得毁了他!” 叶琛冷笑道:“你也知道,温华是我跟云衡一点一滴培养起来的,那你们是怎么对待我这个恩人的呢?今日我只问一句,欠我叶家的钱,何时还!” “气煞我也!叶琛你要生生的气死我么?”温老汉急中生智,口吐白沫,就要装晕。 温家一群人赶忙冲过去,将温老汉抱在怀里,口中不断关切。 至于道德绑架叶琛的话,那是连绵不绝,羞愧的叶大壮都上前去拉叶琛的袖子。 叶琛冷眼看着人群,“打也打不过,讲理也讲不通,便要靠装病拿道义来压我吗?早干嘛去了,云衡遇难,你们温家人的道义去哪了?我叶琛遇险,你们温家的道义又去哪儿了?今日虐待我子,你们温家的道义又去哪里了?” “罢罢罢,今日摆明是我叶琛倒霉,遇到你温家蛮不讲理的一家人,只能一纸状书,告与县衙之上,请县尊公断了。” 他转身往外走,步履流星。一群温家的青壮,忍着疼痛,刚刚起身,见叶琛转身而至,一个个又老老实实的躺了回去。 温老汉被气的气喘吁吁,心中也是埋怨家人,怎么就得罪了这个瘟神。 你们当初不救他也就罢了,还站在村头嘲笑他做什么! 他一个读书人,也是要面子的,好端端的真的有人为了两个窝窝头上吊自杀吗? 他是颜面丧尽,不想苟活了而已。 长房媳妇见到道德也绑架不了叶琛,是真的没有办法,这才走出来。 第11章 壮壮们的大山 日落西山红霞飞,孤鹜独影越天追。 叶琛扛着钢管,走在前面,欣赏着眼前的景色。 三壮们犹如小狗,紧随父亲的小步,既开心又怯懦。 清河村在灿灿的云霞里,真的很美。 不时有清凉的晚风拂面而过,带来些许凉意。 一直不开眼的野鸡在芦苇丛中路过,被叶琛抬手一弹弓带走,吓得几个娃儿全都脖子一抽。 今日老爹展现出残暴的一面,着实让他们哥几个印象深刻的不行。 总算是回来家门,不顾邻居们的指指点点,叶琛推开了房门,赵菁菁手里拿着根棍子,正视死如归的准备带着小壮出门。 见叶琛平安归来,这才长出了一口气,先给叶琛问了安,然后紧张兮兮的看向大牛,也不避公公,上下摸索了一个遍,见大牛无恙之后,这才上前安抚了两个如同受惊了小绵羊一样的弟弟。 叶琛将手里提着的野鸡递了过去,“做个叫花鸡……” 看着正在跟着兄长挥拳的小壮,一把给提了起来,小家伙立刻缠在叶琛身上,“爹,我先趴下,你先打我屁股出出气。” 叶琛拍了拍他身上的尘土,看着懂事的叶小壮,顷刻间心里的烦闷少了不少。 “爹!”赵菁菁为难道。 叶琛抬头疑惑的看了眼赵菁菁。 儿媳赶忙道:“爹,叫花鸡是什么?” 叶琛这才意识到,叫花鸡这道菜,历史并不算悠久。 便解释说道:“去掉内脏,带毛涂上黄泥、柴草,把涂好的鸡置火中煨烤,待泥干鸡熟,剥去泥壳,鸡毛也随泥壳脱去,便是叫花鸡。” 赵菁菁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迷之自信,就开始准备收拾,壮和三壮赶忙跑去给大嫂帮忙,嘴里不断给大嫂描述老爹今日的大展神威。 叶琛默不作声回到房间,跟温猛的那一拳的交锋,他觉得自己已经骨裂,估计要养很长时间才能恢复。 身上也酸痛的厉害,一个书生出身的农夫,能折腾出那么大的场面,全都靠一股精气神撑着,如今回了家,这股精气神泄了,整个人也就有气无力的躺在床上。 四仰八叉,丝毫不在乎形象。 叶大壮推开房门,端着一碗水,放在桌子上。 “爹,您没事吧,孩儿给您按按?”大壮开口说道。 叶琛摆摆手,示意他不要打搅自己休息。 却听见地面砰的一声,叶琛艰难扭头望去,却见叶大壮双膝跪地,一脸哀求之意道:“爹,二壮和三壮今日犯了大错,是我这个兄长没教育好,您要罚就罚我吧。” 叶琛起身,将叶大壮拉了起来,摸了摸他的脑袋说道:“为父知道,这事不怪你,也不怪二壮和三壮,怪就怪温家太没人情味了。今天你也很累,你先下去休息吧,嘱咐下你媳妇,让她多做两个菜。” “哎。”见爹爹并没有怪罪弟弟的样子,大牛缓缓退了出去。 饭菜已经做好了,小壮好奇宝宝似得围着叫花鸡打转。 叶琛交给他翘壳的任务,小家伙拿着木头棍,小心翼翼的将外面的黄泥敲开,露出里面金黄的鸡肉,一股浓郁的香气扑面而来,小家伙的口水瞬间流淌到了下巴上。 赵菁菁手疾眼快,抢过了叫花鸡,又将锅里的饭菜端了出来。 晚饭依然很丰盛,有叫花鸡、有红烧兔肉、素炒香椿芽、凉拌苜蓿,此外还有一大盆米饭。 二壮和三壮都惊呆了,两个人在外面闯了大祸,逼着父亲和温家决裂,还大打了一架,两个人都做好了被父亲挂在树上抽的准备了。 没想到,不仅没有挨打,父亲还嘱咐嫂嫂做了那么多好吃的。 第12章 照亮她们的眼 星垂平野。 叶琛倚在横栏上,独自幽幽的对着眼前的月色,感受着凉风习习。 “爹。” 叶琛转过头来,看向两个儿子。 “嗯?” 叶琛并未计较两个儿子扰了自己的清梦,而是拦着两个孩子的脑袋,靠在自己怀里。 叶二壮忍不住,哭着说道:“爹,儿子不孝,给您惹是生非,你揍我吧。” 小家伙嘴里这么说,其实是怪自己无能,给老爹捣乱。但是对于做过的事情,其实并不后悔。他就是讨厌温家一家人,见死不救,还嘲笑爹爹。 三壮也小声说道:“爹,俺错了。” 叶琛之所以还没睡,就是等两个孩子主动过来。 “你们没错!”叶琛缓声道:“父母受辱,做子女的若是连抗争的胆气都没有,便不当为人子,为父也是一样,儿子为人所辱,若是不能搭救,便是活着也是行尸走肉。” “爹爹早年忙于读书,疏于照料你们,但是不得不否认,你们娘亲,把你们培养的很优秀。” “你大哥务实,善良,是家里的顶梁柱,老二你聪明机变,是家里的智囊,老三你一身力气,将来是家里的铁拳,小壮胸怀开阔,心思灵动,将来也必成大器。” “今日你们有勇气为爹爹报仇,爹爹很开心的。” “但是你们都太弱小了啊!”叶琛叹息一声说道:“爹今日教你们一句话,君子藏器于身,待时而动!” 二壮赶忙说道:“这句话,爹爹早年跟我讲过,是说君子蕴藏着弘大的才器在身上,等待时机的来临。” 叶琛摇摇头道:“爹爹也是会有不对的时候,你所解释的意思是对真正治国救民的大君子所言的,像是咱们家这种求一口饱饭的底层君子而言,做事情要讲究准备充足,谋定而后动,要么什么都不做,要做就必须一击必中。” “盲目冲动,只会让我们陷入无法掌控的局势之中。” “就像是今日,你们兄弟二人,脑袋一热,便打杀过去,不仅仅将自己陷入了危险境地,便是为父与你们兄长,也只能硬着头皮解救。你们想想,若是今日为父也输了呢,咱们叶家便毁了,留下你大嫂和小壮,怎么活下去呢?” “所以爹爹今日教你们,君子藏器于身,待时而动!” 二壮们都有些发懵。 他们没有想到,爹爹不仅没有怪他们,反而首先认可了他们的行为,并认认真真的给他们讲道理。 之前不是没有听过父亲所讲解的道理,可是听不懂。 但是今日却听懂了。 爹这是,真的是变得跟梦里的父亲一样了呢。 叶琛继续说道:“虽然你们今日被人欺负了,但是不得不承认,你们是叶家的英雄。” “英雄们自己睡觉的时候,要反省反省为什么做正义的事情,反而会失败,会被人侮辱。”叶琛笑着说道:“但是当下呢,英雄还是要得到鼓励,爹爹亲自给你们烧洗澡水。” 说着一指前方,就见兄长叶大壮挑着一担水踩着月光远远的归来。 第13章 更大灾难的征兆 太阳逐渐升起。 丰顺牛车停靠在栖霞镇街口停了下来。 倚在山货筐子边儿打盹的叶琛被大壮叫醒。 晃了晃脑袋,叶琛跟大壮跳下马车。 叶琛领着大壮饶有趣味的打量着栖霞镇。 天色尚早,镇上赶集的人却已经很多了,道路两边儿摆摊的,卖艺的,人声鼎沸。 看着正在对着喷火的江湖艺人发呆的大壮,叶琛拍了拍他的肩膀。 “爹。”大壮猛地回神,有些羞赧。 “拿着钱,去给你媳妇买件新衣服穿,要宽松些的。” 叶大壮没多说话,拿着钱就去了。 叶琛转悠了半天,才寻到了一家人来人往的当铺,眉头当时一紧。 人流太多了,怕是卖不出好价钱。 他从口袋里掏出玻璃弹珠,当铺的朝奉捧着玻璃球观察了半天,伸出手指头说道:“一百文一枚。” 叶琛的脸色不怎么好看,这东西这么新颖,他觉得怎么也得卖上几十两呢。 “东西是好东西,上品琉璃珠,但是你这这珠子不能穿成串,僧人是不会买的,再一个,这灾荒年景,大家都典当稀罕物件换钱买粮,价格自然不高。”朝奉是个中年老者,摇晃着头说道:“这东西若是进了京,估计上百两都有高僧收购,在咱们这小地方可惜了,您要不再看看?” 说着就将一把玻璃珠推了回来。 叶琛合计了合计,这玩意他那回收站,有一大车,不算什么值钱货。但是为了一百文,就卖出去,着实有点掉价。 传出去,也给一众穿越者丢人。 他将玻璃珠收回来,颔首道:“谢谢提醒。” 老朝奉也点点头,抬了抬手,示意叶琛可以离开了。 朝奉之所以没有忽悠叶琛,是因为他从眼前这年轻人的眼神里看到了睿智的神色,这等人物还是不要欺压的为好,以免有朝一日人家过上了好日子,来寻自己的麻烦。 走到外面,叶大壮怀里抱着一件半臂,一脸的欣喜,估计脑海里都是他媳妇穿新意的样子。 半臂是一种袖口仅到上臂的对襟上衣,长及腰际,一般套在长袖衫的外面,也可穿在长袖衫里面,这样便于劳作。 见叶琛在当铺出来,叶大壮赶忙上前,开口道:“爹,卖了多少钱?” 叶琛将玻璃珠放在怀里,开口道:“五百文。” 小壮没事儿的时候,总是去地里见一些废弃的武器材料,堆得跟小山一样,被叶琛给偷偷卖了,家里的资产拢共有五百文。 叶大壮露出了吃惊的表情,“五百文,那得吃多久……” 家里有了钱,就能买粮,他也不至于羞愧了。 叶琛拿出二十文钱,递给了他,“镇口西边儿,有私盐贩子,卖的盐便宜,你去买一点,不要买醋布,不要买粗盐。” 第14章 是非上门 “辣子鸡么?” 叶琛回忆起来,他某个擅长美食的女朋友。 首先出现在脑海里是她曼妙的身姿和她的厨娘制服。 那是只有他一个观众的直播。 叶琛猛地晃了晃脑袋,从口袋里掏出几个朝天椒和麻椒递给了恶习,当然也是刚才在商城里兑换的。 然后从处理鸡肉到腌制,再到最后的起锅烧油,详细的说了一遍。 赵菁菁是个天才的厨师,平日里做饭总是能化腐朽为神奇,但此时也瞪大了眼睛,一脸崇拜的看着公公。 周朝人吃饭讲究朝食和哺食,也就是早一顿,下午一顿,晚上不吃饭。 叶琛来了之后,就给家里改了习惯,一天三顿饭。 这会儿,大家都在家里避暑呢,空气中却开始弥漫饭菜的香味。 辣子鸡是著名的川菜,色泽棕红油亮,口感麻辣咸鲜,香味刺鼻浓郁。 刘老太正窝在枇杷树下望枇杷果止饿,这东西观赏价值大,但是食用价值么,却很一般。 嘴里念叨着,枇杷树上枇杷果,琵琶树饿死我。 就算是刘老太吃了一棵树的果子,也未必能吃饱,所以老太太越看越饿。 本来就饿,结果味道这浓郁的辣子鸡的香味,尤其是辣子配合油的那种热烈的味道,更是让人饿的不行。 这绝对是在做饭! 谁家那么嚣张!大晌午的做饭,是要跟全村人为敌吗? 刘老太浑身不受控制,双脚自然而然的走出院子,闻着味往前走。 就见叶小壮背着一筐牛粪往回走。 “小壮,你在哪儿弄得那么多牛粪?” 叶小壮警惕的看着刘老太,“道边儿捡的。” 刘老太嘴角直抽抽,道边儿能捡到那么多牛粪,当她刘老太是傻子吗? 这个叶老蔫真不是东西,还在那么小,就让他天天干那么多活! “你等等,小壮!” 刘老太转身进了院子,不消一会儿就拿出一大把枇杷果,一股脑塞进叶小壮手上,觉得不够,又进门拿了一大把枣子,“赶紧吃了,这东西撑饿。” 叶小壮连忙道:“刘奶奶,小壮不饿。” “胡说八道什么,谁不饿,别学你爹那犟脾气!”刘老太用手按住肚子,嫌弃道:“你爹那个木头疙瘩,既守不住媳妇,也不会带娃,真的是苦了你们几个了。你今年都九岁了吧,跟人家外面四五岁的孩子似得,看了让人心疼。” “刘奶奶,不能这么说我爹,我爹是世界上最好的爹。” “好个屁!他要是真的好!就不会拿你娘留下的银子补贴外人!孩儿,听奶奶劝,赶紧长大,跟他分家!别学你大哥,你大哥脑子坏了,甘心给你爹做老黄牛……” 叶琛嘴里叼着根草,正琢磨出去转转,看看能不能回收什么东西。 远远的就看见一个弯着腰的老太太,正跟小壮数落自己,小壮数次想要反驳,都被老太太跟打断了,“行了,你个小没良心的,赶紧拿着吃的滚蛋吧。” “你爹不是东西,你要是学他,将来也别喊我奶奶。” 叶琛也是一脸尴尬,长辈呵护晚辈,明明是一件好事,但是偏偏刘老太嘴里说出来,就让人感觉很窝火。 不过叶琛回忆了一下,也大体知道为啥刘老太那么讨厌他了。 自己刚过来那一会儿,刘老太还和善的,经常过来串门,自己竟然嫌弃人家是农家老太太,对人家爱答不理不说,还不允许人家的枇杷树越界,越界就让大牛那棍子给人家把树枝砍了。 即便是这样,老太太还偷偷塞枇杷果给儿子吃。 俗话说的好,远水难解近火,远亲不如近邻。 老太太人不错,就是嘴巴碎了一点。 若是能够跟他和解,其实也是一桩美事。但是原身叶老蔫是个臭脾气,不怎么喜欢接触人,突然转变,会显得很突兀。 “小壮!谁让你收人家东西的!”叶琛上前,凶巴巴的对叶小壮呵斥道:“家里的肉不够你吃吗?” 小壮被叶琛一训斥,立刻眼珠里都是水雾。 叶老太闻着空气中游走的肉味,一脸的不可置信,“你说着肉香是从你家飘出来的?你不是把儿媳妇杀了,做饭吃了吧。” “我叶琛有手有脚,还能吃不上肉?你莫非忘了,我叶家也是富裕过的!”叶琛懒得跟老太太掰扯,提起小壮和竹筐,“走,回家!” 叶琛不是故意跟老太太炫富,而是他需要一个大喇叭,给自己宣传,自己正在逐渐发生改变。 “装什么大尾巴狼!”刘老太太翻了个白眼,“有钱吃肉,还不如屯上点粮食。云衡那丫头走得对,跟着他不知道还要受多少苦。” 嘴上说着,但脚步却不由的靠近叶家三分,然后猛地吸了一口气,仿佛咽下去的唾液,都有了几分肉味。 等秋收之后,一定要买点杂碎啥的煮煮,解解馋。 叶小壮飞快的奔回院子,当他知道爹爹不是故意训斥他的时候,整个人又起飞了。 如今那瓶跑跑被他玩出了新花样,他大哥给他做了个铁圈,他一边儿猛烈的跑,一边儿狂甩胳膊,留下一片七彩的泡泡。 小家伙玩了一阵,跑到厨房,刚想冲进去,踮着脚闻闻味道,就被呛得眼泪直流,被叶琛直接提了出来。 叶琛说道:“小壮,以后咱家吃好的,不许跟外面人说知道吗。” 小壮点头道:“不说,不说,说了他们都想来我嘴巴闻味!可烦了!” 叶琛从锅里夹出来一块鸡肉,吹了吹,塞到他嘴里,“怎么样,好吃吗?” 小壮咯吱咯吱的将鸡肉骨头咬的稀碎,囫囵的吞了进去,然后眯缝着眼睛,小脸严肃的回忆道:“爹,要不再来一块,刚才太快了,没感觉出来。” “你个小坏蛋,小馋猫,快去叫你哥哥们回来吃饭。” 叶小壮转身就往外跑。 趁着儿媳妇收拾饭菜的功夫,叶琛巡视着房间,琢磨着给这个小家进行一番升级改造。 就在这时,叶小壮慌慌张张的跑了回来,“爹不好,大哥跟人家打起来了。” 叶琛顿时觉得心里很累! 自己怎么也算是个读书人,为什么自己的种都是那么好战的家伙! 大牛平时不是挺老实的吗? 他刚要动手,二壮和三壮就跑了出来,哥俩一人拿着把锄头,一个拿着根铁叉,就往外冲。 老二一边儿跑,一边儿嘱咐老三,“一会儿打起来,我负责扬土!你负责捅人!” 老三闷声道:“二哥放心,爹打架的时候,我看的真真的。” 叶琛以手扶额,合着自己教他们的道理一点都没记住,该怎么打架倒是都学会了。 “给我老实在家呆着!”叶琛上前一人一巴掌骂道:“都是邻居,你要打死他们吗?” 然后掏出一把生石灰,塞到口袋里,一只手提着钢管往外走。 小壮拿着把木剑,在头前带路。 和大壮打架的是牛蛋的父亲牛大海。 牛大海是村里的恶霸,平时没少干让人戳脊梁骨的事情。 叶琛一听就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了,这是牛蛋丢了兔子,他这当爹的来找茬了。 叶琛走到村东头,这里有一口老井,一头泥塑的老龙在旁边儿放着。 不少妇人在旁边儿浆洗衣物,这时候也不洗了,都在不远处指指点点看热闹。 “牛大海,你有本事跟外村人闹腾啊,欺负大壮一个老实孩子干啥?” 牛大海喘着粗气,指着周围的乡邻说道:“放屁!你见过一拳头打的老子脑瓜子嗡嗡的孩子!这小兔崽子晚上偷水也就算了,今天竟然敢说老子抢水,老子弄死他!” 第15章 以德服人 根据原身的记忆,村中的古井可谓是历史悠久,据说是从秦汉时期就有这些古井。 他小时候,甚至跟小伙伴打捞出来过满是铜臭的刀币。 如今流淌了数百年的清河都干涸了。 百姓们自然只能靠村中的古井取水。 取水的人一多,自然而然的就会产生争端,毕竟取井水跟去河里打水不是一个概念,他需要排队。 今天这个事情,其实一点都不复杂。 就是好不容易轮到叶大壮打水的时候,牛大海非要插队,将叶大壮挤到后面去,并且还出言不逊。 气的老实巴交的叶大壮给了他一记老拳,将他打的七荤八素。 牛大海本身就是个混不吝,平时嚣张跋扈的,今日在一群小媳妇、老寡妇面前,岂能丢了面子。 当下就不干了,跟叶大壮打了起来。 见爹爹来了,叶大壮顿时多了几分气势,“爹,牛大海欺负人,他非要插队,还骂我是小瘪三。” 牛大海冷笑不止,指着叶大壮道:“骂你小瘪三怎么了,大瘪三来了,我照打不误!敢挡着爷爷打水的路,不想活了吗?” 叶大壮见他竟然敢骂自己爹爹大瘪三,顿时怒极,抄起扁担朝着牛大海就冲了过去。 牛大海也踹翻水桶,提起扁担,仗着壮实,就要暴揍叶大壮。 “你动他一下试试!” 叶琛提着钢管往里走,围观的小媳妇们立刻让出一条道路,并且花痴似得对叶琛指指点点,当然也有些中年老妇对叶琛嗤之以鼻。 小声交谈着,说什么这种长得俊俏的,就是银枪蜡头芸芸。 叶琛一把将叶大壮拉倒身后,用钢管磕了磕水桶,不屑道:“你一个长辈,就只会欺负孩子吗?” “老子一个大人就会欺负孩子?”叶大壮讥笑道:“是你叶老蔫不要脸,先动手抢我家牛蛋的兔子!我家牛蛋追了一天,转手就让你抢去了,你怎么那么不要脸!你做十一,就休怪我做十五!” 大壮喃喃道:“爹,直接干他啊!当初在温……” 话还没说完,叶琛瞪了他一眼,小家伙的立刻老实的闭嘴。 叶琛看向牛大海,“你这都是一家之言,你说我欺负你家牛蛋,谁看见了?你可有证据?但是你欺负我家大壮,可是被我抓了个现行!” “再说了,你想动手,咱爷们就比划比划,说那些没有用的废话干啥?你牛大海平日里是什么人,大家谁不知道。偷鸡摸狗,欺男凌女,老子都听出茧子来了。” 牛大海平时在村里人缘很差,他说叶琛欺负他儿子,这话根本就没人信!反而他欺负叶大壮被大家看的真真的。 “牛大海,快要点脸吧,前些日子,你家牛蛋偷了我家的枣子!” “偷你枣子算啥,我家芸芸就在门口吃了半个窝窝头,一转眼就让牛蛋抢走了。” “你们父子都是泼皮,不欺负别人就是烧高香了,谁敢欺负你们家?” “没想到叶老蔫平时老实巴交的,原来也有这个有气概的时候。” “能一样么?孩子都娶妻了,得要面了。” “……” 听村里人议论,牛大海甚至有点委屈,明明是他们先欺负人的。 关键是叶琛是读书人出身,嘴巴利索,平时寡言少语不知道,谁曾想他这么会说,三言两语,就让乡邻都帮衬着他说话。 关键是那些小媳妇,大闺女,压根就不分事理,就凭他长得好看,就护着他说。 于是乎,牛大海恼羞成怒,“叶老蔫,别以为你们爷俩都在,我就不敢揍你们!” 叶琛听说大壮打架,第一反应确实是干死他。 但是来到现场,他却不这么想了。 在外村再怎么暴戾,那是对外,村里人听了只会叫上一声好,但是对待自己村里人,就不能用那一套手段了。 牛大海再怎么不是东西,他是人民群众的内部矛盾,叶琛真不好一棍子,直接将他拍在这里。 叶琛将钢管扔了,甚至于还往前凑了两步,“我看你是在外面威风惯了,跑到村子里跟乡亲们撒野,今日我叶老蔫怕了你,明天你就敢骑在乡亲们头上拉屎。来来来,爷们赤手空拳跟你练练,要是输了,即便是头破血流,也不喊宗族烧你家房子!” 叶琛赤手空拳,往前连连逼近,牛大海双腿不受控制的连连后退。 他在村里是有名的泼皮,但是叶老蔫也是出了名的不事生产的破落户啊,往日里大家都是看不起的。 他本以为,自己猝然间翻案,便是痛打落水狗。 大家只会在一旁指指点点的看热闹,以后自己继续可以在村里称王称霸。 谁曾想,这个叶老蔫竟然变化这么大,三言两句就挑起了大家对自己的不满,然后还要赤手空拳的替乡邻们伸张正义。 最关键的是,人家叶家也是一大家子人,真的打了赤手空拳的叶老蔫,回头叶家一族不得挤上门来干他! 那句不喊宗族烧自己房子,表面上是大气,暗地里就是赤裸裸的威胁。 你敢动我,今天叶家人就烧了你家房子。 “牛大海,你要是不行,就赶紧滚!人家叶老蔫都要赤手空拳的跟你打了,你还磨叽什么?” 人群之中的赵大雷媳妇喊了一句。 他旁边儿闻讯赶来看热闹的赵大雷立刻不乐意了,瞪大了一双牛眼骂道:“你个混账玩意,人家吵架,你掺和什么?” 赵大雷媳妇闻言,理直气壮道:“老蔫平时老实巴交的,今天都敢给乡亲们出气,我帮衬两句怎么了?你要是跟老蔫一样出彩,老娘今天变着法的伺候你。” 赵大雷气的脑仁嗡嗡作响,他这婆姨果然是惦记叶琛这个小白脸的。 大白天的,就敢公然给他说话。 私底下,还不知道怎么诱惑叶琛!拽着婆姨的衣服,就往家里走,似乎要证明一下,谁才是真正的男人。 也赵大雷媳妇帮忙开口,自然也有其他人助威。 “牛大海,你要是不行了,就找村长评评理吧。” “是啊,村长最是公正,肯定能秉公处理的。” 牛大胆吐了口唾沫,心想,“处理你大爷!就村子那脾气,不得直接关他祠堂享受享受!” 心里窝火,却没有办法,只能提起扁担,拎着水桶就走了。 叶琛看着牛大胆不服的背影,忍不住摇摇头。 说实话,他确实不想跟本村人动手!动手又不能将人打死!打不死这种混不吝,就是个天大的麻烦。 谁知道他会不会趁着夜色放个火啥的。 叶琛忽然意识到。 原来这个世界基础的运行规则大体上是差不多的。 眼下的自己,跟当初创业时候的自己,几乎是一模一样。 就连一个泼皮无赖,都能给自己带来莫大的麻烦。 看来,眼下最紧迫的还是提升自己的实力。 他示意大壮去打水,然后自己环视四周,开口道:“今日谢过大家帮衬了,以后谁家有啥需要帮忙的,尽管去叶家登门。” 他说话的时候,身姿挺拔,目光澄澈,尤其是那张英俊的脸,丝毫不似等闲的农夫。 众人越发的诧异,觉得叶老蔫变化很大,比之前更招小闺女喜欢了。 以前遇到这种事情,叶老蔫都是低声下气的忍着,回家用棍子打孩子……今天竟然三言两语就震慑住了牛大海,还说要帮大家。 这也不像是叶老蔫的风格啊。 他要是早这样,就算是个鳏夫,媒婆也得踩烂了门槛啊。 叶琛领着叶大壮回家。 叶大壮挑着水,跟在叶琛身后,眉头紧随。 叶琛笑道:“想说啥,你就直接说。” 大壮鼓了半天劲,才小心翼翼的开口道:“爹,咱们家五个男丁,您又是能打的,收拾牛大海这种泼皮还不手到擒来,何必浪费口舌!” “他竟然说您是瘪三,孩儿心里不揍他一顿,实在是难受。” 叶琛淡淡道:“傻孩子,你猜拳头什么时候打人最疼?” 叶大壮想了想,认真说道:“打在心口的时候最疼!” 叶琛在牛大壮身上接过扁担,摇摇头道:“错了孩子,拳头没打人的时候最疼!你好好琢磨吧!” 到了家门口,一家人迎了出来,小壮早就把老爹的战绩带回来了,老二和老三正在模仿叶琛和牛大海说话之间的语气。 叶二壮掐着腰,摇头晃脑道:“我看你是在外面威风惯了,跑到村子里跟乡亲们撒野,今日我叶老蔫怕了你,明天你就敢骑在乡亲们头上拉屎。来来来,爷们赤手空拳跟你练练,要是输了,被你打破头也不怨,也不喊宗族烧你家房子!” 叶三壮连忙哀求道:“爷爷威武,大海再也不敢了。” 叶二壮又道:“孺子可教也!滚吧!” “哎!”三壮屁颠屁颠的做逃跑状。 见叶琛归来,赵菁菁就喊哥俩去收拾东西。 老三焦急道:“二哥且先等等,轮我演爹了。” 叶琛一瞪眼,“什么玩意?赶紧收拾收拾,准备吃饭!” 老三败兴而去,赶忙跟着二哥、小壮一起去帮忙,但是哥几个眼神里的那种眉飞色舞是挡不住的。 叶琛拿了个大碗,让菁菁盛了最好的肉食,递给了儿媳,“菁菁,今天你去送给祖父、祖母,你也是家里的一份子,多走动走动。” “哎!”赵菁菁眉目一喜,自己公公这是主动想办法融入大家庭啊,这是好事。 叶琛能够从一穷二白的大学生,几经沉浮创业成为知名企业家,肯定是懂得一些为人的道理的。 一个好汉三个帮,没有天时,没有地利,就只能靠人和了。 编草鞋的刘皇叔,都知道找两个义弟,叶琛想要成就大事,短时间内来看,最大的助力便是宗族。 所以叶琛必须跟家里面缓和关系。 今日若是叶家都站在叶琛这一边儿,他还跟牛大胆讲道理,大嘴巴直接抽过去,你看他敢抬头么? 赵晶晶专门回房换了身衣服,端着碗迈着四四方方的小步,朝着祖父家奔去。 不时还得意的四处看两眼,看看有没有在门缝里偷偷看自己手里的肉。 这会儿是晌午,太阳太足了,叶家人都在家里避暑,女人们在照顾孩子。 “祖母!”赵菁菁推门而入,一脚踹开蹭过来的大黄,“这是我爹让我送过来的肉食。” 一大碗辣子鸡,不仅香味诱人,而且色泽绝佳,院子里的小孩儿哇的一声哭了。 第16章 天降蜂巢 叶家老宅。 一家人都懵了。 叶老太太活了大半辈子,也过过好日子,算是有些见识的。 但是最近老蔫家送来的吃食吃法,她连听说都没听说过。 尤其是这一次,已经不是肉香扑鼻了,而且还很好看。 “昨日爹去镇上赶集,回来的时候抓了一只野鸡。”赵菁菁恭敬的递给祖母,小声道:“便传授给孙媳辣子鸡之法,出锅之后让孙媳赶忙给您和祖父送过来尝尝鲜。” 儿媳看见众人惊讶的表情,蹦住下巴,尽量不要露出笑意。 之前公公领着孩子过得辛苦,婶娘们没少说风凉话,如今总算是出了口恶气。 同时心里也有些着急,这美味出锅之后,她也很想赶紧吃一口呢。 见婆婆接过碗后,赶紧万福行礼,迈着小步离去。 老太太接过碗来,一脸的疑惑,“老蔫这是发财了,都能去赶集了?” 二房媳妇开口道:“听说最近老蔫摆起来了,今天还仗着叶家的威势,震慑住了牛大海呢。” 老太太却不接这个话茬,就算是分家了,老蔫也是叶家人,仗着叶家的身份,去斗一斗牛大海怎么了? 他反而觉得儿子出息了,但是这么吃肉,是老太太无法接受的。 “这么好的肉,卖到城里,怎么也能换二斤杂米吧。” “这败家子,竟然做了自己吃,这都第几回了。”老太太不争气的咽了咽口水,瞪了眼还在哭的孙子,然后满脸可惜的说道:“这肉吃到肚子里,就是屎,过日子得精打细算,愁死我了,这孩子啥时候才会过日子。” “老蔫以前很少跟家里走动,”三房媳妇开口道:“我在想,老蔫是不是过不下去了,想要并户。” 这两年日子不好过,叶老蔫一个人带着四个孩子,一个儿媳,肚子里还有了一个,他肯定很难坚持。 拿剩下的钱,买点肉,糊弄糊弄老爷子、老太太,然后顺势搬回家,就可以继续好吃懒做,搞他那个读书科举的神仙日子了。 三房媳妇说着,心里难受,要是老四家搬回来,这日子可咋过。 这几年闹灾厉害,家里也添了新口,如果老四再搬回来,估计全家就只能一天一顿饭了。 “当初是他要分家的,再想回来,可没那么容易?”老太太冷哼了一声。 嘴上这么说,老太太心里却在琢磨,自己是不是找个时间,见见老蔫,跟儿子好好聊聊,让他去跟他爹服个软。 只要老头开口了,那就是啥都好说。 但是可不敢再走什么科举之路了,他不是那个材料。 老太太心烦意乱,让孩子们哭的头疼。 眼珠一转,计上心头,对着院子里哭闹不止的孩子们说道:“都过来吧。” 孩子们的痛苦,源于每一次叶老蔫送来肉食,全都被老头老太太当成画,挂在房间里,一直等到快放坏了,也不许吃。 每天只能闻闻味,比没见过更痛苦。 如今老太太竟然开口了。 孩子们一溜烟似得跑过来,整齐划一的抬头看向祖母。 喉咙里的口水不停的吞咽。 儿媳妇一脸羡慕,偷偷的转过头去。 这都多久没吃肉了,闻闻味道,晚上睡觉总是不自觉的咬舌头,第二天疼的厉害。 “一人两块,多了没有了。” 老太太洗了洗手,用筷子扒了扒,数了数数目,给孩子们分了过去。 周朝人是没见过辣椒的,平时想吃辣就是大蒜和茱萸,这辣椒绝对是新鲜事物。 第一次吃,绝对是辣的面红耳赤。 一群孩子吃的太急,辣的嘶嘶作响。 但是孩子们却舍不得吐出来,也舍不得咽进去,就含在喉咙里,感受着又麻、又辣、又香的感觉,在口腔里散开,大脑一道道触电的感觉,这一刻叶家的娃娃们,感觉自己到了天庭,成了神仙。 碗里还剩下几块肉,几个儿媳偷偷的瞄着,却不料老太太根本没有分给她们这个想法。 而是数了数,端进了屋,等着叶五四回来吃。 叶家儿媳是处于食物链底端的存在。 叶家二房,也唤作叶旺。 看着那种香溢扑鼻的肉食,也是馋的不行,将儿子拦在怀里,“满屯,咋样?” 叶满屯见老爹开口,赶紧将手里的剩下的那一块塞进嘴里,嘟嘟囔囔道:“好次,太好次了,爹咱将四叔接回来吧,接回来就可以天天吃肉了。” 叶旺一看,立刻一巴掌抽了过去。 小兔崽子,一块肉就将你收买了? 他那一大家子,如果回来,一家人不是得让他们拖累的喝西北风? 边上几个闺女也是同样跟着享了福,手里拿着辣子鸡块,小口小口的舔着,一会儿哈哈哈哈的吐气,一会儿又忍不住舔起来。 二房的媳妇也是馋的不行,转头看向老三媳妇,“老蔫比之前好太多了,就算是他有小心思,这份坚持也比之前强。” 三房媳妇忍不住扯了扯嘴角。 强跟我们三房有啥关系?你们家二房孩子多,而且有男丁,我们三房肚子不争气,男人不争气,全都是闺女。 不过转念一想,如果老蔫回来了,到时候挨饿的时候,自己家挨饿的人也少。 三房媳妇瞬间感觉愉快了许多。 欢快的抱着木盆去洗衣服去了。 叶琛一大家子人,围坐在桌子旁。 桌子上放着一大盆辣子鸡。 一小叠虾皮拌小葱,这道菜巴适的很,就是蒜皮放上香油、醋、酱油、一点盐巴,然后大蒜搅碎,搅拌之后,是难得的佐餐小菜。 还有一个是凉拌海带,这道菜儿媳做的也非常精细,将海带洗干净,放锅里蒸煮,取出来后浸泡切丝,放上海米虾皮,在放上酱油、盐、姜末、香油、白糖,再倒一点鸡汤,调拌成汁搅拌。 看的叶琛是直瞪眼,五脏庙大动,他是如何也想到,自己家儿媳,还有这等本事。 身边儿全都是呼哧呼哧的干饭声音,大白馒头一个接一个的造,不消片刻就风卷残云的消灭了所有的食物。 最过分的便是大壮,他怕浪费粮食,将凉菜的汤汁全都倒进了汤里,然后一仰而下。 然后一家人继续习惯性的仰面朝天,感受着饱腹带来的快感。 “这真的是神仙日子!” “辣子鸡太好吃了,又麻又辣,还那么香!” “是啊,骨头好酥,我都给吃进去了呢。” 一家子靠着凳子摸着肚子,满足感爆表。 就连赵菁菁都忍不住抚摸肚皮,觉得不是自己肚子里的娃娃再长大,而是自己吃胖了。 饭后,叶琛嘱咐大壮,先安排媳妇午睡,然后再收拾残局。 自己以及一种儿子,则在小憩之后上山。 如今叶家确实有点摆起来的架势,算上叶琛五个男丁,一人一个筐,手里拿着各色工具,气势汹汹的上山。 老大拿着开山刀,老二拿着铁叉,老三拿着竹枪,小壮拿根绳索,而叶琛手里拿着弹弓,怀里揣着一大把铁珠。 今天去镇上,将积蓄花的差不多了,他现在急需开源,手上有钱,心里才能不慌。 头顶的太阳毒辣,叶琛给每个人做了一定柳枝遮阳帽,跟人民军队一样,大摇大摆的出门, 田里的庄家都打着卷,不少已经枯死了。 一直走到后山,山上有树林子,太阳不怎么能照的到,才觉得凉快了许多。 这会儿,村里也不担心山上有野兽了,在大山边缘挖果子,挖野菜。 其实山上非常危险的,据叶琛所知,大山深处不仅有豺狼虎豹,甚至还有极其恐怖的野猪,不到绝境人是不敢往深处走的。 叶琛没有那么急迫,不至于往身上走。 他的目标就是单纯的打个野鸡,野兔啥的。 《叮!发现天然野兽兔皮!请加工后提取!》 叶琛的眸子瞬间亮了! 自己这空间还带自动扫描功能的,这不是发了吗? 叶琛按捺住内心的激动,淡定的说道:“你们几个逛逛,看看能不能挖些野菜,摘些野果啥的,不许往深处走。” “好的爹!”几个小子立刻行动。 叶琛怕这几个小子惊动了野兔,待他们走后,掏出弹弓,瞄准之后,精准锁定,嗖正中野兔的头颅。 野兔被铁珠打碎了脑袋,蹬了蹬腿,便死在草丛里。 它到死也不明白,它明明已经躲避的非常好了,为何还会殒命。 叶琛有的忙了,整整一个多时辰,大山之中起码有七八只兔子,遭了他的毒手。 统统加工完毕之后,空间采集了数据。 《叮!天然商品野兔皮八张,价值400文,请问是否提取?》 《是!》 叶琛都不带犹豫的。 瞬间他感觉自己的钱袋子沉甸甸的。 叶琛也有些惊讶,他没想到山上的野兔那么多,要是再能抓点其他野味就好了。 比如说狐狸啥的。 他又在大山之中逛了逛,抓到了几只地爬子(鼹鼠),统统剥了皮,卖了200文左右。 到如今,叶琛手里有足足六百多文,又恢复到了有钱人的日子。 他正准备继续寻找时,就听到不远处有吵架的声音传来,他溜达了两步走过去,就看见刘老太太正在跟大雷媳妇干架。 刘老太抓着大雷媳妇的裤子,骂道:“你个小娼妇,这兔子窝明明是我先发现的,凭啥归你?” 大雷媳妇毫不示弱,“你个老东西,老眼昏花,怎么可能发现兔子窝,明明是我先。” 看着乡邻为了一窝小兔而大打出手,再想想自己空间堆积小山一般的兔子肉,叶琛忍不住摇了摇头。 都是饿给逼得。 看他们打一阵,歇一阵的模样,叶琛都心疼。 不过心疼归心疼,但是拿出兔肉来免费分享,那肯定是不行的。 正准备转身离去,不料两个妇人打斗过于激烈,撞到了树上。 从中掉下来一个蜂巢,蜜蜂们发了疯似得冲向两个妇人,叶琛赶忙从空间里兑换了一个破旧的蜂蜜防护帽。 看着两个妇人被蜜蜂追的落荒而逃,再看看地上的蜂巢,叶琛嘴角忍不住咧出了一抹笑意。 第17章 戏台上的王者 老天爷真是个宽厚的长者。 正愁最近每天胡吃海塞,不好消化呢。 他老人家一转手就送蜂蜜来了。 叶琛抬头看了看,就见头顶之上,依然有不少蜜蜂围绕,在沧桑的大树之间,密密麻麻的还有好几个蜂巢。 叶琛带着防蜂帽,在周围砍了根细竹,对准了蜂巢就开始了袭击工作。 砰砰三两下,掉下来两三个蜂巢,用手按了按,里面的蜂蜜很多。 只是让叶琛如何也没有想到,人对于吃的渴望到底有多强。 就在他搞蜂蜜的功夫,已经逃窜的刘老太和大雷媳妇竟然去而复返,刘老太太果然经验丰富,一眼就看清楚了,叶琛手里的蜂巢是刚才她俩撞掉的那一个。 叶琛看着两个人宁可被蜜蜂围追堵截,满脸是包,也要凑过来的样子,很想笑。 但是也可怜她们,便又拿了一个蜂巢,递了过去,“拿,一个一个,回去给家里人尝尝鲜,一会儿蜜蜂又过来了。” 说着,叶琛拿起竹竿,继续在大山里搜寻蜂巢,俩个妇人见状,也不吵架了,而是不知道从哪里寻来一种污泥,涂在周身上下,紧紧的跟在叶琛身边儿。 “老蔫,我们给你帮忙。”大雷媳妇厚着脸皮说道。 刘老太太则有些羞愧,双手攥在一起,不太敢看叶琛。 这大山之中,有不少蜂巢的,自己也打不完,便点头示意,并给他们一人砍了根竹子。 并顺手给他们指了几个蜂巢。 不一会儿这一片林子里,就传来了阵阵砰砰作响的声音。 大家很清楚,叶老蔫找到了不少蜂巢的事情,根本瞒不住,不趁着知道的人少,抓紧行动,回头就没有了。 清河村的人都饿疯了,宁可被蛰死,也不会放过的。 叶琛收集了整整一筐蜂巢,刘老太太和大雷媳妇也一个半筐子,三个人终于心满意足了。 而就在这时,又有清河村的人路过,也不管挨不挨蛰,砍了竹子就开始寻找蜂巢。 叶琛觉得,这势必是清河村村民,集体破相的一天。 不过叶琛也不在乎,东西够他们一家子用就行。 如果能带领村民少挨饿,也是一件好事。 他本来想再寻找点别的山货啥的,但是转了半天,才发现没有啥有价值的东西了,再想寻找估计就得去大山深处了。 “爹,我又找到好多地枇杷果!” 小壮喜气洋洋的跑过来,手里捧着一大把还带着泥土的果子。 父子一行人喜气洋洋的回家。 这会儿天色尚早,还不到吃晚饭的时候。 叶琛便让几个坏小子把蜂蜜取出来,他准备给这几个小子做山楂蜂蜜茶喝。 他在空间兑换了一小包烘干了的山楂片,放入沙锅,加水煎煮30分钟,过滤取汁,兑入蜂蜜,拌和均匀,然后就一人一大碗。 赵晶晶在一旁看着,心疼的难受,这么多蜂蜜,如果卖到镇上,肯定能换不少粮食的。 算了,听公公说这蜂蜜能解便秘,总算是一件好事。 而且,最近大鱼大肉吃多了,确实感觉如厕的时候非常痛苦,家里的土坷垃都被她捏碎了好多了。 老爹亲自下厨的机会可不多见,叶小壮扔掉手里的风车,冲进厨房,狠狠的咽了咽口水,“爹,这是啥啊?” “来,小壮,尝一尝!” 叶小壮不待蜂蜜山楂茶温度降下来,就咕嘟咕嘟的喝了一小碗。 刚出锅温度还很高,小家伙被烫的直跳脚,但是却不肯退缩,这茶水喝进肚子里,很甜很舒服。 原来蜂蜜还可以这么吃呢! 一大盆蜂蜜山楂茶出锅,放在屋里面的桌子上放凉。 这会儿叶满屯站在院子外大声喊道:“四叔,祖母让我送蜂蜜糕过来。” 叶琛走出去,看到叶满屯手里拿着个食盒,里面满满当当的装着金黄的蜂蜜蛋糕,闻起来还挺香。 叶琛将食盒接过来,顺手拿了几块兔子肉,说道:“今天在山上打的,给祖母带回去。” 满屯行了礼,却不敢多留,撒腿就跑。 以前他是很喜欢跟二壮哥一起玩的,二壮哥会讲很多光怪陆离的故事,但四叔总是凶巴巴的,不欢迎自己。 “我有那么吓人吗?”叶琛疑惑的摇摇头。 叶琛走进屋,用竹筒做了几个饮料杯,用干净的芦苇杆做吸管,一人一杯蜂蜜山楂茶,挥挥手:“出去耍吧,别忘了到时候回来吃饭。” 叶小壮嘴里小口小口的吸食者茶水,美滋滋的说道:“爹,今天晚上吃啥还吃得。” 叶琛笑着收拾着,“别管吃啥,总归能将你这臭小子样养的白白胖胖的。” 叶小壮是喜欢出去玩的。 因为在外面浪到天黑还不回家,然后爹爹围着村子转,当着小伙伴高声呼喊自己的名字,让他非常有家的感觉。 哪怕是回家吃一顿竹笋拌肉也在所不惜。 刚到临河空地上的戏台上,就见一群小伙伴围着隔壁的栓子,老远就能听见这群孩子没有节操的声音。 “栓子哥,你让我再舔一口呗!” “栓子哥,你是要做皇帝的人,一口蜂蜜而已,你可不能小气。” 栓子坐在正中间,头上顶着块木板,木板上挂着珠珠,周围都是殷勤的小伙伴。 栓子手里拿着一大块蜂蜜,他一口一口的舔着,别提多香了。 围在栓子旁边儿的孩子没有蜂蜜,馋的口水直流,想尽一切办法,极尽他们这个年纪所能有的阿谀奉承之言。 今个儿清河村破相的人不少,自然有不少人带回了蜂蜜。 村长媳妇也是满脸包,自己家里的蜂蜜也不少。叶小凡是村长家里的长孙,手里拿着两块蜂蜜糕,一边儿吃一边儿走。 “真皇上来了。”也不知道谁喊了一声,围着栓子的孩子们一股脑跑到叶小凡那去了。 叶小凡颇有村长长孙的风范,直接拿出来一块蜂蜜糕,然后裁成好几小块,“我自己也不多,给你们尝尝吧。” 几个小孩儿围着,小口小吃嚼着蜂蜜糕,一脸满足,“小凡哥,你家的蜂蜜糕真好吃。” 叶小凡扬起下巴,得意道:“这是只有村长家才有的秘方,自然好吃。” 栓子不服气的说道:“不就是蜂蜜糕吗?我家也有!肯定比村长家的好吃!” 说着跟变戏法一样,从口袋拿出一大块蜂蜜糕,一脸得意之色,然后当着众人的面,猛地一大口。 这些孩子里面,有个比较机灵的,叫狗娃,他转折眼珠,嘿嘿笑道:“栓子哥,我们只吃了小凡哥的蜂蜜糕,你的又没吃过,我们咋知道你的好不好吃。” 边上的孩子立刻附和。 栓子立刻拿出自己的蜂蜜糕,递了过去,“那你们尝尝我家的!” 瞬间汹涌的小家伙将栓子挤了出来,栓子这个皇上没有了价值。 “切,一群蠢货!”叶小壮晃着脚,小口小口的吸食着老爹做的蜂蜜山楂茶,“瞧瞧他们那没见识的样子!” “小壮,我能尝尝你的吗?”栓子看着小壮优哉游哉,抱着竹筒吸食的模样,很是好奇。 “喏,只有一小口哦!”小壮递了过去。 第18章 没有底线的土匪再登场 与那种树皮、杂粮加蜂蜜的蜂蜜糕比起来,蜂蜜山楂茶进入喉咙,有一种存齿留香的感觉。 栓子感觉自己的喉咙里都是甜的。 拴子看着小壮抱着竹筒,一口一口的吸着,羡慕道:“小壮,再给我喝一口呗,我封你做大将军!” 叶小壮心里念着刘老太的好,猛地吸了两口之后,将剩余的蜂蜜山楂茶递给了栓子,然后拍了拍屁股上的土,朝家里跑去,心里不知道有多嫌弃,屁的大将军,那得是爹封的才管用。 栓子拿着蜂蜜山楂茶舍不得吃,带回家递给他奶奶刘老太,“这是小壮他爹做的茶,好好喝,奶,你能照着做吗?” 刘老太将嘴放在吸管里,一尝就品到了山楂的味道,顿时就骂了起来,“真是个不会过的光棍汉,蜂蜜泡水喝白白浪费不说,还加山楂,这东西进了肚子滚一滚,肚子里的积食儿不全都屙出去了。难怪媳妇不跟他过了,这是个败家子啊!” 骂声传到了隔壁叶琛的耳朵里。 他正在跟二壮下象棋,象棋在华夏的历史非常悠久,如今叶琛制作的象棋更加复杂,增加了炮、士、象等几个棋子。 二壮很聪明,很快就能跟叶琛杀的有来有回,沉浸其中。 听到叶老太在公然嘲讽自己,叶琛压根就没在乎。 “将军!” “卧槽!” “再将!” 叶琛在村里属于被鄙视的类型,又没了媳妇,成了鳏夫,不知道多少人在背后说他坏话。 他要是一个个骂回去,那不知道得忙到啥时候。 叶琛和二壮投入到对弈之中,正在看棋的叶三壮却恼了,提着叉子,就冲了出去,“刘老太太,你刚才说啥?” 刘老太太被吓了一跳,“你这孩子怎么回事儿?老太太我对你可不薄,倒是你爹,整天之乎者也打孩子,啥时候管过你们死活!” 刘老太太对叶琛的孩子们确实不错,可能是因为叶琛老婆的关系,前些年收成好的时候,时常送一些窝窝头啥的。 要不然以三壮的脾气,这一叉子估计就要捅过去了。 他扛着叉子,恼火道:“我爹对我们很好,今天还专门给我们做了蜂蜜茶,你们家栓子还沾光了呢!以后不许说我爹坏话,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三壮,给你大嫂帮忙去!” 叶琛喊了一声,叶三壮立刻跑到厨房去帮忙添柴火。 老太太站在院子门口,一脸的疑惑。 以前叶琛跟家里的孩子关系很差,一群孩子都让叶琛管得抬不起头,今天叶三壮竟然因为自己说了叶琛几句,竟然跟自己急了。 栓子在一边儿说道:“奶,小壮经常吃肉呢,我能闻到他嘴里的肉味,我都好久没吃肉了。” 刘老太太一巴掌扇在他后脑勺上,“有口吃就不错了,还嫌弃,滚进去干活!” 他有些难以置信的往叶家小院看了一眼,叶琛正坐在椅子上下棋,大壮的媳妇在做饭,大壮在编筐,小壮拿着风车满院跑。 一家人所有人的脸上都有笑意,一副其乐融融的景象。 真的是太阳从西边儿出来了。 他们家不应该是饿的七荤八素,连饭都吃不上吗? 赵菁菁手脚麻利的干活,没办法,这蜂蜜山楂茶不喝还好,喝了之后,没多久就顺畅的如厕了,接着就是饿的难受。 以前一天吃两顿饭都能活得下去,怎么现在一天三顿饭,都还觉得饿呢? 最让他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大壮竟然悄无声息的长了一寸多,看样子还会长。 谁不希望自己的男人是个魁梧的大汉呢。 晚饭吃的是面条,茄丁炒肉加了鸡蛋,另外还有蒜泥、胡瓜、麻椒油、椿树苗。 清河村的乡邻一般都是吃荞面,一种发黑的面,里面参了杂粮,吃起来很难受,让人难以下咽。 但是叶家吃的可是正宗的白面,不仅颜值高,吃起来又软又香。 再配上菜码,美味可口,连汤汁都会被喝的干干净净。 赵菁菁也是第一次知道,原来日子可以过得那么舒坦。 看向大壮的眼神也柔和了许多,因为这家伙吃饱喝足之后,已经偷偷瞄了自己好几回了。 果然男人就不能吃的太饱。 吃饱饭后,叶琛又将那些干净的野果子加工一下,做成果盘,加了一点糖。 一家人又美美的吃了一顿水果大餐。 叶小壮一脸满足道:“要是天天吃的那么饱,真的是太好了。” 老二在心里琢磨,今个儿买回来的大米和白棉,按照现在的吃法,也就吃个七八天。 老三忍不住直接开口道:“爹,咱们这个吃法,回头没粮了,怎么办?” 老大开口道:“什么怎么办?地里的粮食马上熟了,还能饿着你们?” 他这话一出,屋子瞬间沉默了下来。 连续那么久没下雨,清河都干涸了,地里的庄稼浇灌不上,能不能顺利结穗都是个问题。 村里人都是盼着收粮,但是哪天,恐怕才是噩梦的起点。 叶琛随意的摆摆手,“你们只管吃,家里的事情有点操持,早点睡觉去吧。” 夜晚静谧。 叶琛一脸绝望的看向儿子和儿媳的房间方向。 年轻人啊! 叶琛无奈用棉花团塞住了耳朵,晕晕沉沉的睡了起来。 一连好多天,跟自己的三壮睡在一起,已经可以屏蔽他们的磨牙放屁打呼噜。 不知道过了多久,叶琛终于进入了梦乡。 “救命!救命啊!” 一道尖锐的叫声划破了夜空,叶琛猛然起身,疑惑的看向外面! 叶大壮衣衫不整,光着膀子,手里拿着根扁担,说道:“爹,村子里进土匪了!” 叶琛一翻身,从床底下拿出钢管,踹了两脚睡得迷迷糊糊的二壮和三壮。一家人整整齐齐,这才有了些底气。 “刘老太太家被抢劫一空。”叶大壮说道:“太残忍了,连枇杷树的果子都给薅光了,村长已经组织青壮去追了,但是估计不敢追多远。” 叶琛起身,村里的男人们一半去追,另外一半打着火把,小心翼翼的巡逻,生怕这是土匪的调虎离山之计。 刘老太太坐在地上直抹眼泪,“老天爷啊!为什么欺负我一个妇道人家啊!我们家那口存粮够干啥的,这群挨千刀的土匪!” 村长叹了一口气道:“还有二十来天就要收庄稼了,我做主,每家借你们一点的,让你家挺到秋收,咱们清河村不会放弃一个乡亲。” 第19章 穷苦人的命运 清河村的村长姓叶,今岁六十岁左右,当了很多年村长,在村里威望很高。 他老人家在刘老太太家里转了转,心道:“这土匪真的是毫无底线,连枇杷果都给薅干净,马上就要秋收了,一定要嘱咐家家户户做好防范。” 听到刘家人哭嚎不止,村长在村里的公仓里拿出来一斤粮食,并自己家又拿出来一斤,号召大家也借一点。 村长的面子大家还是要给的,可是村里有余粮的人家实在是太少了,大家都是忍饥挨饿过日子,谁家拿得出余粮来? 最后村里的妇人们,你一把我一把,又给凑了两斤多粮食。 四斤多粮食,对于一个大家庭来说,真的是屁都不是。 换成叶琛这样的,估计一天就能造完。 刘老太太怀里抱着粮食,哭的那叫一个凄惨,最后直接倒在儿媳的怀中,晕死过去。 于是大家又是掐人中,又是一顿安抚,总算是换回来一个两眼无神的刘老太太。 叶琛他娘也在人群之中,她知道刘老太太为人不错,总是帮衬叶琛,便一口气借了两大把粟米过去,本来还想叮嘱叶琛小心一点。 但是接着就想到,自己这儿子整天大吃大喝,家里能有什么余粮。 他不出去当土匪就不错了,还用担心土匪来抢他? 而且好歹他家里有五个男丁,各拿武器应对的话,一般的土匪也不敢造次。 老太太回家之后,不敢睡觉,而是将全家人叫住,然后将粮食都藏好。 叶家老大出门当兵,一晃二十多年,生死不知,连封家书都没有,叶五四便当他死了。 二房和三房跟老人家住在一起,加上孩子,拢共十几口人。为什么用十几口人,而不是具体,因为老太太也没法确定,这年头生育率太低,孩子们总是莫名其妙的夭折。 老四叶琛已经分家出去单过了,不算在里面。 老太太是个会过日子的,从闹灾开始,便细心的存储粮食。 日常生活中,多吃一些替代品,比如红枣、树皮、草根啊,将主粮一点点储藏起来。 到如今,在全村人都饿的不行的时候,老太太俨然有一种全村首富的感觉。 家里积攒了粟米将近百余斤,杂米杂面各有五十斤左右。 老太太安排着家里人,在表面上放了二十斤粮,这根大家伙就差不太多了,然后主力藏在隐匿的地窖里。 这样就算是土匪来抢劫,让他们把粮食拿走,把地里的瓜果也抢走之后,只要这地窖还在,家里也不至于一起喝西北风。 当夜,清河村的人都难以入睡。 土匪果然有人接应,村里的汉子们追出去五里地之后,便跟人家打了一架,双方打了个鼻青脸肿,也就不敢追了。 跟村长汇报之后,村长点了点头,便将消息传递给刘老太一家。 刘老太一家自然愁云惨淡,一口气丢了那么多粮食,就算是有村里人帮衬,也熬不到秋收。 此外,还有一点极其残酷,那就是今年旱的厉害,未必会有秋收。 此日清晨,叶琛偷摸的拿漱口水漱口,就听隔壁格外热闹。 “娘!不能想不开啊!” 刘老太太的儿子刘志刚将老太太从枇杷树上抱下来,看着奄奄一息的老太太,心疼的说道:“家里有儿子操持呢,总归能挺过去这一劫的。” 老太太摇摇头道:“我一把年纪了,没有用了,活着便是浪费粮食,你们要是有孝心,就让我走吧。” 刘家儿媳妇一咬牙说道:“您对志刚有生养之恩,他怎么能看着您老寻短见。” 说着这儿媳妇一瞪眼,心一横,将大闺女刘小花拽了过来,“闺女,娘对不起你,吃完今天早上这顿饭,跟娘去镇上的人市。” 本来还在关心奶奶的刘小花顿时如遭五雷轰顶,整个人酸软无力的瘫坐在地上。 “娘,我很乖的,我可以不吃饭,别卖我。” 栓子一听也急了,虽然大姐总是揍他,但那是实打实的姐姐,崩溃的抱着姐姐哭嚎道:“娘,卖我,姐姐是女娃,没力气,到了主家要挨揍的。” 刘志刚眼泪也刷刷往外流,“孩儿啊,这都是命。” “咱们家已经没有粮食了,把你姐卖到城里那是去享福。”刘志刚说道:“大户人家怎么也得给下人一口吃的。” “你小子吃得多,干活又不行,保不齐去了人家两三天就得让人家打死!” 他嘴上这么说,其实心里无非是男尊女卑的心思再作祟。 但不得不说,刘家是被逼到了绝路了,不然谁舍得卖自己辛苦养大的娃娃。 叶琛在一边儿看热闹看了得有一会儿了,大体也知道了怎么回事儿。 他嘱咐大壮,将老太太先前给自己家的杂米拿了出来。 他靠着篱笆门,当着一群看热闹的乡邻,嘲讽的看着一脸悲苦的刘志刚和刘老太。 “哎呦,刘老太,志刚,村长对你们这外姓人不错啊,我家一家六口人,饿的嗷嗷叫,村长都没说分我家点粮食,结果你家遭灾,二话不说就分了你家四斤多粮食。” “这也太不公平了,我也要找村长,要救济粮!起码我不会领了粮食寻死觅活嘞!” 老太太哪里有心情跟叶琛拌嘴,低着头心里不知道在琢磨什么。 刘志刚看向最近伙食变好,整个人都油光满面的叶琛,张了好几次嘴,终究没说出什么来。 见两个人都不愿意搭理自己,叶琛将粮食袋子递给了赵菁菁,嘱咐了两句。 赵菁菁严肃的点点头,一直等到人群散去,才提着粮袋子进了刘家家门。 “老太太,我爹就是那臭脾气,您别往心里去。”赵菁菁小声说道:“其实我爹很关心您呢?” “老蔫还有这心思?”老太太其实压根没将叶琛的嘲讽放在心上。她现在一门心思,就是这个价如何存活下去。 “我爹说远亲不如近邻,当初我们家贫苦,您也是能帮衬就帮衬的,如今您家落难了,没有我们叶家不管不问的道理。刚才看热闹的邻居太多了,我爹怕遭人眼红,”赵菁菁将米袋子推了过去,“我爹说了,这粮食您先吃着,让小花先去我家住着,算是我家添张嘴,等您家富裕了,再让她回来。” 老太太心里一盘算,说道:“是给叶老二、还是叶老三当童养媳?” 赵菁菁连忙摇头。 老太太顿时心疼孙女道:“小壮太小咧,俺家小花过去要吃苦的。要不给你家大壮做个小吧,大壮是知道疼人的。” 赵菁菁一额头的黑线,老太太的想象力也太丰富了。 连忙道:“老太太您说啥呢,我们这个时候要小花做童养媳,那不是落井下石吗?我爹这是看我怀有身孕,行动不便,想找个女娃帮衬着。” 刘老太看了一眼刘小花,“小花,你还冷着干啥,还不跟嫂子走!” 刘小花知道,菁菁嫂子是好人,叶家兄弟几个也是不错的,就是叶家公公不好说话,大不了自己躲着点就是。 只要不被卖了,他什么都愿意做。 哪怕是给那个整天疯疯癫癫的叶小壮做童养媳。 他连忙从地上爬起来,连眼泪都来不及擦,就跟着赵菁菁逃了出去。 栓子担心老爹老娘反悔,一直堵在门口,心里已经做好了被踹的准备。 刘志刚坐在地上,眼泪啪嗒啪嗒往下掉。 这恩惠是最难接受的,他觉得自己的自尊心受到了莫大的委屈。 刘家媳妇却管不了那么多,将袋子捡起来,竟然有七八斤杂米。 “叶老蔫这个不会过日子的,一旦悔改都能攒下那么多粮食,为啥咱们就不能重新开始。”刘家媳妇怀里抱着杂米,“人家叶老蔫可是四个小牛犊子,刘志刚咱不能让人家看扁了啊!” 刘志刚叹气:“等秋收再说吧。” 人家叶家心善,也不可能养自己家孩子一辈子。 而且,如果今年颗粒无收,卖孩子换点银两,则是一家子活下去的唯一出路。 赵菁菁领着刘小花回到自己家院子,家里其实没啥活计,叶家的兄弟们都很勤快,刚才那些都是说辞。 她搬了个凳子给刘小花,“孩子,不要难过,你爹娘要是真想卖你,是不会让你跟我走的。” 刘小花擦擦眼泪,默默的不肯说话。 一旁的叶琛也不住的叹气,今年很麻烦啊。要是今年粮食收成一些那还好,如果在颗粒无收,到时候可就不是刘家一家卖儿卖女了。 “菁菁,先带着小花一起把饭做了吧。”叶琛看了眼对自己充满恐惧的刘小花,便起身回房休息。 赵菁菁煮饭的时候,叶小壮走了过来。 他拉了拉叶琛的袖子,眨着大眼睛道:“爹,这小花妹妹,是您给我寻得童媳妇么?” 叶小壮捏了捏小家伙的脸,“你是准备娶媳妇,自己出去过了?” 叶小壮连忙摇头,“怎么会,我要跟大哥一样,一直孝敬爹的。” 叶琛没忍住笑了起来,问道:“谁告诉童养媳给你的?” 小壮神秘兮兮道:“二哥和三哥出去摔跤了。都说小花是他们的,但小壮觉得他们想得美,小花没准爹爹是给我准备的呢。” 叶琛再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自家孩子是真的没出息啊。 灶房里很快传出香味,一大家子人在桌子边围着坐下来,刘小花也被按着坐下,面前放着一碗面汤,里面还放了些兔肉。 “嫂子,这不行。” 刘小花一脸震惊,叶家刚给他们家一小袋粮食不说,她还啥都没干,咋能就白吃一顿肉饭。 还有,这灾年大家不都是挨饿吗?为啥他家都吃上肉了? 第20章 四叔是山神啊 鉴于目前闹灾严重,儿媳强烈建议节省粮食开支。 最主要的是有外人在,儿媳怕大吃大喝传出去,影响不好。 叶琛也没有坚持,主要是他相信儿媳的手艺。 讲真,叶琛觉得自己上一辈子真的过于追求金钱带来的快乐,而忽视了生活中许多的乐趣。 就拿儿媳妇做饭来说,他能跟孩子们一起特别没出息的欣赏了将近半个时辰。 儿媳妇做的是菜团子,一种叶琛这辈子都没接触过的食物。 但是他不得不承认,儿媳妇的手法如行云流水,仿佛宫廷里的经典御厨一样。 没有了叶琛的指点,儿媳妇做饭多少有些放飞自我,用料的时候抠抠搜搜的,放米和面的时候,也是一小把一小把的放,每放一把一把,眉毛就皱一下。 仿佛在口味和用料多寡之间要做出一个极限的取舍。 为了节省粮食,儿媳还特意将杂粮面混合进去。 那些杂粮面在她的手下被揉的柔软光滑细腻,将从锅里偷捞出来的煮熟的糊糊一点一点地掺进面团里,拍打揉捏了近半个时辰,然后才开始加腌菜。 加腌菜的方式也很特别,不是跟蒸包子一样,把馅包在中间,而是和面和在一起。 小小一勺腌菜全部散开,揉进面里,虽然费时费力,但是很省腌菜,又能每一口都尝到味道腌菜的味道,极具赵菁菁小气特色的菜团子。 之后就简单了,只要放到蒸锅上蒸就行了。 等出锅的时候,屋子里弥漫着诱人的香味。 一家人吃的特别香,尤其是大牛嘿嘿笑道:“这个抗饿!” 叶琛无语,死面菜团子能不抗饿吗? 不过讲真,这菜团子确实是不错的美味。 赵菁菁的肠胃也不撑开了,吃了整整一大个菜团子,然后喝了满满一大碗菜汤。 刘小花惊讶的不行。 她听奶奶经常说,叶老蔫日子过得非常凄惨,还说男人都吃不饱,肯定不给女人饭吃。 可是她怎么觉得,叶老蔫家过得跟神仙日子一样? 真正凄惨的应该是自己家吧? “小花,不要客气,使劲儿吃!”叶琛道:“吃饱了,好干活呢!” 听到这话,刘小花心里有些打鼓。 吃那么多东西,而且还那么好,看来叶家的活不好干。 刘小花内心经过激烈的挣扎之后,终于屈服于赵菁菁的美食,将一大个完整的菜团子吃光,然后有喝了一大碗面汤。 “小花姐!”叶小壮悄咪咪的将两块蜂蜜味的麦芽糖递了过去,“以前你总是揍栓子,给我好吃的,我现在终于可以报恩了。” 刘小花其实更心疼弟弟栓子的,但是她觉得栓子打人不对,所以就总是教训栓子。又怕小壮跑回去告状,便自作主张将自己的零食分给小壮一些。 她到现在都记得,小壮抱着窝窝头哭的跟泪人一样似的表情。 那是得饿成啥样啊。 没想到自己的一小点善意,竟然被叶小壮记在心里。 吃完早饭,一天的忙碌即将开始,叶琛让刘小花留下来,帮着赵菁菁在家里收拾菜园子,收拾完菜园子,等日头起来,就回家缝补衣物。 刘小花一头的问号。 那些粮食可真的不少哦! 估计够家里吃个十天八天的。 就让自己干这么点闲活? 她怎么感觉,叶老蔫不是为了给菁菁嫂子找个帮手,而是想要帮衬他们刘家一把。 奶奶不总是说,叶老蔫是天下第一大坏蛋吗? 叶琛这一次在废品回收站,给孩子们一人兑了一个废旧的草帽,反正也不值几个钱,也没有人在意的玩意。 现在重点是,家里的钱财还不充裕,需要继续努力。 还没进山,就在半路上遇到了一个熟人。 是原身的兄弟,老二叶旺,带着儿子叶满屯一人拿着根杆子,准备去山上找蜂窝。 老二见到叶琛,立刻笑着迎了上来,“四弟,你最近可胖了!也白净了许多!越来越像读书人了。” 叶琛的嘴角抽了抽,他可是偷摸照过镜子的,现在的自己,英俊那也是古天乐那种英俊,距离白净还差十万八千里呢。 叶琛笑了笑,“二哥上山可要小心,别往深处走,熊瞎子不好对付。” 叶旺苦笑道:“这不是没办法吗?家里粮食不够吃。” 叶琛记在心里,想着找时间多补贴家里,几个小皮猴飞快,他只能迈步往前追。 见叶琛的脚步飞快,老二也抓紧往前跑了两步,嘴里问道:“老四,最近你低调点,村里人不都是瞎子,荒年有钱有粮终归是遭人惦记!要是遇到坏人,你让小壮赶紧来家里报信!大哥不在了,二哥就是大哥!” 叶琛瞬间明白,二哥是跑过来提醒自己了。 他回忆了一下原身和几个兄长的关系,在大家没成亲之前,那也是村霸级别的。大哥一双铁拳,二哥、三哥也不落人后,而自己只需要帮帮场子,负责英俊帅气就好。 可就怪大家互相成亲了。 嫂嫂们嫌弃自己读书,浪费家里的钱,总是跟兄长们吵架,最后到分家,来往也就少了。 “二哥,我都明白,财不露白么!栓子那孩子整天在社戏台子上当皇帝,吹嘘家里有多少多少粮食,结果让人家连枇杷树都给薅了。这种错误,我肯定不能犯。” 说着叶琛话题一转,又到:“二哥,家里存粮是不是不多了。” 叶满屯立刻高声道:“多,老多了。四叔,你要是混不下去了,就赶紧回家吧。家里起码有二三百斤粮食呢!” 叶旺恨不得一觉踹死这个小畜生。 这都分家了,这种事儿怎么能对外说! 万一你四叔回来,咱家岂不是跟着一起挨饿。 叶琛见二哥那也一副紧张兮兮的样子,心里就想笑。 这就是一家人的状态啊,一边儿担心你让别人欺负,一边儿又担心你会影响他过日子。 不过对于叶琛来说,无所谓。 他坚信,即便是一无所有,他也能让自家过上好日子。 一行人往山里走去,人类就是大自然最恐怖的蝗虫。 叶琛虽然有系统,但是眼下一个蜂巢都不得见。到处都是提着竹竿,背着矿的乡亲。 别说蜂巢了,小动物都没见一只。 叶旺跟着叶琛,他其实还想打听打听,怎么来钱,他也想吃肉。 但那时兄弟的发财之法,他不好张嘴。 一转眼,小半天过去了,叶旺也不敢在叶琛身上浪费时间,要抓紧时间挖点草根,扒点树皮。 最近村长下了命令,谁家扒树皮,不许扒主干,只能扒枝干,要防止明年年景不好,大家把树都扒死了。 至于叶琛那种直接砍树的行为,更是指名道姓的批评。 不过叶五四也硬气,虽然在家里对叶琛爱答不理,在宗族大会上,还是直接硬气的顶了回去。 一副老子的儿子,只有老子可以说的架势。 满屯就是个孩子,他的心思比较单纯,他就想知道四叔怎么找来的肉吃。 趁着老爹扒树皮的功夫,就悄咪咪的跟在后面。 叶琛带着孩子们继续往前走,路边儿有野菜啥的,能挖就挖,忽然他听到耳边有哗啦哗啦的声响。 叶琛灵机一动,知道附近可能有暗河。 他拿着竹竿四处扫动,果然在一群藤蔓的后面,发现了一处山洞。 他扒开藤蔓,踩着地上的荆棘,往山洞深处走去。 山洞很深,一时间根本走不到头,而且景色极其瑰丽。 他点燃火把,往深处走了走,只见洞内有石笋、石柱、石幔、石帘、石旗等各类岩溶景观参差错落、千姿百态。 然后最主要的是,地上有一道浅浅的小溪,有泉眼跟地下暗河相连。 一只肥鱼卡在泉眼里死活不得出来,在水里拼命挣扎。 叶琛心善,拿着削尖的竹竿直接捅了过去。 他承认,他纯粹是觉得插鱼这种电视剧里的动作,比较帅。 但是结果却匪夷所思,他这一桶,仿佛捅破了大山的血管一般。 水流猛然加快,然后一条条鱼从泉眼之中喷涌而出,在他肉眼可见的速度之中,竟然喷出来上百条,小小的溪流都要装不下了。 最恐怖的是,泉眼里面还在持续喷着,不断有鱼出现。 叶琛在惊呆了下巴大概好几个呼吸之后,大体知道这是啥情况了。 眼前这应该属于鱼泉。 自己拿一杆子,把鱼泉的出口给桶大了。 在后世他就听说过地下暗河喷鱼的事情,没想到这种好事竟然让自己赶上了。 鱼可是个好东西,在原始人时代,捕鱼也是人类进食的主要内容之一。 他目光灼灼的看着眼前的肥鱼,脑海里出现了清蒸、红烧、糖醋、油炸等不下于十种吃法。 叶琛挽起裤腿,直接踩着水,进入池塘里,对准鱼儿就捞了起来。 鱼泉里的鱼儿非常多,叶琛根本就没费力气,就抓了十来斤。 他挑了些大的留下,小的又直接扔了回去。 看着那些在水里活蹦乱跳的鱼儿,叶琛若有所思。 自己吃肯定是吃不了的。 藤蔓后,叶满屯一脸震惊的表情。 他趁着叶琛没发现,转头就往山下跑。 叶旺手里提着一筐子树皮,正准备换棵树,就见儿子满仓慌慌张张的跑了回来。 “干啥!有狼追你不成?”叶旺气呼呼道。 满仓气喘吁吁道:“爹,四叔是山神啊!” 第21章 鱼泉 叶满屯一脸惊恐,手舞足蹈道:“四叔能开山,扒开藤蔓,就变出了一个巨大的山洞,山洞里的时候特别好看,就跟仙境似的。四叔能变化。用竹竿在水里一捅,水里就出现了密密麻麻的鱼儿!” 老二叶旺一听,也很震惊,心里暗道:“老四还有这本事。” 旋即叶旺想起了一个人,那就是弟媳温云衡,她当时就是有着各种化腐朽为神奇的能力,也是老四家可以养活四个儿子的根本。 如果老四真的这神奇的本事,肯定也是弟媳教的。 叶旺叫满屯赶紧带自己过去。 叶琛抓了一筐鱼之后就离开了,因为再多了,他也吃不完。 “爹!就在这里!” 叶满屯掀开藤蔓,露出了巨大的山洞,指着那有些浑浊的溪水,用手在水里摸了摸,不一会儿就捉到了好几条巴掌大的鱼。 这是一种叶旺没有见过的鱼,但是那种滑腻的触感,以及身上的鱼腥味,让叶旺知道,这种怪鱼应该是可以吃的。 “走,抓几斤带回家。” 父子二人走之前,用藤蔓重新盖好洞口,这可是老四发现的宝贝,他们跟着沾沾光也就罢了,可不敢给暴露了。 叶旺带着满屯背着鱼急匆匆的下山。 今个儿天气热的厉害,叶五四被晒得有些恶心,便早些回来,躺在大槐树下乘凉。 老太太有些嫌弃的骂着老头不中用,但还是在地里寻了个瓜果,泡在水盆里,准备切给老头吃。 一会儿见到叶旺跟叶满屯父子二人回来,立刻沉下脸来:“大男人,天一热,就都往家里跑,我看你们是想一家人一起饿死。叶家怎么出了你们这么一群懒鬼!” “祖母,我发现四叔是山神!他能变出宝贝来!”叶满屯将用野菜盖住的肥鱼从筐子里拿出来,献宝似的说道:“祖母,祖父,你们看看这是啥?” 这肯定是鱼,但是老太太却说不出这是什么鱼的品种。 因为这种鱼,她老人家也没见过。眼睛很小,身体近乎透明。鱼嘴扁平象鸭嘴,呈细长型,有须,嘴唇像涂了朱砂,眼睛靠近鱼嘴,很小,身体扁平。 老太太将鱼递给叶五四,一脸疑惑道:“这是啥鱼?” 老头起身,皱着眉将鱼放在手心里,仔细端详了半天,兴奋的说道:“这是贵人家才有机会吃的金线鲃!” 早些年,叶五四当过押镖师傅,跟着商队走南闯北,在南方吃过这种鱼。 这种鱼在大周非常少见,只有在地下暗河比较多的南方地区才有产。 他记得当初镖头特别有钱,一口气买了半斤金线鲃,只是简单的炖了个鱼汤,在大雪天里,喝上一口,那个滋味,真的是美滴很啊。 灾年之所以不流行吃鱼,是有原因的,一是水资源缺乏,大家喝水都成了问题,拿什么煮鱼?二是河流干涸,鱼儿都死了。第三旱灾之年,河流里即便有水,大多数时候河流里的鱼变的有毒不能吃。 但是这金线鲃不一样,他是地下河里面的鱼,没有这个风险。 叶五四又听满屯仔细说了一边儿情况,心里清楚,量应该不少,当下目光灼灼的问:“满屯,你是看到你四叔在哪儿变出这种鱼来的。” 满屯兴奋道:“就在大山深处,一个山洞里,有大片藤蔓挡着。” 叶五四思索了片刻,心中有了计较,“满屯,把你娘都喊着,还有你三叔一家子,大家赶紧吃点东西,然后上山。” 老太太知道,这鱼是能帮大家度过饥荒的东西。 老二叶旺皱着眉头说道:“爹,这可是老四发现的。” 老太太也在一旁劝道:“毕竟分家了,这种事情,不好直接给他做主的。” 叶五四刚想说话,匆匆赶来的叶家老三叶富开口道:“这种宝贝,他能保得住吗?他一趟趟往山里跑,早晚被人发现,还不如咱们一家子多弄一些鱼回来,大不了多分他些。” 老太太依然劝说道:“五四,老蔫那孩子的性格你知道,还是跟他商量一下吧。” 叶五四摇头道:“不必。以老蔫的性格,即便是烂在水里,他也不愿因分给别人!对于此事,我自有打算,所有人上山。” 老太太忍不住摇了摇头,这对父子的很多问题,就来源于缺乏沟通,如今还是这样。 希望老蔫能多少理解一下吧,家里的条件确实艰苦,虽然有些存粮,但若是秋收不能丰收,一家人未来怎么过还不知道呢。 老太太是一妇道人家,做不了主,劝说一番见叶五四不为所动,便转身将屋里煮好的粥端了出来,家里的壮劳动力肯定是要喝一大碗的,女人和孩子则每人半碗粥。就算是这么节省,也一顿饭吃掉了三斤左右的杂米。 吃饱饭后,全家人一起出动,就剩下老太太看家。 这几年,连年干旱,地里其实也没啥活干,很多家庭也是整体出动,上山寻找粮食吃。 在叶旺父子的指引下,大家穿过一片荆棘地,总算是看到了叶满屯说的藤蔓,搬开藤蔓之后,点燃了火把,巨大的山洞出现在众人眼前。 不大的溪水中,时长有鱼儿从泉眼之中涌出。 “这是鱼泉!能一口气喷好几天的鱼呢!”叶五四兴奋的浑身颤栗,“若是这东西开在自家田里,就是个聚宝盆,给上一百亩地都不换。” 叶满仓敬佩道:“祖父,您懂得真多。”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叶五四抚摸着胡须说道:“这也是祖父不让你们读书的原因,你们瞅瞅你们四叔读的书少吗?可是他知道这鱼泉的重要吗?这么大的好处,不知道利用起来,只想着私吞,这学问都学到狗肚子去了。” 叶旺的嘴角抽了抽,“爹,咱家穷读不起书,不丢人,整那么多道理干啥。” 叶满仓和叶满屯嘻嘻跟着后面笑了起来。 叶五四狠狠的瞪了他们一眼,然后扶着溪水边儿的势头,进入溪水之中,拿着竹筐堵住了泉眼,看似想省事儿,实际在测量鱼泉出鱼的速度。 等了约莫半柱乡的功夫,叶五四心里也有数了,这个鱼泉大概一个时辰出鱼一百斤,也就是说一天能出将近一千斤鱼。 叶五四起身站在岸边儿,看着忙碌的家人们的身影,许久之后缓缓说道:“满仓,你去叫村长过来一趟,就说你四叔发现了宝贝,要献给村里。这份功劳,起码能给你四叔换十几亩地了。” “爹,您疯了,这种宝贝不自己留着,献给村里?”叶老三叶富皱着眉头说道:“这可是老四发现的,老四发现的,就是咱们家的,凭什么给村里!” “混账!这种宝贝,老蔫守不住,咱家就能守住了?自己大鱼大肉,让乡亲们挨饿,你也不怕被雷劈!”老爷子训斥道:“还有,老蔫能发现此地,别人就发现不了了?这山洞里有贯穿风,一看就有其他入口。你瞅瞅风吹过来的方向,一看就是孙家庄的方向,如果孙家庄发现了这鱼泉,那可就麻烦了。” 叶富闻言,无奈的点点头。 叶富的媳妇孙氏却心里暗暗生气,这叶家的男人,怎么都那么听父亲的话!叶琛乃是家里的一份子,发现了好处,那也应该是归叶家所有,凭什么老爷子拿着宝贝,给他自己去换土地? 见一众人因为自己的话,情绪低落,叶五四知道他们妒忌老蔫,无奈之下,叹息道:“罢了,罢了,你们先尽量抓一些鱼,明早我亲自去拜访村长,不过这功劳是老蔫的,谁都抢不走。” 老三媳妇这才稍微松了一口气。 她还想着送口信给娘家,娘家也遭灾了,整天饿肚皮呢。 叶家一家人抓紧捕鱼。 这边儿叶琛将鱼交给儿媳之后,便带着几条鱼朝着村长家里走去。 一路走过去,都是干涸的田地,那些壮年的庄稼汉子无力的坐在田头,不断叹气。 叶琛也叹气,不过干旱这种事是天灾,非人力能扭转。 他只能尽量忽略这些事,迈步往前走。 “老蔫,你咋来了?” 村长的老板正在院子里的树下缝缝补补,看到叶琛来了,眼皮子狠狠的跳了一下。 倒不是叶琛好生是非,而是这家伙认死理,太过于死板,没有人愿意跟他打交道。 叶琛笑着走进去:“婶儿,村长叔在吗?” “去城里了。”村长的老伴叹气道:“连续几个月不下雨,气的县令砸了龙王庙也不管事,无奈将各地的宿老、村长召集起来议事,看看有没有什么法子解决这饥荒。” “你是不知道,为了解决旱灾,你叔一宿一宿的睡不着呢。” 这话的弦外之音就是,你叔特别忙,而且忧心的都是国家大事,你这轴小子没啥正经事别来烦他。 “哦,那我晚点再来。” 叶琛皱了皱眉,也没多说什么,转身就走。 第22章 剁椒鱼头 村长没见着,叶琛便开始着手处理今天抓回来的鱼。 上一世,叶琛除了是一名资深创业大师之外,还有另外一个身份,那就是从不空军的钓鱼佬。 毕竟像是他这种低端行业的老板,十有八九工作之余,是喜欢钓鱼谈生意的。 所以对鱼类的简单处理,他那是非常拿手的。 只见叶琛在竹筐里,将一条三斤多的花鲢抓起来,放在案板之上。 这条花鲢是叶琛带回来的所有鱼之中的悍将,即便是离开了水很久,依然生龙活虎。 叶琛示意了一眼小壮,小壮眼疾手快,在花鲢尚未反应过来之前,一棒子嗙地砸在鱼头上。 倒霉的花鲢立刻晕了过去。 叶琛拿起菜刀,这一双臂膀在吃饱喝足的加持下,越发的有力。 一刀将一个完美的鱼头切了下来。 赵菁菁看的十分心疼,觉得公公这是在浪费。 当然,她更担心,往日里十指不沾洋葱水的公公,能不能将鱼处理好。 当然,结局肯定是让她更加吃惊地。 只见叶琛十分熟练的将鱼头从后背处剖开,撕掉里表面上的黑膜,洗净,鱼头两面都抹上盐和料酒,然后放在放在案板上腌制。 动作如行云流水,一点都不生涩。 四壮们搬来小板凳,整整齐齐一排托着下巴,一脸好奇的留着哈喇子看着。 当然,看到酒叶大壮还是很心疼的,嘴里不住的砸吧。 本来还以为爹爹买回来这东西,是为了过节的时候享用一番呢,没想到竟然是用来炒菜的。 叶琛将鱼头满满腌制,自己则准备葱姜蒜等辅料。 叶总是个讲究人,自己操刀,那肯定是非常仔细。 首先是蒜,用的是嫩蒜,切成薄片。 姜要用老姜,切成碎末。 小葱切成葱花和葱段。 蒸锅里的开水早就备好了,正咕嘟咕嘟地沸腾着冒热气,叶琛又嘱咐赵菁菁倒了半碗凉水进去,稍微等了一会儿。 自己则翻起鱼头摸了摸,试了试手感,觉得差不多了,水也再次烧开。 切好的辅料一半铺在盘子里,鱼头放进去,把剩下的辅料改在鱼头上,盖上锅盖大火蒸。 三斤的鱼头不算特别大,所以不用刻意去腥太久,觉得差不多了,便掀开锅盖,倒掉盘子里的腥水,拿出商城里兑换的剁椒一口气倒进去大半瓶,一口气将盘子盖得严严实实。 远远看过去只能瞧见一片红,再撒了一大把花椒,补上糖和其它调味品,最后零星地添上一点姜末。 被剁椒花椒和调味料围得严严实实的鱼头重新进蒸锅大火蒸。 虽然锅盖盖上了,但整个厨房依旧弥漫着剁椒的辣香味。 一家子娃娃都被呛得直咳嗽。 叶琛根据经验判断,觉得火候差不多了,烧了一小锅热油,把鱼头从蒸锅里端出来,拨开上面的剁椒,再撒上葱段,热油起锅,从上至下从鱼嘴处浇下去。 “唰!” 滚烫的热油与新鲜的葱段,蒸熟入味的鱼头和剁椒相碰,发出丝丝拉拉的声音,鱼头混着剁椒的香味立即爆发出来,顺间占领了整个厨房,不断向外弥漫。 菜成了! 完美,叶琛给自己的这一通操作,打了99分。 剁椒鱼头上的热油还在噼里啪啦地想着弹跳的,叶小壮没见过这种吃法,鬼使神差的伸出筷子,夹了一筷子剁椒塞进嘴里。 一下他眼泪就出来了,不知道是辣的还是烫的。 “臭小子,你心急什么?头一次吃就干吃剁椒,被辣到了吧。我告诉你,这剁椒鱼头最嫩是鱼脸肉,也不是很辣,来,爹爹给你夹一块。” “爹爹做的鱼真的好好吃!” 叶小壮将叶琛夹过来的鱼肉一口气吞进嘴里,又嫩又香,根本吃不够。 大哥用手在小家伙的脑袋拍了拍,训斥道:“你是大孩子了,以后想吃什么,要自己夹!” 老二、老三在一旁不忿帮腔道:“就是,就是,我们小时候也没这个待遇。” 叶琛选了半条鱼头,挑了些最好的肉,装在碗里,又用一个大碗扣住,说道:“我这是犒劳功臣,你们这群当哥哥的,跟他计较什么!来小壮,给祖父、祖母送过去!” “嗯!”小壮捧着饭碗,就往外跑。 叶家这会儿,就老太太一个人在。 鱼这东西放不住,一部分被老太太做成了熏鱼,留作食材,另外一部分则被她配合蔬菜炖了一大锅。 老太太一边儿忙活,一边儿埋怨叶老蔫一个糙汉子,孙媳妇又是个没见识的,那么好的鱼不得纯糟蹋了。还不如端来,让她老人家收拾。 一会儿又担心,这么晚了,五四他们一群人还不回来,会不会出啥事。 毕竟茫茫大山,有狼和熊瞎子。 等着等着,就闻到了比自己锅中更加诱人的香味,然后老太太就看见叶小壮蹦蹦跳跳闯了进来,想要蹭吃蹭喝的大黄,还被这小家伙给拽着一条腿。 “祖母,我爹让我送来的!” 这五颜六色,香味扑鼻,肯定又放了不少好东西。 “你爹又糟蹋东西!”老太太恼火道:“这是啥?” “祖母,这是我父亲亲自给您做的剁椒鱼头!”叶小壮笑嘻嘻的说道:“祖母,您尝一尝,可好吃了。” 老太太扯了扯嘴角,对于叶老蔫家里送来的饭,她可算是认识了。 要是一不小心,一大口放进喉咙里,能生生把人辣死。 但是过后却又跟抽了旱烟一样,让人念念不忘。 最关键是,辣劲儿习惯了之后,真的很好吃。 最近老太太都发现,吃饭的时候,不整点茱萸,她都吃不下去了。 不过老太太有一点实在是想不通,现在整体形势坏成这样了,老蔫不可能不知道。 可是他虽然一而再,再而三的送吃食过来,却从未提过要求。 这让老太太拿不准。 便拉住正在踹大黄的小壮问道:“你爹最近没跟你念叨过什么吗?” “有呀!”叶小壮掰着手指头说道:“爹爹说,做人呢首先要吃饱,然后就是读书,还有孝敬长辈。尤其是祖母和祖父不容易,如果能在身边儿侍奉最好了。” 老太太听完,气的心口砰砰直跳。 人言否? 看在你老蔫最近知道孝顺老人的份上,最多让你回来便是了。 你还想接着科举? 你不光自己想科举,还想带着你的孩子一起科举? 你是想让叶家一大家子,供养你们一家五口男丁读书? 以前住在一起的时候,因为你科举,家里天天打的鸡飞狗跳,如今好不容易太平了,又想来这一套。 叶老蔫如果不放弃这个不切实际的想法,她绝对不会允许他回来的。 叶小壮飞快的跑回去吃饭了。 赵菁菁一边儿跟着收拾饭桌,一边儿跟叶琛说着话,“小花是个实在的闺女,爹真不考虑给老二或者老三留下当童养媳吗?儿媳看过了,是好生养的,而且手脚也勤快,今天在咱家,又是劈柴,又是挑水的,快赶上儿媳了呢。” 叶琛顿时头大如斗。 自己真的是善心发作而已。 在古代,只要发生灾害,就会有无数家庭破灭,甚至出现易子而食的事情。 他只是不想眼睁睁的看着这种事情发生在自己眼前罢了。 叶琛摇摇头,示意赵菁菁不要提这件事情,便埋头吃饭,然后带着做好的鱼头赶往村长家。 这会儿,天色已经发暗,一般人不敢这个时候呆在山里的。 叶五四留了个心眼,生怕被外人看见,一直到月亮升起,才摸黑带着家人们悄悄回去。 一群人累的摊在地上,老太太赶紧吩咐众人,将湿漉漉的衣服脱下来,擦洗完了之后,换上干燥衣服。 叶五四跟老太太在自己房间里,小声商谈着,“老蔫发现的那处地方,确实是块宝地,叫鱼泉。 可以源源不断的生产出鱼来,我准备今晚就去告诉村长,让村长凭借此事,多分给老蔫二十亩地。” 老太太看着在水里估计泡了半天,整个人都没了精气神的老伴,心疼道:“老蔫这份功劳,谁都抢不走,可是你都累成啥样了,不能明天再去吗?” 这时端来热水,给叶五四喝的儿媳,恰巧听到了老两口的对话,在一旁帮腔道:“爹,您都累了一天了,歇歇吧,老蔫的功劳谁都抢不走的。” 叶五四脸一沉,“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怎么想的,沾老蔫点便宜也就算了,我是他爹,厚着脸皮给你们谋点肉食,他说不出什么,可这份功劳若是让你们抢了去,我以后如何见他!” “爹!”儿媳见叶五四发火,立刻吓得哭了起来。 外面的叶富听到父亲发火,立刻进来把媳妇拉了出去。 老头忍不住摇头,暗暗叹息,“人就怕穷,一旦穷了,连一家子都要算计。” 老头穿上草鞋,顶着月光,朝着村长家走去。 村长家的大黑狗倒是认识叶五四,见他来了,围着他打转,舔舐他的手心,因为叶五四手心有浓郁的鱼腥气。 五四刚走到门口,就听到院子里传来熟悉的说话的声音。 “叔父,今日小侄上山,偶遇了一片山洞,在里面捕鱼时,一不小心戳破了地下的泉眼,涌出了无数鱼儿,小侄回去翻阅典籍,发现这应该是古籍所载的鱼泉。” 叶琛认真说道:“这书中记载,鱼泉在汛期,可以出鱼十天半个月,小侄也测算过,大概一天有一千斤左右的量。” 村长拿着筷子,吃了两口叶琛做的鱼,忍不住点了点头,说道:“这味道确实不错!但是祖上传下来的规矩,说大灾之年,水中的鱼有毒,不能吃的!” 村长的老伴也在一旁说道:“是啊,清河干涸的时候,不少鱼都暴露在河床上,有些人不听话去捡回来吃,吃完就腹泻不止,甚至还死了二人。如果不是这个原因,单凭你说的这个鱼泉,村里人就能将你当菩萨供起来。” “地下暗河的鱼无毒!”叶五四推门而入,他跟村长是堂兄弟,叶五四比村长略微大几岁,他目光笃定道:“清河里的鱼有毒,那是因为旱灾之年,水里漂浮着瘟气,不少腐烂的树木,死掉的牲畜在水里漂浮着,鱼吃了这些东西,自然是有毒的。可地下河的水是活的,鱼也没吃过这些脏东西,我们人吃了无碍。” 叶琛惊讶极了,他没想到古板的叶五四竟然能说出这么一通道理来。 村长对自己这位堂兄还是极其信服的,连忙开口道:“走,咱们这就上山去看看。” 村长老伴不赞同道:“这都什么时候了,还往山里跑,不怕遇到熊瞎子?” 叶琛也说道:“是啊,叔父,时间太晚了,明日再去也不迟。” 村长摇头道:“事关村里乡邻的生死大事,岂敢耽搁。” 叶琛无奈,只能将打起火把,提着钢管保护着村长。 叶五四看向叶琛,赞许道:“老蔫,爹以前多少错怪你了。” 他本来担心叶琛发现这种宝地,会想尽办法据为己有,这才亲自去实地考察,想着替叶琛献给村里,哪怕为此得罪了叶琛也在所不惜。 谁曾想,人家叶琛第一时间就来找村长了。 他以前觉得自己家里的另外两个儿子都不错,但是论格局,真的跟老蔫没法比。 毕竟是读过书的人,见识不一般。 叶琛也没有想到,一向是看叶琛极其不顺眼的叶五四忽然会这么说,当下咳了咳说道:“爹,我们家就六个人,那么多鱼如何吃的完……” 当然,最主要的是,叶琛有资源回收空间,又有大米商城,他家无论如何也不会饿肚子,但是其他乡亲却没有这个机会。 叶琛从来不会做圣母,但是起码,也不会跟一群吃不上饭的人去抢夺那点宝贵的救命粮。 村长觉得鱼泉太过于珍贵,又叫了几个靠谱的青壮,叶五四也叫来了家里的老二和老三,一行人举着火把,拿着武器,浩浩荡荡的上了山。 第23章 极品玉石 天色放亮。 奔波了半夜的叶琛在睡梦中醒来,感受着浑身上下蓬勃的生机。 叶琛忍不住感慨,这光棍果然也是有其自身的好处的。 换做后世的自己,忙碌了大半宿,次日下午能正常睡醒就不错了。 “爹!村长来叫人出发了!”叶小壮带着草帽,腰间挎着他大哥给他削的木剑,探头探脑的叫叶琛起床。 叶琛一把小家伙抱上床,忍不住蹂躏了几下,小家伙在叶琛的怀里咯咯的笑着。 果然是血脉相连,血浓于水,这臭小子跑的浑身是汗,自己身体竟然没有不能的嫌弃,还忍不住在脑门上嘬了一口。 用竹筒盛满水,带着小壮蹲在门口,用自制的牙刷,就着木炭粉一边儿刷牙,一边儿看着门前来来往往的人群。 赵菁菁见公公起床出了卧室,赶忙将准备好的早餐收拾出来。 三壮们急匆匆的准备着一会儿出门的工具。 此时,大多数乡亲们正去社戏戏台那边儿去集合。 不少好事儿的,一大早就去村长家里打听了。 “听说山里出宝贝了。” “对,跟聚宝盆一样,各种鱼跟疯了一样,从地里面往外钻。” “我也天天去山上寻宝,咋没发现这种宝贝?” 村长早早的抵达,站在戏台上,咳嗽了两声,刚刚抵达的乡亲们自然安静下来。 事关肚子的事情,那肯定是不容置疑的大事。 “最近大家地里的活忙的差不多了,今天所有人都把地里的活放一放,女眷带着竹筐、木桶、渔网,男丁带着趁手的家伙,跟我一起上山,鱼泉必须握在咱们清河村手里。” 有人开口问道:“鱼泉的鱼能吃吗?” 村长颔首道:“昨天晚上和今早,我都吃了鱼,你看像是有事的样子吗?” “有啊,村长看起来年轻了二十岁呢!”有妇人当场打趣,顿时引起一众乡亲们哈哈大笑。 有人继续问道:“村长,这打回来的鱼怎么分?” “此次收获不入公仓,按人头平均分配。”村长严肃道:“不过咱们清河村是一家人,有些家庭没有壮劳力,只剩下老人和妇孺,要多分一些。” 这也是清河村的老黄历了,大家倒是没什么意见。 主要是这个平均分配,让大家内心无比火热。 听说这鱼泉日出肥鱼千斤,可以一口气出鱼十天。 也就是说,每家最分上不少呢。 鱼这东西跟野菜不一样,它是实打实的肉食,如果分上几十斤,做成熏鱼,再配上野菜、杂粮,一家人轻轻松松能多熬一个多月呢。 有此等好事,谁还敢耽搁,都在村长的带领下,浩浩荡荡的跟着进山。 自古以来,有妇人的地方,就少不了八卦闲聊。 有些不为人知的“秘密”自然而然的也就流露了出来。 “听说这鱼泉是村口的叶老蔫发现的,爷俩一起跑去村长家献宝的。” “五四老爷子这一辈子没得挑,老蔫虽然死板了些,但是人品那是没的说,头前敢跟牛大海在水井那给乡亲们打抱不平,如今更是将活命的宝贝,献给村子,说实话以后村里的乡亲们,谁见到这爷俩都得竖一竖大拇哥。” “是那么回事儿,要是没出老三家那么一档子事儿,下一届族长给五四老爷子都是应该的。” “啥事?” “你们不知道吗?叶富他媳妇叶孙氏,偷偷派春月去了娘家孙家庄告密,将咱们村的宝贝告诉了外人!” “吓!咋能这般吃里扒外!” “是啊,你们是不知道昨晚,村长和老蔫他们到了鱼泉那里,孙家庄十几个大汉,赶着牛车来的。” “最后咋处理的,打起来了吗?” “要不说咱们村长仁义呢!村长看着孙家庄那帮子人饿的有气无力,便做主让他们装了半车鱼回去了。就是因为叶孙氏泄密,所以村长这才兴师动众,让咱们全村人出动,晚了可能就要生变故了。” “孙家庄的人太可恶了,以往来咱们村地里小偷小摸也就算了,这要命的时候,连咱们的救命粮都要抢!” “……” 村妇们的舌根子,那可是比刀尖子都厉害的武器。 人群之中的叶孙氏低着头,一脸的羞恼。 自己嫁到叶家当牛做马那么多年,叶家发现了鱼泉,自己家吃不完,分给他娘家点怎么了? 自己娘家人,难道还不如这群嚼舌头的村妇亲近吗? 他觉得公公真的是老糊涂了,宁可将这等好事便宜外人,也不给家里人。 难怪老蔫跟他过不下去,非要分家。 要不是叶富是个废物,他也不愿意跟公公、婆婆这对老糊涂鬼一起过。 叶孙氏心里恼火,好几次张嘴想跟这群长舌妇对骂,可是自己终究要在清河村住一辈子。 跟这群妇人以后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闹得太僵,估计得被戳一辈子脊梁骨,而且老太太也会让她吃瓜落,最后只能将一肚子火气憋在心里。 但是那群妇人的嘴巴太厉害了,那撇过来的眼神,让叶孙氏越发的无地自容。 最后一脚踹在春月身上,春月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儿,便在地上滚了好几滚,趴在地上哇哇哭。 叶孙氏跟身边儿其他人解释道:“小妮子吃了鱼,非要去大舅家玩,嘴角的鱼腥让孙家庄的人看出端倪来了。” 说着还上前呵斥着说道:“再苦!再苦老娘打死你!” 春月赶忙从地上爬起来,连大气都不敢喘。 她还小,不知道明明是娘亲的安排,为何最后成了自己的罪过。 可是娘亲刚才踹自己的那一脚太疼了,后腰都紫了,他根本不敢反驳。 祖母说,他娘一直盼着有个儿子,结果肚子不争气,比不过二伯母和四婶娘,总是生闺女,所以她看自己的孩子就恨不顺眼。 小姑娘用一只手捂着生疼的后腰,低着头,默默的跟在人群后面。 村里人自然而然的沉默了。 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大家都很清楚。 但是却不敢说下去了。 因为再说,大家担心小春月被活活的打死! “爹,我去保护春月姐姐吧。”小壮抬头道。 叶琛也心疼,但那毕竟是三哥家的事情,他管不着。 当下对小壮摇摇头,爷俩跟着人群往前走。 他自身觉得,这种事情没啥丢人的。 难道要看着自己娘家活生生的饿死不成? 他觉得爹和娘不是那种不明事理的人,这种事情要提前说,家里肯定会接济她娘家一番的。 但是偷偷摸摸的做这种事情就不对了。 而且,让叶琛最看不惯的便是。 做了就是做了,即便是有错,起码家里人得了恩惠,自己被人说两嘴,那也是无所谓的事情。 何必拿孩子顶缸。 看得出来,荒年大家的体力都变得很差。 叶琛走半个时辰便能到的路,村里人走了将近一个时辰。 鱼泉往外跑鱼的速度变大了,溪水也变多了。 所以再行抓鱼难度肯定有所提升的。 叶琛看着正准备去忙碌的孩子们,他将老大拉了过来,“注意弟弟们的安全,别逞强,咱们家已经是功臣,没必要过分表现。” 大壮拍着胸脯道:“爹放心吧,我盯着呢。” 说完之后,便带头热火朝天的干活,二壮和三壮也毫不逊色,搞得叶琛极为头大,看来叶家除了自己,都是实打实的实诚人。 叶琛一个大男人,更不好意思偷懒了,只能认命似的跟着低头干活。 不一会儿,他就感觉手心都快被泡腐烂了。 叶大壮开口道:“爹,您快去歇一歇吧。” 叶琛皱眉:“你们四个把手掌摊开给我看看。” 几个小子皮糙肉厚,竟然一点事都没有。 又让他们从溪水中出来,检查了一下他们的双脚,也没事。 叶琛自闭了。 原身堕落太久了,长时间没有好好干活,这身体比起孩子们尚且不如。 他起身走到边上休息。 这是原身的惯常操作,村里人不觉得有啥。 叶家一口气出了那么多男丁,个个都是顶好的把式,叶琛享福那是应该的。 村里不少人都羡慕的眼红了。 叶老蔫才三十出头,孩子们就懂事了,可以顶家过日子了。 这岂不是意味着,叶老蔫可以啥都不干,天天享福了? 尤其是叶孙氏,她没生儿子,最妒忌男丁多的家庭。看着享福的叶琛,又看了眼身边儿的闺女,越发的生气,如果不是周围人多,她恨不得过去再抽两个巴掌。 边上的春月吓得大气都不敢出,头也不敢台,默默的干活。 脚心在水里被石子扎破了,便默默的流泪,也不敢跟任何人说。 叶琛坐在阴凉的地方休息了一会,准备继续去忙活。 他站起身正要去帮忙,脑海里就响起一个声音。 《叮!发现极品玉石,请加工后提取!》 第24章 清河首富 我丢! 叶琛这才意识到,自己这空间既然可以扫描躲在暗处的野物,又如何扫描不到藏在石头里面的玉石呢? 尤其是山洞之中,石头如此之多,不知道藏匿了多少宝贝。 叶琛没有去人群之中继续帮忙,而是跟村长说了一声,假借如厕之名,举着火把朝着山洞深处走去。 当然,怀里多了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头。 他没有专业工具,便兑换了一把锉刀,小心翼翼的将石头外皮磨掉,露出了里面散着幽光的翡翠。 《叮!加工受损的极品翡翠玉石,价值450000文钱,是否提取售卖?》 《是!》 叶琛心头猛地一惊。 他不是什么专业的玉石工匠,随便在捡到的原石上加工了一下,竟然卖出了450000文。 兑换成银子便是450两。 兑换成人民币那是将近20多万! 这钱也来的太容易了。 在大周朝,他还没听说,那个小老百姓家里有四五百两银子的巨款! 他将这些铜板一股脑的全都兑换成了银票。 虽然银票踹在怀里轻飘飘的,但是他却觉得钱袋子鼓鼓的,走起路来,仿佛都能带风。 叶琛平复了一下心情,在商城里兑换了一只二十斤左右的野猪,然后用绳索捆绑好,拎着往人群那边儿走去,一脸喜气道:“屙屎都能遇到倒霉蛋,你们忙着,我先回趟家!” 捕鱼的众人羡慕的直流口水,在山洞里屙屎都能抓到小野猪,叶老蔫这运气也太逆天了。 不远处的叶满仓从口袋里拿出几块漂亮的石头塞给了叶小壮,小声说道:“堂弟,咱哥俩关系一向不错对不?那个野猪肉........” 叶小壮一脸喜欢的看着手里的石头,刚想说啥,老三将石头夺过来,重新给塞了回去,“以前我们挨饿的时候,你去哪里了?” “就是!”小壮恋恋不舍的转回头来,说道:“堂哥,你不能用几块破石头收买我!你平时可小气了!” 叶满仓气的直瞪眼,“不是堂哥平时小气!是堂哥平时自己也饿的头昏眼花!你忘了之前打架,为了你,我头都让人家打破了。” 叶小壮十分不满道:“那也不行!你不让他们欺负我,但是你自己欺负我!” 叶满仓都快气哭了,“哪有堂哥不揍堂弟的!我不让外人揍你不就是了!小壮你忘恩负义,以后不跟你完了!” 叶旺听到这边儿闹腾,见小壮一脸不忿,以为叶满仓又在欺负弟弟,上前就是一巴掌。 “欺负弟弟做什么?想吃肉,自己去抓啊!人家小壮还抓过兔子呢!” 叶满仓立刻瞪眼道:“那我也去屙屎抓野猪!” “混账!”叶旺又是一巴掌,没好气的骂道:“你以为谁都跟你四叔一样命好,给老子老实的干活!” 到了中午,村里的妇人们送来了饭食,在现场干活的妇人们,则现场用捕捉的鱼儿炖了鱼汤,现场热闹非凡,香气蒸腾。 叶琛也在其中,他不想太显眼,便让赵菁菁做了菜团子,包括他在内,一人两个大团子。 一大群人吃了七八分饱,尤其是现场鱼敞开了吃,几乎每个人都觉得浑身充满了赶紧。 休息的功夫,一群孩子围着小溪跑来跑去,更有甚者捡起石头,玩打仗的游戏。 叶琛发现,华夏民族的尚武基因缺失挺强大的。 一个小小的村子,竟然可以划分为两大阵营。 双方的少年指挥官硬生生的将孩子们指挥的井井有条,有主攻,有奇袭,有穿插,有伏击。 冲锋的时候,还有散兵线。 防守的时候,还有阵型。 关键是孩子们还特别硬气,谁要是脑袋被石头砸破了,也不哭! 咬着牙,继续打回来。 大人们像是看戏一样看着孩子们打架,谁家孩子被按在地上揍了,只是脸色不太好看,但是绝对不会上去拉偏架。 就在这时,叶满屯“负伤”惨重,败阵而归,躺在叶旺旁边儿,惨兮兮道:“孩儿无能,向父皇谢罪!” 叶旺立刻骂骂咧咧的踹了两脚,“你小子能不能消停一点,老子累得要死,没时间陪你演皇帝!都快娶媳妇的人了,就不能稳重点!” 叶满屯理直气壮道:“爹,你说谎,昨晚那么晚了,你还跟娘趁着我睡觉的时候,让娘喊你陛下。娘亲喊得不够诚恳,你就.........” 叶琛看二哥脸色涨红,大有原地驾崩的架势,抬起拳头就要揍满屯。 满屯立刻改口道:“爹,我记错了,是那天晚上三壮哥逼小娘子叫他皇上呢。” 叶琛本来没将这话放在心上,小孩子胡言乱语而已,可是转头一看,就见三壮黝黑的脸皮,竟然红了。 不是,这家伙不是武痴,中二少年吗? 怎么还会脸红? “嗯?”叶琛心思一动,“晚上,逼小娘子喊他皇上,如果满屯没说谎的话,莫非我儿去约会了?” 叶琛不由得扯了扯嘴角。 这一点有点随老子啊! 当初老子在幼儿园,左边儿是海霞,右边儿是秀妍,那叫一个幸福,等到小学没毕业,自己都演完一套鹿鼎记了。 叶琛正琢磨着,叶三壮攥着拳头,当着叶旺的面,就要拉着满屯去聊聊人生。 “三壮哥,你刚才干活挺辛苦的,多歇一会儿!”叶满屯一看形势不对,拔腿就冲进人群干活去了。 叶琛知道这事儿不能问当事人,便转头看向小壮,“你三哥有意中人了?” 小壮挠着头,一脸懵逼道:“爹,啥事意中人?” 叶琛拍了拍小家伙单纯的脑袋,又看向老大,“老三有意中人了?” 大壮摇摇头道:“爹,啥是意中人?” 叶琛头大如斗,连忙解释道:“就是喜欢的女子!” 大壮立刻道:“爹,三壮喜不喜欢,不得看您吗?您相中了,老三肯定就喜欢啊!” 一旁屙屎,蹲的双腿发麻的叶二壮,一脸沮丧的归来,他模仿了大概半个时辰父亲,没有任何收获。 见老爹正在四处打听,便小声说道:“爹,那是老三一厢情愿,不作数。” 叶琛:“……” 老子那么优秀,儿子却当舔狗了? 还是直男式舔狗? 不过舔狗就舔狗吧,总算是开窍成人了啊! 休息过后,众人继续开始干活。 叶二壮跟着叶琛重新进入小溪,悄声说道:“爹,刚才孩儿趁大家休息的时候,用竹竿试了试,泉眼深不见底,而且流速不小,孩儿的手都握不住竹竿呢,您说里面会不会有超级大的鱼,就跟鲲鹏似的,咱们要不要抓一只。” 三壮刚才被大家谈论的有些不好意思,一直躲得远远的。 此时见二壮和爹爹谈话,不知道啥时候又摸了回来,在一旁插嘴道:“鲲鹏太大了,一锅肯定炖不下,抓他干啥!” 二壮嫌弃道:“你懂个屁!大锅炖不下,不会多摆几个烧烤架!” 叶琛的思绪则不会跟孩子们一样那么跳跃,他想到的是,既然这小溪泉眼下面有暗河,是不是可以利用它缓解干旱? 有了水,不至于农田颗粒无收啊! 不过这地下暗河该怎么利用又是个问题。 就算是暗河的水可以利用,怎么运输到村里也是个问题。 鱼泉连续向外输出淡水鱼足足有八天之整,后续水流逐渐放缓,最后连溪水都消失不见了,至于泉眼则被淤泥堵塞,仿佛从未出现过一样。 而在这个过程之中,清河村的村民拢共收获了将近一万斤鱼,家家户户的房前屋后都挂满了熏鱼、鱼竿,整个清河村都有一种迎风腥臭三里地的感觉。 不过清河村的村民,几乎人人脸上都洋溢出了笑容,连旱灾带来的庄稼欠收,甚至绝收的境地,都让他们短暂忘记了。 叶琛目测了一下自己家的存货,除了养在水缸里的鱼之外,房前屋后起码也存了三百多斤鱼。 嗯,这满满的安全感! 又是一日清晨,赵菁菁在灶台处置腌制的野猪肉,按照叶琛教的法子,炖了满满的半锅,再配上大米饭,绝对是人间美味。 四壮们起床后跟着叶琛打了一套广播体操,整个过程中,小鼻子不停的嗅来嗅去,一点出息都没有。 终于开始干饭了,儿子们瞬间拿起筷子,一脸兴奋,却被叶琛制止了。 “先等会儿,先盛出一大碗,给你们祖父、祖母送去!” 叶小壮眨巴着眼前道:“爹,您对祖父、祖母真好啊!” 叶琛笑道:“傻小子,这叫传承,祖父、祖母也是这样孝敬太祖父、太祖母的呢。” 四壮们异口同声道:“爹,以后我们也这样孝敬您!” 第25章 书到用时方恨少 这段时间,对于清河村的村民来说,确实累的够呛。 男女老少,动不动就要外出跋涉一天,泡在山洞里,或者守着鱼泉,或者拼命的下水抓鱼。 就连叶琛自己都感觉身体有些吃不消。 索性大家收获颇丰,存储的鱼粮够大家吃一段时间的,所以不少百姓准备休息一两天。 但总有积极上进之人,比如说叶家老太太。 天刚一亮,老太太就开始起床蒸菜团子了,一种超级吝啬版的菜团子。 此外,老太太还趁着做饭的间隙,将田地的一些长相丑陋,明显是长不大的或者奇形怪状的胡瓜,摘下来用粗盐腌制一下。 这种腌制过后的胡瓜,十分清脆,咯吱咯吱的吃上几口,保证浑身充满了干劲。 “祖母!” 叶小壮推开大门,熟练的骑在大黄后背上,献宝似的冲了过来。 见老太太迎了出来,小壮熟练的拍了拍大黄的脑袋,大黄恋恋不舍的趴在地上,小壮赶紧翻身下狗,献宝似的跑到老太太面前,将饭碗递了过去。 “我爹让我送来的。” 说完一回神,拍了拍大黄的脑袋,大黄恬不知耻的朝着老太太叫唤了两声,驮着小壮就要往外跑。 老太太一闻味道就知道是野猪肉,村里人早就传遍了,说老蔫这家伙行善事,得善果,屙屎都能捡到野猪崽子。 瞧瞧这野猪肉,都是油,要是抓到它爹亦或是它娘该多少啊? 老太太忍不住畅想。 但是这画面太过于残忍,如果是一只壮硕的野猪,别说是老蔫了,岂不是连村里的乡亲们,都有可能凉在山洞。 老太太尝了一口孙媳妇的手艺,美美的点了点头,不错,自家孙媳的手艺又长进了。 当然,老太太也不是吃独食的人,她只是尝了尝,便将野猪肉放进锅里煨上,然后喊住了骑着大黄就要走的小壮,“先别跑!” 走进房门,对着正在洗衣服的孙氏,老太太面上毫不掩饰的沉着脸,“老三媳妇,将晾好的那种小鱼儿拿五斤出来。” 孙氏早就听到外面的动静,听老太太一张嘴,就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了。 老太太这是要将他们几个妇人辛苦抓来的小鱼儿送给老蔫啊。 孙氏心里一万个不乐意,原来当初大鱼抓完之后,水里还漂浮着大量的怪异小鱼。 这种小鱼呈银色,体态细长,大家都觉得这玩意当牙签都费劲,便不放眼里。 送饭的老太太却一眼相中了,带着她跟二房媳妇,还有满仓、满屯折腾了半天,弄了二十多斤。 受苦受累了一顿,孙氏本以为这是留着给他们加餐的。 谁曾想,老太太一张嘴,就送出去五斤。 孙氏心里别提多恼火了,但是又不敢违逆老太太的意思,只能一脸愤愤不平的去拿。 老太太结果小银鱼,拎着递给了小壮,本想还告诉这孩子,煮汤喝不错,却见小壮拎着拦着,骑着狗飞奔而去。 “这孩子,有了爹疼,更野了!” 老太太忍不住笑道。 人就是这样,看着不顺眼的时候,喘气都是罪过。 但若是看着顺眼,调皮都是活泼。 如今的小壮在老太太看来,活泼了,机灵了,人也干净许多了,有股子好孩子的劲儿了。 孙氏在屋子里继续洗衣服,心里总是有一股火气压不下去,最终还是没忍住小声嘀咕道:“想吃小鱼儿,自己去抓啊,我们辛苦抓的鱼,他也好意思要,大男人有手有脚的............” 老太太闻言就是一皱眉,有些人不给她紧紧皮子,她似乎忘了自己是谁了。 老太太顺手抄起扫把,正要出手,外面就传来了叶满屯的声音,“祖母,锅里是啥,怎么那么香,我肚子里的馋虫都要爬出来了。” 叶春月瞪大了眼睛道:“好像是猪肉!我感觉我眼前都是猪在跑!” 见这两天伙食不错,孩子们脸上也不再只有菜色,老太太心里舒心了许多。 对孩子们笑着说道:“刚才你们四叔派小壮送来的,连大黄都给骑走了呢。” 满仓笑着说道:“大黄这家伙,也是嫌贫爱富的,从来就不让我骑!” 满屯才不再乎大黄让不让骑,而是留着口水道:“我在四叔屙屎的地方蹲了四五天,啥都没捞着,哎。” 老太太见老三叶富回来,又要下意识的揍丫头,皱着眉头问道:“老三,刚才你四弟送来了一大碗野猪肉,我让小壮带回去五斤小银鱼,你觉得是不是给的有些多了。” 老太太嘴上发文,眼眉却飘向了叶富他媳妇。 母子连心,叶富立刻知道了老太太的意图。 “怎么算多呢娘,别说四弟孝顺送来了猪肉,单凭他告诉大家这鱼泉的好处,您这做母亲的,就应该赏赐他。” 孙氏起初听老太太这么说,心里臊得慌,一张脸红的过分。 但是听自己男人一开口,气的差点昏死过去! 她都是为了谁? 这个没良心的。 叶琛家。 一大碗热气腾腾的炖野猪肉被端上了桌。 一家人围坐在一起。 穷人家根本不在乎是否清淡,正是一大家子长个子的时候,这一碗肉下肚,起码不至于撒泡尿就浑身没力气了。 尤其是这野猪肉被赵菁菁起了大清早就用火煨着,一连炖了将近两个时辰,如今可以说是酥烂脱骨,肉质肥嫩,让人咬一口恨不得将舌头也吞掉。 一顿丰盛的早餐结束后,一家人靠在门前晒太阳,这日子过得太舒服了。 如果不用干活,一直这样也太好了。 “老蔫,老蔫?” 院子门口响起了刘老太太的声音,叶琛撑着肚子,艰难起身迎了出去。 刘家老太太手里提这个篮子,篮子里放着两条长长的鱼,她将篮子递给叶琛,“粮食被我们家吃了,暂时还还不了你,这是我自己阴的腊鱼,好吃得很,你留下尝尝。” 叶琛笑着说道:“小花给我家干了那么多天活,早就超过了那些粮食的价值,就不用还了。这鱼.........” 腊鱼看着就香,叶琛很想吃。 但是一想到刘老太太家里遭了土匪,太不容易了,便摇头道:“这鱼,您先自己留着,等家里真富裕了,再送我也不迟。” “傻孩子,小花那么大点,能干啥!还不是你找个借口,管她饭吃。”老太太有点不自在,将篮子直接放在地上,“东西我放下了哈,你不收就是看不起我刘老太太。” 她将篮子放在地上,转身就走了。 叶琛心思复杂的将鱼提起来,正宗的青州腊鱼,他必须承认,刘老太太手艺很不错,还有人真的值得深交,知恩图报。 他将腊鱼挂在房梁上,看着几个孩子收拾收拾准备出门,皱着眉头道:“干了好几天活了,跟着爹在家休息休息。” 叶大壮扛着扁担,严肃道:“爹,我不累,我记得山洞里有些地方还有些积水,我带着弟弟们都挑回来,给咱家地浇灌一下。” 叶二壮笑着说道:“爹,当时淘水的时候,我把土围子加固了,现在应该还能存一下。” “那点水,来回折腾一顿,还不够太阳晒得。”叶琛将他们身上的扁担拿下来,“听我的,都回去睡觉,什么事儿等下午日头下去再说。” 孩子们还在长身体,不能太劳累,不然的话,影响他们长大个。 叶琛一发话,家里的娃娃都不敢反抗,老式的在家里歇着。 赵菁菁坐在阴凉里,如今家里条件富足了,儿媳妇脸上的笑容也变多了。 正开开心心的缝制衣服。 叶琛在坐在房间里看书,希望在古籍里找到些帮助,实在是靠脑子里的知识是不行了。 第26章 来自孙家庄的威胁 看书总归有些收获。 叶琛惊讶于古人的智慧,甚至于觉得有些匪夷所思。 但是琢磨了一番,大体也就明白,为何古人能发觉这些办法了。 因为华夏文化源远流长,我们的祖先的心思全都用在吃上了。 也就是说,种田的基因,深深的刻在我们的骨子里。 中午吃的大白米饭,腊鱼,还有一个炒蘑菇,主打一个简单,一家人都吃的很饱。 饭后,一家人迫不及待的上山。 叶琛也琢磨这,实践一下书中所得。 最近确实太累了,山上的东西能吃的也被大家捎带手给弄回家了,今天上山碰运气的不算多。 叶琛便领着孩子们往深处走了走,人自然而然的更少了。 森林的寂静别有一番韵味。 走到山洞附近的时候,“斥候”叶小壮敏锐的听到有人说话,便跑过来汇报,“爹,鱼泉那里好像有人呢!” 叶琛眼睛瞬间眯缝起来。 清河村的人都知道鱼泉的鱼已经抓完了,不可能自己上山折腾,那就只可能是孙家庄的人了。 他们来做什么? 叶琛做了个手势,让孩子们在原地等候,他扒开藤蔓和荆棘,蹑手蹑脚的走了过去。 几十个大汉,推着车,带着水桶,一个个脸色铁青。 “真娘贼,这群清河村的杂种将鱼泉给弄死了!” “这山是清河村跟咱们孙家庄的,鱼泉的鱼自然也应该一村一半!” “清河村的人太狠了,发现宝贝也不声张,自己偷着就给祸害了。” “他们不仁,咱们也不必讲道义!” “最近不是闹土匪吗?我们可以伪装成土匪,来硬的..............” 这群狗杂种! 叶琛的眼神忽然变得冷冽起来。 他蹑手蹑脚的退了回去,严肃道:“今天先回去!” 孙家庄的人要闹事,这会儿自己在想借助水脉,寻找地下水,肯定是不合适的。 父子一行人脸色严肃的往山下走,走到半路,叶小壮惊讶道:“娘,快看,那是不是山鸡?” 小壮声音刚刚落下,老三就已经冲了过去,可惜野鸡闻风而逃,倒是草丛中的鸡巢被三壮给掏了,林林总总有十来个鸡蛋。 小壮兴奋的舔着嘴唇道:“哈哈,爹,我就说我是福将!咱们有野鸡蛋吃了。” 叶琛嘱咐老二小心点,将野鸡蛋放进背篓,其实野鸡蛋他可以在商城里买很多,这东西很便宜,十文钱七个。 自己现在可是地道的有钱人,买点野鸡蛋不是问题。 主要是没有何时的借口,将野鸡蛋拿出来。 或许,可以想办法抓一只野鸡,然后假装它每天都下蛋? 他默默的看了看周围的草丛,又看了看儿子们的身手,脑海里忽然想了个主意。 直接在商城里买了两只活野鸡,然后趁着孩子们不注意,给放了出来。 “咯咯哒!” 森林里传出鸡叫声。 叶三壮眼睛甚至开始散发出跟狼一样的幽光了,“孽畜,休要猖狂!” 老二直接捂住了他的嘴,小声道:“你疯了!” 哥四个屏气凝神,扔掉身上的东西,开始仔细在丛林之中搜寻。 小壮更是直接趴在地上,鼻子不断的抽抽,然后伸手往前一指。 哥几个便猛地冲了过去。 野鸡刚在大米商城被兑换出来,扔到一处陌生的环境,还发蒙的。 就被几个大汉给扑倒在地。 他们不是正儿八经的野鸡,他们其实只是散养的山鸡罢了,即便是想跑,也没有真正野鸡的速度。 “哇!这山鸡好肥!”叶小壮兴奋的小脸通红,“咱们发财啦!一口气抓到两只山鸡!” 叶二壮摸着后脑勺,一脸不可思议道:“这山鸡怎么感觉傻傻的,没有刚才那只跑得快!” 老三不断吞吐着口水,“我只知道今天晚上可以炖鸡吃了。” 小壮抬手就给两只挣扎的野鸡一顿棒棒拳,然后抬头说道:“爹,杀了这两个不听话的家伙吧!” 叶琛:“..............” 他放出野鸡,可不是为了吃鸡肉,而是为了给这几个小家伙补身体,以及未来儿媳妇做月子用的。 当下摇头道:“不行,这野鸡一看就是母的,留着下蛋。” “啥?”四壮们的眼睛开始再次发光。 吃鸡蛋吗? 这是在做梦吗? 小壮吞咽着口水说道:“爹,你确定他们是母鸡吗?” 叶琛顿时想要不直接在商城买两个野鸡蛋放在鸡屁股下面。 这时候,两只被捆绑的野鸡,忽然蹲在地上,咯咯叫了起来。 四壮们立刻好奇的蹲下,看的两只野鸡都闭了眼,太绝望了。 叶小壮好奇的拿手去碰野鸡的翅膀,“它们干啥呢?” 叶二壮小声道:“别打扰,它们在下蛋!” “你咋知道?”小壮好奇的问道。 老大一巴掌就拍了过去,“你二哥偷刘老太太家的鸡蛋,被刘老太太拿竹竿追着打了半个月。” 老三瞪大牛眼,“二哥,有这好事,你咋不叫我!” 老二苦着脸,“就两只鸡,怎么得给刘老太留一个鸡蛋啊!” “那给我份半个鸡蛋也成啊!”老三正在抱怨,就听小壮喊道:“生了!真的生了!” 叶琛一脸的汗颜! 不就是鸡下个蛋吗? 至于这么兴奋吗! 一家人兴奋的背着收获,赶回清河村! 叶琛让他们把野鸡的翅膀收拾一下,然后做个鸡笼。 而他自己则直奔村长家里而去。 他走在路上,就见村长正在干裂的土地上巡视,周围不少百姓在问话。 “村长,县里有啥说法没有?” “今年到底有没有赈灾粮啊!” “……” 村长十分头疼。 村民的问题,让他这个经验丰富的老村长,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实话实说,定然会引起大家恐慌。 但是说假话吧,又不是他的风格。 就在这时,叶琛走了过来,面色凝重的说道:“村长,刚才进山打猎,我看见一群孙家庄的人在鱼泉附近转悠。” 村长皱眉道:“有我在,这帮混账屎都吃不到热的,不用搭理他们。” “我听他们的意思是,他们想假扮土匪,来咱们这里抢劫粮食。现如今大家富裕了,玩意.........”叶琛没有隐瞒,将自己听到的事情一一说出。 叶琛一说完,周围的乡亲们立刻炸锅。 “孙家庄的人也太不要脸了!” “当年为了抢水,咱们就干过一仗!打的他们连祖宗都认不出来了,如今又长本事了?” “十几年不打械斗了,怕死的还不做鬼咧,跟他们打!” 第27章 团练自保 “大家不要慌!” 村长抬手往下压了压,群情激愤的村民这才闭嘴不言。 “清河村和孙家庄比邻而居,已经有些年头没有械斗了,若是咱们清河村先动手,坏了县令大人的风评,吃亏的可是咱们村所有人。” 众人闻言,也有聪明人开口道:“确实如此,眼下县令大人因为缺水缺粮已经够苦恼了,这个节骨眼咱们闹事,肯定影响不好。” 村长继续说道:“但是我们清河村绝对不允许任何人来抢走我们的口粮。” “不能打过去,那还能咋办?” “总不能让他们先抢劫,我们再打过去吧?” “对啊,让人家抢了,再抢回来,岂不是没面子?” 人群之中,自然是气愤之人占多数。 当然,也有不少满脸不是滋味的。 两个村子离得近,有一些媳妇,是从孙家庄嫁过来的,也有一些媳妇嫁到了孙家庄。 这些家庭,自然是不希望两个村闹矛盾的。 “就因为老蔫一句话,就要跟孙家庄打起来吗?” “孙家庄虽然有些恶霸,但并不是人人胡作非为,贸然打过去,我们孙家庄肯定是没道理的。” “会不会是老蔫听错了呢?”换做是以前的老蔫,肯定就没有人相信了。 但如今的叶琛说出此话,自然而然的大把的人相信,不过依然有质疑之人。 叶琛开口道:“别管是是否听错了,刘老太太家前些日子总是遭了土匪的。而且如今我们清河村家家有些存粮,难保不被人惦记。不如咱们村搞一个团练自保,每家每户派出一丁,轮流值守,一旦发现有任何风吹草动,即刻预警,也能规避损失。” 村长觉得这个主意不错,还没点头,就有人跳出来反驳。 是村里数不上的好吃懒做的人物,孙懒包,他掐着腰,站在田埂上,噗嗤一声笑道:“谁家田里不是一堆的事情,谁有闲工夫跟你搞什么团练自保,巡逻自卫不需要浪费肚皮里的粮食吗?村长要是同意,我不得不怀疑,村长是不是跟叶老蔫有什么勾结,打咱们公仓粮食的主意呢。” 谁不知道村长公正廉洁,一把年纪了,从没沾过村里任何的光。 被这么一说,气的胡须都翘了起来,恨不得一个窝心脚,弄死孙懒包。 叶琛冷笑道:“村长同意我的主意,就是跟我有勾结,那村里其他人也同意,岂不是人人跟我勾结在一起?” 孙懒包一脸嚣张道:“除了村长这个老糊涂,根本没有人会同意你这个破主意!大家吃饱就很不容易了,还跟你瞎折腾,有病不成?” “这么好的主意,为什么不同意?”叶五四走了出来,“我家老蔫这个想法,是为了全村人着想,你孙懒包是个窝囊废,好吃懒做也就罢了,竟然还恶意揣测我们叶家人,你是不是不想活了?” 叶琛微微错愕。 他没想到,平日里总是跟自己唱反调的老爷子,竟然在这个时候,选择无条件支持自己。 叶五四给了叶琛一个坚定的眼神,然后继续说道:“早上一百年,清河村都是叶家人!大家是一个祖宗,从来没有什么矛盾!但是这几十年,有了些外姓人,反而心不齐了。建立团练自保,咱们村是有经验的,你们若是不愿意配合,不用参与!反正靠我们叶家人就够了!” “不过,我们叶家人团练,保的可就只是我们叶家的粮食了。” 村长见有些人似乎不乐意,也有些恼火的说道:“也罢,晚些时候,叶家各房直接祠堂开会。” “村长,我反对,怎么能这个样子!”一个六十多岁的婆婆站出来,瞪了一眼孙懒包说道:“孙懒包这个废物不同意,那是他一个人的事情!我家虽然王,但是也在村子里生活了大半辈子了,早就成了清河村的一份子,这个时候怎么能退缩!我这孙子年纪虽然小了一些,但是为人机灵,也会两下把式,就让他进入团练吧。” 老婆婆推了一个小家伙出来,叫王狗剩,为人很机灵。 这王王家也很难,几十年前来清河村避难,没多久男人便得了瘟病去世了,底下的一双儿女,这些年也陆陆续续遭难,最后留下那么个小孙子,全靠王婆婆一个人含辛茹苦的拉扯着。 王家老的老,少的少。 村里分鱼的时候,可没少了他家。 村长亲自做主,分了一百斤鱼给她家,够他们奶孙二人吃上两个月呢。老太太可不敢让人家土匪,把口粮抢走。 于是乎,第一个站出来表态。 刘老太太经历过被土匪劫持的痛苦,那种刀片子架在脖子上,眼睁睁的看着人家把救命的粮食抢走的感觉太痛苦了。 也赶忙开口道:“老蔫的主意不错,我让我们家栓子爹去。” “我们家也去!我家男人也懂一些把式,孙家庄的人碰到他,得跪在地上叫爹。” “我们家男人打过铁,有把子力气!” “我们家受过五四恩惠,五四都开口了,我们出三个男人!” 这些外姓人纷纷开口,气的孙懒包面色铁青。 他心道这帮子傻货,人人捧叶家人的臭脚,活该在清河村抬不起头来。 他们能真的只守叶家的粮食不成? 三言两语一吓唬,就吓破了胆子。 不过他知道,他惹了众怒,又说不过人家,便一甩袖子走了。 村长让人安静下来,开始让叶小凡登记人名。 叶小凡是村里除了叶琛之外,认识字最多的,他不是专门学习过认字,而是在镇上的当铺当过学徒,跟着供奉认识了几个字。 他铺开一张草纸,手拿着毛笔,在纸上写名字。 “刘永胜报名!” “叶大壮报名!” 叶琛给大壮报名的时候,看着叶小凡写的字,嘴角不由得抽了抽。 这字比狗爬还丑,左一撇,右一竖,一笔一划分家似的,大壮两个字写的扭扭曲曲。 关键是,村里的族人还纷纷厚着脸皮夸奖,“这小凡的字,写的不错啊,赶上秀才老爷了呢。” “村长家里要出秀才喽!” “那可不,小凡啊,你要加油,超过文家村的温家小子,听说人家已经是童生了。” “童生童生,还是孩童,就能生人,你说厉不厉害?” “这么能耐!” 众人议论纷纷,还忍不住看了叶琛两眼,又都安静了下来。 叶琛跟温家庄人闹翻了,还打了一架的事情,已经传了出来,只是版本不一,而且内容里,叶琛被揍得不轻。 大家多少怕打击叶琛。 叶小凡很多字是不会写的,不会写就打个x,全村人报完名,纸上便写满了x。 叶琛看的是一脸尴尬,幸亏他不是老师,不然非得抽小凡几个嘴巴。 叶琛转身,看到不远处站着一个虎头虎脑的孩子。 是牛大海的儿子牛蛋,自从上次叶琛喝退了他爹,很多孩子闲丢面,便不跟他玩了。 此时他一个人孤零零的站在不远处,看不出在琢磨什么。 叶琛站了一会儿,转身就走了。 叶琛回到家中,径直走到房间,然后点开资源回收中心。 孙家庄的人不知道什么时候作恶,他必须搞点东西防身。 他选来选去,选择了一把头上带尖的钢管。 第28章 三转的仙女 他举起钢管对准了墙壁,猛的一戳,钢管竟然噗的一声,刺穿了茅草屋。 若是刺中人的身体,任他再强壮,也得凉凉。 “爹!”叶三壮推门而入,刚想说什么,一眼看到了叶琛抽回来的钢管,握在手里,就跟一支短枪似的。 想说的话全都忘了,他一脸精神道:“爹,这宝贝看起来不错啊!” “这是你娘留下的宝贝,给爹防身用的,前两天刚在土里挖出来。” 叶三壮无法控制自己对冷兵器的喜爱,一双眼睛直勾勾的看着,不停的搓着手。 叶琛扶额,知道自己家老三是武痴,便说道:“得了,送给你了。” “谢谢爹!” 叶三壮提着铁管就出去了。 叶琛最后再垃圾回收中心,翻找了半天,找到了一个只剩下一半电量的电棍。 他咬了咬牙,直接兑换出来,藏在袖子里防身。 晚餐一如既往的丰盛。 晚饭做的是银鱼蛋炒饭,小银鱼这玩意营养极其丰富,而且口感极佳。 不仅仅是银鱼蛋炒饭,叶琛还做了一小碟辣椒酱,当然名义上是用辣椒自制,其实少不了掺和了一些从商城买来的老干妈。 此外,还有一小碟腌黄瓜,翠青翠青的。 虽然现在日子过得妥帖了,每天都能吃饱饭,一家子小壮壮依然看着饭菜不停的流口水。 叶琛又将刚刚出锅的茶叶蛋,一人一个,最后多余出一个,便给了赵菁菁。 赵菁菁受宠若惊道:“爹,我吃一个就行,我最近都胖了,感觉干活都不利索了呢。” “你俩人吃一个怎么够!肚子里那也算一个。”叶琛看了一眼儿媳说道:“等过了这几天,我让大壮请郎中给你看看肚子。” 对于生产这种事情,叶琛并不是很懂。 但是他知道,现代社会,孕妇是定期要去医院产检的。 请大夫来瞅瞅,开一些安胎药吃一吃,很有必要。 儿媳的眼珠瞬间红了。 自从嫁到叶家,就没说有这么好的时候,要不是大壮一直疼她,就叶家当初那种情况,她怕早就坚持不下去了。 那个妇人愿意天天煮树皮吃呢。 以前觉得大壮是自己的依靠。 他现在觉得公公更加伟大,因为公公是一家人的依靠,将来甚至是全村的依靠。 公公虽然平时话不多,但是赵菁菁却感觉,沉默的公公,仿佛能够发光。 家里的野鸡蛋,他竟然能多吃一个。 他从未想过,一个妇人,竟然在家里能够有这种地位。 “爹,我.........” 赵菁菁想要说些什么,却觉得嗓子眼堵得慌,想说又说不出来。 叶琛说道:“你要记住,你是叶家人,肚子里的孩子也是叶家人!你作为他的母亲,要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这叫胎教!别动不动就哭鼻子,孩子还没出生,先学会哭了,那可不好!” 赵菁菁赶忙将眼泪咽了回去。 一家人再次愉快的吃饭。 别说,这茶叶蛋非常不错,叶琛都觉得味道很纯正。 一个怯弱的声音忽然在院子外响起。 “三壮哥,在家吗?” 叶琛当下便是一愣,这声音有点嗲啊! 叶三壮连饭都顾不上吃了,放下筷子,都没跟叶琛打招呼就往外跑。 叶琛很好奇往外看,一个穿着青色补丁衣服的少女站在院墙外。 身材嘛,可以说是亭亭玉立,细高条。 但这个时代的人,都有明显的缺点,那就是很瘦很瘦,有点像是排骨,完全不符合叶琛的审美观。 叶琛内心的八卦之火迅速燃烧起来,晃了晃老二说道:“老二,看看,这是不是你弟妹?” 老二密封这眼睛,嘴里不闲着,嫌弃到:“是玉芬,我见过几次,三弟的女仙。” 小壮撇撇嘴道:“啥女仙,连水桶腰,大屁股都没有!” 叶琛忽然意识到,似乎像是老三这种粗糙的汉子都喜欢这种柔柔弱弱的女孩子。 当然,如果说美,这个丫头确实不错。 眉眼端正,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有点像是卡姿兰黛。 尤其是穿着一身干净的衣服,在这个时代,绝对算是特立独行。 再加上小丫头,抬着头,一双眸子忽闪忽闪的看着老三。 叶琛隔着老远,都能听见她心脏在打鼓。 双手局促不安的不知道该放在哪儿。 叶琛忍不住笑出了声。 真羡慕他们年轻人的恋爱,有滋有味的。 随机叶琛就皱眉了。 看老三这副没出息的样子,估计这臭小子是想结婚了啊! 也就是说,他家马上要花钱办喜事了? 家里有大壮动不动深夜运动一下,他就很难受了,再来个老三? 而且家里连房子都没有,他跟小媳妇住在哪里啊? 此外,结婚是要花钱的。 叶家咋名义上是没有钱的。 不能总说是媳妇留下的财产吧? 这玩意说出去也没有人信啊! 随即叶琛道:“哎,老二你是不是得抓紧了,人家老三都有意中人了呢。” 老三撇着嘴说道:“爹,一般凡夫俗子配不上您儿子我的。” 就在这时,老三小步跑了回来,他抓着头发,紧张兮兮的说道:“爹,玉芬听说咱们清河村发了财,想过来借点口粮吃。” 叶琛开口问道:“借多少?咱这可是肉!” 叶大壮犹豫了半天,深处两根手指,“二十斤。” 二十斤鱼肉,不算多。 叶琛又不跟其他家一样,指着这些鱼肉过日子。 而且老三都让人家喊陛下了,借点鱼肉是应该的。 叶琛让二壮帮忙去墙上取鱼肉,然后看向赵菁菁说道:“儿媳妇,你嫁过来时间不短了,也没听说你回过娘家,明天你拿上二十斤鱼肉,回回门子。” 人家连闺女都嫁给了叶家,而且当牛做马真不容易。 谁家不闹灾! 拿出些粮食补贴一下,也算是一种报答。 听到叶琛的话,赵菁菁激动的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 自从嫁到叶家之后,她万事都格外小心,生怕上恶名。 因为从公公家往娘家带东西,是要被戳脊梁骨的。 但是没想到,公公竟然主动提起了。 还一口气就给了二十斤。 一时间,赵菁菁觉得,自己的男人是天底下最好的男人,而公公又是天底下最善良的公公。 但是门口的孙玉芬却一脸的失望。 她刚才明明跟三壮说,借五十斤的鱼肉,三壮却只拿了二十斤回来,打了那么大的折扣。 她都不知道该怎么跟家里交代。 三壮却开口说道:“玉芬!等你嫁过来,就能享福了。眼下还不行。我有哥哥弟弟呢,不能跟家里要那么多,毕竟家里也不富裕。” 三壮感觉脸上火辣辣的。 三壮虽然喜欢眼前的女孩,但是心里也有底线。 那就是不能因为自己喜欢,就祸害家里。 “我知道的,三壮哥,你是喜欢我的,这是二十斤鱼肉,回头你爹还不知道怎么说你呢。”孙玉芬眼睛亮晶晶的,说话软软的。 用手拍了拍老三的肩膀到:“三壮哥,我先回了。” 三壮羞的脸颊通红,“我送你。” 叶琛见儿子远去,嘴角忍不住瞥了瞥,骂道:“害羞个屁!二十斤鱼肉都借出去了,也不知道亲个嘴!” 第29章 恋爱脑的烦恼 月光皎洁。 叶琛做了一个美美的梦。 他梦到了上辈子的生活。 在海天浩渺的沙滩上,他躺在椰子树下,身边儿是一群貌美如花的美丽少女。 叶琛恍如君王一般,正准备小公鸡点到谁,就选谁的时候,不知道被哪个狗东西踹了一脚。 美梦结束,旋即便是怅然若失。 然后他一个三十多岁老光棍的身体,竟然梦遗了。 叶琛真的好绝望,乡亲们都说他的夫人是天上的仙女。 可是仙女他没体验过,但是结果却是有了。 这还不算,他的儿子们,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长大,开始谈婚论嫁。 而他只能默默地给予支持和鼓励。 叶琛可以说是一脸绝望的起床。 外面天刚蒙蒙亮,叶大壮已经加挑水回来,加满了水缸。 叶琛最喜欢自己家孩子的一点,便是品性不错。 尤其是大壮,并未因为家里条件逐渐变好,而有丝毫的懈怠。 赵菁菁烧了些水,坐在院子里,浆洗着衣物,二壮在不远处抱着个盆,将洗干净的衣物,一件件整齐地晾晒。 叶琛打开柜子上的铜锁,家里每天要吃三四斤粮食,一大堆蔬菜,鱼,即便是现代,也能让一般家庭绝望。 但是叶琛不怕,他有大米商城,有资源回收空间,每天吃多少,补多少。 家里的粮食,几乎没啥变化。 拿出二斤大米放在锅里蒸,然后拿出些鱼来,做个红烧鱼盖饭,可惜家里没有多少青菜了,于是装模作样地煎了几个鸡蛋,做个扮相。 叶琛会吃但是不会做,只是用嘴巴讲述。 赵菁菁则负责具体实施。 还在床上睡的几个臭小子,闻到了红烧鱼肉的香味,舔了舔嘴唇,闭着眼睛在屋里走出来,精准无误地走到了灶台,口水跟自来水一样,开始自然流淌。 “赶紧去洗脸!” 叶琛喝了一声,几个臭小子便走到外面,用刚打的井水往脸上泼,睡意瞬间消失不见了。 老三顺势想打一波拳,但是一抬头,却发现院子门口站着一个佳人。 他以为是做梦,揉了揉眼睛,使劲儿往外看。 小壮率先开口说道:“是玉芬姐!” 叶琛自然也看到了门外站着人呢。 这些热恋之中的年轻人,整天腻腻乎乎的,真的讨厌。 昨天不是刚见过,今天早上怎么又来了? 他一个中年老光棍,真的不是很想吃狗粮! “伯父!”孙玉芬有些不好意思,努力装作大大方方的样子,“我来跟三壮哥说两句话!” 叶琛一边儿刷牙,一边儿擦了擦嘴角的黑沫,“你们聊你们的,当我不存在。” 叶琛低着头刷牙,耳朵却竖起来,仔细听着二人之间的动静。 他这可不是八卦啊! 这是来自老父亲的慈爱关怀! 毕竟儿子恋爱了,当父亲的,怎么也得关心关心。 “三壮哥,刚才我进咱们清河村的时候,看到村口还几个人走来走去,手里还拿着家伙。” “凶神恶煞地问了我许多话,这是干啥?” 孙玉芬的声音懦懦的,温柔似水,叶琛觉得自己再年轻个二十岁,听着声音都能浑身无力。 叶三壮本身就有些憨,听到这声音,脑子更是一团浆糊。 叶琛本来在看热闹,一听到孙玉芬问这个,脑海里的阴谋诡计立刻泛滥,人也清醒起来。 前一世,他是连枕边的女人,都不敢轻易相信的人。 孙玉芬也姓孙,村里的姓孙的,多少跟孙家庄有些关系。 叶琛咳嗽了两声说道:“小壮,去将你玉芬姐叫进来,来者是客,一起吃个饭。” 小壮蹦蹦跶跶过去喊话,孙玉芬赶忙对着叶琛喊道:“不了,不了,我怎么能留下吃饭,其实.........伯父,其实我来是..........” 她说着说着就卡壳了。 三壮连忙说道:“玉芬,我爹是好人,有什么话,你就直接说。” 叶琛扯了扯嘴角。 这才几天,他们就忘记了老父亲对他们是多凶残了? 还拿着他卖好? 叶琛的目光在孙玉芬身上扫了一眼。 叶琛上辈子能连大米公司都忽悠了,察言观色的本事早就到位了。 昨天隔着远,再加上夜色,没仔细看。 今天离得近了,很明显就感觉到,孙玉芬看起来并不是那么单纯! 这一点老二看得准。 老三是单纯的舔狗。 而眼前这丫头看起来并不是很单纯,那朦胧的水盈的目光像是演出来的。 没有任何真情存在。 老三这个憨憨,倒是真诚。 叶琛都不用看,只闻味道,就知道这家伙已经深陷其中,不能自拔了。 叶琛的脸上浮现出温柔的效益,“孙姑娘,你有什么事情就直说,只要伯父能帮得上忙,肯定不会拒绝的。” 孙玉芬眼神里都是水雾,“伯父,家里过不下去了,能不能再借点米面!” 听到这话,叶三壮立刻紧张起来。 一双眼睛条件反射的看向叶琛。 他怕玉芬还没嫁到叶家,就招人不喜欢。 叶琛脸上的笑容很温和,他继续说道:“伯父家不缺这点粮食,只是昨天刚刚借了你家一些,今天又来借,有些不通情理,毕竟再大的家庭,也不可能一口气吃完那些粮食吧?” “伯父。” “你先别打断我,让伯父说完。你知道,伯父是一家之主,要一碗水端平,你跟三壮有情分不假,但是他也有兄长、弟弟。” 二壮嘿嘿发笑,仿佛已经了然一切,“爹,我没有意见。” 小壮刚要附和两句,就被叶琛一个眼神吓得哆嗦。 两个小家伙,关键时刻,竟然掉他的链子。 老二在叶琛耳边说道:“爹,有道是不撞南墙不回头,几十斤粮食,看到一个人,值了。” 叶琛哼了一声,却没有搭理老二,反而看向老三。 “三壮,家里的情况,你很清楚,你觉得该借出去吗?” 三壮刚要摇头,就见孙玉芬一副可怜兮兮,惹人怜爱的模样。 “三壮哥。”孙玉芬轻飘飘的一句话,叶三壮瞬间感觉心都要碎了。 夹在老父亲和心爱的女人面前,老三变得有些手足无措起来。 叶琛无奈。 他本想让儿子认清现实,加速成长一些。 但是后来想想,儿子毕竟还小。 叶琛叹了一口气。 若是不借,这臭小子十有八九会记恨自己的。 叶琛单单的开口道:“孙姑娘,我家业没那么多粮食,最多再拿出十斤杂米来。” 孙玉芬一脸喜极而泣道:“谢谢伯父,太感谢您了。” 叶琛让三壮去拿粮食。 三壮脸上的各种复杂情绪交织,转身进屋去了。 “孙姑娘,我看得出来,你是个好姑娘,”叶琛语重心长的说道:“我们家三壮不怎么懂事,体贴人上可能差了些,你别跟他计较。” 孙玉芬明显有些畏惧叶琛,嘴唇张了张,轻声说道:“伯父放心,我是不会跟三壮哥计较的。” 一句话,让叶琛的脸色有些发冷。 自己只是随口一试探,她就为了取悦于自己,而跟着自己贬低自己儿子。 也就是说,在这姑娘心里,她并不是真心在乎三壮。 她更在乎粮食。 又借出去些粮食,却能看出来这姑娘并不真诚。 叶琛替三壮感觉不值。 三壮还是懵懂的样子,他拿着粮食,脸色涨红道:“玉芬,我送你回去。” 叶琛淡淡的说道:“村里人来人往的,被人家看到你们两个单独在一起,这对孙姑娘的名声不好,菁菁,你去送一趟。” 赵菁菁没说话,起身相送。 三壮看着拿到纤细的身影消失,这才开口说道:“爹,谢谢您。” 叶琛笑着问道:“老三,你是真心的?” 三壮满脸羞红,轻轻的嗯了一声。 叶琛叹了一口气。 这小子是恋爱脑啊。 根本看不出人家在拿他耍着玩,如此只能依赖他这个海王父亲了。 不过在行动之前,还得具体探查下情况。 第30章 艾草寻水 天色放亮。 叶琛出了门,看见村里的团练已经开始巡逻。 清河村是个大村,轻松组织了二百人的团练,团练每月集体训练两次,平时只是分成若干个小队巡逻。 村口布置了鹿角,清河村的人出入倒是没有什么,村外的人想要进来,肯定是要盘问一番的。 叶琛走到社戏戏台附近,就被一群村中年轻人包围了。 “老蔫,你这主意真的是神了。” “听说没,昨天晚上孙家庄的那群畜生混了进来,被咱们用渔网给兜住了。” “孙家庄真的是集体得了失心疯,七八个人,就敢拿这武器假装土匪来抢劫!” “那几个人怎么处置的。” “没有人赃并获,只能揍一顿,然后让他们滚了!” “下次千万不要那么早行动,抓贼抓匪,要让他们得手之后,再抓起来,直接送到官府去,让他们一辈子背着官司。” “怕是没有下次了,他们村长在开会了,打了一顿“土匪”的板子,嫌他们丢人呢。” “他们丢人是他们的事情,咱们清河村这一次可是扬眉吐气了,要我说,以后凡事还得依靠老蔫这种读书人,脑子活,主意多。” 叶琛笑着说道:“我只是出个主意,主要还是咱们清河村上下齐心,让别人不敢欺负我们。” 叶琛一笑,仿佛一道清朗的风。 众人看着叶琛,有些发愣。 这叶老蔫怎么看起来,又白净了几分,整个人的气质跟之前也不一样了。 以前老实巴交,木讷的叶老蔫,现在看起来,竟然多了几分俊朗温润的感觉。 叶琛被一群大老爷们用直勾勾的眼神看着,就感觉浑身都是鸡皮疙瘩。 叶琛咳嗽了两声,“我去叶家老宅看看。” 一群小伙子又议论开了。 “哎,不对啊,老蔫不是跟五四叔闹得很不愉快吗?” “都是一家人,打断骨头连着筋,父亲一场,还能老死不相往来吗?” “说的也是。” “听我爹说,五四叔在宗族会议上,其实一直在维护老蔫。” 叶琛站在院子门口,喊了一声,“爹,在不在?” 叶五四没出来,走出来的是叶家老太太。 看着门口的叶琛,着实愣了一下。 虽然父子最近一起共事过,家里跟他关系也亲近了不少。 但是自从分家到现在,叶琛还从未主动回过老宅。 忽然见到儿子,老太太心里有些发慌。 连续送了那么多天粮食,这是要开口搬回来了吗? 这臭小子还没死心读书的事情呢。 等会儿他不论怎么开口,不论说什么理由,自己都不能心软。 叶老太太不动声色道:“老蔫,你这咋来了?” 三房媳妇也从房间里出来,“小叔回来了,快进来坐。” 叶琛走了进去,在母亲和嫂子对面的板凳上坐下来,他酝酿了一番开口道:“我今天过来,主要是想打听个人。” 三嫂低头,翻了个白眼。 这小叔真的是,分明是想搬回家来住。 有啥想法,直接说就是了,拐弯抹角的干啥? 老太太沉得住气,说道:“你说吧,家里的事情,我是能做主的。” 叶琛心里很是疑惑,我是来问人的,关做主啥关系。 “一个姓孙的姑娘,好像叫玉芬。”叶琛开口道:“听姓氏像是孙家庄的。” 老太太整天在家里掌舵,算计着过日子,活动范围从没出过村,自然是没听过的。 三嫂却开口道:“这个姑娘,我认识,是我们孙家庄的。我记得我出嫁的时候,她还是个小泥人。现在长得水灵灵的,小叔你问他干啥?你想续弦了?” 见三嫂一脸鄙视的神色,叶琛赶忙解释道:“这不是老三不知道在哪儿听说人家姑娘长得不错,我就出来打听打听她的人品。要是人不错,就上门提亲。” 老太太满心熨帖,他先前还担心叶老蔫只关心自己,忽视了孩子的终身大事。 没想到,老蔫其实是有心的。 要是他能不去科举,真心在乎下一辈,让他搬回来也没啥。 老太太却不知道,他们这边儿担心东,担心西的,其实人家叶琛根本没有搬回来的意思。 三嫂都要笑了。 孙玉芬的父亲,是个典型的混子,吃喝嫖赌样样精通。 气的孙玉芬的母亲得了重病,不治身亡,家里全都靠孙玉芬支撑着。 小叔要是娶了这么个儿媳妇进门,就相当于找了个累赘,以后有他们家忙的。 三嫂随口说道:“玉芬这姑娘不错咧,那模样,那身段咱就不说了,主要是人勤快,地里的活计都能干,比男人不差。小叔你要是娶了这么个儿媳妇进门,以后家里的日子肯定越过越好。” 叶琛混迹江湖那么多年,什么人,什么话,他一听就能听出来。 三嫂那小表情一看就是昧着良心说话呢。 不过具体的肯定打听不到了。 但是叶琛明白,这孙玉芬家,肯定不简单。 叶琛起身,“那我回家琢磨琢磨孩子的婚事,先走了。” 老太太见叶琛那么干脆的起身,疑惑道:“不坐一会儿了?” 你还没说正事呢? 这就走了? 臭小子,你不会想让你爹,你娘主动提让你回来这事儿吧? 叶琛点头道:“家里还有事,先回了。” 叶琛起身往外走,不一会儿就消失在二人视线之中。 叶琛寻思着,这种事情终究该自己去孙家庄打听。 毕竟是儿子的终身大事,不能盲动。 这事儿也不能只相信自己的感觉,万一人家闺女有难言之隐呢? 万一这姑娘不会表达呢? 不过这些事情都不重要,眼下重要的是寻找水。 下午,叶琛带着儿子们上山。 有村里的团练队伍巡逻,周围已经没有了孙家庄人的身影。 大山方向更是连孙家庄的鬼影都没有。 看来昨天的事情对孙家庄影响很大,让他们羞耻的难以出门,不过确实方便了叶琛做事。 叶琛背着箩筐,带着镰刀和锄头。 如今这天气干旱的厉害,地上龟裂的更厉害了。 叶琛仔细辨别着地上的艾草,时不时的让孩子们拿镰刀割下来。 二壮一脸好奇的问道:“爹,这都割了十几筐野草了,咱这是干啥?” 叶琛看着前方,笑着说道:“寻宝。” 叶琛在上次发现地下水的山体附近,点燃了艾草,便开始领着孩子们追着浓烟的方向走。 一行人穿过了密林,走到了一处山谷的嘴边儿上,这里竟然有一处缺口。 这里的植被非常茂密,有许多蚊虫飞来飞去。 “爹,这是水!”叶三壮的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叶大壮用手捧了些水,尝了尝道:“这水不错,是山泉呢。” 叶琛笑起来,看来古人的智慧真的不容小觑,艾草的烟真的能找到地下水。 这里能有鱼泉,说明地下水很丰富。 看来,干旱的问题,快要解决了。 第31章 破碎来的很突然 叶琛满意的看着眼前的一切。 滴答滴答的清泉从石头缝中流出,然后融入大地。 四壮们围着叶琛,一脸的惊奇之色。 自诩天纵英才的叶二壮也是一脸的不可置信,“爹,你咋那么聪明,您怎么知道艾草可以找到水?我咋没听娘亲提起过?” 叶琛笑着说道:“书中自有千钟粟,爹家里那些书,虽然不能用于科举,但也是圣人之言,是有大用处的。” 叶小壮两眼放光,“爹,我也要读书,我想吃千钟粟。” 相比之下,叶大壮则一脸激动道:“爹,如果我们能够将这些水开发出来,是不是可以卖乡亲们水喝?” 二壮也激动道:“是啊,爹,村里的水井水眼看着就要干涸了,这是个大买卖,全村都要看咱们家脸色活着呢?” 三壮也拍着胸脯说道:“爹,挑水的活可以交给我。” “咱们家小家小业的,想掌控全村人的命脉,太不现实了。”叶琛摇头道:“况且都是邻居,做这种买卖,是要被人家戳脊梁骨的,这种事情,咱们叶家不能做。” “哦!”见发财的路被自己的父亲亲自给断了,一群坏小子心情有些低落。 叶琛继续道:“况且,这里虽然是山脚,但是路程也不近呢,来回起码一个时辰,一天下来又能挑多少水呢?俗话说,远水不解近渴,怎么把水运回清河村,也是个问题。” 四壮们集体陷入沉思。 除了挑水,他们实在想不到其他办法。 叶小壮没有那么多复杂的心思,他就知道听爹爹的,一双大眼睛四处乱看,忽然他惊呼道:“三哥,你快看,那是不是你爱妃?” 叶琛扭头望去,就见孙玉芬果然就在不远处。 那姑娘大清早来到了清河村,怎么这个时间点还在这里? 莫非在跟踪自己? 叶琛仔细观察,这才发现,孙玉芬身边儿还有个男孩。 那男孩也是孙家庄的,叫刘玉柱,这会儿正红着一张黑脸,低着头嘿嘿傻笑,这模样怎么跟自己家的三壮那么相似? 三壮不懂事,见到孙玉芬就一脸的傻笑,抬腿就要过去。 “你干啥?”叶琛眼疾手快,一把抓住了老三,“你没看到人家孙姑娘跟刘玉柱在一起吗?你去坏人家好事?” “爹,您这话我不爱听,玉芬将来是您儿媳呢!”三壮还迷糊着呢,竟然敢顶撞叶琛。 大壮看不下去,上前就抽了老三后脑勺一巴掌,呵斥道:“混账,怎么跟爹说话呢!” “大哥,我.........”三壮一脸委屈。 不过三壮委屈归委屈,总归没有傻呵呵地往前冲。 而这个时候,孙玉芬却和刘玉柱朝着这边儿走过来。 叶琛父子几人所处的位置,正好被草木遮蔽,如果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他们的身影。 “玉柱哥,你别送了.........”孙玉芬的声音跟三壮说话的时候一样的温柔,“从前面这条路一直往前走,没一会儿就到孙家庄了,我自己就可以回去的。” 刘玉柱已经五迷三道了,憨厚地傻笑,将手里的一袋粮食递了过去,“有你玉柱哥哥呢,肯定不能看你挨饿,家里粮食不够吃了,继续来找你玉柱哥。” “玉柱哥,你是天底下最好的哥哥了。” 孙玉芬脸上露出了羞涩的笑意,水眸勾魂,看起来格外的动人。 三壮整个人都看吃了,嘴里不断地吞咽着口水。 叶琛都被自己愚蠢的儿子给打败了。 就算是傻子也能看得出来,这个孙玉芬是个低段位的鱼塘主好吧! 自家的傻狗肯定就是鱼塘之中的肥鱼,而且分明已经看到了人家孙玉芬跟刘玉柱在一起暧昧的一幕,那眼珠子都能掐出水来了,自己家的傻儿子竟然还在花痴状态。 这莫非是老天爷给自己这个渣男老父亲在异世界的报应? “爹,玉芬姐姐不是三哥的女人吗?他怎么可以找玉柱哥借粮食?”小壮年纪小,不懂便直接问了出来,“我看到属于三哥的笑容,给了别人,我心里难受,我想去揍玉柱哥。” 叶琛心里暗暗地给小壮点赞,要是老三还迷糊,那就真的没救了。 三壮终于从孙玉芬的笑容里回过神来。 他的目光落在刘玉柱傻笑的脸上,竟然觉得这般的与自己的笑容雷同。 然后看向孙玉芬手里的东西,竟然也是鱼干。 “玉芬妹子很温柔,人也很善良,大家都想跟她做朋友.......”三壮一时间难以接受,便绞尽脑汁地给她想理由,“爹,您是不知道,玉芬家的日子过得很困难,是谁都想帮一把的。” “是么?”叶琛直接戳穿了儿子的美梦,“都善良到牵手了呢?” 这会儿,在一家人的注视着,大胆的刘玉柱竟然牵住了孙玉芬的手心。 孙玉芬满脸羞涩,却没有挣扎。 反而柔情蜜意地看了刘玉柱一眼。 叶三壮瞬间瞪大了眼睛。 昨天孙玉芬主动拉了他的手了,他还以为,自己是全天下最幸福的男人。 三壮瞬间愤怒值爆表,抄起钢管,就要冲过去! “站住!”叶琛冷声道:“叶家还没跟人家提亲,你们两个没有任何关系,你现在冲过去干啥?你是骂刘玉柱横刀夺爱,还是骂孙玉芬红杏出墙?” 三壮紧握的武器扔在了地上,嘴里依然辩解道:“一定是刘玉柱使坏,玉芬是个好姑娘。” 叶琛无奈地叹了口气。 都这个时候了,这傻小子还不死心。 不过叶琛也不甘心,跑到自己家借了那么多粮食。 结果竟然敢脚踩好几只船。 就在叶琛拧眉的时候,小壮时时播报道:“爹,刘玉柱走了。” “爹,三哥冲过去了。” 此时,路上只剩下孙玉芬一个人,她手里拎着不少食物,正朝着孙家庄的方向走去。 “玉芬!” 叶三壮赶过去,忽然开口道。 孙玉芬听到叶三壮的声音,本能地去寻找刘玉柱的身影,见到刘玉柱早就消失在田间的小道上,这才长出了一口气,一脸温柔的问道:“三壮哥哥,你怎么在这里?” 看到玉芬温柔的笑容,三壮再次脑残了。 他想到,玉芬肯定有她的委屈。 嘴巴说话也有些瓢了,“你手里的粮食是哪里来的?” 孙玉芬脸上的表情一点都不变,温柔地拉起叶三壮的手,“我有个亲戚在清河村干了点零活,帮忙捎回去。” 三壮的心瞬间沉了下来,手一点一点地抽了出来。 他在心里为她找了许多理由,他甚至为了她,去顶撞父亲。 可是他没想到,她竟然欺骗自己。 他极力地克制心中的愤怒,“玉芬,我看见刘玉柱了。” 孙玉芬的脸上笑容有些牵强,“三壮哥,你肯定看错了..........” 叶三壮气得双拳紧握,身体都有些颤抖,“这大白天的,我怎么可能看错,我揍了那小子不知道多少次了。” 孙玉芬瞬间就开始飙戏,泪珠不停地往下掉,仿佛一滴一滴的珍珠一般,“刘玉柱一直在纠缠我,非要送我粮食,我不想要,可是我不要他就要打我!” 她这一哭,叶三壮就变得手足无措。 刚才还愤怒得想杀人,现在只想温柔地替她擦拭眼泪。 脑海里还有一个声音,不停地回荡:“我真该死,我竟然怀疑她!” 叶琛无奈地耸肩叹气,都是报应,我这儿子长得不白净,怎么这么白小纯。 叶琛咳嗽了两声,走了出来,“孙姑娘,刘玉柱欺负你是吗?你喊我一声伯父,我不能置之不理,走伯父带你去他家理论!” 孙玉芬瞬间慌了。 她怎么也没想到,这里除了三壮,还有其他人! 第32章 取水之法 孙玉芬本身就有些惧怕叶琛。 因为他的眼睛里似乎有强光,仿佛能看透自己的心神。 此时叶琛开口,她本能的抓紧手中的粮食,怯懦地抿着嘴唇道:“伯父,我........” “玉芬,我家三壮喜欢你呢,你也喜欢三壮,不如早点把婚事定下来吧。”叶琛继续说道:“你长得漂亮,纠缠你的男孩儿肯定不少,等你定下亲来,谁再敢纠缠你,我们叶家的男人们,肯定不会放过他。” 小壮也起哄道:“我们家男人多,谁敢不服,就揍他。” 听到老父亲的话,三壮心里跟喝了蜜一样,小脸通红一片。 老二在一旁撇撇嘴,小声对小壮说道:“别学你三哥这个傻货!” 三壮自然听不见二哥在说什么。 他只知道,他从见到玉芬的第一次起,他们孩子叫啥,两个人埋在哪里,都想好了。 他觉得孙玉芬是除了父亲最重要的人了。 他最大的理想,就是将孙玉芬娶回家门。 孙玉芬低着头,双手不安地抓弄着手里的食物,好一会儿之后,才勉强到:“我嫁过来之后,住在哪里呢?” 她这个海王还算是很尽职的。 他来过清河村很多次,知道叶家的情况。 只有三间茅草屋,除了大哥有一间房之外,三壮和其他兄弟,还有父亲住在一起。 她觉得,嫁给叶家不是不可以,毕竟叶家最近变得富裕了一些。 但是除非给她一个单独的房间,而且还必须是砖瓦房,不然她才不要嫁给叶三壮呢。 “这还愁没地方住吗?”叶琛笑了起来,“我都想好了,再给三壮搭建一间草棚,想要多大就有多大,以后你们有了孩子,咱们再盖大瓦房。” 孙玉芬瞪大了眼睛,“我.........” 孙玉芬心里恼火,叶家也太不尊重儿媳妇了,她才不像是赵菁菁那个傻货呢。 什么生了孩子,配砖瓦房都是骗人的。 叶三壮却一脸动容之色,“爹,您对我太好了,我和玉芬以后一定会好好孝敬您的。” 叶三壮心里很清楚,家里条件不太好,他本能地以为,爹会要求他跟媳妇跟着他一起住一个房间呢。 “孝顺我就算了,你还小,父亲得照顾你们呢。”叶琛的笑容越发的慈祥,“玉芬进门之后,也不用立什么规矩,不过你大嫂有身孕,干活也不方便,以后家里涮涮洗洗的活得有人干........” 孙玉芬的脸色越来越难看。 她死死的抓着手里的食物,对于嫁入叶家的事情,她不是没想过。 可是她是想去享福的。 毕竟她对自己的相貌还是有那个自信的。 结果听叶琛这么一说,这哪里是去享福,这是去当牛做马。 一双手死死的抓着手里的食物,一双眸子仿佛能流出泪来,“伯父,我,事情不是您想的这样,三壮哥是个好人,我喜欢跟他做朋友,是非常好的朋友,但是我从来没想过嫁到叶家的。” 叶琛扯了扯眼眉,他没想到,在古代就有好人卡了。 他看了一眼叶琛,就见这小家伙瞪大了眼睛。 一脸的不可思议。 事情都到了这一步了,这臭小子心里还存着幻想呢。 叶琛开口问道:“姑娘,你可想好了再说,我家三壮对你有意思,你当真就没想过嫁到叶家?” 孙玉芬立刻点头,一脸委屈道:“伯父,这真的是个误会,我真的拿三壮哥当朋友的,非常好的那种。” “我们家三壮在村里好朋友一大堆,不缺你这个只知道借粮食的朋友。”叶琛的脸色瞬间凉了下来,“现在粮食是命,所有人都知道,即便是兄弟都不敢借。你若是不想跟我们家三壮结亲,以后就不要来借了,被外人看见了,影响我们三壮的名声。还有你手里的粮食是借给我们亲家的,不是借给朋友的,赶紧还给我们家三壮。” 孙玉芬还没反应过来,老二已经眼疾手快地将粮食给夺了回来。 她难看羞愧地咬住下嘴唇,心里还伴随着很多疑惑。 不是村里都谣传说,邻村的叶老蔫木讷、老实巴交吗?怎么这么难缠? 送出去的粮食,还能要回去? 幸亏他没有嫁给叶家,不然还不知道要吃多少亏。 “之前借给你的粮食就算了,毕竟你家也不富裕,我们家也不至于非要逼着你把吃进肚子的粮食现在就还回来。”叶琛的声音更加阴冷,“不过,我希望你以后不要来叶家了,更不要纠缠我们家三壮,天色不早了,你赶紧回吧。” 孙玉芬的眼泪都快要流出来了。 她不敢再多做丝毫的停留,生怕叶琛说出什么更加难堪的话来。 她拎着手里的粮食,朝着孙家庄走去,身影很快便消失在众人眼前。 叶琛转过身去,几个臭小子都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的看着父亲。 换做之前,受了这等窝囊气,老父亲肯定是不愿意开口说这番话的。 叶琛的目光放在了老三身上,这臭小子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 少年人的失恋,就是如此的猝不及防。 叶琛估计这种深情,恐怕是心脏都要碎了。 他淡然地开口道:“老三,你是家里最聪明的孩子,父亲交给你一项任务,你开动开动你的脑筋,想一想,怎么把谁送到我们清河村。” “爹,家里聪明的孩子是我啊!”二壮不服气道。 “我才是!”小壮跟着凑热闹。 父子一行人继续在村外游荡,一边儿摘些野菜,一边儿思索怎么解决水的问题。 “爹,我想到了。”叶二壮忽然兴奋地开口道:“小时候听娘亲提起过,说前朝李靖大将军北征突厥的时候,发明一种叫做渴乌的取水工具。它是用大竹筒连接成管道,用麻漆封裹好,一头翻山越岭放入“水中五尺”,另一头用干草放火,将热气传入筒中,这样汹涌的水流就“即应而上”,源源不断供给军队大营。” 叶琛惊呆了,他没想到,古代竟然有这种取水神器了。 但是经过反复思索之后,叶琛觉得这种东西有些太高大上,而且性价比不高,也就是军队这种人才集中的地方,可以搞这种东西。 不过叶琛也忍不住思索,自己的夫人到底是什么样的人物。 怎么连军队的秘技都知道,而且还传给了自己的孩子? 叶琛道:“二壮,你娘教给你的办法确实不错,不过咱们这边儿的竹子比较细,即便是用这种办法饮水,顶多也就是村里人饮用,有没有更好的法子,让它既可以满足日常饮用,又可以灌溉农田呢?” 其实叶琛心里是有主意的,只是还只是个雏形。 这个时候老三开口到:“爹,我有个笨办法,那就是能不能挖一条水渠,如果我们能够打通地下暗河,再利用水渠将水运到清河村,别说是日常饮用,便是灌溉也问题不大。” 叶琛笑了起来,“三壮,你跟为夫想到一起去了,不过现在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从这里到咱们村有多远,需要多少人力挖掘,这些你都要计算好。” 三壮掰着手指,计算了半天,无奈地摇了摇头。 叶琛又看向二壮,结果这小子往日里自诩聪明,也是一脸的无奈。 他们只会二十以内的加减法。 叶琛扶额,他觉得孩子都是聪明孩子,但是教育问题,刻不容缓了。 第33章 死于饥饿的大锤叔 夕阳西下。 叶琛带着几个儿子踩着落日的余晖回家。 出来这一趟,收获不菲。 叶琛只是随便逛了下,便寻找到了几只鼹鼠,剥了皮卖掉,大体卖了百十文,叶琛的资金一直在缓慢的增长。 再加上利用艾草发现了水源,叶琛的心情还算是不错的。 但是回家之后,没多久,一个噩耗传来,让叶琛的心情变得越发的沉重起来。 “村西头的大锤叔饿死了。”赵菁菁沮丧着一张脸说道:“大锤叔家里还是有些余粮的,再不济家里还有些鱼呢,这个关口不该饿死的。大锤叔是想给家里省点粮食,有个头疼脑热就不进食了,活生生地将自己饿死了,人走的时候,都饿脱相了。” 叶大壮摇摇头道:“前几天我挑水的时候看到大锤叔了,他正在给土地爷磕头呢,他说女人做皇帝,惹怒了神灵,以后会灾祸不断,即便是眼下有粮食,咱们也难以逃脱饥荒的,大锤叔年纪大了,不想看见全村人饿死的惨象,便不想活儿........” 叶琛有些沉默。 就算是不想活了,也没有人愿意活活饿死自己的。 大锤叔之所以这么做,无非是心里还存了些留粮食给家人,希望他们能够闯过难关。 这是叶琛来到这个时代以来,第一次切实地感受到灾荒。 同时,本来因为叶琛发现了鱼泉而有所缓解的悲伤氛围,再次阴郁了起来。 叶家老太太趁着天还没大黑的时候,把叶大壮叫了出去,“你小的时候,总是去大锤叔家摘梨子吃,你等会儿过去烧点纸,磕个头。” 叶大壮沉默地点点头。 叶家老太太看着叶琛手里拿着本书,正在出神,走过去表情不悦道:“你上回不是问孙家庄的那个闺女吗?我怎么在村里打听了一下,好多老太太都说,那个姑娘快跟刘老根的儿子刘玉柱定亲了,这是咋回事?” 叶琛一脸的无奈,“这事儿我是做父亲的太着急了,有些误会,三壮的婚事还要再看看的。” 叶家老太太点头说道:“你要是着急,我回头让媒婆打听一些,看看谁家有合适的闺女。” 她老人家正说着,就见叶小壮提着一篮子野菜出来,倒在院子里,角落里冲出几只鸡,开始倒腾着吃野菜。 老太太惊讶道:“你们家的鸡不是早就卖了吗?” 叶小壮笑嘻嘻地说道:“祖母,您还不知道吧,这些山鸡是上回我们上山的时候抓的,会下蛋呢,有的时候还两个黄。” 老太太盯着山鸡产生了浓郁的怀疑情绪。 他活了大半辈子,还是第一次看到可以下双黄蛋的山鸡。 当然,她也不觉得是偷的,被喂养得那么肥的母鸡,谁家要是丢了,怕是早就喊得全村都知道了。 也就是说,眼前的这几只鸡,十有八九是真的山中野鸡。 “祖母,这野鸡的鸡蛋能孵出小鸡来吗?”叶小壮好奇地蹲在地上,眨巴眨巴眼睛盯着,“现在我家已经有两只下蛋的野鸡,要是能孵出小鸡,过上一段时间,我家就有很多小鸡了,小鸡又可以下蛋,我家就发财啦。” 叶家老太太无奈地笑道:“小壮,得有公鸡才能孵出小鸡来。” 叶琛放下手里的书,若有所思的看着眼前的肥鸡,等下次上山的时候,是不是可以偷偷的兑换只公鸡呢,那样就可以孵化小鸡了啊。 饭香浓郁,勾人心魄。 叶琛起身,拉了拉老太太的袖子,“娘,今天在我家吃吧。儿子好久没孝敬您呢。” 老太太心疼地在叶琛脑门上点了点,起身就往外走,“混账小子,老娘缺你这一口饭,家里还有很多事情,走了。” 老太太飞快消失在家门口。 叶琛有些无语,这老太太是怕他在饭桌上提出什么过分的请求吗? 晚餐丰盛得要命,一条肥鱼,一个黄瓜炒鸡蛋,一盘辣椒小银鱼,以及一人两个大白馒头,一锅疙瘩汤,每人都吃得格外的满足。 吃完饭后,趁着天色还没彻底变暗,叶琛起身说道:“三壮,你跟我去一趟村长家里。” 叶琛最近做什么,都要带着三壮,就怕这孩子想不开,胡思乱想。 三壮没说什么,立刻放下手里的活跟着往外走。 这会儿是一天里最悠闲的时候,妇人们坐在村口闲扯,从谁家孩子是童子命,用不了多久就要被天上的神仙收走,到谁出门办事,偶遇了狐狸精,被吸干了精气,男人们则吧嗒吧嗒的抽着旱烟,听得津津有味。 孩子们吃了饱饭,也比之前多了几分力气,欢快的在一起嬉闹。 仿佛这一切烦恼都不存在。 不过一走到村洗头,变看见叶铁锤家的薄棺,以及呜呜的哭泣声。 这不烦恼又回来了。 这样老天爷不下雨,这种悲伤就随时可能再度发生。 叶琛过去上了一炷香,然后去了村长家里。 几个瘦巴巴的孩子,正坐在地上摘野菜,村长的媳妇正在缝衣服,看到叶琛来了,有些惊讶,“老蔫来了?” 叶琛笑着说道:“我来找村长叔父说点正事,他老人家在吗?” “在里头。”村长的老板用针在头发上刮了一下,“你叔昨天一宿没睡,一会儿还要跟几个村里的老辈去看看老天爷。” 村里的老辈所谓的看老天爷,其实就是看云识天气。 刚刚一路走来,叶琛已经观察了半天了,最近百分之百不会有降雨。 叶琛推门而入,村长正坐在桌子边,手里拿着一本农书,页码是关于天气的。 村长眉头一皱,开口喊道:“小凡,你过来看看,这个字怎么念?” 叶小凡凑上前去,借着油灯,挠着头说道:“爷,这个字可能念,可能念.........” 村长皱着眉头道:“到底念什么?” 叶小凡哭丧着脸道:“我忘了。” 叶琛凑了过去,其实他也不怎么认识,之前看农书,大多数是看图画,真的繁体字他读起来是非常吃力的。 不过这个鱼和天两个字叶琛是认识的,所以他猜测这上面写的是鱼鳞天,会降雨。 村长苦笑道:“老蔫啊,要不你抽时间教教孩子们识字,不识字这种地都受气。” 叶小凡恼火道:“爷,我自己也识字,我不用老蔫叔教。” 叶琛苦笑道:“叔,我要是真有那本事,科举也不至于落地了,我还是别误人子弟了。” 村长表情有些失落。 叶琛摆了摆手道:“叔,今天我来,是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告诉您。” 村长闻言,也不执著于让老蔫教孩子们识字的事情,毕竟眼下吃饱饭才是重点。老蔫家孩子那么多,他哪里有心思教人读书识字呢。 “你说说看,啥事?”村长的表情逐渐严肃,他想起上一次,叶琛过来,告诉他说鱼泉的事情,他觉得这一次老蔫更加严肃,估计是有大事。 “我找到了地下河的水脉,”叶琛仔细的说了一遍经过,“能有这么大规模的鱼泉,存水量肯定很丰富,我用农书上的办法,点燃了艾草,寻找到了水源,如果我们想办法将水引到清河村,今年就不愁没有粮食吃饭了。” 村长猛然起身,“老蔫,这话可不能乱说,叔真信.......” 前一段时间发现了鱼泉,证明山里有暗河,也就是说老蔫发现水脉是很正常的。 叶琛正要开口,有人冲进来说道:“村长,大事不好,咱们村里的井都干了。” 第34章 叶琛的请求 清河村毗邻小清河,日子过得是比较舒心的。 不论是灌溉,还是日常饮用,都很便捷。 但是自从老天爷闹灾,这清河干涸,大家便只能靠村里的古井维持。 如今天气炎热,大家用水量又大,村里的水井久而久之也干涸了。 这种事情瞒不住,村里立刻变得慌乱起来,甚至有些不明事理的孩子嚎啕大哭。 地里的收成不好,大家还可以抓鱼,割树皮勉强度日,没有了水,用不了三五天,就都得死。 村长听到外面的呼喊声,长叹一口气道:“老蔫,你现在可是全村的希望了。你可千万别骗叔父。” “村长叔,您知道我老蔫的性格,我从来不开这种无聊的玩笑。”叶琛的表情严肃道:“不过我也有个请求。” 村长挺直了身躯,要是叶琛没有任何请求,那才奇了怪了。 要知道人家先前无偿送给鱼泉这个消息给大家,如今在大家没有了水,面临死亡的危险的时候,又站出来说他有水。 这么大的恩情,肯定不可能是无偿的。 “老蔫你说,上一次鱼泉的事情,叔父也给你记着呢。” 叶琛开口道:“先前在老宅分出来,分了十五亩地,只有五亩能够将就着耕种,剩下的八亩地,都是荒地,长不出多少粮食。” 对于此事,村长其实有些为难的,这土地村里不知道多少人盯着呢。 但是一想到叶琛对村里的恩情,他立刻说道:“老蔫,只要你说的水源的事情是真实的,我便做主将村里最肥沃的一片地划给你,不过你知道,村里的规矩,要花钱买,而且价格不便宜。” 这种遭人记恨的事情,叶琛肯定不能干。 于是乎,叶琛开口道:“叔,那几块地村里不知道多少人惦记,我要是要了去,不知道被多少人骂!您看山下面那片荒地如何?如果咱们真的能通渠,将水引过来,正好途经这一片,荒田可以变水田。咱村里的老把式可不少,到时候估计都会来找村长买地的。” “我家的情况村长叔您也知道,希望您能主张将这片地留一段时间,等我手头宽裕了,我再买下来。若是半年之后,我依然拿不出银子来,村长可以卖给别人。” 这个要求,其实根本不算什么。 这两年一直闹灾,村里的富裕人家现在也过得惨兮兮的,活命尚且艰难,没有几户人家掏得出银子买地。 村长知道全村人都欠他们叶家的,立刻答应下来,“叔父不让你白忙活,给你按荒地的价格算,一两银子一亩地,你要多少亩。” “呦喝!”叶琛心里盘算,这要是一口气掏出二百两银子,自己岂不是一下子就成为清河村正儿八经的小地主了? 叶琛心里美,脸上却不露声色道:“我回去跟家里商量一下。” 叶琛带着三壮离开,村长的长子叶江堂走了过来,“爹,我刚才咋听你们在谈论水的事情,老蔫发现水源了?” 村长将叶琛刚才说的话复述了一遍。 “会不会有诈。”叶江堂满脸不信道:“咱们都看着鱼泉干涸了,估计没有多少水的。而且老蔫之前一直不务正业,爹您拿全村人的命跟他赌,是不是有些大意了。” 村长的二儿子叶江殿也说道:“爹,老蔫是不是想骗村里的地?” “就那一片荒地,骗了去做什么?”村长没好气地骂道:“买了地,别管好坏,都是要纳税的,他叶老蔫没事儿给自己增加负担玩?上回鱼泉的事情,人家老蔫可是免费分润给村里了,你们吃鱼的时候,一个个甩开腮帮子,怎么事后又怀疑人家?再说了,明天上了山,便可知道到底有没有水,他叶老蔫就骗我一宿,让我乐呵乐呵?” 村长的老伴也支持村长道:“我瞅着老蔫跟之前不一样了,都知道三壮是村里出了名的疯狗,现在文文静静,老老实实的,一时间都让人认不出来,可见老蔫是会调教孩子的。连孩子都会调教,他本身又能差到哪里去?” 回家的路上,正好可以看见叶琛跟村长谈的那一片荒地。 这一片地就在山脚下不远处,长满了荆棘、杂草,大周立国没多少年,这种荒地是没有人愿意费力去开垦的。 “爹,这大概得有四十亩地。”三壮在一旁低着头,“一亩地一两银子,那么十亩地就是十两银子,四十亩地,就是........” 叶三壮皱着眉头,数着手指头,半天也没算出数来。 “是四十两。”叶琛叹息医生道。 三壮满眼放光,把刚才脱了数脚豆的鞋子穿上,“爹,您好厉害啊。” 叶琛不想去看儿子那愚蠢的样子,开口道:“四十两银子,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叶三壮也沉默了下来,他家顶多有个一百文钱,还是爹爹抓了不少地爬子贩卖到城里换来的。 在他的认知里,这一百文已经是天文数字了。 可这个天文数字,距离一亩地都非常遥远,而自己的父亲,竟然想一口气买四十亩地。 他连忙开口道:“爹,其实咱们家的地不算少了,我们兄弟几个勤快一些,一家人不至于挨饿的。” “这地又不是单纯给你们兄弟几个买的。”叶琛开口道:“等以后有了钱,我再跟你们说买地做什么。走,回家。” 父子二人穿越田埂,往家里走去。 社戏戏台附近,聚集了大量的村民。 “所有的井都干涸了,龙王爷扔进去也不管用呢。” “村长有没有办法?” “村长能有什么办法,他又不是龙王爷变的,又不会翻云覆雨。” “没有水,可就得喝尿了。” “屁话!喝尿能坚持几天!” “要不去温家庄借点水,他们那边儿还算富裕。” “孙家庄那边儿的水井里也有水呢,但是够呛能借给咱们!” 村里人互相琢磨着办法。 虽然有地方去挑水,但是这个时候,水是命根子,几乎没有人愿意借的。 叶琛回到家中,水缸里的水已经见底了。 叶琛趁着家里的孩子们不注意,兑换了些矿泉水倒进了水缸,不至于一家人没有水喝。 赵菁菁有些忐忑地说道:“爹,刚才做饭的时候,我用的水有些多,我,我去邻居家借一些吧。” 赵菁菁知道,自己公公这段时间,变得很爱干净。 她有点担心,家里没有水,公公会发怒。 叶琛摆手道:“大家都没水,咱家起码还有些喝的。别折腾了。” 夜色渐深,叶家人都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睡觉之前,叶琛偷摸地花了点钱,在大米商城兑换了两个双黄蛋扔进鸡窝里,这才懒洋洋的睡了过去。 翌日,天刚蒙蒙亮,院子里就传来了小壮兴奋的声音,“这么大,肯定又是双黄蛋,大丫、二丫你们太厉害了!你们加倍努力,我跟父亲求情,饶你们鸡命。” 第35章 人心惶惶 清河村的水井全都干涸了。 天还没放亮,就有人趁着夜色去了一趟温家庄,挑了两桶水回来。 “温家庄的真他娘的穷疯了!一斤杂米才能换一桶水,这两桶水花了我两斤杂米!” “温家庄不错了,孙家庄放出狠话来,十斤杂米换一桶水,说要活活渴死咱们清河村的乡亲们呢!” “没有粮,大家还能将就!这么热的天,没有水,大家可真没法活了!” “村长来了,看看村长怎么说!” 村长一脸严肃的走了过来,他站在戏台上,清了清嗓子说道:“大家都安静!” 作为顶梁柱一旦开口,全村的百姓自然一脸希望地看向他。 “一斤米,一家人紧着点吃,起码可以勉强活一天,拿着米买水,那是拿自己的血肉去换,等粮食都换没了,大家就会跟铁锤一样,活活地饿死。”村长冷声说道:“饿死得早,起码有一口薄棺,后饿死的,怕是要暴尸荒野了。” 村长的话,让村民变得惊慌失措起来。 大家都知道灾荒会死人,可是眼前这种情况,几乎还没有遇到过。 毕竟粮食不够吃是常态,可是连水都没有的日子,那真的是百年难遇。 尤其是,叶铁锤的死近在眼前。 大家心里都很清楚,粮食买水,人会被饿死,没有水喝,人会被渴死。 如果眼前的境况没法改变,清河村很快便会一村人死去。 底下有妇人哭嚎道:“咱们清河村祖祖辈辈都是老实巴交的百姓,从没做过啥恶事,为啥要这样惩罚我们,造孽啊..........” “都安静!”村长拔高声音道:“天无绝人之路,总归不能让我们活活渴死。” 昨天村长一宿没睡,想了许久,很多事情自然而然地有了些眉目。 山上的树木、草皮都能存活,飞鸟走兽也活得好好的,这说明山上肯定有水源。 叶老蔫说的话也是有根据的,现在的清河村,只能寄希望叶老蔫了。 “一天不喝水顶多难受一些,不会死人的,大家该干啥干啥去。”村长缓缓的开口道:“日落之前,我肯定给大家一个说法。” 发现地下暗河的事情,还未经过证实,村长肯定不能透露太多。 也不等众人开口,村长便自信满满地背着手离开了。 做了几十年的村长,在村里的威信那是没的说,这么一说之后,村里的百姓果然从那种惊慌失措之中脱身出来。 叶琛带着儿子和村长在山脚下汇合。 村长身后跟着长子叶江堂和次子叶江殿,还带着他的长孙叶小凡。 叶小凡比起叶小壮要大一些,比起叶三壮要小,三个小家伙厮混在一起。 叶三壮搂着叶小凡的肩膀道:“小凡,你能教我写名字吗?我爸虽然是读书人,但是却不教我。” “叶三壮太好些了。”叶小凡蹲在地上就写了三个字,虽然写得有些扭扭曲曲的,但是却能看得出来字体。 叶小壮一脸崇拜道:“小凡哥,你的字写得好好看,像画一样呢。” “这有啥难的。” 叶小壮蹲在地上写了个叶字,小字却不会写,最后急中生智,想到叶小壮排行老四,便在地上画了四个横,其实壮字他也不会写,只是隐约记得似乎右边儿是个土,左边儿又什么东西,便写了个模糊的模样,看起来跟简体的壮字差不多。 他本来想写个xx糊弄过去的,可是看到两个叶家儿郎崇拜自己的眼神,想到自己未来的村长之路,还需要他们的扶持,便勉强画了几笔。 不想被三壮和小壮问东问西,便四处巡视,看到天空有些白云,便问道:“祖父,天上的云又高又漂亮,是不是最近要下雨了?” 小凡的话,引起了众人的注意。 一时间大家都抬头看向天空。 天空确实有白云飘过,但是叶琛也是看过农书的,知道这并不是下雨的征兆。 村长一脸凝重的说道:“根据我多年的经验来看,最近都没有雨。” 可是我看农书上下雨的云,跟这个云差不多。 叶琛无奈地摇摇头。 傻孩子,农书那不是纯粹的看画猜意思的。 要知道,古人写的书,晦涩难懂,往往一字之差,意思都天差地别。 他心里也琢磨。 清河村世代都是农民,偶尔有几个出息地,也是去做土匪、当兵,但是还从来没出过正经的读书人。 自己倒是读过书,但是穿越之后,并不是如何认识繁体字,大多数时候也是猜。 温家庄之所以有人能读书读出成绩来,那是因为自己娘子早些年曾经救过一个老秀才,那老秀才感念娘子的恩德,便留了下来。 在温家庄开了一间草堂,收了一些学生,多多少少能教会当地的孩子,认识一些字。 叶家庄则没有这样的待遇。 至于自己,则完全是睁眼瞎,靠猜读书都很难,更别说教别人了。 叶家村的人想要让孩子读书识字,就只有一个渠道,那就是送到镇上的学堂,据说一年要二十两银子的束脩,此外猪肉之类的礼品还得另算。 难怪温家庄在叶琛夫人不知所踪之后,还一个劲儿的不要脸的剥削叶琛。 实在是培养一个读书人,真的不是一般的费钱。 一行人走了半个多时辰,走到了上次叶琛用艾草找到的谷地。 一走过去,便有清凉的水蒸气吹过来,让人在炎炎的夏日,多了一丝凉爽。 叶江堂走过去,看着山体的缝隙里,有水一滴滴的渗出时,激动的无以复加,“真的是水!这里竟然有水,为什么一直没有人发现。苍天啊,清河村有救了。” 村长的表情也非常激动,“因为从前,清河村守着清河,从来不至于缺水成这样,也就没有人想着在大山里找水,若是没有老蔫,今年村里的人怕是要死一多半。” 叶江殿扛着锄头,二话不说,就开始在地上挖掘,没过多久,就有一股清泉从地上涌了出来,一行人也不管那么多,就拿手捧着喝了起来。 叶江殿一脸的愧疚之色,“老蔫,先前我还以为你故意诓骗我爹,说了你很多坏话,我得跟你道歉。” “都是叶家人,这么说就见外了。”叶琛并不在意被人误会,他很快转入正题,“若是将这里的水引到清河村,不仅仅是饮用水的问题,农田都有救了。” 村长掰着手指头计算,按照正常规矩来算,这会儿应该是浇地壮果的时候,只是因为干旱,一直耽搁着。 如果说,这里的水如果能引过去,肯定是天大的好事。 但是水源距离清河村太远了,一来一回便是一个多时辰,就算是把人当牲口使,都不能把农田浇灌一个遍的。 村长吧嗒吧嗒的抽着旱烟,“老蔫,你说的把水引过去,是怎么个法子?” 不知道为何,村长忽然发觉,他无比信任叶琛。 叶琛看向三壮,“老三,你把你的想法跟村长说说,让村长爷爷指点你一下。” 三壮立刻来了精神头,“咱们村的农田有一千多亩,靠人工挑水肯定不行,我想着这里地势高,是不是可以挖掘一条水渠,把水引过去。” 他话还没说完,叶江殿立刻摇头道:“二壮,你知道这里到村里有多远吗?二十多里地呢,这么远的路,怎么可能实现!” 第36章 人心齐,泰山移 一阵凉袭来,带着水泉的清润,但是一行人的心里依然燥热难耐。 叶江殿的否定,让年少的叶三壮不知道该如何继续。 叶琛摇摇头,知道自家的孩子还需要锻炼,便亲自开口道:“除了挖沟渠,你们还能有其他办法吗?” 所有人沉默,眼下喝水肯定是没问题了,但是如何浇地,让粮食丰收,又成了问题。 因为粮食问题解决不了,饿死也是迟早的事情。 “三壮,你继续说!”村长却没搭理自己儿子,而是抽了一口旱烟,说道:“别小看孩子,甘罗十二岁为相,咱们三壮未必就不行呢。” 三壮最近一直睡不着,满脑子都是孙玉芬的身影。 少年人的失恋总是让人那么猝不及防。 幸亏老父亲的引导,他便将心思和精力用在怎么更好地引水上。 在父亲的教导下,他知道,解决全村人用水的问题,比他的个人感情重要一百倍。 “父亲教导我,人心齐,泰山移。二十里路听起来很遥远,即便是我们走也要快一个时辰了。但是我们可以将这条水渠,分成若干个小段,每个家庭,亦或是每个人,负责一段,这件事情就没有那么难了。” “这件事情必须要集合全村人之力来做,因为这是关乎全村人命运的事情!” “灾荒,要集合全村人之力,才能安稳度过。” 他站起身来,见没有人反对,继续说道。 “我年纪小,三四步才能有一丈,”三壮继续说道,“我已经尝试过了,一丈需要一个时辰才能挖好。” “那村里的妇人和老幼呢?”村长问道,此时他没有将三壮当成孩子,而是跟自己一样的大人了。 三壮点点头道:“我也让小壮试验过了,像是他这样的孩子,可以用两个时辰来挖掘。” 村长点点头道:“好样的三壮,你继续。” 三壮的侃侃而谈让众人都非常惊讶,而此时三壮也脱去了刚才的腼腆,继续说道:“这条路我跟父亲已经走过好几趟了,一共三千多丈,算上必须绕开的地方,不超过三千五百丈,我们只需要画好线路,分给三千个人去挖,两个时辰就能挖好。” 村长平时经常处理村里的事务,对于数字非常敏感,三壮说的是三千人。 但是他明白,三千人清河村肯定是拿不出来的。 但是清河村仅仅是壮劳力,也就是十四岁到五十岁之间的人,大概就能拿出来五百左右。 不需要妇孺出手,也就挖十几个时辰而已。 之所以村长在心里没有下精细化的数据,那是因为人不是牛马,人在工作的时候,是需要休息的。 但是一口气挖掘一条那么长的水渠,动用几百人去做一件事情,村长之前想都不敢想。 “三壮,你真的很聪明........”村长难以置信道:“我以前一直以为小凡将来可以继承村长之位,现在爷爷觉得没准你将来也可以。” 小壮不屑道:“在村里称王称霸算什么,小壮将来是要去皇城里做大将军的。” 村长哈哈大笑起来,“老蔫你也不错,这几个孩子教育得都很好,将来肯定有大出息。我是老了,希望在你们年轻人身上。” 此时此刻,村长都有一种想法,老蔫保持这种状态下去,将来自己可以把村长之位传给他。 小壮笑嘻嘻地拉着叶小凡的手说道:“小凡哥,你教我写字吧,爹爹很忙,没时间,我请你喝蜂蜜水。” 叶小凡立刻口水直流,“我要加山楂!” 叶小壮立刻点头。 办法已经找到了,村长整个人都轻松了许多。 他站在一块高石上,看着蜿蜒的道路,开口说道:“老蔫,你读过书,有些办法,你觉得这条沟渠,该怎么挖才好。” 平时遇到这种大事,村长肯定是要跟各家的长辈商议的,但是今天他想听听叶老蔫的主意。 当然,村长也存了考量叶琛的心思,看看他能不能继承自己的村长之位。 叶琛思索了一番之后,“水脉在谷底,直接从谷底开始挖,然后一路向下。” 叶琛指了指不远处的路,“这一条线,我让我家几个孩子用铁镐挖掘过,土质相对松一些。” 村长打眼望去,果然不远处有不少铁镐挖掘过的痕迹,而且都插了树枝作为记号。 当下,村长忍不住连连点头,暗道:“叶老蔫办事果然比他的儿子更加妥帖,人家这是真的有备而来。” 忙完了以后,已经到了中午。 众人打了一些水,便准备返回。 走到半路,叶琛想到了小壮说的话,要是能孵化小鸡,家里岂不是有无穷无尽的小鸡和鸡蛋。 叶琛又看了一眼村长,心里有了计较。 如果当着村长的面,抓到一条公鸡,那肯定没有人怀疑来路。 想到此处,叶琛赶紧去做。 在大米商城,兑换了一只山里散养的公鸡。 毛色鲜亮,花了他将近一百文。 他落后众人几步,趁着众人不注意,直接将公鸡扔向了二壮。 “什么东西!” 众人大吃一惊,而正低着头,琢磨着如何表现一番,忽然感觉背后生风。 这家伙被吓了一跳,直接窜了起来。 “好大一只野鸡!”叶大壮眼睛发亮,趁着众人还没反应过来,一石头扔了过去,野鸡哀嚎一声,直接倒地。 将叶琛心疼得不行,心想,老子的一百块! 大壮冲过去,将野鸡抓起来,“哈哈哈,爹,我抓到一只野鸡!你看可以吃肉啦!” 二壮无比苦恼,那么好的机会,自己怎么就没把握住。 不过这么肥的野鸡,起码得有五斤重了。而且被大哥一石头给砸死了,回家肯定可以做叫花鸡,或者炖着吃。 一想到晚上加餐,二壮的心瞬间美丽起来。 叶琛:“...........” 不愧是自己家的娃娃,手劲儿那么大,一石头都能砸死大公鸡。 一旁的叶小凡都要馋哭了。 无奈的叶琛只能往旁边儿挪动了几步,想着儿子不靠谱,只能自导自演了。 这一次,他又扔了一只鸡。 谁料这一次叶大壮依然眼疾手快,又捡起一块石头要扔。 村长恼火道:“混账!抓活的!” 众人这才意识到,这等宝贝,杀了吃肉太可惜了。 于是乎,一群小子发了疯似地冲过去! “咯咯哒!咯咯哒!” 可怜的大公鸡,刚刚在商城被兑换出来,便被一群小家伙压得七荤八素。 叶琛赶忙将这几个孩子拉开,要是这支公鸡也死了,他就不准备再换了。 叶小凡骂骂咧咧地退出了人群,实在是那个老大看着人很老实,结果动手动脚的,一边儿追山鸡,一边儿拿手扒拉自己,不给自己机会。 叶大壮憨憨的笑着说道:“俺抓的,归俺了。” “这山鸡怎么那么肥!”村长一脸好奇道:“这年头山里的野鸡,竟然比咱们自己家养的还肥,这山里估计有啥杂粮没被发现,回头组织乡亲们去找找。” 叶琛腹诽,村长您真的想多了。 这些散养的山鸡,也是喂养饲料的,不然人家承包山的商户,不得赔死。 一行人往村里走,看到叶小壮怀里抱着活的山鸡,自然不少人过来围观。 村长也很羡慕,毕竟叶家一口气得了两只鸡,而他什么都没有。 不过村长知道,眼下他有要紧的事情要做,便跟村民们说道:“通知所有人,半个时辰之后,都来开会!” 看着村长兴奋的表情,大家知道,十有八九是是水有着落了。 “看村长那么兴奋,肯定是有水喝了。” “村长是不是答应了其他村什么条件,人家允许我们去挑水了?” “这些外村人都不是好人,估计咱们不死也得脱层皮!” “别管那么多了,一天没喝水,难受死老子了。” 村里人慢慢的在社戏戏台边儿上集合。清河村一共二百来户人家,老老少少一千余人,远远的望去,乌央乌央一大片。 村长站在戏台上,看着慢慢集合而来的乡亲们,心中不由得产生了一股说不出的豪情! 第37章 村长发飙 日头越发的猛烈。 村里的妇人们抱着孩子,站在树荫下,其他人大多数站在戏台前的空地上,远远地看着村长。 村长抬了抬手,众人就安静下来。 “就在刚才,老蔫带我进了大山,发现了山泉。” 村长没有卖关子,而是直接开门见山,将所有人的希望直接说了出来。 乡亲们都异常地激动,却又控制着情绪,等着村长继续说。 “前些时日,老蔫发现山上有鱼泉,昨天又发现了山泉,都第一时间告诉了我。”村长严肃道:“老蔫早些年有些毛病,大家都嫌弃他,但是大家都应该看见老蔫的改变,从今天开始,老蔫是咱们清河村全村人的大恩人。” 人群之中的叶琛忽然间愣住了。 他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村长在说正事之前,竟然会给自己正名。 不论是原身,还是自己,其实跟周边儿的人关系都不咋地。 尤其是原身,跟村里的关系简直差到了极点。 而且因为妻子离开之后,过度巴结岳父一家,跟家里关系闹得也很僵。 之前在村里,提起叶老蔫的名号,就没有人不掰扯两句的。 虽然因为叶琛来了之后,这些关系有所改善,但是愿意主动跟叶琛来往的人并不多。 甚至于,背着他说他坏话的人,依然不在少数。 叶琛在后世,被人说习惯了,其实并不怎么在乎别人在背后议论。 爱说啥说啥,反正也不会掉块肉。 “老蔫本来可以独自享用这些好处,大家想想若是这鱼泉的鱼拿去贩卖,这水他跟温家庄一样,要求大家拿米来换,这是多大的好处?” “但是他没有这么做,他跟我说,他是将诸位当成家人了。” 村长看着底下的众人说道:“我想咱们清河村的老少爷们,都是知恩图报的,应该知道主动跟人家说一声谢谢。” 村长的态度很强势,而且说得非常有道理。 在场的众人没有人敢说其他的,纷纷道谢。 “老蔫,这次真的太谢谢你了。” “老蔫,之前说过你闲话,但是现在我知道了,你是个好人。” “老蔫,都是乡里乡亲的,以后有啥事,你就直接开口。” 大多数人是真诚的,尤其是乡里乡亲的,没有那么多复杂的想法。 叶琛笑着说道:“其实我也没做什么,只是给村长提个醒,大家不必这么客气。” 他其实真的没有那么无私奉献。 鱼泉这东西,他们一家子肯定吃不完,与其浪费,倒不如给村里卖个好。 山泉的事情,也是同理,他一个人肯定无法开发出来,必须靠全村人的努力。 第38章 阴魂不散的孙家庄人 清河村的劳动力四百多人,在村长的组织下,浩浩荡荡的带着工具出发了。 在距离水源的位置,大约五丈远的地方开始动工。 路线叶琛跟村长早就规划好了,首先分出来三十余人负责平整土地,开荒砍树,然后孩子们割去路上的野草,搬走砖石,将路线收拾得干干净净。 剩余的三百多人,则分成两组轮流挖掘沟渠。 每两个人合作负责一丈,缓缓地挖掘着。 两个人合作挖掘,可以互相配合,不至于让人过于疲惫,而且可以说些闲话,聊聊天。 而村里的妇人们和孩子们,有的负责挑水回家,先解决日常用水问题。有的则在沟渠周边儿帮忙,干些杂活。 二壮和三壮也混迹在工作的人群之中,不少妇人走到三壮身边儿,就停下脚步,来说笑几句。 “三壮是我看着长大的,小时候穿着开裆裤,那小鸟儿啊,一甩一甩的。” “三壮那小鸟打小就比旁人大,长大了肯定有出息。” 村里的妇人开黄腔,根本不在乎眼前的孩子有多大。 三壮:“???” 我小时候还有过这种历史? 我那么不要脸吗?露着小鸟儿到处跑? “三壮,你今年也不小了,说媳妇了吗?要不婶子给你介绍介绍?” 叶三壮:“婶儿,我还小。” “不小了,不小了,三壮,我家有个侄女,今年十三岁了,生的那叫一个水灵,赶明儿我带过来,给你们瞧瞧。” “你家那侄女水灵有个屁用,手不能提,肩不能抗的。三壮,我家闺女你也认识,叫兰花,那腰,那屁股,一看就是好生养的,你要不今天跟婶子回家。” 叶三壮被妇人们的热情吓得不轻,他不就是在村里人面前说了一会儿话吗? 怎么就变得那么热情了? 怎么感觉他们要吃掉自己似的。 三壮立刻想起了老父亲的话,“我们家里穷得很,娶了媳妇连房子都是草棚子,我怕委屈了人家姑娘,暂时不考虑这方面的事情,谢谢婶子们惦记我。” 三壮这么一说,几位被冲昏了头脑的婶子立刻冷静下来。 三壮即便是再聪明,力气再大也不行。 谁不知道他们叶家穷得不行,前几天老蔫饿得想要上吊呢。 可不敢让闺女嫁到他们家去受苦。 几个妇人提着水桶去打水,刚走了没有多远,就看见不远处的林子里,有几个人偷偷摸摸地往这边儿看。 “那边儿好像是孙家庄的人!” “孙家庄的人怎么又来了?” “他们想干啥?是不是想过来抢水!” “谁跑得快,快去通知村长!” 水渠附近,村长正在跟叶琛坐在一棵大树下谈话。 地上的沙土,已经被做成了一个简易沙盘,沙盘上插满了标记。 叶琛拿着树枝在上面点缀着,“这里可以留一个出口,地里的水充足之后,搬来石头堵住,需要的时候,再打开。” 村长连连点头,“法子是不错,就是不知道修好之后,这条渠可以用几年?” 叶琛努力回忆小时候在农村的见闻,缓慢开口道:“因为选择的路线泥土比较松软,所以好挖,但是也有隐患,那就是日久天长了,沟渠里淤泥会变得非常多,容易堵塞。我的想法是,这里离着山比较近,是不是可以铺垫一些石头块,这样可以缓解冲刷问题。” 村长双眼一亮,“老蔫,你这主意真的是绝了,我这就领人上山。” “先不急。”叶琛连忙道:“我们设置好水闸,到了不用水的时候,关掉水闸,就可以铺设石头了。这道水闸也可以用来日常清淤。” 村长听叶琛的话,眼里连连放光,“老蔫,你真的好厉害,比我这个村长都厉害呢。” 叶琛干巴巴的咳嗽道:“村长,我这书也不是白读,科举没有希望,我自然琢磨琢磨怎么种地,给大家谋点好处。” 村长不间断地点头,如果不读书,断然是不会有那么多办法的。 就拿用艾草寻水这件事情,平常人谁能想到呢。 还有老蔫布置沟渠路线,那真的是方方面面都想到了。 四五百人干一件事情,丝毫不显得慌乱。 在村长的记忆里,也只有开国时,修建小清河,朝廷组织徭役才能做到。 也就是说,老蔫要是放在朝廷里,都能当一个小官了。 爷俩正丰富着挖掘沟渠的细节,叶家有个后生跑过来,喘着粗气说道:“村长爷爷,大事不好了,孙家庄的人好像要捣乱。” 村长眉头紧皱,随即冷笑一声道:“这片山头属于清河村,这里的水自然也是清河村的,谁也夺不走。” 不远处的叶江堂也开口道:“真的是几十年不打械斗了,孙家庄的人都开始飘了!” 说是这么说,村长还是决定先去看看。 挖掘沟渠是眼下的大事,能够和平解决是最好,动武是最后的选择。 叶琛回到家,赵菁菁做了许多白面饼子,家里倒是有些杂粮,叶琛吃不惯,也不愿意让孩子们吃。 久而久之,赵菁菁也屈服了。 这些白面饼子,中间可以用小刀割开,里面放着鸡蛋和煎好的小银鱼。 叶琛取了几张饼,走了大约三分之二的路程,就看到两个儿子吭哧吭哧地挖坑,小壮提着小铁锹也在旁边儿帮忙。 兄弟三人满头大汗,也不肯停歇,叶琛过来了,都没注意到。 叶琛也不打扰他们,就坐在一边儿喝水,过了一会儿,哥俩累得不行了,过来休息。 “爹,您怎么来了?”二壮擦了擦汗,“天气好热,一动就是一身汗。” 三壮拿起水壶,咕嘟咕嘟地喝了半壶绿豆汤,“其实晚上干活更好一点,起码凉快,就是得点火把。” 他这话刚说完,边儿上几个三四十岁的大叔就大声道:“老蔫,你这孩子真灵性嘞,将来肯定是个好把式。” “晚上点上火把,接着干,加快工期,争取一口气赶出来” “对,晚上干完,白天接着干,咱们人能挺得住,地里的庄稼可挺不住了。” “大家都别偷懒,抓紧干,叶家的爷们可不能丢人!” 村长背着手过来,“连轴转可不行!别把人累坏了,让坏人趁机得了好出去!不过晚上确实没太阳,干活舒服一些,大家干到天亮,明天上午好好睡一觉,下午太阳不那么烈的时候,再出来。” 人群干活的热情高涨,不一会儿就挖出去老远。 叶琛知道只要人心齐,沟渠很快就能挖通,所以没管那么多,将两个孩子拉出来,递过白面饼子,“先吃饭,吃饱饭再干活。” 白面饼子加上小银鱼和鸡蛋,那简直就是干活人的顶级美味。 二壮和三壮吃得眼睛都眯起来了,再喝一碗有些凉意的绿豆汤,整个人魂儿都飞了。 旁边儿的亲戚们看了,不知道有多羡慕。 他们才是真正有娘,有婆姨的人,却没有人家二壮和三壮过得舒服。 绿豆汤都是喝人家的。 都说叶老蔫这个当爹的差劲,瞧瞧这像是差劲的样子吗? 搞得他们都想去做叶老蔫的儿子了。 第39章 巨石拦路 太阳逐渐落下。 天空中繁星点点。 清冷的月光洒下大地。 村长让妇人们点燃了火把,整条沟渠宛如一条游走的巨龙盘踞在大山和清河村之间。 叶琛闲来无事,他目前的任务是巡逻,警惕可疑份子。 于是乎,叶琛又开始了他的寻宝大业。 叶琛举着火把,在大山里闲逛,脑海中不时有零星的声音响起。 《叮!发现低纯度的铁矿石,是否加工后提取!》 叶琛看了看手里的石头,忍不住摇了摇头,低纯度的铁矿石,加工的意义不大,他也没往心里放。 《叮!发现生锈的古铁币,是否加工后提取!》 清河村在很久远的时候,应该无比繁华过,只是后来经历了战乱,慢慢荒废了。 他手中这枚铁锈迹斑斑的铁五铢就是佐证,在他眼前散落了不少这种古钱币,听村里的老人说,平时也有人捡这些废钱,用来做毽子给孩子们玩,但是已经花不出去了。 但是叶琛发现,这东西竟然可以回收兑换。 而且价格不菲,一枚上面的文字清晰的废旧铁钱,竟然可以兑换成三十文。 叶琛估摸着,这玩意在后代,应该也算是古董了。 叶琛十分淡定的兑换着手里的铁币,他手头的钱越来越多了,但是怎么让手里的钱变成明钱,是一个问题。 来路不明的钱,花出去只会给自己带来灾难。 他现在需要一个合理的渠道,让手里的钱合法化,然后买地,盖新房子。 《叮!发现天然洞硝!》 叶琛皱了皱眉,天然洞硝是什么东西? 他怎么没有听说过? 他沉浸心神,注意到了办公室的电脑屏幕,屏幕的图片上显示的是一种类似于土的东西。 他看了一下成本明白了过来,所谓的洞硝,其实就是硝石的一种。 眼前这座荒废的山洞里便存在大量的洞硝。 但是洞硝的提取过程非常的复杂,需要将岩洞中沉积了千万年的富含磷酸钾想办法过滤出来, 依靠不溶于水,但随着温度升高而易溶的特性进行熬制。 根据叶琛估算,这东西工作量大,一百多斤的洞硝配合三四百斤水,也就能得到二十来斤的硝石。 不过硝石确实是个好东西。 现在天气炎热,皇帝或许可以利用冬天在河里取冰,然后存储在地窖里,到了夏天炎热时,吃点冰块降温,但是老百姓可没有机会。 若是他能够利用硝石制冰,再配点果汁,那么岂不是可以卖一个非常不错的价钱? 叶琛小时候就用硝制作过黑火药,硝石的特性他都记得。 叶琛脑海里立刻想到了一个主意。 刚想着怎么搞一个赚明钱的门路,这办法自己就上门了。 “这种土不一样哎。”叶小壮跟小伙伴们嬉笑打闹的声音传来。 一群疯小子直接躺在上面打滚,因为硝石遇水会吸热,这群臭小子疯跑一身汗,在上面打滚自然有一股凉意袭来。 叶琛走过来,对孩子们说道:“谁能帮我取十斤这里的土,我就给他一条巴掌大的鱼。” 一听这话,叶小壮都急了,“爹,那是我的鱼,活我来干。” 叶琛笑道:“只要你能背回去十斤这种土,也给你鱼吃!” 路过的巡逻乡亲听到叶琛的话,好奇道:“老蔫,你要这些山洞土做什么?这玩意最大的作用就是夏天躺在上面挺凉快的。” “我读书的时候,记得有一种法子,可以用这种土做冰块。”叶琛笑着说道:“我想着可以试一试,万一做成了呢?土若是能制成冰,那才有鬼了呢。” 乡亲们一点都不信,不过往叶琛家背土,可以换鱼这种好事肯定不能错过。 他连忙招手,将山里乱窜的孩子叫过来,“大狗,二狗,小狗,你们快来帮叶大叔背土,背回去的越多越好。” 边上的其他乡亲听到了,也赶紧喊自己的孩子过来。 他们都知道,叶老蔫是第一个发现鱼泉的人,家里的存货肯定多。 他家的鱼腥味都比别人家要重很多,根本不怕叶老蔫拿不出鱼来。 本来在山上跑着玩的小家伙,一个个都跑去拿着小铁铲挖土。 “老蔫叔,这够十斤了吗?” “老蔫叔,我跟我二姐一共挖了这么多,您看看够换几条鱼的。” “我也挖了好多,我爹说有二十斤呢,是不是也能换两条鱼。” 叶琛看着眼前的竹筐,袋子,还有十几个衣兜,全都是洞硝土,目测起码得有二百斤左右。 这群小家伙的行动力不错,这座山洞里的洞硝土虽然含量不纯,但是孩子们淳朴,不会骗人,可以直接把这份工作外包给他们。 他喊来同样在巡逻的大壮,让他带着孩子们把土给背回去。 叶琛笑着对这群孩子们说道:“大家去领鱼吧,如果鱼不够了,就拿鸡蛋顶可以吗?” 叶大狗立刻回应道:“没事,鸡蛋也可以。” 小狗也说道:“我也想吃鸡蛋,鱼都吃腻了。” 叶琛也没有想到,跟孩子们做生意那么容易。 他笑呵呵地说道:“以后叔叔再需要这种土,还找你们。” 十斤洞硝土,换一个鸡蛋,一条鱼这个买卖很划算。 若是他真的能够提取到足够的硝石,不论是制冰,还是直接卖钱,都足够叶琛给这群孩子们涨价的。 起码两条鱼,或者两个鸡蛋。 夜色逐渐变深。 孩子们熬不住,便直接在草堆里睡着了。 妇人们则一边儿照看孩子,一边儿给男人打折火把。 嘴里还不断聊着天,给男人解乏。 到了深夜,人们的聊天内容,听得叶琛这个老海王都面红耳赤。 叶琛一直守在二壮和三壮旁边儿,时不时地给递过去一些绿豆汤,自己脑海里则反复捉摸着制硝的事情。 村长也跟着一起熬着,到底是年纪大了,比不过年轻人。 眼睛都熬红了,但是依然勉力坚持。 站在土堆上,高声鼓励乡亲们道:“再挖两个时辰,咱们就收工,乡亲们加把劲!” 一切工程都很顺利。 在即将结束的时候,意外终于出现了。 王大发一铁铲下去,碰到了硬物。 之前不是没有这种情况,山下即便是松软的土地,偶尔也有些石头。 往旁边儿挪一挪,将石头翘出去,就完事了。 王大发换了个位置继续挖掘,还是碰到硬物,他知道这块石头可能有点大。 他一连挪动了好几处地方,还是不行。 这边儿受到阻碍,整个进程都被影响到了,一群大老爷们围过来,用铁铲挖掘了半天,这才发现,原来是一块巨大的长条石,阻碍住了去路。 叶琛的脸色有些凝重。 现代人挖沟,如果遇到石头,会直接用机器凿穿。 可是这个时代根本没有机器,全靠人力根本不可能挪开这条居室。 而且沟渠改道的工程量很大,尤其是旁边儿是一片树林,每棵树都非常粗大,想要砍伐一空,不是不可以,但是绝对会耽误工期。 劳累至极的乡邻本来以为看到了曙光,却发现原来真正的困难在等着他们呢。 一丝怨气在人群之中蔓延,然后汇合成一道风暴。 “我早就说了,老蔫就是一个书呆子,他什么都不懂,为什么要听他的。” “三壮只是个孩子,他说话能顶什么用?” “这么大一块条石挡住去路,神仙来了都没办法!村长,你说怎么办吧?” “村长是老了,眼神不好使了,能有什么主意,白折腾了,赶紧回家都洗洗睡吧。又不是只有咱们村受灾,大家一起饿死算了!” 第40章 炸石开路 人在疲惫的情况下,本来就容易滋生负面情绪。 而此时的情况,更是让所有人愤怒至极。 当然,也有一种深深的无力感在蔓延着。 大家之所以来挖渠,心里肯定是有莫大的希望的,可是谁曾想这希望转瞬即逝,又成了泡影。 “一个个的,都丧气着脸做什么?”村长板着脸呵斥道:“你们都是家里的顶梁柱,你们顶不住了,家里还能靠谁?清河村还能靠谁!遇到困难,我们就解决困难!巨石我们搬不走,难道那边儿的树我们砍不断吗?都给我支棱起来,明天村里但凡有一口气的,就跟我过来伐树!我就不信咱们清河村开不出一条道来!” 众人闻言,纷纷看向那边儿的树林。 现在是大周朝,乡村开发还非常原始。 这些大树都有几百年的树龄。 夜风吹过,火把将树照的影影幢幢的。 那些本来就很高大的树,在众人的视线里,显得更加高大,仿佛一座座大山,直入漆黑的苍穹。 所有人都沉默下来。 不是他们丧气,而是这件事情几乎不可能。 砍树当然能砍,但是起码得一个多月的功夫。 一个月后,地里的庄稼都死绝了,挖掘沟渠还有什么意义吗? 叶琛站在不远处的土丘上,他的心里其实也非常苦恼。 如果这件事情做不成,村里人少不了对自己的埋怨,甚至于自己辛辛苦苦改变的形象,也会彻底消失。 叶琛努力的回想着,他来回踱步,希望找到一丝办法。 这个时候,他脑海里忽然想起了今天发现的硝土。 叶琛的眸子猛然间亮起一道光,“村长,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众人的目光齐刷刷的看过来。 有质疑。 有嘲讽。 大家都非常疲惫,所有没有人直接开口。 