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86小山村》 第1章泼辣的许多美 “秦琼在校场梅花圈内刚刚练完了双锏,忽然从对面黄旗之下一马飞出……” 高明程在一户人家的门口停下脚步,侧耳听了下里面收音机传来的单田芳版本的《隋唐演义》,听了这几句,他就知道,现在应该是中午十二点了。 每天中午十二点到十二点半时,都可以通过收音机收听《隋唐演义》,村里的人们,每到这时,就会聚在有收音机的人家中,跟着一块儿听。 高明程没继续听了,他拎着一条五六斤重的雄鱼,顺着小路朝一处小山坡走去。 小山坡上有一栋三间屋子的平房。 这栋房子的下半部分是用石砖,上半部分则用木板搭建而成,整个房子像是拼接的,透露出一股贫穷的味道。 但高明程看到这房子时,心里却透露出一股喜悦。 他掂了掂手里的大雄鱼,立即有了胆气,朝着那屋子走去。 只是他前脚刚踏进门槛,迎面就看到一把扫把虎虎生威的朝他劈头盖脑的打下来。 高明程多机灵呀,立即后退两步,再一个侧身就避开了。 这时一个五十多岁的妇人被扫把给打了出来,要不是高明程闪避的快,没准得撞上。 “给我走!再不走,我打得你满地找牙!”拿着扫把的是一个美丽的少女,少女因为愤怒,脸颊潮红,整个人有股泼辣的美感。 站在门边的高明程看到少女时,眼睛瞬间亮了。 他老婆年轻时真美,一点都不比那些网红差! “许多美!你这个没爹没妈,家里绝户的!我儿子看得上你,那是你福气!除了我儿子,你以为这村里还有谁敢要你!”五十多岁的妇人可谓是身经百战,一面躲闪着扫把的攻势,一面叉腰怒骂。 “呸!你个不要脸的老东西!你家儿子是什么德行,也不晓得撒泡尿照照!” 许多美才不惧,打小她妈就没了,前几年她爸又没了,家里又只有四个姐妹,没个兄弟支撑门户,所以自小被村里人欺负惯了。 但在这种环境下,没养成许多美懦弱怕事的性格,反而泼辣的很,但凡敢当面欺负她的,她都敢撸起袖子和人打架! “你家儿子三十好几了,刚打死一个老婆,竟然还敢上门让我嫁给他?做梦!滚!”许多美挥舞着扫把,几次都打在那妇人的身上,逼的她不得不后退。 这时,她脚下似乎绊到了什么,整个人摔在地上。 “哎哟!” 这一跤摔的狠了,屁股骨头都隐隐作痛。 “哟,是黄婶子啊,对不住啊,没看到你。”高明程收回伸出去的脚,吊儿郎当的说了句,当黄婶子对上他的目光时,黄婶子本想骂人的嘴巴立即闭紧了。 高明程怎么来了?她看了一眼高明程,又看了一眼许多美,心里有了猜测。 没给儿子说成亲,黄婶子心里不爽,但当着高明程的面,她也不敢再待下去,这高明程可不好惹,经常惹是生非,算是他们村里最能打的年轻人了。 碍于高明程在,黄婶子哼了声,最后灰溜溜的走了。 许多美也看到高明程了,此时她怒气未消,一把将扫把丢在地上。 她没理高明程,而是扭头看向屋子里,大声的说道:“二姐,哥!你们怎么不帮我一起打?” 她有些不满,眼神透露出责怪。 高明程也看向屋子,里面站着两个人,一个是许多美的二姐许多玉,一个是许多玉的丈夫张成远,不过张成远是入赘的,所以许多美没喊他姐夫,而是喊他哥。 张成远性格内向,属于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的那种,他性格这样,再加上是入赘的,所以经常被村里人欺负,上辈子他和许多美结婚后,就没少出面帮忙。 可以说,要不是他,许多美二姐一家很难在村里立足。 被许多美质问后,许多玉有些尴尬,她低声说道:“黄婶子的哥哥是红星农场的副政委呢……” 许多美更气了,大声说道:“她哥是副政委又怎么样?红星农场还能管得到我们高家村不成?这离着十万八千里呢!” 红星农场离高家村自然没有十万八千里,但五六十里是有的。 高明程上前几步,伸出手拍了拍许多美的后背,给她顺气:“别生气,别生气。” 但许多美没领情,身体快速躲开,一双水灵灵的眼睛不客气的的瞪了高明程一眼。 被她瞪了,高明程也不生气,脸上笑呵呵的,只有眼底深处闪过一丝怀念。 年轻好啊,有活力好啊! 总比上辈子躺在床上等死时的虚弱强啊! 许多美,这辈子我不会再让你得乳腺癌,不会再让你一个人承受太多的委屈和生活的磨难了! 高明程在心底暗暗发誓,然后将手里的雄鱼递给许多美,“呐,送给你吃!心情好点没?” 许多美看着大雄鱼,眼底闪过一丝喜色,她家条件差,一年到头只能吃一两回肉,平日里最多弄点小鱼小虾来打牙祭,但这么大的雄鱼,那也是很少见的。 她接过鱼,朝厨房走去,嘴里还不忘说着话:“有什么可高兴的?不放油不好吃,要弄的好吃,还不知道要费多少油呢!” 高明程亦步亦趋的跟在后面,满眼都是笑意。 他重生后,第一件事就是想来见见他的未来老婆。 瞧,他的老婆现在多年轻、多美丽、多健康啊! “你只管煎鱼,过几天我给你送油来!” “你又没钱,哪里来的油?” “这你别管,我有法子!” 许多美不信的看了他一眼,然而这时高明程突然说道:“多美,你嫁给我怎么样?” 许多美本来在杀鱼,听到这话,手里的菜刀险些切到手了。 她抬头看着高明程,眼底流露出心慌和意外,当然,也有一点点的窃喜。 他们是一块儿长大的,高明程这人又仗义,打小就经常帮她,也会时不时送她一些吃的,要是说不喜欢高明程,那是不能的。 但高明程直接开口让她嫁给他,她还是万万没有想到的。 突然被人求婚,令许多美羞的脸颊潮红,她想移开视线,但高明程的目光太过火热直接,她竟一时移不开。 高明程其实也很激动。 前世时,是87年秋天那会儿,他和许多美才结婚在一起的,但是呢,他既然都已经重生了,那自己的老婆,自然要早点弄到手! 第2章高壮 高明程送出了一条五六斤的雄鱼,照理说他能在许多美家混一顿饭吃,但是谁让他开口提结婚的事呢,最后被又心慌又害羞的许多美给赶了出去。 黄婶子给她儿子提亲时,是被许多美拿着扫把打出去的,高明程嘛,待遇自然好点,是被红着小脸蛋的许多美轻轻地推走的。 “我……我还没想好……” 许多美羞怯的看了他一眼,扭头躲进了厨房。 看着许多美娇羞的小模样,高明程玩味的笑着,也没有硬追进去。 能看到性格泼辣的许多美娇羞的样子,那也是挺有意思的。 以他的厚脸皮,要是搁在前世,没准就追进去死缠烂打了,不过现在嘛,多了一世经历的他已经不是毛头小子了,知道追女人,要松弛有度。 “那你好好想!反正我认定你了!” 高明程在门口大声说着,他的话如一颗石子,砸在微微涟漪的水面,然后激起更大的水花来。 厨房内,许多美靠在墙壁上,只觉得心脏扑通乱跳,似乎要从胸口跳出来一样。 直到听到高明程离开的脚步声,她才轻轻地松了一口气,低头兀自出神了下,然后抿唇笑着。 从许多美家离开后,高明程也没有回自己家,而是来到自家后面不远处的一户人家中。 高家村的人有聚居的习惯,早在很久之前,这里有一个姓高的大家族,大家族又分为三房人,大房是嫡支,二房和三房都是旁支,然后每房人都聚居在一起,整个村子以大房为尊。 当然了,这是很久以前的事情,现在早就平等相处了,只是每房人聚居在一起的生活习惯还是延续了下来,所以村子中心一带居住的,都是高家人。 他老婆许多美家也是村里人,但因为是杂姓,所以住的地方离村子中心有点距离。 高明程家属于大房一脉,他后面这户人家他喊细奶奶,但这只是从辈分上论的,实际上两家的血缘关系有些远了。 脚刚踏进门槛,高明程就听到屋子里传来单田芳的评书《隋唐演义》,不过听故事,已经快到尾声了。 厨房传来炒菜的声响,高明程的脚步停滞了几秒,然后朝厨房走去。 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正在灶火边上炒菜,一些切碎的青菜在大铁锅中被翻炒着,由于火大,很快就熟了。 老人熟练的放盐调味,然后将菜铲起盛在盘子里。 在青菜的旁边,还有一盘子煎豆腐。 “细奶奶。”看着老人微微有些佝偻的背影,高明程眼圈发红,内心情绪翻滚不休。 前世他带回高壮的死讯后,细奶奶就因伤心过度,很快就没了。 这让高明程极为愧疚,他本想替高壮尽孝,也拿出大把的钱给细奶奶,然而细奶奶在得知独孙没了后,就丧失了生存的意志,撕心裂肺的痛哭一场后,三天水米不进,第四天人就没了。 前世时,这成了高明程心中的一根刺。 现在看到细奶奶还好好的,这根刺就被缓缓地拔除了。 听到他的喊声,细奶奶回头看去,笑的一脸的慈祥:“是明程啊,吃饭了没?在细奶奶这一起吃吧!” “你快去听故事,等下要没了!我给你们盛饭就行!”细奶奶知道高明程也喜欢听《隋唐演义》,便让他进屋去听。 “哎。”高明程看着细奶奶慈祥的笑脸,心突然就踏实了。 他重生了,前世一切的悲剧,都可以扼杀在摇篮里了。 这一世,他不会再辜负许多美,不会再不管两个儿子,也不会再让高壮年纪轻轻就惨死街头了! 他定了定心神,朝放着收音机的屋子走去。 透过窗户,就能够看到一个穿着白色背心的少年,正满脸痴迷的听着故事,脸上的表情随着故事的走向而变化着,时而激动、时而紧张、时而又愤怒。 看着这少年充满生机的模样,高明程的眼底满是怀念。 前世时,他带着高壮走南闯北,吃了不少苦,但也赚了不少钱,却在一次和街头混混火拼时,高壮为了救他,替他挡了一刀。 然而当他发狂般的将受伤的高壮送到医院时,高壮已经失血过多没了。 二十多年过去了,他还记得高壮临死前说的那句话:“明程哥,你没事就好……帮我照顾好奶奶。” “……要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随着这句话,今天的《隋唐演义》就结束了。 高壮正听得起劲呢,嘴里嘟囔着:“这一回的‘秦叔宝比武胜群将,小后羿赛箭出巧招’真有意思!听得人热血沸腾的!” “哎,也不晓得明程哥干嘛去了,都没过来听!等下我说给他听,他肯定得后悔没听,哈哈!” “哎,傻乐什么呢!”高明程靠在窗户外面,吊儿郎当的看着高壮。 重生前的高明程早就变得成熟稳重了,但是谁让他在年轻时,就是这幅吊儿郎当的样子呢? 他要是收敛了,反而会让人觉得不对劲。 “明程哥!你怎么不进来听啊!”高壮看到高明程时,立即跑到屋子外面去。 他挨着高明程站着,兴奋的说着话:“你听了故事没?在你家听的吗?今天的故事真的是太精彩了!你说我要是像秦叔宝一样厉害,那该多好啊!我一定要大杀四方!哈哈!” “少年,你这小身板……不适合打打杀杀呀!”高明程故意看了高壮的身材一眼,语带遗憾。 满是兴奋的高壮顿时脸垮了。 别看他叫高壮,但其实他既不高,也不壮。 身为一个早产儿,高壮先天不足,后天也没养的太好,主要是那些年普遍吃不饱饭,直到这两年,家里才能吃个八分饱了。 “怎么都在外面站着?吃饭吧!”细奶奶端着两碗饭从厨房里走了出来,饭是白米饭,上面还放着煎豆腐和青菜。 “奶奶,明程哥也在我们家吃!”高壮很热情的说着。 “哎,知道,这两碗就是给你们的。”细奶奶慈祥的笑着,将手里的碗递筷给高明程他们后,又回身进厨房里了。 高壮家人口少,所以吃的也随意,为了听故事,高壮习惯先把菜放碗里,这样就懒得再夹菜了。 第3章踩点 吃完饭后,高明程就拉着高壮往北边的牛尾岭走去,走到山脚下时,高壮还问他:“我们这是去干吗?” 高明程没有直说,只说是带他去看一个好东西。 说起这个,高壮那就来了兴趣了,兴致勃勃的跟着高明程爬山。 他们这儿是丘陵地带,多山少水,不过还好,村子附近都是一些低矮的山,要连翻两三座矮山,才会进入到深山中。 以往,高壮也经常跟着高明程漫山野的乱跑,或是摘野果、或者捡柴火、或是掏鸟蛋等等,但那大多只在附近几座山中活动。 但这一次,高明程直接把他带进了深山之中。 八月的天,本是炎热之际,但此时身处深山之中,却只觉得阵阵阴凉。 树木越发高大,地上满是落叶,两人的闯入,惊动了山中的鸟兽,时不时能够听到鸟兽惊飞而走的声响。 高壮的体能没有高明程好,已经有些气喘吁吁了。 “明程哥,我们到底去干吗?”高壮再一次问着。 高明程走在前面,左右张望了下,辨认着方位,当看到山对面的那棵巨大的樟树时,他眼睛就亮了。 他指着那棵樟树,说道:“我们去那里,走!” 说完,继续朝着那棵樟树走去,高壮累的不轻,但也不敢落下,紧跟在高明程的身后,大约走了五分钟左右,他们走到那棵樟树的下面了。 高壮抬头望着这颗樟树,觉得除了高点,大点,似乎也没啥不一样的。 高壮在看树,但高明程却是在看地面。 樟树的旁边有一块小山坡一样的空地,上面只长着一些杂草和低矮的灌木,寻常人看到了,也不会起疑,只当樟树太大,遮蔽了附近的阳光,所以才没有其他的大树生长。 但高明程知道,这块空地大有文章! “明程哥,我们来这里做什么?”高壮没看出这里有什么不一样的,奇怪的看向高明程。 高明程看着还没有被人破坏过的地面,露出一抹笑容,他指着小山坡,告诉高壮说道:“这下面是一个墓,宋朝的墓。” 高壮本踩在小山坡上,听了这话,险些跳起,连忙从小山坡上走了下来,满脸的不可置信:“不是吧?你怎么知道的?可别吓我呀!” 高明程看他胆小的样子,不由得啧啧了两声。 前世那会儿,村子外面来了一伙盗墓贼,被他们发现后,先是将人驱赶,不肯让他们进山挖墓,之后双方谈判,答应带他们一起挖墓,挖出来的东西就双方平分。 后来靠着盗墓获得的第一桶金,高明程带着高壮离开了这个小山村,一脚跌进了滚滚红尘之中,他们南下香江、勇闯特区、在羊城发家、又去了魔城和京城,走南闯北十多年后,收获了事业和金钱,但同时也失去了很多。 高壮失去了他的性命,而高明程也失去了老婆和孩子的爱。 想到前世的种种,高明程心中五味杂陈。 现在是八月底,他记得是在九月开学后,就有人摸到他们山里来,只是在踩点时,就被以他为首的一群年轻人给逮住了,之后经过一番驱逐、谈判后,于九月八号才正式挖墓。 按照时间算,还差几天,但高明程重生后,还是希望亲自来这里看一眼,以确保没有出错。 “走吧!”看到墓还没有被挖过的痕迹,高明程放心了,招呼一声后,就往山下走去。 “哎……”高壮有些莫名其妙。 他追了上去,机关枪式的发问:“你带我来这做什么?就是来看墓的?这底下真有墓?” “当然啊,现在看完了,可以走了。”高明程说的那是理所应当。 高壮摸了摸后脑勺,既觉得高明程说的没毛病,又觉得哪里不对。他脑子不是很机灵,经常跟在高明程的身后,往往是高明程怎么说,他就怎么做。 现在高明程显然不想说,高壮在纠结了一会儿后,也就淡定了。 常言道上山容易下山难,不过这难不倒他们两个,作为半个山里人,翻山越岭什么的,跟喝水吃饭一样简单。 等下了山,高明程就给高壮分派任务了。 “壮壮,接下来几天,你没事就到这山脚下一带转悠,要是看到有生人想进山,就立马过来告诉我,知道吗?”高明程语气严肃,有种要做大事的范。 “好!”高壮习惯性的点头应着。 高明程把盯梢的任务交给高壮,自己也没有闲着,他现在兜里没钱,办事不方便,所以得先弄点钱才行。 他先是拿了趁手的工具,上了另外一座山,这山离他们村稍微远点,但草木更丰盛,经常有野鸡、野兔的踪迹,他打算在这里布置几个陷阱,然后隔三差五的来检查一下。 看着自己布置的简单陷阱,高明程想起前世自己发达后,曾经拿着猎枪进山打猎的场景,那画面,才真正的风光。 一枪在手,干翻一头大野猪都不在话下! 直到禁枪禁猎后,他才没有进山打猎过了。 “等那伙盗墓贼来了,我就把这功劳送给高国兵叔叔,看能不能从他那里弄到一把二手猎枪回来。”高明程心中暗暗地想着。 高国兵也是他们村的人,但在八年前,就升职进了县城,现在是警察局的一名股长,侦办过不少大案要案,在他们这小地方,也算是很有头有脸的人了。 高明程和高国兵之间的关系,倒不算特别的熟络,主要是差着辈分,说不到一块儿去,不过他和高国兵的两个儿子算是发小,感情一向很好。 只是现在高国兵的大儿子高宏进了部队当兵,而小儿子高岳还在读高中。 高明程把之后要做的事情,在脑海中过了一遍,然后就来到他们村最大的那个水库边上。 他们这儿是丘陵地带,多山少水,并且整个县城都没有一条像样的河流,所有城镇乡村的供水,全靠大大小小的水库。 他们村就有一大两小三个水库,这最大的水库,水面就有五六亩大,因此还连接着另外一个村子,算是两个村子共用的。 第4章家人 虽然没有大江大河,但高明程的水性很好,从小就擅长摸鱼抓黄鳝,厉害的很。 这个时节,晚稻已经栽下去了,前不久水库又放了一次水,现在水库里面的水不多,最深的地方也只有两米,边上也就一米左右,并且水边长满了杂草,很多鱼都会藏在草丛里。 高明程脱了鞋子,将裤腿挽起,慢慢的下了水,虽然隔了一辈子,但当他下水后,那种来自于身体深处的记忆就觉醒了,他本能的知道该怎么捉鱼,捉鱼时又有些什么技巧。 之前送给许多美的那条大雄鱼,就是他费了不少功夫特意抓到的。 送给未来老婆,那自然得挑大的,现在嘛,要求可以低一点,只要是鱼就行。 他摒弃了杂乱的心思,开始专心捉鱼,大约半个小时,水库边上就已经堆了不少的鱼了,大多是杂鱼,有些叫不出名来,只有小拇指大,有些叫黄叫鱼,这个鱼肉质鲜嫩,刺又少,很受孩子们的喜爱。 但是想要捉到黄叫鱼,那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这种鱼的背脊上有一根刺,这刺有毒,人在捉鱼时,往往会被这根刺扎到手,一旦被扎,剧痛就会从手上传来,有的人忍受不了,手就松开了。 而有的人被扎过后,就心生怯意,不敢再捉鱼了。 高明程也被扎过,但是他从来都没有松开手过,后来慢慢地摸索出经验,知道该怎么避开那根刺,之后就很少被扎过了。 又捉到一条约三两重的黄叫鱼,高明程微微有些得意,这种鱼可不是所有人都能够捉得到的。 他抬头望了一眼天色,夕阳欲坠,西边的天空铺满了绚丽的火烧云,天地间的一切,都清澈的如同水洗般。 这般景色,在后世可不多见。 神州虽然已经开始腾飞,但此时的环境还未遭到大肆破坏。 高明程又捉了一会儿鱼,直到够两盘子,这才罢手。 水边还生长着一些荷叶,这个品种是野生的,多叶少花,即使开花,长出来的莲蓬也很小,他顺手摘下两片荷叶,然后将捉到的鱼进行挑拣。 个头大的黄叫鱼放到一处,剩下的小杂鱼放到一处。 回村时经过牛尾岭的山脚下,看到高壮还在那儿,于是远远地喊了一声。 他把盯梢的任务交给高壮,就是知道高壮这人可信可靠。 “回家了!” “哦!” 高壮应了,快速朝他这边跑来。 等两人碰面了,高明程就把一包鱼递给高壮,说道:“这个你带回去,给你和细奶奶加餐。” 高壮打开荷叶一看,看到里面都是二三两重的黄叫鱼,不由得面露惊喜之色。 他看到高明程手里还有一包鱼,以为是一样的,于是也没有客气,笑眯眯的接下了。 高明程又说道:“你在牛尾岭那儿也别傻愣着,我新学到给野兔下套的法子,我明天教你,你就在那附近设套子,一面帮我盯人,一面弄点野物。” “哎,好咧。” 两人相伴进了村,然后各回各家。 高明程拿着一包小杂鱼,迈进家门的步伐有些沉重。 他重生后,第一件事就是去见许多美,第二件事是想看看高壮和细奶奶。 至于他的家人,反而是排在最后。 不是他不念亲情,而是他前世太过于念亲情,这才导致在许多美得病没了后,他无法再面对这些亲人了。 直到现在,他都不明白,为什么他大把大把的拿出钱给这些亲人用,但这些亲人却对他的妻子、儿子那般欺负? 前世的他被亲情蒙蔽了双眼,再加上他和许多美结婚后,就一直在外面闯荡,只偶尔回来一小段时间,就连大儿子的出生,他都没有回来,等他第一次见到大儿子时,都已经快一岁了。 到小儿子时,他倒是在身边,一起陪着生产,只是还没等许多美做完月子,他又因为生意的缘故走了。 他以为,有父母和兄嫂的照顾,许多美的日子不至于太差,孩子也会有人照顾,毕竟他赚了钱后,就没少给家里人花用。 可是为什么呢? 他知道他父母不喜欢许多美,说许多美父母早亡是绝户,娶了她,以后得不到帮衬。 当时的他年轻气盛,又是真的喜欢许多美,因此不管不顾的还是娶了许多美,在之后,虽然他经常不着家,但许多美给他生了两个儿子,他觉得就凭这两个儿子,父母也该喜欢许多美了。 他一厢情愿的这么想着,因此从未特意照顾过许多美,在许多美对他抱怨时,还会不以为然,觉得是许多美乱说。 前世在许多美死后,他才后悔莫及,才想尽办法找到当时村里的老人,仔细的询问那些年家里发生的事情。 高明程深呼吸一口,眼底的阴郁藏的更深。 他推开虚掩的门,熟悉的屋子映入眼帘,同时映入眼帘的还有熟悉又陌生的人。 高家人口很多,高明程排老二,上面有一个哥哥,下面有两个弟弟和一个妹妹,再加上他的父母及奶奶,一共就有八个人。 但在今年春天时,他的大哥已经娶了媳妇,加上大嫂,就有九个人了。 此时其余八个人都在屋子里,他妈妈带着他妹妹在厨房煮饭,他爸坐在院子的角落,抽着自制的卷烟。 在院子最宽敞的地方,他两个弟弟在那里玩闹,其中一个手里拿着一本书,一边看书,一边摆出书中的招式。 “哈哈,你看我学的像不像?” “不像!你没二哥学的像!” “二哥会打架,肯定比我们学的像!” 兄弟两个说的高兴,刚进门不久的嫂子也看的有趣。 大嫂低头对身边的大哥说着话:“这书是你二弟花三块钱买的?” “嗯。”大哥的脸色不太好看,显然对此颇有微词。 大嫂的目光闪动,追问了句:“是用家里的钱?” 大哥先是点头,但又说道:“嗯,不过后来被爸打骂了一顿,他就跑出去捉鱼拿去卖,把钱还给家里了。” 这时,正在学招式的老三高明万看到刚进门的高明程了,他心里一个咯噔,连忙将手里的书给藏在身后。 他可是知道,二哥很宝贝这书的,平日里都舍不得借给他们看。 只是之前大嫂提起这事,他就自告奋勇的跑到二哥的柜子里,把这书给偷拿了出来。 现在好了,被逮个正着了! 