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86,从挽回妻女开始》 第1章 第1章贫贱夫妻 “行行好,同志,我现在是真的没钱,明天,明天成吗?拖欠的管理费一准儿补齐。” “疯婆子,你算算,这是第几回了?要是市场上的商家都跟你一样耍无赖,让我们的工作怎么做?说什么也不行,就今天,必须把拖欠的三十五块七毛七的管理费交齐,不然就收摊子!” “唉,阿风的那口子真不容易,这么好的女人,摊上个不中用的废物丈夫,一个人带着孩子,起早贪黑的打理着鱼摊,往后的日子可咋整呢……” 在夹杂着讨价还价嘈杂声和刺鼻鱼腥味的氛围中,从宿醉中缓缓恢复意识的沈临风正怔怔看着眼前让他心碎一幕。 胳膊上戴着红箍的地中海市场管理员,双手叉腰,站在一个鱼贩摊前厉声斥责着,催收拖欠的管理费。 被催收的摊主是一个柔弱的女人,即便是宽大的橡胶围裙也遮挡不住那因为营养不良而近乎瘦削的身体。 她的身后躲着一个扎着丸子头、手持拨浪鼓的女孩,滴溜溜的大眼睛里满是恐惧。 可能在孩子的心里,并不懂什么是管理费,她只知道,眼前这个凶巴巴的男人正在管妈妈要钱。 嗯,就像是爸爸一样坏…… 女人一个劲儿的说着对不起,向管理人员道歉。 一次又一次的放下尊严弯腰鞠躬,卑微哀求,只是为了保住自己的摊位不被没收。 从鱼框里拿出一条最肥美的活鱼,塞给对方,却被人家用胳膊无情的打掉。 女人被这一挡掀翻倒地,扑倒了一旁杀鱼用的水盆。 哗—— 一条条鲜活的鲫鱼在湿漉漉的地上活蹦乱跳,女人侧倒在泥地上,围裙瞬间变得脏兮兮。 “啊——我的手……” 摔倒时,女人的手心刚好按在了锋利的刀片上,一滩血顺着手心缓缓流出,殷红的血水染湿地面。 “麻麻!麻麻!坏人,欺负我麻麻!我打你!打你!” 不足半米高的女儿扔掉手中拨浪鼓,勇敢的冲上去,挥舞着小小的拳头打在管理员的腿上,给妈妈报仇。 然后被一旁热心的大姨给抱走。 看着这一幕,沈临风的心好似针扎! 下意识的想要上前搀扶,可机械木讷的腿脚,宛如灌了铅一样,寸步难行! 这具酒后不受控制的身体,始终执行不了自己的命令。 只能歪斜的靠在街角的墙根边眼睁睁看着…… “哎呀,你这人怎么回事儿?咋还推人家呢!” “是啊,不交租也不至于上手吧!” 围观的顾客和商贩们看不下去了,纷纷指责起了管理员。 “好啦好啦,刚才是我的不对,再给你一天时间筹钱,如果后天再不交齐管理费,我可就真的不客气了,没收摊子!”自知理亏的管理员怕引起众怒,扔下话后便从人群中挤了出去。 “唉,这过的都是什么日子呢……阿风媳妇,你手怎样?要不要去诊所看看?” 有好心的商贩上前搀扶起受伤的女人,关切的询问着她的伤势。 女人苦涩的摇头:“不了,一点小伤,不用去诊所了,再者说了,我也没钱……” “阿风媳妇啊,不是大姨我多嘴,依我看啊,不怪人家管理员,要怪,就怪你家那口子太不是东西了!一个大老爷们,一到到晚就知道打牌耍钱,啥正事也不干!让一个女人出来抛头露面做生意!这也就算了,不挣钱,还管你要钱!像是这样的人渣,就该拉出去枪毙!” “你看你脸上这淤青,是不是他又打你了?” 热心大姨注意到女人眼眶上的淤青,尽管被她用刘海挡住,可仍然遮掩不住受伤的痕迹。 这已经是一个月来第六次受伤了。 “你也是犟,为什么不离婚!”大姨咬牙切齿,恨沈临风不是东西,更恨林菀的柔弱! 将女儿紧紧抱在怀 里,林菀没有说话,眼角流下两行清泪。 “麻麻不哭,拨浪鼓给你~”懂事的丫丫用柔软的小手拂去林菀脸上的泪水。 还能为了什么? 当然是为了女儿能有一个完整的家罢了。 …… 目睹这一幕的沈临风愣愣出神,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流,心脏更是狠狠抽搐。 “这是梦吗?” 沈临风痛苦的闭上眼睛。 脑海中一幕幕的闪现更让他痛心疾首! 第2章 第2章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 “丫丫、我、我是爸爸……”沈临风喉咙颤抖的说出这句话之时,滚烫的泪水早已爬满他的双颊。 蹲下身,颤抖的朝着可爱的女儿伸出双手,想要拥抱久别重逢的女儿。 “麻麻……”可让人没想到的是,面对爸爸的示好。 丫丫绵软的声音中竟然带着哭腔,拨浪鼓掉在了地上。 “离孩子远点!” 林菀一把将沈临风推倒在一旁,把女儿护在怀里,恨恨的看着他。“有事冲我来,打我、骂我都行,不许动女儿一根手指头,不然,我就跟你拼命!” “老婆,我不是、我……” “要钱是吧!给你,都给你!拿着钱给我滚!” 林菀把胸前挂着的钱包摘下来,将里面钱一股脑的全都砸在了沈临风的身上! 硬币、纸币,跌落在湿滑的地面上。 “去赌吧!去花吧!以后再也不要回来!” 沈临风张了张嘴,最后一个字也没说,胸前堵的难受,仿佛有一口气闷在胸口。 默默地直起腰,将地上的钱,一张张的捡起来。 基本上都是一毛、两毛、五毛、五分面值的钱币,鲜有一元以上面额的钞票。 全部拢到一起,也仅仅才七块六毛三。 这就是林菀从凌晨五点钟开始出摊,到深夜出摊结束的全部收入。 杀一条鱼才挣两毛钱,而沈临风一晚上打牌就能输二百…… 皱巴巴的钱被他一张张捋顺,沾染泥水的硬币也被他擦掉污泥。 愧疚、悔恨、懊恼,各种复杂的情绪在他脑海中交织。 沈临风深吸一口气,默默地把钱叠好,塞进林菀的口袋里。 又把一旁的拨浪鼓捡起来,塞进女儿的小手里。 本来想伸手摸摸女儿的脸,却在看到丫丫脸上的恐惧后,僵硬在了原地。 沈临风红着眼眶,哽咽着说道:“以前都是我的错,给我个机会,我不奢求你们的原谅,至少能让我弥补曾经的罪过……” 说罢,起身。 沈临风推过来一辆老旧的三轮车,将一筐筐的鲜鱼装上车,把摊位收拾好。 “抱歉了,诸位,今天收摊了,明早再来吧。” 一边朝着买鱼的顾客说着抱歉,一边推着车回家。 林菀拥着女儿站在一旁,静静的看着他操作这一切,不禁陷入深思。 以往的沈临风,除了要钱,从来不会来菜市场。 可如今这般反常,难道是吃错药了? 难道是,想博取自己的同情心,换个法子要钱? …… “轻轻敲醒沉睡的心灵,慢慢张开你的眼睛。” “看看忙碌的世界,是否依然孤独的转个不停。” “春风不解风情,吹动少年的心。” “让昨日脸上的泪痕,随记忆风干了~” 窗外电线杆上挂着的大喇叭,每天早上七点、中午十二点、下午七点钟都会准时的播放歌曲。 伴随着动听的旋律,身上挂着围裙的沈临风正在厨房里忙活着。 一盘用面粉包裹着的小鲫鱼,丢进锅里。 刺啦—— 滚烫的热油瞬间包裹着鲜鱼,一道呛鼻的烟雾从锅中蔓延。 沈临风不慌不忙的用铲子翻动着锅里的鱼肉,并且不断地往锅里添加佐料。 浓郁的炸鱼香味瞬间顺着厨房飘满整个屋子。 在极致内卷的时代里,什么行业都可能会失业,唯独厨师不会失业。 作为一个在八十年代坐过牢的人,无论是从事任何打工性质的行业都会被人用有色眼光歧视。 重生前,改邪归正的沈临风特地学了厨师这个行业,一路从学徒干到五星大厨,并且独立创业,拥有了自己的酒店。 第3章 第3章浪子回头的男人 饭? 什么饭? 难道说,这一桌子美味都是他自己做的? 哪怕是亲眼看见,林菀也不敢相信,一桌子香气扑鼻的美味佳肴会出自沈临风之手。 作为天之骄子大学生,沈临风一向是“以天下为己任”,结婚五年,从来没有主动进过厨房,就更别说做饭了。 他该不会在饭里下毒了吧? 是不是把我们娘俩毒死了,以后就再也没有拖油瓶阻止他花天酒地了吧…… 看着林菀脸上的狐疑,沈临风苦涩一笑。 看来,想要洗刷自己人渣的恶名,还真不容易。 二话不说,沈临风抱起女儿,放在了椅子上,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鲜美的红烧鲤鱼放在饭碗里,轻声道:“来,丫丫,尝尝爸爸做的鱼,味道好不好吃?” 丫丫眨巴着灵动的大眼睛,扑闪扑闪。 怯生生的眼神中满是对美味的渴望。 咕~ 小肚子又恰到好处的响了起来,嘴馋的丫丫可怜兮兮的看向林菀。“麻麻,我饿……” 林菀迟疑的点点头。 她心中还是对沈临风放心不下,总有一种不好的预感,总觉得他是不是又在图谋什么? 得到了妈妈的许可,丫丫迫不及待的拿起筷子,将眼前的鱼肉搁在嘴里,大口大口咀嚼着,粉嘟嘟的小脸上满是满足。“嗯~真香,真好吃~丫丫已经好久没吃过肉了……” “爸爸,这是丫丫第一次吃到你做的饭耶。” 看着大快朵颐的女儿,泪水不禁湿润了沈临风的眼眶。 他笑了,可眼泪却止不住的流了下来。 让老婆孩子吃不饱,过不上好日子,就是一个男人最大的过错! 心里同样不好受的还有林菀。 女儿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因为家里穷的缘故,营养一直跟不上,患有严重的营养不良综合征,比起同龄人,无论是身高,还是体重都要落后一大截。 吃鱼,是家里唯一能给女儿补充的营养。 可即便如此,林菀也舍不得给女儿吃好鱼,最好的鱼要拿来卖钱、还债…… 每次看着女儿眼巴巴渴求的目光,这对一个母亲来说,是一种多么难受的煎熬。 如果我有钱的话,我的女儿会顿顿有肉吃。 如果我有钱的话,我的女儿会穿上漂亮的花裙子…… 想到这里,心痛如刀割的林菀此时已经低头捂嘴,掩面抽泣了起来。 瘦削的肩膀轻轻耸动着。 沈临风想把手放在她的肩膀上,可距离尚有一寸之时,又把手慢慢收了回来。 “老婆,明天不要出摊了,挣钱这事,以后就交给我。” “交给你?你怎么挣钱?打牌?还是打麻将?靠在赌桌上翻本挣钱吗?” 一听这话,林菀瞬间气不打一处来。 鱼框里最好的鱼,都已经被沈临风拿来做菜吃了。 框里就剩下一些小鱼,这种低劣品质的鱼,肯定卖不出价格。 兜里连进货的钱都凑不出来,林菀已经不知明天该如何是好了。 拖欠的管理费,更是如同沉甸甸的大山压在她的心头,几乎喘不动气。 如果再不交钱,恐怕就真的要被赶出菜市场了。 真到那种处境的话,断了唯一生路,以后该怎么办呢? “老婆,相信我,我知道,此时不管说什么,你都不会信的,但我还是要说,酒这种东西,以后我不会再碰了。” 沈临风语气坚定的说完之后,又把屋里所有的空酒瓶和未开封的酒,全都拢到了一起,悉数装进箱子里,拉起箱子就往外走。 说多不如做多。 想要洗刷人渣之名,不能只放空炮,必须拿出实际行动。 要让林菀亲眼看到,自己早已今非昔比。 砰—— 门关上。 屋里就只剩正在吃鱼的女儿和愣神的林菀。 他干什么去了? 不会跑到外面去喝野酒了吧? 对于方才他信誓旦旦说挣钱这回事儿,在林菀的脑海中自动略过。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浪子想要回头,哪有那么容易。 抱着满满一箱酒瓶子,沈临风一路去了供销社。 国营供销社,作为八十年代的居民主要购物渠道,早已是绝大多数人记忆中的产物,在超市诞生之前,提供居民所需要的一切衣食住行。 直到九十年代后期,才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供销社售货员在当时也是普通大众热捧的“铁饭碗”。 孩子们攀比的时候,你爸是市长,不如我爸是售货员更能让小伙伴们羡慕。 几只飞蛾围绕着供销社门口吊着的白炽灯来回打转。 滚烫的灯泡让飞蛾无法落足。 “来,老同志,算一算,二十个酒瓶子,十瓶酒,一共多少钱。”连酒带瓶子不下几十斤,一道走来的沈临风已是大汗淋漓。 这身子骨还是得多练练才行。 “酒瓶子一共二十个,给你算三毛钱,这酒咋了?不喝了?”供销社的售货员是一个大腹便便的地中海大叔,当看到沈临风的那一刻,眼神中的厌恶陡然而生,说话的强调又冷又硬。 手里摇着蒲扇清点着沈临风带来的东西。 “是啊,不喝了,戒酒了。”沈临风擦着汗笑了笑。 “呦呵,稀奇啊,受什么刺激了,好端端的,干嘛不喝酒了。”大叔感到惊讶。“喝醉了好打老婆,多过瘾啊。” 言辞中带着讥讽。 作为附近十里八乡知名的酒蒙子,沈临风是供销社的常客,要么不来,一来就买酒,两人太熟悉了。 经常喝的烂醉如泥,随便找个犄角旮旯都能睡着。 关键是喝酒也就算了,酒品还不好。 喝高了就打老婆打孩子! 有好几次,要不是邻居拦着,兴许能打出人命来。 因此,沈临风在街坊邻居眼里的风评很是差劲。 “以后都不喝了,戒了,挣钱养家,人不能一直醉生梦死的瞎混日子吧?”沈临风倒是没有介意别人对自己的嘲笑。 大叔赞许的点头。“有这么个意识就好,说明还到不可救药的地步,领袖说过,知错能改,还是好同志。” “这样吧,这十瓶酒,我就按照原价给你回收,拿着钱,回去好好对老婆孩子,别瞎混了。” 大叔转身回屋,从钱匣子里拿出三块钱,交在沈临风的手里,然而他并没有拿。 “叔,托您个事儿,我想用这些钱,换点面、花椒、盐、醋,还有纸,能拿多少您看着办吧,够三块钱就行。”沈临风想了想说道。 这些调味料,是为了明天早上出摊卖早点做生意准备的。 “成,等着。” 大叔把沈临风要的物件,一样一样的放在了板车上。 “都在了,回吧。” “谢了,叔。” 就在沈临风拉着板车准备走的时候,又被大叔叫住了。 “阿风啊,等一下。” 沈临风回头,大叔的手里多了两包豆奶粉,放在车上,嘴里叨叨没完。“别怪叔说话不好听,这两包豆奶粉,拿回去给孩子喝,丫丫这孩子懂事孝顺,我打心眼里喜欢,唯一可惜的就是孩子命不好,摊上了你这种不上进的爹。我也不知你到底是不是真心浪子回头,但叔还是要多几句嘴,回去踏踏实实过日子吧。” “别再混日子了,混日子久了,当心被日子把你混了。” 第4章 第4章我要挣大钱 等沈临风回家的时候,客厅里空无一人。 林菀早就带着孩子回卧室睡觉去了。 紧闭的房门,就像是一堵冰冷的城墙,横亘在夫妻之间,今年是分居的第二个年头。 坐在客厅老旧的沙发上,接着屋外透过来的月光,沈临风望向墙壁上挂着的婚纱照。 黑白色的相片上,朗才女貌。 自己一袭中山装,风姿飒爽,英气勃发,连笑容中都透着自信。扎着麻花辫的林菀歪头靠向丈夫,满眼都是甜蜜和对未来生活的向往。 伸手将相框摘下,轻轻抚摸着相框玻璃上那蛛网状裂痕,或许,此时,林菀的心就如同这相框玻璃一样,在自己一次又一次的伤害中碎成一块块了吧…… 如果不是为了孩子能有个爸,林菀又怎么能默默承受家暴到现在呢? 破镜可重圆,可破碎的心还能挽回嘛? 因为曾经失去过,沈临风才会格外珍惜眼前的一切,他明白,只有用自己的双手去打拼,才能重新撑起这个支离破碎的家。 自打自己身上留下坐过牢的案底之后,算是彻底跟事业单位无缘了。 不会有哪一家企业愿意录取一个坐过牢的职工。 这辈子,要么自己创业,要么就只能去干力工了。 眼下,家里来钱的路只有林菀经营的鱼摊,杀一条鱼,利润也就几毛钱,每个月还得缴纳几十块的管理费,时不时还有痞子敲诈的“保护费”…… 每个月抛去成本,其实挣不到几块钱。 而且,鱼龙混杂,根本就不安全。 又因为自己打牌喝酒总是要钱,导致林菀连最基本的管理费都拿不出来,一连拖欠了三个月。 也不怪人家管理员收摊子。 管理费,就像是一座山压在林菀心头。 过的这叫一个什么日子呢…… 从今天起,必须换个活法了。 沈临风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用实际行动来弥补昔日的罪过。 反关上厨房门,沈临风又打开了煤气灶。 淡蓝色的火苗蹭的燃起,一股淡淡的煤气味开始在屋里萦绕。 咳咳——咳咳—— 习惯了无烟环境下做菜的沈临风被呛的涕泪横流。急忙把窗户打开通风。 国内第一台抽油烟机是在1984年生产出来的,当时国内只生产出了600多台,沪市成为国内第一座家庭厨房用上抽油烟机的城市。 在九成九的家庭还在思考如何实现温饱的年代里,抽油烟机这种高奢厨房配套想进入寻常百姓家,至少还得二十年之后。 沈临风将鱼框里最后的所有鱼全部捞了出来,精湛的刀工迅速将其刮鳞、去骨。 剁成长条状,放进碗里,再倒进去按照比例调试好的调味料,然后掺进去面粉,把鱼条包裹起来。 忙活完这些,又往锅里倒了大半锅的热油,将林菀省吃俭用攒下的一桶油用掉三分之一。 等到煮沸之后,最后把鱼条倒进锅里。 刺啦—— 滚烫的热油锅里,裹着面粉的鱼条瞬间熟透。 “什么声音?” 卧室里刚把孩子哄睡着的林菀听到了厨房传出的做饭动静。 小心翼翼的将房门打开一道缝隙,另一只手里还攥着一把剪刀。 被沈临风打怕了,平时在卧室里睡觉,都要反锁,时刻备好剪刀防身,打自己倒是没什么,咬咬牙就忍过去了。 万一伤到孩子怎么办? 好像真的是在做饭…… 一股淡淡的炸鱼香味顺着门缝飘进了鼻子里。 他又在作什么妖? 林菀搞不懂沈临风到底想干啥,总感觉今天跟换了个人一样,说话做事,都与以前完全不同。 难道,真的改邪归正了? 林菀摇摇头,否定了这个可笑的念头。 江山易 改本性难移,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哪有那么容易。 算了,想作就作吧,自己已经够累的了…… 嘎达—— 重新关上屋门,林菀静静的躺在床上,仰望着天花板。 满脑子都在想一件事,管理费怎么办? 厨房里。 直至热油将鱼条滚成金灿灿的颜色之后,沈临风把炸好的鱼条全部捞出锅。 第5章 第5章创业者沈临风 嚼一口,嘎嘣脆,满口流香。 有那么一瞬间,沈临风想把老婆孩子一起叫起床吃炸鱼条。 大功告成,明天早上,就指着它卖钱了! 沈临风顿时心情大好。 作为从二十一世纪归来的灵魂,又曾是五星级饭店掌勺的大厨,不仅擅长八大菜系,街头小吃也是他的拿手好戏。 再回饭店去当厨子做饭,那是不可能的了。 拥有着商业头脑的沈临风明白自己在这个时代中的优势是什么——精湛的技艺+超前的记忆。 只要手艺在手,就不愁发家致富! 从厨房出来,缓缓走到紧闭的卧室大门口,抬手缓缓放在了门把手上,轻轻抚摸了一下,而后返身走到了阳台上。 看向窗外,此时夜已深。 寂静的夜晚,唯有蟋蟀的吱吱声映入耳中。 这一刻,沈临风的那颗多年来饱受梦魇摧残和折磨的心,第一次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平静。 一切,都刚刚好,来得及…… “春风走进千万家!万众一心迎盛世! 排除万难奔小康!男女老少笑开颜! 工友们、同志们!大家早上好!又是崭新的一天! 让我们怀揣着对美好明天的向往走进工厂!用我们勤劳的双手为国家的现代化添砖加瓦!” 金牛县化工厂竖起来的大喇叭里,女播音员那抑扬顿挫又略显做作的普通话传遍全厂。 厂门口,汇集了不计其数推着自行车说说笑笑的工人,每天早上六点半到七点钟,上班的职工会汇集成一道灰蓝色的流动海洋,涌进工厂。 蹬着三轮车的沈临风将车停在不远处,驻足眺望着人海。 心中更是充斥着五味杂陈。 曾经的自己,也是当中的一员。 顶着初代大学生的光环,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自己将会通过技术岗走向管理层,未来十到十五年的时间里,成为厂长候选人。 如果,不是那件事的话…… 收回思绪,沈临风将三轮停在离工厂门口。 把车斗里的煤气罐卸下来,支起灶台,起锅下油,并且竖起了一块早点的招牌。 炸鱼、汉堡、煎饼果子、披萨。 去给饭店当厨子,哪有自己创业卖早点挣得多? 重活一世的他知道,此时的化工厂正面临着股权改制的关键节点,为了营收利润,开始裁撤各个不盈利的部门。 吃了二十多年大锅饭的食堂,首先被裁掉。 食堂里已经没有做饭的大师傅了,职工们就餐只能自己解决。 对于沈临风来说,这就是商机! 同样是早点,也要形成差异化竞争。 沈临风走的是中西混搭的路线,煎饼果子配炸鱼,披萨卷大葱,秋水长天共一色。 当沈临风把摊位支起来之后,也引来了其他早点商贩的注意。 嗯?又来了个抢生意的同行? 还特么是个西洋餐! “咦?老沈?” 新奇的事务总会引来关注的目光,摊子支起来没多大一会儿,就有个上班的职工认出了沈临风。 “杨东,好久不见了,要不要来份炸鱼尝尝?” 沈临风也认识他,以前同车间的同事,关系很是要好,当年自己出事之后,也曾跑前跑后帮自己开证明,可惜后来,自己落魄了之后,没有珍惜这段友情,渐渐地失去了联系。 “你现在是卖早点嘛?你一个大学生,怎么能干这种工作呢?”杨东感到难以置信。 “瞧你这话说得,卖早点怎么了?自食其力,不丢人,再者说了,我一个坐过牢的人,哪家单位敢用我?要不要来份炸鱼尝尝?”过去的事儿,沈临风不想再提。 “唉,你这命也是真的苦啊,好,来一份,尝尝你的手艺,好吃的话,以后早点就从你这儿吃了。”杨东为 沈临风的遭遇感到惋惜,更是为他的现状深感痛惜。 明明是天之骄子,大国重器,本应用他的学识,报效国家,可却早早沦为权力游戏的牺牲品,成为街头的早点贩子。 简直是对国家资源的浪费! “我这炸鱼,可不是一般的香,酥香脆,入口即化,润肠养胃。还有汉堡,要不要?”沈临风避开这个话题,热情的向他推销着自己的产品。 “什么?你这里还能做汉堡?”杨东很是吃惊。 第一家进入到国内的肯德基和麦当劳得在几年之后的京城,对于小地方来说,都是听都没听说过的稀罕物,也有人能在电视上看到。 “那是自然,别看我这里简陋,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沈临风自信的挑了挑眉毛。 “成,来一个,要是好吃的话,我就向全车间推荐,让咱们车间的人都来买你的早点吃!” 所谓的汉堡,就是沈临风进行加工过之后的简易版。 面包就别想了,谁家里买得起面包机。 不过,这难不倒一个厨子。 沈临风用酵母把馒头发到一定的蓬松程度之后,就有了面包的质感。 抹上酱料,撒上芝麻,再把炸鱼和青菜一并裹进去——中式汉堡成型! “你确定,这是汉堡?”看着这不伦不类的汉堡包,杨东陷入了深深地怀疑中。 看着仿佛是这么一回事儿,可又感觉哪里好像不对…… “你吃过吗?” “没有。” “见过吗?” “没有。” “那就没错了,汉堡就是我做的这种款式,不信的话,尝尝味道,不好吃,不要钱。”对于一个厨子来说,最自信的莫过于手艺。 杨东犹豫了一秒钟,将信将疑的咬了一口。 有毒也认了,反正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这一口咬下去,杨东的眼睛瞬间一亮。“嗯!味道不错啊!老沈,真有你的!” “哈哈,我说什么来着,不好吃不要钱!”沈临风笑了。 炸鱼的香脆味,配上经过他特地调试过的酱香,哪怕是真汉堡来对垒,也丝毫不逊色。 汉堡不是诀窍,真正好吃的秘密在于酱香味。 洋人的东西,不一定都适合国人的口味,作为一个美食大国,煎炒烹炸闷溜熬炖,光是做菜的手法就不少于几十种。 西洋餐对于国人来说,仅仅是一种未曾见过的新奇感而已,利用的只是噱头,利用国人对新奇海外事物的向往之心。 真正吃起来,也就那么一回事儿。 论好吃,还得是中餐才行! “好吃,味道不错,有两下子,再来一个,我留着当午饭。” 第6章 第6章果然,男人靠不住 “炸鱼片、炸薯条,你都拿着,每样都拿几个。” 三毛钱一个的“中式汉堡”,光给杨东一个人就打包了十个。 “够了够了,这么多东西,我一个人根本吃不完的!”杨东受宠若惊,心中充满感动,虽说不在一起工作了,但兄弟情还在,老沈太仗义了! 结果,沈临风一句话又破碎了他的幻想。 “想啥美事呢,不是给你一个人的,看在以前哥哥待你不错的情分上,拿到车间里去,分给兄弟姐妹们吃,然后明天早上,还是在这儿,把订餐的名单统计下来给我。” “不是吧?你该不会,真以为这种中不中,洋不洋的饭能让厂里的人喜欢?” “那是当然,我说行,就肯定行!还有,不会让你白帮忙的,每一个订单,给你抽成一毛钱。” 但凡是吃过自己做的饭的人,就没人不说好。 这点信心,沈临风还是有的。 “成,我帮你!咱们可说好了,不许赖账的!” 一个人头就是一毛钱,十个是一块,一百个就是十块钱。 这么算下来的话,无本万利啊!比上班挣得多了! 面对沈临风开出的筹码,杨东无法拒绝,何况两人之间的交情的确不错。 “这钱,给你。” “嗯?什么意思?” 杨东从公文包里掏出来一大把钱,各式各样的毛票和硬币全都拢到一起,一股脑儿的塞到了沈临风手里。 “饭钱啊!吃饭给钱,不是天经地义吗!” 看着手中一把的毛票,沈临风陷入沉思。 “我知道,你日子过得不宽裕,当兄弟的也帮不上多大忙,一顿饭的饭费,还是能掏得起的。”杨东扫了一眼他的摊位。 “估计你还没开张吧,我肯定是第一个客人,刚才这些我都买了,就当是我请工友们吃饭了。你就别跟我客气了,钱拿回去,给丫丫买点营养品,就当是我这个当叔叔的一片心意吧。” 说罢,杨东拎着打包好的早点就往单位走去。 看着手里的这些钱,沈临风的心底涌过一股暖流。 这才是真兄弟,落难时能拉一把手的真兄弟,而不是一天到晚只会勾搭在一起吃喝嫖赌的酒肉朋友。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特色中式汉堡,美味炸鱼片,足不出门,就能享受西式快餐!” 有了杨东这份开门红头彩,沈临风吆喝起来也更有劲儿了。 就像是自己刚才说的那样,自食其力,不丢人! “西式快餐?你吃过吗?” “没有?” “走,尝尝去。” 吃惯了油条包子传统早点的职工们,在这家新开张的西式早点摊位前纷纷驻足。 沈临风的吆喝词确实勾起了他们的好奇。 “老板,好吃吗?你这些早点,我咋之前从来没见过呢?” “那是我没来,我要早来的话,你早就见过了,来,尝尝披萨,不好吃不要钱!” 越来越多的职工围在了他的摊位前。 铲子、勺子,在沈临风手里上下翻飞,时不时秀一下精湛的手艺,忙的不亦乐乎。 …… 林菀一觉睡到七点钟,直到日光透过窗帘晒在脸上时,才从睡梦中缓缓醒来,她已经很久没有这么晚起过了。 今天的她并不打算出摊,准备带女儿去医院检查一下身体。 鱼都没了,出摊卖啥? “麻麻,你醒啦!”丫丫奶声奶气的声音从一旁传来。 林菀微微一笑,伸手将女儿搂在怀中,亲了亲粉嫩的小脸蛋。“早安,我的宝贝丫丫~” “麻麻~我饿了。” “宝贝儿等一下,妈妈去给你做饭吃。” 林菀起身,小心翼翼的推开卧室门,谨慎的目光在客厅巡视一圈,并没有看到赌鬼老公的身影,一颗悬着的心这才落回 肚子里。 平时这个点,应该在客厅呼呼大睡烂醉如泥的沈临风竟然不在。 难道,这么早就出去赌钱去了? “啊!” 当林菀来到厨房的那一刻,整个人吓了一跳! 厨房里厨具、灶台、油盐佐料全部消失不见了! 空荡荡的厨房里,就只剩下一扇窗户了! 林菀第一个反应就是——家里进贼了!赶紧报警! 可随即又打消了这个念头,甭问了,是进贼了不错,不过是家贼。 林菀惨然苦笑,摇了摇头。 如果没猜错的话,肯定又被自己那作妖的老公给弄走了。 唉,果然,堕落的男人果真靠不住,昨天嘴上说着浪子回头,改邪归正,今天就又把家里仅有的厨具拿出去变卖了。 男人的嘴,骗人的鬼。 做事真够绝的,连把她们娘俩吃饭的家伙什儿都给拿出去变卖了。 看来,在他的心里,是真的容不下自己娘俩了…… “麻麻,吃鱼丸,真香~” 丫丫不知从哪儿冒出来,踮着小脚丫儿,仰着头,一只手扶着林菀的睡衣,另一只手攥着一枚丸子努力的往林菀嘴边递。 “这是?炸鱼丸子?哪儿来的?” 丫丫指了指一旁的饭桌。 顺着女儿的方向看过去,饭桌上扣着好几个碗碟,其中一个被丫丫打开了,就是炸鱼丸。 丫丫手里拿着一个,嘴里塞得满满的,腮帮子就像是小松鼠一样,可爱极了。 “这是早饭?” 林菀狐疑的将碗碟一个个打开,果然,每个碗碟里都扣着一盘菜。 一旁还有一张手写的卡片:老婆,饭已经做好了,早上起来记得吃饭,你胃不好,一定要趁热吃,桌上还有一袋奶粉,记得给丫丫冲一杯。厨具我都拿走了,今晚等我拿钱回家——洗心革面的沈临风留。 这是沈临风早上出门之前,提前做好的饭菜。 原来,他还不是一点良心没有…… 是我错怪他了…… 他还记得我胃不好…… 林菀摩挲着卡片,眼神中满是惆怅,心里头弥漫着一种说不出道不明的滋味。 “来,丫丫,吃饭,尝尝爸爸的手艺。” 把女儿抱上了椅子,娘俩开始吃饭。 沈临风保温做的不错,因此,吃起来的时候,味道刚刚合适,不凉不热。 “好吃,真好吃,爸爸做饭真好吃!” 丫丫吃的很开心,冲着妈妈甜甜一笑,眼睛弯成一道月牙儿。 她已经很久没有吃的这么快乐过了。 “好吃就多吃点,吃好了,才能健健康康的长大。” 林菀温柔的把鱼肉夹进女儿的碗里。 看着女儿吃东西,这一瞬间,林菀觉得和女儿开心比起来,什么都不重要了。 什么管理费、摊位费,都一边去! 此时此刻的我,只想跟女儿待在一起,静静享受着这段来之不易的幸福时光…… 第7章 第7章江湖是人情世故 “麻麻,爸爸做的饭比你做的好吃多了哦~” 童言无忌。 丫丫的一句话瞬间败坏了林菀心中刚刚营造出的温馨氛围。 倒霉孩子!跟你爹一样,对浪漫过敏。 这就让林菀感觉很不服气了,妈妈我天天做饭给你吃,竟然还不如爸爸给你做的一顿饭好吃? 不信邪的林菀抄起筷子夹了一块糖醋鱼放嘴里,小口一嚼。 香溢满口,丝滑柔顺,口感鲜美。 嗯,确实是味道不错…… 原以为,昨天晚上那可口的一桌菜是他的超常发挥。 现在看来,他的厨艺确确实实非常厉害。 可问题又来了,他的厨艺是什么时候学的呢? 他身上到底还有多少秘密瞒着我? …… 忙碌的时间一直持续到了七点半,直到门口的安保大爷拉上铁门,再无职工身影时,大汗淋漓的沈临风这才告一段落。 借着“中式西餐”的噱头以及前同事们的照应,这一大清早可谓是收获满满。 果然,自己来化工厂门口售卖早点的思路是正确的,凭借着以前积累的人缘和关系,很容易打开局面。 忙活完这一切之后,把手头的工作放在一旁,他开始清点起今天的收入。 到手的基本都是毛票。 绝大多数都是一毛和五毛的面值,还有一大把五分的硬币。 粗略的算了算,今天一个早上的收入就已经达到了五块五,除去油米面鱼之类的花销,净利润不少于三块。 这还只是卖早点呢,还有午饭和晚饭,乐观点估计,如果照这么个势头干下去的话,一天挣个十块钱不成问题。 一天挣十块,一个月就是三百块。 86年普通工人的平均月薪资是30元,多的能达到50元左右。 沈临风的这个收入显然已经提前迈入了“小康时代”。 收摊之前,沈临风把剩下的食材全都拢到一起,做了三份鱼肉夹馍,然后拎着做好的早点,来到了工厂大门口。 热情微笑的朝着门口保安招呼道:“伙计,来,吃个早点!” “啊?给我送早点?”保安以为自己听错了。“我可没买!” “哎,说什么买不买的呢!这是我送你们的!别愣着了,来拿呀!” 第8章 第8章疯婆子的由来 林菀之所以会被菜市场的商贩们叫“疯婆子”,原因有二。 一个是因为沈临风,他要是叫沈临猪的话,那林菀就会被叫成“猪婆子”。 第二还是因为沈临风,好端端的一个善良姑娘,瞎了眼跟的丈夫居然是个吃喝嫖赌抽打老婆的混蛋,早两年,拉出去枪毙都够格了! 就这种五毒俱全的人渣,谁见了不想弄死呢? 可林菀这姑娘就跟得了失心疯一样,非得死心塌地的跟着这种货色吃亏受罪!不是疯婆子是什么? “马哥,给我切块肉呗,我要五花,挑肥的这块。”沈临风笑了笑,伸手比划着想要的位置。 嘭—— 寒光一闪,一把大刀朝着自己的手指位置剁了下来,还好反应快,闪电般的收回了指头,不然真容易被他一刀剁掉! 刀锋扎在案板里,其实离沈临风手指头还有一寸远的距离。 只是吓唬吓唬他罢了,还能真的剁手不成? “马哥,开这种玩笑过分了吧?”沈临风有点不高兴了。 “嗯?这就过分了啊?我这不是还没伤到你么?吓唬你一下,就觉得过份,可你打老婆的时候,拳拳到肉,有没有想过过份呢?”猪肉马冷冷一笑。 原来是给林菀出气…… 沈临风瞬间没了脾气。 “是啊,马哥教训的是,以前是我不对,都是我的错,从今以后,我改了,痛改前非,浪子回头。” “马哥,我买肉回家是为了过日子的,我得挣钱养家糊口,供老婆孩子吃喝。” “浪子回头?可拉倒吧?蒙鬼呢!一边玩去,我这里的肉,哪怕是卖不出去,拿回家里喂狗,也一块不卖给你!”仗义的猪肉马为林菀打抱不平,对沈临风这样的人渣简直厌恶至极。 得了,这人品混的,都成过街老鼠了。 沈临风心里泛着酸涩的苦水。 一切都是自己罪有应得。 正准备转身离开,去其他家肉摊看看之时,却又被马哥喊住了。 “给老子回来!” “嗯?卧槽!” 沈临风一扭头,一大块肉朝着自己脸呼了过来! 啪—— 肉粘在了脸上,又油又腻。 “拿着肉,滚回去!林菀是个好姑娘!可惜眼睛不好,瞎了眼,跟了你这么个玩意儿!拿回去给她和孩子炖着吃!要是再敢打老婆,老子这把杀猪刀怎么宰猪就怎么宰你!” 马哥不客气的警告沈临风! 沉甸甸的猪肉拎在手里,至少七八斤重。 马哥这粗犷的外表下也有一颗细腻的心,沈临风心头一暖,另一只手掏了掏兜,拿出一把毛票,放在了案板上:“马哥,这是肉钱。” 谁料,猪肉马眼皮抬头不抬,继续剁着肉。“钱拿回去,我不要林菀杀鱼挣得辛苦钱!” 原来,他又是把沈临风这钱当成管媳妇要的了。 “马哥,这钱是我今天摆摊卖早点挣回来的,我刚才不是说了吗,从今以后痛改前非。” 猪肉马停下剁肉,深深地看了他一眼,叹息道:唉,但愿如此吧,希望你能像个男人一样,扛起一个男人该干的责任,别特么一天到晚的吃软饭!这样的男人,老子看不起!还有,男人的手,是用来打天下的,不是用来打女人的!再这么下去,将来早晚有你后悔的一天!” 后来的故事经过,的确如同猪肉马预言的那样发展,沈临风失去了心爱的姑娘和女儿…… 一语成谶。 放下钱,沈临风冲着他微微一笑,拎着肉昂首阔步走出菜市场。 挺起胸膛做人的感觉真好! …… 话分两头,医院冰冷的走廊过道。 林菀抱着丫丫坐在排椅上,等着叫号看病。 每个月,她都会挂一次儿科来给丫丫检查身体。 因为从小营养不良的缘 故,丫丫体弱多病,体内缺乏多种元素,有时候,一场普通的感冒都能让她发烧成肺炎。 前几天丫丫无缘无故的昏倒了三次,这让林菀感到非常紧张。 “27号!27号沈冰冰在吗?”护士叫号的声音在空旷的大厅里格外响亮。 “来了!在这儿呢!” 林菀扬了扬手中的挂号单,抱着丫丫走进了问诊室。 看诊的医生是一个面容和蔼的阿姨。 林菀先是朝着医生鞠了一躬,然后就把丫丫的病情向医生叙述了一通。 “来,宝贝儿,张开嘴,让阿姨看看~”儿科医生那和声细语的话音,总是能让孩子紧张的情绪缓解下来。 毕竟是儿科医生,哄孩子的手法很有一套。 丫丫怯生生的看了眼妈妈,林菀点头示意。 “啊呜~” 听话的丫丫张大了嘴巴。 “宝贝真乖~跟阿姨说说,晕倒之前和之后是种什么感觉呢?”医生又问,并且从抽屉里拿出来一根棒棒糖。 丫丫嘟着嘴,挠了挠头,努力的回想着:“嗯?丫丫晕倒的时候不记得了,只记得我好害怕,这儿难受,跳得好快,头也好晕,好难受~” 在所有医生里面,儿科医生是最难当的。 小孩子不像大人,有完整的叙述方式和思维逻辑,小孩子连人体最基本的部位都不了解,匮乏的词汇量也无法清楚表达意思。 医生拿着听诊器听了听心跳,眉头逐渐的紧锁起来。 看着医生神态的变幻,林菀的一颗心也随之揪到了嗓子眼儿。 “医生,我女儿有事吗?” 医生听完之后,收起听诊器,拿过一本病历簿,一边写一边问道:“心率略快,孩子体型严重偏瘦,初步怀疑是营养不良引起的心率不齐。以前有做过身体其他方面的检查吗?” 林菀急忙回答道:“有的,之前查过血,医生说贫血,缺铁。” 医生点头:“这就没错了,都是因为营养不良导致的,唉,像她这个年纪的孩子,按理说,不应该这么瘦弱的,你们当家长的都是怎么回事儿?怎么照顾孩子的,太不称职了。” 面对医生的批评,林菀只能默默低头。 “是,是我们当父母的不合格……” 说着,泪水又开始在眼眶里打转。 “行了,我只是随口一说,没埋怨你,看得出来,你的家境应该挺困难的。” 医生瞄了一眼林菀那俭朴的穿着,心里就已经有了答案。 哪有爹妈不爱孩子的呢,只是无奈罢了。 第9章 第9章妈妈是天底下最好的妈妈 医院药房窗口前,拿药的患者家属排成了长队。 时不时还会因为插队闹出拳脚纠纷,护士和保安不得不上去拉架。 而在队伍之外,一脸窘迫的林菀踌躇不前,捏着药单的手指骨节用力到泛白。 虽然医生看出了她们娘俩的穷苦,因此,在开药的时候,尽量挑价格便宜的药品。 可即便如此,哪怕是最便宜的药,对于林菀来说,都是难以承受的价钱。 “麻麻。我们回家吧,丫丫身体很好的,不用吃药的。”女儿人小鬼大,看出了妈妈神情中的为难,拉着妈妈的手,懂事的要求回家。 面对十五块钱近乎天价的医药费,林菀终究还是把药单叠好,揣进了兜里。 整个人犹如丢了魂一样,被丫丫牵着手走出医院大门。 站在街上,林菀感觉脑袋嗡的一声—— 整个世界开始天旋地转,头痛欲裂的林菀痛苦蹲在地上,把头埋在臂弯里。 “麻麻,麻麻你怎么了?” “妈妈没事,妈妈就是有点难过……”林菀难过的把女儿拥住,语气抽噎道:“丫丫,妈妈是不是很失败?是不是很不称职?” 丫丫歪着头看着自责的妈妈,伸出小手擦掉林菀眼角的泪珠,奶声奶气的给出了自己的答案:“没有呀!在丫丫心里,妈妈是世界上最好的妈妈!” 可得到了女儿的肯定,林菀更难受了。“可妈妈却连给宝贝女儿抓药的钱都拿不出来,我没用、我没用……呜呜……” 林菀哭了,泪水如同断了线的珠子滑落,她的心防宛如被洪水冲垮的堤坝。 丫丫就静静的站在原地,张开手臂抱着妈妈的脑袋,嘴唇轻轻亲在了妈妈的额头上。 就像是妈妈抱着自己亲吻那样。 因为,每次自己害怕的的时候,妈妈就会这么亲吻额头来安慰自己,自己心里就会涌入浓浓的安全感,感觉什么都不会怕了。 今天,自己要用同样的方式,把妈妈给的勇气还给妈妈。 …… 车间轰鸣的机器声暂停。 工人们排队摘下脸上的防毒面具,换掉防护服,有说有笑的走出车间,到外面吃饭。 因为暂停大食堂的缘故,工人们的就餐只能依靠自己解决。 三三两两的职工各自聚拢在一起,就在外面的台阶上席地而坐,拿出从家里带来的铝饭盒开始吃饭。 四四方方的铝制饭盒承载了多少七零八零后的青春回忆。 几乎每个家庭里都会有一个银白色的同款饭盒,轻便易携带。 绿皮火车上最常见的盒饭套装,用的就是这种款式。 唯一不好的就是,这种铝制材料含有对身体不好的微量毒素,后来就被取消掉了,改用铁饭盒。 “同志们,都先把手里的饭放一放,我给大家分点好吃的尝尝!” 杨东不愧是真兄弟,到了饭点,还不忘给沈临风做宣传。 “老杨,又弄什么好东西来了?你这人太大方了,一有好吃的,就想着大家,上次你把你媳妇给你腌好的鸭蛋都分给我们吃了,听说,回去之后,你媳妇跟你干仗一晚上,你说,我们以后还敢吃吗?” “哈哈哈!” 打趣声响成一片,同事们相互之间的调侃给枯燥的车间生活增添了一抹别样的亮色。 能看得出来,杨东在车间里的人缘不错。 “净瞎说,才不是因为这事打架呢!算了,我跟你们说这个干嘛?来,都尝尝,味道怎么样?” 杨东笑着把早上从沈临风那里打包来的美食人手分了一份。 “这是啥玩意儿?炸鱼片吗?” 同事用筷子夹着类似于薯片的东西,有一股淡淡的鱼香味,这种新奇的做饭方式,对于他们来说,还是头一遭见呢。 搁在嘴里一嚼,酥酥脆脆的,余香满口。 “嗯~味 道不错呦,麻麻的,辣辣的~还有么,再给我来一块!” “怎样?好吃吧!哈哈!来,好吃就多吃点!” 好朋友做的美食,得到了车间同事们的认可,杨东都替沈临风感到高兴。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个像是肉夹馍的玩意儿,就是汉堡吧?可为什么样式这么奇特呢?” 职工里,还是有人识货的,一眼就认了出来。 只是,被沈临风给魔改之后的“中式汉堡”款式,又让他不太敢确信。 “不用管是啥了,就说,好不好吃就行了!” “好吃,味道不粗,我甚至还想再吃一个!” “披萨呢?” “也好吃,绝了,你媳妇厉害啊,都能整出这么多新奇花样,快跟我说说,怎么做的,等我学会了,回家去做给我家那口子吃,让他开开眼!”有性子急的女同志迫不及待的询问起了做法。 “这饭啊,不是我媳妇做的,是沈临风做的!”杨东揭晓了答案。 当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名字再次出现时,职工们脸上的笑容渐渐敛去。 他们对沈临风昔日的风光记忆犹新,天之骄子、初代大学生、厂长接班人各种溢美之词尽数加身,可后来的处境和结局却令人唏嘘不已。 锒铛入狱,光环全无,谁不为他感到悲凉、叹息。 “那他现在在干吗?以前的时候,我听人说起过,他创业失败了好几次之后,整个人就都废掉了,天天耍钱打女人,是真的吗?”有职工发问。 杨东摇摇头:“那是以前的他,现在的他已经浪子回头,改邪归正了,在咱们厂东大门那边卖饭呢。我是今天上班的时候才碰见他的,这不,专门从他摊上买了一些饭,带给大家尝一尝,如果大家觉得好吃,能吃,且价格合适的话,希望大家以后能多多照顾一下他的生意。” 吃过东西的职工们点头。 “成,没问题,抛开关系不谈,有一说一,他做的饭,味道还是蛮好吃的,要不是今天中午带饭了,兴许,我就去买着尝尝了。” “没事,晚上也一样,正好省了回家做着吃了,我看老沈这人还是深藏不露,厨艺竟然这么好!” “来,大家谁要订饭,名字给我报一下,订金给我,我提前跟老沈打个招呼,一个个登记!” 杨东有模有样的掏出来笔记本,开始挨个记名字。 人这辈子,倘若能有一个像他这么好的兄弟,那也值了。 第10章 第10章老婆孩子不在家 滋啦—— 一盆肉丸子扔进热油锅里,瞬间香飘四溢! 当火候将丸子炸到九分熟酥脆的时候,沈临风用抄手一捞,出锅! 牙签扎着肉丸,放进调试好的孜然佐料里沾了沾,递给一个等待许久的小女孩。 “香!太香了!烫,好烫啊!” 女孩迫不及待的把丸子塞进嘴里,一边咀嚼一边喊烫,烫的原地跳脚,可就是舍不得吐出来。 “闺女喜欢就好,同志,给我来一块钱的。” 女孩的父亲显然是个有钱人,两分钱一个的酥炸肉丸,一抬手就是一块钱。 “呦,这可太多了点,能吃得了吗?” 出手阔绰的顾客,沈临风见过,可如此大方的,还是头一次见。 “吃不了就扔,只要我闺女喜欢,花多少钱老子也乐意,就照着一百个吃!” 闻言,沈临风也不再多说什么,按照顾客的要求办就是了,做生意嘛,顾客就是上帝,听上帝的! “老沈,呦,忙着呢。” 趁着午休的空档,杨东饭都没吃完,就带着统计好的名单来到厂门口。 “不忙,有事说就行,我能一心二用。” 沈临风一边炸着肉丸,随口应付道。 注意力全都在热油中的丸子身上,酥炸丸子想好吃,关键在于火候。 火候最难把握,多一分容易焦糊,少一分就不酥脆。因此,好不好吃,全看厨师的手上功夫,很多庸碌的厨子空有其表,压根不懂火候这一说。 “你不是让我统计吃饭的员工人数嘛,我统计出来了,全都在这个表里,一共12个人,都是咱们车间的老伙计们,还有钱,你点点。” 沈临风把丸子捞出锅,再用佐料调好之后,足足一百个丸子,全部打包好,交给女孩父亲。 一张红色的壹元钞票到手。 1986年,市面上流通的货币仍是第三套,面值最大的是拾元。 按照购买力来算,86年的拾元不亚于现代的一千元。 因此,光小女孩父亲这一单生意,基本上就让他中午菜肉的本钱回来了。 擦了擦手上油污,沈临风接过单子,看了看。 12个人点菜各式各样,披萨、汉堡、炸薯条、鱼片什么都有,一共支付了五块钱的订金。 厚厚一沓毛票凑起来的钱,拿在手里,别说,份量还不轻呢! “太好了,老杨,真有你的!”沈临风高兴地拍了他肩膀一下,然后从钱里数出来一块二塞他兜里。 “啊?你真给我钱呀?”杨东错愕的看着兜里的钱。 “废话,咱们不是有言在先吗,你帮我拉来订单,一个人头算你一毛钱。我说话算数!” “不,我是说,我也没帮啥忙,就是统计了一下人数而已,算了算了,钱拿回去。”杨东愿意帮忙,纯粹是出于兄弟情义,压根没有要钱的打算,说着就要把钱还给沈临风。 不料,衣兜扣子却被沈临风直接扣死,把钱封在了里面。 “我沈临风说话,一口唾沫一个钉,必须算数,再者说了,咱们这叫合作,有钱一起挣,说好了的事情不能改!必须收着!”沈临风态度坚决。 “那好,我就不客气了。” 见沈临风执意如此,杨东只好把钱收下。 要知道,作为化工厂车间里的一名普通工人,他一个月的收入也就30块,可想而知,这一块二对于他来说,可是一笔丰厚的额外收入。 更是通过这笔钱确定了一件事,跟着沈临风合作,真的能挣到钱! 此时的他竟然有点后悔,没有再给沈临风拉几个人头! 毕竟,没有人会嫌自己钱多…… 一直忙活到下午两点,挣了个盆满钵满的沈临风决定收摊回家。 首战告捷,心情格外的舒畅。 临走之前,也不忘给看门的 保安们送一份午餐。 其他的商贩们看着沈临风“巴结”保安,对此不屑一顾,瓜娃子,一看就不懂事,巴结一帮看大门的穷保安有屁用! 沈临风并不理会他们的想法。 瞧好吧,等过段时间,你们就能知道这帮看不起的保安们有多大的能量了。 到时候,看你们谁还能笑得出来。 蹬着三轮,拉着这一车家当,沈临风先去了供销社。 “叔!”挣着钱了,沈临风喊话的声音也中气十足。 “喊啥呢,又不是听不见。”地中海大叔抱着一筐空汽水玻璃瓶走了出来。 “叔,我来进货,这是进货单。” 沈临风将所需要的物件全都列在了单子上。 “呦,你这要的东西还不少呢。” “毕竟做生意嘛。” “成,只要干正事,比什么都强,等着,我给你拿去。”地中海大叔满意沈临风的态度。 真不容易啊,浪子回头改邪归正。 就是不知道,这种状态到底能持续多久。 米面油酱醋等等,一箱一箱的往三轮车上搬运,轮胎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瘪了一圈。 看着近乎超载的三轮车,沈临风觉得,过段时间得换辆新的了。 实在不行,自己改装一辆电动三轮也不是问题。 “一共四块二。” 大叔累的满头是汗。 “给你五块,剩下的钱,来盒大前门。”沈临风直接递过去五块钱。 “嗯?你不是改邪归正了吗?”大叔眉头锁了起来,心里仿佛有了一种被欺骗的感觉。 但还是给他拿来了一盒没开封的烟。 不料,沈临风接下来的一个动作出乎了他的预料。 他竟然直接把烟扔回给了自己。 “叔,烟是请您抽的!我先走了,回见!哈哈哈”蹬着三轮远去的沈临风留下一串爽朗笑声。 “这兔崽子……” 看看他,再看看手里的烟,地中海大叔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揣着一大把钱的沈临风兴冲冲的往家走。 这一刻,他特别希望同家人在一起分享自己的快乐和喜悦。 要让老婆知道,自己有能力养活她和女儿。 自己再也不是以前那个无所事事的窝囊废丈夫了! “老婆,丫丫,我回来了,看我给你们带了什么?” 兴奋的开门,却发现,屋里空空荡荡,没有人影,老婆孩子都不在家。 沈临风满腔的喜悦瞬间被浇灭了一半。 第11章 第11章嫂子家炸了! 回到家后的沈临风把煤气灶和厨具复原之后,又给煲了个汤。 然后坐在桌前开始清点一天的收入。 一堆零零散散的毛票和硬币,这就是今天的所有利润了。 一共是五块七毛二分钱。 这还刨除了买肉和买佐料的钱,真正的纯利润。 今天经过实践证明,出摊是一条可行性的发展之路。 这可比上班打工挣钱多太多了。 虽说出摊是一条活路,但在沈临风的未来计划里,并非长久之计。 终究只是“小钱”而已。 天不亮出摊,天黑收摊,这种生活,一个月两个月倒还行,可时间久了,身体也扛不住。 他可是要挣大钱的人。 眼下是1986年,正值计划经济退出,市场经济的萌芽期。 随着国门打开的时间延长和舶来物的冲击,国内的市场将会遭受极大地冲击,在中西经济的碰撞之下,将会涌现出一大批时代的弄潮儿。 人们会对海外的洋玩意儿充斥着新鲜感。 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高度发达的西方世界经济体和高科技产物将会对国人的观念造成重大影响。 科技时代向往感与落后贫瘠现实感的心理落差,会让很多人对国外产生向往之心。 “一定要出国”! “出国淘金热”应运而生。 与此同时,最早时期的“慕洋犬”就是在这个时间段诞生的。 “国外的月亮是圆的”、“外来的和尚会念经”…… 国内曾经拍过一部电影,专门反映了这种留洋淘金群体——《京城人在纽约》。 一群怀揣梦想的年轻人远渡重洋来到梦寐以求的大洋彼岸,本以为来到了遍地是黄金的土地,结果却大相径庭。 作为一个从“贫穷落后国家”远道而来的务工人员,无论是就业还是生活,都遭受着本地人的歧视和排挤,只能从事社会最底层的行业,苟延残喘的活着…… 即便生活的非常辛苦,可心中的高傲和自尊心却不容许他们回国——哪怕留在国外捡垃圾吃,那也挣的是美金,宁可流浪街头,也绝不妥协回国。 “毕竟是国外”! 这种人活的卑微,但却有着极强的自尊心。 我们通常管这种人叫——穷装蒜。 沈临风当然不会傻到成为这种群体中的一员。 他是第二类人——站在国内的风口上迎接时代的浪潮! 改革开放前十年,最值钱的是什么呢? 不是人才,不是科技,而是——信息差! 正如前苏联解体时,许多嗅觉敏锐的人包火车皮往俄国送生活用品来换取飞机坦克大炮,运回国内的道理一样。 在改革开放的最初期,同样是这批人,嗅到了新鲜舶来物一定会在市场大行其道的味道,于是,“倒爷儿”就出现了。 低端的倒爷儿只会大包小包的偷渡海关,高端的倒爷会把代工厂开到国内。 而沈临风看不上这种,他要做的是高端的——直接拷贝国外现成的模式拿到国内,抢占市场! 汉堡披萨就是他的一个小实验,通过实验得知,现在的国人确确实实对国外的商品存在极其浓厚的好奇感,愿意去付费尝试。 只要自己下手快,就能提前挣到这波“热钱”。 无论是干什么,第一桶金很重要,有了钱,才能钱生钱! 这辈子,老子死活也得让老婆孩子过上衣食无忧的好日子! 雄心计划是有了,可是,老婆孩子哪去了呢? 沈临风看了眼墙上的钟表时间,已经下午五点半了,夕阳西落,落日的余晖在彩霞的映衬下显得格外壮观。 …… “饭点儿都到了,怎么,不回家,还打算留这儿吃饭不成?” “哎哎哎,说什么呢!小菀是我妹妹,我是她 亲哥,你是她嫂子,妹子在哥家里吃顿饭怎么了?小菀,今天就别走了,就搁这儿吃!” “成啊,让你妹子在家里吃,我跟儿子饿着就是了,反正,我们娘俩的命也不值钱,饿一顿饿不死。” “嘿!我说你这臭娘们儿,今天是非要跟我抬杠是不是?信不信,老子收拾你!” “……” 坐在客厅里的林菀听着哥嫂因为自己在一起争的面红耳赤,心里尴尬极了。 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就听我的,小菀,今天就在哥家里吃饭!哥管你!” 声音粗犷,壮如山的汉子是林菀的亲哥——林晓龙。 他是化工厂硫化车间的操作工,因为天天干重活的缘故,练就了一身腱子肉。 虽然是同一个娘生爹养的亲兄妹,可兄妹俩的模样却是天差地别。 大哥林晓龙粗狂健硕,妹妹林菀秀气婉约,各长各的。 要不是兄妹俩眉宇间略有几分相像的话,还真看不出他们之间有关系。 没钱给女儿买药的林菀走投无路,只能来找哥哥借钱。 结果,因为借钱这事儿,哥哥和嫂子又闹出了嫌隙,当着她的面吵了起来。 林晓龙的媳妇是一个性格比较强势的女人,说话直,脾气大,心眼儿也有点小。 是一个典型的农村女人,后来经人介绍,认识了当时是工人的林晓龙,于是展开了疯狂的倒追。 在七十年代里,最吃香的职业就是工人和军人了。 嫁给工人,就意味着能进城享福了,工人阶级可是旱涝保收,衣食无忧的铁饭碗啊! 没搞过对象的林晓龙哪里禁得住女孩的这种倒追,于是在一次看完电影骑自行车回家的路上,稀里糊涂的被女孩拉进了玉米地里…… 于是就稀里糊涂的结了婚。 原以为自己的妻子会是一名贤惠淑良的好媳妇,结果,结婚之后,彻底暴露了本性。 强势的性格接管了家里的一切。 林晓龙仿佛成了一个挣钱机器,除了往家里拿钱和按期交公粮之外,别的什么事儿都插不上手,说不上话。 嫂子这人虽然脾气大,心眼小,可有一点挺好——勤快。 把家里收拾的井井有条,一尘不染。 两个人关起门来过自己小日子的话,一点毛病都没有。 可是,本来安生的生活,被一个人给打破了——沈临风。 第12章 第12章阴阳怪气的嫂子! 嫂子是个势利眼,关于这一点,所有人都知道。 当初是她各种托关系,找人情,击败了“不计其数”的竞争者,将自己家的亲小姑子成功说合给全厂唯一的大学生沈临风当老婆。 本以为,能靠着前途无量的大学生,以后过上衣食无忧的好日子。 结果,人算不如天算,沈临风犯了错误,坐牢三个月,彻底葬送了大好前程。 嫂子又是第一个撺掇林菀跟丈夫离婚,趁早离,赶紧找新婆家! 然而,倔强且对丈夫仍抱有希望的林菀坚决不愿离婚,愿意等他东山再起。 后来发生的事情,所有人就都知道了。 自甘堕落的沈临风败光了所有的家业,不仅如此,还欠下了一屁股的外债。 林菀只能去菜市场杀鱼卖鱼还债,时不时还得管亲戚朋友借钱来弥补债务的空缺。 当家里借给林菀两次钱之后,嫂子就说什么也不愿意再帮忙了。 这特么是一个无底洞! 谁家不得过日子,谁家愿意把钱丢进无底洞里! 但是,作为亲大哥的林晓龙心疼自己妹子,偷偷的接济过一次,结果麻烦大了,回到家后,媳妇又哭又闹又打架,足足闹腾了大半个月。 自那以后,林菀再也不敢找哥哥借钱。 她不想因为自己的缘故,让哥嫂一家不合。 明明是血浓于水的亲兄妹,如今却成了关系疏远的陌路人。 如果不是今天实在是走投无路的话,林菀心里一万个不愿意登哥哥的家门,她不想面对嫂子的目光和嘴脸。 她害怕,打怵。 可一想到骨瘦如柴的女儿和近乎天价的药费,又让她不得不放下颜面,厚着脸皮登门…… 做人太难了。 跟林晓龙吵完之后的嫂子,又冲着林菀阴阳怪气的说道:“妹子啊,实在不是嫂子小气,你看家里真的就只准备了三口人的饭,毕竟谁家都没钱,日子过得紧巴,你说是吧?” 林菀低头沉默。 “你还有完没完了!这是我的妹子!我的亲妹子!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还有没有把我放在眼里!”大为光火的林晓龙愤怒的拍着桌面! 自己当哥的这点面子,全都被这个倒霉娘们儿给败坏了。 这让林晓龙觉得自己在妹妹面前实在是抬不起头来。 “哥,您就别说了,嫂子说得对,我不是来吃饭的,哥,我……我就是想开个口……” 臊红着脸,林菀几乎难以启齿,细若蚊鸣般的喊出了借钱的字眼。 “我今天带丫丫去医院检查身体了,医生说是严重的营养不良引起的贫血,情况比较严重,可医生开出的药,我没钱买……” 说着,林菀的眼眶红了。 看着委屈的妹子,再看近乎骨瘦如柴的外甥女,林晓龙心里宛如针扎。 “我大外甥女的事儿,不是小事,这个钱,哥借你,借多少?” 终究是亲哥,林晓龙二话不说,准备去拿钱。 不料,刚拿起钱匣子,却被眼疾手快的媳妇一把夺了过去,就像是护食一样护在心口,龇牙咧嘴:“林晓龙,我警告你,你要是敢把钱借出去,别怪老娘跟你玩命!这里的钱,可都是咱儿子的学费钱!” 林晓龙火了,按捺着心头的火气,苦口婆心的对老婆说道:“我妹妹借钱给侄女看病,是正经事,再者说了,又不是不会还钱,赶紧把钱匣子给我,别胡闹了!” “谁跟你闹了!还钱?还个屁!这么多年借出去的钱,有几次还过?依我看,借钱给孩子治病,根本是个幌子,就是想把钱要走,给那个烂赌鬼丈夫吃喝嫖赌去用!” “你给不给我?你要不给,别怪我不客气了!”林晓龙呵斥着媳妇。 嫂子却梗着脖子,瞪着眼珠子叫嚣着:“来来来!你打!有种的你就是打死我!姓林的,你跟我听好了 !今天这钱你休想往无底洞里填!你敢动一分,老娘就豁出去了!就敢去你妹家门口天天闹!我看到时候是谁丢人!” “麻麻……回家,我怕……”丫丫近乎哭腔的声音,显然对这种场面感到非常恐惧, 一个劲儿的央求着回家。 “哥、嫂子,你们别吵了,一切都是我不好,是我不该来,别因为我的事儿,伤了你们的感情,是我不好,天色不早了,我得回去了。” 抱起丫丫,林菀冲出了哥嫂家门。 跑到大街上,大口大口的喘着气…… “麻麻,大舅和舅妈是因为丫丫才吵架的吗?”丫丫情绪低落。 她虽然小,但懂事的早,能在只言片语间读懂吵架的含义。 “不,不是因为丫丫,你是妈妈最好的宝贝,大家喜欢你都还来不及呢,怎么会因为你吵架呢。”林菀心疼的抱起女儿安慰着。 “妈妈,我们回家吧,丫丫想家了。” 小手勾着妈妈的脖子,丫丫伏在林菀耳边轻声道。 “走,我们回家。” 换了个背着女儿的姿势,林菀背着丫丫,行走在星光洒满的路面上,身影在地面上拉的很长。 明明是盛夏时节,可夜晚的空气中为什么总是透着一丝悲凉呢? 林菀并不恨嫂子,也不恨哥哥。 归根到底,是自己家不争气。 穷在闹市无人问,可能就是这个道理吧。 路灯旁的墙壁上刷着白色的宣传大字:改革开放好,幸福到万家! 幸福什么时候能轮到这对苦命的娘俩头上呢? 林菀看不到幸福的火苗,更看不清未来的路该何去何从。 为了女儿能有一个完整的家,自己一忍再忍,总是希望堕落的沈临风能够看在娘俩的份上,迷途知返。 一次又一次的容忍换来的是无穷无尽的失望,乃至于绝望。 赌狗心中无爱。 除了钱,他不会爱任何人。 妻子绝望的泪水和女儿的哭诉,永远唤不醒一个染上赌瘾和沉迷酒精的瘾君子…… 以前,她不希望未来的女儿成为一个可怜的单亲家庭,一直在努力的维持着这段濒临崩溃的婚姻关系。 可现在,离婚的念头重新浮现在了她的脑海中。 是时候,要跟所有一切有个了结了…… 第13章 第13章怎么也说不出口的离婚 拖着疲惫的身体,背着沉睡的女儿,林菀回到了那个充满噩梦的家。 调整好心态,推开门,映入眼帘的是一尘不染的干净地面。 整个屋里都被收拾的干干净净,墙壁上刷了一层薄薄的淡白色乳浆,将原本的脚印和血迹遮盖了个严严实实。 客厅里那破旧沙发铺上了一层崭新白布。 挂在墙上的结婚照片相框吸引了她的目光,抬眼看过去,那本来支离破碎的玻璃被换成了焕然一新的崭新相框。 整个家给人一种焕然一新的感觉。 客厅桌上还摆放着一个花瓶,绽放鲜艳的月季花甚是显眼,给这单调朴素的环境中平添一抹盎然生机。 这里,还是我的家吗? 看着此情此景,林菀怔怔的看着,神情一阵恍惚,以为自己走错门了。 可如果这不是自己家的话,自己怎么开的门呢? “老婆,你回来了。” 恰在此时,穿着围裙一脸憨笑的沈临风站在了厨房门口,在他手中,端着一个热气腾腾的砂锅。 “快进屋,饭已经做好了,尝尝我给你和女儿煲的汤。” 沈临风把砂锅放在桌上,围裙一摘,体贴的凑到林菀跟前,张开双臂,想把在老婆背上熟睡的女儿抱下来。 然而,当他刚上前一步时,林菀却下意识的谨慎后退,一脸警惕的看着他。 “老婆,孩子先给我吧,你也累了。” “不用,我背她回屋。” 林菀淡淡拒绝,背着丫丫与沈临风擦身而过。 沈临风脸上划过一抹苦涩的笑容。 自己在老婆心中造下的阴影太深了,想要扭转自己在老婆心目中那种刻板家暴的印象,绝非一朝一夕的容易事儿。 把熟睡的丫丫放在床上,温柔的给她盖上被子之后,林菀站在门口犹豫了片刻,又把枕头下的剪刀拿了出来,别在腰间…… 明明应该是亲密无间的两口子,此时此刻,宛如血海深仇的仇家一般。 沈临风已经在客厅里,将砂锅中炖的肉分成了两碗。 浓郁香浓的肉香味飘进林菀的鼻翼之中,浓香瞬间灌满整个身体,整个人仿佛沐浴在鲜美的肉汤之中。 劳累了一天,肚子不争气的叫唤了起来。 更尴尬的是,恰好被沈临风听了个正着,让林菀感到很是窘迫。 她不想在这个人渣面前出丑。 “老婆,喝汤吧。” 好在,沈临风并没有取笑的意思,反而温柔的召唤妻子上桌喝汤。 坐在桌前,瞧着眼前这碗飘着浓香味的鲜美肉汤,林菀喉咙动了动,可是,并没有下手的打算。 她不懂,不知道沈临风又在谋划什么诡事。 林菀虽然没读过几年书,可她明白一个道理:太阳不会无缘无故的打西边出来,天上更不会掉馅饼。 他转变的如此迅速,肯定有所图谋! 林菀听说过很多赌徒卖儿卖女,甚至卖老婆的案例。 沈临风的反常举动一直让她打起十二分精神。 她在心中已经打定了主意,这个人渣要是敢对女儿下手,自己一定跟他同归于尽! “老婆,这是我专门为你们熬制的红枣大骨汤,这里面我放了当归、红枣,还有银耳、莲子,是用来补气血的。我知道,之前都是我不对,不是人,亏欠了你们娘俩,女儿更是身体不好,营养不良。这是我专门针对营养不良的症结调试的药膳补汤,只要坚持每天喝,我保证,不出一个月,就能把女儿补的健健康康!” 天底下的补品和厨艺,就没几个他沈临风不知道的。 他对女儿始终怀有一种亏欠感。 种一棵树最好的时间,是在十年前,其次就是现在。 今生今世的他,要用实际行动来弥补昔日的亏欠。 听着沈临风滔滔不绝的话,林菀始 终默不作声,默默地端起碗来,小酌一口碗中的肉汤。 一股鲜美的肉香暖流溢满口腔。 嗯~真好喝~ 好喝的差点没忍住,林菀努力控制住自己的情绪。 老婆神情中的小动作,当然瞒不过沈临风的眼睛,心中不由得大为宽慰。 “老婆,这是我今天挣到的钱,一共五块七毛二的净利润,全都交给你。” 就在这时,沈临风把兜里的钱全都拿出来,放在了林菀面前。 当啷—— 林菀手中的勺子没拿稳,掉在了桌面上,轱辘了两圈。 沈临风本以为见到这么多钱,老婆会非常高兴,却不料,迎接自己的却是老婆那满是审问和质疑的目光! “你、你又去干什么缺德事了?” “嗯?” 沈临风一愣,顿时摸不到头脑。 “这钱是哪来儿的?到底是偷的?还是抢来的!”因为生气,林菀蹭的站了起来,因为生气,丰盈的前胸一鼓一鼓,场面很是壮观,声音也有些微微颤抖。 合着,我的钱除了偷和抢,就不能有合法途径嘛? 沈临风感到哭笑不得。 竟然问都不问,就被林菀先入为主的给代入到了偷盗抢劫的角色里了…… 自己这人品啊,是真够次的…… “老婆,你把我当什么人了,这钱,当然是我辛辛苦苦挣回来的呀……”万般无奈下,沈临风只能开始解释自己钱的来历。 沈临风将自己出去摆摊挣钱的经过详详细细的在林菀这里解释了一遍。 听完他的讲述之后,林菀将信将疑的落座。 “老婆,我昨天就说过了,往后,再也不瞎混了,一门心思的挣钱,养家糊口过日子。” 沈临风把钱拿起来,不由分说的拉起老婆那略微粗糙,满是老茧的手。 明明是才二十几岁的姑娘,一双柔夷却被艰辛生活给打磨成了四十岁的样子。 将钱庄重的放在了老婆手心中,沈临风神态认真的说道:“我沈临风这辈子,就活两个人,一个叫林菀,她是我老婆,另一个叫沈冰冰,她是我女儿!如果说话不算数,就让我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看着沈临风这副认真悔改的态度,梗在喉咙的离婚两个字,却始终说不出口。 好不容易鼓起离婚勇气的林菀,又一次陷入到了深深痛苦的挣扎和矛盾之中。 怎么办? 我该怎么办? 第14章 第14章糊涂的爱 这一夜,思绪万千的林菀又一次失眠了。 在她的枕边,放着沈临风挣回来的钱,厚厚的一沓钱,沉甸甸的压在林菀心头。 她不明白,命运为何总是如此折磨自己呢。 当老公沉沦时,自己一次又一次的给他机会,给他信心,相信他一定会有从头再来的那一天。 一次次的失望,把自己逼近了绝望的深渊之中。 为了女儿,自己可以委曲求全,只为给她完整的父爱,完整的一个家。 但自己似乎错了,一个不幸福的原生家庭,未必会给孩子的未来带来好处。 一个堕落家暴男人在伤害自己的同时,也无情的伤害到了女儿…… 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一定要快刀斩乱麻,与这个造成一切灾祸根源的男人一刀两断! 可今晚沈临风的表现,却让她离婚这俩字无论如何也吐不出口。 那坚毅的目光和诚恳的态度,又一次成功的让自己动摇了…… 他可能是真的变了吧…… 心乱如麻的林菀不知该如何是好,侧头看向一旁熟睡的女儿。 丫丫睡得很香,窗外折射进来的月光映射在丫丫身上,可以清楚看清,丫丫嘴角边流下一道晶莹的口水印。 多可爱的女儿啊,怎么看都看不够。 越看越喜欢,情不自禁的伸出手,轻轻在女儿粉嘟嘟的小脸蛋上捏了一把。 睡梦中的丫丫无意识的挠了挠之后,翻了个身,继续睡大觉。 看着熟睡中的女儿这一刻,林菀心里已经有了答案。 要不,就给他一个机会? 万一赌错了怎么办? 唉,这可能就是糊涂的爱吧…… 活得糊涂,爱的糊涂,糊涂人的糊涂爱…… 同样睡不着觉的人,何止林菀一个。 蜗居在客厅里的沈临风何尝不是如此呢。 躺在沙发上的他,脑袋枕着双手,静静望着窗外皎洁的月亮,怔怔出神。 他知道,自己又一次挽回了险些破裂的婚姻…… 重活一世的沈临风犹清晰地记得,上辈子的今天晚上,一如往常,自己喝的烂醉如泥回到家里,一向是唯唯诺诺的老婆竟然主动提出了离婚要求。 结果,醉酒暴怒的自己怒不可遏,认为被老婆“休夫”是一种侮辱! 强行给老婆头上扣上了一顶外面有人的帽子,如果外面没有偷汉子,怎么可能会离婚! 于是,当场就把林菀按在地上一顿暴打! 如果不是林菀的哭声惊动了邻居,并且及时赶到的话,恐怕林菀真的就被沈临风给打死了…… 那一天,林菀被打的浑身是血,躺在地上奄奄一息,送到医院时,足足抢救了一个多小时。 可即便如此,林菀仍旧没敢报警,她害怕,害怕出狱之后的沈临风还会报复自己。 也是这顿毒打,给林菀的身体留下了永久性病根,并且在后面的工作中过劳死。 他这辈子最怕听到的两个字就是“离婚”。 如果离婚,自己努力的一切就将会失去所有意义。 虽然林菀对待自己的态度仍然冰冷,但沈临风仍然能够敏锐感受到老婆态度的变化,她对待自己,似乎并没有之前那样的冷漠了。 他坚定地相信,这绝不是自己的错觉!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林菀对自己态度的冷漠,都是因为自己多年来的堕落造成的。 可不管怎样,无论如何,自己也要融化所有寒冰! …… 天尚未亮,等林菀出屋时,如同昨天一样,客厅里仍不见沈临风的身影,桌上的碗里扣着保温的早饭。 看来,他出门的时间,比自己还要早。 难道,真的去卖早饭了? 林菀简单的吃了两口早饭,便把厨房里的鱼篓和鱼框收拾了一下,拖出了 家门。 鱼都被沈临风给“祸害”完了,再加带女儿去医院检查身体,所以,林菀没能去出摊。 可一直不出摊的话,时间久了,摊位会被没收。 万一失去了鱼摊,就等于是断了收入来源了,估计得喝西北风了。 凌晨四点钟的时候,菜市场就亮起了晨灯,早起的商贩们迎着雾水就开始了摆摊。 拿着沈临风给的五块钱,林菀从中拿了三块,从鲜鱼批发商那边购置了一批新鲜的活鱼。 “疯婆子,昨个儿没见到你,咋地了?家里出啥事了?” 当林菀出现在鱼摊上的时候,就有热心的商贩主动询问起来。 林菀一边穿皮质围裙,一边说道:“没啥事,就是带孩子去趟医院,检查一下身体,丫丫最近老是生病,查一查放心点。” 一旁卖菜大姨一脸怜悯的说道:“唉,还查啥呢,甭问了,肯定是营养不良导致的,丫丫这孩子太可怜了,瘦骨嶙峋的样子,让人看了就心疼,跟她一边大的孩子都大她好几圈呢。” “嗐,甭说那些没用的,孩子身子骨弱,就得吃肉!多吃肉,才能长肉!身体才能壮实!妹子,这块后肘肉,拿回去,给孩子炖汤喝!”胖悠悠的猪肉马拎着一块后肘肉来到了鱼摊前,不由分说的就把肉扔在了林菀摊位上,扔下就走。 “马哥,这怎么能行呢,我给你钱。”说着,林菀就要掏钱给他。 猪肉马不耐烦的说道:“得了吧,少来这套,你马哥是缺这点钱的人吗?我告诉你,妹子,听好了,这肉,不是给你吃的,是给丫丫补身体的!你要是再跟我整这些虚头巴脑的客套事儿,别怪马哥跟你翻脸!” “是啊,阿风媳妇,就别跟老马客气了,这是大家伙儿们的一番好意,毕竟,丫丫是我们看着长起来的。”大姨一边说,一边把一捆新鲜的韭黄放在了林菀摊上。 “谢谢!谢谢!” 面对大家的好意,红着眼眶的林菀只能一个劲儿的鞠躬,不停说谢谢。 “玛德,以后沈临风那王八犊子再敢欺负你,你就跟马哥我说,看我不弄死这个王八犊子!离婚也别怕!有马哥我呢!丫丫这孩子我喜欢,给丫丫当后爸,我乐意!” “好你个猪肉马,难怪你一天到晚的献殷勤,合着,打起了癞蛤蟆吃天鹅肉的心思!” 第15章 第15章保安都怕,还想收拾我? “癞蛤蟆怎么了?那我也是一个不赌钱、不打牌、不喝酒的好癞蛤蟆!” “天鹅肉,他沈临风这种人渣都算不上的王八犊子吃得,我吃不得啊!” “哈哈哈!” 清晨的菜市场里响起了爽朗的笑声,空气中都弥漫着快乐的氛围。 等到六七点钟,天亮了的时候,来菜市场买菜的顾客逐渐多了起来,忙碌的一天正式开始。 林菀坐在马扎上,静静地等着顾客上门买鱼。 “同志,这鱼怎么卖?同志,同志?” “啊?噢噢噢!” 从走神状态中回过神来的林菀连忙起身招呼。“白鲢五毛,鲤鱼三毛二,还有虾……” “我要这条白鲢,看起来不错。” “要收拾吗?” “收拾一下多少钱?” “两毛钱!” 顾客摇着头:“太贵了,太贵了,直接给我装起来吧,我回家自己收拾。” “哦,好。” 林菀神情中闪过一丝失望。 用草绳穿过鲤鱼的鳃,打个结,把鱼交给顾客带走,然后重新坐在马扎上,等待下一位顾客上门。 卖一条鱼的利润不到五分钱,利润薄弱。 杀鱼挣加工费才是大头,可并不是每一个顾客都愿意花这个“冤枉钱”,因此,往往一天干下来,有可能杀不到一条鱼。 …… “我说老沈啊,你这生意做的真是绝了,谁吃了都得说声好,而且,你得庆幸,在咱们厂的人缘不错,大家都在帮你揽生意,你看,这是今天中午和晚上的订餐名单,比昨天翻了一番呢!” 名单和钱都交到沈临风手里。 沈临风看了眼名单之后,数出两块五塞还给杨东。 “辛苦费,收着,干得不错,以后继续保持,发扬不怕辛苦不怕累的革命精神,为咱们的订餐事业做大做强添砖加瓦!” “得得得,别喊口号了,有一说一,我担心一件事,就是以后订餐的人越来越多,万一全单位都从你这里下单怎么办?你怎么一个小摊位能吃得消吗?” 杨东开始担心起沈临风的“容客量”。 毕竟,沈临风就这么一个小三轮车,忙活一天能卖多少钱? 别忘了,化工厂五六个车间,七八个科室,上千号人,万一人人都要下单怎么办? 沈临风能张罗过来吗? “行啊,老杨,都开始站在我这边替我考虑问题了,不错。”沈临风将最后一份饭打包好,放在一个泡沫箱子里,交给他。 “你当我傻啊,真到了那一天的时候,要是还卖早点的话,除非我脑子进水了!” 这就是他下一阶段需要考虑的事情了,而不是现在。 不过,确确实实需要提前把这件事抬上日程了。 厂职工对于订餐的热情和对自己工作得支持热度,的确是出乎了自己的预料。 看来,自己的确在厂里混的人缘不错。 关键时刻,大家都愿意拉自己一把。 “卧槽,这么重。”二十多个人的饭,瘦小的杨东竟然没抱起来。 “保安同志,能来帮个忙吗?帮我抬进去。” “成,没问题,等着,这就来!” 吃人嘴短,帮个忙搬东西,对于保安来说,当然是义不容辞。 保安快速把没吃完的披萨塞嘴里,手上的油在衣服上擦了擦,就上来帮杨东搬箱子。 “玛德,这小子够狠,把咱们的生意都给抢了!” 自古以来,同行是冤家。 看着自己这边门可罗雀,再看沈临风这边客似云来。 其他卖早点的摊主们,一个个都气的牙根痒痒! 如果他没来,这些生意都应该被我们赚才对! 面对同行们投来的杀人目光,沈临风可不管这一茬,市场自由,公平竞争,谁也不妨碍谁。 眼下来看,光是订餐费,就已经成了他的一个大头收入。 足足十二块钱! 盆满钵满! 如果再算上今天早点出摊挣得零零散散收入,他今天的收入不会低于二十块钱。 多可怕,一天挣出了工人阶级大半个月的工资。 “嗨,伙计,商量个事呗!” 五点出摊,八点收摊。 就在准备收拾走人的时候,三轮车的车把手,被人一把按住。 三个穿围裙的早点摊主拦住了沈临风的去路。 “嗯?哥几个,有事吗?” 沈临风不解其意,一头雾水。 “兄弟,你看,自打你来了以后,我们哥几个的生意就越来越差了,咱们能不能商量一下,你换个地方去卖,这块地儿,以后别来了。” “你们是要撵我走?”坐在三轮车上,沈临风双手抱胸,斜着眼睛瞧着他们仨。 “凡事都得讲究个先来后到,俗话说得好,一个和尚挑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我们仨在这儿摆摊儿,已经够挤得了,现在又来个你,我们的生意就更差了,所以,你得走。” “这话就没道理了,你们挣你们的钱,我挣我的钱,各凭手艺,凭什么我走?自古以来,市场竞争的规矩就是优胜劣汰,市场会淘汰手艺差和本事不济的,明明是你们不会做生意,凭什么我走?” 沈临风可不吃威胁这一套。 “好,不走也可以,咱们分一下时间,八点以前,我们卖,八点以后,你来卖!” “去你玛德!” 面对霸权主义,沈临风直接回了句粗口! “要是不听,那就别怪我们不客气了!”其中一个身材比较壮实的摊主上前一步,还亮了亮拳头,其中的威胁之意不言而喻。 “呦呵,跟我动手?来,动我一个试试!我倒要看看你们有几斤几两。” 沈临风面不改色,云淡风轻的微笑仍挂在脸上。 非但不怕,反而有种看小丑表演的感觉。 在他跌宕起伏的人生中,大起大落,风光过,沉沦过,蹲过局子,当过老板,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 区区三个卖早点的而已,能吓得住我? 甚至都不需要自己亲自动手。 “怎么,伙计,有人欺负你吗?我看看,是谁这么大胆,敢在咱们化工厂门口动手!来,动个手试试!看我能不能收拾你们!” 门口站岗的保安老早就注意到了他们仨围上了沈临风,一直在观察着。 直到其中一个亮拳头的时候,保安出马了。 看着大马金刀,双手叉腰的保安走来时,三个摊主瞬间怂了,相视一看,语气软了下来。 “没有没有,哥,别误会,我们就是随便聊一聊天而已,没别的意思。” 第16章 第16章上辈子的师父 “聊天可以,要是敢闹事,看老子怎么收拾你们!” 保安眼珠子一瞪,三个摊主瞬间化作鸟兽散。 不怕官,就怕管。 散伙的时候,也不忘朝着沈临风来一个凶狠的眼神,一副“给我等着”的意思! 厂大门口是保安的一亩三分地。 他们对厂区秩序负责,同时也对单位附近的商贩具有“驱逐权”。 这才是摊主们忌惮的点。 “兄弟,没事,踏踏实实的在这儿干,有我们这帮兄弟们在,谁都动不了你!” 保安给沈临风喂了颗定心丸。 一直吃人家的,多过意不去,现在,总算得到了表现的机会。 这也就是沈临风想要的效果。 倘若我被人欺负,你不来帮我平事,我不就成为白眼狼了么…… “那是自然,谢哥们了,来,这些饭带回去,给兄弟们当午饭,我家里有点事儿,中午得晚点过来。” “行,我帮你看着摊位,这个位置保证谁都不敢占。” 沈临风骑着车一溜烟儿撤了,空留三个恨得牙根痒的摊主在原地较劲儿! 今天的杨东给了自己两份订单,一份早饭订单,还有一份午饭订单,他一个人可搞不定。 人家单位的就餐时间段,只有一个半小时,要是让人家不能按时吃上饭,这对自己做生意的信誉是个极大影响。 既想保住口碑,又想按时完成产量。 沈临风必须要换个打法才行。 循着记忆,沈临风来到了一家饭店门口。 “胖子饭馆……没错,就是这儿了。” 这是一家开在市区边缘的餐馆,与其他家店铺生意火爆比起来,他们家的生意就显得格外凄惨。 门口挂着一副对联。 上联:客似云来。 下联:万里无云。 就冲这副对联,能有生意就见鬼了。 沈临风走进店里,空旷的饭店,只有一个女人拄着胳膊打盹儿,老旧的风扇在头上无力地旋转着。 “喂!” 沈临风喊了一声。 “啊!哎呀!有客人来了,胖子!快开灶!来客了!” 女人被从睡梦中惊醒,又惊又喜的招呼后厨准备做饭,然后又上前热情的迎接。“同志,想吃什么?这里是菜单,点菜就行,啥菜都有!十分钟内,保证上齐!” 沈临风接过来菜单,瞄了一眼,发现上面都是一些常规式的家常菜,没有任何特色花样。 随手把菜单放在一旁。 “你是服务员?还是老板娘?” 沈临风明知故问。 女人笑道:“嗨,都是一回事儿,是老板娘没错,可也是服务员,餐馆就是我们两口子俩打理着,老板是厨子,老板娘可不就是服务员嘛。” 胖子饭店是一家夫妻档餐馆。 自己记忆里果然没错。 沈临风都有点佩服自己的脑力了,还记得这么多故事。 “都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给货郎遍地走,我打小儿家里穷,从小到大的梦想就是吃饱饭,立志长大了一定要嫁给个老板,天天吃香的喝辣的!结果……唉……嫁给了个厨子,白瞎了我这个十里八村的大美人了!” 老板娘很健谈,反正店里也没人,一个人在前台无聊地慌。 好不容易来了个客人,可不得抓住了使劲儿聊个够! “嫁给厨师也很好啊,至少实现了一半的愿望——吃饱饭!” “哈哈哈!” 沈临风和老板娘都笑了。 “行了,别闲扯淡了,想吃啥,点菜吧。”老板娘掏出纸笔,准备记菜名。 “菜单我刚看过了,感觉都很一般啊,店里就没有什么特色的拿手菜吗?” “特色?拿手菜?都在菜单里呀。” 老板娘介绍着:“我家男人以前跟 鲁省大厨学过三年厨,你看,这九转大肠、红烧狮子头,都是我男人的拿手菜,味道一绝!我敢说,放眼整个天海,都没有一个厨子敢说,做的菜比我家男人做的好吃!” 迷之自信。 可接下来,沈临风的一句话又让老板娘破防了:“可这么绝好的厨艺,店里咋一个人都没有呢?” 嘿!我尼玛! 你是来砸场子的吧! 老板娘瞪起了眼珠子,说话的语气也有点恼:“嘿,我说,同志,你到底是来吃饭的,还是来砸招牌的?怎么感觉,你这人来者不善呢!” “都不是,鄙人是来指点你家做生意的。” 沈临风亮明了来意。 “嗯?指点我们做生意?”老板娘不善的目光在沈临风的身上上下打量着。 “我看你就是来找茬的!” 说罢,扯起嗓子朝着后厨一声吆喝:“当家的,有人上门找茬来了!” “谁!谁敢来老子的餐馆找茬!是混混不!” 伴随着洪亮的声音,一个虎背熊腰,头戴帽子,身缠围裙的壮汉气势汹汹的从后厨杀奔而来! 左手铲子,右手菜刀。 “就是他!一进门就东扯西扯,说咱们家的特色菜很一般,还嘲笑咱们店里没生意,最后竟然还要说指点咱们做生意!不是找茬是什么!” “就是你啊,找茬是不!” 胖厨师用刀尖指着沈临风的鼻尖,一副凶神恶煞的态度。 “别冲动,有话好好说,把刀先放下。” 沈临风和善的摆了摆手,示意冷静。 一般人持刀威胁,他或许不怕,但他深知,这个胖子是真的能干出拿刀捅人这种事儿的。 在他的记忆里,这个胖子,还是自己的一个“贵人”呢。 上辈子,自己决定东山再起之时,因为履历有污点的缘故,他无法从事任何用人单位,只能自主创业,沈临风走上了厨师之路,拜的第一个师父就是眼前这个胖子。 在他的饭店里学厨三年。 把他一身的鲁菜手艺学到了手之后,就拜别了这家店。 到处云游,学习厨艺,最后成为一代大厨,带着积蓄回家开店创业。 第一家盘下的店,就是这家店。 胖子的手艺是可以的,就是经营的脑子不够用,人家的生意都是越干越红火,唯独他们家,越干越赔。 从某种程度来讲,眼前这二位,一个是自己的师父,一个是师娘。 之所以盘下这家店的另一个原因,除了路段之外,就是这位师父犯了事。 他用刀捅了一个上门闹事的混混,捅成重伤,结果打官司赔光了家产。 所以说,这位胖厨师,是个敢真杀人的狠角色! 第17章 第17章我真的是来谈合作的 “冷静?你上门找茬,砸老子招牌,你让我怎么冷静!” 胖哥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本来生意不好就够糟心的了,现在又被人追着上门嘲讽不懂经营! 换你,你能忍? “老哥,别上火,我叫沈临风,是一个精通西餐的厨师,正在寻找加盟商,专门来给你送生意的,来,看看我这份菜单,能不能做。” 沈临风不慌不忙的将事先准备好的一张纸条递给了胖厨师。 “这是啥?菜单?” 胖哥把刀放下,跟媳妇一起研究起了菜单的名堂,结果,不看还好,一看彻底蒙圈了。 “披萨、汉堡、薯片、沙拉酱……” 这特么都是些啥乱七八糟的! 看着这些新鲜名词,虽说每个字都认识,可一个头两个大,夫妻俩面面相觑。 “这都啥玩意儿?你是来消遣老子的吧!”胖哥有点恼。 他是个厨子,不说精通八大菜系,但也略懂一二,会做的和不会做的,至少都听说过。 但眼下,这纸条上的菜名,一个都不认识。 “老板,不认识了吧,这些菜都是西餐,洋鬼子吃的东西。” “???” “详细说说看,这玩意儿有什么名堂。” “来,给你见识一下。” 还好早有准备,沈临风出去一趟,从车上把提前留出来的饭拿了出来。 “你看,这就是汉堡,当然,因为条件简陋,我只能用馒头夹片代替了,这个就是披萨,这个是薯片……” 沈临风一样一样的给他们夫妻俩介绍着。 “洋鬼子吃的东西,能适合咱们国人的胃么?好吃不?” 在胖厨师的视角里,所谓的披萨就是一张面饼上面满是各式各样的水果粒。 这特么有病吧? 哪个缺心眼的厨子把水果放在饼上! 新款式的做法,严重冲击到了胖哥这位传统厨子的“三观”! 沈临风觉得这就是少见多怪的典型。师父啊,您再往后活个三十年,就能见到“咸菜炒月饼”、“油炸蚯蚓”、“香蕉炒芹菜”等黑暗料理了…… 到时候,希望您的三观还能顶得住! “尝一块呗。” 沈临风邀请两口子俩一起吃。 犹豫了一下,胖厨师伸手撕了一块披萨饼的边缘,先是放在鼻子间闻了闻,通过那紧皱的眉头,看得出来,在这位厨子的心里正在进行着激烈的挣扎…… 他在挑战自己的认知,使自己的三观能接受这种奇怪的搭配组合。 挣扎了许久之后,总算是放进了嘴里。 这一咀嚼,水果的甘甜和芝士的甜味混杂在口腔里。 尤其是奶香浓郁的芝士,质地柔软,淡淡的咸味中和了水果的甜味,相得益彰,满口香甜。 别说,味道还不错。 没有想象的那么难吃。 为了这个芝士,险些要了沈临风的老命。 整个天海都难以找到芝士的售卖店,他只能用鲜奶自己来发酵。 光是配套食材,就蹬着三轮车转悠了大半个天海,其中的辛苦就别提了。 “汉堡,这不跟肉夹馍一个样么?炸鸡块还不错,挺香的。”老板娘大口大口吃着炸鸡块。 她对汉堡没什么兴趣。 谁让沈临风没有烤箱,做不出面包的。 “味道都还行,还别说,洋鬼子吃的西餐,跟咱们国人早点,还真不是一个风格的。” “怎样?老板,有没有兴趣加盟,一起干?” “一起干?”两人齐声道。 “不敢,不敢,毕竟是洋玩意儿,不会做是关键,再者说了,会有人吃吗?稀奇古怪的东西,万一把人吃出事来怎么办?不敢不敢。” 胖厨师连声拒绝。 他可不敢冒险。 “手艺 我可以传授给你,订单我也会给你,我可以保证,包教包会,保证你每天都有订单,有钱赚。” 这才是沈临风的中段方案——发展加盟商。 伴随着订单越来越多,自己那个小破摊位,肯定吃不下,而且,又舍不得好不容易发展起来的熟客流失,想揽住客源,就得发展“下线”,找个餐馆加盟,承接订单。 俗话说,熟人好办事。 这笔买卖,沈临风不想便宜别人,又怕被别人坑。 所以,一定得找一个信得过的人一起来做才行,上辈子的师父胖哥,知根知底,是沈临风脑海里第一个想到的合作人选。 除了熟悉性格之外,胖哥还有一个得天独厚的条件——生意不好。 生意太好的饭店,未必愿意跟自己合作。 也有可能会狮子大开口,狠狠地宰自己一笔。 而胖哥的饭店,自打成立那天开始,就一直在赔钱,一个月登门吃饭的客源还不如其他餐馆一天吃饭的多。 反正,就是很怪,不知是因为啥。 “每一样餐点款式,都有固定的销售价格,我会每天源源不断的给你派送订单,作为合作条件,每个订单的利润,我会给你三分之一的分成,除此之外,你学会的餐点都可以在自家店里销售,每销售一份,我抽三分之一的利润。” 沈临风给出了自己的合作条件。 一分钱没出,以技术入股的形式来换取合作。 “听起来,蛮不错的呀……”老板娘有点动心了。 “你先别说话!”胖哥用眼神暗示媳妇闭嘴,虽然自己也心动,但在商业合作中,出于利益的考虑,最好别太急着点头,再争取一下,说不定,能得到更多的好处呢! “我也有我的要求,那就是,你只能跟我一家合作,不能再把订单交给其他家,再者就是,西餐早点的做法,你只能交给我一个人!不然的话,咱们就没法合作了。” 技术壁垒! 资源垄断! 胖哥那憨厚的外表下,竟然还藏着一颗精明的心! 这么聪明的人,做不好生意,简直不应该啊。 沈临风也认可这种模式,反正自己也没有扩大经营的想法,找他一家足矣。“没问题,我完全赞同,关于这些,咱们都可以写进合同里,合同,可以当场就拟,签完合同之后,咱们就直接进后厨,包教包会。” “这是今天订单的饭费钱。” 五块钱被沈临风拍在了桌子上。 “真的!”夫妻俩顿时大喜! 天底下竟然真的掉下来了大馅饼! “等下,我还有个问题。”胖哥又发问了。“这条街上,十多家饭店,为啥挑中我合作呢?” 这里面该不会有鬼吧? 沈临风凝视着他,然后目光又环顾周围。 “因为,我觉得,整条街只有你家生意不好,所以,我想,你应该很想挣钱吧!” 第18章 第18章 师父是徒弟,徒弟是师父 玛德, 第18章师父是徒弟,徒弟是师父 玛德,胖哥很想抽自己一个大嘴巴子! 这不是自取其辱吗? 从前的胖哥是一名国企厂的食堂大师傅,专职给领导做饭,学了一手鲁菜好手艺。 每次领导组局吃饭,一定会点名让他做菜。 作为一名国企厂在编的专职大厨,按理说,他应该能过上旱涝保收,无忧无虑的生活。 但响应国家改革开放的号召,瞄准了当老板梦想的胖哥果断选择辞去国企铁饭碗,带着妻子一块干起了餐饮。 他发誓要通过自己的手艺来改变自己的职业生涯,从此走上人生巅峰! 结果,事与愿违,因为不懂营销+不善经营,一家好端端的饭馆被他们两口子俩经营成了“鬼馆”。 一家不进人的餐馆…… 上辈子的师父,这辈子的徒弟。 造化真是挺会捉弄人的。 沈临风看着在一旁朝着自己虚心请教的胖哥,不由得产生一种想笑的冲动。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胖哥的这家饭馆后厨,沈临风想要的设备简直一应俱全,甚至,还有一个烤面包用的烤箱! 这可是个稀罕物。 沈临风做汉堡最需要的就是这个设备了。 果然,找他合作,找对人了。 “咱们先从什么开始?”胖哥充满求知欲的目光一直跟随着沈临风的动作。 生怕错过任何一个细节。 虽然两人签过了合同,也按了手印,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着包教包会。 但胖哥还是害怕沈临风教自己的时候“留一手儿”。 与其他行业不一样,厨子的本领全在手上活儿。 俗话说,教会徒弟,饿死师傅。 在民国以前的时候,每家饭店都会有一个“坐镇”的大厨,他们精通各自菜系,并且各有拿手绝活,同时也是饭店的招牌。 连大掌柜都得敬重他们三分,各种优厚的条件和待遇伺候着。 手艺和绝活儿,是他们赖以生存的根本,除了亲儿子之外,任何人都不会轻易传授。 尤其是徒弟,更是像“贼”一样防着。 在这个行业里,从来不乏徒弟学会了师父一身本领之后,大掌柜把师父踹出门捧徒弟的案例。 血淋淋的教训摆在眼前,更是让大厨们加深了“藏手艺”的固执思想。 更有甚者,甚至连调试口味的佐料,都得亲自调配,绝不容许徒弟插手,在调配的时候,还得自己一个人藏在“小黑屋”里。 因此,战乱加藏手艺的行为,百年下来,失传的手艺数不胜数。 胖哥以前跟着师父学厨的时候,可是费尽了心思,绞尽脑汁地偷学手艺。 最后,娶了师父的闺女当媳妇之后,才得到了师父手艺的悉数真传。 前车之鉴,加上这个行业的不良行为,让胖哥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生怕被沈临风“留一手儿”。 “我说,胖哥,没必要吧,油很烫的,眼睛贴太近,万一烫着了怎么办?” 他这点儿小九九,沈临风岂能看不出来,对此哭笑不得。 “嘿嘿,我怕看不清,漏了细节,万一没学好,味道呲了怎么办。”胖哥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披萨的做法并不困难,关键在于芝士的调配,如果有奶酪就更好了。” “奶酪?啥是奶酪?” “算了,当我没说,披萨其实就是外国人吃的鸡蛋灌饼和手抓饼,做法并不困难,只要有个煎锅就行了。”生怕没什么文化的胖哥听不懂,沈临风尽量用通俗易懂的话术来让他理解。 “哦,原来咱们这边叫手抓饼,老外叫披萨啊!那这么说的话,汉堡是不是就是咱们这边的肉夹馍?” “对,没错,可以这么理解。” “原来如此……”胖哥感觉自己恍然大悟 ,全都懂了。 沈临风把鸡蛋打进碗里,用筷子搅拌均匀,一旁的胖哥跟着有样学样。 大家是“互为师徒”,基础操作都是一模一样。 “西式餐点的做法并不难,上手极其容易,咱们的生意能不能尽快做起来,关键在于能不能抢到时代风口和时间差,我估计,用不了多久,国外的快餐就会进驻国内市场,咱们一定要抢在他们前面,及时把这顿洋快餐的红利吃到嘴里才行,不然,等国外的大资本家进驻之后,咱们连喝汤的份儿都没有了。” “噢噢噢。” 虽然听不懂沈临风说的啥意思,但他嘟嘟嘟的说出这么一大串,给胖哥一种感觉好像很厉害的样子。 他懂得真多。 胖哥有点信了。 打好的鸡蛋倒进面粉里,便开始揉面,把面粉揉成面饼。 锅里倒进橄榄油。 “为什么要用橄榄油?店里没有呀!” “那花生油、豆油有吗?” “这个有!” “披萨的酱料很有讲究,酱肉馅是酱肉馅、水果是水果,不能瞎掺和可,一定要分开做,而且还得控制好火候,最好是用烤箱,千万不能糊了,也不能焦了,不然别说披萨了,连手抓饼都做不成了。” 调好的酱料倒进肉酱里搅拌好之后,均匀地抹在提前做好的面饼里,然后放进了烤箱。 “这就行了?” 两人看着正在运行中的烤箱,里面的温度已经飙升到了两百度以上。 沈临风点点头。“对,等个七八分钟左右,就能出炉了,还是烤箱好,做起来就是方便,事半功倍!” 叮—— 时间一到,胖哥就迫不及待的把做好的披萨饼从烤箱里端了出来。 “老婆,快来尝尝我亲手做的披萨饼!尝尝味道怎么样?” “呦?这么快就学会了?”老板娘有点惊讶丈夫学徒的速度了,更吃惊的是,沈临风这个人教徒弟的过程中,竟然一点儿都没藏手艺! 着实有点出乎她所料了。 “嗯~味道可以啊,行啊,胖子,你这出徒的速度够快的啊!” 撕下来一块尝了一口,肉酱披萨的味道确实不错,让老板娘顿时眼前一亮。 “哪里哪里,这不是我一个人的功劳,全是我这个小师父教得好!”胖哥难得的谦虚了一把。 同时也对自己有过以小人之心的想法而感到些许愧疚。 第19章 第19章大爷,你店里有刀不? 师徒上阵,事半功倍。 在胖哥的协助之下,25份快餐订单短短不到一小时的时间就迅速搞定了。 而且,在拥有完善厨房设备的情况下,总算是做出了真正的“西式快餐”,再也不用兜售不伦不类的改良品了。 帮着沈临风装上车,手里还摩挲着那张五块的“大票”。 胖哥心里挺不是滋味的。 已经记不清上一次摸“大票”是啥时候了。 做个生意真难,越做越赔…… 眼瞅着干不下去了,竟然还能碰上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有人专门上来谈合作分钱花。 今天发生的这件事,就像是做梦一样。 如果不是合同和钱还在的话,胖哥兴许就真的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现在好了,有钱挣,有活干,旱涝保收,再也不用愁赔钱的事儿了,往后的日子肯定会越来越红火了。 只是,胖哥始终闹不明白,这个叫沈临风的人,为啥要特地跟自己合作呢? 世上哪有这么巧的事儿? 他是不是看上自己啥了呢? “胖子!钱呢!” 就在胖哥畅想未来之时,老婆在屋里的一声怒吼,又把他从幻想中拉回到了现实里。 唉,钱在手里还没捂热乎呢。就得上交了…… 胖哥不情不愿地回店里,把挣来的五块钱交给老婆。 却不料,老婆并没有抓钱,而是抓住了自己的手腕子。 诧异的胖哥抬头看向老婆,恰好对上一双含情脉脉,春意浓情的眼睛。 “咱们饭店总算是开张挣大票了,所以,老娘决定奖励奖励你~” “啊!不,不至于吧,才五块钱而已!犯不上这么客气!”胖哥大惊!“要不,咱们定个大目标吧,等啥时候一天挣到一百块钱的时候,你再奖励我?” “走,跟我进屋!” “啊,这还大白天呢!咱们还得做生意呢!” “少废话,门关上!进屋!” 在老婆的命令下,胖哥一脸无奈的把店门反锁上,拉上窗帘,以一种大无畏、勇于献身的精神耷拉着脑袋跟着老婆进了后屋…… 都怪这五块钱…… 沈临风不知道,也不清楚胖哥在自己走后遭遇了什么。 他只关心杨东有没有给自己揽到明天的订单。 有了胖哥这家饭店托底,沈临风已经有了吃下整个厂早中午所有人餐饮订单的勇气! 他甚至已经考虑起了承包单位食堂的打算。 “老沈,你咋才来啊!都快急死我了!” 杨东早早地就在大门口等着了。 午休点一到,杨东就拿着新订单和钱来到大门口找沈临风,不料,人竟然不见了! 可把杨东吓坏了,要知道,要是沈临风不见了的话,就意味着二十多个工友中午没饭吃!空着肚子干活,会出大事的! 这年头又没有手机,联系不上他,杨东只能干着急。 他该不会跑路了吧? 不对啊,为了十几块钱跑路,犯不上啊! 就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沈临风推着三轮车映入眼帘。 杨东连忙迎了过去。“可急死我了,你去哪儿了?” 沈临风大汗淋漓,气喘吁吁:“废话,我特么能有什么办法,三轮车轮胎爆了,我可是一路推过来的!” 满载的三轮车压了一块小石子,结果爆了轮胎,要不是自己车技好,三轮车险些侧翻。 推着车,一路推到了厂门口。 “快快快,再不来饭,工友们就要饿死了,谢天谢地,你可来了,我还以为你圈钱跑路了呢!” 沈临风白了他一眼。“我缺心眼啊,为了十几块钱跑路!二十五份快餐都在这儿了,招呼保安兄弟们帮个忙,送进去吧。” “成,钱和明天早上的订单都给你,都在这儿了,我那份明天 再给我吧,我先把饭送进去!” 杨东急着送饭,甚至来不及拿自己的那份报酬。 反正信得过沈临风,不怕他黑吃黑。 大家都已经合作了好多次。 “嚯,这么多人!”看了一眼人数,沈临风险些惊掉下巴,38人订餐! 其中,有人还订了三份,显然是想打包回家吃的意思。 再数数这把毛票,四十五块五! 好家伙,一顿挣出来了一个月的工资! 去掉五块钱的成本钱,以及给杨东的四块人头费,还有给胖哥的三分之一抽成,自己到手的净利润就已经是二十四块钱了! 拉订单的是杨东,做饭的是胖哥,自己这个中间人,啥都没干,净赚二十四块钱! 真正意义上的无本万利! 什么叫做生意,这才叫做生意! 沈临风相信,自己的生意一定会越来越好,有了这笔巨款托底,自己就有勇气和底气,告诉林菀辞去鱼摊的生意了! 老公靠得住! 老公能挣钱让老婆孩子过上好日子! 今天的沈临风再也不是昔日的那个浪荡子弟了! “叔!给我拿两罐奶粉!两包桃酥!两桶芝麻糊!两箱牛奶!两包高钙饼干!” 沈临风风风火火的闯进供销社,拿起一瓶橘子水,一口咬掉瓶盖,吨吨吨的三五口下了肚! 凉爽的汽水刺激着喉咙和食道,酸爽十足! “呦,这是挣着钱了啊?要的东西还不少呢!”慈眉善目的地中海大叔手里摇晃着蒲扇,又拿过来一瓶汽水。 一个人有没有出息,都不用看别的方面,就看在他店里买的是啥就能看出来。 以前沈临风来供销社,不是买烟就是买酒。 而如今呢,一来买的就是营养品。 沈临风也不客气,拿起来就喝,打着气嗝,挣钱了,连说话的语气都显得中气十足。“是挣了点,不多,也就二十几块钱吧!” “臭小子!二十几块钱还不多!” 地中海大叔笑着一蒲扇拍在了他头上。 “打小儿看着你长大,看着你风光,又看着你堕落,我这心里啊,别提多难受了,现在好了,你总算浪子回头改邪归正了,眼下还不晚,挺好。”地中海大叔心怀甚慰。 “你有学历、有知识、有文化,还有脑子,你一定能混出来的!老叔看好你!” 大学生能有几个? 哪个大学生不是天之骄子。 哪怕坐过牢,那也是大学生! “大爷,你店里有刀不?” 就在这时,一道壮硕的身形站在了供销社门口,阴冷的语气中充斥着愤怒。 第20章 第20章 来自大舅哥的怒火! 来人的眼睛狠狠盯着面前正在喝汽水的沈临风,两只眼睛里几乎要喷火! “大舅哥?” 沈临风惊讶地喊出了来人的名字。 不错,来人正是林菀的亲哥——林晓龙。 “别特么叫我大舅哥!谁特么是你舅哥!”林晓龙吼道。 “大爷,给我拿把刀!” “要刀干吗?” 看着眼前来人这副不善的模样儿,担心出事的地中海大叔,不由得多问了一句。 “要把快刀,老子好一刀捅死这个欺负我妹妹的王八蛋!” 何止想捅他,林晓龙恨不得想活剐了沈临风! “哎哎哎!年轻人,别冲动,杀人犯法,有啥事不能坐下来好好说。”地中海大叔吓了一跳,同时也明白了过来,原来,这人是林菀的哥哥,是来给妹妹打抱不平,出气来的。 看这气势汹汹的架势,没拿刀都有一种几乎生吃了沈临风的模样! 真要是把刀给他的话,保不准会真的给沈临风捅死! 地中海大叔可不敢冒这个风险。 “大舅哥……”沈临风抿了抿嘴,目光直视着凶狠的林晓龙。 平静的朝着他走去,一句话没说,只是静静地望着他。 “王八犊子!” 气急了的林晓龙一把揪住了沈临风的脖领,沈临风没有任何反抗,任由他抓住。“老子给你一拳,让你欺负我妹妹!” 砰—— 沙包大的拳头,一拳老拳重重打在沈临风左脸上。 脸上遭遇重拳,沈临风在拳头砸脸的那一瞬间,咬紧了牙关! 用自己的左脸接下了这充斥着仇恨的拳头! 疼—— 真疼—— 挨了拳头之后,沈临风踉跄了几步,扶着墙才站稳。 一股火烧般,火辣辣的痛感顺着左脸痛到了中枢神经,一种天旋地转的眩晕感险些让他没站住。 得亏自己抗揍,不然挨了这一下,非死过去不可。 “王八蛋!” 林晓龙大踏步上前,朝着他的肚子又给补了一觉。 就像是一记重锤狠狠地击打了小腹部,那一刻,沈临风只感觉自己腹腔里五脏六腑犹如搅碎了一般疼痛! “这一脚,是老子替我妹妹踢得!踢死你这个吃软饭打老婆的王八犊子!” “可别打了,再打就出人命了!” 地中海大叔可是吓坏了,连忙上前劝架。 “叔……咳咳……你别拦他、让、让他继续打……” 挨了一拳一脚,沈临风蹲在地上缓了好久,才缓缓弓着腰站起身来。 他的脸上已经疼出了汗珠。 这一拳一脚,他本来是可以轻松躲过,甚至还击的。 可是,他并没有,因为他自己心里明白,这一切,是自己罪有应得。 当哥哥的出手替妹妹出气,天经地义。 凭什么光林菀挨打,就不能自已挨揍呢? 沈临风愿意挨林晓龙这一顿打。 “你当老子不敢打死你吗?沈临风,你还是个爷们吗?还以为你是个顶天立地的汉子呢,把妹妹托付给了你!老子当年怎么没看出来呢,真是后悔瞎了眼,把妹妹嫁给了你这个窝囊废、软蛋!一个只会打老婆的人渣!” 愤怒的怒火几乎快把林晓龙整个人烧穿了! 他们兄妹俩从小没有爹娘,16岁的自己拉扯着13岁的妹妹,靠吃百家饭,捡煤球,把妹妹拉扯大的。 这种相依为命的情感,比世界上任何关系都亲。 “对,你说得对,来,这个给你,继续……” 沈临风擦了擦嘴角边的血,面无表情的又把一个空汽水瓶子递到林晓龙的面前。 “嗯?你什么意思?” 他的这番操作,反而把林晓龙弄得不会了。 几个意思? 没挨够打? “来,别跟我客气,继续打,一直打到解气为止。” 此时的沈临风仿佛真的成了一个“硬汉”,这种硬气十足的态度,让林晓龙以为自己认错了人。 这还是我那个软蛋妹夫吗? 林晓龙沉默着没接。 “你不来,我来。” 沈临风平静的说完之后,抄起玻璃瓶子狠狠地朝着自己脑袋挥去! 啪—— 瓶子碎裂! 破碎的碎片四分五裂的分散开来,还有两片溅到了林晓龙的脸上,让他赶紧闭眼躲避。 等他再睁开眼时,眼前的沈临风脸上多了两道血迹。 血水从头上流出,顺着眼睑滴到了腮边,最后落在了他的白衬衣上,衬衣瞬间被血水染红。 “解气吗?要不,再来一个。” 感受着头顶传来的痛楚,以及血水划过脸上时的温热感,沈临风仍是一副淡然自若的神态,仿佛察觉不到任何痛感一样。 沈临风又拿起了一个瓶子,又给了自己脑瓜一下! 啪—— 又是四分五裂! 此时此刻的沈临风已满脸是血。 林晓龙退后一步,咽了口唾沫,难以置信的看着眼前的“血人”。 就在沈临风准备伸手去拿第三个的时候,地中海大叔彻底坐不住了,他的心态崩了!“别别别!别了!再打下去,就真的要死人了!哪怕不死,也得是个脑震荡!” 大叔心跳的飞快,咋地?港片电影里出现的狠人对决画面,咋出现在自己店里了呢! 无论是血淋淋的视觉冲击画面,还是这一连串“自残”的流畅动作,都让地中海大叔那脆弱的心脏有点受不了…… “那个谁,他大舅哥,说句话啊,你真的要把他弄死不成?我可警告你哈,他这个兔崽子要是出了事,有个三长两短,你这个始作俑者,也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也得去坐牢!” “行了,算了,就这样吧。” 本来林晓龙的火气是很大的,可被沈临风当着自己面把两个玻璃瓶子砸在脑袋上的画面给震撼到了,来了这么一出,他的气也消了很多。 “大哥,我知道,以前的事情,都是我的过错,我沈临风现在对天发誓,从今以后,浪子回头,洗心革面,再也不敢那些伤天害理的破事了,这辈子,重新活!” 左半边脸挨了拳头之后,说话的声音都有点不太利索。 可即便如此,沈临风也尽量用最标准的声音让林晓龙听得清。 不只是说给林晓龙听,更是说给老天爷听。 “拿着钱,滚回家去,带我外甥女看病去!要不是为了我妹妹和外甥女,老子早特么弄死你了!” 一沓钱被他摔在了沈临风脸上。 “钱?什么钱?” 第21章 第21章嗯,是条硬汉 看着扔在自己身上的钱,沈临风不明所以。 自己好像没管他借过钱吧? “呸,我真为我妹子感到不值?作为丈夫不能让老婆过上好日子,作为父亲,又不能让孩子吃饱穿暖,你说说,活着有什么劲儿?连给老婆孩子连去看病的钱都没有!看个病还得四处求爷爷告奶奶的借钱!男人活到你这份上,真他娘丢人!我要是你,早就一头撞死了!” 一提这事儿,林晓龙就气不打一处来! 原来如此,难怪说昨晚林菀回家那么晚呢,原来是带丫丫去医院了…… “姓沈的,我警告你,倘若你还是个有枪有弹的爷们儿,就别尽干些窝囊事儿!要是再让我知道你欺负我妹妹的话,别怪老子跟你拼命!”怒火中烧的林晓龙最后警告了沈临风一次之后,气呼呼的转身离开。 他怕自己待得久了,会忍不住干死这个王八犊子! 自己的妹妹什么都好,就是一点不好——性格太软,又太要强。 打碎了牙总自己往肚子里咽。 很多事情,连自己这个唯一的哥哥都不说。 哪怕自己一个人吃尽了苦头,遭遍了罪,可能面对自己这个唯一亲哥的时候,也会笑着说一声:没事儿…… 林晓龙心里一直憋着一股火,很早就想来教训沈临风一顿了! 妹妹死活拦着不让,让自己别插手。 林晓龙按压着火气,没有发作。他太了解妹妹的性格了,却又无可奈何。 知道,昨晚上妹妹来自己家那种极尽卑微和可怜的神态,彻底让林晓龙炸了! 哪个哥哥不疼妹妹,不疼外甥的呢? 辗转反侧,一夜没睡着! 把钱从老婆手里偷出来之后,就气势汹汹的杀到了沈临风家,非得给这个不要脸的王八犊子一个教训不可! 不弄死他,也得狠狠揍他一顿,至少给妹妹出口气! 好让他知道,林菀娘家也是有人给撑腰的! “走走走,我送你去卫生所,血流得太多,太吓人了!” 地中海大叔哆哆嗦嗦的拿过来一块干净的白毛巾,捂在了沈临风头上。 刚一捂上,血水瞬间就浸透了毛巾。 旁观者吓得心惊胆战,可沈临风这个当事人却毫不在意自己头上的伤势,脑子里全是大舅哥临走前的那些话。 身为一个老公不能让老婆过上好日子,作为一个父亲,不能让孩子吃饱穿暖…… 这是一个男人的悲哀,也是妻女的不幸。 恨其不争,哀其不幸! 沈临风把大舅哥扔下来的钱全都归拢到了一起,一共二十二块五,一笔不少的巨款。 好多张钱已经染上了血渍,擦不掉了。 抽时间得把钱给他还回去才行。 “走啊,去卫生所!”地中海大叔担忧沈临风的身体,硬拉着他去了不远处的卫生所。 当这副满头是血的模样一进了卫生所之后,把卫生所的护士给吓了一跳。 “妈呀!这是咋地了?咦,这不是沈临风吗?咋地,又被人走了?是还不上赌账,还是欠人家酒钱?叔,是你打的不?” 一进门就被人家护士调侃起来。 这人缘,真可谓是臭大街了。 “说什么屁话呢,赶紧的,给人家缝几针,我都看见头盖骨了!” 调侃归调侃,护士已经开始忙活起了准备针线和麻药。 “来,伸出胳膊,给你打麻药,一块五一针。” “麻药?算了,不用了,直接来吧!” 一听这话,护士惊呆了。“我说,沈临风你可别不知好歹,一会儿我得给你清理伤口的玻璃瓶碎片,还得用酒精消毒,要是不打麻药的话,能把你疼死!” 地中海大叔也劝道:“风啊,别心疼那俩钱了,别犟了,乖乖的打针吧,少遭点罪。” 沈临风就是不打,摇 头道:“我说了,不打麻药,就这么直接缝就行!毕竟,人家说的对,是我罪有应得,活该遭这么个罪。” “你啊你,可真是个缺心眼儿!得,我不管了,你爱咋滴咋地吧!” 大叔摆摆手,实在是被他犟的心累。 老是跟自己过不去,有意思吗? 这个画面对自己的视觉冲击力太大了,老人的心脏受不了,连忙逃出了卫生所,实在是不敢看。 护士见也犟不过沈临风,反正到时候,疼的时候,你自己就知道犟的滋味多好受了! 护士先是用棉签沾着酒精在沈临风头皮上的伤口位置擦了一遍,将已经干涸的血污全部擦掉。 酒精流淌到伤口里的时候,沈临风瞬间一个激灵! 一把攥住了椅子的木把手,青筋暴起! 卧槽!真他么的疼炸了! 他宁可再挨十个瓶子在脑壳上开花,也不愿意用酒精消毒! 这一波,装大了! 护士看着沈临风额头上的青筋,不由得偷笑一声,活该,让你省钱! 老娘非得好好治治你这个打老婆的人渣不可! 假装看不到沈临风已经疼到浑身颤抖,故意加重了手感。 沈临风几乎痛到昏厥,牙都快咬碎了! 好不容易挨到了清理完之后,护士又拿出针线,开始在他头上缝针。 沈临风能清晰感受到,针头穿透自己皮肉的感觉,此时,自己已经完全感受不到任何的痛楚,皮肉已经失去了知觉…… “可以啊,是个硬汉,愣是一声不吭!你这种人要是在战争年间被抓了的话,肯定能禁得住严刑拷打。” 整套流程下来之后。 沈临风身上的衬衫已经完全被汗水浸透,整个人如同洗了个澡一样。 护士都佩服起了他的忍耐力,抛开人品不说,就冲这耐力,也得给他竖起大拇指。 “行了,回家歇着去吧,这段时间别干重活,不然的话,容易崩开线,记得一周后来找我拆针线。”护士交代了一番注意事项。 在卫生所缝完针,又把脸上的伤势清理了一遍,结完账,沈临风晕乎乎的走出门,坐在门口缓了几分钟,然后骑上还没补好轮胎的三轮车朝着菜市场而去,并没有往家走。 他要找媳妇问个究竟,孩子到底是咋回事儿! 毕竟,自己这个当爹的,哪怕再不是个东西,也有权知道孩子的身体状况。 第22章 第22章老婆被人欺负! 熙熙攘攘,嘈杂热闹的菜市场里,林菀的鱼摊却格外冷清。 与热闹的环境显得格格不入。 不管她如何卖力地宣传、吆喝,基本上都是看的人多,买的人少。 偶尔有几个买鱼的,还是以电视机票和其他布票等形式换购的,忙活一天下来,实际上并没有挣到几毛钱。 虽然改革开放从79年至今,已经有些年头了,但计划经济时代的票据换购方式仍未退出人们的生活。 粮票、布票、油票等票据,是国家成立初期,统购统筹的计划经济产物,从五十年代开始设立,到最后一张票据九十年代退出历史舞台,伴随了几代人五十年的岁月。 86年的生活环境显然要比改革开放之前好过了许多。 但在部分经济落后地区,仍在使用票据换购商品。 天海这座城市也不例外,像是购买电视机、电风扇、电冰箱等高级电子产品,就得使用票据换购了。 不过,最基本的粮票、肉票基本上退出了人们的日常生活。 收票也有规矩,大多数商户只收全国通用打头的,基本不怎么收本省通用模式的了。 全国通用的票据,又被称为“吃全国”,这种票据走遍全国都能用,去哪儿都能花,没有地域限制。 而本省通用的就不行了,拿到外省,谁都不认,流通性有限,所以又叫“吃遍省”,这对于穷省来说,简直要了命。 很不幸的是,林菀收到的,全都是“吃遍省”…… 卖不出鱼去,连本钱都收不回来,更别说交管理费和给女儿买药了。 这让林菀心里怎么能不急呢。 当一道戴着红袖箍满市场转悠的身影映入眼帘时,林菀心里顿时咯噔一声。 坏了,收钱的管理员来了…… 他的身后还有两个面相不太好的跟班儿。 怕什么来什么。 林菀手揣进腰间挂着的钱包里,紧紧攒着仅有的两块七毛二。 七毛二是今天卖鱼的钱,那两块是昨天沈临风“上交”的钱中剩下的。 管理员越走越近,林菀的心跳也越来越快。 “我说疯婆子,昨个咋没见到你呢?咋地了,生病了?还是凑钱去了?今天到了该交管理费的日子了,一共三十五块七毛七,掏钱吧。” 看着管理员审过来的手,林菀很是无奈。 兜里就这两块七毛二,给也不是,不给也不是…… “疯婆子,你不能这样啊,上次你说没钱,我给你时间筹钱,咱做事可得讲良心,说话得算数!”管理员嗓门声调逐渐提高,态度愈发不满。 他知道,眼前这个屡次三番拖欠管理费的女人,八成又要拖欠了! “我知道、我知道……” 林菀只能不停地点头,犹如小鸡啄米般赔不是。“可、可我家里出了点事儿,孩子生病,需要用钱治病,所以、所以,我、我……” 因为理亏愧疚,林菀说话也磕磕巴巴,眼神飘忽,不敢直视管理员的眼睛。 “我的职业是市场管理员,我的工作和任务就是催收摊位费。你家里有事,那是你家里的事儿,跟我说不着,跟我也没关系啊,不是我造成的!反正,我这里,就一句话,要么交够钱,留下继续摆摊,要么摊子收了,人滚蛋!” 铁面无私,执法无情的管理员才不管啥乱七八糟的理由。 就是要钱! 没钱就滚蛋! 这里是做买卖的地方,不是听你诉苦的地方! “实在是没钱,好说,那也别墨迹了,直接收拾摊子走人吧,你不干,有的是人等着干呢!来几个人,把这个疯婆子的摊位给我掀了!” 管理员一声令下,从他身后出来了两个瘦小但面容凶恶的汉子。 “别!别!求求你们了,别收我摊子,我家里还指着这个摊子谋生呢,我女儿也指着 我卖鱼挣钱治病呢!我、我给你跪下!” 眼看着两个汉子就要上来掀摊子,急哭了的林菀不知如何是好,竟然径直双膝跪在了管理员跟前,不停地哀求着。 其他的商贩们看着这一幕虽然心疼,可终究也没法再说话了。 毕竟,人家的确给过机会了…… 但林菀家里遇上了难事也是没办法…… 然而,面对一个柔弱的女人跪在自己跟前,管理员却始终不为所动。 “交钱摆摊,没钱滚蛋,这是咱们市场的规矩,规矩是铁的,无规矩不成方圆,我已经给过你回家筹钱的机会了,但你没把握住,就怨不得我不讲情面了,今天,你这个摊子是铁定保不住了!跪我也没用!” “愣着干嘛!给老子掀摊子!” “得嘞!” “求求你们了,两位大哥,行行好,别掀我摊子!”林菀无助的哀求着,想去阻拦。 “臭娘们儿,滚一边去!” 其中一个手臂上纹着龙的汉子被哭闹的女人惹烦了,顺手甩了林菀一个耳光。 啪—— 清脆的耳光声响起,瘦弱的林菀被扇倒在地。 她那白皙瘦削的脸上浮现出了一道清晰的巴掌印,嘴角也有一道血丝。 “打人了!管理员打人了!”卖菜的阿姨大声的叫了起来。 “把嘴给老子闭上,不然连你一起收拾了!” 凶神恶煞的文身男指着阿姨鼻子威胁道。 阿姨瞬间闭上了嘴巴,虽然心疼林菀被人欺负,可也怕惹祸上身。 一个个的鱼篓被掀翻,一条条活鱼在地上乱蹦。 连称重用的木杆秤也被一脚踩断! 其中一个壮汉抱起一块石头就砸在了货架子上。 咔嚓—— 简易的货架,应声折碎! 聚拢过来围观的人虽越来越多,可没有一个人敢上前说话,看着周遭围观群众都是一副敢怒而不敢言的模样儿,管理员心里别提有多爽了! 上次就是吃了没帮手的亏! 被群起而攻。 现在老子带了人,看你们谁敢冲着我比比划划! “大哥、大哥,求你了,给我个机会……求求你了……” 林菀匍匐着,来到了管理员的脚边,哀求着。 “去你玛德!” 管理员一脸厌恶,毫不留情的一脚踢在了林菀的肩膀处,把她蹬到了一边! “要不是因为你,老子挨了领导多少骂!” 啊—— 惨叫一声的林菀摔倒在地,恰好倒在了一双熟悉的脚面前。 第23章 第23章 欠债还钱,咱得认理。 林菀下意识的抬起头,四目相对,犹如触电般的感觉刺激全身。 然后,一双颤抖的手捧住了自己的脸,林菀没躲也没闪,任由手的主人捧在手里…… 她的目光也紧紧锁定着眼前的男人,自己虽然挨了一耳光,嘴角也被打出了血,可跟眼前这个男人脑袋上的伤势比起来,简直不值一提。 沈临风半边红肿的脸颊,犹如嘴里塞了半个馒头。 网格状的纱布缠在头顶,在他脸上,仍有未擦干净的血迹…… “你、你这是怎么了?谁又打了你?” 不顾自己脸上的伤势,林菀主动询问起了沈临风。 而沈临风却像是没听见一样,眉头锁成川字型,神情阴冷的看着媳妇脸上的巴掌印! 此时此刻,沈临风仿佛觉得,自己的心中落下了一颗原子弹,爆炸! 爆炸时的冲击波席卷整个世界! 万丈的怒火已经按捺不住! 睚眦欲裂! 有人伤害了我的女人! “沈临风,你还算是个男人嘛!你看你媳妇,被人欺负成了啥样!你要是个男人的话,就给你媳妇报仇!”卖菜阿姨冲着沈临风大喊! 她心疼林菀,厌恶欺负女人的管理员,可更憎恨沈临风这种十恶不赦的人渣! “呦,沈临风啊,好久不见了,你是这个疯婆子的男人,她拖欠的管理费,是不是也能管你要?” 打了人家媳妇,当着人家丈夫面,管理员仍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态度。 显而易见,他压根就没把沈临风这种怂包软蛋放在眼里。 人渣,谁都瞧不上。 没有理会这些嘈杂的声音,沈临风小心翼翼的把林菀从地上拉了起来,掸落她身上的灰土。 整个过程,他的情绪没有任何爆发,平静如常,但通过他那阴沉如黑铁般的脸色能看出,他的内心正酝酿着一个惊天动地的风暴! “大姨,帮我照看一下小菀。”搀扶着林菀交到了一旁的菜贩大姨手中。 沈临风转身就向正在掀摊子的三人走去,然而,一步还没迈出去,一只冰凉的小手攥住了自己的手腕。 沈临风回头看过去,正对上林菀那泪光盈盈的眼睛,此刻,满是担忧和害怕。 她不希望沈临风去强出头,再去挨顿打。 “算了吧,我们只是平头小百姓,惹不起他们的,况且,的确是咱们没钱交管理费在先,不占理。” 林菀想要忍气吞声的息事宁人。 在她的视角看来,都是自己没钱交管理费惹的祸。 沈临风拍了拍她的手背,冲着她微微一笑,表示自己可以应付。 这是重生回来之后,老婆第一次关心自己。 哪怕是现在去死,也值了…… 此时,林菀的摊子已经被管理员带来的两个打手拆了个七零八落。 不少落在地上的活鱼被看热闹不嫌事大的顾客给捡走,尤其是有两只王八,已经不见了踪影,他们这种强行拆摊子的行为给林菀造成了不小的损失。 “呦呵,怎地,给你媳妇出头啊?”管理员双手抱在胸前,一脸嘲讽的看着眼前这个男人。 另外两人也是站在一旁,双手叉腰,嘴里叼着烟,戏谑的瞧着狼狈不堪的沈临风,一脑袋伤的模样儿,不知道又在哪儿被人打了。 就这德行,要是再被打一顿的话,能不能有命喘气都不一定。 冷冷的扫他们一眼,沈临风的目光锁定在管理员身上。 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目光? 犹如凶狠的猛兽捕猎猎物一般,蕴藏着一击毙命的杀机! 被他盯着自己,管理员不由得打了个冷战,为什么自己总感觉心里头毛毛的呢? 但一想到,自己身边还有两个帮手,瞬间就不怕了。 怎地,他还能一个打三个不成? “出头谈不上, 就是想论论理。”沈临风尽量保持着平静的语气来跟他们对话。 他怕自己忍不住,会出手! “论理?行啊,那咱们就好好伦伦这个理儿!”一听这个,管理员来劲儿了,指着周遭的摊位说:“这里是菜市场,政府开的百姓采购点,顾客买菜,商贩卖菜,而我们负责维持秩序。政府设立了规定,每个在此经营的商贩每个月必须按时缴纳一定数额的摊位费,逾期不交将会被取消摆摊资格。” “我们当管理员的,每个月催收摊位费,是理吧?” 沈临风点头,认理, “好,认了就行,政府有规定,在这里经营的商贩,每个月必须按时交钱,是理吧?” “是理,没错。”沈临风又认。 “你家媳妇,已经拖欠了好几个月摊位费,我已经一而再,再而三的容忍她好几次了,上次的时候,又给延到了今天交费,按照之前约定好的日子,我今天来催缴,也是理,对吧?” 一旁的林菀默默低下了头,神采黯淡。 见此景,大姨搂住她,让她的头靠在自己肩膀上,安慰着。“不怕,不怕……” 大姨心里痛骂沈临风不会办事。 哪有你这么主持公道的!合着错全都在自家这边! 胳膊肘往外拐,帮着外人欺负自己媳妇! “欠钱就得还,没钱就得收摊子,这个理,你认不认?” 沈临风又是点头:“没错,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走到哪儿都得认,这个理我必须认!说吧,我媳妇欠了多少摊位费,我这个当丈夫的给了。” “嗯?你这个烂赌鬼还有钱?该不会是从哪儿偷来的吧?” “钱从哪儿来的不重要,你就告诉我,拖欠了多少摊位费就行。” “一共三十五块七毛七!” 这么多钱,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谁能一口气拿出来这么多钱呢。 别人或许不行,但沈临风今天恰好有钱。 “来,数数看,钱对不对。” 一叠钱从沈临风口袋里掏出来,递给了管理员。 “哎呦喂,还真有钱!” 管理员惊讶的借过钱,手指上沾了点唾沫,一张张的清点了起来。输完后点点头:“对,没错,钱数没问题。” 终于收齐了管理费,管理员喜笑颜开:“这就对了嘛,早把钱交齐,不就啥事都没有了嘛!走吧,兄弟们!” 说着,就要招呼两人离开,然而,背后一道冷冷的声音传来,让他停住了脚步。 “别急着走啊,管理费的账清了,还有别的账没算完呢!” 第24章 第24章 谁都不能伤我老婆! “算账?算什么账?咱们之间的账不是已经清了吗?”管理员没明白这是唱的哪一出儿。 沈临风指了指散乱一地的摊位。“你们掀了我家的鱼摊,而且还砸坏了,我家的东西,你说,这笔账,咱们是不是得算一算?” 图穷匕见。 原来如此。 “姓沈的,你家拖欠管理费,老子奉命收摊,天经地义!少给老子玩这套!”管理员不吃这一套。 “收摊子归收摊子,但砸我家摊子,这事也是你们领导吩咐的吗?哪条国法规定,你们作为管理人员,具备随意破坏正常公民的合法财产的?” “怎么个意思?你是要我赔钱呗?