村长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老蔫,你赶紧说。” “大家把刚才点火烧成的树枝形成的木炭全都找回来,二壮你带着大家去刚才那个山洞,挖硝土。”叶琛有条不紊的指挥着,“再派几个人挑些水来。” 男人们累的都已经摊在了地上,妇人们则主动配合起来。 二十几个妇人一起行动,半个时辰之后,就准备好了材料。 这个时候,叶琛肯定不会实打实的按照一硝二磺三木炭这样规则制造火药,他只是简单的提取了一下,蒙骗一下周围的乡亲,实际上他则趁着大家不注意,在大米商城里兑换了实打实的原材料。 在大家发懵的眼神之中,制作了四个炸药包。 众人都一脸疑惑地看着叶琛,不知道他在搞什么。 叶琛却知道,这种按照后世配方制作的黑火药,威力同样巨大,更不要说自己一口气准备了四个。 叶琛开口道:“大家赶紧后退,有多远退多远。” 村长示意大家退后,叶琛见众人已经退到了安全线以外,放置了两个炸药包,这才点燃了引线。 “嗤嗤嗤!” 引线开始发出一阵阵急促的燃烧声响。 叶琛也赶忙往后跑去。 只听轰然一声巨响,仿佛雷鸣一般。 巨石发出剧烈晃动,那本来不可撼动的巨石,竟然出现了一条条裂缝。 所有人都是一脸的震撼之色。 大家不知道为什么叶老蔫竟然可以掌控这种天威。 那些平日里跟叶老蔫作对的男人们,甚至有一种劫后余生的感觉。 叶琛看到有门,则赶忙拿出剩余的两个炸药包,重新走回去,检查了一番之后,再次埋在大石头底下,然后再度点燃了引线。 那块巨石本来就在火药的摧残下,有些摇摇欲坠了。 这一次,直接被炸得四分五裂,成为一块块成年人就能搬动的石头。 而这个时候,已经快要天亮了。 所有人都如同敬畏神明一样的看着叶琛。 “大家都回去休息吧。”村长的声音却显得很是亢奋,“明天午时过后,所有人再重新集合。” “村长。”叶琛想上去解释一下。 村长却拍了拍叶琛的肩膀,笑着说道:“这是书里的本事,老头子不会多问,也会让村民保密,毕竟这么强大的力量,不仅仅会给我们带来好处,还会给我们清河村带来灾难。” 叶江堂和叶江殿兄弟二人也拍着胸脯说道:“老蔫,你放心,谁要是敢嚼舌头,就浸猪笼。” 男人们被村长嘱咐了一番,各自领着妇人回家,带着一脸的震撼,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直到太阳高高升起,才慢吞吞起床。 疲惫,已经透进了骨子里。 叶琛正在跟赵菁菁收拾院子里的洞硝土,整个流程需要很多的水。大壮一大清早,就听叶琛的安排去挑水了。 赵菁菁很是好奇道:“爹,这东西就是制作天雷的材料吗?” 叶琛看了一眼一筐筐洞硝土,这些洞硝土大概可以出硝二十多斤。 他停下手里的动作,“那种东西不是那么容易做的,你按照我的方法,先过滤再熬制,尽量做得精细一些。” 赵菁菁点点头,赶忙去烧火。 叶琛也全程参与,这是第一次私下里治硝,跟昨天那种随便糊弄一下乡亲们不一样,是自己使用,自然要小心翼翼,不敢有丝毫的大意。 见时辰差不多了,放下手里的活,准备给孩子们做早饭。 一会儿还要去地里挖沟。 正忙活着,就听到不远处的叶小壮惊呼一声道:“臭大黑,你欺负二丫干啥!” 叶小壮旋风一样跑过去,将骑在二丫身上的大公鸡拎起来,急得大公鸡咯咯直叫,如果不是翅膀被剪掉了,此时它早就飞起来,让叶小壮尝尝它的厉害了。 叶琛,“……” 很好,你亲手毁掉了鸡蛋孵化小鸡的机会。 他放下手里的活,将大公鸡从小壮手里解救出来,然后语重心长地说道:“小壮,你不是想要孵化小鸡吗?” 小壮眨巴着眼睛点头道:“祖母说有公鸡就可以了,可是它总是欺负大丫和二丫,我看不惯,爹咱们把它宰了炖鸡吃吧。” 提起吃鸡,他的口水就不受控制地往外流。 叶琛一抬手,就让大公鸡飞走了。 叶琛很喜欢小壮的天真。 他笑着解释道:“大黑那不是欺负他们,是跟他们做好朋友呢。就比如说,你二哥经常欺负你三哥,你三哥不是也没被打死,反而关系还很好,是不是这个道理。” 叶小壮歪着小脑袋,妥协道:“爹,不是的,他们打我的时候,我也很不爽的。” 叶琛点头道:“那你就自己打回来,爹爹也没说你二哥、三哥揍你,就宰了你二哥吃肉吧。” 叶琛说着一抬头,就见院子门口站着几个脏兮兮的小孩儿,这几个孩子大概七八岁,有些不敢进来。 叶琛昨夜炸了巨石,如同将天雷引入人间。 村民虽然不敢对外声张,但是却嘱咐孩子们不许得罪叶老蔫,免得他一生气,把你们炸死。 孩子们自然吓得不行。 叶琛开口道:“小壮,你去拿几个鸡蛋,这是昨天不想要鱼的。” 这是叶小壮最喜欢的活,立刻跑去鸡窝里,摸了起来,随即兴奋道:“爹,又有四个双黄蛋呢!” 叶琛将鸡蛋拿给外面的泥娃娃,“你们拿好,回家交给父母,千万别摔碎了。” 几个孩子立刻开心地笑了起来,“谢谢老蔫叔!” 叶琛的心情也变得愉悦起来,孩子是这个世界上最为单纯的生物。 跟他们相处,没有任何压力。 赵菁菁正在揉面团,然后用刀裁成一条条线,准备做鸡蛋肉丝面。 叶琛则看着眼前正在熬制的硝土,心里赚钱的欲望越来越强烈了。 硝石制冰必须要快,这是能够将钱合法化的好东西。 有了来路正的钱,想买啥就买啥,谁都不能说什么。 午后,一大堆人呼啦啦出发。 除了劳动力,村里的妇人也主动帮忙,没有那么多工具,他们就主动勘察哪里有大石头,不过老天爷总算是开眼,没有那么过分的巨石,偶尔有几块大石头,只要众人齐心,也能给移走。 就连孩子们也热情高涨,捡柴的捡柴,挑水的挑水,送饭的送饭,干活的进度快了许多。 叶琛在一群孩子里,看到了忙碌的牛蛋。 这是那个跟小壮打了一架的孩子,他爹是村里不务正业的牛大海。 孙兰包被村长训斥过后,都老实来干活了,可牛大海依然没有来。 谁也没想到,他儿子竟然主动参与了进来。 第41章 开闸放水 紧锣密鼓的配合之下,一条将近两米宽的水渠从山脚下,绵延到了清河村的稻田。 村里专门在水闸附近修建了一座简易山神庙,感恩山神的庇佑。 至于龙王爷则光荣下岗了。 大周习惯性的不养闲神。 在通渠的这一天,孩子们砍来一些细竹,叶琛在里面放了些简陋的黑火药,这东西配置简单,也没啥威力,但是烧起来噼里啪啦作响,充满了喜气。 水闸是用巨石堆砌而成,动用了三十个汉字轮流敲打,是整条水渠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全村人拜过山神,供奉了香烛和贡果之后,在村长的带领下,进行开闸仪式。 村长举着一个栓了红绸的铜锣,猛然敲响。 村民们齐声呐喊,开闸喽。 便有十几个汉子转动绞盘,将水闸升起,滚滚的水流汹涌而下,沿着沟渠迅速向清河村流去。 这一刻,无数人的眼角涌出泪水。 孩子们没有那么多伤感,欢呼着跟着水流一直往农田的方向冲。 可是人哪里跑得过水,不一会儿功夫就被水流远远地落下。 无数的清河村村民翘首以盼。 那激流的泉水在阳光下发出粼粼的光芒。 犹如一条银色的蛟龙。 带着全村人的希望,滚滚而来。 明明只有一米多宽的水渠,在众人的眼里,被无限的放大,犹如东去大海的滚滚长江,浪潮汹涌。 看着水渠真的通了。 村里人的眼睛都红了,呜咽着哭出了声来。 “真的通渠了!” “我们清河村有救了!” “稻田有救了!” “我们不会饿死了。” 山泉流入沟渠边儿上的稻田里,那干裂的土地张开嘴,将所有的水溪水吞下,裂缝处咕嘟咕嘟地冒着泡,不一会儿就喝了个大饱,更多的水流向远方。 那干瘪的稻穗也感觉到了清水的滋润,在烈阳下,在夏风里,竟然舒展开来。 越来越多的乡亲们相拥而泣。 没有经历过绝望的人,是无法感受这种快乐的。 牛大海趁着大家不注意,悄无声息地在田垄上开了个细小的缺口,谁料水流很急,缺口瞬间被冲大,汹涌的泉水漫灌进了他家的稻田。 无数人看到了这一幕。 但是在这人心激荡的时候,谁也不愿意跟牛大海这个混账东西计较。 而且,他家牛蛋也主动出力干活了。 牛蛋虽然年纪小,但是却很壮实,并不比一般壮劳力差。 大家不愿意因为这点小事,闹得太难看。 就在所有人欢欣鼓舞的时候,一道不和谐的音符传了过来。 “靠!真的让他们办成了!” 村里人回过头来,就见几个孙家庄的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凑了过来,一个汉子还很不服气地用铁锹抛了一铲土扔进水渠里,似乎要宣泄心中的不满。 这一下,可真的惹恼了清河村的乡亲们。 刘老太太一把年纪了,前些日子家里遭贼,丢了半条命,这些日子孩子们的孝敬下总算是恢复了不少,见到孙家庄的人捣乱,立刻气冲冲地冲了过去,手中的土坷垃直接砸在了那个男人的脸上。 老太太颤巍巍地骂道:“你再掘一铲土试试。” 那个男人没想到清河村里的一个老太太竟然敢砸他。 立刻怒不可遏,挥舞着手中的铁铲就要动手,“你个老东西,竟然敢打我,看老子不弄死你!” 话音刚落下,就感觉肩膀一痛,不知道什么时候三壮已经冲了过去,手里的钢管直接砸了过去。 男人刚想还手,清河村的村民,手里拿着各种工具已经围了过来。 涌过来的都是清河村的青壮,常年在地里劳作,浑身上下都是硬实的肌肉,看起来如同一座座雄伟的大山。 一群少年涌在三壮身后,也别管平日里是不是一派的,都瞪大了眼睛,呲着牙。 三壮嚎道:“狗日的,欺负我们村的老人,要打械斗吗?” “干死他们!”一群小家伙,嚎起来,比大人都要凶狠。 那汉子将心里的火压下去,转头就跑,其他孙家庄的人也赶紧跟着跑路,不一会儿就消失不见了。 村长知道,这水渠是三壮建议下修成的,小家伙自然很在乎。 不过他也不得不佩服叶老蔫将孩子培养得好,做事情非常周到,而且关键时刻很勇敢。 村长拍了拍三壮的肩膀道:“孩子好样的!” 三壮立刻腼腆地笑了,“村长爷爷,我就是看不惯他们嚣张的样子。” 村长转身看向村里其他的乡亲,表情严肃,“必须要提防孙家庄的这帮畜生搞破坏!毁了我们的水渠的事情,他们肯定干得出来。” 叶琛也适时地说道:“村长叔,我觉得我们的团练不能停。保护沟渠,保护我们的庄家,保护家家户户的存粮。” 之前大家觉得团练是属于小题大做。 毕竟按照老辈传下来的方式训练,巡逻都会让成年男子快速饥饿,而且很耽误时间。 但是前有他们半夜来抢劫东西,后有他们公然想毁掉水渠,这两件事儿让大家既愤怒,又充满了危机感。 再次对于团练这件事情表示赞同。 这个时候全村人几乎都在,壮劳力也都在,没费多大功夫,便把团练的人选做了新一轮的选拔。 而农田的水也逐渐多了起来。 村长是极其忙碌的,因为他手里拿着一本册子,乃是叶琛经过核算后,交给他的。 不是所有人家都可以开口子放水的。 要按照册子里所画出来的农田梯队,一队队地浇灌,最大化的利用水渠的同时,也保障每家每户的庄稼都能最大化的喝到水。 村长在修成水渠之后,在村里的威望更高了。 在他的安排下,没有不服气的,虽然心里焦急,也只是踮着脚看邻居家的地喝了多少水,焦急地盼着赶紧轮到他。 不过焦急归焦急,大家真切地知道,庄稼有救了。 刘老太太颤巍巍地拉着叶琛的手说道:“老蔫,多亏了你,没有你,我这个糟老婆子是没脸活下去了。还有你家的壮壮们都是好孩子。以后咱们是一家人了,老婆子再也不跟你打架了。” 村长的老板也擦着眼泪说道:“老蔫,以前我们都误会你了,现在我们才知道,你是个好书生,虽然你读书,考不上科举,但是你能救大家的命!你能给大家带来希望,先前的鱼泉你们藏私,现如今发现了水,你带着大家修建水渠,你是个好孩子,也是个好书生,以后大家都要敬你。” 叶江殿在一旁说道:“娘,你说这些干啥,都是自家人,您要是真关心老蔫,就赶紧给老蔫说个媳妇。” 叶江堂也跟着在一旁起哄,“大娘、婶子们,谁家有小闺女赶紧给老蔫说说,那么好的男人,打着灯笼都找不到。” 不远处的孙家婶子开口道:“老蔫,我娘家有个叔,家里有个黄花大闺女,长得有点瘦,但是模样挺俊的,你要是有时间,我……” 站在人群之中的叶五四神情复杂。 说实话,他也很中意自己的儿媳妇,虽然老蔫不咋地,但是自己那儿媳真的不错。 知书达理,生财有道。 若是老蔫再娶,可就真的跟儿媳没关系了。 “你媳妇确实不错,但是他不是不在了吗?你家里的孩子,也需要个婆姨照顾不是。”有个热情的妇人拍着胸脯说道:“老蔫,没有你的鱼泉和沟渠,大家伙都得饿着肚子过日子,为了报恩,你嫂子也得给你找个媳妇。” 叶琛:“……” 感激他可以,但是拉皮条俺不稀罕好么。 叶琛脸上带着职业假笑,“我一个人习惯了,那个啥,咱们村里不是有水了吗,正好我家的菜园子青菜不够吃,你们家谁有种子,借我点。” 孙家婶子回道:“我家有些韭菜种子,老蔫的身子弱,得补补。” 村长老伴道:“我家有棵苏枸杞,你叔年纪大了,用不上了……” 成功歪楼,饶是叶琛一把年纪,也被老太太,大嫂子们说的面红耳赤。 不过收货确实不错,一群人给了叶琛送来了韭菜、荠菜、蕨菜、虎杖、苍耳、马齿笕等一大堆蔬菜。 因为今年干旱缺水,村里人种的蔬菜都不多。 叶琛这么一说,大家都准备回家赶紧种上。 尤其是莱菔,也就是萝卜,这东西又好吃,量又大,关键是还顺气。 大家吃的东西杂七杂八的,吃几口萝卜对身体嘎嘎好。 叶琛正思索着,一个妇人的身影忽然笼罩过来。 叶琛抬头一看,就见赵大雷媳妇不知道什么时候凑了过来,一脸笑眯眯的看着他,“老蔫,嫂子家里啥种子都有,你要不跟嫂子去家里看看。” 她一边儿说,一边儿往前凑合。 这会儿沟渠边儿上到处都是人,她凑过来,谁也没有注意。 叶琛嫌弃的往后退,却一脚踩在泥巴上,差点掉进水渠里。 赵大雷媳妇眼疾手快,赶忙过来拽叶琛。 第42章 村里说媒 “爹,小心!” 叶大壮的速度更快,一个箭步冲过来,踩在稻田的泥水里,直接将叶琛拽了回来。 正准备占叶琛便宜的赵大雷媳妇只抓了个空气。 大雷媳妇脸色有些阴郁,刚想说什么,却被一个强有力的大手给拽了过去。 赵大雷拽着自己女人的胳膊,五官都挤在了一起,怒喝道:“叶老蔫,你个老光棍!当着我的面,就敢勾引我婆姨!你当我是死的吗?” 叶琛在叶大壮的搀扶下,不慌不忙地站直了身体。 他冷笑一声,“大雷,你不是头一回找我麻烦了吧?你也不照照镜子,瞅瞅你那浑家的模样,有哪一点值得我勾引?是他自己凑过来的好不好,你是瞎子不成!” 一句话,说得赵大雷脸色铁青。 叶琛年轻的时候,那叫一个一表人才,不仅娶了隔壁村最漂亮的女娃子,连带村里的小媳妇、小闺女都爱多看他两眼。 村里的男人不知道有多嫉妒叶琛。 赵大雷就是其中的一员。 如今叶琛的媳妇没了,赵大雷心里不知道有多得意。 谁曾想,自己媳妇竟然耐不住寂寞,当众勾引叶老蔫。 这让他心里非常恼火! 村里人都知道啥情况,知道叶老蔫根本不会主动勾搭赵大雷媳妇。 而且大家都刚得了叶老蔫的好处,自然都帮助叶琛说话。 “是啊,人家老蔫当年娶的媳妇模样多俊俏,跟仙女似的,你再看看你家那婆姨,跟夜叉似的,人家吃惯肉的,能吃得下去屎么!” “云衡是个好姑娘,不仅模样俊俏,人也很踏实,当年在村里的时候,没少帮衬孤寡老幼,你再看看你家的那婆姨!好吃懒做!老蔫怎么会动心!” “这么好的闺女,怎么就忽然在人间蒸发了呢。” 叶琛抿了抿嘴唇。 在原身的记忆之中,有许多关于温云衡的画面。两个人说是夫妻,但是其实不如说是形同陌路。 因为温云衡一直给叶老蔫一种不真实的感觉,他侍奉自己侍奉得非常好,而且还总是能挣到钱,养家糊口,供自己读书。 但是就是给人一种不真实,随时可以离开的感觉。 然后就在某一天,仿佛是完成了老天爷的某个使命一般,温云衡神奇地消失了。 但说实话,作为一个妻子,温云衡真的非常称职。 叶琛觉得,叶老蔫的不真实,是因为他跟这个叫做温云衡的女子,没有任何共同语言。 叶琛目光清冷的看向围观的众人,一字一顿,掷地有声地说道:“云衡是我挚爱的妻子,虽然她出远门了,但是终究是回来的,或者说我叶琛走遍天涯海角也要将她找回来。所以我不会续弦,我今天把话放在这里,我叶琛对云衡的心永远不会变。” 上一世,他都三十多岁了,照样单身不想成家。 这一世,他都有结果了,四个大儿子在自己身边儿,他更有理由不继续娶妻了。 叶五四满脸的不可思议。 这年头条件好点的老鳏夫,谁不想再找个媳妇。 他虽然觉得,叶老蔫再娶个媳妇,自己那贤惠的儿媳可能就真的再也不会回来了。 但是他也心疼儿子,知道儿子年纪大了,身边儿需要一个知冷知热的人。 谁曾想,他儿子竟然公然宣称不会再续弦了。 老蔫这孩子,怎么还是一点都没变。 “老蔫,你别犯傻!那个男人不需要娘们暖被窝!” “等你手底下的孩子都长大了,你就是外人了。还是有个婆姨,知冷知热的舒服!” “不过话说回来,像是云衡那样的姑娘,估计打着灯笼也不会再找到了。老蔫有这个想法,也正常。” “咱们老蔫那么有出息,村里找不到,就去镇上找,镇上没有,就去县里,县里不行,还有府,天下那么大,总归有合适老蔫的女人!” 叶琛的嘴角扯了扯。 乡亲们实在是太热情了。 他面色坚定的说道:“大家的心意我叶老蔫心领了,但是云衡带给我四个孩子,我有义务陪他们长大,我也不会再娶妻了。” 这年头后妈对待孩子可是真的不咋的。 叶大壮不悦道:“谁再敢给我爹说媒,可别怪我领着弟弟们打过去!” 叶老二一巴掌扇了过去,“混账小子,你有婆姨,怎么还挡着你爹。” 叶二壮见大哥被二伯揍了,一点也不畏惧,跟着说道:“我爹是娘亲的,谁都夺不走,你们休想给我爹说媒。” “说得比唱得好听!”赵大雷满脸不屑道:“你要是真的那么喜欢云衡那姑娘,人家怎么会不声不响地抛弃你!还不是你叶老蔫废物,守不住那么好的女子!你续不续弦我管不着,但是你再敢勾搭我女人,我就弄死你!” 叶家老太太从人群之中走出来,“赵大雷,你这个后生咋那么不懂事,大家给你留脸,你自己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吗?你自己不中用,管不住媳妇,还赖别人。你要是真的有本事,让你婆姨高看你一眼,让村里人高看你一眼,比在这里瞎闹腾强百倍。” 众人哈哈大笑,都觉得老太太说得在理。 赵大雷要是真的中用,他媳妇如何会去勾搭叶老蔫! 赵大雷媳妇一脸铁青地挤出人群。 赵大雷也赶紧跟了过去,指着媳妇的后背破口大骂,“你个贱货!村里那么多人看着,你就去找那个光棍勾搭,你这是不要我活!今天你也别活!回家我就打死你!” “闭嘴!”赵大雷媳妇脸色吓人,“你要是真的中用,我至于去勾搭别人吗?你个废物!” 她瞪了赵大雷一眼,转身回家。 赵大雷对着树猛踹了好几脚,又指着叶琛暗暗骂了一阵,心里舒服了一些,这才回去。 不过赵大雷却并没有回家,而是直接进了一家茅草屋,一条光滑的手臂将他拽了进去。 当然,这种事情,肯定是不为外人道的。 沟渠边儿的人群逐渐散去。 劳作了好几天的男人们回家休息,女人们则挑水灌溉家里的菜园子,洗衣服啥的。 叶琛走向叶老太太,笑着说道:“娘,我有点事想请您帮忙。” 老太太立刻警惕心打起,心道:“老蔫啊,村长媳妇说你读书是个好书生,那只是说说,咱家可养不起你读书啊!” 叶琛哪里知道,老太太心里的内心戏这么丰富,“娘,那个洞硝土您知道吧,就是前几天制造天雷的那种东西,我想用它做生意。” 老太太的眼睛瞪得跟铜铃一样。 “儿子啊,你的野心那么大!你一个三脚踹不出屁的穷书生,竟然也想做生意!” “那东西需要本钱啊!” 这几年闹灾,不是蝗虫,就是干旱,家里把能卖的东西都卖了,全都换了粮食。 至于铜钱,根本就没剩下多少。 不过一看见站在自己眼前的叶老蔫,想到是自己的心头肉,老太太就心疼得厉害,算了,人家说慈母多败儿,可谁让他是自己的心头肉呢。 给他! 给他五十文! 不,五十文哪里够!给他一百文! 老头子要是不同意,晚上就踹他,不让他上床! “娘,我这个生意跟吃食有关,刚开始做,也不知道好不好吃,想请娘您试试口味,看看大家会不会买。” 老太太一脸的难以置信,“你说的不忙,只是试吃一下,不是要钱!” “肯定不是您一个人尝尝味道,是让家里人都尝尝,有啥意见,提前跟我说,我好改进。”叶琛笑道。 “哪行!”老太太长出了一口气,但是还是劝道:“老蔫啊,咱都是穷苦人,没有那个富贵命!做买卖搞不好是要家破人亡的,你可别冲动!” 老太太这边儿劝着呢,叶琛却已经转身回家,做准备去了。 第43章 制冰可不易 太阳西斜。 叶琛家没有什么特别的,跟着其他人一样忙碌。 小壮的活很简单,去地里收割田紫草、灰灰菜回来切碎,叶琛再拿一些兑换而来的饲料,趁着大家不注意掺进去,保准将自己家的鸡养得壮壮的。 老二和老三也有事情干,将家里院子周围多余的土地,全都用锄头松一个遍,再将土坷垃全都砸碎,再一勺勺往地里面浇水。 如今清河村有水了,但是也不敢随意浪费。 经历了开渠事件,大家伙更加知道,这水来之不易。 将菜园子收拾一遍之后,就可以正儿八经地种菜了。 叶大壮和赵菁菁则在叶琛的指挥下,制作一种叫做“冰雪冷元子”的美食。 这是当年叶琛去大宋不夜城旅游时无意间吃到的。 它是用黄豆和砂糖制成的,主要做法就是先把黄豆炒熟,然后去壳。 再用砂糖或蜂蜜拌匀,加水揉成小团子,最后浸到冰水里,就成了人们口中香甜可口的“冰雪冷元子”。 当然,上诉步骤并不困难,无非就是将黄豆去壳,复杂一些,需要消耗些手工。 但是在农村,大家最不缺的就是时间。 反而制冰比较复杂。 叶琛信心满满的亲自给叶大壮和赵菁菁示范。 先将水放进一个小号陶瓦罐内,然后再取出个大水盆,在里面放进去水,然后就是往里面倒进去硝石。 再等待的过程中,叶琛让几个儿子上山,找一些山楂,将山楂榨橙汁,挤进去,酸酸甜甜的味道,绝对让人赞不绝口。 当然,这只是低配版,叶琛肯定会在高配版中,加入一些柠檬,再加入一些牛乳,这将成为自己的独家产品,保证谁都学不去。 秘方这种东西,谁家都有,也不会有人在意。 当然,不论是低配,还是高配,都有两种做法,分别是加入蜂蜜的和加入白糖的。 叶琛也不知道哪个会更受欢迎一些。 赵菁菁看着公公将家里珍藏的糖,不要钱似的用,心疼得无以复加。 这年头,肉贵,糖更贵,而白糖绝对是贵上加贵。 在赵菁菁的视线里,公公一会儿的功夫就祸害了将近一百文钱的白糖。 她真的十分怀疑,吃了会放很多屁的炒黄豆,真的会有人买吗? 当然,她更不相信那种土里面熬制出来的粉末,可以做成冰。 不过他有一个优点,那就是从不胡乱质疑公公。 公公是一家之主,公公说是啥就是傻。 在叶琛准备得差不多时,小壮抱着一大包山楂冲了进来。 “小壮真厉害!”叶琛毫不吝啬对小儿子的赞美,“等到老爹的冰雪冷元子做出来,第一晚就奖励我们家小壮。” 叶小壮舔着嘴唇,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水盆。 叶琛擦了擦手,拿着一根棍子走到了水盆边儿上,用筷子戳了一下水盆里的小瓦罐,发现小瓦罐里的水并不是结冰的状态。 叶琛一下子就懵了,按理说硝石遇水不应该直接结冰吗? 难道我学的知识是假的? 叶琛这个时候,无比悔恨,他的化学老师,只知道照本宣科,根本不知道带着他们做实验。 叶琛坐在水盆边儿,一通冥思苦想,一点点思考,自己到底是哪一个步骤出现了问题。 叶小壮蹲在水盆旁边儿,用手摸了摸水盆里冰冰凉凉的水,“爹,这水能喝吗?” 叶二壮抱着实验精神,趁着叶琛不注意,伸出手指,沾了沾,放在嘴里舔了舔,“冰冰凉凉的,我感觉我的脑袋都开始打摆子了。” “真的吗?”叶小壮忍不住了,伸手去捧盆里的水,顿时感觉一股凉意袭来,激动得两眼放光,“爹,真的好凉啊,我要喝,我要喝!” 说着就要将叶琛溶解了硝石的水喝进去! 吓得叶琛一巴掌拍了过去,喝道:“不要命了,也不管有没有毒,就直接喝!你这一大捧水喝进去,命就没了。” “啊!我不要死!”小壮吓得屁墩儿坐在地上,眼泪都要流出来,“爹,你怎么制毒害我们!” 赵菁菁也吓得脸色发白,“爹,我没有,我没有下毒!” 她 确信,从始至终每一个步骤,他都是按照公公的要求做的,而且绝对没有脱离公公的视线。 结果公公,竟然说水里有毒。 完蛋了,公公会不会让大壮打死自己! 看着赵菁菁吓得身体发抖,小壮也是小脸发白,叶琛摇摇头,安抚众人道:“跟你没有关系,是我的做法有问题,你们先洗手,然后准备晚餐,我一个人想一想。” 他走到房后,嘴里叼着根青草,就当吸烟了。 吹着晚风,再一次凝神去回忆。 狗日的文科生,连制冰都不会。 他当初去不夜城,只是走马观花的看着人家制作,但是具体细节根本没有注意。 叶琛正在沮丧之计,忽然一巴掌拍在自己的脑袋上,“我莫不是一个傻子。” 他有资源回收中心,里面什么物资没有,他记得当初一个中学的后勤主任,就曾经将他们学校学生毕业扔掉的书一股脑的买给自己。 整整四五卡车的废书。 当年自己读书的时候,没有详细的步骤,不代表人家00后的课本里没有啊。 自己兑换一套中学生化学实验书不就可以吗? 他打开脑海之中的电脑,果然在垃圾堆里,用五十文的价格,买到了一摞书籍。 他照着目录翻了起来,还真的找到了制冰实验,这一看瞬间发现了问题,原来加硝石不是自己那样一股脑的往里面倒,而是要逐步加进去,而且这个过程中还要搅拌,使硝石充分溶解。 此外,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那就是水盆里的水不够多,且是敞口的,跟外界接触的面太大了,他吸热的速度,还没有外界加入热量的速度快。 还有就是室内的温度太高了,最好有个地窖。 此外,还有一些注意事项,让叶琛直皱眉,因为他想到了安全性。 到时候制冰肯定是要交给赵菁菁的,可是这个逐步加入硝石,有一个巨大的问题,那就是硝石是有毒的,过度吸入对身体有害。 他继续阅读着实验手册,这学生们的书虽然不贵,但是内容很详细。 叶琛对照着书本,忽然意识到,可以戴橡胶手套和防尘面具,然后再来一身聚乙烯防护服。 说做就做! 叶琛大手一挥,在商城里将橡胶手套、防尘面具、聚乙烯防护服兑换出来,然后走到前院。 “我就知道硝石制冰的法子肯定是娘亲传授给爹爹的,你看爹又找到新宝贝出来啦。”三壮兴奋道。 “刚才是爹爹疏忽了,这一次肯定能成功。”叶琛并没有反驳三壮,而是笑着说道:“趁着天色还早,大家一起来干活!” 他招呼大家将东西搬到了后院里藏蔬菜的地窖里。 果然刚一进入地窖,就感受到了丝丝凉意。 叶琛又让大壮将用来腌咸菜的大瓦罐拿了出来,刷洗干净,放进去水,然后再逐步放入硝石,封上口开始搅拌。 林林总总折腾了半个小时,总算是结冰了。 看到凉意十足的冰块,众人忍不住欢呼起来。 叶琛的脸上也有了笑意。 草草的吃了一顿晚饭。 叶琛检查瓦罐里的冰块,冻得很好。 他嘱咐大壮将冰块用擀面杖敲打成碎冰,放入已经倒入了冰雪冷元子的桶中堆成小山,又淋了些牛奶。然后上面盖上了盖用来密封,防止天气炎热,快速融化。 然后他就提着木桶出门。 门口不远处的农田里还有人。 干旱了那么久,终于有水了,一些庄稼老把式舍不得离开农田,一遍又一遍的在自己家稻田里走来走去,生怕这只是一个梦。 叶琛走过去的时候,不少人主动跟他打招呼,这是以前根本就不会发生的事。 他拎着篮子回了老宅,一大家子人坐在院子里纳凉。 “老蔫,你真的做了吃食?”叶老太太一脸不可思议道。 叶琛点头道:“这不,前几日让村里的孩子们帮着挖了些土吗?这就是用那些土做成的,第一次做,也不知道味道怎么样,你们要是觉得不错,明儿我就拿到镇上去,看看有没有人买。” 他吩咐叶满屯去拿几个碗,满屯跑到太快,结果跌倒摔碎了几个。 老太太大怒,伸手就要揍他。 叶琛笑着拿着碗说道:“碎碎平安,娘,赶紧尝尝吃食。” 叶琛这边儿盛着冰雪冷元子,一边儿数着人头,其实桶里的还有很多,人人有份。 结果孙氏就赶忙说道:“你们两个丫头,还不赶紧过去,晚了就不赶趟了。” 说着还不满的瞪了满屯一眼,这臭小子太不懂事了,一口气摔碎了好几个碗,自己家的闺女再不积极点,不就吃不到了。 第44章 不是所有村都叫清河村 叶琛将三房孙氏的反应看在眼里。 他没说什么,任由三房的两个闺女端走两个碗。 他端着两个碗,递给了跟好奇宝宝似的爹娘。 最后还剩下两碗,别看当初孙氏的两个闺女抢得欢,抢回去还不是让孙氏先吃,两个孩子干巴巴地看着。 这时候,二嫂开口道:“满屯、满仓你哥俩一碗,春月你姐俩吃一碗。” 叶琛笑了笑,将两个碗递了过去,只是短短的功夫,他就想起了不少旧事。 二哥的命不错,娶了个好媳妇。 见满仓和满屯哥俩跟看宝贝一样舍不得吃,叶琛开口道:“满仓,你小子跑得快,去四叔家里拿几个碗过来,四叔家的碗还是管够的。” 满屯也兴奋地说道:“四叔,我也去。” 两个小子飞快地蹿了,连大黄狗也跟着呼呼跑。 叶五四看着拌了冰碎的黄豆,有些迟疑道:“老蔫,你这土真的能做成冰?” 老太太心里是有些恐惧的,“老蔫,你听我说,万变不离其宗,如果真的是土做成的冰可不能吃,吃了土会大肚子,可难受了。” 叶老二大大咧咧道:“娘,说啥呢,老四能害咱们不成。” 说着端起碗来,拿着勺子就开始咬着吃。 只是吃了一口,顿时目瞪口呆道:“我的老天爷!这东西怎么那么好吃,酸酸甜甜,冰冰凉凉,吃一口那凉意顺着嘴巴,直冲脑门,然后四肢百骸都爽透了,最关键的是,吃完之后,嗓子里还留着酸甜感。” “老蔫,这东西绝了!” “你是怎么想到的?” 叶老三也赶紧吃了一口,也是美的浑身战栗,“还有一种类似于山楂的酸味,但应该不是山楂,这是有的啥,吃到嘴里,真的好爽!像是……” 话到嘴边儿,见周围都是孩子,老三果断地闭嘴了。 最后春月一口气吃完,用舌头舔了舔嘴唇,“四叔,真的好吃,我能再来点吗?” 老太太立刻瞪了眼过去,“混账!你一个丫头,怎么能那么贪吃,将来嫁到婆家,岂不是让人家小瞧了咱们叶家!” 叶琛拍了拍老太太的肩膀,笑道:“娘,您跟一个丫头计较什么。” 说着又给小丫头倒了一碗,老太太在一旁皱着眉道:“老蔫,你这性子得改改,你这是要做生意的,那么好说话可不行。” 叶琛笑道:“都是一家人,又是试吃,就别讲究那么多了。” 说着又看向叶五四,问道:“爹,这冰雪冷元子,我准备有两个版本,普通版的卖三文钱,用了秘方的要五分钱,你觉得可行吗?” 一旁的众人纷纷倒吸了一口凉气。 尤其是孙氏,跟看傻子一样看着叶琛。 这是疯了吧。 有这些钱,买些肉回家炖肉吃不香吗?现在大家都吃不上饭,谁会花钱买他这玩意。 不过她是不会提醒老蔫的。 最近老蔫大出风头,老太太越来越偏心了。 得让老蔫吃个大亏,这样三房才不至于抬不起头来。 叶五四却不吃贪吃的,吃了两口就停下了,抽着旱烟琢磨着,“就凭你这用土制冰的手艺就不可能低于这个价,而且这东西还这么好吃,我觉得卖十文都不贵。” 叶琛本来也想卖十文钱的,因为他觉得这用硝制冰真的是蝎子粑粑独一份。 不过现在是天灾连连,家家户户都没啥余钱,他担心这个定价有些贵,到时候无人问津,就白折腾了。 所以他定价为三文和五文。 这个价格不算贵,但也不算太便宜。 但是足够让大家伙接受了,他也可以大赚一笔。 他观察了一下,加了白砂糖的,似乎更加受欢迎。 但是女性,明显是喜欢蜂蜜的淳厚。 可见这两种口味,都有销路。 满仓和满屯抱着两个大碗回来,美美地吃了个最后一茬。 叶琛又看了看两个臭小子的反应,他才继续开口说道:“既然大家都爱吃,我就先按这个价格,卖着试试。明早我就去镇上,爹,娘,我先回去准备了。” 他拎着桶回去的时候,一群孩子已经将桶里的冰雪冷元子吃了个一干二净,尤其是满屯和满仓,两个人摸着肚皮,一脸的享受。 估计明天出去玩耍,跟小伙伴又有了吹嘘的话题了。 炎炎夏日,即便是有风扇都不能驱逐燥热。 但是吃了冰可就不一样啊,那是从天灵盖到脚底板的舒爽。 叶琛叫着满仓和满屯,“你们哥俩再辛苦一下,跟我走一趟,去运些冰块回来,到时候碾碎了稍微一搅拌就能吃。” 反正明天要做新的,冰块隔了夜也会融化,不如直接给家里人享受。 但是叶琛又嘱咐了父母两嘴,年纪大了,肠胃一般不好,不要吃太多。 满屯和满仓一个鲤鱼打挺,跟着冲了出去。 待两个人归来的时候,看着两个小子累得满头大汗,抬着一大桶回来,老太太提起棍子就打:“你们两个混账玩意,那是你四叔挣钱的宝贝,跟你们客气客气罢了,你们怎么给抬回来了,赶紧给我还回去。” 叶满屯赶忙解释道:“奶,别打,四叔说了,这冰块过了夜容易化,让我都带过来,让大家吃个够。” 老太太还没说啥,三房的丫头就扑了过来,口水差点流进桶里。 “行了,行了,一人一碗。”老太太无奈地说道:“剩下的冰块和元子,都放进地窖,人家大富人家都是用地窖藏冰的,老蔫不会不知道吧。” 满屯赶忙说道:“奶,四叔就是从地窖拿出来的冰。” “知道了。”老太太转身进了屋,对着叶五四说道:“老头子,我怎么觉得老蔫最近变化很大,好像一夜之间就对家里变得大方了。” 叶五四抽着旱烟,得意道:“你也不看看谁的种,都三十多了,能不懂事么?不过你也别夸他,这孩子心里傲,你越夸他,他越上天!我现在就是担心,这门营生看着不错,结果到底能不能挣钱?” 叶老太太摇头道:“确实不错,我吃着浑身舒服,但是做买卖不是容易事儿,咱们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没啥见识,只能靠他自己摸索。” 回到家后的叶琛一直在核算成本。 这硝石是可以重复利用的,虽然有损耗,但是洞硝土就在大山里,随时可以去挖,这个成本算是低的。 真正的成本是白糖、黄豆、山楂、柠檬。 不过自己既然卖三文钱一碗,本身价格就不算太便宜。 再适当的多放点冰,这样成本就降下来了,利润也就更高了。 而且炎炎夏日,大家吃的就是一个凉爽,豆子的多少其实没人在意。 最后将豆子、白砂糖、牛奶、柠檬的成本简单一核算,自己手里存储的黄豆够他赚取二两到三两银子之间,因为这货物的价格也是浮动的,不可能一直卖这些钱。 刚开张的时候会卖的便宜一些,最后剩下不多的时候,也要适当的降价。 但这足够叶琛震惊的了。 要知道,在农村,一般家庭,一年下来也未必能挣五两银子。 而他这轻轻松松,就能赚取别人半年的收入。 这绝对是一笔巨款。 但前提是,他真的能够将这些货物卖出去。 叶琛让大壮和赵菁菁继续炒黄豆,再加上刚才剩下的试吃品,一共能卖出去一百五十碗左右。 他准备先带这些去镇上试试市场的反应。 这一夜,叶琛带着孩子们忙碌到了半夜。 而隔壁的孙家庄,却也是一夜未眠。 今天不少人,偷偷摸摸去了清河村,看着人家清河村开了一条水渠,将山泉引入了稻田,整个村子都开始了兔子模式。 经过村长深思熟虑,决定效仿清河村,全村人挖渠。 有现成的成功案例,自然全村人都同意。 然而,在具体实施开始前,就出现了争执。 “村长,我家距离山最近,是不是可以少出一个劳动力。” “村长,我家男人是猎户,力气大,他就能代表我们家了。” “都闭嘴!”村长气的吹胡子瞪眼,“我们村距离大山比起清河村远多了,他们都一口气动用四五百劳动力,全村的妇孺也都帮忙才挖通了,咱们村至少得出七八百人,你们一个个不想出力,难道就不想家里的稻子喝水吗?” “可我们家确实离得近,凭什么要多出劳动力。” “都是一个村的,不该这么计较吧。”离得远的一脸不满的说道。 “你他娘的屁话怎么那么多!” “你骂谁呢!” 孙家庄这边儿还没开始挖,就已经打了起来。 第45章 父子上阵 雄鸡报晓,清河村崭新的一天即将开始。 叶琛在睡梦中苏醒,看了眼抱着自己大腿的小壮。 他刚一翻身,几个小子就一起醒了。 小壮扑棱一声,就站了起来,光溜溜地抱着叶琛的胳膊,“爹,我也要去镇上。” 三壮也开口道:“爹,我力气大得很嘞,让我跟着一起去吧。” 家里的这几个崽子,除了大壮跟着自己去过几趟镇上,其他人一直窝在村里,对于镇上的市集充满了好奇感。 不过叶琛是去做生意的,又不是带着儿子去玩儿的。 便摇头道:“今天只准备了一百多碗货,用不了那么多人,这样,小公鸡点到谁,就选谁!” 叶琛随手指了指,最后选定了叶三壮。 小壮垂头丧气,但是叶琛的套路却骗不了二壮。 小家伙立刻瞪着眼睛,一脸不满道:“爹,论头脑肯定还得是我啊!而且我是二哥,家里干活的事情,怎么能让弟弟先上。” 说着他还气呼呼地瞪了一眼傻笑的三壮。 三壮抱着他胳膊,笑嘻嘻道:“二哥,你别看我脑子不如你,但是我力气大啊!咱家第一次做生意,保不齐有来搞破坏的,你这身子板不抗揍啊!” 叶琛也笑着点头道:“对啊,路上不太平,万一遇到劫匪,你三弟还能动手呢。” 实际上,自从府兵驻扎在此地之后,当地太平了许多。 叶琛之所以选老三,是因为老三憨厚,没有老二那么多鬼心眼,老大又是一个听话的,自己也方便浑水摸鱼利用可见。 叶三壮根本没想那么多,将钢管用布袋包裹好,像是大侠一样背在后背上。 小壮撅着嘴,跟着二哥上山去打野菜,家里的鸡总是要喂地。 叶丰顺牛车早早停在村口,车上空荡荡的。 想想也是,现在地里有了水,大家都忙碌得很,谁有空去城里。而且最近山上的山货,都被大家给扫荡空了,也没有啥值得去卖的。 唯独叶琛自己,是属于有生意要做,没办法。 父子一行人上了车,装了满满四个大桶,一个桶里装了冰块,这个桶被叶琛改造了,专门放了隔热层,可以保障冰块不会快速融化。 一个是做好的冷元子,也就是炒黄豆,另外两桶则是水,用来清晰餐具。 家里的碗质量太糙了,有的让小壮都摔破口了。 最主要的是,农村人用的碗,什么样式都有,不整齐,美感缺失,肯定就会影响口感。 所以叶琛想好了,到了镇上第一件事情,就是先买点新的勺子和碗。 叶丰顺一边儿赶着牛车,一边儿哼着沂蒙小调,随口问道:“老蔫,你这是进城干啥去?” 叶琛开口道:“做了点冻品,拿到城里看看能不能卖个好价钱。” 叶琛要光明正大地搞钱,改变家庭情况。 他要盖大房子,要买村里的地,做个舒舒服服的地主阶层。 一切钱都要来得正,所以他没有隐瞒村里任何人的意思。 当然,至于能够赚多少钱,那就是他的秘密了。 他肯定不会傻呵呵的说出去的。 叶丰顺也没有多问。 村里人经常坐他的车,去镇上卖。 东西也是五花八门,从自己家种的蔬菜,到山上采的果子,有些贤惠的婆姨,还会做点馅饼啥的,拿到镇上去卖。 总之,村里人,为了活命,总是能想到一些奇奇怪怪的招数。 叶丰顺心里门清,但是嘴上却没有多嘴。 这镇上的人口袋里的钱可不好挣。 毕竟叶琛也算是自己的客户了。 说跑了,自己去哪里挣钱去。 牛车安安稳稳地驶向朐临镇。 走了没有多远,不知道什么东西忽然飞了过来,叶琛顺手一薅,竟然是一只幼年期的蝗虫。 上回坐车,就遇到了丰顺大叔吃蝗虫。 三壮从叶琛手里拿过蝗虫,极其残忍地先撕掉人家的翅膀,然后又用手,一根根扒掉人家的四肢,最后给人家来了个尸首分离。 绿油油的血液和肠道,拉出来老长。 极尽残忍之事,连叶琛都不忍多看。 然后小家伙憨憨地笑了笑,跟没事儿人一样,在牛车上擦了擦。 、叶琛瞬间感觉无比头大。 他们是做餐饮啊,做餐饮怎么能不注意卫生呢? 要是被客户看到,一碗冰雪冷元子都休想卖出去。 叶琛赶紧解下腰间的水葫芦,对着老三招手道:“过来,净手。” 三壮的手黑黢黢的,都是泥,明明吃饭的时候洗过了。 见老父亲一脸严肃,小家伙立刻告饶道:“爹,我以后注意点就是了,还是别洗了,一会儿又脏了。” 一只蝗虫飞到了老大身上,这小家伙的神又被分走了,然后猛地一抓,两只手当着叶琛的面,给来了个分尸。 这一次更惨烈,绿汁都溅到了他脸上。 叶琛一双眼睛瞪得溜圆。 叶三壮赶忙求饶,“爹,我错了,没忍住。” 他连忙在水葫芦里接着水,开始洗脸洗手。 生怕大哥得了老爹号令,一脚将自己踹下牛车。 叶琛看着周围,不时有蝗虫在地上乱窜,不算多,也不算少。 叶丰顺大叔皱着眉头道:“今年这蝗虫有点多啊,莫非是要闹灾!今年干旱的厉害,要是真的蝗虫过境,别说咱们清河村,怕是整个朐临镇,整个乐昌县都保不住了。” “丰顺叔,怎么可能!”叶大壮猛烈地摇头,“去年闹过蝗虫了,他们都飞走了,怎么可能再回来。” 赵丰顺沉默了,孩子小,经历得少。 叶琛没有说话,而是数了数地上时而飞起,时而跳跃的蝗虫。 数了数,怕是得有个几十只。 若是真的来了蝗虫大军,这好不容易浇了水的稻子,怕是要遭罪。 他隐约记得,上一世看新闻时,巴巴羊遭了蝗灾,兔子国一口气捐献了数万只鸭子的新闻。 在他的记忆里,鸡和鸭都是可以吃蝗虫的。 家里只有三只鸡,这完全不够,就算是立刻孵化小鸡,时间也来不及,如果能直接兑换,或者在镇上买些小鸡,小鸭就好了。 到时候自己就可以看见,门前大桥下,游过一群鸭,大家快来数一数,二四六七八了。 叶琛发散着思维,想着怎么拯救自己家的庄稼。 牛车很快抵达镇上。 这会儿,日头已经升起来一些了,街道上人来人往,打把式的,卖艺的,插着草标卖儿卖女的,撂场子比武招亲的,摆摊卖草鞋的,干啥的都有。 “卖煎饼咧,新出锅的煎饼,卷了大葱咧。” “卖泥人喽,好看好玩儿的泥人!” “高昌国的切糕,高昌国的切糕嘞。” 大家扯着嗓子吆喝,街边儿的空地已经被占满了。 清河村离着镇上有些远了,起那么早,连个摊位都没占上。 叶琛在街尾,寻了个宽敞地界,这里离着市集已经比较远了,人也少一些。 叶琛对老三开口道:“三壮,你守着咱们家的吃饭的家伙,钢管擦亮点,谁敢来闹事,揍完就跑,东西扔了就扔了。” 三壮摆摆手道:“爹,您放心吧。” “大壮,”说着,叶琛从口袋里拿出一把铜钱,“你去租两张桌子,再借几张胡床,价格你自己谈,我去买点碗和勺子。” “哎。”大壮点了点头。 父子三人分头行动。 叶琛进了杂货铺,铺子里的东西倒是挺齐全的,有些碗,看起来古香古色,跟古董似的。 当然,这古董也是上周的。 叶琛喜欢得紧,便问道:“掌柜的,这碗怎么卖的?” 掌柜的一看叶琛身上的穿着,面色冷淡道:“二十五文。” 叶琛:“……” 这也太残暴了,自己来自己口袋里抢钱多好啊。 这买上十几个碗,半两银子就得进去。 这不行,成本太高了。 于是他指了指,摆放在地上,用草绳拴着的碗,不仅卖相难看,而且有的还残缺不整。 “掌柜的,这个怎么卖?” 掌柜的见多了叶琛这种问东问西的人,连忙挥挥手道:“五文钱一个,不买别碰!” 叶琛低头看了两眼,真的是欺负我们村里人。 这么简单的工艺品,竟然卖这么贵! 懒得搭理这个狗眼看人低的掌柜的,叶琛扭头就走。 掌柜的见叶琛脚下生风,也是直接翻了个白眼。 这年头,穷鬼怎么越来越多。 五文钱的碗都嫌贵,那别用碗啊! 叶琛敢不买碗,肯定是有他的底气的。 他绕到小巷里,直接点开大米商城,布雷斯的精致小商品那叫一个齐全,而且都很好看。 他选了一套白瓷碗,碗面上还印着喜洋洋,这就有点过分了。 但是架不住便宜,一个碗五文钱,而且还送一大堆勺子。 叶琛甚至怀疑,这厮是不是在下一套大旗,那就是上挑小苹果,下踹拼夕夕。 叶琛抱着碗回到摊位上,就见大壮和三壮合力将桌子抬了过来。 大壮笑呵呵的将钱递给了叶琛,“爹,我进门就给人家擦桌子,掌柜的见我实在,没要钱。” 叶琛有些诧异,果然这个世界是有好人的,连大壮都能不花钱租到装备。 这明显是个好兆头啊。 第46章 卖的飞起 太阳升高。 每个人都像是头顶着大火炉一样。 脑门上的汗呲呲的往外流。 叶琛的小摊也终于准备好了。 叶琛给两个儿子一人倒了一碗冰雪冷元子,结果两个崽子很懂事的摇摇头。 “爹,咱们是来挣钱的,我们不吃,家里有。” 叶琛点点头,没多说什么,而是又细致地擦了两遍桌子。 甚至他还偷偷的用了些洗洁精,让桌子有一种发光的感觉。 毕竟这饭馆里的桌子,多少都有些油腥。 叶琛嘱咐两个娃子,先将豆子和白砂糖以及蜂蜜搅拌好,而自己则站起身来,开始秀操作。 吆喝这个事儿,对他来说,纯粹是小case。 当初在大学里创业的时候,他就骑着宿管大爷的小三轮车,挨着宿舍吆喝收废书,一口气赚了八万块的第一桶金。 到现在他都念念不忘。 叶琛收拾了收拾自己的衣衫,脸上挂着洋溢的笑容。 “京城里的大人们都爱吃的冰雪冷元子出锅啦。” “免费品尝!冰冰凉凉!数量有限!先到先尝!” 两个儿子也有样学样,一边儿干活,一边儿赶着吆喝。 父子三人大老爷们,嗓门大,这一喊,立刻引起了周围的注意。 一个妇人走过来,盯着碗里拌着白砂糖的黄豆,有些心疼道:“你这不是糟蹋东西吗?这黄豆又不是什么好东西,你把糖撒进去,就好吃了?” 叶琛保持着商业微笑,“这位贵客,这叫冰雪冷元子,您不要以为他是黄豆,里面撒了秘汁,一会儿还要加上冰碎,吃到肚子里去,那叫一个凉爽。” 妇人一脸质疑道:“这大夏天的,你能变出冰块来?” 叶琛笑眯眯的开口道:“那是自然,没有三分本事,也不敢上瓦岗寨不是。” 山东人都敬重秦琼,秦琼和瓦岗寨的故事,在民间可谓是津津乐道。 叶琛这么一说,那妇人更来了兴趣了。 “就冲你这句话,我也得尝尝!” 大壮别看人老实,但是很勤快,赶忙拿着个小碗,装了些冰雪冷元子,递了过来,还贴心的将勺子在水里涮了涮。 卡通喜洋洋的小碗里,是淡黄色的冷血冷元子,上面撒了白砂糖和冰碎。 这东西吃进肚子里,肯定不吃亏。 妇人将勺子放进嘴里,几乎一大口冰豆子刚进入喉咙,他就感觉到凉意。 然后细细的品味起来,真的是爽的不行。 这豆子已经凉透了,吃进肚子里,伴着冰碎,直接凉遍全身。 这赶集的时候,人挤人,出了一身汗,浑身难受得厉害。 但是这冰雪冷元子一入喉,这种难受的感觉瞬间消失了。 她舔了舔嘴上的冰碎,问道:“果然是京城来的好东西,这东西叫什么来着?” “贵人们都叫他冰雪冷元子!三文一碗实惠版,五文一碗畅享版,随意挑选。” 叶琛顺势擦了擦桌子,又用袖子掸了掸胡床,“您要是吃的话,我给您两文一碗,算是我开门红,讨个彩头。” 妇人本来还有些犹豫,两文钱都能买两个炊饼了,这两个炊饼进肚,再喝点凉水,一会儿就不饿了。 买这东西着实划不来。 但是叶琛的服务太周到了,而且人也长得俊俏。 妇人不得不承认,就叶琛这小嘴,叶琛小麻利的小手,让他挪不动脚。 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就坐了下来。 妇人忍不住开口道:“我能带着碗走吗?我可以交押金的,这东西吃着不错,想让家里的父母大人也尝尝。” 叶琛苦笑道:“贵客切莫误会,不是在下小气,实在是小本买卖,碗和勺子本身就不够用。” 妇人也看够了叶琛,咽了咽唾沫,最终摇头离开了。 叶大壮一脸的疑惑,甚至还有些失望,“爹,这位大婶明显是喜欢的啊,为啥不买啊。” 三壮皱着眉头道:“我看她是喜欢爹,我之前就是这样看玉芬呢。” 大壮一巴掌拍过去,“胡说八道什么!爹是不是咱们卖得太贵了,要不要降钱卖!” 叶琛摇摇头,这不是钱的事情。 而且做买卖的,哪有自己降价的。 人心难测,你越降价他越不买的。 果然,这古人是将孝道看得很重,如果父母不能品尝美食,而自己先吃了,心里会有负罪感。 自己做出来,第一时间不也是让父母先尝尝吗? 叶琛脑海中有什么一闪而过,却没有留下。 叶琛开口道:“大壮,三壮,你们学着我吆喝,我琢磨琢磨。” 大壮和二壮都是大嗓门,哥俩一张嘴,直接把周围的小摊全都给覆盖住了,不一会儿就涌过来几个妇人。 不过试吃的多,愿意掏钱的人很少。 只有一个男人带着孩子吃了两碗。 折腾了半天,就卖出去两碗,那大汉还不要脸地扔下了五文钱跑路了。 三壮气的要打人! 还是大壮眼疾手快给拽了回来,不然现场就会变成命案现场。 集市马上就要散了,人也越来越少,大壮一边儿蹲在地上收拾东西,一边儿不时地打量着叶琛。 “爹,没事的,”三壮安慰道:“是他们眼瞎不识货,咱这可是好东西!贵人们都抢着买呢。” 三壮喊多了,连自己都信了。 大壮忙活完,也走了过来,“爹,我觉得这市集上都是穷哈哈,就拿我来说,我宁可去擦桌子,也不愿意花费一文钱,您让我花钱喝这东西,我舍不得,就算是败家子舍得,感觉回家也会挨揍!” 这俩孩子这么一说,叶琛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 他终于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了。 真的有钱人谁敢大集啊! 这市集之上,生意好的,都是卖得能扛饿的吃食,自己这玩意太花哨了。 自己也是大意了。 还潜意识里以为是在后世小康时代,大家赶集的时候,啥都舍得买。 这他娘的是封建社会啊! 小老百姓为了一口饭而操劳,他怎么舍得花这冤枉钱。 尤其是眼下,这种饥荒蔓延,灾难横行的时候。 大家更是紧着口袋里的每一个铜板,连大壮一个孩子都知道,干点活租借东西,人家顶家过日子的老百姓怎么会不知道呢? 自家的孩子,简直就是自己的福星啊。 叶琛笑道:“走,大壮,三壮,收拾东西,咱们去富人区碰碰运气。” 叶琛口里的富人区,就是刘财主他们扎堆居住的城东。 就拿刘财主来说,虽然他家被烧了粮仓,但是人家一点都不慌,大把的铜钱撒出去,招募了不少青壮给他家重新修建房屋。 叶琛带着两个孩子,到了刘员外家宅子不远处,找了棵大槐树把摊子支了下来。 现在还能看见刘财主家被大火焚烧的痕迹,看样子确实是失火了。 因为做戏,没有必要做得那么全乎。 这真的是房倒屋塌,估计光买梁柱,就得花不少钱。 院子里不少壮汉正顶着烈日堆砌砖石,在太阳的暴晒下,人人都是一头大汗。 虽然几乎人人都带了装水的水囊或者葫芦,但是太阳太烈了,谁估计都快被烧开了。 叶琛试了试,洒点水在石头上,一会儿就开始冒泡。 看着那些汉子被晒得晕乎乎的样子,叶琛咧嘴笑了起来。 找的就是这帮人。 这些壮劳力可有钱,前身跑到镇上打过工,知道他们都是日结的,每天都有大把的铜钱入手。 不过这种活也不是一般人能干,不仅必须身强力壮,还得跟牙行的牙人关系好,时常孝敬的关系户。 桌子已经还回去了,叶琛示意儿子们搬来一些砖石,又变戏法似的从口袋里掏出一块长布,就直接当桌子了。 “加了冰块的吃食来喽!” “免费试吃,先到先得,数量有限喽。” 一群糙汉子正在卖力干活,冷不丁地听到有人在不远处吆喝。 扭头望去,就见一个汉子,带着两个毛头小子在买东西。 这些人听到了免费两个字,离着近的几个小伙子,已经跑了过去。 叶琛笑着说道:“最适合炎炎夏日的冰雪冷元子,免费试吃名额有限,来得晚了,可就没有了。” 十几个碗摆放得整整齐齐,在阳关的照射下,冰碎闪着亮眼的光辉,只看一眼,就让人唾液四起。 几个人拿起勺子,就开始往嘴里放。 他们甚至唱不出豆子的味道,只觉得那种冰爽的感觉从舌头一直爽到心口。 叶琛适时的说道:“一碗三文钱,几个兄弟,还要不要再来一碗?” 最前面喝过的汉子,直接从口袋里掏出钱来,扔进盆里,“赶紧,再给我来一碗。” “好嘞!” 三壮麻利的装好铜板。 给他盛了尖尖的一大碗,叶琛接过来之后,笑眯眯的问道:“要不要加点酸?” “要,要。” 为了打开市场,叶琛也是拼了,悄悄的加了点柠檬进去。 那汉子迫不及待的吃了一大碗,整个人说话都开始冒凉气,忍不住伸出大拇指说道:“这东西真棒,吃了两碗,我感觉都成神仙了。兄弟,明天你还得来啊!” 叶琛笑了笑,不置可否。 第十一碗,第十二碗,第十三碗,卖的那叫一个飞起。 第47章 去清风镇 整个过程极其顺利,这个施工队大概有四十人出头,最终有三十几人买了自己制作的冰雪冷元子。 而且但凡吃了,没有一个不操着地道的青州话说好的。 这帮人一边儿吃还嘴里一个劲儿念叨,明天一定要来,老板肯定发财的话。 当然,也有没买的,叶琛仔细观察了一些,没买的人年纪一般偏大,家庭负担会重一些,不舍的花钱很正常。 大壮和三壮在一边儿,跟着忙着收钱,洗碗,头上的汗淋淋的,一句苦也不说。 叶琛瞅了眼保温桶里面,起码还剩下六七十碗货。 这里面肯定不好卖了,得跟游击队一样,打一枪换一个地方。 叶琛思索着下一个目标是哪里。 老大和老三抱着盆,小心翼翼地数着钱,每二十个,便用草绳穿起来。 大壮拉了拉叶琛的袖子,小心翼翼道,“爹,将近一百文钱啊,这挣钱怎么那么容易!” 三壮也是一脸的匪夷所思,认真的数着手里的钱,挠着头说道:“抗一天沙袋才挣不到三十文钱,咱们这一会儿就顶上三个壮劳力了。爹,咱们家要发财了啊!” 叶琛忍不住摇摇头。 这两个小子,能不能收起他们那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做生意本来就是高风险,高收益。 就拿上工来说,踏踏实实虽然挣得少,但是保证一天能挣个二三十文。 但是做生意可就未必了,来钱虽然快,但是也有极大的可能血本无归。 叶琛故意吓唬两个小子说道:“咱们的货品里,加了白砂糖呢,成本高着呢,还有这些碗、勺子也是花钱买的,还没回本呢,你哥俩高兴个啥劲儿?” 听叶琛这么一说,哥俩的脸立刻垮了下来。 哥俩默默地计算着成本,掰着手指头,算来算去也算不到啥时候才能挣钱。 叶琛将货品收拾起来,“走,咱先去吃点东西,爹考虑考虑下一站去哪儿。” 大壮主动负担起挑担子的工作,三壮怀里揣着钱,这个时候,看谁都像是贼,生怕一天的劳动所得打了水漂。 市集上人虽然少了很多,但是依然有很多买饭的摊子。 叶琛几人煎饼摊子坐了下来。 叶三壮习惯性地拉着叶琛的袖子,“爹,出来挣钱不容易,我吃杂粮的煎饼就行,也不用给我卷大葱,我就着水将就将就就可以了。” 叶琛知道这傻小子心里想的,眼前这煎饼可不便宜,最便宜的杂粮煎饼都要三文钱一张,快赶上一碗冰雪冷元子了。 大壮也在一旁看得直摇头,“爹,咱们回去吃吧,我婆姨手巧着咧,咱回家吃她做的。” “让你们吃就吃,老板加两个鸡蛋。”叶琛大大方方地将铜钱递了过去,对两个儿子说道:“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咱们是出来挣钱的,不吃饱了,喝足了,哪里有力气。” 大壮和三壮只好老实地坐下来。 老板很快便将面糊摊在煎饼锅上,抹了点油,手中木铲一转,煎饼就开始有了七八分模样。 老板还拿出两个鸡蛋示意了一下,叶琛点点头,老板用手里的木铲一敲,鸡蛋落在香葱叶上,便开始了又一次的旋转。 两个孩子肯定没看过这稀罕物件,看得直流口水。 很快一份煎饼出锅,叶琛递给大壮,大壮又很自觉地递给三壮,“老三,你先吃,正长个子呢。” 老三也不客气,风卷残云地吃了起来,连人家支的小桌上的腌野菜也给人家吃得一干二净。 老大的模样也好不到哪里去,大嘴一张,便将人家那略微有些发硬的煎饼吃进去了四分之一,跟小老虎一样。 叶琛有些不忍直视,这场面太吓人了。 哪有吃一个煎饼,干掉人家小半碗腌野菜的。 老板笑眯眯地说道:“你们也是赶大集的,好吃以后就常来。” 叶琛喝了口热水,这冰雪冷元子虽然好,但是却不能多吃,吃多了对脾胃不好。 听老板开口,叶琛放下手里的碗,对老板说道:“大嫂,咱们镇有勾栏之地吗?” “啥叫勾栏,我听说刘财主家,有牛栏。” 叶琛摇摇头,太文雅了,老板没听懂。 叶琛赶忙解释道:“大嫂,您误会了,不是牛栏,是青楼,您明白了吗?” 别看大嫂年纪大了,还是个热心肠。 连忙摆摆手,“大兄弟,大嫂看你跟我一样,是做小本生意的,也不容易。大嫂劝你收收心。可不敢想那种地方,别说是青楼了,便是暗门子里的扛刀姑娘也不是咱们这种寒门小户花费得起的。” “大嫂,你别误会……”叶琛一脸尴尬,他意识到,大嫂将他当成买春的积极青年了。 大嫂却不管那么多,喋喋不休道:“大兄弟,你看看你这俩娃,年纪都不大,你要是真的有闲钱,送到镇上的西墅草堂读两年书,起码出来也能混个算账先生,再不济也能跑个堂啥的,总比跟着咱们风里来,雨里去要强。” 叶琛知道,自己不能在解释了,越解释这玩意越解释不清。 当下,便顺着大嫂说道:“咱们镇还有草堂呢?” 大嫂自豪道:“那可不,咱们镇的西墅草堂还出过举人老爷呢,只不过这两年,教书先生年纪大了,来这里读书的人少了许多。” 老板压低了声音说道:“大兄弟,我看你这俩娃都挺灵性,你要是真舍得下血本,就将孩子送去隔壁镇的清风书院,那是个大草堂,没准儿努力几年,还能考个举人光宗耀祖呢。” 叶琛恍惚间觉得有些不对,这个时空似乎跟史书中的不太一样。 因为唐朝和周朝两朝,科举制度并不是非常完善,举人这东西虽然有,但只要进京考试就可以称举人,他是一次性的。 而且他还听乡亲们提起过童生两个字,这应该是明清才有的名字。 所以叶琛有些迷糊,这历史到底是出了什么问题? 那大嫂见叶琛陷入沉思,以为他是动了心思,一伸手从口袋里拿出一张薄纸,递了过来,“大兄弟,这是清风书院的邀请函,我家狗儿就在里面读书嘞,你要是去读书,我家狗儿可以减免半个月的学费。” 叶琛:“……” 我说您老人家怎么这么热情,原来有这么朴实无华的拉新姿势。 叶琛隐隐约约记得,温华那小子好像就在隔壁镇的清风书院读书。 心中好奇,便接过邀请函,开口问道:“大嫂,从这里去清风镇要多久?” 那大嫂一听,顿时脸上笑出了花,“这大兄弟一看就是聪明人,听劝,这清风镇离着咱们镇不远,走路也就半个多时辰。记得若是报名,拿着我给的邀请函,可以便宜五十文钱呢。” 叶琛谢过老板,拿出铜钱付了饭钱,然后带着俩儿子,直奔清风镇。 兴许是中午水喝得多了,大壮走起路来,竟然有些摇摇晃晃的,老三手里提着钢棒,左右侦查,搞得叶琛觉得自己要是再弄匹白马,都可以当王子,不对,都可以当和尚了。 不过吃饱喝足,还是有好处的。 虽然没坐车,也很快便抵达了清风镇。 只是看了一眼,叶琛就感觉到了清风镇和朐临镇的区别。 人家镇上的人口密度比他们那里强太多了,而且他们这里的河并未干涸,上面有小船来回运输货物,估计码头的人应该不少。 俩娃左顾右盼,感觉一双招子都不够用了。 第一次见到那么繁华的场景,眼前的一切都让他们感觉很好奇。 叶琛带着儿子穿梭在街头之上,他习惯性的先看粮食铺子,招牌上的价格并不便宜,粟米又涨了大概十二文钱,排队买粮食的人很多。 至于白面和粳米没有摆出来卖,估计小老百姓也吃不起。 叶琛一扭头,就见粮食店不远处,各种头上插标的。 有卖身葬父的的孩子,年纪看起来跟三壮差不多。 有父母活不下去,准备卖女儿的,那小闺女看起来,七八岁的年纪,穿着打满补丁的衣服,不过洗的很干净,身子饿的跟火柴棍似得,忽闪着一双大眼睛,一脸恐惧的看着过往的人群。 最让叶琛诧异的是,竟然还有个卖身救夫的。 那姑娘看起来,十八九岁,穿着大红嫁衣,手里举着个牌子,虽然看不明白具体写的啥,但是大体意思叶琛还是能猜到,只要花一两银子,就能将她娶走。 他那病重的夫君,躺在门板上,面色发青,奄奄一息。 叶琛的心情复杂到了极点。 这便是无数人梦寐以求的封建社会,一场自然灾害便要沦落到如此境地。 他手里的银钱可以一口气买三五个人回去呢。 可是买回去又有什么用? 先不说自己养不养得活,就说周围起码有十几户人家都需要人救。 自己救得过来吗? 灾情越来越严重,到时候卖儿卖女卖媳妇的人,只会越来越多。 三壮紧紧的跟着大壮,小声说道:“大哥,我能干活!你跟爹说说,万一咱们家再落魄了,别卖我!” 叶琛瞪了一眼三壮,带着两个儿子继续往前走。 顺着这条街往前走,前面就是清风镇赫赫有名的清风书院。 这个书院可了不得,据说是官府和举人老爷联名创办的,请的先生最少都是秀才。 附近镇上的孩子,但凡是有希望科举的,基本上都在这里读书。 这也是叶琛来这里的原因。 这群不经世事的孩子们,手里有钱,娇生惯养,而且他们不食人间疾苦,舍得花。 当初上学的时候,自己那些同学,就没少浪费父母的血汗钱。 就自己宿舍的舍友,家里的老父亲每天辛苦搬砖,他照样每天小烧烤吃着,舔狗当着,日子潇洒的不行。 隔三差五的还给家里打电话,要换手机,超薄的。 叶琛往前看了两眼,果不其然,抱着自己同样想法的人很多。 就在学院门口,不少小摊正在张罗着。 有卖笔墨纸砚的,有卖书册画报的,还有抱着佛像,宣扬佛教的。 叶琛将小摊支了起来,立刻有老板好心过来提醒,“大兄弟,这吃食在清风书院门口可不好卖,人家里面有食堂,饭菜做的好吃着呢。” “谢谢提醒!”叶琛笑着说道:“来都来了,总不能空手而归。” 大壮那张憨厚的脸非常管用,走到不远处,一口一个大姐,将一个女老板逗得咯咯直笑,顺手借来一张桌子。 叶琛赶忙将没卖完的货品拿出来。 刚摆完摊没多久,书院里就传来了钟声。 钟声响起,周围的商贩立刻神采奕奕,露出了猎杀的气息。 没过多久,便有不少学生三五成群的从书院里走出来。 他们穿着统一的蓝色学院制服,看起来,忍不住让人羡慕。 风流倜傥少年郎。 叶琛带着两个儿子开启了吆喝模式。 “加了冰碎的冰雪冷元子,吃一口神清气爽咧。” “提神醒脑,放松心神,保你连中三元咧。” “我靠!”周围一群小贩都惊呆了。 这是什么地方? 这里可是学院,他们在这做生意,连大气都不敢出,结果这一家子竟然大大方方吆喝起来。 而且,人家学生们一个个都心高气傲的,最嫌弃市侩气,他们这样会招人烦。 不少人默默的看着叶琛,心想这汉子愚蠢不是一星半点,估计以后见不到他了。 就在不少人看热闹的时候,令人意外的事情出现了。 竟然真的有几个学生听了叶琛的话,好奇的走了过来。 第48章 花钱是一件很爽的事情 什么风度翩翩,无非就是人靠衣裳马靠鞍。 这群书生年纪都不大,远处看风度翩翩,其实离近了一些,也就那么一回事儿。 这些少年郎的模样,全身上下都是父母拿钱堆出来的。 大周的风气,继承自大唐。 所以少年郎一般佩刀,但是读书人又带着文雅气,腰间的蹀躞上,多配有香囊,珠玉,看得让人眼花缭乱。 就他们这一身装束,就能看得出来,他们是有钱的。 在叶琛的视线里,价值五百文一套的笔墨纸砚,有些少年郎很随意地就买走了。 看着那小贩喜笑颜开的模样,叶琛不知道有多羡慕。 在众多商品之中,叶琛的冰雪冷元子显得格外的便宜。 “免费试吃,两种品类可选。”叶琛笑着说道:“好吃不贵,经济实惠,五文冰碎管够,十文有牛乳和秘汁。” 正在盛冰雪冷元子的大壮手立刻抖了一下,勺子里的冰块立刻哗啦啦掉进桶里。 之前不是三文和五文吗?爹怎么一转眼就翻倍了。 本来之前的价格就没有多少人买,他们万一不买了怎么办。 那学生见冰碎掉进桶里,立刻不满道:“这位兄台,你年纪轻轻的,可不要学食堂的大嫂,打个吃食都要抖三抖,小本买卖就要实惠一些,这样才有回头客。” 就在大壮愁眉苦脸之时,那说话的少年郎大手一挥,哗啦啦一阵声响,一大捧铜钱被扔进了盆里。 那少年郎说完之后,便不理大壮,而是扭头对身后的年轻人说道:“承蒙各位不弃,愿与在下结为君子之交。这冰雪冷元子听名字便颇为文雅,想来不是什么等闲之物,在下愿与诸位尝尝鲜。希望大家莫要说在下吝啬。” “兄台,说的哪里话!” “君子之交淡如水,何必用银钱说事。” “先别说废话,口渴燥热的紧,先一尝为快。” 一群书生学着家里人互相结交着。 三壮数着钱,大声道:“一共一百零五文,这怎么算。” 那书生摆摆手道:“算赏钱!东西实惠些。” 叶琛点点头,大壮立刻打了鸡血一般,飞快地盛出了十碗,叶琛问过吃不吃酸之后,又分别加入了柠檬汁、白砂糖、牛乳。 十个少年郎,便站在摊位前吃了起来。 这个时代肯定是没有冰雪冷元子的,而且冰块也不是一般人能吃得起的。 “东都都没有这稀罕物。” “本来还觉得在课堂读书,出了一身汗,浑身燥热得厉害,这一口冰雪冷元子下去,顿时感觉暑意全消,妙物!妙物!” “一碗元子纳入喉,我与诸君登高楼!” “好诗!好诗!” 书生随口一句破打油诗,在清风书院蔓延开来。 没过多久,又有不少学子闻风而来。 全都是吃高级版的。 叶琛负责收钱接单,三壮负责盛黄豆,大壮负责加柠檬汁、冰碎、牛乳,此外便是积极的清洗餐具。 父子三人第一次合作,但是十分默契。 不到半个时辰,所有的冰雪冷元子售罄。 旁边儿刚才还想看热闹的商贩,一个个目瞪口呆。 他们都在这里摆摊多年了,就没见谁卖出过吃食。 可这位汉子,穿得如此穷酸,竟然一转眼就将吃食卖了个精光。 是他们太过于矜持,不敢喊话。 还是这劳什子冰雪冷元子真的具备解暑的功能? 还有他那冰碎是怎么来的? 不少商贩凑过来,木桶里依然散发着凉气,但是东西已经卖光了。 叶琛笑着对不满摇头的书生拱手行礼道:“诸位未来的探花郎,今日已经售空,大家明日可早点来。” 父子一行人将东西收拾好,临行前还将周围的卫生打扫了一番。 这才还了桌子,挑着担子,往大街上走去。 今天战果颇丰,尤其是最后的七十碗,一口气挣了七百文钱。 因为是第一次做生意,两个孩子都太实在了,盛的冰雪冷元子比预估的多了一些,而且天气过于炎热,有保温桶也融化得快了一些。 再加上林林总总的试吃,占据了一大部分。 最后拢共卖出去一百碗。 但是却一口气挣了将近八百文钱。 看得两个孩子眼睛都要直了。 都多少年了,没见过那么多钱了。 叶琛准备带着孩子们去消费一番,眼睛一直四处观瞧。 大壮忍不住开口道:“爹,人家都说做生意要诚信经营,你怎么到了清风镇,直接翻倍的价格卖啊!” 三壮笑嘻嘻地说道:“我知道。这叫肥羊!这群书生有钱得很嘞。出手真阔绰,随便一打赏,就是五文钱。” 叶琛却摇头道:“傻孩子,若是见到肥羊就开高价,那是讹诈,并非长久之道。我之所以卖十文钱,是因为第一,咱们父子从咱们镇步行到了清河镇,这里面蕴含了我们我的人力成本,这是要加钱的。第二,咱们给他们的量比其他人的量要大很多,而且作料加的也多,东西多了,价格自然高了,这叫差异化营销。” 叶大壮和三壮不管听没听懂,反正跟着连连点头。 走到一处小巷,叶琛拿出一些钱来。 叶琛拿出来一把钱,递给了三壮,“三壮,你去买些肉,要五花肥一些,能买多少是多少,给家里人也开开荤。” 三壮一听五花,口水瞬间开始酝酿。 脚下生风,点头就开始跑。 叶琛喊道:“半个时辰后,来这里汇合,不要跟陌生人说话,小心被骗。” “知道了,爹。” 叶琛又看向了大壮,“你拿着钱去买些白糖,这是咱们做冰雪冷元子的辅料,能买多少就买多少。” 大壮点点头道:“爹,白糖贵得紧,咱能不能自己做!小时候娘会在地里挖一种野甘草,还有一种像是萝卜的野菜,然后做糖吃,特别甜。” 叶琛点点头道:“这倒是个法子,但是得以后再说,你先去买。” “哎!”大壮点点头,带着钱去了。 叶琛这才走出小巷,径直走向布庄。 叶家落魄太久了,衣服都洗得有些发白,而且上面打满了补丁,叶琛穿着这些衣服,都不敢剧烈运动,生怕万一不小心,刺啦一声,直接射死。 还有,周人穿的内衣是一种类似于犊鼻裤一样的内衣,他穿着非常不舒服。 必须换新的。 走进布庄,放在门口两侧的布,是夏布,也就是葛布,用麻做成的,虽然眼下粮食涨得很快,价格对叶琛来说很便宜,四文钱就能买到一尺。 叶琛在心里默默的计算了一下。 一个成年人做一身衣服,省着点用,大概需要七尺布,女人的身子小一些,大概需要六尺。 盘算完毕后,叶琛一口气挑选了四种颜色,分别是黑色、灰色、藏蓝色、土青色,也是平民常用的颜色,各买了十匹。 此外还买了些黄色和粉色的布匹,一共花了他二百四十文钱。 他又在镇上转悠了两圈,可算是看到卖鸡仔、鸭仔的了。 清风镇果然是大镇,跟他们镇不一样。 不过可能是天气炎热的原因,小鸡仔有些蔫头巴脑的。这年代条件比较落后,万一得了鸡瘟,治都不知道怎么治。 叶琛又将视线转移到小鸭子身上,小鸭子是嫩黄色,发着清脆的叫声,看起来精神头好一点。 “大哥,买小鸡仔吗?五文钱一只,便宜得很嘞。”挑着担子卖鸡仔的货郎唾沫星子横飞,“我们家这小鸡仔,那是山上大公鸡的后代,长大之后,公的可以辟邪,母的一天下两蛋,厉害得紧呢。我每天都在这卖,要是死了,你随时来找我,我陪你三倍,不,十倍的价钱。” 这货郎的话刚说完,笼子里的小鸡仔啪叽一声,倒下了俩。 货郎:“...........” 叶琛:“...........” 鸡仔的生命力确实差一些。 好在清河村现在不缺水,可以买些鸭子。 小鸭子就贵一些了,要七文钱一只。 叶琛挑选了些皮实一些的,放进了背篓。 小鸭子嘎嘎乱叫,搞得叶琛有些心烦意乱。 才买了些布和鸭子,轻松便花掉了将近四百文钱。 难怪古人逢年过年才舍得将家里的鸡鸭炖了,也难怪古人有些家庭是谁出门才穿衣服。 这只是成本价啊! 要是买成衣或者成年的鸡鸭,不得更贵。 即便是发了横财的叶琛,都有些心疼的呲牙咧嘴。 叶琛提前回到小巷,然后打点大米商城,采购粮食。 家里的粮食一直不见少,那是因为自己总是拿一些地爬子肉去镇上卖,然后兑换成米面,但那并不是长久之道。 毕竟自己很久没去抓地爬子了。 幸亏今天挣了笔钱,不然还真的不知道怎么带着一家人大吃大喝。 叶琛一口气又买了些粟米、粳米、白棉,合起来将近一百斤,又拿出些白糖,心里想好了说辞,大壮问起来该怎么说。 此外,他还买了些杂七杂八的东西,比如洗澡用的舒肤佳,搓澡用的澡巾。 反正叶琛卖过玉石,只要不大肆挥霍,见不得光的钱是足够用的。 等到大壮和三壮回来的时候,看到地上一地的东西,哥俩一起瞪大了双眼,爹爹不仅是做生意厉害,买东西更加厉害啊。 第49章 先富带后富 父子三人忙活完,天色已然渐晚。 此时,步行回朐临镇,然后再搭车回村肯定不现实。 叶琛便领着两个孩子,顺着家的方向,沿着土路往回走。 这是个实打实的力气活,毕竟担子上多了将近一百斤粮食,以及一大堆杂七杂八的东西。 父子三人轮流挑着粮食,累得满头大汗。 但是这一天不白忙活,有不少收入,大家都算是心满意足。 走了将近两个多时辰,才看到一条银带,那是清河村的水渠。 而这个时候,太阳已经下山了,暮色笼罩在清河村,橘黄色的夕阳倒映在水上,撒着一片片散发着光芒的鳞片。 妇人们扎堆在水渠旁洗衣服,手里拿着锤衣棒将衣服在石板上砰砰地敲打着。 见叶琛父子,大汗淋漓地挑着担子,抬起头来笑问道:“老蔫回来啦,这一趟可真不容易,这么晚才回来。” “老蔫,听说你今天去镇上做生意了,赚了多少钱啊?”妇人停下手里的活,擦了擦鬓角的汗渍,一脸好奇地问道。 叶琛将担子先交给大壮,将杂货递给三壮,示意这哥俩先行回去,他伸了伸腰,笑着说道:“做了点吃食,跑了好几个地方,总算是勉强卖出去了。家里好些日子没吃肉了,又割了两刀肉。” “吓!割了肉!”提到肉字,水渠边儿的妇人一齐抬头,整齐地做吞咽口水状。 有个小媳妇忍不住开口道:“现在肉价可不便宜哩,我二舅家的孩子成亲,都没舍得买肉呢。” “老蔫都舍得沽肉了,肯定是赚了不少钱呢。” “给婶子说说,你这一趟赚了多少钱?” 妇人们天生喜好八卦,一个个围着叶琛,瞪大了眼睛,寻求答案。 叶琛肯定是不敢说挣了多少钱的,别看你落难了,乡亲们可能热心帮你一把,但是他绝对不希望你过得比他好太多。 所以他换了一种方式表达。 “我们爷仨,三个大老爷们,辛苦了一天下来,买了五十文的肉,”叶琛叹了一口气,“此外还买了些鸭子,挣得那点铜钱,一口气就花完了。” “好端端的,买鸭子干啥?” “嗨,我做的是时令生意,不长久,也不稳定,不如卖鸭蛋实在。反正村里现在有水了,旱涝保收,总比饥一顿饱一顿强。” 有脑子好使的妇人盘算着,刚才老蔫说五十文的肉,刚才大壮背着一筐子小鸭子,听动静的有个十几只,二十只左右,这么算下来,叶老蔫一天赚了将近二百文钱。 一天二百文,一个月下来就是六两啊! 无数人心动至极,“老蔫,你做的啥买卖,我们能做不?放心,我们去别的镇,不跟你抢。” 叶琛就知道会来这一出,于是乎就叹了一口气继续说道:“这不前几天,让孩子们帮忙挖了些洞硝土,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治成硝,又花了大力气,才治成冰,想着做点冷饮拿到镇上去卖,一折腾才知道,这事儿有多难,富贵得看不上,穷得吃不起。” “吓!你真的把冰制出来了。” “制出来也没用,光冰块肯定没人买,得放白糖。” “白糖可贵呦,那玩意比肉都贵。”妇人闻言,一边儿说着,一边儿摇头道。 白糖,那可不是一般人家能吃得起的东西。 先不说老蔫肯不肯将土变冰的法子传授给他们,这东西跟发现水不一样,大家想学估计的交钱,送东西。 然后还得花重金买白糖去赌博。 他们是真的没有这个勇气,小家小业的,万一折腾赔了,一家子都得喝西北风。 见众人皱眉,叶琛继续说道:“可不是,今天买了鸭子和肉,连糖钱都付不起,最后还是人家杂货铺老板仁义,赊给我的,但是我必须明天卖了货,赶紧把账清了。” 说着叶琛抬腿要走,有妇人在一旁说道:“老蔫,你现在出息了,得带带乡亲们啊!” 叶琛驻足,思索了片刻说道:“还真得有一件事情得求大伙,我看山上有不少干草,我想收一点甘草根,三文钱一斤,谁要是挖到洗好了,可以送过来。” 刘老太太一拍大腿,说道:“那感情好,趁着天还没黑透,我让小花跟他妈上山一趟,这甘草漫山遍野,好挖的紧。” 另外一个妇人,把棒槌往盆里一扔,说道:“不洗了,趁着天没黑,我赶紧带着我家小子上山。要是挖个十来斤,老蔫你不会不敢收吧。” 叶琛开口道:“当然要,老爷们说话,一口吐沫一个钉。” 原本还在洗衣服的妇人们瞬间撤了,生怕晚了,大山上的甘草被人家挖走。 叶琛慢悠悠的回家。 利用甘草制糖,其实付出和回报不成正比。 但是自己一味挣钱,看着乡亲们挨饿,时间久了,会生乱子。 还不如给这些人找点事情干,他们每天都得忙碌,就不会找自己麻烦。 资本家如果条件允许,也不想收割劳动群众,实在是不给他们找点事儿干,谁去消费,他不砸了你家? 叶琛蹲在水渠边儿洗了两把脸,又去地里溜达了溜达,有了水渠的灌溉,家里的庄稼涨势良好,地里的野草也被人用手掐出来,扔在地头堆着。 叶琛估计,这一天二壮和小壮也没闲着。 回到家里的时候,赵菁菁正在濡肉。 所谓的濡肉,用舌尖里的中国的话来说,就是高端的食材往往只需要最朴素的烹饪方式。 用叶琛的话说,就是清炖。 但是周人的清炖是要有蘸料的,小朋友不要轻易尝试。 叶大壮忙着扩充地窖,老二在一旁提着竹筐,往外一筐筐地倒土,叶家的男子汉总是那么蒸蒸日上,一刻不肯得闲。 三壮蹲在地上,手里拿着刷子,在小心翼翼地擦拭着水桶,连一粒灰尘都不肯放过,嘴里还念叨着,“大嫂,能不能编个草帽给爹,这出门一趟太阳太烈了,爹都有些黑了。” 赵菁菁笑着说道:“这种活得找你大哥,他手上的活细着呢。” 小壮则拿着小号的斧头劈柴,不远处已经堆了满当当的一堆,这是老二交代给他的任务,每天劈一百根柴,也不知道他娘怎么骗他们的,说每个月加十根柴,等他们一天可以劈一千根的时候,就能做大侠了。 见叶琛回来,小壮赶忙跑过来,拉着叶琛的手说道:“爹,小鸭子好可爱,咱能在家里给它们挖个池塘吧?” 叶琛拿着铁锹,在院子里划了一片场地,“鸭子还小,不需要池塘,等长大了再说。” 他想买下大山下的那块荒地,本身就有开塘养鱼养虾,然后再种点莲藕的想法。 藕塘上再养一群小鸭子,那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提起藕,这里多提一嘴,南藕七孔,北藕九孔,比起江南的濡,北方的更脆,凉拌起来更加适合下酒。 其实叶琛是干过去大明湖偷挖藕吃的勾当的,再整点蒲菜、茭白,跑到千佛山下,支个帐篷,美得很。 当然,现在的叶琛还只能想想。 因为眼下,他连几十亩地都买不起,每天还在为了几百文钱奔波。 敢问路在何方? 路还在脚下呢。 最后一点日光消散时,濡肉终于出锅了,一斤多肉,装了整整一大碗,闻起来那纯粹的肉香,让叶琛感觉自己的灵魂都在颤栗。 濡肉蘸着酱料吃进肚子里,每个人都感觉浑身很舒坦,再加上白晶晶的大米饭,给个神仙都不换。 别管你是王侯将相,还是贩夫走卒,总归少不了享受这一日三餐。 这一刻,叶琛感觉自己无比满足。 吃饱喝足之后,叶琛从腰间拿出一包蜜饯来,有冬瓜糖蜜饯、有梨子糖蜜饯、丝瓜糖蜜饯好几种,“来,小壮,这是给你买的,拿出当零嘴吃。” 叶小壮看到零食,高兴地起飞,“爹,您对我最好了,小壮一定要快快长大,然后孝敬爹爹。” 他小心地揭开了油纸,用手指尖沾了沾,放在嘴唇里,立刻小眼睛眯了起来。 周围是一片吞咽口水的声音。 他生怕几个哥哥不讲武德,赶忙将蜜饯藏在袖子里。 叶琛有些失笑,从腰间继续往外掏,“每个人都有,这是菁菁的双人份,自己吃自己的,不许抢哈。” 叶大壮挠挠头道:“爹,我都长大了,不需要吃这个了。娘说过,吃甜的,坏牙。” 叶琛嫌弃的看了叶大壮一眼,然后将蜜饯塞给了赵菁菁,“你男人不吃,你自己存着。” 赵菁菁活那么大,还没吃过从镇上买回来的蜜饯,她的手微微有些颤抖的将东西接过去,然后郑重的哽咽道:“谢谢爹。” 心里想着,自己一定要带着大壮努力,给叶家生十个八个大胖小子,给叶家开枝散叶。 自己一定要好好孝敬公公,给公公养老送终。 等有那么一天,大壮要是把盆摔得不够碎,自己都得骂他两句。 叶琛继续又拿出背篓,从里面拿出一大堆零碎,家里都没怎么花过钱,只知道钱很珍贵,但是对于购买力没啥概念。 所以他浑水摸鱼起来,不是很有压力。 “留点口粮放在柜子里,其余的藏地窖,偷摸摸带回来粮食不容易,别被人看见了。这些布,一人做一身成衣,边角料别扔,做足衣什么的。” 叶琛虽然是个粗糙的男人,但是身边儿的孩子还是要关注的。 就拿老三来说,经常运动,衣服经常破,动不动就露个屁股蛋乱跑,怎么也要给他整个内裤穿穿。 “你们自己选颜色。”叶琛拿起黑色和灰色,“剩下你们自己选吧。” 赵菁菁看着眼前的粉色,眼睛瞪得溜圆。 竟然是桃花的颜色,她自小就幻想过能将桃花穿在身上。 没想到公公竟然帮自己实现了。 一时间,赵菁菁感觉眼角竟然有泪水没出息的往外流。 一家人正在分配布料做衣服时,门外有声音传来。 第50章 春秋没有夏 “老蔫叔在家吗?” 一堆小孩子站在院门口。 每个孩子背上都背着竹筐,里面装着被清洗干净的甘草根。 叶琛瞅了瞅,乡亲们很淳朴,草根上的水渍被擦得干干净净,泥巴更是一点都没有。 不过,乡亲们确实有些好面子,全都是让孩子送过来,大人没有一个亲自登门的。 “你们的速度好快,大山上的甘草都让你们薅光了吧。”叶琛笑道:“不过老蔫叔的明天晚上回来给你们结账,可以吗?” 刘小花第一个回应:“可以的,奶奶说了,老蔫叔是好人,什么时候给都行。” 叶琛笑了起来,“这是三斤草根,那老蔫叔欠了你六文钱,来拿点蜜饯吃着回去。” 叶琛也不小气,顺手抓了一小把蜜饯放在刘小花手心里,刘小花不想要,叶琛赶忙道:“这是跑腿费,不能让你白跑一趟送过来啊。” “谢谢老蔫叔的蜜饯!”小家伙立刻喜笑颜开,蹦蹦跳跳地往家里跑了。 陆陆续续有孩子们过来,这个给半斤,那个给一斤,不一会儿家里的甘草根就堆成了小山,而叶琛也欠下了一百文的巨款。 本来村里的妇人们还羡慕叶琛做了生意赚了不少钱,可见他又是买白糖,又是连成本钱都付不出来,便知道这生意不好做。 若是东西卖不出去,到时候还要欠给乡亲们很多钱。 大家自然没有了厚着脸皮跟着叶琛学习做生意的念头。 叶琛则带着几个孩子在家里忙活了起来,清风书院的孩子们消费能力不俗,有个百十碗完全没问题,他决定明天带二百碗左右去试试水。 清风镇还有个水运码头,哪里干苦力的人不少。 但是不知道那边儿码头的收入如何,他们愿不愿意花钱吃自己的冰雪冷元子。 不管怎么样,先试试再说,如果效果不好,再想其他办法。 大壮负责制冰。 二壮和三壮负责制作炒黄豆。 赵菁菁在叶琛的指挥下,用甘草制糖,叶小壮在一旁盯着烧火。 这加工甘草根是个极其复杂的过程,要先将草根切得稀碎,然后不断地蒸煮,最后还要晾晒,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 想要用甘草制糖,整个工序需要数日,不过叶琛有的是时间,也有白糖使用,甘草糖只是一种成本更加低廉的替代品而已。 叶琛则在处理山楂,表面上是拿着山楂榨汁,实际上则偷偷拿着柠檬汁代替。 “四叔在家吗?” 门口是春月的声音,叶琛擦了擦手,走了出去。 春月和秋月两个姊妹,小脸黑漆漆的,背着两个竹筐站在门口,叶琛瞅了一眼,起码得有个五六斤。 而且看着甘草根湿漉漉的模样,看样子是在水渠边儿上自己清洗的。 叶琛瞅了眼,春月的脚上都是泥,裤子也湿了。 叶琛皱着眉头,有些心疼孩子。 见叶琛皱眉,春月更加小心翼翼了,“四叔,我们很认真地收拾了,您收吗?” 叶琛自然是收的,虽然这甘草糖有给村里人发福利的嫌疑,但是本身叶琛也是挣钱的。 而且话说回来,便宜外人也是便宜,为什么不能便宜家里人。 叶琛称了称,笑着说道:“一共是七斤,四叔欠你们二十一文钱,明天晚上过来拿!” “好!”两个小姑娘回应的声音懦懦的,但是听得出来,她们心里很开心。 他们也挣钱了,娘肯定不会在打他们了。 他牵着秋月的手准备走。 叶琛赶忙叫住两个孩子,拿出一把蜜饯递了过去,“这是四叔在镇上买的蜜饯,你们带回去吃。” “谢谢四叔!”秋月伸手想拿,春月却按她的手,先给叶琛行了个礼,才接了过来。 “阿姐,小壮哥哥在吃啥。”秋月手里捏着蜜饯,眼神却飘向了坐在不远处的小壮。 作为幼子,小壮还是有一份特有的福利的。 叶琛给他买回来一种叫做见风消的零食,别看名字挺文雅,其实就是炸糕。 是用糜子、大枣、糖精制而成,经植物油炸后,其味清香细腻、香甜可口。 据说是前朝李世民在北苑打猎的时候偶然间吃过,从此便风靡大唐,武周代唐之后,这种食物推广到了青州。 小家伙越是第一次吃这种吃食。 油纸一共包了六块,小家伙舍不得吃,一口一口地舔着。 慢慢地咽下去,刚才明明已经吃过饭了,但是小家伙依然一口气吃了三块。 正准备将油炸糕藏起来,准备明天继续吃,结果一抬头看见秋月正可怜兮兮地看着自己。 小家伙心一横,扭过头去,抱着炸糕就要跑。 “姐,好香!” 秋月的口水呼呼地流了出来。 春月的脸色有些难看,生气地拉着秋月就往外走。谁曾想往日里力气不大的妹妹,脚下仿佛生了根一般,怎么拽都拽不动。 叶琛是真的心疼孩子,便开口道:“小壮,把你的见风消给秋月妹妹一块。” 小壮一听,小脸立刻耷拉下来,“爹,我只剩下三块了。” 叶琛有些头疼,他也做过小孩儿。 他知道,小孩儿最讨厌的便是父母强行将自己的零食和玩具分配给其他人。 长大后,他也不认为父母这种做法是对的。 可是叶琛如今为人父母,知道人要有一定的分享精神的。 他现在就很头疼,当初怎么就没学学怎么带孩子呢? 男子汉,大丈夫不能小气啊。 叶琛走到小壮边上,压低了声音说道:“你去给秋月和春月一人一口,明天爹再给你买。” 小壮抬着头,小声道:“爹,这是你给小壮买的,这是你对小壮的爱,小壮不想跟别人分享。” 叶琛摸了摸小壮的脑袋,笑着说道:“傻孩子,爹又不是以后不爱你了,快去。” “好吧。”小家伙不情愿的拿着油炸糕走了过去,小心翼翼的一人给了一块。 秋月一口就将炸糕给屯了进去。 砸吧砸吧嘴,愣是没尝出味道来,眼睛还直勾勾的盯着小壮的手里。 小壮当下就急眼了,一排再次伸出手来的秋月的手,转头就跑。 叶琛头大望着天,这应该是一次失败的教育。 秋月又可怜兮兮的看向了春月。 春月咽了咽口水,一闭眼将炸糕给了妹妹,自己则抬头对叶琛说道:“谢谢四叔,等春月挣了钱,会给四叔也买的。” 叶琛摸了摸春月的脑袋,笑着说道:“天色不早了,赶紧回吧。” “嗯。”春月拉着秋月的手往外走。 秋月年纪小,不会藏事,没走多远,就撅着嘴巴说道:“小壮太小气了,跟着四叔,天天吃好吃的,还不分给我吃。还打我手心。” 春月皱着眉头,松开手说道:“秋月!爷爷说做人要有骨气!小壮弟弟愿意分给我们两块炸糕,已经很好了,你怎么想全吃掉!这是不对的!” “就那么巴掌大的东西,我一口就没了,而他肯定已经吃了好几个了。”秋月舔着嘴唇,“我看着四叔的屋里有粮食,有蜜饯,有糖,院子里有鸭子,大嫂手里还拿着布在裁剪,姐,四叔发财了。” 四叔家的变化,春月自然也看见了。 尤其是嫂子手里的布,她看见也眼馋。 他家已经很久没做新衣服了。奶奶每次发了新布,娘亲都是紧着是多自己,自己和秋月穿的,都是他跟爹穿过的衣服改的。 “秋月,你要乖乖的,姐姐会挣钱给你买的。”春月认真道。 两姊妹朝着叶家老宅走去。 叶家的大人们都在院子里纳凉,老太太洗了些野果给叶五四吃,一家人围在叶五四不远处说着闲话。 “听说老蔫发达了。”三房孙氏语气复杂的说道:“一口气买了一斤多肉,还有一堆小鸭子,那桶里沉甸甸的,肯定还装了不少其他东西,那些没脑子的妇人看不见,我可可见了。” “人家的日子,你看见了,有啥用?”老太太手里的活顿了顿,又看向叶五四,“老蔫是真的长大了,买鸭子是好事,村里现在有水了,鸭子吃的也是野菜,到时候下蛋,岂不是有了源源不断的收成。” 孙氏的脸顿时垮了下来。 老太太真的是傻的。 老蔫当年穷补贴他我们不说话。 如今他发达了,您不会让他补贴家里吗? 心里有怨气的孙氏皱了皱眉,继续道:“老四头一次做生意,家里是给了建议的,他不给孩子们买点零嘴也就算了,咋也不把肉端来给爹娘尝尝。” 叶五四眉头一皱,还没动静,老太太的机关枪先开火了。 “老三家的,你要是没事儿干,就去挖甘草根,老蔫今天收货了,一斤三文钱。” 话音刚落,春月和秋月俩姊妹手拉手的走了回来。 孙氏的无能狂怒立刻发泄在了两个丫头身上,“死丫头,大晚上哪里乱窜,让野狗叼走你们!” “行了!”叶五四喝了一句,“如今村子里有团练,都是好把式守着,哪里有野狗!春月、秋月大晚上的,不在家里干活,跑哪里去了?” 春月赶紧道:“四叔收甘草根,我怕晚了就不收了,带着妹妹去山里挖甘草了。” 秋月也赶忙附和道:“我跟姐姐一口气挖了七斤,四叔说一共二十一个铜板。还给了一大把蜜饯!” 孙氏脸上的怒气立刻潇洒,一把从秋月手里拿走蜜饯,放在嘴里,瞬间感觉喉咙都甜化了,嘴里呜咽不清道:“钱呢?” 第51章 手里的蜜饯不香了 孙氏的脸就像是天气预报一样,说变就变。 小叔竟然平白拿走了自己家两个闺女辛苦挖回来的甘草根,一文钱都没有给,随便给了把蜜饯就给打发了? 瞬间孙氏感觉手里的蜜饯不甜了。 要是明天叶老蔫没挣到钱,自己闺女这二十一文钱,不对,应该是自己的二十一文钱,不就打水漂了。 想到这里,孙氏就感觉有一口气窝在心里。 她琢磨着,叶老蔫也太不是东西了。 要是叶老蔫不挣钱,肯定是舍不得花钱雇人的。可明明挣了钱,却压着春月、秋月的工钱,这还是一家人,着实过分。 “四叔家买了好多东西,有好吃的蜜饯,糕点”,秋月舔着嘴唇说道:“还有布匹,应该还有米面,四叔发大财了。” 孙氏心里瞬间开始盘算。 这布匹可不便宜,动不动就得上百文。 鸭子也是硬通货,一个估摸着得六七文,二十个就得一百五十文。 还有一斤多肉。 这叶老蔫岂不是一天就挣了三四百文钱。 要知道一个壮汉去镇上扛大包,一天也就整个二三十文,这还得贿赂牙人,不然根本就排不上号。 孙氏的眼珠子漂浮,忽然有了主意。 他看了眼自己男人,又看了眼婆婆,缓缓开口道:“娘,大壮的媳妇怀了身子,行动不方便,几个小子也是调皮的,老蔫又是个男人,做吃食多少有些不顺当,不如我去帮忙吧。” “我终究是个妇道人家,手艺也不错,不会丢了咱们叶家的脸面。” 她不开口还好,他一开口,叶老太太瞬间火了。 连叶五四都一脸嫌弃的表情,恶狠狠的瞪了一眼叶老三。 老太太指着孙氏,骂道:“你个混账东西,上一次你偷着将咱们清河村的好处告诉孙家庄的事情,没揍你,你是不是不长记性!” “你小叔挣点钱,跟你有啥关系?你是出力了,还是动脑了,张嘴就想掺和一把。” “我看你是显得屁股疼,从明天开始,把家里的地里的土坷垃挨个给我砸一遍。回头我去检查,地里有一块不平整,就让你男人家法伺候!” 孙氏的脸立刻青了。 要知道,他们跟老二家,还有老爷子是没分家的。 三家人混在一起,有五十多亩地,交完税之后,地里的土坷垃很硬,要是挨个拿着锄头砸一个遍,不得要了她的命。 但这便是叶家,老太太一开口,连老三都不敢开口忤逆。 第二天,一大清早,孙氏就被老太太拿着小棍子叫起来下的。 连带着秋月和春月也跟着倒了血霉。 孙氏一边儿走,还一边儿跟秋月说道:“要怪就怪你那个没良心的四叔!” 春月忍不住替叶琛辩解,“娘,四叔是好人!还给我们蜜饯吃!” 孙氏才不管叶琛给没给蜜饯,虽然东西到了她肚子里很好吃,但是她觉得那是他应得的。 伸手便拧住春月的耳朵,厉色道:“你个吃里扒外的东西,连你也让我不痛快是不是!” “娘,我不敢了!”春月立刻呜呜地哭了起来。 孙氏站在田埂上,看着叶丰顺的牛车已经在村口等待,紧接着叶琛带着一家所有的男丁整齐出发,心中又有了计较。 瞪了一眼春月和秋月,“给我好好干,回头我检查,有一块不平整的地,打死你们两个。” 两个小妮子自然不敢反抗,只能吃力地拿着锄头,挨个砸碎地里的土坷垃。 叶琛家此时只有赵菁菁一个人。 叶琛有意让刘小花在家里帮着解闷,但是刘家地里的活不少,刘小花也不是每天都有时间。 家里的小子都跟着叶琛去卖冰雪冷元子了。 赵菁菁坐在院子里的树荫下,裁剪布料。 他裁剪下一块布料,脑海里不知道怎么就闪现了大壮的影子。 昨天按照公公的要求做的犊鼻裤,结果做出来之后,有些小了,便传到了大壮身上。 大壮头一次没有穿里衣,就坦诚地展示给自己看。 现在想想都脸红。 “嘎!嘎!嘎!” 家里的小鸭子忽然惊慌地叫了起来。 赵菁菁以为刘小花跑过来玩,便放下手里的活,起身迎了出去。 结果发现来人竟然是二伯母。 连忙行礼道:“二伯母来了。” 孙氏进了叶琛家,一双眼睛四处乱瞟,先是看了一眼正在嘎嘎乱叫的小鸭子,数了数数量,又看了眼趴窝的母鸡,心里就气不打一处来。 走到树荫下,看到桌子上放着布匹。 她皮笑肉不笑道:“呦,大壮媳妇这是在给大壮做衣裳呢。” 赵菁菁大方地说道:“大壮的衣服都是几年前的,许久没换新的了,爹爹挣了钱,心疼儿子,便买了些布。” “这是昨个儿春月和秋月送来的甘草根吧?”孙氏看了眼不远处对着的甘草根,随意拿起来一根放在嘴里嚼了嚼,“你说这事儿也奇怪,当初你公公不是死活不学你婆婆的手艺吗?怎么你婆婆走了没几年,他又学会了呢?” 赵菁菁苦笑道:“爹不是那种懒惰的人,他是内秀,不喜欢表现罢了。” 孙氏笑了笑道:“是呢,你爹内秀,婆婆和公公都偏向他,又什么好东西都紧着他,当年读书是这样,后来吃不上饭,也是一直送粮食。可怜你二伯母一家子却吃不上,喝不上,大壮媳妇,二伯母知道你是个心善的,也是个即将做母亲的人,知道看着孩子挨饿,心里会有多难受。你帮帮忙,将这制糖的手艺告诉你二伯母呗。” “你公公做的事劳什子元子生意,跟制糖也不冲突。” 赵菁菁听二伯母这么一说,警惕心立刻提到了嗓子眼。 他面上依旧不动声色,一副柔柔弱弱的样子,“伯母,这事儿我不清楚,你知道叶家有啥好事都是传男不传女的,我终究是个外姓人。” 孙氏继续说道:“我知道得把这草根放在锅里煮,也知道得剁成粉,你只要发发善心,说个前后顺序就可以。” 赵菁菁继续摇头,一个字都不肯说。 孙氏只好使出了杀手锏,“大壮媳妇,你只要把制糖的法子告诉我,我挣多少钱,都分你四成,你马上有孩子了,将来孩子读书科举,娶妻生子都需要钱。你公公那么多儿子,未必能顾得上你。” 赵菁菁还是不说话。 “你咋那么迂!”孙氏气得脸色通红,骂道:“咱们做女人的,不能只为别人着想,也得考虑考虑自己,不然就只剩下吃亏了。你公公当初是怎么对待你跟大壮的,现在又是如何压迫你的?别以为我不知道,每天烧火做饭都是你的吧?每天扫地耕田都是你的吧?” 赵菁菁不愿意与这二伯母多言,便低着头说道:“伯母,您要是没啥事,就请回吧,我这里还得干活!跟您说的一样,公公交代的任务,完不成,我要被罚的。” 说着,便推着孙氏出了门。 然后赶紧拴好篱笆门。 孙氏气得脑门子都开始冒烟。 “这不是老三他媳妇吗?你在这干啥呢?”隔壁家刘老太太正好拉着刘小花从地里回来,“村口有两个年轻后生好像是你娘家人,团练巡逻队看他们挺壮实的,就没敢放他们进村,你快去看看吧。” 清河村的团练的章程越发的正规,单独来的外村人,盘问清楚之后,就可以放行,两人及两人以上要找什么人,需要在村外等着,会有人去通知。 孙氏走到村口,看到是自己娘家的两个大侄子。 “姑妈,祖母让我们来借粮食,”孙家庄的大侄子开门见山,“孙家庄旱的厉害,水勉强够人喝,庄稼都死了。祖母说,我们今年能不能活下来,就靠您了。” 孙氏听得头皮发麻,上一次鱼泉的事情,已经让老太太恨死自己了。 自己在瞎捣鼓,岂不是要了自己的命。 当下,孙氏没好气地说道:“清河村的粮食倒是没干死,但是还在地里呢,我去哪儿给你们借!等地里的庄稼收上来吧。” 孙氏心里算盘打得好,等庄稼丰收了,跟老太太借个十斤八斤的不成问题。 也算是对娘家有情有义了。 日头逐渐升起,叶琛和儿子们抵达了清风镇。 他再次交代赵丰顺,“丰顺叔,天黑前,咱们在城门口汇合,不见不散,您可别在自己一个人走了。” 没有牛车代步,他肯定要自己步行回去,那也太累了。 赵丰顺自然答应下来,这父子一口气来了五个人,又带着货物,自己一趟可以挣十五文,这属于大客户了,肯定不能落下他们。 昨天晚上,一家人一通努力,做了三大桶的冰块和炒黄豆,算下来卖个三百多碗不成问题。 仅仅是靠清风书院,肯定吃不下那么大的货量,他决定先带着儿子们去码头试一试。 清风镇的码头不算大,但也是人来人往。 一艘船停下后,很多汉子过来搬运货物,有的扛着货物走了,有的搬完了,继续在码头等活。 人群是流动的,也就是客户群体相对比较大。 周围借桌子不太现实了,叶琛便在资源回收中心里,兑换了几张木板,当做是捡来的,搭建了一个临时的桌子,然后就开始吆喝。 码头没有多余的建筑物,也没有树,太阳火辣辣的照的人难受。 那些汉子大汗淋漓的正难受,忽然听到有任卖冷饮,还可以免费试吃,立刻围了过来。 第52章 热销浪潮 “免费试吃,先到先得。” 一连三排冰雪冷元子在桌子上整齐摆好,喜洋洋的卡通碗格外精致,大把的冰碎在阳光的照射下,晶莹剔透。 有早就热得受不了的汉子,端起一碗,就直接开干。 一吃之下,顿时震惊了。 “我的老天爷,这竟然是真的冰块,还有糖,还有牛乳,而且酸酸甜甜的!”汉子用袖子抹了抹嘴巴。 “再给我来一碗!” 叶琛笑盈盈地说道:“肯定是真的冰块,五文钱一碗。” 听到五文钱,汉子有些心疼。 但是随即想到,去驿站里买一碗高沫,都得两三文钱,人家这东西又是冰块,又是那么多佐料的,吃起来还这么爽,卖五文钱也不算太贵。 汉子从腰包里,摸出三个油腻的铜板,直接扔在桌子上,“赶紧给我盛一碗,这鬼天气,热死人了。” 叶琛丝毫不嫌弃地收起铜板,吆喝起来,“三壮,上冰雪冷元子一碗。” 叶三壮麻利地将刚才试吃的碗洗刷干净,然后盛出一碗新的凉飕飕的冰雪冷元子,递给那汉子。 那汉子连勺子都懒得用,直接拿着碗往嘴里灌,痛快是说道:“这是真冰块,吃进肚子里,我又能干三船活!起码多挣二十文。” 看着这汉子意犹未尽的模样,引来了周围其他人的注意。 叶琛的小摊不一会儿,就挤满了人。 叶琛收了钱,就吩咐三壮干活,然后对着老大、老二说道:“按照刚才的流程来,你们两个记清楚了吗?” 叶大壮点头,“爹,放心吧。” 三壮拎起一桶货品,跃跃欲试道:“爹,我们先去了。” 两兄弟跟叶琛兵分两路,去了另外一个码头,生怕耽误了生意。 小壮跟在父亲身边儿,就显得格外的踏实,父亲让干啥就干啥,虽然有些生疏,但是很仔细。 老三是核心力量,不断地忙活,感觉手臂都有些发酸,一直到一艘中型货船停靠。 如今干旱日久,河道下沉,即便是清风镇也受影响。 这艘中型货船一停靠,汉子们便飞一样地冲了过去。 而叶琛这边儿,经过一段时间的忙碌,剩下的货品已然不多了。 三壮数了数盆里的铜板,兴奋道:“爹,有五百多呢。” “收拾收拾,去找你大哥、二哥。” 叶琛把木板收起来,打算带着一会儿去清风书院,重复使用。 叶三壮不理解道:“爹,刚才还有好多人想吃咱们家的货,等他们忙活完了,咱们继续卖啊。这么早走干啥?” 叶琛一边儿收拾东西,一边儿解释道:“这叫饥饿营销。咱们敞开了供应,他们就会觉得稀松平常,但是你随时断货,下次我们来的时候,他们就会着急。我们能多挣钱,也能节省时间。” 叶三壮似懂非懂,老实地去收拾东西去了。 四壮眨了眨眼睛说道:“爹,刚才有个人一口气买了八大碗冷元子,他咋知道是四十文钱。” 他掰着手指头算账,手指头不够用,就用脚指头,自己的不够用,就用三哥的。 爹却不声不响地把钱收了。 叶琛发现,自己的幼子虽然年纪小,但是却很善于观察。 手忙脚乱的时候,还能注意到这些细节。 三壮在一旁笑道:“这叫算数,当初娘教过,咱们都不开窍。估计爹也会。” 小壮问道:“爹,您真的会啊。” 叶琛笑道:“想学吗?” 小壮用力点头,“想学。” 叶琛看向闷头干活的叶三壮,“你也跟着一起。” 叶三壮:“……” 叶三壮想起了被老母亲支配的恐惧。 算数这东西,一想就头大。 父子三人去了另外一个码头,这边儿比叶琛刚才呆的码头小一点。 但人很多。 一艘船刚卸完货离开。 一群汉子大汗淋漓地将小摊围住,大壮和二壮忙得脚不沾地。 三壮连忙道:“我去帮帮大哥、二哥。” 叶琛抬手拦住,“先看看他们怎么干活的。” 二壮负责放料,收钱,大壮负责盛冷元子,哥俩配合倒是挺默契。 一个大爷领着一帮子小伙子过来,“给我们来七碗。” 叶二壮立刻卡壳了。 先前最多一个人要四碗,他还能勉力支撑,结果现在这个人一口气要七碗,这可咋办? 客人等着要东西,大哥等着盛冷元子。 那么多人看着他,他急得要命,最后张口说道:“一共三十文钱。” “客人稍等!” 叶大壮已经开始干活了。 不远处一个热心的摊主说道:“小伙子,算错了,七碗是三十五文钱,你少算了。” 那大爷立刻不愿意了,冷哼道:“他自己的买卖,自己做主,他说是三十文,就是三十文。” 说着将三十个铜板扔进了盆里。 三壮心里顿时疼得厉害,他竟然算错了。 一口气丢了五文钱。 以后爹不会不带自己了吧。 哥俩呆呆地看着桌子上的同伴,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就在这时,一道爽朗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叶琛走了过来,笑容和煦,“我们家孩子还小,刚出来历练,不懂算数,让各位见笑了。他自己算错了,就该自己负责。咋也不能让您继续掏钱。大壮愣着干啥,赶紧给客人盛元子啊。” 叶大壮立刻忙活起来。 二壮则是一脸的羞愧地去帮忙。 “这位兄弟是个敞亮人!” “以后我们还来!” “这气度,见一面就觉得舒服,将来肯定发大财。” “……” 赞誉声不断,又引来了大批人买冰雪冷元子,一会儿的功夫,一大桶就售罄了。 叶大壮满脸忐忑之色,“爹,我少算了五文钱,您打我一顿吧。” “让你历练是父亲的选择,是给你成长的机会,父亲也要是承担风险的,为何要打你。”叶琛笑着起来,“收钱这活,要是交给你大哥和三弟,估计咱家赔得更多。你已经很不错了,别责怪自己,想想一会儿吃点啥,老爹请客。” 叶二壮愧疚得根本不想吃饭了,追问道:“爹,你打我一顿,出出气呗。” “爹真不怪你,如果你学过算数,还是这么笨,爹爹肯定是要罚的。不过我听三壮说,当初你娘教你们的时候,你们没学会?” “嗯。娘说的什么一一的一,一二的二,我们都不理解。” 叶琛越发感觉,自己娘子应该不是一般人,那为何会生在温家呢? 九九口诀表,起码要读过《管子》才会知道。 可是一般人家的闺女,会学管子吗? 想不通,就暂时不去想了。 叶琛宽慰道:“没事,你娘没教会的,爹继续教!收拾一下东西,咱们去清风书院,卖完货之后,我们就去吃东西,今天赚得多,爹做主,想吃啥就痴傻。” 气氛活跃起来。 大壮挑着货品,三壮提着钢管保驾护航,老二背着筐,拿着盆,小壮跟着叶琛精力充沛地跑来跑去。 这队伍越来越有取经的架势了。 父子五人很快抵达清风书院。 这会儿正是上午下课的时候,叶琛时间把握得非常好。 第53章 日进千文 冰雪冷元子在清风书院引起了一大波浪潮,仅仅只是经过了一天一夜的发酵。 几乎所有的学生都知道,在学院门口,出现了一种极其文雅且浸人心脾的吃食。 叶琛刚开张,学生们便组团跑了过来。 父子一行人一通忙活,几乎一眨眼的功夫就卖完了。 铜板满满当当装了半桶,小家伙们从来没见过那么多钱。 一个个眼睛发直。 叶琛咳嗦了两句,“先收拾东西,然后找个没人的地方,咱们数数挣了多少钱。” 小家伙们一个个捣头如蒜。 大壮最为勤快,很快便将东西洗刷干净,收拾好。 一行人飞快地朝着小巷走去。 小壮对周围的环境好奇,所以多打量了两眼。 他扭头看去,刚好看到从书院走出来的人,怎么看着像是温华表哥。 以前娘亲也总是说,他们这帮小子,不如温华表哥厉害。 父亲也喜欢温华表哥,还总是给他送东西。 小壮联想到往日的事情,心里担忧。 爹要是看到温华表哥,会不会忍不住再次拿东西送给他。 这可是一家人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可不能便宜温家。 小壮这个小机灵鬼,赶紧跟父亲说话,吸引父亲的注意力。 而温华,腰间挂着一把木剑,手里捧着本书,正往外走。 一眼就看见了不远处的五人,瞬间就认出了姑父和几位表兄。 姑父带着表兄弟来清风镇做什么? 温华正在思索时,几个同窗迎面而来,面带讥笑,“温华兄,又要去抄书吗?” 温华手里拿着书,态度很是谦和,“正有此意,德伦堂最近缺论语,价钱高一些,可有兄台愿意一同前往。” “论语早就滚瓜烂熟了,抄他何用?”一个学子嫌弃道:“而且,拿圣人大道挣钱,乃是下贱行径,也耽误学业,温华你不怕功课跟不上吗?” 温华淡然道:“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如何算是耽误学业。” “好一个温故而知新,夫子要是知道,你拿着他的煌煌之言,挣一个月一二百文钱,怕不是在坟地里爬起来捶你。” “是啊,温华,抄书一个月,也就挣个一二百文钱,何至于此。若是缺钱,和家里要便是。” “若是真的缺钱,便不要读书了。读书是黄金铺路,没有钱,折腾不起的。” 这些人百般取笑,温华却面不改色。 手里拿着书,径自走向德伦堂。 待众人远去,温华抽出了腰间的佩剑,愣愣地出神。 木剑无锋,却充斥着浩然正气。 叶琛和几个儿子坐在无人的巷子里。 家里的小子不怎么识数,这些铜板肯定是数不过来的。 叶琛只能自己数,一共一千五百五十五个铜板。 “三桶货品用了白糖一斤半,白糖价格六十文一斤,黄豆五斤,黄豆价格二十五文一斤,除却这些,我们一共挣了多少钱。” 这是一道极其复杂的数学题,叶琛想考考自己家的孩子。 同时抛出了诱饵,“谁要是答对了,奖励一个大鸡腿!” 漫长的十几分钟过去。 终于有人举手了,小壮趴在叶琛后背上,“爹,我知道了,是一千三百文。” 叶琛刮了刮小家伙的鼻子,“还差好多呢。你再去算算。” 小家伙撅着嘴,感觉自己是对的呢。 叶二壮忽然兴奋道:“爹,我算出来了,是一千三百四十文。” 木剑无锋,却有浩然正气。 “不错!二壮今天奖励一个大鸡腿!”叶琛笑眯眯道:“你们几个以后跟着爹做生意,不识数可不行,从今天晚上开始,每天半个时辰学习算数。” 二壮和小壮都很兴奋,老大和老三则苦着脸。 他们想起了被母亲打手板的恐惧。 叶琛将铜板装好,起身道:“走,爹带你们去吃好吃的。” 叶琛带着几个人到了一家羊肉汤铺子,一口气点了五大碗羊肉汤,又要了些炊饼。 老板端着羊肉汤上来,笑眯眯地说道:“大哥一口气买了五碗羊肉汤,算是我们店今日的大客户了,送您一个凉拌,你们尝一尝。” 凉拌里面的肉食很少,多是些青菜,但是吃起来味道很棒。 叶琛趁机对孩子们教育道:“做生意,要学会学习,就拿这个老板娘来说,他这次送的小菜可不便宜,但是我们是大客户,下次我们再想吃羊肉汤的时候,肯定还会来他们家。” “同样的道理,我们卖货,也要给客人一种我赚了的错觉。” “就像是今天,二壮少算了钱。这不是什么大事,你们没发现客人蜂拥而至吗?” “这就是因为他们觉得他们赚了,或者有机可乘。” 二壮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喝完羊肉汤,几个小子有了五分饱,叶琛让老板娘加了汤,又买了几个炊饼。 如今跟之前不一样了,之前有大把的时间上山打猎,现在每天都在忙生意的事情。 所以肉食只能靠买了。 叶琛带着儿子们直奔肉铺,这会儿是下午,肉铺的肉不是很新鲜,老板拿着蒲葵扇一直在驱赶苍蝇。 叶琛又买了一条五花肉,一些猪下水,还有些大骨头,猪血。 猪血老板对外是赠送,骨头和内脏,花了五十文,三斤肉,花了九十文。 叶琛买东西的时候,叶二壮在旁边儿默默记录,“大鸡腿二十文,羊汤花了八十文,炊饼花了二十文,猪肉九十文,骨头内脏五十文……” 他碎碎念着,慢慢的将钱加起来,本来是想锻炼算数。 结果的出来的数字,让他大吃一惊。 看着好像刚才挣了好多钱,结果就这么点东西,竟然花了好几百文。 昨天爹挣的钱没有那么多啊,为啥可以买上百斤的米面,还有布匹,还有鸭子,还有各种零嘴。 叶琛一转头,就听见老二在捣鼓数字。 心里微微一凛。 这个几个小子里,老二是很聪明的。 他要是把账算的清清楚楚,以后想浑水摸鱼可就不简单了。 叶琛开口道:“镇上的东西又涨价了,赚多钱都不够花,米面家里还有,暂时就不买了,大壮,这是四十文钱,你拿去给菁菁买点吃食,让他也尝尝鲜。” 大壮立刻去办。 糖和黄豆家里还有一些,叶琛就没再买。 而是带着孩子们打道回府。 从清风镇回到清河村,坐着丰顺大叔的牛车,也是一种享受。 太阳西斜,一家人终于回到了村口。 这个时候,村里人都在地里忙活,叶琛一行人没有被围观。 而是直接回到家中,小院被收拾的很干净,很温馨,顿时卸下了一天的疲惫。 第54章 奇葩郎中 叶琛也不太懂孕妇的事情。 只是隐隐约约知道,孕妇需要补钙和叶绿素。 叶绿素这东西他不太懂,但是补钙他知道。 喝骨头汤就行。 所以叶琛买了一大堆大骨头。 赵菁菁早就盼着一家人归来,待见到自己家丈夫和公公一行人归来,又是端茶又是倒水,好不勤快。 小壮主动跟着去做饭。 买来的大骨头放在锅里炖,又加了些枸杞子和红枣,正儿八经的膳食汤。 猪血用来炒菜,放点小葱,味道绝佳。 五花肉在叶琛的指挥下,烫好了猪皮,做成了红彤彤的红烧肉。 反正这会儿苏轼还没出生呢,肯定不会跟自己计较。 锅里还有大米饭,原生态的大米饭在铁锅里闷出来,是有一股淡淡的香味的。 再加上家里的骨头汤和红烧肉,整个农家小院都氤氲着浓郁的香气。 隔壁的小孩儿都馋哭了,小花拿着鱼干不断地安慰着弟弟。 三壮在旁边儿切野菜喂鸭子喂鸡,闻着香味,也是口水直流,在外面花多少钱,吃多好的饭,也怀念家里大嫂做出来的饭菜。 小壮烧火是功臣,忍不住掀开锅盖,想吃块红烧肉尝一尝。 叶琛瞪了他一眼,“没规矩是不是,你兄长还没回来,你就想吃。” 老大放不下家里的庄稼,回来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挑着发酵好的肥料,去地里施肥除草。 叶琛家里的肥料是用人的粪便加干草以及生活垃圾发酵出来的,肥力非常充足。 这也是叶琛穿越后的小发明之一。 将粪便和柴草,堆在一起,用泥封住,这样发酵的肥料更有力度。 叶琛还想养猪,因为猪栏里的肥料劲儿也很大。 此外就是洞硝土,可以加工成肥料,但是这个有点跨时代,还有待研究。 老二则是去挑水,有了水渠,清河村的人用水方便了许多。 二壮来回挑了两大缸水,也不闲着,又带着小壮去砍柴,一直等到老大回来。 叶琛走到院子门口,帮着大壮拍打了身上的尘土,让他去院子里洗洗。 自己则站在门口,享受难得的静谧时光。 刚站了没一会儿,就见刘小花偷偷摸摸地走了过来,对他低声说道:“老蔫叔,你出门后,你老宅的孙大娘又来捣乱了,气得菁菁嫂子不行,走路都不稳了,摔倒在地上。我跟弟弟正在外面玩,跑过来给扶起来了。” 叶琛愣了一下,从口袋里掏出一大把蜜饯递了过去。 “谢谢你小花!” 小花笑着摇头,“老蔫叔,你是好人,我能帮您点什么忙,都是心甘情愿的,我不要。” 说完就跑了。 叶琛又看向赵菁菁,赵菁菁跟往常一样。 这个孩子太懂事了。 叶琛走过去,看到赵菁菁正坐在胡床上,扶着桌子休息。 一见到他过来,立刻起身。 叶琛知道,自己儿媳妇的肚子越来越大,身体行动肯定不方便。 他走过去,示意赵菁菁坐下,“孙氏来捣乱了。” 赵菁菁连忙摇头,“爹,三伯母只是担心,过来看看。” 叶琛摇头,“我那三嫂是啥脾气,我知道,以后不让他进门即可。倒是你,身体不舒服吗?” 赵菁菁连忙摇头,“爹,我没事。” “大壮,跑路前进,去请刘郎中过来瞧瞧。”叶琛吩咐了一句,便示意赵菁菁去床上休息,“以后家里发生了什么事情,跟爹说,跟你相公说。” 赵菁菁有些害怕,哽咽起来,“爹,儿媳太没用了,拖家里后腿了。” “什么拖后腿!”叶琛开口道:“家里的事情,哪一件你没帮忙!家里的饭菜不也都是你做的。收拾院子,洗衣服,哪一样没有你!菁菁,咱们是一家人,你男人还小,不是很会说话,也不会照顾女子,你多担待。但是爹可以保证,在爹的眼里,没有男女之分,每个人都是平等的。” “你要是身体不好了,爹跟心疼小壮一样,心疼你。” “所以有啥事情,不要跟爹藏着掖着。” 赵菁菁红着眼眶点了点头。 他今天确实吓到了。本来在家里好好的,三伯母忽然来了。 然后跟自己说了一大堆混不吝的话,自己将她推出去之后,动作幅度有点大,身体不舒服,一不小心摔倒了。 幸好刘小花带着弟弟下田回来了,看见自己摔倒,将自己扶了起来。 不然自己不知道要躺在地上多久。 而且,她还发现,自己摔倒之后,下面有些红。 吓得她躺在床上半天不敢动,身子好些之后,才敢起来干活。 但是家里都是男人,大壮又是个粗糙的货。 根本看不出自己身体不舒服。 公公这么一说,她觉得再受再多的委屈也无所谓。 起码公公是知道疼孩子的。 她现在就是有些害怕,担心肚子里的孩子受影响。 没多久,刘大夫便被大壮拽着过来了。 刘大发是清河村的村医兼兽医。 不过这两年收成不好,刘郎中的日子过得也挺辛苦。 因为大家一般小毛病根本不找他,大毛病找他也没用。 到时候隔三岔五,谁家牲口不舒服,他能挣点闲钱。 听说赵菁菁身体不舒服,村里的妇人们也跟着过来凑热闹。 不少妇人都站在院子里等啥情况。 刘郎中的技术还是可以的,把了把脉,好半天才说道:“没啥事,动了胎气而已,咱村里一般喝点红糖水,休息休息就成。” 叶琛一瞪眼,“郎中,这是活人,动了胎气,还喝红糖水,您赶紧开药。” 刘郎中有些羞赧道:“老蔫,这开药得花钱,要不叔把方子写下来,你自己去山里摘点草药?” 一群妇人也在一旁凑热闹。 “老蔫,动胎气而已,小事小事。” “是啊,老蔫,当初生了小花当天,我还去割稻子呢,一边儿流血一边儿割,也没啥。” 叶琛头大,这便是封建社会的顽强生命力吗? 自己儿媳妇可不能这样。 赶忙对郎中说道:“大夫,您赶紧开药,别管多少钱,用最好的药。” 刘郎中见叶琛坚持,便缓慢开口道:“那可是你说的,出诊费你得给老夫一文钱,安胎药八文钱一包,你家儿媳妇这种情况,起码得吃四天,一天两顿,一共是六十五文钱。” “我滴乖乖,老蔫,算了吧,这点小事,喝点红糖水得了。孩子没了,大不了再生,挣钱不容易。”郎中报完价钱,又开始替叶琛头疼。 赵菁菁一听价钱,也是小脸刷白,“爹,我感觉我好了,我都能跑,别开药了。” 她还是分得清一文钱和六十五文钱的区别的。 “我是一家之主!这事情我做主!” 叶琛喝了一声,转身去屋里取来铜钱,今天挣的钱都锁在柜子里。 他数出来六十五文钱,交给了郎中。 站在门口的妇人们,就见哗啦啦的铜板进了郎中的腰包。 郎中的那张老脸竟然有了质疑人生的模样。 “谁说老蔫虐待儿媳妇来着?” “我都想做他儿媳妇了。” “做儿媳干啥?老蔫生得那么俊俏,又正当年,做他媳妇啊。” “老蔫看不上我来,我要不让我闺女试试?” 妇人们开始习惯性地歪楼,这时候不知道是谁说道:“老蔫这是真挣钱了,你们闻闻,这是好米的味道,还有猪肉呢,真香啊。” 、“老蔫真细心呢,我刚才还看见了大骨头,那东西也是保胎的,我怀孕的时候,我娘让我喝过。” “真羡慕老蔫的儿媳妇啊,当初我公公要是舍得给我花钱,我也不至于让大娃流了。” “对了,我记得老蔫还欠我们家孩子钱呢?这给赵菁菁这丫头治病,他不会没钱负料钱了吧?” “对啊,我家孩子也有呢。” 赵菁菁将郎中送出去,聊了几句,便安排大壮去取药。 赵菁菁身体没有大碍,叶琛也放下心来,脸上露出笑容,“各位嫂子、大婶请放心,我给大家结账。” 他这话放出去,村里来了不少人。 别看送东西的时候是孩子,领钱的时候来的都是大人。 叶琛拿来一个小本本,拿着炭笔,写着简单的账目,最近他的繁体字学习有所进步,读书有点难,那玩意涉及断句和翻译,但是做账没啥问题了。 他笑着说道:“一个个来,不着急,排好队。” “栓子娘,六文钱,拿好了。” “铁柱娘,十八文钱,拿好了,谢谢您家的支持。” 叶琛的手里有账本,肯定不会出错,很快便将钱给结清了。 村里人本来担心叶琛会赖账,所以亲自过来讨要。 见他一分不差地给结清了,这些人又担心,“老蔫,这甘草根还收吗?当初你媳妇收了一回就不收了呢。” 叶琛依然笑道:“收!还是老价钱,三文钱一斤。” 村里人对这个价格相当满意,山上和荒地里的甘草到处都是,只要挖挖土就能获取,这相当于白捡的钱。 反倒是叶老蔫,辛辛苦苦忙活一天,好不容易赚到一点钱,看个病,清下料钱,就啥都不剩了。 庄稼人,庄稼婚。种地才是人上人。 就在大家心满意足,准备离开的时候,一道不和谐的声音响起,“老四,这甘草根挖起来可费不少力气呢,一斤才给三文钱,是不是有些太少了。” 第55章 愤怒的老太太 仅仅是听声音,叶琛就开始皱眉了。 来人是三嫂孙氏。 他还没找她算账呢,没想到她自己找上门来了。 叶琛面色不善地站起身来。 孙氏见叶琛脸色不好看,内心也有些犹豫。 但是还壮着胆子继续开口,“这甘草根在土里藏着,大家挖起来,可不轻快,当初你媳妇还五文钱一斤收呢。” 孙氏本来想指着村里人提出异议。 谁曾想,大家一声不吭,她只能主动站出来当坏人了。 别看孙氏每天被老太太派出去收拾庄稼,但是她脑瓜子没闲着。 这几天老蔫回来,可真的买了不少东西。 算着一天最少挣个三四百文。 村里人两三个月都未必挣得到那么多钱。 可是叶老蔫一斤甘草根才给三文钱,比起之前的温云衡都抠门。 孙氏理直气壮地看着叶琛,“秋月那么小,春月也不大,为了给你洗甘草根,差点掉进沟里,拿命换来的钱,才值二十一文吗?老蔫你是不是太抠了。” 损失这么一闹,村里人立刻不动了。 都若有所思的对视。 还有这好事? 他们自己家里人闹起来了? 他们跟着占便宜? 所有人都热切地看着孙氏,希望他加把劲。 叶琛玩味地看着孙氏,他站起身来,“秋月和春月都是孩子,见他们差点掉进水里,我也担心呢。为了点钱,不值当的。但是说好的价格不能变,这是做生意的规矩。不过三嫂不用担心,以后这甘草,我让三壮和小壮去挖,就不劳烦大家了。大家也不用担心孩子有危险,都散了吧。” 一听这话,在场所有人的眼睛都瞪圆了。 一时间,所有人都一脸愤怒地看着孙氏。 三文钱虽然少了些,但是一个半大点的孩子,拿着锄头干上几个时辰,也能挖几斤,轻轻松松十几个铜板。 他们这些大人都可以在农忙之余跟着干,挣点钱补贴家用。 在大家看来,老蔫简直就是摇钱树,他们希望钱越摇越多,但是绝对不希望摇钱树不摇了。 “老蔫,别听你嫂子瞎说,三文钱不少了,我家孩子也皮实,让他接着干吧。” “是啊,老蔫叔,我牛蛋不怕危险呢,让我接着干吧。” “是啊,老蔫,你得这样想,你这几个孩子,还得去镇上给你帮忙呢,哪有时间干这些活。总不能半夜去地里折腾吧。” “你嫂子看不上的钱,我们看得上。” 孙氏的脸顿时一阵青,一阵紫,“我什么时候看不上了。” 叶琛似笑非笑,“嫂子啃得上,老蔫也不敢收了!毕竟孩子还小,万一有个闪失,我负担不起。” 孙氏气得半死,只能厚着脸皮说道:“我自己去挖,让春月送来总可以吧?” 叶琛这才不咸不淡地点点头。 村中的女人们说了几句吉祥话就离开了。 老太太正在家门口清洗甘草根,这是她白天空闲时候挖的,准备给老蔫送过去,也没打算要钱。 她觉得儿子挣钱不容易,她这个当娘的大忙帮不上,帮点小忙还是可以的。 一边儿忙着,一边儿对叶五四说道:“你一会儿给老蔫送过去。” 叶五四正使劲儿往筐子了装甘草根,“我不去,让满屯去。” 在家门口干活,自然而然能听到路过的妇人们说的一些闲话。 老太太听完之后,脸都绿了。 瞅了一眼叶五四,老头子胡子都要炸起来了,“我去训斥老三。” 老太太将拐杖都拿出来了。 孙氏一回家,就朝着身上招呼,两个丫头不明就里的扑在母亲身上挡着,老太太气得身体直喘,骂道:“好你个贱皮子,那可是你男人的亲兄弟,你不帮忙也就算了,还去捣乱!还差点害了菁菁的孩子!我今天就要宰了你!” 孙氏吓得连躲都不敢躲,任凭老太太揍她。 但是心里也委屈。 自己男人的亲兄弟又咋样? 挣来的钱,给她家一文吗? 她越不说话,老太太越来气,手里的拐杖就跟雨点一样地往身上落。 正好赵菁菁带着小壮过来送吃食,“祖母,这是我爹让我送来的。” 说完,俩孩子被老太太气势吓得连一句多余的话都不敢说,就往家里走。 “菁菁!”老太太这才放过孙氏,看着赵菁菁和小壮离去的背影,忍不住叹息道:“这孩子,身子骨美好,折腾啥。” 又低头看了眼眼前的红烧肉和大骨头,更是担心得不行,“这才刚挣钱,就这样的话,可不行啊!老头子,你看好东西,别让贼子霍霍了。” 说着又瞪了孙氏一眼。 老头正在房间里训斥儿子,老三遭了无妄之灾,跪在地上哀求。 老头子不解气,拿着棍子来要打,老太太说话,压根没听见。 孙氏被揍得鼻青脸肿,见老太太出门了,趁着其他人不注意,赶忙拿起一块红烧肉,塞到秋月嘴里,叮嘱道:“赶紧躲起来吃。” 秋月一口气将肉吞了进去,然后一脸渴望地看着孙氏。 孙氏眉头一喜,摸了摸秋月的脑袋:“随你娘!有胆子!” 说着又偷了一块骨头给闺女,说道:“去院子外吃。” 秋月抱着骨头就跑,然后找了个地方,慢慢吃了起来,骨头都给它咬碎了。 叶琛一家正在吃饭。 叶小壮抱着跟大腿骨正吃得带劲儿,尤其是骨头缝的连接处,有点类似于筋的东西,特别有嚼头。 小家伙也没兄长的规矩,吃得满嘴都是油。 三壮则准备对红烧肉发起进攻,却被叶琛拦住了,“咱们几个大男人吃几口得了,剩下的给你大嫂留着。” 赵菁菁因为见到老太太凶狠的一面,有些害怕,坐在边儿上,没怎么动筷子。 叶琛开口道:“赶紧吃,不吃饭怎么喝药!” 赵菁菁觉得自己该跟孙氏一样挨揍。 大米饭,骨头汤,红烧肉,她竟然没有胃口。 叶琛出门一趟,在资源回收空间,兑换了一本孕妇书籍,看了半天,这才返回屋子。 “菁菁,油腻的没胃口,就先吃点清淡的。” 赵菁菁连忙推辞道:“爹,这又是肉,又是骨头的,没必要给我专门买吃食的,这大鸡腿给小壮吃吧。” 小壮拍着胸脯道:“大嫂,我跟哥哥们在镇上吃了!你快吃鸡腿,老香了。” 叶琛没想到,小壮都会发善意的谎言了。 三壮开口道:“是啊,大嫂,你肚子里的孩子可是咱们这一支的嫡孙呢,叶家的希望,你可得多吃点。” 叶小壮立刻不服气道:“瞎说!叶家的希望是我!” 二壮一巴掌拍到他后脑勺,“少嘚瑟,叶家的希望只有我叶二壮一人!” 老三道:“不,手拿日月摘星辰,世上无我这般人!叶家的希望应该是我。” 大壮看着脑残的弟弟们,默默地夹了一口菜,放在媳妇碗里,这是爹教的。 赵菁菁立刻给了大壮一个幸福的眼神,看得大壮心都要化了。 一家人无比和谐,叶老太太走了进来。 老太太眼神担忧,一进门就拉起叶琛的手往外走。 “怎么了娘!” 老太太往屋里瞅了两眼,小声说道:“菁菁那丫头的肚子没毛病吧?” 叶琛道:“放心吧娘,刘郎中看过了,也开过药了。” 老太太这才稍微放心,然后又小声说道:“你刚挣钱,别乱花,你手底下还有三个大小子,大儿媳肚子里又有娃了,你的任务重着呢,你别贪图享受,得能省则省。当初你爹也挺能挣钱的,养了你们四个,连咸菜都切成碎碎吃,你得学你爹。” 叶琛道:“……” 叶琛正享受着一家之主的快乐呢。 谁曾想,被老太太闯过来,给了一通育子育孙教育。 心情顿时不美丽了,关键是,这是自己的母上大人,还不能反驳。 可在他那个时代,这东西真的只是标配啊。 不过老太太其实说的也没啥毛病,他若不是有商城,有资源回收中心,即便是能挣点钱,也不敢这么造。 冻死卖炭人的事情,在这个时代太普遍了。 不过叶琛也不想让老太太担心,“这都是之前买的,一直舍不得吃,娘,您别回去了,跟儿子一起吃吧。” 第56章 叶家补习班 老太太哪里有心情吃饭。 看着叶琛最近顶着烈日到处跑做生意,有的时候,还要走回来,心疼得厉害。 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布袋,从里面拿出一个银镯子。 爱惜地摸了摸,有些不舍,但是看到老蔫的模样,又心疼得厉害,心一横推了过来,“老蔫,这是娘的嫁妆,你赶明儿去当了,你自己再攒点,赶紧买头牛。” “挣钱不容易,能省则省,让赵丰顺挣去,还不如自己攒下来。” 叶琛穿越过来,孝顺老人,只是纯粹的责任心在支配。 其实对于老太太是没有啥感情的,但是见到老太太将银镯子递过来的时候,叶琛的心被触动了。 叶琛赶忙将银子推了回去,“娘!牲口我自己会赚钱买,这钱您留着。” “你还自己赚钱买?就你这个花法,得猴年马月才买得起。”老太太略带埋怨地说道:“挣钱不是那么容易的,你自己买个牛,再配个车,跑得也能远一点。现在年景越来越差,得多攒点钱,保不齐再闹个蝗灾,一家子还得指着你呢。” “再说了,就算是不指着你,你看老二、老三都多大了。你十三我就开始给你说媳妇了,你总不能让他们打光棍吧?” 这个时候,二壮吃得有点多,正出来散步,听老太太一说,立刻凑过来说道:“祖母,我不着急的。” 老太太吐了一口唾沫,“你还不着急,上次偷看小寡妇洗澡,让人家追到我门口的是谁!” 二壮撒腿就跑,被叶琛一把给拽了回来。 “你小子寻死了?”叶琛喝道。 二壮一脸绝望,“爹,我好奇。就看过一次!” 叶琛对着屁股踹了两脚,“以后再胡作非为,小心挨打。” “哎!”二壮撒腿就跑。 老太太目光又落在了屋里的赵菁菁身上,“当初你不懂事,家里都靠这个好儿媳撑着,我看他这些年操劳,身上的病根不少,能少让他干活就让他少干活!要是真的忙不过来,娘闲得没事儿的时候,多跑跑也没啥!尽量别花钱,六十五文呢,乖乖,不是小钱呢。” 叶琛点点头道:“我知道了娘。” 叶琛心里琢磨着,以后肚子越来越大,肯定不能让赵菁菁继续干那么多活。 不过老太太的建议是值得考虑的,这天气再热,也长不了。 必须趁着这个时候,广泛地开拓市场。 所以他总是得带着儿子。 最重要的是,儿子们正是在成才的好时候,读书可能来不及,但是长见识却是不能耽误的。 而且自己已经三十多岁了,在这个时候,已经不算年轻了,不可能一直冲锋陷阵。 以后卖完货之后,尽量早回来,地里的事情交给儿子们。 剩下的都是些家里的小活,可以安排叶小壮来看。 不过他有心,让叶小壮去读书。当然,也要看小壮愿不愿意,如果不愿意,就再养两年,在家里干活。 “你要是怕家里说闲话!你就喊春月那丫头过来,我跟你说,春月那丫头不错,不跟你三嫂那个贱皮子一样,老婆子这眼睛跟明镜似的。” “你们兄弟,就你能有出息,将来你得跟春月寻个好婆家!” 老太太碎碎念起来没完没了,看儿子也是越看越满意。 她老人家觉得,自己当初的想法没错,自己的幼子就是最好的。 叶琛笑了起来,“娘,有件事情想跟你商量一下。” 老太太立刻警惕心起来了。 她都提出安排人过来干活了,甚至自己都能来了。 他不会想说媳妇吧? 不过,自己儿子还年轻,该有个媳妇吧。她觉得没有必要为了温云衡守着,那是仙女,就算是回来,老蔫也把持不住。 “事先说好,老太太认识的都是那种地里的大手大脚的女人,像是温云衡那样的可没有。” 叶琛:“……” 这都哪跟哪,自己啥时候想娶媳妇了。 单身不香么? 他无奈地回应道:“娘,我是想安排个人,来家里干点杂活,挖点野菜,放放鸡鸭,中午再做顿饭,这事儿我愿意花五文钱。” “你钱是大风刮来的,管顿饭不就行了!”老太太没好气地说。 但是话一说完,老太太又觉得,叶琛是个大手大脚的男人,不会管家,钱留在他手上,全都霍霍了。 家里还有好几个大孙子呢,还有重孙,他得给孩子们攒钱呢。 想到这里,老太太说道:“那就十文吧,我回去问问,谁愿意干这个活!” 一听到十文钱,赵菁菁就要出来反对,被大壮给拉了回去。 大壮小声说道:“听爹和祖母的,我跟你说,祖母最疼爹了,这是要给爹存钱呢。” 叶琛才不管老太太要多少钱。 自己的母上大人开口,别说十文,就是二十文都得给。 “成!娘,我这里还有点米面,我给您背过去!”叶琛喊了句老二,老二立刻去盛了五斤大米。 “你爹胃口不好,喜欢吃软的。”老太太强行将银镯子塞给叶琛,然后自己接过来米,“这就是利息,我自己背的动,你别送了。” 叶琛肯定不允许,喊来大壮,给老太太背过去。 自己又回屋,对着赵菁菁说道:“这是你祖母给的,等生完孩子再戴。” 说完又看向几个小子,“从今天开始,除了你们大嫂,你们几个,每天轮流做家务。” “爹,我能行的。”赵菁菁局促不安,有一种失去了作用的感觉。 “不用!”叶琛对众人说道:“从老大开始,你们几个轮流来!还有你们多多大了,还让你们嫂子洗衣服,从今天开始,多自己洗!” 这个家,叶琛的话就是圣旨,几个小子没有敢不听话的。 回来的大壮,听老二一说,立刻开始干活。 家里收拾好了之后,一家人围着油灯坐下。 赵菁菁虽然怀有身孕,但是也只是有个软垫,听课还是必须的。 叶琛开口道:“你娘教给你们的乘法表太高深了,我先教你们数字,以及最简单的加减法。” 说着,叶琛拿出来资源回收中心兑换来的铅笔和废纸,一人一份。 三壮立刻苦着脸说道:“爹,大侠都是行侠仗义,不读书的,不识数。” “放屁!”叶琛立刻教育道:“哪个大侠不是骑着骏马,穿着丝绸,到处瞎逛。他们的钱财哪里来的,不识数怎么管理家业。” 三壮都要哭了。 好想逃,可是逃不掉。 叶琛很得意,手里拿着跟竹板,看着孩子们做题。 一本子的加减法。 “1+1=?” “3+7=?” 叶琛检查,做错一道题,就打一竹板,打的叶琛心情舒畅。 难怪当初育红班,老师那么爱打自己。 原来真的好爽啊。 一直到了大家的手心都开始发红,半个时辰差不多过去了,叶琛才停止。 叶琛打了个哈切,“时候不早了,先干活吧。” 叶三壮兴奋道:“好嘞爹,我去烧水。” 刚刚下课的三壮立刻有了精神,只要不学习,当牛做马都行。 大壮其实也不爱学习,但是他是长子,父亲的话,他得听。所以现场,他是最努力的。 叶琛的小学课本真的很好用,二壮又聪明,很快就沉浸在学习的海洋里。 “爹,我能不能再学会?”二壮小心翼翼的问道。 对于孩子的好学,叶琛很欣慰,“别着急,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慢慢来,先干活。” 四壮衣服上挂着叶琛刚才给他发的小红花,有些忧愁的说道:“爹,我要是回头考上探花郎,是不是就不能当大将军了。” 叶琛拍了拍小家伙的脑袋,想的真宽,跟自己一样,刚读书就担心,自己是考北大,还是考清华。 不过这大抵也算是少年人的一种野望吧。 他站起身,“好了,时间不走了,大家抓紧干活,明天还要卖货!” 赵菁菁刚要动身,却被叶琛拦住了,“你回去温习温习功课,你是家里时间最多的,先把算数练好,回头爹教你会计做账。” 赵菁菁一颗心里,什么滋味都有。 她红着眼眶,不敢有丝毫怠慢,拿着公公给的练习题,努力做着加减法。 叶家一家人都在忙活,老宅这边儿也在开会。 第57章 公子如玉 月明星稀。 叶五四斜躺在草堆上,眼角堆着淡淡的笑意看着叶老太太。 老太太手脚麻利的收拾着眼前的甘草根。 最近的日子过得舒坦一点,孩子们蹦蹦跳跳的围着枣树玩躲猫猫。 大人们忙着手里的杂活,看着孩子们开心,心里也不由的舒心起来。 老太太抽空对众人说道:“老四家里养了些鸭子和鸡,每天抽空去看看,打点野菜,这活谁愿意去帮忙照看一下。” 春月是老叶家的长孙女,颇有几分大姐风范,而且她一直想找机会去报答叶老蔫,刚想开口应下,就被孙氏给拽了回去。 孙氏心里鄙视。 叶老蔫赚了那么多钱,都不分给他们,竟然还想让他们帮忙照看家里。 老太太这偏心都偏到村西头去了。 老蔫自己顶家过日子,有好处自己享受,但是有麻烦,也要自己硬撑着。 总不能因为家里有四个好大儿,就得到特殊的照顾吧。 想到这里,孙氏的心里辛酸的厉害。 现在已经不是他的问题了。 前些日子穷困,吃不饱饭,老三都不想碰她。 别说产子了,连生活都成了问题了。 “祖母,我来吧!”老二家的汐月却没有那么多顾及,“就是喂鸡喂鸭而已,都是小事。四叔在外面奔波很辛苦,做小辈的帮忙照应一下,应该应分的。” 老太太想了想道:“还有就是收拾收拾院子,打扫下粪便,扔进粪坑里,那活可脏,你这丫头不是挺爱干净的吗?你能接受?” 汐月笑着说道:“祖母,我也是农家子嘞,怎么怕脏!再说了,菁菁嫂子今日都瞧郎中了,咱们老宅再不管不问,人家会说咱们老宅无人。” 老二也点点头说道:“娘,就让汐月去吧,老四不容易,咱们这一大家子,天天又是骨头,又是肉的,沾老蔫便宜,该帮一把是一把。” 说着看向自己浑家,浑家有些心疼孩子,却没说什么。 老太太点点头,这才继续说道:“汐月,你四叔说,愿意帮忙的人,他会带蜜饯吃,还给十文钱,家里存下五文,三文给你爹娘,剩下两文给你,你可愿意。” 汐月不敢相信的说道:“干这点活,还给钱?我还能自己攒着啊!” 挖甘草根很辛苦的,得拿着锄头一点点的挖,可是打野菜,喂鸭子,收拾院子,却是小事一桩。 这五文钱就像是捡来的一样。 孙氏不可置信的瞪大了眼睛。 老太太是属于貔貅的,流到她老人家手里的钱,能出来就是幸事,绝对不会嫌少。 孙氏赶忙厚着脸皮上前,“娘,汐月还小,力气小,这活儿就交给我吧。” “他三婶子,这点活而已,你跟一个孩子抢什么?”老二媳妇笑眯眯的说道:“汐月,小时候你四叔还抱过你呢,你要是不好好干,为娘可不乐意。” 汐月立刻说道:“娘,我肯定不会偷懒的!” 老太太点点头道:“可以,汐月打小就勤快。” 汐月眯缝着眼睛对满屯、满仓说道:“等我有了蜜饯,给你们吃,你们要去替我打架,好不好。” 看着老二一家子得意的模样,孙氏感觉一口老血差点喷出来。 伸手就掐了一把春月,“叫你废物!你不早点吭声!你跟你四叔关系那么好,积极点,还有别人的事情吗?” 春月的眼泪刷刷的往外流。 她本来想去的,可是娘不让她说话。 这事儿能怪他吗? 清河村的夜晚很是燥热,这一晚上虫鸣鸟叫,偶尔还有巡逻人惊醒正在沉睡的老狗。 接着整村的狗子一起狂吠。 一直到天明,清凉的风,唤醒整个村庄。 叶琛早早的起来,真的是不年轻了,这几天的忙碌,让他有些盐酸背疼。 叶琛几人带着货,坐着摇摇晃晃的牛车,直奔清风镇。 上午的码头依然热闹非凡,叶琛思索了一番,依然兵分两路。 因为冰雪冷元子的名号已经打出去了,今日的售卖格外的顺利。 不到半个时辰,手里的货售卖了大半。 叶琛父子转道去了清风书院。 这个时候,时间还早,父子几个人找了个树荫坐了下来。 叶琛对几个孩子问道:“你们想进书院吗?” 大壮挠挠头道:“书院应该不让外面的人进去卖东西吧?” 叶琛:“……” 他深吸了一口气,重新发问道:“我的意思是,你们想去书院读书吗?” 三壮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似得,“不不不,我不行,我脑袋瓜子笨,我读不进去圣贤书。” 二壮开口道:“爹,我问过旁边儿的大叔,书院的束脩一个月就是三两银子,还要买笔墨纸砚,一套最便宜的,都得二两银子,咱们家读不起书的。” 叶琛此时一脸傲气道:“看不起嫩爹?只要你们想读书,老子肯定有办法。问题是,你们想读书吗?” 小壮眼底浮现出渴望,“爹,我想读书,我觉得,只有读书,才能变成向您一样的人。可是,如果我读了书,是不是家里以后就不能吃肉了。” “那爹就更加努力挣钱。”叶琛摸了摸这个懂事娃娃的小脑袋:“先送你去读书,等你学会了,回来教你二哥、三哥,可以吗?” 小壮年纪小,心思淳朴,其实是最适合读书的。 他很早就想找个机会让孩子读书,只是一直没有机会罢了。 如今他手里有点钱了,再过一段时间,凑够了钱,就送小壮来读书。 边儿上的大叔笑得不行,在一旁提醒道:“大兄弟,来清风书院是有要求的,起码要是童生!别听外面骗人的鬼话,清风书院的编外生更贵,来了也跟不上的,还不如先给孩子启蒙。” 叶琛以手扶额。 好吧,没想到清风书院也那么没有节操。 还有编外生这种操作。 那可不是一般家庭能享受的起的。 不过村里没有私塾,离着最近的私塾,还在温家庄。 他是打死都不会让孩子去那里读书的。 那就只能送到自家镇上了,到时候还得打听打听。 正想着,清风书院的钟声响起。 叶琛暂时将这件事情放在脑后。 他的小摊开始营业,学子们三五成群的过来买吃食,叶琛准备的比往日多一些,但是没多久,依然卖了大半。 学子们站在摊子前吃着冰雪冷元子,时不时的议论一些课堂上的见闻。 叶琛竖着耳朵听着,他对这个时代很陌生,需要不断汲取信息。 “苍天不降雨,本县的农田怕是要颗粒无收,不知道朝廷有何举措。” “朝廷忙碌收拾李唐旧势力,怕是难有举措了。” “诸位慎言,不如好好考虑如何应对月考,以免不合格,被逐出学堂。” “月考想来会以赈灾为题吧?” “十有八九!” “听说隔壁朐临镇,有个不第的书生,发现了鱼泉,又通过鱼泉发现了地下河,便引导着乡亲们,凿山挖渠,救了上千亩的稻田。” “还有这等奇事!着实是教化之功,我等虽有功名,但亦应像是这位落地书生学习,造福于民。” 叶琛没想到,他的事迹竟然传到隔壁镇来了。 甚至还被一众学子口耳相传,看来干旱确实严重,朝廷已经重视起来,正在想举措,拯救危局。 自己的所作所为,应该被树立为典型了。 可惜如今读书,讲究投卷,给名门望族,亦或是正儿八经的科举,不然自己有可能直接被朝廷推举,因此就做官了呢。 “爹,我看到表哥了。”三壮瞪大了眼睛,“那中间的,戴着把木剑的,是不是温华表哥。” 小壮急了,伸手去拉三哥,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叶琛闻言,已经转过头去。 温华穿着一身蓝色的书生装,手里拿着一摞书,正从书院门口走出来。 本来他没有准备过来,却感觉有人注视着他。 于是看过来,和叶琛对视一眼。 温华顿时笑了起来。 他就知道自己没看过,果然是姑父。 没想到这些日子,被学院人人称颂的冰雪冷元子,竟然是姑父的手笔。 姑父也真的是,自己一直给他暗中造势,他怎么做起生意勾当了。 温华一直喜欢姑父,觉得他是大器晚成一般的人物,虽然如今一直没考取功名,但只要有朝一日,为有心人发觉,必将声震天下。 而且,早些年家里供应自己读书,钱财不够,都是姑父想尽办法给凑的。 于是乎,温华迈步走了过来。 看着由远及近的温华,叶琛竟然有些出神了。 因为他脑海里出现了一个很不应景的诗句。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第58章 竞争者出现 温华朝着叶琛的小摊儿走了过来。 叶小壮一肚子的警惕,他不动声色地将家里收钱的木盆挡起来,他要誓死捍卫他们家的劳动成果。 可是如果老爹铁了心支援表哥,他好像是有一点办法都没有。 小家伙的心情瞬间变得无比低落。 叶琛对于温华的表现虽然很震惊,但是脸上依然保持着职业的微笑,“两碗冰粉十文钱,慢慢吃,不着急的。” 招待完手头的客户,叶琛才将视线落在温华身上。 当小家伙离近一些的时候,叶琛更加震惊了。 因为眼前的少年郎的模样,竟然有与温云衡在自己的记忆之中的模样,有七八分相似。 叶琛终于知道,为何妻子离家杳无音信之后,叶琛宁可砸锅卖铁也要支援他们家了,这里面恐怕不仅仅是有对于科举之路的寄托,怕是还有几分对于温云衡的亏欠在里面。 “呦,这不是温华吗?你也来吃这冰雪冷元子?”旁边儿的学子讥笑起来,“这东西要想有味道,可是要吃十文一碗的豪华版,你一个臭抄书的一个月一百多文钱,吃得起吗?” 叶琛有些意外,他没想到在温家村众星捧月的人物,在外面竟然这般的造人排挤。 他以为温华会因为此事而难堪,甚至窘迫地离开,但是他没想到,温华只是静静的说道:“这是我叔父,吃冰雪冷元子,我肯定不需要钱。” 叶大壮虽然嫌弃,但是没有多说什么,默默地洗干净碗,准备将冰雪冷元子盛过去。 二壮冷着脸,刚才父亲看他的眼神他看见了。每一次露出那种眼神,自己家都要倒大霉。而且这个表哥真的不要脸,拿自己家的东西,还一直理直气壮。 三壮和小壮死死的护着钱盆子,一晚冰雪冷元子倒是没有啥,他们最担心的是,爹爹脑瓜子一热,跟之前一样,再去施舍给他们表哥。 叶琛的嘴角抽了抽。 这是读书读魔杖了,读书优越感了。 还觉得自己是之前那个姑父呢? 有啥好东西,都傻傻地给送过去? 叶琛自己家里到处都缺钱,自己还在为小壮的读书发愁呢。 而且,叶琛也不指望着别人发家,他这辈子,他上辈子,自己就是最大的大腿。 叶琛很为难地开口:“温华,姑父的这条件你也清楚,小本买卖不容易,你不给姑父撑场面也就算了,咋能想着免费吃呢?” 叶琛的话音落下,温华当即一脸的错愕。 无论以前他需要什么,他姑父,都会想尽办法帮他的。 他没想过吃冰雪冷元子。 但是他想着这东西又不贵,他吃一碗也没什么,他也没存着占便宜的心思,但是他没有想到,他姑父直接拒绝了。 当初他读书缺钱,姑父就是将家里值钱的东西都当了,都要帮助自己。 如今连十文钱的吃食都不舍得了。 还有,以前的姑父看自己,都是那种温和慈祥的笑,还有那种充满了希望的眼神。 可今天的笑容,就像是个假的一样,透着一股陌生感。 他知道姑父跟家里闹得很不愉快。 可是他已经替家里道歉了啊。 难道姑父以后再也不疼他了吗? 边上的学子纷纷数落起来。 “温华,你好歹也算是个读书人,读书人岂能做这般不符礼教之事!” “莫要给学院丢脸!即便是亲兄弟,这吃食该付账也要付账!” 终究是年轻了一些,温华的脸上终是浮现了窘迫之色。 被人家嘲笑贫穷,他并不在意。 因为温家就是地地道道的农户。 所谓耕读传世,并非所有的家庭都是地主,也有穷人。 可是被人指责不配做读书人,丢学院的脸,这比杀了他还难受。 他当下从腰间取出十文钱,放在桌子上,“姑父,这样可以了吗?” 叶琛笑道:“当然可以,大壮,还不给你表哥盛一碗冰雪冷元子。” 温华今年已经十八岁了,比大壮还要略微大两个月。 两个人虽然是同龄人,但是却是完全两个世界的人。 温华是读书人,明年就能参加院试。 听说很有可能成为秀才,就算是一辈子只是个秀才,也足以跳出温家庄了。 而叶大壮已经娶妻,即将成为孩子的父亲。 未来一生的成就,很有可能就停留在清河村,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过一辈子。 所以面对温华,叶大壮有一种无法言说的自卑感。 他小心翼翼地将冰雪冷元子递给了温华。 温华拿着碗,犹豫着想要说点什么。 叶琛却不再搭理他,开始继续接待顾客。 等到剩余的冰雪冷元子卖光了,温华依然没有走,他站在小摊边上,开口说道:“姑父,我们家做的确实过分了,我再次代替家里给您道歉。但是姑父,我们终究是一家人,不该如此生分的。” 一听这话,叶琛都气笑了。 他双手撑着桌子,这一天的忙碌下来,饶是他也很是疲惫。 但是他依然一字一顿的说道:“什么叫不该如此生分?不生分的意思,就是我该免费供养你吗?让你免费吃一顿冰雪冷元子就好了?你看看你表弟们的满头大汗,你真的忍心白吃白喝吗?” 温华没想到,往日里软绵绵的姑父忽然变成了这个样子。 结结巴巴的说道:“姑父,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叶琛的声音冷漠,“让我继续和你们温家做一家人,拿着我们家的钱,孝敬你们家?然后你们家里人继续见死不救?然后看着你们家里人欺负我儿子?温华,这些年,我跟你姑姑是怎么疼你的,你心里有数,但是你知道,你们家为了你的名声,又是怎么败坏我的。” 温华从未见过这样的姑父。 整个人都吓傻了,半响才解释说道:“我知道,家里人又开始败坏您了,但是我在学院里读书,我没有办法,我只能用我的方式帮您……” “行了,孩子,说多了,显得姑父跟你斤斤计较。”叶琛低着头收拾东西,“以后我们俩家没有关系了,你以后看见我,愿意呢,就喊我一声姑父,不愿意呢,就当我是陌生人。我们叶家虽然穷困,但是也不必攀你们家的高枝!” 温华开口道:“姑父,我......” “不许纠缠我爹,你们家合伙欺负人。”叶小壮瞪着眼睛。 叶三壮挡在温华面前,“我爹不跟表哥你计较,不代表我们不计较。表哥,您赶紧忙您的事情吧,别耽误我们做生意。” 二壮也开口到:“你继续在这里纠缠,可能马上就要成为清风书院的笑话了。” 温华扭头一看,就见不少同窗,好奇的看向这边儿。 并且慢慢的靠拢。 他只能后退一步,“无论如何,我都是您的晚辈,无论如何,我都赶集姑父的付出,愿意用毕生去回报姑父。我先回学院了。” 温华转身向学院走去,不少人对他指指点点。 而温华则已经放下了内心的不安,面色逐渐平静下来,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一般。 叶琛的脸上则没有太多的波澜,他准备带着孩子们去吃点好东西。 这个时候,一个三十余岁的男人拦在了他前面。 “这两天,清风镇口耳相传,说咱们这里出现了一种吃食叫做冰雪冷元子甚是美味,可是出自眼前这位兄台之手?” 叶琛看向眼前这个人,穿着富贵,腰间挂着玉佩和香囊,一看就是有钱人。 他抖了抖桶,示意已经空了。 “今日已经卖完了,想吃明天早点来。” “我不是来买货的,”男人笑眯眯的说道:“不知道这冰雪冷元子的秘方卖不卖,因为你这东西,我们也能做!” 第59章 跟清风学院谈合作 叶琛知道,早晚会有人发现冰雪冷元子的。 毕竟这东西并不复杂,叶琛的王牌其实是制冰之法和柠檬。 冰块这东西,大周虽然有,但是却极其昂贵,跟自己贩卖的冰雪冷元子中的冰块根本无法竞争,即便是将产品模仿出来,也不会是叶琛这个价格。 至于柠檬汁这种东西,更不知道哪个猴年马月才能出现。 当然,制冰的方法,叶琛肯定也不会卖出去的。 他这生意才刚刚开始,将制冰之法卖出去,相当于自断财路。 叶琛客气地说道:“这是贵人传下来的方子,只能使用,未经允许,不能转卖。” 那掌柜的压低了声音说道:“我可以出五十两。” 壮壮们纷纷张大了嘴巴,一脸的不可思议。 叶琛的孩子们虽然对钱没太有概念,但是却知道,往往一盆铜钱,才能换一两银子。 而且五十两银子,甚至于可以在沟渠旁买下一大片土地了。 一时间,几个孩子都颇为心动。 孩子们年轻,不代表叶琛也年轻。 按照目前的生意进度来看,一天就可以赚将近一两银子,也就是说一个多月,他就能挣五十两银子。 最关键的是,制冰之法,压根就不是五十两银子就能买走的。 所以叶琛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对不起,贵人我得罪不起。” 那掌柜的面色有些阴沉,“兄台,差不多就行了,我跟商队打听过,长安和洛阳并无这种吃食,贵人怕是你杜撰的,无非想要个高价而已。” “但是夏天马上就要过去了,到时候别说是五十两,三十两都未必有人要。” 叶琛笑了笑说道:“掌柜的可以等三十两的时候再来,何必这个时候纠缠呢?” 见叶琛不好糊弄,掌柜的一甩袖子离开了。 叶二壮皱着眉头说道:“爹,我怎么觉得这个掌柜的不像是好人,他会不会给我们添麻烦?” 叶三壮手里提着钢管,“他要是敢,我就杀了他。” 叶琛眯缝起了眼睛。 正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 更何况他连强龙都不算,顶多算是过江的泥菩萨。 如果跟当地的势力起冲突,肯定是件麻烦事。 自古涉及到吃食,找麻烦太简单了。 比如找几个人,说吃了冰雪冷元子拉肚子,即便是他努力澄清,以后再想扩大生意,也难了。 必须趁着对方尚未出手之前,扩大销量,手里有了钱,才有更好的应对能力。 而且,即便是没有忽然出现对手,叶琛也得抓紧。 因为正如对方所言,过了夏天,这个买卖就没法做了。 叶琛将视线放在了“清风书院”几个大字上。 他迈着自信的步伐朝着清风书院的门口走去。 几个娃子不明所以,连忙挑着东西跟随。 清风书院禁止外人入内,门口有个五十多岁的老翁看守。 叶琛将木桶里剩下的冰雪冷元子残品收拾收拾,弄成一碗,递了过去,笑吟吟道:“大爷,您尝尝。” 像极了后世跑业务,给门卫送烟的销售员。 看守老大爷警惕地看着叶琛,“后生,你想作甚?” “大爷,我想让您帮忙搭个线,我想和清风书院的后厨管事聊聊。”叶琛顺手又掏出二十文钱塞到老大爷的袖口里,“这点闲钱您拿去喝茶,事成之后,还有重谢。” 看守大爷不动声色地将手伸到袖子里点了点铜钱,这才接过冰雪冷元子,美美的吃上了半碗,然后舒服地闭上了眼睛。 难怪学院的孩子们都在称颂。 这玩意确实解暑,吃进去半碗,浑身舒畅,而且这玩意不贵,便宜的才要五文钱。 “等着。”大爷将碗递了回来,起身去寻人了。 此时正是正午。 学院里的学子们正在进食,正是后厨最为忙碌的时候。 叶琛和孩子们等了将近半柱香的功夫,一个三十来岁的汉子才被门房看守带着走了出来。 后厨管事姓刘,叫刘松,长得圆乎乎的,有个大肚腩,脸上似乎铺着一层厚厚的油渍,一看就是后厨的老人。 一看到叶琛,他的脸色就不好看,“我就说这两天后厨的饭菜没大有人来买,原来是你在搞鬼。” 叶琛后世收破烂的时候,啥人都遇到过。 前脚收了钱,后脚骂自己祖宗的甲方都有。 这些对于叶琛来说,都无所谓,只要他能帮自己赚到钱,他爱怎么说,那是他的事。 反正自己不掉肉。 他笑吟吟地端起一碗冰雪冷元子,“刘管事,您别瞧着我这是一大碗,但实际上不顶饱的,那些孩子们来我这卖吃食,回去照样得去食堂打饭。 而且这大热点的,闷在屋子里读书识字,学子们年纪小,哪里受得了。买我这吃食,用来解暑,也是一桩好事。刘管事,您尝尝,算是兄弟请你的。” 叶琛一脸笑吟吟的样子,而且叶琛毕竟是读书人出身,卖相极佳,让人升不起反感之心。 刘松也便没有继续板着脸。 而且,他也想尝尝这冰雪冷元子到底是啥味,为何学子们都会喜欢呢? 他将碗接过去,才尝了一下口,就愣住了。 本来天气燥热,他闷在后厨,就很难受,一肚子的邪火。 可是这玩意吃进肚子里去之后,肚子里的火气立刻消散了。 他一个正儿八经的厨子,刚刚还吃了一大盆面,在吃饱了的情况下,竟然也能再吃一大碗冰雪冷元子。 刘松忍不住给叶琛伸了个大拇指。 叶琛脸上的笑容依旧,“刘管事,你说这东西如果拿到食堂售卖,能卖得出去吗?” 刘管事心头一动,他有些明白眼前这个男人叫他来干啥了。 但是又不敢确定,试探性地开口道:“这位兄台,你的意思是?” “我提供货源,刘管事在食堂售卖如何?”叶琛继续道:“我在学院门口售卖了有几日了,也算了一笔账,咱们清风书院大约有五百人,加上管事、杂役、夫子、来往的家长大概有个八百人,就算是一半人吃冰雪冷元子,一天也可以卖出去三百到四百碗之间,也就是说一天保底一两半银子。” 刘管事自然能算得通这笔账,他在清风书院做了五六年了,表面上看着还行,但是实际上收益不算高,一方面书院对于饭菜的要求极高,成本自然高,另外一方面,需要雇佣人手,开出去不少月钱,再者,他还得定期孝敬上面,算下来一个月能挣三五两银子,便是老天爷开恩了。 如果平摊下来,一天也不过一百文钱多一些。 而眼前这位兄台,别看穿得朴素,一天就能挣一两半银子。 想通这一点,刚才还端着架子的刘松,瞬间放低了身段,甚至于用近乎讨好的语气说道:“不知道兄台这货,进价几何?” 叶琛叹了一口气说道:“这冰雪冷元子制作实属不易,尤其是这冰块,成本极高,别看我卖五文钱,加了秘料得要十文钱,但是基本上每一碗我也只能挣半文钱到一文钱之间。而且我还要拖家带口,一家子拴在这里,不然我也不会想着和您合作。” “这样,我跟您合作,一般的我给您按照四文钱,加秘料的按照八文钱,当然,糖、山楂这些辅料,您要自己承担,如何?” 刘松心里的小算盘已经噼里啪啦了。 两种货物,一种进价四文,一种进价八文,一天卖出去三百碗,收益在三百文到五百文之间,一个月就是十余两银子。 至于他说的那些糖啊,山楂啊,这些东西对于他来说,根本不是问题。省着点用,总算是能将成本降下来。 想通这些关节之后,刘松咽了一口唾沫。 他极力克制内心的激动,声音尽量的平静道:“咱们什么时候开始合作?” 叶琛笑了,“明日,我跟我儿子前来送货!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如何?” 刘松猛地点点头,“好兄弟,哥哥定然不会亏待你的。” 一桩生意便这般谈妥了。 第60章 换个思路 一桩大买卖谈成了,叶琛的心情大好。 但是一转头,就见壮壮们一排苦哈哈的脸,看起来沮丧极了。 叶大壮犹豫了半晌,才开口劝说道:“爹,这买卖我们自己能干,虽然辛苦一些,但是挣的钱多,也踏实。” 二壮也极其不满道:“那个刘管事,肥头大耳的一看就不是好人,凭什么白白送钱给他。” 叶琛笑了起来,这几个傻儿子典型的小农思维,不知道合作共赢的好处。 一个人即便是再强壮,他能耕种几亩地。 但若是让其他人参与进来,将田地的收成分一些出去,别说几亩,上百亩也不在话下。 而且让一些利润出去,别人去开拓,绝对比自己折腾轻松多了。 叶琛问道:“咱们家的硝石可以重复利用,你们谁计算过,咱们家如果全力开动,一天可以制造多少冰雪冷元子?” 二壮的脑子转得飞快,立刻回应道:“我知道的,咱们能做十几桶呢?” 叶琛点点头道:“二壮真聪明!那爹再问你们,如果我们做出来十几桶,要怎么卖出去呢?” “这.........”几个孩子都不知道怎么办了,因为三桶对他们来说,都已经非常辛苦了,十几桶那不得把人活活累死。 “而且时间有限,夏天马上就要过去了,到时候咱们怎么办呢?”叶琛又问道。 见几个孩子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叶琛解释道:“这就跟当初咱们挖水渠一样,任凭咱们一家人再怎么努力,这水渠也不可能挖成!但是如果分成若干个小段,承包给不同的人,水渠也就成了。这卖冰雪冷元子也是这个道理!而且跟挖水渠不一样的是,虽然此事人人可以受益,但是货是从咱们家出的,相当于水渠的水是咱们家的,每个人想浇地,就要给咱们钱,你们想想,这是多大的好处,明白了吗?” 小壮眨了眨眼睛说道:“爹,我明白了。” 叶二壮脑子里算着账,许久之后开口道:“如果我们一口气做十几桶,全都通过这种方式卖出去,那我们每天就能挣一万多文钱啊!” 具体多少钱,他是算不出来的,但是仅仅是估算,已经是个天文数字了。 叶琛开口笑道:“如果采取铺设渠道的方式,以后我们就不需要全家人风里来,雨里去了,我们就可以开动脑筋干其他的事情,比如改进口味,研究新产品,只要将水握在手里,就有源源不断的钱财,不是吗?” “爹,您真厉害!”一群小子全都给了叶琛崇拜的眼神。 叶琛带着儿子们走在街道上。 这几日来到清风镇,他在卖完冰雪冷元子之后,都会转悠转悠,摸清楚当地的情况。 清风镇大小酒馆、饭馆八九家,最大的酒馆是明月楼,他走到明月楼门口,就看到了之前要买他秘方的掌柜,那掌柜拂袖而走的时候,脸色很难看。 要不是担心这掌柜的搞事情,他也不会想到走渠道这个法子。 叶琛秉承着生意人的风范,朝着这个掌柜笑了笑。 明月楼的掌柜姓胡,他冷笑了一声。 这才一个时辰不到,这个汉子就后悔了。五十两肯定不可能给的,现如今他后悔了,最多给三十两。 胡掌柜正琢磨着怎么教训这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汉子的时候,就见叶琛身子一转,朝着明月楼对面的惠中居走了过去。 胡掌柜猛然起身。 要遭。 这个汉子不会是想把秘方卖给惠中居吧。 惠中居一直被他们明月楼压得抬不起头来,如果得了这个冰雪冷元子的秘方,在这个季节大肆贩卖,肯定能咸鱼翻身。 胡掌柜立刻冲过去,想要喊住叶琛。 可还是晚了,叶琛带着儿子们进了惠中居。 这会儿已经过了正午用餐的时间,酒楼里没有什么人,掌柜的正带着店小二一边儿收拾卫生,一边儿聊着闲嗑。 看到打着补丁衣服的叶琛一行人,店小二歪了歪嘴。 徐掌柜年纪大一些,见过的世面多一些,一看叶琛的眼神,就知道眼前的年轻人不似非凡。 便瞪了店小二一眼,“赶紧过去招呼,言语客气些。” 店小二赶忙过去,将菜单递了过去,又擦了擦桌子,忙不停地给倒了茶水,嘴里不停地念叨着吉祥话。 叶琛看着手里的菜单,难怪叫惠中居,里面的饭菜都不贵,主打的是一个实惠。 不过眼下年景不好,即便是他家实惠,一道简单的肉丝面也要十文钱一碗了。 叶琛心里盘算了一下,就时下这种情况,一个壮劳力干一天的工钱,顶多吃两顿这种精细些的面食,真的是要了百姓的命了。 叶琛一口气点了五碗肉丝面,小二有些惊讶,心中更加佩服掌柜的老眼识珠。 小二朝着后厨喊了下点餐内容,这时又来了一桌客人,穿得绫罗绸缎,店小二告饶离去,引到了二楼包间,不时就传来了点菜的声音。 什么水盆羊肉,火晶柿子,五色馄饨...........听得父子一行人不停地咽口水。 听名字就高大上,实际上不知道的有多好吃。 菜单叶琛刚才也看了,这一行人估摸着一口气,得花上七八两银子。 自己还是太穷了,忙活十天半个月,甚至于不如一家人顿饭花的多。 接下来,还是得努力挣钱,争取过上想吃啥就吃啥的日子。 “快吃!别凉了!”叶琛招呼一声。 叶家一行人便开始化馋欲为力量,对着肉丝面疯狂朵颐。 肉丝面量很足,而且汤汁很好喝,这群小子内心还不知足。 嘴里不停的念叨着火晶柿子,五色馄饨芸芸。 他们实在是想不通,怎么才能做出五种颜色的馄饨。 火晶柿子又是什么玩意。 父子五人很快吃完午饭,叶琛拿出五十文钱,走到柜台去会钞。 掌柜的正在噼里啪啦地打着算盘,见叶琛走了过来,清点了一下铜钱,然后笑道:“贵客慢走,好吃下次再来。” 叶琛却并没有离开,笑吟吟地说道:“徐掌柜,不知道您听没听过冰雪冷元子。” 掌柜的顿时顿住了。 这清风镇出了新鲜吃食,他肯定是派人搜集过的。 这玩意炒豆子很好模仿,但是有两个东西,他们无论如何也模仿不了,第一那就是冰块,这东西太贵了,镇上就没听说谁家存了冰块的。第二就是他们家的秘汁,那种酸并不是单纯的山楂酸,根本模仿不了。 此外还有一点,那就是人家的糖也不是一般的糖,跟大周时下的糖不是一种味道。 叶琛的木桶里还有些存货,虽然有些不成样子,卖相一般,但是味道没啥变化。 他将冰雪冷元子推了过去,“徐掌柜可以试试看,如果觉得还不错,我们可以谈谈合作的事情,如果您觉得不合适,我在镇上再转转。” 一听这话,惠中居的徐掌柜双眼顿时瞪圆了。 这东西万一让明月楼得了,他们的日子更别想过了。 这惠中居是儿子给自己置办的产业,他不想因为自己的原因而让儿子的孝心付诸东流。 他吃了一口冰雪冷元子,虽然只是剩下的残货,但是味道极佳,酸爽感不停的冲击着心神,思索了片刻,开口道:“秘方二百两银子,成不成?” 叶琛:“.........” 古人这奇葩的脑回路,怎么总是惦记我们家的专利? 见叶琛面露难色,徐掌柜咬咬牙继续道:“二百七十四两,这是我们徐家能出的最高价格了。” 叶琛微微摇头,“徐掌柜,一口气压那么多人银子,太不合算了,不如咱们换个思路。” 第61章 两面开花 “如果我们这样操作的话.........”叶琛将自己的想法简单的跟徐掌柜说了说。 叶琛前一世作为典型的商人,谈合作不知道谈了多少次。 在商场上那叫一个纵横捭阖。 一个小小的冰雪冷元子合作自然不在话下。 简明扼要,条理清晰,前景无限,听得徐掌柜目瞪口呆。 他觉得叶琛说的话,太有道理了。 原来自己根本没有必要花巨资,买下所谓的秘方。 只需要跟叶琛合作,每天准备好糖和山楂等物,然后再备好碗筷,就可以直接对外销售了。 听刚才叶琛那意思,他们甚至连糖都可以低价提供。 惠中居一天的客流量大概有四十来桌,加起来一百人出头,若是一天能够卖出去一百碗冰雪冷元子,他的净利润起码可以达到三百文到五百文之间,一个月下来,就是十几两银子。 这才是稳赚不赔的买卖呢。 赚钱多少暂且不说,在徐掌柜看来,市面上有了的新抢手货,惠中居也有,这样才能留住更多的客人。 而且,眼前这位后生,年纪不大,想法却这么灵动,将来肯定不是池中之物。 自己能够在他发达前,跟他搭上线,将来肯定也能跟着沾光。 自然而然的徐掌柜对叶琛越发的客气。 叶琛知道徐掌柜心动了,他继续说道:“不过先小人,后君子,有一点我得说清楚,我们家的买卖很抢手,不可能只供给你们惠中居一家,只要愿意与我们合作,我都是四文和八文两种价格出售。” 徐掌柜当时有些急了,他还想着借着叶家的冰雪冷元子发财呢,当下给叶琛倒了一杯茶,近乎于哀求的语气说道:“小哥儿,条件你尽管开,我........” “我们家的货量很大,你们家消化不了,”叶琛实话实说,“我已经跟清风书院谈好了合作。” 按照目前的进度来看,他家一天至少可以做出一千二百多碗冰雪冷元子,甚至努努力,一千五百碗都有可能。 清风镇的市场有限,他还得去朐临镇和朱虚镇试一试。 徐掌柜听了叶琛的话,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他们惠中居的体量确实小了些,而且人家不额外收渠道费用,他如何有资格让人家独家供货。 他没有再提这一茬,和叶琛签好了契书,定好了供货时间,并送了不少吃食作为礼物。 从惠中居出来,叶琛一眼就看见了站在明月楼门口的胡掌柜。 胡掌柜刚才见叶琛的时候,还是一副趾高气扬的模样,这会儿在门口走来走去,急得像是热锅上的蚂蚁。 叶琛停下脚步,转头看向身边儿的儿子们,“我刚才如何跟徐掌柜谈判的,你们都记住了吗?” 叶大壮挠挠头,刚才光吃水晶柿子了,具体爹爹怎么谈的,一点都没有记住。 只觉得爹爹意气风发,惠中居那么大的老板都对爹爹点头哈腰的。 然后痛快地签了契书,明天就可以供货了。 二壮思索了片刻,“爹,我来试一试可以吗?我觉得我能行。” 叶琛在心里默默地给二壮点了个赞,这小家伙聪明好学,将来肯定是前途无量的。 叶琛笑道:“二壮,刚才徐掌柜对我们不错,又是糕点,又是茶水的,连水晶柿子都给了塞了两个,咱们一转眼就跑去跟他的竞争对手合作,是不是有些不讲道义。” 二壮抬着头说道:“爹,在商言商,咱们刚才跟徐掌柜说得清楚,不会供给他们一家,谈明月楼有何不可?而且明月楼的胡掌柜之前对您不敬,若是跟咱们谈成了合作,尝到了甜头,就被咱们拿捏住了,以后我看他还敢不敢跟您狂。” 叶琛点点头,笑道:“好,我儿子有长进,这桩买卖交给你去谈,如果你谈成了,咱们叶家多一笔收入,若是谈不成,咱们就帮着徐掌柜灭了他们明月楼。” “爹,要是谈成了,有没有奖励?”二壮有些不好意思道。 叶琛笑眯眯地打量着儿子,“怎么能没有奖励,你也算是爹的员工了,事成之后,可以给你五文钱花。” 五文钱虽然不算多,但是对于二壮这么大没怎么见过钱的孩子,确实不算少了。 小家伙心里美得不行,提着木桶,气势汹汹地朝着明月楼走了过去。 叶琛则带着其余的壮壮们在外面等着。 叶琛继续观察着眼前这条街,清风镇确实比朐临镇繁华。 大大小小的铺子四五十家,要是在这里开一家属于自己的铺子,他们一家人就不用每天那么辛苦来回奔波了。 叶琛正琢磨着,二壮一眨眼的功夫就从明月楼里走了出来,一脸的喜气。 小壮飞快地奔了过去,“二哥,二哥,怎么样?” 叶琛嘴角一笑,这还用说吗? 明月楼的老板又不是傻子,惠中居都接受了的条件,他如何敢不接受? 今天这桩生意,不论怎么谈,都会成的。 二壮点点头,“爹已经谈成了,供货的时候,可以签契书,不过明月楼的胡掌柜,希望我们一天可以供应二百八十碗,他在隔壁朱虚镇还有一家酒楼。我们送过来之后,他自己在安排人送过去。” 二壮继续说道:“明月楼我观察了,他们家菜品的价格比惠中居略高,但是客流量也大,客户穿得也漂亮,饭菜的香味似乎比惠中居好闻,他们家的冰雪冷元子,应该也比惠中居卖得好。” 叶琛心里越发的喜欢二小子了,这小子确实有经商天赋,第一次谈判就知道主动观察,“来,这是爹答应你的酬劳,拿好了。” 二壮郑重其事地接过铜板,放进腰包,然后对叶琛说道:“爹,我们家一天可以生产一千多碗,剩下的交给我去谈吧。” 叶琛一脸的欣慰。 自己家的壮壮终于会自己搞钱啦! 叶琛对他说道:“清风镇的市场也就那么大,接下来我们去其他镇看看,顺便........” 叶琛所谓的顺便,就是去朐临镇看看读书的情况,他想趁着今天有时间,把这件事情定下来。 叶丰顺的牛车在城墙门口的阴影处,这个时候正躺在车上睡觉。 草帽盖在头上,呼噜打得很响。 “打雷啦!下雨啦!赶紧回家啦!” 小壮恶作剧的大喊一声。 叶丰顺一个机灵从马车上做起来,气的提起小壮,骂道:“小兔崽子,你再敢吓唬我一下试试?” 小壮一点不怕,被重新放在地上之后,端来了一碗冰雪冷元子,“丰顺大叔,这是爹爹送你的,吃完了,我们要去朐临镇。” 叶丰顺跟着叶琛他们跑车,待遇其实相当不错,这几天没少吃冰雪冷元子。 虽然说卖相一般,但是管够,量大,连放出来的屁都臭了不少。。 一行人坐上车,叶琛和叶丰顺聊到:“他丰顺叔,我想跟您谈个合作?” 叶丰顺干着牛车,甩着鞭子,“啥合作?” “从明天开始,我让二壮、三壮两个人来送货。”叶琛笑着说道:“每天卯时就得走,先去清风镇,大概还得去一趟朐临镇,午时就可以回来,您看看这一趟,您要多少钱?” 叶丰顺开口说道:“两个人,算上货,给八文钱吧。” 叶琛内心很是感慨,叶家人对自己其实一直很支持。 他知道,村长专门找过叶丰顺,要求他必须控制价格,给自己支持,若是支撑不住,族里会给他补贴,但是不允许跟自己多要。 但是叶琛不想因为这点小事,就承家族的恩惠。 便顿了顿开口继续道:“他丰顺叔,您看这样行不行,以后卯时到午时之间这段时间,这辆牛车只能坐我们家的人,相当于包车,您看行不行?” 叶丰顺是个老实人,由于有村长的交代,即便是叶琛不说,他也不愿意拉别人。 但是他也知道,叶琛这个小伙子有主意,自己若是不同意,估计他得找别人。 叶琛这边儿的钱很稳当,他都挣习惯了,肯定不想丢。 犹豫了半响,这才开口说道:“老蔫,你看这样行不行,十二文钱,忙的时候,我也帮着搬搬货啥的,如何?” 叶琛点头道:“好!那就麻烦您了!” 牛车一路摇晃到了朐临镇,这时已经是未时,日头很烈,街上不见多少行人。 第62章 县令召见 叶琛跟壮壮们兵分两路。 二壮作为主力,三壮作为武力,二人去谈判合作的事情。 叶琛自己,带着大壮和小壮前往朐临镇的学堂。 他在自家镇上打听了一下,才知道,原来这年头,像点样子的学堂,都只收童生,虽然朐临镇的学堂这两年不咋地,但是还是有所坚持的。 叶琛甚至于都想自己教孩子读书了。 但是一想到自己教孩子,可能不出三个月,就将他们活活打死,叶琛就放弃了。 叶琛继续打听朐临镇还有没有其他的私塾。 “比较出名的,还有刘员外家里的私塾,刘员外家里人口不多,确实对外招生,不过最低要求,也是熟读《急就篇》、《千字文》、《开蒙要训》、《九章算术》,”卖书籍的掌柜的看了叶琛身后的孩子,“像是您这年纪的孩子,要是一个字都不认识,怕是没有学堂敢收!” 古人教育后代,也是从娃娃抓起的。 到了小壮这个年纪,基本上就没有人愿意收了。 叶琛叹了一口气。 小壮不是没有读书的天赋,这是实打实的被自己给耽误了。 看来,只能辛苦下自己,给孩子做一下强化训练,再送出来读书了。 “爹,您可以教我啊!”小壮非常乐观,“您的学问很厉害的,村长都一直夸您呢。” “小凡哥哥也识字呢,我也可以跟小凡哥哥学一点。” 叶琛嘴角抽了抽,自己这个半吊子,能教你多少。 至于小凡更别说了,只会画xx的学酥,风一吹就飞了。 看来让孩子读书这个事情还得从长计议。 叶琛这边儿的进展不顺利,但是二壮和三壮却一路大杀四方,一口气谈下了两家酒楼。 不过朐临镇确实不如清风镇繁华,最大的两家酒楼一共预定了一百六拾碗,就不敢多收了。 清风镇一共要了将近七百碗,按照最低价位计算,他一天都能收三两半银子。 朐临镇的价格一直比较低,按照三文钱算,便是四百八十文钱,不到半两银子。 这样扣除掉成本,一天能盈利三两银子多。 家中所有人都出力了,不光大家只干活不给钱。 他得算算一人开出多少钱工钱。 工钱少了肯定不行,显得他这个做爹的太小气。 开太多了,肯定也不好,古人云,穷养儿、富养女,叶琛可不想这群小犊子,小小年纪,就开始过上挥金如土的日子。 叶琛一路上琢磨着事情,牛车晃晃悠悠地进了清河村。 叶丰顺还有事情要做,去大山接送一些乡亲们的野物,叶琛父子便提前下车,挑着担子,朝着家里走去。 村里人不少人家正在房顶上晒一些野果,虽然今年村里粮食不用过分担心了,但是百姓依然想尽一切办法采摘野果,储存粮食。 叶琛忽然想到,自己家肯定做不到这一点,因为自己家房顶上有洞,晚上可以看星星。 文雅倒是文雅了,就怕刮风下雨。 叶琛开口道:“等有钱了,咱家第一件事情,就是盖房。” 叶大壮立刻点头道:“从明天开始,我就一点点去山上挖土,然后割一些茅草,然后再去问问谁家有稻草秆、小麦秆卖,做准备。” 三壮跟着说道:“我跟着打土坯吧,大哥。” 三壮觉得自己找不到媳妇,就是因为家里穷,要是能够盖上几间泥土房,肯定阔气了。 二哥也得娶媳妇,二哥力气小,身子骨也不如壮实,找媳妇比自己还难呢。 没有房子肯定不行。 叶琛知道土坯是啥,小时候在村里也住过,就是用方方正正的泥模,往里面放混合了水的泥浆,同时还要将稻草或麦秸剁成一指长混合进去,泥浆和稻草充分混合后凝固,再将土坯倒出来晒干就成了土砖,到时盖房子,就是用这些一块一块打出来的土坯建成的。 这种房子冬暖夏凉,住着非常舒服。 唯一的缺点可能就是也怕刮风下雨,一旦下大雨,过后就得糊墙。 清河村的房子大多数是这样的,村长家的房子略微好一点,上面有瓦片,然后有些关键部位,有石砖,但是大多数也是土坯制作的。 这也是穷人没有办法的办法。 因为纯粹的砖石房很贵,连地主都未必折腾得起,而土坯房相对来说便宜。 而且这个时候,都是一大家子人干活,只要抽时间去做,肯定能盖好土坯房。 但是叶琛不太想住土坯房,但是现在盖砖瓦房又没有那个条件。 而且大家都是穷光蛋,自己盖一套砖瓦房,容易让人眼红。 叶琛父子走了没有几步,身后忽然传来一阵马蹄声。 叶琛转过头来,就见身后竟然有一架马车疾驰而来,赶车的人“吁”的一声,马车在路边停下。 车帘掀开,村长意气风发地从马车上跳下来。 赶车的人朝着村长拱拱手,调转车头离去。 这还是叶琛第一次见到这么豪华的马车,镇上倒是有些马车,但是都是廉价版,没有那么多装饰品。 清河村不少村民甚至是第一次见到马车,纷纷扔掉手里的活,围了过来。 村长捋着胡须,一脸端正地说道:“这是县令大人的车架,赶车的是县衙里的小吏,老头子也算是风光了一把。” “呀,村长雄起了啊!竟然能坐县令大人的香车呢!” “咱们清河村的村长就是厉害,连县令大人都另眼相看呢。” 村长活了大半辈子,一心为公,不就是图村里人的一声恭维。 眼下众人纷纷开口,村长也是满脸的舒展。 当下,笑着说道:“我能被县令大人召见,也是因为咱们清河村有劲儿往一处使,前些日子开山挖渠的事情,被县令知道了,将我叫过去,问了问具体情况。” “以前像是我这种的小民,怎么可能见到县令。如今都有机会喝县令的煮茶了。” “你们是不知道,那茶叶里的蒜和姜吃进肚子里,是何等的美味。” 村里人都羡慕极了,连忙追着问道:“县令今年芳龄几何?听说是女皇派出来的第一批女官,可漂亮了呢!” 村长也是第一次被那么多人恭维,炫耀的欲望极其强烈。 尤其是被县令接见,还做了人家的香车,整个人都飘飘然。 自然而然的一个一个地回答着众人的问题。 等众人说得差不多了,叶琛这才开口道:“村长叔,县令是不是有什么安排?不然不会无故的打听咱们村的事情的。” 村长立刻没有了炫耀的念头。 他没想到,叶老蔫竟然一下子就想到了县令召见他的意图。 他点头说道:“咱们县几乎村村干旱,县令大人想要将开渠的事情推广,问我是否可行。” 边上的村民纷纷笑了起来。 “开渠可不容易呢,其他人又不像咱们村有老蔫,连大石头都能劈了!” “是哩,孙家庄学咱们村那么久都做不到,其他村更没希望了。” “县令终究是一介女流,能成什么大事.........” 众人都看不起女县令,但是村长却不这么认为,县令以尊贵官身可以召见自己一个平头小民,而且又是喝茶,又是车送,单凭这份尊重和气度,就肯定不一般。 而且他觉得,对于此事,老蔫肯定有他的看法。 叶琛看向孩子们,“你们带着东西回去收拾收拾,我等会回来。” 村长和叶琛走向戏台上的棚子。 其他人自然不敢凑热闹,自从上次挖渠之后,他们对叶琛都有了一份敬畏之心。 而且连村长有事情都凑过去商量的人,他们谁敢小瞧一分? 第63章 团练不能停 夕阳西下。 清河村的空气依然很是燥热,戏台上的凉棚里,有一丝凉风,但是却不解暑意,不一会儿就满身大汗。 叶琛看向村长,开口说道:“今岁北方大旱,其他村子怕是会颗粒无收,届时清河村丰收满仓,满是要引来不小的麻烦?” 村长疑惑道:“咱们村丰收,怎么反而有麻烦?” 叶琛:“........” 这还是问题吗? “当然会有麻烦了。”叶琛继续说道:“县令大人现在想尽办法解决旱灾,可是如今距离收粮已经很近了,若是能开辟出水源,或许还好一些,多少能收获一些粮食,可再晚了怕是真的颗粒无收。而且,有些村子未必能找到水源。到时候大家会怨恨我们,这就是红眼病。” “老蔫,你是怎么找到水源的?”村长焦急地问道:“县令大人说希望我们清河村派一些聪明的人去帮忙寻找水源,规划挖渠的线路。” 叶琛点点头,却并未着急回答,反而问道:“这几天村里没有异动,我看村里的团练似乎松懈了许多?” 村长不知道为何叶琛忽然提起这个问题,不过还是附和道:“现在咱们有水了,地里的庄稼涨势喜人,不过田里的杂草也多,还有很多虫子生出来,不仅要拔草除虫,还要施肥,地里忙得很,团练的事情就没有那么上心了。” 叶琛知道,现在村长也一门心思搞生产,这武装保护自己的事情,就懈怠了。 叶琛严肃道:“因为这团练是咱们整个村子的好处,而田地里是自家的好处,所以一旦没有外面的威胁,村里人自然而然地就开始不上心了。村长,大灾之年,可不敢松懈。我觉得团练一天都不能停,后期还不知道要乱成什么样子,咱们不能将安危全都放在朝廷身上,咱们要有保护自身的力量。我建议团练可以将队伍精简,同时发放一定的月钱。” 这灾荒之年,流民和盗匪都是大问题,叶琛不希望村里的人辛苦忙活了半年,然后被盗匪将粮食一口气打包带走。 村长叹了一口气,“先前挖渠,还有团练都花了不少存粮,如今村里没有闲钱给他们发放了。” 叶琛笑着说道:“这次挖渠出人就是个机会,清河村给县令大人解决燃眉之急,怎么也算是个模范村了。县令是不是该给我们点银子以示支持?” 村长惊得下巴都要掉了。 自古以来都是官跟民要钱,这民跟官要钱,还是头一遭听说。 但是仔细一琢摩,又觉得老蔫说得非常有道理的。 县令是个讲道理的,清河村出人,而且帮着她解决大问题,是雪中送炭,县里怎么也该给一些支持的。 而且老蔫说得非常有道理,清河村活得好,外人肯定嫉妒,这团练的事情,是一点都不能松懈。 若是县令大人给一定的支持,团练长久稳定,那么村里的乡亲们就不用担心粮食被偷走了。 和村长聊得差不多了之后,叶琛就转身回家。 走到家门口,他就看到,小院里的菜田里,竟然冒出了绿油油的菜芽。 这乡亲们家里的种子质量就是好,长势喜人。 等到房前屋后的青菜都长起来,以后饭桌上就可以加几个青菜了。 菜地边儿上,母鸡和小鸭子正穿梭着走来走去觅食,大公鸡站在柴堆上喔喔地叫着。 大壮是不肯闲着的,回来之后,就跟媳妇说了两句话下地去了。 站在家门口,就能看到长子在农田里挥汗如雨的身影。 二壮则在家里给菜地浇水,天气热,菜地里一天不浇水,就会有裂缝。 三壮则去砍柴了,每天熬制硝石,制作炒豆子,是需要大量的柴火的。 叶家寒门小户的,能自己解决的东西,肯定更倾向于自己解决。 小壮也背着竹筐去地里打野菜,回来喂鸡鸭。 天色唱晚,黄昏卷起晚霞,在天边描摹壁画,村里的炊烟袅袅,黄色的稻穗在风中摇曳,此情此景,真的让人沉醉其中。 这一刻,叶琛的心情极其美丽。 上辈子,一个人在大城市里打拼,是一种生活。 这辈子,带着一家人奋斗,在乡村里,慢慢地过上好日子,也是一种生活。 他走进屋子,看到赵菁菁正坐在桌子上切菜,看到公公进来,赵菁菁习惯性地就要起身。 叶琛示意不必,接着说道:“你去裁减衣服吧,今晚我来做饭。” 赵菁菁连忙道:“爹,我今天身子好多了,干点活没啥的。” “行了,别逞强,再出点什么事情,家里人都心疼死了,等你彻底好了,再说。” 叶琛扔下一句话,就走向了隔壁的灶房。 中午赵菁菁一个人吃饭,随便吃点啥都可以,简单的不能再简单了。 晚饭却是要做六个人了,不是一时半会能搞完的。 上一辈中,叶琛的大多数记忆,就是买买买,各种外卖,各种酒店,就没怎么自己做过饭。 不过他旗下的女艺人之中,有一个是做饭菜直播的,人美声甜厨艺好,还喜欢穿叶琛喜欢的厨娘制服,所以叶琛就难免多看了几次她的直播。 所以理论技术上来说,叶琛还是非常丰富的。 而且,都是在农村生活过的男孩子,怎么生活他还是知道的,无非就是用干柴火引火,然后方木柴,让火慢慢烧起来。 最关键的是,他有打火机啊。 先用锅将大米蒸上,一比二的黄金比例,拿着手指探了探就知道差不多。 然后在另外一口锅里放油,将切好的葱姜蒜放进里面,开始炝锅,只是大铁锅的火候不好把握,这一伸手贱了自己一手的油,白色的水泡立刻起来了。 叶琛根本顾不得手疼,赶忙将青菜扔进锅里,再慢一会儿,就要糊锅了。 约莫半个时辰,叶琛这个糙汉子便将饭菜准备妥当了,一个青菜炒肉,一个蒜泥海带,一个油炸知了猴,还有一叠腌腊鱼,一锅蛋花汤,六大碗米饭。 不过青菜炒肉都少有点糊,蒜泥海带有点太辣了。 叶琛吃了一口,就一脸的绝望。 不过壮壮们和儿媳吃的没啥异样,很是开心的将一大桌子才吃的干干净净。 吃完饭后,赵菁菁才小心翼翼的开口:“爹,以后还是我来做饭吧,我做凳子上,让小壮帮忙烧火,没啥问题的。” 并不是因为难吃,这年头,公公亲自下厨做饭,简直耸人听闻,传出去赵菁菁都得让人家唾沫星子淹死、 叶琛摇摇头,“等过些日子,你吃完药,再休息休息再说。” 叶琛无法接受,让一个病号伺候的事情。 一家人吃完饭,轮到二壮洗碗,家里点燃了油灯,还是制作冰雪冷元子。 一口气制作了八百碗,大概八桶,这工作量着实不小。 第64章 寡妇小潘 白天时,村里人会送来一些甘草根,赵菁菁学了些浅薄的数学,便在家中负责收下结算。 仅仅是白天,一口气就收了将近五十斤的甘草根。 赵菁菁除了裁剪制作衣服,就是对甘草根进行简单的加工,没有什么技术含量,就是拿着剪刀,将甘草根剪得尽量碎一些,这个活需要的就是耐心,而且耗费时间。 不过赵菁菁一个孕妇,有的是时间,一天就弄出来十来斤。 叶琛烧了一大锅热水,开始加工甘草根。 甘草糖不仅味道甘甜可口,而且还有极高的药用价值,能够清热解毒、润喉止咳、调理肠胃,是难得的佳品。 三壮没闲着,继续在院子里劈柴,刚刚准备的柴火,刚才都用了。 他觉得不太够,就提着斧头上山了。 二壮提着扁担,去水渠挑水,叶家干的活,需要的水很多。 大壮穿着叶琛给他特制的服装,带着面具,藏身在地窖里,不停地搅拌着硝石,制作更多的冰块。 叶琛制作完甘草糖的流程之后,就开始制作冰雪冷元子,并且尝试加入一些其他的佐料,提高口味和美感。 生意越做越大,家里的木桶有些不够用了。 他将在外面收集粪便,准备堆起来沤肥的小壮喊进来,“去你祖母那里,借几个木桶和木盆回来,还有拿十文钱,给你汐月姐姐送过去。” 今天家里的鸡鸭都是汐月帮忙照看的,还给打了很多野菜。 小壮小心翼翼地拿着个布袋将钱装好,然后拿着大宝剑就出门了。 这会儿天空中已经是星辰点点,小家伙手里的宝剑四处翻飞,像是剑侠一样,将周围的野草砍杀了一遍。 此时叶家的人都坐在院子里乘凉,或者劈柴,或者浆洗,缝补,叶五四拿着个磨刀石,在修理农具。 大家一边儿干活,一边儿聊着家长里短,好不热闹。 小壮来了,家里的老狗率先迎了过去,当头被小壮踢了一脚。 “你小子咋来了?”老太太听见老狗惨叫,用袖子擦了擦小壮的额头,“干啥去了,弄得满头大汗,喝点水。” 小壮从袖子里拿出十文钱,递了过去,“奶,这是我爹付给家里的工钱。” 十文钱,老太太的无情铁手过一下,便只剩下五文。 汐月接过钱,转头就递给了他娘。 叶老二的媳妇接过钱,直接全都放进了腰包,笑呵呵的说道:“汐月,你还小,这钱娘给你攒着,等你长大了,给你做嫁妆用,明天你可要多干点活给你四叔。” 满屯和满仓一脸绝望,本来还想着跟着混点零嘴,接过飞走了。 汐月倒是一脸的无所谓,“娘,我晓得的,菁菁嫂子人很好,中午给我吃了蜜饯,还有肉呢。” 看到这一幕,三房的孙氏不知道有多眼红。 那可是五文钱啊,村里人如果不去镇上卖苦力,去哪里挣这五文钱。 这可是本来属于春月的钱,属于她的钱。 她酸溜溜的说道:“老蔫真的大方呢,想来是赚了不少钱,不像是我们,每天只能在土里辛苦地刨食。” 老太太一听三房说话,就生气。 他都明里暗里敲打了多少次了,这三房的媳妇,还是一点长进都没有。 老太太懒得搭理她,转头说道:“小壮,是不是还有啥事?” 小壮点点头说道:“祖母,让我来借几个桶和盆。” 若是放在从前,老太太肯定是不会出借这些家用物品的,主要是老大不事生产,给了他,他回头可能就拿到镇上卖了。 但是这段时间,老蔫隔三岔五地往老宅送吃食,为人处世不知道比之前敞亮了多少倍,而且人家也主动做生意,借点东西过去没什么。 老太太扫了一眼开口道:“满仓、满屯,帮着小壮拿些木桶、木盆过去。” 孙氏眉头一挑,立刻不悦道:“娘,等会儿晚点,还得去挑水,木桶借出去了,咱们怎么办?” 老太太尚未说话,老三叶福,又叫叶大福,开口道:“刚才不是挑了水回来吗?家里的水满当当的,咋的,不够你用?” 老三被叶五四揍了一顿之后,果然跟之前不一样了。 孙氏却气得牙根痒痒。 虽然刚才叶小壮没有明说,但是他也能猜到,老蔫借桶和盆过去干啥。 肯定是去做冰雪冷元子。 借老宅的东西过去做生意,怎么也得给点好处费吧? 结果他刚一开口,就被自己家没有脑袋的男人给顶了回来。 孙氏在叶大福的腰上狠狠地拧了一下,甩手就进了房间。 “你个憨婆娘,一天天不知道算计什么。”叶大福没有好气地骂道:“整天下地干活,草鞋都不够穿,你要是有时间,给我编几双草鞋!” 孙氏躲在房间里呜呜地哭,被这一家子气得心肝疼。 他家的爷们太不是东西了,在这么多人面前,一点都不给自己面子。 不就是因为三房没有儿子吗? 第65章 我们是一家人 叶琛抬起头来,疑惑地看了一眼院门口。 他看着面前的潘氏,他不觉得自己和她有什么牵扯。 同样是早早的丧失了另外一半,叶老蔫在村里的名声很差,但是潘氏就不一样了,人家潘氏温柔似水,在村里说话柔声细语,谁家要是需要帮忙啥的,人家从来不含糊。 在村里的名声极佳,村里的人并不因为她是寡妇,便小瞧了她,甚至多愿意给她帮助。 见叶琛看过来,潘氏开口道:“老蔫,我的家的日子你也知道。” 叶琛更加疑惑,你家的日子跟我有啥关系? 就听潘氏继续说道:“闺女小子一大堆,一个个张着嘴等着我呢,我家没有男人,我一个婆娘含辛茹苦的拉扯他们,我比你还年轻呢,但是看起来却要成老太婆了,这样的日子可真难熬。” 听到这话,叶家的几个小子瞬间警惕起来。 尤其是三壮,已经下意识的小壮,“我的铁棒在哪里?” 叶琛的眉头也皱了起来。 潘氏却不管不顾地继续说道:“老蔫,你做的吃食生意能不能带带我,我不求挣钱,只跟着你打打下手,挣个辛苦钱就可以了。” 叶琛的面色很淡“一个妇道人家,手不能抗,肩不能提,顶破天一天整个三五文,尚不如挖几斤甘草根,你来我这里做工,图什么?” 潘氏的脸色一僵,“我、我这不是想谋个长远的营生吗?” 叶琛却很直白地拒绝了。 自家的亲戚都图谋自己家的生意,更不要说一个不熟悉的人了。 叶琛转身进了屋,叶大壮直接将潘氏推了出去,拉着媳妇的手往回走。 小声说道:“以后这种坏人,直接喊老三打出去就是,如今咱爹有钱了,惦记咱爹的女人多了是。” 赵菁菁小声道:“这个潘氏长得挺俏,说不准.......” 罕见生气的叶大壮瞪眼道:“那也不行,这种乡村婆子如何配得上爹爹。” 门外的潘氏尚未离去,两个孩子的交谈她听得真真的。 气的额头上青筋暴起。 什么东西,不就是一点吃食生意,赚了点钱吗? 真的以为自己财主爷了? 他转身就要走,刚迈出去几步,角落里就有一张手臂,将他拽到大树后。 她看过去,竟然是张大雷。 他挣脱开,低声骂道:“拉拉扯扯地做什么?被人看到成啥样子?” “你个婆姨装什么贞洁烈女,当初你家男人生病,是谁拿水泼我?”张大雷狠狠地抓了抓他的胸口,“是上山去,还是找个草堆?” 潘氏伸出手来,一脸恼火道:“给钱,要不别想。” 张大雷骂骂咧咧的从袖子里掏出来两文钱,然后拽着潘氏进了草堆,不一会儿就传来了粗重的喘息声。 天色越发的暗淡。 叶琛带着孩子们还在忙活,前两天做三四桶都要做到很晚,如今直接翻倍的工作量,大家都是紧赶慢赶,一直折腾到了子时都没来得及休息。 屋子里点着火把,叶琛仔细吵着黄豆,二壮在旁边儿帮忙。 忙着忙着,就听三壮惊呼一声,“大哥,大哥,你怎么了?” 叶琛放下手里的活走过去,借着火把往地窖看去,顿时吓了一跳,只见大壮面色潮红的躺在地上,脸上都是豆大的汗珠。 防护服不透气,再加上地窖里一点风都没有,这傻子竟然憋着自己中暑了。 叶琛的心疼得厉害。 想象和美好,一天卖出去几百碗冰雪冷元子。 一天可以挣好几两银子。 但现实是,卖出去的越多,一家人就越累,今天才是第一天,大壮就中暑了。 一家人将大壮转移到凉快的地方,将衣服脱了,小壮在叶琛的指挥下,给大壮擦拭身体,自己则偷摸地换来藿香正气水,给他灌下去。 大壮憨憨的笑道:“爹,我没事,就是刚才累了,我缓缓还能干。” 三壮开口道:“大哥,你别逞强了,这活交给我吧,我皮糙肉厚的,耐热。” 叶琛看了眼地窖里的木桶,还有起码三分之一的冰块需要制作。 若是做不完,明天肯定无法准时送货,叶琛从来不是一个失信的商人。 “大壮,你负责晾炒好的冰雪冷元子,同时添加基本的调料。”叶琛主动穿上防护服,戴好口罩,“晾晒的时候要注意,不能有脏东西掺进去,尤其是飞虫什么的。” 叶大壮不愿意,但是却无法违抗老父亲的命令。 叶琛穿着防护服进入地窖,不一会儿的功夫,就感觉闷热的厉害,甚至喘不上气来。 叶琛只能先弄了一瓶藿香正气水喝下去,这才勉强好了一点。 制冰不是一个简单的活,要不停地摇晃,使硝石充分融入水中,这样才能更好的吸热,这个过程中,双臂要不停的用力。 这一忙活就是半个多时辰。 等到叶琛爬出地窖,也是同样的满头大汗。 叶大壮自责到了极点,“爹,是我太没用了。” 二壮开口道:“爹,以后这个活不能交给一个人单独做,这个衣服太热了,咱们家的男丁轮流来,每个人忙活完之后,吃点冰块,透透气。” 三壮也说道:“爹每天带着我们做生意,已经很累了,这个活不能让爹干。” 叶琛的心里熨烫得厉害。 最开始,叶琛只是把培养这个几个小家伙当成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但是没想到,这几个孩子,把自己的心弄得烫烫的。 她担心孩子们受苦,孩子们也孝顺他,真的拿他当爹。 不过这制冰确实挺辛苦的,现在还可以勉强,将来越做越大,就只能想办法分包出去了。 不过具体怎么分包出去,还是一个值得思考的事情。 一家子人折腾了大半宿,总算是将明天需要的冰雪冷元子做好,一家人几乎一沾上床,就呼呼地睡了过去。 “咯!咯!咯!”大公鸡飞到柴垛上打鸣,将沉睡中的清河村唤醒。 叶琛躺在床上,根本不想起床,他的胳膊很酸,动一下就钻心的疼,整个人都快散架了。 他看了一眼窗外,灰蒙蒙的一片,天色尚早,几个小家伙还打着呼噜。 再眯一会儿,就一会儿。 叶琛闭上眼睛,继续睡。 一直到门外传来说话的声音,叶琛才起身走了出去。 原来是汐月来了,他背着个大竹篓,里面装满了野菜,然后拿着木板用刀都剁碎了,又掺和了一些草籽进去,这才倒进木槽里。 小家伙看鸡鸭吃得飞快,不敢歇着,又开始继续剁,一边儿剁,一边儿往木槽里丢。 叶琛走了过去,拿出一把冬枣递了过去,“汐月,差不多了,再喂就把他们撑死了。” 汐月笑嘻嘻的收过冬枣,拿了一颗放进嘴里,然后感受到甜意,立刻眯起了一双大眼睛,小心翼翼地将其他枣子放进小兜兜里,准备分给满仓、满屯吃。 自己则对叶琛说道:“四叔,鸡鸭皮实的嘞,我多喂一些,回头多下蛋给嫂子吃,祖母说,有了身子的女人,得多吃好的呢。” 叶琛轻叹,汐月真是个实诚的孩子。 这活干得一点都不偷工减料,而且还起那么早,或许叶家的基因里,就有一种奋斗的精神吧。 第66章 县令访清河村 天刚蒙蒙亮。 太阳还没出来,地里的草上面都是露水,这个时候是最凉快的。 叶汐月在院子里照看鸡鸭。 大壮,天还没亮,就扛着锄头下田,除草施肥去了。 二壮和三壮将昨晚做好的冰雪冷元子整理好,等吃完早饭,就坐着丰顺牛车去送货,小壮也不玩耍了,认真地跟着帮忙。 赵菁菁有叶琛的时候,更不敢干活了。 她坐在院子里,继续裁剪衣服,小姑娘的手工活很不错,两件衣服马上就成型了。 叶琛在厨房里做早餐,摊得薄饼,加上野菜,鸡蛋,咸菜,小葱,卷成卷,家里人多,一人吃两个,再加上叶汐月的,一共做了十五个。 这一次,叶琛的火候掌握得不错,没再有糊了的。 出锅的时候,一股浓郁的香气,迷人得不行。 大壮一时半会儿不会回来的,便将三个卷饼温在锅里。 叶琛喊所有人过来吃早饭。 叶汐月洗了洗手,“四叔,我活干完了,我先回去了。” 叶琛连忙叫住她,“急着回去干什么?先吃饭,然后把今天的钱领着。” 叶汐月连忙摆手,老宅那边儿的习惯,一天只吃两顿饭,第一顿饭的时间还要早着呢,他没有这么早吃饭的习惯。 虽然说干了一通活,她早就饿得不行了。看着叶琛手里的卷饼,而且是白面的,她更是意动,但是出门前,娘亲交代了,她更是不敢拿。 她背着竹篓就要走,叶琛赶忙追上去。 先将十文钱塞给她,然后将两个薄饼包裹好,递给她。 “四叔,我真的不能要。”叶汐月急得不行,“拿了工钱就够了,饼子留给哥哥们吃吧。” 叶琛的动作很强势,叶汐月最后只好将饼子接住。 朝着叶琛弯腰行了一礼,然后小跑回家去。 屋里的坏小子们已经吃上。 加了鸡蛋的饼子,还有一点肉丁,每个人都吃得很香。 