第5章修铁路 “二哥,你回来了。”高明万嗫嚅的说着话,显然有些害怕高明程生气。 高明程看了一眼高明万藏在身后的手,脸色阴沉。 只是他还未开口,大哥高明鹏已经发话了:“就拿你书看了一会,又看不坏!” 三弟和四弟也猛点头,表示赞同。 但高明程的脸色依旧阴沉,他刚重生还没有一天,上辈子的事情,对于他来说,已经有些遥远了。 他大约知道年轻时的他,是一个大大咧咧的人,对很多事情都不太在意,为人又讲义气,经常会吃一些小亏。 但现在的他眼界和格局已经不同,他发现,有些亏是可以吃,但有些亏是不能吃的。 比如这书,书不是多么贵重的东西,只要好好爱惜,也不会弄坏,但年轻时的他,的确对这本书很宝贝,每次翻过后,都会把书页给抚平,然后放到柜子的最里面。 现在三弟和四弟不经过他的同意,就把书拿了出来,要是真心道歉,这事就算了,但情况显然不是这么个情况。 三弟的第一反应是把书藏起来,而大哥更是在他还没有开口之前,就仗着大哥的身份来教训他了。 时间有些久了,高明程回忆了几秒,才想起这本书的情况。 今年六月时,他带着家里的席草到附近的县城去卖,然后在集市上看到一本《少林武功秘籍》,他这个人,从小就爱打架,在看过《少林寺》这部电影后,更是对武功充满了好奇和向往。 所以他看到那本书时,就走不动脚了。 最后拿卖席草的钱买下了这本书。 当然了,擅自用家里的钱买书,也让他被父母给说教了一顿,不过他也是心高气傲的人,于是连续捉了好几天的鱼,趁着赶集拿去卖钱,然后把买书的钱又还给家里了。 也就是说,这本书已经完全是他的个人财产了。 并且这本书在明年时,会被大嫂借走,说是她娘家一位兄弟也对武功好奇,想借去看看,结果事后却告知他书被调皮的小孩子给烧坏了,没办法还给他了。 当时他有些难过,但书已经被烧了,这也没办法了。 然后他大哥又说反正这书他已经看了很久,里面的动作也都记住了,书既然被烧了,那就算了。 也就是说,没有赔钱。 当时他心里不得劲,但也拉不下脸,在吃了一顿大哥请的酒后,这事就这么算了。 这些事情在高明程的脑海中过了一遍,他阴沉着脸,走到三弟的面前,什么都没说,只伸出手去。 高明万抬眼小心的看了他一眼,然后将手里的书还给了高明程。 高明程低头看了一眼手里的书,竟然有种失而复得的庆幸。 他重生了,很多曾经失去过的东西,他不会再失去了! 把书放回柜子里,高明程寻了个角落,开始处理带回来的小杂鱼。 他把最好最大的都给了细奶奶那边,自己留下的都是一些长不大的野生杂鱼。 处理好鱼后,他把鱼清洗干净,然后端进厨房,让他妈来煮。 从进门到现在,他一句话都没有说。 倒不是因为生气,而是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前世的时候,因为他赚了钱,又愿意大方的给兄弟姐妹们花钱,所以大家都奉承着他,讨好着他。 哪怕他不出声,也会有很好的话题出现。 但现在,他一穷二白。 并且连第一桶金都不打算要! 上辈子他靠盗墓赚了第一桶金,然后搭上了改革开放的列车,做起了生意,赚得盆满钵满。 但是呢,他个人是不幸的。 他失去了最好的兄弟,他失去了妻子,也失去了儿子,并且在老年时,他还失去了健康。 重生之后,他把这一切都归结于盗墓损阴德上。 所以他才决定今生走一条不一样的路。 他安静的呆在角落,不动声色的观察着家人。 然后清醒的发现,在自己没有发达之前,在这个家里,自己是很没有存在感的。 他爸高远见抽完烟后,就和大哥高明鹏说话,说一些明天要做的事情,三弟和四弟挨着一起说话,谁都没有理他的意思。 “恰饭了!”一声吆喝从厨房响起,坐在院子里的人纷纷朝厨房走去。 厨房很简陋,桌子也不大,坐不下这么多人,所以除了他奶、他爸和他哥,其他人都习惯夹菜之后就端到院子里去吃。 饭菜很简单,除了高明程带回来的一盘子杂鱼,其余都是素菜,一样咸菜,一样自家种的青菜。 正在吃饭时,一个人突然从外面走了进来,这人大约四十来岁,穿着一件被汗渍染黄了的白衬衫,下面则是一条褪色的蓝色裤子,裤腿挽到膝盖处,脚下则穿着一双解放鞋,这是他们村里最常见的打扮。 他皮肤黝黑,脸上有着一道道的皱纹,像是饱经苦难。 “大妈,哥!”一进门,大嗓门就在院子里响起。 高明程循声望去,认出了来人。 这是他的一个堂叔,就住在他家旁边,平常经常过来串门。 大家都是老熟人了,人来了,也没客套,高远见招呼一声,问他吃过了没,要不要在家里吃点。 这显然是客气话,前几年家家户户都勒紧肚皮吃不饱饭,现在虽然勉强能够吃饱,但粮食也不多,菜也缺少油水,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轻易在别人家吃饭的。 “繁茂来了啊,淑芳,给你叔叔搬个凳子来!”高明程的奶奶是家里辈分最大的,指使着高明程的妹妹搬了个凳子出来。 高繁茂一屁股坐下,就开始说他新打听来的消息了。 “军岭火车站那边的铁路要开工了!前段日子,我就看到有人在那里测量,今天从那边路过时,看到空地上堆满了石头、枕木和水泥这些东西,我就知道,这铁路总算是要开工了!” 听了这话头,高远见的眼睛就亮了,他知道铁路开工意味着什么,于是连忙问道:“招人做工不?” “招!扛石头的壮劳力,两块九一天!”高繁茂笑的满脸都是褶子,军岭要修铁路的事情,他们是早就听到风声了,但迟迟不见开工。 第6章买的不亏 现在总算开工了! 这修铁路,少说也要好几个月,够大家趁机赚点钱了。 “你问清楚了?明天就招工做事吗?”高远见笑着又问了句。 “当然问清楚了,明天就可以去做事,最近地里也没什么活,我打算带着两个儿子一起去铁路上做事,哥,你家里你看怎么安排?老大、老二和老三也可以去,就老四还小了点。” 提起老四,高远见说道:“过两天就开学了,老四还要去学校读书呢。” “哦,老四是读初三了吧?打算考高中吗?”高繁茂就顺便关心起老四高明里的学习情况。 学渣高明里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躲到一边去了。 高远见叹息一声,他家就没有读书种子,但是为了不做睁眼瞎,总得多上几年学,反正孩子年纪小,留在家里,也做不得什么事情。 当然了,在他这么想时,完全忘记小女儿更小,却已经没有读书,而是留在家里帮忙做家务了。 在农村,大家普遍重男轻女。 高明程四兄弟都读到了初中,但最小的妹妹,却在读完小学后,家里就没让再读书了,理由是初中学校太远,要住在学校里,她一个女孩子不方便。 女孩子嘛,读完小学会认字就行,反正也不耽误做家务和嫁人生子! 话题只岔开了一下子,又回到正轨上。 高远见看着几个儿子,开口说道:“难得有个赚钱的事情落在家门口,明天你们三个都跟着我去铁路上做事!” 高远见当家做主惯了,开口就是命令式语气。 不过大哥高明鹏和三弟高明万对此倒没有什么排斥的,只是高明万问了句:“爸,工钱我们自己拿着吗?” 高家还没有分家,家里的经济来源就是每年地里卖的谷子和农产品,夏天的西瓜,秋天的甘蔗,以及一些蔬菜之类的。 除了这些,高远见还有其他赚钱的路子,每年深秋的时候,别人开始闲着了,高远见却要开始忙活了。 因为他会蒸酒。 到了深秋那会儿,就陆续有人请他上门蒸酒,除了蒸酒,高远见还会接红白喜事的掌勺,凭着这两样,一年下来,少则上千元,多则两三千多的收入。 也因此,高远见才能够养活五个儿女,并且供四个儿子读到了初中。 听到老三提钱,高远见下意识瞪了他一眼,高明万立即缩了缩头。 高远见本想说工钱自然要交给家里,但身边的老婆突然撞了下他的胳膊,用眼神示意他去看大儿媳黄素娥。 他从大儿媳的眼中看出了期待。 停顿了几秒,高远见才说道:“你们在家里吃、在家里住,哪一样不要花钱?再说了,你们现在年纪大了,家里还要给你们找媳妇成家,这一样样全是钱!” “不过呢,你们到底也大了,手里没钱也不方便,这样吧,两块九的工钱,你们自己拿一块,剩下的交给家里。” 听到前面时,高明万一脸的失望,还以为没戏了,结果他爸肯让他们自己留一块钱! 高明万立即喜笑颜开,就连高明鹏和大儿媳黄素娥也露出笑容来。 高明程自始至终没有吭声,他在外面虽然经常惹是生非,性格也比较吊儿郎当,但其实在家里时,他是相对沉默寡言的,因为他一直如此,所以家里人也习惯他不吭声,甚至会忽视他的存在。 高明程知道铁路开工的事情,前世时,他也在铁路上做了几天事,但修铁路其实是很累的一件事,更何况现在天气炎热的很,大热天的在太阳底下扛石头,修整地面,拌水泥等,一天下来,人都要虚脱了。 上辈子他在铁路上做了三天工,然后就遇到那伙盗墓贼进山踩点,之后又和盗墓贼搅合在一起盗墓,事后有人来收东西,但是他嫌给的价钱低,一狠心就拉着高壮去了南昌卖,但是到了南昌,他又听说在香江能够卖出更高的价钱。 这一去,他的人生路,便和村里人截然不同了。 晚上时,高明程躺在床上久久睡不着。 高家人口多,但是房子小,之前他和大哥睡一个屋子,三弟和四弟就睡旁边的小屋子,但是呢,现在大哥结婚了,他自然得搬出去,就沦落到兄弟三个睡一个小屋子了。 整个屋子除了一个柜子,就只有一张加宽的大床了。 天色渐晚,乡下又没有什么娱乐的,又舍不得用电用煤油灯什么的,所以睡觉都早的很。 三弟和四弟的呼噜声已经响起,越发吵的他睡不着。 他索性起身,本想去院子里乘凉,但想了想,又从柜子里拿出那本《少林武功秘籍》。 重生后,他还没有仔细看过这本书的。 其实有了一世的经验后,他早就知道这本书算不得什么武功秘籍,只是一些花架子而已。 想要练武,还得师傅领进门才行。 每一个动作,要怎么发力,要怎么训练才能够达到效果,这些都需要师傅口口相传,仅凭一本书,是学不了的。 前世他有钱后,知道武术也要系统的去学习,因此他花了大价钱,请了一个拿过武术比赛大奖的大师来教他。 凭借着学到的本领,他在几次斗争中,顺利的存活了下来。 想到跌宕起伏的前世,高明程一声叹息。 月色如水,虽然没有点灯,但天空如洗,月光也可以照亮一切。 但这光还是不足以支持看书。 高明程家已经通电,但平日里是舍不得用的,只有在用收音机时,才舍得用电。 他熟门熟路的去寻了一盏煤油灯来。 他们这儿大多用煤油灯,煤油是到合作社买的,三毛钱一斤。 点燃煤油灯后,橘红色的火光在夜风中微微摇曳着。 趁着灯光,高明程拿出那本《少林武功秘籍》,满是怀念般的翻看着。 时隔一辈子,他其实已经有些记不清这书里有些什么内容了,现在重新看一遍,就如第一次看一样,有种既熟悉又陌生的感觉。 等都翻了一遍后,他突然发现,其实这书有点意思。 上辈子的他懵懵懂懂,完全不懂武术的要义,打架都是凭借本能,仗着体能好,又眼疾手快,往往能够打赢。 跟着这书学动作时,也只是学了动作,但并不能把这些动作用到真正的打架斗殴之中去。 但现在他有了上辈子跟随武术大师学过的底子,再看这书时,就知道该怎么融会贯通,该怎么出招制服敌人了。 “嘿,这书买的不亏!”高明程露出一抹笑容,有点小激动。 第7章金箔书 “咦……这手感……”突然,高明程神色凝重起来,他反反复复的捏着书封,觉得这个手感有些不对。 书籍的书封会比书页厚点,这也算是常理了。 以前高明程也从未生疑过,但现在他有了前世的经验,东西拿在手里时,他本能的就察觉到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了。 只是他反反复复的看了好几遍,都没有看出什么花来。 他也曾尝试将书封撕碎一点,结果那书封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做成,竟然十分坚韧。 最后,他的目光落在燃烧的煤油灯上。 灯芯汲取着煤油的供养,盛开了一朵耀眼多姿的火焰之花。人盯着火焰时,只觉得火焰似活的,摇曳生姿。 一个念头在高明程的心中滋生,他神情颇为有些犹豫,但最终还是小心翼翼的用书封的一角靠近火焰。 他的动作极其的小心,生怕火焰会瞬间点燃整本书,毕竟他只想烧掉一点点,查看一下是否真的如他所想那般有夹层。 拜上辈子盗墓所赐,高明程经手了一些古董,也跟着学会了一些相关的知识,他知道在古代,有一种夹层的技术,可以把一些重要的东西夹于其他东西中,比如木盒中的夹层、瓷器中的夹层、以及书画之中的夹层等等。 随着书封的一角靠近火焰,书封瞬间被点燃,火焰迅速的由一点蔓延至更多的面。 高明程早有准备,在书封被点燃的那一瞬间,他就猛地将书封抽离,然后朝书封上的火焰吹了一口气,将火焰给吹灭了。 火焰已经熄灭,书封的一角留下漆黑的一团。 高明程伸出手指,摩擦着被烧黑的地方,一点点的将灰烬摩擦掉,然后小心翼翼的从燃烧面观察着情况。 只是根本就没有看到什么不对劲的,这让他有些失望。 他反复的摸着书封,还是觉得这个手感不对劲。 于是他打算再烧掉更多的书封来验证。 照旧是小心翼翼的靠近火焰,然后书封顺利的被点燃,高明程打算在心中默数三个数,然后再吹灭火焰。 然而就在这时,一道黑影突然从他的面前一窜而过。 高明程的目光本能的追寻黑影而去,待看清是一只老鼠时,心才扑通跳了下。 他收回目光,却看到书封已经烧了一小半了,他瞬间手忙脚乱,急忙将书封上的火焰吹灭。 “该死的老鼠!”高明程没忍住骂了一句。 看着被烧了五分之一的书封,高明程一时之间倒不希望真的有什么夹层了。 否则要是知道有什么宝贝被自己这一不留神给烧毁了,反而是一种心理负担。 深呼吸一口,高明程才来查看情况。 由于书封比较厚,火焰燃烧的也不会太快,烧完之后的灰烬也不会直接掉落在地上,而是凝结在一起,颜色是黑色,而非灰白色。 这是因为书封的纸还未被彻底烧透。 高明程用手指将灰烬摩擦掉,黑灰纷纷掉落,从而露出一抹耀眼的金色。 这抹金色,像是朝阳般,直接照入高明程的心底。 他的心脏开始快速的跳动起来,一个大胆的猜测在心中成形。 沾满了黑灰的手指,激动的抚摸着那一点金质物质,一股狂喜在高明程的心中蔓延。 他猜测过书封中会不会有夹层,也猜测会不会像他曾经遇到过的那般,里面夹着一张明朝或清朝的银票。 银票也是纸,最怕火焰,因此当不小心烧多了时,他才会宁愿里面没有夹层算了。 但他万万没想到,书封里面的确有夹层,那夹着的东西,竟然是金子! 当然了,能够被夹进书封之中,那金子也是极其薄的,大约算是金箔。 国人爱金,这是刻入骨血之中的。 高明程自然也不例外。 知道是金子,他胆子大了点,他把书封整个从书籍上撕下来,本想拿去烧了,反正真金不怕火炼。 但快要烧到时,他还是犹豫了。 真金是不怕火炼,但这金箔太薄了,怕给烧融了。 这书籍最初的主人将这金箔夹于书封之中,仅仅是想藏点金子,还是有什么其他的企图呢? 这金箔上,会不会有什么重要的信息? 想到这里,高明程立刻想到在古董行里,有铭文的古董,可比没有铭文的要值钱的多! 同样的道理,如果金箔上没有任何信息,那么这金箔只能算是普通金子,但要是金箔上有什么重要的信息,那么这就是古董了! 价值就远超于金子! 激动的心,颤抖的手,高明程打来一盆水,然后将整个书封都沉入水中,任由水将书封浸透。 大约过了两三分钟,高明程估计差不多了,这才把书封从水里捞出来,然后一点点的把浸透的纸给撕掉。 由于纸质坚韧,再加上怕把金箔给弄坏了,所以他撕纸的动作很轻,足足过了十分钟,他才把纸给彻底撕掉了。 望着手中的两页金箔纸,高明程忍不住露出欣慰的笑容。 他先拿起一页金箔纸,对着煤油灯的方向看去,灯光透过金箔纸,散发出迷人的金色光芒。 至于金箔纸上有些什么信息,却完全看不出。 但高明程也不气馁,他怀疑是光线的问题,打算等明天白天时,再来观察一下。 他刚把金箔纸重新夹进书中,就听到身后有推门的的声响。 还未看到是谁出来了,一声熟悉的喝骂首先响起:“大晚上的做什么不睡?还点煤油灯!煤油不要花钱买的呀!” “呼!”人影如风般,迅速的来到煤油灯前,将灯给吹灭了,徒留一缕青烟袅袅而上。 月色下,高明程的母亲满脸的心疼,好似那煤油灯烧的不是煤油,而是她的心血一样。 她本已经睡了,但由于身体的缘故,每晚都会起来一两次上厕所。 “明天还要去铁路上做事,你大晚上的做什么不睡?”高明程的母亲罗小华再次训斥了句。 高明程也不争辩什么,说了句就去睡了。 然后起身返回自己的屋子。 罗小华没办法,只能心疼的将煤油灯收起来,然后去上厕所。 翌日清晨,高家人起的很早,罗小华更是早早地煮好了一大锅的粥,由于要去铁路上做重体力活,今天的粥比平时要稠些。 只是在吃饭时,高远见环顾一圈,发现二儿子高明程竟然还没有起来。 于是他沉下脸,对三儿子说道:“你二哥还没有起来?去把他喊起来!” 老三高明万却说:“二哥已经起来了啊!我醒来时,他早就不在床上了!” “这兔崽子!”高远见暴怒,恨不得拿棍子打老二一顿。 “看你生的好儿子,都快二十岁的人了,还一天天游手好闲,好不容易有个赚钱的活,他还敢跑了不去!”老二不在跟前,打骂不了,高远见只好拿老婆罗小华撒气。 罗小华本就不待见这个不讨喜的二儿子,当即也骂道:“老二也不知道哪根筋犯傻了,昨天大半夜的不睡觉,竟然在院子里点煤油灯!这个天杀的,那灯里的煤油少了这么多!” 罗小华伸出手,夸张的比划了下。 第8章四幅画像 “啊嚏!”高明程打了一个喷嚏,他抬头望了一眼前面自家的院子,猜测着他爸妈这会儿肯定在骂他。 他低头接着吃粥,连下粥的菜也不夹,三两下就把一碗粥给全部吃完了。 他把碗筷往桌上一放,对细奶奶说了句:“细奶奶,我爸妈要是来这找我,你就说没看到过我啊!” “走了!”高明程手里拿着一个袋子,说完就要走人。 高壮还没有吃完粥,那粥刚出锅不久,还滚烫着呢。 “哎,你等等我啊!” 高壮想要追上去,甚至决定先不吃粥了。 高明程看出他的想法,要是他不吃粥,那么细奶奶肯定会担心的。 于是急忙说道:“你慢点吃,吃完到昨天那儿去找我!——记住,千万别跟我爸妈说!” 话音未落,人已经跑的不见影了。 高明程不去铁路上做工,倒不是怕吃苦受罪,而是想要腾出时间来研究昨天找到的那两页金箔纸,顺便教高壮捕捉野鸡野兔的套子。 本来要是没有这金箔纸,他还是打算先去铁路上做两天工,拿两块钱的,毕竟得等那伙盗墓贼来踩点了,他才好趁机把这件事透露给高国兵叔叔。 高明程刚从细奶奶家离开,果真就有人来这找他了。 来人正是他妈罗小华。 罗小华面色不悦,对细奶奶这个长辈也没有多少的尊重,一进门,就大声囔囔着:“高明程,你这个兔崽子给我滚出来!” 罗小华虽然凶,但高壮也不怕她,“大妈,你找儿子,怎么找到我家来了?这大早上的,串门也没这么早的。” 细奶奶虽然慈眉善目,但也跟着说道:“小华啊,明程没在我家,你上别处去找找。” 罗小华兀自不信,直接到屋子里去找,一间间看过,都没有找到人。 她这才作罢,一面走,一面骂骂囔囔:“小兔崽子,别让我逮着你了,否则要你好看!” 她走后,高壮瘪了瘪嘴,对身边的细奶奶说道:“大爸和大妈对明程哥不是喊打,就是喊杀!我看他们家四个儿子,就明程哥最不受待见!” 细奶奶倒是很能理解,感慨般的说道:“这子女多的家庭,夹在中间的,大多都不讨喜。他比不得大的能够帮着支撑门户,又比不得小的会撒娇。这做父母的精力有限,也顾不得所有人,所以子女多的家庭,总会有人要吃亏。” “壮壮啊,奶奶就希望你以后生两个孩子,是男孩还是女孩,都行!这两个孩子好啊,大有大的好,小有小的好,也看顾得过来,以后兄弟姐妹之间也有个商量的人。” 细奶奶满怀关爱的看着高壮,已经在脑海中幻想着儿孙满堂的画面了。 提起娶妻生子的事情,高壮羞红了脸,他嘟囔着:“奶奶,我还小呢,明程哥还比我大半岁,他家都还没有给他张罗婚事。” 看到乖孙害羞了,细奶奶笑的见牙不见眼。 “呵呵,不急不急,我给壮壮你先找一找,有合适的,再让你们见一面。” 高明程不知道他的好兄弟被逼婚了,要是知道了,肯定会很感慨。 上辈子高壮跟着他东奔西跑,之后又英年早逝,竟是没来得及娶妻生子。 但凡有个儿子,那么细奶奶在听到高壮的死讯后,也不至于丧失生存意志,然后绝食而亡了。 高明程避开了罗小华的追杀,来到了牛尾岭。 清早的牛尾岭寂静无人,这里离村子稍远,就算捡柴火,都少有人到这边来捡。 高明程谨慎的环顾四周,确定无人后,这才把手里的袋子先丢在地上,然后小心翼翼的从口袋里摸出那两片金箔纸。 当金子特有的光芒照耀入他的眼底,他的心就为之一动。 上辈子他赚了不少钱,自然也买过不少的金子,什么大金链子,大金戒子,金砖什么的,都有。 这两片金箔纸,他估摸着最多十克左右,换算成钱的话,那也不多。 他的激动,更多是因为这是他上辈子错过的机缘,而在他重生后,竟然又得到了! 失而复得的喜悦,便足以胜过千金万银。 昨夜光线不好,他没看出这金箔纸上有什么特殊的,但他心底是坚定一定有什么特殊的,因为这金箔纸这般薄,又不怎么值钱,实在用不着花费那么大的心思,夹在书封之中。 就那夹书封的技术,就值这十克黄金了。 金箔纸只有巴掌大小,比起真正的金箔,倒是要稍稍厚点,触手有金属的质感以及纯金的柔软。 高明程先是将金箔纸拿在手中看,没看出什么来,于是他把金箔纸对着太阳的方向看。 当阳光透过金箔纸,一些若隐若现的线条就浮现了。 还未看清楚,高明程的心就激动的跳动了起来。 他移动着金箔纸,调整着方向,然后终于在一个角度看清楚金箔纸上的全貌了。 那是四幅画像,画的是一个盘腿打坐的人,每幅画像的动作都不一样,有五心朝天,有环抱自然,有低头沉思,有双手合十。 在空白处,还有四行字,由于字小,高明程花了点功夫辨认。 看清是篆书后,高明程难掩喜悦之情,重重的吐出胸口的浊气,认为这是老天爷赐予他的机缘。 