讹上我了?”管理员语气不善的看着沈临风。 “不讹人,咱们就事论事儿,不谈别的,就讲理。”沈临风无惧他的威胁。“毁我家东西,我找你赔钱,也是天经地义,不赔钱,就别想走。况且,这里还有这么多的目击证人。” “好你个烂赌鬼,在这里等着我是吧!”管理员大为光火!“赔钱是吧?没有!老子以前就是这么干的,不交钱就砸摊!” “对,沈临风说得对,欠债还钱,杀人偿命,你砸了人家摊儿,就得赔钱,打官司也得认!” 义愤填膺的大姨第一个站出来支持沈临风。 “没事儿,阿风,打官司去吧,我们都给你当目击证人!别怕!” “早就看不惯这帮骑在老百姓脖子上作威作福的王八犊子了!不就是戴个红箍么,真把自己当个官了!” “没事,咱们一块去找他们领导理论,我们擎着你!” 一句句不满的声音从四面八方响起。 目睹一切的商贩和顾客们,基本都站在了沈临风这边儿。 天下苦秦久矣! 林菀今日的遭遇,何尝不是他们的以后呢? “好啊,那咱们就找你们领导理论理论,到底是收摊还是砸摊!国法有规定,故意损毁他人财物,且造成重大损失,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如果你能证明,你们领导确实是下达了可以暴力砸摊的命令,那好,那我就去找你领导,如果没有,我就找你!” 看着这帮在沈临风煽动下,几乎揭竿而起的商贩们,一种不妙的感觉涌上管理员心口。 尤其是提及到了违法的字眼儿。 三年严打刚过,人人对违法乱纪都是心有余悸。 这事儿真要是捅到了领导那里,还真不好收场…… “斌哥,要不,咱们就多少的赔点钱吧?上面领导曾三令五申的交代过,要文明执法,如果闹大了,就不好看了……” 他带来的一个手下,小声的在他耳边轻声提醒道。 “是啊,斌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反正,摊位费都收上来了。” “成吧,赔钱,行,说个数吧,但是,不许讹人!” 管理员思来想去,觉得有几分道理,他也不想把事情闹大,决定息事宁人。 真要是被沈临风带着这么多人去堵他们领导的家门,领导一旦震怒,自己这身皮,恐怕就得被扒了…… “十块钱,不算讹人。桌椅板凳都被你砸坏了,还有在混乱中被小偷浑水摸鱼偷走了不少鱼虾蟹,这笔账的损失也得算上,十块钱,已经算少的了。” 沈临风报了个十块钱的数字。 虽然不少,可在理。 没有狮子大开口。 “玛德,这还不少呢!” “斌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儿……”手下拦住了正要发火的管理员。 “行,十块钱是吧,给你!” 十块钱被他狠狠扔在了泥浆里,然而,沈临风看都没看一眼,也没有去捡。 他的眼神始终牢牢锁定在他们仨人身上。 “很好,摊位损失的账咱们清了,接下来再算第二笔。” “什么?什么?还有第二笔?”管理员眼珠子瞪得 老大!“你抽什么羊癫疯!哪里来的第二笔账!” 管理员百分百确定了,这个烂赌鬼肯定是在讹人! 沈临风指着自己媳妇脸上的巴掌印,严肃冷漠的说道:“我媳妇脸上的这个巴掌印,是不是得算一算?” “呦呵?是想报仇啊。” 文身大汉站了出来,一脸嘲讽的看着同样一头伤的沈临风。“是我打的,怎滴?怎么,你想打回来?可以啊,我给你这个机会,只要你能撂倒我,任你收拾!” 言辞轻蔑,丝毫不怕沈临风的报复,不就是个烂赌鬼吗! 他是社会上的混子,严打之前就在社会上混江湖。 侥幸躲过了严之后,加入了市场管理队,同样干着恐吓威胁的老本行。 看似什么都变了,其实什么都没变…… “好,是你就行,冤有头债有主,这笔账,我肯定得找你讨回来。” 沈临风点了点头。 毫无防备之下,突然间一个箭步飞身上前! 一记凶狠的膝撞顶在了文身男柔软的小腹上! 噗—— 没有任何防备的文身男突遭暴击! 午饭险些喷出来! 这还不算,朝着他的后背,沈临风又来了一记凶狠的肘击! 咚—— 就像是被一把铁锤猛地敲击在了自己的后背上! 前后遭袭! 前后失守! 这滋味,别提多酸爽了! 都说,宁挨十脚,不挨一肘,这下好了,文身男连膝撞带肘击,一次性享受了个遍! 沈临风突然间的袭击,一瞬间就把耀武扬威的文身男撂倒在地,这番操作,惊呆了所有围观群众! 就连林菀也是睁圆了眼睛,捂着嘴,难以置信的看着眼前这一幕! 沈临风这小子不讲武德啊,上来就搞偷袭! 废话,这是打架,是你死我活的争斗,我不收拾你,就得你揍我了! 瞬间失去战斗力的文身男宛如大虾一样蜷缩在泥地里,脸上戴上了痛苦面具,嘴巴哆哆嗦嗦,想说话却又一个字都说不出口,痛到了极致! “谁敢上来,老子就弄死谁!” 沈临风一脚踩着他脸的同时,捡起了地上的杀鱼刀,刀尖直指准备上来帮忙的管理员两人! “老子坐过牢,大不了再捅死俩,再进去一回!” 沈临风一声暴喝,吓退了管理员二人,不敢再往前一步。 “沈、沈临风、我、我可提醒你,杀人是犯法的……你、你得为自己的前途负责……” 第25章 第25章 恩怨分明的沈临风 前途? 我这个坐过牢的人,还有前途吗? 说的这叫个屁话! 明晃晃的刀尖指着自己,刀后面还有一双凶恶的眼睛死死地盯着自己,持刀人还是个出狱的劳改犯。 简直成了一个各种负面buff叠满的狠角色! 换谁,谁不害怕? 管理员只觉得自己双腿都开始打颤了。 菜市场的人都知道林菀的烂赌鬼老公坐过牢,可到底因为啥坐牢,谁也不知道。 这副凶神恶煞般的姿态,顿时惊住了所有人。 与之前唯唯诺诺、只会窝里横的模样,简直判若两人。 他,该不会是因为杀人坐的牢吧? 可在严打的情况下,如果杀人,肯定就判死刑了啊…… “临风,别冲动!” 就连林菀的一颗心也瞬间揪到了嗓子眼儿! 她真的害怕,一时冲动的沈临风不顾一切的一刀捅过去! 犹如他当年在单位里打人一样。 本来,只是一件很小的纠纷,故意被人闹大,刺激的沈临风失去了理智,动手把人打伤,最后被判了几个月。 杀人和打人,不是一个量刑概念! “沈、沈哥……咳咳……我、我错了,是我有眼无珠,伤了嫂子,求您看在我也只是干活的份上,大人不记小人过,饶我一命……我、我家里上有老、下有小,我不能死啊……” 被沈临风踩着脸的倒霉文身男在他身下哀求着。 别人怕没怕不知道,反正他是怕了。 踩着他的脸,使了使劲儿,沈临风语气平静的说道:“你放心,现在是法治社会,只要你们别乱来,我不会杀人的,我只是想给我媳妇讨回个公道,仅此而已。” 沈临风又不傻,当然不会杀人。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他会怕事,他们俩要是真的敢冲过来,自己不介意给他们一人一刀! “刚才,是哪只手打的我媳妇。” 纹身男颤巍巍的伸出了左手。 “很好。” 沈临风微微一笑,一脚踩下去! 咔! “啊——” 刺破云霄的凄厉惨叫声几乎响彻整个菜市场! 坚硬的鞋跟踩在他的手背上,整只手几乎扭曲变形! 纹身男遭受暴击,整个人几乎晕厥…… 沈临风面无表情的收回脚,并且将其踢了回去。 只是抽了你媳妇一个耳光而已,你却下手如此狠辣…… 管理员人都傻了。 从来没有见过这种狠人! “好了,你打我媳妇一耳光这事儿,扯平了。”沈临风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又一次震惊了所有人! 什么? 你把人家手都给踩残了,竟然只是扯平一个耳光? 这也太荒唐了吧! 看着沈临风刀在手的狠劲儿,谁也不敢多说什么。 这年头,不怕愣的、不怕狠的,就怕这种不要命的滚刀肉! “快,抬着他,咱们赶紧走!” 管理员怂了,怕了。 现在的他,只想尽快离开这块是非之地! 谁他么说他是个烂赌鬼,这特么分明是个活阎王! “站住!” 正当管理员和另一个打手拉起昏迷的纹身男准备走时,忽然间,有一只手掐在了自己后脖领上! 那一瞬间,汗毛炸起! 管理员眼前一黑,腿都软了。 一道阴恻恻的声音在耳畔边响起,犹如从鬼门关传来的索魂声。“别急着走嘛,咱们俩之间,是不是还有最后一笔账没清?你是不是忘了一件事啊,刚才是不是踢了我媳妇一脚?” 就是这一脚,直接把林菀踹到了自己脚面前! “哥、爷,您是我爷!我错了,我真的错了——” 扑通—— 吓破胆 的管理员直接跪在了沈临风面前,抖若筛糠! “我是王八蛋,我是您孙子,我不是人!我、我自己抽自己耳光!我道歉!对不起!” 为了保命,管理员也是豁出去了,扬起巴掌,左右开弓! 结结实实的大嘴巴子抽在自己脸上! 清脆的耳光声隔着几十米远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围观的商贩们看着管理员自抽耳光的这一幕,别提多解气了! 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王八犊子,人民会在他落难的时候落井下石! 啪啪啪声响个不停—— 也不知道他自己抽了多少个大嘴巴子,总之,左右两边的脸,已经肿成了猪头般的模样儿。 要多滑稽就有多滑稽。 痛吗? 实话实讲,一开始的时候,是疼的,现在嘛,他不知道,因为已经失去了知觉。 “锅锅、我、我似不似阔以凑了啊……” 管理员话都已经说不利索了。 “嗯?你在搞什么名堂?我说过要抽你嘴巴子了吗?”沈临风一脸玩味的看着他刚才的表演。 “啊!你、你不打我!”管理员大惊! “你又没打我媳妇耳光,我干嘛抽你?咱们之间又没这笔账。我要跟你算的是另外一笔,是你踹我媳妇的账!” “啊!那你为什么不早说,不拦着我,再者说了,我都已经这样了,咱们应该可以扯平了啊!” 管理员眼泪鼻涕都流下来了。 沈临风一脸无辜的说道:“天地良心,可不是我要抽你嘴巴子的,我话还没说完呢,你自己扑通就跪在了我面前,二话不说的就自己打自己,可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咱们得讲理!” “必须得说一声,你男人做事儿,真够缺德的啊,不过,话说回来,也够解气的!”卖菜大姨在林菀耳边小声说道。 林菀没有说话,一双流盼的美目始终看着沈临风,眼神中流淌着一抹别样的情绪。 沈临风,不,她的丈夫,今天第一次给她一种刮目相看的感觉。 他的挺身而出,仗义出手,让她绝望的人生中终于感受到了一种久违的新生感。 男人的担当仿佛回到了他的身上! 至少,没有再像以前一样,龟缩在角落里,看着别人欺负自己媳妇,而是像一个真正男人一样,站出来,为自己媳妇主持公道。 或许,他真的改了吧。 嗯,目前来看,是的。 “你。你想怎样?” “我不想怎样,我只想还给你那一脚!” 说罢,沈临风飞起一脚,饱含怒火的一记猛踹,狠狠踹在他的胸膛上! 第26章 第26章沈临风从此站起来了! 上联:女子卑微,一个耳光,双膝下跪,三个流氓,换来四面受敌! 下联:男人凶猛,一个猛踹,两个重伤,三个破胆,赢得四声叫好! 横批:狠人无敌! 从今以后,沈临风菜市场鱼档口一战成名! 以后提到这个名字,所有人就会回想起这一天,狠人沈临风一挑三,血战鱼档口无良管理队三名队员! 鱼档口战神——沈临风! 一个打残,一个打伤,一个打跑! 自己这边零伤亡。 这等彪悍的战绩,将会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无人敢于挑战! 他的赫赫威名将会永远在这菜市场流传下去。 至于会不会怕他们报警呢? 毕竟,把人重伤,可不是个轻易了结的事儿。 沈临风临走之前,跟他们仨说过了,报警可以的,没问题,大不了我再进去就是了。 只是有件事,你们必须得考虑清楚,你们家的地址我知道,你家亲戚地址我也知道,你家孩子在哪儿上学,我也知道…… 我以前坐牢的兄弟们也都在外面。 我要是进去了,后果可能会很严重,希望你们仨能考虑清楚…… 是威胁吗? 沈临风觉得,应该不算是威胁,自己只是随口说了几句废话而已。 可他们非要认为是一种威胁的话,那就算是吧。 总之,沈临风带着媳妇全身而退,这倒是真的。 客厅里,沈临风手里拿着碘酒轻轻擦拭着林菀受伤的脸。 尽管给媳妇出了气,也让动手打媳妇的王八蛋付出了断手的代价,可媳妇那受伤的脸颊,仍让沈临风心痛不已。 他在擦拭的时候非常小心,几乎把媳妇当成了一座价值连城的易碎工艺品对待。 明明是一个粗枝大叶的豪放派,偏偏做出一副小心翼翼的样子,让林菀有种想笑的冲动,强行忍着,憋住不笑,可身体却不受控制的微微颤抖了起来。 “怎么?弄疼你了吗?”沈临风小心的问道。 他生怕自己粗鲁的动作伤害到老婆脆弱的脸蛋儿。 林菀摇头,轻声道:“没有。” 说完这两个字之后,林菀竟然一时无言,不知道再说些什么好,憋了半天,又艰难的吐出来两个字:“谢谢……” 好嘛,亲两口子俩,竟然还得说谢谢这么客气的词汇。 这让沈临风的内心中仍感受到一种不小的疏离感。。 “不至于,你我是夫妻,是两口子,不该如此生分的。” “我想知道一件事,你什么时候有了这么多能耐的?为什么这段时间的变化这么大?”终于,林菀问出了自己的心中所惑。 “能告诉我,这段时间里,你遭遇了什么吗?” 这才是林菀最在意的点。 一个人的成长,如果没有遭受到重大挫折的话,他的性格不会发生急剧的转变。 这是个定理。 就如沈临风当年,因为遭人陷害,身陷囫囵,所以,才从一个前途无量的天之骄子,沦为一个只会吃喝嫖赌的社会混混。 当年的挫折,摧毁了他的精神支柱。 而如今,又从一个混混一夜间改邪归正,再度朝着好的一面发展,渐渐变好。 所以,林菀坚信,在他最近的生活或者思想里,一定也遭遇了其他的事情。 就拿做饭来说,以前的沈临风可是从来都不会下厨房的。 说什么“君子远庖厨”,堂堂大学生,怎么能一天到晚的在厨房里瞎忙活呢! 他们结婚五年,沈临风一天厨房都没进去过。 所以,如果说他本来就会做饭这种鬼话,林菀是坚决不相信的。 “我会做饭这个事儿,得感谢我的一个师父,坐牢期间,刚好有个狱友,是个饭店大厨,是他教我做饭的,再加上我天分好 ,稀里糊涂就学会了。”对于瞎话,沈临风张口就来。 草稿都不需要打。 “毕竟我是个大学生,学啥都快得很。” 对于这个解释,林菀没有怀疑,她对此持认可态度。 “至于我为什么改邪归正,还是因为那一天,因为交不起管理费,你在管理员面前卑躬屈膝的态度,深深刺痛了我……我觉得,日子不该是这样,一个沉迷于酒精和牌桌的我,不是真的我,我的人生不该如此沉沦,我的老婆孩子,不该过这种日子!” 沈临风说的,句句都是自己心里话。 只是,他隐瞒了重生之前的后悔,言简意赅的简化成了最近的所见所闻。 “难道,你对这种场面不该是习以为常吗?”林菀淡漠的回了一句。 这番话,沈临风只能打动自己,却打动不了当事人。 自己当着他的面,朝别人卑躬屈膝的次数还少吗? 哪一次他不都是无动于衷! 他在动手打自己,要钱的时候,自己哪次不是苦苦哀求,泣说着自己挣钱的来之不易? 他又有哪一次是在意过的呢? 林菀永远忘不了,那如雨点般冰冷无情的拳头落在自己身上。 脑袋、胳膊、腿、躯干,林菀已经记不得,还有哪个地方没有挨过他的打…… 最让林菀无法接受,也是无法原谅的就是,他曾当着女儿的面,拽着自己的头发,从卧室拉到厨房里去打。 这给孩子造成了多大的心理创伤! 每一件,每一次,林菀都无法忘怀! 而如今,一句轻描淡写的认错,改邪归正,就想重新树立起作为一个丈夫在自己心中伟岸的身影? 抱歉,林菀做不到。 还远远不够。 甚至都打动不了她。 “我知道,从前的我罪孽深重,给你和孩子都带来了不小的伤害,对此,我除了悔改之外,我还向你保证,以后的沈临风一定会出人头地,风风光光的重新迎娶你进门,给你和孩子过上全世界最幸福美满的生活!” “你可以不相信我,但你一定要看着我如何去做!”沈临风目光灼灼的看着心爱的妻子。 感受着这炽热的目光,林菀不由得侧过头去。 他的眼睛带有一种侵略性的热焰,让她有点无法承受的感觉。 “对了,有件事,必须得跟你说一声,以后,鱼摊的生意就别做了,菜市场那个鬼地方不要去了,又累又挣不到钱。” 第27章 第27章老婆心疼我了 卖一条鱼的利润才两分钱,杀一条鱼挣两毛钱。 而且还得起早贪黑,早出晚归。 鱼卖出去之前,还不能让它死,鱼死了就不值钱了,得亏本卖。 有时候,忙活一整天,也挣不到几个钱,挣的那几个钱,还得缴纳各种费用。 管理费、卫生费、安全费等等。 交了钱也不得安生,时不时还得被混混勒索一把“保护费”…… 当混混出来挑事的时候,管理员就会消失不见。 沈临风舍不得自己那柔柔弱弱的老婆在这种鬼地方工作,况且,自己又得罪死了市场管理队,以后的日子更不会过了。 难免会遭遇打击报复,这都是说不准的事儿。 再者说了,差她卖鱼的这点钱吗? 并不差。 可林菀却并不这么想。“我不出去挣钱,我们娘俩在家里坐吃山空吗?靠你养活吗?指着你?我可不敢……” 老婆不信任老公。 不说是天下奇闻,也得是独一份的罕见奇观。 沈临风想要重新在林菀心里建立起信任感,这可不是一件容易事儿。 “我的事情不用你管,你先管好自己就行,经营好你自己的早餐铺子,把日子过好,比什么都强。” 林菀侧了侧头,躲开了沈临风的棉签。 看了看镜子里自己受伤的脸。 巴掌印已经变成了红紫色,清晰到几乎能看到掌纹…… 可想而知,那纹身男下手的力道有多大,也不怪沈临风要废了人家的手。 任何一个疼爱老婆的人都无法接受。 “我想知道,你当时是怎么想的?难道是,我的老婆只能我自己来打嘛?” 林菀冷不丁的开了一个地狱冷笑话。 这让沈临风瞬间哑口无言。 “好了,开个玩笑,我没其他的意思。来,让我看看你头上的伤。” 回家的路上,沈临风已经跟林菀解释了自己身上伤势的由来。 林菀也知道哥哥林晓龙来给自己送钱,并且痛打了老公一顿,这让林菀心中不由得有些心疼。 “没事,不用看。” 沈临风拒绝道。 “不行,我必须要看!”林菀的语气很是强硬。 这是两年来,她第一次用这种偏霸道的语气跟他说话,以前的时候,哪怕自己的语气稍微差一点,就会遭到沈临风的一顿毒打。 而今天,自己鼓起勇气尝试了一下之后,沈临风竟然没有半点反应。 林菀松了口气,看来,他那暴躁易怒的脾气是真改了。 难得媳妇关心一次自己,沈临风只好低头。 借着灯光,当看着沈临风头上那宛如蜈蚣一样的缝合痕迹,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 伤得这么严重,竟还说没事! “你是不是傻!玻璃瓶子这么硬的东西,就往自己头上招呼,你难道不知道吗?玻璃瓶子碎了以后的碎片是很锋利的!这可是脑袋!不是皮球!万一打出脑震荡来怎么办!”林菀又生气又难过的埋怨着。“砸一个也就算了,还两个!你真不怕把自己打成植物人嘛!” 听着媳妇抱怨的斥责,沈临风的心里别提多舒坦了。 不怕你骂我,就怕你以后再也不管我。 愿意埋怨我,至少能够说明,我在你心里,多少还有那么一点点的位置。 “这不都是我活该的嘛,不用心疼我,一切是我自己罪有应得。” 沈临风不在意的憨憨一笑。 “就冲以前我对你做的那些混账事,别说是挨两个瓶子了,就算是千刀万剐也不为过。” “那、那你也是的!挨打的时候,不还手,起码也保护一下自己啊!你看你这脸,都成啥样了!”说着说着,情绪激动的林菀眼泪都下来了。 大哥在单位里是干体力活的,本身又是膀大腰圆,虎背 熊腰,他的力气可想而知,对此,作为亲妹妹的林菀可是知道的。 尤其是在暴怒的情况下,不被他打死就谢天谢地了。 一脑补到沈临风愣愣的站在那儿让大哥打的画面,林菀就有种后怕的感觉。 天底下竟然还有这种蠢人。 “没事,我扛得住,真要是被你哥给打死了,那我也认了,就当是给你报仇了!哈哈哈!” “呸!你还笑得出来!我不管你了,我可不希望丫丫成了一个没爹的孩子,更不希望我哥背上杀人犯的罪名!” 说完,气呼呼的林菀起身,直接回了卧室。 砰—— 门被关上。 客厅里又只剩下了沈临风自己一个人。 一股美滋滋的享受感洋溢在他的心头,久违了,我的爱人…… 沈临风伸出手轻轻碰了一下自己头皮的针口,哎呦! 瞬间疼的他龇牙咧嘴起来。 还真疼。 沈临风当然不是个傻瓜。 大舅哥什么体格,他能不知道吗? 在绝对力量面前,任何技巧都是花里胡哨的纸老虎。 十个自己捆在一块,也打不过一个林晓龙。 挨了第一拳的时候,沈临风就已经有了自己的判断,必须把主动权握在自己手里,再被他继续打的话,第三拳恐怕自己就没了! 用空玻璃瓶“自残”,一是表明自己悔改的态度。二是好“占住理”,不让林晓龙继续发难。 挨两个玻璃瓶砸脑袋瓜子,至少能抗住,顶多缝几针。 可真要是被他揍几下,自己能不能活命都尚未是个未知数! 刚重新上号,万一又被打的删号重练怎么办? 得不偿失,也划不来…… 简单的冲了个凉水澡,沈临风裹着毛巾躺在了沙发上,在他手里,多了一份诊断单和药费单。 上面写了医生对丫丫营养不良的诊断证明。 明明是在长身体的时候,丫丫已经换上了中度的营养不良,引起了多项身体机能的衰弱,单凭食补的效果已经不是很大了,必须借助药物辅助吸收。 这其中,价格最为昂贵的就是两款进口药。 单支的价格就已经达到了五块钱! 更为致命的是,丫丫的治疗是一个长期性的恢复过程。 需要持续性的用药。 而在这个还没有实行医保的时代里。 所有的药物支出,必须通过自己腰包往外掏钱购买。 这对于一个贫穷的家庭来说,光治疗费就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穷人,真的生不起病啊…… 第28章 第28章懒惰的胖子! 普通人整日奔波只是图个三餐温饱罢了。 光是活着就已让绝大多数人耗尽心力,实属不易。 又有几个人兜里会有闲钱呢? 因此,对于普通人来说,生不起病,不敢生病。 借用电影中的一句:世界上只有一种病,那就是——穷病。 看着诊断单,沈临风沉默了许久。 活了两辈子的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份诊断单…… 终于明白了林菀上辈子为什么拼命工作的原因了。 果然,是以前的自己太混蛋。 难怪在妻子死后,女儿跟着舅舅走了之后,从此再不见自己这个亲爹一面。 丫丫的营养不良已经如此严重,可自己这个当爹的竟然一无所知,甚至不管不问。 为了给女儿挣钱治病,林菀拼了命的挣钱,夜以继日,不停不歇…… 可在他这个赌徒父亲心里,喝酒和打牌,超越了一切情感。 赌徒没有人性! 好在此时,亡羊补牢,为时不晚。 治疗药品的价格虽然昂贵,可对于沈临风来说,并非不能承受。 只要自己的生意能进一步做大,就能让丫丫实现药物自由,将来也可以把她带去更好的医院进行疗养。 挣钱! 挣钱才能养家糊口! 挣钱才能让老婆孩子过上好日子! 挣钱才能给丫丫治病! 一如往常,大清早的时候,沈临风就又消失不见了。 看着空荡荡的客厅,林菀心里涌现出一种说不清也道不明的滋味。 本打算劝他不要出门,在家里好好养伤,等伤好了再出去, 可自己却慢了沈临风一步。 莫名的失落感涌上心头。 嗯? 他不在家,我为什么要失落呢? 我是在关心他吗? 晃了晃脑袋,把这些杂念从脑海中甩出去,踩着拖鞋来到了厨房,准备给丫丫煎鸡蛋。 当她看到客厅桌面的时候,又打消了这个念头。 煎蛋、豆浆,还有两杯泡好的奶粉。 营养早餐,已经备在了桌面上。 同时,玻璃杯下面还压了厚厚的一叠钱。 林菀走过去,拿起桌上的钱,发现钱被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是还给哥哥的三十五块七毛七,另一部分是他留下的生活费,十五块五。 做早点生意真的这么赚钱吗? 他从出摊开始,才几天呀,前前后后往家里拿了快三十块钱了! 三天挣出工人一个月的工资。 就这种挣钱速度,谁听了也得说声难以置信! “麻麻~” 光着小脚丫的丫丫揉着睡意朦胧的眼睛,从卧室里走出来,滴溜溜的大眼睛在客厅里巡视了一圈,然后问向妈妈。“爸爸呢?” “爸爸出去挣钱了。” “哦,丫丫已经两天没有见到爸爸了呢。” “是啊,爸爸最近一直在忙着给丫丫挣钱,好让丫丫早点治好病,将来健健康康的长大。”林菀摸了摸女儿的小脑袋。 丫丫摇摇头,天真无邪的说道:“丫丫不要花爸爸的钱,钱都给他自己花,丫丫只希望以后爸爸有了钱以后,就不要再打麻麻了。” “好孩子,我的好孩子……” 林菀一瞬间心态破防,蹲下身子将丫丫搂在了怀中。 “有丫丫这么懂事的好宝贝儿,妈妈为了你,死也心甘情愿……” 得女如此,妇复何求。 …… 咣咣咣—— 咣咣咣咣咣—— “谁啊,大清早的,叫魂呢!” 打着哈欠,胖哥边穿衣服边狼狈的赶到前门。 起床气很重的胖哥一拉卷帘门,就看见了脸色阴沉的几乎滴水的沈临风! “嗯?临风兄弟?你咋这么早就过来了 ?卧槽,兄弟,你脸咋回事?谁揍你了?” “我说胖哥啊,这都几点了?还在睡觉!生意还做不做了!” “才五点半啊?怎么了?不该睡觉么?”胖哥不以为然的说道。 沈临风很无语,简直要气死了! 自己五点钟就到了他家饭店门口,本以为已经开门营业了,毕竟自己把做快餐的手艺悉数传给了他。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此时的胖哥饭馆门口应该是门庭若市才对。 结果到了之后才发现,卧槽,大门紧锁! 跟他们家相邻的几家饭店,早已热火朝天的售卖起了早饭,排队的上班族打工人们已经排成了长龙! 沈临风顿时就不淡定了! 这排队的不是人,是响喳喳的票子啊! 他胖子是怎么搞的?放着钱不挣,竟然还在家里呼呼大睡! 怒火中烧的沈临风上去就砸门,足足砸了半个钟头,手都要砸肿了,总算是把胖哥从睡梦中砸醒了! “你这是做买卖的吗?早餐这么挣钱的营生,愣是被你一觉错过去了,少赚多少钱啊!” 沈临风气不打一处来。 “兄弟啊,不是兄弟不想挣钱,实在是起不来啊,你看胖哥我这体型,醒得太早容易猝死的。”胖哥也是有苦难言。 “少来这套,自家生意啥样,心里没数吗?你是要饿死,还是穷死?” 如此看来,有的人穷,不是没有原因的。 太不争气了啊! “胖哥,不是我不当人,咱们合同里可是有写的,无特殊情况外,早中晚夜,每天四餐保证经营,如有违背,是要赔我钱的!四位数起步!” 跟这种懒人打感情牌是肯定没用的,还好,沈临风在拟定合同的时候,加了一招杀手锏! “错了,我错了,兄弟,明天,明天行吗,明天保证早起,开始卖早饭!” 一听说要赔钱,胖哥瞬间清醒!睡意全无! 不挣钱不打紧,玛德,钱还没挣到就先赔钱,这尼玛就亏惨了! 也怪自己,签合同的时候,加了这么一条丧心病狂的条款! “赶紧开工,一个小时内,务必把所有订单全部搞定,要是耽误了人家的早饭和午饭,麻烦可就大了!” 沈临风直接往后厨闯。 时间快来不及了。 必须要抓紧时间做饭。 “我也来,马上!” 胖哥也行动起来了,鞠了捧凉水洗了把脸,立刻就把围裙套在身上。 “放心,有胖哥我在呢,半小时就搞定,我做披萨、汉堡,剩下的你来!”胖哥很机智的选择了数量多,但做法简单的种类,故意把需要掌握火候的薯片、薯条之类的活儿交给沈临风。 这点心眼儿,全都用在了偷懒上。 第29章 第29章承包食堂的野心 “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你为什么……” 一如既往,大喇叭在七点钟时,准时地播放起了清晨的音乐。 上早班的职工们踩着乐点,有说有笑的进门。 下了夜班的职工顶着黑眼圈,推着自行车,无精打采地往外走。 保安在大门口支起一把椅子,翘着二郎腿,坐在椅子上,欣赏着青春靓丽的美女职工从眼前路过。 中性的工作服遮盖了绝大多数女生的美感,但仍有爱美的女孩,喜欢在头发上、脸上做文章。 有的职工家里富裕,能用得上海外进口的护肤品,将脸蛋擦得雪白,再把头发烫一个大波浪卷,最后抹上艳丽的口红,一种老上海滩的贵妇气质感瞬间扑面而来。 化完妆的女人走在路上,一路上路过的男男女女都爱回头多瞅一眼,又给美女的虚荣心平添了几分骄傲,以高昂的姿态迎接美丽的一天。 好看,真好看,比家里那黄脸婆好看太多了…… 保安这个岗位真好,千金不换! 每天都能看美女,而且,美女还会冲我笑呢! 保安队长美滋滋的心里想着。 “嗨,伙计,吃早饭了么,来份吧!今天有披萨!” 就在队长欣赏美女的时候,一张散发着热量的披萨饼扣在了脸上。 “哎呦卧槽,烫死我了!” 烫的保安队长嗷嗷叫。“嗐,吓我一跳!怎么,老沈,今天生意咋样?” 时间久了,也混熟了。 再加上沈临风也不是外人,打起交道不费劲。 “生意不错,全靠车间同志们的扶持,才让我有生意做,当然,还有你们这帮好兄弟,能让我在这里摆个摊子。” 好话递上,谁听了心里都舒服。 “嗐,我们哪里帮上过啥忙呢,一天到晚,尽白吃白喝了。我们还觉得问心有愧呢,不过,有一说一,只要我们在这儿,你就放心大胆的在这里摆摊就行了,谁都刁难不了你!” 说这句话的时候,嗓门特地提高了好几度,就是故意说给门口摆早餐摊的几个小贩们听。 言语中透着警告之意。 只要不是耳背的人,谁都能听得清。 小贩们气的是心里痒痒! 玛德,早晚老子要收拾你!让你抢我们生意! “呦,老沈,今天来够早的啊,饭备好了吗?” 恰在此时,上班的杨东刚好推着自行车来到了门口。 “嗨,老沈,好久不见了!” “老沈,你的快餐做的不错,我现在顿顿订着吃呢!” 几个比较熟悉的工友,边走便跟沈临风打着招呼,这种离职之后还有熟人乐意打招呼的情况,必须得人缘好才行。 好在,他就是这种人。 “今天的早饭,给兄弟们带进去,十二点的时候,我再来给你送午饭。这是你的人头钱,收着吧。” 沈临风把钱直接塞进了他兜里。 “你也是,干嘛这么客气呢,直接一月一结算不就行了吗,何必一天天的算这么清楚。” “月结,不是怕你心里惦念着事儿嘛,每天一结算多好,还能私藏点零花钱。” 两人在厂门口开起了玩笑。 “哈哈,老沈,不过,说真的。”杨东突然间感慨了起来。“帮你算人头拉订单这几天挣的钱,都比我每天的工资还要多了。我也就是干了这么点微不足道的活儿,你就得给出去这么多钱,显然划不来的。我帮你打听过了,咱们厂子的食堂开始改革,过段时间就要向社会进行招标承包了,你要不要考虑一下,把食堂给承包下来呢?” 不愧是好兄弟,一有什么好事,就先想到自己。 投之以桃报之以李,杨东就是这么一种性格的实在人。 如果不是了解他这人秉性的话,沈临风也不敢跟他合作。 至于食堂承包的事情,沈临风的记忆里多少也有些了解。 此时化工厂混乱的股改接近尾声,未来将会彻底从一家国营的企业转变成为民营企业,会拿出很多股权出来稀释给部分员工,成为股东大会。 这种改制方式,有利有弊,好处是符合了现代化市场经济的潮流,改革了昔日落后僵化的经营和执行体制。 一切从盈利和便利的方向出发,化工厂的未来会越来越好。 坏处也有,城头变幻大王旗,领导层换了以后,难免会进行重新洗牌,会有不少的员工迎来残酷的“下岗潮”。 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昔日的计划经济遭受到了严重打击。 在很多的大城市里,有不在少数的国企厂被迫破产,哪怕是侥幸苟活下来的,也被动性的进行裁员求生。 厂里的每个人都害怕这种下岗的命运落到自己头上。 没有了工作,用啥来养家糊口呢? 整个厂里,人心惶惶,动荡不安。 把原本吃企业出钱,请员工们吃大锅饭的食堂承包出去,交给社会经营,企业只收租金,这属于体制变革的一种探索模式。 如果没猜错的话,现在这个方案目前还在探讨阶段。 沈临风记得,食堂正式实现承包制,应该是在一年后。 “是个好主意,明后天,我会专门找厂领导谈一谈的。”沈临风对此当然有意向。 等的可不就是这个机会吗? “不过,话说回来,承包食堂得不少钱呢,你有钱吗?毕竟,你经营的只是个小吃摊。”杨东对沈临风的财力状况表示担忧。 虽然这几天挣了不少钱,可这点钱,跟承包食堂这么大的项目比起来,简直就是九牛一毛,杯水车薪。 “放心,钱的事儿,我会想办法的,好说。” 沈临风对此倒是信心满满。 “你真有钱?”杨东怀疑道。 “没钱,但是,我有办法,这就不用你操心了,还是那句话,如果食堂能承包下来的话,你就直接从车间里辞职吧,到时候,食堂这档子业务我就直接交给你来打理,每个月给你开工钱,保证挣得比车间里要多。” 沈临风可谓对这个食堂承包项目是志在必得,甚至连人事任命安排都提前拟定了。 “卧槽,不是吧,你真有钱?” 杨东一整个地被震惊到了! 第30章 第30章乌烟瘴气的技术部 钱? 当然没有。 但是,问题来了,谁规定,做生意一定要用钱的? 俗话说得好,小鸡不尿尿,各有各的道儿。 沈临风敢于口出狂言,自有他的底气傍身。 “这就不用你管了,反正,你只需要知道一点就够了,咱们化工厂的食堂肯定是我来承包!” 沈临风信心满满的态势,杨东差一点儿就信了…… “我管啥,我啥都管不了,你既然有底气,就看着来吧,等食堂真的被别人承包走的话,咱们快餐这个生意恐怕就做到头了。” 杨东担忧的点在于这里。 单位的同事们之所以愿意花钱从沈临风这里订餐,主要原因还是在于食堂关停。 不想带饭的话,就得吃外面的摊点。 等食堂重新开张,他们这里的销售肯定会受到影响。 “对了,还有个事儿问你一下,你们单位的硫化机还在正常运作吗?” 沈临风一直在掐算着日子。 估计差不多了…… “不太好使了,一个月接连坏了三次,技术组查了半个月,也没查出过所以然。如果硫化机停摆,我们车间损失就大了。”不提还好,一提这个,杨东瞬间觉得头大。 全厂的橡胶制品都要进行硫化工序,在橡胶制品中加入硫磺、炭黑等物质,再经过高温加热,这个过程,叫做硫化。 杨东所在的技术部,主要负责机械设备的保养和加工养护,属于技术型工种。 团队的平均学历都在初高中以上,作为靠知识和技术吃饭的团队,技术部门的平均工资收入也比其他部门高5-10块钱。 当然,欲戴皇冠,必承其重。 厂里愿意出这么高的价码养这帮“技术型人才”,为的就是用他们的技术和智慧来解决所有设备可能出现的疑难故障,保障生产。 倘若解决不了问题,那麻烦就大了。 活都干不明白,厂里养你们是干嘛用的呢? 设备一旦出了问题,压力最大的就是他们了。 “唉,别提了,自打你走了以后,现在的技术部乌烟瘴气,彻底成了许自远一个人的天下了,作风霸道,飞扬跋扈,还把以前跟你交情不错几个技术员给开除了。” 杨东嘴里说的这位许自远同志,就是当初被沈临风打了一顿,然后报警抓人的“被害者”。 许自远是副厂长的外甥,高中肄业的他,被副厂长舅舅安排进了技术部镀金。 技术部作为全厂文化含金量最高的部门,他作为一个关系户,只要在里面混几年,搞好人际关系,别出啥事儿,有了这层履历之后,就能顺利被舅舅上调进管理层任职了。 再者说了,谁会去故意刁难一个关系户呢。 不甘心只是“混着”的他,决心成为技术部第一话事人,他想领导化工厂的“掌上明珠”! 然而,当时的技术部负责人是唯一的高材生沈临风。 无论是业务面还是学历层,当之无愧的全厂独一份。 当年沈临风大学毕业时,其爱才惜才的大学教授甚至想把他留在学校里任职,担任助教。 可为了支持家乡企业发展,沈临风婉拒了老师的美意,毅然回到了天海就职。 不是因为有了技术部才有的沈临风,而是因为沈临风来了,所以才有了技术部! 毫不客气的说,整个部门是他一手组建起来的。 里面的技工人才,也是他一手栽培起来的! 在他的率领下,全厂设备,从电力、到生产、再到维护等等,无一事故! 能在三年的时间里,做到0事故的企业,哪怕放眼全国,恐怕也只此一例! 一般按照常理来说,跟着这样的领导,混个几年,履历得多漂亮啊! 好好地混着就行,谁也不会说啥。 可许自远不一样 ,他虽然不懂技术,但是他有野心。 大丈夫生于天地间,岂能郁郁居于人下! 许自远别的不懂,但是跟着当领导的舅舅学会了人情世故和拉帮结派的本事。 先是设下圈套,故意人为制造事故,再用计引沈临风来踩雷。 继而将其激怒,逼他动手打人,最后,把事情闹大,闹得满城风雨,让他在厂里再无任何容身之地! 这一套连招下来,沈临风被打的狼狈不堪,节节败退。 最后落了个身陷囫囵的下场。 不仅如此,在赶走沈临风之后,又用同样的操作和手法,逼走了几个同沈临风关系很近的心腹。 作为沈临风培养出来的徒弟,他们身上的能耐自然没话说,实打实的技术骨干。 失去了一个沈临风,已经给厂子造成了重大损失,要是赶走他们,损失就更大了。 可一心想要独掌大权的许自远可不管这些。 他只想成为一把手。 “唯我独尊”的那种! 赶走了人之后,为了强化话语权,又把自己的亲信安插进了技术部。 就这样,一个明明强调技术和能耐,靠本事吃饭的技术部门,被一个乱搞权谋之术的阴险小人给搞成了乌烟瘴气的“权谋部”。 见识了他的手段之后,留下的人也不敢再说话。 像是杨东这种老实人,才能在许自远的手里活着…… 可失去了技术骨干的恶果也随之映现而出。 设备故障率频发,有的车间甚至因为设备停摆而停工一月之久!严重影响了生产效率。 厂领导多次在会议上大发雷霆,对技术部的不满叠加到了一种几乎暴怒的程度。 明知事情严重性的许自远仍不思反省,反而来了一个更骚的操作——甩锅给手下人! 我来之前,工厂设备都是0事故。 我来之后,动不动就出事。 你们肯定是对我不满! 咱们部门一定还有前任领导留下的余毒! 余毒不清,你们很难为我效力! “唉,我们太怀念你在的日子了,那时候,咱们部门的同志们多团结,自打姓许的王八蛋来了之后,唉,不提了,闹心……” 沈临风拍了拍他的肩膀,宽慰道:“没事,再坚持坚持,这才哪儿到哪儿呢,他折腾你们的日子还在后面呢,对了,一定要注意硫化机的集合电路板块,如果出事儿,一定是大事儿。” 沈临风特意点了一下。 “老沈,你可真会安慰人啊……” 第31章 第31章胖子快餐 如果按照正常的历史节奏来走的话,未来半个月内厂区的各类机械设备将会迎来损坏率的集中爆发期! 直接导致订单无法正常交付,化工厂赔了几十万的违约金,造成了重大损失,连工人们的当月工资都没发下来,如果不是政府特批贷款,怕是能直接关门破产! 可在沈临风看来,这绝对不是一种偶然现象,是玩弄权术的恶果恶偿…… 拥有一个善弄权术,任人唯亲不唯德的领导,人人忙于曲意迎逢、阿谀谄媚,谁能顾得上工作? 机器设备在长期失修、缺乏维护的环境里运行,不出事才怪。 沈临风对化工厂是有感情的,不然也不会选择以此为依托来创业做生意。 化工厂他肯定是要回来了,只是,将会换一种身份重新“归来。” 在门口告别了杨东之后,沈临风紧接着又回到了胖子饭店。 这个懒胖子,一天不盯紧,就容易偷懒作妖。 自己都已经把饭几乎喂到他嘴边了,要是再不会嚼的话,那就真说不过去了! 等回到店门口的时候,看着门口挂起来的胖子西餐的新招牌,这才松了口气。 胖哥总算是干了个人事儿了。 相比起沈临风因为没钱,不得以蹬着三轮车到处卖早点不一样,财大气粗的胖子直接花钱定做了一块西餐的招牌挂了出去。 门口还有一地红色的鞭炮废纸。 竟然还点了鞭炮,可以啊,够隆重的! 沈临风对此还是比较满意的,至少说明,胖哥总算是当成一件正事去做的,而不是敷衍。 当走近店里之后,昔日的空桌此时坐满了来品尝西餐的顾客,老板娘一边记账,一边在各个桌间来来往往,时不时地朝着后厨吆喝。 再往里走,厨房里的胖哥正忙的不亦乐乎,脸上的汗水都顾不得擦。 “我说,胖哥啊,再忙咱也得擦擦汗呀,万一滴到菜里去,容易被客人投诉的。” 沈临风笑着递过去一根干净的白毛巾。 “谢天谢地,兄弟你可算过来了,我快不行了,你帮我顶一下,我去个厕所!” 此时此刻,及时赶到的沈临风成了胖哥的救世主,连忙把铲子递给了他,朝着厕所狂奔而去! 再不来人帮忙,胖哥觉得自己就要憋炸了! 五分钟后,脸色煞白的胖哥才慢悠悠的从厕所回来。 “哎呀,我说兄弟啊,可把我忙坏了!” 胖哥擦着汗,抱怨着,自打他开张以来,从来没有今天这样忙碌过。 “瞧你这话说的,开餐馆,做的就是迎来送往的生意,越忙才越挣钱!要是不忙了,像是以前那种门可罗雀的程度,只会越干越赔!” “理是这么个理,但是,你也是知道的,这人闲的太久了,冷不丁一忙起来,身子骨吃不消啊。” 这也是实话。 胖哥闲了多少年了。 除了在床上之外,可能最耗费精力的项目就是呼吸了。 头天售卖西式快餐,胖哥低估了群众对“西餐”的新奇感,自己招牌刚一挂出去,鞭炮刚放完,紧接着就有好奇的顾客,一桌桌的开始上人了。 自打进了厨房之后,就一直在不停地做披萨、做汉堡、炸薯条、炸鱼干等等,忙的连上厕所的时间都没有。 胖哥甚至觉得自己的两条腿都开始打颤了,有种站不住的感觉了。 他活了三十多年,第一次觉得一双手不够用,恨不得再生出来个三五双手! “胖子!干嘛呢!前面都开始催了!” 老板娘的大嗓门嚷了起来。 “马上马上!” 胖哥身体一抖擞,赶紧开工。 幸好,有了沈临风的协助,胖哥的工作量瞬间降低了一半。 在两人的操作下,一盘接一盘的披萨经老板娘的手递到了客人桌上。 “老板娘,还别说,你家这披萨味道还挺正宗的,我以前在意呆利的时候,还吃过一次呢!味道几乎跟那边一模一样,你该不会请了个意呆利的厨师来吧?” 有一桌的客人竖起了大拇指。 马上,跟他一起就餐的人瞬间戳穿了他的伪装。“可拉倒吧,咱俩一起在山沟沟里长大,你啥前儿去的意呆利,扯犊子呢!赶紧的,说实话!” “做梦,做梦去的,不行嘛!” 被人当中戳爆了吹牛的老底,客人脸上有点挂不住了。 顿时引来哄堂大笑。 愉快的氛围在餐馆里洋溢着。 “大家吃的怎样呀?要是觉得好吃的话,以后就常来!”此时,沈临风端着一盘刚炸好的薯片走了出来。 “咱们胖子快餐开业大酬宾,在此郑重宣布,七天内,啤酒畅饮不要钱!每桌赠送薯片一份!” “啊?还有这好事!” 食客们都惊呆了。 别说吃饭的震惊了,就连做饭的都差点儿绷不住了! 什么鬼? 这饭馆是谁当家? 怎么,你替我们说了算了呢! 老板娘和胖哥面面相觑。 但念在一起做生意的份上,又不太好意思上前去拆沈临风的台。 这点基本涵养还是有的,再者说了,酒水上亏的钱,跟挣的相比,简直是九牛一毛,只能等关门之后,再跟他好好说一说了。 一直忙活到了下午三点钟,饭店才得到了暂时的安宁。 但安宁是有时效性的,估计到了五六点钟的时候,又得开工做饭了。 “钱揣好,账记好,明天我再过来给你送订单。” 沈临风这种来回张罗事的人,注定没法在一个地方久待。 趁着这段难得的空闲期,沈临风把账算明白之后,将一沓钱交到了老板娘的手里。 当摸着厚厚一沓钱的时候,老板娘脸上顿时乐开了花,笑得合不拢嘴。“不容易啊,真不容易,开店两年多了,裤衩都快赔进去了,今天总算是见到回头钱了……” 笑着笑着,眼睛里竟然噙满了泪水。 笑哭了。 “自打跟了这个死胖子,没过过一天好日子!你说做个生意吧,结果一天到晚的净赔钱!得亏是大兄弟帮忙,不然指不定赔到啥时候呢!” 老板娘哭的不只是幸福的眼泪,更是哭出了这么多年心里的委屈。 作为当事人之一的胖哥,一直低着头,一句话没说。 第32章 第32章另一个我 沈临风看着沉默的胖哥,想笑却笑不出来。 从某种程度来说,胖哥其实就是另一个版本的自己——躺平版。 你永远无法唤醒一个装睡的人,同时也无法唤醒一个原地躺平的人去努力。 躺平不等于摆烂。 躺平的确无罪,可首先要明确一下,你的躺平给家人带来了什么。 如果你是一个丈夫,一个父亲,你的家人需要你挣钱养活,你的儿女需要你供着读书,你的父母需要你供养养老。 你的躺平和摆烂,对这个家庭而言,是一种伤害。 自己固然是舒服了,可难受的却是整个家庭。 躺平无罪,要看有没有躺平的资本。 天生懒惰的胖哥,险些朝着摆烂一去不回…… “唉,你以为我不想挣钱吗,我是个厨子,跟着师父学艺十八年,不说是精通鲁菜,那也是半个专家!但是,为什么,我这么好的手艺,就是没人来吃呢?我不理解,我很难受……” 听得出来,曾经的胖哥也是有着极强的上进心。 也曾梦想着成为一代鲁菜大厨,可残酷的现实给了这个厨子迎头一击。 因为不会经营,导致没人上门吃饭,没人吃饭,就没有人欣赏到自己的厨艺…… 一条恶性循环之路就这么出现了。 自尊心受挫的胖哥索性开始了躺平。 爱来不爱吧,干不下去就关门,大不了,自己就去找一家饭店去给人家当厨子,一样可以养家糊口。 虽然今天挣到钱了,可胖哥心里仍不是滋味。 毕竟,这跟自己的专业不符啊! 堂堂的鲁菜厨子,如今竟然要靠做西洋快餐挣钱糊口,这如何对得起祖师爷啊! “难受个屁,你是厨子,我是农民,咱们俩都是正儿八经的老实巴交的本分人!哪里有大兄弟会来事啊!咱们餐馆的生意不好,就是不会经营!” 虽然是在夸自己,但沈临风总感觉怪怪的。 “呀,咱们今天挣得可真不少!” 已经数完一遍的老板娘,情不自禁的又重新数了一遍。 而在一旁的胖哥,眼巴巴的看着,他也想数钱…… 两口子俩加在一起,都没读够三年书,因此,会计这活儿,只能靠沈临风了。 他老早的就把账算清楚了。 今天的餐馆收入是二十五块七。 除去成本,净赚十五块五,自己从中抽成三分之一,零头抹掉,直接拿走五块钱。 而化工厂的订单费则是十二块钱,给他们三分之一,那就是四块钱。 胖哥两口子俩今天已经到手了十四块五! 都赶上之前快俩月的收入了! 而且,还要声明的是,晚饭还没有开始呢! 如果晚上还有如此恐怖的客流量的话,这一天的纯利收入,绝不会少于二十块! “好日子真的要来了!” 老板娘美滋滋的亲了钱一口,一副财迷的模样儿。 “这两块钱,给你俩,今天店里的酒水钱,都从我这里出。”沈临风又拍在桌上了两块。 “大兄弟,你这是啥意思?” 沈临风道:“没别的意思,我今天不是宣布了吗,未来七天酒水畅饮,这个活动是我临时起意的,没有跟你们夫妻俩商议,所以,这项活动的成本,从我这里出。” “兄弟,你这就太见外了。”胖哥脸上有点挂不住了。 人家搞活动,是为了给店里拉拢客人。 咱这边,竟然还小心眼的认为人家僭越,“夺权”。 格局跟人家比起来,太小了! “行了,就听我的吧,一码归一码!钱收好!”沈临风的语气不容置疑。 “现在没啥事的话,就跟我来厨房吧,我教你调制胡椒酱汁,教你做煎牛排、蒸鹅肝!” 可惜了,条件有限,没 有鱼子酱,不然的话,沈临风真可以给他露一手。 “好好好!马上!” 一直跟着沈临风学手艺,胖哥真的觉得,自己马上就要成为第一个“中西贯通”的顶级大厨了! 带着胖哥来到后厨,牛排已经准备好了。 是他之前一块块切好的。 “牛排很贵,记得,每次按照巴掌大小来切就行,一块牛排的定价,就定在5块钱吧。” “啊?这么贵!” 胖哥大惊! 这么贵的牛排,几个人能吃得起! “没错,就照着五块钱来定,不过分。”一开始,沈临风是想把价格定在十块钱的。 “披萨、汉堡,这东西只能叫快餐,不能叫西餐,是洋鬼子吃的普通早点。西餐是什么?牛排红酒鱼子酱。这才叫正儿八经的正餐。” 沈临风一边介绍着,一边用平底锅煎起了牛排。 “牛排就相当于是咱们鲁菜里的九转大肠,是上得了牌面的,是招牌菜。而披萨和汉堡呢,就是街头上的煎饼果子和油条。所以,在价格上,正餐的价格要订的高高的,快餐的价格要低一点。” “牛排面对的是身份,披萨汉堡面对的是普通大众。” “懂了,牛排是给好面子,好装的人充脸面用的。”胖哥果然是有智慧的,一点就通。 “可以这么理解。” 充面子嘛,当然是只要贵的,不要对的…… 别提什么性价比! “还是你们这些做生意的贼啊,把人性拿捏得死死的,不像我们这些老实人,不会骗人,更不会拿捏人了!”胖哥已经对沈临风佩服的五体投地了! 只恨没有早点认识他,要是早点有这个狗头军师协助的话,兴许自己早就成了“世界首富”了! 三个早字表达了他对沈临风的爱才之心! “牛排千万不能煎的太熟,火候是关键,可以七分熟、五分熟、八分熟、甚至三分熟、一分熟!就是不能十成熟!” “这个我懂。” 厨师出身的胖哥当然知道,熟透了的牛肉牙口再好的人也嚼不动。 “呦,老板,生意不错啊,祝贺祝贺!” 就在胖哥跟着沈临风在后厨学煎牛排手艺的时候,前面大堂里,进来了三个流里流气的年轻人。 三人围在一张桌前,各自嘴里叼了一根烟,吞云吐雾起来。 本来就不大,巴掌大小的脸上又架上一个硕大无比的蛤蟆墨镜。 “不好意思了,三位,咱店现在已经打烊了,得两个小时以后才能开餐。”老板娘笑着走了过来。 第33章 第33章调戏老板娘?反了! “没事,我们哥几个有的是时间,不就俩小时嘛,等一等就到了。” 其中一位翘起了二郎腿,大头皮鞋喇叭牛仔。 当代典型的潮流款式。 以及人人都顶着的一款爆炸头。 “干等多无聊啊,三位,要喝点东西吗?我们店里有啤酒、橘子水,还有白酒茶水,三位要喝点啥?” “先来三瓶白酒吧。” “好嘞!”老板娘去取来白酒。 就在把白酒放在桌上的时候,手却这时候被其中一人趁机摸了一把。 老板娘闪电般收回,瞪他一眼,神色中有些不悦。 开门做生意,迎的是各路货色,难免会有几个顾客心怀鬼胎,动手动脚。 老板娘对此也习以为常,只是,像是这种明目张胆的,还是头一次见到。 “想吃啥!” 对于这路货色,老板娘的语气显然没有一开始的时候那么客气了。 “不,我们啥都不想吃,就想让老板娘您坐下来,陪我们哥几个聊聊天。”其中一位,用不怀好意的目光隔着墨镜贪婪着打量着老板娘前凸后翘的身材。 人常说,傻人有傻福,赖汉子娶娇妻。 别看咱胖哥长得不咋地,可是娶媳妇的眼光贼绝! 老板娘一米七的大高个儿,身材丰腴高挑。 再加上平时又喜欢穿偏显身段的衣裤,更显得前胸丰挺。 后臀圆润如满月,走起路来,一上一下的摇摆,谁看了不迷糊。 还有那天生的桃花眼,看谁都像是在勾引一样…… 别说一般人扛不住,就连沈临风在日常的时候,都不太好意思直视。 “喂!我说你们仨,怎么说话的!嘴里头放干净点!不然,别怪老娘不客气!”轻佻的言辞,还有那肆无忌惮的眼神,老板娘生气了。 很明显,这仨人压根不是来吃饭的,是来耍流氓的! “哎呀,老板娘,何必动怒呢,俗话说得好,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老板娘你长得这么秀色可餐,打扮的又这么风骚诱人,可不就是让男人看的吗?怎么,看两眼还不让,看看难道犯法啊?这也太不讲天理了吧!哈哈哈哈!” 混混们笑了起来。 语气更加狂妄。“怎么个不客气法啊?老板娘,一看你这身材,就知道是个万人迷的销魂窟,你家那位先生,能禁得住你天天晚上祸害吗?如果扛不住的话,要不要考虑一下我们呢?” “天杀的!岂有此理!”开店这么久了,还是第一次被人当着面肆无忌惮的调戏骚扰呢! 老板娘生气了,扯着嗓门大声的喊道:“死胖子滚出来!有流氓调戏你老婆了!” “谁?谁胆子这么大,反了天子!光天化日之下,敢到老子的店里撒野!” 胖子手提菜刀,从厨房里杀气腾腾的杀了出来! 见到有人拿着菜刀,换做普通人,可能早就怕了。 他们仨是谁?社会混混,什么大场面没见识过,区区一个厨子持刀,就能吓住他们? 混混仍气定神闲的坐在椅子上抽着烟,把怒火冲天的胖子视作无物。 “来一根儿?” 面对递过来的烟,胖子愣住了。 这是玩的哪一出儿? “当家的,他们仨挑衅我,说话简直不是人话!你媳妇被混蛋给调戏了!你要是个爷们儿,就把他们给轰出去!” 老板娘倒也理智,只是让胖子把他们仨撵走,而不是捅死…… “三位,我们店小,容不下你们三位大佛,我们夫妻是老实人,不想跟别人起冲突,三位若是找茬找事儿,还请到其他地方去,我们这里不欢迎你们!”胖子下了逐客令。 “不能吧,老板,你这家店,今天可是很红火的呀!这么红火的店里,不可能容不下我们仨人。况且,我们仨既不是来找茬,也不是来耍流氓的,是来跟老板 您商量事儿的。” “找我商量事儿?商量啥?我跟你们又不认识,有什么好聊的,赶紧走!你们的生意我不想做,也不愿意跟你们这种人打交道!” 胖哥最烦的就是混社会的盲流们。 一天到晚的没个正事儿。 八三年以前是盲流最猖獗的时候,猖獗到拉帮结派,将法律视为无物。 后来严打开始之后,在相关部门的重拳出击之下,才遏制住这股歪风邪气,清正了社会风气。 这才安生多久呀,现在又冒出了这些个玩意儿! “老板,你知道这条街的商家们为什么一家家的能安居乐业,开门做生意嘛?”其中一个混混指着外面的商户们说道。 胖哥瞄了一眼。“那是因为法律允许,他们合法经营,由国家做后台,所以才能安生做生意,咋地了?” 混混噎了一下,瞪了他一眼。“不是,那是因为,有我们这种人罩着他们,帮他们在暗中解决一些麻烦,所以,他们才能正常营业,做生意,如果没有我们在暗中保护着的话,他们的生意肯定做不安生,每天都会有混混啊、流氓啊上门寻衅滋事。” “而想得到我们的保护呢,就得交钱,交保护费,毕竟,我们这伙弟兄们也不容易,做的是辛苦活儿,拿的是辛苦钱,时不时还得跟人家玩个命,保不住有个三长两短,所以啊,我们保境安民,拿点钱是应该的。” “我这么说的话,老板你可明白?” 都已经指名道姓说是来收保护费的了,胖子要是再不懂,那就是个棒槌儿了! “保护费?别扯了,老子在这条街,做生意三五年了,就从来没听说过收保护费的说法,少给我胖哥来这套,有事我就报警找警察,谁特么用你们维护治安,想讹钱,换个地方去,老子这儿行不通!” 胖哥不吃这套,一个劲儿的要轰他们走。 然而,混混接下来的一番话又把他那颗脆弱的心,狠狠地扎了一刀! “因为你之前没有生意啊,没生意,我们上门干啥?” 艹! “你们到底滚不滚,要是再不滚,我可就真不客气了!” “好,我们走,既然老板不欢迎咱们,那哥几个,咱们走吧。”混混起身,拍了拍屁股,顺道儿把烟头随手扔在了地上。 准备大摇大摆的出门。 然而,此时一道阴冷的声音从背后响起,叫住了他们。 “三位伙计,你们是不是忘了个事情呀,酒钱还没给呢!” 第34章 第34章不给面子的沈临风 “酒钱?什么酒钱?” 沈临风走了过来,指着桌上开了瓶盖的白酒。“当然是这个酒钱了,喝酒就得收钱,天经地义。” “怎么,你小子又是从哪儿冒出来的?几个意思?” 混混不悦,上下打量着这个突然出现的年轻人。 “买卖不成仁义在,这点酒就当是你们店里请我们哥几个喝的了,权当是交个朋友了。” 沈临风冷笑嘲讽道:“酒钱虽然不多,可对我们这种小本经营的生意来说,也是成本,亲兄弟都得明算账了,再者说了,谁跟你是朋友?怎滴?出来混江湖,连个酒钱都给不出来?这也混的太次了吧!” 一听这话里话外的讽刺,混混面子上挂不住了。“兄弟,你不交我这个朋友没关系,可你不能打我脸,栽我面儿!” 出来混的,最在意的就是面子。 面子栽在了一家小餐馆里的话,要是传出去,以后还怎么混? “呸!还说出来混呢,连这点小钱都要省,趁早回家歇着吧,回你妈怀里吃奶去吧!亲妈喂奶不收钱!”老板娘吐了口唾沫,加入嘲讽。 “你!” 混混大为光火,上前一步做出一副动手的架势。 然而,胖哥也上前一步保护老婆,那虎背熊腰,宛如棕熊一样的胖哥从气势上瞬间压倒了身材瘦弱矮小的混混! “今天,这钱不给,你就别想出这个门儿。”沈临风全无惧色的看着他们仨,撂下话。 “怎滴,就凭你们仨,还想留住我们?”混混不屑。 “哦?是吗,要不,你们走一个试试,看我们仨能不能把你们仨留住。”沈临风微笑着说话的时候,另一只手已经摸上了酒瓶子。 一步远的距离,他完全有把握在混混们有反应之前,把白酒瓶子在他脑袋上开花! “大哥,好汉不吃眼前亏,要不,今天算了吧,你看那个胖厨子,一个人的块头都快赶上咱们仨的了,真要是动起手来,咱们不一定占到便宜……” 其中一个混混审时度势,贴在领头的混混耳边小声道。 “好,今天,算我们栽了,给他结账,咱们走!”一块钱被混混重重的拍在了桌面上。 “站住!” “又怎么了!” 混混不耐烦的回过头来。 “钱不够!”沈临风说道。 “什么?一块钱还不够,你们是黑店吗!”混混怒了! 他们吃饭从来都是白吃白喝,这么多年来,都是他们管人家要钱,谁敢跟他们收钱! 能给就不错了,竟然还不够! “咱只讲理,不讹人,给你们仨上的酒,是我们店最好的酒,一块五一瓶,一块钱,也就是半瓶的钱而已。” “什么?一块五一瓶!你们抢劫啊!我只说要酒,可没说要喝这么贵的!你们是不是耍我!” 混混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充满怒火的目光盯着上酒的老板娘,想要一个解释。 老板娘翻了个白眼儿。“对啊,你们说上酒,没说上多贵的酒水,我还怕你们觉得酒便宜了不高兴呢!我当然得给你们上贵的了!我可没讹你们,酒价都是标在价位表上清清楚楚,谁让你们开酒的时候不看一眼的!” 这个解释很到位。 虽然不是黑店,可跟黑店貌似没什么区别。 老板娘做生意的手段处处透着心眼儿。 “兄弟,过份了!你是不是不知道我们是谁?”混混几乎咬着牙说出这几个字。 沈临风置若罔闻,就是坚持一个要钱的原则。“钱不给,别想走,不用扯其他犊子!今天哪怕是说破大天,天王老子来了,你也得给钱,少一分别想走。” 然后又对着胖哥说道:“胖哥,关门。” 胖哥点头,走到门口,咔嚓把门反锁上。 这下子好了,不开锁,谁都别想出门了。 “怎么,想动手是吧?来一个试试!” 混混各自从后腰掏出来匕首,比比划划的威胁着。 然而,连同老板娘在内,谁都不吃这招,不就是干架么?谁怕谁! 老板娘更是返回后厨,抄起了一根通下水道的大铁棍! “来啊,不给钱就干一架试试!”老板娘嚷着。 彪悍的性格中透着不怕事的凶悍! “哥,识时务者为俊杰,要不,咱们凑一凑,先回去再说,以后再来把面子找回来。” 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 他们平时打交道的都是一些老实巴交的小商小贩。 稍微一吓唬,就怪怪的把钱给上。 像是今天这种狠角色开黑店,还是头一遭碰上。 尤其是大门一关,摆出来的玩命架势,更是让他们感到胆寒。 “是啊,哥,咱们撤了吧,挨顿打不划算,你看那个胖子,那么壮……” “都把刀收起来,这是干什么呢,大家是来谈合作的,谈成了就成了,谈不成就一拍两散,何必闹成这么一副不死不休的架势呢,毕竟,和气生财嘛!” 好汉不吃眼前亏,终究就是混混语气软了下来。 换了一副笑脸。 剑拔弩张的氛围瞬间烟消云散。 混混从兜里掏出大前门,拿出来一根儿给沈临风递过去。“兄弟,怎么称呼?” 面对递过来的烟,沈临风并没有接,仍是一脸微笑:“怎么,想盘我底细,回来找我报复?” “没有,没有,言重了。”混混否认。“毕竟栽了面儿,回去得有个交代,不然大哥问起来,多没面子啊。” “我叫沈临风,回去告诉你大哥张佛头,想找我寻仇,随时奉陪。”轻描淡写间,沈临风竟然报出了混混大哥的名号。 混混点烟的手突然间停滞了一下,看向沈临风的目光中多了一丝凝重。 他连自己大哥都知道,而且竟然如此不给面子。 来头不小啊! “敢问沈哥,您是混哪条道儿上的呢?”问话的语气也愈发的小心谨慎起来。 “菜市场那边,知道吧?” 混混点头。“知道。” “听过就好,没事儿的时候,自己去打听吧。没别的事儿,就把钱放下,自己走人。” 沈临风下了逐客令。 “兄弟们,给沈老板把钱凑一凑,咱们撤!” 第35章 第35章埋下了仇恨的危机 “兄弟,不简单啊,没想到,你竟然也是混道上的江湖大佬啊,连他们老大是谁都认识!”胖哥对沈临风更佩服了。 “来,告诉我,你手底下有多少小弟!” 连混江湖的流氓混混都得敬三分,乖乖扔钱走人。就这身份,至少得是个通吃两道的级别! 果真是大隐隐于市,平时一点儿都看不出来。 看来,以后自己这家店,就属于有人罩着得了。 然而,沈临风接下来的一番话,却让胖哥心里的滤镜破了个稀碎。 “我不是混道上的,我也不认识张佛头是谁,我就只是恰好知道他的势力范围是这一块罢了。” “嗯?” 合着,猪鼻子插大葱——装象啊! “他们这种地痞流氓都是纸老虎,你弱他就强,越是上门挑衅,咱们越是气势上不能输,倘若今天被他们给吓住了,以后再想翻身就难了。” 其实,这就是一种心理战。 看谁先怂,看谁撑得住! 沈临风赌的就是这一口气。 只要自己这口气憋住了,他们肯定会怂。 好在,胖哥夫妻俩都是那种又愣又冲的角色,万一自己在装腔作势的时候,他们俩先怂,自己这出戏就演不成了。 “完了,这下毁了,你说你不是大佬,也不是啥大哥,那他们回去之后,打听你的底细怎么办?还不是还得上门寻仇嘛!”老板娘突然间有点害怕了。 今天之所以能在三对三的博弈中占到上风,主要还是因为自己这个胖老公一个顶俩。 万一他们仨反应过来了之后,带一大帮人回来寻仇,那麻烦可就大了! “不怕,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他们要是敢过来欺负咱们,我就拿刀跟他们拼命!”胖哥脸上露出一股狠劲儿! “来一个我捅死一个!来两个我砍死两个!” “临风兄弟说得对,跟这帮流氓比拼,就是不能被吓住!我必须得让他们知道,谁欺负我都不行!老子可不是软柿子!” “媳妇不用怕,胖子我也不是被吓大的!” 胖哥显然不是那种怕事的主儿,所以,日后才会干出真捅人的莽撞事儿。 “行了,胖哥,江湖上的事儿,就不用你来操心了,一切交给我来解决,你呢,就好好的经营饭馆的生意就行了,不用你插手,也不需要你掺和。” 沈临风肯定不希望把胖哥扯进来。 实在是不放心,不由得又嘱咐了一句。“哪怕他们再来寻仇,你也不许跟他们起正面冲突,任何的都不行!记住了,凡事都往我身上推,我能扛得住,而且有办法摆得平。” “那怎么能行,咱们是兄弟,当兄弟的岂能出卖兄弟!”仗义的胖哥不干这种事儿。 鲁省出身的汉子自带义薄云天的江湖气。 为兄弟两肋插刀、赴汤蹈火都没问题,就是不能当缩头乌龟! 毕竟饱受梁山的兄弟文化影响。 “行了,胖子,大家都知道你仗义,行了吧!这事儿,还是得听临风兄弟的,他怎么说,咱们就怎么办!”终究还是老板娘明事理。“你就一个莽夫,愣头青,做事没有分寸,再者说了,咱们是外地人,在天海没有人脉,没有资源,听临风兄弟的准没错。” “没事,兄弟,你要干啥,放心大胆的去干就行!你胖哥这边不用操心,我盯着他呢!一有事儿,我准会通知你的!” 沈临风点头。“这就好,胖哥脾气大,你可千万要给他盯住了。” 他是真怕冲动的胖子跟上辈子那样,拿刀去捅人家…… 若是这一世仍跟以前一样的话,那可就真的是重蹈覆辙了…… 天海第一人民医院附属医院的骨科病房里,昨天多了两名伤患。 两人伤得都不轻,一个胸骨骨折,一个手骨半粉碎性骨折。 尤其是后者,手都变形了, 医生看了都皱着眉头。 伤得太重了,哪怕以后恢复了,估计也拿不了筷子了,哦,对了,没伤之前也拿不了,因为伤的是左手。 所以,医生是这么告诉纹身男的。 “三床的病人,有个好消息和坏消息,你是先听坏的呢,还是先听好的?” “先听坏的!” “坏消息是你的手重伤,手术不太顺利,以后很难再用这只手做事了。” “好消息呢?” “好消息是,你不是左撇子,不用这只手拿筷子,所以,不影响你正常吃饭……” …… 无论是好消息,还是坏消息,对于纹身男来说,都是让他心碎的消息。 老天爷太不公平了,为什么受伤的人总是我…… “三个人收摊位费,一个重伤骨折,一个轻伤骨折。咱们市场管理大队,这一次可是吃了大亏了……” “好几家报社和电视台的记者采访都被我给拦住了,事情闹得太大了。” 病房外面,梳着大背头,倒背手的领导,一脸严肃的听着队长的汇报。 一张沟壑纵横的老脸,神情甚是严肃! 阴晴不定的脸色表明他此时的心情很是不好。“报警了吗?人伤的这么重,警方有没有介入处理,先把人拘留了再说!赔偿医药费!” 队长连忙摇头:“可不敢报警,事件的导火索是咱们队员暴力催缴收费,动手在先,伤了人家小贩的媳妇,所以才会被人家报复性殴打。这事儿不占理。而且,还有很多的围观群众是目击证人,咱们队员您是知道的,都是收编来的盲流,没多少文化,所以做事风格上难免有些粗暴,一直被投诉,口碑不好。之前有过好多次纠纷,一直被咱们压着,现在咱们队员被打的事儿,已经彻底在市场上传开了,整个天海都知道咱们十三区管理队暴力执法的丑闻了!” “如果报了警,警方一定会深挖前因后果的,如果挖下去,势必会把一些以前陈芝麻烂谷子的烂事儿挖出来,如此一来,对咱们的声誉和形象恐怕会造成更加不利的影响……” “放屁!难不成,咱们要自己吃这哑巴亏?让动手伤人的凶手逍遥法外!” 第36章 第36章咽不下这口气! 领导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从来都是咱们“欺负”别人,如今被别人“欺负”到了自己头上! 这让他这个当领导的,面子上很难看。 当然,作为市场管理部门的一把手负责人,他当然清楚自己招揽的这帮“队员”是什么货色,报警,他是不敢的,正如队长说的那样,万一被查出点猫腻儿,兴许容易把自己也给牵连进去。 众所周知,在所有的管理学科当中,市场管理这门学科是最复杂,也是最让人感到头大的部门。 常言道,有人的地方就有斗争。 市场这里,三教九流的什么人都有,各行各特鱼龙混杂。 脾气好的、耍无赖的、闹事的、暴躁的、偷奸耍滑的…… 几乎每天都会上演偷窃、打架等各类纠纷事宜。 想管住这么一大帮人,没两把刷子是不可能的,好好说话,人家能听吗? 心善之人,干不了这行。 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 所以,领导用人从来只看能不能干活,谁能把这片“镇住”了,我就用谁。 因此,“混混”披上了马甲,摇身一变成了管理员。 虽说这帮家伙们也不怎么干人事,但总好过于放任不管吧! 至少,有了狠人“镇压”,乱象好了很多。 可毕竟是出身草莽之徒,尤其是又穿上了马甲,戴上红箍,骨子里少不了小人得志的心理。 常常以仗势欺人之姿欺负弱小摊贩,并且还打着管理部的名义,各类加收本不该有的“服务费”。 更是加深了商贩与管理员之间的矛盾冲突,双方早已是水火不容! 就问市场被欺负过的商贩们,谁不想给这帮“狗仗人势”的家伙们打闷棍! 慑于他们穿马甲的权威,大家只是敢怒不敢言罢了。 沈临风大闹鱼档口,激情一挑二,一战成名,引来众商贩纷纷拍手叫好,一个个的甚至都愿意打官司的时候替沈临风出庭作证,证明他是“受害者”。 可想而知,他们这群管理者的口碑败坏到了何种地步! 自己人挨了打,还得自己掏钱治病,而且,还不敢报警! 这么窝囊的事情,这位领导负责管理部门十年以来,还是头一遭碰上! 窝囊! 简直是窝囊透了! “领导,您看,这垫付的二百五十块钱的医药费,您是不是得签个字报销一下?”队长小心翼翼的把医药单报销表递到领导面前。 只是,领导的双手仍插在兜里,没有掏出来的意思。 冷冷的目光斜看着他。 这让队长心里头微微打颤。 “部里没钱,钱的事儿自己想办法,二百五,我看你们一个个的全都是二百五!” “领导,这我能有什么办法呀?这么大一笔钱,为了垫上,我们大队所有人的工资可都填进去了,您要是不签字报销的话,弟兄们下个月就得集体喝西北风了。”队长卑微的央求道。 两个人的手术费没人管,可又不能看着他们就这么惨了。 作为他们任职的管理大队,只能把这个月本该发放的工资先拿出来给他们垫上做手术。 必须得凭借领导签字,才能从部门里的财务处把这笔钱给领回来。 然而,谁能想到,这个字,领导压根不想签! “这个字,我怎么跟你签?跟人家打架斗殴受伤,这是触犯法律的行为!难道要我在报告里写,是你们队员仗势欺人,被人家商贩愤而反击打伤的嘛!” 财务的每一笔支出都得经过上级核算。 这笔莫名其妙的支出,谁签字,谁就得负首要责任。 显而易见,领导并不想背锅,也不想负责,毕竟,太丢人了。 如果传出去,容易对自己的仕途造成重大影响。 “谁动手伤的人,就去 管谁要钱!反正别来找我!老子这里一分钱没有!还有,等他们俩出院以后,让他俩滚蛋!然后发一个公开声明,暴力执法与市场管理部无关,都是他们个人行为!以后,所有队员必须文明执法!再有一次纠纷传到我耳朵里,谁惹事,我就处理谁!” 领导不仅不想管他们,还想跟他俩撇清关系,气呼呼的撇袖离开,终究还是没签字。 随着社会经济越来越好,生意人和买卖人只会越来越多,低素质管理人员与正常经营的商贩之间的冲突只会越来越多。 是时候要对管理大队进行一次深入的清理了! 败类终究是败类,穿上了马甲仍不改败类本质! “谁动手伤人,就管谁要钱?明白了……”队长若有所思。 …… 未来的菜市场,不,是整个十三区全部的市场,无论室内还是露天,将会迎来一个彻底内部整顿的高峰期。 会有一大波年轻且有素质的新面孔穿上马甲,戴上红袖箍。 他们都普遍有着初中以上的文凭。 处理问题的方式也不再是粗暴蛮横,取而代之的将会是彬彬有礼,谦逊待人。 未来的十三区将会荣登天海文明榜。 这位领导将会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霸占天海各大报纸的头版头条,甚至登上电视采访,并被冠以“文明执法第一人”的称呼。 他还会到各个地方去演讲,宣传自己的管理经验,讲述他如何把一支过街老鼠般人见人厌的蛮横粗暴队伍打造成一支人见人爱的文明之师的故事。 当然,这一切都跟沈临风的关系不大。 他不会去关心这种跟他没关系的新闻,他只看重眼前即将发生的事情。 比如说,他此时已经在化工厂门口站了一个多小时了。 午饭都已经凉透了,都不见杨东过来取。 见鬼了,人呢? “伙计,问一下,你们厂出啥事了?杨东咋没来?”久等不到的沈临风只能问向一旁的保安。 保安喝了口水,摇头道:“不知道啊,我就是一站岗的而已,啥也不知道,要不,你进去看看?” “不好吧,毕竟,厂里不让外人随便进。” 保安不以为意:“嗐,说啥呢,见外了不是?你不是外人,你是咱们的内人!” 第37章 第37章那个男人回来了! 这话怎么听起来,感觉怪怪的呢? 如果我书没读错的话,内人这个词,貌似不是这么用的…… 送饭要紧,沈临风也没有给保安上课的打算。 拎着饭盒,走进了厂区里。 眼睛里看着这熟悉的环境,一成不变的布局,沈临风略微感到恍惚,时隔两年,又一次回到了这块自己挥洒过汗水和青春的土地上。 这是他自打离开以后,第一次回到这里。 迈步踩着青石砖,朝着印象里的办公点走去,什么都没变,都还是老样子。 作为单位里的“救火队员”,技术部只有一间固定的办公室作为歇脚点,除了正常留个人之外,其他人都要在各个车间巡视、检修设备。 哪里有难,哪里有他们。 办公室里一个人都没有,空荡荡的屋里,除了苍蝇乱飞之外,不见任何人踪影。 奇了怪了,人都哪儿去了? 沈临风当年立下过规定,办公室里必须24小时有人待命! 决不允许出现出事了,找不到人的情况。 因此,整个化工厂,技术部是唯一一个连春节期间也得有人值班的部门。 虽然毫无人道,但整个部门无一人有怨言——钱给的多! 一个人拿两到三个人的薪水,春节值班还得加倍,谁不喜欢,谁跟钱有仇呢? 唉,人走茶凉啊。 当自己走了以后,连这唯一的美德都给废除了。 沈临风把饭放在办公桌上,然后出去,他要找一找杨东他们的下落。 整个技术部一个人没有,肯定是出大事儿了。 或许,自己苦等许久的机会要来了…… …… “麻麻,我能不去舅舅家吗?” 站在大哥小区门口,丫丫怯生生的止住了脚步,可怜兮兮的望着妈妈。 “怎么了?丫丫不是最喜欢大舅的吗?”林菀弯下腰,在女儿的脑瓜上摸了摸。 “丫丫喜欢大舅,但是,丫丫害怕舅妈,每次舅妈看丫丫的眼神,我就感到害怕……”丫丫噘着嘴,一脸委屈。 她还是个小孩子,不懂大人间的人情世故和恩怨情仇。 可作为小孩子,也有她的敏感性。 她能感受到,舅妈对自己的那种讨厌情绪。 听着女儿的话,林菀顿时心里一揪,忙安慰道:“不是的,是丫丫感觉错了,舅妈最喜欢小孩子了,疼爱丫丫还来不及呢,舅妈是、她是……她是有病!对,没错,舅妈有病,她情绪不稳定,所以,跟谁说话都是一种吃了枪药,阴阳怪气的样子。” “哦~”丫丫顿时恍然大悟。“难怪舅妈每天都很上火的样子呢,原来是吃了枪药啊!” “是的。走吧,丫丫,跟妈妈进去吧。” 左手牵着丫丫的手,右手拎着一盒子糕点。 林菀今天登门是特地来给大哥还钱的。 这笔钱,闭着眼睛都能猜到,肯定是大哥瞒着嫂子,偷偷从家里拿出来的。 嫂子的脾气,她是清楚地,要是发现家里钱不见了的话,指不定又得作出什么妖来! 最好是趁着嫂子还没发现家里丢钱之前,赶紧把钱给大哥送去,起码避免一场“腥风血雨”。 林菀不希望因为自己的事儿,让大哥和嫂子一家再起波澜。 哐当—— 咚—— 咔嚓—— 刚到门口,还没来得及敲门,就听见屋里传出来嘁哩喀喳的砸东西声! “姓林的,你今天要是不交代明白,钱花哪儿去了,老娘跟你没完!” “我都说八百遍了,被贼给偷了!” “你放屁,钱匣子里都是钱,贼为什么不连钱匣子一起偷走,就偏偏偷二十二块五!还有零有整的!” “是个有素质的贼偷的!” “好你个姓林的,你是一句实话都 不跟我说啊,行,行!你要是不说出钱在哪儿,老娘跟你拼命!” 哐当—— 咚—— 咔嚓—— 砸东西的声音再度响起。伴随着里面砸东西的节奏,林菀的心脏一颤一颤的! 紧赶慢赶,终究还是来晚了一步。 “臭娘们儿,你要是再撒泼的话,我可就真的对你不客气了!” “来啊来啊来啊!打死我算了,反正这日子,我也跟你过够了!” 林菀一惊,生怕里面闹出事来,急忙敲门。 “谁啊!没听见里面正打架的嘛!” 隔着门,里面传出林晓龙没好气的声音。 “哥,嫂子,是我啊,林菀!” “等着!” 大哥话音落下,然后一阵沉重的脚步声越来越近。 咔嚓—— 门打开。 “妹子啊,你咋来了。” 林晓龙堵在门口,并没有让林菀进屋。 “哥,你这脸?” 林菀惊讶的看着哥哥的面容,在他那饱经岁月沧桑磨练的老脸上,此时留下了三道深深地爪印。 上衣袖子也被撕开了个窟窿。 头发宛如鸡窝般糟乱。 “脸啊,没事,就是被树枝划了道小伤而已,过两天就好了,不打紧。” 说瞎话的本事,林晓龙张口就来。 两口子俩前脚还在干着仗呢,随口就胡说八道。 “来干吗的?没啥大事儿的话,就先回去吧,哥我这里就不留你了。”林晓龙催着妹妹赶紧走。 “哥,我是来给你送……” “唉唉哎!说什么呢!”不等林菀把话说完,林晓龙急忙抬高声音打断了她接下来的话。“点心,我不吃!拿回家去给孩子吃吧!你嫂子也不吃!真是的,我是你哥,干嘛要这么客气,跑这么大老远来,送!点!心!” 林晓龙特地加重了送点心的语气,一边说话,一边朝着林菀使眼色,压低声音。“赶紧回家,快点!” “哥,可是你家都为了钱打起来了。”林菀很是担忧,一脸的不放心。 “孩子的事儿要紧,再者说了,你哥我都为了这笔钱,仗都打了,你要是再把钱送回来的话,我这顿打不就是白挨了么?听话,把钱揣着,拿回去给孩子好好看病!把孩子的病看好了,比什么都强。” “钱?什么钱!” 屋里这道声音响起的时候,林晓龙脸上的神情瞬间变得无语。 耳朵可真够尖的! 这么小的声音都听得见。 踏踏踏踏—— 急促的脚步声中,嫂子闻声而来,一把推开堵在门口的丈夫,两眼珠子滴溜溜的打量着林菀。 “钱呢?什么钱?钱在哪儿?” 第38章 第38章好你个胳膊肘往外拐的犊子! “玛德,你可真是刘罗锅上山——钱紧!”林晓龙直接骂道。 自己这媳妇有两只眼,平时都不睁开的,两只眼睛只在特殊情况下才会睁眼,一个叫见钱眼开,一个叫睁眼见钱! 小便宜永远贪不够。 往外拿钱,比割她肉都难! 明明是小气抠门,还自其美名曰:过日子! “钱在哪儿?” “在、在这儿……”嫂子的性格过于彪悍,以至于林菀一见就打怵。 连忙将钱给了过去。 啪—— 钱被嫂子一把夺过去,手指沾了点唾沫,一张张数着。 嫂子的文化不多,小学只念了一年半,字只会写自己名字,钱只会算加减乘除。 数钱只会一张张地加。 看着老婆这般财迷的样子,林晓龙很是无语。 怎么就摊上了这么个娘们儿! “正好是二十二块五!姓林的,你个王八犊子!你还敢说是被贼偷了这种瞎话,分明就是你这个家贼,瞒着老娘把家里钱偷出去给外人!” 一听这话,林晓龙瞬间不乐意了。“说什么混账话!钱是老子挣的,老子是一家之主,老子拿自己家里的钱,天经地义,这不叫偷!这叫光明正大的拿!” 见事情败露,林晓龙摆起了一家之主的架子,试图让老婆明白,这个家里,是谁说了算! “嫂子,你别跟哥上火,跟哥没关系,都怪我,都是我的错,是让管哥借钱的,想给孩子治病用,哥心软,所以才会瞒着你把家里的钱拿出来给我,这不,钱都在这里,全都还给你,一分没动。” 生怕哥嫂之间矛盾激化。 林菀赶紧主动揽责,把事全都揽到自己头上。 至少,让嫂子只恨自己一个,别再埋怨哥哥,这个家的矛盾能缓和许多。 林菀现在有点后悔,当初没钱的时候管大哥借钱这件事了,如果早知道沈临风改邪归正,能自己挣钱的话,何至于惹出这么个大麻烦…… “好啊,林晓龙,林菀,你俩可真行啊!借钱这么大的事儿,愣是瞒着我、背着我!原来,嫁到你们林家当牛做马十年了,合着,我马玉娟始终是个外人啊!”嫂子大怒。 “嫂子,不是的,你千万别误会。”林菀连忙解释。 “行了,别跟这个不分青红皂白的娘们儿说啥了!她脑子里都是浆糊,啥都听不进去,没啥事的话,就先回去吧!” 林晓龙挥了挥手,示意妹妹赶紧走。 “你说什么?说我不分青红皂白!还有没有天理!今天不把事论明白,老娘跟你没完!” 说着,嫂子上手就要打。 身强力壮的林晓龙一只胳膊就把暴躁的媳妇拦腰抱起来,拎着回了屋。 砰—— 大门又关上。 门口就剩下怯生生抱着妈妈腿弯的丫丫和林菀。 “麻麻,我们快回家吧~”丫丫真害怕了。 林菀点了点头,这场面,别说闺女害怕,就连她也怕得慌。 大哥摊上这么个媳妇,可真是难为他了。 屋里的咒骂声越来越难听,砸东西的声音仍是噼里啪啦个不停。 林菀虽然心中担忧,可也明白,嫂子恨得是自己,讨厌的也是自己,毕竟,谁也不希望摊上一个不上进、天天借钱的亲戚…… 大哥作为自己娘家唯一的亲人,也是自己惟一的依靠,可是,如今,嫂子极度厌恶自己这个妹妹,哥哥势必陷入两难,这让林菀心里很是难受,可能,以后,自己就永远失去大哥的爱了。 把钱还给哥哥之后,林菀心里的一块石头至少落了地。 以后的账慢慢还。 眼看着沈临风浪子回头,生活也一步步走上了正轨, 最近,林菀的心情得到了空前的放松,就是一点不太确定,那就是沈临风到底是真的改邪归正了,还是“ 三分钟热乎气儿”。 万一只是一时“精虫上头”呢? 这都是不确定因素,只能慢慢看他表现了。 “这不是临风家那口子嘛,今天咋没出摊呢?” 林菀牵着丫丫的手,路过供销社的时候,地中海大叔刚好搬着一箱饮料从屋里出来。 “是啊,叔,丫丫身体不好,我放心不下,带她出来走走,看看。以后,可能再也不会去出摊了,不干了,太累了。” 出摊? 经沈临风这一通打闹,恐怕菜市场那里,林菀也不敢再去了。 “爷爷好~”丫丫冲着地中海大叔甜甜的喊了一声。 “哎~来来来,丫丫,爷爷给你糖吃~” 地中海大叔乐的脸上都出了褶子,笑得像花一样。 转身从屋里的糖盒子里拿出来一大把糖豆,一股脑地塞到了丫丫口袋里。 林菀见此没有阻止,只是准备掏钱。 然而,却被地中海大叔拦住。“不许掏钱,这是我请丫丫吃的,像是丫丫这么乖巧可爱的闺女,谁见了都喜欢!” 看得出来,大叔把丫丫真当亲孙女一样疼爱。 “丫丫,快谢谢爷爷。” “谢谢爷爷。” “哎~丫丫真有礼貌~”地中海大叔慈爱的摸了摸丫丫的小辫子,然后又对林菀说道。“鱼摊那档子活儿,不干也罢,起早贪黑,也挣不了几个钱,还不如把时间留出来,多陪陪闺女的,毕竟,现在孩子还小,正是需要大人多陪伴的年纪。” 林菀摇了摇头,说道:“不行啊,家里这么穷,我要是在家闲着的话,吃啥呢。丫丫还有病,急等着钱买药,治病,我怎么敢闲下来呢。” “临风这小子,我看他最近挺好的,也开始忙活挣钱了,再也不是以前那个不务正业的兔崽子了!你是不知道啊,那天中午,你哥在我这里,把临风险些打死……”一想起那一天的画面,地中海大叔都有点心理阴影,心有余悸。 “可这个家,光指着他一个人也不行啊,以前欠下了那么多的外债,我要是不帮忙的话,这外债得还到猴年马月呢?” 谁能保证这个男人眼下努力的状态能维持多久呢? 当然,这句话,林菀没好意思说出口,万一,传到了沈临风耳朵里,岂不是打击人家的积极性? 第39章 第39章技术部的生存危机! “叔,您能帮我个忙吗?”林菀请求道。 “有啥事就说,咱们也不是外人,都是街里街坊的,能帮忙的事儿,叔肯定帮!”热心肠的地中海大叔一口应下。 “我想找个离家近的工作,一来方便照顾丫丫,二来多挣点钱,给家里补贴点生活费。”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林菀可不敢把宝全压在沈临风的身上,最好始终保持一个稳定的经济来源,无论钱多钱少,至少能管的上一家吃喝。 “我以为啥大事儿呢,不就是工作吗,如果你不嫌弃的话,可以来我供销社帮忙。” 地中海大叔主动发出了邀请。“你也知道,我这供销社,里里外外,这么多年了,一直是我一个人张罗忙活,我家那口子身体不好,也得常常往诊所跑,有时候忙不过来。如果你愿意的话,就来帮我吧,我一个月给你开十五块钱,虽然钱不多,但活不累,而且,还能把孩子带过来一起,我也能帮你照看照看。” 钱的确是不多,但地中海大叔给出了一个难以拒绝的诱惑:带孩子上班。 归根到底,林菀找离家近的工作目的,就是为了照顾孩子。 至于钱,林菀倒真不介意,十五块钱已经足以满足一家三口的日常开销了。 “那可是太好了,谢谢您,谢谢叔!”林菀大喜过望。 “成,要是可以的话,明天早上,就带着孩子过来吧,啥时候过来都行,反正供销社里就咱们爷俩,也不难,认清楚价位表就可以上手了。” “不用明天,今天、现在就可以上岗!” 林菀甚至有些迫不及待。 “哈哈哈,你啊,可真是个急性子,成,那就跟我进来吧!”地中海大叔主动抱起丫丫,带着林菀进了供销社。 …… 而在另一边,沈临风挨个车间的逛游着。 作为厂里唯一没穿工作服的人,大摇大摆的走在路上,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上级派下来“暗访”的呢。 “厂里每年花这么多钱养着你们,合着,钱都用来打水漂了吗?你们都是饭桶嘛!废物嘛!” 当路过硫化车间的时候,就听见里面传出来了骂人声。 骂的话很难听。 “说你们是饭桶、废物都是夸奖了,饭桶至少还能用来装饭!你们呢,除了吃饭,一点用都没有!” “作为技术员,连最基本的排障都做不明白,导致车间停产,损失了一万多!一万万,什么概念?你们整个部门所有人一年的工资!这笔损失,谁来出!” 透着门缝,沈临风看了个清楚。 连同杨东在内,一群技术员列队低头挨训。 厂长杨铭山正在火力全开的怒斥着,嗓门之大,声音之洪亮! 都不用字幕,都能让外面的人听得明明白白。 沈临风认识杨铭山,他是新上任的副厂长之一,主抓生产的一把手,做事风格雷厉风行,作风霸道,强硬。 书记年纪大了,厂长时常出差,都不怎么管事,因此,整个化工厂,其实就是他一个人的一言堂。 杨铭山脾气大,喜欢骂人,张口闭口就是国粹,跟人聊天,三句话就往祖宗十八代上扯。 通常跟他一顿聊下来之后,基本上祖宗都被他挨个问候完了。 虽然缺点多,但总归是有闪光点的——不贪不腐。 上任厂长之前,他是厂财务的主管,不仅自己不贪钱,而且还不让别人贪,谁要是敢在厂里乱搞,一旦被他抓住,肯定是依法处理。 因此,在他主事期间,是整个厂风气最好的时候。 以前,沈临风在的时候,跟他打交道的时间不多,对他的了解不是很深。 总之,他是一个很有性格的人。 看这个情况,肯定是设备故障影响了生产。 沈临风顺着门缝好一顿看,让他失望的是,昔日自 己培养的技术骨干们一个都不在了。 只剩下了杨东等几个熟面孔。 杨东虽然人不错,可在技术水平的层面上来说,跟骨干差的不是一丁半点儿。 难怪顾不上吃饭,原来正在挨训呢…… “杨副厂长,实在不是我们的问题,毕竟,这台机器是咱们厂最新引进的岛国进口设备,上面运用了许多世界先进的最新技术,跟咱们厂以前使用的机器,完全不是一回事儿,再加上,小鬼子太缺德了,对咱们实行技术封锁,一点儿都不教咱们。所以……” 许自远叫起了委屈。 然而,他的自我辩解,却迎来了杨铭山又一顿痛骂:“所以,你们就不会了是吧?这特么不是你们饭桶的理由!你们是技术组,厂子里花高薪养着你们,是为了用你们的技术来排除故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不是让老子来听你们解释的!怎么?鬼子不教你们,你们就不会自己去研究吗?不会自己去鼓捣吗?连这点最基本的偷师技能都不会!你们真的是一群饭桶嘛!” 杨铭山喷人的时候,唾沫星子到处飞! 话是越来越难听。 看着这一群自诩为工厂骨干的“人才”们,杨铭山恨不得把他们都轰出去! 作为曾经主管财务的大当家,杨铭山清楚知道每个人的薪资收入,每个月开支的时候,看着技术部的职工人均比普通职工多拿三五倍的工资时,他的心仿佛在滴血! 以前倒还好,厂子里所有设备在他们的维护下,运行多年,无一故障。 可如今呢? 从电力到基础设备,凡是跟机械沾边的,几乎坏了个遍! 化工厂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面临着国外产品的激烈竞争,本身生存压力就极大,一分钱恨不得要掰成两半花。 各方面都在节省开支,省钱促盈利。 在这种大背景之下,作为厂子里人工成本最高的“技术部”,在失去了技术优势的加持下,在杨铭山的眼中,显得尤为鸡肋! “我话给你们放在这儿,今天下午三点钟之前,倘若设备恢复不了正常运行的话,从你许自远开始,技术部全体,一个个的自己提离职滚蛋!” 杨铭山也不啰嗦,直接撂下狠话! “都听明白了吗!” “听、听明白了!” 第40章 第40章那个男人他回来了! 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 整个化工厂最核心的部门,却交给了一个最无能的领导手里。 再这么搞下去,化工厂未来前途不妙啊…… 作为一个负责任的领导,杨铭山岂能不知这个道理? 无奈何,许自远这个关系的关系实在是太硬了,自己对他再不满,也没有裁掉他的实力。 折腾吧,再让他折腾下去,等化工厂完蛋了以后,兴许,大领导才会意识到无能关系户给化工厂带来的危害有多大了。 裁又裁不了,赶又赶不走,杨铭山对许自远这种人,除了骂两句之外,再无别的办法。 放下狠话之后,气呼呼的拂袖离开。 等到副厂长走远以后,许自远又开始了自己的表演。 “刚才副厂长的话,大家都听懂了吧,有没有反思一下,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你们的水平呢?你们的实力都哪儿去了?” “作为你们的领导,我对此表示非常痛心!堂堂技术部,作为全厂最核心的骨干部门!连最基本、最基础的排障工作都做不到,咱们的价值如何体现!以后,怎么在厂领导面前抬得起头?怎么配得上自己拿到手的工资呢?我对大家很失望!” 失望个屁! 好好地精英骨干技术部,沦为今天的菜鸟集中营,还不都是你这个饭桶指挥官玩弄权术导致的! 心胸狭隘排除异己,容不下有能耐的高手匠师! 被你弄得乌烟瘴气,溜须拍马! 这样的部门不被裁掉,简直天理难容! 挨训的技术员们,只能在心里默默地暗骂。 见职工们低着头一言不发,为了彰显自己作为领导的权威,许自远开始了点名批评。“杨东!” 杨东抬起头来,门外的沈临风也看了过去。 “杨东啊杨东,扪心自问,我许自远待你不薄吧?给你升职,给你加薪,领导要裁你的时候,一个劲儿的替你说好话,可是你呢,又是怎么报答我的呢?” 不薄?不薄你奶奶个腿儿! 啥时候给我加过薪?我怎么不知道? 什么时候给我升过职?我怎么也不知道? 编瞎话的本事是张口就来啊! 杨东心里都骂死他了,但碍于情面,没好意思直接开喷。 “你一天到晚不务正业,不干活不学习且不说,我听说,最近你做起了二道贩子的营生,给厂外的人拉人头订餐!这是一个技术研究员该干的活吗!这不是不务正业是什么!你难道不该反思吗!” 可算是被他抓住了把柄,就是说嘛,怎么突然间就把矛头转向了自己。 杨东不服气的辩驳道:“许主管,咱话可不能这么讲,我利用午休时间,帮大家订餐,是为了方便大家,服务大众,把更多的时间能用来专心工作上,而不是为了一日三餐辛劳,再者说了,大家吃饭难的问题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大食堂一天不开伙,大家就一天没得饭吃,我可从来没有因为订餐的事儿而耽误主职工作。” “你还敢犟嘴!”许自远瞪起了眼珠子!“你是为数不多的老员工了,理应承担起主要责任!老员工不担责,难道要把困难丢给新工友吗!不带头改进技术、研究技术,就是你的失职!技术部整体水平下降,责任全都在你这种老员工的身上!” 作为大权独揽,性格强势的他,无法容忍手下人质疑自己的任何言论。 反了天了,竟敢怼我?你杨东好大的狗胆! “我没有犟嘴,我只是就事论事,不涉及别的。”杨东不服。 自己没错,为什么要反思? 自己从来都是按时打卡上班,按时下班,上班期间兢兢业业,一丝不苟。 至于设备故障,完全是因为自己水平不够,跟着沈临风的时候,还没来得及学到家,沈临风就被你给干掉了!跟我上班的态度没任何关系! “反了你了,杨东,你竟敢用这种语气跟我说话,是不是拎不清大小王了!”许自远大怒。 以前的杨东唯唯诺诺,而如今,竟敢用质疑的语气反驳自己,显然是一种反常现象! 从性格的转变,再到语气的强势,无不在验证一个事儿:他背后有人撑腰! “我听说,你最近跟以前被开除的罪犯沈临风走的非常近,有这个事儿吗?”许自远用一种审问的语气,如同审讯犯人一样,当着全部门职工的面儿来“审讯”杨东。 任谁都看得出来,他的突然发难,不乏杀鸡儆猴之意。 “杨东,我奉劝你认清眼前的形势,不要跟他那种不三不四的人来往,他是咱们厂的害群之马,是垃圾!是罪犯!他的存在,是咱们厂历史上最大的污点,跟这种人待在一起,只会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带向不归路!如果你保证,以后再也不跟沈临风来往,再也不帮他做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儿,我保证,你工作失职之事,既往不咎!如若不然,就别怪我公事公办了!” 许自远看向杨东的目光里已经流露出了凶光! 看着对自己不敬且油盐不进的杨东,一种杀鸡儆猴的念头,在他心头油然而起! 杨东这个人,留不住了! 他必须得滚出技术部,不,滚出化工厂! 我绝不允许在这个厂里,还有沈临风的余孽在! 还公事公办? 无非就是想找个由头开人罢了! 简直要笑死我了。 沈临风直接被逗乐了,终于忍不住,推门进去。“好啊,我倒要看看怎么个公事公办法儿!” 当这个声音从门口传进来的那一刻。 熟悉这道声音的人无不是精神为之一震! 卧槽!那个男人回来了! 一道道目光朝着门口看向,那个曾经带着技术部走向辉煌的男人,此时正朝着他们一步步走来。 身上仍然洋溢着自信的光芒,挺胸阔步,昂首前行。 正如当年那样,他总是在所有人最困难,最低谷的时候挺身而出,把所有责任一肩挑,只要有他在,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 杨东的眼泪差点儿流下来! 哥啊,你可算是回来了! 第41章 第41章仇人见面 当曾经那个无所不能的男人站在这里的时候,杨东等人仿佛感觉到,自己的主心骨又回来了…… “我当是谁呢,原来是曾给厂子造成重大事故、财产损失,被开除出去的罪犯沈临风啊。”愣愣的看着他一步步走进车间,直到走到自己跟前,许自远才渐渐反应了过来,随后开口讥讽。 他虽不懂沈临风为何会出现在此,可言语中仍透着一种胜利者的骄傲。 然而,面对这位昔日的“仇人”,沈临风直接选择了无视,上去就给了杨东一拳。“当初我是怎么教你的!基础排障三要素再给我背一遍!” 杨东大声背了起来:“设计故障看原图,运行故障看线路,生产故障看操作!” “既然这是一台进口的新款硫化机,那么在不动其根本布局的情况下,应该首先排除什么?” “在不了解其设备的结构基础之前,应当首先排除设备是否出现生产故障,是否是因为生产材料不匹配,如果确定操作工在日常操作期间没有出现基础操作事故的前提下,应当再把怀疑对象放在运行线路上,对其电力系统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和查验!” “那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呢?” 杨东又回答:“排除故障是否人为造成!” “这台岛国进口的硫化机,目前已经检修到哪一步了?”沈临风又问。 杨东说:“眼下完成了基础的生产排障和运行排障,确认与人为因素无关,目前的评估是机器内部的构造和零部件出了问题。” “但是,这台机器是厂子花了高价从国外引进的最新设备,在没有完全吃透其技术的情况下,我们不敢对此轻举妄动……” 说到底,还是技术不到家啊。 要是技术过硬的话,别说是一台小小的进口机器了,哪怕是航空母舰摆在这儿,沈临风都敢上手去拆一拆! “沈临风,我说你几个意思啊?你一个被开除出化工厂的外人,还没追究你为何擅自入厂的罪过呢!这里什么时候轮到你指手画脚了!” 显而易见,沈临风的僭越行为,已经触及到了许自远的“逆鳞”! 他不容许一个失败者在自己面前放肆! 尤其是杨东! 行啊你,真的拎不清大小王了!也不看看技术部是谁说了算!竟敢当着自己的面去“效忠”前任领导! 面对挑衅和讥讽,沈临风仍是对他无视,抬眼瞥了他一下,冷冷说了四个字:“蜀犬吠日!” 然后不再去搭理他。 “啥意思?”文化不高的许自远不解其意,问向一旁的心腹。 有人贴在他耳边小声道:“你是条狗!” “你他么的才是条狗呢!” “不是我说你的,是沈临风说你是条朝着太阳嗷嗷叫的狗呢!” “他么的!”许自远气的想上前找他理论! 然而,当看到沈临风随手捡起了地上的一个扳手之后,他又打消了这个念头。 毕竟,扳手打在脑袋上,还是蛮疼的…… “跟我过来!”拎着扳手的沈临风把杨东等人交到了跟前,一起围在了这台硫化机前。 不愧是进口设备,上面都安装有可视化面板和电动按钮。 跟旁边的另外几台老旧到几乎报废的国产设备相比,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在这台进口硫化机到来之前,厂子里使用的都是本世纪四五十年代的产物,最早的经历过抗日战争,最年轻的设备也有三十年以上的使用历史。 本应该放进博物馆的老古董,却还得在一线岗位上发光发热。 国家的发展耽误太久了。 就这种老旧设备生产出来的产品连最基本的品质都无法保证,又怎么能跟国外产品去竞争市场呢? 鬼子虽然挺不是东西的,但是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到二十一世纪初期,他们的工业发展一直遥遥领先 整个亚洲,甚至于欧美豪强不分伯仲。 他们制造的机器设备,无论是从精密度还是从效率来说,都领先当前的国内至少四十年以上的水平。 没办法,谁让有段时期国内的工业发展几乎陷入了停滞呢。 正所谓,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就是这么个道理。 最好的种树时间是十年前,其次是现在。 所以,国内工业人此时此刻奋起直追,仍然为时不晚。 “小鬼子的东西就是先进,不服不行!”围着设备看了一圈,沈临风不由得感慨起来。 “没事,再过几年,估计咱们国内也就有了,我听说,各行各业都在仿造他们的机器呢,等咱们的工业人彻底吃透了他们的技术之后,相信肯定能造出比他们更好的设备来的!”杨东对此表示非常相信。 师夷长技以制夷。 这话一点都没错儿,非常现实,也非常有道理。 先走仿造之路,再走改良之路,最后,就是咱们的自我创新! 这条路会很累,也会很长,可却是最正确,也最适合当下的发展之路。 未来的国内发展,也正是朝着这个方向去走的。 “哎哎哎!你们这是在干嘛?让一个外人随意观看咱们厂的先进设备,要是造成了泄密,谁来负责!赶紧,把这个外人轰出去!”看着越来越过分,并且无视自己的沈临风,许自远大为光火! 尤其是看到杨东等一行人聚拢在他周围的时候,更是怒火中烧! 明明我才是技术部的领导,你们这帮犊子,竟然一个个的胳膊肘往外拐! 还有没有把我放在眼里! 简直岂有此理! 于是,立刻招呼亲信,想把沈临风从车间里赶出去! 上来了两个心腹,准备赶人的时候,不料,杨东等人横在了他们跟前,个个都是不好惹的模样儿。 “我看你们谁敢上前?” “呦呵,杨东,反了你了,敢帮一个外人对付自己领导,你有没有考虑过后果,如果这件事,被厂领导知道了的话,你的下场会怎样!”目露凶光的许自远,言语中透着满满威胁。 杨东摇了摇头,一脸无畏。“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可是,许部长,我要提醒你一句,在场的所有人之中,除了沈临风之外,没有一个懂技术的,如果他不上手帮忙,这台机器永远都修不好。” “你他么什么意思,你是说我不懂技术?!” 第42章 第42章 沈临风课堂开课了! 岂有此理! 第42章沈临风课堂开课了! 岂有此理! 许自远大怒! 这简直是被贴脸嘲讽! “老子是技术部部长,你竟敢嘲讽老子不懂技术!” “行了吧,我的许大部长呦,你一个连小学都没上完,算数都算不明白的主儿,充什么大尾巴狼?”沈临风烦了。 他最讨厌在自己做事的时候,旁边有人哔哔了! 忍他个一句两句就算了,还特么没完没了! 得亏现在自己脾气越来越好了,换做以前,非得再给他一个扳手不可! “你这个技术部部长是怎么上来的,自己心里头没个比数吗?给你个台阶,赶紧下了得了,别在这里自取其辱了!” 说完之后,沈临风又看着他那两个要上前来的帮手,冷冷说道:“你们要是敢往前来一步,我敢保证,这个扳手一定会落在你俩脑袋瓜子上,不想惹事儿的话,就赶紧麻溜的滚一边去!” 那两个人听了之后,互相看了看,还是决定退到一边。 “我这个部长咋了?我能成为技术部的部长,完全靠的是自己的努力,一步步做到这个位置上的,跟我当副厂长的舅舅没有一毛钱干系!倒是你沈临风!一个被单位开除的罪犯,你还有什么资格在这里指手画脚,如果再不滚的话,一切后果自负!” 又开始了威胁,许自远别的本事没有,就会整这一套。 “杨东,带个人,把他轰出去,让他滚蛋!他要是不滚,我保证让他脑袋瓜子开花!” 反客为主的沈临风才不惯着他! 闻言,杨东默默转身来到许自远跟前。“许部长,你也听到了,还是赶紧先出去吧,打人这种事儿,他是肯定干得出来的,忘了吗,当年,就是他用扳手在你脑袋上开了花的,光住院就住了一个月呢。” 不说还好,一说起这事儿,许自远又觉得自己脑袋隐隐的开始疼了。 自己当年刺激他动手,可真没想到他会下死手! 原以为,他顶多用拳头打自己两下,然后再顺势扭送到派出所,关个一两天,给他的履历留下个污点,这事儿就算了。 谁能想到,他竟然上了武器!直接把自己打成了脑震荡! 而相应的后果则是被抓进局子,判了三个月。 拘留和坐牢,完全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 前者是民事,后者是刑事…… “说什么屁话呢!他是外人,要是敢动硫化机的话,就得负全责!” 许自远倒也不傻,直接扣帽子,只要把锅甩出去,事故的责任就找不到自己头上! “滚犊子!”沈临风也不愿多说废话,直接让他滚蛋! “好,好,沈临风,你给我等着,我这就去向厂领导汇报!还有你,杨东,恶意纵容厂外人员擅动厂内重要设备,这个罪过够你喝一壶的!”许自远恶狠狠的撂下狠话之后,夺门而出。 颇有一种给老子等着的架势。 “不怕他开除你啊?”沈临风笑问道。 杨东摇头:“不怕,他就那两把刷子而已,没事儿,顶多是通报警告,扣钱罚款,开除我?他还没有这个权限。” 杨东盘算过个中利弊,所以才有敢于叫板无良领导的勇气。 倒也没怕他什么,自打跟着沈临风干起订餐营生之后,他的收入也是水涨船高,每天的人头费就超过了自己的工资收入。 腰包厚实了,腰杆子自然而然的也就挺起来了。 沈临风笑了笑,没再理会,而是继续带着他们研究起了这台进口硫化机。 “同志们,你们要永远记住一点,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再先进的设备,那也得人工来操作,工作原理本质上其实是一回事儿,通过电机启动,继而催动机体本身开始工作。” “不要怕弄坏,要敢于去尝试,不要被进口两个字吓破了胆!” 一边说着,沈临风用扳手卸掉了设备外壳的螺丝,将里面的精密零件展现在了众人面前。 一看这焊点就知道,肯定出自技师之手,恰到好处的焊接点没有留下一丝多余的焊条痕迹。 “都看到了吧,进口硫化机的电控系统,能够完美做到自动补压、自动升温、自动计时,整个过程完全不需要人工操作。” 通过沈临风的讲解,众人聚精会神的看着,学习着。 进口硫化机引进来之后,这还是他们第一次打开外壳,近距离的观看呢。 作为厂里花几万美元外汇引进的高科技设备,厂里一直当成宝贝来供着。 而鬼子那边,出于技术保密的目的,派遣工程师检修的时候,是绝不允许旁边有中方企业人员围观的。 采购设备需要花钱,而聘请海外工程师,更得花钱,花的都是外汇钱! 正因如此,厂里对设备更加爱护了,生怕有个闪失。 “知道这个叫什么吗?”沈临风指着一台小屏幕一样的东西说道。 “我听说过,这叫plc控制器!”杨东抢答。 “那你知道,这pLC控制器是用来干什么的吗?”沈临风又问。 杨东摇头了,一脸茫然,他对pLC的认知,仅仅只停留在了名词方面。 自打沈临风走了以后,整个厂子再也找不出第二个懂技术的人才了。 “pLC控制系统是基于传统的顺序控制器上引进了自动控制技术和通讯技术的一种新型工业控制系统,这种技术在国际上属于一流操作系统。” “这么说吧,只要机器安装上这个系统之后,像是继电器、计时器、计数器等落后的设备就可以全部淘汰掉了,直接实现自动化和智能化。” “我想,小鬼子那边,真正要保密的其实是如何操作pLC系统的程序编程。” “沈哥,我想问一下,什么是程序编程呢?”杨东提问。 之前说的内容,他和其他人都能理解,毕竟大家都是从事工业生产这个行业的,而且,他们这伙人又是专门负责机械设备检修的。 当沈临风嘴里提及到编程的字眼之后,一双双求知的眼睛里多了些许茫然。 第43章 第43章终究还得是你! 从迷茫,到求知,再到掌握技术,最后实现全面自主。 一代代工业人就是这么走过来的。 他们不知道什么是pLC,也不懂什么叫编程,更看不明白显示屏上那一串串代码意味着什么。 但他们想学会这门技术,只有学到手,才不会被外国人“卡脖子”! 只有吃透了技术,才能把工业的命脉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 当沈临风当着他们的面,将重新编好的程序输入显示屏里的时候,那沉寂已久的机器重新开始轰鸣了起来! 嗡—— 机器开始运转,传动的履带将橡胶从硫化池送进机器里,进行高温硫化工序。 一个个看的目瞪口呆。 由于鬼子那边的工程师严密封锁技术的缘故,从来不让他们学习编程,每次都是将固定的程序编好输入了之后,再由中方操作人员按照程序操作开关。 因此,硫化机放在车间里快两年了,今天是他们第一次见识到硫化机编程的工作过程! 如果在操作中不小心误删了程序编码。 那就得再把鬼子工程师请回来重新编程,又得多花一笔外汇钱…… 当机器运转了不到三分钟之后,再度陷入到了停摆中。 唉…… 还是老样子! 众人的眼睛里闪过失落。 “设备是在运行状态下发生故障,从而导致了停摆,由此可以断定,此次的故障情况与编程无关。”沈临风用一种极其专业的教学姿态来指导着这帮半生不熟的“生瓜蛋子”,尽一切可能让他们明白pLC的运行原理。 尤其杨东,作为在这个群体里为数不多的“老职工”。 他曾是自己团队中加入最晚的一个,如今却成为了现在团队中最老“元老”。 可惜的是,他的本领和资历,远远够不上元老这个称呼,他要学的地方还很多,可惜,自己太早“被干掉”,导致他的本领还没学到家。 “再看这里,作为国际先进的设备,是具备自我警示功能的。报警指示灯没有亮,从而又排除了机器本身的故障可能性,那么答案就明显的浮出水面了,那就是——电路板!” 当打开电路板外壳之后,就可以清晰地看见排列整齐的电路板,焊接的非常精密。 必须得对小鬼子的技术竖起大拇指,就这精湛的焊接技术,太漂亮了! “杨东,你来找,我记得,你以前是电工出身的,肯定能找到其中端倪。” 不能光空口白牙的指导,一定要在适当的时候给手下的学生们给予上手实操的机会,实操才能出真章。 “好嘞!这就来!”一直在聚精会神学习的杨东,早就按捺不住一颗跃跃欲试的心了! 一直没好意思跟沈临风申请,这下子,总算能轮到自己上手表演一波了! …… 就当沈临风带领着技术部的学徒们学习研究进口硫化机的时候。 此时此刻的副厂长杨铭山正在办公室里犯愁。 摘掉了鼻梁上的眼睛,仰靠在椅子上,闭着眼,手指捏着眉心,直到捏出一丝血痕。 多车间设备故障,生产效率下降,订单不能及时跟上。 这让他这位主抓生产的副厂长此时压力巨大! 倘若硫化车间的硫化机无法恢复正常使用的话,就只能再花高价钱请岛国工程师过来了。 一想到每次的“出诊费”一万美元,就让杨铭山有种割肉的滋味! 厂子的效益本来就不好,每个月的营收,刨除正常开销之外,能不亏钱就已经谢天谢地了,并且,此时的股改已经接近最后尾声,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家运行了四十多年的国企厂从此就要变成民营厂了。 而他们这些在编的元老领导,也会摇身一变成为控股股东。 也就是说,往后花出去的每一分钱,都会是从自己 兜里往外掏钱…… 这么一想,杨铭山就更觉得肉疼了! 一万美元,折合下来,就是十多万软妹币啊! 足足顶的上全厂职工们一个月的工资了! 厂里的钱都是有定数的,这边多花了,那就得在其他方面找补回来。 杨铭山已经做好了撤掉整个技术部的心理准备了,一个不能干活的部门,留着有何用呢? 不如裁了干脆! 把省下来的钱都用来请“外援”。 咣—— “领导出大事了!” 突然巨大的开门声响,直接打断了杨铭山的思绪。 “马勒个巴子的,吓老子一跳!”杨铭山直接大骂。“有事不知道先敲门吗!一点家教都没有的东西!” “对不住了领导,实在是没来得及!我是来举报的!”气喘吁吁的许自远说道。 “举报什么?你舅舅偷税漏税?”杨铭山阴阳怪气。 他素来看不起没本事的人,尤其是许自远,以前的技术部多好,自打他来了以后,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把部门带的一无是处! 要不是有个靠山当后台,自己早就把他撵出去了! 对这种人能有好脸色就怪了! “领导,您可真会开玩笑,我举报,技术部的杨东,竟然公然容许厂外人员擅自拆卸咱们厂进口的硫化机!” “等等,杨东不是你的手下吗?”杨铭山抓住了重点。 “他是我的手下没错,可是他容许外人动咱们设备的事儿,可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许自远不仅把自己撇的一干二净,而且还倒打一耙。“不仅如此,我上去阻止的时候,还被他们联手恐吓,竟然要动手打我!我实在是没办法了,只能到您这里来举报了!他们这种行为可是公然损害咱们厂的重要资产,他们动的可是价值几十万的进口设备啊!” 举报的时候,许自远稍微有点后悔,自己应该让他们真的“打一顿”再来的。 如此一来,就能让他们彻底“万劫不复”了! 但是一想到沈临风是那种敢于下狠手的主儿,又不敢冒这个风险了,万一自己被打成了植物人怎么办? “简直乱弹琴!带我过去!” 杨铭山一拍桌子,直接起身。“还嫌不够乱的吗?简直无组织无纪律!” “对,就是无组织无纪律,领导,您可得好好收拾他们才行,再这么下去的话,他们非得反了天了不可!”见领导跟自己站在统一战线上,许自远不禁心头一喜。 沈临风啊沈临风,看你还有没有好果子吃! 第44章 第44章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 “找到原因了!烧了两个电阻器!” 在电路板上摸索着观察了老半天,杨东忽然间惊喜的尖叫起来! 在密密麻麻满是器件的板子上,有两个焊点位置微微泛黑,同时还有一股焦糊味,不仔细看压根看不出来。 “合着,整了半天,原来是电阻器烧了啊!我就说嘛,运行的时候是正常的,当电压一旦增大,设备就会断电停运!”众人也纷纷恍然大悟。 看着后知后觉的众人,沈临风并没有过多的指责他们。 不能说他们不自信,也不能怪他们技术不到家,主要还是被进口两个字给“吓唬”住了。 都怕因为自己的不当检修从而损坏设备,都怕背锅赔钱,毕竟几十万的机器,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畏手畏脚可是技工人员的大忌! 从来没有谁会是天生的高级技师,都是从懵懂无知的初学者一点点摸索经验积累起来的。 再多的理论基础那也得通过实践才能加以验证。 如若不然,空有一肚子滔滔不绝的理论,上手实操为零,这种行为无异于纸上谈兵,兵家之大忌! 当然了,这也不能全怪他们,谁让有一个不管事且无能的领导在上面呢! “还得是你啊,老沈,不,沈师父!”杨东欣喜由衷的冲着沈临风喊出了师父两个字。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 沈临风当得起“老师”这个称呼。 “以后吃这碗饭,想要端牢手中的饭碗,你们千万要记住一句话,凡事不要怕,一定要敢于去上手,去实践!往后的年头,想在这个社会上立住脚,站稳脚跟,一定要有过硬的实力和技术!一技在手,走遍天下!” 沈临风发自内心的给他们提出建议,至于听不听,那就是他们自己的事儿了。 “对,老沈这话我赞同,之前被许自远赶走的同事,个个都是技术骨干,他们在离职没多久,好多人马上就被外企和民企给聘走了,工资和待遇,直接翻了好几番,大老王你还记得不,就是他,被一家中日合资的企业聘走之后,现在一个月能拿500多块钱呢!” 卧槽,500多! 86年每个月500块的收入,相当于现在的月入十万! 每个人的脸上均是流露出了羡慕的神情,何止他们,杨东心里也是馋死了! 可是,再馋也没有用,人家是靠本事吃饭的,有资格拿这份钱。 而他们呢,本身的技术都不到家,连在化工厂的饭碗都差点儿保不住,哪有资格去奢望这笔收入呢。 因此,只有眼馋的份儿。 “哦……大老王啊……原来都已经混的这么好了……”沈临风的记忆里也想起了大老王为何人。 是自己带出来的第一个“徒弟”,一个比他大十岁的徒弟。 为人厚道,沉默寡言,不怎么合群,本人没什么文化,只读了小学三年,但是爱钻研。 不懂就问,别看年纪大,学习的劲头比初中生和高中生都足。 以前,沈临风记得曾问过他,为什么要这么拼命,大老王当时的回答非常朴素。 没办法不拼命,家里有老婆孩子要养活,乡下有年迈的爹妈要供养。 作为家里唯一的顶梁柱,就得拼了命的挣钱,不然咋让家里人吃饱饭,过上好日子呢? 因为性格问题,沈临风跟大老王只是正常的同事关系,两人私底下没有任何私交,甚至没有在一起吃过一顿饭。 可谁能想到,在自己落难的时候,性格耿直的大老王是第一个站出来为自己证明无罪的人,也是第一个遭到许自远打击报复的对象。 在年近四十的年纪,从单位被开除,这对于一个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男人来说,简直是灭顶之灾! 没想到,因祸得福,他反而混出了头,算是拨开云雾见月明了! 说真的,沈临风 也为他感到高兴。 “讲真的,如果不是你今天出手帮我们的话,恐怕我们真的就要失业了,厂子的效益这几年来一直不好,各方面都在收缩开支,我们技术部人虽然不多,可拿的薪水却是大头。厂领导开了好几次会,都在商议要不要裁掉我们这个部门,如果再不能证明价值的话,恐怕……” 杨东没有再往后说,可任谁心里都清楚,技术倘若再无长进的话,他们的日子基本到头了。 往后都是要按天数着过了。 “是谁!那个外来的闲杂人,竟敢动老子从国外引进的机器!万一弄坏了!谁来负责!” 杨铭山大嗓门骂骂咧咧的嚷着。 “就是他!还有杨东,尤其是杨东,恶意纵容外人乱碰咱们设备,简直放肆,无法无天!” 与此同时,一旁还有许自远的谗言声。 气呼呼的杨铭山健步如飞的冲了过来,强大的气场压迫感让众人纷纷后退。 “嗯?你看起来很眼熟啊?以前是不是在化工厂干过?” 杨铭山上下打量着沈临风,总感觉这个人很面熟。 沈临风笑了笑:“领导好眼力啊,我叫沈临风,两年前的时候,的确在咱们厂干过。” “沈临风……我想起来了,你就是那个大学生吧?曾经的风云人物来着,后来,听说因为打人,坐牢判刑了。”沈临风这个名字在杨铭山的记忆里还是很有存在感的。 经过提醒之后,想起了沈临风这个名字曾经代表着的辉煌往事。 说罢,眼睛又在一旁的许自远身上瞟了两眼。 当时的杨铭山并不是主干领导,只是一个财务主管,因此,他对两人之间的恩怨知道的不多,仅知道沈临风这个唯一的大学生,是被这个庸碌无能的“弄权之徒”给搞走的。 当时,他还挺为沈临风感到可惜的,毕竟,全厂就这么一个大学生,就这么被送进了监狱,坐了牢,从此前途尽毁。 着实令人扼腕叹息。 “领导?领导!他是个外人啊,厂规明文规定,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厂,未经厂务管理人员许可,擅动重要设备者,依法扭送至执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领导,他这是在犯罪,必须得严惩!还有杨东,未经上级领导许可,就擅带外人触碰拆借厂内贵重设备,与其同责,必须停职追责!” 第45章 第45章人才难得 此时此刻的许自远,犹如一只猴山里的猴子,忙活着上蹿下跳,煽风点火。 他在害怕,害怕经过一番交际寒暄之后,杨铭山轻易放过沈临风。 “许自远,咱说话可得凭良心,人家是来帮忙的,不是来找事的,倒是你,一个劲儿的瞎嚷嚷,生怕闹不出事来!”杨东看不过眼,直接出言反驳,维护沈临风,朝着杨铭山解释道。 “领导,情况是这样的,咱们厂的进口硫化机,罢工了好长时间,咱们都找不到原因,对此束手无策,前段时间,我特地把机器故障这件事儿告诉了沈临风,沈临风为人很仗义,虽然人不在咱们厂上班了,但是对咱们厂仍有很深的感情,今天特地上门来帮咱们解决问题来的!” 杨东脑子挺好使的,三言两语就把事情给圆了回来。 给沈临风扣上了一顶“师出有名”的正义帽子。 这话,任谁听了也不好意思挑刺儿,反而还得夸一句有情有义,人设瞬间立起来了。 “解决问题?问题解决了吗?机器怎么样了?有没有二次损坏?”杨铭山此时大为震惊,满脑子都是设备。 设备是他的命根子! 谁敢弄坏他的进口设备,他就要谁的狗命! “已经修好了,多亏了沈临风,要不是他的话,还不知道得坏到啥时候呢!”杨东说道。 “他?一个坐过牢的罪犯,人渣,他会修进口硫化机?净特么扯淡!”许自远第一个不相信。 简直滑天下之大稽! 这可是进口的先进设备,运用的是国际上最先进的pLC电控系统! 还有复杂的编程代码,光这一门技术,全厂就无一人能掌握! 检修的时候,鬼子工程师来了还得专门拉会议调研半天才能下手检修呢! 他沈临风凭什么? “真的修好了?演示一下我看看!”杨铭山推了推眼镜框,眼镜下的眼睛里仍是难以置信,他有点不敢相信。 心情忐忑的同时,微微地有些激动。 如果真的被沈临风修好的话,那就意味着再也不用专门从国外聘请工程师来检修了。 光是出场费就是五位数美元,还得算上路费、住宿费、伙食费。 一个月来一趟都有点让财务吃不消了。 要是能把请工程师的钱省下来的话,还能再买几台设备! “领导,咱得追究外来人员擅动设备的责任啊!”许自远心里咯噔一声,暗道不好! 怎么剧本正朝着自己设计的相反方向发展呢? 不应该是追究沈临风的责任吗?怎么还被领导给重视起来了呢! “行了,你就少说两句吧!一天到晚跟只鸟一样,在我耳边聒噪个不停,烦都烦死了!外来人员擅动设备怎么了?他要是能修好,让设备正常运作,老子非但不追究,还给他钱奖励!倒是你们这一个个的在职技术员,跟特么饭桶一样!干啥啥不行,吃啥啥没够!趁早把嘴给老子闭上!” 然而,许自远的提醒,收到了反效果,自己反而被领导一顿劈头盖脸的臭骂。 没有人会喜欢这种搬弄是非之徒。 生怕引火烧身,许自远只好闭嘴,退到一旁,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沈临风出风头。 心中暗暗咒骂着他…… “都让让,我来编程,给大家示范一遍。”杨东摩拳擦掌,要在领导面前展示刚在沈临风这里学会的编程手法。 沈临风站在一边,双手叉腰,犹如老师一样看着学生操作。 按照着沈临风的教导,杨东将代码一行行的输入进了屏幕里。 仔细的确认了一遍,确认无误之后,按动了启动开关。 嗡—— “动了!动了!设备运作起来了!老杨,可以啊,这么快就学会了编程!以后,咱们厂的编程工序,可就得指着你了!” 工友们集体拍手叫好。 “哪里哪里,这都是老沈教得好,等我熟练掌握了之后,就教给大家!”杨东爽朗的大笑起来。 笑的真痛快,仿佛把之前这两年里积攒的压抑情绪彻底释放了出来! 真叫一个痛快! 掌握了这门编程技术之后的杨东从此也就能挺起腰杆做人了,再也不用屈服在杨东的威压之下了! 一技在手,吃喝不愁! 看着传送带顺利把物料送进了硫化机里,杨铭山的神情中终于流露出了笑容。 再看向沈临风的目光中,满是欣赏和敬佩,这是一种对人才的重视感。 “怎样,你还有什么话说?没错,我是厂外人员,擅自动了你们的设备,可被我给修好了,怎样?