吃完饭后,二壮和三壮去送货。 叶琛拍了拍两个小家伙的肩膀,“路上一定要小心,遇到盗贼、强盗,跑路为上,活着才能挣钱,送货之后,要当面点清楚钱,少了要大方的要,多了要礼貌地给人家还回去。” “知道了,爹。”两个孩子点点头。 看着牛车摇摇晃晃地离开了清河村,叶琛的一颗心始终无法安定下来。 不过叶琛知道,雄鹰总该展翅飞翔的。 自己担心也没有用。 “爹,来试试衣服。” 赵菁菁咬断了线头,将一件黑色的袍衫,递了过来。 叶琛不得不赞叹一句,儿媳妇心灵手巧。 这才两三天的功夫,就做成了一件极具初唐风采的衣服。 因为是粗布,没有什么花纹刺绣,衣服很简单,不过整体看起来很不错。 “辛苦了。” 叶琛拿着衣服,回房间换好,顿时感觉换了个人一样。 不过说到底是庄稼人,不管头一天都累,新的一天只要太阳升起,就有一大堆的事情要做。 三壮一大早,就挑了很多水回来。 他拿起水瓢开始房前屋后地浇水,等这些青菜全部冒芽之后,就要开始施肥了。 叶琛浇水的时候,看到两只毛茸茸的小鸭子,在打摆子。 然后就莫名其妙地死在了自己的眼前。 叶琛扭头看了看,见没有人注意,赶忙挖个坑,毁尸灭迹,然后在大米商城里重新兑换了两只小鸭子放进了鸭群里。 商城里的小鸭子刚出来,不太熟悉周围的环境,傻傻乎乎地左顾右盼。 等听到周围的鸭叫声,两只鸭子立刻跑了过去。 叶琛看了看鸭棚的环境,虽然经常打扫,但是终究是原始了太多,没有后世那种鸭场的环境。 而且鸭子小的时候抵抗力稍微弱了一些,而且一只鸭子生病,就容易通过食槽传染给其他鸭子,他发现其他的鸭子似乎也有些打蔫。 他打开大米商城,买了些家禽专用抵抗病菌感染的药粉,这东西很便宜,几十文可以买整整的一大袋子。 就在这时,一只蝗虫飞到叶琛面前,叶琛顿时愣了。 家里也开始有蝗虫了。 这可不是一个好苗头。 “小壮!” 叶琛喊了一声。 小壮正拿着剪刀处理甘草根,这是他主动干的,他准备替嫂子多干一点。 听到叶琛喊道,小壮提着裤子跑了过来,“爹,我在呢!” 叶琛给他做了一根小皮鞭,“你赶着鸭子去咱们家稻田转一转,他们要吃庄稼的时候,就赶紧抽!” “还有,让你大哥做一些稻草人,吓唬飞鸟,蝗虫。” “遵命!”小家伙终于阔气起来了,有了一群小鸭子,就像是有了千军万马一般,浩浩荡荡的出门了。 叶琛知道,稻田里是可以养鸭子的。 稻田里有水,有杂草和微生物,可以供鸭子食用,而鸭子的粪便则会成为稻田的肥料。 最关键的是,如今忽然家里冒出来蝗虫,让叶琛内心很不安。 他准备让鸭子们先适应下自己家的稻田,到时候真的有蝗虫大军,便让小壮赶着鸭子大军消灭他们。 叶琛家里有十几亩地,其中有五亩挨着沟渠,是彻底的水田,远远地望去,波光粼粼。 二十只小鸭子进去就看不到踪影了。 其实一亩地可以放养十几只鸭子,叶琛这点东西,真的是毛毛雨。 他琢磨着,找个机会得再搞一些。 起码得将自己这十几亩地保住。 叶琛正要回家忙活,就见清河村的主干道上,缓缓出现了一架豪华马车。 正是昨天见过的那辆,马车在村口停下来。 赶车的小吏跳下马车,跟附近的农夫不知道说些什么。 农夫扔下锄头,转身朝着村长家里狂奔。 马车的车帘被掀开,走出一个穿着绫罗绸缎的女官,瞧着三十多岁,宽大的官袍遮不住她窈窕的身材。 女人头顶幞头,全村人除了村长,没有人见过县令大人。 但是一看她这一身装束,大家就知道县令大人来了。 身后还跟着一个四十多岁的嬷嬷,浑身上下散发着书香气,叶琛估计是幕僚之流。 村里的百姓纷纷放下手里的活,拄着锄头,远远地观瞧,小声地议论着。 大周有女皇,有女官,但是传闻很遥远,但真的女县令出现在众人眼前,心里那份震惊却是实打实的。 第67章 贵客登门 日头升起。 虽然这个时候,清晨刚过,但是日头便开始冒火,晒一会儿,就得汗流浃背。 村长来得急匆匆的,穿上了一件体面的袍衫。 从头到脚也没有补丁,鞋子也不再是平日下的的草鞋,而是一双黑色的布鞋,里面还罕见地穿了足衣。 “草民见过县令。” 村长跑过来,也不管什么理解,直接跪在地上,磕头。 远远围观的村民,见了这种场面,立刻缩了缩鼻子,藏匿在农田里,生怕被县令看见,拉过去磕头。 女县令的声音有些冷淡,“起来吧,先带本官去看看你们村挖出来的水渠。” 村长满头大汗地起身,原本他计划一大清早去拜见县令,但是听了叶琛的建议之后,决定待准备充足之后再去。 从昨天晚上,他就开始对着锄头演练,生怕到时候要钱,惹出笑话来。 谁曾想,他这边儿还没出发,县尊竟然亲自来了,他听说这个消息,差点尿了裤子。 村长颤颤巍巍地低着头在头前带路。 主路可以上山,这座荒山隶属于清河村,不需要走太高,站在半山腰,就能看见蜿蜒的沟渠,往下看,能够看到泉水流入田间。 不过村中稻田都灌溉了水,入田的口子被封死了,沟渠里的水静静地流淌着。 “带本官去看看源头处!” 县令的语气微微变化,她没有想到,眼前这条宽阔的水渠,竟然是一个村子自发修成的。 县令不经意地看了一眼,见村长进退失据的模样,根本不可能完成这项“浩大”的工程,县令忽然间意识到,这村子里当有野贤。 县令再次发话,村长只能继续头前带路。 上山的路不算崎岖,但是距离确实有些远了。 这个时候,女流为官的缺点就涌现出来,体力比男子差很多,走了没有多远,就累得气喘吁吁,边上的侍女连忙上前搀扶。 跟着一道来的嬷嬷也是累得不行,建议道:“大人,不如找几个汉子拿竹舆抬着您吧?” 听到这话,村长的脑袋都疼。 村子里汉子倒是有的是,但是竹舆是去哪里给你弄去? 用门板? 但是那玩意是死人躺的。 让县令坐着,不就去西天见如来佛祖了? 县令摆摆手,“还有多久可以到水源?” 村长连忙说道:“启禀大人,还需要差不多一盏茶的时间。” 对他来说,确实一盏茶的时间。 不过县令确实不太行,别看县令的腿挺长,但是走起路来,一直皱眉,脸上一点血色都没有,估计起码得一炷香的时间。 一行人,除了村长和小厮走得还算是轻松,县令和幕僚都累成了狗。 折腾了半天,总算是找到了水源处。 这一次,县令更算是见识到了清河村的力量,因为这条水渠,修成真的不简单,因为沟渠边儿上,还有大石头,可见当初村里肯定使了不小的力气。 这里是地下河不断涌出来的地方,最开始水闸是完全放开的,便于水进入稻田,后来村里不缺水了,村长便让人调整了水闸,降低了水的流速,防止浪费水。 幕僚一脸震惊道:“这还修了水闸,还有隐藏这么深的水源,你们是怎么找到的。” 前阵子,县衙里连风水先生都请来了,却什么都查不到,而一向是没有什么存在感的清河村,竟然自己解决了用水问题。 村长观察着水闸,他现在对于眼前这个清河村的野贤越来越好奇了。 因为她发现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事情,那就是水渠因为是临时挖掘的,很容易阻塞,所以才修了这个水闸。 而经过他观察之后,果然沟渠边缘有不少淤泥,看样子应该是清淤时清出来的淤泥,这证明水闸是非常有效的。 再联想来的时候,所观察沟渠的样子,这位野贤在修筑沟渠之前,应该就把路线、清淤等一系列的事项都安排妥当了。 见村长在那边儿说不出来,幕僚则自顾地总结道:“是不是你们村里的人上山打猎时,因为发现这里湿气重,草木旺盛,机缘巧合下,发现了水源?” 县令摇头道:“这大山上,湿气重的地方可不少见,但是能够形成水源的却不多见,你这种方式只能撞大运,我们没时间尝试的。” 说完二人再次看向村长。 村长:“..........” 村长心想,你们看我干啥? 我懂个屁! 老蔫又没告诉我! 他顿了顿,小心翼翼地开口道:“这事儿是我们村一个落第的书生无意间发现的,不如县令大人和小老儿一起去他家问问。” 老蔫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还是让他来应付县令吧。 他都不敢跟县令对视,看一眼就双腿发软,心里发慌。 于是,悲催的县令又带着幕僚下山。 这一路折腾,将县令累得够呛,村长倒是还凑合,但是新买的布鞋,却磨损得厉害。 早知道上山,走那么远,就穿草鞋出门了。 叶琛正在院子里做一种网,他想着万一蝗虫大军真的来了,他是不是可以做一种大网,将村里的农田全部遮住,或者挡住蝗虫的进攻路线,这样就可以保住村里的农田了? 这时,县令和幕僚在村长的带领下,来到了叶琛家门口。 女县令来到村子里的动静很大,叶琛早就看见了。 他不好奇什么女官,在他那个时代,别说是女县令,再大的女官他都见过。 他只需要干好自己的活就够了。 但是没想到,这一行人朝自己家来了,他赶忙放下手里的活,去开门。 村长咳了咳,“老蔫,这时县令大人,这时宋夫人,是县令大人的西席。” 叶琛赶忙行叉手礼,“学生见过县令大人,见过宋夫人,里面请。菁菁,倒一些热蜂蜜水来。” 赵菁菁正在屋里干活,听了公公吩咐,赶忙起身倒水。 一走出来,见到县令大人,穿着一身官袍,吓得双腿发软,差一点跪在地上。 宋夫人一看那碗上有裂纹,也不知道水干不干净,刚想拒绝,就见县令接过破碗,一口气将蜂蜜水喝了个精光。 她有些不好意思地端着碗,没想到这村里还有这好东西,上等的蜂蜜,喝进肚子里还挺甜。 而且这个书生还挺细腻,只看了自己一眼,就知道自己来了月事,知道给自己送热蜂蜜水,一看就是个体贴人呢。 村长喝了热蜂蜜水,有些恼火道:“老蔫,你也太不懂待客了,县令大人来了,你不弄点凉水,弄热蜂蜜水干甚?怪热的。” 宋夫人开口道:“村长,说正事。” 村长这才回过神来,道:“老蔫,县令大人这次来,是想问问水源是如何寻到的,可有什么方法?” “我家三小子喜欢兵事,这是跟一个退伍的老府兵学的本事,我三言两语也说不清楚。”叶琛说道“不过我们家老三去镇上送货了,得下午回来再说了,农家人,地里还有活,得等晚上才有时间了。” “混账!”宋夫人怒斥道:“县令大人在前,你还敢推辞!你莫非不想活了?” 村长吓了一跳,他没想到这个时候,老蔫竟然混病又犯了。 本能地挡在叶琛面前,卑躬屈膝地说道:“县令大人、宋夫人有所不知,天逢大旱,久不降雨,村里人绝望之时,终于有了水源。还有不到半月就要收稻子了,地里人的活耽搁不得,村里人的丫头都要帮着干农活,确实不是故意怠慢大人。” 县令看了眼宋夫人,“这里都是老实本分的庄稼人,你把你的世家夫人习气收一收。” 宋夫人连忙点头称是,“是是是,大人说的是。” 叶琛有些意外,这位县令大人竟然这般的有肚量。 他给了村长一个眼神,示意昨天自己教给他的话可以说了。 无数次的模拟,终于派上了用处。 村长一抬头,却发现县令大人跟锄头是有很大的区别的。 嘴巴开开合合,半天硬是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第68章 结果导向法 武周代唐这件事情,叶琛是知道的。 但是这件事情之后,到底有没有女官之事,甚至女官还能做地方官一事,叶琛并不知晓。 不过叶琛知道,那就是不论是谁为官,只要他穿着这身虎皮,老百姓便要视他为天。 灭门知府,破家县令,这句话可不是说说的。 彼时,村长低着头,看着地面。 再看看村里平日里,动不动就说自己能当皇上的农夫农妇,哪一个不是噤若寒蝉,要么躲在家中,要么闭门不出,仿佛县令就是能吃人的老虎。 见村长歇菜了,叶琛只能取而代之了,看了一眼村长,见村长猛烈地点头。 叶琛开口道:“我们家两个孩子都是家里赚钱的主力,家里离不开的,若是为官府做事,帮忙寻找水源,怕是没有个十天半个月回不来,到时候家里歉收的粮食又该如何?” 叶琛一开口,村长也终于横下心来,与叶琛一唱一和道:“这没事,老蔫你孩子去帮着找水源,家里的田地,我让乡亲们帮忙照看便是。” 叶琛叹了一口气道:“谁家没有农田,农忙是都是抽不出身的,若是让他们帮衬,总是要付工钱的,我家现在一贫如洗,怕是拿不出钱财来。” 县令见叶琛故作为难,立刻醒悟道:“若是你家小子能够帮着本县寻找到水源,便是大功一件,本官会好生嘉奖一番。” 叶琛默默腹诽,嘉奖就是口头奖励吗? 不来点实惠的吗? 叶琛顿了顿说道:“从发现水源,设计水渠的路线,到组织群众挖渠,这不是一个人能做出来的事情,现在时间紧迫,清河村起码要派出去四五名有经验的村民协助。” “正是农忙之时,怕是一般的嘉奖难以让乡亲们齐心协力地做事。毕竟百姓靠庄稼吃饭,而这庄稼一年也只熟这一两回,万一比别人家少收了粮食,这一大家子人,可就只能饿肚子了。” 宋夫人的怒气立刻上来了,“县令大人的吩咐也敢怠慢!” 叶琛丝毫不惧,“学生只是照实言禀罢了,距离秋收已经不远,谁愿意家中的壮劳力放下家里的活,给别人忙活!” “县令大人,诗经有云,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若是没有相应的回报,家中小儿尚且不愿更何况村里的乡亲们呢?” 村长吓得满头大汗,这老蔫也太大胆了,这不是要挟县令大人吗? 没看到一旁的宋夫人都气得凶相毕露吗? 万一县令震怒,他们可都得挨板子,甚至得带上枷锁。 县令虽然是女官,不代表她见识少,与喜欢听那些阿谀奉承的话不一样的是,这位县令更喜欢听真话,更加的务实。 眼前这位落第的书生所言,她觉得就非常有道理。 叶琛淡淡地示意了一眼村长,那意思是你别慌,拿捏女人,我在行。 县令咀嚼着叶琛的话,她觉得非常有道理。 老百姓有什么家国情怀,他们只想要一口吃的罢了。 若是自己强行征发徭役,村里人确实不得不去,但是却未必能心甘情愿,认真仔细的去做。 认认真真地去做和敷衍了事可是不一样的。 这次大旱,县里大多数村镇都遭了灾,只有他们清风镇发现了水源。 这是她做政绩,向朝廷表明,他们女官也能做出一番政绩,给陛下长脸面的大好时机。 若是做出政绩来,吏部考核时,她也有机会升迁。 宋夫人看了眼县令,知晓她的意图,虽然不愿,但依然开口道:“清河村所有帮忙寻找水源,挖沟渠的百姓,一天赏铜钱一百五十文。” 这是镇上或者县里,平常壮劳力五倍的收入。 村长瞪大了眼睛。 我滴老天爷,一天一百五十文。 这是去哪里都找不到的好差事,县令大人真大方。 这钱到了他手里,他可以每人扣掉一百文当成村里的公产,到时候用来支付团练的花销。 “县令大人,学生并非这个意思。”叶琛淡然的说道:“为县里百姓做事,再没有结果之前,怎么能拿工钱呢,要是一处水源都未曾寻到,岂不是要让县令大人背负识人不明的冤屈。” 县令有些不悦地看着叶琛,他觉得这个读书人过于得寸进尺了,每天一百五十文都嫌少。 真的当她是一介女流好欺负不成? 不过县令也是第一次见到那么勇敢的读书人,也觉得稀奇。 再则,这书生怕是穷怕了,想要多要点钱,补贴家用,毕竟寒门小户读书可真的不容易。 这对于县令来说,是无所谓的事情。 只要可以提高政绩,多点铜钱也不算什么大事。 县令开口道:“那依你之见,该当如何?” “学生以为当以结果为导向,若是一处水源都未曾寻到,那是我们清河村人自大自夸,合该一文钱不拿。”叶琛嘴角泛起笑意,“若是发现了水源,设置好路线,能救助当地百姓,再行嘉奖,一来大人可得政绩,二来钱用在了实处,别人也无法指摘大人什么。” 一直脾气显得很暴躁的宋夫人多看了叶琛两眼,一个落第的农家书生,竟然能想出这种法子,看来他真的是小觑了庄稼人了。 他给了县令一个可行的眼神。 县令点头开口道:“找到一处水源,挖掘成渠,可奖励三两银子。” 村长的眼睛猛然间瞪得跟铜铃一般。 乖乖,三两银子。 他们一家人种地,再加上去镇上打工的钱,也未必能攒下这么多钱。 县里这么多村子,要是能找出十几处水源,岂不是能挣上三五十两银子? 这样操作起来,虽然有一文钱都挣不到的风险,但是收益明显更高。 而且老蔫能在清河村发现水源,就肯定有法子在别的地方发现水源。 我滴老天爷啊,老蔫是怎么把县令都说服了的啊。 叶琛勾勾嘴唇,青州本身就不缺水,而且现如今还是地下水尚未被开发的古代,他对于发现水源是非常有信心的。 县令赞许道:“叶先生和普通的村夫果然不一样,难怪能培养出那么优秀的儿子。” 叶琛保持低调,“这都是孩子勤奋好学,跟我没多大关系,我若是真的有本事,怕是早就科举登科,何至于在这荒村里种田为生。” 县令叹气,虽然说女皇登基,一改前唐的风气,设立女子科,连女子都可以为官,但是科举却变得越发严格了,甚至为了考核读书人是否合格,还亲自举行殿试。 如果一个年轻人,有无投卷的机会,科举又考不了功名,想要做官就太难了。 正说着,门口一架牛车停了下来。 二壮和三壮将木桶搬下来,两个人颤颤巍巍地往屋子里走,目光呆滞,连坐在院子里的县令都没看到。 走进来之后,还绊了一脚,差点摔倒。 叶琛解释道:“学生的两个孩子去镇上送货回来了,学生让他们去屋里换一身衣服,再来见过大人。” 叶琛的面色有些凝重。 这两个小子送货回来,怎么一脸的呆滞。 莫非是出了什么事情? 早知道,叶琛有些后悔,没跟他们一起去。 他不再多想,跟着进屋,就见两个小子将自己关在屋里,他抬手敲了敲,小声道:“出了啥事了?” 二狗将叶琛拽了进去,两只眼睛瞪得老大,从怀里掏出一个布包,“爹,是银子!白花花的银子!” 叶琛看过去,布包里是一锭银子。 第69章 为县里服务 二壮和三壮满身都是汗渍。 此次兄弟二人去清风和临朐二镇送货,格外顺利,不仅带回了契书,还拢共赚了五千零一百个铜板。 两个水桶,里面装了大半的铜钱,走起路来,时而发出悦耳的交击声,两个人在街道上走一圈,总觉得街道上的青皮、闲汉在盯着他们看。 实在是太危险了,万一被打劫了,怎么办? 两个小家伙一合计,去钱庄将铜钱换成了一锭五两的银子。 这可是白花花的银子,两个小子活那么大,还从来没见过。 当初叶琛他媳妇虽然攒下不少银子,但是一直用来补贴温华读书。 所以说,叶家虽然有过钱,但是家里却没有多少积蓄。 五两银子被二壮揣着在怀里,除却兑换银子的费用之外,剩下的几十文钱,被三壮踹在腰包里,三个人坐着牛车回来,两双眼睛一直四处看,紧张得浑身都是汗。 叶琛:“……” 这两个小家伙,第一次替自己行动,看他们无知没见过世面的样子,真的是让人好笑又心疼。 以后有机会,他一定要让几个小子多出去走走。 见识多了,自然不会因为几两银子就吓得浑身都是汗。 屋外,村长满头大汗,心里埋怨叶琛耽误的时间太久了,嘴上却跟县令搭话道:“大人,您瞧瞧这两个孩子都累成什么样了,走路都不稳,这个家是真的穷。不然何至于让这么小的孩子四处奔波。” “县令您瞧瞧,这房顶上的大洞都没钱修补,一家人住在这破破烂烂的茅草房里,我就没听说过哪个读书人,这么辛酸。” 女县令抬头仔细看了看,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何止是这个家如此,这个村最好的也就是土坯房,像是这种茅草房不在少数。 这要是下暴雨,这样的茅草屋根本顶不住。 难怪吏部派自己来这种地方,实在是底下的村长太穷了。 “每解决一处用水问题,赏银五两吧。” “什么?” 村长瞪大了眼睛! 五两银子,五千个铜板? 是他耳朵出问题了吗? 还是他想钱想疯了? 宋夫人诧异地看了一眼县令,张了张口,并没有说什么。 要是真的能够发现水源,能够收上来粮食,县里也能足额交税,一个村收上来的粮食换成银子,何止是五两,这钱反正也不是县令自己掏腰包,跟她更没有关系。 不多时,叶琛带着两个儿子从屋子里走出来。 叶二壮和叶三壮扑通一声就跪在了地上:“草民方才没看到县令大人,还请大人降罪。” 县令大人摆摆手没当回事,他看向村长:“不是说四五个人吗,叫上一起走,可能三四日内都不能回来。” 村长赶紧去叫人。 村长自己一个,叶三壮一个,村长儿子叶江殿,还有另外在挖沟渠时特别出力的两个汉子。 去叫人的时候,没有县令跟着,一群村妇围上来。 “村长,咋地了?” “县令大人咋去老蔫家了,发生啥事了?” 村长长话短说:“县令大人找人帮忙办事,赏钱不少,刘志刚,刘全友,叶江殿,你们赶紧随我来。” 刘志刚是叶琛隔壁栓子的爹。 刘全友是刘玉柱的爹,刘玉柱就是和孙玉芬好上的那个。 村子里人羡慕的眼睛都红了。 “给县令大人办事啊,咋不叫我家男人。” “我家男人力气大,也跟着一起去吧。” 村长没好气地骂道:“当初挖沟渠,你们又没第一个响应,干活的时候还怨天尤人,我可不敢带着,老老实实在村里团练自保,谁干得好,以后再有这种好事,我第一个想到他。” 村里几个妇人撇撇嘴,团练巡逻自保没工钱就算了,还耽误自己家田里的事,一点都不想自己男人去。 不过也有几个妇人很听村长的话,回去就交代自己男人巡逻的时候上点心,别敷衍了事。 县令的马车不大也不小,里头挤着能坐六个人,外头再坐三个,一路疾驰着前往东面的毕家洼。 去毕家洼时,经过孙家庄。 因车里人多比较挤,马车帘子是掀开的,村长一眼就看到了大河村大东山另一边的山腰上全是人。 叶江殿惊奇道:“孙家庄挖沟的事不是组织不起来吗?” 宋夫人冷笑:“水源就在山上,这群乌合之众竟然毫不齐心,那便只能让衙役过来盯着干活。” 孙家庄自己就能解决的事,偏偏劳动衙役,到时候县令又能以这个名目从孙家庄多收一点税。 武周实行庸调制度,凡是得到授田的,每丁纳粟2斛或稻3斛,这是所谓的“租”。(ps武周,1斛等于10斗。) 可朝廷肯定不能白白派人帮忙寻找水源,到时候就不是2斛或者3斛可以了事,起码要多出2斗的任务。 若是有些村子人手不足,县里会帮忙调剂其他村的汉子来帮忙,县里出劳务费,到时这些村至少要多交5斗的税。 马车还没完全驶过去,孙家庄那边就传来骂骂咧咧的声音。 原来是挖沟时碰到了大石头,挡住了前面的路,一群人干不下去了想集体造反。 这巨石可不是那么好解决的。 不过这事儿村长很熟悉,因为之前老蔫交代过,之前用火药炸开石头,那是因为石头太大,而且清河村需要解决时间。 其实一般的石头,可以采取掏方法和火烧法制服石头。 村长胸有成竹地跳下马车,带着叶三壮一起过去,尝试帮忙。 好在孙家庄的村长算明事理,且有县令大人的马车就停在远处,他也不敢造次,赵村长在他面前指手画脚说了一堆,孙家庄村长没有反驳,赶紧让人去捡柴生火挑水…… 回到马车上,村长收到了县令大人赞许的目光。 村长咳了咳道:“这主意是三壮他爹想出来的,要不是三壮爹,我们大河村的这条沟渠也挖不出来。” 县令点头,那书生一看就是个见多识广的。 三壮默默地没说话。 他很想说,发现水源的办法其实也是他爹想出来的,但是爹不许他告诉其他人。 爹真的很疼他,把所有的功劳都给了他。 他以后一定要好好孝顺爹,让爹成为全村所有人最羡慕的男人。 马车急速离开清河村。 村子里霎时间热闹起来,因为大家发现孙家庄又开始挖渠了。 “团练是为了保护粮食,但也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快饿死的人,我们是打不过的。”叶琛缓声开口,“就算没有人抢粮食,镇上也会征收我们的粮食,然后平均分发给每个村……到时候就只能天天吃野菜稀汤了。” 村里的人听懂了。 今日孙家庄突然开始挖沟渠,从他们村的大山引水,大部分人心里意见很大,但是有衙役守着,也不敢上前闹事。 这会儿叶琛一说,他们才知道差点做了错事。 孙家庄必须要有水,其他村最好也发现水,必须得挖沟,否则清河村丰收那一天,还不知道会遭多少人惦记嫉恨。 第70章 榨西瓜汁 天阳当空照,花草都蔫了(liao)。 远远地望去,田野里似乎有烟火在升腾。 其实是真的太热了。 这个时候,在田里劳碌的乡亲们都回家避暑去了。 叶琛在张罗着家里人的饭食,赵菁菁也没闲着,家里的海带确实不少,让她调个凉菜。 总之叶琛在家,是不舍得让儿媳妇干累活的。 叶琛则坐在灶台边上,一边儿烧火,一边儿研究着一本食谱。 天气燥热,午饭煮的是绿豆汤,配上一盆豆腐炖肉,还烙了些薄饼。 家里的母鸡勤不勤快外人无从知晓,反正叶琛挺勤快的,总是从商城里买鸡蛋放进鸡窝里,如今家里都存了十几个鸡蛋了。 以至于赵菁菁都开始怀疑,是不是家里的母鸡跟公公更亲近一些。 不然为何每次自己去摸,只有干燥的杂草,而只要公公一探手,就准有鸡蛋呢。 这时二壮砍柴回来了,累得大汗淋漓,喝了一口加了冰块的蜂蜜西瓜汁解暑。 二壮瞪大眼睛,“爹,好甜,好舒服,咱们卖这个吧。” 叶琛扭头笑笑道:“哪有那么容易,爹转遍了大山,也才发现这三个野生的西瓜,自己吃吧。” 所谓的西瓜,在古代又叫寒瓜,叶琛实在是太馋了,便假借在野外发现,给大家扎了西瓜汁喝。 这东西比冰雪冷元子更加纯粹,喝进肚子里,是真的爽。 “我去地里喊你大哥和四弟回来吃饭,你先歇会。”叶琛说道。 这两天忙着做生意,地里的活儿都疏忽了。 大中午的,别人都回去休息了,叶大壮还在地里挥汗如雨的忙活。 他头上戴着柳条编织的帽子,脚上没穿鞋,踩在水田的淤泥里,裤腿卷到膝盖之上,正弯腰在稻田里拔草。 村里突然有了水,这些杂草猛长,一天不打理,草就长出一大片,抢夺地里的肥料。 “大壮,先穿上鞋,回去吃饭。” 叶琛将带过来的草鞋扔在田埂上。 叶大壮憨憨一笑:“爹,这亩田的草拔完了就回去。” 叶琛摇头:“等会太阳没那么热了再来,万一再中暑,可受不了。赶紧回去洗洗手吃饭,我去叫小壮。” 他顺着田垄继续往里走,他们家的水田是五亩,不多也不少,走了十几步,就看到小壮蹲在田埂上挖野菜,这小子身边的背篓里装满了苦苣菜,脚边还有他顺手从稻田里拔出来的杂草。 因为年纪小,不会使力气,摔了不少屁蹲,屁股上都是泥巴。 小脸也脏兮兮的,全都是泥巴。 但是小家伙干得非常专注。 叶琛轻叹,这几个孩子都太懂事了,懂事得让他心疼。 他开口:“小壮,饭做好了,跟爹一起把鸭子赶回去,你去那边,我在这边。” 二十只小鸭子在稻田清浅的水里悠哉游哉地游着,时不时猛地啄一下,一只蚱蜢就被咽下去了。 鸭子们玩得正畅快,突然要被赶回去,一个个到处乱蹦跶。 叶小壮是第一次赶鸭子,叶琛也没啥子经验,父子两人手忙脚乱。 隔壁田里的刘老太太突然冒出脑袋:“唉哟,天杀地老蔫,这鸭子咋飞到我家田里来了,老蔫,小壮,赶紧抓回去,有点粮食可不容易,别给祸害了!” 叶小壮蹬蹬跑过去解释:“刘奶奶,鸭子规矩得很,它们吃虫子,不吃粮食的。” 像是为了证明自己一样,小鸭子扑腾着小翅膀停在刘老太太脚上,一口啄住了她裤腿上的一只蚱蜢。 古代人将蚱蜢蚂蚱也称之为蝗虫,一看到这东西,刘老太太脸都白了:“我家稻田里咋有蝗虫,哪来的蝗虫?” 叶琛的声音有点沉:“几天前我就发现村子里有蝗虫,不过数量不多,我担心今年有蝗灾,所以我买了点小鸭子回来守稻田。” 小鸭子张口就将蝗虫咽下去,动作极快的又抓住了下一只。 刘老太太年纪大了,经历的事情也多一些。 叶琛一说,她便在记忆里想起了那些被蝗虫支配的恐惧。 漫天如同乌云的蝗虫飞来,不到半日的时间,便会将整个村子的粮食吃得一干二净。 蝗灾是最恐怖的天灾。 是庄稼人的噩梦。 哪怕眼下只有零星的几只,也叫她脸色发白。 她一直在拔草,没注意过田里竟然生了蝗虫,现在既然看到了,那就不可能不管。 人抓蝗虫很困难,但是这小鸭子有多厉害,她是亲眼看到了的。 她立马就道:“老蔫,小鸭子你在哪里买的,多少钱一只,我也去买点回来放田里养着。” “朐临镇没看到有卖鸭子的,清风镇才有,我明儿要去一趟清风镇,要是看到了就给你带回来。” 刘老太太千恩万谢,还帮忙一起将小鸭子赶回去。 三个人合作,二十只鸭子不敢再乱飞,乖乖跟着进了院子。 院子的地上有刚刚叶二壮收拾的碎野菜,不过二十只小鸭子在稻田里已经吃饱了,看都没看碎野菜一眼。 叶小壮笑嘻嘻地说道:“鸭子吃虫子、蝗虫就能吃饱,以后不需要汐月姐帮忙挖野菜啦。” 叶琛点头,鸭子一天的吃食完美解决,确实不需要汐月再来了。 不过汐月是个勤快的小姑娘,留下汐月大有用处。 比如说,她发现叶家沤肥,便主动背着竹筐,沿着官道去捡一些牲畜粪便,连村里放羊的豆粒大小的粪球都不放过。 一家人围坐下来吃午餐,叶三壮不在,叶琛竟然有点不习惯。 也不知道县令大人有没有带三壮他们去吃点东西,也不知道三壮有没有把他叮嘱的话听进去……只希望一切顺利。 午餐过后,叶琛换上了新衣服。 这是最便宜的布匹,穿在身上很不舒服,但不管怎么说,这都是新衣服,没有补丁,领口袖口也没有常年累积的污垢,穿在身上整个人都精神了不少。 小壮拍着手说道:“爹爹,比镇上的郎君都俊俏呢。” 他看了一眼摆在院子里的七八个木桶木盆,暂时没打算还回去,于是带了点刚才榨的西瓜汁,又加了些冰块,朝叶家老屋走去。 大中午的,庄稼人多在午睡,不过天气实在是太热了,睡也睡不着。 叶五四坐在门口收拾木材,拿着刨子一下一下往前平推,本来还圆润的木头,瞬间平整起来,地上堆满了刨花,看起来很漂亮。 叶大旺和叶大福在编草鞋,庄稼人经常下田,这草鞋磨损得很厉害。 二房媳妇秦氏和孙氏妯娌二人手里也在忙活各种事。 叶琛一走进来,习惯性地踹了一下舔人的老狗,老狗不满地嚎了一声,院子里的人都抬头看向他。 孙氏的眸子闪了一下,老四竟然穿上了新衣服。 黑色的衣服,配上叶琛挺拔的身姿,有一种说不出来的丰神俊朗。 她心里发酸,嘴上也带出了几分酸味:“老四这是赚大钱了呀,不年不节的,竟然穿上了新衣服,好叫人羡慕,再看看你这两个哥哥土里土气的。” 二房的媳妇秦氏闻言看去,心里也有些羡慕。 她只有过年时才能得一身新衣服,不过去岁收成不好,过了个苦年,全家都没做上新衣服。 叶琛都笑了。 他手上有钱,难不成还要天天穿破烂衣服? 赚钱的目的就是为了让自己过上好日子,而不是怕这怕那,不敢吃也不敢穿。 “他三伯母说笑了,要是赚了大钱,我该去买绫罗绸缎,有钱人谁还穿这种衣裳?”叶琛淡声道,“土布也不贵,他三婶要是想穿新衣服,也不是穿不起。” 孙氏有些恼,她这些年确实暗暗攒下来了一百多个铜板,但是叫她拿钱去买布做衣裳,犹如在她身上割一块肉下来,她怎么可能舍得。 叶老太太没好气地道:“老三媳妇,你要是没事干,就去地里砸土坷垃。” 孙氏甩手去了后屋。 第71章 来跟华子 叶琛将他带来的西瓜汁拿了出来。 之前家里的碗不够用,特意去镇上买的碗,走的大米商城的渠道。 如今不需要自己摆摊了,家里便多了不少碗。 都是精致的白瓷底,上面印了喜羊羊、美羊羊的卡通形象,格外的好看。 见叶琛又研究出稀罕物件,老叶家一人捧着一个碗,咕咚咕咚地喝着,表情格外的满足。 老太太冷哼了一声,“春月,给你娘端一碗过去,汐月,你也别闲着,把碗都洗了,给你四叔放回筐子里。” 吩咐完之后,扭头骂了一句,悠哉游哉抽着叶琛递过来的“华子”的叶五四,“抽!抽!抽!早晚抽死你!” 叶五四的华子是叶琛在空间买的,但对外说是自己在山上摘的野草晾晒的,为此叶琛还花费心思卷烟,生怕让人家看出来。 叶五四年纪大了,抽旱烟劲儿太大,他真担心老爷子得了肺癌。 骂完叶五四之后,老太太又看向了叶琛,“老蔫,以后这种好东西就别往这边儿送了,这些精细物,城里的贵人肯定稀罕,咱们都是庄稼人,享受这些东西,不得折寿吗?” 就拿刚才那红红的汁水,看着就喜庆,喝进肚子里,美得浑身舒服。 老太太这辈子就没那么享受过,感觉就跟神仙一样。 叶琛笑着说道:“当儿子的,怎么能不孝敬老人呢。再说了,我也是有事相求。” 二哥叶旺,起身,打了嗝,感觉凉气都从嗓子眼冒出来了,“老四,都是一家人,有啥事让小壮跑一趟就行,你有这时间,不如多看看书,多研究些发财的法子。” 叶大福也说道:“是啊,都是一家子,你还那么客气。” 叶琛叹了一口气,“这冰雪冷元子做起来很麻烦,主要是制冰要进地窖,还要穿特制的衣服,时间太久了,热得厉害,大壮一个人挺不住,我先请二哥、三哥去帮忙。具体做啥,跟我去一趟就知道了。” 老二踹了一脚老三,“你屁股上有锁啊,走!” “哎!”老三放下手里不舍的碗,跟着起身一起走。 在后屋收拾屋子的孙氏听了叶琛的话,恨不得冲过去,阻止自己家的傻男人。 大壮那么壮的身子都顶不住。 老蔫心疼儿子,她更心疼自己家的男人。 不过到底是不敢再继续惹老太太嫌,孙氏生生把这口气忍下去了。 叶琛还在说话:“汐月,你明儿不需要再去给鸡鸭挖野菜了,不过四叔有另外的事让你帮忙,明儿你吃了早饭再过去。” 汐月一听说不需要给鸡鸭挖野菜,心都凉了半截,但又听到还有别的事需要帮忙,脸上立即露出笑容:“我都听四叔的。” 叶琛交代完了事情,准备回去忙活做冰雪冷元子。 还没转身,就被叶五四叫住了:“老蔫,你过来看看,木桶做这么高,能行不?” 叶琛错愕了一下。 他一进门,就看见老爷子抽着旱烟,在那推刨花。 他还有点心疼,这玩意要是搁在他们那个时代,还能整个工艺品啥的呢。 没想到,老爷子竟然是给他做木桶。 之前他还琢磨是不是买一些回来。 一时间,叶琛的心情有些复杂。 他穿越过来之后,对老头老太太表示关怀,那是纯粹的责任心。 至于回报,他是从来没想过的,在他的潜意识里,不给他添乱就不错了。 可从上一次发现鱼泉到现在,老爷子的每次表现,以及老太太的行径,都让叶琛很感动。 叶琛的笑容越发的真诚,“爹,跟家里的木桶一样就行,到时候我按市价再爹这里买。” 抽惯了老蔫送的华子,再抽旱烟太不得进了。 老头儿点了一根华子,用食指和中指夹着,“你是老子儿子,老子踹你得受着,给你东西你得拿着,给老子钱干啥?对了,回头别忘了拿到镇上刷桐油。” 您说的很对,您要是踹我,我还真的受着。 他笑着接受了老头儿的好意,又掏了一堆用木盒装着的华子,这才离开。 在后面收拾房间的孙氏,差点把墙给扫秃噜了,老太太偏心老四也就算了,老头子竟然也这般模样。 之前借出去的木桶还没还回来,这会儿又要做新的送过去。 孙氏快被气炸了。 她一甩手从屋里跑了出来,憋着火气道:“爹,水缸都见地了,家里不留两个桶,回头怎么挑水?” 她话音刚落,二壮就挑着水走到了门口。 他肩上挑着两担水往里走:“阿奶,这两天出货量长得厉害,水桶都占着,我们家还得用,这几天我来给您挑水。” 老太太看着又长高了二壮,这老蔫家的伙食是真好啊。 家里的孩子就跟禾苗一样,一天窜一窜。 老太太如今用袖子给他擦额头的汗水都有些吃力了。 “来来来,孙儿喝水。”老太太又给二壮倒了一碗水。 说着,还瞥了一眼三房媳妇。 孙氏的脸一阵红一阵白,她还以为老四厚脸皮,白吃白拿,没想到竟然包下了老屋挑水的事。 虽说挑水的地不远,但老屋人多,十二口人用水量很大,一天挑几趟水也不容易…… 二壮忙了好几趟才把老屋的水缸倒满,他拎着木桶回去,赶紧帮着一起生产。 叶琛神神秘秘的将两位兄长引入地窖。 叶大旺和叶大福看到面前一堆东西,有些傻眼。 这哥俩一直以为老蔫生产冰块,是跟戏台上的神仙一样,用手一指,冰块就自己蹦出来了。 没想到,竟然是用各种工具。 叶琛看着他们说道:“二哥、三哥,这活儿可真热,你们要想清楚了再做。” 叶大旺满不在乎:“干庄稼活也不是没被太阳晒过,都是小事。” 叶大福顿了顿开口问:“这工钱是咋算的?” 叶大旺愣住,他们不是来帮忙的吗,咋还扯到工钱上去了,抬手就要打。 这一幕,叶琛看在眼底。 “狗日的老三,自己家弟兄,还敢要钱!要是大哥还在,不得宰了你!”老二气的不行。 叶琛笑着说道:“二哥莫急!俗话说的好,亲兄弟明算账,就算是大哥还在,我也不能让你们白忙活!这活不仅热,而且还要控制分量和节奏,要不生产出来的冰不成型。这样每斤冰一文钱,每个人最多生产二十斤。” 叶琛估算着时间,既能生产最大化,又不至于中暑。 老二和老三都是一脸的不可思议,一斤一文钱,二十斤就是二十文。 叶琛继续道,“不过我有一个前提,就是在我这里做了啥,看到了啥,回去都不要告诉任何人,你们也知道,我这门生意能坚持到今天,靠的就是制冰的手艺,只有我自己知道。” 叶大旺立即表态:“老四你放心,就算咱娘问起来,我也一个字都不会说。” 叶大福点头如捣蒜:“就算我家婆娘抓着我耳朵问,我也烂进肚子里。” 事情谈妥之后,两人开始在地窖里制冰,两个人都很小心,第一次忙活,时间不免长了一些,但是质量没得挑。 完事之后,叶琛很大方的每人给了二十文钱。 叶大旺和叶大福手里揣着十个铜板,走路都有些发飘,回到家的时候,还像是做梦一样。 尤其是叶大旺,他压根就没想过帮忙会有钱,这十文钱就像是白捡来的一样。 第72章 与家人合作 叶琛走后,叶五四就去门口坐着抽烟去了。 逢人就说:“看,我儿送的,叫华子烟,好抽得很。” 赶上好事的,还会给人家抽一口,让人家体验体验。 不过若是小抽一口无所谓,若是抽上一大口,老头就会皱眉,“呛死你哩,这是宝贝,宝贝能那么玩命抽吗?” 老太太觉得叶五四没救了,索性最近挣的钱多,老太太没心思搭理他。 最近又是挖甘草根,又是汐月给老蔫干活,挣了不少钱。 老太太一边儿数,一边儿用麻绳穿好,然后准备藏在钱罐子里。 这是一家的命根子,也是老蔫万一生意做赔了,东山再起的希望。 老太太的眼睛都快眯成一条线了。 钱越来越多了。 一抬头看见两个儿子傻乎乎的走过来,没好气地骂道:“这是喝了猫尿了?还是跑老蔫家睡大觉了?” 叶大旺赶忙将钱掏出来,递了过去,“娘,老蔫给的工钱。” 叶大福看着钱,吞了口唾沫,“活倒是挺轻松的,老蔫也太大方了,一个人给了二十文。” 孙氏闻讯,立刻凑了过来,冷声道:“简单啥,你瞅瞅你额头上的汗,再多做几天,不得累病了。” “那好!”老太太点头道:“老三,明天你不用去老四那边儿了,我去踅摸个靠谱的人替你去!” 孙氏一听急了,“娘,我就是心疼我男人,不是真的抱怨老四给的少。” 去哪里干活都是又热又累,可干别的活,又没人给二十文钱。 老太太一般会扣走一半的钱充公,剩下的一半他们能攒下来当私房钱。 叶老太太从两个儿子手上各拿走了十文钱,淡声吩咐:“帮你们老四做事也不能耽误地里的活计,休息一会就赶紧下地,这会子天没那么热了,干活也舒服一点。” 孙氏拽着自家男人回房,仔细地问道:“老四让你干啥子去了,热成这个样子?快喝点水,快凉快凉快。” 叶大福搓了搓耳朵:“老四交代过了,不许说。” 孙氏暗恨,老四这是生怕被她把方子给学走了啊,不说就不说,她还能猜不到吗? 当年温云衡做的糖她就吃过,无非就是切碎了,煮煮,晒晒啥的。 孙氏下意识地看向了屋檐下。 那是春月挖回来的甘草根,整齐地堆放好,小姑娘干活很认真,准备晒干了,之后送到她四叔那里换钱。 孙氏手里拿着一条甘草根,还有一把洞硝土,这两样东西她都尝试过,她实在是无法判定,这玩意怎么制冰,又怎么制糖。 孙氏一直站在屋檐下琢磨。 她觉得她离发财只有一步之遥,但似乎又那么遥远。 另一边,秦氏和叶大旺夫妻俩也在说话,她将十文钱收好藏在床下的地洞里,叮嘱道:“老四能让你干这个活,是因为咱们都姓叶,是一家人,你可得好好干,千万别偷懒……” “哼!老蔫念我的好哩!小时候为他打架,我跟老三头都让人家锤破了,我硬是追出对方六里地。”叶大旺昂着头说道。 “当家的,你快别吹了,老蔫让土匪劫了,也没见你这个当哥哥的出头。”秦氏小声道。 “这不是舍不得你跟孩子们么。”叶旺嘀咕道。 叶琛和儿子还在忙碌。 虽然有叶大旺和叶大福分担了部分制冰的工作,但是还剩下一部分需要处理,他跟三壮分头搞的。 制冰和制糖都不是清闲活,尤其是制作甘草糖,工序极其复杂,三壮这种笨蛋是做不来的,只能叶琛一个人自己做。 以后生意再扩大,叶琛感觉自己会越来越累。 真的怀念当初机械化,自己躺在空调房吹空调的日子啊。 等到日头西斜时,几大桶冰雪冷元子总算是做完了,然后放进去一些作料,就算是大功告成了。 天黑之前完成了主要工作,一大家子人今晚就不需要熬夜了。 叶琛锤了锤酸涩的老腰,起身准备去做饭。 他刚走到门口,就看到一个人在院子外头猫着腰四处乱看。 他皱眉喊了一声:“三嫂,你在干啥呢?” 孙氏吓了一跳,立马站直了身体,咳了咳道:“我来送甘草根,呵呵,老四还没吃呢?” 叶琛走过去将院子的门拉开,她看向孙氏手里的篮子,装的不仅仅是甘草根,里面还有些洞硝土。 他的眉心跳了跳,老三这么不靠谱吗,一回去就把这边的事捅出去了? 孙氏将地上另一个篮子拎起来,里头装着被剪碎的甘草根,也是满满一篮子,叶琛更加怀疑了。 “老蔫,这都是秋月糟蹋的。”孙氏叹气,“她怕洗不干净,就将甘草根给剪碎了。我也不知道这碎了的甘草根跟完整的甘草根哪种可以制糖,就都带来了。” 叶琛听出来了几分意思。 看来叶大福没那么不靠谱,不然孙氏不会多此一举前来试探。 不过这孙氏还真有几分小聪明,为了打探冰雪冷元子方子,竟然连这事儿都琢磨出来了。 用洞硝土制作冰块,用甘草根制糖,这两件事在叶琛那个时代根本不是啥秘密。 但是就算是自己,没有实验说明书,自己也做不出成品来。 孙氏能第一个琢磨出来,其他人也能猜到一二,既然不是秘密,那他就没必要藏着掖着了,而此事摆在明面上之后,她还能再分出去一个活计,全家人也能再轻松一点。 叶琛笑了笑,“真的辛苦三婶了,我们本来也是要剪的。” 他把甘草根全都称了称,一共四斤,然后拿出铜钱递了过去。 孙氏拿着铜板,还不打算走,就算知道了甘草根得剪碎,也不知道怎么制作成为糖。 孙氏腆着脸笑道:“老蔫,我看你一天到晚都在忙,这剪甘草根也需要不少功夫,比如我来帮你剪吧,工钱开着给就行,都是一家人。” 叶琛的嘴角拉出一抹弧度,“十斤按照一文钱算?” 孙氏立马点头:“好好好!” 等答应下来,她又后悔了,刚才剪了两斤,就花了好长时间。 十斤岂不是大半天时间,才给一文钱,这相当于白干啊。 不过,只要能来老蔫家里待个一两天,她肯定能偷学到如何做冰雪冷元子,就算是学不会复杂的,起码做糖也能学会。 她这心思,叶琛又如何看不明白。 整个老叶家十几口人,就出了这么一个奇葩,尚在他的忍受范围之内。 这孙氏虽然斤斤计较,但是和三哥感情还不错,应该是一辈子都会过下去,也就是说,只要她不离开清河村,那就会跟孙氏这个嫂子打一辈子交道。 与其让孙氏日日来膈应,还不如给孙氏找点事情做。 叶琛开口道:“我们家院子窄,三嫂可能要在老宅那边剪好了送过来。” 孙氏的脸瞬间绿了。 一文钱让她干活,还不许她留在这边偷师,这种亏本的买卖她才不干。 叶琛继续道:“我打算让他二嫂帮我收甘草根,甘草根收好后就放在老宅,麻烦他三嫂帮忙剪出来,不过十斤才给一文钱确实是太少了,三斤给一文工钱如何?” 刚刚是十斤给一文,现在变成三斤给一文,这种惊喜感,让孙氏有些合不拢嘴。 她本来是想打探冰雪冷元子方子的,这会儿觉得剪甘草根也挺赚钱的,这活儿不难,坐着躺着都能干,还能让秋月一起做,老四一天估摸着能收三四十斤,全部剪好了怎么也得挣十几文钱。 孙氏迫不及待就应下来了。 叶琛的嘴角勾起一抹深意,这可是孙氏自找的。 他关上院门,和孙氏一起去老宅那边,交代秦氏收甘草根的事。 第73章 家庭式合作 叶琛登门,又送了点西瓜汁过来,此外还有几把蒲葵扇。 蒲葵是南方的一种乔木,此时江南尚未开发,蒲葵扇在北方并不多见,一般只是贵族使用。 叶琛见家里人总是拿着模板狂扇风,就有些心疼,所以从大米商城买了几面送过来。 老太太又是一通抱怨,埋怨叶琛不会过日子。 叶琛安抚完老太太,这才跟二嫂开口。 秦氏连工钱多少都没问,直接就应下来。 她一般上午去农田里跟着忙活忙活,下午基本上就是在家里干点针线活。 收甘草这点事情,顺手就做了。 叶琛笑道:“那我就一天给五文钱,成不?” 一边的孙氏听了,眼中浮现出一丝得意,二嫂只知道天天闷头干活,不知道争取,老四狡猾的很,连二嫂都欺负。 帮忙收甘草根竟然才给五文钱,啧啧,她剪甘草根一天的进账至少是十个铜板。 老太太一把将叶琛拽到边儿上,“你是大财主吗?给这么多钱?你要是怕忙不过来,我给你收,还能收你钱不成?” 叶琛开口道:“娘,我咋会让自己亏本,放心,亏不了。” 叶琛之所以给那么多,其实也有二哥一直帮衬自己,汐月干活努力有关,他这算是变相的投桃报李。 而且叶琛对二嫂的印象不错,他觉得,这个活交给二嫂,值这个价钱。 十斤甘草根的挖掘费用是三十文钱,剪出来又得花三文钱,制冰工人一天是四十文钱,加起来一天最少要消耗七八十文钱。 而且这还不算是山楂、黄豆和自家的人工成本。 但是甘草糖也好,兑换出来的白砂糖也罢,消耗的数量都不大,而且自己一口气就能卖好几百碗,一天到手的钱能有五两以上,这点工钱资本家看到都会流泪的。 如此廉价的劳动力,在现代社会根本就不可能。 他也想通了,与其藏着掖着,让自己累个半死,还不如请人帮忙。 大家一起赚钱,谁也没工夫算计谁。 老太太不忘叮嘱道:“老蔫这是怕你们受穷,干活的时候都仔细点,若是出了岔子,别怪老太太我翻脸不认人。” “省的娘。”孙氏和秦氏赶忙回应。 这会儿不少人从家门口经过,叶琛顺口冲路过的人道:“以后大家有甘草根,都送到这边来,一样的价钱。” 村里人回去互相转告,不一会儿,就有人将白天孩子挖的甘草根送过来。 秦氏将家里的称拿出来,口袋里揣着叶琛刚刚给的一百文钱,开始第一次收甘草根。 过程很简单,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瞬间就完成了。 收下的甘草根送到孙氏那边,孙氏坐在石头上开始剪甘草根。 最初,她心里很是得意。 可是慢慢地,她就笑不出来了,她一直坐着不动剪甘草根,什么活都干不成,而且那时草根,剪起来很费力气,磨得手疼,不一会儿都青了。 反观二嫂,收完一个人的甘草根后,就能继续坐下来编草鞋缝补衣服,两样事都不耽搁。 而她两只手都在忙,马不停蹄剪甘草根。 老太太还在边上叮嘱:“你们干活收钱,这是你们自个的事,家里的活也不能落下,老三媳妇,该你去浇菜园子了。” 孙氏只好暂时放下剪甘草根的事,转身去浇菜园子。 她吩咐春月秋月帮着一起剪,秋月年龄还小,坐不住,剪了一会就跑出去玩了。 而春月是年纪最大的丫头,老太太时不时让她做点什么杂事,也没法一直坐着干活。 这个晚上,秦氏轻轻松松收了二十五斤甘草根,收好清账之后就睡下了。 而孙氏,则坐在床边,揪着两个丫头一起剪,一直剪到子时,连一半都没剪出来。 第二天,孙氏是顶着两个黑眼圈起来的。 连带着两个闺女也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没睡好也不能继续睡,趁早上太阳不大她要下地拔草,但是甘草根没有剪完,只能叮嘱两个丫头上点心。 叶琛起床到院子里收拾的时候,就看到远处孙氏马不停蹄往田里走,一副着急忙慌的样子。 他轻轻笑了笑,一天二十多斤甘草根草,至少要五六个时辰剪完,有春月和秋月一起帮忙,那也得两个时辰,小半天就过去了,孙氏忙成这样,短时间内是不可能再来找麻烦的。 不过叶琛还是低估了孙氏的脸皮,孙氏把自己两亩地的草拔完之后,就在他家门口晃荡。 看到叶丰顺的牛车停在叶琛家院子门口,孙氏换着花样打听。 “三嫂,闲着呢。”叶琛淡淡开口催促,“昨儿收的甘草根剪完没有,我这边要用了,三嫂要是做不完,我就让栓子娘一起帮忙做,我这生意等不得。” 孙氏立马道:“马上就剪完了,等会让春月送过来。” 她转身往家里赶,这活儿虽然麻烦费时,但确实也挺赚钱,她咋能让给刘家。 她回去看到秦氏悠哉游哉给孩子缝补衣服,心里又开始泛酸。 二嫂坐着收点甘草根就能拿五文钱,这五文钱真像是白捡的,而她赚五文钱太难了,两两一对比,孙氏更加心塞。 但又不敢抱怨,万一老四真不让她干了,她一文钱都拿不到。 孙氏唉声叹气做早饭,她得做完了全家人的早饭,才能开始干自己的活儿。 叶琛一家人已经早早吃过了。 昨夜叶三壮未归,他一颗老父亲的心迟迟落不到肚子里。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他竟然真的把这几个小子当成了亲儿子,担心他们吃不饱,担心穿不暖,担心孩子们出门被欺负…… 三壮不在家,叶琛和二壮去镇上送货。 几大桶冰雪冷元子放在牛车上,父子二人各坐在一边,牛车先去朐临镇,两家酒楼各送半桶,然后前往清风镇,先去两家对门开的酒楼,然后再去书院。 送完货还不到午时,叶琛让叶丰顺在城门口等着,他带着二壮去逛一圈。 他自己想买点鸡鸭,刘老太太也央了她带点鸭子回去,街上果然有卖鸡鸭的,还是上次那个小贩,看到叶琛,立马热情地招呼:“我家的小鸡小鸭便宜卖了啊,八文钱一只,随便挑随便选,公的不要钱!” 两个笼子里各有鸡鸭四五十只,叽叽喳喳嘎嘎叫个不停。 这次的鸡鸭看起来比上次有精神多了,但价格也贵了,叶琛开口砍价:“鸭子我全要了,小鸡要二十只,你给个实在价。” 男人唉声叹气:“这次的小鸡小鸭多养了几天,不然哪能这么壮实,这几天它们吃的粮食我得算钱吧,一只八文钱真的很便宜了,不过您是老顾客,我也想做回头生意,七文钱一只,成不?” “这样吧,要是买到了公鸡鸭,不需要你退钱,六文钱一只。”叶琛摇摇头,“太贵的话,我买不起,家里自个都没粮食吃,还养啥子鸡鸭,算了算了,不买了。” 他作势要走。 男人无可奈何将他喊回来:“看得出来你是真心想要,那就六文钱一只全部带走吧,小鸡也都带走,挑剩下几只别人也不会要是不?” 两人一来一回,就把价格给敲定了。 五十只鸭子,三十九只鸡仔,叶琛多掏五文钱,连两个笼子一起买下来了。 买完了鸡鸭,叶琛迈步去卖笔墨纸砚的地方。 第74章 三字值一文 在武周朝,养一个正经的读书人,是非常耗钱的事情。 不然以老太太对叶老蔫的溺爱,也不可能一提到读书,就立刻变脸。 实在是它占着一个大活人,而且还如同吞金巨兽一般,根本不是一般的家庭可以负担的起的。 读书人的书本贵,拜师贵,甚至连日常练习的笔墨纸砚动不动就是几两银子。 叶琛带着二壮在舜德斋转了一圈,不停地咂舌。 之前他觉得,自己一天可以挣五两银子,已经是一笔庞大的巨款了。 可是看着眼前的文房四宝,他才知道,五两银子在这里,连个屁都算不上。 除非将自己的私房钱全都拿出来,不然根本就砸不出一个读书人来。 二壮在一旁不停地倒吸凉气。 爹爹呀,这里面的东西也太贵了吧。 一个砚台竟然要五两银子。 五两银子放在过去,够他们家吃上小半年了。 他有些不想在这里看下去了,他很想逃离这个高不可攀的地方。 叶琛知道老二来这种地方,浑身都不舒服。 他也没有继续看文房四宝,而是去看书籍。 既然打算让小壮读书,那就得先把启蒙书籍买下来。现在他觉得原主真的愚蠢,就算是帮衬温华,需要卖辛苦攒下来的书籍,也不至于把启蒙书籍都卖了啊。 自家还有好几个孩子呢? 这书架上的书基本上都是手抄书,雕版印刷出来的出很贵,所以很多书铺会跟一些读书人合作。 不过即便是手抄书也有好坏,价格也完全不一样。 就拿只有一千字的千字文来说,最便宜的竟然也要五十文钱,最贵的竟然要三百文。 读书人了不起是吧? 他将两本书拿出来对比了一下,便宜的那本书,字体写得有点类似于他那个时代的小学生体,方方正正的,一笔一划的,就是没有灵魂的文字。 而那个三百文的,一手毛笔字,颇有风韵,一看就是勤学苦练的手笔。 这东西就像是抄学渣和学霸的作业,即便是都是对的,抄学霸的也更能激励人一些。 叶琛一咬牙,买了最贵的这本。 舜德书斋的掌柜忍不住称赞道:“这位大哥好眼光,这本千字文是清风书院的最优秀的学子抄写的,除了正文,后面还附有注释,很适合启蒙。” 这是正常操作,他小时候学古文,也有注释的。 他翻到书本的末尾,发现落款竟然是温华二字。 这一定是特别的缘分。 不然为何他第一次买书,就买到了温华抄的。 舜德斋的掌柜笑吟吟地说道:“温华是个好孩子,家中清贫,却能坚持上进,为了抄书,甚至抓萤火虫照明,比那个什么车胤都强呢,听清风书院的山长说,明年院试,温华必中秀才。” 叶琛也没有想到,温华竟然这般努力。 但是也没多说什么,付了钱之后,带着书本,走出了舜德书斋。 二壮时不时地看着背篓里的书,一张脸皱成了苦瓜。 完了,完了,从今天开始,他们要学习读书了。 刚刚勉强接受算数,又开始识字了。 关键是跟爹读书,与跟娘学习是完全不是一个概念啊。 娘亲教授孩子,那是一个个光怪陆离的世界,里面有各种文人猛士,让人向往,可是爹爹教学,就很残暴。 不喜欢解释也就罢了,还喜欢打人! 着急的时候,甚至会说一些,人家都会,你为什么不会? 他不想跟着爹爹学习,但是他又知道,爹爹喜欢上进的孩子。 温华表哥读书很厉害,所以爹爹散尽家财也要帮他。 如今又开始了。 二壮真的担心,爹爹为了支持他们兄弟几个读书,再走火入魔,好不容易有点起色的家再败了。 二壮暗暗在心里决定,别管爹爹教得如何,自己都要努力去学。 小壮都能记住,自己更能记住了。 再怎么说,自己都是老叶家最聪明的男人。 买完书之后,叶琛去县衙门口转了一圈,大门紧闭,看来县令大人昨夜也没回来。 回到清河村时,还没过午时,赵菁菁已经做好了午餐。 这些日子,安胎药喝下去,赵菁菁的身体已经好多了,至少做饭不成问题。叶琛也终于放心让她活动了。 桌子上是简单的白面做的疙瘩汤,加上一个清炒胡瓜,还有一盘鸡蛋,一盘鱼,水煮蛋熟了之后,一个蛋切成六瓣,放在一个盘子里,一人能吃上一小块。 中午饭,瞧着挺简单,但在清河村绝对是独一份。 在其他人还在喝野菜汤稀米粥的时候,他们全家人都能吃饱,而且吃得很满足。 午时末,孙氏将昨天的二十多斤甘草根剪好之后送过来,叶琛当场跟她把账结清,叶大旺和叶大福也是这会最热的时候来制作冰块,家里再次忙碌起来。 孙氏本来还想混进去偷学一点,外头秦氏喊她回去剪甘草根,她一刻都不得停歇,只得往回走。 叶大旺和叶大福有了经验,今天很快就完成了工作量,两人看了一眼外头的太阳,还在半空中挂着,这会儿下地能把人给热死。 于是,两人十分有默契的请求可以再多加点量。 叶琛观察了一下两个人的状态,虽然有点汗,但毕竟是老把式了,明显是顶得住。 他便将自己跟二壮的活交给了两人,不一会儿,冰块便都做出来了。 叶琛给了他们一人三十文钱。 叶琛坐在院子里制作甘草糖,抬头看了一眼刚把鸭子赶回来的叶小壮:“你去村长家,把你小凡哥喊过来。” 叶小壮乖巧地道:“小凡哥应该不在家哩,上山挖野菜去了。” 这时,院子里响起刘老太太爽利的声音:“老蔫,在不在?” 叶琛放下手里的活走出去,指了指院子里一片鸭子:“今儿买了些鸭子回来,六文钱一只,您要多少只自己挑。” 这群鸭子精神百倍,刘老太太随便抓了二十只带回自家院子,准备等会就让小花把鸭子赶到田里去吃蝗虫。 叶琛看向自家院子,一半是菜地,地里的菜长势很好。 菜地前面挖了一个小小的水塘,这是给最先的二十只鸭子准备的,现在鸭群增多,水塘已经用不上了。 而院子另一半是圈养鸡鸭的地方,两只大母鸡,一只大公鸡,一堆小鸭子,小鸡仔,各种叫声不绝于耳。 之前鸡鸭少,搞卫生是随手的事。 现在突然多了这么多家禽,鸡鸭混养,又是大夏天,很容易生病,卫生的问题必须重视起来。 叶琛让叶二壮去砍树来,让叶小壮去捡干草,等叶大壮回来之后,做一个鸡舍,一个鸭棚。 鸡鸭分开养,圈养在指定的地方,时不时放出去兜一圈,有利于鸡鸭生长,家里的卫生环境也会好一点。 第75章 引入竞争者 又是忙碌的一天。 叶琛觉得自从穿越以来,每天充实且有意义。 不是简单的金钱,也不是快活完连模样都记不住的网红美女。 而是与家人在一起共同奔赴美好,哪怕辛苦一点也无妨。 赵菁菁已经开始做晚餐了。 小壮在院子里数鸭子,是叶琛让他数的,可以练习数数。 数累了,就拉着二哥和隔壁的栓子玩数鸭子。 抓鸭子,抓几只,结果二壮这厮凶狠地喊了一句抓一万只。 然后小伙伴三个人,就成了无情的做俯卧撑机器。 看得干活的叶琛笑得前仰后合,就在这时,小壮跑过来,指着大壮那边儿说道:“爹,我看到小凡哥哥下山了,要将他叫过来吗?” “去,叫你小凡哥来咱家做客。” 叶凡是村长家的大孙子,今年十二岁,之前送到镇上跟着掌柜当学徒,后来不知什么原因就没去学了,他也算是清河村最见多识广的孩子。 他挖了一背篓的野菜,蕨菜、马齿苋、蒲公英等,可见这孩子不是个偷懒的。 他走进院子,看到叶琛也在,莫名有些怕。 以前他来喊三壮哥和小壮出去玩的时候,被叶老蔫狠狠训斥了一通,他不是很敢来这边。 叶琛努力摆出温和的笑容:“小凡,你过来,老蔫叔问你一件事儿。” 叶凡慢吞吞地走过去。 他刚想说家里人都在等他回去,一抬头,就看到赵菁菁从鸡窝里摸到了一个鸡蛋,然后当着他的面打碎进了碗里,一看就是要煎蛋。 他没忍住舔了舔嘴唇。 上回上山,老蔫叔家里抓到了鸡嘞,馋得他不行。 自从闹灾,他都好久没吃过鸡蛋了。 叶琛笑眯眯地问他:“小凡,你是个识字的孩子,那你读过千字文吗?” 叶凡立马点头:“千字文我知道,以前掌柜的儿子读书,天天在店里背,我学会了一点。” 自己跟村长的合作越发的深化了,他虽然没有染指村里权利的想法,但是跟村长搞好关系,总归有不小的便利。 村长年纪大了,唯一担忧的便是子孙的问题。 自己恰好可以拉一把这个孩子,也算是润一润和村长的关系。 叶琛是个商人,肯定不会纯粹地搞光伟正那一套,适当的调剂他还是懂的。 见小凡说他识字,叶琛满意地点点头。 他想现在小凡身上试验下,若是小凡能学会,自己再教自家的孩子,同样是没有多少基础,自己不会因为缺乏比较,就对儿子们痛下杀手。 同时,适当地引入外部竞争,也可以提高家里孩子的积极性。 叶琛将家里的千字文拿了出来,“拿,你念给叔听听。”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 最开始,叶凡还读得很顺溜,毕竟他会背一点,到了后面,他需要认字,一个字一个字地读下去,然后就碰到了不认识的字,顿时就卡住了。 千字文一共有一千多个字,能熟读千字文就算是开蒙了。 叶琛看了一下,叶凡能读大概四十来句,读到“遐迩一体,率宾归王”这里,后面一堆字不认识。 这些字给正常五岁的孩子也能学两个月。 叶琛鼓励道:“小凡,你真厉害。” 叶凡扬起下巴:“这有啥,我叶凡一生,不弱于人。人家能学会的东西,我也能学会。” “那你愿不愿意跟老蔫叔读一段时间书,你爷爷总是要看农书,有太多字不认识,耽误农事。而且老蔫叔不仅不跟你要束脩,只要你先比小壮他们学得会。老蔫叔,还给你鸡蛋吃。” 二壮一脸的激动。 难怪老爹要叫小凡过来,这是要拿小凡钓鱼啊。 可那本来是该他们吃的鱼饵啊。 叶凡咽了一下口水:“老蔫叔,可不能骗小孩啊。” 叶琛笑起来:“我骗你干啥,今天就先给你一个鸡蛋,你给我背两句。” 他从屋子里拿出一个蛋,递到了叶凡手上。 叶凡生怕她反悔,连忙将鸡蛋藏进衣服里,立即道,“第一句,天地玄黄。” 他背完了这一句,拔腿就走,随便写一句就挣一个鸡蛋,真的太划算了。 叶琛:“……” 在他的观念里,“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才是一句,这小子不讲武德,坑了他半个鸡蛋,明天必须让这小子多背一句。 叶小壮追上去:“小凡哥,你别跑,我也能背。” 小凡:“我先背的。” 叶琛叹气:“二壮、小壮,看见没,从今天开始,你们如果不超过小凡,这鸡蛋可就是人家的了。” 叶二壮:“……” 没想到还是逃不过学习的命运,太惨了。 叶小壮赶紧凑过去:“爹,这不公平,小凡哥本来就会。” 叶琛开口道:“这天底下本来就没有绝对的公平,天底下比咱家有钱的人家多得是,爹难道就不去挣钱了吗?来,跟爹学,天地玄黄,你们先熟读这句话,然后对照这本书,慢慢认识这三个字。” 走到院外的叶凡惊呆了。 老蔫叔说的太有道理了。 关键是,以后自己也可以有鸡蛋吃啊。 屋子里响起朗朗的读书声,叶凡突然很想加入进去,他虽然会了,但从来没有这样大声读过,这种感觉,他很想体会。 他背着野菜回家,将兜里的鸡蛋小心翼翼拿出来。 村长老伴瞪着眼睛:“哪来的鸡蛋,莫不是在别人家鸡窝里偷的吧?” “阿奶,我才不偷东西呢。”叶凡笑嘻嘻的说道,“是小壮爹给我的,小壮爹说让我以后跟小壮他们比赛,我只要学得快,就给我鸡蛋吃,我一共会三十多句,可以吃三十多个鸡蛋呢。” 村长老伴愣了一下,“老蔫开始教他们孩子读书了,还带着你?” 小凡娘随口道:“温家村那边有私塾,温家不是有个孩子读出来了吗,老蔫估计是想跟温家那边的人较劲吧。” “这有啥子必要哦。”村长老伴摇摇头,“温家那小子都成童生了,小壮十岁才开始念书,哪追得上人家,老蔫以前光补贴丈人家,这会为了怄气,又跟丈人家较起劲来,这不是平白浪费鸡蛋嘛。” 叶凡不满了:“鸡蛋给我吃能叫浪费吗?” “不叫不叫。”村长老伴失笑,“不过啊,你才背一句就得一个鸡蛋,这不行,你得多背两句,不然老蔫的孩子学得快,你们得不到鸡蛋了。还有,你呀,想法子让人教你多会几句,这事儿也能长久一点。” 叶凡眼睛一亮:“等阿爷回来了,让阿爷带我去镇上,我找方平哥去,让他教我背。” 不认识字没关系,会背就行了,对照着书读出来就有鸡蛋。 他可真聪明呀。 “主要还是咱们村没有出个读书人,也没人牵头创私塾,咱们清河村要读书太难了。” 村长老伴唉声叹气。 谁都知道读书重要,但谁都供不起孩子念书,自家村里建学堂,孩子们念书也能便宜点。 不过这个想法太贪心了,这年头吃都吃不饱,还想念书,做啥子美梦呢。 老蔫也就是跟丈人家怄气,这阵气性过了,读书的事也就不会再提了。 第76章 旺财进门 天黑下来。 天地玄黄。 屋子里几个孩子轮流背这句话,学会背还不行,还要会认字,最好能学会怎么写。 只有叶小壮学得最带劲。 叶大壮和叶二壮一脸苦瓜相。 赵菁菁尽力跟上节奏,她心思比较细,认字学得不算慢。 这个夜晚,在朗朗读书声中结束。 睡到大半夜,叶琛突然听到院子里的鸡鸭闹腾起来。 他连忙起身出去,就见隔壁的刘老太太已经大声骂起来了:“天杀的黄鼠狼,把我家鸭子咬死了两只,栓子,大晚上的别追了,你两条腿追得上它四条腿吗?” 叶琛连忙去看自家鸡窝,两只鸭子的脖子被咬破了,血淋淋的。 他数了数,死了两只鸭,少了一只小鸡,应该是被黄鼠狼给偷走了。 叶小壮眼眶红红的把两只死鸭子给埋了。 鸭子买回来之后,大多时候都是他在喂食,他对鸭子的感情很深。 叶二壮咬牙道:“之后我就在院子里打地铺,一定要活捉黄鼠狼烤了吃!” 刘老太太的声音从隔壁传来:“黄鼠狼跑得快,你捉得住才有鬼了,看来得养一只狗,不然家里的鸡鸭全都会被黄鼠狼给偷光。” 叶琛问她:“您知道谁家有狗崽子吗?” 确实该养一条狗,夜里有什么情况可以第一时间把睡死的人叫醒,能防贼。 而且狗是杂食动物,很好养活。 “明儿一早我回娘家走亲,正好问问。” 这事儿虽然交给了刘老太太,但是第二天去镇上送货时,叶琛还是在镇上走了一圈,但街上并没有卖狗崽子的。 这三天送货,叶琛手上过能见人的现银有了二十两左右,等吃冰雪冷元子的季节过去,赚来的钱应该够把山脚下的那块荒地买下来。 年底买地,农闲挖塘,开春就能蓄水养鱼养鸭了。 在镇上逛了一圈,买了些必要的调料,又去裁缝店买了一些针线,各种颜色都买了一点。 准备打道回府时,一个中年男子坐着马车飞快追了上来:“我是朱虚镇喜来客酒楼的范掌柜,不知兄台这边还能匀一点冰雪冷元子出来吗?” 叶琛露出商业性的微笑:“不知范掌柜一日需要多少?” “喜来客酒楼虽不是朱虚镇最大的酒楼,但生意也还行,一天应该能售出一百碗。” 范掌柜并没有端着架子。 他儿子在清风书院读书,前几天就跟他提起过冰雪冷元子,但他并未当回事,以为就是普通的小吃换了个比较解暑的名字。 谁能想到,短短两天过去,冰雪冷元子竟成了大多酒楼的标配。 朱虚镇的明月楼,就有冰雪冷元子,以前喜来客酒楼的老客户,为了吃一口冰雪冷元子,全都跑到明月楼去了。 他到处打听,才知道原来冰雪冷元子是出自这位男子之手。 于是,他迫不及待地赶来了。 若是叶琛没找到人帮忙,这单生意他还真不敢接。 但现在有叶大旺和叶大福任劳任怨制冰,又有孙氏马不停蹄剪甘草根,生意确实能继续扩大。 他笑眯眯地应下来:“行,朱虚镇的喜来客酒楼,一天一百碗,四文钱一碗,秘料加三文,明早我带儿子去送货。” 范掌柜连忙从衣袖里掏出五十个铜板递过去:“这是订金,此事就这么说定了。” 叶琛多看了范掌柜两眼,提前交订金是一种契约精神,也表示这位范掌柜信任他,有契约精神的人,很适合开展深度合作。 和范掌柜道别之后,叶琛和叶二壮回到清河村。 刚到家,一只黑色的小狗崽子就扑了上来,抱着叶琛的裤腿不停地撒娇。 叶小壮蹬蹬跑过来:“爹,这是刘老太太送来的小狗,我给它取了个名字,叫小黑,成不?” 叶二壮摇头:“小黑听起来太弱了,叫旺财吧,咱家也沾沾喜气。” 叶小壮皱眉道:“唔,那就听二哥的吧,以后就叫你旺财啦。” 叶琛:“……” 他弯腰将小狗崽抱起来,这只狗应该是有一个月大了,但很瘦,身上一摸都是骨头,想想也是,年成这么差,人都没有吃的,哪有能力养活一只畜生。 不过既然到了他们家,那以后就是家庭中的一员,他们吃什么,旺财就吃什么。 叶琛让叶小壮去家里拿两个鸡蛋出来,他揣着鸡蛋到了隔壁刘老太太家里。 刘老太太正在做午食,锅里烧开了一锅水,把和了水的黑面扔进去,再搅拌野菜,水很多,野菜也多,糊糊几乎看不见,而且也没有放盐。 一家之主刘志刚跟着县令一起走了,家里就一个大人四个孩子。 小花,小草,栓子,还有个最小的妹妹,小芽。 地上有一只土黄色的小狗跑来跑去,同样很瘦,一看就营养不良。 “老蔫,你咋来了?” 刘老太太停下手中的活走了出来。 叶琛把两个鸡蛋塞过去:“我也不知道一只狗崽子要几个铜板,给两个鸡蛋成不?” “狗崽子不值钱。”刘老太太连忙推辞,“这狗崽子身上没肉,瞧着也活不了几天,我回娘家的时候,村里大爷正准备把狗崽子扔山上去喂狼,两只狗就是白捡的,哪能要你家鸡蛋。我家准备吃饭了,你赶紧回去吧,走走走!” 刘老太太将叶琛直接推出了院门。 叶琛看着手里两个没能送出去的鸡蛋,无奈地叹了口气。 俗话说人穷志短,刘老太太虽穷,却从不贪别人一口吃的,这样有骨气的人,值得他敬佩。 他一走。 刘老太太就看着家里四个孩子道:“这狗崽子生下来一口奶都没喝过,养狗的大爷说应该活不了几天,我要是收了他的鸡蛋,等狗崽子死了,他不得找我赔命,别看他现在挺和气的,发飙的时候,可吓人呢。” 老蔫不怕村里的混账也就算了,竟然连县令大人都不怕。 四个孩子也齐齐点头。 赵菁菁已经做好了午餐,煮米饭的时候盛了一点点米汤出来喂小狗崽。 小狗崽大概是真的没吃过多少东西,呼哧呼哧就把一碗米汤给喝光了,缠着赵菁菁还要吃。 赵菁菁温柔地道:“你还太小了,一顿只能吃这么多,晚上再给你加量。” 小狗崽委屈地呜呜叫了两声,只好趴到院子的树荫下去睡觉。 叶琛感觉到这只狗精神真的不太好,怕是真的如刘老太太所说活不了几天。 他趁家里几人不注意,给小家伙喂了点狗类抗生素之类的药,还偷偷买了点狗奶粉,药混合进奶粉里。 加了药的奶粉喂下去,过了一会儿就精神百倍,刚刚还一直缠着赵菁菁,这会直接认叶琛当爹,一直抱着他大腿不愿放开。 第77章 倒霉的来福 正午的太阳很是炽热。 也是一天之中相对比较惬意的时候。 刚吃饱饭,可以靠在床上休息片刻,这个时候不要直接躺,对身体不太好。 大家围在一起,聊聊说说话,悠闲自在。 大壮是个片刻都闲不住的人,他一想到三弟在为了家庭而努力,自己却闲着,就会浑身难受。 家里的畜生家禽多了,他准备搭建一个鸭棚和鸡窝,弟弟们砍了足够的木柴,还有干柴。 大壮除了给鸡鸭准备安排一个住的地方,还想着打一个狗窝。 二壮和小壮见大哥忙碌,他们也跟着过去帮衬,兄弟三人弄了浑身脏兮兮的,却充斥着欢声笑语。 午时末,叶大旺和叶大福过来过来帮忙制冰,也不需要有人盯着,如今都是熟手了,赵菁菁偶尔给递个水,或者帮忙照看一下。 叶琛准备去大山里转悠转悠。 之前就是个土鳖,觉得手里有点银子,就是土豪了。 后来去了几次清风镇,他才清醒过来,这是一个贫富差距极大的时代。 自己所谓的极品玉石,可能只是人家的一个小摆件罢了。 穷苦人家,一年花费也就五两银子。 而有钱人家,一顿饭可能就要花几十两。 他和他的壮壮们不可能一辈子生活在大山脚下,他觉得人生不该止步于此。 他想和孩子们一起出去走走。 银子,是让做事情有底气的东西。 叶琛背着竹筐上山,刚走了没多远,小旺财就跟了上来。 小家伙虽然没有肉,但是身上的毛发被收拾得非常蓬松,看起来是肉乎乎的一小团,跟个团子一样撞了过来,咬着他的裤腿撒娇。 旺财呜呜地叫着,把隔壁刘老太太家的小狗也给引了出来。 这才多久的功夫,两只狗狗就有了明显的差距。 叶琛家的小狗子精神很不错,皮实得很,而刘老太太家的狗,明显是生病了。 狗崽子太小,又突然换了个生活环境,生病太正常了。 叶琛左看右看,见没有人注意这边,飞快从商城里买了一粒药塞进了隔壁小狗的嘴巴里。 这颗药就当是买狗的钱吧。 药是苦涩的,味道不好,小狗抵触得想吐出来。 叶琛连忙捏住小狗的嘴巴。 见小家伙无奈把腰吃下去了,叶琛才松了一口气,这下刘老太家的狗子,应该不会因为生病而凉凉了。 叶琛继续朝着大山走去。 水渠蜿蜒而渠水澄澈,顺着沟渠往山上走去,能够碰到很多妇人。 因为清河村通水,农田可以得到浇灌,村里人吃粮也不再似先前那么节省了。 反正半个来月,地里就能丰收了。 虽然收成不如光景好的时候,但是只要能够收上来粮食,就可以拿着粮食去镇上换一些粗粮。 这样下去,怎么也能支撑着,把日子过下去了。 所有人都在期待丰收。 每个人脸上都带着希望。 叶琛的心情也很好。 他身后跟着小狗崽,狗崽子走了才几百米,就走不动了,抱着他裤腿撒娇。 叶琛只好将小家伙拎起来抱在怀里。 走到了沟渠的尽头,站在高一点的石头上,能看到半山腰正在挖沟的孙家庄的村民。 照这个速度,今天下午应该就能挖通沟渠了。 也不知道三壮那边情况如何。 叶琛往另一边的深山走去,他还从来没到过这边。 何首乌。 一种常用药材。 据说有生发活血的功能。 叶琛仔细看了一眼脑海之中的电脑,电脑显示的图片上是一片空地。 她顺着提示走到了一棵大松树下,树木苍翠,常年遮天蔽日,土质比较疏松,她轻轻挖开,这里的土都是黑褐色,树叶树根都烂在地里,他继续往下挖,果然碰到了块状的东西。 最后挖出来三个大何首乌,一个就有七八斤。 《叮!天然何首乌二十五斤,价值5270文,是否提取售卖?》 《是!》 叶琛有些感慨。 全家人一天辛辛苦苦卖冰雪冷元子,也就收入几两银子。 他就在大山转了转,就卖了五两银子的中药材。 有资源回收中心,赚钱就是快。 资源回收中心经过他的测试,用途已经非常明显,一般距离不超过两米,就能发出提取售卖的提示音。 他站起身,继续往山里走。 旺财已经饿了,呜咽着咬自己的尾巴转圈圈。 叶琛只好暂停,从商城里买奶粉给小家伙喂奶,大黑咕噜咕噜就把一瓶奶给喝光了。 这下子有了力气,也不需要叶琛抱着了,迈着四只小短腿四处撒欢。 《叮!发现野生灵芝!》 叶琛并不认识灵芝,不过既然被资源回收中心看中了,那肯定是好东西。 他抬头看,那边儿的树干旁,有不少灵芝,大大小小的,也不知道这玩意有啥功效。 看来,回头得买一本中药典籍,在古代生病是要命的事,掌握一点医药基础说不定能救命。 等叶琛采了灵芝卖给资源回收中心后,回头就没看到旺财的影子了。 “旺财!” “汪汪汪!” 叶琛顺着声音走过去。 他看到旺财站在一个深坑边上,奶凶奶凶地冲着坑里大吼。 他弯腰看去,就见坑里竟然有一只小狗,小狗的后腿被捕兽夹夹住了,一直在流血,发出呜咽的哀鸣。 这小狗比旺财还小,应该是刚生下来,顶多六七天的样子。 不过,这深山里怎么会有刚生下来的狗呢,该不会是谁家养不起扔山里了吧? 正好他们家需要狗看家,一只狗不嫌少,两只也不会嫌多。 叶琛放下背篓,跳下深坑将捕兽夹连同小狗一起拿了上来。 小狗的后腿鲜血淋漓,他小心翼翼地取下捕兽夹,小狗躺在地上完全动弹不得。 他将捕兽夹重新扔回陷阱里,村里有几个猎户就是靠打猎为生,这一个捕兽夹可不便宜。 他从商城里买了消毒药水,买了纱布缠在最里层,然后从自己身上撕下一块布料包在外面,他无比庆幸自己穿的是旧衣服,撕下来一块也不会心疼。 小家伙呜呜叫着,眼角都是湿润的。 叶琛又拿出奶瓶。 这东西一拿出来,旺财就撒欢跑过来,迫不及待想喝奶。 “你刚刚才喝过了。”叶琛把它拎进背篓里放着,“以后你有伴儿了,不许这么霸道。” 叶琛把小狗放在膝盖上,小心地喂奶。 这只小狗也是黑色的,他都已经猜到小壮他们会给小狗取什么名字了无非就是小黑、大黑之类的,太难听了,干脆提前取了一个,“以后就叫你来福吧,一个旺财,一个来福,以后我们家的鸡鸭就靠你们两个守护了。” 旺财:“汪汪汪!” 来福:“呜呜呜……” 给小狗处理完伤口之后,时间已经不早了,回去还要制作冰雪冷元子,叶琛收拾一下打道回府。 他的身影刚消失在山道上。 一群野狼就从密林丛中走了出来,为首的是一只母狼,它嗅着气息找到了陷阱,它舔了舔沾在草地上的血,匍匐在地,发出一声悲鸣…… 第78章 偷鸡不成 叶琛回来的时候,天色尚早。 大壮已经将狗窝做好了,简单的木板而已,上面盖上茅草,又撒了一层土,下面还垫着干草。 受伤的小来福放在里面养伤,活跃的旺财四处乱窜,吓得小鸡小鸭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 叶小壮本来正在剁野菜,见状气得大叫,“你再欺负小鸡小鸭,今晚就不许吃饭。” 别看小壮年纪不大,对旺财却有十足的威慑力。 旺财立刻认怂,乖乖回了自己的狗窝。 和来福一人占据一半,和平共处起来。 这会儿汐月也过来了,在院子里帮忙晾晒处理过的干草,这是叶琛给他重新安排的活,收拾完干草之后,再把家里劈好的柴火堆放整齐,一天可以拿到五文钱。 汐月不爱说话,老老实实低头干活。 叶小壮赶着鸭子去田里吃食,不过鸭子实在是太多了,他有些手忙脚乱,最后还是叶琛看不下去,帮着他一起把鸭子赶下地。 叶小壮一边放鸭子,一边挖野菜,顺道把小鸡的吃食也解决了。 叶琛在屋子里制作冰雪冷元子,今天要一口气搞八桶,着实压力不小。 他正忙活着,屋外干活的汐月忽然冲进来,“四、四叔,一辆马车停在门口了!” 叶琛赶紧擦了擦手走出去,果然看到了马车。 不过这辆马车不如县令大人那辆车豪华,但就算不豪华,在清河村也是稀奇东西。 就这么一会子的功夫,附近干活的人全都围了过来。 一个男人从车上那跳下来,叶琛认识他,是朐临镇宾至酒楼的王掌柜。 王掌柜朝叶琛走来:“叶兄的家可真是叫我好找,总算是找着了。” 叶琛笑着开口:“今日的冰雪冷元子早上就已经送到了,不知王掌柜这会过来所为何事?” “半个时辰前,县令大人带着几十个衙役,还有十几个汉子突然光顾我们宾至酒楼,一开口就点了冰雪冷元子。”王掌柜叹气,“冰雪冷元子是一大早上送去的,中午就卖得差不多了,哪有剩下的留给县令大人,可县令大人指明要,我没办法只得亲自来一趟,不知叶兄家中可还有剩余?” 叶琛抬眸:“县令大人回朐临镇了?” 王掌柜笑起来:“听他们议论,似乎是找到啥子水源了,田里的稻子大概是有救了,这是好事儿,天大的好事!” “那王掌柜略等一会,我进去拿冰雪冷元子。” 叶琛进屋,从柜子里取出柠檬汁,搅拌进一桶冰雪冷元子之中。 他交代王掌柜:“马车一路去朐临镇大概是小半个时辰,千万不要打开保温桶。” 王掌柜感激不尽,马上就要掏钱。 叶琛看了一眼围在院子外看热闹的人群,笑着道:“明早再去结账也不迟。” 一桶冰雪冷元子一百碗,就是几百文,这钱不多,但当这么多人面哗啦啦一堆铜板进账,很容易遭人眼红。 王掌柜听懂了这意思,拱拱手,拎起冰雪冷元子桶赶紧走了。 他一走,门口围着的人呼啦啦涌进来。 “老蔫,刚刚那位是宾至酒楼的王掌柜吧?” “我还以为老蔫做的是小本买卖,原来是跟王掌柜这样的大人物做生意。” “老蔫不得了啊,难怪有钱买这么多鸡鸭养着,啧啧,还喂了两只狗,这家里不愁吃喝呀。” 这些乡亲们羡慕至极,说出的话不免带了些酸味。 “有啥钱,为了一点亏本的买卖,地里的活都没人做了!”叶老太太突然挤进来,骂道,“老蔫,我看你这生意也不用做了,瞅瞅你家稻田里,杂草快一人高,等半个月后别人收粮食,你收一堆草回来喂鸡!” 众人回头看向稻田,齐人高的杂草没看到,但是看到了到处扑腾的小鸭子。 把鸭子赶到稻田里去,这不是糟蹋粮食吗,本来还觉得老蔫靠谱了不少,咋又开始干不着调的事儿? 站在外围的孙氏气得咬牙。 老太太真是睁着眼睛说瞎话,老四要是没赚到钱,怎么可能给她男人开那么高的工钱。 生怕老四被村里人嫉妒,老太太还编出一套谎话来。 她偏要告诉所有人老四赚到钱了,看老太太还咋鬼扯。 孙氏拎着一筐子甘草根挤进去:“老四,昨儿收的二十四斤甘草根都剪出来了,你算算多少钱。” 叶琛过了一下称,把铜钱给了她。 孙氏故意一枚一枚数。 村里人都惊呆了,原来剪碎甘草根还能挣钱? 这么多甘草根,能不能做出一桶冰雪冷元子哦? 搞得他们还以为老蔫赚了大钱,这么算下来,几文钱的一碗冰雪冷元子,根本就没什么赚头。 在他们看来,老蔫就是太懒了,要是自己挖甘草根,自己剪碎,这些成本就全部可以省下来,都是净赚的。 老蔫懒是懒了点,这样他们不就可以趁机赚点了吗。 有妇人开口:“原来老蔫是收剪碎的甘草根啊,我家两丫头一天到晚没事干,我干脆让她们剪好了在送过来,咋样?” 一听这话,孙氏呆住了。 咋跟她想象中的不一样,村里人不是该打听老四究竟赚了多少钱吗? 她立马维护自己的利益:“这活儿是我的,都不许抢。” “大福媳妇你这话就不中听了,大家都有手,咋能是你一个人的活儿呢,你一双手也搞不赢是不是,老蔫的生意这么好,人家王掌柜都亲自来拿货了,你动作太慢,万一断货了咋办。” “就是就是,老蔫,我家也能剪好了送来,成不?” 孙氏差点给气死。 她是为了算计老四,哪能让这些人跟自己抢活干。 她还想说点什么,叶老太太就冷冷瞪了她一眼:“你老四做点生意不容易,可不能被你耽搁,你一个人忙死忙活也供应不上,其他人搭把手这生意才能长久做下去。” 叶琛有些失笑。 老太太刚刚还在骂他做亏本买卖,这会儿又担心这生意没法长久做下去。 她这个婆婆真是越来越可爱了。 他看都没看孙氏一眼,对众人道:“甘草根三文钱一斤,剪好的甘草根可以另外加钱,不管是什么,都送去老屋那边清算。” 村里人立刻盯着孙氏手里的铜钱开始算账,忽然间有了另外的收入,大家都很兴奋。 “老蔫真是个爽快人。” “我这就回去让孩子赶紧把甘草根剪碎送过来。” 孙氏的眼睛猛地瞪大,这钱虽然挣得很辛苦,但确确实实挣到自己手上了。 可现在,连这个辛苦活都没了。 叶老太太狠狠瞪了她一眼,骂道:“活该!” 门口看热闹的人哪有心思嘲笑孙氏,他们得赶紧让孩子上山多采点甘草根下来,然后剪碎了,拿来换钱。 人群中,一双眼睛嫉妒地盯着叶琛,是村里的赵大雷。 第79章 赵大雷的家跑了 路边儿。 老槐树下。 赵大雷背着箩筐,里面装着一些刚挖回来的野菜。 他看着不远处被人围观的叶琛,心里妒忌得要命。 他跟他兄弟大广和叶琛是无话不说的玩伴,后来叶老蔫读书,村里人都夸叶琛聪明,有前途,他心里就很难受。 后来好不容易老蔫落难,媳妇跑了,他终于将叶老蔫比了下去。 谁曾想,这叶老蔫沉寂了没有几年,竟然开始做生意。 村里其他人也有不少去镇上做小买卖的,可结果是不赔钱就不错了。 还想跟宾至酒楼的掌柜搭上关系? 人家不把人轰出来就不错了。 像是叶老蔫这种,一个堂堂的大掌柜,竟然还要登门拜访,简直是莫大的荣耀。 去别的村溜达的时候,都能下巴朝天好生吹嘘一番。 赵大雷觉得叶老蔫肯定是走了狗屎运了。 老天爷太不公平了,若是将狗屎运给自己,自己肯定比老蔫更好。 可是老天爷根本不帮助自己。 赵大雷一抬头,看到另外一边儿,自己那婆姨站得远远的,一双眸子死死的盯着叶老蔫,看模样似乎都能流出谁来。 赵大雷气得心肝疼。 他比叶老蔫年轻,他比叶老蔫更加壮实,比叶老蔫更知道疼女人。 谁曾想自己那婆姨,竟然还对叶老蔫念念不忘。 气愤的赵大雷扭过头去,不想看他那丢人的浑家,却见不远处潘氏也死死地盯着叶老蔫,口水都要喷出来了。 他背着筐子,心里冒火,脸上却似乎充斥着万分的柔情,“潘家妹子,我摘了些野菜,你一个人带孩子不容易,我送你点吧。” 潘氏远远的看着叶老蔫,此时叶老蔫的身躯在她的眼神之中,无限放大。 恍惚间,就成了清河村最威武的男人。 如果能被这样的男人睡,那该多好啊。 他随便从袖子里拿出点铜钱,自己就能吃上几顿肉了吧。 叶家的男人一个赛一个的好。 潘氏寻思找个机会,勾搭叶家的男人,已经不是一天半天了,可是一直没有机会。 尤其是最近,叶琛越发的能耐,急得潘氏不行。 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去见了叶老蔫一面,还让人家赶出来。 看着不远处,身材明明比叶老蔫高大的赵大雷,在潘氏看来,却如同三寸豆丁一般。 算了,蚊子腿也是肉。 她看了一眼赵大雷,“我家孩子跟婆婆一起上山挖甘草根去了。” 这话的意味非常明显。 赵大雷嘴角裂出一抹笑意,两个人一前一后,中间隔着将近几十米,任谁都看不出两个人是朝一个地方去的。 潘氏先回家,过了好一阵子,赵大雷偷偷摸摸地翻墙头跳了进去。 这不是他们第一次偷欢,赵大雷见到潘氏,就忍不住将她扑在了地上。 潘氏抓着赵大雷的衣服说道:“在院子里得加钱。” 赵大雷蹂躏着她的衣服,“老相好了,这点小事还要加钱,也罢,今日心情烦闷,让你多挣点。” “那我也不让你白花钱,好好伺候你。” 赵大雷直接解开腰带。 两个人扶着墙,折腾了一阵。 赵大雷眼底露出了算计的光芒,“我咋感觉,你看上老蔫了?” 潘氏立刻否认道:“别胡说八道了,那家伙说话傲得很,我怎么可能看得上他?” “好妹子,你要是真的喜欢老蔫,我可以帮你。”赵大雷拥着她的肩膀,“咱们第一次好的时候,不是你故意假装衣服淋湿了,带我去小树林烘干了吗?你咋不再来一次,老蔫一个血气方刚的男人,如何禁得住这种诱惑?” 潘氏眯缝着眼睛,“我咋感觉,你想祸害叶老蔫呢?叶家家大业大,好几百口子,闹起来,还不烧了我。我不干!” 赵大雷气得咬牙。 连个娼妇都不愿意听自己的话吗? 叶老蔫到底有什么不同凡响之处,让所有人都惧他三分? “潘嫂子,在家吗?” 门外忽然传来了赵大雷浑家的声音。 赵大雷吓得一个机灵,身子软了下来,连忙扒拉了衣服,飞快地爬上了墙。 赵大雷婆姨从大门进来,只见一个身影从眼前一晃而过,他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儿,那个影子竟然飞快地跑到了墙上。 而因为刚刚虚脱了原因,男人竟然爬墙的时候,慢了几分。 赵大雷婆姨看得清清楚楚,那个男人赫然就是赵大雷。 而潘氏则一脸懵逼,赤条条地看着自己。 周围还弥漫着一股难闻的气味。 “赵大雷!你个天杀的!” 赵大雷婆姨发出了愤怒的嚎叫。 她猛地上前,一巴掌抽在潘氏脸上,然后想一股脑追了出去。 却不知道怎滴,这潘氏平时挺温和,被人撞破了好事,一时怒极,竟然跟赵大雷浑家赤身裸体的扭打起来。 赵大雷浑家却是个霸道的,即便是衣服被撕吧碎了,也不曾弱了一分气势。 待将潘氏打得上气不接下气,这才重新扭头追了出去。 潘氏被赵大雷的浑家打得鼻青脸肿,一肚子怒气,但这般赤身裸体着实难堪,便着急忙慌地将衣服穿上。 但穿着穿着,却发现身上多了一条赵大雷浑家胸围子。 她一脸嫌弃地将胸围子扔在一边儿。 不知想到了什么,她又弯腰将裤子捡起来,嘴角勾起了一抹冷笑。 赵大雷浑家出去追了一圈,也没追上赵大雷,村里人问她在找啥,她支支吾吾也说不出口。 她男人背着她偷人,这种事,叫她咋说! 赵大雷浑家回到家,把孩子们全部赶出去,关上院门,大闹起来。 隔壁的人只听得到在吵架,却不知道在闹什么,有心进去劝几句,但院门紧闭,只好当作没听到。 再说了,这年头谁家两口子不吵架,床头打架床尾和,怎么吵都是一家人。 吵架声终于低下去了,赵大雷浑家骂完之后,坐在床边大哭起来。 赵富贵只觉得烦,怒声道:“天天为了点鸡毛蒜皮的小事闹闹闹,就你这副德行,谁受得了,我在外面偷人,也是被你逼的!你瞅瞅自己这样子,又老又丑还黑,谁下得去嘴,再敢吵,老子把你休回娘家!” 说完,他摔门而出。 赵大雷浑家哭得差点晕过去,她一早就知道自己男人不安分,没想到竟然赤身裸体的在人家院子里。 她现在恨不得杀了潘氏这个贱人,但奈何自家男人理亏。 跑到人家去作孽。 赵大雷被媳妇折腾得一肚子火,不想在家里呆着,便晃晃悠悠出了家门。 他心里极其窝火,凭什么叶老蔫整天有妇人看着眼馋,而自己睡个潘氏,就闹出那么大的动静。 赵大雷走着走着,不知道怎么就鬼使神差地走到了叶老蔫家,一抬头正好看见自己浑家那胸围子在篱笆院墙角下的草堆地下扔着。 自己浑家的胸围子,自己怎么能不认识。 赵大雷的脑海里,瞬间过了一场精彩纷呈的大戏。 狗日的贱人,竟然敢贼喊捉贼! 老子在外面偷家,结果自己家跑了。 赵大雷直接炸开了,蹬蹬地冲过去将胸围子建起来,惊得叶琛家的小鸡、小鸭四处乱飞。 “赵大雷浑家,你干啥!” 叶琛从门口走进来。 他刚才去寻老爹拿木桶了,顺道听老头叼着烟,吹了半天水。 他其实是在看桶的质量,确实不错。 一回到自家院子,看到赵大雷在他家里发疯。 赵大雷手里拿着个破破烂烂的胸围子,盯着叶琛,“你说,这是啥,你不是号称要等温云衡一辈子吗?你他娘的真会装啊!老子弄死你!” 赵大雷气势汹汹冲过来。 二壮正在屋子里干活,明天需要增加些冰雪冷元子,他正在忙活。 他听到外面有人骂他爹,气得扔掉手里的活,提起一根棍子,朝着赵大雷便砸了过去。 赵大雷一时不防,哎呦一声,被砸倒在地。 第80章 水落石出 叶家小院外。 乡亲们的速度很快,基本上这边儿一动手,外面就堆满了人。 两个小孩儿打架斗殴,村里人都能围着一旁看热闹,加油打气。 更别说涉及偷人的这种桃色艳事。 还涉及平日里老实巴交的叶老蔫。 这还了得。 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正在忙碌的,还是不忙的,都扔下手里的事情,围在叶家小院外头。 “大雷,这到底是咋回事儿?” “你说老蔫勾搭你婆姨,你总得有证据吧?” “就你媳妇那货色,也不像有人偷啊!” “老蔫每天忙得脚不沾地,哪有时间干这事。” 赵大雷被二壮一棍子拍得有点头晕目眩,他手里攥着婆姨的胸围子,嚎道:“我咋能搞错,这是我婆姨的胸围子,在他家草堆边儿上发现的!我这是造的啥孽,每天辛辛苦苦挖野菜,去地里干活,就想养活婆姨,叶老蔫不当人,竟然偷我家里。老天爷,怎么不劈死叶老蔫。” 见打不过,赵大雷便卖起惨来,呜呜地哭泣着。 人都是同情弱者的,顿时,无数谴责的目光看向叶琛。 叶琛却满不在乎地说道:“凭什么认定一条胸围子,就说我偷人!这未免也太可笑了,这破玩意一看就是被人扔进来的,这是栽赃!再说了,乡亲们眼睛也不是瞎的,你婆姨跟温云衡差多少,你心里没数?” “不是你还能是谁!”赵大雷怒喝,“你是光棍,你没有女人,除了你,谁还会惦记别人的女人!” 叶琛冷笑道:“正常爷们,谁不想着挣个万贯家财,庇佑子孙,整天想着裤裆里的那点事,那是你。” “一条胸围子而已,说明不了啥。”村长老伴算是听明白了,有没有抓奸在床,而且老蔫最近教自己孙子读书,还给鸡蛋吃,她肯定的两句公道话,“这两天风大,你婆姨又是个不注意的,没准儿风吹过来的呢。为了这点破事,邻居家家的,大打出手,不值当的。” 村长老伴走过去,将坐在地上的赵大雷搀扶起来。 赵大雷哪里会善罢甘休,脸面都丢尽了,今天必须跟叶老蔫掰扯掰扯。 他的眼神在叶琛身上不断地打转,想着主意。 叶琛抬头远远地看了一眼赵大雷浑家,冷声道:“二壮,将你大雷婶子请过来。” 二壮立刻去叫赵大雷婆姨,他一个男孩子,肯定不能去拉扯赵大雷婆姨,但是周围看热闹的妇人太多了,一人推搡一把,就将赵大雷婆姨给推了进来。 看到赵大雷手里攥着的胸围子,他浑家也是脸色大变,知道这种事情解释不清,便瞪了赵大雷一眼,“你个大老爷们,一天到晚得没事干,今天下午我在大山上挖野菜,怎么可能干丧尽天良的事情,那是要断子绝孙的,走跟我回家。” 说着,她就上前去拽赵大雷。 叶琛眼尖,一眼就看到了她脖子上的指甲刮痕,明显是最近有过斗殴的痕迹。 叶琛又扫了下赵大雷手里的胸围子,只见上面有些已经风干的血渍。 叶琛转身看向了赵大雷,面色淡漠道:“赵大雷,把你手里的胸围子,拿出来,给我看看。” 赵大雷哪里会乖乖听也很的话,他指着叶琛的鼻子像继续骂。 不过他一伸手,就被叶琛看得清清楚楚,赵大雷经常下地,手指磨损得厉害,根本没有指甲,怎么可能在浑家身上留下抓痕。 叶琛的脑海里,忽然想起了,那日潘氏来送甘草根的模样。 潘氏虽然是个寡妇,辛苦的带着孩子,但是她是留着长长的指甲的。 叶琛当即说道:“大雷浑家今日想必没有去大山里挖甘草根吧,而是打架去了,这脖子上的抓痕就是证明。” 叶琛冷冷道:“我不管你们两口子跟谁打架,这胸围子又是让谁抢走了,跑到我叶家门口闹事,就不怕我带着儿子们,烧了你们家房子!” 叶琛这么一开口,所有人都看向了赵大雷浑家。 而此时看热闹的潘氏正站在不远处。 下意识地将手藏进袖子里。 叶琛是虽然没有指名道姓,但是村里的妇人们,如果不是为了讨好男人,谁会留下那么长的指甲? 而赵大雷也是一脸心虚的模样。 叶老蔫好厉害,再让他分析下去,怕是事情要水落石出,他叶老蔫未必有过错,自己跟潘氏的事情,怕是要人尽皆知。 这时候,牛蛋不知道什么时候挤进来,开口道:“我跟小伙伴们,刚才还趴墙上看大雷叔跟潘婶子在院子里脱得光光地干坏事呢,然后大雷婶子就来了,两个人厮打在了一起。” 村里的孩子喜欢趴寡妇的墙头不是什么稀罕事,他一开口,旁边儿竟然有四五个小子一起点头。 潘氏脸色惨白。 赵大雷的脸色也瞬间红一阵,紫一阵。 他娘的,合着当时他在院子里,给一群娃娃现场表演了? 赵大雷浑家先炸了,他朝着潘氏扑了过去。 “都是你个贱人,勾搭我男人也就算了,还光天化日地陷害我,我杀了你!” 潘氏很少干重活,根本没多少力气,直接被赵大雷浑家压在地上,一顿王八拳就砸了过去,瞬间打得潘氏头晕眼花。 一把铜钱从潘氏的腰包里溜了出来。 大雷媳妇的眼睛瞬间红了。 这是自己这段时间,连吃口饭的时间都舍不得,挖来的甘草根,现在甘草根是抢手货,他为了挣甘草根,也没少跟村里的妇人们争吵。 没想到自己挣来的钱,却被自己的男人送了人。 大雷媳妇瞬间没有心思闹下去了,打死潘氏又怎么样? 他的男人已经变心了,再也不会像是刚成亲的时候,那么体贴了。 大雷媳妇摊在地上,默默地流泪。 潘寡妇也不敢多呆了,起身就跑,生怕被人抓起来浸猪笼。 赵大雷气得要死,恨不得将自己的婆姨抓起来揍一顿。 可是那么多人看着,自己又做了混账事,他也不敢动手,低着头溜了。 大雷媳妇坐在地上无声地抽泣。 边上有妇人过来安慰。 “男人么,不就是那回事,管不住自己身上二两肉。” “谅潘寡妇以后也不敢再勾搭你男人了,别闹太凶,男人不能管太紧。” “这日子还得继续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算了。” 听到边上人劝慰的话,叶琛脸上浮现出一丝不赞同,不过他并没说什么。 这个世界的男人都差不多,别看有的男人穷,不代表他没有花花心思。 有些男人,越是穷困潦倒,干事情越是偷偷摸摸,让人恶心。 不过这种事情,他也不能多说什么。 虽然他们来闹事,但是大雷媳妇明显是受害者,自己总不能劝人家和离吧。 他让赵菁菁进屋端出来一盆水,赵菁菁说道:“大雷婶子,洗洗脸再回去吧。” 闹了一出,一身是汗,地上滚了一圈,从头到脚都是泥巴鸡屎,大雷媳妇精疲力尽。 她看着面前一盆水,抬头轻声道:“老蔫,对不住了,是我们家的糟心事,给你惹了大麻烦……” 她默默地洗了把脸,胡乱的整理了一下头发,挤开人群默默地回家了。 大家都是一个村的,彼此之间都很熟悉,赵大雷不是村里最懒的,但也属于混不吝的那一拨,平时咋混都行,咋进跟寡妇搞到一起了呢。 这事儿也给了村里不少妇人警醒,一定要让自家男人离潘寡妇远一点。 第81章 就怕贼惦记 夜色深沉。 赵家却显得很不安宁。 赵大雷的儿子马上要成年了,武周百姓一般十四五岁就开始成亲,十六就算有些大了。 赵大雷这是马上要当公公的人了,却闹出这种破事。 这就意味着,孩子在想讨婆姨,可不容易了。 大雷婆姨回家之后,就开始一言不发,连饭都没做。 失魂落魄的望着窗外。 赵大雷一肚子气,攥起拳头来,就要动手。 “爹你要干啥?” 赵大海一把将他娘护在身后。 “你个臭婆娘,把老子的脸都丢光了,看老子不打死你,大海,你给老子滚一边去!” 富贵婶冷冷站起来,把手里的东西一扔:“这日子我也过不下去了,大海,小海,你们是留在这个家里,还是跟我一起走!” 赵大海和赵小海坚定不移地站在了亲娘身边。 “行啊你们,一个个要造反,不过就不过,老子要休了你这个恶婆娘!” 赵富贵一脚将屋里的桌子给踹翻,转身就出去。 他走到院子里,就被他老爹老娘给抓住:“把你婆娘气回娘家,看以后哪个给你洗衣服烧火,赶紧服个软,以后日子该咋过还是咋过!” “凭啥我服软,我的脸全丢光了,都是她的错!” 赵富贵把自己爹娘推开,转身就跑出去了。 可村里到处都是人,全在议论这件事,他只能往后山走,潘氏也是走后山这条路躲清净。 两人在野林子里不期而遇。 赵大雷气得一耳光扇过去:“臭婆娘,是你把我婆姨胸围子扔老蔫家里的是吧!” 潘氏捂着脸,愤怒道:“我的名声全被你败光了,我不管,你必须要对我负责,从今儿开始我就赖上你了!反正你跟你婆娘这日子也过不下去了,发生了这事,她肯定会天天跟你闹,你休了她,娶我,难不成我还比不上你家恶婆娘!” 赵大雷一脸嫌弃。 他婆娘虽然不咋的,但好歹给他生了几个孩子,里里外外的事也都是他婆娘在做。 潘氏手上留这么长指甲,一看就不经常下地,他是疯了才会娶个懒婆娘回家,就算要娶懒婆娘,也得娶个有钱的婆娘。 比如说,大壮的娘,温云衡。 如果没有温云衡,就凭老蔫,能有今天? 村里人都说老蔫的生意做得红红火火,连镇上的宾至酒楼掌柜都亲自来拿货,可见赚了不少。 叶丰顺天天跟着一起去送货,肯定知道每天赚多少。 赵大雷眼珠子一转,去找叶丰顺。 他身后的潘氏气得直跺脚,想追上去,可她到底是女人,脸皮薄,不敢去人多的地方。 叶丰顺正在修理牛车,车轱辘每天都会检查一遍,免得半路上出事。 听到赵大雷打听老蔫的事,叶丰顺挥挥手:“我每天就负责把人和货送到,哪晓得赚了几多,我说大雷啊,你一个大男人,有手有脚的,惦记人家的钱干啥,有这闲工夫,把你家田里的杂草拔了,别啥事都交给你家婆娘。” 这时门口有人叫他:“赵大雷,今夜轮到你巡逻了,别又找借口偷懒。” 村里团练组织的巡逻队虽然松懈了不少,但也还在按点值班,只不过经常有人偷懒不去就是了。 赵大雷哪有心思巡逻,他刚想骂回去,眼珠子一转,计上心来,立马转身去交接。 天色彻底暗下来。 叶琛关上院子门。 明日需要的冰雪冷元子已经准备妥当,鸡圈鸭棚里的鸡鸭清点了两遍,两只小狗崽喝了米汤之后,乖乖在狗窝里睡着了。 叶三壮还是没回来。 他让叶大壮在屋子里燃了火把,一家人进行今天的学习。 下午的时候,叶凡来过,人家又领先一步,得了鸡蛋,而自己家的孩子眼巴巴的,口水流了一地。 晚上还要跟着叶琛上补习班。 叶凡今天的教学内容是:复习天地玄黄,学习宇宙洪荒。 考虑到这几人都不太擅长学习认字,叶琛今天只教他们一句话。 “宇宙洪荒。” 他读一遍,几个孩子跟着读一遍。 然后将昨天和今天学的连在一起读:“天地玄黄,宇宙洪荒。” 叶小壮歪着脑袋问道:“爹,这句话是啥意思呢?” 叶琛笑着说道:“这句话的意思是,天是青黑色的,地是黄色的,宇宙形成于混沌蒙昧的状态中。” 叶小壮继续追问:“那天上还有太阳,月亮,还有星星呢,他们是啥样的?” “这就是后面一句话要表达的内容了。”叶琛继续道,“日月盈昃,辰宿列张。说的是太阳正了又斜,月亮圆了又缺,星辰布满在无边的太空中。” 叶小壮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孩子们一脸崇拜的看着老父亲。 虽然爹爹科举一直不中,但是这么复杂的东西,在爹爹口中,却说得那么清晰明了,他们只恨他们学得慢,让小凡将鸡蛋都赢走了。 几个孩子都憋着一股劲儿,一定要超过小凡。 叶小壮学的最快,他学会之后,叶琛就解放了,他可以教叶大壮和二壮。 叶琛觉得自己教的一定有问题,因为二壮很聪明,但是却学的没有小壮快。 启蒙课结束后,就到了算术课。 壮壮们更加绝望,算术比读书认字更难。 叶琛也很绝望,这几个小子的脑子到底是怎么长的,为什么十以内的加减法都学不会…… 二壮还好一点,大壮对于这些问题,简直是要了命了。。 到晚上睡觉的时候,叶大壮还在念叨:“九减四等于五,九加四是多少,哎,媳妇儿,把你手指头借给我用用……” 赵菁菁默默闭上眼睛,把两只手都伸过去,任由叶大壮折腾。 只是这折腾多少时间久了有些不正经,惹得迷迷糊糊的赵菁菁呵斥两句。 夜色越来越沉。 叶琛已经沉入了梦乡,身边俩孩子传来轻微的鼾声。 巡逻队的人从门口经过,这会子只有两个人巡逻,一个是赵大雷,另一个是叶姓人。 赵大雷盯着黑暗的院子,哼哼道:“我去尿个尿,别等我了。” 那人知道赵大雷混不吝喜欢偷懒,还跟村里的寡妇勾搭不清,他懒得跟赵大雷扯,自个慢慢走着继续巡逻。 赵大雷猫腰躲在草丛里,等那人走的不见了踪影,这才走出来。 他没从正门走,而是一个翻身,从篱笆外墙偷偷翻进来,他知道这院子里养了鸡鸭还养了狗,动作非常小心,慢慢的朝屋子摸过去…… 第82章 儿媳的孩子可能要保不住了 赵菁菁瞪了大壮一眼。 这个憨厚的汉子,立刻老实了下去。 这孩子乃是一家的大事,怎么敢马虎。 大壮又开始了算数,只是这忙了一天,大脑是真的困。 没有了爱情的滋润,大壮一会儿就睡着了。 赵菁菁看着自己心爱的男人,忍不住用手去抚摸。 公公和自己的男人,撑住了这个家。 自己一个弱女子,也跟着享了福气。 真希望这种日子,可以一直持续下去,等到给爹爹养老送终,然后自己再死在大壮前头,躺在棺材里,听孩子们呜呜地哭泣,喊两声娘,这一生就圆满了。 孕妇肚子里有孩子,就喜欢胡思乱想,而且夜尿频繁。 外面天色很暗,她也不知道是什么时辰,轻手轻脚下床,生怕弄醒了叶大壮。 家里的事情都是大壮在做,累了一天,公公还逼着他学习。 身体和大脑都累到了极致,她希望大壮能好好休息。 她走出里屋,带上了房门,继续往外走。 她拉开堂屋的门栓,一个黑影突然蹿进来,她没站稳,被撞得摔倒在地。 她的小腹顿时传来绞痛,一股热流从身下涌出来,她疼得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她忍住疼,开口道:“大壮,有、有贼……” 可她实在是太疼了,声音很小。 叶琛在屋子里听到好像有什么东西掉在了地上,发出咚的一声闷响。 他掀开被子坐起身,一个黑影突然冲进里屋,直朝他这张床摸过来。 “爹,小心!” 二壮猛然起身,从枕头下面摸出一把刀,这是三壮走之前,他跟爹要的,他喜欢短兵器,阴人绝佳。 他翻身下床,朝黑影冲去。 这黑影就是赵大雷,他是有备而来,知道叶老蔫家里孩子多,而且心眼子越多。 他手里拿着一根长长的木棍,用力抽过去,猛地抽到了叶二壮的后背上,叶二壮吃痛摔倒在地,手里的刀子也掉在了地上。 赵大雷的双眼适应了黑暗,冷笑着将小刀捡起来。 他婆娘不想过日子了,他又不想娶潘寡妇,家里总得要个婆娘张罗吧。 张罗婆娘是需要钱的。 那钱从哪里来? 村里最有钱的,肯定是叶老蔫,每天那么多货物出去能没钱? 要是再能把秘方抢到手,自己成为村里的首富也不在话下。 反正他已经成了村里人的笑料,和潘寡妇勾搭在一起反正已经被人都知道了,再做一件恶事也没啥。 大不了就远走高飞,去别的地方活去。 之前又不是没干过。 赵大雷一脚踹在叶二壮身上,叶二壮嗷的一声从地上爬起来,却被赵大雷用刀子抵住了下巴。 叶小壮彻底清醒了,他适应黑暗后,才搞清楚是怎么回事,立马挡在了叶琛面前。 另一个房间里,叶大壮也惊醒了,二话不说要从门口冲进来。 “你们几个小子最好乖乖滚出去,不然我一个个收拾!” 赵大雷手里的刀,在窗外月光的反射下,透出一丝冰冷的光。赵大雷觉得,叶老蔫一个酸书生,拿捏起来很方便。 先喝退这几个小子,拿了钱和秘方就走。 叶琛冷冷笑了。 一个赵大雷而已,三个赵大雷他都不怕。 但赵大雷手上有刀子,一不小心就会伤到人,他不愿意让儿子们受没必要的伤。 他冷声开口:“大壮,二壮,小壮,你们都先出去。” 叶小壮泪眼汪汪:“爹,我要保护你,我不许任何人欺负你。” 叶二壮怒目瞪着赵大雷,就算是死,他也不许任何人伤他爹一根手指头。 赵大雷冷笑道:“谁说我要欺负你爹了,我是要跟你爹好好谈谈,谁让他动我婆娘的,这事儿是你们家理亏!” “闭嘴!” 叶琛冷声打断了他的话。 他将叶小壮拎起来扔下床:“乖,都听爹的话,去外面等着。” 大壮虎视眈眈地看着赵大雷,恨不得当场撕了他,可是这家伙手里有刀,他怕他一不小心捅死他爹。 可对上叶琛坚定的眼神,他仿佛明白了什么。 爹当初在温家庄可是猛得跟一条老虎一样,怎么会让这个家伙伤着。 这是每一次遇到危机,都是爹爹一个人扛。 这让大壮心里很难受,但是却没有办法,父命如山。 他沉声道:“三牛,小壮,过来。” 叶二壮看了一眼叶琛,又看了一眼自家大哥,捏着拳头走出去了。 叶小壮的眼泪一直流,无奈跟上大哥三哥的步伐。 等到了堂屋,他们才注意到赵菁菁倒在进门口的地上,手捂着腹部,一脸痛苦不堪。 叶大壮吓得魂飞魄散,连忙将媳妇儿抱起来放在床上:“二壮,快,快去烧水……” 叶二壮也快吓死了,赶紧烧水。 叶小壮从柜子里摸出一个鸡蛋还有红糖放进锅子里一起煮。 一锅水还没有煮开,主屋就传来了一声惨叫。 叶二壮破门而入,就见地上,赵大雷瘫倒,不知生死。 叶琛淡然从床上下来:“二壮,用绳子把他绑起来。” 还需要绑起来,那就证明没死,叶二壮松了一口气,杀人偿命的事他还是知道的,他怕爹坐牢。 这里他不知道的是,入室抢劫,还持刀,即便是叶琛杀了他,也没啥。 叶琛之所以留着他的命,是不想沾染一个村人的血。 同时要震慑村里那些眼红自己挣钱的人。 二壮赶紧找绳子,把赵大雷五花大绑。 叶琛低头,将电棍藏在袖子里。 这是资源回收中心手来的二手电棍,威力大,经过改装,能轻松放倒一个成年男子。 叶琛微微皱眉,心里有些担忧。 这才刚刚开始,就已经有人念叨着他家的钱财了。 今日只是来了一个发了疯的赵大雷,若是多来些恶贼呢? 他家岂不是要任人宰割? 电棍还是不行,只能近距离作战,得寻把长兵器。 “爹,不好了,嫂子一直在流血!” 叶小壮满脸苍白地冲进来。 这时候灶房里在烧水,屋子里亮了火把,能清晰地看到赵菁菁身下的衣衫被染红了。 叶琛的心咯噔了一下:“小壮,快,去找刘郎中,快点!” 这大晚上的,路上黑漆漆的,他怕小壮出事,赶紧又喊二壮跟着一道去。 他在床边坐下来,尽量平静地道:“大壮,你去倒一碗热水来。” 叶大壮仿佛找到了主心骨,立马去倒水。 叶琛低头问:“菁菁,你觉得哪里不舒服?” 赵菁菁疼得直摇头:“爹,我没事,我真的没事……一定要保住孩子……” 叶琛心里有种极强的不祥预感,他让大壮紧紧握着儿媳妇的手,他也不知道该咋办,只知道电视剧里都这么演。 终于,刘郎中急匆匆赶来了。 他搭了一下脉,面色突变:“脉象不稳,孩子大概是保不住了,先吃药,保住大人再说吧……” 赵菁菁的眼泪唰地一下流出来:“不、保孩子,我要孩子……” “你都快死了,孩子又如何保得住?”叶琛厉声开口,“好好养身子,以后多的是机会要孩子。” 他缓和了一下语气,“刘郎中,麻烦您赶紧开药吧。” 刘郎中也知道这事情拖延不得,立马写方子,让叶小壮跟过去拿药,拿了药,叶小壮开始熬药,大火猛熬,总算是先熬出来了一碗药,叶大壮小心翼翼地给赵菁菁喂下。 赵菁菁精神不济,喝下药后也不知是睡了还是晕了。 这时候,刚过子时。 正是清河村最安静的时候,屋子里也静得吓人,几张脸皆是惨白。 叶琛看向被绑在里屋的赵大雷,一字一顿道:“二壮,拖着赵大雷跟我走。” 叶二壮不知道她要干啥,但他也不会乱问,乖乖拖着赵大雷跟在叶琛后面。 夜晚微凉的风吹在父子二人身上,两人都没觉得有多凉快,心里头的那把火燃烧着,找不到发泄口。大风小说 叶琛在村中间的大槐树下站立。 第83章 滴水之刑 大槐树是个神奇的树种。 因为村里人总是说,他们从某棵大槐树,迁徙到了另外一棵大槐树下。 此外还有类似于砸锅分家,几兄弟抱头痛哭的场景。 眼下,这棵大槐树据说也历史悠久,在他们举族搬过来之前,就有了。 枝繁叶茂,枝叶伸展开,挡住烈阳,树荫下一整天都有人坐着乘凉。 这里,是清河村最热闹的地方,也是人来人往最爱驻足之处。 村长开会,一般不在社戏的戏台上,就会在这里。 夜晚,这里没人,只有树叶被风吹过发出来的声音。 叶琛缓声开口:“二壮,把赵大雷绑在大树上。” 叶二壮照做。 赵大雷被折腾来折腾去也没醒。 叶二壮也不知道自己爹对赵大雷到底干了啥,但只要还有气,就不是啥大事。 他甚至还偷偷用膝盖用力顶了一下赵大雷的裤裆,见赵大雷还是没反应,他又狠狠顶了好几下。 那么小的玩意,还敢偷人,真的是难以理解。 赵大雷被绑在了大槐树下。 叶琛继续道:“二壮,你回去拿铲锹,围着大槐树挖一圈坑。” 叶二壮抓了抓后脑勺,听话地回去拿锄头,吭哧吭哧开始挖坑。 他虽然很聪明,但是却也猜不透爹爹想干啥,不过这种事情,听爹爹的就对了。 叶琛站在大槐树下,眼前浮现出了资源回收中心的商城。 趁着二壮挖坑的功夫,叶琛先将一套太阳能电池板挂在树梢上,这玩意不会有人闲的蛋疼爬上去看,又买了遥控开关,接着便用电线导入地下,这玩意就跟之前资源回收中心的墙头电网是一个原理,东西都是现成的。 他本来想直接启动电源,直接搞得这厮生不如死。 不过他觉得太轻了,他想到了更恐怖的刑罚。 他感谢后世的某短视频软件,白天不是丝袜就是腿,晚上不是惊悚就是鬼。 有一次他看到了一个极其恐怖的刑罚,滴水刑。 “好了二壮,你回去吧。” 叶琛的语气里带着命令的口吻,叶二壮只好先走一步。 他刚走,叶琛就拿出一个漏壶,爬到了树上,然后挂在漏壶里,加了一些白糖。 接着又用小刀,在他的头皮上割了一个细微的小口子。 等到一切准备就绪之后,叶琛打开了漏壶的出水口,开始一滴一滴地往下滴水。 这样滴出来的水滴就是甜的,苍蝇落在伤口上就会生蛆,这些蛆不仅会吃掉伤口上的腐肉,还会爬满全身,想想都觉得恶心。 大槐树上,还有许多蚂蚁,这些蚂蚁会顺着甜甜的水流,爬满赵大雷的全身。 那种浑身奇痒无比的感觉,简直让人难受得钻心挠肺,但是又动弹不了,简直就是一种精神上的痛苦折磨。 等太阳出来之后,这一片区域,无人能靠近。 回到家中,叶琛去看了一眼赵菁菁,好在没继续流血了,脸上的气色也好了一些。 不过要是这个孩子真的留不住,他怕赵菁菁陷入自责,然后慢慢演变成抑郁。 以前公司就有一个女员工因为车祸导致孩子流产,孩子流掉之后,女同事就抑郁了,莫名其妙就想自杀,对生活失去了希望……抑郁症这种病,外人看不明白,但身在其中的人会很痛苦。 叶琛躺在床上,根本就睡不着。 他身边两个小家伙也是翻来覆去,也是一肚子心事。 他静静开口道:“明天把家里的大母鸡杀了炖汤,给你们嫂子补身子。” 叶小壮很不舍,但还是极其乖巧地应下来:“那就杀肥一些的那只吧,它比较懒,不爱生蛋。” 叶琛睡不着,再次将商城点开,他点开了药品一栏,有很多各种各样保胎的药。 他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对这方面一窍不通,他甚至不知道该买什么药给赵菁菁服用会缓解病情。 他决定先买相关方面的书,大晚上的看书也没灯,只能明天再说。 天微微亮。 叶大壮就起来了,一脸憔悴,一看就没睡着。 叶琛淡声开口:“你和二壮去送货,我在家里照看着,防止有人来闹事,顺道照应下菁菁,你们走之前,将汐月叫过来,女孩子帮衬着照应人方便一些,家里有我,别惦记。” 叶大壮点头:“要不要买点啥回来?” “如果有卖鱼的,就买一条新鲜的,甭管多贵,都买。” 叶大壮将这事儿记住了,和叶二壮一起去送货。 叶丰顺的牛车从村那边过来,一脸惊奇:“我刚刚来,咋看到赵大雷被绑在大槐树下头,这咋回事,出啥事了?” 叶大壮和叶二壮一声不吭。 他们也不知道爹想干啥,默默地拎着木桶上车。 牛车晃悠悠走远,清河村的天渐渐亮起来,沉睡了一夜的人们起床干活。 一个平平无奇的早晨,因为赵大雷被绑在大槐树下,引来无数人围观,整个村子都沸腾了。 “不是,这、这咋回事?” “赵大雷昨儿跟寡妇偷人,不会是被自己婆娘绑树上的吧?” “没看出来大雷婆姨还有这么大魄力,叫我说,管不住下半身的男人就该这么教训一顿。” “大雷婆姨搞这么一出,你以为赵大雷能放过她啊,我看他们这日子也过到头了……” 赵大雷被绑了一夜,当耳边传来人声时,他睁开了眼睛。 他动了动,动弹不得,顿时破口大骂:“叶老蔫你个畜生,你对老子干了啥,等老子出来,看老子怎么弄死你!” 他使劲挣脱,也挣不出来,最关键的是,下体很痛很痛。 边上的村民嗅到了八卦的意味,纷纷询问。 “这跟老蔫有啥子关系?” “赵大雷,你跟潘寡妇的事还没扯清楚,咋又攀扯别人。” “……” 叶琛从人群里走出来,他一身土黑色的粗布衣衫,目光冷厉透着狠劲,一字一顿道:“是我把赵大雷绑在树上的。” 所有目光齐刷刷落在他身上。 叶琛继续道:“昨夜赵大雷偷偷摸摸潜入我家,推倒了身怀有孕的大壮媳妇,我大儿媳现在还躺在床上昏迷不醒,他还拿着刀子,要挟我交出冰雪冷元子的秘方,好在叶家老祖感念我家助村挖渠之功,显灵我家,不然我怎么能制服持刀行凶的赵大雷。” “老祖说了,大壮媳妇啥时候好起来,赵大雷啥时候才能离开这棵大槐树。” 叶琛话音落下,周边一片寂静。 别看大家总是给老祖宗烧纸祭奠,但是也多是求一些风调雨顺这种玄而又玄的诉求,但是说保护人这种事情,大家是不怎么相信的。 “少在这里说些不着调的话!”赵大雷的娘冲出来,“我儿子要是真做了啥,你去报官啊,看官老爷会不会把我儿子抓起来。” 叶琛冷笑。 古代,皇权不下县。 有啥事,自己宗族处置一下就可以了。 所以按照老传统,只要没死人,赵大雷顶多被打一顿,然后就没事了。 这对于叶琛来说太不公平。 对儿媳妇太不公平。 与其寄希望于不健全的法律制度,还不如他自己来,他要杀鸡儆猴,赵大雷是鸡,村里其他泼皮是猴。 他开口:“有叶家老祖在天之灵保佑,赵大雷休想离开这棵大槐树一步。” 赵大雷的娘还真不信这个邪了,抬步就冲过去。 这地下埋着电线,昨夜叶琛临走前又淋了水,不远处有太阳能电板,赵大雷的娘一脚踩在土地上,叶琛就按动开关,那感觉酥麻的触感从脚底板蹿上来,她一下子就栽倒在地了。 这电流电压叶琛控制了一下,能让触电的人痛苦,却不至于把人电晕。 毕竟村里孩子老人太多,万一误伤闹出人命来就不好了。 赵大雷的娘双腿发软,咬住后牙槽:“老头子,你还呆愣着干啥子,还不快去给大雷松绑!” 赵大雷的爹不敢大大咧咧走过去,可不管他有多小心,还是落得了和赵大雷娘一样的下场,老两口瘫倒在地,眼中终于浮现出了恐惧。 第84章 祖宗显灵 “老祖宗真的显灵了。” 百姓愚昧,见状不少人已经跪在了地上。 “老蔫今年为村里干了不少实事,老祖宗庇佑一二,也是应该的。” “是啊,别说是前面的鱼泉和水渠,单单说老蔫这收甘草根,就不知道是多大的功德了,起码谁家要是馋了,可以拿钱买点肉了。” 人群之中,老太太的眼眶都红了。 他心里难受,她觉得儿子终于出息了,得到了村中乡亲们的认可。 也心疼自己的孙媳妇,孙媳妇是个不错的闺女,怎么就这么的多灾多难。 都怪这个天杀的赵大雷。 老蔫还是太善了,有老祖宗庇佑,怎么不直接弄死他。 一想到,昨天晚上老蔫睡得迷迷糊糊,赵大雷手持利刃闯进住宅,儿子陷入莫大的危险,老太太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气,从地上捡起一个石块就朝着赵大雷扔了过去。 “狗不理的玩意,自己挣不来钱,欺负我儿算什么本事!你再敢懂我家老蔫一下试试,我们五四家十几口人,灭了你们!” “对,真的当我们叶家没人了不是?我们叶家儿郎几百口,心齐着呢,谁敢欺负老蔫,烧他家,灭他门!” “谁敢欺负老蔫,烧他家,灭他门!” 村长走之前,叮嘱过团练的小伙子们,遇到急事请教叶老蔫。虽然老蔫不是村长,却已然是叶家村副村长一般的存在。 所以大家伙都愿意为叶琛发声。 叶家的有不少在团练中习武,操练久了,有一股子煞气。 一声齐喝,吓得赵家一家子,心脏扑通扑通地跳了起来。 “老嫂子,这事儿是大雷不对,我给您赔不是了。”赵大雷的娘抓住了叶老太太的手,哭泣着说道。 说完之后,又扭头看了眼周围的村民,“我们家大雷知错了,求老祖开恩,放了大雷吧。” 村里还是有些不信邪的人的,当然,大多数以赵家这种外来户为主。 几个三四十岁正值壮年的男人走过去,脚刚迈过,一股电流就从脚底板往上蹿。 五大三粗的大男人,就这么被电的倒在了地上,虽然没有晕过去,但那种突如其来的痛麻感,让所有人心有余悸。 “你们这些外来户,真的当我们叶家老祖不存在吗?”村长老伴走过来,“既然叶家老祖说了,啥时候等大壮媳妇没事了,才会放过赵大雷,你们就死了这条心吧。” “村长虽然不在村里,但是叶家人还在,即便是老祖不显灵,叶家人也不能看任何人为非作歹,祠堂的规矩写得清楚明白,谁再敢胡作非为,就去祠堂说道说道。” 说着,还看了一眼赵大广、牛大海这群人。 而赵大雷快疯了。 他被绑在树上,浑身都疼,下体好像也肿了,他撕扯着嗓子让人救他,但再也没人敢去。 而且谁敢来救他,就浑身酥麻,抽搐得要命。 可要是不救他,就有数不尽的蚂蚁往他身上爬,这种痛苦,着实生不如死。 叶老太太见无人敢救,这才放心下来,朝着赵大雷吐了口吐沫,转头对叶琛说道:“大壮媳妇出啥事了,带我去看看。” 叶家的两个妯娌秦氏和孙氏也赶紧跟上,秦氏是真的担心出了啥大事,孙氏也收起了看热闹的表情。 叶老太太有几日没来了,一进来,就看到了院子侧边刚搭起来的鸡窝和鸭棚,还有一个狗窝,院子里鸡鸭乱飞,小狗崽四处乱跑,看着很乱,却又显出一丝井井有条。 叶老太太忍住没说什么,一走进屋子,看到赵菁菁煞白着一张脸,昏迷还没醒,一颗心顿时就落到了谷底。 老祖宗显灵又有啥用啊。 这孩子眼看就保不住了。 这可是五四的长孙啊。 要是孩子没了,她下去之后,怎么跟婆婆交代。 “咋搞成这样……”秦氏的声音很低,“刘郎中怕是看不好,得去镇上请郎中。” 叶老太太点头:“不要怕花钱,钱没了还能赚,人没了就啥都没了,我这里还有些钱,你拿去镇上请个医术高的郎中回来把把脉。” 她从裤腰带里取出一个布包,这里头放着一百个铜钱。 叶家挣的钱,她都过一手,老太太过日子细,攒着一分钱不肯花,如今终于派上了用场。 他不管家里人是否反对,就直接塞进了叶琛的手里。 秦氏身上没带钱,她登时就道:“这阵子我手上也攒了二十几文,先拿去给大壮媳妇看病。” 孙氏默默低头,婆婆给钱,二嫂也给钱,她一句话都不说好像显得自己像个另类。 她扯了扯嘴角,从袖子里拿出十文钱:“我就只有这么点了,老四你别嫌弃。” 叶琛能看出孙氏不舍得,但好歹也给了十文,十文钱并不是那么容易挣回来的,虽说孙氏奇葩了点,但大是大非面前还拿得清楚,就有救。 他没有接这些铜板,叹气道:“刘郎中说,就算是镇上的郎中来也没啥法子,只能慢慢养着,运气好能保住孩子,保不住也正常,只要大人没事,一切都好说。” 叶老太太将铜板重新收回去:“也是,大壮媳妇还年轻,今年还不到十七吧,等身子调理好了,再生一个就是了。” 叶琛点头,将叶老太太和两个妯娌送了出去。 一行三人刚走,一个身影就出现在了院子门口,是大雷媳妇。 她一脸灰败之色,一看就是一宿没睡好,整个人精神奇差无比。 叶琛不知道她来干什么,也没将人放进去,就这么静静地看着面前的人。 大雷媳妇从袖子里拿出一个布包,里头是几十个铜板:“赵富贵伤了大壮媳妇,照理说这医药费该我们家来出,但我家只有这些铜板了。” 叶琛这次没有拒绝,她将铜板接过来清点:“这里一共是七十文钱,不过菁菁看病吃药花了一百五十文,你们还欠八十文。” 大雷婆姨点点头,没说什么,转身就走了。 看着她的身影,叶琛心情有点复杂,大雷婆姨以前是个泼辣张扬的性子,总喜欢拿自己男人跟自己对比。 希望她男人变成自己这样。 结果自己男人不仅不上进,还做出一堆破事。 一个精神气极好的中年妇人,竟然萎靡成了这样。 这就是婚姻。 看来还是单身好。 谁知道自己的另一半会不会给自己整幺蛾子,自己还得擦屁股。 单身果然是贵族啊。 大雷婆姨从叶琛家离开,走到村中间要经过大槐树。 赵大雷还被绑在大树上,他看到自己婆娘走过去,怒声道:“你过来给我松绑,快点!” 大雷婆姨顿住脚步,目光淡漠地看了他一眼:“你做的恶心事,跟我有啥子关系?” “臭婆娘,你要翻天了是不是!”赵大雷用力挣扎,“叶家活着的人,老子都不怕,更何况死鬼们!” 绑着他的是一条麻绳,不过这棵树实在是太粗壮了,叶三壮后来是拿着草绳又捆了几道。 他这一骂街,顿时一阵电流加大力度袭来,顿时浑身酥麻,整个人抽搐不已,都开始口吐白沫了。 他惊恐地左看右看,青天白日的,啥脏东西都没有,可这股子难受劲是怎么回事儿? 难不成,真的有鬼? 赵大雷生生吓出一身冷汗。 第85章 老三归讯 又是一个艳阳天。 大壮和二壮去镇上送货了,这个活不敢经他人之手,渠道必须握在自己手里。 三壮去帮县令做事,至今未归。 小壮懂事地赶着鸭子去了稻田,汐月在一旁伺候赵菁菁,其余时间干点杂活。 赵菁菁躺在床上,一直昏迷不醒。 叶琛坐在院子里,手里捧着一本厚厚的医书。 上辈子忙活怎么搞钱,身体不舒服了,就去做个全身检查,对于医学上的事情他是一窍不通。 所以这辈子,就算是坐拥大米商城,啥都能买,也不敢给赵菁菁瞎用药。 万一没搞好,成了自撰一良方,儿媳服之,卒。 那可成了千古笑谈了。 所以叶琛只能先买本妇科书籍,恶补一下基础知识。 书上说了,孕妇摔跤下体见红,要使用保胎的药,但也不能盲目使用。 首先应该去医院确定胎儿是否正常,要确定胎儿是否健康,需要监听胎心。 他从大米商城买了一个胎心仪。 这东西倒是不复杂,基本类似于傻瓜操作。 如果孩子已经胎死腹中,现在需要考虑的该是怎么引产。 如果孩子还活着,那就太好了,总能找到最合适的保胎药把孩子给保住。 叶琛让汐月将探头放在赵菁菁衣服里,甚至为此,还专门请来了二嫂秦氏帮忙。 自己毕竟是老公公,这事儿没人在场,传出去太不好听了。 当探头放好的那一刻,屋子里就响起了铿锵有力的心跳声。 叶琛不敢高兴得太早,开始数一分钟内心跳声有多少下,然后对照说明书,好险,孩子的心跳在正常范围内,也就是说,孩子没事,应该是母体太虚弱了,所以一直昏迷未醒。 叶琛将胎心仪收起来,秦氏也知道叶琛读过书,还喜欢瞎搞一些东西,冰雪冷元子这么神奇的东西都能做出来,制作一个检查儿媳身体的东西也不是不可能,也就没多说什么,回去忙活了。 叶琛坐到屋后继续看书,主要是想找到最适合赵菁菁目前情况的保胎药。 “旺……” 旺财突然小跑着过来,趴在地上,咬住他的裤腿。 那双漆黑黑的眼睛满是自责地看着他。 叶琛低头摸了一下它的脑袋,温柔地道:“这件事不怪你,你还一个月都不到,是个小家伙呢。” 也不能怪来福,来福出生到现在十天都没有,后腿受了伤,走路都走不稳。 不过小狗崽长得快,几天就一个样儿,再等半个月,这两只狗子应该就能看家护院了。 旺财在他边上趴下来,安静地不再吭声。 叶琛迅速地看书,如一块干瘪的海绵吸收着源源不断的水分。 终于,他确定了用药。 这是新研发出来的一款类似于黄体酮的保胎药,适用于多种胎儿不保的症状,不过药价很贵,一颗药五十两银子。 说明书上说,三天一个疗程,也就是说至少得买三颗药,一共一百五十两银子。 叶琛有点肉疼,这笔账,他得算在赵大雷头上,让他再多吃几天苦头。 他走进屋子,把药丸碾碎,用热水冲开,让汐月小心翼翼地给赵菁菁喂下去。 赵菁菁还有自我意识,也知道喝药能保住孩子,她张嘴咕噜咕噜把一碗药给喝光了。 刚喂完药,叶大壮和叶三壮就回来了。 “爹,镇上没有卖鱼的。”叶大壮一脸沮丧,“不过我买回来一只乳鸽,乳鸽比鸡鸭还贵,六十文钱。” 乳鸽很贵,他犹豫了很久才决定买下来。 买乳鸽用的是爹赚来的钱,他以后一定要想法子还回去。 叶琛赞许点头,鸽子虽然小,但是很有营养,富含各种维生素,最适合孕妇吃。 他开口吩咐:“大壮,你先把鸽子宰了,拔毛洗干净,我来炖鸽子汤。” 叶大壮立马去忙活。 叶二壮摸了摸脑袋说:“爹,今儿我们去镇上,听人说县令大人找到了十几处水源,三弟他们应该马上就回来了。” 叶琛松了一口气。 这几天一直没有三壮的消息,他着实是有点担心,这会儿有了消息,又担心孩子这几天在外头没吃饱没睡好。 他明明是个单身贵族,怎么突然就既要教孩子如何成为男子汉,又要像个老妈子一样开始瞎操心了? 叶琛摇摇头,去灶房准备炖鸽子的调料,偷偷从商城里买了一点阿胶,这东西很补身体。 上辈子都是别人伺候自己,这辈子自己隔三岔五就要给孩子们做饭,算不算是因果报应? 不过跟家人其乐融融相处,为家人付出的感觉,真的好有满足感。 鸽子汤炖在锅子里,然后弄了点儿白面混和荞面,打一个鸡蛋放在里头,再切点野菜混合,做成饼子贴在炖鸽子的锅沿边上,慢慢等着熟就好了。 “爹,又生了一个蛋!” 叶小壮捡了一个鸡蛋,献宝一样地递到叶琛面前。 他眨巴着眼睛问道:“爹,鸡汤和鸽子汤,哪个更补身体?” 叶琛开口:“对你来说,鱼汤最补,鲫鱼汤,鲈鱼汤,都是保胎安胎的圣品。” 叶小壮立马道:“那我去山上的泉水那边捉鱼回来,爹是不是就不会杀掉咱家的下蛋鸡了?” “小壮,你呀。” 叶琛笑着摇了摇头。 这孩子太纯善了,既想保住家中的老母鸡,又想让嫂子好起来。 不过,有句话说得好,水至清则无鱼,山上的泉水里是不可能有鱼的。 他开口道:“咱们稻田里有水,你可以在稻田里找找看。” 叶小壮的双眼立马亮起来,转头就往稻田里跑。 “小壮,你等等,先把院子里的干草柴火放灶房里码整齐。” 叶小壮只得先干活。 叶琛漫不经心地走出院子,然后飞快下地,偷偷地往自家稻田里放了几条大鲫鱼。 大鲫鱼在稻田里其实不符合常理,放小鲫鱼还能解释过去,可是田里有鸭子,小鲫鱼怕是刚下水就进了鸭子的肚子。 做完这些,他这才回到院子,淡声道:“小壮,赶紧去找鱼吧,抓到了鱼,然后把鸭子赶回来。” 叶小壮点头,往稻田里冲,他看到鸭子已经吃饱了,有一下没一下地在啄稻穗,于是赶紧把鸭子赶回家,这才折身去找鱼。 五亩水田,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他光着脚在稻田里走来走去。 清亮的水里,小虫蚱蜢什么的都能看到,他干脆一边抓蚱蜢,一边找鱼。 蚱蜢都抓了二三十只了,总算是看到了鱼的身影。 叶小壮满脸不可置信:“鱼,好大的鱼……” 自从干旱之后,河水迅速枯竭,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看到过鱼了。 他什么都顾不上了,猛地扑身压过去,整个人扑进了稻田的水里,身下压着鱼。 “嘿嘿,看你还怎么跑!” 叶小壮把鱼抓出来,却发现,身下竟然是两条鱼。 他乐得合不拢嘴了。 拎着两条鱼回家的时候,叶老太太也在,她老人家手里拿着一碗鹿血,低声道:“咱村里的猎户昨晚上猎到了一只鹿,这事儿他一般不声张的,不过听说大壮媳妇出了事,特意放了一碗鹿血送到我们家,这不,我赶紧给你送来了,放在锅子里热一下,给菁菁灌下去,补补身体……” 话还没说完,老太太一回头,就见叶小壮拎着两条鱼,站在院子门口傻笑。 第86章 精准打击要害 见小壮抱着鱼跑回来,老太太整个人都惊呆了。 “小壮,你哪里来的鱼?” 鱼这个东西,平常时节不算少见,甚至老蔫发现鱼泉之后,家家户户都有熏鱼啥的。 可是这么肥,且活生生的鱼怎么搞到的? 要知道,水渠里是没有鱼的,清河村的清河也早就干涸了。 叶小壮浑身湿漉漉的,不过并不妨碍他得意的眯起眼:“奶,我在稻田里抓到了两条鱼,还是活的,爹,赶紧给大嫂炖汤吧。” 小功臣都开始指挥起他爹来了。 叶琛让他先将鱼养起来,上午炖了乳鸽汤,这两条鱼可以留着下午一条,明天再一条。 叶琛故作狐疑道:“稻田里的水引进去还不到十天,咋可能长出这么大的鱼呢……” 叶老太太猛点头,就是这个理儿啊,一条小鱼仔,至少得三四个月才能长这么大啊。 可小壮的样子也不像是说谎,老太太一时之间有些凌乱。 “古有卧冰求鲤,估计是列祖列宗心疼菁菁这孩子,故意借小壮之手赏赐的。”叶琛继续叹气道:“想当初,我一个落魄书生,多次科举不中,老祖宗不也赏赐给我一个娘子么?可见咱们叶家是真的有列祖列宗庇佑的。” 提起温云衡,老太太也有些眼红,她老人家擦拭了擦拭眼角,“云衡那丫头嫁给你,确实是列祖列宗庇佑,当初也不知道哪个眼睛瞎了看中了你,还给你生了四个大胖小子。如今云衡生死未知,你可要好好的待她的孩子,莫要辜负了她。” 叶琛沉默了片刻。 看来以后有啥事,都可以推到温云衡和老祖宗那里去了。 只是不知道,万一温云衡并没有死,反而平安归来了,会不会一脸震惊的看着自己这个穿越者? 叶琛开口道:“娘,这鹿血滋补,您带回去跟爹吃了吧,菁菁这边儿有鱼汤就够了。” 叶琛学习了,这鹿血是寒属性的,孕妇不能喝,喝了会出大事。 叶老太太将鹿血放在桌子上,板着脸道:“我跟你爹半截身子都入土的人了,还喝这干啥,你留着等菁菁明儿喝,多放点盐进去,坏不了。” 她老人家说完,转身就走了。 叶琛无奈处理鹿血,放在太阳底下晒干凝固,切成薄片放起来,等慧娘肚子里的孩子生了,可以含鹿血片补气血。 忙碌着,一上午就过去了。 一家人围着饭桌吃饭,一人一个野菜饼子,还有一小碗乳鸽肉。 汤是没有的,都留着给赵菁菁喝,不过她还没醒,是叶大壮嘴对嘴一小口一小口喂下去的。 叶小壮看着这一幕,心头火大。 要不是赵大雷那个王八蛋,嫂子根本就不会变成这样。 他吃过饭,把碗洗干净,开口道:“爹,我去抓点蝗虫回来喂鸡。” 他拎着背篓出门,却没有去稻田里,而是走到了村中间的大槐树下。 这会太阳正烈,赵大雷被捆在大槐树下,整个人憔悴又萎靡,路过不少人对他指指点点,他也没什么反应。 叶小壮喊来了叶满仓和叶满屯,“满仓哥,满屯哥,咱们一起拿石头砸他,等我爹做了好吃的,我分给你们吃。” 满仓皱着眉头说道:“万一砸死了,咋办?” “大哥,你好蠢!”叶满屯笑嘻嘻地说道:“别砸头,死不了,怎么也要给嫂子报仇!” 三个人到处去捡石头,都是婴儿拳头大的小石头,半背篓的石头倒在大槐树前,叶小壮第一个扔石头,扔得不准,落到了赵大雷的脚边。 赵大雷猛然受惊,冲着面前三个孩子破口大骂:“你们几个小杂种想干啥,告诉你们,别以为我被捆在这里出不去,就不能把你们咋样……啊!” 话没说完,就发出一声惨叫。 叶满屯哈哈大笑起来:“我砸中了他的脖子,我扔得真准。” 叶满仓鄙视地看他一眼:“等着,看我砸他那里。” 他的石头精准地扔到了赵大雷的裤裆上,赵大雷疼得立马捂住关键部位,嗷嗷直叫。 小壮震惊道:“哥,你好强!那么小的东西,也能砸到!” “我也试试!” “小杂种,看老子怎么收拾你们!” 叶小壮挺胸而出,“来呀,我爹比你爹年轻,你砸我一下,我爹打你爷俩,狗东西,欺负我嫂,弄死你!” “再说了,我们家老祖宗看着呢,刚才老祖宗还赏了两条大鱼!” 明明是朗朗晴天,太阳高照,赵大雷硬是吓出来了一身冷汗。 叶老蔫一家太邪乎了。 此时此刻,已经顾不得浑身的蚂蚁叮咬了。 他感觉浑身凉飕飕的,仿佛有一双双眼睛在左右盯着他。 叶小壮哼了一声:“我们不怕他。” 叶满屯眨巴着眼睛道:“小壮,老祖宗怎么专门保佑你家,是不是得先没娘,才有这好处。” 叶大旺和叶大福正准备去叶琛家里帮忙,正好听到了这话。 叶大旺顿时气不打一处来:“你竟然想献祭你娘,小畜生,真是白养你了。” 叶大福看了赵大雷一眼,以前总是惹是生非的人,此时此刻像一只惊弓之鸟,满脸都是恐惧和惶然。 他摆摆手:“算了,别折腾他了,你们该干啥干啥去。” 叶大福其实不信这些,可是却又不得不信。 听娘说,小壮去了一趟地里,就抓了两条大肥鱼呢? 这时候,哪里有鱼? 但他觉得就算是庇佑,估计也不是列祖列宗,很有可能是大哥。大哥可是军中一把好手呢,而且向来疼爱老四。 叶小壮乖乖应下了,拎着背篓去田里找蝗虫。 叶大旺和叶大福去叶琛家里去制冰,两人做熟了之后,这活儿对他们来说越来越容易了。 叶琛在灶房里烧火,锅子里煮了水,上面叠着放了三个木桶。 这木桶是老爷子做出来的,一块一块的木板用铁丝箍起来,然后将木桶放在水缸里浸泡一夜,木头泡水后膨胀,每一块木板之间的缝隙就会变得很紧实,再刷上一层桐油,就不会再漏水了。 而他用高温蒸木桶,是为了烘干,并防止蛀虫进入木桶中,延长木桶的使用寿命。 叶大壮和叶二壮没有下地,而是在院子里打土坯。 这次赵大雷潜进来做坏事,让他们深深意识到,自家没有院墙,只有矮矮的篱笆挡着,但凡有一道院墙,赵大雷进来都会闹出动静,他们也不可能听不见。 第87章 患难见真情 打土坯可不是一个简单轻松的活。 但却是这个时代盖房子最经济实惠的办法,几乎家家户户都会这么做。 土坯模子,大壮自己就会做,有现成的木板和铁丝就可以。 土是几天前,大壮带着弟弟们在山上挖的土,是正儿八经的红土。 因为红土的粘性非常好,本来就是用来烧制砖的绝佳材料,又加了稻草和麦秆,一同搅拌。 二壮负责铲土,就是将土铲进模具里,大壮负责将铲进去的土,用小石夯捶打结实平整。 叶琛想上手,没有机会。 几个孩子,都想表现,觉得爹爹往日里够累了,就该休息休息。 叶琛索性,就拿着一本书,一边儿读书,一边儿看儿子们干活。 不过心思也没闲着,这土坯看着能够把房子盖起来。 但牢固性肯定不行,万一下大雪,狂风暴雨什么的,房子可能会撑不住,经常需要修修补补。 他倒是想买青砖回来,可村长家都只是门槛承重柱才用青砖,大体还是土坯,他要是盖一座青瓦房,怕是 会让全村人羡慕嫉妒恨。 不过叶琛倒是可以改善一下土的粘合性。 他找到了三合土的配方,趁着家里孩子们不注意,悄悄地倒了些建筑材料进去,其实就是石灰和沙子,使得生产出来的砖更加坚固。 叶琛的操作,使得打土坯更加的累了些,但盖成房子后,安全性和使用年限都会好一些。 土坯还没打出来多少,叶大旺和叶大福的工作就完成了,叶琛给他们日结工资,一人拿着二十五文钱准备回去干家里的活儿。 这时叶小壮拎着背篓回来了,他满脸笑容:“爹,我抓到了好多好多蝗虫,小鸡仔们可以吃饱咯。” 叶大旺看了一眼,顿时吓了一跳:“咋这么多蝗虫?” 他天天下地,看到的是零星的蝗虫,看到一只就踩死一只,但这会儿,半个背篓里全是蝗虫,嗡嗡嗡的,让他想到了早前的蝗灾,这些东西漫天到处飞,将地里的庄稼吃了个干干净净。 “地里有蝗虫太正常了。”叶大福不是很在乎,“只要不是成群结队飞过来,都不是啥大事。” 两兄弟说着说着走远了。 叶小壮没心没肺拿着蝗虫去喂鸡。 吃野菜的鸡,和吃蝗虫的鸡完全不一样,这些鸡鸭自从开始大补之后,一天一个样,之前还是黄色毛茸茸的样子,这几天慢慢开始褪色,体型也增大不少。 太阳渐渐偏西时,叶大壮和叶二壮停止打土坯,两人一起下地去锄草施肥。 叶琛则开始准备晚餐。 幸运的是,做晚餐的时候,赵菁菁醒了。 “你别急着起来,躺好。”叶琛示意道,“你肚子里的孩子没事儿,主要是你自己身体太虚了,差一点保不住孩子,放宽心,好好养胎……” 赵菁菁泪眼朦胧:“爹,谢谢爹……” “都是一家人,说啥子谢谢。”叶琛笑着道,“我去给你炖鱼汤。” 一条鱼炖成奶白色,鱼汤和鱼肚子上的肉,都留给赵菁菁吃,赵菁菁满心都是感动,默默地将这些都吃下去。 鱼身上的其他部分,给三个孩子分。 叶琛倒不是不喜欢吃鱼,而是不想跟孩子们抢食,他要是真的想吃,偷偷从商城里买一条自己炖着吃也不是不行。 晚饭过后,依旧是学习时间。 因为几个孩子还没将知识点消化完,暂时没让叶凡过来跟他们竞争。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 朗朗读书声,一遍又一遍。 第二天清晨,叶琛是被刘老太太喊醒的。 他来到这个时代后,每天起床时间已经很早很早了,但还是不如这里的本土人。 每天他起来之时,刘老太太就已经在外面忙活了一圈,这会子他还在睡觉,刘老太太的嗓音就在院子外响起:“老蔫,快别睡了,赶紧起来,出事了!” 是赵大雷出事了。 赵大雷,一张脸惨白,有人喊他,他也没什么回应,看起来像是死了。 不过他会突然抽一下,然后惊恐地说胡话。 “我错了,我错了,叶家列祖列宗,我错了!” “放过我吧,我给你们磕头!” “别过来!不要杀我!” 赵大雷的娘坐在大槐树圈外,不停地抹眼泪,哭得肝肠寸断。 许多村民站在边上围观。 “叶家先祖显灵,赵大雷这次怕是要死了。” “他敢祸害人家叶老蔫,就该想到这一层。” “谁能想到叶家祖宗真的显灵了咧,还别说,真的有点吓人,总觉得背后凉飕飕的。” “我的儿啊!”赵大雷的娘嚎啕大哭,“你小时候就喜欢偷鸡摸狗,当时我觉得你还小,不懂事,没咋管,哪能想到会造成如今的大祸……是我错了,是我这个当娘的没教好你……” 天才蒙蒙亮,大槐树下就全是人。 叶琛挤进人群,他扫了一眼,赵大雷那张脸不仅是惨白,还有不正常的红色,可能是吓到发烧了。 叶琛缓缓开口道:“我们叶家的列祖列宗,并非不通情理,若是赵大雷病了,你们谁冒险去照顾赵大雷,我觉得我们叶家的祖宗未必会怪罪。” 赵大雷的娘立即道:“让我进去,我儿子就算是死也得死在我怀里。” 叶琛摇头:“您年纪大了,不行。” 万一不小心触电出了啥事,自己怕是会被人戳一辈子脊梁骨。 正巧这时候,潘氏悄悄地出现在了人群里。 她也是听人说赵大雷出事了,过来看一眼,她心里是不希望赵大雷出事的,毕竟赵大雷是她那么多骈头里出手最大方的一个……赵大雷要是死了,村里不会再有人愿意沾惹她。 潘氏一出现,就被村里人发现,推到了前面。 “啧,就让潘寡妇进去照顾吧,她不是很稀罕赵大雷吗,人家有婆娘了还往上凑。” “潘寡妇,你也算是赵大雷的女人,他都这样了,你不得进去看看啊。” 潘寡妇吓得脸色蓦然发白。 这块地方被叶家的鬼魂盯着,她要是进去,肯定会被吓死。 她拼命地摇头:“我跟他啥事都没有,凭啥让我照顾他,我要回去干活了,都让开……” 她低着头,飞快跑掉了。 “我来吧。” 大雷媳妇从人群中走出来。 她的脸色很差,灰扑扑,还透着青灰色。 但是毫不犹豫走向大槐树。 叶琛有些失望。 他还以为富贵婶会对赵大雷彻底死心,没想到,还会死心塌地照顾这样的男人。 算了,古代女人以夫为天,她不该用自己现代观念去评判。 叶琛随意走了两步,切断了电源。 第88章 三壮当官 在被折腾了那么久之后,赵大雷果真是生病了。 此时他浑身滚烫。 他一直处于半昏迷半清醒的状态,知晓身边儿发生了什么。 待见浑家果真冒着巨大的风险的靠近自己,照顾自己的时候,他轻声说道:“要是叶家的祖宗这次放过我,我以后肯定跟你好好过日子。” 大雷媳妇扯了扯嘴角,看向不远处,“赵大雷发烧了,娘,你去找刘郎中开一副退烧药,熬好了,送过来吧。” 赵大雷的娘连忙去办。 围在大槐树下看热闹的人慢慢散了。 人人都心有余悸,琢磨着自己是不是干过什么小偷小摸,被叶家老祖宗惦记着。 日头刚刚升起了一些,村口就有一辆马车飞驰而来。 “是村长回来了!” “村长,叶江殿,刘志刚,刘全友,叶三壮,都回来了!” “我的天,人人有新衣穿呀,县令大人真的大方又体贴!” “新衣算啥,之前不是说了,给钱了吗?这一趟出去,怎么也能挣不少钱啊。” “是啊,给县令干活怎么也得有个一百多文吧,这可是白捡的钱啊。” 村里人顾不上去干活,全都围了过来。 马车外面,坐着赶车的衙役,他奉了县令之命,将清河村的几个人安全送归。 五日前,离开时,每个人都穿着破破烂烂,打着草鞋。 归来时,人人青衫新衣,虽然瘦了些,也黑了些,但是却很精神,眼神中带着欣喜和激动。 村长第一个跳下车,大声道:“都去大槐树下集合,我有事要说。” 最近几次村里每次开大会,都是有好事要宣布,这次村长意气风发,肯定是大好事,全村人都激动坏了。 村长老伴走过来低声道:“你走的这几天,村里发生了一点破事,我跟你仔细说一说……” 说的自然是赵大雷的破事。 “不要脸的畜生玩意!”村长怒声道:“要不是他爹妈年纪大了,不容易,我非得将他赶出去!” 干出这种丢人现眼的事情,就算是这一次叶家的列祖列宗绕过他,自己也不会放过他,让他们知道在清河村怎么做人。 村长不仅仅是村长,也是叶家的话事人。 叶老蔫的儿媳妇差点丢了性命,对他来说,也是一种莫大的侮辱。 他焉能不怒! 村长老伴说完这件事后,村里人就慢慢汇集到了大槐树下。 一边是人群聚集,另一边是赵大雷绑在树上,大雷浑家在给他喂药。 村长根本懒得看赵大雷一眼,就站在一处高台上,看向在场的所有村民,“这一次,我们参与了为县里寻找水源,一共找到了十五处水源,帮助四十多个村子解决了用水问题,拯救了无数的庄稼,算是为县里立下了大功,县令大人奖励咱们村纹银一百两。” 按照之前县令与村长的约定,十五处水源应该是给纹银七十五两。 但是清河村的百姓,不仅吃苦耐劳,每日拿着舆图四处奔波,而且没有一句怨言,解决了县令的大麻烦,所以县令果断地提高了赏金。 全村人一片哗然。 “我滴乖乖,一百两啊!” “这要是娶媳妇,不得一口气娶二百个。” “村长要发财了,我想去村长家吃席面!” 村长淡然开口道:“错,这钱不是我一个人的,是属于咱们清河村的。” 他的目光落在了人群中,叶琛的脸上。 其实,仔细算起来,这笔钱是属于叶老蔫一家人的。 因为发现水源之法,挖渠之法,乃是叶老蔫一家人发现的。 但是人家不贪图功劳,反而建议将这笔钱当做团练队伍的资金。 这是读书人才有的远见,读书人才有的风骨。 当然,村长也越发觉得老蔫当初提议建立团练的重要性了。 就像是叶老蔫家里那么多男丁,被歹徒盯上,还差点折了一个儿媳妇。 若是其他人家,那还了得? “从今天开始,在团练的基础上,选拔人员进入咱们村的巡逻队,我会选出之前训练表现好的人当队长,拢共十个人,每个人每月除却操练之外,额外出三天工,每天二十文钱。”村长严肃道:“每名队长下面会安排十二人,两人一组巡逻,队长监督,算下来,一人一天要出两个时辰,一个月就是六个时辰,六个时辰,工钱是十文钱。” 在场所有人再度震惊了。 大家之前对于团练都怨声载道,更不要说巡逻了。 可如今村里有钱了,团练肯定会补贴粮食的。 而且巡逻也给钱了。 要知道,村里人能一口气额外得十文钱,可不是一个小数字。 “村长是大善人哩,这不是白白送钱吗?” “怎么可能白白送钱,没听说是表现好的才能成为队长吗?我那不争气的男人,刚一开始还责任心满满的干活,后来天天睡懒觉,这种好事肯定跟他没关系。” “队长这条件苛刻的很哩,一共要十个队长,一百二十个团练队员,也就是说,这一口气要裁掉好几百人呢。” “村长,我儿子壮实,让他当队长呗。” 村长扫了那人一眼,冷冷道:“你儿子就巡逻了一次,那次还抢了邻村小孩儿手里的野果子,踹了人家三脚,等他啥时候长大了,再让他来吧。现在,我点名的十个人,就是巡逻队长。” 村长缓缓地念出了十个人的名字。 被念到名字的人满脸痘不可置信,他们就是那种老实干活的人,别人偷懒,他们干活,别人请假,他们顶上,别人提前回家,他们则把自己的活儿干完了再走。 这样性格的人,俗称闷葫芦,一棍子打不出个屁来。 这样的人,一般也不会被人看中。 可现在,村长却一个个念到这些人的名字:“就你们十个,之前不论是团练还是训练,表现很不错,接下来继续加油,你们自己选择十二个队员,以后每个月我会检查团练和巡逻情况,表现最好的前三名,全组每人奖励一文钱。” “是,村长!” 十个人都高兴坏了。 其中就有叶三壮,之前每次巡逻,叶琛都是派叶三壮出工。 这小子虽然年纪小,但有一身蛮力,而且心眼很实在,该做什么就做什么,从来不偷奸耍滑。 他成为队长,腰杆挺起来,第一次觉得意气风发。 他也能挣钱了哈哈,一个月出三天工,一天二十文文,一个月就是……他在心里默默地算了又算,终于确定,是六十文钱,可以买好多好多肉回来,爹一定会夸他很厉害。 看着他这傻样儿,叶琛有些失笑:“你赶紧想想选哪十个人当队员吧,爹只提醒你一个,你年纪算是最小的,不要选叶家那些长辈。” 古人崇尚孝,孝不仅仅是孝顺父母,还要孝顺同族所有长辈。 身为队长,必须管着队员,但如果队员是长辈,管起来容易遭人口舌。 而且三壮笨嘴拙舌,一不小心把同族的人给得罪了,到时候也是个大麻烦。 倒不如一开始就断了麻烦的源头。 叶三壮点头:“我都听爹的。” 第89章 晚辈的孝敬 树下。 经过村长任命的十个清河村团练队长站在他一侧。 按照序齿、辈分挑选队员。 村长按照老蔫的建议,叮嘱了众人,让他们选拔队员的时候,尽量选择嫡亲血脉的叔伯堂兄弟,这样团练巡逻队就可以成为类似于明末天雄军的简易版。 遇到事情也有些战斗力。 最后轮到三壮,他也牢牢记着老爹的吩咐。 他年纪小,今年才十三岁冒头,挑选的人都在二十岁以下,而且没有一个姓叶的。 叶满仓都快气炸了。 他今年十五岁,是三壮的哥哥,他以为三壮肯定会选他。 结果这家伙一定因为上一次比赛呲尿,自己都尿过渠对岸,而他落在中央而记恨自己。 所以他选了一大堆队员,就是不选自己。 “咳咳咳!” 叶满仓拼命暗示。 叶老太太揪住他耳朵:“你这孩子干啥的,三壮爱选谁选谁,你瞎操心干啥?” 孙氏扯了扯嘴角,“村长做事,还带着几个亲人哩,一看老蔫就没教好,胳膊肘往外拐,咱们老叶家那么多人,他二伯、三伯,满仓满屯,不能做事吗?这响当当的铜板,怎么能落入别人的口袋。” “你闭嘴!没见识的蠢妇!”叶老太太直接骂道:“家里还有活干,去把窝窝头蒸了,蒸得不好吃,你就别吃饭了。” 孙氏气得肚子里冒火。 她说的有什么问题吗? 婆婆就是偏心老四,等她肚子里有了男娃,看婆婆还偏不偏心。 她愤愤不平地走了。 叶三壮点了八个人后,就卡住了,他是最后一个选队员的,可选择的余地已经很窄很窄了。 他听到叶满仓猛咳嗽,只好开口:“第九个,叶满仓。” 满仓哥不是长辈,应该不算违背了爹的话。 他继续在人群里物色,可是看来看去,全是叶家的长辈,那些人每次看到他就打趣逗弄,弹鸡吉,要让这些人乖乖当他的组员,听他的差遣,想想就不可能。 可是真的挑不出人来了,总不能让才十一岁的叶满屯来巡逻吧。 就在这时,牛蛋从人群里走了出来,他开口道:“三壮,你选我吧,我打架还是可以的。” 牛蛋十二岁多,也算是年纪很小了,他主动站出来,叶三壮想也没想就准备拒绝。 随即,他想到了前两天,牛蛋开口说了一句话,他说,亲眼看到潘寡妇和赵大雷干坏事……于是洗清了爹的嫌疑。 叶三壮点头:“行吧,第十个,牛蛋。” 至此,所有队员就算是选完了。 村长怕有些人心里不服气说酸话,叮嘱道:“巡逻队还会继续扩大,表现好的队员会提升为队长,其他人也会有机会加入巡逻队,好,散会!” 村里人纷纷散去。 叶三壮昂着下巴,看着叶琛:“爹,我当官了,嘻嘻嘻。” 叶小壮羡慕地道:“三哥,你真厉害。” 叶琛按了按他的肩膀:“村长相信你,才愿意提拔你,你可得好好干,不能给你爹丢脸,知道吗?” 叶三壮立马挺直了背脊:“我会的!” 叶琛这才看向叶三壮,声音温和:“好像瘦了点,没事,爹给你做好吃的。” 叶三壮穿着新衣服,十分不自在。 他原先的补丁烂衣服在多次上山找水源的过程中,被树枝山石划烂了,县令大人手一挥,他们每人就多了一身新衣服,这衣裳不是粗布做的,摸起来很软和。 他开口道:“让嫂子把这身衣服改一下,给爹穿。” 叶琛瞪他一眼:“胡闹,爹还少了这一身衣服不成,你好好穿着就是了,这可是县令大人的奖赏。你跟我说说,这五天都发生了些什么事?” 叶三壮开始说这几天的见闻。 无非就是怎么找水源,怎么确定沟渠路线,有个别村不合作,被县令大人武力镇压。 “第四天的时候,朱虚镇、清风镇都派了风水大师过来。”叶二壮开口道,“他们要学咋寻找水源,我没有藏私,这是我的错,请爹罚我吧。” 叶琛认真看着他:“那你说说,为何没有藏私?” 三壮低着头说道:“咱们县那么多村子,我们根本跑不过来,若是全交给我们,我们确实可以在县令那里多挣一些钱,但同时,时间耗费也会更久,眼看着稻子就能收割了,再拖下去,我怕其他镇子的稻田颗粒无收……” “那你又为什么认为爹会罚你呢?”叶琛的声音很慈爱,“你这是做了一件好事,行善能积德,以后会有福报的。” 叶三壮的眼底露出光亮:“爹,你真的不怪我吗?” 叶琛没忍住揉了一把他的头。 “当然不怪你,你这次赚了好几百文,真的很厉害,走,回家。” 对于跟随做事的男丁,村长都是给了钱的,按照每天一百文算得,算是报酬,至于其他的算是村里的公款。 走到家门口,听到隔壁刘老太太在家门口骂街,刘老太太揪着刘志刚的耳朵:“你个败家玩意儿,有钱是这么花的吗,猪肉涨到四十多文钱一斤了,你买点粟米黑面回来不行吗,偏偏买肉!就这么一小坨,四十文钱,天杀的败家爷们,我咋生了你这个狗东西!” 刘志刚忙道:“您不是说孩子们一年没吃肉了吗,正好看到卖肉的,就买了点回来,我也不亏,让屠夫送了一小根猪骨头,等会炖汤给孩子们喝。” 这次一起出去的人,个个赚了五百文钱,大家都买了肉带回家,他咋能不买,给自己婆娘和孩子吃,他没啥舍不得。 栓子舔舔嘴唇:“奶,想吃肉。” 小草吞了吞口水:“奶,我不吃肉,我就喝一口汤。” 刘老太太摇摇头:“行了行了,都进来吧,不过这块肉不能一顿吃光,谁家都没这种败家的吃法,一人一片肉炒野菜,剩下的腌起来,以后慢慢吃。” “爹,我也买了肉回来。”叶三壮走进院子,从宽大的袖子里拿出两提肉,“一共两斤,花了九十文钱,这里还剩下四百一十文钱。” 他把所有钱都给了叶琛。 叶琛将铜板收起来,拿出一把刀,切下来半指长的猪肉:“三壮,拿去给你阿爷阿奶,你这次算赚了不少钱,也该孝敬一下老人。” 叶三壮点头,拿着二两肉去叶家老宅。 这会儿老宅正在做上午的主餐,一家人都在院子里忙活。 “唉哟三壮,这一身真好看。”秦氏没忍住夸赞道,“这料子我摸摸,这是细麻布,缎子料,一尺布差不多要十文钱,县令大人出手果然大方。” 叶二壮有些不好意思,这件衣服等会回去一定要换下来洗干净,收起来,留着以后他成亲的时候再穿。 他把手里的猪肉拎起来:“阿奶,这是我爹让我拿来孝敬您的。” 第90章 村长送喜讯 这两年闹灾荒闹得厉害,肉食的价格更是成倍往上涨。 往年十来文钱一斤,现在已经涨到四五十文钱,这么点肉,估计就得十几文钱。 叶老太太立刻沉下脸来,“三壮,你咋也学会败家了,你才赚多少钱,就买那么好的肉,肉这玩意吃了就是一泡屎,你买他干啥?” “你跟你爹一样,当自己是地主老财是吧?” 老太太说着不解气,还要抄起笤帚疙瘩大两下。 “行了,行了,你管管你的嘴。”叶五四开口道:“孩子头一次挣钱,想着孝敬长辈,结果回来就挨训,你说以后三壮还敢来吗?” 老太太其实心里非常高兴。 三孙子挣了钱,想着自己,知道孝顺老人,这说明老蔫孩子教育得好,这不也是自己期盼的吗? 可这是猪肉啊。 实在是太贵了,一口气送来那么多,证明这孩子肯定卖了不少。 真的是败家子,跟他爹一模一样。 叶老太太深吸一口气,将骂骂咧咧的话压了回去。 叶三壮准备走的时候,门口走进来一个人,是刘全友,也就是刘玉柱的亲爹。 他满脸不好意思地说道:“老叔,老婶子,我想开口求你们一个事儿……” 叶老太太和善地道:“都是乡里乡亲的,有啥事儿我们能帮上忙的,绝不含糊。” 叶三壮不想听长辈的事,抬步往院子外走,刚走出两步,就顿住了,因为他听到了一个完全没想到的事情。 “就是,想借点钱。”刘全友挠着后脑勺,“我这不是跟着村长出去一趟,挣了点钱么?加上之前攒下的一些,合起来有个八百多文,可是玉柱相中的那个闺女家里开口就是要一两银子的聘礼。我怕耽误孩子的终身大事,这不就拉下脸过来了吗?” 叶老太太一脸的八卦之光,“玉柱这孩子实在,今年十六了吧?是哪家闺女有那么大的福气,跟在玉柱好上了?” 刘全友脸上全是不好意思的笑,“是孙家庄的闺女,玉柱一口一个玉芬地叫着,我见过那个姑娘,不错哩,眉眼周正,手脚勤快,玉柱这小子算是高攀了人家了。” 一听到孙玉芬这个名字,叶老太太脸上的笑就僵住了。 她老人家可没忘记前不久,叶琛过来打听这姑娘的家世,还说是想给三壮找对象。 不过后来她再去问的时候,老蔫说是个误会。 叶老太太看着叶三壮失神的模样,扯了扯唇角,看来并不是误会,三壮这小子肯定也惦记孙家的姑娘。 不过人家姑娘都跟刘玉柱谈婚论嫁了,再惦记可不行。 叶老太太开口道:“这钱晚点我让大旺送过去,肯定不会耽误玉柱娶媳妇儿。” 刘全友千恩万谢着走了。 叶三壮还在失神。 “这孙家的闺女,挺能耐的。”老太太低着头缝补着衣服,“当初你大哥娶你大嫂的时候,你爹好面子,也才给了五百文,那可是十里八乡有名的好闺女,他们孙家听说家道不咋的,竟然开口要一两。” 叶五四轻易不开口,躺在床上,抽着老小儿上贡的华子,吧嗒吧嗒地嘬着,开口说道:“这要是姑娘父母要的,说明爹娘拎不清,跟卖闺女似的,以后闺女到了娘家,不得受欺负?若是这银子是这闺女自己开口要的,说明这闺女不够聪明,祸害自己夫家,总之,怎么都不是良配。” 叶三壮默默地低头,转身走了出去。 他回到家时,还是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 叶琛看着他道:“你刚回来,应该是累着了,等吃了饭回屋子休息一会。” 叶三壮回屋换了一身补丁衣服出来,然后开始打土坯,他对房子很有执念,但凡家里的房子宽敞一点点,玉芬都不会拒绝他…… 他低着头,默不作声。 叶琛把叶小壮喊过来:“去你阿奶家借点醋,再问问你三哥去那边发生啥事了。” 叶小壮点头,立马去借醋。 叶老太太本就有心敲打几句,自然是通过叶小壮一张嘴,将刘玉柱要娶媳妇儿的事情告诉了叶琛。 叶琛无奈扶额,他也不知道该说啥。 上辈子光顾着搞钱了,对于女人还真没动过情,更别说体会一下失恋的感觉了,他对叶三壮的难过无法感同身受,只好安排这家伙干活。 “三壮,打土坯的柴草不够了,你去那边再挑几担回来。” “三壮,家里木柴不够了,你多砍点柴劈了。” “三壮,地里的活儿你跟你大哥一起干,趁太阳不大早点干完。” 叶三壮忙得团团转,没有时间想七想八,整个人的精神气也慢慢回来了。 中午这顿饭,叶琛用了一斤肉,全部用来做红烧肉,再切一点下来做了一个肉片黄瓜汤,让叶大壮给他媳妇儿喂下去。 家里距离上次吃肉其实也没多久,但几个小子依旧是一副八百年没吃过肉的样子,一个个吃得满嘴流油。 这次的红烧肉虽然和上次步骤一模一样,但味道就是不如赵菁菁亲手做的,几个孩子自然是吃不出来的,只要是肉,怎么吃他们都开心。 吃完饭,村长踱步走进来。 “这不是巧了吗,我们家今天也是吃肉。”村长打着饱嗝,“肉真是好东西,吃一口就能上天,我们家几个小子为了抢最后一块肉,都快打起来了。” 家里四个小子干巴巴咳了咳。 若不是有爹在,他们四个肯定也会为了抢一块肉打起来。 当然,因为有爹在,最后那块肉放进了爹的碗里。 叶大壮收了碗筷去洗碗,叶琛拖出一张胡床让村长坐下。 “我这会儿来,是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村长笑着说道,“你卖的那个冰雪冷元子,传遍了附近几个镇,清风镇、朱虚镇、上林镇等等那边的人过来时,特意问我能不能帮忙带个话,他们那些小酒肆、客栈也想进冰雪冷元子放铺子里售卖,不知你这边还能供货吗?” 叶琛笑起来:“当然能。” 家里囤积的材料可不算少,只要人手足够,供货根本不是问题。 村长从兜里掏出一张纸。 他老人家认识的字不算多,但是路上的招牌那种常用字,他还是认识的,一个字,一个字地念道:“那些需要供货的名字,我都记下来了,低于五十碗的,我知道你看不上,就没搭理,我记得都是货量大一些的,清风镇的迎宾客栈、刘记酒肆、如云酒肆各五十碗,朱虚镇……上林镇的……” 叶琛迅速心算,就这些小酒楼酒馆酒肆客栈的量加起来,竟然有一千碗。 一下子增加了那么大的出货量,叶琛觉得至少需要三个人帮忙。 一千碗的冰雪冷元子,叶琛每天最少能多挣五两银子。 第91章 瘟星登门 “叔,您真的帮了我大忙了,我都不知道该如何谢您..........” 叶琛一脸感激之色,思索了一会儿,村长却抢先开口道。 “谢你叔作甚?往远了说,你小时候经常跟着你大哥来我家干活,往近处说,你帮我教导孙儿,这都是情分,你叔不知道回应你?” “尤其是教小凡识字这事儿,还每天一个鸡蛋,帮他养身子。老头子打心眼里感激,只有读书,才有机会走出这穷困之地,你小子对叔一家有恩呢。” “叔虽然一把老骨头,但是见识不浅,你非池中之鳖。” “叔,您要是不会用词,就算了.......”叶琛尴尬道。 “嘿嘿,跟县令大人呆了几天,想拽词来着。”村长尴尬地笑了笑,继续说道:“反正就是老叔稀罕你,你该怎么干就怎么干,不用管你叔。” 读书识字那是顺手的事情,送鸡蛋也值不了几个钱。 村长这一口气送来的好处,可是每天几两银子。 自己要是都装口袋里,那可就是憨憨了。 叶琛开口道:“不如这样吧,叔您帮忙卖出去的货,我都给您一成的利润。” 叶琛以前开公司,做市场的员工提成都是很高的。 一笔业务,佣金最少得有百分之十到二十。 村长做的事情跟市场差不多,该给的好处绝对不能含糊。 别看村长年纪大了,但是在地方上威望高,又经常开会,稍微给自己宣传宣传就能带出去不少货。 村长听了,连忙摆手,“你小子跟你叔客气啥?我就是帮个忙而已,我都半截身子入土了,要你钱做甚?你这小本生意,家里还有四个娃,如今又要添重孙,这都是钱。” 说着说着,村长卡了一下。 他虽然不知道叶老蔫挣多少钱,但是他却知道,自己一口气给他卖出去上千碗的冰雪冷元子。 按照市价来算,叶老蔫每天怎么能也挣个一两二两的。 照这样下去,山下的荒地,岂不是用不了多久,老蔫就能买走了? 不过老蔫能挣钱,那是他的本事。 自己作为长辈,怎么能昧着良心分钱? 人家可是认真地教小凡读书的,小凡之前只是识字,却不会写,现在写出来的字,已经有几分模样了。 村长开口道:“这几次你都立了大功,从鱼泉,到给村里挖渠,甚至咱们村这一次收入的一百两,全都是你的个功劳,让我在外面也有面子。以后有事情,你多给你叔出谋划策就行了,什么钱不钱的。” 叶琛微微一愣,果然人老成精。 这老村长明显是要自己欠他一个人情,想让自己多帮帮他。 不过转念一想,自己又不想竞争村长之位,两个人互帮互助也是好事。 当下叶琛也就没那么纠结了,他开口说道:“以后要多做上千碗的冰雪冷元子,我这边儿人手不够,不知道村长叔能不能借两个人给我,就江堂和江殿两位哥哥就行,时间也不会太长,差不多一个多时辰。” “小事,小事,我去知会他们一声,敢坏了你好事,你就揍小凡屁股。”村长呵呵地走了。 叶琛又去隔壁找栓子爹刘志刚,刚开口,刘老太太就代替自己儿子应下来了,都没问工钱是多少。 叶琛觉得,即便是关系再好,制冰的手艺,也还是掌握在自己家人手里好。 叶琛之所以挑选帮手,是因为制造甘草糖的程序非常复杂,需要人帮忙。 但是一直在院子里折腾,很容易沾染尘土。 还有制作甘草糖也需要一定的容器。 叶琛让叶小壮去老宅借,借来了还是不够,只能再找刘老太太家里借,木桶木盆摆了满满一院子。 “大壮,你看能不能把后院围一个空间出来,周边用篱笆围着,上面用茅草遮住。”叶琛一边思索一边道,“给大家做一个操作室,总是露天忙活也不好。” 叶大壮点头:“我现在就办。” 他清理后院地上杂草的时候,叶二壮和叶三壮去山上砍树枝,叶小壮去野地里找芦苇杆,四兄弟分工合作,慢慢地就弄出来了一个雏形,暂时没有屋顶也没事,挡一挡路过人的视线就行。 还没弄完,叶江殿几人就陆陆续续过来了。 后院围起来的操作室内,掰着木盆和水桶,以及经过多次处理的甘草根。 叶琛开口道:“每制作半斤甘草糖,给三文钱,不过制造流程比较复杂,大家量力而行,有啥不懂的,就问我二哥。” 叶大旺点头:“老四,这里就交给我了,你去忙别的事吧。” 叶琛知道他办事牢靠,也就不在边上盯着了。 照现在的供货量来算,家里的甘草根用不了多久,就要见底了。 到时候肆意用白糖,有露馅的嫌疑。 所以他还是得收一些甘草根,以备不时之需。 他走到老宅那边儿,家里只有老太太跟二嫂。 孙氏是个勤快的,家里没活的时候,就往地里跑,带着春月和秋月两个闺女挖甘草根,然后剪碎了卖给叶琛。 简直是个发家致富小能手。 叶琛扫了一眼,他快言快语道:“二嫂,再有人送甘草根,你就说一声,以后剪碎的甘草根涨两文钱,越多越好。” “什么,又涨钱?”,老太太顿时急了,“漫山遍野的甘草根,根本没有人要,云衡当初涨钱收,你也涨钱收,你们夫妻二人都当钱是大风刮来的?” 叶琛扶额,“娘,您也不想一想,既然我愿意出这个钱,就说明我有得赚,你儿子那么聪明,我能让我自己个吃亏吗?” 老太太撇着嘴,没好气道:“都是村里的穷人,不涨钱也照样送,为啥平白无故的涨价........” 秦氏也跟着心疼。 “人手不够,材料也不够,要不娘您也来帮忙把,我省的雇外人,您也可以帮我看着家业。”叶琛唇角扯开一抹弧度,“菁菁需要养胎,没人烧水,要不娘您辛苦辛苦,我每天孝敬你五文钱,如何?” 让老太太过去看看他一天到晚有多忙,估计就再也不会骂他败家了。 “什么孝敬,那叫老娘的劳动所得。”老太太本来不想要钱的,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又答应了下来,“咱可说好了,五文钱,一文钱都不能少。” 这时,门口一个相熟的汉子跑进来,着急忙慌的说道:“老蔫,你婆姨娘家来人了,你赶紧去看看!” 叶琛愣了一下:“我婆姨娘家?” “是啊,温老太太带着你的外甥女儿来了,到门口了,你快回去。” 叶琛的眸光沉了一下,转身就走。 叶老太太连手里的活计都做不下去了,起身就想跟上。 秦氏拉了拉老太太的袖子,“娘,您跟着去干什么?老蔫之前跟温家走得近,这段时间不知道咋回事疏远了。但不管怎么说,老蔫心里对云衡有愧,您去掺和,可能反而会不好。” 叶老太太气的脸色发青,“这群倒霉催的瘟星,老蔫这才刚过上两天好日子,他们就找过来了。我看着老蔫好不容易挣点钱,又得进了温家人手里。想想云衡那丫头在这种家庭里长大,也太不容易了。满屯,愣着干啥,赶紧跟着你四叔过去看看,发生了啥事,赶紧回来说一声。” 叶满屯滋溜一下就跟了上去。 叶琛走到家门口,果然看到了温家老太太,以及他娘子大哥家的小闺女,温玉娘。 温老太太站在院子门口,一时之间都有些不敢进去。 之前不是没来过,那时候真的是一穷二白,啥都没有。 但是那时候的老蔫是真听话,要钱给钱,要人给人。 他骂老蔫,就跟骂孙子一样。 可这会儿,再来这,啥都有了,鸡鸭一大群,还有土狗。 温家老太太反而不敢进门了。 这一次,温家老太太过来,是为了要三两银子的束脩费。 不过看着眼前这欣欣向荣的一幕,她在心理暗暗打定主意,三两银子肯定不够,起码要五两。 不过她一会儿开口,先说十两,然后再一点点往下磨。 自己是温云衡的娘,只要耐着性子跟老蔫谈,他不可能不答应。 叶大壮听到门口有动静,从后院走过来,一看到温老太太那张脸,他所有的动作就僵住了。 温家老太太挤出一张笑脸,“大壮,你这孩子不认识外婆了?还不快接我跟你表妹进去做一做?倒两杯水,再加点你们家的那个冰雪冷元子,你表妹喜欢吃那玩意。” 第92章 死皮赖脸 叶大壮站在原地,一动未动。 跟着父亲去了几趟镇上,大壮也能分得清楚,什么叫做虚伪的笑,什么叫做发自内心的笑了。 眼前外婆的笑容,就看不出一丝的真诚和亲切。 这让他想到了很多之前的事情。 当初尚未分家时,爹爹就特别在意外公、外婆一家人。 后来分家了,爹更是名正言顺地拿着家里的钱财去补贴温家。 每当温家的孩子读书需要钱了,温家就会来人,名义上是借钱,但是却从未想过偿还。 父亲明明知道会打水漂,却一直无怨无悔地帮他们。 可结果呢? 结果换回来的是嘲笑,是见死不救,是将二弟和三弟绑起来,任人欺凌。 大壮不自觉地握紧了拳头。 这段时间,没有温家人出现,他们家的日子刚刚有所起色,一看到外婆,叶大壮就有一种大好的生活,即将被抢走的感觉。 二壮和三壮也都一脸恼火地走了出来。 然后小壮左右各牵着狗,虎视眈眈的样子。 温家老太太有些恼火了,这几个小崽子怎么回事儿? 叶老蔫不是号称读书人吗? 读书人就是这般教育孩子的? 见到外婆跟见到仇人似的? “你们几个臭小子在搞什么?”叶琛表面上的礼数做得很足,给温家老太太行了礼,又训斥了几个儿子,“为父怎么教你们礼数的?你们外婆这一次来,一定是来还咱们家的银子的?是不是,岳母大人?” 温家老太太听了叶老蔫的话,差点一口老血喷出去。 她要是有钱,咋可能走那么远,厚着脸皮来要束脩钱。 她还当眼前的叶琛,是当初的叶老蔫,没有好气的说道:“温华下个月该缴束脩费了,再加上一些笔墨纸砚的钱,合计需要十两银子,当初云衡嘱托你照顾温华,这个钱你要拿。” 叶琛怒极反笑,“照顾是没问题,只是温华读书,让我出钱,这是什么道理?” 这温家老太太一张口就是十两银子,莫不是温华这小子将他做生意的事情告诉他们温家人了? “你是他姑父,当初是你自己说要供温华考上举人的,你自己说的话,你不能不承认吧?”温家老太太理直气壮,“我知道你也难,你拿不出十两银子,那就给六两吧,温华那么孝顺你,你总不能看着。” “看来岳母大人不是来还钱的,那就没有必要来我家了。”叶琛站在门口,声音变得冷漠,“我之前就说过,我家跟你们温家没啥关系了。” 老太太没想到,他往日里惯用的把戏全都在叶琛这里失效了。 人家根本不愿意搭理她。 气的她咬着腮帮子,“今日,你必须拿出三两银子,否则我是绝对不会走的。” “不走无所谓,我们清河村不欢迎外来户,您再不走,我可要喊巡逻队了。” 叶琛拍了拍手,四个儿子立刻虎视眈眈地走了过来。 后院忙乎的男人们,也一股脑地放下活,往外走。 “老四,有啥要帮忙的不?” “老蔫,有啥事尽管说一声。” 这些男人们,一个个五大三粗,往院子里一站,就叫温老太太有些不敢造次。 温老太太有些想不明白,为何之前三脚踹不出一个屁的叶老蔫,忽然在村里有了那么大的威望。 一句话,就来了那么多男人。 她知道叶老蔫做生意,挣了些钱,有心进去看看,探查一下叶老蔫发财的秘密。 但是叶琛堵在门口,她根本就没有机会。 她放缓了语气说道:“老蔫,我这次来,跟你要束脩费是其一,其二是想给你续弦,温云衡那苦命丫头定是死了,回不来了,正好她有个堂妹,刚守寡,长得也不错,只需要些彩礼.......” 她这边儿话还没说完,几个小子就急了。 拿他们家的东西也就算了,竟然还想再嫁个女人过来,坑他们的爹。 叶三壮根本控制不住情绪,像是愤怒的牛犊子一样,直接撞在了温家老太太的肚子上。 老太太唉哟一声,滚着摔在了地上。 “我爹才不会续弦!”叶小壮跟着凶巴巴地喊道:“你不是我们外婆,你是坏人,我爹说了,我娘没有死!你以后不许来我们家!” 二壮也冷冷地说道:“从没听说,女儿出门在外,身为母亲劝女婿续弦的,你不是一个好外婆,更不是一个合格的母亲,你以后别来我们家了。我们家不会因为你们的阴谋诡计,再去支持温华了。” 叶大壮用力将院门关上。 随即,传来了温玉娘哇哇大哭的声音:“呜呜呜,阿奶,我害怕……” “哭啥哭,我又没死!” 温老太太从地上爬起来。 她指着叶琛骂道:“我当初怎么就把云衡那么好的丫头,嫁给你这个没良心的畜生,你竟然敢让你的孩子打我,你会遭雷劈的!给我开门!我要进去!” 院子的门是几根木头钉起来的,根本就不牢固,被这么用力拍,都快散架了。 叶琛淡声开口:“大壮,你去请巡逻队的人过来,就说温家村有人来我们家闹事,让巡逻队把人轰出去。” 这一次,叶琛说的声音很大,一看就是要不留情面了。 清河村的巡逻队,温老太太也听说过,她刚刚进来时,盘问了好一会,看到她一个老人带着一个孩子,这才放行。 那群人一个个凶神恶煞,而且不讲情面,真的来了,她也反抗不了。 温老太太咬紧后牙槽,牙齿都快要碎了,她拎起手边哇哇大哭的孙女,扔进了院子里,冷冷道:“你啥时候拿出三两银子来,我就啥时候来把玉娘接走。” 她健步如飞离开了院子门口。 温玉娘四五岁的样子,她被丢进院子,摔在地上,坐在泥地里哇哇大哭,手在地上摸了泥,又蹭在脸上,看起来脏兮兮的。 叶琛冷眼看着她:“你奶还没走远,你赶紧跟上去,我们家可不会管你。” 温玉娘呜哇大哭,她当然不想一个人留在这里,但是一抬眼,就看到满院子的鸡鸭,她忍不住舔了舔脏兮兮的嘴唇。 要是能偷偷抓住一只鸡再回去,阿奶肯定会夸她。 她没有哭了,站起身,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小鸡小鸭。 “你干啥!”叶小壮挡住了她的视线,“走,我带你去追你阿奶。” “我不回去!” 温玉娘甩开叶小壮的手。 她眨巴着水汪汪的眼睛看着叶琛,“我会干活,我可以喂鸡喂鸭,姑父不要赶我走好不好……” 叶琛冷声开口:“大壮,送她回温家村。” “我不,我不走!”温玉娘一把抱住了叶琛的大腿,“姑父,求你不要赶我走,我回去了阿奶会打死我的,姑父求求你了……” 叶琛丝毫没有动容。 温家的任何破事他都不想沾,四岁的女娃也不在他的怜惜之内。 他板着脸道:“留在我这里,可没有东西吃,只能饿肚子,你要是受得住,那就留着吧。” 他掰开温玉娘的手,进屋去忙活。 温玉娘抬步想跟进去,被叶小壮拦住了:“你不是叶家人,不能进去,就在外头给我站着。” 叶二壮冷漠开口:“这些年我爹为温家做的够多了,别想逼迫我爹低头。” 叶大壮的语气比较缓和:“玉娘,你还是回去吧,饿肚子的滋味可不好受。” 温玉娘不说话。 回温家只能喝野菜汤,留在姑父家里,说不定还能偷偷抓一只肥鸡来吃。 温家这段时间确实是日日野菜汤,就是为了省下粮食换钱给温华凑下个月的束脩费,好几两银子呢。 温老太太没拿到钱,憋着一肚子气回家,不过刚走到家门口,看到温华站在院子里,她老人家满肚子的气顿时烟消云散。 第93章 我温华不读书了 温华打小就是传说中别人家的孩子。 人家孩子三岁的时候,还在穿着开裆裤到处呲尿呢。 温华就已经开始识字了。 为温云衡所救的老书生很喜欢温华,一来为了报温云衡的救命之恩,二来是怜惜温华的天资,不想美玉毁于荒野之中。 便不收一文钱,将一身所学倾囊相授。 不过终究是个碌碌无为的老书生,其肚子里的墨水没有多久,就被如同海绵一般的温华给吸食了一干二净。 老书生便一封推荐信,送到了朐临镇的私塾读书。 温华的读书之旅,可以说是开了外挂一般。 在镇上没多久,便考中了童生,被镇上读书人称赞为神童。 后顺理成章地进入了清风书院。 即便是进入了号称才子无数的清风书院,温华的才名也丝毫不坠,几乎所有清风书院的夫子都认可他,认为他明年肯定能高中秀才。 温家人从上到下就没有不喜欢温华的,大家都觉得温华注定会名扬天下,所以大家宁愿吃糠咽菜,也要供应温华读书。 只是让温家老太太如何也没有想到,今日去叶老蔫家吃了一肚子怨气,尚未来得及消化,自己的宝贝孙子温华,就面色晦暗的回来了。 “华儿,不是说了,束脩家里定会凑齐,你不必担心吗?怎么忽然回来了?” 温华并未回答老太太的问题,反而疑惑道:“祖母,您这是从哪儿回来的?” “我能从哪儿回来,自然是从你姑父家。你姑父如今发达了,不认你祖母,也不顾及一家人的亲情。”温老太越想越气,最后破口大骂,“真不是东西!呸,当年怎么把云衡许给他这个畜生呢。” “华儿,你可要努力读书,不然祖母今天的怨气可就白吃了。”温老太继续道:“你那丧天良的姑父,不仅一分银子都舍不得给,还把我轰了出来。” 温华的叔父从屋子里走了出来,“娘,我都说了,叶老蔫现在变了,你别去找他了。他现在跟咱们牛气,等到温华考中状元,定然叫他好看。” 母子二人,一唱一和,将叶琛好一顿挖苦埋怨。 仿佛叶琛不给银子,便是那十恶不赦的恶人一般。 听到家人这般说自己的姑父,温华的内心十分复杂。 以前姑父,无论如何都要帮衬一下自己读书的,可是娘和祖母提起姑父的时候,也是一副瞧不起的模样。 现在姑父不愿意帮衬温家了,结果家里人对他更是仇视,甚至口不择言地辱骂。 合着,叔父就应该一边儿帮衬自己,一边儿忍受着家里的歧视吗? 在温华的世界观里,知恩图报才是正理。 家里人这般做法是不对的。 无论如何,当初姑父与姑母,都是给过自己支持与鼓励,别的不说,如果不是姑母,自己如今绝对没有机会读书。 如果不是姑父,自己绝对没有机会去清风书院深造。 “娘,温华是天上的文曲星,咱们怎么能跟他说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污秽他的耳朵呢。”温华的叔父开口道:“华儿,你怎么忽然回来了,莫不是缺钱花了,叔父这里还有一些,你拿去带回书院,该买啥就买啥,千万别省着,那是清风书院,才捧高踩低是常事,可莫要让人小看了。” 温华看着家人希望的神色,踌躇了片刻,缓缓地说道:“从今天开始,我温华,便不读书了。” 温家老太太手中的水碗应声落地,啪的一声,碎成了好几块,“啥,华儿,你说啥?” 路过的温华娘也直接愣住了,“华儿,好端端的,你说什么胡话。” “我的行囊书籍都背回来了。”温华的神色落寞,“以后,我不会再踏入清风书院半步,我以后也不再是读书人了。” 温家老太太赶忙上前查看,只见温华脚下的书箱里,堆满了书,再看孩子的表情,根本不像是作假。 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的老太太,只能干巴巴地劝说道:“嗨,我孙儿在哪儿都是最好的,即便是不去清风书院又何妨,老秀才都说了,明年科举,我孙儿必中秀才。不过家中也没人能教你,你姑父又是废物,祖母觉得,你还得去寻个书院,至于束脩,奶奶就是去卖肉卖骨头,也得给你凑出来。” 温华长叹一声,终于说出缘由,“我被清风书院开除,不会有人愿意要我,也没有有功名的人会替我担保,我无法参加接下来的考试。” 温华的叔父表情微变,眼神闪烁,不知道在想什么。 温华娘却一下子炸了锅,“你说啥?清风书院的夫子们,莫非是得了疯病?你这么好的书生,为何要开除你?简直是没有天理,他们一定是妒忌你的才华!走,娘带你去说理去。” 温老太也卷起袖子,“清风书院的山长老太太我是认识的,一把年纪了,还欺负一个孩子,看我老太太怎么骂得他狗血淋头。” 温华摇摇头,严肃道:“我被学院开除,是因为我有违读书人的德行,涉及舞弊一事,我武周科举制度严谨,是断然不会要品行不端之人的。” 温华弯腰捡起地上的书箱,走回自己的房间。 温华的叔父悄无声息地面露失望之色离开了,此地只剩下温老太和温华娘面面相觑。 他们都是妇人,一辈子在村子里,压根就听不懂温华说的是什么意思。 两人还在小声交谈,温华就从房间里走了出来。 “祖母,母亲大人,这些年为了供养我读书,家里都吃了不少苦,从今以后,大家不必为我凑束脩费了,咱们穷人家,是出不了状元郎的。如今的我,跟当初的姑父一模一样了。你们以后也不要再嘲笑姑父了。” “还有,我想知道,咱们家为了我,到底欠了多少钱?” 温华娘撇撇嘴,“你叔伯家暂且不必说了,都是应该应分的,你大姑家嫁得不好,又是个吝啬鬼,自然是一分钱不拿的,至于你姑父吧,确实支持了不少,但……” 温华娘很明显是不想认温家欠叶家的钱的。 温华却缓缓地说道:“每个月交束脩费时,姑父都会带钱来温家,少则百文钱,多则一两银子,这么多年,林林总总算下来,我们家至少欠姑父五十两银子。” “你这孩子,胡说八道些啥子!”温老太太瞪着眼睛,“他是你亲姑父,他的钱不给你给谁,你花他的钱名正言顺,天经地义,不存在啥欠不欠!” “应该这样说,是我欠姑父五十两,与温家无关。”温华从袖子里取出一个钱袋,“这是我闲时抄书赚的几两银子,我先拿去还上。” 他迈步就准备走。 温华娘一把抓住他的手臂:“华儿,你是不是被读书的事刺激疯了,你姑父不给你交束脩费就算了,你咋还能给他送钱?你放心,读书的事儿爹娘会给你想法子的,不可能不让你去考秀才,你别糟蹋钱,来,这些钱娘先收着。” 温华默默地抿着唇。 以前心安理得享受姑父的偏爱,是因为他知道自己有朝一日一定会出人头地,总会有机会报答姑父。 可是现在,他被开除,失去了科举的资格,他这辈子都不可能再走出温家村,他要用读书写字的手,去学习怎么耕地种田,他很难受,但是他没有办法。 他明明没有作弊,可两个那些人却因为嫉妒诬陷他,人证物证都那般齐全,山长无话可说,他连辩驳的余地都没有。 这便是平凡百姓的无奈,你越是想要挣扎,那道看不见的壕沟却越发无法越过。 从书院走出来的那一刻,他想了很多很多,这些年,为了供他读书,家里人都太苦了。 就算真的考上了秀才又如何,他还得继续念书,读几年再考举人,而考举人很难一试即中,可能又得多读几年……难道,让家里那么多人,为了一个不确定的未来,一直供他读下去吗…… 他沉默着走出温家院子。 温华娘急的拍大腿:“这孩子是猪油蒙了心,咋能真的去还钱,疯了疯了,真是疯了……” “还钱不是啥大事,以后让叶老蔫还回来就是了,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华儿读书的事咋办。”温老太太咬牙,“我去找村里的老秀才问问咋回事,咱们华儿以后要当秀才老爷的,不能被耽搁了。” 而温华,一路朝清河村走去。 他小时候来过一次,依稀记得怎么走,很快就到清河村那条路上。 村口守着一个人,一根长长的树棍挡住了进村的路。 第94章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温华可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才子。 清河村的乡亲们,也都知道温华是叶老蔫的内侄。 叶老蔫这些年读书没读出东西来,所以才将一腔希望寄托于温华,散尽家财,也要补贴温华读书。 温华只是拱手说了下姓名,守村人就立马放行。 当然,这也和温华的外在气质有关系,一看就是文弱书生,没有啥攻击力。 彼时,已经是下午。 村子里大多数人家只吃两顿饭,已经开始飘起炊烟。 温华按照记忆一路走到叶琛的门口,他也看到了那条宽阔的水渠,心中也暗暗感慨,这才是读书人应有的样子。 心有鸿鹄之志,又能造福一方。 单凭此处说,叔父虽然科举没有建树,但却又比大多数读书人,活得有意义得多。 待走到叶家门口,就见温玉娘站在门口,小脸黑漆漆的,嘴巴的口水不断往外流淌着,往里面看。 他蹙眉道:“玉娘,你怎么会在姑父家?” 温玉娘吓了一跳,当看清来人是自己的兄长时,立刻委屈巴巴地哭嚎道:“大哥,小壮表哥不让我进家门,让我在门口站着,呜呜呜,大哥,我好饿,我要死了.......” 她这一哭,惊动了里面的人,二壮从房子里走了出来。 他看见温华,以为温家人恬不知耻,便冷笑着说道:“表哥,不要以为你亲自来,我爹就会松口,你也是读书人,当知我爹的钱来得有多么不容易,且速速带着玉娘离开吧。” “表弟误会了,我不是来讨钱的。”温华苦笑道,然后从袖子里拿出他的贴身钱袋子。 他抿着嘴唇道:“这里是五两银子,先还给姑父吧,剩余的钱,我慢慢还。” 二壮看着眼前白花花的银子。 眸子里闪过一丝不可置信,在他的记忆里,向来都是温家来他家哭穷,借钱,他们还从未在温家得到过什么。 大表哥是读书人,听乡亲们说,最坏的就是读书人。 他不会肚子里憋什么坏水吧。 二壮自是不敢自作主张,进屋将爹叫了出来。 叶琛正在加工甘草糖,供货量增加之后,制造甘草糖也成为一个冗长疲惫的工作。 而且叶琛发现,甘草糖非常受市场欢迎,甚至于出现了,大家不愿意吃白砂糖的情况,所以他的日子过得更加疲惫了。 “爹,大表哥那边儿好像是出事儿了,整个人看起来没太有精神。”二壮进门,压低了声音说道:“他还拿着个钱袋子,口口声声说要还钱,一口气要还三两呢。” 叶琛擦了擦手,眸子眯缝起来,“走,一起去看看。” 走到外面,果然看到了身姿挺拔的温华,依然是清风书院的那套长衫,只是脸上的意气风发不见,取而代之是一脸的落寞。 叶琛走过去,站在院门口,淡声道:“华儿,你祖母说,若是我不拿出银子,就把玉娘扔在我家,我家确实有钱,但却是没有这个义务。你是读书人,应该明白这个道理。” 温华点点头,“姑父,我温华以后不读书了,也不参加科举了。以前姑父借我的钱,我会慢慢还回来的。这五两银子,还请姑父收下。” 他将钱袋子推了过去。 叶琛生意做久了,有了手感,只是一掂,心里便有了数。 听清脆的声响,里面还掺杂了些铜币。 看来是这个孩子,自己辛苦积攒下来的没错。 叶琛的心头闪过一丝疑惑,说实话,他对温华的印象不错,上次去买书,书铺的掌柜的都说,温华是清风书院最优秀的学子,明年肯定能考中秀才。 为何,忽然便不想念书了? 在叶琛看来,温家家大业大,虽然都是农人,但是真的想办法,凑点银子出来,还是不难的。 这是温云衡相中的孩子,自己不能就这么看他落寞下去。 看来,他还得去打听打听。 叶琛熟练地将钱放进袖子里,说道:“既然不想读书了,那以后有何打算?种地可是还不起这个钱的。” 温华并未隐瞒,“我打算去书斋做些事情,不论是抄书,还是给一些学子补习功课,都能赚些钱。” 叶琛点头道:“既然如此,我明天和你一起去,你尚未接触过外面的事情,以免那些掌柜的欺负你不通俗事。” 温华一愣,“姑父,您的意思是我可以留下?” 叶琛笑道:“怎么,你姑母不在家,你便不能在叶家留宿了?” 温华欲言又止,最终还是留下。 旁边儿还有个温玉娘,叶琛说不喜欢,给这个丫头塞了个鸡蛋,让大壮赶紧给送回去。 之前温玉娘还敢抱着叶琛的大腿哭闹,不过温华在这里,她却是一个字都不敢坑。 在温家,祖父祖母是第一位,那么温华这位兄长就是第二位。 温华兄长开口,他只能老实回家。 叶大壮走得快,背着温玉娘很快就到了温家庄。 到了温家,连门都没进,放下温玉娘就跑了。 温老太太见自家孙女回来,顿时气不打一处来,“你这个赔钱货咋自己回来了,不是让你在你姑父家呆着吗?” 温玉娘低着头哭唧唧地说道:“我温华哥让我回来的,温华哥自己留在姑父家过夜了,不许我留下,我害怕温华哥。” 温华娘愣住了,“你是你大哥留在他姑父家了?” 她这个儿子自从念书之后,做啥事都瞎讲究,单独一间房,要有书桌,要有窗台,要明亮,要整洁,家里专门给他准备了一间这样的房,他也不太满意,很少留在家里过夜。 这会子,竟然主动去他姑父家里了? 温老太皱起眉:“华儿一向聪明,定是有自己的主意。” “我懂了!”温华娘满脸喜悦,“叶老蔫虽然跟我们闹翻了,但是他肯定不会跟华儿计较,他最喜欢温华了,在他们夫妻心里,温华比他们家的那几个小崽子重太多了。华儿亲自去拜访,叶老蔫铁打的心肠也得软下来。到时候叶家的银子就是我们的了。” 温老太点头:“想来定是如此,既然华儿自己能解决束脩费,那我们就得想法子再给华儿找一个书院,这天底下又不是只有清风书院能念书。” 清河村,炊烟袅袅。 叶琛让叶小壮看着灶火,他则在做饭。 指着其他几个废物儿子肯定是不行的,他们那是十指只知抡大锤,指着他们沾染阳春水是没戏的。 先要给大儿媳做滋补的汤,之前的鱼还剩下一条,他清理干净后放在锅子里炖着,然后做了野菜杂粮饼贴在锅子周边。 若是早晨,一人吃两个饼就够了,但这是晚餐,家里孩子们忙碌辛苦了一天,该吃饱一点,才能睡个好觉。 家里有温华这个外人在,不适合吃大白米饭,他煮了粟米稀饭,掺了一些黑面和野菜。 温华这会子在院子里,很是局促,完全不知道该做什么。 这些年,他鲜少回家,过年时在家里待的时间最久,大概是半个月,每天都是读书写字,若是现在有一本书就好了,他可以看看书,打发一些时间。 他看到大壮和三壮在打土坯,走过去问道:“有我能帮上忙的吗?” 三壮头也不抬就说:“大表哥的手是读书写字的,别搓磨坏了,站远一点,小心被泥溅到。” 第95章 来自于温华的的震惊 父亲的变化,让三壮的眼神里没有了之前的自卑。 他觉得靠双手劳作,没有什么丢人的事情。 即便是县令,不也要靠他们这种百姓帮忙,才能解决一县之灾么? 而表哥虽是读书人,却连吃饭都要靠别人,在他看来,已经没有什么值得他羡慕的了。 “大哥、二哥、三哥,老爹把饭做好了,快来吃。” 小壮怀里抱着来福,腿儿跟着旺财,笑嘻嘻地跑出来叫人。 结果看到大表哥也在,停顿了一下,不知道该不该喊。 按照老爹以前的性子,那绝对是要拉着温华一起吃饭的,而且还要将最好的饭菜让给他。 现在爹爹咋想的,他也不知道。 叶琛走出来,开口说道:“华儿,你要是饿了,就坐下来一起吃,姑父虽未商贾,但也不是那种小气的人,一顿粥饭还是请得起的。” 见姑父被烟火熏得一脸疲惫,温华越发的觉得,当初姑父照顾四个孩子,还要补贴自己,到底有多么不容易。 当下说道:“姑母曾云,天下饭食虽美,却无一餐免费,姑父的饭菜也不是白得的,待日后温华赚了钱,定当还给姑父。” 叶琛略微皱眉,这话却不像是古人云的。 但温华已经大大方方入了房门,他也没多想。 自从赵菁菁受伤养胎之后,叶琛便开始了他的霸道父权生活。 让所有人做自己的事情。 比如以往都是赵菁菁这个儿媳将盛好的饭菜摆放在桌子上,然后拿着铲子分饭,现在却变成了每个人自己去添。 壮壮们由高到低,排队盛饭,然后坐在餐桌旁。 当然,叶琛的那一碗,是由大壮代劳的。 只有温华有些尴尬地站着,他在家,父母什么都不让他干,他竟然不知道该如何使用工具盛饭。 “表哥好笨!”小壮心直口快,拿起碗给他盛了一碗,又给他拿了饼子。 温华并未因为小壮的嫌弃而生气,反而感激地点点头。 温家虽然条件一般,但是每次温华在家吃饭的时候,温老太都会准备最丰盛,最美味的饭菜给他。 所以,就算是缺粮的时候,温华都是能吃到饱腹的饭菜的。 所以对于“略显”丰盛的叶家小饭桌,温华并未感觉到什么稀奇。 桌旁几个人埋头干饭,吃完饭后,叶大壮去照顾赵菁菁,顺便将药喂了。 赵菁菁的气色好了许多,也可以简单的行动了。 她闲不住,好几次想要起来干活,都被叶琛严厉制止了,还请了汐月监视她,防止她偷偷干活。 温华吃完了饭,放下筷子,在温家时,有人收碗洗碗,在书院时,也只需要将餐盘放到指定的位置,在姑父家,他不知道该怎么做。 但他会观察,会学习,他照着叶小壮的样子,拿起自己吃过的碗走到院子水缸边上。 一个小小木盆里放满了水,叶小壮蹲在木盆边洗碗,他一点都不想给温华洗碗。 小家伙嘲讽道:“表哥,老爸常说,自己的事情要自己做,你自己把碗洗干净了放灶台上,我是不会碰的。” 温华点头,用丝瓜瓢淋水洗碗。 小家伙本来想看热闹,但是看着温华的操作,很是心疼。 当然,他心疼的是水。 “表哥,咱们家虽然不缺水,但是现在大旱,可不敢浪费。你快去歇着吧,我自己来吧。” 他把温华手里的碗抢回来。 温华站在他身边,更加不知道该干什么了。 叶琛一直观察着眼前的内侄。 在叶琛的原主的记忆里,他实在是太喜欢温华这个孩子了。 乖巧、聪明、好学,乃是读书的好料子。 所以即便是什么家务活都不会干,在原主的记忆里,那也是读书人应有的操作。 君子远庖厨么! 所以叶琛对于这样子的读书人起初是没有什么好感的,他觉得原主绝对是有什么大病。 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他发现,温华可能是受温云衡的影响,跟温家的吸血鬼是不一样的。 叶琛对于温华,心里已经隐隐约约有了主意,但是不知道是否适合说出来。 叶琛开口道:“小壮,去把你小凡哥哥叫来上课。” 正在院子里逼着二哥拿着根竹竿跟他对打的老三,立刻拉下脸来。 完了,学习的时间又到了。 这是他每天最煎熬的时刻。 二壮也有些紧张,他一向是自诩家里最聪明的孩子。 可是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他发现,他竟然学习进度还没有小壮快。 小壮则不一样,他特别喜欢读书,所以很是换开的去找小凡了。 去村长家,要经过老宅,小壮被祖母叫住。 白天,温老太来的时候,她让满屯去看热闹。 老太太得到的信息是温家老太太被轰出去了,老太太还挺开心。 结果后来又听说温家的温华来了,叶琛还留了他吃饭,老太太的心神有紧张了。 小壮如何知道老父亲的复杂心思,“祖母,我也不知道,您要不去问我爹吧。” 说完踹了一脚靠过来的老黄,他已经是有狗的男孩儿了,岂能摸其他的狗。 小家伙一溜烟的跑了。 老太太急得不行,他要不是怕刺激老蔫,至于问你这个小子么。 以前没分家,这小两口就一直补贴温家,他发现后会至于温云衡,可是结果发现,十个她都说不过云衡那丫头。 而且云衡那丫头还会让老太太怀疑人生,觉得自己阻止这小两口,实在是残暴不仁的老太太。 后来云衡这丫头不再了,自己能说两句吧? 更不能了,老蔫跟着了魔一样。 后来老太太也就不愿意管了。 老太太觉得,跟温家闹翻了,挺好的。 老蔫知道赌气上进,日子也过得顺当了。 结果这好日子过了没几天,温家竟然派了温华过来示好。 万一老蔫心一软,又开始补贴温家,这该如何是好? 叶老太太都快愁死了。 叶五四抽着华子,“老蔫跟之前不一样了,这事儿你不用管,温家占不到便宜。” “要是他们拿云衡作伐怎么办?老蔫心里一直对云衡有愧呢。” 老太太内心很惆怅。 没多久,小壮就带着叶凡很快的回家。 这会儿太阳刚刚落山,村子里还有余晖,后院在烧热水,屋子里被火光照着,很是亮堂。 叶凡很喜欢这种感觉,跟一群孩子一起竞争,然后每次都能赢一个鸡蛋。 即便是输了,也可以下次一鼓作气赢回来。 他感觉自己越来越强了。 小脸火光的映衬下红扑扑的,摇头晃脑的道:“老蔫叔,我学会了,寒来暑往,秋收冬藏。” “您看,是不是这样写。” 小家伙立刻就在沙盘上,将“刚学”的几个字写下来,小脸很是得意,仿佛鸡蛋已经踹进了自己的口袋。 叶琛今日似乎有意为难小凡,将鸡蛋递给递给他,便笑着说道:“你们看看小凡哥学的多快,今日这几个字,便由他代替为父教你们是什么意思吧。” 小凡立刻蒙了。 这鸡蛋都领了,不应该跑路吗? 小壮立刻抓着小凡的袖子,开口问道:“小凡哥,这几句话是啥意思。” 叶凡急的抓耳挠腮,光顾着图快,也不知道什么意思。 但是看着这帮兄弟伙一个个认真的模样,便咳嗽了两句开口道:“寒来暑往,秋收冬藏吗?