上辈子,这本书被他买下后,在他手里待了一年多,他却从未发现书封之中还有夹层。 之后更是被人借走,说是被顽皮孩子烧毁了。 可如今他重生后,不但发现书封之中的夹层,上面的字,还恰好是他认识的篆书! 他只是初中学历,论理,他是不认识篆书的。 但谁让他上辈子和盗墓贼在一起打过交道呢?之后也有一小段时间混迹在古董行,可惜他本钱小,又不懂古董,做不了古董商,再盗墓的话,他也不知何处有墓,也不敢贸然和人去深山老林。 于是他从那个行当脱身,做起了别的生意。 虽然认得一些篆书,但高明程也没有大意,开始认真的辨认着每一个字。 当所有的字都被辨认出来后,那四句话便在他的心中自然的响起。 一句一句,声浪如涛。 第9章下套子 阳光透过树梢,斑驳的光柱洒落在草地上。 高明程盘腿而坐,双目紧闭,五心朝天。 高壮一屁股坐在旁边的草地上,嘴里叼着一根草,满脸无聊的仰头望天。 一个小时前,他匆匆吃完粥后,就跑到牛尾岭这边来,找了一会儿,才找到他的明程哥。 但问题是,他明程哥似乎在玩一个很新的游戏,竟然盘腿坐着一动不动! 他喊过,也伸手拍过,还故意讲了两个笑话,但他明程哥的定性太好,竟然一动不动。 没办法了,他只好在旁边等着。 等着看他明程哥什么时候睁开眼。 哼! 不知过了多久,高明程终于从那种入定的状态中清醒了过来。 他睁眼,恰好有阳光照在他的眼睛上,入眼一片璀璨。 光芒散去后,才有山色映入眼中。 “明程哥,你在做什么?练功还是睡觉呢?我喊你都不应。”高壮看到高明程醒来了,连忙好奇的凑过去。 高明程只觉得自己身处云雾之间,意识还未彻底回笼。 高壮的一张大脸陡然间怼到他的面前,本能的惊了下。 “你……”高明程开口,话未说完便又吞了回去,他环顾一圈,终于发现自己的姿势有些不对。 盘腿而坐,五心朝天。 一幅图蓦然浮现在他的脑海中,那图上的人由金线勾勒而成,泛着点点金芒。 高明程心中有了猜测,第一个念头却是去找那金箔纸。 低头四望,地上并没有,他的心顿时提了起来,然后下意识的摸了一下裤兜。 为了装东西,他的裤兜很大,而那两张金箔纸,正好端端的放在裤兜里。 手指触摸着金箔纸特有触感,高明程的一颗心这才安定下来。 他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但似乎对他并没有坏处,因为此刻的他觉得身体状态好极了,精力充沛的能够绕山跑十圈! “我昨晚没有睡好,刚刚眯了一会儿。”高明程随意找了个借口,金箔纸的秘密他还没有吃透,自然不会贸然告诉高壮。 即使事后证明金箔纸上的东西对人有利,他也不会直接将之拿出来。 有些秘密,你守住了,它才是秘密。 你没有守住,它可能就是祸害。 “那你睡的够沉的,我叫你,你都没醒!明程哥,要不你晚上到我家睡吧,你们三兄弟挤在一张床上,肯定热的很。”高壮没啥心眼,高明程说啥他就信啥。 高壮家人口少,但房间反倒比高明程家还要多,还要好。 这是因为高壮他爸是木匠,除了地里的粮食,还有一份做木匠的工钱,再加上只有高壮一个儿子,生活压力小,自然有余钱修房子。 前年时,高壮他爸在给人上梁时,意外掉了下来,头凑巧砸到地上的石头,当场就一命呜呼了。 为此,那房主给了高壮家一大笔赔偿金,因此高壮家其实不穷,日子也过得比高明程好。 “我爸已经凑够钱了,打算把高富家的老房子买下来,大概再过一段时间,我大哥大嫂就会搬到那边去住。”提起这事,高明程也想起前世时,他和许多美结婚后,也是住在那个房子里,当时那个房子一共有四间房,但是呢,由于大哥大嫂先成家,先搬过去,他们占了三间。 后来许多美和大嫂吵了一架,才让出半间来,说是让出半间,但大嫂把那半间堆满了柴火,搞得屋子又脏又乱,这让许多美生了很久的气。 当时的他满心惦记着外面的生意,无心在家久留,等到时机成熟,他拿着钱财就跑了。 等再回来时,他儿子都快周岁了。 想到这里,高明程的神情有些恍惚起来。 上辈子他不知道许多美经历了什么,但是事后村里的老人告诉他,许多美过的很苦。 公婆不喜欢她,大嫂打压她,孩子无人看管,地里还需要她一个人忙活。 他以为他赚钱后,大把大把的钱拿出来给家里人用,家里人自然会照顾许多美和他的孩子,但是事实上,许多美连一根青菜,都吃不到他爸妈家的。 为什么呢? 他不明白。 高明程眨眼,重生之后,他每次看到他爸妈,看到他大哥大嫂,都想问一句为什么。 但是他忍住了。 事情还没有发生,而他这辈子也不会再让这些事情发生了。 他的老婆,他会照顾! 高壮看着又发呆的高明程,心中叹息。 哎,看来明程哥是真的没有睡好,又发呆了! 高明程回过神后,立即甩开那些情绪,他捡起丢在地上的袋子,从里面拿出一些东西来。 “来,壮壮,我教你做套子,这种套子是用来套兔子的,想要套野鸡也行,就是难点,野鸡得用网罩,最好等冬天下雪时来弄,一弄一个准。” “你看着我做一遍,很简单的。” 高明程嘴里说着话,手上已经拿着一根细铁丝,他将细铁丝的一头做一个活结,将另一头从这个活结中穿过,围成一个圈,并且要保证能很轻松的来回拉动。 “你看,好了!简单吧!”高明程拿着做好的套子,领着高壮去寻找野兔会经过的地方。 野兔食素,喜欢吃鲜嫩的青草,所以要找青草茂盛的地方,并且仔细观察草地上是否有野兔留下的粪便,如果粪便光亮很新鲜,就说明这一带有兔子活动。 高明程对这一带熟悉的很,很快就找到一处合适的地方。 他将套子穿过来的一头,固定在兔子容易经常通过的地方,然后调整形成的圈,使之大小刚刚可以容纳一个兔子头过去为宜。 这样一来,兔子经过时,头能够顺利的过去,但是脖子处或身子处就会被铁丝圈卡住,并且越是用力挣脱就会卡的越紧。 这个时候,躲在一旁的猎人,就可以来收获他的猎物了。 下套子,是一个拼机遇的活,所以为了确保收获,最好是多下一些套子,然后仔细观察野兔活动的踪迹。 高明程有心做百十个套子,奈何钢丝线有限,最后只做成三个套子。 后面两个套子,都是高壮动手做的,一个在高明程的指导下做成的,一个是他独立做成的。 高壮显得很激动,他看着摆放好的套子,紧张的说道:“明程哥,这套子真有用?” 高明程拍了拍高壮的肩膀,笑着说道:“当然了,你别看做起来简单,没人教你的话,你也根本不知道!好了,别靠的这么近,你离远点。我在别的地方也弄了几个陷阱,一晚上过去了,我去看看情况。” 和高壮交代一声后,高明程便离开了,前往昨天他布置陷阱的地方去。 第10章收获猎物 军岭铁路距离高家村不算远,也就十里路左右,在高明程打坐入定时,村里有志于去铁路上做临时工的人,就纷纷朝军岭铁路走去。 修铁路时,往往会在当地招一批临时工,这些临时工大多做体力活,扛石头,扛枕木,拌水泥等,那些正式工,则会做一些有一定技术含量的活,一天下来,工钱比临时工多,还没有临时工累。 铁路上,各种材料堆了满地,上百个青壮候在这里,等待吩咐。 这些人,除了铁路上的正式工外,都是附近几个村子里的人,大家有的面熟,有的面生。 而在这群人之中,有一个身形瘦小的老者,他留着山羊胡须,穿着一身半新的中山装,气质和周围的糙汉们截然不同,看着像是个当老师的。 于是有人问他:“你也是来做工的?你上了年纪吧?怕是扛不动石头了,还是回家去吧,省的被石头压弯了腰。” “就是!这一袋石头,少说也有一百来斤!” 周围的人附和着,大家都朝老者看去。 老者像是有些为难,他盯着那些枕木、碎石,像是在思索着自己能不能将之扛起。 最后他满脸无奈,说了句:“算了,我还是走吧。” 说完,他就微微弯着腰,离开了这里。 这个小插曲,无人在意,顶多有人和熟人闲扯了句:“这人面生,不像附近村庄里的人。” “大约是更远一点的人吧。”熟人随意的回了句。 而这时,老者已经离开了铁路工地,顺着小路下了山去。 山脚下,有两个年轻男人等在树荫下。 “爸,情况怎么样?”看到老者下来了,一个男人立即开口询问。 那老者没急着说话,而是把嘴巴上的胡须一把扯下来,原来那山羊胡须不是真的胡须,而是贴上去的。 他背脊挺直,没了胡须后,整个人倒是显得年轻了很多。 “我去看了,高家村的青壮基本都在这儿了。” 得了这句肯定的话,两个年轻男人都露出满意的笑容。 他们得了消息,在高家村这边的山里,有一片宋墓,只是具体在哪座山,他们还没有打探清楚,因为平日里村子里都是熟面孔,一旦有生面孔进村,就会引起极大的关注。 这对于他们这种人来说,是不希望受到关注的。 好在,他们已经排除了一些地方,只剩下牛尾岭和小元山最有可能。 据说在明朝时,这一带出了一个进士,这进士还曾考过小三元,在他死后,所埋葬的山,就被当地人叫做小元山了。 有这个传说在,父子三人决定先去探索小元山。 小元山在高家村和董家村之间的位置,不过从董家村那边进山,地势陡峭不好走,高家村这边就地势缓和些,翻过一座小山后,就是小元山了。 八月底,天气炎热,地里的活也不多,加上男人们都往军岭那边去了,留在村里的人不多,父子三人避开村里人,悄悄地上了小元山。 若是高明程看到这三人,必定会熟悉的很。 因为上辈子,他就和这父子三人打过交道。 不过此时的高明程正在查看他昨天布置的陷阱,并未和这三人碰面。 高明程布置的陷阱有两种,一种是在合适的地方挖了个坑,再用细树枝和草虚掩在坑的上面,假如猎物经过,就会一脚踩空,掉到坑里去。 还有一种是用藤蔓做的活结,和用钢丝线做的套子类似,都是起到绊住猎物的作用。 高明程一路找过去,发现有些陷阱还未被破坏,说明没有猎物经过,然后有些陷阱被破坏了,但是却没有猎物留下,说明这些猎物虽然触碰了陷阱,但机警的逃脱了。 见状,他也不气恼,继续寻找下去。 终于,他在一处草丛中发现了动静! 草丛有大片被踩踏的痕迹,并且在最深处,还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挣扎着。 高明程弯腰,伸手将草给扒拉开,茂盛的草被扒拉开后,立即露出藏在里面的东西。 那是一只灰褐色的野兔,身体被几根藤蔓紧紧地缠住了,其中一根藤蔓被绑在附近的一棵树上,因此野兔虽然奋力挣扎着想跑掉,但却始终没有成功。 终于有了收获,高明程难掩喜悦之情,咧嘴笑着将野兔捡了起来,然后动手把缠绕在野兔身上的藤蔓给扯断。 用柔韧的草将野兔的脚绑住后,高明程拎着这只野兔,继续朝前走去,在前面,还有一个布置好的陷阱。 或许是幸运之神降临了,起初高明程一直没有收获,但在找到这只野兔后,在最后的这个陷阱里,竟然也有收获! 远远地就看到坑上面虚掩的树枝遭到了破坏,高明程心中泛起一丝期待,快步走上前,然后看到坑里果然有一只野鸡! 这坑挖的小而深,所以野鸡陷进去后,就很难飞上来,但凡坑挖的宽大一些,野鸡都可以借力飞上去。 高明程也没有弄死野鸡,就这么抓了出来,他一只手拎着野鸡,一只手拎着野兔,低头沉思了片刻,最终还是决定把它们卖掉换钱。 吃肉固然很爽,但兜里没钱就不爽了,肉可以以后再吃,先弄点钱到手上比较好。 等到那伙盗墓贼过来了,他还得乘车去县城找高国兵叔叔呢。 要是实在没钱,他也可以向高壮借,但是呢,最好不要借。 逢1、4、7,军岭有个老集,2、6、8就是县城的集,今天是三十号,哪一个集都没赶上,不过想要卖掉手里的这些猎物,对于高明程来说,倒也不难。 他拎着猎物,往村里的一户人家走去。 这户人家算是高家村的二房人,但家里人有出息,过的日子是村里数一数二的好。 今天村里的男人们,大部分都去了军岭铁路那边做工,但这户人家倒是没有去,夫妻两个都在家待着。 这个时节地里没重活,男主人躺在树荫下的藤椅上,悠闲的听着收音机,他老婆则在他的旁边做衣裳,缝纫机的声音时不时的响起。 “叔,闲着呢!”高明程进门后,就笑着打招呼。 男主人闻言,立即睁开眼,看到是高明程,脸上泛起笑容,亲切的招呼着:“是明程啊,快进来坐!飞霞,给明程倒碗茶来!” 男主人大约四十多岁,和高明程他爸是同年,但是呢,他对待高明程的态度,却比亲爹还要热情。 第11章高仁和小傻子 高明程坐在竹椅上,咕噜咕噜的喝完了一大碗茶水。 他早上就在高壮家吃了一碗粥,到现在确实也渴了。 喝完了茶,高明程开门见山的说道:“叔,我弄到了一些猎物,想卖了换几个钱花花,想着叔你喜欢吃,就特意过来问一句。” 高明程拎着猎物,展示了一下,得意的说道:“还是活的呢。” 高守旺的目光落在那野鸡野兔身上,几乎没有犹豫,开口就说道:“叔正想吃点野味呢,你这两样东西,叔要了!” “飞霞,你去屋里拿秤拿钱来!”高守旺吩咐着他老婆,他老婆也没有二话,利索的去把家里的秤拿来了。 如今猪肉的价钱在两块五到两块八之间浮动,鱼折半,要一块多,具体价格看大小和品种而定。 至于这野鸡野兔,在前世时,是受人追捧,价钱比猪肉高,但是这会儿其实不受乡下人喜欢,因为肉没有油水,所以价钱自然也不高,只能卖到两块钱一斤。 董飞霞把野鸡和野兔放一块儿称,一共只有五斤八两。 按照一斤两块钱算,高明程赚到了十一块六毛钱。 高守旺没有还价,高明程也不好多赚,于是笑着说道:“叔,你给十一块钱就行。” 高守旺也没有假客气,笑着说道:“好,叔正好好久没吃麻辣兔了,今晚叫你婶收拾出来,你也过来陪叔喝两杯!” 高明程愣了几秒,没想到他把猎物卖给高守旺,结果高守旺还喊他晚上来家里喝酒吃肉。 但高守旺之所以对他这般客气,也是有原因的。 半年前,高守旺到县城买东西时,或许是露了富,被人给盯上了,在回村的路上,被一伙人围住打了一顿,还要抢走他的东西和钱。 那会儿高明程和几个朋友刚好路过遇到了,看到被打的是自家村里的人,当场就带人冲了过去,不但救了高守旺,还抢回了那些人抢走的东西和钱。 对此,高守旺很是感激他。 虽如此,但上辈子时,他和高守旺没有多少交情,主要是对于他来说,打架算是家常便饭,为了义气打架,更是数不胜数。 所以事情过去后,他也没有记在心里。 之后他掺和了盗墓,又南下闯荡,自然和高守旺没什么交情来往了。 但此时的他想到高守旺的两个儿子,本能的决定和高守旺打好关系。 高守旺就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女儿已经嫁到隔壁的董家村,而两个儿子则都参军了,这会儿没什么风声传来,大家都以为高守旺的两个儿子只是普通兵而已,但十年后,村里人才知道,高守旺的两个儿子都立过一等功! 这辈子,高明程只想留在小山村,过上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 但是呢,这也不影响他提前和以后的大人物打好关系。 “好啊,那我晚上就好好的陪叔喝几杯了!”高明程大大方方的应下了。 高守旺喜笑颜开,他喜欢喝酒,但奈何两个儿子都不在身边,他老婆又不会喝,其他的亲戚,处的来的也不多。 自从被高明程救了,高守旺就看高明程格外的顺眼。 以前他觉得高明程像个混混,每天在外面游荡,不务正业。 但之后,他知道高明程是个极其讲义气的人,他其实帮过村里不少人,难得的是,他从来不会以这些去要挟人,去获取利益。 他帮人,凭的是一腔热血。 于是,两个人都有心和对方打好关系,气氛竟是十分和谐。 又说了几句话后,高明程就告辞离开了。 兜里有钱,高明程的背脊都挺拔了几分。 这会儿的自然环境还没有遭到破坏,山里的各种动物都多的很,小山丘里有野鸡野兔,若是进入深山,还可以打到野猪和麂子。 尝到了甜头,高明程打算再多布置一些陷阱,收获到的猎物,即使不卖钱,也可以自己吃。 他顺着村里的小路,往小元山走去。 那边是村里人的祖坟地,平时少人去,只有每年清明时,人才特别多。 但正因为少人去,所以那里草木茂盛,野鸡野兔之类的东西也多,当然,最多的还是黄鼠狼。 高明程打算去那边设套子,却没想到刚进山,就遇到一男一女。 那男的不是别人,正是黄婶子的儿子高仁。 虽然名字叫仁,但为人很不仁,他先前的老婆,因为生了两个女儿,没生出儿子来,就一直被他打,到最后,竟是直接被打死了。 就在昨天,黄婶子还找上许多美,想让许多美嫁给她儿子高仁。 虽然黄婶子被许多美用扫把打了出去,但高明程还是想给他们母子一点教训。 现在看到高仁在这山里,高明程也没有马上现身,而是藏在一簇箬叶的后面,打算先看清楚情况。 只见高仁手里拿着一包饼干,满脸堆着油腻又恶心的笑容,声音里充满了恶意:“小傻子,你把裤子脱掉,趴在那里,我就把这包饼干给你吃。” “这饼干放了芝麻,香的很,不信你闻闻。” 高仁拿出一片饼干,在小傻子的面前一晃而过,最后落进自己的嘴里,还故意发出很大的咀嚼声。 小傻子被饼干的香味勾的流口水了,着急的伸手就去拿。 高仁露出得意的笑容,再次重复了一句:“把裤子脱掉,就给你吃。” 小傻子犹豫了一下,最后在饼干的诱惑下,她终于决定把裤子脱掉,布满补丁的黑色裤子脱到膝盖处,露出两条细腿来。 小傻子今年才十二岁,加上营养不良,整个人瘦的很。 她妈是个哑巴,她爸有遗传性精神病,生下她来,虽然人各方面都正常,但脑子有些不好,所以村里人都不喊她名字,喊她小傻子。 小傻子没读过书,家里也穷,被高仁带到这小元山里,用一包饼干,就骗得脱掉裤子了。 眼看高仁露出恶心吧啦的笑容,高明程就知道高仁在打什么主意了。 一股热血直冲头顶,高明程恨不得把高仁给人道毁灭了! 上辈子有没有发生这件事,他不知道。 但这辈子既然被他遇到了,若是让高仁得逞,那他就不姓高了! 第12章给一个教训 “你趴在那棵树上!”高仁命令着,眼底流露出邪恶的光芒,激动的满脸通红,某个地方更是战意盎然。 他那方面很强,老婆被他打死后,由于背着打死老婆的名声,再娶一个也不容易,除非是外面村子不知道情况的,只要多给点彩礼,总有人愿意把女儿嫁给他。 但是呢,他盯上了许多美。 说起来他的眼光也很好,因为用前世的话说,许多美就是村花级别的人物,整个高家村,属她最漂亮。 就算每天穿的破破烂烂,素面朝天,也依旧吸引人。 于是高仁让他妈去提亲,想着许多美没爸没妈,只有几个姐妹,嫁过来后,也好拿捏。 谁知黄婶子竟是铩羽而归。 回来后,又告诉他高明程那个杀胚大概也看上许多美了,骂骂咧咧的让他忘了许多美,重新再找一个。 高仁心底不服,但他又不敢和高明程对上,他见过高明程打架,生猛的很,他怕自己被高明程打一顿,会直接打掉半条命去。 于是他怂了。 结果今天在村里游荡时,意外看到小傻子在这山里打猪草。 他瞬间就起了一个念头。 只是他还没有付诸行动,脸上就已经被人重重的揍了一拳,这攻击来的太快,高仁只看到一片拳影,人已经被打了。 是谁打的,他都没有看清。 左边的脸被打了后,右边的脸又挨了一拳,只这两拳,就打的高仁头晕转向,脑袋瓜子嗡嗡作响。 “不要脸的混蛋!呸!”高明程叱骂了句,抬脚踢向高仁的裆部。 这种祸害,死有余辜! 不过高明程也不打算为了一个祸害,就背上人命,毁了自己的一生。 但是给这祸害一个巨大的教训,还是可以的。 他不是重男轻女吗?他不是打死老婆吗?他不是想诱奸小傻子吗? 把他那孽根毁了,看他还怎么祸害人! 没了这孽根,他那两个女儿就是他唯一的种了,就算仍旧不喜女儿,那两个女儿的命运也不至于像上辈子那么惨。 想到高仁两个女儿的命运,高明程的眼底添了几分狠意。 有些人,他不能称之为人,也不配活在这世间。 即使活着,他也只能像阴沟里的老鼠,见不得阳光。 “啊!”凄厉的哀嚎声响彻山林,传的很远很远。 高仁的裆部受到重击后,整个人倒在地上,疼的缩成一团,他本能的捂着受伤的地方,疼的青筋直冒,冷汗淋漓。 高明程冷眼看着他,鼻间冷哼了声。 他看向小傻子,小傻子的手里拿着饼干,瞪圆了一双眼睛,满脸呆愣,好似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一样。 高明程的视线只停留在小傻子的脖子以上,眼角余光都没有瞥过小傻子的下半身,他冷着一张脸,说道:“把裤子穿上,回家去!” 说完,他径直走了。 反正高仁的命根子肯定毁了,也没办法再对小傻子做什么。 而小傻子虽然傻,但也没有傻到不可救药。 她看着高明程离开的背影,再看着躺在地上哀嚎的高仁,虽然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但也本能的想离开这里。 她穿上裤子,拿起丢在一边的背篓,手里还紧紧的攥着那包饼干,慌忙离开了。 高仁依旧在痛苦的哀嚎着,然而这里僻静无人,村里的壮劳力又去了铁路工地做事,他哀嚎了半天,竟是无人过来探寻情况。 小元山的深处,前来探查古墓的父子三人倒是听到那阵阵哀嚎声了。 哀嚎声穿过重重树林传来,已经有些失真,反而显得更加可怕了。 饶是挖过不少墓的父子三人,此时也觉得阴风阵阵。 从事这种行当的,其实也很迷信,为首的父亲当即说道:“这小元山已经成了高家村的祖坟地了,这里的墓地年份都新,没什么值钱的东西,我们今天就先回去吧!” “等过两日,再去牛尾岭那边看看情况。” 当父亲的都这么说了,两个儿子自然应了声好,三人寻了一条路,悄悄地离开了小元山。 高明程揍了高仁后,心情颇好。 一来他也算是见义勇为,二来高仁以后再也不可能纠缠许多美了,三来嘛…… 高明程伸出拳头,在空中比划了一下,感受着出拳瞬间的感觉。 一个念头浮现在脑海中,他的内心一片火热。 他隔着裤兜摸了摸里面的金箔纸,感受到金箔纸的存在后,恨不得当场拿出金箔纸,再好好的研究一下。 只是有了之前的情况,他不知道自己在研究金箔纸上的东西时,会发生什么事情。 他只是看了一眼金箔纸上的四幅图,结果不知不觉间竟然盘腿入定了! 幸好只被高壮发现了,高壮是他的好兄弟,随意说两句话都能够忽悠过去,但要是被其他人发现,恐怕就会出大问题了。 