风头都被我这个局外人给出尽了,生气不?难受不?” 就在这时,沈临风仍然不忘来到许自远跟前进行贴脸嘲讽。 放过落水狗,不追上去痛打,这不是他的性格。 “算你厉害,行了吧!”许自远苍白无力的回怼,听起来却是那么的可笑。 “好端端的一个技术部,被你给带成了这副德行,真有你的,如果我是你,就没脸活着了,干脆一头撞死在这里算了!丢不丢人?”沈临风穷追不舍。 “没完了你!差不多得了!”面红耳赤的许自远面如沉水。 他仿佛感觉,自己的面子被沈临风给狠狠地踩在了脚底下! 以后,再也带不动技术部这帮本就长有“反骨”的下属了!尤其是杨东! 真的后悔当初没有早点开掉他! “沈临风同志,感谢你修好了我们厂的故障设备,为我们厂挽回了巨大损失,我想请问你一句,愿意回到化工厂工作吗?” 令人出乎意料的是,见识到了沈临风能耐的杨铭山竟然向沈临风发出了入职邀请。 “领导,不能啊!他是坐过牢的人,有污点,有前科的!”这下子,许自远终于急了,坐不住了。 一个劲的提醒领导,沈临风是犯罪坐过牢的! 然而,杨铭山并不会搭理他的胡闹,一脸认真的开出条件:“如果你愿意回到化工厂,我代表厂里给你开出每个月300的月薪,并且聘用你担任技术部部长。当然,如果你对条件不满意的话,比如钱,咱们还可以重新商量。” 第46章 第46章副厂长的橄榄枝 月薪300元。 什么概念? 如果沈临风接受这笔交易,他这个薪资将会直接成为整个化工厂乃至于整个天海市国企薪资的天花板。 作为化工厂的副厂长,未来的持股人之一,已经站在“权力巅峰”的杨铭山,月薪不过才130块。 也就是说,为了招揽沈临风这个人才,杨铭山痛下血本! 甚至不惜给出了超越领导人薪资两倍的价格试图将沈临风留下。 众人尽皆一副瞠目结舌的神态,尤其以许自远最为夸张,千算万算,万万没有算到会是如此结果! 本打算狐假虎威将其驱逐出厂,却不料阴差阳错的把他推到了人生巅峰! 许自远心跳的飞快,只觉得脑袋里有一种天旋地转的感觉。 这波玩脱了…… 除了给钱之外,杨铭山给出的另一个条件是什么?——让他回归技术部当一把手! 也就是说,一山难容二虎,自己肯定要滚蛋,给他腾地方了! 如果自己不走,给他当副手的话,以沈临风恩仇必报的性格而言,肯定会朝着自己报复打击! 毕竟当年自己把他害的太惨了…… “老沈,你就答应了吧,我们副厂长为人多厚道啊,给你开了这么高的价格,你就回来吧,回来之后,咱们就能一起并肩作战了!”杨东在一旁帮腔。 如果沈临风回来的话,最开心的人莫过于杨东了。 从此就在也不用待在许自远这个废物点心的手下效力了! 而且,杨铭山并没有给薪资封顶,他的原话是:如果对条件不满意,咱们还可以重新商量。 等同于将报价权拱手让给了沈临风。 老板让员工来报价,这种奇闻,至少在围观者当中,有生之年里,还是第一次见识…… 果然,知识就是金钱啊! 这话一点儿都不骗人! 真的能用知识来换钱啊! “副厂长美意,我沈临风心领了。”然而,令所有人出乎预料的是,沈临风竟然拒绝了拉拢。 “老沈,别犯浑啊!”杨东不淡定了,连忙上前把沈临风拉到了一边去,躲开所有人,小声道:“老沈,你可别犯傻,脑子里别进浆糊!他是杨铭山,两年前刚上任的副厂长,主抓生产和财务的一把手,未来肯定会接班正职厂长的!以后他肯定是化工厂的第一话事人,他给你开条件的意思就是拉拢你!跟了他准没错的,而且,还是月薪三百呢!” 能在1986年拿到月薪三百的工资,可以直接提前二十年奔小康了。 “你看你现在干的这活儿,每天起早贪黑的推三轮车练摊,这种日子什么时候能是个头呢?阴天减半,下雨全完。再者说了,你家里还有老婆孩子需要养活,如果这时候能有个稳定的收入来源,生活得多轻松啊!就算你不为自己着想,也得为家里人以后的日子考虑吧!” 杨东苦口婆心的帮沈临风剖析利弊,生怕他脑子一热做出后悔一辈子的决定。 “而且,你再想一想,你是个坐过牢的人,身上背着黑点,以后进厂、进单位是不可能的了,眼下,杨副厂长给你抛出了橄榄枝,等于是给你开了个史无前例的口子,全场几百号员工,走了的人也不少于百人之多,但是呢,能有返聘待遇的人,只有你一个!杨副厂长多看得起你啊,同时也说明了他重视人才!不忍心错过你这么一个具有能耐的人才!更何况,难道你想让自己这一身本领无处施展吗?” 从家庭到个人抱负,杨东详细的给沈临风规划着重回化工厂的好处。 就是希望能让沈临风看清楚现实。 “行了,伙计,你的好意我明白,副厂长的美意我也心领了,可是,我早已不再是当年的沈临风了,志不在此。” 沈临风泰若自然的微微一笑。 显而易见,杨铭山的拉拢并没有丝 毫的打动沈临风。 重活一世,还得再给别人打工,那这辈子不就是白活了吗? “三百块虽然不少,可你觉得,我距离每月挣到三百块,还会很远吗?”沈临风反问了杨东一句。 杨东张了张嘴,竟然无话可说。 月薪三百的收入虽然诱人,可对沈临风来说,远远不够,他不想每个月只拿个三、五百块。 从0收入到日入五块钱,沈临风只用了一个早上。 再到日入二十块,沈临风用了不到三天时间。 眼下,他同时摆摊+给化工厂订餐+技术入股胖子快餐的形式,每天的保守收入不会低于五十块!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生意规模的扩大化,每天赚的钱,只会越来越多。 所以,从经济上来考量,月薪300块,沈临风真心瞧不上。 虽然现在还没有挣够300,但是未来可期啊! “唉,算了,当我没说吧……”杨东有点失落。 人家每个月挣的钱,远比杨铭山开出来的价码多多了,也不怪他看不上。 “杨副厂长的好意,我沈临风多谢了。”与杨东一起回到众人之中,沈临风微笑着婉拒杨铭山。 “嗯?是钱的问题吗?如果嫌少,咱们可以继续加的,三百不行,那就三百五,四百,五百也不是不能商量。”杨铭山眉头一皱,继续抬高自己的价码。 听着这不断抬高的数字,围观者的呼吸都有些急促! 五十五十的往上加! 一百一百的往上给! 月薪五百,已经远超了之前大老张在外企厂拿到的工资了! 当之无愧的天花板!没有之一! 可再看沈临风这边,面对月薪五百的诱惑,脸上的神情仍然淡定自若,并没有被这笔钱动摇的意思。 这一刻,他们仿佛在沈临风身上看到了一种“富贵不能淫”的气质。 反观一旁的许自远,此时此刻的他,想死的心都有了。 这下子彻底完了! 杨铭山对沈临风越器重,越拉拢,越是能衬托自己的无能…… 毕竟是搞权谋出身的,许自远能敏感察觉到,无论沈临风答应与否,事后,杨铭山一定会对自己展开“清算”! 光是逼走技工骨干这一条,就能让自己喝一壶的了! 自己在技术部的前途算是到此为止了…… 就在他心凉之际,沈临风接下来的一番话,又给他几乎凉透的心上又泼了一盆凉水。 第47章 第47章技术顾问沈临风 “感谢杨副厂长的赏识,可我沈临风早已志不在此,我确实是不愿再进厂打工了,真不是钱的问题。但也不能辜负您赏识的美意,我愿做咱们化工厂的技术顾问。” 虽然没有答应入职,但沈临风没有把话说死,毕竟人家大小是个手握实权的厂领导,也要给几分薄面才行。 要是一口拒绝了的话,岂不是把人家给得罪的死死了么…… 自己以后还得指着化工厂吃饭呢! “嗯?技术顾问?” 这倒是个新鲜名词,放着好好地正职主管干部不干,非挂个技术顾问的虚职,杨铭山不懂。 顾问,顾名思义,就是啥时候有事,啥时候找你咨询一下,帮着解决一把,虽然自由,游离于正常的体制之外,但从升迁角度来讲,这个职务不属于厂内的劳动合同岗位,除了拿个顾问费之外,没有任何实权。 如果沈临风选择回归技术部的话,杨铭山敢保证,他的待遇会是全厂最高,不仅如此,如果干得好,技术部人人都成骨干,那么,他的部门和实权将会大大提升,保证他的地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杨铭山不相信沈临风没有看到这一点,可他婉拒了自己的拉拢,那既然如此,只能说他的确不愿意进厂了吧。 看来,是之前的事件把他伤的太狠了。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啊…… “倒也不是不行,可咱们事先要说清楚,如果你真的愿意担任顾问一职的话,可是拿不到这么高的待遇了。”杨铭山提醒道。 把丑话说在前头,先小人后君子,总比签了合同以后发现不是这么一回事儿再抱怨要好得多。 然而,沈临风说的话,又出乎了所有人预料。 “我不要一分钱。” “什么?老沈,你再过来一下!”杨东冲着领导抱歉的笑了笑,赶紧又把他拉到了一边。 “疯了吧你!你今天是不是出门没吃药!发烧了!”说着,杨东的手就要往沈临风的额头上去摸,被他挡开。 “滚犊子!老子没疯!我知道自己在干嘛!”沈临风白了他一眼。 开什么玩笑,我是那种轻易吃亏的主儿? “唉,老沈啊,我真是越来越看不懂你了!五百块钱的月薪不要,我就已经看不懂了,眼下给你个技术顾问的职务,你又一分钱不要,你是真想做慈善不成!这个绝对不行!必须得拿钱!”杨东打心眼为沈临风着想。 如果自己将来出道的话,一定会聘请杨东给自己当第一经纪人,他一定会竭尽一切的为自己争取利益。 “我以前打听过,除非国外的工程师之外,咱们国内的技工人才顾问的市场价一般在一年两千块左右。折合下来的话,一个月也得拿个一百多以上。厂领导的面子要给,但是咱们的利益也不能受损啊!就这样,你提个一口价一百一个月!杨铭山肯定愿意给!” 用一百块聘请一个水平高效的技术顾问,对化工厂来说,绝对划得来。 “行了行了,老杨,不用再说了,我自己的事儿,自己心里有数。” 看着沈临风这副固执己见的态度,杨东很是心累。 合着,自己方才苦口婆心劝了这么多,他是一句都没听进去呀…… “领导,我是这么想的,技术顾问的钱就不拿了,想跟咱们厂来一个合作——承包下咱们化工厂的食堂。” 转过头来,沈临风同杨铭山商量了起来承包工厂食堂的事儿。 图穷匕见,这才是沈临风不要钱的真实用意。 自己以0报酬挂名技术顾问的人情代价,来换取化工厂食堂的承包权。 这笔以技术换承包权的生意,在沈临风看来,属于等价交换。 至于杨铭山觉得是否划算,那就得看他的意思了。 听着沈临风抛出来的条件,杨铭山并没有立刻给予回复,而是陷入了思考。 此时的他,当然看懂了沈临风的意图,原来,他早已经瞄上了食堂的承包权。 “这件事,我说了不算,得专门召开厂务会进行探讨。”没有赞同,也没有反对,杨铭山的态度略显模糊。 倒不是他和稀泥、打太极。 而是此事过于重大了。 化工厂近几年效益不好,是整个天海人尽皆知的事实。 自打股改开始之后,各方面一直在降本增效,收紧开支。因此,砍掉了很多用途不大的部门和人员。 关停自供食堂是厂里的降本措施。 将食堂承包出去,又是厂里的盈利措施。 无论是关还是承包,对于厂子来说,没有任何坏处,只是把餐饮成本嫁接到了广大职工们的身上。 承包的好处在于,厂子每年都会收回一大笔丰厚的承包费,何乐而不为呢。 可如果把承包权就这么每年免费授权给了沈临风,对于厂子来说,可就亏大发了! 涉及到全厂分钱利益的事儿,杨铭山不敢单独做主。 他要是认可了,其他股东们还不干呢! 你凭啥做主把我们应当分钱的项目白送给别人? 沈临风看出了杨铭山脸上的纠结,一想就知道,他肯定是误会了,误以为自己是要一分钱不花的承包食堂…… 换做自己,肯定也不干! “领导,我不是白干的,我每年仍会正常缴纳承包费,保证不会让咱们厂吃亏。之所以提出这个条件,就是希望能在承包这件事情上,让我能有一点参与感,我保证能让咱们厂的职工兄弟们吃上物美价廉且健康的伙食。”沈临风对自身的优劣非常清楚。 说到底,他只想要一个优先权,仅此而已。 任谁都明白,一旦食堂招标的消息传到社会上,将会有不计其数的饭店和餐厅挤破头地来承包。 他们彼此之间,相互竞价,相互抬价。 在这种情况下,笑到最后的承包商肯定会以一个恐怖的天价承包食堂。 而为了短期内收回成本,承包商势必会提高饭菜的价格,降低伙食质量,到最后,吃苦受罪多花冤枉钱的,终究还是普通的职工兄弟姐妹们…… 第48章 第48章咸鱼今天翻身了? 一听给钱的口风,杨铭山心里多少松了口气。 就怕不给钱,不然没法跟未来的董事会交代。你凭什么认定,一个国产技术顾问的薪酬能换整个食堂的承包权? “价格合适的话,不是不可以接受。”沉吟片刻,杨铭山认可这种交易。 只要给钱,反正都是承包出去,给谁做不是做呢? “还有别的条件吗?一股脑的都说出来,能给办的,我就全都给你摆平。”杨铭山也是个雷厉风行的主儿。 他知道,沈临风肯定还有别的条件。 “领导既然都这么客气了,那我可就不好意思了,这个人。”沈临风突然间指向了一边站着的许自远。 这一刻,对于许自远来说,空气都仿佛凝固住了! 艹!就知道,他肯定会针对老子打击报复!该来的终究还是来了! “我跟他有仇,让他滚出技术部,只要他滚蛋,我保证把整个部门人人带成技术骨干!” 好嘛,你是一点儿都不客气啊,不但轰人走,而且还带人身攻击! “这个事儿,可以考虑。”杨铭山点了点头,然后看着许自远,完全不顾他那哀求的眼神,严肃的说道:“许自远同志,在你担任技术部部长职务期间,不仅技术不到位,而且还把整个部门的水平拉低了很多,导致现有的技术人员甚至都不具备最基础的设备故障评估能力!这是你这位当领导的失职!从今天开始,这个部长的职务撤了吧,回家待着去吧,另有任用的时候,再叫你回来。” “至于部长这个职务的人选……”杨铭山环顾一圈,把每个人的脸都扫了一遍,最后落在了沈临风的笑脸上。 毫无疑问,只有他才是唯一合适的人选,可惜了,不能全心为我所用…… “杨东。” 点将喊出了杨东的名字,这让杨东下意识的浑身一机灵。“到!” “技术部部长的职务,你就先扛起来吧,现在开始,你就是代理技术部部长了,后续表现好的话,我会在厂务会上给你提议转正。” “我、我能行吗?”突然间天上掉下来了大馅饼,而且还稳稳地砸在了自己头上! 一时间,竟让杨东顿时有种无所适从,手足无措的感觉。 “姓沈的!你特么是故意打击报复!”许自远又气又怒的上蹿下跳! 合着,你们谈成了个大生意,就我自己受伤害了是吧! “领导!他沈临风不是个好东西!您看到了么,他还没入职呢,就挂了个技术顾问的虚职,依仗着手里有点技术活儿,就敢对咱们厂内部的人事安排指手画脚!他这种行为是蓄意打击报复!是威权主义!霸权思维!” 许自远急了,能不急么!两年前自己好不容易才把他搞走,上任这个技术部部长的实权岗位,又好不容易把他的“派系”清洗干净了,怎地?自己干的好好的,他又重新杀了回来,还得给他腾地方了! 这可真是山水轮流转,今年到他家了! “好了,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回头我就让法务那边拟定个合同出来,沈临风同志,我希望咱们都能说话算数,做到彼此的承诺,我可是把整个技术部都交给你了。”杨铭山没有理会许自远的抗议,郑重的同沈临风交代道。 至于许自远,早晚有一天,一定得把这只害群之马清理出队伍! 见自己抗议无果,许自远识趣的耷拉下了脑袋,整个人瞬间焉不拉几,犹如霜打的茄子。 “成,合同拟定好之后,随时叫我就行,我随时可以来签。” 同杨铭山的手握在一起的时候,沈临风心情大好。 承包食堂这件事,这下子算是彻底成了! 把食堂承包下来,就相当于是捧住了金饭碗! 每个月的承包费,估计会在1000-2000的区间,但看在自己挂上技术顾问的份上, 杨铭山肯定能给自己争取到一个最低的承包价格。 不然怎么能对得起自己的“技术费用”呢! 如果定价在每个月1000块的话,虽然看似多,但其实仍有不小的赚头。 全厂有五百多职工,哪怕不管早饭,只提供一天两顿饭,那也是一笔尤为可观的收益! 简单的算一笔账,按照每人每顿三毛来算的话,五百人一顿就是150块!一天两顿是300块钱!每周休息一天,一个月能上26天班,这么算下来的话,一个月的毛收益就得在7000-8000块钱! 刨除掉承包费,再刨除成本以及给胖子饭馆的分成费,纯到自己手里的净利润不会少于2000! 一步迈入豪门!无外乎如此! 这钱挣得太有技术含量了!想想就痛快! 晚上回到家的时候,沈临风的脸上就一直挂着笑容,让林菀怎么看都觉得别扭。 他该不会是穷疯了吧? 不然的话,好端端的大活人,谁会一天到晚的傻笑呢? “你、你今天遇到什么事儿了?这么高兴?”晚饭之后,林菀不禁发问。 不仅他人今天变得诡异,就连今晚的饭菜也是格外的丰盛。 惯例的大鱼大肉除外,甚至,砂锅里还炖了一只甲鱼汤,这在以往的饭桌上都是极为罕见的。 每天都是各种各样的肉菜,说是天天过年也不夸张。 林菀简单的估算了一下,每天光是伙食的成本每顿就得在三块钱以上! 普通人家谁敢这么个吃法! 他真的是发横财了不成? “老婆,今天告诉你个好消息,咱们化工厂的食堂,被我给承包下来了!”沈临风美滋滋的将这个好消息告诉了林菀。 幸福的时刻必须得跟最亲密的人一起分享才开心! “啊?承包食堂?真的假的!”林菀大惊,对此感到不可思议。 作为曾是化工厂职工中的一员,林菀当然知道化工厂规模的大小了,作为天海市的龙头企业,化工厂的规模和大小在全市所有的企业中首屈一指。 巅峰的时候,整个企业不少于上千人。 近几年虽然大不如前,经历了好多次裁员,可人数规模也经常维持在五六百上下。 这么多张吃饭的嘴,谁要是能承包下食堂,便意味着谁就能够掌握财富密码! 多少双眼睛都在盯着呢! 这么美的好事儿能轮到沈临风? 林菀对此有点不敢相信。 “你们签合同了吗?” “没有。” “嗯?啊?” 第49章 第49章 跟老婆的谈心 “没签合同,那说啥啊,你是在做梦吗!”林菀白了他一眼,继续喝起了甲鱼汤,原来是在吹牛呀! 浪费感情! “别急嘛,虽然没签合同,但化工厂食堂承包给我,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儿了。”沈临风解释道。 合同不是那么容易敲定的,杨铭山虽说话语权极高,可终究不是一言堂。 他只是个副厂长,跟他一样,挂着副厂长职务的同级别股东还有四个,况且,头上还有一个厂长呢,厂长上面还有个书记呢! 凡是涉及到钱的事儿,是一定要召开厂务会,由领导层集体开会研究的。 所以,杨铭山只有建议权,没有拍板权。 “少来了,别蒙我,承包食堂可是块肥肉、美差!多少领导的亲戚都在盯着,多少外面的餐饮大老板对此馋的流口水,你,一个穷老百姓,要钱没有,要啥没啥,人家凭什么承包给你?你又不是领导亲戚,行了,别做这种美梦了。” 林菀并不知道沈临风现在的生意到底做的有多大,她一直以为沈临风仍然每天蹬着三轮车到处摆摊卖早点,所以,坚信沈临风是“魔怔”了,尤其是没签合同,她就更不信了。 咱们国家是一个“人情世故”,凡事都讲究个亲疏远近,近水楼台先得月。 同等竞争条件下,谁是一把手的亲戚,谁就能得到机会。 谁给的钱多,也能得到机会。 所以说,在这条“人情世故”的关系网中,他们这种草根家庭,几乎没有翻身的机会和余地。 踏踏实实的过好本分日子就挺好,奢望啥暴富呢。 林菀可不敢有这种指望,因此,对于老公能承包食堂这件事,她是一百个不信的。 但看着沈临风对此兴致勃勃,林菀又不忍心打破他的心理滤镜。 “对了,我也有个事儿跟你说,我重新找了份工作。”林菀竟然很自然的同沈临风聊起了天。 关于这一点的变化,就连林菀本人都没有意识到。 平常的他们俩,简直就是睡在一个屋檐下的陌路人,甚至睡觉都得从里面反锁,当成贼一样防着自己老公。 两口子俩能过成这样,也是没谁了。 而如今呢,竟然能坐在同一张饭桌上,彼此分享着一天里发生的故事, 敌意正在两人间褪去。 “嗯?工作?”一听这话,沈临风的眉头就皱起来了,显而易见,他不希望老婆再去那个脏乱差的菜市场卖鱼了。“就不能不上班吗?我又不是养不起你和女儿,” “不上班怎么行,在家里闲着干嘛?”可不敢指着你,万一你又成老样子了呢…… 这句心里话,林菀没说出口,怕伤了沈临风好不容易回来的积极性。 “在家里带孩子呀,丫丫现在还小,她的童年里不能缺乏父母的陪伴,尤其是母爱,最不能缺失了,外面有我一个人抛头露面挣钱就够了。你就在家里好好地陪孩子就行了。” 在沈临风看来,林菀出去打工,也挣不到几个钱,与其如此,真不如在家里陪孩子。 “我知道,所以,我在家门口找了份工作,一来是能挣点生活费,二来能方便照顾孩子,就在供销社帮工,每个月能给我开15块钱,钱虽然不多,可活没那么累,而且,丫丫平时也可以放在供销社里照顾着。”林菀耐心的解释着。 “那倒还好,挺好挺好。”这么一说,沈临风放心了。 只要不是回到菜市场摆摊卖鱼,一切都好说。 “千万别累着自己,千万别为了多挣个三块五块累垮了身体,千万要记住,养家糊口,是男人的责任,你既然嫁给了我,我沈临风就得让我的老婆孩子吃饱喝好,从此丰衣足食,绝不能让你们娘俩饿着!”沈临风信誓旦旦的说道。 “哼,可拉倒吧,之前刚结婚的时候,你也是这么说的,后来呢?看到我脸上的伤了吗 ?还有这里、这里……” 林菀指着被刘海遮住的眼眶,虽然淤青消散了许多,可仍能看到紫黑色的印记。 挽起袖子,能看到那白皙的胳膊上一道道血痂脱离后的血痕,这都是沈临风耍酒疯要钱时家暴后的“杰作”。 有些伤因为太重,极有可能会跟林菀一辈子…… 誓言是这个世界上最靠不住的东西。 尤其是从男人嘴里发出去的誓,甚至不如放个屁来的响亮。 沈临风默不作声,沉默着拉过林菀的手,当两只手触碰到一起的时候,林菀的胳膊明显下意识的回缩了一下。 这是被沈临风多次伤害后的条件反射。 一双粗糙的手,满是岁月侵蚀过的痕迹,她明明才二十几岁,可却活成了四五十岁的沉重感。 这不应该是她的人生。 沈临风一只手伸进裤兜里,摸索了一把,一盒沪上女人的雪花膏从兜里掏了出来。 看着包装盒上那给人一种风情万种的小资范儿的精致旗袍女人图案,沪上女人牌的雪花膏是这个时代里最畅销的女性化妆用品。 多少年了,林菀一直想买,一直舍不得买。 俩人结婚五年来,只有在刚结婚的时候,有朋友送贺礼送过一盒,林菀将其视若珍宝,一直都不怎么舍不得用。 整整五年了,再也没有买过第二盒。 普通人习以为常的产品,对于他们这个贫穷的家来说,却是一种奢望。 把日子过成这种熊样,只能说男人无能。 拧开雪花膏的盖子,沈临风用手指从里面挖了一指头,均匀的涂抹在林菀那粗糙满是老茧的手心和手背上。 小心翼翼的涂抹着,柔声的说着话。 “人家都常说,手是女人的第二张脸,既然是脸,那就得好好地爱惜,保护。这么多年来,苦了自己的女人,是我这个当男人的失职。” 灯影下,茶几旁。 林菀柔柔的目光注视着眼前这个男人为自己擦拭着手霜。 仿佛觉得,心中正有一块坚冰缓缓溶解…… 一阵微凉的清风从未关的窗外闯进来,林菀那飘飘长发随风而动,轻抚在沈临风专注的脸上。 如果时间能停留在这一刻,该多好。 第50章 第50章一家三口 “美好的一天从清晨开始,让我们沐浴在新时代的光芒下,踏着青春的步伐,朝着建设四个现代化奋斗吧!” “未来是充满希望的!平凡铸就伟大,英雄来自人民!每一份伟大的成就,无不立足于平凡的劳动群体!” “尽管征途漫漫,也要一路放歌!新时代的劳动人民不畏艰辛,泼洒汗水!于高山之巅,方见大海!于丛林荆棘,方闻花香!奋斗吧!早日踏上小康之路!” 每天七点钟,喇叭总是会准时播放演讲稿和朝气蓬勃的带感音乐。 一开始的时候,沈临风最不喜欢的就是这种“噪音”了,大清早的搅人清梦。 我肚子饿了的时候,自会奋斗,去挣生活费,何须用你天天喊我? 可现在不同了,当重回这个时代之后,耳朵里每天听着熟悉的乐点,反而给他的心情增添了一抹平静和熟悉感。 如同广播里说的那样,无畏艰辛的去泼洒汗水,只要自己够努力,就能让老婆孩子过上好日子,让家庭早日脱贫。 今天的沈临风反常的没有早起出摊。 第一次感受到被音乐叫醒的滋味,起床之后,给娘俩做好早饭。 然后就蹬着那辆三轮车,载着娘俩去中医院给丫丫检查身体。 不能凡事只靠西医,尤其是对于慢性病症的调养,沈临风更信得过中医。 西医治病,中医养病。 况且,丫丫这种营养不良,完全只能靠调养。 老旧的三轮车斗里载着娘俩,沈临风踩着脚蹬子,慢悠悠的骑行在赶往市中心的土路上。 天海的基建爆发要从九十年代开始。八六年的时候,除了市中心之外,极少有水泥路铺垫。 绝大多数的城区之间的连接道路,仍以土路为主。 偌大的一条街上,偶尔会有一辆两辆的桑塔纳轿车疾驰而过。 还有拥挤到人挤人的大巴车路过,作为当时的主要交通工具,大巴车承担起了居民的短途交通。 乘客从来不会放过任何可以利用的空间,能往里塞就使劲儿塞,塞不进去的,就“挂在外面”。 为了能多拉几个客人,大巴车的车顶往往会被改造成能够装载货物的平顶。 现在人人都在嘲讽的阿三大巴车现状,其实放在过去,我们国家发展起来之前,也是这种情况。 哒哒哒—— 吐着黑烟的拖拉机也从他们身边超车而过。 “呸呸呸!好难闻的味道!”丫丫皱着鼻子挥动小手驱散拖拉机发动机散发的烟雾味。 “等以后爸爸挣到钱了,就给丫丫买小轿车!咱们家去哪儿都坐小轿车,再也不用坐这个小三轮了。” “嗯嗯,我相信爸爸!一定会买上小汽车的!” “得了吧,别听他吹牛,来,丫丫,漱漱口。” 林菀拿起水瓶给她漱了漱口,吐掉嘴里吃进去的烟灰。 林菀也有注意到,沈临风脸上已经满是汗水了。 倒不是说他身体不好,这辆破三轮车,年纪都快赶上自己大了,一半以上的零部件都报废过,任谁蹬时间久了也得累。 从他们家到中医院,十几公里。 一开始刚出门的时候,沈临风打算叫个出租车来着,后来,站在路边拦了好久才意识到,86年的天海又不是什么经济发达的地区,哪里来的出租车! 玛德,自己咋就没想着改装一下呢,装上个发动机也行啊! 沈临风早就有过改装的念头了,后来工作繁忙一直把这个事儿放在一边,没有去细想。 至于为什么不买?废话,买得起吗! 这年头,轿车是奢侈品,难道摩托车就不是了吗? 一辆品质好的摩托车,单价不少于5000以上!就自己兜里的这点儿钱,也就买个车轱辘而已。 又不想带女儿坐拥挤的公交车,那就只能蹬三轮了 。 “要不,我骑一会儿?你上来歇歇?”看着汗流浃背的沈临风,林菀有点心疼,于心不忍。 “不用,我身体好,就当锻炼了。”沈临风拒绝。 “带女儿去看病,我一个人就行了,你本没必要过来的,毕竟,耽误了你出摊,对生意肯定会有影响的。”林菀记挂着沈临风的生意。 倒不是说她财迷,她也曾在市场上摆过摊,深知做生意的不易,尤其是小本经营的地摊生意。 本来竞争就非常激烈,吃早点的顾客本身就没什么“粘合性”,就是为了吃饱肚子为主,在谁家吃不是吃呢? 一天不出摊,就意味着少挣一天的钱,等到再回头开张的时候,人家兴许就被别人给“勾搭”走了。 “没事儿,少挣点就少点吧,咱还不差这点钱,再者说了,挣钱不就是为了让你们娘俩过上好日子的么?我挣钱是为了丫丫,但是不能光挣钱了,不管丫丫吧,不然,我这个爸爸当的也太失职了。” 很多的企业家,为了企业发展,不惜牺牲家庭。“三过家门而不入”,常年在外,甚至吃住都在公司里。 结果,把企业做的蒸蒸日上,把家庭过得妻离子散。 美名曰是为了让家里人过得更好,能有更多的钱花,实则是为了自己的“野心”牺牲家庭罢了。 尝过失去家庭的苦,沈临风活的尤为清醒。 他知道,自己打拼的目的是为了什么——亲情。 在他眼中,亲情高于一切。 挣钱是为了能让家庭从此脱贫,让老婆孩子过得更好,跟自己更亲近。 他可不想,自己沉迷于挣钱,错过了女儿的成长,将来搞得女儿跟自己一点儿都不亲。 他要跟林菀竞争一下女儿的“爱”。 如果不努力一把的话,等到了以后,问孩子的时候。你是喜欢爸爸,还是喜欢妈妈呢?爸爸和妈妈同时落水,你先救谁呢? 他可不希望听到女儿脱口而出:妈妈! 哪怕确实是这个答案,那也希望能让女儿犹豫片刻,再回答:救妈妈!因为爸爸会游泳…… 当然,坐在三轮车上的娘俩,并不知道沈临风这点“小心机”。 反而倒是挺感动,如今的沈临风总算是有点当爹的样儿了。 第51章 第51章儿科门口前的冲突 无论是在哪个时代,只要进了医院,那就得排队。 而且,儿科永远是最忙碌的科室。 七八十年代出生的同志们,家里往往都是姊妹弟兄好多个,多的六七个,少的也得两三个。 在这个还没有实行计划生育的年代里,满大街都是“散养”的萝卜头到处跑。 像是沈临风这样,两口子俩只有一个孩子的家庭少之又少。 他们两口子本身也没有什么计划生育的概念,刚结婚时,就曾经打算过,将来最好是要三个,两个儿子一个女儿。 可惜的是,计划没赶上变化,有关于一家五口的幻灭停留在了两年前,坐牢犯错之后的沈临风性情大变,整个家庭被他搞得支离破碎。 夫妻都快被整成了仇人,还要什么孩子! 儿科门口的过道里,满是排队等着叫号的家长和孩子。 有的家长,手里牵着两个,背后还背着一个,大孩子闹,小孩子哭。 往往还没来得及哄好一个,另一个就开始闹腾起来了。 光是听孩子的哭闹声,沈临风就有种脑瓜子嗡嗡的既视感,真心佩服那种能带孩子的家长,他们是怎么做到的呢? 竟然同时应付三五个做到游刃有余…… 把自己带入进去,顿时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做不到,臣妾真的做不到…… 他们俩即使是要二胎,那也得等老大懂事了之后,再给她要弟弟或者妹妹,起码,老大懂事了以后,多少能体恤家长带孩子的不容易。 好在,丫丫打小儿听话懂事,一直没让两口子怎么操过心。 当然,沈临风自始至终也没操过心,孩子一直都是林菀在带。 爸爸这个角色,带给孩子的只有心理阴影…… “早就说过了,不让你来,你非要来,现在懂了吧,带孩子有多不容易。”抱着丫丫的林菀一直在打量观察着沈临风的一举一动。 她也在好奇,自诩为改邪归正、浪子回头的沈临风,脾气到底磨炼到了一种什么程度。 所以,注意到了沈临风神情中的那种无奈和苦涩。 为了缓解孩子的闹腾声,转移注意力的沈临风正在查看丫丫上一次的化验单,血小板、血常规的检查报告。 一听这话,沈临风抬起头来,嘴角一撇“说什么呢,为了女儿,上刀山下火海我都乐意,排个队咋了!” 闹是真的闹腾,闹得我脑瓜子都嗡嗡的—— 沈临风宁可在太阳底下摆摊卖饭,也不愿意在这个鬼地方浪费时间…… 当然,这种丧人品的心里话肯定不能说。 两口子俩紧赶慢赶,七点半从家里出门,到医院的时候也已经八点多钟了,拿到号也比较靠后。 别看排在他们前面的只有七位夫妇,可这是儿科。 能在中午之前排上队,就谢天谢地了。 儿科又被成为“哑科”,因为患者的特殊性,多数都是不会说话或者是牙牙学语的婴幼儿,他们没有清晰地语言逻辑来准确的表达病症,而且,配合性极差,因此,特别挑战儿科大夫的水平和判断意识,他们要从孩子们嘴中那些词不达意的话术中,分析出最精确地病因,从而好对症下药。 最主要的麻烦还不是孩子,而是家长。 每个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一旦有个好歹,或者是哭了闹了,有些不分青红皂白的家长便会将责任归属到大夫头上。 儿科门口的医患纠纷,又排在所有科室之首。 每一个儿科医生都挺不容易的,这是实话。 不能插队,就只能耐着性子慢慢等。 在这个时代里等叫号,就只能坐在过道的排椅上干等,没有手机预约。 过号可就是真的过号了,再想排,就只能从头再来了。 八十年代的医院还没有vip特护通道的说法,无论身价富贵还是便宜,都得一 视同仁的排队等叫号。 以前的医院是真心实意的救死扶伤,而现在的呢,嗯,其实也是如此…… “排号还要等很久呢,要不,你先回去吧,忙你的事情去,孩子这里有我看着呢。” 早早的就看出沈临风心神不宁,林菀没有勉强他,而是提出让他先回去。 从八点一直陪着她们娘俩等到十一点钟,一直都没有主动吆喝走人,沈临风今天的表现,已经很让林菀知足了。 可以给打个75分,扣25分是怕他太骄傲了。 然而,沈临风并没有想走的意思,无聊的打了个哈欠,看着正趴在林菀怀里呼呼睡觉的丫丫,忍不住想伸手抱一抱,可又怕弄醒女儿,只好强忍住了这种冲动。“不走,哪儿都不去,今天我啥都不干了,就陪你们娘俩。” 昨天晚上回家之前,特地去了一趟胖子快餐,专门跟他交代了按时给化工厂送饭的事儿。 胖子该成长起来,“挑大梁”了,基本的订单链路已经被自己打通,按图索骥,胖子应该会很容易。 如果智商没问题的话。 毕竟是自己前世的师父,自己不该怀疑胖子的智商。 “沈冰冰!沈冰冰在不在!” 一直到了十一点半,护士终于又开始叫人了。 “在的!在这里!” 沈临风赶紧伸手! “让一让!麻烦让一下!有急事儿!” “哎呦卧槽!” 就在沈临风准备上前的时候,刚起身,忽然间一对抱着孩子的夫妻突然间从斜刺里杀了出来。 在沈临风毫无防备的时候,被人撞了个趔趄,险些一头栽倒。 “啊!没事吧?有没有伤着?”林菀赶紧上前搀扶了一把。 “没事儿,我没事儿……” 玛德,差点儿把腰给闪了。 “喂!你俩长没长眼?撞到人了,连声对不起都不说?”沈临风稳了稳身体,一脸恼火。 他生气不是因为他们撞了自己,而是撞了人连个招呼都不打,一点儿礼貌都没有! 本来就是一句对不起的事儿,何必闹得大家都不开心! 然而,抱着孩子的男人回头的第一句话,险些直接点炸了沈临风的火药桶。 “这么大个人了,非得站个路中间挡道儿,一点儿眼力见儿都没有!” “嘿!我尼玛!” 第52章 第52章逆鳞! 1914年6月28日,奥匈帝国皇储斐迪南大公夫妇在萨拉热窝遭遇刺杀身亡,奥匈帝国向塞尔维亚宣战,第一次世界大战打响。 春秋时期,吴楚边境种有一株桑树,边境附近的吴楚少女常采树上的桑叶,一日,楚女欲采桑叶之时,遭吴女制止禁采,随后,二女争斗,纠缠不清,有楚国路人见楚女被欺,上前助阵,吴女不敌,命丧当场。吴女丧命,族人甚闹,纠结本族青壮前往楚国复仇,两村互殴,互有伤亡。 楚王闻之大怒,蕞尔小国,竟敢辱我楚国国民,继而兴兵伐吴,夺二城。 吴王僚闻之,亦怒,愤而反击,击败楚军,楚恐而筑郢为都,迁离旧都…… 一个近代案例,一个古代案例。 一个距今百年,一个距今两千年。 虽说距离遥远,可表达的意思都很明确,战争烈度升级,往往只需要一点很小的导火索! 一个人、一点微不足道的小事儿,很有可能挑起卷起风暴的蝴蝶效应! 就像现在,本来就是一句道歉的小事儿,一声抱歉、对不起,就能平息怒火,回归平静。 却因为这个男人不开眼的挑衅之举,加重了沈临风的怒火! “你这人,怎么说话的?明明是你们撞人有错在先,不道歉也就算了,怎么还挑事儿呢!”就连一向是好脾气的林菀都忍不住反驳了。 “呦?怎的,就碰了一下,也没让你家那口子缺胳膊少腿的,至于发这么大的火吗?瞧瞧你俩这态度,上纲上线的。这么大个的人了,连这么点容人的度量都没有,真是可笑!” 卧槽尼玛的……沈临风差一点儿没绷住,险些被气笑。 自己出门肯定没看黄历,怎么碰上这么一对奇葩夫妇呢! 合着,自己被撞了,作为受害者想要个道歉,反而被倒打一耙,扣上了一顶没有容人之量的帽子! “你怎么能这么说话呢!你……” “好了,不要再跟他俩计较了,没意思。算了算了。”明明是受害者的沈临风却当起了和事佬,拉住了想要为自己讨回公道的媳妇。“这种人天生的没教养,素质低,跟这种人较劲,犯不上。” “他们太气人了,哪有这样式的!”林菀气不过。 “这种人,社会上多了去了,他们之所以不讲理,主要还是没挨过打,等被社会教训了之后,就知道教养的重要性了,不管他们,给孩子看医生要紧。” 要不是今天为了孩子,沈临风非得让他们两口子跪下给自己唱征服不可! 我欲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然而,这世上总有傻帽硬要把脖子架到自己刀口上! 奇葩夫妻接下来的举动,彻底让沈临风忍不了了! “护士同志,能不能让俺家孩子先插个队呢?他是俺家的独生子,生了六个丫头,才有了这么一个小子,最近不知道咋回事儿,一直咳嗽。” “嗯?你孩子是叫沈冰冰吗?”护士打量了一眼孩子。 “不是,俺家孩子叫魏国峰,魏蜀吴的魏,国家的国,哪个峰来着?”报姓名的时候,男人记不得孩子的全名了,问向一旁的老婆。 “山峰的峰!”老婆想了一想,回答道。 “既然不是,那就后面领号排队去,现在要看诊的是沈冰冰,沈冰冰来了没有?”护士按照点名表报名字,并没有接受男人的插队行为。 “同志,俺家孩子的病比较重,能不能让俺家孩子先看病呢?”说着,男人抱着孩子就要往里闯! “哎哎哎!耳朵背,还是聋子啊?听不见护士同志刚才说的话吗?想看病,去领号,这里不允许插队!”插得是自己的队,是自己辛辛苦苦排了一上午才排到的名额,就这么让别人给挤占了。 沈临风的脸还往哪儿放?以后老婆孩子怎么看得起自己? “护士同志,沈冰冰是我女儿,我们在这里。”没再 去理会这对奇葩夫妻,沈临风护着老婆孩子就往里面走。 然而,沈临风的大度和既往不咎,奇葩夫妇似乎并没有领会到,反而不依不饶了起来。 “插个队咋了?插个队能死不成?你没看我家孩子病的那么严重吗?我们又耽误不了多长时间,你这人真的是,心眼咋这么小呢?没听说过一句老话,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吗!你就一点同情心和公德心都没有吗?” 嘿!我尼玛! 好话坏话全都被你们两口子俩给说尽了,我说啥? 要不,我给你俩跪下磕一个吧,然后给你们道歉,说声对不起? 简直是离了个大谱! “来,你好好看看。”沈临风指着自己身后的走廊里,那一排长长的队伍。 队伍中,每个家长脸上的神情不尽相同,焦躁、无奈、难受、落泪、心疼等等。 “哪个来医院的孩子不都是有病?病有轻重缓急,急诊就去挂急诊,没挂急诊,就乖乖的在后面排队,凡事都得讲规矩,无规矩不成方圆,要是人人都跟你们这样,动不动就插队,这个社会岂不是就乱套了?” “一边去!”沈临风一点儿好脸都没给他俩,教育完之后,就要往屋里走。 然而,奇葩夫妇可不这么认为。“你这人,咋还蹬鼻子上脸呢!大道理谁不懂?我还用你教训我?我跟你讲,今天这队我插定了,我家孩子是个男孩儿,是我的爱子,以后得给我家传承香火,你家就是个赔钱货的闺女,干嘛这么上心?闺女都是给别人家养活的!再尽心也没用!瞧这个样子,肯定是营养不良,干干瘦瘦的,没多大事儿,依我看啊——唉呀妈呀!” 男人那张无遮无拦的大嘴,巴巴个不停! 话还没说完,沈临风一记饱含怒火的老拳,狠狠地锤在了他的下巴上! 暴力的拳劲儿从下颌骨向上冲击!上下颌骨强行闭合! 这一刻,男人仿佛感觉自己嘴里的牙齿都给咬碎了! 一口老血从嘴巴里喷出! 噗—— 整个人犹如沙袋一样,飞了出去! “让你丫狗日的嘴里不干不净!” 第53章 第53章众怒! “啊啊啊啊!杀人啦!” 女人刺耳的尖叫声响彻整个走廊,一双双看热闹的目光纷纷投来。 “给老子闭嘴!不然连你一起揍!”沈临风恶狠狠的威胁着。 看着他那几乎杀人的眼神,女人赶紧捂住了自己嘴巴,躲在一边瑟瑟发抖! 一拳把奇葩男人揍翻倒地,然而,沈临风并不解恨,双手揪住他的衣领,略一用力,就把这个一百五十多斤重的汉子来了个旱地拔葱! 硬生生的给薅了起来! “把你刚才的鬼话再给老子重复一遍!来啊,说啊!” “不敢了、咳咳、我错了……”下巴颏挨了重重一记拳头,男人此时已是两眼昏花,金星在脑袋里闪个不停。 “让你丫的嘴欠!” “呸!活该!” “打得好!就不该跟这种人客气,狠揍就对了!我也想打!” 围观的患者家属,尤其是养了女儿的家属们,更是在一旁叫好,太解气了,像是嘴巴这么欠的人,就该揍一顿! 奇葩男人的这番话,几乎得罪了所有在场的女人以及疼爱孩子和老婆的家长们。 孩子是家长的心头肉,无论男孩还是女孩,都是老天爷赐予的小天使。 可在传统封建思想禁锢下,总有人抱着生男孩才能传宗接代,生女孩是赔钱送人的恶俗习惯! 人生来是平等的,不该被物化的! 女儿是沈临风一生的逆鳞,他不容许任何人用任何行为、任何方式来侮辱自己的女儿! 口臭打嘴,手欠剁手!这是沈临风为人处世的原则! 方才,这对奇葩夫妇冲撞自己且无理的行为,沈临风没有过多计较,容忍了。 恶意插队的行为,他还是忍了。 唯独羞辱女儿这件事儿,他忍不了,非得不能忍,还得教训他一顿不可! 这顿揍,他是挨定了! “行了行了,你俩就此打住,要打架,就去大街上打!别在医院里闹事儿,要是事儿闹大了的话,你们都得进派出所!”护士开始了拉架。 同样是作为女人,护士当然也听不惯奇葩男人的恶臭言论。 好在,终于有人敢于出手,给了他嘴欠的教训! “咋回事儿,谁在这里打架?简直没有王法了!是不是你们俩!”此时,医院门口的保安,听到了里面的骚乱动静之后,从外面走了进来。 “保安大哥,救命啊!他,这个男人,上来就给了我男人一拳!简直是不讲理!快,快把他抓起来,给我们主持公道啊!呜呜呜~” 女人就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来到了保安跟前委屈的大声诉苦。 “哦?同志,把人放开,跟我们走一趟吧。”说着,保安就要上前把沈临风架走。 “离我远一点!当心我对你们不客气!我跟他之间的账还没算完呢!”沈临风不吃这套。 “哎呦喂?跟我们叫板,也不看看这里是什么地方!”保安也来脾气了,招呼一声队友,就要上前拿人。 生怕事情闹大,林菀张开双臂,勇敢的护在了沈临风跟前,阻止上前的保安。“挑事的不是我们,是他恶意挑衅在先,我们是被迫自卫还击的,不信你问大家,我们有目击众人!” 她的这个举动,让沈临风微微一愣,心头随之一暖。 一众的围观群众纷纷站在他们这边,帮沈临风说着好话。 “对,没错,不管人家这位同志的事儿,就是这个瘪犊子,张口就是污言秽语,实在是不堪入耳,惹怒了我们所有人,这位同志挺身而出揍他,是他动作快,不然的话,就是我了!” “对,说得对,我也算一个,玛德!老子这辈子最恨重男轻女的老封建了!” “小子,你应该庆幸,得亏是他一个人揍你,不然的话,就是我们这一群人揍你了!” “保安同志,你今天要是 把仗义出手的这位兄弟带走,那你可就完蛋了,不分青红皂白,犯了众怒!” 保安听着围观群众们的发言,不禁陷入了怀疑当中,他们不在现场,不知道事件的导火索是什么,但是,看着这么多人,一边倒的帮着行凶者说话,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呢? 这人到底是带走还是不带走呢?求解的目光看向一旁的护士。 护士朝着他们试了个别管的眼色,保安们这才放心。 显而易见,护士也是站在沈临风这边的。 沈临风松开了男人的衣领,像扔条死狗一样,把他扔在了一旁,然后对着保安们说道:“好了,我不打他了,但是,我也不会跟你们走。我的事儿,我自己能处理,不需要你们的插手。” 说完之后,走向男人,当看着沈临风朝自己走过来的时候,仰面倒在地上的男人,眼神惊恐的往后面缩了缩,靠在墙角,捂着嘴巴子。“错了,我错了,真不敢了……啊!别杀我!” 沈临风把手伸进兜里的动作,更是直接吓坏了男人。 还以为他是要掏刀杀自己呢! 从兜里掏出来的不是刀,而是一把钱。 沈临风从里面数出来两块钱,扔在了他跟前,居高临下的对他说道:“我沈某人从来讲理,你不挑事儿,我也不会动你一根手指头,可你这人人品不行,嘴巴太臭了!很欠打!揍你是你活该!按照我以前的脾气,现在的你,恐怕已经躺着进病房了!但是,打人终究是不好,得赔钱,这是给你的医药费,拿着钱,咱们这事儿,就算两清了。乖乖地滚到后面去排队!” “以后,嘴里再不干不净,我见你一次,打你一次!听明白了吗?” “听、听明白了,以后,再、再也不敢瞎说话了……”男人颤巍巍的捡起地上散落的钱,连滚带爬的来到老婆跟前,两口子俩相互搀扶着,灰溜溜的挤出人群,走出了医院大门。 至于看病,他们哪里还敢呀…… “好样的,兄弟!对待这种人,就不该客气!” “打人给钱,兄弟挺有原则啊,是不是以前混道上的,哈哈哈!”一旁的围观群众们热情的朝着他竖起了大拇指。 保安们见事情被处理完了,也随之索然无味的走开。 第54章 第54章丫丫的病情 “没有没有,行了,没事了,我得带孩子进去了。” 笑着跟他们打完招呼之后,夫妻俩带着孩子进了屋里。 屋里的女大夫,朝着沈临风点了点头,露出一个和蔼的微笑,眼神中满是赞许。 显然,她对门外发生的事情,看的清清楚楚。 也对这个女孩,有一个如此开明的家长感到欣慰,在这个重男轻女很普遍的社会里,谁家姑娘要是能有一个这么好的爸爸,那该是多美好的人生啊…… “小姑娘真可爱~”医生和蔼的从口袋里掏出来一根有着青蛙形状的棒棒糖,外面罩着一层塑料袋。 这种一分钱一根的棒棒糖,除了小孩子之外,最大的客户,应该就是儿科医生了。 每天都要跟孩子打交道,想不让孩子哭闹,就得用点“手段”转移孩子们的注意力,用糖来哄的招数屡见不鲜。 然而,医生今天仿佛失算了,她递出去的棒棒糖,眼前这个瘦瘦弱弱的小女孩并没有要接的意思,乖巧地靠在妈妈身边。 “小朋友,为什么不吃糖呀?”医生询问道。 丫丫奶声奶气地回答道:“麻麻说过了,陌生叔叔阿姨给的东西,一定不要拿。” 听到这个回答的时候,医生不禁对眼前的女人肃然起敬,这家教,是真的好! 教给孩子大道理很容易,可真的让孩子执行起来,却又非常困难。 对世界充满新奇感的孩童,极难分辨善与恶,极其容易被带歪认知。 天底下所有的家长都会给孩子灌输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接陌生人东西的认知,然而,有一个很值得警惕的统计数字就是,据不完全统计,在当前所有被破获的拐卖案子中,占据最大比例的就是被人贩子用各种方式给“忽悠”走的…… “医生不是坏人,不信你问妈妈呀。” 丫丫抬头看了眼妈妈,林菀微笑着点了点头,丫丫这才伸出小手从医生手中把糖接走,最后,礼貌地说了一声:“谢谢阿姨。” “嗯~真乖~真懂事~”又乖巧又懂事又有礼貌,这样的孩子,谁不喜欢? “医生,这是孩子在上一家医院的病历和诊断书,您过目一下。”沈临风主动把病情资料全部递给医生。 “营养不良,我就说嘛,孩子一眼看过去就有种瘦弱过度的感觉,哎呀,挺严重的呀,过度瘦弱的身体甚至影响了身体器官机能。”虽然是中医,可医术之间是共通的,中医当然能看得懂西医的诊断书。 医生对丫丫的病情感到吃惊和意外。这么小的孩子,竟然遭这么大的罪过。 显而易见,这是当家长的失职呀。 “你们当家长的是怎么搞的?看你们穿的人五人六,孩子的营养怎么一点儿都没跟上呢?怎么,挣了钱,是舍不得给孩子买吃喝吗?” 医生开始批评起了这对爹妈。 每一个愿意从事儿科医生这种费力且辛苦的行业,无不是因为对孩子的爱。 最见不得的就是虐待孩子的家长。 先前沈临风在她心里刚立起来的好爸爸人设,顷刻间荡然无存。 “唉,医生您教训的是,可这天底下哪有不疼孩子的爹妈呢,实不相瞒,能过上好日子,也就是最近这段时间的事儿而已,之前我家里穷得,饭都快吃不上了……都怪我这个当爹的不上进,太窝囊了。”沈临风苦着脸认错。 挨打要立正,有错就得认。 医生点了点头,心中的气消了许多。“唉,日子过得穷,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儿,好在,现在政策也好了,工作的机会也多了,只要踏实肯干,就一定能过上好日子的。以后好好努力吧,多努力挣钱,别让孩子跟着大人遭罪。” “是、是,一定。”沈临风连连点头称是。 又被上了一课。 “来吧,孩子,过来,让阿姨看看,给你把把脉,检查一下身 体。” 有了先前医院的病例和化验单为参考,医生对丫丫的病情已经有了一个初步了解和自己的内心判断。 “要不要,我再带孩子去检查一下呢,抽个血啥的?”沈临风询问道。 医生摇头:“不用了,这里不是已经有了吗,再者说了,一趟检查下来,又得花不少钱,不如把钱省下来,给孩子买点营养品和好一点的药补一补呢。” 天底下,并不是所有的医院都是贪财的,也不是所有医生都是唯利是图的。 在这个还没有完全被金钱所腐蚀的时代里,治病救人,救死扶伤,是广大医生们的共同认知。 这个时代虽然物质匮乏,但却是一个人人精神丰富的时代。 他们都有着纯洁的信仰感和使命感。 医生的手指按在丫丫的脉搏上,两只手各按一遍之后,又从抽屉里拿出来听诊器,放在了丫丫的心口窝。 时代在进步,医生的诊断工具也在升级。 作为西医产物的听诊器,能够大大有助于医生监听患者的心跳,如此利器,中医岂能不用? “孩子的心跳和脉搏,缓慢而无力,有点早衰的迹象。” 然后又翻了翻孩子的眼睑,查看了嘴巴里的舌苔。 经过了一系列的检查之后,医生几乎下了跟西医一样的诊断:严重的营养不良,引起的各项器官机能弱化。 “孩子的营养,一定要跟上,孩子的营养不良是长期性积累下来的毛病,各种病灶纠缠在一起,虽不会马上要命,可治疗起来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儿,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孩子肯定还有比较严重的嗜睡问题,对不对?” 沈临风一想,心里顿时一惊。“还真是……” 不说还没意识到呢,经过医生这么一提醒,沈临风这才后知后觉。 丫丫经常时不时的就喊困,就在来的路上,坐在三轮车里的丫丫就睡了一会儿,来到医院里之后,又趴在妈妈的怀里睡着了。 一开始的时候,沈临风只以为晚上没休息好。 现在看来,原来是病症之一啊…… “急病需用猛药医,慢病还得精心养,孩子的病就是慢病,这个急不得,得慢慢来才行,药补加食疗,多则一年,少则半年,才能初步见效。” 第55章 第55章 林菀的小心思! 听完医生说的话,沈临风的心情沉重到了谷底。 心疼的看着瘦骨嶙峋的女儿,眼神中满是自责,都是自己这个当爹的做得太失职了! 必须要承担起百分之百的责任! 丫丫眨着灵动的大眼睛,她对病情没有任何的认知,好看的眼睛里充斥着不解。 她不知道自己的病症有多严重,但是,敏感的她能感觉到,这个医生阿姨在自己的手上摸索了一番,又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身体之后,说出来的话,就让爸爸妈妈的神情变得愈发凝重。 她的记忆里瞬间闪现出了上一次在医院门口,妈妈坐在地上时,抱着自己那种无助的孤立感。 “麻麻,爸爸,我们回家吧,丫丫不喜欢医院,每次来医院,麻麻都会不开心,是不是,只要丫丫不检查身体,爸爸妈妈就不会伤心难受了呢。” 如果是这样的话,丫丫情愿一辈子不来医院。 这样的话,爸爸妈妈脸上就会永远洋溢着幸福和微笑了…… “别说这种话,孩子,怎么会呢,爸爸妈妈心疼你还来不及呢,以后,咱们的丫丫得健健康康的,结结实实的,爸爸妈妈才会更加高兴,阿姨一会儿给你开点药,回家之后,一定要按时吃药,只要吃了药,咱们可爱的小公主才会更加健康,会更加讨人喜欢~” 医生和蔼的安慰着这个懂事的小姑娘,然后又看着沈临风说道:“孩子的身体状况只能靠中药调理,外加营养物质跟上了,营养不良是病根儿,其他的病症都是因它而起,正所谓斩草需除根,把病灶拔掉了,其他的症状就会好转很多,甚至会无药自医。” 治病快不得,补充营养慢不得,这个道理沈临风和林菀都懂。 听着医生的话,唯有点头的份儿,医生说什么,那就是什么,毕竟专业的事情得由专业的人去做。 “你们看,开什么样的药合适呢?”医生接下来的这句话,让两口子俩有点摸不到头脑了。 “您这话是什么意思?”沈临风不由得发问。 “我的意思是说,如果你们家庭条件好的话,那我就给你们开一些好药,贵一些的药物,如果家庭条件一般,那就给你们开点便宜实惠的,虽然但是,懂的都懂,药物这东西,基本都是一分钱一分货。” 真的是碰上了好医生,愿意说这种实实在在掏心窝子的话。 换做了一般的庸医,早就可劲儿的开贵的药了!什么贵就开什么!不图效果就图盈利。 “好的,要最好的药,钱不是问题!”沈临风抢在林菀之前说话。 他害怕林菀图便宜,毕竟林菀对自己的身家还存在“认知偏差”。 林菀瞪了沈临风一眼,又显着你了,尽会逞能! 有了患者家属这番话,医生开药的时候,就有底气了,钢笔的笔尖在药单上刷刷刷的划过,不一会儿的功夫,药单上写满了认不清的代码。 沈临风瞅了半天,愣是一个字都看不懂,果然,无论在哪个时代里,医生写的药房,永远都是天书。 “拿着这个药单,去药房抓中药吧,记住了,一定要按时给孩子吃药,这些中药没有直接治病的功效,其主要用途就是促进孩子的消化系统吸收营养,别以为吃了药之后,就高枕无忧了,孩子日常的营养一定要跟上。” 开了药之后,医生仍是千叮咛万嘱咐,生怕家长不当一回事儿。 “还有就是,一定要按时、定量服用,你们家长在煎药的时候,一定不要自作主张的掺杂其他东西,毕竟,是药三分毒,药物跟药物之间也会产生各种不良的化学反应,倘若出了差错,对孩子产生影响,当家长的后悔都来不及。” 这不仅是嘱咐,更是一种警告。 这个世界上永远不乏把无知当自信的家长,用自己臆断的想法来强加到孩子的身上,最终酿成大错。 丑话说到前头,追责的时候,就 找不到医生和医院的头上了。 “嗯嗯,医生,我都记在心里了。” “行了,别的没什么事儿了,带着孩子去抓药吧,记得,下个月的今天,带着孩子来这里找我复查,这段时间,你们同时也要做好孩子的体重和健康记录,具体到每天的排便、睡眠时间、睡眠质量,饮食质量等。” “好的,医生,那我们就先去抓药了。” 带着老婆孩子,出了诊断室,直奔药房。 药单上十几味中药材,全都是一流的好药,当归、何首乌、阿胶、肉苁蓉等,个个都价值不菲,加一块的总价足足五十多块钱! 这么多钱,换做以前,压根都不敢去想。 可面对如此昂贵的药单,沈临风眼睛都不眨一下。 反正,他的原则就一个,吃药就得吃最好的! 老子的女儿,就得老子来心疼! 只要能把女儿的身体调理好,花多少钱,沈临风都不在乎。 别说是五十块钱的要了,哪怕是五百,五千,五万! 自己也能拿出钱来!没钱也能挣出来! 一共开了十副汤药,每三天喝一副,十副汤药刚好一个月的时间。 中医院的药房里,里面的工作人员,仍是使用传统的抓药工具——小称。 穿着白大褂,戴着口罩的医生,拿着药单,从背后立起来的柜子里,按照图标和斤两来取药。 隔着大老远,就能闻到浓郁的药材味儿,这味道实在是太刺鼻了,沈临风招呼老婆孩子赶紧离远点。 “等抓完药之后,下午你还要去出摊吗?”林菀侧着头问道。 说这话的时候,她的眼睛左右看,明显一副非常在意却又假装不在意的掩饰。 显而易见,她是希望沈临风能留在家里的,但又不好意思开口。 林菀的这点儿小心思,沈临风全都落在眼里。 “我啊,当然是……”沈临风故意拉长了音调。 她的耳朵竖了起来,仍是假装不在意。 “当然是留在家里了,我今天哪里都不去,就在家里了,我得亲手为女儿煎药,再给你们娘俩熬一锅香喷喷的十全大补汤,好好地补一补营养。” 第56章 第56章胖哥出事了! 嗯,不错,是个满分答案。 在情商这件事情上,沈临风一如既往保持了在线状态,没有让老婆孩子失望。 作为一心想要修复破裂家庭关系的他来说,做梦都想让这个支离破碎的家破镜重圆,他会在各种生活细节中捕捉林菀释放的善意。 显而易见,通过老婆表情中那流露出的满意,沈临风心里暗喜,自己这一次又赢了。 距离夫妻恩爱的目标又成功迈进了一大步! 轮到沈临风排队取药,十副药,摞在一起,足足半米高。 看着这么多的中药,要让一个小孩子在一个月内喝完,沈临风的心里除了愧疚就是难受了。 正如医生说的那样,是药三分毒,世界上没有绝对安全的产品,尤其是直接作用于人体的药剂了。 药物是把双刃剑,护心的可能伤肝,保肝的可能伤胃,养胃的可能损害肠道…… 尤其对于一个身体各项机能都未发育完善的五岁小女孩来说,副作用只会更加严重。 这让当爹妈的如何不心疼呢…… 取了满满两大包中药之后,沈临风一手拎一个,带着老婆孩子准备往家里走。 “哎呦,对不起,对不起,赶时间,实在是对不起。” 而就在这时候,一个急匆匆与自己擦肩而过的女人吸引了沈临风的注意力。 行色匆匆的女人撞了沈临风的肩膀一下,险些让他丢了手里的药。 玛德,出门没看黄历,一连被碰了两次,邪门了! 不过,这一次的沈临风并没有发火,毕竟人家道歉了,道歉就没事。 “嗯?老板娘?胖嫂!” 沈临风一眼认出了撞到自己的这个女人,正是胖哥的媳妇老板娘。 “啊,临风兄弟啊!”老板娘也认出了沈临风,惊喜的大喊大叫。“我就说嘛,谁那么没礼貌喊我胖嫂,原来是大兄弟你啊!” “咦,这是你老婆孩子吗?瞧这美人,长得可真俊俏啊!” 毕竟是做生意的老板娘,天生的会说话,自来熟,说起话来,一点儿都不见外。 反倒是让林菀羞红了脸,感到很不好意思。毕竟,大庭广众之下,被人家“贴脸夸奖”,瞬间就感觉有无数双眼睛看着自己,让她有种想藏起来的念头。 “对,没错,这是我媳妇林菀,旁边的是我闺女丫丫。”沈临风大方的介绍起来。“这位是我的生意合伙人,胖哥快餐的老板娘,叫她胖嫂就行了。” “嫂子您好,我是林菀。”林菀腼腆的微微一笑。 人家也不胖,贸然的叫胖嫂,总感觉不太好。 “阿姨您好。”乖巧的丫丫也喊了一声,同样忽略了“胖嫂”的称呼。 在丫丫幼小懂事的认知里,叫一个根本就不胖的阿姨叫胖嫂,她不理解,也叫不出口。 “哎哎,都好,大家都好,有空常到我们店里去坐坐啊,弟妹,不瞒你说,多亏了你男人,你男人做生意的头脑实在是太灵活了,不仅给我家胖子当师父,教他厨艺,还帮我们餐馆拉来了订单!现在生意火得不得了!” 老板娘当着林菀的面儿,滔滔不绝的夸起了沈临风,各种溢美之词一股脑的脱口而出。“你男人可是我们饭馆的大恩人啊!就恨没有早两年碰上,不然的话,我家兴许早就开起连锁店了,早就成万元户了!弟妹,不是嫂子夸你,你可真是摊上了个有能耐的好男人啊!以后跟着临风兄弟,将来可得享福了!好日子全在后面呢!” “没、没有吧……”被夸的越来越不好意思了,林菀羞赧的拢了拢鬓角的头发丝。 算了吧还是,现在碰上我就挺好的,要是碰上早两年的我,早就把你家的生意给败坏了…… 沈临风心里暗戳戳的想着,然后打断了老板娘的碎嘴子。“行了行了,好话说两声就够了,太夸张了吧,我只不过是做了一点微不足道的小事 罢了。” 谦虚的同时,目光也偷偷的打量着一旁的林菀,想看看媳妇的反应如何。 自夸,和外人夸奖,完全不是一回事儿,前者有王婆卖瓜之嫌,而后者则有验证事实之功效。 林菀神情里的吃惊和惊讶,尽数落在沈临风眼里,心里愈发的得意。 这可不是我提前安排的。 “唉,什么都好,就一点不好,生意实在是太好了,压根儿忙不过来,这不,忙的我都累出病来了,趁着现在活少的空隙,赶紧来医院开点药,对了弟妹,要是临风兄弟不忙的话,就让他到我们店里去帮忙吧!” 虽然很想沈临风回家陪陪自己和闺女,但看着老板娘脸上的愁容,又让心善的林菀狠不下心来拒绝,看了一眼沈临风,然后对老板娘说道:“没事,不忙,今天家里没什么事儿,你那里要是实在是忙不过来的话,就让他去吧,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如果再忙不过来的话,我也可以去帮忙的。” “哎呀,弟妹,你可真是个善心肠的好女人!临风兄弟啊,你摊上这么好的女人,真是祖坟都得冒青烟儿了!”老板娘拍手叫好。 “临风,你就不用管我们娘俩了,我和丫丫自己回去就行了,胖哥和嫂子那边,毕竟是你的生意伙伴,作为伙伴,就得相互帮忙,相互扶持才行。” 沈临风点了点头,把药交给林菀。“行,下午我就去一趟,晚上一定回家给你和女儿做饭,在家等我。” “嗯,早点回家。”林菀牵着丫丫的手,抱着中药包,离开了医院。 当看着林菀远走后,老板娘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不见,扑簌簌的泪水夺眶而出。 与此同时,沈临风的面容也逐渐变得严肃起来,语气沉重的询问道:“是不是出什么事儿了?” 沈临风不是个傻子。 一开始的时候,他就注意到了老板娘脸上的那种焦急神色,眼下正是大中午,正是饭店生意最好的时候,作为店里的老板娘兼服务员,在最忙的关口,却如同无头苍蝇一样在医院里乱窜,沈临风就料定,肯定出事了! 闲聊的时候,老板娘话里话外一直想把自己单独留下,以帮忙为由,支开林菀,更是让沈临风确认了自己的怀疑。 “嗯——”老板娘一边抹眼泪,一边点头。“胖子、胖子他出事了……” 第57章 第57章悲催的胖哥 “出事?出什么事儿了!”沈临风心里一惊。 “他、他、他今天早上,被一帮上门寻仇的混混给砍了……”老板娘抽噎着回答。 “来,这边来说话!”拉着老板娘的手,来到了一处人少的空当,沈临风神情严峻地追问道:“先别哭,来,跟我说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一点细节都不要漏,原原本本地告诉我!” “这事儿得从今早上六点,我们刚开店的时候说起……” 在老板娘的抽噎和哭泣中,将早上发生的事情,一点点的给沈临风还原了出来: 在沈临风的建议之下,胖哥夫妻俩也开始坚持每天早起售卖早点。 毕竟,他说得对,作为一家快餐店,本身就得争夺早餐红利! 这么大的一笔买卖不做,放着任由其他店挣得盆满钵满,这是傻帽行为! 为了挣钱,胖哥早早就订好了闹钟,做起了早餐生意。 本想来个开门红彩头,结果,开门之后,迎来的第一桌不是客人,而是“仇人”。 之前被吓走的三个混混,这次又来了,而且是带来了一大帮人,上门就逼问胖哥,上次挑事儿的那个年轻人在哪儿! 他们虽然人多势众,可我胖哥天生愣头青,虽然势单力薄,可也不怕事,身上颇具梁山精神,绝不出卖兄弟! 被胖哥激怒的混混们,二话不说,就开始了砸店! 被人欺负到了头上,胖哥也不含糊,抄起菜刀就跟他们干了起来! 猛虎难斗群狼,在砍翻了两个混混之后,胖哥就被一群混混砍翻在地! 等到老板娘从外面买完菜回来之后,映入眼帘的是浑身是血倒在地上的胖哥,以及被砸的乱七八糟的店铺。 桌子被拆了,玻璃全都被砸碎了,但凡是玻璃做的东西,哪怕是空酒瓶子,也被砸了个稀烂。 整个店里没留下一样好东西。 而此时的胖哥,身中十多刀,已经因为失血过多而昏迷不醒了。 老板娘急忙找人把胖哥送进了最近的医院里,就是这家医院。 虽说是中医院,可也有抢救病房。 之所以行色匆匆,是因为急着给胖哥办理住院手续和缴费。 “我胖哥怎么样了?”人有没有事儿,这是沈临风最关心的事情。 老板娘擦干眼泪。“医生说,没有生命危险,得亏胖子肉厚,虽说是挨了十七刀,但是刀刀都是皮肉伤,没有伤到要害,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如果胖哥出了意外,沈临风肯定会难受一辈子。 “胖哥在哪间病房,带我去看看他。”眼下,沈临风最挂念的就是胖哥了。 于是,让老板娘领着,一路来到了胖哥目前所在的病房里。 刺鼻的消毒水味儿扑面而来,这是一间单人病房,里面就放了一张床,床上搁着一个满是绷带的大胖子。 “哎呦~哎呦~” 整个病房里回响着胖子痛苦的哼唧声。 “胖子,你快看,是谁来看你了。” 听着老婆的招呼,躺在床上的胖子,艰难的回过头来看。“哎呦~原来是临风兄弟啊,你看老哥我这情况,就不下床迎接你了,哎呦~” “别别!”沈临风忙上前。 必须得承认,胖哥这波可是遭老罪了…… 整个身上几乎没有一块好地方,从脑袋到胳膊,再到肚子和腿脚,全都是刀痕累累! “兄弟啊,哥哥我可难受了,挨了十八刀不说,还被医生封了几百针……哎呦~哎呦~” “行了,胖子,你可少说两句吧,一会儿我去找一下医生,让他给你打针麻醉,睡着了就不疼了。”老板娘心疼老公。 胖哥自打清醒之后,麻醉劲儿退下去了,整个人就彻底不好了。 浑身上下都是撕心裂肺的疼痛感! 胖哥第一次感受到了什么叫生不如死的感觉! “胖哥,你放心,事情都是因我而起,不报此仇,我沈临风誓不为人!”沈临风红着眼,咬着牙说出了这句话! 两辈子互为师徒的情谊,在沈临风心里,胖哥早已是如同家人一般的存在。 他无法接受,被他视为兄弟的胖哥被人砍成这副德行! “我一定要让伤你的人血债血偿!” “临风兄弟,可千万别说这种话,你胖哥可不是为了你,你也不用自责,我两口子俩的性格,你也知道,天生就是冲,愣,不怕事,凡事都图争强好胜,早晚得出这种事儿,兄弟,别往心里去,跟你没关系。” 老板娘倒了杯热水,递给沈临风。 “哎呦~对,兄弟,跟你没关系,别难受,你胖哥我的脾气就这样,吃软不吃硬,越是跟我来硬的,老子就绝不惯着他们!再者说了,俺们鲁省人,向来重义气,讲情义,出卖兄弟这种事儿,打死也不能干,更何况是向恶势力低头,砍死我胖子也不干!” 如果是在抗日时代,胖哥这种硬骨头,一定能干地下工作,保密能力一流。 “好了,少说两句话吧,疼死你丫的!今天刚好在医院里碰上了临风兄弟,这才能及时赶过来。临风兄弟,有件事儿,得跟你商量一下,就是等胖子出院了之后,我们就不打算再在原地方干了,准备换到城中去,这里的是非恩怨太多,而且防不胜防,万一以后再来这么一次,不一定会有这么好的运气再躲过去了……” 说着,老板娘的眼泪就又下来了。 心里是又委屈又难受。 做生意本就难,眼瞅着艰难的好不容易有了起色,就碰上了地方势力寻仇这种糟心事儿。 尤其是看着浑身是血的老公躺在地上不省人事的一幕,给她留下了极大地心理阴影。 遭此一难之后,老板娘是真的怕了。 任何人都承受不住失去至亲之人的代价! 换谁,谁不怕呢? “不走,老子就不走!这家店是我的,老子辛辛苦苦开的,凭什么被这帮王八蛋地头蛇吓唬了,老子就搬家?老子就不走!等我好了以后,就继续开店,他们要是敢再来,老子就跟他们同归于尽!哎呦~” 第58章 第58章江湖恩怨江湖解决! 胖哥一如既往的逞强,看来,就算是挨了十八刀,也没有砍灭他的嘴硬。 浑身上下都被砍碎了,就嘴还是硬的。 “凭什么永远是老实人吃亏!我胖子不信这个邪!宁可穷死饿死被打死,也绝不向黑恶势力低头妥协!哎呦~” “行了吧我的哥,您老还是安心的静养吧,嫂子这段时间也别回店里去了,既然是上门寻仇的,那就好办了,冤有头,债有主,剩下的事儿交给我来办。” “啊?兄弟,别冲动啊!他们可是混社会的混混,千万别乱来,有事咱们可以报警,可千万别一时糊涂,做出送人头的傻事儿!”沈临风提醒道。 “最好,这段时间就在医院里住着吧,不远处就是派出所,他们胆子再大,起码也不敢到这里撒野。” “临风兄弟,你可别犯浑啊!” 听着宛如“交代后事”一样的语气,老板娘有点急了。 她找沈临风的目的,是想劝一劝倔强的胖哥,让他同意把店盘出去,把钱收回来之后,转战其他地方继续开店。 没成想,沈临风更倔强,还要去报仇! 他们就是普普通通的老百姓而已,哪里惹得起道上的流氓和混混! 这下好了,之前得安抚一个胖哥,现在还得安抚一个更冲动的沈临风! “是啊,兄弟,别干傻事儿,你只有自己一个人,他们可是一群人,动不动就拉帮结派的。你真要是惹上他们,肯定会吃亏的,等我,你等我伤好了以后,咱们一块,一块干他丫的!哎呦~” 胖哥的气概坚持不了三秒钟,就被浑身钻心的疼痛疼的哎呦起来。 “胖哥,嫂子,我是什么人,你们心里头肯定清楚,其实干傻事儿的人?放心吧,我心里有数,我跟你们保证,我不仅能毫发无伤,而且还能让他们血债血偿!嫂子,医药费的单子,记得全都准备好,一份都别少,还有店里的装修单,如果有的话,就提前准备好,没有的话,就去找个装修师傅估一下维修的价格,给我一个数字。” “嗯?兄弟,听你这意思,是想去把赔偿要回来?”老板娘惊呆了。 沈临风还有这能耐? “你不是不认识他们大哥张佛头吗?” 老板娘想起了混混们第一次登门时,跟沈临风盘道时说的话,他一口报出了混混大哥张佛头的名号。 态度尤为嚣张,让混混们投鼠忌器,不得不撤走。 事后,又问起沈临风,他说自己只是知道这个名字而已,与此人之间并无任何交集。 如果没有猜错的话,这帮混混之所以敢回头砍人报复,估计是回去跟大哥确认过了,江湖上压根没有沈临风这号人吧…… “嫂子,这你就不用管了,信我就行了,凡事我心里都有数。”沈临风没有过多的解释。 说多无益,反而平添烦恼。 不如给所有人都保持一种“高深莫测”的神秘感比较好。 “行了,你一个娘们家家的,问那么多有什么用,临风兄弟既然都这么说了,那咱们就信他!哎呦~”胖哥一锤定音,用仅能活动的手指勾了勾老板娘的衣角,眼神示意她别继续说话了。 在他们这家夫妻店的组合中,胖哥扮演的是憨厚的大厨人设,胖嫂则是精明的前台老板娘。 小事精明之人,必有大事糊涂之时,平时憨厚之人,必有明察秋毫之心。 胖哥话少不管事,是因为在大事成定局的前提下,把日常事务全权放心交给老婆打理。 并不代表他是心宽体胖,没有头脑,恰恰相反,待物看人这件事儿,他看得比任何人都深入,透彻。 他坚信,带自己发财的这位临风兄弟,绝不是一般人,有心计、有能耐、有头脑,只是受困于贫穷的现状罢了。 可对于他们这种类型的人来说,钱反而是恰恰最容易得到的东西! 一般管这 种人物叫做——潜龙! 胖哥相信自己的眼光,更相信这个小老弟的能耐。 “嫂子,胖哥住院期间的用药,一定要用最好的,别舍不得花钱,检查也一定要用最好,最全面的,挨了这么多刀,极其容易伤到神经之类的,万一检查不到位,没有及时修补的话,日后落下个口眼歪斜、手脚哆嗦的毛病,将会是一辈子的毛病,马虎不得。” “啊?真有这么严重?”老板娘被吓一跳,她没什么文化,哪里懂这么多。 书都没读过几年,哪里知道神经是什么玩意儿。 “钱不够用的话,就跟我说,我这里有。”沈临风说着就要从兜里掏钱。 这期间,他前前后后挣了将近两百多块钱,大部分交给了林菀,但兜里也有个四五十块。 买药缴费,还是绰绰有余的。 “兄弟说这话就见外了,最近这段日子,托了你的福,挣了不少,别说是十八刀了,哪怕再来个十八刀,钱都够用!”胖哥应该是不疼了,不然不会满口跑火车。 “呸呸呸!乌鸦嘴!不会说话,就让医生把你嘴也给缝上!”老板娘骂完胖哥之后,就叮嘱起了沈临风。“兄弟啊,别怪嫂子多嘴、话多,你可千万别冲动行事去报仇,咱们老百姓背后有政府,万不得已时,咱们可以报警,犯不上跟这帮混混玩命,你哥这里,钱的事儿不用操心,我们夫妻俩,就怕你再搭进去……” 老板娘喋喋不休的交代着,沈临风耐心的听着,没有丝毫厌烦的意思。 反而觉得很温馨,很享受,这是一种被人在乎的感觉。 只有在乎你,才会跟你说这么多嘘寒问暖的知心话。 沈临风用斩钉截铁的语气说道:“放心吧,胖哥胖嫂,我沈临风还是那句话,大家生而为人,不是被人欺负的,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咱们不想惹事,可也不怕事!被人欺负到头了,还忍气吞声,这不是我沈临风的活法,我发誓,一定得让那帮瘪犊子们血债血偿!江湖上的事儿,还得用江湖上的手段来解决才行!” 第59章 第59章复仇日记! 张佛头,男,35岁,天海本地人,因为家庭成分原因,没有得到过良好的学校教育,十二岁时就在街头浪荡,争强好胜,打架斗殴,并且纠结了一帮同样不学无术,游手好闲的青年们,一天到晚不干正事,天海第一个文身,就是从他开始。 十二年前因流氓罪入狱三年半。 五年前,又因组织帮派罪,入狱三年半,出狱时,刚好赶上严打结束,躲过一劫。 幸好是严打之前坐了牢,要是严打时,以他犯下的罪过,不说是牢底坐穿,也得吃颗花生米! 运气,救了他一命。 才三十五岁的年纪,身上就已经有了七年的牢狱生涯。人生有五分之一的生命是在监狱中度过的。 因为身上案底众多的缘故,出狱之后,在这个人人歧视劳改犯的时代里,难以找到正经工作,一度以在街头修自行车为生。 后因无法适应贫困的生活,在金盆洗手三个月之后,又重操旧业,“重出江湖”,纠结起了当年的“兄弟”们,歃血为盟,干起了收保护费、看场子的营生,又在多次的江湖火并中,击败了另外的几个“大哥”,成为天海城北地界的有名“地头蛇”。 他的名字不叫佛头,他叫张福同。 因为嫌弃本名听起来不够霸气,于是自己给改成了“佛头”。 行走江湖的时候,听起来更有震撼力。 如果按照正常的历史轨迹走的话,张佛头会在五年之后,成立一家拆迁公司,凭借一些社会关系,接连拿下好几处棚户区拆迁和旧楼房改造的项目,靠着拆迁和地产,走向百万、千万、亿万富豪之路! 一家有着帮派背景的拆迁公司,摇身一变,洗白成为地产公司。 而他本人,更是成为了天海知名的地产大亨,还上过不少的电视台采访。 在他成功的背后,却是藏着无数被强拆老百姓的血泪和冲突…… 染血的暴利构建成的财富宝座,终究是坐不稳的,二十年之后,他所承担的地产项目资金链断裂而暴雷,后又被扒出了放高利贷、强拆出人命、帮派背景等各种丑闻,随之而锒铛入狱。 从此余生就彻底与监狱相伴一生…… 他的一生可谓是极具色彩性和传奇性的。 当然,这是一种嘲讽,不是夸奖! 上辈子重生之前,沈临风与张佛头,同样是天海的知名企业家,而且,部分生意存在着直接竞争关系,所以,沈临风跟他打交道的次数不算少,两人之间的明争暗斗,闹得满城风雨,最后,还是沈临风稍逊一筹,吃了不少亏。 可在张佛头地产公司陷入危机之中时,导致他企业垮台之后又被送入监狱的黑料和证据,就是沈临风一手操办的…… 谁能想到,人生竟充斥着如此之多的戏剧性。 再世为人,恩怨仍在延续…… 上辈子,你搞我生意、搞我企业。这一世,你又为了保护费,伤我兄弟! 此仇不报非君子!上辈子,我能把你整垮,这辈子,同样也可以! 蹬着自己的破三轮车,沈临风慢慢悠悠的来到了一家售卖水果的门头店前。 店门口支着水果摊,摊位上摆放着各式各样的水果,西瓜、桃子、苹果,基本都是北方夏天常见的果蔬。 只是,这摊位的水果质量可不咋地,焉不拉几的葡萄上面,落满了苍蝇,其中还有几只绿头苍蝇。 作为老板的店主,躺在店里的躺椅上,脸上蒙着一张报纸,在立扇下打盹睡觉。 看来,在这位店长的心里,生意的好坏,远不如自己睡觉重要。 将三轮车停在店门口,沈临风随手拿起摊位上的一个西瓜,单手举着瓜,走进了店里。 左右看了看,除了睡觉的店长之外,再无其他人。 人少就好,这下子就放心了。 用脚一踢,店门口的两扇门随即而关上, 外面的人都看不到店里的情况。 沈临风举起了西瓜,对准着熟睡中的店长脑袋,狠狠将西瓜砸了下去! 砰—— “哎呀!” 西瓜重重砸在了店长脑袋上,强大的力度冲击,直接炸开了花! 而躺在躺椅上的店长随之失去了重心,仰面倒在了地上! “谁啊!卧槽!谁特么拿瓜砸老子!” 被砸了个迷迷糊糊的店长从地上爬起来,大为发火,想看清楚行凶者何人! 结果,一个硕大的榴莲朝着自己的面门迎面而来! “卧槽!” 砰—— 榴莲重重的砸在了脸上! 榴莲外壳上那尖锐且硬实的硬刺直接扎花了他的脸! “唉呀妈呀!杀人啦!要死人啦!” 疼的店主大呼小叫,然而,冷血的沈临风并不在意,眼神冰冷的他拎着榴莲把儿,不顾店主的求饶,朝着他一下一下的狠砸着! “救命啊!大哥!啊啊!我跟你没仇啊!哥,求你了,饶了我吧!” 砰——砰—— 此时的沈临风,犹如一个无情的砸人机器,足足三五分钟之后。 店主已经趴在了满是西瓜瓤的地上,一动不动的翻着白眼儿,颤抖的嘴唇发出痛苦的哀鸣。“哎呦~哎呦~” 像极了重伤后躺在病床上的胖哥。 “大、大哥,我、我跟你没仇啊~哎呦~干嘛上来就打我~哎呦~” 虽然被打的快不行了,但店主仍想知道为什么。 沈临风丢下满是血的榴莲,找了块布条,缠了缠自己的手。 刚才在打他的时候,不小心被榴莲戳伤了好几个洞。 沈临风在他店里找了找,翻出来一盒大前门,从烟盒里抽出来一根烟,叼在嘴里,用火柴点上,吸了一口之后,又把烟卷塞进了店主口中。 随后,一屁股坐在了他的躺椅上,擦了擦额头上的汗。 打人也是个体力活啊! “你跟我没仇,也没得罪我,我打你,就是好让你告诉你亲大哥一句话,揍你的人,是一个叫沈临风的人,他手下砍我兄弟十八刀的账,沈临风会一个个的找回来!” “咳咳、哥啊,得罪你的人是我哥,你干嘛揍我啊……哎哟~” “是啊,这个问题我也想问,我兄弟跟你哥无冤无仇,凭什么要挨十八刀呢?” 第60章 第60章不按套路出牌! 一直以来,沈临风都是一个讲理且认理的人。 理分天理和地理,地理是国法、家法。 而天理则是天经地义之理,自古以来的约定俗成,比如说欠债还钱、祸不及家人、师出有名等等。 天下之大,无规矩不成方圆。 讲天理、讲道义,是沈临风为人处世的原则和底线。 他做事干活打交道,绝不会被人挑理儿,同样的,也不容许别人做出逾越道义和天理之事! 伤及无辜,在沈临风看来,张佛头这次就是坏了规矩! 收保护费,本身就是伤天害理之事,应当受到惩罚,可如今呢,竞对良善人家做出行凶报复之举! 这让沈临风无法忍,也忍不了。 既然如此,那就只好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了! 今天的这次出手,就是沈临风报复之路的其中一环! 这个被自己用榴莲砸丢半条命的水果店老板,他除了水果店主之外,还有另一层身份,就是张佛头的亲弟弟。 沈临风是个讲理之人,哪怕是报复,也有自己的原则——不伤好人。 也不是什么善茬儿,他的这家水果店,就是他哥三年前使用强取豪夺的手段,赶走了一对老年夫妇之后送给他的。 他在经营这家店的时候,时常缺斤短两,恶意涨价,还经常以次充好。 依仗着混江湖的亲哥撑腰,吃了亏的顾客也不敢上门讲理,只能默认哑巴亏。 丢了口碑,意味着失去了客源,明明占据着最好的路段、最好的店,在他三年的经营下,变得臭名昭著。 几乎半死的店主这才明白,原来是被人家寻仇,找上门来了…… “咳咳……哎呦~我哥张佛头的名号,你不是没听说过,你想过,今天打了我之后,未来的下场会是怎样嘛?哎呦~” 都快被打死了,店主还不忘利用哥哥的名号来威胁一把沈临风。 啊~ 话音未落,沈临风另一根烟的烟头就怼在了他脸上! 在他的痛苦声中熄灭。 “这是赔礼道歉的事情吗?这是你死我活的斗争!”沈临风说出了电视剧里的知名台词。 “转告你哥,我跟他之间的账,就此开始了。十八刀,我都会一刀一刀的讨回来!” 说完之后,沈临风起身离开,走的时候,也不忘丢下两块钱。 “医药费,拿着了,我沈某人向来讲理。” 顺便又在他的瓜摊上,找了一个个大圆润的西瓜,敲了敲瓜皮,是个好瓜。 然后放在了公斤秤上。 十五斤! 什么玩意儿?这分量能有十五斤?神 沈临风有点怀疑起了自己的直觉,拿在手里掂量了一把,不可能! 然后检查起了公斤秤,不查不要紧,一查看到了猫腻,在公斤秤的托盘地下,吸着一个硕大的吸铁石! 呸!果然是个奸商! 靠投机取巧来挣不良资产,要是没他哥罩着的话,他这种不良商贩,早就被愤怒的消费者给弄死了! 丢了吸铁石之后,沈临风又重新称了一下,八斤四两。 这个重量就没问题了。 又往秤上放了两毛钱,骑上三轮车,扬长而去。 又是讲理的一天。 等回到家之后,发现林菀正坐在客厅里陪着丫丫玩耍。 “老婆,宝贝儿,来吃西瓜了!” 西瓜拿进厨房里,用凉水简单的冲洗了一下,再用刀一切! 熟透了的西瓜,没等刀全部落下,刚切开一条纹路之时,整个瓜瞬间炸裂! 鲜红的瓜瓤透着可口诱人的味道。 好瓜! 这瓜肯定是熟了! 店主应该庆幸碰上的人是自己,而不是刘华强,自己只是用西瓜和榴莲砸了他一顿,顶多是一点皮外伤,养一养,有个三两天就没 事儿了。 可如果来得是华强,那就得是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了! “好甜的瓜~谢谢爸爸!” 丫丫捧着一片瓜瓤,大口吃着瓜,一脸的满足和幸福。 “老婆,有个事儿,得跟你商量一下,最近这段时间,就别在这里住了,我考虑过了,咱们家目前的环境和居住条件,不适合丫丫的生活和康复,我打算好了,给你们娘俩换一套三室的大房子。” 一家三口围在一起吃着西瓜,沈临风突然提议道。 搬家,好端端的,为什么要搬家呢? 林菀对此表示很不理解。 这套房子当初还是化工厂单位三年前分配的房子。 当时,只要沈临风夫妇俩,能干到五到十年以上,房子就能以半卖半送的方式,花五百块钱买下来了。 可惜,沈临风后面被开除,林菀也被迫离职。 好在,单位并没有回收房子,而是以每年一百块的价格租给他们两口子俩住着。 这个家虽然小一点,只有一室一厅的小格局,小是小,但对于他们一家三口来说,是足够用的,丫丫毕竟现在还小,没有长大,不需要单独的卧室。 再者就是,买房子需要花钱,他们眼下刚解决温饱问题,那里有闲钱换房子呢! 基于现状的考虑,林婉认为沈临风换房子的计划,简直是天方夜谭。 日子才好没几天,就又开始了穷折腾。 “这里的居住环境实在是太差劲了,房子的隔音效果差,隔壁一装修,整栋楼都听得见,屋里连个厕所都没有,想上个厕所,还得跑外面的公共厕所,时不时地得排队,平常倒还好,万一闹个肚子,甚至容易拉裤兜子里,尤其是到了冬天,屋里空间小,点炉子也很费劲。” 沈临风一股脑的说出了对眼前房子的不满之处。 句句都戳中了林菀的痛点,尤其是没有厕所这一点,对于女人来说,每天都很难熬。 “可是,搬家也不是个小事啊,得选新房子吧,得找人帮忙搬吧?家里还没打理过呢,到底要搬走多少东西,都还没个数呢。” 沈临风想一出是一出,之前也没打个招呼,说搬就搬,着实是过于仓促了。 让林菀毫无心理准备。 “没事儿,房子我已经提前看好了,就在不远处的小区,那里是军属院的干部楼,刚好有一户人家要搬走,我跟人家谈好了租金,咱们今下午就搬过去。” “啊?这么急!” 第61章 第61章男人不能有软肋! “对,就是今天下午搬,越快越好。” 如果有可能的话,沈临风甚至什么都不想要了,就带着老婆孩子走。 这个世道,不守规矩的太多了。 万一,他们趁机偷家,专挑老婆孩子下手,哭都没地方哭。 “突然间搬家,你、你是不是又惹上什么事了?”林菀不禁怀疑起来。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每一个离奇动作的背后必然有着一个更加离谱的故事! 沈临风以前没改好的时候,时常在外面吃喝赌博,时常会有债主上门讨要拖欠的赌资,有堵门不走的、有言语威胁的,甚至还有拿着家伙恐吓的! 在这种情况下,沈临风都没有动过搬家的念头,怎么,今天日子过好了,突然间要搬走? 这就让林菀不得不怀疑起,沈临风极有可能招惹上了更大的麻烦,必须得跑路才能避祸! “想哪儿去了,能不能盼我点儿好,事不是因我而起的,是这么一回事儿……”大家都不是傻子,沈临风知道,自己媳妇看似话少,其实心里头跟明镜似的,心思活法,瞒是肯定瞒不住的。 与其瞒着,让她成天提心吊胆,还不如用一种委婉的话术,让她了解事情的原委和经过,起码让她心里有个数儿。 “啊?胖哥胖嫂这么惨的嘛?惹上了流氓混混,还砸店打人,这也简直太目无王法了吧!”当沈临风说到胖哥被混混打伤住院的时候,林菀已经花容失色了。“有没有报警呀?打人砸店这种缺德事是犯法的!应该报警抓他们才对!” 沈临风摇头:“没用的,这种事情,顶多就是把他们抓进去拘留个几天,顶多三五个月,甚至半年,就能把人放出来,而且,他们这种人是成团伙性质的,抓人,就意味着结下了梁子,日后,肯定还会变本加厉的报复。总不是回回都麻烦派出所吧?所以,江湖上的事儿,还得用江湖上的手段来平。” 沈临风倾向于不报警,也明白,一个一个的抓,一个一个的放,只要张佛头不被抓进去,报多少次都没用。 不光他一个人这么想,就连吃了亏,被砍十八刀的胖哥也是这么认为的。 所以,老板娘想的是搬店…… 息事宁人,自己吃哑巴亏。 虽然是一种解决方案,可却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只要你人还在天海,他们就有各种办法找上门。 想要一劳永逸的解决,以沈临风来看,就得让这帮混混们知道,自己这边是他们惹不起的“刺头”! 以凶制恶!以狠制勇! 这肯定会是一场“惊天动地”的“战役”,如果能平了这档子事儿,功成名就就在今天! 沈临风也想借着处理张佛头欺压老百姓收保护费这件事儿,一战成名! 让沈临风这个名字从此响彻天海! 是危机,可在危机中也蕴含着无穷的机会! “你的事情我也插不上手,可我还是要提醒你,凡事千万不要争强好胜,不要逞强,你不是一个人,你还有、有个女儿要养活,无论是做什么事情之前,一定要记得,你的女儿每天晚上都在等着爸爸回家。” 沈临风的性格强势霸道,哪怕是改邪归正,也难改性格本质。 林菀自知自己劝不了,也阻止不了,只能提醒他,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身份。 他不是一个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单身汉,没有逞强的资本。 在他身后,有妻子、女儿、父母,他是家里的顶梁柱…… “放心,我心里有数,我可舍不得出事儿,毕竟家里有乖巧的女儿,还有一个贤惠漂亮的老婆,这辈子都还没享受够呢!”沈临风哈哈笑了起来。 “去,说什么呢!没个正型!”林菀羞嗔一句,不再理会沈临风。 起身回了卧室,开始收拾东西。 得罪了江湖势力,自然非同小可,林菀当然明白 其中利害,搬家是最好的选择。 无论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丫丫,一定要搬走,搬到一个无人知晓的地方藏起来。 家庭永远是一个男人的软肋。 林菀不希望自己和女儿成为沈临风的后腿。 本来,沈临风就已经做好了搬家的准备,随着腰包越来越鼓,有钱了,自然不能让老婆孩子再住在这件逼仄狭小的房间里。 虽然这里是自己的婚房,也有着一家三口的生活记忆。 可沈临风对这间房子,并没有丝毫的感情。他在乎的,永远是活生生的人,而不是回忆。 原本计划着,会在秋天的时候,去开发中的新区买一套三室一厅的楼房来住,可这次的危机,让沈临风提前了搬家计划。 在揍完水果店老板之后,沈临风就专程去考察了住房情况。 特别关注的就是军属院或者是离休干部小区之类的地方,毕竟,相比起普通的住宅区而言,像是这种地方,在安保的力度和生活环境都要比寻常小区要好很多。 住在这种环境下,身心健康和安全都能得到保证。 就不信了,一帮混混还敢到这里撒野不成? 功夫不负有心人,沈临风在一处家属楼里,找到了一家正在搬家的老夫妇,他们在部队里校级军官转业到了外省地方当科级干部去了。 作为家属,他们也要到儿子所在的城市里去一同生活。 空下来的房子,一时半会儿也卖不掉,只能选择租出去,刚好这个“大漏”就被沈临风捡上了。 当然,沈临风来这种地方捡漏,也不是无的放矢的。 他也有自己的想法,1986年正值百万大裁军的关键时期,在这段举世震惊的军改历史中,将会有超过百万名军人脱下军装转业到地方,将更多的资金用在军队迈向现代化的技术革新中去。 普通士兵退役叫退伍,退伍后的士兵基本会回到原籍所在地,而军官退役则叫转业,转到地方去任职公职干部。 一个军官转业到其他地方,往往意味着整个家庭要随之跟过去。 捡漏军属院看似巧合,实则必然。 沈临风抓住的就是这个机会。 把老婆孩子安顿在此,自己也就后顾无忧了,可以放心地去干大事了! 第62章 第62章在下沈临风! “哥啊~哎呦~你可得为我做主啊~哎呦~” “哥啊~那王八蛋是真不讲武德啊~哎呦~” “他偷袭我啊~趁我睡觉的工夫,上来就打啊~哎呦~” “篮球个头那么大的榴莲,浑身是刺啊!他拿着榴莲砸了我至少几十下啊~哎呦~” “哥啊~差一点儿,我就见不着你了啊~哎呦~哥啊~你可得给我报仇啊~” 同样是医院的病房里,这次哎呦个不停的换成了水果店的店主,脑袋上缠满了绷带,朝着一个光头汉子哭诉着心中委屈。 脸上带着蛤蟆镜,身穿牛仔服的光头男,坐在一旁的椅子上,表情严肃,一言不发。 就连旁边波浪卷发女人递过来的雪茄都不想抽,隔着宽大的墨镜都能感受到他那滔天的怒火。 在天海,没人敢把他张佛头不放在眼里! 不说整个天海,起码得有小半个天海人知道,床上这个人是自己的亲弟弟,同父同母的亲兄弟! 任谁都知道,他对这个亲兄弟可谓是宠到了极点,打小儿护着他,当年坐牢,就是因为有人欺负了自己弟弟,当哥的为弟弟出头,拿刀捅了人家! 他曾放下狠话,谁碰他弟弟,就是打他张佛头的脸! 而如今,被他视为绝对心腹的亲弟弟,被人打成了猪头,无疑是把他张佛头的脸丢在地上踩! “老二,别哼唧了,你哥最近心情不好,就别给他添堵了,你也是的,好歹是个大老爷们儿,不就是挨了顿打嘛,叫唤个没完没了,想当年,你哥被人捅了三刀,都没喊一声疼,还把人家追着砍了三条街呢!” 波浪卷的女人看不惯一个大老爷们叫苦不迭的娘们劲儿! “闭嘴,不许说我兄弟!”张佛头呵斥一声,一拍桌子。 女人赶紧低头,闭嘴。 看得出来,她是很怕张佛头生气的。 “哎呦~我都伤成这样了~你还能落井下石的说风凉话~哎呦~一点同情心都没有~哥啊,你可得为兄弟做主啊~” 啪—— 啊! 张佛头一记嘴巴子抽在了女人的脸上! 女人捂脸喊疼,惊恐地看着这个情绪阴晴不定的男人,瑟瑟发抖。“张哥、我、我错了……” “不是跟我道歉,是跟我兄弟道歉!”张佛头命令道。 “富贵哥,我、我错了……我不该说风凉话……我、对、对不起!” 女人鞠了个九十度躬,向张富贵道歉。 张佛头本名张福同,而他亲弟弟的名字则叫张富贵。 “不够诚恳!”张佛头冷冷一句话,按着女人的头,重重磕在了铁床边! 砰—— 啊!女人的惨叫声盖过了张富贵的哼唧声。 “哥,你咋能下这么重的手呢,小嫂子可是你最爱的女人呀。”见有人比自己还惨,躺在病床上的张富贵瞬间觉得自己没那么难受了,反而幸灾乐祸起来。让你这个小娘们敢嘲讽我!真分不清大小王了! 别以为跟我哥睡过了,就是“王的女人”了! 在张佛头的心里,任何男女之情都敌不过血浓于水的亲情。 所以,他才会把张富贵看得比什么都重要,虽然他没出息、软弱、怕事,可他毕竟是自己的亲弟弟! 就这一个理由,足够了。 “滚出去!”张佛头不耐烦的一句话,吓得女人跌跌撞撞逃离了出去。 “放心吧兄弟,有哥在,谁欺负你,哥就会让他付出十倍、百倍的代价!让他死也得明白,欺负我张家人,后果很严重!”张佛头的眼睛中闪过狠厉的锋芒,左手摩挲着大拇指上的玉扳指。 “敢跟我叫板,沈临风,这个人很有意思。” 事情的发展,已经逐渐超出了他的预料,城北和城东本身就是他收保护费的势力范围。 在这两块区域经营的中小商户,必 须得给自己孝敬,才能安生的做生意,敢坏自己规矩的人,他沈临风是第一个。 还以为沈临风这个名字是什么时候声名鹊起的“江湖新秀”呢。 可当他调查了之后,压根就没有这么一号人物! 至于沈临风在菜市场一战成名的双杀战绩,吓唬一般混混足够用了,可对于他们这种“职业混混”来说,远远不够。 张佛头认定他就是一个欺世盗名之徒!这才派出了更多的小弟,去砸店给个教训。 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两个没想到。 第一个没想到的是,饭店里的胖子竟然敢一个人硬钢十个! 如果乖乖的双手抱头,躲在一边,本不会有皮肉之苦的,他们虽然是混混,可也有职业原则——只砸店,不伤人! 然而,碰上个愣头青! 愣是一个单挑一群! 所以,才会沦为差点儿被砍死的下场。 第二个没想到,就是沈临风竟然敢选择“报复”,而且,出其不意地报复到了自己亲弟弟的头上! 难道,他不知道自己向来很“亲爱”这个唯一的弟弟吗? 看他出手之狠辣,放话之嚣张,应该是知道,肯定是故意的!这是一种宣战行为! 好小子,够种! 自己行走江湖多年,他是头一个敢跟自己叫板的人! “越来越有意思了,我有点想见见他了……”张佛头摸着自己的光头,墨镜下眯成一条缝的眼睛里,闪烁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神色。 …… “王八蛋!死卤蛋!丑卤蛋!” “就知道心疼自己的弟弟,拿自己的女人不当人!就你这样的王八犊子!就不该有女人,搂着自己的弟弟过日子去吧!” “疼死我了!王八蛋!” 从医院里出来的女人,一手捂着头,一边骂骂咧咧。 本以为跟了江湖大哥,自己就能成为大哥的女人,过上人人尊称“大嫂”,人上人的日子! 可结果呢! 女人在他眼里,就只是发泄的工具罢了! 一点儿都不知道心疼! 气鼓鼓的女人来到了停在医院门外的桑塔纳轿车上。 利用车里的后视镜,检查着额头的淤青。 “玛德,下手够狠的啊!都给老娘磕出青来了。”女人心疼地检查着脑门的乌青处。 “来,上点药吧。”这时,从车后座递过来一瓶碘酒。 “谢谢。”女人下意识地接过,顺口说了声谢谢。然后,整个人瞬间僵住,石化!“你、你是谁?” “在下沈临风!” 第63章 第63章女人何苦为难女人! “啊!沈临风!你就是那个沈临风!” “没错,是我。” 不知何时出现在车后座的沈临风趴在驾驶座靠背上,正一脸笑意地欣赏着这个“大哥的女人”。 说是大哥的女人,其实是大哥的玩具罢了。 这个烫着时髦波浪卷发的女人,长得的确是有几分姿色,虽谈不上倾国倾城,可也能说得上是妩媚动人。 可她虽漂亮,可在张佛头这里,还轮不到大嫂的位置。 他只是张佛头众多姘头情妇中的一个罢了。 张佛头在外面有很多的女人,可最喜欢的就是这一个,总跟她一起出双成对。 可沈临风知道,女人再多,对他而言,都只是姘头罢了,如同“玩物”,玩腻了就换人。 他真正在乎的除了亲弟弟张富贵之外,就是他藏起来的原配老婆和儿子了。 出身江湖草莽的张佛头深知江湖险恶,他不讲规矩,自然也怕别人不讲规矩,因此,他把老婆孩子藏得非常好。 除了绝对信任的至亲之人之外,谁都不知道他老婆孩子的下落。 “如果你想跑出去通风报信的话,我不介意让你这张漂亮的脸蛋刮花。”明明是满脸笑容说出来的话,可为什么总是给人一种冷冰冰的感觉呢。 女人咽了口唾沫,艰难地露出了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哥,您跟张佛头之间的矛盾,跟我没关系啊,我什么都不知道,什么也没有参与,可千万别伤我啊,我跟张佛头压根儿不是一路人,除了在一起睡觉之外,从来不掺和他任何生意的!我发誓,我说的话,保证都是真的,没有半句虚言!如果有假话,就让我不得好死!” 女人连忙同张佛头撇清关系,生怕沈临风将报复的怒火迁移到自己身上。 别人不知道他的手段,女人可是知道的,他连张佛头的亲弟弟都敢打,更何况自己了。 “很好,识时务者为俊杰,只要你好好配合,我就不会伤害你。”沈临风很满意她的配合态度。 第64章 第64章我是大反派! 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 故善出奇者,无穷如天地,不竭如江海。战势不过奇正,奇正之变,不可胜穷也。奇正相生,如循环之无端,孰能穷之哉! 沈临风是个懂兵法的,他不仅只是个厨子,也是个生意人,常言道,商场如战场。 商场中充斥的尔虞我诈凶险程度,可不比战场轻松,谁能熟练地掌握兵法,谁便能在危机四伏的商战环境中占得先机! 混江湖更是如此! 料他张佛头有一万个脑袋,也想不到,他今天碰上的对手,是一个懂兵法的商业奇才! 趁其不备,攻其必救! 这就是沈临风应对的手段。 靠着两辈子积攒的智慧和经验,沈临风跟张佛头的较量,看似对比悬殊,自己只有一个人,唯一的队友挨了十八刀躺在医院里,而手眼通天的张佛头小弟无数,捏死自己如同捏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 可在沈临风的灵活操作下,局面仍保持着“势均力敌”的状态。 毫无疑问,沈临风占据了这场明争暗斗中的“先手优势”——藏匿我方弱点,专挑敌方弱点攻击! 两世为人,作为两辈子的对手,沈临风太了解张佛头的软肋是什么了。 沈临风的每一次出击,都攻击在了张佛头预料不到的地方。 而自己手中的这份名单,则是沈临风的制胜法宝之一。 致胜,而非绝对。 因为沈临风注意到了“情妇名单”中的一个漏洞,少了张佛头的真正老婆的地址。 看来,作为道上混过的大佬,也很明白藏匿弱点的道理。 张佛头对自己的老婆孩子保护的非常隐蔽,就连情妇也不知道其真实下落。 这场对决,可真的是越来越有意思了。 敌在明,我在暗,优势在我! 拿到了名单之后的沈临风,又去了刀具店,购买了六把刀,并且花钱雇了送货员,将刀一把把的送到每一个情妇家的门口! 只是送刀,没有留下任何字条,沈临风相信,如果见到了刀,张佛头肯定会懂。 因为这六把刀,跟他的小弟们砍胖哥用的刀是同一款! 不错,这就是一种威慑。 意在告诉张佛头,你的底细,我沈某人一切都了如指掌! 通过如此,足以给他营造出一种被人盯住的心理压力,肯定能让他吃不香,睡不好! 忙活完这些事之后,沈临风就撤了。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张佛头一定会满世界的散发“追杀令”,满世界的找沈临风这个人! 沈临风还有一张没用过的底牌,一张足够让张佛头认怂的王牌! 只是,现在还不是时候,打牌嘛,要一张一张的出才有意思,哪有上来就扔王炸的呢! 眼下,摆在沈临风眼前的麻烦事儿,还有一件,那就是食堂的承包和订单送餐问题。 本来,按照沈临风的计划里,承包食堂是百分百拿下的,然后转交给胖子快餐打理,既然都是挣钱,那么,挣这笔钱肯定得优先让兄弟来挣! 可万万没想到,胖哥遭遇混混报复,直接挨了十八刀,接下来至少得三个月的时间没法上岗了。 更要命的事情还在后面,承包食堂的业务可以往后缓一缓,但眼下每顿饭的订单必须得解决! 化工厂早中晚三餐的订单生意,可是他们经济大头的来源。 人虽趴窝,可生意不能不做。 沈临风考虑过,让胖哥夫妇先休息一段时间,自己再去找个商家合作,等到胖哥伤好以后再把订单给回来。 可当这件事儿一跟胖哥两口子商量的时候,夫妻俩瞬间炸了毛! 穷了这么多年,好不容易等来了来钱的营生,他们可舍不得拱手让给别人! 对此表示坚决反对,冲动之下,身负重伤的胖哥差 点儿直接从床上爬下来! 为了不耽误挣钱,他宁可带伤上阵! “临风兄弟,我管你叫你一声兄弟,你管我叫哥!那咱们就是亲哥俩!当哥的我把话放在这儿,如果你把订单交给外人,那胖哥我就不认你这个兄弟了!虽然,我挨了十八刀,下不了床,但是,你们可以把灶台搬到家里来啊!老子躺在床上,用一只手也能煎牛排!” “临风兄弟,别听你胖哥瞎咧咧!”老板娘很想给他一拳,却又怕牵动到他的伤口,只得改成一个脑瓜崩儿。 因为都是皮肉伤的缘故,危及不到生命,因此,胖哥也选择了出院。 住院等于是花钱,多躺一天,就多花一天的钱,他又没有医保,这笔钱花了白花。 与其如此,不如回家静养着呢。 能在这年头开得起门头店的老板,再赔钱也是“有钱人”,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胖哥的家境比沈临风家里好多了。 两口子俩住着一套二层高的独门小院儿。 这里的位置有点偏乡下了,属于城郊结合部的位置。 两口子俩一般住在店里,极少回到城郊的老家,往往一年才回来住个一两次。 这次听了沈临风避祸的建议,出院之后,就藏回了老家,没有再回店里住。 “不是当嫂子的小气,主要是,万一你把这门做西式快餐的独门手艺,传授给了别家之后,那我们饭店的优势可就没有了呀。你哥和我,也没啥经营头脑,连这唯一的优势都丢了的话,以后又得喝西北风了。”老板娘很是顾虑手艺的“外传”。 “兄弟,反正,哥就一句话,你的订单生意只能由我来做!坚决不许给别家!” “好好好,不给,不给别家行了吧,还给胖哥来做!”沈临风连忙安抚情绪激动的胖哥。 连他都没想到,胖哥会对这件事儿的反应如此激烈和抗拒。 不过,话说回来,沈临风也表示理解,毕竟,市场就这么大,倘若给人家来做,自己挣的就少了。 换谁,谁也不干。 沈临风很想告诉胖哥,西式快餐的营生,哪怕当成宝贝来干,其实也干不了几年了。 等过个三五年以后,整个天海将会有铺天盖地的肯德基和麦当劳拔地而起…… 等到那个时候,这门生意也就到头了。 第65章 第65章舍命不舍财! 胖哥觉得自己很倒霉,今年可能走了背运。 先是莫名其妙被混混连砍十八刀,靠着自己皮糙肉厚,捡回了一条小命。 伤还没好,就又被好兄弟给捅了一刀:快餐订单交给别人! 前者,无所谓,自己肉厚,再挨个三五刀,又能如何?十八刀都挺下来了! 可后者,就让胖哥不淡定了,把订单给出去,不让自己做了,等同于是断了自己财路,这是万万不行的! “兄弟,我知道,你是为了哥哥我好,可是,一码归一码,订单的活儿,必须得给我们胖子快餐来干!我虽然是不行了,可是,我还有个小舅子,我小舅子曾给我当过学徒,也有手艺,让他来帮忙,顶我的缺儿,肯定没问题!” 只要是能把订单留住,别说一个小舅子了,胖哥都敢把老丈人拉过来帮厨! “真的能行?”其实,沈临风也是倾向于跟胖哥持续合作的,毕竟人靠谱,手艺也靠得住,不会搞杂七杂八的歪门心思。 “当然能行,那可是胖哥我的亲小舅子!媳妇,你说呢?”胖哥歪头问向媳妇。 然而,老板娘这次没有往常的果断了,一脸顾虑的说道:“行是行,只是,算了,我就实话实说吧,兄弟,嫂子不瞒你,我这弟弟啥都好,就是一点不好,心眼太活泛,管不住。本来,跟着姐夫学厨学个几年,将来怎么也能靠手艺混口饭吃,可他呢,嫌厨房里烟熏火燎,跟着胖子干了半年,然后就撂了挑子,现在跟着一帮不学好的混混在社会上瞎混,上个月,听说找了份正经工作,给人家市场管理队当队员。” 市场管理队的队员,一听这个称呼就知道,八成是跟着管理员干给商贩掀摊子的那种活儿…… 上岸了,也没完全上岸。 “当个屁的管理队队员,一听就知道,这活儿肯定没前途!赶紧给我老丈打电话,让他过来帮工!”胖哥直接命令起了媳妇。 “行吧,我打个电话问问,看他愿不愿意过来,他来的话,就不用再请人了。”老板娘也赞同让兄弟过来。 毕竟是自家人,再没出息,还能坑亲姐姐姐夫不成? 能在1986年家里装上电话的家庭真没几个,寻常百姓家,谁能用得起这种贵重的稀罕物。 再者说了,装上电话又有什么用?给谁打? 因此,老板娘专程出门打电话,方圆十里只有一部电话,装在供销社里。 打一次电话,一分钟以内五分钱,超过一分钟,每分钟加一分。 在这个时代打电话,过于奢侈,尤其要掐着点算时间,打之前,就得先打个腹稿,算清楚要说什么,能不能在一分钟之内尽快说完。 每次打的时候,供销社的工作人员就会掐着表,算时间。 多一秒都不行,就得要钱! 所以说,八十年代最常用的通讯工具里,电话属于奢侈品,如果不着急的话,最好是写信。 老板娘出去之后,沈临风从果盘里拿了个苹果,用小刀削起了皮。 一条完整的果皮,在他熟练地刀法下,慢慢往下垂落。 看着几乎快到地面的果皮,胖哥忍不住了。“拿啥,兄弟,果皮蛮有营养的,你要不吃的话,就给我吃吧,别浪费。” 得嘞,听完这话,沈临风也不削皮了,直接把苹果连皮带肉塞他嘴里。 本来就是给他削的。 “兄弟,趁着我媳妇不在,跟我说说,你打算怎么给我报仇?”咬了一口苹果,胖哥好奇的询问着。 “不该问的别问,问多了也没用,你呢,就踏踏实实的好好养伤就成了!别的事儿,都不需要你来操心。”沈临风拿起一个苹果擦了擦,吭哧一大口。 “别啊,你就满足一下哥哥的好奇心呗!我一天到晚就躺在床上,啥也不知道,路都走不了,太难受了!” 胖哥的左右两条腿,各自分别挨了三刀 ,其中一刀,距离命根子就差几厘米。 如果行凶者手抖一下的话,胖哥这辈子的幸福就算是彻底报销了。 现在的胖哥,非但路走不了,一动就浑身疼,根本就下不了床。 得亏有个好媳妇,能贴身伺候着,给他递夜壶,端尿端尿,才不至于让他吃喝拉撒全都在床上。 胖哥就觉得,自己一个大老爷们儿,活的实在是太没有尊严了! 每天晚上,做梦都是自己给自己报仇!拿着刀在梦里乱杀一通! 沈临风在医院里曾说过,会让凶手血债血偿,他们合伙砍了自己十八刀,也得让他们挨上十八刀! 他知道,沈临风不是那种放空炮的人,他言出必行,一言九鼎。 沈临风吃着苹果,轻描淡写的回答道:“我没做什么别的事儿,就是给张佛头所有的情妇,每人家里送去了一把刀,对了,就是砍你那把刀的同款。” “卧槽!可以啊兄弟!”胖哥闻言,精神为之一震,拍案叫绝。“绝了!兄弟,真有你的!这一招,不吓死他,也得急死他!哈哈哈!咳咳咳!哎呦~” 笑的太激动,结果不小心牵动了伤口,胖哥又开始疼的叫唤了起来。 “淡定,哥,别伤了自己。” 就在这时,打完电话的老板娘也从外面回来了,只不过,那张妩媚的脸蛋上却满是愁容。 “刚通完电话,我兄弟来不了了,他出了点事儿,前段时间,出工干活的时候,被人家给打折了手骨,现在还在医院里养着呢。” 这下好了,家里有一个病号没好,又出一个病号。 老板娘怀疑起,今年家里是不是犯小人呢?怎么出了这么多倒霉事儿! 管理队队员?被打断手骨?怎么听起来,似曾相识呢? 沈临风捕捉着关键词,不由得陷入了沉思。 “你兄弟是不是在菜市场被人打的?” “对啊。”老板娘点头。 “你兄弟身上是不是背了个文身?” “对,这小王八犊子,不听话,让他别搞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非不听!偏要弄!真是气死我了!嗯?临风兄弟,你咋知道的呢?啊,难道……” 一种不妙的念头开始浮现在老板娘心头。 第66章 第66章大水冲了龙王庙 世界很大,大到两个人错过之后,就是一辈子再也见不到。 世界很小,小到随便碰上两个人都会是亲戚。 重新回到这个世界之后,沈临风一共出手揍过两个人,一个是打老婆耳光的文身男,另一个则是踹老婆一脚的管理员。 连自己上辈子最恨的许自远,迄今为止,沈临风都没有打过他一下,只是吓唬了两下而已。 一个断了手,一个胸骨骨折。 尤其是断手的这位,留给沈临风的印象过于深刻。 敢在八十年代去文身的年轻人,就不能说叛逆那么简单了,再往前几年,足够扣上一顶“败坏社会风俗”的帽子拉出去游街示众了! 文身,那可是大逆不道的伤风败俗之举! 好人谁文身? 沈临风在动手打人之前,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揍得竟然会是胖哥的小舅子! 有一说一,打死他也想不到,两种不同性格的人,竟然会是一家子! 怎么可能呢! 一看就知道,胖哥夫妻俩就属于那种良善人家,老实巴交的做生意,依法合法的纳税,哪怕生意再不好,也不曾琢磨过歪门邪道去捞黑心钱。 两口子俩都是讲原则的人,所以才能跟沈临风这种讲规矩的人玩到一起。 至于这位小舅子,唉,不提也罢…… 胳膊上打着石膏,一根绷带穿过脖子,文身男低着头坐在椅子上,双腿并拢,一副乖巧听话的模样。 手臂上的文身也被长袖衫挡了去。 “杨大庆啊,杨大庆,你让我怎么说你好呢?好好地营生不干,一天到晚就知道去惹事儿!你也是快三十的人了!跟你这么大年纪的人,孩子都会打酱油了!你看看你!什么德行!不知道学好,好好地一个人,身上弄些杂七杂八的鬼画符,搞得跟流氓一样!” 当得悉弟弟的手骨是被自己家救命恩人打断的事情之后,老板娘当即带上沈临风回了娘家。 此时的文身男杨大庆也已经出了院,在家里修养着。 虽然心疼弟弟,可老板娘终究是个明事理的人,知道沈临风的性格,他一个讲理懂规矩的人,做事向来有分寸,必然是自家那个不争气的玩意儿招惹了他,才会招此灾祸! 一见面,就摆出了一副长姐如母的态度,朝着弟弟劈头盖脸的一顿训! “好了,梅子,你就少说两句吧,你弟弟手都已经被人家给打骨折了,你还骂,一点同情心都没有。”当妈的开口护着儿子。 不忍看姑娘这么训斥自己的好大儿,心疼的抹着眼泪。 杨妈对老板娘很有意见,明明伤自己儿子的凶手就在跟前,闺女却胳膊肘往外拐,护着外人训斥弟弟,这让她这个当娘的感到非常不满意! 老板娘一声冷笑:“同情心?让我怎么同情?他欺负人家媳妇还有理了?恃强凌弱!活该被人打断手!得亏不是碰上我,换做我的话,非一刀劈了这个没出息的玩意儿不可!不学好,跟着混混为非作歹,我就知道,肯定会有这么一天!吃亏,才能长记性!活该!” 杨大庆虽然脸上一副气不过的表情,却始终低着头,一声不吭,任凭姐姐把自己骂个狗血淋头。 “不服是吧?你是不是还不服?来,不服你就往这儿看,临风兄弟就在这里,不服就跟他说,看他怎么教训你!” 余怒未消的老板娘又把沈临风拉了出来。 当沈临风往前走的时候,杨大庆下意识的一个后退,险些把椅子给带倒。 显而易见,沈临风留给他的心理阴影实在是太大了…… “来一根儿?”沈临风慢悠悠的从兜里掏出来一盒烟,递给他一根儿。 杨大庆伸手要拿,忽然间整个身体僵住,然后摇了摇头。“不、不抽烟……” “服气吗?”沈临风自己嘴里叼着烟,问道。 杨大庆低头,声音压 得极低。“服气……” 一句话,两个字,沈临风仿佛从中听出了三分委屈三分怒火以及四分不甘! 他并不是真的服气,只是怕了而已。 怕了也行,起码知道,眼前这个男人你惹不起,就足够了。 沈临风做事的原则就是如此,不需要你敬畏我,只要你怕我,足矣! “服气就好,如果你说不服的话,我不介意在这里继续把你打到服气。”叼着烟的沈临风霸气的说道。 第67章 第 67章什么是江湖? 自古慈母多败儿。 这话放在杨大庆身上,一点儿都不假,杨大庆这种叛逆骄横不服管的性格,十有八九是被这个亲妈给宠出来的。 老一辈人不说是全部,至少得有个九成以上,普遍都有重男轻女的心理情结。 女儿当草养,男孩当宝贝宠,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想要什么就给什么,想怎么胡闹就怎么胡闹,天塌下来反正有家里人顶着。 估计就是这种娇宠式的培养模式,导致杨大庆走上歪门邪路的处境,不辨是非,不分黑白。 如今,吃了大亏。 “庆子,别听咱妈瞎咧咧,你这么多年不上进,不争气,不就是因为这个老太太一天到晚地惯着你么?我就问你一件事儿,你这伤,是在工作时被人给打伤的,既然是工作时间受伤,那就属于因工受伤,是工伤,天底下谁都知道,工伤所造成的损失,必须得由单位报销,承担一切损失。你这骨折的伤,单位有给你报销过一分钱吗?” 咄咄逼人的老板娘一句话问到了杨大庆的软肋和痛点上! 杨大庆对此选择了沉默,不过,虽然没说过,可透过他神情里的悲愤可以看出,应该是没管过一分钱。 “庆子,你说话呀,告诉你姐,单位有没有管过你!”不懂看眼色的母亲还在一旁“插刀”。 “没、没有……”杨大庆难以启齿的说出来自己后来的遭遇。 不仅没有拿到一分钱的补偿,还被单位给开除了! 市场管理部给的理由是,因为他们处理方式的不当行为,引起了商贩与管理者之间的冲突,激化了本就水火不容的关系,给市场造成了极其严重的负面影响,连同管理员在内,包括其三名编外成员,全部予以开除且通报的处理结果! 管理员是在编的,开除之后,可能会拿一笔赔偿金,而他们呢,仅仅只是他们临时找来帮忙的“打手”,凡是碰上脏活、累活、得罪人的活儿,就得他们上,拿最少的钱,背最大的锅,有功劳轮不到,有雷必须顶。 明明已经造成了人员伤亡,可市场管理部为什么没有追究沈临风这个“行凶者”的责任呢? 说到底,还是因为大家心里有鬼,如果报了警,大家把事情越闹越大,到最后,万一牵扯出某些领导贪污受贿,充当某些团体保护伞的行为来的话,估计整个市场管理部的班子从上到下都要被一锅端了! 领导的处理意见就是倾向于明面上捂住,不让舆论发酵。 至于私底下怎么来,怎么“寻仇”,那就看你们这伙人自己的能耐了,懂得懂得…… 在这种脏活上,上面的某些人是绝不会把自己给牵连进去的,尤其是上不得台面的脏活方面。 杨大庆等人,就是领导保护自己羽翼的“牺牲品”。 “啧啧,瞧见了吧,这就是不学好的下场!真以为你那些江湖上的朋友都靠得住?呵呵,天真!”老板娘不仅没有安慰,反而冷嘲热讽的继续扎他心。 此时此刻,就连一直维护儿子的亲娘也不说话了,背身坐在一边生着闷气。 亏自己把这个倒霉孩子宠成宝贝一样护着呢!被开除这么大的事儿都不跟自己这个当亲娘的说一声! 还站在他这边,帮着他说话呢!帮忙?帮个锤子啊!让他姐教训去吧! “姐。能不能少说两句,我这心里已经够糟心的了!你还没完没了了!在江湖上混,难免有点磕磕碰碰!吃亏总是难免的!断只手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杨大庆又委屈又不耐烦的顶嘴起来。 “嘿!你还有理了!合着,是我错了呗?” 眼看着姐弟俩又要开始剑拔弩张了,沈临风知道,这个时候,该自己出马了。 砰! 他手中的水杯,重重扣在了桌面上,发出一声巨响。 吓得杨大庆一个哆嗦,马上闭上了嘴,一脸惊 恐的看着这个男人。 因为沈临风,自己一连做了好几个晚上的噩梦,每次闭上眼睛,都能梦到他踩着自己手掌在地上碾来碾去的感觉…… 那种钻心般的疼痛每每都会让他从睡梦中惊醒! “长姐如母,况且是一手把你带大的姐姐,这是跟长辈说话的态度吗?”沈临风声音低沉有力,声线中透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威严感。“不分青红皂白,不辨是非真假。你混了这么久,你懂什么叫江湖吗?你真的以为,你身边的那群人是江湖中人?” “收起你那套痴人说梦的鬼话吧,江湖虽然游离于明面之下,可江湖从来不是打打杀杀,江湖是人情世故!讲规矩,重义气,讲道义。为非作歹的事儿不干,伤天害理的事儿不做,背信弃义的事儿不齿!” “而你所在的江湖是什么?欺男霸女、恃强凌弱!不讲义气,出卖兄弟!这叫江湖吗?这不是江湖,这叫混混!说破大天了,你就是一个混混而已!少侮辱江湖这两个字了!”沈临风对此甚是不屑,嗤之以鼻。 他曾见过真正的江湖大哥。整个队伍,从上到下,规矩森严,穿的是西装,走的是正路,对于犯奸作恶的行为绝不容许! 朋友有难,两肋插刀,朋友有事,要先查缘由,再出手。 凡事儿,务必讲究一个“理”字。 不讲理的事儿不干,帮理不帮亲,这叫江湖中人。 沈临风后来的做事风格都是受到了他们这些人的影响。 而杨大庆嘴里的“江湖”,玷污了沈临风心中的“江湖”! “你那不叫江湖云集,你那叫混混聚头!打架往后退,出事就跑路,扛雷小弟上,有福大哥享!这叫兄弟吗?这是江湖吗?这就是一个聪明的大哥玩弄一群没脑子的煞笔!” 毫无疑问,在所有人眼里,杨大庆就是那个被人戏耍玩弄的“煞笔”…… 被指着鼻子骂煞笔,杨大庆低着头,沉默不语。 沈临风尖锐又扎心的话语,每一句,每一个字都破碎了杨大庆心中的江湖滤镜。 这一刻,无言以对的他心如死灰。 第68章 第68章被威胁的佛头哥 扛雷小弟上,有福大哥享。其实这个道理,杨大庆不是不懂。 通过此次的断手事件,自己为领导出生入死,断手断脚,反而落了个被开除之后,医药费全部自理的下场之后,杨大庆心里就已经明白了他们这种江湖的本质,只是,他的自尊和颜面,不想让他承认罢了…… 要是被家里人知道,自己忠诚的“大哥”和“兄弟”,在自己出事之后,果断选择了抛弃,这还不得让她们笑掉大牙不可! 然而,沈临风的出现,又被这层仅有的滤镜撕了个稀碎,踩在地上狠狠践踏! 醒醒吧伙计!被再被自己那虚无缥缈的江湖情义蒙蔽心智了! 杨大庆认命了,选择同自己心中的江湖一刀两断…… 从此以后,甘愿做一个洗心革面、浪子回头的普通人,从此退隐江湖,再不问刀兵…… 这话,怎么总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呢? 对于杨大庆的回头,沈临风持欣慰态度,虽然受了点皮肉伤,可终究没有给自己的人生酿成不可挽回的大错,真要是等到了失去一切的那一天,如果不能像自己一样“重生”的话,这辈子将会彻底活在悔恨之中。 沈临风一直在劝慰、开导自己,上一世发生的事情,只是一场梦,一场做了很久的噩梦。 唯有如此,才能让自己不会活得如此沉重。 “妈,姐,沈大哥!皇天在上,我杨大庆在此发誓,此生此世,绝不再踏入江湖半步,从此洗心革面,从头做人!与过往的一切一刀两断!如有违背誓言,就让我……” “哎哎哎!没必要,言重了!” 沈临风打断了他接下来的话,整这一死出,有个屁用,说给谁听呢? “誓言是这个世界上最没用的东西,老天爷真要是开眼惩罚违背誓言的人,不得天天打雷么?发誓是糊弄老天爷的,行动才是践行自己心中所想的。” “是,沈大哥教训的是,从明天起,我就去找一份正经工作,打工挣钱,干正经事儿。” “得了吧你!还断了一只手呢,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就你这个模样儿,哪个单位敢用你?就踏踏实实地在家里养伤吧!”老板娘对此不屑一顾。 不过,听着弟弟改邪归正的话,心里头也是蛮舒服的。 挨了顿打,断了只手,的确让她这个当姐姐的感到心疼,但是,话说回来,福兮祸所依,祸兮福所伏,这又何尝不是一件好事呢? “我看这样吧,与其在家里闲着,不如到店里帮个忙吧,毕竟只是断了只手而已,干点杂活儿是没问题的,毕竟,还有另一只手,不是么?” 听着姐姐的话,又看了眼自己的断手,杨大庆感到非常无语。 您是资本家吧? 不去剥削外人,专门剥削自己家亲人,这是亲姐姐么? “别用这种眼神瞅我!不是让你白干,都是轻快活儿,一个月给你开30块钱!怎么样,你老姐我对你不错吧!” “啊!一个月30块!这么多钱!”杨大庆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就连一旁的亲妈都不淡定了。“啥?三十块钱?闺女,你发洋财了?” 在所有人的第一印象里,老板娘的店开了几年,同时也亏了几年,越开越赔。 几乎每年都在劝她把店关了,早关早省钱,可倔强的小两口,愣是把这家没生意的店开了好多年。 “这叫什么话?时代在进步,我们的店当然也在进步了!说起来,得亏了沈临风大兄弟,要不是他传授给我们新颖的经营理念和厨艺,我们这家店,还得赔着钱呢!”老板娘把功劳全都归功到了沈临风头上,一个劲儿地说好话。 沈临风也不客气,来者不拒。 