这不简单,寒是冷对不对,署是热对不对?就是说,天气冷完了就会热,热完了就会冷,秋收冬藏吗?我觉得应该是秋天收了粮食,冬天储藏起来,这样一家人就不会挨饿了。” 叶琛表情微微震惊。 温华更是一脸的不可思议。 他没想到,一个浑身上下打满补丁,看起来流里流气的娃娃,竟然也能连蒙带猜猜对圣人经义。 原来自己并不比别人高贵,这天底下的璞玉多得是,他们只是缺一个宝贵的机会罢了。 第96章 叶家祖宗要收命了 叶家的课堂并没有停歇。 屋里点了油灯,大壮多添了些灯油,使得屋子亮堂堂的。 桌子旁坐着好几个人,壮壮们人手一个沙盘,赵菁菁都在一块布上临摹着。 小凡今日多领了一个鸡蛋,但并未离去,他喜欢这种学习的氛围。 小壮作为学习最快的人,站在胡床上比划着。 “寒来暑往,秋收冬藏吗?这不简单,寒是冷对不对,暑是热对不对?就是说,天气冷完了就会热,热完了就会冷,秋收冬藏吗?我觉得应该是秋天收了粮食,冬天储藏起来,这样一家人就不会挨饿了” “咳咳.......” 温华站在一旁,咳嗽了两声,打算了小壮的复读机行为。 他淡声的开口道:“这句话解释得没错,但圣人之言本就微言大义,若是单纯从字面意思上理解,而不思索深层次的意思,叫望文生义,就像瞎子去摸牛的屁股,用树叶遮住眼睛去看世界,是不完整的,容易错误理解。” 一群娃娃瞬间都蒙了,刚才大家还都能理解,结果温华表兄一开口,大家都有一种虽然感觉很厉害,但是到底是啥意思的感觉。 叶琛也看向温华,叶凡的解释,也是他能做到的极限了。 因为他的资源回收中心里的千字文,也只有注释,想要深入解释,他也做不到。 此时,从温华的脸上看不到任何的鄙夷和轻视之意,有的只是严肃和专注。 像极了小学课堂里面的班主任。 温华走到桌子旁,用树杈在沙盘里写道,“寒来暑往,秋收冬藏,这句话的意思其实说的是四季更替,万物于春季生机勃发,夏季茁壮成长,秋季沃野丰收,冬季入库收藏,此处虽说的是秋冬,但春夏亦在其中。” 大家听完温华的话,都是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 叶琛则有一种回归了初中课堂的感觉,娘的,又被蹂躏了一次。 小壮则发现了华点,“表哥,你的字好漂亮啊!” 他蹬蹬蹬跑到里屋,将家里珍藏的书拿出来:“大表哥的字和书上的一模一样。” 温华愣了一下,这不是他抄的书吗? 怎么会在姑父家里。 叶琛开口道:“这是书店老板推荐的启蒙书,我也是想让孩子们多读书,读书能变聪明,是这个理儿吧?” 温华点头,“读书使人明智,即便是种地,也要多识字,不然稀里糊涂地签了契书,被人骗了,也不知道怎么办。” 叶琛继续问道:“后面的闰余成岁,律吕调阳又是什么意思呢?” 叶琛觉得温华的水平很不错,他都解释不好的东西,可以让他给孩子们普及一下。 “这句话如果一次性解释完,他们估计也记不住。”温华面带笑意,继续道:“我先给他们说闰余成岁吧。” “这句话出自于尚书,以闰月定四时成岁,意为帝尧和羲和用闰月调配年和月,使春夏秋冬四时不差,那何为闰月呢........” 温华仿佛想到自己年幼的时候,老秀才将他抱在怀里,一个字一个字地教他。 他才不到五岁,就已经能将《千字文》倒背如流了,老秀才说他很有天赋,将来能穿朱袍,戴金鱼袋。 可他现在呢? 连科举都无法参加了,谈什么大有作为? 如今科举看似更加普及,但寒门登天何其难也。 不是所有人都有马周那样的机会。 叶琛开了个头,小家伙们,便你一句,我一句地问了起来。 不过温华确实有水平,几个孩子的提问,他都能说得通俗易懂。 甚至叶琛都连连点头,以示钦佩。 小壮以前是很讨厌温家人的。 甚至连温华也在内。 但是这一刻,他仰头看着温华,终于明白了老爹先前为什么喜欢他了。 他自己都不由得开始崇拜表哥。 如果自己能跟表哥一样厉害就好了。 今天学习千字文的时间很久,算术课只能取消了。 叶琛拍着叶凡的脑袋,“小家伙,别总是自己吃鸡蛋,祖父祖母年纪大了,该给他们补补。” 叶凡有些不好意思的挠头,他现在也终于明白了一些,老蔫叔不仅仅是拿自己激励壮壮们,也是给自己一个机会。 他郑重朝着叶琛鞠了个躬,然后将鸡蛋递给了温华,“温华哥,这鸡蛋送给你。” 他怕温华不肯要,起身就跑掉了。 温华拿着鸡蛋,有些发愣。 叶小壮舔了舔嘴唇:“大表哥,鸡蛋可以水煮着吃,也可以在锅里煎熟了吃,你要是不会做的话,我帮你,不过,你得分一半给我,滋溜……” 他的口水没忍住流出来了。 叶琛捂脸。 这段时间家里也没短鸡蛋吃,这小子怎么还这么馋? 他把温华手里的鸡蛋拿过来:“明早给你做一个鸡蛋野菜卷饼,赶紧洗洗睡吧,明天还要去镇上。” 叶琛拉着温华往屋里走,“表哥,今晚你跟我挤一挤吧,我想跟你深入学习……” 叶琛一张脸差点裂开。 孩子,这个词不是这样用的。 叶琛感觉头很大,说实话,他是无法接受跟其他成年男子在一个房间睡的。 “那个.......”叶琛开口,“温华啊,你就将就打地铺住一个晚上吧,小壮,你去抱一些柴草来,铺在地上,大壮,你不是还有一张旧床单,拿过来,给温华用一下。” 小壮虽是不解父亲的命令,却不敢违抗,只能一脸遗憾的去抱柴草。 他特意多捡回来了一些,地上垫很厚,然后铺上床单,他在地上打滚:“大表哥,我跟你一起睡吧,我还从来没在地上睡过呢。” 温华又何曾在地上睡过。 在家里时,最好那张床上,是最好的褥子和枕头,干干净净十分整洁。 但现在,他躺在干草上,就算有床单隔着,还是有些干草不可避免的扎到了身体,很痒,很不舒服。 叶小壮在边上碎碎念问他书院的事,他随口应付了两句,就听到了叶小壮打呼噜的声音,还有紧挨着那张床上,叶二壮和叶三壮的呼噜声也响起来。 温华根本就睡不着。 他翻来覆去,覆去翻来,不知不觉,天色从最暗,到慢慢的有了一丝光亮。 第二天的黎明来到了。 温华顶着两个黑眼圈从地上爬起来。 一听到动静,叶琛也醒了,他坐起身,轻声问道:“是不是没睡好?” 温华摇头:“我是有心事,所以睡不着。” 叶琛没有揭穿他,起床去准备早饭,刚走出堂屋,就看到赵菁菁坐在院子里,正在洗衣服。 叶琛吓了一跳:“儿媳妇,你咋起来了?” 赵菁菁脸上露出笑容:“爹,我感觉已经好多了,洗完这盆衣服后,我再上床躺一会,没事的……” 叶琛看她确实是没事的样子,大米出品,果然有效。 既然大儿媳恢复了,赵大雷也该放了。 他不急着去找赵大雷,慢悠悠的准备早餐,先给温华做了一个杂粮鸡蛋饼,然后煮了七碗疙瘩面。 四个小子闻着香味儿就起来了,一个个排队洗脸漱口。 一大家子人围在餐桌边上,呼噜呼噜就将七碗面吃的干干净净,不过温华吃不完这么多,他将野菜饼子分成了七份,一人能吃上一点儿。 叶小壮眯起眼睛:“大表哥,你真好!” 叶二壮一个脑瓜崩敲在他脑袋上:“有点吃的就能收买你,蠢货。” 叶小壮捂住脑袋:“二哥,你下手太狠了,好疼。” 叶琛让叶三壮收拾洗碗,让叶大壮和叶二壮装货,他则走去了大槐树下。 天色还没亮透,大雷媳妇靠着大槐树,用肩膀撑着赵大雷的脑袋,两人的眼睛都闭着。 听到脚步声,大雷媳妇睁开了眼睛,她看向叶琛,开口道:“昨天晚上赵大雷一直做噩梦,高烧也没退下去,叶家祖宗是不是真的要把他这条命拿走了?” 第97章 雪中且送碳 儿媳妇的身体已经恢复得差不多。 儿子们也去惩罚过赵大雷。 看他那惨兮兮的模样,叶琛心里的怒气也消散了不少。 琢磨了一番之后,叶琛切断了电源。 叶琛走过去,近距离看了眼赵大雷的情况,应该是惊惧所致,肯定没有性命之忧。 吓唬赵大雷一番也好,在叶琛看来,人总是不敬畏正义,而敬畏神明,出了这件事情之后,估计以后村里没有几个人敢找他麻烦。 叶琛说道:“大壮媳妇和孩子都保住了,老祖宗估计也不会再为难你们家赵大雷了,你把人带回去吧。” 大雷媳妇低着头,“老蔫,这事儿是我们家不对。” 她是干惯了粗活的女人,力气很大,轻松地解开了绳索,拖着赵大雷走了出去。 “活见鬼,之前大槐树谁都无法靠近,这会儿竟然没事了?” “人家大壮媳妇保住了,叶家老祖消气了,自然就放过赵大雷了。” “我过去试试,总觉得这事儿太邪乎了。” 有人往这边儿走。 叶琛远远地咧嘴一笑,打开了遥控开关。 叶琛怕村里人好奇,再爬上大树,将自己隐藏的漏壶和电网找出来,这些电线他还有用处,不过要等大晚上才能取回来。 大多数人是凑了凑,但一想起赵大雷的惨象,就放弃了。 却偏偏有人不信邪,比如牛大海。 牛大海是比赵大雷更混不吝的家伙。 之前被叶琛当众怒指,他临阵退缩,他觉得很没面子。 牛蛋更是不听话,做了叶三壮的队员,气得牛大海差点没晕过去。 所以他一直找个机会想要跟叶琛掰掰手腕。 他觉得这是一个机会。 如果连所谓的叶家老祖都治不了自己,那么在同辈面前提起,岂不是很提气? 所以趁着大家都在好奇,他装出吊儿郎当的模样往前走,一步步往前靠。 然后就感觉踩到那湿漉漉的地面,有一种酥麻感传来。 肩膀忍不住地颤抖。 他连忙后退。 真他娘的见鬼了,就叶老蔫和大雷婆姨能进去,其他人都进不去,难道真是叶家祖宗显灵么? 牛大海本来还有些不该有的心思,这会儿只能强压下去。 叶琛回到家中,牛车已经装得差不多了。 一下子十几个木桶,牛车根本装不下,有几个木桶需要摞起来,用木板隔开,然后用草绳固定。 木桶放好之后,就没有人能坐下的地方了。 叶琛、二壮、三壮,此外还有温华,只能步行跟着牛车一起去镇上。 上林这些镇子其实离着清河村不远,但是和朐临镇、清风镇是不同的方向,叶丰顺说先去上林镇那边儿,然后转道去朐临镇,这样会少走些路程。 上林镇方向的一些酒楼、酒肆都是村长帮忙谈下来的。 叶琛这次来,就是要重新确定一下每天的供货量,以及订货价格,此外便是做一些考察,了解一下每一地方的潜力,以及合伙伙伴的为人,洽谈一些规矩。 这样做到心里有数,生意才能长久。 当然,有村长这位老同志做铺垫,一切都很顺利。 供货的店铺稍微有点多,叶琛都让二壮仔细记录清楚,以后再送货他就不会再来了。 他得让二壮成长起来,替自己奔波这些俗事。 接下来是去朐临镇。 惠中居和明月楼的冰雪冷元子送完之后,叶琛便带着孩子前往清风镇的书铺。 途经清风学院,尚未靠近书铺,就听见有人对温华小声议论着。 “这家伙怎么还有脸来?” “他有胆量作弊,抄人家的答案,怎么就没有胆量来这里了?” “读书人怎么能叫抄呢,那叫窃!” “有辱斯文!” 听着众人的议论,温华虽未说话,但是心情很沉重。 嘴唇不自觉地紧绷成了一条直线。 叶琛听了一个大概。 他之前就有所猜测,大抵学习优异,且没有家室的学霸,其求学之路总是坎坷的。 毕竟有人的地方就有纷争,像是温华这样的人,不遭嫉妒是不可能的。 而温家又是寒门小户,根本没有给他伸张正义的机会。 叶琛昨天就观察了自己这个内侄。 从里到外,都不像是一个会舞弊的人。 但是现在,根本不是说这些的时候。 他当做没有听到这些议论,拉着温华走进了书铺。 温华尽量忽略那些闲言碎语,走到柜台处,他还没开口说什么。 书铺的掌柜叹了一口气,“温华,想必你也清楚,你已经被清风学院开除,你抄的书不会早有人买了,你想给别人补习功课,也不会有人来听的。” 温华愣住。 叶琛知道,这孩子终究是心思单纯了些。 掌柜的之所以先前和他合作,其实看中的并非仅仅是他的名气,其实还有他所处的平台。 清风书院。 如今他不是清风书院的学子,没有了光环,人家为什么要冒着风险用他? 不过那掌柜还算是有良知,拿出些钱放在柜台上,和气说道:“温华,你的人品,你的才华,老朽是知道的。 这是我们书铺本来赞助你们清风书院的膏火钱(奖学金),如今老朽便做主一并予你。 你且拿去,用功读书也好,证明清白也罢,终究莫要放弃科举这条正道,浪费了你的大好才华。” 温华捏紧了拳头。 此时此刻,他觉得眼前摆着的两锭银子是莫大的侮辱。 读书,他一个寒门学子,没有了清白,怎么读书? 他是高傲的性子,掌柜的既然不愿意让他在此地做事,他便不会多留。 也不会拿掌柜的一分钱。 他转身走出书铺,叶琛并未多言。 温华顿住步伐,“姑父,我可能需要重新开始寻找活计了。” 叶琛拍了拍他的肩膀:“无事,慢慢来,等会再寻摸看看。” 他看到街上有卖皮货的,便花钱买了些。 贾人夏则资皮,冬则资絺(丝绸),讲究一个低买高卖。 叶琛买皮子,倒不是为了卖,而是趁着便宜,好用在冬天取暖。 他觉得这老天爷变幻无常,夏季燥热干旱,保不齐冬天又来个大雪灾,提前准备总没差。 温华也跟着帮忙抱着皮子,因为力气小,有些保不住,皮子在地上摩擦,蹭脏了。 二壮恼火道:“表哥,你要是不行,就给我吧,多好的皮子。” 二壮也在叶琛耳边小声道:“爹,表兄讲起道理来,一套一套的,但是干活太差劲,若是不读书做官,怕是能饿死吧。” 叶琛瞪了两个小家伙一眼,你们两个小子也有本事嫌弃别人了? 像是温华这种人,只要过了这个坎儿,必然会腾飞的。 而且若是拉下脸来,走了邪路,可能腾飞得还更厉害。 叶琛抱着能帮一把是一把的心态,对沮丧的温华说道:“温华,姑父知道你才华横溢,又有马周、韩信之志,定然知道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的道理。 姑父有意聘请你做家中私塾先生,由你教导诸位表弟,一来,留存有用之身,以待证明自身清白之机,二来研读经典,提升腹中之学识,将来科举中第,也好为百姓谋福。” 温华苦笑道:“姑父,莫要取笑侄儿,我连秀才都不是,如何与人为师?” 他低下了高傲的头,他很少低头,这次是真的有些无可奈何。 回去种田耕地,脸朝黄土背朝天过一生,他不甘心啊,如何对得起这十多年的寒窗苦读。 “傻孩子,当初你备受瞩目,如众星捧月时,能接受姑父的资助,如今你落难了,姑父反而不能资助你了?叶琛笑道,“况且姑父给的也不多,一个月五两银子而已,你教壮壮他们一年,你与姑父之间的借款一笔勾销,到时候姑父再送你一笔膏火钱,如何?” 他问过了,清风书院的先生一个月是六两半银子,但人家的身份是秀才,而温华是童生,自然要略降一些。 他家里四个孩子,送到书院,一个月至少四两银子,一个班上那么多人,未必能学到什么。 五两银子,请一个童生家教回来,简直不要太划算。 还能拯救一个落难的好孩子,结下香火情,雪中送炭,终究是一笔不菲的投资。 而且,这些欠款没在账上,原主算不清,他更算不清,温华心头却有一本账,将这些原本可以抹除的欠款记得清清楚楚。 用根本就不存在的钱,让温华教孩子读书,一年的时间,应该足够启蒙,到时就能把小壮送到镇上学堂去念书了。 听了姑父的建议之后,温华略微思索了一瞬间,就点头应下了。 他这些年读书的束脩,有一半都是姑父出的,他学会了这么多知识,本来就该教给四个表弟,其实他不该收束脩,但,若是不收钱,他可能一辈子都还不清这些债。 他沉默着,没说什么。 三壮默默地叹气,他一点都不喜欢大表哥,爹却让大表哥来教他们读书认字,他突然不想学了。 他惆怅之时,一个声音在他耳后响起。 “这不是三壮吗?” 第98章 蝗虫来袭 三壮回头。 又是一个他不怎么喜欢的人。 县令大人。 一个看向父亲,眼神总是怪怪的女人。 此时的县令并未穿官服,而是穿了一身的鲜艳夺目、彩绣辉煌的丝绸,再加上她姿首清丽,一眼就能让人认出来。 叶琛对于这位忧心民生的县令,还是很尊敬的,连忙行叉手礼,“见过县令大人。” 县令却并未摆架子,摆手道:“兴!咱们都是老熟人了,以后见面不必多礼。” 言罢,目光落在了三壮身上。 “三壮最近若是不忙,可以让你爹带你来县衙找本县,本县的弟弟与你年龄相仿,正好结伴游玩。” 三壮苦笑着扯了扯嘴角。 前些时日,应县令之邀,与村长一行人去寻找水源,他曾经碰到过这个县令大人的弟弟。 与他年龄确实相仿,但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幼稚公子哥。 最关键的问题是,县令的弟弟觉得他姐是县令,他也高人一头。 总是用命令的语气和他说话,比他爹还厉害呢。 他觉得听爹的话天经地义,听他的话,像是闻臭屁。 不过三壮也算是见过些世面了,说话也客气了许多。 对县令恭敬道:“庄稼丰收在即,小民要时刻盯着农田,可能抽不出时间拜访,还请大人莫怪。” 县令点头:“也行,等忙完这阵子再说。” 她又看向叶琛,“先生培养的好儿子,若是他识字的话,说不定还能给本官那愚蠢的弟弟,当个伴读书童,可惜,可惜。 不过当玩伴也不错,等秋收过后,您一定要提醒三壮。” 县令挥挥袖子走了。 三壮少不更事,却不懂得我弟弟喜欢与你儿子,有空一起玩耍的这种把戏,只当县令真的要做此事,当即有些焦急道:“爹,我可不去给那县令大人的弟弟做玩伴,那是个蠢货。” 在家里,哥哥们若是不爽了,或许会揍自己一顿。 但起码自己还有个小壮可以拽过来揍两下,到了知县大人那里,自己岂不是成了砧板上的鱼,任人宰割。 叶琛显然也没有往其他方向联想。 他只是觉得,三壮除了有些恋爱脑之外,其他方面倒也挑不出毛病来,没想到,竟然也能入了县令的眼。 不过叶琛也有自己的骄傲。 我叶琛的儿子,怎么能给别人当伴读书童? 至于玩伴更不可能,跟那种高富帅当玩伴,岂不是要玩物丧志? 一直在旁边儿未曾发言的温华忽然开口道:“姑父,这县令也算是造福一方的好官,若是不愿,为何不直接开口拒绝?” 温华一直在暗中为叶琛谋划造势,对于县令的脾性,肯定是有所了解的。 他知道,他们县令自从当政以来,脚步踏遍各镇,常常观风问俗,开垦荒田,发展教育,乃是一等一的好官。 只是本县荒芜,根基也不好,所以没什么政绩。 为人津津乐道的也是那句大周不养闲神,以及砲轰龙王庙的操作。 但也只是读书人的茶后闲谈而已。 温华劝完,见姑父若有所思,便未能继续多言。 叶琛看向温华道:“温华,你先回家,带点换洗的衣物回来,以后在姑父家里住宿,什么时候还清借款,什么时候便可以离去。 不过,此事你祖父、祖母定然反对,姑父只有一个请求,为你谋一个栖身之地可以,但我不希望他们来我家找麻烦。” 温华连连点头:“姑父,我知道的。” 牛车往回走时,在半路分别。 温华步行回到温家村,彼时临近正午,温家正在做饭。 他一进门,温老太就迎了过来,“华儿,你总算回来了,你姑父如何说的,可愿意拿钱资助与你?” 温华听到祖母想要占姑父的好处,心里就烦。 便将之前放下的书箱拿了出来,又装了些衣服进去,声音不冷不热道:“祖母,我暂时不去读书,也不用花钱。我寻了个教书先生的活,暂时能养活自己,家里不用担心。” “华儿,你是天上的文曲星,不去当官,做教书匠干什么?这不是耽误了科举吗?”温老太急了,“华儿,我去寻村长问了,上林镇也有家不错的私塾,等你爹回来,让他带你去,咱不去教书。” 温华摇头。 诬陷他的人相当狠毒,直接害了他的名节,即便是去了其他书院,也无济于事。 眼下,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祖母,您别管我了。”温华后退了一步,“我今年已经十八,有些事情,我自己可以处理,我一定能迈过这个难关的。” 他头也不回地走出去。 温家老太太想追上去,可这会儿家里就她一个人在做饭,灶里烧着火,锅子里还有东西,离不得人,她就这么眼睁睁看着自己大孙子消失在了温家村门口。 这头叶琛他们刚到家门口。 牛车上的木桶木盆都还没来得及卸下来,就听到村子里一片惊慌沸腾之声。 “不好了!蝗虫来了!” “天哪!为啥这么多蝗虫!” “不要急,不要慌,这只是蝗灾的征兆,大家先冷静!” “大家回去拿家伙,将这些灾星赶走!” 叶丰顺一刻也不敢耽搁,飞奔朝着而去。 叶琛跟孩子们也赶紧下车,每个人拿着工具,不停地挥舞,又有村民将社戏库房里的锣鼓拿了出来,敲敲打打,妇人们也敲盆子敲锅,仿佛这样就能将蝗虫吓走一般。 天空中,不时有小股蝗虫如候鸟迁徙一般飞来。 量不至于让人绝望,但也不少。 人民原始而愚昧的驱逐方式,或许可以驱赶野兽,但是蝗虫绝对不行。 所以这些蝗虫过境,便给大家带来不小的损失。 清河村的人像疯了一样,满稻田敲打驱赶。 不知过了多久,成群的蝗虫慢慢消失,村里人疲惫地坐在田埂上,一个个心有余悸。 蝗虫能瞬间啃食超过自己体型三倍的食物,这么一会儿时间,就有人家里损失惨重,至少被吃掉了半亩地的稻子。 村长一脸严肃地询问各家各户的损失,基本上都多多少少被吃掉了一些,村长一一安抚,结果发现,叶老蔫家和刘老太太家的农田,竟然没有被蝗虫吃过。 刘老太太藏私,“我儿驱赶蝗虫卖力得很哩,怎么可能吃我家庄稼。” 刘小花也跟着说道,“奶,是不是叶家老祖保护!” 村长皱眉,这说的啥话,叶家老祖放着别人家不管,跑到你家多管闲事。 这里面肯定有自己不知道的秘密。 此时叶琛正看向自己家的稻田,小壮早早地将鸭子赶到水田里。 见村长走过来,“鸭子、鹭鸟、青蛙都是蝗虫的天敌,鹭鸟咱们这里没有,青蛙饲养不易,便不如饲养鸭子,这鸭子又可以吃蝗虫,又能下蛋,两全其美的法子。” 众人不太相信鸭子能吃到蝗虫,鸭子不能飞,蝗虫能飞,人都抓不住,鸭子能捉住吗? 他们看向鸭子的时候,那些没吃饱的鸭子十分迅速地抬头,嘴巴伸出去,一口啄住一只,然后吞下去,继续寻找下一只。 村长感慨的看了叶老蔫一眼,这孩子真不错,不愧是读过书的人。 总是能在危机之中寻到解决困难的办法,以后还是要多与他沟通才是。 村长大手一挥,“今天飞过来的蝗虫只是小面积的,也算是给我们提了一个醒,大家盯紧家里的庄稼,有能收割的,抓紧提前收割,有余钱的,抓紧买鞋鸭子养着,能防一点是一点。” 众人连忙点头。 鸭子能赶蝗虫,能下蛋,还能杀了炖汤吃,养鸭是一本万利的事儿,哪有不答应的道理。 第99章 扶摇而上 村民心有余悸地逐渐散去。 叶琛也转身准备归家卸货。 村长却一脸严肃地走到他面前,“老蔫,这以鸭治蝗自古有之,但却是个实打实的慢功夫,起码要大规模的养殖,才能成功治住蝗虫。 而且咱们村的情况你也知道,成年的鸭子咱们买不起,小鸭子遇到铺天盖地的蝗虫,根本就不顶用。” 叶琛闻言,也一脸严肃地停下了脚步。 村长继续道:“先前遇到蝗灾,朝廷还能疏解一二,但是听县令大人提起,如今国家不太平,叛乱和外敌皆有,国家库存不足,怕是无力赈济地方。” 说到此处,村长叹了一口气,“莫非真如那些人所言,女帝临朝,惹了老天爷的怒气,要惩治我们?不然为何好不容易,咱们解决了旱灾,又派来蝗虫呢?” 村长忧心忡忡。 马上就要收粮,村里的存粮也不多了。 如若蝗灾降临,村里必然断粮。 朝廷又无力赈济,到时候该怎么办? 叶琛是知道问题的严重性的,也知道这点鸭子不够用,因为后世他看过新闻,国家治理蝗灾,使用的鸭子,那都是十万起的。 就他们村这点鸭子够干个屁的。 叶琛回忆上辈子听过的新闻,却多是飞机喷洒农药之类的高科技,至于古代如何治蝗,他还真不知道。 见叶琛陷入深思,村长开口道:“不如效仿前唐旧事,号召乡亲们吃蝗虫吧,我这里有秘方,可保证吃蝗虫不发病。” 说着村长神秘兮兮地将他的吃蝗虫之法分享给了叶琛。 先蒸熟,再晒干,去掉翅膀和足后食用。 叶琛摇摇头,“村长,先别急,蒸熟和晒干,虽然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蝗虫的毒素,但也不宜多食。且让我想想办法.......” 村长点点头道:“我也问问村里的老人,让他们出出主意。” 村长越想越愁,眼看着庄稼就要熟了,结果蝗灾又要来了。 这不是要命吗。 叶琛回到家,通过资源回收中心,海淘了几本古代的农书,尤其是明清时期的,不过买来之后才发现,这些农书都非常厚,动不动就几百页,让他头大。 他默默地将这些书当做枕头,看起来高度是可以的。 倒不是叶琛懒惰,实在是他要干活。 赵菁菁身体刚恢复,就去每日忙碌,肯定是不行。 他得先张罗一大家子的饭菜,反正几个臭小子也不挑食,能做熟就行。 随便炒个菜,再做个汤,弄上点肉,一家子就可以饱餐一顿。 煮饭的时候,大壮进门,擦了擦汗,“爹,咱家要盖多大的房子?要起几间?” 叶琛一边儿烧火,一边儿道:“起码要一人一间,免得以后弟弟们娶媳妇要忙活。 此外,要有一间正堂,厨房,餐房,这些都是大家庭必须的。 还有你们读书,肯定要有个大号的书房的。” 叶琛思索着,又补充道:“还有茅房要起两间,分好男女。” 家里是有茅房的,但是过于朴素,就是一个大坑,周围竖起几块木板,上面搭着草棚子。 每次蹲坑臭不可闻不说,还要小心风一吹,湿了鞋。 叶琛最想改进的便是床和厕所。 具体怎么改善,还得好生琢磨。 叶大壮点头,在心里盘算着要打多少土坯。 不过,就他那点数学水平,根本就算不出来需要多少块土坯。 但他知道村里村长盖房子的时候,屋前屋后都堆满了土坯才开始动工的,因为当初他就过去帮忙了。 后来还不够,又花钱去其他人家里买土坯凑数……爹要盖的房子大小和村长爷爷家里差不多大,那就先把屋前屋后堆满了再说。 午饭过后,就是一天当中最热的时候,田地里没什么人。 家里四个小子一起互相合作打土坯,打出来的土块放在太阳下晒干,然后搬到屋后码放整齐。 叶大福和叶大旺,还有叶老太太这会儿也过来了。 叶琛带着老太太去后头的临时作坊:“娘,您就负责烧热水,烧出来的水放在风口晾凉……” 这活计根本就不是什么累人的事,坐在灶口,注意火候,等锅子里水开了咕噜咕噜冒泡时,就把水倒进水桶里,然后开始烧下一锅水。 因为不忙,老太太有空东瞧瞧西看看。 她两个儿子,村长的两个儿子,还有隔壁的栓子爹,都在低头忙活,连偷懒的时间都没有。 而在他眼里,一向是眼高手低的叶老蔫,竟然也在拿着筛子,小心翼翼的制作甘草糖。 动作小心又细致。 老太太走到前院,几个小家伙正在热火朝天在打土坯,汐月手里拿着菜刀,正在砰砰砰的剁着野菜,不时擦一擦额头的汗珠。 就连屋子里的赵菁菁也没闲着,她躺在床上,正在用裁衣服剩下的碎布做里衣,更碎一点的布,她打算做成鞋面。 家里的男人都是要出远门的,整天穿草鞋,也太寒酸了些。 叶老太太站在门口许久,赵菁菁过于细致,都没发现她老人家。 她老人家总算是心里有数了,为何自己的小儿子要叫那么多人来帮忙了。 这做生意真的不容易,忙得很,连闲聊的功夫都没有。 他先前还觉得儿子是败家,现在她知道,是误会了儿子。 她叹气的功夫,三壮放下手里的活,走过去问道:“爹,家里水不够了,我去挑一些回来。” 叶琛看了眼柴火,又扫了眼二哥和三哥,“你二伯、三伯在咱家干活,家里顾不上,你把老宅的水也挑了,还有家里的柴火不够了,打土坯的事情暂缓,你跟你二哥去砍些柴火回来。砍柴的时候,留心田里、山上蝗虫数量的变化。” 叶琛顿了顿,继续道:“小壮,去地里看看庄稼,稻草人该需要修补的,拾掇拾掇,鸭子也要赶回来。” 叶琛一边儿忙活着,一边儿条不紊的安排着一家人的工作。 老太太越发的自责,老蔫这变化太大了,自己不了解情况,就整天瞎操心。 她他觉得,自己这么清闲,还拿老蔫五文钱,实在是愧对儿子的孝心。 于是,拿起甘草根,一边儿烧水,一边儿剪甘草根。 就在这时,院子里响起叶小壮兴奋的声音。 “大表锅,你终于回来啦,还带了行李,还带了书,这次来了就不会走了吧?” 他是真的很喜欢大表哥的,教书的时候不仅说的很详细,而且比爹温柔多了。 起码不会打自己手板。 在后院干活老太太,一听到这话,整个人顿时不好了。 温家的温华咋又来了,还带了行李,以后不走了? 这咋行啊,一个姓温的小子,凭什么来他们叶家长住? 以前是不是的,让儿子补贴就算了,咋能搬过来住,吃叶家的,住叶家的,到底有完没完! 叶老太太赶忙放下手里的活,往前院走。 叶琛也走到了前院,他看到温华面前的两个大书箱,嘴角的笑意深了许多。 他还来不及说什么,叶老太太就着急的道:“温家小子,你姑父家这么小,你来凑啥热闹,你一个读书人,哪能住这么破的房子,这不是辱没你读书人的身份么……” 温华一脸谦卑,朝着叶老太太行跪礼,“这里有姑父这种贤人,即便是草棚,也是仁义、德行满堂,您怎么能说他破呢?” “傻孩子,起身吧,跪什么跪。”叶琛看了眼不知所措的老太太,赶忙搀扶起跪在地上的温华。 这孩子不卑不亢,居逆境而不失其节,终有一日当大风随风起,扶摇而上。 第100章 家有一老,如有一宝 老太太一双眼睛瞪得溜圆。 她老人家活了一把年纪,受童生老爷大礼,还是第一次。 缓了半天,才回过神来。 这温家小子刚才说得,她咋感觉跟喝了半瓶子醋一样。 不仅酸,还听不懂。 温华拎着书箱进屋了。 叶老太太拽住了叶琛的袖子,“老蔫,这孩子怎么又回来了,这次要住到啥时候?” 叶琛知道,老太太抠搜的毛病又犯了。 无奈道:“娘,您放心,人家温华不是来咱家白吃白住的,人家是来干活的。” 这话,叶老太太一个字都不信。 温华倒是长得挺高的,但是细胳膊细腿的,能干啥呢? 还有,人家是正儿八经的童生老爷,童生老爷不该去读书吗? 她虽然没去过温家村,但是也知道,明年温华就该考秀才了。 难道放着秀才不考了? 叶老太太满肚子狐疑,不过后头水又开了,她只得先去照顾灶里。 叶琛让温华跟着一起制作甘草糖,这活繁杂,但是却不累,就是消耗时间。 温华倒也不觉得这些活有失体面,乖乖地跟在叶琛后面。 他看到院子里有一大摊子活,暗暗想着,原来姑父卖货也不容易。 请那么多人,得付不少工钱吧,还要养活那么一大家子人。 姑父肯定很不容易。 自己一定要帮姑父好好干活。 他坐在一块石头上,弯着腰过滤甘草糖,才干了一会儿,就感觉腰酸背疼,脑门上都是汗。 这体力活比读书不知道辛苦多少倍。 但他不敢叫苦,生怕别人小觑,一声不吭地继续干活。 叶老太太也在一边儿忙碌着,她之前还挺嫌弃温华的。 但是这会儿又觉得这孩子很可怜。 因为她老人家在他身上看到了老蔫的影子,老蔫很不容易啊,之前一直读书,忽然放下了科举,投身于养家糊口,不知道受了多少罪。 读书人都精贵着呢,怎么能干这种糙活呢。 听说温华考秀才可是手拿把掐的,在他们叶家吃了苦头,以后会不会报复? 想到这里,叶老太太连忙将温华手里的东西接过来了:“温家小子,你看书去吧,这点活我来做。” 老太太力气大,不由分说抢走了东西。 叶琛忍不住暗暗发笑,自己家这老太太是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 其实也并没有多么讨厌温华。 温华手足无措。 他来姑父家,是为了偿还这些年姑父为他出的束脩费。 无论他去哪儿,都找不到一个月五两银子的活计,姑父这是想方设法偏疼他,他也想做些力所能及的事。 不然他这肩不能提,手不能抗,读书授课人家还嫌弃,他能干啥? 温华走到前院,看到叶小壮正抱着小狗喂鸡,便说道:“我来帮你吧?” 小壮倒是不嫌弃温华,用木碗舀出一些锅里剩下的米糊糊,“表哥,你去喂一下来福吧,他在窝里乘凉呢。” 温华拿着米糊糊走到狗窝边上,里头睡着一只比巴掌大一点的狗。 来福闻到饭的味道,摇晃着尾巴走了出来。 不过他的伤势还在休养状态,并未恢复,走路一瘸一拐的。 温华涉猎的杂书多一些,见到眼前的小狗,便微微皱眉。 这似乎不是乡间常见的农家犬啊? 他刚想蹲下扒开狗嘴,看看犬牙,就被戴着草帽,拿着镰刀,咋咋呼呼的小壮拉去挖野菜。 温华无奈,背着竹筐,跟着一起走了。 温华不知道,他这一走,院子里的气氛瞬间和缓了不少,大家也忍不住议论起来。 “温家这小子挺懂事哈,读书厉害就算了,手脚还蛮勤快的。” “听说他还没娶妻呢吧,我家小花儿其实挺俊的。” “你快别瞎惦记了,人家马上就要做秀才公了,什么样的女人娶不得?” “听说圣人(皇帝的别称)下了旨意,读书好的秀才,可以每月领一份粮食吃呢,这也算是吃皇粮了。” 叶琛的内心也颇为复杂。 温家的行径确实让人反感,但是这跟叶老蔫以及温云衡的做派也脱不了关系,升米恩,斗米仇的事情,在寒门小户可不少见。 可这跟温华没有关系。 温华这孩子很优秀,用萤火虫做烛火,日夜抄书,可见其刻苦,同窗一个个穿金戴银,他却泰然自若,可见其节操。三岁能文,五岁能写,千字文都倒背如流,可见其智。 这样的人应该大放异彩的。 但温华却因为被人嫉妒,遭人陷害,连以后的科举都无法参加了。 叶琛倒是想帮忙,可他说到底,也不过是一个村里农夫罢了。 即便是想帮他,连个门路也没有。 好在距离考试还有大半年的时间,自己有的是时间帮他想办法。 忙活了一阵之后,二哥他们就离开了。 叶琛跟老娘在处理甘草糖的最后工作,将近二十桶的冰雪冷元子,需求很大。 这可不是一个简单的活。 叶老太太知道这活私密,是最后一道工序,跟着叶琛忙活完之后,累得头昏眼花,“瞧着简单,咋干起来那么累,还有那么多,得忙活到啥时候啊。” 叶琛给老太太揉着腰,“最晚忙到过子时,不过有娘您帮忙,等会儿大壮他们回来,也会帮衬帮衬,天黑的时候就差不多了。” 叶老太太咂舌,一大家子人忙到子时,这还要不要睡觉了。 叶老太太顿了顿说道:“这也不是啥复杂的活,就是怕人偷学了去,不过我认识几个老姐妹,为人可靠,要不带来帮忙。” 叶琛笑了起来,这就叫家有一老,如有一宝。 叶琛可不怕人偷学,这些工序他都是分开的,想学可不是那么容易。 “娘,太谢谢您了,这最后一道工序,每准备一桶的量,给五文钱,你看这个价格合适吗?” 放在从前,叶老太太一定会骂叶琛是个败家玩意儿。 但经历了今天的疲累,她老人家知道这些活计是真的挺累人的,五文钱一桶也不算太败家。 不过,老太太不准备花那么多钱。 她想找的都是平日里跟她一起唠嗑,认识了几十年知根知底的老太太。 这些老太太平日里也没啥事干,给个三文钱就够了。 老太太把计划跟叶琛说了一遍。 叶琛点头,“娘自己定夺便是,我都听娘亲的。” 老小儿这么乖,老太太是格外的满意,连带着看推着羊角车接自己回家的叶五四都顺眼了许多。 叶琛越发觉得跟家里人有感情了。 由老娘出面招人,可比他招人靠谱多了。 以后制作甘草糖这个活,整体流程算是按照工序一层层外包出去了,他也能抽出时间,干更多的事情。 比如说,上山寻宝。 最近花销比较大,又是买药,又是买电线啥的,手里的存银不多了,必须补回来。 不一会儿,老太太坐着羊角车,威风凛凛地回来。 还带着两个叶家本家的老太太,他老人家挑的都是眼睛好使的,干活麻利的。 几个老太太,坐下来,一边儿干活,一边儿聊天。 也不问东问西,气氛相当的和谐。 还没到做晚饭的时间,几个老太太便把活忙完。 叶琛结了工钱,大家数了数,心满意足地离开。 太阳西斜之时,叶小壮和温华拎着背篓回来了。 “爹,我跟大表哥在山上的竹林抓到了好多竹节虫,晚上可以给您做下酒菜啦!” 叶琛从屋子里走出去,看到温华一身蓝色书生袍子上面满是泥土,脸上也被竹叶划得一道道伤痕。 这孩子怕是第一次上山做这些吧,小壮皮实得很,温华细皮嫩肉的,难免弄得一身伤。 不过叶琛觉得挺好,读书人不能一味死读书。 应该多见识见识外面的世界,这样视野才能开拓,才能感悟不一样的世界。 叶琛接过小壮递过来的一大包竹节虫,这玩意又叫象鼻虫,是竹子上的高蛋白野味,蛋白质不知道是牛肉的多少倍。 他也不小气,放了一大勺油,给直接炸了。 然后又凉拌了一个菠菜,炒了个芹菜,是自己家菜园子里的菜。 此外还做了个茄盒,武周人喜欢吃茄子,尤其是僧人,所以茄子绰号又叫昆仑瓜,里面放了些肉,都是男子汉,一直不吃肉也不是个事儿。 最后又煮了些大米粥,单独盛了些,泡了些饼子进去,用来喂狗。 当然,狗的日子也不错,叶琛还是往里面掺了点狗粮的。 晚饭的时候,赵菁菁自己起身坐在了饭桌边上。 一家人围坐在餐桌旁,虽然稍显拥挤,但有说有笑,好不热闹。 第101章 宝藏男孩儿和贤惠的嫂子 天色越发的暗淡。 对于劳苦大众来说,一日里最宝贵学习时间又到了。 学习这件事情,对于叶家来说,是非常痛苦的事情。 因为投胎贫苦人家,本身每日就要应付沉重的体力劳动,每到夜晚大脑就处于一片空白状态了。 再去学习,就会在原有的基础上,更加的疲惫。 好在温华做了先生,比叶琛专业许多,可以大大缩短大家的学习时间,也能让大家记得更加牢固。 眼下,他站着,几个小子坐着,跟他摇头晃脑地背千字文,一遍又一遍。 赵菁菁躺在床上,也不敢闲着。 嘴上虽然不出声,但是心里跟着一起念。 自己男人的脑子慢一些,她帮忙记一记,晚上大壮闻起来,她多少也能帮衬一些。 叶琛回到房间,从枕头底下拿出那些农书。 这些农书都是古人智慧的结晶,但是也不乏一些愚昧的地方,比如眼下叶琛手里这部农书,就引用了孔夫子和董仲舒的一些观点。 认为蝗虫乃是上天的使者,人类不能迫害,只能预防。 这不是扯淡么? 都是穷苦人家,种地的老百姓,你让他们怎么预防? 到最后提到了养鸡养鸭,可是叶琛清楚,这个时候,养鸡养鸭根本来不及了。 他倒是可以下血本,买几台农药无人机,但是这玩意怎么解释呢? 他总不能将列祖列宗再拿出来背锅吧? 关键是你让他们背一背玄学的锅可以,你让他们背高科技的锅,他们也背不动啊。 叶琛在思索时,门外的读书声停下了,叶琛放下手里的书,他要教算术课的。 从唐朝开始,对于读书人数学的培养是一直没有停止的。 叶家自然也不会落于人后。 “三壮,先来考考你,十三加十七等于多少?” 三壮被父亲点名,急得满头都是汗。 他让自己冷静下来,别让心口跳那么快,然后开始伸出手指头,发现不太够用,又把小壮的,二壮的借过来。 温华好奇问他:“三壮,你在干什么?” “数数呀。”叶三壮一开口,就忘记自己数到哪来了,只得重新开始,“数了半天……我知道了,爹,二十七!” 叶琛差点流下感动的泪水,孩子终于会十以上的加法了。 不枉费他辛辛苦苦教了那么多天。 他正要继续教学时,温华不动声色地走进屋里,打开了书箱,拿出来一个方方正正的算盘。 算盘一拿出来,叶二壮的眼睛就亮了起来。 每次去镇上送货,他都能看到那些掌柜的,柜台上摆着算盘。 手指头拨来拨去,跟弹琴似的,姿态非常优美。 而且还能轻而易举地算出复杂的数字,他不知道有多羡慕。 温华开口道:“以后算术,不用数手指,用算盘。” 叶琛连忙将位置让出来。 温华简直是他的救星。 他其实早就想教孩子们算盘了。 这玩意作为一个生意人,他肯定是会的,但是原身这个学渣不会,十几年没摸过算盘的人,忽然灵光一闪就会了,显得特别突兀。 温华将算盘放在桌子上,声音温和,“我们先从筹算开始讲起,我们的老祖宗非常聪明,在很久以前,就可以用石子和木棍计算数字了,我给简单讲解下筹算的原理。” 几个小子都很认真,当然内心也很愧疚。 原来老祖宗那么厉害,几百年前就可以用木棍和石头子算数了,我却那么蠢哦。 所以他们更加努力,如饥似渴地汲取着知识。 二壮甚至下意识的拿手在虚空之中拨弄了两下,一时间一种奇异的感觉涌上心头,他再次看向温华,心里终于没有了先前的抗拒。 叶琛扭了扭头,走出了房间,准备烧些水,一会儿洗个澡。 他刚走到外面,就见墙根处趴着一个黑影。 他下意识地去摸怀里的匕首,那黑影抬头,露出了黑漆漆叶凡的小脸。 “老蔫叔,是我,别动手。”叶凡十分可怜的说道:“我就是想听听,温华哥在讲什么,我也想改变命运,我现在就走。” 叶琛苦笑了一声,温和道:“本来就有你的位置,你赶紧进去吧。” 叶凡眨巴眨巴眼睛,迟疑道:“这么厉害的知识,是不是要花钱,我家没有钱。” 叶琛噗嗤一声笑了,“你小子,人家温华教的就要给钱,老蔫叔教的就得倒贴钱是吧?赶紧进去吧,问问你温华哥愿不愿意教你,他愿意的话,你以后每天来。” 小家伙立刻冲了进去,两眼亮晶晶的说道:“温华哥,我能跟着您一起学习吗?我会说服我家里给束脩费的,现在我爹在老蔫叔家打工,能挣钱的。” 温华笑着说道:“不需要钱,你就跟着一起听就是了,不过要遵守我的规矩。” “好!谢谢温华哥。”小家伙连忙磕了个头,倒是把温华给磕懵了,赶紧将小家伙搀扶起来。 对于温华来说,姑父已经算是付过钱了。 四个孩子他能教,五个孩子他也能教,而且可以替叔父增进跟村长之间的关系,他觉得没什么。 而且传道受业本身就是弘扬儒学的好事,他觉得是他应该的。 几个小家伙也不累了,缠着温华学习了将近一个时辰,才算罢休。 夜晚越来越沉,半夜的时候,叶琛醒过来。 他悄悄走出院子,走到大槐树下,将之前埋在大槐树下的电线挖出来,然后把坑填上,接着又把树顶上的太阳电板拿下来。 这一堆东西,都被他拿回了院子,长长的线藏在前面的院墙里,用干草遮掩,太阳板放在屋顶上…… “姑父,你在做什么?” 一个声音在身后响起叶琛吓了一跳。 他看了眼面前,东西都藏好了,不然还真不好解释。 叶琛笑吟吟道:“你小子怎么不睡觉,大晚上的,快去休息。” 温华隐约看到叶琛满头大汗,累的气喘吁吁,这大半夜的,姑父竟然还起来干活,比他想象中更辛苦。 他以前,怎么就心安理得接过姑父给的银子呢? “姑父,我来帮你吧。” 他弯腰将地上太阳能电板拿起来。 他皱眉:“这是什么?” 手感很怪,不是木头,也不是铁器,在月色下看不真切。 “这是那天在集市上遇到西域的番僧卖的东西,我看着不错,可以挡雨,就带回来了。”叶琛随口道:“大壮、二壮他们都累了,我自己干就成。” 温华不疑有他,帮着叶琛一起将东西放上去。 忙完后,叶琛镇定自若回去睡觉。 温华的地铺本来是在叶琛的房里,不过叶三壮打呼噜实在是太响了,他找了个借口,把地铺搬到了堂屋,就睡在正中间的地上。 这是在叶琛家的第二个夜晚,他翻来覆去,总算是睡着了。 公鸡打鸣第一声,温华坐起身,他收拾好地上的干草,将铺盖卷起来放到里屋去,然后去洗衣服。 昨天讲课太晚,换下来的衣服没来得及洗,小壮告诉他,在这个家里,自己的事情只能自己做,不会有任何人帮忙。 在书院的时候,有书院的雇工收洗衣服,在家的时候,阿奶娘会给他洗,可以说,他从来没洗过衣服,把衣服放在盆子里揉了几下,黄泥揉下来就算完事了,晾在院子墙边。 他去忙活别的事之后,赵菁菁默默地把他的外衫扯下来,加一点草木灰揉搓洗到干净发白,这才重新晾起来。 第102章 大雷媳妇,咱别这样 饭后,太阳尚未升起。 二壮和三壮自发的去镇上送货,因为现在比之前忙碌,去的城镇也变多了,叶琛给丰顺大叔涨了些钱。 叶丰顺这一次没有拒绝,而是笑吟吟地同意了。 大壮一如既往地照顾地里的庄稼,施肥和除草一日都不停。 叶大壮是个好把式,什么时候灌浆,什么时候浇水,他门清。 他今天还给叶琛反向输出了一波,告诉叶琛,现在地里不需要浇太多的水,干湿交替,保持泥土湿润就好。 最关键的是要观察庄稼的叶片和穗子,长势不好的区域,要抓紧施肥。 还有就是,稻子成熟的这段时间,地里的坏虫子也特别多,每天都要除虫。 大壮埋头在地里苦干,小壮就在一边儿戴着草帽,背着木剑逛游。 当然也不是纯粹地玩,小家伙要赶鸭子,挖野菜,要是看到蝗虫,就抓起来,煮熟了,磨成粉,用来喂鸡。 叶琛感慨,农家人确实不容易,这么小的年纪,就要不停地奔波。 他也没闲着,房前屋后的蔬菜涨势良好,他得一遍遍浇水,然后鸡鸭窝棚的卫生,也需要他去清理。 狗崽子也要喂养。 当然,这些活对于叶琛来说,不会疲惫,而且有助于思索。 温华想去帮忙,却被叶琛拒绝了。 他希望叶琛花时间备课,一来温习功课,不要因为做先生而耽误学业,二来做足准备,更好地培养孩子。 温华回到房间,没有第一时间读书,而是将一件备用的衣服剪成若干个正方块。 孩子们仅仅是识字还不行,还得会写。 姑父的沙盘看着好,但是那东西跟毛笔字差距太大。 买不起纸张,就用布匹。每天练字的时候,可以准备个盆,随时清洗就是了。 弄完这些,他又琢磨着怎么做毛笔,怎么做沙盘。 温华是个好孩子,但凡是想做一件事情,就要做到极致。 叶琛趁着没人注意,走到狗窝旁,给两个小家伙喂了些狗粮,反正也不贵,但是保证两个小家伙肚子吃得溜圆。 一家人都很忙碌,时间过得飞快。 “老蔫,在家不?” 门口来了几个背着竹筐的汉子,看着院子门敞开,但是没冒失的进来。 叶琛从屋子里走出来,笑着说道:“在呢,大家有什么事儿?” “今个儿一早,我们就去镇上卖鸭子了,可走了一圈,也没见到啊。” “我们知道你走南闯北去的地方多,你给指个路呗。” 叶琛道:“这路还真不好指,这东西得碰。” 叶琛这么一说,众人皆皱起眉头。 现在地里农活忙,别说是他们这种壮劳力,家里的妇人都不能闲着。 今天白天跑到镇上去赶集,就已经是耽误功夫了。 “要不这样......”叶琛道:“我家每天都得各个镇跑,总归能遇到卖鸭子的,几位兄弟要是信得过我,这事儿就交给我。” 他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一只鸭子大概是六文到八文钱,看几位兄弟要多少。” 一只鸭子卖这个价格,其实是有点小贵,但是荒年没办法,东西都不便宜。 大家也知道,老蔫没故意要高价,他们在集上也打听价格了,只是没人卖而已。 “我家要二十只。” “我家要四十只。” “我们还没分家,水田有三十亩,要七十只鸭子吧。” “……” 一群汉子,要买的小鸭子加起来,数量竟然有二百来只。 叶琛默默地没说话。 就算是遇见了卖鸭子的货郎,也不可能买回来这么多,那男人一次好像只卖五十只左右。 差点忘了,自己可是有大米商城啊,在商城里买的鸭子还强壮一些,死亡率也更低。 他笑吟吟地应承下来,“这事儿就这么说定了。” 几个伙计心满意足地离开了。 叶琛准备张罗做饭,一个身影从外面靠了过来。 叶琛抬头一看,是大雷媳妇,下意识地想要避一避。 毕竟自己一个老光棍。 大雷媳妇一脸青灰色,精神萎靡,失去了往日的张扬和泼辣。 他走到叶琛面前,声音略微沙哑道:“老蔫,你跑啥跑,嫂子又不吃人。” 叶琛尴尬地笑了笑。 “最近村长啥事儿都跟你商量,大家都传你是村里的小诸葛。” “我知道你很能干,也很聪明,想找你讨个法子。” 叶琛有些惊讶,心道:“你这有点不对劲啊,找光棍唠嗑,就是为了讨个法子?” 脸上却不露声色。 “老蔫,我受够了赵大雷,我想和离。” 大雷媳妇咬紧了牙关。 人心都是肉长的。 她跟赵大雷过了那么久,不可能没有感情。 那些日子去照顾赵大雷,就是因为夫妻之间的情分。 但是照顾完之后,大雷媳妇无论如何都过不去心里的坎儿。 每当看着赵大雷那张脸,她就不自觉地恶心。 她觉得他跟赵大雷的路,到头了。 她不想再过每天被人用手指头戳,也不想看着村里人那些怜悯的眼神。 叶琛表情略显尴尬,虽然说单身贵族很幸福,但这毕竟是封建社会,女子不是生产力的主力军啊。 先别说,能否成功和离,就算是真的和离了,她怎么吃饭? 大雷媳妇苦着脸说道:“我不怕吃苦,也不怕受罪,就是担心几个孩子,赵大雷这个蠢货带着孩子,不知道得受多少罪。” 叶琛点点头,大雷媳妇说得没毛病。 就赵大雷那样的,只要大雷媳妇走了,估计用不了多久,就找个潘寡妇那样的女人再婚的。 到时候几个孩子不得受天大的罪过。 自己那么疼孩子,孩子们还颇为辛苦呢。 叶琛沉眉思索。 都是乡里乡亲的,能把一把是一把。 但是封建社会,劝人离婚,天打雷劈,这个道理叶琛还是知道的。 他斟酌了半晌开口道:“你家老大,今年十六七了吧,说亲了吗?” 大雷媳妇点头,“马上十七,亲事去岁就定好了,是我娘家的姑娘,本来打算年底成亲的。” “要我说,这事儿得抓紧,不如这两天就找个先生算算日子,让你家老大成亲,然后赶紧分家。”叶琛说道:“然后你就跟着你家老大和儿媳妇一起过,婆婆总归是要伺候月子的。然后再想办法将其他孩子带过去,这样就可以跟赵大雷分开了,你也能照顾孩子。” “至于以后回不回去,那还不是你一句话的事儿。” 听到这话,大雷媳妇非常激动,下意识地要去抓叶琛的手。 叶琛的脸都绿了,咱不兴这样哈。 下意识地赶忙后退了两步。 “嫂子,别这样。” 其实大雷媳妇底子还行,就是这些年操劳的厉害,模样有些沧桑了。 “是我激动了。”大雷媳妇尴尬地笑了笑,“老蔫,谢谢你给我出主意,太感谢你了,以前我还误会你,你也是个精壮的男人,要不嫂子我……” 叶老蔫赶紧摆手。 “别误会,嫂子娘家还有个妹子,水灵得很,身段模样都不错。” “嫂子,别想那么多,挣钱不香么。” 叶琛笑道。 人生在世不容易,不如狂赚人民币。 整天想男男女女的事情干啥? 还徒增烦恼。 翌日,叶琛让三壮在家里呆着,他带着二壮去=送货。 在几个镇子里转了一圈,只看到了一家卖鸭子的,七文钱一只不讲价,一共五十只,叶琛全部买下来。 他把叶二壮支开,从商城里以五文钱一只的价格买了一百五十只,她买的是出生时间稍长一点的大鸭子。 一共两百只鸭子放在牛车上,嘎嘎叫个不停。 叶丰顺一拍大腿:“老蔫,我家婆娘交代我要买鸭子,我给忙忘了,这鸭子哪里买的,我得赶紧去买几只。” 叶琛忙道:“我去给你买吧,很快就回来。” 他从车上跳下去,跑到小巷子里,又买了五十只鸭子出来,二十只给叶丰顺,三十只等会送去赵家老屋。 他一次性买了太多鸭子,商城竟然送了五只小鹅崽子给他。 叶琛对鹅这种生物有阴影,小时候在老家的时候,没少被这玩意欺负。 不过这五只鹅崽子黄色毛茸茸的,和小鸭子看起来差不多,没有任何攻击力。 等这五个小家伙长大了,那也是看家护院的小能手。 第103章 为何村中狗子惨叫 一堆堆鸭子嘎嘎嘎地叫个不停。 叫得叶琛脑门都疼。 一到村口,一群人就围了过来,脸上写满了好奇。 “还得是老蔫,别人哪有这本事!” “这还不是一般的鸭子,估计得破壳半个多月了,黄毛都褪了,好养活!” “早先那些鸭子都得七八文了,这些大一点的会不会太贵了,老蔫,我们钱可不多。” 叶琛笑眯眯地说道:“七文钱一只,咱买得多,人家肯定要便宜些。” 大米商城一只鸭子要五文钱,他一只赚两文,就当是辛苦费了。 这个价格,对于村子里人来说,那是相当公道。 不少来看热闹的妇人看向叶老蔫的眼神都很是热切。老蔫有本事,人又好,如果是自己的该多好啊。 之前预定了鸭子的汉子们一脸羡慕地看着老蔫被姑娘们欣赏,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还不忘调侃老蔫两句。 “都是带把的汉子,村里那个小寡妇你看得上,哥帮你提亲啊。” “你看见梅花嫂子没,浪得很呢,哥给你说道说道?” 饶是叶琛脸皮厚,也被一群汉子说得面红耳赤。 一会儿的个功夫,鸭子就被清空了。 最后剩下三十,叶琛让二壮送去老宅。 叶老太太忙得很,最近总是有人登门提亲,想要嫁给老蔫,她还得干活,可谓是不厌其烦。 她老人家压根就不知道,儿子跑到镇上给乡亲们买鸭子这事儿。 要是知道,她准第一个掏钱。 叶家分家了,老宅还有二十多永业田,一水儿的水田,这点鸭子肯定不够用。 “二壮,赶明儿你让你爹再买二十回来。”老太太顿了顿继续道:“三十吧,多买点。” 她老人家说完去拿钱,前些日子借出去一些,但是家里还剩下不少。 毕竟现在每日都有进账,现在多花一点也不是不行。 要是鸭子能下好多蛋,拿到镇上卖,也是一笔收益,老太太现在思路也开阔了,也不怕做生意了。 孙氏一看见老太太将家底都快要搬空了,急得不行,“娘,咋买那么多,村里人都买了,咱家地被村里人的地围着,蝗虫肯定飞不过来。” “你这没见识的妇人懂什么?”老太太没好气地骂道:“蝗虫飞不过来,就不养了?瞅瞅家里的孩子都瘦成啥样了,鸭子比鸡好养活,到时候下了蛋给孩子补补身子。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怎么想的,不就是怕干活吗?你可以不干,别吃鸭蛋就行。” 孙氏挤出笑脸:“我、我这不是怕累着娘吗……” 孙氏嘴上这么说,其实是怕累着春月。 春月丫头年纪大一些,家里一大堆事情要她去做。 要是再养上一堆鸭子,各种杂活,什么放鸭子,清理粪便,还不把丫头累死。 关键是还不挣钱。 “家里孩子多的是,累不着我,你有这时间瞎操心,不如去地里拔草。” 叶老太太狠狠瞪了孙氏一眼。 孙氏不敢再说啥,反正鸭子不是她买的,她以后有鸭蛋吃,这就够了。 二壮回到家,把老太太的钱交给叶琛。 叶琛收下钱,点了点头,看向院子里的温华。 这孩子只有晚上才会教书,整整一个白天都没啥正经事,于是瞎折腾。 昨天折腾出来四只毛笔,将旺财和来福都快薅秃了。 谁路过叶家都得看两眼,为何两只小狗不断惨叫。 如今旺财和来福看见温华都躲着走,生怕遭了瘟。 不过那毛笔确实不错,几个小家伙都很开心。 温华今天又开始研究做算盘了。 毛笔做起来就挺不容易了,这算盘更麻烦。 需要木头,然后需要各种工具,是个非常细致的活。 叶琛将五只小鹅单独圈养起来,走过去道:“华儿,你的手不适合干这个,不如我明儿买几个算盘回来。” 温华抿了抿唇道:“算盘最便宜都要三四百文一个。” 这价格,确实是有点贵。 叶小壮笑嘻嘻地说道:“表哥,我和三个哥哥轮流用你的算盘就好啦,我们一定会学会的。” 叶琛一琢磨,他上辈子倒是看到过几个伙计喜欢车珠子。 这东西跟木匠活靠边。 便说道:“小壮,你祖父会做木匠活,这算盘他应该也会做。” 木桶是木工,算盘也是木工嘛,道理应该是一样的。 叶小壮眼睛一亮:“那我去找阿爷。” 温华洗了一下手:“我带上算盘一起去。” “等会儿!”叶琛叫住了他们俩人,拿了包枸杞,“拿过去给你祖父喝,跟他说,喝了干活有劲儿。” “还有,别跑。”叶琛拉住小壮道:“上回你祖父做木桶,咱家也没给钱,这次开口让你祖父做算盘,得给钱。华儿,你说给多少钱合适?” 温华回想了一下物价,最便宜的算盘三百五十文,最贵的十几两银子都有,具体看作工和材质。 他开口道:“得做出来了才知道,不过就算最差,也有至少五十文一个。” 叶琛点头:“行,那就做出来再说。” 小壮带着温华风风火火的去了老宅。 “祖母、祖母、三娘!” 叶小壮一个个叫人。 温华谦然有礼地跟着打招乎。 他的体态和气势,与整个清河村格格不入,他一进院子,其他人就有些不自在。 就连一向喜欢找茬的孙氏,都不敢盯着温华看太久,总觉得是亵渎了读书人。 她进屋端了一张胡床出来,却觉得这胡床好像太破了,又进去换了一张体面干净一点的胡床出来,擦了又擦,放在院子里让温华坐下。 温华连连摆手:“我这次来,是有一件事想请求阿爷您帮忙。” 老头正一口华子,一口枸杞享受。 这玩意甜丝丝的,真那么神奇,喝了能有劲儿? 温华叫他,他漫不经心地点点头,顺道偷偷瞥了温华两眼。 以前听说温华这小子来了,他就想去看看,但是烦得慌。 儿子如今有本事了,骂一顿吧,万一骂错了,丢人。 不骂他,心里憋气,干脆眼不见,心不烦了。 谁想,温华自己跑过来了。 不过虽然只是一眼,老头对于温华的印象就大为改观。 难怪云衡和老蔫这俩孩子都喜欢他。 长得俊俏也就算了,还会念书。 人看起来懂事乖巧,对他们这些庄户人家也谦卑有礼,这么好的后生,咋不是他们叶家的苗子…… 老蔫小的时候也不错,怎么就越长越费。 当初他如果努力上劲,自己拼了老命也得给他挣个前程,何至于这么颓废? 老头转眼间,总结了自己颓废的一生。 之所以这么不努力,是因为没有个温华这样的后人。 哎,后悔也来不及了。 还是想想到时候怎么跟列祖列宗道歉吧。 叶五四痛心疾首之时,温华突然说有事请他帮忙。 他老人家立马起身:“温家小子,有啥事,你赶紧说,只要是我能做的,绝不含糊。” 温华将算盘拿起来:“不知阿爷会做算盘吗?” 叶五四年轻时候走南闯北,肯定是见过这东西的。 这东西在武周很常见,甚至一些店小二都会摆弄。 叶五四走过去,将那算盘接过来,圆润的珠子滚动着,滚在他的心口。 他点头:“不会做也得试试。” 他看向刚走进来的叶大福,“老三,去山上砍树。” 第104章 老人家的小心思 艳阳高照。 叶家老宅没几个人在,大旺和大福兄弟二人,还有老太太都在叶琛那边儿干活。 秦氏和孙氏带着几个丫头上山挖甘草根,能多挣一文是一文。 大壮给弟弟们做了捕蝗虫拍,就是一根竹竿,上面绑了一块硬布条,类似于苍蝇拍,威力巨大。 一拍子一个。 满屯和满仓赶着鸭子,一边儿放鸭子,一边儿抓蝗虫,回去磨成粉喂鸭子。 这都是叶琛传过去的法子,两个小家伙第一次放鸭子,经验不足,还叫上了小壮。 小壮撅着嘴,看着他们挥舞着蝗虫拍大杀四方,一肚子不爽。 那本是他的神器,竟然让两个哥哥抢走了,无耻。 院子里,叶五四正在加工木头,温华蹲在一边儿帮忙。 这木头的味道本来挺好闻的,结果老爷子这嘴里叼着的白管威力巨大,熏得他眼泪直流。 别看叶五四当年没学会木匠活,但是基本的工具都有。 而且这些年,家里的家具,胡床、桌子啥的,都是他自己做出来的。 虽然不如买回来的漂亮,但胜在便宜,且用的木料都是山上最好的木头,不怕生虫坏掉。 “算盘我见过,好的都是檀木和黄花梨,不过穷人没必要那么讲究,柏木就行。”老头一边儿锯木头一边儿拿手比划,“大概那么大,可以不?” 温华连连点头:“再小一点,这样方便带在身上。” 赵老头子把这根木头锯短了一点。 两人分工合作,很快就做出了一个四四方方的框子,接下来要做珠子,这是最细致的工序。 将木头锯成小小的方块形,然后用脚旋床来打磨。 这是许多年前叶五四当初脑袋一热,花大价钱买的,只用了不到半年就收起来了,后来做的木工活,都不需要打磨圆珠类的装饰,这东西一放就放了好多年头,拿出来的时候,到处都是灰尘。 脚旋床上头有一个小小的铁器做的刀片,底下有一个踏板,用刀片抵住木块,踩下踏板,在高速旋转的作用下,木块渐渐就会被磨成圆润的形状。 珠子的形状磨出来后还不够,还需要抛光。 叶五四道:“这东西接下来就是抛光了,不过咱没好布,用麻布将就下吧。然后小孩子汗多,你们在手里多攥攥,就光滑了。” 温华二话不说掀起衣袍,从自己的里衣撕下一块布:“这是好布,不知是否可行?” 叶五四瞪着眼,心疼地看着他,“你这孩子,好好的衣服,你折腾他干啥?” 温华满不在意道:“我是孩子们的先生,孩子们怎么穿我就怎么穿。” “这能一样吗?”叶五四急了,“你是读书人,穿衣要体面,不然将来做秀才公,是要被嘲笑的。这块布赶紧收回去,让你弟妹给你缝上。” 温华的神色有些黯然。 这里的人都尊敬他,因为他是读书人。 可其实,他早就不是了,他连读书的资格都被剥夺了。 他想解释什么,但还是将所有的话咽了回去。 他低头,将手里的布撕成两半,“给算珠抛光后,这几块布正好可以给孩子们替换用来写字。” “你这孩子,你这……” 叶五四叹气。 叶五四再次明白,为何儿子这么喜欢这孩子。 虽然接触时间不长,他老头子也喜欢这个后生。 他恨不得自己花钱买件新衣给他。 忙碌起来,叶五四问:“做这么多算盘干啥子?” 温华道:“送给四位表弟,他们都很喜欢学算珠,我想把我会的都教给他们。” 叶五四的眼睛瞪圆了,他很想问,他能不能跟着一起去学。 他这辈子最大的遗憾有四件事:第一,是没有学成木匠;第二,是没有学成算盘;第三,是没有看到长子得胜归来。第四,儿媳妇没跟老蔫过一辈子。 四个遗憾,其中一个好像有可能实现的样子。 不过叶五四面皮薄,他一把年纪的人了,跟着一群毛孩子一起学算盘,传出去了他还要这张老脸不? 他锯下一截木头,开口问道:“你不是还要考秀才吗,咋有功夫来你姑父家教书?” 这话,温华不知道该怎么回,他避重就轻道:“这些年读书姑父帮了我许多,我欠了姑父许多,只能教书来抵债。” 叶五四目光一闪:“我能让家里的臭小子跟着一起去学吗,不过你放心,我肯定不占你便宜,家里正好还有些粟米,用粟米当束脩咋样?” 温华连忙摆手:“满仓、满屯想学过来就是了,不需要束脩费,姑父都已经给了。” “你姑父给是你姑父的事,我们家不能白占便宜,多的钱拿不出来,几斤粟米还是给得起的。”叶五四拍板道,“一个月就十斤粟米吧,让满仓一个人去,学会了回来教他弟弟。” 温华再次摆手:“粟米不必了,可以让满仓、满屯一起来,多带张胡床来就行。” 叶五四严肃摇头:“让满仓去就可以了。” 满仓学会了回来,教满屯的时候,他还能在边上偷学一点,这张老脸能保住。 这会儿还没丰收,叶五四也拿不出十斤粟米出来,约定好等丰收之后就送过去给温华,温华拼了命地拒绝,根本拒绝不了,只能红着一张脸回姑父家。 回去的时候,家里四个表弟,都睁着漆黑的眸子,直溜溜地看着他。 他摸了摸自己的脸:“我脸上是有什么东西吗?” 叶小壮眨眨眼:“算盘呢,做好了吗?” 叶二壮的喉头滚动一下:“表哥,你先坐。” 他以前可从来没这么客气过,听说温华专门为他们去做算珠,他激动了大半天。 就连对算盘不感兴趣的大壮和三壮也很期待,毕竟对他们而言,算盘是读书人和做生意的人才有的东西,而他们竟然也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算盘,这件事很难以置信。 温华将手里用布包着的算珠拿了出来:“最后一道工序完成之后,才能做好算盘。” 叶小壮凑过去:“算珠竟然做好了耶,小小一个,和表哥的算珠一样大,就是不太光滑。” 温华把自己里衣下摆上的布全部撕下来,一人发了一块:“用布一直摩擦打磨,到这些珠子变光滑为止。” 他做的是略小的算盘,七档,上二下五,一个算盘四十九颗珠子。 四个小子一人捧着一大把珠子,找了个角落,细细地打磨起来,像是在对待最珍贵的珍珠。 第105章 撞见人家好事 夜色将至。 满仓第一次学习,开开心心回家。 一大院子的人都盯着他看。 叶五四咳了一声,“你今天都学了些啥?教满屯一遍。” 满屯苦着脸,“祖父,我能不学吗?我喜欢干活,我喜欢抓蝗虫.......” “你爱学不学,我还懒得教你呢。”叶满仓嫌弃地看了满屯一眼,“温华哥好厉害,上知天文,下晓地理,中间会算数,张嘴孔夫子,闭嘴孟圣人,从三皇五帝到隋唐英雄,无所不知,我长大了,也要做温华表哥这样的人。” “你这臭小子,还敢炸刺,必须教。”叶五四严厉道:“满屯,你要是不好好学,以后就别吃饭。” 满屯苦着一张脸,只能认命跟着满仓学习,尤其是算盘的基础,一听就头疼。 孙氏在一旁坐着,心里就很不爽。 都是叶家的儿女,凭什么区别对待。 老四家的孩子,能读书识字,那是老四人家付出了,是因为老四有钱,请得起先生。 凭什么二房跟着去学可以,我们家三房就不行? 这老头老太太太偏心了。 见满仓不想学,孙氏立刻开口道:“满仓将来肯定是种地的一把好手,既然他不愿,不如就让春月和秋月学,两个闺女聪明着呢。” 老太太听见孙氏说话就皱眉,“女儿家家的,学什么学,学了给叶家添什么好处?” “娘,您这话可不对。”孙氏壮着胆子说道:“嫁出去,就不是叶家的儿女了吗?他们有一门手艺,到了婆家能帮上忙!给叶家也能争几分面子不是。” 秋月在孙氏旁边儿扭动着身体,一点都不想学,她宁愿被祖母使唤着去挖甘草根。 不过在她娘气愤的眼神的注视下,只能违背本心开口道:“祖父、祖母,我想学。” 叶五四喝了一口枸杞,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顷刻间精神饱满,大手一挥,“汐月、海月,春月,秋月都跟着满仓学。” 孙氏心里立刻开心起来,但是旋即又觉得还是亏。 老二家四个娃,自己家只有两个。 这不亏大了。 孩子们在外面学习文化知识,孙氏拉着叶大福回了房间,一脸严肃道:“大福,集中你的精神头,减少次数,增加命中率,我要个儿子。” “为啥要减少次数?不是越多越容易怀上?”叶大福一脸不解道。 叶大福挺稀罕自己家的闺女的,就是心疼夏月当初病死了,同时心里也想要个儿子。 毕竟老二和老四都有儿子,就他一个没有。 之前娘还让他从老四家过继一个来着,他直接拒绝了。 他这么年轻,又很勇猛,怎么可能生不了孩子。 “这可是俺的秘方,次数越少,越生儿,赶紧来,大福,跟我一起默念,我要儿!” 这是两个人的战斗。 外面学习热火朝天。 满仓教书,弟弟妹妹们围在一起听着,叶老头表面抽着华子喝着枸杞,实际在偷偷学习。 叶老太太也跟着听了几句,她都会背。 当初老蔫一直给他背诵来着。 无非就是天地玄黄。 反正一家子其乐融融。 清晨的清河村,笼罩在朦胧的日光之中。 叶琛早上起来做吃食,赵菁菁非要跟着一起帮忙,被叶琛命令坐在灶边上看火。 这时候陆陆续续有人进院子找他。 “老蔫,你找的鸭子很不错,能给我家也带一些吗?” 叶琛皱眉,能不能换个语气? 我还给你找鸡呢? 也不对。 叶琛一脸无奈地搓着脸,看着乡亲们。 “我爹说了,二十只太少了,老蔫再帮帮忙。” “我家也要,有多少要多少。” 叶琛觉得这个买卖比卖冰雪冷元子痛快多了,因为一早上就收获了四百只小鸭子的订单。 清河村人多,这点鸭子不算什么。 叶琛出门前交代叶小壮,“有了新装备,就多抓点蝗虫,别着急煮了晒,先关笼子里。” 叶小壮舔着嘴唇,“爹,你要研究新吃食吗?我已经想吃它很久了。” “憨子!”叶琛拍了拍他的小脑袋瓜,“灾年的蝗虫体内有毒素,不能吃。” 他抓蝗虫,是为了做实验。 这两天通过翻阅资源回收中心买回来的农书,他对于蝗虫的治理,有了一定的认知,但是该怎么灭蝗,还得做实验。 毕竟没有调研,就没有发言权。 随着叶琛的生意变好,叶丰顺的牛车也升级了。 现在应该叫牛车plus,前面可以坐人,后面加了个托板车,可以用来放货。 送完货,叶琛让三壮去买点私盐,他则走进巷子里。 不动声色地将四百只小鸭子兑换出来。 一口气装了十来个笼子,里面都是小鸭子。 他费力地脱出笼子,不少人见到还以为他是卖鸭子的。 “兄弟,你这鸭子卖吗?” “八文钱一只出不出?” 叶琛摆摆手,他没有做倒爷的心思,纯粹是为了帮乡亲们忙。 走出巷子的时候,路过一个宅院的后门。 “砰!” 后门突然被人从里面撞开。 一个重物砸在门板上,将虚掩的后门给砸开了。 里头,是一个俊俏的少年郎,和一个二十多岁的书生在对峙。 少年郎指着书生的鼻子骂,“狗东西,再敢骚扰我姐,我弄死你!” “我和你姐,是有官媒作保,名正言顺,怎么就是骚扰了!?”少年郎脸色铁青,“不过,若是我娶了你姐,就会有你这样蛮不讲理的妻弟,我可受不了。你现在赶紧离开我家,不然我报官了!” 少年红着脸,怒道:“你先发誓,不去骚扰我姐,我立刻就走。” 两人横眉冷对,空气里弥漫着硝烟。 叶琛不欲看热闹,拖着鸭笼悄悄远离是非之地。 “卢照凌,你在做什么!?” 一个人影从前门走到了后院,一个熟悉的声音。 叶琛看过去,竟然是县令大人,他看了一眼那少年,再看一眼县令,顿时明白过来。 他竟然……撞见了县令大人的家事。 他连忙拽着鸭笼,努力降低存在感,但是四百只鸭子,实在是太能嘎嘎叫了。 刚刚卢照凌和那书生在争执,没注意到外面的声音,这会儿县令突然出现,整个后院安静下来。 “嘎嘎嘎!” 只有鸭子此起彼伏的叫声。 叶琛干巴巴笑,挥了挥手:“你们继续,我、我路过……” 他弯着腰,赶紧走人。 卢县令收回目光,一脸怒色盯着自己弟弟:“你不在书院好好念书,在这里作甚?” “姐,他就是你要嫁的男人吗?咱们好歹也是范阳卢氏,你就找这么个货色!我不同意!” 院子里,姐弟两人吵起来。 那书生一脸悲愤,“县令大人,我和您只是通过官媒见过一面,都未曾谈婚论嫁,令弟这般羞辱我,莫非以为我寒门子弟就没有尊严吗?” 卢县令头大如斗,她奉母命跟这个公子哥见了一面,并非真的要嫁,被这个弟弟这么一闹,丢大人了。 卢县令赶忙道歉道:“徐举人且宽心,此事不会传出去的,不会辱了你们徐家的名声。” 叶琛带着八笼鸭子,刚跟叶三壮会合,卢县令和他弟弟就迎面走过来。 第106章 危机逼近 男欢女爱的事情,大家都理解。 毕竟县令也是人。 而且还是个貌美如花、身居高位的女人。 她能没有需求吗? 但谁让人家是县令呢,所以叶琛想装没看见。 卢县令却喊了声三壮的名字。 三壮上次跟着大家伙去寻水,跟县令也算是朝夕相处了一段时间,彼此之间还算是熟悉,立刻行叉手礼,“见过县令大人。” 叶琛也只能跟着行礼。 “三壮,你出来玩耍,怎么也不去找我?”卢照凌有些不爽道:“怎么,我范阳卢氏配不上你?还是本才子配不上你?” 卢县令眼睛不舍地从叶琛身上离开,瞪了一眼卢照凌,“你算个屁的才子。人家三壮与你同岁,如今人家已经与父亲学着做生意了,而你却整天打着卢家的名号招摇撞骗。” 说着,美眸再次看向叶琛,“本县教弟无方,让叶先生笑话了。” 叶琛摇头道:“我家三壮也是个不着调的,十几岁的孩子大体都这样,县令大人不必过于呵责。” 县令压低了声音,似乎有几分解释的语气,“叶先生,刚才.......” “大人放心,学生什么也没看到,什么也没听到。” 叶琛一脸君子坦荡之气,完全看不出来再扯谎。 县令点点头,然后目光落在了叶琛手边儿的小鸭子身上,“叶先生,有一门生意就够了,像是您这样的大才,还应以学业为重。这养鸭子乃是粗活,筋骨疲惫,怕是会令人无心读书。” 三壮闻言,解释道:“县令大人,这是我爹帮衬着村里乡亲们买的,也就每家二三十只鸭子。” 卢照凌好奇道:“莫非是想学骆宾王的鹅鹅鹅,你家来个鸭鸭鸭。” 卢县令瞪了他一眼,“你不懂就别瞎掺和,叶先生吃饭尚且艰难,哪有心情附庸风雅。” “今岁怕是要闹蝗灾,鸭子能吃些蝗虫,所以我便提议村中乡亲买鸭,大家信得过我,便托我代购。”叶琛开口说道:“不过现如今各地已经有蝗虫出现,临时抱佛脚,怕未必有用。” 卢县令一介女流,陪着叶三壮他们颠沛流离寻水,归来之后便好生休养了一番,这刚下来准备巡视,尚未到农家拜访,便听到了叶琛传来的噩耗。 “什么?你说地里有蝗虫了?” 范阳卢氏,乃是高门大户,自然学问渊博,卢县令虽然是一介女流,自幼也接受了不俗的教育,自然知道这蝗灾到底有多恐怖。 前阵子找水源的事情,让她在刺史大人面前露了脸,他这个女县令也终于有了被召见的机会。 因为她治下的县乃是最先挖渠灌溉的,到时候粮食产量自然是最高的,同理收上来的赋税也最多,有税收,还没有灾民,到时候政绩肯定不俗。 可现如今,听到蝗灾二字,整个人都不好了。 她想到了书中的饿殍万里,易子而食,流民到处乱窜,各种盗匪猖獗…… 叶琛问道:“不知道朝廷可有方略治蝗虫。” 卢县令苦笑道:“朝廷的大人们总是说,凡天灾,安可以人力制也!且杀虫多,必戾和气。” “这治蝗虫他们是不管的,反正考核也落不到他们身上。” 叶琛尴尬地咳嗦了两声,好吧,那天可汗岂不是白吃蝗虫了,到了你们这一代,就改传统了? “本官却是不信,总不能让百姓活活饿死,若确有此事,本官必定上报刺史大人。” 卢县令匆匆拉着弟弟走了。 卢照凌一边儿一边儿朝着三壮挤眉弄眼,三壮直接不搭理他。 反而摸着后脑勺疑惑地问道:“爹,万一蝗虫没来怎么办。” 叶琛摇头。 他之前也不认为蝗虫回来。 但是看了明清治理蝗灾的书籍之后,叶琛确信,今岁蝗虫必至。 旱灾、水灾、寒灾,战争、瘟疫,这些东西都是连在一起的。 就拿旱灾来说,虫卵在这种天气里会迅速孵化,到时候蝗虫必然铺天盖地而来。 父子二人带着鸭子回村。 那些预定了鸭子的乡亲们带着钱来取鸭子,其中就有牛大海的媳妇。 她挑着一双吊梢眉,一脸不情愿地说道:“七文钱的鸭子,这也太贵了,我记得镇上只要六文钱,老蔫你过过手,就要赚一文钱?四百只鸭子,岂不是要快挣半两了?” 叶琛差点被气笑了。 若是去镇上,想买这么大的鸭子,而且是这个时候,没有个十文八文想买得到? 他之所以帮忙,是念着乡里乡亲,而且若是大家都遭灾,就自己过好日子,到时候麻烦不请自来。 所以他想办法帮大家搞些鸭子,他虽然赚了差价,但是问心无愧。 因为这么好的鸭子,他们这个价格肯定买不到。 “牛蛋娘要是瞧不上这些鸭子就算了,我又不强买强卖,”叶琛一把将他手里的鸭子夺了回来,“刚才栓子他奶想多要些呢,匀给他吧。” 刘老太正虎视眈眈地看着鸭子呢,见状立刻指挥儿媳妇上去买,嘴里念叨着,“都说远亲不如近邻,有老蔫这邻居,老婆子算是走了大运了。” 叶琛笑眯眯地看着围观来的乡亲们,“还有谁家觉得贵的,可以现场退,没关系的。” 确实还有人嫌贵,但是却不敢多说什么。 牛蛋他娘说的价格确实有,但是没货啊。 分完了鸭子,叶琛叮嘱道:“天气太热了,一定要注意鸭子的卫生问题,免得鸭子生病,一只生病就会传给其他鸭子……” 他说了一些消毒清洁的法子,“我养鸭子有一段时间了,有些经验,这样做,鸭子能少生病。” 众人道谢,带着鸭子回去了。 牛大海媳妇看着叶琛,都要气炸了。 就是心疼钱,多说了一嘴,结果到手的鸭子飞了。 这要是回去,怎么跟牛大海交代。 她深吸了一口气,“老蔫,嫂子刚才多心了,你那还有鸭子吗?十只八只的也行,多花点钱也可以的。” 叶琛似笑非笑:“卖给你鸭子,你会在背后骂我贪图你的钱,我何苦吃力不讨好?” 牛大海媳妇立刻变脸了,“赚我钱,还想让我低声下气求你不成?赶明儿我自己去镇上卖,真以为别人没长腿啊?” 她甩甩袖子就走了。 叶琛回到家中,叶小壮扑过来:“爹,今天抓到了好多好多蝗虫,都关起来了。” 家中有背篓,把蝗虫关进去,盖上盖子,就飞不出来了。 四个背篓里,全是蝗虫嗡嗡嗡。 当然被小壮拍残疾的也不在少数。 叶琛面色有些复杂,就在三四天之前,靠人力抓蝗虫还有点难,说明蝗虫并不算多,但现在,小壮一个孩子,一个上午,竟然就抓到了这么多,蝗虫越来越多了,正在悄无声息地蚕食庄稼,他的实验必须快速进行。 午饭随便折腾了一些面饼,一人两张饼就算是吃过了。 后院的临时作坊里忙碌起来,叶琛让温华跟他一起上山走一趟,他要试试这灭蝗的法子。 温华上山的时候,手里还拿着算珠在打磨,一个算盘就四十九颗珠子,没有专门的工具,打磨起来特别吃力,就等珠子抛光结束后,才能真正做出算盘。 第107章 治蝗实验 最近老天爷有点邪性,早上像是红烧,中午像是生煎,晚上跟水煮差不多。 反正怎么让人不舒服,怎么来。 山上明明绿树成荫,但走了一阵之后,也是一身臭汗。 叶琛往人少的僻静地方走去,大米商城自动扫描,不少算不上珍贵,但是也能卖些钱的草药出现提示,有一种错亿的感觉。 此行的目的是去山上的那座旧石灰作坊遗址寻一些石灰来,顺道寻一些可否有用的草药。 “这是艾草。”温华忽然停下脚步,“这种草药似乎可以驱虫,鸡鸭窝棚蚊虫多,姑父,要不要采一些回去?” 叶琛有些惊讶,“你还懂医学?” 温华苦笑着摇头道:“古人云,不为良相,便为良医,平时解闷我也看一些《千金方》《新修本草》,平时给痛疼闹热的同窗开个方子,拿点草药,一来应急,二来也能赚点铜钱,补贴私用。” 叶琛第一反应,孩子你这是无证行医啊。 旋即叶琛摇了摇头,想到这孩子出身这般贫寒,竟然能这般上进,顿感这孩子有些可惜了。 科举并不考这些东西,可是他还是去学了。 这个大侄儿在温家那样的环境里长大,被温家上下溺爱,被整个温家村捧很高,难得没有长歪。 从高处摔下来,也没有自怨自艾。 老天爷怎么能让这么优秀的孩子遭受这种不公正的待遇呢? 叶琛一边儿走,一边儿开口问道:“你学习也算刻苦,怎么好端端的被书院开除了,可有情弊?” 温华的眉眼垂下来,这件事他没有对任何人说起过,曾经教过他的老秀才也不知道。 他不希望任何人为他操心,他想自己走出这个困境。 但现在姑父一问,他心里的委屈莫名其妙就涌上来了。 他的嗓音略微沙哑地说道:“孩儿素来骄傲,又怎会作弊?但先生手中有证据,还有人证物证,孩儿无法自保,山长也无力保我……” 叶琛追问:“你知道是谁诬陷你吗?” “一个是县丞之子,另外一个是安丘县富豪的妻弟,两人在书院为非作歹,数次拉拢我,被我拒绝后,恼羞成怒,栽赃陷害……”温华捏紧了拳头,“一人有权,一人有财,我无权无势,如何对抗……或许,我温华虽心有大鹏之志,这辈子怕却要止于此了。” 说到此处,竟然情不自禁,呜咽起来。 终究是风华少年郎,遇到这般挫折,他能忍到今日,却是不错了。 叶琛知道这小家伙心里到底有多委屈,又有多坚强。 这几个夜里,他睡在里屋时,能听到堂屋温华碎碎念的声音,不是在说梦话,而是在读书。 没有光的黑夜里,温华不可能拿出书本来读,他应该是凭记忆在读脑海里的书,他看起来像是认命了,实则,还是希望能在这条路上继续走下去吧。 当下叶琛正身,一脸肃然,指着不远处的石灰作坊说道:“华儿,你且看。” 温华见姑父一脸严肃,当即顺着姑父的手指看向不远处的石灰作坊。 “这小小的石灰啊,到底经历了多少磨难才变成了今日的模样呢?”叶琛忍不住吟诵道前世他敬佩的一代文臣于谦的诗句,“千凿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身碎骨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温华听闻叶琛所吟诗句,顿时震撼得瞪大了双目,“姑父,这是您所做的诗吗?” 温华也算是当地的才子了,但适才叔父所吟之诗,笔法凝练,一气呵成,语言质朴自然,不事雕琢,感染力很强。 尤其是那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和大无畏的凛然正气更是让人心神激荡。 叶琛道:“你莫要管此诗为谁人所做,姑父只是想告诉你,一切苦难都是暂时的,你小小年纪,稍有挫折,怎能做这般小儿女姿态,如何对得起你十几年如一日的付出?如何对得起家人的付出?” “你姑父也一把年纪了,虽然不事学业,却也以积极的态度面对生活,将小家庭经营得有声有色,你饱读诗书,怎么可能连这点道理都不懂?” 温华闻言,颤抖着身子,躬身一拜,“姑父,温华受教。” 叶琛点点头道:“起来吧,姑父问过了,清风书院开除你,并不代表你就失去了继续科举的资格,只要有人为你担保,你照样可以参加科考。” 温华心里苦笑。 参加科举,有两种担保方式,第一种就是最常见的一种,也是他最先打算用的方式,五个童生相互之间结保,若是一人出现舞弊行为,另外四人也会受到牵连。 他有“作弊”的前科在,整个书院谁还会愿意为他担保? 至于第二种方式,是由官学的廪膳生来充当证明人,他一个村里出来的学生,哪认识什么官学的人。 他面前的两条路都被堵死了。 “距离院试还有大半年的时间,不着急。”叶琛拍了拍他的肩膀,“既然你熟读草药医理,那一会儿采完石灰粉,帮忙多找点驱虫的草药,各类都要。” 温华点头,跟着一起仔细地寻找起来。 他们在大山之中,越走越深。 只是二人都没有注意到,他走过的地方,却悄无声息出现了一条小狼,狼嗅着草丛里的气味,盯着叶琛的背影,然后猛地回头,朝山林更深处狂奔。 一个多时辰后,叶琛和温华满载而归。 两个背篓里全是各种各样的草药和石灰粉,他开口道:“你用纸笔把这些材料的效果都记录下来,还有我的操作过程,你也都记下来。” 温华点头,立即去办。 叶琛把赵菁菁喊来,先将草药分类,然后分开煮,熬成水。又取来灶膛土木灰备用。 “大壮,你去田里割一点稻穗来。” 大壮愣了一下:“爹,稻子还没熟,割回来干啥子?” 叶琛倒腾着手里的活计,头也不抬就道:“等会你就知道了。” 大壮拿起镰刀往稻田里走去,不一会儿就割了一小把稻子回来。 他将稻子分成几份,用不同的草药水浸泡,并让温华随时记录。 叶小壮赶鸭子回来,好奇地问道:“爹,你在做啥子?” 叶琛捏了捏他渐渐有肉的脸蛋,笑眯眯的道:“等会,你就把这些稻子扔到背篓里去。” 叶小壮大大的眼睛里装满了疑惑:“爹,背篓里全是蝗虫,为啥要用稻子喂蝗虫?祖父说过,这么做有罪。” 而温华,他已经看明白了,他开口道:“姑父是想试试这些草药会对蝗虫产生什么效果,若是能找到一种克制蝗虫的草药,就不用再担心庄稼被残害了。” 叶琛给了他一个赞赏的眼神。 徐光启在农政全书和治蝗疏中提到了一些治理蝗虫的药材,但是山里能找到的只有零星三四样,具体是不是和书上说的一样,他得做完了实验才知道。 他选了材料,分别对应四个背篓,稻子浸泡药水后或者撒了草木灰、石灰粉之后,扔进背篓之中,静候一刻钟。 第一个背篓,是浸泡了艾草的稻子。 蝗虫还在嗡嗡飞,但却不敢靠近稻子。 叶琛开口道:“艾草能驱赶蝗虫,仅能驱赶。” 第二个背篓,是撒了石灰的稻子。 里面的稻子同样没有蝗虫靠近,都靠得远远的。 温华在纸上写道,稻草撒上石灰粉,蝗虫不靠近。 接着是土木灰,蝗虫还是不会吃稻子。 温华都一一记录下来。 在里屋忙活的叶老太太听到动静走出来,看到叶琛竟然在用稻子喂蝗虫,一张老脸顿时拉下来:“老蔫,你是失心疯了吧,稻子是人都舍不得吃的精贵东西,你咋能这么糟蹋……” 叶琛打断她老人家的话:“娘,您的活儿忙完了吗,要是忙完了,能不能去帮忙把村长叔请过来,我有很重要的事情要跟村长叔商量。” 叶老太太立马顺着他的话道:“行,我这就去把村长喊过来。” 第108章 叶琛灭蝗 傍晚已至。 叶家的小课堂再次开课了。 温华准备了毛笔、石板、布匹让他们练字,他带着自己记录的东西,跟着叶琛还有村长往田埂里去。 橘色的夕阳洒落稻田,晚风吹拂而来,乡间的庄稼田地像是一幅美好的画卷,充满了生命力和希望。 村长深吸一口气,再次问道:“老蔫,你知道,叔是个老实人,别人说话未必信,但是你说话,我肯定是信的。你说你能治蝗,可别骗我。” 叶琛开口道:“村长,您看看我侄儿写的东西,便知道我有没有骗人了。” 温华将一叠纸递过去。 村长扫了一眼,字大部分都认识,主要都是数字,草药多少多少,草木灰多少,石灰多少,水多少,蝗虫多少多少……看得懂,却难以理解。 若这些是从别人嘴里说出来,他少不得会质疑几句。 但这是写在纸上的,纸上的文字,对清河村的人来说,格外神圣,他们会无条件信奉。 “艾草、土木灰、石灰粉都能驱虫。”叶琛开口道:“现在,我们就来试一试。” 村长吞了一口唾沫:“咋试?” 叶琛笑道:“最近我跟侄儿苦思冥想,想到了多种办法,今日全都试一试,您且看。” 温华早就按照叶琛的指挥准备好了薪柴,堆在田埂上,这里距离稻田有一米远,中间隔了一条沟,算是防火带,能控制火势。 说话的这会儿,夕阳西下,晚霞散尽,暮色已经降临了。 他用火折子将干柴点燃,火光照亮了这片地。 昆虫是趋光性的物种,这边一亮起火光,就有大片的蝗虫或嗡嗡嗡飞过来,或呲呲地蹦过来。 村长吓得脸都白了。 他知道稻田里最近有许多蝗虫,却没想到,竟然有这么多。 火堆之上,嗡嗡嗡全都是,像遮天蔽日一样。 叶琛的眉目也很凝重。 白日看到的是散居到处乱飞的蝗虫,视觉上不会给人造成太大的冲击,也就没引起太多人的重视。 但晚上篝火一烧起来,所有的蝗虫往一个方向飞,就能看出,蝗虫已经渐渐开始群居成灾了,必须及早扼杀。 叶琛觉得将蝗虫吸引过来,然后即刻派人捕杀,用床单或者细密的网兜罩住蝗虫,然后挖坑埋掉。 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火光冲天,浓烟四散,刚刚还嗡嗡乱飞的蝗虫,一只一只往下掉,地上很快就铺了一层蝗虫的尸体。 村长满脸不可置信:“这、这……” 他无法找到了一个词来形容自己此时此刻的心情。 火燃烧得不够充分,味道很刺鼻,众人开始剧烈咳嗽起来。 而村里的人看到这边情况,也全都围了过来。 漫天飞舞的蝗虫筛糠一样掉下来,落在人们的身上,曾深恶痛绝的害虫,就这么死在了浓烟之下。 众人都在咳嗽,但不想走,他们想亲眼看到蝗虫死绝。 火势渐渐小了,蝗虫也慢慢消失了。 叶琛开口道:“这只是一部分蝗虫,在收割之前,我建议每天晚上都试试这个法子,能杀死多少是多少。” “这也太呛人了。”牛大海的婆姨皱眉,声音尖锐,“这浓烟滚滚的,把人呛也呛死了。老蔫,你可别害死大家。” 温华开口道:“若是在屋中,浓烟确实会呛死人,但是在旷野之中,吸入点浓烟没什么,我们的先祖烧山开田,也是要放火的。不会有危险。” 牛大海的媳妇不依不饶道:“你说没危险就没危险,在田边儿放火,万一烧了粮食怎么办?这可是我们的命,叶老蔫你想饿死全村人吗?” 其他村民也有些惴惴不安。 虽然杀死了这么多蝗虫是好事,可如果烧了庄稼,太得不偿失了。 叶老太太从人群里挤出来,冷冷道:“你没长手,没看到老蔫挖了隔火带?怕被烟熏,不会带条湿毛巾?活人还能让尿憋死!怕被呛死,总比饿死强!你个混不吝的臭婆子,敢质疑我儿子,想找打不是。” 温华咳了咳。 他是这里唯二的读书人,身上穿的衣服也跟其他人不一样,他一咳嗽,周边就自动安静。 他开口道:“烧火杀蝗虫只是其中一个法子,若是怕失火或者呛着,可以离着庄稼远一些,挖好大沟和准备充足的水放火,此外派出团练,轮流管控火焰,捕捉蝗虫。” “还可以将石灰粉、土木灰用筛子撒到庄稼上,亦或是将艾草煮成汁水浇在庄稼上,也可以防止蝗虫吃粮食,不过这个比例要掌握好,太多了对庄稼不好,太少了对蝗虫无效。” 村长没忍住拍了一下他的肩膀:“读书人就是聪明,这要是我们清河村的孩子就好了。” 温华有些不好意思地开口:“这法子是我姑父想出来的,我只是配合记录,农事方面我也不太懂……” 村长只当他是谦虚,看向他的眼神里有多了几分尊敬。 叶琛得了村长允许,开口道:“若是信得过我,明日可以去我家集合,男人们上山烧石灰,女人孩子下地挖艾草,家里的草木灰收集起来备用。” 这些法子使出来,蝗虫即便是再厉害,也能保住一些庄稼地。 村里人围着叶琛和村长渐渐走远。 牛大海的婆娘气得直跺脚。 她也不是非要跟叶琛作对,他就是看不惯村里人全都围捧叶琛。 以前叶琛就是个破落户,村里人提起叶老蔫就纷纷摇头,一直同情叶家的几个孩子。 可现在呢,村长无论做啥事儿,竟然都去跟叶老蔫商量,而且叶老蔫说啥就是啥,一个破落户,能懂啥子,还不是靠着会念书的侄儿。 那个温华看起来真不错,一表人才,说话斯斯文文,他娘家有个侄女,或许可以凑一对。 牛大海婆姨的眸子闪了闪,一个主意涌上心头。 田埂边上的那堆火渐渐熄灭了,只有隐隐的火光。 清冷的月光下,东面的山上,一块凸出来的岩石上,三四只狼站在那处,幽幽绿眼在月光下发出深寒的冷光。 野狼畏惧火光,也畏惧人群,它们在山上伫立良久,最终还是散去了。 第109章 制水龙车 日头正盛。 叶琛家在院子外对着数口大锅,这些是拿公家的钱买的。 全村人轮流来叶家煮艾草,在温华的指挥下,又加入了一些对蝗虫有害的中草药,然后开始煮成汤汁。 这种被加工过的汁水有毒,最好人不要碰。 叶琛便不再藏私,翻阅书籍,找到了一种叫做水龙车的工具,找父亲帮忙打造。 叶五四当了一辈子二把刀木匠,没想到有朝一日竟然有这种表现的机会。 村长大手一挥,将村中所有懂些木匠活的人都配给了他,同时还有十几个年轻的小伙子,二十来个人通力合作,不消半日便做出一个简易版水龙车。 水龙车其实就是装有四个轮子的小型救火车,有点像是冰柜,长约二米,宽一米,齐胸高。 车内有机械制成的抽水装置,整车装满有几担水的量。 水龙车的前后各有翘起的杠杆把手,像公园里的跷跷板,可以多人同时用力。 操作时由几个青壮年上下按压,如捣米似的,捣得愈猛,水管射出的水柱愈高。 村长亲自领着老农,驾驶着水龙车,沿着田垄开始喷射艾草水,没有了篝火的吸引,蝗虫没有聚集,零星飞在田地里,见到艾草水,立刻躲得远远的。 即便是叶五四不眠不休,也才赶制出四台水龙车,明显不够用。 这个时候,草木灰、石灰就派上用场了,妇人和孩子,端着筛子,在田地里,将细密的石灰粉和草木灰,小心翼翼地洒在稻穗上,防止蝗虫偷吃。 一时间清河村再次拧成了一股绳,齐心协力打响了一场与蝗虫之间的大战。 被蝗虫祸害的庄稼日益减少,大家的情绪也终于放松下来一些。 还等不到十天,地里的稻子就要收起来了,到了那时,就是农村一年之中最忙的时候。 各家各户有什么事儿,都会在秋收之前定下来办好。 这个月唯一的一个黄道吉日,村里两户人家同时办喜事。 因着是在荒年间,谁家也没余粮,更不可能备席吃酒,村里人去凑热闹吃点喜饼就算是办过喜事了。 一家是赵大雷家的大儿子,赵大海娶媳妇儿,娶的是大雷媳妇娘家的侄女,这是亲上加亲的喜事。(ps,都是农家人起名比较随意,比如叶旺又叫叶大旺。同理,大海又叫赵海,只是大家习惯性地加个大字。) 另一家,是刘全友的儿子,刘玉柱娶媳妇,娶的是孙家庄孙家的闺女孙玉芬。 刘家跟叶家关系不错,刘全友经常给叶家帮忙,当年生大壮时,温云衡难缠,是刘全友背回来了产妇婆婆,叶琛必须去一趟,还准备了给新娘子的见面礼,一人一块三尺长的粗布。 他出门的时候,叶三壮在院子里忙活,他的步子顿住,随意开口问道:“三壮,你要不要跟我去吃喜饼?” 当地喜饼又叫老婆饼,媳妇饼,是不是好耳熟,大家小时候吃的这玩意真的是娶媳妇时候吃的。 叶三壮低着头,继续干活:“我等会还要去镇上送货,就不去了。” 叶小壮凑过来:“爹,我能去吗,我想去看新娘子。” 叶琛牵着小家伙的手:“走吧,看新娘子去咯!” 一大早上,村里就很热闹,都在说两个新娘子,同一天嫁进来的人,自然免不了被比较。 “要我说,还是玉柱媳妇好看,那眼睛水汪汪的,玉柱都看傻了。” “孙家那姑娘确实是好看,但大海媳妇也不差呀,听说家里家外的活都是一把好手,以后大雷媳妇可以享福了。” “大海媳妇是大雷媳妇的亲侄女,以后也没啥婆媳矛盾。” 叶琛在众人的议论声中,先去了刘全友家中。 刘玉柱的爹娘在院子里迎客,只要是上门来道贺的,都会塞四个喜饼过去,是杂粮面做的喜饼,正中间点了红色的印子,看起来十分喜庆。 刘玉柱和新娘子在里屋,新娘子坐在床沿边上,刘玉柱傻乎乎地站着。 见叶琛进来,刘玉柱打了声招呼,然后跟媳妇介绍到:“这是老蔫叔,你跟着我喊叔就行,老蔫叔,这是我媳妇儿,叫玉芬。” 刘玉柱一张脸黑红黑红的。 孙玉芬抬头看过来,当看到叶琛这张脸时,她脸上的笑容顿时僵住了,她艰难开口喊:“叔。” 叶琛的脸上依旧是笑容,他把准备好的一块布递过去:“叔也没啥好东西给你们,这块布不大,可以做个鞋面啥的。” 这年头成婚,家里长辈的见面礼基本都是几个鸡蛋一块布之类的,他给的不算寒酸,也不算出挑。 隔壁刘老太就给了条熏鱼,刘全友也笑呵呵地接了。 孙玉芬将布收下:“谢谢叔。” “以后你们两个就好好过日子,争取把这日子过得红红火火,争取早日生一个大胖小子。” 叶琛说了祝福的话,拉着小儿子离开了。 叶小壮手里拿着一块喜饼,小小地咬了一口,美滋滋地说道:“真好吃呀,我留一半给三哥吃,让他多吃些。” 叶琛问他:“为啥只给三哥多吃呢?” “因为三哥今天心情不好呀。”叶小壮十分老成地叹了一口气,“爹,我偷偷告诉你,其实三哥很喜欢玉芬姐,他还偷偷在石板上写孙玉芬,我喜欢你。 我觉得三哥比玉柱哥哥好看,也比玉柱哥哥厉害,为啥玉芬姐不选我三哥呢?” 叶琛直接道:“因为她不喜欢你三哥。” 喜欢一个人,不会在意对方的家庭条件,一旦开始计较这些,就说明不够喜欢。 刘玉柱家这一房就他一个儿子,有田有地,房子宽敞,以后家里的一切也都是刘玉柱一个人的,孙玉芬自然是选择条件更好的刘玉柱。 叶琛叮嘱道:“小壮,你以后选媳妇儿,一定要擦亮眼睛,你三哥这双眼睛太瞎了。” 叶小壮不解地问:“可是玉芬姐真的很漂亮。” 叶琛:“……” 行吧,都随老子,都是视觉动物,就连才十岁的小壮也被视觉支配,叶三壮栽在孙玉芬身上不冤。 从刘玉柱家出来,父子二人去赵大雷家中。 比起那边的热闹,这边显得有些冷清,过来沾喜气的人一进去就出来了,脸色很不好看。 叶琛走进去,才明白是怎么回事。 明明是大喜的日子,赵大雷却坐在堂屋的凳子上骂骂咧咧:“家里一粒米都没了,还娶啥子媳妇,多一个人多一张嘴,谁来养活,本来就没粮食,还到处借粮做喜饼,你这婆娘就是不干一件好事……说好了年底再娶,非得这时候娶进来,细胳膊细腿的,还能指望她下地收稻子不成……” 大雷媳妇把手里的东西一扔,怒声道:“你跟潘寡妇滚床,闹这么大我有说啥吗,你儿子娶媳妇你都安生不得,你是当爹的人吗? 我知道你不喜欢我娘家的人,也不喜欢我娘家的侄女,不然这样吧,让大海跟他媳妇儿分出去过,正好那边不是有个破屋吧,给他们两口子单独住……” 大海媳妇惊得瞪大了眼睛,她嫁进来的第一天就分出去过,那村里人怕是会用唾沫星子淹死她。 她刚要说话,就被赵大海按住了。 赵大海早就知道自己亲娘的心思,他爹干出那样的混账事后,还天天在家里发脾气,耀武扬威。 他也想分出去单过,开口道:“既然爹觉得我娶媳妇是拖累,那我和媳妇儿就分出去……” 赵大雷气个半死,这几天他已经没有跟潘寡妇来往了,他婆娘还天天拿这个事情出来说,现在竟然还拿分家来威胁。 他冷笑:“分家就分家,一亩田都休想分出去,饿死了别回头来找我。” 大雷媳妇冷冷道:“这个家也容不下我,我和大海一起分出去。” 大海弟弟含着两包泪跟过来:“娘,大哥,我也要一起走……” 两个小一点的丫头也期期艾艾从屋子里出来。 大雷媳妇问:“没有田地,以后连一粒米都吃不上,那边是个茅草破屋子,住也住不好,你们真的愿意跟着一起走吗?” 边上几个孩子齐齐点头。 赵大雷气得砸了手中的茶盏,放在桌子上的喜饼也被他扔到了地上,喜饼滚得满地都是。 第110章 叶家学堂 结婚就要分家。 这事儿很快就在清河村传开了。 大雷媳妇带着两个儿子还有两个小闺女分到赵家一个破屋住下了,家里的东西啥都没带走。 叶琛转道去了破屋,将准备的见面礼递给了大海媳妇,对大雷媳妇道:“一亩田都没分出来,以后准备咋办?” 大雷媳妇感激地看了叶琛几眼,“家里的事情都是我跟两个孩子操持的,我们走了,这些活肯定没人干,除非他想庄稼烂在地里,不然他肯定会回来求我们的。老蔫,你放心吧,我们有手有脚,怎么也不至于饿死。” 大海弟弟睁大了眼睛,怯怯地说道:“这几天我看见潘寡妇在咱们家屋头外转悠,我们分出来了,她会不会跟爹......” 他才十一岁,就已经听了这些乌七八糟的破事,大雷媳妇气得心口都在滴血。 她深吸一口气道:“他要是有个当爹的样子,你们就继续当他是爹,他要是做荒唐事,不认他也不是不行……就是苦了大海媳妇,第一天嫁进来就跟着受苦。” 大海媳妇抓住大雷媳妇的手道:“娘,我不苦,我先来把屋子收拾干净……” 一家人忙活起来。 叶琛回到了自己的院子,全村人都在议论赵大雷家的破事。 刘老太太背着筛子,累得腰都直不起来了,将家里的枇杷果拿了一把塞进叶琛手里,“大海娘前脚刚走,潘寡妇就厚着脸皮摸到赵大雷家里去了。” “赵大雷上次快死了,是他媳妇舍了命照顾他啊,他咋能干这种下地狱的事情。” 叶琛冷笑,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赵大雷要是能改过来,就不叫赵大雷了。 叶琛摇摇头:“大雷媳妇分出来了以后过清净日子多舒服,就怕赵大雷不要脸拖累大海两口子。” 大雷媳妇不管赵大雷,无人能说什么。 但赵大海不管自己亲爹,村里一些老人家肯定会有意见。 不过这都是别人家的事,不在叶琛操心的范围之内。 他刚准备回家干活,又被刘老太拦住了。 老太太有点羞赧地说道:“那啥,老蔫啊,我跟你商量个事儿,就是那啥,你那侄子不是每天教小壮他们读书识字吗?我能不能厚着脸皮,让栓子跟着一起学子?你放心,我不占便宜,我给束脩费。” 正巧温华在院子里薅狗毛。 叶琛招手将他喊过来,笑着说道:“刘老太太,这事儿你得问他啊,我可做不了主。” 刘老太太又把话说了一遍,温华点头道:“带把胡床一起过来就是了,不是什么大事。” “还没到秋收的时候,我家也没粮食,鸭子还小也没到生蛋的时候。”刘老太满脸不自在,“我让栓子爹砍几担干柴来先垫着,以后再补上,成不?” 温华都还没来得及拒绝。 门口又来了一个人,是元家老太太,前些年从凤翔府搬来的。 如今,七十出头,白发苍苍,走路却还很稳当。 元老太太手里拿着一个布包,抖出五十多文钱直接塞进了温华的手里:“镇上读书钱动不动就要几两,这多钱我元老婆子出不起。不过我要求也不高,让元载多认几个字就成。” “晚点我让元载过来给你磕头。” 元老太太说完这番话就走了。 刘老太回家就让儿媳妇扛了两担柴,几条鱼,放在叶家院子里。 生怕被拒绝,放完就走了。 温华手里拿着钱,眼睛看着地上的干柴,他莫名想到了小时候那段岁月,他在老秀才家里念书,村里其他人也会将孩子送到老秀才家里来,老秀才没要过束脩费,但是村里人会自发带许多东西来,一捆干柴,一个鸡蛋,一块布,一斤米,一碗面……老秀才就是靠着乡里乡亲给的束脩费,才能撑着将学堂办下来,办了一年又一年。 如今老秀才是真的老了,学堂是老秀才的儿子接手,一代又一代地传承下去。 温华收回思绪,将手里的铜板递给了叶琛:“我是姑父请来的先生,不该私下收束脩费。” 叶琛没有接,而是开口问他:“如果想学认字的人越来越多,你打算如何?” 温华不知怎么回答。 他来这里教书,是为了偿还这些年欠下姑父的债。 姑父的债还清之后,或许,他就该走了。 他走之后,这里的孩子们怎么办呢? 温家村有老秀才,有老秀才的儿子,而清河村,认字最多的人是叶凡。 “暂时办个村塾,让更多的孩子认识更多的字,他们给的束脩你就收着,这是属于你的。” 叶琛道,“不过我也给了束脩费,所以我有额外的要求,二壮和小壮不跟大家一起上课,单独教他们两个,上课的进度要快一点,比如说,我希望短时间之内,二狗能精通算术,小壮能熟读蒙学经典。” 温华不属于清河村,他迟早会走出去。 学会了蒙学,就能送小壮去镇上的私塾,不需要让温华继续留在这里。 温华不知道叶琛已经想了这么远,他点头道:“加快进度,那就要增加读书时间,以后下午可能也要读一个时辰。” 叶琛点头:“你来安排就是了。” “还有。”温华迟疑开口,“这些束脩费,粮食我想拿去给大姑,铜钱我想送去给温家。” 他读书这些年,大姑也出了力,虽不如姑父出得多,但大姑也是竭尽全力了。 还有温家,生他养他这么多年,为了他读书,全家都在吃苦,他也想尽快回报一大家子人。 叶琛知道他是个有良心的人,并没有提出反对意见。 到了傍晚时分,院子里热闹起来。 多了隔壁的刘栓子和元载,加上四个小子和叶凡、满仓,一共八个人。 两行四排,八个孩子规规矩矩坐着。 今晚上算术课。 之前的算珠已经抛光打磨好了,四个算盘摆放在桌子上。 底下坐着的孩子们两眼放光。 叶琛不打扰他们上课,带上铜板去老叶家付钱。 叶五四如今阔气了,这几天做水龙车一口气挣了五十文。 村里人叫他,都恭敬地喊了一声叶大叔。 见儿子送钱来,无论如何都不要,“木头是山上砍回来的,工具都是自个家里有的,算珠也是孩子们自己抛光打磨好的,我也没做啥,哪能收钱……” “华儿说,这算镇上最便宜的算盘做得还好看,最便宜的是五十文钱一把,我就给您算五十文,一共四个,这里是两百文钱。” 叶琛不由分说将铜板放在桌子上,放下就走了。 叶五四掐了烟,想追出去,叶老太太开口道:“儿子给你,你就收着呗,他现在买卖做得那么大,万一哪天出点变故,过不下去,咱们给他提前攒着点。而且几个孙子也都大了,该娶妻了,到时候你不拿钱?” 叶琛回到院子里,听到温华严肃认真地在教算盘基础口诀。 他以为叶三壮会认真听课,却看到这小子双眼无神盯着地下,一看就在走神。 他不由叹了一口气,孙玉芬都嫁人了,这小子竟然还没走出来。 看来,他得跟三壮好好深入谈一谈。 第111章 父子将军坟谈心 村长身边儿每天都堆满一堆村中的村老,听从村长号令,随时联系族人。 天色逐渐暗淡,村长便开始集合村中团练汉子们,准备工具,准备篝火,灭杀蝗虫。 这几日全村人都不闲着,汉子有去伐树砍柴的,有第二天处理草木灰的,有烧水的,有负责打水龙车药水的。 全村人变着法子消灭蝗虫,如今清河村的蝗虫肉眼可见地减少。 只不过全村弥漫着烟火气,确实呛得慌,而且艾草的味道熏得人头疼。 这天,轮到三壮巡逻,叶琛见他精气神不咋的,便让二壮替他去。 二壮第一次干着巡逻的活,意气风发,身后跟着几个队员,都是十几岁的孩子。 叶琛看见了牛蛋。 第一次见到这孩子,这孩子竟然抢劫小壮的战利品,天天跟着村里的一棒子熊孩子瞎混,到处惹是生非。 这会儿,牛蛋在巡逻,他身后也跟着几个要好的伙伴,这几个孩子没进巡逻队,却跟着牛蛋一样守规矩,手里拿着木棍,排成一排。 “二壮哥,你爹是老蔫,村里的军师,将来你肯定也是大头目,一定要选我当小弟。” “什么头目,是队长!是队长!”一个孩子说完之后,又说道:“二壮,当初打架是不是我替你喊满仓满屯的,每次看寡妇洗澡,我可有落下你?” “二壮,你弟是个闷葫芦,忒没意思,你啥时候当队长,我跟你混!我妹子十五了,你懂得的。” “二壮,别听他的,我姐好看!我姐屁股大着呢。” “我姐个高。” “我姐苗条!” “我姐能......” 二壮心想,这巡逻队长那么爽啊。 后悔啊! 但是还故意摆出一副威严的模样,“村长爷爷又没说以后选我当队长,你们别奉承我!” “还有,你,你,下次一起玩耍的时候,把姐姐、妹妹带上,跟她们相好不一定,主要是想一起玩,明白吗?” “明白,我再在家里偷条鱼!” “我带个鸭蛋。” 这都已经晚上了,几个孩子也没啥事,特别羡慕二壮跟牛蛋,非要吵着一起。 路上有大人看着二壮有模有样地带着大家伙巡逻,便开玩笑道:“村长也是容着你们胡闹,你们一群孩子,巡逻干啥,三壮起码壮实,你们要是遇到强盗,不得把你们一锅端了。裤腰带的响箭揣好喽,到时候你七叔去救你!” 二壮拍了拍胸脯,“七叔,我是诸葛亮,打仗用脑子的。” 一群孩子呼啦啦上山下山,围着村子走了一圈又一圈…… 叶琛目送二壮远去,这才看向院子里的三壮,这小家伙的铁棍扔在一边儿,气喘吁吁的躺在地上,跟没了魂一样。 “咳咳!” 他剧烈了咳嗽了几声,这小子还是没有任何反应。 “三壮!” 叶琛拔高了声音。 叶三壮猛然起身,“爹,啥事。” 叶琛摇头,“咱爷俩走走?” 三壮收起铁棒,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好。” 他以为叶琛是想去田里看看稻子的长势,迈步就往地里走。 叶琛拉着他的胳膊,指着不远处的矮山道:“走,去将军坟转转。” 三壮茫然的抬头,那里阴森森的,没啥大晚上的要过去? 难不成,爹要带我去抓鬼? 三壮收起自己难过的心思,斟酌着怎么劝爹,那里闹鬼啊。 将军坟其实并不是真的坟地,乃是一座无名小山丘,当初突厥入侵,一个将军战死在此处,连尸首都不全了,乡亲们将他和他的袍泽全都葬在此地。 只是来到此地之后,发现此地除了空旷之外,并无其他所谓的阴森恐怖,反而有一种让人内心宁静的感觉。 石碑上写着大唐折冲都尉刘先及一百二十六名袍泽之墓。 墓碑的山石上,还有不少读书人镌刻下的诗句,很明显是用来咏怀的。 其中有一首竟然是卢照凌写的。 刘生气不平,抱剑欲专征。报恩为豪侠,死难在横行。 翠羽装刀鞘,黄金饰马铃。但令一顾重,不吝百身轻。 这小孩子不光打架是一把好手,原来还挺有才。 叶琛从商城兑换了一瓶酒,倒了些在地上,算是祭奠了一番英雄,又对三壮说道:“这是你娘之前酿的酒,有些年头的,本来想着等小壮成亲的时候拿出来喝,你尝尝。” 他把酒瓶递过去,是古朴的木塞子,一打开,就有浓郁的酒香飘出来。 一提到娘亲,三壮的眼睛亮了一些。 原来爹爹是想娘亲了,莫不是要找个没人的地方哭一场? 那他跟爹聊聊吧,以缓解爹爹的相思之苦。 他顺着这话道:“娘还会酿酒吗?” 叶琛心道,你娘神通广大,讲的那些故事我都没听过,谁知道是什么人物。 反正人不见了,说是啥就是啥吧。 叶琛笑着说道:“傻小子,别愣着,喝,酒是粮食精,喝一口百愁消解。” 三壮乖巧地在叶琛身边儿坐下来,“爹,您喝吧,听说喝多了,就醉了,你就能看到娘了,替我问她过得好不好。” 叶琛满头黑线:“我要见你娘做什么,倒是你,叶三壮,你给我说说,你是不是还惦记着孙家那姑娘?” 叶三壮所有的神情僵住了。 他呆呆看着天上的月亮,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叶琛将桂花酒递过去:“先喝酒,喝了再慢慢说。” 这小子太闷骚了,就这么干聊天,肯定啥都聊不出来,喝了酒后才会什么都说出口。 叶三壮仰头喝下一口酒,这不是烈酒,有着桂花淡淡的清香,他不由自主又喝了一口,酒喝下去,思绪就开始飘远,所有的情绪都展露在脸上。 “刚认识玉芬的时候,我……” 叶琛纠正他:“以后不许喊玉芬,要喊嫂子。” 叶三壮脸上满是苦涩:“刚认识的时候,她对我很好,一口一声三壮哥,说只跟我一个人好,还说以后天天给我洗衣服,天天给我做饭吃……不过她后来说只把我当哥哥,我就慢慢放下了……我今天心里难过,是想起了以前的事,并不是说还想娶她,她以后就是玉柱的媳妇,是我的嫂子。” 本来还想借这里的英雄气,让这小家伙振作一下,没想到人家自己其实看开了。 “你能放下了就好。”叶琛拍了一下他的肩膀,“不过以后,你们俩在同一个村里生活,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若是玉柱媳妇有个啥事儿求你帮忙,你会怎么做?” 叶三壮喝了一口酒道:“都是一个村的,能帮当然要帮。” 叶琛呵呵冷笑:“那以后,孙玉芬时不时来借几斤米,再来借一点钱,再请求我们家给她安排个活计,或者呢,干脆让你去他们地里帮忙,这些,你也都答应吗?” 叶三壮还算清醒,摇头道:“当然不行。” 一些力所能及的小事,能帮就帮,跟整个家有关的粮食和钱,他不会这么傻借出去。 “那她如果这样呢……”叶琛眨了眨眼睛,学着小姑娘矫揉造作的样子,“三壮哥,我是真的没办法了,才来求你帮忙的,你就帮帮我好吗,我一直都拿你当哥哥,这点忙你都不愿意帮我吗……” 说完,他手臂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叶三壮本来有些醉意了,看到他爹用这种语气神情说话,直接吐了一地。 他设身处地的想了一下,如果、如果孙玉芬真的这样子哀求他,恐怕无论什么事,他头脑一热就应下来了…… 父子两人在这里说话,矮山的另一边,丛林深处,走出来一只又一只的野狼,绿油油的眼发光…… 第112章 放归来福 夜色越发的深沉。 三壮发现,原来父亲知道的那么多。 温华表哥虽然强,但是在爹爹面前,真的什么都不是。 在父亲口中,什么霍去病封狼居胥,什么班定远经营西域,什么初唐的豪杰灭国征伐,一个个他闻所未闻的英雄豪杰,戎马倥偬,立下不世之功。 而自己却沉浸在儿女情长之中,浪费了大好年华。 他甚至觉得,自己这样下去,有朝一日,自己死去,都不如这位荒山坟茔之上的刘先校尉。 一瓶酒不知不觉被喝光了,他的脑袋有些晕乎乎的,站起身时跌跌撞撞差点从矮山滚下去。 叶琛及时拉住了他。 “爹,我好像喝醉了。”叶三壮扶着额头,“我看到鬼了,绿色的眼睛。” 叶琛扶着他说道:“胡说啥,狼的眼睛才是绿色的呢。走吧,爹带你回家。” 这会儿天色已经很晚了,远处燃烧的篝火也已经熄灭了,清河村陷入了沉睡之中,只有夜风吹过树林发出的沙沙之音,还有夜晚的虫鸣鸟叫。 叶三壮看向远处,“狼!爹那边儿好多狼!” 他说得有鼻子有眼,叶琛也看了过去。 不看不要紧,一看吓一跳,果然是绿油油的眼睛,四双八只眼,在漆黑的夜里格外显眼。 “还真是狼……” 叶琛倒吸一口凉气。 叶三壮的酒瞬间醒了,他瞪大眼睛看着远处:“是、是狼,好像是去我们家,家里的人肯定都睡了,我跑回去叫醒他们!” 三壮士发自内心的爱自己的家人,所以毫不犹豫地迈步就往上下冲。 叶琛一把拽住他。 这时候冲回去,会惊动野狼,不仅他会死,家人们也会死。 清河村山上的狼从来没有下山过,和村民一向是井水不犯河水,为什么这一夜突然下山往他们家里去? 难道,是为了家里的鸡鸭? 如果是专程偷吃鸡鸭,倒不用太紧张,吃饱了肚子狼群自然就走了。 但如果万一呢? 叶琛摸了摸袖子,里头放了火折子。 他低声道:“先点火,看到有火,狼群应该会逃走,别慌,刚才怎么跟你说的,遇事要冷静……” 叶三壮点头,立马弯腰去捡干草,久不降雨,干草一碰到火就烧起来。 叶琛找了一根粗木头,缠了一圈干草点燃,举着火把朝自己家院子慢慢靠近。 三壮也抄起一根木棍紧随其后。 将军坟就在村尾,离着他家院子也不远,走了没一会,就到了院子门口,院子里静悄悄的,连鸡鸭的惨叫声也没听到。 叶三壮紧张地抓住了叶琛的手,想将自己亲爹护在身后,声音有些颤抖的说道:“这些狼不会躲起来了吧,专程等我们回来?” 叶琛压低嗓音:“野狼算聪明,但也没这么聪明。” “呜呜呜……” 院子里,突然响起来福的呜咽声。 紧接着,旺财也叫起来,鸡鸭一片躁动。 不一会儿,堂屋的门开了,叶大壮睡眼惺忪从屋子里走出来,含含糊糊道:“是不是爹回来了……天哪,这是啥?” 他看到地上躺着的一二三四只野狼,吓得直后退。 他一抬头,看到了院子外举着火把的叶琛,惊恐地道:“爹,家里有狼,四只狼……” 叶琛皱眉,举着火把走了进去。 院子的地上,四只狼横七竖八躺着,来福趴在一只母狼身上,呜咽叫个不停。 母狼伸出舌头在来福身上舔来舔去,那双绿油油的眸子狼眼落在叶琛身上,带着警惕的寒光。 叶琛看了一眼院墙,无比庆幸。 上次报复赵大雷的电线和太阳能电池板被他拿回来,让他索性连在自己家墙上,用了些柴草做遮掩,本来是想防人,谁曾想竟然让狼赶上了。 这玩意劲儿很大,虽然不至于电死狼,但是看他们的模样,估计也不轻。 “天啊,万幸,老祖宗庇佑。”三壮一看就兴奋得不行,“大哥,快拿刀来,宰了它们,免得他们祸害乡亲们。” “呜呜呜!” 来福挡在了母狼面前,小家伙露出了委屈的神色。 温华神色凝重:“姑父,来福不是狗,是狼,这里有一只母狼,有奶,应该是来福的娘。” 叶琛吓了一跳,她弯腰将来福捞起来,仔细看了一下,跟狼一对比,还真是狼。 他这是什么鬼运气,上山竟然能捡回一条狼崽子。 她抱着来福时,躺在地上的母狼数次想站起来,可它刚被电击过,根本就使不上力气,它凶狠地盯着叶琛,恨不得扑过去将自己的小崽子抢回去。 来福窝在叶琛怀里,用湿软的舌头舔他的手指,嘴里呜咽叫着,似是在哀求。 温华缓声道:“狼是群居动物,且记仇,杀死一只,以后会有无穷无尽的野狼找上门。” 叶大壮不知所措:“野狼都晓得来我们家了,放走了以后再来咋办?” 叶小壮开口说道:“母狼应该是来找狼崽子的,把来福一起放走,它们应该就不会再来了。” 他有些不舍地将来福搂过来,来福窝在他的脖子里,呜咽叫着。 叶琛看过一些关于野狼的纪录片,这是一种极致凶残的动物,会伤人,很记仇,一个族群的狼多达几十只,杀死这四只,剩下的狼肯定会寻上门来。 他也不愿意得罪狼群,便说道:“走,把他们扛上山,扔大山里,来福也放了吧。” 叶大壮点点头,和几个弟弟弯腰将不得动弹的狼扛肩上往山上走。 他们不敢走太深,怕深处有其他狼守候,扔在一个密林处就赶紧回家了。 叶琛也赶忙收拾了收拾电线,将家里保护好,反正自家人不至于爬墙,敢爬墙的,就等着挨电。 后半夜,一家人睡得很好。 只要叶琛在,一家人便有主心骨,天塌了,也不怕。 天还没亮,叶琛就起来了。 他打了个哈欠走到院子里,赵菁菁起得更早,坐在院子里洗衣服,本来是各人洗各人的衣服,赵菁菁却偏要帮叶琛一起洗,叶琛争不过,只好随这个儿媳妇去了。 他走到门口去开院门,门一打开,一股血腥味扑面而来。 低头一看,吓得后退一步。 老天爷,她家门口为什么有这么多死兔子死兔子,还有一只死松鼠,全都是喉咙破了个血口子,一口毙命。 “呜呜呜!” 一堆猎物边上,拱出来一只小团子。 是来福,它咬着叶琛的衣摆撒娇,脸上隐约能看出开心的情绪。 第113章 吃上野味美美哒 叶琛嘱咐大壮将野味拿进去。 狼群还真大方,送来了野鸡、野兔、松鼠,一看就是刚猎杀的,身上还带着温热。 壮壮们围着野味,眼里都冒绿光。 老爹有些日子没上山打鼹鼠,大家也好久没吃野味。 孩子们一想到野味的味道,就忍不住口水直流。 叶琛提溜着来福,忍不住笑道,“世上只有妈妈好,你咋非往我家跑?” 来福肯定是听不懂叶琛说什么的,只是往叶琛怀里钻,很明显是眼前这个男人,更是它希望陪伴的对象。 “行吧,来福,来福,有你才能来福气,你就住下吧,反正老子救过你,养过你,至于这些东西,就当是你们家交的住宿费,记得下次看见你娘,让他带点老虎啥的,活那么大,还没吃过虎肉。”叶琛跟来福碎碎念了两句,也不管来福听不听得懂,又扭头对儿子说道:“二壮、三壮,你们哥俩赶紧去送货,大壮你把这些野味都处理了,兔子炖肉、野鸡炖汤,剩下的挂在墙上风干。” 叶大壮一看见肉就浑身有劲,赶忙干活。 今天注定是小壮威震村里的一天,赶鸭子的时候,跟小伙伴们绘声绘色描绘起来。 “知道吗?我们家来福是狼崽子,特别凶悍的那种!” “我爹站在门口,眼珠子一瞪,那群野狼就吓得蹲在地上尿了。” “我爹说,去,上山给我打猎去,我要吃虎肉。” “狼群太弱了,只抓来野鸡,被我爹按在门口一顿揍。” “哎,虎肉是吃不上了,只能吃点野兔了。” “小壮,你爹咋那么厉害,我爹只能把我吓尿了。”一个小伙伴羡慕道。 “我觉得小壮再说谎,老蔫叔是出谋划策的军师,他不是武将,怎么能吓尿狼?”另外一个小伙伴不信道。 “让我做大哥,带你们看狼。”小壮昂着头道。 “大哥!” “大哥!” “..........” 一群小伙伴口服心不服地喊了大哥,跟着小壮回家看来福。 一个小孩子,看着软绵绵的来福,满不在乎道:“明明就是只狗么,非要说狼,元载,你拉泡屎,看看它吃不吃。” 他说话的时候,手没抓住,来福从他手上掉下去。 来福在地上打了个滚,疼得呲牙咧嘴。 “呜嗷——” 它的身躯前倾匍匐,发出一声低吼。 几个孩子吓了一跳,他们家也有养狗的,狗可不会这样叫。 仔细看,小黑跟大黑其实不一样,眼神更凶,尾巴上有黑点,看着更有野性。 “汪汪汪!” 见小伙伴受气,旺财不满地趴在地上叫了起来。 一群小孩子一哄而散。 叶琛倒是不怕这事儿传出去,人家中东土豪还养狮子呢。 关在自己家里养,关别人啥事? 别人知道他家里养了狼,只会忌惮自家,轻易不敢登门找麻烦。 午时,叶琛将饭菜端上桌。 一锅野鸡汤,炖了两个时辰,肉质都炖烂了。 最近忙得很,叶琛也馋了,不过看着一群口水直流的小子,故意板着脸说道:“你们大嫂怀着孩子,兔肉不能多吃,这鸡汤是特意给你们大嫂准备的,谁都不许贪吃。” 赵菁菁惴惴不安:“爹,其实我喝不下多少……” “这一顿喝不完就留着下午喝,下午喝不完留着晚上喝,你饿肚子没事,可不能饿着肚子里的孩子。”叶琛将一锅兔肉端上来,盛出来一碗,“小壮,你先把这一碗送到老宅那边去,我们等你回来再吃。” 这一餐是煮了两只野兔,满满一大锅子,给老宅那边的也是满满一大碗,全都是肉。 叶小壮送过去的时候,老叶家刚吃完,叶老太太一脸惊诧:“我听满仓说,你们家养了一头狼,还说你爹能指挥狼群打猎,真的还是假的?” 小壮嘿嘿笑道:“我吓唬他们的,谁让他们老欺负我。不过来福是狼是真的,那些野味是狼妈妈送来报恩的礼物。祖母,兔肉香着呢,您赶紧吃,我走了。” “祖父,吃饭别抽烟,呛得慌!” 小家伙说完,一溜烟跑了。 叶老太太端着碗,越琢磨越不是个事儿,“五四,这狼可不是好想与的东西,老蔫怎么你敢养狼呢,万一哪天狼群发疯,过来吃人怎么办?” “娘,我看您是瞎担心,现在老蔫可不一样了,您忘了挖渠的时候,那房屋大的石头,一颗雷就炸没了,几头狼算什么。”叶大旺盯着碗,琢磨着拿筷子来上一口,还没行动,满仓就冲过来。 “祖母,我吃一口吧,好馋得慌。” 叶老太太一巴掌拍在他手背上:“刚吃完饭,吃啥吃,留着晚上吃。” 说完,拿着碗进灶房,把兔肉倒进自家的碗里,然后放屋里的柜子锁起来。 满仓都要馋哭了,最近工作量大,又是下地干活,又是学习的,整天饿。 这一闻到兔肉的味,浑身就跟虫子爬一样。 为啥非要晚上吃啊。 叶老太太坐在床边,叹了一口气,儿子变化太大了,大石头说炸就炸,蝗虫说灭就灭,连狼来了,都得敬他三分。 这不是小时候大槐树下,大家嘴里的能人异士吗? 这种人早晚被朝廷发现,然后女帝再天天往茅庐跑,请儿子出山辅佐。 那到时候自己再想见老蔫可就难了。 秋月躲在一边儿瞅着,超级想来一块塞嘴里,可惜祖母将柜子锁起来了,她偷吃不到。 她看着碗放在一边儿,急中生智,装出乖巧的模样,“祖母,我把碗给四叔送去吧。” 老太太不疑有他,就允了。 小家伙闻着香味,走到了叶琛家门口。 这会儿,叶琛家正在大肆朵颐,叶琛吃水不忘挖井人家的崽子,“我拿一块喂给来福,你们没意见吧?” 叶小壮嘴巴里塞满了肉,嘴巴上全都是油,含含糊糊的道:“爹,这肉是来福的亲人抓回来的,他当然能吃。” 叶琛把兔腿肉扔到地上,旺财立马挤过来把肉抢走了,来福呜咽着追上去,可它身量小一些,根本就抢不赢。 急得追着旺财到处跑,最后没办法,惨兮兮地趴在叶琛脚边儿。 叶琛再次夹出一块兔肉,直接塞进了来福的嘴里:“赶紧吃吧,别又被抢走了。” 两只狗心满意足地啃兔肉。 秋月站在院子外,看到这一幕,眼珠子瞬间红了。 四叔太败家子了,这可是肉,怎么能喂狗! 她还没吃呢。 她站在门口,期期艾艾地喊了一声:“四叔,阿奶叫我来还碗。” “快进来,这孩子,怕什么。”赵菁菁起身迎了进来。 小家伙用鼻子嗅了嗅,“四叔,你们吃的啥,好香啊,这是不是兔子肉。” 叶琛把空碗接过来,笑着道:“辛苦你跑一趟。” 秋月舔了舔嘴唇,厚着脸皮道:“四叔,刚才那肉被祖母锁起来了,我一口没吃到。” 叶琛刚想动手夹一块给他,小壮立马开口了,“那是孝敬祖父、祖母的,你吃不到不正常吗?” 叶琛这才想起来,小壮和秋月是有仇的。 没想到,那么久了,小家伙还不忘秋月抢了他饼子的事情。 不过转念一想,小壮说得没毛病,便没说话。 三壮也跟着说道:“那是孝敬祖父、祖母的,你又不是长辈,为啥非要吃。” 秋月被怼得眼珠子都红了,嚅嗫着说不出话,一双眼睛直勾勾盯着桌上的兔肉。 叶琛这才发现,这家长里短的事情还真不少。 都是叶家的孩子,春月是啥都不要,想吃啥干活求他爹去买,或者求二壮去带,这秋月就不一样,啥都不想干,还总是想吃好吃的。 叶琛肯定不会跟一个小丫头计较,孩子变成这样,跟当娘的不会教育有很大的关系。 叶琛淡淡的说道:“秋月,刚才四叔送过去不少,晚上你祖母会分给你们的。” 这肉给秋月没毛病,关键是这孩子嘴巴不牢固,给了他,回头二嫂家一堆孩子过来吃肉怎么办? 自己家孩子也多,根本就不够吃。 就这么说话的一会子功夫,桌子上的兔肉就见底了,盘子干干净净,汤汁都被叶小壮倒进了碗里。 秋月眼睛红红的,憋着一肚子气回家。 第114章 叶家添丁 叶家老宅。 一家子人都在忙活农活,虽然大家嘴上不说,但是心里都或多或少地感激叶琛。 如果不是叶琛想了法子,灭杀蝗虫,大家估计现在都不用忙了。 当然,回头也不用吃饭了。 一家人在饥饿之中躺板板就好。 大家想着赶紧忙完家里的活,一会儿去叶琛家干点活,一来算是给叶琛帮忙,二是赚点钱,改善生活。 之前挣不到钱没感觉,现在一天不挣钱,这心里就跟猫抓一样难受。 这些日子,叶五四又是做算盘,又是做水龙车的,家里有大的进项,儿子们和老太太每天做工也能挣些钱。 这对于没有家底的老叶家来说,真的是好事儿,小日子有滋有味。 叶老太太坐在树下,剪着甘草根,心里琢磨着,最近是不是买点肉回来,给孩子们补一补。 老蔫说过,这孩子一旦学习,就得补充营养,不然学习跟不上呢。 还有叶五四这个老东西,最近睡觉怎么这么不老实,是不是枸杞子喝多了,回头给老三喝,他年纪大了,不用喝。 正想着,秋月红着眼就回来了。 孙氏疼孩子,一看见这模样,立刻急眼了,手里攥着剪子,“谁欺负你了,告诉娘,娘囊死他!大福呢,你闺女受气了,你管不管!” 秋月气呼呼地说道:“刚才去四叔家送碗,看见四叔拿肉喂狗,我也想吃,四叔不给,小壮还说我。” “什么!老四疯了!”孙氏一听就急了,“叶老蔫怎么能这样!有肉给畜生吃,不给孩子吃!我去找他理论理论,一家子怎么能分得这么清,枉我看菁菁可怜,还给了钱!” 老太太抬起头,眼珠子一瞪,“你闹啥闹,老蔫为什么喂狗,你心里没数?那肉是狼抓来的,为啥不能给来福来一块,孩子一闹你就急,混账玩意!” 孙氏肯定不服气,反驳道:“娘!话不能这么说,畜生怎么能跟人比,先让孩子吃,再喂狗不成吗?给块骨头不行吗?我看老四就是没拿秋月当自家孩子!我看老蔫现在是长本事了,不拿正眼看我们!” 老太太顺手把叶五四腰间的烟杆子拔出来了,“你个混账玩意,你小叔子让你男人去帮忙干活,不是拉你一把?损失,我看你最近舒坦了,给我滚过来,看我不打死你!” 叶五四也很恼火,掐了手里的烟,闷头往屋里走。 本来这华子挺香的,这一闹腾,嘴里瞬间没味了。 “娘,我就是不服!春月、秋月知道他家缺甘草根,连饭都不吃,给他去挖,吃他家的肉怎么了?您打死我,我也不服!”孙氏说道。 老太太气得手里的烟杆子都挥不动了,“你个搅家精,这家要是有你,早晚得出事儿,叶大福,赶紧收拾收拾东西,让她回孙家庄,叶家不要了。” 孙氏刚刚还理直气壮,一听到婆婆要赶她回娘家,一双眼睛顿时瞪老大。 她嫁进来十几年,婆婆还从来没发过这么大的火。 眼泪直接吓得飚了出来。 打一顿就打一顿吧,又不是没挨过打。 您赶我走算怎么回事儿? 一时间她吓得不敢说话了,叶大福一把拉住孙氏,骂道:“就你破事多,还敢顶撞咱娘,想吃肉是吧,晚上我去抓!你赶紧下地干活去,别在家里碍眼,晚饭也别吃了。” 说着还假模假样地打了孙氏两下。 孙氏心里可劲儿的委屈。 她想吃啥肉,她就是觉得老四宁可喂狗,也不愿意给孩子吃肉。 这哪是庄稼人干的事情。 她心里难受,腹部突然有点不舒服,再加上天气很热,一种反胃的感觉突然上涌,她捂着嘴巴就冲到了一边干呕起来。 叶大福气的直抽抽,这个憨娘们,怎么看不出老子的良苦用心。 这个时候了,还做什么妖,非要让娘铁了心地赶回家不成。 他走过去扯住孙氏:“别一副要死要活的样子,赶紧下地干活去……” 孙氏仰起头,露出一张极致苍白的脸。 叶大福也吓了一跳,“你、你这是咋了?” 孙氏平时壮的跟一头母牛似的,自己折腾一宿都未必斗得过她,所以叶大福第一反应就是这婆娘在装病,可脸色白成这样,也不是随便就能装出来的。 叶老太太放下手里的活走过来,伸手摸了一把孙氏的脑门:“也没发烧,这是咋了?” “他三婶,你是不是有段日子没来那个了?”秦氏低声道,“该不会是,有了吧?” “啥?”孙氏的精神气瞬间回来了,“对,我、我这肯定是怀上了,快,叶大福,赶紧找刘郎中来,快点!” 她不敢太激动,喊来春月,“扶我躺床上去,我年纪大了,这一胎要是保不住以后可再也怀不上了。” 叶老太太皱眉,也没说啥。 老三和孙氏盼这一胎盼了六七年,就指望生个儿子,看重点也委实正常。 下午,老叶家的人来叶琛这边干活的时候,叶琛就听说了这个事儿。 不过孙氏年纪偏大,又是刚刚怀上,这事儿老太太不许人声张,就偷偷跟叶琛说了。 叶琛默默腹诽,娘啊,您这啥观念? 孙氏比我还年轻,才二十七八吧。 二十七八,在他那个年代,还谈着恋爱呢。三十岁出头,才生孩子的女人一大把。 怎么到了咱这就成了大龄产妇了? 临时作坊里有条不紊地忙碌着。 叶琛算了一下时间,再忙个七八天的样子,冰雪冷元子的生意就只能暂时搁置了。 因为再有个几天,就该收粮食了。 地里的稻子收上来之后,要晒谷去壳,一堆事情,起码得忙大半个月。 不过最近挣的钱不少,应该够他买地的。 咱叶琛也过过地主老财的日子。 后院在忙,前院人也是络绎不绝,在温华的指挥下,煮艾草汁,煮好了,就用水龙车去喷。 妇人们下地筛土木灰、石灰之前,也要找温华看看细密的程度,温华还要下地观察撒下去的量,忙得很。 就这么几天的功夫,清河村的蝗虫已经不多见了,家里的鸭子也没再赶到地里去,一是蝗虫不多,怕鸭子贪吃稻子,二是最近折腾的地里味道怪怪的,鸭子也懒得吃。 这天夜里,篝火诱捕蝗虫结束后,叶琛一家人入睡。 叶琛躺在床上,脑子里一直在想等秋收忙完后,要集中所有精力打土坯,必须尽快把新房子盖起来,这会子天气不冷,温华睡地上没事,入了秋,地上有寒气,睡一晚上人就能着凉。 温华虽然不是自己的崽子,但是也不能屈了人家。 “呜呜呜……” 屋外,突然传来来福的呜咽声。 叶琛以为是这家伙饿了,他起身下床,轻手轻脚走到院子里。 月光下,他看到来福在院墙那里跳来跳去,这家伙太小太矮了,根本就跳不上去。 也幸好跳不上去,不然肯定会被电击,这么小一条狼,被电击肯定会出事。 “来福,你大晚上的不睡觉在这里干啥,是不是饿了呀……” 他话还没说完,就感觉有什么东西盯着自己。 他顺着院墙看出去,瞬间吓了一跳。 一墙之隔外面,竟然有四条狼,四双绿油油盯着他。 他反手就把来福拎起来,扔到了院墙外:“你家小崽子,还给你,呵呵呵。” 来福撒欢一样冲母狼跑过去,四条狼围着来福,一直舔一直舔,来福瞬间变成了落汤狼。 叶琛心有余悸。 他确实是舍不得来福,可来福留在他家里,这些狼会时不时来造访,天天晚上搞这么一出,人都会被吓死。 他倒是希望来福能跟着自己亲娘走了算了。 谁料,来福摇着尾巴从院门口走来,叶琛只好给它拉开门。 就见这家伙跑回自己狗窝,叼出来一个骨头,然后摇着尾巴又出去了,献宝似的将骨头递到了自己亲娘嘴边。 那骨头不知道被来福旺财舔了多少次,估计啥味儿都没了,大母狼嫌弃地吐出来。 第115章 为温华铺路 旺财和来福整日朝夕相处肯定是有感情的。 见来福连个拿得出手的礼物都没有,旺财赶忙在地上一顿刨土。 一阵尘土飞扬之后,竟然在地里挖出一块脏兮兮的兔肉。 旺财摇着尾巴叼着肉追了出去。 叶琛:“……” 这好像是晚餐时小壮掉地上的肉,还准备捡起来洗洗再吃,结果一弯腰就不见了,竟然被旺财给叼走了。 旺财这狗东西也是忍得住,肉都能藏起来不吃,这会竟还如此大方叼着肉跑出去,递给了母狼。 那母狼初看到旺财,匍匐身子就要攻击,被来福拦住了,几只狼呜咽个没完,不知道在交流什么。 再等一会儿之后,旺财就成功混进了狼群之中,母狼还用舌头给旺财洗了个澡。 那块肉被母狼整口吞下去,然后抬头,盯住了叶琛。 这眼神,叶琛太明白了,小壮饿疯了的时候,就是用这种眼神看他。 也罢,反正家里的肉食是这几只狼送过来的。 再还给他们,也不无不可。 叶琛将挂在屋檐下的两只兔子取下来扔出去,几只狼嗅了嗅,嫌弃地踢到了一边,继续盯着他。 旺财冲进来,咬着叶琛的衣服往灶房里走。 他算是明白了,这几只狼是想吃熟食。 灶房里还有半只鸡,是留着给赵菁菁明儿喝的。 不过这鸡也是野狼送来的,这群狼想吃,他还能拒绝不成? 叶琛心疼地将半只鸡捞出来,扔出院墙,母狼用前脚按住鸡,咬下来一块肉放在来福面前,再咬下一块给旺财,然后四只狼一狼一口将鸡吞进了腹中。 四只野狼的哈喇子直往下滴,明显是没吃够。 叶琛呵呵笑:“没了,一口肉都没了。” 四只狼在两只小崽子的身上舔了又舔,恋恋不舍地离开了。 两个小东西回到院子,把两只风干的兔子也拖了回来,围着叶琛不停撒娇。 他有些头疼地把来福抱起来,“下回跟你家里说一声,别大晚上来吓唬人!还有我要的老虎肉有没有消息?小老虎也成啊!” “呜呜呜……” 来福舔着他的手指,脑袋在他掌心蹭了蹭。 翌日,清晨。 叶琛还在床上躺着,叶大壮的声音便在院子里响起,“爹,家门口有好多野鸡,七八只呢,八成又是那些狼送过来的.......” 叶琛从床上一跃而起,走到院门口去,七八只野鸡喉咙被咬破,一身是血。 他有些头疼地按住了太阳穴,他怎么感觉,这七八只野鸡,是野狼给它们自个准备的夜宵? 他有预感,今天晚上,四只野狼还会再来。 还能咋办呢,先把鸡汤给炖上吧、 四只野狼一狼一只鸡,给一只菁菁,还能留下三只挂屋檐下。 院子里忙碌起来。 早上叶二壮和叶三壮去送货,大壮下地拔草施肥,叶小壮去山上挖野菜喂鸡鸭,家里的事都交给赵菁菁忙活。 叶琛把鸡窝鸭棚的消毒工作卫生搞完之后,然后去村长家。 村长家的大人都下地去了,院子里的鸭子嘎嘎叫,村长老伴在剁野菜,剁碎了好喂小鸭子。 看到叶琛进来,村长老伴眉开眼笑:“老蔫,你咋来了?” 叶琛笑道:“我来找村长叔有点事儿,村长叔在吗?” “你村长叔一大早被赵家屯的人请过去了。”村长老伴笑呵呵地说道,“咱们村灭蝗这事儿不知咋传到赵家屯那头去了,赵家屯村长听说我们的稻田里没有蝗虫,就想找你村长叔问问有啥子办法嘛,你村长叔是个热心肠,带着艾草就去了。” 叶琛点头。 蝗灾不是小范围的事,一般会波及一个县甚至一个道,最严重会波及半个国家,他们这儿消灭干净了也没用,还会有蝗虫从其他村里飞过来,所有人劲往一处使,才能真正地将稻田里的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他正想着时,身后就响起了村长的唾骂声。 “赵家屯那帮人太不讲道理了。” 村长背着手走进来,气得胡子都翘起来了,大口灌下一杯水后道,“赵村长跟我也算熟识,我好心告诉他如何灭蝗,他别的没听见去,就听见了艾草可以把蝗虫赶走,他们村里的艾草特别多,疯长了一大片,有人当场试了一下,这不,地里嗡嗡乱飞的蝗虫果然被赶走了。” 村长老伴不解地道:“能赶走蝗虫也是好事儿……” “屁的好事!”村长拍桌子,“赵家屯隔壁就是刘家庙,蝗虫全飞到刘家庙去了,那边来人跟赵家屯差点打起来,刘家庙也开始熏艾草,两个村的蝗虫就往另外一个最近的村子里飞…… 艾草只能驱赶蝗虫,蝗虫还不就是在我们这些村里头飞来飞去,总会糟蹋庄稼,明明能有法子杀死,为啥要把蝗虫赶到别的村里去?” 村长老伴听明白了,她一个妇人,格局有限,她率先想到的是,这些蝗虫会不会飞到清河村来,他们好不容易把蝗虫控制住了,再从其他村飞那么多过来,全村人就白忙活了这么久。 “气死我了!” 村长气得团团转,满脸担忧。 这不正是自己等待的机会吗? 叶琛缓声开口道:“村长叔,看来只能去找县令大人了。” 村长眼睛一亮:“对,去找县令大人,县令大人不可能不管这事儿,我现在就去。” “带着温华一起去吧。”叶琛继续道,“温华记录下了艾草的功效和使用办法,这几日清河村灭蝗之事,事无巨细,都被温华写在纸上,县令大人一看就懂了。” 村长点头如捣蒜:“温华是读书人,他说话有条有理,他说啥县令大人都会相信,就让他跟我走一趟吧。” 叶琛回去让温华换身衣裳跟着村长去县里。 温华将记录下的一叠纸拿出来,正要走,叶琛叮嘱他道:“这是一个机会,你好好把握。” 温华整个人愣住。 他终于明白,姑父为何会让他全程记录灭蝗过程,让他一个字一个字写在纸上留存,又为什么让他加入草药,为什么让他指挥大家制造艾草汁。 他以为,姑父记录下来,是为了让他念给村里其他人听,或者留着明年再用同样的法子灭蝗。 原来,是为了给他铺路。 去年有蝗灾,田里颗粒无收,今年若是再来蝗灾,不知会有多少人流离失所。 解决蝗虫,这将是一个大功德……这确实是他目前最好的机会。 明明是姑父想出来的法子,却被姑父按在了他的头上。 “姑父,我不能去!”温华声音坚决,“您也是读书人,凭借姑父的本事,若是出仕,便是参知政事都做的,孩儿不能抢了您的机缘。” “让你去你就去,你这孩子哪来的这么多废话?”叶琛故意板着脸道,“县令大人愿不愿意帮你,还得看你的本事,行了,赶紧走吧,别耽误了大事。” 他将温华推了出去。 温华满脸复杂,眸子深处有浮光闪动。 第116章 献策北海县衙 北海县衙。 卢县令、西席先生宋夫人,还有县丞、主簿、县尉等辅官俱在,算是在开小会。 北海县合并营丘、下密二县,算是个大县,最近县令携各辅官,去了不少地方,情况很糟糕。 已经有不少地方,蝗虫已经开始蔓延了。 不过看得出来,这些蝗虫有的还不会飞,就算会飞,大多数也处于散居状态,尚未大规模地聚集。 不过这也让人心惊不已。 宋夫人率先开口道:“看眼下这种情况,怕是要重蹈去岁蝗灾之惨象。” 县丞亦面色凝重,“依本官之见,最多还有三日,蝗虫就会聚拢,一切都无挽回的余地。” 主簿长叹一声道:“好不容易解决了干旱之事,却又遇到了蝗灾,届时收不上税,官库空虚,不仅巡考这一关过不去,怕是朝廷还要问责。” 下面的佐官唉声叹气,卢县令也是头大如斗。 这吏部的天官也真的够贼,既然不敢违逆陛下的意思,便给自己安排一个多灾多难的北海县。 若是连年遭灾,自己又治理不好,这不正好堵住了陛下想要大规模任用女官的想法? 今岁蝗灾若是蔓延开来,自己这县令怕是要到头了。 到时候不仅自己要受罚,天下所有的女官怕是都要被自己连累。 这时,一个衙役匆匆跑进来:“报,清河村叶村长求见。” 上回寻水源挖沟渠时,卢县令和叶村长相处了四五天,两人相处得还算愉快。 那次别过之后,再未见过。 直觉告诉他,叶村长这次来,定是为了蝗虫之事。 卢县令让衙役将人带进来。 走进来的除了叶村长,还有一个年轻人,穿着一身蓝色的长袍,瞧着像是读书人,看着隐隐还有些眼熟。 “草民、学生拜见县令大人。” 叶村长和温华拜倒在地。 卢县令挥挥手:“跟我就不必这么多礼了,起来吧。” 叶村长从地上爬起来,直入正题道:“大人,草民这次来,是为了蝗虫之事,虽说蝗虫还未成灾,但据小民的经验来看,不出三天,蝗虫势必聚集起来,就跟去年一样,一大群飞来,不到半天时间,就能把地里的粮食吃干净。” 他的推测,和县丞的想法不谋而合,县丞站起身道:“那你今日来,可有什么高见?” 叶村长老老实实开口:“四五天之前,清河村就在研究灭蝗的法子,皇天不负苦心人,总算是被研究出来了,温华,你赶紧把东西呈上去。” 温华上前一步,双手将一叠厚厚的宣纸奉上。 主簿将东西接过来,翻开第一页,心里不由惊叹一声,这一手字真好看,苍劲有力,笔锋凌厉,不下一番苦功夫不可能写出这么好看的字。 一叠纸放在卢县令面前,主簿、县丞、师爷的脑袋都凑过来。 最开始几人还看得云里雾里,都是数字,看不懂要做什么,等看完了前面的文字,后面就有了结论。 艾草可以驱逐蝗虫,篝火可以烧死蝗虫,土木灰、石灰可以洒在庄稼上驱赶蝗虫,艾草配比什么中草药,需要多少水熬煮,如何使用水龙车喷洒。 此外还有鸭子灭蝗虫之法,挖沟掩埋和兜网抓捕配合之法。 一项项列举得非常清楚,此外还有清河村捕杀蝗虫的记录。 对田间的描述也都有,甚至还有简单的毛笔画,仿佛让人看到了清河村灭蝗的图景。 最后几页,是如何操作,注意事项,如何保护田地,操作人如何保护自身等等。 看完后,卢县令等人目瞪口呆。 宋夫人第一个回过神:“这上面所写,可都是真的?” 村长将主场让出来。 温华拱手道:“纸上所写,都是温华这些日见闻实录,所有数据都是清点之后,才会写上去,绝无虚言。” 卢县令愣了一下:“你、你是温华?” 他弟弟也在清风书院读书,他也去过几次。 听人提起过温华这个名字,说是定能中秀才。 明年就要院试了,温华怎会下地记录这些东西? 宋夫人压低嗓音:“我听人说,温华因作弊被清风书院开除了,事情闹得还挺大……” 村长站在堂下,也不知道上面几个人在嘀咕啥,他开口介绍道:“他就是温华,三壮的表哥,三壮他爹是温华的亲姑父,这段时间温华在叶家村随叶琛读书。” 叶琛不止一次,跟村长说老蔫这个称呼太难听了,对外官方要称呼自己叶琛,甚至于族谱都已经修改过。 不过同村人还是习惯称呼叶琛为老蔫,但是村长对待已经开始叫叶琛的新名字了。 话里话外没提一句温家村,反正温华住在他们那儿,暂时就能代表一下清河村。 卢县令瞬间想起来,那个让自己记忆深刻的男子。 上次自己还想跟叶琛解释一番呢。 当时这个后生也在旁边儿站着,难怪自己感觉眼熟。 这后生字写得好看,俗话说,透过字能看到一个人的风骨和气节,能写出这样一手好字的人,断不可能作弊。 倒是自己那倒灶的弟弟,一手字写得跟狗爬一样,还喜欢到处留字,给自己丢人现眼。 但,作弊之事具体是什么情况,还是需要派人去打听一二。 村长看着水龙车图纸,忍不住赞叹连连,开口问道:“这水龙车看着奇巧,可是叶先生所做?” 温华拱手道:“正是学生姑父所做,此水龙车以人力驱动,可以将艾草水喷出去数米远,大大减轻人力,乃是喷洒药水的神器。” 卢县令将桌案上的纸张规制整齐,“由叶先生牵头,本官对这灭蝗之法更加期待了。若是此法能成,本官为尔等请功。” 温华抬起头道:“此法是温华姑父想出来的,若县令大人要记功,这功劳应属于我姑父,属于清河村的叶村长,也属于清河村的每一位参与了灭蝗的村民,没有他们,就没有温华记录下的这些数据……” 叶村长万般不敢置信。 他啥都没做,咋就能得功劳了? 还有村里那群大老爷们和妇人,他们灭蝗,只是为了保护自家的稻子,哪有脸来领功劳啊。 卢县令挥挥手:“功劳之事日后再论,现在需要把这法子推广出去,宋夫人,你赶紧吩咐下去,让所有镇的镇长来一趟县衙。” 他顿了顿,继续道,“叶村长,温华,你们两人先不急着走,灭蝗事宜具体如何操作,还需你们口述告知其他镇的镇长。” “是,县令大人!” 叶村长和温华留了下来。 北海县的几个镇长全都被叫到了县衙。 灭蝗之事,像风一样传开,传到了清河村每一个角落。 “听说了吗,县令大人征用了咱们灭蝗的法子,啥孙家庄啊温家村啊赵家屯,都学我们呢。” “要我说,这事儿还得感激叶老蔫呢,若不是他造出来水龙车,教大家煮艾草汁,又是放火烧蝗虫,咱们现在就要跪在地里哭了呢。” “也得感谢温家那小子,他一个读书人,亲自下地跟我们一起灭蝗,也不容易。” “我就觉得奇怪了,温童生他咋不回温家村去?” “他能念书都是靠老蔫哩,这么多年就没和这个姑父亲近过,这会子住过来,怕是为了明年出去赶考的盘缠。” “是要去青州赶考吧,这一去都得走半个多月,路上怕是要花不少。” “也不知道他在清河村留多久,我想把我家小子送过去认几个字,交的束脩费也能给温童生当盘缠。” 一群妇人随意聊天,从灭蝗议论到念书,走到了叶琛家院子门口。 第117章 野味被窃 叶琛家里人来人往,甚是热闹。 后院有男人制冰,制甘草糖,还有几个老太太帮忙。 前面支了几口大锅,不断有村民在叶琛的指挥下,熬制甘草汁,三五成群地一边儿干活,一边儿聊着天。 熬制好的汤汁,装上火龙车,跟军队一样朝着农田进发。 这会儿又来了几个妇人,旺财和来福冲过来,远远地嗅了嗅,闻到是熟悉的味道,就放松了警惕。 “老蔫,我们来打听个事儿,温华这孩子,他在咱们清河村要住多久啊?” 叶琛一听,便知道这些人的来意,笑着说道:“这事儿,我也说不好。” 原本叶琛计划温华在他这里呆两年,自己好好培养培养他,也顺道教育教育自己家的孩子。 但是跟温华相处一段时间之后,他知道了温华是什么样的人,他即便是不被自己培养,也能成为参天大树,所以叶琛绝对不会阻挠他出去的。 成名要趁早的道理,他还是懂的。 这一次面见县令,他觉得凭借温华的能力,肯定会被县令相中,这样就可以继续参加科举。 那么现在开始,就该为未来的科举做准备。 毕竟科举,也是千军万马走独木桥,可大意不得。 不过叶琛觉得,凭借温华的本事,再耽搁月余应该是可以的。 也好将自己的孩子带上道,他日后教学也轻松些。 他顿了顿说道:“就算是走,也能在住月余吧。” “一个月也够了,那我能不能将家里的孩子送来跟小壮他们一起认字,总不能一辈子连名字都不认识。” “温华是个读书人,我儿子要是能跟他多相处一阵子,以后肯定也能变成个斯文人。” “别的不敢求,就希望多认几个字对得起祖宗。” 叶琛之前就和温华说起过私塾的事,不过肯定没有办法跟外界的学塾相比,其主要职能还是以识字为主。 类似于后世的扫盲班。 清河村这么多年愣是没出一个读书人,若是能从这一代开始,总会有一代有人能读出去。 清河村治蝗有功,给了温华一个改变命运的机会,那么温华,确实也该给清河村世世代代的人一个读书走出去的机会。 叶琛随口问了一下,就有七八个妇人愿意将自家的孩子送来念书,这事儿传出去之后,又有一些妇人过来,前前后后加起来,有二十多户来报名,一共有三十个孩子被家里人送来读书认字。 虽说眼下秋收在即,但是这些半大的孩子也没多大力气。 与其指望这些孩子下地干活,还不如大人多辛苦点,让他们抓住机会,跟着读书人多认点字,这可是光宗耀祖的好事儿。 至于束脩费,村里人不约而同决定,秋收后,至少送十斤稻米过来。 如今一斤稻米的价格飙升到了至少三十文钱,十斤那就是三百文,对庄户人家来说这笔钱也算是巨款。 晚上温华回来的时候,叶琛就把这个事儿给说了。 温华自然是应下来,教一个是教,教一百个同样是教,不过就是得费时间再做一些石板出来,或者让他们自己带石板、木板来。 旋即温华又看了看来福和旺财,两小只瞬间开始哆嗦。 这个恐怖的男人又开始了。 叶琛又问了县令的事。 “县令大人嘱咐我,无论如何都要感谢您,秋收之后,定然登门造访,亲自感谢。此外,县令已经下令,每个村开始熬制艾草汁,此外命令咱们村全力打造水龙车,县里会以每驾三两的价格收购,还派了木匠师傅来帮忙。至于纯粹的焚烧艾草的行为,已经被制止,一经发现,立刻处罚。”温华开口,“这件事情,已经迫在眉睫,知县大人已经上书,请调折冲府动用府兵,在各镇控制,以免发生波折。” “还有,这治蝗之法,县令已经令西席先生,誊抄了数份,送到临近各县。” 叶琛点头,确实该各县一起镇压蝗灾,才能彻底灭蝗。 夜间村里照常燃烧篝火,大规模地诱捕蝗虫,难闻的气味在空中漂浮,遮掩了叶琛院子里野鸡汤的鲜味。 他将炖烂的野鸡放在木盆里,木盆放在院子门口,这样野狼半夜过来就可以自己吃食了,他也不需要半夜起来跟狼群纠缠。 主要是为什么,狼群会喜欢熟食,这玩意吃多了,不会蜕化野性吗? 清晨太阳还没升起之时。 清河村还笼罩在黎明的黑夜之中,就算是一些勤快的庄稼人,也不会这么早起来。 而一个人影却从村头那边走来,是牛大海的婆娘。 牛大海的媳妇,上回就想将自己娘家的侄女跟温华凑成一对,本来打算秋收后再操作这件事情。 可是昨天听说,温华在村里呆不了多久,可能月余之后就走。 她得赶紧把娘家侄女接过来,趁着这段时间,跟温华多接触。 男人嘛,生米煮成熟饭不容易。 温华又是读书人,岂能做白吃白拿的事情? 回她娘家是从村尾后头的小路走过去,正好经过叶琛家门口。 她本能地多看了两眼,晨光朦胧看不真切,但是她闻到了血腥味,她不由自主走过去,然后看到,嗬,院子门口竟然有一二三……八只野鸡,还有两只野兔! 这些畜生都是脖子上有个血窟窿,死得不能再死了。 牛大海婆姨吞了一下口水,她左看右看,没有一个人经过。 “呜呜呜……” 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叫,但只要不是人,一切都不重要。 她蹲下身,捡起来一只野鸡塞怀里,本来准备走了,但还是没忍住诱惑,她再次捡了两只野鸡起来,还觉得不够,连兔子也捡起来一只,然后拔腿往家里跑。 跑回去的时候,天还没亮。 牛大海在床上睡觉被吵醒,骂骂咧咧道:“你不是回娘家吗,又跑回来做啥子,吵死个人。” “牛蛋爹,你快看,这是啥?” 张婆娘将战利品拿出来,三只鸡一只兔子。 牛大海的睡意瞬间没了,从床上跳起来:“你这婆娘哪搞来的这么多猎物,不会是跟叶猎户勾搭上了吧?” “你说啥浑话!你壮的跟牛犊子似的,我需要找别人!”牛大海婆姨得意道:“这是我刚才经过叶老蔫家门口发现的,他们家门口都是猎物,还家伙一堆野鸡野兔,我怀疑叶老蔫跟沂蒙山匪寇有勾连,这么多野味,一个猎户可打不到。要不然,叶老蔫怎么忽然摆起来,要不咱们报官,查一查叶老蔫?” 牛大海皱眉道:“叶老蔫虽然跟咱家有仇,但是他毕竟是个读书人,怎么可能跟沂蒙山匪勾连,肯定是你弄错了。” “那就等着瞧吧。”牛大海婆姨冷笑,“我觉得这野味是山匪送过去的,就算是被人偷走了,叶老蔫也不敢声张,咱们不吃白不吃,你在家里收拾这些东西,我还得趁太阳没出来赶紧回娘家,我先走了。” 牛大海抓了抓下巴,他前两天好像听村里人说了啥子稀奇事,好像跟猎物有关,是啥来着? 算了不管了,赶紧把猎物收拾出来,这可是肉啊,家里都有多久没吃上一口肉了。 牛大海平时懒得要死,但这会有肉吃,他倒是不懒了,起床开始烧水收拾野鸡野兔…… 第118章 瘟星再登门 天刚微微发亮。 叶琛早早地起来,去家门口溜达了一圈。 昨晚放在门外的炖鸡已经被吃光了,连骨头渣子都没剩下。 此外还多了些野鸡野兔,伺候好了狼婆婆,家里也多了些野味。 还有小来福他娘也不努力啊,自己想吃小老虎啊! 他喊着大壮跟他把猎物收拾回家,准备今天的早饭。 光棍好,光棍妙,唯一不好就是要做饭。 “呜呜呜……” 他的裤腿被来福咬住,推着他非要往外走。 他蹲下身子,将来福抱起来,笑着说道:“你这小家伙是不是想娘了,还是肚子饿了,想喝奶?” 来福立刻舔了舔他的手指。 叶琛左右看了看,家里人都在忙活,他抱着来福进了灶房,柜子里有他在商城买来的喂狗的奶瓶,放了些奶粉冲泡,然后塞进小家伙的嘴里。 旺财在一边儿看着,围着叶琛蹭来蹭去。 叶琛摸了摸旺财的脑袋,“你是当大哥的,你要大气,等着。” 来福喝饱了奶,肚子圆鼓鼓的,窝在狗窝里眯着眼睛,十分惬意。 早饭是比较丰盛的,有野鸡汤,有熏鱼,还有白面馒头,此外一人一碗大米粥。 赵菁菁还忙里抽闲,拌了一大盆海带菜。 早餐如此丰盛,一家人吃得干干净净。 家里野鸡还剩下四五只,鸡汤就不用剩着给赵菁菁一个人喝,叶琛让几个孩子一人盛了一小碗喝下去,总不能小狗都能喝奶,几个孩子却鸡汤都捞不到一口。 匀出来一碗端着放桌上,又专门挑了些肉,给老人备着。 接着,他将一只挂在房梁上的鸡取下来,端着食盒给老宅那边儿送过去。 老爹老娘不容易,一把年纪了,还要操劳,所以赵菁菁炖得野鸡,他说什么也要给老人送去尝尝鲜。 再者,三嫂虽然不着调,但是毕竟怀了三哥的骨血。 他怎么也要帮衬帮衬。 一进去,他就看到孙氏招摇地躺在胡床上,这张胡床是特制的,一般是老爷子躺在上面抽烟的,这会儿她摆上了。 嘴里不断发号施令,“春月,我嘴巴没味道,给我下个白面汤,给我开开胃口,多放点油腥。秋月,你也别闲着,把地扫扫,衣服晒了。” 叶老太太手里拿着棍子,抬了好几回,终究是没抽她,气得眼皮子直跳,上去骂道:“混账玩意,家里没有白面,要吃拿自己个的钱去买,别在这里气我。” 孙氏摸着自己的肚子,“娘,我这肚子里可是咱们老叶家的血脉,我年纪大了,比不了那些小年轻,我得好好照顾着,总不能委屈了他吧。” “委屈了他?当年老婆子吃树皮,照样生了他们几个!我们吃糠咽菜,你想吃白面做梦!” 叶老太太忍住没发火,“实在想吃也行,大福滚出来,咱们商量商量分家的事儿,把家分了,你们吃啥跟我没关系,老婆子可不愿意操这份心了。” 一听这话,孙氏立刻急了。 他跟大福哪是会过日子的人,没有老太太罩着,吃上几顿好的,还不得天天喝西北风。 而且他们三房,就大福一个男人。 分出去这家里的活让谁干,不得把自己男人累死,自己虽然壮实一点,那能帮衬多少? 孙氏立刻老实了,“娘,我说着玩的,大家吃啥我就吃啥,只要不饿肚子就成。” 叶琛提着东西,跟老爹还有俩位兄长聊闲磕,“爹,县令派了木匠师傅过来,让你指挥着造水龙车呢,您这下子威风了,一架车三两,去掉给村里的,估计一架车怎么也得给您二百文,您发财啦。” 叶大旺一听,立刻拿火折子给老头点上烟,“爹,您这是老树开花,枯木逢春啊!” 一边儿老太太刚骂完老三媳妇,又指着老二骂道:“你个混不吝的畜生,没文化就别胡说八道,什么枯木逢春!你还想让他领个小寡妇进门不成!” 叶五四嘴里叼着华子,这日子越过越美了,当初求学的时候,那些木匠师傅可是正眼都不愿意看自己一眼。 现在跟在自己屁股后面干活,不得恭敬地喊一声叶师傅? 到时候自己手拿刨花,说一句,“这刨花三十年的功夫,你们玩得来吗?” 痛快! 叶琛跟老爹又嘱咐了两句,然后从门口走了进去,将手里的东西放下,“娘,这是大壮媳妇炖的鸡汤,三嫂不是有了身子吗?我就留出些来,这些肉食是给您和爹带的。” “老蔫,太谢谢你了。” 孙氏一见,便两眼放光,她还以为老蔫孝顺,东西都是老人的。 自己总是跟他发生口角,肯定没有自己的份。 这简直是太阳从西边儿出来了,她生怕这碗鸡汤被老太太没收,然后锁起来。 立马小心翼翼地端到自己手上,小心翼翼地喝了一口。 刚出锅的鸡汤,还是热的,味道很鲜美,汤上面有一层油,喝下去感觉浑身都有力气了。 她喝了一口不舍得继续喝,开口问道,“小叔,你们家的鸡不是很能生蛋吗,咋杀了炖汤呢,太不值当了。” “这是野鸡。”叶琛也不打算瞒着这事儿,家里野味太多,根本就瞒不住,“是野狼送来的,就是生来福的那条母狼,天天晚上都来,可能是担心来福没吃的,就往我这儿送一堆野鸡野兔啥的。” 他将手里的野鸡拎起来,“家里还有,吃不完,怕放坏,这只野鸡爹娘炖着吃了吧。” 一只野鸡三四斤的样子,不算肥,但也是很多很多块肉了,家里一群孩子开始咽口水。 叶琛放下东西就走了。 叶老太太拎着野鸡进去收拾。 孙氏端着一碗鸡汤回到自己屋子,把秋月叫进去,夹出来一块肉塞进秋月嘴里。 秋月囫囵一口咽下去,睁着眼睛巴巴继续望着自己娘。 孙氏瞪她一眼:“把你姐叫进来,给你姐也吃一口。” 秋月在院子里找春月,看到春月出门了也没叫一声,回到里屋巴巴的道:“大姐出门去了,我拿一块鸡肉追上去给大姐吧。” 孙氏点头,夹了一块鸡肉递到秋月手上。 秋月一走出去,张口就把鸡肉吞进了肚子里。 “秋月,你在吃啥?” 叶满屯从边上蹦出来。 秋月擦了擦嘴巴:“没吃啥。” “我都看到了,你在吃肉,四叔给你娘的肉,你竟然偷吃!”叶满屯叫起来,“三婶,秋月偷吃鸡肉啦,一大块鸡肉被她吞下去了!” 孙氏在里屋仔细品尝鸡汤,听到屋外叫起来,顿时明白了是咋回事。 她抄起一根藤条走出来,抽在秋月屁股上:“说了是给你姐的,你又偷吃,你这张嘴咋回事,啥都要吃,看我不打死你!” 秋月被抽了一下,拔腿就跑。 孙氏不敢追上去,主要是肚子里有孩子,怕把身子折腾出事。 那边叶琛刚回家,准备清理鸡屎鸭屎时,院子门口突然多了几个身影。 “爹!坏人又来了!” 叶小壮吓得一个激灵,拉住了叶琛的衣服。 叶琛扭头望去,果然又来了几个让人厌烦的不速恶客。 第119章 坦诚布公 温老太一招手,身后走出来一个男人。 “这是温家村的村长,你该叫他一声三叔,听说你们村研究出来水龙车,去县里领取太麻烦,而且损坏还要赔钱,你把你们村的拿给我们用用。” 叶琛都要被气笑了。 叶琛冷笑讥讽道:“我们村那么多地,这几架水龙车尚且不够用,凭什么借给你们?再说了,就凭您家的所作所为,您以为我会借吗?” 叶琛这一席话,铿锵有力,眼神中充斥着蔑视的意味。 温家老太太竟然不自觉的心扑通起来,后背也起了一层冷汗。 随即,是更大的恼怒。 自己将女儿嫁给他,给他一口气生了四个大胖小子。 怎么就不能沾他点好处了? 他对他身后的男人说道:“你是村长,想用人家的水龙车,总该亲自开口!我一个妇道人家说话算什么!” 那男人是温家庄的村长,这些日子闹蝗灾,正在心里愁得慌。 因为水龙车这东西,虽然已经开始打造,但是数量稀少,大多数只能靠县里制造和叶家村制作,想要使用只能去县里领。 等着排队的村镇多了去了,何时才能排到温家庄。 大家只能靠治蝗法子之中的其他法子。 村里人都急得不行,毕竟蝗虫吃的都是粮食。 刚才来清河村,他一眼就看见汉子们合力使用的水龙车,那玩意是真的强悍啊。 眼看蝗灾就要来了,到时候处理不好全村人都要挨饿,温老太心里怎么想的他不知道,反正他觉得,只要能让村里人不挨饿,哪怕是脸不要了,也没啥。 男人开口说道:“我们温家庄田地太多了,若是能得到叶小哥的帮助,待秋收之后必有大报!” 叶小壮气得龇牙咧嘴:“放屁!我爹才不需要你们报答!赶紧滚!” 温老太怒气冲冲到:“你个小混账!你身体里也流着温家庄的血!怎么就不替温家庄考虑!” 这件事情如果办成了,温华读书的事情就有着落了,村长认识的人,可比一般人多多了,只要他肯运作,什么学院去不得。 不过温老太也意识到,叶琛不似先前那么好摆弄了。 她沉下心里的怒意,放缓了语气,“老蔫,娘都听说了,这水龙车是你研究出来的,你肯定有决定权,娘和族人也不白用,等庄稼收了,一亩地给你十斤米,你就算是再怎么帮助村里,他们能舍得给你粮食?也就是温家庄仁义,你有这样的机会,孩子们都老大不小了,你也需要钱给他们说亲不是。” 叶琛讥笑道:“说得好像没有你们温家村,我叶家的孩子就说不上媳妇来一样。今日就到这吧,我们不借!你若是再不走,我可要喊人了。” 温老太气得牙齿都要咬碎了。 这个混账东西,怎么变得油盐不进。 她给身边儿的男人们使了个眼色,想要强行冲进去,将放在院子里的水龙车直接抢走。 就在这时,院子里响起一个儒雅的声音。 “祖母,您怎么来了?” 温老太太刚要动作,一抬头,就看到了他们温家的宝贝大孙子。 她老人家的眼睛猛然瞪圆了。 上回大孙子回家后,说啥要去给人教书,这几天她还准备抽空去镇上打听一下大孙子去哪个书院当教书先生了。 村里一直忙活着治理蝗灾的事情,抽不出空来。 昨日正好听说了叶家做水龙车灭蝗的事情,准备先把水龙车骗到手,再去找大孙子。 却没想到,自己千思万想的大孙子竟然在叶家。 “华儿,你咋在这里?” 温老太太怔怔地开口,有些不敢相信地看着眼前人。 他们家华儿从来都是一身干干净净蓝白色的长衫,从头到脚都是读书人的儒雅,可现在,华儿身上竟然穿的是补丁衣服,脚下穿的是草鞋,大脚趾都露在外面。 她金贵的大孙子,这是受了太多的苦啊。 温老太太一拍大腿,嚎啕大哭起来:“叶老蔫,你个坏了肠子的烂东西,竟然这么对我家的华儿,我们华儿是读书人,哪能穿这种破烂衣服,我命苦的华儿啊,都是阿奶没用,让你被人折磨……” 村里不远处路过的人听到动静,都围过来看热闹。 “这是咋回事?” “温华来他姑父家住着,温家人不知道?” “说来也是怪,温华不是应该在镇上书院读书吗,咋就一直住在他姑父家呢?” “不是说了吗,教小壮他们读书呢……” 周边不少人议论纷纷,温老太太算是听明白了,她的大孙子,竟然在清河村教书。 天杀地,她大孙子去镇上教书她都嫌辱没了孙子的才华,没想到叶琛这个烂心肝竟敢让华儿留在村子里教小壮这几个小杂种读书写字! “阿奶,我在这里很好。”温华走到院门口,拉开院门走出去,将坐在地上的温老太太扶起来,“阿奶,不用担心我,告诉爹娘我在姑父这里很好。” “好啥子好,一身破烂衣服,每天是不是吃都吃不饱,瞧瞧,孩子都瘦了。”温老太太心疼不已,“阿奶带你回去做好吃的,走走走,回家!” 温华将自己的手抽出来:“阿奶,我不回去。” 温老太太急了:“你这孩子说啥子胡话,你是读书人,咋能在这种地方受苦,咱们有啥事儿回家说。” 温华缓声开口道:“我已经读不成了,我不再是什么读书人。” “华儿!” 温老太太一把捂住了大孙子的嘴。 他们家大孙子被清风书院开除的事,除了他们自家人,就只有温家村的村长和族长知道。 这不是啥有光彩的事,反正也能解决,自然是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温华的目光环视走过来看热闹的村民。 他自从来清河村之后,这里的每个人都会用尊敬崇拜的眼神看着他,好像他是什么圣人。 哪怕是村里多嘴的妇人、混不吝的无赖、或是偷懒耍滑的混混,这些人看到他都会避着走。 他知道读书人的身份在这个没有读书人的村里非常神圣。 村民们愿意将自己的孩子送来读书认字,是因为他是读书人,是因为坚信他能考中秀才。 事实上,他早就没了这个资格。 他必须要跟所有人把这件事说清楚。 “我因为某些原因被清风书院开除,失去了继续科举的资格,也就是说,我这辈子都只能是个童生。” “啥?!” “这话啥意思,我咋听不懂?” “温家村的人不是说他们村要出秀才老爷了吗?” “温华说他不能再考试,意思应该是不能去青州赶考了吧,连赶考都去不成,哪能中秀才?” 叶琛家院子门口围过来的人越来越多。 他着实没想到温华竟然会在这个时候公开这件事。 他看向这个侄儿,眼神清明,背脊挺直,无论村民议论什么,他都坦然受之。 这样的心性,以后必有大出息。 第120章 灾祸来袭 温老太的脸色铁青。 在温家庄众人不可思议的眼神中,直接咆哮道:“痴心妄想,一群贱民也不撒泡尿照照,看看自己什么模样,就凭你们也配让我孙儿做你们家孩子的先生! 我家华儿是什么人!那是文曲星下凡!将来一定要中秀才,中举人的,那是要侍奉皇帝的,你们谁都不配。” 在温老太的咆哮下,清河村的乡亲们都沉默了。 他们知道,即便是温华真的不能继续科举了,但他还是童生。 清河村除了叶老蔫这个连童生都不算的读书人,还真的没有识几个字的。 而且,通过这段时间和温华相处,村里人深刻地认识到,不是所有的读书人都叫叶老蔫。 温华这孩子,即便是穿着赤脚,穿着补丁衣服,依然像是寒光四射的宝剑,跟他们这些贫苦的农人,有着不可逾越的鸿沟。 他们自知,他们这一生,大抵要面朝黄土,背朝天地过下去,那一座座不为人知的坟茔,就是他们最好的归宿了。 可是他们却真诚地希望,他们的孩子能够像温华一样,读书识字。 即便是考不上童生和秀才,但是也算是有所进步。 只是当温老太太,站出来无情的嘲讽,鄙夷他们的时候,他们无力反驳。 “温华心中有山岳,他是离开,还是留下,有他的决断,”叶琛扭头看向温华,淡然道:“温华,你自己拿主意,姑父不会强迫你。” 温华抿了抿嘴唇,一字一顿,掷地有声,“古人云,人之有德于我也,不可忘也。姑父于温华有资助之恩,有再造之德,温华岂敢忘恩背信而走。” 叶琛笑了起来,“清河村绝不会止步于此,你与清河村这场缘分,必然会成为你人生宝贵的财富。而姑父也确实希望,你用你心中所学,回馈乡人,成就一段佳话。” 二人的对话文绉绉的,大家听不懂全部,但是知道温华是要留下的,于是纷纷开口道。 “温华,我们希望你留下。” “束脩费虽然不多,确是我等的一番心意。” “科不科举有啥子关系,乡亲们谁不念您的好!您在我们心中,比孔圣人都高贵呢。” “是啊,恩师,莫看我元载今日穷困潦倒,他日必位登宰相,为您杀了那些害您的奸人,迎您入朝为官。” “温先生,我们是真是心意想让您留下来。” 温华的眼眶湿润了。 他不是无心无肺之人,当初在家中,族叔知道自己科举无望,都立刻失望地离去。 可是清河村的乡亲们呢? 当得知真相之后,依然如先前一般对待自己。 温华颔首,“不走,不走。” 温老太感觉自己的心口都要爆炸了,她一辈子当做宝贝捧在手心里的宝贝,竟然心甘情愿地留在清河村当一个破教书先生。 她原本以为,叶老蔫肯定不知道使了什么法子,强迫自己家大孙子。 可现在看情况,明明是他大孙子乐在其中。 明年就要去青州府参加科举了,他的宝贝孙子怎么能在这群贱民身上浪费时间? “温华,你忘记了温家全族人的期盼了吗?”温老太太压抑着怒火道:“你忘记了全族人,为了你吃下的苦头吗?你这是不思进取,会寒了族人的心。” 话罢,温老太甩手就走。 温家庄的村长连忙道:“老嫂子,咱们不是来借水龙车的吗?” “借个屁的水龙车!”此时的温老太压根压不住怒火,“我大孙子的前途重要,还是咱们这群破落户的庄稼重要?” 他的宝贝孙子不读书了,那么家里的庄稼即便是产了万斤粮食又有何用? 这是家族的大事,这是温华的大事,她必须想办法让温华回家。 温老太的怒骂声越传越远。 温华心里也难受,他知道祖母到底有多失望。 可他已经找到了自己的道路,又如何愿意放弃呢? 他看向清河村的众人,拱手道:“承蒙大家不弃,温华一定竭尽所能教授孩子们。” 原来就有三十来个孩子准备读书,温家老太太这么一闹,村里不少人越发的动心,砸锅卖铁也要让孩子来读书,最终结果就是叶琛家的私塾一口气扩编到了四五十人。 叶琛家的院子种了菜,还有作坊,此外还养了一大堆鸡鸭,那么多孩子根本坐不下。 村长是热心肠,“我们叶家的祠堂虽然破旧了些,但是宽敞,稍微收拾下,就能当学堂了,你也别想办什么私学了,干脆就做清河村的族学,反正你说了算的事情,至于其他的,我让族人们收拾收拾,自己准备桌子即可。” 本来就是为村里谋福利,叶琛自然没有必要将学堂落在自己家里。 村长一道令下,几十个家长便过去收拾。 叶家的祠堂经常破败了一些,但毕竟是全族人的信仰,大体算是村里最豪华的建筑了。 一群人打扫完卫生,摆好桌子,一排排,方方正正,虽然桌子高低不平,但是气势有了,像是那么一回事儿。 即便是村里通了水渠,大家都有口饭吃,都没见村长那么开心过。 背着手,笑吟吟说道:“等村里富裕有了银子,就在祠堂边儿上,盖个学堂,总不能委屈了后生们,将来温华走了,也好请外来的先生过来。” 读书的事情安排好之后,村里的老嫂子们便一涌而至,“我刚才看见温老太又老闹事了?” “老蔫,这老娼妇之所以闹事,就是因为你没续弦啊!” “要不老蔫,嫂子给你介绍个黄花大闺女,身段好,还能干。” “额!”叶琛一脸尴尬,刚想说什么,就听不远处的牛大海婆姨开口道:“老蔫可不是一般人,听说沂蒙山的群英寨缺个压寨相公,咱们老蔫那么厉害,说不准哪天,就被山贼劫走了呢。” 叶琛当即一记冷眼扫了过去,这个牛婆娘没事找事! 自己一本本分分的庄稼人,怎么会跟山贼扯到一起去。 “群英寨威风的紧呢!连朝廷都降服不得,而且人家也从来不劫掠百姓,算是山民呢,老蔫你真不考虑考虑?那可是吃不完的山鸡野兔呢!” 牛大胆媳妇笑嘻嘻地说道。 她自认为识破了叶琛和山贼之间的事情,说起这话来,颇有几分审视的架势。 不远处帮忙收拾东西的二嫂闻言,立刻过来帮腔道:“哎呦呦,这不是牛家嫂子么,听说你把娘家的侄女接过来了?那丫头还没成亲吧?听说你娘家穷,其实跟咱们村守村的八叔凑合凑合挺不错的。” 守村人这个说法由来已久,大体上就是村里的痴傻之人,谁家有红白喜事,他都上去帮忙。 当然,他的日常生活,也多靠村里的乡亲们接济。 叶琛诧异的看了眼二嫂,没想到二嫂平日里寡言少语的,对外的时候,还那么厉害。 牛大海他婆姨一听就恼了,“大旺嫂子,这话我可不爱听,我家侄女的婚事,我都做不了主,哪里轮得到你一个外人做主!这要是我们家大海在,保不齐就要说道说道。” 二嫂皮笑肉不笑,“对啊,大海嫂子,你自己都知道,你自己侄女的婚事你管不着,你咋管起我们家小叔来了?还你们家大海!你瞅瞅这是什么地方?这是叶家祠堂!牛大海敢炸刺,我们叶家人不弄死他!” 叶琛皱着眉头,这女人家吵架,他肯定是不好开口的。 他主要是觉得好烦! 他觉得单身挺好,怎么就天天有人拿自己的婚事说事儿? 牛大海的婆姨被人一同嘲讽,就要炸刺。 可一想到自己的谋划,竟然硬生生地咽下了这口气。 她觉得温华这个机会不能放弃。 虽然这孩子不能科举了,但是读书人的身份走到哪儿都好用。 以后学堂办起来,光靠束脩就够温华吃喝一辈子了,他侄女嫁过去肯定不吃亏。 牛婆娘正在思量之时,忽然有一群人朝着祠堂跑过来。 “村长,不好了,遮天蔽日的蝗虫杀过来了。” “咱们村要完了啊!” 老村长表情严肃,看了一眼叶琛,见他点头,高声道:“慌什么!按照之前的预备,全村人不分男女老幼,全体出动,这一仗清河村不能输!” 第121章 灭蝗之战 即便是卢县令采纳了清河村的建议,组织人手灭蝗、控蝗。 可这年头乡村的开发程度并不高,乡村之间的荒野之地无边无际,杂草丛生,蝗虫生存的土壤和环境并未彻底消灭,所以蝗灾即便是被抑制,但该来的还是会来。 此时此刻,在清河村的边缘。 乌压压的蝗虫成片地飞过来,跳过来,遮天蔽日。 叶琛也是第一次见识到这种蝗虫过境的场景,整个人都吓傻了,他一抬手就薅住了七八只蝗虫。 这如果是密集恐惧症严重患者,估计得当场暴毙。 他觉得震撼,但是有过蝗灾经验的清河村乡亲们却觉得庆幸。 这蝗灾比之前要弱太多了。 拿去岁的蝗灾来说,蝗虫根本不似今岁这种从一面飞过来,而是从四面八方地涌过来,大家都没有防备,家里的庄稼就被吃得干干净净。 然后继续前进,奔向其他的村庄。 那场景简直就是世界末日。 这次的蝗虫过境,明显不如先前,靠的是叶琛的提前发现、研究,靠的是温华记录、总结,靠的是村长的统筹全局,靠的是所有人的齐心治蝗,否则这次蝗灾的结果肯定会糟糕到让人绝望。 清河村早就演练过如何灭蝗,也做了防备,虽然大家依然害怕,但是在村长和叶琛的指挥下,有条不紊。 此时叶琛爬上了村中的前些日子修建的木制高塔,手里拿着几面旗帜,看着正在逼近的蝗虫,算好距离,叶琛手中红旗一摆,村长立刻大声喝道:“火龙准备!” 团练的汉子们,立刻举着火把对准了村边儿上堆积一条草墙之上。 这所谓的草墙,其实就是村中乡亲们在农田里拔下来的杂草,按照叶琛的要求,在村边儿堆砌,里面还夹杂了晒干的猪毛菜(一种长成一团的大型草),麦杆等等易燃物。 这些准备,就是为了防备有可能出现的大规模蝗灾,此时此刻正好派上用场。 叶琛手中的旗帜不断晃动,给村长提供者蝗虫距离防线的距离,大约只剩下三十步时,村长大喝一声,“点火!” 团练的汉子们立刻点燃了草墙,一条火龙升腾而起,密密麻麻的蝗虫直接撞了过来。 火势无情,那些蚂蚱遇火立刻死伤六成以上,但是依然有蝗虫突破了防御,继续朝着清河村杀来。 那些团练的汉子点火之后,便疯狂地往后跑,加入到第二道防线来。 村长面色严峻,不断看向高塔之上的叶琛,等待指引。 叶琛心中庆幸,村人先前都愿意听从村长的安排,在村边儿布置了草墙,给第二道防线的布置赢得了时间,心中算好距离,开始晃动手里的黄旗。 村长站在人群之中,继续大声喝道:“老少爷们!加把劲!起!” 只见清河村的乡亲们从四面八方赶来,大家排成阵势,喊着整齐的号子,将一张张细密的渔网,床单,被罩举了起来。 飞翔的蝗虫瞬间装了个七荤八素,噼里啪啦如同雨点一样地掉落在地上。 有专门等候的妇人,拿着扫把和网兜,不停地拍打,抓捕蝗虫,然后装进早就准备好的筐子里。 叶琛见蝗虫的攻势终于被遏制住,便赶忙挥舞手中的蓝旗旗帜。 在稻田周围,准备了无数的柴草堆,稻草堆周围挖了坑,防止火势蔓延,村中的孩子们将用水浸泡过的艾草放在草堆上面,然后点火,整个清河村弥漫着呛人的烟雾。 无数人开始咳嗽,但是大家不敢停下,数支小分队拿着网兜、床单、渔网,看着叶琛旗帜挥舞绿色旗帜的方向奔跑,捕捉任何可能出现的漏网之蝗。 再小一些的小孩子们,手里也拿着砍伐来的带着叶子的竹竿,在田垄里卖力地奔跑。 驱赶任何妄图靠近稻田的蝗虫。 至于村中的老妇人,跑不起来的,则被叶琛安排端着脸盆、铜锣集中在一起,拼命地敲打,使用传说中的音波攻击,这玩意是也是有一点效果的。 全村不分男女老幼,只要能动,就参与了灭蝗之战。 平日那些惯会偷懒、耍滑的人,就比如赵大雷和牛大海之流,这是村里典型的混混,哪怕是他们这样的人,也没想过在家里躺着,他们拿着工具加入灭蝗队伍,和蝗虫来了一场持久的对抗战。 战斗一直持续到日薄西山。 清河村周边儿的蝗虫终于减少了,那些零星的蝗虫溃败逃亡,飞向了其他方向。 叶琛也捏了一把汗,疲惫地坐在高塔上。 清河村的乡亲们也好不到哪里去,一个个跌坐在田埂上。 大汗淋漓,狼狈不堪,一身脏污。 虽然大家竭力战斗,但田间的庄稼都难免有些损失。 不少稻穗被蝗虫啃食过,不过好歹损失不算特别大。 “狗日的蝗虫被我们赶走了。” “太好了!太好了!我们竟然战胜了蝗虫!” “是啊,我们不会被饿死了。” 乡亲们喜极而泣,又哭又笑。 村长看着地上密密麻麻的蝗虫尸体,再看看一眼望不到头的庄稼地,虽然他们赢了,但也损失了不少稻谷。 村长默默地盘算着,估摸着保住了四分之三。 本来因为干旱,田里的稻子就不如往年饱满,又被蝗虫吃掉了四分之一。 确实,今年会比去年好一点,但依然是一个苦年,还是得勒紧裤腰带过日子。 这个时候,村长肯定不会说丧气话,打击大家伙。 他站在人群中,用湿毛巾擦了擦脸,高声对众人说道:“首先要感谢老蔫,要不是他出谋划策,咱们留不住庄稼,大家都欠老蔫一个恩情,老蔫呢?” 众人这才想起叶琛,赶忙四处巡视。 疲惫的叶琛坐在高塔上,摆了摆手,众人连连一阵感谢的话语。 村长继续道:“其次,要感谢全体乡亲们,是大家齐心协力击败了蝗虫!这是清河村有史以来,第一次战胜蝗灾,我会将他计入族谱之中,所有为村子付出努力的人,都会记录在册。” “蝗虫已经飞走了,就不会回来,大家赶紧准备收割粮食,以后不会再挨饿了。” 村里人逐渐散去。 温华累得差点瘫地上,他力气小,被安排扯床单扑杀蝗虫。 他扯着床单跟二壮满田地跑,他粗略统计了一下,就他拿的那块床单,至少扑杀了上千只蝗虫,这种成就感让他格外兴奋,比读完一本书还要兴奋,兴奋之余,他又有些担忧,不知温家庄的灭蝗是否也同样顺利…… 这次灭蝗行动,赵菁菁也参与了,村里许多怀着孩子的妇人聚集在一起投放艾草燃烧,或者敲锣打鼓。 这个活儿不算累,赵菁菁回来的时候不像其他人那样狼狈。 她给自己清洗了一下,然后生火煮饭。 这么折腾了大半天,所有人都累了,她做主焖了干米饭,炖了一只野鸡,还红烧了一锅子兔肉。 等全家人洗漱完身上的怪味后,正好能吃饭。 “大嫂,你的厨艺越来越好了!”叶小壮满嘴流油的说道,“尤其是兔肉,太好吃啦!” 赵菁菁故意逗他:“现在知道兔肉好吃啦,不知道是谁,以前第一次打猎连猎物都守不住,还哭鼻子呢。” 叶小壮将兔肉吞下去,丝毫不脸红地说道:“男子汉的成长,也需要时间嘛,再说了,俺有爹爹做主呢。” 温华点头道:“弟妹的手艺确实不俗,比清风书院的食堂都要强!” 赵菁菁脸有点红,“表哥,你竟会哄人。” “不是虚言。”温华正色道,“朐临镇的酒楼也有兔肉,但绝对没有你这么好吃的。” 赵菁菁被夸的脸有点红:“这都是爹教的好。” “我自己做都不如你做的好吃呢。”叶琛笑着道,“看来大壮媳妇有当厨娘的潜质,等以后咱们有钱了,说不定也能在镇上开一家酒楼,就让大壮媳妇掌勺。” 他只会说怎么做,但真的让他做,他只能做出个四不像。 反倒是菁菁,第一次做就能掌握做菜的精髓,还能优化他说的那些步骤,做出来的红烧肉和现代的味道差不了太多,主要还是调料受限。 他明里暗里拿出来的那些调料还是缺了一些,但也不敢再拿出来太多了。 要是以后真有机会开酒楼再说吧。 饭后,温华和四个小子前去祠堂准备上课。 村里那些孩子早早就来了,都换上了最干净体面的衣服,脸洗干净了,都乖乖坐在桌子前。 虽然孩子们的年龄不一样,但文化程度都没什么太大的区别,也就叶凡和叶小壮认识的字略多,而叶二壮算术学的略精。 温华暗暗打算过几天后,根据孩子们的学习程度将他们分成两个班,一个进度快一些,一个稍慢一些,再加一个精进班,专门给二壮和小壮上课。 祠堂外,村长背手巡视了一圈,不断点头,他们清河村也有学堂了,虽然不知道温华会留在这里多久,但能留一会是一会…… 巡视结束后,村长迈步朝叶琛家里走去。 第122章 稻田养菇万字 孩子们去祠堂读书。 叶琛则专门去了趟老宅,跟二嫂聊了聊。 首先肯定是要感激二嫂替他出头,帮自己灭了牛大海婆姨的威风,其次便是商量让二嫂帮忙收蝗虫。 这一波蝗灾,估计每个村子都能捕获不少蝗虫。 全都掩埋或者焚烧有些可惜,所以叶琛琢磨着,将蝗虫收购回来,加工磨成粉末,制作成蝗虫粉,留着喂鸭子。 蝗虫富含蛋白质,贝爷都爱吃,用来做饲料,着实不错。 顺势还可以收购乡亲们多余的鸭子,当初为了预防蝗灾,家家户户都多养了一些鸭子。 但是待天气逐渐寒冷,养鸭子也会成为一种负担。自己可以帮乡亲们解决麻烦,还能顺势再赚一笔。 收购蝗虫的价格也不需要太贵,一文钱十斤蝗虫。 古人轻易不肯吃蝗虫,又不是家家户户养鸭子,扔了肯定浪费,不如卖给自己。 至于叶老太太,肯定又少不了一顿唠叨。 老太太觉得一文钱五十斤都有人去捡来卖,花那么多钱,着实可惜。 不过拗不过叶琛,便嘱咐儿媳秤一定要准一些,可别让老蔫吃了亏。 从老宅回来,叶琛有些疲惫,便泡了些清茶,靠在树下一边儿喝,一边儿休息。 他看了眼晾晒在绳子上的布条,心想着,是该给孩子们多准备一些笔墨纸砚了。 起初,刚开始学习识字,可以简单些,不过熟练之后,还是要有纸张为妙。 去镇上买纸张贵得要死,笔墨纸砚都是一笔不小的开销,但是他有资源回收中心,这玩意跟垃圾一样堆积如山,要多少有多少。 找个机会去镇上,然后把东西光明正大地带回来。 还有今天的灭蝗之战,虽然赢了,但是粮食依然有损失,乡亲们怕是要挨饿,自己是不是想个法子帮一帮。 毕竟乡亲们饿极了,十有八九会将想法打到自己这个“有钱有粮的人”身上来。 他正琢磨着,村长就从院子门口走了进来。 叶琛见状,赶忙起身,“村长叔,您咋来了?” 村长开腔道:“我刚才把村里的团练都撒出去了,让他们去探查下各村的情况。” 叶琛当下一愣,果然家有一老,如有一宝,村长此举,起码可以掌握周边儿情况,预防一些突发情况。 “各村情况如何?” “县令虽然是一介女流,但是执行你的灭蝗之策却相当彻底。固然天灾面前,损失在所难免,但几乎都保住了大部分粮食,只要不浪费,想必撑到来年是不成问题的。” 村长说着,又补充道:“哦,对了,路过你家的时候,听嫂子抱怨,说你要花钱收购蝗虫?” “对,想磨成粉留着喂鸭子。”叶琛坦诚道。 村长讪讪地笑了笑,“别人家可没有你这条件,养那么多鸡鸭,这蝗虫放时间久了,就浪费了。这样,开会的时候,我帮你跟各家村长提一嘴,总比你自己小打小闹要强。” 叶琛赶忙道:“那谢过村长叔了,到时候制成蝗虫粉,分您一些,您家中不也养了不少鸡鸭。” 村长摇摇头,“这些事情不是我操心的。老蔫啊,我还是担心,这些天杀的蝗虫会不会去而复返呢?咱们村这一次耗尽了所有的准备才打赢了这一仗,若是再来一回,可就麻烦了。” 他跟乡亲们说,蝗虫不会回来了,其实自己心里也没底。 叶琛笑着说道:“蝗虫这东西没有首领,飞走了,就是飞走了,很少再飞回来的。” 村长松了一口气,“今岁总算是不至于饿死人了。” “不过,”叶琛话锋一转,“这旱灾一日不停,这蝗灾就不会断绝。尤其是今年蝗虫那么多,会在地里产卵,明年很有可能再来。” 村长大惊失色,“那虫卵该怎么消灭?” 叶琛面色也很凝重。 “要说灭蝗虫卵的办法,最简单的便是老天爷开眼,下一场大雪,那么虫卵就会被冻死大半!但如今这情况,如果下一场大雪,不知道要冻死多少人。” 要知道,武周一朝,是没有棉花这种农作物的,也就是说百姓御寒的手段非常单一。 “指着老天爷那可不行!”村长摇头道:“莫非就没有其他的法子吗?” 叶琛思索自己看过的农书,说道:“春暖花开,土脉松软之时,让乡亲们携带农具,四处出巡,凡见地上有无数小孔,形如蜂巢,土地微高起处,其中便有蝗虫卵,可以挖出来,用水煮,或者用火烧。只是蝗灾如此严重,怕是人力难以消除。” 村长惊讶于老蔫的见识,却道:“竟然有这种妙法,为何不告知县令,动员全县百姓之力,从根本上灭蝗呢?” 叶琛摇头,“村长叔,哪有那么容易呦!挖虫卵,跟消灭蝗虫又不一样,灾难又不在眼前,你怎么让他们去劳作?没有收获的事情,谁愿意去做?即便是县令,也不能冒天下之大不韪,强人所难吧?您也说了,各村都有减产,未来大家的心思,应该都在怎么弄一口吃食上吧。” 穷人并不愚蠢,他们能想到蝗虫卵未来会威胁庄稼,也想去操心劳力,只是他们没得选罢了。 话音落下,叶琛便不愿意再说了。这便是该死的封建社会,生产力落后,百姓脆弱不堪,这灾难根本没有尽头。 村长皱着眉头,若有所思,他觉得老蔫说得有道理,但似乎又不全对。 若是因为治蝗困难,就不去治理,那岂不是活该百姓受罪? 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二人沉默着走出院子,不知不觉间来到叶琛家低头。 大壮每天都会精心收拾,拔草除虫是日常必做的,如今快收割了才没再追肥,稻子的长势并不好。 可以说,稻子根系的营养并没有全然被吸收到稻穗里来,因为干旱太久,水来得太迟了,已经没那么多时间让稻子慢慢吸收营养长到饱满。 稻子大部分都黄了,等稻穗变黄率超过百分之九十多的样子,开始收割,不然会打摆掉粒,很难收起来。 叶琛蹲下来,仔细查看了一下稻子的根系,上头已经黄得差不多了,但根系还是绿色,生机勃发。 他忽然看见稻田里有一只黄伞伞,心头一动,脑海之中,不由得想起了小时候去邻居家稻田偷蘑菇炒菜吃的事情。 稻田蘑菇种植,就是在稻子收获之后,利用荒地的时间,养殖蘑菇,可以多一季的收入。 如今蝗虫吃了那么多的稻子,若是稻田蘑菇种植技术真的可行,完全可以弥补一部分损失。 叶琛心口狂跳。 “老蔫,你这是咋啦?” 村长见他半晌不言语,脸上表情不断变化,心中莫名其妙地忐忑起来。 叶琛不敢跟村长谈及稻田种蘑菇的事情,这事儿他也是小时候见过,而且听说要经过多道工序,才能成功。 他不敢随意给村长希望,万一最后不能成功培育蘑菇,岂不是又生希望,又生失望。 那才是真的给人带来痛苦呢。 “其实对付蝗虫卵的法子还有许多,”叶琛继续蝗虫卵的问题,“可以采取火烧法,在耕地上烧荒,可以预防蝗虫,亦可以再来年推广养殖鸭子,以备战蝗灾,再或者以工代赈,收购蝗虫卵,提高乡亲们的积极性。不过具体怎么操作,我还需要琢磨个条陈出来。” 村长严肃地点头,“这件事情我记下来了,老蔫,叔这一趟来,其实主要目的还是替乡亲们谢谢你,还有叔年纪大了,有意让你替叔去县里开会,不知道你可愿意?” 叶琛自然是拒绝,别管村长是真心实意,反正叶琛不愿意揽这个麻烦事。 当个快快乐乐的小财主他不香么? 等村长离开之后,叶琛回到房间,打开大米商城,买了些农业方面的书籍。 叶琛的床头已经有不少书,都是关于农业的。 孩子们也知道这些书本的重要性,没有叶琛允许,孩子们不会触碰。 叶琛上辈子大多数在做生意,对于农业确实不太了解,没想到这辈子,竟然要成为种田专家。 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他既然要在这里过一辈子,那就必须精通这些农事,她能买到现代科学的书籍,已经比别人幸运太多了。 叶琛没有耽误时间,翻开书本开始阅览。 稻田种蘑菇技术,本身就是利用农闲时期,在稻田种植蘑菇,可以增加一季收入,又不影响次年种植稻子。 这项技术实施起来,也比较简单,即便是没有保温棚,也能操作。 而且成本极低,效益很高。 等到天彻底黑下来之后,外面的孩子们也回来了,他将书放在一边儿,走了出去。 温华带着几个孩子进屋,继续教二壮和小壮学习,火光照着三人的脸,有些莫名的神圣。 叶大壮和叶三壮对视一眼,也默默地加入了学习的队伍,虽然爹没有要求他们学得跟小壮一样,但他们也不能太落后,都是同一家的兄弟,落后太多以后就不好意思站在一起了。 叶琛在放空大脑,思索未来。 赵菁菁则准备晚饭。 野狼们每天早上都送七八只猎物来,炖四只给它们,家里还能剩下一小半,家里以后天天都能吃上野味,这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炖好的野味放在院子门口,夜深人静之时,那野狼自然会上门拖走吃掉。 夜色深沉,一家人都躺在床上睡着了。 叶琛在做梦,梦到了上辈子的美事。 他躺在席梦思大床上,而且还是那种可以自动调节起伏的大床,旁边儿堆满了妙龄女子。 大家给他按摩,推背。 玩得不亦乐乎。 正做梦呢,耳边就响起里正的声音。 “老蔫!快出来!出事了!” 叶琛睡眼惺忪坐起来,外面一片漆黑,圆月光芒很盛,看天色,应该是刚过子时。 他打着哈欠从床上下来走出去,村长站在他家院子外头,满脸焦急:“牛大海的家被野狼给围了,不知道跟你们家来福有没有关系,赶紧带着来福走一趟!” 叶琛的睡意顿时醒了。 他低头,来福围着她正打转,小家伙脸上也是焦急。 他立马将小黑捞起来:“走,去看看。” 旺财呜咽着摇着尾巴跟上来。 第123章 悔不当初 月黑无风。 本来折腾了一天,大家都很疲惫。 结果牛大海家突如其来的变故,将周围的邻居都给惊醒。 大家伙披着衣服,远远地不敢靠近。 人人手里拿着火把、农具,忧虑地看着眼前的情形。 挤开人群,叶琛也看得清楚,是两头狼蹲在牛大海家门前。 一看到这两头狼,来福就兴奋地在叶琛怀里蹭来蹭去。 叶琛抚摸着小来福柔顺的皮毛,疑惑道:“这是怎么回事儿?” 牛蛋手里拿着一把菜刀,站在院外,声音惊恐绝望道:“大半夜有人踹门,我爹骂骂咧咧地去开门,结果被野狼按住了,还有我娘,我不知道怎么办!” 院子里,牛大海和牛大海婆姨两个人,倒在地上,两头凶狠的野狼,恶狠狠的踩在他们后背上,露出锋利的狼牙,嘴里发出阵阵嘶吼。 两个人吓得面如土色,抖若筛糠。 若不是乡亲们闻讯赶来,手里拿着武器,一群团练更是抽出了村里为数不多的兵刃时刻威胁着狼群,这两个人估计早就被吃了。 双方对峙。 这里起码有七八头狼,有站在房顶上放风的,躲在暗处准备袭击的,幽绿的眼眸时闪时现。 人类这一方,也不弱,短短的时间内,已经聚集了三十来号人。 不过这年头,没有人愿意得罪狼群,杀了这几头狼,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引来大山上更多的狼群报复。 而且狼群的战斗力非常高,在战斗中很有可能有人受伤。 牛大海平时做人不咋样,导致关键时刻也没有人愿意为他冒风险。 不过有人提议,说叶琛家养了狼,说不准他有办法,于是村长就将叶琛给请了过来。 叶琛来了之后,众人便将视线落在他和小来福身上。 小来福开心地直叫唤。 村长焦急道:“老蔫,乡里乡亲的,赶紧帮一把。你试试看看能不能让狼群退回大山,咱们村里人从来不跟狼群争斗,没有必要结仇。” 叶琛的唇角勾起一抹若有若无的笑容:“清河村的乡亲们和山上的野狼几十年来都是和平共处,从未发生过矛盾,我想知道这些野狼为啥深夜造访牛大海的家,牛大海不如给我们好好说一说。” 叶琛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前世叶琛有个同学,曾在边疆替国戍边,在退伍后给叶琛讲过一个故事。 他说他们哨所在巡逻时,曾经救过一只狼崽,竟然引来了狼群。 不过狼群不是来刁难哨所的,而是来报恩的,当然免不了来哨所蹭吃蹭喝,妄图混个编制。 但是这群狼群真的很不错,每天跟着战士们一起巡逻,还曾多次抓捕到妄图越境的邻国士兵,导致外界一直传闻,说中国有德鲁伊这个职业,可以控制狼群战斗。 叶琛跟狼群相处了有一段时间了,觉得这种情况和同学的情况非常相似。 来福妈妈所在的狼群,绝对不会无缘无故地惹是生非。 见叶琛不仅不救自己,反而质疑,被野狼按着的牛大海由恐惧,变成了愤怒,“叶老蔫,你个畜生,不救人也就罢了,还说风凉话!老子还想问问你,为什么要养野狼呢!要不是你养了狼,这狼群怎么会下山!村长,等一会儿狼群退了,一定要杀光它们!” “嗷呜!” 小来福跟人类生活久了,看得懂人类的表情,一双狼眼死死地盯着牛大海。 小来福的愤怒,成功引起了母狼的注意,母狼一声咆哮,引起了周围的野狼呼应,甚至村子外面,都隐隐约约能听到阵阵狼嚎传来。 牛大海婆姨直接崩溃了,瑟瑟发抖的说道:“当家的,你疯了!这个时候说这些作甚!先让老蔫把狼群送人.......” 叶琛本来就不想帮忙,听牛大海这么一说,更不愿意管了,“这狼又不是我家养的,我说啥他们也听不懂!牛大海,你们夫妻二人还是想想,你们是怎么招的惹狼群的吧。” 叶琛心里跟明镜似的,狼群每天在自己这里混吃混喝,有免费的帮厨,好不自在。 没有必要惹恼清河村,砸了自己的饭碗。 而且就算是真的兽性大发,为何村中那么多户人家不选,非要选牛大海? 定然是牛大海家做了什么事情,得罪了狼群。 “村长,动手吧。”牛大海肯定不愿意吐露实情,“我牛大海是不怕狼群的,今日拼着受伤,也要给狼群一个教训!” 村长看向村里的团练,结果发现大家都撇着嘴,根本就不愿意出手。 而牛大海刚刚嚣张完,便得到了报应。 母狼似乎发现了这家伙的挑衅,直接在他后背上狠狠的挠了那么一下子,血印子非常深,鲜血瞬间染红了衣服。 牛大海疼的嗷嗷怪叫,血腥味刺激了狼群,游走在一旁的野狼更是不断的呲牙,吓得牛大海瞬间尿了一地。 村长满脸的焦急,虽然他也看不上牛大海。 但是好歹是一个村的人,他身为村长,有责任,有义务保护每一位村民。 他看向叶琛,叶琛淡定的摇头,“村长叔,这狼群记仇的很,山上那么多狼,解决了这几头没用的,到时候更多的狼群来袭,怕是乡亲们都要遭殃。” “狼群至此,也只是控制了牛大海夫妻二人,明显不是要杀他们,估计是想讨要个说法,但是他不说清楚,谁也不知道怎么解决啊!” 牛大海动都不敢动,最后发了疯似的对着自己婆姨骂道:“臭婆娘!都是你,都是你害的老子受苦!” 牛大海这么一提醒,他婆姨终于想起来了。 莫不是因为自己偷拿野味导致的? 他一直以为是叶琛跟沂蒙山贼有勾结呢。 照这么说,是狼群送来的? 村里之前就有人说叶琛家里养了小狼,山上的母狼给他们家送吃的,她当时听了,根本就不信。 她吃野鸡吃的痛快,哪会想到野狼竟然会上门来讨债。 “我,我早上在老蔫家门口捡到了些野味,吃了一只野鸡,剩下的都挂在房梁上!”牛大胆婆姨颤颤巍巍的说道:“牛蛋,快去把东西拿出来!” 牛蛋小心翼翼的走进院子里,再跑进堂屋,见弟弟妹妹无碍,只是和表姐搂在一起瑟瑟发抖。 这才稍稍放心,踩着胡床将挂在房梁上的野味出去,小心翼翼的放在地上。 一只狼扑过去,立马将猎物叼着,送到了叶琛面前。 东西拿到手了,野狼们却并没有撤退的意思。 叶琛冷笑。 在人家门口拿东西,那叫捡吗? 果真是,树不要皮,必死无疑,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今朝若不是野狼找上门来,属于自己家的野味,还不知道要被偷到什么时候。 今天偷鸡摸狗,明日就得房子偷走。 这两口子太没底线了。 必须惩治。 叶琛开口道:“吃下去的野鸡,是不是要赔偿?” 牛大海婆姨梗着脸,“都吃了,如何赔你?” 此时此刻,牛大海婆姨一肚子的悔恨。 不过她悔恨的不是偷了叶琛的东西,而是没有将野味一口气全都炖了。 若是全都炖了,狼鼻子再尖,也未必能寻过来。 叶琛开口道:“镇上的鸡都卖到快五十文一只了,野鸡价格更贵,怎么也得六七十文钱!” 牛大海婆姨瞪大了眼睛,当时只顾着吃野味爽了,没想到这玩意那么贵。 “这野鸡是狼抓来的,给你有啥关系?凭啥要赔你钱?村长叔,您要做主啊,大周也是有王法的呀!” 村长最讨厌这种溜门撬锁、偷鸡摸狗之事,见牛家不愿意赔钱,立刻挥挥手道:“既然知道狼群没有恶意,那咱们撤吧,马上要收庄稼了,可不敢折腾了。” 见村长要走,牛大海婆姨立刻道:“我陪!” 牛大海婆姨肉疼的要命。 真的花上六七十文钱去买肉吃,她是绝对舍不得的。 可是野鸡都进了五脏庙,也吐不出来,总不能屙一泡屎陪给人家,眼下也只能赔钱了。 她也怕得罪狼群,更怕得罪人多势众的叶家。 于是乎,牛大海婆姨朝着自己娘家侄女喊道:“幼蓉,去钱匣子里拿六十文钱来。” 不一会儿,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从屋子里走出来。 月光和火光的照耀下,显出一张白嫩的圆润的脸,小姑娘远远的瞅了叶琛一眼,将手中的铜板递给了牛蛋,转身又进屋去了。 牛蛋数了数铜钱,交给了叶琛手中。 牛大海婆姨看着铜钱给了叶琛,心里不断的滴血,这可是家里辛苦攒下来的钱。 其中还有牛蛋不断巡逻挣来的钱。 叶琛看向来福道:“小来福,快让你娘他们撤吧,人家已经给了赔偿。” “嗷呜……嗷呜——” 来福叫了几声。 来福立刻松开了牛大海和他婆姨,朝着来福走了过来,用舌头将小黑浑身舔了一遍,旺财也跑过来凑热闹。 牛大海获得自由,就从地上爬起来,他转身拿起一块石头,朝着来福娘砸了过去。 “嗷——” 一只守在院外的一只狼从院墙跳起来,一爪子拍在了牛大海的后背上。 第124章 狼群立功 牛大海被野狼直接拍倒在地上。 