其次,山里也是存在风险的,这会儿山里的野物多,他要是又盘腿入定了,没准会遭受野兽带来的危险。 所以,在没有一个安全的环境之前,他不敢再贸然研究金箔纸了。 从小元山下来后,高明程想了想,决定去找许多美。 昨天虽然见过许多美,但两人还没有说上几句话呢。 想着这会儿还像一朵娇花的老婆,高明程的心底一片火热,他一路小跑,身影飞快的穿梭在乡间小路上。 等到了许多美的家,却听见许多美的二姐许多玉骂人的声音。 “你怎么这么没用?村里别的男人都去铁路上做事了,你怎么就去不了?别人不让你去,你就不敢去了?你怕他做什么?又不是他给的工钱!”许多玉指着张成远的鼻子骂,脸上的表情凶的很。 别看昨天黄婶子登门时,她不敢吭声,但私底下对这个入赘的老公,那是相当不客气的,经常恶声恶气的吩咐张成远做这做那。 张成远被她骂的低头不语,活像一个受气的小媳妇。 高明程的眼底闪过一丝不喜,上辈子他就不喜欢这个许多玉,这辈子也照样喜欢不起来。 他左右张望了下,找到了躲在一棵樟树下的许多美。 许多美穿着一条碎花裙子,一头长发扎在脑后,她是天生的自然卷,若是一头黑发披在肩上,那是十分的娇媚动人。 第13章一个长期目标 时近中午,八月的太阳十分毒辣,好在樟树很大,约有百十年的树龄了,足以遮蔽一方阴凉之地。 许多美坐在一块石头上,低头翻看着一个笔记本,秀气的眉头微微蹙起。 虽然在看笔记本上的内容,但她的耳朵竖起,分明在听她二姐骂人的声音。 高明程走了过去,立即认出那本笔记本了。 这是许多美读书时就有的一个笔记本,是她爸爸去世前给她买的,她一直很珍惜。 在张成远入赘到她家时,是带着半本医书进来的。 张成远本是地主之子,也是上过学有文化的人,但奈何经历了特殊时期,导致他家破人亡,家里的一些东西,也大多没有保住,唯一保住的,就是这半本医书了。 许多美的妈是得癌症死的,她爸也是重病不治死的,所以她对这半本医书很感兴趣,因为要经常翻看,怕把书给弄坏了,所以她特意把医书上的内容摘抄到笔记本上,等到有个什么小病小痛时,就会自己翻看医书,然后自己去山里寻找对症的药草来治疗。 上辈子高明程有一次被毒蛇给咬了,当时伤口肿的很大,流的血都是黑的,脚都没办法动弹了。 想去县城的医院治疗,又碍于没有合适的交通工具过去,最后是许多美按照医书上的内容,去山里弄了草药给高明程治好了伤口。 想到这事,高明程看许多美的目光越发柔和了。 但很快,他就发现那笔记本上的字丑的很,有些字甚至都写的不对。 也是,许多美虽然读过书,却只读到三年级,这和她家的经济条件有关,也和当地的教育资源有关。 高家村本身是没有小学的,他们读书需要去五里外的兴安岭小学读书。 但是呢,兴安岭小学只能读到三年级,要想继续读下去,就得去十五里外的另外一家小学读四年级和五年级。 至于初中,得到镇上去读了。 所以许多美读完三年级后,就没有再读书了。 高明程看着那笔记本上的字迹,忽然有一个念头浮现在心中。 重生回来后,他深知知识的重要性,若是有可能,他也想继续学习,不想被时代早早地抛弃。 只是他暂时显然没有这个条件。 他目前要做的事情就是搞钱! 然后把许多美提前娶回来,接着再想办法修一栋房子! 但就在刚才,他知道接下来还要做一件事,那就是把自己会的一些东西,都教给许多美! 他是初中学历,又有上一世的经验,懂得自然比许多美多的多。 许多美虽然漂亮,但没有文化,这终究不美。 高明程决定等回家后就去找书,然后每天都抽出一定的时间来教导许多美知识,帮助许多美尽快掌握初中知识! 有了一个清晰的长期目标后,高明程浑身都散发出好为人师的光辉了。 许多美抬头看他,眉头皱的更紧了。 这人是怎么回事?走到她身边来了,却也不打招呼,就这么发呆了! 哎,虽然高明程向她求婚了,但高明程口袋没钱,她更没钱。 大姐和三姐都嫁了出去,有了自己的生活,只有她还跟着二姐过日子,每天不是看二姐骂哥哥,就是听二姐骂自己。 这日子过的,憋屈! 但没有钱,她只能忍耐着。 许多美轻轻地叹息着,高明程却会错了意,还以为许多美在担心她哥哥没办法上铁路做事的事情。 他立即说道:“你放心,我去和高富强说,保证他不敢再刁难你哥了。” 这件事上辈子也发生过,只不过当时他掺和了盗墓,就没有插手管,还是半个月后,高富强偷工地上的铁块暴露后,铁路方面强硬的辞退了他,顺便清退了一些干活不使劲的人。 这时,张成远才去了铁路做事,赚到了一些钱。 许多美虽然不是在烦这件事,但听到高明程这么说,心里也很是欢喜。 高富强为人霸道的很,他家又有五个兄弟,在村里算是很有势力的人,经常会刁难弱一些的人。 比如这铁路做事,分明不关高富强什么事情,但高富强就是霸道的不让张成远去做事,他们五个兄弟往路上一拦,高富强再说一句:“你敢去试试!” 就这一句话,吓得张成远不敢去了。 “你去说,成不成啊?”许多美先是高兴,又有些担心起高明程来。 高明程虽然打架厉害,但高富强也不是吃素的,并且高富强都三十岁了,比高明程大呢。 高明程倒不是很看得上高富强,当即嗤笑了声,“我出马,哪有不成的?明天你让你哥去铁路上做事,保管没人刁难。” “那好。”许多美放心了,想着她哥要是能够去铁路上做事,每天就能够赚两块九,等到了过年时,总有几顿肉吃。 想到肉,她又想起昨天高明程送来的那条雄鱼了。 雄鱼很大,昨天他们都煮了,因为天气热,存放不了。 不过有一碗还没有动,本打算送给高明程吃的,却被她二姐阻止了。 她二姐倒不是舍不得,而是怕她送上门后,会让高明程被家里人骂。 想想也是,一条五六斤的大雄鱼,能够卖五六块钱呢! 结果被高明程送给她了! 这要是被高明程的家里人知道了,连她都能一块儿骂。 顾虑着这点,许多美没敢送上门。 至于今天,她以为高明程会去铁路上做事,所以也没去找高明程。 想到这里,她的眼睛瞪圆了,诧异的问道:“你今天怎么没去铁路上做事?” “呃,我最近有事要做,等过段日子,再去铁路上做事。”高明程随便扯了个理由,他要做的事情,不好和人说,哪怕是他的老婆,现在也不好说的太清楚。 许多美看着高明程,虽然有些不赞同的样子,但也没有多说什么。 “对了,昨天你送来的鱼,我还给你留了一碗,没人动过的。你中午就在我家吃饭吧。我现在就去煮饭!”许多美站起身,准备朝厨房走去。 他们家的厨房更加简陋,每到下雨天,外面是大雨,里面是小雨。 “好。”中午饭有了着落,高明程也高兴。 省的回家挨他妈的骂了。 第14章乖巧又怜爱 饭桌上,高明程当着许多玉和张成远的面,再次说了会出面找高富强说话的事情。 这让许多玉立即喜笑颜开,也让张成远松了一口气。 他是赘婿,在村子里挺不起腰做人,加上那些年他遭受了一些磨难,身体不太好,也缺乏胆气,是万万不敢跟高富强这种人叫板的。 吃过饭,高明程决定回家一趟。 过了饭点后,他妈应该不会在家,他决定趁机回去找他以前用过的书,顺便再拿一套换洗的衣裳。 最近这几天,他都不打算回家了,就在高壮家吃住得了。 等他手里有钱了,再给细奶奶一些钱。 高明程偷偷摸摸的回了家,果然发现他妈不在家,一般情况下,他妈上午都会在池塘那边洗衣裳,然后下午就会去山里弄柴火。 大门虚掩着,这在乡下是常见的,他推开门,熟门熟路的进了屋,在刚拿了书本和衣裳后,迎面就碰上他妹高淑芳。 高淑芳手里拿着一个篮子,里面装着一些黄瓜和西红柿,显然是刚从地里回来。 “二哥……” 高淑芳看着他手上的东西,愣住了。 “嘘!别说见过我!”高明程叮嘱了一声,带着东西飞快的走了。 高淑芳看着她二哥的背影,简直哭笑不得。 高明程离开家后,先把换洗的衣裳放到细奶奶家,然后拿着书本朝许多美家走去。 在吃饭时,高明程已经说了,会抽时间来教许多美学习更多的知识。 因此,他把小学四年级、五年级和初中三年的书本都带了过来。 许多美神情紧张的端坐着,像一个大龄小学生一样。 她看向高明程的目光中,有些拘谨,又有些期待,眼底泛着点点光芒。 高明程也是头一回教人知识,心底也是极为激动,他清了清嗓子:“我们开始吧!” 许多美立即点头:“嗯!” 午后的烈阳高照,但树荫下依旧留有一片阴凉。 一张板凳便是书桌,摆着一本有些破旧的书,书上面有字有图,这是一本四年级的语文书。 高明程从第一课开始教起,历经了两辈子,他早就忘记学校里的一切了,也没办法模仿老师的教学方式,只能按照自己的理解来教。 生字,就多练习。文章,就多朗诵。 古人曾云:读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 又说:腹有诗书气自华。 可见多读文章,就能增长学识,也能够改变气质。 高明程一字一字的教,许多美一字一字的学,两人竟是相处的格外融洽。 大约一个小时后,高明程才停止了教学,他对许多美说道:“我教你的这些字,你多写几遍,不要怕浪费纸笔,过几日我给你买一些纸笔回来。” 许多美的脸颊因激动而潮红着,她紧紧的握着削的只剩巴掌长的铅笔,乖巧的点头应着。 她这乖巧的模样,十分惹人怜爱。 一股热流自高明程的身上涌起,恨不得立刻拉着许多美做一些羞羞的事情。 但,他们还没有结婚,得忍住! 高明程,赶紧搞钱,钱到位后,马上把许多美娶回家! 高明程在心底对自己这么说着,然后激动的搓搓手,说了句:“我还有事,先走了!” 他现在马上去搞钱! “哎,高富强那事,不行你也别勉强!”许多美终究怕高明程找上高富强后会吃亏,连忙叮嘱了句。 “你放心!”高明程不在意的挥挥手,不过小媳妇在意自己,心里就如吃了蜜般。 甜滋滋的,浓的像化不开般。 想到蜜,高明程还真有办法搞到! 他知道好几个蜂巢,现在还有点时间,刚好可以进山里寻找一番。 在村子里时,他只是一路小跑,但进了山后,他却有意快跑起来,他想知道自己的极限在哪里。 早上他看了那金箔书,照着那图打坐入定后,身体之中就充满了能量,不管做什么事,一点都不觉得疲劳。 此刻他奔跑在山中,彻底的放飞了自己,身形犹如灵活的猿猴般,或奔、或跳、或荡,畅快无比。 “喔喔~”高明程手里攥紧了一根藤蔓,借力飞跃了一个山沟,山风迎面扑来,心里只觉得十分痛快,忍不住学着人猿泰山般的叫了几声。 幽静的山林中,喔喔声传得极远,惊动了许多野兽,鸟飞兽走,给山林添了几分生气。 高明程一路畅跑,等到略感疲累时,这才停了下来,他环顾四周,发现自己竟然已经进入深山之中了。 若是往日,想要走到深山之中,起码得要一个多小时,可现在…… 高明程微微皱眉,他没有手表,自然不知道具体花费了多少时间,但看了一眼天色,以及他自身的感觉,猜测最多不过半个小时。 他摇晃了下脑袋,不再纠结这件事。 环顾一圈,他开始寻找蜂巢。 俗话说,靠山吃山,但有的山富裕,有的山贫瘠,他们这儿的山嘛,不算富裕,但也不至于贫瘠。 山里的产出不算多,也没有名贵的木材,靠村子的小山丘,一般会划分给村里的村民们,按人头分得一股山,这股山上的产出,比如柴火,笋子等,就属于该村民所有。 但深山嘛,就属于国家的。 也可以说是属于大家的,只要你有能力进入,山里的柴火、药草、野兽,你都可以带走。 高明程在山中寻找蜂巢时,突然发现自己的视力似乎也变好了,这种身体上好的变化,令他心中十分喜悦。 他走在树林中,偶尔听到树丛中有窸窸窣窣的声响,这是野兽惊走时发出的声响,大多是黄鼠狼、刺猬、松鼠之类的小动物。 个头小,也不能吃。 因此高明程压根没在意,也没打算去追捕。 他所在的这片山的位置,属于杂树林,但松树居多,地上落满了枯萎的松针,而在一些枯萎的松树兜上,竟然生长着一簇簇颜色鲜艳的灵芝。 看到那些灵芝时,高明程并没有动手去采摘,但心中已经有了一个打算。 前世时,他们这儿的山里也能够找到灵芝,但由于没有药材收货商下乡收货,因此无人进山去采摘。 这是空有宝山,却不生财。 第15章掰蜂巢 但这辈子,他会成为药材收货商,将山里的这些药材,都卖到外面去! 高明程一面走,一面在心中完善着未来的计划,除了灵芝,他还看到了茯苓,但他依旧没有去采摘,因为现在还不是茯苓成熟的时候。 穿过这片松树林,树木的品种便多了起来,也有很多野生花卉盛放,空气中弥漫着幽雅的清香。 看到花卉时,高明程的眼睛就亮了。 蜜蜂采集花蜜而酿造出蜂蜜,因此,有花的地方,才有蜜蜂的存在,只要跟随蜜蜂的踪迹,就可以找到蜂巢。 高明程已经盯上了一只蜜蜂,那只蜜蜂正在一朵粉红色的花朵中汲取花蜜,或许一朵花的花蜜不够,它又飞向旁边的花朵,一连汲取了好几朵花的花蜜,才似乎终于积攒够了,于是飞向蜂巢。 蜜蜂很小,飞行路线又忽高忽低,然而却逃脱不了高明程的目光捕捉。 蜜蜂最远飞行的距离约14k,不过在采蜜时,一般是在半径2-3k之间,山里到处都有蜜源,因此有蜜蜂出现的地方,在2-3k内,必定有蜂巢的存在。 只是这些蜂巢大多藏匿在隐蔽的地方,蜜蜂们或是将蜂巢建筑在有缝隙的土层之中,或是将蜂巢建筑在树枝上。 高明程盯上的这只蜜蜂,就将蜂巢建筑在一棵油茶树上。 油茶树的花期是十一月左右,而果期则是次年的十月,这会儿树上挂满了青色的油茶果,只是还未成熟。 等成熟后,可以将之采摘下来暴晒,取出里面的油茶籽,然后送去榨油坊榨出茶油来。 他们这儿的野生油茶树并不多,但在靠近坑里村的山里,有一大片的油茶林,那是当年农场栽种的,后来农场被撤掉了,茶树林就属于大队集体所有了。 高明程站在树下,抬头打量着蜂巢的高低和大小,在脑海中模拟着该如何成功的取到蜂巢中的蜂蜜。 他没有带特殊工具来,只随身带着一个袋子,所以想要取下蜂巢,只怕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 不过他现在奔跑的速度比以前快了不少,只要他动作麻利,在蜜蜂们报复之前顺利跑掉,那事情就不大。 如果被蜜蜂追上了,那事情就大了! 蜜蜂的尾针有毒,被扎了后,会肿的很厉害,还有一种剧烈的刺痛感。 要是运气不好,没准还会因此中毒身亡。 高明程在树下踌躇了片刻,最后把心一横,决定开干! 干就完事! 油茶树有些树龄了,但也不算太大,他很快就爬到树枝分岔的地方,有了落脚的地方后,他试图伸手去触碰蜂巢。 先丈量了一下距离,发现没问题后,他眼中闪过一抹锐利地光芒,双手已经果断的伸向蜂巢,然后用力一掰。 原本有刀的话,应该用刀来切开,但谁让他是临时打的主意呢,没有刀,只好靠蛮力将蜂巢给掰断了。 好在他力气大,竟是真的被他掰断了! 高明程心中一喜,随即将弄下来的蜂巢丢进袋子里,然后迅速的跳下去,朝远方狂奔而去。 那蜂巢之中还有很多蜜蜂,起初没反应过来,等发现被偷家后,大量的工蜂开始疯狂的朝高明程攻击而去。 高明程根本不敢回头去看,脚下生风般,快的犹如踏风而行。 在奔跑的过程中,他似乎感应到有蜜蜂追上了他,并且用尾针扎了他一下。 他感觉到微微的疼痛,但并不剧烈,也就没有管,只一心往山下狂奔而去。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蜜蜂们终于没有再追着他不放了,高明程放慢脚步,大声的喘息着,脸上和身上,都有大量的汗液流出,沾了汗的衣裳紧紧的黏在背上,有种闷热的感觉。 “呼。”高明程吐出一口浊气,脸上露出大大的笑容来。 虽然心脏狂跳,气血沸腾,但成就感满满的! 他拎着袋子,朝着山下的村子走去。 当他下山时,恰好夕阳欲坠,时近黄昏。 绚丽的火烧云铺满了半边天,虽然已是黄昏,但光线依旧灿烂。夏天白昼长,等待彻底黑下去,都得晚上七八点了。 乡间小路上,陆续有人影走动着。 有人背着一捆柴火,有人提着一个菜篮子,有人挑着水桶,还有人扛着锄头,都不约而同的从山里、地里回到家中去。 而在一些屋檐上,已经隐约有青烟袅袅升起,这是吃饭早的人家已经在煮饭了。 更远一些的大路上,有一群男人们一起朝村子这边走来,这是铁路工地那边下工了,临时工们相伴回家。 对于一些人来说,到现在,一天就算过去了。 但对于高明程来说,今天还有一些事情要去做。 首先他得去找高富强,和高富强谈一谈,让他不要再针对张成远,接下来还得去高守旺家吃饭呢。 高明程下山时,远远地看了牛尾岭那边一眼,没看到高壮的身影,估摸着他可能回家去了。 他没急着马上回村,而是小心翼翼的打开袋子,让里面的蜜蜂飞出来。 他掰断了大半截的蜂巢,这半截蜂巢中,也有一些蜜蜂在里面的。 这些蜜蜂不多,被高明程带着一路的下了山,已经有些晕头转向了,从口袋飞出来后,也没有报复高明程,而是飞走了。 蜜蜂走后,高明程才发现有不少蜂蜜竟然流了出来,黏在袋子上了。 他内心一阵可惜,但也只能浪费了。 他调整了一下方向,不再让蜂巢之中的蜂蜜倒流出去,然后大步朝着细奶奶家走去。 这个蜂巢还算大,他打算一分为三,一份给细奶奶,一份送给许多美,剩下的一份带给高守旺。 高守旺不但花钱买了他的猎物,还邀请他上门喝酒吃肉,那他可不能空着手去。 刚走到细奶奶的家门口,就听到里面传来高壮兴奋的声音。 “奶奶,这兔子真是我捉到的!哈哈,明程哥教我做的套子,我在那山里转悠了大半天,才总算逮住一只兔子了!” “奶奶,你先别把这兔子杀了,我想再养几天!等明程哥回来了,我还要给他看看呢!” 高壮抱着一只灰黑色的兔子,激动的满脸通红。 细奶奶温柔的笑着,满脸的与有荣焉。 “好,不杀它,我去给你找个笼子来养着,这兔子会挖洞,不用笼子是关不住的。” “奶奶,那你快去!” 高壮连忙催促着细奶奶快去找笼子来。 第16章上门闹事 他们家还真有一个笼子,还是用铁丝做成的,是他爸在世时做的,当时是为了用来装斑鸠的。 斑鸠是一种鸟,和鸽子类似,肉很好吃,每年冬天时,村里的人就会去想办法捕捉斑鸠。 有的人用一种很细的黏网捕捉,有的人是用木框捕捉。 高明程进门时,刚好看到高壮小心翼翼的将兔子放进笼子里。 那笼子不大,兔子呆在笼子里后,都没有多余的活动空间。 “明程哥,你看!这是我捉到的兔子!”高壮一眼就看到高明程了,立即炫耀起来。 高明程瞧了一眼那兔子,估摸着有个两斤左右。 于是顺口夸赞了句:“不错,你头一次下套子,就有收获,这是一个好的开始,你要再接再厉!” 高壮激动的满脸通红,也觉得自己真的有狩猎的天赋,恨不得继续去山里转悠。 高明程又问他:“套子你拿回来了吗?” 高壮立即摇头说道:“没有,牛尾岭那边人少,我把套子放在兔子可能会经过的地方了,等明天清早,我就过去看看。” 高明程赞许的点点头。 兔子一般是清早活动,卯兔嘛,卯时那会儿兔子就会从洞里出来,前去外面啃食新鲜的青草了。 什么是卯时呢,卯时是十二时辰之一,对应现代时间的5时至7时,又名日始、破晓、旭日、日出等,指太阳刚刚露脸,冉冉初升的那段时间。 所以高壮把套子留在山里,等到早上去查看时,十有会有收获。 “细奶奶,我今晚睡你这边哈。”高明程先是和细奶奶打声招呼,又对高壮说道:“我要一个人睡,你帮我收拾一张床出来!” “好咧。”高壮没有多问什么,高高兴兴的应下了。 细奶奶倒是说道:“晚饭也在这里吃吧?我去煮饭了。” “我晚饭不在这里吃,我去守旺叔家吃饭。”高明程连忙说了句,怕细奶奶煮多了米。 这会儿天气炎热,煮多米的话,第二天怕是会馊掉。 细奶奶一愣,高壮倒是快言快语的问道:“你怎么去守旺叔家吃饭?他喊你去的?” 虽然都是一个村的人,但显然高明程之前和高守旺没有什么交情。 哦,高明程救过高守旺的事情,高壮已经忘记了,主要是这种事发生过太多次了,所以谁也没特意记在心上。 “嗯,我布下的陷阱也得了一只野兔和一只野鸡,我手里没钱,就卖给守旺叔了,他说晚上想喝酒,就喊我一起去吃点。” “对了,我在山里弄到一块蜂巢,细奶奶,你拿碗和刀来,我要分成三块。”高明程把蜂巢从袋子里拿了出来。 高壮的鼻子抽动着,脸上露出惊喜的笑容,“我说怎么有股子香甜味,原来是蜂蜜!” 细奶奶拿了刀和碗来,之前高明程说要分三块,所以拿了三个碗。 家里的碗都是白色粗瓷做的,碗口有一圈蓝色图案,并且碗底还写着一个‘志’字。 这是高壮爸爸的名字,他们这儿这会儿都这样,每家的碗底都会写着一个字,这个字大多是这家男主人的名字。 比如高明程家的碗底就写着‘远’字。 这样做的原因,是村里有红白喜事的话,主人家的碗筷不够,就需要借村里人的,等办完事,这些碗筷又要还回去。 高明程将蜂巢均匀的分成三份,将其中一份递给细奶奶,“细奶奶,这个给你和高壮吃,待会你们把蜂蜜弄出来,蜂巢先留着,以后有用。” “哎,好。”细奶奶看到高壮早已经按奈不住伸出手沾了一点蜂蜜尝味了,尝味之后,更是撕下来一小块蜂巢,放进嘴里吧唧起来。 这种纯蜂蜜十分的甜腻,在物资匮乏的年代,是很难得的甜嘴的零食了。 “明程哥,这百花蜜太好吃了!你怎么弄到的?我看你身上好像也没有被蜂蜜扎过的印子啊!”高壮大口大口的吃着,脸上的小表情幸福的不得了。 “我跑得快,没被扎到。”高明程矢口否认,不想让人替自己担心。 其实他有被扎到,虽然看不到后背的情况,但他感觉不痛,应该没什么大事。 “另外两份蜂巢,一个送给许多美,一个送给守旺叔,先放这儿,我现在要去找一下高富强。” 高明程和高守旺喝酒的话,也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结束,所以他想趁着吃饭前的时间,去找高富强把事情说一下。 只是他刚说完,细奶奶和高壮竟然同时开口说话了。 细奶奶说:“你不给你爸妈留一份?” 高壮说:“你找高富强做什么?打架吗?我也去,给你壮壮声势也好!” 高明程先是瞥了高壮一眼,说道:“没你什么事!” 又对细奶奶解释了句:“这蜂巢不大,我家里人多,不好分。等下回再弄到,我再给我爸妈他们。” 说完,他就要出门去找高富强了。 刚才那句话,是搪塞细奶奶的。 