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座大山都是我的猎场赵军马玲》 第一章.重生1986 围猎野猪 东北大地,黑水白山。 黑水奔腾,白山巍峨。 白山山脉,大顶子山。 南峰北坡,是一溜慢坡。此处坡势平缓,如似平地。 值此深秋时节,漫山黄草枯叶,人畜途径,脚踩枯叶而过,都会发出清脆不绝的响声。 在东北,这叫响叶子。 今日,就在此山林之内,那踩踏枯叶发出的脆响声不绝于耳,更有犬吠之声,与“吩儿”、“吼”异响交杂其间。 但见那慢坡上,一头体重将近三百斤的大野猪,鼻口发音,腰身发力,一股巨力自猪脊上涌,沿颈而起,至猪首之处。 蓄力已满,野猪狠狠一甩头,巨力勃发,猪首如棒,猪嘴似锥,直将在它左前方的一个年轻人抽飞了出去。 年轻人连惨叫声都来不及发出,遭野猪一击,整个人如破布口袋一般,被轰飞出两米开外,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落地更是不停,直往坡下又滚了一段距离。 “汪汪汪……” “嗷!嗷……” 战场中。 两道犬声交错,声音中充斥着愤怒,一黄、一花两条狗凶狠狠地杀向了野猪。 黄狗两条后腿使劲蹬地,往上一窜,一双前爪搭住猪身,歪头张最嘴就是一口,这一口正咬在野猪右前肘下,那一大块软肉上。 野猪吃痛,甩头攻向黄狗。 而这时花狗也至,只见它三纵两扑,便来在野猪身后,狗身灵巧的一侧,狗头往前一探,张嘴就咬了在野猪屁股上。 “嗷……吼、吼!”野猪吃痛,嘶声惨叫,再也顾不得那黄狗,调转原本向右的猪头,猛地向左一转,二百七八十斤的猪身轰然轮转,硬是将吊在身上的黄狗、身后的花狗,都给甩了出去。 野猪转身,鼻喷白气,“吩儿”、“吩儿”响鼻,一双小眼睛死死盯紧那掏它后门的罪魁祸首,低头便向花狗发起了冲锋。 花狗尾巴一甩,灵活地躲开了野猪来势汹汹地冲击,并将这愤怒的野猪向旁边引去。 野猪扑空,顺势就追,对花狗穷追不舍。而那条黄狗又自一旁窜出,张口向着它就咬。 山中野猪,常年以肩膀、脊背磨沙土、蹭松油。 长年累月之下,松油和沙土在野猪肩膀、脊背形成了一层坚固的保护层,其坚硬无比,刀斧难伤,山中猎人称之野猪挂甲。 但这两条狗,哪个也不往野猪挂甲之处下口,一袭腋下,一掏后门,这两处可全是猪身柔弱之处。 特别是那花狗,一口掏的野猪菊门火辣,它那大肠堵头就好像被火烧一般,疼痛感直往里钻,窜的五脏六腑内的肠子都疼。 这样的疼痛实在难忍,疼得它暴跳如雷,怎奈速度不及二狗,反复寻机与狗贴身缠斗,却也不能。 这时,不远处,那被野猪抽翻在地的年轻人慢慢转醒。方遭野猪一击的他,此刻只觉得头晕脑胀,身上更是如散了架子一样,使不出半分力气来。 “我这是……” “我不是死了吗?”年轻人强撑着睁开眼皮,茫然地看着四周。 突然,那猪犬交战之声传来,年轻人一个激灵,一股暖流自体内凭空而生,瞬间游走四肢百骸。其所过之处,力气渐生,很快这具身体又重现活力。 “这……” 年轻人正怀疑自己身体发生了什么变故的时候,就见一道矫健的身姿出现在他视线当中。 在看到一条白底黑花的大花狗,一口咬住野猪屁股,直咬得那野猪整个后腰身都猛地往起一翘时,不禁失声叫道:“花小儿!” 年轻人沙哑的声音被山风吹没,但下一秒,一声怒吼如奔雷炸开。 “呔!孽畜!胆敢伤我哥哥……” “小玉?”听此声音,年轻人更是惊喜万分,循声望去,只见一身材高大魁梧的青年,手持长刀大步冲入战场。 这青年身高一米九,膀大腰圆,手持一条水曲柳削成的长棍,长棍顶端套着二尺尖刀。 这刀形似杀猪刀,却比杀猪刀略短、略窄,刀尖、刀刃俱都锋利无比,泛着点点寒光。 青年怒吼着大步冲锋,黄胶鞋踏碎黄叶无数,气势如虹,彷若那万马军中取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的猛张飞。 或许是因为气势太盛,这青年人一至,花狗、黄狗尽皆闪在左右,只将那野猪留与持刀青年。 说来也是奇怪,看到这青年人后,野猪竟然不再去追那花狗,反是闷头迎着青年人就冲。 于是,就在这山坡之上。 一人、一猪,狭路相逢! 二者皆勇,不知哪个能胜? “完了!”不远处观战的年轻人见此场景,心头一凉,忍不住闭上了眼睛,不敢去看自己兄弟的下场。 可就在他闭上眼睛的一刹那,一股明悟涌上心头。 “这一幕……不是三十五年前,自己第一次和小玉上山打猎时的情景吗?难道人死后,还能看见过去发生的事……” 正想着,突然脑海内又涌出了一段往日的记忆。 年轻人名叫赵军,家住山下永安屯,家里父母双全,有姐有妹,但他是家里唯一的一个男丁。 而那个持刀与野猪冲杀的青年人,名叫李宝玉,是赵军的邻居兼发小。 