脸着地,正好吃了一嘴自己刚才尿的泥土,后背本来就有伤,这一下子,别提有多狼狈。 来福娘呲着牙,面露凶光,狠狠地瞪着牛大海,一步步逼近,吓得牛大海直接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不敢动。 “来福,叫住你娘!”叶琛拍了拍小家伙的脑袋。 小家伙嗷呜嗷呜地叫了两声,来福娘这才停驻了脚步,扭头看向叶琛怀里的小来福,眸子里似有慈爱之色。 众人没有同情牛大海的,反而窃窃私语,说牛大海罪有应得。 “大家都看到了吧,狼群无意于咱们清河村为敌,除非咱们主动伤害他们,”叶琛开口道:“大家让开条通道,放它们回去吧。” 围观的乡亲们,立刻让出了一条道路。 狼群在来福的注视下,大摇大摆地离开了清河村,朝着大山走去。 等到狼群离去,众人议论的声音再也盖不住了。 “老蔫莫非是仙人不成?蝗虫能灭也就算了,如今连狼群都听他摆布。” “嗨!老蔫是咱们看着长大的,什么神仙不神仙的,人家狼群不是听老蔫的话,是小来福在老蔫手里,人家狼群是感恩。” 村长总结道:“老蔫这辈子完美了,娘回头,啃骨头,狼回头,报恩仇。”(农村俗语,丈母娘主动找女婿,得花小钱钱。) “村长,老蔫这是要起势了,列祖列宗庇佑不说,连飞禽走兽都听从驱使,关键是在他的帮衬下,族人的日子越过越好,这是不是应了咱们祖上传下来的谶(chen)言?”有族中耆老忍不住对村长道。 “可是那句..........”闻言,有年迈的族人惊讶道。 村长瞪了一眼呵斥道:“闭嘴!都回家睡觉去!” 喝退了两个老家伙,村长看向叶琛的表情也有了些许变化。 众人正要离去,牛大海婆姨却从地上起来,看着远去的狼群,愤怒地嚎道:“叶老蔫,我看你是故意勾结狼群,欺负我们这些平头百姓!今天我家被逼着掏了六十文,明天你是不是还要逼其他乡亲拿钱?” “今日必须赶走来福,否则清河村后患无穷。” 牛大海勉力起身,看向叶琛的眼神里满是仇怨,“村长,正经人家谁养狼,我看叶琛养狼就是想欺负人,这个小狼崽子不能留。” 叶琛怀里抱着小来福,蔑视地看向牛大海,“小来福,留不留,你说了可不算。” “那就让乡亲们评判!”牛大海看向周边儿的乡亲们,“大家们都看见我今天的模样了,狼崽子终究是狼崽子,谁知道它哪天兽性大发?到时候伤了人怎么办?谁有精力天天看着家里的娃娃?” 叶琛眯着眼睛,淡淡地看着乡亲们的反应。 上一世,叶琛是一名商人,他比谁都清楚。 人多是非便多,人性到底有多丑陋,自私的欲望会做出很多让常人无法理解的事情。 今日他便要看看,有多少人要跟牛大海站在同一条阵线。 若是真的过分,以后就别怪自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了。 “我说牛大海,都是外来户,我得说你两句!”元家婆婆打断了牛大海的话,“是你家偷人家叶琛家东西,被野狼找上门。你自己做错了事情,为什么要怪狼呢?” “奶!你说得对!”元载年纪不大,却颇有胆气和见地,“人家狼群辛苦猎杀的猎物,送给老蔫叔,是想让老蔫叔对小狼好一点,却被你偷盗,人家能不着急吗?你这叫自作自受,能怪了谁!” “你什么东西,也配说我四弟,”声音由远及近,是叶大旺和叶大福二兄弟联袂而来,叶五四老爷子跟在身后默不作声,如今儿子们长大成人,他已经不必冲在最前面了。 叶大旺肩膀上扛着一把横刀,气势汹汹道:“还想驱逐小来福,你个狗东西哪里来的胆气!你以为狼群走了就完事了吗?敢欺负老子四弟,今日不剁了你,老子就不叫叶旺!” 自从叶家老大在军中杳无音信之后,叶老二低调了许多。 但是不代表村里的年轻一代,忘记了被叶家三兄弟支配的恐惧。 当初叶家三兄弟,可是横扫整个清河村无敌手的。 “大旺,莫要动怒!”刘老太太怕闹出人命,连忙出来劝阻,“大海家两口子,干这种偷鸡摸狗的事儿,连畜生都看不起,你跟打架斗狠就太不值了。” “对啊,二旺哥,你都有婆姨孩子了,可别闹出人命!”一群人簇拥着围住叶二旺兄弟二人,妇人们见牛大海夫妇二人被吓得连话都不敢说了,自然少不了一通白眼。 牛大海和婆姨臊得满脸通红,逃回家去了。 叶琛抱着来福,跟二哥和三哥简单地说了两句,让哥俩不必担心,赶紧送老爹回去。 叶二旺小声道:“老四,大哥说过,小人报仇,从早到晚,你跟牛大海结下梁子,不如今日便废了他。” 叶琛笑道:“哥哥莫急,一个小小的牛大海,我都收拾不了么?您快带着爹爹回去休息吧。” 这时,栓子爹急匆匆地回来。 虽然村里那么热闹,团练依然安排人在村边儿巡逻。 栓子爹跑得气喘吁吁,弯着腰说道:“村长叔,老蔫,大事不好,我刚才看到有好几个形迹可疑的人,穿着夜行衣,在咱们村附近徘徊,如今朝着大山去了,我借着月光偷摸看了,其中一个人,在海捕公文的画像上一模一样。” 这话一出,尚未散去的乡亲们,人人脸上露出惊恐之色。 女帝刚登基的那会儿,就频频有人作乱。 后来女帝凭借铁血手腕镇压地方,这世道才渐渐太平了。 但是从这几年总是绝收后,一些地方的百姓吃不上饭,又开始化身土匪、山贼作乱了。 清河村好不容易保住了粮食,若是被这群贼人抢走,那可怎么办? 村长深吸一口气,“栓子爹,你可看清楚了,确定只是几个土匪?” 栓子爹点点头道:“对,就八个人,其中有一个在海捕文书上有,应该是头目。” “这是来踩盘子了,咱们村粮食保护得好,若是让他们带信回去,一定会有大股土匪来抢劫我们的粮食的,”村长当机立断,“快,召集所有的团练成员,族中年轻的男子也一并跟着,追过去,将贼人抓捕起来。” 都是老实巴交的农人,摆弄庄稼可以,一听说去抓土匪,一个个面露惬意。 即便是几个跃跃欲试的团练队员想要表现,也被家里人给拽了回去。 叶琛环视众人,朗声开口道:“这个时候犹豫什么?今日放走了土匪,明日庄稼成熟,给人家做嫁衣吗?我们经历了那么多,旱灾我们克服了,蝗灾我们战胜了,咱们连老天爷都不怕,怕一群土匪吗?” “咱们团练的队员,训练时间可不短了,青壮加吧加吧也有四五百人,还弄不死几个土匪!?”叶琛一字一顿,铿锵有力,“今日走了他们,明日来的可能便是几百个,上千个土匪,到时候别说粮食保不住,命有没有都得另说。” “村长叔,我们哥仨,还有我家几个孩子,先去追,您调集村中精壮紧随其后。” 话音落下,寂静无声。 乡亲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叶琛的果敢,给了他们豁出去的决心和勇气。 栓子爹吞咽了一口唾沫,“这些土匪手里有武器,锋利得很,胳膊粗的树苗一刀就能断!” 叶琛冷冷道:“我们清河村的刀也未尝不利!” 村长颔首道:“召集所有男丁,有刀剑的提着刀剑来,没有刀剑的,拿着锄头,打死这帮畜生!” 众人回去拿了武器,跟着栓子爹上山。 怕惊动盗匪,他们没有走大道,而是在丛林里穿梭,他们都是这里土生土长的人,天天往山上跑,走小道也是轻车熟路。 栓子爹在前面带路,一大群人顺着山道走到了最顶上,也没看到盗匪的影子。 “完了完了!”村长满脸惨白,“盗匪踩点完肯定回去了,清河村的情况都被他们摸清楚了,我们村真的要完了……” 就在这时。 空寂的山上响起狼嚎声。 “嗷呜!嗷呜!” 狼嚎声阵阵。 紧接着,是人的惨叫声,凄厉无比。 村长吓得一个激灵:“什么情况?” “声音是从那边传来的,走,去看看!” 一大群人朝人群惨叫的方向走去。 今晚的月亮很远,清冷的月光下,一处空地上,八个人,被狼群死死的咬住大腿,鲜血撒了一地,很是渗人。 “快,救救我们!” 看到有人上山,几个人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张口就求救。 栓子爹给了村长一个眼神,村长明白过来,这几个人就是县令大人画在通缉令上的土匪。 见叶琛也拿着根棍子在,来福娘跑过来,在叶琛的大腿上傲娇的蹭了蹭,似乎在说,老娘厉害不? 叶琛悄无声息的拿出一根鸡腿递了过去,然后说道:“狼群不仅不会祸害咱们清河村,还给咱们站岗放哨,抓捕坏人,有些人偏要为难他们的孩子。” 村长道:“这件事情,我记下了,牛大海这小兔崽子就是欠收拾。儿郎们,渔网准备,莫要走了贼人。” 见一大群村民不仅不打算过来帮忙,竟然还能跟狼群和谐相处,这些土匪便知道是什么境况了,连忙抓住落地的大刀,朝着狼群砍去。 三壮眼神一凛,来福是自己家人,这来福娘的亲人,也算是半个家里人。 小家伙握紧手中带刺的钢管,一个健步冲过去,楼头便是一棒。 那人连惨叫声都没发出来,就晕了过去。 见三壮小小年纪,竟然如此神勇,村长震惊道:“我清河村后继有人了!” 第125章 斩草除根 几个山贼被团练的汉子们用渔网捆成了粽子。 山贼头目,更是被三壮一棍爆头,直接晕死过去。 剩下的几个人的大腿鲜血淋漓,不断地哀嚎。 他们是附近的一处山匪,蝗虫过境导致他们种植的农作物被啃食一空,下山买武器的时候,听说本地的县令治地有方,竟然保住了不少村镇的粮食。 他们想着来踩踩盘子,看看哪个村保住的粮食最多。 等过几日收割粮食,他们来抢夺一波。 典型的邻居屯粮我屯枪,邻居就是我粮仓的心理。 好不容易确定了清河村,记住了路线,准备打道回府,却遇到了埋伏他们的狼群。 他们在大山里生存,知道这些狼不好对付,但是没想到这群狼那么难对付。 连声东击西都用上了。 先是迎面来了几只狼拦住去路,他们本想使用兵刃去驱逐,却不料这群狼猛然间从后面发起袭击。 本来还想捡起兵刃反抗,却不料来了一群农夫,拿着的武器也是五花八门,从横刀到粪叉应有尽有,见面二话不说,就直接抛出渔网,将他们给绑起来。 还有个狂暴的臭小子,一棍子干翻了头领。 “此事不许声张!”村长面色严肃道:“一个山头少则一二百人,多则两三千人,这几个人来咱们清河村踩盘子被抓起来,要是传出去,山贼肯定会报复,我们都是些百姓,跟他们折腾不起。” 在场的众人立刻点头,纷纷说:“听从村长吩咐。” 这一夜很漫长,很多人都没睡好。 村长甚至一夜没睡,跟叶琛商议了半宿,该如何如何应对。 最后采纳了叶琛的建议,派出大半数的团练汉子,外松内紧,不断地巡视,查看是否有内应。 此外,叶琛觉得这件事情,怕是不能善了。 山贼通过同伙的行踪也能找到清河村,所以叶琛建议上报官府,来一个斩草除根。 村长颔首称是。 翌日寅时,也就是三五点钟的时候,整个村子还在沉睡之中。 叶琛回去休息了,村长唤醒了睡梦中的叶江殿,让他叫来叶丰顺。 将一群贼人藏匿在本来就要交付的水龙车之中,然后送到县城里去。 牛车抵达县城的时候,天还没亮,城门也没打开。 等了半个多时辰,城门才打开,叶丰顺赶着牛车进城,街道上空无一人,寂静无声,只有车轱辘转动的声音。 昨日蝗灾,虽然蝗虫并未在县里停留,但是乌压压遮天蔽日地从天空中飞过,依然叫人心惊。 卢县令虽然是一介女流,但却不是那种矫情的人。 这些时日,一直奔走在最前线。 甚至关键时刻,还抢了某个村长的指挥旗,临阵指挥灭蝗之战。 所有人都不知道,县令来了天葵,再加上几日的奔波,整个人的很是憔悴。 即便是如此,也不敢稍有懈怠,昨日又是处理民政到了深夜才休息。 听闻有脚步声响起,卢县令赶忙起身。 宋夫人脸上露出心疼之色,但是却不敢耽搁,赶忙说道:“大人,清河村的叶村长来了。” 卢县令赶忙用凉水洗了一把脸,忍者腹中剧痛,整理着衣衫,“速速将人请进来。” 她心里很清楚,若不是叶琛和叶村长频频献策,他们县这一次真的麻烦了。 可眼下的结果是,不仅没有麻烦,还因为治水、治蝗灾有功,在上面露了脸,她的政绩也记下了鲜亮的一笔。 “草民见过县令大人!”叶村长跪地行礼,“草民这次来,是给县令大人送东西来了。” 卢县令看向眼前的水龙车,笑容和煦道:“如今蝗灾没有那么急迫了,叶村长何必亲自跑一趟,让下面人送来便是。” 叶村长苦笑道:“草民倒是想让下面人送,可是不放心啊。” 说着一招手,乡亲们将水龙车的盖子打开,露出了里面五花大绑的山贼。 “呜呜呜!” 一群山贼呜呜的求救。 他们什么时候受过这种委屈。 这群该死的农夫,竟然将他们关在了鸭棚里,臭气熏天也就罢了,那些鸭子还在他们身上拉屎。 他们腿上的伤也没有处理,血流着流着就结痂了,他们怀疑自己会变成瘸子。 卢县令一眼就认出了这帮人的身份,山贼。 立刻升堂审问。 都是走投无路,才做了山民隐户,若不是今年闹灾厉害,打死他们也不敢下山抢劫的。 所以这帮人的嘴巴根本不牢固,卢县令根本没怎么严刑逼供。 也就是当场打死了一个,剩下的几个山贼,不是拉裤子,就是尿了一地。 利利索索地将他们知道的一切都抖落出来。 什么进山的暗语,山上有多少青壮,多少妇孺,这些年干过多少坏事,全都招了出来。 卢县令立刻召集人手。 因为挖渠和治蝗,县里跟折冲府联系密切。 所以军政双方一合计,直接派遣出了一个团,约三百人,由一名旅帅带领,并二十余名衙役,浩浩荡荡地朝着山寨进发。 这座山头拢共也就一百多人,但是到手的功劳,岂能让他飞了。 县令和都尉一致决定,必须以泰山压顶之势消灭他们,震慑地方的匪患,以免这帮贼子在秋收时节大规模出来抢劫百姓。 那可是三百精锐的府兵,对付一群山贼根本没有什么压力。 陌刀排成阵势,一通砍杀,便将山贼窝端了。 敢于抵抗的贼子,直接被砍成了肉泥。 卢县令看着战场,心神激荡,她也想跟那些男儿郎一样,胯下骏马,手持唐刀,纵横疆场的。 奈何腹中剧痛,刚刚翻身下马,便直接摔了下来,只能在后方掠阵。 但她心里依然激动,这是什么命? 开渠救治旱灾,上司耳边有吾名。 治理蝗灾得力,刺史耳边有吾名。 今日有亲自率军,灭杀危害一方的山贼,保地方安宁,岂不是陛下耳边也要有吾名? 卢县令笑着说道:“叶村长,你可真的是本县的大福星啊。” 这位老人家,简直就是自己升迁的梯子啊。 叶村长却谦虚地笑道:“草民垂垂老矣,有何本事,都是叶琛这后生的功劳,只希望明府(尊称)能帮衬一番,莫让这孩子荒废了。” 听闻叶村长所言,县令的脑海里浮现出叶琛的影子,又想到叶琛的所作所为,竟然有些痴了。 此时。 清河村。 下午的太阳依然很热。 二嫂将收好的甘草根和蝗虫送过来,并拿来账本让叶琛检查。 叶琛开口道:“嫂子,帮我跟大家伙说一声,甘草根继续收,但是以后不去卖冰雪冷元子了,所以这价钱要略作调整,先降一文钱吧。” 二嫂点头道:“好,我回去就知会大家伙,不过,老蔫,嫂子多问一嘴,不做冰雪冷元子了,那之后有什么打算?” 叶琛开口道:“等秋收后,我再琢磨琢磨,眼下也没什么好的打算。” 叶琛已经和各个镇的酒楼达成了合作,便是县里也需要不少冰雪冷元子,算是有了不错的渠道。 所以未来的发展,应该还是在吃食上。 不过具体卖什么,还得再研究研究。 “老蔫,嫂子厚着脸皮说句话。”秦氏有些不好意思的开口道:“若是小叔你还有啥用得到嫂子的地方,只管开口,挣多少钱无所谓,主要是嫂子跟你二哥,都想开拓下眼界。” 原来她没有啥子上进心,就是跟着婆婆过好日子就好了。 但是现在满屯和满仓都开始读书写字了,劲头很足。 要是以后温华走了,她还想把儿子送到镇上去读书。 考不考功名不重要,只要开启心智,长长见识就成。 人一旦有了梦想,就得花钱了。 老蔫培养孩子读书,可是让她见识到了,这孩子就是四个蹄子的吞金兽。 她又不可能求婆婆拿钱供孩子们读书,不然弟弟们那边儿不好交代。 二嫂是什么样的人,叶琛心里很清楚。 而二哥是怎么对待自己的,叶琛虽然不说,但是心里也有数。 这两口子虽然话不多,但是都是有亲情,踏实做实事的人。 在任何时代,想要有很好的发展,都离不开家族的帮衬。 所以叶琛不介意帮衬二哥、二嫂的。 叶琛开口道:“想要改变境况,还是要有自己的方向的,二哥、二嫂可有自己擅长的东西,吃食也好,木匠活也罢,只要有方向,我就能帮着你们挣钱。” 二嫂眼睛一亮,“你这么说,我可得好好琢磨琢磨,咱们村子有了你这个军师,都能吃饱饭不挨饿,二嫂一家有了你这个军师,岂不是要发家致富。” 叶琛笑道:“发家致富不好说,起码不会苦了孩子。” 二人正在说话时,隔壁的栓子跑了过来,大声喊道:“老蔫叔,不好了,温家庄来了很多人,团练的大哥们不让他们进,他们拿着武器要硬闯。” 叶琛微微皱眉,温华却已经从房间里走了出来。 他一脸正色地站在叶琛面前,行礼道:“姑父,此事交给我来处理吧。” 走出院子,向外走去,他看到了无数的温家庄的长辈以及青壮,气势汹汹地站在村口,跟清河村的青壮对峙着........... 第126章 百里侯的威风 温家庄一口气来了几十人。 温家族长站在最前面,白发长须,很是威严,便是年轻的村长都老实的呆在一旁不敢说话。 “太爷爷!” 温华赶忙弯膝下跪,行大礼。 叶琛也问明白怎么回事儿了,温家庄虽然带了兵刃,是因为听说附近闹山贼,并未有起冲突的意思,反而是清河村反应过当。 温家族长虽然年迈,但颇为大度,并未计较此事,反而摸着胡须,目光严肃地看着温华,开腔道:“华儿,你自幼天资聪颖,自你三岁始,家族便投入重金培养你读书,这么多年的束脩费,家族也未曾少你一文,你是温家庄的骄傲,也是温家庄的未来。读书一事,不是你一厢情愿说不读便不读的。” 这一番话,有理有据,让温华无言以对。 他自是知晓,为了让自己读书,家族付出的成本也不小。 他自己起初自己外出读书时,因为束脩和生活费不足,家里拿不出钱来,上下急得不行,是族长摆了酒宴,将全族成年男丁召集回村。 大家喝着最浊的酒,说着最宽慰人心的话。 酒宴毕,凑了整整一大箱子的铜钱。 他知道自己背负着家族兴隆的使命。 他也曾无数次暗暗发誓,有朝一日我温华,出将入相,位极人臣,于匡扶社稷之前,先要报答乡亲们。 是自己的无能,辜负了族长的希望,是自己的无能,辜负了家族的信任。 虽然他有信心追随姑父的脚步,做一番大事,可他知道,族人们是失望的。 听温家太爷讲话,知道他是个通情理的人,叶琛便开口主动问询道:“温家太爷,你是晓情理的,从始至终我都不阻挠温华的去留,我只想问一句,您是否已经解决了县丞之子和安丘县富商妻弟的问题?” 县丞之子?安丘县富商妻弟? 温家族长一脸疑色。 华儿读书,跟这些人有什么关系? 温老太自然知道孙子是因为作弊的事情被书院开除的。 但是这种事情,他如何能跟外人说。他只是跟族长说清风书院,容不下温华,希望族长能出面帮忙再找个书院。 温家族长读过书,虽然没中童生,但是家底还算殷实,结交了不少人脉。 安丘县也认识些人,他就打算清风书院如果容不下温华,便让他去安丘县读书。 “太爷爷,我被清风书院开除,是因为本县县丞之子和安丘县富商的妻弟联手陷害,附近的书院他们也派人过去造谣,毁我声誉。”温华面露苦涩,“在士林圈子里,我的声誉已经彻底毁了,没有童生愿意与我互保,除非我能投卷成功,为官员推荐,但这很明显,官员更在乎自己的名声。” 武周的官员是可以推荐读书人参与科举的。 但官员无不更爱惜自己的羽毛,温华声誉被毁,谁愿意帮忙呢? 听完这话,温家族长直接呆住了。 他还以为是温华天赋过高,惹人嫉妒,最后被逼出了清风书院。 怎么就跟县丞之子,富商妻弟扯上了关系? 县丞那是八品官,只比县令低一级,在县里那可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得罪了县丞,就相当于得罪了整个县里所有的官员,即便是县令,也不会随意与县丞作对,毕竟施政顺利与否,还是要靠县丞的配合。 “竟然是这般原因。”温家族长喃喃道:“这莫非是天意不成,寒门不该出贵子,出了贵子,也要抹杀,我等平民百姓就注定受苦么?” 温老太太吓得脸色惨白,“族长,真的没有法子了吗?” 温家族长呵斥道:“你个无见识的蠢妇,若是告诉我实情,我岂能来此丢脸!华儿的仕途之路几乎断绝,除非他能拉下脸来,求得县丞宽恕,为其做牛做马,才有一丝机会,重新科举。” “一个县丞之子就要逼迫我低头,为其做牛做马,我为何不拒?”温华一脸肃然道:“读书本就是为乡亲们谋福祉,为了匡扶社稷,安抚天下苍生,这本来就是一条艰难之路,若是稍遇挫折,我便低头,难道我要一路跪着走上去吗?若是有朝一日,我为父母官,难道也要为了自身,跪在上官面前,摇尾乞怜吗?” 周边围观的众人恨不得鼓掌,这样的大道理他们说不出来,却莫名觉得振奋人心。 叶琛摇了摇头,他并不赞同温华的看法,他其实更钦佩张居正,用最不齿的手段,实现最神圣的梦想。 做人不能太死板,太死板了,那是海瑞。 海瑞虽好,是道德的旗帜,是道德的标杆,但是他太苦了。 于是叶琛开口道:“如果你不喜欢这些人,不喜欢这些事,你就要变得足够强大,然后去改变他们,而不是一味地躲避,搞什么众人皆醉我独醒。” 温华转头,不可思议地看着叶琛,“姑父您莫非也想让我卑躬屈膝不成?” 叶琛禁声。 若是没有自己,亦或是自己只是个无能之辈。 温华便只能这么做了。 马周那么大的才华,因为不阿谀权贵,最后连官都做不下去。 最后如果不是被李世民选中,估计也是蹉跎一生的下场。而马周之所以能够为李世民选中,靠的不也是权贵的推荐吗? 所以在这个时代,依附于强权不丢人。 人要学会适时的低头,汉王当初如果不向霸王低头,在霸上的鸿门宴,脑瓜子早就飞了。 哪里还有大汉帝国。 当然,叶琛觉得,有自己的存在,没有必要让孩子受这个委屈。 温老太太痛心疾首,她哪里舍得让她的宝贝孙儿受这个苦。 他抓着温华的手说道:“华儿,你是家族的荣耀,这种事情不需要你去低头,交给阿奶就好,他是朝廷官员,需要脸面的,阿奶就去他家门前跪着,跪他十天半个月,就不信他们不放你一马。” 温华的表情很是复杂。 祖母一把年纪了,他怎么能忍心让她老人家跪在别人面前。 再者,能做出这种事情来的官员家族,又怎么会在乎脸面。 而且人家也担心有朝一日,自己高中,会前来报复,所以不可能给自己机会的。 不过,同样是低头做人,他似乎可以去找卢县令。 虽然卢县令是女官,若是自己投靠她,求她帮忙,在士林之中会有损清名。 但这不失是一个重新出头的机会。 这是姑父辛苦给自己铺设的一条道路。 他看向叶琛,一字一顿开口:“姑父,我懂了,我会去找卢县令。” 叶琛松了一口气。 他还真的挺担心这小子钻牛角尖,说什么必须是正统士林举荐,自己才去之类的话。 通过这段时间的了解,叶琛觉得,卢县令是个好父母官。 而好的父母官,就没有不给地方培养人才的。 叶琛觉得,只要温华开口,卢县令定然会解决此事。 毕竟以温华的才学,这将是一笔不俗的政绩。 温老太皱着眉头说道:“孙儿,你不要犯傻,县令忙着到处赈灾,哪里有时间理会你一个娃娃。” 让她去给一个县丞去求情,她都觉得自己必死无疑。 更不要说县令。 县令又叫百里侯,那是天上的云,是他们地方百姓的天,是比皇帝更恐怖的存在,想见她谈何容易。 “县令大人到。” 温老太话音刚落,一道洪亮的声音就在清河村上空响起。 包括温老太在内,所有人不可思议地扭过头去,在不远处的主道上,大批的衙役,打着浩浩荡荡的旗帜,由远及近。 叶琛也忍不住感慨,不愧是百里侯,是真的威风。 虽然只是一介县令,却有清道衙役二人,弩骑一人,青衣、车夫数人,衙役二十余人,浩浩荡荡,告止幡、传教幡、信幡迎风招展,伞、朱漆团盖更是彰显莫大的威严。 在车队的后方,还有一架牛车,叶丰顺赶车,叶村长和他的儿子也坐在牛车上。 叶村长那表情可别提多得意了,老子竟然跟县令一个车队回来的。 车帘掀开,卢县令一身官袍,头戴幞头,从车架里走了出来,宋夫人站在县令身后,百里候的气场瞬间蔓延开来。 这会儿,清河村大部分人都在叶琛家门口看热闹,县令大人一到,所有人齐刷刷跪下。 “见过县令大人!” 全部人匍匐在地,四处安静的只有风声。 在县令的示意下,宋师爷咳了咳,“县令大人此次来清河村,是为了赏赐有功之士,诸位请起。” 第127章 以后就是叶秀才了 “清河村一献寻水开渠之法,二献水龙车及治蝗之术,有大功于州县,刺史上奏朝廷,得陛下准允,减免清河村赋税五成,为期三年。” 宋夫人的话音落下,整个清河村以及温家庄的人都惊呆了。 还有这等好事? 朝廷主动少收粮食? 往年收税的时候,那些该死的收粮官不淋尖踢斛就不错了,还指望减税? 没想到大家只是为了生存,听从村长和叶老蔫的安排,最终不仅仅是保住了粮食,还一下子减税了三年。 一下子所有人欣喜若狂,不自觉地跪在地上,就要喊个县令万岁啥的。 宋夫人吓得赶忙道:“万什么万,不许喧哗,继续听令。” 清河村还有其他功劳的。 那就是剿灭山贼,不过叶村长可不敢领取这份功劳。 主要是这两年闹灾,到处闹匪患,若是宣扬此事,怕是少不了被人报复。 所以他才按照跟叶琛的协商,恳请县令不要宣扬此事。 不过卢县令却是个实在人,虽然不能宣扬,功劳还是要赏赐下去的。 “清河村民风淳朴,叶村长治行有声(ps:政绩品行都很有声望),全村团结一致,共度灾荒,实乃州县典范,刺史大人特将清河村附近无归属荒地一千亩归于清河村!” 这年头,人少地多,荒地更是多,这一千亩地就在清河村后头,全是荒草石头。 叶村长的嘴角有些抽抽,虽说荒地也能卖出钱。 但清河村的人都穷,家里的地大多是祖上传下永业田来的,而且不论男女老幼都有口分田,除非谁家里儿子贼多,才会想到买荒地开荒,这么多年了,村里还有荒地没人买,这多了一千亩,怕是又砸在手上了。 不过村长也不是啥贪心的人,县令大人亲自来论功行赏,这是他们清河村的大喜事,隔壁那么多村就没有谁被明府赏赐过。 以前叶村长觉得自家村里没有学堂,在其他村长面前自觉矮一截,这以后他可以挺直腰杆做人了。 宋夫人继续说道:“清河村书生叶琛,首创开渠之法,研究灭蝗之策,有大功......” 叶琛跪在人群里,他努力降低存在感,臀部偷摸坐在脚后跟上,这样跪着不会太累,结果上面突然提起他的名字。 一时间密密麻麻的都是眼睛看着自己,他立马乖乖跪好了。 “书生叶琛,功于地方,刺史特奏请圣人,赐同秀才出身,纹银五百两,以酬其功。” 宋夫人挥挥手,身边儿的衙役抬着个小箱子过来,打开盖子,里面放着五排整整齐齐的雪花银。 村里人大着胆子抬头,当看到这么多银子时,所有人倒吸一口凉气……我滴个乖乖啊,五百两银子。 全村就没有人见过这么一大笔银子的巨款,这么多银子,以后是不是顿顿都能吃白面馍馍…… 叶琛也惊了一下。 他提出的开渠灭蝗之法,其实也是为了保全自身,再则是为了给温华铺路。 他万万没想到,县令竟然那么大方,竟然跑到刺史那里求取恩赐。 而且刺史还真的批了。 纹银五百两暂且不说,这个秀才身份太爽了。 武周的寒门秀才虽然不可能不交税,但是可以少缴税啊。而且秀才可以见官不跪,以后自己就不用动不动就五体投地了。 此外,五百两纹银,自己可以想买啥就买啥。 这是朝廷赏赐的钱,他可以直接买下一大块土地,还可以盖大瓦房。 以后自己是秀才老爷了,谁敢登门造次,打出去。 然后双手抱肩,在门口冷嘲热讽一句,“你也配姓叶!” 宋夫人论功行赏结束后,卢县令这才开口道:“本官替圣人牧守一方,自然要做到赏罚分明,只要有功就必须赏赐。另外,农事的发展,离不开乡亲们的集思广益,诸位有什么建议都能来县衙进言。” 叶琛在心里暗暗竖起了大拇指,一般当官的人,最厌恶手下人叽叽歪歪提意见,卢县令却主动要求百姓去县衙进言,而他说话的对象还是村里的农户人,也就是说,卢县令的骨子深处根本就没有瞧不起庄稼人的意思,这确实是个好官。 “大家都起来吧。” 卢县令挥了挥手。 跪在地上的人村民们这才敢起身,大家偷偷看县令长什么样。 卢县令也不是第一次来了,但上次距离太远,这些村民们都没看清楚,这一次算是近距离观摩,眼睛鼻子嘴巴啥样儿。 要不说人家能当女县令呢,跟仙女似的,太俊了。 村民们都记在心里,打算下次跟隔壁村的人去显摆。 卢县令抬步走进叶琛的院子,村民们自动让开一条路,他们默默远离,普通百姓对当官的天生害怕敬畏。 卢县令在温华面前停下来:“你的事我问过了,乃小儿胡闹,清风书院山长竟也纵容他们胡闹,明日我会和少府(县丞的代称)通个气,不日你就能回清风书院继续念书了。” 温华眼中透出不可置信。 他还以为需要自己主动上门去求,县令大人才会为他主持公道。 他拱手道:“温华谢县令大人出手相助,不过温华决定自己读书,不会再去清风书院,请县令大人恕罪。” 站在边上的温老太最初是震惊,她女婿竟然得了刺史大人的赏赐。 而且还拿了五百两银子。 她满脑子都在想,怎么把这五百两银子抢过来。 那么多钱,只要送给县丞,也够孙儿翻身的吧? 这事儿还没谋划清楚,就亲耳听到县令大人要为她的宝贝孙子出头,她顿时乐得合不拢嘴,这还没高兴完呢,就听到华儿说不愿意再回清风书院…… 清风书院可是附近最好的书院,咋能不回去读书呢! 老太太瞬间心沉入了谷底,当即就要站出来说话,被温家族长给按住了。 温老太反应过来,县令大人还在这里,哪能瞎说话给华儿丢脸,这事儿等会再说不迟。 “也对,你有你姑父这样的贤者在侧,何必舍近求远。”卢县令道,“科举之事不必忧心,我会亲自派人来为你担保。” 温族长拉着温家所有人跪下:“多谢县令大人,温家在此拜谢……” 温华五体投地,如果有朝一日他能为官,他也要做卢县令这样的父母官,为百姓做事,为百姓出头…… 叶村长笑呵呵上前道:“明府何不留下吃过饭再走?” 他们村现在应该算比较富裕了,荒地是八钱一亩,一千亩就是八百两银子,这么一大笔巨款到手,怎能不请县令大人留下吃一顿呢。 卢县令挥了挥手道:“家家户户都没有余粮,本官就不留在这里吃百姓的救命粮了,等秋收后粮食入仓,本官倒可以厚着脸皮来讨一餐。” 提到秋收,叶琛的眸光动了动。 叶琛抬起头道:“明府,学生有一事要进言。” 卢县令的神色顿时严肃起来,叶秀才提出来的几个法子都被证明是对的,他既然开口了,那必然不是什么小事。 叶琛说了两件事,一件事是消灭蝗虫卵,防患于未然。 第二件事,则是稻田种蘑菇的事情。今年闹灾,粮食减产的厉害,但是稻田的稻秆还在,这是天然的养料。 稻田种植蘑菇一事并不复杂,而且乡亲们也不会多付出什么。 县令大人厚着脸皮去求刺史,给自己谋福利,自己也该报之以李。 叶琛有条不紊的介绍着如何防范蝗虫卵以及稻田种蘑菇的操作。 卢县令频频点头:“宋夫人,把叶先生的话记下来,明日去各地推广……” 第128章 翻脸比翻书快 卢县令这边儿的车架队伍刚走,清河村便再也控制不住,如同开水一样沸腾起来。 “县令就是咱们的再生父母啊,连续三年可以少交一半的赋税,剩下的都是咱们自己的啊。” “还直接赐给村里一千亩地作为公产,这下子家家户户不缺地了。” “说得跟给你地,你能种的过来一样。” “咳咳,大家都安静一下。” 叶村长跑到叶琛家搬来一张桌子,直接站在上面大声说道。 原本叶琛家门口只有一部分村民,县令离开之后,许多妇孺和孩子也都围了过来。 叶琛也不摆架子,家门口挤满了人。 “今天对咱们清河村来说,是个大喜的日子,今日我也学一遭县令大人,来个论功行赏。”村长打眼看向眼前的乡亲们,“昨日,咱们村夺了贼人几把趁手的兵刃,老大,你去把那几把横刀拿过来。” 山贼的兵刃比清河村的兵刃强太多了。 锋很锐利,能照出人影,这东西一看就很贵。 不过缴获这事儿,不敢声张,村长也没有刻意提山贼的事情,而是换了一个说辞。 “昨日栓子爹认真巡逻,第一个发现了贼人,及时前来汇报,才让咱们村免于灾难。这第一把好刀,就奖励给栓子爹。” “脸红个屁,咋的,不想要?”村长故意板着脸问。 栓子爹被婆姨一把推出去,连忙将横刀接过来,他的手指从刀锋上轻轻摸了一下,满脸激动地道:“谢谢村长叔!” 有了这长刀,就等于有了保护家人的武器,看谁还敢再偷他家里的粮食。 栓子从爹手里接过刀,闷声闷气道:“爹,下次贼人再敢来,我一刀一个。” 栓子爹抚摸着小家伙的脑袋,“有爹在,轮不到你。” 经过昨夜的事情,栓子爹多了几分沉稳,起码在遇到贼人,不会那么慌乱。 桌子上的村长继续道:“三壮是咱们村的后起之秀,虽然年幼,面对贼人时,毫不畏惧,一棍子砸晕了坏人头目,这第二把刀就奖励给三壮。” 叶三壮不敢相信地瞪大眼睛,晕乎乎地接过了长刀。 被玉芬说喜欢的时候,都没这么晕乎过。 叶琛远远地看着没出息的儿子,心里一直想笑。 果然,兵器比女人对于男孩子,更有诱惑力。 自然当年不也是在穿越火线和女朋友之间,选择了斯沃特么。 这刀很重,拿在手上很有分量,也让人很有安全感。 叶小壮摸了一下,馋得不行,但是他知道三哥肯定是不会送刀给自己的,便腆着脸道:“三哥有了大刀,能不能把那把棍子送给我?” 那根钢棍是叶琛在资源回收中心兑换来的,三壮一直珍藏着,这会他倒是很大方的给了自己弟弟。 “我这里还有一些兵刃,留给以后为村子立下功劳的人。”村长一脸的严肃,“不过我这里得提前把话说到了。手里的刀只允许对着敌人,而不能伤害村里的任何一个乡亲,除非对方为非作歹,伤害你的家人。” 栓子爹认真点头:“村长叔放心,我的刀永远只会指向敌人。” 叶三壮也允诺道:“我们清河村都是一家人,我永远不会伤害自己的家人。” 全村人羡慕地看着他们两人,这刀又长又锋利,自家要是有一把该有多风光。 不过村里的公产还有一些,只要表现好,以后论功行赏的时候,说不准他们谁就是其中一个呢。 村长继续开口道:“灭蝗之战,我们全村的乡亲都有功劳,所以我决定,卢县令赏赐的公产,清河村任何人购买,直接五百文一亩。” 村里的荒地一直以来都是八百文到一两左右一亩,这么多年就没有大的浮动。 五百文一亩对村里人来说自然还是很贵,五百个铜钱也不是那么容易攒下来的,但至少,比八百文便宜了许多,一些家里地少的人有了指望和奋斗的目标。 叶琛如今阔气了,当即便开口道:“村长叔,我这还愁啥时候能买地呢,这不,赏赐到了,山下的那片荒地,村长叔您给量一量,具体多少亩,今天我就买了。” 村长点头。 这件事自己当初跟叶琛商量过,家族的老人也都同意了。 而且,任凭是谁手上有银子了,第一个想法就是买地,这是村里人的惯性思维,这事儿在情理之中。 村里其他人也觉得必须买地,有了钱哪能想着其他花花肠子的事,得先置地,有了地,人才会有底气。 但温老太太忽然炸了锅。 刚刚是清河村的村长在讲话,她作为温家村那边的,自然是插不上嘴。 但这会儿,叶琛这个混账竟然要动用县令赏赐的银子买的。 这个丧尽天良的,温华费尽心思给他教育孩子,他竟然不先想着给温华准备盘缠赶考。 温老太在众人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抬手就把钱箱子给抱走了。 “你是温华的姑父,温华又教你娃读书识字,你于情于理都要在温华赶考这件事情上出一份力,你已经是秀才老爷了,前途无量,肯定看不上这点银子,这五百两就给温华吧。赶考又要结交同窗,又要住店,需要花不少银子呢。” 温老太太抱着钱箱子就要跑。 叶琛也懵了。 他无论如何都没想到,这老妇人,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干出这种事情来。 叶琛还没发作。 站在人群外围的叶老太太嗷的一声就领着二嫂子冲了进来。 二嫂手快抓着钱箱子,叶老太太拦住去路,直接开骂:“温老太婆,你不要脸,在我们叶家的地盘上,也敢抢我儿的银子,还一口气抢走五百两,你莫不是得了疯病?” 温老太战斗力十足,“你们把我女儿弄丢了,不得赔钱?温华给你们叶家教育孩子,不得给学费?我拿你五百两少么?有本事你把女儿给我变回来!” 两个老太太大庭广众之下掐架。 二嫂看着平时挺低调的一人,打架手还挺黑,专门拧人大腿根,疼得温老太太嗷嗷叫。 叶琛自然不能允许这桩闹剧进行下去,他跟二哥上前,分别拉住了母亲和二嫂,然后叶琛开口道:“温老太太,云衡之事,已经上报官府,结果如何官府自然有公论。今日你要是蛮不讲理,非要抢钱,我也不拦着你。不过我后脚就去县衙击鼓报官,县令要是知道,你一个民妇竟然抢了秀才的钱,你猜猜你们温家的下场会如何?” 温老太太怒骂道:“有本事你就去报官!你也是秀才了,告岳母是不孝,你的前途就毁了!” “祖母!”温华高声道。 他刚才喊了好几声,可祖母刚才忙着打架,根本听不到他的声音。 他挤开人群走进去,抓住了温老太的手:“祖母,别闹了,这是姑父的钱,咱们怎么能抢!” 刚才打得很激烈,但是钱箱子依然在温老太手里,他开口道:“孩儿啊,今年遭灾,家族拿不出银子来了,即便是县令给你担保,你去青州府考试,那么远的路,你吃啥喝啥?你拿什么结交同窗,又如何买通考官的刁难?这五百两其实不多,你姑父欠着咱们温家的,你不必替他说话。” “祖母!”温华有些愠怒,“若是祖母非要抢姑父的钱财,温华便不去赶考了。” 他的脸色顿时沉下来,犹如蒙上了一层寒霜。 温老太突然就安静下来了,不敢再说啥。 温家族长的脸色别提多尴尬了,因为就这一会儿的功夫,清河村的团练小伙子们,已经回家拿锄头,叉子准备干仗了。 他埋怨地看着温老太说道:“连县令都青睐华儿,这科举之事,肯定是少不了膏火钱的,你把银子还给叶秀才。” 温老太只能肉疼的将钱箱子放下。 他凶狠的说道:“叶老蔫,你只是个同秀才,没有真才实学,这辈子也就这样了,我家华儿可不一样,他是要做举人,做探花郎的,到时候他穿了官袍,你可休想占我们温家的一分便宜。温华,跟祖母回家,你现在恢复身份了,没有必要在这里受苦了。” 第129章 干了这杯高昌葡萄酿 温华可能要离开,这是所有人预料之中的事情。 跟村里人比起来,温华就像是落在了土窝窝里的金凤凰,即便是落难的凤凰,也终究会飞回梧桐树的。 但是大家伙心里着急,也是实打实的。 他们是真心希望给家里的孩子一个改变命运的机会。 尤其是元载,一双小手紧张得无处安放,拉着祖母的袖子,“祖母,我要跟先生读书。” 老太太摸着小家伙的脑袋,宽慰道:“祖母肯定会让你有书读的,若是温童生言行不一,这样的人也不配做我孙儿的先生。” 但更多人则没有元老太太的见识,他们觉得温华走了,就太可惜了。 先前温华不能考秀才,他们虽然替这个才华横溢的书生觉得可惜,但是心里也自私地有几分小庆幸。 正是因为温华不能参加青州的科举,他才会留下给孩子们做先生。 如今有卢县令出手,自然该继续读书,准备科举了。 他们舍不得温华。 但是又知道,温华这孩子,生性淳朴善良,为村里奔走也是很出力的,为了让孩子们能够念书,让温华留下,是会耽误人家的,是自私的行为。 村里人质朴,但是不代表村里人愚蠢。 温华有大好的前程,考完秀才之后,还可以考举人。 跟他们压根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祖母,君子一诺,重于千斤。”温华坚定的开口道:“我说过,我要留下,就一定会留下来,等我觉得可以了,我是会回去的。” 温华的话音落下,所有人都一脸的不可思议。 他们都觉得先前温华与县令所言,只是为了演戏,毕竟当着县令的面,留一个知恩图报的好印象罢了。 但是在利益面前,谁又能做出牺牲自己的事情? 当初留下,那是无路可走,如今前途光明,是个人都知道该如何选择。 对此,叶琛却毫无异色。 他早就猜到,温华是不会走的。 这孩子虽然年纪不大,但是深受温云衡的影响,有君子之风。 自己为他铺路,解决了科举的麻烦,他自然会留下,至少也是要把二壮和小壮都教导得差不多了,再行离开。 温华和叶琛都很清楚,这并不会耽误他念书。 科举考试的内容,诗词歌赋并不占据多大的比例,而四书五经温华也早就记得牢固无比,真正担忧的应该是时政和策论。 策略类似于现代考试的申论,都是对于时势和治国提供自己的见解。 这两年不是蝗灾就是旱灾,北方还有兵灾,他估摸着青州的院试,肯定会有相关的内容。 温华亲自参与灭蝗,投身于实践,他写出来的东西一定会有新角度,和其他人不一样,这就是他的优势。 温老太还想闹,不过温华铁了心,温族长也听之任之,他一个人闹根本没有任何意义。 “祖母,我一定会考取功名光宗耀祖,你和太爷爷带着大家都回去吧。”温华缓声道,“过年之前我会回去,祖母不用再来找我。” 每次祖母过来,都把姑父家闹得鸡飞狗跳,他很是自责。温老太被温家人带走了。 温华想说点什么,叶琛拍了拍他的肩膀道:“时间差不多了,你准备去给孩子们上课吧。” 这时又有几个村妇开口,想把自己孩子送去念书,温华自然是都应下来。 “村长,先别歇着,赶紧把地给量了。”叶老太太风风火火地说道,“多叫几个人一起,趁天色还没黑,这事儿必须尽快定下来。” 她老人家是被温老太搞的这一出给弄怕了。 这可是几百两银子,城里的大财主都未必有那么多存银。 大家都是过苦日子的,忽然间老蔫有了那么大一笔巨款,不知道有多少人眼红呢。 先前赵大雷想要抢秘方,谁知道今天有没有人想直接抢银子。 叶老太太可不敢把希望寄托于叶家列祖列宗身上。 死人就不打盹了吗? 在老太太看来,钱还是花出去才踏实一些。 水到渠成的事情,叶琛反而不会过于关注。 便由村长带着自己两个儿子,叶老太太带着叶大壮和叶二壮一起去,一群人测量记录,这些要在文件上写清楚,明早还要拿去县里盖印,这块地才会真正属于叶琛。 他不懂这些,没有跟着去,留在家里做饭。 今天的事情不少,做饭的时间晚了许多,赵菁菁一定人肯定忙活不过来,叶琛也跟着帮手。 以前是吃了饭才去上课,这会儿上课都开始了,灶膛里的火都还没升起来。 今天是个大喜的日子,自己不仅得了同秀才出身,还得了一大块地。 而且村长和老娘都在帮他忙活,说什么都该大吃大喝一顿。 他将狼妈妈的战利品取下来,直接指挥着赵菁菁做了个辣子鸡,放了些空间兑换来的辣椒和麻椒,院子里蕨菜也摘了一些,又拿了几个鸡蛋,炒了炒也算是一个菜。 家里的熏鱼切成小块,放了点香菜,看起来色香味俱佳。最后又用干虾米配菠菜,拌了一个小凉菜,勉强凑了四个菜。 小壮歪头头,一脸好奇,“爹,三个菜就成,我不爱吃菠菜和虾米。” 叶琛摸着小家伙的脑袋,笑道:“傻小子,死人才吃三个菜呢。谁要是给你摆三个菜,你要么就揍他!要么就赶紧跑。” “哦,谁要是欺负我,我就跟他说,我请你吃三个菜。” “哈哈,臭小子。”叶琛一边儿跟小壮说笑,一边儿走进屋子,拉开放粮食的柜子,这柜子上了锁,只有他一个人能开,里头的粮食还有不少。 本来想用白面和大米当主食,想想还是算了,他取出来一些杂米,打算做一些杂米饼子,再煮一些不硬不软的干粟米饭。 叶琛准备好所有食材,下锅这个程序是交给赵菁菁。 他眼看着饭菜快熟了,开口道:“小壮,去喊你祖父、祖母还有村长爷爷来吃饭。” 正巧这个时候,村长拿着一张简易黄册和田契走了进来,“一共是五十二亩地,算下来三十六两银子。” 后来的叶五四瞄了一眼自己媳妇,叶老太太心领神会,“村长,老蔫一口气买了五十亩地,是不是该给便宜些?” “嫂子,您说这话就见外了,老蔫也是我子侄,我能不给他便宜些?”村长将田契递过来,指了指边角说道:“这些田地实际有六十亩,我少给老蔫算了八亩地,莫要对外声张,一般乡亲,我顶多少算个一两亩地,温华啊,你是童生,看看田契有没有问题,要是没问题,我就送县里盖印了。” 温华算是小刀剌屁股,开了眼了。 朝廷有收税的政策,下面竟然有少交粮食的对策。 叶村长那么敦实的人,竟然也有这种狡猾的操作,轻轻松松给姑父省了钱不说,还能一直少缴税。 若是天下百姓都如此,朝廷要少收多少赋税? 看来治国非是容易之事。 叶琛笑着说道:“叔,爹娘,这么晚了,留下来吃吧,朝廷虽然赏赐了银子,但也来不及去镇上买肉,就吃家里剩下的这些。” 村长他们进院子的时候,老早就闻到了肉香味。 几个人看向堂屋,好家伙,一张桌子上,摆满了吃食,一大盘鸡肉鸡,周围还摆着好几个菜,锅里还炖着骨头汤。 这可比过年还丰盛。 叶老太太张口就想骂一句败家玩意儿。 不错仔细一想,老太太又怅然了。 野鸡是狼妈妈送的,青菜是自己院子种的,虾米这玩意,在清河村值不了几个钱。 唯一让老太太无法接受的是,叶老蔫这孩子还摆了一壶酒。 不年不节的喝这玩意干啥? 算了算了,朝廷赏赐了五百两银子,还不知道能买多少粮食呢,吃一顿也没啥。 叶五四则没想那么多,他觉得儿子长本事,这点东西算什么。 就自己抽的那华子,皇帝老太婆都未必抽的上。 于是,反客为主道:“村长,别跟孩子客气,坐。” 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当然青州这边儿有个破规矩,平时还好,有外人在的时候,分大人一桌,小孩儿妇女一桌。 村长第一次吃辣子鸡,吃了一口,整个人都惊呆了:“以前小凡也抓到过一只野鸡,我们家做出来的味道咋就不如你们家,这也太好吃了吧。” 叶小壮嘴巴里塞的嘟嘟囔囔说道:“村长爷爷,我大表哥说我大嫂这手艺,可比镇上的酒楼都好呢。” 村长吃了两口肉不敢再下筷子,这年头谁家都馋肉吃,他就帮忙量了地,咋就能在别人家大口大口白吃肉呢,他低头想夹个凉菜,却听叶琛说道:“来,村长叔,干了这杯高昌葡萄酿,云衡走之前酿的。” 村长也没喝过,便被叶琛父子连连敬酒,一会儿的功夫就喝的晕晕沉沉的,走的时候还揣走了三十六两银子。 村长手上如今的银子真不少,有上回挖沟渠县令大人赏赐的,还有这卖地的钱,这都是清河村的公款,全部放在他这里,真怕半夜被人给偷走了。 村长被两个儿子搀扶着,摇摇晃晃的叮嘱道:“老蔫,你手上的银子好好藏起来,别被人盯上偷走了……” 第130章 鞭打绣球 酒是粮食精,越喝越年轻。 几杯葡萄酿下肚,不仅仅是叶琛红光满面,就连叶五四老爷子也是容光焕发。 手里夹着叶琛给他点燃的华子吞云吐雾,给孩子们讲解当初他闯荡江湖的故事,什么狐仙啊,什么龙女啊,什么聂隐娘啊,反正每个故事都有老爷子俊秀的身影。 听得老太太一直撇嘴,还龙女,狐仙,也就自己瞎了眼,让这厮用一个木如意给骗到了手。 最后老头越说越露骨,一点长辈样子也没有,气得老太太提着耳朵给拽走了。 温华负责洗碗,这家务活是轮班制。 今天轮到他做这些,他蹲在木盆边上,所有碗筷洗一遍,然后再过一遍水,拿进灶房里码放整齐,再用簸箕盖起来,免得半夜老鼠乱爬。 他觉得家里该养个猫了,但是叶琛却说,赵菁菁怀有身孕,不能养猫。 “唉哟,咋能让温童生干这些粗活儿……” 一个妇人从院子门口走进来,二话不说就抢走了温华手里的碗,帮着一起拿进灶房。 温华虽是个成年男人,但他一直在读书,力气很小,根本就抢不过这个妇人。 “水生娘,你咋来了?” 对于异性,叶琛一向是很谨慎,生怕沾染不必要的麻烦。 大壮却不管那么多,上前直接把饭碗抢了回来,放进了温华的怀中,温华连忙拿着碗进屋了。 那妇人笑了笑说道:“温童生真是个好孩子,这双手能写字还能洗碗,谁家要是出这么一个人才,那真是祖坟冒青烟了。” 叶琛说道:“又不是大户人家的公子少爷,力所能及的事情还是要做一些的。” 说着水生娘的目光落在走进来的叶二壮身上。 “这孩子偷看过自己洗澡。”水生娘的心里的第一反应是这个。 二壮见水生娘的表情有异,立刻红了脸就往外走,跟着大哥和三弟去挑土,院子里已经堆了半人高的土,准备等秋收后集中所有时间和精力来打土坯。 水生娘琢磨,二壮这孩子,越发的俊俏了。 这明摆着是集合了温云衡和老蔫的优点,皮相俊俏都不错,而且小小年纪,就知道偷看女人洗澡,属于正常的男人。 “老蔫,你这是要盖房子了吧?”水生娘开口道,“也是该起新房子了,二壮三壮看着就大了,这两年就要娶媳妇儿,家里再多两个人就住不开了……” 刚才二壮红着脸跑路,叶琛还以为这家伙偷看人家洗澡,被人家打上门来,情绪还有点紧张。 结果水生娘一说,他就明白了。 人家这是想法子打听这小子的婚事呢。 他记得,水生好像有个妹子,天天跟在二壮屁股后面跑,给给,给给叫得很亲。 十四五岁的样子,长得也水灵,最关键是干活还挺勤快,听二嫂说,那丫头送过来的甘草根又多又碎。 但是有点柔弱,属于黛玉型的,一看就不是二壮喜欢的款。 因为他听小壮说过,他二哥早前看的寡妇洗澡,都是成熟一些的。 也就是说,二壮喜欢御姐风? 虽然说,在自己的棍棒教育下,二壮改邪归正了,轻易不偷看人家洗澡了。 但是口味这东西未必会变,所以叶琛斟酌着开口道:“二壮还小,三壮更小,不急,不急。” “老蔫,你这当爹的就很过分。”水生娘一拍大腿,“你十六的时候,云衡都有身子了。人家云衡说,年纪小,最好别生养,你怎么管不住自己?到现在管起人家二壮来了?我家闺女桂花的屁股都让你们家二壮摸过了,你们家二壮跑不了。” 门外的二壮一脸绝望,躲猫猫摸的屁股不算啊。 “婶子,我一直当桂花是妹妹。”二壮一边儿在外面忙活,一边儿说道。 水生娘心里干着急。 现在叶琛就是同秀才了,等温华再考中秀才,这一家子的身份就会水涨船高,她闺女再嫁给二壮就高攀不上了。 可二壮不愿意娶媳妇,老蔫也一副听之任之的模样,她一个外人实在是不好再多说啥子。 关键是小伙伴们一起玩耍,摸摸屁股啥也赖不上人家。 更过分的事情也没机会,现在二壮牛气了,跟他玩耍的小姑娘太多了,自己家桂花排不上号了。 水生娘走后,叶琛把叶二壮叫过来:“等你什么时候想娶媳妇儿了,爹再给你安排相亲,你自己要是喜欢上了谁家的姑娘,跟爹说一声,爹去替你把关。” 叶二壮点头应下来。 夜间的忙碌结束后,四个小子洗洗睡了。 叶琛坐在床边儿上想事情,透过门缝,他看到叶琛坐在堂屋的桌边儿上,借着月光看书。 大概是叶小壮干活太粗糙,抓的萤火虫没用了没一会儿就死了,温华只能在黑暗之中默默地背诵。 这年头没有电灯,最常用的是蜡烛和油灯,蜡烛是有钱人和读书人才用得起的东西,一根蜡烛就一两百文钱,油灯用的是动物油,这年头家家户户都缺油,有油自然是拿来吃,晚上大家都睡了,就算是有啥事,基本上是摸黑或者借着月光随便搞一下。 叶琛走出里屋。 温华抬头看过来:“我是不是吵到姑父睡觉了?” 叶琛柔声道:“先前去山上弄野味的时候,我特意为你采了些松油,给你做了一盏油灯。” 松油是在山上的松树采的,划个倒立的三角线,便能采集松油。 现代的油灯用的是煤油,烟少够亮,松油灯是最古老的照明方式,会产生一些烟,味道有些淡淡的,而且光照不稳定,需要时不时挑一下灯芯。 即便这样,温华已经很满意了,他漆黑的眸子里闪动着火光:“谢谢姑父。” “别看太久了,早点睡。” 叶琛拍了拍他的肩膀,走进自己的房间。 床上三个孩子已经睡得跟猪崽子一样了,一阵一阵的鼾声此起彼伏,雷都打不醒。 他打开柜门,里面摆放着一堆银子,有朝廷的赏赐,有卖冰雪冷元子得到的银子,还有兑换野味卖的银子。 这些银子放在一起,哪怕是在夜晚都有些晃眼。 当初通过商城赚的钱见不得光,如今有见得光的银子,又害怕被贼惦记上。 叶琛大叹一口气,要是资源回收中心有空间储物功能就好了。 他在资源回收中心和大米商城弄了一大堆奇奇怪怪的东西,根本不属于这个时代。 《叮!》 《资源回收中心储物更能已开启,两千两银子既可以获取储物箱功能。》 他立刻将意念投放在资源回收中心,果然看到了储物箱,虽然不大,但放一些私人物品足够了。 不过,竟然要两千两银子! 自己辛辛苦苦挣的银子,可不敢这般造进去。 叶琛躺在床上,满脑子都在想怎么赚快钱,他很快就想出了一个可行的法子,还没睡着时,就听到外面传来了来福呜咽的声音。 他立马从床上起来走出去。 来福在院子里跑来跑去,院子外头有狼妈妈以及同伴,正在吃木盆里的食物。 叶琛走出去,将来福捞起来,轻声道:“来福,要不然让你娘留下吧。” 他家里有巨款,真的挺怕大半夜有人翻进来,虽然墙上有电线,虽然三壮有刀,小壮有棍,但还是怕。 若是院子里放一条狼,能预警,还能攻击,他一觉能睡到天亮。 上回狼群抓住盗匪有功,村里人谁也不会没眼来找野狼的麻烦…… 来福兴奋地直跳。 叶琛打开院门把来福放了出去。 狼群围着来福舔,一直舔,舔到来福浑身湿漉漉的才罢休。 然后他看到狼群呜呜嗷嗷地交流起来,最后留下来的不是母狼,而是一条小公狼,叶琛猜测,这应该是来福的哥哥,大概是有一岁的样子,很是活泼,在院子里东跑西跳。 不过这头狼长相有些特殊,可能是得了白化病,浑身雪白,只有头上有一小片黑点。 “叽叽叽!” “嘎嘎嘎!” 院子里的鸡鸭鹅躁动不安地发出声音。 叶琛默默地决定明天给鸡鸭加餐,为了守护家里的银子,只能暂时委屈一下它们。 天刚亮。 叶小壮发现家里来了新伙伴,他初生牛犊不怕虎,也不害怕狼会咬人,大着胆子摸狼头。 他笑嘻嘻地道:“你的脑门上有一个黑点,就叫你绣球好不好?” 狼听不懂人话,没有反对。 “嘿嘿,你以后就是绣球啦,你是旺财和来福的哥哥!”叶小壮十分满意的点头,“绣球,你带着弟弟们去后院玩吧,你在这里鸡鸭都不敢出来。” 三个小家伙冲到后院去玩了。 院子里缩了一夜瑟瑟发抖的鸡鸭这才从窝里出来,左看右看没有狼,这才敢到处找吃食。 天色渐渐亮了,一天忙碌的生活开始了。 这是叶琛家里最后一批冰雪冷元子,今天做完,明天的货送出去之后,这门生意今年就不做了。 他刚把院子门打开,就看到牛大海的婆娘带着一个小姑娘走到了门口。 第131章 你别过来啊 牛大海婆姨身边儿,站着个水灵的小丫头,看起来十五六岁,正是花儿刚刚绽放的年纪。 叶琛有些恍惚地看着自己正在傻笑的儿子们,这群小家伙命好啊。 自己这边儿还单着呢,外面求亲的把门槛都要踏破了。 羡慕他们有个好爹啊,不像自己老爹,除了抽华子,就剩下吹牛逼了。 “老蔫兄弟,嫂子是来给你赔不是的,”牛婆娘一副洗心革面的模样,“虽然说已经赔了钱给你,但是我还觉得良心过意不去,这不正好我侄女在,就让他过来给你家干活,她手脚勤快得很呢,随便使唤。” 叶琛看了一眼这姑娘。 婴儿肥的脸,大眼睛,笑起来有酒窝,身子富态些,长得比孙玉芬还漂亮一些。 “老蔫叔,我会做饭洗衣,会喂鸡喂鸭,下地收拾庄稼也能干。”楚幼蓉开口道:“叔您有啥要我做的,直接开口就成。”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叶琛才不上这个当,所以他面色很淡,“我家里的事情,都有人去做,便不麻烦你们了。” 昨个儿,水生娘亲跑过来提亲,今天牛大海婆姨,又直接把侄女送过来。 大概就是看中了二壮这小子了。 现在自己家跟之前不一样了,如今自己是同秀才,家里还有钱,此外还有几十亩地,家里的小崽子被人惦记,纯属正常。 不过等到温华从房间里走出来的时候,叶琛知道自己想多了。 人家有更高的追求。 人家压根就看不上二壮,而是相中了在清河村教书的温华。 楚幼蓉的一双眼睛盯在温华身上,就快拉丝了。 将温华从上到下看了好几遍,然后羞涩地露出了笑容。 温华浑然不觉,他手里捧着这本书,伸了伸懒腰,小壮笑嘻嘻地说道:“表哥,你衣服脏啦?” “有吗?”温华低着头,果然衣服有些泥土,便笑着摸着小壮的脑袋说道:“表哥去洗衣服,你要不要一起去玩?” 楚幼蓉一个脚步蹿了过去,“温华哥,这种事情怎么能让您一个读书人来做,我帮你。” 一个大姑娘忽然冲过来,温华吓得躲闪,手里的东西顷刻间便被抢走了。 上一世叶琛什么货色没见过,他一看就知道对方在想什么。 让人家大闺女给温华洗衣服,这事情传出去,说不清道不明的,温华可就麻烦了。 叶琛快步过去,声音带着几分怒气,“尚未出门子的大闺女,给人家外人洗衣裳,你们家的家教就这么不堪吗?” 楚幼蓉呆呆地站在原地,手连忙松开了衣服。 “老蔫,你这话咋说的。”牛婆娘不满地道,“幼蓉是个热心肠,看到温童生还要自己洗衣服,自然是想帮一把,再说了,温童生也没有拒绝,两个孩子你情我愿,老蔫就别挡在中间拦着他们两个相处了……” 温华立刻道:“这位大婶,话不要乱说,我不是没有拒绝,是我还没来得及。” 他拿起自己的衣服,走到了院子的另外一边。 牛婆娘还想拉着叶琛说点什么,突然就看到后院里跑出来三个小家伙,领头那只白色的分明是狼,就是那天晚上按着她后背的野狼。 后来,这只狼,咬断了山贼的大腿! 她浑身吓出冷汗,转身拔腿就跑。 楚幼蓉不明所以,也跟着一起跑出去了。 叶琛大着胆子摸了一把狼头:“以后看到那两个人在门口徘徊,就把她们吓走,奖励你鸡腿吃。” 他偷摸从商城里买了一只鸡腿,塞进绣球的嘴巴里。 绣球蹭着他的手心,活像一条狗。 叶琛走到温华旁边,叮嘱道:“你以后看到村里的小寡妇、大姑娘们,尽量走远一些,有些事沾上了说不清。” 明年就要院试了,他可不希望这段时间出现一些破事影响温华的心情。 主要原因还是,感情这方面温华就是一张白纸,要是被一些别有用心的小姑娘算计了,那他以后在温老太面前还真的抬不起头。 牛婆娘一路跑出去,楚幼蓉跟在她身后。 “姑姑,发生啥事了?” 牛婆娘往身后看,没看到狼追过来,这才松了一口气,恨铁不成钢地道:“你刚刚应该再主动一点。” 楚幼蓉一张脸通红。 之前姑姑让她来相看时,她心里是抗拒的,她长得好看,手脚也勤快,村里上门说亲的人门槛都快踏破了,但她一直没松口。 她还以为姑姑会带她去相看村长的儿子之类的,没想到,对方竟是一个读书人。 读书人的身份让她高看一眼,最关键的是,那人长得还好看,她这模样就该配这样的男人。 “下回趁老蔫不在的时候,我再带你过去一趟。”牛婆娘小声嘀咕道,“一来二去的,你们两个熟悉后,再来说亲事就容易了……” 楚幼蓉羞涩地点头。 “牛婶娘,这是去哪呢?” 迎面走来一个人,是村里的新妇,孙玉芬。 她刚成婚,身上穿的还是成亲那天的新衣裳,水红色对襟,上面是淡青色的荷花,甚是好看。 “哟,玉柱媳妇模样真俊。”牛婆娘走过去拉住孙玉芬的手,“婶子正要去找你呢,没想到在路上就碰到了,婶子跟你商量个事儿,就你身上这件衣服,能借给我两天吗,你放心,穿完后肯定给你洗得干干净净再还给你。” 孙玉芬脸色一僵。 她嫁进来第一天就听她婆婆说了村里不能招惹的几大妇人,牛婆娘就在其中。 她本来是想躲着走的,可这条路就这么宽,躲也躲不到哪里去,她只能硬着头皮打了声招呼。 她和牛婆娘这是第二次见面吧,这人咋就开口借衣服。 这可是她出嫁前亲手绣的新衣,上面的荷花,是她天天去镇上绣房走一趟,偷偷画花样子绣上去的,她这件衣服是十里八村独一件,咋可能借出去。 “你不说话就当你应下了。”牛婆娘满脸笑容,“过两天你换下来洗干净晒干之后,我过去拿,就这么说定了啊。” 牛婆娘拉着自己侄女迅速撤退,低声道:“过几天你就穿这身衣服去找温家那小子,保准温家小子看到你都移不开眼睛,这事儿就成了!” 楚幼蓉点头:“我都听姑姑的安排。” 孙玉芬站在原地,气得直跺脚。 她啥时候说要把衣服借出去了,这牛婆娘太不要脸了,欺负她是新媳妇不敢反抗! 她站在原地生了一回闷气,沿着小路继续走,她走到了大路上,这里是回村的必经之路。 她站了一小会,一辆牛车就从远处徐徐回来了,车上是三个人,赶车的叶丰顺,还有叶二壮和叶三壮。 孙玉芬连忙站直身体,整理了一下衣领子和头发,脸上露出一丝微微的忧虑,抬眸看着驶来的牛车。 叶二壮最先发现路边的人:“这不是玉柱家的嫂子吗?” 叶丰顺将牛车停下:“玉柱媳妇,在这路边站着干啥子呢?” 孙玉芬开口说道:“丰顺叔好,这不是玉柱让我带一句话给三壮吗。” “那老三,我就先回去了。”叶二壮让叶丰顺继续赶车,牛车慢慢走远了。 叶三壮站远了两步,目光带着警惕:“玉柱咋不自己来跟我说?” 第132章 我可能有小雷了 大槐树枝繁叶茂。 孙玉芬站在树下,一水儿的水红色的新衣,如同绽放的花朵,格外的显眼。 过路的清河村村民,没有不多看两眼的。 她微微抬着下巴,水眸里有浮光,大眼睛扑闪扑闪着,手惴惴不安地捏着衣角。 看到她这幅模样,三壮瞬间想到了那天晚上,父亲给自己的描述场景。 果然,好看的女人是魔鬼。 叶三壮连连后退了几步。 “三壮哥,你咋能跟我生分成这个样子,我的心好痛。” 孙玉芬幽幽开口,声音里满是哀怨。 三壮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有些事情一旦放下了,当初所觉的美好,就会变得很恶心。 他扭过头道:“有什么事情,我去找玉柱说吧。” “三壮哥!”孙玉芬追上去,“你不是说拿我当妹妹吗,我也一直拿你当哥哥,我有个事情想求你……” 叶三壮的内心瞬间变得极端警惕,离得孙玉芬远远的,“你不会又要跟我借粮食吧?上次借的啥时候还?” 孙玉芬脸色一僵,借粮食都是多久之前的事情了,这男人咋还记在心上,这也太斤斤计较了。 她努力平复情绪,尽量不让自己显得对三壮厌烦,“三壮哥,是这样的,我家玉柱不是也想读书吗?但是我家太穷了,拿不出束脩费,三壮哥,你能不能借点银子给我?你爹刚得了朝廷的赏赐,肯定不在乎这点,一点银子就够用。” 叶三壮难以置信地看着她。 什么玩意? 银子这东西是说借就借的? 你是我家什么人,敢开口借银子? 你公公借我奶家的钱还没还呢! 你一个新妇敢来借钱!? 三壮觉得自己真的变了。 以前孙玉芬找他借粮食的时候,他心疼得要命,担心她饿肚子。 可现在,他只感觉孙玉芬比温老太还可恶。 温老太跟他们有点血缘关系,厚着脸皮抢银子也有个由头。 可孙玉芬,她凭啥一张口就想借走一两银子? 她知道一两银子有多难挣吗? 昨天的银子,堆得跟小山一样,他都没摸一下,爹爹就放起来了。 自己倒是有点私房钱,但是那是留着学武的,自己将来可是要当大将军的,不好好学学武艺怎么成? 孙玉芬从来都是跟自己索取,就从未想过关心自己? 这样的人,凭什么跟自己借钱? “读书的束脩费给只鸡就够了,要么给十几个铜板,没必要花一两银子,要是连十几文都没有,就别读了。买笔,买纸都不便宜,别人能帮你们一时,帮不了一世。” 三壮说完,头也不回,就走了。 他回到家,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告诉了叶琛。 叶琛忽然发现,一旦暖男觉醒,真的够无情的啊。 当下忍不住夸赞道:“做得好,儿子!不过以后尽量不要单独跟大姑娘,新媳妇说话,被人家看见了,难免说几句闲话!人家闺女的清白无所谓,关键是你还单身呢。” 三壮抱怨道:“二哥这家伙,跑得太快了。” 二壮嘿嘿笑道:“我哪知道她是来借钱的,弟,二哥得说说你,她要借钱,你应该先答应,然后收点手续费,占了便宜再说。” 叶琛冷笑道:“占了便宜后呢?” 二壮不知道爹爹已经发怒,自鸣得意道:“你都占了便宜了,你怕啥?这就跟做了生意一样,她付出了成本,没有回报,她只会选择继续加倍付出,不然前面的努力不是白瞎了?” “所以你一旦沾了光,好处就会源源不断,今天摸摸小手,她心不甘,但还有所求,明日便是......嘿嘿。” 叶琛一顿问号脸,什么玩意? 这是自己的儿子? 叶琛一巴掌拍了过去,“再胡说八道,老子拍死你!这是正经人家说的话吗?” 二壮被揍了之后,还有点不服气,“爹,对待什么人,就该用什么办法?谁让他欺负老三的!我就是气不过!” “那也不成!”叶琛训斥道,心想,这臭小子再不调教,就真的长歪了。 不过叶琛觉得最要紧的,不是儿子的教育问题,老二这小子滑的很,吃不着亏。 关键是,怎么提防村里的乡亲们。 肯定不止孙玉芬惦记家里的银子,别人也惦记。 今天借一两,明天借二两,蚂蚁多了咬死象。 叶琛富裕过,心里很清楚,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的道理。 既然如此,他何不直接盖个大瓦房? 虽说土坯房冬暖夏凉,但到底不如青瓦房结实干净,他一个现代社会的人,更倾向于住砖瓦房子。 他把手里的事情做完,去了一趟村长家。 叶琛道明来意,村长开口说道:“你小子可真的摆起来了,竟然要盖青瓦房?不过这青瓦房可不便宜,一块砖要好几文钱呢,你小子盖的可不是房,是一座粮山。” 叶琛继续问道:“叔,我如果盖砖瓦房,而且一口气盖六间,算下来大概多少砖头?” “这东西可不好算,看你是里面夹不夹土,如果外面包一层砖的话,用不了多少,三四千块可能就够了,但是如果是纯粹的砖瓦房,估计得两万多块砖头。”村长之前没算过那么富裕的账,如今这一核算,吓得说话都不利索了,“不不不,两万多块可不够,你要六间房,还要打地基,起码得三万多块,这还不算梁瓦,家具,你这算下来得二三百两呢。” “二三百两,这搁在现代将近二十多万?”叶琛心里盘算着。 只把房子盖起来肯定不行,外面还有院墙呢,地面也不能太差劲,起码要铺设石砖,不然下雨天都是泥。 这么一合计,自己这五百两银子,都未必够折腾的。 嗯,叶琛因为贫穷,忽然对砖瓦房没有那么大的执念了。 于是乎,叶琛开口道:“还是盖土坯房吧,不过屋子里的地面,我想铺石板,到时候村长叔帮我问问,哪里有卖的。” “行,秋收后我就给你去问问。” 村长抽了一口旱烟,看向远处的稻田,嘴角露出微笑。 “明天就能收稻子了。” “老大老二,召集全村人开会!” 暮色沉沉,清河村所有村民在大槐树周边聚集。 村长站在石头上,牢记着叶琛的叮嘱,看着下面的乡亲们,“在经过干旱和蝗灾之后,我们终于迎来了丰收,明天正式收稻子,所有人必须记住一件事,留足稻桩,至少要八寸以上,到时候一把火烧烧庄稼地,把虫卵杀死,不然明年蝗灾可能会发生第三次。” 赵大雷第一个提出反对意见:“村长叔,烧田灭虫卵我没啥意见,但是留稻桩就不必了吧,稻桩留八寸,割稻子的时候手都没地方放,本来一天能收半亩地,这么一来,怕是得一天半才能干完以前一天能做完的活儿。” 牛大海赞同:“留个三四寸就差不多了,照样能烧起来,也不耽误事儿。” 村长反正就觉得叶琛说得有道理,而且叶琛还把这事儿跟县令大人也说了,县令大人已经告知了各地方,也就是说,这个法子得到了县令大人的认可,是可行的。 赵大雷和牛大海真是两个挑事精。 村长没好气地说道:“地里的虫卵长在你们自家的田里,烧不干净那也是你们自个的事,我管不着,稻桩爱留多少留多少,我不会强制要求你们咋做!但,如果明年你们地里有蝗虫,别指望大家伙帮忙灭蝗,就这样,散会!” 村民都散开了。 赵大雷愤愤不平站在原地。 他家里婆娘和儿子闺女全都分出去单过了,他一个人收六七亩地的稻子,会把人给累死。 他本来不想低头,可也不能眼睁睁看着稻子烂在地里,不管了,先让婆娘儿子回来,把地里的稻子收起来再说。 他正要去儿子家中,迎面就走来一个人,是潘寡妇。 自从这两人的事情曝光之后,他们二人从未在青天白日碰面,怕被人用唾沫星子淹死。 潘寡妇暗暗给了赵大雷一个眼神,示意去后面的树林子,赵大雷不想去,潘寡妇的脸色就沉下来了,大步朝他走来。 他只好妥协地走到了树林子里。 张寡妇看着他,抚着自己的小腹道:“大雷,我可能是有小雷了……” 第133章 七月流火,都不好过 七月流火,天气还很热。 清河村正式进入秋收阶段。 不仅仅是清河村,北海县下属的村镇,并入的县镇,都开始集中精力准备收割粮食。 折冲府也开始频频巡逻,防止有盗匪作乱。 青州的一处村镇的官道上,停着好几架马车,马车边上站着数位穿着官袍的文官。 走在最前面的男子,看样子五十岁左右,国字脸,一脸的威严,“今岁北方大规模干旱,青州也未能避免,不过好在部分县镇挖掘水源,又有秀才叶琛发现灭蝗之法,保住了不少稻田。” 那男子说到此处,看着远方的稻田,沉吟道:“不过,损失依然惨重,今岁青州减产几乎三分之一,而青州部分区域已经开始出现流民。 眼下,诸君的任务有两点,第一稳住地方的安宁,第二适当地加派税收,完成朝廷的税收任务。” 说话之人,乃是青州的刺史,正儿八经的青州一把手。 “回刺史大人,下官已经让佐官重新设置好了税额,北海县除清河减免赋税之外,其余所辖各地都已经调整完毕。”见周围默不作声,卢县令率先走出,低头拱手道:“今岁虽然收成有所下降,但在税收比例上调的情况下,北海县有信心保证收上来的粮食与往年持平。” 先前帮着各地开渠,她就已经告知北海以及代管的营丘、下密二县百姓。 任何需要北海县衙出面解决水源问题,今岁的税收都会往上提一提。 比起田地颗粒无收,提高税收显然在那些村民的接受范围之内。 另外几个县令目瞪口呆看着卢县令。 这个娘们就说了开渠的法子,并未提前告诉他们的提高税收。 果然,女人都是小心眼的,不就是往日排挤了你几次吗? 至于吗? 眼下可苦了他们几位了。 这丰收的时候,突然强行多收粮食上来,他们辖区内的村镇肯定不干,村与村通气闹起来,也是个令人头疼的大麻烦。 但,青州三分之一的地里没有粮食,肯定需要其他区域的粮食上交补齐,否则朝廷追责,后果更严重。 由于北海县面积比较大,所以刺史难免多问了两嘴营丘和下密县的情况。 分管这两个县赋税的孙县丞开口道:“刺史大人放心,两县的粮食一定如数上缴。” 刺史又问询了其他几个县令,剩下几个县的县令纷纷表态。 刺史面前,肯定不能说自己不行。 刺史抚摸着颌下胡须,颔首道:“提高赋税,也是不得已而为之,此事必须跟百姓交代清楚,以免百姓有抵触情绪。再者,秋收之际,盗匪横行,辖内要加强巡逻守卫,与地方的民团、乡勇打好配合。” “还有,刀片子磨快一些,有商人敢囤积居奇,不必上报,直接杀掉即可。上面问责,自然有本官担着。” “另外,遣周使但凡路过山东的,该薅一层皮就薅,他们东瀛人来大周的,都有钱,不给钱的就给本官扔回海里,明白吗?” “喏!”一群县令点头将这些都记下来。 刺史大人说完之后,乘坐马车离开,卢县令立即被其他人围住了。 “卢大人,都是同僚,为何交税之事,你不提前通个气,可真是害苦我们了。”安丘县的县令叹息一口气道:“安丘县一群刁民,还不知道要怎么闹事,我这头发都要愁白了。” “谁不是?来青州之前,想着此地离着曲阜那么近,怎么也要受圣人教化多一些,谁曾想这里民风彪悍到了极致,若是征税狠了,他们连县衙都敢砸!” “谁不是,这些百姓若是真的逼急了,敢抓了县令去跨马游街。”有知县战战兢兢地说道:“不知道你们可知道前朝的秦琼秦叔宝,他可就是响马出身。这齐鲁大地,可真的是人才辈出呢。大家回去之后,可要小心一些,可别响箭一响,脑袋丢了。” 卢县令冷笑道:“我说了你们会听吗?就拿前些时日,我建议你们留存稻茬,预备杀死虫卵一事你们可曾听进耳朵里去?我建议你们趁着天气炎热,想想救民之法,毕竟蝗灾过后,粮食多少欠收,你们又有谁真的去实践了?” 在场的县令大多数认为卢县令之所以得到刺史的青睐,是走了狗屎运。 他们也是读过书的,知道这地方的农事,像是他们这种外行,少干预为好,不干预最好。 什么叫做无为而治。 无为而治就是他们听听曲,写写诗,老百姓自己就能活。 啥都掺和,反而会导致百姓受苦受难。 卢县令摇摇头,一群懒政分子。 她听了叶先生和叶村长的建议,几次都化解了危机,这一次肯定也能逢凶化吉。 她起身后,孙县丞也跟了过来。 “大人,这留存稻茬之事,真的要推广吗?”孙县丞有些拿不准,因为这件事情百姓的怨念挺大的,尤其是他分管的二县,百姓更不认同。 卢县令冷笑:“今日是秋收第一天,你再犹豫下去,等秋收结束,想留也没机会了。” 孙县丞和卢县令两个人互为搭档,但卢县令管辖北海县的事务更多一些,毕竟她是外来户,很多事情情况都不怎么熟悉。 不过两个人有个共同点,自从上任之后,就一直遭灾。 硬是一点政绩都做不出来。 眼看着卢县令有那么几分要升官的意思,孙县丞也很着急,总不能卢县令走了,上面再空降个大人,着急继续做二把手吧? 他总感觉的卢县令之所以接连破局,背后应该是有高人指点。 “孙大人,本来我准备将你召回县衙,今日既然遇上了,我就直说了。”卢县令开口道,“你儿子在清风书院与安丘县富商柳家的一个小子勾结在一起,尽欺辱那些没什么家底的读书人,欺辱别人便罢了,怎能欺辱到我们北海县学子的头上来,等秋收结束后,我会向刺史大人禀报此事。” 孙县丞头皮发麻,他那个儿子最是不成器,总是惹是生非,他送到清风书院就是希望书院先生能管教一二,但基本上每隔几天,山长就会派人去他的县衙控诉一番,他最近不想听关于儿子的任何事……但县令这个娘们竟然要去刺史大人那里告状。 他连儿子都管教不好的事要是传到了刺史大人耳朵里,他怕是一辈子都无法升迁了。 孙县丞拱手:“卢大人,孩子们的事我甚少干涉,这确实是我的错,我回去就把那小子逮回来关几天。” “读书人名节最为重要,我认为,孙大人应该让你家儿子亲自向蒙冤被开除的学子公开道歉,以洗清冤屈。”卢县令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儿子跟舍弟差不多,不过你比我幸运,你有妇人,夫人多少能管一下不孝子,不像我,又要处理政务,又要教育孩子,分身乏术。” 孙县丞苦笑,就是因为他夫人溺爱,儿子才无法无天,越来越不服管教。 儿子在书院惹事,成了他的短板,也很可能成为其他人攻击他的武器,这件事他必须重视起来。 “卢大人放心,我定会让不孝子亲自上门赔罪。” 卢县令点了点头,他是真的很欣赏温华,不希望这样的人一身脏污。 她的弟弟卢照凌,其实很聪明,但一直无人引导,她自己太忙,父亲早早去世,老母亲管不了,卢照凌无人约束性子便越来越跳脱。 要知道,他们这一支,只能算是卢氏的支脉中的支脉,根本攀不上多大的亲戚。 可这小子却总是以范阳卢氏自居。 好的不学,非要学一身纨绔气。 是该给这小子一点苦头吃了。 一回到北海县,卢县令就让人去清风书院将卢照凌接回来。 她面色严肃的道:“明儿我要去一趟清河村,你随我一起去。” 卢照凌没有拒绝。 他最厌恶的事情就是读书,只要不读书,无论去哪都行。 第134章 汗滴禾下土 天燥无风。 猛烈的阳光照射下,豆粒大的汗珠从鬓角、额头滚落,滴入农田。 如果是前世,这种天气,叶琛是连房间都不出的。 就老实的躺在空调屋里,跟小姐姐们玩耍。 可眼下,他已经为人父母,不仅要有做父母的样子,农活还必须身先士卒。 他感觉他都快要累散架了。 没有收割机,他只能跟孩子们一起,顶着烈日,轮流收割,然后挑回家堆在打谷场里,田里收割肯定会有遗漏,小壮则负责背着筐捡地上掉落的稻穗。 这个时代,谁也别指望去人家田里捡遗落的稻穗,那叫偷。 留守在家里的人也不轻松,赵菁菁负责脱粒,就是拿着稻子,一把把举起来,往木盆边儿上砸,谷粒就会掉下来。(这种操作模式,现在北方可能看不见了,但是有些人家种植花生,操作方式非常类似。) 因为新收割的稻子,还有水分,脱粒并不彻底。 于是会将稻穗扔在谷场晾晒。 接下来就是温华的工作,他拿着连枷(大号双节棍,也可以给小麦脱粒)打稻,一遍又一遍,直到所有的谷粒脱落为止。 赵菁菁是孕妇,温华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两个人的工作效率很慢。 搞了半天也没有出多少成果,最终还得四壮们群力完成。 搞出来的稻谷就在打谷场上暴晒,来福、旺财、绣球三兄弟,围着打谷场逛游,保护家里的粮食,连路过的耗子都要挨上三把掌。 谷粒的水分彻底晒干之后才能进行脱壳工序。 叶琛割了半天的稻子,感觉浑身无力不说,心跳还越来越快。 手心被磨出来一排血泡,碰一下就疼得厉害,一抬腿甚至还差点摔倒在地里。 无奈之下,只能跟三壮换班。 他将割下来的稻子收到一起,用草绳捆起来,然后用扁担挑回家。 稻田离家里不远,但这大太阳底下,挑着这么重的东西,一路走回去,也让人累得气喘吁吁。 到了院子门口,放下稻子,叶琛感觉自己的肩膀上好像也起血泡了。 他觉得自己丢光了男人的脸面,还有原主真的很垃圾。 即便是自己经常锻炼,也没有让其皮糙肉厚。 一点都不真男人。 他走进里屋,把衣领子扯开,左边肩膀一片通红,右边肩膀上已经破皮了,疼得他龇牙咧嘴。 他赶紧从商城买药膏涂上,左右肩膀各涂一点,手掌心也涂了一些,清清凉凉的总算是舒服了不少。 叶琛坐在椅子上休息,不由得感叹。 无论什么时代,老百姓永远是最辛苦的一帮人。 然而最穷的,依然是他们。 “华儿,你过来。” 叶琛招了招手。 在院子里打稻子的温华走进去,顺道喝了一口水。 叶琛把他的手拿过来,这孩子的手掌心也破皮了,打稻只是相对于收稻子而言没那么累,其实也是个体力活,温华要是回温家,肯定不需要做这种活儿。 “要是累了,就坐着休息一下,脱粒的事可以慢慢来。” 温华摇摇头:“辛苦确实辛苦,但我觉得还挺有意思的。” 叶琛失笑着给他涂药膏,这药膏是很古朴的外包装,看不出来什么异常。 他走进灶房,取出几个碗,从商城里买了些藿香正气水倒碗里,然后拿出去递给温华和赵菁菁。 “这是我采的防暑草药熬的,都喝了。” 温华和赵菁菁都没有任何怀疑。 毕竟他都能找到灭蝗的草药,认识防暑的草药实在是太正常不过。 叶琛又跟温华说了些他现学现卖的农田经验,便带着草帽,拿着扁担回田里去喊几个小子回来喝防暑药,要是热晕在田里,那就麻烦大了。 全村都在忙碌,不管是老人还是孩子,都在做力所能及的事,稻子要尽快收回家,收回去了要尽快脱粒,脱粒后还要去皮……这一连串的事忙下来就到了八月。 还没走到田间,叶琛就看到一辆马车停在了清河村的入口处。 这辆马车他认识,是卢县令专属香车座驾。 平时村里来了马车,村里人绝对会一窝蜂围观。 但现在,村民们忙的晕头转向,眼睛里只能看到稻子,一起身抬头就有些晕头转向,根本就没注意到马车的靠近。 那辆马车继续朝前,停在了叶琛家门口。 他顾不上去田里找几个孩子,回头往家门口走。 马车停下,卢县令从马车里走出来,紧接着,卢照凌也跟着一起出来。 他一眼就看到了在院子里打稻的人,顿时惊住了:“温华,你怎么会在这里?” 温华放下连枷,赵菁菁也赶紧过来,两人行礼:“草民、学生见过县令大人。” 卢县令挥挥手:“以后不必再行此大礼,我今日来,是给你送担保书。” 她从袖子里取出一张纸递过去。 一般来说,明年才会有担保文件这东西,卢县令却提前弄出来了一份,到明年只需要再找人签个字即可。 温华双手接过:“县令大人的恩德,温华铭记于心……” “这本来就是你应得的东西。”卢县令拍了拍他的肩膀,“明年院试,一定要跟本县争口气。” 科举并非易事,每年出来的秀才非常有限,而且北海县贫穷也算了,读书成材的人还少,每年都被其他县嘲讽,至于考上举人,更是难上加难。 虽然有清风书院坐镇,但是成绩依然不如隔壁的安丘县。 她希望温华能夺得头筹,压一压安丘县的气焰。 卢照凌有些不服气:“姐,你说这话置我于何地,我学问做的也还可以,未必不能再考场上拔得头筹。” 卢县令冷笑一声,懒得多说什么。 县令的亲弟弟,周边儿阿谀奉承的人很多,再加上这小子确实有点诗才,就真的以为自己是大才子了。 温华这人,不畏权势,一肚子墨水,让这小子跟着温华多学学,说不定还能把这小子带上正道。 再者一个,父亲死的早,母亲溺爱,这小子一直养尊处优,没吃过苦头,不知道人间疾苦,也不知道能够无忧无虑的读书,相对于贫民百姓来说,是一件多么奢侈的事情。 让这小子在清河村待一阵子,压一压浮躁的心性,对以后的人生路只有好处没坏处。 卢县令开口道:“叶先生呢?” 卢照凌惊讶道:“三壮,这是三壮的家?” 上回开渠,他和三壮相处了几天,两人同龄,他还挺喜欢三壮的,很想让三壮去给他当玩伴,不过上回他姐提了这个事,三壮的爹没答应。 正说着,叶琛就走进了院子,他正要行礼,就被卢县令给制止了。 “叶先生,我今日来,是想拜托你一件事。”卢县令没有端着官老爷的架子,放低姿态说道,“青州有三分之一的地界颗粒无收,接下来可能会面临流民乱窜,土匪盛行的局面,我怕是要忙一阵子了。” 叶琛微微挑眉。 流民乱窜,土匪盛行,这些破事他一个小老百姓可没啥办法,县令大人这是疯了吧,竟然来问他一个农民这种政事,他哪知道该怎么办…… “我想让舍弟在清河村住一段时间。” “什么?” 叶琛瞪大了眼睛。 他就说县令大人怎么会问他政事……不是,县令的弟弟住清河村干什么,住就住,为啥专程来告诉他? “姐,你说什么?” 卢照凌整个人也惊住了。 “这里没有你说话的余地。”卢县令向叶琛拱手,“叶先生教子有方,让本县佩服,而舍弟顽劣不堪,不如三壮一根手指头……” 卢照凌不服:“姐,我比那个叶三壮强多了,我……” “闭嘴!”卢县令一记冷眼扫过去,继续朝叶琛道,“本县知道这个要求过于唐突,但我实在是没有办法了,舍弟顽劣,叶先生只管教育,不用顾忌他县令之弟的身份,该骂就骂,该打就打,他若是敢反抗,叶先生尽管来找我。” 叶琛:“……” 他没有生过孩子,也不知道怎么教育孩子,县令大人究竟是怎么看出来他教子有方? 县令弟弟一看就很欠揍,是那种叛逆惹事的少年,他真不想留个麻烦在家里。 他怕这厮偷吃自己家的鸡。 第135章 铁石心肠的老姐 叶琛对于卢照凌的印象,基本上来源于荒山坟茔之上的那首诗。 当然,叶琛的水平,也分不清楚是豪放派,还是边塞派的,只是觉得这小子肚子里是有点墨水的。 不过,一般肚子里有墨水,且出身世家的孩子,多少有些不接地气,代表着他是个麻烦。 于是乎,叶琛开口道:“明府,各村的情况您也了解,学生家中也不免忙碌,如何有时间照看卢公子,清风书院学风浓郁,何不让他继续读书。” 这个时代让一个读书人,不去读书,在乡下浪费时间,是很严肃的政治错误。 叶琛的回绝很有道理。 当然,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叶琛自己也很忙,家中已经人满为患,且有女眷。 请一个公子哥回来,会很不方便。 “叶先生,”县令坚持道,“本县知道您的意思,无非是怕舍弟娇贵给贵府增加麻烦。可也希望你能了解本官望弟成材的拳拳之心。这孩子放浪惯了,四肢不勤,五谷不分,若不及时纠正,怕是难成大事。” “当然,也不白给您增添麻烦,舍弟的住宿费、餐费由本官承担,而且舍弟及舍弟的书童,也可以帮您干一些农活。” 叶琛:“……” 说得轻巧,我一个诚心实意干活的成年人,都算不上是主力。 温华天天闷着头,受苦受累,也干不了多少活。 老子能指望他一个公子哥? 叶琛正要拒绝,卢县令却掸了掸官袍上的灰尘,浅浅一笑,将一个绣着荷花的钱包扔了过来,“先生不必多言,您愿意给一个背负污名的晚辈机会,为何不愿意帮衬一个为民奔走的县令之弟机会呢?本官还有政务要忙,叶先生告辞。” 卢县令说完,急忙转身溜掉了。 卢照凌见阿姐走得狼狈,甚至走路都因为急切,有些不稳,眉头一皱,然后紧紧的追了上去,“阿姐,你的官威哪里去了。一个秀才而已,何至于这般狼狈。” 卢县令瞪了他一眼,低嗔道:“笨蛋,不走快一些,如何留下你?” 卢照凌皱着眉头,不悦道:“阿姐,莫要开玩笑了,我的大好年华,岂能浪费在田亩之中?还是你另有所图,需要阿弟为你遮掩?若是明言,弟为阿姐牺牲一番,也不无不可。” 卢县令瞪了一眼卢照凌,冷冷道:“你就老实给我在这呆着,你腹中有些才气,阿姐是知晓的,但不知民生之艰难,如何为官?不亲自体验一番,便是夸夸其谈,都不堪入耳。 温童生虽然出身贫寒,却有鲲鹏之志,叶先生亦是心怀锦绣,腹有韬略之人。你与他们在一起,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久之,也能沾染些香气。” “狗屁香气,就是来乡下受罪。姐,我是你亲弟啊?你这般待我,不怕母亲伤心吗?”卢照凌一听阿姐所言,知道难有回转的余地,便急忙道:“可莫要逼我在母亲面前哭泣。” “慈母多败儿。”卢县令这次铁了心,“莫要做无用功,母亲回家省亲了,没有十天半月如何能回来?你即便是要告状,也要候着。” 卢照凌整个人都崩溃了。 这乡下自己只是站了一会儿,就浑身冒汗,真的长呆下去,整个人岂不是要疯掉? 他小声哀求道:“姐,何至于此,大不了你以后相看,我不去搅合便是。你也知道,我四肢不勤,五谷不分,在这除了给人家添乱,还能做啥?” 卢县令本来都已经登上了宝马香车,闻言,探出头来,又招了招手。 “过来。”声音里透着疲惫。 卢照凌喜上眉梢,大步往前跑,果然,哪有姐姐不心疼弟弟的。 叶琛大大的松了一口气,幸好县令心软,要是真的留下了,谁来伺候这少爷? 卢照凌走到车架前,抬腿就要上车,却被县令一把推下,顺带还将身上的钱袋子给拽了下来。 又从车上拿了两件仆人的衣服递给了卢照凌。 在卢照凌不可思议的眼神之中,卢县令喊了句出发。 车驾扬长而去。 卢照凌像是没了爹妈的孩子一样,痛苦哀嚎。 “姐!你忘了爹爹临终前的遗言了吗!” “我是你亲弟啊!” 结果喊得太激动,猛烈地咳嗽起来,阿福赶忙搀扶住少爷,口中劝道:“少爷,县令也是为了您好。既然走不了,您就老实的留下吧。” 叶琛和卢照凌同时绝望地闭上了眼睛。 女人,果然是这个世界最狠辣绝情的生物。 卢县令这伏地的操作有些过于硬核了吧。 哪里有强迫一个大男人带孩子的。 叶琛面色不喜的看向卢照凌,一个三壮梦魇一般的存在,肯定不好对付。 自己这个临时管教所所长,得给他个下马威。 叶琛上下打量了两眼卢照凌,温声道:“卢公子不必焦躁,估计县令大人只是一时意动罢了,他如何舍得让你受苦。我这便寻牛车过来,遣人送您回县城。” 卢照凌还沉浸在悲痛当中。 他要是敢回去,阿姐少不了给自己一顿家法伺候。 阿姐平时政务繁忙,管不好自己,但是不代表她不会使用愚蠢的方法管教自己。 比如她那运用到无比熟练的细笋炒肉。 以前有母亲护着,可能还好些,如今母亲不在,他再挨揍,可能就不是细笋,而是老笋了。 见他不搭话,叶琛道:“若是不走的话,便要按照我的规矩行事。我叶家的规........” 卢照凌转身冷笑道:“规矩个屁!我是暂住在你家,又不是做你儿子,为何要守你的规矩,你当我是傻的吗? 你在我姐面前拿乔,还不是想吸引我姐的注意力? 你以为我是小孩子,看不出来吗? 你不要祸害我,我也不为难你,我们互不干涉!而且,你还必须.......” 叶琛笑了,年轻人,很有傲气吗? 希望你的骨头也有那么硬。 正好绣球和来福在玩耍,叶琛拍了拍手,“绣球、来福教训教训他。” 绣球和来福那真的是无条件支持叶琛的,立刻放下挨揍的一只耗子,几步蹿到了卢照凌近前,张嘴就咬住了卢照凌的裤腿,吓得卢照凌小脸瞬间白了。 “这是干什么?我家少爷是读书人,是要体面的!” 书童阿福扑过去想要救少爷,却被闻声赶来的旺财给撞倒,疼的倒地哀嚎。 叶琛继续道:“既然县令拿你与温华对比,自然温华该吃的苦,你也要吃。这孩子当初不听话,被我挂在树上,揍了三天三夜,我看你也差不多,三壮把他吊起来,在脚下再点把火,让他尝尝成为熏鱼的滋味。” 第136章 崩溃卢照凌 卢家的少爷很崩溃。 因为叶小壮给他分享了一种苦了吧唧的水。 虽然喝了之后,心口跳得没那么快了,但是嘴里却一直有一股奇怪的味道。 而且随着自己挥动连枷的次数增多,不仅四肢胀痛,胸口胀痛,嘴里还有一股子血腥气。 卢少爷觉得自己可能会死在这里,最后干脆自暴自弃,扔了连枷,习惯性地拿着袖子扇着凉风。 阿福心疼少爷,连忙也拿着袖子跟着扇,“少爷,十斤而已,您且歇着,这些活交给小的来做便是。” 阿福出身贫寒,小时候也是干过糙活的,他觉得这点活,对于他来说,应该不是特别难。 但是阿福确实过于乐观了,这脸颊挥动起来,很要命,胳膊钻心疼的,而且天气太热了,嗓子眼儿干得厉害,又不能一趟趟去喝水。 折腾了小半个时辰,将稻谷收集起来,却发现连二斤都没有。 阿福已经瘫坐在地上,开始怀疑人生。 但偶尔路过的叶琛的咳嗦声,又吓得他赶紧爬起来,不敢有丝毫的耽搁。 卢照凌才不管那么多,男子汉,死则死矣,输人不输阵。 他在谷场瞎转悠,在温华旁边儿停下来。 干活的温华,只穿着一身单衣,上面露出逐渐棱角分明的肌肉,挥舞着连枷,充斥着一股雄健的味道。 卢照凌看得很仔细,温华应该挺白的,但是肌肤都被晒黑了。 本来一翩翩少年郎,结果跟黑炭似得, 而且这家伙似乎有精神病一样,一边儿挥舞着连枷,嘴里还不断念叨着,“国有四维,一维绝则倾,二维绝则危,三维绝则覆,四维绝则灭。倾可正也,危可安也,覆可起也,灭不可复错也。何谓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 他好奇地蹲在地上,“温华,你好歹也是读书人,怎么不动动脑子,你抄书一天也能挣不少钱吧?何不抄书卖了换钱,然后雇佣帮工干活呢?” “时光何其宝贵,与其在这里浪费,还不如让别人干,我们去做更加有意义的事情。” 温华忙着挥舞着连枷,看也不看他一眼,“强壮的身体用来读书,每天可以学习八个时辰,而萎靡的身体,学习三四个时辰,便累得不行。你觉得我在浪费时间,但我却乐在其中。” 卢照凌撇嘴,“穷人就是穷人,脑子一点都不灵光。忙了一天,累得要死,哪里有心思读书。温华,马上就要科举了,耽搁时间,就是耽搁自己的前途。” “若卢少爷是对的,县令大人何必送你来此?”温华淡淡地说道:“不知民间疾苦,不与百姓结合,读出来的书,有多大用处?” 卢照凌才不信。 读书读的是天地宇宙,读的是人间大道,世间真理。 跟种地有什么关系? 夫子都说过,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 他觉得温华就是强词夺理,拿他穷人的那一套,诓骗自己。 关键是,很多人还都吃这一套。 山长对这厮赞誉有加,姐姐也觉得温华是个人才。 实际上,温华哪里是人才,他不懂世家的礼仪,不懂的交际,口口声声说什么,与民结合,可真的到了官场,与他有共同语言的寒门士子,又有几个? 大家谈的可都是流觞曲水,春花秋月。 三壮厌恶卢照凌,所以躲的卢照凌非常远。 二壮则没有那么多的忌讳,多次跟卢照凌打了个对面。 卢照凌是认识跟三壮一起去送货的家伙的。 这家伙嘴很能吹,什么东都洛阳的达官贵人都吃他们家的冰雪冷元子。 还故意在学子面前吟诗,什么车倦人烦渴思长,岩中冰片玉成方,用来勾引学子买他家的冰雪冷元子。 他拿着一根狗尾草,学着小壮的样子,将落单的蝗虫抓起来,穿喉而过,不一会儿便抓了长长的一串。 他纯粹觉得这很好玩,他觉得他遏制了万千生灵的喉咙。 二壮弓着腰,不断地收割着稻谷,浑身出了不少汗,腰累得也是钻心的疼,但是却不敢停下。 三壮见卢照凌来了,抱起一捆稻子就走,连搭理他的念头都没有。 叶琛和大壮则推着羊角车,将三壮堆成堆地稻谷捆绑好,放在养牛车上,用绳索固定好,然后爷俩一前一后,一个拽,一个推往家运。 “咳咳!” 卢照凌走过来,没有一个人看他,这让他很不爽。 他大声咳嗽了几下。 叶琛都要累晕了,太阳晒得他嗓子眼发甜。 实在是没有多余的精力去搭理这位少爷,只是继续埋头干活。 “喂!”卢照凌不满地开口,“叶二壮,你给我过来!” 二壮忙得晕头转向,隐约听三壮念叨,说瘟神来了。 他起初还没当一回事儿,这一抬头,就看见县令之弟,提着一串蚂蚱,吊儿郎当地看着自己。 二壮瞬间就烦。 卢照凌咬牙道:“怎么,你也跟三壮一样,嫌弃我?” 叶二壮在心里呵呵冷笑。 怎么不嫌弃? 三壮都在他耳边在耳边磨出茧子来了。 他三壮又不是卢家的下人,凭什么被他呼来唤去? 不过二壮有生意人的潜质,起码不会跟三壮一样,直接开口道:“我讨厌你,别靠近我,我不想让你发生不幸。” 卢照凌开口:“你手上是什么东西,拿过来给我看看。” 叶二壮:“……” 什么鬼? 怎么这种语气? 你是我爹么,对我呼来唤去的?二壮瞬间更加理解三壮了。 镰刀给了你,我还干不干活了? 而且这玩意那么危险,割着手腕算谁的? 二壮眼珠转了转,最终还是将镰刀递了过去,“这叫镰刀,没啥好看的。” 卢照凌觉得大家围着他转,是天经地义,镰刀得把手被磨得锃亮,月牙刀锋上还闪着寒光,然后他就成了大侠。 一顿横扫,无数稻子倒地不起。 气的二壮眼睛瞪得溜圆,都想踹他两脚。 然后卢照凌诗意大起,扔下镰刀,仰天赋诗,“提剑一万里,负书十六........” “哎呦。”诗还在嗓子里,不知道脚被什么绊了一下,然后整个人飞了出去,地上都是斜尖的稻茬,卢公子距离成为游坦之只有一步之遥。 幸好二壮眼疾手快,一把拽住了卢照凌。 “哎呀,卢少爷,你没事吧?” 叶二壮脸上的关切怎么看都有些虚伪。 卢照凌自知二壮救了自己,心里很是感激,本想说句谢谢的话,却看到了那张虚伪的脸,瞬间将他气个半死,“好你个叶二壮,竟然敢偷袭我,我看你是活腻了?” 叶二壮瞬间懵了,但还是压着火说道:“这里是稻田,到处都是稻茬,卢少爷应该是被稻子绊倒了,这农活看着简单,但是一不小心就容易伤到自己。” “我看卢少爷还是赶紧回城吧,其实乡下的生活没什么意思。” “这大太阳,晒得人心发慌呢。” 卢照凌的崩溃加剧,他如何不想回去? 他回得去吗? 叶琛暗暗地瞪了二壮一眼,他看得清楚,是这小子故意割稻子快了些,趁着卢照凌蛋疼赋诗的时候,故意在他脚前面留的稻岔子高了些,才差点绊倒人。 要不是刚才二壮拽住了,这可就破相了。 他走过去,刻意放缓了语气,“卢公子,这农桑之事,可经不起玩闹。你要么回打谷场给稻子脱粒,要么就跟着小壮去捡稻穗,捡够二十斤就算你完成任务。” 卢照凌一张脸黑沉沉的,他一点都不想在这个破地方呆了。 刚才自己差一点就做出一首名垂千古的诗,但那讨人烦的稻茬,却想直接送他去名垂千古。 但面前这叶琛的脸色却很冷淡,拿着鸡毛当令箭,一点都不在乎自己的身份。 他气呼呼地跟着叶小壮去捡稻穗。 稻穗散落在稻茬间,要一根一根捡起来放到身后的背篓里。 卢照凌才捡了几根,就觉得不停弯腰起身这个动作实在是太累人了,他的腰都快断了。 然后又有忽闪着翅膀的蝴蝶飞过,卢公子直接扔掉筐,奔跑着去抓蝴蝶了。 折腾了半天,蝴蝶终于惨死在卢少爷的手上。 但一扭头看见自己空荡荡的筐子,才发现自己跟蝴蝶战斗时,浪费了太多的时间。 就在刚才,自己化身洪荒巨兽,小小的蝶仙子竟然敢反抗,被自己无情灭杀。 可若是捡不到足够的稻子,回去岂不是要被叶琛那个卑微的人族欺辱。 他眼神转了转,看了看正在忙碌的叶小壮。 计上心来。 愚昧的人族。 这会儿卢照凌尚未在那场洪荒大战之中回过神来。 趁着叶小壮不注意,连忙将叶小壮捡的稻穗装进自己的背篓里。 小壮干的正起劲,心里念叨着,再捡一百根稻穗,就应该够吃三顿饭的,嘿嘿,我给爹爹保住了粮食。 结果忽然后背一轻,小家伙回头,却见卢照凌依然恬不知耻的偷自己的稻穗。 立刻怒道:“你干啥?为什么要偷我的稻子!” “读书人,焉能用偷,这叫窃!光明正大的窃!”卢照凌冷笑,继续欺负小壮。 “狼妈!”小壮嗷的一嗓子,就在稻田深处忽然闯出来一群狼,呲牙咧嘴的看着卢照凌。 卢照凌瞬间感觉双腿之间有些紧张的过分了。 因为眼前是一堆灰黑色毛发,三角眼上挑的野狼。 “又来!救命!”卢照凌瞪大眼睛,拔腿就跑。 狼妈直接扑过去,咬住了卢照凌的鞋子。 卢照凌吓得满脸苍白,摔滚在了田埂上。 “狼妈,别真咬他!”叶小壮冲过去,抱住狼妈,“他是客人!虽然是恶客,但是咱们叶家是讲礼的。” 他从后腰里拿出一块珍藏的鱼干递过去,狼毛也不嫌弃,直接咀嚼起来。 卢照凌目瞪口呆。 尼玛! 泰裤辣! 我要是跟他一样能控制狼群该多好。 他起身,上前走了一步。 狼妈立刻起身,挡在了叶小面前,一副警惕的样子,看着卢照凌。其他的野狼则跃跃欲试,一副要扑过来的样子。 卢照凌再次被吓得摔在了地上。 看他那怂样,叶小壮不知道有多嫌弃,将被窃的稻子拿回来,开口道:“我爹常说,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你不是读书人么?怨人不如自怨,求诸人不如求之己的道理莫非不懂?” 小壮最近的学业有所进步,已经开始摸索着学习论语了。 教训完卢照凌,小壮继续干活。 卢照凌坐在田埂上,都快哭了。 他堂堂范阳卢氏的天才子弟,竟然被一个农人的娃儿教训。 真的是丧尽天良。 他一脚踹翻背篓,稻子撒了一地,“越逼小爷越不干,我看你拿我怎么办!” 第137章 爷死外面也不会吃你一口饭(万字 今天所有人都很忙,但是并未见到赵菁菁的身影。 因为叶琛交代给了她一个艰巨的任务。 那就是犒劳一下大家的五脏庙,所以叶琛在观摩了资源回收中心兑换的菜谱之后,传授给了儿媳一道经典名菜,德州扒鸡。 菜谱吹得很凶,说当初清廷皇帝都爱吃,还是皇族特供。 叶琛觉得不靠谱,他觉得这玩意之所以火爆,是因为很多火车路过德州。(山东德州,阿梅利亚的德州不是咱们的。) 赵菁菁看公公的眼神越发的狐疑了,他怀疑自家公公是不是上辈子专门给皇帝做饭吃的御厨。 因为公公一口气给了她十几种调味料,她先前好多都没见过,说是之前在镇上买的。 还有二十多味在山上采来的中草药,然后做法还从上色到油炸都十分讲究。 最后的入汤煮制更不用说了,从昨天开始就已经放在灶上慢慢熬制。 然后大家都在忙碌的时候,赵菁菁也急得满头大汗,因为这德鸡的脱骨工作很难,最近光磨练厨艺,就已经毁了七八只野鸡了。 因为公公交代过,回头咱们家八成是要开个大酒楼的,到时候把鸡皮划破了,形象不美观不说,关键是影响顾客的口感。 赵菁菁知道,公公是在培养自己。 如今看大家都有事情做,她也不想生完孩子,天天在家闲着,所以很努力地学习。 如今她已经能做到把鸡的全身骨骼和内脏抽出后将鸡皮翻转朝内,形态上要保持完整。 甚至赵菁菁觉得自己努力一段时间,还能按照公公的要求,把鸡做成鸳鸯戏水的模样。 准备得差不多了,赵菁菁给野鸡均匀抹上糖色,挂起来晾干。 待晾干后,再开火,倒油烧至七成热,把脱骨鸡放进油锅里炸至金黄,直到表皮有些发亮,看上去金灿灿的再捞出沥油。 然后就是入汤煮制,然后扑鼻的香味便开始在叶家弥漫看来。 卢照凌大摇大摆地离开稻田,想去看看冰雪冷元子作坊,结果闻到了浓郁的香气,他是世家子弟,吃的好东西其实挺多的。 但是这味道,扑鼻而来,摄人心魄,卢照凌瞬间走不到道了。 想着趁着叶琛不在,要不去厨房偷吃。 结果刚靠近后厨几步,就看到了赵晶晶忙碌的身影。 他立刻止住脚步,这男女大防他可不敢突破,立刻一路小跑逃了出来。 太要命了。 今天大抵是吃不上饭的,结果叶家的饭做的那么香。 走了几步,他就见田里几个汉子排队对着一棵老树放水。 “听说了吗?潘寡妇跟赵大雷又勾搭上了,牛蛋这小子本事不俗,又去趴墙角了。” “可不是么,我还听说,他们办坏事的时候,潘寡妇大喊,你小点劲儿,别伤着孩子。” “哎呦,寡妇怀孕,这可了不得,要是咱们叶家人,岂不是要沉塘。” “沉啥塘,那年不知道在哪儿逃出来的高丽老婢,总是在村边儿给大家伙唱,哦,卖啦,卖大灵丹的那个,跟老猎户家的猎犬做那事,不也活得挺好。” “那是村长没空收拾他,丢人现眼的玩意。” 卢照凌扯了扯嘴角。 这乡下真的是猛哈,寡妇能怀孕就已经是匪夷所思了。 新罗婢还能与狗通? 瞎了眼,脏了耳,他姐怎么能把他送到这种地方来。 也不怕他被村里的农夫们教坏。 这一会儿的功夫,卢照凌起码听他们讲了二三十个段子。 “什么华夏有孔子,孟子,然后有一日村长问,你们高丽有啥啊,高丽婢思索许久到,我们有棒子。” ......................... 卢照凌听得差不多了,就回到叶家小院,让阿福给他搬了张胡床,然后借着刘老太家枇杷树的树荫,然后就开始晕晕沉沉地睡觉。 然后不晓得怎么又做梦了,梦里化身白衣将军,引着千军万马,去辽东以东征战,打得小丑们上蹿下跳。 一直到饭菜的香味更加浓郁,他以为自己睡在床上,翻了个身,从胡床上滚到了地上,摔的他头晕眼花。 “阿福,还不快来扶我一把。” 这时候的阿福,正好喝完水,一路小跑回去。 阿福的心态也有些崩溃。 他真的很想回家。 他无法回忆自己经历了什么,他一个伴读书童,竟然被派到了打谷场干农活。 他干了半日,才打出来十斤多点的稻子。 距离二十斤还非常遥远,他刚才去喝水,远远地就闻道了鸡肉的香味。 他很饿,很想吃东西,可是叶大叔说了,只有干好活,才能吃东西。 现在只够少爷吃的,自己想吃,还得努力。 “阿福!!” 卢照凌恼怒大喊。 阿福被吓了一跳,赶忙将少爷搀扶起来。 这会儿太阳西下,是一天中比较凉快的时候,田里忙碌的人并没有收工的意思,大家都趁天没黑疯狂收割。 叶琛把几个小子都喊回来,累了一天,吃个饭好好休息一下,饭后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赵菁菁不用下田,便在家里尽可能地多做一些吃食。 不仅仅有色香味俱全的德州扒鸡,还有热气腾腾的豇豆闷茄子,此外还有几个双黄切开的腌鸡蛋,一大盘干腌蕨菜,一大盆用来消暑的绿豆汤。 一人一大碗米饭,再加上一个杂米饼子。 别的不说,仅仅是闻一闻味道,大家的疲惫都能少上十分。 二壮和三壮都夸奖大哥有福气,大哥憨厚地笑了笑,便去忙活跟着收拾。 小壮则踢了踢想往前窜的狗子和狼子们,教育他们不许跟人抢食。 叶琛检查着阿福的工作成果,认真的说道:“一共是十一斤多点,算是完成了一个人的工作量,你们两个谁来吃饭?” 阿福吞了吞口水,后退一步:“少爷,您赶紧过去吃吧。” 他远远地就看见那整只鸡了,他希望少爷记得给自己带一小口鸡屁股,他好想吃。 结果在他的注视下,叶琛撕下一块鸡屁股,直接扔给了三小只。 阿福内心崩溃,心里念叨,我不能跟狗抢,少爷如果能给我撕下块饼子,然后留点咸蛋碎末给他就好了。 鸡蛋皮皮也行,起码可以垫垫肚子啊。 卢照凌一副难以置信的神情。 这是农家人吃得起的饭菜吗? 这也太爽了吧? 那村长家岂不是吃的更好? 刚想入座,就见到阿福吧嗒吧嗒地留着口水,这家伙瞬间心里不忍。 “我不吃,你自己吃吧。” “不吃就不吃呗,窃贼,你喊什么喊!”叶小壮才不惯着他。 卢照凌本以为,作为主人会客气客气,没曾想到却来了个这,无奈只能咬着牙,气呼呼而走。 心里想着,叶琛你得意个屁,家里做个鸡就了不起吗? 我卢照凌就算是饿死,死路边儿,被狼叼走,也不会吃你的东西! 阿福大着胆子从餐桌上顺了一块杂米饼子,跟着追了出去。 叶琛拍着小壮脑袋:“人家是客人,礼貌点。” “那我该怎么说呀,爹。”小壮疑惑道。 “嗯,你应该说,叶公子,您要不先出去歇着,我吃相不雅,别脏了您的眼。”二壮已经洗干净了手,入席替叶琛回答道。 在地里忙活了一天,大家伙哪里有心思管别人。 尤其是大嫂的德州扒鸡做得太好吃了,大家连舌头都差点给嚼了。 因为农忙,怕有人来偷粮食,白天偶尔也来看着的狼妈妈的默默地流下了眼泪,你们这群无耻的人类,只让我吃半成品啊,如今有了成品,怎么能忘了我们。 饭后,叶琛口齿留香,但是却不得不洗刷碗筷。 赵菁菁想代劳,被叶琛直接拒绝了。 洗漱完之后,叶琛便出门去了谷场。 大壮早就领着弟弟们来干活了,小壮吃力用胸口顶着草叉,今天夜色没问题,所以大家要早点把稻子摊开晾晒打稻。 叶琛摆摆手道:“你们先去跟着温华表哥读书。” 温华点点头,他很钦佩姑父,即便是再累,也给孩子们创造学习环境。 小壮走之前,还将自己藏得鸡骨头送给了狼妈,小声说道:“保护好爹爹啊,保护好稻子呀,这是咱们家的口粮呢。” 狼妈一边儿吃着鸡骨头,一边儿在小壮的身上蹭了蹭,然后就开始指挥狼群巡逻。 温华带着几个小子前往叶家祠堂。 虽然秋收很累,但读书学习的事情不能断,因为村里人不知道温华什么时候就会走了,能多学一天是一天。 坐在学堂里读书写字,起码比在田里干活轻松,孩子们的热情都很高。 这边开始讲课读书了。 那边儿卢照凌带着阿福在村里瞎转悠,肚子饿得很,看到人家那些散养的鸡鸭,再想想刚才饭桌上的味道,卢照凌眼珠子都快要冒绿光了。 尤其是干过活的情况下,卢照凌感觉肚子仿佛有一把刀,在一寸寸地割自己的肠子。 二人问了一路,终于找到了村长家。 村长又称里正,算是朝廷治下的小官,职责挺多,诸如收税、维护治安、替朝廷征兵等等。 卢照凌心里琢磨,他肯定不敢得罪自己,不然自己随便歪歪嘴,他能有好果子吃? “卢少爷!?” 村长吓了一大跳,怎么这个点,他来自己这里了? 卢照凌冷冷道:“本少爷饿了,拿些吃食过来,最好有三勒浆,少爷心烦的很。” 村长闻言就是一愣。 啥玩意? 还三勒浆?你看我像是三勒浆吗? 本来村长还想,要不要违背县令的意愿,偷偷接济一下卢少爷。 现在想来,算是明白了,自家这情况,即便是想接济,人家也未必能吃的下去。 他犹豫之时,村长老伴已经从屋子里出来了,因为秋收太忙,他们家也是这个时候才用餐。 村长老伴手里端着一碗食物,主食粟米,加了些青菜,又放了点粗盐,煮成了一碗青绿色还带黄的糊糊。 “卢少爷,赶紧吃吧。” 村长老伴脸上是慈爱的笑,心里肯定没有村长那么多算盘。 这些饭菜是给小凡留的,很稠,能吃饱肚子。 卢照凌盯着那碗颜色诡异的食物,半点胃口都没了。 他气的咬牙切齿道:“叶村长,你们莫不是敷衍我?拿这种吃食招待我?” 村长很是厌烦,若不是这厮是县令的弟弟,自己早就一巴掌扇过去了。 他娘的,都放盐了,还算是敷衍? 没拿醋布泡泡糊弄糊弄就不错了。 地里刨食儿的庄稼汉,家里能有啥好吃的?想吃好吃的,在老蔫家里吃啊,那小子神通广大的,要啥有啥,来老汉这里做甚。 村长老伴看自己老头有点憋气,赶忙拉了拉他袖子,笑着说道:“卢少爷,您要是嫌弃这米不好,我重新给您舂米,新下的米,乡着呢。家里还有鸡蛋,我再给您煮上。” 卢照凌咬牙:“谁要吃这些!叶琛家都有鸡肉,你却拿米招待我,何其敷衍!” 卢照凌气的脑仁都疼,转身就走。 这村长太不够意思了,竟然不愿意请自己吃好的。 阿福赶紧跟上:“少爷,我怀里还有一张饼子,您先吃了垫垫肚子吧。” “谁要吃这种东西,反正我不吃!” 卢照凌的少爷脾气上来了,根本就不愿意低头。 阿福跟在身后,小口小口吃饼,他今天是真的累坏了,他从生下来到现在,就没干过这么累的活儿。 “少爷,这是去哪里?” 卢照凌冷冷开口:“回家。” 阿福大急:“少爷,万万不可啊,大人要是知道了,会揍您的” “你说的有道理。”卢照凌稳住心神,思索了片刻道:“咱们先去镇上吃点好的,凭我的颜面,谁敢不好生招待,然后咱们再悄无声息的回来。” 卢照凌的如意算盘打的很响,虽然身上没有钱,但是镇上酒楼的掌柜都认识他,他赊账也不敢说什么。 吃饱了肚子再回清河村,神不知鬼不觉。 她姐那么忙,肯定不会关注自己的。 计划确实不错,但是主仆二人第一次来清河村,还没走半个时辰,就迷失在了山路中…… 第138章 去而复返 夜色渐深。 清河村并未跟往常一样陷入安静,而是家家户户响起了连枷声。 庄稼人都闲不住,必须连夜把活赶出来。 等天晴有风的时候,再把脱了粒的稻子扬出来。 月光很盛,不少农户依然在打谷场点了篝火,这样能看得更清楚一些。 家里目前只有一把连枷,几个壮男丁轮流使用,此外叶五四送来了稻床,木架竹面,将稻子举起,往竹片上用力掼打,可使谷粒脱落。 一家人通力合作,忙得不亦乐乎。 这一忙,就折腾到了差不多后世十一二点的样子。 叶琛都累麻了,小壮乖巧地给叶琛端来了白开水,叶琛这才察觉家里少了些什么。 客人不见了。 这种事情自己小时候也干过,跟父母闹矛盾,假装离家出走呗。 等过一会儿,肚子饿得厉害了,自然就回来了。 他反正记得,父母肯定是不会来寻自己的。 结果没想到,这卢县令的弟弟,还真硬气,都这个点了还没回来。 这清河村外有连绵不绝的大山,万一走了岔路,可能会迷路。 叶琛喝着水,表情逐渐凝重,“大壮、二壮、三壮,都把手头的活停一停,咱爷几个的麻烦来了,去找人吧。” 二壮开口道:“找他们干啥?那么大的人了,还能丢了不成?我猜测他们十有八九,是摸到镇上去混吃混喝了,乡下那么苦,他那公子哥怎么受得了。” “即便如此,也要确认下行踪,真的出了事,不好交代。” 叶琛放下水碗,拍打了一下身上的尘土。 真的不想动,干了一天活,浑身上下酸疼,脑袋里也都是浆糊。 大壮心疼父亲,在一旁搀扶着说道:“爹,家里没有主心骨坐镇可不行,那么多粮食在呢,这样,您在家休息,我领着弟弟们去找一找。” 话刚说完,院子门口就有人举着火把,跟狼妈一起来了。 是今天负责巡逻的两个人,身后还跟着卢照凌和阿福主仆二人。 卢照凌身上的袍子这会儿是彻底撕烂了,胸前背后的肉都露出来了,脸上还有一些血痕,阿福的样子也差不多。 很明显,这两人应该是从山坡上滚下去了。 巡逻的人道:“老蔫,我们哥俩正巡山呢,这头狼非要拉着我们的裤腿往山沟里跑,我们认识这狼,今天还在你家打谷场放风呢,就跟着去了,嘿,结果发现山沟里躺着两人,说是县令的弟弟和仆人,咱也不知道真假,就先把人带回来了。” “你要是不认识,我就当山贼带给村长叔了,村长叔还有两把大宝剑呢。” 卢照凌和阿福两个人想回镇上,起先卢照凌想起一事儿,说附近的荒山有一座将军坟,平时有人吊唁,主仆二人想去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蹭蹭贡品。 结果去了之后,发现啥都没有。 自己留下的诗刻旁边儿还多了一行字。 字好丑!叶三壮留。 气的卢照凌想原地虚空将叶三壮拽出来,打一顿。 待再想走,可就迷路了,用阿福的话说,就是少爷咱是不是遇到鬼打墙了,怎么脚底下的路那么熟悉啊。 卢照凌不信,非要踩着山道上的巨石眺望,说他能观山望水,学过阴阳风水之术,路在何方,一看便知。 结果路没找到,脚一滑直接摔了下去,阿福伸手去抓,结果干了一天活,累得手发酸,人没抓住,反而跟着一起滚到了山沟里。 摔得头晕眼花,两人衣服全都被树枝刮破了,身上也有了不少伤痕。 卢照凌怎么也算是官宦世家,从小哪里受过这种委屈,可是今天来了这个清河村,他就一直在受气,受气就算了,竟然还从山上滚下去,整个人都快散架了。 好在没有倒霉太久,他们便遇到了清河村上山巡逻的人,还没表明身份,就被巡逻的人押着一路走回来。 他堂堂卢少爷,竟然像个犯人一样被押回村。 他想反抗,想骂人,可是没有力气,他很累,很饿,身上很疼,还……很想哭。 “确实是县令家的孩子,辛苦二位了。” 叶琛送走了巡逻的人,目光静静看着卢照凌和阿福。 卢照凌的眼睛红通通的,站在院子里没说话,和白日的嚣张大相径庭。 “咕噜——” 卢照凌的肚子叫唤起来。 锅子里还留着一份残存的德州扒鸡,一大张饼子,一大碗米饭,本来就是属于这主仆二人的,叶琛端了出来,放在桌子上。 他淡声开口:“先吃饱了再说话。” 卢照凌本来发誓,就算是死也不吃叶琛家东西的。 可是折腾了这一天,实在是太饿了,头昏眼花的。 而且对面的鸡肉太香了,馋得他不行,最后不知道怎么滴,双手竟然失去了控制,接过碗筷就吃了起来。 边上的阿福盯着饼子流口水,口水流出来,他滋溜一声吸回去。 卢照凌终于放下了筷子,把剩下的小半碗鸡肉和饼子推过去:“真是给本少爷丢人,拿去吃了。” “谢谢少爷!” 阿福乐不可支地捧着碗,蹲到一边的屋檐下去吃。 叶琛多看了卢照凌一眼,这孩子比他想象中的稍微有了那么一丁点的人情味,还能抢救一下。 他开口道:“二壮,去柜子里拿两套你干活的衣裳来给少爷和阿福。” 二壮不满道:“爹,县令不是留了衣裳。” 叶琛道:“那哪里是干活人穿的衣服,施展不开,快去。” “好吧。” 二壮的衣服本来就不多,娘留下来的,都便宜了弟弟,现在能穿的都是嫂子一针一线缝的,他平时穿得很爱惜,不穿的时候都是叠好放起来。 爹让他拿出来给卢照凌穿,他肯定不乐意。 卢照凌很想拒绝。 可是他看到温华也穿着补丁衣裳。 温华之前有学院的衣服可以穿,但是那种士人专门穿的衣衫,在村里太扎眼了。 叶大壮就将自己的衣服拿出来一件,给温华穿上,自己穿那爹的衣服改的衣服。 卢照凌拿着衣裳,闷声道:“我要洗澡。” 叶琛指了指外头:“那边渠里去挑水,用绳索勾着桶往渠里扔,小心别掉进去,回来烧水再洗,洗完后把院子里的稻杆铺到堂屋地上,床单在胡床上放着,铺好就能睡觉。” 阿福已经吃完了饼子,擦了擦嘴上的油,立马冲过来:“我来我来。” 他身上也是伤,拎着两个木桶晃悠悠地去挑水。 院子里的人各自继续忙碌起来,就连最小的叶小壮也在努力打稻子脱粒,墙角里卧着一条狼,虽然闭着眼睛,但耳朵高高竖起,明显在注意周边的环境。 卢照凌只想躺下睡觉,但这房子里只有两张床,还是那种木板搭起来的床,和睡地上也没什么太大的区别,他还是不挑刺讨人嫌了。 于是,贵公子卢少爷亲自去抱已经脱粒的稻杆,整整齐齐在地上铺好,然后将床单铺上去。 这时候阿福拎着两个半桶水回来,主仆二人开始研究怎么生火烧水,研究了半天也研究不出来。 叶小壮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他拿了个火折子走过去,用干草引火,灶膛里的火腾地一下就烧起来了。 阿福满眼冒星星:“小壮少爷,你太厉害了。” 他虽然只是个仆人,但生下来就是卢照凌的玩伴,长大了变成书童,他确实没做过这些粗活。 叶小壮咳了咳道:“我不是啥少爷,你喊我小壮就行了,干草烧起来之后,放干柴进去,放四五个差不多就能烧热一锅水。” 他说完,继续忙活去了。 一锅水很快开了,洗澡的时候,卢照凌也懒得要求什么待遇了,能把身上的泥洗干净就算了。 他迅速洗完,洗完了阿福洗,然后躺下睡觉。 外面还在忙活,但卢照凌并不认为这跟他有啥子关系,他躺地上睡觉,阿福躺在两张胡床上,整个人缩成一团。 卢照凌没好气地道:“你躺在那里,胡床动来动去,吵死个人。” 阿福十分委屈,明明是外面打稻子的声音更吵好么? 卢照凌往边上挪了挪,让出一点位置:“躺这里睡吧。” 阿福犹豫了许久,蹲墙角睡不现实,睡胡床会吵到少爷,睡桌子上叶大叔肯定会有意见……那、那就跟少爷一起睡? 第139章 老娘要吃鱼 新筑场泥镜面平,家家打稻趁霜晴。笑歌声里轻雷动,一夜连枷响到明。 诗人描绘的场景,在叶琛读书的时代,他觉得是美丽的,是浪漫的,那是属于农人独有的快乐。 但是在如今的叶琛自己感受来看,却是只有疲惫。 农人丰收开心不假,但是村里的小媳妇和老娘们,没少因为干活的事情跟男人吵架。人嘛,只要累了,就容易滋生各种情绪。 叶琛招呼孩子们赶紧上床休息,明日还要继续干活。 大家都在长身体的年纪,熬坏了,容易生病。 他走进屋子里的时候,堂屋的主仆二人,翻来覆去地睡不着。 卢照凌闭着眼,嘴里断断续续的念叨着,“长安大道连狭斜,青牛白马七香车。玉辇纵横过主第,金鞭络绎向侯家。” 还在回味属于他的贵族生活,这是明显的不习惯,睡不着。 阿福也是不断拧眉,时不时的睁眼看一眼自家少爷。 叶琛看到卢照凌的小脸上划了不少口子,阿福身上也有伤。 两个小家伙年纪其实不大,十五六岁,搁在后世也就初中生的年纪,这两个孩子应该是第一次离开家。 而且还受了惊,晚上再做噩梦,怕是容易生病。 叶琛走回去,兑换了一些碘伏和的西半片,走了过去。 叶琛将碘伏递了过去,“阿福,跟你少爷一起处理下身上的伤,擦一擦就管用,这碗水里面加了草药,吃了可以睡个好觉。” 阿福闻了闻眼前的药水,跟他们之间见过的金疮药不一样,不过也能理解,他们家少爷用的都是好药,这里是清河村,能熬制出什么好东西来,他没见过也正常。 阿福仔细地给卢照凌涂消炎药,伺候卢照凌把泡了地西半片的药水喝下去。(没事别吃。) 卢照凌很想有骨气地拒绝这一切,可是他真的太累了太疼了,只得默不作声的接受了所有。 吃了药后,主仆两人很快就沉睡了。 温华在距离他们半米的位置铺了干草,也躺下来沉入了梦乡。 天还未亮,卢照凌就醒了。 脑袋晕晕沉沉的,他坐了好半天,嘴里嚼着薄荷叶,许久之后,才反应过来自己现在身居何处。 身上是补丁衣服,身下是稻草,屋子里灰蒙蒙的,外面有鸡鸭的叫声,还有小狗的汪汪声。 阿福不在旁边,也不知道干什么去了。 他站起来,穿上鞋子,迈过门槛。 天色蒙蒙亮,但整个清河村已经苏醒了。 院子里传来说话的声音。 “咦,我说胳膊上有红包呢,原来是你小子头上长跳蚤了。”叶琛没好气地说道:“爹不是说了,每天都要洗头吗?” 小壮嘿嘿地说道:“爹,没事呢,这两天忙,过两天我就洗。” 古人都是留长发的,这也是叶琛极其头疼的点,他想给孩子们留个板寸,但是又怕人家笑话他家养了一堆小和尚。 叶琛骂道:“那你昨天晚上吃了东西,今天就不吃了。脏了就赶紧洗,回头,头上长一堆跳蚤,你就惨了,过来。” 叶小壮只好道:“我自己来吧。” “行了,让你躺下就躺下,别再多嘴。” 叶琛将他按在胡床上,他手里是有一点兑换来的洗发膏的,正好跟小壮收拾收拾。 小壮躺在胡床上,闭着眼,小手有点紧张地抓着两边儿。 旺财和来福都很好奇地抬着头,趴着胡床边儿上看。 小壮的头发很长,束发的布带解开,有将近四十厘米,头发有些油腻不说,还有不少泥土和稻谷粒儿。 他打湿头发后,涂上洗发水,然后连沫沫都没起,就是一大滩污水流了出去。 叶琛只能循环三遍,这才干净了一些,然后再用水冲洗一下,用手指将小家伙打结的头发疏散开。 卢照凌忍着有些疼的脑袋走到院子里来,就看到了这一幕。 稀薄的晨光下,院子的角落里,一个温柔的父亲,认真地给孩子梳理着头发,院子里有鸡鸭,有修狗,烟筒里冒着袅袅的烟火气。 这种温馨的场景,让卢照凌很是羡慕,甚至于自忖才华横溢的他,都不知道如何用诗句来描绘。 “你哭什么!” 叶琛看着小壮眼角的泪水,忍不住问道。 “爹,您跟娘一样好,您辛苦了。” “哼!讨厌鬼!” 卢照凌骂了一句,挪开了视线,他早年丧父,家里除了他就没有其他的男人了。 他一直觉得自己长大了,不需要关怀了,自己就是家里的顶梁柱。 但是刚才那一幕,他开始羡慕叶小壮。 他竟然有那么一丝可耻的念头,让眼前这个男人,做自己的姐夫。 这样就可以厚着脸皮,让姐夫给自己洗头了。 “少爷,洗脸水好了。” 阿福走过来,打断了卢照凌的思绪。 他家少爷早上要用温水洗漱,他特意烧了水,又兑了凉水,水温不冷不烫正正好。 卢照凌走过去洗脸。 叶琛觉得,自己一定是遭了报应。 上辈子,让那么多女孩子伺候自己。 所以这辈子,老天爷便给自己安排了一车小祖宗,让自己伺候。 折腾了半天,腰又疼了,总算是给小壮收拾干净,小壮抱着自己的后腰,呜呜的不肯离开。 他拍着小家伙的脑袋,扭头一看,就见家里的狗仔们都用一脸渴望的看着自己。 温华和卢照凌,甚至阿福都看向自己。 眼神里充斥着对托你老父亲的渴望。 “想什么美事!”叶琛果断拒绝,“菁菁啊,饭做好了吗?赶紧吃饭,吃完饭下地干活。” 早饭很简单,凉拌海带,一碟鲜炒蕨菜,此外还有每人半个的腌双黄蛋,一桌子人吭哧吭哧的吃完,又喝了碗大米粥顺了顺肠子。 阿福蹲在门槛边上埋头大吃,他严重怀疑今天也干不完活,这可能是他今天唯一的一顿饭。 卢照凌闭着眼睛,“忽然觉得这农家小院的早餐,还挺别致,如果饭后再焚香煮茶,就更好了。” 饭后,叶琛正在分配任何。 大壮就开口道:“爹,现在人多了,地里的活就交给我们几个吧,您在家休息休息。” 爹也是读书人呢,为了干活,手心里起了一排血泡。 他心疼的厉害。 大壮也点头道:“爹,我力气大,我多干点无事的。” 温华起身道:“姑父,最近我进步了许多,可以干地里的活了。” 叶琛心里熨烫,他虽然很累,但是没叫过苦。 他就是这样的男人,可以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做那世间醉逍遥的人,也可以带月荷锄归,吃尽时间的辛酸。 只是叶琛没想到,自己家的孩子,竟然将他的辛苦全都看在眼底。 这样的孩子,长大是知道孝顺人的。 “爹爹力气大,负责捆绑稻子,往羊角车上放,不会伤手的。”叶琛的目光落在了卢照凌和阿福身上,“今天的任务增加,继续给稻子脱粒,一人二十斤。” 阿福的表情僵住了。 昨天搞出来十斤就要了他的小命,今天要搞出来一共四十斤,他干脆死了算了。 县令大人明明是想让少爷吃苦头,为啥最后吃苦头的成了他。 阿福都想哭了。 叶琛没去看这主仆二人,带上镰刀扁担和草绳,和儿子们一起下地去了。 这会是上午,清晨微风徐徐,干活不需要戴草帽,晨风吹来,有些许的凉快,庄户人家都是趁着太阳没出来赶紧收割,忙的不可开交。 叶琛低头苦干,他已经成了没有感情的干活机器。 可以说,上辈子活了三十多年,他就没有这么累过,他从来不知道,原来秋收这么累人。 家里的地,说起来不算多,但要把一把一把的稻子割下来,也很花时间。 按照目前的进度,没有个三五天,还是忙不完。 叶琛感叹了一番,揉了揉老腰,继续干活。 叶家的老宅的土地,离着叶琛的地不算远,叶老太太下地送饭的时候,忍不住跟叶五四念叨:“前几年秋收的时候,老蔫甚至不如老三媳妇一个女人,没想到今岁这么勤快哩。” 孙氏听到了这话,立马反驳道:“娘,我真没躲懒,您看,我这怀着身子还下地收稻子,我手脚勤快着呢。” 叶老太太扯了扯嘴角,也不知道是谁前两天躺床上装病不肯起来。 老太太与时俱进,分包到片,叶五四领着孩子们负责三分之一的活,大旺和大福家一家三分之一。 大家一起干免不了偷懒,但是分开干就不一样了。 谁快谁慢一目了然,自己只需要给干得快的一组加条鱼就能完美的刺激另外两组。 而且,孙氏是知道疼男人的,这不一看自己家男人吃了亏,立刻不说肚子疼了,干起活来猛地像是下山的母老虎,就连大福想坐下喝口水都不允,骂骂咧咧道:“起来,起来,老娘要吃鱼。” 第140章 免费的劳动力登门 叶家打谷场。 赵菁菁戴了面纱,她不想让外人看到自己的容貌,吃饭的时候也是故意错开,跟小壮开了个小桌。 卢照凌壮着胆子,好几次想带着阿福过去跟赵菁菁说两句话,主要是那鸡肉做得太好吃,卢照凌连味道都没尝出来,就转给阿福吃了。 他想求赵菁菁再做一次,他以后给钱。 可是赵菁菁根本不愿意跟他说话,见他过来了,连忙端着箩筐跑路,后来干脆嘱咐小壮叫来狼妈陪着她。 搞得卢照凌很尴尬,他才没有坏心思呢。 温华推着一种带着木板的农具,他要先将谷粒摊平晾晒好。(ps,有没有擅长农活的朋友,说一下叫什么,小编忘了。) 此外今天割回来的稻子也要摊平晾晒,然后抓紧时间脱粒,几乎没有一刻能闲下来。 阿福拿着连枷,砰砰地打击着稻子,表情别提多绝望了。 时而还扭头看看卢大少爷,希望他老人家发发善心。 卢照凌坐在胡床上,将薄荷叶放在碗里,加了热水,有一搭没一搭的吹着喝,就当茶叶喝了。 他在观察大家伙干活,脑子转得飞快,他在想能不能发明一种让牛拉的大号镰刀,牛在前面走,然后镰刀呼呼地转动,不比人一下一下地割省劲儿? 还有,现在大家使用的脱粒的方式太落后了,人家东都洛阳那边儿都用石磨,卢照凌觉得那玩意也麻烦,容易把谷粒碾碎,他想现在清河村有一条水渠,是不是可以制作水锥呢? 那玩意日夜不停,可比人力省心呢? 只是水锥该怎么制作呢? 他专门跑去找温华说了说自己的想法,温华倒是挺认可的,但是具体怎么制作,他建议卢照凌去跟姑父谈一谈。 卢照凌一听就憋气,他才不跟那个觊觎自己老姐的男人聊天呢。 卢照凌正琢磨着是不是去一趟叶五四家里,看看他能不能制作水锥的时候,视野中忽然出现了一队马车。 浩浩荡荡的从大道上走来。 马车在路途中间停了一下,车夫跳下车,似乎是找路边的农民问路,然后马车离这个小院越来越近。 卢照凌猛地站起身,他初还以为是他姐派人来接他了。 不过后来又觉得不是,接自己,何至于搞那么大的排场。 他盯着马车看,不一会儿,马车就在叶琛家门口的院子停了下来。 他赶忙往家里赶,家里就赵菁菁一个刚刚回去喝水女主人,别被外人吓着。 见卢照凌带着阿福几乎是一路小跑回来,温华也赶了回来,赵菁菁脸上的忐忑之色终于少了几分。 马车停下,第一辆车里出来两个人。 两人都是一身华服,头束幞头,面如冠玉,腰挂玉佩,站在马车上,和这个村子格格不入。 温华认了出来,这两人是分别是北海县县丞之子孙望峰,和安丘县富商妻弟柳一贯。 他都被逼迫躲到了村子里,这两人还不打算放过他吗? 后面的两辆马车陆续有人出来,温华自然是认得的,这些人都是清风书院的学生。 赵菁菁整个人都呆住了,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反应。 温华走到了前面,目光淡漠地看着面前一大群人:“你们到这里来作甚?” “放肆!孙望峰!柳一贯!莫非以为大周没有王法了不成?温华已经不去清风书院读书,你们还敢过来滋事!”卢照凌冷笑道:“若是我不在也就罢了,既然你卢少爷在场,便不能让你们得逞!” “阿福,取少爷的剑来,我看谁敢造次!” 君子六艺,卢照凌的剑法还是不俗的。 阿福跑到屋里找了半天,剑没找到,却找到一把横刀抱在怀里,心里暗骂:“得,我又成了捧剑童子了。” 卢照凌没说话的时候,根本就不会有人注意到他,他穿着补丁服,和村里的农夫差不多,哪能入这些贵公子的眼。 他一开口,所有目光齐刷刷扫过来。 柳一贯忍不住哈哈大笑:“卢兄,你这身衣衫不错,很衬你的气质。” 一群学子跟着哄笑。 清风书院的学风严谨,所以附近几个县的大人,都喜欢将孩子送到这里读书。 而卢照凌被姐姐揍的往日比较低调,再加上卢县令的身份,在官场里不是主流,导致卢照凌在书院里,反而不怎么被人吹捧。 再者,大家更信奉铁打的县令,流水的县丞,反而导致孙望峰的跟班很多。 这些人跟着孙望峰,有孙望峰撑腰,自然敢嘲笑卢照凌。 “住口。”孙望峰扫了柳一贯一眼,“别忘了我们今日是来做什么的,别惹是生非。” 柳一贯立马收了笑容,目光落在了温华身上。 温华从清风书院离开这么久,他还以为会看到一个落魄的书生,以为会看到温华被生活折磨的痛苦样子。 没想到,温华的气色竟然极好,虽然身上穿得破破烂烂,但气宇轩昂,和卢照凌这个吊儿郎当的人站在一起,显得更加出色。 柳一贯低声道:“难怪卢县令亲自替温华出头,原来他巴结上了卢照凌,表面上一副清高不与我们为伍的模样,实则是瞧不上我们吧。” 孙望峰没有搭腔,他从马车上跳下来,走到温华面前,叉手道:“温兄,我今日来,是特地向你赔礼道歉。 清风书院之事,是一个误会,我已经向先生和山长澄清了此事,你随时可以回到清风书院继续读书。 我身后这些人,那日曾公开羞辱过你,他们也是跟我一起来道歉的。” 柳一贯这才想起,今日是来做什么,赶忙上前:“温兄,这件事是我们错了,还请你大人有大量别跟我们计较。” 身后的人陆陆续续上前道歉。 孙望峰还奉上了赔礼,是一副价格不菲的文房四宝,柳一贯则送上了一把佩剑。 温华的面色始终冷淡的,他并没有因为这么多人前来道歉而心生傲气,他很清楚,这一切都是因为卢县令。 放在从前,卢县令的话不会这么管用。 但这段时间,卢县令深得刺史大人信任,卢县令既然提了这件事,孙县丞就必须给个交代。 “这件事温华也未曾放在心上,孙兄、钱兄将这些东西收回去吧。”温华淡声开口,“我还要做事情,就不陪各位闲聊了。” 柳一贯脸色一变:“你这是不识好歹……” “怎的,你道歉人家已经原谅了,你还非逼着人家收下赔礼,哪有这样的道理?”卢照凌冷笑,“只能说,你们这些赔礼没有送到温兄的心坎上去,不如这样吧,你们帮温华干活,干得好温华自然就原谅你们了。” 柳一贯瞪着眼睛,卢照凌这个不要脸的,真是敢开口。 他堂堂柳家公子,怎么可能干农活! “那我就只能将今日之事跟我姐唠唠叨叨了,我姐这几日每天都要去青州面见刺史,要是一不小心把孙县丞儿子仗势欺人的事透到了刺史大人耳朵里,那……”卢照凌话锋一转,“孙兄,你别变脸呀,我就是开个玩笑,玩笑话而已,呵呵呵。” 孙望峰很是恼怒。 他和卢照凌都是官宦之家,但是他爹是地方实力派,卢县令是外来户,又是一介女流,所以向来是他压卢照凌一头。 但最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卢照凌他姐突然得了刺史大人的重用,他爹再三叮嘱他,必须要向温华道歉,然后和卢照凌交好。 正好温华和卢照凌都在,这事儿就一起做了吧。 孙望峰将纸扇揣进怀里,淡声道:“卢兄,你想让我们做什么?” 卢照凌脸上的笑容放大。 正想着怎么把活儿干完,这些免费劳动力就送上门来了,真是不用白不用。 第141章 改进技术 疏苗近午地如蒸,垄上双膝缓缓行。劝爱盘中金粟米,颗颗粒粒汗珠凝。 叶琛越发的觉得一粥一饭的来之不易,豆粒大的汗珠啪嗒啪嗒地往地上掉。 他连擦拭脸上汗渍的时间都没有,低头剪开大壮连夜赶制的草绳,将稻子一捆一捆地扎起来。 而且动作还舍不得太粗暴,怕稻谷落在田里。 稻子捆好之后,他在手掌心擦拭了些药粉,又贴上了创可贴。 这才准备堆到羊角车上,把稻子推回去。 这羊角车的装车也是个技术活,比阿三的车上堆人可复杂多了。 他就看栓子爹能够将稻子堆得跟小山一样高,自己就不行,堆着堆着就倒,技巧明明自己都懂,手就是不行。 正费劲巴拉地堆着稻子,就见赵菁菁从家里走了过来。 这田埂很窄,左右两侧都是稻茬,要是一不小心摔下去,那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叶琛喊来大壮,赶忙上前搀扶住他媳妇。 大壮道:“爹都说了,让你在家歇着,你往田里跑个甚?” 赵菁菁心里很是感动。 庄稼人秋收,三伯母那样惫懒的女子,都得下地拼命干活。 她也做好了下地干活的准备,可是公公和自家男人都不允许他下地碰辛苦活。 他看到自己公公手上都是血泡,看到大壮累得晚上腰疼,哎呦哎呦地呻吟。 心里酸酸涩涩的,眼眶有些微微发红。 叶琛心细,赶忙道:“儿媳,你这是咋啦?是不是哪里不舒服?不舒服就让二壮赶忙去叫大夫。” “我没事,我没事。”赵菁菁擦了擦泪水,“爹,外面来客人了。是表哥的同窗,差不多十来个人呢,还带了礼物。” 叶琛走到田埂上,踮起脚眺望,看到家门口有三辆马车。 他能猜出是怎么回事儿。 无非是一群栖身于权力下的牛马而已。 不然他们才不会大热天往庄稼地跑呢。 赵菁菁不肯白来一趟,非要跟着捡了些散落在地上的稻穗,才跟着叶琛一起回去。 走得近了,才发现家门口的打谷场上铺满了很多稻子。 宝马香车的屁股上,还挂着一根圆木。 三驾马车在卢照凌的指挥下,有序行驶,效果比正常的脱粒省事了不少。 叶琛忽然明白了,这不就是碾子么。 他小时候还骑在上面当过坦克长呢。 “老蔫,你家里是咋回事儿?那么好的车,用来干农活,不是造孽吗?”隔壁的刘老太心疼干活的娃儿,给他们回家拿水。 一回家,就看到三驾马车,一院子的人,连忙拉来叶琛说道。 “这群娃子长得好看哩,刚才村里的大姑娘都踮着脚看呢。” 叶琛汗颜,清河村的民风还真是彪悍。 他尴尬地笑了笑,“都是温华的同窗,过来探望他的,我先去招待一下。” 他走进院子,抬眼看了看,顿时被惊呆了。 刚才在打谷场,他心里还琢磨着,卢照凌这小子本事不小啊,还能说服城里的少爷们,借出马车来碾压稻子。 没想到,何止是有本事,连人家的少爷和小厮都跟着卷起袖子干活。 一群少爷和书童、小厮对着稻子拼了命地干着,没有工具,就用手掼,看得出来,都没干过农活,很多少爷眼角里都带着泪水。 叶琛赶忙开口:“没干过活,别硬干,会伤着手,都坐下歇歇。” 说着,他还瞪了一眼温华,担心温华得罪一圈人。 “华儿,这些都是你同窗吧,人家来看你,怎么能让他们干农活!快组织组织,让他们去阴凉休息休息。” 温华不知道该说什么。 这些人过来,他理都不想理,是卢照凌非要这些人留下干农活,他就当作没看见。 他走进屋去将椅子凳子搬出来,放在树荫下,那群书生们立马坐下,累得锤腰捶腿。 而温华面色淡淡的,走进了里屋。 卢照凌快步走到叶琛面前,得意地道:“老叶,看了没,一味蛮干是不行的,我这三驾马车,拉着圆木,没半个时辰,就出了上百斤稻子。我一下子完成了好几天的任务!” 说着他挺起胸膛,一脸的小骄傲,希望得到叶琛的表演。 叶琛沉思着没说话,他瞬间就急了:“喂,虽然我没亲自动手,但任务确实是完成了,你该不会说话不算话吧!” 叶琛抬眸看了他一眼,“我不叫喂,我叫叶琛,还有我不太喜欢老叶这个称呼?你可以跟阿福一样,叫我一声叶大叔。” 卢照凌扯了扯嘴角,极其不情愿道:“不行,叫大叔我姐会揍我的,还是叫你老叶吧。” 叶琛头大,但是继续说道:“你很聪明,做事情天马行空,不循规蹈矩,善于通过思考解决问题,就像是两军对垒,一味的厮杀,只会盲目的增加损失,而谋士的韬略,却可以最大程度的发挥将士们的力量。” 卢照凌瞪圆了眼睛,叶琛竟然把他和谋士相提并论,他有这么厉害吗? 他瞬间觉得叶琛比那些跟自己姐姐相看的书生顺眼多了。 嘴角咧开,露出笑容。 “老叶,你接着说。”卢照凌挠着头说道。 “你能想到借助牛马之力,拖拽圆木,这很不错,但是这群书生大可不必。”叶琛缓缓开口道:“既然你的目的已经达到,没有必要画蛇添足,得罪他们。” “呸!一群讨厌鬼,既然已经得罪了,就该得罪到底。”卢照凌又不服气了。 叶琛摇摇头,他懒得跟着小子计较,而是继续说道:“你这木碾之法虽好,但是却还差那么点意思,清河村穷困,哪有那么多耕牛,何不借用水力?” 卢照凌也在思索这个问题,但想不出答案。 “我知道,我之前见过水碓,但是不知道水碓怎么制作。”卢照凌也不跟叶琛拿乔了,直接说出心中的想法。 “不知道怎么做,就问啊?水碓无非就是水轮为横轴穿过几根端木,在旁边架上装着四根舂谷物的碓捎,横轴上的短横木转动时,碰到碓捎的末端。把它压飞,另一头就翘起来,短横木转了过去,翘起的一头就落下来,四根短横木连续不断地打着相应的碓梢,一起一落地舂米。这有什么难得?”叶琛说着,就画地为河,以树枝为例子,轻而易举的模仿出水碓工作的模样。 “天啊,竟然这么简单,我就去寻木匠做。”卢照凌呲牙笑得跟哈士奇一样,“老叶,我要是把这事儿办成了,下次我姐来的时候,你能不能当着我姐的面夸奖我两句,我姐总是觉得我是废物。” 哼,我发明了木碾,我还制作出水碓。 老叶还说我有谋士之才,以后凭什么骂我! 叶琛没忍住笑了,点头:“当然行,你先去招待你的同窗,我进去煮点茶水。” 卢照凌转头就去找孙望峰等人说话。 柳一贯累的满头大汗,冷声鄙夷道:“堂堂县令之弟,竟然跟一个农夫聊如此之久。” 卢照凌耻笑,“放屁!先不说国以民为本,农人不差我们身份,就拿士人论,人家也是朝廷认可的同秀才,比你还高贵呢,你在人家面前,算个屁。柳一贯啊柳一贯,本来你干了这么久的活,我都准备原谅你了,你偏要来讽刺我,我这口气还是下不去,你说怎么办?” 柳一贯气个半死:“我们是来跟温华道歉的,你这口气下不去,与我何干?” “我和温华是好兄弟,晚上睡一起的好兄弟,我不原谅你,他肯定也不会原谅你。”卢照凌嘻嘻笑,“这样吧,给你个重新为人的机会,你们回去,给我寻些木匠回来,我要做一件工具。” 第142章 怕上火,喝王老吉 叶家小院。 卢照凌这家伙虽然放荡不羁,看不起这群二代,但是却也能跟他们谈笑风生。 尤其是他那随口而来的诗句,辞藻华丽,意境优美,总是能引起众人的赞赏。 再加上这家伙没架子,什么人都能吹上两句,没多久,大家对他的怨气,就被他轻松化解了。 叶琛在一旁看着羡慕的不行,自己家的,云衡娘家的崽子们,就没这个本事。 叶琛让赵菁菁先去生火烧水,他则去找正在闷头干活的温华。 寒门想出贵子,真的太难了,在叶琛看来,除非变异。 若不是温华遇到自己,凭他的性格,怕是起码要走十几年的弯路。 “华儿,外面都是你的同窗,你不去跟他们聊聊,你躲起来作甚?”叶琛抢过他手里的农具,“你是不是想着,他们陷害过你,害得你被学院开除,所以你鄙视他们,不想跟他们多说一句话?” “但是眼前这群人里面,有县丞之子,有富商之后,都是青州府有权有势的人物,你是想着自绝于这群人吗?” 这个坎儿温华必须迈过去,不然这一次有自己救他,下一次又有谁来救他呢? 温华抿紧了唇:“姑父的意思,是让我放低姿态攀附权贵?” “当然不是。”叶琛语重心长道:“有朝一日,你走上官场,顶多也就是个七品小官吧?到时候你身边儿人,都是你的上级。 这个是公爷的孙子,那个是宰相的侄子,这个有怪癖,那个有毛病。总归你未必喜欢的来。 若是你万事从心,就跟今日一样,躲着不见,你觉得你在官场之上有出头之日吗?” 温华愣住了,因为他觉得,姑父说的场景,早晚会遇到的。 “做人呢,要学会委屈自己,要学会隐藏本心。做官保持本心,保持本性,却不得不跟外界貌合神离的过程。” “这个过程会很痛苦,但是自绝于人,会更痛苦,你明白吗?” 温华停下手里的动作,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他站直了身子,掸了掸身上的灰尘,“姑父,我跟你一起去煮茶水吧。” 赵菁菁烧水,水开了,叶琛往锅子里扔了一些药草。 这玩意他后世经常喝,低配版的王老吉凉茶,最适合大热天的喝,起码败火。 温华拿出家里之前卖冰雪冷元子的碗,盛了几碗凉茶,放在灶台上,用蒲葵扇着晾凉,等差不多了,又去地窖取来冰块,端出去递给坐在树荫下的同窗。 “感谢孙兄、柳兄,以及各位同窗帮忙干农务,温华感激不尽。”他拱手说道:“秋收之时,确实忙碌了一些,招待不周,特备些冰镇凉茶,还请谅解。” 柳一贯根本就看不上这碗凉茶,他没忘记今天过来的目的,开口道:“温华,你准备什么时候回清风书院?” 温华开口道:“我之前就说过,暂时不回书院。” “狂妄!” 柳一贯腾的站起来。 他跟着孙望峰特意来找温华道歉,先去了一趟温家村,跑空了又转道来清河村,来了道歉又送礼,还在这里干了一个多时辰的农活,他都做到这个地步了,这个温华还想怎么样,让他跪下来认错吗? 他气呼呼地指着温华的鼻子。 若放在从前,温华定然会甩手离去,他从不惯着这些二世祖。 但是现在,他觉得姑父说的非常有道理。 抿了抿嘴唇,他拱手开口道:“柳兄,莫要误会,那件事在我这里早就揭过去了,当初就算清风书院没有开除我,我大概也没法再去读书。 温华家中清贫,这段时间我会留在姑父家中教书,希望能尽快凑够盘缠,以期明年能和诸位一同前往青州赶考。” 柳一贯刚刚生出来的怒气,这会儿消散了一些。 原来如此,他知道温华家里穷,没想到穷成了这样,竟然连读书的银子都拿不出来…… “大家都别站着了,赶紧喝凉茶,特意给诸位煮的。”叶琛笑着走了出来,“温华这孩子,性格有些内敛,又不太会说话,无形之中也许会得罪各位,大家可千万别跟着死心眼的孩子计较。” 孙望峰有礼地道:“叶前辈客气了,多大的事情,我们都是同窗……” “呵呵,我可算不上什么前辈。”叶琛夸张地笑了起来,“我呀,充其量算个长辈,你们若是不弃,便叫我一声大叔,大叔最近忙,也没备上什么吃食,不然今日定要留各位在家里吃个饭。” 孙望峰喝了一口茶,感受着冰块带来的凉意,以及凉茶带来的爽意,微微惊讶:“这茶味道真不错。” 柳一贯本来瞧不上,不过他瞅了一眼,这盛凉茶的瓷碗很漂亮,他摸了一下就知道,这是上等品,比他们家中常用的碗盘差不了多少。 白瓷碗底还有可爱的小羊的图案,装着棕色的凉茶,没有他想象中的那样肮脏不讲究。 尤其是里面的冰块,那是他在家里也吃不到的好东西。 他喝了一口,点点头:“还挺好喝的。” 叶琛心想,能不好喝吗? 总比你们在家里喝的那种放了葱姜蒜的茶叶好喝。 叶琛笑着道:“就是在山上随便扯了点草药,放开水里一起煮,家里孩子都爱喝。” 这时,书生里有人认了出来:“清风书院门口卖冰雪冷元子的,就是大叔吧?” 叶琛点头:“对,就是我,大家觉得冰雪冷元子的味道怎么样?” 孙望峰斯文笑道:“盛夏之日喝一碗冰雪冷元子,很是解暑,不过这几日怎么停卖了?” “这不是家里忙吗,等这阵子忙完了,我再研究一点新的吃食,到时候大家得给我捧场啊。” “大叔放心,我第一个捧场。” “冰雪冷元子做得这么好吃,其他的吃食肯定也好吃。” “我们就等着大叔来书院卖新的吃食了!” 叶琛和几个书生愉快地聊起来。 边上的温华有些不敢相信,他姑父竟然能跟这些二世祖们打成一片。而且看样子,若不是没跟家里提前说好,估计都有想留下,在这里住一阵子的心思。 姑父太能聊了,什么扶桑国,大食国,波斯国,各种奇闻异事,让人大开眼界,直呼,好家伙。 姑父也能睁着眼,听他们那些一听就是愚蠢到没边儿的吹嘘。 反观自己,在这些人手上吃了不少亏,他是宁愿躲着走,都不愿意上去搭话,他总觉得这些人不可理喻。 可现在,这些和姑父说话的同窗们,好像变成了另外一个样子。 温华始终在边上默默观察着。 聊了大约一炷香的功夫,孙望峰终于恋恋不舍提出告辞,一大群人浩浩荡荡离开了。 叶琛长长舒出一口气,以前和客户谈生意的时候都没这么多顾忌,到了阶级社会,和上流社会的人搞社交,真的挺累的。 就跟刘姥姥进大观园似得,得八面玲珑,要是一句话说错了,又得惹一身麻烦,好在这群人都是些十七八岁大的孩子,心思比较单纯,东扯西拉随便聊聊时间就过去了。 他看了温华一眼,这孩子站在树荫下,默默地不知道在想什么。 卢照凌则对着他们的背影不停地吐吐沫。 骂道:“妈的,想留下,门都没有,你们家里有做县令的老姐吗?” “你们家姐姐,有我姐好看吗?” 叶琛转身走进灶房,最近为了培养赵菁菁,他是真的下了血本了,就拿后厨的烤炉来说,就是他按照后世一个视频女主播做的,专门做蛋挞吃的。 他拿出两个做好的蛋挞,然后递给了卢照凌,“你今天超额完成任务,奖励你两个蛋挞。” 卢照凌满脸都是不敢相信,他的手在身上擦了擦,才敢将蛋挞接过来:“真的是给我的?” 叶琛笑起来:“等你做好了水锥,再奖励你一大包泡芙,里面加了奶乳,更好吃。” 叶琛将地上的扁担捡起来,“你们的活儿干完了,就好好休息吧,我先去地里忙活了。” 他戴上草帽,继续下地干活。 卢照凌拿着蛋挞,傻乎乎地笑起来。 阿福捂脸,要是没记错,少爷最讨厌吃的就是鸡蛋吧,以前看到饭桌上有鸡蛋就扔给他吃。 他多希望少爷能像之前一样,把那个什么蛋挞扔给他。 阿福十分不争气地咽了咽口水。 但卢照凌却像是宝贝一样,先尝了一个,惊讶得瞪大了眼睛。 旋即小心翼翼地将蛋挞用衣服包裹起来,藏得严严实实的。 从小到大,无论是在家里还是在学堂,从来没有任何人夸奖他,每个人都说他顽劣不堪,说他难当大任,母亲虽然疼他,但也不会夸他聪明。 这是第一次,有人夸他聪明,还奖励了他两个特别好吃的,鸡蛋做的吃食。 真的好好吃,入口滑腻,唇齿留香。 他要留给阿姐一个。 “温华哥哥,你在吗?” 院子门口突然传来一个少女的声音。 卢照凌抬头看去,一个姑娘站在院子门口,这姑娘穿着水红色的衣衫,上头绣着荷花花,显得姑娘眉目如春,十分好看。 这是他来清河村见过的最干净最好看的姑娘。 不过这姑娘盯着温华看。 这不会是温华未来的媳妇儿吧…… 第143章 地表最强嘴炮(哎呀必读票啦) 楚幼蓉站在叶家门口,手里拎着一个精致的食盒。 她亲眼看着狼崽子上蹿下跳地跟着叶大叔离开了,她这才敢登门来寻温华。 她见温华在院子里费力地翻晒着稻子,一个箭步就冲了过去,一阵香风扑鼻,温华尚未反应过来,手里的家伙已经被抢走了。 耳边传来娇滴滴的声音,“温华哥哥,这种糙活怎么能让你一个读书人干呢?我来帮你吧。” “臭不要脸的。”赵菁菁一看就忍不住在心里暗骂,嘴里也没闲着,“楚姑娘,这不合适。” 赵菁菁像是护崽子的老母鸡一样,将温华挡在身后,“现在是秋收的时候,牛家也忙,你要是有功夫,就多帮帮你姑母,牛蛋都累得起不来床了。” 楚幼蓉如何不知道牛蛋累得起不来床,姑父和姑母都是懒人,他不辛苦谁辛苦。 这可是关乎自己终身的大事,自己岂能管那么多,小脸微红的看向温华,“我的活都干完了,所以过来看看,还专门给温华哥哥做了吃食,这是新米煮的粥,香着呢,温和哥哥你尝尝,我特意放了些熏鱼肉。” 温华侧身,避开楚幼蓉的热情直视,声音冷淡,“我不是你哥,请注意你的措辞。” “那我该叫你啥?”楚幼蓉的小脸更加红了,“要不,叫你温大哥好不好?” 赵菁菁:“……” 她跟大壮成亲有了孩子,都不敢这么大胆。 这光天化日的,能不能更不要脸点。 赵菁菁深吸一口气,拿起扫把就开始扫楚幼蓉的脚底下,“楚姑娘,让一让,我得扫稻子,再让一让。” 楚幼蓉是第二个被赵菁菁赶出叶家的人。 她红着脸,气呼呼的,也羞愧得不行。 先是咒骂赵菁菁坏自己好事。 又咬牙切齿地念叨温华是个不解风情的书呆子。 她正要离开,一抬眼,就看见院子里还有一个人。 她早就听姑姑说了,叶琛家来了贵客,是县令大人的亲弟弟。 敢这么嚣张,肆无忌惮地躺在叶家院子里抖腿的人,应该就是了。 虽然穿得破烂了一点,但那尊贵的气质遮掩不住。 她看过去的时候,卢照凌也看过来,两人的视线在空中交接。 卢照凌勾了勾手指。 楚幼蓉心中暗喜,她就知道穿这一身出来,定能有人看上她。 温华看不上她不要紧,这不,县令家的卢少爷看上她了,要是嫁给了卢少爷,那她就是麻雀飞上枝头变凤凰了…… 楚幼蓉整理了一下衣摆,迈步再次走进院子。 赵菁菁扶着大肚子,没好气地说道:“楚姑娘,你又进来干什么?” 楚幼蓉理直气壮地道:“卢少爷让我进来。” 赵菁菁看向卢照凌,见卢照凌盯着楚幼蓉上下打量,她默默地没再说话,温华的事,是公公亲口叮嘱过的,至于卢少爷……她还真管不着。 卢照凌好整以暇看着楚幼蓉,直接将她手里的食盒拿了过来。 楚幼蓉殷勤地道:“这是新米煮的粥,很粘稠,很香,筷子在这里,卢少爷尝一尝吧,是我专门为你们做的。” 卢照凌接过筷子,装模作样地吃了一口,然后一口吐掉了:“呸,真难吃。” 楚幼蓉脸上的笑容僵住了。 “我们读书人,未来的婚事,要么是大户人家的小姐结成秦晋之好,知书达理,能持家,能添墨,要么就是官宦之女,榜下捉婿,为夫君赠一份进身之阶。这样二人才能和和美美,快活一生。 “你看看你自己,这一双粗糙的大手,想来家里穷吧,而且也不懂什么叫做添墨,什么叫做举案齐眉吧?” 卢照凌一番话,让楚幼蓉羞得将手藏在了身后。 “也罢,就算是我温贤弟条件差一些,但那也是县令欣赏的士子,你不能红袖添香,你起码会做些可口的吃食,让夫君可以安心读书吧?可是你瞅瞅你这手艺,是人吃的吗?”卢照凌毫不客气地说道:“你除了好看的皮囊之外,你还有什么?你觉得温华是瞎成什么样,才会看上你?” “先别着急哭,听我把话说完,你别以为你穿了人家的衣服,就能装仙女了。你这衣服我昨天见过,是人家玉柱媳妇的吧?你怎么能窃人家的衣服出来骗人呢?” “肚子里空洞无物也就算了,还是个小偷,这样的人也配跟读书人结合吗?” 楚幼蓉的大眼睛顿时红了,她捂着脸,转身就跑。 再呆一会儿,自己就得羞死在这里。 赵菁菁都呆了。 这位卢少爷的嘴巴也太强了。 天啊,公公到底有多厉害,才能降服这种猛人。 卢照凌嘴角一咧,又吐了口吐沫,温华瞪了一眼,阿福便小跑过来,用铲子挖出来,一兜就扔到了刘老太家院子里。 栓子破口大骂。 卢照凌却是不在乎的,他走到温华近前,拍了拍温华的肩膀,“温华,以后碰到这种情况,你要分清楚情况,知书达理的,柔情似水的,该接触就接触,这婚事是人生的第二次投胎,娶个贤妻,改变命运,比你读书还快。选择错误,是失败加失败。” “就拿我姐来说,谁要是娶了她,岂不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既不会相夫,又不会教子,心情不好,还有可能跟你大打出手。啧啧啧,想想都吓人。” 见温华扭头要走,卢照凌赶忙继续道:“别走,别走,听我说完,像是我姐这样的还好,她起码读过书,就怕刚才那样的,纯粹是累赘。你该轰走的,就直接轰走,不然她觉得她有机可能,今天送个吃食,明日给你献殷勤,甚至有可能下药。” “下什么药?跟学院里一样下泻药吗?”温华疑惑道。 “啥啊,你以为女子之间的争斗跟咱们男人一样低级吗?”卢照凌低声道:“我也是听柳一贯说的,他爹后院的小妾们互相下药,他好几个弟弟妹妹就莫名其妙的没了。哎呀,幸好我爹没得早,不然我能不能活到现在都难说。” 听到他这混不吝的话语,温华皱眉,“你要是闲得慌,就干活。” 卢照凌轻哼:“我帮你解决了大麻烦,你还冷着一张脸,忘恩负义。” 他话音一落,就见叶小壮带着两条狼两只狗跑进来。 狼是绣球和来福,狗是旺财,还有隔壁刘老太家里的富贵。 原本富贵刚生下来的时候,比旺财要壮实许多,后来慢慢的,旺财的体型超过了富贵,毛发也比富贵亮很多。 富贵起初胆子很小,最开始一看见绣球就跑,这几天一群狗崽子混熟了。 绣球嘴里叼着一只野鸡,旺财和富贵嘴里各叼着一只野兔,小来福跟在哥哥们屁股后面欢快的乱蹦乱跳。 “大嫂,大嫂,快来看,绣球好厉害!”小壮兴奋的喊道:“我亲眼看到绣球抓住了这支野鸡,一口就把脖子咬断了,绣球好棒,今天的鸡腿给他吃。” 这几天农忙,在狼妈的带领下,狼群主动住在了谷场的柴堆附近,连吃饭都是叶琛给的面汤或者杂米饭。 家里的野味也就断了。 叶小壮的口水滋溜流下来:“大嫂,今天晚上做红烧野鸡肉……算了,还是炖汤吧,爹说了,大嫂要多喝汤。” 赵菁菁笑道:“小凡前两天套了个鸽子,正养着呢,你拿着兔子跟他换,他肯定会换的,换回来做个汤。野鸡做个爹爹新教的青阳炒鸡,一个鸡腿给绣球,还有一个......” 卢照凌赶忙开口道:“给我,给我,我今天是叶家的大功臣呢。温华,刚才老叶还夸奖我呢,你在一边儿,听见没?” 温华道:“姑父说的好像是办成了什么事才有奖励,而且好像也不是鸡腿吧。” 卢照凌哼了哼,“不行啊,男子汉大丈夫,就该吃鸡腿啊。只有吃了鸡腿,才能更好的与宇宙沟通,以宇宙为师。” 阿福完全看不下去了,县衙的正经主人就三人,老太太吃斋念佛,大人有的时候忙得连饭都吃不上。 少爷在学堂回来的少,只要回来一次,老夫人都是大鱼大肉的往桌上端。 少爷天天吃鸡鸭鱼肉的人,如今竟然死皮赖脸的找人要鸡腿,老夫人要是看到了,那不得心疼死。 隔壁老太太本来想骂街的,毕竟之前有叶琛这个恶邻居,就够生气的。 如今竟然来了个随意吐痰的县令弟弟,还敢往自己家里扔,刚冲过来,准备跟赵菁菁理论理论,就见富贵叼着野兔走了过来。 他开心的把兔子扯下来,笑眯眯的说道:“笑眯眯的说道,小壮,以后绣球出去闲逛,一定要带着我们家富贵,抓不住野鸡,有个麻雀啥的也是好的,一会儿兔子腿给你。” 叶小壮连忙摆手道:“不用了,不用了,我家都有,您留给栓子和小花姐吧。” 刘老太在他脑袋上摸了一把:“真是个好孩子,等这段时间忙完了,奶奶做窝窝头给你吃,不,做白馒头!” 叶小壮嘻嘻笑:“谢谢奶奶,我去田里捡稻子啦。” 他背着背篓,带着两只狼两只狗,从院子里冲了出去。 卢照凌抬步也跟着冲了出去,他虽然是县令之弟,其实世界也很单调,不是在家里,就是在学堂,还从来没见过野狼抓野鸡,他也想跟着去见见世面。 第144章 小壮的理想有多强 日落下山。 赵菁菁放下手里的活,开始准备晚饭。 这个乖巧的儿媳妇,不止一次跟自己的夫君讨论,公公是不是换了个人的问题。 因为先前的公公除了读书之外,什么都不管,而且总是凶巴巴的,性格有点随祖母,外冷内热。 但是如今却不一样了,虽然有的时候也很严肃,但是大多数都是很温和的。 而且跟先前的公公不一样的点在于,如今的公公做事情很有章法,不跟先前一样,啥都不懂,就拿做饭这件事情来说,赵菁菁觉得公公传授非常得当,自己跟着学就很轻松。 这一点绝对不是公公看两本书就能做到的。 对此,叶大壮也有自己的答案。 那就是娘曾经就是这样的人,爹爹跟娘一起生活了那么久,肯定会有影响的。 如今娘不在了,爹有些许变化,更像娘了,很正常。 大壮更倾向于娘亲已经不在人世了,只是善良的他,选择跟爹爹一样欺骗着弟弟们。 不过不管怎么说,爹爹都是在往好的地方变化,赵菁菁也没在多说什么。 在公公的影响下,赵菁菁也不会在挖地龙,抓壁虎吃了,而是选择将家里的食材尽可能的处理到完美。 她先将小壮换回来的野鸽子炖在锅里,然后开始收拾野鸡。 至于鸡毛和鸽子毛他都留下来了。 公公最近在教弟弟们学习一种新的书法方法,叫鸡毛笔,虽然写出来的字没有毛笔字好看,但是很快很方便,她不用专门的磨炼,也能写出方方正正的文字。 兔皮也攒下来不少,她想着到时候给公公做一个兔皮大衣,给小壮做个兔皮坎肩,大壮他们兄弟三个,一人一双兔皮靴子,兔皮手套。剩下的,看看能不能做几个毛茸茸的兔儿帽,送给汐月他们,这几个丫头也挺不容易的。 要是狼妈他们勇敢点,抓一只大老虎回来就好了,爹爹一直念叨,她也念叨,老虎皮那么大,穿在身上得多暖和。 叶琛回来之后,就在院子里忙活,虽然说农家小院没有那么多讲究,叶琛在家里人不在的情况下,也尽量少往厨房跑。 很快晚餐就做好了,一道枸杞鸽子汤,一大盆青阳炒鸡,一大盆绿油油的菠菜,每人一大碗白米饭,米是新米,透着一股清香,闻着就舒坦。 一大家子人在桌子边上坐下来,阿福依旧蹲着坐在门槛上。 叶小壮跟叶琛报备之后,拿着一个大鸡腿去喂绣球,它大嘴一张,就将整个鸡腿咬进嘴里。 来福蹦跶过来:“呜呜呜!” 绣球吐出来一点在来福面前,来福美滋滋吃了,旺财眼巴巴望着,绣球只好又吐出来一点点。 来福再次呜呜,却被绣球直接按在脚下,急得来福死命地挣扎。 卢照凌很是不客气地霸占了另外一只鸡腿,得意地说道:“我已经跟柳一贯说好了,让他按照我的图纸做水锥,明早送过来,这个鸡腿,我吃之无愧吧?” 叶琛看到这家伙已经把鸡腿放到嘴边儿了,这个时候如果说不行,这孩子肯定要跟自己打起来。 叶琛很是温和地点头,“行,你是大功臣,吃,使劲吃。” 卢照凌大口咬下一块肉,野味很鲜,味道真不错,比县衙的厨子做的好吃多了。 他招了招手:“阿福,给你!” 他只咬了两口,剩下的就全给阿福了。 阿福早就习惯了,立马接过来,拿在手上小口小口啃着,就着白米饭吃了个十分饱。 饭后,温华洗了碗,然后带着四个表弟前往叶家祠堂。 卢照凌十分好奇:“你们去干什么?你们要搞非法淫祀?” 温华瞥了一眼想象力丰富的卢照凌道:“收起你那无边无际的脑子,我是带他们去读书,识字,学一些算术。” 卢照凌这才想起来,刚才温华跟柳一贯他们说了,他是要留下来教书,凑盘缠的。 他有些好奇地眨着眼睛,搭着温华的肩膀,“我说华子,你莫不是在误人子弟,你才童生啊,就敢教人读书了?” 在卢照凌的印象里,教人读书的,起码得是秀才。 小壮撇着嘴说道:“卢少爷,我们只是学习识字,大表哥识字就能教我们啊,这跟是不是秀才有啥关系?” 这话,卢照凌无力反驳。 他闲着没事,跟着几人一起去祠堂。 这里是露天的课堂,祠堂门口的青石板上,摆着几十张高矮不一的桌子,以及形态各异的胡床。 坐在学堂里的人年龄也不一样,最大的跟叶大壮差不多,最小的四五岁的样子,还在流鼻涕。 “昨天我们学到,尺璧非宝,寸阴是竞。资父事君,曰严与敬。孝当竭力,忠则尽命。”温华负手而立,严肃的开口道:“昨天我们讲到这里,给你们留下的作业,有谁想清楚是什么意思了吗?” 课堂上鸦雀无声,所有人默默低着头,生怕被点起来回答。 二壮和小壮早就学完千字文了,自然知道是什么意思,但他们不会蠢到这时候开口彰显自己有多聪明。 “不是吧,不是吧,竟然有人这句话是什么意思都不懂?”卢照凌实在是没忍住,“我还在娘胎,不我三岁的时候,就读完了千字文,这句话的意思是说……” “一尺长的美玉不能算是真正的宝贝,即使是片刻时光也值得珍惜。奉养父亲,侍奉君主,要严肃而恭敬。孝顺父母应当竭尽全力,忠于君主要不惜献出生命。”叶小壮起身,抢话道:“这两句要跟上一句连在一起学习,祸因恶积,福缘善庆。说的是,灾祸是作恶多端的结果,福禄是乐善好施的回报。” 被小壮抢了风头,卢照凌哼了哼:“你既然知道,为何不说?” “这是我交代过的,让小壮和二壮多给其他人思考的机会。”温华转头看向卢照凌,“卢兄要是没什么事,回去洗漱休息吧。” 叶大壮站起身道:“卢少爷,如果你也想听课,我把位置让出来给你。” 卢照凌撇撇嘴:“谁要听三四岁小孩学的启蒙课。” 他一甩袖子走了。 温华继续上课:“所有人跟我一起读,祸因恶积,福缘善庆。尺璧非宝,寸阴是竞。资父事君,曰严与敬。孝当竭力,忠则尽命。” 卢照凌停下步子,站在祠堂门口,看着那乌泱泱四五十号人,这些人白天累了一天,回去吃了个饭就过来上课,脸上还有疲态,但都睁着大眼睛看着温华,黑色疲累的眸子里有光华闪现。 他又一个没忍住,转身回到了祠堂。 饶是温华一个好脾气的人,都有些挂脸了:“卢兄,有什么事我们晚上再说,请不要在这里影响孩子们读书。” “我有个问题问你们。”卢照凌将温华挤开,“你们白天收稻子打稻子,有多累你们自己心里清楚,为什么宁愿在这里学习,都不回去休息,难不成还想参加科考?” 他看着课堂上的每一张脸。 温华也放下书本,看着每一个孩子。 叶大壮站起来,笑着说道:“我就想多识几个字,将来看农书的时候,不至于啥都不懂。” 二壮笑着说道:“我主要是要成为范蠡那样的大商人,必须会算账。” 三壮起身道:“我将来要做大将军的,大将军不识字,怎么看兵书,怎么排兵布阵,怎么给圣人写奏折。” “我要为了大周雄霸天下而读书。”叶小壮摇头晃脑,“当然了,我还有私心,读书可以充实自己,可以更好地孝顺父亲,可以换取财富,可以娶漂亮的婆姨.......” “爹还说了,知识可以改变命运,没有知识的财富,就像是空中搭了个巨大的花园,没有梁柱,风一吹就散了。” 温华愣住了。 知识改变命运。 这句话,他第一次听人说,竟然是姑父说的。 以前只觉得姑父偏疼他,现在和姑父住在一起,他才发现,姑父比他想象中的更有智慧,是人生阅历和经验赋予的智慧,是他无法企及的高度。 教室里其他人陆陆续续站起来。 “我要做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周宰相,不识字可能连内侍都做不了。”元载。 “我叶凡一生不弱于人,可不识字,就只能做蛮夫。”叶凡。 “我娘说了,老蔫叔之所以能发财,就是因为读书识字,她不求我发财,不挨饿就成。” “我爹说小壮的表哥马上就要当官去了,要我赶紧多学一点……” 孩子们一个一个起身,每个人都说了自己坐在这里读书认字的原因,没有一个人是因为科考。 卢照凌默默地闭嘴了,站到了一边。 温华教完了读书认字,接下来就是教算术课,底下四五十个人,竟然有二三十个人都有算盘。 这算盘都是一些村里人央求叶五四做的,那些人自己砍树锯木头,叶五四只需要利用卯榫工艺将木头做成算盘框架,然后将算珠磨出来就可以了,做一个算盘要价是一斤大白米。 这不正好秋收,一些看重读书的人,马不停蹄就拿粮食来找叶五四帮忙。 第145章 书生该有的样子 夜色深沉。 今天有几个书生以及一大堆小厮、书童帮忙,效率很高。 晚上的工作量也就没那么大了,家里人慢吞吞地干着,小壮吵着听父亲讲故事。 叶琛倒是会讲故事,那都是说与女施主听的。 小孩子学会了,岂不是麻烦大得很。 叶琛无奈,便让小家伙称重,累了,就不闹着听故事了。 今年的收成可以说是一般中的一般。 往年一亩地差不多可以收三百斤粮食,不是公斤,是斤。 今年更惨,勉强二百多斤。 到时候还要拿出来一部分交税,叶琛真的难以想象,古人到底是怎么活下来了。 等秋收结束之后,县衙会派人一个村一个村收粮食,亲自验收,丝毫做不得假。 当然,也不是没有技巧。 那就是上缴的粮食,少晒太阳,这样可以保持水分,让粮食更加饱满一点。 能多省一点是一点。 不过朝廷也有应对之法,比如官员看粮食太生,就会过来踹两脚。 温华拿着草叉将脱粒后的稻杆挑到一边。 大壮将这些干稻草捆起来码放成稻草垛子,这堆稻草垛留到冬天有大用,可以引火不说,还能铺在床上,也能塞进被套里当被子盖,稻草垛堆起来之后,再在最上面盖上芦草,然后上面还要糊上一层厚厚的泥巴,避免被下雨被浸湿。 在乡下,还有一波坏人,他们专门点人家柴火堆作乐,这种人被抓着一般会被打个半死。 阿福在烧水,晚上洗漱。 卢照凌无所事事,到处闲逛。 他摆弄着柳一贯留下的宝剑,坐在温华身边儿,开口说道:“我老姐说让我跟你多学习学习,你做什么,我便要做什么,可是你这一天天的干农活,也不读书,我学个屁呀。” 温华头也不抬,手里记录着一份工作日志。 这个小本本记载了温华大量的宝贝见闻,诸如蝗虫的繁衍周期,鸭子的成长周期,每个周期的状态,不同程度的稻谷的亩产量,以及该如何更省事地收拾稻谷。 嘴里很是嫌弃地说道:“农乃国本,这干农活也是一门学问,哎,不要看我的笔记,你要自己体会。” 卢照凌冷笑,“我有那闲工夫,还不如多看两本书,省得我姐回来了,问我这几天读了什么书,我一个字都答不出来。” 叶琛坐在一边儿,小壮乖巧地给捶着腿,他知道温华做的事情,势必会成为日后他的施政基础,他是那种一步一个脚印型的,卢照凌确实聪明,才华横溢,但是却不接地气,有些过于飘了。 于是他开口道:“卢少爷既然闲来无事,不如我问你一个问题吧?” 卢照凌知道叶琛乃是受刺史关注的秀才,人家肚子里肯定是有些本事的,别看他傲气,但是不代表他真的敢瞧不起叶琛。 于是卢照凌认真了一些道:“老叶,你问。” “我听说圣人尤重民生,每次科举都有关于民生的问题,那我也问个这方面的问题,”叶琛喝了口王老吉,笑着说道:“今年全国各地闹灾,北方的旱灾,南方的洪灾,此外还有全国多地爆发了蝗灾,国家前些年对外征战,本身就有亏空,如今这么多灾难,演变出来的流民,该如何解决呢?” 卢照凌虽然年纪不大,但是这些年走过的地方也不少。 他知道,先不提国家本身就有些山民,隐户,大户人家的奴仆,这些没有多大的危害的人,不算在户籍之中,那些对国家有危害的,诸如江湖游侠,山贼土匪,流民也是不在户籍里的。 这些人不仅不缴纳赋税,而且还会对国家产生莫大的危害。 尤其是每逢灾荒之年,这些流民就会聚集在一起,惹事生乱。 一旦超过一定的界限,甚至会覆灭整个国家。 卢照凌也没有想到,像是叶琛这种甚至没走出过北海县的农夫,竟然会知道这些。 看到他真的小瞧叶琛了。 卢照凌的表情也更加严肃了一些,“往年朝廷的做法,向来是剿抚并用,剿乃是屠杀成气候大规模有反意的人,这样可以减轻赈灾的压力,同时给以小规模的流民以震慑,抚则是开仓放粮,广设粥棚,安抚流民,等到灾害过去,再将这些流民送回原籍,无家可归者,送去无主之地开荒。” 叶琛看向温华,“你是怎么认为的呢?” 卢照凌所说的措施,乃是国家统治者的常用手段,短时间内非常有效。 但有很大的局限性,当流民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崩。明朝就是这么灭亡的。 而且这种做法,对于普通百姓而言,过于残酷。 温华,在农村长大,他的思想应该更多的是基于百姓,只不过他为人古板,思想需要刺激才能更加开放。 叶琛继续开口,“镇压和安抚只能解决一时的流民问题,根本原因是什么,可曾想过?” 见温华依然沉吟不语,卢照凌扯了扯嘴角道:“刚刚不是说了吗?因为天灾,产生了流民。” “非也。”温华缓声道:“天灾只是一个外界的一个偶然的刺激性元素而已,就像是天气骤降而感染风寒一样,根本原因在于人的身体过于虚弱了。拿河南、河北、河东三道为例,因为这里曾属于窦建德、王世充的地盘,导致国家制定赋税标准时,本身就比其他的道要高一些,甚至灾荒之年不仅不降税,还会增加税收以补贴其他道,甚至于有些地方出现了即便是丰收之年,因为税收也会饿死人的情况。” “国家的赋税本身就重,而地方官员又百般摊派,横行乡里,百姓为鱼肉,土豪劣绅又借机兼并土地,欺压乡民,百姓本身就已经到了虚弱不堪的地步,这才导致了稍有灾害,便人人有饿死之危。” “若是百姓家中有存粮,即便是闹灾,也可以安心治理,全心全意对抗,而不是将一门心思全都用在四处寻找吃食上。” “这才是流民大规模形成的根本原因。” 叶大壮插话道:“还是卢县令好,给我们减免了一半的赋税。” 卢照凌得意地道:“我姐当然最好!” 叶二壮开口道:“安丘县的赋税就很重,我听说不少百姓已经开始闹了。” 赵菁菁也难得地说一次话,“别说是安丘县,我听三伯母说,孙家庄都开始闹了呢。” “自己辛辛苦苦收拾庄稼,一年到头还没吃饭,这还种地干啥?”三壮吐了一口唾沫,“还不如打仗呢,去别的国家抢!反正他们都是蛮夷,合该给咱们大周进贡。” 温华是不认同三壮激进的想法的,“国虽大,好战必亡。咱们还是说说剿抚并用,确实是朝廷的老法子,但是很难合理的运用,先说镇压,蝗灾之年,朝廷的物资也是稀缺的,战争会消耗国家的力量,从而产生越剿流民越多,甚至最终军队加入流民的情况。” “而赈济灾民,也有很多问题,官员层层扒皮,最终落到百姓手里的钱粮十不存一。” “我认为这种情况,朝廷应该选能臣干吏为巡察使,先整顿当地的吏治,既然当地闹灾,必有贪官污吏作祟,杀之以振民心,抄其家以补全府库。其次选朝中德高望镇的臣子,为观风使,带领整顿后的官员队伍,重新开始推进赈灾。两者不可重叠,以免其为利益所诱。” “赈灾也不当一味地赈灾,天下不当有不劳而获之理,前期可以无偿获取吃食,但后期应当给流民提供工作,给予报酬,诸如修补城墙,开垦荒地,修补道路等等。” “还可以挖渠!”叶小壮也开动小脑袋瓜,“如果我是观风使,我肯定要带着流民挖沟渠的,这样以后再有旱灾就不怕了。而且有了沟渠,再遇到水灾,还可以利用沟渠排水。还可以让灾民挖掘蝗虫卵,这样他们能勉强吃饱,也有了一定的积蓄,就不会有心思去闹事了。爹,我说得对不对?” 叶琛摸了摸他的脑袋:“我们小壮真聪明。” 卢照凌也不甘示弱道:“不仅如此,朝廷也可以选拔流民入伍,流民参军之后,不以作战为主,但是可以屯田,也可以镇压地方,打击盗匪。” 一屋子的人,各抒己见。 就连话少的叶大壮,也会提出一些自己的见解。 天色越来越晚,叶琛宣布今天到此为止,所有人洗漱睡觉。 晚上睡觉的时候,卢照凌梦见自己考中了榜眼,迎娶了宰相之女为妻,然后喝了交杯酒,便跟自己上床。 梦里卢照凌美的鼻涕泡都露出来了,他一张嘴就亲了上去。 然后他就听到抽泣的声音。 “少爷,当时签契书的时候,没有这一条呀。” 阿福一脸委屈,却不敢把自己的脚丫在卢照凌的嘴里抽出来。 卢照凌睁开眼睛一看,他竟然将阿福的腿抱在怀里,双手捧着阿福的脚丫子往嘴巴里塞。 “呸呸呸!” 他怒了,从地上爬起来。 “今天晚上你滚外面去睡!” 阿福很是无所谓,反正不管是睡屋子里还是睡外头,都是在地上打地铺,没什么太大的区别。 而此时天已经快亮了。 屋外传来了新米熬制成粥的香味,叶琛做了皮蛋瘦肉粥,皮蛋是叶琛用鸡蛋做的,还放了些香葱。 阿福闻着味道就走到了灶房,看着叶琛坐在灶台上打着哈欠,“大叔,我来帮您看灶膛吧。” “成。”叶琛摆摆手,示意阿福小心点,别烫着手,自己则去切咸菜。 忙碌了好一会儿,总算是准备齐全。 一家人刚在饭桌边上坐下,院子门口就传来车轱辘的声音。 卢照凌第一个冲出去,他看到了钱家的马车,车上一个马夫,两个小厮,三个人合力将一个水锥搬了下来。 第146章 叶老太都笑出褶子来了 卢照凌本意是找叶五四的,但是农忙就这几天,一个没影的东西,他还真不好意思叨扰老人家。 索性柳一贯送上门来,家里又有钱,就被他当场拿下了。 柳家在安丘县那算是相当有名望的商人。 柳一贯安排下去的事情,底下人自感不敢耽搁,这东西在青州不流行,但是有图纸就是好办事。 一个非常标准的水碓准时出现在叶琛家的院子里。 叶琛喊来小壮,“你去一趟丰顺大叔家,让他把牛车借给咱们家用一用,到时候咱们家再把水碓借给丰顺大叔用。” 有了水碓,有了牛车,再处理脱粒工作就方便多了。 水碓有四眼石臼,可以同时进行谷物脱粒加工,每天加工出来的白花花大米数量是相当可观的。 清河村许多人来看热闹。 “这水轮车做得真好,我也想做个这个。” “木头倒是不难找,难在制作水轮车的木匠,就算是找到木匠,我们也出不起这个工钱。” “而且选址安装也不方便,你们看老蔫选的那处地头,那里水流快,别的地方安装这水轮车不一定管用呢。” “咱们没有老蔫家富裕,但是十几户凑钱做一个水轮车应该不难吧?” “但是这东西只有加工粮食的时候用,咱们又没那么多粮食?” “还有啊,这东西怕风吹雨淋的,为了伺候他,还得盖个房子。” 老蔫家有就行了,咱们到时候可以借他家的,有聪明人说道。 当然,已经有耿聪的乡亲已经开始预定了。 比如叶丰顺,老爹家,隔壁刘老太家,连粮食都提前堆在不远处了。 众人都夸赞县令之弟。 “卢少爷一来,就给我们解决了大麻烦。” “真不愧是豪门公子呢,脑瓜子灵活,我们这些村里的把式,就没想过这些。” “你们这些老东西,连马车都没见过几回,哪能想到做这水轮车。” “……” 卢照凌昂首挺胸,“老叶,我这功劳不小吧?虽然有你的一大半,但是我的努力也不容小觑呀。到时候你可得记着,在我老姐面前美言几句,这样我就能提前回家了。” 叶琛失笑着道:“等秋收忙完了,我亲自送你回去,放心,一定会好好夸你。” 接下来几日,依旧是忙碌的秋收。 又忙了三五天,地里的粮食全都收回来了。 与此同时,在水碓的帮助下,村里的脱离工作,也完成顺利。 村长拨给叶五四几个年轻小伙子,花费了三天的功夫,又做出了两架水碓,算是村里的公产,谁使用只要付出一点米就可以。 今年稻子长得不好,稻粒不够饱满,一百斤稻谷去壳之后就只能剩下六七十斤左右,家里交完税还剩下将近一千斤稻谷,全部脱壳后,最后落手上的是大概六七百斤多斤,他们家的亩产在清河村算是比较高的,其他家落手上的粮食很少。 接下来的半年,村子里各户人家的吃穿用度就靠这几百斤大米,卖米换布匹,买油盐,攒药钱…… 叶琛坐在屋子边上的风口,面前一个簸箕,将糙米扬起来,风吹走外壳,剩下的就都是糙米,糙米还要再碾一遍。 这个工作需要一遍又一遍地反复进行,直到所有外壳都被风吹走。 连续十来天的高强度的劳动工作,叶琛的脑子都开始混沌了。 一直到天空中有淅沥沥的小雨落下,叶琛才猛然惊醒。 抬头看去,刚才还晴空万里,突然啪嗒啪嗒地下起雨来。 “下雨喽!下雨喽!” 村子里的熊孩子们赤着脚奔跑在打谷场上,开心得不行,还有一抬手连续翻几个跟头的。 “终于下雨了。” “我已经小半年没见过雨水了。” “这空气真的好舒服啊!” “人能淋雨,稻子可不能,快,收稻子!” “……” 村子一片混乱,叶琛也赶忙带着孩子们将打谷场的稻谷全都收回家去。 雨点啪嗒啪嗒地落在屋顶,顺着芦苇杆落下来,落在地上,砸出来一个又一个小坑。 雨水越来越多,地上的坑越来越大,慢慢地,小坑变成了大坑,蓄积了许多雨水,鸡鸭鹅叽叽喳喳叫个不停,狼和狗在院子里跑来跑去,然后蹲在屋檐下看下雨,舌头时不时伸出来,卷几滴雨水进嘴巴里。 叶琛站在门口,看向田间,一场雨,灌满了干涸的田地。 “不是吧,竟然漏雨?” 卢照凌突然惊呼出声,连忙跳起来。 堂屋正中间,雨滴顺着芦苇杆一滴一滴落下来,正好滴在卢照凌的头上。 温华淡声开口:“我这里也漏雨。” 不止是这两处,还有靠卧室那边,也有雨滴落下来。 叶琛算是体会了一把什么叫做屋外下大雨,屋里下小雨。 地上是泥土,下雨之后,泥地成汤湿漉漉的,温华卢照凌还有阿福三个人今晚怕是都没地方睡了。 大壮咳了咳继续说道:“今年一直没下雨,我就忘记补房顶了。等雨停了,我就去修补。” 叶琛点头,屋顶确实要修补,不过盖房子的事情也要提上日程了。 雨淅淅沥沥下小了,院子里来了人,是叶老太太。 老太太走进来,找了个干净的位置坐下,开口询问道:“我明儿去镇上卖点儿粮食,老蔫,你要一起去吗?” 叶琛不想卖粮食,不过入乡随俗,他也不想做太出挑,开口问道:“卖多少出去?” 老太太开口道:“交了税也没剩下多少,卖个一二百斤手上留点余钱应急,剩下的换些便宜的陈米和粟米,这样可以多支撑些日子。” 卢照凌没有开口,放在从前,他一定会问为何要用新米去换陈米,新米多好吃,陈米却有些发黑发霉,难以下咽……但现在他明白了,地里收成太少,一家人正常吃,是绝对吃不到明年收粮食的,但若是换成陈米和粟米,就能多吃一阵子。 如果没来清河村,他绝不可能知道种稻子的农人,竟然吃不起大白米。 老太太说完粮食的事,又从袖子里拿出一个小帽子,说道:“这是汐月那丫头用攒下的碎布头缝制的虎头帽,说是给大壮媳妇肚子里的娃娃准备的,你看看这手工活,咋样?” 叶琛知道,民间有个娃娃戴虎头帽的传统,寓意着孩子虎头虎脑,身体健康,也可以辟邪。 不过一看之下,却有些惊叹,他也没有想到,汐月这丫头,那么粗糙的一双手,竟然能做出来那么精巧的虎头帽。 比起后世那些高档货也不成躲让。 叶琛笑着说道:“我看着很不错。明天不是去镇上吗?正好拿到成衣铺子去问一问,看看值几个铜板,以后可以让汐月专门做这个。” 别看老太太整天叫嚣着,闺女长本事没用,但是听老蔫都夸奖汐月的时候,老太太心里美得不行,都快笑出褶子来了。 第147章 教书治国 窗外的雨是一阵又一阵的下。 屋内也不安宁。 在正堂寻了一处安静的地方,在用餐之前,叶琛让所有人坐下。 “农忙总算是过去了,现在,我来给大家盘算一下工钱。” 叶琛的话音落下,众人都震惊的说不出话来。 天啊,没听错吧,给老爹干活,还有工钱拿? 卢照凌吊儿郎当的坐在胡床上,嘴角的笑容都能咧到后耳根去了。 有朝一日,打道回府,他一定要将老叶的钱,一字排开,一枚一枚的摆放在桌子上。 小爷也能挣钱了,老姐你凭什么还看不起我? “咱们的冰雪冷元子,卖得不错,在北海县一炮而红,大家一直在忙,也没来得及给大家分钱。”叶琛缓声开口道:“冰雪冷元子的生意拢共做了一个月,按照一天三十文来算,每个人能拿到手九百文钱,秋收忙了半个月,按照同样的价格核算,也是一天三十文,也就是四百五十文,那每个人就是一千三百五十文钱。” “大壮!” 叶琛将一块碎银子加一大捧铜钱,装在木匣子里,推给了大壮。 大壮活那么大,还没有过这么庞大的收入,他双手颤抖,不敢去接,最后一摇头道:“爹,我要钱有啥用,您给孩儿存着吧。” 叶琛笑了,搁在他那个时代,当儿子都三十了,不跟老子要钱花就不错了,有几个让老人给存钱的。 他故意把脸一板道:“你都多大的人了,还要老子存钱,也不怕别人笑话。菁菁为了咱们家劳心劳力,你就没想过给她买几件精致的首饰,买点好看的衣裳啥的?为父整天瞎忙,也照顾不到孩子,你不得给孩子存点钱,买点必需品?” 赵菁菁连忙起身,道:“爹,穷人家的,买啥首饰。” “哪个女孩子不爱美,爹说要买,就得买。”叶琛直接定下,不容反驳。 她嘴唇动了动,不知道该说啥。 叶琛环视了众人一眼,继续说道:“儿媳,这是你的那一份,你是咱们家的萧何,这个家没有你,可撑不起来,所以你拿双份。” 赵菁菁猛然抬头,一脸的不可思议,“爹,我也有呢?我也有呢?” 她因为怀有身孕,家里基本上不怎么让她干活。 也就是缝缝补补,做做家里的一日三餐,她竟然也有工钱? 老二在一旁说道:“家里的事情,确实是大嫂支撑着,一日三餐,缝缝补补,是咱们的坚强后盾,若是没有大嫂,咱们一群老爷们,还真折腾不起来,我支持大嫂拿双份。” 三壮和小壮也一起点头,“我们也支持,吃了大嫂做的饭,我一个能打十个。” 三壮拍了这小子脑袋一巴掌,“打十个来福吧你。” 二壮也把弄小壮的脑袋,“对,那天我一进门,就看着小子打来福。” 小壮气呼呼的环视几个哥哥说道:“吾未壮!壮则有变!” 叶琛笑道:“这才有点一家子的意思,只有全家人齐心协力,和和美美,何愁家族不兴。” “二壮,这是你的。”叶琛继续说道:“你是家族的急先锋呢,爹爹不在外面的时候,都是你在开拓市场,所以爹爹做主,你拿一分半,不过爹爹说好,大丈夫不可一日无钱,不要一招有钱,就胡话乱花,败坏叶家的门风。” 二壮一脸严肃的结果钱匣子,“爹,孩儿明白。” “三壮!这是你的那一份!”叶琛推过钱匣子,笑着说道:“你小子要加油了,你大哥种地耕田,继承家业,你二哥有意经商,而且初有成效,你四弟如今也是温华夫子的得意门生,你若是有意从军练武,爹爹便给你寻一位武夫子,传授你兵家武艺,好让你有朝一日,封狼居胥,为家族争光。” 三壮哽咽道:“爹,您......” “莫哭,莫哭,你想参军入伍,爹总不能拦你一辈子。”叶琛摸了摸小家伙的脑袋。 又看向了小壮,小壮脖子一抬,“爹,我也要当大将军哩。不然怎么有变。” 叶琛一巴掌拍在他脑袋上,“放屁!先给老子好好读书。” “温华,这是你那一份。”叶琛解释道:“冰雪冷元子的生意你没有参与,钱要比别人少一些,不要往回推,这是你应得的,将来你科举路上用得到。” “姑父。”温华哽咽道。 “哭个屁!将来你这几个表弟落难,是不是也要跟你哭?”叶琛道。 温华点点头,郑重其事地将钱匣子抱在怀里。 姑父给予他的实在是太多了,他都不知道该如何回报。 叶琛看向卢照凌。 这小子立刻坐直了身体,一副渴望的模样。 “卢少爷在咱们家,虽然没干啥活,但是人家卢少爷开动脑筋,给咱们家省了不少麻烦,更是赠予了水碓,要给额外的奖励,这是你的钱。” 叶琛将钱匣子推到了卢照凌手里。 卢照凌打开钱匣子,看着里面的铜板以及一小块碎银子,然后赶紧盖好匣子,小心翼翼地抱在怀里。 阿福撇着嘴,少爷的口袋里就没有缺过钱,这么点钱就这个样子,也太能装了。 “阿福,这是你的。” 阿福瞬间呆住了,他连忙从门外走过来,吞了一口口水,小心翼翼地问道:“叶大叔,我也有吗?” “为什么没有呢?你每天干活,也很辛苦啊!”叶琛笑着说道:“钱不多,是大叔的一番心意,你这孩子不仅聪明,而且做事情踏实。大叔送你一句话,宝剑锋自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只要踏踏实实做事,即便是仆人,也未必没有出人头地的那一天。” “谢谢叶大叔。”阿福躬身行礼,旋即将钱匣子推回去,“我是少爷的书童,我有工钱的,这个钱我不能要。” “你这是出公差,额外补贴动不动?”卢照凌冷哼道:“动不动就推辞,一点格局都没有。” 卢照凌都这么说了,阿福哪里敢推辞,赶忙接过铜板。 适当的金钱,可以促进大家的积极性。 而且孩子们都老大不小了,如果一直没有见过钱,出去做事情容易怯场。 钱壮英雄胆这句话可不是说说的。 发完钱之后,叶琛总结道:“在大家的齐心协力之下,我们家族的进步有目共睹,开拓了生意,而且在北海县打出了不小的名气,买下了临渠的土地,家里人不用担心挨饿,爹爹也有了功名,成了同秀才。未来咱们家势必会成为清河村数一数二的家庭,但是这还不够,希望你们不要骄傲,要继续踏踏实实的做人,继续向前。” “爹,您是秀才公哩,总是住茅草房也不合算,咱们起新房吧。”老二开口道。 第148章 平仓令 清晨。 天色还是阴沉沉的。 叶琛是被窗外的孩子们的练武声吵醒的。 自从知道卢照凌会剑术,几个臭小子便厚着脸皮求他教大家伙练剑。 卢照凌也难得地早起,给大家表演一番。 只见他持剑起势,顷刻间寒光四射,走马如飞,左旋又抽,引来一众臭小子连连喝彩。 叶琛也好奇地望去,此时已经到了差不多结束的时候了。 只见卢照凌忽然掷剑入云,高达数丈,剑若电光射下,卢照凌引手执鞘承之,剑透室而入。 众人都被惊得目瞪口呆。 唯独温华坐在不远处,手里捧着一本书,连看一眼都嫌麻烦。 卢照凌气不过,走过去问道:“温华,你几个意思?莫非我的剑耍得不好吗?” 温华冷笑道:“舞剑小道儿。” 卢照凌亦是冷笑道:“无知,若是于丛林之中,你这般与我说话,你已经死了。” 温华反讽道:“若是我治国,当百姓安居乐业,无刃也是万人敌,像是你这般浪荡子,也只配在丛林里四处逃窜了。” “你!” 叶琛自然是不会参与这种小儿之斗的,他悠哉游哉地走到门外。 因为昨日的一场雨,村里的道路泥泞不堪。 村里人难得的清闲,不少孩子跑到社戏的戏台上摔跤玩耍,这是吃饱饭,有劲儿了。 不过主道好一些,村里人经常修缮,起码牛车是可以走的。 叶丰顺的牛车停在不远处,叶老太就在牛车上坐着。 等着叶琛一起去镇上。 叶大壮扛着一大麻袋米出来,放在牛车上,叶琛顺势坐过去。 老太太忍不住笑了,“真的是多此一举,老太太何苦劝你卖粮食,你又不缺这点钱财。” 叶琛笑道:“财不露白,卖粮食,村里人以为我缺钱,母亲的想法反而是对的。” “既然如此,为何不多卖一些?”老太太反而疑惑了起来。 叶琛小声道:“娘,您没发现这几年天气反常吗?缺雨水的时候,滴雨不降,不缺雨水了,他说来就来了。谁也不知道,往后的日子咋样,粮食攥在手里,放心一些。而且,娘啊,刚下来粮食,家家户户都有些存粮,价格卖不太高,还不如等等,今年饥荒,到了冬天,粮食贵得跟金子一样,那时候才能多卖钱呢。” 叶老太太立马就顿住了。 老太太一向是信赖这宝贝小儿子的。 他看向自己放在牛车上一排排的粮袋子,忽然觉得自己好像做得不对。 老蔫说得很有道理,现在刚收了粮食,最穷的家庭,也会有点粮食的。 还不如等他们吃完了,再去卖粮食呢。 再说了,未来的日子不好说啊,万一明年再闹饥荒,家里的这点存粮,也未必够吃呢。 叶老太太跳下牛车,扛起一袋子大米就走,开口道:“丰顺,先等等嫂子,我先回去一趟。” “娘!我来!”叶琛话音刚刚落下,老太太已经跑出去十几米远了。 叶琛:“……” 都五十多了,还那么硬实。 叶琛甚至觉得,自己体内的残暴基因,是不是继承于老太太。 老爷子温文尔雅的,一看就是儒雅君子呢。 等到老太太回来的时候,连大气都不喘。 温华和卢照凌从院子里走出来。 “姑父,我也想去镇上一趟。”温华开口道:“一个学生是教,两个学生是带,既然我的冤屈洗刷了,我想去镇上招一些想读清风书院的学生,做个培训补习班,这些人进咱们清河村读书,可以在清河村消费,也可以多挣一点钱。” “嘿。”叶琛心里忍不住给温华竖起大拇指,“这教育带动经济的创始人是你小子吧。” “老叶,我也得去。”卢照凌紧紧跟着,“我想回家一趟,我想回家取一些书送给孩子们。” 卢照凌在清风书院附近租了个小院住宿,那里面放了不少东西。 阿福站在院子里哭唧唧喂小鸡小鸭小鹅,为什么少爷去镇上玩,不带着自己呢。 温华和卢照凌坐在了牛车另一边。 叶老太太步履轻松地回来了,她老人家正要开口跟县令家的小少爷打招呼,突然味道了一股怪味。 “这是什么味道?丰顺,你这牛车天天载客,得收拾收拾啊?”老太太使劲儿问道,“这也太有劲儿了。” 叶丰顺皱着眉头说道:“不应该啊,我这车经常洗刷呀。” 温华道:“不是,像是食物腐烂的酸臭味。” 他早就闻到这股味道了,不过他觉得可能是家里养的小鸡小鸭的缘故,根本没往心里放。 “遭瘟啊。”叶老太太忽然皱眉,抓住卢照凌,“卢少爷,你是不是把屎拉在裤子里了,这味道是在你身上散发出来的。” 叶琛也闻到过这股怪味,前两天闻起来,小壮说大鹅该吃了,跑到屋子里拉屎,他就没在意。 就在这时,老太太的手伸进了卢照凌的衣服里。 卢照凌别看会耍剑,但是力气确实没有叶老太太大。 然后就看到叶老太太从他衣服里掏出了一泡屎。 黄黄的,都开始流水了,上面还有一层绿绿的毛。。 “卢少爷,你怎么还有这癖好!”老太太忍不住批评道:“你在身上藏屎干什么?这都长毛了。” 叶琛一脸懵逼。 这卢照凌看着挺正常的啊。 怎么还会干这种奇怪的事情? “咳咳!”卢照凌面不改色的说道:“我没想到这东西长毛的那么快,我还打算回去给我姐吃。” 老太太更加不开心了,擦了擦手说道:“孩子,奶奶得跟你说道说道,多大仇,多大怨,给姐姐吃屎。” “老人家您误会了!这是老叶送我的蛋挞,我想给我姐吃的,没想到放坏了。”卢照凌郁闷的解释道。 看着被老太太扔到一边儿的蛋挞,卢照凌心里很是难过,这蛋挞是他辛辛苦苦挣来的,意义非凡。 老太太听明白原委之后,拉着卢照凌的手说道:“县令爱民如子,对待弟弟却过于严苛了。这男孩子,根本就没有必要那么苛责啊。你看你老蔫叔,浪荡了三十多年,一招醒悟不照样是顶家过日子的好儿郎。” 她说着,便将叶琛年轻时候放荡不羁的事情一一诉说起来。 叶琛:“........” 我也看过小寡妇洗澡?二壮的没出息,是继承自我? 若是现在把温华和卢照凌踹下马车还来不来得及? 娘,母不言子丑的道理您懂不懂? 听了一大堆叶琛的糗事,卢照凌内心的酸楚不见了,取而代之的则是好奇宝宝一般的表情,“老人家,您再说说,老叶出家那段!剃发没?” 。。。。。。。 忍了一路,总算是到了。 “你,下车!”叶琛一脚将卢照凌踹下牛车。 攥着着叶琛一把黑料的卢照凌,呵呵笑道:“老叶,回见!” 温华去了镇上的书铺。 叶琛和老太太,还有叶丰顺一起去卖粮食,到了粮铺才知道。 原来县令大人颁布了平仓令。 所谓的平仓令,源于盛唐,继承于武州,后世演变为青苗法,内容就是由政府设立平仓,丰收时,由政府收购百姓的粮食,防止商人肆意调价,伤害农民。 灾年时,平仓中存储的粮食,会以较低的价格卖给百姓,以平抑市场的粮价。 古代版的市场调节。 叶琛和他老娘如果想卖粮食,只能卖到平仓去。叶琛没想到,卢县令一介女流,那么大的气魄,竟然在北海县的镇上也修建了平仓。 这真的是北海百姓之福。 叶丰顺家里的粮食一口气卖了五百斤,他不缺粮食,缺的是钱,他要将粮食换成更多的银钱,升级设备。 他心里很清楚,只有设备跟得上,才能更好的跟叶琛合作。 叶老太太带来了三百多斤粮食,一半换成了钱,另外一半换成了杂粮。 叶琛也有样学样,换了一堆粟米、黑米、荞麦粉,还有一些陈米,他想清楚了,人不吃,可以喂养鸡鸭么。 第149章 望子成龙(万字 粮食兑换好了之后,堆放在叶丰顺的牛车上。 叶丰顺躺在牛车上喝着浊酒看杂耍。 叶琛嬉闹着说叶丰顺酒驾,叶丰顺不乐意道:“是牛驾车,又不是我驾车,怎么能说老头子酒驾呢?” 有了钱的老太太,腰板硬,非要拉着儿子去吃面。 别看老太太在家里抠里吧嗦的,但是对这个小儿子,可是疼爱的没有底线。 一碗肉丝面,十几文钱,老太太硬是咬咬牙给买了两碗。 出门折腾一趟,又是装粮食又是卸粮食的,叶琛早就饿了。 老太太就坐在对面,跟观音菩萨似的,笑吟吟地看着叶琛。 看得叶琛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娘,您怎么不吃啊,咋啦,怕花了公家的钱,回家三嫂又唱大戏啊!”叶琛手里扒拉着蒜瓣,“她敢找您麻烦,跟儿子说,我让三哥收拾他。” 老太太看着如今精气神十足的儿子,心里美得不行,得意地说道:“谁敢找老婆子的麻烦,老太太这是花的体己钱,你爹在我面前,都不敢说个不字。” “那你咋不吃,这面里放了香葱,好吃这呢。”叶琛一脸不解道。 老太太不知道为何,忽然伸手摸了摸叶琛略显凌乱的发丝,感慨地说道:“来的时候,娘琢磨了一路,你说你小时候那么调皮捣蛋,长大了虽然脾气倔吧,但起码心思善,娘都不着急,可是今岁你忽然变了样,又是开渠,又是灭蝗,刺史大人赐你功名,县令将弟弟托付给你,娘心里反而有些不自在了。” “儿啊,你这是要鲤鱼跃龙门啊。”老太太说着,眼眶里忽然有了泪花,“咱们家都是鱼虾,你跃了龙门,就不一样了。” 看着老太太忽然要哭,叶琛手里的面忽然不香了,赶忙放下筷子,抱着老太太的胳膊,“娘,什么龙门不龙门的,儿子才不稀罕哩。” 老太太擦了擦眼泪,用手指头戳了戳叶琛的脑门,“说什么胡话,那个当娘的不望子成龙呀。如今你扑腾出来的这片家业虽然说富贵不足,但是家里的孩子们肯定是饿不着的。” “儿啊,你该出去闯一闯了。”老太太说着忽然坐直了身子,表情也严肃了起来。 叶琛不明就里的也坐直了身子。 “有些话,为娘一直不敢说与你说,你大哥在军中走得不明不白,云衡在家中,相夫教子,日子过得挺顺遂的,也是忽然不知所踪,这些事情总该有个结果的。你大哥对你有恩,不是你大哥,你如何娶到云衡?云衡对你也有恩,没有她,你哪里来的家里的四个儿子?” “东都你早晚去一趟的,再晚上几年,知情人都去了,可就查不到结果了。” “儿啊,娘虽然舍不得,但是你既然有飞天的本事,就该展翅了。”老太太咬着唇,明显很是不舍,“窝囊废一辈子窝在山沟沟里,种地耕田,不知道天多高,地多宽,他不觉得委屈。