主要是重生回来后,他对家里人的感观有些别扭,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相处,是像以前那样掏心掏肺呢,还是就此疏远。 想到和家里人的关系,高明程眉头紧皱。 这时他听到有声响从自家那边传来,出于好奇,他朝那边张望了一眼,看到黄婶子竟然到他家来闹事了。 呃,准确的说,是找来他闹事! 至于黄婶子为什么来找他闹事,也好理解,无非是她的宝贝儿子没了命根子了。 高明程对自己的力度控制的很好,他那一脚踢下去,高仁的命根子肯定得出问题。 黄婶子的战斗力可不低,但显然高明程他妈罗小华也不是吃素的,黄婶子敢上门来骂,她就敢骂回去,还抡起扫把就要打人。 “我家明程虽然经常打架,但从来没有欺负过村里人,你说他打了高仁就他打了?你这话说出去,看谁会信!” “再说了,他好端端的会去打高仁?要是他真打了,肯定是高仁干了什么坏事!你敢不敢说高仁做了什么事?” 罗小华双手叉腰,满脸愤怒,气势勇猛的冲在最前面,在她的身后,还站着一家老小八口人,人多势众之下,一时之间竟把黄婶子压的说不出话来。 第17章爸妈是亲的 罗小华是打定主意要护住高明程的。 她虽然不喜欢高明程这个二儿子,但也不能让人欺负到家门口来。 高远见倒是眉头紧皱,他这个二儿子的确喜欢惹是生非,从会走路起,就开始打架了,以往小的时候,但凡有人上门告状,高远见都会道歉,事后再打高明程一顿,让他长长记性。 但随着高明程年纪大了,他自然不好像小时候那样打高明程了。 孩子大了,就要给他留脸面了。 黄婶子占了下风,这让一同来的高虎很是不满。 他没和罗小华对上,而是直接对高远见发话:“高副主任,你可是村委的副主任,做人做事可不能太偏。你家高明程要是没打我儿子高仁,我们夫妻两个能上门来闹事?” “我和你说,高仁被高明程打出大问题了,这事不能善了!”高虎阴沉着脸,眼底藏着怒意。 一想到医生说高仁的命根子以后没办法再用了,高虎的内心就是一阵火。 他恨不得把高明程的命根子也给毁掉! 当然,这只是想想罢了。 高明程以打架凶猛著称,高虎年轻时虽然厉害,但现在已经老了,平日里除了打老婆外,没怎么和别人动过手了。 但高明程再厉害,他也是高远见的儿子! 只要把高远见说通了,自然有高远见出手教训高明程。 除了教训外,赔偿自然也不能少。 高虎心中的算盘打的叮当响。 儿子的命根子没了,他自然伤心难过,但事情已经发生了,就得捞到一些好处才行。 高远见是村委的副主任,平时又会给人蒸酒、做席,家里肯定有钱。 多的不说,至少得拿出一千块钱来才行! 高远见在铁路上做了一天事,这会儿刚回家不久,他浑身都是灰尘汗渍,略微透露出疲惫的神情。 但他没有如高虎所愿,听了这话,就要对高明程喊打喊杀,而是皱着眉头问道:“你把话说清楚,我儿子到底是怎么打的高仁?是在哪里打的?有谁看到了?又打伤了哪里?” 高虎还没开口,黄婶子已经大声囔囔着:“在小元山打的!小傻子看到了!我儿子的脸被打了,命根子也……” “你闭嘴!”高虎气的青筋直冒,转身就给黄婶子一巴掌。 “啪”的一声,倒是把高淑芳给吓到了,她当即躲在她奶奶的身后,黑白分明的眼底充满了恐惧。 她爸也经常打几个哥哥,但从没打过她妈,现在黄婶子被高虎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打了一巴掌,让她本能的有些害怕。 她知道村里有些男人会打老婆,但听说和看到,所受到的冲击,还是不一样的。 高虎满脸怒容的瞪视着黄婶子,恼恨她嘴不把门,竟然什么事都囔囔出来。 儿子的命根子毁了,这是大事。 但是呢,也不能囔囔开了,否则以后让儿子怎么在村里立足? 高明程又为什么会踢断儿子的命根子? 小傻子……呸,这个时候提什么小傻子! 都是小傻子了,她说的话谁信? 所以黄婶子口没遮拦的囔囔出来后,就把高虎气的不轻。 这女人,一点脑子都没有! 高远见到底是当过生产队大队长,如今又是村委副主任的人,听了黄婶子的话,再看高虎打人的行为,就把事情猜测的不离十了。 他的眼底浮现出鄙夷之色。 高虎父子爱打老婆,这事在村里也不算秘密了,高虎还好,下手有轻重,高仁就不行了,就因为他老婆只生了两个女儿,没生出儿子来,就天天打的老婆鼻青脸肿,最后直接把人给打死了。 打死人,本来是犯罪了,但在村里,要是老公打死老婆的话,大多数人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除非娘家人来闹事。 不过呢,高仁的老婆家很穷,打死人后,高仁理亏,给了那边一笔钱,算是封口费。 “高虎!既然没人看到我儿子打了高仁,那你就不能血口喷人!你们现在回去,这事就当做没发生过了。”高远见沉着脸,显露出一丝官威。 高虎知道被高远见抓住话柄了,但他也不甘心就这么算了。 他环顾一圈,看到周围的人都围过来看热闹了,这让他心头一堵。 他身体微微前倾,凑近高远见,眼底闪烁着贪婪的光芒,低声说道:“我儿子没办法娶老婆生儿子了,这事你儿子得负责!你出这个数,这事就了了!” 高虎伸出手,比划了一个数字。 高远见气笑了,他也凑近高虎,低声说道:“打死人是犯法的,要坐牢枪毙的,你知道吧?高仁打死他老婆的事,要是有人报案了,你猜高仁会怎么样?会不会吃花生米?” 听到高远见威胁的话,高虎的脸色顿时难看起来,满是怨恨的看着高远见。 高远见并不怕,坦然的对上高虎的目光。 高虎不足为惧,要是连高虎都压不下去,他这个副主任,那就白当了! 双方对峙了一会,最后高虎还是败下阵来。 他心里憋屈死了,但又不敢破罐子破摔。 儿子的命根子没了,这事太丢脸了,可不敢让全村人知道,而儿子打死老婆的事情,更不敢让高远见他们去报案。 高虎就高仁一个儿子,平时难免宠溺了点,可现在高仁不能再娶妻生子,这让高虎觉得人生都没意思了。 最后,他恨恨的看了高远见他们一眼,拉着黄婶子一言不发的走了。 黄婶子还想骂,却被高虎扯着胳膊走了。 高明程蹲在不远处的围墙上,倒是把这一出闹剧看了,高虎和高远见轻声说的话,他没有听清楚,但看神情,也猜的不离十了。 他看着父母出面维护自己,替自己解决一个麻烦,心中微微有些感动,他又想着,就算前世时他的父母对许多美和他的两个儿子不好,但对他,还是好的。 这个念头冒出来后,高明程又有一种被分割的痛感。 一方面,他觉得他应该继续对自己的父母兄妹好,他们毕竟是一家人。另一方面,又为许多美和两个儿子打抱不平。 他甚至在想,既然爸妈是爱他的,那为什么不能看在他的面上,对他老婆孩子好点? 第18章出面维护 待高虎夫妇走后,围观的人也陆续散开了,高明程正想走,就听见罗小华骂他的声音:“老二这个不省心的!要他去铁路上做事,不肯!竟然还惹下这种事来!别的孩子是来报恩的,就他是来要债的!” “这从小到大,惹出多少事来了?三天两头的有人上门告状,整个村的人都没有他打的架多!”罗小华絮絮叨叨的抱怨着,满脸的不高兴。 “行了,少说两句。”高远见大致猜到高明程为什么会打高仁,虽然对此也有情绪,但也能够理解。 他儿子像他,有正义感,也讲义气的很。 “饭熟了没?累了一天,饿死了!”高远见催着要吃饭,倒是让罗小华彻底闭嘴,带着高淑芳去了厨房炒菜了。 “哎。”高明程轻轻叹息一声,从围墙上跳下来,走了。 他妈……是真的不待见他! 一路走到高富强的家门口,他才收拾好情绪,直接进了高富强家的院子。 高富强家很大,毕竟他们家兄弟多,并且都已经结婚生孩子了。 高明程进去时,高富强家的人大多数都在院子里乘凉说着话。 他一进去,就惹来大家的侧目。 “明程,听说你把高仁的命根子打坏了?”高明程还没有开口,高富强倒是已经笑着上前说话了,眼底充满了八卦的光芒。 高明程脸色一黑,这事才刚发生没有三分钟吧,高富强就知道了? 流言的传播,果然是最快的! 事情虽然是他干的,但否认还是要否认的。 于是高明程正色说道:“我没有,别乱说!” 高富强盯着高明程看,没说信还是不信。 高富强家的其他人倒是脸上笑嘻嘻的,却心底大多是信高明程打了高仁的。 谁让高明程爱打架的名声太响亮了呢? 只是高仁的命根子有没有真的被打断了,那就不好说了。 高明程来找高富强,是有正事的,所以才不打算和高富强掰扯什么他有没有打坏高仁命根子的话,而是开门见山的说道:“我和许多美很快就要结婚了,以后张成远我罩着,懂?” 这话一出,高富强等人都满脸的惊讶之色。 高富强家兄弟多,在村子里人多势众,经常打压势弱的人家,算是极为霸道的。 当然了,高明程的爸爸是村委的副主任,他家也有四个兄弟一个妹妹,在村里也算是很有话语权的人家,基本上无人敢打压他们家。 高明程自身又以爱打架出了名,别说高家村了,就是整个乡镇,都是听过他高明程名声的。 他为人讲义气,在外也结交了很多朋友,人面很广。因此他出面找高富强谈话,也不仅仅是靠着他爸的面子。 “你和许多美要结婚了?没听到风声啊!许多美没爸没妈的,你爸妈看得上?”高明程上门来说张成远是他罩着的,让高富强等人不要欺压张成远,这让高富强有些没面子,但也不至于立刻起冲突。 根据高富强对高远见和罗小华的了解,他觉得他们是看不上许多美的。 事实上,村里很多男青年都看上许多美了,但是他们的爸妈都看不上许多美。 谁让她没爸没妈呢?爸妈还都是得了重病死了的,且她家只有四个姐妹,没有一个兄弟,这样的绝户人家,一般人是不敢娶进门来的。 农村重男轻女,很多人认为许多美姐妹几个也会像她们的妈妈一样,一连生四个,个个都是女儿。 生女儿,可不值钱呢! 这是村里人的愚昧,重生回来的高明程却可以告诉大家,女人是土,男人是种子,生的什么,得看种子,和女人是没有关系的。 并且许多美四姐妹,除了她二姐生了一儿一女外,大姐和三姐以及许多美本人,生的全部是儿子。 面对高富强的问话,高明程神情坦然:“现在都提倡自由婚恋,我看上许多美就行。” 他瞥了高富强一眼,声音冷了几度:“明天张成远会去铁路上做事,应该没人会阻止吧?” 高富强满脸尴尬,一时之间有些下不了台。 倒是他弟弟出面说道:“当然没人阻止,他愿意去就去!” 高明程却继续看着高富强,要等高富强表态。 高富强大高明程十来岁,现在被高明程逼着表态,心里很是不爽,所以场面一度僵住了。 还是高富强的弟弟碰了一下他胳膊,低声说道:“又没仇没怨的,算了。” 高富强兄弟几个都霸道,但也得看人,在高明程面前,他们就霸道不起来。 主要是确实没有什么不可调和的仇恨,所以没必要为了一口气,弄得两家人干起来。 高富强出面欺负张成远,这没关系,反正张成远是入赘的,还是个软蛋,欺负就欺负了。 但高明程显然不一样。 他既然出面替张成远说话了,那么不给他面子的话,只怕有一场硬仗要打。 想到刚刚听到的消息,高明程把高仁打的断子绝孙了! 这小子下手也太狠了! 虽然他们一个个都已经娶妻生子了,但也怕雄风不振啊! 没必要!没必要! 高富强兄弟几个,很快就做出了取舍,高富强也只能勉强笑着说以后不会再找张成远的麻烦。 高明程得了这句准话,也就放心了。 “那行,我先走了。”高明程摆了摆手,离开了高富强家。 他走后,高富强还有些憋屈,低声骂了句:“他有病吧?看上谁不好,居然看上许多美!还没结婚呢,就护上了!” 他老婆看到自家男人被打压了,心里也不爽,她眼珠子转了转,一个主意浮现了出来。 她当即说道:“许多美生的跟个狐媚子一样,高明程肯定喜欢。但他妈罗小华,那就肯定不喜欢了!” “他们不是还没有结婚吗?我就让他们结不了婚!我现在就去找罗小华,把这件事告诉她!” 高富强闻言,脸上浮现一丝喜色。 高明程为张成远出头,让他丢了面子,他自然也不能让高明程好过。 “这事你们女人好开口说,你赶紧去!”高富强催促着他老婆赶紧过去煽风点火。 “哎,我就去!”他老婆也做事利索,顾不得吃晚饭,脚下生风般,快步朝高明程家走去。 第19章洗澡 此时的高明程已经返回细奶奶家,拿了一份蜂巢出门了。 他并不知道,在他家即将有一场地震发生了。 当然,这场地震,他早就预料到了,并且在前世时也经历过,只不过现在提前了。 高明程拿着一碗蜂巢,来到了高守旺家,还没进门,就先闻到一股浓郁的肉香味。 高明程条件反射的吞咽了下口水,本能的被勾起了馋虫。 前世他吃香喝辣,顿顿有肉,对肉已经没有特别的感觉了。但如今的他却因为物资匮乏,而格外的馋肉。 他觉得,他一个人就能够吃下一整只兔子! 舔了下嘴角,他决定下回再逮到猎物,得自己先打回牙祭了! 等进了门,肉香味就更浓了。 屋子里除了高守旺,还有他爸和他哥,高守旺是小儿子,他妈没了,他爸是跟着他哥过日子的。 如今家里难得喝酒吃肉,他就把他爸和他哥也一起叫过来了。 一只兔子被做成麻辣兔,一只野鸡褪毛去内脏后,和香菇一起炖熟了,除了这两样主菜,还有一碟炒辣椒、一碟西红柿炒鸡蛋、以及一碟炒茄子。 “明程来了啊,快来坐!”高守旺出面招呼着,让高明程坐下。 高明程拿出带来的蜂巢,说是送给他。 得了一碗蜂巢,高守旺脸上的笑意更加明显了。 “飞霞,你把这个碗腾出来,顺便再给大家泡一碗蜂蜜水来喝!”高守旺大声喊着,他老婆董飞霞也是十分给面子,温柔贤惠的忙活了起来。 说起董飞霞,在村里也是很有名的,因为她是村里唯一的裁缝。 村里人要做衣服的话,就会去镇上买布,然后让董飞霞来做。 高明程他们家的衣服,也大多是董飞霞给做的。 但直到今天,他才知道,董飞霞不但衣服做的好,厨艺更是好。 当然了,这和她舍得放调料有关。 这一晚,高明程喝的半醺,也吃了不少肉,更是和人聊得尽兴。 高守旺和他爸是同年,在场的高守旺的哥哥以及高守旺的父亲,年纪更是比高明程大的多,但是呢,他本身就交游广阔,又是重生回来的,因此四个人一边吃吃喝喝,一边说着话,竟然聊的十分畅快。 从高守旺家出来后,村子里已经恢复了寂静,大部分人都已经准备上床休息了。 这会儿没啥娱乐,加上白天要做事,因此晚上大家都睡的早。 高明程摸黑走在村子里的小路上,今晚月亮害羞,躲了起来,不见踪影。不过也不是完全的漆黑,依旧能够隐约看到一些房屋建筑的轮廓。 回到细奶奶的家中,他家的大门虚掩着,这是在给他留门。 进了院子,看到细奶奶住的房间一片漆黑,大约是睡下了,只有高壮的屋子里还亮着灯。 他放轻脚步,先进了高壮的屋子,高壮还没有睡,还在听收音机,不过声音调的不大。 “明程哥,房间给你收拾好了,就在我旁边那间!你说你和我睡多好,我们还可以一起听会收音机。”高壮看到高明程回来了,神色有些兴奋。 他没有亲兄弟,爸妈又早早地没了,只和奶奶相依为命,对他来说,高明程就和他亲哥一样。 他小时候那会儿长得瘦弱,经常被同村的孩子欺负,是高明程仗义帮忙,几次三番的保护了他,从此后,他就一直跟着高明程混了。 自从跟着高明程混后,其他的孩子就再也不敢欺负他了。 否则今天打了他,明天高明程就会帮他打回来。 也因此,细奶奶也对高明程很好,几乎把他当半个孙子看待了。 高明程说最近要住在细奶奶家,细奶奶就高高兴兴的给他收拾好床铺。 高明程瞥了高壮一眼,不客气的说道:“我嫌你打呼噜!” 别看高壮生的瘦弱,但呼噜声可不小呢,并且还磨牙! “你洗澡了没?我先去洗个澡,一身的汗。” 高壮就说:“我已经洗过了,再听会儿故事就睡了。” 既然高壮洗过澡了,高明程也就不管他了,从隔壁的屋子里拿了换洗的衣服,又把裤兜里的两页金箔纸小心翼翼的放在枕头下面藏好。 这会儿他们村还没有通自来水,田地里的用水靠水库,家里的生活用水就靠水井。 村子里共有三口公用的水井,也有几口别人自家打的水井,不过高明程家没有水井,高壮家也没有,所以他们都得去公用的水井挑水吃。 因为这个,他们村子里的男女老少,大部分都习惯到水库里洗澡,在西边的那个水库,有一个湾叫做女人湾,因为地形的缘故,三面都有茂密的灌木丛遮拦,所以村子里的女人们都习惯到那里洗澡。 而男人们,则会到另外一个水库里洗澡。 高明程跑到水库边,三两下就脱掉了衣服,然后一个跃身,就落入水中,发出‘啪’地声响,水花四溅。 他先是在水中畅游一番,然后才清洗着身体。 被冷水一激,他体内残留的酒意就消散了。 他仰面浮在水中,望着天穹。 墨蓝为底,繁星点点,偶有浮云飘动,变化莫测。 86年的天空,真漂亮! 高明程感慨着,从水中走到岸边,把之前脱下来的脏衣服打湿,随便搓揉了几下,就算是洗过了,然后拧干往岸边的灌木上一丢。 紧接着他穿上干净的衣服,拎着洗好的的脏衣服,往细奶奶家走去。 进了院子后,他随手把湿衣服挂在晾衣服的竹竿上,然后从里面关上了门。 “我先睡了。”路过高壮屋子时,高明程低声说了句。 “哦,我等下也睡了。”高壮的声音从屋子里传了出来,同时还有收音机中的声音。 高明程没有细听,他现在对收音机里的故事不感兴趣,只想一个人安静的研究一下金箔纸。 回到自己的房间,高明程用火柴点燃了煤油灯。 这煤油灯也是细奶奶之前放在这里的,看到这煤油灯,高明程后知后觉的知道为什么细奶奶的房间是漆黑的了。 这是因为她把自己用的煤油灯给了他用。 一股暖流自心底涌出,四肢百骸都觉得十分的温暖。 第20章收获满满 一盏灯,点亮了房间,同时也点亮了高明程的心。 身为家中的老二,他娘不疼,爹不爱,亲奶奶对他都没有细奶奶好。 但他在家中缺失的亲情,在细奶奶这里,又弥补了回来。 可见这个世界是公平的,你得到一些什么,就可能会失去一些什么。 收拾好心中的情绪,高明程从枕头底下拿出那两页金箔纸。 煤油灯亮到了极致,透过煤油灯,高明程终于看清楚另外一页金箔纸上有些什么了。 出于他意料的是,这页金箔纸上并没有什么类似功法心法的东西,而是刻画了一座宫殿。 寥寥几笔勾勒出来的宫殿,却给人一种恢弘大气的感觉。 那宫殿上挂着一个牌匾,上面写着三个字,字体依旧是小篆,高明程辨认了一下,认出那是‘妙道宫’三个字。 但除此之外,再无其他的信息了。 高明程反反复复的看了好几遍,最终还是放下了。 既然看不出它的玄妙之处,那就算了。 他又拿出之前看过的那页金箔纸,目光在看清楚第一幅画时,就有一种想要盘腿入定的感觉。 他连忙放下金箔纸,又吹灭了煤油灯,最后于漆黑之中盘腿而坐,瞬间入定。 …… 鸟鸣声伴着晨曦而来,高明程睁开眼时,才发现天已大亮。 他依旧盘腿而坐,一夜未睡,却精神抖擞。眼角余光瞥到那两页金箔纸上,决定将它们先藏好,夏天的衣服薄,随身带着这个东西,总觉得不保险,再说了,他一天下来,要跑好几个地方,万一不小心丢掉了,他得心疼死。 目光在房屋中环视一圈,竟没有找到合适的地方。 最终他的视线只能落在床上,他起身下床,掀开草席,将金箔纸放在草席下面。 金箔纸很薄,放下草席下面,一点儿都不显眼。 藏好东西后,高明程像是放下心中的一块石头,整个人都觉得轻松不少。 他打开房门,走了出去。 阳光洒落在庭院中,简陋的厨房传来米粥的香味。 隔壁的房间里,还有呼噜声响起,高壮还未睡醒。 高明程敲了敲窗户,直接把高壮喊起来:“起床了,待会还要去山里看套子。” 呼噜声顿时消失,很快就传来高壮还未彻底睡醒的含糊声音:“哦,好。就起来了。” 一阵窸窣的穿衣声后,高壮推门而出,房间门对着东边,因此晨曦直接洒落在他的脸上,将眼角的眼屎照的分明。 高明程的眼角抽动了下,下意识伸出手摸了摸自己的脸,不知道有没有什么脏东西。 一番洗漱后,精神越发好了。 细奶奶已经打好了三碗粥凉着,两碗都是用海碗装着的,只有一碗是正常大小的碗。 除了米粥,还有一碟炒辣椒和一碟辣萝卜干。 那炒辣椒应该是昨天晚上剩下的,第二天就用来下粥吃。 “粥已经凉的差不多了,快恰吧。” 细奶奶笑着招呼着两人吃粥,两人也没有含糊,三两下就把一海碗的粥给吃进肚子里了。 吃饱了后,就得干正事了。 临出门前,高壮还气势很足的对细奶奶说道:“奶奶,我今天肯定还能够捉到更多的兔子,到时候咱们晚上也恰兔子肉!” “好,我给你们做。”细奶奶笑呵呵的说着话。 出了门后,两人先直奔牛尾岭那边,高壮满怀激动,眼底亮晶晶的,他先是环顾四周一下,然后直奔下了套子的地方。 “明程哥,兔子兔子!”第一个套子就有收获,这让高壮激动的险些要原地蹦跶下。 他三两步冲上前,弯腰将草丛中的兔子捡起。 兔子还活着,但因为挣扎的缘故,身上的铁丝套子缠的很紧,导致它最终只能被困住,无法再逃跑了。 拿着兔子,高壮笑的像个一百多斤的孩子。 高明程也有几分高兴,示意他继续去找其他的套子。 高壮舍不得放下兔子,抱着兔子就往放下一个套子的地方走去,第二个套子放在一片茂盛的草丛中,此时却依旧还是原样。 没有收获,这让高壮兴奋的情绪稍稍冷却了些。 他并没有死心,继续朝第三个套子的位置走去。 第三个套子在另外一个小山坡的下面,走过去时,却发现套子没有,兔子也没有。 高壮愣住了,一双眼睛瞪的老大。 高明程看了一眼,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套子不见了,要么是兔子被套住后,却奋力逃走了,要么是被其他人捡走了。 再看附近的环境,有一片草丛有明显的压痕,于是他顺着那压痕走去,走了大约一百多米,终于在一处草丛里发现一只奄奄一息的野兔了。 在野兔的不远处,还有一处较为隐蔽的洞口,大约就是这只兔子的窝了。看到兔子窝,高明程又想到用烟火熏兔子窝,然后趁机捉兔子的法子。 不过很快他就把这个法子扼杀在心底了,现在是八月底,天气炎热,风干物燥,很容易起火,在山里烧火需要格外的注意,否则一个不好,引起了山火,那事情就大了。 再说了,火一点,烟一起,附近的人都会看到,必然会过来查看情况。 到时候那伙盗墓贼肯定就不敢进山,错过了这个时间点,那盗墓贼的踪迹就很难捕捉,毕竟他不可能什么事情都不干,就天天守在这牛尾岭。 “真能跑!”高壮捡起地上的兔子,看到铁丝都快缠到兔子的肉里面了,不由得感叹了一声。 他把铁丝套子解开,只用野草将兔子的脚绑住。 “明程哥,我先把这两只兔子送回家去,今天晚上咱们也恰兔子肉!”高壮笑容满面的说着话,眼底充满了期待的光芒。 吃肉,对于这个年代的人们来说,可是最值得期待的事情了。 寻常人家,一个月吃一顿肉,就算是顶好的,更多的人家只能每年过年时,才能够吃上肉解馋。 高壮走后,高明程也没有离开这里,他寻了一处合适的地方,开始练拳。 他上辈子系统的学过武术,会一套拳法,会一些简单的刀法,还会一些双截棍。 学双截棍,那完全是因为看了李小龙的电影,觉得很帅。 第21章他妈看不上许多美 拳练意,出拳时的意志很重要,意志坚定,出拳有力不拖沓,意志不坚定,拳头无力,也很难打准。 拳法,是近身搏斗之法,需要勇猛和敏捷。 高明程先是练了一套熟悉的拳法,感受着出拳时的微妙感觉。 重生回来后,年轻的身体让他气血充沛,因那金箔纸打坐入定两回后,身体的状态更是好的不得了,比他前世的巅峰期都还要好上几分。 眼前没有练习的器具,亦没有敌人,高明程无法一试身手,心中颇觉不快。 突然,他的视线停留在一棵碗口大的水桐树上。 一个念头浮现在心中。 “喝!” 拳风破空,拳头精准的打在水桐树上,‘咔嚓’一声,那水桐树竟然直接被一拳打断了。 水桐树的木质稀疏不紧密,但能够一拳将之打断,还是需要很强大的力量。 望着断掉的水桐树,高明程眼底闪动着喜悦的光芒,拳头因为用力的缘故,微微有些疼痛,但这一丝疼痛直接被他忽略了。 他知道,他得到极大的机缘了! 这份机缘,在前世时,被他不小心错过了,但好在如今他又重新得到了! 心中兴奋的他,又当场练了一套拳法,这一次,他每一次出拳,都打出破空声,拳风阵阵,气势威猛。 僻静的树林中,一个青年不断地练着拳法,动静使得附近鸟飞兽走,只有懵懂无知的蚱蜢蟋蟀依旧在草丛中穿梭着。 “明程哥!出事了!”远远地,高壮的声音传了过来,打断了高明程练拳的节奏。 他将拳势收回,望向村子的方向。 高壮在小路上狂奔着,嘴里不停地喊着那句话。 高明程皱眉,本能的有种不好的预感。 他立即朝高壮所在的地方跑去,他速度极快,五六秒后,两人就碰面了。 高壮一路跑来,刚停下,就气喘吁吁起来。 还不等气顺了,就断断续续的说道:“明程哥,出事了!你妈去找许多美的麻烦了!” 高明程眉头皱的更紧了。 他没有多问,二话不说就往许多美的家跑去。 高壮喘匀了气后,也跟在后面跑了起来。 话说,他明程哥也跑的太快了吧?怎么一眨眼的功夫,连背影都看不到了! 高壮心底诧异,但也没有怀疑什么,在他心中,高明程一向很厉害的。 许多美所住的小山坡上,已经围着不少看热闹的人了,不时有叱骂声从人群的最里面传来。 “让开。”高明程阴沉着脸,伸手分开人群。 看热闹围观的人见到是他,纷纷让开一条道。 高明程走进去时,恰好看到他妈罗小华指着许多美骂的画面。 罗小华一只手叉腰,一只手指着许多美的鼻子,不客气的骂着:“你个不要脸的狐狸精,哄骗了我那傻儿子替你家出头。你倒是得意的很,什么坏事破事,都得他去承担了!” “我警告你,你个没爸没妈的绝户,我是绝不会让明程娶你的!” “呵,怎么?你满脸不服,还想和我干一架?” 罗小华气势霸道,许多美也不是逆来顺受的人,只不过碍于罗小华是长辈,又是高明程的妈,她不好直接破口大骂。 她脸颊因为愤怒而绯红,双眼更是冒着火花。 张成远今早已经去了铁路做事,此时自然不在家,只有她二姐站在她的身边。 不过她二姐算是窝里横,骂起入赘的老公和妹妹时,胆气很足,对上村里其他人时,就弱了下去。 此时许多玉也只敢说一句:“是高明程自己主动说要去找高富强说的,又不是我们求他去的!” 这是把自己的责任撇干净了。 这话倒也不假,但就是听起来有些无情。 许多美不认可的瞪了她二姐一眼,然后对罗小华说道:“现在是自由恋爱,可不是包办婚姻的时候了!只要高明程喜欢我,我也喜欢高明程,那我们就可以在一起,就可以结婚,不要管你同意不同意!” “呸!你个不要脸的,想男人想疯了吧?就你们这破落户,正经男人谁敢娶你们?你那三姐要不是主动送上门,看谁会娶她!”罗小华大骂,甚至把许多美三姐的事情也拿出来说。 许多美的三姐嫁到隔壁镇了,男方还是在合作社做事的工人,这算的上是高嫁了。 因为隔得远,具体的事情,村里人不太清楚,但却有一个流言传了出来,说是许多美的三姐许多月主动送上门,未婚先孕,所以男方才捏着鼻子娶了她的。 罗小华骂自己时,许多美还勉强能够忍住,现在说她三姐,她瞬间就像是点燃的炸药,即将要爆炸了。 高明程在边上听了这么几句,大致知道发生了什么,眼看许多美气的要爆炸了,马上就要和他妈真刀实弹的干架了,他赶紧上前阻止。 许多美性格泼辣,这他知道,也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的。 农村人淳朴,但同样的,在农村也有农村的生存法则。 假如许多美不泼辣的话,她的命运只怕会更加凄惨,大约也只比小傻子好一点点罢了。 “妈!你来这里做什么?有什么事,回家去说!”高明程走了出来,站在罗小华和许多美的中间,他给了许多美一个安抚的眼神,示意她别生气。 看到高明程来了,许多美的眼眶直接红了,这是委屈的。 那委屈的小眼神看得高明程心头一软,恨不得搂住小媳妇好好的安慰一下。 然而现在还不能,在没有结婚之前,即使双方有好感,那也是不能有亲密举动的,否则必定会被人说闲话。 其中受到伤害最多的,自然是女方。 “我来这里做什么?你被人利用了,还瞎眼看不清呢!”罗小华气的抡起拳头就打在高明程的背上,因为生气,使的力气很大,围观的人都听到拳头砸肉的声音了。 然而高明程神色未变,只转身冷眼看着他妈。 罗小华又狠狠地打了好几下,泄掉心中的不满了,这才指着高明程骂道:“你真要娶她?她没爸没妈,家里穷的叮当响,你娶了她,不但得不到帮衬,还得帮着她一家人!” 第22章妈别再找许多美的麻烦了 高明程本想说一句我乐意,但话到嘴边,又变成:“她没爸没妈也没事,以后有了孩子,你多帮着带呗!反正你是我妈,你是孩子的奶奶!” “呸!我给你带个屁,自己生的自己养,我看你就烦!”罗小华本能的骂着。 然而高明程的眼底越发阴冷了。 他那句话是在试探,上辈子他不着家,不知道具体的情况,但多少知道他爸妈压根没给他带过儿子,生活的重担,全落在许多美一个人身上。 而他那会儿把大头钱给了爸妈兄弟,只随手给了许多美一点小钱而已。 后来每每想起这事,他都恨不得给自己一巴掌。 “既然你不肯帮着带,那我娶谁都一样,就不劳你操心了。”高明程故意说的云淡风轻,其实心底难受的要命。 重生回来后,他逐渐看清楚了一件事,那就是他是真的不受他爸妈待见! 他这个儿子不受爸妈待见,又怎么能够要求他爸妈待见他的媳妇和儿子呢? “你要是敢娶她,我一分钱都不会给你!”罗小华气的不轻,直接威胁高明程。 高明程却无所谓。 上辈子他出息了,赚钱了,说要娶许多美,爸妈虽然不乐意,嫌弃许多美没爸没妈是绝户,又担心许多美生不出儿子来。 但他给了他爸妈钱,所以他爸妈也没有很反对了。 现在他没钱,还说要娶许多美,那他爸妈的反应肯定会更大。 但不管他爸妈怎么反对,也不该到许多美的家里来闹事。 他一言不发,只伸出手,拉着罗小华的手走出人群,往家的方向走去。 罗小华想甩开他的手,却发现高明程的力道很大,她根本甩不开。 这让罗小华气的不轻,一路上骂骂咧咧的,说的那些话,尽是难听的话。 高明程脸色铁青,觉得他妈有些不可理喻。 他停下脚步,诚恳的问了句:“妈,我不娶许多美,我娶你给我找的媳妇,这样的话,你能够保证你对我的媳妇和孩子好吗?” 罗小华脸上一喜,连忙点头说道:“那我肯定对他们好啊!” 高明程又说道:“你给大嫂多少彩礼,就给我媳妇多少彩礼,你给大嫂吃鸡蛋,就得给我媳妇吃鸡蛋,你给大嫂带孩子,就得给我媳妇带孩子。这些都能够做得到吗?” 罗小华满脸的不解,瞪了他一眼,觉得他在说废话。 然而她还没有开口表态,高明程已经轻轻地叹息了一声,说道:“妈,你仔细想想,你做不到的。” 罗小华最喜欢他大哥,大嫂也是她亲自挑选的,并且大嫂娘家很强势,因此给了不少彩礼,婚礼也办了。 平日里煮鸡蛋时,他爸他哥和他嫂子有,其他人竟然都没有。 上辈子,他没听罗小华的话,擅自娶了许多美,但是老三和老四却是听话的,但他们的媳妇,也没有大嫂那样的待遇,之后带孩子,也是以大嫂家为主,有空才帮着老三老四家带。 所以,就算他听了罗小华的话,没娶许多美,可有些待遇,得不到就是得不到。 比起老三老四,他是家里最不讨喜的。 既然这样,他自然要好好的爱护他的老婆,好好的带好两个儿子。 想明白后,高明程只觉得心中十分畅快,那残留的一丝郁气,彻底的消失了。 他看着他妈,诚恳的说道:“你不喜欢我,也不会喜欢我的媳妇和孩子,这些我认了,但你不能再去找许多美的麻烦了。我一人做事一人当,就算我出面帮了他们家,也是我的事,不关你们的事。实在不高兴了,也可以把我单独分家分出去。” “妈,别再去找许多美的麻烦了!” 高明程再次重申,脸上的神情是前所未有的认真。 这把罗小华给镇住了,她盯着高明程,只觉得这个儿子竟然变得如此陌生了。 她开口想说些什么,但却本能的闭嘴了。 她心底已经有了答案,她不可能对老二的媳妇和老大的媳妇一样好的,这也根本没有可比性嘛! 老大媳妇人多好啊,娘家又给力,她自然会更喜欢。 高明程把话和罗小华说清楚后,就走了。 罗小华看着他离开的背影,张了张嘴。 这个老二,真是来要债的! 她有心真不管老二了,但到底不甘心,于是琢磨着要给老二说一个什么样的媳妇,等她找到合适的人选了,把老二往人家姑娘面前一领,老二就该清楚她给找的姑娘,肯定比许多美好。 至少……也是有爸有妈有人帮衬的。 罗小华心底打着主意,开始寻摸起合适的人选来。 高明程回了一趟细奶奶的家,发现院子竹竿上挂着的衣服还是湿的,仔细一看,原来细奶奶又重新替他把衣服搓洗了一番。 昨天他只在水里随意的搓洗了下,连肥皂都没有用,肯定没洗干净。 看着被重新洗干净的衣服,高明程心中暖暖的。 他走进厨房,拿上准备送给许多美的那份蜂巢,再次朝许多美的家走去。 他过去时,发现之前围观看热闹的人已经不见了。 这会儿的娱乐项目少,村里但凡谁家吵架打架的,都会引来很多人围观消遣,事后还会当做谈资。 这种事,高明程自己也没少干。 他环视一圈,没找到许多美的身影,于是径直进了屋里去,果然看到许多美正趴在竹床上哭泣呢。 她一个人哭着,许多玉并不在这里,也不知道干什么去了。 听到许多美的哭泣声,高明程只觉得十分难过。 带给许多美这份委屈的,正是他亲妈。 而在上辈子,在他看不到的地方,他妈又给了许多美多少委屈受呢? 他把碗放下,安抚的拍了拍许多美的背。 许多美立即直起身,扭头看向身后,看到是高明程时,眼眶一红,泪珠如断线的珠子般,止不住的往下落去。 美人落泪,真是让人心碎。 高明程也不敢有出格的举动,只能诚恳的说道:“许多美,我喜欢你,我愿意娶你,至于我爸妈的意见,这不重要,等我们结婚后,就立马分家单过。” 第23章哄一哄 分家? 听到这两个字,许多美只觉得心脏狂跳,满脸的不可置信。 儿子多的人家,迟早会分家单过,但高明程现在就这么说,她还是感受到高明程对她的真心了。 “你真愿意分家单过?”许多美心里甜滋滋的,但还是不确定的询问了句。 高明程则是很肯定的点点头。 上辈子他爸妈没管过他的老婆孩子,这辈子他也没指望让他们管。 只是这辈子他不会再拿出大把的钱给父母兄弟用了。 父母之恩可以报,但是要先照顾好自己的小家,有余力了,再回报父母。 “树大分枝,我们家四个兄弟,迟早是要分家单过的。等结婚后,我们就先分家出来。”高明程肯定说着,又说道:“只是我现在还没有钱,我们还没有办法结婚,你,再等等我。” 高明程的心底已经有了赚钱的计划了,只是还需要时间去实现。 他预计最晚今年冬天能够把许多美娶进家。 正好,现在许多美才十七岁,还没成年呢,等过完年,刚好十八岁! 想到十八岁的小媳妇,高明程内心就一阵激动。 乡下人结婚早,十八十九岁结婚的,多的是。 但是呢,这个年纪结婚的话,是拿不到结婚证的,所以很多人要么根本不去县城的民政局拿结婚证,要么结婚几年后,孩子都生了,才到民政局去拿个结婚证回来。 上辈子,高明程和许多美也是两年后才去拿的结婚证。 高明程三言两语,就哄好了许多美。两人本来也算是青梅竹马,打小就认识,也一直互有情愫,等高明程直接告白后,两人就顺理成章的就谈起了恋爱。 这会儿小年轻的恋爱,可比后世小年轻的恋爱要保守的多。 重生回来后,高明程还没有拉过许多美的小手呢! 压抑住内心的蠢蠢欲动,高明程对许多美说道:“我昨天弄到一个蜂巢,送你一点蜂蜜吃。” 他指着旁边的碗,又说道:“我打算再去山里弄一些蜂巢,到时候赶集时拿去卖钱。多美,你给我找把刀和桶子来,我有用。” 他之前没从细奶奶家拿工具,身上只有一个袋子,但用袋子装蜂巢的话,会浪费一些蜂蜜。 “嗯,好咧。”许多美看到那一碗蜂巢,闻着蜂蜜香甜的味道,心情早已经变好了。 她立即从家里拿出一把菜刀,又拿了一个干净的水桶出来,这是他们家打水用的桶子,用了很多年了,还是她爸在世时,在集市上买的。 木桶比塑料桶重一些,但高明程也没有嫌弃,这点分量对于他来说,不算什么。 “我进山去了,你有空的话,要多看书识字练字,等我有空了,还要检查功课的!” 高明程临走前,还在殷殷叮嘱着。 许多美倚在门口,眼睛已经重新含笑,嘴角微微翘起,显露出了好心情。 “好。”她乖巧的点头,纯真又可爱。 告别了可爱的小媳妇,高明程感觉浑身是劲。 他拎着木桶,心情极好的哼着不知名的歌,一路朝山里走去。 “明程哥!”远远地,他听到高壮的声音。 高壮看到他后,一路的朝他跑了过来,脸上还浮现着八卦的神采。 “明程哥,你妈怎么会来找许多美的麻烦?还骂的那么难听?”高壮有些不解。 他是高明程的跟班,自然也和许多美熟的很,也知道在这之前,高明程就一直帮了许多美不少忙。 高明程这人吧,虽然讲义气,帮过很多人,但是对村里的女孩子,还是会保持着一定的距离的,也只有许多美,能够让他帮了一次又帮一次。 之前高壮没反应过来,现在想想,其实这就是因为高明程喜欢许多美的缘故。 提起这事,高明程的脸瞬间冷了下去。 他没问他妈,但是不用问也知道,他昨晚前脚刚去找了高富强,只怕高富强家后脚就去他家煽风点火了。 这让他对高富强家的感观很差。 轻哼了声,高明程岔开了话题:“高壮,你这两天一定要都在牛尾岭那边待着,一旦看到生人进村进山了,一定要赶紧来找我!哦,你要是找不到我,你就吹哨子,我听到哨子声,就知道了。” 高壮有一个哨子,是用铁做成的,里面还有一颗铁珠,吹动时,能够发出很大的声响,即使他在山里,也应该能够听到。 如果不出差错的话,前世那会儿那伙盗墓贼是明天上午出现在牛尾岭的,而勘察古墓的位置,也得花费一两天的时间。 他让高壮提前两天就呆在牛尾岭的山脚下,不过是为了保险,省的错过了。 高壮眨巴了下眼睛,知道他明程哥不想说那件事,他也懂事的不提了。 “好!” 兄弟两个说完话后,就各自去做事了。 高壮继续回牛尾岭的山脚下,用他的套子和野兔们博弈,而高明程则进了山。 走到山中无人处时,高明程一路狂奔,往花卉盛开的地方而去。 今天不必进深山,只要能够找到蜂巢就行,昨天进入深山之中,完全是想体验一下自身的变化。 走了大约十多分钟,高明程就顺着蜜蜂的踪迹,找到蜂巢了。 今天有了刀子和桶子,做起事来,就更得心应手了。 只是靠近蜂巢时,看到周围有大量的蜜蜂在盘旋飞舞着,发出嗡嗡地声响,高明程想着,下次去赶集时,一定要买一些纱布,然后让董飞霞做一套防护服出来。 他虽然跑的快,能够躲避掉蜜蜂的追杀,但如果有防护服的话,就算他慢悠悠的割蜂巢,这群失去家园的蜜蜂们,也拿他没有办法。 心里想着事,但他的手脚却极为麻利,他找到蜂蜜多的位置,然后果断的下刀一割,蜂巢瞬间一分为二,有粘稠的蜂蜜从切割处滴落下来。 高明程将割下来的蜂巢丢进木桶里,然后飞快的跑掉了。 失去家园的蜜蜂们疯狂的追杀而去,然而高明程也太鸡贼了,他的身体经过不知名的入定改造,速度快的不可思议,三两下就跑的不见踪影,避开了绝大部分蜜蜂的追杀。 蜂群们不甘心的在周围盘旋着,气势汹汹的想要继续追杀,却失去了方向,最终,蜂群们只得打道回府,继续修筑蜂巢,守卫仅剩的家园。 第24章弄到蜂蜜了求追读 树林中,高明程感知到没有蜂群的追杀了,便逐渐放慢脚步。 他漫步在树林中,左右张望着,寻找下一个下手的目标。 每当他找到目标后,便有一群蜜蜂会失去家园,愤怒的情绪将族群点爆,但最终却只能不甘心的撤回。 假如蜂群之间也有交流的话,这些蜜蜂们在彼此遇到时,肯定会抱怨有无耻的人类前来偷盗蜂蜜。 而高明程的凶名,则会传遍山中的蜂群。 这一日,蜂群损失惨重! 时近中午,高明程拎着满满的一桶蜂巢,往细奶奶家走去。 细奶奶正在厨房炒菜,空气中弥漫着辣椒呛鼻的香味。 “细奶奶,家里有没有干净的罐头瓶子?”高明程探头问着。 吃罐头,对于乡下人来说,是一件奢侈的事情。每当罐头吃完了后,罐头瓶子也不会丢掉,而是会留下继续用。 或是用来装一些米酒,或是用来装一些油、盐、干辣椒等等。 “有的,在我睡觉的房间里还有好几个空瓶子,你等着,我给你拿来。”细奶奶动作麻利的将大铁锅里的爆炒辣椒铲了出来,然后随手倒了半瓢水进锅里,锅中发出滋滋的声响。 她走进自己的房间,不多时,就从里面拿了好几个空瓶子出来,都是一些黄桃罐头、荔枝罐头的瓶子。 细奶奶有一个女儿,嫁到了隔壁村镇上,但每年端午和中秋时,都会回来一趟,给细奶奶送一点钱和东西。 每次回来,必定会买上两瓶罐头的。 日积月累,细奶奶家就剩下很多没用的空罐头瓶子了。 看到这些空瓶子,高明程心中欢喜。 蜂蜜容易遭虫蚁,不把它密封保存的话,虫子就会爬到蜂蜜里面去,把好东西给糟蹋了。 “细奶奶,你炒菜,我来洗这些瓶子。”高明程将空瓶子都放进一个盆子里,先是洗去它们表面的灰尘,然后再打开盖子,把里面的瓶子也清洗干净,然后一个个瓶口朝下倒放在一块干净的石板上。 等瓶子里的水控干后,就可以用来装蜂蜜了。 趁着这会儿,高明程又开始清理带回来的蜂巢。 蜂蜜藏在蜂巢之中,这会儿他也没有摇蜜机,只能靠原始的办法来弄出蜂蜜了。 先是用刀将蜂巢切割几下,任由蜂蜜流淌出来。 然后再拿一块干净纱布来,将蜂巢包裹住,用力的捏挤,将蜂巢里面还积留的蜜蜂给捏挤出来。 之所以用纱布包着,就是以防碎渣掉入蜂蜜之中。 但即使如此,水桶的底部,还是有一些碎渣。 这也是不可避免的,就算用摇蜜机,也会有一些碎渣残留,但只需要沉淀一会儿,碎渣就会沉入桶底了。 刚做完这些事情,高壮就拎着一只兔子回来了。 看到他手里的兔子,高明程挑眉,没想到高壮捉鱼的运气不怎么样,倒是有捉兔子的运气。 “奶奶,明程哥!看,我又捉到一只兔子了!”高壮一回来,就拎起兔子,得意的显摆起来。 昨天捉到一只,今早又搞到两只,再加上这只,家里一共就有四只兔子了! 高壮早就馋肉了,对细奶奶说道:“奶奶,待会你杀两只兔子,我们晚上好好的吃一顿兔子肉!” 他怕一只兔子吃不过瘾,而拥有四只兔子的他,感觉自身十分的富裕,支撑得起一顿吃两只兔子。 “好。”细奶奶笑着点头,对此没有半分异议。又催促高壮去洗手,准备吃午饭了。 中午的饭菜很简单,无非就是一盘子爆炒辣椒和一碗丝瓜汤。这让高壮对晚上的兔子肉更加期待起来。 夏日炎热,中午更是最热的时候,烈日灼烧,暑气蒸腾,这个时候,就算村里最勤劳的人家,也会呆在家里休息一两个小时,然后再出门做事。 高明程和高壮也留在家里,但是没有午睡。 之前清洗的罐头瓶子已经控干水了,高明程坐在屋檐下,拿着一个铁勺,开始舀起桶里的蜂蜜灌装进瓶子里。 高壮坐在一个树兜做成的矮凳上,眼巴巴的看着高明程做事,倒也不是很馋,毕竟昨天高明程已经分了他一些蜂巢吃了。 高明程的手很稳,罐头瓶口也不小,因此没有一滴蜂蜜浪费掉,全都装进了瓶子,等到八个瓶子全部装完了,木桶里还剩下一个底。 剩下的蜂蜜中有一些残留的渣子,不好拿去卖的,但自家人吃,那是完全没有问题。 “帮我拿个干净的碗来。” 高明程一声吩咐,高壮立即跳起,三两下就跑到厨房拿了一个碗出来,将碗放在平坦的地面上。 高明程先用勺子将桶底的蜂蜜舀进碗里,最后剩下的实在舀不出来了,全部黏在木桶上。 高壮见状,立即伸出手,用手指在木桶内壁上剐蹭了下,带出一些粘稠的蜂蜜来,他将手放进嘴巴,美滋滋的吧唧了下。 高明程也不讲究,跟着吃了一些,剩下的拿水漱洗干净,然后倒进后院猪圈里的食槽中,算是给家里的猪加餐一份甜饮了。 “我把这碗蜂蜜送我家去,你先休息一下,等下我们一起去山里。”高明程一面说着话,一面端起装满蜂蜜的碗。 满满一碗的蜂蜜,那些碎蜂巢渣子,已经沉淀在碗底了。 高壮家就在他家屋后的不远处,倘若他家里人大声说话的话,在这儿都能够听得见呢。 出门,拐弯,顺着一条甬道,便走到他家的后门了。 高明程家也养猪,一共养了两头,主要吃猪草,他妹就是打猪草的主力军,当然了,他们兄弟几个偶尔也会帮着一起打猪草。 从后门进去,就是一个很简单的小院子,角落堆着一些猪草,旁边还架着一口煮猪草的大铁锅。 大铁锅内已经空了,但还留有余温。 “四哥,带去的这些辣萝卜干和咸菜,够不够吃一个星期呀?”高淑芳的声音从一间屋子里传了出来,高明程循声望去,通过敞开的窗户,看到高明里和高淑芳都在屋子里,高明里正在收拾东西,将干净的衣服塞进一个旧帆布袋里去。 