毕竟,人家说的的确都是事实,得亏自己来帮忙了,不然,指不定赔到姥姥家去了! “现在我们这家店里可忙了,忙得一天到晚都没 睡觉的时间,这几天准备扩充几个人手帮忙,一想到庆子一天天的不务正业,闲着也是闲着,不如让他过来帮个忙,干正经事儿,总比干打手要好得多。” 也就是给自家人能开一个月三十块钱的工资,要是从社会上招人的话,估计也就是15-20块钱的价码。 “闺女,毕竟这钱都是家里的钱,给外人话就太亏了,你弟手上有伤没好,不如这样吧,我去给你店里帮工如何?”当妈的跃跃欲试,主动请缨。 “妈,这就不像话了,这怎么能行呢?您是我妈!要是让别人知道,我让我妈给我打工,传出去的话不好听,我名声还要不要了?” “好办,没事,到时候,你就对外说,我是你二姨!” 好嘛,为了挣钱,妈都不是妈了。 “行行行,怕了您了,那就这么定了,您跟我弟一块来帮工,拿一样的工钱。” 亲兄弟明算账,虽然贵点,但好在都是自家人。 沈临风看了老板娘一样,虽然心里对此略有微词,但还是没说什么,作为一家起步中的“企业”,开局就给做成了“家族式”买卖,这种运行思路,从长期来看,显然是不正常的。 但毕竟不是自己家的买卖,老板是人家两口子,自己只是个合作方,只要不影响自己的订餐业务,其他的事情方面,沈临风也就没有插嘴的必要了。 眼下来看,这么做也是有好处的,起码自家人绝对能靠得住。 订餐线的人手问题解决了,化工厂那边的供货就没问题了,只要是保住了化工厂这块“现金大头”,沈临风的兜里就不会差钱。 只要有钱了,自己就敢跟张佛头这种“黑恶势力”掰手腕! …… 沈临风这边的生意又重回正轨,将视线转回到另一头,张佛头这里可就不淡定了。 瞅着摆在桌上的两把一模一样的刀,张佛头脸色甚是难堪,一张本就略黑的老脸,现在几乎黑得快要看不出五官了! 虽然是两把没有开刃的刀,在张佛头的感受中,仿佛在自己的身上,已经砍了几千几万刀了! 第69章 第69章坎坷承包路 “佛头哥,要不,咱们报警吧?”波浪发女人弱弱的说了一句。 然而,当这句话说出口之后,迎来的却是一个大嘴巴子! 啪—— 女人被抽得晕头转向,却又一个字的怨言都不敢说。 张佛头瞪着眼珠子怒骂道:“放屁!你报警,是让警察来抓他,还是抓我的!” 开什么国际玩笑,老子一个堂堂混江湖的大哥,遇到事儿还得报警解决,这要是传出去了,岂不得被笑掉大牙! 再者说了,自己身上全是案底,要是被警察一顿盘问,估计少说又得被判个十几二十年! 这臭娘们儿,肚子里显然是没憋好屁,是想把老子往局子里送啊! “佛头哥、我、我错了,以后再也不乱说话了……”女人连忙跪地道歉认错,浑身都在颤抖着,表面上怕得要死,心里头对他却是恨得要死! 你个打女人的王八蛋,真不是东西!早晚有一天,你得被乱刀砍死! 女人心里头诅咒着他。 “挑衅,明目张胆的挑衅行为,简直不把老子放在眼里!” 张佛头怒不可遏,敢在天海地界上用这种挑衅行为来威胁自己的人,一个巴掌伸出来的手指头都得弯下去两个! 他沈临风是个什么东西?不就是菜市场一个臭卖鱼的么! 竟敢撒野到了自己头上,也不掂掂自己有几斤几两! 沈临风的挑衅报复行为,显然是触及到了张佛头的禁区,从来都是自己欺负别人,如今,却被人给欺负到了自己头上! 最让张佛头无法接受的是,在毫无征兆的前提下,沈临风登门暴揍了自己的亲弟弟。 然后,沈临风的威胁来到了自己情妇的头上,这意味着,他已经开始掌握了自己的行踪。 让张佛头生气之余,不禁开始思索起,他到底还知道自己多少秘密? 一种惶恐和不安的感觉,开始笼罩在了他的心头上。 …… 从一开始的时候,沈临风就知道,自己的送刀行为,至少能让他半个月睡不踏实。 况且自己又秘密搬了家,更是将行踪隐藏的天衣无缝。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肯定会满世界的寻找自己的下落,而化工厂,一定会成为他的目标。 毕竟,作为本地为数不多的大学生,又有着大起大落的传奇故事,自己在化工厂的事迹本身就不是秘密。 找到这里,只是时间问题。 可沈临风并不怕,化工厂也不怕。 此时的化工厂虽说处于国退民进的改革期,可终究仍是个挂着国字的国资企业,厂里大大小小的领导,身上都是带着编制的。 厂书记和厂长,挂着的是正处级的职务,下面各科室的科长,也都是实打实的正科。 一把手和二把手,都是正儿八经市领导班子的成员。 还没有哪个小混混敢说到这里来撒野! “老沈,有个事儿,必须得提前跟你打声招呼,好让你有个心理准备。” 一如既往的送餐,今天的杨东脸上的表情有些凝重。 “咋了?出啥大事儿了?”沈临风把饭从三轮车上卸了下来,招呼门口的保安同志们送进去。 “大事儿,跟食堂的承包有关,我听说,前几天刚召开的厂务会上,食堂外包的提案被杨铭山给提上去了,但是没有获得通过,据说是许自远的舅舅背地里搞了鬼,故意刁难,所以,厂务会上都没有拍板。” “又是这个许自远!”沈临风的眼神开始变冷。 上次碰面,自己没有下手弄他,就已经算是放过他一马了。 得饶人处且饶人,沈临风不希望自己一直活在仇恨中,难得的大发善心,故意的放他一次,可结果,他却不知悔改,还在背地里给自己捅刀子! 看来,不收拾他一顿,就真分不清大小王了! “ 许自远这种卑鄙小人,就爱干这种龌龊事儿,不过,老沈,你也别上火,杨铭山那边还在积极为你奔走安排呢,说实在的,他对你可真是不错,蛮器重你的,为了把食堂承包给你,都不惜跟许自远老舅开干了!唉,太可惜了,要是杨铭山这种重视人才的领导,早点上任掌权的话,咱们厂也就不至于会沦落到今天这种田地了。” 重视人才等于留住未来,尤其是时代变了,改革开放之后,面临国外先进产品的激烈竞争,更是凸显出科技的重要性。 科技需要人才驱动,而谁能拥有足够的人才储备,谁才能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 可这么简单的道理,连杨东这种基层的技术员都看得懂,领导层却视而不见。 高层领导一心忙于勾心斗角,人情世故,底下的基层干部又拉帮结派,任人唯亲,结果把厂子经营搞得一塌糊涂。 其实,在杨铭山心里,沈临风并没有那么重要,他只是在通过这种方式来告诉整个天海:他杨铭山是一个重视人才的好领导! 用人不在亲,而在德!在才! 千金买马骨,无外乎如此也! 沈临风回想起了前世的时候,杨铭山主政化工厂时期的阶段,应该是最好的“黄金时期”,他以极强的个人能力和对人才的器重,成功的为化工厂招揽到了一大批优质人才。 成功的将已经开始走下坡路的化工厂拉回了正轨。 他应该是最早意识到人才在新时代重要性的领导。 但是,非常遗憾,再强的个人能力也敌不过阴险复杂的人事斗争,在权力游戏中出局的杨铭山被迫远离权力中心。 而这家好不容易拉起来的企业也再次坠入深渊之中,从此再无翻身余地。 当时,因为远离化工厂太久的缘故,沈临风很少打听关于化工厂的消息,出局之后的杨铭山去干什么了,这就无从而知了。 可眼下,沈临风不希望杨铭山出局,杨铭山能否站得住,毕竟关系到自己以后的“财路”。 “兄弟,走,带我去见杨铭山。” “成,不过,你可千万别在他面前提承包食堂的事儿,厂务会上吃了瘪,现在估计他正闹心呢。” 第70章 最近比较烦 我最近比较烦,比较烦,比较烦,总觉得最近日子过的有些极端,我想我还是不习惯…… 这首创作并且发表于1998年的歌曲,如果能在1986年被杨铭山听到的话,一定会引起强烈共鸣感。 这首歌的歌词,就是此时此刻他心境的真实写照。 此时的杨铭山心情糟糕透顶,食堂承包的方案前脚被厂务会驳回,后脚厂里又冻结了最新的人事安排。 坏了一锅粥的老鼠屎许自远,又给调回了技术部! 前者承包方案的冻结,可以看做是厂内重大事务需要谨慎探讨研究去解释。 可一个小小技术部领导的岗位调动却被驳回,这无疑说明了一点:许自远这个臭虫背后的关系网比自己想象的还要硬! 他那个同样是副厂长的舅舅冯开山铁了心的要保住他的岗位! 甚至不惜同自己在厂务会上唇枪舌剑,也要留住许自远在技术部的职务,态度之强硬,着实出乎了杨铭山的预料! “能力不够可以慢慢培养,技术不行可以慢慢去学,只要人品上靠得住,对厂子忠诚,对单位可靠,只要思想不歪,有些基层同志在行为上的过失,完全是可以原谅的……反观有些身居高位的高层领导,思想觉悟就不高了,不给下属成长的空间和机会,以个人的喜好和认知强行断绝基层干部的职业前途,完全是一种滥用职权、刻意打压的行为,不值得提倡……” 一想起冯开山在厂务会上的发言,那厚颜无耻颠倒黑白的论述,想想就觉得恶心,反胃! 什么叫能力不够可以培养?什么叫技术不行可以去学? 他真要是肯学的话,何至于把技术部带的乌烟瘴气! 合着,你们选人用人,就是看听不听话呗? 越想越憋屈的杨铭山随手拿起笔开始在纸上写写画画: 领导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领导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 当当当—— “杨副厂长在吗?” “谁啊?” 杨铭山烦躁的回了一声,不动声色的将纸团碎,然后丢进废纸篓里。 “是我啊,沈临风。” 笑嘻嘻的沈临风走进门来,他手里还拎着一个长形盒子。 “哦,临风啊,来我这里,是有什么事情吗?”调整好情绪的杨铭山戴上眼镜,尽量做出一副云淡风轻的姿态,然后说了一句彼此心知肚明的废话。 “也没啥大事儿,这不,听说您没吃饭,特地给您送份披萨尝尝。”沈临风将披萨放在了桌面上,打开盖子。 扑面而来的就是一股夹杂着奶酪芝士和培根的混合肉香味。 淡黄色的面饼上,糊着一层香甜的芝士,蘑菇、肉、蔬菜均匀的撒在上面,被融化后的芝士包裹其中。 为了适应国人的口味,沈临风特地在上面撒上了一层提味的胡椒粉。 对于整体口味偏重偏咸的北方人来说,过甜的主食终究不是首选。 “这就是披萨?”杨铭山新奇的打量着新玩意儿,他活了三十多年,这还是头一次见识到西方人的主食呢。“看起来,模样挺独特的。” “光独特没用啊,好吃才重要,给您切一块尝尝。”沈临风张罗着,拿起小刀就要比划。 却被杨铭山抬手制止。“我还不饿,一会儿再吃。” 说完之后,就从兜里掏出来一块钱,按在桌面上,然后平移到沈临风跟前。“这是披萨的饭费,收着。” 嗯,是个有原则的领导,吃饭就得给钱,从不白吃白喝。 说到底,还是为了维护羽毛的纯洁度,不让被人扣上一顶贪污受贿的帽子。 “谈钱就见外了,一张披萨而已,不值几个钱的。”沈临风客气道。 杨铭山摇头。“吃人家东西就得给钱,这是规矩,你要是不收这个钱,那披萨就拿回去吧,我也不吃了。 ” 原则性极强的杨铭山绝不会授人以柄。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要是再不收钱,就不礼貌了,再者说了,两人之间的关系还没到无话不谈的份上。 说好听点,他们算不上朋友,仅仅只是合作关系。 说难听的话,甚至连合作关系都谈不上,毕竟合作还没成呢。 沈临风把一块钱揣进兜里,然后又摸出来五个一毛的硬币,以同样的方式推回到了杨铭山跟前。 杨铭山错愕不解的看着他。 沈临风笑道:“杨副厂长做事一丝不苟,讲规矩讲道义,我沈临风也不是那种贪图蝇头小利的下作之人,该多少钱,就收多少钱,不贪任何人的便宜。” “哈哈哈,好,这性格,我喜欢!”杨铭山大笑着,朝着他竖起大拇指。 越看这个小伙子越顺眼。有脾气,也有性格,很对自己胃口。 “来,一起吃,我请你!”杨铭山主动从沈临风手里把小刀拿过来,将一张九寸左右的披萨,一刀切成两半。 他们一人拿一块,大快朵颐。 “嗯,味道的确不错,难怪咱们厂的不少职工宁可从你这里花钱订餐,也不愿意从家里带饭,口味值这个价格。”吃着甜软可口的披萨,杨铭山对此赞不绝口。 “那是当然,我沈临风做生意,从来不坑人,无论是面粉,还是肉,都是上好的材质,包括菜叶,都是当天最新鲜的,绝不用隔夜的菜。” “对,做生意,就该如此,你不坑人,人不坑你,用品质换口碑,很可惜,这么浅薄的道理,多少人都弄不明白呢。” 杨铭山赞同沈临风的生意理念。 是个实在人,就喜欢跟实在人打交道,不累,痛快。 “味道很好,真没想到,你一个工科毕业的大学生,连厨艺都能做的这么好,我很好奇,在你离开单位这两年,到底遭遇了什么?” 杨铭山不禁问起了沈临风的过往。 这段时间里,出于了解对方的需求,杨铭山通过走访和查履历的方式,专门调查了一下沈临风的过往。 不查不要紧,一查真遗憾。 明明是一个前途无量的天之骄子,最后沦为奸佞小人的弄权作怪的牺牲品。 第71章 心累的杨铭山 杨铭山有点懊恼,为什么自己当初没有早一点上位副厂长呢,如果能提前个半年或者是一年的话,绝不会容许小人弄权这种龌龊事发生! 化工厂的人才流失始自沈临风。 从他被设计陷害走之后,整个技术部几乎九成以上的技术骨干全部外流他处。 这是一个令人瞠目结舌的损失数字,其结果直接导致技术层面断崖式崩盘,损失惨重。 真正让杨铭山感到窝心的事情是,他一个堂堂主抓生产管理的副厂长,却连区区一个技术部的中层干部都拿不下! 裙带关系网竟然已经到了一个针扎不进、水泼不透的程度! 长此以往下去,这还了得! 倘若再不整治的话,将来化工厂会彻底沦为关系户的天下,容不下任何一个有才干的员工。 通过这次的厂务会,杨铭山也终于明白了沈临风为何宁可在外面摆摊卖早点,也坚决不肯回厂拿高薪了。 关系户一日不清退,这份工资一天也拿不踏实。 早晚有一天,必会重蹈覆辙。 当尝过沈临风亲手做的披萨之后,杨铭山又彻底打消了拉拢他回来的念头。 就冲这个手艺,以后肯定饿不着,只要脑子活泛点,轻轻松松就能将生意做大做强,何至于进厂去受关系户的窝囊气呢? “人活在社会上,不想被饿死,总得想办法去学门手艺混口饭吃吧,毕竟,我也有老婆孩子要养活,家里又穷,不能天天坐吃山空。”沈临风轻描淡写地略过自己学艺的经过,只是将其归根于苦难的生活中找到新的生路。 他无法去解释自己如何掌握西餐的手法,解释得越多,越容易出现漏洞。 见沈临风不愿多说,杨铭山也没有过多勉强,毕竟,谁都有自己的小秘密,出于对手艺的保密故意不说,无可厚非。 再者说了,杨铭山只是好奇而已,并没有其他的想法。 吃完了披萨饼之后,杨铭山邀请沈临风一起喝茶。 从抽屉里的茶叶罐里拿出一盒珍藏的毛尖儿,给沈临风冲了一杯。 茶香四溢,满屋清香,光凭这个味道就能闻出来,这可是上等的好茶。 “好茶,好茶,真香!”嗅着茶香,沈临风对此赞不绝口。 “你今天可是有口福了,这是我在部队里转业到南方工作侄子上个月专程给我带回来的,就这不到半斤的茶叶,就得二十多块钱呢!厂长一直管我要,我都没舍得给,你可是头一个品尝这好茶的人。” 杨铭山是真心的把沈临风当成贵客来招待,如若不然,也不会拿出压箱底的好茶叶出来伺候着。 “啧啧,那这么说的话,我这一口喝下去,岂不是好几块钱就没了?”沈临风微微吃惊。 他不是没有喝过好茶,只是从来没有想到过,杨铭山会对自己这么好。 然而,杨铭山接下来的话,却又让沈临风感到莫名其妙。 “喝吧,喜欢的话,这一盒就全都送你了。” 无事献殷勤……等等,这句话不能用在这里,通过这略显愧疚的神情和讨好的语气,不难判断出,他肯定有事对不住自己! 沈临风忽然间全都明白了,于是问道:“杨副厂长,咱们都是朋友了,有什么话直接讲就行了,是不是食堂承包这件事儿没有落实下来呀?” 杨铭山点了点头,惭愧道:“唉,前几天的厂务会上,我把将食堂承包给你的方案提上去了,很遗憾,有人从中作梗,没有通过。” 这件事让杨铭山感到挺受打击的,感觉挺不好意思的。 毕竟在这之前,信心十足的跟沈临风打过包票,自己一定能把事情给他办妥。 一副说了算的一言堂态势,可真正召开会议研讨的时候,事实却并非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 一时间,当他见到沈临风的时候,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毕竟,当初自己的确把海口都给夸下去了……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从中作梗之人,必定跟许自远有关系。”然而,面对这个结果,沈临风并没有感到任何吃惊或者失望。 “唉,是啊……”杨铭山沉重的点头承认。在这场权力的争斗中,显然是他落了下风。 食堂承包这项业务可是个肥差,其中的油水可想而知! 多少双眼睛都盯着呢!各个领导心里头都憋着劲想自己吃下这门业务。 要是就凭杨铭山三言两语就把食堂外包给了别人,这让瞄着这门生意的其他领导心里头咋想? 所以,出于对人性和人性的了解,沈临风一开始就做好了会一波三折的准备,他杨铭山虽然是个人物,可断然还没有成为一把手的能耐和实力。 一盒茶叶就把我打发了? 沈临风的胃口可没这么小。 “茶是好茶,可人这张嘴容易被养刁,一旦嘴巴被养刁了之后,再喝寻常的茶叶可就没有滋味了。我沈临风身上有几斤几两,自己心里明白,这一斤就得喝掉寻常工人一个月工资的茶叶,我可喝不起。” 他要的不是一罐茶,而是整个化工厂的食堂承包权。 “这样吧,我还有一个补偿方案,如果你愿意担任我们化工厂的技术总顾问岗,每个月的顾问费可以提高到600,你看如何?” 人才本就难得,好不容易碰上一个有水平的,杨铭山实在是不想错过,开出一个折中的方案出来。 希望通过提高顾问费的形式继而打动沈临风。 沈临风还是摇头,并不吃小恩小惠这一套。“据我所知,请一个鬼子工程师来检修指导一趟的话,光是邀请费就得是一万,还是美元。” 意思很明确,区区600块钱一个月的费用就想挖自己卖命,没这个可能。 “那就谈谈你的条件吧。”杨铭山感觉心累。 600块在国内的工程师里面,属于天价了,的确,对标起国外的来说,就这点钱,还不够人家的差旅费的呢。 想留住沈临风的目的,不就是为了省下天价的美元外汇么。 “我的条件很简单,我要拿到食堂承包的优先权。” 第72章 请厂领导吃饭 “除了这个呢?还有别的想法吗?” “我想当厂长。” “咱们还是聊一聊如何拿到食堂承包权的方案吧。” …… 为了留下沈临风这个人才,毫不夸张地说,杨铭山愿意给出自己能开的一切价码! 甚至已经做好了一个月给他一千块的心理准备。 然而很遗憾,志不在此的沈临风压根瞧不上。给多少钱都不要,就是要食堂承包权。 上辈子吃够了给人家打工的苦,宁可创业当个体户也绝不给任何人打工的沈临风,瞧不上任何工厂开出来的筹码。 打工仔一辈子没出息,当老板才是人上人! 这是上辈子他摸爬滚打得出来的经验和教训! 企业之所以愿意开给自己高薪,无疑是看上了自己的能力和技术,为了得到自己,可以给出天价高薪,同样,将来为了盈利,肯定也可以毫无顾忌地把自己开掉。沈临风不愿把自己的命运交付给企业家那虚无缥缈的承诺。 千万不要跟商人谈感情,能把自己利益最大化才是根本! 沈临风卯足了劲儿,一心想要拿下食堂承包权,除此之外,别的什么都看不上。 面对这么个油盐不进的主儿,杨铭山也是深感头痛。 “您看这样可好,我也不想难为您,实在是难办的话,就不用办了,我想请您和厂长一起吃顿饭。” “请客吃饭?我和厂长?你这葫芦里又打算卖什么药?” 是想在饭桌上贿赂厂长吗?这是杨铭山脑子里首先浮现出来的想法。“如果你打算行贿的话,趁早还是打消这个念头吧,我们厂长可是原则性极强的人,轻易不会随便出去跟人家吃饭,也不会收礼受贿,并且也看不惯这种行为,万一弄巧成拙,怕是就不好收场了。” 不收礼不受贿?看来你还是不够了解您这位领导啊…… 沈临风不由得感慨。 如果自己没有记错的话,三年后退休的厂长,被纪检那边查了个正着,光是贪污受贿就查出来一百多万…… 另外还有别墅两套,楼房三间…… 清正廉洁这种糊弄人的鬼话,谁都不信,估计也就杨铭山信了。 “放心吧,我这人做事是有原则的,保证不行贿,不会把厂长的清正廉明之名给败坏的,只是想请他和您一起吃个饭而已。” “行吧,既然如此,那我晚上就攒个局,邀请一下厂长,至于他来不来,就不一定了,最近都挺忙的。”杨铭山没有把话一口说死。 “成,晚上七点钟,胖子快餐店等您,我做东,请您和厂长好好吃一顿。”沈临风高兴道。 “饭的事情好说,我还有一件事得问一下你,就是关于技术部的培训,什么时候开始?”技术部成员能力不够这件事,犹如石头一样沉甸甸地压在杨铭山心头,若非沈临风答应帮忙培训,进行技术指导的话,他都动了裁员的“杀心”了! 沈临风想了想。“下礼拜二,我到时候会专门过来一趟,到时候咱们根据现有的人员能力进行一对一的辅导和指导。” 现在的技术部早已不是自己当初走的时候的技术部了,有能力的人都被清洗走了。 留下的基本都是半熟不熟的生瓜蛋子以及啥也不会的关系户。 他需要对技术部的每一个人进行一对一的了解,剥离一部分,留下一部分。 “越快越好,时间不等人,我们最缺的就是时间了。”杨铭山真的很担心,万一食堂承包方案没有谈妥的话,沈临风撂挑子走人怎么办? 如果可以的话,杨铭山甚至现在就想跟沈临风签订合同。 沈临风也不是那种坐地起价、待价而沽的小人,扪心自问,杨铭山待自己真的是蛮不错的了。 开出来的价码也非常合适,虽然比不上外籍工程师的天价数字,可在国内而言,已经是数一数二的档次了 。 面对如此之高的诚意,倘若自己再不有所回复,岂不是不识抬举? “如果不麻烦的话,还请杨副厂长拟定一份合同出来吧,咱们可以把合同签了再说,至于价格方面,我觉得450就挺好,不过,我要预付200。” “450?不是500么?”沈临风主动降价的行为,惊讶到了杨铭山。 他们之前谈的价格可都是500的。 不过,杨铭山也瞬间反应了过来,这是沈临风对自己的示好行为。 是个会来事儿的人,不错,不错…… “行,没问题,我这就让法务那边去拟定合同,先在我这里待一会儿,喝喝茶,别急着走,等签完合同之后再走不迟。” 生怕沈临风变卦,杨铭山又给他冲了一杯茶之后,紧接着快步走出办公室。 瞧着他这副急匆匆的架势,沈临风不由得感慨:果然,尊重知识分子,才是第一生产力! 厂里这么多领导,敢于真心做事的人,恐怕就他一个了吧。 …… “阿风媳妇,累了吧?要不要歇会儿?” 烈日当头,火热的大太阳高高挂在万里无云的天上。 中午时分的温度格外高,树荫下的黄狗耷拉着舌头,任凭人来人往,也不抬头看一眼。 地中海大叔搬着一箱空汽水瓶子,气喘吁吁地放在店门口,他那件白色背心儿,此时早已被汗水浸透。 本就笨拙偏胖的他,此时感觉呼吸出来的空气都是热的。 而在另一边,林菀正在将三轮车上进货的货物,一件件地往供销社里搬运。 几十公斤重的面粉,扛在瘦弱的身体上,咬着牙一声不吭地扛进屋里之后,紧接着又扛下一袋。 “不累,就这么点儿东西,半个小时就搬完了。”林菀擦了擦头上的汗水。 “行了行了,歇会儿吧,我这里的活儿虽然杂一些,可终究不是什么要紧活儿,不着急,今天干不完,明天再干也一样。” 地中海大叔来到一旁的井边,摇动辘轳,伴随着绳子上提,绳子尽头绑着一个提篮,篮子里装着一瓶瓶的汽水儿。 在没有冰箱和冰柜的年代里,井水常常被用来当作冰镇水果和饮料的最优工具。 第73章 我家男人改邪归正! 大叔拧开盖子,自己一瓶,递给林菀一瓶。“别累着自己,歇一歇。” 林菀擦了擦手上的面粉,连忙从地中海大叔手里接过汽水,直接对着嘴,咕咚咕咚地往肚子里灌。 冰凉甜冽的橘子水,顺着干涸的食道灌进肠胃里,犹如枯干的稻苗感受到了雨水浸透般清爽! 三下五除二,一瓶冰镇橘子水就干进了肚子里,林菀意犹未尽地砸吧砸吧嘴。 强忍着胃里翻涌上来的气嗝,林菀从兜里掏了掏,拿出来五分钱,就往柜台的钱匣子里面放。 “哎哎哎!这是干嘛?拿回去!”她的这种行为,却被地中海大叔制止。 “喝饮料是要给钱的。毕竟,供销社是公家的,集体的,我不能占公家便宜。”林菀坚持要给,并不因为她是供销社的员工而轻易白吃白喝。 “我说了不用,就是不用!”地中海大叔牛眼一瞪,把林菀的钱夺了回来,然后放回她兜里。“真是的,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你跟你家那口子的性格,简直一模一样,你喝我请的汽水给钱,他更绝,从我这里花钱买烟,然后请我抽烟!” 真是一对死心眼的奇葩夫妻! “我是售货员,供销社是我的,就是我说了算!不许给钱,不然我跟你急眼!你要是再这么讲原则的话,我可不敢用你了!” 太讲原则,反而不是什么好事儿,地中海大叔是个热心肠,依托着售货员的职务之便,常常用供销社的东西送人送礼。 林菀要是太守规矩,就会凸显的自己太不是东西了…… “你家那口子最近在忙什么呢?怎么都感觉好久没见到他了呢?”人老了念旧,长时间不见,往往会念叨。 平时的沈临风每天晚上收了摊之后,都会路过供销社补货,顺便聊个天。 最近一礼拜,都不见沈临风从门口经过,毕竟是有犯事前科的人,地中海大叔担心他重走败家子老路,所以才会有此一问。 “他呀,最近可忙了。”提到自家男人的时候,林菀的神情里难得地流露出了一抹柔软,说话的语气也变得轻柔。“最近和朋友一起开了家快餐店,专门售卖西餐呢,以后就再也不用蹬着三轮车摆摊支摊了。” 天不亮就出门,天黑才回家,因为无证经营的缘故,还得时刻提防着被执法部门抓住,要说不担心,那是假的。 合伙开餐馆怎么也比沿街摆摊高一个档次,至少,再也不用过那种风吹日晒的生活了。 因为在行动中看到对未来的希望,说话时的林菀,眼睛里微微泛起了光。 “这不,家里有了点钱之后,连家也给搬了,现在我们家住在斜对过的家属院里。”林菀给地中海大叔指了指新家的方向。 那是一片比较新的多层楼房区域,小区周边绿化建设也比其他小区做得好。 门口都有保安站岗看大门,站岗的保安都穿着统一制服,往岗亭里一戳,站的比标枪都笔直,一看就知道,肯定是从部队里退下来的老兵再就业。 “家属院好啊,那地方安全,环境也好,住着舒服,不过,房租应该不便宜吧?看来,临风这崽子,是真的改邪归正了,挺好,挺好的。” 地中海大叔笑了。“瞧着吧,好日子还在后头呢!临风这小兔崽子,打小儿就有出息!十里八乡就这一个大学生!实打实的人中龙凤,可惜了,后面遭遇了些挫折,这才走了弯路,好在,不也是改好了么。咱们打个赌,老叔的话就放在这儿,你信不信,五年之内,你们家一定能开上小汽车!” “呵呵呵,好啊,借老叔吉言,我就等着坐小汽车了。”林菀笑了。 “不闲聊了,今天的货还没卸完呢。等我把这些货卸了之后,咱们再聊。” 林菀做事一丝不苟,很是敬业,既然拿了这份工钱,就得对得起这份职业。 姑娘的身板虽然瘦弱,可身上的劲儿确实 不小,几十公斤重的货扛在肩膀上,一声不吭。 虽然沈临风带回家的钱足有几百块之多,不仅够了孩子的医药费,也能维持家里“高奢”的生活开支,完全不需要她一个弱女子出来抛头露面的打工挣钱。可林菀不是那种心甘情愿躺在家里坐吃山空的人,自己又不是干不动活了,为什么一定要靠男人养活呢? 还有就是,做生意有亏有赚,生意场如战场,从贫穷到富贵,可能只需要一天,可从富贵到一贫如洗,也有可能会在一夜间。 两口子俩都有事干,都有钱挣,至少能把风险均摊下来,从前那种两口子俩穷到饭都吃不上的苦日子,林菀可不想再体验第二遍了…… 挣钱,一定要挣钱。 有的人靠脑子挣钱,有的人靠体力挣钱。 林菀没什么大文化,书读得也不多,不懂生意场上的人情世故,不懂市场营销,只能用最笨的办法来赚个辛苦钱。 这是她的坚持,也是一份执着。 从早忙活到晚上,一直到七点钟太阳落山,路灯亮起来的时候,林菀才停止工作的步伐。 跟地中海大叔打了个招呼之后,拖着疲惫的身体往家走。 除了临走时,地中海大叔非要她带上的奶粉和桃酥之外,再就是兜里提前预支的十五块钱了。 大叔人很好,在林菀第一天上班的时候,就提前把一个月的工资预支给了她。 站在新家门口,林菀掏出钥匙准备开门,当钥匙即将捅进锁眼,林菀仿佛想到了什么,又把钥匙收了起来,改成敲门。 当——当当—— 几声敲门声后,屋里传来丫丫奶声奶气的警惕声。“谁呀?” “是我,丫丫,我是妈妈。”林菀回话。 “麻麻!”嘎吱,门被从里面打开,丫丫开心地从屋里冲了出来,激动地抱住了妈妈的双腿。“麻麻,我好想你啊~” 林菀单臂把丫丫抱起来,往屋里走,希冀的目光在屋里寻思着,仿佛在寻找什么。 “爸爸呢?就你自己在家吗?” 丫丫挠了挠头,回答道:“不知道,爸爸没有回来过,一直是丫丫自己在家里。” “哦……” 林菀的语气中略显失望。 第74章 厂长王德发! 一大清早匆匆出门,晚上七点钟不见人影。 这人说来也是奇怪,见到的时候,横竖都不对劲,浑身不自在,当见不到的时候,心里头还牵肠挂肚,没着没落的…… 此时的林菀就是这么一种状态。 下厨煎了两个鸡蛋,托腮看着丫丫欢快地吃鸡蛋,一旁还有泡好的热牛奶。 为了丫丫的身体健康着想,沈临风对此做了严格的餐饮管理规划,采取三三三制:每天三杯热牛奶,三枚煮鸡蛋,三两煮牛肉。 必须雷打不动的坚持半年以上! 鸡蛋必须要每天新鲜刚下的鲜鸡蛋,牛奶也必须是当日送达的鲜牛奶,牛肉的是牛身上最好吃的牛里脊! 光这三项的成本,换做寻常家庭,肯定吃不消。 可这种吃法,对于他们家的丫丫来说,还得坚持吃半年。 除了这几样之外,再就是每天都要喝的汤药了。 煎锅里沸腾的草药味隔着大老远都能从厨房传到客厅里,林菀只好把窗户打开散味。 “丫丫,来,喝药了。” 药补要在饭后,等丫丫吃完饭喝完牛奶之后,厨房里的汤药刚好熬好。 林菀端着熬好的汤药来到客厅的时候,丫丫却消失不见了。 “丫丫,听话,来喝药了,你要是不听话,妈妈可就不喜欢你了!”林菀板起了脸。“妈妈要生气了!” 听到妈妈的话后,卧室门嘎吱打开,苦着小脸的丫丫磨磨蹭蹭地从屋里出来。“麻麻,药太苦了,丫丫喝得难受……” 任何一个喝过中药的人都会有一样的感受:中药味苦,苦到怀疑人生的那种滋味。 宁可难受死,都不想再喝第二次…… 成年人都熬不住,就更别说丫丫这么小的孩子了。 “乖,丫丫听话,听妈妈的话,把药喝了,喝了药以后,身体就会健健康康的了。”林菀换了副和蔼的语气对女儿说话。 丫丫只得捏着鼻子,大口大口地喝了起来,小脸上已经扭曲出了痛苦面具。 “哎~丫丫真棒~丫丫是天底下最乖巧最懂事的孩子~” 在妈妈的一声声夸奖中,逐渐迷失了自我的丫丫,终于把难喝的中药全都喝进了肚子里。 当丫丫喝完的那一瞬间,眼疾手快的林菀迅速将一根棒棒糖赶紧塞进了她的嘴里。 棒棒糖的甜味或多或少地冲淡了嘴里的药苦味。 “咳咳、麻麻。我不要再喝了……太难受了……”丫丫奶声奶气的哭腔总是让人听了心疼。 “等丫丫好了之后,就再也不用喝这个了。乖,去玩吧,八点钟准时睡觉哦。” 把丫丫哄回卧室之后,林菀把餐桌和厨房收拾干净。 一个人静静地坐在了沙发上。 空旷的房间里,静得能听见钟表的机械摆动声。 看了眼钟表上的时间,已经是晚上七点五十了,可还是没有听到沈临风回家的动静。 八成是店里的话太多了吧…… 林菀并没有别的想法,只是想在睡觉前见一见他而已。 嗯,仅此而已,就是想见一见他,并没有多余的念头。 可能,只有见到他之后,睡觉才能睡踏实吧。 …… “你是沈临风?我对你有印象,当年你进厂时的报告还是我签字批准的呢,后来,你被开除的通知公告也是我签字的……”厂长王德发唏嘘道。 重新营业的胖子快餐店,说是营业,其实也就是把碎玻璃碎碴子重新收拾了一番罢了。 整个店里空空荡荡,一点人气都没有。 因为害怕报复的缘故,老板娘也不敢轻易露面,基本上都是沈临风前后操持着打理。 如果没有猜错的话,附近方圆五里内,必有张佛头的手下暗中盯梢。 沈临风之所以敢在这个节骨眼儿把厂长和副厂长带到胖子快餐店 请客吃饭,也有他的一层小心思在里面,巴不得他们混混们挑这个时候上门闹事呢! 怕江湖混混的人,一般都是老实人,没什么政治地位的普通人。 可国营企业的领导,那可都是在官面上挂职的,属于官家人! 他们手里的资源和能量,收拾他们这帮混混,就跟闹着玩一样! 白发苍苍的老厂长王德发,他是化工厂的老人了,五十六岁的他,从十六岁那年就加入到了化工厂成了一名学徒工。 四十年的岁月里,伴随着这家工厂一步步走到今天,一步步走到了厂长的位置上。 建国年份是1949年,而化工厂的成立年份也是1949年,四十年的年华全部都交给了化工厂。 毫不夸张地说,他见证了天海的历史,同时也见证了化工厂的历史,当之无愧的“活化石”。 一个掌权人在同一个地方待的时间过长,容易形成一个问题——山头主义。 王德发是功臣,可也是个罪人。 几十年的主政化工厂生涯里,他提拔起来的新人,在日后都成为了大大小小的领导,依托着他的地位,形成了一个极其恐怖的“裙带关系网”。 勾心斗角的权力之争,从他开始。 他是缔造化工厂辉煌的参与者,同时也是裙带腐败的始作俑者。 无论是许自远的舅舅,还是杨铭山,看似表面不和的两股势力,从根上论,其实都是他一手提拔起来的,都属于“王德发的人”。 所以,明眼人才能看出,化工厂内部的权力争斗虽然凶狠,可归根到底,仍是王德发底下的人“内斗”。 王德发向来注重人才笼络,只有招揽到足够多的人才投奔到自己“门下”,才能一步步地控制化工厂。 依托着招揽“门生”这门利器手段,王德发才能从一个学徒工,一步步成长成为正职厂长。 他的升级之路里充斥着“权力游戏”的气息。 作为厂里曾经招募到的唯一大学生,自然是王德发昔日拉拢和培养的重要人才。 只是可惜了,这么好的人才,最终被自己的“门徒”的外甥给搞成了“囚犯”,着实让人觉得可惜。 王德发虽然生气,可终究手心手背都是肉。 而且,许自远的舅舅又是跟随自己多年的心腹亲信,并且手握大权,所以,在这件事情的处理上,王德发的处理自然会有所偏向。 第75章 小沈是个好同志! 自古以来,凡是利益之争中,被牺牲的那个,永远是距离掌权者最远的那位。 跟对错无关,只跟立场和亲疏有关。 沈临风吃亏就亏在了“不亲”两个字上,如果他能早些年认识王德发的话,那么在这场权力争斗中,失败的就不是自己了。 历史没有如果,也没有倒退的说法。 王德发从来都没有想过,有朝一日还能再跟这个被自己给开除掉的大学生坐在一张饭桌上吃饭。 “小沈这个同志,身上有一股文人的傲骨,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虽说两年多没有从事化工这个行业,可身上的技术活是一点儿都没落下,刚一出马,就解决了咱们困扰咱们厂多年的设备故障问题!他的技术和手艺,丝毫不比从国外请来的外籍工程师弱多少!” 杨铭山欣赏沈临风的才能,当然要帮着说好话,在厂长面前“上眼药”。 “来,走一个。”王德发举杯,沈临风与杨铭山连忙跟上,三只酒盅碰在一起时,沈临风的酒盅在最下面。 一口白酒呻进嘴里,王德发感慨道:“当年的事儿,说小也不小,说大可也不大,本来不至于落个开除处分的,警告一下,罚个款就算了,结果你可倒好,竟公然动手打人,本来就是一个小小的内部处罚,结果最后搞成了刑事犯罪事件,结果,闹到最后,我也控制不了局面了。” 作为厂里仅次于书记的二把手,同时也是主抓管理和行政事务的一把手,几十年风雨走下来的王德发什么都懂,什么也看得明白。 本来就是一起中层干部内部争权夺利的小摩擦罢了,相互之间,设计陷害,对于王德发来说,都是小场面,不想管,也不愿意管,如果当初的沈临风能忍下一口气的话,出于对大学生的尊重和人才的拉拢,风波之后,王德发肯定会给予一定补偿的。 年轻人年轻气盛,沈临风在全厂职工大会上当台殴打许自远一事,虽说过瘾,可也付出了牢狱之灾的代价,更是断送了前途无量的职业生涯。 “厂长,以前的事儿都过去了,那时候的我,年轻气盛,做事冲动,不提了,咱喝酒。”沈临风微笑着给王德发酒盅里续酒。 “怎么,我听说,你打算是要回咱们厂里上班了?劳动合同签了没有。”王德发询问道。 一旁的杨铭山回答解释道:“是技术顾问岗,我做主给他提供了一份技术顾问的合作合同,今天刚签完的。” “嗯?为什么是顾问合同?”王德发不乐意了,面露不悦。 顾问和劳动,虽是两字之差,可结果却是天壤之别。 前者签署的是合作合同,对企业的发展和运作提供参考建议或者技术指导,企业对其没有直接调用权,用一句成语来形容就是——听调不听宣。 劳动合同,顾名思义,就是把个人签给企业打工的合同书,听你吩咐,给你干活,你给我发工资,日常行为要遵守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任命,严格恪守奖惩条例。 区别太大了,一个是合作伙伴,一个是厂内职工,前者能坐在沙发上跟领导说话,后者只能立正站好被领导训斥。 作为厂长,王德发想要的是听话之人,而非合作伙伴。 “事情是这样的,小沈离职后的两年里,已经做起了自己的生意,开了一家餐馆,这才只能跟咱们签顾问合同,毕竟,人家那边也有买卖要干,不能把所有精力全都用在咱们厂里,前段时间,承担起了给咱们厂职工送餐的业务,听说咱们厂的设备出了故障,这不,第一时间就仗义的出手相助,而且,还一分钱都没要呢,替咱们厂至少挽回了十几万的损失。”杨铭山又解释起来,生怕王德发误会。 “原来如此,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昔日的小沈,如今也自己创业当老板了,不错不错。” 这个解释倒也在理,王德发点点头,脸上的愠怒之色也消 散了许多。 “我是咱们化工厂出来的,一天是化工厂的人,一辈子就是化工魂!不管我沈临风走到哪儿,永远都记得一件事,永远都忘不了各位厂领导对我的栽培和培养,厂里有事,我这位前化工人,自然不能坐视不管,必须出手相助!不然怎么能对得起领导们的栽培呢?两位领导,我敬你们一杯,先干为敬!” 舌若莲花,口吐肌珠。拍马屁的艺术可谓被沈临风玩得炉火纯青,出神入化。 同样是拍马屁,可沈临风拍出来的马屁中技术含量相当高,动动嘴皮子的一句话就能拍得前领导舒舒服服。 “我到现在都还记得,五年前,我刚毕业分配到咱们厂的时候,正是王厂长您,亲自带着我,熟悉每一个车间,每一道工序流程,帮我适应环境,带我融入化工厂的工作氛围,那是我最孤独迷茫的一段时光,您的出现,宛如昏暗天空中刺破乌云的那一道曙光,指引了我前行的方向,照亮了我前进的道路,您是我人生路的导师,也是我的引路人,就冲这个,我沈临风还得敬您一杯!您随意,我干了!” 又是一仰脖,一杯白酒下了肚! 一口菜没吃,就连干了三杯白酒,这酒量,任谁看了都得为之惊讶。 真特么是喝酒不要命了! “哪里哪里,我毕竟是厂领导,主要负责人,有义务协助新员工了解咱们厂的一切,就这么一点小事儿,你看你这人,还挂在心上这么多年,没必要,真没必要!”王德发被夸得老怀甚慰,连连谦虚摆手。 同时,脑袋里也开始飞速运转起来,自己真的有帮他这么多吗?可我怎么没这个印象呢? “不愧是文化人,说话都好听,小沈,你以后的前途不可限量。”一旁的杨铭山打心底佩服。这马屁拍的,真特么有技术含量! 一般的马屁精,绝对干不了这种细致活儿! 第76章 王德发的苦衷 得亏当初没把你留下,不然的话,光凭这门拍马屁的技术,也能混个部门主管来干! 沈临风眼神一黯,放下酒杯,低头沮丧道:“很遗憾当年没能一直追随您,都怪我当初年轻气盛,做事太冲动,酿成了大错,错失了跟着您进步的希望,这才落了个饱受社会毒打的下场,差一点儿就走上了弯路,幸好在我最艰难的时候,想起了曾经您说过的话,世上没有过不去的坎儿,只有过不去坎儿的熊人!靠着您的鼓舞,我才从低谷中一步步走了出来,才有了今天这种小小的成绩。” 令人听着很感动,然而,王德发并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说过这么经典的话,自己每天都得说上万句话,鬼知道有没有说过这句…… 既然他说是自己说的,那就权当是自己说的吧…… “言重了,年轻人本就不该自甘堕落,当初我说这话的目的,其实就为了激励像你们这种年轻人无论面对什么样的困境时,一定要有拼搏的精神!” 王德发决定了,这句话,回去以后,一定要记在小本本上。 以前或许不是自己的名言警句,但以后就是了! “未来是你们年轻人的,我们这些人早晚都是要退出历史舞台的,我们能做的事情就是拉一把,推一把,送一把。让年轻人尽快成长起来,踩着我们老人的肩膀继续往前走,这是我们的历史使命和历史责任。” 这番话出口时,王德发一度开始怀疑自己到底是不是自己了…… 自己嘴里,怎么能说出这种正能量的话术呢!不科学! 没办法,谁让这小子马屁拍得实在是太舒服了呢!王德发越来越喜欢这位年轻人了,原来,自己还有这么一个小“迷弟”呢。 对,在这个年代里,不能叫“迷弟”,得叫——个人崇拜主义。 心里隐隐的开始有点后悔,当初自己怎么就昏了头了,在他被陷害的时候,怎么就没帮他一把呢? “你是个有良心的年轻人,厂里遇到事儿,也不忘帮一把,替厂里挽回巨额损失。你方才也讲了,一天是化工人,一辈子就是化工魂!我这位化工厂的领导,肯定也是你一辈子的领导,当年,我把你从学校招进了厂里,如今,肯定也能在事业上帮你一把的!谁让我是你的前领导的呢。” 不容易啊,拍了这么久的马屁,沈临风总算是等到这句话了!演戏演得都快累趴下了。 王德发又不傻,作为一个在职场沉浮四十年的老油条,看人看物一眼到位。 这场酒局的目的,他岂能不知其中暗藏的鸿门玄机? 只是一直不曾点破罢了,想看看他们俩打算串通到一起玩什么花样罢了。 至于,吃人嘴短,拿人手软这种传统客套话,抱歉,用在他这种老江湖的身上不好使。 能当领导的人,一般最擅长的就是打太极了,其次就是脸皮厚。一顿饭就想打发自己帮其办事?未免也太小看我王某人了! 如果在这个酒局过程中,在情感和关系都没有铺垫到位之前,沈临风就提出帮忙办事且没有给“孝敬”的情况下,王德发吃饱喝足就会抹嘴走人。 从来只有他占别人便宜的份儿,何曾被他人占过便宜。 好在,整个过程里,沈临风的“表演”都很到位,以及情绪表达等方面,悉数被王德发尽收眼底。 他只想弄清楚一件事:沈临风有没有因为自己开除他一事,从而怨恨到自己头上。 如果说,沈临风的表现中稍微流露出一丝一毫的不耐烦神情或者是其他隐晦的表情,那么,对不起,,我王某人注定不会上你的套了。 因此,与其说,是沈临风的“马屁表演”打动了他,倒不如说,是沈临风的表现通过了王德发的考察。 什么是江湖?这就叫江湖!永远不要小瞧任何人的智商,尤其是领导的智商! “这顿饭,目的肯定不单纯吧,让我 来猜一猜,肯定是为了食堂承包优先权的吧?”王德发一语道破玄机。 “领导不愧是领导,明察秋毫,任何小心思都瞒不过您的眼睛。”沈临风爽快承认。“领导,你也看到了,自打我离开了咱们化工厂之后,就开了这家饭店,作为咱们厂曾经的老员工了对咱们厂有着深厚的感情,一直想以一种方式重回咱们厂里。这不,听说厂里要承包食堂,我就动起了心思,想把食堂承包权拿过来,这样一来,就让咱们厂的职工们都能吃上物美价廉的优质伙食。” 沈临风把“恬不知耻”这四个字发挥到了极致。 明明是人家胖哥胖嫂的饭店,没有他一毛钱的干股,愣是给吹嘘成是自己开的饭馆。 做生意嘛,就得不要脸! “这件事,好说,可不好办,你应该明白,承包权涉及到很多人和方方面面的利益,大家都在争,我也很难办呀,你也不要再为难我了,有些事情上,我说了也不算。”说到了正事上,王德发的语气也变了,没有了之前那么好说话的态度了。 沈临风当然听得懂其言外之意,一个承包权背后牵动了很多人的“钱包”。 人活一辈子,不就是为了一个“钱”字么。 亲哥俩,乃至于亲爷俩,为了钱都能翻脸,更别说,毫无血缘关系的领导了。 王德发也是有苦难言,他手底下的亲信各个身居高位,这是他能稳坐厂长的基石。 亲信心腹们之所以愿意抬举他当“老大”,是因为他能带着大家一起挣钱、一起发财! 如果说,王德发轻而易举地就把食堂承包给了一个外人,这种“胳膊肘往外拐”的行为一定会引起手下人不满! 当身居高位的亲信们真要联手推翻他的时候,就是他倒台“下野”的日子了。 食堂承包权多日来悬而未定,实际上王德发也很纠结。 好几个当年一手提拔起来的科长干部,几乎要把承包申请书怼到他脸上,“逼他”签字! 尊重你时,你是我的领导,不尊重你时,你就是一个签字工具罢了。 所谓的位高权重,只是被绑架到那个位置的“傀儡”而已。 第77章 国际一流的顶级轧钢机设计图! 第77章国际一流的顶级轧钢机设计图! 看似大权独掌的背后,其实是一只被权力绑架的“可怜虫”! 这是王德发的无奈和困境。 他早已不是当初那个一言九鼎,说话做事一言堂的掌权者王德发了,老迈、逼近退休年纪的他正逐渐对手中的权力失去控制。 他昔日栽培的心腹下属们,正在逐渐侵蚀自己的地位和权威…… “除了承包食堂这件事儿之外,别的事情,都有得商量。毕竟,你是个前途无量的年轻人,我也很欣赏你。”王德发给出一个让人失望的答案。 在他说完这句话之后,杨铭山一直在关注着沈临风脸上的表情,很遗憾,并没有看到失望,难道,他还不死心? 如果你做不了主,今晚上我也不会专门组局请你吃饭了。 换做一般人,兴许已经铩羽而归,被这番话给打发了,可他是谁?他是沈临风,才不吃这种客套的鬼话。 客套话还是留着糊弄鬼去吧,我沈临风就要食堂承包权! 与其说做不了主,无非就是觉得我这么一个小人物,不值当你这个大厂长去冒着得罪其他人的风险罢了! 沈临风早已看透一切! 风险成本不划算罢了!好在,自己还有绝招没出! “临风啊,实在不行就算了,毕竟厂长也不容易,你也别为难他了,厂长肯定不是故意不帮忙的,食堂承包权是一件让多少人眼红的事儿,背后有无数双眼睛都盯着,厂长是真的没法轻易拍板做决定。”杨铭山在一旁打圆场,试图化解其中的尴尬氛围。 “行,既然厂长实在是有难言之隐,那我要是再勉强,就说不过去了,这件事儿就先这样吧。”沈临风笑了笑,然而,他随后的一番话,却又勾起了王德发和杨铭山的共同兴致。“我最近在家里闲着没事干,随便鼓捣了点新玩意儿,也不知道厂长和副厂长,对我这个玩意儿的图纸感不感兴趣。” 沈临风从兜里掏出来一份对折成四片的图纸,双手递到了杨铭山和王德发跟前。 “这是什么?”杨铭山边说边打开。“这是机器的设备组装图?” 在这张打开足有半张桌子大小的白纸上,用铅笔和钢笔清晰的勾勒出了一台机器的平面图、半剖图、正视图、左视图等视图,并且还标画着各项机能的详细尺寸指标以及制作材料的基本参数构成。 “这、这是滚轴液压轧钢机的设计图?”杨铭山惊讶的叫了一声,他虽是主管财务出身,可化工厂内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所有的中层干部提拔必须具备一线操作经验。哪怕是新来的大学生,也得被分配到各个车间里去摸爬滚打个一年半载才能往上提拔。 被提拔之前的杨铭山曾经就是一名机器操作工,当然,作为厂长的王德发也是如此。 所以,他们对机器的认识了如指掌,一眼就看出了沈临风画的这份图纸上的机器名称。 而且还涉及到了电力系统的构成!隽秀的正楷字还把具体需要的细节点和注意事项也写的清清楚楚,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如果把这份图纸下发到各个车间分别生产零部件的话,完全能制造出一台完整的机器! “厂长您看,这还不是一般的滚轴液压轧钢机,这就是咱们眼下最需要的国际最先进的款式!许多地方的升级完全是国际水准,就拿这个地方来说,寻常的闸机弯辊液压缸都是安装在轴承座里,工作的时候,会导致大量的油渍泄露,而这里的改进,完全规避了这个问题。” 不愧是有着扎实一线操作经验的领导,眼光老辣的杨铭山一眼就看到了图纸的不寻常之处。 “还有这个地方,弯辊缸体的液压盖空槽也给改装成了深槽形,同样也可以减少油污外溢。另外,这台设备的各项性能指标,完全不弱于咱们上个月跟德商谈判进口的轧钢机!甚至,有些地方的设计和改进,完全超过了国 际一流品牌!”越说越激动的杨铭山嘴里的唾沫星子几乎快要喷到王德发脸上了。 王德发从中山装上衣兜里拿出来一条手帕擦了擦眼镜上的唾沫星子,神情专注凝重的盯着图纸看。 这图纸画的实在是太好了,太精美了!一看就给人一种出自大师级工艺之手! “小沈,这、这是你画的图?也是你设计的机器吗?”王德发需要确认一遍。 其实,当图纸拿出来的那一刻,是不是沈临风亲手设计的已经不重要了,有了图纸就能制造出设备,有了设备就能上马生产产品。 至于是否掌握设备的自主知识产权,并不重要。 沈临风点头。“图纸是我画的,机器也是我设计改进的,全都是我的。” 这份轧钢机图纸是沈临风熬了三个大通宵才画出来的。 金牛化工厂不仅仅只是一家单纯生产制作化工用品的企业,在企业旗下,同时也有钢材冶炼和机器零部件生产部门。 而轧钢领域长期以来,一直是企业的短板所在。 因为缺乏先进的轧钢机,企业的生产的产品不仅在国际上缺乏竞争力,就连国内市场的份额也在一步步的降低。 粗糙、缺乏精细化,他们厂出产的金属制品又被戏称为“金牛糙钢”! 为了改进生产工艺,提高整体制作水平,企业从三年前就一直试图引进国外的先进轧钢机和生产技术。 然而,三年的引进之路并不顺利,国外的工业联盟对当时的不同意识形态国家持有技术封锁态度,尤其咱们国家又是一个“复制大国”,凭借独步天下的“复制手艺”和庞大的经济市场,经常会把高端技术局给打成低价格市场,严重损害国外资本的利润空间。 因此,国外厂家在严禁工业技术外流的同时,又对轧钢机的报价开出了天价! 一台设备几十万美元的天价,是他们化工厂难以承受的价格,勒紧裤腰带都买不起一台,就更别说引进生产技术了。 这还仅仅只是设备的引进费用,后续工程师来华的维护费,更是一个承受不起的天价!一台进口机器能让一家企业破产,这话真不是假的。 所以,当沈临风拿出的这门杀手锏,正是他们所有工业人难以拒绝的诱惑! 第78章 化工厂的危机! “不简单啊不简单,小沈,你、你让我怎么说你好呢!”王德发说话的声音都在颤抖。“你都有这样的技术,为什么不早说!为什么不早点展示出来呢!” 现在的王德发悔的肠子都青了!自己玩弄了一辈子权术,自诩有着识人之明的伯乐眼光。可唯独在沈临风的处理事件上看走了眼,错失了如此人才! 这份图纸,无疑是给他的脸上来了一记响亮的耳光! 王德发扭头看向杨铭山,问道:“你给小沈的顾问合同,开了多少钱的顾问费?” 杨铭山回答道:“450,当然,这个价格是小沈自己要的,良心价,一开始的时候,我打算给600来着,人家念咱们的旧情,没要这么多钱。” 王德发摇头;“不行,钱太少了,给2000!” 2000顾问费!天价!86年月入2000,标准意义上的万元户!这放眼整个金牛县,不,整个天海市,都不会有第二个个人收入能跟他比肩的人了! 这可真是一个疯狂的天文数字! 杨铭山虽然有所震惊,但对此没有任何异议,如果在沈临风拿出来这份图纸之前,自己给他开价,最多就只能开到500-600了。 对于单纯的技术维护岗而言,这个价位已经是顶天了,是有天花板上限的。 可当他独立制作的图纸拿出来之后,性质就完全不同了,他是一名集合设计、创新、技术升级、维护于一身的复合型技术人才! 像他这样类型的人才,无论是在哪家企业,都得是被供起来的存在! 王德发的脑海中已经萌生出了不惜一切代价把他留下的冲动感! 这样的顶尖人才,绝不能第二次错失! “对了,小沈,你这个图纸,打算如何处理呢?”王德发意有所指地询问起了沈临风,显而易见,是打起了设计图纸的主意。 大家都知道,这份图纸的意义之大,倘若消息流传出去,一定会引起各大机械厂的疯抢! 甚至连同沈临风这个人,兴许也会被外面的企业给重金挖走! 这也是王德发所担心的点。 “厂长觉得呢?”沈临风没有正面回答,而是反问起来。 王德发看了一眼杨铭山,朝他使了个眼色,杨铭山点头,心领神会。 拿起桌上的茅台酒,给沈临风的酒杯倒满,语气平和的说道:“咱们厂你是知道的,是咱们金牛县最大的企业,厂里正式登记的员工就有一千多人,旺季的时候,连同临时工算下来,不少于一千五百多人,这意味着,至少有一千多个家庭靠着咱们厂养活。并且,还有不计其数的附属企业靠给咱们厂做配件生意活着,一千多吃饭的嘴,也养活了金牛县不少的供销社、菜市场、学校等等,这么算下来的话,说咱们厂养活上万人,一点儿都不过分。” “毫不夸张地说,咱们化工厂的生死存亡就是整个金牛县的经济风向标,咱们厂的效益好,金牛县的经济就高,效益差,经济就不行。” “自打改革开放以后,高质量、高精度,物美价廉的高品质外国品牌产品,严重冲击了咱们国内的各个类型市场,你也知道,开放不到十年的时间里,光咱们金牛县倒闭的企业就不少于十多家了,放眼整个天海市,乃至于全国,情况恐怕都好不到哪里去,大家的日子都很难过。” 这一点,沈临风表示认同,作为一名后世回来的“过来人”。 站在回顾的上帝视角回看这段历史时期,改革开放的伟大决定,是正确的,是高瞻远瞩的,直接带动了国家的经济腾飞,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和积累,将国家从一个落后贫穷的农业国,一步步发展成为世界性的工业强国、科技大国! 但凡事都有两面性。改革是一把双刃剑,在当时的背景下,很多企业并没有做好迎接外来商品的挑战,甚至不知道该如何去做。 国门是打开了,可惜,并不是所有人的思想都能跟得上。 落后的生产工艺、僵化的管理体制,在计划经济统购统销的时代里,或许看不出什么,毕竟整体市场缺乏活力和竞争力,资源的分配和收购,一切由政府部门派发,甚至连订单都是固定的,只需要等着下单即可。 可国门打开之后,这两个致命弱点,犹如两把枷锁一样,束缚住了绝大多数企业的手脚,在面临竞争之时,被“殴打”得鼻青脸肿…… 转变快的企业及时跟上了时代的马车,转变慢的就只能一路落后,不断地被动挨打了。 作为一名金牛县的本地人,沈临风清楚地知道,改革开放的前五年里,县里就至少倒闭了五家以上中等规模的国企厂,造成了上千职工的失业。 活下来的企业,无不经历着痛苦的挣扎和转型,必须依靠着裁员和升级设备的方式,来削减开支和提升市场竞争力。 金牛县是一座只有十几万人的小县城,规模不是很大。 上千职工的失业就已经让县政府忙得焦头烂额了。 而作为县里经济的风向标,唯一的大型企业,化工厂倘若倒闭,所造成的危机一旦蔓延开来,说是垮掉整个县里的经济,也一点儿都不过分! 化工厂倒闭不起,也不能裁员,必须活着,这是政府命令! 必须想尽一切办法活下去,经济不能垮,人民不能失业! 在政府的强制命令下,肩负着社会维稳职责的化工厂非但不能倒闭,而且不能裁员,只能艰难苟且地活着。 不能削减开支,那就必须得扩充营收了,如何扩充营收呢?只有一个法子:争夺市场! 可如何争夺市场呢?答案只有一个:质量上能对标国际品牌的产品! 常言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先进卓越的生产设备是生产高质量产品的保障! 国外技术封锁,是绕不开的难题,眼看着自家生产的产品滞销在厂里,却打不开市场突破口,这是全体工业人最为憋屈的黑暗时刻! 产品不行,就拿不到市场,没有市场就挣不到钱,挣不到钱就没钱投入技术研发,恶性循环,严重阻碍了工业体系的腾飞! 第79章 为了小沈同志,干杯! “咱们厂看着虽然大,可也有着严重的危机,咱们的产品无论是从质量、还是品质,都无法跟国外形成竞争力,而最为残酷的点便是,国内同类型的厂家,因为得到了国外先进设备的辅助,所生产的产品种类和质量,已经远超过了我们。如果,我们不能抓紧时间迎头赶上的话,这意味着,咱们厂将会彻底失去活下去的希望!跟你透个底吧,如果未来保持持续亏损的话,咱们厂最多最多,只能再撑两年了,两年之后,就得面临破产清算的下场了!” 杨铭山这话绝非危言耸听,而是实打实的危机所在! 如果对面坐着的不是沈临风,这番话,他绝对不会同任何外人讲起。 这是厂里最为重要的机密,倘若外传到竞品企业,被有心人利用起来,大打价格战,那对化工厂来说,就是真正意义上的灭顶之灾了! 杨铭山举着手里的图纸,情深意切地对他说道:“这份图纸,你无论如何都要授权给咱们化工厂来生产!” 意思很明确,这份图纸是不惜一切代价都要拿下的! 王德发也在一旁补充道:“是啊,小沈,你是咱们厂培养的人才,虽然厂里以前有事情做得不对,对不住你,可我知道,你是个有良心的人,肯定不希望看着咱们厂就这么沉沦下去,毕竟,这关系到金牛县几万人的饭碗!你我都是金牛县的人,总不希望看着家乡出现失业潮吧?” 天底下的领导几乎都一个德行,除了太极打得出神入化之外,打感情牌也是一流的! 三言两语间,就把高帽子扣到了你的头上,不仅如此,还占据了道德的高地。 一度让沈临风觉得,倘若自己不把这份图纸的制作工艺授权给化工厂的话,自己就成了“家乡罪人”…… 两个人,四只眼睛都盯着沈临风,等着他给一个确切的答案。等一个他们想要的答案! “领导不愧是领导,觉悟就是高,我沈临风服了!”甭管认不认,先把客套话送上,反正好话好听不要钱。 “说实在的,当年我被迫从厂里离职坐牢,的确是曾抱怨过厂里,可终究对咱们厂的感情压过了一切,还有,我之所以设计出这个图纸的目的,其实也是为了咱们厂,实不相瞒,当时我任职技术部的时候,就已经在开始构思准备升级新机器了,这套新设备的构思,正是源自于两年前。” “玛德!马林!老子跟你没完!”听到这里的时候,心态崩了的杨铭山情不自禁的拍起了桌子! 都把厂长还在的事情抛到脑后了,满脑子都是对马林的怨恨! 马林就是许自远的舅舅,同时也是在职的主抓后勤部门的副厂长。 “王八犊子!一天到晚不干人事,就会干些上不得台面,鸡鸣狗盗、任人唯亲的龌龊事!此等败类不除,化工厂永无宁日!” 杨铭山恨死他了,如果不是他任命自己外甥主抓技术部的话,类似于沈临风这种多维度人才岂能流失? 如果他在两年前就拿出这份图纸来的话,兴许新型轧钢机生产线早已经完善成功了,高质量的产品不说是称霸海内外市场,至少也能有一席之地! 两年啊!足足错过了两年的时光!在这段时间里,化工厂几乎啥事都没干,光在赔钱了! 如果杨铭山现在手头有把手枪的话,非毙了马林这个臭虫不可! “咳咳,扯远了,没必要,说正事。”王德发神情不自然地咳嗽了两声。 毕竟,马林是自己的心腹,也是自己把他安排到了副厂长的职务上,杨铭山骂他不是东西,间接地也骂了他这个当大领导的人没有识人之明…… “厂长,您别多心,我不是说您。”不解释还好,这一解释就成了掩饰。 不过,王德发倒也没介意杨铭山的失言之罪,杨铭山也是自己的心腹,了解他的性格和脾气,他性格耿直,脾气大,但业务能力极强。 往后,还得倚重杨铭山来主抓管理和生产事务呢,自然不会因为一点儿小事儿翻脸。 王德发捕捉到了沈临风话中的信息,他对化工厂是有感情的,不由得心头一喜。“那这么说的话,你是愿意把技术转让给咱们厂了是吧?” “如果是这样的话,你就是咱们厂的大救星!是咱们救活金牛县经济的大功臣!我代表全厂一千三百名职工,以及一万五千名靠着给咱们厂做配件的个体户和打工人,感谢你!” 说着,白发苍苍的王德发就要做出一副起身鞠躬的姿态。 说你胖还真喘上了,演戏演个差不多就行了啊,咋还上纲上线了呢! 得,还得让我配合你演下去。 沈临风也只好起身,连忙用双手搀扶着王德发,躲过身去,避开鞠躬。“领导,您这就见外了,我是您的手下,您也是我的长辈,您要是拜我的话,这就折煞晚辈了,万万使不得!大不可不必如此!” “哎,这怎么能行呢!”王德发严肃地板着脸,义正言辞的腔调说道:“我这不是为了我个人,我是为了咱们国家的工业崛起,为了全体为大国工业崛起奋斗在一线的工业人们向你鞠躬!正因为有你这样有良心、有本事的国人存在,咱们的国家才有希望!民族才有未来!才能让全国人民都能相信,工业强国不是梦!民族复兴不是幻想!你,沈临风!当地起我鞠躬!” “使不得,使不得啊!”沈临风连忙拦住,一脸的无奈。 戏精上身的王德发,真有一套啊,不得不让人佩服!这种酸倒牙尴尬到浑身起鸡皮疙瘩的话术,他是怎么能说出口的呢…… “是啊,厂长,小沈是晚辈,万万不能行礼的,要不,我代替您,向他敬个酒吧。” 这时候,杨铭山也上前说话了,肯定是不能让王德发真的弯腰鞠躬。 敬酒,是大家都能接受的一种方式,给足了王德发面子,也给了他下来的台阶。 “行,那就不说客套话了,都在酒里!我提议,为沈临风同志的觉悟和思想,干杯!” 第80章 技术换市场! 三只酒杯又碰在了一起,又是一口闷进肚子里。 三个人,一小时喝完了一整瓶茅台,虽然大家脸色都有点微微泛红,可彼此都是精神抖擞。 混职场,酒量是必修课程,能力可以不到位,但酒量必须得够得上。 “好了,闲话和废话就不多说了,咱们抓紧时间说正事,小沈,这份图纸以及里面的技术,你打算以什么样的价格卖给我们?”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杨铭山提及到了最重要的一件事——技术转让。 一家正规的企业,必须得签订正规的授权书,才能得到技术开发的权力。 此时的图纸,已经被杨铭山装进了上衣兜里,被他视为了囊中之物,不管怎样,今天的这份图纸是一定要被他给揣走的! 酒意渐浓,但意识仍然清明的沈临风并没有急着开价,而是反向询问:“不知两位领导打算给我个什么价格呢?” 这倒是难住了他们俩,王德发和杨铭山相互看了一眼,都在其眼神中看到了为难。 开价,还真不好开…… 举个例子,同样的一款德产轧钢机,德商的开价是十五万美元一台! 按照86年美元和国币的汇率大概是1:3.4来算的话,一台机器的售价就已经达到了五十万! 如果算上海关等各种税款的话,落地的总价不少于七十万! 记住了,这仅仅只是机器的售卖价格,不包含技术转让,因为技术是严格封锁的,给多少钱都不卖的那种! 想要拿到技术,就只能通过商业间谍的不正当手段去获取。 还有一点很重要,能给外企一百多万的价格,毕竟是两家企业之间的合作,可企业跟个人之间的合作,能给到五十万的价格吗? 肯定是不能的,国内还没有这个先例呢!再者说了,厂里也拿不出这么多钱…… 之所以谈不下来,不就是因为钱不够么。 “你开价吧。”王德发想了半天,仍然报不出数字,对于这份图纸的真实价位,大家彼此心知肚明。 他也做好了被沈临风来一刀天价的准备! “三万的技术授权费,一万的指导费,另外还有两个条件,第一是食堂的承包权,关于这一点,我非要不可,第二就是,让许自远滚蛋。” 沈临风给出了自己的条件,一共加起来才四万块钱,看似是天文数字,可相对于对标国际先进技术来说,这个价格,压根就是个白菜价! “这个价格……实在是有点儿……”尽管是早早地做好了心理准备,可当沈临风报价的那一刻,王德发的心脏还是忍不住抽疼了一下! “后面的两个条件都还好说,可四万块,实在不是一笔小数目啊,小沈,你得为咱们厂的经济情况考虑一下呀。” 出于商人的本能,王德发还是倾向于砍一砍价格。 按照厂里职工平均月薪30-50来算的话,四万块钱足够给800职工发一个月的薪水了! “我的大领导啊,四万块钱这还叫贵吗?”掌握了主动权的沈临风,在谈判时的语气和气场与先前截然不同。 此时此刻的他,宛如商场上挥斥方遒的老板。“两位领导有没有想过呢,如果说,我这份图纸,一旦拿到外面去,不说是二十万,就算是报价十万,估计疯抢者也不会少!况且,还有一点就是,我能画出这一份,自然也能画出第二份,我能改装轧钢机,自然也能改装其他设备。四万的价格,真心不贵。” 四万块钱还要谈判,属实有点扯淡了。 没有张口要十万,就已经很给面子了,用食堂的承包权抵销了六万,其实算起来的话,最后还是化工厂占了便宜。 如果不是出于对拯救老东家的心理,沈临风一定会把这门图纸打包售卖给外企了,卖他个二三十万,直接一波财务自由! 敢于报出这个价格,绝对不是 沈临风信口开河,而是针对化工厂现状分析再三给出的价格。 自己一定要给出一个,称不上天文数字,又能让领导们重视,且还能掏得出的价格才行。 沈临风的这番话,又让两位领导彼此陷入了沉默,确实,尽管很不想承认,可不得不说,沈临风说的是大实话…… “四万,没问题,能给!”杨铭山一咬牙,同意了这个报价。 王德发不悦地看了过去,自己还没点头了,可杨铭山后面的话,又让王德发脸上的情绪多云转晴。 “但是,这笔钱的确不是小数目,厂里的财务近年来比较紧张,四万能给的,但是要分期付款,分成十个月支付,每个月支付四千块,你看如何?” “可以,我同意分期付款的提议。”沈临风能接受这种付款方式,但还是补充了一点。“我要现金或者汇款单,绝不要白条,月初第一天的1号,财务就得把钱交给我,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必须得写进合同里!” 钱只有揣到兜里才叫钱,很多企业都有一个通用的毛病,就是用各种理由来拖欠支付款。 这种情况在地产公司尤为严重,很多民工在工程结束之后,讨不到工钱,九成以上的原因在于开发商拖延付款。 钱多在银行里存一天,就多一天的利息。尤其是大额数字的时候,每天产生的利息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你小子,心眼儿可真多,咱们化工厂这么大的企业,还能拖欠你工钱不成?”杨铭山无奈的笑了笑。 沈临风这种举动,显然是对企业的不信任。 “我这人做事就这样,先小人后君子,把丑话说在前头,咱们日后合作起来才能更加愉快,您说是不?”沈临风夹一筷子已经凉透了的肉塞嘴里。“您看,我对咱们厂是不是挺好的?又是给技术,又是给图纸,我也没有乱要价,就要了一个食堂承包权,仅此而已。平心而论,不过分吧?” “而且,我还能保证,承包下食堂之后,保证咱们厂职工的伙食质量得到保障,每天的规格和品质,绝不会低于咱们今天饭桌上吃的味道!” 王德发一直没说话,老脸绷得很紧,单手搓着下巴上的胡须,他的心里正在算一笔账。 第81章 神机妙算王德发! 杨铭山算的是成本账,以一个食堂的承包权外加十个月分期支付的四万块钱,换来能够改变整个部门命运的国际级先进设备! 这笔买卖放眼全国都是赚的,足以写进生意教科书! 王德发要算的是人情账。他要在心里评估一下人情世故方面的“得与失”。 未经允许贸然将很多亲信眼馋的食堂承包权给予他人,肉没烂在自己锅里,这种行为,势必会引起诸多心腹的不满。 承包权无论是给谁,都会让其他人不开心。 可凡事都有两面性,本身自己提拔上来的这些高干领导们,一个个在各自岗位上耕耘多年,各自在其部门里称王称霸,根深蒂固,明面上敬畏自己这个领导,背地里早就干起了阳奉阴违的龌龊事儿! 主管后勤部门的副厂长马林便是典型之一,未经自己同意,擅自把自己的外甥安排进了技术部,把自己从外面招揽的大学生给顶替掉! 这种先斩后奏且事后才汇报让自己擦屁股的行为,王德发很不满意! 眼瞅着要换届了,同时又赶上了国退民进的改革期,兴许等改革完成之后,自己就要“下马”了。 而在改革股份的初步方案中,以马林为首的老臣系是掌握股份最多的小团体,一旦股改完成,将来的董事长极有可能大概率落到马林头上。 等自己下来之后,“王老”这个称呼,极有可能就会直接变成“老王”了。人走茶凉绝非虚言! 出于维护权力方面的考量,王德发需要提拔一批忠诚于自己的新鲜血液来进行洗牌,维护自己的权威和地位! 杨铭山就是自己新提拔任用的“新秀骨干”,其作用就是分化马林等老臣们的权力,达到平衡的局面。 可惜的是,杨铭山势单力薄,火爆的脾气和耿直的性格,始终不太讨喜,两年来,始终是单打独斗,不能形成对马林等人的威胁。 如果不是自己照拂着的话,杨铭山极有可能就被他们给“搞掉”了…… 他需要帮手来支援一下,沈临风这个技术顾问兴许可以成为“杨家帮”的支柱势力! “承包权给你,我同意了,铭山,明天上午,以我的名义签发一份承包书,签字之后,再把承包书挂到全厂公示栏广而告之。” 当算清楚背后的人情账之后,王德发爽快地同意了沈临风开出的条件。 “那,那个叫许自远的怎么办?上一次开常务会的时候,我曾经提议过,把他调走审查的,可是,却被马林给保了下来,毕竟是他的亲外甥。” 对没能收拾掉许自远这件事,杨铭山始终耿耿于怀!连一个小小的部门领导都拿不掉,自己这个副厂长干得可是够窝囊的! 王德发沉思一下,仰头思索了一下,随后开口道:“随便给他弄个罪名,让他滚蛋就行了。” “那马林副厂长那边怎么解释?”杨铭山又问。 王德发眼睛一眯,手指骨节敲着桌面。“我是厂长,什么时候起,需要向一个副厂长汇报解释了?” “明白了。”杨铭山了然,成,有这句话,自己心里就有底了,早这么说不就行了! 王德发又转过头来,慈眉善目的表情看着沈临风,语重心长地说道:“杨副厂长是咱们厂的后起之秀,有能力,有本事,以后还得靠着他,把咱们厂带向正轨,他一个人干事的阻力大,你对咱们厂有感情,希望你能在日常的工作中,多多的辅佐杨副厂长,相互之间,一定要彼此扶持,共同进步!” 沈临风点头。“您放心,我一定听您的话,会好好辅佐杨副厂长的。您和杨副厂长都是待我不薄的恩人,不说上刀山下火海,也得是两肋插刀!” 投桃报李,话都点到这个份上了,沈临风岂能不懂?这是摆明了告诉自己,加入杨铭山的新人派系对抗马林老臣派!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江湖之中除了打打杀杀 之外,就剩下拉帮结派和勾心斗角了。 在外面,自己得应付张佛头的打打杀杀,在厂里,自己还得协助杨铭山应对勾心斗角,这日子过得可真充实…… 这顿饭,一直持续到了晚上十点钟,周边的商店和饭店全都熄灯关门了,方圆一片儿,就胖子快餐这里还亮着灯。 “两位领导,没啥好东西送你们,一点儿小心意,不成敬意。” 临出门之前,沈临风拿来两个牛皮纸包谷,给王德发和杨铭山各送一份。 杨铭山看都没看,直接推了回去,摇头道:“送东西就不必了,我家里什么都有,什么也不缺,王厂长喜欢的话,就都给他吧。” 对于一个有原则有底线的人来说,杨铭山从不会轻易接受任何人的礼物,两袖清风,一尘不染。 就连吃个披萨饼,也得自己付钱,更别说今晚这顿饭了,一开始,说好了是沈临风请客,可饭局结束后,摇摇晃晃的杨铭山还是从兜里掏出来五块钱放在了桌面上,不管沈临风如何劝说,一定要给钱,这是原则问题。 可王德发就不同了,该吃吃,该喝喝,该拿拿,来者不拒。“行了,他不要就算了,给我吧,我要。” “铭山啊,你这人,什么都好,就是一点儿不好,原则性太强了,常言道,过刚易折,凡事儿太有原则,很容易做不成事儿。你看那钢棍儿,砸两下就断了,你再看那弹簧,扔地上,一弹就能弹到天上去!嗝!”打着酒嗝的王德发向他灌输为官之道。 “好了,好了,以后我改,我改行不?别说了,走吧,我送您回家。”杨铭山打断了王德发接下来的话,搀扶着老厂长往家的方向走。 目送着二人离开之后,沈临风关上了店门,迎着夜晚清凉的微风,蹬着老旧的三轮车往家走。 微风轻轻拂面,沈临风上头的酒劲儿逐渐消散了许多。 他有点不太敢回家,林菀最讨厌的就是自己喝酒了,尽管今晚喝酒是有原因的,可终究还是喝了。 毕竟,自己曾在她面前发过誓,以后戒酒戒赌戒烟。 结果,还没一个月呢,三戒就破了两戒。生意场,烟酒局总是无法避免的。 “站住!不许动!” 第82章 深夜的粥! 刚骑到供销社门口,门口的地中海大叔快步上前,一把按住了沈临风的三轮车把手,迫使他的三轮车停下。 “大晚上的,一身酒气,去哪儿了?是不是又去喝酒赌钱了!”大叔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大老远就能嗅到他身上的酒味儿,而且,从味道来判断,还特么是茅台酒! “说啥呢大叔,你把我沈临风当什么人了,我发过誓,不赌钱的,来一根儿?”沈临风也没生气,摸了摸兜,掏出来半盒皱巴巴的大前门,从里面拿出来一支烟,递给地中海大叔。 然而,大叔并没有接烟,他只关心一个事儿。“你大晚上的没回家,去干嘛了?到底是不是跟狐朋狗友们赌钱去了!” 沈临风苦笑:“叔啊,您不至于这么不信任我吧?我真没有,我跟化工厂的领导们刚吃完饭,谈了个大生意,这不,刚散局,就往家里走嘛。” 得,不解释清楚,自己还走不了呢!没办法,沈临风只好耐着性子跟地中海大叔说清楚了前因后果。 听罢,大叔这才放过沈临风,脸上的愠怒也消失不见。“你啊你,也别怪大叔信不过你,谁让你之前的前科太严重了的。好不容易才上了正路,时间短,性子定不下来,很容易再上歧途,没有就好,一定要对得起老婆孩子啊!” 地中海大叔接过烟,沈临风又从兜里掏出火柴,给大叔点上,爷俩一起吞云吐雾。 看着手里的烟,沈临风自嘲地笑了笑:“赌酒烟,戒赌容易,可戒烟戒酒是真不容易啊,出门做生意,成不成全在酒桌上。喝酒不到位,生意不到位,喝酒不上头,生意谈不成。烟酒不分家,少了任何一样,都融不进人家的圈子里。太难了。” 做生意难,沈临风是发自肺腑的感慨。若非生活所困,谁愿意去抛头露面,曲意逢迎呢? 谁不想天天在家里守着老婆孩子热炕头,过神仙日子呢? “你还年轻,别难过,好日子都在后头呢,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相信你,能把日子过好的!”地中海大叔拍了拍他的肩膀鼓励着他。 “叔,你就放心好了,我沈临风说话算数,说改邪归正,那就绝不再犯!我发过誓,要让老婆孩子过上好日子,就一定说到做到!” “成,你说话,叔还是放心的,来,这个给你拿回去。”说着,地中海大叔递给他一支红花油。 沈临风看了一愣,随即大笑:“叔,你对我可真好,你咋知道最近我身体不好,腰酸背痛的呢!” 地中海大叔眼睛一瞪:“你以为我是给你的啊,想屁吃呢,这是给你媳妇用的,你媳妇今天在我这里上了一天班,刚好赶上了进货,整整干了一整天的体力活儿,卸货这种活,健壮的小伙子干一天都得趴窝,更别说你媳妇这个弱女子了,今天我注意到,她一直在频繁地捏腿捏胳膊,依我看啊,她应该是抻着了,红花油你拿回去,给她好好地抹一抹,顺便带个话,明天就别过来了,在家里好好歇歇。” 地中海大叔很贴心,一直关心林菀的身体状况。 拿着红花油,沈临风心里头挺不是滋味的。说好了,以后养家糊口,挣钱的活儿自己来干。 林菀终究还是又出来打工了,归根到底,还是对自己这个当老公的没有十足的信任感,唉,想在女人的心里,重新树立起男人的依靠感,真的好难啊…… “叔,有个事,还得是麻烦一下您老。” “说,什么事儿,只要不是借钱,什么事都好说。”地中海大叔开了个玩笑。 “这说的啥话,我沈临风还没沦落到借钱养老婆孩子的地步。”沈临风否认。“就是我最近在外面惹了不少生意上的仇家,他们这些人对我恨之入骨,不会讲规矩办事,极有可能会找我老婆孩子的麻烦。如果有陌生人问起我家地址或者是我老婆孩子的话……” “我就说不知道,这附近没有沈临风这么 一号人!”地中海大叔很上道,一点就通。 “谢了您,等我忙过去这一阵之后,就专门请您喝酒!” “喝酒就免了,有空的话,咱爷俩一起下个棋吧,喝酒伤身体,不健康。” “成,没问题,我先回去了,咱们回头见!” 红花油揣兜里,沈临风蹬三轮,一路到家,他骑车回家的路线也特别诡异,明明拐个街口就能直接到家,可他偏要绕上三个来回,为的就是确保回来的路上没有人跟踪。 他的反侦察意思非常到位,一定要把自己的行踪隐秘起来,绝不能透露任何蛛丝马迹让敌人抓到把柄。 沈临风到家的时候,时间已经来到十一点半了,轻手轻脚打开门,他猜测,都已经这个点了,林菀和孩子肯定早已经睡着了。 当推开屋门,颇为诧异地发现客厅里的灯还在亮着,而林菀娇小的身体,此时蜷缩在沙发上,睡得正香。 她竟然还没睡,难道是专程在等我?沈临风的心情微微有些激动。 怎么还有股香味?顺着味道看了厨房一样,在厨房煤气灶上搁着一口砂锅,香味就是从砂锅里传出来的。 沈临风伸手在砂锅沿边摸了一下,是热乎的,此时此刻,一股暖流顺着砂锅传递到了他的心里。 这是我媳妇专门为我热的粥! 深夜的酒,深夜的粥!还有一个等你等到半夜睡在沙发上的媳妇! 怀揣着一颗怦怦跳的心脏,沈临风走到了沙发跟前,弯腰,单膝跪地,静静地欣赏着林菀恬静的睡姿。 就像是一只猫儿一样,乖巧地伏在沙发上,柔美的体态构成一道迷人曲线,散乱的头发丝覆盖在脸上。 月光透过打开的窗户,洒在她的身上,宛如盖上一层银色的薄纱,水润的脸庞让人萌生一种想要触碰一下的冲动。 的妻如此,夫复何求? 看着那温润的红唇,沈临风的脸情不自禁地开始往前凑去…… 第83章 哎呀,被发现了! 二十厘米……十厘米……五厘米……一厘米……五毫米…… 沈临风的脸几乎已经感受到了林菀均匀呼吸时的热度,此时此刻,他的心跳越来越快! 两辈子做人,这一刻,是他多少年来魂牵梦绕的时刻!如今即将得偿所愿之时,竟然不争气地紧张了起来! 该死,我为什么要紧张,窝在沙发上睡觉的女人是我的合法妻子!老公亲老婆天经地义!我不能紧张! 可就在这时,沈临风忽然间明显的感受到,睡觉中的林菀,她的呼吸开始变得急促起来,紧闭着的大眼睛,眼睫毛开始微微颤抖。 难道说,她已经醒了?可她为什么没有睁眼呢?难道说,她也在期待这一刻吗? 就当彼此的嘴唇就要触碰上的时候,卧室门嘎吱声打开,丫丫那奶声奶气的说话声,打断了沈临风接下来的所有举动。 “麻麻,我一个人睡觉害怕,房间里好黑……”揉着眼睛,睡眼朦胧的丫丫光着小脚丫走到了客厅里。 沈临风闪电般的缩回头,来了个立正坐好的姿势,满心的遗憾~ 就差一点点!一点点啊!倒霉孩子,怎么一点儿眼力见都没有呢! 而与此同时,装睡的林菀也睁开了眼睛,看着一旁的沈临风,做出了一副假到不能再假的惊讶表情。“呀,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我都睡着了,什么都不知道,吃过晚饭了吗?我在锅里给你热了粥。” 明知故问,我又不是傻子,大晚上在外面不会吃饭吗? 林菀脸蛋上的绯红骗不了沈临风的眼睛,尤其是她那眼神中的羞赧和躲闪,无不在证明,她根本就没睡着。 “是啊,这不刚回来吗,看你在沙发上睡着了,怕你冻着,想给你盖上毯子,可找了半天,没找到毯子,就想抱你回屋回家,结果,你醒了。”沈临风随口胡诌了一个借口,听起来,貌似多少有点合情合理。 “饿吗?要不要给你盛碗粥?锅里还热着粥呢。”林菀起身整理着散乱的头发,眼睛却不敢直视他。 沈临风点头。“嗯,来一碗,我也想尝尝你的手艺,已经好多年都没吃过你做的粥了。” “净瞎说,上个月你没吃过吗?”对于沈临风的信口开河,林菀白了他一眼,结婚这么多年了,哪天不是自己做饭? 就这一两礼拜没吃而已,什么时候成了好多年了?夸张! 是啊,可不是好多年了吗?整整48年……整整48年,每一天都活在痛苦的思念和悔恨中,每一天对他来说,都是一种煎熬。 如果不是重生,这种煎熬恐怕会一直持续到自己生命的最后尽头。 把睡醒的丫丫重新哄睡之后,林菀来到了厨房,重新打开煤气灶,将有点凉了的粥,添上水之后,重新热了热。 深呼吸一口气,轻轻拍了拍胸口,捂着略微发烫的脸颊。 本来,她是已经睡着了的,等沈临风等得太久,不知道什么时候睡了过去,可当沈临风回来开门的那一刻,林菀就又从睡梦中惊醒了。 多年来,因为沈临风的家庭暴力缘故,林菀就养成了一个神经衰弱的毛病,任何一点轻微的响动声都会把她惊醒。 醒了之后的林菀还没想好如何面对他,只能继续闭着眼睛装睡着。 可谁知道,他竟然没走,而是一直站在沙发前盯着自己,林菀就更不能睁眼了。 不料,沈临风接下来的举动愈发过分了,开始蹲下身体,把脑袋一点一点地朝着自己靠近,越来越近…… 林菀甚至已经感受到沈临风脸上的绒毛触动自己那娇嫩的肌肤了! 他是要亲自己!怎么办!怎么办? 更为离奇的是,林菀的脑海中并没有丝毫想要反抗的念头…… 可能,在自己的潜意识里,也暗暗的期待着这一刻的到来吧…… 既然无法阻止,也不想阻止,那就做个顺水推舟的人 情,成全了他吧,同时也是在成全自己,给这个破冰之旅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如果不是丫丫的打扰,恐怕此时此刻,这对小夫妻已经是天雷勾地火了…… 兴许,一个不留神,二胎就提前到位了。 脑海中想到方才那一幕,林菀就觉得自己的脸蛋烧得慌。自己这脑袋里,一天到晚的都在想些啥呢! 掬起一捧清水,简单地冲洗了一下脸蛋,用凉水把自己脑子里那些杂七杂八的念头全部排除掉!直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眼神逐渐变得清明。 然后这才端着热粥从厨房里走了出来,而此时,躺在沙发上睡觉的人变成了沈临风。 在外面整整奔波了一整天,又陪着领导喝了不少的酒,能强撑着回家,就已经很不错了,当躺在沙发上的那一刻,紧绷的神经一旦松懈下来,浑身的力量瞬间泄了气,整个人也撑不住了,沉沉地睡了过去。 现在住的这间房子,是三室一厅的格局,最大的主卧留给了林菀和女儿,沈临风住在临近的次卧里。 并不是没有房间住,只是习惯了睡沙发罢了。 林菀把粥放在一旁,不忍心再把他叫醒,而是拿过来一条毛毯,轻轻盖在了他的身上,再把窗户关上。 虽然现在时值七八月份,正是天气最热的伏天,但昼夜温差较大,还是容易把人冻感冒的。 最后拉过一把椅子,默默地坐在一旁,双手托腮,借着灯光看着眼前的这个男人。 他的五官很立体,给人一种刚正不阿的既视感,浓眉大眼,鼻梁笔挺,清秀刚毅,他这样的面容,如果放在影视剧里,光看长相就能知道,肯定是正面人物。皮肤也是健康的小麦色,不黑不白,不偏不倚。 在七八十年代的审美中,沈临风这种长相,最受女孩们的喜欢了。 当年,自己情窦初开的年纪里,就是陷入了他的这种“美色”里,才稀里糊涂地坠入婚姻的围城。 不知不觉的,也一晃四五年了。 林菀突然间想起来有个人说过的一句话,从前看山是山,后来看山不是山,最后看山还是山。 这句话同样可以代入到这里。 从前看他很好看,后来看他很难看,现在看他还是那么好看…… 第84章 我媳妇真好看! 他还是那个他,模样还是那个模样,只不过,是林菀的心境变了罢了。 睡梦中的沈临风眉头从紧锁再到舒展,任何微表情的变化,都落在了林菀的眼中,就是不知道他做了什么开心的美梦。 当时间来到十二点钟的时候,林菀也觉得乏了,起身活动了一下酸疼的腰肢,准备要走时,忽然间想到了什么。 轻轻弯下腰,在沈临风的脸上轻轻点水般亲了一下,柔软的嘴唇划了一下。 一阵香风掠过后,林菀转身逃走,生怕他醒来察觉到,偌大的客厅里,空余沉睡中的沈临风。 在林菀走后,睡着的沈临风无意识地挠了挠脸颊,翻了个身,继续呼呼大睡。 等他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早上六点钟了,沈临风向来醒得很早,因为每天要坚持早起卖早点的缘故,于是就养成了一种早起的习性。 不管晚上睡得多晚,永远会在天亮的第一时间睡醒。 睁开眼就看到了桌面上放了一夜的凉粥,看到粥的时候,沈临风忍不住拍了自己一巴掌! 玛德!真不争气,竟然睡着了,没有享受到老婆深夜准备的醒酒粥!不争气的东西,真没福分! 不死心的沈临风端起来嗅了嗅,还好没坏。现在天热,家里没有冰箱,什么东西都放不住,当天吃不掉的隔夜菜基本上第二天早上就会直接变馊。 呼噜噜,三下五除二就把凉粥干进了肚子里,一抹嘴,然后进了洗手间,脱光了衣服,接了桶凉水,给自己从头到尾来了一个透心凉! 痛快!冰凉清洌的凉水给他提神醒脑!真叫一个舒坦,昨夜的酒醉劲儿统统消失不见。 裹着一条毛巾,沈临风就往外走,刚到门口,恰好碰到了同样早起出来的林菀,夫妻俩来了个面对面。 沈临风愣住了,林菀也呆住了。 “呀,你、你怎么没穿衣服呀!”林菀羞赧地别过头去,一抹红润从脖子红上脸颊。 沈临风倒是一副不在乎的态度。“都老夫老妻了,啥没见过呀。” 结婚都五六年了,孩子也会跑,会叫爸爸妈妈了,再整这么客气,就显得太虚伪了。 要是害羞的话,孩子打哪儿来的呢?总不能是从河里捞上来的吧! “那、那也不行,快,快回屋把衣服穿上!”林菀羞不可耐,虽然的确啥都见过,可毕竟两人冷战也持续了将近两年。 两年来两口子俩都是分房睡,几乎快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冷不丁的突然“坦诚相见”,林菀的心理上有些抗拒。 “行行行,听你的,我回屋穿上还不行嘛。”都是老夫老妻了,还搞害羞这一套。 林菀害羞的目光随着沈临风的身影回了屋,直到屋门关上,这才意犹未尽地收回来。 此时此刻,她的满脑子里都是男人健硕的肌肉和挺健的身姿,未擦干的水珠落在肌肉上,她的回忆,仿佛一瞬间回到了两人初在一起时的激情瞬间,后来,就有了丫丫。一种心跳加快的感觉自心头传来…… 醒醒!你在想什么呢!怎么回事儿?怎么老是想男人!太可恶了! 林菀觉得自己的内心已经不纯洁了,不过,话说回来,看自己男人不犯法吧? 换了一件白色衬衫,沈临风从屋里出来,当看到他穿戴整齐之后,不知为何,林菀总感觉内心产生了一点淡淡的失落感。难道,自己没看够? “粥我喝完了,我要去上班了,今晚争取早点回家,给你们做完饭,在家等我。” 说着,沈临风就要出门,脚还没迈出去呢,突然间又想起来什么,又回到了沙发上,一顿翻找,找到了那瓶红花油。 “供销社的大叔说,你昨天在他那里做了一整天的体力活儿,这瓶红花油是他托我带回来给你抹药的,你也是的,咱们家又不是没钱,干嘛要那么拼命?” 一边埋怨着,一边把她拉到了沙发 上坐下。 不由分说地拉开了她的衣袖,在她那光洁的肌肤上,已经留下了几块淡淡的淤青。 这些伤痕怎么来的,恐怕连林菀自己都不太清楚了,人沉浸在干活中的时候,是察觉不到自己受伤的。 “没事儿,干活嘛,哪能避免磕磕碰碰的呢,一点儿小伤而已,不打紧的。”确实是小伤,跟你之前家暴我的伤势比起来,都显得九牛一毛了! 嘴上虽然说着不要,可林菀并没有拒绝沈临风的好意,两人当下都处于彼此的破冰关键期,都在相互释放好意,相互试探。 每一点小小的情感促进,都将会成为融合两人关系的催化剂。 将红花油撒在手心里,然后在林菀细嫩的胳膊上搓了起来,他不敢很用力,轻轻地搓着。 一抹冰凉的触感顺着肌肤传递到皮肤深处。 林菀惊讶地发现,自己貌似并不反感他触碰自己,而且,还开始享受起了这种被人照顾、呵护的滋味。 有着丈夫宠爱、关心的生活,真好…… 林菀开始恍惚了起来,日子仿佛回到了从前那种琴瑟和鸣、举案齐眉的生活。 涂抹完了胳膊之后,沈临风的双手就朝着她的腰肢间伸了过去。 “你、你、你干嘛?”恢复清明的林菀吓了一跳,连忙躲闪。 沈临风下意识地点了点头。“干!” “呸!想得美!” 沈临风连忙解释:“想哪儿去了,我是想检查一下你的腰,你的腰肌劳损情况一直比较严重,大叔说,昨天你干活的时候,一直频频地扶腰。” 也许是真的腰疼,也许是对沈临风卸下了心房。 红着脸的林菀这次没有再拒绝,而是趴在了沙发上,主动撩起了衬衫的下摆,将纤细的腰肢露了出来。 林菀的身材属于葫芦型,腰细臀圆。 因为身材比较瘦的缘故,穿上宽松的衣服,从外表看,什么都看不出来,不显山不露水。 可当她趴下去的那一刻,一道赏心悦目的曲线呈现在沈临风的眼前。 丝织的柔软睡裤贴身包裹着她那圆润挺翘的臀部,给了他极强的视觉冲击感,眼珠子就再也拔不下来了,情不自禁地咽了下口水。 第85章 感情上又进了一步 美,太美了,好看,真好看!用老话来说,林菀这样的大屁股女人,好生养。 老话虽糙,可必须得承认,符合一定的科学道理,屁股大意味着骨盆比较宽,顺产的概率更高。 当然,身材更好也更容易吸引沈临风这种“颜值狗”…… 俗话说,单身单三年,母猪赛貂蝉,已经“被迫单身”几十年的沈临风面对背对着自己趴着,且身材如此之好的林菀,险些没有控制住自己的内心冲动! 一种强烈的念头充斥在他的脑海中,心跳加快,血流加快! 怎么办?怎么办?我是直接来呢?还是先沟通一下感情再来呢? 她同意的话怎么办?不同意又怎么办? 他的脑子里就像是有两个小人在不停地打架,一个告诉自己,直接来就行了,反正是自己家媳妇。 而另一个则在说,千万别这样,未经允许就直接来的话,这种行为与禽兽何异?你已经给她造成了家暴的心理阴影,如果强行来的话,好不容易洗刷掉的恶名,就又会被扣戴在头上,这辈子都别想摘掉了! 终究还是理智占据了思想的上风,没有让沈临风沦为一个被欲想支配的工具! 要做思想上的巨人,不做行动上的矮子!不能让心上人看不起自己! 艰难的将目光从林菀臀部收回,沈临风深呼吸了两口气,咽了咽口水,好险,差一点酿成大错…… 红花油涂在自己颤抖的手上,然后将手掌按在她的腰上。 当手掌触碰到腰间肌肤的时候,趴着的林菀娇躯微微颤抖了两下,嘴里也情不自禁的发出了嗯哼的呢喃声。 显而易见,单从反应上来说,这种“大尺度”的行为,对她心理冲击也是蛮大的,不亚于沈临风自己的思想挣扎。 将自己最薄弱的弱点毫无设防的呈现给沈临风,会不会引起可怕的连锁反应呢? 在作出这个决定之前,林菀考虑过这个问题。 明知道他“馋自己的身子”,早就对自己“觊觎不已”,然后又故意摆出来这么一个诱人的姿势。 实话实讲,这是林菀的赌博,也是对沈临风的“考核”。 林菀的赌注就是自己的身体,考验沈临风的定力和思想。如果他是一个靠的住,值得信任的男人,那他应该有足够的理智思维去思考问题,如果没有禁得住诱惑,而是强行……那样的话,林菀也会默认,承认自己输了而已,又一次信错了这个男人,以后,再也不会有这样的机会了。 不过,令人值得庆幸的是,沈临风经受住了自己的考验,他没有对自己动邪念。 女人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当他承受住了考验之后,林菀脑子里又萌生出了一个奇怪的念头:自己的身体是不是对他已经失去吸引力呢? 毕竟,天底下的男人都是“好色”的,媳妇永远是别人家的香。 对自己老婆生成不了邪念,极有可能是把老婆当兄弟看待了。 如果此时的沈临风知道自己媳妇这种奇怪想法的话,一定会大喊冤枉!果然,世界上最难捉摸的生物就是自己媳妇…… 哪怕是爱因斯坦来了,他那颗能飞向宇宙的大脑都未必能解开这个困扰全人类男性的世界之谜…… “有没有舒服一点?”擦完药之后,沈临风给林菀做起了按摩,他现在的脑子里已经基本上排除了大部分邪念。 当然,仍有一丝邪念还在脑子里的,那双不老实的手,时不时的还会往别的地方摸去…… “嗯,嗯,还行,蛮舒服的,就是稍微有一点疼……”林菀必须得承认沈临风按摩的手艺,按摩的力度不紧不慢,不疼不痒,恰到好处。 就像是一个精研按摩几十年的老师傅一样专业,实在是没有想到,沈临风竟然还藏了这么一手。 “疼一点是必然的,你这腰肌劳损有点严重,腰部的皮肉都严重粘连到了一 起,以后得经常按摩才能缓解症状。”沈临风心疼的说道。 只要是常年干体力活,或者是长时间坐办公室姿势不正确的人,一般而言,都有着不同程度的腰肌劳损症状。 第86章 喝汽油的三轮车! “爸爸,麻麻。你们在干什么呀?” 女儿奶声奶气的声音,又一次打破了两人间旖旎的氛围。 “没、没有,爸爸正在给妈妈按摩呢。” 迅速从沙发上爬起来的林菀,慌乱地整理着自己的衣服,整理头发。 这让一旁的沈临风感到很是无语,摆脱,咱们是两口子啊,按个摩而已,怎么搞得像是被人给“捉了”一样。 又是这个没有眼力见的姑娘,都说女儿是爸爸的贴心小棉袄,可怎么感觉,自家这棉袄是用黑心棉续起来的呢? 人家的姑娘能帮爹妈撮合好事,可自己家这件黑心棉老是搅黄爹妈好事! 看着沈临风这一副生无可恋的表情,林菀忍不住偷笑起来,该,肯定脑子里没想好东西! “今天就别去供销社了,大叔那边我已经打过招呼了,这两天就在家里陪陪孩子,好好歇一歇,欲速则不达,挣钱很重要,可身体更重要,要是身体垮了的话,钱就是用来当医药费的,犯不上,更何况,家里现在又不缺钱。” 家里缺的是大钱,而不是十块二十块的小钱。沈临风真心希望媳妇能算明白这笔账。 本以为林菀又会阳奉阴违的听不进去,可出乎意料的是,这次的林菀反而认真的点了点头。“嗯,我知道,我今天哪儿都不去,在家里做饭等你。” 在家里做饭等你……这是一句说到沈临风心缝里的话,夫妻和解又成功往前迈进了一大步! “晚上想吃什么,我今天去买菜给你做。” “吃什么都行,只要是你做的,我都喜欢!”沈临风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 能吃上老婆做的饭就已经非常满足了,还挑啥呢!点菜?算了吧!什么都行!只要是老婆下厨,哪怕是泻药,沈临风都会毫不犹豫地喝下去! 别以为他这种行为会是夸张,就像是歌词里唱的那样。 你没有经历我的苦,就别笑我可笑。寻常人眼中老婆做饭,回家吃饭这种再普通不过的小事儿,对于沈临风而言,是两辈子的奢望! 怀着美好心情出门的沈临风又骑上了那辆老旧三轮车,来到了附近不远处的修车铺子里,是时候要把这辆破三轮车改装一下了。 修车铺子的老板是一个大腹便便的光头佬,四十多岁,胡子拉碴,一件满是油污的脏围裙永远围在身上。 光头已经足够让人感到害怕了,可偏偏又是一脸横肉的模样,就更让人不敢凑上去了。 手艺不错,可朋友没有多少,大家都冲他这模样感到害怕恐惧。 他以前是有名字的,他叫沈文强,只是后来脱发严重,后来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光头,于是,大家习惯性的管他叫光头强,久而久之,就很少有人记得他本名了,就连他自己,也常常因为不会写名字而忘记自己叫啥,习惯性画个圈。 别看人长得凶,可修车的手艺堪称一绝,小到收音机录音机,大到汽车摩托车,他什么都会修,反正是一技在手,吃喝不愁。 在没生意的时候,光头强常一个人在铺子里听收音机,喝白酒就花生米。 “光头强!来活了!”沈临风扯着嗓门在门口喊着,打断了光头强喝酒的雅兴,不满的骂骂咧咧从屋里出来。 “瞎叫唤什么呢!我又没死!就你这破三轮车,恕我直言,没必要修了,直接丢垃圾站卖废铁去吧,然后把钱给我,咱们俩好好地喝两盅,再从我这里骑一辆二手的新车走得了。” 两人关系还不错,都是老熟人了。说起来,他们认识的地方挺有意思——监狱。 沈临风是因为在工厂里故意伤人被抓进去的,光头强则是因为拒绝地痞流氓收保护费,发生了冲突,结果一榔头把人打成了重度脑震荡而坐监狱的。 他进去得比沈临风早,出来得比他晚,生生的蹲了两年半。坐牢期间,还学会了打篮球。 出狱之后, 重操旧业继续开修车摊,沈临风时不时地也会找这位同病相怜的“狱友”一起喝个酒,打个牌。 光头强不仅干着修车的业务,同时也承担着旧车回收和转卖,铺子旁边有个树林子,他把回收来的旧车就停在林子里,不怕偷,也没人敢惹这个煞神。 他看不上沈临风的那辆破三轮,毫不客气地说,他这堆二手车里面,最差劲的都要比沈临风现在骑的这辆车质量上好八百万倍! “要什么新车,就要这个,赶紧的,给我改装改装,我有急事要用。”沈临风不客气地一屁股坐在了马扎上,抓起桌上的花生米就往嘴里塞。 “说吧,想怎么个改装法?”光头强打量着他的破车,心里盘算着,要不要直接给他拆碎了,换一辆算了。 “摩托车的发动机,你这里应该有吧?” “有啊,等等……”光头强仿佛意识到了什么,难以置信地看向他。“你该不会,打算把这个破三轮改成摩托车吧?” 沈临风点头,一边吃着花生米,一边说道:“对,没错,就是你想的那样,别人或许做不到,但是你一定可以,我相信你,哎,别说办不到这种糊弄人的鬼话,哄别人可以,哄我不行,老子不吃这套。” 沈临风什么都知道,整个金牛县,乃至整个天海市,九十年代时期,第一个玩改装车的高手就是他光头强! 哪有修车人不玩改装车的,光头强这辈子的高光时刻,就是曾经用报废车的各种零部件给自己攒出了一辆汽车。 就像是相声里说的那样,各种七零八落的零散部件,愣是造出一辆车来。 不仅能跑,而且敢上高速路,后来因为刹车失灵,追了尾,把前车车主撞伤,又被抓进去判了三五年。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沈临风也没指望让他给自己造一辆汽车出来,他敢造,自己未必敢坐。 “改车可以,不过有句话咱们得说在前头,你得给钱!只要你肯出钱,别说改车了,就是改飞机坦克,我也能改。” 第87章 风风火火闯九州! 君子做事,况且都要事先约法三章。跟小人打交道,更得提前把丑话说完。 正因为两人关系不错,对彼此的性情都有了解,所以,才会在做生意的方面要事先把话说清楚。 关系好归关系好,做生意是做生意,一码归一码,不能混为一谈。在光头强心里,沈临风就属于那种只适合一起吃吃喝喝的朋友,而非合作做生意的人。 毕竟,沈临风的臭名昭著是众所周知的。没有利益纠葛之时,一起喝酒吹牛,谈天侃地,都无所谓。 可一旦涉及到响扎扎的票子了,那对不起,咱们还是把钱算清楚之后,再说感情吧…… “钱不是问题,只要你按照我说的去改,改装费,要多少有多少!发动机钱另算,这是图纸,照着图纸给我改就行。”沈临风痛快的将五张十块的大票拍在了桌面上,还有一张提前画好的图纸,知道他识字不多,所以,他尽量多用图画,少用说明性的文字。 看到桌上的钱,光头强的眼珠子都要直了。“嚯!好家伙,你是发什么洋财了!这么多钱?快说,是不是赌桌上挣到了?” “哦?我懂了,难怪你嚷着要让我给你改装车呢,合着,是想开着改装车跑路,对不对!” 果然,对于不靠谱的人来说,一旦挣到钱了,所有人下意识的反应就是钱不是从正路上来的! “费什么话呢,跟你有什么关系,麻溜的,收钱办事就行了,抓紧时间给我改,对了,摩托车的发动机,我要好的,不要事故车的!”沈临风懒得解释。 “等着,没问题,交给我了!钱到位,你说了算!”美滋滋地把钱揣进口袋里,光头强打开一个上了锁的箱子。 箱子里藏了好几台发动机,清一水的摩托车专用款。 “行啊,光头强,从哪儿倒腾来的宝贝疙瘩?”沈临风瞥了一眼,里面发动机的款式还挺多的,其中有两台,还挂着洋牌子。 “怎么来的你就别问了,不用你管,就像是我从来不问你钱从哪儿来的,一个道理。”哪怕是熟人,对于发动机的来源,光头强讳莫如深。 一看就知道,肯定不是从什么正经渠道进的货。要么是“偷的”,要么就是“走私货”。 随着社会层面的发展,大陆内部的市场,逐渐形成了供不应求的失衡局面,外加关税比较高的因素,由此衍生出了一种特定背景下的民间倒卖行业——走私。在八九十年代的走私行为还是蛮严重的,尤其是沿海地区,总有人试图逃避关税和海关,用偷渡的形式把货物运到内地里来兜售。 打个比方就能知道这个行业的暴利之处,一台桑塔纳牌的小轿车,如果走正常的海关报税的话,售价一般不会低于三万以上。 如果走私的话,七八千就有可能拿下一台同质量的轿车,如此之大的利润空间,必然会有人愿意为之铤而走险! 沈临风的要求很简单,就是在三轮车上加装发动机,让他成为一台摩托三轮车。 说起来容易,可真正操作起来,可就麻烦多了,且不说这辆几乎快散架的破三轮车能不能承受得住改装的破坏,就算是改装好了,万一油门加快了,能刹得住车么?有那么一瞬间,光头强想直接给他拆碎的了! 出于兄弟情的仗义,以及看在钱的份上,光头强果断从树林子里找了一台好三轮,将它的车身用作了新车框架。 “这辆车,是我这里最好的二手车,本来打算卖个好价钱的,现在白送你了。” “呸!去尼玛的白送,有种别收钱!”沈临风并不领情。这种鬼话可蒙不了他。光头强之所以屯这么多二手三轮车的目的,其实就是为了当初想兑换车票,收购本地的二手车,以次充好,从而从倒卖票据的贩子手里换取全国通的自行车票,再高价倒手车票换钱花。 不料,结果计划还没来得及实施,自行车票就在他们这里给取消了,十几辆旧车 全都砸在了自己手里,赔了个血本无归。 十块钱都没人要的二手三轮车,愣是被吹嘘成“豪车”,光头强幸好没去干销售。 “挑一挑发动机吧,你是要国产的呢?还是要外国产的?”光头强让沈临风自己选。 沈临风看都没看。“就用国产的,别太贵,便宜点的就好,一个破三轮而已,没必要马桶圈上镶金边。” 他有钱,不代表人傻。改装三轮车只是为了应应急而已,没必要改装得太好,真要是图方便图快的话,那他就直接去买辆现成的用了。 既然没有硬性要求,那就好办多了,光头强直接挑了个最便宜的发动机给他装了上去。 用焊条在车斗里焊上了个铁盒子,然后把发动机固定在里面,再把车斗子干穿,转轴好通过连通链条。 包括油箱和副油箱,也给装在了车斗里,车斗的容积瞬间少了一半还要多。 贴心的光头强把装载发动机和油箱的铁盒子上做成了一个可坐人的座椅,如此一来,至少还能装两个人坐下。 摩托不像摩托,三轮不像三轮,改装得不伦不类,也不知道他是图个啥。 光头强办事还是很有效率的,不到一上午的时间,就把整个三轮车的改造工作完成了。 不仅如此,他还白送了一桶汽油。 “车已经改装好了,不过,我还有几句话要跟你讲,可一定得听进心里去,咱这个车终究是自行车改的,不是真正的摩托,可不敢开得太快了,开快了的话,刹车是刹不住的,万一出了什么事儿,可别怪我没提醒你。” 有言在先才能撇清责任,光头强改装的这辆车,要是让他来开的话,他是不敢的。 毕竟,自己的手艺啥样,自己心里清楚。 “放心好了,要是出了事儿,保证不找你。能跑就行,只要开起来比自行车快就足够了。”沈临风的要求倒是不高。 “能告诉我,你这是图啥嘛?”光头强还是好奇沈临风改装车的动机是什么。 “天机不可泄露!”沈临风冲着他神秘一笑,骑上摩托三轮车,一加油门,车屁股冒着黑腾腾的黑雾,扬长而去。 第88章 有韵味的女人! 1986年的金牛县主干道上,一辆车速不低于60公里每小时的三轮车正急行在路上,将一辆辆自行车和拖拉机迅速赶超。 目瞪口呆的自行车车主简直不敢相信,这个破三轮车咋回事儿?骑这么快,脚丫子不得蹬出火星子了! 看着他们被自己甩在身后,只能跟在自己屁股后面吃黑烟!沈临风一脸得意!这就是科技的力量,这就是风驰电掣的感觉! 科技给人类前进的速度插上了翅膀!科技同样也给沈临风的脚蹬三轮装上了发动机! 讲真的,光头强说的一点错都没有,这辆改装后的三轮车,不具备跑高速的能力,当车速一旦达到每小时50-60公里级别的时候,整体车架就产生了摇摆不定的情况,失控的概率也大大提升。 为了安全起见,沈临风只能把车速固定在40每公里左右。 骑着这辆车,一直来到了一家幼儿园门口,八六年的幼儿园不比现在。 幼儿园的雏形最早出现在单位,多数夫妻岗的职工没法在上班时间带孩子,于是单位的领导会统一将职工孩子集中到一起,由专门人员看护。 而在这种模式和体制之下,形成了单位托管孩子—父母在单位上班—孩子上完学后继续投身单位接班父母的循环模式。 如果体制没有变化的话,将来,等孩子们长大以后,九成九的概率将会成为“工二代”。 将“摩托三轮车”停在了幼儿园不远处,沈临风买了根冰棍,躲在暗中观察着,他在等一个人的出现。 他要等的这个人非常重要,关系到张佛头的生死存亡! 跟张佛头的较量,自始至终从来没有停止过,沈临风把老婆孩子从原住址搬走之后,后来又通过邻居之口调查过,最近这段时间里,有不少陌生人频频出现在小区附近,到处调查自己家的住址和基本情况。 沈临风愈发庆幸自己的先见之明,幸好第一时间把老婆孩子转移走了,如若不然,麻烦就大了! 面对张佛头的“偷家”之举,沈临风也绝不含糊,立刻予以回应! 等啊等,一直等到冰棍只剩下一根棍儿含在嘴里的时候,才终于等到了自己想见的那个人的出现! 一个躺着波浪卷,下身穿着牛仔喇叭裤的时髦女人,牵着一个孩子,送进了幼儿园里,然后转身,扭动着夸张的大胯,左右摇摆着,风情摇曳地往回走。 就在此时,沈临风吐掉了嘴里的棍儿,一加油门,摩托三轮车悄无声息地跟了上去。 尾随着女人,一直来到了一公里之外的偏僻小区里,这里的房屋整体建筑风格比较老,看上去给人一种停留在解放前的既视感。 老旧砖瓦房的墙根下,一群老头老太太聚在一起揣着手,晒太阳,聊闲天,时髦的牛仔裤女人在这种氛围中总给人一种格格不入的感觉。 实在是无法想象,如此时髦的一个女人,竟然会住在如此简陋破旧的地方。 女人的高跟鞋踩在台阶上,屁股,一颤一颤地晃动着,给偷偷跟在身后的沈临风顿时有种心猿意马的感觉。 玛德,太馋人了!张佛头这个王八蛋,真是好福气啊! 女人不是别人,正是张佛头的媳妇,江湖人称——张嫂子。 张佛头有钱,包养的情妇没有十个也得有个七八个,可他对女人的态度就一个:如同衣服,穿够了随手就扔,随时就换。 可唯独对这个原配夫人的态度截然不同,不管他在外面玩得有多花,可结婚证上的女人只有她一个。 张嫂子的颜值在他众多情妇中,可以说是最不漂亮的一个了,身材的确是好,可能被他相中当情妇的女人,哪有身材差的呢? 家世背景有吗?没有,张嫂子跟他的时候才十九岁,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家女子出身,家里五代贫农,没有任何背景。 又多情又深情的渣男,活得清 楚,活得也明白。张佛头这辈子最在乎的女人就是她了,不仅仅是因为她给张佛头生了个儿子这么简单。 可能,更重要的是,在张佛头入狱的这些年里,始终对他不离不弃的这种精神打动了他吧…… 张嫂子来到了四楼,钥匙插进锁里,拧开后进去,准备关门之时,一只手突然抓住了门框,随后,一道健硕的身影闪进了屋里。 “你、你是谁?进我家干吗?”面对突如其来的不速之客,张嫂子瞬间有些惊慌失措地后退几步,将一只花瓶抱在了怀中。 沈临风没有理会,而是打量着屋里的装修风格,啧啧称好。“不错啊,这房子,一看就知道,肯定在装修上花了不少心思。电话,电视,冰箱,竟然还是个彩电!可以啊,张佛头没少在这个家里花钱,不错,真不错。” 别看小区是个老破小,可张佛头原配夫人的家里可谓是独有乾坤,几乎实现了现代化的风格。 在八十年代里,富裕人家里的基本生活标配,一应俱全!从电视到冰箱,再到吸尘器!清一色的进口牌子!简直要什么有什么! 倘若说张佛头对这个女人没感情的话,打死他都不信!没感情会把家装修的如此之好?可笑! “你到底是谁?我奉劝你,立马从屋里出去,如若不然,要是被我男人知道了的话,你的下场可是会很惨的!”张嫂子下着逐客令,用自己男人的名号来威胁着这个不速之客。“我男人可是混社会的,他的心狠着呢!” 可惜,当自己威胁他的时候,并没有在这个陌生男人的脸上看到任何恐惧的神色,仍是一副轻松惬意的神情,顿时,张嫂子的心里咯噔一声。 这下子麻烦了,八成是来寻仇的! 沈临风不客气的一屁股坐在了沙发上,见桌上有盒烟,随手从烟盒里抽了一根出来,叼在嘴上,环顾一圈,发现并没有打火机或者火柴。 然后叼着烟跟女人说道:“能来个火不?” 第89章 收利息! 女人攥紧了花瓶,靠在角落里,一脸警惕,指了指抽屉。“里面、自、自己拿……” 沈临风拉开抽屉,找到了一个打火机,点上烟卷,美美地抽了一口。 “还得是好烟啊,抽起来真舒坦,行了,嫂子,把花瓶放下吧,过来坐,咱们聊聊。” “我警告你,你要是再不走,敢乱来的话,我就报警了!派出所可就在街道口!” “嫂子,你可考虑清楚了,倘若派出所过来的话,被抓走的人可不一定是我了,你男人的罪过,不说枪毙,也得判个无期。”沈临风慢悠悠地抽着烟。 一句话就顶到了张嫂子的肺管子上,只能沉默以待。 果然来者不善,听这说话的语气,就足以判定,此人肯定与自己家那口子有着“不共戴天”的江湖恩怨。 “说吧,你到底是什么人,我跟你无冤无仇,为何要上门威胁我?”张嫂子放下了手中花瓶,强装淡定的语气仍然发怯。 “来,嫂子,坐下说话,我没有恶意,只是想上门见见你,聊个天罢了。”沈临风脸上一副云淡风轻的从容淡定。 他越是沉稳自若,越是让张嫂子感到毛骨悚然。 “咱们之间是无冤无仇不假,可我跟你男人之间,那可是不共戴天的血海深仇。”沈临风轻飘飘的一句话,却直接让张嫂子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儿。 完了,这铁定是上门寻仇的来了! “我不知道你跟我男人之间有什么恩怨情仇,可我要提醒你一句话,自古江湖恩怨从不牵扯家里人,祸不及妻儿,倘若你坏了规矩,我若有个三长两短,你这以后会很难办的!江湖上的人不会容得下你这种坏规矩之徒的!”张嫂子试图用江湖规矩来束缚这个陌生男人的道德观。 听着这种冠冕堂皇的鬼话,沈临风淡然一笑:“江湖恩怨祸不及妻儿的道理我懂,可要是论起来,最先坏规矩的那位,是你男人,我兄弟安生开店做生意,你男人的手下强行收保护费不说,还砍了我兄弟十八刀,又把店面给砸了。你说,这算不算以势压人?” “人多欺负人少,十多个人拿刀砍我兄弟一个人,你说,这算不算恃强凌弱?” “我兄弟的饭馆,有着合法的经营手续,也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给政府交税天经地义,你男人强行收取保护费,你说,这算不算黑恶势力?” 沈临风的三言两语,便把恩怨情仇的来龙去脉解释了个清清楚楚。 他说话的语气,越是往后,声音愈发低沉,让张嫂子顿时感到一种莫名的压迫感扑面而来。 “我男人跟你有恩怨不假,可、可也不能上门来害我啊……事情跟我们没关系呀……”张嫂子说话的声音开始颤抖。“我们孤儿寡母,一年到头都见不到那死鬼两面儿,他在外面做的事情,我们娘俩可是什么都不知情的!” 张嫂子试图尽量撇开她跟张佛头之间的关系,不要让报复的铁拳落在自己头上。 没一会儿的功夫,沈临风嘴里的那根烟卷就已经抽完了,紧接着又点上了一支,慢条斯理的说道:“不见得没关系吧,我可是听说,张佛头女人不少,可他最在乎的女人只有你这一个,他的儿子也只有一个。任谁能想到呢,他最在乎的老婆孩子,竟然藏在如此老破小的小区里呢。” “这间屋里的冰箱、电视,装潢,哪个不都是从他钱包里出来的呢,他钱包里的钱,何曾有一张是干净的呢?” “你、你、你想怎样!”张嫂子愈发的恐惧起来!张佛头最在乎老婆孩子这件事儿,知道的人极少,而知道老婆孩子真实家庭住址的人,更是少之又少! 张佛头一向是把自己老婆孩子藏得非常巧妙,多年来,从无任何人察觉到过真实下落。 而如今,眼前这个寻仇上门的男人,竟然直接打开了张佛头多年来隐藏最深的秘密!若非血海深仇,岂能调查得如此清楚! “我不想怎样,我只想从你这里收回点利息回来罢了。”靠在沙发上的沈临风翘起二郎腿,眼睛微眯,一双犀利如鹰隼般的目光落在她身上打量着。 从大波浪的卷发,再到丰满的胸脯,再到浑圆挺翘夸张大的臀部,从上看到下,从下看到上。 感受着来自对面犀利的目光在自己身上打量着,张嫂子仿佛感觉似乎有一双炽热的大手在自己身上摸来摸去…… 又是惊恐又是羞赧,竟然开始让她的双腿开始打颤,若非靠在墙上,几乎都要蹲跪在地上了…… “只、只要你不伤害我们娘俩、你、你要什么都行!”张嫂子咬着牙说出这句话之后,跺了跺脚,挣扎着下了个决心之后,就开始解起了自己衣服的扣子,颤抖的手,哆嗦地将自己上衣的牛仔服纽扣一个一个的解开。 当扣子解开的那一刻,衣服里那束缚已久的胸脯瞬间弹了出来! “咳咳!打住!打住!住手!”被烟呛了一口的沈临风险些没控制住,差点儿一口气没提上来!“我没让你脱衣服!” 卧槽,这么刺激的么!沈临风对天发誓,他可从来没有过想要“劫色”的念头!自己所说的收利息,只是想通过她来威胁一下张佛头而已! 从来没有想过给张佛头扣绿帽子!你砍我兄弟,我睡你女人!这种事虽然刺激,但干起来却伤天害理! 哪怕再恨一个人,沈临风也仍然恪守着祸不及妻儿的信条,这是他为人处世的根本!真没想到,自己随口的一句话,竟然会被误会成劫色…… “啊!那、那你想怎样?”张嫂子的双臂交叉挡在胸前,一脸茫然。 在她的认知里,收利息可不就是等于睡自己么?在当年,张佛头刚坐牢入狱的时候,好多仇家闻讯上门来寻仇收利息,不都是这么干的么…… 沈临风艰难地别过头去,不去看她那充满诱惑的一幕,她的双手有点小,压根捂不住露出来的雪白肌肤……这画面,实在是不好意思去看! 非礼勿听,非礼勿视! 得亏自己能忍,不然的话,非得让她尝尝自己的厉害不可!从百草园捅到三味书屋! 第90章 令人恐惧的名字! “这个东西留在你这儿,等张佛头回来之后,交给他。”沈临风如同变戏法一样,从背后掏出来一把砍刀。 当砍刀出现的那一刻,张嫂子的脸色瞬间煞白! “你不用怕,我还不至于对女人下手这么下作,这把刀没开刃,杀不了人,就让你干一件事儿即可,交给他。另外,再给他带句话,三天后,到胖子饭店来见我,从门口十米外,一步一叩头地跪进去!如果他不服,一定要硬碰硬较量的话,我沈某人奉陪到底,看看谁会笑到最后!” 说这话的时候霸气外漏!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金牛县,不,天海市一把手呢! 如此嚣张跋扈,都差点让人忘记了,他曾经只是一个抽烟喝酒打老婆的烂赌鬼! “你只要把话带到,我保证不会伤了你和你的孩子,我沈临风不是下作之人,对了,顺道儿告诉你男人我的名字,我叫,沈!临!风!” 我自狂歌空度日,飞扬跋扈为谁雄?一个男人的蜕变往往需要重大转折事件的影响,沈临风便是如此。 从前的他,唯唯诺诺,胆小慎微,得过且过,信奉着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的经典妥协座右铭。 可如此忍让,换来的却是竞争对手变本加厉的进攻,我退一步,你进一步,我退两步,你进两步。 一味的妥协和忍让,让笑到最后的人成为了许自远,积怨已久的爆发却落了个锒铛入狱的下场! 妥协意味着其中一个人必须向另一人低头,沈临风上过大学,读过六国论。 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的一夕安寝。起视四境,而秦兵又至矣。然则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奉之弥繁,侵之愈急。 吸取了上辈子的经验教训,沈临风发誓,这辈子,绝不会再给任何人低头,谁都不行!面对威胁和进攻的时候,必须予以坚决还击! 以血还血,以牙还牙!狠人才能获取地位,得到尊重!别说他张佛头了,哪怕来个李佛头,孙佛头,他沈临风也毫不畏惧! 事情发展到了今天的这种地步,已经不再是赔礼道歉就能解决的了的了,这是你死我活的斗争! 张佛头藏了十几年的秘密,完全暴露在了沈临风面前,他活着,就意味着自己的软肋被人拿捏得死死的!所以,沈临风必须消失! 而作为一股新崛起的势力,沈临风发誓要踩着这位金牛县江湖大哥的脑袋走上巅峰之路! 摆在他们俩面前的路,注定是一条充斥着彼此血与泪的荆棘之路!谁够狠,谁能活,谁就能一直走下去,反之,后果不堪设想! 妥协?已经是完全不可能的了。握手言和,在沈临风登门之前,或许还可以。可妥协,绝不是沈临风的性格! 遍地的破碎玻璃碴子,其中不少玻璃碴子上还有斑斑血迹,淅淅沥沥的血水,从一个破碎酒瓶子锋利的边缘往地上滴落着。 满脑袋是血的张富贵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嘴巴大口大口地呼吸着,支支吾吾,一个字也说不出来,染血的瞳孔里满是恐惧。 一股温暖的水流从裤裆里涌出,在无穷尽的惊恐和殴打之下,他失禁了…… 扔掉了手里的碎玻璃瓶子,沈临风一脸厌恶的捂上了口鼻,真没出息,就挨顿打而已,竟然被吓尿了! 出院之后的张富贵,就被张佛头找地方重新藏了起来,本以为又是天衣无缝,可绝密的潜藏地,竟然又被沈临风给找到了! 被找到之后的张富贵可惨了,挨了一顿凄惨的毒打,本来新伤未愈,身上又添了许多的新伤势。 “咳咳……哥啊……”张富贵说话的声音细若游丝,一股上气不接下气,眼瞅着就要断气的既视感。“我哥跟你有仇……你干嘛回回都来揍我……” 打人也是个体力活啊,才打了半个钟头,沈临风就已经累得满头是汗。不行啊,以后得多锻炼锻炼,就干这么 一点活儿,就把自己给累得够呛。 “当然得揍你了,因为你哥哥最心疼的就是你啊,揍在你身,痛在他心,把你揍狠了,他才会更恨我,怕我!” 我特么竟然无言以对……听了沈临风这个理由,挨揍的张富贵竟不知该说什么好。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 “不行了……我、我恐怕是要死了……求求你了,放过我吧……”张富贵感觉,自己挨完这顿打之后,整个人的灵魂几乎都要升天了。 沈临风一副淡然地看着他,鄙夷地冷笑一声。“得了吧,你可没那么容易死,这才哪儿到哪儿?” 对于自己的出手,沈临风有着十足的把握,看似被打得凄惨,实际上,他受的全都是皮肉之苦,没有内伤,也没有伤及到大动脉等要害部分。 沈临风毕竟是个厨师出身,对于生物的身体经脉了然于心。能连捅十八刀不伤及对方要害的技能,不仅只有医学生会,顶级的厨师也可以! 虽然他死不了,但会让他生不如死!沈临风整人的手段多了去了,张富贵很荣幸地成为了第一个受害者…… “哎呦喂~”一听自己没有重伤,都是皮肉伤,张富贵更难受了。“求求你了,杀了我吧……” “放心,我舍不得杀你呢,我还得留着你,继续让你给你哥带话,揍你的人,不是别人,是我,沈临风!” 拍了拍他的脸,沈临风一脸阴笑。“跟你哥带话,如果他想了解所有恩怨的话,那就三天后的晚上,到胖子快餐店来找我!从十米外,一步一叩头跪进店里去!如若不然,我一定让他生不如死!” “咳咳……好……好,我一定给我哥带话……求你了,放过我吧……我真的要不行了……” 张富贵已经哭出声来了,他能清楚地感受到,那股淡黄色的涓涓细流正在地面上蔓延,眼瞅着就要流到自己嘴边了! 倘若尿流到嘴里。这是一种比杀了他还要难受的折磨! 第91章 您是我爷! 狂飙里的高启强看过兵法,沈临风亦是如此。 