可天上的鹰,能见到更美的景色,就该继续往前冲,哪怕是累了,回来歇歇无所谓,家里永远有娘,有孩子,有兄弟,但你不该窝在山沟沟里的。” “娘知道你年少时,也曾立志,说荆棘之木,修剪十年,亦能成材。” “孩儿,莫要为家族所累,该出去闯荡闯荡了。” 叶琛如何也没有想到,整个家族里,最先提出这件事情的,竟然是自己的老娘。 果然,天下哪有不心疼孩子的母亲啊。 她明明不想跟孩子分离,却依然咬牙劝谏孩子振翅高飞。 叶琛的眼眶忽然红了,拉着老太太的手说道:“娘,圣人云,父母在,不远游。” “放屁!孔夫子还说游必有方呢。”老太太撇嘴道:“你真的当老娘不识字,当初你启蒙的时候,还是老婆子教你识的字呢。” 叶琛忽然对老太太的身世也好奇起来,老爹到底是走了啥狗屎运,娶了那么个能人老娘。 叶琛思索了一番之后道:“娘,您听孩儿说,这自古入朝为官,有两条路走,一是科举,二是征辟。孩儿自忖去闯那千军万马的独木桥是没希望的,论四书五经,甚至不如温华那小子,但是征辟吗,孩儿还是能试一试的。” “征辟!”老太太拧眉道:“征辟这条路不好走,那是要有文人给你造势,什么要卧冰求鲤,埋儿奉母之类的事情,才能引起朝廷的注意,孩儿啊,这条路先人都走得差不多了。总不能人家埋一个,你埋四个吧?” 叶琛听老太太说完,对老太太的身世更好奇了,老太太连征辟的狗套路都了解,这真的不是一般人能懂的啊。 莫非老太太是老爷子拐来的大户人家的小姐? 叶琛道:“娘啊,开渠取水,洒药灭蝗,这些前人有吗?您儿子想做一番大事,根本不需要做那些奇葩事,就能成的。” “当真,你可莫要诓骗老婆子。”老太太狐疑道。 “一千个真,一万个真,孩儿要一手孝敬娘亲,一手做些利国益民 大事,两全其美呢。”叶琛将面推到老太太面前,笑着说道:“娘,别瞅着了,赶紧吃。” 老太太撇撇嘴,“这一碗也是给你要的,娘才不爱吃这些东西,娘爱吃家里的咸菜和饼子。” 见状,叶琛伸懒腰,无奈道:“好吧,既然娘不肯吃,就只能扔掉了,反正孩儿也饱了。” 说着,就要起身,老太太赶忙抓住叶琛的袖子,“臭小子,娘吃还不成吗?” 老太太拿起筷子,挑起面条里面的肉吃,一口面,一瓣蒜,吃的很香。 不时的看叶琛一眼,眼里全是慈爱之色。 吃完饭后,叶琛又专门跑了几家铺子,给老太太买了新的顶针,梭子,最后还去首饰铺子,给老太太买了一件新的银簪子。 老太太拉着叶琛的袖子,不悦道:“以后再也不带你进城了,花那么多钱,买这些不实用的东西作甚?为娘都这般年纪了,还戴这些银簪做什么?” 叶琛笑道:“娘啊,将来您八成是要做诰命夫人的,没有几件像样的首饰怎么成。” 尽管老太太一肚子的不愿,但是听着儿子的吉祥话,也只能由着他。 最后母子二人,去了一趟成衣铺子。 镇上的成衣铺子与其说是店铺,倒不是说是货物集散中心,各个村子女红做的不错的小娘子,都在这里挂号,当绣娘。 选了一家名声不错的成衣铺。 这两天铺子里的生意不错,大多数都是庄稼人秋收后卖了粮食,换了钱,准备买些布匹回去,做秋冬的衣裳。 叶老太太和叶琛走进去,直接去找站在柜台后的掌柜。 这掌柜的也是精明的,一看眼前一位精神老太太,后面一人虽然是普通农夫打扮,但是眼里透着精明能干,一看就不是一般人,说不准是一桩大生意。 年成不好,人人都吃不饱的时候,布庄的生意极其惨淡,也就靠换季的时候挣点儿银子。 掌柜的迎上去,嘴里的吉祥话就开始了,“老夫人大驾,小店真的是蓬荜生辉,需要什么,您尽管开口。” 老太太倒是不怯场,从怀里将虎头帽拿出来,“掌柜的,先别提生意,您帮忙掌掌眼,看看这虎头帽拿得出手不?” 掌柜的一看这虎头帽,先是点点头,旋即又摇摇头,“若是头几年,这虎头帽卖个十几文钱,都有可能,但是这两年不行了,各家连饭都吃不上,谁舍得花大价钱买这帽子。” 老太天闻言,开心道:“掌柜的,您的意思是,这虎头帽手艺不错,正常年份能卖出价钱是吧?” 掌柜的点头道:“这虎头帽一看这针脚,就知道这绣娘是个心灵手巧的,但是这布料太差了些,若是用好布料,还差不多。” 老太太心满意足了,不可能一直闹灾。 等太平日子来了,就让汐月搞个营生,总比天天在地里刨食儿强。 老人家办完事,准备随便看看布,然后找个不合适的由头离开。 却听叶琛说道:“天气马上要凉了,孩子们都在长身体,旧衣裳不合身,娘,您看看咱买多少布?什么颜色?” 老太太皱眉,心道,傻儿子,你咋还真买。 当下说道:“给菁菁肚子里的孩子买点布就成,也不要买太多。” 叶琛压低了声音道:“娘,你怎么总是舍不得花钱呢?你忘记您儿子手里攥着刺史的赏赐了?我这次,准备给您买些布回去,您跟爹一人做两身衣服。” 老太太又想反对,却见叶琛却已经先下手为强,麻利的把钱付了。这些都是中等价格的布,穿在身上耐磨,而且很舒服。 掌柜的笑眯眯的给叶琛服务,不知道有多开心,心里念叨:“做生意以后还是得注意年轻人啊,这老年人会过日子,舍不得。” “这是您跟爹的,这是送给二哥二嫂的,这是老三他们家的,大家伙帮衬我做生意,怎么也该表示表示吧?” “这是大壮他们的,这群臭小子,长得快着呢。” 老太太看着儿子手脚麻利的买了一堆布匹,却唯独没买他自己的。 “娘,您看这匹步怎么样?月白色,挺适合卢公子这样的公子哥呢。”叶琛笑着说道:“这小家伙给咱家解决了大麻烦呢,若不是他这水碓可建不起来,咱们说什么也要表示表示。” 老太太不悦道:“你这傻小子,怎么光顾着别人,却不管自己呢?” 说着,老太太挑选了一块青色的料子,将一把铜钱放在柜台上,“这匹布是娘买来的给你做衣裳的,娘的手工活才是真的不赖呢,到时候馋死你二哥三哥。” 叶琛有些失笑,没有拒绝。 老太太领着几个老太太做工,口袋里是有点油水的。 她老人家愿意花钱,就让她花。 花没了,自己再给呗。 当儿子的,挣老鼻子钱,不就是给娘亲花的吗? 叶琛给温华和卢照凌选了同样价位的布,这两人是读书人,确实该穿好一点。 叶琛一口气花了将近五两银子买布,将老太太心疼的脸都拧在了一起,“你说说你,真的该给你说个管家婆,这日子是这样过的吗?这可是五两银子,够咱家过活好几年了。” 叶琛不理会老太太扭曲的面容,十分痛快的又付了钱。 以前不敢这么花,是因为没有摆在明面上的钱,现在他有钱了,哪能继续抠抠搜搜。 人生四大事,吃穿住行,穿是摆在第二位的,眼看着天气渐渐凉下来了,孩子们连一件像样的秋衫都没有,夏天穿草鞋没事,到了秋天就得换成布鞋,人从脚下寒,不保护好双脚,浑身上下都容易生病。 从成衣铺出来,叶老太太开口道:“好不容易来趟镇上,我去肉铺割一斤猪肉回去给孩子们解解馋,你也一道去吧。” 叶琛捂脸,老叶家十几口人,才买一斤肉,一人吃半口都不够。 叶琛有心花钱给老太太多买些,老太太又不愿意了,拉着叶琛又是一通教训。 叶琛自己有事要做,对老太太说道:“娘,你去帮我带点肉回来,就二斤吧,我得去私盐贩子那里买点私盐,再去踅摸踅摸,看看有没有啥可以做的生意。” 老太太知道儿子心里有主意,冰雪冷元子随着天气的变化肯定是做不成了,估计儿子会做其他的生意。 老太太叮嘱道:“记得杀价,这年头吃得起盐的人可不多。” “还有财不露白,小心让人劫持了。” “还有..........” 叶琛用力点头:“我都知道的,娘您快去吧。” 两人在成衣铺门口分开。 叶琛早就把镇上摸熟了,他知道哪里是闹市,也知道哪里鲜少有人经过。 走进了一个小巷子里,点开商城…… 第150章 姐弟情深 尔仓小筑。 门口种着一排青竹,卢照凌特别喜欢躺在小院子,一边儿喝酒一边儿听风青竹的声音。 只是今天自己的小院似乎有不速之客。 几个凶巴巴的衙役站在他家门口。 这群人的出现让卢照凌很是不悦,老姐把自己赶回乡下,她却来自己这里潇洒,这是什么道理。 想到此处,卢照凌闷头往里走。 在衙役们的视线里,一个穿着补丁服,踩着草鞋的少年郎,竟然敢私闯县令之弟的住所,肯定出手拦截。 “大胆!也不睁开你的狗眼看看,此乃卢公子的府邸,岂是你一乞丐可以闯的?” “混账!这是本少爷的家!”卢照凌怒道:“睁开你们的狗眼看看,本少爷是谁!” 两个衙役刚刚光顾着看补丁衣裳和草鞋,根本就没注意到这张脸。 一声怒喝,两个衙役都吓了一跳,仔细观察,都是一脸的不可思议。 县令家的亲弟弟,那可是金尊玉贵的少爷,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 以前那是一个面如冠玉,潇洒倜傥,如今竟然黑了,而且还瘦了,头发也乱糟糟的。 穿着一身破烂就回来了? 这哪里是县令之弟,这分明是乞丐嘛。 “少爷莫怪!实在是您这一身行头,小的没认出您来,小的这就是禀告大人。” 一个衙役快步冲了进去。 卢照凌掸了一下衣角,大摇大摆地走进去。 卢县令刚刚检查完清风镇的平仓的建设。 她是女人,心细如发,几乎平仓每一袋粮食都被他检查过,不留任何死角,防止有人以次充好,以旧充好。 又走访了大量的百姓,得知他们今年的收成可以勉强支撑,这才稍稍放心。 便暂时在卢照凌的小筑歇脚,顺道给此时大人写文书,汇报下平仓的工作情况。 “大人,少爷回来了。” 衙役站在书房门口大声禀报道。 县令眉头一皱,下意识地去拿挂在墙上的竹竿,竹竿上的裂纹清晰可见。 宋夫人连忙开口道:“明府,算算日子,您该接公子回家了,我之前给您提过的。” 卢县令这才意识到,自己爽约了。 人心似海,你永远不知道对面的心里装着什么肮脏的心思。 而且那些看起来老实巴交的商人,其实一点也不妥帖,他们在偷工减料上一点也不含糊。 而朝廷的官员,与那些商人狼狈为奸,祸害朝廷和百姓的事情也时有发生。 所以他不得不将北海县辖的所有镇都检查一遍,此外还要防范有民变发生。 这需要大量的时间,她大脑都忙得发晕,以至于这个弟弟早就被她抛之脑后了。 随即,她又叹了一口气,弟弟放荡不羁,无法无天,就跟她有关。 本来,爹爹不在了,培养弟弟的重任落在自己身上。 可是自己太忙了。 忙起来就管不着他,娘亲又是个心软的。 所以这小子变得肆无忌惮。 她放下毛笔,推开书房门走出去。 正好看到卢照凌从前堂进来。 不过多日没见,一想起自己这个弟弟,心底竟然多出几分想念。 县令的步伐也快了些。 只是当她看到卢照凌的时候,她瞬间愣住了。 眼前这个穿着补丁农服,穿着草鞋,黑的跟木炭一样的家伙,真的是自己的亲弟弟? 她盯着卢照凌目不转睛,卢照凌有些不自在地走过来。 他咳嗦了两声,“阿姐,你莫不是跟门口那两个家伙一样,连自己的亲弟弟都认不出了?” “什么家伙!”卢县令立刻板着脸说道:“混账东西,他们是当差的衙役,注意你的言辞!” 卢照凌神色僵住。 他都半个月没见到阿姐了,没想到阿姐见他的第一面就是呵斥他。 当初她没做这个县令的时候,可没有这么多臭毛病的,顶多是严厉了一些。 怎么当了这个破县令之后,自己过得反而不如一个外人。 也不问问他在乡下吃得好不好,不问问叶琛有没有欺负他,怎么忽然回来了? 人家叶琛还给小壮洗头呢。 人家叶琛还给二壮讲生意经呢。 自己这个姐姐有啥? 就知道动不动训斥自己? 卢照凌的腰包里装着很多铜钱,是自己打工赚来的。 他不知道该买啥,就想着给他阿姐,让她自己看着买些东西。 整天就知道处理政务,也不知道收拾收拾自己。 不收拾自己,那些相看的男人,怎么能发现你的美呢? 他还带来了蛋挞,那东西真好吃,虽然被老太太扔掉了,但是他肯定也要显摆一番的。 结果老姐一开口,就是训斥自己。 搞得他一点心情都没有了。 他哼了一声,甩手就走。 “哼。” “站住!” 卢县令叫住他。 “刚回来又去哪里?阿福呢,怎么没跟你一道回来?” 卢照凌停下步子,闷声道:“你不是让我在清河村待着吗,我这就回去,不在这里碍你的眼了。” 卢县令的眉心皱起褶子,不悦开口:“又在发哪门子脾气,你这十多天在清河村如何,可有帮助叶家秋收,学业可有精进?” “天天秋收累死个人,哪有时间看书。”卢照凌想了想,还是回过头道,“姐,我这次回来 本来是想写信求你的,恰好你在场,就当面与你说吧。” 卢县令负手而立:“你说吧。” “给你的梦中情郎的村子修一个学堂吧。那里的孩子都想读书,他们有的想当宰相,有的想当大将军,但是村里连个像样的学堂都没有,在祠堂的院子里读书,一旦下雨,就成了落汤鸡。”卢照凌继续道:“姐,老叶一看就是有大作为的,你喜欢一个男人,不能光等着,你得主动投资啊,你帮他修建学堂,他心里能不感激你吗?” “心怀感激,他能不主动来拜访你吗?” 听到卢照凌说这个,县令的脸上乌云滚滚。 这臭小子满嘴胡言乱语,自己堂堂一县之父母,岂能因为一己私欲,而做这种事情? 呸,自己什么时候有私欲了? 顺手想找些东西打人,又看到卢照凌一脸期盼的样子。 心里不知道怎么又软了下来。 抛去叶琛的事情不谈,他弟弟这个想法是不错的。 之前小家伙就只知道吃喝玩乐,明明很聪明,却不愿意花时间研究文章,也不愿意研究治国之道。 这还是第一次,这小子跟他提起这方面的事。 这说明,正儿在清河村确实是受到了温华的影响,这是一件大好事。 看着老姐脸上乌云滚滚,卢照凌踮脚已经准备跑路了。 但老姐的脸色忽然又变了,开口道:“阿弟,你可知道北海县治下有多少个村庄?这两年修建平仓已经花了多少银两?你觉得现在这种情况下,阿姐还有多少银子去用来修学堂呢?”卢县令拍了拍卢照凌那不算宽厚的肩膀,“你能有这份心,说明你开始成长了。但是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从实际出发。” “国朝讲究皇权不下县,并非国朝不想,而是国力不支撑罢了。”卢县令借机给卢照凌科普道:“阿姐经常在各个镇上跑,已经是累得不行了,若是每个村子,阿姐都要管,那岂不是要活活累死,朝廷也是没有银子去管的,你若是真的有心,何不另想他法?毕竟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呢。” “行了姐,你说的那些大道理我都懂。”卢照凌不耐烦地说道:“清河村有老叶,有叶村长,用得到我越俎代庖,我就想表达一份我的诚意,这样吧,既然你不愿意帮忙盖学堂,你捐点钱吧。” 温华那些自制品,实在是太粗糙了。卢照凌压根就看不上。 而且只有前几名才有奖励,那其他人就只能眼巴巴的看着么? 他买个四五十套回去,送给那些穷小子,想必,那些孩子一定会用崇拜的眼神看着他,他在孩子们心目中的地位,一定会超过温华。 “阿姐,你不会拒绝我吧?”卢照凌伸出手,“一套最便宜的笔墨纸砚三两银子,五十套也就一百五十两银子,快给我。” 卢县令有点肉疼,他虽是官员,但俸禄真的不高,不贪不腐,两袖清风。 家里这些吃穿用度光靠俸禄根本就不够,是父亲死后,家族剥离给家里的产业。 这些产业都是交给家里人打理,赚来的银子每年会有专人送来,一年的收益也不过是三四百而已。 这小子一张口,就要走了卢家半年的收益。 罢了罢了,这孩子也难得提一次正经的要求,他这个当姐的,除了答应还能怎样? 卢县令转身去了书房,写了一张凭贴,靠此凭贴可以去柜坊(唐朝和周朝时期的银行)支取纹银一百五十两。 卢照凌拿着凭贴就撤了,飞快的朝柜坊跑去,置办好东西就往城门口奔去。 叶琛和叶老太太都置办好了东西,温华也谈好了几个学生,几人坐在牛车上闲聊等着,一抬眼,看到卢照凌左右手各拎着两个大布包。 叶老太太立马跳下车,过去帮忙拎起布包:“卢少爷,这是啥,咋这么沉?” “这是笔墨纸砚。”卢照凌坐在牛车上,将布包打开,“一共是五十套,正好给在学堂读书的孩子们。” 叶琛皱眉:“你不是回去拿书吗?” 卢照凌一拍大腿。 他何止是拿书,还准备在家里偷偷喝上一场呢。 还有他的工钱,本来也准备交给老姐的。 结果全忘了! 他现在跳下车回去,还来得及吗? 第151章 蔫黑鸭即将问世 回来的路上,戴着草帽的叶丰顺已经喝得昏昏欲睡。 老牛识途,全生态生物导航技术自动开启。 摇摇晃晃地回了清河村。 牛车先在叶五四家门口停下,叶丰顺搓了搓脸,跳下牛车,揽着叶五四的肩膀,老哥俩一人一根华子烟,蹲在树底下,吞云吐雾,并肩子吹起了牛逼。 老太太嫌弃了瞥了叶五四一眼,然后喊着儿子们帮忙进来扛东西。 叶大福一手一个麻袋,两百多斤的粟米完全不在话下。 叶大旺则手持其他杂物,放在竹筐里,背回了屋子。 一群娃娃们瞬间不听叶满仓讲课了,一拥而上,满仓这孩子本来还觉得威信遭受到了莫大的打击,一脸的不开心。 待看清楚祖母带回来的东西,立刻舔着嘴唇,一脸没出息道:“天啊,是猪肉!好肥的猪肉!” 满屯吞咽口水,眼珠子四处瞟着,“还有果脯,好多果脯,祖母万岁!” 秋月则趁着大家伙开心的功夫,想要偷偷拿走一包果脯,被满仓一把抓住了,“三叔,你家秋月又偷吃。” “老三,自家孩子,你也好好管管,小时偷针,长大偷金。”老太太没好气的骂道。 不一会儿,就传来了叶大福打孩子和孙氏嚎着的声音,“孩子懂什么,有本事你打死我算了的”。 老太太坐在胡床上歇脚,指着不远处一直流口水的几个孩子,也是没好气地说道:“买了还不是给你们吃的,瞧瞧你们那馋样,老二媳妇,你过来,这些猪肉你切一斤炖一下,剩下点二斤抹点盐挂风口.......” “娘,这会儿咋买那么多回来,这么热的天,挂风口也放不长。”秦氏麻利地干着活。 一群孩子在边上吸溜口水,七八双眼睛直勾勾盯着那块猪肉。这要是都炖了,不得上天啊。 “是你四弟,骗我给他买二斤,我一扭头好么,他自己又买了,还把钱塞给了我。”老太太埋怨道:“就知道浪费钱,挣点钱多不容易。” 叶五四在外面抽完烟,拍打着身上的尘土进屋,“行了,孩子的一片孝心,埋怨什么,这半年没痛痛快快地吃过肉,孩子们都瘦了。这回敞开了吃,把三斤都炖上,敞开肚皮吃个饱。” 叶老太太骂道:“要是你掌家,三天就得吃穷了。” 骂归骂,但没有出言反对,秦氏赶紧拎着肉去灶房处理。 老太太继续说道:“还有几根猪大骨,放在锅里煮一煮,又能喝汤,又能啃骨头,春月,去灶房给你二伯娘帮忙。” 春月接着猪骨头也去忙活了。 老太太又从怀里掏出了几包果脯,是镇上最便宜的那种,但是一包也要好几文钱,他老人家下了很大的决心才买的。 她老人家是搞不懂,为什么山里那么多野果子,孩子们不爱吃,非喜欢吃这种奇奇怪怪的东西。 孙氏看了眼背篓里的布匹,忍不住伸手过去,“娘,咋买了那么多布,看样式可不便宜呢?” “这是老四买的,给大家做衣裳的。”老太太瞪了她一眼,“不年不节的,现在我这里放着,等孩子们娶媳出嫁的时候再做新衣裳,行了,赶紧去干活吧。” 背篓里还剩下一些针线,还有粗盐什么的。 老太太收拾好杂物,然后去地窖整理粮食,这是整个家最重要的东西…… 这一边,叶琛也在背篓里掏东西。 背篓边上是一袋一袋的杂粮,还堆放着一大堆布料,他坐在正中间,随便掏点什么出来都不稀奇。 “这是桂花糕,听说产自升州(金陵),好吃的紧,你们几个一人两包。” “这叫奇美香肠,产自幽州,听说突厥人特别喜欢吃,咱们也尝尝。别看他细,吃进嘴里可是难得的美味。” “这是布料,一人做两身衣裳,料子好一些的,是温华和卢少爷的。差一些的,是咱们的。” “买了些猪肉,还有些鸭子,大壮你去把鸭子收拾收拾,先别急着动手,等会儿我来做点好吃的。” “哦,对,还买了一条鲜鱼,今天晚上可以吃点新鲜的了。” 其实今天对于叶琛来说,是非常幸福的一天,他已经很久没享受过类似于跟老娘赶集的感觉了。 跟老娘赶集,那是享受,老太太总是想给儿子买点好吃的。 跟女朋友逛街么,那是真折磨,头晕目转。而自己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今晚住哪儿,然后准备花钱。 小小的桌子上,满满当当。 等叶琛折腾完了,卢照凌才得意的说道:“我也买了些好东西回来,铛铛铛。” 他将桌子上的杂物推到一边儿,控制的位置,来放笔墨纸砚,这么多精贵的东西放在桌子上,还是相当震撼的。 温华愣了一下,“卢兄,你买这么多文房四宝做甚?” 纸是市面上最便宜的那种纸,但是价格也不便宜,而且卢照凌买的非常多。 现在朝廷,有的时候,还要用帛和竹片来书写呢。 毛笔也不是最好的毛笔,但一支也得至少五六百文钱,砚台估摸着也得六百多文钱,这么多东西加起来,怕是得要一百多两才能买下来。 “你不是要给孩子们奖励吗?那么多人,才那么点奖励,太寒酸。人家都是孩子,不能让人家眼巴巴的看着吧?”卢照凌冷哼一声说道:“在清风书院,多少人不愿意上学,却用着最好的纸和笔,这不公平,清河村的孩子既然想读书,我作为他们的好朋友,非常有必要帮他们一把。” 温华微微皱眉。 他是想通过奖励的方式,让孩子们努力读书认字,卢照凌这么一来,他的苦心就白费了。 但卢照凌也是一片好心,他不知道该怎么说。 “卢少爷,你吃过龙肝凤髓吗?”叶琛忽然开口道。 卢照凌瞪着眼睛说道:“我在梦里吃过,现实还真没有。” “那如果有朝一日,神仙老爷家的的仙二代觉得你好可怜,明明有一颗求仙问道的心,却连龙肝凤髓都没吃过,一口气给你整了一车,你会开心吗?” 小壮流着哈喇子说道:“爹,当然开心了,白给的,为啥不开心。” 卢照凌按着小壮的肩膀道:“傻小子,人家给的那叫施舍,想吃龙肝凤髓,那就下五洋去取,何必要经......” 说到此处,卢照凌忽然停住了。 “你自己明明懂得的道理,为何却要去做呢?圣人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呀。”温华见卢照凌明白,这才语重心长的说道:“孩子们通过自己努力的东西,才会格外的珍惜,这些孩子们的志向未必都在科举这一条道,送给他们笔墨纸砚,未必是最合适的,如果真的愿意在科举这条路上走下去,他们就会努力靠自己的本事去获取,而不是我们的施舍。” “所以,即便是再穷的人家读书,我也会找他们要束脩的。” 卢照凌若有所思。 这大抵就是老姐说的,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吧。 馈赠和给予是最此等的帮助。 见卢照凌有些失落,叶琛开口笑道:“我建议把这些文房四宝当做考试奖励存放起来,每隔一段时间安排考试,成绩靠前者,可以领取一套。” 叶小壮笑嘻嘻的开口:“那我岂不是每隔一段时间就能拿到一套新的文房四宝?” 二壮在他后脑勺上拍了一巴掌,“还得意,人家元载都要超过你了。” 温华幽幽的说道:“同一个人肯定不能重复领奖的。” 叶小壮:“……” 早知道就不说出口了,到手的笔墨纸砚飞了。 卢照凌点头:“我觉得可行,就这么定了吧,晚点去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所有人。” 叶琛不在掺合他们年轻人的事情,他走到厨房,叶大壮正在烧火,赵菁菁正在切墩。 鸭子按照叶琛的要求,处理的零零散散,有鸭架,有鸭头,有鸭心,有鸭腿,有鸭肠,总之零零散散的摆放了一大堆。 他打算制作蔫黑鸭,看看能不能成功。 今岁蝗灾,在自己的鼓动下,北海县不少家庭都养了鸭子,如今蝗虫没有了,庞大的鸭子成了问题,鸭子的价格也有所下降,害的百姓卖也不是,留着吃又舍不得,下蛋有那么几只也就够了。 所以叶琛觉得,此时自己该推出一门生意,来帮市场消化这些鸭子了。 国人有着丰富的吃鸭子的历史,《齐民要术·养鹅鸭》中总结:“供厨者,子鹅百日以外,子鸭六七十日,佳。” 说的是做菜最好用六七十天大的嫩鸭,当时的主要做法是“炙”,也就是烧烤,可以整只烤,也可以切碎、切块烤,南朝人写的《食珍录》也提到南方同样流行“炙鸭”。 叶琛此次退出蔫黑鸭,是一种莫大的考验。 要做出味道一绝的蔫黑鸭,可以有香辣的,有麻辣的,只要能够流行起来,凭借自己之前合作的酒楼,渠道都是现成的。 主要是这东西不能贵,而且味道要好。 第152章 原来真正费钱的是武举啊 新下来粮食,村里总归是可以吃上几顿饱饭的。 孩子们也终于有了精力开始肆无忌惮地到处发泄。 戏台便是一处很好的去处。 村长设了奖励,每天摔跤头名,可以奖励铜钱三文。 一群孩子们便每日在此地比试,摔得头破血流的是常事。 小壮此时正在台下拉着温华给三壮加油,三壮也感觉浑身使不完的力气,正跟牛蛋周旋。 卢照凌一脸嫌弃的看着阿福,“拦着本少爷作甚?这三文钱不是搓手可得。” “少爷,您先擦擦鼻血,刚才牛蛋那一拳可够狠了。” “那是失误!老三,给我报仇!报仇!” 台下的叶凡环着胸,学着小壮的口气道:“吾未壮!” 叶琛自然不似孩子们有那么大的精力的,他正在准备做鸭货。 这东西还是跟他一个痴迷于穿越剧的女朋友那里学来的呢,那是个戴着黑眼眶,怀里抱着猫咪的前凸后翘宅女,整天叫嚣着跟自己说。 万一有朝一日她穿越了,就去卖卤味,卖猪杂碎,可以迅速实现财富自由。 叶琛对此是嗤之以鼻的,农村里有几个养猪的?你去哪儿买? 尤其是穿越之后,叶琛更觉得自己当初的想法是对的。 这猪下水在城里也很抢手的好不好,那些干苦力的工人,经常买猪下水去吃的。 反而随处可见的鸭子,尚未被开发出来。 做生意呢,要层层布局,因势利导,不是说一拍脑袋就去做的。 而且做卤味,有个非常残酷的现实,那就是对香料的需求非常大。 而这个时代,香料是比黄金还珍贵的东西。 叶琛正在忙活,赵菁菁好奇地看向叶琛,“爹,这是啥?” 叶琛笑着指了指自己摆放在灶台上的香料说道:“你这孩子,整天打理,看不出来吗?这里面不少是咱院子里我种的,还有些是在山上采的,爹要做一道开天辟地的美味,已经命名为蔫黑鸭了,这些香料便是需要的材料,你看啊,这是干辣椒、这是八角,这是三奈,这是桂皮,这是小茴香,这是豆蔻,这是香叶,这是花椒。” 辣椒先前在商城兑换,后来嫌麻烦,便直接在小院里种了一些,如今的长势非常喜人。 赵菁菁不敢怠慢,赶忙将公公所说的香草一一记录下来,还在木板画了简易的图形,挂在厨房用来分辨。 叶琛看赵菁菁那么认真,就在一旁说道:“这些东西如果指着买的话,实在是太贵了,回头咱自己多种一些。” 他将所有的调料放在锅里,在准备得差不多之后,大概需要熬制一个时辰。 紧接着,便是指导儿媳妇准备晚饭。 如今赵菁菁的手艺可不是吹的,叶琛觉得比自己前一世吃的最好吃的家常菜都棒。 先做了一个风味茄子,然后又做了一个孜然小酥肉。 最后做了个剁椒蒸草鱼。 叶琛端着菜碗往餐厅走的时候,几个孩子正在一起簇拥着开心。 小壮抱着老三的后腰道:“三哥,你越发的威猛了呢。” 三壮道:“这才到那儿,先前听府兵大哥说过,长安二年,圣人便颁下了旨意,诏天下诸州宣教武艺,由兵部主持,每年为天下武士举行一次考试,考试合格者授予武职。有朝一日,说不准你三哥,能去争一争天下第一的名头呢。” 卢照凌撇着嘴说道:“老三,不是哥打击你哈,这古话说的,穷文富武,武举没钱还是歇歇吧?” 三壮皱眉道:“这是啥话?打架难道比读书还费钱呢?” 温华亦道:“兵书策论暂且不提,单说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摔跤都是要花钱的,要想会马射,得有马匹吧,你知道这两年不太平,一匹马作价几何?” 三壮连忙摇头。 “一匹马价值一百二十两银子。”叶琛开口道。 “天啊!”三壮目瞪口呆,他感觉他的武举梦想刚刚开始就破碎了。 “最近弓箭也涨价了,一张弓加上一壶箭大概就要三石米。”叶琛继续说道。 三壮捂着心口道:“爹,别说了,儿不考了。” “怎么,我儿想参加武科举,我这当父亲的,连一匹马,一张弓,一双马槊都凑不起吗?”叶琛没好气地说道:“都去洗手,准备开饭。” 卢照凌撇嘴道:“老三,别说,你爸真疼你,一个武举不得一两千两银子搭进去啊,我听说熬打身体的草药,贵成了天价呢。” 叶琛骂道:“吓唬他干啥!快去洗手。” 卢照凌嘿嘿笑道拍手道:“老叶,你这蛋挞和蜂蜜糕点真不错,有秘方吗?能不能教给县衙的厨子。” 三壮立刻不愿意了,“卢公子,可使不得,俺指着俺爹的秘方卖铜板换马呢。” “你真想累死你爹啊。”卢照凌讽刺道。 “养儿防老,啥叫养儿防老,”二壮笑着说道,“老三若是真的能考中武举,授个校尉,领着几百人冲锋陷阵,为国家立下功勋,家里的肯定能拿不少田地,到时候爹爹也就享福了。” “我就不咋认同参军入伍,我等世家子弟,岂能为一女帝效力,她爱吃败仗就吃去。” 温华却笑道:“正因为女帝在位,你们这些世家子弟不认同,才是我等寒门进步的机会啊。” 叶琛呵呵地笑着,他喜欢听这群臭小子拌嘴。 他走去灶房,将锅盖揭开,一股浓浓的肉香味扑面而来。 香味吹到了院子里,所有的孩子都忍不住围过来。 叶小壮吸着鼻子,跑了过来,“爹,这是啥,这么香?” 大壮开口道:“这是爹做的鸭子,起名蔫黑鸭,为乡亲们的鸭子谋一条销路。” 卢照凌咽了咽口水,“闻起来,就觉得好吃。” 这香味在院子里飘散,飘到了隔壁院子。 栓子忍不住狠狠地吞咽了一口水,“奶,为啥小壮家肉那么香。” 刘老太没好气地骂他,“你嘴里吃着肉,怎么还惦记人家的肉,这么没出息?” 秋收后,他就让儿子去镇上割了一斤猪肉回来。 一顿全都煮了,这小子吃得满嘴流油,竟然还能闻到别人家的肉香味。 第153章 内部品鉴会 叶家的饭桌上,摆满了吃食。 本来今日的剁椒草鱼是实打实的主角,但是草鱼的味道不够刺激,反而被鸭货给抢了风头。 “先别着急。” 叶琛习惯性地起身,从每一个品类里都取出来一些,递给了小壮。 都不需要交代,小壮就知道老爹是什么意思。 飞快的抱着碗跑了出去。 不一会儿就满头大汗的跑了回来。 他坐下之后,一家人正式开饭。 所有人第一时间都去吃蔫黑鸭,整整一大盆,有鸭头,有鸭肠,有鸭脖,鸭腿,鸭爪,鸭掌,还有一些豆子、海带,品类丰富,吃一口那种感觉刺激的感觉根本停不下来。 “老叶,这个太好吃了。”卢照凌吃了七分饱之后,才开始说话,“这是什么茱萸啊,又辣又好吃,关键是停下来就难受,让人还想吃。” 叶琛笑着说道:“这叫辣椒,是我在大山里发现的调料,目前已经种植了不少。” 卢照凌放下筷子说道:“这么一对比,我家的厨子真的是差劲啊,不不不,你这手艺比王府的厨子都强。” 小壮恨不得连舌头都吞下去,“爹,这个真的好好吃,就是有些辣啊,吃几口就想喝水。” 大壮灌了一口水说道:“辣点没事,好吃就好了,我长那么大,第一次吃那么好吃的东西。” “咱还有配套的产品呢,”叶琛一摆手将加了凉茶的冰块取出来,“再试试。” 二壮举起杯子,一仰而尽,辣劲儿配着加了凉茶的冰块在喉咙里爆炸,尤其是叶琛加了苏打粉,里面有气泡,那种感觉,简直了。 “爹,泰裤辣,我要上天啦。” 看着孩子们兴奋的样子,叶琛终于安心了。 看来他的蔫黑鸭的生意有指望了。 他正要开口,二壮放下筷子,认真地说道:“爹,我想跟您商议一件事情。” 叶琛点点头。 二壮道:“爹,我不是手头有些余钱吗?我想用我的钱将剩下的蔫黑鸭买下来,能买多少是多少?” 小壮不悦地说道:“二哥,你太坏了,你想买下来,自己吃吗?我可不同意。” “你就知道吃吃吃。”二壮拍了拍小家伙的脑袋,继续说道:“你没听见卢少爷说,咱爹的手艺比王府的手艺都棒吗?” 卢照凌点点头,称赞道:“确实是,当初我在王府做客的时候,吃的都没有在叶家吃的这蔫黑鸭棒。” 叶琛明白了儿子的意思,他开口道:“所以你想在家里进货,然后出去卖?” 二壮点点头,认真道:“爹觉得可行吗?” 叶琛失笑。 他本来就想锻炼锻炼儿子,没想到还没开口,二壮就自己开口了。 臭小子愿意冲锋陷阵,他自然是乐意的。 叶琛笑着说道:“当然能行,如今鸭子的价格下降得厉害,一只三斤的鸭子也就卖四十文钱,合计一斤十三文,我这里还有些香料,价格也不便宜,就给你按照四十文一斤的价格给你,这个价格你能接受吗?” 二壮立刻把腰间的算盘拿出来,噼里啪啦的一阵计算,咧嘴笑起来,“爹,我买二十五斤能成吗?” 赵菁菁摇头,“一共就十来斤,这个送,那个送,你们又一通吃,就剩下三四斤了。” 二壮开口道:“剩下的我都要了,我明天就去镇上试一试。” 他在爹爹这里进货,是一个价,但是他出去卖,肯定不能这样卖了,二壮心里早就琢磨明白了,鸭头和鸭脖最好吃,那肯定是最贵的,此外鸭腿、鸭爪子也不能便宜喽。 自己这一晚上,一定要选出一个合适的价格层次来。 然后还可以搞一个跟之前冰雪冷元子一样的试吃,这东西那么好吃,吃一口就停不下来,好卖得很。 卢照凌摸着下巴,称赞道:“妙哉,老叶,你先提出鸡鸭灭蝗之策,让全县百姓养鸡养鸭,如今县里的鸡鸭多的是,百姓发愁销路,你再搞出一个鸭货,这钱都让你赚了,就是不知道你还有没有后招,能不能带带我啊。” “你还懂做生意?”叶琛好奇道,后招肯定是有的,只是不足为外人道而已。 “这话说的,你的影响力也就辐射朐临周边儿几个镇子,但是我不一样,我可以辐射整个北海,附属并入的县,我也能影响得到,还有安丘县,甚至青州府咱都有人脉的。” “到时候你想要多少鸭子,我都能给你搞到,就看你卖不卖得出去了。” “本以为卢少爷只懂读书,没想到生意之道却也如此精通,一言直指要害,知道这货源的妙处。” “这话说的,你以为世家子弟整天就知道飞鹰走马,不知道赚钱,那家族不早就灭亡了?”卢照凌哼了一声,“老叶,现在村里的鸡鸭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成熟吧,这样,我记得清风学院有个叫范思哲的,他家里就养了很多鸡鸭,专门给酒楼供货的,明日我跟阿福走一趟,跟范思哲把这件事情定下来,就说本少爷要以十文的价格,买下他家所有的鸭子。” “对了,老叶,别光卖鸭货啊,来点蔫黑.......” 叶琛打断道:“算了,先弄鸭子吧。” 在鸭子大规模成熟之前,原材料的问题解决了,这个买卖基本上就成了。 叶琛看向二壮,“你打算怎么卖出去?” 二壮拨弄着算盘,说道:“卢少爷每斤可以赚三文,爹每斤能赚二十文左右,那我不能赚得更少,所以我觉得最起码六十文一斤。” “二壮,你疯了,六十文一斤,你怎么不去抢。”大壮很不赞同道:“你十文钱一斤都未必有乡亲买,你卖六十文一斤,顾客莫不是都疯了?” “大哥,你不懂的。”二壮认真地解释道:“这蔫黑鸭不是卖给乡亲们的,他们想吃鸡鸭自己在家里宰杀就是了。这钱要赚,就只能转有钱人的。比如说酒楼酒肆,比如说南来北往的商旅,他们才是主力军。” 卢照凌闻言道:“这鸭货用来佐酒不错,我建议卖给红袖招一些,直接上五两一斤,他们不在乎钱的。” 二壮疑惑道:“那么挣钱,在哪儿啊,卢少爷。” 温华也疑惑道:“红袖招,听名字挺文雅的,莫不是书生聚集品茶之地?” 卢照凌哈哈嘲笑道:“温华,你看你土了吧,去了红袖招谁还有心思品茶,小曲儿一起,胡旋舞一摇,那就是男人的天堂啊。” 叶琛眼皮子一直跳。 红袖招,再加上卢照凌如此放肆的笑容,他瞬间就明白了。 他猛然起身,咳嗦了一声道:“卢照凌,你跟我过来一下。” 卢照凌以为是谈生意,站起身跟着走了出去。 第154章 常去勾栏听曲的卢少爷 叶琛和卢照凌,一前一后,来到大树底下。 看着丝毫没有说错话觉悟的卢照凌,叶琛有些犹豫。 毕竟不是自己家里的崽子,揍他吧不合适,说得轻了吧,没啥用。 正犹豫呢,隔壁的刘老太领着富贵,端着碗过来还碗。 “老蔫,你这鸭货真的是绝了。” “这么一大海碗,我儿子还有栓子他们,一眨眼就吃完了。” “栓子爹小时候吃鸭子伤着过,我做的鸭子他碰都不碰,你们家做出来的,他就爱吃,恨不得搞些下酒菜来过过肠子。” 听闻小儿子又要开拓新的买卖,而且还那么好吃,叶老太太当仁不让地溜达着过来还碗,在一旁搭话道:“这鸭货还真不错,搁在以前,虽然也会一起炖一炖,但是孩子们总是要挑剔一二的。但是你这鸭货做出来,鸭心鸭肝都成了抢手货呢。” 叶琛笑着将碗接了过来,示意卢照凌稍等,自己搬来两条凳,安排两位老太太坐下,笑着说道:“二壮这孩子,吃了这鸭货,就想去做生意,他想从我这里进货,然后拿出去卖,也不知道外面的人会不会喜欢呢。” 刘老太继续说道:“你这鸭货也不知道是加了茱萸,还是啥,味道有些辣,我们家小花、小草喜欢吃清淡点,吃了一点就不敢继续吃了。我就想着,是不是可以做一些不辣的,客人自己选,老蔫,我没做过生意,就随口一说,你可别笑话我。” “老太太,您这个建议实在是太好了。”叶琛认真地说道:“若是辣里带点甜,您会喜欢吗?” “我喜欢吃。”叶老太太皱眉道:“不过甜就要放糖,是不是太糟蹋东西了?辣就辣吧,或者啥都不放,毕竟是肉,喜欢的人多了去了。” 叶琛笑着跟两人聊了起来,后面逐渐就聊到了孩子们的婚事上去了。 卢照凌站在一旁默默地听着,这种乡村里的家长里短,最为无趣,他转身就想走。 叶琛的余光看了他一眼,这才结束了谈话,“我家里还有事情要忙,就不去送你们了。” 刘老太和叶老太太笑着离开了。 叶琛叫住了卢照凌,“卢少爷,我喊你出来,就是想问问你,红袖招是什么东西?” 卢照凌开始显摆自己的见识,“红袖招就是勾栏之地啊,勾栏听曲没听说过吗?口袋里千八百两银子,根本就进不去人家的大门。” “那里的男人,哪一个不是豪掷千金,这蔫黑鸭卖他个几两银子一斤,完全不成问题。” 叶琛的额头的青筋直跳,“你进去过?” “像是咱这样的风流才子肯定去过啊!”卢照凌咳了咳,“我姐带我去的,我只需要衔觞赋诗,那些花魁就不要命似的往我身上扑呢。那地方,刚才一开始可能觉得挺刺激,实际上也就那么回事儿,无非就是作诗,投壶,无趣得很。” 叶琛:“……” 怎么这勾栏之地,到了他嘴里就成了大型轰趴馆,或者ktv了? “卢少爷,红袖招这种地方还是少去为妙。”叶琛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平和,“当然,您若是想去也可以,毕竟您是大才子吗。但是您千万别带我家孩子去,他们出身贫寒,没见过大世面,容易迷失自己。” 卢照凌冷哼一声道:“温华不解风情,二壮穷得要命,人家红袖招让他们去才怪呢。老叶,你这担心纯粹是瞎担心。” “喂,卢照凌,你说谁穷!” 二壮不满地冲了出来。 经过这么多天的朝夕相处,叶二壮和卢照凌混熟之后,也没再一口一声卢少爷,有时候打打闹闹就喊卢照凌,卢照凌这家伙也并不在意。 “你不穷吗?”卢照凌扫视了二壮两眼,“人家都是先敬罗衣,后敬人,可是你瞅瞅你自己,从头到脚打满了补丁,那些势利眼能看得起你才怪呢。” 温华在一旁嘲讽道:“说得跟你自己不是一身补丁似的。” “这能一样吗?有句话怎么说的,心有诗书气质华!你们这样穿,那就穷酸,我这样穿叫放荡不羁。”卢照凌得意道:“二壮,你听我说,想做有钱人的生意,一身干净的衣衫是不可避免的。不然那些商人狗眼看人低,不等你说什么,就开始歧视你。” 叶二壮轻哼:“这我知道,不需要你来教。” 小壮蹦蹦跶跶的出来,看着自信心满满的二哥说道:“二哥,我手头的钱放着也没啥用,借给你做生意吧,赚了钱记得给我分点红。” 三壮也在一旁说道:“我暂时也没用钱的地方,马匹也买不起,二哥,都借给你吧。” 叶二壮没有推辞接了过来,他坚信自己能赚到钱,也坚信自己能让两个弟弟都赚到钱。 叶琛很喜欢几个孩子互相帮助的氛围,他将手里的杂事忙完之后,去了一趟村长家。 村长家里也格外的热闹,孩子们在院子里追逐打闹,一人手里拿着一把果脯,几个儿媳妇在院子里干着杂活。 秋收之后卖了粮食,家家户户都阔绰了一些,每个人眉眼里都是喜悦。 村长老伴正在缝缝补补,抬头见叶琛来了,笑眯眯的说道:“老蔫,你来的正好,家里新买的果脯,你来尝尝。” 叶琛如何能跟人家家里的孩子抢零食吃,他笑着推辞之后,转头看向村长,“叔,我想找您帮个忙。” 村长放下手里的旱烟,认真地听他说。 “秋收忙完了,冬麦还要缓一缓,我想趁着这个时候,盖房子了。” “先前家里打了不少土坯,但是肯定不够用。”叶琛从怀里掏出图纸,“你经验丰富,看看这张设计图,需要多少土坯啊?” 村长将图纸接过来,乡下人盖房子,都是自己心里有个成算,现场指挥着盖起来就完事了,不会有人专门画一张图纸。 图纸线条清晰,还有文字标识。 村长本来就认识一些字,这些时日小凡每回学完了回来,都会在家里教弟弟妹妹,村长又跟着学了一些,这上面写的是日常用到的字,村长都认识。 “呦呵,地主老财都比不过你哩。”村长看着眼前的图纸,忍不住惊叹道:“这是堂屋,这是厨房,这是餐厅,五间卧室,大号的书房,还有客卧,你还要做个大院子,还有男女茅厕,这得七八万块砖,不,这得十来万吧。” 叶琛点头,“孩子们都要娶媳妇的,娶了媳妇,又要生小孩儿,既然要盖房子,那就索性盖得大一些。免得以后住不开。” 他还专门准备了个大院子,种上些果蔬,布置了北方的园林景观。 村长站起身来道:“走,先去看看盖房子那块地,要是地基不行,怕是得考虑别的地方……” 叶琛起身,和村长一起朝那片荒地走去。 第155章 小叶村正 当初的几十亩荒地,如今成了正儿八经的水田。 为此,村里多少不少说闲话的人。 村长放出话去,一样的价格,只要出得起钱,水渠边的地,随便买,这才平息了风波。 “哎,这跟乡邻们相处,是真的不容易,”村长迈步,丈量着脚下的土地,忍不住沉吟道:“你买的都是靠近村边儿的地,真正的好地都留下来了,还是有人说风凉话,仿佛咱爷俩互相勾结似的。” 叶琛忍不住苦笑道:“能有什么办法?换我是旁人,见一个村里的,又是挣钱,又是置地的,也照样眼红。 对我来说,钱是一文一文挣来的血汗钱,没做啥丧良心事,别人爱说啥就说啥呗。” 村长呵呵一笑道:“你小子看得倒是透彻。” 说着村长掏出一截桃木枝,插在地上,嘴里念念叨叨的一阵子奇奇怪怪的话,又对叶琛说道:“老蔫,既然选了这片地,回去你就准备些稻、黍、稷、麦、菽,这样社稷神才能保佑你五谷丰登。” “还有啊,你这房子的图纸,得略作修改,不能有前后窄左右长,这样会导致家中无法凝聚财气,这东西都是老祖宗传下来的东西,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明白吗?” 村长谆谆教导着,叶琛点点头道:“您费心了,叔。” “跟你叔客气什么。”村长四处看了看说道:“你这片地,离着村里有点远了,以后有点啥事,村里也帮不上,你要不要再考虑考虑?” 叶琛开口道:“不考虑了,就是这里了。那么多地,离着近一些,也好照看,太远了,睡不好觉。” 村长呵呵笑道:“也是,你家一口气比别人多了将近一倍的地,又是水田,可得看好喽。” 二人聊着天,村长站在水渠的堤坝上,撒了一泡冲劲不足的稀稀拉拉的老尿,抖着腰带对叶琛说道:“老蔫,你这需要的土坯太多了,指着你们家那几口子肯定没戏,得请乡亲们帮忙。” “所以今天我来寻叔您了不是。”叶琛道:“我想着出钱请村里的一些老把式来帮忙,挖地基和打土坯,一日给三十文钱,管一顿饭,您看如何?” “管饭就成了,还给钱?”村长诧异道。 在村长的世界观里,这村里人谁家要是起房子,就是招呼一声的事情,要钱那是丧良心的。 “我这也是堵乡亲们的嘴,如今都知道我家里做生意,还只管一顿饭,人家不得说我为富不仁,不得偷偷地给我下镇物。”ps,笔者见过一个类似的案例,某家盖房,每天请帮忙的邻居吃面条,盖房是力气活,吃面条又不抗饿,邻居恼火,暗中下了镇物,从此家宅不宁,房顶上总是有奇怪的物件漂浮........) 村长笑吟吟道:“什么堵不堵嘴,我看你小子就是心善,知道今年大家收成都不好,家家户户缺钱,你小子挣了钱,变相的补贴乡亲们,别看有些人说风凉话,大多数人是记你的好。” “老话怎么说的,积善之家必有余庆。你小子前途无量。” 叶琛道:“小子得了乡亲们的帮衬,自然也想着,先富带后富,共奔小康路,我自己有钱有啥用。” 村长点点头,看叶琛的眼神也越发的奇怪,他蓦然间觉得,叶琛的变化,似乎跟家族流传下来的谶语不谋而合。 算算时间,也就在眼前了。 莫非自己这老头子,一般年纪了,还要跟着火一把? 看着村长直勾勾地看着自己,叶琛忍不住问道:“村长叔,您这是怎么了?” “没什么,没什么,”村长顿了顿,“你上回让我帮忙问的石板,我帮你问了,县里和镇上都有卖的,不过价钱可不便宜,便宜的五文钱,好一点的带花纹的,要十文钱呢。” 叶琛算了算,他这图纸里的房子,大概要七八百个平方,当然后面的鸡棚和鸭棚是不算的,但是总体算下来,也需要石砖将近二千块。 当然,像是他这样的穷人,用普通的就可以。 最大的支出应该是运费和人工。 村长和叶琛又商议了一番村里未来的发展方向,因为村长觉得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明年蝗灾与否不好说,单单是减产了那么多粮食,他的压力就很大。 叶琛便安慰道:“说他已经谋划了解决之法,最近应该就能出结果。” 村长瞬间笑得不行,“老蔫,叔可就指望你了。” 叶琛笑着说道:“叔,放心吧。” 就在叶琛即将离去的时候,村长叔忽然拉住了叶琛的袖子,说道:“老蔫啊,咱们武周一朝,承袭唐制,若是村居不满十家,不设村正,而规纳入临近的村。而村中人较多者,可增设村正一人。” “老夫如今管理清河村,渐感力不从心,有意向县衙推举你为咱们村的第二位村正。” “叔,这事儿我觉得还是再议。”叶琛一听就头大,他才不愿意去做什么村正,他脑子又没坑。 村长笑道:“你先别忙着拒绝,日常你只需要辅助我即可,这个村正的职务,带来的不光是官身,而且可以免除课役。” 不待叶琛继续反对,村长直接往回走去,生怕叶琛继续说出什么反对的话来。 往回走的时候,经过叶家祠堂,里面都是人。 秋收忙完之后,傍晚上课的时间提前了一个时辰,天色大亮,孩子们学习劲头也大一些。 这会儿,卢照凌站在讲台上,正在侃侃而谈,“我特意寻北海县,为大家要了一笔钱,买来这些文房四宝,只要你们表现优秀,就有机会领回去一套。” 课堂里的孩子们全都欢呼起来。 “县令大人大恩。” “我们一定好好读书,不辜负县令大人的期望!” 卢照凌敲着桌子,不满道:“喂!东西我买回来的,你们最应该感激的人是我呀。” 孩子们立马整齐划一的道:“谢谢卢少爷,卢少爷的大恩大德我们没齿难忘!” 卢照凌满意了,昂着下巴,十分嚣张得意。 温华这才上台开始授课。 祠堂门口,村长的脚步顿住,他叹了一口气,“小叶村长,也不知道温华在咱们清河村还能呆多久啊。” 第156章 照葫芦画瓢 一夜无话。 昨晚清河村,上空淅沥沥的下了一场小雨。 包括温华和卢照凌在内的孩子们,被叶琛用运筹学给轰炸了将近一个时辰,这门现代管理学科仅仅只是基础内容,就已经让所有人头昏脑涨,所以几乎人人都睡得格外的香甜。 不过意外还是发生了。 翌日清晨,叶琛便看见三壮偷偷摸摸地提着犊鼻裈去找二哥,一脸沮丧,小声道:“二哥,我是不是要死了,我下面流脓了。” 二壮正在蹲在地上写商业策划书,刚一开始还颇为关心的说,疼不疼,扭头看见三壮提着裤子跑过来,立刻捏着鼻子一脸嫌弃的问道:“你昨天晚上,是不是做春梦了?” 三壮猛烈地点头,羞耻道:“二哥,是个从贝壳里钻出来的仙女,这是不是老天爷在惩罚我。” 结果遭到了二壮更猛烈的嫌弃,“赶紧去洗,没啥吊事!” 叶琛一脸无奈地打着哈欠,他知道海明威给孩子启蒙是去了妓院。 自己该怎么启蒙? 都怪卢公子,没事儿跟孩子们提什么红袖招?自己的高级管理课都无法压住他们内心已经开始躁动的火焰。 老三也够没出息的,听到个名字都能做春梦。 孩子们都逐渐长大了。 以后有自己愁的喽。 双手交叉,拢了拢头发,走到了院子门口。 看到了不远处的清河,连续的几场雨过后,河底有了一层浅浅的水,几个孩子蹲在水边儿捞蝌蚪回去吃。 这玩意其实是不能吃的,因为有寄生虫,叶琛专门还找过刘大夫,想让刘大夫给村里人科普一下。 结果刘大夫说,村里人吃蝌蚪,主要是为了治疗夜盲症。 大家平时不吃荤腥,指着天热的时候吃点小蝌蚪治疗夜盲症呢,不然村里几乎一多半晚上是瞎子。 让叶琛大呼惊讶,原来无辜的小蝌蚪,还有这种功效? 赵菁菁在家里做早餐,大壮检查仓库里的粮食有没有受潮,三壮被二壮拉去睡觉,小壮和来福、旺财、绣球是尊贵的裁判。 颇有几分大儿锄豆溪东,中儿正织鸡笼,最喜小儿无赖,溪头卧剥莲蓬的意境。 叶琛闲着没事,去田里瞅了瞅。 稻田种菇的堆料工作是自己做的,前期放了不少麦秆,后续又放了不少稻秆,两者是混合着来的。 正好当初村里灭蝗,村里有不少石灰,他又泼了石灰粉,以及小壮捡来的牛粪制作的粪水。 如今在叶琛的视线里,可以看得出来,含粪草料在充分发酵后,已经达到了菌菇菌丝生产的营养需求,密密麻麻的菌丝已经开始生长了。 看到此情此景,叶琛的心里说不出来的喜悦。 嘿嘿,只要用心去做,乡村里也能莽出来一片天啊。 这个时候就该搭建人字棚了,人字棚中部用竹子或者木棍支撑,做成大棚的中部立柱,立柱之间用竹竿结成顶梁。 用扎好的苇席(一种芦苇制作的工艺品,现在农村应该还有吧。)覆盖住顶梁,拉直两边儿,形成自然的三角形,上面再盖上一层稻草。 人字棚的两头,用草帘遮光。棚外应做好四周的排水沟。 一个简易的蘑菇大棚就出来了。 只要摆弄好了,一亩大棚就能少生不了蘑菇。 叶琛正在心里美,忽然意识到,妈的,后世寿光成为宇宙蔬菜的核心,是不是跟自己还有几分关系? 后世的儿孙们,会不会在史书里这么写。 武周有书生叶琛,开拓大棚种植蘑菇之术,从此我华夏儿女吃蘑菇无忧矣。 这种美事,必须告诉老村长啊。 正巧村长从田埂那头走过来,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前走,叶琛连忙招手。 村长笑吟吟地说道:“小叶村长,我正要找你的,昨天把话放出去,有十几个老把式报名,要给你这个新村正效力呢。” “村长叔,别开玩笑,打土坯的事情回头再说。”叶琛蹲下身子,指着眼前的土地说道:“您快看看,我这蘑菇发芽了。” 村长瞅了一眼,满不在乎地说道:“嗨,这有啥少见多怪的,这稻田里,长点蘑菇是正常事,狗尿猫尿的都能长。” “不不不。”叶琛连忙摇头道:“叔,这跟狗尿台不一样,这是正经的蘑菇,可以吃的,而且数量巨大,千八百斤的不成问题。” “你说啥?”村长蹲下来,这才发现,叶琛的培养田里,长满了蘑菇,“你说你这稻秆堆在田里,就能长出产量巨大的蘑菇?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老人家在地头忙碌了大半辈子,地里的庄稼活门清,你说地里长个三个五个的蘑菇他信,你说可以长一片片的蘑菇,而且上千斤,他是绝对不信的。 叶琛开口道:“村长叔,您都要保举我做村正了,怎么这时候信不过我了?” 村长思考了一阵,很想说,这种事情太过于匪夷所思了。 不过想想这几个月,老蔫的行事风格,再想想连县令都听叶琛的话,他最终决定相信。 “老蔫,你可别骗叔啊,现在除了咱们清河村,到处都为了肚子发愁呢,你这种蘑菇之法,如果可行,那可是大功劳啊。但是话又说回来,要是成不了,你可也得背上大麻烦呢。” 叶琛笑道:“所以,我早早地提前实验了一番啊,您看看,这涨势难道不喜人吗?再搭配科学的生产管理,这一亩地不得产上一两千斤的蘑菇啊。村长叔,您要是愿意信我,就赶紧让村里人趁着这个时间,按照我说的做。” 村长沉了一口气,“这种大事,怎么能咱们村自己整,怎么也要禀告县令大人吧?” 叶琛点头,“北方没听说过种植蘑菇的,你说咱告诉县令,她会信吗?” “信不信是她的事情,禀告与否是我的事情。”村长站起身,一抬头就看见叶丰顺拉着一车车的粪水下地,他大喊一声道:“叶丰顺,你干啥呢?” 叶丰顺见四下除了叶琛和村长之外,并无他人,便嘿嘿地笑道:“能干啥?天天跟着小叶村正到处跑,照着葫芦画瓢呗。小叶村正卖四处卖冰雪冷元子,我就跟着卖些便宜的糖水,小叶村正买地,我也跟着买二亩,小叶村正往地里施肥,我也跟着施肥呗。” “你看,我这里也长蘑菇哩。” “我说你个叶丰顺,看着浓眉大眼的,没想到你那么多小心思呢。”村长没好气地骂道:“想学本事,你经过老蔫同意了吗?你自己瞎忙活,没人给你指点,万一都死了怎么办?” 村长一通训斥,叶丰顺虽然心里不服,毕竟他跟着叶琛混,是挣了钱的。 但是没办法,村长的威望大过天,老老实实的跑路了。 “老蔫,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下回做实验,带着你叔,叶丰顺都跟着偷学,你咋能厚此薄彼。”村长有些郁闷道。 叶琛没想到,一心一意为乡亲们谋福祉的村长,竟然也有先挣一波的小心思。 心里忍不住暗暗发笑,果然是人就难免有私心。 当下说道:“起先我也没谱,这才没敢冒昧地找您。” “行了,我赶紧去县里禀告县令。” 村长急匆匆地走了。 叶琛回到家中,早饭已经备齐。 吃完饭后,叶琛开始给孩子们安排工作。 二壮跟三壮摔跤完,就急匆匆地去外面卖鸭货。 阿福被卢照凌派到清风学院,拿着他的书信去谈合作。 “温华,科举在即,你就不用干活了,除了上课之外,所有的时间用来读书。” “还有那些外来的学生,一定要好生培养,莫要丢了咱们清河村的名声。” “大壮,你在家里候着,一会儿村长家会带人过来,你负责安排工作,清点人物。” “小壮,你负责端茶倒水,给人家拿一下工具。” “三壮,你跟着一起干活,人家是给咱家干活,咱家也得出人跟着干。” 他安排完之后,叶江堂就带人来了。 大部分都是树前街的,也就是归叶琛管的乡亲们,叶琛已经看过黄册,人名都对得上,是一些靠谱的汉子,有力气,人也踏实。 众人都自带工具,然后在大壮那里登记,一共二十个人,一部分负责用羊角车推土,一部分合作打土坯,还有一部分将土坯运到打谷场晾晒。 叶琛观察着,感觉人还是太少了,十几万的土坯,靠二十个人,光是打土坯,工时就差不多二三十天。 他跟叶江堂商量了一番,让他领着大壮再去招二十个人回来,这样差不多十来天就能打完土坯,然后用不了一个月,就能准备入住了。 大壮跟叶江堂出去招人了。 叶琛自己则烧水,煮一下粗茶招待大家伙。 小壮带着草帽,提着水壶,看见谁要是累了,歇脚,就过去给人家倒水,嘴里大叔大伯的喊着,惹得众人哈哈大笑。 若不是跑得快,十有八九得让这群人脱了裤子,弹雀雀。 这时,门口有个小脑袋瓜引起了来福的注意,来福拉了拉叶琛的裤腿。 叶琛抬头望去,是牛大海家牛蛋,过了一个秋收,牛蛋明显瘦了两圈,“叶四叔,我能过来帮忙吗?我平时跟着三壮巡逻也是很认真的。” 对于牛蛋,叶琛的第一反应不是他抢小壮兔子,是牛蛋拿着菜刀哭着跟狼群对峙的身影。 这小家伙年纪不大,但是很勇敢。 而且正如他自己所言,他平日里巡逻,是真的当一回事儿做的。 他们这一辈的矛盾,是他们这一辈的事儿。 跟小家伙们没关系。 叶琛刚要点头。 牛蛋怕叶琛拒绝,连忙加码,“叶四叔,我还带我弟弟一起来干,我们两个人,只要十文钱,不,五文钱就可以。” 他身后冒出一个小屁孩,还流着鼻涕,看样子也就六七岁。 叶琛淡淡的说道:“今天算是试岗,你们两个一共十五文钱,如果做得好,明天给你们三十文。” 牛蛋一脸的惊喜,“谢谢叶四叔。” 他带着弟弟加入了干活的队伍,虽然力气不如成年人,甚至一会儿的功夫,还因为搬土坯摔倒在泥土里,但是小家伙依然勉励坚持,而且干的有模有样。 叶琛满意的点了点头,算是认可了牛蛋。 就这样忙碌到了下午。 这时候,清河村的山道上出现了一架马车。 第157章 关心则乱 马车行驶在泥泞的大道上。 车夫甩着鞭子赶路,车里坐着正在啃鸭脖的卢县令和宋夫人,一脸羡慕的老叶村长,还有低头生闷气的二壮。 二壮是有心气的,没有上来就去使用家里的渠道。 而是先跑到馒头铺,低价买了几十个馒头,然后又在赌场门口支了个小摊坐等鱼儿上钩。 他既然敢那么高价从老爹那里进货,肯定是有底气的。 这群混迹在赌场的人,一折腾就是小半日,连饭菜都来不及吃,饿了就想出门随便买点吃的,然后继续去赌场搏杀。 这个时候,简单快捷,且美味的鸭货,再就上两个白面馒头就成了极佳的选择。 二壮也将老爹的套路学了个七分熟,在赌场摆摊前,上来就给人家看门的青皮一人来了俩白面馒头,还主动交了十文钱的保护费。 那青皮见他懂事,也就没驱赶他。 结果二壮的生意直接火的飞起,原本按斤卖的鸭货,直接被他按个卖。 发了横财的二壮也没忘记看门的青皮,直接拿出十分之一的收入过去打点。 那看门的青皮挺开心的,他们看门一天也就五六十文钱,还得随时面对那些输极了的赌徒。 哪里有眼前这小家伙省心,摆个摊而已,也不用他们出手,一会儿的功夫就要进贡一大把铜钱,上哪里去寻这种美事。 两个青皮拍着胸脯说:“二壮,以后你就是俺们罩着的小弟了,谁敢欺负你,报我们青龙白虎的名号。” 结果二人伸手接钱的时候,恰好遇到了各地巡视的卢县令,以及一队衙役。 二话不说,卢县令派出衙役将两个青皮打了一顿,还顺带把青皮身上的钱财全都给抢了回来。 青衣们这个窝囊啊,那衙役的水火棍跟不要钱似的落下,嘴里骂着,“连孩子的钱都抢!想死不成!” “再敢作恶,关了你们家赌场!” 吓得赌场的掌柜跪在地上不停地磕头,并宣称暂停赌场,整顿三日。 卢县令这才心满意足的拽着二壮上了车。 二壮当时都麻了。 他辛辛苦苦找到的发财之路,就这么被县令大人给毁了? 见二壮一脸的郁闷,县令在一旁说教道:“怎么,二壮,你现在还委屈呢?” 二壮噘着嘴说道:“草民哪里敢委屈。” “你以为本县不知道实情,做错了好人?”卢县令讥笑道。 “不是吗?人家好好地做着生意,您出来这一做好人,结果全都没了。”二壮跟卢照凌天天泡在一起,自然而然地对卢照凌的姐姐少了几分敬畏之心。 当然,主要是少年人初出茅庐,雄心壮志,被人家坏了好事,心里一万个不服气。 县令笑着说道:“傻小子,本县早就发现你了,也知道你买通了青皮,今日出手,就是要给你个教训,免得你他日落入歧途。” 二壮不解道:“我就是踏踏实实的做生意,怎么会落入歧途?” 县令严肃道:“做生意就不会落入歧途了吗?况且,你还好意思说,你这是踏踏实实做生意?你只是个孩子,而对面则是一群没有信义的青皮恶霸,你连自保之力都没有,就敢跟他们合作,就怕他们抢了你的钱财?或者挖瞎你的眼睛,打断你的腿,让你做乞丐?” “啊!”听县令这么一说,二壮立刻浑身惊出了一身冷汗。 因为镇上没有腿,没有眼睛的小乞丐确实很多,但是他如何也没有想到,这些可怜的孩子,竟然是被青皮控制着的。 那岂不是以后自己都没法自己出来做生意了? 毕竟北海县,像是自己这么俊俏的少年郎不多啊! 他们岂能不眼红自己的皮囊? 见二壮吓得脸色发白,一旁的宋夫人先道:“县令大人,二壮还是个孩子,你吓唬他干啥?” 说着擦了擦手上的油,摸着二壮的脑袋说道:“今日县令处置那两个青皮,叫杀鸡儆猴,别管鸡是不是有罪,但是那些暗中觊觎你,想要欺负你的猴子,已经被县令震慑住了。” “以后你再在当地做生意,大家都要考虑考虑你身后的靠山,大人经常巡视各地,保你一个孩子,还是没问题的。” 叶村长虽然年长,却也没想到,这里面竟然有那么多的门道。 他起初还以为,县令不分青红皂白就将两个青皮打了一顿,是为了绝了二壮谁的钱都敢赚的心思。 没想到人家县令的心里考虑得比自己多那么多。 难怪人家能做县令,而自己只能做个村正。 宋夫人解释的时候,县令又忍不住唆了一个鸭脖,那种辛辣感,让县令的脸颊有些绯红色。 怕被孩子看见,便故意掀开车帘,往外看去。 马车沿着主道慢慢驶向村中。 卢县令一直看着农田,忽然他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连忙喊道:“停一下。” 马车本来就不快,瞬间就停了,卢县令扶着车门下去。 卢县令的样貌和气质,不太符合武周女子的审美标准。 武周以富态、珠圆玉润为美,而彼时的卢县令,身着武周官袍,足蹬官靴,身材高挑,看起来竟然有几分读书人的文质彬彬之气,且五官颇为英俊,最主要的是那双眼睛颇为有神。 她迈着官步向前走去,因为不远处坐在田埂上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她的亲弟弟,卢照凌。 对于她来说,卢照凌甚至不用看得真切,那么纨绔的模样,看轮廓就能认出是自己的弟弟。 她的内心此时是有些无法接受的。 因为她的内心世界里,自己的弟弟已经改邪归正,成为一心为民的好书生了。 不然怎么会跟自己要银子,给孩子们买文房四宝呢? 而对于卢照凌来说,其实姐姐想的没错,他从出生那一天开始,就是为民请命,一心为民的好书生。 此时之所以出来玩耍,是因为一上午跟着温华在祠堂读书,自己一个时辰,便已经完成了他温华一日的功课,继续在祠堂呆下去,是浪费人生。 他需要在田野之中,吸收天地之灵气,感受人生之美好。 没错,对于卢照凌来说,仰望苍穹,似乎比读书,更有意义。 他在田间找了块干净的草地,旁边儿的木炭还烧着火,火上放着用泥巴裹着的鸡蛋,听小壮说,用泥土包裹可以做出叫花鸡,他想试试,自己能不能做出叫花蛋来。 有两个邻村的小姑娘背着小包,往村外走去,嘴里聊着闲天。 卢照凌知道,这是来清河村卖晒干的蝗虫,亦或是鸭子的。叶琛的二嫂替叶琛收这些东西。 “村长说,总是不下雨,是因为大家不给龙王祭品,惹怒了龙王,明年如果再干旱,就要在村里选童女献祭给龙王当媳妇了。” “给龙王爷当媳妇啊,那岂不是威风得很,村长都给龙王磕头呢。”小姑娘的眼睛亮晶晶的,“要是选中我给龙王爷当媳妇,我一定让我龙王多在咱家地里下雨,这样阿耶就没那么辛苦了。” “狗屁!”卢照凌听了一会儿,知道怎么回事儿了,瞬间感觉嘴里夹生的叫花蛋不香了,紧跑了两步说道:“别听那群老东西忽悠,千万别去当什么龙王爷媳妇,会淹死你们的。” 别看他总是幻想自己成为什么洪荒巨兽,举手投足间毁天灭地,但是卢照凌还是很清醒的。 将童女扔进水里献祭给龙王,那是把人活活淹死。 是触犯大周律的可耻行为。 两个小姑娘瞪大眼睛看着他,明显是被忽然出现在眼前的俊俏公子吓了一跳。 两个小姑娘嘴巴一张,呜呜地哭了起来,“不是说清河村有团练,坏人都给打跑了吗!” “你竟然敢说村长是老东西,你不是好人!” “你别过来!” 卢照凌瞬间慌了,他只是跑出来说句实话而已,怎么到了小姑娘嘴里,就成了极其恐怖的存在。 他正要说点什么,安抚一下,只是觉得屁股一疼,身子一轻,然后他飞了起来。 然后刚想骂街,又被人恶狠狠地提了起来。 此时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卢照凌就是个憨憨了。 他怒不可遏道:“卢秀宁,你过分了。” “混账!敢直呼本县的名讳!我看你是要造反!” 卢县令都快气炸了。 她观察自己的弟弟,已经有一段时间了。 在她的视线里,自己的弟弟就跟小偷一样,蹲在地上,烧着半生不熟的鸡蛋。 然后有跟登徒子没有什么区别,偷偷地观瞧着路过的小姑娘说话。 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他竟然跳出来,公然调戏人家,还把人家吓哭了。 这孩子再不管教,岂不是废了? “你整日叫嚣说自己是卢家子弟,我且问你,你身上还有一点的世家子弟的模样吗?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敢欺负民女,无法无天。” 卢照凌也怒道:“你急什么!我是在救她们!她们的愚昧会害死她们的。” “还敢狡辩!” 卢县令伸手就要打他耳光。 这一耳光,很大力度。 “哎呦!”关键时刻,是老叶村长护住了卢照凌,但是老叶村长也被县令抽中了后背,疼得哎呦了一声。 卢县令喊道:“县令大人,哪里有在外面打孩子的。” 卢照凌挣脱开老村长的怀抱,冲着卢县令喊道:“卢秀宁,你不分青红皂白,你是不是疯了!” 叶村长急得脑袋上都是汗,小声哀求道:“卢少爷,别顶撞县令了,赶紧跑吧,你们读书人不是讲究什么挨打的时候,可以跑么。” “那是懦夫!我凭什么跑!你在不讲道理,我可还手啦!” “你还要跟我还手?”卢县令气得在腰间抽出宝剑,直接扔给卢照凌,骂道:“来,还手多没意思!用剑啊!” 见阿姐一双眼睛通红,卢照凌也怕了。 扭头就跑。 “混账!” 卢县令气的胸口起伏不定。 叶村长和宋夫人吓得都是大气不敢出一口。 二壮眉头一皱,默默后退两步,一路狂奔,将叶琛叫了过来。 他觉得,卢照凌不至于跑到村口欺负两个过路的小姑娘。 他人微言轻,说不过自以为是的县令,但是他爹一定可以。 叶琛正在院子里,收拾鸡粪和鸭粪,这些都是好东西,只要发酵时间充足,都是商品肥料,不过他准备推到打谷场的角落去,这玩意实在是太劲儿大了。 情报专员小壮,时刻跟叶琛汇报,哪个大叔,今天已经喝了四碗水了,哪个大叔已经上了三趟茅厕撒尿,一副小资本家的本质。 叶琛很想告诉他,孩儿啊,有些人年纪大了,就是爱上厕所的,不一定是在偷懒。 “爹,快跟我来。” 叶二壮火急火燎的冲进来,抓着叶琛就往外走。 一路上将情况简单的说了一遍。 叶琛知道县令肯定是为了稻田种菇的事情来得,结果正好碰到了卢照凌这件事情。 他跟卢照凌相处了有一段时间了,知道这孩子的性子。 首先他肯定不会做欺负民女的恶事,用他的话说,他连长安城的花魁都相不中,能相中泥土中的野草吗? 眼前这种情况,无非就是卢照凌过于傲娇,不肯解释,不想低头,导致跟他姐有了误会而已。 叶琛也有些心疼卢照凌,这孩子跟家长几乎是没有沟通啊。 他走到农田,看到村长正在指着自己家的田地,介绍稻田种蘑菇的事情,宋夫人听得聚精会神,县令却时不时的在走神,脸色铁青。 看到叶琛过来,村长莫名就松了一口气,汇报道:“大人,小叶村正来了,让他跟大人仔细说一说吧。” 卢县令的脸色还是很沉,什么事都提不起兴致。 刚刚来清河村时,满心激荡,看到弟弟的所作所为后,犹如有一盆水浇在了头顶,顿时透心凉。 政绩再好又怎样,弟弟若是废了,他都对不起爹娘。 “大人,请听学生一言。”叶琛走过去,温和的开口道:“卢照凌在学生家中,一共呆了半个多月,卢少爷有没有坏毛病,学生还是有发言权的。” 第158章 壮壮们也有被羡慕的一天 田边儿。 卢县令负手而立,脸色阴沉。 宋夫人和叶村长都离着远远的,不敢靠近。两个小丫头如同惊弓之鸟,早就跑到了很远的地方去了。 叶琛缓步向前,迎向了他面前的卢县令。 眼前的卢县令虽然面若寒霜,却不掩眉宇间的艳丽之色,虽然经常四处奔波,但是却不似自己这般黝黑,脸蛋很有光泽,犹如白皙的美玉一般。 叶琛行叉手道:“起初,县令大人将卢公子扔到寒舍,卢公子是无法接受的,甚至还闹了一场......” 此时的卢秀宁心中,卢照凌已经跟登徒子,世家顽劣的公子哥划上了等号。 所以一脸愧疚地回应道:“叶先生,我也没想到他这般顽劣,是我考虑不周,给清河村添麻烦了。” “明府莫急,请先听我把话说完。”叶琛道:“卢公子起初确实无法接受,跟在下关系也不和睦,甚至还想过逃走,结果滚落山崖,弄了一身伤。” 叶琛故意将事情说得严重些,借此观察和影响卢县令。 果然不出自己所料,提及滚落山崖的时候,卢县令的脸上明显是闪过焦急之色。 叶琛道:“卢公子确实是做不来农家的活的!捡稻穗会半路去抓蝴蝶,脱粒会半路去水渠边儿打水漂。” 卢县令气呼呼道:“他素来这般不着调,让人气恼!” 叶琛笑道:“明府,请听.......” 在叶琛不卑不亢且温和的语气下,卢秀宁发觉,不知道为何,自己的愤怒正在缓缓退去。 她现在考虑的更多的是,那日卢照凌滚落山崖之后的事情,此外就是卢照凌以后的管教问题。 叶琛继续道:“但是卢少爷,是我见过最聪明的孩子,也是相当善良的孩子了。您可知道,他虽然不喜劳作,但是依然为清河村做了很多好事。” “卢少爷发明了木碾,没有牛马,用人力拉着,也能加快脱粒的速度,甚至还和我一起制作了水碓,依靠水力,可以不分昼夜地工作,给清河村带来了莫大的便利。” “他没跟我说这些。”卢县令有些后悔。 “您是否应该反思下,您是不是没给他机会说呢?”叶琛温和地继续道:“当初,我奖励了卢公子两个蛋挞,卢公子吃了一个,另外一个舍不得吃,一直想着给您带回去尝尝,一直到蛋挞腐烂,成了臭汤。为此,卢公子懊恼了一路呢。” 卢县令猛然呆住了。 那一日,自己不分青红皂白地训斥了他。 她有些不敢相信。 她一直觉得自己的阿弟,如果有一百斤,浑身上下,起码有九十九斤是反骨。 自己说话,他从来不听的。 除非自己发火,用竹棍打他,他才会暂时屈服。 她总是觉得,这小子翅膀硬了之后,肯定会逃离自己。 一想到这小子会逃离自己,不听自己的话,卢县令越是想要揍他。 可是,眼前的叶先生却告诉自己,自己的阿弟,竟然要带美味的蛋挞回去给自己吃。虽然她也只是第一次听说蛋挞这个名字,但是能出自叶先生之手的美味,肯定很不错吧。 第159章 我做你老舅怎么样 对于一个海王来说,他见证过无数次女孩儿在自己的怀中抽泣。 他不仅温柔以待,还会陪她看电影,逛街,爬山,让她筋疲力尽,忘记烦恼,陪她把酒言欢,互诉衷肠,他也有无数段编造的痛苦回忆。 共情,是最好的解药。 一起看清晨的朝阳,是完美的误会。 但是男孩子还是头一回。 叶琛嫌弃地丢过手帕。 “差不多得了,男子汉大丈夫,没完没了可不成,”叶琛揉着卢照凌的脑袋,“你是男子汉,你是你家里唯一的男丁,照顾你姐是你的责任,该让步的时候,你就要让步。” 卢照凌抿了抿嘴唇,“老叶,你真好,我以后能常来你这里玩吗?” 叶琛失笑道:“成,为何不能常来。” 卢照凌擦了擦眼角的泪水,嘴角泛起了笑意。 终究是男孩子,坚强一些,乖乖地跟着叶琛往外走去。 此时的卢县令,脸上已经看不见愤怒,取而代之的则是惴惴不安。 刚才听到卢照凌嚎啕大哭,她这个做姐姐的,心里像是有一把刀,不停地在心口处割着肉,疼得难受。 看到卢照凌小心翼翼地跟在叶琛身后,连看自己一眼都不敢,卢县令更是心疼得不成样子,她一个健步冲过去,将卢照凌揽在怀里,一字一顿道:“守正(字),阿姐向你道歉。” 叶琛在一旁忍不住憋笑,他没想到,卢照凌尚未加冠,就已经有了字了。 温华在一旁讥笑道:“循法守正者见侮於世,奢溢僭差者谓之显荣。可见家族长辈本想让他心怀警惕之心,做个恪守正道之人,结果呢,这厮活成了什么样子。” 卢照凌自然不知道叶琛等人的反应,反而在卢县令的怀里傲娇地扭过头去。 “哼!以前我道歉的时候,你都会问我错哪儿了。”卢照凌哼哼唧唧道。 “是阿姐太过于急躁了。” “是仅仅太过于急躁了吗?” “还有阿姐对于太过于苛刻了。” “是仅仅太过于苛刻吗?” “卢守正!”卢县令的声音忽然又拔高了几分。 “老叶!”卢照凌扭头就要往叶琛身后跑。 卢县令见状,头疼得厉害,“臭小子,你说,怎么才会原谅你姐。” 卢照凌摸着下巴,想了想,这才开口道:“我刚才听那两个小姑娘说,他们镇上要献祭女童给龙王,我猜测肯定是你的政令无法在他们镇上施行,缺乏水渠的灌溉,亦或是根本没有水源,如果你真的是个心系百姓的父母官,就不要一味地问责,而是派遣官吏过去详细调查,看看有没有重开水渠,或者帮忙挖掘水井的机会。” 卢县令点点头,这种要求,她自然不会拒绝。 “阿弟,你真的长大了。” 卢县令心怀慰藉的看着弟弟,同时看向叶琛的眼神也多了几分复杂。果然男孩子的成长,离不开“父亲”这类角色的影响,自己的选择是对的。 以前他可不会有心思去关心百姓,但是在清河村呆了这半个多月,却已经成熟了许多,也善良了许多。 卢县令收拾了一番心情,转头看向叶琛,“叶先生,今日之事,烦请帮忙遮掩一番,咱们先去办正事吧。” 卢县令的家事,叶琛自然不会帮忙宣扬,点头之后,便在头前带路。 叶琛带着县令去了农田,仔细地讲解着稻田种菇技术的注意事项。 “稻田种菇?”卢县令沉思起来,“早年去云梦泽游历,在那里曾经见过,有人种植云耳,但那是作为药材,没想到这蘑菇也能种植,果然是匪夷所思。” 叶琛很想说,这有什么匪夷所思的。 他都问过南诏国的商人,人家那边儿也是有这种类似的技术的。 叶琛亲自下田,甚至亲自给户房的小吏讲解如何定期呵护,县令不时的插一嘴,问得十分详细。 卢照凌站在远远的,怀里抱着来福,揉着来福的头,“问道,来福,你有姐夫吗?” 他觉得阿姐如果不穿官服,而是一身襦裙,再配上儒雅的叶琛,这场景,就很完美。 这几年,母亲一直给老姐相看,最初都是些身世显赫的世家子弟,后来因为阿姐为官,条件则越来越差,甚至一些富商子弟都开始冒头了。 卢照凌一直觉得,一般人是配不上自己阿姐的。 如果……如果…… “卢公子,你笑得好猥琐。”躲在一旁的叶小壮忽然跳出来,一脸警惕地看着卢照凌,“你不会想跟我抢爹吧。” “胡说八道!”卢照凌提起小壮的衣领,“我怎么会做老叶的儿子!” “嗷呜——!” 卢照凌怀里的来福,见状就咬。 卢照凌气得松开小壮,盯着来福骂道:“没良心的狼崽子,每次好吃的都给你,你还想咬我!” 叶小壮凑了过来,“生啥气,看我给你带了啥好吃的了?白茅草根,可甜呢。” 他从袖子里掏出一把洗得干干净净,剁得整整齐齐的茅草根递给卢照凌。 卢照凌拿了一根放进嘴里,很甜,是一种跟糖不一样的甜。 小壮则拿出一根棒棒糖放在嘴里,吃的无比香甜,卢照凌气得直瞪眼,“你那是啥?” “爹爹给我在镇上买的,叫棒棒糖,说是西域商人卖的,让我自己吃。” 卢照凌很想说,能不能让我也舔舔,最后还是放弃了,将小壮揽在怀里,“小壮,你以后别叫我卢公子,卢少爷啥的了,你叫一声老舅听听。” 叶小壮恼火道:“这咋行,我拿你当哥哥,你想当我舅!不成!不成!我舅不是人!” “不会,不会,我这个老舅很好的。”卢照凌循循善诱道:“小壮,你瞅瞅,那边儿,看看那是什么?” 小壮垫着脚张望,“嘿嘿,那是我爹,我爹果然是这个世界最伟岸的奇男子啊。” “不行了,我要去跟爹贴贴了,再见了卢公子。” 卢照凌一把拽住他,“咳咳,小壮我承认,你爹不错,你没觉得我姐也不赖吗?” 叶小壮补充道:“卢县令确实不错,乡亲们都夸赞她呢。” “不是,不是。”卢照凌瞪了他一眼,继续道:“你有没有觉得你爹跟我姐,站在一起,有一种水里鸳鸯的感觉。” 叶小壮皱眉道:“卢少爷,你到底想说啥!” “那个,小壮啊,老舅我就是想......”卢少爷羞涩且纠结地说道:“我听说,小孩儿没娘,是要受委屈的。” 叶小壮眨眨眼道:“瞎说,我比村里其他有娘的孩子幸福一百倍呢。再说了,我娘只是出远门了。” 卢照凌道:“嗨,男孩子可以有好几个娘的。就像我,曾经有十二个娘的,他们都疼我,照顾我,你不羡慕吗?” “骗鬼吧你,你要是有十二个娘亲疼,你家怎么还会让你姐照顾你?”叶小壮忽然靠近他,一双大眼睛盯着卢照凌,一字一顿道:“卢少爷,你不会是想让我爹做你姐夫吧。” “对啊,你爹做了我姐夫,我就是你老舅了,以后我罩着你啊!” “不可能!”小壮顿时急了,“你姐太凶了,她打我爹怎么办?而且爹爹说了,要等我娘回来的。你娘要是进了我家门,岂不是成了我后妈!我不同意!” 卢照凌紧绷着脸,“你先别急,我说万一,我说万一,你爹喜欢我姐呢。” 他抬头看向田间。 小壮的躁动惹来了二壮,二壮没有说话,拉着小壮的手,默默地看向前方。 从他们的视角看去,卢县令和叶琛一前一后走在田埂上,太阳光洒在两人肩头,场景很是和谐。 小壮直接哭了,“二哥,我想打死卢照凌!” 二壮点点头,没有说话。 第160章 卢照凌口中的温云衡 清河村的景色怡人。 卢县令此时心情大好,甚至有一种欢呼的冲动。 这种冲动,自从她做官以来,便再也没有过了。 不过她还算是冷静,知道稻田种菇的事情耽搁不得。 时间很宝贵,稍微一耽搁,便不知道谁家脑子一热,觉得时候差不多了,就将冬小麦种下了。 必须尽快发布政令,全县准备种蘑菇。 她从清河村的田头出发,准备直接回城。 “守正,阿姐要去忙一件造福北海县百姓的大事,你好生在清河村呆着,莫要生事,也就半个月,阿姐就回来接你了。” 卢照凌早就知道叶琛在研究蘑菇的事情,只是他也没想到这件事情最后真的成了而已。 既然成了,阿姐若是不去推广,那才是真的不对呢。 所以对于阿姐的离开,卢照凌没有任何的不满,但是他有一件事情却不说不快,卢照凌走到卢县令近前,压低了声音说道:“阿姐,我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想要与你说。” 卢县令面色严肃,“你说,阿姐听着呢。” “阿姐,你认真看一看老叶。”卢照凌,示意了一眼叶琛的方向,“你觉得老叶这个人怎么样?” 卢县令面色之中带着欣赏和钦佩之色,“叶先生乃是我北海县之大才,早晚要一飞冲天的,到时候我这个北海县令怕是要仰起鼻息了。” 卢照凌见老姐评价还算是公允,咧嘴笑了起来,“等到人家发达再去仰起鼻息,何不现在就出手,互相扶持? 阿姐,你多年前,不曾与我言说,要找一个可以开山裂土,震慑飞禽走兽的盖世英雄做你的男人吗? 如今这样的人物就站在你面前,你为何不去抓住呢?” “胡说八道什么!”卢县令瞪了他一眼道:“如今我背负着圣人的大恩,尚未令北海县百姓富足,如何能想儿女情长之事。况且,先前你不是一直反对我相看吗?” “姐,我以前反对,那是害怕那些觊觎你身份带来的权利,贪图你美色的人欺负你。”卢照凌咳嗦了两声说道:“姐,我帮你确认过了,我跟老叶谈过红袖招的美女,且言明带他去,不用花钱,他都不为所动,可见其并不贪图美色,而且老叶身上有一股自强不息的精神,他根本不贪图的你的权利,不可能利用你。 最关键的是,你若是嫁给老叶,他随便帮帮你,就足够你将北海县治理得井井有条了,不比你整天东奔西跑来得容易?” 卢县令瞬间涨红了脸,“你放肆!阿姐的婚事,岂能容一个孩子置喙!” 她根本没想到,卢照凌会忽然提起此事,心里没有丝毫的防备。 她忍不住看了叶琛的方向一眼,叶琛正带着孩子们,跟一群乡亲们交谈,乡亲们的眼神之中,或敬仰或崇拜。 而叶琛的笑容和煦,神态之中尽显潇洒儒雅。 卢县令很不自然地移开视线,板着一张俏脸道:“此事以后休要再提。” “阿姐,你是不是嫌弃老叶家里一堆儿子,又是个鳏夫,觉得老叶配不上你?”卢照凌冷哼了一声,“我问过了,你猜老叶的原配是谁?” “是谁?能让叶先生一直守着不娶呢?” “天啊!不是吧,不是吧,就你这样的,怎么追老叶?”卢照凌扶额道:“温云衡,大名鼎鼎的温云衡啊。 五岁经都水监挑选为北海县不良人。 七岁侦破高丽奴偷盗北海县印玺一案,晋升北海县不良帅。 十一岁入长安与狄阁老合作,联手破西域刺杀圣人一案,并得圣人召见。 十二岁,持圣人旨意,诏告长安百花,令长安城一夜之间,百花盛开。 天下无不震惊于圣人天威,连百花都能都闻命盛开,圣人帝位愈发稳固。 你也是女官啊,你竟然不知道?” “这种不良秘事,我如何会知道?你又从何得知?”卢县令很惊讶叶琛妻子的辉煌往事,与寒冬之中,使得百花盛开,稳固圣人帝位,这可是滔天之功,足够名垂青史了。 但同时也很好奇,阿弟只是一个呆在书院里学习的书生,怎么知道这么多。 卢照凌脸上泛起得意的笑容,“阿姐,你且不必知道,我从何处知晓我且问你,你觉得温云衡都能相中的男子,配不上你么?” “君子有成人之美,我虽是女流,亦读圣贤书,又如何能夺人所爱?” “阿姐,你不必想那么多,据我所知,温云衡已经死了。圣人得知此事,都垂泪三日,秘密杀了上千个祈福失败的僧人呢。你若是觉得喜欢,就抓紧时间出手,像是老叶这种优秀的男人,早晚会被其他人发现的。” 卢县令看向叶琛,他站在人群之中,虽然穿着普通,但是气质出众,如鹤立鸡群,闪耀夺目。 叶琛要是知道卢照凌竟然知道自己妻子的那么多故事,一定会感慨地说一声,“令寒冬之中,长安百花盛开,不就是温室大棚技术么?我这妻子莫不是穿越过来的?” 卢照凌继续劝道:“阿姐,抓紧出手吧,老叶真的很不错,而且他对我非常好,说不准将来我还能跟着他,混出点出息来呢。” “哟,卢少爷这是夸咱们老蔫呢。”叶老太太突然从院子门口走了进来。 卢家姐弟都吓了一跳,两个人的脸上都闪过一丝不自在。这老太太走路,怎么连点声响都没有。 叶老太太笑呵呵地说道:“老蔫确实不错呢,就连村正都保举他做村里的第二个村正呢。县令大人,这是村里人感谢您的恩德,凑钱买的伞,上面求温华写了乡亲们祝福您的话呢。” 卢县令连忙推辞,“花这种冤枉钱做什么?大家吃饭都是问题,快拿回去退了。” 叶老太笑道:“卢县令,伞上都写了字,退不得,且带着吧,乡亲们的一番心意。” 卢县令自从为官以来,还从未收到过这种礼物,她仔细观察了两眼,这把伞算不上名贵,但是上面却写着乡亲们诚挚祝福的话语,比如其中有个叫元载的少年郎写道:“祝县令大人天天有胡椒吃。” 多么天真且淳朴的祝福啊。 卢县令收下伞,谢过叶老太,对卢照凌说道:“守正,阿姐先走了,你别作妖啊!” 她忙不迭从院子逃了出去,正在一旁逗弄旺财的宋夫人一头雾水的跟上。 叶老太太看着县令离去的身影,叹气道:“要是换做别的官老爷,每到一地,天不高上三寸,都是他老人家开恩,如何像是咱们北海县,连个伞都不想收,可见咱们的卢县令真的是个好官啊。” 卢照凌与有荣焉,看着叶琛道:“老太太,我阿姐不止爱民如子,心怀百姓,而且为人特别贤惠,很会治家,我爹死后,我家在我姐的经营下,不仅没有破败,而且井井有条,欣欣向荣,供应我能一直有个好的求学环境。” 叶琛点头道:“你姐确实很优秀。” 叶琛的评价很忠恳,像是卢秀宁这种冲锋在一线,为民服务的好官确实不多见。 “那……”卢照凌的脑袋凑过去,“老叶,你有没有想过……” “卢照凌!” 叶二壮大喊一声,捂着卢照凌的嘴巴,将他给拖走了。 叶小壮帮着解释道:“二哥和卢少爷就是讨论一下生意上的事,爹,你别多想。” 说完,一溜烟跑了。 叶老太太直摇头:“虽说卢少爷随和,但也不能这么没大没小吧,我去好好说道说道,哎呦都开始摔跤了……” 叶琛忙拉住了她老人家:“几个孩子闹惯了,随便他们,县令大人走了,劳烦娘帮下忙,把干活的人都叫回来吧。” 干活一天的工钱是三十文钱,耽误了这么久,这得浪费多少钱,老太太马不停蹄去喊人。 不一会儿,打土坯的汉子们就都回来了,热火朝天地干起来。 此时,卢县令已经到了县衙。 一走进去,主簿就来禀报:“大人,孙县丞,钱县令,崔县令都来了。” 卢县令走了进去,看着北海临近几个县的县令,拱手和众人打招呼:“各位同僚怎有时间来北海县?” 崔县令开口道:“我听人说,北海县已经开始仿制东都的水碓,且效果超过东都,可有其事?” 孙县丞跟着道:“虽说秋收已经过去,但明年还有秋收,此事若可行,在农闲时推广下去,也算是为百姓们造福了。” “水碓算什么,已经有的东西,能有多出彩?提高粮食产量,拓宽百姓粮食收入渠道,才是真的造福百姓。”卢县令骄傲道:“本县正要给刺史写文书,实在是没时间接待诸位同僚,宋夫人,把本官今日买回来的凉茶拿出来,好好招待诸位大人。” 产量!提高!拓宽!渠道! 四个关键词,让在场几个人纷纷提起了精神。 众人见卢县令一个女官,竟然这般得意,都恨不得揍她一顿,不过此时又不是揍她的时候,崔县令也是世家之后,所以自认为跟卢秀宁多一些共同语言,所以上前好声好气地问道:“卢县令,这提高粮食产量是怎么回事儿?你跟大家分享分享嘛!” 第161章 为奉献者请功 “当初秋收农忙之时,我是不是给大家分发一本叶先生书写的秋收手册。 其中如何收粮,如何脱粒,如何留存稻茬,消灭蝗虫,该如何沤肥,又该如何堆放麦秆和稻杆,都很详细。 但是你们是怎么说的?” “莫非以为本官在北海县,就听不到吗?你们说本官一介女流,掌不了家,胡子眉毛一把抓,不懂抓大放小,会耽搁农忙,会影响民生。” “其实无非就是嫌弃做实事麻烦而已,本官都明白,本官给你们手册,是多此一举,所以本官什么都没说。” “可你们前面的准备工作没做,现在来寻本官又有什么用呢?” 卢县令端着茶盏,悠哉游哉地喝了一口凉茶,这个时候,她有些羡慕二壮了。 这小家伙坐在马车上,用一根细细的管子,吸食着竹筒里的凉茶的样子,真的好悠哉,而且还可以一边儿喝一边儿工作。 “卢县令,何必如此啊!” “对啊,我等俱是同僚,自然该互帮互助。” 众人一个个没有尊严的样子,让卢县令心里很是泰然。 你们这群嚣张的家伙,也有今天。 孙县丞却呲牙咧嘴道:“县令大人,我手下二县,亦属于北海县,所以坚定不移地实施了您的政令,不知道接下来该如何?” 卢县令感觉这凉茶少了冰块少了那么一丝意思,砸吧着嘴,慢悠悠地开口道:“你且稍待,诸位可曾听过云南的种菇之术?” 崔县令颔首道:“确有此法,南诏百姓霉月断树,于深林之中,以秘法操之,可成菌菇。至于这秘法到底如何操作,却无从知晓了,乃是南诏不传之秘。” “什么不传之秘,如今以为北海县秀才叶琛研究出来了。”卢县令侃侃而谈,先是讲解清河村的风光,然后描述田间农事,还炫耀了一番自己的弟弟。 毕竟自己的弟弟配合叶琛制造出改良后的水碓,这事儿也算是个功劳了,到时候给刺史的文书可以提一提,也算是给弟弟铺路了。 人终究是有私心的,即便是卢县令这种每日为乡亲们奔波的好官,也无法做到真正的大公无私。 “这稻田种菇之法简单易行,操作得当,每户人家得个千八百斤蘑菇不在话下,”卢县令眉开眼笑,“此事,我必须立刻向此事禀告,失陪。” 她忙起身走了,这事儿是真的耽搁不得,不仅要禀报刺史,还要写政令让差役去每个镇,每个村宣读。 她坐在书房里,把研磨的人都赶了出去,一个人苦思冥想,一个字一个字慢慢斟酌写上去。 肯定要从今年闹灾,全县缺水开始写。 然后经过何等的艰苦奋斗,才保住了粮食,我们前些年丰收年景的粮食产量是多少,荒年粮食产量是多少,今年我们的粮食产量又是多少。 己方一对比,这些多出来的粮食产量,就是自己实打实的功绩。 再写自己在秋收之中,如何处置政务,怎么帮助百姓,最后再说一下收税,北海县的进度也是比其他县快的。 最后话锋一转,再落实到稻田种菇之法。 这事儿他也是听叶琛说了半天才弄明白,自己即便是再写几千字,可能也解释不清楚。 卢县令想到了温华送过来的灭蝗之法,里面就有不少用图文代替文字的场景,让人一目了然。 然后心灵手巧的卢县令,也开始往文书上配图。 拿着弟弟临行前给自己的鸡毛笔画得非常自然,又标注了详细的参数。 如此重大之事,她自然是不敢贪功,也不会贪功。 而是仔细地说清楚是何人、在何时、在何地发明了这种技术…… 字迹工整,图画明晰,总体上大概一千多字。 到了末尾,卢县令不吝啬词汇地赞美秀才叶琛,大表其于北海县的功劳。 当然,也没有忘记稍微提一嘴卢照凌。 她画上了水碓图,还加了短句描绘,不敢太过分,生怕刺史反感。 她都准备合上文书了,想想还是觉得差点什么,她弟弟是什么德行,北海官场,甚至青州官场谁不知道,到时候会不会说是他弟弟抢了别人的功? 她弟弟能进步,与叶先生不无关系,也有温华的影响,这两人功劳最大。 再一个,水碓是柳一贯派人做出来的,这小子的名字也得加上。 花花轿子众人抬,不可能好事都让一个人占了。 自己给别人机会,别人也就更加愿意给卢照凌机会。 这边卢县令思虑之时,那头的孙县丞坐在回程的马车上,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虽然自己治下的二县也可以使用稻田种菇技术,但是跟他没有啥太大关系。 他儿子孙望峰,一直是他的骄傲,这次卢照凌那个混小子都研究出了水碓,他儿子怎么就不上进一点? 卢家姐弟一起上进,肯定会被刺史嘉奖,日后考核升迁,卢县令肯定会被提拔。 说不准,到时候一个别驾都有可能。 他……哎,他这辈子也就这样了,必须得给儿子加把劲。 孙县丞开口道:“去一趟清风书院。” 车夫听令,转道前往清风镇,马车上了大道,朝清风书院疾驰。 正好清风学院放假,孙望峰和柳一贯等人相约去酒楼吃烤肉,食堂的饭菜不论多好吃,吃久了也腻得慌。 基本上每隔几天就会去一趟附近的酒楼打牙祭,几人轮流做东请客,出不起请客钱的就没资格进入他们这个圈子。 看到自己儿子和柳一贯混在一起,孙县丞面色很不好看,柳家是做大生意的,没指望过柳一贯能考个什么功名回来,但他儿子不一样,他儿子孙望峰必须考上秀才,考上举人,成为进士当官,发扬孙家门楣。 孙望峰一抬头,就见自家老爹板着一张脸走过来,心里咯噔了一下,连忙迎上去:“爹,您怎么来了?” “你还有心思去街上玩乐,你知不知道卢照凌因为一水碓,立了大功,卢县令正要向刺史请功。”孙县丞冷脸道,“卢照凌和温华在一起,受其影响,改进水碓,还没科考就在刺史那里露了脸。 你在清风书院反倒还不如卢照凌用功,我这就让人把你送去清河村,跟着温华还有卢照凌一起读书写字,希望你也能有长进。” 孙望峰不可置信:“爹,我的文章在清风书院数一数二,山长说我这次院试极有可能拔得头筹……” “哎,大人且慢。”柳一贯没忍住开口,“大人,您刚刚提到水碓,就是架设在水里的那种木头工具吗?” 孙县丞虽然不喜欢柳一贯,但柳家的生意遍布各大县镇,每年上交不少税,确实也得罪不得,淡声开口道:“听卢县令说,确实是木头做的,可以用来给稻子脱粒,是很好的农具。” “太过分了,卢照凌就出了一张纸,那水碓是我做错的!”柳一贯骂骂咧咧一声,“这是我们柳家的功劳,怎么能被卢照凌这个王八蛋抢走,大人,我先走一步,失陪了!” 孙县丞震惊:“水碓还跟柳一贯有关?” “是卢照凌让柳一贯做了送到清河村。”孙望峰皱眉,“就一个木头做的东西,真能从刺史那里请功?” “我看你的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天天之乎者也,是不是也该关心一下百姓生死?”孙县丞道,“农业乃一国之本,农事是圣人最关注的头等大事。这下好了,不仅卢照凌有功,柳一贯也有功,你就只知道死读书,走,回去收拾换洗衣物,明日就去清河村历练几天再回来。” 孙望峰没有反驳,倒不是不敢,而是他想看看卢照凌是不是真有这么厉害。 这一边,柳一贯也急匆匆赶回了柳家。 第162章 自己顶十个豪门 柳家,河东门阀。 其家族有名柳奭者,曾于贞观年间,位列宰相。 高宗在位时,许敬宗诬告长孙无忌谋反,柳奭被牵连,柳家一族受影响很大,在朝廷中难有显贵者,但在民间影响力依然很大。 柳一贯听闻水碓之事,一路狼奔豕突冲回家,直奔老太爷的书房。 老人家正在教育一名唤做从裕的孩子,见柳一贯急匆匆而来,并未愠怒,而是听柳一贯详细的说明情况。 老人家子孙众多,从来没想过柳一贯这个孙子可以成器,本来没怎么认真听。 脑子里还在想,怎么教导从裕,结果听着听着,忽然猛然间站了起来,一脸的不可思议。 “水碓此物,我在长安也曾听说过,但却并未见过实物,不过确实是很有影响力的农具。”刘老太爷沉思了片刻,“一贯,这水碓的图纸的具体数据,找的是哪些木匠,做一个水碓需要多少耗材,多少时间.......这些你都要记录下来,做到心里有数。” “还有水碓一个时辰可以脱粒多少,一个人使用普通农具一个时辰可以脱粒多少,你也要记录下来。甚至什么条件下可以水碓,起码要什么流速,你心里也要有谱。” 柳一贯颓废地抓着头发,“祖父,我当时只是被卢照凌逼迫而已,怎么会知道这么多,谁能想到这玩意还能有此等用处。” “愚蠢!范阳卢氏岂的高足能无缘无故地折腾你?卢家跟咱们家姻亲数不胜数,卢照凌这是送你机缘,你个蠢货!”老太爷恨铁不成钢道:“自从家族被许敬宗那个畜生陷害,家族的声威一日不如一日,如今青州刺史张柬之明察秋毫,为人公正,若是我们柳家能为青州立下功劳,对家族的繁衍必有大用。” “保险起见,我命家族火速打造水碓一百架,捐赠给安丘县,让安丘县一并上书刺史大人为家族表功。” 柳一贯看了一眼端坐在一旁,如同小大人一般的柳从裕,他自觉他这个年纪的时候,还偷偷的撒尿和泥呢,怎么可能这般卖力读书,这小子将来一定能成大器。 作为他的兄长,自己有必要与祖父他们一道,为这些有前途的族人开路。 于是乎柳一贯颔首道:“祖父,我这就去清河村,摸清楚这水碓的使用方式,免得被人问起,什么都不知道。” 刘老太爷看着积极的柳一贯,内心很是欣慰,“一贯,你长大了,知道为了家族的事业而努力了。你多带几个族人过去,免得路上遇到危险。” “遵命祖父。” 柳一贯痛快地应下了。 日落西山。 赵菁菁端来饭菜,一家人围坐在桌子边上,阿福习惯性地搬来一张胡床坐在一边儿的小桌旁。 叶琛专门奖励给阿福一副鸭架。 这孩子天没亮,就去了清风镇,很是辛苦,一直到了傍晚才回来。 还一口气带回来五十只成熟的鸭子,而且已经带回了契书,人家范家会定期供应鸭货,亦或是活鸭。 几十只鸭子,被叶琛和叶大壮轮流屠宰,开始制作蔫黑鸭,香味不时从厨房里传出来,小壮不停地抽着鼻子,瞪大眼睛往厨房看。 二壮看他口水都流到下巴了,上去拍了他后脑勺一下,“就算是做好了,也不许吃了,明日我要去做生意,赚了钱,给你买好吃的。” 小壮笑嘻嘻地说道:“二哥,我想吃蟹子。” “这天气,蟹子带回来都臭了,换一个!”二壮想了想说道:“给你带爹爹先前带过的炸糕?” 小壮摇摇头道:“早就吃腻了,守正哥,你是豪门公子诶,你应该知道啥特别好吃吧?” 卢照凌失笑,这群小家伙的关系进展得挺快的呀。 昨日还是少爷,公子的叫着,今天就是守正哥了。 卢照凌心里很不开心,哼了一声,没搭茬。 他跟这小家伙,商量做他老舅的事情,这臭小子一点面子都不给。 现在想吃好吃的,想起来自己了,没门。 他继续埋头干饭,大口大口的米饭扒拉进嘴巴里,以前不怎么爱吃饭,但是一大家子人一起吃饭的时候,即便是吃咸菜,他都觉得香。 而且速度要快,生怕吃慢了,好东西被人家抢走一般。 卢照凌甚至觉得,自己的耍剑都比之前要厉害许多,因为吃得多,真的是长力气。 “阿耶。”二壮放下手里的筷子,有些犹豫地开口道:“我想问您一件事。” 叶琛以为他要就生意的事情跟自己取经,很欣慰,点头道:“问吧。” “就是,那个,阿耶您先前说,要等娘亲回来,是真的吗?您不会中途反悔,再娶一个女人进门吧?毕竟咱家马上要盖新房子了,到时候找您相看的女人,估计要踏破门槛了。”二壮因为过于紧张,连对叶琛的叫法都变了。 卢照凌猛然间抬头,连干饭的动作都顿住了。 叶琛不明所以,但是看了看眼前的几个孩子,依然心满意足道:“当然算数。” 天啊,我为什么要让自己陷入婚姻的泥潭之中? 婚姻能给男人带来什么? 是跪搓衣板,还是跪榴梿? 想谈恋爱,可以随便谈恋爱的,我儿子都有了,为什么还要再结婚? “二壮,你这说法不对!”卢照凌重重地放下手里的筷子,不满地说道:“你爹才三十多岁,春秋鼎盛的年纪,凭什么你们将来都娶妻生子,却要你父亲在家里为你们苦熬? 你们能一辈子给他洗衣做饭,给他暖床铺被吗?等你们长大成人了,都照顾自己的小家去了,让你父亲自己在家里孤苦伶仃,形影相吊吗?” 大壮一脸疑惑地看向卢照凌,不知道这家伙忽然发什么疯,但是作为长兄,他还是要摆明立场给弟弟们的,“我们兄弟几人,会一直孝顺在父亲膝前,不会让父亲孤单的。至于.....” 大壮话还没说完,二壮点头道:“对,大不了父亲在一天,我就不成亲了,陪着爹爹。” 三壮也点头道:“女人有什么意思,我可以陪着爹爹打光棍呢。” 小壮小脸肃然,气氛都到这了,不表决心是不行了,一咬牙,“好,我也打光棍!” 大壮急得满头大汗,这话题似乎不太对啊,自己马上有孩子了,不能说把媳妇休了,打光棍吧,还有作为儿子,劝父亲不娶妻不纳妾,这是大不孝啊。 叶琛哭笑不得,“瞎胡闹什么!吃饭吃饭!” “愚蠢!” 卢照凌瞪了这哥几个一眼,扔掉筷子,扭头就跑了。 阿福饭都没吃完,捧着饭碗追了上去:“少爷,怎么了少爷……” 叶琛眯起眸子,打量了桌子上的几个孩子一眼。 温华充分发挥了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一直默默地在吃饭。 叶大壮和叶三壮两个粗糙的家伙继续埋头干饭。 赵菁菁疑惑地端着盆出去喂鸡喂鸭,这种家务事,不是她一个女人可以掺和的。 只有叶二壮和小壮两个小家伙看起来很心虚,都不敢看他。 叶琛把拉着小壮的肩膀,“来吧,二位,说说吧,有什么事情瞒着阿耶?” 叶琛也跟着时髦了一把。他自己也不清楚,为何武周人叫父亲阿耶。 二壮捅了捅小壮,“卢照凌先给你说的,你说。” 小壮低着头,嘴里嚼着咸菜,含糊着说道:“二哥,我还是个孩子啊,我不懂大人的事情,你来说吧。” 叶琛沉着脸说道:“二壮,别墨迹,你说。” “就是卢照凌不要脸!”叶二壮心一横,对叶琛说道:“他觉得爹您很好,他想把他姐嫁给您。” 叶琛一脸的问号。 不是。 是这个世道太诡异了吗? 卢照凌要给他那个出身范阳卢氏高门的大小姐,圣人亲自任命的北海女县令姐姐说亲。 说亲对象,还是自己? 小壮非常不满道:“爹,你以后别搭理卢照凌了,他心是黑的。他还一脸坏笑地问我,当我老舅好不好!他不知道我老舅经常揍我么!” 二壮也反感道:“凭什么啊!我们挨了那么多揍,才有的好爹爹,他想要加入咱家就加入,我不同意。” “咳咳咳!”叶大壮作为长兄,虽然平日里话不多,但是他一开口,几个弟弟立马就安静了,齐刷刷的看向他。 他放下手里的筷子,说道:“这种不孝的话,以后不许再提!正如卢公子所言,爹爹春秋鼎盛,又有秀才的身份,连刺史大人都听过父亲的名声,父亲将来肯定要有大作为的。 没有个像样的女子伺候在身边儿怎么成?莫说娘亲不在,便是娘亲在家里,我们也不能拦着爹爹纳妾,或者娶平妻,明白吗?” 小壮瞪大眼睛,“大哥,你疯了吗?爹娶了新媳妇,就会有新的儿子,咱们就是后娘养的了,到时候拿棍子打我们,不给我们饭吃,还关我们小黑屋的!” “混账!”老大少有的发怒,凶着一张脸道:“爹爹在你眼里如此糊涂吗?怎么会任人欺负我们。以后谁再敢阻拦爹爹,别怪我这个做大哥的不客气! 爹爹前途远大,范阳卢氏又是高门,若是嫁到我们家,以后你们几个小家伙的前途,就不可限量了。县令大人又是好官,怎么可能会亏待你们!” 叶琛有些诧异的看向大壮,这跟当初自己第一眼见到他,抱着自己的大腿,呜呜哭的少年郎,完全是判若两人。 看来这个大儿子,虽然平日里寡言少语,但是家庭的变化,也促使他默默成长,也读了些书,逐渐开智了,古人常说的大器晚成便是这种道理。 尤其是刚才大壮的那一番话,有理有据,而且完全站在家族成长的角度来看,是一个合格的族长的苗子。 叶琛开口道:“大壮说的没错,你们记住,以后你们的一切准则,一定是要以家庭的幸福,家族的兴盛为目的。” 二壮的眼圈瞬间红了,“爹,您真的要为了家族的利益去娶一个凶巴巴的女人吗?她打卢照凌这种亲弟弟都往死里打,何况是我们?而且娘亲未必想要个妹妹啊!” “傻孩子!”叶琛笑道:“爹要是想壮大家族,靠自己就好了,何必依仗他人?再说了,你们都那么大了,我何必给你们找个后妈,让你们小心翼翼的在人家眼皮子底下过活呢?” 叶琛觉得,一个自己,起码顶十个豪门。 小壮一头扑进叶琛的怀里,“爹,是我太自私了,我怕有人抢走您。” 二壮抿着嘴唇说道:“爹,我也错了。” “你们都没错。”叶琛笑道:“你们是家庭的一份子,自然有权利表达自己的意见,而且阿耶我,是真的没考虑过再娶!这些日子我发现了一些有意思的东西,你们的娘是个很好的娘亲呢。” 站在门外的卢照凌,默默的听着这一切,忍不住咬了咬自己的嘴唇。 不娶就不娶! 他还舍不得让他姐嫁给一个二婚的鳏夫呢! 哼! 第163章 二壮的生意经 翌日。 天刚微微亮,二壮就已经收拾整齐,准备去外面卖货去了。 临行前二壮对叶琛道,“爹,您帮我我审审我的法子成不成?” 叶琛手里捧着一本农书,正津津有味,见儿子的灰色套路失效后,又有了新主意,便好奇地问道:“你说说?” “我准备拿一百文钱,给镇上的乞丐头目,让他动员他手底下的小乞丐出去乞讨的时候,唱歌谣,歌谣我想好了。 嘴里吃块蔫黑鸭,心里一天顶呱呱。吃鸭头,吃鸭爪,逢人都把味道夸。蔫黑鸭,蔫黑鸭,清风村里出好鸭!” 二壮边说边唱,有模有样,叶琛心里却翻江倒海。 忍不住心里暗道:“这不是传说中的地推吗?而且还是外包出去干。这小子刚出道,就能想到这些,钱途不可限量啊。” 叶琛没有夸赞,他怕这小子骄傲,而是补充道:“你能想到这些很不错,但是为父建议你,买一些便宜的果脯,给那些干活的孩子,这样他们干起来更起劲。” 二壮猛烈地点头,叶琛继续问道,“还有吗?” “有的。”二壮点点头说道:“城里有些新入行的牙人,吃不上饭,也没有具体的活干,但是他们穿着挺体面的。 我想给他们一些铜钱,让他们去城里逛着玩,一人给两块周黑鸭,让他们逢人就夸,说城西出了一个摊子,卖周黑鸭,味道真好吃啊,你们尝过吗?” “温华表哥教我一个成语,说三人成虎,我觉得可以用到做生意上来,只要说好吃的人多,大家就会下意识地觉得好吃。” 叶琛都有些无语了。 自己这个年纪的时候,可没这个思维。 这又是地推,又是饭托的,可不是一般人能想得出来的。 同时他也觉得老二将来势必会成为一个极度危险的人物,他幸好选择了经商,他若是去干造反,也不是没有前途的。 早饭吃完之后,村里的乡亲们照例过来帮忙,一共三十二人。 牛蛋和他弟弟也在人群之中,两个小家伙戴着破草帽,很不安地打量着周围的大人们。 叶琛招了招手,笑着说道:“你们两个小家伙真厉害,昨天一天的工作量,已经超过一个大人了,今天你们继续干活,工钱我会一分不少的给你们的。” 牛蛋猛烈地点头,“谢谢叶四叔!” 小家伙当场就要带着弟弟抓紧去干活,他知道这份工作来之不易,所以想要更加努力的表现。 周边儿有乡亲摸着牛蛋的脑袋问道:“牛蛋,你爹整天在家里闲得吊疼,你这两个小蛋仔跑出来干活,他知道吗?” “我爹说他风湿痛犯了!得歇着。”牛蛋被人家侮辱肯定不开心,但是又不敢打架,怕叶琛不快,所以只能忍气吞声。 叶琛好奇道:“小家伙,你挣那么多钱干啥呢?” 牛蛋不好意思地说道:“叶四叔,我也想读书,但是我家拿不出束脩费来,我想自己挣!” 叶琛隐隐约约觉得,他听刘老太跟自己念叨过,牛大海仗着年轻时候闯下点名号,娶了一妻一妾,只是妻生牛蛋的时候,难产死了,牛大胆的妾这才转了正,做了牛大海的妻。 刚一开始,牛大海的婆姨还挺照顾牛蛋的,但是后来有了自己的孩子,这才开始逐渐变得有些偏心。 但是牛家老太太不是好像与的角色,牛大海婆姨也不敢做的太过分。 而且这两口子不怎么努力,家里拿不出束脩费很正常。 乡村就有这点好处,人多力量大,叶琛家打谷场上堆满了土坯。 建房子的那块土地也开始动工了,十来个人按照叶琛的图纸,开始挖掘地基,这份工作也不轻快,毕竟叶琛的房子可是清河村最大的。 叶琛在院子里收拾鸡棚和鸭棚,家里平日不闲着,村里谁家的鸡鸭不想养了,二嫂秦氏都会收过来。 这导致叶琛家里的鸡鸭数量很大,如今已经突破各自二百大关,也就是叶琛当初收购了大量的蝗虫粉,又有空间可以暗中购置一些饲料,才能挡得住消耗。 当然,附带的好处也是多多的。 首先便是每日庞大的鸡粪和鸭粪数量巨大,叶琛和大壮每天都要花费巨大的时间才能将这些粪便清扫出来。 然后堆到院子外沤肥,亦或是制造蘑菇培养辅料。 等到忙完这一切,叶琛偷摸的掏出怀里的手表,看了眼时间,已经九点多了。 叶琛扶着有点酸疼的腰。 他心里默默的盘算着,等进了新宅子,就把这些活分派出去,交给其他人来干。 人不能将所有的时间,花费重复的体力性工作,这样会消磨人的斗志,消耗精力,以至于人没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来提升自己。 虽然穿越到古代,叶琛并不觉得自己可以完全靠后世的见识来吊打一切。 适当的提升自己,还是要做的。 这时,一匹马疾驰出现在了清河村的主道上,一个差役坐在马背上,高声道:“县令大人有令,请二位村正前来速速听令!” 老叶村长一直在研究着,一直在研究菌丝,虽然听叶琛讲解了很多,他还是有些搞不懂,咋就能长出那么多菌丝,他蹲在田间地头将近一根时辰,终于搞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儿了。 最原始的菌种、菌丝应该是老蔫自己培育的,至于怎么培育的,想知道那肯定是不可能的。 因为这是人家老蔫吃饭的本事,人家愿意低价卖给大家伙已经不是不错了,怎么可能指望人家公布技术。 他哪里知道,叶琛其实为了省事,根本就没有培养菌丝,而是直接在商城里购买的菌种。 就在这时,他听到衙役呼喊,他猛然起身,腿早就麻了,他差点一头栽进稻田里。 他忍着腿麻的酸胀感,飞快的奔到大道上。 “县令大人有令,凡北海县境内,每有土地二十亩之上者,必须耕种北海县衙分发的菌种,待收成之后,县里取十分之一,余者自留。”衙役大声道:“县里会派遣民房的官吏指点生产。” 政令读完后,差役翻身上马,迅速奔往下一个村。 村长这才敢起身。 附近路过的村民全都围了过来。 他们早就从村长的嘴里听说了稻田种菇之事,但是一个个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因为叶丰顺偷摸学习叶琛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农田里根本没有作用。 可是现在,县令大人发了政令,他们不信也得信。 “都回去准备吧,随后菌种会下发过来,大家一定要严格按照流程来。”村长板着脸说道:“亩产将近一千斤呢,我就不信你们不眼馋。” 村长的人可以不信,但县令大人的话他们无条件相信,纷纷点头。 村长继续说道:“咱们村的菌种不花钱,都是老蔫免费提供的,等到后来收了蘑菇,你们可能好生感谢老蔫。”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村里人对叶琛早就改观了。 原先的叶老蔫难以相处,对于生产之事不慎上心。几个孩子挨饿受冻,大家都瞧不起。 但是如今的老蔫,性格儒雅,聪明睿智,为人和善,经常给大家帮忙,而且人也更俊朗了。 村民纷纷应和。 “老蔫发现了水源,又消灭了蝗灾,这一次又给大家发菌种,当然要好好感谢了!” “这次我家产了蘑菇,我给老蔫二十斤粮食。” “我家也给五十斤!” “……” 叶琛没有听到这些言论,他在暗戳戳的给自己的菇田撒出菇水。 菇多多喷,菇少少喷,无菇不喷。 其实叶琛还是胆子小了些,如果他真的玩狠的,一亩地可以产个两三千斤蘑菇都有可能。 不过他向来是个谨慎的人,不敢冒这么大的风险,去挑战这个时代,人们对于生产力的认知。 叶琛从田这头走到那头,看到卢照凌坐在田尾的草地上,一副心事沉沉的模样。 昨天晚上这孩子跑出去后大半夜才回来,大晚上刚进屋,他想过去问点什么时,这小子就躺在地上装睡。 有些事,还是得及时说清楚。 “卢公子。” 叶琛喊了一声,迈步过去。 卢照凌掀起眼皮看了他一眼,从鼻子里哼出一口气,扭头看向侧边。 叶琛有些失笑,这孩子怎么就这么傲娇呢。 他在田里忙了这么久,这小子不可能没看到他,分明就是故意在这里坐着,等他过来搭话呢。 “你的意思我明白了,昨天晚上我想了一夜……”他说到这里,故意停了一下。 卢照凌的脑袋果然转过来了。 叶琛大大咧咧道:“你觉得哥不错,愿意我给你当姐夫,我很开心。但是咱老叶呢,已经有娘子了。有些君子一辈子,一个妻子就够了,你能明白吗?” 卢照凌虽早有预料,但眼中还是浮现出了浓浓的失望。 “不过,即便是不做你姐夫,咱们也是好朋友啊。我怎么对待壮壮们,自然会怎么对待你的。”叶琛看着卢照凌说道:“你可能不知道,其实姐夫跟妻弟的关系也颇为复杂,你是世家子,这种事情你应该比我清楚。” 卢照凌的唇张了张,不知怎么反驳。 卢照凌思索了许久,扯出一个勉强的笑容,“老叶,我懂了。” 第164章 麻烦想登门 对于富家公子来说,乡下绝对算不上一个好地方。 这里的道路坑坑洼洼,这里尘土飞扬,这里乡音野蛮,这里还有咬人的蚊虫。 上一次,因为卢县令的逼迫,孙望峰和柳一贯领着一众同窗,被迫来过一次。 那绝对是一个难忘的回忆,当二人回归时,二人便相约,此生再也不回来了。 但是谁也没有想到,这句话刚刚说完,声音似乎还在耳边儿回荡,两架豪华的马车,再次在田边儿相遇。 马车上有风流倜傥的少爷,有精神奕奕的书童,有身强体壮的小厮,还有被道路上滚滚而来的尘土,呛得不断咳嗦的车夫。 马车终于停下了,小厮撩开车帘,扶着自家的少爷下了马车。 然后规规矩矩地站在院子门外两侧。 叶琛和卢照凌回来的时候,就看见两位少爷站在院子里。 温华已经不似之前死板的模样,他正在热情的接待,可以看得出来,几个人还算是相谈甚欢。 一旁干活的工人,尽量少发出声响,怕引起他们的注意。 “老孙,老柳,你们两个怎么又来了?”吊儿郎当的卢照凌走进小院,上下打量着二人,“你们两个可是清风书院最讲究的学子,平日里吃饭,筷子都要擦拭三四遍,就不怕这乡下污浊了你们的肉身?尤其是你老孙,你瞅瞅你脚下是什么?” 孙望峰低头一看,就见脚下踩着黑漆漆的狗屎,不远处的旺财正滴溜转着小眼儿,一脸心虚地看着他。 孙望峰差点蹦起来,连忙往后退了几步,将脚上的狗屎在地上的稻草杆上擦干净。 柳一贯冷哼一声道:“我要是不来,怕是有些人就要厚着脸皮,将到手的功劳给独吞了。” 卢照凌上前一把揪住了柳一贯的衣领,“怎么着,我听着你这口气,像是兴师问罪来的?你也配!” “守正!”叶琛上前一把将愤怒的卢照凌拉开,“这是家门口,别动手动脚的。” “老叶,你说得对,柳一贯,我看你这不知好歹的家伙,是欠收拾了,走,后山练练。”说着就示意来福去拿剑。 叶琛无奈打开看了眼眼前这二人,心道:“你无缘无故地找卢照凌的不自在做什么?这要是在清河村打起来,有个好歹,不还是得自己背锅。” 于是乎,叶琛看向柳一贯开口道:“柳少爷,不必阴阳怪气,有什么话就明说!我叶家虽然穷,不至于贪图您家什么东西。” “我又不是针对你。”柳一贯冷笑一声,看向卢照凌,“水碓是我找人去做的,我柳家出钱出料出人,卢照凌你为何不告诉所有人,功劳是我们的?” “什么乱七八糟的!”卢照凌皱着眉头说道:“这东西从汉朝就有,东都和长安也随处可见,又不是稀罕物件,关功劳什么事情?” 柳一贯见卢照凌“装疯卖傻”别哼了哼不再多言,反正家族已经自己寻找机会表功,他等着扬名就是了。 至于祖父所言卢照凌给他们柳家机缘,他是万万不信。 “叶前辈,此次打扰,乃是奉家父之名,一来帮扶清河村的农事生产,二来跟着温华学习读书。”孙望峰叉手道:“家父还让我带了些铜钱,这些日子就要叨扰您了?” 他示意手底下人,抬着铜钱过去。 叶琛没有接,而是表情不悦地看了眼前二人,真当自己家是垃圾回收站啊,谁想来就来,问过老子的感受没有? 叶琛声音冷淡道:“村里人吃饭,无非就是米粥加野菜而已,偶尔打点野味,打打牙祭,根本不需要那么多钱,至于住的地方,孙少爷您看看我家房子的面子,温华和卢少爷都是打地铺的,在地上铺一些稻草杆,孙少爷如果想住,不用花钱,但是得辛苦些。” 孙望峰的脸瞬间不好看了。 每天吃米粥和野菜,他勉强还可以接受,毕竟他有随从,大不了让他们去买便是。 可是他乃是县丞之子,怎么可以睡在地上? 叶琛忍不住笑了笑。 上一次,清风书院的一群学生过来,他就看出来很多东西。 毕竟他也算是上过大学,上过研究生的男人。 这个人到底是出身贫寒,还是养尊处优,他一眼就能看得出来。 孙望峰就是后者,他跟卢照凌不一样,卢照凌是属于你让他睡在龙床上他能呼呼大睡,你让他睡山头,他也能给你吟诗一首的男人。 而孙望峰,是属于出身高贵,极其在乎享受的那种。 他是绝对无法接受叶家的条件的。 这样的人才是真的麻烦,他有病,才会让他们住在自己家。 再说了,当初温华这孩子,就是这两个家伙合伙陷害的。 他不认为这么短的时间内,两个人会有多大的改变。 “来来来,孙少爷让一让,您要是真的想住下,我就抓紧时间晒一晒这些干草,把里面的跳蚤和蚂蚁晒出去,免得晚上浑身发痒。” 孙望峰直接裂开。 什么? 还有蚂蚁和跳蚤? 卢照凌看出两个人为难,便轻嗤一声,“二位,堂屋就那么大,我可能有点打鼾,到时候你们别介意啊。” 柳一贯一脸的无语,还真以为他们多想住在这里一样。 他冷哼了一声,“既然如此,我们就不打扰了,我们晚上去附近的镇上过夜,白天再来清河村,孙兄你可以白天读书,帮扶百姓,我呢,就好好研究研究这个水碓的不俗之处。” 叶琛的脸上写满了嫌弃,拿着人家给的图纸,造出来的水碓,怎么就好意思厚着脸皮来抢功? 不过他也不在乎这点东西,而是顺着二人说道:“这个主意好啊,反正孙少爷和刘少爷都有马车,来回也方便嗯。” 柳一贯无所谓,但是孙望峰却倍感头疼。 他家老爷子叮嘱过了。 让他跟着温华学习,而且嘱咐他跟卢照凌交好,说这是他的机会。 他要是敢偷摸的跑到镇上去享受,他爹一旦知道,肯定会发怒。 毕竟人家卢照凌,一个范阳卢氏的高足都能受得了,自己一个县丞之子怎么就不能行呢? 他看了一眼叶琛正在收拾的干稻草,他一眼看见了自己刚才插在上面的狗屎。 一想到晚上要睡在这个上面,他想死的心都有了。 他没有直接转身而走,而是保持着贵公子的风度,拱手说道:“叶前辈,既然贵府无处下榻,我就跟柳兄暂去寻个其他住处,先告辞了。” 两人一走,叶琛脸上就露出了笑容。 卢照凌一脸坏笑道:“老叶,当初你是不是也是这么嫌弃我的?” 卢照凌脸上露出了违心的笑意,“瞎说!我若是嫌弃你,为何后来我这般推心置腹的待你?还教你做水碓,教你做人的道理?” 实际上,是卢县令跑的太快,而且人家又是一个女同志,叶琛不好过分的跟她掰扯。 卢照凌脸上更得意了。 他姐总是说什么,他读书不如孙望峰努力,还说人家长袖善舞,结交的朋友很多。 而自己的朋友都是狐朋狗友。 这不是胡说八道吗? 你看老叶那么优秀的人,就喜欢自己,不喜欢孙望峰那家伙。 老叶还传授自己知识,传授自己做人的道理。 而且老叶家的饭菜都非常好吃,好吃到飞起。 孙望峰和柳一贯两个人商议了一番,派出了小厮去打听了一番,知道村正家里的房子是村里最好的,宽敞又明亮,于是决定去村正。 他们两人都是有身份的少爷,就不相信村正不好好接待一下,反正他们有的是钱。 村长早就听说,叶琛家来贵客了。 不过来的是县丞之子和柳氏的孩子,跟他没有多大的关系。 因为老叶头早就将自己默默的归结为县令一派,所以即便是县丞来了,他也未必会热心招待。 老头一直在地里忙活着,直到小凡跑到田里来喊他回去。 村正连忙往回走。 两位公子哥站在村长家门口,可以用无语至极来形容。 所谓最好的房子,竟然也是土坯房,顶多说是比叶琛家好一点点。 但既来之,则安之,他们没有第二个选择了。 柳一贯将随身的钱袋子扔了过去,像是打发叫花子一样高高在上,“将两个正屋让出来,我们要住下,还有晚饭要有好酒好菜。” 村长脑壳疼,他家里的人多,将两个正屋让出来,那么他们老两口,老大一家子住哪儿? 不过老人家看了一眼眼前的钱袋子,估计得十几两。 人家给了那么多钱,他总不能把人轰走吧? 于是,村长赶忙吩咐儿媳和老伴,将房屋收拾出来,还将家里留着做衣服的布匹拿出来,做成窗帘挂上,地面也打扫的干干净净。 村长满心期待的以为两位公子会很满意,结果还是从孙望峰和柳一贯的眼神中看到了鄙视和嫌弃。 第165章 二壮牛气了 瘟神走了,自然大快人心。 叶琛叫了二嫂带着汐月过来,又寻了刘老太太,刘小花。 叶老太太和元载奶奶正在地头唠嗑,听说之后,也过来帮手。 烟筒里炊烟袅袅,窗户里散发着阵阵香气。 在院子里忙碌的乡亲们忍不住吞咽口水。 不过都是成年的汉子,肯定不可能跑到人家厨房里瞅。 人家老蔫这两天可没亏待大家,都是硬实的杂粮饼子加米粥管够,顺带着还有一个两个咸菜,这已经是顶级的好饭了,而且还给铜钱。 一日一结,拿回家去,家里的婆姨晚上伺候人都有劲儿了。 他们要是还不知足,非要去厨房里看看做什么,就显得太丢人了。 一群汉子正在忙碌时,叶琛领着汐月、小花、赵菁菁从厨房里走出来,脸上带着笑容,“先前小壮在地里收回来不少麻子菜(很好吃,可以尝试哦。),正好家里还有点猪肉,就给大家做了顿麻子菜肉毕罗(一种类似于包子的面食,已经消失在历史长河中了),大家手头活先放放,过来吃,不过说好了,就这一顿,后面还得吃饼子,毕竟咱老蔫也不是地主老财。” 放在叶琛那个时代,谁家要是在村里盖房子,那也是要吃酒吃肉的。 他家这房子面积不小,起码得住个十几二十年,不好好招待大家伙,他怕大家不用心。 这年头,缺少粮食,平日里虽然也有管饭的,但是理论上都是杂米饼子,配点咸菜疙瘩,叶琛也不想过于出挑,本意想做顿包子表达一下心意。 结果跟大家说了半天,大家说这就叫馒头。 倒是经过元载奶奶的理解,却做出一种叫做毕罗的食物。 院子里的汉子们都惊呆了。 麻子菜猪肉的吃食,他们过年都都未必能吃上。 老蔫天天管饱就不错了,今天竟然请大家吃肉食。 “老蔫,哥哥得说你两句!”叶江堂开口道:“你家也不容易,浪费这东西作甚,大家伙都是糙汉子,吃这等吃食,不得折寿,赶紧收起来,留给孩子们吃。” 他是老村正的儿子,也是这群人的领头,他都这么说了,其他人即便是眼睛已经焊死在毕罗上面了,也只能跟着推辞。 下面是经典的青州人模式。 吃吧吃吧,专门给你们做的呢。 不吃不吃,我们吃这个干啥。 吃吧吃吧。 不吃不吃。 ........... 叶琛觉得这个推搡的模式下,大家伙消耗的体力,比他们打土坯还累。 等最后大家终于吃上了,叶琛也擦了一把汗,对小壮说道:“小壮,拿着这两屉毕罗,给挖地基的叔叔伯伯送过去。” 小壮端着毕罗,滋溜一声就跑远了。 叶琛不放心,跟着去地基那边儿看了看,他怕一群汉子跟小壮在推搡。 等到他走过去的时候,那边儿已经传来了汉子们吃毕罗的欢快声音。 见叶琛过来,众人纷纷起身,对叶琛笑着示意。 叶琛说道:“以后麻烦大家的地方可不少,一人三个毕罗,我还是请得起的。赶紧吃吧,吃完了,喝点水再干活!” 打地基的那边儿的汉子们已经开始吃了,院子门的人也不好再假装矜持,洗洗手,一人拿着两三个大号毕罗,哐哧哐哧地吃了起来。 对于经常干活的大汉来说,毕罗再大,也禁不住他们造。 但这里面有肉,有油水,大家吃进肚子里,就觉得不饿,有力气。 当然,也有些细心的汉子只吃了一个尝了尝味道,剩下的跟赵菁菁借了个沾布(是这个字吗?还是粘,有没有大佬科普下)包起来,准备带回家给浑家尝尝。 忙到了快中午,这些干活的汉子们才渐渐散了。 而叶二壮也红光满面的回来了。 堂屋里摆了午餐,也是毕罗,一人三个,锅里还有一些,不够吃,可以再去拿。 一群人围在桌子边,准备开动。 “先等等!”叶二壮开口,“你们咋都不问问我今天赚了多少钱?” 小壮舔着嘴唇,“钱哪有毕罗好吃,听元载奶奶说,在京师皇帝都爱吃毕罗呢。我可馋死了。” 卢照凌也点点头说道:“这毕罗确实是稀罕物,我活那么大也只吃过一次,而且元载奶奶调的馅料确实香,要是有樱桃就更好了,那个老叶,咱们开动吧?” 叶琛笑着道:“吃吧吃吧。” 这群孩子早就饿疯了,一说开饭,就开始捧着毕罗往嘴里塞。 毕罗的个头其实挺大的,比他吃过的长清大肉包不遑多让,家里的孩子都是三个一个,第一口吃皮,带一点肉,第二口则几乎将所有的馅给吞进去,第三口又只剩下一丢丢馅加皮了,看的叶琛直瞪眼。 不一会儿,家里的毕罗被吃的一干二净。 尤其是小壮这小家伙,竟然一口气吃了四个。叶琛眯着眼睛打量着小壮,因为他真的很好奇,这小小的肚子,怎么能装那么多。 肚子填了八分饱,几个孩子这才有心思去问叶二壮的生意。 二壮喝了一口水,这才得意的说道:“我带到镇上的蔫黑鸭,没卖给咱们家铺设好的渠道,完全靠自己的本事往外卖,这次我带了五十斤,一口气卖了十两银子。” 卢照凌瞪大了眼睛,嘴里喃喃道:“乖乖,这抢钱都没这么快啊!” 当即拉着手说道:“二壮,你不知道,我有个堂妹,正是及笄之年之年,要不你俩试试?” 小壮立刻瞪眼道:“卢照凌,你好过分,得不到我爹,就要抢我哥是吗?我哥自己说的要打光棍陪着爹爹的,怎么能反悔!” 二壮摸着小壮的脑袋很想说,“阿弟,这个可以反悔的。” 但是看着小壮期盼的眼神,他将到了嘴边儿的话给塞了回去。 接着二壮从筐子里开始往外掏东西,“这是给爹爹买的凉枕,给大嫂买的围裙,这是给大哥买的蹀躞,这半本发黄的《孙子兵法》是我用两个鸭头,从一个老府兵手里换的,给老三的,这顶小号幞头是给小壮的,还有个拨浪鼓,是给未来的侄儿的。” 赚了钱第一件事,就是给家里人买东西,等以后赚更多,他要给爹买地,买很多很多的地。。 赵菁菁目瞪口呆,她还以为老二是小打小闹,没想到这生意竟然跟卖冰粉一样赚钱。 大壮咽了咽吐沫,十两银子,一天出去就赚了十两银子。 这要是一年一直干这个,不得挣几千两啊! 三壮捧着发黄的《孙子兵法》视若珍宝,心里琢磨着,自己是不是跟二哥学学做生意,那样用不了多久,就可以买马了。 卢照凌看着神采奕奕的二壮,“老二,你琢磨琢磨,我那堂妹可是出挑的很,求亲的世家公子都能踏破门槛儿了。” 老三哼哼道:“我二哥那么优秀,娶你家妹子干啥?将来努力一把,做个驸马啥的不好吗?” “你懂个锤子!正经人谁娶公主?”卢照凌嫌弃的对老三说道。 二壮没搭理斗嘴的二人,而是对叶琛说道:“爹,今天几个相熟的掌柜找到我,希望能够进货。” “这是好事儿啊,你在忧愁什么?” “爹,之前咱们卖冰雪冷元子的时候,可是压低了许多价格卖的,如今他们又来,咱们岂不是又要少挣许多钱?如今儿子可以自己卖,出去一天起码能挣七八两银子,可是交给他们,卖多少钱,就不是咱们说了算了。” 叶琛抿嘴看着郁闷的二壮,提醒道:“谁说卖多少钱,咱们说了不算的?咱们这蔫黑鸭比冰雪冷元子更难复制,你为什么不直接跟他们定价呢?” 第166章 东窗事发 二壮又跟叶琛说了些做生意中遇到的其它问题,比如说客户反应,为什么没有鸭蛋? 光吃这些也吃不饱啊? 叶琛灵机一动,是不是可以做一些铁蛋? 他记得之前办公的时候,就经常吃一种叫做麻辣铁蛋的食物。 于是叶琛便鼓动二壮去收鸭蛋,自己则开始动手尝试。 村里有几个农户,家里养了些鸭子。 这些农户的鸭子都是留着下蛋,攒到一定数量便运到镇上,卖给酒店去的。 如今村里家家户户养鸡养鸭,让这些家庭的生意变得不好做起来。 甚至于连镇上的酒店掌柜都开始压价了。 这些人家之中,养鸭最多的当属骆大鹏,平日里谁家要是孩子馋了,就会去他家买俩鸭蛋回去,给孩子解解馋。 二壮吃完午饭,就去骆大鹏家里买鸭蛋。 不过他还是去的有些晚了,除了大批量的已经运到了镇上,剩余的几个鸭蛋也被村长买走了。 “村长说,他们家来了贵客,把家里的鸭蛋包圆了。”骆大鹏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以后家里下了鸭蛋,先紧着你。” 二壮直接开口道:“镇上收购您的鸡蛋多少钱一个?” 骆大鹏叹气道:“之前缺粮的时候,能够卖到四文钱一个,如今县令平抑物价,不让那么高价格卖了,最多只能卖两文了,人家都说县令仁义,我觉得一般,起码我少赚钱了。” 没有少付出,价格却降了,也难怪骆大鹏叹气。 二壮盘算了一下,开口道:“那这样如何,以后所有的鸭蛋不要送到镇上卖了,留着给我,我十个二十三文买您的,咋样?不过,您家以后鸭子也得卖给我们家。” 骆大鹏立刻说道:“嗨,只要你家买,两文钱都成。” 叶琛给大家免费发了菇种这件事情,大家心里都清楚,村里人又不是不知道感恩。 他觉得二壮多给钱,他心里过意不去。 “大鹏叔,您养鸭子也不容易,而且以后只供应我家,必须给这个价钱。”叶二壮转身往外走,“以后我定期来拿货。” 看着他的背影,骆大鹏都不知道该说啥好了。 这孩子来收鸭蛋,他以后就不用隔三差五往镇上跑了,也不用看那些掌柜和大厨的脸色,其实便宜一些也是可以的。 真的是个实诚的孩子。 以后他把鸭子喂得肥一点,这样鸭蛋生下来各大,不能让孩子吃了亏。 二壮回家之后,就跟着叶琛一起忙活,做好铁蛋之后,叶琛拿过去找刘老太尝尝。 刘老太正在拿着根棍子抽哭着要吃好吃的栓子,看着叶琛端着一碗黑不溜秋的鸭蛋进来,吓了一跳,“老蔫,你这鸭蛋咋啦?” 叶琛笑道:“这不二壮出去卖鸭货,客人反应说不如弄点扛饿的,我做了点铁蛋,您尝尝。” “尝尝就尝尝,端来那么多干啥?”刘老太踹了栓子一脚,示意他滚得远一点,“你家做买卖也不容易,能省则省。” 刘老太擦了擦手,接过铁蛋,给壮着胆子凑过来的孩子们一人一个。 栓子一眨眼的功夫就吞了进去,吵着还要,说没尝出来味道。 刘老太太自然不会惯着,直接又是一顿小竹竿,打完栓子之后,老太太感慨道:“老蔫,你这手艺是真厉害,这鸭蛋老太婆也吃过,为啥你做出来的黑不溜秋的什么铁蛋,就那么好吃?” 两个人正说这话,这时村口忽然传来了嚎啕大哭的声音。 刘老太太是村头吃瓜协会理事长,一听到哭声,把铁蛋扔给儿媳,喊着叶琛就往外跑,“老蔫,快快快,晚了看不到热闹了,好像是潘寡妇在哭,不知道出啥幺蛾子了。” 自从穿越以来,每天生活颇为无趣,有热闹看,他肯定要围观的。 赶紧加快脚步,结果发现,他这年轻人,硬是没有刘老太健步如飞。 那边已经里三层外三层围了不少人。 刘老太头前开路,叶琛这个二号村长紧随其后。 正中间,潘寡妇跪在地上,头发散乱。 正抱着一个健壮妇人的大腿,嚎啕大哭着。 “不去,我不去,婶子,求求你放过我,我没病,我不看郎中。” 陈家先前在朝廷有过京官,后来犯了事,家族没落,这一家子人也受了牵连,仅仅保住了清河村一带的土地,便举家搬迁至此。 不过这出过官员的家庭就是不一样,潘寡妇的公婆辛苦了小半辈子,竟然攒下了几十亩地。 不过,这潘寡妇的命很硬,进家门没多久,公婆去了不说,连带着男人也去了。 这些年,他用各种手段,忽悠着村里的男丁给他干活,导致村里不少妇人都恨透了潘寡妇。 先前还暗戳戳的诅咒,后来潘寡妇和赵大雷惹出乱子来,大家就开始明着诅咒了。 甚至还几次,有人跑到老村长那里,质问为什么不将潘寡妇浸猪笼。 此时潘寡妇抱着的妇人,是潘寡妇婆婆的妯娌,是陈家老族长的长房儿媳妇。 陈家大婶子拉着潘寡妇的手,一脸的冷笑,“不不不,我看你是病了,而且病得不轻,你最好自己起来,不然我就喊人了。” “我好端端的怎么会病!婶子,都是女人,你就别害我了。我一个人不容易啊。”潘寡妇跪在地上,哭的声泪俱下。 陈家大婶子冷笑不止,“别给脸不要脸,非要我把话说透吗?” 村中人围着议论纷纷。 刘老太在叶琛耳边小声说道:“我老早就听人家说,潘寡妇肚子里坏了孽障,我还专门瞅了两回,这小寡妇藏得很深,这个时候才露馅。 寡妇怀孕,丧天良呦! 老蔫,你也是村长呢,你咋不管管!快抓起来,挂杆子上晒死他!丢人现眼的玩意!” 刘老太太自己也是寡妇,辛苦把一家子拉扯到现在,最看不起潘寡妇这样的女人。 叶琛看周边儿的反应,也是议论个不停。 “真不要脸!我听说是秋收的时候就怀上了,但凡她要点脸面,顾及人家老陈家的面子,就该把孽种打掉!” “人家老陈家出过当官的,这种事情可忍不了。” “你说的轻巧,怀了的人又不是你,打孩子那是要大出血的,潘寡妇那身子骨未必受得了。” “我觉得她怀个野种,怕是想逼迫赵大雷娶她,一个寡妇无依无靠的,赵大雷再怎么说也是个男人,多多少少能给她一点依靠。” 各种各样的言论灌进潘寡妇的耳朵里,她一张脸惨白。 陈大婶子冷笑道道:“听到没!陈家的脸面让你丢尽了!你以后让我们陈家怎么在清河村呆下去!潘氏,你也是上了族谱的,竟然做出这般不知羞耻之事,陈家怕是留不得你了,你自己去死吧,我们陈家的孩子我们陈家自己养!” 潘寡妇瞪大眼睛,“别装假仁假义了,我死了,我家的地就是你们的了,我孩子也会被饿死!有本事你现在杀了我!” 第167章 潘寡妇要寻死了 武周代唐,女帝临朝,女性的地位有了巨大的改变。 首先女性可以自由外出了,还能在外面抛头露面拥有自己的事业,甚至于步入朝堂,处理政务,参与机要。 但不论怎么变化,传统的儒家思想还是存在的。 这是根植人心的东西。 潘寡妇的事情,闹得人尽皆知,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无数的乡邻议论纷纷。 清河村的人本来就不少,每天鸡毛蒜皮的小事一大堆,但是这种“大新闻”却是多年未见了。 大家围着潘寡妇这边儿指指点点,甚至于常年呆在家里的高丽婢,也像模像样地说上了两句,什么在他们高丽,女子也是知道贞操观念的芸芸,惹得大家一顿嘲笑。 潘寡妇的几个孩子,听说母亲受辱,也过来了。 几个孩子,大一些的,不过才十来岁的年纪,想要上前却不敢,只能远远地看着哭。 孩子们一哭,潘寡妇的心仿佛被刀子剜了一样。 站起身来,就要将孩子抱在怀里。 却被陈家大婶子一把薅住了头发,“想跑!门都没有!我们陈家的脸面今日必须得到维护,你给我滚回来!” 这个时候,有人将刘郎中推进了人群。 刘郎中根本不想凑这个热闹,但是事情闹得太大了,他若是不出手,陈家的汉子们,不得天天砸他家门。 他尴尬地说道:“莫要怪我,伸出手来,我给你诊一下脉。” 潘寡妇张嘴就要咬郎中,却被陈家大婶子粗暴地控制住,撕开袖子,让刘郎中把脉。 刘郎中的手还没搭上去,潘寡妇的声音就在刘郎中耳畔炸裂,“我怀孕了又怎么着!我寻过县衙里的赵司户了。 他说了,朝廷支持寡妇改嫁的,我若是想嫁,谁都不能拦我!这孩子是赵大雷的,你们将赵大雷叫来,我们以后是两口子。” 陈家的脸色瞬间变得无比难看。 这脸丢起来可真的是没头啊。 不过看热闹的乡亲们肯定是无所谓的,一个个肆无忌惮地笑了起来。 “人家赵大雷有媳妇,你这是要给人家做小妾啊!” “除了牛大海,清河村还没见谁纳妾呢!要不是说还得是大雷会玩,家里养着大的,外面还有个小的。” “会玩个屁!都闹成这样了,赵大雷这怂包连个屁都不出来放!早就不知道躲到哪里去了。” “大雷媳妇不是在吗?先问问大妇同意不?” 人群齐刷刷看向大雷媳妇。 自从大雷媳妇搬出来,带着孩子一起过日子之后,村里人是真的敬佩这个女人。 有些话根本不用说,三五个大手大脚的妇人,就过去把活帮着干了。 此时的大雷媳妇,站在人群外面,格外的冷静,一双眸子,仿佛早就看透了一切一般。 潘寡妇发了疯一样地冲过来,跪在地上,不停地给大雷媳妇磕头。 “大姐!你是个好人!大雷的心不在你那儿了,你就成全我吧。”潘寡妇的声泪俱下,“我不如您,没有男人我活不下去了。求求您了,您跟赵大雷和离吧,我到死也忘不了您的恩情。” 大雷媳妇冷冷地推开了他的手,甚至于连看她一眼都懒得看。 “我跟赵大雷确实过不下去了,但是我为什么要成全你呢!是你害得我成为村里的笑话,我恨不得你现在就死呢。”(小编身边儿有个活生生的例子,小三和小四跪在老大面前,求老大离婚,老大死活不离,最后熬死了老头子,坐拥了十几套房产。) 大雷媳妇说完,转身就走。 村里人,就没有觉得大雷媳妇做得不对的。 朝廷允许寡妇改嫁,村里的乡亲们也接受,从李唐到武周,朝廷经常打仗,村里也经常有男儿郎死在边塞,改嫁的女子数不胜数,这本就是无可厚非的事情。 不能总是健妇把锄犁把。 但是你得按照流程来,你偷偷摸摸地瞎搞,那就是你的不对了。 这出热闹,看得叶琛有些心累。 这不就是后世现场版的某导演和马老师的故事么。 不过潘寡妇的操作也着实刷新了他的三观,破坏人家家庭,还跪在地上,求着人家退位让贤。 而且叶琛实在搞不明白一点,那就是潘氏的男人虽然死了,但是她手里攥着陈家的孩子,又有叶老村长坐镇,他男人的财产不论是从法律上,还是从公义上,都是属于她的。 只要潘氏踏踏实实的过日子,她家里的土地,她男人留下来的房屋,财产,谁也拿不走。 为什么非要想不开,要给自己找个窝囊废男人。 找个窝囊废男人也就算了,还不找个俊俏的? 不找个俊俏的也就算了,为何还要怀上孩子?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可不是她一个寡妇能够把控的,她这是纯属于自作自受。 叶琛从村正的角度,唯一觉得比较麻烦的是那几个孩子。 爷爷奶奶死的早,老爹也是一把埋在地里的骨头,娘亲又是这幅样子,陈家人又惦记着土地,这几个孩子以后的日子肯定不好过。 清官难断家务事,自己这新上任的二号村正,还是别掺和为好。 他准备回头跟老叶村长商议一下,这几个孩子怎么办,便转身离开。 转身的那一刹那,他的余光看到潘寡妇的神色有些决然。 下一刻,潘寡妇喊了一声,“我死了,也不会放过你们!” 说着,一头朝着不远处的大槐树撞了过去。 这个时候,可顾不得什么男女大防。 叶琛一个健步冲了过去,一把拽住了潘寡妇。 对于潘寡妇的道德问题,叶琛不做评价,这种事情搁在他那个时代,可能还有一群小姐姐站出来给潘寡妇站台呢。 而从叶琛的角度来演,这种事情,犯不上去死。 而且潘寡妇年纪不大,看样子不到三十岁,还有大把的时光可以去享受,只要她以后踏踏实实做人,从他这个村正的角度来看,清河村未必容不下他。 “我也害过你,你为何救我!”潘寡妇摊在地上崩溃大哭,“老蔫啊,你也死过浑家,当知道一个人活着有多难。你还好,你起码是个男人,可以顶家过日子,我除了这幅皮囊,我还有啥?自从我男人死后,陈家一群恶鬼,就变着法的欺负我,想尽一切办法占我家的地。” 叶琛的脸色瞬间不好看了,什么叫做死过浑家? 潘寡妇明显没注意到叶琛脸色的变化,而是自顾的说道:“我实在是没办法了,我也知道养汉子丢人,可是我不养汉子,地就得慌了,孩子们就得饿死。” “我也不想怀赵大雷的孽种,可是赵大雷不是人,我能怎么办!” “你起开,让我死吧,我死了以后,就可以做鬼,杀了所有坏人了。” “吁!”一声呼喊,两匹骏马停在村口。 从骏马上翻身而下两个彪形大汉,“是谁欺负我妹!” “是潘虎回来了?” “竟然是潘虎!他还活着啊!” 潘虎身边儿,还站着个刀疤脸的随从,也是一身武士服,一脸的凶煞之气。 周围一群人让开道路,那大汉上前,看都没看叶琛一眼,一把搀扶起潘寡妇,“姐,是谁欺负你,我弄死他!” 潘寡妇看到来者,眼泪滚落,“哥!你还活着!” “我当然还活着!我要是死了,这群人还不将你踩在脚底下去!”大汉环视众人,咬牙切齿道:“连我潘虎的阿妹都敢欺负,不怕我潘虎屠了你们这清河村吗?” 见潘虎发飙,村里人吓得连连后退。 听到动静,村里的团练也连忙赶过来,但是眼前这个潘虎明显是个凶悍人物,面对十几把刀枪临危不惧,指指点点道:“怎么,就凭你们手里那点破烂,也想收拾我!” 说罢,手中从腰间抽出大刀,寒光闪闪,闪的人心发慌。 这时潘寡妇开口说道:“弟,给我杀了赵大雷!杀了他浑家!我要他们死!” 第168章 沂蒙山贼 其实当有马蹄声靠近的时候,叶琛就已经发现了。 只是他觉得,这光天化日的,应该是朝廷的骑卒,过来传达政令什么的。 谁曾想到,来者竟然是潘寡妇的兄弟,而且还这般凶残,两个人就敢单挑他们清河村。 叶琛的第一反应是搞把ak,再给三壮弄一把来福,教来者做人。 可惜这玩意在他那个时代也是违禁品。 无奈之下,他只能搞偷袭。 叶琛是二号村正,在团练之中也颇有地位。 示意看了一眼栓子爹,一群团练汉子悄无声息的靠近,渔网一张直接将朝着潘虎的伙伴罩了过去,潘虎的伙伴来不及躲闪,被罩了个严严实实。 “该死!” 潘虎见状,大吃一惊,他没想到这群村民竟然真的敢动手! 此时他的第一反应,不是冲上去解救自己的随从,而是反身冲锋,一把抓住了陈家大婶子,尖刀抵在了她的喉咙上。 这个时候,叶琛无论如何都不能怂的。 “潘虎!你也是有家有业的人,据我所知,你父母都住在潘家庄吧,你为了你救你姐,来我们清河村闹事,就不怕你父母被牵连?今日你若是就此罢手,我可以当什么都没发生过。” “你就是叶琛吧,你可是一条肥鱼,想让我走可以,拿出五百两银子来。” 潘虎看都不看随从一眼,开口就是要钱。 “可以,三壮回家取银子!”叶琛对闻讯赶来的三壮喊道。 又对潘虎说道:“先放了我们村的女人!” 只要三壮回去,叫足了人马,别管他多猛,都有机会降服他。 可惜潘虎根本不上当,而是冷声说道:“现在,你过来,跟我走!” “你可是清河村的村正,你不过来,我就杀了你治下的百姓,到时候官府问责,你也要受惩罚,你不救人,乡亲们也看不起你。” 叶琛倒吸了一口凉气。 妈的,这玩意还会道德绑架? 自己若是过去,这个潘虎直接给自己一刀怎么办? 叶琛有些犹豫。 “快点!你磨蹭什么!?” 潘虎手上的刀微微一用力,陈家大婶子的脖颈就出现了血痕。 叶琛眉头一皱。 不仅是因为潘虎在拿村民威胁,他还看到在潘虎的身后,有人悄悄的靠近。 是温华。 他是读书人,身形瘦削,根本引不起潘虎的警惕心。 事到如今,叶琛不敢耽搁。 “潘虎,我都答应给你钱了,你又何必挟持我!我有功名在身,你挟持我,就不怕朝廷报复吗?” “怕报复,老子就不来了。叶老蔫,乖乖的过来,老子当初能抢你一次,就能抢你第二次!” 叶琛心中凛然,原来这么没底线的山贼,竟然是潘虎。 还有这么凶残的山贼,自己是怎么逃出生天的? 叶琛回忆了半天,竟然是一片空白。 眼下,叶琛一步步靠近。 呼吸变得急促。 潘虎也做好了挟持叶琛的准备。 气氛变得沉闷而压抑。 忽然,尖锐的哀嚎声传来。 在乡亲们的注视下,一向是温文尔雅的温华,猛然间从袖子里掏出一把牛耳尖刀,不顾一切的刺向了潘虎。 “我日你娘!”潘虎怒吼一声,手里的长刀对准温华就要刺过去。 就在这个时候,又有一少年在人群之中冲出,是卢照凌,一剑对准潘虎的手臂刺了过去。 声东击西。 “这两个臭小子够狡猾的!” 这个念头在叶琛的脑海一闪而过。 他知道这个时候,不是想这些的时候,收摄心神,毫不犹豫的冲向了潘虎。 潘虎用刀磕飞了卢照凌的剑,旋即一脚,将卢照凌踹了一个跟头。 然后挥刀猛地劈向陈家大婶子。 虽然说,温华力气小,这一刀刺的不深,却也迟缓了潘虎的速度,给叶琛争取了时间。 眼看着潘虎的长刀就要劈死陈家大婶子,叶琛到了。 手中不知道何时多了一根钢棍,猛地磕向了潘虎手里的长刀。 锵的一声。 潘虎手中的长刀飞了出去。 叶琛顾不得虎口传来的剧痛,猛地起身就是一脚踹在了潘虎的腹部。 潘虎惨叫一声,脸色瞬间变得通红。 叶琛手上不停歇,对准潘虎的脑袋便是一棍子。 饶是他身强力壮,也被这一铁棍打的头晕目眩。 叶琛连忙上前再次进攻,却不料那刚才头晕目眩的潘虎,猛然间回神,拼着硬挨了叶琛又一铁棍,用手肘对准叶琛的心窝便是一肘。 这招在八极拳在后世八极拳里,叫铁山靠。 要是砸中了叶琛的心口,保不齐当场就得吐血而亡,叶琛赶忙止住攻势,那汉子却并未趁机进攻,而是一闪身抓住呆愣在一旁的潘寡妇。 提着潘寡妇的胳膊,在所有人都没反应过来之前,翻身上马。 潘虎有马,众人追不上,那落单的匪寇却遭了秧。 被一群愤怒的乡亲们用石头,拳脚活生生的打死在当场。 叶琛则坐在地上,大口喘着粗气。 这一次遇到狠茬子了,难怪两个人就敢来清河村闹事,原来有那么大的本事。 “爹!”三壮领着村里其他下地的团练汉子折返,看见倒在地上的叶琛,赶忙过来查看。 “村里的团练别闲着,这一次走了贼子,怕是难以善了,现在开始,每天两队交替巡逻,遇到危急事件立刻敲锣警示。” 妇人们围在一起七嘴八舌的说着潘寡妇的事情。 完全不在乎当场被打死一人。 也是,打死一个坏人而已,清河村前些日子,还灭了一伙山贼呢。 虽然这里面主要是狼群的功劳,但是清河村的乡亲们早就将狼妈当成了村中的一份子了。 叶琛嘱咐大家伙最紧要小心,没事晚上不要出门,众人这才散去。 “爹,二哥每天出去做生意,会不会有危险?” 等众人离去,三壮担忧的问道。 “爹会想办法解决的。” 卢照凌开口说道:“要不要找我姐帮忙?” “不行,如今你姐正在忙着铺开稻田种菇,哪里有时间寻一个江洋大盗。” 叶琛摇头道。 叶琛正在跟三壮说这话,叶六叔摇摇晃晃的走过来了。 他远远的朝着叶琛招手,“老蔫,你过来一下。” “六叔,您找我作甚?”叶琛疑惑道。 六叔四下打量了一眼,然后低声说道:“今天这个人,你知道是做什么的吗?” “不是江洋大盗吗?”叶琛说道,“听说前两年被官府击杀了,不然陈家人也不敢这么过分,没想到这个消息竟然是假的。” 说完,叶琛马上意识到了不对劲。 六叔专门跑一趟,显然是发现了什么。 “六叔,你不会认识他吧?” “当然认识!你六叔当年落过草,你知道吧。”六叔小声道。 “知道,村长叔亲自跑到山寨将你抓回来,打了你一顿板子呢还。”叶琛说道。 “你小子,胡说八道什么,六叔是改邪归正。”叶六叔瞪了叶琛一眼,然后小心翼翼道:“要是你六叔没看过,这人是沂蒙山贼!” “沂蒙山贼?” 叶琛心里咯噔一下子。 山东的山多,但是自己所处的这一代起码还有些平原可以耕种,但是沂蒙山那边儿,可是连绵不绝的大山。 那里的山匪素来是连朝廷都不服气的。 对于青州百姓来说,沂蒙山贼简直就是噩梦。 因为早些年,几乎每年都有沂蒙山贼从大山里跑出来,为非作歹。 朝廷上一次虽然剿灭了不少土匪,但是也没涉及沂蒙山。 不是朝廷不想,而是不能。 前些年,有个折冲都尉不信邪,领着折冲府的兵马杀进了沂蒙山。 结果被人家山贼,将一个折冲府的府兵杀得十不存一。 这还不算,为了报复朝廷,沂蒙山贼大肆出动,将山下周围的村子洗劫一空,甚至有些村子的人都给杀光了。 所以,朝廷轻易不敢对沂蒙山贼动手。 如果放走的是沂蒙山贼,那么事情就严重了。 “六叔,你怎么发现此人是沂蒙山贼的。” 叶琛好奇的问道。 按理说,六叔已经退出江湖那么多年了,人家山贼圈的事情应该早就变化了。 他不觉得六叔可以轻易判断一个山贼的身份。 “因为你们厮打的时候,他看到了脖子上的刺青。”六叔说道:“那是一波绵延了几十年的悍匪,叫山砲寨。” “山炮寨?”叶琛差点笑出声来。 “傻孩子,你还笑,山砲寨,顾名思义,山上摆满了砲车,就是霹雳炮,官兵都知道他们在那儿,但是拿他们没办法。而且这群人心狠手辣,杀人如麻。” 叶琛闻言,倒是没那么紧张,“叔,您别着急,沂蒙山贼虽然强悍,但是也不敢大规模下山的,朝廷的折冲府还在呢。” “老蔫,这山砲寨不是一般的土匪,他们很难缠!” 六叔说道:“一般的山贼,就是六叔跟着混的那种,就是一群草寇,顶多就是打家劫舍,拦路抢劫,但是山砲寨不一样,他们专门欺负大财主,那可是真的深宅大院,上面还有大量的青壮镇守,山砲寨照打不误。” “今日之事,本来就是陈家大婶子和赵大雷惹的祸,我寻思不如把人交出去,再奉上些银钱,买个平安吧。” 自从穿越武周以来,叶琛的目标一直是稳稳当当的种地经商。 毕竟当初他上学的那会儿,历史书上说,武周有贞观遗风。 他觉得就算是不如天可汗在位时候的模样,也不至于太差吧。 谁曾想,这土匪明明已经灭了一茬,结果六叔这么一提,合着就在朐临镇不远处的沂蒙大山上,还有更凶悍的山贼。 人家摆明了是将自己当肥羊,看来自己的事情,已经传到了沂蒙大山去了。 而且自己还伤了潘虎,这件事情肯定不能善罢甘休了。 自己就是一农夫,往大处说,还有个同秀才的身份。 但这些东西,都不是跟山贼对抗的资本。 “老蔫,别犹豫了,赶紧把人送出去吧。赵大雷不是好鸟,陈家人逼迫过分,也不是好东西,而且又不是咱们叶家人,送也就送了。” 叶琛有些心烦意乱。 前世处理些小混混就够麻烦了,这些山贼可是杀人不眨眼的货。 所以他很理解六叔。 遇到这种事情,第一反应就是妥协。 “傻孩子!你现在是秀才官身,前途无量,护着他们作甚!”六叔焦急道:“刚才叔给你说的明明白白,这山砲寨上面密密麻麻都是砲车,即便是十几倍的兵力,都剿灭不了。朝廷都不敢得罪,更何况我们。” “而且,今年朝廷要加税,折冲府的兵马现如今要防备民变,更没有心思搭理他们。” “哎!”叶琛无奈的叹了一口气。 “行了,你也别光顾着叹气,你先琢磨琢磨吧,”六叔看出叶琛心有不忍,“不过叔还是得给你说明白,外姓人终究是外姓人,不值得咱们为他们承担风险。” “叔,谢谢您提醒了。” “都是一家人,说什么谢谢。” 六叔继续说道:“我有个兄弟,当初跟我一起落得草,平日里负责下山才买,他们寨子离着山砲寨不远,明天我去镇上寻他一趟,让他帮忙注意点,一旦山砲寨有一动,就让他赶忙通风报讯。” “这个人可靠吗?”叶琛问道。 如果是不可靠的人,这么做反而会增加暴露的危险。 “过命的交情,他当山贼这些年,都是我帮他赡养老娘!” 六叔继续说道:“而且他恨不得杀光山砲寨的山贼,因为他大哥就死在对方手里。” 这么一说,叶琛终于放心了。 他心里第一次生出了迫切感,恼恨自己不够强大。 如果自己足够强大的话,区区一群山贼何足畏惧? 第169章 刘老太的八卦之魂 告别叶六叔,叶琛便准备去拜访老村长。 刚走了没多远,就见叶凡拽着村长往这边儿赶。 村长满头大汗,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对叶琛说道:“老蔫,什么情况?我就出去半日,怎么还惹上江洋大盗了。” 叶琛简单地将事情说了一遍,“陈家婶子逼迫太甚,潘寡妇几欲寻死,恰逢其弟潘虎前来寻亲,便发生了接下来的故事。” 村长听了叶琛的讲述,总算是明白了过来,开口说道:“如今潘虎暂且退去,剩下的几个孩子反而成了问题,那几个孩子都姓陈,肯定是由陈家人抚养,不过我刚才了解下,陈家那十几户人家,都不是好相与的绝色,别看他们平日服从村里的安排,但是私底下品行一般,以老头子的见识,这几个孩子不论是落到谁家,都会被吃得连渣滓都不剩下。” 叶琛的眉头拧了起来。 清河村这么大的村子,不是没有孤儿寡母的情况,但一般若是母亲再嫁,亦或是无法从事生产,这种没有了爹的孩子,一般会交给近亲。 这在清河村有个说法,若是跟着寡母走了,到了外姓人家,即便是寡母心疼孩子,那么新的家庭里,孩子也成了外人。 而且在这宗法时代,是不允许寡母带着田产和孩子一起离开的,因为这会导致宗族财产的锐减。朝廷也不支持女子再嫁带走家产这件事情。 所以遇到这种情况,一般村里的族长,亦或是村长,会做主将孩子交给近亲带。 不过叶琛也知道,即便是给了近亲,也没多大用处。 因为这个时代的人,大多数都是愚昧且自私的。 这些孩子落到叔伯家中,很少有过得好的。在这个本来就大多数人吃不饱的时代,那些孤儿大多数饿得皮包骨,还要干最重的活计。 “潘寡妇虽然不在了,但是他男人的财产还在,他们家有四间毛坯房,还有三十多亩地,听说今年存下来的粮食也不少,陈家人闹腾的这一番,我看照顾孩子是假,想要夺取潘寡妇的家产是真的,”叶琛缓缓说道:“潘寡妇做了败坏门风的事情虽然丢了清河村的脸,但是孩子是无辜的,咱们不能看着孩子白白受苦。” 村长点点头说道:“我也是这样想的,可是潘寡妇走之前,竟然说出了要杀这个,要杀那个的话,估计想帮她家也难了。出了这种事情,谁敢沾染啊。” 叶琛道:“叔,不如这样,孩子们若是想要寻找母亲,便派人将他们送到山砲寨,毕竟致人骨肉分离,说不过去。不过若是孩子们想留在清河村,就要听村里的安排,可以则一良善之人照顾,由村中监督,至于田契和房产,由村中乡邻做个见证,暂由您保管,待孩子长大成人,再交还给他。我听说老陈当初也是为村子而死的,咱们这受人恩泽,保住他的血脉,也是理所应当的吧。” 之前叶琛做冰雪冷元子生意的时候,潘寡妇的大儿子陈永强给他挖过甘草根,还一口一个老蔫叔的叫着,很有礼貌,长得也像是死去的老陈,叶琛打心底是怜惜这个孩子的。 “成,这件事情交给我,山砲寨的事情你多留点心。”两位村长互相交换意见之后,便各忙各的去了。 虽然叶琛有村正之名,但是大多数时间也就是给老村正出谋划策,他每天有一大堆事情等着他去做。 一大锅麻辣铁蛋在锅里卤着,看着锅里一个个坚强的小铁蛋在锅里起起伏伏。 叶琛脑孩子不由得想起了王者峡谷之愤怒的小卤蛋。 如果自己还在后世,此时此刻,应该是躺在玉腿之上,快乐地吸着蔡文姬的奶粉,疯狂的输出吧。(非开车。) 麻辣铁蛋出锅,叶琛尝了尝,味道很不错。 虽然不如鸽子蛋美味,但是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了。 赵菁菁一直在旁边儿帮衬着,甚至没有赵菁菁的帮衬,叶琛觉得自己做的那玩意未必能吃。 所以眼下,除了忧虑山砲寨的威胁之外,叶琛还多了一个其他的忧虑。 那就是大儿媳一旦生产,家里谁掌厨? “老蔫,你可真能耐啊!要不你能当村正呢!那么凶狠的江洋大盗,转眼间就让你打死了一个,吓跑了一个。”刘老太跑到他家院子里,刚才打架的时候,老太太脚底抹油,跑路了,此时见叶琛在院子里忙碌,又跑过来八卦。 见叶琛正在低头忙,老太太也不停嘴,嘴里絮叨着,“以前我觉得陈家人不错,祖上是做官的,也算是知书达理,谁曾想这陈家人真不是东西啊!几个孩子没了爹,就死命地欺负人!潘寡妇要是不说,咱们都不知道。” “我听永强他弟弟说,当初他二伯娘请他大哥吃果脯,拉了十几天的肚子,差点没死了,潘寡妇跑到镇上去求药,回来的时候三天没下床,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这个女人为了把孩子养大,也真不容易。” 叶琛无奈地摇摇头,老太太这八卦精神还真挺充沛的。 趁着起身喘口气的功夫,叶琛好奇的问道:“老村长去安置几个孩子了吧?陈家没有反应?” 叶老太太闻言,双手一拍,激动道:“嗨,要不说,还得是你呢!在家里煮着鸭蛋,就把外面的事情猜的透透的。打起来了,陈家自己打起来了。好家伙,一家子人,又是棍子,又是菜刀的,那叫一个热闹。” 叶琛虚着眼睛,暗道,自己果然没猜错,若是几个孩子落在他们手里,还能有好。 叶琛抓了点粮食,喂养嘎嘎乱叫的鸭子道:“那孩子最后归谁家了?那潘寡妇可是跟着江洋大盗弟弟跑了,后面啥情况,谁也不知道呢。” “按理说,平日里潘寡妇和王婆子关系不错,这几个孩子应该去他家。”刘老太说道:“可是村长让他们自己选的时候,几个小家伙都不乐意,不愿意跟着王婆子,你猜最后跟了谁?” 一边儿任凭卢照凌掀开他衣服擦药的温华都瞪着一双打眼往这边儿看,八卦之魂开始燃烧。 大壮正好从门外进来,“选了元载奶奶!” “你这孩子,咋坏你刘奶奶兴致!”刘老太没好气的瞪了大壮一眼,跟着叶琛继续说道:“好家伙,老蔫啊,你是没看见陈家人那群人的脸色,红色,黑色,绿色,紫的,陈家人肯定不乐意啊,这潘寡妇留下的孩子姓陈,哪能去他们元家!刚刚还互殴的一家子,立刻团结一致,非要跟村长说道说道。” 叶琛好奇,他还真不信陈家敢造反。 “他们也配!这清河村可是你们叶家的!若不是你们叶家心眼善,外人怎么能立足。村长说了,若是不听安排,就滚出清河村!你是不知道,二三十个叶家的大小伙子,虎视眈眈往村长身后一站,那是真威风。” 叶琛也笑了起来。 别看村长平日里笑呵呵的,跟个人畜无害的老头一样,但遇到大事儿的时候,还是非常有魄力的。 而陈永强也是个聪明的孩子,选他们陈家,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元载奶奶不一样,年纪大了,家里就他跟元载两个人相依为命。而且,元载奶奶为人很不错,起码教育元载教育的很优秀,跟着元家搭伙过日子,是个不错的选择。 可见潘寡妇自己虽然堕落了,但是培养孩子方面,还是很尽心的。 这大体上便是母爱的伟大之处吧。 潘寡妇世间导致的后续的山砲寨事件还在持续,但是潘寡妇怀孕一事,暂时告一段落了。 当然,也不可避免的成为了全村人的饭后谈资。 吃饭的时候,家里的几个孩子也在议论。 卢照凌冷笑道:“世风日下,这都是女帝临朝导致的祸患。搁在以前,女子如何干这般猖狂!寡妇也能怀孕,匪夷所思!” 赵菁菁却没往道德问题上去思索,反而叹气说道:“听说潘寡妇也不容易,先前为了养孩子,还去镇上乞讨呢,被乞丐们欺负的不轻,后来没办法了,才走了邪路,也不知道以后那几个孩子会怎么样。” 温华则认为,是国家的制度还不完善,朝廷应该出台相应的政策,给这种苦命的孤儿寡母予以帮扶。 卢照凌则认为温华是放屁,天底下吃不饱饭的正常家庭朝廷都管不过来,这种苦命的孩子更得自认倒霉。 叶小壮则认真的问道:“爹,潘虎把他妹妹抢走,接下来会怎么办?” 叶琛坦言道:“潘虎的事情,我也听说过一些,是个狠角色,他虽然救下了他姐,但是进了山贼窝子,跟进了龙潭虎穴没多大区别,山贼都是不讲道理的,潘虎护不住潘氏的。除非潘虎在外面还有巢穴,不然潘寡妇的命运,应该很凄惨。” 潘虎能护得了他姐一时,却不了他姐一世。 山贼聚集的地方,那是不讲王法的。潘寡妇相貌又很出挑,山贼们能不动邪念么。 家里的孩子听到叶琛的解释,一个个都沉默了。 他们虽然讨厌潘寡妇,但是一想到潘寡妇为了孩子,吃了那么多苦,最后却落了那么个下场,又难免生出了同情之心。 这其实很符合人性,叶琛也没有多说什么。 反而问道:“好了,既然提起了潘氏,那咱们就展开说一说,从潘氏的悲惨境遇之中,你们学到了什么?” 第170章 孩子们的担当 叶琛的话,让孩子们陷入了沉思。 大壮嘿嘿地笑道:“爹,这个问题俺不用回答,俺有菁菁哩。菁菁是个好媳妇哩。” 赵菁菁立刻羞红了脸,乖巧地低着头抚摸着肚子。 叶琛倒是没说什么,反而将目光注视向家里的几个单身狗。 二壮深思了一番之后,开口说道:“人这一辈子,难免会陷入困难,就像是咱家,当初也是吃壁虎,吃地龙,甚至观音土,但是咱们没想过放弃,更没想过走邪门歪路,而是通过自身的努力,改变境况,这才是正经人家该做的事情。” “所以,孩儿觉得,无论如何都不能走错路,就像是潘寡妇,一旦走错了路,便连回头的机会都没有了。” 三壮嘿嘿傻笑,“元载奶奶带着元载就很不容易了,又加了三个拖油瓶,爹爹想要的感触我倒是没有,不过我觉得我可以多过去跑跑帮帮忙啥的,元载这小子将来肯定有出息。” “我没有二哥的头脑,但是我可以投资人啊,今天投资个元载,明天投资个陈永强,保不齐哪天有一个发达的,稍微帮帮我,便是享之不尽的好处。” 小壮则在一旁摆弄着怀里的小来福,脚下的绣球也围着他打转,“我就是觉得,山砲寨的寨主好威风哦,连朝廷都奈何不了他,我要是能做山贼王,那是不是也可以这么威风啊。” “你个小浑蛋,胡说八道什么呢。”二壮一巴掌扇在来福脑袋上,来福晃着头一脸疑惑,浑然不知道自己替小壮挨了打,“你去当了山贼,那爹爹岂不是要凭白跟你受罪,我们当儿女的,不给父亲增添福气也就算了,毕竟咱们还没长大本事,但是也不能给父亲惹来祸患。” 卢照凌则在一旁翘着二郎腿,嫌弃地说道:“关于这件事情,我有另外一个视角,那就是赵大雷。” “其实我觉得,潘寡妇无非就是一个苦命女子罢了,尤其是听说了这么多关于她想将孩子养大的事情之后,我更加的同情她。” “但是赵大雷,我从始至终都无法将他当成男人看待。” “男子汉大丈夫,要么别碰人家,碰了人家就要负责。让人家怀了身孕,又当缩头乌龟,算什么好汉!” 温华也开口道:“我也是这么认为的,人生在世,未必人人都能有大前程,但是身为男儿郎,该有的担当还是要有的。” 叶琛恰当地开口道:“担当,这个词说得非常好。我认为潘氏的对错暂且不论,咱们单说赵大雷,这叫做的什么事儿?他身为男人,与外面的女人勾勾搭搭,自是对不起家中的妻儿,同时呢,也对不起潘氏和潘氏肚子里的孩子。” “这便是男人之中,最无能的表现了。你们几个都听好了,爹不求你们长大成人之后,有多大的出息,但是该有的担当一定要有。不管是大事小情,该自己承担的,一定要勇于承担,这才是男子汉该有的样子。” 大壮道:“爹,我一定不会让您失望的。” 二壮闻言,笑吟吟道:“爹,我一直以您为榜样呢,将来肯定不给您丢脸。” 三壮道:“爹,我一直很有担当的。” 小壮嘿嘿笑道:“哎,我的担当很大,很强,像是我这样的男子汉,是不可能为了女人和孩子这种小事而浪费时间的,将来我要做骆宾王和徐敬业那样的英雄呢。” 叶琛:“……” 叶琛一脸不爽地看了眼卢照凌,能促使小壮说出这种大逆不道的话来,肯定是这狗东西给灌输不良思想了。 徐敬业算个屁的英雄,在扬州仗着李勣的余荫造反,号称起兵十万,又有骆宾王等人的辅佐,还装模作样地写了一封檄文,叫《讨武曌檄》,结果不打洛阳,反而图谋金陵,最后骨灰都能让女帝扬了。 不过孩子有大志向,倒是好事,将来做什么,还要看自己这个做父亲的引导。 叶琛肯定不会怪罪小壮。 一边儿的温华也知道,小壮所言有些儿戏,但是很多大志向都是从儿戏开始的,当初刘邦一把年纪了,一把年纪了,还能说出大丈夫当如是呢。 结果呢? 谁能想到,有朝一日一个小小的亭长,能建立莫大的帝国呢? 可见这人只要有大志向,敢想敢做,谁也不知道结果如何。 至于自己呢? 思索了许久之后,温华开口道:“姑父,温华虽然只是一弱冠书生,但是心中的担当也不在儿女情长,而在于天下百姓能有一口饱饭。” 卢照凌有些羡慕。 在他家,他姐整天给他洗脑,教育他忠君爱国,说什么女帝乃是千古风流人物,为她做事,肯定能够名垂青史,就跟有大病一样。 一点都不似老叶这般,虽然只是温和之言,却发人深省,让人能从别人的过失之中,进行反思。 他觉得莫看叶家的几个孩子,现在还很平凡,但是将来肯定前途广大。 见众人都看向自己,他咳了咳说道:“我呢,没有什么远大的理想,我只想写下千古传诵的诗篇,哪怕是千百年后,王朝更替,后世之人,也能见到今日之精彩,我卢照凌之风流。” 小壮吐了吐舌头,“你这算什么男子汉的担当,你这不是啃你姐,混日子么。” 卢照凌伸出手来,来福立刻呲牙,还来么,过分了额。 见状卢照凌无奈道:“你这臭小子,你懂个屁!天唐还能不能再造昔日之辉煌说不准了,如今女帝残暴,屠戮皇室,地方贫苦,且动荡不堪,突厥也开始蠢蠢欲动,将来这天下说不准就乱了,甚至于有可能重蹈南北朝之危,我没有匡扶社稷的本事,但记录下来昔日天唐的风华总可以吧。” “少爷太伟大了。”阿福闻言凑了过来道:“少爷的担当是记录天唐的风华,那我的担当就是侍奉少爷的吃喝拉撒,让少爷的灵感如同尿崩一般,源源不绝。” “少爷,您的诗篇里,能不能也给俺留个名号,将俺描述得伟岸一些,最好是身高七尺,貌若潘安,风流倜傥的那种。” 卢照凌扯了扯嘴角,“怎么可能,我的诗篇之中最帅的人只有两个,一个是天可汗,另外一个是卢照凌。” 叶琛忍不住想笑,谁能想每天一个如此不着调的少年郎,心中也能有如此的担当呢。 第171章 鸭毛和鸭绒的作用 翌日。 雄鸡报晓。 赵菁菁早早地起床,坐在院子里,按照公公的启示,将家里屠宰鸭子之后,所得到的鸭毛、鸭绒,进行二次加工。 这个过程极其复杂,叶琛雇佣了汐月和小花两个帮工,首先要将鸭绒筛选出来,然后还要进行多次的清洗,将污泥清除干净。 然后就是晾晒,在凉席上摊开,在阳光下晒干。为了防止未若柳絮因风起的情况发生,还专门搭了篷子,周围用草帘遮挡。 晒干后,用布袋子装起来,贮存在通风干燥处。 此外还有脱脂工作,需要加入一定的苏打水,此外水温也需要格外注意,一般在六七十度左右。 羽绒服的具体制作并不困难,现在条件虽然差一些,但是可以用普通的布匹,一层作为内胆,外面则是普通的衣服,只是美观上差了一些。 但是儿媳妇心灵手巧,叶琛并不担心他家做出来的羽绒服丑到没人要。 这便是叶琛关于鸭子的后手了,这个时候卖蔫黑鸭,等到天冷了,则可以卖羽绒服,这一种资源,重复利用,岂不美哉。 叶琛也起了个大清早。 原因就是大壮按照叶琛的要求,将羽毛球拍和羽毛球做好了。 羽毛球的头是用木头块削制的,外面紧紧地包裹了一层兔子皮,然后插上鸭子羽毛,用针线紧紧地缝合,使羽毛不易脱落。 而羽毛球拍则是用木头代替,虽然不如后世那么方便,但是玩起来也很快乐。 叶琛在地上用木板子挡住,旺财还像模像样地站在用来支撑木板的胡床上,充当裁判员。 来福和绣球则是一人一边儿,负责捡球,玩耍的不亦乐乎。 叶琛很满意大壮的作品,爷俩则砰砰地练了起来。 大壮经常劳作,手劲儿很大,而且速度很快,但是却从未让叶琛丢过一个球,让叶琛心里直呼,真的是老子的好大儿。 可惜了,也只是好大儿,在后世,他每个周末都要去省体跟小姐姐们对练的。 那充满了运动美的曲线,才是人生一大美事。 小家伙们则一脸好奇地看着窗户外的叶琛和大壮,最终忍不住穿着衣服就往外跑。 于是乎,叶琛家一大清早就变得极其热闹。 卢照凌一个人单挑叶家四壮。 哦,不,是三壮。 小壮气呼呼地抱着来福,说道:“傻来福,咱不给他们捡球!他们不让我玩!” 叶琛擦拭着额头上的汗渍,跟赵菁菁小声交谈着。 天气逐渐变凉了,先前温华给孩子们留了作业题,就是关于冬天要如何御寒。 孩子们的答案可以说是五花八门,有说往衣服里塞芦花、柳絮什么的,也有说买兽皮保暖的。 但是叶琛觉得都不够保暖,他现在有两个主意,一个是利用煤炭,一个是制作羽绒被。 煤炭这种东西,这个时代早就被发现了,但是用于取暖还处于萌芽状态,人们更喜欢用煤做一种工艺品叫做煤雕。 此外听说长安和洛阳倒是有官府利用煤炭炼铁,但是叶琛也是听商人们说的,具体的情况,叶琛也不是很了解。 当然,还有就是土炕这种神器。 叶琛这书不是白读的,他有一次在郦道元的《水经注》中了解到,古人内载“下悉结石为之,上加涂塈,基内疏通,枝经脉散,基侧室外四出爨(cuàn)火,炎势内流,一堂尽温”,便是典型的炕的形制。 这东西在关中比较流行,青州并不多见。 叶琛准备找机会推广开来,让青州的百姓少遭罪。 叶琛想到此处,便开始行动,在资源回收中心的废书之中,找了半天,终于找到了一本上世纪农村土炕的设计图纸。 他小心翼翼地誊抄下来,然后等到叶江堂来了之后,便跟他商议此事。 叶江堂看着叶琛的图纸,觉得这玩意比较新奇,建议他先做一个小号的,试一试效果,如果能用使用,在弄到新房里去。 而且他还觉得,人睡在泥土上,会不会有些太硬了。 此外,他还听说,土里有凉气,人睡在上面,会骨头疼。 这土炕会不会也这样? 叶琛觉得解释起来麻烦,就同意先造一个小号的试一试效果。 两个人正在交谈的功夫,二壮已经喊着卢照凌、温华、阿福、三壮、小壮帮忙装车完毕,家里一口气做了二百多斤鸭货,都要拿出去卖。 “爹,我要出门了。”二壮忧心家里的蔫黑鸭会变坏,所以坚持去卖。 卢照凌叮嘱道:“我跟北海县的不良人有点关系,遇到危险,你就大声呼喊,卢照凌威武霸气,他们就会来救你。” 叶琛本来还担心二壮的安全,听他这么一说,当下放心了不少。 不良人这个组织,他还是听说过的,起码他穿越前,跟秦时明月一起还没完结呢。 不过二壮显然有他的疑问,“这个口号是不是太羞耻了,你能不能换一个。” 卢照凌摇头道:“那不成!北海县的不良帅一直认为我是天底下第二霸气的人。” “那第一霸气的人是谁呀!”小壮好奇地问道。 卢照凌羞涩道:“第一霸气的,那是个奇女子啊!不可说,不可说也!” “切!”二壮嫌弃地说道:“女人霸气有何用!女人还得是我娘那种温柔似水的才好。” 卢照凌懒得辩驳,“你说得对,快滚吧,记得带点酒回来,最近天天偷喝村长家树底下埋的酒,都快喝没了。” 二壮撇撇嘴,转头看向叶琛,“爹,我走了。” 叶琛还是有些不放心,从柜子里拿出一个盒子,递给了二壮,“这是你娘留下的,千万不要让外人知晓,我教你如何使用他防身。” 二壮道:“爹,此乃何物?” 叶琛小声道:“此物名为霹雳雷火棒,只要按下按钮,便能引动天地间蕴藏的雷电之气,接触身体可以使人暂时瘫痪,但是切记不要把玩,因为他只剩下三格电了。” 二壮很想问明白,三格电是什么意思,但是看老爹一副讳莫如深的模样,只能闭嘴,将此物藏在怀里。 牛车发动,二壮躺在牛车上,去了清风镇。 清风镇依靠码头,在北海县算是发展不错的一个大镇,码头上人来人往,街上的人也很多。 不过二壮敏锐的发现,街头上的乞丐明显变多了。 二壮先到了慧中居,将父亲说的自己定价的事情跟徐掌柜聊了聊。 他本以为此事会有波折,没想到徐掌柜完全配合,并且认为此物已经风靡开来,叶家愿意继续卖给他们,已经是大恩德了,至于卖什么价格,叶家说了算,并没有什么不可的。 不过他也提出了其他的意见,那就是冰镇凉茶能不能自主定价,二壮觉得这个没什么就同意了。 这边儿交接完成之后,二壮又去了明月楼。 明月楼乃是清风镇最大的酒楼,甚至于在北海县有连锁经营的趋势,昨天便已经派人找过二壮,想要大规模购买。 对于二壮要定价权的时候,明月楼的掌柜也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但是如出一辙的,也跟二壮要冰镇凉茶的定价权,一时间二壮有些犹豫了。 第172章 娘亲的思念 二壮去镇上做生意,热心肠的三壮领着小壮去元载奶奶家做客,看看有没有可以帮衬的地方,元载奶奶拿出新做的五香丸招待两个皮小子。 武周人喜欢吃五香丸,但是这东西大体沾点贵族,由豆蔻,丁香,藿香,白芷,等等十余种药材炼制而成。 材料比较普通,整体造价不贵,但是一般人家也吃不起,有点类似于口香糖,老太太还专门加入了冰片、麝香,六个小家伙在院子里排排坐,一边儿吃,一边儿写温华留下的作业,至于活老太太自己就忙活了。 温华则栖身在叶家祠堂温习功课,回想自从离别清风书院到今天,来姑父这里做工,经历了挖渠、蝗灾,从被人陷害到如今恢复功名,温华有一种恍如重生的感觉。 温华不知道,有一个人悄无声息地出现在叶家祠堂门口,这个人便是前来看望温华的母亲。 温华娘看着被晒黑,且身形也逐渐瘦削的儿子,眼眶里的泪水止不住地打转。 儿子低着头,摇头晃脑的嘴里轻声吟诵着圣人之言。 “儿啊!”温华娘忍不住跑了过去,温华闻言,赶忙起身行礼,被温华娘伸手拽住,感受着儿子手掌心摸出来的老茧,温华娘感觉心里跟刀割一样。 得知叶琛帮助儿子恢复了功名,温华娘心里对叶琛升起了一丝感激,而叶琛拥有了同秀才的身份,更是让她不敢小觑。 可是看到儿子如今的模样,让她心里升起了莫大的埋怨之情。 “娘,您哭什么啊!我这不是好好的吗?” 温华娘不信道:“好在哪里了,你瞅瞅你,黑了,瘦了,连手上都是茧子,我看你那个无情无义的姑父,就是凭借对你的恩情,拿你当牛做马。走,这清河村咱不呆了,娘带你回家。” “娘亲莫要说这般话,”面对老娘的恼怒,温华毫不犹豫地拒绝,“姑父这是在帮我,体悟圣人大道的方式也很多,并非只有读书这一条路。” “哎,都这样了,你还替他讲话。”温华娘叹息一声,他知道儿子的脾气到底有多执拗,清风书院说不读就不读了,哪怕是恢复功名也未曾动过回去的念头,所以她此时说什么也没有用。 温华搀扶着母亲在胡床上坐下,又给她倒了一杯水,这才重新侍奉到膝前。 温华娘说道:“孩儿啊,你是有大造化的,你的事情,娘也不敢做主,但是娘亲想你啊,这才忍不住偷偷来看你,你切莫因为娘亲的出现,耽误了学业。” 老太太说着,眼泪滴答滴答往外流。 温华擦拭着母亲眼角的泪水,温和说道:“不会的,娘亲,家里还好吗?” 温华娘道:“还算不错呢,县令大人下了政令,咱们村不敢耽搁,虽然因为蝗虫粮食损失了一些,但是大体上,还算是够吃的。你祖父和祖母的身子骨也不赖,你不用惦记。” 说着,温华娘忽然从掏出一双鞋子,“孩儿啊,娘是偷偷跑出来,得赶紧回去。若是让你祖母知道我来清河村寻你,定然是要震怒的,这是娘亲给你做的布鞋,你快试试合不合脚。” 温华娘不待温华反应过来,就蹲下身子,脱掉温华的鞋袜,给温华换上崭新的鞋子。 看着老娘头上逐渐长出来的白发,温华不知道怎么的,眼角泛起了泪花。 自己整日将圣人大道放在嘴边儿,是不是有些时候,亏钱家人太多了呢。 就在温华与娘亲见面的时候,叶琛正在新宅子附近巡视,身边儿站着几个跑过来玩耍的小孩子,大多数都是牛蛋昔日的玩伴。 “叶四叔,这是我之前在山上摘的野桑葚,晒干了泡水喝可甜了呢。”见叶琛巡视,穿着补丁服,踩着破旧草鞋的牛蛋跑过来,怯怯地说道。 看着小家伙改邪归正,而且还知道知恩图报,叶琛觉得心里暖暖的。 他接过桑葚,直接放进嘴里。 “怎么样,老蔫叔,干嚼也很好吃,是吧?” 牛蛋看着叶琛吃了自己送的桑葚,心里美得不行,仿佛这小小的“贿赂”可以保住他的工作不被那些强壮的大人抢走一般。 “嗯,很甜!” 叶琛吃完桑葚,便从身上掏出一个小包,他做了很多甘草糖,有一些平日里放在身上,如今收了牛蛋好处,他自然也投桃报李,不仅仅是牛蛋,那些平日里喜欢跟他一起玩的小伙伴,也一人发了两三块。 “你们得感谢牛蛋哩,要不是他你们怎么可能吃得上糖,别光疯玩,给他帮帮手。” 叶琛笑眯眯的分完糖果,然后找了个水壶,将晾晒好的桑葚泡在竹筒里,这玩意补得很。 等到了正午的时候,那些帮忙干活的汉子们,都在议论这件事情。 “老蔫人真好,我家三郎拿了糖舍不得吃,给了我一块,跑回家泡水给大家分着喝了两块,真甜啊。” “那还用说,前些日子吃的那毕罗,我连舌头都差点吃了进去。” “是啊,老蔫跟那些有了钱,就忘恩负义,为富不仁的地主老爷才不一样,以后谁要是说老蔫一句坏话,我第一个不同意。” ............ 穿着崭新的布鞋的温华也出现了现场,毕竟人不可能总是读书,为了换一换脑子,他会带着来跟他补习的孩子们,做一些体育运动,而他自己则干一些力所能及的力气活。 耳边儿听着乡亲们的议论,心里或多或少地有些明悟。 “这普通百姓,才不管你是李唐当政,还是武周当政,那些大事情离他们太远,他们更多的是关心自己的生活。只有生活条件好了,他们才会放眼天下大事,才会有仁义道德。” 叶琛虽然对于经文一道不甚精通,但是却以另外一种方式,提升着温华。 他用另外一种润物细无声却又通俗易懂的方式,让温华知道,何为仓禀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温华一脸嫌弃地看了一眼整天吊儿郎当的卢照凌。 他觉得这家伙错过了很多很多。 “人走了?”叶琛淡淡的开口道。 温华先是一愣,旋即意识到,如今的姑父已经是村里的村正了,有什么事情能瞒得住他的眼睛呢? 母亲之所以能够来见自己,肯定是他老人家默许的结果。 想想姑父在温家受到的委屈,便是母亲也没少对他冷嘲热讽,如今竟然能任凭母亲去叶家的祠堂见自己,这份豁达的胸襟果真是不是一般人能够拥有的。 温华拱手道:“母亲乃是偷偷从家中跑出来的,给了孩儿一双新鞋,便离开了。” 叶琛缓缓点头道:“有何感想呢?” 温华感慨道:“为了读书,我付出了太多,家人也为我付出了太多,科举这一条路,对于我来说,是必须冲过去的天堑,哪怕前方是万丈深渊,我也必须毫不犹豫地冲破它。” 对于温华身上涌现出来的坚定气息,叶琛很满意,“好,这才是有志气的读书人。听说你办的那个补习班的孩子,有好几个去清风书院考试了?怎么样,有信心吗?” “明日就出结果了,我希望他们能考个好成绩,毕竟这段时间他们也没少吃苦。”温华站在叶琛身边儿,看着那些汉子们,流着汗水,将土坯一个个摆放整齐。 温华的眼睛似乎在闪光,“姑父,最近不那么忙碌了,我也有了更多的时间去总结和反思,如今我学会了如何跟不同的人相处,也学会了如何组织人做事,对于生产也有更深刻的了解,孩儿还要朝着哪些方向努力呢?” 叶琛满意地点点头,道:“不为良臣,便为良师,你最近教授学业的本事也在精进,证明你的水平确实提升了。不过若是有意从政为官,还需要了解这些农人的想法,他们的喜怒哀乐,很多时候官员所想的事情,往往与百姓背道而驰,那么你的好心,便会起到反作用。” “这些散碎的东西,形成一张系统的网,才会成为你日后为官的核心竞争力,孩子,你没有多么强硬的靠山,便只能靠真本事跟那些官宦之后争,所以你要更加的努力,你明白吗?” 温华点点头,朝着叶琛行了一礼,看着转身离去的姑父,感觉一种前所未有的充实感。 就在叶琛和温华交谈的时候,二壮也踏上了归途。 今日的事情,一幕幕不断地在他脑海里回荡。 之前明月楼是想要买家里的冰雪冷元子的配方的,但是爹爹太精明了,不仅仅不卖给他们,还要和惠中居的徐掌柜谈生意。 最后逼着明月楼放低身段,与自己家合作。 但是这一次,自己出门谈生意,却面临完全不一样的情况。 一切都顺风顺水,每一家酒楼都不会在具体鸭货的定价权上有所争议,他们都提出了另外的想法,那就是蔫老吉的售卖权和定量权。 这触及到了二壮的知识盲区,他虽然自作主张地答应了,但是隐隐约约觉得其中应该是有问题的。 可是当时那种场合,他又没法拒绝。 如果自己有酒楼就好了,就不必担心被这群商家欺骗了,二壮忍不住感慨道。 第173章 心绪不宁 二壮回来,整个人情绪并不高,一直默默地思考什么,小壮看哥哥不开心,拿着五香丸跟哥哥分享,二壮也没要,惹得小壮很是不快。 委屈巴巴地抓着二壮的袖子,还想说什么,却被三壮拉到了一边儿。 二哥如今接触外面的世界了,外面什么人都有,但这是二哥必须面对的,所以二哥需要时间去思考,怎么面对这些人,他不希望弟弟打扰他。 叶琛也少有地没干涉二壮,只是将二壮交回来的银钱,悉数锁在柜子里。 叶琛自己也有烦心事呢。 那就是山砲寨,今天二壮出去做生意,虽然没有遇到什么危险,但是一想到这个危险,总是悬在头上,叶琛就烦躁不堪。 所以他在谋划,如何除掉山砲寨。 只要除掉山砲寨,就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危机,同时也能震慑住觊觎自己财产的人物。 如今叶家跟之前不一样了,有冰雪冷元子,有甘草糖,有蔫黑鸭,将来还会有羽绒服,乃至于更多的东西,单凭一个秀才的身份,这些东西未必庇佑得住。 村长好心给自己弄了个村正的身份,但也就那么回事儿,武周不入流的小官而已,甚至于因为这两年财政吃紧,连俸禄都不发了。 自己必须找到自己的核心威慑力,才能避免成为肥羊的命运。 一夜无话。 翌日清晨,叶琛早早地起来了,卢照凌非要拉着他去打羽毛球。 来福和阿福负责捡球,叶琛这边儿的来福坐得都困了,阿福那边儿差点没累死。叶琛的技术那可不是吹的,稍作恢复,便有了昔日泉城羽毛球小王子的风范。 今日的温华也有些怪怪的,颇有几分坐立不安的味道。 “温华表哥,你这是怎么了?跟我二哥一样,病了?”小壮皱着眉头,抱着绣球,在一旁疑惑地问道。 绣球一脸警惕的看着温华,不想自己的狼毛成为温华手中的毛笔。 温华苦笑道:“今日你那几个师弟要出成绩了呢,表哥怕他们考不好,怕对不起他们父母花的银钱,也怕坏了自己的名声。” 小壮掐着腰说道:“哎,要是我也能去考试就好了,肯定秒杀所有人,给表哥你争光。” 温华摸着小壮的脑袋道:“会有那么一天的,小壮的未来可不止清风书院那么简单,说不准还能成为咱们武周的状元郎呢。” 温华与小壮交谈,也是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不仅仅是小壮感受到了温华的心境,便是叶琛和赵菁菁都感受到了。 赵菁菁推了推正在旁边儿收拾木匠活的大壮,让他去关心关心温华。 叶琛也擦了擦额头的汗水,走向温华。 在他看来,这家伙还不如二壮,人家二壮昨日也遇到了困难,今日不是照常穿戴整齐,神采奕奕的跑到外面做生意。 当下,叶琛走到温华近前,淡淡的说道:“这还不是你自己科举,你便这般状态,看来你的心性还不够,这样,你去跟着大家伙做土坯吧。” “老叶!你这!”卢照凌哭笑不得地看着叶琛,可温华却恭敬道:“是,姑父。” 温华去了,叶琛也开始去地里巡视正在成长中的蘑菇。 老大有些难为情地跟在叶琛身边儿,说道:“爹,温华表哥马上科举了,咱还让他做这种粗糙的事情,传出去是不是不太好。” 闲来无事的卢照凌,正蹲在地上好奇地观察着蘑菇,这蘑菇涨势越来越好,他已经迫不及待地搞一顿蘑菇汤喝了。 听到大壮的话,起身在一旁笑着说道:“大壮,你快去忙你的吧。老叶这是磨砺温华的心智呢。” 大壮挠着头疑惑道:“这干活有啥磨砺心智的,我就觉得每天干完活,累得不行,都没精力学习了。” 叶琛忽然想起什么,止住了脚步,“守正,有件事情,得麻烦你一趟。” “是关于华子的家人吧。”卢照凌笑着说道。 “你怎么知道?”叶琛见小家伙一副了然的模样,也很是吃惊。 “我当然知道,温华只是心智上差了些而已,不代表他水平差啊。”卢照凌掐着腰,看着正在干活的温华说道:“这小子教的弟子,我都观察了,去清风书院绰绰有余了,这一次清风书院入学考试,应该都能入学。到时候找他读书的,怕是如过江之鲫,其中不乏豪门大户,温家是应付不来的,看来一直被温华嫌弃的卢少爷,要替他走一趟喽。” 见卢照凌看得那么透彻,叶琛苦笑:“你愿意做这个恶人?这些豪门大户,连你姐都要礼让三分吧。” “我能如何?”卢照凌撇撇嘴,“这是我姐相中的千里驹,还指着他给咱们北海县扬名呢,岂能耽搁在这群人手里。再说了,温华之才,与我不同,他是要做宰相,牧民天下的,他能走得顺当一些,是百姓的幸事。我卢照凌虽然惫懒了些,但起码不瞎啊!这是我应下了。” 叶琛道:“那便麻烦你了。” 卢照凌拱手道:“我这就带着阿福过去,不过你这边儿怕是也少不了麻烦呢。” 叶琛点点头,“家里的事情自然有我自己应付,还有你去温家庄的时候,顺便打听打听,二壮在外面做生意,是不是遇到了什么麻烦,为何带回来这么多银钱,反而却闷闷不乐呢。” 卢照凌皱着眉头说道:“会不会跟我一样,不爱钱?老叶你不知道,这挣钱多了,也是一种苦恼,你不知道怎么花。” 叶琛撇嘴,那是你们有钱人好么? “小壮和温华的事情,拜托了。尤其是温华,科举在即,他必须静下心来温书,至于办补习班的事情必须停了。族中这几个孩子,我也会逐步让二壮和小壮代课,减轻温华的负担。所以若是有人去温家庄报班,必须悉数拒绝。” “喏。”卢照凌正身回应,唤来阿福,主仆二人去了趟祠堂,将那匹江洋大盗的马牵出来,直奔温家庄而去。 温华在一旁搬弄着土坯,不一会儿便出了一身汗,刚一开始还在担忧孩子们考的如何,可渐渐地,他眼中便只剩下了活计,人也变得心无旁骛起来。 “噼里啪啦!” 一阵爆竹生在村口传来,正在干活的乡亲们以为是谁家办喜事,都是一脸疑惑,怎么吃席的美事,没人提醒他们? 可当穿着奢华衣衫的人靠近村子的时候,大家都呆住了,先是琢磨着是不是老蔫又搞出了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可渐渐的大家意识到情况不对。 因为这些人的目光都集中在温华身上。 第174章 狂悖之人 温华还沉浸在土坯的世界里。 别看平日里他总是嘲讽卢照凌不务正业,但是很多时候他又不得不佩服卢照凌的脑袋灵活。 就拿做土坯这件事情来说,自己干了半天,才逐渐摸索出省力的方式,而人家卢照凌只是看了两眼,就找到了,还能像模像样的传授给别人。 这就是差距,世家子弟见多识广,综合素质确实比自己高许多,不是自己读两本书就能追得上的。 “哪位是温先生?” 这些人是来感谢温华的,今日清风学院出了成绩,他们的孩子都以相当出色的成绩,考中了清风书院,这些家长便马不停蹄地来清河村感谢温华。 刚才的鞭炮,便是他们让家中的奴仆放的。 看到温华浑身泥浆地制作土坯,叶大壮赶忙上前给他擦了擦脸,“表哥,这些人都是你弟子的父母。” 这就是温先生? 几位来感激的父母都愣住了。 这这这! 能够化腐朽为神奇,让他们孩子学有所成,被清风书院录取的先生,竟然跟着一群泥腿子,在制作土坯。 这种事情传出去谁信啊。 而在农田里,正在对着杂草下死手的小壮,也一下子跳了起来,兴奋地说道:“耶!我就知道温华表哥是最棒的。” 说着就带着来福和旺财往打谷场跑去。 “太过分了,放什么鞭炮,家里鸡飞狗跳的!”叶琛抱怨了一句,便带着大壮施施然的往回走。 等到叶琛回去的时候,正好温华已经反应过来。 他看着那些家长递过来的成绩书,脸上终于露出了释然的神色。 温华觉得自己当初考中童生都没有那么兴奋的。 就好像是一个学霸,自己每天考一百分也就那么回事儿。 因为他天经地义,他们学霸考一百分,是因为试卷最多只有一百分。 但忽然有一天,学霸带的十几个学渣,都考了八十多分,这种兴奋的感觉,真的是不言而喻的。 “咳!咳!” 正当温华兴奋地看着成绩单,再也不必为孩子们如果考不好,会导致他为人埋怨的时候,叶琛的一声干咳声传来。 他立刻叉手道:“姑父,孩儿践行的道路是对的。这群孩子都考中了清风书院。” 几个家长这才知道,眼前这人便是名震北海县的秀才叶琛。 天啊,他们走了什么狗屎运哦,花了一份钱,竟然找了大才子温华当夫子不说,还能偶尔得到连刺史和县令都青睐的秀才公的指点。 叶琛对大壮招招手,说道:“来者是客,赶紧煮茶,好生招待。” 叶琛既然发话了,大壮自然赶忙去准备。一群家长也没闲着,连忙从怀里掏出锦囊,一个个递了过来,怕温华不收,便递给了小壮。 人家温先生倾囊相授,给了他们孩子去清风书院的机会,他们自然要给发“大红包”的,也就是所谓的谢师礼,当初那点束脩费太少了。 温华对小壮说道:“小壮,把银钱都还给诸位长辈,咱们已经收过束脩费了。” 同时温华朝着众人拱手道:“温华教导他们课业,一来确实因为自身贫困,想要补贴家用,二来也是希望帮衬一番有心进学却难以进步的后辈,但温华从未指着此事赚取多少钱财。学生们进了学院,日后花费不少,诸位还是将钱收回去吧。” 众人见钱袋子被送回来,并未恼火,反而一脸的敬畏之色。而他们也听说过温华的性子,既然钱送回来了,他们断然是无法再送回去的。 同时,众人心中感慨,这才是有才有德行的读书人该有的样子。 不为金银所动,难怪他能教导出好的学生呢。 叶琛再次对众人说道:“诸位家的公子能考个不俗的成绩,进入清风书院,确实是件喜事,且先入寒舍喝些茶水吧。” “不必,不必,我们都是来感谢温先生的,既然温先生还有学问要做,我们就不耽误他时间了。”一众家长朝着温华行礼,又继续说道:“听闻温先生明年就要去科举了,到时候需要帮忙的话,请尽管开口,我们一定竭尽所能。” 等众人都走后,叶琛看着那些一脸感激之色的农户,大家一个个干活更加卖力了。 温华随便教了几个学生,就考中了清风书院。 那岂不是意味着,他们的孩子只要用功读书,也有机会呢? 这种事情先前想都不敢想的。 但是如今不一样了,老蔫总是能够找到些活计,给大家一些补贴,让他们攒下钱铜钱。 而温华的束脩费对于他们来说,真的不贵。 别看那些外来的学生动辄数量银子的花销,但是对清河村的孩子们,往往只收一只鸡,半袋子米之类的。 人一旦有了奔头,就相当于多了一条命。 叶琛忍不住摇了摇头,人啊,有几个是为了自己活着的呢。 “爹,只是考中了清风书院,值得那帮子人那么兴奋吗?” 小壮牵着来福,一脸疑惑的问道。 叶琛干笑道:“当然值得高兴了,进入了清风书院,就相当于拿到了做官的门票,他们的家业也终于有人可以继承了,你说他们能不高兴吗?” 小壮抬着头说道:“我听温华表哥说,去清风书院不是本事,去国子监,去翰林院才是真好汉呢。爹,到时候我要是成了,你岂不是也要开心的不行。” “还有,将来我是去翰林院好,还是去国子监好呀,我好纠结。” 叶琛摸着小壮的脑袋说道:“那是自然,别说是进国子监,你就是那个秀才,爹就给你在村口摆上一百个震天雷,给你放一天。” 小壮得意道:“嘿嘿嘿,爹,我都进国子监了,肯定不用您摆震天雷了,得让村里给我摆,算了,也别摆震天雷了,让村里的小娘子们,穿着新衣服,在社戏台上,给我跳胡旋舞也成。” 叶琛顿时皱眉,天杀的卢照凌,他真该死啊。 就在叶琛跟儿子互动,回家喝口水的时候,外面传来了新的声音。 “温华同学在吗?” “温华!温华!” 叶琛朝门外走去,大壮提着棍子,一脸警惕的看着来者,尽是奢华服饰,“站住,你们是谁?” 起先父亲跟卢照凌交谈,大壮还不信,没想到这麻烦这么快就登门了。 “你去玩去吧。”叶琛拍了拍小壮的脑袋,皱着眉头走出了小院。 即便是卢照凌和孙望峰这样的豪门子弟,没有经过叶琛的允许,都不会进门,可是他听着大壮的声音,好像是起了冲突。 “我们是来寻温童生的,你是什么东西,还不速速去禀告。” 一个身穿丝绸锦袍的男子指着大壮喝道。 “对对对,一个农夫也敢挡我等去路,你莫不是想死了不成?” “……” 叶琛出来的时候,正好看见大壮满头大汗的往后退,就干咳了一声。 “汝又是谁?” 锦袍男子用审视的目光看着叶琛。 叶琛看着眼前几人,年龄稍微大一些的,两鬓都有些白发了,可依然是一副轻狂的模样。 “这话似乎该我问你们吧?”叶琛恼火道:“你们扰我家宅安宁,莫非不怕我放狗?” 那锦袍男子,甚至用鼻孔去看叶琛,“我等乃是北海县的学子,你又是何人?” 科举还真的挺不容易的。 人们都戏说,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没想到这玩意是真的。 不过您都一把年纪成这样了,怎么还用鼻孔看人啊。 叶琛觉得这帮子家伙,大概是看到温华教授的弟子竟然能考中清风书院,觉得大家可以攀攀关系,或者有其他企图,所以得到消息后,立刻赶来了。 温华年少成名,以童生的身份教授弟子,就能考中清风书院。 这种能力是真的不一般。 有些人活了一把年纪,自己科举无望,便将希望寄托于子女身上。 像是温华这种又有学识,又能传道受业的人,便是极其值得拉拢的了。 果然啊,人是一种喜欢钻营,投机取巧的生物,温华所面临的,似乎才只是开始。 第175章 小壮放狗 叶琛的无视,让眼前的几人异常的不爽。 锦袍男子,把玩着手里的珠玉,恼怒地说道:“温华在哪儿?我问你话呢!” 叶琛先前接触的孙望峰,柳一贯之流,虽然一肚子坏水,但是起码家教在那儿呢。 没想到,今日出现的这帮人,再次刷新了他的认知。 这也算是读书人? 叶琛甚至觉得有些悲哀,从隋朝开始,隋明帝就开始着手处置世家,给寒门士子开绿灯,但是世家却坚如磐石,无法撼动,到了唐太宗文皇帝那更是有人在世族志上,将崔姓排到了第一位。 到了如今女帝,担心为人蒙骗,更是采取了殿试,亲自选拔人才,希望选拔更多寒门士子。 可是,这些寒门士子着实不争气啊。 真的让他们上台,这天下得乱成什么样子。 叶琛摇摇头,懒得搭理他们。 “爹!”大壮想问的是,怎么处理这帮子年龄分布极度不均匀的读书人。 叶琛摆摆手,不耐烦地说道:“轰出去!” 妈的! 这上门拉关系,套近乎,还整出优越感了。 读两本书,就那么了不起吗? 一群只知道读书和抢占好处的傻缺。 “混账!” 锦袍男子气急败坏地对叶琛说道:“你信不信,我随便修书一封,就能让你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叶琛闻言笑了,他看到了温华正怒气冲冲地赶过来,冷笑着问道:“你们读的圣贤书,教的你们都是这些狂悖之语吗?” 北方突厥作乱,国内百姓流离失所,所谓高贵的读书人,不去忧国忧民,而是站在自己家门口,对自己发出万劫不复的要挟。 叶琛眯缝着眼睛,打量着眼前这群人。 他似乎发现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太阳底下,永远不会有新鲜事。 这种场景,他似乎在后世也见过。 “这里不欢迎你们,趁着我没发火,赶紧滚。” 叶琛走了,但是那些来寻温华的读书人,气得一个个身躯止不住地颤抖。 仿佛他们才是受到了莫大侮辱的人。 “狂妄!” “诸位莫急,小弟上面有人!” “赵童生,你上面有人,更要用力教训这厮!让他知道知道,读书人不可辱!” 这时,温华终于气冲冲地走到众人眼前,其中一人对温华说道:“温华,你来得正好,你是不知道,你家这奴仆何其狂妄,你一定要好生教训他一番。” 