他低头做事,嘴里回答着妹妹的话,“肯定不够,现在天气太热,拿多了也也存不住,所以爸多给了我一块钱,让我买点素菜配着吃。” 高明里的手边还放着一沓钱,都是小额钞票,他又仔细的数了一遍,足足有十八块钱。 学费是十七块,多出来的一块钱,是高远见让他买菜吃的。 第25章给家里送蜂蜜 高明程看到他在收拾东西,就知道学校明天开学,而他下午就要提前去学校,然后住在学校里。 初中在镇上,从他们村里走路去的话,得走上两个小时,自然不能每天来回,只能住在学校,等周六放假时,再回家里一趟,带一些换洗衣服去,再带一些咸菜,或者有什么事情需要花钱的话,也还得从爸妈手里拿钱。 “明里,淑芳。”高明程靠在窗户外边,和弟妹打声招呼。 屋子里的两人都抬头望去,都露出笑脸来。 其实高明里和高淑芳挺喜欢高明程这个二哥的,毕竟高明程很会打架,在这附近很有名声,在小的时候,附近一些调皮的孩子听说他们的哥哥是高明程时,都不敢欺负他们的。 “二哥,你进屋里来呀,四哥要去学校了,我们三个说说话。”高淑芳招手,示意高明程进来。 “不了,我等下还有事。呐,这是我从山里弄到的蜂蜜,给家里吃的!老四,等下你赶紧多吃两口。”高明程笑着说话,将一碗蜂蜜直接从窗户送了进去。 高淑芳连忙上前接过,闻着蜂蜜特有的香甜味,只觉得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山里有蜂蜜,这大家都知道,但能够弄到蜂蜜的,还是少数。 一来不容易找到蜂巢,二来就算找到蜂巢了,也不是所有人都敢去碰的,毕竟被蜜蜂蜇的滋味,大部分乡下人都体验过。 那种疼痛,能够让大部分人打消盗取蜂蜜的念头。 高淑芳到底是女孩子,细心多了,忍住对蜂蜜的垂涎,满是关怀的问道:“二哥,你被蜂蜜蜇到了没?” 她仔细的去看高明程的脸,一般来说,脸最容易被蜇到。 然而高明程的脸却干干净净,一点红肿的印子都没有。 高明程上半身趴在窗台上,吊儿郎当的笑着:“我是谁?我跑的那么快,蜜蜂根本追不上!跟爸妈说,让他们别舍不得吃,以后我还能弄到呢。” “哦,碗是高壮家的,你把碗腾出来后,送到高壮家去,我等下还有事,就不来拿了。” 说着,高明程就要走了。 高淑芳连忙喊住他,“二哥,你真要和许多美结婚啊?昨天高富强的老婆过来说的,爸妈都生了很大的气呢。” “国家都提倡自由恋爱了,我这是响应国家的号召,包办婚姻,那是封建余孽,要不得的!明里,淑芳,你们两个别怂,结婚就得找个自己喜欢的,不然和猪配种有什么区别?”高明程嬉皮笑脸的说着,明里暗里的怂恿着两个弟妹。 上辈子他们两个的婚姻,算是半个包办婚姻,相亲后就结婚生娃了,一辈子虽然不至于吵吵闹闹,但也平平淡淡,没什么激情的样子。 当然了,高明程只是随口说说,可不会真的插手弟妹们的婚姻。 高淑芳皱了皱鼻子,觉得她二哥说话也太难听了,什么叫做猪配种嘛,真是让人不忍直视。 高明程笑了笑,正要走人,高明里说道:“二哥,我今天下午就去学校了,你晚上回家来睡吧,两个人睡就不挤了。” 他们兄弟三个挤在一张床上,冬天时还好,夏天着实闷热了点。 不过二哥总住在别人家,也不是办法,爸妈虽然没说什么,但明显有意见的。 高明里喊他回来住,但高明程却并不想回来。 倒不是贪图高壮家的好条件,而是现在的他需要一定的私密空间。 他晚上需要盘腿入定,白天又需要跑东跑西,要是弄到一些野味山货了,放在家里人多眼杂,不定要出什么乱子。 而放在高壮家,细奶奶和高壮都不会贪图他的东西,并且口风还紧。 所以,傻子才回家住呢! 高明程转身就走,背对着他们挥了挥手:“走了。” 目送他离开后,高明里和高淑芳面面相觑了下,随即他们的注意力被那碗蜂蜜吸引了。 碗很大,满满的一碗蜂蜜,得有个一斤多了。 这会儿的白砂糖一块钱一斤,家里很少买,就算买了,也是被他妈藏着,不会轻易让人吃的。 “我们先吃点?”高明里试探的开口。 现在家里只有他们两个人,只要两个人都吃了点,都不说的话,那么也没人知道。 反正这是二哥送来的,又不是家里花钱买的。 高淑芳也馋的很,赶紧点了点头,于是兄妹两个像做贼一样,先是用干净的筷子挑了一点蜂蜜吃,后又用温水化开一些蜂蜜,美滋滋的喝起了蜂蜜水。 “真甜!比买的汽水还好喝!”高淑芳一脸的满足,小口小口的喝着,生怕喝多了就没有了。 高明里没吭声,他吃的比高淑芳还要多。 刚才二哥不都说了嘛,让他多吃一点! 等他去了学校,可就吃不到了! 高淑芳也知道这点,所以没和高明里攀比,只爱惜的喝着自己碗里的。 从自家出来,高明程又回到高壮的家,他拿起已经洗干净的刀子和水桶,准备拿去还给许多美。 高壮的屋子里传来收音机的声音,高明程便在外面喊了句:“我出门去了,你听一会儿故事再去山里也行。” 外头太晒了,那伙盗墓贼大概率得明天才来,所以高明程干脆让高壮多留在家里休息。 然而话音刚落,收音机的声音就没了。 高壮从屋子里跑出来,满脸的激动,“不听了,我们去山里!” 自从顺利的捉到四只兔子,高壮只觉得自己太厉害了,他想趁着这个运势,再多捉一些兔子。 高明程想了想,拿起一把锄头扛在肩上,说道:“山里野物多,我们再去多挖几个陷阱,到时候也不用天天耗在那里,每天早晚去查看一下就行。” 高壮很信服他明程哥的本事,二话没说就答应了。 两人一并出了门,先去了许多美家。 这一次许多玉也在家,姐妹两个正在院子里晒一些干菜,有红辣椒、茄子、和长豆角。 这会儿就这三样蔬菜最多,但凡种个三分地,自家人那是吃都吃不完的,有多的,要么拿去集市上卖,要么只能晒干,留到冬天菜少的时候吃。 许多美站在太阳底下晒菜,一抬头,恰好看到高明程过来了,她未语先笑,尖俏的小脸蛋青涩又美艳,一双盈满笑意的眼睛,在太阳的照耀下,像是发着光一样。 第26章姐妹间的矛盾 高明程竟是愣在原地,痴痴地看着许多美。 这一刻,他觉得许多美既熟悉,又陌生。但无疑的是,她很美丽,如一朵含苞待放的娇花,逐渐向世人展现她的美丽。 “高明程,高壮,你们来啦。”许多美笑着招呼了声,她身边的许多玉眼底闪过一抹亮光,立即朝高明程他们看来。 当看清楚那水桶是空的时,许多玉眼底的亮光就消失了,她撇了撇嘴,虽然动作很细微,但视力得到提升的高明程还是捕捉到了。 有了一世人情世故的他,立即猜出许多玉的心思。 他借了许多玉家的水桶和刀去弄蜂蜜,所以许多玉可能以为他会再送一些蜂蜜过来,但是呢,他没有。 “多美,既然高明程把刀还回来了,你就赶紧把借刘婶子家的刀还回去吧!要不是借了刘婶子家的刀,没有刀,我们家连中午饭都做不成!”许多玉说道,语气里有那么些阴阳怪气。 听了这话,许多美的表情立刻变了,满脸的难堪,她看了她二姐一眼,欲言又止。 这一刻,高明程也有些后悔了。 是他的疏忽,忘记许多美家太穷,只有一把菜刀。 他把刀拿走后,又没有及时还回来,没有刀切菜的话,的确会影响到做饭。 “我去还。”许多美难堪的说了句,拿着刚才切菜的刀,往附近的刘婶子家走去。 高明程立即将水桶放下,那刀就放在水桶里。 他快步追了上去,低声说道:“我陪你去。” 当两人离开一段距离后,高明程才懊恼的道歉:“对不起,我忘记及时还你刀了,你二姐骂你了吗?” 许多美低垂着头,轻轻地摇头。 然而就算她否认,高明程也知道许多玉肯定骂她了。 他上辈子之所以不喜欢许多玉,就是因为她的性格。 需要人帮忙时,显得可怜,姿态也低,但是一旦帮了她,事后就当没这回事了一样,根本不会把人情记在心里,反而认为这是别人应该做的。 当然了,如果真是不相干的别人,可能待遇还好点,但谁让他娶了许多美,是她的妹夫呢? 所以上辈子,他没少帮许多玉一家的忙,然后还得不到感谢。 当然了,他也不是想要许多玉的感谢,本来帮她家的忙,也是看在许多美的面子上。 只要许多美能够承他的情,能够因此过的好些,就是值得的。 这一刻,高明程越发想快点赚到钱,然后把许多美娶进家门了。 两人一路沉默着,直到将刀还给刘婶子。 刘婶子看着他们一块儿过来还刀,脸上带着笑容,就是那笑容——像是在吃瓜! 经过早上罗小华那么一闹,现在整个村子的人,都知道高明程看上许多美,要娶许多美了。 刘婶子毫不掩饰的目光,羞的许多美双颊绯红,她轻轻道谢一声,就想快步离去了。 高明程脸皮厚,也不怕刘婶子看,他落后半步,用自己的身体挡住刘婶子的目光,护着许多美离开。 然而许多美不领情,娇嗔的瞪了他一眼,直把他瞪的骨头都酥软了。 高壮还等在那里,他们也还有事要做,所以高明程和许多美告别了,许多美站在山坡上,满眼含笑的看着高明程和高壮离开的背影。 等人彻底不见了,许多美才不满的瞪了她二姐一眼,说道:“你就不能给我一点面子吗?非要当着他的面那么说?你就没得他一点好处?我借东西给他,又怎么了!” 许多美可不是任人欺负的小白菜,但是呢,不知道为什么,在高明程的面前,她本能的收敛了爪牙,装着人畜无害的样子。 大约,是希望自己在高明程的心中,能够有一个美好的印象。 许多玉撇了撇嘴,不甘示弱的吵了起来:“家里什么情况,你不知道?就一把菜刀,两个水桶!你把东西借出去了,就没想过自己要不要用?再说了,不是说去山里弄蜂蜜吗?弄到了也不知道送点来!” 许多美气急了,声音也大了起来:“谁说没送,碗里装着的蜂巢,你是眼睛瞎了吗?” “那是之前送的!”许多玉振振有词的说着。 两姐妹因此吵了一架,许多美性格泼辣,嘴皮子也利索,然而她寄人篱下,最终还是败下阵,被她二姐给气哭了。 这一刻,她和高明程的心思高度同步了——她想结婚,想快点离开这个家,拥有自己的家! 高明程并不知道两姐妹的矛盾,此时他已经和高壮进了牛尾岭中。 牛尾岭很大,但适合挖陷阱、设套子的地方,却需要仔细的寻找,要依据山势山形和野兽的生活习性来。 一个下午,高明程和高壮都在忙活这件事,因为要仔细查看草丛里的一些情况,所以倒是运气很好的捡到一窝野鸡蛋。 野鸡蛋比家鸡蛋小点,八个鸡蛋合在一起,还没有一斤重。 除了野鸡蛋,又扯了一把野葱,这东西用来炒鸡蛋吃,那香味半个村子都能够闻得到! 高明程让高壮等下把东西带回家去,他自己则要去看看之前他布下的陷阱和套子的情况。 今天事情多,耽搁到现在还没有去看呢。 他先去陷阱那边转了一圈,这回运气不太好,并没有弄到猎物,不过呢,他恰好看到树丛里有一只野鸡,野鸡察觉到他的动静后,正要仓促逃离这里。 高明程环顾四周,野鸡藏在茂盛的灌木丛中,他很难追上去,但眼看猎物在眼前,就这么放弃了,又有些不甘心。 于是他捡起地上的一些石头,猛地朝野鸡所在的位子砸去。 一下,两下,三下。 他扔石头扔的很准,力道又大,只是有两块石头恰好被树枝给挡住了,只有一块石头砸在野鸡的头上,令野鸡一头栽倒在地上。 “嘿。”高明程咧嘴笑着,用手将灌木丛扒拉开,然后弯腰去捡那野鸡,野鸡不大,但羽毛格外的漂亮,看着这绚丽的羽毛,他觉得可以留下给许多美做一个毽子玩。 踢毽子,跳绳,算是孩子们经常玩的游戏,而许多美打小毽子就踢的好,她能够踢很久,毽子都不会落地,还能够踢很多花样来,在小学时,其实许多美也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 身为文娱委员的她,不但长得漂亮,唱歌也好听,踢毽子跳绳等游戏,也玩的很好。 第27章手真嫩 大铁锅中翻炒着兔肉块,旁边的陶罐中炖着野鸡,霸道的肉香味,弥漫在整个厨房,并且朝着院子外面散去。 高明程和高壮两个坐在矮板凳上,嗅着肉香味,眼巴巴的望着厨房。 本来高壮围着灶台打转,但却被细奶奶给赶了出去,连火都没让他烧,灶膛中,放着两根枯树桩,能够燃烧很久,火力也足。 “吃饭了!”细奶奶一面将大铁锅里的兔肉铲进盘子里,一面喊了声。 高壮像是被触发了开关一样,整个人蹦起,就往厨房里蹿去。 两只兔子加上一些辣椒之类的配菜,足足炒了两大盘出来,高壮一盘盘的将之端到外面的桌子上,然后又将陶罐里炖着的野鸡汤舀进汤碗里。 这时高明程拿出一个小碗,说道:“鸡腿给我留一个,等下我送给许多美吃。” 许多美身形消瘦,气色也不是很好,是长久累积的营养不良造成的。 “好。”高壮单独舀出一个大鸡腿,又舀了一勺汤。 很快,饭菜都上桌了,望着满桌子的肉菜,细奶奶笑的格外的开心的,不是因为能够吃到肉,而是觉得孙子出息了,竟然能够捉到兔子了。 他们这儿靠山,山里野物多,但是能够弄到野物来吃,倒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就好比兔子吧,兔子胆子小,跑的快,还狡兔三窟,想要抓到,着实不容易的。 “细奶奶,吃鸡腿!”高明程将汤碗里的鸡腿夹给细奶奶。 野鸡肉炖了很久,肉都炖烂了,适合细奶奶这种牙口不太好的老人吃。 细奶奶笑的越发开心了,也没有推辞,嘴里哎了声,又对他们说道:“别愣着,你也吃!” “好。”高明程也不客气,伸出筷子去夹兔子肉吃,至于高壮,早已经开吃了,嘴巴里满满的肉,压根没空说话了。 这一顿饭菜,吃的三人格外的满足。 昨天高明程在高守旺家也吃了兔子肉和野鸡,但是呢,那会儿只有一只兔子,却有五个人来吃,所以高明程不敢放开了去吃,夹几筷子肉意思意思就吃素菜去了。 可是在细奶奶这里,他就不必客气了。 风卷残云般的进食后,餐桌上只剩下一些残羹冷炙。 高壮瘫倒在躺椅上,舒服的打了个嗝,细奶奶坐在旁边喝着自己炒制的粗茶,她上了年纪,肠胃不如年轻人,乍然吃多了肉,肠胃有些不适,于是喝点茶消食解腻。 高明程虽然也吃的比平时多,但没觉得有什么不适,那些食物下肚后,仿佛就已经在快速的消化了。 这两天,他总是觉得饿,就算吃上两大碗白米饭,过后没多久,还是会觉得饿。 现在吃了肉后,他才知道,只有吃肉,才能够消除饥饿感,他的身体素质虽然远超前世,但同时也需要更多的能量供应。 看来,他得想办法多弄点肉来吃了。 野鸡和野兔虽然也是肉,但都是骨头多,肉少的,并且太柴,给身体带来的能量有限。 他需要进食一些脂肪多的食物,比如猪肉。 猪肉两块三一斤,以他的胃口,至少得吃上两斤肉才行。 哎,吃不起,吃不起啊! 高明程远眺青山,开始打起深山里野猪的主意来了。 如果能够弄到一头野猪,那么就够他吃上很久了,多余的肉还可以卖钱。 “我出去一趟。”高明程端起一个碗,朝着外面走去。 细奶奶知道他要去干嘛,立即对高壮说道:“你看看明程,就已经有对象了!壮壮啊,你有没有看中谁啊?是我们村的,还是其他村的?” 高壮被惊的又打了个嗝,满脸的无辜:“奶奶,我还小呢。” 细奶奶看他一副没开窍的样子,不由得叹息了声。 罗小华看不上许多美,上许多美家去闹事了,这事她也听说了,听说了后,心里就有些不太舒服。 许多美没爸没妈,的确不好嫁,很多人家都会嫌弃,但是呢,她的壮壮也同样的没爸没妈啊! 将来给壮壮说亲,只怕也艰难。 想到这些,细奶奶更惆怅了,她在心底盘算了一下家里的存款,琢磨着到时候只能多给一些彩礼了。 她身体健康,再活个二十年不成问题,到时候壮壮有了孩子,她也能够帮着伺候孙媳妇月子和带孩子,也就弥补了没有婆婆帮忙的缺点了。 高明程不知道细奶奶心里的盘算,此时的他脚步轻快的走到了许多美家。 不过他没有贸然进去,而是先将碗放在外面树林中的石头上,这才朝屋子走了过去。 许多美家也已经吃过晚饭了,屋子里只点了一盏煤油灯,昏暗的光线照亮了一小片地方。 灯光下,一抹俏影被橘色的灯光映照在地上。 许多美背对着门口,正在搓麻绳。 搓好的麻绳可以自家用,也可以拿到集市上去卖钱。 她显然对此十分熟稔,不需要低头去看,手上动作不断,一根麻绳就被搓了出来。 “多美。”高明程轻轻唤了声。 许多美闻言,立即抬头去看,看到高明程时,眼底瞬间迸发出晶莹的亮光来。 “你一个人在搓麻绳?你哥和二姐呢?”高明程没看到那两个人,语气中有些不满。 许多美说道:‘“哥哥去水库洗澡了,二姐去刘婶子家串门去了。我闲着没事,才搓一会儿麻绳的。” “嗯,你出来,我有东西给你。” 许多美立即放下手中的麻绳,朝屋外走去。 她刚走出门,就被候在一边的高明程给精准的拉住小手了。 许多美的脸庞瞬间热了起来,娇嗔的瞪了高明程一眼,但也没有把手拿出去,两人牵着手,两颗心脏扑通乱跳着。 高明程想:小媳妇的手真嫩啊! 许多美想:高明程的手真大真热! 月色下,年轻的男女手牵着手,朝着不远处的小树林走去。 当茂盛的枝叶遮住大部分月光时,周围的光线瞬间又暗了几分,许多美不知道高明程想做什么,但在这种昏暗的环境下,令她不由得紧张了起来。 她张了张嘴,却发现说不出话来,只觉得口干舌燥,体内一股热流乱窜。 第28章抓蛇求推荐票和追读 “多美。”高明程低头,灼热的呼吸直接扑打在许多美的脸上。 强有力的手臂紧紧的扣住许多美的细腰,完全将她控制住,令她难以躲开。 许多美整个人如同受惊的小鹿,想逃却逃不了,她的身体都僵硬了,一股热流直冲头顶,思绪瞬间罢工,脑子里一片浆糊。 也是光线昏暗,否则必然能够看到她的脸已经红透了,如同成熟的蜜桃,等着人来采撷品尝。 嗅着鼻间少女特有的清香,高明程也十分意动,他再次低头,做了一件他很想做的事情。 今夜,月明星稀,人约树林,两情相悦,适合互定终身。 良久,高明程放开了许多美。 许多美低垂着头,双颊绯红,浑身燥热。 一时间两人相对无言,高明程嘴角翘起,心情极好,直到他的视线忽然看到了那石头上放着的碗,才后知后觉的想起他来找许多美的初衷了。 他伸手从石头上端起碗,将之递给许多美。 许多美正低着头害羞呢,突然间一个大鸡腿就出现在自己的眼前。 鸡腿有些凉了,所以没有那么香,但是凑近后,鼻子就能够闻到鸡肉特有的香味了。 咕噜。 许多美吞咽了下口水,虽然已经吃过晚饭了,但是这年头,谁不馋肉吃? “呵呵,给你的,吃吧。”高明程低声笑着,低哑的声音充满了磁性,听在许多美的耳中,像是钩子般。 许多美本来是害羞的,但害羞在大鸡腿的面前,那是不堪一击啊! 她从碗里拿起鸡腿,开始大口大口的啃咬起来,吃肉给她带来了身体和心理上的满足,一个大鸡腿被她吃的干干净净,就连骨头都尝试给嚼碎成渣渣了,最后再喝掉碗里的鸡汤,那是格外的令人满足啊! 刚吃完大鸡腿,房屋那边传来二姐许多玉的声音。 “多美,多美,你在哪里?” 原来许多玉从刘婶子家串门回来了,看到屋子里亮着煤油灯,但却不见许多美的人,立即大着嗓子喊了起来。 许多美一急,就想往家里跑去。 高明程连忙拉住她,替她擦拭掉嘴角的油。 “去吧。以后我弄到好吃的了,再给你送来。”高明程低声说着。 不是高明程小气,要让许多美吃独食,而是好东西让许多玉和张成远吃了,也不会记他的好。 “嗯。”许多美轻声应着,心里甜滋滋的。 她跑出树林,回到了家中。 “我刚才去厕所了。”许多美找了个理由搪塞她二姐。 不过她二姐并不关心她去了哪里,她只心疼煤油灯。 许多玉皱着眉,大声的教训着:“你人走了,就该把煤油灯熄灭了!灯点在这里是不要钱的吗?” 许多美理亏,也不和她二姐吵,默默地回了自己的房屋。 她扑到在床上,回想起刚才发生的一切,脸又红了。 她竟然和高明程亲嘴了!羞死人了! …… 手里拿着空碗,高明程心情极好的走在乡间小路上,他嘴里哼着轻快的曲子,往水库的方向走去。 夏日炎热,奔波了一天后,出了一身的臭汗,这种天气不洗个澡,只怕都睡不好。 只是刚到水边,他就察觉到一些细小的动静。 他停下脚步,嘴里哼的曲子也瞬间消失,一双眼睛泛着光般朝一处地方看去。 草丛中,一条菜花蛇正蜿蜒的爬行着,它的腹部有些鼓胀,显然是刚捕食完毕。 看到那条肥大的菜花蛇,高明程立即心痒难耐起来,他凝神静气,瞄准时机后快速伸手抓去,精准的扣抓住菜花蛇的七寸了! 蛇不可怕,无毒蛇就更不可怕了! 菜花蛇一个菜字,就说明它的命运了! 高明程拎着这条重约三斤左右的蛇,也不急着洗澡了,打算先回家一趟,用袋子将这条蛇给装起来。 他抓着蛇的七寸,蛇尾无力的盘缠在他的手臂上。 回到家后,细奶奶已经回房间休息了,高壮躺在藤椅上,正在听收音机。 看到高明程带着一条菜花蛇回来,他立即惊的跳了起来,满脸恐惧之色,和高明程不同的是,高壮怕蛇! 这是因为他小时候就被蛇咬过! 万幸,那条咬他的也是菜花蛇,因此虽然疼了几天,却没有因此中毒。 “蛇蛇蛇!”高壮惊的声音都破音了,整个人后退了好几步。 高明程立即将抓着蛇的手藏到背后去,尬笑了下:“你就当没看到吧!” 他到杂物间找到一个袋子,然后将蛇丢了进去,又用稻草将袋口给扎紧了,随后他将装蛇的袋子扔到阴暗的角落里。 蛇这种动物,能够饿上很久都不会死的,再说了,这条菜花蛇才捕食完毕,够它消化个六七天的了。 袋子有缝隙,有空气的流通,因此将蛇装到里面,放个几天都不会有事。 “明程哥,你不会是想吃蛇吧?”蛇被装进袋子里后,高壮也敢走了过来,只是他的五官都纠结的皱在了一起。 高明程不怕吃蛇,他家里人也都不怕,但是他现在和高壮搭伙吃饭,那么自然不好吃蛇的,于是他说道:“不吃,等赶集时,拿去卖钱。这样一条菜花蛇,至少能卖个两三块钱了。” 听到高明程说不吃蛇,高壮才松了口气。 他这辈子怕蛇,更不敢吃蛇的。 高壮之前吃的太撑,不想动弹,所以还没洗澡的,现在看到高明程抓到一条菜花蛇,心底可纠结了,要知道,所有的蛇类都喜欢水,蛇窝都在水源的附近。 所以现在让他一个人去水库洗澡,反而有些胆怯,看高明程也没有洗澡的样子,于是立即邀高明程一块儿去水库洗澡。 “好啊。我去拿换洗的衣服。”高明程大方的同意了,兄弟朋友间一起洗澡,那都是常有的事情。 他们洗的算晚的了,很多男人们在女人们煮饭时,就已经成群的泡在水里洗澡了,等饭熟了,正好清清爽爽的回家去吃。 