高启强一辈子只看了一本孙子兵法,可沈临风却不是如此,博学多识的他不仅看过孙子兵法,还有老子兵法、儿子兵法…… 当然,这些都是开玩笑的说法,他不仅读过兵书,而且还能活学活用。 敌强我弱,张佛头兄弟众多,手底下的小弟们不下几十号,同时,官面上或多或少的也有几分人脉资源。若非没有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做的事情,恐怕早就被拉出去枪毙几十次了!而沈临风呢,只有自己一个人,另外还有一个被砍了十八刀的兄弟。 面对此等劣势之局,沈临风不但不怕,反而给生生完成了旗鼓相当的局面! 无非就是做到了一点——敌在明,我在暗!他成功地把自己的行踪和轨迹隐藏的一干二净,让张佛头以及他的手下们,对自己是抓不到,也找不到。 不仅如此,我还能把你隐藏的所有秘密基地全都翻得清清楚楚!一会儿来到你老婆孩子家里,一会儿又去揍你弟弟!哎,主打的就是一个信息差! 夫兵形象水,水之形,避高而趋下,兵之形,避实而击虚。水因地而制流,兵因敌而制胜。故兵无常势,水无常形,能因敌变化而取胜者,谓之神! 这便是兵无常势,水无常形!虚虚实实,实实虚虚,只要掌握足够的信息优势,一个人胜过千军万马! “疼不疼?” “疼……” “疼就对了,来,好好回忆一下,我兄弟胖子身上的十八刀,有你的多少刀?” “一、一刀都没有……” “真的吗?我可不信,你要是不说实话,我可就把这十八刀,全都算在你一个人的身上了。” “别、别、别!我想起来了!三刀,一共就三刀!” “很好,来,咬住这根棍子,忍着点哈!” 在一间昏暗的仓库里,沈临风正提着刀威胁着被五花大绑的男人。 男人鼻青脸肿,一看就是挨过不少打的那种模样,此时,正一脸惊恐地看着眼前这位“煞神”!他就是砸店的参与者之一。 今天大清早准备上班,查验仓库时,突然间,脑袋后面就被人敲了一闷棍!等醒来的时候,就发现自己被捆在了地上! 太可恶了,竟然偷袭!等他定睛一看,却感觉此人有点眼熟,卧槽,他不就是老大心心念念要追杀的那个人吗! 不等他说话,不讲武德的沈临风直接给他来了一顿结结实实的拳打脚踢!混混直接被打蒙了!什么道理?难道不该先问话嘛?怎么上来就打? 这就是沈临风的办事逻辑,有事没事,先打了再说,古代有一种刑罚,叫做——杀威棒!犯人入狱,甭管罪过大小,先吃一百杀威棒再说! 他根本就不记得那一天到底砍了胖子多少刀,三刀只是随口胡诌了个数字罢了。 十八刀啊!要是十八刀都落在自己身上的话,那还了得!两权相较取其轻,三刀就三刀吧!至少挺过去就没事了! 冰凉的刀背贴在他的脸颊上,让他顿时产生了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有没有听说过一句话呢,出来混的,早晚都是要还的。你砍人的时候,有没有想过,早晚也会被人给砍回来呢?” 男人先是点头,然后又摇头,最后又是点头…… 就冲他这个反应,沈临风就知道,有几个混混会考虑过下场这个两个字呢? 在他们的认知里,全都把自己当成了梁山好汉,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兄弟义气大于天…… 殊不知,他们忘记了,梁山精神里主打的是替天行道,伸张正义!而不是抱团去欺压良善,肆意妄为! 再者就是,好汉们之所以上梁山,那是因为被逼得走投无路,报国无门,而非为了为非作歹去合伙欺负人! 沈临风生平最瞧不上的就是这号人了,逮到机会,非好 好整整他们不可! “说说看,第一刀想砍在哪儿?还有第二刀和第三刀。自己挑地方吧。”沈临风自诩为很讲道理的人,善于听人劝。 混混欲哭无泪,怎么惹上了个煞神呢……他平时的主要工作是给张佛头当打手,副业是给市场仓库看大门。 毕竟,张佛头是不给开工资的,也就是每次出去打架砍人的时候,会给弟兄分一点零花钱,多的时候十几块,少的时候才几毛钱。 并不是每一个大哥都会真正做到有福同享的,别的不说,就拿劫了生辰纲的晁盖他们来说,十万贯的生辰纲,大头都给晁盖拿走了,至于参与者之一的白日鼠白胜之流,也就分了个几百两而已。 他们这种人,说好听点是打手,说难听的话,就是一碎催儿,小喽啰而已。 所以说,想真正吃饱肚子,养家糊口,必须得有一份正儿八经工作来谋生挣钱。 上班的时候被领导指着鼻子骂,是为了谋生糊口,干架的时候,被张佛头指着鼻子骂,这叫兄弟义气…… 好事时永远都轮不上,扛雷背锅永远有他们参与,这就是喽啰悲催的打手生涯…… “我……我不想挨刀砍……我上有老下有小,家里就指着我挣钱养家,老娘七十岁的人了,一身是病,躺在炕上全指着人照顾,老婆三年前被我给打跑了,把六岁大的孩子扔给了我拉扯……我不能残废啊……呜呜呜……” 混混哭的涕泪横流,大鼻涕都快淌进嘴里了……看的沈临风一阵恶心。 现在后悔了,早干嘛去了?如果不是今天被自己用刀架在了脖子上,这辈子他也不会知道悔改! “好了,好了,事到如今,还说这种不痛不痒的废话有什么用?赶紧的,挑地方,我赶时间,三刀,很快的。”沈临风一如既往的神态平静。 似乎,铁石心肠的他并没有被这种求饶的话打动,一心就想砍他三刀! “求你了,别砍我……你是我哥!你是我亲爷!爷啊!求求你,放过我吧!” 第92章 组织里有内鬼! 道歉有用的话,要警察干嘛呢?胖子被你们砍翻在地上哀嚎的时候,你们何曾有想过放他一马呢? 擦了擦脸上的血迹,沈临风又用清水清洗了一遍,确保脸上和身上没有沾染丝毫污渍之后,反手锁上了仓库的大门。 随着大门缓缓关上,最后一缕光线从昏迷的混混脸上消失,那把染血的刀同他一起,隐入黑暗之中。 浑身五花大绑,一身是伤,且被吊在半空中的混混,哪怕是疼昏迷之前,恐怕都不曾想过,有朝一日,自己会落得一个如此下场吧…… 可能,接班的人打开仓库门时看到这一幕也会被吓一跳吧…… 沈临风终究是个“善良之人”,尽管他是伤害胖哥的元凶之一,下不了砍他三刀报仇的决心。 他只是个喽啰打手罢了,命令的执行者,而非制定者。哪怕是把他弄死了,于最终局面也毫不相干,对张佛头来说,一个小卡拉米的死活,无足轻重。 虽然没有砍他三刀,可也把他打了个半死,用未开封的刀面把他屁股几乎拍烂…… 之所以昏迷,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惊慌害怕,把自己给吓昏迷过去了,好在,他比张富贵起码有点骨气,没有尿裤子。 如同武松血溅鸳鸯楼那样,在鸳鸯楼里斗杀了张都监以及蒋门神一众人等之后,用抹布蘸着血水在墙上留下了杀人者打虎武松是也的字迹,沈临风也把那把未开刃的刀留到了“作案现场”,这叫明人不做暗事!就是好让张佛头知道,自己的复仇之路远未结束! “狂,小崽子太狂了!竟敢视我为无物!此仇不报,妄为人也!”眼前的四把刀,几乎让张佛头恨得睚眦欲裂! 混江湖二十多年来,从未遭受过如此羞辱!亲弟弟、老婆孩子、情人,还有手下! 他如同一个飘忽不定的游魂一般,死活找不到他的下落!可人人都收到了沈临风的“威胁警告”! 亲弟弟张富贵一开始被报复的时候,张佛头只是生气,并未放在心上,毕竟,他是自己亲弟弟这事儿,对整个县城来说,都不是秘密。 可自己向来藏得好好的老婆孩子也被沈临风上门送刀,这个消息传来之后,张佛头破防了! 这不可能,绝对不可能!自己老婆孩子的下落,在这个世界上,除了自己之外,绝无外人知晓! 哪怕是最亲的弟弟张富贵,也不知道真嫂子的居住地!这是埋藏于自己灵魂最深处的秘密,可现在呢!竟然被沈临风给挖出来了! 张佛头不淡定了,一向是习惯于拿捏别人的他,如今第一次感受到了一种被人拿捏的滋味!让他顿时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大哥,实在是没辙啊,压根找不到沈临风家在哪儿,弟兄们天天在他原家地址蹲守,可早已经人去楼空了。” “废物!饭桶!光蹲守有什么用!去查啊!他的邻居!亲戚!朋友!老子就不信了,他还能躲进石头缝里不成!” 气急败坏的张佛头甩手就给了小弟一个大嘴巴子!找不到人?这不是他想要的答案! 自己一家老小的小命都被沈临风攥在手里了,可结果呢?自己这帮饭桶手下们,却连他的藏身之地都找不到!这让他如何能淡定得了? “饭桶!饭桶!全都是饭桶!”每一个手下都挨了他一个大嘴巴!挨打的人脸疼,打人的人手疼! 挨了打的手下们跪在他的面前,虽然低着头一声不吭,可心里却是一百个不服气!光打我们有什么用?有种就去打沈临风啊…… 废话,要是找得到他的话,还用打你们吗? “大哥,消消气,找不到沈临风,也不能怪兄弟们,这兔崽子实在是太狡猾了,我听说,他媳妇和闺女,一礼拜前就被神不知鬼不觉的转移走了,依我看啊,肯定是知道咱们要偷他家!这小子的反侦察意识实在是太强了!是个难对付的硬茬子。” “还有就是 这几把刀,他也是在告诉我们,咱们所有人的行踪和藏身地,他了解得清清楚楚,之所以登门送刀,就是给咱们警告,依我看,如果他不是天生神通广大的话,那肯定是咱们里面出了内鬼!如果没有内鬼的话,他岂能如此拿捏咱们?” 手下的一句话算是点醒了张佛头,说得有道理啊!如果没有内鬼,自己这边的情况岂能被他掌握得清清楚楚? 可问题又来了,谁是内鬼呢?是谁出卖了自己呢? 心里想着,张佛头充满质疑的目光审视着跪在自己面前的小弟们,当目光看过来的那一刻,小弟们惊骇之下,纷纷低头,不敢与之对视! “到底是谁出卖了我,主动站出来,我保证,从轻发落,不,是既往不咎!”单纯用眼睛看是看不出来的,张佛头感觉每个人都像是能出卖自己的样子。 他想让内鬼主动站出来承认,如果自己承认的话,就免去自己挨个调查问话的麻烦了。 想法是好的,也是单纯可笑的,大家都是跟你混的,谁不知道你睚眦必报小心眼的性格,真要是承认了,皮都得被你扒掉一层! “你们都是跟了我多年的好兄弟,一时头脑发热,犯点错误总是在所难免的,只要站出来认错,当大哥的,愿意给你们一个悔过的机会,我保证。” 也许是怕兄弟们不信任自己,张佛头又补了一句话:“我以人格担保!” 你保证?就你还有人格?大哥信得过,母猪能上树! 全都低着头,没有一个人吭声,谁心里都跟明镜似的,谁出头,谁就得死! “好,没人承认是吧,行,以为我没办法了?老鬼,把他们,一个个地都拉出去打,一直打到内鬼承认为止!” 好嘛,张佛头处理问题的方式也是简单粗暴到了极点,直接打…… 这种奇葩操作,就连出主意的老鬼也惊呆了,大哥这操作简直是绝了! “大哥,要不,咱们先查一查吧,没必要上来就打人的,毕竟,都是自家兄弟,同室操戈,伤了和气就不好了。” 第93章 狼人杀! “和气?都特么有内鬼出卖我了,你让老子怎么和气!老子拿你们一个个的当亲兄弟对待,你们是怎么对我的?竟然敢出卖我!” 先入为主的张佛头一口咬定是兄弟出卖了自己的秘密,直接把所有手下小弟全部“标狼打”! 理由很简单,知道自己秘密的,肯定是自己人,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可能,除非他沈临风有着未卜先知的能力!难不成,他是从未来穿越过来的? 开玩笑,世界上就不可能出现这么离谱的事儿! 既然沈临风不可能是个有超能力的人,那么答案和真相只有一个:自家出内鬼! 尤其是这几个负责盯梢的手下,是最有可能被沈临风收买的内鬼! 本着宁可错杀一万,不可放过一个的想法,张佛头选择不相信所有人,在这个世界上,除了自己之外,没有任何人值得相信。 把我们当亲兄弟,说这话的时候,您能不能摸摸自己的良心呢?您对张富贵的态度和对我们的态度,是一回事儿吗? 你能让张富贵跪在地上吗?您能抽他大耳刮子吗?当然,这些话,也就是在心里头骂一骂罢了,谁敢说出口,除非不想活了…… “废话少说,都给我拉出去,挨个地打,挨个地问,老子就不信了,审不出内鬼来!” 几乎疯魔的张佛头,此时信不过任何人,几乎达到了一种草木皆兵的状态。 “老大!老大!我冤枉啊!兄弟我自打跟了你之后,从来都是忠心耿耿,对您绝无二心!您看我胳膊上的这道疤!” 有小弟挽起了袖子,在他的胳膊上,有一道蜿蜒如蜈蚣般恐怖的伤痕,足足有三十厘米长! “十年前,我跟着您血战烂尾楼,咱们不敌,被人家追着砍!我掩护您跑路的时候,被对方的混混一刀捅伤了胳膊,直接切断了大动脉,封了三十八针!缝针的时候,连麻药都没打!受了这么重的伤,我从来都没有怪过您!自始至终,一如既往地跟着您!就凭我对您的忠心,怎可能出卖您!” 看着小弟胳膊上的刀疤,瞬间将张佛头的思绪拉回到了十年前,那时候的他年轻气盛,正处在一个混混的巅峰期,跟谁都敢干! 带着三个小弟,竟然跟十多个敌方混混血拼了起来,当场就是一死三伤! 如果不是小弟们忠心耿耿地掩护自己逃生,恐怕,当时就已经被乱刀给砍死了! 即便是有救命之恩,可又如何呢?面对小弟情深意切的自我辩解,张佛头的神情中仍是漠然的无动于衷。 小弟仍是当年的小弟,可张佛头早已不是当年的好大哥了…… 或许,他从来就不是一个好大哥,在他的队伍里,除了自己是人之外,其他的,都是狗罢了…… “说完了吗?还有别的嘛?要是没有了的话,老鬼,拉下去,打!”再忠心的话也打动不了心如坚铁的张佛头,仍然坚持之前的命令。 “老鬼,给老子拉出去打!听到没有,同样的话,我不想说第二遍!”张佛头呵斥着! “是,大哥……”劝不动刚愎自用的大哥,老鬼只能无奈地执行命令,他害怕,如果自己不听话,下一个倒霉的人就会变成自己…… 又进来了几个手下,把跪着的这几个人全部拖了下去,紧接着,凄厉的惨叫声便从门外传了进来! “啊——啊!老大,我真的冤枉啊!我发誓没有出卖你!啊——” “张福同,老子瞎了狗眼,识人不明,跟了你这么个没情没意的玩意儿!啊——” 惨叫声、怒骂声,接二连三地从外面传进来,张佛头坐在椅子上,对声音充耳不闻,冷着脸,一言不发地盯着眼前的四把刀! “老大,沈临风还曾撂下过话,说后天,让您去胖子快餐店跟他见面,而且还说,说让您一步一……”老鬼话说到一半,于是就不往下说了,他担心说多了会遭到报复,尤其是当 你跟着一个小肚鸡肠的领导时。 “让我跪着去给他磕头是吧?”张佛头的老脸瞬间阴沉得可怕!见到这一幕的老鬼不敢再言语。 “好,好!很好!告诉兄弟们,后天,一起去吃大餐!”张佛头咬着牙命令道! “是,老大,没问题,兄弟们早就准备好了,就等您的命令了!”老鬼连忙回话,然后又小心翼翼地补了一句。“外面的那几个……” 此时,惨叫声已经停了,一直到最后,都没有一个人承认是内鬼。 哪怕是屈打成招的都没有,道理很简单,并非他们是硬骨头,而是实在太了解这位大哥的脾气秉性了。 不承认,顶多是打一顿,毕竟没有证据,如果承认了的话,那就完犊子了,非弄死不可!忍下一顿打,起码能留住一条狗命! “一个个的嘴真是够硬的,吩咐下去,用盐水泼醒,醒了之后,继续打!”张佛头仍是坚定地认为是他们嘴太硬。 此时,老鬼终于忍不住了,辩解道:“老大,有没有一种可能,他们不是嘴硬,而是真不是内鬼呢?” “嗯?你是在质疑我?”张佛头神情不悦地看着他。 当那道冰冷不带感情的目光投射过来的时候,老鬼浑身一个激灵,连忙否认!“没有,没有!我绝对拥护老大的命令!” “其实,我也知道,他们可能是无辜的,压根就没有内鬼。”这时,张佛头给了一个震惊老鬼三百年的回答。“我这么做的目的就是为了警告所有人,谁要是敢背叛我,这就是他们的下场!” 老鬼震惊于老大的想法,更胆寒他的手段和心计,摊上这么个老大,老鬼也只能竖起大拇指,说一声:“老大高见……” 通过今天这件事儿,跟着这种人,以后不会有好下场的,看来,自己也得寻摸条靠谱的后路了…… 而人在化工厂的沈临风,可能永远不会知道,因为一场毫无逻辑的怀疑事件,直接导致了张佛头团队的分崩离析。 第94章 大合同! 如果他知道,肯定还会变本加厉地用这种手段来给张佛头制造恐慌! 不怕鬼吓人,就怕人吓人,人在长期保持一种精神紧张的状态时,会造成严重的神经衰弱,从而直接影响思维和判断,整个人会变得神经兮兮! 此时的张佛头正在朝着神经病的状态转进,这一切都要拜沈临风所赐! 而他呢?在干什么呢?现在的沈临风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春风得意!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就在今天上午,沈临风在化工厂厂长办公室里,在厂长王德发以及一众厂领导的注视下,完成了两份合同的签署。 一份是技术总顾问的合作协议,协议规定,以月薪600元的价格独家签约金牛县第一化工厂,担任总技术顾问指导,合约里特别强调,合同期内,在厂领导未同意情况下,不得为其他企业提供技术指导。之所以给到这个价格,主要是为了“绑定”沈临风,不让他利用自己的技术能力去捞外快。 原本,他其实不想要这么多钱的,象征性的给个400-450就足够了,毕竟,自己对单位是有感情的,何况,还有食堂的承包权呢。 但王德发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做出了一个违背祖宗的决定——涨钱,另外加一条限制条款! 为了保证技术不外传,王德发绝不允许沈临风一手拿两家钱的行为,他考虑过了,只要确保沈临风不给其他家企业担任技术顾问的话,自己的化工厂就能保持着非常先进的技术优势,至少领先于同时代国企十到二十年的水平! 每个月多花200块钱,就能保持此等技术优势,这笔钱难道不该花吗? 不仅如此,他还在合同里又加了一个新条件:设备图纸购买优先权!意思是说,如果沈临风拿出来全新设计图的时候,化工厂具备优先报价权和优先购买权,未经单位同意,沈临风不得将图纸外泄给其他企业,不然重罚! 看似是霸王条款,实则是沈临风欣然接受,不就是优先权嘛,给你就是了,在沈临风眼里,图纸怎么卖都是卖,给谁都一样。 只要钱到位,都无所谓!他不怕化工厂坑自己,要是敢坑自己,他就敢在设计图里动手脚! 当然,只要王德发等一干领导不是智障的话,就绝对不会干出得罪顶级人才的蠢事儿! 第二份合同当然就是食堂的承包权合同了,如果说,一开始的时候,沈临风想以技术参与的形式来白拿食堂的承包权,会招惹全厂干部的反对,那么,当他拿出来实打实的新型设备的研发制造图纸之后,所有反对声顿时戛然而止,没有任何人会去投反对票。 反对,意味着拒绝新技术,否定的是化工厂的未来!否决的是全厂上千员工们的饭碗! 如果化工厂将来在新时代技术的改革浪潮中败下阵来,破产倒闭的话,意味着,所有投反对票的领导干部都将会沦为历史罪人! 是要为金牛县经济垮台承担历史责任的!如此之大的一口大黑锅,谁敢来背? 因此,在这种上纲上线的扣帽子模式下,任谁心里都多少的不满,也只能压在心里,不情不愿地投下赞成票! 在这个过程中,到底经历了多少的权力交锋,这就不得而知了,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在王德发的拍板下,食堂的承包合同就这么签订了。 沈临风龙飞凤舞地在合同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并且又按下了殷红的手印。 “合同签了,这下,是不是可以把心放回到肚子里了,食堂的承包权交给你了,以后,全厂一千多职工们的吃饱问题,可就全都落在你的肩膀上了!” 签约仪式上,王德发微笑着同沈临风握手,并且还专门从县照相馆里请来了一名拍照师傅,给他们俩专门来了一张彩色合影。 签合同,一定要有仪式感,有仪式才有规模,有规模才有理由写申请报告来申请开支,才能 合理地把钱揣进口袋里…… “领导只管放心,一天是化工厂的人,一辈子就是化工厂的人!我沈临风既然回到了化工厂承包食堂,势必把全厂兄弟姐妹们的温饱问题放在第一位,只要我承包一天,就绝不会让走进食堂的兄弟姐妹们饿着肚子!不仅要让大家吃饱,而且还要让大家吃好!吃饱吃好,才有力气为厂子出力!” “好,很好,有你这番话,我就放心了!”王德发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又把杨铭山给拉了过来。“小杨,你也来一下,大家一起合个影。” 沈临风和杨铭山,分列在王德发两旁,犹如左右两座金刚一般矗立着,而王德发则居中,双手合拢垂在前面,笑容灿烂。 咔嚓——相机的镁光灯闪过,三个人的合影定格在了相片上。 “一个有经营头脑,一个有技术头脑,以后,咱们厂的未来,得靠你们这两颗大脑的通力合作才有光明的前途,重任在肩,你们俩可要好好努力了,不要让大家失望。”说话的时候,王德发的神情中透着一丝意味深长。 一旁的人细细品着这话中的深意,怎么品都有种“交接”的感觉,难不成,在这位老厂长的心里,杨铭山的地位已经开始超过其他历任副厂长了吗? 这是要重新指定接班人的意思? 就在这时,许多人的目光不约而同的落在了同样是副厂长的马林身上,他们都想看看马林此时的反应如何。 鹅蛋脸,地中海,三缕倔强的头发横着穿越头顶的地中海海峡,犹如架上了三座跨海大桥一般滑稽,这可能是谢顶之人最后的倔强了吧。 马林脸上是春风和煦的笑容,朝着台上的二人大度地鼓掌,丝毫看不出落寞的神情,不愧是领导,格局就是大。 在面临竞争时,仍然不动声色,佩服佩服! 可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在他和善可亲的外表下,眼角中藏着一丝难以捉摸的阴翳! 第95章 一报还一报! 当掌权者对第一顺位接班人产生不满之时,就会通过各种途径削弱接班人手中的权力,继而提拔新的势力来形成分庭抗争的局面。 企业和国家,其实本质上是一样的,无论是在企业中,亦或者是历代王朝的太子更迭,无不充斥着血与泪的交锋! 成功者掌控一切,失败者一无所有,但好在,企业里失势的接班人,顶多会被调往闲职岗位,从此永不重用,基本上不会落地生命危险。 失了势的前朝太子可就惨了,十个里面九个惨死,还有一个被终生囚禁…… 马林毕竟是久经宦海沉浮的“老人”了,通过王德发的举动,很清晰地察觉到了空气中隐藏的“杀机”! 这是老领导对我这个内定接班人已经开始不满了啊!所以,要通过抬举杨铭山的方式来削弱我了! 以往的时候,任何签约大合同的场合,无论是对企业还是对个人,王德发都会带着自己出面,通过这种形式来向外界传递一个信息——王德发之后的第一顺位接班人是马林同志!有我就有他,没我就是他! 可现在呢,这个人从今天开始,就已经不是自己了,换成了近几年来改革风头正劲的杨铭山。 一个在年龄上更有优势,富有改革冲劲儿的新兴势力代表人! 其实,更让马林感到不舒服的另一个点就是——王德发开除了自己外甥许自远! 要知道,从前的王德发是从来不参与中下层干部的任命和罢免的,完全放权交给自己的心腹来处理。 在王德发的放权之下,马林通过安插自己亲信的方式,逐步控制了整个单位的绝大多数重要岗位,再加上,他本身又是早已内定好的接班人。 所以,马林的“太子党”已经成为了全单位第一大“派系”! 尤其在王德发年纪越来越大,逐步面临离岗退休的关键点上,马林接班的日期愈发接近,因此,更多的合作商和职工基本上都会直接绕过王德发,选择同马林进行直接对话!在马林看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可在王德发眼里,这种僭越的行为无疑是对自己一把手权威的无视! 简直是放肆!无理!老子还没死!没退休呢!你们竟敢无视于我!真要等老子将来退下去的时候,指不定得怎么对老子呢! 眼瞅着国改民的日期将近,选择在这个敏感的时期提拔重用杨铭山,意在彰显一把手的权威性,好告诉所有人,只要老子王德发还在这个位置上一天,这个厂里大大小小所有的事情,都得是老子一个人说了算!也是在敲打暗示马林,给你的,才是你的,不给你的,你不能来抢! 开除一个许自远,是王德发的一个警告,明确地告诉马林,有些事,别太过分了,要收着点…… 对于外甥被开除这件事,马林心里虽然感觉不舒服,可嘴上又说不出什么,毕竟,自家外甥是个什么德行,自己这个当舅舅的一清二楚。 他把精英荟萃的技术部搞得乌烟瘴气,直接影响了整个化工厂的效益,这件事,他也是心知肚明。 可那又能如何呢?他虽然不是个东西,可毕竟是自己的亲外甥,心腹可能会背叛自己,可亲外甥绝对不会,信得过也靠得住! 所以,出于权力争夺的考虑,在有些方面上,马林用人属于那种唯亲不唯贤的行为,只要你是我家亲戚,能听我话,我就敢用你当官! 也就此形成了一个以他为中心,紧紧团结在周边的利益大团体,在整个厂里扎根,根深蒂固! 对于杨铭山想要接班来说,无疑是一颗“巨大的毒瘤”,可这也是马林赖以生存的依仗! 哪怕杨铭山背后有王德发的背书和支持,想要跟马林对抗,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这也是马林在面对竞争时,并不感到慌张的底气所在。 看着演讲台上,中山装胸前挂着小红花的沈临风,台下坐着的马林不禁感到些许唏嘘和如鲠 在喉。 昔日,自己外甥跟他争权,故意耍诈陷害,把他送去了监狱,直接毁掉了一个大学生的大好前途,说实话,这并非是马林的初衷。 毕竟,人才谁不喜欢呢?本来,只是想把他从技术岗一把手的位置上拿掉而已,好让自己外甥上位。 至于被拿掉一把手位置的沈临风,会给予部分的补偿,从而留住他来辅助外甥。如果他识趣的话,愿意为自己所用,那就更好不过了。 可惜的是,后来事情的发展完全处于一个失控的状态,脱离了最初的设想,最后闹到了一个无法收场的地步。 实话实讲,马林的心里也有些许后悔的,毕竟,错失如此重要的人才,全厂全单位唯一的大学生,将来造成的损失是难以估量的。 当舅舅的岂能不知外甥的德行?他那两把刷子能带得动全是精英骨干的技术部才怪! 可谁又能想到,背负着劳改犯之名的沈临风竟然在三年后顶着技术总顾问的头衔重新回到了化工厂呢! 这可真是应了那句老话,山不转水转,风水轮流转…… 不仅挂职顾问荣耀归来,而且还从自己的手里抢走了食堂的承包权,一把烂牌硬生生的被他给打成了翻盘局! 如果排除立场问题的话,马林倒有点欣赏起了沈临风,还是那句话,没有哪个领导会不喜欢人才的! 差不多大的年纪,看看人家的能力,再看自己的亲外甥,马林突然间有种如鲠在喉的恶心感。 唉,太可惜了,这么好的人才不能为我所用。马林心里跟明镜一样,他深知,沈临风恨透了许自远,所以才会有那条必须开除许自远的口头条款。 爱屋及乌,恨屋也会及乌,毕竟,在他们俩争斗之时,自己站在了许自远的身后。 一个杨铭山已经够让自己头疼的了,现在又来了一个跟自己有着深仇旧恨的沈临风,这下好了,他们俩强强联手。 再看自己这边的队友,许自远……算了!可想而知,自己往后的日子会很难过了! 第96章 强强联合 “此情此景,此等境地,怎么样,咱们的马大副厂长心情还舒服不?” 这个世界上,永远不缺的就是幸灾乐祸之人,暗中一直有无数双眼睛盯着马林的一举一动,好找机会上前落井下石。 正是因为有这种人的存在,马林才不敢轻易倒台,不然的话,得被这些人欺负一辈子! “本来,那个位置应该是你的才对吧,太可惜了,为咱们化工厂兢兢业业效力了几十年,到头来,接班人换成了后来者杨铭山,这种被抛弃、替换的滋味,不好受吧?啊?我要是你,无论如何也得想办法把属于自己的地位争回来!哪怕拼个鱼死网破!” “呵呵。”耳朵里听着讥讽和挑衅,马林仍旧神情如初,冷冷一笑。“难怪你干了一辈子,都还只是个科长,心胸狭窄,格局竟然如此之小。” 说话的那人也不生气,一摊手,一副无所谓的表情。“我身上几斤本事和能耐,自己心里明白,这辈子也就这样了,混个科长,安安稳稳到退休。不像您呐,自打进厂的那一天开始,就是被当成接班人来培养的,可如今呢,当了一辈子太子,临接班之前,又被皇上给废掉了,啧啧,眼瞅着到手的厂长就这么飞了,我要是你,今晚上可就睡不着喽~” “呵呵,这才哪儿到哪儿,话别太早说死。来日方长,将来鹿死谁手还尚未可知呢。”马林冷笑一声,起身上台。 走到了沈临风和杨铭山跟前,脸上瞬间变回了那和善可亲的面容,朝着沈临风伸出手来。 面对领导握手的要求,要是拒绝了的话,就显得太不会来事儿,沈临风伸手握上。 “小沈同志,三年前是我这个当领导的没有做好,你不会怪罪我吧?” 沈临风摇头,笑道:“都过去了,我这不是又回来了吗,说到底,其实我应该感谢您的,我这几年在外面历练了许多,成长了不少,如果没有这段时间的磨砺,我也不会成长得这么快。经历的多了,对我这种年轻人来说,是一种好事。” 感谢?真的会感谢吗?其实,在沈临风的心里,杀了他的念头都有!有仇报仇,有怨报怨,我沈临风回来只干两件事,一是救活化工厂,二是报仇雪耻! 你和你外甥,老子一定要一个一个地收拾回来! “哈哈哈,好啊,小沈同志不记恨我就好,果然大度,有胸怀,有气量,是个干大事的人!” 当沈临风说完上面这番话的时候,马林就已经彻底绝了拉拢他的念头,话里话外都在点自己,他还记着当年那档子事儿! 开除许自远,只是个开始罢了!看来,自己的对手要多一个了。 “后天晚上有时间吗,我请客,在胖子快餐吃顿晚饭,叫上许自远一起。”沈临风突然间发出邀请。 “你要请客吃饭?请我?还有许自远?”马林颇为诧异,不懂沈临风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虽然事情已经过去很久了,有些话,有些事儿,咱们得掰扯清楚,放心,只是吃顿饭而已,咱们都在饭桌上好好聊聊,谈一谈当年的因果,毕竟,许自远还欠我一个道歉,您说,是这么个理不?”沈临风反问马林。 马林点头。“是啊,是该坐在一起好好吃顿饭,坐下喝一杯,一笑泯恩仇才对,毕竟,以后大家还要在一起同舟共济。” “恭喜你啊,小杨,又收获了一个得力干将,好好干,以后,前途无量。”马林又来到了杨铭山跟前。此时,王德发合完影之后就已经走了。 只是,这称呼就有点耐人寻味的意思了,小杨?马林今年48岁,杨铭山比他小五岁,今年42岁,都是身强力壮,精力充沛的干部黄金年华。 差五岁的年纪,岂能用小杨来称呼?毫无疑问,明摆着,是马林故意在杨铭山面前摆资历。 “前途无量不敢当,只是尽力而为罢了,争取把咱们厂的发展路径重新拉回正途罢了,咱们厂走歪 路太久了,再这么下去,早晚都得走上死路。” 杨铭山也不是个省油的灯,想摆资历小看我?真把老子当软柿子了? 因而也在言语中暗讽在他们这帮老资历的率领下,整个厂子被他们给带得一塌糊涂。 呵,牙尖嘴利!不就是被王德发器重了几天么,真把自己当盘菜了? “年轻人的路不好走,风大荆棘多,路边说不定埋伏着牛鬼蛇神,如果没有老人扶一把的话,很容易栽跟头的。” “没事儿。”就在这时,沈临风突然间插嘴道:“一个人走路不容易,两个人就好走多了,彼此扶持着,依靠着,再难走的路也能踩出个坑来!” 嗯?这是几个意思?宣战吗?是宣誓联盟了吗? 马林闻言,心头一凛,沈临风的这个表态无疑是摆明了立场和态度,他是站在杨铭山这边的。好嘛,这就开始了呀…… “新人的路好不好走,不需要老人来指挥,而是新人自己说了算,哪怕踩个雷,也认了。” “好,很好,那我就拭目以待了,我倒要看看,你们能走出一条什么样的道路出来。”马林哈哈一笑,转身离开。 当他转过身去的那一刻,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冷漠和阴沉! “这个人,你要小心了,刚才你这番话,算是彻底把他给得罪死了,以后,日子不太会好过了。”等他走远之后,杨铭山表情凝重地对沈临风叮嘱道。 “难免他会在暗中给你使绊子,他们这种人,做事的时候,总是非常没有底线的。” 杨铭山不善于拉帮结派,他在厂里多年,始终是独来独往,他用人只看能力和实力,行事光明磊落,对待任何人都没有私交。 能被他当成心腹的人,恐怕只有沈临风一个了,这种信任,只是建立在沈临风面对马林的表态时,当出现共同敌人的时候,咱们就是盟友。 就像是他刚才说的那样,马林是个小人,是个做事不择手段的伪君子! “放心好了,我这人做事说话,心里有数,不怕他耍小心思。”沈临风无所畏惧,非但不怕,还巴不得他出手呢! 第97章 一朝天子一朝臣! “后天晚上的饭局,我也过去吧。”既然是盟友关系,那就得做到同甘苦共患难,杨铭山担心沈临风一个人应付不了局面。 当然,主要也害怕喝点酒上头,新仇旧恨一起发作,爆发点什么冲突出来,就会被有心人揪住从而做文章。 要知道,化工厂的水相当之深,哪怕是他杨铭山,做事的时候也得要小心谨慎才行,稍有不慎,就会落个身败名裂! “千万别,您要是也来的话,事情可就麻烦大了,没事,只是一场普通的酒局,大家坐下喝顿酒而已,仅此而已,千万别多想。” 沈临风立刻制止,他可不想牵连“无辜的人”进去,后天晚上的胖子快餐店,一定会非常的热闹…… 签完合同书之后,沈临风立刻申请了购买一批进口教材书——系统编程教程课本。 在未来的五到十年里,国内几乎各家主要工厂单位都会引进具备编程操作技术的设备上马,谁能在这段空窗时间里率先掌握一批优秀的编程技术人才,谁就能在这场厮杀竞争激烈的信息化时代里脱颖而出,执牛耳!活下去和活得好,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尤其是作为一方经济的支柱型企业,肩负着扛起地方经济增长的重任,单凭一个活下去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得活得好,才能让附属经济体一并活下去! 整整一整天的时间,沈临风都在进行着“面试”,他要重组技术部,首先第一步就得筛选现有的人员构成框架。 在许自远昏天黑地的管理下,技术部成员的整体水平下滑严重,绝大部分人都是对技术一窍不通的混子,这类人,对技术能有什么领悟力? “我来考考你,如何用一个开关管理整个工厂的电灯呢?是并联还是串联?” “并联!啊不!串联!等等……我再想想……嗯……并联,对没错,就是并联!等等,还是串联吧,对串联没错的!” 沈临风无力地摆了摆手。“回去吧,明天去人事报道,让人事的同志重新给你安排个新工作吧。” 面试失败的技术员耷拉着头,垂头丧气的出屋,紧接着,另一个紧张的员工忐忑的进了屋,乖巧的坐在了椅子上,等着沈临风的考题。 “我来问你个问题,如果说,让你去检修一台机器的电路设备,当未发现短路和明显坏损的情况下,而开关无法控制机器设备的电路运作,那么,首要的问题,首先应该考虑哪个环节呢?” “啊,刚才考的不是电灯的串联和并联吗?怎么到我这里就变了呢!”面试的技术员大吃一惊。 沈临风一脸无语,一个猴一个栓法儿,面试考试也是如此,肯定不能千篇一律,不然的话,怎么能考验出真实水平呢? “他是小学三年级辍学,你是初中三年级毕业,你的考题能跟刚才的一样吗?好了,别说废话了,赶紧的,回答问题。” 沈临风说话的语气已经有些不耐烦了,这都是一帮什么人啊!连最基本的电路运行原理都不懂!竟敢在技术部这种顶级部门里厮混! 他许自远可是够绝的啊,从哪里笼络了这么一群饭桶的! “不不不,我会的!刚才脑子只是短路了一下而已,等我想一想!给我三分钟,哦不,五分钟的时间,我一定能想起来的!稍等我一下!” “行了行了,回去吧,回去慢慢想,给你一个晚上的时间,想好了之后,就直接去人事报道吧,跟前面的伙计一样,让人事重新给你安排个工作,技术岗这边,不太适合你们这种人。”沈临风心很累。“好了,出去吧,把杨东喊进来。” 又被开掉一个,杨东总算是进来了,一进门就看见了愁眉苦脸的沈临风。“面试的怎么样了?是不是不太顺利啊?” 您说话可真客气!什么叫不太顺利,简直是不太顺利他妈给不太顺利开门,不太顺利到家了! “技术部不应该叫技术部,应该叫饭桶集 中营才对,我在思考一个问题,是不是,整个金牛县,乃至于整个天海的饭桶全都被集中到了技术部里呢?” 开出饭桶的概率,一开一个准儿,一连面试了九个,全部都是饭桶!说话虽然有点粗俗,可除了这个字之外,沈临风再也很难找到合适的形容词了。 “话也不能这么说,嗯……好吧,其实,话也可以这么讲……”杨东想维护一下自家部门,可思来想去,也不知还如何说才好。我特么竟然无言以对! “你打算怎么干呢?全部都送走嘛?如果人都给送走了的话,那技术部可就不剩下几个人了。” 整个部门也就才十五个人,面试了九个,全部都被沈临风给送去了人事。如果按照高标准来的话,恐怕一个都剩不下了。 其实,就连他杨东,从本事上来说,也仅仅只是个二把刀、半桶水的水平而已,远没有达到沈临风要求的资格。 但蜀中无大将,廖化作先锋。能用得上的人也就只有他了…… “能者上,庸者下,无才无能就得滚蛋,这是我沈临风的规矩,破不了,哪怕是整个部门裁得一个都不剩下,也得这么来。” 出于对技术高标准的要求,沈临风是绝对不会轻易放宽自己的考核条件的,必须做到严进宽出。 这不仅是对自己的负责,更是对化工厂的负责,那句话怎么说来着,食君之禄,担君之忧!得让单位觉得这笔钱花得值! 同时,沈临风也想借着这个机会,好好地清一清许自远遗留在技术部的“余毒”,让许自远也感受一下,什么叫做“一朝天子一朝臣”! “抽时间做个招聘海报吧,去中专和大学碰碰运气,另外下个月,专门约个时间,你跟我一块,去趟总都大学,我的母校。” “招聘大学生进厂?大学生价格可都不便宜啊,能招到人吗?中专也比较困难,毕竟毕业之前都会包分配,很少有人愿意来一家即将国改民的企业上班吧?” 第98章 重回菜市场! “那也得试一试,总不能什么都不做吧,碰碰运气,万一呢,是吧!” 沈临风要的是“尖端人才”,哪怕不是尖端类型,也得是具备高学识和学历基础的新人,有着丰厚的技术知识储备,上岗培训的时候就能轻松许多了,关于一些专业性的疑难问题,理解起来也会非常容易,技术岗,是一个吃专业知识储备的领域,马虎不得。 夜幕降临,忙碌了一整天的沈面试官终于关上了办公室的大门,为了体现出对人才的重视,王德发特批,给沈临风留了一间私人办公室。 如果不是怕影响不好的话,王德发甚至想给他专门配个秘书,女秘书。 面对身材窈窕婀娜,年轻貌美的女秘书冲着自己一个劲儿地抛媚眼儿,沈临风咽了口唾沫之后,还是果断地选择了拒绝,哪来的回哪儿去吧,女秘书这种“高奢品”,自己无福消受。尽管十分舍不得,但沈临风还是不想对不起自己的老婆孩子。 糟糠之妻不下堂,不能因为自己有钱了而轻易开始放纵!这是沈临风做人的一个底线所在。 “小沈啊,要不,再考虑考虑,女秘书啊这可是!”一听这自带倒装句的口音就能听出来,杨铭山肯定是土生土长的鲁省人。 “这个女秘书的来头可不一般呢,她是咱们厂长的亲侄女,沾亲带故,你懂的。”自打确定了两人之间的联盟关系之后,杨铭山在沈临风面前说话也不藏着掖着了,藏话不是他的性格,杨铭山暗示女秘书的来历不一般。 “现在这个世道,哪个有钱人身边不都得带上个漂亮好看的女秘书呢。一是面子,二是赏心悦目,况且,如果说,是吧,将来兴许能一步到位的攀上高枝了呢,还有一件事,恐怕你不知道,是厂长侄女听说要给你配女秘书的时候,主动申请要给你当秘书的,寻常人哪有这个待遇,你小子,真的是得了泼天洪福呢!”杨铭山一脸的羡慕嫉妒恨。 沈临风对此不屑一顾。“得了吧,少拿这种罗圈话来糊弄我,你当我傻啊?女秘书是来帮我的吗?依我看,盯着我才是真的!” 正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王德发的那点儿小九九,沈临风早就摸了个清清楚楚。 无非就是怕自己一心事二主,偷摸地再去其他企业干兼职罢了!好找一个信得过人的人盯着自己。就这点儿小心机,蒙谁呢!真把我当傻子了? “呵呵,果然,还是瞒不过你啊。”被沈临风点破之后,杨铭山脸上的表情也恢复了正常,方才那种羡慕嫉妒恨的面具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则是欣赏。 “我就知道,这点小伎俩肯定是套路不住你的,也别怪厂长多心,毕竟,人才嘛,谁都喜欢,谁都想拉拢,到手了的怕被别人抢走,别人手里的,大家都在惦记着,没办法,所以,厂长才会出此下策,在你身边安排个女秘书好贴身盯着点。” 这就对了嘛,大家都坦诚说话,不就行了么!免得你耍手段我使计谋的,活着多累,只是,贴身这个词,听起来,暧昧程度蛮高的。 看了看手上的表,已经接近七点半了,沈临风拎包告辞了杨铭山,去了车棚,找到了自己那辆摩托三轮车。 样式别具一格的摩托车和三轮车的综合体,当油门一发动的那一刻,瞬间成为了整条路上最耀眼的崽儿。 在所有人还在吭哧吭哧蹬的时候,沈临风已经升华成了油门。 摩托三轮车虽然骑起来比脚蹬式的方便,可仍有很多的不足之处,看来,过段时间,自己得设计出一款真正的摩托三轮车才行。 一路来到了菜市场,自打斗殴事件之后,沈临风就再也不曾来过这里,久别多日重回菜市场,一切都还是往常的老样子。 昔日林菀的鱼摊,如今已经被其他商贩给取而代之了,该卖菜的买菜,做生意的做生意,仿佛从来没有留下过任何痕迹。 世界就是这样残酷,多一个人不多,少 一个人不少,离了谁都是一样转,时间会抹掉一个人所有的痕迹,但是,记忆不会。 “呦,这不是老沈么,可是好久都没见过你了,你媳妇也不来了,挺想你们的。” 当沈临风出现在菜市场的时候,猪肉摊的老板猪肉马立刻就认出了他,笑着打起了招呼。 说话的语气也不再像是之前那样尖酸刻薄,多了几分敬重和钦佩。他的出现,瞬间把许多人的回忆拉回到了那个热血沸腾、荡气回肠的下午! 热血沈临风霸气护妻,血战无良管理员! 对于沈临风而言,只是一场小打小闹的斗殴事件而已,事情过去了就没了,不会影响到自己的任何生活。 至于会不会担心报复,他从来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毕竟,菜市场管理执法队的队员,基本上都是由社会混混组成的闲散队伍,成天干的都是欺行霸市的龌龊事儿,如果事情闹大了,到最后吃亏的,肯定是他们这些人。况且,自己也曾放下过狠话“威胁”,他们就更不敢轻举妄动了。 因此,最后只能自己默默吃下了这个哑巴亏,不过,就在打完架之后的第二天,鱼摊的位置就租给了其他商贩。这可能就是他们的报复了吧…… 无所谓,反正以后不干这活儿了,爱给谁给谁去吧,老子不在乎。 “你是想我呢,还是想我媳妇呢?”沈临风也大大方方的跟他开起了玩笑,然后走到摊位前,目光在一块块的猪肉上扫来扫去。 “都挺想的,但是,更想你媳妇,咱们菜市场的一枝花,哈哈哈!” “找打!啊哈哈!”肉摊前传来了快活的声音。 “不过,老沈啊,有一说一,得亏了当初你干的这一仗啊!太特么的解气,精彩了!从那以后,市场管理队的这帮孙子们,再也没有再找我们加收苛捐杂税,也再没人来找茬了,你看,我们这日子和生意,也都越来越好了。要不是你出头,他们还得继续欺负我们呢!” 第99章 菜市场潜在的危机 并不是所有人都有沈临风这般的勇气去挑战当权者,沈临风之所以敢于去出头,那是因为不在乎,反正老子不想在这里摆摊,得罪了你又怎样? 可他们就不一样了,就指着这个摊位养家糊口,如果跟管理者撕破脸,下场就是被赶出菜市场,连这份糊口的营生就都没了。 没了这份职业,一家老小以后吃什么呢?所以,他们生气归生气,骂归骂,可却不敢在行动上彰显自己的不满,只能强压怒火,委曲求全。 洒脱不是常态,而这才是绝大数人的生活方式——卑微地活着、忍着、熬着…… 人人都期盼着自己成为盖世英雄,可人人都缺乏成为英雄的勇气,只能寄希望有那么一个人,能率先挺身而出…… 毫无疑问,沈临风就是他们所有人的英雄!一个敢于挑战恶势力的屠龙勇士!他的英勇抗争,给大家带来了光明。 “什么出头不出头的,我只是不想被人欺负罢了,还是那句话,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可谁要是欺负到我头上,我可不会跟他客气!” 幸好林菀当时伤得并不算重,只是留了个巴掌印,如果有个三长两短,沈临风发誓,会让整个市场管理局都付出代价! 为了老婆孩子,他沈临风什么都敢干得出来!永远别惹一个疼爱老婆的丈夫! “为了报答你的恩情,今天你想吃什么肉,随便挑,我请客!”猪肉马很是大方,主动邀请起来。 “别了,没这个必要,又不是没钱,哪里能让你破费。”沈临风婉拒。 摆摊的商贩都不是什么有钱人,没日没夜地干活,起早贪黑地出摊,无非就是挣个生活费而已,真正有钱的人不会在这里摆摊,不会在这里吃这份苦。 都是穷苦人,何必充大方呢,况且,沈临风也不是为了他们才出头的,是为了自己出气,更没必要上纲上线了。 “你也甭跟我大方,我也不跟你客气,如果你真想请我的话,那容易,切肉的时候,别给我缺斤少两就行了。” “瞧你这话说的,把我猪肉马当什么人了?我在菜市场卖肉多少年了,什么时候缺斤少两过!”猪肉马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 二话没说,拿起锋利的杀猪刀,直接切了一块厚实的后肘肉,称都不称,直接甩给了沈临风。 “拿回去给老婆孩子吃,就说是我猪肉马请你们一家三口的!往后,想吃肉的话,就到我摊位上来拿就行,百八十斤不敢说,十斤二十斤的,我是能请得起的!别跟我客气!” 沈临风把肉搁在手里颠了一颠,至少得十多斤,可以啊,猪肉马够大方的,这个朋友,能交。 “对了,老马,问你个事儿,最近这段时间,有没有人到市场上来打听过我呢?” “有,当然有,好几拨人呢,隔三岔五就会有人挨个摊问你名字,不过放心好了,大家都没说,一看这伙儿人就知道,肯定不是好东西,我们都商量过了,不管谁来问,都说跟你不熟!”生意人虽然斤斤计较,唯利是图,可并非所有做买卖的都是这种逐利之徒。 仗义多自屠狗辈,沈临风对他们都有恩,肯定不会为了点蝇头小利而故意出卖“救命恩人”的,于是大家都很默契地保护了沈临风的信息。 果然,跟自己猜想的一样,张佛头的爪牙不会轻易放过自己的,竟然已经查到了菜市场,看来,他的手底下并不全是饭桶。 “你可千万要小心了,我觉得,这帮人肯定是市场管理队招来的小混混,上次吃了亏,故意从外面找人来寻仇的。”除了极少数人之外,大家对张佛头和沈临风之间的恩怨情仇都不了解,所以才会下意识以为是市场管理队那边的恩怨关系。 “没事,来一个我就削一个!来两个,我揍一双。”沈临风咧嘴一笑,并不放在心上,拿了装好的肉之后,就转身就走。 猪肉马正准备收拾案板的时候,刚举起刀 ,却发现,刚才沈临风在的位置上,竟然多了一块钱。 “这家伙,嗐!”猪肉马摇摇头,把钱收了起来,说好了自己请客的,结果还是给钱了,自己办事厚道,他沈临风也不是喜欢占小便宜的人。 第100章 咱老百姓今个儿真高兴! “对对对,大姨教训得在理!我认,我也听劝,这不,已经改邪归正了嘛,哈哈哈!” “成,改邪归正了就好啊,天色也不早了,赶紧回去吧,免得让老婆孩子在家里等急了,对了,大姨还得再嘱咐你一句。”大姨突然间压低了声音,眼睛一直往角落里瞟。“可千万要小心了,菜市场里,时不时的有人在打听你的下落呢,旮旯里蹲着抽烟这俩人,昨天就来过,见了人就盘问认不认识沈临风,我估计,就是找你寻仇来的,没事别来菜市场,赶紧走。” 沈临风顺着看过去,果然,角落的垃圾桶边,有两个穿着牛仔裤,上身花花衬衫,脚下穿着大头皮鞋的男人正蹲在一起抽着烟。 一看这流里流气的德行,还有挑的地方,果然是垃圾专往垃圾桶边凑,臭味相投! “成,我知道了,大姨,我先回去了哈。”告别大姨,把韭黄放进了三轮车斗里,然后又把锁车用的铁链子抽了出来,盘在了手上。 倒背着手的沈临风朝着抽烟的二人走去,既然碰都碰上了,岂有不会一会之理?对吧!毕竟,都找自己好多天了,也不能让人家天天白跑一趟! “嗨,伙计,听说,你俩在找沈临风?”正在抽烟的两个人,对身边凑过来一个大活人竟浑然不觉,全然没有意识到。 等到来人说话时,这才抬头看到,一旁多了一个微笑的男人,双手倒背着。 “对啊,你认识他?他在哪儿?”其中一个混混起身,把烟头扔地上,然后皮鞋踩熄,跟沈临风攀谈起来。 “哈哈哈,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沈临风笑了笑。 “什么意思?在哪儿?”混混一脸茫然地左右张望着,有限的文化水平,并不能充分理解沈临风的“梗儿”。 “别看了,就是我!”真没意思,没文化,聊天真费劲!没办法,沈临风只能承认! “沈临风!啊——”惨叫声顿时袭来!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尤其是在打群架的时候,无论如何,一定要占据先手优势,谁先动手就是稳赢的一方。 当自报完姓甚名谁之后,沈临风的“惩戒铁拳”就随之而跟上了! 裹着锁链的拳头朝着混混的面门挥去!血肉之躯与钢铁的碰撞!随着鼻血喷涌而出,这场硬碰硬的决斗就已经结束了。 显而易见,脸皮是远不如铁拳硬的! “还有你!”就在此时,另一个蹲在地上的混混蹭得跳了起来,然后手就摸向了后腰位置。 眼疾手快的沈临风才不会给他掏家伙的机会,一松手,包裹拳头的锁链变成一长条,宛如皮鞭一般挥动,重重地抽在了他的脸上! 也是啊的一声惨叫,在这场1v2的较量中,以沈临风不讲武德的偷袭方式顺利结束! 整个过程行云流水,对面甚至还来不及掏家伙,就被沈临风用铁链按在地上摩擦!抽打! “让你丫的打听老子!让你丫的跟踪老子!老子非抽死你们丫的不可!”毫不手软的沈临风把他们俩一个劲儿地猛抽! 皮鞭抽在身上都会疼得要死,更别说铁链子了! “哥啊!饶了我俩吧!我俩就是个混子!啊——从来没想过谋害您啊——啊——” 连连不断的惨叫声,吸引了好多商户和顾客的注意,当看到“行凶者”是沈临风的时候,熟悉的人又打消了上前看热闹的念头。 不熟悉的人,当看到他手里的铁链时,也打消了上前管闲事的想法,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足足打了十多分钟,直到两个人几乎连哎呦声都喊不出口的时候,沈临风这才停手,没事,死不了,顶多伤筋动骨而已。 “行了,今天就打到这里,回去给你们老大带个话,不用他来找我,抽时间我会去找他的,我们之间的账慢慢算,我兄弟的十八刀,一刀不少的都得给老子还回来!”沈临风从垃圾堆里找了张报纸,擦拭 着铁链上的血渍。 “今天没要你们命,只是打一顿,是个警告,如果说,再有下次,我看到你们打听我消息的话,保证让你俩生不如死!都听清楚了吗!回答我!” “听、听清楚了……哎呦——”有气无力的说着话,他俩感觉,自己已经不是自己了……浑身上下,没有一个地方是不疼的。 就连小兄弟那里,都挨了一铁链子,也不知道会不会影响功能…… 虽然挨了打,但他们仍觉得自己非常冤枉,自己只是个盯梢,打听消息的喽啰罢了,干嘛要对自己下如此死手呢? 沈临风才不管这套呢,只要是跟着张佛头混的人,在他眼里,全都该打! “别以为你们很疼,打你们的时候,我也是出力的,都快把我给累死了!”沈临风擦擦头上的汗,准备走的时候,突然间想起来一件事儿。 “拿好了,别说我沈临风不讲武德,打人是要给医药费的,我是讲道理的人!”三张十块的大票扔在了他们俩面前。 “钱不少吧?你们老大张佛头给过你们这么多钱么?还是我够意思吧!” 看着三张十块的大钱,两个一身是血鼻青脸肿的混混欲哭无泪,自己这是招谁惹谁了啊,遭了这么个大罪! 30块钱都赶上他们俩一个月的收入了,钱虽然不少,可都是用命换来的啊,宁可不挣这个钱,也不想遭这么个罪! 打完人,活动了筋骨的沈临风神清气爽,人想要健康,就得多锻炼才行! 骑着摩托三轮车一溜烟的往回走,和以往一样,总是会在外面转悠个四五圈,确保无人跟踪之后,再往家里走。 拎着肉和菜,刚一进门,就嗅到了厨房里传来的菜香味,此时的林菀正穿戴着围裙在厨房里忙活着。 “回来了,换新衣服,洗洗手,准备吃饭了。”炒菜的林菀头也不回的跟沈临风说话,就好像很自然一样,温柔的声音听在心里酥酥麻麻。 “哎!马上!”沈临风心头一喜,麻溜儿的洗手换衣服。 第101章 家的味道! 红烧茄子、醋溜土豆丝、红烧排骨、酱汁排骨、红焖大虾、西红柿炒鸡蛋、蛋花紫菜汤。 六菜一汤,再常见不过的家常菜了,任何一样都不怎么稀奇,可组合到一起就不同了,因为每一道菜,全都是沈临风最爱吃的! 换言之,这顿饭就是老婆林菀专门给自己做的一顿家宴!一道菜可以说是巧合,可每道菜都是他的最爱,那意义就不言而喻了! 这顿饭,是他两世为人以来,吃得最香的一顿,也是梦寐以求的家宴! 桌上有最爱的饭菜,一旁陪同的是最爱的老婆孩子,人生如此,夫复何求! 大口大口扒拉着菜,沈临风的吃相很难看,就像是八辈子都没吃过饭的模样儿,不仅惊呆了旁边的闺女,更是让林菀大吃一惊。 难道,自己的厨艺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了吗?林菀不由得拿起筷子夹了一口,咀嚼之后感觉味道也就一般般,谈不上难吃,可也说不上很好吃。 可就是如此普通口味的饭菜,为何沈临风会吃得如此香甜?难道,是给自己面子?可仔细地看了看,又感觉不像。 因为沈临风脸上的满足感不是装出来的,而是实打实发自内心的那种开心。 “爸爸,喝汤,别噎着。”终究还得是自己心爱的小棉袄心疼老爹,怕老爹噎着,特地端来一碗汤。 “谢谢我的宝贝儿闺女!”端起汤来,也不管热不热,一仰脖就干进肚子里! 烫死老子也认了,因为这是我闺女亲手为我端的汤!等等,味道怎么不对劲?卧槽!好苦啊! 一股从舌根儿苦到舌尖儿的苦味,瞬间充斥着整个口腔!这滋味,比吃了黄连还要苦上一万倍的感觉! “呸呸呸!苦死我了!水!我要喝水!救命!”沈临风的脸上带上了痛苦面具,一个劲儿地要水喝。 “水在这儿,慢点喝。”林菀赶紧倒了一杯水递给他,沈临风大口喝水,用清水冲淡嘴里的苦味儿。 “汤怎么会是苦的呢?”丫丫疑惑不解的挠着头,然后低头一看,不由得惊讶地叫出声来。“呀!汤怎么还在呀!爸爸喝了我的药!” 得!粗心且孝顺的闺女,把自己准备喝的中药当成了紫菜汤端给了爸爸,而被闺女孝心感动不设防的沈临风丝毫没有戒备,直接一口气干进肚子里。 砸吧着嘴,沈临风看着一脸无辜的闺女,很是无语,说她不孝吧,给爸爸端了碗汤,说她孝顺吧,端来的却是中药。 是个孝顺的闺女,嗯,只是有点粗心罢了!不是不可以原谅,谁让这是自己亲闺女的呢,自己这个当爹的,只能是哑巴吃黄连了…… 看着沈临风一副有苦难言的表情,林菀不禁笑出声来,这对奇葩父女太有意思了,如此有爱的画面感,真想用相机拍下来,永远留念。 “丫丫!是不是故意的!想逃避喝药!”林菀板起了脸。 “没有!麻麻,我没有,丫丫不是故意的,只是拿错了而已!”丫丫连忙否认,小脑袋都快摇成了拨浪鼓,委屈的小嘴撅得老高。 “得了得了,不就是认错了嘛,小事儿,没什么大不了的,权当是替丫丫尝尝味道,没事儿。”沈临风连忙打圆场,挺身而出,维护闺女。 他也有自己内心的小九九,要在闺女面前树立起一个“慈父”的人设,以后有什么事儿的时候,闺女总是会首先想到的是爸爸! 如此一来,兴许能击败妈妈在闺女心中的“地位”!说一碗水端平,都是骗自己的,哪个当爹妈的不想在孩子心里竞争一下谁的分量更高吗! 沈临风也不能脱俗,不想输!想尽一切办法,不惜放过任何一个拉近跟女儿关系的机会! “等着,我再去给你熬一碗药。”想逃避喝药?抱歉,林菀是绝对不会允许的,必须得乖乖喝! 一听喝药这两个字,丫丫的小脸瞬间垮了下来,想哭……药太难喝 了! “丫丫乖,好好喝药,等明天,爸爸给你带糖人吃~”沈临风出言安慰道。 丫丫的眼睛冒起了光,兴奋道:“丫丫想要孙悟空!还有小老鼠!小老虎!还要小……恩……” “只要我的宝贝儿闺女喜欢,爸爸明天就把糖人摊位上的所有糖人全都给丫丫买回来!” “耶!爸爸万岁!爸爸是世界上最好的爸爸!丫丫喜欢爸爸!”高兴的丫丫跳了起来,搂着沈临风的脖子,在他的脸上亲了一大口! “哈哈哈!”我闺女亲我了!哈哈哈!我是世界上最好的父亲!沈临风激动得不能自己,抱起丫丫就在客厅里转圈圈! 在厨房里熬药的林菀听着客厅里传来的父慈子孝欢快声,脸上同样是流露出了幸福的笑容。 这种幸福的感觉,真好……如果能一直保持下去的话,该多好,她宁愿时间停留在这一刻,再也不要走动了。 哄着丫丫吃完了药之后,把她送回屋,当客厅里只剩下他们夫妻二人的时候,沈临风将合同书和提前预支的一个月工资都拿了出来。 十块钱的票子,十张就是一百,而摆在林菀面前的则是整整六十张十块的大票! 崭新的新钱,号码都是连在一起的,看着这么厚的一沓钱,林菀有种在做梦的感觉。“好多钱啊……” 匮乏的知识水平,让她在面临惊喜时,只能说出这么一句朴实无华的话。 确实是很多钱,600块,足够一个普通家庭一年的开销了!而这么多钱,却仅仅只是沈临风一个月的工资而已! “不是工资,是顾问费。”必须要给林菀纠正工资和顾问费的概念,免得让她觉得自己是在给化工厂打工的打工仔! 自己是化工厂的合作伙伴,而非听令于他的劳动职工。 “这就算多了,来,再看看这个。”沈临风接下来的举动,又一次震惊林菀的认知! 只见他神神秘秘地从后腰拿出来一叠用报纸包裹好的砖块,搁在了桌子上,这个厚度远比现在的这些钱要厚多了! 第102章 特大万元户! 5000!整整5000块!每一百张是一沓,一共5沓用白纸包好的钞票整整齐齐码在里面。 尽管白炽灯的灯光略显昏暗,可这么多钱在林菀的眼里似乎感觉无比耀眼!散发出的光芒比灯光更亮堂! 实话实讲,林菀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5000块啊!这可怎么花才能花得完呢! 而且5000块不是终点,合同里清清楚楚写着,化工厂将会把沈临风设计的图纸以总价三万的价格打包购买,三万的总价在半年的时间里,以每个月5000元的方式分期付款,另外,合同里还写了一条就是,沈临风的图纸设备技术指导费用为一年10000!这笔钱将会在最后一笔费用支付完的同时一并发放。 也就是说,未来的半年时间里,他们家的财务账单收入将会直接有四万块钱入账!哪怕是扣除杂七杂八的税款之后,也得有三万多呢! 这么多钱,都是他们家的……如果不是合同上的白纸黑字,林菀仿佛觉得自己是在做梦。 桌面上有一张昨天刚出的报纸,报纸上的头版新闻正在宣传养猪能手实现了年入破万,成为全金牛县第五个万元户! 众所周知,改革开放之初,万元户成为了一个地区衡量经济状况的重要指标,哪个地方的万元户最多,哪个地方的经济就会更好。 当地政府的面子上就会更有光,得到的关注度和社会资源也会随之陡然提升,因此,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形成了一个竞争万元户数量的局面。 为了提报更多的万元户,也因此诞生了很多啼笑皆非,令人感到奇葩的操作。 比如说,你一年的收入达到了8000块钱,距离万元户就差2000的标准,当地的干部会想方设法地帮你补足这2000块的“亏空”。 你家里养的牛、羊、猪等,会按照当地最高的市场价进行折算,估出一个价格放进去,还有你住的房子,哪怕是在农村,那也会按照一个城市里的房价给你折算进去,反正原则只有一个,不惜一切代价,耍尽一切花招,也得给你凑出个“万元户”出来! 就拿报纸上昨天宣传的这位养猪能手来说,在村里开办的养猪场,养了将近一百多头猪,这么多猪养在圈里,吃喝拉撒看病请人打理等,方方面面都需要花钱,他的大部分资金全都压在了饲料储备上,兜里能拿出来的现金绝对不会超过一千块钱,可即便如此,也会被金牛县拿出来大肆宣传! 政策层面想要的万元户指的是居民可支配的净收入,而非总资产。可往往会被曲解成“只要家里有价值一万的总资产,那就是万元户”! 可就在地方层面这种偷换概念的操作之下,一大批灌水版本的“万元户”蜂拥而出,然后再拿出来大做文章。 除了最开始的前五年之外,往后的万元户含金量已经远远没那么足了,即便在默认注水的情况下,在改革开放之后第八年的金牛县里,仅仅才出了五个万元户,可想而知,金牛县的整体经济情况有多么糟糕了…… 有的时候,一定要看报纸、看新闻,往往在字里行间、话里话外常常能透露出很多重要的关键信息。 谁捕捉到第一手的信息,解读出来,谁就能率先掌握先机。 毫不夸张地说,作为一个名下没有任何企业的“自由工作者”,实现年入四万元的沈临风,已经成为金牛县当之无愧的“个税第一人”! 目光呆滞的林菀看着满满一桌的钱,眼睛眨都不眨,给人一种萌萌哒的既视感。 林菀不懂什么叫萌萌哒,她只知道此时此刻,自己的脑子是懵懵的,空的…… 她这辈子做梦都没有想过,有朝一日,自己能摸到这么多钱。5000块钱,按照自己在供销社帮工,一个月只有15块钱的收入来算的话,想要挣够5000,不吃不喝的话,至少得存333个月,换算下来的话是27年多,将 近28年之久。 也就是说,得到2013年,才能存够5000块钱……当然,这种算法肯定是有问题的,毕竟社会发展不是一成不变的,还得考虑未来的通货膨胀以及购买力提升,更何况,人也是会变的,不可能一辈子只拿一份死工资,明知道这点钱养不活自己,那为什么还要从事这份行业呢? 在25岁的年纪里实现财务自由,林菀都不知该如何是好了,这辈子累死累活的不就是为了挣钱嘛,可当钱到了之后,竟然又不知道该怎么花了…… 然而,沈临风接下来的这番话,又是给林菀的脑子里丢了一颗深水炸弹! “这些钱,都放在你这里,看看给家里置办点东西,电视,冰箱,全都买上!没有国产的,就买进口的!” “啊!全都放我这儿?可、可这是这么多钱啊,万一、万一……”林菀不知所措,说话都有些语无伦次。“你就不怕我、我……” “我怕什么?你是我媳妇,丈夫挣钱,把钱放在媳妇手里过日子,这不是天经地义吗?你说我怕什么呢?难不成,你还能拿钱跑路?哈哈哈!” 沈临风笑了,可笑容中透着苦涩,真的是一个傻姑娘,当初,自己自暴自弃、自甘堕落,都快把她给家暴死了,几次都有性命之忧,在这种情况下都没有想过卷铺盖跑路,何况现在家里的日子有盼头了呢…… 如果说,假如,林菀真的圈钱跑了,带着孩子从此远走高飞,那对于沈临风而言,兴许并非是个坏事儿…… 至少,林菀走出了一条不一样的选择之路,从此天各一方,再无亏欠彼此,算是对彼此都是一种解脱吧。 可这种假设是完全不存在的,林菀压根就不是这种人,这是沈临风的底气和信任所在。“家里一定要买个保险柜,以后挣的钱越来越多,不往银行里放,必须得在家里藏好才行,再多攒点钱,明后年的时候,咱们买一套新房子住。” “一套属于我们自己的家,再也不用过这种租房子的日子了。” “嗯……行,我听你的。”林菀默不作声地低着头,把钱一沓一沓地摞好,然后再用报纸小心翼翼地包起来。 值得一提的是,林菀卷报纸的手正在颤抖着…… 第103章 机会要抓住! 财务管理是一门学问,藏钱也是一门学问,恰好,关于这两点,林菀一无所知。在她看来,理财就是把钱找个地方藏好,不让小偷偷走,这就ok了…… 然而,就这么一件小事儿,可把林菀给难为坏了,一开始的时候,家里穷,最多的时候也才几百块钱而已,随便搁在抽屉里就行了,然后上把锁。 可现在呢,如此之多的巨款,足足5000!这下该藏在哪儿呢?抽屉里?不行,哪怕上了锁也不安全。 柜子里?也不行,万一被耗子啃了怎么办?床底下?更不行,丫丫比较闹腾,万一被她意外翻出来怎么办? 整整大半天的时间,林菀都在思考一个问题——藏钱!可藏了大半宿之后,竟悲哀地发现,除了银行之外,没有安全的地方。 当然,沈临风就不在乎这件事儿,全权交给老婆负责就行了,自己只管出去挣钱就好,哪怕是藏丢了也无所谓,毕竟,对他而言,都是小钱而已。 用水龙头接了一大桶凉水,然后再用热水壶烧了壶热水,光着膀子穿着大裤衩的沈临风来到了厕所冲澡。 现在正值炎炎夏日,对于北方而言,一天不洗澡,整个人晚上就睡不着觉,浑身粘糊糊的。 挑了个合适的水温之后,用湿毛巾蘸着温水,在身上先擦拭一遍,湿润透了之后,再用肥皂打一遍,直到搓起肥皂沫来。 端起水盆,举过头顶,倒!哗啦——透心凉的滋味让沈临风不由得大喊一声“爽”!真叫一个痛快! 洗漱完之后,擦干身体的他踩着拖鞋往属于自己的那间卧室里走,路过主卧的时候,沈临风意识到一个问题,昔日每到睡觉时,主卧的大门总是会反锁得严严实实,把自己这个当丈夫的人宛如贼一般提防。 而如今,房门留着一道寸许长的缝隙,房间里没有亮灯,这意味着,林菀已经跟丫丫一起睡着了。 这只说明一个问题,在面对老公时,林菀已经不设防了!她的内心已经不再像之前那般恐惧! 虽然察觉到了老婆对自己态度的转变,也意识到了这是一种示好行为,可沈临风仍然不敢轻举妄动,现在还不是时候。那什么时候才算呢? 沈临风是有野心的人,他要让林菀“主动”爬到自己床上来!以林菀偏内向型的性格来说,这个可能性几乎微乎其微,可沈临风并不这么觉得。 凡事都有例外,一切皆有可能!万一呢?是吧!人一定要有梦想!咸鱼也得有梦想! 想通了这一些的沈临风还是回了自己的卧室里,继续躺在凉席子上过着那种孤枕难熬的睡眠状态,他相信,距离同床共枕的日子,一定不会太远。 听着沈临风的脚步声渐行渐远,林菀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心里微微产生了一丝的失落感。 他是没有读懂自己的暗示吗?还是说门缝开得太小,没有看见呢?女人的心思是敏感的,也是矛盾的,怕他进屋又怕他不进屋。 可当他不来的时候,又感觉心里头空落落的,深夜中,林菀的眼睛盯着窗外的皎洁月亮,女人心,海底深,老祖宗诚不欺我…… 恐怕,此时此刻,除了月亮之外,谁也难读懂她的心。翻来覆去睡不着,失眠的林菀轻轻起身,给一旁睡得四仰八叉的丫丫盖上被子,然后蹑手蹑脚地推开门出去,偷偷往外张望一眼,沈临风并不在客厅里,但是从他卧室门虚掩的缝隙中传来他自哼自唱的歌声。 “月落乌啼,总是千年的风霜~涛声依旧,不见当初的夜晚~今年的你我,能否重现昨日的故事,这一张旧船票,能否登上你的客船~” 上帝给人打开一扇窗的时候,一定会给人打开一扇门,博学多识,有着工科学霸人设的沈临风显然就被上帝关上了音乐之窗。 他的歌声,不说是难听,那也是五音缺了一样,还是五音不全!歌词不错,好像有点熟悉的感觉,可仿佛从来都没听过 这种歌,是新出的歌嘛? 能听过就见鬼了,现在才是1986年,而这首涛声依旧却是1992年才发行的,之所以会觉得熟悉,那是因为歌词中采用了一首古诗的典故。 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熟悉的是这首诗,而非这首歌的歌词。 沈临风的侧卧缝隙里还有灯光亮着,虽然已经是晚上十点钟了,可他并没有睡觉,而是在忙活着什么。 站在门口鼓足勇气,林菀屏住呼吸,推开了他的屋门,两人虽是两口子,结婚四五年,至少有一半的时间是在分房睡。 平时,林菀也基本不会到他的房间里走动,哪怕是打扫卫生,一般也是在沈临风出门之后,才会进屋收拾收拾。 “大晚上的不睡觉,你在干什么?嗯?你是在画图?”推门进屋的林菀没话找话。 屋里的沈临风正光着膀子,嘴里哼着歌,伏在桌上忙活着,桌面上放着一张占据整个桌子的巨型稿纸,沈临风专心致志地用圆规和直尺比画着,然后再用铅笔画出线条,并且标注上数字和尺寸详细数字。精致干净的图纸作业,一笔一划清清楚楚,甚至连橡皮擦拭的痕迹都没有。 哪怕是林菀这种外行人都能一目了然地看懂个大概。“这是机器的构造图?是一辆车?” 林菀怎么说也曾是工厂出身的操作工,在岗的时候,常对图比画着生产零部件,因此,看懂图纸对她来说,并不困难。 “咦?你咋还没睡呢?”太专心画图了,沈临风甚至都没有察觉到屋里有人进来。这就是他的工作状态,要么不做,要么就专心去做。“快进来坐!” 沈临风连忙热情地拉过来一把椅子,邀请林菀坐下,与此同时,又贴心地给她倒了一杯温水。 等忙活完这些之后,沈临风突然间意识到了不对劲,等等,我这是在干吗? 第104章 夫妻亲一口 林菀,女,25岁,沈临风的合法妻子,是领过证的!而且夫妻二人孕有一女!孩子都有了!可为什么搞得这么生分呢? 又不是外人,进屋还得请客喝水,这特么坐着的可是你的合法妻子啊!你沈临风在搞什么鸡毛啊! 反应过来之后的沈临风真想抽自己一个大嘴巴,太不懂事了!林菀需要的是喝水吗?难道此时此刻,不该来一个温暖的抱抱吗? 深更半夜,孩子睡了,合法夫妻,久违同床,孤男寡女,共处一室! 所有适合两人滚床单的因素全都凑到了一起,如果今天晚上,两人之间还是不能发生点什么的话,沈临风可以直接从窗户跳下去了! 放下了杯子,又把椅子推回了原位置上,然后拉起林菀的手,坐在了床边,炽热的目光盯着眼前的娇妻,沈临风的呼吸愈发的急促。 一抹红晕从林菀洁白的脖颈逐渐浮上脸颊,沈临风的目光似乎带着温度,让林菀感觉浑身难受,仿佛旁边燃烧着一团火焰。 都是过来人,她岂能不知沈临风的心中所想?在他充斥着侵略性的目光注视下,林菀本人心里也是一种坐卧不安的焦躁感。 “孩子睡熟了吗?”沈临风嗓音低沉地询问着,声音里透着一丝急切和迫不及待。 “睡、睡着了……”林菀回答的声音极低,又羞又慌,心脏跳得厉害。 这可真是个好消息!懂事的孩子就得早早地睡觉,这才是爸爸贴心的小棉袄,孩子睡得早,将来才能早点抱上弟弟妹妹! 两个人谁都没有再说话,灯影下娇羞的老婆,此时在沈临风的眼中却显得如此诱人,浑身上下仿佛洋溢着一种勾人的味道,吸引着他上前品尝滋味。 沈临风的脸朝着林菀缓缓凑了过去,感受着男人呼吸的热气吹在自己脸上,林菀的心跳越来越快,咚咚的心跳声开始加速! 羞赧交加的林菀低下了头,闭上眼睛,紧张的小手握成拳头,浑身都在使劲儿,骨节几乎泛白,她很紧张,紧张到呼吸困难! 虽然害羞紧张,可她没有逃走,只是害羞而已,又不是恐慌…… 当沈临风的嘴唇触碰到林菀脸颊皮肤的那一刻,仿佛有一道电流传递而过,两个人的身体都情不自禁的颤抖了一下。 上一次亲吻,已经是两年以前的事情了…… 嘴唇印在林菀的脸上,久久不动,感受着脸颊传来的淡淡温度,沈临风的内心中,涌入了一种空前的心安感。 久违的滋味,久违的感觉,这一瞬间,自己足足等了两辈子,此时此刻,他的脑海里没有丝毫的邪念,只想静静的亲着她的脸,亲一宿…… 嗯,仅此而已,保证没有……好吧,还是有的!昂首挺胸的兄弟不停地在暗示沈临风,赶紧的吧,伙计!老子还等着开枪呢! 闭着眼睛的林菀内心又惊又喜又羞,如果不是撑着床,恐怕,自己的身子骨早已软成一根面条了。 不止沈临风享受这一刻,林菀也是如此,她的内心期盼着沈临风能有所行动,可也惶恐他行动的尺度太大。 只是亲吻脸颊,恰好在她接受的范围之内,不尴不尬,不紧不慢。 就这样,沈临风静静的亲吻着林菀的脸颊,享受着久违的温存时刻,不知过了多久,沈临风的双手终于鼓起勇气,朝着林菀的小蛮腰搂了过去,他的小动作,林菀当然察觉到了,不仅没有抗拒,身体反而朝着沈临风的方向微微前倾,靠了过去,方便他搂住。 我的老婆没有拒绝我!沈临风心头大喜!双手猛一用力,径直把她拉了过来,林菀嘤咛一声,把头埋在了沈临风的胸膛前。 呼吸的热气喷在胸膛上,心爱的女人搂在怀里,沈临风能够感受到林菀传递的和解之意,努力了这么久,终于是等到了今天。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怀中抱着林菀,沈临风的嘴里一直呢喃着重复着这 三个字。 “我、我原谅你了……”林菀给予了回应,其实,在她的内心里,沈临风早已经通过了自己的考验,原谅了他昔日的过错。 两人只是需要一点催化剂,催动着僵化许久的关系。好在,沈临风把握住了今晚的机会。 当她嘴里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沈临风鼻头一酸,竟然掉下了泪水,来之不易的破冰一刻…… 就像是歌词里唱的那样,这一张旧船票终究还是登上了你的客船,往后余生,还得是你,往后余生,必须是你。 嘴唇从她的脸颊划过,寻找到了林菀的红唇,柔和的目光看着闭着眼睛,一脸娇羞的老婆,沈临风的心里流淌着一抹柔情,低头,印了上去…… 四唇相接,深情正浓。一个侵略如火,一个勇敢回应着……一个早有预谋,一个不知天高地厚…… 直到沈临风把自己压在了床上,开始宽衣解带时,理智才重新占领了林菀的头脑,清醒感重回灵台。 “不行,这样不行,真的不行!”忙按住沈临风几乎把裤子全脱的双手,林菀大口地呼吸着,喘着气。 “嗯?为什么不行?你不是已经原谅我了吗?”沈临风对此表示很不理解。整个过程如同行云流水一般,眼瞅着就到最后一步了,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此时叫停,对一个男人的伤害是很大的!如果林菀给不出合理的解释,沈临风可就不客气了! “不行,今天不行,因为今天、今天……”脸蛋已经红成苹果一样的林菀支支吾吾的说不出利索话。 林菀内向的性格就是如此,越是紧张的时候,说话就越是容易卡壳。 “你、是不是?来事了?”看着老婆一副难言之隐的娇媚模样儿,沈临风心里已经有了答案,猜出了个所以然。 猛然间想起来,林菀来事儿的日子的确是这几天。 长叹一声,沈临风无奈地提上了裤子,深呼吸一口气之后,重新坐在了椅子上继续画图,得,今天别想好事了…… 第105章 兄弟办事,大哥放心! “老鬼,找来多少弟兄?” “放心吧大哥,我办事,您就只管把心落在肚子里就行,能通知到的,全都通知了一遍,明天晚上,我保证,到场的人不会少于一百号!” “城南城北啥的,打过招呼了吗?” “放心吧大哥,我办事,您就只管把心落在肚子里就行,城南,城北,城中,道上的势力都知会过了,谁敢帮他沈临风,就是跟咱们过不去!” “好,很好,还得是你啊,老鬼,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你才能让我信得过了。”张佛头拍着老鬼的肩膀头子,心怀甚慰。 听着大哥这句话,老鬼差点儿哭出声来,不容易啊,这辈子活得实在是太累了,跟着这么一个小心眼且疑心重的大哥,日子太难过了。 事情办好了是应该的,办不好,责任全是自己的,不是挨打就是挨罚!多少兄弟倒霉在了大哥这种多疑的性格上啊! 活得太累了,每天都是如履薄冰,张佛头从来不会主动夸人,不骂就不错了,可有了张佛头的这句夸奖,老鬼觉得,自己未来能有一周好日子过! “大哥这话就见外了,咱们是兄弟,当兄弟的必须要为大哥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只要大哥一句话,别说是上刀山了,哪怕是下火海,我老鬼,一定眉头都不皱一下!哪怕是为大哥去死,也绝无二话!”老鬼义正言辞地表着忠心。 “是啊,你是我最亲近的兄弟,可如果有一天,连你都背叛我的话,那我该如何自处呢?”张佛头的脸上挂着似笑非笑的表情。 这句话让老鬼顿时心里一惊!“大哥,您、您这话是什么意思?难道,您怀疑我出卖您?” 张佛头摇摇头。“没有,没事儿,别往心里去,我什么都没说,别多想,好了,没事你就先回去吧,好好休息,明天晚上,背水一战!” 没错,张佛头用的词汇是“背水一战”,何为背水一战?当然是被逼到了困境,进行殊死一搏了! 张佛头“出道”将近二十年,打打杀杀,混迹江湖,哪怕是被人追着砍到死胡同,他都不曾如此害怕过。 而今天,张佛头恐慌了,害怕了,他第一次感受到了一种被人拿捏自如的感觉,就像如来佛掌心中的孙猴子,无论怎么折腾,都逃不出如来佛的手掌心,尽管他很不想承认,可最近这段时间里,接二连三发生的事儿,每一件每一桩,都在告诉他,沈临风对自己的信息,掌握得了如指掌。 张佛头恐惧地发现,自己所引以为豪的兄弟、帮手、势力,在“信息透明”的绝对劣势下,被打击得毫无招架之力! 分派出去无数的兄弟们,分兵无数,四面出击,可无论如何折腾,犹如一拳打在了棉花上,软绵无力,连沈临风下落都找不到,更别说伤到他了! 不仅如此,反而被他各个击破!伤兵累累!他到底是人是鬼? 无奈、抓狂、恐惧!现在的张佛头咬定了自己的队伍中存在着内鬼,在这段时间里,几乎审问了所有的心腹。 必须死心腹,理由很简单,沈临风所掌握的情报和信息,除了绝对心腹之外,其他的小弟绝无知道的可能性! 心思敏感的他不仅怀疑自己的心腹兄弟,更是怀疑起了自己的情妇们,除了自己之外,他信不过任何人,现在,就连过夜,都不去任何情妇的家里。 他害怕,有朝一日,自己睡醒了之后,就会发现自己的床头边多了一把砍刀! 明天,必是一场血雨腥风之战,必须要一战定乾坤,张佛头不允许,在金牛县这个地方,还有比自己牛逼的人存在! “舅舅,要不,我找点社会上的兄弟,明天晚上把沈临风修理一顿?挫挫他的威风?不收拾他,我心里头过不去这道坎儿,也咽不下这口气!” 面容憔悴的许自远一脸胡子拉碴,开除前的他,每天都是趾高气扬,满面红光,一副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德行,路 上见了条狗,都得训上两句话。 油头粉面小皮鞋,兜里永远都揣着一把梳子和镜子,时时刻刻注意着自己的妆容。 可自打被开除了之后,整个人的心态就彻底崩了,一天到晚只知道借酒消愁,才短短的两天时间里,就把自己给折腾成了一个窝囊废。 许自远无法接受自己辛辛苦苦奋斗了几年得到的成就,就因为沈临风的一句话,就给抹杀得干干净净! 这对他的打击可想而知!他对沈临风可谓是恨之入骨!卧室的墙壁上用小刀刻着字,满墙满壁全都是三个字:沈临风! 马林一脸鄙夷地看着自己这个颓废的外甥,眼神里藏不住的嫌弃和厌恶!哀其不幸,恨其不争!都把资源悉数喂到你嘴边了,愣是吃不进去! 自己实力不行,还埋怨社会对你不好,孩子啊,你得明白一句话,点背不能怨社会!都是你自己不中用! “算了,没这个必要,明人不做暗事,如果沈临风出事的话,所有人都会把首要的目标怀疑到你头上,毕竟,除了你之外,没人跟他有矛盾,趁早收起你那些歪心思。”通过下流手段来打击沈临风,马林不会允许的,至少现在不行,现在正值自己与杨铭山竞争未来一把手地位的关键时期。 如果这个时候,沈临风出了意外,那么毫无疑问,其他人必然会怀疑到自己身上。吃不到羊肉,反惹一身骚,这类蠢事儿,得不偿失。 “舅舅,可我咽不下这口气!还有咱们厂,也真是的!一点情面都不讲,我许自远,这两年来,为咱们厂累死累活,出功出力,哪怕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厂里做事可实在是太没有人性了,说开除我就开除!我心里头难受,不舒服!”怨气满满的许自远嘴里喋喋不休地发着牢骚。 “把嘴闭上!厂里委屈你了咋得?瞅瞅你干的那些混账事儿,好端端的一个部门,被你弄得啥也不是,就你干的那些破事儿,没追究你责任就不错了!别一天到晚觉得好像是欠了你一样!” “我警告你,最近这段时间里,不许你做出任何伤害沈临风的事情,如若不然,别怪老子不讲情面!”马林警告着许自远。 他的初心,自然不是为了沈临风好,他的所有决定,均是为了上位厂长,争取到一把手的位置。他不允许在这个关键的节点出现任何差错! 如果许自远敢坏事的话,马林绝不会怀疑自己有着大义灭亲的决心,什么狗屁的外甥,跟自己的厂长位置比起来的,不值一提! “舅舅,我可是您的亲外甥啊,可您怎么老是向着他沈临风说话呢!”许自远一脸的委屈。 打亲情牌竟然没用了!这让他很是伤心难受,都是因为他沈临风的出现,连一向是信任自己的舅舅都不管自己了! 沈临风,老子一定跟你没完!早晚非弄死你不可!许自远恨恨地想着,一口闷酒干进肚子里。 看着外甥这副又叛逆又不争气的模样儿,马林失望地摇了摇头,显而易见,自己方才的话,他肯定没有听进心里去。 “舅舅,我怀疑,他沈临风肯定没安好心,黄鼠狼给鸡拜年,不得不防备一手啊,毕竟,咱们之间跟他的恩怨太深了,万一他产生报复念头,咱们咋整?”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马林觉得,外甥的话不无道理。 “这样吧,你安排一队人手,到外面等着,如果有事的话,就让他们第一时间冲进来。” “没问题,我马上就去安排!”一听这话,许自远如同得到了圣旨一般,浑身也有劲儿了,走路也带风了! 唉,没出息的玩意儿!啥也指望不上!胸中郁郁难平的马林也给自己倒了一杯白酒,自饮自酌。 “你也是的,小远只是个孩子而已,你跟他置什么气呢,你是舅舅,是长辈,得多提携提携他才行。” 许自远的妈妈、马林的亲姐姐,从厨房里又端出来一盘菜, 张口就埋怨弟弟这个当长辈的不靠谱。“你还是个副厂长呢,简直是白干这么多年干部了,拿不下食堂的承包权就算了,竟然连自己的外甥都保不住!” 听得出来,老姐也是怨气满满,之前,马林曾经应许过姐姐,等到自己拿到食堂承包权之后,就会把业务承包给他们一家。 毕竟,肥水不流外人田,结果呢,不仅承包权没影了,就连自己儿子的工作也没保住!鸡飞蛋打! “姐!今时不同往日!你以为,你老弟我还是当年那个在厂里一言九鼎,一手遮天的二把手吗!”马林恼火地把酒杯往桌子上一戳! “都是你这个不争气的儿子干的好事儿!吃啥啥没够,干啥啥不行!把全单位最好的部门弄得一塌糊涂,搞得全厂上下怨气沸腾!我有什么办法?” “那、你也不能坐视不管啊!也得帮着争取一下呀,哪怕干不成干部,起码别被开除呀!他毕竟是你的亲外甥,打断骨头连着筋的亲戚!别忘了,小时候家里穷,吃不上饭,村里饿死多少人,都是姐姐我,抱着你漫山遍野的挖野菜,掏老鼠洞,去给你弄吃的,有的时候,我都饿晕了,也舍不得吃一口粮食,先紧着你吃饱!”姐姐坐在一旁,嘴里头又喋喋不休的翻起了旧账,说着说着,就抹起了眼泪。 马林顿时连喝酒的兴致都没有了,最烦的就是姐姐这一套了。作为从四五十年代走过来的老一辈人来说,他们的年少时期经历了严重的战争和饥荒时代。 他们年小的时候,鬼子经常到乡下扫荡抢粮食,饿死了不少的老百姓,姐弟俩常年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 印象最深的是一年冬天,鬼子下乡抢粮之后,整个村里再也找不到一颗粮食,三天没饭吃的姐弟俩几乎到了饿死的边缘,年幼的马林饿的发起了高烧,生命垂危,拖着同样疲惫的身体,饥肠辘辘的姐姐到处掏老鼠洞,挖遍了整整一个山头,把抓回来的三只田鼠熬成了汤,救回他一条命。 马林只记得,一睁开眼就看见的是姐姐那布满血痕的双手,在没有工具的情况下,就用双手和树枝掏老鼠洞,挖的血肉模糊…… 从那以后,马林就发誓,往后必须要让姐姐过上好日子,对不起谁,也不能对不起姐姐!可以说,自己这条命,完全是姐姐从死神手里抢回来的! 除了亲情之外,这层感情也是马林不惜一切代价提携外甥的原因所在,可惜的是,烂泥扶不上墙,外甥实在是不争气! “好了姐,我明白你的意思,等过段时间,平息了这波风头之后,我会想办法让自远回厂子上班的。”当不成领导,当个普通职工还是没问题的。 “哎哎!好,我就知道,你心里念着姐姐的好!只要能让自远回去上班,怎么都好!”老姐瞬间破涕为笑。“你再等一会儿,姐姐再去给你炒两个菜!炒你打小儿就喜欢吃的土豆炖茄子和西红柿炒鸡蛋!” 望着老姐下厨的背影,马林微微一笑,而后摇头。说到底,老姐终究还是不够了解自己,其实,自己并不爱吃这两道菜。 之所以经常吃,那是因为小时候吃不起真正的好菜……没有其他的选项罢了。 正如自己必须要重用许自远这号窝囊废,也是无人可用罢了…… 几家欢喜几家愁,在胖哥远郊的家里,沈临风也在喝酒,眼前摆着满满一桌的好菜,还有好酒。 跟他对饮的人,除了已经能正常起身下床的胖哥之外,就是老板娘另一个同样“不争气”的弟弟。 一个浑身打着绷带,一个胳膊上吊着石膏。 “唉,实在是没有想到,在我养伤的这段时间里,竟然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可以啊,兄弟,你比我想象的要更厉害!” 听完沈临风这段时间忙活的事情之后,胖哥不由得感慨万千,竟然一个人搅动了半个金牛县的“江湖风云”。 “兄弟,你实话实说,告诉我,你背后 ,是不是有人罩着!”沈临风的种种举动和操作,很难让人没法不往这个方面去怀疑。 “胖哥,我要是告诉你,我没有后台的话,你信吗?”沈临风笑着反问道,然后又问老板娘。“你信吗?” 第106章 不争气的外甥! “我警告你,最近这段时间里,不许你做出任何伤害沈临风的事情,如若不然,别怪老子不讲情面!”马林警告着许自远。 他的初心,自然不是为了沈临风好,他的所有决定,均是为了上位厂长,争取到一把手的位置。他不允许在这个关键的节点出现任何差错! 如果许自远敢坏事的话,马林绝不会怀疑自己有着大义灭亲的决心,什么狗屁的外甥,跟自己的厂长位置比起来的,不值一提! “舅舅,我可是您的亲外甥啊,可您怎么老是向着他沈临风说话呢!”许自远一脸的委屈。 打亲情牌竟然没用了!这让他很是伤心难受,都是因为他沈临风的出现,连一向是信任自己的舅舅都不管自己了! 沈临风,老子一定跟你没完!早晚非弄死你不可!许自远恨恨地想着,一口闷酒干进肚子里。 看着外甥这副又叛逆又不争气的模样儿,马林失望地摇了摇头,显而易见,自己方才的话,他肯定没有听进心里去。 “舅舅,我怀疑,他沈临风肯定没安好心,黄鼠狼给鸡拜年,不得不防备一手啊,毕竟,咱们之间跟他的恩怨太深了,万一他产生报复念头,咱们咋整?”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马林觉得,外甥的话不无道理。 “这样吧,你安排一队人手,到外面等着,如果有事的话,就让他们第一时间冲进来。” “没问题,我马上就去安排!”一听这话,许自远如同得到了圣旨一般,浑身也有劲儿了,走路也带风了! 唉,没出息的玩意儿!啥也指望不上!胸中郁郁难平的马林也给自己倒了一杯白酒,自饮自酌。 “你也是的,小远只是个孩子而已,你跟他置什么气呢,你是舅舅,是长辈,得多提携提携他才行。” 许自远的妈妈、马林的亲姐姐,从厨房里又端出来一盘菜,张口就埋怨弟弟这个当长辈的不靠谱。“你还是个副厂长呢,简直是白干这么多年干部了,拿不下食堂的承包权就算了,竟然连自己的外甥都保不住!” 听得出来,老姐也是怨气满满,之前,马林曾经应许过姐姐,等到自己拿到食堂承包权之后,就会把业务承包给他们一家。 毕竟,肥水不流外人田,结果呢,不仅承包权没影了,就连自己儿子的工作也没保住!鸡飞蛋打! “姐!今时不同往日!你以为,你老弟我还是当年那个在厂里一言九鼎,一手遮天的二把手吗!”马林恼火地把酒杯往桌子上一戳! “都是你这个不争气的儿子干的好事儿!吃啥啥没够,干啥啥不行!把全单位最好的部门弄得一塌糊涂,搞得全厂上下怨气沸腾!我有什么办法?” “那、你也不能坐视不管啊!也得帮着争取一下呀,哪怕干不成干部,起码别被开除呀!他毕竟是你的亲外甥,打断骨头连着筋的亲戚!别忘了,小时候家里穷,吃不上饭,村里饿死多少人,都是姐姐我,抱着你漫山遍野的挖野菜,掏老鼠洞,去给你弄吃的,有的时候,我都饿晕了,也舍不得吃一口粮食,先紧着你吃饱!”姐姐坐在一旁,嘴里头又喋喋不休地翻起了旧账,说着说着,就抹起了眼泪。 马林顿时连喝酒的兴致都没有了,最烦的就是姐姐这一套了。作为从四五十年代走过来的老一辈人来说,他们的年少时期经历了严重的战争和饥荒时代。 他们年小的时候,鬼子经常到乡下扫荡抢粮食,饿死了不少的老百姓,姐弟俩常年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 印象最深的是一年冬天,鬼子下乡抢粮之后,整个村里再也找不到一颗粮食,三天没饭吃的姐弟俩几乎到了饿死的边缘,年幼的马林饿得发起了高烧,生命垂危,拖着同样疲惫的身体,饥肠辘辘的姐姐到处掏老鼠洞,挖遍了整整一个山头,把抓回来的三只田鼠熬成了汤,救回他一条命。 马林只记得,一睁开 眼就看见的是姐姐那布满血痕的双手,在没有工具的情况下,就用双手和树枝掏老鼠洞,挖得血肉模糊…… 从那以后,马林就发誓,往后必须要让姐姐过上好日子,对不起谁,也不能对不起姐姐!可以说,自己这条命,完全是姐姐从死神手里抢回来的! 除了亲情之外,这层感情也是马林不惜一切代价提携外甥的原因所在,可惜的是,烂泥扶不上墙,外甥实在是不争气! “好了姐,我明白你的意思,等过段时间,平息了这波风头之后,我会想办法让自远回厂子上班的。”当不成领导,当个普通职工还是没问题的。 “哎哎!好,我就知道,你心里念着姐姐的好!只要能让自远回去上班,怎么都好!”老姐瞬间破涕为笑。“你再等一会儿,姐姐再去给你炒两个菜!炒你打小儿就喜欢吃的土豆炖茄子和西红柿炒鸡蛋!” 望着老姐下厨的背影,马林微微一笑,而后摇头。说到底,老姐终究还是不够了解自己,其实,自己并不爱吃这两道菜。 之所以经常吃,那是因为小时候吃不起真正的好菜……没有其他的选项罢了。 正如自己必须要重用许自远这号窝囊废,也是无人可用罢了…… 几家欢喜几家愁,在胖哥远郊的家里,沈临风也在喝酒,眼前摆着满满一桌的好菜,还有好酒。 跟他对饮的人,除了已经能正常起身下床的胖哥之外,就是老板娘另一个同样“不争气”的弟弟。 一个浑身打着绷带,一个胳膊上吊着石膏。 “唉,实在是没有想到,在我养伤的这段时间里,竟然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可以啊,兄弟,你比我想象的要更厉害!” 听完沈临风这段时间忙活的事情之后,胖哥不由得感慨万千,竟然一个人搅动了半个金牛县的“江湖风云”。 “兄弟,你实话实说,告诉我,你背后,是不是有人罩着!”沈临风的种种举动和操作,很难让人没法不往这个方面去怀疑。 “胖哥,我要是告诉你,我没有后台的话,你信吗?”沈临风笑着反问道,然后又问老板娘。“你信吗?” 第107章 我不信! “我不信!”老板娘郑重其事的点了点头,一脸的不相信! “这真是。唉!”沈临风有点哭笑不得,不过思来想去,倒也合理,自己的所有操作在这个时代里,都显得过于超前了一些,胆子也格外大,要是背后没人罩着的话,恐怕早就被人掀摊子给弄死了!种种的迹象都在表明,他的背后,一定有一个格外强大的后台保护着,不然他怎么敢跟江湖大佬张佛头顶着干呢?而且还不落下风,如果说没有后台的话,完全解释不通。 “行了行了,大兄弟不想说,咱们以后谁都不许问了,这是大兄弟的私事儿,问多了伤感情,都在酒里,来,干杯!” 胖哥刚举起酒杯,就被胖嫂老板娘一把夺了过去,教训道:“还喝酒,要不要命了!医生怎么说的!” 对于一个嗜酒如命,没事儿就喜欢喝两口的人来说,禁酒简直是要他命,胖哥一身的伤,虽然没有伤筋动骨,可也是刀刀砍进了肉里头! 隔三岔五就得换药,而且还得服药,医生特别嘱咐过,千万要禁酒,一口酒都不许喝。 这可难受死了胖哥,好不容易等待了今天这个机会,想偷摸着喝两口,结果,却被眼疾手快的媳妇给抢走了酒杯。 “哎呀,就喝一口啦,兄弟好不容易来一趟,我这个当家的,不喝点酒陪一陪不合适呀!”胖哥嘴里头嘟囔着。 “不行就是不是行!少说废话,大兄弟不是外人,不需要你整那些客套话,想喝酒门都没有!是不,临风兄弟?” 沈临风点头。“对,嫂子这话说得在理,休想打着我的幌子骗酒喝,胖哥的酒给我吧。” 从老板娘手里接过酒杯,沈临风一口饮尽,然后把酒杯扔在了一旁。转头看着风韵犹存的老板娘,说起了正事儿。 “重新开业的事情准备好了吗,所需要的人手和饭菜储备,一定要完善到位,往后,咱们的经营重心就是化工厂食堂了,这可是个大活儿,千万不可掉以轻心。”沈临风非常重视化工厂食堂,这关系到自己食堂连锁计划的第一步,容不得半点马虎! 一说起正事,老板娘也不喝酒了,连忙说道:“放一百个心在肚子里,嫂子办事,你尽管放心就成了,保证出不了半点差错!胖子不顶用了没关系,我弟、我妈,还有我老公公,全都被我拉过来当帮工了,等开业的那天,老娘我亲自上厨炒菜!” 胖子快餐店自打被砸了以后,老板娘就一直没再敢去过,基本上断了经济来源,虽然,开店也并不挣钱。 一直在等着沈临风说的食堂开业,老板娘一直憋着一股子劲儿想要东山再起。都快坐不住了,可算是等到开业的消息了,一定要大干一场! “很好,一定要万无一失,千万别在饭菜里偷工减料,该是多少钱,就是多少钱,这笔钱,你先拿着,这是订金。” 沈临风把事先准备好的三百块钱拍在了桌面上,当看到钱的那一刻,老板娘的眼睛里都冒出了光! “瞧兄弟说的这话,我们两口子俩做生意,何曾坑过人?鲁省人向来实在,尤其是在做生意方面,一是一,二就是二,宁可不挣钱,也绝不做坑蒙拐骗伤天害理的缺德事儿!”这话倒是在理,沈临风绝对信得过,不然的话,也不会把食堂承包权做饭这件事儿交给他们两口子俩去做的。 “不容易啊,可算是等到云开见月明的一天了,胖子啊,咱们的好日子要来了,多亏大兄弟的洪福啊!”感慨完事之后,胖嫂扭过头来又训斥起了亲弟弟。“瞧见了没!什么是有本事,这才叫有本事!呼风唤雨走正道,而不是干缺德事儿,做下三烂!” “嗯、嗯、对,姐姐教训得对……我保证,以后绝不走歪路……”小舅子低下了头,神情里全是对三百块大票的震撼感,这下子,彻底服气了。 “还有一件事,明天晚上,记住了,在家里藏好,哪里都别去,尤其是你们的饭馆,借 我一个晚上用。” 虽然不开业,但沈临风知道,闲不住的老板娘会在人少,夜深人静的时候就会前往餐馆打扫打扫。什么时候去都可以,唯独明天晚上不行。 “行,我保证不去,明天本来也没打算过去,我还想着去菜市场多存点菜呢,顺便买个铺盖,以后,就在化工厂食堂住下了。” 食堂做饭可是个大活儿,早中晚,一日三餐,顿顿不能耽误,关系到全厂近一千号人的吃饭问题,马虎不得。 所以,老板娘打算好了,以后就在化工厂里租一间宿舍专门睡觉用,往后就住在工厂里了。 “胖哥怎么办?就这么扔这儿?让他自生自灭?”沈临风比较关心胖哥谁来管,看胖哥这样子,虽然能自由上下床了,可身边毕竟离不了人伺候。 胖哥爽朗地摆摆手,说道:“让她去住就行,没事儿,我已经康复得差不多了,更何况,我小舅子今晚就搬过来跟我住,我俩能相互照顾,等我好了以后,就回店里去经营快餐,两口子,各管一摊,挣钱嘛,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个浑身是伤,一个断了胳膊,天残地缺,相互照顾倒也合理。 “那这么说的话,以后,你俩不就得天各一方了吗?要是分开的时间太久,会不会影响感情呀?”挣钱可以,但是为了钱而导致夫妻分裂的例子,可实在是太多了,沈临风担心这两口子俩都为了挣钱,忽略了感情。 “没事儿,只要有钱,比什么都强,没辙啊,实在是穷怕了!再者说了,只要是有钱,啥女人找不到呢,哈哈哈!” “你敢!你要是敢在外面找女人,老娘就一刀捅了你!”老板娘恶狠狠地威胁着! 以胖哥这般的容貌,也就是老板娘把他当成宝一样宠着爱着,真要是离了老板娘,再找媳妇还真不一定能找得到,但是有钱就不一样了。 第108章 反水? 看这个架势,明天晚上一定会非常热闹,要是冷了场子,可就有点对不起这二位前赴后继地忙活了,必须得想个法儿让他们好好开心开心才行! 一定得找一波厉害人物陪你们玩玩才行!心里打定主意的沈临风脸上露出了一抹坏笑,随即隐藏于黑暗之中,不见踪影…… 而率队正在考察胖子餐馆的老鬼并没有意识到,黑暗中的一双眼睛正在盯着他们的一举一动。 “弟兄们都给我听好了,明天晚上的这出鸿门宴,必须确保咱们老大万无一失!另外,必须得把沈临风这个王八犊子给抓现行不可!咱们弟兄们近些日子过得如此凄惨,都是拜这个小王八羔子所赐!反正就一句话,必须弄死他丫的!” 因为一个神出鬼没的沈临风,搞得他们“帮派”内部每天都在玩着“狼人杀”,成天抓内鬼,闹得人心惶惶! 短短三天不到的时间里,就有十几个老大的心腹兄弟被拉出去单独问话,问完话之后回来的时候就是鼻青脸肿! 甚至,有的人被抓走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他们到底是不是内鬼,这个不得而知!更绝的是,张佛头在内部又搞了一个相互检举、相互揭发的损招儿!放出话来,只要把身边的内鬼以匿名的形式举报之后,自己所犯的罪过,统统一笔勾销! 这下好了,不仅需要提防着老大,更得时时刻刻小心着身边的兄弟!贴心贴骨的兄弟保不准下一刻就变成了一把捅向自己的尖刀! “鬼哥,我、我明天能不能不来?我想告个假……”最烦的就是关键时刻有人撤梯子。 老鬼眼睛一瞪,怒骂道:“你小子,知不知道自己再说什么?你把刚才的话,再给老子重复一遍?你看老子削不削你!” 面对老大的威胁,曾经一向是唯唯诺诺的小弟这次没有退缩,反而是鼓足了勇气回答道:“鬼哥,明人不说暗话,实话实讲,明天我真不想来了……” “对,鬼哥,我也不想来了,想回家!”、“是啊,鬼哥,让我们走吧……” 当有了一个带头的之后,其他人也开始纷纷“起义”,面对此等始料未及的处境,就连老鬼也有点不知所措。 “等下,别急,一个一个的说,怎么以前好好的,现在说不干就不干了,咋回事儿?”老鬼的脑子有点蒙圈。 “鬼哥,有一说一,现在的佛头老大,真心不值得兄弟们为他卖命了,他这个人心眼儿窄,而且还抠门,兄弟们也都没说啥,毕竟他是老大,凡事能对得起兄弟们,也就算了,可是现在呢?空口白牙的一句怀疑,就把出生入死多年的兄弟给折磨得不成人样!” “鬼哥,您说句公道话,咱们这些兄弟里面,到底有没有内鬼,您自己心里头难道没数吗?” “大老王、三狗子、孙大圣,哪个不是跟了佛头哥十年以上的好兄弟,坐牢之前跟着佛头哥一起砍人闯江湖,出狱之后又跟着他一起玩命,不说是忠肝义胆的亡命之徒,那也是一条道走到黑的铁杆兄弟,如此死心塌地跟着佛头哥的好兄弟,因为一句毫无理由的怀疑,就被打断了七根肋骨!尤其是大老王,如果不是送医院及时的话,恐怕就没命了!这还不算,人打了就打了,没审问出东西来且不说,连医药费都舍不得给!大老王住院抢救的钱,还是弟兄们一起凑出来的!鬼哥,就您说,这样的大哥,我们跟了干嘛?跟着他,还有什么意义呢?” 小弟们掏心掏肺的付出,换来大哥冷漠无情的怀疑,能不让人心寒吗?本身积攒的怨气不是一天两天了,眼下直接被沈临风点燃了导火索。 自家帮派闹了个分崩离析,说实话,就连始作俑者沈临风自己,都没想到会是如此结果,如果被他知道了的话,一定会拍手叫好,这可真是意外之喜! “鬼哥,你怎么不说话了啊?说句公道话啊?鬼哥!”面对小弟们一个劲儿地催问,老鬼始终保持着沉默不语。 说啥?有啥好说的?是大哥对不起咱们,又不是咱们对不起大哥!理亏的是他粮的张佛头,兄弟们可全都是问心无愧! 从情感上来说,老鬼是站在兄弟们这边的,可是,从服从性来讲,他又必须得站在张佛头这里,毕竟,自己大小也是个“管理层”。 自己手中得到的权力和利益,都是来源于张佛头的“赏赐”,如果没有了张佛头,自己就啥也不是了…… 因此,心里天人交战的老鬼陷入到了一个两难的局面,要么对兄弟们不仁,要么对老大不义,无论如何取舍,终究会成为一个“不仁不义”之徒! “都少说两句吧,今天的话,我就当都没听见,一会儿忙活完之后,都回去,明天晚上都得来,一个都不能少!”说罢,老鬼又用软和的语气补了一句。“就当兄弟们给我个面子吧,张佛头的脾气大家不是不知道,倘若把他得罪死了,以后大家就彻底没好日子过了,等处理完沈临风之后,走一步看一步吧……”任谁都听得出来,这位自诩为老大最忠诚的马仔,现如今也不再那么忠心了。 话里话外都能感觉到,此时的老鬼对这位昔日效忠的大哥也开始失望了,换做以前的他,可听不得任何说老大不好的言论! 老鬼最怕的就是兄弟们在关键时刻撤梯子,如果大家都跑路了,那么他将会成为被追责的那一个! 一想到张佛头的残忍手段,老鬼就不禁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等忙完这一票之后,说什么也不能再跟着他干了……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混社会早晚死路一条,必须得给自己筹谋一条靠谱的后路! 老鬼已经打算好了,明天下午收拾完沈临风的鸿门宴之后,等张佛头分完钱之后,就拿着钱领着张佛头的情妇跑路! 去南方深城闯荡一番,从此再也不回金牛县这个鬼地方了! 第109章 立功的时候到了! 砰,啪—— 清脆的玻璃破碎声,打破了金牛县派出所的宁静。 “谁!是谁干的!玛德!”听到声响,第一时间从屋里出来的值班警察崔炳贤,一边穿着衣服,一边嚷嚷个不停。 “怎么回事儿?出什么事了?”值班辅警也急匆匆地从屋里出来,一只脚上还趿拉着没提上的鞋子。 “玛德,刚才睡觉的功夫,有人往院里扔了块石头,把咱们的玻璃给砸了,差点儿砸死老子!算他小子跑得快,不然,老子抓到他绝轻饶不了!” 值班室的木板床正对着玻璃,当石头砸碎玻璃的时候,破碎的玻璃碎片有不少都落在了他的脸上,直接让他惊醒!太险了! “行了,老崔,消消气,八成又是个不懂事的小兔崽子半夜丢石头玩,不小心扔咱们院里的吧,赶紧回去多睡会吧,下半夜守夜的活儿,我来干。” 1986年,在这个电脑都稀缺的时代里,除了大城市以及重要机关部门和军事重地之外,极少有监控的存在。 因此,警方破案的效率和抓捕的方式比较原始,继而导致了有一些发生在这段时间里的刑侦案因为缺乏先进技术手段从而被迫延长破获期。 当年有一个全国闻名的凶杀案,猖狂的犯罪嫌疑人在十年的时间里连环作案数起,直到三十年之后,才通过血液和指纹等刑侦工具破获,锁定嫌疑人。 然而,时光荏苒,在如此漫长的追凶时间里,当年负责侦查这项案子的老刑警们也已是两鬓斑白,甚至也有人离开了警察队伍。 漆黑的夜空下,看不到任何人的踪影,肇事者早已逃了个无影无踪!谁特么吃了熊心豹子胆,竟然敢砸派出所的玻璃! 被搅扰清梦的崔炳贤生着闷气,睡意全无,拿起笤帚准备打扫散落一地碎玻璃碴子。 砸碎窗户的凶器此时引起了崔炳贤的注意,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头外面竟然包裹着一层报纸,石头干嘛要裹报纸呢?难道里面藏着信息? 颇为好奇的崔炳贤捡起了那块石头,把石头外边的报纸拆开,果然,里面暗藏玄机! “老孙,赶紧的!快过来一下!有紧急情况!”看了一眼报纸上内容之后的崔炳贤连忙大声招呼道。 “怎么?又出什么事了?”刚才的那个辅警老孙,提着手电筒,从值班室里走了过来。 “来看!”激动的崔炳贤把报纸递给了老孙。 老孙的年纪比较大,一个将近四十岁的老辅警,所长也才三十出头,他的这个年纪可以说已经是很大了。 因为常年用眼过度,老孙患上了远视眼的毛病,也叫老花眼,四十岁就老花眼,的确是有点儿小悲哀。老孙把报纸拿得远远地看,报纸上用毛笔写了一行大字:明晚七点,胖子快餐店,将会爆发一场江湖势力的大混战,请速出警,早做准备! “玛德,这是有人在提醒我们,混混又要打群架了,这帮不安生的王八犊子,就该再来一次严打,一个个的全都抓起来枪毙!要么就给个无期!三天两头的闹事儿,也不知道个安生!”派出所最烦的就是社会青年了。 一天到晚不干正事,就知道惹事儿,大错误没有,小错误不断,抓了放,放了抓。 整个社会的治安,也就严打那几年安生了许多,严打刚结束没多久,就又给蹦出来了! “估计又是小比崽子们瞎蹦跶,洗洗睡吧。”老孙不以为意。 然而,崔炳贤提醒道:“老孙,你注意到后面还有一行小字了没有?” “嗯?还有字?”老孙眼睛不太好,看得不全乎,在崔炳贤的提醒下又仔细地看了看,还真是,一行铅笔写的小字在毛笔字之下。 估计是 写完毛笔字之后,发现还有话没说完,毛笔字再写地方不够用了,改用了铅笔。 “五十人以上大混战?请有关部门能提早设伏,守株待兔?真的假的?五十人以上?这是恶作剧的吧?”老孙有点不太敢相信这会是真的。 三个人以上,就属于群体斗殴了,严重情况下,必须的刑拘,整个金牛县,已经有将近三年的时间里,没有发生过十人以上的斗殴案件了,哪怕是有类似案件报警,等出警到达的时候,混混们也基本跑个无影无踪了。五十人以上的群体斗殴案件,想都不敢想。 “你觉得是恶作剧,可我倒觉得,应该是真的。”作为警察的直觉和维护社会治安的责任感,崔炳贤不敢把这件事当成普通的恶作剧对待。 如果是假的,就得追究报案人报假警的行为,并且,还得追究他半夜砸玻璃的损失费! 可倘若是真的,一旦爆发了如此大规模的恶性斗殴事件,而在整个过程中,警方都没有参与进来的话,造成的社会不良后果影响也是极为严重。 “真不是恶作剧?那咋整,要不,上报给市里吧,让市局派人过来,提前粉碎他们的斗殴计划?”老孙担忧的建议道。 辅警只有参与权,没有执法权,最终拿主意的必须是真正的警察。面对这种棘手的情况,老孙感到头疼,第一点想到的就是把罪恶扼杀在摇篮里! 提前派人清场,执勤,不让他们汇集到一起,如此一来,就不会出现聚集情况了。 “老孙啊,你这人年纪大,但是过于保守,格局太小了,难怪这么多年了,只能干个辅警,你知道这是什么吗?”崔炳贤扬了扬手中的报纸。 老孙下意识的回答道:“报纸啊?不然还能是啥?” “你错了,老孙。”崔炳贤显然对这个答案并不满意。“这不是一份普通的报纸,这是内线传递给我们立功的情报!这不是一起群体斗殴案件,这是咱们所立一等功的军功章!老孙啊,要是咱们能第一时间破了这个案子,这将意味着,你以后就再也不用干辅警了,直接靠着功劳转正了!” “果然,还得是你啊,老崔!我服了,明天一早,就上报给所里!咱们所争取拿下这个案子!” “咱们老百姓啊,今个儿高兴~今个儿真高兴~” 嘴里吹着口哨,哼着小曲的沈临风正在卫生间里洗手,一遍遍的用肥皂清洗着手上的墨迹。 第110章 未来的新方向! 我搭台来你唱戏,舞台有了,红脸有了,黑脸也有了,甚至连白脸也出来了,明天的这出三岔口一定精彩纷呈! 搞不好,这波能够收到一箭三雕的奇效!用电视剧里的台词就是:乱了,全都乱套了,整个晋西北都乱成一锅粥了! 作为串联起一切事件的核心人物——沈临风同志,此时此刻,正躺在床上脑补着明天晚上可能发生的画面感。 这叫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先弄一出狗咬狗的戏码,再让警察同志们上门连锅端!如此一来,不仅除掉了自己的心腹大患,更是为金牛县铲除作恶一方的恶霸!一举多得,自己不仅能报仇,而且说不定还能立个功呢!派出所的同志们,怎么着也得给自己颁发一个军功章吧? 人在激动的时候,就容易睡不着觉,越是激动,越是精神。既然睡不着,索性不睡了。 沈临风又从床上爬了起来,打开台灯,继续完成没有画完的摩托三轮车图纸。其实画图并不难,关键是得让现有的技术员和一线的操作工们看懂。 厂里的职工同志们普遍知识水平不高,技术含量太高的图纸容易看迷糊,必须得拆分得非常详细才能吃透技术。 别以为化工厂造不出发动机,其实,有个比较邪门的冷知识: 作为一家生产化工原料、机器零部件、钢材的综合性企业,金牛第一化工厂有着近乎完善的一条龙工艺流程,毫不夸张地说,厂子能成批量地生产出装配着拖拉机发动机的坦克。当年建厂的时候,就是效仿苏联的工厂模式,二战期间,在德军闪击之下,战争前期的苏军一溃千里,动不动就是几十万人的规模成建制被俘虏,丧失了将近一多半的坦克和武器装备,损失惨重。 但是随着战争的深入,苏联大批的民营工厂迅速转型成了军工设备的生产厂家,拖拉机厂摇身一变,成为了坦克制造企业! 简陋且量大火力猛的低配坦克立刻填补了军备的空虚,成为苏军装备的主力装甲,为扭转战局做出了重大贡献! 一切从战备的角度出发,确保在爆发新的世界大战时,单纯生产民用机器设备的企业能够立刻转型为军工企业,为国家生产足够的武器装备。 尤其是刚建国时期,面临着朝战和第三次世界大战风云诡异的时代背景下,化工厂背负着沉重的历史使命。 第一化工厂其实应该叫第一重工集团才对,只是几十年来,当地的老百姓叫顺口了这个名字,因此才没有特地去改而已。 这就好比雅马哈集团,不仅仅只是一家生产生产钢琴、大提琴的音乐企业,同时还是一家世界知名的汽车、摩托车生产厂家,更是二战期间的日寇主要军工设备生产集团,给日寇生产航空配件和军用钢铁器材。 所以说,化工厂内部造出摩托三轮并不困难,只是问题在于,从来没有人朝着这个方面去思考过问题和方向。 谁能吃上第一口螃蟹,谁就能在以后的发展中占得先机。像是日后大名鼎鼎的力帆摩托品牌,真正成立的时间是在1992年,六年以后。 而摩托车的国内市场则是一片洋溢着活力和空前潜力的蓝海市场。 答案很简单,小轿车,哪怕是从海外走私而来的品牌车,也不是一般老百姓能消费得起的奢侈品。 真正的富裕家庭,能开上小汽车的老百姓终究只是极少数的群体,一个县城里,能有个十几二十个就已经顶天了,市场潜力极小。 就拿前几天的新闻报纸来说,整个金牛县才出了五个万元户而已,能消费得起汽车的,也就是这几个人,甚至,为了开上车,也得倾家荡产去买车…… 因此,相对而言,价格便宜且同样具备运载能力的摩托车将会成为大批中产阶层的购 车首选,先骑上摩托车,再开小汽车,饭要一口一口地吃。 造国产摩托车,会是未来十到十五年的热门方向,这门红利就只能吃到这里了,再往后,就是汽车的天下了。 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先顾眼前最重要,无论如何,沈临风也要说服化工厂开辟摩托车生产线。造不出发动机,那就改装拖拉机发动机,最坏的打算无非就是大不了,从外面进口嘛!反正,明年年底,第一条摩托车生产线必须下线! 摩托车本身是没有很高技术含量的,关键在于谁能占下先机,谁能吃得上第一口红利。这是一场拼速度的游戏。 相比起以后挣大钱,自己熬夜画设计图,又算得了什么呢? “成了,大功告成!”当最后一笔花完之后,沈临风靠在椅子上,捏了捏眉心,此时墙上悬挂着的钟表已经走到了凌晨两点钟。 十点钟开始忙活,一直到凌晨两点,估计再过俩小时,天就要亮了。 六点钟就得去单位视察食堂的准备工作,沈临风在思考,自己还要不要睡这个觉呢? 肚子里传来咕噜声,熬了大半宿,此时已经饥肠辘辘的他,准备去厨房给自己准备点夜宵,可就在这时,一股葱花的飘香味从门缝里传进来。 伴随着一声嘎吱的轻微开门声,身着薄纱睡衣,披散着头发的林菀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葱花面走了进来。 “嗯?这么晚了,你怎么还没睡呀?”沈临风颇为惊讶。 “你不也没睡嘛?忙活了这么久,想必肯定是饿了,我给你煮了碗面,吃口面睡会儿吧。”林菀的声音轻柔悦耳。 认真工作,有着上进心的男人总是格外的有魅力。在林菀的视角里,为了让家里人过上好日子而没日没夜奋斗的沈临风仿佛回到了刚结婚时,那个意气风发、雄心勃勃的模样儿。当初,就是这样的人格魅力深深吸引着自己,如今,时隔多年,这种感觉都回来了…… 看着媳妇凌晨端来的这碗饱含着爱情与亲情的面,沈临风很想说一句,其实,我不想吃面,我想吃的是你…… 第111章 媳妇的诱惑! 深更半夜,身着单薄睡裙的妙龄女子,一个人端着面走进了一个饥肠辘辘的饿货房间里送菜。 她以为,自己只是送菜的,殊不知,在饿了很久的饿货眼中,她本人就是“一盘最可口的菜”! 如果不是因为来事的话,沈临风非得给她补上这两年拖欠的公粮不可!运气好的话,明年这个时候,丫丫就能得到一个弟弟或者是妹妹了。 林菀身上穿着的是薄纱式的睡裙,贴身轻柔,不起静电,是沈临风前几天专门从市场买回来的,单件睡衣的售价接近五块钱! 一件睡裙五块钱,放在这个时代里,绝对意义上的奢侈品,买回家之后,被林菀埋怨了好久乱花钱。 一件衣服就得花掉五块钱,这相当于是她在供销社帮工一个月三分之一的工资呢! 不过,话说回来,一分钱一分货,好东西唯一的缺点就是贵。衣服穿在身上,的的确确柔软舒服,没有静电,也不伤害皮肤。 只不过,睡裙有个问题,沈临风在挑衣服的时候,好像是买小了,穿在身上,睡裙的下摆有点短,堪堪到大腿根儿往下一点点的位置。 衣服格外的贴身,几乎是贴在皮肤上,这就导致衣服裹着屁股,而她又是那种腰细屁股圆的身材,当走路的幅度太大,会让整个臀型一览无余,就好像是什么都没穿一样……林菀想退货,或者是换一件大号的,可沈临风却以购买之后无法更换为由拒绝。 没办法,退又退不了,就只能穿着了,又舍不得扔掉,好在只是在家里穿,不是在外面。 看似是一件普通的睡裙,看似是买小了,实则暗藏着沈临风的小心机。开什么玩笑,自己媳妇的身材,自己岂能不知? 自打重回这个世界之后,从来都是自己占别人便宜,何曾被他人占过便宜?如果说有,那么只有一个可能——沈临风故意买小的! 他就是想在家里欣赏媳妇的好身材,仅此而已,林菀的性格内向偏保守,空有一副好身材,因为受不了外面指指点点的目光和肆无忌惮的眼神,她的穿衣风格很是保守,一般都是以偏中性的为主,穿在身上显得土里土气的。 就连沈临风本人,也是在新婚之夜,脱下林菀衣服之后,才惊讶地发现,原来自己淘到了宝贝! 在土里土气的衣服之下,竟然藏着如此一副前凸后翘的娇躯!这不是捡到宝,那叫什么? 出乎欣赏媳妇身材的小心思,所以,沈临风才会在买衣服的时候,故意买小一号,就是为了多看几眼,好养养眼。 同时也拿捏了媳妇的性格特点,小一号,虽不太合身,可又舍不得扔,放着又浪费,就只能穿着了。反正是在自己家里,老公看是合情合法的。 不穿衣服的模样都看过,穿着衣服看咋了?难不成还告我咋滴? 不过,凡事都有反作用,比如说现在,已经忍了很久没碰过女人的沈临风,本就“饥肠辘辘”,看着眼前这位“秀色可餐”,衣着打扮充斥着无穷魅惑力的媳妇,他的心中瞬间勾起了一股沸腾燃烧的火焰,几乎快要把他整个人给烧穿了! 因为来事的缘故,沈临风又什么都做不了!简直可恶至极!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没想到折磨的会是自己…… “其实,你应该早点去睡觉的,不该大半夜给我下面,对你睡眠不好,对我的身体也不好。”吃不到美人这道菜的沈临风,只好把面条当成林菀,大口大口地往嘴里扒拉,仿佛在他心里,眼前的这碗面就是林菀! “嗯?什么意思?你不喜欢我给你做面吃?”林菀不明所以,甚至感觉有点伤心。 自己心疼丈夫,特意熬夜陪着他,给他做面条吃,本以为会得到感动,结果,换来的却是一句埋怨, 一片好心给当成了驴肝肺,这让她怎能不伤心? “你误会了,我不是这个意思,我说的是,对你的睡眠不好,也对我的身体不好,毕竟,你看,是吧……”一听这语气,沈临风就知道坏事了! 肯定是内向敏感的林菀曲解了自己的意思,连忙重新解释起来,然后故意挺起腰,让她看自己的下面。 “讨厌!你好坏啊!”顺着沈临风的姿势,林菀往下瞄了一眼,瞬间整个人害羞得不行了。都是过来人,岂能不懂他的意思! 一想起自己穿的衣服如此暴露,当下还没有性感这两个字,只能用暴露来形容,再一联想他们夫妻俩已经足有两年的时间没有同床过了,林菀的脸色浮现出一抹躁动的羞红。都说男人想那事儿,其实,食髓知味的女人也是很想的…… 只是内向的性格,表达得不会那么明显,如若不然,林菀为何要挑大半夜的专门给沈临风做碗面送过来吃呢? 那一天晚上,被沈临风搂在怀里亲热,其实,也勾起了林菀心中的一丝波澜,送夜宵,无非是想找个由头,看一看自己的男人罢了…… 沈临风想“吃”她,可她何曾不想被“吃”呢…… 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方,两人进行了史诗级的和解,虽说感情进一步升华,可吃不到彼此的滋味对双方来说,都是一种折磨。 只是一碗普通的葱油面,但林菀在煮面的时候加了一点盐提味,又在出锅之后,点上几滴香油,香味更浓了。 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其他的添加物,可在沈临风吃来,胜过天下所有的美味。 看着沈临风呼哧呼哧地吃着自己做的面,这吃相,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急头白脸。 真的有这么好吃吗?沈临风的吃相,一度让她怀疑自己是不是天下第一大厨,看人吃饭也是一种视觉享受,看着看着,于是林菀的肚子不争气的也饿了。 可惜的是,光顾着吃面的沈临风没有注意到这细微的细节,不仅把面吃了个精光,还把汤喝完,最后把碗舔了个干干净净。 第112章 亲一个! 舒坦~真舒坦~肚子里填上一碗暖乎乎的面条,顿时浑身上下都有一种暖洋洋的感觉。 “天色不早了,你歇一歇赶紧睡吧,明天还得忙活呢。” 林菀浅浅一笑,收拾了碗筷就要往外走,然而,却被沈临风一把抓住了胳膊。 沈临风坏笑着用力,一把将林菀拽到了怀里,坐在了沈临风的大腿上。 感受着那细腻温和,富有弹性的柔软,沈临风顿时心猿意马起来。 “你、你要干嘛?”林菀明知故问。 “嘿嘿,去掉嘛字,就是干!” “讨厌!”林菀吐了吐舌头,故意做了个鬼脸,然后扭动了一下腰肢,柔软的触感险些让沈临风没有控制住自己!调皮,该打! 手指勾起林菀的下巴,沈临风重重地印了上去!两人天雷勾地火般地亲在了一起。 一夜无话,等到第二天一大早醒来时,沈临风发现胳膊上还躺着熟睡的林菀,昨晚吃完面之后,两人又亲热了一番,完事之后的林菀并没有回屋陪丫丫睡觉,而是留在了屋里,陪着沈临风一同入睡。 侧睡的她,玲珑的身材曲线很是诱人。面朝着沈临风,那恬静的睡姿让他感到一种莫名的心安感。 似乎是感受到了有人在注视着自己,睡梦中的林菀嘤咛一声,也悠悠地从梦中醒来,当四目相对的那一刻,林菀瞬间又羞红了脸颊。 