锦袍男子露出了一个自认为体面的微笑,“温华,我等今日前来,是庆祝你在北海扬名,诸多弟子一战成名,皆入了清风书院。” “可是愚兄在此,却不得不提点你一二。” 那锦袍男子自来熟地推心置腹,以前辈的身份对温华说道:“温华,你将来是要做秀才,做咱们北海的脸面的,若是连家中的奴仆都管不好,传出去不得让外人笑话。” 温华冷着一张脸,打断了他的狂悖之言,指着叶琛离去的方向,然后说道:“你们说他么?他乃是青州刺史亲自举荐的秀才。” 众人瞬间表情呆滞。 半晌之后,那锦袍男子指着进了小院的叶琛的方向问道:“温华,你莫要开玩笑了,叶秀才岂是...........” “怎么,谁规定秀才便不能穿农夫的装束了?”温华皱着眉头说道。 “这!” 这个回应太令人震惊了。 因为叶琛本身就没有继续从事科举的意图,所以从来不以读书人的身份自居,穿着打扮都是农户的装束,所以一帮人根本就没往这方面想。 锦袍男子得知自己今日得罪人了,连忙补救道:“温同学,县里的一些老前辈摆了一桌酒宴,一来想指点你一番后续的科举之路,其次便是讨论一下,如何更好地培养北海县的读书人。” “对,对,对,不少前辈都是秀才的身份呢。” 这些话其实很不想干,但是有着明显的意图,那就是暗里提醒温华,叶琛即便是秀才,那也是同秀才,想要继续科举非常难。 但是他们不一样,他们是一张庞大的关系网,有很多秀才坐镇。 你温华总不能因为一个同秀才,得罪我们所有人吧? 帮腔的童生觉得自己太睿智了,一句话就能将事情点的透透的,相信以温华的聪明才智,肯定会做出最好的选择。 温华冷笑着爆粗口道:“去你大爷的酒宴!赶紧滚,再不滚,就莫要怪我动粗了。” “温华,你怎么口吐污言秽语,你莫要忘了你是读书人!”众人被气得再次身体打颤。 锦袍男子更是怒喝道:“温华,你真的为了一个农夫,连前途都不要了吗?” 温华从墙角拿出一根木棍,冷言道:“你再废话一句试试!” 说着挥舞着木棍就要打人,众人这才连忙退走。 “诸位,这温华何其狂妄,此等人若是走上官场,怕是我北海至祸!” “听闻温华曾经在清风书院考试作弊,乃是攀上了北海县令的关系,才恢复了功名。何不如借此机会,将真相广而告之。” “北海县一介女流,竟然庇佑这等腌臜之人,我等一定要奋力声张此事,还北海一个朗朗乾坤。” “确实如此,一个靠女官恢复功名的学子,简直丢尽了读书人的脸面,即便是没有作弊,我们也要告知世人他作弊了。” 众人被驱赶之后,皆是一脸的不忿,便开始商议对付温华的办法。 锦袍男子心中有些遗憾,不过想起温华和叶琛的表现,就忍不住冷笑连连,“走,去明月楼,今日我请客。” 小壮一直远远的偷听,听大哥说,这群人是读书人,怕给家里惹祸,所以他一直躲在柴草堆后面没出声。 没想到竟然偷听到他们竟然光天化日之下,公开出言说要陷害他表哥。 当下便对身边儿伸着舌头吐气的来福、旺财、绣球喊道:“咬他们屁股!他们不是好人!” “嗷呜!” 尼玛! 太过分了! 赶我们走也就算了!还放狼咬人! 其中更有甚者,被直接咬碎了衣服,一群人一边儿跑,一边儿骂骂咧咧的喊话。 “乡野匹夫就是乡野匹夫,有了官身又如何!” “等回到城里,一定要发动关系,好好教训他们一番。” “最好夺了温华的科举之路,让他做一辈子的童生!” 众人狼狈的逃出了清河村,几辆马车正在候着。 正当众人准备上车逃命时,其中一人忽然说道:“坏了。” “什么坏了?” 其中一人拍着大腿,面露懊恼之色,“那个叶琛最近似乎推出了一个稻田种菇之术,好想还传到都督府那里去了,咱们这个时候得罪他,岂不是........” “什么稻田种菇!稻田里怎么种蘑菇!你莫不是被狗咬了,得了疯病!” 锦袍男子虽然有些城府,可是也经不起一再丢脸,最后还被狗咬。 于是冷着脸,喝住了同行之人的话。 “赶紧上车,离开这个鬼地方!” “这里真的是野蛮之地,这群贱民怎么不在世界上消失!” 没有愿意继续呆在这里,可是那男子的脸色却越来越难看了。 因为他极目所望,清河村甚至清河村周围的村落里,起了很多蘑菇大棚,意味着他所听到的传言是真的。 第176章 三根手指 叶家小院。 小壮跪在地上,跟来福一起研究一只磕头虫,为什么明明是一只虫子,却要不停地给自己磕头呢? 赵菁菁的胆子怯一些,怕惊吓到肚子里的孩子,刚才来了外人,一直在后面躲着,这会儿清净了,才跑出来安抚鸡鸭,将家里准备的蝗虫粉拿出来一些,喂鸭家里的鸡鸭。 叶琛弯着腰,正在收拾鸭货,温华的脸上写满了忐忑。 今日之事,因自己而起,若是他当初不想着多挣点盘缠,开这个补习班,就不会有这群恶徒登门了。 他很怕姑父生气。 叶琛起身,用袖子擦了擦额头的汗渍,眼皮一挑,“你是否觉得,姑父今日不许这群人登门,有些不近人情了?” “不!”,温华立刻紧张地解释道:“姑父,您待我恩重如山,他们无缘无故的竟然冲撞您,将他们驱逐出去,才是正理。” 温华很清楚,如今自己的一切,都是姑父给自己带来的。若是没有姑父,自己未来的科举之路,就一定断了。 而且,这段时间姑父在培养自己上,非常用心,让自己对经义有了更深次的理解。 可以说姑父待自己有再造之恩,这也是温华,为何不管不顾,要将这一群人打出去的原因。 平日里的温华,可是讲道理的。 叶琛摇摇头,“姑父并非因为他们蛮横不讲道理,才不许他们进门的。而是这几个人,一看就知道,是一个顶一个的草包。无非是图谋你,年纪轻轻,便头角峥嵘,想来攀关系罢了。跟他们这等人应酬,是浪费时间。” 温华点头道:“是,这些人我大多数听过名号,科举场上也见过,大多都是品行不佳,且科举没有什么希望的人。这些人,即便是平日,我也不会与他们有什么联系。” 叶琛笑道:“先前你只是一个童生,虽然有些才华,但是在北海县对你瞩目的人寥寥无几,你也落得清静。如今不一样了,你教授的弟子,悉数考中了清风书院,意图和你结交的人只会越来越多,你也不可能一味地拒绝。这人情往来,自己把握好度就好。” 温华从无人问津到今日忽然万众瞩目,心里的世界自然有所变化。而叶琛的及时提醒,也让他暗自惊醒,一日没有科举功成,自己就还什么都不是。 “去吧,刚才那群学生的家长,又送来了帖子,在镇上摆了谢师宴,我让大壮送你过去。” 温华一愣,他觉得姑父会排斥这种事情,可是没想到姑父竟然派自己过去。 这…… 叶琛如何不知道这小子的想法,他笑道:“花花轿子众人抬,人家懂得感恩,摆下谢师宴,邀请与你,是看得起你。你若是既不要钱,又不与宴,就会显得过于清高了。快去吧。” 温华这才出门,由大壮跟他一起,一路上那些正在忙乎的乡亲们,嚷嚷着等他们有钱了,也要凑钱请温华吃一顿谢师宴,那种亲切感,让温华心中很暖。 ............... 卖蔫黑鸭的事情,一直是二壮独立操作,小家伙有上进心,叶琛也愿意培养他。 索性就给他个独自历练的机会。 北海县是大县,在卢县令的治理之下,不仅仅保住了农业生产,在荒年之中百姓得以存活,便是县镇也繁华了不少。虽然说街道上不免有卖儿卖女的百姓,但是南来北往的商旅也日渐增多。 二壮这一次目的地是北海县城,当他走进一家酒楼时。 “呦,叶二公子,许久不见了。” 掌柜的见二壮从门口进来,风尘仆仆的模样,赶忙起身呼唤人来倒水,拉着二壮的手说道:“叶二公子,我最近想你想的可是日夜难眠啊!” 二壮走的是城镇包围县镇的策略,先将周围的镇走一遍,将名气打出来,再往县城里打。这样的缺点是进度比较慢,但是对于他来说,压力反而小一些,因为等到他进入县城的时候,蔫黑鸭的名气已经打开了,县里的酒楼也不敢随意压价了。 县镇的交流其实很多,二壮所贩卖的蔫黑鸭,在经过一段时间发酵之后,其实已经有一部分流入县城。 县城里的市民口袋里的钱财丰厚些,尤其是南来北往的商旅,以及本地的富户,平日里是少不了摆一顿酒席的。 你想想那场面,当一群喝得醉醺醺的男人,从家国大事聊到青楼小巷,依然不舍得离去的时候,却已经喝不动了。 大家都很惆怅,继续硬喝,头晕脑胀。不喝点东西,干巴巴的,毫无趣味。 这个时候,一个好客的青州汉子,拿出蔫黑鸭和蔫老吉,一边儿啃着鸭脖,吃着铁蛋,然后再来点加了冰块的蔫老吉,简直爽歪歪不说,周围的食客,能不纷纷侧目吗? 于是这家望海酒楼的老板,就莫名其妙地被众多客人埋怨了。 你这酒楼是怎么做的? 凭什么他们有那种美味的吃食,我们这边儿却没有? 还有他们那时什么酒水,他们怎么喝得那么爽? 而且女眷也能喝! 可是二壮先前只是在镇上贩卖,这让望海酒楼的崔掌柜很头大,甚至隔三岔五还在心里腹诽二壮这家伙,放着县里的钱不赚,在镇上瞎折腾。 倒了热水,又上了点心,崔掌柜堆笑着说道:“叶二公子,今日可是来小店推广蔫黑鸭的。” 二壮经过这么多家店铺的熏陶,整个人气质有了不小的变化,他指了指门外的牛车,“崔掌柜,这蔫黑鸭虽然美味,但是制作不易,如今我手头只剩下这五十斤货了。” “哎呀!怎么才五十斤!这都不够我们望海酒楼塞牙缝的。” 崔掌柜一边儿抱怨,一边儿开始试吃,当他将不同的口味放进嘴巴里时,顿时感觉那种新奇的美味在他的味蕾蔓延开来,不禁跺脚道:“叶二公子,祖宗,您是不知道这蔫黑鸭和蔫老吉现在多出名,您怎么不多送点过来啊,您搞个几百斤,我一天都能卖出去啊。还有这蔫老吉您一定要优先供应我们呀!” 二壮不为所动,如今这小子成长了,在见识到自己家货品那么风靡,尤其是蔫老吉一桶一桶地往外卖,可谓是百搭款之后,他才知道,这酒水饮料对于酒楼多么重要。 当初自己一时大意,着了人家的道之后,这小子就变得心狠手辣起来,任你们说什么,我就是不松口。 如今他卖货,不仅仅是定价,还定量。 见那崔掌柜一脸急迫的模样,“抱歉,我家鸭子的制作,需要二十一种香料,取六十天的鸭子,经过一百多道工序,辅以秘料,才能制成,量就那么大,烦请崔掌柜见谅。” “知道,知道,这么美味的吃食,做法如何能简单。”崔掌柜客气至极,拉着二壮的手恋恋不舍,“只希望叶二公子手头的货品充沛了,一定不要忘记小店。” 说着还给二壮送了一大包的点心, 顺利地交割钱财之后,二壮搬着钱箱子上了车。 “咦,卢公子,你怎么在这里?”二壮好奇地问道。 “你爹看你最近闷闷不乐,遣我来关心关心你,怕你遇到麻烦。”卢照凌懒洋洋地靠在马上,“所以小爷处理完温华的事情,闲得慌,就来县里看看,不过你别多想,恰好是闲来无事而已。” 阿福正趴在牛车旁,吐得七荤八素,公子咱能不傲娇了不。 您要是闲来无事,这马骑那么快干啥。 二壮上了车,叶丰顺催动牛车,二壮长叹一口气,“其实也没啥,被一群老油条忽悠了,一不小心让出了镇上蔫老吉的定价权,结果让他们赚翻了,肉疼。” 如今这蔫黑鸭和蔫老吉的生意在县里开始推广,而且还颇为顺利,二壮的心态也就没那么惆怅了,被人问起也主动解释了起来。 闻言,卢照凌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你家也是做吃食的,这酒水乃是酒楼生意中最赚钱的一部分,你竟然不知道?” 二壮沮丧地低着头,“我如何得知,爹爹又没教给我。” 卢照凌笑着说道:“我还以为你有多聪明呢,这种事情还需要有人教?鼻子上的那两个眼珠子是作甚的? 先去农家问一问,他们酿酒的成本是多少?再去牙行打听打听房屋租金,佣人的月钱,然后再去酒楼里,摆上一桌,美美的吃上一顿,价值几何,从中赚取多大的利润,你不就知道了?” 二壮被说得连头都抬不起来,他如何能跟卢照凌说,自己出来做生意,饭食都是要大嫂做的,自己带的,他才舍不得吃外面的饭菜呢。 “少爷,后面有人在监视我们!”阿福忽然警惕地说道。 嗯? 卢照凌用眼角的余光看了看,果然牛车不远处,有人远远地吊着。 是财帛动人心,还是山砲寨? 卢照凌的脑海中转瞬间就想到了种种可能,他皱眉道:“丰顺大叔,你们换条路,剩下的交给我。” 卢照凌勒住了战马,吹响了口哨。 二壮和叶丰顺都蒙了。 二壮从怀里掏出了电击棍,就要参战,岂料喝得晕晕沉沉的丰顺大叔,听说有危险,一甩鞭子,牛儿吃痛,牛车的速度快得不行,刚刚站起来的二壮直接摔倒在车上。 脑瓜子嗡嗡的。 …… 二壮连下车的机会都没有,就被叶丰顺给强行带回了村子。 结果等回家之后,就见村里唯一的一匹马在叶家院子里拴着,卢照凌正在屋子里跟叶琛交谈,门窗紧闭着。 “老叶,你欠了我一个人情啊!” 卢照凌扔在桌子上一个盒子,叶琛打开发现是三根手指。 叶琛皱眉道:“怎么回事儿?” “二壮的生意最近得停一停了,今日二壮回来的时候,遇到了贼人,具体意图暂不知晓,被我一剑斩断了三根手指,人却逃了。” 叶琛摩挲着下巴,说道:“要么就是财帛动人心,要么就是山砲寨准备动手了。叶家的生意越做越大,不动心都难呢。” 叶琛开着推门而入,一脸紧张的二壮,笑着说道:“无事就好,马上到吃饭时间了,咱们先吃饭。” 第177章 被人拿三千两银子砸的叶琛 叶琛嘱咐卢照凌和二壮不要将此事告诉家人,以免他们担心。 翌日,正常去地里照看蘑菇。 至于货品,则由卢照凌请了北海县的不良人代为运输,为此叶琛每一次发货,要多付出百分之十的成本。 休息了一夜之后,二壮已经忘记了昨天的变故,看着地里的蘑菇涨势喜人,忍不住笑了起来,家里那么多蘑菇,爹爹会不会在研究出新的吃食来呢? 自己又该如何开拓生意呢? 小壮带着阿福,一人拿着个喷壶,不停地喷洒着水分,嘴里念叨着,“蘑菇蘑菇你快长大,你再不长大,可就不是喷水啦。” 叶琛最近有些心神不宁,也不知道山砲寨跟这一次的事情有没有关联。 站在村口的叶琛,向远方眺望,心中不断地思索着。 就在这时,一架马车停在了村口。 从车上下来一个身着华服,头戴幞头的的中年男子。 那男子下车之后,先环视一圈,视线落在叶琛身上之后,似乎找到了目标,笑容和善的朝着叶琛走了过来。 “这位先生可是名满北海的秀才叶琛?”中年人叉手笑问道。 叶琛只好叉手回礼,“正是在下。” “哈哈,久闻咱们北海县出了一个能济世安邦的大贤,今日得见,果然不同凡响,在下杜文才,给先生见礼了。” 说完,杜文才长长一揖。 这人相貌不俗,说起话来也很儒雅,有贵族之风,但是叶琛就是觉得很虚伪,让人不自觉的想离他远点。 叶琛下意识地回礼,忽然间脑海灵光一闪,飞快直身,失声道:“杜家?京兆、襄阳、洹水、濮阳哪一家?” 杜文才的笑容里夹杂了几分苦涩,颔首道:“濮阳杜氏。” 叶琛笑了,杜文才也笑了,二人互相直视对方,笑的很是畅然。 好了,事情逐渐清晰。 这件事情,竟然牵扯到了濮阳杜氏。 “没想到我一农家小户,竟然招惹到了濮阳杜氏.........”叶琛笑叹,脸上丝毫不减愤慨之意,反而有一种太阳底下不会有新鲜事的感慨。 杜文才一直观察着叶琛的脸,仔细观察着他脸上的任何一个细节的流露。 很遗憾,眼前的男人很复杂,他看不透。 “误会,昨日之事,全是一场误会,今日特意来向叶先生赔礼。我们濮阳杜氏绝不是那种欺压良善的人家。”杜文才朝着叶琛长揖,语气很诚恳,甚至带着几分懊悔之意。 很有意思,濮阳杜氏千算万算,万万没有想到,这件事情还牵扯到了范阳卢氏,而且人家卢氏的才女还在北海县做县令。 他们起初还以为,只是一个酸秀才偶尔发明的吃食,这东西对普通人来说并没有什么重要的,但对于濮阳杜氏却不一样了,濮阳杜氏是豪门望族,在河北道有着莫大的影响力。 如此大的宗族,自然需要大量的钱财作为支撑。若是得到蔫黑鸭和蔫老吉,可能能够迅速在整个河北道铺开,进而产生莫大的收益。 “听说你们家的人还断了三根手指,这也是误会么?”叶琛挑眉问道。 “确实是误会,不瞒叶先生,我们杜家确实想要这蔫黑鸭和蔫老吉,但是合作的方式有千万种,何必非要大动干戈呢?我们杜家也是要面子的。昨日之事,乃是我们家族想与叶先生示好,派出来暗中保护贵府二公子的,谁曾想卢公子也误会了,抬手就是一剑,哎。” 杜文才的解释很是诚恳,和善的言语里,夹杂着几分委屈,完全没有高门大户的架子,甚至于他是一个含冤待雪的受害者。 叶琛笑得很是温和,语言啊,他是一门艺术。 同样的事情,黑的可以说成白的。 逻辑上也很通顺,可信度也非常高,别说是外人,便是自己这个当事人听了,也未必能分得清对错。 真相往往就隐藏起来了。 算了,世家门阀自己惹不起。 就算是当今女帝,也要徐徐图之,自己犯不着跟他们起冲突。 叶琛拱手道:“杜先生言重了,犬子并无大碍,在下也没将事情往心里放,事情说开便好,还劳烦您亲自走一趟,让在下心中难安。” 杜文才对叶琛的态度非常满意,杜家确实是来道歉的。 但道歉是有限度的,特别是叶琛这边儿,不能蹬鼻子上脸。 眼下叶琛的态度,显然让杜文才很是满意。 拍了拍手,马车上的蓬布被掀开,上面装着一个厚实的箱子。 杜文才笑道:“虽说是误会,但是毕竟我杜家没事先说清楚,自然要有所表示,马车上的钱是纹银一千两,算是聊表杜家的结交之意,还望叶先生莫弃。” 妈卖批! 狗大户! 叶琛瞪大了眼睛,呆呆的看着眼前的箱子。 我怎么就没投胎到世家。 人家一个见面礼,就是纹银一千两。 折合人民币好几十万? 我滴乖乖,难怪那么多寒门士子愿意为其奔走。 搁在后世,谁要是见面给我五十万,我也得给他好脸色啊。 甚至没节操的人,会喊一句papa。 见叶琛被震住了,杜文才笑道:“误会揭过了,这一千两算是赔礼,不过叶先生所创的蔫黑鸭确实是个好东西,您一家人去做这件事情太浪费时间了,若是叶先生有意,杜家愿意以两千两的价格买下蔫黑鸭和蔫老吉的制造之法,并且每年给您半成分红,且可以绵延子孙。我杜家愿意签订契书,即便是王朝更迭也不会作废,叶先生以为如何?” 叶琛被震得眼皮子直跳,他感觉自己脸上的笑容都僵硬了。 将蔫黑鸭和蔫老吉的技术卖出去,叶琛并不介意。 对他来说,谁拿去制作他并不介意,甚至于他公开都行,反正这东西已经出现了。 可关键有两点。 第一,卖给他,他未必做得出来。 第二,杜家的钱真的那么好拿的吗? 拿了这笔钱,不管他愿不愿意,从此就上了杜家的船了。 这三千两银子,卖的不仅仅是蔫黑鸭,还有他自己,他的儿孙的前途。 这么一想,叶琛觉得亏了。 杜家算什么,老子一个人,顶十个杜家。 杜文才含笑看着叶琛,他很有耐心,没有丝毫急躁的样子,静静的等着叶琛的回应。 叶琛心中泛着苦涩,仰头默默地长叹。 这要是在后世该有多好,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答应,甚至从此退出去,默默的数钱就行。当然,半成分红得给,不给肯定翻脸。 但这是古代啊,谁都知道,女帝在打压世家,谁知道杜家这艘船会不会沉下去。 二人沉默了许久,杜文才终于有些不耐了,笑意满面地说道:“叶先生,请问您意下如何?” 第178章 到手的大房子飞了 叶琛的心念瞬间转动,给杜家卖命肯定是不能答应的。 但杜家乃是濮阳世家,在河北道有莫大的影响力,直接当面拒绝,又恐遭杜家记恨,无疑会为自己这个小家埋下祸患。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即便是女帝百般打压他们,他们想要捏死自己,依然跟捏死一只臭虫,不对,太难听了,跟捏死襁褓之中的小婴儿一般,丝毫不费力。 很感激杜家如此看得起自己,也很感激杜家的行事风格竟然如此简单粗暴,要么就派人暗中跟梢,发现事不可为,就连人带着秘方一起买下。 冲着他们如此爽快的行事风格,叶琛都觉得自己是不是该给他们打个折。 可惜叶琛商人的性格,注定他为人谨慎,他连继续科举,入朝为官都不想,自然不愿意跟世家门阀牵扯不清。 杜文才已经有些不耐烦了,对一个连寒门都算不上的农户,一开口便给了三千两,实在是有些太看得起他了。 可是眼前这个农户似乎并没有自己预料之中的那么欢呼雀跃,反而犹豫踟蹰,欲言又止。 对方的反应,无疑深深地伤害了杜文才那颗高傲又脆弱的玻璃心。 “叶先生似乎不愿意,亦或是有所疑虑?”杜文才的笑容有些僵硬,远远不如刚才那般和善了。 “有,在下有两点疑虑。”叶琛颔首。 杜文才的笑容再次虚伪地和善起来,“先生但说无妨。” 叶琛指了指身后的叶家小院,又指了指那些金银之物,“寒舍简陋,这么多钱财,放在哪里?这里离着沂蒙大山那么近,您给我这么多钱财,是欣赏我呢,还是要我命呢?” 杜文才的笑容再次僵硬,仔细观察一番,发现叶琛并不像是讽刺,他的神情认真,片刻后得出结论,这家伙似乎想要房子。 于是想了想,杜文才想了想说道:“杜家愿意再出纹银一千两,为您修一栋宅子如何?若是担心遭窃,亦或是遇贼,杜家可以派部曲二十人,皆是退役的老兵,日夜看护如何?” 叶琛急忙躬身长揖,“多谢先生厚赐。” 杜文才笑吟吟地看着叶琛,“先生不妨再说第二个疑惑。” 叶琛慢吞吞地揉了揉鼻子,说道:“第二个嘛........蝗灾之时,北海县养了许多鸭子,虽然在蝗灾时节对百姓大有裨益,但蝗灾过后却成了负担,我已经上书北海县,成立官立官私合营作坊,将蔫黑鸭的技术奉上,届时由官立作坊派遣人员收购鸭子,制作蔫黑鸭,贩卖至北海县外各地,如果杜家想要买,杜家想买如今只能买在下北海县的售卖权了。” 说完,叶琛眨着眼睛,一脸无辜地看着杜文才。 杜文才脸色大变,连声音都颤抖起来,“叶先生,你可莫要诓我,这么挣钱的买卖,怎么会有人愿意捐献给朝廷呢?” “您也说了,一人力小,众人力多,捐给朝廷,由北海县统筹对外,小子可以获取一成的收益呢。” 杜文才惊疑地看着叶琛,想从他的表情里看出真假端倪。 他是无法想象,一个乡野农夫,竟然有如此手段,竟然能够提前想到会有人抢夺,而事先捐献给朝廷,并获取收益的。 叶琛则满脸诚恳地直视他。 很想直接告诉他,这有什么新奇的呢? 哪家私人企业不想被国企收购,过着躺着数钱的日子呢? 咱跟北海县认识又不是一天两天了。 村口,急促的马蹄声,打断了二人之间的沉默。 “对面可是叶先生当面,速速接刺史令。” 一名青衣小吏捧着一张卷起来的白纸,站在不远处两眼望天傲然的高喝。 叶琛赶忙上前行礼。 杜文才的脸色瞬间铁青了。 狗日的,怎么还惊动了刺史了。 ………… 刺史令来得非常及时,北海县果然是不谋私的好官啊,叶琛由衷地感慨道。 自从发生了山砲寨的事情之后,叶琛就为村子谋求出路,最后想到了官商结合的路子,这样一来,只要敲定生产地点立足清河村,官府就会派兵驻守,就能最大限度的保护村子的安全。 刺史令的内容与叶琛的预料完全不一样,刺史大人亲自手书,青州府官私合营作坊。 只是叶琛也没有想到,卢县令的速度那么快,几乎昼夜之间就把事情办好了。 当小吏将刺史大人的墨宝交给叶琛手上时,笑着解释道:“副册有明确权责,以后北海县之外的蔫黑鸭、蔫老吉由官府售卖,叶秀才只有分红权,此事已经作为典型上奏朝廷,以作为朝廷赈灾中一种备用手段。” 说着小吏又温声道:“刺史大人为国事操劳,无暇分身,嘱托在下说与叶秀才,你的功绩,刺史府大人看在眼里,要你戒骄戒躁,他日未尝没有同朝为官的机会。” 叶琛笑得像是春风里刚刚绽放的桃花。 北海县官司作坊变成青州府官私合营作坊,这刺史大人未免有摘桃子的嫌疑,但是却不得不说,由他老人家出面,这作坊能更好的经营,而且能获取更多的收益,补贴亏空的财政。 小吏瞥了一眼杜文才,高高地仰着脖子,如同高傲的白天鹅,也不怕控制不好马,直接摔下来。 杜文才的神情变化莫测,看着叶琛手里的刺史手书,再看看叶琛一副不好意思的扭捏表情,沉寂许久,还是人家世家子弟脸皮厚,竟然率先笑了。 只是笑容要多难看有多难看就是了。 “叶先生果然不愧是我北海县的大才,是杜某唐突了。” 叶琛很自然地露出了诚惶诚恐的模样,“之前不知道杜家有意,在下才将这秘方先给了朝廷,若是早知道,在下定然双手将他献给杜家,无意冒犯,还请杜先生莫怪。” 杜文才一肚子的火气,却又发作不得。 这种事情能怪谁呢? 怪叶琛? 人家根本不知道杜家在背后图谋此物。 叶家暗中跟踪调查在前,想探查一番有没有其他人图谋此物,这本来就是世家行事的风格。 或者怪北海县自作主张,亦或是青州刺史闲得蛋疼,连下面的事情都管? 这个他可不敢。 沉吟片刻,杜文才压抑着心中的怒火,改了口,“此次纯属误会,我杜家不再去碰蔫黑鸭便是,叶先生且关心。只是先前,为了保护贵府公子,我们杜家已经警告过山砲寨,让他们莫要胡作非为,算是杜家先期的投资,但既然双方合作并未达成,我杜家也不会在震慑山砲寨了。” 刺史令来临之前,杜家对蔫黑鸭和蔫老吉志在必得,毕竟这玩意属于有秘方的奇物,而且味道极其美味,若是在大周铺开,杜家必定会赚得盆满钵满。 然而叶琛却将此法公开,献给了青州府,那么此法对于他们杜家就失去了意义。 对于杜家来说,做一些旁人做不来的独门生意确实可以赚钱不菲的金银,可若是天下人都会做,甚至于官府都出面去做了,杜家再去跟着抢夺又有什么意义。 杜文才说完转身上了马车,车夫甩了一记鞭子,马车缓缓启动。 叶琛不甘心的在后面喊了一句,“杜先生,刚才给我盖房子的事情呢?” 马车上,杜文才催促道:“快一些,快一些。” 第179章 是你们逼我的哦 翌日。 天朗气清,惠风和畅。 一大清早从稻田浇完蘑菇水的三壮,得了叶琛的允许,以每天三十文,并且草料自费的价格,从老村长手里租赁来了村里唯一的马。 武周的马匹、驴的租赁行业其实非常发达,即便是远在长安和洛阳,也不是家家户户买得起牛马牲畜,而为了出行方便和体面,即便是大户人家,也不得不租赁牲畜。 甚至还因此产生了一个行业,赁驴小儿。(册府元龟和太平广记都有所论述。) 当然,老村长还巴不得叶琛将马匹租过去,实在是这养马的成本太高了。 老村长甚至觉得这马匹要是一直由村里养着,非把村子吃穷了不可。 得了马匹的二壮和三壮瞬间忘记了烦恼,在叶琛的搀扶下,坐在马背上,缓慢地行驶着,即便是被磨得两股钻心的疼,也乐此不疲。 旁边儿的卢照邻在传授他们骑马的技巧。 一旁的小壮吵着也要骑马,但小家伙年纪太小了,还不行,叶琛便安慰他,说高丽有一种马,叫果下马,等将来有钱了,一定给他买一匹来骑。 卢照邻也笑着说道:“果下马好呀,果下马力气大,还能爬山,有了果下马,再去山里寻山货,也自在些。” 一家子正在看着二壮和三壮学骑马,叶六叔忽然匆匆赶了过来,叶琛便打发孩子们去打谷场玩耍,让大壮照看着。 待只剩下温华、卢照邻之后,叶琛这才让叶六叔说明情况。 “老蔫,事情麻烦了,”叶六叔愁眉不展道,“这个山砲寨本来没有丝毫行动的,不知道为何一夜之间,忽然变了风向,准备对清河村动手了。” 叶琛也吓了一跳,这速度够快的,先给叶六叔倒了一杯水,问道:“这个山砲寨跟濮阳杜家有关系吗?” 叶六叔摇头道:“你说昨日来寻你的濮阳杜家?怎么可能,人家那是传承了几百年的世家,怎么会跟这等人为伍。不过我听说,这个山砲寨似乎跟唐显有一定关系。” 叶琛诧异的看了叶六叔一眼,他忽然觉得自己有些看不清清河村了,也有些看不清楚叶六叔了。 叶六叔平日里就是村里不务正业的一个老头,可关键是村长一直听之任之,甚至六叔吃不上饭,便开族里的公产救济他,而且族里年轻后生谁要是说闲话,就会被老人训斥。 自己刚才情急之间问他跟濮阳杜家有没有关系,他不仅立刻断定没有丝毫关系,反而还说出一个另外一个自己完全不知晓的名字。 这让他不得不怀疑,叶六叔的身份。 不过此时不是深扒叶六叔身份的时候,他继续问道:“这个唐显又是谁?” “老蔫........”叶六叔很是惶恐地说道:“这个唐显,身份可就太不一般了,据说他有个弟弟在建昌王府卫队。” “建昌王府?”叶琛更是疑惑了。 怎么这事儿越闹越大,连王府都扯上了? 这是什么时代了,女帝临朝,莫非还有李氏宗族敢胡作非为不成? 卢照邻知道叶琛对时局可能没有自己那么了解,所以在一旁解释道:“建昌郡王可不一样,姓武,是女帝的堂侄,如今官拜都督齐、青、莱、密等五州诸军事、齐州刺史,未来齐王最强有力的人选。” 啥玩意? 这么一说,叶琛也被吓了一跳。 合着女帝临朝,不是自己当皇帝就算了,连他侄子都可以当王爷了? 叶琛转头看向卢照邻,问道:“这个建昌郡王口碑如何?” 卢照邻忍不住叹气道:“女帝家的子侄,有几个口碑好的?往往是为非作歹,胡作非为,不过听说建昌郡王有一女,容貌绝佳,乃是人间绝色。” 温华在一旁呵斥道:“卢守正,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惦记女人。” 第180章 准备战斗 淅沥沥的小雨,让人有些惆怅,因为没有塑料,村里的大棚都是盖的席子,上面又铺设了茅草,再往上糊了一层泥。 叶琛有些担心如果雨水继续下下去,会不会影响蘑菇大棚。 叶琛站在地头,戴着草帽,正在做着检查。 “老蔫,今天我那兄弟让人给杀了。”叶六叔急匆匆的赶来,拉着叶琛的袖子说道。 “什么?他们在什么地方动的手?”叶琛赶忙将夹在怀里的伞打开,撑在叶六叔的头上。 这件事情出乎叶琛的意料之外,他没想到山砲寨的反侦察能力这么强,叶六叔的好兄弟,只是送了几次情报,就被杀了。 叶六叔愤怒道:“在他们那个寨子里,他们那个寨子被拔了,所有人全都杀了,挂在树上,死相惨不忍睹。” 这话的意思叶琛明白,叶六叔是告诉他,不要心怀侥幸之心,他的老兄弟死了,下一个就是清河村了。 “我知道了,六叔,剩下的事情交给我来处理吧。” 叶琛漫不经心的说着,并且从身上拿出三两银子。 “叔,您把这个钱给你兄弟的家人吧,太多了,怕给她引祸,您给老人家说一声,以后她的生活,由我承担。” “好。” 叶六叔很是欣慰,虽然叶琛并没有跟他说,他会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可是叶琛并没有丝毫的慌张,还准备承担他兄弟的老人的赡养问题。 等到叶六叔走后,叶琛才发现,自己手里的伞柄,已经被他生生的捏断了。 “过分!” …… 这几天清河村的人,都有些人心惶惶的。 从潘虎逃离清河村之后,总是有陌生人悄悄靠近清河村,远远地盯梢。 而且叶琛也告诫村民,无故不要离村。虽然家家户户都有存粮吃,可是总是这样,也不是办法。 “爹,是不是潘虎的事情,他们要来报复我们了?” 叶大壮有些担心,而小壮则天真无邪地觉得,一切敌人都不是老爹的对手。 “没事,吃饭吧。” 这件事情终于是瞒不住了,自从叶六叔回来之后,没过多久,一连几天,就不断有贼子想要靠近清河村,并跟清河村的团练爆发了冲突。 虽然没有死人,但是有人负伤了,栓子爹的胳膊被人用刀砍了个口子。 幸好有狼妈的族群不断地侦查放哨,不然早就出大乱子了。 叶琛给小壮夹了一块狼妈抓来的兔子肉,然后轻松的说道:“嗯,确实是有人要报复咱们清河村,有可能是沂蒙山的山贼,你们都老实在家里呆着。” 二壮一听就有些慌神了,“爹,我经常在外面跑,听商人们说过,这沂蒙山贼灭绝人性,山脚下的几个村子,都被洗过。” 所谓的“洗”,就是整个村子被清扫干净,最少也得死一半的人。 温华一脸的难以置信说道:“这群山贼真的这般狂妄吗?我听说朝廷一直在镇压他们,他们就不怕死吗?敢下山来为祸?” 第181章 上阵父子兵 “老叶,你准备干什么去?” 卢照凌发觉了不对,早早在门外等候着,腰间已经挂上了宝剑,神情紧张的拦住了去路,不知道为何,虽然叶琛明确拒绝了跟他姐的婚事,但是这小家伙却发自肺腑地将叶琛当做了家人。 叶家的事情,自然而然地被他当成了自己的事情。 叶琛苦笑道:“你小子倒是灵透,知道在门口堵我。这时候出门,肯定是去做大事。” 卢照凌咬着嘴唇,“我看你不是去做大事,你这是去送死。” “不会的,我还有孩子呢。”,叶琛故作轻松的收拾了收拾,准备出门。 “老叶,要不你先等等,我去找一找我家里吧。”卢照凌面色凝重的说道。 卢照凌虽然出身于范阳卢氏,但是却并不愿意与家族有太多的牵扯,在范阳卢氏看来,卢秀宁入朝为官,是卢家莫大的耻辱。而卢照凌因为此事,跟家族的老东西们,闹得相当不愉快。 可今天,卢照凌为了叶琛,想要去试一试。 在他看来,叶琛一个人去行动,无异于以卵击石。 感觉到叶琛的凝视,卢照凌急忙道:“老叶,你不要多想,我们卢家绝对没有抢夺蔫黑鸭的意思,我只是想帮你一把。” 叶琛看着小家伙关切的眼神,轻笑道:“守正,咱们是好朋友,我知道你关心我,但是你仔细想一想,你觉得你们卢家帮得了我一时,帮得了我一世吗?” “再说了,我不去,你怎么知道我行不行!” 叶琛走了,卢照凌被他的气势震住了。 待温华走过来的时候,就见卢照凌失魂落魄地坐在一边儿,手里还死死地握着宝剑。 阿福见到少爷这个模样,想要劝又不敢上前。 看到温华进来,卢照凌的眼神活动了一下,然后淡淡的说道:“温华,知道什么叫做百无一用是书生了吧。我不信,你猜不到老叶去做什么了。” 温华点点头回道:“我自然知道姑父去做什么了,我也相信姑父。之所以你觉得书生无用,那是因为你书没读好,读得还不够多。” “说这些屁话有什么用?若是你姑父今日身陨,你当如何?” “若是姑父身陨,我会将表弟们抚养成人,我会更加努力的读书,有朝一日,大权在握,为了姑父,为了天下百姓,杀他们一个血流成河。” 卢照凌愣住了,因为这一刻,他从温华瘦削的身躯里,感受到了一股澎湃的力量,这股力量竟然比他见过的任何力量都要强大。 走到村口,叶琛看到了叶六叔,最令他感觉到意外的是,老村长也在,父亲叶五四跟两位兄长也在,而且手里都拿着兵刃。 “你们这是做什么?” 叶琛看着拿着武器的大家伙,有些哭笑不得道。 二哥叶大旺的表情有些狰狞,他挥舞了一下手里的唐刀,恶狠狠地说道:“老四,谁敢动你,得先问问你二哥还有没有断气。” 三哥叶大福手里紧紧的握着柴刀的手青筋暴露,虽然没有说话,但是却也有一股杀气。 孙氏和秦氏远远的望着,孙氏的眼泪啪嗒啪嗒地往下掉,秦氏则表情坚定许多,不断安慰着秦氏。 叶六叔尴尬的看了叶琛一眼,小声说道:“这可不怪我,那么大的事情,我怎么也要跟大人商量商量。” 村长瞪了一眼叶六叔,然后对叶琛说道:“让你江堂和江殿两位堂哥也跟着,互相之间也好有个照应。” 叶琛却摇摇头,“不用,大家都回去吧,有我和叶六叔足矣。” 人家那是一个山寨,兵马齐备,起码有几百人的战斗力量,而他们呢? 三五个人而已,武力值低得可怜。 让他们去,如果真的爆发战斗,几乎是送死。 叶五四不为所动,老人家眼神中的坚定,今日势必要跟叶琛一起的。 最后他只能对二哥和三哥说道:“二哥、三哥,家里不能没有男丁,关键时刻,你们两个要保护家人,要辅佐老村长保护村子,你们两个留下。” 两个兄长和江堂、江殿四人都不愿意,最后被村长和叶五四喝住了。 沉默的牛车上,叶五四老爷子把玩着一把沧桑的长弓,长弓维护得非常好,后背还背着一壶箭,大概有十几只雕翎箭。 “老蔫,这等事情由官府出面,总是要好一些的。”事到临头了,叶五四反而打起了退堂鼓,看着如今已入而立之年的儿子,他不想他陷入泥潭之中,哪怕是放弃现在的一切,他也更希望儿子平平安安。 这个问题,让叶琛有些不知道该如何解释,他在车里拿出一包火药,递给老爷子瞅了瞅,接着又指了指旁边儿的木箱子摆着的整齐的十几枚煤气罐炮弹。 如此庞大的铁器,吓了叶五四一大跳。 先前一个小盒都能开山裂石,如今这么庞大的铁器,得有多大的威力。 “此事不能让其他人知道。” “这里面装的是可以炸碎巨石的震天雷么?可单凭他们就能消灭一个山寨么?”叶五四继续说道:“儿啊,为父觉得还是应当报官的。” “我说五四,你怎么越活越回去了!” 一边儿躺在牛车休憩的叶六叔又气又笑道:“这次咱们得罪的是唐显啊,唐显是什么人,你莫非不知道?” 叶五四一愣,旋即摇头道:“可是小六子,就算是唐显不法,大周总有能管得着他的人吧。” “咱们做了这一单,可就要走上邪路了。”老爷子下意识地说漏了嘴,被叶琛察觉,老爷子连忙咳嗽掩饰。 哎呦!这个瞻前顾后的老爷子还有那么一段历史呢? 叶琛拿出红外线望远镜四周观察一番之后,这才摆出一副解释的姿态说道:“爹,莫说是女帝临朝,便是天可汗在世,也少不了官官相护。” 叶琛说道:“再者说来,即便是唐显的上面,是遵纪守法之人,那捕风捉影之事,人家又如何处置唐显呢?正常人是无法将唐显与山砲寨联系起来的吧?” 叶六叔也开口道:“或者说,这山砲寨本身就是建昌王府豢养的一群饿狼呢?” 叶五四无奈地颔首,这种事情他多少听说过,河北道又不是关中之地,天子脚下,万事要讲个道理。 早些年,齐王还动不动就造反呢。 看到叶五四点头,叶琛继续说道:“若是此事继续闹下去,说不定唐显会直接对我们动手,不如快刀斩乱麻。” 叶五四的顺民思想还真不是那么容易磨灭的,他笃定地说道:“是的,官官相护确实不假,但是建昌王府也不能只手遮天吧?你不是刚刚跟刺史大人达成合作,以后要做什么官私合营作坊吗?” 在老爷子看来,叶琛走的是一条正路,这么做以后就有些说不清楚了。 叶琛也没想到,平日里挺明事理的老爷子,这个时候竟然这般磨叽,他本以为老爷子坚持跟自己上车,是要帮忙的,哪里想到老爷子竟然是来做说客的。 他忍不住低声喝道:“爹,这个时候,您怎么这般糊涂!?” 叶五四呆滞地看了叶琛一眼,嘴角抽动了两下,最终没有说话,垂下头,微微的叹了口气~ 对于这个打小就不怎么跟自己亲近的孩子,他真的不知道怎么就长成了这个样子。 叶琛见叶五四表情复杂,没有说话,这才意识到自己刚才有些冲动,故意放缓了语速,“爹,官场上的事情,讲究一个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只要对方没有侵犯自己的利益,那么什么上官都会对某些事情视而不见,而且还会把这些事情记在心里,等到需要的时候,就拿出来,或是威胁,或是利益交换……” 说到这里,叶琛语重心长的说道:“如果单单是一个山砲寨,刺史大人肯定会保我们的,但若是涉及王府,他就是想保,我们能付出什么呢?” 叶五四皱眉道:“若是这个山砲寨跟王府没有多大的关系呢?” 叶琛回应道:“那我们赌得起吗?” 见老爹再次低下了脑袋,叶琛叹道:“我们也是没有办法,若是能讲道理,谁愿意匹夫一怒,血溅五步呢?” 叶琛想到了天可汗,这个被史书不断传颂的君主,他一遍遍地喊出了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可他辛苦建造的王朝,已经换了名字。 李世民在民间的名声非常好,以至于如今王朝更替,也有很多像是叶五四这样的人,愿意选择相信官府。 可现实就是百姓现在过得非常辛苦,底层的官吏或许有北海县这样默默为百姓谋利之人,但是更多的官吏,却在默默地谋求着私利,至于百姓的死活,他已经不管不顾了。 牛车上众人沉默下来。 叶五四被儿子说的热血在奔涌,当初他听了高宗皇帝的号召,老老实实地做了顺民,为何一转眼又变成了这个样子。 他很想去京师,问一问当今的皇帝。 你怎么就将江山治理成这个样子! 就在众人沉默之时,叶六叔忽然低声说道:“到了。” 第182章 你这是天生皇帝命啊 “给牛嘴戴上嚼子,别让它出声!。” 叶六叔小声说道。 本来他想叫着叶丰顺一起来的,结果这家伙喝高了,叶六叔在床头扒拉了他半天,连衣服都没穿上。 叶五四小心翼翼地拿着长弓,在叶琛耳边低声说道:“老蔫,爹爹也不背你,这把弓五十步取人性命,如同饮水一般容易。” 叶琛诧异地看了一眼老爷子,心想着清河村到底有啥秘密? 我爹一个木匠,还是神射手呢? 那整天去县里开会的村长老爷子,是不是也有啥特殊的手艺? 叶琛拿着红外线仔细观察着,“大家伙别乱动,说不定脚下有机关,爹您要是不怕坑死您儿子,看到前面了没,有两处暗哨,能射杀了吗?” 叶六叔骂骂咧咧道:“你个臭小子,怀疑谁,也不能怀疑你爹啊,他可是出了名的神箭手!” “臭小子,看你爹的本事。”叶五四也有些恼火。 老爷子耳聪目明,顺着叶琛手指的方向,一眼就看到躲在暗处的二人,此时此刻,除了虫鸣鸟叫,山下安静得让人心中发慌。 叶琛心里很清楚,山砲寨的人肯定没发现他们。毕竟一个安安稳稳种地的村子,在正常人看来,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夜袭山寨的。 “驴球的,怎么手生了。”叶琛听到老爷子小声说了一句,脸色瞬间有些绿了。 因为在他的视线里,老爷子手中的箭搭在弦上,射出去三步远,就落在众人眼前。 “艹,这是来玩命的,爹您可别开玩笑啊!”叶琛崩溃的爆粗口。 不仅叶琛的表情难看,叶六叔也瞪大了双眼,“妈的,五四你别坑我!” “别慌,刚才是找找手感。”老爷子神情一肃,右手后探,竟然从箭壶之中,一口气摸出了三支箭来。 叶琛不由得惊咦,老爷子莫非觉得一支箭不行,要以数量取胜?数量多有个屁用啊! 老爷子本来以为儿子会给自己一个崇拜的目光,却见儿子已经绝望地闭上了双眼。 “不识货的憨子!”老爷子懒得搭理叶琛,右手倒提两支箭矢的雕翎,只将一枝箭搭在弦上,长吸一口气,如抱满月,攸地拉开弓弦,一箭射了出去。 叶琛和叶六叔还来不及转头去看那箭中是没中,叶五四如同变戏法一般,右手一捻,又是一枝箭搭在弦上,手法快捷无比,只听弓弦“绷绷”连响,三支箭如同流星赶月一般。 一箭衔一箭嗖嗖地射了出去,箭箭连环,一气呵成,令人目不暇接,极具美感。 三支箭射出,叶琛都看傻了。 老爷子反手将弓又斜挎回肩上,瞅了眼惊讶万分的叶琛,笑呵呵地说道:“瞅啥瞅,你爹就是老了,当年可以五连发的。” 叶六叔看着叶五四得意的模样,小声骂道:“得意什么,老子年轻的时候可以七连,就是地方不太一样。” 叶琛顺着老爹射出箭矢的方向,用红外线望远镜观察,两名暗哨以及一条趴在地上的猎犬,都被射杀。 “爹,您是真猛啊,当年混那座山头的?”叶琛震撼道。 “闭嘴,赶紧做事,然后回家睡觉!”老爷子讳莫如深道。 “走,让牛车在靠近点。”叶琛招手,众人小心翼翼地牵着牛车靠近山砲寨。 叶六叔似乎想起了当年的辉煌岁月,小声对叶五四嘀咕着,“五四,这几年天灾不断,百姓的日子不好过,正是咱们爷们做大事的时候,老蔫又是成大器的,要不咱们爷们捧他一把。” 叶五四看着因为自己手艺,激动得不行的叶六叔,小声骂道:“闭嘴!” 牛车不断靠前,对面并未发现山下的动静,渐渐的叶琛已经能够看到山砲寨的构造。 确实是怪石嶙峋,围住了整个寨子,上面布满了砲车,叶琛自忖这个时代,想要强行进攻山砲寨,是完全不可能的。 风声中,远远的能够听到山寨里面的山贼们,通宵达旦地畅饮的嚣张声音。 叶琛指挥着两位老爷子,帮忙将煤气罐大炮的炮弹搬运下来,他寻了一个平整的地方,拿着铲子修筑炮位,布置炮架。 叶五四和叶六叔两人都好奇地看着忙碌的叶琛,小声问道:“老蔫,你在弄啥吗?咱们不抹黑过去,靠近了扔震天雷吗?这么远能干啥?” 叶琛小声道:“这玩意自己能飞过去!” “啥!”叶六叔惊讶得不行,差一点就喊出来,被叶五四死死的捂住嘴巴。 “你嚷啥嚷!赶紧帮忙!”爷三一通折腾,总算是把炮位设置好。 上一次发射的是简易款,这一次叶琛准备的是迫击炮款。 叶琛拿着红外线瞄准着山头,他特别怕跟柱子一样,打歪了丢人。 在心里不断计算着参数,心里暗骂,“幸好老子当年玩过吃鸡,会玩迫击炮,不然今天还真不一定行。” “张大嘴巴,捂住耳朵,趴好了。”叶琛嘱咐俩老头。 而自己见二人已经准备好,则毫不犹豫地装填诸元,然后还心中还嘚瑟了两下,这不比意大利炮威风? “轰!” 差点被电焊整成瞎子的叶琛,终于见到了回报。一声震天的响声过后,叶琛亲眼所见偌大的山砲寨顷刻间四分五裂,火光冲天。 仅仅是一发炮弹,山砲寨就沸腾起来。 叶五四仰着头,看着差点被一炮报销的山砲寨,吓得眼珠子瞪得溜圆,“这他娘的是老天爷打喷嚏吧。” 叶六叔觉得,今天见到啥都不奇怪了,在一旁对叶五四说道:“我觉得这是老天爷放了个屁,崩死这群畜生。” 叶琛见一击得手,赶忙调整诸元,对二人说道:“赶忙帮忙装炮弹啊!” 都是村里的农夫,壮实得很,一个改造过的煤气罐,自然搬得动,两人麻利的爬起来,然后装上炮弹之后就,再次迅速地趴在了地上。 此时山寨已经喧闹沸腾得不成样子,呼喊声,惨叫声,骡马声不绝于耳。 叶琛才不管那么多,心道:“家用10升装煤气罐的爆炸威力相当于150公斤tnt炸药。同时也相当于3000颗手雷。老子不炸死你们这群畜生,敢他妈的找老子麻烦!” “老子要是指挥官就好了,把帽子一摔,喊两句开炮得多爽。” 叶琛不敢犹豫,赶忙又放出去第二炮。 封闭且围满怪石的山砲寨本来是最安全的防御,结果在迫击煤气罐大炮面前,成了沸水里的活鱼,一点逃生的机会都没有。 叶琛跟叶五四和叶六叔配合默契,一会儿的功夫就将十枚煤气罐大炮射了出去,叶琛视线里,整个山砲寨已经成了废墟,山头都要削平了。 “走,上山去看看。”叶琛跟两个老爷子,一人手里拿着一把刀,悄无声息地摸上了山。 此时的山砲寨已经安静了下来,叶琛拿着红外线在不远处观察了半天,硬是没发现一个活口。到处都是火光,到处都是断臂残肢。 浓烈的血气,刺激的两个老头趴在地上哇哇吐了起来,叶琛本来还沉浸在吃鸡的世界中没清醒过来,待看见两个老头哇哇的吐,然后再感受一把血气,他也控制不住,趴在地上不断的吐了起来。 叶五四擦了擦嘴角的呕吐物,对叶琛说道:“孩儿,这玩意太伤天和了,怎么跟我年轻时候听说过的东汉那个什么秀皇帝似的?” 叶六叔都吐虚了,但是人很兴奋,“我知道,我知道,那是刘秀的天降陨石,跟咱家的老蔫的法术一模一样啊。老蔫啊,你这是天生皇帝命啊!还种个屁的庄稼,回家买块黄布,赶紧造反,你爹当太上皇,我就是皇叔啊!” 叶五四上去就是一巴掌,“你给老子闭嘴!再胡说八道,弄死你!” 叶五四看着已经成为废墟的山砲寨,小声的说道:“老蔫,我看着这山寨的东西不少,要是带回去,村子可就发了。” 这个时候,反而是挨了一巴掌的叶六叔小声道:“糊涂了是不是!这山寨的赃物,咱们带回去,也无福享受,在这留着吧,到时候官府还以为是天降陨石,惩罚了这群孙子呢,也查不到咱们清河村来。” 叶琛小声道:“不错,而且咱也不知道这山寨里有没有活口,万一爆发战斗,咱爷三个说不准得栽在这,六叔,等回去之后,你就放出风去,说山砲寨为非作歹,遭了天谴,被天上掉下来的石头砸了,即便是有活口,也会被蜂拥而至的其他山寨给灭掉的。” 叶六叔嘿嘿笑道:“老叶家论坏,首屈一指是你大哥,其次就得是你啊,蔫坏蔫坏的。” 爷三悄无声息的退了出去,回到刚才暗哨的位置,将两个被射杀的射杀的暗哨,扒光了衣服,扔进了山沟,叶六叔喜欢吃狗肉,把猎犬给扔在了车上。 叶五四叮嘱道:“我这箭法犯忌讳,回去之后,谁都不能说,知道吗?” 叶琛赶着牛车,然后对二人说道:“不是您的箭法的事情谁都不能说,是咱们这一趟谁都不能说。” “得嘞,老蔫,回头跟族长报功,爷们得喝上几壶好酒!”叶六叔笑道,手里拿着扫把,认真清扫着车轱辘留下的印记,仿佛根本没人来过一般。 “放心吧,六叔,怎么能少的了您呢。”消灭了对手,叶琛也松了一口气,这一次哪怕是山砲寨有零星的活口,也没有机会为难清河村了。 蜂拥而至的其他山寨就够他们喝一壶的了。 叶家宅子里。 小壮握着小号的木剑,红着眼睛看着刚才嘀嘀咕咕的温华和卢照凌,“你们两个坏人,为什么不告诉我真相,我要跟爹爹一起打山贼。” 不远处,正在缝补衣物的赵菁菁,也红着眼睛,小声对大壮说道:“大壮,这个世上哪有父亲拼命,做儿子的却苟且偷生的道理,如果爹爹有个好歹,你就领着二壮和三壮去拼命,死也就死了,我会将小壮和我肚子里的孩子养大成人,然后再让他们去报仇!” 大壮擦了擦眼角的泪水说道:“不行,让三壮跟我去,二壮留下,他小子聪明,得留个人照顾你。还有,菁菁,我要是死了,你不用守活寡,也别想报仇!” “屁话!”赵菁菁恼火道:“生是一家人,死进一家坟,我如何能做潘寡妇那样的女人。” “轰!轰!轰!”阵阵雷声传来,卢照凌诧异的望着远方,对温华说道:“华子,这不太对劲啊,老天爷怎么对着山砲寨的方向一个劲儿的劈啊!” 第183章 老父亲归来 赵菁菁和叶大壮是见过叶琛使用炸药炸巨石的。 和现在听到的打雷的声音极其相似。 “是爹!”赵菁菁兴奋差点喊出声来。 叶大壮看了一眼卢照凌,捂住了赵菁菁的嘴巴,小声道:“别声张。” 一家人在紧张的氛围之中,等待着叶琛,一晃两三个时辰过去了,一直到门外响起了牛车的声音。 “是丰顺大叔的牛车!” 小壮似乎有特异功能,扔掉手里的木剑就往外跑。 “是丰顺大叔的牛车,还有爹的脚步声,我不会听错的,是爹回来了。”小壮的声音兴奋到了极点。往日里在家里偷完不写作业,练就一双顺风耳终于起到了效果。 大壮连忙起身,也跟着往外走,眼前迎面走来了熟悉的面孔。 “爹,您可算回来了,您再不回来,孩儿也准备去拼命了。” 大壮作为长子,承担的心理压力是最大的,叶琛从他袖子里拿回了那封信,给了长子一个用尽全力的拥抱,后腰上小壮不满意道:“爹,是我先迎接您的,我都吓死了。” 温华和卢照凌也关切地跑了过来,叶琛照例给了两个人抱抱。 叶琛扫视了一圈屋子,见二壮和三壮正在藏武器,忍不住眼眶红了,他知道,如果今天晚上自己出事了,两个孩子肯定会去拼命的。 一瞬间,叶琛的喉咙有些发干,“我回来了,问题解决了,你们不用担心了。” 院子外一棵老柳树后面躲着,哭成了泪人的叶老太,正擦拭着眼泪。 不知道什么时候抱着长弓的叶五四出现在他身边儿,笑呵呵地说道:“我就知道你这个老婆子跑到这里来了。” “老东西,儿子要是有一点闪失,我就不跟你埋一块。”叶老太看着笑吟吟的叶五四,泣不成声,负气的说道。 “这不儿子个给你带回来了吗?就是破了当初对你的誓言,终究还是拉开了这把弓了。”叶五四愧疚的说道。 “誓言不誓言的,老婆子才不在乎,我就要儿子!老大没了,老二、老三不成器,好不容易老蔫有些本事,要是折了,老婆子才不会让着你。背我回去!”往日里一脸严肃的老太太,竟然在叶五四面前露出了小女儿的姿态。 叶五四诧异道:“不进去跟老蔫说两句话?” 老太太擦了擦眼角的泪水,“他也有孩子们呢,我就不去搅和他了。” “那咱走!我跟你说,我威风不减当年呢,今天一下子射了三发。”叶五四背着老太太,得意地小声炫耀道。 “威风有个屁用,当年要不是老娘,你连骨头渣子都不剩。”老太太哼了一声道。 “是,是,是,我夫人才是最厉害的。”叶五四温柔地轻声说道。 “不许叫夫人,咱们现在是小老百姓,叫婆姨!”叶老太抱着叶五四的脖颈说道。 “叶婆姨,我饿了。”叶五四的肚子咕咕直叫。 “锅里给你热了饼子,还有一块咸鱼,能让你白跑一趟么。”老太太看着已经年迈的叶五四脸上画满了皱纹,脸上绽放了幸福的笑意,隐约间似乎能看出当年的风华。 说不准,叶老太年轻的时候,也是一等一的美人呢。 安抚好家里人之后,叶琛对大壮说道:“大壮,你去地窖里,拿一坛子酒给你叶六叔送过去,不对,两坛子,给你祖父也送去一坛子,家里还有些鸭货,给他们也送去一些,让他们多喝些,放松下心神。” 第184章 唐显之死 叶琛和卢照凌在城外站了一会儿,便施施然地入城。 北海县的街道拓宽过了,行人不至于和之前一样拥挤,卢照凌寻了一名唤作萧十一郎的英俊不良人去帮忙寄存马匹,而他却在叶琛身边小声碎碎念道:“老蔫,我卖地送你匹马,你教我五雷法成么?” 叶琛挑眉道:“我是真的不会,还有这个萧十一郎长得那么俊俏,做事妥帖吗?” 卢照凌笑着说道:“当然妥帖,他媳妇芸娘是我的婢女,你觉得呢?” “哦,原来是这种情况。”叶琛看着萧十一郎若有所思。 卢照凌却不满道:“老叶!你先别看萧十一郎了,你要是喜欢男人,我又不是不可以,关键是你教教我雷法成么?求求了。” “我也想感受下,天上地下,唯我独尊,谁要是不服气,我就炸死谁的感觉。” 叶琛拍了拍这小子的脑袋,呵斥道:“你做什么春秋大梦呢,我要是会雷法,我还用跟你骑一匹马,我出门踩着云彩多好?我跟着三藏法师降妖除魔,一路取经去多好。” “咦?你也喜欢看《三藏法师传》吗?”(唐三藏的弟子所作,喜欢用神话的色彩来描绘唐玄奘。) “我喜欢看个屁。吃饭去。”叶琛见萧十一郎回来了,主动结束了谈话,三个人找了家面馆去吃早餐。 卢照凌被叶琛拒绝传授“雷法”,心情不畅,便找萧十一郎的不自在,“你说你一个七尺男儿,大清早怎么不吃点硬的,偏要吃软饭。” 萧十一郎知道,卢公子的脾性,肯定是受了委屈,这才拿自己作筏子。 当下笑着说道:“公子,您不知道,这家店跟叶先生家的叶二公子关系不错,早饭不仅仅卖面,还有些卤味可以吃,有卤海带,卤胡瓜,开胃得很,若是我们运气好,还能吃上三两个鸭脖、鸭头端是人间美味呢。” 说完,萧十一郎去叫饭,结果被告知没有肉食了,只有些卤味的咸菜。 见卢照凌耷拉着个脸,叶琛笑着从怀里掏出两个麻辣铁蛋、一小堆鸭脖和两支鸭腿递了过去。 卢照凌见状,立刻笑了出来,“老叶,还是你好,给我多来点鸭脖子,我喜欢啃,现在一天不啃,浑身不自在。” 叶琛笑着点头,又给萧十一郎递过去一些,看到卢照凌没出息地要去萧十一郎那里去抢,叶琛不禁笑道:“抢什么抢,家里那么多。” 自家家里就卖鸭货,真的不知道卢照凌有什么好抢的。 而且以后北海县的鸭子成熟之后,会优先供应叶家,这玩意更是吃不完。 别人家顶多就是一碗面,加点芫荽和葱花,配菜也就是叶家的卤味小咸菜,本来吃得挺爽的,结果叶琛这边儿一桌,又是麻辣铁蛋,又是蔫黑鸭的,顿时有人不爽了,起身喊道:“店家!你这是做的什么鸟生意!都是食客,凭什么他们这么优待!我们就不配吃蔫黑鸭吗?” 虽然叶家极力供应,但是蔫黑鸭在北海县,那肯定是供不应求的。 里面正在煮面的胖老板忙得满头大汗,掀开帘子,瞅了瞅,吆喝道:“贵客,那是客人自带的蔫黑鸭,您要是想吃,且先排队吧,今日货还没到呢。” 老板娘笑吟吟地走出来,对着闹事的食客说道:“您要是嫌弃味道淡,我要不给您加点豆酱清(酱油)?” 老板娘嘻嘻哈哈的三言两语,便安抚好客人,路过叶琛身边儿的时候,鼻子一嗅,又看了看蔫黑鸭的新鲜程度,心中就有了计较。 等吃碗面之后,卢照凌起身去结账。 老板娘满脸堆笑着推开了卢照凌的铜钱,“敢问客官,您这蔫黑鸭是在哪里买的?” 卢照凌一听就笑了,指着叶琛说道:“你们不是号称跟叶二公子关系不错吗?怎么连叶二公子的阿耶都不是认识?” 老板一听这话,再看了看已经起身的叶琛,就低声说道:“小的不敢上前冲撞叶秀才,不知道这位公子能不能帮忙说说好话,这蔫黑鸭卖得太好了,小店想多进一些。这卤海带和卤胡瓜虽然好吃,但毕竟不是肉啊。” 卢照凌对待普通百姓也没什么架子,笑着说道:“最近叶秀才忙得很,等过一阵子,货量就上来了,不怕货不够,就怕你卖不出去。” “哪能呢!哪能呢!我这里有点秣陵的桂花糕,您带着给叶秀才尝尝。”老板娘赶忙从柜子里掏出些吃食,往外送。 卢照凌摆摆手说道:“不必,自己留着吧,面煮得有些老了,还有少放猪油。” 出了面馆,萧十一郎带路,三个人在北海县逛了逛,了解了大致蔫黑鸭的售卖情况。 卢照凌虽然蛮傲娇的,但是此时也不得不夸赞一句,“二壮这本事可以啊,这个年纪,就能征服整个北海县城的生意,年纪再大一些,岂不是要成为吕不韦一样的人物。” 等到了正午时,三个人走到城西的一家酒楼外面。 萧十一郎轻声说道:“叶先生,公子,就是这里。” 叶琛点点头,当先就上了二楼。 “客官,请问想吃些什么?小店菜肴有白龙、乳酿鱼、葱醋鸡、吴兴连带、八仙盘、仙人脔、箸头春、五生盘、遍地锦装鳖、汤浴绣丸........ 面点有单笼金乳酥、曼陀样夹饼、巨胜奴、贵妃红、婆罗门轻高面、生进二十四气馄饨、见风消、水晶龙凤糕、汉宫棋、素蒸音声部、生进鸭花汤饼....... 店小二嘴皮子这个溜,在加上他那胖乎乎的身形,搞得叶琛都想过去问问,你是不是姓岳,爱吃小龙虾? 萧十一郎皱着眉道:“公子,这也太高端了,我就听说过一个见风消。” 卢照凌拧眉道:“没出息,我起码还吃过一个生进二十四气馄饨呢?” 一旁的店小二笑着说道:“咱们家 第185章 捉拿叶琛归案 二合一 叶六叔见叶琛气定神闲,心里也就多了几分底气。 在衣服上擦了擦手,自己寻了个地方坐下,挑了个最肥的蒜蓉海蛎子,也不嫌热,用嘴吹了吹,就开始肆意朵颐。 众人都有些好奇的看着这个最近往家里跑的也太勤了些的叶六叔。 叶六叔一边儿摇头晃脑地嘬着,一边儿惊恐地说道:“老蔫,你是不知道,唐显死的有多惨烈哦。 都疯传,就在昨日,他下半身流血不止呢。” “老头子活了大半辈子,也算是开了眼界了,男人下面都能流血。”叶六叔啧啧不止。 “哦?下体也能流血不止吗?莫不是百姓胡言乱语吧?”叶琛看向叶六叔,虽然内心早就有所预料,依然做出一副不信的模样。 “你怎么不信?”,叶六叔学着城里说书先生的强调,像模像样地说道:“唐显这狗贼这个惨哦,其状犹如有相火烧身,变出风来,声音惨若牛吼一般,喘息了半夜,周围人都吓掉了魂,而他呜呼哀哉断气身亡。” 正在抱着肉串啃的卢照凌,停下了嘴,连嘴边儿的油都没擦,惊诧地看着叶琛,心里不由得想起了萧十一郎昨日拿的那个瓶子。 他如何也没有想到,叶琛竟然还有这般凶残的杀人手段。 “听着有点像是马上风啊!” 叶琛话到嘴边儿,又给塞了回去,这要是让小壮听见了,小家伙肯定又得问,爹什么是马上风? 骑马本身不就有风吗? “死有余辜,关咱们何事?”叶琛耸肩无所谓道。 “可是老蔫。”叶六叔单手握拳,在手掌上一砸,严肃地说道:“咱们北海县的仵作与当朝狄阁老乃是旧相识,勘查经验老道,经过他现场勘验,说是谋杀呢。” 叶琛手在烤架上忙碌着,眼神不定,笑道:“与狄阁老相识又如何,他既不是狄阁老本人,又不是李元芳,他说是啥就是啥么?” “不!千万别大意!”叶六叔倾身向前,试图离着叶琛近一些,皱眉说道:“经过州法曹判定,他也认为是谋杀。” 叶琛忙碌的双手终于停歇,眸子转动,片刻后冷笑道:“这一手栽赃陷害玩得很溜啊。” 他自认为自己的手段没有漏洞。 为了对付唐显,叶琛使用的乃是用斑蝥磨成的粉末,由萧十一郎暗中潜入,倒入到酒水中。 这斑蝥是何物? 斑蝥就是鲁迅先生笔下描写的一种虫子,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啪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这玩意在西方是著名的催情药,在东方他属于中药,主要作用是利尿。 通过叶琛自己打听,结合卢照凌利用不良人探查来的情报来看,叶琛觉得唐显简直就是个禽兽。 首先唐显本身就荒淫无度,喜欢花重金在牙人手里购买少女为奴,供其享乐。 这还不算,他仗着王府的背景,在青州府胡作非为,相中了良善人家的闺女,就直接抢走,惹得天怒人怨。 这一次,更是将主意打到了叶琛身上,叶琛被逼无奈才进行反击。 怕冤枉好人,叶琛在动手前,还专门拜托萧十一郎确认了一遍情报。 北海县的不良人真不是泥捏的,萧十一郎在赌坊里,轻而易举的寻到了山砲寨余孽,此人乃是山砲寨在北海县与唐显的联络人。 三脚之后,那余孽便老实的招供了。 原来唐显与其狐朋狗友,此次来北海,目的就是为了给王府敛财,而且潘虎就是跟他一起来的。 冰雪冷元子和蔫黑鸭,也是他们抵达北海县之后,才发现并且想要强取豪夺的。 至于山砲寨,不仅仅暗中为唐显抢夺钱财,还专门为他暗中掳掠少女,送到府上供其玩乐。 这厮来北海县虽然时间不长,但是已经暗中掳掠少女三人,年纪最小的才十岁。 唐显每日荒淫无度,甚至于到了需要靠药物维持,下身生疮,连撒尿都成了问题的境地。 叶琛这才灵机一动,想了那么个法子。 若是正常人,喝了这斑蝥粉末,顶多欲望强了些,次数多了些,可是像是唐显这种人,却是致命毒药。 因为唐显每日吃的草药非常多,谁都不清楚,他靠什么偏方维持着,所以他忽然暴毙,正常来说,实属正常。 可法曹却判定他是谋杀,那这件事情就有意思了。 “老叶!”卢照凌神情有些紧张地说道:“正常来讲,法曹执掌一州之地的司法,怎么会那么快管到北海县来,此事怕是情弊。” “没事,我也有秀才官身,任凭某些人再嚣张,也得掂量掂量。” 叶琛如此安慰道。 其实他心里也没有底。很多时候,一旦落入掌权者手中,生死便不由自己掌控。 但事已至此,只能见招拆招。 吃完烧烤后,叶琛看了一趟老娘,最近的事情,肯定让老人家担惊受怕,身为儿子,怎么也要安抚老人一趟。 拜见母亲的时候,老太太倒是丝毫不见慌乱之色,反而对叶琛说道:“莫要因为一时之阻碍,便丧失了进取之心。” 回到小院,叶琛心情沉闷,他总是觉得母亲的表现有些奇怪,正常情况下,儿子亲赴险地,做母亲的不该呵斥一番吗? 小壮见父亲低着头,便跑过来,拉着叶琛的袖子,“爹爹,你这是怎么了?” “爹爹做了错事,本来想着主动找祖母认个错,结果祖母并未训斥爹爹,爹爹感觉很奇怪。”叶琛苦笑道。 “这有什么奇怪的,小壮也经常认错,爹爹也没有训斥我啊。爹爹不总是说,我这个小猴子,放什么屁,拉什么屎,您都一清二楚的。”小壮昂着头,很认真的对叶琛说道。 孩子的心思单纯,但是看问题,却直指本源,或许老人家早就预料到自己会有这么一天,并且已经做好了心 第186章 不惧法曹 北海县衙。 一男一女正在不动声色地较量着。 “孙法曹,不知道你有何证据说叶琛杀了唐显?若是仅凭捕风捉影,那就休怪本官不顾同僚之情,上奏朝廷了!” 县衙里,卢秀宁拿着竹筒,慢条斯理地喝着蔫老吉说道。 最近卢秀宁在任上,处事妥当,尤其是在赈灾中,表现优异,经过吏部天官考核,再加上其治下属于三县合并的大县,已经晋升为六品县令。 孙法曹在品级上是低于卢秀宁的,堪堪为七品,属于刚刚踏入武周官员晋升通道的门槛,但是气势上一点都不弱,他冷笑说道:“我既然能签发抓捕他,自然有证据,倒是卢县令,听闻你跟叶秀才私交匪浅,切莫因为私情而阻断本官断案啊!” 此处自然指叶琛与卢秀宁出谋划策,卢秀宁将卢照凌寄养在叶琛家一事,他认为卢县令有徇私舞弊的嫌疑。 卢秀宁虽然是一介女流,对于出身于建昌王府的孙法曹却丝毫不惧,他的后台是建昌郡王,别人或许怕他,自己却不怕,她的身后是当今天子。 只见她放下手中的蔫老吉,冷笑道:“本官徇私?笑话,一条走狗护卫另外一条走狗而已的事情,也配跟本官谈徇私?你信不信,我现在写条子,让县尉和不良帅将唐显的事情扒出来!” “呵呵,卢县令好大的口气。”孙法曹袖子一甩,同样冷言道:“若是想查尽管去查就是了,反正死无对证的事情,倒是这个叶秀才还活得好好的呢。” “孙法人,人犯已经带到。” 这时,一个书吏在门外喊了一声,丝毫不避讳这里是北海县衙。 孙法曹眸子里寒光一闪,冷哼一声道:“好,让本官去看看,此等衣冠禽兽是如何被县里和州里联合推举为秀才的。” 卢秀宁冷道:“好个州法曹,还没见过叶秀才,就先定罪了。妙妙妙!本官今日就要亲眼见一见,州法曹是如何断案的!本官提醒你一句,叶秀才乃是官身,又是本县村正,你若是敢棍棒加身,可莫要怪国法无情。” 武周,秀才在没有被官府开除官身之前,是不可能动刑的。 这时女帝自登记以来,施行的诸多政策之中,对于寒门士子最大的尊重。 所以卢秀宁的话,让孙法曹的身体一僵,旋即便冷笑着出了大门。 “升堂吧!” 孙法曹昂着身形,不知道有多得意,任你卢秀宁百般牙尖嘴利,今日我一七品法曹照样在你六品的县令的县衙里撒野,你又能奈我何? “咚咚咚!” 三班衙役杵着水火棍在敲打着地面,并没有那种高喊威武的场景。 叶琛站在堂下,眯着眼睛看着。 因为是官身,他连枷锁都没上。 他听到有人干咳,回头一看,原来是卢秀宁也在。 卢秀宁给了叶琛一个安慰的眼神,然后便负手而立,冷眼看着州法曹施为。今日之事,不论结果如何,卢秀宁都要上奏朝廷,告州法曹一个逾越之罪。 “啪!”孙法曹一拍惊堂木,“堂下何人?” 惊堂木正式名称叫气拍,俗称惊堂木,是长方形的硬木,有棱有角,取规矩之意。 惊堂木根据所用的人不同,上边雕饰的花纹,体积的大小,所叫的名称也不同。 皇帝使用的醒木称为“镇山河”,皇后使用的醒木称为“凤霞”,宰相使用的醒木称为“佐朝纲”,将军们使用的醒木称为“惊虎胆”,其他文官使用的才叫“惊堂木”,制式各有不同。 女帝临朝之后,允许所有的女文官使用凤霞,以示尊贵之意。 孙法曹一拍惊堂木,心里更是多了三分火气,一介女流竟然也能为官,而且还僭越使用凤霞,着实该死。 所以着一声厉喝,威势更是惊人。 堂下的一群衙役都有些发懵,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不是法曹,是刺史呢。 如果换做之前的叶老蔫的话,见到如此局面,估计早就吓得腿软了。 可眼前的叶琛不一样,先不说本身就见过不少大场面,便是如今的身份也不必过于惧怕一个州法曹,毕竟他国家承认的村正,又是同秀才,所以叶琛跟卢秀宁的反应一样,那就是很藐视眼前的法曹,声音淡淡道:“北海秀才叶琛。” 孙法曹气势一滞,感觉拳头打到了棉花上一样。 自古民不与官斗,一般的升斗小民,酸秀才之流,见到朝廷命馆,一个眼神都能吓尿,今日这叶琛竟然一点畏惧之意都没有。 不由得孙法曹谨慎了许多,知道这个案子怕是棘手了。 不远处的卢秀宁,喊着宋夫人给自己加了两块冰,压了压肚子里的火气,至于看向叶琛的眼神,全都是赞赏之色。 卢秀宁为官着两年,见识过不少人在官府的反应,那种所谓的面对冤屈,大义凛然都是扯淡。 事实上,真的进了官府,能正常把话说清楚都算是胆气过人。 而叶琛不但吐字清晰,而且不卑不亢,这就是难的了。卢秀宁觉得,叶琛若是能踏过这道坎,前途必然不可限量。 周围的人看着叶琛的反应,也都是频频点头,以示赞赏之意。 叶琛昂着头看着孙法曹,嘴角微微翘起,一点都不心虚。 孙法曹心中恼怒,特别是有外人围观的情况下更是烦躁。他本想把人都赶走,可有卢秀宁这尊六品县令在,他也不好下令,否则卢秀宁就有理由找他麻烦。 不过,孙法曹想起叶琛发迹之前,只是个农夫,心中冷哼一声说道:“叶琛,前日午时,你可是去过望海楼?” 按照孙法曹办案的经验,凡是心中有鬼的,一旦问到关切处,肯定能从表情上看出些端倪来。所以他不错目的盯住了叶琛,只想找到疑点和破绽。 “是,那天中午我是去过望海楼。” 第187章 下民易虐,上天难欺 二合一 孙法曹让卢照凌的话,气得差点当场裂开。 可是他知道,自己有王府的关系,卢照凌也有,而且人家还是干过两天典签出来的。 典签是何职? 典签乃是朝廷为监视出任藩镇的诸王而设,多以天子近臣充任。 因其权势特大,故又有签帅之称。 卢照凌年纪轻轻,就能得到典签之职,虽然有大人物们玩笑戏耍的成分,但也可见卢照凌是入了大佬们圈子的。 孙法曹被卢照凌一句话,气得要死,可是他知道,自己还真的不好做手脚了。 于是他凝神说道:“你身负朝廷重任,推广蘑菇生产,不在清河村安心做事,为何无缘无故跑到北海县城?” 就这? 叶琛可是打小看过十几遍少年包青天、神探狄仁杰、大宋提刑官的男人,那里面的法官,各种诱供、各种骚套路连绵不绝。 他本以为一个能逼着卢秀宁让出座位,跑出来审问自己的,一定是个大佬呢。 自己怎么不得各种诡辩,各种狡辩。 结果就这? 就这点本事? 叶琛心中蔑视得不行,嘴上却笑着说道:“大人有所不知,叶琛家中经营了一些生意,与北海县各地的酒楼有些联系,我偶尔去看看经营情况,有问题吗?” 卢照凌继续帮腔道:“这就跟有浑家在城里,人在外面做事有何区别?睡不睡是人家的权利,但是你不能说人家睡浑家违法吧?” “对啊!” “进个城也违法了吗?” 外面看热闹的一众书生,纷纷起哄道。 “肃静!莫非要本官治你们藐视公堂之罪吗?”孙法曹一拍惊堂木,继续怒喝道。 众人更加蔑视他了。 孙法曹其实很想说,你这个说法有问题的,因为根据他掌握的情况,叶家的生意一直是叶二壮打理的。 可是他觉得这是屁话,叶二壮只是个十几岁的孩子,人家当父亲的定期来看看,又有何不可呢? “据我所知,你们与望海楼并没有合作吗?人家那可是韦少卿家的产业!你觉得人家会相中你家那点东西?” 孙法曹觉得自己找到了突破口,所以就冷笑问道。 叶琛懒洋洋道:“大人,这就是您不通商贾之事的地方了。若是已经合作了,我去望海楼做什么?正是因为没有合作,所以我才会去看看,有没有合作的机会啊!” 话虽惫懒,可叶琛的目光却是冷冰冰的看着孙法曹。 孙贼! 你家的淫狗唐显就是老子杀的! 但是你能怎么办呢? 有本事过来咬我! 毕竟你也是一条狗呢! 孙法曹感觉自己快崩溃了,被卢秀宁讽刺也就罢了,毕竟她是六品县令,被卢照凌讽刺也就罢了,毕竟他做过两天典签,可是你叶琛凭什么? 你那是什么眼神! 当本官是一条狗吗? 他抓住惊堂木很想猛烈地砸下去! 可是最终却无奈的慢慢的放下! 这玩意拍多了,就没效果了。 “孙法曹,我与那唐显素不相识,往日无冤,近日无仇的,无缘无故的,我为何要去杀人?不知道大人因何评断,认定我是凶手?今日北海贤达不少,俱是见证,若是大人并无缘由,烦请还叶某一个公道。” 叶琛朗声说着,态度更是盛气凌人。 “对!法曹执掌一州之地的律法不假,可叶琛也是官身,又是村正,虽然无品无级,但也算是朝廷命官,不知道您拘拿他,可有刑部或者大理寺的凭票?” 见叶琛这么简单就脱离了危险,怼得孙法曹哑口无言,卢照凌直接开始反击。 狗日的,就你自己懂法律吗? 环视周围不断帮腔的跟着举手呐喊的书生。 温华握紧双拳,紧张的内心也平复下来。 姑父,今日温华也帮到您了呢! 在他的目光之中,自己的姑父,以书生之躯,以浩然正气,面对法曹的威胁,依然毫不畏惧,这才是读书人该有的样子。 姑父虽然不通四书五经,但是却比读书人更像读书人。 温华忽然想到了一个人,那就是子路。 子路曾经担任卫国的蒲邑宰,以政事见称,为人刚直,好勇力,任内开挖沟渠,救穷济贫,政绩突出,辖域大治。 而自己的姑父,不就是一个活脱脱的子路的翻版吗? 尤其是姑父虽然看起来弱不禁风,但是却有一股子好勇气,一根钢管舞起来,十个八个的闲汉不是对手。 弹指间,又能灭掉山贼。 他才不跟卢照凌一样天真,信什么天雷滚滚,陨石不绝,消灭了山贼呢。 那就是姑父的本事! 三班衙役都跟看笑话一样。 傻逼! 连石锤的证据都没有,就跑到我们北海县来执法了? 还让我们家县令大人靠边站! 看你怎么下台! 孙法曹的心里却是暗暗叫苦,他本以为叶琛就是一个走了狗屎运的怯弱农夫,三木之下,一吓唬就完事了。 可没想到,眼前这个叶琛,心思缜密,言语逻辑毫无漏洞,最关键的是,还能当堂反击自己,让自己下不来台。 最让孙法曹无法接受的是,那家伙的眼神。 那分明是自己看家犬的眼神! 过分了! 我明明知道,人就是他杀的,可是我就是治不住他吗? 这可如何是好? 当着北海县令,当着卢照凌,当着一群围观群众,孙法曹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直接抓起来? 这时人家的地盘啊,自己连证据都没有,根本不会执行。 而且刚才卢照凌一针见血的指出,问自己有没有凭票。 自己有个屁的凭票,别说刑部的凭票他没有,州里的他也没有! 可是自己若是放了叶琛的话,不但唐显白死了,自己的威望在州里也会大 第188章 叶村长要又高又硬 当载着叶琛的牛车抵达清河村外面时,牛蛋正带着弟弟在村口摆弄城堡。 小家伙用水渠里挖来了泥巴筑城,上面摆着密密麻麻的小人,用木棍做长枪,用被割碎的树叶当战刀,其中有个壮壮的小个子尤其威风,用稻谷叶子做了像模像样的铠甲,手里还拿着一把泥巴捏的方天画戟。 牛蛋站在小人后面,威风凛凛地指着阿弟说道:“来将可通姓名!” 牛蛋的弟弟阵前也摆满了泥巴捏的小人,不过他的小人都是突厥样式,人人扎着小辫,小家伙一脸不服气道:“吾乃突厥大汗主帐下第一战将阿史那沙苾,南蛮还不速速打开城门,就不怕本将屠了你满城百姓吗?” 这是叶琛下车,正好看到这一幕,嘴角都笑歪了。 牛蛋见不远处叶琛一笑,依稀记得当初在大山之上抢夺自己兔子那一幕,吓得扭头就跑,嘴里还高声喊道:“哈哈哈,突厥狗,你惨啦,我家村长歪嘴了,来日与你再战。” “倒霉孩子,挣着老子的钱,见老子跑个屁。” 叶琛在一看牛蛋的弟弟,顿时就愣了。 因为自己一脚将他那百万大军给趟死了大半,那么多小人不知道废了多少功夫,牛蛋弟弟嘴巴一歪,嚎啕大哭。 就在这时,一把晶莹剔透的甘草糖果被叶琛拿了出来,放到了小家伙面前。 小家伙抬头,泪光盈盈间,就看到了一张笑脸。 “村长,今日我扮演的是突厥呢,也能有糖吃吗?” “突厥又如何?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这可是天可汗说的,突厥也需要大周的爱呢。” 叶琛也不管小家伙听不听得懂,笑吟吟地说道。 “吃吧,别留给你哥。” “嗯!”牛蛋弟弟给了叶琛一个天真的笑脸,抱着甘草糖左摇右摆地跳着跑开了。 一旁众人忍俊不禁,没想到叶村长还有这闲情雅致,但旋即有些人想到了叶琛的身份,感受到了一种莫名的震撼感。 因为他们从叶琛身上感觉到了一种有教无类的情怀,即便是无赖小儿,也照样润物细无声地教他们世间的大道理。 倒是卢照凌低头沉吟,似乎发现了什么了不起的东西一般。 一旁的温华开腔道:“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姑父的一举一动,暗含圣人大道,温华佩服。” 卢照凌笑着说道:“你这说得不贴切,你姑父的行为举止,蕴含着儒家精神之中最朴素的仁字,若是人人能与你姑父一般,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他人,让更多的人感受到生活的美好,这便是古之儒者所期盼的人人可以成圣,如果真的如此的话,便是离着天下大同也不远了。” 一群北海文士也纷纷恭维道:“叶先生将来或许真的能与圣人一般,名垂千古的。” 叶琛让这帮人说得脸都有些红了。 儒学虽然是显学,但是在唐朝和周朝的地位,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高。 首先国家的动乱并未结束,国家在贞观、永徽年间依然有大规模的战争,至武周,自西域至北境也多有战争,导致武人的地位居高不下,所以自诩为孔孟门徒的儒家臣子们从未真的掌控朝堂。 而在文化风气上,唐尊道家,认李耳为祖,至女帝更是崇佛,导致儒家的地位受到了很大的冲击。 所以眼下,即便是最普通的文人,也期望有一个圣者站出来,洗涤世间的风气的。 对此,叶琛并不感兴趣,一来百花齐放未必不是好事,二来给儒家扛大旗,他一个小小的北海秀才还不配。 而且自古以来,扛大旗的要么是王阳明那种实打实的圣人,要么就是柳宗元这种融会贯通的大佬,而自己只不过是一个贪恋钱财的凡人而已。 于是乎叶琛调侃道:“诸位,我可不想做那学宫门前,只知道伸手要钱的石头人。” 众人哈哈大笑,因为每一处学院都有孔夫子拱手的雕像,而又因为读书贵,众学子纷纷调侃,拿钱来。 “小叶村长,您可算是回来了。” “爹,诬告您的人抓起来了没有?” “老蔫,我们就知道你能平安归来的。” 赵菁菁和叶大壮也迎了出来,大壮见父亲平安归来,总算是长出了一口气。 叶琛对着行礼的儿子和儿媳点点头,然后对围过来的乡亲们叉手道:“诸位放心,今日之事,只是个误会而已,赶紧回家做饭吧。” “好好好,小叶村长平安归来,我们就放心了。” “对对对,回家做饭,小叶村长不在家,骨子里就感觉缺点什么,吃饭都没胃口。” “可不是么,现在见到老蔫平安归来,肚子饿的咕咕叫呢。” 看到叶琛平安归来,大家心里便有了主心骨,一个个嘻嘻哈哈哈的各自回家。 “爹!” 二壮拉着三壮和小壮给叶琛行了大礼,又弄来一个火盆,让叶琛跨过去,算是除一除晦气。 叶琛伸手捏了捏小壮的脸蛋,滑滑腻腻的,笑着说道:“小壮,你去帮你大嫂烧火,咱赶快做饭,今日高朋满座,一定要好好庆祝一番。” 既然是庆祝,那酒水自然是少不了的。 叶琛本来是馋了,自己搞了点啤酒花,做了些啤酒,没事儿放点冰块喝着玩,没想到被卢照凌发现了。 如今回到叶家,卢照凌赶忙将地窖里的啤酒搬了出来,对着众人说道:“诸位,看到没有,这可是难得的美酒,平日里我都不敢碰,生怕得罪了老叶,今日大家有恩于他,都敞开了喝。” 叶琛拧开酒塞,一股醇厚的啤酒香气扑面二来。 “新奇的酒水而已,适合天热的时候喝,算不上什么奇珍,大家敞开了喝。” 对于叶琛来说,钱不是什么问题,但是出了山砲寨、唐显、孙法曹这一系列 第189章 鸭血汤 清河村是有团练的,而且已经延续了相当长的时间。 但是在老村正的提醒下,叶琛还是准备重新训练一个专门属于自己的半军事组织。 因为说到底,村里的团练是给村里服务的,而不是给自己服务的。 枪杆子还是握在自己手里舒服。(非开车,勿要联想。) 一夜无话。 次日清晨,一大清早,客人们便陆陆续续离开了。 叶琛送别客人,找小壮拿来一张质地还算可以的纸张,拿着一只鹅毛笔坐在桌边儿开始书写训练计划。 作为一个有良心的资本家,他是不可能放任佃户在自己手底下吃闲饭的。 他先前一直回忆大学时候的军训以及大量的资源回收中心的废旧军事杂志的内容,研究了许久,又结合戚继光的《纪效新书》,这才敢下笔。 这些佃户的训练,前期的训练其实比较简单。 叶琛自己也不会什么高深的武艺,也没想过短时间内将他们训练成特种兵,只是希望他们能够使用最简单的战阵之术,遇到贼人可以相互配合作战。 叶琛又想到了用思想武装大家伙的大脑,但是觉得后世的思想过于先进,大家未必能接受得了,而对自己又没有好处,便想到了用宗族思想进行笼络控制。 在这个宗族大于天的时代,宗族思想是非常有效的。 写好了训练计划,叶琛又找来了卢照凌。 大清早的,卢照凌正对着天空发呆,脑海里正在幻想叶琛坐拥千军万马,他作为行军总管,在万军丛中威风凛凛,嚣张至极的模样呢。 “守正,你瞅瞅,”叶琛对他说道,“你觉得这个训练计划如何?” 卢照凌小心拿着训练计划,仔细看了一遍,缓了半天才开口道:“老叶!你莫不是孙武转世,韩信重生? 你这训练计划,也太强悍了吧? 不过这要是训练朝廷的正规军还可以,但是训练自己家的佃户,有点大材小用了,而且身体跟不上的。” “还有,你这个训练计划有点太超前了,根据我观察,村里人其实连左右都不分的,你这个向左转,向右转,可能行不通。” “此外,这计划里说的这些武器,大多数我懂,但是这个带着竹叶子的武器是什么吗?我怎么没见过?” 叶琛苦笑了一声,他知道这个时代是没有狼筅这种武器。同时也没想到,自己这个训练计划,在卢照凌看来,竟然有那么多缺陷,不过好在有自己在可以,一切都能弥补。 当下便先认真地解释起了狼筅的原理,“这叫狼筅,是非常不错的武器,咱们这一代多是大山,可以就地取材,能节省开支。 而在威力上来说,这东西有五米长,顶端如果再加上铁枪头,把两边儿的枝叶修整下,灌入桐油,是不是特别猛。 上可以扫乱敌人的视线,下可以直接刺穿敌人,若是配合阵势,可以做到攻守兼备,是难得的好武器呢。” 卢照凌惊奇道:“老叶,你这脑子咋长得,这都能想得出来,咱们这里毗邻沂蒙山区,若是有这么一支队伍,在山地打起仗来,你可占尽便宜了。” 叶琛咳了咳说道:“我这不是经常往大山跑,又一次风吹竹叶,被扫了眼,就想着如果给竹子装上枪头,得多厉害。” 卢照凌提出了一个现实的问题,“这玩意得七八斤吧,拿起来可更加费力,你手下的佃户有这力气吗?” “所以才得让他们多吃点饭食,一天两顿饭改成三顿饭,”叶琛开口道:“在资金充足的情况下,粮食也管够,你觉得多久能训练成。” “训练成倒是不难,估计两三个月就成了。”卢照凌将纸收起来,“这事儿交给我吧,我之前在接触过。” 叶琛自然是放心卢照凌的。 毕竟这小子别的不行,但是见识还是不错的,前期的军事启蒙运动交给他没问题。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他希望找个合格的武夫,可是现在不是条件不允许么。 只能暂时由卢照凌暂时照看着。 叶琛和卢照凌说完话,转道又去了老爹家中。 平安归来,危机解除,昨日已经让大壮昨天过来跟家里人说过了,叶琛此行是有求于老爹,就是不知道老人家能否同意。 走到半路,叶琛看到了牛大海婆姨和她侄女楚幼蓉。 村里一大半姑娘都穿着补丁衣服下地干活,连三壮的初恋都开始入乡随俗,过上了苦日子,唯独楚幼蓉,走到哪都穿的干净整齐,青春靓丽,显得与清河村格格不入。 牛大海婆姨看到叶琛,立刻满脸堆笑,“呦,叶村长,您这是去哪儿啊?” 叶琛淡淡的开口道:“就是随便走一走,我家这边儿忙得很,又有狼妈领着一群狼转悠,危险的很,你没事儿别往那边儿走。” 牛大海婆姨扯了扯嘴角,“我们可不是去您府上,我们高攀不起呢。我带着幼蓉去老村正家坐坐,虽然说这新人换旧人,但是我们牛家还是记得老村正的恩情的。” 说罢,他拉着楚幼蓉就走了。 一边儿走,还一边儿念叨。 “还真以为,我们楚家稀罕温华呢。温家一家子穷鬼,这些年温家照顾温华读书,钱财早就花光了,到时候能拿出多少彩礼钱?哼,咱们家幼蓉生的花容月貌,嫁个举人老爷都绰绰有余,他温华高攀的上么?” “姑母,您小点声。” 楚幼蓉满脸羞红,她是真怕这话让叶琛听到。 他在清河村住了一阵子,亲眼所见,亲耳所闻,叶琛在清河村越来越有威望,如今都是村正了。 姑母这么说温华家,岂不是跟叶琛公开做对。 她虽然年幼,但是也知道,跟村正公开叫板,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叶琛懒得跟牛大海婆姨计较,继续往老宅子走。 第190章 我拿你当兄弟 孙望峰头戴乌幞,上面镶嵌着一块名贵的白玉。 身穿皂色圆领外袍,腰束一皂色革带,脚下一双薄底快靴,整个人神采奕奕。 面白黑须,眼神灵动,未言先笑,“恭喜叶前辈,贺喜前辈,北海县衙一战,扬我北海士子之威。 家父听说先生之举更是拍案叫绝,言我北海文风鼎盛,不惧强权,自前辈始。” “小子听闻此事之后,也是不敢耽搁,星夜兼程,奔来清河村,再来瞻仰一下先生的风采,今日再见,顿觉先生风采更胜昔日,有........” 孙望峰一顿吉祥话,说的叶琛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要不说人家这些二代能成事呢,这厚着脸皮说鬼话的功夫,累死温华这傻孩子也学不会。 叶琛又看向柳一贯,这小子却是不怎么服气的,低着头一直不肯说话。 叶琛也不在乎他说不说话,只是觉得他这一身装束,着实可爱,绿袍绿冠,可能是在模仿关二爷,但是在叶琛眼里,却像是个营养不良的螳螂一样。 “那在下便谢过孙公子了,寒舍简陋,不便招待,孙公子若是无事,还是请回吧。”叶琛摆摆手,示意孙望峰,你可以走了。 “额。”孙望峰表情有些尴尬,人家都说伸手不打笑脸人,自己都这么恭维了,怎么不也得请进房去,喝杯热茶。 “怎么,孙公子还有事情要说吗?”叶琛看着眼前逡巡的孙望峰,疑惑道。 他实在是搞不懂这些二代的世界,为什么放着好好的小日子不去享受,偏偏要跑到他们清河村来受罪。 而且,他们真的不喜欢清河村,也不喜欢清河村的每一个人。 然后,还大清早跑到自己家门口,说一大堆违心的话来恭维自己。 纯属有啥大病。 孙望峰对叶琛叉手道:“叶前辈,此次前来,除了拜见您之外,我和柳兄来此,还想寻温华兄一起温书的,探讨学问的,不知道温华可在家中?” 叶琛淡淡的笑道:“温华和卢公子此时应该在叶家祠堂那里读书,那边儿人少一些,清静些。” 家里一直人来人往,打土坯,弄鸭货,甚至还有送甘草根的。 忙忙碌碌,饶是温华这种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人,都有些静不下心来,总是想着给大家伙搭把手。 索性现在危急解除,叶琛便打发两个人去祠堂读书。 那边儿有不少小孩子,在非上课时间温书,学习氛围非常好,是个不错的好去处。 虽然哪里有学习氛围,但是卢照凌却一点都不想去。 他刚刚得了鸡毛令箭,得到了叶琛的允许,让他帮着训练佃户,他便准备彻底放飞自我,带着阿福继续东溜西逛。 他如今跟狼妈混的还算是熟悉,如果他不做什么混蛋的事情,比如宁可裤裆烂掉,也非要骑一骑绣球这种事情之外,狼妈对他还是很客气的。 所以他也想过一过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大山浪里个浪的生活。 但有叶琛在,肯定是不允许他胡作非为的,所以在训练佃农的时间之外,叶琛是逼迫他去读书的。 卢照凌磨磨蹭蹭,就是不想去。 平时走个几百步的就能到的路程,硬是被他左瞅瞅,右看看,磨蹭了将近半个时辰。 温华停住脚步,冷冷道:“卢守正,虽然姑父写信给卢县令,允许你留下帮忙训练佃农,但是不代表你可以放任自己,若是你不肯好好温书,我定会如实禀告姑父,将你送回县衙。” “喂,华子,咱俩是兄弟啊!”卢照凌拦着温华的肩膀,“咱们哥俩天天打一个地铺,你打呼噜,我听的真真的,我放个屁,你闻的饱饱的,咱俩这叫什么交情?咱们这叫同床之交啊,比什么一起嫖过,哦不对,同过窗还要亲近,你不帮我遮掩也就罢了,你怎么能寻思着告我的状呢?” “你不够义气,我拿你当兄弟,你拿我当鼻涕,我生气了!” 温华头疼欲裂。 说实话,他以前是真的非常不喜欢卢照凌这种高高在上的纨绔公子哥的,但是和卢照凌朝夕相处这段时间,卢照凌的头脑,卢照凌的义气,都让温华对他有了深层次的了解。 他知道,卢照凌对自己来说,是一个不错的朋友。 用姑父的话说,卢照凌相对于自己其他的同窗,是可交之人。 甚至于有朝一日,在官场之上,卢照凌甚至还能帮自己一帮。 但正因温华在心里将卢照凌当做朋友,兄弟,他才不允许他这般自甘堕落。 小壮年幼,天真烂漫,本身就该适当的玩耍。 可你卢照凌马上就要科举了,你凭什么整日飞鹰走马? 温华黑着脸,正要训斥卢照凌,迎面有一个瘸腿的黑脸庞的干瘦老汉,身穿麻衣,踩着草鞋,一脸窘迫的拉着一个小姑娘迎面走来。 “咦,小妮子还记得俺不?”卢照凌立刻来了兴致,笑吟吟的说道。 小姑娘一见卢照凌,就怯怯的低下头去。 温华顿时脸色都气的发白,这个卢照凌就不能正经一些,当下就要伸手教训他两下。 却不料那瘸腿干瘦老汉忽然噗通一声跪在地上,“卢少爷,小老儿终于找到您了。谢谢您的大恩大德,若不是您劝谏县令帮我们村再次挖渠,通了水,我家闺女就要被扔到井里喂龙王了。” “我们一家人,生生世世都要报答您。” “我们给您磕头。” 小姑娘不懂什么大道理,但是也知道,若不是卢照凌一时热心肠,自己此时怕是已经凉透了。 所以小脑袋特别勤快,砰砰砰的磕在青青草地之上。 一会儿的功夫,脑门都绿了。 卢照凌别看嘴巴喜欢胡说八道,手却很干净,上前将老汉搀扶起来,“大叔,我又不是什么官老爷,给我磕头 第191章 幼蓉有容 阳光透过枝叶洒在楚幼蓉的脸上,显得他娇艳如花。 微风拂过,天气刚刚好,两位公子完成了父辈交代的任务,心情还算舒畅,不远处又出现了一个小娇娘,穿着一件撒花的长裙,梳着高高的发髻,裙子很漂亮,高高的束胸,将她与年龄不符的身材衬得更高。 衣领微微敞着,柳一贯的眼珠子直接被锁住了,那一抹雪白的风光,真的很美。 小姑娘知道眼前的两个少年郎,在远远的看着自己,故意将身前的两抹拖一下,这是她最得意的范畴。 一个小姑娘,便有了人家妇人才有的样子,这是她的骄傲,是她的资本。 虽然总是有外人说她,嫌弃她,认为她小小年纪就开始风骚,但是姑母却告诉她,那些人都是在嫉妒她。 因为她们没有。 她装出一脸含羞的模样,带着几分怯意,主动上前打招呼道:“孙少爷,柳少爷。” 孙望峰脑子里都是出人头地,成为大周的栋梁之材,对于清河村的任何人,其实都不怎么在意,所以忽然出现一个妙龄少女,除了一开始惊了他两下之外。 他也没多想,主动侧过身子,让出一条道路。 只要他努力,将来什么人间绝色没有? 而他身边儿的柳一贯则不一样,直接咽了咽唾沫。 嚼惯了牡丹,偶尔吃两口路边儿的野花,也不错。 柳一贯开窍比较早,才堪堪十二岁就已经破了身子,家里的通房丫头一个个都精的很,柳一贯别看年纪不大,就已经时常滋补了。 忽然间眼前出现的楚幼蓉,顿时感觉心生旖旎。尤其是那两抹血色,让他血脉喷张,身子根本不受控制。 不过,转眼间,他就想到了,自己可是老爷子派来学习的人。 这个节骨眼上,还是要以家族事业为重,不能胡搞乱搞。 柳一贯不舍的在人家身上多摸了两眼,然后才避开身子。 楚幼蓉的神态有些扭捏,她低下头,咬着自己的嘴唇。 脑海里牢记着姑母交代自己的话,主动一些,再主动一些。 男人就像是池塘里的鱼,你得晃动鱼钩,他们才会咬食儿、 我们出身贫贱,没有人看得起我们,如果我们再不自己去拼,就注定一辈子一无所有。 “哎呦。”楚幼蓉故意踩到地上的一块土块,然后身子就往地上摔去。 她也是蛮拼的,如果这一摔真的摔到了,就凭她的身子,怎么也要疼一阵子。 柳一贯心有不忍,当然主要是对漂亮的女孩子不忍,赶忙上前一把搀扶住了楚幼蓉的腰。 不远处的孙望峰一脸嫌弃,下意识的离着柳一贯远了好几步。 这个只知道用下半身思考的废物,柳家怎么培养出这么个玩意。 看不出那小娘子在故意使诈吗? 柳一贯感受着手上的柔软,心神荡漾,扶正之后,连忙拱手道:“在下适才并非有意冒犯,还望小娘子恕罪。” 刚才柳一贯出手的那一刹那,楚幼蓉明显感觉到他眼神里的想法。 这种想法,在他们村子里,每一个想要娶自己的男人都有。 只是楚幼蓉看不上他们罢了。 楚幼蓉赶忙学着城里人的样子,给柳一贯行了一礼,笑着说道:“奴家怎么敢怪罪公子,若不是公子出手相助,刚才奴家就要麻烦了。您不仅没有冒犯奴家,还对奴家有莫大的恩情呢。” 不远处的孙望峰头望苍穹,哎,什么叫做狼情妾意。 大体上便是眼前这种摸样了吧。 他纯粹的贪图你的身子。 她纯粹贪图他家的钱财。 一拍即合。 这种事情,自己作为朋友,说之无用。 对于他们这个圈子里来说,对这种事情看的非常随意。 甚至于柳一贯他们几个私底下都常说八个大字,有女不要,大逆不道。 自己这个时候出言相劝,人家肯定听不进去,八成还得以为自己是精神病。 不远处两个人温声交谈,甚至还有说有笑。 不一会儿,柳一贯施施然,恋恋不舍的走过来,对孙望峰说道:“孙兄,幼蓉说,她姑母家的房子,比村长家收拾的要干净,还扑了地板,被褥也是新的,邀请咱们去她家小住。” 孙望峰一脸的震惊。 这才见了一面啊,孽畜,你就要动手了? 算了。 自己还是别多说什么了。 提起住宿环境,孙望峰对于老村长的情况,也是非常的绝望。 叶凡那个臭小子,闻鸡起舞,早上天还没亮,就站在院子里大喊。 对,自己跟自己大喊。 “叶凡,你忘记自己远大的理想了吗?” 然后转身到自己对面的位置,大喊,“不敢忘。我叶凡虽然出身寒微,但并不耻辱,将来必成大器。” “那如何才能成就大器呢?” “闻鸡起舞!” “寒窗苦读!” 然后就拿着一根棍子,对着家里的枣树开始练武。 这还不算,嘴里还笨拙的背诵着各种文章。 夭寿了。 要知道这一宿,蚊子,蚂蚁啥的就没停过溜,他是一宿都没睡好,天还没亮,又来了个瞎折腾的。 这的要了他的命。 如果有个环境好一点的地方可以休息,也还算不错。 至于柳一贯是不是要踩雷,跟他有什么关系? 不过柳一贯这家伙还是很虚伪的,转身对楚幼蓉说道:“住不住不一定,此次我与孙公子前来,一是为了找个清净的地方温书,二来也是了解下民间疾苦,此次拜访,若是有能帮得上的地方,我跟孙兄肯定会慷慨解囊的。” 楚幼蓉心中暗喜,事情这不就成了一半了。 路程走了一半,三个人遇到了正在地里摘蘑菇回来的叶琛。 叶琛眉头一皱,对去而复返的二人说道:“孙公子,柳 第192章 抬头指点江山 今日下田,采摘来不少蘑菇,都是自家大棚产的,吃着放心。 叶琛亲自下厨,做了一顿全菇宴。 有干锅杏鲍菇、蒜蓉米椒蒸金针菇、葱油淋杏鲍菇,最后还做了一个暖身平菇丸子汤,累的叶琛满头大汗。 一大家子人,都闻着味道扑鼻而来的香味,不断地抽着鼻子。 这新下的蘑菇,确实鲜美,就连叶琛都感觉肚子咕咕地叫。 卢照凌也是头一次品尝蘑菇这种美味,喊着要喝点蔫老啤。 叶琛也不小气,直接去地窖里兑换了一大桶扎啤,然后搬了上来。 新鲜的扎啤,倒在竹筒里,再来点冰块,喝进肚子里,那叫一个上头。 除了小壮和赵菁菁,一大家人喝得晕晕沉沉。 喝到兴处,卢照凌非要作诗,却被喝得晕晕沉沉的叶琛几句,“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愿醒。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给直接闷了回去。 卢照凌有些傻眼,我是谁,我眼前的男人是谁? 温华更是听得直瞪眼,谁说姑父不会作诗,这种水平便是累死卢照凌估计也做不出来吧? 若是能有幸听到全篇该多好啊。 壮壮们更是拍掌相喝,说爹爹才是大周第一才子。 中午就不该喝酒,喝了酒,整个人就没有精神。 温华本意想去继续温书,但是酒意上涌,连站都站不稳,叶琛在旁说道:“中午不睡,一天崩溃,先去歇息吧。” 卢照凌在一旁喝得摇摇晃晃,打着酒嗝击掌道,“老叶说得对。” 旋即就拉着温华去打地铺睡觉了。 最近心神一直紧绷,叶琛也难得的轻松,躺在床上就晕晕沉沉地睡了过去。 梦里自己不知怎么滴就成了大周的臣子,然后还被封了王,封地竟然在扶桑。 娘嘞,那哪是人过的日子啊。 因为皇帝还派给自己一个公主做王妃,搞得自己做点事情还要偷偷摸摸的。 那一日,扶桑王的闺女正闭着眼睛,意乱情迷地躺在自己怀里,而自己正一副严肃的表情,至于公主殿下就在旁边儿看热闹。 关键是梦里的自己,还没发现公主。 叶琛也不知道自己怎么还有双重视角,一边儿享受,还能一边儿观看。 公主的表情那叫一个酸啊。 估计是这种水乳交融的场面,公主也没体验过,而且似乎她很爱叶琛,没有打断,只是慢慢地靠近。 才靠过去,就被察觉到的叶琛一把拽进怀里。 公主还没有从窃喜里反应过来,叶琛的手就伸进了她的胸围子里。 在公主的感官里,那扶桑王的闺女的衣服都穿得好好地,夫君却要在自己的身上摸索,下流! “大王,我是不是来得不是时候?”公主有些难为情道。 “不,你来得正是时候!”叶琛的表情极度的温和儒雅。 “姐姐放开些,妹妹是来加入这个家的,不是来拆散这个家的。”扶桑王的闺女帮衬着褪去了公主的襦裙。 叶琛正准备带入第一视角,感受一下什么叫做王的快乐,屌丝体验不到的时候。 外面传来了小壮的声音,“爹,爹,外面有个叫奚梦瑶的女人要见你。” 被打断了美梦的叶琛来不及发怒,先是回味了一番,觉得这个梦是有缺陷的,藩王也是君。 身为一国之君,怎么能有男臣呢? 混账! “爹,是见一下,还是赶走?”小壮一脸疑惑地看着表情怪怪的老爹,趁着叶琛不注意,还过去摸了摸头,有点烫手,“爹,您是不是生病了呀。” 叶琛表情竟然少有的多了几分羞涩,心中暗道:“你爹可不是病了,你爹是单身久了,心理扭曲了啊。” 叶琛看小壮手里拿着拜帖,觉得人家的拜访还挺正式的,便说道:“先请进来吧。” 哪怕身体依然躁动,叶琛也极力控制自己,用清水洗了把脸,又嚼了几块冰,这才摆出一副儒雅君子的做派。 “叶贤兄,小妹这厢有礼了。” 叶琛匆匆一瞥,得,内心瞬间变得更加躁动了。 只见一个身着明黄色长裙的少女,姿容秀美,神气温婉,也就十七八岁,头上挽着一个高耸乌黑的云髻,云髻下一张雪白娇媚的小脸,眉如新月,眼含秋水。 害的叶琛竟然惊讶了一刹那。 “叶贤兄北海县衙一战,力压孙法曹那稗官,尽显我大周儿郎的绝代风采,小妹心中十分仰慕,便冒昧造访,烦请贤兄莫怪。” “你是……” 叶琛的搓了搓发红的脸,他觉得这个年轻姑娘有些眼熟。 年轻女子笑道:“小妹奚梦瑶,在北海县衙时,贤兄还曾邀请小妹入府饮酒,小妹因为家中有事,没能赴约,是故今日便来冒昧拜会了。” 这人虽然笑意盈盈的,可身上却带着凛然不可侵犯的气息,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家的子弟。 叶琛一拍脑门子,哦了一声道:“我想起来了,你说庄子有事务要去打理,而且你家庄子,就在清河村和孙家庄中间那边儿,你说你叫奚百里,没想到是化名,而且你竟然是女儿身。” 女子这么一说,叶琛还真的有印象。 那日在北海县衙,大胜孙法曹,叶琛吆喝着喊助阵的士子归家庆贺,其中有一年轻的士子,颇为醒目。 因为比起其他的士子,这个年轻的士子的眼神非常的灵动,一看就不是一般人。 只是没想到人家竟然是小姑娘。 “正是小妹,那日想去观瞻下北海县的风采,没想到却意外见到了叶贤兄大展神威呢。” 双方寒暄坐下后,小壮在外面端来蔫老吉后,奚梦瑶打量着周围,就说道:“叶贤兄,那日看你在县衙,提及国事,慷慨激昂,颇有指点江山的味道,小妹最近听闻一事,颇感兴趣,特来请教 第193章 低头全是生活 奚梦瑶的出现,并未在叶琛的生活里泛起任何涟漪。 估计这个女孩子再也不会来了,也不会跟自己的生活产生任何交集。 在他的世界观里,女孩子做事情,一向是心血来潮的,即便是优秀的女孩子,也不会孜孜不倦地考虑国家大事。 毕竟从道理上来讲,国家灭亡,女子照样过日子,而男人才会被杀掉或者沦为奴隶。 今日之事,大体上是因为自己的相貌惹人注目罢了。 毕竟在北海,像是自己这样样貌英俊的老男人不多见。 但看到家里这么多娃娃,再心动的女子,也只会望而却步。 待女子走后,叶琛睡得比较早,一直到了第二天清晨。 叶琛是被三壮的跑马声叫醒的。 小家伙正骑着村里唯一的一匹马围着家里绕圈,不时传来忙碌的乡亲们的喝彩声。 三壮也是人来疯,大家越是呐喊,他的鞭子挥舞得越是勤快。 叶琛也加入了观看的队伍,二壮看着弟弟被众人恭贺,心里羡慕,总觉得自己也该做些什么。 眼珠一转,忽然有了新的想法。 便跑到叶琛近前说道:“爹,如今咱们家养了十来户佃户,开销也变大了,仅仅指着现在的收成,怕是力有不逮。不如我们开一家酒楼吧。” “哦?”叶琛颇有兴致地看向二壮。 二壮滔滔不绝的列举着,卖一份蔫黑鸭挣多少钱,租场地要多少钱,人工费要多少钱,最后一拍手说道:“爹,如果咱们自己开酒楼,挣的钱就都是自己的,一个月少说也要挣四五百两银子。” 他的话一出,叶琛旁边儿的几个孩子都惊呆了。 尤其是大壮,“乖乖,一个月挣四五百两银子吗?还是纯挣?咱们家要成为北海县的大财主了吗?” 小壮吞咽着唾沫道:“二哥,我觉得你在骗我。村口连草鞋都穿不起的王大伯,还说他一天能挣五百两银子。” “二壮,你太天真了。”看着三壮马术进展神速,卢照凌这才放心将视线撤回来,对二壮很是毒舌地说道:“你以为酒楼说开就开的吗? 先不说街上的青皮会不会去收保护费,单说望月楼那样的酒楼,三层一个月租金就是一百多两银子,这不是钱? 而且人家看你生意做得好,让你涨租金怎么办? 契书这个东西,是可以撕毁的,你考虑过没有? 还有你只考虑了伙计,你考虑过大厨、切墩之类的伙计没有?掌柜的雇佣需要多少钱你算过没?” “桌椅板凳的损耗,餐具的损耗你算没算?” “官府过来白吃白喝,你又考虑过没有?” “哪个铺面客流量大,能消费得起,你心中可有成算?” “别说四五百两银子了,你能挣二三百两银子,我都算你厉害。” 卢照凌的一番话,让二壮立刻成了霜打的茄子,蔫了。 他以为开一家酒楼,凭借叶家的本事,肯定能大赚特赚,没想到这里面竟然有那么多门道。 “守正,你过于悲观了,我认为老二的这个想法没问题。”叶琛首先肯定了老二的主意,自己的娃娃怎么会有错呢。 然后指出了实际面对的问题,“一铺养三代,与其租赁铺子,不如我们自己买铺子。 所以,我们首要的问题,反而是我们买铺子的银子够不够? 第二,你们大嫂马上就要生产了,她现在没法做大厨。 我的计划是,不如我们攒几个月的银子,然后明年买个铺子,然后再做打算。” 为什么要买而不是租。 主要是叶琛如果做生意,肯定是要大肆装修的,租的话很不划算。 而且卢照凌提到的问题,确实存在。 买卖差劲无所谓,买卖好一些,不知道怎么被刁难呢。 叶琛的计划得到了家人们的一致同意。 就连卢照凌都觉得,如果是叶琛出马,这生意还是有得做的。 毕竟在清风书院,连管事都心甘情愿地帮他卖货,在北海县,连老姐都心甘情愿地跟他官私合营,可见老叶的本事很强,不是一般的强。 这一天,叶琛很是忙碌,因为老村长一口气划了十人做自己的佃户,所以叶琛不得不抽时间,将这十户全都走访了一遍。 第一,拜访人家家里的长辈,看一下情况,起码人家长辈同意不反感,叶琛才会真的跟他们的儿子签订契书。 第二,就是去探望一下佃户的具体生活情况,叶琛领着小壮挨家挨户的拜访,看谁家缺什么,便帮忙补充一些。 这些刚分家的年轻人,大多数口粮不足,叶琛便将自己家里的存粮拿出来一些,算是暂时借给他们,等他们来年收成之后,再还给自己。 一晃便是一天,累得叶琛不行,躺在床上呼呼大睡。 待清晨,有些即将苏醒,叶琛还不要脸地想要做个清醒梦,控制一下,看看能不能将昨日的美梦再续上。 毕竟那可是王爷的快乐。 酝酿了半天,刚有点画面,叶琛便被刘老太的大嗓门给叫醒了。 “老蔫,出大事了,你咋还呼呼大睡呢,快起来。” 刘老太冲进屋子里,吓得叶琛赶忙将裤子穿上,心里不知道有多绝望。 虽然刚才穿了犊鼻裤,但是依然感觉自己不干净了。 被一个老太太看了。 叶琛连忙拢了一下头发,跟着走出院子,这会儿天都没亮,村里大部分人都醒了,围在大槐树那里看热闹。 叶琛还以为,谁家又搞破鞋呢,跟公审一样,里三层外三层的围满了人。 “是牛大海婆姨,在咒骂孙县丞家的孙少爷呢。”刘老太看着不远处,一脸嫌弃道:“孙少爷和柳少爷在老村长家里住的好好地,牛大海婆姨非要楚幼蓉去勾搭,害的牛蛋昨晚在我家借宿呢。” “结果你猜怎么着 第194章 老叶的反击 祠堂里面,坐满了清河村的娃娃们,正进行着考试。 祠堂的正门口,也站满了家长。 不少家长扒着门墙往里面看,底下还骑着一个,兴奋地描述着,谁家孩子考试不用心,又被温夫子打手板了,谁家孩子作弊,被卢公子拿着三米长的竹竿,一棍子捅在了屁股上,瞬间会引起周围邻居们的一阵哄笑。 各种米面、鸡蛋、猪肉堆积如山,放在祠堂门口。 这是乡亲们补缴的束脩费用,当初大家伙家里穷,拿不出束脩费用来,或者只能给很少一部分,温华也没说什么,都是一视同仁。 如今家里条件好一些了,大家主动把粮食送过来。 见考试结束,孩子们背着小布包,排着队摇头晃脑地唱着,“汉兵出顿金微,照日明光铁衣。百里火幡焰焰,千行云骑騑騑(feifei),蹙踏辽河自竭,鼓噪燕山可飞。” 声音洪亮,气势高昂,一群家长虽然听不懂,但一个个不明觉厉,一个个扯着老脸嘿嘿傻笑。 这才上学几天,就会唱曲儿勒,好听,好听,今天回家,让娃娃给自己唱一百遍。 听不够,完全听不够啊! 待老村长一句,“还不赶紧滚,不怕温夫子退了你们这些东西。” 一群乡亲们顿时吓得一个个溜之大吉,欠着温夫子莫大的恩情呢,可不敢再把东西拿回去,丢人。 有些孩子没考好,暂时没分班的家长,本来还准备现场上演爱的棍棒,也只能暂时罢休,但不忘指着队伍中的孩子骂道:“狗日的,赶紧回家,老子的鞋底子发黏呢。” 看着门口堆积得跟小山一样的东西,温华的情绪有些复杂。 他四下扫了扫,连刚才喊话的老村长都不见了踪影,只能缓声开口道:“大壮,一起把东西带回去吧。” “还有我呢,刚才用三米长的棍子打人,真爽啊。活那么大,第一次见到挨打不躲的,真得劲。”说着主动帮忙把米面装在一起,扛在肩头。 壮壮们也是你一袋,我一袋,屁股上面挂一袋。 祠堂那边儿那么热闹,赢粮而景从交束脩的场面叶琛是见到的。 别看村里人,可能有人使坏,在自己门口扔一堆大便,暗戳的骂自己为富不仁,但是绝对没有人骂温华一句。 即便是牛大海,赵大雷这种混不吝的泼皮,见到温华,也得把帽子带正了,恭恭敬敬地喊一声温夫子。 甚至于,那家混不吝的儿子在祠堂惹事了,被温夫子罚打扫卫生,回家抱怨,老父亲不仅不会出头,还会褪去外套,露出花臂,将儿子挂在树上,狠狠地抽一顿。 这便是复杂的乡亲们。 他可能自己混账,但是也希望自己的孩子好好的,有一个好的前程。 待小家伙们把东西运回来,叶琛用眼神扫了扫,大米差不多有二百斤,粟米也有一百多斤,此外还有些鸡蛋、猪肉、布匹,零零总总加起来,大致有三四两银子了。 这些都是温华辛勤付出,而应该得到的。 这些东西,温华肯定是带不走的。 叶琛笑着说道:“温华啊,这些东西,姑父会按照高于市场价一成的价格收购,给你当做盘缠用。” 温华却摇摇头,“清河村给我栖身之地,助我证明清白,让我能重新科举,对我有莫大的恩情。教育这些孩子,乃是理所应当之事,这些东西温华着实不敢收的。烦请姑父,收下这些东西,帮着温华卖出去,然后将钱给村长,用来修缮学堂吧。” 我走之后,如果有一座好一些的学堂,孩子们读书也方便些。 卢照凌斜睨道:“也是,老叶,担心盘缠干啥? 华子有我,科举能让他没钱花吗? 卢少爷靠刷脸带他,哪个狗大户不得给三分薄面? 实在不行,我就带他去青楼蹭吃蹭喝,还能饿着他不成?” 叶琛的脸色立刻变得不好了,跟你去青楼蹭吃蹭喝,温华的名声还要不要了? 刚要开口,就听温华继续说道:“君子不食,嗟来之食,我自有办法解决科举的盘缠问题。” 虽然现在不去办辅导班了,但是因为上一次办班扬名清风镇的缘故,北海县不少学院周围的书斋,都邀请他写一些册子。 就是类似于三年高考,五年模拟的那种复习题,供学子们学习使用。 而且一经推出,效果非凡,学子们都抢着买。 毕竟论基本功之扎实,整个北海能超过温华的,且需要钱的,肯定不超过一个巴掌。 而温华也因此受益,每出一本册子,大概能拿到一两银子的报酬。 所以现在的温华并不是那么缺钱了。 当然,温华现在也成了北海小学生们心中最为恐怖的梦魇。 因为总是有夫子拖堂,拿出温夫子的书,让孩子们写作业,逼得孩子们写了一首诗,内容是,写书今日了,先生莫嫌迟。明日是假日,早放学生归。 于是,温夫子的名声越来越响,来求册子的商人更多了。 温华觉得,清河村的孩子们更需要这笔钱。 没有正规一点的学堂,孩子们永远无法好好地读书。 叶琛看向他的目光里带上了赞许,云衡真的没看错人。 这个孩子真的太优秀了,优秀到自己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他拍了拍温华的肩膀,笑着说道:“老村长已经决定,拿公库的银子买材料,同时召集族人集体修建学堂了,你这点钱用不上了。钱呢,你自己好好收着,别以为口袋里有个十两八两就够了,穷家富路可不是说说的,忘了济南的秦二爷当年差点饿死在客栈里的故事了?” 温华不敢忤逆叶琛,便点头应下。 叶琛让孩子们将东西都搬进屋子里放起来,然后去地里看新房子的进程。 人多力量大,在四五十号人的 第195章 叶五四扶贫 二合一 村里人不喜牛大海夫妇不是一天两天了。 在村里人看来,这两口子但凡正经一点,也不至于牛蛋天天领着弟弟出来干活挣铜钱。 才多大的孩子,整天跟牲口一样干活,村里人但凡有点良心的,谁不心疼? 而且这两口子还干一些偷鸡摸狗的腌臜事,不知道多招人嫌弃。 当然,此时大家谴责这两口子的意愿并不强烈,他们更好奇楚幼蓉与孙县丞之子不得不说的故事。 到底是楚幼蓉强好了孙少爷,还是孙少爷大意失荆州,这不好说,但是事情已经发生了。 而且孙公子带着柳公子跑路之后,也没见有人来善后。 牛大海婆姨去老村正家里闹,人家老村正的儿子江堂和江殿两弟兄,嫌弃她丢人,直接拿棍子打了出来,去老蔫家闹,还没到门口呢,就遇到了狼妈,领着狼群朝着她呲牙。 于是,牛大海婆姨没动静了。 但,没动静归没动静,不代表这事儿过去了。 叶琛不提这事儿还好,一提这事儿,她就肚子里起火。 为了事成,她专门在镇上的药铺里买了淫羊藿借着酒水给孙公子喝了,再让幼蓉将胸围子褪去一些,没想到事儿竟然成了。 至于柳公子则被牛大海婆姨给主动忽略了,家里有俩破钱有什么用? 一场事故,不就全都没了? 还是当官的好,当官的又有权,又有钱,幼蓉嫁过去,就只剩下享福了。 只是让牛大海婆姨如何也没有料到的是,事情发生的快,结束得更快。 她跟大海这边儿踹门而入的时候,人家孙公子已经穿戴整齐跑路了。 至今牛大海婆姨都在反思,为何这么年轻,时间却那么短暂。 这莫非就是牛蛋去读书之后,回来炫耀的,年轻人的美好时光总是短暂的? 据牛大海婆姨观察,幼蓉只哼了一声娇喘,故事就结束了。 连落红都没有,她都不知道如何去县衙打官司。 就算是告非礼,起码要有落红吧? 这种情况,孙家人但凡不要理,直接不承认完全可以。 而且,跑到人家家里非礼姑娘,单凭两个弱不禁风的书生,也没人信。 幼蓉现在又寻死觅活,整得牛大海婆姨都不知道该咋办了? 村里人现在将她当做笑话看,连叶老蔫都出口嘲讽。 行,明日她就去县里,闹一闹,反正卢县令为官清正,不能拿自己怎么样。 到时候丢的可是孙家的脸面。 她一个光脚的,完全不怕孙家这种穿鞋的。 牛大海婆姨完全没有上前跟叶琛撕吧的勇气,因为她跟叶琛说话声调一高,不远处正在摔跤的来福、绣球、旺财三员虎将就气势汹汹地蹿了过来。 尤其是旺财,个子长得很快,远远的汪汪两声,都怪吓人的。 牛大海婆姨气得一甩袖子,走了。 村里人议论纷纷,指着牛大海婆姨逃跑的方向笑话个不停。 有说孙少爷可怜的,孙少爷那么高傲的人,肯定是着了道,才做了错事。 也有说,楚幼蓉可怜的,年纪轻轻的,名节受损,以后没法做人了,这村里的舌头长的妇人们,一人一口唾沫,都能淹死她。 也有说牛大海婆姨,为了攀附有钱人,害人害己的。 等议论完了,这些人的注意力才继续放在叶琛家的房子上。 叶琛正在跟叶江堂商议在每个卧室里,修一个炉子。 一些村民看不懂,就好奇地问这四四方方的东西,是做什么的。 叶六叔好奇地问道:“我说老蔫,你这四四方方的东西是啥么?说他是灶台,这也太小了吧?” 元载奶奶笑呵呵地说道:“老六,没见识了吧,这叫壁炉,也叫火炉,长安城的贵人就用呢,里面添了柴,暖和得很呢。” “还是元载奶奶有见识,六叔,您想想,这屋里点上火炉,外面下着鹅毛大雪,咱爷们一人一碗绿蚁酒,爽不爽?” 六叔点点头道:“是挺爽的,就是绿蚁很贵吧。” 叶琛知道,唐朝就有火炉、壁炉了,白乐天就曾经在诗中写道,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只是没想到,元载奶奶竟然有见识,竟然一眼就看出此物。 叶琛搞这个东西,自然是有计划的,他想着在青州附近找找,有没有煤石,到时候家家户户都烧点煤取暖,也不至于大冬天的家家户户受冻了。 冬天对于大周的百姓来说,太恐怖了。 每逢寒冬降临,村里都走一批年纪比较大的老人家。 即便是后世,也是这样。 可见寒冬对于百姓的杀伤力。 自己既然穿越到了古代,又要在这个时代生活,就有必要造福一下人民群众。 当然,叶琛此举肯定也不仅仅是为了老人。 今年村子里收了粮食,难的时候又有鱼泉,还养了鸡鸭,可能真的是营养上来了,叶琛发现了一大批妇人的肚子鼓起来了。 往日里,叶琛在村里走,那肯定是一大把的小闺女,小媳妇的朝自己抛媚眼。 现在小姑娘走路,都是低头看肚子。 叶琛上大学的时候,听说过某些女同学,因为玩得太嗨,小产也没注意,然后就开始畏寒。 这个时代,更是如此,上午生完孩子,下午就去地里割稻子的也大有人在。 这样的妇人们,到了冬天,肯定是怕冷的,而且动不动手脚就冻得跟土豆似的,看一眼都吓人。 作为村长为村里谋福利那肯定是应该的,将几个佃户叫过来,嘱咐他们做准备,给他们家里装炉子,也是叶琛的工作计划之一。 甚至村里一些刚生产完,或者即将生产的小媳妇,也围过来问,这东西怎么建造,怎么使用。 这种场合叶琛肯定是适应得来的,正滔滔不绝地 第196章 闷闷不乐的壮壮们(为病号书友1) 女人怀孕期间,很容易抑郁的。 赵菁菁虽然平日里寡言少语,总是一副笑吟吟的模样,但其实内心的压力很大。 只不过她平日里从来不会表现出来而已。 至于叶大壮这个钢铁大汉,更是不会关心这方面的问题,以至于赵菁菁连个排解的方向都没有。 几乎每个人都会告诉她,一定要生儿子。 儿子好,儿子妙,生个儿子呱呱叫。 这就导致赵菁菁压力很大。 甚至来探望自己的家人这么说,只有生儿子,才能在叶家站稳脚跟,才能挺直腰杆子做人,不至于跟三房似的,处处低人一头。 这还不是最恐怖的,家里大魔王一般的存在,叶老太太,也是一直在释放着她老人家想要重孙子的信息。 毕竟老蔫是叶家结婚比较早的,她老人家想要重孙想要得睡不着觉。 这种压力之下,逼得赵菁菁好几次做噩梦,梦见自己生了个闺女,整个叶家都对自己大变样,甚至连大壮都对闺女拳打脚踢。 吓醒的赵菁菁只能擦干净眼泪,对肚子说,你要争口气。 可见封建社会,对女同志的迫害是比较严重的。 对于叶琛来说,生男生女真的都一样,在他那个时代,愿意生孩子就不错了。 反正他那个时候是不愿意结婚生子的。 他觉得自己都是韭菜,到了他儿子那一辈,估计连韭菜都算不上,只能算是干电池,用完就扔的那一种。 所以今天很干脆地抛出了男女都一样的言论。 赵菁菁是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公公会这样说。 让她这颗不安的心,瞬间平稳了下来。 大壮虽然嘴上不会表达,但是听到阿耶的话,心里也很是开心。 立马跑去给母羊修了个羊圈,还拿着扫把将地上的新鲜羊粪蛋扫得干干净净,又嘱咐有些不开心的三壮和小壮去地里割一些菵草。 菵草民间俗称水稗子,这东西是最好的草料之一。 当然,人要是饿极了,也可以拿他当饭吃。 处理完这一切的叶琛,又领着二壮去农田里转了转,看了看蘑菇的情况。 顺道想着蘑菇种植经验该升级成p露s版本,今天回去就写出来,让阿福抓紧送到县衙。 只是让叶琛隐约察觉有些不对的是,今日的二壮似乎又有小情绪了。 不过叶琛觉得男子汉,应该能自己调解。 他自己也一肚子的事情,官私合营作坊,佃户的训练,蘑菇的种植和推广,自己家的新房的修建,儿媳的生产后的坐月子问题,一桩桩一件件都需要他操心。 甚至于他隐约担心,回头孙县丞的事情,再落到自己头上,自己该怎么推给老村长。 幸好时间过得飞快,一天之中最快乐的时光,晚饭时间终于到了。 儿媳似乎倾注了一种叫做情绪的原材料,导致饭菜格外的香甜,叶琛都忍不住多吃了两碗米饭。 只是三个壮壮似乎情绪都不高,埋头吃饭,饭粒掉在桌子上都没注意。 “咳咳!小壮,爹要喝蔫老吉!” 叶琛坐在桌子边上,故意审视着说道。 小壮委屈巴巴地去了外面,也不说话,拿回蔫老吉之后,就行埋头扒饭。 往日二壮总是在饭桌上问一些问题,今天也不知道怎么了,跟三壮赛了起来,比拼谁吃得快,就是不抬头看一眼自己这个老爹。 叶琛瞟了眼三壮,“三壮,你来说?” “说啥?”三壮抬起头,眼神中的倔强和委屈却是看得见的。 老三脾气执拗,看样子肯定问不出来了,叶琛便看向二壮,刚要开口二壮却端起碗,说道:“我吃饱了。” 说完,不待叶琛开口,扭头就跑路了。 温华和卢照凌都是一脸疑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晚饭很是冷清的结束了,小壮迟迟不肯上床,甚至想要学着温华去打地铺,被叶琛强行扒了衣服。 一闻味道,浑身的汗臭味,还混杂着羊屎和鸡粪的味道。 “我是大孩子了,我要自己睡!”小壮挣扎着说道。 “臭小子,跟爹耍脾气是吧?爹白疼你了?”叶琛没有将他扔进被窝,而是提出去,放进了水桶里。 大壮烧好了热水,叶琛冷热一掺合,温度刚刚好。 小壮被迫坐在水桶里,任凭老爹一瓢一瓢地往身上浇水。 看着两个偷看自己的哥哥,再看看霸道老爹仔细地擦拭自己身体的样子,小壮的眼泪吧嗒吧嗒的往下掉。 “怎么了,我家的小叶公子,怎么这么委屈啊?” 小壮心一横,你们不说,我说。 “爹,你还是要娶卢县令了,是不是?” “什么?”叶琛觉得自己都冤枉死了。怎么莫名其妙地来了那么一句? 小壮嘟囔着嘴说道:“今天下午卢县令穿着大红裙子,跟他娘亲一起,去拜见祖母了呢,给祖母送了很多礼物。这不是要嫁给你的节奏吗?” 叶琛心想,难怪今天老头子火急火燎的带着自己去买羊了,原来这里面还有套路呢。 看着儿子气呼呼的模样,叶琛摸了摸鼻子,苦笑道:“你这么说,确实有一定道理,一般人家成亲,确实都是先见父母的。不过爹不是一般人呀,你要相信爹呢。” 小壮哇的一声就哭了,“我就知道,我就知道,你会变坏的。你跟三哥一样,也会脏裤子,上次给你洗裤子的时候,我发现了。” 叶琛顿时脸都白了,他还以为上次犊鼻裤是大壮洗的,没想到是小壮这小家伙,还不待他说话。 小壮继续道:“我听二哥说,只要裤子脏脏的,就会想女人。” 叶琛的脸瞬间由红转白,他也没想过,有朝一日,会被一种叫做孩子的动物,问这么复杂的问题。 于是乎,叶琛加大力道,拿出一小块肥皂,趁着 第197章 悄悄努力,惊艳所有人 清晨。 雄鸡尚未报晓。 叶琛便早早地从被窝爬起来,睡梦中的小壮的死死地缠着叶琛的肩膀,生怕爹爹飞走,嘴里念叨着,“爹爹,不要后娘,不要后娘。” 叶琛轻轻推开小壮拉着自己的手,穿戴整齐,走出了屋子。 此时赵菁菁已经起床了。 她正拿着盆,将木桶里的蝗虫粉用葫芦瓢舀出来,汐月正蹲在一边儿,小心地切着野菜,家里还有麸糠搅拌一下就可以用来喂鸡鸭。 大壮推着羊角车出门了,上面载着不少工具,看样子是去收拾新房子。 篱笆门已经敞开,狼妈正趴在地上歇着,绣球和来福两个崽子围着狼妈打转,旺财叼着一个破羽毛球,到处乱窜。 叶凡的小书包放在木凳上,手里捧着一本书,正一脸严肃地站在温华身前,嘴里念叨着,“文王在上,于昭于天。周虽旧邦,其命维新。” 温华已经洗漱完毕,精神抖擞的听着小凡的背诵,不断点头,眼神之中都是赞赏之色。 叶琛哈欠连天,看着这群奋进的年轻人,心中不禁感慨,“还是做卢照凌这样的公子哥好啊。” 喂完鸡鸭的赵菁菁,从口袋里掏出几枚铜钱,递给了汐月。 小丫头穿着崭新的衣裳,轻轻地抱了抱赵菁菁,嘴里小声道:“嫂子,我看肚子里是男娃,祖母说小孩儿的眼光很准的。” 赵菁菁笑着摸了摸汐月头上的双丫髻没说什么。 小家伙揣着铜板,牵着躲在远处的大黄,蹦蹦哒哒地回家去了。 赵菁菁看着被大黄护卫着离开的汐月,笑着摇摇头,抱着一捆柴火,正准备回厨房,却见厨房里,公公正端着一盆清水,用一把锋利的小刀,一下一下地刮着胡须。 “爹,您今个怎么起得那么早。”赵菁菁不是很理解,公公为什么非要隔三岔五刮一刮胡须,明明长髯更加美观。 叶琛看了眼儿媳越来越大的肚子,觉得距离生产的日子应该不远了。 不过看肚子的模样,肚子里的孩子应该挺壮实。 菁菁这孩子身子骨弱,到时候怕是免不了难产,还生男孩儿女孩儿,到时候能保住大人的命就不错,自己得早作准备。 叶琛透过窗子,又瞥了眼屋子里还在打着呼噜的娃娃们,苦笑着摇摇头道:“卢县令跟她娘拜访老太太了,也不知道说了什么,孩子们受了委屈,我起床给他们做个饭,带他们出去逛逛。” 赵菁菁坐在叶大壮按照叶琛的要求打造的小号椅子上,摆弄着菜板上的面粉,“爹,他们还小,不太懂事,您要是喜欢卢县令,该娶就娶,不要在乎孩子们心里想什么。我瞅着那卢县令,当是一个贤惠的女子呢。” “大壮教你这么说的?”叶琛示意赵菁菁先去一边儿歇着,他来做,脸上表情淡然地问道。 赵菁菁擦了擦袖子,摇摇头,“不是,大壮最近累得很,方方面面都照看着,哪有这些心思。” 叶琛苦笑道:“是啊,大壮忙着种田,看着家里的新房进度,二壮一肚子生意,三壮忙着学习马术,就连小壮都是整天子曰子曰的。 这家里有钱了,能吃饱饭了,反而一个个忙得不成样子。为父准备带着大家伙一起去北海县逛逛,你呢?身子允许吗?” 赵菁菁听闻公公要带壮壮们去玩,眼睛一亮,她也很久没出门了。 但是一想到隆起的肚子,当即摇头道:“爹,我还是不出去了,这孩子快要生了,颠簸不得,我还是老实在家里呆着吧。 再说了,家里那么多事情,总该有人盯着的。” “嗯。”叶琛缓缓点头,“你先养好身子,待生完孩子,坐完月子,我让大壮带你出去度蜜月。” “爹,蜜月是啥?好吃么?”赵菁菁张大眸子,一脸好奇道。 “傻孩子,蜜月可不是吃的,蜜月啊,就是新婚夫妇,坐着马车,去游山玩水,看看咱们大周的大好山河。”叶琛笑道。 “嗨,爹,咱家就守着大山,我都懒得去,还游啥游。 那都是有钱人家的公子哥,花钱找罪受,儿媳有那功夫,我还不如研究研究厨艺。爹,您上次教我的毛血旺做出来,味道还是差一些,是汤汁有问题吗?” 叶琛挠了挠头,“爹也只是有那么个思路,但是具体怎么做,还得你自己摸索。如果汤汁有问题,你就看看是不是酱不行。” 爷俩说话做饭的功夫,雄鸡报晓。 最先起床的是三壮,小家伙将沙袋绑在身上,提着根钢棍就出去了。 见到叶凡就一脸的不开心,“叶凡,你又偷着努力!难怪你最近成绩进步那么快。” 叶凡一看,今日竟然学的过于忘我,迟了些,被三壮发现,立刻笑着说道:“三壮,别误会,这不是想看看你骑马,早早的来占个好位置,我也是刚来。” “真的?”三壮疑惑的看向温华,“表哥,他真的刚来吗?” 温华点点头道:“确实刚来,你以为谁跟你一样,每天那么勤奋。” 三壮皱了皱眉,“我实在人,你们可别骗我!” 小凡连忙摇头,“不会,不会,真的是来瞻仰你骑马的英姿的,伙伴们都说,可拉风了呢。” 三壮害羞的挠了挠头,“没啥好看的,骑马大腿疼,你要是想学,回头我可以教你的。” 说完就直奔马厩,照顾战马,刷刷毛发,将鸡蛋打在豆粉里,然后掺着草料,喂养战马,不远处的叶凡看着都心疼。 天啊,马这东西,还吃鸡蛋啊! 难怪祖父说要租给叶四叔,这要是村里养,不得吃穷了。 “温华哥,我去占个地方看看三壮骑马。你要给我保密哦,我一定要悄悄的努力,然后惊艳所有人。”小凡又问了几个问题,将作业放进书包里,攥了攥拳头说道。 “去 第198章 出发魏氏酒楼 三壮去骑马。 温华拿着册子去了农田,他负责记录除了叶琛家蘑菇大棚之外的其他农户的数据,并且给予力所能及的指导。 如今的温华,已经算是半个农业方面的专家,从灌溉到除草,甚至于收获,方方面面都有非常深的见解。 院子里只剩下小壮和二壮。 哥俩平日里是要打一趟拳的,今日少有的没有打。 小壮拉着二壮的手,小心翼翼地瞅了眼厨房里正在忙碌的老爹,然后轻声说道:“二哥,爹爹对咱们真的好好啊,咱们怎么能合伙欺负爹爹呢。” “这要是换在牛大海家,儿子给老子使脸色,牛大海早就拿棍子打人了。” “也就是爹爹心疼咱们,不说咱们,还亲自下厨,给咱们做好吃的。”小壮小脸绷着,很是心疼地指着爹爹,“爹爹每天都很忙的,你看看他一边儿烧火,还一边儿打哈切,这都困得流眼泪了。” 厨房里,赵菁菁看着被熏得直流眼泪的公公,连忙说道:“爹,您怎么把水洒在柴火上了。” 叶琛泪流满面,咳嗦道:“你快出去,我自己来就成。” 二壮和小壮自然是听不见厨房说啥,二壮看着被烟火熏得脸色发黑的老爹,表情也很复杂。 二壮拉着小壮的手说道:“四弟,我也知道,咱们做得不对,可是一想到家里要多两个人,心里就难受!尤其是卢照凌,他总是嘲笑我,我想揍他好几回了。” 小壮掐着腰,小大人一样,长叹一声道:“哎,我也觉得卢公子做朋友可以,但是做家人不行,他不是干活的料,还得吃饭。” “对啊,还不如旺财呢。”二壮撅着脸说道。 厨房里,不时传来叶琛被烟火熏得咳嗦的声音,二壮听了心疼得厉害,低着头酝酿了许久,最后拉着小壮的手说道:“算了,听天由命吧,爹爹那么疼我们,想娶个婆姨就娶吧,县令又怎么着,有二哥在,还能饿着你们不成。” “她要是敢欺负咱们,就让三壮揍卢照凌一顿,然后二哥带着你们出去过。” “那我跟三哥说,咱们一起给爹爹道歉吧。”小壮看到二哥松口了,立刻开心地说道。 二壮点点头,“昨天是咱们不对,爹爹出门了,他又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一会儿一起道歉。” 一家人整整齐齐的坐在桌子边儿上,饭桌上摆着叶琛亲自为大家做的早餐,就是烙了些馅饼。 有芹菜猪肉的,有韭菜鸡蛋的,还有糖心的。 然后还有一大锅番茄鸡蛋汤,这个时候还没有番茄,叶琛在商场兑换的,有人问起来,就说在大山里寻得,反正暂时就做一顿。 看着爹爹忙碌的身影,已经通过气的壮壮们,正酝酿着给老爹道个歉。 结果刚要开口,却见叶琛将围裙解开,笑吟吟说道:“最近太忙了,为父也没带你们出去玩耍玩耍,正巧今日得空,家中无甚大事,爹带你们去县里的魏氏酒楼玩。” 正捧着馅饼在一边儿啃的卢照凌一听,顿时来了精神,站起身来,双手挥舞着兴奋道:“老叶!你说的可是魏相后人开的魏氏酒楼?那可是个好玩的地方啊!” 阿福也兴奋道:“我也知道,听说装修极其奢华,不仅有醽醁(ling露)和翠涛两种名酒,更有各种相府私房菜,其中以河北醋芹尤为出名,听说还有歌舞和混堂(公共澡堂子)一条龙。” 听着二人的介绍,壮壮们瞬间眼睛也亮了。 天天除了干活,就是学习,大家伙还真的没去玩过呢。 叶琛朝着卢照凌和阿福的方向伸出大拇指,“卢公子确实很灵通啊!这不家里要开一家酒楼,我提前带着孩子们学习学习。” 卢照凌开心道:“我也去!我也去!” 一旁的温华放下筷子,冷声道:“不许去!今日要温的书很多,而且姑父说了,是带孩子们去玩,你也姓叶不成?” 卢照凌掐着腰,对温华撅着下巴,得意道:“你咋知道,我不能姓叶!” 温华顿时语塞,真的是没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见温华不说话,卢照凌哀求道:“老叶,带我去吧,所有的消费由我买单!” 阿福摸着自己的小荷包,也激动地说道:“叶大叔,带着我们家公子吧,我自费。” 叶琛头疼摆手道:“守正,科举在即,当以学业为重,待你跟温华榜上有名,我在带你们去,至于今日,乃是我们家的亲子活动,你们两个就别参与了。至于阿福,你老老实实陪着你们家少爷。” 温华自无不可,出去玩什么的,他才不在意呢。 阿福表情有些沮丧,整天憋在清河村,他早就想出去透透气了,没想到叶大叔竟然干脆地拒绝了。 卢照凌更是不能接受,顿时感觉嘴里的馅饼都不香了。 “哼!老叶,你不够朋友!”低着头,对着汤便猛灌了两口,顿时感觉这红红的汤水特别鲜美,咕嘟咕嘟地喝了一大碗。 壮壮们嘴上没说话,但是心里美得不行,刚才爹爹一句,“今日,乃是我们家的亲子活动,你们两个就别参与了。” 让他们心里跟吃了蜜一样美。 几个壮壮心里想到:“爹爹是排斥卢公子的,他根本不想跟卢县令成亲,即便是祖父和祖母强行逼迫爹爹,那爹爹也是站在我们这一边儿的啊。” 于是乎,几个孩子吃的格外的香甜,连带着一大锅西红柿鸡蛋汤也被喝得干干净净,小壮擦着嘴巴,刚才比卢公子多喝了两碗,兴奋地说道:“好好喝!好开心!” 卢照凌撇撇嘴,“吃那么饱,看你去酒楼怎么有肚子吃别的。” “啊!”小壮顿时气得不行,“那你刚才还跟我抢!” 卢照凌耸耸肩道:“我又去不了酒楼,不得吃饱点。哎有的人勤勤恳恳的学习, 第199章 魏学礼 魏氏酒楼。 五层的木质结构楼房挂满了丝绸彩带,人头涌动,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香气,博士吆喝一声,前面开路。 叶琛领着几个有些畏缩的孩子走了进去。 小壮看到那么多衣衫华丽之辈,一个个雍容华贵的模样,有些害怕,低着头不敢说话,大壮便将小壮拦在怀里。 嘴里说着,“不要怕,大哥保护你呢。” 小壮闻言,赶忙往大壮的怀里靠了靠,往日活泼的性子,今日硬是一句话都不敢说。 生怕说错了那句话,惹来了人家的不悦,给父亲惹来麻烦。 二壮和三壮却有一种初出牛犊不怕虎的味道,一双招子完全不够用,从进入酒楼的那一刻,从上到下的仔细观瞧。 二壮指着酒楼的客人们说道:“三壮,你看到没,这魏府酒楼着实不一般,这装饰真气派,还有,你听这些食客听口音就知道,不仅仅是北海县的士绅豪客,更多的是南来北往的商旅,亦或是闻名而来的有钱人。” 三壮连忙点头道:“是啊,二哥,看样子,这家酒楼,一天起码能挣五十两吧。” 二壮嘴一撅,嫌弃的看着三壮,“老三,你能不能有点出息,那么大的酒楼,一天怎么也能挣一百两。” “我滴乖乖,一天挣一百两,一个月起码能挣三千两吧。这么说来,魏府单凭这一家酒楼,一年就能挣将近四万两银子呢。”三壮现在的数学进步了,都能口算了。 二壮点点头,一点都不怯场,拍着三壮的肩膀,信誓旦旦地说道:“三壮,你看仔细点,从桌椅的摆放,花草的布置,都要记在心里,回去咱们画个草图,将来二哥一定要开一座,不,开三座一模一样的酒楼,咱哥三一人一座。” 三壮嘟囔道:“二哥,这哪行!还有老爹和大哥呢。” 二壮抱着肩膀,神气道:“爹和大哥一直为咱们操劳,等咱们出息了,怎么能忍心让他们继续做事,就三座,挣了钱,自然是咱兄弟三人孝敬他们。” 三壮一想到自己竟然也能拥有那么大的酒楼,就忍不住打摆子,兴奋地嘿嘿道:“二哥,我喜欢吃肉,到时候酒楼开在突厥的王城就行。” 二壮笑呵呵道:“那可以啊,到时候你买牛羊肉回来送给我,二哥也沾沾光。” 三壮头一扬,得意道:“这话说的,我都去突厥王城开酒楼了,还要花钱么?肯定是抢他们的牛羊回来啦。” 若是卢照凌在此,肯定又要毒舌说二壮和三壮异想天开,叶琛就不会打断儿子们的畅想,谁知道未来如何? 没准孩子们幼时的梦想,长大了真的靠自己的努力做成了呢? 比如说自己,当年上初中,就梦想做西门大官人。 这个宏大的理想,他一直不敢告诉亲朋,只说自己长大了,想当个有钱人,这还天天被亲朋嘲笑,说鸡窝里还能飞出金凤凰不成? 可自己不也靠勤劳的双手,实现了梦想了吗? 要不是莫名其妙的穿越,自己有了雷布斯的投资,不知道现在有多潇洒。 几万男粉的女网红,晚上照样得叫自己好哥哥。 白衬衫,牛仔裤,自己就是泉城最靓的崽崽。 不时有人对着叶琛父子投来好奇的目光,叶琛看得出来,护着弟弟的大壮在强装镇定,毕竟这种场面,他做梦的时候,可能也没有那么宏大。 而叶琛却是一副无所谓的模样。 虽然大家穿的寒酸了一些,一看就是农人。 但是大周总归是没有寻常百姓不能入酒楼吃饭的规定。 叶琛本以为,像是他们这样的,能有个酒楼博士招待一下,随意安排一张桌子,就算是不错了。 谁曾想,刚走了没有两步,就有一个热切的声音传来,“哎呀呀,我说今天这喜鹊缘何叫个不停,原来是咱们北海名士叶琛叶秀才来了。” 话音刚落,便有十几个读书人装束的年轻人,过来与叶琛见礼,叶琛也不拘谨,一一还礼,与众人客套了几句。 待众读书人离去之后,叶琛的表情虽然很是淡然,却在心里不得不佩服这些世家的能力,自己只来过北海县几次,人家竟然认识自己的相貌。 叶琛行叉手礼,观瞧眼前的男子。 也就二十来岁,面目也算是清秀,但眸子里透着一股洒脱灵动,同样跟叶琛回礼,眼神却上下打量着叶琛的几个孩子。 “在下魏学礼,忝为这座酒楼的管事,见过叶先生了。” 叶琛连忙道:“原来是魏公子,久仰久仰。” 魏学礼笑道:“小子一直族中读书,今日才得了外出做事的机会,如何当得久仰二字,倒是叶先生北海一战,扬我北海士子的威名,肃我大周律法之威,让人心生敬仰之情。” 州法曹亲自审理唐显一案,又有王府背景,当时不知道多少人听闻此事,认为这位唤作叶琛的士子彻底完了。 谁曾想到,叶琛不仅毫发无损,反而让那法曹声名扫地。 这件事情瞬间在河北道传播开来,叶琛的名声也被更多人知晓。 叶琛连忙道:“叶某只是自保罢了,可没有魏公子说的那般夸张。” 二人又互相恭维了两句,魏学礼表情似乎有些纠结,最终忍不住开口道:“叶先生,晚辈有个不情之请。” 叶琛诧异的看着魏学礼,莫非这厮头一次见面,就想要个签名啥的? 叶琛淡然道:“魏公子请言。” 魏学礼道:“这几位钟灵毓秀的少年,想必是贵府的公子吧?” 叶琛道:“正是。不过,却当不得钟灵毓秀四个字,魏公子谬赞了。” 魏学礼摇摇头道:“实不相瞒,在下在族中,也曾教育后进,一见几位公子,便知皆是良才美玉,不知道叶先生能否让他们去魏府家学读书。一切费用由魏家提供,我敢 第200章 秦王破阵乐 随着钟声袅袅,看台上,几位怀抱乐器的乐娘鱼贯而出,边走边轻轻弹奏乐器。 待至看台中央,已成前三后四的舞阵。 琵琶作裂帛一声,乐声大作,众舞娘或作飞天状,或单腿独立,赤裸的足腕绑着白色的银铃,一抬腿,一移步铃声清脆,竟然穿透叮咚作响的琵琶声平地里生出几分活泼。 随着敲手鼓的舞娘开始旋转,铃声愈发的激烈,间杂琵琶的长滑音,宛如急风吹过檐角,惹得铃铛乱响,又仿佛急切盼望归人的怨妇的杂乱心思。 叶家的壮壮们,早就将心里的烦恼忘到了九霄之外,满眼只见长裾飘飘,彩衣飞舞,嫩藕般的手臂急促地拨动各种乐器。 叶琛心里有些后悔,二壮的哈喇子都快流出来了。 人家看的都是艺术,这厮怎么跟自己一样,看成了某音热舞。 好想捂住他的眼睛。 环视左右,食客们一个个看得目驰神炫,沉浸其中。 鼓声骤歇,似急雨远去万物重归寂静。 七位舞娘拜伏于地,旁边放着各自的乐器,只有背部起伏不定,刚才的舞蹈是极费体力的。 一场结束,看客们将金银器物不停的往看台上抛出,刹那的功夫,就在看台上密密麻麻的摆满了一层。 壮壮们看的是目瞪口呆,人家都说钱难挣,怎么魏家的钱就如同大风刮来的一样简单。 就看台上扔过去的金银,起码有几百两的样子。 尤其是二壮,更是捂着心口,自己太愚蠢了,竟然觉得五十两太少,起码要一百两。 舞娘拜谢之后退下。 有伙计专门上看台打扫,将散落在台上的金银用箱子装好,看客喝彩声不绝于耳,叶琛也不断的点头,这一趟没白来。 吃个饭,还能看一场如此华丽的歌舞。 难怪卢照凌这小子,死活非要跟着过来,这也太享受了啊。 温华这小子倒是应该过来跟着长长见识,整天只知道读书,都快读成书呆子了。 二壮不知道啥时候跑到叶琛旁边儿坐下,将小壮举起来放在旁边儿,然后对叶琛说道:“爹,这么奢靡的酒楼,咱们家肯定开不起的。” “孩儿虽然愚钝,但是看他们这装修,他们这请的歌舞团,也知道他们的成本高的不成样子,咱们叶家根本负担不起。” “即便是勉力做起来了,稍有风吹草动,便会将咱们家辛苦积攒下来的家业,一次性亏空的。” 叶琛笑着点点头,二壮这孩子确实不错,这才这么短的功夫,他就能意识到其中的问题,可见其从商业上的天赋,确实比一般人要强许多。 于是乎,叶琛笑着问道:“我儿觉得咱们叶家不适合开魏府这样的酒楼,那你觉得咱们家要开什么样的呢?” “是啊,二哥,刚才你不还说,要开三座这样的吗?我都快高兴死了,你又说不开了。”三壮也加入了讨论。 二壮瞥了一眼三壮,嫌弃他多嘴,转头对叶琛说道:“爹,孩儿倒是有雄心壮志,但是咱家不是条件不允许么。” “这种酒楼,一看就是面对达官贵人的,是为了一小部分人服务的,只有魏府这样的豪门才能去做,咱们寒门小户的,要赚钱只能赚一般人的。我觉得咱们要是开酒楼,就要开慧中居那种。” “等咱们有本事了,比如温华表哥亦或是小壮中了进士,在朝廷里做了大官,咱再开这种酒楼。 毕竟这天底下的金银,大多数掌握在有钱人手里。 赚穷人的钱,只能说是一个积累,想要挣大钱,还要搞这种。” 旁边儿的大壮一脸疑惑的挠着头,他不知道二弟怎么得出来的结论,怎么天底下的金银掌握在少数人手里呢? 不应该是天底下的金银掌握在大多数人手里面吗? 叶琛自然是明白二壮说的话,不论什么时代,财富都是掌握在少数人手里的,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 论生意头脑,二壮还是非常不错的。 这个概念,自己根本就没有跟他说过,他却可以无师自通,在商业的前途,他肯定能走很远。 叶琛轻声说道:“既然你决定开慧中居那种酒楼,那该如何选址、购置什么样的家具,什么样的菜品,你都要做到心中有数。” 二壮颔首道:“爹,您放心吧,我有成算。” 就在这时,钟声再次响起。 又有一队美人施施然而来,这些舞女,梳九骑仙髻,穿孔雀翠衣,佩七宝璎珞,比之前的舞女穿着更加华丽,色彩更加鲜艳。 舞蹈也截然不同,垂手旋转,嫣然纵送,舞女们斜曳裙诀,如云似花。 看客们沉浸其中,不断的颔首。 就连叶琛也不断的赞叹,论对美的享受,老祖宗真的碾压他们这些后人一百条街啊。 这不比某手某音强一万倍? 随着曲调的加快,他们的舞步也渐趋热烈。 一直结束,舞女们躬身行礼退出。 半响酒楼没有任何声音,一直到不知道谁喊了一声好,接着又是不断的金银扔了过去。 底下的叶家父子不仅仅欣赏舞蹈的美,也气的呲牙咧嘴,恨不得这些金银是他们的。 大壮在底下对叶琛轻声说道:“爹爹,这个世界真不公平,孩儿每天辛苦耕耘,获取的粮食卖了钱,甚至不够他们今天随便扔到看台上的多。” 小壮也说道:“是啊,爹,他们得种多少地,才能赚那么多银子啊。” 叶琛刚要给孩子们解释,钟声再次响起。 第三场舞蹈开始了。 叶琛示意孩子们先欣赏舞蹈,等回头再给他们解释。 壮壮们抬着头,兴致勃勃的观瞧起来。说实话,今天他们真的很开心。 首先,就是他们看到了这辈子最热闹,最好看的歌舞。 其次,便是今天,爹爹完完整整的陪着他 第201章 贵客,要扶桑浴师不要 叶琛也很惊讶,他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古代就有这种大型的共用澡堂子。 这是不是意味着华夏的男儿几千年来的爱好就没怎么发生过改变? 如果再发个手环,有个神秘兮兮的杂役在自己耳边说,公子,我们这里二楼可以歇歇脚,有高丽婢,有扶桑女,有昆仑奴,还有细腰肥臀的胡姬。 叶琛肯定会高呼一声,卖麻批的,老子带着孩子呢,你胡说八道什么呢。 当然,就算是没有二楼的特殊服务,看完歌舞表演,吃了些东西,再在大池子里舒舒服服地泡一阵,也是一种情调。 小壮撅着嘴,一脸不快地说道:“刚才光顾着看表演了,桌上的饭菜都没怎么吃。好不容易那个魏公子送了些吃食,真的好可惜。” 三壮拦着小壮的脑袋,揉了揉,关切道:“刚才在家里,你不是吃得挺多的,看你跟卢公子抢的挺热闹的。” 小壮惨兮兮道:“三哥,刚才就是喝的汤水多了些,撒几泡尿就没了。” 三壮立刻跑回衣帽间,给小壮拿回来一把糕点,一脸温柔的笑意道:“三哥就知道你臭小子会饿,刚才大家都在看舞蹈,我就偷偷把糕点藏起来一些,给你和大嫂留一些。” “三哥,人家这是赠品,只能吃,不能拿的,你这跟偷有啥分别?”小壮瞪大了眼睛,小脸震惊道。 “放屁!三哥也是读书人!读书人能用偷吗?要用窃!”三壮瞪了小壮一眼,骂道:“臭小子,有的吃还敢说你三哥,吃不吃,不吃拿走了。” 小壮立刻死死地攥着糕点,嘿嘿笑着拍打着三壮的胳膊说道:“开玩笑啦,三哥,我也窃了些给大嫂,就是兜兜太小了,装不下那么多,所以舍不得吃,可不像某二位哥哥,眼珠子都挂在胡姬身上了呢。” 大壮闻言,表情有些尴尬,刚才自己只是看着新奇,又不是贪恋什么女色。一群不要脸的胡姬舞女罢了,有什么好看的。 但是看小壮那么得意,心里确实愧疚,刚才自己怎么就没想到媳妇呢。 咱肯定不是贪恋美色。 于是乎,便假装跟父亲说话,避免尴尬。 “爹,咱不泡这个了吧,孩儿觉得这是花冤枉钱呢?想洗澡,咱在家里烧水,或者等夜深人静,去水渠里泡一泡,很舒服的,而且还能游一游呢。” 二壮打量着混堂的装饰,越发的觉得魏府深不可测,同时也有了追逐的目标,当然,不妨碍他嘴巴混不吝地打嘴炮,“是啊,爹,你不知道,借着夜色去水渠里洗个澡,有个时候还能看到小寡妇偷偷摸摸的在水草里洗澡呢。” “嘿嘿,孩儿还作了一首诗,馒头白啊白,白不过姑娘胸脯。笋尖翘啊翘,翘不过小娘屁股。” 叶琛很想给这混不吝一脚,奈何大庭广众的,打孩子有些不合适,叶琛便暂且给他记下,然后扫视周围的环境。 说实话,这魏府的混堂真不错,大浴池和桑拿干蒸室都有。 就这档次,搁在后世,没有个598根本出不来。 虽然泡池子的人少,但是杂役们,来来往往不闲着,一桶又一桶的热水倒进浴池里,一直到水温合适之后,这才擦擦额头的汗水,又拿着根杆子,坐在不远处的胡床上休息。 叶琛瞅了自己家娃子两眼,笑道:“今日本身就是带你们出来玩的,不要在乎花钱与否,赶紧把犊鼻裤也脱了。” 正说着,便有杂役小跑过来,对叶琛说道:“公子。” 叶琛一惊,不会真有吧,连忙打眼色道:“我们不上二楼。” 那小厮疑惑道:“公子,咱们家这混堂没有二楼的,小的就是想问问您,一会儿泡完了,要不要寻个搓澡浴师,咱这里有扶桑的浴师,手法娴熟,温柔似水,而且还有专门搓澡的茶室。” “您看看这画册,都是不错的。”说着拿来一本帛画,要递给叶琛。 “大可不必。”叶琛连忙正色拒绝道,只是扫了一眼,叶琛便止不住腹诽,“这跟电影里差距也太大了,都手工ps过了,还这么丑?” 看叶琛的表情,杂役就知道怎么回事儿。 “咳咳,贵客,丑是丑了点,但终归年方十八,青春年华,若是答应借种,连铜钱都不必花呢。”杂役孜孜不倦地介绍道。 “滚,再胡言乱语,某可要不客气了。”叶琛怒道。 “哎,贵客您请。”那杂役赶忙小步离开,心里暗道:“看来得换一波浴师了,连这种穷酸的汉子都瞧不上这群扶桑女。” “爹,啥是借种啊?扶桑国的女子,为什么要借我们的种?”小壮吃饱喝足,一溜小跑挂在叶琛腰上,一脸疑惑道。 其他的壮壮们,也是一脸好奇的听着。 叶琛心想,扶桑国男子矮小瘦弱,不得不来中原借种,这种情况,一直绵延到了弱宋呢。 但是这种事情,如何能与孩子说。 便在一旁敷衍道:“就是他们来借咱们大周的粮食种子,实在是他们扶桑国的粮食种子质量不好,长不成庄稼。” 大壮瓮声瓮气道:“那可不行,咱们大周的种子,种大周的庄稼都不够,怎么能借给他们。” 叶琛呵呵笑道:“大壮说得对,不能借!下次你们出去,有人借,便与爹爹一样回应他们就好。” 叶琛试了试水的深度和温度,便直接找了块干净区域,将头靠在池子边儿,发出了舒服的呻吟声。 壮壮们也有样学样,跟着一起呻吟了起来。 浴室内弥漫着缭绕氤氲的雾气,如同在仙境里遨游,池内水面上浮着一块特制的方形木托盘,托盘上载着一小壶醽醁和一个小小的酒杯。 这是一种后世几乎见不到的绿酒,叶琛也很好奇,给自己斟满,然后一饮而尽,醇厚的酒香弥漫这个口腔,让人心驰神往,通体舒坦。 第202章 父与子 叶琛有些晕晕沉沉的,脑子里想的东西很多。 该说不说,有钱人的感觉真的蛮好的。 如果有钱,在封建社会,那过得日子也是舒坦惬意。 甚至比后世的生活过得更滋润,什么锦衣玉食,妻妾成群,酒池肉林,很多后世不敢想的快乐,在这个时代都能享受得到。 若是没钱,你在啥时候,都有可能连一口饱饭都吃不上。 穷不分时代。 他那个时代,国家已经很富裕了,但睡在公园,睡在天桥底下的,也大有人在。 至于古代,穷人更是多的数不胜数,悲惨至极。 叶琛到现在都记得,当初在清风镇,看到有人在贩卖妻女,有个大户人家的孩子,指着瘦脱相小姑娘说道:“爹,他们吃不起粮食,怎么不吃肉羹,为何非要把女儿卖了呢?” 那抱着孩子的富人摇摇头说道:“为父也不清楚,可能是太固执了吧。若是咱家遭灾,将用不到的字画贩卖一下,种不到的土地租出去一些,怎么也能糊口的。” 这种无知的言论,时刻鞭策着叶琛,坚定着他的信念,那就是大丈夫不可一日无钱。 今日来此地的目的其实有三个。 一是犒劳犒劳自己,这并不是什么自私的言论。 而是对于自己精神和肉体的一种慰藉。 说实话,自从穿越以来,叶琛每日披星戴月,跟着家里忙碌,整个人的精神和身体都非常的疲惫。 他其实是靠一股意志力支撑到现在的。 换个一般人穿越到这里,面临这种情况,估计早就崩溃了。 你拿土坷垃擦屁屁试试? 你睡在干枯的草垫子床上试试? 晚上蚂蚁会在身体上,留下一个个红色的斑点,让你瘙痒难耐。 第二是,好好的陪一陪孩子们,不能因为工作的忙碌,而疏远了与孩子们的关系。这不是第一次,孩子们心里有话不与自己说了。从叶琛的观点来看,这绝对不是一个好的现象。 至于第三点嘛,则是让孩子们见识见识何为富贵? 现在叶家已经是清河村实打实的首富了,孩子们多少有些坐井观天,叶琛就是要让他们知道,外面的世界到底有精彩。 这才是一个小小的北海县,往大处说,还有青州府,河北道,再往远处说,还有长安和洛阳,叶家现在拥有的,可能连人家一根毛发都比不上。 他必须激发孩子们内心的欲望和野心,这样他们才更有动力去拼搏。 告诉他们,这一切都仅仅是开始。 如今这第一点和第三点都实现了,唯独剩下第二点,叶琛在斟酌,该如何开口。 就在这时,叶琛隐隐约约感觉有人在靠近。 叶琛睁开双眼,神情很是坦然,因为他发现是二壮过来了,看样子是有话跟自己说。 “那个,爹,爹,那个啥。”二壮的表情复杂且纠结。 叶琛清楚,这明显是成长了,有自尊心了,脑子有些乱,语无伦次的都不知道自己想说什么。 自己也有过这种状态的。 觉得自己学了一些知识,便开始质疑父母,认为自己很厉害,变得叛逆,不愿意与父母敞开心扉的交流,认为他们思想腐化,行为老土。 在他那个时候,遇到这种情况,只要拎出去,打一顿就好了。 一顿如果不管用,还可以打两顿。 孩子哭诉,自然有妈妈安抚。 当然也有母亲掌刑,老爹负责安抚的。 各家情况都不太一样,自己就跟一般人不一样,自己可是爸妈混合双打,偶尔还有爷爷奶奶加入战团暴揍的男人。 但叶老蔫家情况又不太一样,这群孩子没有妈妈,内心其实自卑而脆弱。 自卑会让人总是不自觉的产生一种无助感。 这种自卑感,卢照凌身上也有,只是他比这群孩子略微成熟一些罢了。 所以叶琛不得不换一种复杂的方式。 叶琛懒洋洋的睁开眼睛,语气平静道:“好端端的不在水里泡着,来这里打扰你爹干什么?” “爹,呃......我就是来看看,您需不需要有人给你擦擦背。您既然泡的尽兴,那就再泡会。” 二壮说完,便准备光着屁股跑路。 池子的边缘,看着被吓跑的儿子,叶琛闭上眼,有些不耐烦的说道:“给你爹站住!跟你爹说话还吞吞吐吐的,信不信我让你大哥踹你两脚?” “信。” 二壮认命的缩了缩脖子,仰天悲叹口气,刚才听着小姐姐们莺莺燕燕的声音,心里就如同猫抓一样,还没来得及享受,就被大哥抓过来,给老爹道歉。 当然,更让二壮觉得难受的是,为什么错误是兄弟三个一起犯的,却要让自己一个人承担? 等一会儿,老爹将自己打一顿之后,气也消得差不多了,岂不是没二壮和三壮啥事? 小壮倒是想过来贡献他稚嫩的屁屁,可是大哥偏要阻挠。 最可恶的是,大哥自己得罪不起。 因为大哥,从来不跟自己讲道理的,一旦他认为你错了,你说破大天都没用,他就是直接开打,除非你敢不认他这个哥哥。 一老一小二人就这样静静泡在池子里,两两相对无言。 对于二壮来说,如今的父亲跟先前的父亲是不一样的。 说实话,先前的父亲,二壮只是纯粹的肉体上的惧怕。在他看来,那种无能的暴怒,打他一千次,一万次都无所谓,顶多就是肉疼而已。 而现在的父亲,却总是给二壮一样莫大的压力。 因为经常往外面跑,二壮也见识到了一些优秀的人,那些所谓的读书人也好,士绅也罢,他们都没有父亲身上表现出来的压迫感要强。 二壮其实在内心里不自觉的崇拜着父亲,但也不自觉的与父亲变得有些疏远了。 他知道昨日与父亲耍性 第203章 做客叶家的奚梦瑶 二合一,月初 今日对于叶家父子来说,势必是极其开心的一天。 蒸完桑拿,浑身舒爽的叶琛,又带着孩子们去了城隍庙。 城隍庙附近有庙寺和杂耍,父子一行人,一边儿逛街,一边儿看杂耍,小家伙们玩疯了,尤其是小壮,连人家猴戏的猴子都非要摸两把。 一直到了临近傍晚,叶丰顺大叔过来催促,才大包小包地往回赶。 叶琛喝得有些醉醺醺的,本来就是去放松的么,再加上魏府的绿酒确实绝活,美味得要紧,不自觉地贪了杯,导致叶琛在路上就不时呕吐。 见爹爹似乎晕晕沉沉地睡了,大壮的表情忽然严肃起来,叽叽喳喳的马车立刻安静了,哥仨吓得大气都不敢出。 “爹爹对你们慈爱,不代表你们可以放肆。父亲生养我等,管我们吃喝,教我们读书识字,比村中谁家不强,便是老村长家的小凡,都羡慕我们羡慕得不行。” “可你们看看你们怎么做的?合起伙来气父亲,只此一次,若敢再犯,便不要怪我这个当哥哥的翻脸无情。” 大壮在家中平日里话不多,有时间便往田地里跑,几乎一个人吃了大半家里的苦,但没有一个弟弟敢对大哥不敬。 他凶着一张脸,三个弟弟吓得脸色发白,赶车的叶丰顺暗暗竖起大拇指。 三壮侍奉着父亲,擦拭完叶琛嘴角的呕吐物之后,才抬起头来,说道:“大哥,我们以后肯定不会了。” 二壮和小壮也纷纷点头。 小壮拉着大哥的手,在一边儿劝说道:“大哥,消消气,我们都知道错了。” 被扔在家里的卢照凌着实无奈,本来好端端的祠堂,让牛大海婆姨搞得也无法安心读书,鬼知道她一个外姓人吃饱了撑的,跑到人家叶家祠堂哭泣,没完没了地惹人心烦。 便提前结束了温书,将叶家的佃户召集起来,对他们进行训练。 佃户事先得了叶琛的通知,自然也很配合,十个人站成两排,一天什么都没干,就是老实巴交地站着,但也破费力气。 不停地有人身子骨打晃,卢照凌手里拿着竹竿,见谁敢偷偷的换脚,上去就是一棍子。 一直到叶琛一行人归来,卢照凌才对他们摆摆手,示意他们暂行离去,佃户们如释重负,擦着额头的汗,赶忙跑路。 生怕叶琛再有兴致,训练他们一番,那么可就是不死也得脱一层皮。 一共回来了两辆车,一辆是叶五四的牛车,一辆是奚梦瑶的马车,从两个方向朝着叶家走来。 奚梦瑶的马车上的装饰,有一种异域风格,这种马车在长安和洛阳也有,但一般世家子弟只是猎奇的时候坐坐,很少有人将它当做日用。 于是,卢照凌便对奚梦瑶有了几分好奇之心,尤其是看到奚梦瑶的车车上,似乎有被烈火焚烧的痕迹之后。 却不料盛装打扮的奚梦瑶的心思,根本就不在卢照凌这个范阳卢氏子弟身上,反而直奔喝得醉醺醺,被二壮和三壮勉力架着的叶琛而去。 叶琛驻足,猛地眨了眨眼,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 “叶贤兄,好久不见,贵府这是要训练部曲吗?” 叶琛浑身散发着浓郁的酒气,衣服也乱糟糟的,跟奚梦瑶的华贵完全不一样。 不过奚梦瑶看起来,也是一脸风尘仆仆的模样,看来最近也颇为辛苦。 对于忽然出现的小娘子,叶琛颇为震惊,他没想到这个生命之中的过客,竟然再次来到叶家。 倒是眼前的问题,没有什么好隐瞒的,叶琛苦笑道:“最近村里发生了些事情,总觉得手中没有些力量,难以自保,所以干脆练出些好汉来。” 奚梦瑶看着醉醺醺的叶琛,眉目诧异道:“叶贤兄,这么说来,你不仅精通国之大事,还懂得练兵之道呢?” 这年头懂得练兵的,都是有传承的,比如李靖与侯君集。将门的公侯们,将练兵当成他们立身之本,看得颇为重要。 “奚姑娘,今日怎么有兴致来寒舍?”叶琛疲惫地说道。 进了小院,小壮撅着脸,给端来两杯蔫老吉,闷闷不乐地想到,这卢县令还没赶跑,怎么又来了个更加好看的婆姨。 这个婆姨,看起来比西域的胡姬更夺人心魄呢。 瞅瞅二哥,那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看着叶家一家人其乐融融,兄友弟恭的场面,再想想自己的遭遇,奚梦瑶脸色一暗,说道:“家中长辈意见不合,觉得我爹过于软弱,家里又没有男丁,所以他虽是长子,亦不愿意让他继承家业,这段时间闹得不可开交,我只是说了两句,便被赶了出来,小妹心中烦闷,就生了拜访叶贤兄的心思。” 叶琛喝着儿子端来的蔫老吉,着实沁人心脾。 示意奚梦瑶也喝一些,润润喉咙。奚梦瑶拿起竹筒,喝了一口,就感觉浑身舒泰,四肢百骸都有一种轻松之感,看向叶琛的表情也越发的好奇。 听着奚梦瑶的话,叶琛觉得这些大家族里面事情着实是多,但是话又说回来,关乎整个家族命运,怎么可能不慎重。 于是乎,叶琛只能安慰道:“关于家族传承,家中长辈自然有他们的考虑,你是晚辈,能不掺合就不掺合。” 大概觉得这话没有啥说服力,他很清楚,就单凭奚梦瑶父亲家中没有男丁这一条,便几乎难以继承家业,叶琛就勉力道:“既然你们家在附近买了庄子,若是心情不好,便可以去附近的大山转转,风景宜人,只要不去深山,不会有什么风险。” 奚梦瑶不知道在想什么,她低着头犹豫了半晌,声音有些低沉的说道:“叶贤兄,小妹自幼喜闹不喜静,但却是家中独女,没有什么人陪伴,看贵府其乐融融的样子,很是羡慕,不知道能不能留在府上做客一段日子。” 一旁的小壮一听脑袋都大了, 第204章 酒意上涌 听闻叶琛所言,奚梦瑶若有所思,忽然她垂眸道:“叶贤兄,敢问,你对圣人推崇佛教,甚至派遣大师,到大周周边儿各部落传播教义,怎么看?” “佛教?” 叶琛扭头看向卢照凌和温华,这两个小家伙,也是很好奇的模样。 他们也很想知道,姑父既然认为半本论语就能治理天下,那么佛家对于这天下又有什么作用呢? 小壮呲着牙,嘿嘿说道:“我知道,我知道,爹跟我说过,佛渡有缘人,什么叫有缘人呢,就是口袋里银子多的人,缘分多一些,口袋里的银子少,缘分就浅一些。” 小壮的天真,惹来了众人的哈哈大笑,这也是时下的一种现象,很多寺庙大肆圈占土地,成为大地主,甚至开始放高利贷,对于香客也是有钱者客气,穷者置之不理。 温华也说道:“如今寺庙泛滥,已经出现了佛吃人的现象,我觉得这未必是好事。” 卢照凌却说道:“我不这么认为,僧侣可以净化人心,导人向善,就拿奚姑娘所言,派遣到其他的部落,可以减少他们心中的戾气,减少战争,对我们大周来说,也是个好事。” 叶琛见大家都有属于自己的看法,便开始思索,片刻之后,叶琛说道:“佛教从东汉传入华夏至三藏大师取经归来,在我们这片土地上生根发芽,已经很长时间了。” “如守正所言,确实是有好的地方的。” “比如说,安稳人心,人可以轮回转世,给人以希望。” “这样,国家就可以安宁,不至于有那么多的纷争。” 老实巴交的,有苦有难受着,有啥诉求交给来生,这可不是统治者愿意看到的吗? “叶贤兄,这难道不是好事吗?” 奚梦瑶眼睛发亮,一脸好奇的问道。 “好事?哈哈!” 叶琛放下手里的筷子,然后洒然道:“这怎么是好事!大家老老实实的做顺民,对于统治者来说是好事。但是别忘了,这天底下,国家何其之多,宗族何其之多?” “本来百姓身上已经有了官府,士绅,世家蹭蹭枷锁束缚者,已经非常不容易了,为什么非要加一个虚无缥缈的新的锁链呢?” “捆绑住百姓的思想吗?” “你们或多或少的知道,但是肯定没看到本质,这寺庙除了安稳人心,他还有什么好处呢?” “他从事生产吗?” “他缴纳赋税吗?” “他能对抗外敌吗?” 叶琛说道此处,甚至有些激动,“让百姓安安稳稳的听话,这确实是统治者该做的事情,但是我们的圣贤们早就说过,仓禀实而知荣辱,衣食足而知礼节,这么好的道理我们不去听,为什么非要采取更为极端的方式呢?” “要知道,今日百姓听信僧人的言论,做踏踏实实的顺民,有朝一日异族来了,是不是他们也可以做异族的顺民呢?” 叶琛眯着眼睛低声叹息。 我华夏儿郎的脊梁一直是笔挺的,血液是沸腾的。 但是就是被一些扭曲的思想,慢慢的折磨没了。 他仿佛看到了,再未来,大唐覆灭之后,又有了弱宋,异族的铁骑踏入中原,皇帝被人家俘虏,人口被人家掳走,过上了暗无天日的日子。 他仿佛看到了大洋彼岸,那些金发碧眼的异族,用他们的船坚炮利,打开了华夏的大门,将无数的金银财宝,无数的名人字画抢劫一空。 叶琛的脸上面露疾风之色,鲜有这般愤青的说道:“这世界上,哪里有千秋万代的统治者呢?就连大唐不也是三世而亡,怎么我大周就非要千秋万代不成?” “崇信佛教确实有些好处,但是却遗害千秋万载。” “叶贤兄,你别说了。” 奚梦瑶起身,眉宇间竟然多了几分严厉的气息,对着众人喝道:“诸位,叶贤兄乃是你们的亲人,这等言论,自己心知肚明便好,切莫说出去,贻害无穷。” 这一刻,奚梦瑶身上表露出来的气息,竟然比北海县令不知道要强大多少倍。 可卢照凌根本不愿意搭理他,心里想到,这个时候,你装什么装,话题都是你引起来的。 到时温华稳重一些,知道姑父今日喝了太多的酒,这个时候,估计是酒劲儿犯了。 他也是喝过酒的,知道一些酒水的后劲非常大,要醒酒一天才能彻底清醒。 温华扶着叶琛到了卧室休息。 “这是怎么了?” 叶琛的酒量可不一般,可是今天他带着孩子们去玩耍,将从穿越以来,心里的压力,彻底给释放了出去。 整个人自然而然的就有些控制不住了。 温华将叶琛送入卧室,一出来,就对奚梦瑶说道:“多谢奚姑娘的提醒。” 刚才如果叶琛只是对卢照凌和温华说这些,其实没啥问题。 这些孩子,对叶琛的理念一直是深信不疑的。 可是现在奚梦瑶在场,这家伙会不会做出什么对于姑父不利的事情。 奚梦瑶用欣赏的眼光看着温华,如同狩猎者发现了珍奇的宝藏一般,逐渐收敛气势,颔首说道:“听说你姑父让你除了温书之外,还要加入佃户的训练,你早点去休息吧。” 温华自己也不知道为何,自己竟然下意识的听从了她的话,行礼之后退下了。 大家也散场了。 卢照凌坐在院子里,眉头紧锁,“这个女人到底是什么身份呢?她这个时候出现,又是什么缘有,自己也曾经在长安和洛阳呆过,怎么就没听说过有这么一号人呢?” 虽然酒意上涌,让人晕晕沉沉的,但是叶琛的酒品是相当可以的。 天海黑乎乎的时候,人就已经醒了。 “舒坦,好久没有这么精神饱满了。” 起床之后,叶琛洗漱完毕就去院子里,正好看见奚梦瑶在拿着叶琛自制 第205章 上梁前夕 “早安。”叶琛同样回复道。 家里多了个女子,便多了许多不便。 叶琛也不多做停留,一大早拉着十名佃户去跑圈去了,叶琛到目前为止,还只是对他们进行简单的适应性训练。 主要以补充营养为主,待他们身体逐渐强壮,再一步步加强体能和纪律训练。 自己的本钱就那么小,只能一步步培养,想要跟那些盖世名将们一样,挑挑拣拣那几乎是不可能的。 三壮的生活多了一件趣事,那便是每天骑着马,吊在队伍后面。 谁要是跑得慢了,他就疯狂地甩鞭子。 虽然不至于抽在佃户身上,但啪啪作响,也挺吓唬人的。 训练了将近半个时辰,佃户们每人领了两个鸡蛋回去,脸上的表情那叫一个开心。 六叔是喜欢看热闹的,看着年轻人朝气蓬勃的样子,总是会忍不住,“儿郎们,是谁给你们一口饭吃啊?” 佃户们齐声回答,“是叶秀才。” 六叔满意地点头,再问,“是谁给你们添得新衣?” 众佃户低头看着崭新的黑色制服,自然齐声回应,“穿叶秀才的衣。” 再问,“若是有贼人侵犯,你们为谁打仗?” 众人齐声应和,“为了叶秀才!” 六叔这时,往往表现得很是开心,在他的感官里,这十人的重要性,已经远远超过了村里的团练。 叶琛训练佃户回来的时候,远远地看到了奚梦瑶。 洗漱完毕的奚梦瑶,穿了一袭白衣,与昨日的盛装完全不一样,显得格外的朴素。 初秋柔和的阳光映在她俏嫩幼滑的脸上,恍若透明。 那细腰如纤纤不堪一握,衣衫被晨间的风拂起,好像是轻轻一扯,便能让人看见数不尽的雪色。 叶琛咧了咧嘴角,心中暗道:“我最近这是怎么了?满脑袋的不健康思想。” 但旋即叶琛忽然愣住了。 因为他蓦然间,想起了清晨那句早安。 他们村里人打招呼,一般喜欢问的是,吃了么。 而关于早安的出处,叶琛是知道的,这他娘的是外国人的习惯。 这东西他小学的时候就学过了,谷德茂啊。 见叶琛一直不说话,奚梦瑶笑吟吟道:“怎么,叶贤兄似乎对于早上那句早安很不习惯,你早前应该经常听吧。” 叶琛缓缓点头说道:“已经很久没听过了。” 奚梦瑶慵懒的舒展身躯,展示着窈窕的曲线,笑吟吟的说道:“我也是呢,好怀念从前的日子啊。” 奚梦瑶的话,让叶琛的汗毛都炸起来了,下意识地说了一句,“奇变偶不变?” 见叶琛惊讶的样子,奚梦瑶起身,缓缓的走向叶琛,一双美眸静静的看着叶琛,越走越近。 叶琛感觉自己的心跳越来越快,甚至于耳膜都有了一种撕裂感。 莫非这个世界不止有自己一个穿越者? 就在叶琛的心都要提到嗓子眼的时候,奚梦瑶终于将眼睛从叶琛身上落下,若有所思的说道,“原来叶贤兄跟云衡姐姐一样,也喜欢说一些奇奇怪怪的话呢。” “原来你认识云衡?”叶琛惊讶道。 “叶贤兄不知道,小妹之所以买下这座庄子,就是为了跟云衡姐姐比邻而居啊,只是没想到姐姐已经不在这里了?”奚梦瑶说着,一脸的伤感之色。 “她去了..............”叶琛刚想继续询问,就见叶满堂领着一群汉子,抬着木材两木朝着新房走去。 叶琛知道,这梁木是二哥和三哥在大山里挑选的,上等的松树。 叶琛压制住内心的复杂情绪,转身对奚梦瑶说道:“奚姑娘,新宅子要上房梁,要不要一起去看看?” 奚梦瑶笑吟吟点头,自无不可。 二人走到新房边缘,乡亲们早就自发的围了过来。 “老蔫家的新房子真的气派啊。” “可不,看着松木,起码得有个五六十年了吧。” 众人对于叶家的新宅子自然是满是羡慕,尤其是还选了那么个依山傍水的好地方。 叶江殿这个临时建筑队长,擦了擦额头的汗渍,对叶琛说道:“老蔫,我爹一会儿就过来,他老人家给你看黄道吉日了呢。” “明日便是黄道吉日,”叶江殿话音刚落,老村长便从人群中走出,抚摸着颌下的长髯,“老头子这一辈子,总算是教育出有出息后生来了,这大宅子气派。” 说罢,又看向江殿和江堂二弟兄,老神在在地说道:“我这一把老骨头了,以后也只能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大事你们二兄弟要以老蔫为主,听明白了吗?” “我们明白。”叶江堂和叶江殿二兄弟立刻颔首道。 周围乡亲们都一脸诧异地看着老村长,没想到他老人家,竟然挑了这么个日子说这种话,看来以后清河村真的是叶琛说了算了。 不远处的牛大海婆姨酸溜溜的说道:“等我们家幼蓉嫁给孙公子,做了县丞之子的女人,他一个小小村正,还得意个屁。” 今天是个喜庆的日子,梁木都运过来了,证明新房马上就要成了,叶琛自然不将牛大海婆姨的话放在心上,转身笑吟吟地朝着乡亲们拱手,“承蒙乡亲们照顾,叶琛才能过上今天的日子,我让二壮联系了清风镇的慧中居,做了席面,等到上梁的时候,大家好好的吃喝一顿。” “哎呦,终于吃到老蔫席面了呢。” “是啊,小叶村正可是大忙人呢。” 此话一出,又惹得众人哈哈大笑。 对此,叶琛也不恼火,毕竟他是一个穿越来这个时代当天,就差点请大家吃席面的男人。 “老蔫,你过来一趟。”叶琛在众人的恭维声中,被老叶村长拉到了一边儿。 脱离了人群,老叶村长反而没有了刚才的喜庆之色,表情反而略显忧虑道: 第206章 五四吃过的苦 “老夫这办法,也说不上好,但大体上是有用的。”老村长忖度了一番,然后继续说道:“你现在是公私合营作坊的负责人,是不是可以上书刺史大人,以安全之名,让他老人家派一支折冲都尉府的兵马过来?有朝廷兵马坐镇,这些妖魔鬼怪如何能翻起天来?” 老人家抚摸着胡须,忧愁的说道:“这两年收成这么差劲儿,我怕到时候沂蒙山的匪口,扎堆地往外跑,就咱们清河村这个样子,撑不住啊。” 就在所有人都沉浸在吃席的喜悦之中的时候,一少一老两代村长,却在为村子的未来担忧着。 叶琛听着村长的话,心里也在盘算,这一条是否可行?我觉得是有一定概率的,毕竟蔫黑鸭公私合营可以跟其他公司合营作坊一样活跃当地的经济,提升收入。 但是他也有明显的缺点,那就是让清河村彻底成为官府的附庸,失去自主性。 公私合营和全村为官府做事,还是有所区别的。 不远处,奚梦瑶默默地注视着叶琛。 眼前的这清河村虽然辛苦,但是真的住起来,她才发现,原来真的好舒服。 没有所谓的权利的纷争,也没有阴谋算计。第二天起床的时候,可以跟朋友互道早安,不必担心自己的脑袋,摇摇晃晃地悬挂在旗杆上,成为别人的战利品。 纯纯的一家人,其乐融融地相处。 “奚姑娘。”卢照凌拿着几块叶琛制作的甘草糖,递了过去,“你尝尝,很甜的。” 见卢照凌手里拿着甘草糖,奚梦瑶摇摇头,从袖子里拿出几块用油纸包裹的冰糖,递了过去,“尝尝,没见过吧?” 卢照凌看着眼前晶莹如玉,雪白如雪的糖块,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旋即他意识到自己的丢人,故意装作一副嫌弃的模样,“这种糖又不是没吃过,没什么好吃的。” 卢照凌昂着头,装出一副气势汹汹的模样,这个女人给他一种莫大的威胁感。 见卢照凌不肯接那块冰糖,奚梦瑶却不愿意与他多花费时间,露出一个和善的笑容,走向了人群。 一群村里的小姑娘在聊着叶琛的事情。 随着叶老村长当众宣布将村里的大权交给叶琛之后,叶琛在村里的人气,又飙升了一个层次。 不少待嫁闺中的小姑娘,听说叶琛府上住了女人,心中觉得叶琛并非不近女色,于是乎,一个个跃跃欲试起来。 连带着叶琛家里的几个娃娃也更受欢迎起来,村里时下新的流行语,嫁不了老蔫叔,还可以嫁给老蔫叔的孩子。 牛大海婆姨看着人群中,痴痴地望着骏马上的三壮的孙玉芬,忍不住笑道:“傻孩子,一个村正之子,有什么好看的,你要是真的有想法,想要攀高枝,就要学习幼蓉,你又不是没有那个姿色。” 孙玉芬嫌弃地看了一眼牛大海婆姨,当她得知,这个妇人竟然让楚幼蓉穿自己的衣服,去诱惑孙县丞之子的时候,她不知道有多恶心。 总是觉得衣服上,有奇奇怪怪的味道。 “牛婶子,您说话注意些,我现在已经嫁人了,我男人是玉柱哥呢。”孙玉芬故意扯着嗓子加大了嗓门,就是想告诉牛大海婆姨,你别在这里烦我,我是有男人。 不远处正在帮着干活的刘玉柱,立刻嘿嘿地笑了起来。 忍不住对身边儿的把式们说道:“听见没,玉芬刚才喊我名字呢。” 周围的汉子纷纷恭维道:“那还用说,咱们家玉柱,是村里一等一的好把式呢。” 牛大海婆姨见孙玉芬这小妮子,竟然涨了脾气,立刻在一旁冷嘲热讽道:“跟婶子装什么装,当初你不也是嫌人家三壮家穷,非要跟着玉柱么,你可不知道,玉柱家娶你的钱,都是借的叶五四家的呢!” “怎么了,现在看着叶琛家发了财,当了官,心里馋得慌了?” “这天底下,哪里有那么多后悔药吃哦。” 孙玉芬一张小脸越发的难看,她本来只是来凑热闹,看看今天是否上梁,也好混两个馒头吃,顺道看看三壮哥是否回心转意。 谁曾想,遇到讨人嫌的牛大海婆姨,点破了自己的心思。 一时间恼羞成怒,气鼓鼓地低着头往家里逃去。 而牛大海婆姨见着孙玉芬甩袖而走,仿佛做了一件多么了不起的事情一样,心情变得瞬间美丽了几分。 看着忙碌的现场,心中讽刺道:“有什么得意的,等我们家幼蓉嫁给孙公子,这一切我也有。” 叶琛与老村长商议一阵之后,还是暂时决定,暂时不过分依靠朝廷的力量。 这是叶老太太领着儿媳妇孙氏和秦氏,赶过来帮忙,马上就上梁了,有很多扫尾工作要做,老太太难得地放下了地里的活计,专门跑这一趟,元载奶奶听说之后,也跟着过来了。 最近他们家小元载的学习成绩进步飞快,老太太走路都带风。 老太太安排孙氏和秦氏,一个烧水,一个蒸杂粮饼子,带来些蔬菜,准备炒一锅乱炖,马上就要上梁了,这伙食千万耽搁不得。 而老太太安排好一切,眼珠子一直四处乱瞟,去寻叶琛的身影。 元载奶奶看出了叶老太太脸上的忧色,便主动问道:“老嫂子,你这是咋啦?咋老蔫家新房马上上梁了,你却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啊?” 老太太一看老闺蜜来了,立刻倒起了酸水,拉着元载奶奶寻了块石头,两人往上一坐,愁眉苦脸地说道:“元载奶奶,你不知道,我总是觉得老蔫这又是当地主,又是盖新房的,有点不踏实的感觉。” 元载奶奶胳膊上挂着筐子,里面放这些水果,递给了叶老太太一个梨子,笑着说道:“老嫂子呦,这有啥啊,在长安,在洛阳,几乎每一天都有像是老蔫这样的青年才俊,乘势而起,他这点家业算 第207章 上梁 对于公公请外面的酒楼来做席面这件事情,赵菁菁在心里是顶不乐意的。 她觉得这活,给她个小壮,再给她配个汐月、春月,她就能做了。 而且保证比外面的厨子做得好,她可是经过公公特训的大厨。 从德州扒鸡到什锦豆腐各种美味都能拿得出手的。 她跟大壮说了,结果大壮却跟公公一个观点,认为她要生宝宝了,要小心一点了,不能那么劳累了。 说的是什么话。 都是农家儿女,谁怕苦,谁怕累。 自己吃了那么多年的苦,还差这一天半天的。 新房上梁,她作为家中的一份子,她肯定也是想出力呢。 听说要花不少钱呢,看着惠中居的牛车,载着锅碗瓢盆在村子里驻扎,赵菁菁就肉疼,钱都是公公跟叶家的男人们一文一文挣回来的。 这一下子,雇了那么多人,也不知道要花多少钱。 赵菁菁现在每天跟着读书,是知道家里的开销的,那可是跟流水一样的往外花钱。 要不是二壮跟公公开辟了蔫黑鸭和蔫老吉的业务,可禁不住这样的造。 村里人,也算是一起走过了风风雨雨,大家一起挖渠,一起治蝗,甚至现在还举村之力,种植蘑菇。 蘑菇不仅可以平日炒菜用,做汤用,更是可以洗净、晒干,磨成粉,做成家里的储备粮。 北海县的百姓,当初被强逼着种植蘑菇的时候,估计家家户户都烦,但是如今吃上了蘑菇,谁不念卢县令一个好,谁不感激一下清河村的叶秀才。 叶琛如今是村里的村正,怎么也要找个机会,请村里人好好地搓一顿。 新房上梁,正好是个机会。 为此,叶琛早早地让二壮去镇上预约了惠中居的师傅。 都是长期合作的老朋友了,惠中居的老板自然不带丝毫拖泥带水的。 直接报了最诚意的价格,然后就开始安排人过来,听说上梁当天,徐掌柜还会亲自来掌勺。 惠中居要来清河村做席面,庆祝叶秀才上梁的事情,不知道怎么就惊动了北海县的餐饮圈子。 各家酒楼的老板都摩拳擦掌,准备在上梁当日好好的表现表现,跟着叶秀才搞好关系。 当然,被预约的徐掌柜是最得意的。 头前一天,就开始安排人马过来,挖炉灶,做准备工作,当天更是派来了浩浩荡荡的队伍。 等到上梁当天,二壮手里拿着村里的黄册,直接开始整,小壮手里拿着鸡毛笔在一旁充当账房。 不一会儿的功夫,小壮就发出惊呼声,“吓!二哥,村里一口气要来百十户人,这不得有个四十来桌啊?” 一旁担心年轻人出错的老村长,见小壮没见过的世面的样子,摸着小家伙的脑袋说道:“你爹是村正了,他办酒席,谁不给三分面子。你没看你村长爷爷都来跟着做账房了嘛。” “村长爷爷不是账房,村长爷爷是我爹的前辈,我爹得听您的呢。”小壮乖巧地说道。 一旁的叶凡远远的瞧着锅里的正在蒸腾的大米,感觉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不时看向爷爷,想问问啥时候入席。 二壮放下手里的黄册,一路疾走,走到叶琛身边儿说道:“爹,四十桌可能不够,北海县有些朋友也要过来吃饭呢。” 叶琛闻言,笑着说道:“我们家二壮长本事了,也有朋友了,大概几桌,爹心里还有个成算。” 二壮想了想说道:“大概有十来桌,另外还有些朋友,不用单独开桌,就在咱家老房子里弄几个菜就行,有几个青皮和不良人朋友,也要过来吃。” 叶琛点点头说道:“行,我知道了,你忙你的。” 叶琛看着惠中居制作的菜单,不算寒酸,每个桌都有鸡鸭,叶琛也算是大出血,这一顿酒席宴,就要吃掉将近二百多只鸡鸭。 不过叶琛也不是之前那么小气的人,该吃吃,该花花。 除了鸡鸭之外,还有些炒青菜,什么萝卜丸子,熏鱼,胡瓜应有尽有。 大壮还去地窖里,拿了几瓶蔫老啤,准备给上梁的工匠吃。 吉时将近,不停有牛车、马车,载着礼物,浩浩荡荡地从四面八方赶来。 从车上下来的,有闻讯而来的北海学子,有跟叶家关系密切的商人,甚至官府都派了人专门来庆祝。 被安排在小孩儿一桌的卢照凌,一脸惊讶地看着眼前的场景,“老蔫这么气派的吗?以后谁还敢说,老蔫是个土里土气的乡巴佬?” 听说村里人想吃蔫老鸭,赵菁菁终于有了用武之地,领着三伯娘和二伯娘急匆匆地往家里跑,一进门就看见二壮在跟一群纹着花臂的社会人士寒暄着。 那些汉子将散碎的银两和铜钱塞给二壮,言语之间很是亲密。 吓得孙氏连走路都不稳当,扶着赵菁菁说道:“菁菁,你三婶子最近吐得很厉害,可得小心不敢动了胎气。” 赵菁菁好奇道:“三婶,没去寻刘大夫看看男女吗?” 孙氏立刻瞪眼道:“看什么看?这都连着生了三个丫头了,还能生四个,凑齐春夏秋冬不成?不用看,这一胎肯定是男娃。” 秦氏在一旁小声说道:“菁菁,等上完梁,你可得跟你公公好好说说,这二壮交的都是些什么朋友,身上弄得花里胡哨,跟夜叉似的吓人。” 孙氏噘着嘴说道:“就是,男子汉,大丈夫,就该跟你公公他们那样,板板正正的。” 赵菁菁手里收拾着蔫黑鸭,笑吟吟道:“二伯母、三伯母,咱们都是妇道人家,就别管他们男人的事情了,二壮总是往外面跑,多个朋友也多条路。” “吓!菁菁,你说话倒是文绉绉起来了,还多个朋友多条路,你看看二壮那群狐朋狗友,给三五个铜钱,就来大吃大喝,我看着都替你公公心疼。” 几个妇 第208章 叶琛敬酒 小壮这会儿成了散宝童子。 手里面拿着筐子,里面有老爹用纸片包好的甘草糖和大白馒头,脖颈上还挂着一个小小的布袋,里面装着大把崭新的铜钱。 站在新房内,每一个房间都往外扔一大把。 就跟下雨一样,铜币和甘草糖哗哗地往外扔,那些围在房屋周围的小孩子们,立刻疯跑过去,谁要是慢一步,保准抢不到了。 大人们也不甘示弱,毕竟白面馒头这种宝贝,可不是谁家都吃得起的。 人群之中,牛蛋可是威风凛凛,手底下领着四五个小伙伴,平日里在团练之中学的把式,牛蛋也纹丝不动地传授给他们。 他们都是心甘情愿认牛蛋做大哥的,此时牛蛋指挥着小伙伴,口中喊道:“大山、迷糊,你们两个往西,肩并肩遇到过来的抢的就推。” “狗尾巴,猪下水,你们两个往东,你们胖,假装摔倒,阻拦他们过来的速度。” “阿弟,招妹跟我成扇面冲锋,这一面墙的糖和铜钱就是我们的啦。” “冲啊!” 叶琛远远地看着,牛蛋这臭小子还真聪明,也不知道能不能培养一下,没准将来也是个有出息的人呢。 卢照凌放完鞭炮,就赶紧往他那小孩桌跑,小孩子桌压力小一些,大人桌已经开抢了,那些拿着筷子,使劲儿吃肉的妇人还算好的,有些妇人自己带了盆,已经开始装席面了。 卢照凌长出了一口气,见阿福坐在自己旁边儿的位置,手里拿着筷子,正在拼命地往嘴里塞,瞬间就有点不开心。 过去踹了一脚凳子腿骂道:“你他娘的给我留点。” 阿福立刻蔫了,“少爷,我不吃,就让别人吃了,你瞅瞅奚小姐,就跟疯了一样。” 卢照凌看去,果然奚梦瑶没有任何淑女风范,手里的筷子跟雨点一样落下,见到好吃的就往嘴里塞,简直就跟饿死鬼投胎一样。 尤其是蔫老鸭,她也不怕辣,连骨头都不吐,就直接嚼碎了咽下去。 周围的小伙伴们都看呆了。 小壮刚上桌,就听不远处的元载跟小凡说道:“这个神仙姐姐,也那么吃饭嘛!看着跟饿死鬼一样呢。” 小凡手里拿着筷子,眼神里有一种王之蔑视,他从来不抢,每一道菜尝一尝味道就够了,他是村长的孙子,要有风度,将来老蔫叔老了,还会推举自己当村长呢。 见元载一脸震惊地跟自己说奚梦瑶,便撇嘴说道:“仙女吃饭吃得快怎么了,仙女还拉屎呢,你瞅瞅你那出息,别抢我前面的。” 小壮是不屑于跟小伙伴们抢的,夹了几块肉就开始只吃素菜了,眼神一直往奚梦瑶那里看,奚梦瑶发觉小壮盯着自己,便抬头给了小壮一个柔和的笑意。 小壮立刻不开心了,低下头,心里想着,如果非要选一个,那就选卢县令吧。 毕竟卢县令政务有那么忙,到时候不一定能给我生小弟弟,奚梦瑶太小了,进了家门,要是不懂事,爹还得伺候她。 叶琛家的新房上梁,算是叶家最近两年来最热闹的事情,叶六叔周围坐满了老太太,叶丰顺想进他这一桌,被他无情地拒绝了。 当初去拼命,喝得醉醺醺得装死,这个时候吃肉了,想来自己这里看腿了。 即便是老腿,也不让你这个老东西看。 旁边儿的老太太们,手上忙活着搂席,嘴上塞着菜,还能抽空跟叶六叔说两句话。 “老六啊,你们家老蔫这席面做得真是好啊。” “是啊,就是为什么咱们桌也有男人,不给酒呢。” “想什么美事呢,我又没出力气。”叶六叔夹了口青菜说道。 “还有,那鸭脖子少装点,我爱吃呢。” “你爱吃屁,老姐妹给你个面子,让你入席,你就偷着乐吧。” 叶琛是今天的主角,忙得都快吐了。 首先村里的长老团是必须参见的。 什么叫做长老团? 就是村里的老把式以及每个叶家分支的德高望重的老人,当然为了表示尊重,村里的外姓也有两人参加。 一共六人,一般情况下,老村长拿不定主意,也会跟他们商量。 平时维持秩序,也是这哥六个忙活。 “老蔫啊,你这是真的出息了啊!这大房子太爷爷瞅着就不错。”一个须发皆白的老头,放下筷子,喝了一口叶琛敬过来的酒,笑呵呵的说道。 叶琛赶忙又敬了一杯,笑吟吟地说道:“谢谢太爷爷鼓励,您也再喝一个,好事成双吗?” 老头也不含糊,端起酒杯就一口闷了,叶琛还准备满上,老爷子立刻用手按住了酒杯,“老头子要是年轻,跟你从一喝到七,从七喝到一,也不成问题,现在不行了,老喽。” “您可不老。”叶琛赶忙说道,“村里的大事小情还指望您呢。” 老太爷是上一任村正,并不属于他跟老村长这一房,德高望重,今年身子骨不行了,还死了一回,全家人停尸三天准备下葬的时候,老爷子又坐起来了。 嘴上说什么,“地府的小鬼来勾魂,道行不高,走到村边儿上,有一条河,里面满当当的都是水,过不去了,就把自己放回来了。” 大家当时还好奇,哪里有河,清河早就干了。 结果没过多久,叶琛就领着大家开了渠,这事儿村里的老头们都传开了,颇以为神异,认为叶琛应了族中谶语,这也是族长调给叶琛佃户的原因之一。 老太爷笑吟吟地对叶琛说道:“老蔫啊,你小子现在牛气了,又是做官,又是发财的,但太爷爷嘱咐你两句话。” 叶琛端着酒杯,老老实实听着,在村里没有人敢对太爷爷不敬,没有人敢对长老团不敬,你哪怕是做了宰相,得罪了长老团也不行,除非你想不进祖坟了。 “第一,不许忘本,咱们叶家的 第209章 潘虎兄妹 不仅仅是潘虎来了,连潘寡妇也来了。 潘虎翻身下马,身上背着荆条,一脸的坚毅之色,潘寡妇亦步亦趋地跟在身后。 叶琛也很诧异,这煤气罐大炮,那么大的威力,这兄妹二人是如何生存下来的。 人群中,元载奶奶推了推潘寡妇的几个孩子,小家伙们,在陈永强的带领下,迈着小腿儿跑了过去,大声喊道:“娘!” 潘寡妇一袭黑衣,穿得破破烂烂,整个人清瘦了许多,眼眶也陷下去了,整个人没有什么精神,待看清楚跑过来的孩子们,眼神一震,连忙也跑过来。 待靠近之后,想要伸手抱一抱孩子,却忽然间意识到什么,眼眶里的眼泪顷刻间潸然而下,摇摇头道:“很不干净了,你们以后还要在村子里生活,就不要过来了。” 不远处的叶琛,无奈地摇摇头,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但旋即叶琛又意识到,他又能如何呢? 他这个跟当初朋友们玩耍过的小妹们不一样,她是真的有一堆孩子要养活啊。 潘虎是典型的江洋大盗,他的出现,让清河村的乡亲们,从上到下都陷入一种恐慌之中,不光是团练的汉子们纷纷拿了武器出来,就连叶琛的佃户们,也纷纷跑回家,拿来各种可以当做武器的家伙,虎视眈眈地看着他。 叶琛走上前去,表情疑惑地看着潘虎,“这里不欢迎你,你来做什么?” 潘虎努力保持着内心的平静,他现在看见叶琛,感觉灵魂都在打颤。 那真的是人回想起来,便如同梦魇一般的夜晚,他坚信,那是叶琛所谓。 而今日,叶琛身后那十名佃户,虽然看起来似乎跟那些团练把式没什么区别,但是举止行动,如同一体,恍惚间似乎是一种阵势。 潘虎觉得,如果今日再动起手来,自己必死无疑。 他深吸了一口气,对着叶琛一抱拳,“俺潘虎知道之前的事情不对,今日特地向叶先生来赔罪的,还请叶先生恕罪。” 说着,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砰砰砰给叶琛磕了三个响头。 周围的百姓都看呆了,了不得啊,他们的小叶村长真的了不得啊,像是潘虎这样的江洋大盗,都过来磕头跪拜。 叶琛看到他背着荆条,又给自己磕头,瞬间就明白了些什么。 他为何没葬身于火海暂且不论,但是山砲寨毕竟是已经毁灭了,他作为山砲寨排得上名号的人物,肯定是过上了被无尽追杀的日子。 如果是他一个人还好,他可以随意地浪迹天涯。 但是他还带这个潘寡妇,一个相貌还说得过去,总是能惹来麻烦的寡妇,所以他走投无路了。 叶琛笑眯眯的说道:“没有什么赔罪不赔罪的,我是农人,耕地种田是我的本业,你是强盗,打家劫舍是你的生活,站在我们各自的立场上,你没有错。你走吧,清河村非是你的栖身之所。” 叶琛的干脆,让潘虎的表情一滞。他没想到,自己还没有开口,人家就已经知道了自己的意图。 周围的乡亲们对着潘虎指指点点。 “听老蔫的意思,这个潘虎想要加入咱们清河村?” “村长是谁?一眼就知道这家伙没憋好屁!” “村里已经有个牛大海了,可不能再搁一个潘虎!” “是啊,听说山砲寨被老天爷炸成灰了都,他要是加入咱们清河村,万一老天爷惩罚他,劈歪了,伤者咱们怎么办?” “就是,就是,他要是回来,岂不是还要带潘寡妇那个娼妇回来,咱们村可容不下他。” 被大家伙一通嘲讽,潘寡妇的面色更加惨白了,双目含泪地看着自己的儿子,她知道自己做的不对,但是从始至终,她真的都是想让孩子们健健康康的长大。 而潘虎也死死地握着一双铁拳,无尽的火焰在心口燃烧,放在平常,这些无知的村民,有多少都不够自己杀的。 自己瞪他们一眼,他们都得哆嗦半天。 但是今时不同往日,他们有了叶琛的庇护。 而自己如同一只丧家之犬一般,连个栖身之处都没有。 这种日子,是真的过不下去了。 潘寡妇也跪下了,对着叶琛磕头道:“小叶村长,你行行好吧,我真的不能没有孩子,我不知道他们吃不吃得饱,有没有衣裳穿,怕他们被人欺负。” 叶琛摇摇头开口道:“潘寡妇,你压根就不该回来,你的孩子现在活得很好,你说你回来,对他有什么帮助吗? 现在几个孩子,跟着元载奶奶,吃喝不愁,还能跟着元载读书,家里的房子和土地,也有人站看着,这不是好事吗?” “村里已经有媒人,琢磨着等你孩子大一些的时候,便给他说亲呢。你说你回来做什么?你一旦回来,谁还敢将闺女嫁给他?” “您说的是真的吗?”潘寡妇瞪大了眼睛,“村里不光照顾着孩子们,还准备给他说亲?” 潘寡妇的娃娃陈永强,赶忙开口道:“娘,叶村长和三壮哥他们经常来看我,还安排人给我说亲呢。叶村长说的都是真的。” “谢谢叶村长的大恩了。”潘寡妇立刻不停地给叶琛磕头,脑袋都流出血来,也不做罢休。 叶琛笑了笑说道:“我现在是清河村的村正之一,村里的娃娃的婚事,我自然该管的。我不会因为他的出身,而有所区别对待。” 潘寡妇心里开心极了。 潘寡妇开口道:“叶村长,我能留下吗?我发誓我不会找孩子的,您就让我看着孩子慢慢长大可以吗?” “元载奶奶,我想我妈留下。”陈永强看向了元载奶奶,“元载奶奶,我长大了,养我娘和您好不好?您像教导我一样,教导我妈妈。” “傻孩子。”元载奶奶苦笑道:“元载奶奶一把老骨头了,怎么都成。关键是你娘和你 第210章 梅花内卫 说完,潘虎不再留恋,背着银子,转身而去。 今日小叶村长上梁,请大家酒宴,本是喜事。 结果听潘虎一言,乡亲们顿时坐不住了。 沂蒙山贼跟山砲寨可不是一个概念,山砲寨只是大山之中诸多山贼其中的一个寨子,而潘虎所言,很有可能是整个沂蒙山贼,大规模地联合起来,要下山劫掠。 要是大规模的山贼下来闹事,大家这日子可就没法过了。 毕竟论富裕程度,今岁的清河村算是朐临镇数一数二的,相当于山贼的重点关注对象了。 人群中,奚梦瑶若有所思的看着叶琛,她很想知道,这位年轻的叶村长,该如何面对这次危机。 她的庄子,在附近算是实力雄厚,有诸多护卫,还是被人家攻破了,他不认为清河村有守住的能力。甚至奚梦瑶认为,最好的办法,是举村搬迁。 这年头,因为灾祸,整个村子搬迁,不是什么新鲜事,朝廷也会给予安置,属于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叶琛摆摆手,示意大家继续该吃饭的吃饭,该喝酒的喝酒,不要想那么多。 天塌下来,有他顶着。 如今不一样了,之前天塌下来,他只需要给他的小家顶着就可以了,如今却还要负担整个清河村,这让他感觉压力很大。 但压力大,归压力大,享受了村里举族给带来的好处,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天底下本来就没有免费的午餐。 乡亲们见村长叶琛一脸的自信,这才放下心来,继续痛快地朵颐。 大家伙正吃着,一架马车出现在新房门口。 车帘掀开,从中走下一雍容华贵的中年妇人,却是县衙里的西席先生,宋夫人。 “恭喜叶先生呢!”宋夫人眉开眼笑道,手也没闲着,将一份礼物寄给了二壮,对叶琛道:“县令大人政务繁忙,无法亲临,便嘱咐我亲自将礼物送过来,恭贺您新居建成,并预祝您早日金榜题名。” 叶琛朝着县衙方向遥遥一拜,旋即对着宋夫人叉手道:“叶琛再次谢过明府,也着实麻烦宋夫人您跑这一趟。” 今时不同往日,如今的叶琛得到了刺史与县令的器重,宋夫人自然难免与叶琛恭维几句,叶琛知晓此人等同于卢县令,也不敢怠慢。 人群之中吃席正香的胡八一和叶刘叔,两个人悄咪咪地躲了起来,他们对于官府的人,天然地没有好感。 奚梦瑶正在愉快地吃着席,就听不远处忽然有笑声传来,原来是宋夫人舍弃了叶琛,朝着他走了过来,“呦,这不是奚小姐吗?您是在叶家府上做客吗?” 奚梦瑶起身,一脸好奇道:“是我,请问您是?” “哎呦,奚小姐,您真是贵人多忘事,当年在晋阳,您那时候还小,还抢过我家的牛呢。”宋夫人掩面而笑,“我是晋阳宋家的长房大妇,我叫李嫣,不知道奚小姐还有没有印象?” 奚梦瑶恍然大悟道:“原来您就是因为一头牛,带着家丁追着我家人跑了六十里的李疯婆子?” 对于奚梦瑶的话,李嫣也不恼火,反而笑道:“那都是旧事,若不是因此不打不相识,咱们两家也未必会如何友好合作那么多年。” 叶琛皱着眉头,原来这个世界那么小的吗? 人群之中,卢照凌也是猛然间站直了身体。 原来奚小姐跟自家是有些关联的,只是自己不知道罢了。毕竟范家附属家族的事情,他一个贵公子可关心不到。 可是,这可就麻烦了。 本以为是龙争虎斗,这看宋夫人的表情,这不成了内斗了? 不过内斗又如何? 老叶这等好男人,全天下就一个。 就算是亲生姐妹,该抢也得抢啊。 阿姐真的是,这个时候了,不亲自登门道喜等什么呢? 这个奚小姐,把自家的饭菜都吃光了。 奚梦瑶叉手道:“宋夫人在人群中寻我,可是有什么事情吗?” “听说奚姑娘的手下,与沂蒙山贼一番鏖战,杀了贼寇五十余人,可有此事?” 奚梦瑶点了点头。 “奚小姐,怎么能这般不小心,这沂蒙山贼凶悍的很,遇到这种情况,第一时间应该报官。”宋夫人关切的对奚梦瑶说道。 奚梦瑶无奈道:“宋夫人,您觉得县衙的那几个捕快能干啥?是能追得上鸭子,还是撵的到鸡?让他们来跟送死有什么区别?” 对于奚梦瑶质疑县衙衙役的战斗力问题,宋夫人根本无从辩解,正巧见叶琛一脸尴尬,便对叶琛叉手道:“李嫣贸然来访,打扰了叶府的酒宴,恳请叶先生不要怪罪。” 本来就已经接近尾声,况且宋夫人礼貌有加,叶琛自然不会说什么。 叶琛知道,提及匪口,在公开场合没法谈,叶琛便回应道:“既然宋夫人来访,不知道在下,是否有幸邀请您去寒舍一坐?” “叨扰了。” 宋夫人点点头,也没有什么架子,跟着叶琛等人一起进了叶家小院。 村民人很想跟着去看热闹,却被老村正凶巴巴的给撵了回来。 老人家在人群中骂道:“不吃席了?过了这个村,可没这个店了。” 众人恍然大悟,还是席面更得劲一些啊。 路上,宋夫人看着奚梦瑶站在叶琛不远处,不由得开口道:“奚姑娘,您若是暂无居所,何不去县衙小住,那里房间多,住着也方便些。” 