等两人洗过澡后,许是有蛇运,高明程一连看到四五条蛇,有的蛇在草丛中一闪而过,有的蛇还在田间捕食青蛙,还有的蛇上半身已经钻进洞中,只剩下蛇尾还在外面。 高明程只远远看着,一声不吭,也没打算去抓,反倒是高壮因为视力不如高明程,因此并没有发现草丛中的动静。 第29章摘山捻子 回到家后,高明程进了自己睡觉的房间,他的视线落在席子上,但最终他没有掀起席子。 他突然间想依靠自己进入打坐入定中。 之前的两次打坐入定,都是看了金箔纸上的打坐图,然后瞬间像是受到指引般,自然而然的陷入了进去。 因此他在想,凭借自己,是否也可以打坐入定成功。 于是他盘腿坐在床上,五心朝天,脑海中开始回想金箔纸上的内容。 然而无论他如何去回想,他总是记不清那金箔纸上的字是什么内容了,努力尝试半天,却依旧一无所获。 “那些字,我好像都认得了,但是却怎么都记不住内容呢?”高明程皱眉凝思着,却没能得到答案。 最终,他只能掀开席子,拿出席子底下的金箔纸。 他将金箔纸对着煤油灯,灯光透过金箔纸的一瞬间,一片金芒耀眼,几乎是瞬间,高明程心有所感,整个人进入了入定中。 随着凌晨的到来,八月已经过去,迎来了崭新的九月。 九月已是初秋,然而秋高气爽,天气仍然炎热。只有早晚时,有清凉的山风从深山之中吹佛而来。 高明程的这一次入定,比昨晚入定的时间要短,凌晨五点左右,天色蒙蒙亮时,他就已经醒来了。 感受到身体的神清气爽,高明程格外的满足。 他悄悄地出了门,朝着一处平坦的山坡跑去,寻了一处合适的地方,开始练拳。 天色越发的亮了,一轮红日东升,霞光映照在练拳的少年身上,他的每一招一式,都充满了力量,身体的肌肉一点点的变得结实起来。 一套四门拳练了十遍,直到身体感到微微地疲倦,身上满是汗水流淌,高明程这才停下。 此时天色已经大亮,山脚下的村子里,已经有炊烟袅袅升起。 高明程没有回村,而是继续往山里跑去,草丛中,有些许露水,打湿了他的裤腿,他在山中狂奔,发泄着充沛的精力,同时眼观四处,耳听八方,寻找到猎物的踪迹。 清晨,是野鸡野兔开始活跃的时候,睡了一晚的动物们,开始出来寻觅食物了。 高明程的手上没有猎枪,也没有弓箭,甚至连一把刀都没有,于是他捡起地上一些质地坚硬的石头,用作击打猎物的武器。 他在山中奔跑的动静,惊的鸟飞兽走,到处都有窸窸窣窣的声音响起,他顾不得理会树枝上乱飞的鸟,将注意力放在野鸡野兔身上。 手中的石头朝着一个方向疾射而出,破空声短促的响起,随即是石头击中目标发出的钝响。 石头精准的击打在野兔的头部,野兔身体一歪,随即倒在地上。 这只野兔遭殃后,其他的野兔就逃的更快了,眨眼间就消失的无踪无影了,有的野兔躲进了洞穴之中,有的野兔直接躲进茂密的灌木丛中,有灌木的遮挡,再高明的猎人,也很难伤害到它。 高明程也不贪心,心情愉快的朝着那只被击倒在地的野兔走去,弯腰将之捡起,结果刚起身,视线刚好看到旁边山坡上的山捻子了。 九月正是山捻子成熟的季节,不过这会儿才九月初,山捻子大多是红色,还有少部分青色,只有些许几个已经完全成熟了,变成了深紫色。 山捻子,是村里小孩最常吃的野果了,高明程小时候也没少吃,就算是大人们,也会在山捻子成熟后,结伴进山去采摘。 成熟的山捻子口感很好,可以拿到集市上去卖钱,即使卖不掉,也可以用来泡酒,捻子酒是非常好的一种果酒,在民间被誉为“十大补酒”,也是他们村里常喝的一种果酒。 高明程他爸就会蒸酒,家里是不缺酒的,因此每年九月,他妈都会带着他妹进山摘山捻子,成熟的用来吃,那种全红,但没有熟透的山捻子,就适合用来泡酒。 高明程在看到山捻子时,手已经快过大脑的思绪,朝着那几个熟透的山捻子伸去,轻轻一摘,就将果子摘了下来。 山稔子很像一个迷你版的酒杯,果中间是有芯的,很像一条虫子,芯的外面多籽,不过味道确实异常甜美。 高明程一连吃了好几个山捻子,甜味在舌尖蔓延开来,带给他甜美的滋味,同时也带来许多回忆。 八十年代的山里,到处都是山捻子,除了山捻子,还有其他很多野果,但是呢,随着农药的泛滥,气候的变化,到2023年时,山里的各种野果野菜已经少了很多了。 前世的高明程已经很久没有吃过山捻子了,即使去买,如今不值钱的果子,在后世时,都已经能够卖到三十块一斤了,并且那味道也不如现在的好。 高明程下山时,一只手拎着一只被扭断了脖子的野兔,一只手拎着一兜的山捻子,他两手空空,哪里有兜呢? 原来是将上衣脱了下来,用来装山捻子了。 回到家里时,细奶奶已经吃完粥了,正在将脏衣服放进水桶里,然后等下要带到池塘边上去洗衣服。 他上回胡乱的洗了一下衣服,结果第二天被细奶奶嫌弃脏,又拿去洗了一遍,之后干脆让他别再自己洗了,换下脏衣服后,就丢在一边,等她第二天一起去洗。 高明程有些不好意思,但细奶奶很坚持,他也就同意了。 主要是在他家时,他也没怎么洗过衣服,都是他妈和他妹洗全家的衣服。 承了这份情,高明程就暗暗决定要对细奶奶更好一点。 “细奶奶,吃山捻子。”高明程见细奶奶正要出门,连忙招呼了一声。 “哟,山捻子就熟了?”细奶奶朝高明程的衣服兜里看去,并且看到他又带回一只野兔,不由得露出笑容来。 “嗯,有些熟了,但还不多,细奶奶,你家今年泡山捻子酒吗?过几日我和高壮一块儿去山里多摘一些回来。”高明程问着。 细奶奶便说道:“我们村里的人,家家户户都会泡山捻子酒,我肯定也要泡,我打算泡个五斤酒。明程啊,我听人说,在铁路上做事累的很,你没事就回家去看看你爸,他年纪也不小了,可别累坏了,再说了,他还能靠蒸酒赚钱呢。” 细奶奶毕竟是长辈,很希望大家都家庭和睦。 第30章赶集 高明程住在她家来,她很欢迎,但也不希望高明程和家里闹的太僵,否则分家的时候,就得不到多少东西了。 她这是为了高明程好,高明程能够感受到。 上辈子他爸只在铁路上做了半个月,的确有说过很累,但之后不做,倒不是因为累,而是开始有人请他去蒸酒了。 相比起在铁路上做事,蒸酒就要轻松一些,同时钱也不少。 “我知道了。”高明程把野兔丢在地上,然后把带回来的山捻子都洗干净,抓了一把让细奶奶吃。 细奶奶吃了一小把后,就笑着说不吃了。 “我年纪大了,肠胃不好,这山捻子不能吃多了,否则就不好上厕所了。” 山捻子本身是一种药材,具有收敛止泻的作用,一旦吃多了,就容易排便困难,但是山捻子酒,它的主要功效在于补血、补虚,同时祛风活络。 所以村里人鲜果少吃,果酒常喝。 高明程也不劝,只说道:“我把山捻子放厨房了,细奶奶想吃就自己去拿,我等下去一趟军岭的老集,高壮呢?还没起吗?” “没起,我刚才喊了他一声了,哦,明程啊,锅里煮了几个野鸡蛋,就你们昨天带回来的,等下你和高壮一起吃。”细奶奶叮嘱了句,然后就提着一桶脏衣服出门去了。 高明程早就饥肠辘辘,于是进厨房打了一大碗粥吃,看到锅里有四个野鸡蛋,于是拿了两个吃。 野鸡蛋不大,一个野鸡蛋也就两个鹌鹑蛋那么大,他一口一个就吃掉了。 一碗粥和两个蛋下肚,只能算半饱,但高明程也没有继续吃了,而是准备出门去一趟军岭的老集。 出门前,他又喊了高壮一下,叮嘱他等下吃过粥,就去牛尾岭那边待着,要是看到有生人进山,一定要来通知他一声。 高壮已经醒了,但还没有彻底清醒过来,听到高明程的话后,含糊的应了声好。 高明程便提着昨天装蛇的袋子,又用竹篮将灌装好的蜂蜜带上,出门往军岭老集走去。 现在这会儿,想买卖东西,可不是随时上街去买就行,而是要看日子赶集的,逢1、4、7,军岭有个老集,2、6、8就是县城的集。 今天是九月一号,所以是军岭的老集。 军岭离他们这儿有四五里路,对于旁人来说,要走上好一会儿,但对于高明程来说,这点路那是走的相当的轻松。 路上有人时,他就故意走慢点,没人时,就加快速度,因此不过十分钟,就已经来到军岭老集上了。 附近的几个村子,都会来这里买卖东西,一棵百年树龄的樟树下,支着一长溜的临时摊子,有卖菜的,有卖肉的,有卖糕点小吃的,也有卖老鼠药的。 有人吆喝,有人谈价,有人笑着说吉祥话,整个集市里,竟是异常的热闹。 高明程没急着摆摊子,而是这里看看,那里瞧瞧,这种赶集的场面,对于他来说,也是记忆深处里的东西了。 鼻间嗅到一股浓郁的香味,吸引的他不断的朝着香味散发的地方看去,然后看到一个大油锅,油锅中炸着油条,正发出呲呲的声响,随着油条炸好了,就会有霸道的香味传的老远老远。 一群孩子们正围着油锅,有些嘴里已经吃上油条了,有些眼底满是垂涎,有的则跑开片刻,缠着大人给钱来买。 有人拿着钱,飞快的跑了回来,得意洋洋的让老板给他一根油条,有人没拿到钱,还被大人骂了,满脸的委屈,眼睛则是直勾勾的盯着那些炸好的油条,舍不得走。 别说孩子们馋了,就是大人,也是馋的,那些来赶集的人,不管是来卖东西的,还是来买东西的,都纷纷掏出钱,买上一根油条来吃。 高明程自然不会错过,上回他把兔子和野鸡卖给了高守旺,得了十一块钱,这会儿那钱还在他裤兜里放着呢。 别人买一根油条,为的是解馋,而高明程直接买两根油条来吃,除了油条,他又买了两个菜包子吃,东西都吃下肚后,这才有饱腹的感觉。 瞧着卖吃食的地方人多,于是他寻了一个空位,把竹篮和袋子往地上一摆,放开嗓子吆喝了起来。 “卖蜂蜜啦!山里弄来的野蜂蜜,又甜又滋补!” 他的声音很响亮,一开嗓,整个集市的人都听到他的声音了,于是凑热闹的人纷纷围聚了过来。 竹篮里一共放着八瓶蜂蜜,都是用罐头瓶子装的,每瓶大约两斤左右。 一位穿着较好的中年人指着竹篮中的蜂蜜,问道:“你这蜂蜜多少钱一斤?能尝吗?” “七块,能尝。”高明程其实并没有带碗筷来,不过他多机灵啊,问旁边卖豆腐脑的借了一个碗和勺。 他打开一瓶蜂蜜,倒了一些粘稠的蜂蜜到碗里,阳光下,蜂蜜呈琥珀色,散发出浓郁的香甜味,异常的诱人。 “来,都可以尝一点啊!” 随着他话落,那中年人第一个尝了起来。 他吃了一小勺,蜂蜜入口后,香甜味瞬间在口腔中爆开,这种霸道而浓郁的甜味,是这个年代的人们极少品尝到的。 相比起蜂蜜的价钱,这会儿的白砂糖只需要九毛钱一斤,但是即使是白砂糖,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够大口大口去吃的。 “唔,是这个味!”中年人对蜂蜜的品质很是满意,指着那些罐子,问道:“你这多重一瓶?” “大概两斤多点,我没有称,你要的话,我借人的秤称一下。” “行,你去借秤吧,我要买一瓶,你这个还得去掉瓶子的重量啊!” “这个自然!” 军岭老集这里的人,大多都是周边村子的,也大多都认识高明程,因此他很快就借到一把秤来。 上秤一称,一共两斤三两。 一罐蜂蜜的重量出来了,但是罐头瓶子有多重呢,又要怎么称呢,高明程一时之间有些为难。 这时,一个上了年纪的老者开口说道:“这种罐头瓶子我称过,有七两重,你按这个来算,保管不会出错。” 第31章换肉 高明程便看向打算买蜂蜜的中年人,中年人盯着那罐头瓶子琢磨了下,才点头说道:“就按七两算吧。” 两斤三两减去七两,蜂蜜的净含量就是一斤六两,按照一斤七块钱算,这一罐蜂蜜就要十一块二毛钱。 高明程将帐当面算清楚了,然后又主动抹掉两毛钱。 “一共十一块二毛钱,你是第一个买的,少收你两毛钱,给十一块就行。” 这年头的两毛钱,和后世的两毛钱,可不是一个概念,因此听到高明程主动少两毛钱,中年人当即面露笑容来。 “好!小伙子,你做生意实诚啊!这蜂蜜是你进山里弄来的?好弄吗?”他一面从裤兜里掏钱,一面说着话。 高明程哪里会说实话,夸张般的说道:“不好弄,为了这点蜂蜜,我被蜂群蜇了十多下,整个身体都肿了好几天,可疼死我了!哎,想赚点钱不容易啊!要是蜂蜜好弄,那人人都吃得上了!” 乡下的人,大多都有被各种虫子蜇过的经验,最厉害的就是马蜂和毛毛虫了,都有毒。 蜜蜂相对好点,但疼痛度也不轻。 这时有一个人突然开口说道:“去年我们村有个年轻人去山里掏蜂窝,被马蜂给蜇了,当时整个脸都肿了,眼睛都睁不开了!这也就算了,结果没两天,那年轻人竟然死了!喊卫生院的医生去看,说是中毒死的!嗨呀,这样一来,我们村的人再也不敢去掏蜂窝了。” “高明程,我劝你也少去,这人啊,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那人喊出了高明程的名字,高明程才循声望去,看到那人的第一眼,只觉得面熟,却想不起那人具体是谁,又是叫什么名字来。 因他年纪大,于是高明程随口说道:“叔,我知道了,我跑的快呢!” “哈哈,是啊,你是跑得快,你小时候做坏事了,被你爸爸追着打,都跑到我们村来了!” 这人的话,引起一群人的哄笑声,毕竟在场的人都是附近村子里的。 而高明程又是以擅长打架出了名了,所以高明程未必都认识他们,他们却是都认识高明程的。 高明程陪着尬笑了下,收下那中年人递过来的钱。 那中年人小心翼翼的拿稳了蜂蜜,又指着高明程脚边的袋子,好奇的问了句:“那里面是什么?” “是菜花蛇,你要不?有个三斤左右。” 高明程极力推销着,卖掉这条菜花蛇,就够他买上一斤好肉来吃了。 然而那中年人却也怕蛇,一听是菜花蛇,立即后退了几步,摆了摆手就走了。 没卖出去,高明程也不气馁。他又开始吆喝起来,然而蜂蜜昂贵的价钱,却不是所有人能够承受得起的。 高明程又在集市上待了半个小时,见无人来买,就打算走人了。 明天是县城的集,县城的有钱人多,也追求有营养的东西,拿到县城去卖,肯定好卖的很。 这么想着,高明程拿起东西就准备走,当然了,临走前,他还得再买点东西,于是他又去买了两根油条和十个包子,最后走到卖肉的摊子面前。 “我拿这条菜花蛇,换你一斤猪肉,你看行吗?”高明程抖了抖手里的袋子。 高壮怕蛇,细奶奶也从来不吃蛇,这蛇拿回去也无用,要是能够换一斤猪肉,倒也不错。 卖肉的人倒是有一些兴趣,示意高明程把袋子打开,他要先看看。 等看过袋子里的菜花蛇,确定还是鲜活的后,卖肉的人就拿秤称了一下,连蛇带袋子,一共有三斤二两。 这蛇肉的行价不固定,但大概就在一块钱一斤左右,而现在的肉价是好肉两块五,差点的两三块。 他摊子上的好肉都卖的差不多了,剩下都只卖两块三,因此拿一斤肉换蛇的话,倒也划算。 如此一想,卖肉的人就同意交换,给高明程切了一块偏瘦的肉。 这会儿偏肥的前腿肉才是好肉,又有油水,肉质也软嫩,后腿肉就差点,猪经常趴跪在地上,后腿不如前腿活动的多,肉质也老点。 交换成功后,高明程就拎着东西回去了。 而在他往高家村走去时,有三人也朝着高家村走来,并且已经走到牛尾岭的山脚下了。 一路上,他们避开了村里的人,因此并未被人发现。 只是在牛尾岭的山脚下时,见多识广的老者立即发现了一些痕迹,他仔细看了两眼,小声的对两个儿子说道:“有人在山脚下这边下套子了,待会你们小心点脚下,也别让人看到了。” “嗯。”两个儿子也机警,轻声应了。 那种套猎物的套子,要是人不小心踩到了,也会比较麻烦,还有一种挖坑做成的陷阱,要是人掉下去,运气不好的话,是会死人的,因为有些坑底会倒插一些削尖的竹子,这样猎物掉下去后,就会被竹子刺伤,难以跑掉了。 父子三人小心翼翼的进山,而高壮这会儿虽然已经在牛尾岭这边了,却是在另外一个山坡上,他最近发现几个兔子窝,正在琢磨怎么掏兔子窝呢。 那父子三人从一条山道行走时,高壮与之相背对着,恰好没有看到。 那父子三人虽然安全的进了山,但整座山十分的广袤,想要找到古墓,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不过古人下葬,讲究风水,而望风水,就要先登到山顶,将整片山的地势望入眼中,然后再挑选几个可能性大的地方,再仔细的探查一遍。 不过几百年的时间过去了,地形地势肯定有所变化,坟包也早就没了。 在他们登顶观望风水时,高明程已经赶了过来。 上辈子就在今天那伙人进山寻墓的,虽然他不确定这辈子会不会有变故,但对今天还是很上心,打算自己也在牛尾岭这边守着。 回村后,他先把东西放到细奶奶家,人就朝牛尾岭而来了。 环顾四周,很快就寻到了高壮。 “高壮,你有没有看到生人进山?” 高壮抬头,神情有瞬间的懵,有些不太确定的说道:“没有吧?我是没看到有人进山。” 第32章确认进山了 高明程皱眉,他看了看天色,已经大约十一点了,按理说,那伙人这个点应该已经进山了。 他有些不放心,就对高壮说道:“行吧,你继续守在山脚下,我进山去看看。” 整个牛尾岭极为广袤,想要在山里寻到人,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是呢,高明程事先知道古墓在哪个位置,并且他的视力得到加强,即使在植被茂盛的山林里,也能够精准的发现目标物。 他一路狂奔进山,速度极快,但进山的动静却控制的比较小,脚踩在枯枝落叶上,发出细碎的声响,如同小型野兽经过而已。 很快,仗着对地形的熟悉,高明程已经远远看到那登山的三人了。 在看到他们的身影后,高明程就松了口气,看来有些事情,前世如此,今生还是如此,但未雨绸缪总是不会出错的。 确定那三人已经进山后,高明程反而不急了,他并未再靠近,而是只远远地盯梢着。 想要探查出古墓的具体位置,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就算是盗墓行家,也需要花费一两天的时间,在前世,这伙人是在明天上午才确定了位置,准备掘墓的。 高明程打算把这个功劳送给高国兵,那么最好就得让高国兵带人来抓个现行! 否则有些事情,就不好解释了! 时近中午,那父子三人开始拿出水和干粮来,坐在林荫深处吃着东西。 高明程远远地看着,也觉得肚子饿了,料这三人应该和前世一样,要到明天才确定古墓的位置开始掘墓,于是他便下山去。 高壮还等在山脚下,见高明程飞快的下山来,立即迎了上去,颇为好奇的问着:“山里有人吗?” 高明程点头,高壮啊了一声,随即满脸的懊恼之色。 他拼命的想解释,“可是……我真的没看到有人进山啊!这些人,也太鬼精了!” 随即,他像是想到了什么,立即心虚的不敢再看高明程了。 高明程也没有责怪高壮,而是安抚了句:“那伙人干这种行当,肯定会小心谨慎,牛尾岭这么大,你也不可能全部盯住了。行了,走吧,回家吃饭!” 高壮一愣,“就回家吃饭?不管那些人了吗?” 高明程一笑,说道:“呵,难道还管他们的午饭不成?走吧,我自有安排。” “哦。”高壮乖乖的应着,他这会儿还心虚呢,他虽然人在牛尾岭这儿,但是心思却都放在如何捉兔子上,所以有人进山了,他都不知道。 好不容易明程哥吩咐他做一件事,但他却没有做好,这让他心中也颇为难受。 蔫蔫地回到家中,刚回家,就闻到一股诱人的菜香味。 高壮的肚子里立刻发出咕噜的声响,他按捺不住的直奔厨房,嘴里喊着:“奶奶,你煮什么好吃的?” “啊!有肉吃!明程哥,你买肉了啊!” 厨房中传来高壮大呼小叫的声音,高明程没过去凑热闹,而是收拾起早上弄到的那只野兔。 他没把兔子带到集市上去卖,就是想留着自己吃。 自从得到那金箔纸,每晚打坐入定后,他的身体素质都有提升,但是同时也更需要进食营养的食物,才能够确保自身血气充足。 处理兔子有两种方法,一种直接剥皮,一种浸烫拔毛。不过呢,因为兔子不像鸡鸭那样容易拔毛,浸烫的水温也很讲究,有些毛还不容易拔干净,所以高明程怕麻烦,干脆就直接剥皮了。 他用刀在兔子的两个后腿离脚1-2寸处各用刀转圈划开,然后从开口处分别沿大腿内侧向裆下划开,并使两条切线交汇,将兔皮从大腿处开始小心地与兔肉剥离,这个过程中,不能使太大的劲,以免撕破,遇到皮肉纠缠不分时,可以用快刀小心削开。 这时的兔皮就像一个筒子,一端开口,剥到前腿处,如后腿那般,在离前脚1寸处转圈将皮划开,这样前腿就可以从皮筒中退出。 等整个皮筒剥下后,就可以将皮筒从胸部剪开成为一张整皮。 如果野兔的皮毛品相好,那么这张兔子皮也不用丢掉,而是倒扣在一张木板上,放在阴凉处阴干,然后可以卖给硝制皮毛的作坊,也能够得到一些钱。 初秋时,兔子们吃的油光水滑的,因此皮毛都很不错。高明程将兔皮上多余的脂肪切割下来,然后就铺在一张旧门板上,放在杂物间阴干。 兔皮处理好了,他又将带毛的兔脚给斩了,又将兔头处理干净。 他刀法利索,处理起来竟然行云流水般,快的很。 刚处理好,就传来细奶奶喊他去吃饭的声音。 “明程,吃饭了。” “哦。”高明程应了声,拎着剥皮的兔子走进厨房。 “细奶奶,晚上把这只兔子煮了!咦,你怎么还剩下一半猪肉没炒?”高明程看到盘子里还有大约半斤的猪肉,不由得皱眉。 细奶奶解释道:“你买的猪肉,也该送点到你家去,你爸和你哥几个在铁路上做事不容易,要吃点好的。” 高明程倒是没想这些,但细奶奶替他想好了,他也承情,行吧,就这样吧,反正晚上还有兔肉吃。 今天细奶奶炒了三个菜,一个辣椒炒肉,一个炒苦瓜,一个蒸茄子。 除了这三个菜,还有之前高明程在集市上买的油条和包子。 高明程劝细奶奶和高壮吃油条,说道:“你们吃吧,我之前吃过两根了。” “哎,好咧。我都好久没吃油条了!等下回赶集,我也要去!”高壮拿着一根油条,高高兴兴的吃了。 细奶奶也吃,但是吃之前,她将一根油条分成了两半,将半根油条递给高明程,说道:“我尝下味道就行,这种东西,我吃多了容易上火。” “上火也不怕,多吃点苦瓜就行。”高明程笑着接了句话,其实苦瓜也挺好吃的,虽然有些淡淡地苦,但是在炎热的天气里吃点苦瓜,浑身都舒爽。 吃过午饭后,高明程没准备闲着,而是打算继续进山去弄野蜂蜜。 他们村三面环山,山里的蜂窝多的是,他打算多弄一点,然后一起拿到县城去卖了。 这回他从细奶奶家拿了刀和桶子,就往山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