内向的姑娘真的是太容易脸红了,哪怕是对着自己的亲老公也不例外。 “你醒啦,我去做饭。”沈临风又亲了一口,直到把林菀亲到不能呼吸,才放过她,然后又故意使坏上下摸了一把,弄得她又脸红又呼吸急促,才一脸坏笑地去了厨房,空留躺在床铺上的林菀大口喘息呼吸,调整着自己的心率。 我有火,也得让你有火才行!沈临风的良心大大地坏了! 先是去了趟厕所,用凉水从头浇到尾,用冷水来扑灭心中的火,这才让焦躁难安的情绪稳定了下来。 果然,自己面对女色的时候,还是容易控制不住自己。来到厨房,沈临风开灶,熬了一锅米粥,在粥里头打进去三个鸡蛋,又切了点肉丁放进去。 早餐要简单,但是要有营养,正所谓早饭要吃好,午饭要吃饱,晚饭要吃少,精致健康且富有营养的早饭,能给人带来一整天的活力。 肉类中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和氨基酸,鸡蛋也是如此。 调整好状态的林菀靠在厨房门前,看着老公在厨房里忙来忙去,一种浓浓的幸福感充斥在心头,这才是自己理想的生活状态,渐渐地,眼眶又开始湿润。 “老婆,把女儿叫醒,吃饭了。”朝着媳妇憨憨一笑,沈临风端着盛好的肉粥放在了客厅餐桌上。 简单的吃完早饭之后,沈临风就又蹬着摩托自行车来到了工厂,车子直接停在了食堂门口,此时的食堂里,稀稀拉拉坐着不少吃早饭的职工。 绝大多数的职工都是本地人,不住集体宿舍,一般都是在家里吃完饭以后再上班。 “呦,大兄弟,过来视察了呀,来,要不要尝一尝?”眼尖的胖嫂一眼就看到了沈临风,把他招呼了过来。 做饭炒菜的是胖嫂,而打饭的则是她的公公婆婆,亲爸亲妈,不愧是家族式企业,为了做生意节省成本,胖嫂把一家人全都拉上了阵。 “不错啊,样式够丰富的,就是不知道味道如何。”光是一个早饭,就足足准备了八样饭菜,西红柿炒鸡蛋、茄子炖土豆、芹菜炒肉、疙瘩汤等。 有肉的、有素的,还有汤,丰富的款式让沈临风感到非常满意,果然,交给胖哥两口子俩非常靠谱。 “味道好不好,尝过了不就知道了吗,来 ,我一样给你盛一碗,你尝尝滋味如何。”胖嫂拿出铝制饭盒,每样菜都给他盛了一勺。 沈临风当然不会客气,必须得亲自把关,拿起筷子夹着浅尝了一口,还行,味道不错,胖嫂的手艺虽然不如胖哥那般专业,可也没有翻车。 “非常好,以后,就得按照这个标准来,钱的事儿,保证少不了你,你可一定要把味道和营养做足,化工厂的食堂只是第一步,咱们以后还得做大做强,再创辉煌,第一步千万不能垮。”沈临风鼓励着胖嫂。 “那是必须的,我们家做事,你尽管放心,保证出不了任何差错,还有价格也放心,绝对的亲民价!”胖嫂打着包票。 先小人后君子,沈临风跟他们家签过合同,他们家的收入结构分为订金+每日三七开的分成收入,他们拿三,沈临风拿七。 别看沈临风啥都不干就拿七,他们家累死累活才拿三,要知道,这可是一个大型企业的食堂,拿三就已经是爆赚了!如果沈临风放话,二八而做的话,也会有不计其数的餐厅抢破头来跟他争着合作!沈临风拿七并不过分,因为只有他才有资格拿下食堂的承包权。 换做其他人,谁都没有资格。靠的是什么?靠的是能耐和本事! “早饭的营业情况怎么样?”沈临风还是非常在意收入的。 “今早上一共卖出去一百二十八份饭,一共挣了六十六块钱,整体情况还不错。”胖嫂有模有样地准备了一个账本,记录着各项支出和营收情况。 “早饭吃的人少,午饭可一定要备足了,咱们化工厂的情况跟其他地方不同,人多,所以要错峰就餐,全厂一共八个车间以及四个大工作组,前后加起来,不止上千人,厂里的就餐时间是从11点到下午一点钟,千万要做到饭备足了,宁可多了,也不能少了,坚决不能出现人还没吃,结果没饭了的尴尬情况。”沈临风不放心地嘱托道。 他担心的是过于自信的胖嫂没有做过大生意,对大场面预估不足,结果麻了爪子! “还是那句话,相信你胖嫂,绝对没错!不行你来后厨看看,啥都准备好了,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就等他们来干饭了!” 胖嫂把沈临风拽进后厨,好家伙,眼前的一幕惊呆了他。大半个后厨都是新鲜的蔬菜和切好的猪肉和牛羊肉。 一个吊着胳膊的独臂小伙子正挥汗如雨地用仅剩的一只手切肉剁肉。 另一个身上还缠着不少绷带的胖子坐在轮椅上,用水管子冲洗着蔬菜。 “嘿嘿,兄弟,没想到吧,我们都过来了!” 第113章 倔强的胖哥! 在这个世界上,什么最重要?挣钱最重要!钱虽然不是万能的,可没钱是万万不能的!尤其是对于从苦难行军中走过的国人们来说,终于是见到了挣钱的曙光,当然要不惜一切代价去挣钱了!不就是被砍了十八刀吗?不就是断了条胳膊么?跟挣钱比起来,有什么大不了的! 看着哥俩这副身残志不残的模样,沈临风是打心底的佩服,可真是挣钱不要命了。 刚准备埋怨两句胖嫂是不是对胖哥太狠了点,哪有逼着“残疾人”出来打工的时候,不料胖嫂仿佛预判了沈临风的话术一般,抢话道:“你哥真的是个守财奴,一听说我要花钱请人帮工,死活就是不肯,非得嚷嚷着要跟小舅子一起过来帮忙,怎么劝都不听,舍命不舍财!” 一想起来昨天胖哥那坚决要来的样儿,胖嫂就恨得气不打一处来,跟胖哥夫妻这么多年了,头一次见他这么执着过。 态度之坚决,语气之强硬,从前闻所未闻!简直换了个人一样! “老婆,别的事儿,我怎么都可以听你的,咱们两口子俩关起门来商量着办就行,可唯独这件事,咱们承包食堂的第一天,我,作为一家之主,胖子快餐的掌门人,必须得亲自到场!这是个仪式感,必须得有参与感!还有就是,请人不得花钱吗?我和小舅子不就是受了点伤吗?打不了打饭的活儿,难道就不能洗洗菜,剁剁肉了?反正,在这件事情上,谁也别劝我,我也不会听的,大兄弟,你要是也劝我的话,那就算了!我不听!” 胖哥一副吃了秤砣铁了心的德行,沈临风也懒得搭理他,将来要是落下个什么后遗症的话,别怪别人没提醒他就行。 “你既然愿意帮工,那就随你便吧,反正自己的身体状况,你自己心里有数就行。对了,还是得提醒你一句话,菜得洗干净,肉得挑新鲜的来,绝不能因为蝇营狗苟的蝇头小利,砸了咱们自己家的招牌,不然的话,后果可是非常严重的!”沈临风不放心地又叮嘱了一遍。 “瞧你这话说的,把胖哥我当啥人了?这么信不过我?我已经跟菜市场送菜的打过招呼了,每天早上五点钟,就得把从菜地里摘来的最新鲜蔬菜送到我这里来,而且,我本人还得亲自验过货才能过关,我可是直接跟菜贩子和菜农签过合同的,出了事,一个都别想跑!” 胖哥虽然人长得憨厚,但是心眼足!方方面面想得也非常周到,大小也是个生意人,做生意,最怕毁了信誉,必须得做好十足的准备。 “很好,非常好,胖哥,好好干吧,将来胖子快餐店肯定是要做大做强的,我保证,不出三年,我会让你的胖子快餐店重新改回胖子饭店,并且成为咱们金牛县,乃至于整个天海市最大最好的饭店!”沈临风又给胖哥画了一张气势恢宏的大饼! 以后别给我吃别的了,就爱吃你的饼,别的饭吃起来不顺口!你画的饼,又圆又大又香! 视察完食堂之后,沈临风拎着打包好的一份饭菜,专程去了一趟杨铭山的办公室。 打包盒蛮有意思的——铝制饭盒,在上世纪一直到本世纪初期,很多绿皮火车上兜售的盒饭,装饭的饭盒都是铝制的,轻便的铝饭盒陪伴了七零八零九零后许多人的青春,后来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铝饭盒逐渐被成本更低的泡沫饭盒所替代,再加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也意识到了铝元素对身体的危害,逐渐地从市场上淘汰了铝制用品。 很早以前,很多的童年记忆里可能会有这么一个画面,尤其是住在农村的小伙伴,会有三轮车或者是四轮车,拉着小型锅炉走街串巷,铺一张塑胶布,在布上倒很多土,专门从老百姓家里收取一些老旧不用的铝制品,给他个加工费,他就会把铝材放进炉子里融掉,然后再倒进土堆成的模具,冷却成型之后,一个铝锅就成型了,最 后再用锉刀把边边角角挫掉。一直到了07.08年以后,这种走街串巷生产铝锅的队伍逐渐退出了大众视野。 在极少数村落,偶尔也能见到他们的身影。 “杨哥,吃早饭了吗,来啊,一起尝一尝大食堂的早饭。”沈临风推门进屋,杨铭山正在埋头处理文件。 看他奋笔疾书的样子,以及一旁摞着一大层处理好的文件,显而易见,他很早就已经来上班了。 眼下的化工厂并没有灵活的打卡制度,每天上下班的考勤,全靠班长或者组长,挨个点名,点名不到,算迟到或者旷工。 人为操作的空间极大,无故旷工最多能扣掉当月奖金以及十分之一的工资,这对于职工们的生活影响是极大的。 所以,在这种单位里,主管上司的权力是极高的,有些无良主管往往会利用职务的便利来勒索,要挟下属给他们“孝敬”!说你旷工就是旷工,说你迟到就是迟到,谁跟主管关系好,谁就能无故缺勤的同时,也能混上个满勤。对此,绝大多数的员工只能忍气吞声,毕竟,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对于领导来说,压根连考勤都不会有,全靠自觉性。 有的领导,甚至一整天都不见人影,偶尔有点良心的,会在下午的时候姗姗来迟,而像是杨铭山这么敬业,早出晚归的领导,属实不多见。 五六个副厂长,就这一个正经干活的!说起来,算是化工厂最悲哀的一件事儿。 “啊,临风来了啊,快坐。”杨铭山摘下了眼镜,招呼道。“我已经在家里吃过早饭了。” “吃过了也得尝一尝,我在家也吃过了,但是,毕竟这可是我承包下咱们食堂之后的第一顿,必须得品一品味道才行。” “行,那就尝尝。”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再客气就没劲了,杨铭山也不再客气,拿起了筷子。 第114章 有野心的女人 “味道不错,口感清爽,就是油盐重了点,不过倒也合适,毕竟咱们厂的鲁省人居多,口味都偏重,合得上,火候拿捏得挺好,一看就知道,肯定是出自大厨的手艺,哪怕是简单的大锅菜都能做得色香味俱全,非常不错。”杨铭山对菜品的口感表示赞不绝口。 “对吧,我就说信我肯定没问题,胖子快餐的老板,就是学的鲁菜,烧的一手好菜,做个大锅饭,对他来说,岂不是手到拈来?” 虽然菜不是胖哥做的,但是在胖哥的指导下,胖嫂炒出来的菜味道也不会太差,顶多是翻炒不太到位,或者是火候来不及把控。 但总体来说,大差不差,如果是100分的话,给个70分没问题,在食堂里,能给到70分就已经是很优秀了,并不是所有的食堂承包商都会如此负责任的,想必不少人都有吃过大食堂的经历,食堂阿姨的手艺可谓是一言难尽,承包出去的倒还好,企业自营的那种,口感简直是绝了,只能用糊弄一词来形容,仿佛吃不吃不关我事,我们的任务就是把饭烧出来,味道难吃得要死,如果剩下了的话,还得给你扣上一顶浪费粮食的帽子。 说我们吃不了,浪费是一种罪过,那么问题来了,您把菜烧得那么难吃,难道不也是一种罪过吗? 一般来说,话赶话到了这份的时候,他们又会反驳:都是你们这些年轻人太挑剔了,一天到晚就琢磨着想吃好的、喝好的,把勤俭节约、吃苦耐劳的美德全都给抛之脑后了!一点儿吃苦的精神都没有,就知道贪图享乐…… 反正不管怎么说,食堂的阿姨大叔们永远都有反驳的理由和借口,轻则死不认账,重则上纲上线! 作为劣质食堂的受害者之一,沈临风对此类情况深恶痛绝!他绝不允许这种案例出现在自己承包的食堂里! 等到以后生意做大的时候,一定要对厨师进行严格把关,筛选上岗,如果谁敢糊弄事,就得卷铺盖滚蛋!一切从口感出发! “食堂的承包权正式归你了,而且合同规定,还是五年,并且把优先续约权给了你,咱们厂对你还是不错了吧?” 单位是甲方,个人是乙方,历来合同里从来都是甲方为难乙方,头一次听说合同各项条款都是向着乙方的。 说到底,还是得拿实力说话,沈临风的身上的能耐本事对得起自己拿一份优厚的大合同,承包五年的大食堂,五年攒下来的利润,不说把他抬成财务自由,也得是首屈一指的有钱人了。更别说,手里头还攥着一份技术总顾问的大合同呢!就这地位,沈临风足以跟杨铭山平起平坐了。 “说起来,有个事情必须得跟你打个招呼,就是招聘新的技术员一事,可能有点困难。”饭后擦了擦嘴,杨铭山聊起了正事。 “什么困难,是招不到合适的人手嘛?”沈临风询问道。 杨铭山点点头,叹息一声。“太难了,尤其是你所列出来的要求,简直是苛刻,招聘者必须得是具备中专及中专以上文凭,必须得理工科专业,符合这两条的人,哪有愿意到咱们厂里来上班的呢?这段时间,人事那边倒是面试了三两个人,可惜,要么是待遇没谈拢,要么就是因为别的问题,全都没来。” 国家虽然有十多亿的人口,可对于人才市场而言,人才的稀缺度是空前的,人多并不等于人才多。 就像是杨铭山方才说的那样,但凡是能达到沈临风选拔标准的人才,任何一家单位都会抢着要。他们化工厂在金牛县算得上是一等一的巨头。 可要是放在天海,乃至于方圆三省,连前一百都排不进去,况且,金牛县又是一个穷县城,哪个高才生愿意“屈就”于此呢? 大城市不香嘛?小地方又穷又偏僻,脑子有坑才会往这个鬼地方跑呢! “那就把条件往下放一放吧,但是,有言在先,必须达到初中才行,初中是底线!”理想是好的,可面对残酷的现实,沈临风也不得不放下身段了。 自己的想法和思路是对的,谁让化工厂不行的呢,吸引不到尖端人才,只能退而求其次了。 “还有就是,能不能安排一下,下个月初的时候,我会专门去几所大学和中专院校,跟他们的负责人聊一聊,争取为咱们厂能多拉一些人过来。” “没问题,到时候,你把车票和招待所的居住证明,还有餐饮费的清单都保留一下,厂里会给报销。”杨铭山表示完全同意。 “没别的事了,我去安排授课课程了。”告别杨铭山,沈临风回到自己那间单独的办公室,刚一推开门,一股扑鼻而来的香味差点儿把他顶倒! “沈部长,刚给您冲好的咖啡,可是我给您现磨的呦~”一个窈窕靓丽的女人,穿着修身得体的喇叭牛仔裤,展现出那热情火辣的身材,比之林菀毫不逊色!一个发箍将波浪卷发箍在脑后,嘴唇上涂抹着艳红的唇膏,四个字浮现在沈临风的脑海中——烈焰红唇! 这个时髦且性感的女人,就是厂长的亲侄女王秀禾,那位主动请缨给沈临风担任秘书的“关系户”。 衣着打扮,完全是走在了潮流第一线,港台范儿十足,越看越像王祖贤的感觉,就凭着这颜值,如果她出道的话,一定会成为明星。 “谢谢,麻烦你了,不是说过了吗,我暂时还不需要生活秘书,我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干部而已,又不是什么大厂长。” “哎,那怎么能行呢,您可真是谦虚呢,您可不是一般人,是咱们厂的大功臣,也是咱们厂的救命恩人,我叔常说,以你的能耐,愿意屈尊就职化工厂的技术顾问,完全是出于振兴国家工业的责任感。不然的话,以你的能耐,去外企一点问题都没有,轻轻松松就能挣个几十万!跟在您这样有能耐的人身边,我能学到不少东西呢,再者说了,您这一天到晚的忙活的事情太多太多,身边要是没有个人伺候,那怎么能行呢?” 王秀禾很会说话,小嘴又甜又会来事,巴巴地说个不停,不知不觉地,就把人给捧上天去了。 人虽然又勤快又会来事,可沈临风总觉得这个女人身上透着一种不一样的东西。这种东西叫——野心! 第115章 搞砸的首秀 这是一种说不上来的直觉,说不清道不明。怎么讲呢,打个比方吧,有的人,往那里一站,哪怕是一句话没说,一个动作都没有,明明跟你没有任何的交际,可却会给你一种不舒服的感觉,不由自主的就想离他远一点,没有交际的念头。可有的人,同样是往那里一站,就会给人一种亲切的即视感。 王秀禾给沈临风就是这么一种感觉,身材火辣,性格奔放,天生的大美女,领先时代潮流的弄潮儿,可就是让沈临风怎么也提不起深入交际的兴趣来。 沈临风并不懂心理学,但是他从王秀禾的眼睛里看到了一种叫做野心的侵略感,作为一名企业家,一个在商海沉浮中搏杀出的上岸者,见识过形形色色的人,在明枪暗箭的交锋中全身而退的枭雄,沈临风具备一种“相面看人”的基本技能。这是一种后天养成的本领。 沈临风跟她打交道的次数不多,今天才是第二次见面,可通过她的言行举止,以及衣着打扮,他能感受到,王秀禾一直在给自己传递一种信号——我们可以进一步深入的交流(包括但不仅限于秘书与领导之间的单纯的同事和上下级关系,甚至可以取代夫妻关系的那种程度)。 在这个时代里,领导就是领导,秘书就是秘书,女秘书这个词汇在绝大多数人的认知中,还是积极向上、单纯的。 直到后来,女秘书逐渐跟情妇两个字画上了等号。与之有同样遭遇的,还有小姐,也不再是大家闺秀的代名词了。 对于这种女人,沈临风向来是敬而远之的,不想与之产生太多的交际感,要是换做别的男人,洒脱一点的话,那就是来者不拒了。 反正是你情我愿,我懂你图我的地位和钱,我也知道你想得到些什么,但我也贪图你的美色。 她这种女人,除了自己之外,不会对任何人产生感情,男人,身体,对于她而言,都只是得到利益的工具罢了。 正所谓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便是如此,说的就是这类人,特别擅长利用自己的颜值和性感外形。在你有钱有权的时候,她永远都不会离开你,当不成老婆,甚至愿意当情人,可当你什么都没有,或者是她在你身上已经得不到她想要的东西时,就会果断地离开,毫不犹豫地甩掉你! “麻烦你了,要是没什么的话,我就开始办公了。”言外之意就是逐客令的意思,也不知王秀禾是没听懂,还是故意装不懂。 “没事,你忙你的就行,我就在一边伺候着,有啥事尽管叫我。”原来,王秀禾在门口的地方专门设置了一个小办公桌。 已经反客为主的她,竟然把自己给安排了进来,看来,无论自己同意与否,她都要跟自己“共处一室”了。 没辙,实在是拿这个女人没办法,沈临风也只好任由她待在这里了。前世的沈临风创业多年,这辈子都没有碰过第二个女人,哪怕是秘书都是男人。 因为身边没有女人的缘故,以至于社会上曾传出谣言,这位有钱的创业老板,他是一个“同性”爱好者…… 对于这种误会,沈临风从来没有理会过,反正自己这辈子都没有打算再找女人,误不误会又能如何呢? 说是生活秘书,只是挂了个名头而已,实际上,沈临风也没有什么需要她帮忙处理的东西,再换句话说,她能干得了啥呢? 看得懂图纸?够呛!懂技术?也够呛!那还是懂生产管理呢?可拉倒吧,看她十个手指头的指甲盖全都涂着指甲油的模样儿,就能看出来,肯定没有在车间一线操作过,车间里养不出这么丝滑的双手。 无所事事,百无聊赖的王秀禾靠在椅背上,时不时地修修指甲,时不时拿出镜子照一照自己这俊美的容颜。 她的背包就像是一个百宝箱,里面什么都能 掏出来,口红、剪指刀、镜子,沈临风偷偷注意了很久,就是没有发现一样跟工作相关的东西。 “包里有笔吗?我这支钢笔好像没有墨水了。”沈临风问了一嘴。 “笔?没有!”王秀禾翻都没翻,直接说没有,看来,她这个包里真的是连一点跟工作相关的东西都没有。 “要不,我出去给你从后勤那边拿几支吧。”好在,她记得自己是个生活秘书的职务,没让沈临风自己去拿。 “不用了,我找到墨水瓶了。”沈临风叹了口气,继续写了起来。 办公室里洋溢着一股尴尬且诡异的氛围,两个各怀鬼胎的人,各自忙活着自己的事儿。 一直熬到了午饭的空隙,沈临风起身,活动了一下酸疼的老腰,准备去吃饭。就在这时,王秀禾蹭得站了起来。“我去打饭吧,打回来咱们在办公室里吃,就不用在食堂里跟那些臭烘烘的工人们一块挤在一起吃了。” 其实,她不张口的时候,还是蛮好看的,这一张口,就瞬间败坏了沈临风对她的所有感觉。 “这说的是什么话,跟工人们一起吃怎么了?我也是从工人群体中走出来的,不该有阶级意识。”沈临风不喜欢她的说辞。 可惜的是,王秀禾仿佛只长了漂亮的脸蛋和性感的身材,一点眼力见都没有,一听沈临风要去食堂吃,漂亮的小脸瞬间垮了下来。 “啊,真去食堂啊,那么多人,多不干净啊。” “算了,你不想去的话,我不勉强,我自己去。”沈临风自己走了出去。 看着沈临风撇开自己离开的背影,还有捕捉到他眉宇间那一丝的厌恶情绪,王秀禾心头一凛,终于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沈部长,我不是那个意思……” 扭动着屁股小跑跟上去,连忙解释了起来。“我是说,食堂年久失修,灰尘太大,加上人来人往,吃饭的时候,容易落灰,不干净。” 蹩脚的理由强行为自己找补话术的失误,可无论如何也改变不了她在沈临风心里的失分项。 果然,到了食堂门口,才意识到什么叫人山人海,尽管单位实行的是错峰就餐,可每到了吃饭的饭店时,排成长龙的队伍,总是一眼望不到头。 第116章 不解风情的死直男! 好家伙,这么多人!太久没有经历过食堂打饭的生活了,当时隔两辈子,再度亲临这种生活时,沈临风尽管是做好了心理建设,但还是被眼前壮观的场景吓了一跳,人是真的多,粗略的算了算,至少得三百人起步吧,这还仅仅只是三分之一的部门员工来吃饭。 每个来就餐的职工都自带工具,茶缸,铝饭盒,排后面的人,不停地探头朝着里头张望着,神情中都是焦躁和绝望。 “不是吧,这也太多人了,早知道,就自己从家里带饭吃了,这么长的队伍,这得排到猴年马月呢!” “要不,走吧,今天中午,我请客,吃门口的煎饼,走走走!” 不少职工因为嫌队伍太长,从而放弃了在食堂就餐的打算,对此,沈临风也表示理解,别说他们了,就连自己也想撤了…… 不过,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了另外的问题,那就是打饭的效率不提升的话,会导致因为排队时间过长而流失更多的客源。 为了省钱,胖哥舍不得从外面招聘人手,而是把自己的亲爹亲妈小舅子都给拉过来帮工,可是,这么多人里面,残的残,老的老,四个老人加起来将近250岁,其中,他的老丈人还患有严重的高血压,干不了累活,干一会儿歇一会儿。 真正的工作量全都在胖嫂一个人的身上,早饭就餐的人少,所以体现不出太大的工作强度,给胖嫂他们营造出了一个错觉:我们这伙人,可以的! 午饭的强度上来了之后,就终于意识到自己先前的想法多么单纯可笑了。如果耽误了工人们吃饭,后果可是相当严重的。 算了,不排队了,沈临风火急火燎地进了食堂里面,果然,跟自己预想的一样,打饭的胖嫂以及她的爹妈,勺子都快冒火星子了! 扯着嗓子喊话的声音都已经沙哑了,额头上的汗水粘连着头发,而在墙根边,一个累趴的老头正在闭目养神,一脸的痛苦神色。 原本打算上去帮个忙的沈临风见到此情此景之后,又打消了这个念头,算了,就让他们体验一把干食堂的不容易吧,免得总是把困难想象得太简单! 吃一堑长一智,不吃点苦头,怎么知道问题的严重性呢! 其实,不用沈临风特地去讲,此时此刻的胖嫂,肠子都已经悔青了,早知道,死活得把胖哥按在家里了,自己从外面雇几个身强力壮的人来用! 这倒好,一帮残废在办公,啥大忙也帮不上,也就是在一边加油助威,活全都是自己的了!老娘都快累死了! “大嫂,行不行啊,我们都快排了半个小时的队伍了,吃饭的时间也就一小时!要是耽误了我们干活生产,你能付得起责任吗!” 别说胖嫂着急,等着吃饭的职工们更是着急上火。 “知道知道,保证耽误不了,我这不是正在给你们打着饭呢!别急,今天中午这顿饭,我请了!算我的错,行了吧!” 没辙,为了平息大家的怒火,不得已之下,胖嫂只能提出来一个免单的方案,让排队时间超过半小时的职工白吃这顿午饭!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谁让他们打饭的人不给力呢,吃点亏是应该的,都是自己对困难的预估不足导致的。 至于沈临风那边的结算,就只能自掏腰包往里补贴了…… 毕竟,真正的大老板,其实是沈临风,食堂的承包权在他的手里,只是授权给他们胖子饭馆来做的,合同里规定,每天的销售额必须得达到一定的分成额度,如果出现因为管理和运营问题而导致的亏损,必须得由胖子饭馆单独承担一切损失,然后沈临风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保留收回授权的条件。 对于胖子反饭馆来说,这就是一份彻头彻尾的霸王条款,所以,为了保住承 包的授权,不让沈临风启动收回条款,只能自认倒霉了。 自己掏腰包来给沈临风填补亏空,就当是花钱买个教训了。 “能不能离我远一点?”排队中的沈临风忽然间回头对身后的王秀禾说道。 在排队的时候,人跟人之间,难免会有身体上的小摩擦,如果是不小心也就算了,但是沈临风清楚地感觉到,排在自己身后的王秀禾一直在用她那挺拔圆润的胸部在自己的后背上蹭来蹭去。一开始的时候,沈临风以为是人太挤,不小心碰到了,为了避免女同事尴尬,沈临风特地往前挪了挪。 当他挪动了位置之后,嗯?怎么又贴过来了?背后传来的Q弹触感,不禁让沈临风有点想入非非。 歪过头来一看,顿时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所在,王秀禾的身后排队的人离着她足有一尺的距离!根本就没有人挤她,是她故意往自己身上贴! 这个女人果然不简单,很懂得利用自己作为一个身材姣好的漂亮女人的身体优势来勾引男人! 得亏是自己啊,正人君子一个,不然换个人,肯定就中了美人计! “啊,实在是不好意思了,领导,刚才队伍太挤了,一不小心我就……”王秀禾红着脸连忙道歉。心里却在不停地翻白眼,切,不解风情! 幸好这个时代里还没有直男这两个字,不然的话,她就会在心里给沈临风打上一个死直男的标签! 当背后的弹性消失之后,沈临风的心里竟然产生了淡淡的失落感,人啊,怎么都是这么贱呢?享受的时候不懂珍惜,当没有了之后又想得慌…… 等排队轮到沈临风的时候,已经过了将近二十分钟了。 “想吃啥随便点,我给你打,今天实在是不好意思了,耽误大家吃饭了,今天这顿午饭免单,老板娘我请客!”胖嫂头都没抬,机械的说着话,声音略显沙哑,丝毫没有注意到,来人是沈临风。 “胖嫂,是我啊。怎样?今天够忙的吧。”沈临风笑道。 “唉,是大兄弟你啊,别说忙了,都快把嫂子我给累死了,真后悔当初没听你的找几个能干的人手,这下子,吃大亏了,唉。” 第117章 心中无女人,出手自然神! 此时的胖嫂满脑子里只有悔不当初四个字,就不敢听抠搜的胖哥忽悠,当然,也怪自己耳朵根子软,也想省一点钱,这才吃了如此之大的亏。 现在,她只觉得自己的两只胳膊已经失去了知觉,仿佛不受控制了一样,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自己明天就爬不起床了…… 认识到吃亏就好,沈临风也不会过于计较什么,必须得吃点苦头,才能让他们懂得虚心纳谏的重要性,好明白什么钱该省,什么钱不该省。 “什么话都不说了,今天亏损的成本,全都算在嫂子的头上。”做错事就得认,挨打就得立正,胖嫂揽过了所有责任。 “没这个必要,既然是合作做生意,哪能说亏了只算一个人的?损失均摊吧,请全厂职工吃个饭,也得有我一份,不过,下不为例。” 沈临风可以接受亏损一次、两次,可如果还有,那么抱歉,他可得动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权了。 交情归交情,生意归生意,两码事儿,不能混为一谈。今天的损失成本,他可以承担一半,完全是看在了两辈子感情的份上。 “那多不好意思,得了,别这样,还是我们全出了吧,毕竟责任全在我们这里,你别跟我计较这个了,必须得花这个钱买这份教训!” 胖嫂很自责,也看得开,虽然这一顿光菜钱就亏了一百多块钱的,但花得值,至少让他们都意识到了,贪小便宜出大事! 既然都这么说了,那沈临风也就没必要再去争什么了,打了饭之后,就在餐厅里随便找了个角落,落座吃饭。 而与此同时,端着饭盒的王秀禾连忙跟了过去,却发现,沈临风竟然跟一群满身油污的职工们坐在一个桌上,这让她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作为高贵的厂长侄女,整个化工厂最亮丽的一枝花,高高在上的花朵岂能低头沾染地上的污渍? 王秀禾瞬间没有了吃饭的胃口。冷哼一声,端着饭盒噔噔噔地回了办公室。 可算是走了,眼睛的余光瞥着她扭着屁股回去的背影,沈临风不由得松了口气。这个不怀好意的女人,就像是个跟屁虫一样,简直烦死了…… “可以啊,老沈,艳福不浅嘛,刚当上个技术顾问,紧接着厂长就给你配了个漂亮秘书,这待遇,恐怕咱们的杨副厂长都享受不到!” 同一桌吃饭的杨东朝着沈临风挤眉弄眼,一脸的羡慕,谁不羡慕?在场的诸位,哪个不是哈喇子流一地!哪个男人不眼馋沈临风的好福气。 “羡慕吧?眼馋吧?所以说,知识就是力量,知识分子才能得到领导的器重和重用,知识分子才能有美女投怀送抱,所以说,你们如果想过上这种好日子的话,就得踏踏实实地跟我学技术,研究理论,争取把本事都从我身上学到手!过上跟我一样的好日子!早日实现财务自由!早日奔小康!” 永远不要跟打工人谈格局,谈梦想,打工人的梦想就是有钱花,不上班就有钱花!上班是为了挣大钱! 想给打工人画饼,就得画出让他们看得到,吃得到的肉饼!所以,沈临风从来不跟手下的员工们谈梦想,激励他们的方式就一个——加钱! 甚至,股份都是扯淡,唯有实打实的钞票才是实实在在的好处!你给钱,我卖命,天经地义,你乐意,我也乐意。 试问,谁不想过上一手搂着女人,一手数钞票的美好生活呢? 沈临风的一天过得非常充实,除了准备教材,就是授课,一个老师,四个学生,昔日将近二十人的技术员团队,被沈临风一顿裁撤,只剩下了四个人,这还是在连同杨东在内的情况。沈临风留下了四个初中以上文凭,并且能简单回答上他所提出的关于电气和机械方面的问题,这才把他们留下。 不然的话,他们也得走人,技术领域容不下无能之辈,没办法,现实就是如此残酷。 四个人学得都很认真,一下午的课程结束之后,每个人都几乎记录了十多页的笔记,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沈临风给出的内容实在是太多,而他们的基础又过于薄弱,想要彻底吃透沈临风留下的内容,估计晚上下了班之后,回家也得加班复习。 四个小时的理论和分析课,再加两个小时的实操演习课程,一天忙活下来,沈临风的嗓子也快冒烟了,回到办公室里的时候,办公桌上放着一杯泡好的蜂蜜水,虽然不太喜欢这位秘书,但是必须得承认,人家在做事的时候,还是非常周到的,贴心的准备好了蜂蜜水。 任谁都挑不了理儿,在这一点上,沈临风还是比较满意的。 “领导,今天是上任你秘书的第一天,作为你的生活秘书,想邀请你下班之后一起共进晚餐,不知领导可否赏光?” 下班时间一到,王秀禾裹胁着一股浓郁的香气,屁股的边缘靠在了沈临风的办公桌前,抬手捋了捋飘扬的秀发,微笑着邀请沈临风一起吃饭。 尤其是那一双会放电的大眼睛,迷死人不要钱! “今天晚上实在是不巧,我刚好有事,约了几个朋友一起看戏,不能一起吃了,下次吧,下次一定。” 跟女人吃饭,哪有看“武打戏”热闹!沈临风急得很呢! “看戏?我可以去嘛?反正我晚上没啥事,如果时间允许的话,看完戏后可以吃个夜宵。”王秀禾仍不死心,甚至在暗示沈临风她晚上可以回去的很晚,或者是不回去了……不过,能不能读懂更深层次的含义,就看他是不是“钢铁直男”了。 果然,沈临风不出意外地又让她失望了。“恐怕不行,票只有一张,而且马上要来不及了,我得抓紧时间去了,不然错过了,我得遗憾一辈子,明天见!” 简单的扔下一句话之后,不顾背后气鼓鼓的王秀禾,沈临风一溜烟儿地去了车棚,骑上摩托三轮,加油门就往外冲! 第118章 火并时刻! 这一路上,沈临风内心都在祈祷,可千万别在自己没赶到之前就打起来啊!错过此等名场面,不然可就真的要后悔一辈子了! 好气啊,这辆改装过的破车,时速为什么不能达到120每公里!慢吞吞地跑,实在是太耽误事了!早知道的话,死活得改装个飞机出来不可! “沈临风这个瘪犊子也忒不靠谱了吧?说好的请客吃饭,都不见个人影!这是个什么破店,啥也没有!他是不是故意耍我们?” 等了很久的许自远不耐烦地一遍又一遍地看手表,桌上连杯茶水都没有,别说茶了,人都没有! 就一家空荡荡的门头店开着门,里面没有服务生,也没有老板,要不是提前踩过点,一度让他怀疑是不是来错地方了,倒闭了?可又不像。 “凡事要稳重,淡定,不能慌,欲成大事者,必须要有一个好心态,你看你,遇事就急躁上火,将来怎么托付给你大事干呢?”马林得到机会就会教育一下许自远,这个外甥不省心也就算了,还不懂事!将来找个机会,必须得把他好好地磨一磨不可! “这家店确实看起来有点问题,太冷清了,不像是有客人上门的样子,还有这屋里的装修风格,像是被砸过一遍。” 不愧是领导,沉稳心细,马林很快就看出了这家店的不同寻常之处。其实,他的心里也在忧虑,只是,没有像许自远那样浮于表面。 “放心吧舅舅,我早已经安排好了,外面的店里,坐着我的兄弟们,他们都注意着这里的情况,要是有不对劲的话,他沈临风敢乱来,我就会发信号,看到信号,他们就会第一时间冲进来,把沈临风给收拾掉!”许自远打着包票,朝着马路对面的一家餐馆使了个眼色。 对面是一家烤串店,门口摆出来好几张桌子,其中一张桌子上吃串的汉子朝着他们比了个放心的手势。 看到这一幕时,马林锁着的眉头也舒展开来,自己这个外甥虽然不着调,但是必须得承认,有些时候,办起事来还是很靠谱的。 比如说,今天这件事的处理上,马林必须得给外甥竖起大拇指,满满的安全感,到底是自己家的亲外甥,办事就是利索! 同样是那家饭店,里面一张靠窗的桌边,便衣出勤的崔炳贤将他们的互动尽收眼底,果然有猫腻!而且还是组团作案,看起来,今天要有大收获了! 装作看报纸的他用报纸挡住了脸上激动的神情,哪有警察不想立功的呢!尤其是对于小派出所的民警来说,更是希望能在有生之年破获一起能够吹嘘后半辈子的惊天大案!名垂青史!就像是书里说的那样,当自己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 作为基层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一年到头也碰不上个大案子处理,顶多就是抓小偷,或者是调解邻里纠纷这种琐碎事儿,既耗费精力也占据时间,而且还立不了功劳,半辈子的光阴就这么耗着耗着就没了……破大案是每个基层办事警察心中的执念。 谁不想立大功,破大案,戴勋章,上报纸呢?崔炳贤想,难道所里的所长就不想吗? 如同他预想的一样,当把这件事报给领导之后,整个所里瞬间炸开了锅,所长当机立断,把这件事当成重案处理,并且下了命令,明天晚上除了留下值班的文员岗位之外,所有警员全部出动!务必要把这场大规模斗殴案扼杀在摇篮之中!把所有的涉案人员统统绳之以法,带回局里! 布控的警员已经埋伏在了周边各处,甚至有便衣直接在外面摆了个鞋摊,默默地观察着胖子饭馆的一举一动。 今天,注定会是一个沸腾之夜!各方势力暗潮涌动,静待时变! 然而,店里头枯坐着,连杯茶都没得喝的马林俩,人几乎都等 得不耐烦了,距离说好的时间,已经迟到了十分钟了,他沈临风到底行不行! 哪怕是大家有矛盾,也不至于这么放鸽子吧!简直是欺人太甚! “依我看,八成是沈临风这个瘪犊子耍咱们爷俩玩呢,要不,咱们回去吧,抽空我非得好好教训他一顿不可!”许自远人都要气炸了! 马林阴沉着脸色,老脸很是难看,他的想法跟许自远一样,也认为是沈临风故意放鸽子,这意味着,两人之间的矛盾彻底丧失了调和的可能性,往后,他们之间只会是敌人,不可能是朋友了!沈临风,咱们就从今天开始了! 就当他们俩准备起身走的时候,外面传来了一阵悦耳却又杂乱的自行车铃铛声,定睛往窗外一看,嚯,好家伙! 左右两条街,涌来了几十辆自行车,另外还有一大帮“步兵”奔跑着!个个手里头拎着棍棒砍刀,朝着他们所在的胖子饭店气势汹汹的杀将过来! 个个都是一副杀气腾腾的表情!看他们的样子,目标似乎就是店里的两个人! “这、这是怎么回事儿?”马林人都看傻了,哪怕是久经职场沉浮数十载的他面对此等场面,那也是不知所措。 “不好,舅舅出事了!肯定是沈临风要报仇,故意找人来砍咱们!这是一场鸿门宴,咱们中了这小子的奸计了!他想借今天的机会,把咱们爷俩给干掉!”还是许自远脑子反应快,一瞬间就想通了其中的逻辑,大喝一声:“兄弟们,动手!” 随着许自远的一声招呼,早已经在对面店里等候多时的帮手们也纷纷抄起了家伙,朝着这帮来人冲了过来! “兄弟们,给我往死里打!店里的那个穿红色短袖衬衫的年轻人,肯定是沈临风,不要放过他!”带队的老鬼下达了命令! 一开始,老鬼并不确定谁是沈临风,毕竟,手里没有他的任何照片资料,而见过他的人,基本上都在医院里躺着。 直到看着屋里坐着的许自远上蹿下跳时,老鬼确定了,年轻人肯定就是“沈临风”! 既然如此,那就别墨迹了!开干吧!两伙人瞬间火拼到了一起! 第119章 黄雀在后! “姓名!” “老鬼……” “什么?你再说一遍?” “王德贵……” “年龄!” “31岁。” “职业!” “无业游民……” “以前是干什么的?” “以前是农民,在老家种地,后来包产到户之后,种地不出粮食,吃不了大锅饭了,所以进城跟着工头一起去打工盖楼……” “干建筑也是个正经职业,为什么不跟着工头好好工作呢?干啥不好,非得混江湖!” “干工地的时候,偷了工友钱包,被抓了个正着,打了一顿之后,就被开除了……” “哎呦喂,还是个惯犯啊,后来呢,后来怎么混江湖当混混去了,为什么不改邪归正!” “后来兜里没有一分钱,也没有居住证,三天没吃饭,饿得头晕眼花,逼急了实在是没办法,然后就去翻垃圾桶,跟两个乞丐打起来了,又被打了一顿,气得我拿起板砖,拍晕了一个,结果被巡逻的警察抓了个正着,被拘留了一段时间……” “哎呦喂,还是个惯犯,有前科呀,继续交代,我倒要好好地查一查,看看你身上还有多少案底,今天非给你扒个干干净净不可!” 一脸淤青的老鬼双手抱头,蹲在冰冷阴暗的墙角边,在他身旁的墙壁上印刷着八个大字: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白底红字的墙壁上显得格外刺眼,熟悉的环境,熟悉的审问方式,对于多次进宫的老鬼来说,再熟悉不过了。 审讯中的崔炳贤越审越激动,激动到拿笔的手都在颤抖,写的字也在龙飞凤舞,他已经明显察觉到,一个惊天大案正在自己手中破获着! 从前依仗着手底下兄弟多的老鬼,此时再也没有了昔日的风光和嚣张气焰,老老实实地蹲在角落里,他至今都不敢相信现在发生的一切,仿佛做了一场梦一般!怎么可能啊?我不是在干仗的么?怎么?怎么又被抓起来了呢! 他的回忆似乎仍停留在一个半小时以前…… 气势汹汹,率领着一众小弟们杀向胖子餐馆的老鬼,发誓要为老大铲除沈临风这个“毒瘤”!沈临风把他们弟兄们都快给嚯嚯的不成人样了! 这一次,一定要借着宴席请客的这个机会,彻底把他干掉! 当他带队杀过去的时候,看到屋里的那个年轻人“沈临风”突然间跳脚摔杯子,紧接着就从路对面的餐馆里冲出来十多个手持武器的人! 果然,这果然是一场暗藏杀机的鸿门宴,沈临风这是果真不讲武德,提前做好了埋伏,原来,他也是要借着这个机会把自己老大张佛头干掉! 就这么几个人?老鬼一点儿都不慌,招呼兄弟们直接跟冲过来的这伙人开始火并! 直到双方开始互有受伤,连他自己也挨了一闷棍和三拳头的时候,警笛声响起的那一刻,斗殴的双方才彻底意识到,原来,他们的周边已经被警察给包围了!不知从何时起,大队身穿警服的警察以及便衣从四面八方围了过来,并且朝天开枪示警! 带队的警官命令所有人放下武器,原地趴好,枪声唤醒了他的理智,老鬼还在愣神的时候,就被人直接从后面给按倒,然后戴上了手铐! 就这样,稀里糊涂的老鬼就被押着带去了警局,作为斗殴事件的组织者之一,老鬼享受到了连夜突击审讯的美好待遇! 自古以来,讲究捉贼捉赃,捉奸拿双,警方破案抓人必须得掌握足够的证据才行,所以,提前布警,一直等到两伙人真正开始交手火并的那一刻,这才出手抓人,这下子好了,在场参与的斗殴群体,一个都跑不了,全部抓了个现行! 对于混混这种人渣,普通的老百姓对他们恨之入骨,其实,基层的办案警方人员也对他们恨得牙痒痒! 大错误没有,小错误不断,对于这种人来说,最头疼了!想收拾他们吧,一个偷钱包的罪名,最多就是拘留个十天半个月,然后还是得放出去,哪怕是放在严打期间,也最多关押个三个月到半年而已,放出来之后,绝大多数仍然是记吃不记打,该偷偷,该犯犯。 拿这种滚刀肉来说,真的是一点办法都没有!简直要气死了!然而这次抓捕的性质可就完全不同了! 扮成小商贩以及路人的便衣,一眼就认出来老鬼带领的队伍中就有不少之前抓过的“熟面孔”! 好家伙,主动送上门来了!岂有不抓之理,一旦抓了之后,这就可不是一般的治安管理小案子了!参与到群体斗殴事件之中,那就属于刑事重案! 全员抓回派出所之后,所长惊讶地发现,地方不够用了!他们这里本身就是个小地方,只有个不大的拘留室。 这一次抓回来的嫌疑人,比之前整整一年的都要多!为了突击审讯,专门联系了另外的几家派出所,成立了联合调查组! 如此阵仗,如此团灭的局面,直接让身陷囫囵的老鬼感到了绝望,这一波,算是栽了! 为了收拾一个沈临风,他几乎是调动了张佛头手下所有能调动的人,可以这么说,除了张佛头本人以及他的情妇们,能来的,全都在号子里蹲着了…… 现在摆在老鬼面前的只有两条路,是抗拒从严呢还是坦白从宽呢?此时的老鬼心中天人交战,从兄弟道义上来说,他不想出卖大哥,可是从现实处境的紧迫感而言,如果不立功赎罪,至少三年起步!怎么办呢?大哥会不会正在外面积极营救自己呢…… “大案!惊天大案!没想到,老子在临近退休之前,还能破获如此大案!这下子,估计市局都得来电表扬咱们了!” 年逾花甲之年的老所长激动地来回踱步,今天这个夜晚,注定是他从警四十年来最激动的一夜! 正如崔炳贤想的那样,哪个穿上警服的警察,心中没有一个破大案,立大功,带勋章的梦想呢!谁不想成为人民英雄呢! 老所长这个梦揣在胸口,足足揣了四十年!从风华正茂熬到了两鬓斑白,原以为自己会这么随运而安的平淡退休,谁能想到,老天爷竟然跟他开了这么大的一个玩笑!这让他久违的热血再度沸腾了起来!庆功宴必须准备好! 不过,喜悦之外,还有另外一个问题困扰着警局的所有人,那就是,报案者是谁呢?他在哪儿? 第120章 做好事不留名! 请问,是谁,深更半夜砸了派出所窗户的玻璃通风报信的呢?那么,他又是如何知晓这场斗殴事件会发生在胖子餐馆的呢? 不过,这个疑问并没有困惑太久,毕竟是专业破案,搞推理的,很快,他们就在供词中寻找到了一个关键人物——沈临风! 两拨人的冲突爆发在胖子餐馆,冲突爆发的虽然惨烈,可却打得莫名其妙。根据审讯可以得知,屋子里坐着的第一波参与者是被一个叫沈临风的人请过来吃饭的,而后一波参与者,也是被他请过来吃饭的,两拨人虽然来历不同,可却有着几乎一样的目标——弄死沈临风! 沈临风究竟是何许人也?这么多人都想弄死他一个?这个叫沈临风的到底是什么来历?为何人人喊打? 很快,警方就掌握了关于沈临风的档案信息,其实也不难办,因为他曾经坐过一段时间监狱,很容易就能从留底的档案库里调出他的个人信息。 原来是个有前科的人啊,看来也不是个省油的灯……虽然事情都是因沈临风而起,两伙人也是被他攒到一起的,然而,却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沈临风跟这场斗殴有直接关系,因此,对他不能进行抓捕或者是传话询问。沈临风的事情以后再说,眼下,对于警方最重要的就是给这两拨抓起来的人,分批进行审讯,足足五六十号规模的斗殴事件,尤其这里面还有许多二进宫、三进宫的前科人员,哪怕是有友邻派出所协助,估计也得熬个大通宵。 老鬼进去了、许自远进去了、就连稀里糊涂,什么事都不知道的马林也被抓进去了,而沈临风则回家睡大觉去了…… 一觉睡到了大天亮,这是他重新回到这个世界以后,睡得最舒服的一觉! 早上醒来之后,沈临风破天荒地没有做早饭,而是早早地下楼,去外面的早餐铺子里购买早点,油条豆浆鸡蛋,来上五毛钱的,顺便再花二分钱买了一大早发行的金牛县每日新闻报纸,果不其然,报纸的头条消息就是:昨天夜里,警方接到线人举报之后,一举破获我县最大规模的恶势力团体! 欢迎广大市民同志们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关于涉案人员的犯罪证据! 除了张佛头之外,他手下的所有弟兄,基本上被一网打尽了。昨晚赴宴的人员之中,果然没有张佛头。 沈临风对此并不感到意外,再正常不过了,越是混江湖的大哥,行为处事方面越是小心谨慎,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小人更是如此。 在这种打群架的模式下,张佛头肯定不会亲自出面的,更何况去见一个跟自己仇深似海的家伙! 如果没猜错的话,此时的张佛头应该正在研究跑路的事情了……想跑,问题是有地方去吗? 引虎驱狼,一箭双雕,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昨夜这场混战的赢家有两个,一方是铲除了县内恶势力的警方,再者就是平了沈临风的心头之患。 一口气扳倒了挡在自己面前的两座大山,这下,终于可以长长地舒一口气了,真舒坦~ 心情美美的时候,看什么都舒服,哪怕是路上碰到一条狗,都得把油条撕下来一半送给它,别客气,今天爷们儿高兴! “一大清早干嘛去了?”一进屋,就闻到了厨房里传来的煎蛋味道,就在他出去买早点的功夫儿,林菀也起床了。 他们俩就是如此,谁起得早,谁做早饭。醒来后的林菀惯例到沈临风屋里看了一眼,咦,人不在,还以为他又有事出去了呢。 “心情好,出去溜达了两圈,顺便买了点早饭。”沈临风把油条豆浆放在桌上。“鸡蛋就不用给我摊了,我不吃,给丫丫吧。” 油条尽量还是少吃为妙,尤其是对于成长期的孩子来说,在食品监管并不是很严格的时代,很多缺大德的商家 为了省钱,常常在油里面偷工减料,用劣质的地沟油冒充好油来炸油条,对人体会造成极大伤害,换做平时,沈临风是从来不会主动去吃这种路边摊的。 今天是专门为了出门买报纸看新闻,顺道儿买上两根尝尝,解解馋,虽然炸油条对于他这位曾经大厨来说,并不是什么复杂手艺,可不值当的专门拿出来时间去炸油条,一来没必要,二来,这玩意儿吃多了,确实是不健康,主要是因为丫丫这个小馋虫。 现在的小孩子正值一个好奇期,对什么都好奇,什么新鲜玩意儿都想试一试,垃圾食品之所以没营养,但还是销量高的原因,就是因为口感好。 天天喝着难闻涩口中药的小孩子哪里能拒绝得了新奇口味的诱惑呢! 把所有的油条和豆浆消灭完之后,沈临风打了个舒服的饱嗝,进了卫生间洗漱完,换上新衣服,出门之前还把林菀堵在了门口角落里。 以一种霸道总裁的既视感俯视着靠在墙角娇弱的女人,此等暧昧情境之下,林菀的脸蛋不由得红了。“别闹,孩子快醒了,赶紧去上班吧。” “快醒了的意思,就是还没醒,既然孩子没醒,咱们就可以抓紧时间亲热一下了。”沈临风可不想这么轻易放过林菀。 他的心里可一直憋着一团火呢,本来就因为夫妻感情破冰燃起了火气,然后又在单位里动不动就被王秀禾撩拨,无疑是给这团火上又浇了一层汽油! 沈临风一直在算着日子呢,最快今晚,最晚明天,两口子俩就可以一起办正经事了! “好了,别胡闹了,求你了,万一被孩子看见了,多不好~”林菀说话的语气娇娇弱弱的,像是撒娇,又像是哀求。 可眼神中流淌着的浓浓风情春意可是骗不了人。 “我才不管呢,必须亲一口!”沈临风不由分说的勾起了林菀下巴,直接亲了上去。 林菀也认命般的闭上了眼睛,双臂勾上了沈临风的脖子,脚丫垫起。享受起了这久违的夫妻之情。 久久,亦难分…… 第121章 丢了大人! “听说了嘛,昨天晚上,咱们副厂长马林因为涉嫌打架斗殴,连夜被抓走了!” “啊?真的假的?不会吧?咱们的马副厂长虽然人讨厌了点、古板了点、恶心了点,可他看起来是斯斯文文的那种,不像是能跟人打架的样子呀!” “对啊,他都一把年纪了,一副养尊处优的德行,跑个步都费劲儿,打架?怎么可能呢!” “是真的,我发誓,保证没有骗人,我家在北马路派出所有亲戚,我那亲戚跟我说,昨天晚上他们所里抓了一大批打架斗殴的,连夜突击审讯了一宿!结果审出来,里面有个年纪最大的人,名字叫马林,身份和职务是化工厂副厂长,而且,昨晚上还是咱们厂长王德发亲自去所里保释的人呢!” “啊?真的啊!简直不敢相信,马副厂长还真是人老心不老,一大把年纪了,竟然跟人家打架去了……” “打架的不是他,听说,是被迫卷进去的,他没有动手,是被旁边人给牵连的,所以,审讯完之后,找来人担保就把他给放了。” 正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金牛县很大,大到一个县城里有十多万人,可金牛县又很小,小到无论去哪儿都能碰见熟人。 昨天晚上马林被抓进派出所,紧接着第二天一大早,这个消息就在整个厂里传开了。世界上压根没有不透风的墙…… 永远不要小瞧一个人的情报系统有多么离谱,也不要小看一个人的关系网会有多么发达。 小到哪个村里的母猪生了多少只小猪仔儿,大到省里领导换届,只要你想知道的消息,就没有打听不到的秘密! “都住口!单位里不许聊跟工作无关的事情!谨言慎行!这件事不许在厂里多言,再让我听到第二次,后果自负!”班长过来警告道。 吃瓜的职工们赶紧闭上嘴巴,不敢再继续去聊这个话题,显而易见,肯定是厂领导下了“禁言令”。 甭管马林究竟是不是因为打架被抓进去的,哪怕最后是安然无恙的被放出来,那也会沦为众职工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吃瓜群众们从不会在意这些,他们聊天只关心热闹,聊着聊着,可能就衍生出其他版本的离谱故事了…… 往小了说,会对马林的形象造成不利的负面影响,往大了说,将有可能直接影响到竞争下一任厂长的“优先权”! 厂长的位置只有一个,五六个副厂长,以及十多个部门领导的眼睛都盯着这个位置呢!谁在这个关键的节骨眼儿上犯错,将意味着直接出局! 任何竞争者都输不起,也不敢输、不想输!尤其是马林,他一旦失势的话,后果将会极其严重,树敌太多,势力太大,无论谁上台,都会对他进行清算! 同时,厂长王德发也不希望他在这个时候出事,毕竟,马林是他一手提把且重用的接班人,他要是在品德上出了问题,不就是直接打了自己的脸么? 王德发可不想落个晚节不保的下场,所以,他必须得协助马林压下这些不良舆论,哪怕明知道是掩耳盗铃,也得必须这么做。 今天一上班,沈临风就感觉单位的氛围怪怪的,路过的每个人似乎都有意无意的看自己一眼,搞得自己好像是个明星一样。 不过,沈临风马上就明白过来了,肯定是昨晚上发生的事情已经传开了,不然的话,自己不会收到如此之多的关注度。 无所谓,爱看就看,反正老子不是你们厂里的职工,你们的规矩约束不到我头上,沈临风的心态尤其坦然,一点儿都不介意,这可能就是作为技术顾问的底气吧!推门进屋,办公桌上放着一杯泡好的白菊枸杞决明子茶,茶缸盖着盖子,伸手一摸,还烫手呢。 王秀禾是一个自己不喜欢的女 人,可也是一个极其负责的好秘书。业务能力上很能干,估计生活中也能干吧…… “领导,早啊。”王秀禾端着一盘削好果皮的水果从外面走进来,一脸阳光的朝着沈临风微笑着打招呼,她的走路姿势仿佛是刻意学过,扭腰摆臀,一股的魅惑劲儿! “你也早,来的可是够早的呀,女同志不都是应该睡美容觉的吗,起太早对身体不好的。”尽管她的脸上用化妆品遮掩的很好,但是,沈临风仍能看出来,王秀禾眼眶周围的黑眼圈痕迹,习惯早起的人,绝不会有如此疲态。一看就知道,肯定是为了表现自己,而刻意强行早起的。 为了拿下眼前这位年轻有为又多金的领导,王秀禾可谓是煞费苦心!沈临风对自己不感冒不喜欢,她又不傻,当然看得出来! 要是换个人的话,以王秀禾这种高傲的脾气性格来说,早就扭头就走了!老娘姿色如此倾国倾城,何至于跟你这种小卡拉米浪费青春? 但当得知沈临风的基本月薪酬以及合同里的技术采购费之后,王秀禾便下定决定,一定要排除万难,不惜一切代价拿下这个“金龟婿”! 这个世界上,有钱人是有很多的,但是金牛县的有钱人实属不多见,而如同沈临风这般年轻有为的青年才俊,更是犹如凤毛麟角。 倘若错过,再有下一个就很困难了!过了这村可就没有这店了,作为叔叔的王德发,也常在自己的耳边聒噪,灌输一些金钱至上的理念。 时代变了,不再如同以前那样了,以后的世界将会是一个“向前看”的新世界!有钱得到一切,没钱寸步难行! 虽然很难听,但却是实打实的实话,虽说三观不正,可也无法反驳,也就是因为自己是亲侄女,血溶于水的一家人,所以王德发才会把如此残酷的社会真相提前告诉她!不管信还是不信,人性的私欲一定会朝着这个方向去发展的…… 本以为凭着自己的美貌,就能迅速的让沈临风拜倒在自己的石榴裙下,然而,属实是没想到,这个家伙宛如木头桩子一样,油盐不进! 第122章 攻略金龟婿计划! 在攻略沈临风之前,王秀禾是专门做过备案的,调查过沈临风的家庭情况和婚姻处境,他五年前结婚,有一个女儿,老婆曾经是生产车间的“车间之花”,模样虽然好看,但在王秀禾看来,不及自己的十分之一!车间是什么鬼地方,那是男人窝!一头母猪放进去,都能被评上“一朵花”! 所以,她认为,林菀的颜值是有水分的,可能会漂亮一些,但那是缺少参照和对标!如果跟自己比起来的话,她自信,自己的姿色和美貌,一定可以把林菀比下去!她一个下过车间、菜市场卖过鱼,还生过孩子的粗糙女人,哪里比得上自己这种更加年轻、貌美的天然美人呢! 可万万没想到,沈临风这厮竟然对自己的盛世美颜熟视无睹,一心守着家里的黄脸婆过日子! 实在是想不明白他脑子里装的都是些啥,按照叔叔的说法是,男人一生有三件美事:升官发财死老婆! 沈临风已经达成了前两项成就了,就差最后一样了,离婚又不是不允许,换掉家里的黄脸婆,换一个身材更好、姿色更漂亮,更年轻的,带出去的话,岂不是更有面子吗?如果沈临风要是知道王秀禾的脑子里一天到晚都在琢磨这些事情的话,就不得不告诉她男人不知道的另一面了。 天底下的男人并非全部都是薄情寡义之辈,也有君子一诺;千金一掷之徒,为了感情忠贞不渝之人,正所谓,糟糠之妻不下堂,贫贱之交不可弃。 沈临风一生都以讲理之人自诩,岂能干得出这等卑鄙无德之事?如果把他看作与寻常男人一样的好色贪利之人的话,那就是认错他沈临风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世界上凡事没有绝对,这个世上唯一不变的就是什么都在变化。 还是拿他本人来举例子,如果不是遭遇重大挫折的话,不会自暴自弃,也是因为重大挫折,从而悔恨改过,浪子回头。 究其人的一生,只能用两个字来说——矛盾。人活在世上,所作所为所言所行,无不是矛盾的综合体。 王秀禾想用自己姿色的矛击破沈临风道德的盾,这场矛盾之争,究竟是矛更锐利,还是盾更坚硬,这需要时间来检验。 “沈领导,有句话,我不知当问不当问。”坐在自己工位上,搅动着搪瓷缸里的咖啡,王秀禾突然间询问道。 正在处理文件的沈临风头也不抬。“如果不是什么关于工作上的重要事情的话,那就别问了,免得浪费时间。” 从他回答的语气和冰冷的话术中不难看出,这个男人对自己真的是一点兴趣都没有,玛德,真想把这杯咖啡泼他脸上,好让他好好清醒一下,睁开狗眼,仔细看看老娘的姿色!热情的搭话没有得到回应,如果这么退缩的话,那她就不是王秀禾了! “厂里一大清早就在传一个消息,说,咱们厂的马副厂长,昨天晚上被派出所抓了,好像是跟你有关系,是真的吗?” 普通人吃瓜,只能根据只言片语的消息捕风捉影,然后再自己脑补经过,可她就不一样了,能跟谣言中的当事者面对面的确认信息,第一时间掌握确切的吃瓜情报!这才是当领导秘书的好处! “假的,谣言,与我无关。”开玩笑,这种事情哪怕是自己一手谋划造成的,也绝不能主动承认。 你们可以去猜,但我绝不会主动去说,沈临风又不傻,这种好事,只能关起门来自己偷着乐,绝不能自已到处去宣扬,不然的话,就等于是跟马林彻底撕破脸,虽然,本身关系也闹得比较僵,但总体来说,面子上多少还能过得去…… 否决得如此痛快,看来是真的有关系了……王秀禾心里暗暗地想着,男人说不要,那就是要的意思,否认得越快,越是实锤的在理。呵,男人!…… “一失足 成千古恨,我是万万没有想到,最后遭了他沈临风的道儿,他这个人,远比看上去的更复杂,更有心机!” 在厂长办公室里,关起门来的王德发和马林,两人的神情均是一副凝重且沉重的姿态。 尤其是马林,阴沉的老脸眼神中几乎透着能杀人的杀气!从来都是老子阴别人,何曾被别人阴过,不成想,竟然翻车在了沈临风身上。 “这件事,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好在,并没有把你牵连进去,你也是个受害者,厂里的舆论不用管,职工们也就议论几天而已,等这几天的风头劲儿过了之后,一切都还是老样子。”王德发宽慰马林,怕他想不开,故意去找茬报复沈临风,把暗中的矛盾拉到明面上公然对抗。 “影响多少是有的,不过,最关键的还是你外甥,你可得警告他,把嘴巴闭紧了,一个字都不许牵扯到你身上!” 不愧是厂长,老辣,脑子活泛,一句话就切中了重点,他连夜从派出所保出马林,是因为他非参与者,也没动过手,没有证据就得放人,合情合理。 但是,另一个参与者许自远就不一样了,两帮人一起火并,他是其中之一的组织者,如果他为了减轻罪责,一口咬死是马林唆使他埋伏帮手打群架的话,那时候,马林的麻烦可就大了,没事儿也得扯出事情来。 马林点头,认可王德发的忧虑,说道:“出来之前,我就跟他说过,一个字都不许扯到我身上,我得先出去,出去之后才能想办法救他,我相信我外甥,他不会卖我的。”许自远虽说挺不是个东西,但出卖舅舅这种事儿,他是干不出来的。 “我也没想到,沈临风会玩这么一手,够狠,够毒辣。一箭双雕之计,既报了当年的一箭之仇,又间接坏了你名声,佩服,佩服……这手段,这心机……” 除了佩服之外,王德发还真找不到几个合适的形容词来阐述自己现在的心境。“对了,跟许自远打架的那波人什么来头,你知道吗?” 马林想了想,说道:“好像是,一个叫什么,张、张佛头的手下?张佛头是谁?” 第123章 有点头大的王德发 谁是张佛头?你听说过吗?我没有,你呢? 王德发想了一宿,都不知道张佛头是何许人也,后来,还是专门找县政府的朋友打听了一下,才知道,这个人是地面上有名的“滚刀肉”,混混。 虽然自诩是个“江湖大哥”,但在王德发这种人眼里,仍是个“臭虫”罢了!张佛头敢去收个体户餐馆的保护费,可有胆量来化工厂收费吗? 他若是敢在国字号企业门口撒野,那才真的是要钱不要命了!毕竟,他们压根不在一个地位层级上…… “嗐,一个街头上成了气候的混混罢了,跟沈临风之间有些恩怨,不知道咋回事儿,两人缠在一起了,张佛头憋着劲想弄死他,昨天晚上,他的小弟们,就是专门去胖子餐馆砍他的,结果刚好碰上了你,把你误会成了沈临风,所以就上去攻击你了,不过,话说回来,我也在想一个问题,沈临风请你吃饭,化解恩怨,可你,为什么会带这么多人过去呢?”王德发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犀利的光芒,显而易见,他捕捉到了重点。 官方对这件事情的定性为——群体互殴!这意味着是两方人撕打在了一起,双方都被拘留,各打五十大板。不然的话,那就是马林单方面挨揍了! “……”面对这个直戳灵魂深处的问题,马林沉默了,一向是能言善辩的他,此时此刻,也不知该怎么说才好。 我说,是防备着沈临风偷袭我,这种说法,你能信吗?可如果这么回答问题,王德发一定会回一句: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心存防人之心,必怀害人之念!倘若心里没鬼,何必如此小心翼翼呢?显然还是你的思想有问题,不然,岂能防备别人害你? “沈临风这个人比我想象的还要厉害,有能力,有水平,现在,我得补一句,还有手段!马林啊,你也是化工厂的老前辈了,第一副厂长,你是领导,是舵手,是辅佐我的丞相,沈临风是技术总顾问,是将才,将相不和,咱们厂哪里能有前途呢?将相和,和为贵,这才能双赢,让咱们的化工厂走得更好,咱们厂子近些年来风雨飘摇,实在是再经不起内部的折腾了。看在我的面子上,彼此罢手吧。” 玩了一辈子弄权之术,靠着手段上位的王德发,如今年纪大了,眼瞅着没几年就退下来了,要是让沈临风和马林斗来斗去,最后闹得天翻地覆,他作为一把手,必然脱不了干系,他可不想临退之前落个晚节不保。 “厂长说的是,以后我会注意的,尽量与他和平相处,不再计较以前的恩怨。”马林痛快地答应了下来,只是,这答应的语气未免充斥着不情愿。 傻子都能看出来,对于此事,他马林绝不会善罢甘休!虽然自己毫发无损地从火并冲突中全身而退,但是面子给丢完了! 出来混,面子是第一位,怎么丢掉的,必须怎么找回来!沈临风,咱们之间的账,以后走着瞧!…… 再看午饭时的食堂里,多了四个新鲜面孔,四个身强力壮、膀大腰圆的大妈,看面相以及略显走样的身材,应该在五十岁出头的岁数。 连同老板娘在内,全部都穿着白色的围裙,头上带着厨师帽,手上戴着手套,用沈临风的话来讲,这叫标准化、模范化、统一化! 吃一堑长一智,第一天做生意亏本的胖嫂直接把胖哥按在了家里养伤,又把身上都是慢性病的婆婆公公、老爹老妈全都轰回了家! 连夜从乡下以20块钱一个月的价格找来了四个大妈上场助阵。别看大妈年纪大,干起活来可是手脚麻利,一点儿都不比年轻人差! 胖嫂在招人的时候留了个心眼,专门找家里有地种、能干累活的那种大妈,一般人可吃不消这么重的体力活儿。 有了“四大金刚”的助阵,胖嫂身上 的活儿瞬间轻松了不少,哪怕是最忙的中午饭,打饭的时候也是应付自如。 “都排好队啊,一个个来,保证谁都能按时吃得上饭!都别急!” “老板娘,我不想吃饭,能不能吃你一口啊,哈哈哈!”、“是啊,老板娘,您往这儿一站,那就是秀色可餐,看着您就看饱了!” 车间里男人多,女人少,都是一帮糙汉子,挂在嘴边的永远只有两件事——女人和钱! 好不容易来了一个身材又好、又有韵味的老板娘,糙汉子们可不得使着劲儿地调侃! “去去去,讨打,信不信,老娘这个勺子扣你脑瓜上!看看是老娘的勺子硬,还是你的脑袋瓜结实!” 同样是调戏,胖嫂对待的态度完全不一样,混混们的那种属于挑衅式的耍流氓,而车间里的糙汉子们则是善意的开玩笑,打哈哈,无伤大雅。 生活本就苦闷,需要润滑剂来调节生活的趣味,胖嫂也乐意跟这帮糙爷们儿们一起开开玩笑,而胖哥也不会吃这种莫名的飞醋。 “土豆炖排骨、黄豆芽炒鸡肉、青椒炒肉、韭菜炒鸡蛋,韭菜盒子,想吃什么我给你打!” “来个黄豆芽炒鸡肉,韭菜炒鸡蛋吧,再给我俩馒头。”沈临风嫌铝饭盒有害身体,专门换了个大茶缸子。 万能的大茶缸子,又能喝水,又能装饭。他的身后还跟着不情不愿的王秀禾,走路时还小心翼翼地避开着旁边的工友。 脸上的那副嫌弃模样,给人的感觉就像是躲避“传染病”一样,至于么!除了好色之徒外,厂里的职工们大多数都挺讨厌她的,要不是因为她是厂长侄女,早就集体排挤她了!一天到晚啥正事也不干,就成天嫌弃这个不干净、嫌弃那个不卫生,跟人说话的时候,都是用鼻孔看人,从不正眼瞧人! 不就是仗着自己有一副好皮囊嘛,看不起谁呀? “秀禾,你也来吃饭啊,我好几天都没有看见过你了。”有人不喜欢,可有人偏偏爱到了骨子里。 第124章 爱情不易,单相思最苦! 对于美女而言,无论是在哪儿,不管脾气有多臭,身边永远不缺追求者,总是有不知死活的恋爱脑男同志主动凑过去搭话。 这个世界上,最不缺少的就是“好色之徒”! 叶良辰,一个进厂不足一年的初中毕业生,青涩的年纪,情窦初开的他,一眼就相中了王秀禾这位风姿绰约、明眸皓齿的“厂花”。 一个韵味女人散发的气场和气质,惊艳了少年的时光,让叶良辰这种小年轻哪里能承受得住这种诱惑,于是就情不自禁的爱上了她,开始了疯狂追求! 王秀禾何许人也?自视清高,一心只想“嫁豪门”!青春、美貌,是自己登上“豪门”的门票,即便当不了“豪门”儿媳妇,那也得嫁一个正八儿经的有钱人!比如说沈临风这种,反正绝不能浪费天赐的美貌!而面对叶良辰这等“三无”追求者时,王秀禾对此不屑一顾,对他的示好也是从来不予回应。 必须得承认,王秀禾的三观还是“蛮正”的:没达到老娘要求的追求者,老娘看都不看一样,一点机会都不会给!即便是沈临风这种调理的人,也说不出一个“渣”字。凭什么说人家“渣”?又不是吊着他!是人家贪图姑娘的美色,非要当“舔狗”,谁能拦得住? “是啊,废话,当然吃饭了,不吃饭饿死啊!”王秀禾回应的语气冰冷生硬,丝毫都感受不到温度感。 换做一般人,当追求已久的女人对待自己是这般态度的时候,稍微有点骨气的男人,一定会转身就走! 爱情,应该是双向奔赴的才对,而非单方面的“自我感动”!很可惜,如此浅薄的道理,对于“舔狗”来说,却是一辈子都思考不明白的“相对论”! 叶良辰仿佛丝毫没有介意王秀禾对自己的冷漠,亦或者是习惯了,清秀的面容上努力挤出一道阳光的笑容,将手里的饭盒双手送了上去。 “这是我妈妈做的红烧牛腩,还有红焖排骨,我知道,你最喜欢吃牛肉,特地让我妈妈给你做的,带过来让你尝尝。” 牛肉?还是红烧牛腩!可以啊,小伙子,为了追妹子,成本可不低啊!一旁的沈临风不由得惊讶了。 1986年,对于刚刚才实现三餐温饱的国人来说,每周吃一顿猪肉都还是奢侈消费品时,牛肉更是绝大多数家庭不敢想象的“高奢品”了。 金牛县没有专门的养殖基地,村里养殖的耕牛不允许私自宰杀,耕牛可是主要的生产主力,尤其是在一些比较落后的乡下,缺少拖拉机,就得指着老黄牛出力干活了,干活都不够用,谁会舍得杀了吃肉呢?所以,市面上的牛肉少得可怜,因此,为数不多的牛肉必须得凭票购买。 眼下,一两牛肉票换一斤猪肉票毫不夸张!就连沈临风这么有钱的人,想给闺女换点牛肉吃,还得专门去买个十几二十斤的猪肉去跟有牛肉票的人换呢! 由此可知,叶良辰能凑出一顿牛肉是多么的不易,就冲这一点,沈临风就得给他竖起大拇指:舔狗以后就有新称呼了——叶良辰! 一听饭盒里装的是牛肉,王秀禾漫不经心的脸上闪过一丝光彩,从叶良辰的手中接过,然后在他期待的目光中打开了盖子。 顿时,一股浓郁的牛肉飘香味吸入她的鼻孔中,嗯,真香,一闻这味道,就知道,他老娘肯定很用心在做这顿牛肉。“谢谢了,味道很好,可我不饿。” 送上门的肉,岂有不吃之理?没错,王秀禾是从来都没有给他过机会,但也并不会因为这一盒肉而放弃自己的原则。 王秀禾满足地吸了一口牛肉的香味,咽了口唾沫之后,又把饭盒盖子扣上,还给了他,歪过头去,不再理会失魂落魄的叶良辰。 看着年轻小伙这副丢了魂般的模样儿,沈临风深 深叹了口气,小伙子,通向幸福的道路有很多,可你为什么偏偏要走舔狗之路呢? 靠死缠烂打自我感动的爱情,能坚持多久呢……还是太年轻…… 队伍缓缓往前走着,王秀禾打了饭之后,看都没看叶良辰,端着饭盒摇曳着风情万种的身姿朝着办公室走去。 食堂角落里的一张饭桌前,叶良辰一个人,孤独地坐在凳子上,目光呆滞地看着眼前的饭盒。 只有他自己知道这顿牛肉的来之不易,一个月前,王秀禾曾经跟朋友抱怨过,已经有将近一年的时间没有吃到过牛肉了,跟她聊天的朋友一笑而过,没有当一回事儿,可让一直默默跟在她后面走路的叶良辰记在了心中,为了淘换到牛肉票,叶良辰花光了刚到手的66块钱工资。 他把所有的钱都用来了回购牛肉票,为了得到一张面值一两的牛肉,他不惜用价值五斤的猪肉钱去换! 东拼西凑,足足努力了一个月,才凑出来半斤的牛肉票!半斤牛肉,说大不大,说小其实也挺小……也就是巴掌大小的一块牛肉而已。 叶良辰的家境其实并不好,中等偏下的样子,家里只有他一个孩子,属于独生子女家庭,他的父亲曾经是厂里的八级钳工,后来因为身体不行,加上厂里的效益不好,需要裁撤一批老职工,于是,就接着这股风头,选择了内退,每个月能吃50块钱的退休金。 他的妈妈也曾是厂里的一线工人,也在这场裁员浪潮中被迫下岗,现在的她,在环卫部门找了个扫大街的工作,每个月有个10-15块钱。 爸爸和妈妈因为年纪大,外加常年工作,身上落下了不少的毛病,每个月都得吃几十块钱的中西药来调养身体。 因此,他们家的生活,日子过得并不好,全指着叶良辰的工资养家糊口,填补窟窿。 可想而知,为了追个妹子,叶良辰把一整个月的工资全都花了出去,就买了一块牛肉,仅此而已…… 一斤等于500克,而半斤就只有250克了,为了250克牛肉,把自己活成了一个众人笑话的250…… 第125章 爱情太奢侈! 这份爱情的成本实在是过于奢侈了,就连跟他熟悉的朋友也不止一遍地问他:值吗?你这样做,真的值吗?她会因为你的努力而感动吗? 每次面对这个问题的时候,叶良辰无法回答,也回答不上来,可他的回应永远都是:万一呢? 是啊,万一呢,万一她被感动了呢?叶良辰不想错过任何感动王秀禾的机会。 可更心酸的是,妈妈在做牛腩的时候,面对这块只有巴掌大小的牛肉,从下锅到出锅,连尝都没舍得尝一口! 妈妈担心,一旦吃一块的话,饭盒里的空间就不够分量了……为了做这顿牛腩,还用完了家里为数不多的香油。 也就是说,往后到月底,一直到叶良辰再发工资之前,他们家就得先过一段白水煮白菜就大米饭的日子了…… “值吗?”一道声音从他对面传来,叶良辰错愕地看过去,沈临风端着餐盘坐在了他对面的座位上。 他的大茶缸子里堆着满满一茶缸的菜,一根筷子上插了两个馒头,作为食堂的承包人之一,沈临风必须做到跟职工们同吃一锅饭的程度,唯有这样,才能让众职工们都看到,连做饭的都跟我们在一起吃,这饭菜的质量肯定不会差!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一斤牛肉的价格赶得上二十斤猪肉了,而且,还是有价无市,哪怕是咱们厂的高干领导,一个月也就才发到手一两牛肉票,你这一饭盒的牛肉分量恐怕得半斤起步吧?倒腾到这么多牛肉票,肯定不容易吧?”不愧是厨师出身,沈临风一眼就能估算出饭盒里的牛肉分量。 牛肉票,连自己这种级别的“有钱人”倒腾都难,更别说叶良辰这么一个普通家庭出身的孩子了。 叶良辰低头不语,不说话,就代表着默认了。沈临风用筷子夹了一块他饭盒里的牛腩,咀嚼了两口,赞许道:“阿姨的厨艺水平非常好,用的油不少,应该是怕糊锅,如果我没有猜错,起码小半瓶,阿姨还特地给牛腩上了色,也用了不少糖。糖和油,虽然不用凭票购买了,可价格也不低呀,一桶食用油的价格至少等于十斤大米,糖也不便宜,所有糖里面,方糖最贵,阿姨用的,恰恰就是方糖,唉,就为了这半斤牛肉。” 说着说着,只见对面低头的叶良辰眼泪扑簌簌地落下来了,显而易见,沈临风方才说的这些,都是他曾经考虑过,但却又从未放在心上过的事情。 直到被沈临风当面锣对面鼓地戳穿了这层伪善面纱之后,叶良辰才终于体会到,自己是有多么的对不起父母…… “领导,您说,秀禾为什么不喜欢我……是我哪里做得还不够好吗……”抹着眼泪的小男生伤心地抽噎着。 看着眼前的此情此景,沈临风一脑袋问号,感到很是无语,果然,陷入到恋爱脑的人,无论男女,都会把自己的思想纠结到一个错误的误区里。 总觉得是自己做得不到位、不够好,感动不了(男)女神,只要自己足够努力,就一定能打动(男)女神的芳心! 沈临风其实很想说一句扎心窝子的话:有没有一种可能,你就压根不在(男)女神的备选中呢? 没良心的(男)女神不会给你机会的同时,还会若有如无的吊着你,吃你的、喝你的、花你的,让你心甘情愿地奉献自己的一切。 但好在,王秀禾不是这种人,说不给你机会,就不给你机会,一丝一毫的盼头都不要有!洒脱果断的狠人一个! “叶良辰是吧,今年多大年纪了?”热心的情感哥哥沈临风正式上线。 “今年19了,下个月就满20岁了。”叶良辰老老实实的回答着。虽然不在同一个部门里,可沈临风的大名是如雷贯耳的,技术总顾问终究是个领导。 “才20岁 的年纪,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应该积极向上,奋起搏斗才对。却为何一天到晚沉浸在男女情事中不能自拔呢?你的理想应该是星辰大海!” 小小年纪,正值青春年华,不思进取,改变贫穷之现状,成天琢磨着你爱我、我爱她这种没出息的事儿! “可、可我就是喜欢她,她的身上有一种气质,让我着迷,深陷其中,我想跟她结婚,一起过日子……”叶良辰是个执着的人。向往爱情,也向往婚姻。 六七十年代出生的年轻人,尤其是读过书的人,身上或多或少都会沾染一些浪漫主义色彩。 在知识分子的家庭里,因为父辈饱受苏联文化熏陶洗礼的缘故,所以,他们从小就能接触到充斥着浪漫主义和理想主义的苏联文学,既向往着保尔柯察金的英勇无畏和勇于奉献,又追逐邬丽娅式的灵魂伴侣,事业上相互成就,爱情上忠贞不渝,携手向前。 然而,叶良辰那自以为深沉感动的浪漫,在沈临风的眼中,如同可笑可怜的小丑一样! “那我问你一个问题,你这么喜欢她,对她的了解多不多,知道她的兴趣和爱好嘛?亦或者是她的择偶标准。” 叶良辰清澈而又愚蠢的眼神中闪过一丝茫然,努力的想了想,然后慢吞吞的回答道:“她长得漂亮、好看……” “打住,我问你的是,你对她性格的了解有多少,不是听你夸她好看的!”沈临风打断,看着眼前这个满脑子里都是女人姿色的家伙,恨不得把这一饭盒牛腩盖在脸上!“说重点,别说废话!” “她、她……她的性格……”支支吾吾,憋了半天的叶良辰竟然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脸都要涨红了,直到这时,他才终于意识到,原来,自己只是贪图她的美色,对她的性格方面了解的少之又少! “我对她了解的不多,是因为她之前没有给过我机会,如果她愿意跟我交往谈朋友的话,我一定会彻底了解她这个人的!”叶良辰有点不太服气。 “那好,我再问一个问题,她,凭什么,必须要跟你交往呢?” 第126章 东厂,需要你这样的人才! 当这个问题抛出来的那一刻,叶良辰又一次陷入到了沉默之中。是啊,天底下的好男人万万千,法律也没规定必须得选自己呀…… 突然间觉得,这个领导好讨厌啊,会不会聊天,问出来的都是扎心问题,这让我怎么回答?叶良辰很想中断聊天,赶紧走人,但又慑于沈临风是个领导,又不敢冒犯,只能耐着性子、硬着头皮坐在这里听他“上课”。 “因为我足够喜欢她,如果她能跟我在一起的话,我愿意把自己的一切,甚至生命一起送给她!”小男生的神情中透着对爱情的热忱。 “算了吧,小伙子,清醒一下吧,你对她的感情,实话实讲,其实,一文不值,换句话说,除了爱情之外,也就是说,你其实什么都给不了,对吧?” 沈临风不想再跟这个有点魔怔的年轻人絮叨了,想要拯救一个恋爱脑的男人,就得下猛药,狠狠砸碎他的心理滤镜! “爱情很重要,可是爱情不能当饭吃,王秀禾的家境,你应该了解不少吧?” 叶良辰点头。“我知道,她是咱们厂长王德发的亲侄女。” “看来,你并非一无所知,知道人家是厂长家的亲戚,出门高干家庭,可你知道她从小不愁吃不愁穿之外,还知道什么呢?据我所知,人家听的是收音机,看的是电视机,18岁的生日礼物就是一辆凤凰牌自行车,每天上班时穿的新衣服从不重样,牌子都是进口布拉吉。再看,你呢?” 自卑、惭愧,种种情绪涌上心头,叶良辰的内心中充斥着五味杂陈的滋味,他家里什么都没有,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下岗工人家庭,老爸退休之前,作为厂里为数不多的八级钳工,从业几十年,带出来的徒弟没有一百也有五十!逢年过节还得上门送礼。车间主任见了也得恭恭敬敬地喊一声“叶师傅”。 可这都是下岗之前,下岗之后呢?叶师傅成了“老叶”,几十年里带出来的徒弟,再无一人上门问候过。 求人办事的时候,还得拉下来一张老脸,低三下四地挨个送礼,时不时吃一个闭门羹,说穿了,无非就是人家看不起罢了! “那又怎样?她为什么就不能跟我一起打拼未来呢!爱情,为什么一定要有门户之见!我相信,我们的爱情,一定可以冲破世俗眼光的枷锁,我们的努力,一定可以为我们打拼出一个美好的未来!”叶良辰不服气地反驳着。 然而,沈临风随后的话更扎心:“你一个一无所有的穷小子,凭什么攀人家高干家庭的高枝儿?人家姑娘凭什么要选你,跟你一起白手起家过穷日子呢?别动不动的就拿爱情说事儿,有一个问题必须搞清楚,那就是,人家自始至终就从来没有选择过你!” 好端端的大小伙子,怎么就听不懂人话呢!沈临风很生气,本打算循循善诱地开导他,以一种不伤自尊的方式让他及时开悟,可结果呢? 兔崽子不听人话啊,一个劲儿地钻牛角尖儿!最可气的是,竟然用这种反驳的语气跟自己说话,那就别怪自己不客气了! “我、我没想攀高枝、我、我只是单纯地爱她而已!”叶良辰努力的解释着!用否定来表示自己绝无吃软饭的决心。 此时不比后世,吃软饭一词是贬义词,倒插门、吃软饭的头衔一旦被扣上以后,这辈子都翻不了身。 “没有物质基础保障的爱情是廉价的、一文不值的!”沈临风给他扣上饭盒的盖子,摸了摸已经凉透了的红烧牛腩,叹息道:“王秀禾是一个活得很清醒的女人,不会因为一份精心准备过的牛腩饭而轻易动心,反而会收到反效果,她只会因为你费尽心思散尽家财而只倒腾到一份牛腩饭而瞧不上你!” “你可以花光一个月的工资来给她吃一顿牛腩饭,可你能每天顿顿让她吃上牛腩饭吗 ?如果有一天,她想吃牛排、喝红酒了怎么办?” “每个月都要添置一身新衣服怎么办?每个月都要出去旅游,住酒店怎么办?那些在你看起来感到不可意思的事情,恰恰是人家习以为常的生活。” 这就叫代差!在婚恋市场上,之所以讲究个门当户对,其实为的就是在茫茫人海之中找寻到没有代差的同阶层对象。志同道合者,方有共同语言。 沈临风的一番扎心之言,对于叶良辰来说,宛如醍醐灌顶!直到现在,他才明白长期以来的求而不得的原因是为什么…… 门不当户不对,从先天条件上就被人家姑娘给pass掉了……家庭的缺陷,导致连备胎的资格都算不上,说起来,也够搞笑的…… “那我是不是永远都没有机会了……”叶良辰红着眼眶,抹起了眼泪,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时。 沈临风的一番话,彻底毁了一个男孩对爱情的向往,能不哭么。换谁谁也得哭。 “先天的家境缺陷是硬伤,但我们一样可以通过后天的努力去弥补,毕竟,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谁是天生的贵族,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你看你,有着完整的初中文化,咱们厂虽然人多,可完整的上完初中的职工,满打满算,也就那么几个人。” 正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确立初中文凭,是在1985年,也就是去年的事儿。 在这之前,学历划分复杂,绝大多数人基本都以初小、高小、完小程度学历居多。满打满算,也就是五六年小学的水平。 沈临风已经把全厂职工的学历进行了一个大摸底盘查,按照去年确定的初中水平寻找技工培训人选的时候,意外地发现,有几个人意外符合自己的需求。 叶良辰就是其中之一,他也是众多“候选人”当中最年轻的一个! 去年刚走出校门,脑子里知识还没有全部扔下,同时,没有经历过太多社会的毒打,身上的人情世故成分不多,正是沈临风需要的“人才”! 第127章 芳心纵火犯! 年轻,有朝气,腹有诗书,肯学肯干,入职化工厂才一年的时间里,就拿过两次三等奖,一次二等奖,以及优秀员工称号。 用电影里的那句台词就是:东厂,就是需要你这种人才! 扩充技术部,不能只依赖于外招,外面能不能招来几个人都说不准,万一一个没招到怎么办?继续降低招人条件吗?显然是不可能的,初中,是沈临风的最底线所在,寸步不让!除此之外,只能依赖于内部挖掘了,从现有的员工里面,总得能有几个初中以上文化的职工吧? 显然是有的,可惜人太少,满打满算,也就五十几人,在这五十人之中,符合沈临风“应届”需求的,也就十个人。 不过,挑人是一方面,其他部门的主任放不放人,又是一回事儿了。哪个部门不缺知识分子?谁不想拥有能看得懂文件、看得懂图纸的“知识分子”! 读过九年书的职工,放在任何一个车间里,都得是重用的款式!沈临风一句话就想调走,凭啥? 调人的难度是有的,这都是后话了,首先得先确定一件事,他们能不能“为我所用”,能不能听懂机械课程教学,至于这方面的担忧,就只能通过教学培训的课上去检验了。年轻刚毕业,又是优秀员工的叶良辰于是进入到了沈临风的视线里,可惜的是,大好青年竟然为情所困! “大丈夫之志,应如奔腾黄河,东流入海!而非苦恋与温柔之乡!当功成名就之时,何患无妻?” 这一刻的沈临风仿佛化身成了人生导师,砸碎了青年的恋爱美梦,又给他重新拼凑起了新的远大志向! “我、我能行嘛?我连高中都没有考上,我觉得,我非常失败,我很想成功,成为一个有志青年,可又不知道该怎么去做……” 叶良辰感觉,自己心头似乎有一团火,正在被缓缓点燃,而沈临风,就是那位——芳心纵火犯! 年轻人都这样,有想法,却无目标,有志向,却无方向。空有一腔一展才能的抱负,却又如同无头苍蝇一般,不知干什么好。 没目标,没关系,我给你,不知道学什么,没关系,我教你!只要他愿意来学,沈临风愿意倾囊相授,带一个徒弟出来。 自己这一身本领,要是学到手三分之一,就足以“纵横工业圈”了,至于能学到多少,就全靠自己的造化了。 “牛腩已经凉了,你让厨师去给你重新热一热,然后都吃了,不要浪费妈妈的心血,吃完了之后,就跟过去告别,明天一大早,换一身新的工作服,到我的办公室报道,准备好纸笔,下午来参加我的课程。”沈临风拍着他的肩膀说道。“只要你好好学,什么技能都掌握了之后,就能挣大钱,发大财!等你有钱了,看谁还敢瞧不起你?等真到了那时候,多少漂亮的小姑娘都得朝着你抛媚眼儿,一个追不到的王秀禾算什么!” “啊?参加您的课程,我、我有资格吗?”咔嚓!一个巨大的馅饼砸在了自己的头上,又惊又喜,叶良辰的心脏都在怦怦跳! 技术总顾问沈临风要在厂内秘密选拔优秀潜力员工进行技术培训,这个消息早就不胫而走,大家都知道,技术部是一流的技术骨干部门。 当年他在的时候,技术部的待遇、福利、人员素质是整个厂最高的。只要在脖子上挂上技术部的工作证,走到哪儿也得被人高看一头! 而在许自远接手之后,技术部被他给清洗了个遍,被他开除的技术部成员,出去之后全部拿到了高薪岗位!轻松实现八六年月薪三百起步! 谁不眼馋?以前是没有机会,而如今,沈临风又回来了,这道消息,无疑是又给了很多向往高薪职工们一道脱贫的希望之光! 人人都想希望自己成为新技术部的一员 ,都在暗中准备着,希望能入得了沈临风的法眼,通过考核。 可谁都不知道的是,在他们准备考核的时候,沈临风已经通过简历和个人信息,刷掉了十分之九的职工…… 没办法,现实就是如此残酷。技术部是一个宁缺毋滥的部门,容不得半点马虎。 叶良辰有想过成为技术部一员的念头,可却没有过度的奢望,整个厂里上千人,技术部也就一二十号人,几乎是百分之一的概率,岂能轻易落在自己头上?与其费尽心思争夺这个百分之一的概率,不如多花点心思放在追求王秀禾身上,万一将来成了的话,抱得美人归也是一段佳话。 谁成想,有心插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刚在王秀禾身上遭受打击,却在沈临风这里得了个馅饼!泼天的富贵砸头上,这让叶良辰如何不激动! “事先说明,我给你的只是个机会,至于你能不能行,学不学得会能耐,就全看你个人的造化了,我这人,对技术员的要求可是极高的,不仅要掌握丰富的理论知识,更得具备熟练的实操经验。如果到期之后什么都没学会的话,那我就只能说,哪儿来的回哪儿去了。”不光说忽悠人打鸡血的好话,丑话同样也得说在前头,免得让他们觉得,自己的选拔邀请就是入职技术部的“录取通知书”。 “领导您放心,我一定好好学,绝不辜负您的期望!争取成为一个对咱们厂有用的人才!为咱们厂做贡献!” “住口,一张嘴就是屁话!”沈临风打断了他背书式的车轱辘套话,这种屁话,一听就烦!“首先,要明确的一个道理就是,你学技术,不是为了我,也不是为了咱们厂,而是为了你自己!学到一身挣大钱的本领,将来发大财!挣大钱!出人头地!带爹妈过上有钱人的好日子!住豪宅,开小汽车!身边搂着漂亮媳妇睡觉!这才是你学技术学手艺的意义所在!至于咱们厂,完不完蛋,跟你有什么关系?将来裁员的时候,还不是一样裁你!” 第128章 穷人的命也是命! 公司是老板的、国家的!只有落到兜里的钱和学到手的本事才归自己!人必须得活得清醒! 以员工的身份呕心沥血把企业做大做强,给老板换车换房换老婆,最后可能换来的只是一个“n+1”而已,甚至,连“n+1”都拿不到。 所以说,作为一个打工人必须得为自己而活,别看以后的饼,只看眼前的利!画饼都是扯淡!永远不要去赌一个资本家的良心。 曾经,沈临风经历过这么一件事,在他还是个打工人的时候,他有一个同事每天都在特别努力的工作,拿过的奖状和证书放满了整整一柜子,每天都在不停地加班,直到有一天,猝死在了工位上,当他猝死之后的第二天,他的工位上就进来了一位新同事,而他生前引以为豪的证书则被其他同事清理桌面的时候,一同丢进了垃圾桶里,而失去了他的公司,仍然正常允准如初,仿佛他从未存在过一般…… 他死了以后,真正伤心难过的,恐怕就是他留下的妻子和两个年幼的孩子吧……资本绝不会为任何人掉眼泪! 这件事,对于沈临风的触动极大,所以,自那以后,他的认知彻底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这辈子,再也不要给任何人打工! 一定要为自己而活着!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做贡献的事等发达了以后再说,老祖宗诚不欺我! 怀揣着对资本的反感和清醒认知,重回86年的沈临风最受不了的就是动不动让职工们讲奉献、讲付出,不讲回报的车轱辘话! 既然是奉献付出,为什么不是领导们先上呢?猝死的为什么不是领导们呢? “给我听好了,以后,永远别再我面前说官话,跟着我学本事,就是为了你们自己,以后挣大钱!开豪车!住新楼!别的啥都没有,听懂了没?” “懂……懂了……”叶良辰磕巴地回应着,目送沈临风远走,虽然认知上仍不太理解,但是心中饱受震撼! 这位新领导的性格,跟之前的所有领导完全不同,何止不同,简直是两个极端!不讲付出,不讲风险,这不又走回了小资主义的老路了吗? 再往前倒个十年的话,说这种言论是要拉出去沿街批斗的…… 但是静下心来,仔细一琢磨,好像又是这么个理,话糙理不糙,社会的的确确正在朝着这个方向去发展。这是一种不可逆的趋势,生产力的提升催动了社会的发展进步,人们偏自我倾向的认知也在逐步提升。往后的社会会是一种怎样的发展形势,这就不得而知了,得让时间去验证。 上班的意义是什么?对于工人来说,那就是干活、干活、不停地干活!一直干到下班的广播声从大喇叭里传出来为止。 直到这个时候,各条生产线的班长和组长就会组织工友进行点名训话,总结一天的日常工作,然后宣布下班的命令。 众工友们换下工装,推着自行车鱼贯而出,不计其数的自行车拥挤在大门口,在保安的指挥下,排着队往外走。 有的工友会选择从食堂里带饭回家,跟老婆孩子一起吃,相比起做饭,现成的伙食物美价廉,还不浪费油烟,贵也贵不到哪里去。 尤其是对于家就在附近,路途比较近的单身汉工友们,更是个天大的好消息,反正回家也没有老婆孩子给做饭,就在食堂里一顿吃饱,全家不饿! 今天的食堂里多了一个新鲜的人影——林晓龙。 食堂开业两天来,这是他第一次进食堂吃饭,作为最苦最累的硫化车间,寻常的车间两班倒,或者是长白班,但对于他们来说,需要三班倒。 硫化机二十四小时轰鸣不停,但是硫化的过程是有毒的,因此,考虑到人体健康,硫化车间的工人们都是三班倒的形式上班, 以减少工作时长的代价从而确保身体健康。同样是高薪行业,硫化车间的薪资收入比其他车间的平均高出个三分之一。 但是,并没有人羡慕这份工作,谁都知道,技术部的同事是用技术来换高薪,而他们硫化部门却是用健康换高薪…… 每年都得有一两个倒霉的工友会因为吸入过量的硫化气体进医院抢救,退休下来的老职工,大部分的身体情况也不会很好。 怎么讲呢,除非是迫不得已急需用钱的职工,轻易不会愿意选择硫化工序岗位,每一个敢在硫化车间长期干下去的职工,无一不是硬汉! 而五大三粗的林晓龙就是硬汉中的硬汉!身强力壮的他在硫化车间一干就是五年!除了车间主任之外,就数着他干的年岁最长了,正因如此,他才被车间主任重用,提拔成了小组长,手下管理着五个职工,组长从级别上来讲,也是职工范畴,但是,别拿豆包不当干粮!也算走上“仕途之路”了。 所有硫化车间的工人每季度必须进行强制休假,确保身体恢复。然而,绝大多数工人们并不愿意休假,尤其是需要挣钱养家糊口的人,这年头,可是不存在带薪假的说法,休假就是休假,一毛钱工资都没有!前段时间,林晓龙休了一周假,一直没有来上班,再加上,他本身的性格就是那种闷葫芦的角色,话少,不爱凑热闹,所以,对厂里发生的好多事情一无所知。 “咱们居然又开起食堂来了,不知道味道如何,也不知是谁这么有背景,竟然能拿下食堂的承包权,据我所知,好多领导家亲戚都盯着这块肥肉呢!” 连林晓龙这种普通职工都知道的道理,由此可知,有一个当领导的亲戚是多么的重要。 一旁的工友笑道:“老龙啊,我看你是久住深山中,不问世间事太久了,难道,你还不知道吗,承包下这个食堂的老板,就是你的好妹夫呀!” 林晓龙顿时不高兴了。“少来这套,别提他膈应我!再拿他开玩笑,别怪老子跟你急眼!” 沈临风这三个字对于林晓龙而言,就是不能提及的禁区!自己那么好的个妹妹,嫁给了个畜生,这是他一生之耻! 第129章 想重生的林晓龙 天底下,想要重生回到过去的人,不止沈临风一个,林晓龙也是如此。 他做梦都希望老天爷给自己一个重回到五年前的机会,回到过去,将不惜一切代价阻止沈临风娶自己妹妹!把悲剧从源头上制止! 当年攀上沈临风这个妹夫的时候,必须得承认一点,确实是有赌的成分,赌他将来会争气,出人头地!将来整个老林家能跟着沾沾光。 这可倒好!拿了个悲剧剧本!吃了大亏且不说,还把亲妹子给推进了火坑里!看着整天以泪洗面的妹妹,让林晓龙这个当哥哥的,悔之莫及! 兄妹俩打小儿没有爹妈,林菀是林晓龙一手拉扯大的,与其说是哥哥,倒不如说是“爹爹”! 妹子过不好,自己这个当哥的,脱不了干系,林晓龙一直都在后悔,最忌讳别人在自己面前提沈临风这三个字! 不过,话说回来,自从自己上一次教训了他一顿之后,就再也没有听到过他欺负林菀的消息了,难道,改邪归正了? 当这个念头刚在脑子里生出来的那一刻,又被他摇了摇头甩了出去,怎么可能呢,天底下,谁不知道狗改不了吃翔的道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以后,无论如何得专门找个时间跟妹子聊一下离婚的事儿,丢人也得离! 妹妹还年轻,满打满算才25岁,以后还有大把的青春年华呢,一定要及时止损,真要是一辈子都耗在沈临风这个人渣的身上,那才是毁了一辈子! “老龙,你这么说话可就没劲透了,我吃饱了撑的啊?逗你玩有意思嘛?我说的是事实,承包下食堂的负责人,真的是你妹夫!上周刚举办的签约仪式,还是咱们厂长王德发亲自跟沈临风握手的!”怕他不信,工友又补充道:“还有一个事,恐怕你也不知道,咱们厂重组技术部,你知道外聘的技术总顾问是谁不?就是沈临风!他回来了,而且还是以食堂承包人和技术总顾问的双重岗回来的呢!” “真的假的?你没骗我吧?”林晓龙有点不敢相信。他识字不多,会写的字仅限于名字,能认的字不多于一百个,很少会主动地去看公告之类的玩意儿。 “唉,你可真行啊,自己亲妹夫都不来玩,这么重大的事情,我有必要骗你吗?一会儿打饭的时候,直接问问老板娘不就行了么!免得说完骗你!” 下班后,在厂里吃晚饭的人并不多,除了上夜班的之外,就是懒得回家做饭的人,会专门从食堂捎一份回去,林晓龙就是后者。 老婆带着孩子回了娘家住一段日子,家里没有媳妇做饭的林晓龙就只能来食堂开火了。 一点儿都不忙的胖嫂浑身轻松,一边打着饭,一边跟熟络的工友聊着闲天。 “老板娘,问个事儿。”这时,林晓龙凑上跟前。“请问,沈临风是你们老板嘛?” 胖嫂摇头。“不是!” 你看,我说什么来着,我就知道你在骗老子!正准备找工友算账的他还没来得及把话说出口,就被大喘气的胖嫂接下来的一句话,险些闪了腰! “他是我们的合伙人,是股东!”胖嫂说话是非常严谨的,沈临风怎么能算自己老板呢?自己又不是打工的! 顶多只能是一起合伙做生意的合伙人! “合伙?你说的沈临风,和我说的沈临风是同一个人不?是那个打老婆、吃喝赌博耍钱的沈临风嘛?”林晓龙不死心地想确认一下。 “瞧你这人,怎么说话的呢?我说的沈临风应该不是你说的那个,我们临风兄弟为人厚道仗义,疼老婆,有情有义,肯定不是你说的那个人!” 胖嫂直接给否了,开什么玩笑,沈临风这种好人如果都能扣上吃喝嫖赌打老婆家暴男帽子的话,那这天底下就没 有好男人了! “还有就是,他老婆叫林菀,如果你认识的话,那应该是同一个人了,不过,我还是得给临风兄弟打抱不平,他可不是你说的那种人渣!是一等一的好男人!”胖嫂为沈临风正名,不许这个粗莽的汉子凭空污人清白。 “真的是他、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呢……”一脸难以置信的林晓龙喃喃自语着,饭都没来得及打就溜达着出门去了。 不行,必须得找他问个明白!林晓龙迫切地想知道,在自己请假的这段时间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在厂里,想要找到沈临风的办公室并不困难,毕竟是全单位的风云人物,随便一打听,就能知道他在哪儿。 “姓沈的!”哐当!办公室的大门被他粗暴地一把推开。 “啊——”屋里头除了一个被吓到惊叫出声来的美女之外,空无一人。 “你他么是谁啊,这么没有礼貌,进屋不会敲门嘛!吓死老娘了!”王秀禾没好气地破口大骂。“一点教养都没有!爹妈没教你懂规矩吗!” “我找沈临风,沈临风他人呢?”林晓龙没管这个,一门心思就是找人。 “找他干嘛?他人在不在,管你屁事,你算老几!你是哪个部门的?预约过吗?”王秀禾的心情今天不错,正收拾东西正准备下班跟闺蜜一起去吃火锅,结果没想到,一个哐当撞开门的莽汉子险些把她吓个魂飞魄散!心脏砰砰砰地跳个不停!太没有礼貌了!人吓人,是会吓出人命的! 最可气的是,这个糙汉,竟然都不道歉!这就让王秀禾更烦了! “我吓到你了啊?实在是不好意思,对不起,是我的错。”反射弧比较长,情商略低的林晓龙这才反应过来,刚才自己的莽撞吓到了眼前的这个姑娘,连忙道了个歉,然后又追问。“沈临风人呢?” “人不在,回家了!”王秀禾语气生冷地回答了一句。“道歉都不会,一看你这德行就是缺教养的乡下土包子,没礼貌还不会说话,这辈子就是穷酸命!” “哎,同志,你这人说话咋这么尖酸刻薄呢,我不是已经道歉,说对不起了吗?你咋还侮辱人呢!” 第130章 刚烈泼辣的女子! 一开始被损,林晓龙忍了,毕竟确实是自己没礼貌在先。可现在倒好,这个漂亮女人损起人来竟然没完没了了!而且还上升到了家教的高度! 辱我父母,这就让他不能忍了!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你倒好,直接嘲讽到老子爹妈头上了! “怎么?侮辱你咋了?犯错还不让说了?难道我说的有问题吗?你这是道歉的态度嘛?你还想打我不成?你就是没教养,缺家教!你要敢动我一根手指头,我保证,让你在这个厂里一天都混不下去!明天就卷铺盖滚蛋!”王秀禾双手环在胸前,以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俯视着比她壮硕高大的林晓龙。 “再侮辱我爹妈,信不信,我对你不客气了!”林晓龙举起沙包大的拳头朝着王秀禾威胁着。 “好啊,来,朝着这儿打!”然而,性格同样刚硬的王秀禾不吃这套!指着自己的脸,嘲讽道:“你要是个有枪有弹的爷们儿,就朝着这里狠狠地打!不敢的话,你就是个太监!窝囊废!饭桶!”王秀禾说话咄咄逼人,一副吃人的架势! 林晓龙身材逼近一米九,熊一样壮实,而王秀禾呢,身高只有一米六多一点点,可在气场上,林晓龙完全被小小的王秀禾给压制得死死的! 面对如此泼辣的女子,林晓龙不禁往后退了一步,气势瞬间弱了许多。 “觉得我说话不好听是吧?行,给你选择,要么,你就动手打我一顿!要么就乖乖向我低头道歉认错!”占理的王秀禾不依不饶了起来。 虽然心里生气,可林晓龙并没有敢动手打人的心思,只是想吓唬她一下罢了,敢在厂里动手,下场只有一个——开除! 家里有老婆孩子等着自己挣钱吃饭,作为整个家庭里唯一的顶梁柱,林晓龙必须时刻保持着冷静,掂量清楚打人之后的后果自己能否承受得了! 沈临风的前车之鉴,历历在目,一时冲动换来了终生无法挽回的悲剧!惨痛的教训犹在眼前,林晓龙不希望自己成为下一个沈临风。 “对、对不起,这位同志,我为之前的粗鲁无礼,向你道歉,对不起!”满腔怒火的林晓龙低头了,弯腰认错,保住了饭碗,却丢掉了血性。 为了生活而低头道歉,实话实讲,不丢人。 “哼,这个态度嘛,倒还可以,行,我接受了。”王秀禾冷哼一声。 呼~长舒一口气的林晓龙一脸疲惫,想要转身离开,不料,却被王秀禾从后面喊住了。 “这就走?话还没说完呢!” 林晓龙苦着脸,不自在的回过头。“又咋了,我不是已经跟你道歉了吗?” “是啊,你是跟我道歉了,可是,我还没有跟你道歉呢!” “啊?”林晓龙震惊的下巴都快要磕在地上了!“你说啥?我没听错吧?” 林晓龙以为自己的耳朵出问题了。 “看你这么壮实的模样儿,怎么看都不像是耳朵有问题,我说,我得跟你道歉!”王秀禾一脸坦然的说道。“对不起,我不该讽刺你的家教,刚才是我不对,实在是太过于生气,所以就口不择言了。” “没、没事儿,确实是我不对,太莽撞了……”林晓龙说话磕磕巴巴,真没有想到,事情竟然还有如此反转。 “你也是个老同志了,怎么办事说话一点儿都不懂礼貌呢,哪有进门不先敲门的道理?还有就是,哪怕是再急的事儿,都不能失了分寸,丢了规矩!无规矩不成方圆!要是人人都跟你一样冲动莽撞的话,咱们这个社会岂不就乱套了?”道完歉后的王秀禾开始教训起了林晓龙。 三十好几的大老爷们儿,如同小学生一般乖乖在王秀禾面前低头接受教训。 这一刻的林晓龙全无之前的戾气, 对眼前这个年纪比自己小很多的女人佩服的心服口服。 “如果今天,你硬闯的是厂长办公室,万一撞见什么事情的话,你的前途就彻底没了!好在,你只是莽撞一点,并非不懂分寸,我甚至都用缺家教这种字眼来侮辱你,你都没有被激怒到丧失理智,这说明,你还是有可取之处的,懂得掂量后果,要是换做其他人的话,你看我怎么收拾他!” “行了,多余的话,我就不跟你说什么了,反正,今天的事情,给你个提醒就足够了。以后做任何事情之前,一定要懂规矩!” “谢谢!谢谢女同志提醒,我保证,以后绝不会再冲动了,谢谢你!”林晓龙有点感动,一个劲儿的道谢。 活这么大以来,还是头一次有人教他这些道理呢! “再等等!你不是要问沈临风的事情吗?”王秀禾又喊住了他。 林晓龙一拍脑门:“哎呀,忘了!” “沈临风已经回家了,下班点刚到,就已经走了,如果你知道他家在哪儿的话,可以直接去他家里找他,不然就得等明天了!” “成,我知道了,谢谢你了,善良的女同志!”说罢之后,林晓龙匆匆出门而去。 今天发生的事情不大,但是对他的心理冲击是蛮大的! 骑着老旧的二八大杠,嘎吱嘎吱蹬着一路疾驰,朝着沈临风家里赶了过去,然而,等待他的,却是一间上了锁的房门。 “奇怪了,怎么家里不见人呢?”趴在门口的窗户上往里看了看,嗯?房间里怎么是空的呢! 整个屋里全都落满了灰尘,不见人影,就好像是一副很久没有人住过的样子。 “什么情况,难道搬家了?为什么好端端的搬家了呢,连个招呼都不打一声!太不把我这个大舅哥放在眼里了吧!”扑了个空的林晓龙有点生气。 可问题来了,搬家搬去哪儿了呢?一想到这儿,林晓龙感到有点些许惭愧。 自诩为妹妹的保护伞,遮天大树,整整半个月,对妹妹不闻不问,上一次见面,都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而林菀,自从上次还完钱以后,就再也没有登门看过哥哥,没办法,谁让嫂子不待见这个小姑子的呢…… 既然不待见,何必自讨没趣呢! 这让林晓龙有点难过,明明是血浓于水的亲兄妹,为什么关系却越来越疏远了呢? 第131章 感情变了 从小相依为命的兄妹俩,一手拉扯起的亲妹妹,本应该一辈子相互扶持才对,可为什么,几乎活成了陌生人呢? 想不通,真心想不通……在人生的路上,我好像丢掉了自己唯一的亲妹妹…… 靠在家里的沙发上,仰望着天花板,林晓龙感觉自己的心里非常难受,难受到想哭,可是,哭又哭不出来。 桌上,还有一瓶空了的白酒瓶子,53度的二锅头,喝了个干干净净,下酒菜就是一碟花生米而已。 酒后晕乎乎的脑袋里,想的都是昔日兄妹俩相依为命时候的画面,一幕幕画面宛如放电影一般在脑海中闪过,十五岁的他带着十岁的林菀,背着竹篓在大街上捡粪球,臭烘烘的粪味儿熏得头疼,为了抢夺一块新鲜的驴粪蛋,林晓龙常常跟同样大小的孩子们一起打架!每次都是遍体鳞伤! 满满一竹篓粪球儿,可以从大队里换三个工分。工分积攒多了,年底的时候就能从生产队里换粮食吃。 队里大队长心疼这两个自幼失去爹娘的孩子,往往会在工分本上给他们多加个几十个工分,好让他们兄妹俩多分点粮食。 每到到了过年的时候,就是兄妹俩最开心的日子,村里人善良,每年都会把包好的饺子匀出来一碗送给他俩。 而妹妹又很懂事,每当有好吃的,总是会只吃一点点,然后就拍着小肚皮说自己吃饱了,其实,林晓龙什么都知道,那里是吃饱了,这分明是舍不得吃,故意留给哥哥吃!那个时候的日子虽然穷,但是兄妹俩相互扶持着,也能感受到家的温馨!有你在的地方,就是家! 林晓龙不是没有读过书,曾经,他也上过小学,但是,上学就没法去挣工分,挣不到工分,年底就分不到粮食。 所以,只读了小学二年级,连初小都没有读完的他选择了辍学,别看年纪小,为了挣工分,他什么活都愿意干,捡粪、下地、造肥料、修河堤,他是整个大队里,年纪最小、工作最勤奋的后生,大家谁都心疼他,谁都想拉他一把,然而,在那个贫穷的年代里,谁家吃饭都紧巴,能帮的很少很少。 哪怕是大队长,也仅仅只是保证不让他们姐弟俩饿死而已…… 别看林晓龙读书少,但是他明白一个道理,想要改变贫穷的命运,光是挣工分是不够的,必须得读书识字!成为一个真正的知识分子! 于是,林晓龙就把妹妹供起来读书,从初小供应到了高小。有了文化,就得到了改变命运的机会,高小毕业后的林菀,得到了进入化工厂上班的机会! 老林家终于诞生了工人阶级!从此再也不用在乡下过穷日子苦日子了!妹妹有出息了,林晓龙觉得,自己这辈子累死都值了! 然而,老天爷对兄妹俩的好运似乎并没有结束,入职化工厂上班半年的林菀有一天带回家一个消息,化工厂硫化车间招募新工人,职工家属优先。 林菀给哥哥报上了名,虽然是个充满高难度的脏活累活,但林晓龙不怕,只要能挣钱,再累、再苦的活他也愿意干! 一门兄妹俩,出了两个工人,单位还分配了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这是兄妹俩一生中最高光的时刻! 一直到了后面,勤恳工作的林晓龙受到了不少工厂女性职工们的青睐,踏实肯干、吃苦耐劳,这种性格的男人在七十年代时特别是一种加分项。 尤其,他一门心思只爱挣钱,从来不去沾花惹草,更是让一些女职工们喜欢了。嫁给这样的男人,靠谱,有安全感! 直到后来,认识了现在的媳妇马艳芬,他还记得,结婚的那天,作为小姑子的林菀可高兴了,前前后后的张罗着,笑的那么开心,为哥哥娶媳妇而高兴,就像是一只忙碌的小蜜蜂,她憧憬着美好的未来,哥哥嫂子 还有小姑子,一家三口一起努力,把这个家经营的越来越好! 等将来嫂子生孩子以后,自己这个当姑姑的,一定要把大侄子细心地呵护长大! 哥哥嫂嫂,从来没有离开过林菀的人生规划,然而,小姑子却不在嫂子马艳芬的计划里。 一想到媳妇时,一种莫名的烦躁情绪萦绕在林晓龙心头,让他那颗粗糙的心躁动不安!就是因为有了这个倒霉娘们儿之后,兄妹俩的感情才开始变质的! 马艳芬就是属于那种典型的“小家主义者”,在她的认知里,在没有公公婆婆的前提下,一家人的标准就应该是:自己、丈夫、孩子! 在这个逻辑里,多一个人都不行,小姑子就是一个“外人”,必须得嫁人,哪有小姑子“赖在”哥哥嫂嫂家里不出门子的! 可她从来没有意识到,她所在的这个小家,不是林晓龙一个人的,而是兄妹俩一起打拼出来的家业。 三室一厅里,也有林菀的一室一厅!但大度的林菀并没有在意嫂子的“小心眼儿”,而是坦然接受了嫂子相亲的安排。 作为家里仅有的小姑子,而且样貌好看,在妹夫这个角色的物色上,马艳芬可是上足了心思,她绝不允许这么好看的小姑子落在一个庸碌无为的平庸之人的手里!一定要“利益最大化”,发挥最高价值!在马艳芬的物色下,年轻有为的大学生沈临风进入到了她的视野之中。 费尽心思把两个人安排到了一起相亲,最后走到了一起,本来,林晓龙对老婆急着把妹妹嫁出去这件事是颇有微词的。 毕竟,自己就这一个妹妹,兄妹俩自幼在一起相依为命,自己刚结婚,妹妹就被嫁出去,这让他怎么也舍不得。 好在,老婆干的是人事,安排了一个前途无量的好妹夫,从人品到能力,再到事业上,全部都没得挑,妹妹嫁给他,一定是个好归宿! 而在后面的岁月里,自己有了孩子,妹妹也生了女儿,两家虽然相距的有点远,但走动的还是比较频繁。 第132章 喝闷酒没意思,我陪你 两家人基本每周都会聚在一起聊天吃饭,沈临风出手阔绰,每周都会送很多的礼品,肉蛋奶之类的稀罕物,这让自己家那位见钱眼开的老婆更是乐得合不拢嘴。每周都盼着妹夫小两口登门来做客,而惭愧的是,回回都是妹夫给自己送礼,自己却从来没有送妹夫过东西。 无论怎么讲,两家人的日子过得和和美美,如果,故事停留在这一刻的话,那该是一个多么圆满的童话故事啊,可惜的是,世上从来没有十全十美的好事儿。当你以为人生圆满的那一刻,总会给你制造点意外故事出来! 沈临风的一记冲动老拳彻底葬送了自己前途,让这个新生家庭,走上了沉沦的毁灭之路! 从那以后,妹妹就过上了愁云惨淡的日子,饱受打击的沈临风从此一蹶不振,过上了与酒精为伍作伴的日子,人喝多了,总是会做出一些伤天害理的事情,酒精上头的沈临风酒品不好,爱耍酒疯,情绪失控之下,就会对照顾自己的老婆拳脚相加,砸东西! 自此,林菀身上的伤口就再也没有消停过,头上笼罩上了家暴的阴云,看着妹妹过着这种凄惨的生活,他这个当哥的岂能坐视不管! 有好几次,冲动之下想去找沈临风玩命,可总是被林菀苦苦哀求的劝住,林菀不希望哥哥为了自己干傻事儿,一边是亲哥哥,一边是老公。 伤了谁,自己心里都不好受,林菀并不希望哥哥和丈夫爆发冲突,仍寄希望丈夫会改邪归正…… 林菀越是善解人意,就越是让他心疼,如此之好的媳妇,沈临风你个狗日的不懂珍惜,反而拳脚相向!你特么的还是人吗! 好多次,林晓龙都差点没有抑制住杀人的冲动!如果不是妹妹的眼泪和苦苦哀求,他非弄死沈临风这个王八犊子不可! 然而,真正让林晓龙破防的原因却是另外一个:作为妹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娘家人,哥哥家理应是妹妹遮风避雨的避风港才对。 有好几次,挨了丈夫毒打之后的林菀,一脸泪痕的抱着孩子敲开了自己的家门,想要在哥哥家里寻求心灵上的慰藉,可是,自己那小肚鸡肠的倒霉媳妇愣是把孤苦无依的小姑子当成了破坏家庭和睦氛围的“眼中钉”。 自打沈临风不行了以后,马艳芬对待林菀两口子俩的态度是越来越差!从前的和颜悦色不见了,昔日的和和美美也烟消云散了。取而代之的成了尖酸刻薄、冷嘲热讽,恨不得跟这种没出息的亲戚一辈子不来往!生怕跟这种家庭沾染上半毛钱关系。 从那以后,一切都变味了,自己这个当哥的,也被媳妇牵着鼻子走,林菀从小就懂事儿,当然能看得出嫂子对自己的不喜欢,默默地疏远了亲哥。 林晓龙难受的要死,一点忙都帮不上妹妹一家,每一天对他来说何尝不是一种心理煎熬呢? 人活着,到底是图个啥呢?亲情?还是事业?事业不成功,就连这仅有的一点亲情都给拧巴散了! 林菀搬家,这么大的事情,却都不通知自己这个亲哥一声,林晓龙彻底绷不住了,这意味着,妹妹已经再也不把自己这个亲哥当亲人了。 连搬家都是无声无息的悄悄离开……心里头堵着得慌林晓龙拿起桌上的酒瓶子晃了晃,一滴酒都没有掉出来,空了。 正准备再出去买一瓶的时候,此时,一瓶茅台被人放在了桌上。“一个人喝闷酒多没意思呀,来,我陪你一块喝。” 林晓龙猛然间抬头,发现,一手拎着酒,一手拎着两个饭盒的沈临风正站在他面前。 “沈临风?你来干啥?你是怎么进我家门的?”林晓龙面对沈临风说话的时候,语气很是生硬。 沈临风看了一眼敞开的房门,说道:“我就是这么走进来的。” 随手拉了一把椅子,坐在了林晓龙的对面,然后找出来两个茶缸,把带来的茅台酒盖子打开。 吨吨吨——一人一茶缸,一瓶茅台酒就这么分没了,再把饭盒打开,里面装的都是热乎的下酒菜。 “这可是好酒啊,我就是一个挣死工资的普通工人,我可喝不起!”好东西的唯一缺点就是贵,单凭味道上来说,就比二锅头这种勾兑酒要香。 如果非要说二锅头比茅台好喝,那么大概率是因为喝不起茅台…… “你是喝不起,但是妹夫能喝得起呀,以后想喝茅台,就跟妹夫说,想喝多少给多少,管够,但是有一点,别跟我以前一样,把自己喝成个酒蒙子。” “哼,你也知道,自己是个酒蒙子!”林晓龙没好气的冷哼一声。“说吧,找我干什么?” 沈临风一愣:“我没找你啊,不是你火急火燎的去办公室找我来着么?” 本来,他已经收拾东西回家了,走到半道上,突然间想起来,好像有什么东西忘了拿,然后半路又给折了回去。 恰好碰上了还在收拾东西的王秀禾,经过王秀禾的描述,沈临风一猜就知道,找自己的人肯定是林晓龙,说起来这个大舅哥,已经好久都没有跟他打过交道了,轻易不会找自己的,担心有什么急事的沈临风从食堂打包了两份菜之后,又买了瓶酒,来到了林晓龙家里。 看着门都不管,靠在沙发上一身酒气的大舅哥,沈临风有点庆幸,看来是大舅哥碰上事儿了,得亏今天专门回去了一趟,不然可能耽误大事。 这个大舅哥虽然打过自己,险些把牙给打掉,但是沈临风并不恨他,毕竟是为了自己的亲妹子才出手打的自己。 “是不是遇上什么事儿解决不了,跟我说,我可能会有办法。”能用钱解决的问题,目前来看,一万以内的事,应该在沈临风这里都能摆得平。 “我啥事没有,倒是你,是不是最近有什么事情瞒着我?食堂承包是怎么回事儿?技术总顾问又是怎么回事儿?还有,为什么好端端的搬家了呢!” 第133章 帮妹妹把钱存起来! 很多问题憋在胸口,林晓龙不吐不快!他太想知道这段时间,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了,为何自己这个当大舅哥的,什么都不知道! “事就是这么个事儿,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跟你没啥关系,再者就是,你知道了也没啥用,帮不上忙,不过有一点可以放心的就是,你妹子跟着我,保证过上荣华富贵,丰衣足食的好日子,不再像是以前一样,从前是我不好,对不起林菀,以后,不回了。” 过多的话,沈临风不愿意再跟他叙述,自己这段时间做的所有事情,随便一打听就能知道个七七八八,他可以回单位去问别人,不需要自己多费口舌。 “但愿你说的是实话,我再信你最后一回,如果,你敢再第二次对不起我妹子的话,我拼上这条命不要,也得跟你同归于尽!” 也不只是酒劲儿还是上头,此时的他,眼珠子都是红色的,面相上看起来,确实是有一股凶狠劲儿。 “不多说,看我以后的行动就知道了,来,走一个。”沈临风不多解释,举着茶缸跟他碰了一下,烈酒入喉,顺着食道一路进了胃里,顿时感觉,仿佛有一股火焰在腹腔里燃烧,喜欢喝酒的人,会享受这种滋味,而不喜欢喝酒的人,会感受到一种痛不欲生的滋味。 赶紧吃一口菜压一压,然后,从兜里掏出来一叠厚厚的10元大票放在了桌面上。 看着如此之厚的一叠钱,林晓龙微微一愣。“你这是什么意思?哪来的钱?” 沈临风把钱推到他的跟前,吃着菜,随意的说道:“当然是我挣的钱,难不成是抢来的?这是1000块钱,收好了。” 林晓龙还是不明白:“好端端的,给我这么多钱干什么?”足足1000块啊!按照一个月100块工资来算,想要攒够这些钱,足足得干10个月才能存够! 这可是一笔难得一见的巨款,这么多钱摆在眼前,不心动就见鬼了。要是自家那倒霉媳妇在旁边的话,一定会把这笔钱直接装进兜里,见钱眼开的她才不会管这笔钱的来路如何呢,有钱就拿,不拿白不拿!甭管怎样,先装兜里再说! 林晓龙喜欢钱,但却不是那种什么钱都要的人,穷也穷的有骨气,虽然对钱动心,可也得先问个清楚——为什么? “这笔钱,一来是感谢你这些年对我们家的帮助,我知道,在我颓废的这几年,一直是你在暗中接济着林菀,偷偷给钱过日子,不然早就撑不下去了。二来,是我的愧疚,算是一笔小小的补偿吧。”沈临风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就是想感谢一下大舅哥,仅此而已。 虽然直接送钱的方式很俗,但却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打工人,谁不是为了钱呢?兜里有钱装着,心理压力就会舒展许多。 林晓龙把钱拿起来,放在鼻翼下,闭上眼睛狠狠地吸了一口,然后缓缓地吐出一口气,钱的味道真香啊! 随后,又把这笔钱推到了沈临风跟前。“钱拿回去吧,没这个必要,你对不起的不是我,是我妹子,我帮我妹子是天经地义,因为我是她亲哥,血浓于水的亲哥哥,哥哥帮妹妹,理所应当,也不需要收钱。钱拿回去吧,大家挣钱都挺不容易的,跟我妹妹安生过日子,比什么都强。” 好一个重情重义,不恋钱财的大舅哥,我沈临风佩服!沈临风愈发欣赏起了这个憨厚的大舅哥了,有原则有底线。 上辈子接触的时间短,了解得不够深入,上一世接触的机会不是很多,林晓龙把丫丫接走以后,这辈子就在也没有见过。听说,后来的丫丫考上了国外的哥伦比亚大学,带着舅舅移民去了海外,这说明,林晓龙一直抚养着丫丫长大,直到考上国外名校,而丫丫把他当成父亲一样对待的态度,则是说明舅舅对她非常好。而如今,自己才算是重新认识了林晓 龙。财帛动人心不假,可却动不了真感情,是个有情有义的真汉子。 “这笔钱,必须得拿着,哪怕是你不要,就当是替你妹妹收着吧。”沈临风又把钱推到了他面前,执意要给,而且给出了一个他无法拒绝的理由。 林晓龙看了看钱,又看了看沈临风,思来想去,还是把钱收了。“说的倒也对,万一你小子又靠不住了怎么办,我得为我妹妹准备条后路。” 沈临风点醒了他,林晓龙觉得有道理,这笔钱放在这里,万一这个兔崽子有一天不靠谱了,指望不上了,妹妹咋整?外甥女咋整? 有了钱就不一样了,将来起码有个喘息的余地,不至于像之前那样活的如此辛苦!以他的性格而言,这笔钱一旦以替妹妹名义收着了的话,这辈子哪怕是穷死饿死,也不会花一分一毛。林晓龙是个莽夫不假,但确实个有原则有底线的莽夫! “你现在的新家地址在哪儿?”林晓龙问起了另一个比较在意的问题。 沈临风没有正面回答,而是摇了摇头:“这个事,眼下还不方便讲,我得罪了一些江湖上的人,除了我之外,我不希望让第三人知道家庭住址,还望你能理解。等日后风头过去了以后,我再告诉你。” 张佛头经营多年的江湖势力被警方一网打尽,本是一件大快人心的好事,可美中不足的是,罪魁祸首张佛头却下落不明,迄今在逃。 这个人一天不能归案,沈临风悬着的心就一天不能放下。张佛头必须归案!他不能跑!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张佛头就是沈临风心里的一根刺儿!必须得拔掉,他不希望自己的老婆孩子日后活在安全的隐患之中! “你又惹事了?”林晓龙眉头一皱,感觉事情很不简单!果然,自己这个妹夫,一天到晚就没有让人省心的时候! 难怪突然间搬家,一家人消失的无影无踪了呢!原来是招惹上了江湖势力! “好了,喝酒吧,多了你也不用问,也不需要你来管,踏踏实实安生过日子就行了,与你无关。”沈临风岔开话题。 作为局外人,有时候知道的太多,反而不是什么好事。 第134章 张佛头惨淡的一生! 张佛头一生中,最引以为豪的事情就是成为了一个跺跺脚地面上震三震的江湖大哥,在家美女在怀,左拥右抱,出门小弟簇拥,浩浩荡荡! 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人生巅峰,无外乎如此!他已经达到了个人权势地位的小巅峰,如果不出意外的话,随着他人脉和资本的积累,后续还能再上一层楼!