一边儿的卢照凌嘴角泛起微笑,这才是自己人说的话嘛。 “不必!”奚梦瑶直接拒绝道。 宋夫人孜孜不倦的劝道,“若是让奚家长辈知道,您住在村子里,还差点被山贼杀了,怕是顿生不悦呢。” 宋夫人笑着从腰间拿出了一封信,想要递给奚梦瑶。 “我不用看,也知道上面写的什么。” 奚梦瑶看了一眼书信,直接摇头。 第211章 叶琛献策 二合一 叶琛正身,朗声道:“在下拙见,窃以为沂蒙山之所以匪患不断,原因有三。而这三点,若是得以解决,不仅仅是青州受益,便是这偌大个大周朝,但凡是多山之地,都能受益。” 叶琛一开口,卢照凌和刚刚赶来的温华,都拿出来小本本,手里拿着鹅毛笔,准备记录。 用卢照凌的话说,老叶整日忙着赚钱,让他开尊口,说一说国事的机会可以不多见。 宋夫人见两个孩子,都是有功名的童生都这般的认真倾听,也不自觉的集中了注意力。 叶琛道:“第一,河北道乃是国家征用兵法重要区域,很多府兵离家两三年,都不得回,导致家中土地荒芜,生活困难,所以最终结果是,一旦朝廷下发征召令,很多士兵不是带着武器上战场,而是跑到大山里做贼。依托于有利地形,与朝廷兵马周旋。” “这些人本身就是兵,而且有胆气逃亡的,都是有本事的,与按部就班的士兵相比,本身就占据一定的优势。” 众人纷纷颔首,都知道叶琛说得非常有道理。 叶琛继续道,“第二点,则是内患。每年剿匪,往往官府尚未行动,而山贼已经获取了情报,他们里应外合,剿匪自然事倍功半。要想剿匪,不消除隐藏在官府内的奸细,是不成的。” 宋夫人作为情报部门的负责人,对于叶琛的观点非常认可,之所以叶琛杀了唐显,而北海县也会给他背书,是因为唐显就是奸细。 “第三点,那就是近些年,旱灾、蝗灾肆虐,民不聊生,而朝廷却鲜有减税,这也造成了不少人被迫上山为贼,但其亲属仍然在山下过活,这也造成了民匪一家亲的情况,山贼与百姓联系密切,平日里不仅会给山贼通风报信,还会窝藏山贼躲避风头。” “甚至于还会出现,朝廷兵马在山上打仗,百姓在下面偷偷搞破坏,袭扰粮道的情况。” 宋夫人连连点头,心中暗道:“这才是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这些问题,都是官府在剿匪之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叶琛道:“上述三点,乃是沂蒙山贼众多难以剿灭的根本原因。当然,我知道宋夫人并不关心这些,这些国家大事也不是您能解决的。” “您更关心的是,如何顺利剿贼,所以您想到了火药。” “火药即便是有莫大的威力,生产运输也不方便,”叶琛继续道,“况且,我猜朝廷也有专门的匠人研究火药的使用之法,他们尚且不能成,我一民间书生,又有什么办法呢?” “所以在下接下来说的,不是火药之法,而是是否可以通过战法的革新,来快速地消灭和打击山贼。” 宋夫人也不自觉地掏出了册子,从卢照凌手里拿过鹅毛笔,记录叶琛所言的内容。 叶琛继续道,“我大周的战法,再对付外敌是非常强劲,比如陌刀,比如骑兵迂回包抄,都能打得异族抬不起头来,但是却缺乏专业的山地作战部队,军人们施展不开,也是我们在剿匪时,难以取胜的原因。” “这个我自然知道,但是大山连绵不绝,历朝历代的都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吧?” “古人拿山贼没有办法,不代表今人没有,既然山贼也是小股敌人,那我们何不用小股兵马破之呢?” “你是说以少打少?” “嗯。” 听叶琛这么一说,宋夫人不由得苦笑了一下,“先生有所不知,我朝廷也有小股作战的精锐兵马,比如前朝的玄甲军,我军依然有所继承,但是上了战场,依然无法克服山地的艰难。” “若是啥事朝廷都能自己办,还要我做什么?” 叶琛问道。 宋夫人一下子想到了,昔日里叶琛开水渠,以救北海之粮,灭蝗虫,以救万千之民的种种神奇,不由得一脸的期待之色。 宋夫人开口道:“南诏国有一种兵马,号罗苴子戴红色头盔,身穿犀牛皮甲和铜腿甲,在山地中赤脚也能健步如飞,我猜叶先生所言的小股部队,便是说的这种吧?” “这种兵马与大周交锋之中,确实很厉害,但那是南诏国秘术,咱们大周根本没有人懂得。” “我说,如果我能训练呢?”叶琛自信道。 “叶先生,此乃国事,与你交谈的,也不是北海县的西席先生,而是南衙账下,左千牛卫录事参军,大周梅花内卫河北道二档头李嫣,你我今日交谈,都要对自己的话负责的。” 李嫣不自觉地,将自己的身份一股脑的抖落出来。还从腰间掏出两枚铜印,不远处的卢照凌看了一眼,吓得连大气都不敢出了。 李嫣姐姐藏得好深,梅花内卫也就算了,还是左千牛卫的录事参军? 叶琛一听,就知道这位姐姐身份不一般了。千牛卫录事参军,我印象之中,元芳就是千牛卫的。 当下叉手道:“君子不虚言,若是大人,可以利用您的身份,调动足够多的资源的话,把握肯定是有的。” 叶琛已经在探索阵型了,甚至在佃户的训练之中,潜移默化地让他们开始站位,同时还拿出了一些特制的武器。 比如前一段时间拿出来了狼筅,就很适合山地作战,但是其他的,叶琛就没有这个本事了,因为他不是官府,他没有这个资源。 “宋嫣是信得过先生的,请问先生需要我做什么?” 宋嫣收起铜印,缓缓问道。 “我需要一些装备,这些装备,靠我自己肯定是不行的。有了这些装备,和特定的士卒,我便可以训练一种专门适合山地作战的阵型,此阵型唤做鸳鸯阵。” 叶琛拿起一张纸,将需要的兵器写下来,而且还担心一些装备没有,也专门画了出来。 这些武器,靠他自己是搜集不到,打造也非常麻烦。 宋夫人没多说什么,将纸张交给了 第212章 奚梦瑶口中的温云衡 在见识到鸳鸯阵的威力之后,宋夫人便急着与叶琛辞行,叮嘱叶琛打造出一应器具后,可先行操练,待朝廷准备完毕之后,自然会按照鸳鸯阵之法,编训新军。 同时要求叶琛将其灭贼之法,写成方略,上呈北海县,皆是卢县令自然会替其转承刺史。 她自去北海县,与卢县令一并上书朝廷,编练新军,准备攻伐沂蒙山贼。 叶琛自无不可。 至于奚梦瑶自然是不会跟宋夫人一起回北海县衙的,她现如今在叶家过得非常惬意。 每日清晨,会被佃户们训练的声音叫醒,然后便是跟赵菁菁一起去洗漱,再陪着二壮打一会儿羽毛球,接着就是吃叶家美美的早餐,赵菁菁的手艺真的不是吹的。 奚梦瑶都觉得,自己快胖了三斤了。 接着便是去公私合营作坊当一个雕塑女菩萨。 这是她给自己起的外号,因为她在作坊里负责貌美如花,然后老老实实坐着,什么都不说。至于赚钱养大家,那是叶老蔫的工作。 她现在还记得,自己的好姐妹,温云衡当初给自己写信抱怨。 说自己那笨笨的男人,四肢不亲,五谷不分,连做个煎饼果子都不会。 他唯一的优点,就是山东大男人的优点完美继承了,听老婆的话。 老婆说,让他往东,他绝不往西,让他撵狗,他绝不追鸡。 至于指着他赚钱养家,那是绝对不可能了。 但是如今,老蔫赚的银子,如流水一样进入家门,她每天晚上都能听到二壮和赵菁菁,数银子的声音。 所以,奚梦瑶觉得,男人么,你就得给他压力。 不给他压力,他哪里知道上进呢? 但是,奚梦瑶也是隐隐约约有些担心,万一她的好姐妹,真的还在人世,会不会因为她僭越,享受了不该享受的福气,拿着黑黝黝的98k,一炮送自己上西天呢? 想到此处,奚梦瑶就想到了叶琛一本正经忽悠李嫣的样子。 还什么火药没有那么大的威力。 若是火药真的没有那么大的威力,朝廷怎么会拼命地研究呢? 你女人都在长城楼,一炮干死了刺客呢。 叶琛扭头看向奚梦瑶,见她坐在不远处傻笑,就感觉头大,朝廷给自己搭配的这个佐贰官实在是太不靠谱了。 蔫黑鸭公私合营作坊,在自己的谋划和青州的支持下,快速搭建起构架,并开始大规模在北海县外面贩卖。 到如今,整个青州府不知道,多少人吃到了蔫黑鸭。 但却都是自己一个人在忙活,自己还要抽时间去训练佃户,真的是遭了老罪了。 官私合营作坊,本意是开设在北海县城的,毕竟北海县城有官道通达每个镇子,运输上比较方便。 但奈何叶琛献策朝廷,编练新军之法,有些分身乏术。 于是,北海县令拍板,官私合营作坊便开设在叶琛家新居旁,并允许叶琛自行招募工人,但是价格必须比牙行招募工人高出两成,且不允许拖欠员工月钱。 对此,叶琛自然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新兴行业本来利润就高,如果还靠压榨工人活着,那他存在本身就没有意义。 于是,叶琛便直接在清河村招募了五十个妇人。 薪俸借鉴了武周官员的情况,采取双轨制,每月发月钱二百文,并发柴三捆,糙米二十斤,猪肉一斤,粗布半尺。 这么好的待遇,一经公布,直接在清河村乱了套。 不知道多少人,跑到叶五四家各种央求,希望给个机会,对此叶五四全都拒绝,但凡谁敢闯进叶家,一律放大黄,以免坏了儿子的名声。 至于孙氏则摸着微微挺起的肚子,一脸得意的冷笑,“一群没见识的妇人,每个月二百文而已,就值得疯抢,我们家大福在镇上一天就能挣那么多哩。” 浑然不记得,当初她为了几斤甘草根,磨得手一直流血的事情了。 叶琛并未自己招工,而是将这份权限交给了老村长。 老村长经过与长老团商议,因为是公私合营的产业,村里也占了一点股子,但是这么高的月钱,肯定不能便宜了他们。 所以最后,不仅要挑选良善勤快人家,并要求不论是否是叶家人都要每月捐献杂粮五斤,铜钱二十文给祠堂,方可去试岗。 试岗头月,只给一半的待遇,另外一半交给祠堂。 即便是如此,想去作坊的人,依然如过江之鲫,每天为了那点名额,在村长家门口撒泼的,上吊的,大有人在。 等到了下午,因为没有具体事情可干,躺在叶家美美地睡醒午觉的奚梦瑶,则会去祠堂听温夫子授课。 当她看到坐在祠堂里,密密麻麻的小孩儿,以及台上光芒四射的温夫子的时候,她顿时就对温华升起了敬佩之情,觉得这才是青年才俊该有的模样。 “温华啊,你跟你姑母很不一样呢!”奚梦瑶笑吟吟对温华说道。 温华听叶琛提起过,奚梦瑶是姑母的闺中密友的事情,所以对她听课这件事情,也就没有干涉。 听闻她忽然说道,自己跟姑母不一样,便一脸好奇道:“敢问奚姑姑,我与姑母何处不一样呢?” 奚梦瑶淡淡的道:“你姑母啊,她认为天地运行自有其规律,即便是身边儿人,也不敢横生干涉,有些人不会因为你的帮助,而有所改变,若是强行改变,最终的结果反而会害了你自己。” 温华瞬间明白了奚梦瑶这句话的潜台词,那就是他认为,自己在教授这些人读书是浪费时间。 温华学着姑父的语气,似笑非笑道:“那是你眼中的姑母罢了,若真的如此,她如何会孜孜不倦的教我读书。 告诉我,外面的世界很大,只有读书才能改变命运呢? 姑母就像是一盏灯,虽然如今她不在了,但是温华 第213章 做圣人的秘书是有风险的 在与温华交谈之后,奚梦瑶这几日都变得沉默寡言的。 每日默默地观察着清河村,打听一些关于温云衡的琐碎事情,或者问一下河北百姓的生活习俗。 而叶琛工作繁忙,有些时候,训练佃户鸳鸯阵的工作便交给卢照凌,而往往这个时候,奚梦瑶也会在一边儿观看。 甚至于,奚梦瑶还要跟卢照凌比试一般。 结果让卢照凌崩溃的是,这个奚梦瑶端是人间无双一般的女子,武艺大开大合,一杆大枪使得威风凛凛,密不透风,完全破不了防御,最后往往是卢照凌挨揍。 甚至于卢照凌引以为傲的诗歌,也完全不是奚梦瑶的对手,奚梦瑶的诗歌,有一种边塞荒凉之气,总是让人对边塞军旅生活充满了无限向往。 但是奚梦瑶对于卢照凌的评价还是不错的,评价他为大周麒麟儿,若是安生地练习武艺,没准儿有一天成为薛仁贵那样,又俊逸又有本事的男儿郎。 “小垃圾,你又输了。” 奚梦瑶的大枪不知道多少次抵在了卢照凌的咽喉,然后对着那些正在被训练的佃户道:“看清楚没有,你们的训导连我一个弱女子都打不过,你们若是不好好训练,上了战场,怕是也要被人家打得落花流水了。” 卢照凌的脸一阵青一阵红,呵斥道:“笑什么笑,还不赶紧训练!” “喏!” 声音非常整齐,卢照凌很是满意地点点头,“戴好护具,按照小三才阵对阵厮杀,还有把狠劲儿拿出来,平日训练多流汗,遇到贼人才能少流血。” “喏!”众人齐声呐喊。 “若是有三千这样的步卒,怕是可以横扫十万大山了。”好长时间不练武了,难免有些生疏,奚梦瑶揉着肩膀,走到叶琛身边儿啧啧称奇。 卢照凌虽然在比武,比诗上比不过奚梦瑶,但是在训练士兵上,还是非常用心的。 只见他往人前一站,一脸肃然,一股凝重之气,陡然而生。 叶琛笑道:“这才哪里到哪里,何为精锐,首先要有信仰,上有报国之心,下有爱民之志,其次要足饷,将士们在战场上没有忧虑,且赏罚分明,自然可以勉力作战,第三则是装备精良,战术先进,方算得上是精锐。” “这些人,顶多可以守土尚可,你让他们征战十万大山,那是让他们去送死。” 奚梦瑶认同地点点头,要知道,叶琛可不是拿这些人当成简单的佃户和家丁来对待。 除了训练之余,还会教给大家一些学识和简单的兵法。 叶琛自己闲暇时候会读一些资源回收中心的废弃军事杂志,这东西在后世看来,可能有军事发烧友都耳熟能详的东西,但是经过叶琛学习之后,再传授给大家,就是纯粹地领先这个世界的见识了。 奚梦瑶听过两次,对于叶琛所谓的闪电战非常好奇,从此就再也没有缺席过。 这个时代的学识的传承非常麻烦,而且勋贵们都把自家的兵法藏得严严实实的,只传给自己的儿子,导致兵法的各种缺陷和单一。 叶琛不知道的是,他的练兵方法如果传出去的话,会引发什么样的轰动。 “以叶贤兄文武全才的本事,何不去参加科举,届时若得了文武双榜状元,也好为大周出一份力啊?” 奚梦瑶觉得叶琛就这么窝在清河村,即便是有了同秀才的身份,又是朝廷任命的公私合营作坊的官员,但也是一种浪费生命。 是一种极端不负责任的生存方式。 要知道他的才华,即便是宋夫人这种梅花卫大佬,都是认同的。 目前大周内部的政治局势,已经被女帝逐渐捋顺,可以腾出手来做事了。 而且目前来看,大周的周边儿环境,也确实堪忧,西域丝绸之路上纷争不断,北方的突厥正在崛起,而南方诸国,诸如南诏、吐蕃皆有不臣服之相。 所以凤阁舍人张说,提出了改革军制,其实也是一种圣人的试探,想要改变被动挨打的局面,重振当初盛唐时期的威名。 叶琛哈哈笑道:“哈哈哈,我这人懒散惯了,进了官场,若是看这个不顺眼,那个不顺心,揍了人家怎么办?估计都没有我发挥的机会,就被砍了脑袋!” 官场就是个大染缸,出淤泥而不染的只是凤毛麟角。 奚梦瑶无奈地苦笑道:“若是叶贤兄做官,定然可以官运亨通,扶摇而上的。” “那也不去!老子逍遥自在的,凭什么让老子为了别人操心操力!” 叶琛毫不犹豫地断绝了奚梦瑶鼓动自己出仕的念头。 不过看到奚梦瑶有些沮丧的模样,叶琛就安慰道:“万事无绝对,也许有朝一日,圣人得知了我的才华,要招募我去凤阁做舍人呢?” 凤阁舍人,其实就是皇帝的机要秘书。 “对啊!” 奚梦瑶一拍大腿,觉得这个主意真是不错。 “你就瞎扯淡吧!” 自己在瞎扯淡,可奚梦瑶居然还觉得这个主意正点,这不是闲极无聊是什么? 按照武则天的性格,像是自己这么帅气的男孩子,进了凤阁,岂能安安稳稳地做舍人? 万一她要强好自己,自己该怎么办? 她是君,自己是臣。 君要臣脱衣,臣如何劝其放弃? 若是透露锋锐之气,那是对自己不负责任。 若是萎靡不振,那便是欺君之罪啊! “我去看看军粮的研制,深入大山,没有持久的军粮可不行。” 叶琛拍拍屁股就走了,奚梦瑶愣了愣神,最后也跟了过去。 赵菁菁在按照叶琛的要求制作炒面和炒黄豆,虽然只是简单的食品,但是味道香气宜人,叶琛觉得大名鼎鼎的功德林炒面也不过如此。 这玩意好啊,行军打仗,风餐露宿,如果来不及做饭,可以直接吃下去。 至于 第214章 世家手段 “这叫羽绒服,乃是采取鸭绒、鹅绒精华所制,轻便且保暖,是秋冬极佳的御寒之物。” 厚厚的羽绒服放在柜台上,叶琛淡淡地拿过掌柜的端过来的蔫老吉,喝了一口,忍不住赞美道:“好茶啊。” 出门在外,喝自己家做的茶,跟王公子出门住万达,那是一个感觉的。 一个字,爽。 掌柜的闻言,立刻得意地笑道:“此乃北海秀才叶琛所制,可以清热解暑,我也是费了不小的力气才买到的,每天可以得到大概一桶的量,客观您是贵客,才有机会喝上这么一些。” 二壮喝着蔫老吉,撇着嘴说道:“连冰块都不加,可见算不上贵客。” 那掌柜的唤做沅南水,今年四十七岁,可以算是纵横商海多年的人物了,听闻二壮说喝蔫老吉要加冰块,立刻意识到,来者身份不俗,起码人家喝蔫老吉是加冰块的。 这年头什么人,喝饮料加冰块? 那起码是地地道道的世家。 “沅福,今日暂时歇业,将其他客人请出去吧。”沅南水摆摆手,一个身强力壮的汉子,立刻领着一众小厮,不断告饶着,将其他客人请出去。 旋即,便是一阵砰砰砰的关门声。 二壮有些紧张,下意识地去怀里掏他那只剩下两格电量的电棍。 叶琛却笑吟吟地靠在胡床上,看着沅南水小心翼翼地检查着眼前的羽绒服。 用手抚摸过了,用鼻子闻过了,甚至脱光了上衣,露出了上身,脱去了裤子,穿在身上,感受着温度,最后淡淡的说道:“贵客,可是想要出售这件宝衣给小店,还是想要小店代售?” 奸商啊奸商! 现在表现的那么平淡,无非就是想压价呗。 叶琛不屑地撇撇嘴,这个时代人们往衣服里塞东西是一种常态,从纸片到树叶,甚至茅草都有,是为了取暖操碎了心的。 但是正儿八经取暖,还是要靠皮衣,像是这么舒适的衣服,叶琛可以肯定,世间罕见。 “沅掌柜,你可以想想,寒冬腊月,别人都缩在被子里瑟瑟发抖,而你穿着这么一件轻便的羽绒服,走在大街上,那场景,啧啧啧。” 沅南水胡子甚至颤抖了两下,看到自己的故作镇定没有起到作用,就坦然地说道:“贵客想以什么价格出售,还有这个取鸭绒之法,稳固鸭绒于一隅之地之法,可否一并售出?” 叶琛摇头道:“若是沅掌柜,出得起银钱,踏踏实实的卖货,咱们合作愉快,以后我们兴许可以继续合作,若是口袋空空,还问东问西,呵呵,看来我还得寻那些西域商人,亦或是光头大和尚谈谈。” “贵客何至于此,我们南人论武力,论官职可能比不过其他人,若是论钱财,那定是天下无双,隋炀帝为何开通运河,还不是妄图以江南之富,养天下之民么。” 沅南水眼中精光四射,然后伸出了三根手指头。 叶琛看向二壮,二壮连忙摇头,伸出了两张手,十根手指头,觉得还不够,又拽出了叶琛的一只手。 沅南水叹道:“贵客可知道丝绸?” “丝绸,天下丝绸为贵,我如何不知。” 丝绸叶琛自然知道,那玩意是顶级奢侈品,全世界都渴望的宝贝,甚至于唐朝的士兵,有的时候发俸禄,发的都是丝绸。 一名普通的士兵,只需要十二匹丝绸和十二石小米,就能养活自己。 甚至于一艘战舰,需要的成本,也会以丝绸计算,看看二千匹丝绸。 而丝绸的价格,再大周或许只能卖七八百文,但若是出了大周,轻轻松松就是好几两银子一匹。 同时丝绸商人,也是全天下,最有钱的商人。 “好!” 沅南水有些头疼了,也不在耍小心思,他继续低声道:“那贵客可知道马贩和香料商人。” 叶琛眼中多了些笑意,“当然,相信这种衣服,若是被这些商人获取,肯定能够让贵店好好的赚上一笔。” 沅南水说得很通透,直接说自己准备将这件衣服卖给那些马贩、香料、丝绸商人。 周朝的商贸业极其发呆,全世界各地的商人,全都来大周贸易,这些人赚了钱肯定是要享受的,要炫富的。 叶琛很确信的说道:“当一件极其轻便且保暖的羽绒服,出现在宴会之时,沅掌柜,相信我,那些商人会源源不断地涌过来的。” 沅南水点头道:“可是后续.......” 要的就是后续啊。 叶琛马上露出了为难之色,“沅掌柜,这种衣服采用的鸭绒和鹅绒制作非常不便,往往成千上万只鸭子,才能做成一件。” 沅南水立刻低声叹道:“是啊,老夫先前听说过,在宫廷之中,圣人有一件传自于西域的,天鹅羽制成的羽衣,不知道羡煞了多少王公贵族,异族使节,但是其具体制作之法,并未流露民间。” 叶琛笑了。 圣人那件,十有八九是我那未曾谋面的娘子一时兴致所制,怎么可能传开。 “到冬天之前,能制作多少?” 沅南水直接贴了过来,很是直接的说道:“产量的高低,是不是独家,直接决定价格的。” 奸商! 叶琛知道,沅南水是想玩利益最大化,所以很为难地说道:“这还不知道,鸭绒和鹅绒制作不易,也许到冬天,也就能做个百件左右。” 沅南水闻言,就兴奋道:“每件二十五两,而且我要全包。” 叶琛考虑了一下,就点头说道:“好,但是我有个请求。” “请说。” 完成了这笔单子后,沅南水自己能分到不少好处,所以他也笑眯眯的说道。 叶琛伸出手来,缓缓的说道:“如果我没记错,沅家乃是萧家的附属家族吧,不知道贵店能否保证我们的私密性,我不想让外人知道,是你我 第215章 这个男人叫老帅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 只听“咻”的一道破空声,一支狼牙箭由远及近。 “噗”的一声,正中一个青皮的心口。 那青皮瞪大了眸子,嘴角开始流淌鲜血,一脸的不可思议地倒了下去。 “不好!有弓箭手!”青皮头目大喝一声道:“俺乃河北赤脚帮北海县分舵的舵主,俺叫张龙,敢问是哪里来的好汉,素未谋面,就痛下杀手。” 并未有人应答张龙的呐喊,反而有一阵阵“驾!”“驾!”“驾!”的纵马声由远及近。 叶琛抬头望去,只见有二十骑,犹如蛟龙一般,在街道上升腾起来。 周围百姓来不及躲闪,被吓得魂不附体,哀嚎声一片。 但这群骑士,却骑术绝伦,左躲右闪,在不伤及无辜的情况下,健马保持着极快的冲锋速度,相当迅捷。 二十余人,皆跨马佩刀,后腰背着箭壶,一身皮袍,策马扬鞭,彰显一股与中原儿郎卓然不同的勇武矫健。 刀鞘沧桑,刀把上连红缨都没有,叶琛瞅了一眼,应当是草原曾经流行过一阵子的鲜卑弯刀,而且是经常使用的随身武器。 忽如其来的骑卒,打断了众人的冲突,卢照凌眯起眼睛,打量着来者。 旋即皱眉道:“汉家神土,怎么允许异族这般纵马,真的是没有道理。” 温华也是神色紧张的看着说道:“姑父,这里是北海县,怎么会出现一股异族精锐骑士,我有些不安,是不是要赶紧通知官府。” 卢照凌虽然是艺高人胆大,看到这种情况,也有些紧张。 他的剑法虽然不俗,但是表演的兴致更多一些,真的去杀人,如何抵挡得住这般骑士冲锋。 “老叶,赶紧派人去找我姐!” 三壮紧张道:“爹,看样子不是朝着咱们来的,咱们是不是躲躲?” “让我躲躲?老子凭什么躲!”叶琛看着有人敢当街杀人,心中也是异常愤慨,虽然只是青皮,那也是汉家儿郎,岂是异族可以杀戮的? 叶琛之所以不走,是因为他心中有几分底气。 虽然他只带了十个清河村的汉子,也不着甲胄,但是叶琛打定心思,没有人敢在大周的疆土,真的来一波箭雨。 而且自己也带了盾牌,弩箭如今也配备给了家丁。 真的发生了冲突,未必怕他。 叶家的家丁也是一脸好奇的看着眼前的骑卒,自从他们上一次交锋之中,轻而易举的打败了梅花内卫,可是膨胀的不成样子,就觉得天底下,没有人不是他们不能揍的。 那些人近了,领头除了一个枯瘦的老者,都是三旬上下的大汉,头戴兜鍪,一身的虎气。 叶琛的目光在他们身上逡巡,若有所思的打量着眼前的老者。 那老者四下看了一下,忽然仰天大笑,操着一口流利的汉话说道:“无巧不成书,你就是张龙?先前在鲜州逃了,今日竟然又碰到了,你可还有什么好说的?” 张龙一看对面的老者,冷笑道:“我当是谁,原来是你这条老狗。先前,张龙侥幸不死,一直想着寻机会报答你的恩德的。可惜鲜州不是咱们汉儿的地盘,今日你竟然敢来北海县生事,真的是苍天有眼呢。” 叶琛看向卢照凌,因为他听到了一个他陌生的地域,鲜州。 温华也是一脸的疑惑,下意识的要去拿书包里的舆图,卢照凌却说道:“不用看,鲜州是蛮子的地盘,归绕乐都督府管辖,里面鱼龙混杂,这两年乱成了一锅粥。” 那老者轻轻摇头,叹道:“原本我们可以和平共处,你非要阻我鲜州与河北的贸易,今日你也吃了亏,若是从此罢手,我可以饶你一命。” 张龙嘿嘿一笑,反唇相讥道:“鲜卑的狗奴,也配来我神疆大地贸易吗?想做生意,没问题,跪在爷爷脚下,舔舔爷爷的靴子,爷爷没准一开心,就允了你呢。” “寻死!动手!”那老者呐喊一声,一群骑卒就要动手。 叶琛已经派出了三壮,骑着快马去县衙报官,让县令赶快去折冲府求援。 而自己则大声喝道:“且慢!阁下可知这是什么地方?竟然敢动武吗?” 那老者蔑视地看了叶琛一眼,以及站在叶琛身后的十余名家丁,嘲讽道:“你又是哪个鸟儿?敢拦着你爷爷做事?” “狗奴!竟然敢骂我家主人!”有叶家的家丁恼火道:“信不信爷爷开了你瓢!” 就在这时,张龙喝道:“这位先生,你非江湖中人,不必因为我得罪此人,而且刚才我还想陷害与你们,速速退去。” 话罢,大声喝道:“兄弟们,跟他们拼了!” 呼喝如雷,一群青皮鼓噪起来,亡命似的扑了过去。 而这些骑士,确实如叶琛所预料的那般,除了第一箭之外,并不敢肆意杀人,反而拿着刀鞘,棍棒与青皮交锋。 不过即便是如此,青皮们依然不断有人倒地惨叫。 卢照凌喝道:“老叶,这种事情,我不能忍,虽然说刚才差一些打起来,但是都是汉家儿郎,岂能看着他们挨揍。” 叶琛扭头看了看战意甚浓的家丁,亦是喝道:“儿郎们,教训教训他们!” 说着叶家儿郎摆开阵势,便加入战事。 “菁菁,不要怕,爹爹做事,素来有分寸。” “奚姑姑,这群人使用的功夫,怎么跟你的功夫,那么像啊!”二壮诧异道。 奚梦瑶却没有心思应对二壮的问题,因为五个家丁,随着叶琛的唢呐声响起,一声爆喝,便冲了过去。 几个骑卒没有反应过来,瞬间便被狼筅扫落下战马。 那落下战马的骑卒刚要抽出弯刀,就被连枷打在手腕上,惨叫一声,弯刀落地。 “抓起来!” 叶琛一声令下,叶修立刻上阵,将那汉子抓起来。 张龙喝道:“ 第216章 尼玛,竟然是国公 等到了清河村之后,看着奚梦瑶的父亲,这病怏怏的模样,叶琛对他说道:“你这霸总,哦不对,你爹这身体,得调养啊。” 奚梦瑶无奈的点头,苦笑道:“这些年,也不知道请了中原多少神医,可就是.......” 叶琛说道,“你认识云衡,她就没帮帮你吗?” 这话让中年老帅哥听见了,他笑眯眯的说道:“你说云衡那丫头啊,她对我的病束手无策啊,只是说我现在不在排菌期,现在已经不传染人了。” 叶琛对于长得好看的人,天生有一种好感,所以就提醒说道:“你这病,日常要多补充营养,不要因为没有胃口就不吃饭了,多喝牛奶,多吃鸡蛋,蔬菜、水果也跟上,切忌油腻、辛辣。” “还有如果条件允许,可以吃点杏仁。” “杏仁?” 奚梦瑶的父亲兴致很高,等到叶琛将他领到小院,他就急忙问道:“敢问叶先生,这杏仁是苦杏仁好一些,还是甜杏仁好一些?” 叶琛又不是真正的大夫,所以他就说道:“这我就不太清楚了,您可以都试一试。” “放肆!” 这时候随行的枯瘦老者忽然大喊一声,“都督的身体也是你能随便开药的吗?还不跪下请罪!” “都督?” 这下子轮到叶琛震惊了。 他只以为眼前这男子可能是什么高官,但是他没想到,这个男子竟然是都督。 都督不就是所谓的军区司令员,节度使么? 叶琛忍不住看向一脸恼火的奚梦瑶,此时小丫头正瞪着眼睛,恨不得瞪死枯瘦老者,叶琛又看了看对面的老帅哥。 只见那老帅哥略有几分惭愧道:“尚未跟叶先生自报家门,在下饶乐都督府都督,楼烦县公,李万年,乃是奚族长公子,李乃国姓,您亦可以称在下为奚万年。” 妈呀,奚族。 怪不得这小丫头姓奚呢。 原来这小丫头就是奚族大酋长家的长孙女啊。 我这浑家都结交的是什么人啊。 你说饶乐都督府,叶琛可能不知道,但是你说奚族,叶琛肯定是知道的,因为他之前有一任女朋友,就说他有奚族王室血统,你跟我谈恋爱,相当于跟公主谈恋爱呢。 叶琛这个时候,就会说,我祖上还有秦始皇血统呢? 你给我打一万块钱,试一试? 没想到,今日竟然遇到了这个消失在历史长河的奚族了。 见到那枯瘦的老者爆喝,李万年瞪了他一眼,示意其退下。 叶琛有些尴尬地对李万年再度叉手道:“事先不知道您身份尊贵,多有得罪。” 奚万年哈哈一笑,给了奚梦瑶一个眼色,然后继续说道:“叶先生,说的什么话,搞得在下跟恶客一般,快快坐下。” 叶琛这才落座,然后对外喊道:“小壮,上茶。” 小壮却是听不见的,因为他根本进不了院子,叶家小院被一群人围着,谁都不能靠近。 小壮蹦着想要往里面看,骂道:“狗日的,你是谁,为何不让我回家。” 三壮想要动粗,却被二壮给拦住了。 卢照凌怀里抱着宝剑,看了低着头,暗中攥着拳头的温华道:“我早就该想到了,溪姓,也是李姓,使持节六州诸军事、饶乐府都督,楼烦县公,再进一步也是郡王一般的人物呢。” “华子,别生闷气了,这也是咱们华夏的狗子呢,只是这两年不老实罢了。” 小壮疑惑道:“卢公子,狗子怎么还有不听话的吗?你看看旺财就一直听我的话。” 卢照凌想起那个老帅哥,就难掩眉宇间的忧愁,“哎,房子还是原来的房子,但是换了主人,猎犬就未必听话了啊。” 而房间里,已经有两个侍卫端了茶水过来。 叶琛一闻到葱姜蒜的茶水,就反胃,装模作样的喝了一口,然后亲自去了一趟厨房,直接从商城里买了两杯现成的王老吉,然后倒在茶盏里,端了过来。 “呵呵,这是蔫老吉,公爷不妨尝尝。” “公爷!不可!” 那个枯瘦的老者看样子是负责奚万年人身安全的,所以又想阻止。 “闭嘴,这里若是连叶先生都信不过,还能信得过谁?” 奚万年身上有一种让人难以抗拒的上位者气质,想必如果他不是身体不咋滴,即便是只有一个闺女,他的兄弟们也争不过他。 抿了一口后,奚万年赞道:“不错,酸酸甜甜的,很可口,比市面上卖的蔫老吉还好喝。” 叶琛心中暗道:“自己煮的,跟市场上卖的能一样么?这里面多少科技和狠活呢。” 奚万年喝了几口蔫老吉,擦了擦嘴角,目光饶有兴致地打量着叶家小院。 “叶先生,小女在您这里叨扰了良久,不知道有没有给您添麻烦?” 叶琛道:“奚姑娘身份高贵,却能不拘小节,跟我们这些贫贱之人,同吃同住,怎么能算是打扰呢?” 奚万年闻言笑得很和煦,可那几个亲卫的嘴角都在抽搐。 尼玛! 你是真的能耐啊! 竟然让我们奚族的大小姐,跟你们这群破落户一起同吃同住。 “那就好!” 奚万年一挥手,几个亲卫就出去了,然后他才露出了疲倦之色。 “叶先生,本公此次奉命前来河北,乃是促成奚族与河北各地通商事宜的,近日我会停留在北海县,还希望叶先生不吝赐教。” 叶琛懵逼了。 虽然说,你身子骨不太好,但是起码袭爵了啊。 不至于被你们家大酋长一脚踹到我们这里当外贸部长吧? 奚梦瑶心有不甘道:“家父认为,大周继承了大唐的正统,且并未过分亏待唐朝宗室,未来也未必没有还朝大唐的可能,与大唐交恶是错误的选择。” “结果惹恼了家族的主战派,被直接踹了 第217章 天枢 叶琛也是个聪明人。 他明白奚万年的意思,那就是依托于大唐、武州的政治风气,以一个前辈的身份,对自己这个年轻的后辈,进行一番考察。 就像是当年的娄师德、阎立本考察狄仁杰一样。 他们在进行了一番友好的交流之后,认为狄仁杰很有才华,便开始了对其源源不断政治上的帮扶。 狄仁杰之所以能够平步青云,从州法曹一步步成为大理寺卿,最后甚至成为宰相,与这些昔日的大佬们的扶持是离不开的。 而狄仁杰身居高位,自然免不了对其家族的年轻后辈,予以同等的待遇。 如果叶琛只是某一个方面突出,亦或是只是个夸夸其谈之徒。 那么奚万年虽然感念今日叶琛这些日子对女儿的照顾,感念今日为其出谋划策,会给予叶琛报答。 但日后绝对不会跟叶琛在利益上有什么共通之处,更不会举荐叶琛为官。 叶琛倒是不在乎什么利益不利益的,也不在乎是否举荐自己为官。 他主要是不想被人小瞧了。 毕竟眼前这位,虽然地位尊崇,但说到底也只是汉化了一半的草原民族,而且这两年因为各种原因,其族已经对于大周离心离德,甚至有重新回归突厥怀抱的想法。 对于此,叶琛如果有机会,肯定是想坚定他们的内心,期盼着他能够回归中原的怀抱地。 “朝廷正在谋划打造天枢,朝廷自己花费暂且不算,听说仅仅是天下各族就聚集了银钱百万亿,购置铜钱无数,这着实靡费了一些。” “有些小族,因为此事,甚至于出现了叛乱。”奚万年意味深长地说道。 女帝临朝,波斯大酋长阿罗憾提议在神都洛阳,修建一座女帝的纪功柱,名为天枢。 寓意“天下中枢”,象征世界中心。 这件事情,叶琛听南来北往的胡商提起过,当时就觉得是一件非常牛逼的事情。 因为他听说,这座建筑的主要建筑成本,竟然是由世界各国多民族一起出资建造。 而且天枢这个建筑,实在太霸气了。据说朝廷计划总重二百万斤,用铜铁合铸而成,其制若柱,高一百五尺,径十二尺,八面,各径五尺。 下为铁山周百七十尺,以铜为蟠龙麒麟萦绕之;上为腾云承露盘,径三丈,四龙人立棒火珠,高一丈。 这东西若是传承下去,妥妥的世界奇迹。 当然,叶琛也听出了奚万年心中的不满。 毕竟奚族,也是因为此事而被莫名其妙剥削的种族之一。 于是乎,叶琛开口道:“公爷,学生认为此举,与大周,与天下各族来说,是大大有利的,只是上面所书的内容有待商榷而已。” “哦!那你且细细说来。” 听完此言,奚万年来了兴趣。 这件事情,让奚族上下都非常不满,因为奚族本身就困乏,结果还要捐钱给大周做面子工程,所以奚族上下对此不满者甚众。 但是又不敢不捐,人家高丽都积极参与,你奚族凭什么不参与? 万一女帝震怒,奚族能有什么好果子吃? 所以奚万年还在驻地的时候,特批了这笔钱,派人送到了洛阳,这也是他被赶出来的主要原因之一。 叶琛思索了一番之后,继续说道: “天枢本意是宣示圣人的威严、功绩,表明大周乃是天下之中心,万族敬仰之地,但是没有必要过于贬低前朝。 我听说有人竟然公开宣扬在上面留一些抹黑前朝覆灭理所应当之类的言论,何其愚蠢。 圣人有今天的成就,与前朝三代人的努力是分不开的,而圣人很多政策,其实也是前朝政策的延伸和继承,抹黑前朝,其实也是抹黑圣人。” 叶琛说前朝,奚万年还是认可的。 因为他们之所以臣服中原,本身就是贞观朝时期,敬仰天可汗的威严而已。 但又不得不承认,女帝临朝时期,天下各国的交流确实比先前更加频繁了。 叶琛继续说道:“为何说,修建天枢,对大周有利,对各族有利呢? 因为天枢的修建,宣示了一种文化氛围,宣示了一种贸易氛围,表明我们各国之间属于一个圈子里的。 预示着,在大周的庇佑下,各国各族可以友好地交流文化,展开贸易,而不是单纯的战争与征服。” “要知道,这个世界很大,不仅仅有突厥这种喜欢战争的国家,在西方除了波斯国之外,还有一个强大的西罗马帝国,法兰克帝国,他们继承的是昔日的罗马帝国的辉煌,他们喜欢战争,劫略,如果我们不团结更多的国家,那么这些国家就会被征服,或者倒向他们。” 叶琛这里特意点了一下突厥,就是告诉奚族,别忘了,你们昔日的东家到底有多过分,你们跟着他们,不仅仅要奉上金银财宝,还要让你们的儿郎们去拼死作战,最后还要卑微的活着。 今日你们的安宁到底是谁给的。 提起突厥,果然奚万年的脸色大变。 因为别人不清楚,但是他却知道,突厥人到底是什么本性,当初奚族跟随他们,到底被欺压城什么样子。 如今族人对大周不满,就有突厥挑唆的缘故。 可一旦他们背叛了大周,重新回归突厥账下,怕是又要过上之前的日子。 至于突厥的许诺,他是一点都不信的。许诺这东西没有任何意义,还是实打实攥在手里的东西更有意义一些。 叶琛见他若有所思,便继续说道:“昔日里,奚族过得是什么日子,虽然我对奚族不算了解,但是想来跟其他的草原民族一样,风餐露宿,饮茹毛血吧?” “虽然说,你们臣服中原之后,依然穷困,甚至于对大周有诸多不满。 但是我想说,你们是不是有了耕地,是不是有了房屋,年轻人是不是不必 第218章 一份大礼 送走了奚家父女之后,卢照凌来寻叶琛一起吃宵夜。 卢照凌对于奚族的认知,其实还算是比较多的,毕竟他是世家子,见识广阔一些,两人边吃边聊,好不愉快。 “老叶,奚家的公爷,是被家族驱逐出来的吧?” 叶琛好奇地问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卢照凌幽幽地说道:“我姐派人送信来了,说今日之事,不要放在心上,他们是客人,总归要给三分薄面的。至于死掉的青皮,是个来大周混饭吃的东瀛人,不然定是要他们抵命的。” “即便是如此,我姐也找了折冲都尉,骂他是软蛋呢。” 叶琛打断道:“这点我还是相信你姐的。” 卢照凌继续说道:“至于说这位公爷是被驱逐出来的,信息来源于宋夫人的梅花卫,说最近奚族高层,似乎有权利变动,很多奚万年当时制定的政策都改了,如今奚族正在跟突厥积极接触,很多官员也因此被罢免。” “朝廷的态度是?” “奚族内部的事情,大周暂时无法干涉,”卢照凌叹息一声说道,“如今河北天灾连连,是自顾不暇,即便是其他道派遣兵马过来,我们也无法提供军粮,至于说奚族的这位公爷,朝廷的态度自然是欢迎的,因为他是奚族跟大周重新缓和的希望。” “但是就目前来看,希望不大,因为这位公爷在河北推广贸易一事,并不顺遂,本地的世家并不欢迎他们。” “嗯?” 卢照凌见叶琛一脸疑惑道:“世家对于华夷之辨的认知更加强烈一些,与圣人的角度不一样,即便是当年的魏相,也认为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跟他们做生意,无异于自掘坟墓。我都担心,卖给他们的铁器,有朝一日成了他们的箭矢。” “哎。”叶琛一声长叹,“这是缺乏自信的表现啊,如果我们足够强,什么异族不异族的,但凡汉族之外,全都给我载歌载舞起来。” “还有。”卢照凌看着叶琛,表情有些犹豫。 “说!” “就是,就是,”卢照凌挣扎了半天说道:“老叶,你要是需要女人,其实我姐真不错,要是你怕我姐忙,我做主,让家族派过来百十个通房丫头伺候你,你可千万别沾染这些异族女子。” “这些异族女子虽然妖娆了一些,但是不守妇道。” “哎,老叶你别踹我脸。” “我说真的,奚梦瑶真的不咋地。” “你竟然因为一个丑妇人揍我!” 夜深。 卢照凌捂着脸,疼得直哼哼,阿福时不时地给敷一下冰块。 口中不断说道:“少爷,叶大叔想娶谁就娶谁呗,咱不掺合了。” 卢照凌呸了一声道,“狗老叶才不会娶她呢,他就是纯粹馋人家身子。不知廉耻的老东西!” 叶琛正睡得迷迷糊糊的,被小壮叫醒了。 卢照凌和阿福立刻翻身装睡。 父子二人来到院外,叶五四站在门外,身边儿还站着胡八一。 一辆牛车停在门外,上面用柴草遮蔽。 叶琛看了一眼牛车,旋即明白过来,当下说道:“爹,弓弩已经由朝廷提供了,不需要了。” 胡八一呵呵笑道:“臭小子,说好的买卖,可不是说不做就不做的。” 叶琛也知道胡八一跟老爹关系不错,便想做个顺水人情,说道:“东西不要了,钱我们照付,如何?” 胡八一撇着嘴,看向叶五四,皱着眉头道:“五四,你没跟着臭小子说一下,他八一叔的手艺么?” 叶五四嘴里叼着华子,掀开盖在上面的柴草,拿起一架弩来,对叶琛说道:“臭小子,你自己看看,这是什么弩?” 叶琛端着弩箭,看了半天,大吃一惊,这竟然是一种类似于诸葛连弩的连发的弩箭。 叶琛赶忙用柴草盖住,感觉自己说话都不利索了,“爹,八一叔,这玩意是禁品中的禁品吧,我记得大周律上说,私藏这东西是死罪。” 叶琛用手摸了摸柴草,又补充了一句,“这个数量,都够抄家灭族了。” 叶五四对叶琛说道:“这种弩叫八连强弩,是专门手持使用的,射程也只有几十步,但是可以做到八连发,你八一叔,还能制作一种,攻城用的八连强弩,箭杆长如大车辐条,箭头如巨斧,可以射五百步。” “如今你训练家丁,也算是有了自己人。 这些弩箭可以教给他们使用,到了关键时刻用来自保。 至于朝廷那里,你也不用过于担心。如今梅花内卫和你走得很近,而且有求于你,是不会检举你的。” 胡八一在一旁笑着说道:“傻小子,这玩意虽然是禁品,但哪个世家里面没藏着用?你不竖旗造反,朝廷才懒得管你。” 见两个长辈这么说,叶琛这才稍稍放心,交割了银钱。 叶琛正要送送老人,胡八一忽然说道:“叶小子,那日上梁,我看你家的客人放了一种爆竹,似乎装了火药?” 叶琛已经知道,火药这东西在周朝不是秘密,旋即点点头说道:“确实是。” “不知道能不能给叔父一些?”胡八一问道。 “这东西只能作为庆典之用,莫非我那堂兄弟成亲之时,也要放些鞭炮?”叶琛疑惑道。 胡八一摇头道:“并非如此。我在想,既然火药可以使细竹爆炸,那如果我取巨竹,将中间掏空,在里面装填一些火药,再点燃引线的话,那是不是就不是爆炸声,而是火药喷出来?” 叶琛的第一反应是这玩意不就是烟花吗? 但是旋即就意识到不对,若是再装上点铁珠和沙子,不就是突火枪了? 自己这八一叔,还真他娘的是个天才啊。 叶琛有些游移不定的看向叶五四,叶五四说道:“你八一叔年轻的时候,就喜欢研究些武器,还曾经拜崔大师的 第219章 一口野猪 天空湛蓝。 清河村的乡亲们,一如既往地忙碌着。 有去官私合营作坊做工的,有给叶家送甘草根的,有下地干活的,总之很少有人闲着,小小的村庄呈现出一副繁忙的景象。 叶琛对于来自大草原的战马,有一种爱不释手的感觉。 至于将鸳鸯阵这种顶级阵法放出去,会不会引来动乱,他是一点不在乎。 当然,他是不可能当着大家伙的面学习骑马的。 那样显得他这个叶村正也太笨拙了一些。 叶琛第一次骑马,有些战战兢兢地由三壮牵着,缓缓的在水渠边儿溜达。 三壮总体感觉是非常不舒服的,就像是开惯了保时捷的男孩儿,突然有一天,不能开了,只能用手推拖拉机一样。 烦躁的三壮,忍不住开口对叶琛说道:“爹,您干嘛非要在水渠边儿上溜达。” “您让儿子载着你,狂奔一番,保准就学会了。” 叶琛坐在马背上,坐直了身体,感觉很是良好地说道:“你懂什么!爹一把年纪了,万一马惊了,摔着怎么办?” “再说了,新车,不对,新马也需要磨合,老老实实地牵马。” “哦。”三壮不知道磨合是啥意思,只能认真地牵马。 慢悠悠地骑着马溜达,等叶琛过足了瘾之后,才觉得屁股和大腿内侧疼得厉害。 当然,叶琛也不由的畅想,那些草原上的汉子,胯下骑着骏马,在大草原上风驰电掣,到底得有多爽啊。 还有,他小时候看过一部电视剧,里面有一个唐玄宗马震的视频,他们是怎么做到的? 感觉这也太难了。 在叶琛学习骑马的功夫,二壮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干。 因为村里开了一家官私合营作坊。 再加上叶琛这段时间不断跟乡亲们打配合,通过在村里购买原材料,诸如甘草根和鸡鸭鹅等等,使得村里人多多少少手里有一点余钱。 当然,还有清河村第一批蘑菇熟了,北海县组织商贩前来购买,贩卖到青州各地去,大家腰杆子硬实了一些。 二壮灵机一动,在村口开了一家杂货铺,就是类似于后世的小卖部。谁家要是缺盐了,缺锅碗瓢盆了,都可以过来买。 铺子是买的村里的地,也不大,总体上四五十平,扎了个草棚子,就先将就着用着了。 哥四个凑得钱,二壮出面奔走,大股东是大哥,他占七成股子,剩下兄弟三人,一人一成股份。 至于为什么没有叶琛的股份,因为在兄弟四个看来,他们的就是老爹的。 至于为何给大哥七成,二壮的话是这样说的,“他们的征程是外面更加广阔的世界,但是家业也需要有人守。 大哥不喜欢去外面闯荡,喜欢种地,那他这个做二弟的,也要让大哥舒舒服服的。” 对此,大壮也只是憨憨地笑了笑,算是笑纳了弟弟们的好意。 这家杂货铺的成立,算是村里的一件大事。 叶家老太太没事儿,就带着一群老闺蜜过来帮忙。 这个时代也没有广场舞,一群老太太闲得每天都没事干,他们也喜欢在大壮的杂货铺子门口,支几张桌子,聊聊八卦什么的,至于帮忙干活,纯粹是捎带手的事情。 当然,二壮也不白让他们帮忙,杂货铺刚开张,很多东西是卖不出去的,比如做的一些卤咸菜,都是自家院子里长的,亦或是大山里采来的野菜做的,村里人觉得花这个钱是冤枉钱,就舍不得买。 二壮就把这些东西,免费拿出来一些送给那些老太太,就当是纯粹的培养市场。 当然,今天就不太一样了。 因为叶家的家丁在进行山地训练的时候,竟然抓住了一头野猪,大壮叫着几个家丁,合力称了称,竟然有个三百多斤的样子。 二壮赶忙拿出来一把甘草糖,雇佣了牛蛋兄弟几个,让他们在村里喊一喊,就说叶家杂货铺卖野猪肉了。 牛蛋拍着胸脯子说道:“二壮,你放心,不光清河村,孙家庄,温家庄我都给你喊到了。” 叶六叔掐着腰,可把他牛逼坏了。 逢人就说,“看见没,老蔫手底下人抓的,三四百斤呢。” “当时我在现场,目光如电,一眼就看见了野猪,我大喊一声,儿郎们,拿下他。” “大家跟我一拥而上,小小的野猪,不在话下。” 刘志刚正下地回来,看到野猪被扛到杂货铺门口,一脸好奇道:“六叔,这么肥的野猪,这么好抓?” 六叔一脸得意道:“你个外姓人,没见过了世面了是吧。 老蔫训练的家丁,用的可是堂堂正正的战阵之术,别说是头野猪,便是下山的猛虎也绰绰有余。” “现在这群孩子,当得起好汉二字喽。当然,老夫也是老当益壮。” 这话说的领队的卢照凌脸都红了。 心道:“六叔啊,你快别吹牛逼了,您是第一个被吓尿的,我是第二个啊。野猪也太猛了,两颗大獠牙,直扎裤裆,您差一点蛋碎了,我速度快一点,但是差一点破了后庭啊。” “最后是十个人,一人一把八连强弩,对着野猪一顿猛射,差点没把野猪射成筛子。” “武器都折了三四根,有个家丁还扭了脚脖子,怎么到了您嘴里就是英明神武,英雄好汉了。” 因为经常处理下水,做鸭血汤什么的,大旺和大福也算是有经验了,刚从镇上回来,就兴冲冲地过来帮忙处置野猪。 大旺不断地啧啧啧的对卢照凌说道:“卢公子,也不小心一些,好好的野猪,都让你们给毁成什么样了。” 大福则拿着一把剔骨刀,手速飞起,什么猪肉,猪骨头,猪脑袋,猪脚,那叫一个大福解猪,快若闪电,大旺则在一旁,将每个部位分开放好。 老三媳妇,听说抓了野猪,是一路小 第220章 潘寡妇送礼 大旺和大福兄弟二人,见叶琛让二壮又是给猪肉,又是给排骨的,最后还弄了半盆子猪血过来,心里很不好意思。 毕竟他们已经得了老蔫的恩惠,天天有鸭血汤卖,已经赚了不少钱了。 如今哥俩,也算是清河村的体面人,谁见了不主动打一声招呼,甚至已经有人给满屯、满仓说亲了。 但是都被大旺给拒绝了,大旺媳妇秦氏是个聪明人,她知道现在家里有钱了,可以支持儿子往更好的方向发展。 所以夫妻二人,都不想早早的,就决定孩子们的一生。 就连三房孙氏,日子过得也比先前好了很多。先不说,一日三餐,营养丰富了一些。 那些往日里跟她关系一般的妇人们,也总是过来套近乎,想知道这鸭血汤是怎么做的,不断地恭维。 孙氏虽然不至于蠢的泄密,但是也很享受这种被人捧着的感觉,连带着晚上跟大福睡觉的时候,也多亲了大福两口。 哥俩的好日子都是叶琛给他,老太太没事儿就念话,让他们念着老蔫的情分。 哥俩很清楚,娘就算是不说,他们也知道,只是这哥俩都不擅长表达而已。 最近老蔫还在捣鼓一种叫做粉丝的东西,说这玩意加到汤里肯定大卖。 哥俩一直暗戳地商量着,找个机会,拉着老蔫好好的喝一顿,结果还没来得及报答呢,又得了老蔫那么大的好处。 索性哥俩就没着急回家,而是在新房这里帮忙。 上完房梁,便是铺芦苇席子,再然后就是放瓦片,哥俩推着羊角车,仗着力气壮,一叠叠地往房顶上扔,看得刚去而复返的牛蛋的嘴巴都成了o型。 叶家的男人都是那么猛的吗? 我爹当年竟然不自量力地跟老蔫叔打架,真的是疯了。 孙氏领着春月和秋月抱着猪血往家里走,走两步,就忍不住回头,对春月和秋月说两句,“孩儿啊,找男人,就得找你四叔这样的,读书人,有本事,还知道顾家的。” 春月狠狠地点头,说实话,她也很崇拜四叔呢。 秋月却一脸疑惑地抬头道:“娘,你不是说,四叔好吃懒做,谁要是嫁给他,倒了八辈子血霉了吗?” 孙氏立刻一瞪眼说道:“瞎说,娘啥时候说过这种糊涂话。” “咱们清河村,好几百户人家,谁家跟你四叔一样气派,又是买地,又是盖瓦房的。” 秋月撅着嘴,虽然不敢顶撞,但是却在心里不咋认同娘亲的观点,她就是觉得四叔很小气。 二壮开了杂货铺,里面摆了很多果脯,糕点,像是小凡、元载他们就经常去买,一个铜板能买三颗果脯,自己也想吃,但是没钱。 就去找二壮,二壮果断地拒绝了,四叔就在旁边儿,自己眼巴巴的瞅了半天,连个屁都不放。 这一家子都是抠门怪。 还有小壮,每次看到自己去杂货铺,就跟防贼一样,自己走到哪儿,他就跟到哪儿。 满屯还整天跟他嘀嘀咕咕说些什么,两个坏蛋绝对有什么阴谋。 春月不知道妹妹在想什么,抬头道:“娘,您能不能去跟四叔谈谈,看看能不能给我找个活干,学门手艺。” 孙氏一听,春月让他去跟老四谈谈,立刻吓得跟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谈什么谈?我是他三嫂呢,他要是有心,就自己过来跟我谈。娘拉下脸来,跟他谈,像什么话。” 秋月也在一旁说道:“姐,咱不去找四叔,咱家也有生意,你跟着干活就行了。” 孙氏一听秋月说话的语气,就很不乐意,瞪眼道:“整天你姐干活,你姐干活的,你干什么去?” 秋月一听,立刻上前掺着她的胳膊,佯装出一副勤快的样子说道:“娘,您带着身子呢,秋月肯定得伺候您呢。” 孙氏点点头,觉得也对,自己这肚子大得很快,确实得有人伺候着。春月是大姐,就让她多干一点吧。 叶家新房,一棵老柳树后面,潘寡妇怀里抱着个篮子,小心翼翼地往叶家瞅着。 往日里的一幕幕在她的脑海里闪烁。 毕竟她在这个村子里生活了很多年,有很多美好的记忆。 只是后来死了男人,才变得全是苦涩。 如果早知道,叶老蔫这么厉害,她就算是跪在地上,磕上三天三夜,也要求着叶老蔫带她,不求挣钱,只求吃口饱饭。 现在虽然也在叶家干活,每天也能挣点铜钱,但是不该发生的都发生了,很多事情都已经改变不了了。 看见叶家那边儿那么热闹,她不敢靠近,她现在重新做回了正常人,在镇上更是听说了那些长舌妇如何议论像是自己一点不检点的女人。 她知道,自己不干净,所以怕走过去,脏了叶家的新房。 终于她等到了机会,叶琛正在往外走,她赶忙走过去,口中怯怯的喊道,“老蔫。老蔫。” 叶琛看着潘寡妇抱着篮子,嘴里露出了和煦的笑意,“潘氏,你是想把东西送给永强是吧?你放心的去就行,送点东西而已,陈家若是敢说什么,你直接寻我便是。” “不是,不是。” 孙氏哑然。 她甚至在叶琛面前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因为眼前这个男人身上,光芒四射,远远的看一眼,就让她心跳加速。 现如今在自己跟前,她感觉自己的脸,竟然不知羞耻的红透了。 她将这份心思埋藏在心底,她不敢跟叶琛说的。 叶琛为人善良正直,又是村里的村正,是秀才,将来前途不可限量,而自己只是一个名声坏掉的寡妇而已。 “老蔫,这是我送给你的,谢谢你帮我。” 说完,放下篮子,扭头跑了。 叶琛知道,潘寡妇挣钱不容易,风餐露宿,而且还要把时间跟正常人反过来,他是不想收潘寡妇东西的。 但是 第221章 孙县丞上门 村口的空地。 两堆篝火吞吐着火舌,像是两颗太阳,仿佛将半个清河村都能照亮。 好几口铁锅,正沸腾着煮着什么。 地上铺着毡布,毡布上大碗、小碗,满满当当的都是菜。 竹筒扔了一地,都是在清河村的杂货铺买的蔫老啤。 这酒跟草原上的酒,跟大周的酒,都有所不同,加了冰块之后,冒着泡,喝进肚子里,有一种从脚底板凉到天灵盖的爽快。 再加上奚族人喜欢吃烧烤,一口烧烤,一口酒,简直爽歪歪。 奚梦瑶在人群中,已经喝了不少,但是周围的卫士们,依然在劝她喝酒。 “大小姐,喝。” “您是草原上的羊羔吗?喝这么一小口。” “大口大口地喝。” 奚梦瑶已经是满面通红,如一朵盛放的花,在篝火的照应下,显得格外的娇艳。 她提着竹筒,连连摆手,示意不能再喝了。 “大小姐,兄弟们听说你的庄子受了灾,拼了命地往北海县赶,您怎么也得体恤体恤我们呀。”年轻的侍卫统领萧强道。 “好,我喝。本小姐确实感激你们呢!”奚梦瑶端起竹筒,猛地灌了一口,她发现萧强没有怎么喝,便不悦说道:“萧强,你是不是男人,你怎么喝那么少。” 萧强火热的看着奚梦瑶的脸颊,咽了咽口水道:“大小姐,我们得保护您的安全呢。” “不喝拉倒。”奚梦瑶看着远处走过来的叶琛,猛地起身,身子一斜,差点摔倒,萧强赶忙去搀扶,却被奚梦瑶伸手制止了。 “本小姐才没那么脆弱呢。”奚梦瑶笑吟吟地打了个酒嗝,然后对着叶琛摆手,高声喊道:“叶贤兄,小妹在这呢。” 二壮推着羊角车,给那些正在饮酒的亲卫们,又送了些酒水,便丧气地离开了。 见叶琛好奇地打量着奚族的年轻人,奚梦瑶露出了不满的表情,“叶贤兄,莫非是我不够好看,你放着我不看,看我的族人。” 叶琛这才回过神来,尴尬地笑了笑,“我比较好奇,奚族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民族。” 话罢,便被浓郁的酒气呛得打了好几个喷嚏,“你怎么喝了那么多。” 奚梦瑶大大咧咧地攀着叶琛的肩膀,哈哈大笑道:“今天开心,当然要多喝。” 叶琛感觉到,她喝得有些多了,但是又不想在属下面前丢了面子,之所以攀着自己,是怕摔倒,所以也没有推开。 两个人走到了水渠边儿,很是默契地坐了下来。 不远处的亲卫想要靠近保护奚梦瑶,却被奚梦瑶一个回眸,用凶狠的表情给瞪了回去。 只是叶琛和奚梦瑶都不知道,在不远处,萧强的脸色逐渐由担忧,变得狠厉起来。 奚梦瑶非常喜欢跟叶琛聊天,其实也不需要什么话题,完全就是天马行空,想到哪里,便说到哪里,她喜欢跟叶琛这样相处的感觉。 并没有任何的男女之情,纯粹的君子之交,兄妹之交。 其实,叶琛也喜欢这种感觉,她应该算是自己穿越以来,第一个朋友。 两个人并肩而坐,目光都很纯净,纯净到超过了性别,谁都没有别的心思,只是互相倾诉。 叶琛有一肚子的话,没有地方表达。 而奚梦瑶,一介女流,却不得不背负着沉重的命运,那种孤独感,也是叶琛可以理解的。 “我的时间挺值钱的,差不多我就要回去了。”叶琛聊了一会儿的叶琛,被酒水的味道熏得不行,便要找几口离开。 显然,今天的奚梦瑶有些意犹未尽。 便从口袋里,拿出了一袋子的金子,随手扔到叶琛身上。 “本小姐花钱买你的时间,小气巴巴的。”奚梦瑶仰着头,看着星空。 “客人,您太大方了。”叶琛双手轻轻地抚摸着黄金,说实话,第一次看到那么多金子的时候,还是在招远的黄金博物馆,他想试一试自己能不能拿起金砖来的时候。 叶琛动作轻柔地仿佛在抚摸光滑少女的肌肤,目光迷离道:“您太大方了,相识了那么久,我还在琢磨,是什么样的脸皮,让你能甘之如饴地白吃白喝,原来一出手就如此的阔绰,客人啊,您一定要多住一段日子啊。” 奚梦瑶想笑,却使劲崩住,她觉得这对夫妻很有意思。 如出一辙的视财如命。 只不过,叶琛的脸皮似乎更厚一些罢了。 “哎,叶贤兄,这钱可不能白拿,今天已经送了你十匹马了,做人可不能贪得无厌。” 叶琛扭头看她,刚才目光全数被夜色吸引,后来又沉浸在金钱中不能自拔,根本没有注意到她。 现在她开口,叶琛才看了一眼。 很美。 美的不可方物。 因为是醉了酒,多了几分妖娆之色。 像是在高耸的雪山之上,绽放了一朵红灿灿的花。 只不过........ 叶琛皱了皱眉,垂头犹豫了许久,终于忍不住,脱下了外套,盖在了她身上。 迎着奚梦瑶愕然的神情,叶琛叹道:“记得还我,你一个女孩子也不注意些,都走光了。你就不怕被你们族人看了去么?” 奚梦瑶:愕然加倍。 赶忙拿起叶琛盖在自己身上的衣服,才发觉今日骑马有些玩得过于欢实了,裤子破了,露出半截光滑细腻的大腿。 终于看不见那些白嫩的大腿,叶琛也终于圣人了许多,展颜笑道:“好了,说正事,无功不受禄,这黄灿灿的金子,我就知道不是那么好拿的。” 见叶琛执着于钱财,奚梦瑶语气有些不善道:“你前面不是对我爹一通忽悠么,我知道,那都是顶尖的大道理,大周过得好,我们自然大树底下乘凉,日子会舒坦一些。” “但是,也不能只靠着大周的恩赐,我想你是聪明人,清河村被你治理 第222章 解决之法 叶琛看向孙县丞,孙县丞也在看叶琛。 只是跟昔日里,那些官僚们,高高在上,斜睨人不一样的是,孙县丞的表情很可怜。 就像是被抓到学习外语的高官一样。 一双被脸上肥肉挤得只剩下两条小缝隙的眼睛,水汪汪地看着他。 叶琛不为所动,稍微一心软,祠堂就要遭灾了。 他可不想被长老团的老人家们,指着鼻子骂。 于是乎,叶琛咳嗦了两声,开始沉吟着组织措辞。 尽量让自己的拒绝,显得更加委婉和诚恳一些。 “孙大人,既然如此,我就不得不说实话了,这个牛大海婆姨,学生治不住他啊!您可知,半夜三更踹门骂街的痛苦,您可知,每天正午在我们叶家祠堂前骂街的困扰。” “他男人是个混不吝的下三烂,滚刀肉,闹起来没完没了,谁都受不住。” “啊?”孙县丞呆住了,“你们村里都震不住她?拉到祠堂,打上五十棍子,不就消停了吗?” “哪有那么容易,牛大海混迹江湖,怎么可能没有三五个朋友,万一天天堵我家门怎么办?即便是不堵我家门,每天弄上二斤大粪,泼在家门口,我也受不了。”叶琛一脸愁苦道。 “别说了,我家已经被泼过了,我猜十有八九就是他们干的。”孙县丞目光呆滞,一副深受打击的模样。 叶琛心道,这种事情,你可赖不到牛大海婆姨,这夫妻俩闹归闹,也不敢跑到你家门口泼大粪,估计是你为官不清廉,得罪人而已。 但是嘴上却说道,“对啊,您是县丞之尊,都惹不起的人物,您觉得我一个小小的村正,如何得罪得起?” 叶琛说得非常诚恳,又怕孙县丞没完没了,便继续道:“您也知道,州里的法曹一直盯着咱们呢,稍有不慎,咱们北海县的官员,怕是都要洗牌的。” 孙县丞呆呆地看着叶琛,目光里充满了怀疑和失望。 不论叶琛这番话是真是假,但是人家不想帮忙是真的。 他理解叶琛,他得罪了州法曹,州法曹有郡王保着,但是州法曹可以随时找叶琛麻烦,这个大雷还顶着呢。 “罢了,我走,大不了不升官了,踏踏实实在北海县做事,造福北海县的百姓,我在北海那么多年,百姓总归是对我有感情的。”孙县丞失魂落魄地往外走,萧瑟的背影令人怜悯动容。 叶琛却意识到什么,孙县丞一直不升迁,留在北海县,是北海县百姓之痛啊。 叶琛叹息一声开口道:“孙县丞,您想怎么解决?” 孙县丞转身,一脸惊喜地看着叶琛。 叶琛很想扇自己两个耳光。 孙县丞这个愚蠢的官僚,在北海县祸害百姓关自己什么事? 即便是他升迁了,不也是祸害其他地方的百姓吗?自己怎么会有这种死道友不死贫道的心理? “真的?叶先生,我就知道,您是个好人。若是此事处置得当,孙家以后便是叶家最好的朋友。” 叶琛十分懊恼,连带看孙县丞的眼神都有些不善,“您先说说,您想处置到什么地步?” 孙县丞想了想,说道:“依我之见,我肯定是希望,这件事情处理得妥妥当当,牛家不闹了,楚家不闹了,对孙家不要有影响,最好还能扭转孙家的口碑。” 叶琛翻了白眼,“那肯定是直接成亲,明媒正娶做正妻。” “不成,不成。” “为何?” “那我儿也太亏了,他都没成事,瓜皮都没破呢,他就泄了元阳了。”孙县丞一脸崩溃道,“若是让我儿娶了她,岂不是心里背负着阴影一辈子。” “这......”叶琛一脸尴尬道:“孙大人,有些事情,不必跟我说得那么详细。” 见叶琛因为自己不愿意让儿子娶楚幼蓉一脸嫌弃。 孙县丞苦笑道,“我知道,我的官声不好,也贪了些银子,但是这些年我起码没危害地方,谁给我钱,我确实办了事情的。” “拿县里修桥来说,我从来都是一视同仁,士绅拿六分,乡亲们拿四分,我从中间抽三成,至于士绅是不许退回去的,公平公正。” “这其实已经很不错了,你现在还没做官,不知道做官不易,上官要打点,下面人也要照顾,这都是钱。” “此外,就是培养孽子了。为了让他前途有望,我不知道花了多少钱,未来还要花更多的钱,他寄托了本官一生的心血,本官不想让他就这么毁了啊。” “让她做个妾室呢?”叶琛试探道。 “妾室也不成。”孙县丞直接说道:“我虽然为官不洁,但是我希望孽子做个人人称颂的青天大老爷,就跟卢县令一样。” 叶琛明白了,孙县令觉得,自己这辈子也就这样了,但是他希望儿子能做个好官,为人称颂的好官。 而且不允许他的人生有任何污点。 细细思索了片刻,叶琛笑道:“大人请随学生进屋。” 待宾主落座,叶琛笑道:“请喝茶,这是叶家的独门茶水,唤作蔫老吉,在北海县卖得不错。” 孙县丞跟着叶琛走到简陋的家中,喝了一口蔫老吉之后,感觉味道很不错,吃惊道,“这种吃食,为何我管理的营丘等地没有?” 叶琛道:“在下能力有限,还卖不到您治下。” 孙县丞恍然大悟道:“叶先生且宽心,不论事情成与不成,蔫黑鸭和蔫老吉接下来,都是本官治下主打的产品,保证让他畅销无阻。” 见孙县丞这么敞亮,叶琛也没多说什么,自己给他出谋划策,他怎么也该给些好处。 接下来,叶琛轻声说道:“您是不是觉得,像是楚幼蓉这等乡村出身,没有什么学识,且一肚子坏水的姑娘,根本配不上孙公子呢?” 孙县丞连连颔首道:“对,对,对。” 叶琛 第223章 契丹谋反 孙县丞这边儿前脚刚走,叶六叔就送来一个惊天的消息。 契丹人造反了。 说起契丹来,不得不说一嘴天可汗。 因为就是他老人家以拳头和仁义,说服了契丹人。 将契丹人的领地变为松漠都督府(大通辽),以大贺窟哥为松漠都督,赐姓李氏,才有了今日之契丹。 契丹在加入华夏大家庭之后,虽然跟中原也曾有摩擦,但是总体上还算是比较老实的。 但是谁曾想,这两年遇到事情了。 自然灾害太严重,不仅仅是中原不长庄稼那么简单,草原上的水草也不丰美了,契丹人连饭都吃不上。 再加上女帝要修天枢,契丹又被剥削了一波,走投无路的契丹人想起了向大周求助。 他们的首发目标便是营州都督、东夷都护府大都护赵文翙求援。 这位赵大人是传统的汉家官僚,天生瞧不起契丹人,在东夷都护府他将所有的异族都当奴狗看待,觉得这群人是一群喂不熟的白眼狼。 契丹人跑过来求援,他老人家立刻不愿意了。 对契丹的大酋长那是破口大骂,老子自己的粮食都不够吃,还支援你,支援你大爷。 突厥人大酋长李尽忠跟他大舅哥孙万荣连襟两人不仅仅没有要到一粒粮食,还被赵大人从头到脚骂了一个遍。 临走之前,赵大人还很认真且严肃地说道:“都护府缺乏牛羊,给我送一千只羊,三百头牛过来,我需要救济灾民,如若违背命令,将发大兵灭了你们契丹。” 契丹人一听就急了,我是来求援的,不是来送温暖的啊。 关键是赵大人的神色极其认真,李尽忠知道,这牛羊如果不送来,大周是真的可能发兵。 连襟两人回去越想越气,这女人当皇帝跟男人当皇帝确实不一样啊,天可汗在位的时候,要是闹灾了,还讲究苦一苦大唐,也要温暖一下大家呢。 怎么到了女帝这里,不光不支援,还老是剥削啊。 你这是不讲道理啊。 而且她手底下的官员还百般羞辱我们,不把我们当人看。 与其等着大周发兵揍我们,咱们反了吧。 就这样,契丹的大酋长李尽忠带着大舅哥直接造反了。 本来大家对于契丹人的进攻都是当笑话看的,毕竟契丹人只是小族,能有什么本事? 赵大人也没当回事儿,直接拉出来兵马开战。 结果在黄麞(zhāng)谷一战,契丹人将被压迫的愤怒发挥了出来。 轻而易举的就将大周的兵马给削平了,连带着赵大人也魂归地府。 李尽忠直接占据了营州,营州的百姓可吃了大亏了,被契丹人疯狂的劫掠。 同时李尽忠为了团结周围的小部落,还给自己起了个高大上的名号,无上可汗,比二凤的天可汗还高级。 抢劫了营州,他们还不满足,如今已经开始进攻崇州(辽宁省朝阳市)了。 远在神都的女帝听闻此事之后,大怒,立刻调集重兵开始进攻契丹人,并且还给契丹人首领起了极其蔑视的名字,李尽忠更名为李尽灭,孙万荣更名,孙万斩。 在女帝看来,一个小小的契丹都敢谋反,真的是吃了雄心豹子胆了。 作为一个庞大帝国的领袖,竟然有人敢在她修天枢的关键时刻谋反,这是啪啪地打她的脸。 这令女帝骄傲的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必须用契丹人的鲜血来抹平。 契丹人在营州那边儿发生的事情,其实与叶琛关系不大。 实在是太远了,那可是大东北,自己在山东呢,契丹人就算是再能折腾,莫非还能跳过河北人来打自己不成? 你要是说,突厥人南下了,他可能害怕倒是真的。 如今的叶琛已经找到了发家致富的道路,只要给他充足的时间,庇佑清河村甚至朐临镇的乡亲们不饿死,完全是可以做到的。 所以叶琛现在的心思,就那么几个,踏踏实实的过好自己的小日子,经营好属于北海县和他的官私合营作坊,然后如果条件允许将来再开一家酒楼。 就完全可以了。 等将来条件允许了,自己再搞个爵位啥的,就更美好了。 如今娃娃们逐渐成器,叶琛也看开了。 老天爷让他回大周,一定是觉得他上辈子创业太辛苦,于是换个风景优美,空气清新的地方让他享福的。 关于温云衡,他更相信信里面的内容多一些,就老老实实的吧。 至于奋斗,奋什么斗。 踏踏实实的躺平过小日子不好么? 尤其是见识到州法曹这种黑暗官僚之后,叶琛越发的觉得,躺平是个极佳的选择。 所以叶琛在送走了叶六叔之后,根本没把这事儿往心里放,呼呼大睡到了天亮。 次日,处理完官私合营作坊的事情,叶琛斜靠胡床上,晒着太阳,舒舒服服的有些犯困。 叶琛真相仰头美美的睡一觉,但是理智告诉他,现在还不能睡。 他是有正事儿办的。 奚梦瑶也没大有精神,大抵是啤酒很多了,整个人有些睡眼惺忪的。 两个人虽然没有品级,但是毕竟是朝廷官私合营作坊的官吏,按时点卯还是要做的。 两个人在作坊里不期而遇。 当然,主要是奚梦瑶迟到了。 在签到本上打了个勾,还小心翼翼地怕叶琛看见。 叶琛心里在琢磨其他的事情,也懒得理他。 当然,主要是今日叶琛有求于人。 “咦,今日又走光了?” “呀!”奚梦瑶大惊,花容失色地想要捂住大腿,醒过神来,低头一看,却见自己弯腰时,才是真的差一点走光。 气的奚梦瑶俏脸寒霜,“叶大人!” “你这喝酒就迟到,我作为你的上官,肯定是要提醒你两句的。” “有本事你就去刺史 第224章 奚梦瑶被擒 奚族,经过朝廷的不懈努力,以及两代大酋长的配合之下,汉化程度其实相当高了。 他们不仅仅不再逐水草而居,而且还盖起了房子。 百姓也更喜欢春种秋收的日子。 马背上颠簸,着实太过于辛苦了。 所以再说养羊,其实对于奚族来说,是不讨喜的。 叶琛觉得这点小事,奚梦瑶不至于骗自己,不由得失望了叹了口气。 奚梦瑶好奇的看着他,“无缘无故的养羊做什么?还要跑到我们奚族的领地去养羊,这不同地域的羊,生活习惯,适应程度都不一样。” “就算是我们奚族愿意帮你养羊,也未必养得活。” 叶琛翻白眼,“我又不傻,只是我养的羊,可能更适合在你们的草原大批量成活而已。” 奚梦瑶来了兴趣,“什么样的羊,那么神奇?” 叶琛只好在牲口棚里牵来了两只长毛羊,跟那头即将生产的山羊本来养在一起的,可总是打架。 叶琛没有办法,只能将这两只长毛羊养在公私合营作坊,恰好作坊里为了方便给工人发肉,便养了些牲畜。 见奚梦瑶跟看祥瑞一样看着这支长毛羊,叶琛解释道:“这是我高价从西域的番僧手里买来的,我觉得它们的羊毛能派上大用场,所以想试一试。只要成功了,那个西域番僧还会来卖的。” 华夏有着悠久的毛纺织历史,被人们利用的有羊毛、牦牛毛、骆驼毛、兔毛等等。 他们奚族先前也喜欢用羊毛织物和羊毛绳索,只是后来发现人家汉人的纺织技术更加先进,而且羊毛的采集,也不是那么方便,还要脱脂,铰毛,太麻烦了。 但眼前这只羊却完全不一样,它的羊毛实在是太多了。 这要是有上一百只,得剪出来多少羊毛啊。 这么好的羊,奚梦瑶都看直了眼睛,摸着它的毛发,惊讶道:“它的毛怎么能这么长?这种西域品种,你竟然养到现在,没被你养死?” 叶琛很生气,他觉得奚梦瑶在侮辱大米商城。 再商城兑换来的活物,都很健康的好吧。 “你看我家那么多鸡鸭,什么时候被养死了?” “好,好,好,”奚梦瑶连忙道,“叶贤兄最厉害了,只是这羊毛跟咱们华夏的羊毛不一样,你如何将他用到纺织上来呢?” “当然是采用新技术了。”叶琛得意道:“就跟水渠那里的水碓一样,纺织羊毛肯定也不能纯手工的。” 奚梦瑶瞥了他一眼,目光又投向了胡床边儿上的纸张,是叶琛无聊时手绘的图纸好奇道,“这是利用这种羊毛制成的衣服吗?” “这叫羊绒毛衣,贴身穿的,总比天天穿着皮革舒服吧?” 后世哪个人没穿过毛衣? 天气逐渐变凉,叶琛都开始琢磨,给自己搞一件了。 里面穿着羊绒毛衣,外面套件羽绒服,这就是完美的人生啊。 奚梦瑶皱了皱鼻子,显然对于叶琛的品味表示很不屑,这种衣服在他看来,真的是丑爆了。 凝目一看,图纸下面,还有几张精致的画纸。 画纸上,还有几个彩色的小人。 好奇怪的几个人。 她们的身材真的很不错。 但是她们怎么光着身子,她们身上穿的,那是啥? 眼睛都快成了斗鸡眼,奚梦瑶终于看清楚了那几个女子的穿着,忽然意识到什么的奚梦瑶,吓得惊叫连连。 她本来以为自己就算是不惧约束,性格开放一些的草原女子,属于被传统中原人无法接受的存在。 没想到叶琛竟然更加变态。 他竟然公然画这种搔首弄姿的画。 “呀!你这……你这无耻败类!竟然,竟然……”奚梦瑶俏脸通红,不知是羞是怒,手里的图纸瞬间变成了噬人的毒物,忙不迭扔远。 叶琛老脸一红,急忙捡起来,干笑不已。 怎么把这东西和毛衣图纸混在一起了。 口中连忙道:“误会,误.........” 这只是自己研制的未来推广的产品而已。 这女人怎么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自己只是无聊,模仿一下巴黎时装而已。 至于那么大反应嘛。 当年他跟女闺蜜,甚至女朋友,都没少研究这些东西的,大家在大街上,都是谈论,哪个姑娘的黑丝更好看,哪个姑娘的身子更挺拔的。 奚梦瑶羞怒万分,面前这家伙不仅是斯文败类,而且还是个淫贼,老天瞎了眼,大好的才华竟落在他身上…… 还有,老天爷瞎了眼,让云衡姐姐嫁给了他。 “我……我走了!”奚梦瑶红着脸,转身就走。这次没有任何犹豫,而且脚步很快,被狗撵似的跑出老远。 叶琛遗憾地看着图纸,心情有点低落。 帮忙养羊的事情还没说好呢。 给个答复再走也不迟啊。 奚梦瑶几乎是一路小跑逃出了叶琛的视线。 背靠在一棵老柳树后面,紧紧地抿着双唇。 心里扑通扑通跳个不停,树林里的阴影遮住了通红的脸颊,一双妙目却在黑暗中闪闪发亮,眸光里愠怒与羞意交织,令眸子浮上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 “没想到云衡姐姐的男人,竟然是个败类。以后再也不理他了。”奚梦瑶暗暗发誓,小拳头捏得紧紧的。 沉默了一会儿,奚梦瑶又自顾道:“不理他,如何完成爹爹交代的使命啊。算了,就七天不理他,七天,额也有些长,要不三天。” “而且他要郑重其事地给自己道歉。” 修改完毕,奚梦瑶重重点头:“嗯,三天!” 毫无预兆地,一柄钢刀悄然无声地架在奚梦瑶的脖子上,刀刃闪烁着幽幽寒光。 老柳树背后,两道人影如同鬼魅一般地蹿出来。 奚梦瑶想要反抗,却被人一招治住。 看 第225章 倒霉透顶 刀横在脖颈之上,稳得出奇,对方一看就是杀人的老手。 奚梦瑶刚才初次交锋,就让人家踹在肋骨上一脚,现在整个人一点力气都没有。 她现在很害怕,当初面对下山而来的山贼,都没有这么怕过。 “你们考虑问题太简单了,大周不是那么容易对抗的,现在放了我,我可以去向父亲,宽恕你和你们的族人。你知道的,我的父亲是个仁慈的人。”奚梦瑶的声音略微有些颤抖,但是神情仍然镇定。 萧榫哈哈大笑,神情乖戾道:“你父亲仁慈?大小姐,你是不是对你父亲有什么误解?你父亲贪婪、自私、残暴,为了安稳地做大周的狗,私底下杀了多少我奚族的儿郎?你竟然说他仁慈?” “还有你知道,你爹现在有多恨我吗?” “不知。” 萧榫嘎嘎的怪笑道:“奚忠那老家伙死在我的手里,你爹被我捅了三刀,若不是穿了暗甲,他现在已经是一具冰冷的尸体了。” 盯着奚梦瑶,萧榫眼睛中闪烁着凶光,“现在,我们的大小姐,你告诉我,你爹还能宽恕我的过错吗?” 奚梦瑶说不出话来了。 如果说只是父亲受伤了,其实还好说,父亲素来重视仁义之名的。但是奚忠死了,那这件事情就不可能善了了。 奚忠是父亲的谙达,亦是父亲最亲信的部将。 萧榫哈哈大笑,萧强的神情泛着灰败和一丝不易察觉的怨恨,怨恨的究竟是奚万年,还是眼前这位害得他走上了不归路的亲叔叔,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你父亲究竟会不会饶恕我们,看来大小姐您是明白了......” 奚梦瑶绝望了,这两个亡命之徒,当他们不再对父亲的权威感觉到畏惧时,自己的性命就在他们的一念之间,甚至因为自己,还会危及父亲的性命。 看着奚梦瑶的表现,萧榫的神色越发的得意,仿佛下一刻,就要带着世界同归于尽一样。 萧榫和萧强正要带着奚梦瑶撤退,忽然一道俊逸的身影,匆匆的跑了过来。 萧榫的笑声立刻停顿了,警惕地注视着那道身影。 奚梦瑶也瞧见了,吓得脸色发白,张嘴准备大叫,却被萧强捂住了嘴巴。 男人走的很聪明,躲在一处无人注意的阴暗角落里,拉开裤子,表情狰狞地狂轰滥炸了一番。 嘴里不住的呢喃着,“狗日的,作坊的厕所也争,有没有点人性!” “早知道,就搞特权,修一个专属老子的厕所了,还要用金马桶,有牌面。” “嗯。” 男人还呻吟了一声。 听着那羞耻的声音和话语,奚梦瑶不知道是气还是羞,小脸又红了。 “可以,可以。”男人缓缓地起身,从口袋里拿出一小叠白如雪的松软白纸,擦了擦,系上了裤子。 刚准备掩盖下痕迹,一把冰凉的刀,横在了他的脖颈上。 刹那间,叶琛的心跳的快急了。 脑海里闪过了无数的念头,但是冰凉的刀锋,让他不敢轻易躁动。 叶琛不敢回头,但是依靠眼角的余光,他还是看到了,是三个人,两个男人,一个女人,至于女人看着很眼熟,明显是被劫持了。 萧榫的眼光格外阴冷,像是猎鹰发现了猎物一般。 叶琛被看得浑身都发毛。 这是一个不知道杀了多少人的老东西。 “在下只是来林中如厕的,又不犯律法,不至于动刀动剑的...”叶琛开口道。 “你不该看见我们的。”萧榫开口道。 “胡说,我都没转身,好汉,你们完全可以继续,当我没出现过。”叶琛回应道。 “别废话,你是何人?”男人的声音阴沉。 “清河村村民。”叶琛开始寻找脱身之策,口中敷衍,却不料随着他眼神晃动,脖颈上的刀离着皮肤又近了几分。 叶琛的心也再一次提到了嗓子眼。 “你说谎!虽然我不知道金马桶是何物,但是用得起金子,怎么可能是农户?”萧榫道。 “叔父,他确实在说谎,此人名为叶琛,是清河村的村正,奚万年的座上宾。”萧强开口道。 叶琛一听,脑瓜子嗡的一声,什么情况,怎么还有奚梦瑶的亲卫在场,而且还持刀劫持了人呢? “狗东西,老子最讨厌说谎的人了,你去死吧。”萧榫抬刀就要砍。 “不要。”奚梦瑶挣脱了萧强的手,大叫着出声。 萧强的脸色难看至极。 叶琛的脸色极其难看,扭头望去,却见奚梦瑶一脸泪痕地看着他。 叶琛心中一紧,瞬间明白了怎么回事,这十有八九涉及了奚族内部的动乱之类的事情。 “萧榫,你若是敢动他,我现在就自杀,而奚族的暗卫会追杀你到天涯海角,我父亲也不会放过你。”奚梦瑶决然地看着萧榫道。 萧榫阴笑连连:“大小姐,你竟然这么在意这个小子,他有什么好,我家强儿爱慕你那么久,你都不同意?莫非就是因为这个小子?” 奚梦瑶盯着叶琛,“我是奚族的大小姐,他只是大周的一个微末小官,我如何看得上他?但,我更不希望因为我,牵连其他无辜的人进来。” 每一个字都很清晰,瘦削小巧的身躯里充溢着勇气。 萧强和叶琛同时长出了一口气。 两个人被萧榫押走。 此时奚族已经通知了折冲府和北海县衙,甚至连不良人都悉数出动,想尽一切办法搜寻萧榫的踪迹。 卢秀宁大为震怒,奚万年竟然在自己治下的驿站被刺杀,这已经上升到了政治事件,自己必须给他一个满意的答复。 但是谁都没有想到,萧榫胆大包天,出了事情没有第一时间逃离北海县,而是直接逃入北海县治下的清河村。 在经历了最初的恐惧之后,叶琛反而镇定了。 第226章 一间破屋 人要是倒霉,喝水都塞牙。 自己只是出来,屙一泡屎,竟然能遇到这种部落谋反的倒灶事情。 然后还被所谓的奚族高手给劫持了。 我就一拉屎群众,你劫持我做什么? 叶琛觉得,肯定是自己光天化日,在树林子里拉屎,被幸运女神厌弃了。 但是人有三急,自己又有什么办法。 奚梦瑶的表情很是平静,看着叶琛低声道:“前一段时间,萧强像我示爱,他是我们奚族很厉害的勇士,就像是你们汉人当年的宇文成都,秦叔宝,但是我拒绝了他。我其实喜欢.......” 叶琛打断道:“所以他因爱生恨,伙同其他人劫持了你?” 奚梦瑶摇头,“不,是不是因爱生恨我不知道,但他们反叛的主要原因,是反对我爹臣服于大周的政策。 不对,我跟你说这些做什么,叶贤兄,我想跟你说,跟你在清河村生活的这段时间,我很快乐。” 栓着身子的麻绳狠狠往前拽了一下,叶琛和奚梦瑶一个踉跄。 萧榫冷笑道:“哼,热脸贴冷屁股,丢光了奚族的脸面。” 叶琛叹了一口气,这个倒霉劲儿啊,你们内部打打杀杀,关我什么事情? 碰了碰奚梦瑶,叶琛轻声道:“到底啥情况?你爹都被驱逐了,他们怎么还来搞事情。” 奚梦瑶叹道:“在奚族还是有很多人感念我父亲的恩德的,我父亲不死,他们想反叛也没有那么容易。” “而且军队的人,其实冷静者居多,他们知道大周到底有多强,他们也不想造反,他们有很多是支持我父亲的。” 叶琛道:“我想说,像是你们这种小部落,反叛与否,真的不重要,要不你跟你爹就答应了吧。” “总比拖累我好。” 奚梦瑶狠狠地瞪了叶琛一眼,然后摇头。 叶琛越发的愁容满面,其实你们反不反得,对于大周来说,真的不重要啊。 关键是,我很无辜啊。 一行人上了大山,叶琛很容易就辨别了方向,这条山路的方向,是直奔孙家村的。 萧榫的表情很是镇定,丝毫没有被朝廷兵马追杀的仓皇之色,一路上他都冷静的辨别着方向,仔细地掩盖着行进的痕迹,还时不时心细地检查叶琛和奚梦瑶的绳索。 而萧强的神色却很不安,惶恐和畏惧写在了脸上,不时地四处张望,连一声鸟啼,都能让他变色。 叶琛撇着嘴,心道:“这还所谓的奚族勇士,就这点胆气?” 临近孙家庄,能够看得见农田里耕作的农人。 在下山的一条羊肠小道上,有一处荒废依旧的猎户小屋。 看小屋面前的活动痕迹,这猎户小屋应该有年头了。 叶琛知道,孙家庄原先有不少猎户,但是孙家庄的人不知道节制,拼命的打猎,导致这一片区域,猎物大面积减少,猎户不得不向大山更深处进发,所以此处也就荒芜了。 叶琛止住脚步,对萧榫和萧强说道:“听我说,这种地方不要着急进去。” 萧榫恶狠狠地瞪了一眼叶琛,叶琛赶忙闭嘴。 叶琛示意地拉了拉奚梦瑶,奚梦瑶不知道何意,却老老实实地跟着叶琛慢了半拍。 萧榫一把推开了有些腐朽的木门,小屋内气流涌动,迎面似乎有一股妖风袭来,萧强直接吓得倒在了地上,萧榫则迎面对抗尘流,直接变成了泥人。 叶琛嘴角泛起笑意,对奚梦瑶说道:“不要崇拜哥,我只是比一般人多一点智慧。” 话音刚落,叶琛和奚梦瑶便被愤怒的萧强强行拉进了小屋,感受着尘土滚滚,呛得叶琛一直咳嗽。 叶琛和奚梦瑶都很崩溃,这也太脏了。 尤其是叶琛,现在非常在乎自己的仪容仪表,把他拽进这种小屋里,有一种比杀了他还难受的感觉。 萧榫的野外生存能力似乎很强,对于墙壁上的蜘蛛网和灰尘,他一点都不在乎,直接在叶琛身上用刀割下来一块布,包裹在了他的脸上。 这一动作,直接导致叶琛裸露出了腹部完整了八块腹肌,本来是九九归一的,但是因为叶琛总是被孩子们轮流叫着打羽毛球,就给累得少了一块。 奚梦瑶瞪大了眸子,忍不住对叶琛道:“叶贤兄,你的身材.......” 叶琛道:“赶紧闭上眼。” 奚梦瑶噘着嘴,倔强道,“我不,都要死了,还不让我过过眼瘾。” 话音刚落,就见一大片尘土簌簌而落,洒进了他的眼里,奚梦瑶立刻发出一阵惨叫,眼珠子也红了,眼泪哗啦啦的往外流。 叶琛无奈道:“竟然不相信智者,让你闭眼,你不听。” 萧榫却不管奚梦瑶如何痛苦,直接拽着二人,绑在了桌子腿儿上,叮嘱萧强要严加看管。 他们知道清河村有马,但是却不敢偷,担心被人发觉,被人家抢了。 而是在叶琛身上摸索了一阵,拿出来数枚金元宝来。 看着奚梦瑶一脸震惊的表情,叶琛苦笑道:“没见过那么多金货,放哪里都不放心,便准备贴身把玩两天,谁曾想便宜他们了。” 萧榫呸了叶琛一脸,唾沫直接吐在了叶琛的肩膀上,骂道:“狗日的汉人,我们都穷成什么样了,连饭都吃不上,他们却随便一个人都有金子。” “真该杀入中原,抢他娘的。” 说着,还狠狠的踹了叶琛两脚,疼的叶琛龇牙咧嘴。 旋即就出去买马,将萧强一个人留下,他们得买几匹快马,逃出北海县。 萧强心神不宁,粗略在道观内扫视一圈,没什么特别的发现后,便跨出门外,抱着刀半卧在外面打起了瞌睡。 对于叶琛和奚梦瑶两个人,萧强还是很放心的。 在他眼里,奚梦瑶是个耍枪弄棒的女人,而叶琛则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两个 第227章 羞耻的姿势 奚梦瑶的世界很大。 在她短暂的二十余年的生命里,她曾攀上雪山之巅,去看那金灿灿的太阳,她曾穿越无边无际的沙漠,与阎罗斗智斗勇,她曾驰骋草原,傲笑雄鹰的无能,甚至她还能泛舟大江大河之上,感受着汉人口中的大江东去。 但她的世界又很小,在她短暂的人生里,她的牵挂并不多。 临死之前,让她无论如何都无法释怀的,大概只有相依为命的父亲,以及生她养她的奚族了。 父亲总是一副笑吟吟的样子,仿佛天塌了,也不会让他有丝毫的动容。 但是她却知道,父亲这些年到底付出了多少的辛苦。 他上能将一个孱弱的部落,打理得井井有条,下能给自己这个单亲女儿,一个温暖的小家,让自己健康成长。 身陷绝境的危难关头,奚梦瑶不由自主地牵挂着父亲。 眼泪像是珍珠一样,止不住地往外流淌。 但叶琛肯定不会认命的。 他曾奋斗二十四个小时不眠不休,只为在床头征服那傲气的小辣椒。 他曾与竞争对手,在谈判桌前,连续三天三夜,舌战群儒,逼得他们膀胱爆炸,神情恍惚。 他是一个极其顽强的男人。 他向来坚信,只要脑袋还挂在脖子上,就肯定还有一线生机。 叶琛想要利用空间去变一把刀子,但是却蓦然发现,自己手脚被捆绑,背在身后的时候,空间竟然是不能使用的。 所以他只能寄希望这小屋之中,能够让他寻到一块破瓦,一根尖锐的木棍,什么都可以。 只要能够让他解开绑在手上的绳子,他就有活下去的希望。 什么奚族第一勇士,只要自己打他个措手不及,他连一泡屎都不是。 当然,结局总是那么地让人失望。 什么都没有,叶琛不死心地继续寻找着,思索着各种可能的逃生的希望。 一旁的奚梦瑶仍然沉浸在悲伤之中,不断抽泣着说道:“叶琛,你知道嘛,草原是苦的,我的命也是苦的。 我娘生下我就走了。 爹爹为了养活我,经常半夜三更起来给我煮羊奶。 祖父说我是不祥之人,想让父亲摔死我。 是爹爹拼着继承人的位置不要保下了我。 小时候我不懂事,经常跟爹爹吵架,埋怨爹爹为什么别的孩子都有娘亲,我没有。 父亲总是一脸落寞地跟我说对不起。” “我与父亲单独相处的时间在我长大以后,就很少了。 他总是很忙,因为我们部落总是有人被饿死,有牛羊被风雪冻死,父亲迈着一双脚,走进一家家牧民的帐篷之中。” “你知道吗?草原的雪风真的好疼,就像是刀子割得人的脸颊、脖颈生疼。” “爹爹说,他苦一点没什么的,他只希望奚族的亲人们,能够每个人都有厚厚的衣服穿,暖暖的房子住,他就心满意足了。” “所以我尽管很痛苦,希望有人陪,但是我也从来不敢打扰父亲。” “可是啊,我知道,我那个爹爹没有一刻忘记我。他记得我喜欢穿什么颜色的裙子,他记得我喜欢吃什么味道的酥糕,他能看出来我隐藏在眼角的不开心,爹爹是个温柔似水的男人呢。” 叶琛静静地听着她发泄般的自言自语,对于这位草原上部落首领,似乎有了更多的了解。 总结起来五个字,众生皆苦啊。 他那风流倜傥的背后,原来,他也有那么兢兢业业,呵护子民的一面。 奚梦瑶已经没有了求生的欲望,她心里很清楚,她若是活着,反而有可能成为父亲安全的威胁。 此刻她喃喃细语,似乎在总结自己的一生。 叶琛也绝望了,四周没有可以利用的东西,于是只好转头看向喋喋不休的奚梦瑶,凝视了许久,叶琛灰暗的目光越来越亮。 “奚大小姐.......” “别这么叫我,我不喜欢听,云衡姐姐就说这个名号俗气,你也一样叫我梦瑶吧。” “好吧,瑶瑶大小姐,你说的这些废话,对我们的现状没有任何帮助,与其缅怀,痛苦,悲伤,不如竭尽全力的活下去。他付出了那么多,不就是希望你健康、快乐的生活在世界上吗?” “对于一个父亲来说,如果他的心肝宝贝没有了,全世界存在又有什么意义呢?” “来你靠近一些。”叶琛眼睛闪亮闪亮的看着奚梦瑶那洁白的牙齿。 奚梦瑶却扭过头去,根本不看他一眼,只听她的声音低若蚊蝇一般,“云衡姐姐怎么喜欢你这种登徒子?都这个时候了,你还这样。” 叶琛舔了舔干枯的嘴唇,结果吃了一嘴土,连忙道:“不要误会,你能不能用嘴帮我。” 老天垂帘。 幸好这两个绑匪极其不专业。 他们怎么就这么放心,只是捆住手脚呢? 叶琛的心跳加快,逃生的机会,或许就在眼前,就在奚梦瑶的嘴上。 奚梦瑶的牙齿非常锋利,叶琛记得非常清楚,坚固的骨头都能一口咬碎。 “哦哦!”经过叶琛这么一提醒,奚梦瑶也反应过来,脸上立刻飞起红霞,都什么时候了,自己还想着乱糟糟的东西。 奚梦瑶勉力转过身来,虽然两个人被困在一根绳子上,但是刚才为了赶路,这根绳子之间,大概保留来了一米左右的距离。 两个人都斜靠在地上,叶琛使劲儿把双手举起,奚梦瑶在一旁说道:“左左,右右,上上,哎呦,打我鼻子了,往下,别乱摸。” 叶琛立刻僵住了双手,动也不是,不动也不是。 “你好笨,别动,我自己来。”奚梦瑶勉力调整位置,尽量让牙齿够得到叶琛的手腕,因为绳索有些紧,两个人又一活动,绳索勒得更近,以至于二人都别的满脸通红。 累了,二人便重新松开 第228章 逃脱不易 “叶贤兄! 你怎么能这么无耻! 这都什么时候了! 生死存亡的时刻啊,你竟然想的是怎么利用我搞钱!” 奚梦瑶恨恨的说道,她现在很想瞪叶琛一眼,奈何刚才扭得脖子生疼,只好忿忿的蹬腿泄愤。 刚才一番折腾,双方都是满头大汗,却也只是将绳头咬得松了一点。 但是想要解开,也不是那么简单的。 叶琛只能趁着没人注意,一点一点地挣脱绳索。 现在生机掌握了一半,叶琛也有心思聊天了。 “你是千金大小姐,你自然不知道贫穷的苦恼。 “钱是万恶之源,但钱也是一切幸福的来源,如果没有钱,我一家老小,只能忍冻挨饿。” “你知道饿得发昏,连动都不想动的感觉吗?” “你知道,吃不起饭,被邻居们嘲讽的痛苦吗?” “大丈夫可以看不起钱,但是却不能没钱啊!” 奚梦瑶冷哼道:“那也不得逮着一只羊薅啊!我看起来很蠢吗?” 叶琛闭着眼,感受着手腕上的绳索慢慢松了一些,脸上的笑容越来越浓,嘴里却淡淡的说道: “你要深刻地想一想,天底下的肥羊那么多,我为什么只对着你一个人薅呢?” “不知。”奚梦瑶疑惑道。 “因为你肤浅,因为你在以小女子之心,夺君子之腹。” “你怎么能觉得我是在薅你羊毛呢?” “你没发现,我在以人生导师的身份,指点你人生前进的方向吗?” “你只有花了钱,才能买到教训。以后不要那么蠢!被两个叛徒轻而易举地拿捏!” “害得自己的父亲,都要为你担心!” “这在我们汉人那,这叫大不孝。” “你所花费的只是一点点金银,但是我传授给你的,却是实打实的人生经验啊。” “你觉得花点钱和远离迷茫,哪个来得更有意义一些?” 手腕处传来轻不可闻的一声脆响,叶琛脸色一喜,绳套解开了一股,黎明的曙光即将到来。 奚梦瑶毫无察觉,却被叶琛的无耻言论气坏了,“歪理!歪理邪说!你明明就是把我当肥羊骗!你见财起意,你是不是贪图我更多的金元宝,我告诉你,没有了,你个笨蛋,有钱都守不住。” “你觉得是歪理邪说吗?那你天天混在清河村干啥?还不是想学点什么?”叶琛老神在在地松着绳索。 奚梦瑶张张嘴,却无法说出一句反驳的话。 因为她留在清河村,真的是抱着偷师的目的。 她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原来叶琛早就看透了一切,只是一直没有拆穿自己而已。 叶琛笑了,“觉得我说的话非常有道理,如同黄钟大吕,震得你耳朵嗡嗡作响?” “胡说!本小姐才看不上你的那些歪理邪说呢!”奚梦瑶有点恼羞成怒,恨恨蹬了一下腿。 啪! 又是一声轻响,绳索又解开了一根。 叶琛脸上喜意愈深。 而就在这时,外面忽然有马蹄声传来,随即就听到外面睡得迷迷糊糊的萧强大声道:“叔叔,您终于回来了。” 叶琛二人脸色一变,神情不约而同浮上焦急和惊恐。 北海县驿站内。 奚万年盘腿坐在软榻上,抚着头顶。 腹部的伤口,已经包扎过了。 这个萧榫也够狠,一锤子砸在了自己的头顶,若不是自己躲得快,就绝对完蛋了。 即便是如此,腹部也中了他的同伴一刀。 昔日的温文尔雅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则是一脸的烦闷与不耐。 他真的无法接受眼前发生的一切,他已经主动远离了权利的漩涡,但是这群人还是不愿意放过自己。 都怪自己,终究是有些贪恋手中的权利,没有彻底的按照叶琛小哥儿的计策行事,不然也不会遭此祸患,连自己最忠心的部下都死于非命。 这让他极其难过,此时他一门心思地想血债血偿,但是却一时间寻不到贼子的踪迹。 门外,侍卫的脚步声匆匆而来,奚万年放下手中的茶盏,碰的一声,“走路能不能轻点!” 侍卫在外面抱拳,恭敬的说道:“公爷,有急事禀告。” “说。” “萧榫刺杀您失败之后,逃到了清河村,裹胁了其侄子一起逃走,还暗中给清河村的勇士们下了泻药,现在大家都拉的不成样子了。” 奚万年大吃一惊,身子都有些站不稳,“清河村?清河.....村” 往日里,即便是天塌了,都异常沉稳的奚万年,眼神中透出一股凌冽的杀气,“我女儿呢!” “据亲卫们说,大小姐今日去衙门点卯后,就不知所踪了。” 奚万年呆了一下,接着勃然大怒,双手狠狠一拂,桌案上的茶碗跌落在地。 “大小姐的贴身侍从呢?他们都是死人吗?跑肚拉稀,就不管大小姐死活了吗?” 手下人还从未见过奚万年这般发怒,战战兢兢的说道:“大小姐去点卯的时候,不喜欢被人打扰,而且清河村官私合营作坊,还有叶家的佃户把手,所以大家没有跟随。” 奚万年忍者身体的剧痛,猛地又踹了一脚桌案,怒喝道:“萧榫,你若是敢伤害本公的女儿,本公一定要将你们家族的老幼三代悉数诛杀!立刻派出人手,给我搜,方圆五十里一只蚊子都不许放过!” “还有,见到萧榫,不必活捉,直接千刀万剐!” 奚梦瑶明显是奚万年的逆鳞,此时此刻,这位老父亲因为女儿,彻底的怒了。 孙家庄荒废的猎人小屋内。 叶琛的额头,冷汗滚滚而落。 被绑在背后的手越来越快,然而,萧榫还是推开了那扇门。 飞扬的尘土里,萧榫那张狰狞的脸,如同雾里看花般模糊不清。 静静地站在门口,萧榫的表 第229章 疯狂的反杀 冰冷的刀锋横在奚梦瑶的脖颈上,光滑的刀刃折射的光线,可以让人看清楚每一个细节。 叶琛甚至能够看到一根根纤细的毛细血管在微微抽搐。 “他已经放下了权利,被流放到了河北,不会影响大局的,若是你们心中有怨气,可以发在我身上,不要为难我爹。” “不为难你爹,我留着你做什么?”萧榫一脸玩味地看着奚梦瑶。 奚梦瑶凄然道:“你留我做什么?我宁可死在这里,也不会跟你们走的。我不会成为你们要挟任何人的工具,更不会忍受片刻的侮辱,不论你试图做什么,我都会咬舌自尽的。” 说到此处,奚梦瑶的神情变得无比的淡定。 她知道,自己距离死神已经非常近了。 但他依然故作坚强,任凭泪水在脸颊上流淌,“还有,你们放过叶琛吧,他是无辜的,一个村子里的村正而已,对你们也没有什么妨碍。” 终究是一个没长大的孩子,面对死亡时,奚梦瑶的镇定显得是如此脆弱,话说完之后,就忍不住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叶琛听着奚梦瑶颤抖的声音,心里酸酸的,不是滋味。 在面临死亡的时候,她还牵挂着他。 是纯粹的善良,还是有其他的情分在,叶琛也分不清楚。 但是叶琛知道,自己是不该让这个女孩子死在自己面前的。 萧榫对于奚梦瑶的固执,几乎没有忍耐性,冷冰冰的说道:“想死,还不容易。” 下一个动作,就要抹喉,旁边儿的萧强都要看傻了。 他也没有料到,自己的叔父说动手就动手。 萧榫知道,萧强对奚梦瑶心里有情愫,但是他又不想留着奚梦瑶。 便对萧强说道:“强儿,你去山下的村子,买些吃食,咱爷俩路上吃。” 萧强不忍心的看了一眼奚梦瑶,还是选择了离去。 待确定萧强离开之后,叶琛开口了。 “这位好汉,你糊涂啊,若我是你,便不会痛下杀手。” 叶琛嘴上说着,双手的动作却越来越快。 这是他和奚梦瑶活下去的机会。 必须抓住。 萧榫果然被叶琛的话,吸引了注意力。 刀仍然在奚梦瑶的脖子上,却转头看向了叶琛。 “哦?这位村正说一说,我为何不能杀她?” 叶琛浑身上下,都被汗水打湿,笑容却无比灿烂。 因为现在,他只能调整心态,来面对眼前的困难。 “不出意料的话,你应该准备逃往奚族的领地,鼓动族人造反,亦或是逃到契丹人那里,加入他们的反叛大军,但是这里是河北,距离你的目的地有千里之遥,连个人质都没有,你如何逃得过追杀呢?” “你也是个不畏死亡的豪杰,怎么能让一个小女娃三言两语就牵着鼻子走呢?” 萧榫听了叶琛的话,不住的冷笑道:“奚万年的亲卫也不过如此,想要离开,我何须人质?” 叶琛冷冷道,“那你有没有考虑下,我们大周的府兵呢?” 萧榫语滞,眼中露出凶光,“你的意思是,大周会因为这个女娃娃而放弃对我们下死手?” 叶琛悠悠的说道:“你有的选吗? 首先,你要知道,朝廷对于奚万年这位公爷的造访,给足了面子,可是却被你们在北海县刺杀,这也就意味着大周的官员必然是万分震怒的。 我敢断言,现在不知道有多少大周的军队在追杀你们,若是你留着她,起码有一线可能。” 话音刚落,叶琛被反绑的双手终于微微一震,趁着说话的功夫,最后一根绳索,终于被他解开了。 叶琛的笑容更灿烂了。 萧榫忽然不觉,因为叶琛的话,引起了他的深思。 确实,杀了奚梦瑶是百害而无一利。 若是朝廷真的在乎奚万年的话,奚万年对朝廷应该是有一定影响力的,只要他开口,朝廷的兵马肯定也会投鼠忌器。 杀了她,确实不划算。 刚才自己有些冲动了。 萧榫慢慢放下了奚梦瑶脖子上的刀,饶有兴致地看着叶琛。 “这位村正,听说你很有才华。” “乡亲们吹捧而已。”叶琛笑得有点腼腆,甚至有些懦弱。 “吹捧么?进入北海县,几乎每个村子都中了蘑菇,你们的蘑菇卖往了整个河北道,甚至于我们奚族都吃到了你们的蘑菇干,味道确实不错。为何我奚族,就没有这样的贤才呢?” “种个蘑菇而已,这算什么贤才。”叶琛无辜地朝着他眨眨眼。 “今天你能让北海县种植蘑菇,养活更多的百姓,是不是明年,你就能让河北道种上更加高产的粮食呢?我虽然只是杀人的刀,但是我也知道,有一种英雄人物,不用冲在最前面,也可以让族群变得强大。” “但是大周的英雄,便是我们奚族的祸害。” 毫无预兆的杀机,忽然凛冽而至。 说这话,萧榫忽然发动,刀光如雪白的匹练,朝着叶琛的脑袋劈了过去。 “叶琛!”奚梦瑶凄惨的大叫。 电光火石之间,叶琛的浑身颤栗,这种狠人要动手的时候,会给人一种红外线锁定你的感觉,但叶琛也不是吃素的,当刀光劈下,叶琛忽然睁开绳索,就地一滚,躲开了致命一击,单手一把小刀,轻松划开了脚上的绳索。 然后手里忽然多了一根黑漆漆的棍子,对准了萧榫的手腕,萧榫浑身颤栗不已,手上一松,钢刀已然落地。 叶琛心道,还有两格电,电晕你足够了。 但叶琛却小瞧了这位奚族猛男的体质,他竟然在被电麻的过程中,忽然猛地挣开,抬腿就是一脚,正中叶琛的胸口。 叶琛只感觉嗓子眼一甜,满嘴的血腥味,这一脚十有八九得内伤,甚至八九级伤残都能评上。 因为直觉告诉他,肋骨 第230章 重伤萧强 小屋内的血腥气很浓郁,萧榫的尸首倒在地上,腹部和脖颈出,鲜血还在流淌,而刚才的喷涌,已经使得屋子里充斥着血腥气,让人忍不住想要作呕。 奚梦瑶流着泪,对叶琛说道:“叶贤兄,我做不到。” 叶琛无奈,只能再次捡起刀,费力地给她划开绳索,然后再次无力地倒在地上。 奚梦瑶赶忙上前,神色惶然地给叶琛检查伤口。 “伤到哪里了?快说,伤到哪里了?” 叶琛浑身都钻心的疼,虚弱地躺在地上,低声说道:“这个时候就别占我便宜了,我浑身都疼。 瑶瑶大小姐,说实话,这一次,我可救了你的性命!你们奚族是不是要免费帮我养上一群羊?还有各种精神损失费、营养费、误工费,这都是要给的,我会给你一份清单的。” 奚梦瑶气鼓鼓的,很想在叶琛胸膛来了一拳,但是又怕把他给揍死,便恨恨地瞪着他说道:“你都快死掉了,还只知道要钱,你这辈子肯定发大财!” 多么诚恳的祝福。 叶琛此刻虽然疼得钻心,但是依然笑着说道:“借您吉言,其实你不用多说,整个北海,谁不知道我叶琛是能挣钱的。” 奚梦瑶起身,关好门,爬到猎户小屋往外观瞧了一阵,然后又蹑手蹑脚地走了过来,坐在叶琛旁边儿,不知道为何,只要有叶琛在,她的内心总是莫名其妙的感觉安稳。 “叶琛,你现在动不了,要是萧强回来了,怎么办?趁着他现在没回来,我们逃吧,我搀扶着你,还是有一线机会的。” 叶琛摇头,态度非常坚决。 素来无所谓的眼神里,露出了摄人的凶光。 “逃肯定不是办法,你只是一个丫头,我也受了伤,萧强若是拼了命的追杀我们,我们逃不了多远的。所以萧强必须死,这也是防止他隐匿在暗中报复我们的机会,但是提前说好,这两匹马是花的钱买的,属于我。” “叶琛!你能不能正经点。”奚梦瑶气得头晕,但是依然忍不住说道:“他已经是惊弓之鸟,怎么会有心思报复我们?” 叶琛冷笑道:“万一他能逃过大周兵马的追捕呢?万一他是疯子呢?你先前能想到,你和你爹的亲卫,会暗中勾结他人,刺杀你爹,还绑架你吗?你们家大业大,有大批的人悍不畏死地保护着,我们家一堆孩子呢,他不死,我寝食难安。” 奚梦瑶一直不敢看萧榫的尸体,只是盯着叶琛惨白的脸色叹道:“可是你都这样了,你怎么杀了他?我自忖真的拼命,我肯定是不行的。” 叶琛闭上了眼睛,脸上的肌肉微微扭曲,却显得更加的狠厉,“杀人,从来不分强弱,我的祖先在战场上,肠子断了,腿折了,眼瞎了,照样可以杀人,我都这样了,为何不可以!” 奚梦瑶怔怔地看着叶琛,他不知道叶琛所谓的祖先到底是谁,但是眼睛瞎了,也能杀人吗? 还有,就是叶琛此时,所表现出来的,与昔日阳光清爽格格不入的这份杀气,竟然这般的迷人。 这是一股,令她崇拜而又想依靠的气质。 “叶琛,若是我们这次都活下来了,我们.........”奚梦瑶鼓足了勇气,想跟叶琛说些什么。 叶琛盯着萧榫,一字一句的说道:“若是我们都活下来了,瑶瑶大小姐,记得给我钱,很多很多钱,我是认真的。” “你......你......你........”奚梦瑶气得眼圈泛红。 暗暗生气,好不容易鼓起来的勇气,竟然被这家伙一句话给憋了回去。 再说下去,绝对没意思了。 也不知道他是不是故意的。 但是现在想想,有些话还是不说的好。 对大家都好。 外面传来了轻快的脚步声,叶琛神色一紧,叶琛很害怕地扯着叶琛的袖子。 叶琛咬牙站了起来,身体摇摇晃晃,如同喝了酒一般,眸子里一片清明,目光由痛苦化作冷静,擦了擦嘴角溢出来的血,缓缓俯身拾起了刀。 摆摆手,无声示意奚梦瑶不要出声。 然后他顺势靠在门边儿,吃力地拿着刀。 一场猎人与猎物的搏杀,继续在这小小的屋子里上演。 脚步忽然在门口停下,显然是萧强记得他走的时候,门是开着的。 而且屋里没有丝毫的动静。 警觉性让萧强止住了脚步,“叔叔,你怎么把门关了。” 里面没有回音,豆大的冷汗从奚梦瑶脸上滑落。 “好汉!” 忽然叶琛开口了,声音颤抖且恐惧,“好汉,你已经杀了奚族的大小姐,杀我有何用?我就是一个村正,我可以给你钱,给你很多很多的钱。” 奚梦瑶一脸诧异的看着眼前的这个男人,云衡姐姐说,男人天生就会骗人,越是好看的男人越会骗。 她是没办法,她没法说服自己,只能找个俊俏的,即便是有朝一日被骗,也认了。 奚梦瑶心里琢磨着,今天叶琛救了自己,又卖力的演戏,自己怎么也要给他钱的。 不然第二天,就会被赶出清河村。 听着里面叶琛的惨叫,萧强也打消了疑心。 他知道,自己离开之后,叔父会动手的。 此时,自己心中默默喜欢着的奚梦瑶肯定已经死在了叔父的刀下。 但是没有办法,自己虽然爱她,但是她不能抵挡自己寻找梦想的路。 奚族在他们父女的带领下,只会消亡的。 萧强的脸上,闪过了刹那的怨恨和悔意,这次刺杀奚万年,他是完全被叔父裹挟的,结果刺杀失败,自己也要跟着仓皇逃窜。 而且还杀了自己喜欢的奚梦瑶,这让他心里更加的难受。 我,萧强,一个注定要背负深渊,带着奚族走向世界巅峰的男人,从此不会再有爱情了。 第231章 千刀万剐的誓言 如果萧强能够看透人心,他此时完全可以拼着重伤的代价,然后上前一刀捅死叶琛,至于一个奚梦瑶,完全不是他的对手,哪怕是他两条腿都受了伤。 实际上,叶琛只是在虚张声势,拖延时间而已。 他其实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只是他家中还有四个孩子需要照顾,上面还有父母需要侍奉,家庭的信念,支撑着他不肯倒下。 此时,叶琛的脸上带着高深莫测的笑容,笑得非常神秘,萧强惊疑地看着他,内心则是惶恐不安,不知道该上前还是夺了马匹逃跑。 二人僵持了一阵,萧强的脸上阴晴不定,最后忽然狠狠地一咬牙,拖着受伤的身躯向前迈了一步。 叶琛的眼皮一跳,忽然笑道:“在这里杀一个大周的官员,你还有机会活着走出大周吗?萧强,你有二十岁吗?你领略过跟自己相爱的人,长相厮守的滋味吗?” 萧强止住了脚步,露出了复杂的神色。 叶琛接着笑道:“你只是觉得,你的族人在奚万年的带领下,做了大周的走狗,甚至连饭都吃不上,但是你算过你们奚族人口的变化吗? 据我所知,你们奚族人在成为华夏的一份子之后,这十几年人口翻了三四倍吧,你就没留心留心,这几年你们奚族的新生儿明显增多了许多吗?” “那跟你们大周有什么关系?”萧强不服气道。 “有什么关系?你就没听老人们说过,你们跟着突厥混,跟着契丹混的时候,人口是在一直减少吗?你们得到了大周的庇护,得到了大周的资助,竟然反过头来,想咬大周一口,还刺杀你们的国公,你们简直是丧心病狂。” “我看你不是想将奚族带向强盛,只是为了满足你一己私欲罢了。” 萧强愤怒地对叶琛说道:“你胡说。我从未有过一点的私心!” “没有私心!?没有私心,那你做的是什么事情?你们刺杀国公失败之后,又要劫持你们奚族的大小姐,甚至还要杀了他!你就能保证你们能事成吗?你考虑过你们的家人吗?” “奚族的首领,经营了奚族那么多年,不说稳如泰山,起码不至于被你跟你叔父这样的废物推翻吧?届时失败之后,你的家人可有活路?” 萧强紧紧抿着嘴,表情越发的复杂。 叶琛继续说道:“其实,本官第一眼看到你,就发现你神色不对。” 盯着萧强的神色,叶琛试探地说道:“你确实对奚族的状况不满,但是你心中爱慕你的大小姐,所以你根本不想刺杀未来有可能成为你岳父的奚万年,以及你妻子的奚梦瑶。” “你是铁骨铮铮的汉子,深深地爱着你们草原的这颗明珠,你怎么舍得对她痛下杀手呢?” 萧强看了一眼奚梦瑶,默不作声。 “你看,你明明是被裹胁的。我虽然杀了你叔父,但是你根本对我没有任何恨意,你想杀了我,也只是为了自身的安全。”叶琛脸上的笑容越发的浓郁。 “那又如何?”萧强冷冷的说道。 “萧强,你和你叔父不一样,你还有活下去的机会,因为你是被逼的,而且你为奚族,保护公爷那么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而且你还是奚族第一勇士,奚族还指望着你保护奚族呢,怎么舍得杀你。但是,前提你得认错,虔诚地向公爷忏悔,并且发誓永远忠诚于他。现在公爷死去了最忠诚的勇士,正是用人之时.......” 奚梦瑶也开口道:“行刺我爹的首恶已经被诛杀,你是被他裹胁的,你也是受害者。萧强,我不希望一个喜欢我的男孩子,死于非命。你投降吧,投降之后,我会给你个东山再起的机会。” 萧强的脸色阴晴不定,仿佛正在犹豫。 叶琛还想继续说什么,萧强忽然开口说道:“你们说话我是不信的,你们只看到了公爷的仁义,但是你们却不知道他的狠辣。” 奚梦瑶的声音无比坚定道:“您糊涂,我爹平生最心疼我这个女儿,由我作保,他莫非非要杀了你不成?” 萧强的面孔扭曲,显然奚梦瑶的话,让他内心变得很挣扎,许久也没有说话。 叶琛继续道:“萧强,你的时间不多了,我和你们奚族的大小姐消失那么久,肯定会有人找的,估计用不了多久,这里就会被发现,那时候再投降已经迟了,你想要活命都没有机会。” 萧强沉默许久,眼神闪过一道莫测的光芒,盯着叶琛道:“我可以归降,不过,我不信你,你把手中的刀扔了。” 叶琛笑得很无害,“我只是一个爱财的读书人罢了,而且我受了伤,你完全没有必要害怕我。” 萧强冷笑,他如果还将叶琛当做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那真的是愚蠢到极致了。 “你若是不相信我,其实我也不详细你,我若是扔掉了武器,你反过来杀了我怎么办?” 萧强执拗道:“刚才你说相信我发誓之后,会永远忠于公爷,你现在却不相信我发誓,莫非你看不起我们奚族人的誓言吗?” 叶琛笑道:“你要是这么说,我就不得不相信你了,但我要你加一句,如果你说谎,就永远不可能得到你们大小姐的真心。” “我......”萧强忽然僵住了。 奚梦瑶上前一步,对叶琛打眼色道,“叶琛,萧强是我奚族的勇士,我用性命担保,他已经知道错了。” 叶琛一脸的狐疑,“大小姐,你可莫要骗我,你们奚族的誓言就真的那么值钱?” 萧强面露喜色,立刻发誓道:“我发誓永远忠于国公,若是我不知悔改,让我永远不能追求大小姐,让我千刀万剐而死。” 叶琛开口道:“你们奚族人的誓言,真的够狠的。” 萧强双腿受伤,一直血流不止,叶琛的计策明显已经奏效了,现在 第232章 你是高达 狼妈领着两只狼安静地蹲在一边儿,欣赏着残暴的叶琛。 而院子里,萧强的尸首,早就变得不完整了。 叶琛并未帮着萧强实现诺言,因为他砍到第一百多刀的时候,已经砍不动了,刀锋也卷刃了。 叶琛弯着腰穿着粗气,脸上泛起不健康的潮红,视线也逐渐模糊,身体似乎有一股能吸食他力量的东西,迅速抽空了他全部的力量。 奚梦瑶傻傻的看着眼前这一幕,这一刻她觉得自己很没用,甚至看到鲜血四溅的时候,她的身体只剩下颤抖。 叶琛使劲儿甩甩头,试图让大脑清醒一点,对奚梦瑶说道:“你不来帮他实现诺言吗?他可害得你我不浅。” 话音落下,整个人摔倒在地。 刚才萧榫那一脚,真的踹得不轻。 “叶贤兄。”奚梦瑶心疼地大喊大叫,上前搀扶他,眼泪止不住地往外流,脑海里也不知道想什么。 “叶琛,你没事吧,你快躺下,我这就去找人来救你,你好好的躺着。”奚梦瑶焦急的说道,想要冲出去喊人。 叶琛的眼神已迷离,抬头无意识地看了一眼奚梦瑶,这种涣散的眼神,奚梦瑶只有在族中见老者离去的时候才见过。 “叶贤兄,你别死。” 奚梦瑶已经慌神了。 叶琛却似乎已经陷入了无意识的状态,对于奚梦瑶的话无动于衷,但是却勉力站了起来。 奚梦瑶连忙搀扶住他,却见叶琛忽然艰难地走向了萧强。 奚梦瑶连忙道:“你别砍了,剩下的八百九十七刀,我替你砍。” 叶琛摇摇头,踉踉跄跄走向萧强,奚梦瑶却是不敢阻止叶琛,只能努力搀扶住他。 叶琛静静地看了一会儿,然后吃力地蹲下身体。 在叶琛的潜意识看来,这是个精英怪。 自己刚才被他们夺走的金银,还有他们草原部落喜欢的金首饰,叶琛越摸越快乐。 这一站,不仅仅自己丢失的金子都弄回来了。 他还小赚了一笔,毕竟做卧底的都是有钱的大户。 奚梦瑶都傻了,接着一股怒火直冲天灵盖。 这个不要脸的家伙,都这个状态了,还不忘记摸尸? 他上辈子是穷疯了? 有钱真的会让他变得非常快乐吗? 叶琛摸完萧强之后,像是个瘸了腿的老人,颤颤巍巍的朝着猎户小屋走去,那里还有个boss怪,等着他呢。 现在奚梦瑶知道他要做什么了。 “叶贤兄,叶琛,你站住,你救了我,以后怎么会缺钱!我们奚族会帮你养羊,养许多的羊,甚至我......” “那是你应该给我的,但这是我自己的战利品,他也是属于我的,都是我的。”叶琛很认真的说道,继续颤颤巍巍地向内走去。 奚梦瑶一脸的崩溃,但是又没办法,跺了跺脚,跟着叶琛走了进去。 “你将来会成为大周最有钱的男人,真的。”奚梦瑶直言不讳道。 “所以,你离我远一点,他们会说你傍大款的。”叶琛道。 说着,他便忍着血腥气,对着萧榫上下其手。 等到摸完了之后,发了一笔小财的叶琛,心满意足的坐在了门槛上,嘴角上咧出了得意的笑容。 妈的,老子的钱,是那么好拿的? 老子连你的扳指(此物历史悠久,春秋战国都有,不要被影视剧误导)都给你扣下来。 奚梦瑶见叶琛消停了,还自顾地掏出一罐小铁罐喝了起来,嫌弃且恨恨地剜了他一眼。 死大周男子,一点都不知道怜香惜玉。 除了长得好看,一无是处。 然后奚梦瑶就跑出去叫人了。 叶琛看着奚梦瑶离去的背影,然后又拿出一根烟,他很久没有抽烟了。 但是实际上,他是抽煊赫门和白将的。 煊赫门怡情,白将熏脑。 此时叶琛抽的就是白将,顷刻间眼泪直流,一连抽了五根,感觉头晕晕沉沉,迷迷糊糊的,俨然是已经醉了。 待抽完最后一根烟之后,叶琛再也没有力气,昏死了过去。 即便是香烟烫了他的手指,他也浑然不觉。 一支一千五百人的大周军队正在搜山,领军的大将竟然是来自百济,号称曾经击败过苏定方的黑齿长之。 此时他身披光明铠,一脸冷漠地看着将士们成群结队地搜索着。 旁边儿立着一员小将,看起来也就十一二岁的年纪,乃是出身于沧州渤海县高家的高适,他本来是青州准备剿匪,特意带着一腔热血偷偷来参军的。 被因为得罪了朝臣,贬到河北道剿匪的黑齿长之一眼相中,破格录入军中不说,还升为团长,统领三百兵马。 结果二人尚未上山剿匪,却得到了上峰的命令,去搜寻消失的奚梦瑶和刺杀奚万年的萧榫。 两个时辰过去,附近已经翻遍了,依然一无所获,黑齿长之皱了皱眉头,沉声说道:“一群废物,传我命令,所有人五人一队,向四面八方展开,附近的村子也搜寻一遍。” 高适开口道:“将军,这样搜寻,无异于大海捞针,怕是难有什么结果,况且,萧榫的武艺绝伦,且行踪诡异,怕是已经逃出北海县了吧。” 黑齿长之冷哼一声,并不因为高适年幼,而疏于管教,训斥道:“愚蠢!不要拿你名门望族的那一套思考异族! 萧榫刺杀奚国公失败之后,并没有第一时间逃走,反而敢来清河村,必然是要利用奚梦瑶作为人质,而奚梦瑶作为奚族的大小姐,一介女流而已,如此累赘,他们能跑多远!给我好好的搜!” 黑齿长之的话音刚落,就听不远处传来了一阵欢呼声。 二人神情一紧,赶忙催马上前查看。 不远处,奚梦瑶衣衫凌乱,步履蹒跚的跑过来。 见到黑齿长之之后,奚梦瑶立刻行礼,惊讶 第233章 国际友人 叶琛做了一个美梦。 他重新穿越回了过去,还带着一大堆武周朝的古玩玉器。 自己随便拿出几件去佳士得拍卖,身价就超过了自己的偶像雷布斯。 成为华夏最有钱的男孩子之一。 从此过上了酒池肉林,醉生梦死的日子。 但可能因为昏死时,耳边听到百济之类的字眼,叶琛的美梦之中,那个丑汉也穿越过来了,还成了自己的邻居,隔三岔五就来自己这里蹭吃蹭喝不说,还总是嫌弃高丽的领导人是垃圾。 然后就问自己,他想去高丽搞一场政变,然后=自己能不能支持他一下,他愿意让自己做高丽的大头领。 事成之后,什么女团之类的,任自己挑选。 每当他出现的时候,叶琛就觉得自己怀里的嫩模不香了。 然后在一次交谈之中,叶琛很生气。 然后叶琛就醒了,屋里还是一样的摆设,长子叶大壮和温华正在一旁侍奉着。 叶琛的眼睛湿润了,原来刚才一切都是一场梦。 那一车库的保时捷,阿斯顿马丁,劳斯莱斯,宾利都是假的。 那大泳池,大别墅,还有三百六十号嫩模也是假的。 老天爷,你为何如此残忍,竟然让我在这么美好的梦境中醒来。 我辛苦一些,其实真的没什么的。 五脏六腑的疼痛似乎比昨日好了一些,但是屋子里弥漫着一股中药材的味道,看来昨日自己昏死过去之后,有人给自己灌过中药了。 叶琛张嘴,咳嗽了两声,小壮立刻跑了进来,小心翼翼摸着自己的手指,又用他光滑的小脸蛋在自己胡须上蹭了蹭,关切且心疼地说道:“爹,你终于醒了,小壮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呢。” 三壮一把将小壮提了起来,对着屁股就打了两巴掌,骂道:“狗东西,再胡说八道,揍你。” 卢照凌跟二壮互相拥抱,可以说是喜极而泣。 大壮赶忙去给做饭的菁菁报喜,告诉她爹爹终于醒了。 多么和谐的画面,叶琛幸福的点点头,却听到了一道陌生的女声,“叶先生,您终于醒了。” 叶琛疑惑地看着他,这个女人没见过啊。 女人见叶琛一脸疑惑地看着她,立刻解释道:“奴婢萧玉燕,是小姐的贴身侍女,昨日先生救了我家小姐,小姐回到驿站之后,被保护起来无法出门,就派奴婢来服侍先生。” 叶琛点点头,旋即又有些不满。 奚梦瑶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为何只送来了一个女人。 见叶琛皱眉,萧玉燕立刻上前问道:“公子莫非是身体不适?” “钱呢?”叶琛很直白地问道。 “啊?”萧玉燕有些懵逼,哪里有人刚醒来,就问钱的,立刻道:“在营地,奴这就去取。” 那侍女出去没多久,叶琛还在盘算奚族会拿出多少钱来,报答自己的救命之恩之时,忽然地面传来一阵阵颤动,一个丑陋的面孔出现在自己面前。 “哈哈哈,叶先生,你终于醒了。” 叶琛再次看见这个在梦中折磨了自己无数次的面孔,只想吐。 “别靠近我,我不想我的生活充满不幸!”叶琛直接丑拒这个男人的靠近。 “叶先生,您果然勇猛,是抽了那种草会变强的缘故吗?能不能某一些。”那丑汉完全不顾叶琛的嫌弃,依然坐在了叶琛旁边儿。 一旁的卢照凌开腔道:“老叶,这位是燕国公黑齿长之。” 黑齿长之,这个名号听过啊,高丽名将啊。 黑齿长之连忙摆手,“那都是过去了,老夫得罪了周兴那个畜生,现在已经是个团练守捉使,比节度使都不如,不值一提的小人物。倒是这位叶先生,如明珠照耀河北,将来必然是个大人物啊。” 叶琛急速的渣渣眼睛,呆呆的看着眼前的国际友人,心里的小本本记录着,黑齿长之,差点一巴掌拍死自己,此仇不报,非君子也。 嘴里却诚恳道:“原来是黑齿将军,久仰久仰。” 黑齿长之看向叶琛的目光充斥着欣赏,他还是忍不住开口道:“叶先生,不知道祖上是不是在百济生活过,因为我看你第一眼,就觉得非常投缘。” 叶琛连忙摇头,老子生在山东,跟百济有啥关系? 同时,叶琛很想问问这位眼前的大汉,我摸尸的钱财哪里去了? 但是却不好意思开口,生怕这位大汉,为了掩盖事情的真相,再给自己一巴掌。 黑齿长之跟叶琛攀了大概一个时辰的关系,见实在是没法将叶家的族谱联系到百济,终于还是放弃了,转入正题,对叶琛说道:“昨日,老夫奉命追剿萧榫,没想到被你所杀,免了奚族楼烦县公丧女之痛,老夫也好跟官府交差。 不过老夫听说你在剿匪上很有一套,恰巧未来沂蒙山匪是由老夫剿灭,便主动前来与你交谈一番。” 叶琛连忙颤巍巍的叉手,没想到宋夫人的本事如此不俗,竟然能请动这位大神。 黑齿长之的名号,他小时候在电视剧里看过的。 知道是个非常能打的人物,连苏定方都不是对手。 见叶琛叉手都慢吞吞的,黑齿长之露出了一脸嫌弃的神色,“说起来,你也是手刃奚族勇士的人物,身子板怎么这般脆弱,老夫年迈,一顿饭吃不下十碗米的废物,竟然能一巴掌把你拍晕过去,害得老夫苦等了一夜。” 叶琛一脸的无奈,若不是受伤,自己一定给这个丑陋的家伙,一个三百六十度,加托马斯回旋式的大嘴巴。 “叶先生,快别藏着掖着了,快跟老夫说说,你觉得如何剿匪最为合适,老夫等着杀人呢。” “州里有条陈,自己去看,别告诉我,入大周那么多年,不认识汉字。”叶琛嫌弃道。 黑齿长之笑道:“关于此事,老夫问过刺史了,关键是条陈原 第234章 手中的世家子不香了 黑齿长之那双黑漆漆的大眼睛,一直注视着叶琛。 见叶琛听闻自己要给他任命官职之后,表现出来的那种惊讶、质疑之色,瞬间恼了。 扭头看向高适,指了指高适,冷冷说道:“叶先生,您似乎对某的能力和手段颇有怀疑啊,您且看,这位高团长,可是安东都护高侃之孙,正儿八经的名门望族之后,他都信任我,甘愿做个马前卒,将来我这守拙军之中,还会有更多的世家子弟加入其中,您觉得........” 高适跟黑齿长之这种违背人类生存规律而成长起来的妖怪不一样,他很符合武周人的审美,年纪虽然小,但生的身强力壮,颇为威武。 见黑齿长对叶琛提到自己,高适连忙上前说道:“黑齿将军说的没错,沂蒙大山的匪患危害地方,欺压百姓,不仅仅是朝廷和百姓深恶痛绝,其实世家子弟也非常厌恶他。” “若是黑齿将军能够将更多有才华的年轻人招募到军中,未必不能给沂蒙山贼以致命一击。” “听闻叶前辈不仅诗才绝伦,而且还有治国治世之能,高适一直心怀崇敬之心。希望叶先生不要藏拙,也为剿灭山贼出一番力。” 说着,高适很自然地向前,想要跟叶琛聊一聊。 叶琛并不知道,自己在世人圈子里,竟然有了这般影响力,只能勉力起身。 啪! 高适呲牙咧嘴,疼得差点摔倒。 原来刚才想要上前的高适被黑齿长之一把拽住了,“大人们说话,哪里有你一个娃娃插嘴的机会,你想耽误国事吗?”黑齿长之恼火道。 高适无奈的摇摇头,收回了身形,朝着叶琛远远的叉手,“高适素来崇拜叶前辈这样有大才之人,以后定然会单独拜会的。” 高适? 千里黄云白日曛,北风吹雁雪纷纷。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董大的好基友? 拽回了高适,黑齿长之继续道。 “叶先生,您可以小瞧这小家伙,但是可不敢小瞧高家。他虽然本事平平无奇,连高家枪使得都不太顺溜,但既然加入我军中,他的族人免不了给予助力。”黑齿长之的语气很随意,似乎跟闲聊一般,但是却一语道出了玄机。 叶琛的眼皮子不自觉的跳了一下,他瞬间意识到了一个套路。 那就是历史上的起义军是如何消亡的。 起义军虽然声势浩大,但是往往只是人口上充足一些,但是实际上军师资料和人才都在士大夫和地主阶层,只要统治阶级愿意让渡一部分利益,给予世家年轻人进步的机会,统治阶级就可以迅速和世家联合起来,给予那些起义军以极其强力的打击。 这一招比自己的组合拳更加强力,属于典型的一力降十会。 但是这一招也有明显的缺点,那就是违背了女帝打击世家,提高朝廷权威的意图。 叶琛斟酌了一番说道:“如今河北局势动荡,契丹人谋反,若是朝廷有意镇压沂蒙大山的匪患,当从速而行,以免陷入南北战事不断的处境。” 黑齿长之沉默了一会,笑道:“看不出来,叶先生确实有几分真知灼见。 若我是沂蒙山的首领,一定会趁着契丹人造反,大量河北道的兵马北上的时机,派出大规模的喽啰兵下山从四面八方骚扰地方,使得地方疲于应对,同时摸清楚地方的防御薄弱之地,伺机虎吞一二大城,如今可以获取源源不断的铠甲兵器,甚至听闻此言,叶琛的额头冒出了冷汗。 这位来自于百济的国际友人,倒是真的眼光毒辣啊。 “然后再打出回复李唐的名号,甚至于寻找李唐宗室,打起反周的大旗,如此必然成事。” 叶琛的脑子在急速运转,若是沂蒙大山的匪徒,真的这么做了,朝廷又该如何应对,自己又该如何取舍。 彼时,黑齿长之忽然开口道:“莫急,莫急,此事没你想的那么糟糕,沂蒙大山之中若是真的有这般豪杰,何至于沉寂于今日而无所作为?” “况且老夫就在此处,便是李密重生,也断然不可能让他们成了瓦岗寨那样的队伍。” “老夫连占据山地之利的吐蕃人都打得,小小的沂蒙山贼如何又处置不了?” 说着,黑齿长之又将话题重新引回剿匪上来,叶琛知道此人的能力之后,也开始详细诉说。 黑齿长之早就大致了解过叶琛所书的剿匪条陈和鸳鸯阵的内容,第二次听依然惊为天人,他问的很仔细,甚至连一个士兵在变阵时的具体动作,也要问上一遍。 高适和卢照凌二人在旁边儿听着,卢照凌倒是无所谓,对于叶琛的诸多本领,早就习以为常了。 可高适却是第一次听到叶琛的真知灼见,数次想要击掌,却又忍住了,生怕打扰了叶琛的话语。 眼神中全然是崇拜之色。 “你的方略和阵法确实不俗,甚至于不需要依赖于世家的力量,也能剿灭山贼,而且这鸳鸯阵着实精妙,依老夫之见,若是配备了战车,甚至可以大规模运用于北方战场之上,使得步兵与骑兵交锋,也可以大放异彩。” “你虽然只是一介书生,但我黑齿长之拜服。” 叶琛赶忙谦虚了两句,黑齿长之摆手说道:“你莫要谦虚,你虽然年纪大了,但是大器未必不能晚成,若是你无意科举,在下可以向朝廷举荐与你,凭借你心中的韬略和战阵之术,不出三年,成为一方挑大梁的将领如探囊取物,不出五年,可为一方节度使。” 说着,黑齿长之不经意的瞥了一眼高适,见这小家伙一脸崇拜的看着叶琛傻笑,顿时觉得自己手里的世家子不香了。 黑齿长之大步流星的走过去,猛地拍向了高适的肩膀,高适立刻猛烈的摇晃,差一点摔倒。 “高团长,你看看人家,同样是 第235章 少年互勉(结婚完事了,开始补更) 黑齿长之的话,让高适这个名门之后倍感羞耻,甚至于尴尬得手足无措,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温华则颇为愤慨,他知道这些武夫素来看不起他们读书人,但是却没想到,黑齿长之这般无礼,一个蛮夷之辈,竟然敢嘲笑名门之后。 正要上前替高适辩驳两句,却见卢照凌上前,斜睨了黑齿长之一眼,也没多说什么,反而拉了拉高适的袖子,三个小辈退到了一边儿。 壮壮们没有见过这种场面,便搬来小胡凳,老老实实地排排坐,喝着蔫老吉,看长辈兄长们聊天。 卢照凌拍了拍高适的肩膀,温声道:“高达兄,莫要难过。” 高适表情沮丧,“卢兄,你莫要取笑我了,你要么唤我高适,要么唤我高达夫,这高达听怪怪的。” 温华开腔,同样温声道:“高兄,你莫要沮丧,他一把年纪,半截身子都要入土的人,有些许成绩有什么了不起的?你我才多大年纪,只要你勤学本领,将来未必没有大展宏图的机会。” 高适在游学时,见过不少才华横溢之辈,诸如张九龄、王维,甚至于眼前的卢照凌,每一个都心生敬仰之辈,所以他的内心多少有些自卑。 他之所以参军,就是抱着笨鸟先飞的态度,先立下些许功业,再与那些才华横溢之辈竞争。 温华的名声,他也听说过的,虽然才学如何他不清楚,但是即便是到了县尊、刺史大人那里,也可以奉为座上宾的,与自己这种只能跟着大头兵混的人,完全不一样。 当下见温华开口劝说自己,忍不住自我怀疑地问道:“温兄,你觉得像我这种人,也有大展宏图的机会吗?” 卢照凌掐着腰,哈哈大笑道:“怎么没有?你身边儿这位温兄,苦吟三日,也做不出一首好诗,照样每日勤学苦练,等着有朝一日鲤鱼跃龙门,为大周效力呢。” 高适闻言,不解道道:“作诗?很难吗?不是有嘴就行?” 一旁的温华,恶狠狠地瞪了卢照凌一眼,然后对高适苦笑道:“作诗我确实不行,所以我的前途艰难,只能寄希望于科举一途了。” 高适闻言,不禁担忧自己的前途,也为眼前温润如玉,主动过来劝说自己的才子担忧,旋即开口道:“确实如此啊,京师的高干子弟,当个挽郎,抬抬棺材就是官身。 而我等却只能千军万马走独木桥。 不过若是有其他才艺,也能绽放异彩。” 闻言,温华眼前一亮,一旁的卢照凌撇嘴说道:“别听他胡说八道,什么才艺,那都是取悦豪门的小道,音乐你会唱?舞蹈你会跳?甚至于你画画,也丑得不行,你就老老实实读书吧。” 高适闻言,当即道:“卢兄........” 温华见高适想替自己打抱不平,哈哈笑道:“高兄,不必如此,卢兄这张嘴我早就习惯了,我想说,既然我们只有科举一条路走,何不一往无前,求一个高歌猛进呢?” “去拼一个进士郎,真的很难吗?” 刚才还哂笑温华的卢照凌,闻言也一脸正色道:“这才是我认识的温华,大好男儿,何不在琼林苑唱名?” 这边儿三个大才子互相勉励,而不远处带伤的叶琛和黑齿长之的话题也发生了转变。 内容则是关乎契丹作乱。 叶琛也好,黑齿长之也罢,都知道沂蒙山贼只不过是疥癣之疾,朝廷若是真的花费精力去梳理,只要派一重臣,长则一两年,短则三五个月,便能收拾干净。 其实真正的麻烦,是在北境。 叶琛试探性地问道:“契丹人那边儿如何?不知道将军这里可有消息?” 叶琛一提到契丹,在场众人脸色都有几分凝重,连正在交谈的几个士子都停下,屏气凝神地侧耳倾听,黑齿长之叹道:“契丹那边儿的具体情况,我也不是很清楚,目前的局势过于混乱了,先前有赵文翙压着他们,他们还不敢胡作非为,如今赵文翙身死,他们攻城略地,屠戮百姓,开仓放粮什么事情都干。” 叶琛开口疑惑道:“朝廷作何反应呢?” “你不说此事,我还不至于这般愤怒,你可知道,圣人因怒兴兵,一口气派出了二十八名骁将前去围剿,连个帅臣都没有,就如同小孩子打架一般胡闹。” 高适闻言,立刻劝阻道:“将军慎言。” 黑齿长之却瞪眼,直接呵斥道:“你这世家子也忒谨慎了些,这种事情便是匹夫也议论得,我为何说不得?一口气派出二十八骁将,互不统属,又无帅臣,乱糟糟的一群人莽过去,即便是契丹人再蠢,这仗又如何打得输?” 卢照凌开口不信道:“不至于此吧,契丹人少,又是落后的蛮夷部族,我大周一口气派出二十八员猛将,即便是不能呈现碾压姿态,也不至于让契丹人占了便宜去吧?” “这便是你等年轻人轻浮之处了。你们真的以为契丹人是蠢物吗?” “这些异族,在和平时节,就买通我大周官僚,套取情报,储备物资,甚至于山川地势的图形,也准备的妥当,而我们呢?” “我们对于契丹的情况,一点都不知晓,这仗怎么打?” “你们虽然不通军务,起码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应当知道吧?” “于老夫看来,此战圣人一口气派出二十八位骁将,仓促迎战,不仅与时局无用,反而会糜烂一片。” “这!”叶琛闻言,倒是没有怪罪黑齿长之,一把年纪了,还一点政治素养都没有,在自己家大放厥词,反而对北境的局势担忧起来。 他万万没想到,原来朝廷为了剿灭契丹人,已经脑残了这般地步。 一口气派出二十八名骁将,这仗怎么打? 后勤怎么处置? 这样的骚操作,后世的明朝也玩过,所以搞出来一个 第236章 已非昔日之突厥 蔚蓝色的天空之下,是一望无际的草原。 这里是突厥人的牧场。 昔日里臣服于天可汗的突厥人,在经过长时间的休养生息,已经逐渐恢复元气。 如今在天空中俯瞰,草原上是密密麻麻被阳光照射的发亮的帐篷,犹如一个个散落在草原上的蘑菇。 马蹄如风,雄浑的战马奔驰声中,一马当先的是乃是如今突厥的雄主,默啜(chuo)汗。 身后一众小部落首领紧紧跟随,再往后则是一众突厥的优秀精锐子弟。 天地广阔,跃马扬鞭,虽然默啜并不能跟中原的秀才们一样,吟诗作赋,但是却不免豪情顿生,有一种天地在我手,乾坤任我掌握的感觉。 他驻足于一处高地之上,向远方眺望。 那是数不尽的羊群和战马,是突厥的大好儿郎。 不远处一匹的雄健的突厥马,正在由远及近,飞速奔驰。 突厥马技艺绝伦,筋骨合度,其能致远、田猎之用无比。 默啜忽然眼前一亮,旋即抚摸着颌下的胡须,露出了一抹满意的笑意。 他扭头看向众人道:“是我那雄鹰一样的儿子,匐俱,他回来了。” 说罢,一提缰绳,双腿一夹马腹,快速迎了上去。 “吁!”匐俱勒住战马,从战马上跳下来,直接抱住默啜胯下战马的头颅,口中喊着阿爸。 默啜哈哈大笑道:“匐俱,你小子终于肯回来了,什么事情让你这么开心。” 匐俱笑道:“阿爸,我得到了一个天大的好消息,契丹终于还是起兵造反了。” 默啜闻言,先是一愣,旋即皱起眉头道:“傻孩子,从哪里听来的谣言,奚族有奚万年坐镇,一直在武周和契丹之间左右逢源,大周有赵文翙在营州坐镇,他契丹哪里来的胆子造反?” 见父汗对自己的消息不信,匐俱的涨红了脸颊,连忙道:“阿爸,这消息绝对是真实的,是咱们的马商带回来的消息,大周的河北道今年发生了大规模的旱灾,朝廷自顾不暇,这个时候确实是个造反的好时候。” “而且,据我所知,契丹人的处境十分艰难,因为水草问题,今年已经饿死了很多牧民,这还没到冬天刮白毛风的时候呢,他们造反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默啜的妹夫,同时又是默啜手下的得力干将,火拔颉利驱马走上近前,有些好奇地问道:“这件事情透着诡异,契丹现在的实力很差劲,他有多少兵马敢造反?就不怕大周尽起边陲之劲旅,横扫他们吗?据说这位女帝可不是好相处的角色,发起狠来那可是要玩命的。” 匐俱抚胸道:“火拔颉利姨夫,契丹人确实集合了他们所有的勇士,大概三万人,听说他们在攻城略地,已经攻克了不少城池了。” 火拔颉利闻言,并不觉得契丹人有多厉害,反而一脸疑惑地看向默啜,“大汗,难道契丹人真的到了穷途末路了?以前他们吃不饱,即便是跟我们摩擦,欺负高丽人,奚族人,也不会跟大周动手。” “这回竟然敢发了疯一样的对大周动手,我觉得着实不可思议。要知道中原城池坚固,就他那点人,即便是可以缴获,也得不到多少东西。” 默啜哈哈大笑道:“虽然说,攻克大周的城池很困难,但是如今大周的日子也过得穷酸,他们很难追上草原来报复契丹的。这在一些人看来,确实是个翻身的大好时机,若是到了绝境,搏一搏未尝不可。” “但是咱们就不一样了,如今咱们兵强马壮,牛羊成山,他拿什么跟我们打?他敢碰一下咱们,我敢灭他们的族群。” 默啜的另外一位儿子驱马向前,他的身材瘦削一些,在默啜的儿子之中并不是很显眼,但是却是默啜汗十分依仗的儿子之一。 听了众人的对话,他若有所思的看向了兄长,开口问道:“匐俱大哥,契丹人出兵大周,很有可能会导致战火绵延到草原之上,你为何说这是个好消息呢?” 匐俱年轻的脸庞上焕发出一股异样的神采,大声道:“同俄特勤,你不觉得这是个天大的好机会吗?咱们想要统一草原不是一天半天了,现在契丹人敢于挑战武周,最终的结果无论如何都是会失败的。而我们只需要坐山观虎斗,就可以获取利益,甚至于称霸草原啊,这是上天赐予我们的机会啊。” 他看向父亲,继续说道:“契丹人的勇士虽然非常悍勇,但是跟大周的庞然大物比起来,终究是太弱小了,孩儿觉得他哪怕是能撑得住女帝的一轮报复,后续也终究会崩溃的。到时候我们可以将契丹一口气吃下,可以震慑和吸收更多的部落加入我们。父汗,您重新恢复先祖荣光的大好时机已经来了。” 其实匐俱所说的话,他早就想到了。 如今借匐俱之口说出来,让他更加的怦然心动。 眺望着眼前的绿洲,想象着自己成为了草原霸主,甚至于可以去南下劫掠,与武周争一争这天下共主,他就忍不住心情越发的激荡起来。 可是想到大周的威名,那可是继承了天可汗政治遗产的女人,当初突厥人被李唐的士兵追得满世界跑的日子,犹在眼前,作为一个部落的首领,长期谨慎的心理,又使得他踌躇起来。 毕竟,这么多年过去,突厥人只能给中原做鹰犬,中原强盛而不可战胜的形象,已经根深蒂固。 偶尔去一些城镇抢劫一番,他倒是不怕大周的怪罪。但若是将大周得罪了狠了,那可就意味着那位居住在神都的女帝,会不顾一切发大兵要他的命。 在他们突厥里有一句老话,宁可得罪天神,不要得罪女人。 尤其是这种掌握着一国命运的女人,那更是恐怖到了极点。 而同俄特勤却没有默啜一般想那么多,崇拜道,“论志向之远大,还得 第237章 你人还怪好嘞 而众人转身之时,同俄特勤忽然开口道:“父汗,您此时应该上书给大周,说听闻契丹叛乱,作为大周最为忠心的臣子,您愿意献上战马和粮草,但是因为这两年灾害严重,人口损失,而无法提供兵员上的支持。” 默啜闻言,面露恍然之色,哈哈大笑道,“不错,不错,此举一来可以消除大周的戒心,将来一旦对契丹作战,也可以得到大周的支持,再不济大周也会冷眼旁观。二来,万一契丹势大,也跟大周有个不错的合作基础,毕竟我们诚心服侍,我们遭了难,他们若不管不问,会让天下藩国不服。” 火拔颉利亦是大笑道:“此计甚妙,咱们主动一些,朝廷也不好强行逼我们出兵。不过依我来看,此计只能算是锦上添花,如今咱们突厥雄盛无比,已经不必过于在乎大周的脸色,将来我们的大汗,也一定能统一草原,做草原最伟大的汗。” 其他的部落首领也凑趣道:“到时候,说不准,咱们的大汗不仅可以统一草原,还能完成祖宗没完成的事业,一统天下,成为天空下最伟大的汗呢。” “这话可不兴说,咱们一起砥砺前行,我若为天下雄主,尔等皆可裂土分疆。”默啜马鞭一扬,朗声笑道,“走。” 一马当先,向部落疾驰而去。 后面的骁骑蜂拥相随,马蹄阵阵,卷起漫天尘烟。 就在草原上的枭雄们磨刀霍霍,准备在大周上割一块肉的时候,黑齿长之这位武周朝难得的骁将,终于准备结束叶琛家一行的旅程。 当然,对一切都抱有好奇心态的黑齿长之,厚着脸皮,非要领着高适参观一下官私合营作坊。 官私合营作坊在叶琛的组织下,以及清河村宗族势力的帮扶下,发展速度很快,而且生产能力也进一步提高。 虽然只是武周时代的一个生产作坊而已,但叶琛不仅采取了流水线作业,甚至于还采取了甘特图式的管理模式,以作业顺序为目的,将工作与世间联系起来。 高适起先还走马观花,但是越看越心惊。 高家也有作坊,但是论生产能力,跟人家这官私合营作坊的生产能力差太多了。 若是这种生产方式,运用到武器生产上,大周的武器岂不是可以源源不断地运输到前线? 黑齿长之在二壮的引导下,拿起一个蔫黑鸭尝了尝,竟然忍不住红着眼眶呜呜地哭泣起来。 吓得二壮赶忙躲在了叶琛后面,一脸紧张地小声道:“爹,莫非这个大将军不能吃辣,孩儿是不是惹祸了?” 黑齿长之摆摆手,对着躲在叶琛后面的二壮笑道:“娃娃,不要慌张,你黑齿爷爷,只是品味到了家乡的味道,有些思乡罢了。” 说着黑齿长之擦了擦眼泪,掐着腰感慨道:“诸君怕是不知道,我们百济饮食文化源远流长,茱萸便是产自于我们百济,甚至于这北海的公私合营作坊制作的蔫黑鸭与我们百济的生产的辣菜也有异曲同工之妙。” 叶琛和高适等人,听得一直撇嘴,“妈呀,什么都是百济的,连孔夫子都是你们的,好不好?” 跟叶琛手拉手的小壮一脸疑惑地跑到三壮身边儿,小声说道:“三哥,这个丑丑的将军,是不是爱说胡话,我听说百济的辣菜,是薛仁贵将军带过去的。” 三壮嘿嘿笑道:“你让他吹!你让他吹!寡国小民的,就指着吹牛活着了。” 叶琛自然是懒得拆穿黑齿长之,便笑着说道:“将军若是喜欢,可以带一些回去,至于钱财,由晚辈缴纳即可。” 黑齿长之一把年纪,听闻此言,竟然开心得跟孩子一般挠头道:“你人还怪好嘞,俺黑齿长之就拿着了。” 说着,连忙叫着高适,提着两桶蔫黑鸭跑路,似乎怕叶琛反悔一般。 看着顷刻间便被搜刮一空的货架,卢照凌在一旁表现得一脸鄙夷,蛮夷终究是蛮夷,即便是穿上了华夏的衣冠,也改变不了其本性。 而就在众人准备转身折返之时,高适去而复返,对叶琛叉手道:“叶前辈,我们家将军说不能白拿人家恩惠,特许小子领一个团的兵力暂时驻扎在清河村外,防备有贼人下山作乱,也好保护先生,先生也好安心做事。” 叶琛颔首,邀请高适暂时居住在叶家,高适却不为所动,转身带着将士们扎营去了。 叶琛心中暗道,黑齿长之这样的骁将都来北海县了,看来是契丹人那边儿的战事,刺激了朝廷,朝廷亟待需要稳固河北道的大后方。 所以一场大战估计在所难免了。 叶琛摇了摇头,天塌了,有个子高的顶着,自己忧愁个屁。 不对,老子的钱呢? 叶琛忽然想起了什么,自己似乎救了奚梦瑶的命,总该有所表示吧? 卢照凌似乎看出了叶琛的抑郁,便走过来对叶琛笑着说道:“怎么了,老叶,你莫非还想着奚族给你钱财的上的报酬?人家将萧玉燕那样的美娇娘都送来了,你还想怎么着?” 叶琛叹了一口气道,“这话说的,女人都是祸水,一个自己靠过来的奚族大小姐,差点要了我的命,可见女人是祸水,还是金银财宝更靠谱些。” 说着,便拖着病躯,再小壮的搀扶下,回去休息。 待回到卧房,正见萧玉燕正垂着窈窕的身子,在收拾屋子,一小堆金子就摆在屋子里,看来是奚族的酬谢。 小丫头似乎颇有趣味,竟然在房间的桌子里,插了一束姹紫嫣红的鲜花,使得屋内弥漫着一个花香,甚至于连房屋内的草药味道都没有那么浓郁了。 叶琛靠在床头,默默的盯着萧玉燕,看的萧玉燕头皮发麻,连忙上前道:“先生要有甚事情要奴婢去做吗?” 叶琛思索了片刻,这才开口道:“萧姑娘,你们家主人和大小姐,来河北这一趟, 第238章 上门闹事 作为奚族代表的萧玉燕也走了,叶家终于安静了一会儿。 可是这份安静,也没持续多久,便被乡亲们的关心给打断了。 “村长怎么样了?听说村长遇到坏人了。” “俺们家男人没啥本事,但是出去给村长卖命还是能做到的。” “村长那么好的人,竟然也有贼人欺负他,这事说什么都不能忍。” “这还用说,只要村长开口,他老人家说打哪里,就打哪里。” 听乡亲们质朴的声音,可以听得出来他们倒是真的挺担忧叶琛的情况的。 毕竟这世道一天不如一天,有个靠谱的村长,大家的日子不至于过得太过于糟糕。 当然,叶琛的脸上或多或少,也有些满足感。 这证明这段时间的,他的努力总算是没有白费。 当初他刚来这个时代的时候,也遇到过贼人,乡亲们还在感叹,没赶上吃席呢。 叶琛让大壮和二壮跟乡亲们交谈,这两个孩子也算是长大了,应付乡亲们,完全没有问题。 当然,不仅仅是村里的乡亲们,叶家老宅那边儿的家人也都过来了。 满仓和满屯哥俩一人背着一筐子鸡蛋,算是一番心意,拉着小壮的手,神神秘秘地叨咕着什么,大有去给叶琛报仇的架势。 “呦,老蔫,奚族这群人能处,有好处他们是真送啊。”叶二壮刚才看见离去的萧玉燕,两只眼珠子都快掉地上了。 上前检查了一番叶琛的身体之后,揽着叶琛的肩膀说道:“你让她回去做什么?留在家里做个洗脚丫头也不错啊。” 说着,越说越没正行,对叶琛道:“你要是不喜欢这些异族女子,你就寻你二哥,你二哥爱好广泛。” 一旁的秦氏见叶琛这个小叔子并无大碍,也终于放下心里,又听着叶大旺胡说八道,便忍不住撇嘴道:“大旺,你是不是口袋里有俩钱就飘了?人家老蔫都做了朝廷的官差,还能守身如玉呢,你怎么就整天胡思乱想?你就不怕上梁不正下梁歪,带坏了孩子?” “可不是,可不是。”叶琛连忙给二哥开脱,“主要是这些大人物,心情不定,谁也不知道拒绝他们的美意,会不会遭到人家的报复。二哥终究是我替我担心。” 一边儿的叶大福看着对着叶琛家出神,一脸羡慕的孙氏,用胳膊蹭了蹭他婆姨,小声说道:“俺就不跟二哥似的,一肚子小心思,他总是带着俺藏私房钱哩。” 每逢提起此事,孙氏就别提多得意了,自己的男人起码是爱自己的,挣的钱全都给自己,在集市上饿成啥样,也不会花钱买东西。 反而二哥却总是花钱买各种东西,浪费钱财,二嫂那么聪明的人,也看不出来,真的是糊涂。 叶二旺见叶琛给自己开脱,连忙道:“是啊,老蔫,你最近身子不舒服,要不二哥就留下,帮衬帮衬你。” “二哥,你要是想留下帮忙,也不是不行。”叶琛拉了拉嘴角,想起了二哥看人家屁股的事情,便开口道:“但是鸭血汤的买卖,你不能让三哥白操持,钱得这段时间归人家自己。” 二旺的脸色瞬间不美丽了。 他家还指望着鸭血汤的买卖,供养两个男娃读书呢,把好处暂时交给老三容易,回头自己再想要回来,可就难了。 正说着话的功夫,就听到外面有争吵声传来,叶琛赶忙往外看去,就见先一步出去的孙氏挺着大肚子,指着外面的人骂道:“动老娘一下试试,老娘肚子里揣着叶家的种,有点闪失,跟你们没完。” 叶琛觉得自己挺倒霉,养伤都不得安生。 一家人来看看,那很正常,外面这又是谁? 还惹上了三嫂孙氏。 叶琛赶忙在大壮的搀扶下,往外走去,让他看到了一个他极其不愿意看到的人,牛大海的媳妇。 他身后还站着一个魁梧的刀疤脸男人,正一脸怒火的扫视着叶家。 牛大海婆姨把自己兄弟叫来,就是为了解决楚幼蓉的事情的,结果到了县衙,连县丞的面都没见到不说,反而被县令大人,派人拿棍子打了出来。 这二人受了委屈,找了专业人士问了问,人家说这种事情,你们自己闹肯定没有结果,何不去找村正。 自己村里人受了委屈,身为村正如果不管,以后如何在村里立足? 村里人不得戳他脊梁骨? 老村正年纪大了,不管不顾可以,但是小叶村正年轻啊,而且又有人脉,他凭什么不管? 牛大海婆姨耳边还想着当初叶琛告诫自己的话,当初如果听了他的劝告,就不会发生眼下的事情了。 当然,她也打心底不愿意去招惹叶琛。 毕竟当初被狼群差点咬死的事情,至今还历历在目呢。 但是这件事情不处理又不行,幼蓉整天寻死觅活的,万一哪天一个没看住,人没了,自己拿兄弟不得埋怨自己一辈子。 所以这二人一通寻思,便咬着牙杀到了叶家大门。 叶琛皱着眉头,迎了过去,开口说道:“我好像说过,我们叶家的大门不欢迎你吧。” 牛大海婆姨被叶琛一开口的话,气得不行,恨不得过去,给叶琛砰砰来两拳。 不过,院里院外那么多人都盯着,叶家人也都在,她又是来求人的,只能极力维持着形象,深吸一口气,客客气气的说道:“家里的孩子受了委屈,我们是在没有办法,今个过来,一来看看村长身体是否抱恙,送来些许礼品,二来就是求村长开恩,帮上一帮,家里过不下去了。” 叶琛笑眯眯地说道:“都是乡亲们,我怎么能看着你们家过不下去呢。我正好有好事给你说。” “牛蛋呢,牛蛋!” “哎,老蔫叔。”随着叶琛的喊话,在叶家小院里,正在干活的牛蛋冲了过来,他现在算是被叶家收编了, 第239章 村正之威 周围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 比如元载奶奶,正在小声教导元载,什么女人是魔鬼,漂亮的女人是魔鬼中的魔鬼,长大了以后一定要敬而远之。 高适本来是要在营房里休息的,听到这边儿的动静,也赶了过来,卢照凌拉着他跟温华一起看热闹,嘴上喋喋不休道:“治大国,若烹小鲜,想要做县宰,起码要能做村宰吧? 诸位都是读书人,若是遇到此情此景该如何处理?” 高适歪着头,皱眉道:“这村中之事素来棘手,咱们以后若是遇到此事,还是躲得远远为好。” 温华亦是开口道:“一般这种事情,县里会责令当地的宗族来处理,至于对错反而没有那么重要。” 刘老太太已经搬来了小板凳,拉着他们家栓子和小草、小花一边儿吃着山里摘来的野果,一边儿喝着蜂蜜水看热闹了。 平日里看大戏,都得四处跑,这种坐在家门口就能看戏的感觉,实在是太爽了。 老太太对儿子志刚说道:“大刚,家里不是还有点银子么,加上卖粮食、蘑菇的,给老蔫家干活攒下来的,一口气都拿到老村正那里去,买点地咱们在叶家新房边儿上,也起房子。” 志刚点点头道:“娘,您说的没错,老蔫对咱们家有恩呢,该跟他做邻居,帮帮忙啥的。” 老太太摇头道:“你误会为娘了,为娘一把年纪,半截身子入土,才不管你报不报恩的事情了,为娘是不想耽搁看热闹啊。” 刘志刚一脸的尴尬,却不敢反驳老娘什么。 叶琛耳边听着各种言语,远远地瞧着牛大海婆姨依然执迷不悟,便上前开口道:“牛家嫂子,你们家的事情,本来我不该管,但是你今日既然寻上门来,我就不能当瞎子聋子,不闻不问,我且问你,你今日所为,你几分是为了孩子?” 牛大海婆姨见叶琛忽然站出来开口,神情肃然,瞬间气势一滞。 叶琛却不管她到底在想什么,而是继续说道:“自古大家都视贞洁、荣誉大于生命。 出了这种事情,你不为孩子遮掩也就罢了,还到处宣扬,生怕不能让全天下人都知道此事。” “若是你能折腾出来个好结果也就罢了,可是你考虑过没有,若是事情不成,你这是逼着孩子,逼着孩子的父母去死啊!” “你真以为凭借你们想的那些土办法,就能让一个朝廷命官向你们低头?” 众人看着不远处惨兮兮的楚幼蓉,一个个对着牛大海婆姨指指点点起来,不少人觉得牛大海婆姨之所以这般折腾,就是为了自己过好日子。 可他们折腾的对象是官啊! 官岂是好对付的,人家要是真的狠下心来,还对付不了你们几个小老百姓!? 一刹那的功夫,牛大海婆姨感觉自己脊梁骨都凉透了。 “你胡说!”牛大海婆姨愤怒道:“从事发到如今,我受了多少苦,多少委屈,为了孩子奔走,我连命都不顾了,你说我一个平头百姓,一个妇道人家,在县衙门口,看着棍棒我不害怕吗?” “可是怕就能让坏人逍遥法外吗?” “你们都不管,我若是再不给孩子做主,就只能看他受委屈了!” “为此我连死都不怕!” “事到如今,已经没有回头的余地了。叶村正,你要么就发发善心,帮我们一把,要么今日我们就一起撞死在你家门口。” “对,你不仁不义,不顾乡亲们死活,今天就死在你们家门前,让你家臭了名声!”牛大海说着,就要往墙上撞,被大壮一把薅住,给推了回去。 附近的叶家的家丁都在旁边儿站着,见牛大海竟然真的敢靠近,齐刷刷的拿着武器赶了过来,甚至众人下意识的摆开了阵势。 那架势比县衙的衙役还要瘆人。 人都是同情弱者的,即便是弱者错误的一方,依然有些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人,耸着肩膀说道:“他们都那么可怜了,就算是有点错误怎么了?” 此时此刻,叶琛家门口也是这样子。 牛大海婆姨等人,说着可怜兮兮的话,顷刻间调动了大家的同情心。 尤其是叶琛现在家里有了家丁,还有虎视眈眈的狼群,大家都觉得叶琛跟他们不一样了。 甚至于有些人不自觉地将叶琛跟恶霸联系起来。 叶琛拧眉,知道这样下去,对自己会产生不好的影响的时候,忽然有人开口道。 “牛大海!牛大海婆姨!我看你两口子活腻了!” “你们也不用你们的狗脑子想想,你们惹出这么多的乱子来,还能活得好好地,岂能没有村正的庇护!” 叶六叔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出来,站在人群之中,呐喊道:“我要是你们两口子,我现在就扇自己两个巴掌,赶紧回家。” 牛大海婆姨却是个不肯服气的,对着叶六叔反驳道:“吉祥话谁不会说,我只知道,事情发生到了今天,两个村正不管不问,我们身为苦主,告到县衙去,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平白无故被人家打板子。” “大家都是有儿有女的,以后万一出点事情,这些村正,连护一护都做不到,凭什么拥护他们做村正!我呸!” 见到牛大海婆姨指名道姓地说父亲不行,还呸他老人家,大壮便领着弟弟们想要过来打架。 不过对于此事,村里的乡亲们也各有看法。 有的认为,牛大海他们两口子,今日的下场,这叫活该,一切事端都是他们自己惹来的,现在吃亏了,就该受着。 但是更多的人认为,叶琛身为村正,这种事情就不该不闻不问。尤其是家中有闺女的人家,更是担心,自己家闺女,平白无故被官员家的公子哥给祸害了。 眼看着越吵越热闹,一架马车忽然出现在门口。 门帘被掀开,一个文质彬彬的老者 第240章 抽她两巴掌吧 见牛大海这边儿一家人呆愣愣的,孙县丞之兄笑吟吟的说道:“这件事情是我们家峰儿做的太突兀了,毕竟感情再好,也要经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他们私定终身是何道理。孙望峰这边儿,我已经训斥过了。” 牛大海婆姨见到孙家这边儿忽然低头,虽然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是依然赶紧抓住机会,态度强硬的说道:“你们做官的也要讲道理,做了这种事情总是要负责的,总不能看着丫头去死吧。” 孙县丞之兄心中感慨,这件事情幸好由叶村长帮衬想了个主意,不然这个关头,让这一家子闹下去,还不知道会成了什么样子。 当下便笑着解释道:“这位嫂子,您也别着急,我们孙家在当地也算是名门望族,怎么可能做了事情不认。只是眼下望峰这孩子科举在即,科举完之后又要备战秋闱(举人考试),这个时候娶妻,要么过于轻率丢了两家的颜面,要么过于分心婚事,耽误课业。” “什么?”清河村的人都惊呆了。 孙家说的是娶妻! 孙县丞家里竟然要娶楚幼蓉为妻? 天啊! 牛大海婆姨这是走了什么狗屎运,她们家里的孩子,竟然真的要攀龙附凤,从此过上好日子了? 一旁的叶琛开口道:“这件事情,你们是不是要问一问孩子的态度。” 因为叶琛发现,不远处的楚幼蓉一直想说什么。 牛大海婆姨却瞪了一眼叶琛,似乎觉得此时跟孙家能够面对面交谈,是非常威风的事情,便扭头对叶琛说道:“这是我们家的事情,跟村正似乎没什么关系吧。当初我们家的事情您不想管,现在也不用管呢。” 孙家大爷立刻道:“这位嫂子,今日我等能来,也是叶村长从中交涉的原因,您.......” 话还没说完,便被牛大海婆姨打断,“您不用说他。他是什么人,我一清二楚。” 叶琛无所谓的耸耸肩,就当在一旁看热闹。 牛大海婆姨继续道:“咱先说说咱们两家的事情,孙家莫不是想要拖住我们,等到孙县丞升迁之事结束,再反悔吧?我们虽然是平头百姓,但是不代表我们是傻?我们也不求有什么身份,给个妾就心满意足了。” 牛大海婆姨肯定希望楚幼蓉日子过得好,但是不代表她傻。 她们家什么身份,竟然也想做县城之子的正妻。 这不是嫁过去做正妻,这是去寻死的! 可是牛大海婆姨,心里又不得不承认,就在刚才孙家说娶妻的时候,她的心跳的特别快。 他们牛家,他们楚家,在村里都是再一般不过的家庭了,如果真的可以嫁入县丞家,那以后就真的不一样了。 牛大海死死的拽住自己婆姨,生怕她说错了一句话,将到手的富贵给弄走了。 一旁不远处的三嫂子孙氏,也颇为感慨,这楚幼蓉真的是好命,若是她们家处理好这件事情,说不准就真的改变了命运了。 看来做人就要跟牛大海婆姨这样蛮不讲理,老实巴交的,怎么可能有好事降到自己头上。 牛大海婆姨此时也很是紧张的看着孙家人,生怕自己刚才说的话,有失分寸,逼急了人家。 孙家的长房大爷听了牛大海婆姨的话,暗中点点头,暗道,这一家子闹归闹,其实总体上还是知道进退的。 他们的目的也很单纯,其实就是改变自己的生活和家庭。 这边儿,不少看热闹的家庭,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当初两位贵公子整天在村子里闲逛,他们怎么就没想到这种好事呢? 如果当初他们将贵公子请回家,然后灌他们喝点小酒,这种好事,不就轮到他们了? “整个北海县都知道,我们孙家是讲道理的,既然我们孙家人跟你们家的丫头定下了终身,就不可能反悔,至于是娶妻,还是纳妾,那要看我那兄弟的意思,我这个做大伯的,做不了主。”孙家长房大爷缓缓开口道:“但是我来之前,我那弟弟嘱咐我说,可以暂定婚约,以三年为期,待孩子考完举人,不论成败,都要完婚。” “此外,还要花银子,送你们家姑娘去州里的女学读书,给她挣个身份,将来也更好相夫教子。” 牛大海婆姨,在牛大海的腰上狠狠的拧了一圈,疼的牛大海嗷嗷直叫。 待震得自己耳朵嗡嗡作响,牛大海婆姨这才反应过来,瞪大一双眼睛,惊讶道:“你们说的是真的?不是在骗我?” “若是骗你,怎么会这般大张旗鼓的来清河村?”孙家大爷笑着说道:“待签订婚书之后,你们家闺女就是半个孙家人了,只需她在女学里学出点本事来,就能完婚。” “孙家大爷,您是县丞的兄长,肯定不能欺负我们这种小老百姓。”牛大海婆姨满脸不敢相信道:“我们家孩子怎么能配的上您们家的公子,做正妻呢?这事情要是传出去,岂不是打了孙家的脸面。还是纳妾吧,可不敢嫁给孙公子为妻。” 卢照凌在一旁起哄道:“牛大婶,这等好机会,犹豫什么?孙家是要博名呢,眼下莫说一个正妻身份他们舍得给,你再要百十两银子,他们也得老实给。” 卢照凌的话,提醒了牛大海,牛大海一双眼睛直冒光。 倒是楚幼蓉清醒许多,拉着牛大海婆姨的手,轻声道:“姑母,可不敢要银子,到时候孩子嫁过去,怎么做人。” “不要钱,不要钱。”牛大海婆姨连忙开口道:“若是孙家愿意,咱们现在就可以签订婚书。” 孙家大爷自然不含糊,叫来叶琛做见证,不一会儿将婚书签好,留下些金银财宝,便托词有事,抓紧离开了。 叶琛在一旁连连点头,上面不仅有孙望峰的生辰八字,连他老爹的名字其实早就签好,可见人家孙家早有准备 第241章 我们一起没出息 叶琛故作为难道:“虽然我是村正,可是你们牛家了不起哩,跟县丞攀上了关系,我如何敢打你们家婆姨。” “到时候,你们家婆姨领着县里的捕快衙役,打上门来,我连个说话的地方都没有呢。” 一旁的刘老太,倒是将其尖酸刻薄发挥到了极致,冷笑道:“老蔫,这个时候你欺负他作甚!怎么也不能真的看着这婆姨疯了吧。他们家就算是有人嫁入了县丞家,那他们家也是清河村的百姓,能不能活下去,还要看你村正给不给机会。” “今日莫说你过去抽她两巴掌,便是抽她二百巴掌,待她苏醒过来,她不但不敢怨恨,还得谢谢你呢。” 牛大海在一旁说道:“村正,我那浑家不似我一般,被您时常教育,他不知道我们家能有今日,全都是您从中帮衬。您且放心揍,到时候自有我解释,您要是担心她找您麻烦,我愿意写文书,说我牛大海自愿让您抽我婆姨两巴掌。” 叶琛道:“写文书自然不必,不过乡亲们要做个见证,是他男人让我抽她的。” 众人连连称是,当然有真心想解救牛大海婆姨的,也有想看叶村正如何抽她看人脑的。 叶琛喝了口小壮端来的清茶,这才上前,对准了牛大海婆姨的脸就要抽过去。 乡亲们都瞪大了眼睛,叶村正的手那么有劲儿,这一巴掌下去,还不得给她打个嘴歪眼斜。 牛大海连忙哀求道:“村正,手下留情,别将她打死了。” 叶琛道:“要不你来?” 牛大海自然又连连摇头。 众人连连劝道:“大海,你就安心让村正揍她吧,若是她得了失心疯死了,即便是幼蓉得了天大的富贵,跟你又有什么关系?” 牛大海这才彻底下定决心,对叶琛道:“村正,尽量抽准一点,别抽两巴掌不够,还得多抽,到时候就不太好解释了。”此时的牛大海婆姨,就跟中了举人的范进一样,披头散发,抱着一小箱子银子到处乱窜,逢人就说,“我要幼蓉跟孙家订婚了!以后我们牛家不一样了!” 叶琛在众人的簇拥下,走上前去,叶琛抬起胳膊就要抽,但是待下手,又有些于心不忍,不远处的大夫说道:“村正,就得抽,不抽一会儿真的彻底丢了魂,就麻烦了。” 叶琛这有了医学支撑,终于敢放心下手,一伸手左右开弓,打在牛大海婆姨的左右脸上,骂道:“你发什么疯!人家孙家看你这么出洋相,不要幼蓉了。” 刚才还疯疯癫癫,无比嚣张的牛大海婆姨立刻跟被雷劈了一样,身子一抖,脸一白,直接昏死了过去。 众人见牛大海婆姨这般没出息的模样,纷纷忍不住哈哈大笑。 只要牛大海见婆姨被揍,连上前都不敢,倒是牛蛋胆子大,上前抱住了继母,又是帮她按头,又是给她倒水,村里的大夫又给把了把脉,对着众人点点头道: “村正这本事不赖啊!两巴掌下去,三魂七魄就都回来了。牛大海,要不让村正再抽你媳妇两巴掌,说不准能给抽得聪明些呢。” 牛大海婆姨这个时候,也逐渐回神过来,看着四周看热闹的乡亲们,“你们别看热闹了,我刚才得了失心疯,孙县丞家取消婚约了,我们家现在就是笑话。” 众邻居纷纷道:“没有,刚才的话是村长为了就你,故意哄骗你的,你们家幼蓉,真的跟县城签订婚约了。” 牛大海婆姨惊讶道:“啊!是真的!那你敢抽我!” 说着起身就要跟叶琛掰扯掰扯,牛大海赶忙抱住媳妇,开口道:“你别不知道好歹,若不是村正,今日你能不能活都说不准。而且确实我让村正抽你的,我怕别人抽不管用。” 乡亲们纷纷作证道:“就是你男人让村长抽的!” 牛大海婆姨的脸色别提多难看了,低着头就拉这牛大海往家里走,口中委屈巴巴道:“好不容易让幼蓉嫁入豪门,咱们以后也能跟着过上两天好日子,结果好日子还没开始,先让村正给两个大耳帖子,以后见他面,还是抬不起头来!” 叶琛上前道:“你们两个,今日订婚之事我为见证人,有两句话说与你们听。” 牛大海婆姨嘴上不服气,但是双脚很顺意,立刻驻足。 叶琛道:“这婚书虽然签下了,但是不代表楚家闺女就真的嫁入豪门了。入学之后,一定要勤学苦练,这大户人家的夫人可不是那么好当的。” 叶琛本来还想说让他们告诫幼蓉,一定要注意贞洁风评之事,但是话到了嘴边儿,又给咽了回去,毕竟这大庭广众之下,说这种事情,对一个女孩子来说,实在是太残忍了。 待牛大海夫妻二人,以及楚幼蓉等人离去之后,乡亲们纷纷上前,对叶琛说道:“小叶村正,您才是真的威风之人啊,连县丞都不得不给您三分薄面。” “县丞太遥远,但是我们知道牛大海婆姨,刚刚摆起来,就让村正给了两个大耳瓜子,真的是痛快啊。” 叶琛很是疲惫,这重伤未愈,整天还要处理这种糟心事,实在是烦人得很。好不容易送走了大家伙,叶琛自己站在门口休息,没有人打扰的感觉,真的好舒服。 就在叶琛准备转身离去时,奚梦瑶骑着马,甩着鞭子风驰电掣而来。 叶琛抬头看向他,表情有些复杂。 “你怎么插上木簪子了?你们奚族破产了?” 奚梦瑶的脸色不太好看,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哼道:“我是故意的,就是不能让你看见我家的钱,免得让你惦记。不过本姑娘天生丽质,就算是不穿金戴银,那也是一等一的大美人,比你浑家还要美三分呢。” 叶琛的嘴巴快咧到下巴去了。 奚梦瑶冷哼道:“你别咧嘴,怎么,没有钱,就不能做朋友了,就不能过来看看你的伤势 第242章 桃之夭夭 看着叶琛严肃且认真的模样,奚梦瑶噗嗤一声笑了。 转身倚靠在叶家门前的一棵榆树上,上面刻着两个早字,一个早字刻得比较小,有点做贼的意思,后面还跟着叶凡的留名,旁边儿不远处,则刻着一个大大的早字,刻字之人心狠手辣,早字刻得非常大,占了半截树身,后面还笔走龙蛇的刻着姓名,叶小壮。 此外,还有些诸如二壮,黑丫喜欢你之类的字眼。 奚梦瑶饶有兴致的看完这些稚童们的字,然后伸了个懒腰,然后享受地闭上了眼睛,将钻进钱眼里面的叶琛全然晾到了一边。 叶琛觉得,夫子说的话,可能有千错万错,但是有一句绝对不会错。 那就是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这自从遭遇袭击,自己救她回来,叶琛觉得这个女人,越发的不跟他见外了。 这绝对不是一个好现象。 这就像是去青楼的嫖客,他们总是想方设法地跟窑姐交朋友,因为一旦成为朋友,就有白嫖的可能性。 果不其然,许久之后,奚梦瑶睁开双眸对叶琛说道:“这种天朗气清,惠风和畅的时刻,你不该提前的,你现在跟以前不一样了,家中皆是高朋,往来也都是贤达,提钱会显得你很庸俗。你可以跟云衡姐姐一样,给我讲个故事,能让我开怀大笑的故事,什么桃花侠大战菊花怪之类的。” “或者,你跟卢照凌似的,作些好听的诗歌给我听听,让我见识见识你这种老年豪杰的诗和远方。” 叶琛越听表情越严肃,这娘们在哪里学的这些弯弯绕,这是摆明了要白嫖的先兆啊。 当然,叶琛也没有表现出愤怒,毕竟钱在人家口袋里,想让人家心甘情愿的掏钱,那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你还记得,我跟你说,让你的部落帮我养羊的事情吗?” 奚梦瑶歪着头,若有所思的看着叶琛,说道:“当然记得了,小女子一言,也是驷马难追的,我父亲已经写信回去,给你专门圈出来一块大大的牧场,起码八百亩水草丰美的地方,专门给你养羊用。” 八百亩,这个数字听得叶琛心脏都不自觉的跳的快了几分。 旋即叶琛意识到,离开了中原大地,草原依然非常广阔,而且他们人员稀少,在自己这里八百亩可能很多,但是在奚族,可能只是边边角角罢了。 叶琛咳嗦了一声,用手抚摸着下巴说道:“这羊不会让你们白养的,将来挣了钱,我愿意拿出一成的利润来,你别小瞧这一成的利润,只要我们的长毛羊养好了,但是还利润源源不断,甚至让你们部落全员过上好日子都说不定呢。” 叶琛本意是让奚梦瑶感激自己,心甘情愿的掏钱出来。 奚梦瑶却也眯着眼睛打量着叶琛,“你瞅瞅,这天上的太阳,像什么?” 叶琛疑惑道:“圆圆的,像向你欠我的铜钱?” 奚梦瑶:“............” 最后还是忍不住冷笑道:“什么欠你的铜钱,我看着像是你给我画的大饼!” “我靠!这娘们到底怎么了,怎么回去一趟,变得这么抠抠搜搜,还总是嘲讽自己?”叶琛脸上多了几分不耐烦的神色。 “老叶,你知道吗?在我们奚族有个规矩,奚族最美的花朵,是要嫁给最强悍的勇士的,你干掉了萧强,所以.......” 叶琛撇嘴道:“别告诉我,你就是奚族最美的花,如果是那样的话,你让你爹回去嘱咐族人,多生些女娃吧。” “叶琛!”奚梦瑶有些恼火了,这个男人太不解风情了。 叶琛露出了悲伤的情绪,无奈道:“对不起,我本来不是这样的,可谁让我是个固执的人,一想到有人欠我钱,我的脑子就像成了一块石头,上面写满了文字,钱钱钱。” “你你你。”奚梦瑶气坏了,这一趟来的好心情全让这家伙给破坏了。 “我跟你不太一样,我从来不会欠钱不还的。”叶琛说着给了她一个你懂得的眼神。 “你!”奚梦瑶扬起马鞭,很想狠狠地抽叶琛一顿,奈何叶琛身上有伤,她实在是下不去手。而且这青天白日的,寻自己的好姐姐的情郎,终归是有些心虚的。 叶琛越是表现得对自己的抗拒,她越是心里对他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情愫。 她很想告诉叶琛,不要在挂念云衡姐姐了,她回不来了。 但这句话到了嘴边儿,她更张不开口。 她知道,不仅仅叶琛在等待云衡姐姐回来,云衡姐姐的儿子们,也天天盼着她有朝一日回来,自己不忍心将这个美丽的梦给破坏掉。 无奈之下,奚梦瑶扔掉了手中的马鞭,瞪着叶琛道:“好,说说吧,要多少钱?” “嗯,嗯,像是咱们这种关系,拿账单确实有些羞辱人了。”叶琛看着她即将发飙的模样,只好降低了需求,“给个百八十两银子罢,毕竟咱也是头一次杀人。” “哼!叶老蔫,你看不起谁,我堂堂奚族大小姐,就只值八十两银子不成?” 叶琛有些迷糊了,“你是觉得我要少了?你别告诉我,要将整个奚族给我,我可承受不起哦。” “我........”奚梦瑶的话被叶琛生生给闷了回去,气得直跺脚,“我不管,反正我没钱了,这样吧,我爹虽然是奚族的首领,但也是大周的公爵,又是大官,我让他举荐你入朝为官怎么样?像是你的英雄才俊,呆在田亩之间,着实有些浪费了。” 叶琛顿时恼火了,“你这是恩将仇报啊!我每日逍遥自在,想什么时候起床就什么时候起床,勤快些就去地里拔拔苗,懒惰了就在床上多睡会!朝廷想让我做事,都要将作坊开到我家门口来,你却要我入朝为官,过那种暗无天日的苦日子?” 奚梦瑶看着叶琛恼火的 第244章 叶老太教子 叶五四脸上绽放出了满意的笑容。 他看着眼前,一脸严肃认真的儿子,又看了一眼旁边儿正消灭从自己手里抢劫了香烟的叶老太,心里美得连东西南北都找不到了。 早些年,他一直觉得儿子读书读傻了。 人家温云衡也是个女秀才,出口成章的那种,但是人家知道孝敬公婆,知道养家糊口,是个不错的女子。 可是老蔫就知道读书,还动不动寻死。 后来老蔫发迹了,叶五四也只当他是长本事了,但是对于儿子的看法,还是没有彻底的改观。 一直到老蔫频频孝敬家里,甚至于还主动拿生意出来,帮衬家里,叶五四对自己的儿子才有了彻底的改变。 他知道儿子跟先前完全不一样了。 今天他更是没有想到,儿子竟然主动提起给自己盖新房子。 他叶五四早先年也是走南闯北,见过富贵的男人,这些年安心居于这小山村之中,没有过舒服日子的念头,那肯定死骗人的。 但是你让他提箭射人他会,你让他做点木匠活,他也手到擒来,你让他发家致富他肯定做不到。 他自忖,将几个儿子养大成人,就已经很伟大了。 至于让老婆子跟着自己过好日子,他连想都不敢想。 但是今日儿子却要帮衬着自己实现了。 在叶五四看来,儿子身体里流淌着自己身上的鲜血,儿子给自己盖大房子,跟自己盖给自己盖大房子是一模一样的。 就在叶五四畅想着住进新房子,过上好日子的时候,叶老太太忽然开口了。 她先是瞪了一眼眯着眼睛,一直傻笑的叶五四,对叶琛说道“儿啊,你现在是村里的村正了,就不能跟先前一样考虑事情了。 娘没啥见识,但是也听说过卢县令的一些事迹。卢县令上有老母,下有幼弟,家中负担也不小,可人家入朝为官,替天子牧民之后,可有一日不兢兢业业,啥时候考虑过让家里人过舒坦日子,动不动就给家里修宅子? 别说家里人了,就连县令本人,都需要住在卢少爷的小筑里面歇息,可咱们北海县的百姓,谁不念他一句好。” 叶琛看向叶五四,只见老人家从老太太一开口,就进入了一种昏昏欲睡的状态。 老太太摇头道“你别看你爹,你爹这辈子就这样了,你不一样,今天你有闲,娘就多说两句,你小时候读书,夫子曾经说过,诸葛丞相在南阳的时候,住的是草庐,颜圣人读书的时候,住得连草庐都不如,甚至三天饿八顿都是常态,但是他们依然是名垂青史的人物,娘觉得你若有真本事,咱们一家人住在大山上,也无所谓。” “娘,山若太高,没钱不行。”叶琛笑道。 “你别打岔。”老太太在叶琛脑袋上轻轻敲了敲,“娘想说,这房子,宅子的价值都是人赋予的,你若是凡夫俗子,再大的宅子,咱们家也守不住,眼下你应该将更多的心思放在本职上。你若是事业成功,为百姓称颂,即便是住在寒窑草庐之中,也没有人敢小瞧你。” 叶琛当场惊呆了。 他没想到,他那每天在村头跟着老太太唠嗑的老娘,竟然有这么一番见地。 老娘的话中还有另外一番含义的。 那就是财不露白,即便是成了诸葛亮那样的世家人,还要以贫苦形象暴露在群众视野中,这样更有益于自己扬名,更有益于为朝廷征召。 想想也是,一个造福一方,致使一县百姓,甚至于一州之地百姓过上舒服日子的贤达,自己依然住在草庐之中,能不引起朝廷的注意吗? 想到此处,叶琛不由地看向叶五四,有那么一位贤惠的夫人帮扶,老爹怎么混得这般凄惨? 叶五四抿了抿嘴,看着儿子一脸嫌弃的表情,勃然大怒,伸出手来,就要给叶琛来一下子,后来拳头打出来,又被老人家收了回去。 无奈长叹道“我年轻的时候,你娘也是这般唠叨,但我觉得听她讲话,实在是心烦,还不如去地里拔草来的快活,所以你爹活成了这个样子。但是爹从来不觉得你娘说的不对,你应该多听听你娘的。” “爹这辈子最大的理想,就是早上一睁眼,你娘躺在我身边儿打呼噜放屁,亦或是你娘比我先睁眼,然后踹我两脚,让我下地。只要我们老两口天天在一块,就是最大的幸福了。”奇快妏敩 “你不一样,你现在连浑家都没有,你就该做些大事。” 老爷子希望这当爹的,肯定希望儿子的日子越过越好。 并不是说,儿子非要造反,干一些惊天动地的大事。而是他们那个时代过来的人,感觉到天下的变化,自然而然的只能想到造反,亦或是囤积人手这种操作罢了。 可是,他又不得不承认,老太太说的话,比自己的想法,有见识太多了。 儿子确实应该做好一个村正应该做的事情,而不是一有闲钱,一有闲工夫,就想着让自己的双亲父母过好日子,住大宅子。 叶琛有些感慨,忍不住抓住了老太太的手。 老太太摸着儿子的脑袋上的青丝,儿子有本事,迟早会离开清河村的,到时候他不在家里,留下偌大的家业,就凭家里这几块料根本守不住。 他只希望,儿子将来能够有更大本事的时候,能够记住自己说的话。 做些好事,自己也健健康康的。 “娘,您讲的道理,孩儿都记住了。可是孩儿自从出生以来,就是您二老悉心照顾,后来孩儿成人之后,沉浸于诗书之中,浑浑噩噩,又是您二老不断帮扶,才有今日的变化。孩儿曾经发过誓,这辈子,发达之后,第一件事情,就是报答您二老。”叶琛开口道“这次给您二老盖房子,是孩子的一番心意,您二老无论如何都要接受。至于造福咱们清河村,孩儿心中自有成算,您二位不用担心。” 叶老太有些恼火,对叶琛呵斥道“你这孩子,怎么那么轴,我跟你爹都半截身子入土的人了,住什么新房?” 一直藏在一边儿偷听的叶小壮忽然跑了出来,趴在叶老太太的后背上,抱着叶老太太的脖子,心疼道“阿奶,您一点都不老,将来您还要看着我娶妻生子,还得给我抱儿子呢。您就答应爹爹吧,让他给您和阿爷盖大房子。” “你这小猴儿,从哪里钻出来的,还有大黄的腿怎么一瘸一拐的。”叶老太皱眉道。 小壮嘿嘿道“我刚才在大树后面,偷听得这开心的,这狗东西非要蹭我,我没忍住,踹了他一脚,不碍事的,过两天就好了。阿奶,你快答应爹爹吧。” “你还小,你不懂。”老太太摇摇头道“你爹现在是村正,又是朝廷官私合营作坊的主事人,这偌大个北海县不知道多少双眼睛盯着你爹呢。咱们家没权没势的,让人家告了,你爹就麻烦了。” “再说了,老宅虽然穷一点,破一点,但那是从太宗皇帝那时候修修补补传下来的,遮风挡雨没问题。咱们外面不换新,里面过的日子可是越来越舒坦。” 叶老太太正说着,孙氏不知道在哪里冒出来了,看来是跟小壮一样偷听的,“娘,您别拒绝得那么快吗?四弟也是好心,您要不在考虑下,我这边儿马上要生男娃了,可不敢辛苦了咱们叶家的男丁啊。” 老太太立刻从叶五四的腰里把老烟枪给抢过来了,抬手就要打孙氏,口中喊道“家里男人谈事,你个妇人也敢偷听,真的是怀了身子就敢无法无天,今天不揍你一顿,你是不知道什么叫做规矩。” “娘,三嫂未必是有意偷听!”叶琛见老太太生气,赶忙拦住,“三嫂最近挺勤快的,家里事情都跟着忙活,这点小事不必动怒。” “不行!”老太太怒声道“还有你,老婆子跟你讲道理,你别不往心里去,别看你现在长本事了,惹恼了老婆子,我让你爹揍你!口袋里有俩糟钱,不知道东西南北了是吧?你口袋里才有几两银子,就整天想着盖房子,你不许给我瞎折腾,立刻滚回去做事。” 老太太在家里的威严那是没的说,家里的事情,但凡他不同意,就没有能做成的。 叶琛无奈叹口气道“您别这么着急拒绝,既然您不愿意盖新房,那儿子盖房剩下些砖石木料,把咱家老宅子里面修葺一番总成吧?我就不信,儿子剩下的砖石木料,给父母修葺一下房子,有谁敢说闲话的。” 叶琛没有坚持修新房,反而退而求其次,提出了新的建议。 “你这么说,娘自然不会反对,”老太太若有所思的点点头,“那个啥,砖石木料啥的,把厨房收拾收拾,我跟你爹的那间房,修补修补就够了,我跟你爹年纪大了,活不几年了,得享受就享受,你二哥和三哥那边儿不用管,他们还年轻,以后有的是苦日子过,他们得习惯,一会儿穷,一会儿富的,心里面会有落差。” “娘!”孙氏还想挣扎挣扎。 可老太太却不管那么多,提起烟枪,追着孙氏就打。 就在这时,小壮忽然惊恐地叫了起来,“爹,你看那边儿烟尘滚滚的是啥?” 叶琛扭头望去,吓的就是一机灵,竟然是一支骑兵从大山里冲了出来。 第248章 三壮的锦囊妙计 叶琛看着眼前这场面也有些慌了。 三壮终究还是个十几岁的孩子,凭借着一腔热血,短暂地控制着石桥还算是可以,真的跟山贼拼命,时间久了,肯定不成。 但是此时三壮和高适等人,肩负着整个村子人的命运。 正如先前自己不能给叶七叔开口子一样,自己此时又如何能因为孩子的性命,而置乡亲们的性命于不顾。 于是乎,叶琛对众人道“大家伙做好准备,一旦我儿战死,诸位便要涌到桥头,跟山贼拼命。” 众人纷纷默然,看向叶琛多了一分敬佩,就连人群之中的牛大胆和赵大雷之流,都是一脸诧异。 心中暗暗念叨,以后千万不能跟叶琛为敌,他连自己儿子的命都可以不要。真要弄死我们,岂不是跟玩一样? 而在战场之上,高适上前一个交锋,便被人家看中了肩膀,退了回来。 不过高适刚才与大刀飞熊的交手,也不是白瞎的,他的高家枪扎中了对方的肩胸处,刺出了一道口子,不过此人依然悍勇无比。 他砍伤了高适之后,竟然连连前进,又接连砍杀了三名高家的家丁。 高家家丁发了狠,拼了命的跟他对杀,但无济于事,有一人左臂被砍断,其人竟然毫不停留,又是挥刀劈向另外一高家家丁的天灵盖。 面对死亡时,那家丁发出了恐怖的尖叫,硬生生的让那大刀飞熊愣了一愣,而就在这个时刻,三壮在战场上捡起的长矛猛然挥出。 这回轮到大刀飞熊惊叫了。 因为三壮的大枪竟然从他的后胸透体而出,那大刀飞熊呆呆的看着自己的心口,手中的大刀仍然要朝着那名家丁劈下。 而三壮依然来不及拔出手里的大枪,他一跃而起,竟然踩着袍泽的尸体飞了起来,一记铁肘砸在了此人的面门上。 那人的头颅发出了咔嚓一声破裂声,原来叶琛给三壮配了一副铁质护肘,上面有锋利的铁钉,刚才猛烈的一击,竟然在对方的脑袋上砸出一个洞来。 那大刀飞熊踉跄后退,三壮却得势不饶人,如同发了疯的狂魔一般,连连出拳,对准他的伤口一顿暴击,甚至于可以清晰听见他胸骨碎裂的声音。 而不知道何时,受伤的高适也冲了过来,任凭肩膀血流不止,仍然拼着一股子狠劲儿,将大刀飞熊扑在身下。 大刀飞熊依然没有死,竟然拼命挣扎。 高适从腿上解下一把尖刀,一下子捅进了他的心口,一刀接着一刀,一直到他不动。 其余的山贼见状,纷纷后退,竟然又被三壮他们打退了一波攻势。 高适手拿尖刀,站在桥头,放声大笑,“某高适在此,哪个不怕死的敢过来!” 三壮气喘吁吁低下身子,此时看着那一动不动的大刀飞熊,脸上没有任何的喜悦之色,他知道刚才他和高适两个人距离死亡到底有多近。 而高适的呐喊,跟山贼的撤退,是同时出现的。 于是乎,给人造成了一种假象,甚至于高适都觉得是真的,那就是他的王霸之气一抖,竟然硬生生的喝退了山贼。 其余尚未来得及退去的山贼,也被几名抽出空闲来的叶家家丁,手拿弩箭一顿射杀,连连惨叫倒地。 这些山贼的惨叫对山贼的气势影响极大,那些山贼不由自主的加快了逃命的速度。 的石桥上,堆满了各种尸体,但大多数是山贼的,粗略的观察,竟然有将近四十具之多,水渠对岸,到处是无主的战马,四处惊慌失措的逃窜。 而看见几乎所有的山贼头疯狂逃窜,高适叫的更加猛烈,“来啊,来啊,我高适后退一步,就不是男儿郎!” 岂料话音刚刚落下,对岸的山贼首领怒不可遏的派出了将近二百名骑卒,对着石桥发起了冲锋,势必要拿下石桥。 高适愣在了当场,人家都说,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怎么这群山贼这么勇猛,已经被自己杀退了两次,他们还敢往这里冲。 叶琛一直观察着战场,见敌人果不其然,再次派出了大规模的骑兵冲锋,而山贼头目周边儿,只剩下了几十人,潘虎刺杀他的时机已经出现。 叶琛赶忙将家丁日常训练的唢呐掏出了出来,吹响了后撤的信号。 三壮等人的力气早就尽了,刚才那一番搏杀,就是拿命在拼,此时见将近二百多名骑卒冲锋,吓得魂儿都飞了。 甚至于三壮都已经做好战死在这里的准备了,忽然听到老爹撤退的信号,心中不知道有多激动。 “老高,快撤,我爹发信号了。”三壮说完,拉着高适就往回跑。 高适焦急道“我怎么能走,我怎么能走,我刚说完........” 三壮恼火道“说你大爷!保命要紧!小爷可不想死在这里。” 别看高适刚才怕得要命,真的到了战场上,人家世家子弟的尊严还是在的,他一脸严肃道“三壮,咱们哥俩今天得把命交代在这里,乡亲们就在我们身后,我们一步不能退。死则死矣,岂能不顾道义乎?” 三壮眼珠子一转,急中生智道“老高,过来,我跟你说一下我的计策。” 高适惊讶的凑了过来,“这时竟然有锦囊妙计,不愧是叶前辈的公子。” 只是让高适如何也没有想到的是,他刚一靠近,三壮便对准他的脖颈来了一记手刀,高适只感觉一阵头晕目眩,诧异的刚想说话,便昏死过去。 “我有你大爷的妙计,”三壮对着众人连连挥手道“撤退,赶紧撤退!” 桥头的主心骨本来就两个,众人只看见高适忽然倒下,但是具体如何大家不知道,只是看见前面忽然退了,大家就一股脑的跟着退。 那群山贼见到他们的第三次冲锋竟然奏效了,一个个开始疯狂的咆哮,势必要拿下石桥,然后冲进村子,好好的烧杀抢掠一番。 桥头上的众人退的那叫一个快,顷刻间便退了出去。 而山贼的冲锋速度也非常快,顷刻间便有二十余人冲过来桥头,三壮不停的看着藏在水里的叶修,高声喊道“叶修,你他娘的不会憋死了吧!” 话音刚落,就见水渠里翻起一道浪花,潜藏在水里的叶修,用经典的狗刨不停的往下游逃窜,嘴里喊道“三公子,莫怕,引线已经点燃了。” 三壮这才稍稍放心,此时已经有将近三十余骑卒冲过了桥头,十几骑正在水渠上,还有一百多骑兵密集的冲到岸边。 只听哄的一声巨响,那些石桥上的山贼直接飞了出去,而水渠岸边儿的山贼则根本收不住马,纷纷栽进水渠之中。 剧烈的爆炸声,炸碎了不知道多少血肉,石桥之上随着不停的有马匹和尸体落下之外,竟然下起了一阵血雨。 恰在此时,三壮忽然停住了脚步,大声喊道“冲过来的只有三十人,大家想要活命,就跟我杀啊!” 那三十余骑兵尚未在刚才剧烈的爆炸声中回过神来,就见那些驻扎在桥头的汉子们,一个个竟然挥舞着兵器重新杀了回来。 三壮他们这一方可是有一个团三百多人的兵力,对付他们三十来个人,那叫一个绰绰有余,大枪排成枪林直接刺了过去。 山贼的头目见状,猛的用手抽了自己一巴掌,骂道“狗日的,这仗怎么打的!兄弟们,我亲自带你们冲!” 身边儿的军师忽然道“大王,情况好像有些不对,西边儿那匹马跟咱们的马不一样。” 山贼头目赶忙扭头望去,就见一个彪形大汉,手里提着一把镔铁大刀,硬生生的冲着自己杀了过来。 那山贼头目大怒,喝道“真他娘的疯了!他一个人也要跟我拼杀!儿郎们,先给我剁碎他!” 第249章 打卢照凌要先打嘴 潘虎一个人对着山贼几十人发起了冲锋。 口中发出阵阵呐喊之声,“还老子妹妹的命来!” 山贼根本没有什么骑兵阵势,只是用一股子狠劲儿向前冲锋,队伍参差不齐,其中一人拎着潘虎已经非常近了,潘虎直接当头便是一刀。 那人下意识地举起手中的长枪格挡,却被潘虎手中的大刀一刀将其枪杆劈断。 潘虎手中大刀势头不减,竟然沿着他的头部一直往下劈。 叶琛等人在岸边儿远远地看着,就见那马背上的山贼,从头顶到裆部,被硬生生地劈成了两半。 潘虎在血液之中纵马穿越,如同从血海之中杀出来的一尊魔神。 而胯下的战马被潘虎不停地催动,速度越来越快,就在叶琛等人的视线之中,潘虎一个人,竟然硬生生的打出来千军万马的气势 一连靠近他的十余人,只要沾上他,要么被削首,要么被砍中肋部,纷纷坠落马下,竟然没有人是他的一合之敌。 此时局势已经逐渐趋于明朗,潘虎有万夫不当之勇,或许真的能将山贼头目斩落于马下,而就算是无法将山贼头目杀死,如今桥已经断了,大家依托水渠放手,也能将骑兵挡在村外,等待援兵的到来。 此时叶琛的耳边,弥漫着称赞之声,“还得是小叶村正有识人之明,若是那日真的赶走了潘虎,今日谁替咱们清河村杀贼啊。” “对啊,没想到潘虎这家伙,竟然真的敢为了咱们清河村拼命!” “还得是小叶村正,换做他人,如何能降服他?” 人群之中的叶七叔也说道“那个潘寡妇也不错,今日若不是他舍死救下我浑家,我就成了鳏夫了。” 而战场之上,潘虎越杀越勇,那群山贼本来就连番受挫,失去了锐气,又见潘虎竟然有如此威势,一个个都被吓呆了。 一个个勒住战马,不敢靠前,甚至有人主动避开,将他们大王给露了出来。 潘虎自然不管别人,他的眼神之中只有那个可恶的山贼头目。 而恰在此时,在潘虎身后,又冲出一人,胯下一匹骏马,俨然是潘虎昔日的坐骑,不过此时骏马状态比较惨,身上满是泥水,而马背上的人,也很是狼狈,满是泥污。 不过那马背上的少年郎,气势高昂,“今日便是我卢照凌扬名天下之日。” 潘虎心中暗骂,这狗日的怎么追上来了。 当初自己把他一脚踹进水渠之中,就是怕他捣乱,于是乎潘虎不自觉地加快了速度。 潘虎如同杀神,快马向前,手中的大刀依然不停地滴着鲜血,但卢照凌的马好,不消片刻也追了上来,护卫在他一侧,手持一杆长枪,哈哈大笑道“潘虎大哥,莫要慌,我不是来抢功的,我只为助你一臂之力。” 今日再用你家家主激励你的话,激励你一番,“谁敢横刀立马,唯有潘大将军!杀啊!” 潘虎心道“这是战场,怎么加了这些富家子弟,就跟游玩一样!真他娘的烦!” 不过卢照凌的本事确实不俗,手中的长矛上下翻飞,很明显人家是经过范阳卢氏正经的骑术教导的,但凡是想要靠近潘虎之人,都被他刺落马下,卢照凌无比得意,“有了马,就是真男人了,太爽了。” 卢照凌兴奋的哇哇大叫,甚至于吓得有些山贼跪在地上,直接开启求饶模式。 “原谅你可不是我的事情,我的任务是送你去见原谅你的人!”卢照凌手中长枪刺下,直接刺死了那山贼。 琛正在对岸眺望着,不知道何时小壮忽然冒了出来,吓了叶琛一跳,一巴掌就抽了过去。 叶琛怒喝道“狗东西,谁让你爬出来的!” 小壮被抽了个大巴掌,也不恼,腰里挎着他小号的宝剑,身上还有他那身杂七杂八的战甲,戴着小号的兜鍪,昂着头说道“就算是死,俺小壮大元帅也要跟爹死在一起。” 说罢,小大人一样抱着肩膀,看着战场上的卢照凌,撇着嘴道“卢公子就是个话痨,打架也是,烦人得很,先前跟三哥比武的时候,三哥就说,跟他打架,要先缝上他的嘴。” 小壮说的其实非常有道理,耳边因为不停有人哔哔,以至于潘虎都想转身给他一刀。 此时那山贼头目也懵逼了。 什么情况,他手头还有几十人呢,怎么连他们两个人都打不过。 他大声叫着,想要手下靠过来,但是看着其他人,但凡靠近卢照凌和潘虎,立刻被一刀砍死之后,根本没有人敢靠近。 甚至不少人,已经偷偷打马,朝着大山跑去。 “大王快走!”关键时刻,还是山贼头目身边儿的军师忠心,挥舞着手里的兵刃,上前阻止,卢照凌一夹马腹,冲了过去,对着潘虎说道“潘虎大哥,这厮交给我,你去杀那个山贼头目。” 岂料那军师冲锋了四五步,忽然一提缰绳,发了疯一样朝战场外逃去,卢照凌本来还准备拼杀,见此人竟然要逃,当下大怒,催马便杀了过去。 潘虎一个人对着山贼几十人发起了冲锋。 口中发出阵阵呐喊之声,“还老子妹妹的命来!” 山贼根本没有什么骑兵阵势,只是用一股子狠劲儿向前冲锋,队伍参差不齐,其中一人拎着潘虎已经非常近了,潘虎直接当头便是一刀。 那人下意识地举起手中的长枪格挡,却被潘虎手中的大刀一刀将其枪杆劈断。 潘虎手中大刀势头不减,竟然沿着他的头部一直往下劈。 叶琛等人在岸边儿远远地看着,就见那马背上的山贼,从头顶到裆部,被硬生生地劈成了两半。 潘虎在血液之中纵马穿越,如同从血海之中杀出来的一尊魔神。 而胯下的战马被潘虎不停地催动,速度越来越快,就在叶琛等人的视线之中,潘虎一个人,竟然硬生生的打出来千军万马的气势 一连靠近他的十余人,只要沾上他,要么被削首,要么被砍中肋部,纷纷坠落马下,竟然没有人是他的一合之敌。 此时局势已经逐渐趋于明朗,潘虎有万夫不当之勇,或许真的能将山贼头目斩落于马下,而就算是无法将山贼头目杀死,如今桥已经断了,大家依托水渠放手,也能将骑兵挡在村外,等待援兵的到来。 此时叶琛的耳边,弥漫着称赞之声,“还得是小叶村正有识人之明,若是那日真的赶走了潘虎,今日谁替咱们清河村杀贼啊。” “对啊,没想到潘虎这家伙,竟然真的敢为了咱们清河村拼命!” “还得是小叶村正,换做他人,如何能降服他?” 人群之中的叶七叔也说道“那个潘寡妇也不错,今日若不是他舍死救下我浑家,我就成了鳏夫了。” 而战场之上,潘虎越杀越勇,那群山贼本来就连番受挫,失去了锐气,又见潘虎竟然有如此威势,一个个都被吓呆了。 一个个勒住战马,不敢靠前,甚至有人主动避开,将他们大王给露了出来。 潘虎自然不管别人,他的眼神之中只有那个可恶的山贼头目。 而恰在此时,在潘虎身后,又冲出一人,胯下一匹骏马,俨然是潘虎昔日的坐骑,不过此时骏马状态比较惨,身上满是泥水,而马背上的人,也很是狼狈,满是泥污。 不过那马背上的少年郎,气势高昂,“今日便是我卢照凌扬名天下之日。” 潘虎心中暗骂,这狗日的怎么追上来了。 当初自己把他一脚踹进水渠之中,就是怕他捣乱,于是乎潘虎不自觉地加快了速度。 第252章 山贼凶猛 这乡亲们一加入战场,形势立刻就不一样了。 那些马背上的山贼本来就不是正经骑兵,能勉强在马背上挥舞武器就不错了,想要抽弓搭箭那是绝无可能。 所以当他们面对着乡亲们挥舞过来的农具的时候,他们是绝望的。 就算是有些山贼力气大一些,一刀砍断某个农夫的锄头,也绝对逃不过这农夫邻居手里的粪叉子。 粪叉子是有尖的,粪叉子是有粪的,江湖人称破伤风之叉。 只要随便一个伤口,就算是华佗在世,也救不回来。 这些山贼在沂蒙大山附近作威作福那么多年,他们从来没想过百姓敢这么反抗。 平日里他们都是随便送个帖子,百姓们就老老实实地将粮食送过来了,所以很多山贼都以为乡亲们是待宰的羔羊,只要他们一吓唬,就怂了。 可是现在,看着那么多平日里的悍匪强人,竟然被一群百姓不停地用农具杀死,一些意志并不是如何坚定的山贼立刻动摇了。 突围是不可能突围了,那是不是可以投降呢? 他们平日里下山,也曾经听说过叶村正的名号的,那么出名的人物,又是读书人,总该讲道理,知道什么叫做杀俘不祥吧。 哪怕退一万步讲,投降了被杀了,也总比在战场上,被一群农夫拿着铁铲,粪叉,活活虐杀要强吧。 同样是死,体面点死,也是可以的啊。 就在此时,大山之上,有密集的躁动声。 “兄弟们,不要怕,定然是总瓢把子带人来救援咱们了,只要再坚持一阵,咱们就赢了。” 适才人群之中的山贼小头目不停地呼喊着,给山贼们加油打气。 果然,这群山贼骑兵开始再次聚拢起来,尝试着不停的冲击军阵。 说实话,没有了地势上的优势,黑齿长之的团练拉胯到了极点,甚至隐隐约约有被突破的风险。 而大山之上,已经出现了影影绰绰山贼援兵的身影,黑齿长之急的咬牙切齿,万一援兵来了,这群人来个里应外合,自己这仗怎么打? 自己的名声受挫是小,可若是这支团练队伍败了,谁来震慑沂蒙山贼? 到时候整个北海县,甚至于青州不都要陷入连绵的战事之中? 战场另外一端的叶琛,见形势不妙,立刻将叶家家丁叶修给叫了过来。 “家主,您有何吩咐?”叶修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渍,身上沾染了不少鲜血,也不知道是他的,还是敌人的。 叶琛对叶修说道“我记得作坊里囤积了一批铁蒺藜,本来是想挂在作坊的围墙上,防止盗贼偷窃的,因为围墙修缮,尚未悬挂?” 叶修颔首道“是有那么一回事儿,当初是二壮少爷去买的,府库的大人说,反正留着都生锈了早晚得扔掉,不如当废铁卖给咱们,他们好定制新的。二壮少爷一口气买回来好几百斤,想着回头融化了打些农具来卖呢。” 叶琛连忙道“立刻组织乡亲们,用箱子抬着,将铁蒺藜送到战场上去,让三壮不要管这些小鱼小虾了,赶紧去半山腰,他知道铁蒺藜怎么用,别最后兜不住这群小鱼小虾,再让外面的大鱼撕破了咱们的网兜,可就麻烦了。” 叶修连忙叉手而去。 叶琛这边儿尚未来得及跟黑齿长之汇合,半山腰的战事已经爆发了。 这常林确实是老行伍了,他以长枪兵和盾兵为头阵,弓弩手为后阵,并且砍伐了不少树木,临时制作了鹿角作为屏蔽,不求击溃对方,只求拖延对方的行动。 可是真的打起来,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儿。 只见人群之中,有一白衣文士,跟着山贼的首领说了几句什么话,立刻有人四下割草,不一会儿的功夫,就弄出来几十个草捆子,上面还泼了许多山贼们舍不得喝的酒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