这俩人从小一起调皮捣蛋,下河摸鱼虾,上树掏鸟窝,对他们来说都是小儿科。 现如今他们长大成人,更是萌生了入山打猎的心思。 正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在这神州大地还不曾禁枪、禁猎的年代,山场林区有猎人,而猎人打猎在当地又被称为打围,打围又有大、小之分。 小围说起来简单,就是下个夹子、布个套子,捕猎紫貂、黄鼠狼、松鼠、野鸡、狍子之类的小动物。 而大围,则是带狗入山,围猎野猪、黑熊、棕熊等大型猛兽。 要论打猎,赵、李二人可谓是家学渊源,他们爷爷都曾是远近闻名的猎手。 可即使如此,眼下的赵军才二十岁。而那李宝玉,更是才刚满十八啊。 虽然这是在农村,二十岁当爹的大小伙子都不在少数,可也没有说让这个年纪的后生进山打猎的啊! 事实上,赵、李两家谁也不同意这俩小子胡来。可架不住人小主意正,赵军和李宝玉趁着爹妈不注意,偷着牵家里的狗,就进了山。 都说新手手旺,此话诚然不假。 这小哥俩刚入山不久,就听见自家的狗开了声。二人循声一路赶来,至山岗梁子上,就见两条狗已经将一头野猪围在了沟塘子里。 二人一看猎狗围住了野猪,顿时又喜又急,赵军二话不说,就拽出了别在后腰的手斧。 赵军挥舞着手斧,嗷嗷叫着就冲下了山坡。 而李宝玉呢? 他临出家门时,赵军让他带了一把侵刀。 这侵刀,可是猎人跑山打猎的必备之物。此刀能砍能扎,能开膛放血,能卸骨割肉。 最关键的是,这刀可像农具锄头、铁锹那样套在长棍上,如此如同长杆兵刃。在刀猎中,可予以猎物致命一击。 眼看着赵军冲下了山坡,李宝军虽然心急如焚,但也不得不在坡上四处寻找,见一棵水曲柳生长的粗细正好,便使刀砍断了水曲柳,将其削好并将侵刀套在其上。 然后,李宝军也举着长刀,兴奋地冲下了山坡。 初出茅庐,自然是没有经验。 那野猪与两条猎狗,在沟塘子里缠斗厮杀数个回合,便往与赵军相反坡上跑去,而两条猎狗紧随其后。 两条腿哪里能跑的过四条腿啊! 赵军刚下了沟塘,那野猪与狗已经上了对面坡头,赵军喘了两口粗气,提着手斧又往坡上赶。 这时的他,早已无了方才的气势。 赵军一上山坡,就见野猪正与二狗相斗,这小子当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二话不说轮斧直入战场,迎着野猪就冲! 但凡是打围大过野猪的,可都知道。 不光猎狗认人,连山中的畜生也认人。 无论周围有多少条狗,只要有人迎头,野猪必冲! 于是,就发生了故事开篇的那一幕。 第二章.重生1986 围猎野猪(2) 大山深处。 人与野猪,相向冲锋,胜负未分。、 可在不远处的赵军,此时就已然知晓了结果。想来两秒之后,就能听见李宝玉的惨叫声了。 难道他会未卜先知? 不,因为他是重生者。 他不但知道今天这一战,那野猪先后挑翻了自己和李宝玉后,便冲破了两条猎狗的围杀,逃之夭夭。 还知道,这一次虽然失败,但却不曾打消他对打猎的向往。 虽然现在家里管得严,但一年后母亲去世,父亲续弦,继母对他和两个妹妹并不好。 父亲夹在中间左右为难,干脆早早地给他说了一门亲事。从此他和父亲分家,另立门户,娶妻生子。 婚后生活倒也惬意,主要是他工作不错,在山中林场任检尺员,这在当时可是一份美差。 关键是这份差事不累,还有很多的闲暇时间。 在闲暇的时候,他就在家练枪、训狗。 在这个不禁枪、不禁猎的年代,山里人只要有钱,弄一把枪根本不难。 从此,他便时常入山,带狗围猎。 赵军的枪法好,而且他训练的猎狗还厉害。不出三年,便成了远近闻名的猎手。 这样的生活,要是放在三十年后,那可真是给个神仙都不换。可此时,山里再怎么好,也比不上大城市啊。 他还记得,那是95年的时候,他跟着林场领导去奉天城公干,有当地人做东宴请,席上有一盘虾。 这虾和他在山里溪水中摸的小虾不一样,这虾是海虾,这一个可顶那山里的虾几十个大 山里的虾或炸或炒,不用去皮去头尾,囫囵个的就吃了。 这是赵军第一次知道,吃虾还得扒皮。 看着盘中通红的大虾,他麻爪了。 因为,他不会扒这虾。 等他回了家,脑海中一直回想在奉天城的经历,那颗心渐渐地就不安分了。 往日对他而言,充满着无穷乐趣的大山,已再不能带给他任何的新鲜感了。 三十几年如一日的乡村生活,也让他逐渐地厌烦。 他想进城,他想过城里人的生活。 可是,就算是进了城,他又能干什么呢? 一没钱,二没人脉,难道要放弃铁饭碗,去城里打工? 就在这时,一个朋友的到来,彻底地改变了赵军的命运。 这个朋友前些年经常托赵军从林场买散碎木料,拉回城里加工成 一次性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