倘若运气好,也能像是高启强一样,用一跪换一个权势滔天的干爹,他未免不会成为第二个高启强! 而事实就是,如果按照前世模板走下去的话,他的的确确就是“高启强”本人的模板!金牛县的高启强!天海市的高启强! 然而,非常可惜,张佛头到死都不会想到,自己只是得罪了一个看起来如此普通的人,却让自己经营十几年的心血悉数毁于一旦! 从白手起家的劳改犯到地位尊贵的江湖大哥,这条路他用了二十年之久,而从巅峰到低谷,香车美人到一无所有,他只用了一个晚上。 此时此刻,躲在下水道里的他,望着从头顶滴落的水滴,他的精神开始有些恍惚,不对,这肯定是在做梦,没错,一定是在做梦!我做了一场可怕的噩梦!等我醒了以后,一切就都恢复正常了,我还是那个人见人怕的江湖大哥,我身边还是有几十上百号小弟!家里还是有娇滴滴的美人情妇等着我宠幸! 对,是梦,我正在做一场噩梦而已,醒来,一定要醒来!为了从噩梦中醒来,张佛头拿起地上的石头,咔咔的往脑袋上狠狠地砸去! “啊——”随着下水道传来的一声惨叫!一脑袋是血的张佛头终于认清了现实,这,不是梦! 自己那奋斗了几十年得到的辉煌,悉数毁在了那个人的手里! “沈临风!沈临风!沈临风!!!”痛苦的嘶吼声中透着无穷无尽的愤怒!“哈哈哈!咳咳……” 拳头疯狂的锤击着坚硬的混凝土管壁,一直锤到鲜血淋漓,眼下,也许唯有痛楚感才能平息他心中燃烧的怒火。 昔日美女相伴,兄弟相随,意气风发,而如今,宛如丧家之犬一般,东躲西藏!陪伴他的,只有在下水道里觅食的老鼠和脏兮兮的蟑螂! 与蛇虫鼠蚁共处一室,这一切,都是拜沈临风所赐! 那一天夜里,他一直都守在电话机旁,等候着老鬼带回捷报,一直等啊等,等了整整一宿,都没有等到老鬼他们回来的人影。 那早已备好的庆功宴凉透了也不见一个人来吃!具有丰富江湖生存经验的张佛头顿时察觉到了一丝不妙,直觉告诉他,大概率出事了! 先不想别的,跑路最重要!在没有通知任何人的前提下,张佛头收拾了几万块的现金,开着车迅速跑路! 然而,警方的行动速度非常之快,为了抓捕这个最大的恶势力头目,封锁了所有的交通要道,但凡是人走的路,必有警察设卡,而且还背着八一杠步枪! 虽然不知道这帮警察是不是抓自己的,谨慎起见,张佛头连车都不要了,躲在了市区一个隐蔽的角落里,暗中观察着! 直到看到了早上报纸刊登的内容,这才知道,原来是真的出事了!他沈临风不讲武德啊!说好了约架,怎么能叫警察呢!坏了江湖规矩! 张佛头恨得牙根痒痒,恨不得现在就去一刀捅死沈临风!然而,残酷的现实告诉他,就连这唯一的梦想,此时都是不可能完成的奢望了! 也不知老鬼他们的嘴巴到底严不严实,但可以肯定的是,已经有小弟没有经得住警方的审讯,供出了自己,如若不然,自己的照片和样貌也不会出现在报纸的通缉令上!形式已经严峻到了一种难以收场的局面!留给他的时间已经不多了,警方正在一步步的缩小搜索圈。 如果说,自己的小弟们没有集 体落网的话,张佛头其实是不怕警察搜捕的,虽然做了许多的缺德事,但是你找不到证据,能耐我何? 而如今不同了啊,小弟们被警察一网打尽,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过,小弟们肯定会一股脑的把所有的犯罪事件全部供出来,然后把黑锅狠狠地扣在自己头上!毕竟,没有老大指使,当小弟的,谁敢出去作奸犯科呢?此情此景之下,倘若自己落在警察手里,如果不是枪毙,那也恐怕落个无期徒刑! 前者是死,后者是生不如死!两个选择,都不是张佛头想要的路! 张佛头报仇心切,但更得保住自己的小命,只有躲过这段搜捕之后,想办法离开金牛县,才有回来报仇的资本! 为了保命,张佛头和张福同的名字都不敢用了,隐姓埋名且不说,因为没有介绍信的缘故,他连旅馆都不敢住,有钱也没地儿花。 每天夜里都住在连流浪汉都不稀罕的下水道和垃圾堆边,白天就专门去人少的犄角旮旯藏着。 唉,这种东躲西藏的日子,何尝不是个生不如死呢!这么活着有什么劲儿!张佛头悲哀的闭上了眼睛,而鼻子里充斥着难闻刺鼻的腥臭味! 一开始的时候,当一闻到这种味道时,会反胃恶心,几乎吐出苦胆来,而现在,已经对这种味道习以为常了!不仅如此,竟然还能安然入睡! 果然,当你适应不了一种环境时,树立起一个活下去的基本目标之后,你的身体机能就会下发出一个必须得不惜一切代价融入到环境之中的信号。 咕噜噜~肚子传来饥饿的叫声,张佛头砸吧了两下嘴,继续闭着眼,一动不动。 他已经一天都没有吃过一口粮食了,就连喝的水,也是趁着夜深人静时,偷偷跑到公园的水龙头边用塑料瓶接回来的水。 至于吃的,以前敢买,现在是彻底不敢了,在这个纸媒信息发达的时代里,几乎每个小商贩都会在闲暇时读书看报,本地的金牛日报是必看报刊之一。 自己的照片连续三期的报纸都有上头条,大大的刊面上,印着自己的头像,以及悬赏金额——1000元! 抓到我,就给1000块,我这也太不值钱了吧!不过,说归说,闹归闹,别拿佛头哥的小命开玩笑。 第135章 盲流张佛头! 下水道里的老鼠因为常年生活在没有天敌伤害的环境中,对环境的感知力差了许多,张佛头轻而易举地就把老鼠抓在了手里。 拎着耗子的尾巴,听着它吱哇乱叫的声音,浑身上下黏糊糊的毛发中散发着一股难闻的恶臭,张佛头怎么也下不来手。“给我滚!” 狠狠地把耗子丢了出去,摔在墙壁上的耗子一声惨叫之后,便没了生息,看得出来,张佛头的手劲儿还是挺大的。 最终,张佛头还是决定冒险出去搏一搏,只要搞到东西吃,哪怕是被警察追着跑,那也认了,只要自己能逃出金牛县,去往天海投奔表哥,自己就不愁东山再起的机会!沈临风,你我之间的账,还得慢慢算!饥肠辘辘的张佛头爬出了下水道,在月色的掩护下,悄悄地在一条条街道间转移着。 在躲避的这段日子里,他甚至连家都没敢回,在这以前,他每隔十天半个月,必须得到隐蔽地居住地看一看老婆孩子。 而如今,就这么最简单的要求,现在都已经成了难以实现的奢望!他害怕早有准备的警察已经暗中埋伏在了自己家门口,就等着自己上门自投罗网! 对于警察来说,他们掌握着本地所有的居住的情况,只要他们愿意,就很容易盘查到老婆孩子家的地址,所以,张佛头不敢冒险。 他的运气还不错,刚溜了没多久,就看到一个晚上正在关门的供销社,供销社的销售员一看就是那种比较青涩,刚踏入社会没多久的年轻小姑娘。 装扮成外地逃难者的张佛头花五块钱从供销社里买来了不少吃喝用具,并且婉拒了小姑娘帮自己报警寻找招待所的要求之后,火速扬长而去! 真要是被当成盲流抓起来的话,后果也是不堪设想!八九十年代的社会进步得太快,尤其是大城市,发展需要用人,工厂需要用人,工地需要用人,城市吸引着外地偏远地区的劳动力踊跃入城打工。但是,在当时的社会机制下,各种良莠不齐的人进入到大城市之后,严重挤压了本地人的生活资源,同时,一些低素质的群体开始为非作歹,让本地老百姓苦不堪言。 为了防止资源被挤压,也为了管控大量的外来人员,很多地区都出台了暂住证政策,外地人要在本地住宿,必须要拿出单位开具的出差证明,亦或者是本地有关部门颁发的暂住证,尤其是后者,只有取得了暂住证之后,才有资格在本地工作打工。 而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拿到暂住证的,一是手续麻烦,二是需要交钱,愿意背井离乡出来打工的人,有几个人兜里是宽裕的呢? 正因为如此,造成了很多打工人不愿办理暂住证,宁可冒着被抓住遣送回家的风险,也要出来“打黑工”,这种“非法打工”的情况又造成了另一个现象的衍生——黑工厂!很多不法商家和黑心老板正是看中了这些无证打工人的侥幸心理,要么恶意拖欠他们工资,要么骗进黑煤窑、黑砖厂上班。 就这样,很多吃了亏的打工人明知道被欺负了,可是却又不敢报警,如果被查出没有暂住证的话,会被有关部门直接带走,被遣送回原地址之前,还得发配到农场去劳动个把月,同时也要面临巨额的处罚。生活在生活底层的人,没有一个不可怜的。 “沈临风,你害的老子有家不敢回,还得在外面东躲西藏!老子跟你没完!这辈子不杀你,誓不为人!” 躲在了隐蔽的角落里,张佛头大口大口地吃着点心和饼干,这辈子没觉得这玩意儿有这么好吃过!他是隐藏的有钱人,他的所有经济收入均是来源于不法所得,在改革开放之前,他就已经实现了年入过万,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张佛头才是金牛县真正意义上的万元户! 他还干过倒卖粮票的生意,哪怕是在计划经济的时代里,也从来都是吃香的喝 辣的,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像是饼干和桃酥这种对于当时人们来说是奢侈品零食的东西,可在张佛头这里,看都不会看一眼,老子顿顿吃的是牛肉、猪肉、羊肉! 动不动还得来上几条海鱼或者是王八炖汤,十全大补,鬼才吃这种小零食改善伙食呢! 张佛头把饼干当成了沈临风,狠狠地咀嚼着!仿佛是要被他嚼碎了咽进肚子里! 我张佛头躲在城市的角落里吃饼干果腹,此时此刻,你沈临风在干什么呢?难道过上了跟我一样花天酒地的日子? 当然不会,沈临风不是他那种人,对声色犬马不感兴趣,此时的他,正在家里享受着久违的天伦之乐。 客厅里铺了张地毯,地毯上还打着洋码,是一张进口地毯,而丫丫则在这张舒服的地毯上打着滚儿,玩着最新款的洋娃娃,也是进口货。 正宗的中亚羊毛绒地毯,市面上可不常见,放在以前,这可是只有进贡到皇家才有资格用的。 的亏是改革开放政策好了,以前那些皇家御用的贡品才能“飞入寻常百姓家”,好东西唯一的缺点就是贵,就这么一张不到三平米的地毯,价格卖到了200块钱,一般家庭谁用得起?丫丫从小营养不良,免疫力和抵抗力都比较差,稍微一点病菌都有可能让她生一场大病,所以,林菀在日常特别注意丫丫的防护,丫丫的皮肤不是很好,寻常的化纤物,会让她的肌肤出红疹子。为了孩子能自由玩耍,挥金如土的沈临风才买了这张“豪华地毯”。 为了保护这张昂贵的地毯,林菀连夜用毛线织起来了一张毛线地毯,铺在了羊毛毯的下面,用来保护羊毛毯。 沈临风对这个操作虽不理解,但大受震撼。这就像是你养了一只金毛,懒得遛狗,特地又养了一只边牧,用来遛金毛一样的逻辑…… 咱就是说,地毯的作用,有没有一种可能,就是专门用来铺在地上的呢? 第136章 一家欢喜一家愁 虽然很不理解,但是咱不敢问,也不敢说,反正林菀喜欢,那就由得她去做就行了,只要她开心,哪怕是供起来这条毯子也无所谓。 林菀看着在进口羊毛地毯上肆无忌惮玩耍的丫丫,清秀的眉头紧锁着,显然,她对女儿弄脏名贵地毯的行为不太高兴,她的心里已经开始琢磨着,要不要再在这个地毯的上层再做一层保护罩呢!都怪沈临风这个败家爷们儿,买什么不好,非买个这么名贵的地毯! 其实,很多人,尤其是老一辈人都有一种共同点——贵的就得珍惜着用!生怕弄脏了、弄旧了。完全忽略了物件的实际用途。 记得曾经在短视频软件里刷到过一个视频,家里买了一个好看的沙发垫,妈妈很珍惜,于是专门做了一个保护罩,用来保护沙发垫,为了保护这个保护罩,专门又做了一个垫子,为了保护这个垫子,又做了一层保护罩…… 毫无疑问,林菀便是同款“妈妈”!这么贵重的进口地毯,可把她给心疼坏了,买回来之后,又把沈临风埋怨了好久。 不管自己如何唠叨,可沈临风脸上一直挂着笑容,一副油盐不进的德行,你说你的,我买我的,你训我就听着,训完我还买! 有时候,听老婆唠叨训话,也是一种难得的享受,只有有老婆的人才有资格享受到这种待遇,一般的单身狗就只能在被窝里孤枕难眠了! 虽然家里有钱了,但沈临风也不是瞎买东西,地毯只是一件附带品而已,此时的他,正在调试着刚买回来的电视机,而且还是一台彩色电视机! 八十年代的家庭里,谁家要是能有一台电视,估计整个村子都得到你家里去看电视,而且,还得是自带板凳。 那时候的电视,还是靠天线找信号的,每次找信号的时候,都得爬到很高的地方去寻找信号源。 孩子间的攀比尤为严重,一群小孩子中,谁要是说,我家里有电视机的话,毫无疑问,孩子头儿非他莫属! 在很多人的回忆里,尤其是老一辈人来说,绝大多数的老人总会对一个场面记忆犹新,一到了晚上,整个村里的男女老少汇集到一起,守在仅有的一台电视机前,聚精会神地看着冒雪花的电视机,有时候,因为信号弱的缘故,调试一夜也找不到信号,看一宿雪花屏幕。 虽然穷,但是精神生活充实,自有一番趣味乐在其中。 一台彩色电视机的价格十倍于普通黑白电视机,而且还得凭票购买,攒够足够多的电视票才能购买到电视。而且,一般的小供销社里是不配备电视机这种稀罕货的,得到大型供销社才能买到。电视票沈临风自然是一张都没有的,但是这并难不倒他。任何产生需求的行业都会衍生出交易市场。 票据交易也不例外,国家并不允许非法交易票据,无奈何,老百姓的需求实在是太大了,年年打击,年年屡禁不止。 单位每个月发放的那一点点根本不够用。我需要肉票,但是却有一大把用不上的油票,你需要布票,可却有许多用不上的面票,他有肉票,却需要很多面票,那咱们三个相互换一换,这不就彼此都有票了嘛!要是觉得吃亏,那没关系,我再用现金给你补足差价,这不就行了吗!市场便就这么诞生出来了!为了能换到电视票,沈临风从“黑市”花了三倍的价格才收购到了足够多的电视票。 有钱可以摆平很多事情,可有的事有钱也搞不定,比如说找信号,手持着天线,足足找了大半宿!总算才让满是雪花的电视机闪现出了正常的彩色画面。 “爸爸妈妈!电视机出图像了!还是彩色的呀!耶!我终于可以在家里看电视啦!”丫丫高兴地手舞足蹈。 “昏睡百年,国人渐已醒!睁开眼吧!小心看吧!哪个愿臣虏自认!因为退缩与忍 让,人家骄气日盛!……” 电视机里传来徐小明演唱的大侠霍元甲的粤语主题曲,清楚又洪亮,沈临风的脸上也流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爸爸妈妈快来坐下,我们一起看电视!”激动不已的丫丫拍了拍自己左右手的位置,招呼他们俩一起坐在毯子上看电视。 八十年代,国内的娱乐圈尚处于萌芽阶段,一部名为渴望的电视剧,造就了旷古烁今的收视率神话,除了过硬的演员实力和剧本之外,没有其他的竞争对手也是其独霸收视率的主要原因之一。随后,国内又陆续引进了多部港剧。 尤其是饱含浓浓爱国情怀的电视剧《大侠霍元甲》,更是成为了广为流传的经典佳作,每次播放这部剧的时候,总会造成万人空巷的场面,而霍元甲、陈真等一些耳熟能详的名字,陪伴了六零、七零、八零三代人的青春一起成长。 一家三口坐在毯子上,围在一起津津有味的看着电视剧,时不时比比划划,空气中洋溢着抑制不住的兴奋。 就连林菀,也在聚精会神的看着电视,林菀活了二十多年,这还是第一次拥有电视机呢,必须得承认,自己没有嫁错人,虽然他走过一段时间的弯路,但是好在,后续又及时浪子回头,改邪归正。一家人又过上了正常的日子,生活正在一天天的好转。 家里不仅配上了电视机,而且在洗手间里还装上了一台洗衣机,把衣服放进去,然后再倒上洗衣粉,按下按钮之后,洗衣机就会自己转动,时间到了,衣服也就洗好了,都是在电影里才看到的高科技产品,如今安装在了自己家里,实话实讲,林菀这辈子都没有想过,自己有生之年还能用上高科技。 日子越来越有盼头了…… 而在她感慨的时候,突然间感觉,一只不老实的大手正悄悄地攀上了自己那柔软的后腰。 林菀朝着一旁的沈临风狠狠地瞪了一眼,然而,沈临风的视线似乎也在专注的看着电视,仿佛偷摸这事儿跟他没有关系。 如果只是摸腰,那也就算了,但是,这只可恶的狼爪正在朝着自己的胸脯袭来! 第137章 把妈妈借给爸爸补课 太肆无忌惮了!太胆大妄为了!孩子还在呢!要是被丫丫看到了,影响多不好!要摸,至少等回屋以后再摸吧! 要让他摸两下嘛?趁着丫丫没看到,丫丫还小,应该不在意这个吧?不行不行,坚决不能破例,今天他敢当着丫丫的面儿摸自己的胸,明天就敢当着孩子的面儿亲自己,后天就敢直接当着孩子的面儿把自己按在…… 就在林菀内心陷入万分纠结的时候,沈临风的狼爪已经逼近了林菀底线所在之处,然后重重地一把按了上去…… 林菀闷哼一声,连忙捂住了自己的嘴,连连朝着沈临风使眼色,然而,沈临风的注意力全在电视上。 没错,沈临风的确是在聚精会神的看电视,至于摸林菀的事儿,他“并不怎么知情”,是他干的没错,只是下意识的一个举动罢了。 就跟你搂着媳妇睡觉时,手会不自觉地摸来摸去,同样的道理,沈临风的潜意识里当成了理所应当的正常事儿,忘记了场合。 再者说了,不就是把手放在了胸上而已嘛!又不是外人,两人都是合法夫妻,扯了证,国家承认的两口子,又没干别的事儿,丫丫看到了又怎样? 就说不小心不就行了嘛,或者说,妈妈胸口不舒服,有点闷,爸爸是在给妈妈按摩……不一样能搪塞过去嘛! 自己这媳妇啥都好,就是有一点儿不好,凡事想得太多了。本来没啥事,想多了就脑补出事来了…… “爸爸,爸爸,霍元甲打死了陈真的师父,可陈真为什么要拜霍元甲为师呢?”丫丫对于电视剧里的剧情不太了解,毕竟孩子也小,很多台词的深度并不能吃透,理解得比较浅薄,对于小孩子来说,最吸引他们的,无非是精彩的打斗场面罢了,拳拳到肉,精彩纷呈,慢节奏的文戏是他们不喜欢的戏份。 “这个嘛,这个,嗯,你想一下啊,师父被霍元甲打死了,这说明,霍元甲的本事要更厉害啊,拜师是为了学本领,当然是要跟着更厉害的去学呀。” 多少年都没看过电视剧的沈临风,除了里面的人物名字之外,早就把里面的剧情忘了个干干净净,面对孩子的询问,只能随便乱说一通。 “净瞎说,才不是你说的那样呢!”林菀白了他一眼,趁这个机会把放在自己胸上的狼爪一巴掌拍掉,她不接受沈临风不懂装懂,胡说八道。 “那是因为,师父只是败给了霍元甲,然后是被自己给气死的,陈真知道这个前因后果,想要给师父报仇,只是心怀怨恨而已,报仇,就得学到更好的本领,所以他选择默默隐忍,拜师霍元甲,将来得到报仇的机会,可是呢,在日后的接触中,霍元甲的人格魅力逐渐征服了性格桀骜不驯的陈真,被他的人格所打动,从而放弃了报仇的念头。”林菀以前曾在别人家有机会看到过一两集电视剧,对里面的大致剧情有个了解。 “哦,原来是这样啊,哼,爸爸净瞎说,骗丫丫!”丫丫嘟起了小嘴儿。 沈临风讪讪一笑,摸了摸鼻尖儿。“爸爸忘了,这不,幸好有妈妈在,不然的话,连爸爸也一直蒙在鼓里呢,所以,爸爸想跟丫丫商量个事情。” “爸爸知识学得实在是太少了,年纪大了,看电视剧也看不明白,急需补补功课才行。丫丫能不能把妈妈今晚借给爸爸一宿呢,爸爸想连夜补课学习。” 噌,林菀的脸蛋瞬间一片红润,补课这两个字,意味深长啊!丫丫年纪小不懂事,听不明白这个词的真正含义,林菀这个过来人岂能不知! 不愧是上过大学的文化人,都能编造出补课这等词来掩人耳目!一般人真心想不到这种词。 顶多就是拿出一块糖扔在地上,然后对着孩子说:我把你妈按在床上了,你赶紧拿着糖快跑,别回家…… 丫丫歪头想了想之后,爽快地答应了下来。“行,没问题,那就把妈妈借给爸爸一个晚上,好好给爸爸补习一下功课,明天,妈妈可要回来陪丫丫哦!” “去去去,你们父女俩说什么呢!就这么把我给借出去了,都没有经过我的同意!”林菀的脸几乎都快红成苹果一个颜色了。娇艳欲滴! 哪有这么当爹的,这不是误导孩子么!等以后孩子长大了,明白事情了以后,再回忆起补课这两个字时,脑子里浮现出的画面就是爸爸妈妈一起回屋睡觉……当加上额外的滤镜之后,这两个字就完蛋了! “丫丫你看,妈妈不想带爸爸一起进步,唉,以后啊,爸爸没人补课,连电视剧都很难看得懂了……”沈临风故意在丫丫面前唉声叹气。 丫丫板起了脸,宛如一个小大人一样,“教训”起了妈妈。“妈妈,你这种想法就不对了,爸爸追求进步是好事,活到老学到老,只有共同进步,咱们家才能过得更好,先进步的人,不应该拒绝想进步的人成长,嗯……嗯……反正,妈妈你得帮爸爸补课才行!” 也不知丫丫小小的年纪,从哪儿学来的这些车轱辘话,这不都是领导讲话时的发言词嘛,怎么被个小孩子给学来了呢? 不过,从某种程度来说,这也是一种鲜明的时代特色。打官腔、说官话,反正就是不说老百姓能听懂的正常话。 “好好好,妈妈听你们的还不行嘛!”林菀只好投降,心中又无奈又娇羞又欣喜。 无奈的是丫丫小小年纪就学到了官场“精髓”,娇羞的是今晚要跟沈临风同床共枕,欣喜的是,今晚可能会发生一些比较快乐、有点难以启齿的事情…… 这么想着,林菀的内心中,突然间萌发出了一种淡淡的期待感…… 可恶,我这是怎么了?偷偷地看向沈临风,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她满怀期待的娇羞目光对上的是一双几乎喷火的眼睛! 沈临风的眼睛里似乎燃烧着一团火,顺着目光烧到了自己身上! 第138章 两口子俩应该做的事情! 天底下,哪有男人不好女色呢,如果没有,那他一定喜欢的是男人…… 男人活在世上的目的是什么?——事业和爱情。通俗一点解释的话,就是——金钱和女人。 钱(事业),沈临风已经有了,就差(爱情)女人了。他与林菀的感情,是毋庸置疑的,在他长期以来的努力之下,昔日破裂已久的夫妻感情如今已经恢复到了当初完好如初的境地,只差捅破最后一层窗户纸了,如果不是因为来事儿的话,这层窗户纸早就可以捅破了! 沈临风这段时间,除了寻找机会,也在暗戳戳的创造机会。 在他追求媳妇同床共枕这条路上最大的“拦路虎”,就是自己的“黑心棉”闺女丫丫! 都说父爱和母爱一样深沉,可父爱终究是差了母爱半截儿的,这是个毋庸置疑的事实,别犟。在原始社会的部落关系中,强壮的男性承担着捕猎重担,女性负责养育后代,母亲陪伴着孩子的成长全过程,而在现在的社会体制下,父亲承担起了打工挣钱的“捕猎者角色”,早出晚归,从小在母亲陪伴下长大的孩子,对母爱会有一种天然的依赖性,每天晚上都得妈妈陪着睡觉才行,如果半夜醒来发现妈妈不在身边的话,也会哭闹个不停。 这也是绝大多数家庭里,丈夫和妻子长期分房睡的主要原因,没办法,孩子实在是太磨人了。 说白了,一句话——谁带大的孩子就跟谁亲……谁让沈临风这个爹在丫丫成长之路上消失了“好多年”的呢! 而且,还是孩子形成认知最关键的两年里,除了心理阴影之外,什么正面形象都没有留下,因此,沈临风无法行使“父爱权威”的命令式主权来指挥丫丫听话,无论是做任何事情,都要以一种商量的口吻来同丫丫进行对话。 永远不要小看任何年龄段的孩子,当她形成独立自我认知意识的那一天开始,她就已经是一个“小大人”了。 无论是进口洋娃娃,还是软绵绵的进口羊毛绒地毯,都是沈临风向闺女的“行贿”,获取林菀的“一夜陪伴权”。 丫丫今晚玩得很开心,玩累了之后睡得就很早,此时此刻,坐在沈临风床上的林菀,内心却是忐忑不安,顺着虚掩的门缝,似乎能听见洗手间的冲洗声。 一想到洗完澡后回屋的沈临风,林菀就能脑补到接下来可能会发生的画面。内心衍生出一种想要逃跑的潜意识,可身体诚实的纹丝不动…… “林菀,你快跑呀!要是不趁现在赶紧跑的话,一会儿等那个大坏蛋洗完澡进屋,再想跑也就来不及了!他会把你压在下面,然后扯掉你的衣服,最后会进入到你的……” “呵呵,别听她瞎说,跑?为什么要跑?难道你不想吗?不怀念被这个坏蛋欺负的感觉吗?还记得他上一次欺负你是什么时候吗?真的不想吗?” 就在林菀心里天人交战的时候,洗完澡的沈临风回到了房间里,并且随手反锁上了房门。 一来是怕林菀小鹿受惊般的逃走,二来是怕丫丫进屋坏事儿。作为一名心思缜密的“阴谋家”,沈临风一定要把所有的坏事隐患杜绝在发生之前! 他绝不允许任何人来坏自己好事儿!哪怕是亲闺女也不行!不然,就没收她的洋娃娃!羊毛地毯!新衣服!电视机!对,没错,就这样惩罚“黑心棉”! 看着坐在床上,身上紧紧裹着毯子,仅露出一个脑袋的林菀,娇羞不已的面容中透着一丝欲拒还迎的羞涩感,这副楚楚可怜,我见犹怜的姿态,让沈临风不由自主地咽起了口水,差一点儿没绷住,直接化身成为凶猛的恶狼,冲到床上去,把这个羞答答的美人扑倒,张开血盆大口,整个人吃进肚子里! 没事、别激动,反正是到嘴边的小肥羊,绝对跑不了!今夜 时间很长,慢慢来就行…… 沈临风不停地给自己心理暗示,疏导自己的心态,免得操之过急,惊吓了眼前的“盘中餐”! “你、你、你别乱来,不是补课的么,别胡闹。”看着正朝自己步步逼近的沈临风,林菀不由得紧了紧身上单薄的毛毯,往后退了退,直到靠在床头上。 林菀越是这种欲拒还迎的姿态,就越是给了沈临风一种强烈的征服欲! “是啊,我是来补课的呀!”眼睛里冒着绿光的沈临风,一把撇开了围在腰间的浴巾! 这个刺激的举动,先是让林菀害怕地捂眼睛,然后又是一阵索然无味的失望感,浴巾之下,竟然是一条平整的四角裤…… 浓浓的失落感油然而生,这不是自己想看到的画面…… “我是来补课的不假,不过,我想学的是生物课,有一些男女之间比较隐私的课程,想跟林老师一起探讨一下,比如说,小孩是怎么出生的?” 沈临风径直坐在了林菀的对面,一脸坏笑着,朝着她缓缓靠近,距离之近,都能感受到彼此的呼吸和心跳! “我、我只上了九年级,我教不了你、我、我累了,想睡觉……”文质彬彬的斯文败类,文化人耍流氓就是跟一般的土流氓不一样! 净整些新鲜词出来!差点儿没反应过来!林菀心中对沈临风这个大坏蛋破口大骂,现实中却在他咄咄逼人的目光注视下,娇羞地低下头。不敢直视他那充斥着侵略和进攻性的目光,她知道,自己今晚肯定是在劫难逃了!虽然做好了准备,可毕竟已经两年多没在一起做过羞羞事了,冷不丁的突然又在一起,搞得心里毛毛的…… “唉,说的这叫什么话!三人行,必有我师,林老师是一定能教我这堂课的,我也相信,林老师肯定可以把我教好的,好了,闲话不多说,咱们开始上课吧,请林老师脱衣服!”越玩越上瘾的沈临风一把扯掉了林菀抱着的毯子,然后又把她身上那件单薄的薄纱睡衣扣子一把解开。 熟练而又迅速的动作,惹来林菀一阵惊呼! 笑话,我沈某人可是早已经在梦里把这套脱衣流程练习了一百多遍! 第139章 男人的眼泪! 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的开,慢慢地绽放她留给我的情怀;春天的手啊翻阅她的等待,我在暗暗思量该不该将她轻轻地摘~ 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慢慢地燃烧她不承认的情怀,清风的手呀试探她的等待;我在暗暗犹豫该不该将她轻轻地摘~ 怀中搂着疲惫的林菀,林菀的头靠在沈临风的胸膛上,闭着眼睛却是一脸的幸福感,她在享受着刺激过后的舒服余韵。那久违的感觉又回来了…… 沈临风满是胡茬的下巴顶在林菀额头上,一口积压在胸腔里几十年的郁结之气,仿佛随着刚才的释放一并随风消散。多少次的魂牵梦绕,多少次的梦回过去,昔日的悔恨犹如梦魇般折磨了他整整四十年!直到这一刻,沈临风才感受到一种叫做幸福的满足感,这辈子,能重来这一回,死也值了! 作为一名出生在六零年代,成长于八零年代的新时代好青年,他的思想信仰科学,从不相信任何鬼神之说,此时此刻,他却无比的想要感谢老天爷。 或许,这个世界上应该真的是有“神仙”吧,重生,或许是老天爷心疼自己,给了自己这个痛苦浪子一个改过自新,从头再来的机会吧! “你流眼泪了?你哭了?”正伏在沈临风胸膛上感受温存的林菀,感觉到了发梢传递来的湿润感,抬头一看,发现,此时的沈临风竟然已经是泪流满面…… 拜托,你的冲劲儿如此猛烈,自己是受力者,应该哭的是我好不好! “没事儿,就是想到了一些过去的事情,感觉以前的自己太不是个东西了,所以没忍住。”随手扯过床头柜上的一张纸,沈临风擦了擦眼泪。 红红的眼睛,湿润的眼眶,以及抽动的鼻头,沈临风正在掩饰自己即将失控的情绪,有那么一瞬间,仿佛刺痛了林菀那颗柔软的心。 同情心泛滥的她主动抬起双臂,将沈临风的脑袋捂在了自己的胸前,用自己的体温安抚着这个情绪正在崩溃的男人,嘴唇贴在他的耳边,轻柔的话音安慰道:“一切都过去了,过去的一切,都是你做的一场噩梦,梦醒了,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呜……”破防的沈临风终于忍不住了,双手紧紧搂着林菀,贴在她的胸口嚎啕大哭!“对不起……对不起……都是我的错……是我……” 汹涌澎湃的眼泪冲垮了他构建起的心房堤坝,这个在外人面前一直是以硬汉、智者标签示人的“强人”,此时此刻,趴在林菀怀中,犹如一个犯错后悔过的孩子一般,哭个不停,外表越是坚强的人。内心越是柔软,他需要用坚强的外壳来保护脆弱的内心! 当剥开坚硬外表之后,就会发现那一颗心早已是伤痕累累,千疮百孔。这么多年来,每一次对过去的回忆,都像是一把刀子,在他的内心深处一遍一遍的伤害着,反复的回忆,反复的伤害,活着,对他而言,早已是一种千刀万剐般的酷刑折磨! “当事人”林菀的一声原谅,才让他终于从这种痛苦的折磨中解脱了出来! “我错了、我真的错了……”哭得几乎失去意识的沈临风,嘴里喃喃地重复着这几个字。 “男儿有泪不轻弹”、“哭什么哭?男子汉大丈夫,流血不流泪!”从小生活在男人必须要坚强硬气的认知环境中长大的男孩子,什么都能学会,唯独没学会流泪,没有学会通过眼泪来发泄情绪。男人的泪水都是往心里流的,这才有了“浊酒一壶,愁入心头”之类的典故。 今天这次嚎啕大哭,是沈临风两世为人以来,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痛哭! 怀中搂着哭成孩子一样的丈夫,林菀能够感受到他的哭声中饱含着的悔恨,能够品的出来,这么多年自暴自弃,对于眼前这个男人来说,也是一种折磨,能够后悔,便意味着沈临风“ 良心未泯”,让她又是心疼,又是感动,不禁也流下了共情的眼泪。 “都是梦,梦而已,你的噩梦已经醒了,我和丫丫都在等着你从梦中醒来,你看,咱们一家三口,不都是好好的嘛。” 同样在哭的林菀,伸手摸去沈临风眼角的眼泪,他的泪腺就像是崩了的水坝,怎么都停不下来,一米七八的大个子,抽噎得像是个孩子。 “别哭了,丫丫都没有像你这般哭过,要是被孩子看见了,羞不羞,快擦一擦眼泪。” 林菀哭笑不得地用纸一遍一遍地擦拭着泪眼,又是哭又是笑。浪子回头的眼泪融化了人生寒冬的坚冰,往后的余生只有春夏,没有秋冬…… 当沈临风第二天睁开肿胀双眼时,双手下意识的向身边摸索,可身旁已经没有了媳妇的身影,迷迷糊糊的睁开了眼睛,却发现不知何时,自己光溜溜的身上竟然套着一条崭新的四角裤头,昨夜激战后,遗留在地面上的废纸也已经清理了个干干净净,就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如果不是枕边的几根乱发,沈临风还以为自己又是单独一个人睡的觉呢…… “我昨晚上竟然哭了……而且还是哭的那么伤心……而且,还是当着林菀的面!”混沌的脑子逐渐清晰,回忆起了昨天发生的一幕幕场景。 不想还好,这一琢磨,顿时有种想要找个地缝钻进去的冲动,他可以接受自己真情流露之后那种情绪失控的痛哭,但是,他无法接受自己在最在乎、最心爱的人面前暴露自己的软肋,自己辛辛苦苦在老婆面前建立起的“顶梁柱”人设岂不是全都崩了? 不过,话说回来,恐怕也只有当着最在乎的人面前,沈临风才能将自己的软肋全无顾忌般的暴露出来吧…… 伸了个懒腰,沈临风趿拉着拖鞋,下了床,推开门往外走,厨房里传出一股浓郁的煎鸡蛋香味,瞬间,无穷无尽的幸福感洋溢在了沈临风心田。 第140章 跟丫丫做交易! 来到厨房的沈临风,一把从背后将煎鸡蛋的林菀抱在了怀中,埋头在她的脖颈间,狠狠地吸了一口气! “别闹,煎鸡蛋呢,糊了就没法吃了。”林菀嘴上嗔怪着,身体却诚实地靠在了沈临风的身上,一脸笑意的闭上了眼睛。 夫妻俩静静地依偎在一起,一句话没说,彼此享受着充斥着爱意的温存。 “我不想吃鸡蛋,我想吃你!”重重在林菀那洁白无瑕的脖颈间亲了一大口,留下一个大大的红印儿!惹得林菀一阵惊呼。 “讨厌,别胡闹,让人看见就不好了,你非得让我到处丢人现眼是不是!” “切,净瞎说,两口子俩亲热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哪里丢人?丢什么人?亲自己媳妇又不犯法!哪条法律规定了夫妻不能亲热的!” “哼,数你歪理多,不跟你瞎闹了,快洗漱去,鸡蛋一会儿煎好之后,把丫丫喊起来吃早饭。”林菀驱赶着作怪的沈临风。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他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大坏蛋,耍流氓的时候,一点儿都不看场合,就煎鸡蛋这么点时间,都不忘记作弄自己,要是再不拦着点的话,恐怕自己刚换好的衣服就又被他在厨房里扒光了……因为那双不老实的手,已经探进了内衣深处…… 没人的时候,倒还好,他的流氓行为属于增进夫妻情调,可眼下不行,万一被闺女撞了个正着,以后还怎么做人? 好在,沈临风也没有大清早就搞事情的意思,只是单纯的想跟老婆简单亲热一下而已,然后就进了洗手间冲洗,一大盆凉水,从头浇到尾,这叫洗心革面!然后再把脑袋插进水桶里,沉浸个一分钟,这叫从头再来!多年来,沈临风养成了一个用凉水清洗身体的习惯,因为唯有冷水,才能让头脑保持时时刻刻的清醒。当然,这是一个不好的生活习惯,除非身体绝对扛得住,不然不要轻易尝试。 等他洗漱完之后,热气腾腾的煎鸡蛋和米粥已经摆在了桌面上,丫丫也迷迷糊糊地坐在了椅子上,一副身体已经清醒,灵魂还在沉睡的既视感。 小孩子都喜欢睡懒觉,丫丫也不例外,只是林菀对孩子的管理比较严格,而且早早就给她报了早教班幼儿园,必须要在每天七点钟之前送去上学。 除了日常的早饭之外,就是难喝涩口的中药了,家里有钱了,再也不是当初那个一贫如洗的家庭环境了,沈临风又去找当初给丫丫诊断的那位中医,重新开了份最好的药方,原则就一个:什么药材好,就往里加,什么药材贵,就往里头加! 什么狗屁的冬虫夏草、人参鹿茸,只要对我闺女身体有好处,那就甭客气,再贵也得给我写进药方里!哎,就是有钱!就是任性! 以至于拿着重新抓好的中药回家之后,沈临风都不敢告诉媳妇真实价格,还特别交代过,以后,抓药这个事儿,就全权交给自己负责,自己在医院内部有熟人,能以最便宜的价格拿到最好的药材,这个理由对别人管不管用,沈临风不知道,但是,糊弄林菀是绝对管用…… 中药有一个不好的特性,再好的药材熬在一起,都会散发一股难以入口的滋味,别说孩子了,就是大人也顶不住啊。 “丫丫能不能不喝药……”“不能!”娘俩每天都重复着同样的对话,丫丫每天的祈求换来的都是妈妈无情拒绝,沈临风在一旁都是一言不发。 他可以以一个“猫爸”的角色设定,在生活中无限度地宠溺闺女,但是,绝不能在林菀正确教育女儿的时候干涉进来。 没有任何一对父母希望自己的儿女将来成为骄横跋扈的“横二代”!宠溺可以,但是,必须要有底线! 但是今天,沈临风的心头憋了不一样的“坏水儿”,趁着林菀进厨房收拾的时候,悄悄地对丫丫 说道:“闺女,爸爸跟你做个交易怎样?” “什么交易?丫丫手里没有钱,爸爸,你不能再去赌钱了!”丫丫的脑袋瞬间摇晃成了拨浪鼓,而嘴里说出的话,却是无比的扎心。 看来,赌棍的形象早已经深入人心了,在丫丫的认知里,交易已经同赌钱画上了同等的概念。 “不是,爸爸是跟你商量另外的事情,爸爸替你喝药,但是,丫丫的同意,今天晚上再让妈妈给爸爸补习功课。如何?” 图穷匕见!这才是沈临风的真实意图!食髓知味,憋了两辈子,过了几十年单身汉的生活,一个晚上的欢愉岂能满足沈临风的需求? 恨不得每天晚上夜夜笙歌!提前过上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的生活! 至于停药会不会影响丫丫的身体,这个问题不叫问题,因为丫丫的营养不良是一种需要长期调理的慢性病,药物只是调节肠胃,促进消化,而真正想要恢复身体健康,必须得通过食用真正有营养的补品才可以,所以,偶尔的断个一两次中药没关系。再者说了,是药三分毒,再有营养价值的药材,终究是药,服用过久,也会对身体产生一些不利的损害。成年人都受不了,更何况,丫丫还是个只有五岁的孩子呢! “嗯嗯!丫丫同意交换!”丫丫爽快的点头,没有丝毫的犹豫,相比起没有妈妈陪伴着睡觉,苦涩难喝的药汤才是她的噩梦! 晚上玩累了,躺在床上,一会儿就进入到梦乡里去了,妈妈在不在身边,其实并不是很重要。 昨天晚上没有妈妈的陪伴,丫丫自己也睡得很香甜,所以,在丫丫幼小的认知里,这笔交易是非常划算的。 “好,那咱们就说好了,拉钩!”为避免丫丫反悔,沈临风伸出了小拇指。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盖章!” “好了,爸爸,快喝吧!别被妈妈发现了!”拉完钩,盖好章之后,丫丫迫不及待地催促着沈临风喝药。 看着眼前这一碗难闻的中药,顿时有种反胃的冲动,可一想到晚上的幸福生活,玛德,豁出去了! 强忍着恶心感,沈临风一仰脖,就把整碗中药全都灌进了肚子里! 第141章 冷嘲热讽 “沈顾问,您一大清早的就喝这么浓的茶水,是昨天晚上没睡好吗?”一上班,心细如发的王秀禾就发现了不寻常之处。 一向是喝淡茶的沈临风,今天的茶缸里泡着几乎半茶缸的茶叶,茶水红到发黑,她丝毫不怀疑,这么一口茶水喝下去,估计半宿都得精神到睡不着觉。 “唉,一言难尽,我这是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虽然已经距离喝药过去了一小时,可沈临风仍觉得自己嘴里头有一股苦味。 为了消除这股药物的苦涩感,沈临风拼了命的喝茶,试图用茶叶的清香苦味抵消掉药苦,茶水喝了三茶缸,可效果不见有多少。 自己这个成年人喝中药都有种想死的感觉,更别说丫丫这么一个小小孩子了,真是苦了我的好闺女…… “对了,沈顾问,刚才副厂长通知,十一点半,全厂科级以上中层领导干部都要到一号会议室开会。”王秀禾提醒道。 合同里有两个必须: 虽然沈临风只是个技术总顾问的职务,不在正式编制里面,但是涉及到技术相关的高层会议,是必须要邀请沈临风入席参会的。 一般会议时,只列席不发言,可一旦会议内容是有关技术改革或者是产品升级方面,沈临风必须在场,而且还得发表重要意见,提供关键性技术指导。 这就是技术总顾问的作用,不是花钱养着你白吃干饭的…… “行,我知道了,一会儿帮我准备一下参会材料,对了,我从朋友那里搞来的那个小玩具,也一并帮我准备一下。” 这场即将开始的会议很重要,沈临风尤为看重,前世里,这场会议的内容直接决定了未来化工厂的发展方向和路线,就是这场会议之后,选择了一条错误的保守路线,不敢投入成本进行产业升级,继而导致整个化工厂在国改民之后,走上了一条积重难返的下坡路,艰难维持了十几年之后,负债破产。 作为一家支撑起地方经济的支柱性企业,它的破产直接或者间接影响了整个金牛县将近一半的gdp,尤其是破产当年,更是让gdp出现了负增长! 上千职工下岗待业,几十家个体餐馆关门、十多家配套零部件厂家关停,又导致了近万人下岗…… 如此大规模的破产和关停状况,让金牛县十年未能缓过劲儿来,经济低迷持续至2018年都不曾好转。 可想而知,后果严峻之情况!站在上帝视角上看问题,如果换做以前,化工厂破不破产,跟沈临风没有半毛钱关系,可如今不同了,他还指着化工厂这棵大树把自己的买卖做得更兴隆呢!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在的呢,一直在我包里装着,只是,我不太理解,这东西有什么用呢?”王秀禾从挎包里拿出来两个小方盒,一个盒子上印着汉字,而另一个则是德文字母,一看就是进口货。通过汉字可以得出,里面装着的是小陀螺,德文标签的应该也是同款产品。 沈临风让王秀禾准备的小玩意儿,并没有什么玄机,其实就是两个工业制品小玩具。一个国产货,一个进口货。 一样的功能,都是给孩子转着玩的小玩具罢了,只是,价格上却是天壤之别,国产的小陀螺,两毛五一个,而德国进口的这种,却卖到了两块五! 明明是一样的作用,价格上却相差了整整十倍之多!不仅如此,进口货的销量却比国产货的畅销许多倍! 这两个玩具背后的玄机,其实就是沈临风想在这场会议上重点表达的内容。也是希望通过这两个小玩具的区别将错误的路线扭转回来! 因为会议内容涉及了整个厂子未来十年,甚至二十年的发展方向,同时也关系到将来转变为民企之后的一个决策决定,各部门单位的领导都对 其十分重视,改革之后,国退民进是定局了,以后就是自己当家做主了,再也吃不了政府补贴,必须自负盈亏,所以,利润是全厂的核心,也是重中之重! 这让很多部门领导都怀念起了昔日吃“大锅饭”的感觉,无论部门运营得怎样,是亏还是挣,反正都有国家兜着底,大家都能活得舒舒服服。 可往后就不行了啊,一旦彻底敲定转变为民企最后期限之后,整个厂就得进行大刀阔斧的裁撤和合并,把一些不挣钱只亏损的部门全部裁掉,部分人员合并到其他车间,一部分裁掉下岗、对于一家追逐利益利润的企业来说,情怀将会彻底沦为过去。 没有利润,都是扯犊子!为了追求盈利,上可裁厂长,下可砍部门!这便是残酷的自由市场经济时代!弱肉强食的森林生存法则游戏! 全厂十八个部门,十八个正科领导,大多数人心里都很慌张,部门太多,体制臃肿,管理冗杂,真正盈利挣钱的,其实就那三四个车间罢了。 他们这些“无用之人”何去何从,连他们内心都没有一个具体的门路,失业的恐慌感笼罩在每个人的头上。 “马副厂长,近来可好?听说,前段时间,你进局子了,到底有没有这么一回事儿呢?”这个世界上,永远不乏挑事儿的人。 总有一种不喜欢你,总是专挑你最难受的时候落井下石。只要你不开心,他就能高兴一整天。哪壶不开提哪壶,热水专往头上浇! “劳烦挂念,我好得很,我进不进局子,好像跟你没有一毛钱干系吧?”马林皮笑肉不笑的顶了一句。 “哎,马副厂长说着话就见外了,我这不是好心嘛,出于对领导的关心,以及对同事的关怀,特地问一下。”作为政敌、死对头,永远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打击奚落对手的机会,哪怕明知道是往对方心窝上捅刀子,也得冷嘲热讽两句,不然难解心头之恨! “我说,孙大头啊,你这是咋回事儿呢,咱们马副厂长心情不好,你看不出来吗?怎么说话老是夹枪带棒的呢!咱们厂长三番五次的下过禁言令,严禁在厂里提及任何关于马林同志半夜因打架斗殴被抓进监狱的事情,你倒好,说起个没完没了了!” 第142章 勾心斗角! 听听,说得这叫人话吗?这是主持公道的样子吗?就差给你个大喇叭好好地去宣传一把了! 此时此刻,马林的脸色早已是铁黑色!脸部的表情开始逐渐狰狞,孙大头、以及刚才叫不上名字的这个跳梁小丑,都是跟他多年来争斗的失败者! 昔日,自己从不把他们任何人放在眼里,他们也绝不敢如此猖狂,归根到底,还是因为自己“失了势”,他们察觉到自己极有可能会失去将来接班一把手的可能性,所以才会越发的肆无忌惮起来,一个接一个地在自己面前上眼药,要是搁在以前,他们屁都不敢放一个! 失势又如何?终究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一两个小丑一般的角色,还动摇不了马林在厂里的绝对地位,毕竟,十几年来,都是被当成第一接班人来培养的,他的势力根深蒂固,他的人脉网四通八达,密不透风!想轻易把自己扳倒,做梦去吧! 不过,通过今天午会之前这个被人当面嘲讽的小插曲,也给马林提了个醒,以后,伴随着王德发对自己的弃用,将来这种贴脸嘲讽的情况只会多不会少! 还有就是,他也能敏感的感知到,已经有不在少数的心腹,暗中寻觅起了新的靠山,毕竟,看人下菜碟,树倒猢狲散。 在职场上混迹,想要前途,就得选对“靠山”,一生跟着强者走,一辈子才有好饭吃,这是亘古不变的法则。 如果自己没有实力当大哥,那么一定要跟对一个不会倒台的大哥!跟着强者才有出人头地的机会!马林自己不行了,当然不能怨心腹们“叛变”了。 “呦呵,大家都到得挺早啊,来,给诸位介绍一个小老弟,沈临风,想必大家,没有见过他本人,也曾听过他的名字吧。” 这时,杨铭山带着沈临风进了会议室,一进门就向大家介绍着沈临风,也是通过此举告诉其他人——沈临风是跟我混的! “熟,怎么能不熟呢,以前常在一起聊天来着,还记得我不?”孙大头第一个迎上来握手,笑脸相迎,说话的语气和善,给人一种邻家大哥的感觉,与方才同马林说话时的那种夹枪带棒判若两人。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哪怕是之前并不熟络,只要大家都有共同的敌人,那就是朋友! “孙部长,岂能不认识。”沈临风笑着回应,握手。认识,仅此而已,除此之外,再无任何交集。 被开除之前,作为技术部的一把手,虽然从年纪和资历上来说,够不上正科的职务,可大小是个部门一把手,沈临风当然也有资格列席会议。 这里面的各部门领导,他基本都认识,也有几个陌生面孔,应该是这几年里新提拔上来的新干部。 “真是没有想到,你被开除之后,咱们还有机会在这间会议室里再见,遥想上一次会面,也已经是三年前的旧事了。”孙大头颇为感慨。“连大学生这种人才都容不下,小人作祟是真该死啊,咱们厂这种明争暗斗,相互倾轧的不良风气是该好好整顿一下了!” 说这话的时候,孙大头刻意提高了音量,故意说给马林听。 “哪里哪里,要是我不走,恐怕还没有今天的成就呢,祸兮福所倚,我因祸得福,还得感谢害我的那帮孙子们呢,哈哈哈。” 感谢尼玛啊,老子恨不得弄死你们这群狗日的东西!嘴上说着好好好,心里骂着妈卖批,结果一不小心,竟然说出了大实话。 没关系,反正自己是个编外人员,也不怕得罪人,得罪人也不怕!先把嘴瘾过了再说,至于是谁愿意对号入座,那就悉听尊便! “老杨啊,当年,咱们的沈大才子在某些人主政的时候遭人排挤,给挤兑走了,害得咱们厂的技术部门成了个屁用没有的空架子,如今你主事,可千万不要再走钩心斗角的老路,再把 人才给放跑了,不然,你可就是咱们厂的大罪人了!” “说的这叫什么话?整个金牛县,不,整个天海,谁不知道我杨铭山重视人才!小沈同志可是我费了心思专门请回来的,以后,咱们厂的技术事宜还得指着小沈同志点拨指导呢,我岂能放他走?放心,只要有我杨铭山在的一天,一个人才都休想从咱们化工厂跑掉!” “咳咳——”本来是想装聋作哑,故意视而不见的马林,实在是忍不住他们明里暗里对自己冷嘲热讽的语气,咳嗽了两声,宣示存在感。 当马林和沈临风的目光在空中交接的那一刻,在座的所有人几乎都感受到了噼里啪啦的花火声! 沈临风的笑容中充斥着满满的玩味儿和挑衅,而在马林的眼神中,却是满满的怒火和一种被戏耍后的羞怒!玩了一辈子鹰,最后被鹰啄了眼! 马林曾经设想过沈临风一万种高智商的报复方式。笑里藏刀、声东击西、连环计、苦肉计等等,无一例外,都是动脑子含量极高的权谋之术! 谁能料到,他竟然挑动了两帮混混在一起互殴,从而把自己给牵连入狱,弄了个狼狈不堪!实在没有想到! 你明明是个聪明人,为什么要用这么没脑子的招数呢!马林表示很愤怒! 如果,沈临风能知道马林内心中的想法的话,一定会告诉他,最高端的战术往往是最朴实无华的! 曾经看到过这么两则新闻,两个共享单车企业彼此竞争,其中一家单车企业的主管偷偷用小刀划开对手家单车的车座子。 两个it企业竞争,一家公司花钱买通了另一家公司的保安,每隔两个小时,就给对手公司的总电源控制器关一次开关。 再者说了,你凭什么说我没有技术含量?沈临风认为,自己玩的这出“驱虎吞狼”+“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连环计,是他对人性研究集大成之所在! 他深刻洞悉了自己每个对手的心思、性格,以及对公职人员心理活动的揣摩,这才有了那天晚上的好戏! 在他的这场连环计中,倘若有一个人的心思没有揣摩到位,这出戏就会彻底唱不成。这能叫没有技术含量吗? 第143章 不同人格做事方式不同 世人笑我太肤浅,我笑他人看不穿!也难怪,倘若以马林的智商能看懂自己这番操作的话,那他就不应该只是个副厂长的职务了! 前几天搞出来的这波连环计,是沈临风自诩两世为人以来,策划过的最精彩的权谋之作! 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是上帝视角和心理专家并存的产物,换个人,绝对玩不转。 “呦,马副厂长,您也在啊,那天晚上的事情,实在是对不住了,我就好心的想请您和许自远和和气气地吃个饭,化解一下之前的误会,唉,没想到,闹成了今天这个样子,我也没想到,我的江湖仇家也挑了这么个日子上门寻我仇,唉,都怪我,是我不好,把私人恩怨的麻烦牵连到了您的身上。” 嘴上说着对不起,可在沈临风的表情里却丝毫看不出任何愧疚的影子!你这哪里是道歉?分明是在幸灾乐祸! 常言道,伸手不打笑脸人,尽管心中对沈临风恨意滔天,可面子上起码的风度,马林还是能保持住的,不在敌人面前暴露弱点,这是他的原则! 再恨一个人,也得保持风度翩翩的姿态,马林的脸上流露出了一副和风细雨的大度感。 “都是误会而已,更何况,你也是受害者,罪魁祸首是那帮江湖混混,如果你当时在场的话,恐怕下场会更惨,好在,自远的朋友们恰好当时正在对面的饭店里聚餐,看到我们这边被人围攻,拔刀相助,不然的话,恐怕我也不能囫囵地站在这里跟你们说话了。” 不愧是老江湖,一张嘴,三言两语就给许自远“洗白”了!轻描淡写间就把许自远提前带人埋伏这件事给改动成了他的朋友们恰好在对面吃饭…… 这种粗浅的洗白方式,虽然漏洞百出,可终究也能合理地搪塞过去。 “对了,不说他我还没想起来呢,自远兄弟怎么样了?听说他有点惨啊,身上被砍了两刀,严重吗?”沈临风故作关切地关心起了许自远。 就这种人渣,砍他两刀都是轻的了,换我,老子非把他千刀万剐不可!沈临风脑子里有一万种搞死他的方式,可他就偏不用,毕竟,自己亲自出手,未免太掉价了,就是要跟他慢慢玩!老子要让你好好的活着,让你的身边充斥着各种各样的“意外事故”! 不好好地折磨你一顿,难消我两世为人的心头之恨! “他没事,皮糙肉厚,挨两刀不打紧,得亏是他替你挡了刀,要是这两刀捅在你身上的话,不一定会有这么好的运气能躲过去,兴许,命丧当场都不一定。”聊起这事儿,马林的语气也愈发不善,话语中夹杂着火气。 再不是个东西,终究是个亲侄子,就像是他姐姐说的那样,打断骨头连着筋,别看人平时不着调,可打起架来的时候,整个人动起手来丝毫不含糊! 一边打人的同时,还分神保护着年老无力的舅舅,两刀都是替舅舅挨的!外甥身上的血溅到了自己头上,回想起当时血腥的画面,马林仍然心有余悸! 不由得更加心疼起了自己这个倒霉外甥,他不是个好领导,也不是个好人,可却是舅舅的好外甥! 幸好警察及时赶到救场,不然,就许自远带来的这么几个人,早就被混混们给砍死了!许自远被拘留之前,先送去诊所收拾了伤口,两刀都没有砍在致命处,但也缝了十八针,处理完伤口之后,就被警察给直接带走了。皮外伤不需要保外就医,虽然不知道为何而打起这场群架,可就冲他提前带人早有预谋组织斗殴这件事,就得拘留个十天半个月!一时半会儿想出来是不可能的了! 马林最近经常加班,他不愿意回家,一回到家就得面对在自己家里成天到晚哭天抢地管自己要儿子的姐姐。 “唉,谁说不是呢,我跟自远兄弟之间,虽说有一 点小误会,可终究只是小事儿而已,一杯酒就能化解,兴许,日后还能一起当个好朋友呢,唉,没成想,自远兄弟竟然替我挡了刀,以后,我跟自远就是过命的兄弟,自远的事儿就是我的事儿!马副厂长您放心,自远的仇,我一定会帮着报的!” 有那么一瞬间,马林恍惚觉得眼前的沈临风没有那么可恶,化身成了霞光万丈、忠肝义胆的梁山英雄,可回过神来之后,他仍是自己恨得牙根痒的死敌! “哼,但愿如此吧,沈临风,你还年轻,往后的路很长,坑也很多,凡事多小心着点吧,保不准,就一头栽在某个坑里了。” 留下了这么一句意味深长的警告之后,马林转身走到了属于他的座位上,不再理会聒噪的声音。 在马林身边,同样聚拢了将近十个中层干部,贴在他的耳边,低眉顺眼地说着话。与此同时,马林挑衅的目光朝着杨铭山等人瞥了一眼。 意思很明确,这些人都是厂里的中坚骨干,而他们都是“马系”基本盘,想跟他斗,得拿出来实力才行! “没事儿,别怕,凡事有我给你撑着腰呢,量他也不敢把你怎样!”杨铭山在背后给沈临风打气。 杨铭山从来都不是那种拉帮结派之人,可聚拢在他身边的人也不在少数,当你到了一定位置的时候,你的用人和选人,必然会有些许私心的考量。 这是毋庸置疑的,可能极少有人意识到,有时,任人唯贤,也是一种形成派系的方式。 马林和杨铭山最大的区别便在于此,选人的方式不同,注定了两人做事的风格迥异,尿不到一个壶里去! 一个是任人唯亲,一个是任人唯贤,外人想要加入到这两个派系都很困难,要么得跟马林沾亲带故,这点很困难,毕竟,不能选择重新投胎…… 要么就是另一条路——展示出自己足够的能力,才能引起杨铭山的注意,只要是人才,不管是哪个方面,只要被他看上,就一定会被重用! 人,一定要找到自己的闪光点。 第144章 羊马之争!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杨铭山对于人才的定义非常广泛,不仅仅只局限于工业技术一个领域,毕竟,全厂有上千号人,几个人能有沈临风这般扎实理论基础的人才呢?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各有千秋,有人书法好,杨铭山可以把他安排进文宣部门,有人嗓子好,可以安排到广播处,有人长得漂亮,可以安排给厂长当秘书……反正,只要具有独特的闪光点,在杨铭山看来,都属于人才的范畴! 对于人才的利用,杨铭山从来都不会吝啬成本,他这种人最有魄力和担当,可也最没有人情味,当失去了利用价值之后,对他而言,那就成了可有可无的“弃子”了,用你的时候,他会不惜一切代价的拉拢,当不用你时,他也会毫不犹豫地把你撇弃掉…… 所以说,跟这种性格的人合作,能做大事,也能挣大钱,可也要做好全身而退的准备。这是沈临风摸爬滚打几十年总结出来的经验和教训之谈! 无论职场还是商场,从来没有朋友,只有盟友,为利而结盟,也能为利而决裂,今天自己身上能打上“杨系”的标签,明天说不定,也能自己独成一派!沈临风自始至终把自己的定位想得非常明确,自己就是一个独立的派系,不会依附于任何人,也不会屈服于任何人! 化工厂内部的“羊马之争”(杨马之争)愈发激烈,他要做的,就是在这个过程中,谋得个人利益最大化! 国内的传统文化体系中,素来讲究一个排资论辈,尤其是座次方面,更是注重此点,热衷于看新闻的朋友,应该能通过各类的新闻视频中,根据领导的站位、座次能够区分出级别的大小、高低。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特点,不仅体现于官场,更是融入到了社会的方方面面之中。 就拿“C位”来说,居中位置之人,要么是领袖一把手,要么就是整个家族里最为德高望重之人。 而在“C位”左右手两边的位置,也很有讲究,传统文化中,自古以来以左为尊,因此,“C位”左手边第一个的位置便是二把手和地位第二高的人所在,三把手坐在右边。然后,再回到左边的第二位置,便是四把手的所在地。 沈临风的座次就比较远了,属于四方桌的角落边,几乎靠近门口,这意味着,他的地位在众多领导间属于最低的那种。 而在今天这场会议座次上,居于“C位”左手第一位置的人是马林,右手边才是杨铭山,这就很有意思了。 虽然王德发一直在提携杨铭山作为新兴力量分割马林这种老资格的权力,暗戳戳地打压着他,可归根到底,马林已成气候,麾下马仔占据了全厂将近一半以上的重要岗位,可以影响到他手中的部分权力,但却很难真正动摇他的地位! 马林是个不好对付的角色,想把他弄下台,首先,跟着他混的那帮心腹们就不会同意!尤其是死硬派的铁杆们,更是不会允许自己的靠山轻易倒台。 改换门庭容易,可混过职场的人,心里都跟明镜一样,没有哪位领导会愿意重用一个“外来户”,终究不是一条心,他今天能出卖你,跟我混,有朝一日,也不排除将来遇上更好的高枝,出卖我,跟人家去混…… 出于对自己前途的考虑,他们这伙人也绝不会容许马林这棵大树轻易被人伐倒!谁敢动马林,谁就是他们共同的敌人! 一双双不善的目光落在沈临风的身上,犹如一把把利剑刺向他!而在如此众多眼神的征讨下,沈临风仍然淡定如初。 想当年,老子也是从大风大浪中折腾过来的,这么一点小场面,就想吓得到自己,未免也太看轻我了吧? 领导总是要在最后才登场的,所有人都到齐之后的十五分钟,王德发这才姗姗来迟,当他过来的时候,所有人纷纷起身迎接,一口一个领导好。 所有人都起身了,沈临风也只好慢吞吞地站了起来,做人不能不合群。 “诸位都到齐了吧,咱们的会议现在开始,在会议开始之前呢,我有这么几个数字要告诉大家,今天要开的这场会呢,说大也不大,说小也不小,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咱们今天这个会呀,主要是为了传递上级领导对于改革开放时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专门性的探讨,至于是什么事情呢,就是这么个事儿,目的呢,是为了能让大家意识到……”王德发滔滔不绝,口若悬河地说个不停。 旁边的沈临风脑袋一点一点,几乎昏昏欲睡,领导的发言,在他听来,就像是王八念经一样,让人不禁产生一种即将睡着的感觉。 听领导讲话的催眠作用,可要比什么安眠药管用多了!以后要是睡不着觉,一定要听领导讲话! 十句话里面,至少有八句半是废话,就那么一句半句的重点,还特么被拆了个稀碎。 沈临风偷摸地打量了一下,在王德发将近十分钟的废话发言过程中,其他的干部们竟然还听得津津有味,不仅如此,更让他开眼的是——做笔记! 领导的废话文学,有鸡毛记录的意义啊!伸长脖子朝着一旁的孙大头的笔记本上看去,不看不知道,一看真佩服。 在他龙飞凤舞的书法中,记录的全是废话……还以为你有两把刷子呢,能从领导的废话中解读出有意义的信息,原来,也只是在瞎划拉而已。 沈临风想起了曾经春晚看到过的一个小品,沈藤与马利主演的拍领导马屁的段子,在开会时,领导说什么不重要,能不能听得懂,也不重要,重要的是面部表情一定要到位,在领导刚开始发言时,一定要专注地去听,当领导发言到一半时,一定要表现出质疑的表情,当领导总结发言时,一定要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原来如此! 第145章 有请领导讲话 不能吃透此拍马屁之精髓者,一般来说,仕途都不会很顺利。 “咱们厂今年的产值是两百三十三万,而在这两百三十三万当中,净利润却是负五十万!同志们啊,负五十万!咱们厂的处境不容乐观啊!要是再这么亏损下去的话,不出三年,咱们厂就得倒闭清算了,在座的诸位,也得卷铺盖回家了!”不知说了多久的废话,就在沈临风差一点儿就睡着的时候,王德发总算是扯到了主要话题上,聊到了正事,沈临风瞬间清醒。 好家伙,一年亏五十万!整个金牛县一年的gdp收入也就两百万不到的样子,这还是乐观的情况下才会有的数字,光是这个亏损数字,就能把整个县城的财政收入四分之一补进来!难怪上级政府一直要求化工厂尽快实现股改呢,再这么亏下去,年年吃补贴,早晚得把整个金牛县财政吃破产! 形势已经严峻到了一种红色警戒的程度,股改裁员必须双线并行,整个厂的生死存亡,恐怕就在一两年的时间里! “未来的路到底要怎么走,要如何走,我想听一下诸位的发言,诸位有没有建设性的建议呢?请大家畅所欲言,我王德发在这里,洗耳恭听。” 说罢,王德发端起了茶缸,吹了吹面上的茶叶片儿,微抿了一口,润了润喉咙。 然而,在他说完之后,并没有一个干部起身发言,一个个愣头愣脑,要么是一副毫不相干的表情,要么则是贼头贼脑地打量着其他人。 场面顿时陷入到了尴尬的冷寂之中,这并不是王德发想要看到的场景。 合着,老子的厂里养了这么多人,全是饭桶吗?关键时候,一个都顶不上!王德发的老脸上顿时流露出一副不悦的表情。 “咳咳,我来说两句吧。”能当上二把手,察言观色的能力是必备技能,想当爷爷,首先得先从当孙子开始,当上爷爷之后,也不能忘了孙子的基本功。 合格二把手的第一要素就是——绝不能让一把手的话掉在地上!必须在关键时刻接上话茬。 “我注意到了报表中的几组数字,百分之八十的亏损主要在用在了钢材原料的成本上,众所周知,咱们化工厂属于一家复合型的工业集团,优势很明显,种类多,涉及面广泛,但凡是社会上需要的化工用品以及钢铁领域相关的器材,大大小小都有涉猎,这是咱们的优势,同时也是咱们的劣势!摊子铺得太大,并不是全部都能挣到钱!做生意就跟做算术题一样,要做减法。我的建议是,砍掉不盈利的部门,优先把精力发展高盈利的部门,亦或者是低利润低成本的部门,如此一来,就能把亏损的成本降低百分之八十!另外,还能把盈利点进行扩充,增加利润营收!” 马林侃侃而谈,确实是指出了一条稳健的发展之路,他思考问题头脑清晰,有理有据,后来,化工厂的发展轨迹,的确如同他所设计的那样去推进。 然后,就陷入到了一条慢性死亡的死胡同里,从此深陷,难以自拔…… “对,马副厂长的提议非常好,非常适合咱们厂眼下的发展之路,股改一旦完成以后,咱们厂就彻底转变成民企了,再也吃不了政府一分钱的补贴款,这就意味着咱们必须得挣到钱才能活下去,马副厂长的方案完全是建立在了刚需上,非常合适,我赞成!” 马林每次在大会上发完言之后,总会有忠心耿耿的马仔出来拍马屁,应声附和。 有的时候,哪怕是错误的论点,拍马屁的人多了以后,也会影响到一把手对形势的判断,从而做出误判…… “我不认为这个建议好,反而觉得存在很大的问题。”耿直的杨铭山当众反驳,表示反对。“我觉得,马林同志的论点存在一个认知盲区。我不知道,这么来说的话,会不会让马林同志感到不舒服呢? ” 王德发摆了摆手:“哎,没事儿,既然是开会,那就在会议上尽情畅所欲言,会上的事会上说,会下绝对不议论!哪怕是争辩个面红耳赤,当众打起来,一旦散会以后,大家依然都是好同志,还是得携手并进,患难与共。” 被人当面反驳论点,马林心里当然不舒服,更何况,还是一个自己的“政敌”!但这里是会场,在场的所有人,都有发言的权利。 “没关系,请铭山同志指点就行,我洗耳恭听。” “那行,都不介意的话,我就有话直说了,我是个直肠子,不喜欢说弯弯绕绕的废话,方才,马林同志发言时,提出来一个观点,就是要砍掉所有的非盈利部门,只保留下能盈利的部门,依我看,这个观点是绝对不正确的!有一种一刀切的既视感,难道说,亏损的部门就一定没有用了吗?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咱们国家造核武器的部门,是盈利的吗?不是!他们亏钱嘛?亏,每年都得吃掉一大笔的财政之外!哪怕是国家最困难的时候,也得勒紧裤腰带去生产核武器,因为,这关系到国家的命运和生存!关系到国家的未来!是不能用钱来衡量的。同理,在马林同志要砍掉的部门中,其中,有很多就是这种情况,它们的存在,或许此时不会挣钱,可绝对是咱们厂的未来和希望!” 耿直,并不代表莽撞。反驳论点,一定要有理有据,引经据典,为了反对而反对,东拉西扯,这叫诡辩。 曾经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时期,国家经济遭遇到了一段极为困难的阶段,老百姓穷得饭都吃不起,国家经济入不敷出,为了抢救经济抓生产自救,很多部门和项目都纷纷下马,为经济发展让路,集结了大批专家,投入极高的核武项目也一度面临着要不要下马的争论。 曾经流传这么一句话:当了裤子也得把原子弹造出来!用柴火烧也得把火箭烧上天! 第146章 我说总座高见 杨铭山在化工厂不辞辛劳的折腾了好多年,来来回回地忙活,又是招揽人才,又是开建新部门,无非就是为了一个事——掌握工业里的核心科技! 科技是第一发展力,科技是新时代未来的核心!谁能率先掌握核心科技,谁就能在下个世纪里呼风唤雨!国家是如此,企业亦是如此! 可谁都明白的一点就是,科技的孵化,是要付出极高成本代价的!没有哪项专利是能轻而易举拿到手的! 国家研制核武,那也是前前后后投入不计其数的成本、人力、科学家,历经十多年研发才爆炸升空的!当蘑菇云腾空的那一刻,咱们的国家从此告别了任人欺凌的历史!掌握核武,便是掌握了自己的命运!从此不再恐惧任何西方列强的讹诈,威胁!所有的投入都是值得的! 在他看来,为了短暂的盈利而刻意砍掉富有技术含量的孵化部门,这是一种自断后路的短视之见! 如果失掉了研发部门,这将意味着,化工厂将会彻底沦为一家单纯加工化工原料的普通企业,靠着现有的技术和廉价的化工商品,或许能在一两年里活得很滋润,很舒服。可是,一旦当其他企业的发展追上来之后,研发出成本更低、价格更为低廉的产品,市场就会立刻进入到新一轮的洗牌! 消费者都是“无情无义”的,永远不要跟消费者谈情怀,就如同不要跟你的老板去谈梦想一样,都是扯淡! 老板的眼睛里只有利润两个字,消费者的视角里也是只盯着物美价廉四个字!谁家产品的性价比更高,谁就是消费者的首选! “撅着屁股看天,有眼无珠!”沈临风冷冷一笑,轻蔑地瞥了马林一眼,短视之徒不可救药! 杨铭山的发言,还在继续:“如果我们放弃了研发部门,就等于是战士丢掉了手中的枪,农民撇下了锄头!遗祸万年!后患无穷!” “杨副厂长的话,未免太重了吧,依我看,未免有杞人忧天之嫌!”马林不服气。“我承认,你说的话当中,确实是有几分道理,但是,我们必须要看到眼下的实际困境!咱们厂连续多年入不敷出,负债累累,今年赔,明年赔,后年呢?大后年呢?我也认可研发很重要,可这都是极为烧钱的项目,而眼下,咱们最缺的就是钱了,没有钱,拿什么给工人发工资?工人拿不到工资,咱们就得提前宣布破产!企业都没了,研发还有什么意义?” 王德发的两大臂膀,唇枪舌剑,剑拔弩张,你一言我一语,争辩的焦点是两条发展路线的分歧。 耳朵里嗡嗡的,这让坐在中间的王德发顿时感觉一个头两个大!让你们提建议,没让你们开辩论赛啊!一个要挣钱,一个要未来!能不能全都要? “小沈同志啊,你旁听了这么久,有没有什么想说的呀。”王德发注意到了在一边托着腮,一只手用钢笔写写画画的沈临风。 他那一副漫不经心的姿态,让王德发感到不太高兴,不由地将话头扯到了他的身上,一个月给你开几百块钱,不是让你来看热闹的!你得拿出个主意来! “stank tones,fun of foolish talk!”沈临风停下纸笔,随口说了一句英语。 “临风,你在说什么?”王德发没听懂,于是追问道。杨铭山和马林也齐齐看了过去。 沈临风微微一笑:“我说总座高见。” “沈顾问是咱们杨副厂长专门从外面请回来的总技术指导,听说技艺精湛,稍微一出手,就解决了困扰整个硫化车间的技术难题,还提供了先进设备的图纸,据说,图纸的设备工艺不亚于国际一流技术,想必,沈顾问也一定有办法解决眼下的路线之争的问题。” 阴阳怪气的声音从一边传来,也不知是谁说了一 句,不过,可以确定的是,此人一定是马林的“帮众”! 你们探讨的是经济上的问题,老子是技术上的顾问,路线之争,关我屁事!沈临风心里头骂了一嘴。 不过,话说回来,要是说一点关系都没有,那也不可能,羊马之争涉及到了化工厂将来话语权的归属问题,谁占了上风,赢得了决策权,谁就是将来的一把手,出局者就只能靠边站了,拥有绝对话语权的人倘若成了马林,那么他一定会想方设法地去排挤自己! 毕竟有着“深仇大恨”!不报复是不可能的! “发言之前,我给大家带来了两个小玩具,劳烦这位女同志,给咱们厂长递过去。”早有准备的沈临风把事先准备的物件从兜里掏了出来。 立在门口时刻准备端茶倒水的秘书同志从他手里接了过来,然后递到了王德发面前。 “陀螺?”王德发拆开了盒子,里面装着两个精致的小陀螺,一个是进口的,一个是国产货。“陀螺而已,这有什么稀奇的?”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已经过了玩陀螺的年纪了,小小的陀螺拿在手里,不会引起任何心理波折。 “转一下。”沈临风提醒道。 王德发将两个陀螺同时在桌面上拧了一圈,陀螺同时转了起来。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到了陀螺上面,他们对陀螺不感兴趣,就是想看看沈临风葫芦里卖什么药。同时转动的陀螺里,国产的那个大概转了十几圈的样子,就停了下来。而那个进口陀螺,却足足转了几十圈,最后才慢悠悠地失去了动力。 “大家有没有从其中看出什么来呢?”沈临风朝着所有人发问。 “看出啥?”“这有啥好看呢?不就是两个破陀螺吗?”众人面面相觑,都在彼此的眼睛里看到了问号。 “你看出啥来了?他是你的人,有没有告诉你啥意思?”王德发侧身小声问向一边的杨铭山。 “我也不知道啊……这小子,事先没有跟我打过招呼呀……”别问,问就是一头雾水,杨铭山也不知道沈临风卖什么关子。 第147章 国内工业的全面落后 都闪开!轮到我沈某人表演了! 沈临风从座位上站起来,走到了王德发跟前,拿起了桌面上的两个陀螺,一手举一个,背对着领导,面朝着其他人说道:“诸位仔细看,这是两款不同产地的玩具陀螺,一个是咱们国产的,另一个是国外进口的,虽然是两个普通的小玩具,但在价格上却差了整整十倍之多,大家知道原因吗?” 知道个屁!一个破玩具,管我们屁事!没有一个人回应沈临风的提问。 “临风啊,咱们抓重点说说吧,就别卖关子了。”就连杨铭山都有点受不了沈临风卖关子了,忍不住发言催促道。 切,一群草包,没有幽默感,沈临风在心里鄙夷了所有人一圈。“进口产品要收取关税,这点是毋庸置疑的,可是关税只占很小的一部分而已,其本质的核心在于工业水平的先进性,虽然只是两个普通的小玩具,但仔细来看,就能注意到,其中的优劣之处。” 说着,沈临风把两个陀螺分别拆开,拿出了陀螺内部的主轴。“价格的高低,决定于其技术含量,刚才大家也看到了,同样的力度,旋转两个陀螺,咱们国产工艺造出来的陀螺,旋转的时间远不如进口陀螺的时间久,稳定性也差。” “区区一个陀螺玩具而已,你就如此贬低咱们国家的工业水平,未免也太言过其实了吧!”马林对此嗤之以鼻。 马林今年四十出头,五十不到的年纪,刚好是国家同龄人,看着国家从一穷二白发展到什么都有,顶着封锁,造出先进武器、卫星,自信心爆棚的一代。 他们这代人相信国家,相信国人的奋斗能够无所不能,突破一切困难,同样的,也听不得别人说咱们国家不行。 “是啊,小小的一个陀螺,小沈同志就上升到了咱们国家整体工业水平不行的高度,实在是太瞧不起咱们自己了,过份的鼓吹外国,贬低自家实力,你的这种崇洋媚外的心理要不得!老是觉得月亮是国外的圆,你这种人,就是典型的吃里扒外!” 好家伙,说的这叫人话吗?老子跟你们举证讲理,合着,你们这帮犊子,上来就给老子扣帽子!沈临风真想把桌子掀了,直接扣他脸上! 得亏不是在十年前,不然就这种上纲上线的聊天方式,自己肯定得被他们拉出去批斗了! “马副厂长同志,以及刚才这位叫不上名字的同志,先别急着给我扣高帽子,所谓辩论,就是你说你的,我说我的,意见不同就直接反驳就行了,只要你说的有理有据,那我就闭上嘴巴,保证一个字不多说。如果不认可我的观点,那么,请问这位同志,你有什么看法呢?” 当沈临风问过去的时候,质疑的那人,瞬间不说话了,他什么都不知道,只是为了反驳而反驳罢了,纯粹只想当一个搅屎棍…… “窥一斑而见全豹,就连一个小小的玩具,其工艺水准就达到了如此先进的地步,更别说其他的了,汽车、钢铁、机械设备。” 沈临风一直在给这帮“盲目自大”的工业人纠正一个错误误区,总有人觉得,咱们国家的工业实力不弱于国外,哪怕是有些许落后,也属于部分产业落后而已,其他方面上,仍然是“各有千秋”,乃至于“平分秋色”! 作为一个过来人,沈临风真的很想坦诚的告诉他们所有人:伙计们,都清醒一些吧!别在盲目乐观的坐井观天了! 正所谓,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同样能运用到工业领域之中,有时候,间隔个一两年,差距就会拉开拉大,更何况,我国的工业陷入了一个长达十余年的滞后期,你在原地踏步十年,甚至还往后退了几年,而人家呢,十年里仍然快步前进,并且,还出现了一项很可怕的先进工具——计算机! 计算机首次诞生的时间是1946年 ,当时间来到1986年的时候,已经进化到了第四代大规模集成电路计算机时代,并且广泛应用于工业领域。 数控编程、信息处理、pLC……这些新鲜名词,在国内工业领域仍属空白,毫不夸张的说,国内工业的落后已经是全方面的了! 一步落后,步步跟不上,国家也深知这个道理,感受到了危机感,在1986年,许多位科学家联名向中央上书,发展核心技术,力图追上时代步伐,于是乎,改变国家命运前途的“863计划”宣告问世! 863计划已经提出大半年了,国家已经意识到了差距和危机所在,你们这群鼠目寸光的短视之人早晚得被时代的列车抛弃! 一个小小的玩具已经展现出了如此之大的差距,更别说其他方面了! “诸位如果觉得,咱们国家工业的水平不弱于西方列强,那么请诸位举个例子吧,汽车、轮船、吊车、还是拖拉机呢?有嘛?谁能说一样出来?” 沈临风抛出问题之后,满朝文武,为何一言不发?都哑巴了?为什么嘴巴都闭得紧紧的! 所有人都在绞尽脑汁的去想,力争拿出一样成熟先进的工业制品来反驳沈临风的“西方更优论”,然而,悲观的是,想破了脑袋瓜子,都没有想到哪怕一样能叫出名字的东西……一直在嚷着各有千秋,平分秋色,可到底平分在哪儿啊?说出来啊!实在是抱歉了,真的说不出来…… “因为掌握了先进的技术,所以,洋鬼子的工业产品质量才会更好,才能卖出更高的价格!抢夺更大的市场蛋糕!” “所以说,核心技术才是第一竞争力!在未来的竞争局面下,谁能生产出质量更优的产品才能占据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环境下得以生存!我敢断言,技术和研发才是咱们化工厂未来生存下去的唯一出路,如果走马副厂长提出的路线,对于咱们厂而言,只是一条慢性死亡的道路罢了。” 第148章 一把手站队 沈临风以一个技术总顾问的身份,在全体中层干部的会议上严厉批判了马林提出的错误“投降主义”路线。急功近利要不得、鼠目寸光也要不得! 为了眼前的微薄利润而舍弃远大的研发之路,这在沈临风看来,就是投降主义!自废武功,向强大的西方资本主义低头投降! “你一个外面人懂什么?你知道眼下厂里的财政危机有多困难吗?知道咱们厂的账面上还有多少钱不?”被人在大会上,当着面批判。 饶是马林心平气和,此时此刻也忍不了了,奶奶滴,给你点阳光就灿烂,忍你一下两下,你还得寸进尺的没完没了了! “我的所有建议,均是出于现实情况的考虑,研发对未来的发展,的确是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我们必须要认清现实,咱们厂已经没钱了!众所周知,研发是一条漫无边际的烧钱之路!咱们厂足有六个研发部门,请问主管技术的杨铭山同志,在这三年里,研发部有研究出什么新产品吗?在这三年里,咱们厂对研发投入了多少钱,未来还要再投入多少钱,你能有个准确的数字吗?” 马林朝着杨铭山火力全开,发起进攻!一连串的嘴炮攻击,打得杨铭山有点措手不及,招架不住了! 左膀右臂又开始相互倾轧了……王德发又是深感无语,这一天天的,没完没了!派系之争愈发愈烈!不分场合,成天到晚斗个不停! 真的是越来越不把自己这个当一把手的领导放在眼里了! “这个问题,我可以来回答。”作为盟友,必须建立起攻守协防的意识,沈临风当然不能眼看着杨铭山被攻击而坐视不管。 主动接过话茬,替杨铭山解围。“我来咱们厂也有一段时间了,对咱们厂的技术职工水平有了一个大致的摸底,摸完之后,我认为,众多研发部门多年来之所以没有成效,最主要的原因在于技术职工的水平不到家!人不行,谈何出成绩?” 一群饭桶合作做事,岂能有成事之理?这要是都能成功,那就真的是天理不容了!为了搜寻合适的培训人才,沈临风不止一次地走进其他部门车间视察过工作情况。尤其是与研发相关的车间,是他视察的重中之重,毕竟是跟技术领域相关的行业。 不查不要紧,一查真让人失望!所谓研发人员的每天日常工作,无非就是坐在办公室里喝喝茶,抽抽烟,嗑瓜子,一天下来,除了去厕所之外,没有其他的活动区域,他们的桌面上,除了瓜子和花生等消遣时光用的食品,没有任何跟工作相关的内容!哪怕是有本技术相关的书也行啊! 合着,就是每天打卡上班,喝茶领工资呗?这类人,啥也不是,能研发出个锤子! “研发是一定要保留的,而且,投入不能减少,但是研发部门内现有的职工水平良莠不齐,需要进一步的甄别重组,我的建议是,重组所有的研发部门,精兵简政!”保留部门,裁撤其员工,这就是沈临风给出来的解决方案,说到底,还是钱没花对地方,不然能不出成绩吗? “呵呵,说的倒是轻佻,研发了就一定能出结果吗?这是你沈临风一句话能搞定的事儿?别天真了,全国多少家企业都在搞研发,可每年申请到的专利,也就那么几个而已。不出结果的研发,花出去的钱就是在打水漂!”马林仍是嘴硬,坚持自己的原观点。“我们已经没有犹豫的时间了!” “以前的研发之所以不行,那是因为没我。”好狂的发言啊,也就是沈临风敢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放出如此狂言! “你能保证参与之后就能保证研发部门能出产品吗?你拿什么保证?”马林直接当成了一个笑话。 反倒是王德发和杨铭山眼前一亮!毕竟,他们俩是见识过沈临风真本领的唯二人员,为了确保厂里的采购 费没白花,王德发专门拿着图纸找到了省里的专家进行评估,当专家们见到沈临风画出来的图纸之后,顿时集体大呼不可思议!并且连夜召开了专家级会议,要进行研究探讨。 好在,机警的王德发立刻就把图纸给收了起来,开什么玩笑,这份图纸是厂里出了大价钱才从沈临风手里拿过来的,你们这伙人,一毛钱都没出,就想白嫖图纸的机密?门都没有!王德发可不是大善人,如果他以后还是个国企厂领导的话,是愿意把图纸拿出来共享的,让大家共同提升。 可眼下不行,股改马上就要完成了,以后的化工厂将会彻底成为股份制的私营企业,这也就意味着,一定要掌握独立自主的知识产权,提升技术壁垒,才能让化工厂活下去!要是技术给共享出去了的话,技术壁垒没了,所有的企业都掌握了这门技术,那化工厂以后还咋活? 确认了图纸的技术性先进这个点之后,王德发带着图纸连夜坐火车回了金牛县。 “我说我行,我就一定行,厂长,您说呢?”意气风发的沈临风看向王德发,别人或许可以质疑我,但是,你不行!必须站在我这边。 王德发点了点头,清清嗓子,发言道:“厂子活下去,很重要,这点是毋庸置疑的,可是呢,老话说得好,能大能小是条龙,只大不小是条虫,放弃研发不行,这干的是绝户事!牺牲化工厂未来去换眼前小利,这叫鼠目寸光,要不得!研发费钱,没关系,勒一勒裤腰带,日子还是能过得去!至于重组研发部门,我看是件好事,尤其是沈临风同志,愿意来挑这个大梁,敢于去挑大梁,这是一种勇于奉献的精神!” 毫无疑问,王德发的发言是完全站在了沈临风这一边。 王德发彻底意识到了研发的重要性,也能理解掌握核心技术对于化工厂的未来有多么重要! 在这场决定整个化工厂前途未来的羊马之争中,杨铭山占据了上风! 第149章 压力就是动力 “他沈临风是个什么东西啊?狗屁的技术总顾问,就是一个曾经被开出过的劳改犯而已!他能有个屁的能耐?依我看,无非就是溜须拍马的本事强一点罢了!稍微有两把刷子!把咱们昏庸无能的王厂长拍得心花怒放了,这才有了平步青云的资格!” “这还不算什么,沈临风,他竟然跟杨铭山是穿一条裤子的!这意味着什么?一旦他们俩人勾结到一起,掌握了大权,就没有咱们这帮兄弟们的活路了!” “是啊,能看得出来,咱们的王厂长是向着他们那边的,不然的话,也不会在会场上帮着他们说话,研发?狗屁的研发!就咱们这点技术水平,能研发出个鸡毛来啊!无非就是骗经费,然后好中饱私囊!要我看啊,咱们应该严格的查账,查死他们!一定可以找到他们贪污的证据!” “都闭嘴!别特么废话了!聒噪!吵死了!”听不下去的马林巴掌一拍桌子,整个屋里,瞬间安静了下来。 在会议结束之后,怒气冲冲的马林领着一帮自己的亲信心腹回到了办公室,关起门来,开起了他们内部的小会议。 屋里的人,个个都是身居高位的部门领导,这些人就是他的基本盘,一共八个人,厂里职工戏称为“马派八虎”! “老马啊,是得打起十二分精神来了,杨铭山自打得了沈临风这员悍将之后,可谓是日渐春风得意了,王德发也是越来越向着他了,尤其是今天会上商量的这件事儿,王德发选择了支持杨铭山提出的路线,往后,王德发极有可能会改变支持你接班的想法。” 这种担忧,他马林岂能不知?这也正是他内心的忧患之处,失去接班权意味着将会一无所有! 不能再这么坐以待毙了,必须得想办法反击一下!挫一挫他杨铭山向上的风头! 作为领导、文化人,打架的本领不到位,可他们都是靠脑子吃饭的,于是乎,一个阴险的报复计划逐渐浮现在了马林的脑海中…… “光是重建技术部,已经够你折腾的了,如今,你还要重组所有的研发部门,你的精力够用吗?据我所知,你还经营着快餐的生意呢?” 杨铭山这里,同样也是在关起门来说着私密话。 他巴不得永远把沈临风这个人才死死拴在化工厂里呢!但是,人的精力终究是有限的,这儿忙活一下,那儿忙活一把,什么都想要,极有可能什么都抓不住!他怕的就是沈临风过度分散精力,导致什么都做不好。 反观沈临风,他的神情中倒是一副淡然,丝毫看不到任何压力的表现。一如既往淡定地喝着茶,味道有点苦,水也有点凉了。 一杯茶喝完之后,沈临风扯张纸擦了擦嘴,慢条斯理地说道:“相信我准没错儿,我做事,向来有分寸,要是没有十足的把握,我是绝对不揽瓷器活的!” 在多数人眼中觉得困难的事情,在沈临风眼里,都不叫事儿! 研发部和技术部不同,研发那边的职工虽然多数都有态度问题,但仍有部分员工身上是有真本领的,只要能看得懂图纸,就足够了。 设计制图是难事儿,非高级技师级别的专家搞不定,但照图纸的尺寸和材料构成去生产机器,按图索骥这种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活儿总该不是问题吧! 如果连这个都做不到的话,那就真没必要留下了,卷铺盖走人吧,或者是安排到其他车间里去…… “行,只要是你心里有数,那我就信你,唉,咱们厂的情况确实是不妙啊,简直是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了!再这么亏损下去,恐怕不出三五年,就真的如同厂长说的那样,关门倒闭了!”杨铭山长叹一口气,伸手捏着眉心。作为主事人,承担着极大的压力! 他的每一个决策,都将决定着全厂 未来的方向和势头发展,倘若一个不慎,就是万丈深渊!谁都不想承担导致化工厂破产的历史责任! 都说技术改变命运,技术升级是化工厂的未来,可眼下最缺的就是技术工人了,只能指着一个沈临风,万一某一天,他撂挑子了咋整? 整个厂子的前途几乎是系于一人之手,杨铭山的压力可想而知!要是搁在古代,沈临风这就是实打实的“权臣”了…… “给我一礼拜时间,我保证拿出一个合适的整改方案,我还你一个亮亮堂堂的新研发部!”沈临风自信满满。这种掌控大权的滋味是真的舒坦! “不过,说真的,老杨,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你看你这人,不当讲就不当讲,话赶话都到这份上了,我还能说啥,讲呗!” 沈临风斟酌了一番之后,说道:“今天的会议,我是见识到了你跟马林之间的争斗有多激烈了,马林这个人,我接触不多,可我能通过他的行为和做事风格有所了解,他这种人,心眼小儿,报复心重,是一个不讲规矩、不讲武德之徒,日后,他一定会对你进行报复,你最好还是小心着点。” 总不能直接说,马林会背地里给你打闷棍吧?当然,这是混混的报复手法,简单粗暴,作为文化人,其手段之狠辣、阴损,可比混混出手要高明多了! 轻易不会出手,倘若一旦出手,必是朝着把人往身败名裂里去整! 杨铭山不在意地摆了摆手。“得了吧,他马林还不至于如此下作,我觉得不会,小沈啊,你杞人忧天了!我跟他之间没有私人恩怨,只是工作上的分歧罢了!你信不信,私底下,我们一样能喝酒划拳,称兄道弟!” 杨铭山向来自诩做事光明磊落,坦坦荡荡,就事论事,不掺带其他元素,可问题在于,你是这么想的没问题,人家会想的这么单纯吗? 唉,你这种性格的人,不吃亏就见鬼了!自己好话说尽,可人家要是不听劝,沈临风也不好再说了。 第150章 该来的总会来 好话说多了,谁听也得烦,良言难劝该死的鬼……杨铭山这种性格的人,倘若不吃点亏,恐怕很难涨教训! 沈临风不知道马林会用怎样的手段进行打击报复,但通过揣摩他这个人的性格特点,可以得知,此人一定是那种睚眦必报之徒! 只能提醒杨铭山小心,除此之外,再无其他提醒的办法了,毕竟,自己没有未卜先知的金手指。 等沈临风回到办公室,提前备课下午的培训时,却发现,此时,自己的办公室里多了一位不速之客。 来人头戴大檐帽,一身绿色的警服,正坐在沙发上,一旁的王秀禾正跟他聊着天,一副相谈甚欢的架势。 见沈临风回来了,王秀禾对着来人说道:“瞧,说什么来着,说曹操,曹操就到,这不,人回来了,崔警官,这位就是我们厂的总技术顾问兼代理技术部部长沈临风同志,沈领导,这位警官是县公安局北马路派出所支队长崔炳贤警官。” “崔警官您好,我是沈临风!”沈临风快步上前,伸出手来同他握手,而崔炳贤则从沙发上起身,先是敬了个礼,然后才伸出手。 “久仰大名啊,我是崔炳贤,今天专程来找你了解点情况的,是跟三天前胖子快餐店打架斗殴事件有关的。”崔炳贤说明了来意。 总算是来了,沈临风对此一点儿都不介意,甚至早有准备,毕竟,几十人大乱斗的群体斗殴事件,哪怕在金牛县县志里也是极为罕见的事情,更何况,一夜间,几乎出动了全县所有的民警、特警,甚至还调来了一部分武警协助,凭借着强大的“火力”、“人力”布控,才能在一瞬间控制住局面。 再者说了,事情毕竟是因自己而起,哪怕自己没有参与其中,警方顺藤摸瓜也会查询到自己头上,这是早晚的事情。 沈临风朝着一旁的王秀禾使了个眼色。“你去买点好茶叶,我跟崔警官有点事情要聊。” “行,没问题,你们先聊,我去忙了。”王秀禾读懂了沈临风的眼神,明白接下来的场合不适合自己在场,虽然很好奇,但还是转身离开,并且将门带上,屋子里就剩下了沈临风和崔炳贤两个人。 “怎么,政府是要来抓捕我的吗?是不是又查到我犯什么事情了?”招呼崔炳贤坐下,沈临风递烟的同时,开了个玩笑。 称呼办案人员为“政府”,一般而言,这是进去过的劳改犯才用的口头名词。 “别紧张,我不是来抓人的,虽然你是有案底的人,但警方也不会无缘无故把你抓回去的。”崔炳贤婉拒了沈临风递过来的烟卷,上下打量着他。 “出来以后混得不错啊,又是技术总顾问,又是代理技术部部长的,果然,有本事的人,到哪儿都能吃得开,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来调查沈临风之前,崔炳贤对沈临风的档案可谓是做足了功课,专门调研了他的信息,他虽然是个刑满释放人员,可他的入狱经历在崔炳贤等一众专业人员重新评估完成之后,就把他从重点盯防名单上给撤了下来,他的入狱纯粹是“倒霉”,一时冲动揍了人家一顿,然后就被各种乱七八糟的理由和借口给送了进去,尤其是被害者许自远的伤势鉴定报告,这是导致沈临风判刑的根本原因。 懂行的人,一眼就能看出其中的猫腻,伤势鉴定报告是能“动手脚”的,伤势严不严重,厉不厉害,轻伤、重伤还是皮外伤,全看鉴定医生的一支笔。 写你是重伤,那你就是重伤,说你是轻伤,你就是轻伤,哪怕是断了骨头,大笔一挥,写个皮外伤,你也只能哑巴吃黄连,自认倒霉! 毕竟是陈年旧案了,再翻出来也没啥意义了,更何况,他犯事打人的时候,刚好赶上了严打期,更是倒霉加倍。 “我怎 么听说,你曾经有一段时间,过得挺惨的呢,抽烟喝酒打牌耍钱,怎么缺德怎么干,还打老婆,有这个事吗?” 崔炳贤的功课很到位,对沈临风的过往经历进行走访调研了以后,才来跟他面对面沟通。 面对黑历史被发掘出来,沈临风没有感到尴尬,反而是坦诚的点了点头:“对,没错,是有这个事情,为此,我老婆险些带着孩子离家出走,差一点就家庭破裂了,幸好第一时间浪子回头,不然,现在的我,可就是光棍一根儿了。” 沈临风的坦诚倒是让崔炳贤稍微感到意外,一般男人对于黑历史被揭露,要么会急头白脸的说造谣,要么会矢口否认。 敢于承认过去黑料的男人,他沈临风还是头一个。 “我非常好奇,到底哪一个你才是真正的你呢?那个吃喝耍钱打老婆的人渣沈临风?还是现在风光无限的领导沈临风?” “谁还没有个不堪回首的过去呢?只要是你做过的事情,就会一辈子跟着你,赖是赖不掉的。”沈临风点了一支烟,刚要抽的时候,忽然间意识到,老婆不喜欢自己抽烟,如果是非正式的应酬场合,沈临风轻易是不会抽烟的,然后又把烟给熄灭在了烟灰缸中,他的一举一动,悉数落在崔炳贤的视线里。 “太极有阴阳两面,一阴一阳,相辅相成,构成完整的太极图,人也是如此,正如你看到的这样,眼前光鲜亮丽的化工厂技术总顾问是我,这是我的阳面,而曾经那个暴虐、颓废、打老婆的人渣,构成了我的阴面,一阴一阳,一正一反,这才构成一个完整的我。” “我不愿意去回忆提及过去,但我不会否认曾经那个一无是处的我,正是因为有了那个阴面的我,才能让现在的我意识到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 崔炳贤点头,表示认可。“嗯,苦难不值得歌颂,但苦难的过去一定要永远铭记,很抱歉,提及到了你的痛楚之处。” 沈临风笑笑:“没事儿,习惯了,我不介意被人扒开看,就当是引以为戒吧,别学我就行。” “今天我来的目的,其实你心里应该清楚,就是想知道,你在这场斗殴案中起到了一个怎样的作用,扮演了一个什么角色。” 第151章 一个人的武林! “嗯,我知道,我一直在等你们来找我呢。”面对警方的问话,沈临风的神情中仍是一如既往的淡定自若,仿佛一切都在他的预料之中。 他的淡定反而让崔炳贤感到非常不适应,历来被他们传唤问话的嫌疑人,无不是战战兢兢,或者毕恭毕敬,哪怕是普通人见了警服也是一种充满敬畏的态度。像是沈临风这般镇定稳重,具有强大心理素质的问话者,这还是头一回碰上。这种人,如果不是问心无愧,那就是“超级狠人”! “我要是回答你,我跟他们两伙人之间,没有任何直接联系,你信吗?”沈临风反问道。 崔炳贤先是沉默思考了片刻,然后张了张嘴,突然间觉得,自己竟然无话可说。被抓回局子里的几十号人,都已经分批挨个突击审讯完了。 审讯的结果是,虽然跟沈临风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可却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他是斗殴案的组织者和参与者…… 嫌疑人老鬼率领的一波人,是奉了老大张佛头的命令,前来“干死”沈临风的! 而许自远率领的另一拨人,是准备在吃饭的时候,干死沈临风!前者是奉命行事,而后者却是纯粹是私人恩怨。 然后,两拨人都误会了彼此是沈临风找过来助阵的帮手,于是乎,交战到了一起,打了个你死我活,头破血流…… 当查清楚案件原因之后,整个警局的办案民警都集体沉默了,想到会离谱,但没想到会如此离谱! 如果说,一定跟沈临风扯上关系的话,那么,可能唯一的关系就是沈临风把两拨人约到了同一个地点,同一个时间吧…… 除此之外,他什么都没有做!这也是警方无法直接传唤沈临风到派出所进行直接询问调查的根本原因。毕竟,疑罪从无,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不能轻易将怀疑对象定性为犯罪嫌疑人,无法对他进行司法传唤和管控。 “我非常好奇的一点是,你是如何跟张福同扯上了江湖恩怨,并且让他这个地头上有名的混混头子对你实行报复打击的呢?” 老鬼,作为张佛头手下的头号悍将,也是第一忠心的马仔,终究还是没有熬得住审讯,出卖了大哥,把一切都交代得清清楚楚。 所有矛盾的起始点,就是因为从一家叫胖子快餐的饭店拒缴保护费开始的! 拒交保护费的胖子快餐店,遭到了黑恶势力的恐吓和报复,老板胖哥被砍了十八刀,店铺也被砸了个稀巴烂,作为胖哥的合伙人,沈临风一个人开始了针对整个张佛头江湖帮派的报复!犹如一个擅长游击战的幽灵一般,先是打了张佛头的弟弟张富贵,又接二连三地恐吓张佛头。 实话实讲,崔炳贤很想知道,沈临风是如何做到的呢?作为一名警察,他太知道一个人对抗一个帮派的难度了! 首先是情报的搜集,想要报复一个地方帮派势力,必须得掌握足够的情报信息,掌握张佛头的一举一动,光是这一点,就非常困难,就连他们警方都不敢十足的保证,每一次的行动都保证成功,尤其张佛头本人还具有极强的反侦查意识!每一次的作案都会把自己的嫌疑洗得一干二净! 这也是让警方最头疼的地方,对他恨得牙根痒,却又因为没有十足证据,对他无可奈何! 警方都没有做到的事情,竟然被沈临风给做到了,简直难以置信,尤其是在没有监控和天网系统的八十年代,凭借一己之力,弄得张佛头整个帮派鸡犬不宁!甚至还玩起了相互猜疑,自相残杀!就这辉煌的战果,如果放在警方这里,至少能评个先进个人! “江湖恩怨,不便多言,我相信你们已经掌握了足够的证据,证明我是无辜的,对吧?如若不然,恐怕早就用铐子把我拷走了。” 该说的说,不该 说的内容,沈临风一个字都不会吐露,多说多错,说多错多。 “没事,你不愿意说,我也不会强迫你讲,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秘密,不过,还是有一件事,一定要提醒你一下,张佛头的帮派虽说已经被一网打尽了,但是他本人仍然在逃,根据我们推测,他离开金牛县的概率不是很大,极有可能会回来找你复仇。”崔炳贤给了他一个忠告。 摧毁为祸县城数年之久的恶势力帮派,本来应该是大功一件,可美中不足的是,没有擒获匪首,就不算大功告成。 市局下了命令,必须在一个月内将张佛头捉拿归案!警方已经在各个重要交通路口设置了路卡,同时张贴了通缉令,张佛头想跑出去的可能性不是很大。 况且,他身上没有介绍信和身份证,想要留宿旅店或者招待所,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警方断定他跑不远,一定会蜷缩在本县里。 既然出不去,他肯定会想办法报复,导致他沦为一无所有下场的罪魁祸首沈临风必然是首要报复目标了! “如果他找你寻仇,你一定要在确保自己安全的前提条件下,第一时间向我们警方报案,我们会向你提供保护。” “可以,没问题,一定会的。”沈临风一口答应。嘴上虽然答应了下来,可心里却丝毫没当一回事儿,江湖上的恩怨,还得用江湖规矩解决才行! “如果你有他的下落的话,我希望也能第一时间告诉我们,尽早破案,对咱们都有好处。” “那是当然,警民合作,我肯定会好好配合的。”沈临风看了看手上的表。“崔警官,如果没有什么别的事情,我就先去忙了,下午还有培训课。” 听得出来,这是逐客令的意思,崔炳贤也不再多留,于是起身。“行,那我先回了,有事情随时找我沟通。” 沈临风把崔炳贤送到了门口,就当崔炳贤骑上自行车准备走的时候,突然间说了一句话:“谢谢你通风报信的砖头,只不过,差点儿把我脑袋给砸了。” 第152章 想诈我? 这句话,就像是一颗深水炸弹一样,在沈临风的心里爆炸!轰——掀起了惊天骇浪! 卧槽,不是吧,警方的办案效率这么高?这么快就查到自己头上了?难不成,他们已经掌握指纹侦破手段了?等等,不对,国内引进指纹和dnA技术是在1987年,现在才1986年,还差一年呢,而且,金牛县只是个贫穷落后的小县城,没有财力引进如此高科技的刑侦设备。 难道是监控拍到了?更不可能,整个金牛县都找不到一个摄像头,哪来的监控! 一瞬间,沈临风想通了关键点——崔炳贤是在诈自己!警方根本就没有查到自己通风报信的证据,只是在怀疑那天晚上砸玻璃的行为是自己所为! 除了自己之外,整个金牛县再无第二个人会有如此行为的动机了,幸好反应快,不然就上当了! 沈临风大脑转得飞快,面部表情控制得很好,仍是一副如沐春风的笑容。“我听不懂崔警官的意思?什么砖头?” 崔炳贤一直在注意着沈临风的面部微表情,遗憾的是,哪怕自己说出了这句话之后,他的神情仍没有自己想看到的变化。 肯定是你小子,绝对没错!只是,他的心理素质和自我把控能力实在是太强悍了!轻易很难诈到他。 “没事,随便说说,行了,我走了,常联系。”骑上车之后的崔炳贤扬长而去。好险,差一点儿就暴露了!他走以后,沈临风摸了摸跳动飞快的心脏! 倒不是怕赔玻璃钱,他只是不想惹上多余的麻烦事儿,如果自己承认的话,警方一定会追问情报的来源,进行各种盘问。 沈临风最怕的就是这些耗神耗力的麻烦事儿,索性,不承认,一了百了!你可以猜到是我干的,但我绝不会承认!他沈临风可是狡猾得很! 不过,话说回来,警察提醒的也有道理,张佛头一日不归案,自己这戒备心就一日不能轻易松懈下来。 如果,光是自己一个人的话,倒也还好,光棍一根儿,横竖都不怕,可如今不行,老婆孩子是自己的软肋,坚决不能出现丝毫损伤! 可问题在于,他要是一直藏着苟着,沈临风也拿他没办法,一天逮不到他,自己就一天寝食难安! 必须得想个办法引蛇出洞才行,主动把他勾引出来,然后干掉他!沈临风的眼睛里闪过狠辣的神采,他跟张佛头之间的恩怨还没了结呢,胖哥身上的十八刀沈临风还记着呢!他曾放过话,这十八刀,一定要一刀刀的找补回来!沈临风是个讲规矩讲理之人,说话必须得算数! “伤口愈合得不错,可以拆针线了,记着了,一个月内要静养,千万不能进行剧烈运动。也尽量别碰水,之前给你开的药,家里还有不?” “有,有,还不少呢,都没吃完呢,药很多,能退不?” “退是退不了的,公家的药,不让退,安心吃着吧,吃个把月,就能吃完了,你这伤口我看过了,以后大概率要留疤了。” 诊所里,胖嫂带着胖哥来拆线,医生拆掉了所有的手术缝的线,疼得胖哥龇牙咧嘴!好像又被砍了一顿…… 等拆完了线之后,胖哥顿时感觉浑身轻松,神清气爽!“真舒服,走,回家,喝两杯!” “喝个屁!狗命要不要了!医生咋说的?你是不是想死?三令五申地让你忌口!你把医生的话当屁放了!” 他的真情流露,迎来的是胖嫂的一顿劈头盖脸的训斥!批的胖哥连连后撤,躲避唾沫星子! “食堂里的生意还行不,需要我帮忙吗?我觉得我又行了!”胖哥跃跃欲试,休养的这一个多月,可把他给闲坏了! 忙活了半辈子,冷不丁地让你歇息下来,一身劲儿没地方用,浑身上 下充斥着一种有劲没处使的憋屈感,这谁能受得了? “可拉倒吧,用不上你,也不需要用你,接着在家里休息就行了,啥忙都不需要用你,你就老老实实,安安生生的继续养着的了!” 胖嫂不理会胖哥的热情,坚决按照医嘱办事儿。医生说啥就是啥! “求你了,媳妇儿~我不想在家里闲着了,给我找点事儿干吧!再这么闲下去,我人就给闲坏了!”将近三百斤的大胖子撒起娇来,场面着实辣眼睛! “安生点,不许闹!你不怕丢人!老娘还怕丢人呢!”大街上当众朝着媳妇撒娇,这让胖嫂吓了一跳! 如果自家爷们儿是个清秀好看的“小奶狗儿”类型,或者是清朗帅气款,胖嫂也就认了,可胖哥偏偏是个0.3吨重的坦克!撒娇来的威力足以震撼半条街! 不是胖哥想闲着,实在是没辙儿,沈临风原本制定的方案是,“男主外,女主内”的经营模式,胖哥打理餐馆,胖嫂打理食堂。 食堂成功营业挣钱了,可餐馆重新开业的时间却仍然遥遥无期,沈临风交代过了,只要张佛头一日没有落网的消息,餐馆就一天不能开工。 现在的张佛头,就是一个穷途末路的亡命徒,逼疯了什么事儿都干得出来,万一红了眼,不顾一切地冲进去给胖哥再捅个十八刀,那可就麻烦了。 “哎呦,稀罕事儿,头一次听说,闲着还能把人给闲出病来的,少来这套,反正,你给我听好了,你就给老娘,老老实实的待在家里,养病休息,如果实在是闲不住的话,那就想办法锻炼减肥,看你这一身肥肉,老娘看着就闹心!”刀子嘴的胖嫂一脸嫌弃! “哼,你等着,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老子就让你看看,一个月瘦掉二十斤!”受不了老婆聒噪自己胖的胖哥也发了狠。 只不过,二十斤对于他来说,好像并不是很多,300-20,仍然还有280斤呢! “哎,媳妇,你看那个人,是不是很眼熟?”就在两口子俩相互搀扶着往回走的时候,眼睛好使的胖哥突然间看到,前面街角里闪过一个人影。 第153章 破烂王上线! 一个身穿黑衣服,身材佝偻着的男人,背着一条袋子穿梭在胡同里,步伐轻灵,沿着墙根走,一副鬼鬼祟祟的德行。 然而,真正引起胖哥注意的是这人的打扮,大热天的,头上戴着一个黑色的瓜皮帽,脏兮兮的毛巾围在脸上,只露出了半张脸。 可就这半张脸,让胖哥开始了抓耳挠腮:“我怎感觉好像是在哪儿看到过一样?” 忽然一拍大腿!结果牵动了腿上的伤口,疼得胖哥表情骤然扭曲:“哎呦呦!我想起来了!通缉令!” “啥?啥通缉令?说啥呢?就露出了半张脸,你就能认出来?”胖嫂伸长脖子使劲儿地往前看,无奈何,人家把自己包裹得太紧密了,除了眼睛鼻子之外,别的啥都看不出来。胖哥的眼力有这么好?开玩笑吧。“行了行了,通缉令也跟咱们没啥关系,尽早回家吧。” 胖嫂催促着胖哥赶紧走,一副急不可待的模样儿,可一向是听老婆话的胖哥,今天的表现却非常的叛逆,宛如磐石一样定在原地。 “谁说没关系!他肯定是张佛头!就是收咱们保护费的那帮混混们的老大!”胖哥相信自己的眼力和记忆力绝对没错! 他从小就有一个本领,那就是过目不忘!只要看一眼,就啥都能记住,尤其是认人这件事儿,绝对错不了! 胖哥百分百确定,这人肯定是通缉令上的张佛头,这可真是冤家路窄啊!一想起自己浑身十八刀,胖哥就怒火上头,气不打一处来! “玛德,老子今天非得逮住他不可!媳妇,你先回家,我去把他捉拿归案!”冲动的胖哥说着就要往前冲,然而,却被媳妇死死抓住了胳膊! “你傻啊!是不是疯了!你是个重伤员,人家是江湖混混!兴许身上还带着刀呢,赤手空拳,怎么可能斗得过他!听我的,赶紧报警!” 以卵击石这种蠢事儿,胖嫂坚决不允许!拦住了冲动的胖哥。 眼看着张佛头的身影消失在了胡同口,这更是让胖哥急得要死,这人就像是一颗藏在暗中的炸弹,要是一天不落网,自己这家店就一天不能营业! 整个县的警察搜捕了他好多日子,愣是找不到他丝毫消息,如今,被自己误打误撞地碰上了,要是再让他溜了的话,岂不可惜! “报警来不及了,对了,这里离化工厂很近!你赶紧回厂里去通知临风兄弟,让他带人来支援,我去跟踪他!保证不冲动!” 他们连个电话都没有,派出所离着足有十里地,找沈临风总比找警察要快多了,胖哥这点脑子还是有的。 “那行,我回去搬救兵,但是,咱们必须有言在先,人手不到位之前,你绝不能跟他起任何冲突!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老娘就不跟你过了!” 不放心的胖嫂还是狠狠威胁了一句。生怕一时冲动的胖子做出不理智的事情来! 就这样,胖哥胖嫂兵分两路,胖嫂着急忙慌的骑着车朝着化工厂赶去,而胖哥则是拖动着肥硕带伤的身体,悄无声息地顺着张佛头消失的胡同跟了过去。 今天,老子非得亲手逮住你不可!胖哥的视线在周边巡视了一圈,捡起了一块巴掌大小的青砖,藏在身后当武器备用。 必须得承认的一点就是,张佛头身上确实是有两把反侦察的刷子,白天出门的时候,专挑视觉盲区来走,人多就藏,人少就冒头。 他今天所活动的这片区域,属于正在拆迁中的老破小胡同,偏僻寂静,除了断壁残垣的废墟之外,就是几家渺无人烟的老旧房屋。 在市政的规划里,这片区域将会在半年里全部拆掉,然后建立起一座大型的商贸园,打造成全县面积最大的商贸交易市场。 大概的雏形类似于宽厚里、步行街 、城隍庙这种地方,稍微有一点地方特色,然后综合购物、观光,属于那种又热闹又不好玩、不好吃的地方。 这种鬼地方,东西不好吃,千篇一律的小吃街,人又特别多!旅游到这些城市里的话,感觉不来这种地方等于没来,来了的话,又感觉亏得慌…… 住在这里的居民除了个别钉子户之外,基本上都已经搬走了。拆迁与被拆迁的矛盾,自打发展房地产的那一天开始,就已经开始冒头了。 很多居民并不满意开发商提出来的补偿新房子加部分现金的方案,想要更多的补偿,但在开发商恐吓+暴力的威慑下,绝大多数居民识趣的在拆迁补偿合同上签了字,被迫离开,不过,仍有部分坚持到底的局面选择同开发商对抗到底,一场资本与个人的拉锯战,正在这个老破小的胡同里展开着…… 居民搬家会选择性的带走部分生活用品和值钱的物件,但因时间短暂的缘故,仍然会遗留下大量来不及带走的物资和财物。 这也导致了不少拾荒者前来光顾,运气好的话,兴许能在废墟中捡到一些值钱的物件,再不济,捡点人家不要的废铜烂铁,也能卖不少钱呢! 今天的张佛头,就是伪装成了拾荒者,避开了所有人的视线,他的目的肯定不是为了捡破烂,他并不缺钱,在他的怀中,还揣着厚厚一沓十元大钞呢! 他只是想在这里碰碰运气,因为是拆迁区的缘故,这里没有警方人员的搜捕,看看能不能浑水摸鱼,顺着这条废胡同,跟着拾荒大军离开这里。 昨天,他已经联系上了天海的混江湖的表弟,表弟答应了自己,只要想办法逃到他那里,就能安排自己藏起来! 这个消息让张佛头很激动,一定要不惜一切代价逃离严密封锁布控的金牛县,到外地躲个一年半载,那就是天高任鸟飞,海阔任鱼跃!我胡汉三还能杀回来!等老子杀回来,就是你沈临风的死期!张佛头恶狠狠地想着,此时此刻,并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身后多了一条“尾巴”…… 第154章 不许动! 这里能捡到宝贝?他的目光在老旧的房间里搜寻着值钱物件,既然要装拾荒者,那就得装全套,不能被人识破。 “嗨,伙计,新来的吧!是不是头一回干捡破烂的营生?”这时,同样进这间破房子里拾荒的破烂王自来熟地招呼了一声。 张佛头心里一惊,脸上一愣,幸好面部围着毛巾,才没有被旁人察觉到,一只手已经握住了怀中的刀把。“你咋知道的呢?” 就像是电影里台词说的那样:我一眼就看出来你不是人!……自己如此精心打扮的伪装,却被人一眼看破,不得不让他感到提心吊胆! 此时的张佛头犹如惊弓之鸟,任何风吹草动都会刺激到他那敏感的神经元! “废话,满地的废铜烂铁你都不捡,咋滴?想在老宅子里找到金元宝不成?”拾荒大爷嗤笑一声,然后一脚将生锈的铁架子跺扁,收进了编织袋里。 张佛头这才松了口气,紧绷着的神经松懈了下来,好险,差一点儿就把这老头子给做掉了! “万一呢,是吧!万一这户人家破四旧那会儿留下了啥藏起来的宝贝呢?只要是找到一个,往后就再也不用干捡破烂这个邋遢活儿了!”张佛头不动声色地接过了话茬,随口跟老大爷扯起了闲言碎语,视线在屋里环视一圈,除了一地的垃圾和尘土之外,别说金元宝了,连个笤帚都没留下。 这户人家搬家搬得还是比较干净,没留下任何值钱的物件。 “年轻人啊,捡破烂这种活,不能好高骛远,一定要脚踏实地,像你这种试图靠掏老宅子淘换到古董发财的投机分子,我见多了!” 八十年代的拆迁浪潮,掀起了一项“淘宝热潮”,有一批眼光独到的古董收藏玩家敏锐地察觉到了“时代红利”。 常言道,乱世黄金,盛世收藏,改革开放以后的国内经济市场势必会迎来一场强劲的增长,广阔的疆域、人口、资源,无不昭示着这个古老的东方大国蕴藏着无穷无尽的发展潜力,最多五到十年,一定会涌现出一大批的万元户、百万元户、甚至千万元户! 有钱人手里有了钱之后,一定会想方设法地去花钱、洗钱,而古董收藏必定会成为时代潮流所追捧的产物! 能够在这个时代里意识到古玩收藏价值的收藏家是极少数的,几乎九成九的老百姓都缺乏收藏意识,把祖上传下来的老物件当成破烂,要么扔了,要么丢在一旁不管不问,真玩意儿都没几个人稀罕,更别说造假的了!造假者少之又少,只要愿意淘换,就一定能淘到真东西。 这类群体之中的佼佼者便是名震古玩收藏圈的马未都,七十年代后期,八十年代初,他靠着一辆脚蹬三轮,钻胡同,掏老宅,下村庄,淘换来的古董造就了一代收藏传奇!时至今日,仍是收藏圈津津乐道的经典传闻!成功了的就叫马未都,失败了的,那就是破烂王了。 “年轻人,你要是在五年前开始干掏老宅子这行的话,兴许早就挣到钱了,八六年才开始,实在是有点晚啊,还是踏踏实实的收废品吧,别做一夜暴富的美梦了!”老头子的话太多了,收破烂就收破烂的了,还特么叨叨个没完没了! 张佛头压根儿就不想搭理他,自己就想找个遮风挡雨的地方安安静静地等到晚上,然后趁着夜深人静之时好逃之夭夭! “大家都看不起收废品这个行业,认为捡破烂没出息,实则不然,我跟你讲啊,这里面的学问可是大了去了!”老头子就好像八百万年都没跟人聊过天一样,逮到了一个人之后,就打开了话匣子,车轱辘话犹如黄河之水,倾诉个不停!丝毫意识不到倾诉对象时刻想刀了自己的杀气! “收纸不如收玻璃,收玻璃不如收铁,收铁不如收铜!铜价是最高的,一斤黄铜的价格比十斤废纸 都来得多!上一次,我在化工厂门外,给门口的保安送了一盒大前门,他就会让我去他们厂里的垃圾站收拾废铜废铁,就那一天下午,我就收了整整五十多斤黄铜!还有一回啊……” “老登,能不能把嘴给老子闭上!再特么叨逼叨没完,老子就一砖头拍死你,信不信!”张佛头实在是忍不了了!“赶紧滚!” “不说就不说嘛,真的是,年轻人,脾气真大!”老大爷连忙闭嘴,嘴里嘟囔了两句。 终于安静了……吓退了废话多的老头之后,张佛头瘫坐在了一个靠窗户的墙根边,他事先看过,这里视野开阔,窗户外面是一片瓦砾区,如果有人从正门进来围堵自己的话,翻窗户就能跑出去,谁也逮不到!就当他准备闭目养神的时候,门口边又传来了沉重的脚步声。 妈了个巴子的,老头子是不是想找死!气急败坏的张佛头以为收废品老头又回来了,准备去教训他一顿的时候,却敏锐地察觉到了不对劲! 这脚步声,沉重有力,体重肯定是个分量不轻的人!而且脚步的间隔还慢悠悠的,好像是小心翼翼的感觉,不好! 感觉不妙的张佛头悄悄从怀中掏出了一把匕首,倒握手中,一双警惕锐利的眼睛死死盯着门口。 “应该是在这里了吧?难不成我跟丢了?不能吧?”自我怀疑三连,肩负着侦察兵重任的胖哥哼哧哼哧地来到了胡同里。 不来倒也还好,一进胡同瞬感头皮发麻!到处都是断壁残垣,密集堆放着各种各样的生活垃圾,立而不倒的破旧房屋成片连在一起。 胡同内部之间的道路早已被杂草或者是各种垃圾碎石遮挡得严严实实,别说是走路了,就是爬也费劲,更何况,他还是个三百斤重的大胖子! 早知道就不跟来了,逞什么英雄呢!胖哥嘴里抱怨着,小心观察着周边,确保无人发现之后,再往前挪动身体。 他的运气挺不错,跟到了张佛头藏身的房间外。他会不会在里面呢?如果他在的话,肯定会在这里,别的地方都是危房建筑,时刻都有倒塌的可能。 “不许动,把手举起来!”当胖哥脑袋刚探进屋子里,准备观察的时候,一把寒光凛凛的匕首横在了他的脖颈上! 第155章 我大哥奔波霸! 利刃抵在喉间,胖哥仿佛感受到黑白无常就站在自己身边!他是个厨子出身,对刀刃的锋利程度再熟悉不过了,他丝毫不怀疑,这把匕首的锋利程度能够轻而易举地划开自己的喉咙!甚至刃面不会沾血!此时此刻,如果这把匕首没有架在自己脖子上的话,他一定会竖起大拇指,说一声好刀! “兄弟,别、别乱来……我、我保证不乱动……”胖哥咽了口唾沫,颤巍巍地举起了双手,声音都颤抖。 “说,你是干什么的,为什么跟踪我?是不是条子派你来的!” 张佛头语气阴冷中透着凶狠,又把匕首朝着胖哥喉咙凑了凑,锋利的刀刃直接蹭破了胖哥细嫩的脖子皮肤! 一丝痛感和凉意,不禁令胖哥浑身汗毛乍起!“不不不、不是!大哥,咱们之间可是没仇啊,我、我就是路过而、而已,您看我这德行,能是警察嘛?” 胖哥怂了,腿肚子都在打转!按理说,以胖哥的性格和为人,草莽汉子,实打实的硬骨头,别说是刀架在脖子上,哪怕是砍个十几刀,都不会说一声软话,纯爷们儿!就是这么刚!就是这么硬!自打被砍十八刀养伤归来之后,整个人对生死有了一个重新的审视。 他开始变得怕死了,家里有挣钱的生意,还有徐娘半老风姿绰约的媳妇,最重要的是,自己还没有个孩子! 万一自己有个三长两短,不小心嘎了的话,伤心的媳妇带着自己的家产重新嫁人,花着自己的钱,养着人家的汉子和孩子,自己岂不就成冤大头了? 这种损己利人的事儿,他可不想干!活着,才有无限可能!所以,他此时的怂,并不是装出来的,他是真的怕了…… “哼,看你这德行,也不像是个警察的样子,既然不是警察,估计也是为了悬赏令盯上我的吧!”能当大哥的人,脑子都是好使的,灵活机敏。 张佛头咬定,眼前这个鬼鬼祟祟的胖子就是冲着自己而来的,当然也能看出来他不是警察,哪有胖成三百斤的警察! 于是乎,自然而然地就把胖哥当成了认出自己,想把自己扭送到派出所领赏钱的“热心群众”!这种人,在张佛头的眼里,比警察更可恨! “大哥,别伤我,我真的跟您没关系,就是溜达着来这儿想捡点宝贝的!” 胖哥的脑瓜子飞速旋转,想着各种托词,他是真怕狗急跳墙的张佛头给自己一刀…… “呵呵,你觉得我能信吗?少废话,趴在地上,慢慢地趴地上!”张佛头威胁着。 没办法,刀抵在脖子上,胖哥只能乖乖就范,按照张佛头说的那样,宛如青蛙般趴了下来,他那三百斤的体重,趴在地上直接成了一大坨! 起身都费劲儿,更别说伤人了,这下完犊子了,偷鸡不成蚀把米,自己成人质了,胖哥有点后悔自己的莽撞。 见趴在地上的胖子对自己失去了威胁,可张佛头并没有放松警惕,而是用自己随身的编织袋套住了他的双腿和双手,紧紧绑住,彻底杜绝胖子的活动能力!“大哥,不至于吧,我又没有恶意,你干嘛这么对我?”胖哥很无奈。 “呵呵,有没有恶意你自己心里有数,身上有钱没有!”把胖哥捆住之后,张佛头开始勒索起了钱财。 不等胖哥回答,张佛头就在他身上一阵摸索,从兜里摸索出了一把毛票和几个一分钱的硬币,再就是两张没啥用的牛肉票。 “就这点钱?你他妈的出门不带身份证啊!”自认为一无所获的张佛头,气急败坏地朝着胖哥的脑瓜子狠狠地踢了一脚! 嗡——脑瓜子重重挨了一下的胖哥瞬间感觉脑袋一懵!“哎呀~疼死我了~谁特么出门没事带身份证啊,万一被人抢劫了咋整!你他妈的再打老子一下,就别怪我对 你不客气了!哎呦~疼死我了~” 胖哥也是个有脾气的人,被人按在地上羞辱,心头的火气一上头,顿时忘了自己被人捆绑着羞辱的事实了。 “呦呵?还敢顶嘴,是不是觉得,老子不敢杀你?”张佛头阴恻恻地笑了一声。他是名震金牛县的一等一狠人,早在六七十年代就敢捅人闹事的主儿。 虽说当了大哥以后,就再也没有亲自下场捅过人了,可这股子狠劲儿和杀心,多年来丝毫没有减弱! 如果不是怕在逃命关头惹上没必要的人命案件,以他的性格,早就把胖子给解决了! “士可杀不可辱!我警告你!趁早麻溜地把我给放了,不然,等我兄弟过来,非弄死你不可,我兄弟可不是好惹的,也是在道上混的!是我大哥让我来跟踪你的!”浑身上下,只有嘴能动的胖哥开始放起了狠话,胖哥人虽然莽撞,但是心系,张佛头说话的语气虽然凶悍,但他依然能感觉到,他并没有想要弄死自己的意思,如若不然,早就下手了!他只是想限制住自己的行动而已,估计也是害怕大白天的杀人,被人发现,毕竟,这里是一片拆迁区,经常有拾荒者光顾。吃准了这点的胖哥才敢这么说话。人虽然被捆住了,但是双腿离地了,聪明的大脑又占领高地了! 自己必须要想尽办法来拖延时间,好等到媳妇带沈临风过来支援,就是不知道,媳妇能不能发现自己一路留下的标记和暗号…… “有意思,看不出来啊,你这胖子,竟然也是个有背景的,说说看,你那兄弟是混哪条儿道上的?”反正也是闲着没事儿,张佛头干脆跟他聊了起来,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个胖子在故意拖延时间,他也想摸一摸胖子的底细,万一他大哥是自己的熟人呢?看在交情份上,兴许能拉自己一把。 “你跟老子听好了,我大哥叫奔波儿灞,二哥叫霸波尔奔!他俩可是一等一的狠人,专门捅人,手下兄弟上百个,城南城北无敌手!你要是敢动我一根手指头,别怪我那俩哥哥过来捅了你!奉劝你趁早放了我,不然,绝对没你好果子吃!” 第156章 铁骨铮铮的胖哥! 奔波儿霸?霸波奔儿?什么他妈的鬼名字!张佛头努力地思索了半天,都没有在脑海中检索到这两个人名的信息。 不过,随即反应了过来,怒目圆睁:“死胖子,你他妈的是在耍老子是吧!” 张佛头突然间想了起来,小时候看过的西游记连环画的画本里,曾经看到过这两个名字,这不是九头虫的两个手下嘛!敢情这死胖子一直在糊弄自己玩呢!张佛头顿时感受到了一种被人戏耍的感觉,顿时怒不可遏,非得好好教训一下这个死胖子不可! 眼睛在周围扫视了一圈,发现了一只房主遗留下的袜子,脏兮兮的袜子早已看不出颜色,看着这只袜子,张佛头笑了。 “兄弟!哥!别!我闹着玩呢!哥!我开玩笑的啊!”胖哥顺着张佛头看的方向瞄过去,秒懂之后,顿时整个人吓得“花容失色”! 他知道,自己的玩笑开过头了,让这位江湖大哥恼羞成怒了! “喜欢开玩笑是吧,好,那我也跟你开个玩笑,把嘴巴张开!”张佛头骑在了胖子身上,圆滚滚的胖哥死死闭着嘴巴,一副宁死不屈的模样儿! “小样儿,以为不张嘴,老子就拿你没办法了?”他是谁?张佛头!凶悍的道上第一人!最不缺的就是惩罚人的手段了! 他捏住了胖哥的鼻子,让他不能用鼻子喘气,一直把胖哥憋得老脸通红,终于憋不住,张开嘴巴的时候,一团脏兮兮的臭袜子直接塞进了他的嘴里! “呜呜呜~”嘴里遭遇异物偷袭的胖哥,痛不欲生的胖哥,一种想死的冲动涌上心头!完了,自己不干净了! “卧槽,这味道可真够重的!”张佛头一脸嫌弃地把拿过袜子的手在胖哥衣服上蹭了蹭,擦了十多遍,仍是感觉一股难闻的味道萦绕手心不散! “嗯?这是啥?”张佛头在胖哥身上擦手时,用力过大,一不小心把他的衬衫扯开了线,发现了他身上缠了一层层的绷带。 因为剧烈运动的缘故,绷带上染着淡红色血迹。这胖子还是个重伤员?心生疑惑的张佛头为一探究竟,一把扯开了他的衬衫,露出了浑身的绷带。 也许是察觉到自己秘密可能暴露,胖哥呜呜咽咽叫唤个不停,整个人开始挣扎,却迎来了张佛头踢脑袋的一脚! “给老子老实点,不然就踢死你!”恶狠狠地一脚踢过去,胖哥瞬间没动静了,整个人头晕眼花,感觉鼻腔里有一股热流涌动,流鼻血了…… 为了一探究竟,张佛头一刀切开了胖哥身上的绷带圈,看到真相以后,哪怕张佛头是个混迹江湖的狠人,不由得也倒吸了一口凉气! 一道道刀伤贴在肉上,针线缝合过的痕迹更是恐怖,整个后背,犹如爬满了蜈蚣一般,看得他本人头皮发麻! “看不出来啊,胖子,你这人身上还背着故事呢,挨这么多刀都没事,命够硬的啊!”光凭身上的刀疤,张佛头确信眼前的这个胖子是个“江湖中人”! “我倒要数一数,你身上到底几道疤!”张佛头的好奇心更重了!都说这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他年轻的时候,曾多次跟其他帮派势力火拼过。 身上也有三道疤痕,其中最长的一道,大概是十五厘米左右,是他“引以为豪”到处炫耀的“勋章”,可自己最自豪的伤疤跟胖子身上随便一道比起来,那也是小巫见大巫,实在是自愧不如……我倒要看看,你身上还有多少这样的伤疤! “一二三、四五六……”扒开了胖子衣服,一道道地数着,背面数完了,数反面,上身数完了,又把他裤子给扒了下来,继续数! “十四十五十六……十八!啧啧,可以啊,胖子,挨了十八刀都没死,八字够用的啊!”当把胖子扒了个精光,数完身上所有疤痕之后 ,就连张佛头都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十八刀没被砍死,只能说够厉害! 等等,十八刀!这个数字怎么这么耳熟呢?智慧的佛头哥发现了盲点!一瞬间脑海炸裂!头脑风暴!“你叫什么名字!沈临风跟你是什么关系!” 张佛头掐着胖哥的脑袋,恶狠狠地问着,然而,等来的却是胖哥呜呜咽咽的含糊不清回答,这才意识到,他嘴里还塞着袜子! “咳咳!咳咳、憋死我了……呕~”张佛头拔掉了塞在他嘴里的袜子,终于能自由呼吸的胖哥大口大口喘着粗气,阵阵干呕! “快!回答我!沈临风到底跟你是什么关系!”张佛头红着眼睛,近乎歇斯底里的嘶吼着,疯狂掐着胖哥的脖子,逼问着! “我、我根本就不认识你说的什么沈临风……你、我、我快要不能呼吸了~”胖哥吐着舌头,已经开始翻白眼儿了。 “放屁!你身上十八刀,肯定是被我的兄弟们砍的!你根本就不认识什么奔波霸!你的真实身份肯定是胖子快餐店老板!沈临风是你的同伙!” “咳咳……你真的认错人了,我不认识沈临风……”胖哥嘴上不停地否认着,因为他清楚,如果承认的话,自己就真的完蛋了!心里大声地呼喊着:临风老弟啊,你咋还不来救我啊!哥哥我快顶不住了啊! “不承认是吧!”狠上心头的张佛头抄起匕首,照着胖哥的大腿里子,狠狠的一刀攮了进去!胖哥痛苦的惨叫声瞬间响彻整个烂胡同! 大腿里子的肉,据说是人身上唯一的活肉,非常脆弱,捏一下就得疼老半天。更别说捅一刀了!挨一刀不会要命,但是这滋味也是生不如死! “快说,你到底跟沈临风是什么关系,下一刀,可就不是大腿这么简单了!”果然,这把匕首的锋利度跟胖哥之前想的一模一样,捅人之后,刀面不沾血!锋利无比!张佛头拿着刀,朝着胖哥的裤裆位置比画了一下! 就这么一比画,胖哥整个人瞬间魂飞魄散!也感觉不到腿上的痛感了!“别别别!我说!我说!” 第157章 落我手里,你可就遭老罪喽! 身上砍十八刀、大腿攮一刀,胖哥都不怕,咬咬牙就忍了,等养好伤以后,还是一条好汉!可小兄弟要是挨一刀,人可就废了! 这笔账,胖哥还是能算明白的!他可不想落个断子绝孙的下场……兄弟要是被废了,那可比杀了他还难受,不如死了算了! “我、我是沈临风的好兄弟,实话告诉你吧,你早就被我们给盯上了,沈临风派我来给你带个话!” “哼,早就料到你身上不一般,果然是跟沈临风穿一条裤子的,说,他让你带什么话!”张佛头把匕首收了起来。 当明确了胖子身份以后,张佛头反而觉得,整个人都瞬间轻松下来了,该来的终究还是来了。 小兄弟的威胁警报解除之后,胖哥也松了口气,好险啊……咽了口唾沫之后,继续开始了他的胡编乱造:“我兄弟一直在寻找你的下落,并且让我给你带个话,他跟你之间的恩怨还没有了结,想约你再见一面,还是胖子餐馆,如果你有胆量的话,就放开我,跟我走!” “呵呵,他是又设下埋伏,想把我给黑吃黑了是吧!他是不是以为我是傻子?成天听他忽悠?”张佛头冷冷一笑。 “他姓沈的不讲武德,前段时间给老子设下鸿门宴!把老子的兄弟们给一网打尽!同样的招数,他还想再来一遍吗?好,我今天不杀你,也让你回去给他带个话,老子跟他不死不休!让他等着,等老子回来以后,一定要他全家死无葬身之地!” “不过,我也得让他知道老子的厉害!”张佛头一把揪住了胖哥的耳朵,又疼得胖哥龇牙咧嘴!“虽说两军交战,不斩来使,但也不能让你这么囫囵地回去给他报信儿,今天我就切你一个耳朵!” “啊!切耳朵!别啊!” 啪——“啊——” 一声脆响之后,也不知是谁的一声惨叫,只听见刀当啷掉在地上的声音! 惊魂未定的胖哥睁开眼睛后,看到的是张佛头痛苦地捂着血淋淋的手腕!嗯?怎么回事儿?他被偷袭了? “胖哥,有事儿没事儿?你还好吗?” 听着窗户外传来熟悉的声音,胖哥顿时有种想哭的冲动,兄弟啊,你可算来了…… 窗户外面,手持复合型强力弹弓的沈临风已经拉满了皮筋儿。他的弹药则是圆溜溜的“钢球”! 这把弹弓设计得很有特色,把手下延伸出了长长的助力臂,固定在胳膊上,当拉动皮筋儿时,以手臂作为支点,能把皮筋拉到一个极限的程度,充分发挥出强大的动能,通过这种加杠杆方式弹射出来的“子弹”,十米内能打穿木板!甚至三十米都有极强的杀伤力。 他的这把弹弓,放在现在的标准里,妥妥的大杀伤武器,谁要是有一把,是要被抓起来的,好在,现在是1986年,对于管制武器方面的管控力度不是很大,很多村庄和个人手里,都有不少的土枪土炮,甚至雷管之类的热武器…… 人在江湖飘,岂能不挨刀,想要不挨刀,手里必须得有防身武器才行!这把弹弓就是沈临风的防身利器! 要距离有距离,要杀伤力有杀伤力,只要打中,十步之内,非死即残!三十步之内,头破血流! 当他在办公室里得知胖哥跟踪张佛头消息的时候,立刻带上武器,骑上电动三轮车直奔事发点而去!他心里着急万分,胖哥实在是太莽撞了! 要知道,那可是张佛头啊!江湖上一等一的狠人,反侦察能力极强不说,为人又心狠手辣!要是没被发现倒还好,倘若被他抓住了,后果不堪设想! 来不及埋怨胖哥的莽撞了,到了地方之后,就在胖嫂的带路下,一路沿着胖哥留下的记号寻找了过去。 胖哥的记号留得很简单,就是 在墙上用红砖头画了个箭头的标志,顺着记号很容易找到,当沈临风来到这里的时候,刚好看到胖哥被张佛头往嘴里塞袜子的场景!胖嫂看着自家男人被欺负的画面,就想冲出去帮忙,但被沈临风一把拦住,别急,再等等,先让这个莽撞的胖子吃点苦头再说! 关心则乱,冷静下来的胖嫂一想,也有道理!一生要强且固执的胖子从不听劝,犟劲儿一上来之后,谁的话都听不进去!常把胖嫂气得浑身颤抖! 让他这次狠狠地吃个亏,长个教训,免得日后再犯这种坑爹的毛病!所以,早早就跟过来的沈临风二人,一直在暗中按兵不动。 为防胖哥有个闪失,沈临风早就用弹弓瞄准了张佛头,要是他敢乱来,自己就一定会出手相助! 只是,实在是没想到,张佛头竟然给了胖哥大腿里子一刀!这倒是让沈临风有点措手不及,还没准备好呢! 对不起,胖哥,是我太飘了,让你白挨一刀……心里默默道了个歉之后,沈临风果断出手! 虽然大腿上挨了一刀,但好在,沈临风接下来的出手没掉链子,一弹弓打掉了张佛头手里的匕首,这才保住了他的耳朵! 十多米的距离,让弹弓的杀伤力弱了不少,可打在手上,也让他的手掌出现了一个血肉模糊的小洞!钻心的痛感顺着手传进大脑!十指连心!痛不欲生! “沈!临!风!”捂着手,张佛头咬牙切齿的挤出了这个名字!这虽然是他们俩的第一次见面,但张佛头知道,眼前这个男人,他一定是沈临风! “没错,是我!”沈临风从窗户跳进屋里,又把弹弓拉满,对着张佛头的时候,同时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作为射手,必须要与战士保持着绝对安全距离。“真的没想到,咱们俩的第一次会面,竟然是在这种场合下,啧啧。” “昔日风光无限,不可一世的张大佛爷,怎么沦落到今天这般乞丐花子的田地了呢?” “我曾经不止一次的跟旁人说过,你可千万别落我手里,不然可就遭老罪喽!” 第158章 折磨! 说着,啪——一记弹弓弹出去,打在了张佛头的脑门上,登时直接头破血流! “你我之间的恩怨,必须有个了结,我这人,向来讲规矩,讲原则,讲道义!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你说说,我就是一个好好的生意人,不想惹麻烦,也不想惹事,就想踏踏实实地过自己安生日子,可你们呢?非要堵门收我们保护费?凭什么?” 啪——又是一弹弓,打在了他另一只手上!之前说过,弹弓威力之大,十米之内,打在人身上,轻则骨折,重则要命!这一下,直接打折了他的手指! 一头是血的张佛头,此时宛如龙虾般蜷缩在地上,此时,他的两只手都已经丧失了基本功能,不会再有持刀能力。 为避免意外,沈临风一脚将匕首踢飞,踢到胖嫂跟前,胖嫂秒懂,抓起了匕首拿在手里,然后又关切地上前去查看胖哥的伤势。 看着那血淋淋,汩汩往外冒血的大腿,好在都是皮肉伤,没有伤到兄弟,这倒让胖嫂松了口气,又心疼又生气地给了他一拳。 “让你不听劝,活该遭这么个罪!疼死你活该!”虽说骂着,但还是重新给他包扎了伤口,避免失血过多。“看你以后还逞不逞能!” “兄弟啊、媳妇啊、你俩可算是来了啊,要是再不来,我恐怕就没命了啊……”胖哥虚弱地说着话,热泪盈眶。 沈临风没有理会哎呦个不停的胖哥,反正有他媳妇照顾着,而是一心一意面对着张佛头。 “我这人向来恩怨分明,不爱占别人便宜,可也不愿意被人欺负,收老子保护费?想屁吃呢!上有国家收税,下有街道办收费!你们这帮社会渣滓,江湖混混凭什么收保护费,你们算老几!不就是仗着身边人多了点,难道就可以恃强凌弱了嘛?老子平生最看不起的就是你们这种人,最恨的也是你们!” 又从兜里掏出来一枚钢珠儿,朝着他的膝盖打了进去!钢珠直接穿透,打进了大腿里!这下,不动手术肯定是取不出来的了! 面对仇人,沈临风下手从不留情,这是打拼商场多年得来的经验之谈,若你不赶尽杀绝,将来等他翻身之后,一定会被欺负到头上! “沈!临!风!”即便是没有了反击能力,蜷缩在地上的张佛头仍然用怨恨的目光死死地盯着沈临风,如果目光能杀人,此时此刻,沈临风恐怕早已被他千刀万剐了!“有种的话,你就今天弄死我,如果弄不死我,有朝一日,我必取你性命!让你生不如死!” “啧啧,吓唬谁呢?你以为你还会有全身而退的机会吗?也不好好看看,现在掌控局势的是谁?”居高临下的沈临风一脚踩在了他的胸口上! “我这人做事,从来不会拖泥带水,说弄死你,就绝不会让你有翻身的机会!但是,今天,我不会杀你,我会把你移交给政府。” 杀人可是犯法的,沈临风是守法公民,他可不能做出杀人越货,或者是杀人藏尸的事儿,直接扭送到派出所,多好多省事啊! 就冲他这些年来做过的案子,哪怕不吃花生米,恐怕也得是个牢底坐穿的下场!同样让他生不如死! “沈临风!我奉劝你一句,最好弄死我!如果你今天不弄死我,将来我一定会弄死你!”张佛头疯狂地叫嚣着! 他怕死,也不想死,可相比起被抓进派出所,他宁可去死! “嫂子,找根结实点的绳子,把他捆起来,咱们把他送去派出所,领赏钱!”不再理会张佛头的威胁,沈临风吩咐起来。 这活儿就得胖嫂来干,射手职业的自己必须得保持距离好掌控局面,万一被他来个垂死挣扎的反扑,那就得不偿失了。 爷们儿干的活儿,让我这个 女人来干,你这事干得可太不爷们儿了……胖嫂心里抱怨着,可身体是诚实的,还是从外面捡来了根结实的麻绳,把张佛头的胳膊从后面捆了个结结实实!用力之大,甚至让张佛头疼的喊出声来,估计胖嫂也是故意用大劲儿,想给自己老公报仇! 等到胖嫂把张佛头捆结实了之后,沈临风这才放心地上前去,照着他的脑袋狠狠地补了一脚!作为“技术总顾问”,他大小也是个领导,既然是领导,上班就得穿皮鞋,硬跟硬面的皮鞋结结实实地踹在脸上,登时血迹横飞!这一脚的力道可比他之前踹胖哥的时候狠多了! “怎么?滋味舒服不,刚才踢我兄弟的时候,有没有想过,有朝一日也会落得如此下场!这一脚,是替我兄弟还你的!” 什么叫一报还一报,这就是!沈临风是个讲理的人,素来不愿与人结仇,可也不愿被人欺负!谁揍我,我就揍回来,这是原则! “好,很好!来啊!再给老子来一脚!最好是一脚踢死我!如果今天你不弄死我,来日,我必杀你全家!让你家里人,一个不剩!”张佛头脸上表情痛苦又扭曲,张开着满是鲜血的大嘴,恶狠狠地诅咒着沈临风!“我必要你不得好死!” “还敢威胁!倒也对,趁着现在,多说几句话吧,恐怕,等警察来了以后,再想说话就没机会了,有些话,你得留到下辈子去讲了。”沈临风满不在乎地掏了掏耳朵,一脸淡然,以他犯下的罪过,想活着基本不可能了,也甭想活着出狱了,枪毙或者牢底坐穿,二选一。为什么要怕一个死人呢? “把你扭送到派出所,其实丛心理上来说,我是不愿意的,因为,咱们俩之间的账还没有就此算清楚呢,毕竟,你身上还欠着我兄弟十八刀!我曾不止一次的托人给你带过话,将来,这十八刀,我要从你身上,一刀一刀地找补回来!可惜,今天,我注定要食言了!我不杀你,给你留一条狗命,犯下的罪过,跟政府交代去吧!” 第159章 大礼送上门! “胖嫂,走,把他扛着,咱们送去派出所!”虽然知道他已经丧失了行动能力,但沈临风为了绝对安全,还是又找来了绳子,又给他来了个五花大绑! 用力之大,他的手脚因为勒得过紧,导致已经出现了紫红色,这是因为供血不足,时间长了的话,恐怕手脚就会全都废了。 “那胖子咋整啊?”胖嫂看着趴地上虚弱到几乎翻白眼儿的胖子,就这么扔着的话,感觉于心不忍。 “没事儿,先扔这里吧,一个半死不活的胖子,不会有人偷的!”沈临风一脸无所谓。他观察过胖子的伤势,挨了一刀,不打紧。 “呸,谁管他会不会被人偷,我就是担心,他万一失血过多了咋整?”终究是一个被窝里睡觉的两口子,关键时刻,还得是媳妇挂念着老公。 “不用管,皮肉伤而已,没有伤到动脉血管,血流一会儿就不流了,再者说了,他整个人三百多斤重,就咱们俩,怎么弄?还不是得找人帮忙?” 胖哥既然没有生命危险,沈临风就不想在他身上多费精力了,尽快收拾眼前的张佛头才是关键问题! 张佛头这个王八犊子,躲了多少天,自己就提心吊胆了多少日子,平时回家的时候,都不敢直接回家,每天都得在小区附近绕个十圈八圈! 今天总算是逮到了收拾他的机会,绝对不能出现任何差错!至于胖哥,反正死不了,扔这里就行! “没有,不到三百斤,才294……哎呦~”虚弱中的胖哥突然间打岔了一句,为自己的体重而正名! “有个屁的区别!你就安心的在这里先趴着吧,等我跟嫂子先把他送去派出所之后,再找人回来抬你!” 机智的沈临风找来了一根长棍,将长棍从张佛头束缚着的双手双脚间穿了过去,然后跟胖嫂一人一头,蹲下身来,一用力,就把他给抬了起来! 这种抬人的手法就是典型的“抬猪”方式,两个人一前一后,把张佛头抬出了胡同里的砖瓦废墟。 胖嫂走在前面,因为天气热的缘故,她身上穿着的是单薄偏透风的薄纱衣服,穿衣的风格“大胆且又保守”,走起路来,两个圆润的挺翘屁股扭来扭去,因为不太注重穿搭风格的缘故,走路幅度一大,都能把内衣的痕迹直接印在臀上!透着一股浓浓的成熟风情感,看得沈临风心痒痒,赶紧别过头去。 非礼勿视,这可是兄弟的女人,再看就不礼貌了! “沈临风,我求你了,当场把我弄死在这里吧……我不能去警察局啊……沈临风……我求求你了,杀了我吧……” 这是张佛头第一次求人,说软乎话,可第一次求人,竟然是求别人来杀了自己…… 此时此刻,沦为鱼肉的张佛头再也没有了先前的嚣张劲儿,他的心里除了速死之外,再也没有别的念头了。 “现在想死?门都没有!跟我斗的时候,你应该考虑过会有今天的下场!跟我斗?你有这个资格吗?”沈临风继续杀人诛心。“你放心,你的死不会白死,将来会成为整个金牛县的一个经典传奇,让所有人知道,谁要是敢惹我沈临风,谁就是下一个张佛头!” 杀鸡儆猴,张佛头就是那只倒霉的鸡崽儿……杀一儆百,他就是那个一! “呵呵,沈临风,你也别得意,我表弟已经知道你了,我相信,他一定会替我报仇的,你的下场将会比我惨十倍!百倍!千倍!”求死不成,张佛头的语气再度变得狠厉。一定要在言语上占个便宜。 玛德,还挺沉!换了个肩膀抬的沈临风一边捏着酸疼的胳膊,一边不屑一顾地瞥他一眼。“你说的表弟,是不是天海混江龙赵大海?” “嗯?你怎么知道?”张佛头表情一愣。继而一脸的难以置信 。“你是怎么知道的?” 沈临风冷冷一笑:“你在我这里,还有什么秘密可言?我连你藏起来的老婆孩子都知道,还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你指望他给你报仇,简直异想天开!” 人在天海的赵大海也是一路狠角色,单从过江龙这个外号就能听得出来,要比什么佛头之类的更霸气。 沈临风上辈子曾跟他打过一段时间的交代,虽是表兄弟,但两人的行事风格却天壤之别,张佛头这人做事不讲道义,不讲武德,无论是做人还是做事,都是走下三滥的路线,导致其本人仇家遍天下,别说仇家想弄死他,就连背后的保护伞都想除掉他! 赵大海就不同了,虽也是打打杀杀上位,但相比之下,他的行事就做得很是面面俱到了,哪怕是当混混的时候,也从不干收保护费那种缺德事儿。 他出身于给人家看场子,当打手,一步步做大做强,出身草莽却非草莽,脑子里一直都有着转型的念头,在八十年代中后期,带着兄弟们开了一家拆迁公司,干起了拆迁发家的营生,时至今日,现在的他,手下经营着一家拆迁公司,手下三支拆迁队。 队伍里的工人,基本都是曾经跟着他混江湖的兄弟和手下,拆迁虽说也是一项“缺德”的营生,不乏强拆、暴力、斗殴等元素,但相比张佛头干的生意,强了不知道多少倍。沈临风还知道的一件事就是,他们表兄弟俩的关系并不和谐,基本都是各干各的,往来也极少,更别说交情了。 赵大海可能会管他,但绝不会为了给他报仇而轻易跟人结仇!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这不是真的……”张佛头目光呆滞,整个人的精气神仿佛一瞬间都被抽走了,嘴里喃喃自语地重复着一句话。 晃悠晃悠着,抬头一看,已经来到了北马路派出所大门口。 “里面有人没有!给你们送大礼来了!”撂了挑子,站在门口的沈临风冲着派出所大喊。 “喊什么呢!咦?沈临风?你咋来了?”端着一碗饭的崔炳贤从值班室里着急忙慌的赶了出来。“张福同!” 第160章 想审我?没门! 眼尖的崔炳贤一眼就认出了杆子上被五花大绑的人是谁,正是我日思夜想的张佛头张福同!毕竟是干警察这一行的,天生就得有一副好眼力和记忆力! “崔警官好眼力啊,没错,就是他,我把他给擒住了,是不是能给我发赏钱了?”沈临风把棍子抽了出来。 而自知死到临头的张佛头一言不发,闭着眼睛,面如死灰。他不想搭理任何人…… “啧啧,让你跑,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跑到天边也能把你抓回来!怎么成这这么个德行了呢?谁打的?你?” 崔炳贤放下了碗筷,把嘴里咀嚼着的饭咽下去之后,满脸欣喜地打量着这个将来能给自己升职加薪的“军功章”! 瞧这一身伤的样子,看得出来,是伤得不轻啊!可把崔炳贤给“心疼”坏了! “是啊,抓他可不容易,为此,我们还差点儿牺牲一个热心群众呢,我有一个朋友,为了抓住他,跟踪时暴露了,跟他搏斗的时候,大腿上挨了一刀!现在还在事发地躺着呢!”沈临风添油加醋地叙述了一遍现场情况。崔炳贤当场做笔录,生怕遗漏任何细节。 而在整个过程中,张佛头甚至歪过头去,哪怕沈临风说的经过中有着“歪曲事实”的嫌疑,他也懒得辩驳,那句话怎么说来着,要用无声来抗议! “还愣着干啥呀,赶紧的,去找医生救人啊!”崔炳贤催促道。可不敢闹出人命来,要是为了抓罪犯搭进去条人命就麻烦了! 闻言,一旁正美滋滋听故事过程的胖嫂这才回过神来,哎呀!卧槽!忘了,俺家男人还躺在原地不知死活呢! 胖嫂一溜烟儿小跑去了不远处的诊所,招呼医生去救人,而留在派出所做笔录的人,就成了沈临风。 “真没想到啊,穷凶极恶的一代悍匪张福同,竟然会落在了你的手里,而且,还是如此凄惨,你这人,不简单啊!”一间单独的小房间里,就剩下了沈临风与崔炳贤两人。崔炳贤愈发地觉得,眼前的这位同志,其能耐、手段、心计,远比被抓住的张福同要厉害得多! 同时也对沈临风这个人的好奇心越来越重,所有办案人员几乎都对刑满释放人员会带有一定程度的有色眼镜,对于一些犯有重大刑事案件出狱的刑满释放者,会定时进行调查回访。崔炳贤也不例外,哪怕知道了沈临风是因为过失伤人而入狱,只要做过牢,多少都会给予一定的特殊“照顾”。 比如——问话。问话的时候,话题也总是会往沈临风身上有意无意的转移,问话变成了套话。 显而易见,沈临风是能察觉到话题跑偏的,当然能明白崔炳贤的小心机,所以总是会不动声色地又把话题给带回“正轨”。 “我就是一个普通人,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踏踏实实做人,安安稳稳做事!虽然以前犯过错,可是一颗红心仍向阳,军民一心跨世纪!” “行了行了,别跟我扯这些车轱辘话!”崔炳贤无语地摆了摆手,示意他住口。“我就是想跟你聊聊天,交个朋友而已,不是让你来唱样板戏的!” “政府说啥就是啥,您说我就听着,您说往东,我绝不往西!”沈临风扮演起了废话文学大师。 打心底,他是不愿意跟警察打交道的,毕竟自己以前犯过事儿,心里多少有点疙瘩。 “要是没啥事的话,我就先走了,单位里的活太多了,我要是不在,恐怕不行。”做完笔录的沈临风起身就要告辞。 “先别急,能把你的弹弓给我留下吗?”崔炳贤向沈临风索要起了“凶器”。他检查了张佛头身上的伤,不看不知道,一看倒吸一口凉气啊! 钢球儿近距离打出去的威力,不亚于子弹射出去的威力,可怜的张佛头,巴掌几乎被打碎了! 那模样,惨不忍睹! 不只是手上,还有腿上也被射了一颗钢球儿,医生手术的时候,骂骂咧咧了好半天!谁特么这么缺德,这要是打了眼睛的话,能把脑浆子打穿! “一把弹弓而已,咱们国家法律里没有规定要没收吧?”沈临风笑着把弹弓递了过去,此时的国内还没有立法管控刀具和大杀伤武器。 民间都还没开始收缴枪械呢,弹弓更谈不上了,所以,沈临风并不怕被没收,这玩意儿,自己一天造出个百八十把没问题! “好弹弓,好弹弓啊!”拿在手里比画了比画,崔炳贤眼睛里流露着羡慕和喜欢的神采。 枪械是男人的梦想,弹弓子也是男人的梦想,谁小时候不希望能有一把威力巨大的弹弓能打遍林子里的所有鸟呢! “崔警官要是喜欢的话,我就送你了。”一把弹弓做个顺水人情,沈临风是很乐意的。 “算了吧,看看就好,还给你,君子不夺人所好,我就是看两眼而已。”稀罕够了的崔炳贤又把弹弓还给了沈临风,在他走之前,又提醒道:“有句话,还是要提醒你,张福同虽然已经落网了,但是,你还是要当心,估计,他在外面的势力是不会轻易放过你的,据我所知,他在落网之前,联系了外地的混混朋友,可能不会轻易善罢甘休,小心驶得万年船,你万事仍要注意着点。” 秦桧还有三个朋友呢,更何况张佛头混迹江湖几十年了,没几个铁杆盟友是不可能的。 “不是有你们警察在嘛,放心,如果有摆不平的事情,我肯定会第一时间报警的,我觉得,短时间内,应该轻易不会有人敢来招惹我的。” 沈临风一如既往的沉稳自信,张佛头一旦倒台,恐怕整个江湖上就会迅速传遍这个消息。“沈临风”这三个字,也会随之传遍江湖。 面对这个对自己从来没有个正经脸色,要么说官话,要么说车轱辘废话的“滚刀肉”,崔炳贤也不知该如何跟他打交道,只能送上四个字:“好自为之”! 第161章 人算不如天算 等沈临风从派出所出来以后,兜里就多了一张悬赏金领取通知单,悬赏金不会立刻发放,而是要在规定的时间在规定的地方,持本人身份证领取。 悬赏金的数额大小,沈临风一点儿都不在意,骑着三轮车直接去了诊所,见到了又在缝合伤口的胖哥夫妇。 自打认识这两口子以来,胖哥身上就一直在不停挨刀,要么被人砍,要么被人捅…… “媳妇儿,你说,有没有一种可能,临风兄弟的八字跟我不合,专门克我啊?不然,我咋一天天的这么倒霉呢?” 不仅是沈临风有这种怀疑心思,就连受害者胖哥也开始怀疑起了玄学的灵验性。 没碰到沈临风之前,他前半生没病没灾,健健康康,一年到头,别说受伤了,就连感冒头疼都没有过,自打结识了以后,可就倒大霉了! 不是混混上门挑衅,就是自己被人围殴挨刀!倘若不是自己皮糙肉厚的话,兴许,现在狗命都没了…… “净瞎说,你咋不说,没碰上大兄弟之前,咱们家生意天天赔钱呢!赔的裤衩子都快没了!人家给咱们带来的是财运!” 胖嫂不信这种鬼话,反正她的眼睛里,每天见到的全都是钱!花不完的钱!承包食堂一天三顿饭,每天的收入都快赶上经营小破餐馆一个月的了! 在胖嫂眼里,沈临风哪里是个人?那简直是移动的“印钞机”啊!所以,他听不得诋毁临风兄弟的鬼话! 至于胖哥身上的伤,胖嫂心疼在眼里,骂在嘴上:“别特么扯犊子,你这都是自找的!要不是你自己脾气太硬太臭,不听劝的话,能遭这种罪嘛!” 在胖嫂心中,胖哥今天的遭遇,只能用活该两个字来形容!还想把锅推给人家?老娘非把你喷个狗血淋头不可! “我就是随口一说嘛,干嘛这么斤斤计较……”被骂得不吭声的胖哥,嘴里小声嘟囔着,然后又是一阵哎呦声。 家里不是没有钱打麻药,但胖嫂为了给胖哥长个教训,坚决不肯让护士打麻药,所以,胖哥学起了关云长,人家是刮骨疗毒,他是忍痛缝针! 一直在外面等到小护士缝完针之后,沈临风才掸了几下衣服身上尘土,装作没有听见他们对话的样子走了进去。 “呦,胖哥,又缝针了啊,这次又是几针?严重不?疼不疼?”沈临风一副关心不已的态度,嘘寒问暖,让人看了就感觉舒心。“一定要用最好的药!” 这才叫好兄弟啊!胖哥夫妻俩都感觉非常感动!“不用破费了,兄弟,没啥大事儿,就是一刀扎在了肉上而已,随便缝一缝就行了。” “胖哥是我好兄弟,打断骨头连着筋的兄弟!唉,实在是对不住了,胖哥,一切都是我的错,倘若我能早一点到的话,你就不至于遭这份罪了!唉!” 沈临风自责得几乎要掉眼泪了,眼眶通红,把所有的过错全都揽到了自己身上。这让夫妻俩都感到很愧疚。 刚才还在说,他是给自己带来“霉运”,八字不合的克星呢!人家诚心诚意把自己当铁哥们,好兄弟,自己却还在背后说人家坏话! 呸!自己简直不是人啊!胖哥真想狠狠抽自己两嘴巴子!“真没事儿,十八刀都不能奈我何!区区一小刀又算得了什么!” 好了伤疤忘了疼,在吹牛和不谦虚这方面,胖哥敢自称第二,就很难有人敢说第一了! “唉,这又得养个把月了,咱们的快餐店要是再不开张的话,恐怕就被人给取代了!”胖哥心心念念挂着胖子餐馆重新开张的事宜。 世上从来没有不透风的墙,披萨汉堡炸鸡好吃的事儿,早已经在整个金牛县传开了!已经有不少家饭店开展了快餐业务,把西式快餐做成了标牌。 西式快餐本身就没有什么太高的技术含量,就拿炸鸡来说,不就是裹上面之后,丢进热油里炸一炸,再拿出来沾点佐料嘛! 只要别炸糊了,掌握好火候,就能熟练成批量的生产炸鸡块。这有个屁的技术含量! 披萨和奶酪或许技术含量稍微高一点,可也就是高一点而已,主要是现在的厨子们还没有看一眼快餐店的后厨,等他们在厨房里待一天,哪怕不上手,一天以后也能摸索出个八九不离十!别看胖哥成天到晚躺在床上养伤,但耳聪目明,富有心机的胖哥,把一起养伤的小舅子给派了出去。 每天给他一块钱的零花钱,不干别的,每天就干一个事儿:蹬着自行车,挨个地去各家饭店里吃“快餐”! 谁家里生产快餐,就去谁家里吃,尝尝是不是咱们自己家生产出来的一个味道! 嘴上一口一个大兄弟地喊着,心里比谁都怕兄弟撇下自己单干!派遣小舅子到处吃的究极原因,其实就是想查一查,沈临风的快餐“秘方”有没有授权给其他家。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市面上铺天盖地,到处都有“西餐店”!就在他养伤的这段时间里,几乎每家餐馆都掌握了“快餐技术”! 虽然口感和外观上大相径庭,不好看,也不如他们家做的好吃,但毕竟是一门没有技术含量的营生,只要是个厨子,摸索个把月就能研究出来! 落后了人家一大截,胖哥都要急死了!要是再这么耗下去的话,恐怕消费者就都忘了胖子快餐这家门店了! “区区快餐而已,何必放在心上呢,挣钱哪有身体重要!”沈临风出言宽慰着舍命不舍财的胖哥。市面上出来如此之多的翻版快餐,在沈临风看来,一切正常,没啥大不了的。快餐本身就是个捞快钱的营生,比的就是看谁下场快,把盘子先占住,吃一波红利,然后收割完之后,再去干其他的事儿。 本身在沈临风的计划里,就是打一个时间差,趁着肯德基和麦当劳入场之前,把“韭菜”抢先割完,完成转型。 只是,人算不如天算,谁能想到,营业的过程中陆陆续续出了太多的岔子! 第162章 沈临风的计划 混混勒索、砸店、被迫关门,老板被人砍……这么一连串的悲惨故事,倘若发生在一般人身上的话,恐怕早就撑不住了。 好在,快餐生意在沈临风的计划里,只是一个过渡而已,需要用这么一个“投名状”来打动胖哥两口子俩,达成合作意愿,继而助力自己盘下食堂业务。 只要吃下了化工厂食堂,就意味着得到了一个稳定的“聚宝盆”,可以给自己的钱包提供源源不断的收入。至于快餐生意好不好,就不是他在意的事了。 老子挣钱法子有的是!区区一个快餐,无所吊谓!然而,沈临风的无所谓,可却急坏了胖哥! 你特么能通过技术变现,随便画一个技术设备图纸卖个几万块,我们可就不行了,天生就是吃餐饮这碗饭的,只做食堂,不做店铺的话,将来你撤了,承包合同到期,我们一家又得去喝西北风了!眼瞅着明明是自己掌握先机,打开市场的快餐生意,正在被盗版快餐一步步蚕食,这让心有余而力不足的胖哥如何不急!恨不得立刻拖着这副病体残躯重新去把快餐店经营起来! “胖哥,听兄弟一句劝,钱是挣不够的,而且,以后有的是机会挣大钱,只要你把身体先养好,我保证,再教给你几门别的手艺,将来挣到的钱,一定会比做快餐挣得多!不急着一时半会儿,我的话,你还能不信吗?我会骗你吗?”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沈临风深谙此道。 “唉,我都成这么副德行了,除了听你的之外,我还能干啥,唉……”胖哥绝望地唉声叹气。他实在是受够了这一天天无所事事的生活。 对于习惯了忙碌的人来说,悠闲就是一种罪过!用电视剧里的一句台词就是:“当了一辈子奴才,打了一辈子工,突然间让你闲下来,谁受得了!” 无论是打工人,还是老板,都是被金钱所奴役的奴才!究其一生解不开身上的枷锁…… “吃着喝着,身体静心养着,等你康复后,我有大事需要托付你来干。”沈临风做人做事还是很厚道的,至少探望病人的时候,不会空着手过来。 胖哥挨这一刀,虽然莽撞,可也毕竟是个“有功之臣”!用一刀的代价换来自己铲除心腹大患!从此再也不用苟着活命了!划算! 有功就得奖赏,这是沈临风对兄弟的态度,如果说,将来胖子快餐店的生意做不起来的话,他会通过其他方式来弥补胖哥的损失。 对敌人,他会不惜一切代价去铲除!对兄弟,他会倾心倾力地帮扶助力,绝不吝啬! 胖哥的功劳实在是太大了,这就意味着,自己的老婆孩子也不需要东躲西藏了。 从某种程度来讲,沈临风与张佛头是同一种人,老婆孩子都是自己的软肋,宁可自己凶险万分,也不想让老婆孩子出现丝毫差池!正是吃准了这点,在张佛头势力倒台之后的当天夜里,沈临风就盯上了他老婆孩子的住址,如果他潜逃,肯定会往老婆孩子这里跑! 自己就可以来个守株待兔!但问题还有一点,那就是他一定不会往这里来,他也会考虑到自己会在他老婆孩子家里守株待兔…… 只要拿捏住了他的老婆孩子,就等于是掐住了他的软肋,使他投鼠忌器,不敢轻易乱来,这是两个狡猾之人的“对对碰”,看谁能更胜一筹! 他需要尽快把胖哥培养起来,因为有着更大的重担等着落在他的肩头上!在沈临风的计划里,自己需要“造就”出一个江湖大哥的代理人! 而今天,张佛头的落网,让这场因收保护费而起的乱斗暂时告一段落。只是告一段落而已,沈临风心里明白,自己扳倒了昔日不可一世的江湖大哥张佛头,一定在金牛县的江湖世界里引起轩然大波,张佛头倒台以后,他的帮派被警方连根拔起,一网打尽!会形成大 面积的“势力空白”,各个小型势力会趁机扩张,而沈临风这个新鲜名字登场,势必会引来更多暗中目光的关注!过多的关注意味着暗藏危机! 沈临风不喜欢出风头,尤其是在江湖里出风头,在他看来,江湖之徒都是些不入流的角色,江湖大哥混得再好,只要不洗白上岸,终究是个混混头子! 接下来,他会让自己的名字,一步步从江湖人的视角里淡化、消失!所以,他要把胖哥推出来,把扳倒张佛头的功劳一点点加到胖哥身上! 会做生意的人,营销是基本功,包装一个人,岂不是小菜一碟?以一敌十,被人连砍十八刀,屹立而不倒,这难道不是话题吗? 三百斤的人型坦克,手持两把菜刀,神鬼不惧,横行霸道!这难道不能做文章吗? 贼佛头千里逃亡,猛胖哥单臂擒拿!这难道不是一段传奇佳话? “给你们带来一份小礼物,这个单子你拿好了,等伤好之后,去派出所领取悬赏金。”从兜里把领奖单据拿出来,拍在了胖哥的肚皮上。 “成,没问题,等钱领出来以后,咱们哥俩一人一半。”胖哥大方的揣兜里。 沈临风摇头了。“这钱我不要,这是你用性命换回来的悬赏金,钱应该全部归你,别说一人一半这种狗屁话,自己留着花就行。” 从一开始,沈临风就没打算要这笔钱,除了看不上之外,他还知道一点就是,警方可能会组织媒体和新闻记者,宣扬一波见义勇为的好市民。 毕竟,铲除社会毒瘤,这可是整个金牛县难得一见的大新闻!而且,又有热心市民倾力相助,把罪犯绳之以法,更能体现出警民合作的鱼水之情了! 不好好宣传一顿是不可能的!出风头对于胖哥来说,绝对是个好事儿,不仅能收获政府好感,将来跟政府部门合作办事的时候,能走一些特殊关系渠道。 而且,还能顺势借着这个机会做个宣传广告,好好宣传一下胖子快餐店,一举多得。 至于担不担心报复,这就是无稽之谈了,试问,哪个混混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去报复官方推出来的代言人呢? 第163章 突如其来的父爱! 倘若警方连自己推出来的“代言人”都保护不了的话,那可就真的成旷世奇闻的大笑话了! 所以说,一旦胖哥能摊上这种好事的话,等于是少走几十年的弯路,兴许日后也会时不时地拉出来采访一下,宣传一波。 如果胖哥有政治头脑的话,应该可以借着这个机会往更上层的圈子里挤一挤,比如说,多做点慈善、捐款、扶贫,强化人设等等。 只要他成为报纸新闻常客的话,等将来政府开会的时候,他就有资格被邀请列席旁听,或者是提意见,走出一条完全未曾设想过的新道路! 关键要看胖哥有没有长这方面的脑子了!当然,沈临风也会在背后顺势推他一把,当一个潜伏在幕后的参谋长,为胖哥出谋划策,铺垫道路! 只是,沈临风的这一番苦心,现在还不方便跟胖哥去讲,路要一步一步走,饭得一口一口吃。 “放心好了,有我在,你们两口子俩的好日子还在后头呢,一起富贵,共同发展!一起挣大钱!” 又一个干货满满的大饼强行塞进了胖哥夫妻俩的嘴里!跟我混,饼管够! 等陪着胖嫂把胖哥’“运回家”之后,已经是下午五六点钟了,大汗淋漓的沈临风婉拒了他们俩留下吃饭款待的请求,骑上三轮车往家走了。 都这个点了,再回单位也没啥意义了,索性直接回家,毕竟自己只是化工厂的“编外人员”,不需要参与考勤制度。 如果他愿意,可以下午快下班的时候去单位露个面,再直接回家睡觉……谁也管不了,谁也不敢管! 这就是技术型人才的优越感,谁都不敢招惹的狠角色!相比起富有成就感的事业,沈临风更喜欢其乐融融的家庭氛围。 钱什么时候都能赚,什么时候赚钱也不晚,和谐幸福的家庭才是一个饱受心灵创伤老男人的灵魂港湾。 沈临风没有直接回家,看了眼时间,发现刚好是闺女幼儿园放学的时候,索性直接把三轮车骑到了幼儿园门口。 彼时的幼儿园,不比现代的幼儿园,现代幼儿园放学门口,几乎聚满了等着接孩子的家长,计划生育以后,一对夫妇只养一个孩子,孩子的数量少了,自然都会当成宝贝一样捧在手里、宠在心里。八十年代的孩子多,一对夫妇养三五个都是常态化。 孩子太多,再加上一般都是夫妻俩共同在单位上班,幼儿园基本都在单位附近,孩子们都认识回家的路,所以,到了下班点之时,孩子们都会自行回家,不需要家长专门接送,因此,幼儿园门口基本没有几个接孩子的家长。 在幼儿园门口,沈临风见到了一个熟人——林菀。每当孩子放学之前,林菀总是会早早地候在门口,今天也不例外。 虽然已经是一个五岁孩子的妈妈了,但林菀毕竟才25岁,身材保持得很好,亭亭玉立地站在那儿,就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嗨,美女,一个人啊,要不要坐我车,带你兜兜风!” 一道调戏耍流氓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吓了林菀一跳,受惊小鹿一般跳脚闪避,一回头,对上了沈临风那张坏坏的笑容。 “讨厌!你好坏啊!大街上调戏女人,就不怕被人当成流氓举报抓走嘛!” “不怕,我调戏的又不是别人,是自己媳妇!陌生男人挑衅女人,这叫耍流氓,自家丈夫调戏媳妇,这叫情调!” “哼!你的歪理太多了,我不想搭理你!”说不过沈临风,林菀索性别过头去。漂亮女人撒娇都是妩媚灵动,好看极了,让人看了赏心悦目。 果然,平时没事的时候,一定要多看美女,美女看多了,能够延年益寿! “你怎么有时间来接孩子,是路过吗?”林菀问 了起来,要知道,自打丫丫上幼儿园以来,他这个当爹的人,从来都没主动接过孩子。 今天可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能知道孩子门口的大门朝哪儿就很不错了。 “看你这话说的,当然是专程来接我女儿放学的!我可是亲爹哎!”他可不想树立起一个不负责任父亲的人设。 抓住一切机会,创造机会,一定要在女儿面前塑造出“好爸爸”的形象!没过多久,校门打开,一群孩子成群结队的从幼儿园里出来。 在众多灰蓝色为主色调的群体中,穿着花裙子的丫丫还是很显眼的,一眼看过去,就是人群中最靓的仔! 七八十年代的孩子穿衣风格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乱中有序! 乱,指的是五花八门的意思,出生在这个时间段前后的孩子,基本上都有一大群兄弟姐妹,家庭基本都不富裕,这么多孩子一起养活,当然是先吃饱饭是最重要的了,穿在其次,一件衣服,往往是老大穿完,传给老二,老二传给老三…… 老三穿不上了之后,传给邻居家……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所以,会看见很多孩子身上的衣服摞着一个又一个的补丁。 对于小孩子们来说,最开心的时候就是过年,家里大人一般会在过年前后给孩子置办一身新衣服。 所谓的有序,指的是孩子们衣服的款式,刚才也提到过了,孩子们穿的衣服都是从上一辈“继承”下来的,基本是以灰色、蓝色,一眼看过去,土不拉几,当然,这种单调的配色也成了鲜明的时代记忆。 丫丫身上穿着的是市面上最新款的碎花布连衣裙,给单薄的色调平添了一抹鲜艳的亮色。 “爸爸!妈妈!”丫丫宛如一只欢快的花蝴蝶,欣喜的冲向了爸爸妈妈,沈临风和林菀同时张开了手臂。 然而,令沈临风感到失望的是,丫丫毫不犹豫的冲向了妈妈,林菀一把抄起闺女,原地转起了圈圈,把沈临风空晾在原地石化…… 啪——沈临风的一颗父爱之心,碎成了渣渣,我的好闺女啊,你哪怕是犹豫个一秒钟,老爹心里也能舒服点啊…… 第164章 下馆子 “咦?爸爸,你的脸色咋这么难看呢?” “没事儿,你爸这是开心的……”抱着丫丫的林菀,看着沈临风那几乎快要哭出来的表情,忍不住心里头偷笑。 对于沈临风怀揣着的那点儿小心思,她岂能不知?明里暗里地买东西讨好,不就是想在宝贝闺女面前树立起好爸爸的人设,好跟自己这个当妈妈的“争宠”嘛!心思敏感的林菀早已将一切都轻松识破,不过,看破不说破,她也愿意跟沈临风产生这种“良性竞争关系”,毕竟,有利于促进家庭关系和谐。 要是就用点小零食、小玩具就把丫丫给拐带着叛变了,未免也太看不起她们娘俩的感情了吧! “对,爸爸是开心的,开心得想哭……”沈临风欲哭无泪。“走,今天爸爸请客,咱们一家下馆子去!” 沈临风豪爽的大手一挥,示意娘俩上车,自打沈临风重生回来以后,就从来去过饭店吃饭,开什么玩笑,家里就有一个现成的五星级大厨,要是动不动就出去下馆子改善伙食的话,岂不是打了自己脸?除非是那种一等一的顶级饭店,或者是极具地方特色的餐厅之外,其他地方很难勾引起沈临风的兴趣。 但是今天不同,城北区新开了一家星级酒楼,这家酒楼日后会成为整个天海最好的饭店,而日后能让这家酒楼名誉天海的顶级大厨不是别人,正是沈临风本人!从胖子餐馆出徒不久之后,胖哥家就关停了饭店,失业的沈临风就来到了这家酒楼应聘上班,从一个给人家洗菜切菜的学徒,一步步熬成了招牌大厨,一晃就是十多年!对他而言,也算是半个老东家了!酒楼是86年开始营业的,而沈临风过去上班的时候,已经是90年以后的事情了。 据说,酒楼第一任掌勺大师傅是一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一个会做中国菜的老外当大厨,可谓是吸尽了眼球! 酒楼打出来的宣传口号就是——邀请全金牛县人进门品尝西洋厨子做的一流中国菜! 别人不知道内情,但沈临风这种内部人员岂能不知?后来秘密解开了,老外的厨艺压根就不行,他在后厨就是充当一个吉祥物罢了,真正掌勺做饭的人,仍是国内厨师,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反正名声是打出去了,不得不说,这位老板是懂营销的!抓住了消费者猎奇的心思,赚足了眼球! 前老东家营业,岂有不上门捧场之理?更何况,今天是开业第一天,开业大酬宾,但凡是今天去吃饭,所有的菜品一律半价,酒水畅饮! 活动力度都如此之大了,你说,这个便宜,咱能不占吗?本着有便宜不占王八蛋的想法,也得专门去一趟。 还有就是很重要的一点,让她们娘俩多尝尝外面厨师的手艺,尤其是林菀,她就能知道,自家丈夫的手艺多好吃了! 在厨艺方面,沈临风有一种不输所有人的自信!他在厨艺方面的自信程度,甚至超过于对工业技术的认知,工业科技进步,永无止境,每一项新材料的诞生都有可能催动工业革命升级,颠覆传统工业!厨艺就很简单了,哪怕是出来新产品,永远也绕不过煎炒烹炸! 摩托三轮车载着闺女老婆,一路向着城北区而去,去城北区的路上,会路过大舅哥林晓龙所在的住房楼,沈临风还专门的问了一下林菀,要不要过去坐坐,毕竟,路过家门口了,要是不打个招呼,就有点不太像话了,毕竟是亲戚。 一开始的时候,沈临风跟林晓龙之间的关系势如水火,互相不待见,一个认为妹夫是个人渣,另一个认为大舅哥多管闲事。 可自打那天晚上一同坐下来喝完酒以后,昔日恩怨一笔勾销,彼此的心结也就打开了,关系也融洽了许多。 坐在三轮车后座的林菀想了想,然后点头同意了。“嗯,可以,叫上他们一起吧,咱们家 请客。” “成,没问题!”沈临风微微一笑,然后把车停在了他们楼下,带着老婆孩子一起登门拜访大舅哥。 在门前咚咚咚地敲门,不多久之后,门里面传来了女人的声音。“谁啊!” 一听这又冲又硬的语气就知道,肯定是嫂子马艳芬,她说话的语气如同办事的风格,风风火火,不管跟谁说话,好像永远都是一副不耐烦的样子似的。 咔嗒——门被人从里面打开,嫂子马艳芬看清门口来人之后,眼皮瞬间就耷拉了下来,变脸速度之快,都快赶上川剧变脸了! 斜靠在门框上,双手往胸前一抱,阴阳怪气地看着一家三口。“呦,今天是那阵儿大风,把您这三位贵客给吹来了呀?不会又是来借钱的吧?” 自家妹夫这两口子,留给马艳芬的印象过于刻板,没事不登门,一登门准时来借钱的,而且,还是有借无还,打水漂的那种! 马艳芬后悔没有在门上面装个猫眼儿,要是能看到门外来人的话,绝对不会给他们一家三口开门!真晦气! 不问缘由,就把登门拜访的客人堵在门口不让进,一般人干不出这种事儿来,可马艳芬不是一般人,她能干得出来! 就这种说话的语气和怼人的口吻,要不是看在是大舅哥媳妇的份儿上,沈临风早特么的大耳瓜子呼上去了! 你特么算老几啊,敢用这种语气跟我说话?沈临风可以为了以前犯下的过错而低头认错,但绝不容她人不分青红皂白地侮辱自己! “嫂、嫂子,我们不是来借钱的,是来请你和大哥一起去吃饭的。”林菀怯生生的出言邀请道。 林菀柔柔弱弱的气势,在面对马艳芬这种近乎不讲理的人设面前,总是会不由自主地矮一头。 语气近乎谦卑,态度近乎恭敬,这让一旁的沈临风看了极为难受,面对嘲讽和歧视不还嘴,这不是沈临风的性格。 可这娘们儿毕竟是大舅哥的媳妇,大外甥的亲妈!是林菀的娘家人,方方面面必须得考虑到媳妇的感受,复杂的人情世故让沈临风未免也有些头疼…… 第165章 老娘比猴儿都精! “呦呵,吃饭啊,可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您家要请客,我可不敢去吃,保不准这饭里头藏着玄机呢,万一这顿饭吃饭再把我们家这点家底钱给借没了!”马艳芬是个贪小便宜的人,可更是个心眼贼多的人!吃准了一点,就是——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不过年不过节,你会这么好心请我吃饭?别闹了,就这点小伎俩,老娘一眼就看穿了!俗话说,吃人嘴短,拿人手软,不就是想趁着酒足饭饱之时,好再张借钱的口嘛!马艳芬自认为识破了林菀夫妻俩的奸计,不由得沾沾自喜,想摆鸿门宴来套路我?没门儿!老娘比猴儿都精! “真是好心当成驴肝肺,好心请你们一家去大饭店吃饭,门都不让进且不说,还特么的说难听的屁话!爱吃不吃,不吃就算了,媳妇,咱们走!” 不想受这窝囊气的沈临风拉起林菀就要走,常言道,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马艳芬这个当嫂子的,说话夹枪带棒,全往人肺管子上戳! 说个一两句也就算了,沈临风能忍就忍,毕竟说一千道一万,是自己做得不好,对不起所有人,挨句骂也是应该的。 可你也不能自始至终就揪着一个弱点拼了命地去撕扯吧!借了你家钱是不假,可沈临风早就一股脑的还清了,不仅连本带利的全都还了,而且还专门给了林晓龙一大笔钱用来补偿,扪心自问,沈临风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该做的都做了,除了林菀之外,不欠任何人!这可倒好,还被人指着鼻子奚落! 见嫂子如此不待见自己,林菀的眼神中闪过黯然神伤,说了声以后再见,就准备跟着沈临风一起离开,刚下楼没两步,就在楼梯间里碰上下了早班回家的林晓龙。彼此打了个照面,几人均是一愣! “妹妹,妹夫?你们怎么来了?”林晓龙一把抄起了丫丫,抱了起来,大笑:“大外甥女,有没有想大舅呀?” “想~”丫丫乖巧地点了点头。“大舅已经好久没有来看过丫丫了,丫丫很想大舅。” 小孩子不会骗人,说的都是实话,大舅是为数不多对她很好的人,每一个对自己好的人,丫丫都会记在心上。 “唉,大舅不是工作忙嘛,来,丫丫看,这是什么?”林晓龙从外衣兜里掏出来一枚大号的棒棒糖,本来这根糖是买回来给儿子吃的。 “谢谢大舅!”丫丫开心地接过了糖,然后再大舅粗糙的老脸上亲了一口,这可把林晓龙给高兴坏了! 丫丫早已不是当年饭都吃不起的丫头了,如果搁在以前,一个月甚至都难吃上一块糖,人家孩子吃糖的时候,丫丫只能在一旁眼巴巴的看着,然后趁着没人注意的时候,再捡起地上的糖纸,小心翼翼的嗦一口,浅浅地尝一尝糖纸的糖味儿。捡到一块糖纸都能让小姑娘开心好久。 而现在,沈临风每天下班基本上都会给丫丫带回各种各样的玩具、零食,贵的、进口的、罕见的!不为别的,就为了弥补上丫丫欠缺的父爱! 沈临风当然清楚,自己这么做大概率会给孩子的心理健康造成不良影响,极有可能会把孩子给培养成一个挑食的公主。 但是,他控制不住自己,没有当过爹的人,永远不会懂一个父亲对女儿的亏欠之情,也不会懂父亲那种弥补昔日过失的情结! 家里搁着不计其数零食和玩具的丫丫,已经很难对一根普通棒棒糖提起兴趣了,但还是收下了舅舅的美意。 “走啊,一起进屋坐坐啊,晚上别走了,让你嫂子下厨,咱们一块吃个饭!”上次推心置腹的喝酒起到了效果,大舅哥看妹夫的眼神也变了。 林晓龙又变回了昔日那个和蔼可亲的老大哥,热情地张罗妹妹一家进屋。 “得了吧,大哥,好意心领了,进屋吃饭就免了,本来,我 们就是来邀请你们一家去下馆子了,结果,屋都没进去,就在大门口,就被嫂子给轰出来了!你家这门可是真够难进的!”沈临风没好气地说道:“我们可不敢再自讨没趣,还是赶紧回家得了!” “去,怎么说话的呢!”林菀的胳膊肘碰了沈临风一下,示意他闭嘴,别乱说话。沈临风叛逆地别过头去,对林菀警告的眼神视而不见。 看着哥哥尴尬的脸色,林菀连忙打圆场,替嫂子开脱。“没事儿,哥,别听他瞎说,嫂子不是那个意思,嫂子已经做好了你们一家三口的饭,所以,就不能参加我们的请客了,不然,做好的饭没人吃,第二天就搁不住了。” 得,林菀的这个解释还不如不解释呢……更显得马艳芬里外不是人了,家里做好了饭,怕坏,所以就不出去吃了,那么,为什么就不能把客人留自己家吃饭呢?没办法,马艳芬的性格就摆在那儿,本身就是一个心眼小且做事不敞亮的人,让旁人很难替她打圆场。 “玛德!又是这个倒霉娘们儿!看老子怎么收拾她!”脸上挂不住的林晓龙顿时怒不可遏!蹭得就要冲上去,林菀连忙把他拉住。 “哥!你这是干啥呢!别胡来!都是一家人,别闹得急头白脸,往后还得安生过日子呢!” “过个屁!都是这小心眼的倒霉娘们儿!一天到晚除了算计人,就是折腾人!家里这点亲戚关系,全都被她给弄拧巴了!老子非得好好收拾她不可!” “哥!临风,你别看热闹了,赶紧的,劝劝我哥!”林菀劲儿小,拉不动体壮如牛的林晓龙,于是就招呼起了在一旁看热闹的沈临风。 老婆都发话了,沈临风也不敢再坐视不管了,出言道:“行了,大舅哥,差不多的了,要是嫂子能有好脸色,会来事的话,那就不是她了,这么多年,她啥脾气你还不清楚吗?你俩天天干仗,哪次能把她搞定过?哪次不是被熊的跟狗一样?媳妇,你放手,他要是敢上去打媳妇的话,我沈字倒着写!” 第166章 怕媳妇的窝囊废! 别看林晓龙长得如同狗熊一样虎背熊腰,凶神恶煞,可他却是个出了名的“妻管严”! 两口子俩经常在一起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动不动就干仗,吵架吵厉害了,往往砸东西,砸玻璃,一发不可收拾! 可林晓龙做事是有原则的,哪怕是火气再大,怒火滔天!也不会打老婆一下,一直都是挨打的角色!真正意义上的君子动口不动手。 这就是他跟沈临风之间最大的区别,真男人从来都不会打女人!出轨除外…… 所以,沈临风早就看透了大舅哥外战外行,内战内行的本质,放开他,让他冲上去,又能如何?顶多就是拌嘴而已,然后再被老婆一顿打…… 林晓龙的脚步尴尬地停在了楼梯上,没有再往前挪动一步,该死的沈临风,干嘛要揭穿我!当着妹妹的面撤老子梯子!这让老子怎么下台! 林菀先是看了看沈临风,然后又看了看哥哥,思考了一秒钟之后,默默地松开了拦住哥哥的手,虽然一句话都没有说,但是意思很明确,就连林菀也认可沈临风的观点,大哥确实不是那种敢打老婆的人,就是吵几句而已…… 林晓龙方才那万丈高的气势,瞬间熄灭了大半截。看着焉了吧唧的大舅哥,沈临风还是走上前,拍了拍他那健硕的肩膀,说道:“走吧,咱们喝酒去。” “嗯?”林晓龙皱眉看着他。沈临风又补充了一句:“我们两口子俩一起请你吃酒席,不是瞎喝酒。” 林菀点了点头,说道:“是啊,咱们两家已经好久都没有聚在一起吃个饭了,这不,临风刚好有时间,城北那块新开张了一家酒楼,今天搞活动,开业大酬宾,吃东西都是半价。临风专门定了一桌酒席,咱们一块去吃吧。” 感情都得常联络,再浓厚的血脉亲情,一旦见面的机会少了,感情也会变淡。林晓龙舍不得这段亲情,林菀何尝舍得呢? 林晓龙想了想,表示同意。“行,吃饭,没问题,等我先回去换身衣服,走,一块进屋喝个茶,在屋里等我。” 沈临风摆手;“等你可以,但是没有必要进屋等,况且,有嫂子在,我们一家三口也进不了你的家门,就在外面等吧,还有就是,我劝你,要吃饭的话,咱们就直接这么走的了,你要是回屋的话,就未必能再出来了,不信,咱们就打个赌。” “去去去,哪有这么说自家嫂子的!哥,话糙理不糙,要不,还是直接去吃饭吧。” 林菀翻了个白眼儿,然而,并没有提出反对意见,显而易见,就连林菀也是这么认为的…… “嘿!我说你俩,把我林晓龙当什么人了?怕媳妇的窝囊废吗?我今天还就不信这个邪了!”林晓龙的犟脾气一上来,天王老子都拦不住。 “我今天就把话放在这儿,等我回去换身衣服,洗个澡,半小时,半小时就在门口汇合!”说罢,林晓龙气势汹汹地往家里去! 砰——巨大的关门声,震得两口子俩心头一颤!夫妻二人相视一看,然后走下楼,坐在了三轮车上。 闲来无事间,沈临风还去门口不远处的冰糕摊上,买了三支雪糕,冰棍两分钱一支,雪糕五分钱。 “妈妈,雪糕为什么要用棉被裹着呢?为什么不会化呢?”吃着甘甜的雪糕,丫丫歪着头,眨巴着求知的大眼睛问向林菀。 “这、这……妈妈也不知道,让爸爸告诉你吧,爸爸可是大学生呢,什么都懂!”被问住了的林菀连忙把问题甩给了沈临风。 “嗯?爸爸真的是大学生吗?懂很多东西吗?可是,爸爸每天晚上不都要妈妈补课的嘛?”丫丫表示不理解。 “……”林菀第一次在丫丫面前表示不知该说什么好了,都怪沈临风这个狗东西!一天 到晚就弄些奇奇怪怪的名词!把孩子都给教坏了! 悄悄地拧了沈临风胳膊上的肉一下,疼得他龇牙咧嘴。哎呦呦,孩子问你,你回答不上来,掐我干嘛! 老头的自行车后面有一个木头箱子,箱子里用棉被裹着雪糕,箱子外面写着两个大字:雪糕!也是一个特色的时代记忆。 棉被不仅能保温,而且还能“保冷”,其实,说到底,是利用了棉花具有隔绝温度,防止热量散发的特点。 但是,丫丫是个才五岁的孩子,直接给她解释这些名词,她是听不懂的,给孩子灌输知识,一定要用一种通俗易懂,便于理解的方式去给她形成记忆点。 “爸爸来问你个问题,冬天很冷的时候,裹上被子是种什么感觉呢?” “暖和,舒服!”丫丫回答道。“就感觉不到外面冷了!” “对喽,一样的道理,被子是能保温的,人冷的时候,把被子盖在身上,就感觉不到冷了,那是因为,被子能够把丫丫的体温留在被窝里。同样的道理,当冰凉的雪糕被被子包裹住的时候,同样也会把雪糕的体温保留在被子里,让外面的热空气进不来。现在,丫丫懂了吧?” “哦~原来是这样啊,丫丫明白了!爸爸真厉害,懂得真多!”丫丫恍然大悟,眼睛里满是对爸爸的崇拜感! “那是当然,爸爸懂的知识可多了!”沈临风一副洋洋得意的神采,冲着林菀挑了挑眉毛,故意“挑衅”。 “是啊,爸爸懂得知识比妈妈多太多了,以后,完全不需要妈妈给爸爸补课了。”林菀吃味的剜他一眼,说出来的话却让沈临风大惊失色! “对哦,爸爸不需要补课了,也就是说,可以把妈妈还给丫丫了!” “不行不行不行!坚决不行!”沈临风如同一只踩了尾巴的猫,表示强烈抗议。都怪自己一生要强,这下子装大发了!林菀也是够狠,直接剥夺了自己幸福的权力!这可是一招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战术!自己享受不到床笫快乐,她不也同样是享受不到鱼水之欢了嘛! 第167章 不怕老婆的纯爷们 “爸爸不用妈妈给补课了,但是呢,妈妈得需要让爸爸来补课!妈妈要从爸爸这里学到知识,才能去教会丫丫,对吧?” 丫丫歪着头想了想,感觉好像是很有道理的样子。“对哦,爸爸说得有道理,妈妈得多学习!” “哎~这就对了嘛!”沈临风的嘴巴都快咧到后脑勺了,挑衅的目光又朝着林菀投去,你老公我的聪明才智是不是很厉害! 林菀别过头去,不去看他这副小人得志的嘴脸,给点阳光就灿烂!不过,有一说一,每天晚上那男女缠绕在一起的欢愉滋味确实是令人回味无穷…… 自打下了楼之后,沈临风就一直时不时的瞅着表,看着表针的时间,从六点钟一点点的走到六点半。 “媳妇,闺女,走吧,咱们上车了,准备出发!”沈临风决定不等了,妻管严的林晓龙肯定又被媳妇关“禁闭”了! 就知道,肯定靠不住!不过,本身也对他能从母老虎手里出门没抱有太大希望,白白浪费了半小时的时间。 林菀对此也没有表示异议,显而易见,对哥哥的处境,她的想法如同沈临风一样。当坐上三轮车要走的时候,背后传来了意想不到的声音。 “我说等我一会儿,你们咋不等我就跑呢!”换了一身干净衬衫衣服的林晓龙出现在了楼道口。 “咦?难以置信啊,你竟然能从母老虎手底下突围出来!”沈临风颇为惊讶,上下打量着他,总感觉不太对劲。 林晓龙躲避着他的视线,一个劲儿地催促道:“行了行了,别说废话了,赶紧的,出发吧,你们先坐三轮车走,我蹬着自行车,随后就到!” 三轮车斗的空间太小,本身就被发动机和油箱占据了不小的空间,余下的空间只能放得下她们娘俩。 已经没有多余的地方来容纳林晓龙了,再者说了,以他这个体型,倘若上了三轮车的话,她们娘家都得被赶下车! “咦?舅舅,你的后脑勺位置上怎么有块疤痕呀?还冒血呢!”童言无忌的丫丫发现了不一样的端倪。 “嗯?受伤了?哪儿?”关心哥哥的林菀连忙上前查看,而与此同时,林晓龙却是一个劲儿地躲闪。 “没有没有!孩子看错了!没有的事儿!是我洗澡的时候,不小心抓伤了一下而已!”这种敷衍的说辞,狗才信呢! 一边说着没有,一边又说着自己抓伤的,前后不搭边的话,到底有没有伤?尤其是这躲闪不让看的态势,更是给人一种掩耳盗铃的既视感! “自己抓的,我不信,依我看,肯定是媳妇挠的吧?”沈临风在一旁幸灾乐祸。 见自己的掩饰被戳穿,林晓龙的老脸蹭的一下变红了,猛男羞涩!“没有、就是,一点点的,小伤而已,小伤,没事!” 终究还是拗不过非要检查伤口的妹妹,林菀看了一眼,叹息摇头。“嫂子这人也真是的,下手竟然这么重!” 在林晓龙后脑勺的位置上,本来头发就短,一道新鲜的疤痕清晰可见,足有五厘米的样子,疤痕间还有淡淡的血丝。还是亲媳妇呢,下手也真是够狠的! 哥哥心疼妹妹,妹妹何尝又不心疼哥哥呢?简直不讲理,不就是出门吃个饭吗?至于吗! 心疼的林菀打算上门去跟嫂子理论!欺负自己一家不打紧,毕竟是外人,各自关起门来,相互不见面就啥事都没有了! 可嫂子的性格也太强硬了吧!连一个被窝里睡觉的亲老公都下得去手!简直是过分!哪有这样式的人! “算了算了!没必要!没必要!”林晓龙连忙制止了妹妹,宽慰道:“你嫂子的脾气就这样,千万别跟她吵架,她这种人,只会越吵越来劲!” 本着多一 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林晓龙决定息事宁人,他跟老婆提起跟妹夫一家出去吃饭的事情之前,就已经预料到,马艳芬肯定不会允许。 但是,他还是要试一试,就像是薛定谔的猫,不试试怎么知道行不行的呢?万一呢?对吧! 结果,果然不出所料,当自己一提出来之后,就被马艳芬断然拒绝,并且撂下狠话,要是敢跟他们两口子俩有交集,就别怪她翻脸不认人! 第168章 明德望酒楼的故事 沈临风今天请客的地方叫明德望大酒楼。 酒楼的名字由来很有意思,是因为这家酒楼的老板姓刘,名德望,所以,干脆起了个名就叫明德望!儒雅中不失凑合,凑合中不失文采。 关于明德望酒楼,还有这一段不为人知并且啼笑皆非的故事呢! 老板刘德望是一名在港大陆人,曾经在四十年代当过兵,在抗日战场上出过力、打过仗,因为读过几年书,是整个连队里为数不多的识字之人,所以,在入伍半年后,就被提拔成了连队文书,做起了文职工作,主要的任务就是给战友写家书,不用扛枪去冲锋了,什么叫知识改变命运,这就是! 他的人生充满了戏剧性,如果拿出来改编的话,完全是一部喜剧片——我在部队当混子的那些年! 想当年,当年金牛县征兵走出去二十六个人,结果,一场惨烈的淞沪会战结束之后,真正活下来的,就剩他一个,货真价实的“独苗”! 淞沪会战结束,他所在的杂牌部队被打散,被战场惨烈吓破胆的刘德望萌生起了退伍回家的念头,说巧不巧,恰好国军51师募兵,作为为数不多的有文化之人,很容易就被选进了51师,后来,51师同57师合并成为74军!这样一来,刘德望莫名其妙地就成了国军最能打的王牌军部队一员!从万家岭打到上高,又一路征战到雪峰山!他随着这支王牌军部队,稀里糊涂地几乎打完了整个抗日战争的全场!并且打出了“天下第一军”之名! 抗日战争结束之后,他已经成了一名上尉连长,挂上了军衔。更搞笑的是,作为一名军人,刘德望一枪没开过,甚至没有摸过枪,因为活得久,所以就当了官!刘德望自觉功成名就,本打算退伍回家经商,却不料,换装美械的74军改编成整编74师,又被火急火燎的拉到了内战的战场上,就这样,不情不愿地参与到了自家人的内战之中,结果最后在涟水战役中被炸断一条腿,被迫留在后方养伤。 正所谓,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在他养伤的期间,在飞扬跋扈张师长的率领下,全师登上了孟良崮,被我军华野、山野包围,中心开花失败,整编74师被全歼,师长自尽,昔日不可一世的全美械天下第一军就此烟消云散! 部队番号都已经被打没了,师长自尽,这下子,总该可以退役了吧?然而,残酷的现实告诉他:想太多了! 实在是打够仗的刘德望收拾好了行囊,准备从医院跑路的时候,又接到了一份新的命令,上面传来命令,以在后方训练幸存的74师新兵方队为核心,召集所有前74军老兵,重组74军!就这样,刚养好伤的刘德望又被迫回归到了队伍之中,只不过,他的职务,从战前的上尉连长晋升成了少校营长! 资历老、活得久,所以能当官,在这个凭资论辈的队伍里足够了,至于有没有摸过枪,杀没杀过鬼子,并不重要,也不会有人去关心这件事儿。 比你功劳大、职务高、能力强的人都没了,可不就是你排第一了嘛!就这样,火线晋升营长的刘德望又随着第二兵团杀向了淮海战役…… 在这场八十万对六十万,优势在我的超级大会战中,三个兵团三十万大军被中野和华野包围在了陈官庄,动弹不得,在包围一个月以后,中野和华野朝着弹尽粮绝的国军发起总攻,三十万大军瞬间土崩瓦解,投降和逃命的选项中,别出心裁的刘德望选择了先投降,再逃命…… 刘德望换上了普通士兵的衣服之后,投降了我军,然后被送去了战俘集中地,混了几顿饱饭之后,趁着四下无人看管的时候,脚底抹油溜了! 逃出去之后,撒了脚丫子往天海的方向跑,本以为从此以后,再也不用过这种打打杀杀的鬼日子,可以过上耕读传家的幸福生活之时。 霉运还没有结束的他,又被反动派的征兵队给抓了壮丁…… 征兵处一查,他竟然还是个营长,整个部队都团灭在了陈官庄,你特么竟然跑出来了,而且还故意不归队,得了,没话说了,两个选择:上军事法庭,还是再上战场! 有的选吗?他没得选,只能认命,继续回归部队…… 就这样,他第三次回到队伍,然而,更加令人感到啼笑皆非是,这次重回队伍,作为为数不多具有实战经验的基层军官,他又一次被重用了。 竟然又升官了——上校团长! 跨越中校,直接升上校!刘德望也在怀疑,如果自己再跑,再被抓回来的话,下次是不是就直接当将军了呢? 众所周知,三大战役结束之后,解放军收拾残余国军,犹如秋风扫落叶一般迅疾! 他跟着国军残部,一路打,一路逃命,一直逃到了小岛上,作为在大陆土生土长的大陆人,自古信奉着叶落归根的传统思想。 退守岛上之后,终于可以退伍了,拿着为数不多的退休金,做起了买卖,然后又从岛上偷渡去了港区,虽然他打仗贪生怕死,一枪不放,可做起生意来,却是风生水起,不仅在港岛开起了酒楼,还把生意做到了东南亚!八十年代初期的时候,就已经积攒了几百万美元的身家! 人越老,那种叶落归根的愿景越是强烈,当大陆改革开放,招商引资开始之后,刘明德立刻联系了金牛县老家的县政府,带着自己闯荡多年的家业回到家乡投资落足!这才有了明德望酒楼建立在金牛县的故事! 老一辈人总喜欢跟晚辈们讲述往昔的过去,因此,当年还是学徒的沈临风才有资格知道了这段令人感到啼笑皆非的真实故事,老爷子是个生性豁达之人,从不在意外界的眼光,也乐意自黑,为人处世风趣幽默,所以,沈临风对这位老板印象格外深刻。他是个有钱人不假,可却并不因为自己有钱而瞧不起打工人,他跟所有员工都能打成一片,并且礼贤下士,谦虚乐观,如果换掉身上的西服,完全就是一个和蔼可亲的邻居老大爷! 第169章 林大哥进大观园 店面装潢得非常不错,一进门就有一种古香古韵的既视感,整体采用复古式的建筑风格,雕梁画栋,富丽堂皇,给人一种置身于古代宫殿般的感觉! 在争相仿西式、欧式,几乎疯狂的崇洋媚外的时代潮流中,能有一家纯国风的酒楼,实属罕见,与周遭氛围几乎格格不入。 毕竟刘老爷子是个具有极强家国情怀的传统老人,再加上又在港澳台以及东南亚地区生活了很多年,见多了太多西方元素之后,更是喜欢国内的传统文化。所以,回国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让一座纯中式元素的酒楼拔地而起!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去特么的欧美风,华流才是最吊的! “四位来宾,欢迎光临明德望大酒楼!”两位身穿旗袍,身材婀娜的漂亮服务员,朝着他们四个鞠了一躬,那甜美的笑容如沐春风,仿佛能瞬间勾住男人的灵魂,直接让没见过什么世面的林晓龙整个人瞬间愣住了!“真好看啊……” 旗袍的设计亮点在于开叉方面,明德望酒楼的风格“又传统又大胆”!建筑风格传统,原汁原味的纯国风,整体建筑里没有一丝一毫的外国元素。 服务员的衣着风格大胆!女服务员的旗袍开叉处,几乎开到了大腿根儿!将女孩那笔直白皙的大长腿展现得淋漓尽致! 卧槽,一分钱彩礼没花,就看了将近一半,林晓龙的眼珠子钉在服务员的大长腿上,几乎难以自拔! 八十年代的穿衣风格整体偏保守,沿海地区的年轻人,亦或者是闯荡过南方的淘金者,或多或少会受到一些西方文化的熏陶。 牛仔裤、花衬衫、烫头、蛤蟆镜,健美裤,蝙蝠衫等新鲜元素丰富了大众生活,但终究是少数群体做的事情,对于绝大多数的老百姓们来说,他们还不太能接受过于猎奇的新鲜事物。就拿旗袍来说,明明是咱们国家独有的文化产物,却在大众视野中足足消失了将近四十年之久。 在近代史上,现代旗袍来源于古代旗袍,经过加工之后,变成了流行于20-40年代的时代潮流,大城市的街头,各式各样的旗袍屡见不鲜。 但旗袍这种服装,只流行于上层社会群体之中,中产及其中产以上的家庭才有条件去用旗袍来妆点身材外貌,穷苦人家的女人,吃饭和温饱都是个问题,哪里有钱去打扮!后来国家主体变更之后,旗袍就成为了资本家大小姐的代名词,并且与奢靡、腐败、放荡等元素挂上了钩。 于是,旗袍就消失在了老百姓的生活中,一直到八十年代之后,消失已久的旗袍才重新回归潮流。 但是,真正愿意在日常生活,或者是街道上敢于穿着旗袍“招摇”的女孩几乎是少之又少,因为,旗袍主要的作用就成了工作服。 在一些主打国风的饭店或者是酒店,才会见到旗袍女孩的身影。 “咳咳,哥,哥!”瞧着这位被漂亮女孩迷晕眼睛的亲哥,林菀先是小声喊了一声,不料,他竟然没听见!真的被女人把魂儿勾走了? 没办法,只得用脚尖捅了捅他的小腿,这才让沉迷女色的林晓龙清醒了过来。“啊啊啊?发生什么事了?” “哥,该往里走了,干嘛一直站人家门口看姑娘?”说着,林菀不满的瞪了沈临风一眼,要早知道明德望酒楼是这种女色风格的话,打死也不会同意让他带哥哥过来,这不是成了来丢人现眼的了嘛!哥哥可太不争气了!区区一个旗袍美人就把他弄得五迷三道了!幸好不是战争年代,不然一个美人计就叛变了!话说归说,但是,林菀也得承认,大酒店的女服务员,身材和样貌都是一等一的好,连她一个女人都情不自禁的多看几眼。 尤其是她们在上岗之前,必须要经过专门的形态礼仪训练以及化妆培训,大酒店是不允许服务员素颜上班的。 所以说,真正的仙女不在天庭,而是在酒店大堂当服务生…… “女同志你好,我是沈先生,之前在这里预定过包间的。”久经风霜的沈临风对此并无任何情绪波澜,神态如常,与一脸猪哥模样的林晓龙形成鲜明对比。就这?就这点小场面而已!能诱惑得到我?女人而已,小意思,更漂亮的都见识过!沈临风不好女色,当他有权有钱的时候,有不少近乎国色天香的美女向他投怀送抱,甚至还有当红演员明星之类的,但对于沈临风而言,全都是过眼浮云罢了! 毫不夸张地说,只要他愿意,每天晚上睡觉的女人,保证可以不重样…… “您好,沈先生,请跟我来。”女服务员礼貌地招呼一声,然后示意沈临风一行人跟着她走。踩着高跟鞋,摇曳着婀娜的身段,带领着沈临风他们走进了事先定好的包房里,房间里吊着一盏水晶灯,点着淡淡的熏香,给人一种心旷神怡的舒适感。这味道,太舒服了…… 悦耳清脆的古筝声从隔壁悠悠传来,这氛围、这环境,仿佛让人置身于高山流水之间,品茗赏花遇知音! “先生女士,请稍后,半小时之内,所有酒菜都会上齐,我就在门口,有事可以随时招呼我。”女服务员退下的时候,还轻轻把房门带上。 “好,真好!漂亮,真漂亮啊!”一屁股坐在花梨木椅子上,摩挲着光滑的椅背,林晓龙由衷的赞叹道。 “好?是什么好?漂亮?是环境漂亮呢,还是人家女服务员漂亮呢?”沈临风端起一杯茶,一边嗅着茶香,一边打趣着林晓龙。 “当然是都好,全都好,没有一个地方不好,当然了,人家女服务员长得好看,这也是事实。”林晓龙承认。 “幸好嫂子没跟你过来,不然以她这脾气,要是见到你盯着人家女服务员大腿看个不停的模样,非活撕了你不可!” “大好日子,别提那个倒霉娘们儿!”林晓龙的脸色瞬间犹如便秘一般难看,好心情被沈临风一句话给搞坏了。 第170章 勾栏听曲 闲来无事,甩开烦人的老婆孩子,勾栏听曲,饮酒吃肉,多爽!对了,还有婉约动人的漂亮服务员在外面随时伺候着。 在林晓龙看来,人生巅峰无外乎如此了,这辈子都没想过,有朝一日,能享受到这种奢华靡靡的小资生活! 菜上得很快,不到十分钟的时间里,女服务员就端上来了四冷四热,饭菜的飘香仿佛瞬间能把人肚子里的馋虫勾出来。 刚一上桌,林晓龙就迫不及待地用筷子抄起了盘子里的一块肉,送进了嘴里。“好吃,真他妈的好吃!好吃极了!这味道,估计得是国宴的标准了吧!” 才第一口,林晓龙就已经赞不绝口了,沈临风在一旁笑而不语,这才哪儿到哪儿?高档酒楼都有自己的一套上菜规矩。 第一道菜,只是开胃菜而已,好吃的都会往后放,一定是一盘比一盘好吃,倘若第一道菜就比后面所有的菜都好吃的话,那谁还会再来这里吃饭呢? 林菀和丫丫也各自夹了一口,尝了尝以后,并没有林晓龙这般夸张的吃相,味道虽然不错,但总感觉跟沈临风做的菜品味道差一截…… “爸爸,酒楼的菜不如你做的好吃耶!”小姑娘心直口快,藏不住事儿,直接说了出来。 来自孩子童言无忌的评价就是对一个父亲最高的褒奖,沈临风的脸上瞬间乐开了花!“哈哈哈,还是我闺女会吃!” “废话,毕竟是自家闺女,当然是专门捡好听的说了。”林晓龙对此不屑一顾,他对沈临风的厨艺认知仍停留在两年以前。 曾经的沈临风那可是个高高在上的知识分子,一天到晚掉书袋里,不是研究技术,就是研究学问,至于做饭?他对做饭的唯一贡献可能就是吃饭了。 嘴边永远挂着一句君子远庖厨之类的狗屁话,不就是不会做饭吗!就他?恐怕连煤气灶都不会用的主儿,能做出好吃的来,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这么一套下来的话,估计得不少钱吧?”品着小酒儿,林晓龙突然间问起来。 此话一出,就连林菀也侧头看向沈临风,表示关切,她对沈临风并无财政上的管控,也从来不会主动跟他要钱来管理。 沈临风兜里到底有多少钱,说实话,她并不知情,林菀始终认为,作为夫妻,一定要建立起彼此信任的认同基础,倘若彼此都信不过对方,谈何在一起过日子?趁早散伙得了。虽然不管,但她也想知道,这一顿饭能花掉多少钱,不管和想知道,这两个概念相互之间并不冲突。 “包间费50,八个菜80,连同古筝、服务费、熏香等一系列都算在一起的话,这顿饭的总价值将近300块钱左右吧。”沈临风坦率地回答。 “什么!300!一顿饭吃掉了300块钱!”别说林晓龙惊讶的张大了嘴巴,就连林菀的表情里都写满了难以置信。 这顿饭的价格可实在是太贵了,林菀知道可能会花很多钱,鼓足了勇气也才觉得,应该在100出头的样子,但是,实在是没有想到,一顿饭竟然吃掉了300块!要知道,她在供销社里帮工,一个月才挣15块钱,也就是说,一顿饭吃了她将近两年的工资!太奢侈了、太奢侈了…… 林菀听得是连连摇头,显而易见,对于这种高价值的奢侈品,让习惯了勤俭持家价值观的传统老百姓认知一时半会儿难以接受。 “贵吗?还好吧,在咱们金牛县本地,这家酒楼是最贵的了,但是呢,如果放眼全国的话,这个价位甚至排不上号。” 本身这种地方主打的就是一个高奢消费,对标的用户群体也不是普通老百姓。毕竟,有几个老百姓舍得花几个月的工资到这种地方来吃一顿饭呢? 开什么玩笑!日子不过了啊!这种高规格酒 楼真正的招待消费者群体是老板、有钱人,他们需要谈生意,需要用到一个高品质、有意境且安静的氛围感环境里去聊天、吃饭。耳朵里听着悠扬悦耳的琴声,鼻子里嗅着芬芳清爽的熏香,在这种心旷神怡的氛围中谈买卖,自然是一谈一个准儿! 一般人,谁能享受得起?所以说,存在即合理,这句话是有道理的。 金牛县是出了名的贫困县,人均收入在整个天海市是垫底的,然而,就是这么一个穷地方,能开得起如此之大的高奢酒楼,自然是有其存在的土壤。 哪怕是从一个过来人的上帝视角看待这件事儿,沈临风也得为当政者的眼光竖起大拇指。 把全市唯一的豪华大酒楼开在金牛县,除了老板刘德望的个人愿景之外,也有地方政府的推波助澜。 本身,金牛县就是一个缺乏关注度的穷地方,越穷越没人关注,越没人关注就越穷,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 想要做起生意,让大家知道这个地方,首先就得提升关注度,可如何来做呢?显而易见,答案就出现了,那就是创造热点话题! 穷地方开起了豪华酒楼,这难道不是热点话题吗?甭管是槽点还是热点,总之,群体性的关注度上来了,金牛县这个地方就会映入大众眼帘! 接下来,创收三把斧才能顺利的玩下去,酒楼的兴建,本身就能拉动大批的就业,与此同时,酒楼营业之后也能带动当地菜农们的收益。 作为整个天海唯一的五星级大酒楼,整个市政府自然不敢轻易怠慢,对于市里来说是个大工程,可对于县里而言,更是个标牌产业! 以酒楼为核心,专门修建了配套的停车场、度假庄园、高速公路,唯有配套设施齐全了以后,才会有商人和企业家们愿意远道而来谈生意,他们的消费能力,自然是没的说。在这其中,每一项都是大手笔的投资,又是拉动了大批老百姓的就业,修任何一个基建工程,都少不了千人以上的建筑队伍,毫不客气的说,一个酒楼的修建设立,拉动了整个金牛县的经济快速增长! 第171章 指点一下你们的厨子 “吃不起、吃不起,真心吃不起……”大受震撼的林晓龙一个劲儿地说吃不起。但嘴巴是诚实的,还是一个劲儿地往嘴里塞好酒好菜! 用他的话来说就是,一辈子都难得有机会来一回,既然来了,那就得吃个肚圆再回去!反正有人请客,不吃饱就是吃亏! “吃个一次两次的就行了,怎么?以后还想吃个够咋滴?”如果不是沾了沈临风请客的光,恐怕林晓龙这辈子都难有机会到这场高奢场合吃饭。 这种鬼地方,对工薪阶级太不友好了!哪个打工人愿意舍得花几个月工资就来过个嘴瘾的呢!攒半年的钱不敢花,消费一顿之后,喝半年西北风…… “以后这种地方就别来了,贵且不说,饭菜的口感也不好,还不如你在家里做的好吃呢。”因为天天在家里吃顶级大厨手艺的缘故,林菀的口味也被沈临风给养刁了,寻常厨师的手艺难入她法眼,不像林晓龙这种没吃过好东西的人,觉得什么都好,所以,这家酒楼给她的感觉就是亏得慌!太亏了! “人生总得有点不一样的体验感,哪能天天过一成不变的生活呢,偶尔来个一次两次,就想享受下氛围了。”沈临风笑道。 有了这个鲜明的对比,我看以后谁敢再说老子做饭不好吃?没有对比才能没有伤害! “对了,既然你们都觉得味道一般的话,那我吃完以后,能不能把剩饭都打包回家给你嫂子和侄子尝尝呢?”林晓龙终究还是个有良心的爷们儿。 自己在外面酒足饭饱之后,还没忘记家里的“孤儿寡母”……虽然出门之前,两口子俩干了一仗,但吃到好东西之后,心里还是想着老婆孩子的。 “剩饭剩菜就没必要打包了,饭菜凉了,口感也就不好了,这样吧,你挑几个菜,我让服务员再给你专门做一套新的带回去。” “啊?再点一份?不至于吧?未免太浪费了!你挣钱也不容易,让她们娘俩尝尝鲜就行,没必要再点新的!”林晓龙惊讶地连忙拒绝。 他是贪嘴不假,可不是个贪得无厌之徒,憨厚的心思绵里藏针,懂得什么叫进退有度。 “可千万别,要是让嫂子知道,咱们出来吃香的喝辣的,最后给她吃剩饭,指不定整出什么幺蛾子来呢!还是别了,这么多钱都花了,不差这一顿了!” 沈临风可不想白惹一身麻烦,尤其是跟马艳芬这种性格的人打交道,头大无比!打又打不得,骂又不讲理。 你跟她讲道理,她跟你撒泼。总之,无论是歪理还是正理,只要是理,就全都在她这边…… 反正沈临风也没指望在她嘴里能落下句好话,只要别作事烦自己,就谢天谢地了……就当是自己花钱买个安宁吧! “是啊,哥,这么多钱都花了,不差几个小菜的饭钱,还是重新打包一份新菜吧。”就连林菀都认可沈临风的建议,可想而知,这位嫂子的风评在亲戚朋友圈子里有多差劲了。一想到嫂子闹事的嘴脸,林菀就有种不寒而栗的恐惧感。惹不起惹不起…… 专门点了四个肉菜打包让林晓龙带回家,准备结账之前,沈临风专门找到了大堂经理,有几句话想要单独跟他聊一聊。 “先生,我是明德望酒楼的大堂经理,请问,您对我们的菜品是否满意,是否有不合您胃口的地方?若有不足之处,还请多多包涵,您宝贵的意见,我们也会积极听取,保证您下次前来就餐时会避免同样的问题。”大堂经理的语气谦卑恭敬,让人听了就感觉很舒服。 真正的大酒店管理者,是从来不会见人下菜碟的,尤其不会只看穿着打扮就否定消费者的社会地位,越是一流的餐厅,越是会跟员工们强调不可以貌取人!道理很简单,能到他们酒楼吃得起饭的人,肯定是具备相应的经济基础 和社会地位的,衣着,只是个人审美而已,并不能与其财富地位产生太多关系。就拿比尔盖茨来说,身价几百个亿,而且都是美元,财富排名世界第一,身上没有一件高奢品,都是价格适中的廉价服装。 真正心理财富充沛的人,不需要靠外表来妆点自我,反而是一朝富贵乍起的暴发户,会穷尽奢侈的疯狂花钱,穿貂带金,这种人,通常需要用报复性消费的方式来填充空虚的心灵世界,用博人眼球的方法来提高自我身价。所以说,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是他们的目标用户,真正合格的服务者需要把两种人都开发成自己店里的消费用户。因此,建立在这种理论基础之上,就必须做到不可以貌取人,要一视同仁地对待所有来店者。 “意见没有,你们的服务都很周到,口感也都不错,但是,有个小建议,我觉得要跟你们提一下。” 这位大堂经理,沈临风认识他,当年他入职的时候,就是他负责接待的,带着自己去填写入职信息,待人接物情商很高,是一个蛮不错的大哥。 “先生请讲,我洗耳恭听。”面对客人提出意见时,大堂经理脸上的职业笑容始终如常。只要你有钱,说什么都是对的,哪怕是放个屁,都是香的! 顾客是不是上帝不知道,但是有钱的顾客一定是财神爷,肯定没错!而在大堂经理眼中,沈临风就是他心目中的重点客户! 为什么呢?因为他在结账的时候,表情自若淡然,没有一丝一毫的心疼,虽然整体菜品因为开业大酬宾的缘故打过不小的折扣,但归根到底,打完折之后的价格,仍是一般人消费不起的水准。所以,大堂经理断定,眼前这位穿着朴素,但花起钱来不眨眼的主儿,一定是个隐藏的有钱人! 道理很简单,其实,有钱没钱,装穷还是真穷,全都写在脸上,骗不了人。尤其是服务行业,练的就是察言观色,捕捉微表情! 第172章 极具特色的酒楼 酒楼里也接待过有钱的暴发户,同等价位的一桌饭菜,暴发户掏钱时那种肉疼的表情,大堂经理记忆犹新! 甚至有的人仍在抠抠搜搜的斤斤计较,试图在折扣基础上,再打个折扣,这种人,在他看来,就属于“伪有钱人”。 大堂经理注意到,沈临风在结账时,面对高额开销时,那种风轻云淡,从容不迫的神情中,丝毫不见对花巨资吃饭的心疼感!仿佛在他看来,花几百块就如同花几块钱一样淡定,由此可见,这种心态,绝非一般人能有的,他的从容也不是装出来的。 倘若沈临风会读心术知道大堂经理这种心思的话,一定会称赞一句,先生好眼力,看人真准!不过,哪怕是不会读心术,通过上辈子给他接触下来就能得知他的性格,此人眼力极高,天生就是当“服务员”的料……当然,这是一个褒义词,是夸他会来事儿。 “有两道菜,我觉得口感一般,应该是厨师的手艺和水平没有练到家,尤其是这道龙凤呈祥。”点评别的不行,毕竟不在行,可如果涉及到厨艺和工业,那可就进了他的专业领域了,必须要指点一下乾坤了!都让开,老子的表演要开始了! “不太可能吧?龙凤呈祥是我们店里独有的招牌菜,而厨师更是专门从港区请来的五星级大厨,光是这道菜,就已经做过不下上千遍了,他的厨艺应该没问题吧。”大堂经理感到惊讶,并且解释了一番。招牌菜都被人家给质疑了,那麻烦可就大了。 龙凤呈祥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菜品,不属于任何菜系,而是他们家独创的菜品,龙是鲤鱼,凤是坤……鸡! 任何菜系中,都没有出现过鱼和鸡一起炖的菜品,原因是,鸡和鱼,都属于主菜,味道也是各有区别,鸡汤淳厚,鱼肉鲜美,各有千秋,可如果强行将这两样主菜都融合到一起的话,相互之间产生的化学反应,会破坏各自的口感和味感,搞得既不好喝也不鲜美,处理不好,甚至还有食物中毒的可能。 他们明德望的大厨足足用了十多年的时间才专门做出了这道完美融合鸡与鱼的精品上乘之作,兼顾各自的特色,并且不破坏整体的口感。 这道龙凤呈祥是他们家的镇店绝活,而这位掌勺的主厨则是当年创作出这道菜的大厨亲传大弟子,有着二十多年的掌勺经验。 毫不过分地讲,对这道菜的熟练程度,哪怕是闭着眼睛也能做个色香味俱全!如此精湛的厨艺水平,岂能容他人质疑? “我自己长了舌头,好不好吃,自己心里明白,再者说了,我吃的是口感,不是吃他的从业年限,倘若经验能当饭吃,任何一个家庭主妇都能自称五星大厨。”沈临风可不管这些,本身指点问题,就是为了让这家酒楼将来能经营得更好,而不是故意挑刺。 倘若换一家饭店,吃完饭后,早就拍拍屁股走人了,哪里有闲心跟你哔哔这些废话!下次绝不会再来这家店。 好吃就是好吃,不好吃就是不好吃,道理就这么简单,不过话说回来,众口难调,也是一个头疼事儿,站在酒楼的立场上,不可能因为一个人的口感不适应而改变原有的做菜方式。但慑于有钱人就是亲爹的逻辑上,他们说的话,酒楼必须得听……大不了以后专门做给他吃罢了…… “咱们是就事论事儿,我又不是来挑你们理儿的。”沈临风拍了拍大堂经理的肩膀,并且投以一个热情和善的笑容。 大堂经理微微一愣,这个动作和神情,怎么感觉似曾相识呢……当然相识了,因为这就是他对属下常用的经典动作。 “临风,结完账了没有,该走了。”左右手各拎着两大包饭菜的林晓龙站在门口冲着沈临风喊道,他今晚这顿饭吃得很满意,而且还是满载而归。 “我不着急,你先回去吧,路上注 意安全,毕竟喝了不少酒。”这个时代,整个县城都没有几辆像样的私家车,主要交通工具就是自行车。 长途车和公交车,基本到下午七点就停了,所以,现在回家的路上基本上畅行无阻,不用担心车太多。 “我不走,我要看看你想干啥。”林晓龙拎着菜与林菀一起走了过来,他们对沈临风的行为也都感到比较好奇。 “行吧,先生请讲,我洗耳恭听,等您说完以后,我会把情况一一跟后厨说明白的。”大堂经理从兜里掏出了笔记本,一副认真的态度。 甭管这个笔记本记载的内容会不会传到大厨眼睛里,但至少,人家这个态度没得挑,在理。 “不用紧张,我又不是批判。只是就事论事儿而已,只说这道菜,不说别的。” “首先,要肯定的是你们的食材,能尝得出来,食材都是新鲜的,鱼和鸡是今天现杀的,口感很好,紧致不油腻,非常好。” “谢谢先生的肯定,给食客送上最好的美味,提供最新鲜的食材,这是我们酒楼的规定。”大堂经理自豪的笑了。 “食材方面,我们从不弄虚作假,我们接受监督和审查,而且,保证全部通过!” 曾经有过在明德望酒楼打工经验的沈临风当然清楚,这绝不是大堂经理自夸,而是确有其事。 在这里打工的经历,简直是沈临风的噩梦,光是洗盘子这一个活儿,就能把人累趴下,为了确保卫生过关,所有的盘子必须要经过高温清洗! 滚烫的热水里刷盘子,每天都是一种折磨……不仅如此,还有肉和菜,如果当天没有卖完的话,所有的肉都要回归冷库保存,而蔬菜都要全部清理掉! 扔也好,员工自己打包拿回家也好,反正不能端上餐厅的餐桌! 看似不近人情的规则,反而成了工作人员的小福利,可以带菜回家吃。不过,严格的规章制度下,也塑造了明德楼绝无仅有的优质口碑。 第173章 顾客就是上帝 “食材既然没问题,那口感不佳肯定就是厨子的手艺问题了。”沈临风毫不客气的点破。“龙凤呈祥这道菜,本该同时具备鸡肉的酥嫩以及鱼肉的鲜美,尤其考验一个厨师对火候能力的掌握,火候不到,汤水的调料难以入味,火候过了,容易导致肉质变老,口感发柴,同时也会极大破坏鱼肉的鲜香,混杂进鸡汤味,破坏彼此各自独特的口感,如果我没猜错,这道菜的火候至少超过了一个钟头。” 沈临风对这道菜再熟悉不过了,曾经跟着酒楼里的这位主厨一学就是三年,主厨什么都好,八大菜系样样精通,基本功相当扎实,可唯独一点不好,那就是始终把握不对龙凤呈祥这道菜的火候,明明是一道极具特色的独创菜,每次都会被他给做成普普通通的寻常菜味道。 虽然这道菜的口感也不错,可骗得了外行人,但却蒙不过内行人!来店里光临的顾客里,但凡是有一位吃过他师父做出来的龙凤呈祥,再吃他做的这道菜时,就会很自然地形成一种“味如嚼蜡”的疏离感,一尝就知道,肯定是手艺没有学到家! 与其说他是被请到金牛县担任主厨的,倒不如说他是被“发配”到北方,来到一个远离港澳台地区的“偏远地带”混口饭吃更为恰当! 八十年代中后期,人口的流动性还没有那么密集,能去南方一带混迹的人,是极少数,吃过原创版本龙凤呈祥这道菜的人,更是凤毛麟角。 所以,这位主厨就能凭借一手“高仿”、“低配”版本的龙凤呈祥混个十年八年不成问题! 大堂经理停下了纸笔记录,继而换了一副难以置信的目光重新审视着眼前这位看似其貌不扬的年轻人。 他浑身上下没有一件名牌,穿着普通且稍微有点寒酸,甚至衬衫的外领上,还有针线缝补过的痕迹,明明如此平平无奇的一个人,却为什么给他一种“高深莫测”的既视感呢?大堂经理知道,以貌取人的方式不可取,可人跟人之间打交道,哪有不先看外表的呢! 看不穿,实在是看不穿这个年轻人的“道行”,肯定不是一般人啊…… 越是如此,大堂经理的内心越是谨慎了起来,在他的脑海中,已经把沈临风脑补成了一个深藏不露的隐士高人! “请问,先生,您到过我们的港区总店?吃过我们这到独创的招牌菜吗?”思来想去,也就只有这一个可能了。 沈临风摇头:“没有,今天是第一次吃,以前也没有去过港区。”必须得实话实说,毕竟老婆孩子就在跟前,没法扯淡。 “虽然是第一次吃,但天底下的厨艺都是共通的,而我,恰好也是个厨艺不错的家庭主夫,对做菜做汤这方面有些许了解。” “又特么被你给装到了……”林晓龙歪过头去小声嘀咕了一句,他还是不信沈临风会做饭,一门心思就想回家,端起碗来就吃饭,吃完了就说人家厨子做得不好吃,简直是闲得淡疼。“行了,我就不跟你们在这儿闲聊了,没啥事儿的话,我就先走了,饭菜凉了就不好吃了。” 不愿浪费时间的林晓龙果断选择告辞,拎着大包小包的汤汤水水,挂在了车前梁,骑上了自己那辆略显老旧的二八大杠。 老式的横梁自行车就是好,载货拉人几乎无所不能!拥有一辆二八大杠,就等于是有了一辆“小型货车”,结实沉重的车体,能够轻而易举地载动四五百斤的货物,只要你能放得下,车子就能载得动!倘若说,二八大杠是八十年代以前城镇居民的主要运载工具,丝毫不过分。 随着社会水平的发展,老百姓的载货工具也从自行车换成了货车,二八大杠的身影逐渐退出了老百姓的日常生活,现在走在街上,已经很难再看到这种自行车了,但是,二八大杠并没有退出时代舞台,而是重新在广袤落后的非 洲大地另外开辟了一片新天地! 落后贫瘠的非洲人民,开不起货车、火车等先进的交通工具,便宜结实耐用的二八大杠成为了他们青睐首选的交通和载货工具。 现在经常能在抖音上刷到奥德彪拉香蕉,一辆普通的二八大杠自行车,往往承载着几百公斤的香蕉,非洲的黑人们把自行车的用途开发到了无限大的程度!奥德彪拉香蕉甚至已经成了一个网络热梗,当悦耳的口哨声响起,人民的脑海中往往就会浮现出:雨天里,奥德彪蹬着满载几百公斤香蕉的自行车在下坡的高速公路上一路狂飙疾驰……几百公斤的香蕉都不成问题,更何况只是几大包普通的饭菜了。 “你真的懂吗?不会是为了故意出风头,然后瞎说的吧?”就连林菀都有点不太信任沈临风了。这道龙凤呈祥的招牌菜她刚才也吃过了,但感觉味道很好啊。并没有尝出来沈临风说的那种柴、串味等问题,但看他说得头头是道,又不由得开始怀疑起了自己的味蕾,难道,真的是自己不会吃? “唉,瞎说啥呢?你竟然质疑我?唉,你们这些外行人,哪里懂这里面的门道儿?找个机会,我非得让你尝一尝,什么叫真正的美味!”沈临风很不满自己被媳妇质疑。找个机会非得露一手秀一秀不可! “切!就显得你能耐了!”林菀白了他一眼,说的这话可真气人啊,吃了几十年饭,还落了个不会吃饭的评价!听听,说的是人话嘛! 要不是有外人在场的话,非得跟他好好掰扯一下,什么叫不会吃?什么叫外行人? “肺腑之言,我说这番话,完全是为了你们店的招牌好,如若不然,我完全可以不说的,幸好今天有我在,给你们点出来了问题,倘若万一明天来了个会吃的、懂行的人过来,你们把这种在口感上打了折扣的龙凤呈祥端上来,岂不是砸了老板几十年的招牌嘛?” 第174章 主厨王秀英 肺腑之言,真的是肺腑之言,换做碰上了旁人,沈临风早特么结账走人了,还指点个屁! “先生,能不能稍等片刻,我去一下后厨,跟主厨说一下今天的事情,我想,他应该会有话想跟您聊一下的。”大堂经理终于意识到今天碰上行家了。 “来个人,拿出咱们酒楼最好的水果和点心,好生招待这几位贵客,我去去就回。”大堂经理招呼了服务员一声。 “可以,我就在这里坐着等,哪里都不去。”沈临风果断同意,并且在服务员的引导下找了个厅坐下,而且服务员还贴心准备了水果和点心伺候着。 “妈妈,这是什么呀?”丫丫指着桌面上的菠萝询问道。熟透了的橘黄色菠萝散发着诱人的清香味,被切成块后搁在果盘里。 林菀也摇了摇头。“妈妈也不认识。”然后,娘俩一齐看向了沈临风,作为家里的“智力担当”,博学多识的他,不应该不认识。 因为交通和储备不便利的缘故,来自热带地区的水果很难顺利进入到北方“寻常百姓家的口中”。见都没见过,更别说吃了。 一般只会在大城市的商场里才有可能购买到,但是,价格也是出奇的高,长距离运输加冷鲜保存的成本都会摊到费用里,因此,想吃的顾客也会因为极高的购买费用导致望而却步。三线及以下规模的城市里,就更不要奢想了,没有条件的老百姓,恐怕也只能在影视剧或者是书籍报刊里才有机会见到来自南方热带的水果了。国人想要实现水果自由这个梦想,至少还得再等个四十年,任重而道远啊…… “这是南方的一种水果,叫菠萝,熟透了的菠萝甘甜可口,一般只有在琼岛和粤省南部地区才有少量种植。” 沈临风不但认识,而且还随口说出了菠萝的来历。就连服务员也不禁侧目,对其刮目相看。“先生好眼力,您以前吃过菠萝吗?” 服务员都是从本地招募培训的,进入到明德望酒楼之前,她们也不曾见过菠萝、椰子这种热带水果。 当运输成本超过了花果本该具备的价格成本之时,那么这项产品就不该出现在这个市场上,整个天海市区都极少见到新鲜的热带水果,更别说小县城了。 所以,菠萝、椰子这种水果一般只会拿来招待店里最尊贵的客人,通常客人饭后,顶多只会上点西瓜、苹果等之类的常见水果。 “哪里哪里,我只是听说过而已,并没有吃过,以前上学的时候,听南方的同学说起过他们当地的特产,也见过菠萝的照片。” 圆话还不简单,幸好有着读过大学这层幌子,轻而易举地就能找个借口搪塞过去。 “哇,先生您还是个大学生呀!”女服务员眼睛里几乎要冒星星了。大学生可是个稀罕名词,八十年代,能在街上撞见个大学生的概率不比撞见个外国人要大多少,而且,一提到这三个字,首先在脑海里就会跟“国家栋梁”、“国之重器”、“铁饭碗”、“包分配”等名词挂钩。 “大学生而已,没什么了不起的,行了,没啥事的话,你就先回去吧,我们一家三口自己待一会儿,谢谢。” 沈临风委婉地拒绝了服务员的继续搭话聊天,因为他已经察觉到老婆的脸上隐隐的流露出了不悦的神情,毕竟,谁家媳妇愿意看到一个身材婀娜,样貌漂亮的姑娘搭讪自己家老公的?老公可能没有想法,但是,架不住人家姑娘万一有了歪心思呢? 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为避免不必要的误会,还是让人家先撤吧,别让老婆吃醋…… “对了,麻烦水果再来一份,谢谢!钱单独结算就行。”沈临风又要了一个果盘,毕竟是罕见的热带水果,老婆孩子都没吃过,干脆一次吃个够! 这种稀罕物,可 是有钱都不好买的,想吃一次,还得专门跑到天海市区的大商场才有可能买到。 服务员的态度非常好,马上又给沈临风他们上了一盘,丫丫欢快地吃着酸甜可口的菠萝,嘴巴塞得如同一个小仓鼠一样。 “好吃,太好了!丫丫最喜欢吃菠萝了!”说着,又用叉子将一块菠萝塞进了嘴里,嚼碎的菠萝汁顺着嘴角流了下来。 林菀扯了张餐巾纸帮她擦掉,轻声道:“慢点吃,爸爸妈妈又不会跟你抢,都是你的。” 忽然间,一根插着菠萝的叉子递到了自己嘴边。“媳妇儿,我喂你吃。” 林菀的脸瞬间就红了,宛如做贼心虚般四周看了看,嗔道:“大庭广众之下爱,别闹!多丢人啊!” “丢人?丢啥人啊?喂自己媳妇吃水果,哪里丢人了!”沈临风不仅不闪不躲,而且说话的音量也提高了许多。 嫁给了一个社牛丈夫,可把林菀这个社恐媳妇给紧张坏了,太想找个地缝藏进去了……没办法,还是得吃了沈临风递过来的菠萝块,如果不吃,恐怕他还得继续举着,大声大嚷,到时候,恐怕就更让自己下不来台了……菠萝真的好甜啊…… 晚上九点钟,忙碌了一天的王秀英师傅关上了燃气灶,跟徒弟们训完话,总结了一天工作事项之后,就该换下厨师服回家休息了。 王秀英,听名字是个女人名,可却是个实打实的糙老爷们儿!将近二百斤的大胖子!虎背熊腰,一身腱子肉! 说他胖,不太恰当,应该得说壮才对!小时候的他,可不是现在的体格,从小身体瘦弱,体弱多病,曾经发过一次高烧,差点儿把肺烧坏。 以前他叫王英,后来,家里人求仙家改了个名字,改成了个偏女性化一点的名儿,据说好养活。 于是乎,这才有了现在的王秀英。还别说,自打改了名字以后,整个人仿佛脱胎换骨了一般,不仅不生病了,而且身子骨还越来越壮实。 十五岁那年,就长成了一个身高一米九,体重一百八的壮汉。他的这种体格放在当时的粤省,那就是实打实的“巨人”! 第175章 王秀英的江湖 常言道,半大小子,吃穷老子,一个孩子就能吃穷一个家庭,更别说,家里养着这么一个宛如熊一般壮硕的好大儿了! 家里又喜又愁,喜的是,儿子身子骨越来越壮实了,也不会生病了。愁的是,家里这么穷,那里能养得起他呢?五六十年代,大多数家里都穷的叮当响,他们家也不例外。长身体的孩子,最需要补充营养了,肉蛋奶这种稀罕物、奢侈品,这是有钱人家才能享受到的营养品,对于普通人家来说,就只能是米饭就着咸菜了,米饭营养少,为了获取足够多的养分,就只能拼了命的干饭!一顿能吃五大碗米饭! 才十五岁就已经这么能吃了,而且,还处于一个正在长身体的阶段,往后吃的还得更多!那还了得?于是,实在是养不起的爹妈就托亲戚把他偷偷送去了港区,让他在港区谋活路,虽然年纪小,啥也不会,可至少港区经济发达,挣钱的机会多,怎么也能混口饭吃,总也比留在大陆强…… 十五岁就闯荡港区的王秀英,凭着一把子力气,闯过码头扛过大包,也曾混过社团、挨过打。总之,为了活命,他什么都尝试着干过。 后来遇上了来到港区发展的老板刘德望,他在港区开了餐厅,需要招收学徒,因为同是大陆人的缘故,刘德望天生对内地来的人会有一层亲切感,于是就把在当时混得很不如意的王秀英发展进了自己的餐厅里。于是乎,二十岁的他,就成了明德望酒楼里首批老员工之一。 一开始干的是刷盘子洗碗送菜,甚至保安这种缺乏技术含量的工作,为了给自己谋得一个更好的未来,于是就选择了拜师餐厅的大厨学手艺。 厨师永不失业,当厨师掌握了手艺以后,无论是走到哪儿,永远也不会失业!是人就得吃饭,吃饭就少不了厨子! 从一个后厨学徒,到出徒,掌握师父所有的手艺,王秀英足足用了十年!十年辛苦汗水,熬到了候补大主厨五个字! 常言道,一山不容二虎,同理,一家饭店里,只能容得下一个大主厨,道理很简单,因为这涉及到了一个后厨整体话语权的问题。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一个厨子一个做法,各有各的做事风格,不能相互掣肘。 所以,王秀英想要有所成就,那就必须得独自撑起一个后厨才行,把候补这两个字去掉,成为真正的大主厨! 在厨师这个行当里,大主厨的地位最重,话语权最高,薪资也当然是最高的了,因为入行时间晚,等王秀英出徒的时候,就已经三十多岁了。 三十多岁,一直挂着一个候补大主厨之名,缺乏实战经验,实际掌权经验为零!想拿高薪是不可能的,所以,摆在他面前的路只有两条,一是把师父顶掉,自己来干,二是离开明德望,先到一家小规模的餐厅里去当一段时间的大主厨,至少,能混个资历出来,总比留在这里浪费时间要强得多。 有的时候,命运这东西,真的说不好,就当他纠结是走是留的时候,机会如同天上掉馅饼一样,咔嚓,砸到了他的脑门上! 内地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正式宣布改革开放,招商引资,欢迎海内外华人华侨回归内地投资建厂,有着强烈归乡愿景的刘德望果断选择回老家开店。 可以不挣钱,赔钱,但图个落叶归根,图个心安。新开张的酒楼需要大主厨坐镇,而这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作为老厨师首席大弟子的王秀英自然是当仁不让了!如此重任,舍我其谁?虽然要去千里之外的北方小县城里当酒楼主厨,但王秀英仍然义无反顾的表示同意。 就当是外派出去锻炼个三年五载,积攒足够的大主厨经验,等师父将来老了退休以后,就能返回港区接班总店的主厨岗位了,一举多得! 理想是好的,可现实是残酷的,作为一 名纯正的南方人,到了北方之后,第一站考验就是气候关。 夏天炎热干旱的温度,本身对他就是一种折磨,而且还时不时的来几场沙尘暴,铺天盖地的黄沙,让他整个人都开始怀疑人生…… 我特么这是造了什么孽啊,落了个这么下场,这特么不叫外派,这叫流放! 不仅如此,更让他不适应的就是日常的生活方式了,在港区习惯了便利的计程车、购物店,电视、冰箱、洗衣机等等先进生活用具。 结果到了金牛县之后才发现,这里竟然穷的什么都没有……仿佛一下子回到了“原始社会”,给他的心理落差实在是太大了! 虽然有着种种不适应,可为了大主厨的岗位,也为了能在几年之后回港区接班总店主厨,王秀英咬咬牙忍了!古有卧薪尝胆,今有我王秀英吃苦忍耐! 吃得苦吃中,方为人上人!不过,好在,让他觉得心理安慰的就是,整个店从经理再到普通职工,都对他这位大主厨非常尊敬。 毕竟,一个酒楼的口碑好坏,关键在于厨子的手艺高低,店面的兴旺与否,全看他的手上功夫!获得了尊敬感的王秀英多少填补了内心的空虚。 一家开在贫困县里的高档酒楼,注定消费群体不会很多,每天能有个三五桌客人,就已经是很不错的业绩了。 所以,王秀英的工作还是比较清闲的,但是他能感觉得到,整个天海市政府以及县政府都对他们这家酒楼拉动经济发展给予厚望。 围绕着酒楼所在地专门修了公路和度假村等旅游点,由此可见对其的重视之程度,等到各方面都铺开以后,自己的工作可能就要忙很多了。 但那都是以后的事儿,至少眼下,他还是很悠闲,端着一杯泡好的枸杞茶,换完衣物,准备回家的时候,却被大堂经理撞了个满怀。 “呦呦呦!慢点慢点,因为啥事啊,这么火急火燎的?一点儿风度都没有了。”膀大腰圆的王秀英纹丝不动,而身材瘦弱的大堂经理差点儿飞出去,幸好被他拽住了胳膊,这才让大堂经理稳定住了身形。 第176章 吃完饭骂厨子? “我这不是急着找你么,有急事。”大堂经理气喘吁吁,从王秀英手里接过那杯枸杞茶,一仰脖,咚咚咚地喝完。 “我一个做饭的厨子而已,找我能有啥急事,再急不也就是个加菜的活儿嘛,说吧,又是哪里的贵客想加菜,是不是又想吃咱们的招牌龙凤呈祥了!” 王秀英脱下外套,自信地套上围裙,准备招呼后厨的学徒们开火做饭,因为酒楼主打高端用户,所以,能来他们这里吃得起饭的人绝对非富即贵。 不仅要好好伺候着,而且还得随时听取调遣,人家想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接待,想吃什么菜,就得随时备好什么菜! 几乎每个来他们酒楼吃饭的客人都会必点龙凤呈祥这道独门菜!作为酒楼里唯一的主厨,又掌握着独家拿手好菜的绝活儿,王秀英俨然是除了大堂经理之外,整个店里最忙的员工,不过,相应地,老板不会让有能耐的人白吃亏,除了丰厚的薪资和分红之外,王秀英的手里也有酒楼百分之一的股份。 当然,仅仅只是金牛县分店的股份而已,百分之一虽然不多,但却是老板的一个态度——重用、器重! 老板的诚意更是坚定了王秀英留下接班师父当主厨的决心,人家给的是股份吗?不是,人家给的是脸面!给咱脸,咱就得接着,对吧! 所以,王秀英一直是把酒楼的生意当成自己家买卖来做的。吃住都在酒楼里,从不在外面找房子住,住在店里,有个最大的好处就是随叫随到。 只要有贵客登门想吃饭,工作人员就能随时找到大主厨,保证不会耽误事儿!当然,看似忠心耿耿的背后,实则暗藏王秀英个人的“小心思”。 主厨是一家酒楼的经营核心,厨艺高低决定了买卖的兴旺与否,对于老板来说,这种情况显然是最不想看到的。 一个老板,怎么能容忍自己被厨子给“拿捏”呢?万一撂挑子了咋整?即便是不撂挑子走人,万一动不动就以走人威胁加薪、加权、要股份咋整? 所以,很多饭店的老板都会给主厨指派徒弟帮工、学徒,用意无非是想分散学会主厨的手艺,多几个人来分担,等将来“决裂”时,不至于受制于人! 主厨们也不傻,自古以来,“教会徒弟,饿死师父”的案例比比皆是,多少个徒弟抢了师父饭碗的案例,笑到最后的永远是资本和老板。 藏一手,也就成了主厨们心照不宣的潜规则,除非是碰上了能传承衣钵的忠心徒弟之外,其他人,概不传授绝活儿。 王秀英也是如此,虽然对大老板忠心耿耿,把酒楼当成了自己家,可背地里也警惕着老板“卸磨杀驴”! 所以,他从来不收徒,整个后厨所有人,都是给他洗菜、买菜,收拾卫生的帮工学徒,没有一个是他做饭传授的真徒弟。 老板也不止一次地告诉过他,收两个徒弟,能帮他忙,不至于一个人工作太累。可每次都被他给婉拒,给出的理由是,师父尚在,哪有徒弟收徒的道理? 自己身体很硬朗,一个人能忙活得过来,保证不会耽误任何一道菜出锅!王秀英执意如此,老板也不好再说什么。 毕竟,牛不喝水,不能强按头,得他愿意带徒弟才行,当老板的人,哪个不是人精?岂能看不出他这点儿小花花肠子?只是心胸宽广,不在意罢了! 就当王秀英要拿炒勺的时候,被大堂经理伸手按住了。“不是找你点菜的,是有个客人对咱们店里的龙凤呈祥这道菜,提出了一点小意见。” “有意见啊?没事儿,他说他的,我干我的,井水不犯河水,毕竟,众口难调,一个人一个嘴,有人喜欢吃咸的,有人爱吃淡的,各有各的吃法。” 王秀英一脸无所谓,丝毫不放在心 上,干厨师这行最难了,经常会有客人跟他们提意见,说这个不好吃,那个不好吃,习惯了也就不当回事儿了。 地域不同,饮食习惯也各不相同,光主菜系就八个之多,更别说还有一些“旁门别类”的小菜系了!真要是细算起来,咱们国家的菜系,说二十个都恐怕不止!再细分下去的话,甚至同菜系之间,因为地域分区不同,导致同样一道菜,做法也会不一样。就拿鲁菜来说,鲁菜的特点是油盐大,重口偏咸,主要因素是因为齐鲁大地沿海,有着丰富的海盐资源,晒海水提炼盐巴的技术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底蕴丰富,再加沿海地区又是海鲜的特产地,捕捞业发达,因此,沿海东南地区以海鲜为主。而远离海洋的内地,则是以陆生动物为主了,比如鸡鸭羊猪等牲畜。 一说鲅鱼饺子,就知道肯定是沿海地区,一说沂蒙炒鸡,就知道,肯定是内陆地区了。 正所谓,众口难调,千人千口,便是如此,所以说,很难根据一两个人的口味来让一个大厨轻易改变做事的风格。 建议,在王秀英听来,就当是图一乐了,这世道,总有人善于冒充“大师”来指点江山! 会炒俩菜就敢自称是世界名厨,能尝个咸淡就敢指点厨师,这种人,王秀英见太多了,根本不当一回事儿。 “王师傅,我觉得,这个人的建议应该能听一下的,他跟以前的人都不一样,是个懂行的行家,您看,这是我记录下来的他的建议。” 大堂经理知道这位王秀英师傅的性格,自持有一手绝技,深得其师父真传,性格上有些恃才傲物,目空一切,除了大老板之外,基本上谁的话都不怎么听,哪怕自己跟他平级,说话也得客客气气,不敢得罪他,跟这种人打交道,简直比跟老板打交道都累。 “呵,我就不信了,我倒是要看看谁敢在鲁班门前耍大刀!”不当一回事儿的王秀英接了过来,漫不经心地随手翻着看。 “是关公门前耍大刀,鲁班门前弄大斧……”大堂经理礼貌地提醒道。 第177章 专捅肺管子! “用你教我啊!”王秀英眼珠子一瞪!然后仔细地翻阅起了大堂经理那字迹清晰的话术记录。 “嗯?说我火候不够?他竟然说老子掌握火候的手法不到家!”不看还好,越看越上火,哪怕大堂经理在记录的时候,用了一些委婉的用词,尽量让呈现出来的内容好多一点建议,少一点指点。可无论他怎么去修饰内容,终究也脱不了“指点”两个字。 人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当技术达到一定程度,且眼光还没有太开阔的地步时,就会产生一种“迷之自信”! 而恰好,刚担任主厨没多久的王秀英现在正处于这么一个“迷之自信”的节骨眼儿上,自以为老子炒菜做饭技术天下第一,此时的他,心态飘到了天上,别说是意见了,哪怕是建议也听不进去,谁能指点得了我?谁有这资格?做饭的都不行,何况你还是只是一个吃饭的呢! 王秀英最受不了的就是一个吃饭的顾客来对自己做饭的手艺指指点点、指手画脚! “王师傅,别激动!别激动!喝口茶,消消气!”大堂经理连忙安抚着情绪上有些剧烈波动的王秀英。 擅长于察言观色的他,当然能通过王秀英的反应继而看出端倪来。如果没有猜错的话,王秀英肯定是被戳到了痛点上! 如若不然,他的情绪波动怎么会如此强烈呢?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当一个人说你丑的时候,你不难受,甚至跟着一起笑,开玩笑,那说明,你根本就不丑,非常自信自己的颜值,敢于去跟着一起闹着玩儿。可当有人说你丑,你情绪激烈反对,甚至吵闹生气的话,这说明,你是真的又老又丑。 这个世界上,人人都喜欢真诚,可人人又厌恶真诚,因为真诚的人说话往往很直,戳人肺管子! 显而易见,沈临风所点评的火候不足这个问题,就生生地在王秀英肺管子上狠狠戳了一刀!这才有了近乎跳脚的反应! 作为一个厨子,控制不好火候,这个弱点是致命的,犹如一个行医开馆的老中医不会号脉一样扯淡! 之所以生气,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因为这是实话……火候不行,这是他的弱点,也是自己出徒时,师父最担心的点。 煎炒烹炸,样样精通,可唯独火候不会掌握,这成了他最软肋的地方,师父常对他语重心长地说过,当一个厨师,不会看火候,就像是一个战士,上战场没有枪一样!一般的菜品,混一混兴许能混过去,用调料或者是其他借口,能掩饰,遮掩。 可作为厨师,拼的是什么?底蕴和绝活儿!手艺行不行,全看独门绝技的水平高低!而龙凤呈祥这道独家菜,最重要的恰恰就是火候两个字! 王秀英是第一个拜师的大徒弟,可足足在师父跟前学艺将近十年之久!做菜只学了一年,剩下的九年,完全是在学看火候一件事儿! 哪怕这次把分店开在金牛县,大老板想把自己带过来撑大梁的时候,师父曾经表示坚决反对的,理由就是他还没到完全出师的水准。 能够拿到这次出远门挑大梁的机会,完全是靠着自己坚持、执着,甚至以出走相威胁,这才如愿以偿。 师父也在考虑再三之后终于点头认可了,兴许,当他自己当主厨以后,可以在实战中历练自己掌握火候的能力呢。 在看到这本笔记本之前,王秀英几乎已经忘记了自己还有火候不行这个弱点了,直到被沈临风无情的点破之后,这才唤醒了他那久违的回忆! “兄弟,走,带我去见见这个人,到底是何方神圣!”王秀英拉上大堂经理就走!玛德!老子倒要会会此人,究竟是挑食的顾客,还是挑事的同行! 不管是顾客也好,同行也罢,实实在在地点出了问题所在,这就不得不承认,这个人的 确是有两把刷子在身上! “爸爸,我困了,我想回家睡觉~”吃了个肚圆的丫丫,打着饱嗝,嚷嚷着要回家。吃饱喝足就得睡觉,没毛病。 “点心还有吗,再来一盘呗!”看着老婆孩子吃得意犹未尽,沈临风朝着服务员询问多要一盘。“钱现结,保证不赊账!” “有的,请稍后,钱就不用了,我们经理交代过,您今天的水果和点心一律不收费,全部免费。”服务员柔声细语地说着话,同时又端来一个果盘。 “不愧是大酒楼,说话办事就是周到,太敞亮了。”头一次享受贵宾级待遇的林菀由衷地赞叹着明德望酒楼的服务水平。 以前哪里享受过这种神仙级别的待遇呢!饭店就叫下馆子,能短时间把菜上齐了就已经是极高的待遇了。 再者说了,一年能下得起一次馆子,对于寻常人家来说,就很不容易了。被服务员这等“贴身伺候”,可不就是资本家才能享受到的日子嘛! “可惜了,我哥太急着回家,不然的话,这么好吃的水果和点心,他也能一起尝尝了。”林菀甚至有点替哥哥感到惋惜。 “这有啥的,等以后有时间了,再带他来吃不就行了吗,又不是没机会。你信不信,往后,咱们来这里吃饭啥的,就再也不用花钱了。” “切,你又开始吹牛了,大晚上的,还没睡觉呢,就别做梦了,难不成,你还能成为这家酒楼的老板?” 林菀知道自己老公有水平,有能耐,现在,无论沈临风做什么事情,她都会无条件的信任、支持,可无条件信任并不代表无意识的盲从。 “老板当然不是我,可能白吃白喝的岗位,不只是老板呦,贵宾一样也可以呀!” 我能当化工厂技术总顾问,难道就不能再挂一个明德望酒楼的至尊贵宾吗? “哼,德行,又显着你了。”林菀白了他一眼,然后又用签子扎起来一块菠萝,直接塞进了沈临风的嘴里。“噎死你!让你这么嚣张!不谦虚!” 第178章 谁是沈临风! “沈临风先生是哪位?你就是沈临风?”伴随着一阵迟滞、沉重的脚步声,一个身材魁梧,样貌不怎么英俊的大汉出现在了沈临风的跟前。 他的身后还跟着文质彬彬的大堂经理,身上的围裙可以彰显他的身份——厨师。 沈临风当然认识他,毕竟,自己到了这家酒楼之后,就是给这位大主厨打下手帮工,顺带着偷师学艺。 论起来的话,他也算是自己半个师父了,同样是传授厨艺,胖哥会毫不吝啬地将那一身所学统统传授给自己,手把手的教学,生怕自己学不会。 可王秀英这位主厨就不同了,抠抠搜搜、藏着掖着,生怕一个不留神儿,厨艺绝技就会被帮工的小徒弟给学走,然后取代自己的地位…… 说到底,这就是打工人和老板之间的格局不同所导致的两种人格。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胖哥的买卖再小、再不济,那大小也是自己说了算,自己是自己的老板,自己给自己打工,全额占股,控股。可王秀英就不一样了,百分之一的股份,鸡毛话语权都没有,肯定日思夜想地担忧老板解雇。 所以啊,沈临风对这位老相识、半个师父,内心的情感是复杂的,怎么说呢,可以用四个字形容——爱恨交集! 跟王秀英打交道,能交朋友,可不能交心。能跟他借钱,可千万别借多了。能跟他侃天侃地聊宇宙星辰、国际局势,可唯独别聊厨艺! 但凡是涉及到了跟做饭相关的内容,他一准儿会跟你翻脸,不管交情再好,那也不行,反正不许触及到他所顾虑的禁区! 早在刚接触的时候,沈临风就已经有了对他的评价——玩不起!的确,这个评价恰到好处。 不过,沈临风也不怨他,也理解他这种行为,毕竟,他出身的环境过于“弱肉强食”,残酷的生存法则逼迫他做出这种近乎无人性的选择。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对,穷怕了,祖祖辈辈都是穷人,自己也漂泊半身,咬着牙,努力拼搏到了今天,才有了现在的地位。 越是来之不易,越是惧怕一无所有!没办法,这就是底层人的生存逻辑,所以,沈临风很同情他。 自从沈临风从这家酒楼离职之后,基本上就没有再跟他们联系过了,最后一次听说关于王秀英的消息,还是听说他后来被调回总店掌勺去了,接班退休的师父当主厨,然后就因为技术不到家的问题,屡次三番地被客人投诉,就是嘴硬,屡教不改!最后被酒楼给解雇,后来就彻底下落不明了…… 可想而知,他以后的日子过得并不顺利,毕竟,哪有一个主厨不会看火候的呢?饭碗都端不牢靠,才不配位,岂能干得长久? 厨艺不精也就算了,最关键的是——脾气犟!谁的话也听不进去,对谁都是用鼻孔看人,对谁也不服! 沈临风对前世曾对自己好的人,今生今世都有一种“拉一把”的冲动,倒不是因为能力有多大,责任就有多大的绑架感,他的想法并不复杂,怎么讲呢,能拉一把就拉一把,毕竟都是在穷苦时候一起哭笑过来的兄弟。我昔日落魄之时,你都不曾看不起我,现在我发达了,当然也会扶持你一下,至于能走多远,全看你自己的造化了。毕竟,帮一时不能帮一世,送一程不能送全程。 沈临风会在火候这个问题上专门点拨王秀英一下,至于他能不能听进去、愿不愿意去学,这就要看他自己的造化了。 让一个心高气傲、自大之人“屈尊”去礼贤下士,够呛能行,倘若张飞愿意这么干的话,就不至于落个身首异处的下场了。 “这位贵客是沈临风先生,先生,这位是我们酒楼的大主厨,叫王……”大堂经理开始介绍起了彼此。 “我知道,他叫王秀英,王主厨,干了十年帮 厨,我说得没错吧?”不等大堂经理介绍完,沈临风一口喊出了王秀英的名字。没错,就是要镇住他! “啊?你怎么知道,你见过我?”王秀英大为惊讶,绞尽脑汁都想不到自己是否见过他…… “你不用管我是怎么认识你的,也不需要问我如何知道你的,都不重要,只需要知道一件事就行,你主厨做饭的火候功夫没有练到家!” 要的就是这种效果,主打信息差!营造出一种我知你,你却不知我的效果,让你震惊且惊讶!从而自乱方寸、阵脚! 这样一来,掌控局势的就彻底变成了沈临风一个人,这个套路自打重生以来,屡试不爽!太过瘾了! 难怪看网络小说的人,都喜欢看重生小说,站在上帝视角、掌握全知全能的先知优势,简直对同时代的人进行降维打击! 非得给他治一治这种谁都不服,谁也看不上的毛病不可!好让他知道,你王秀英没资格看不起任何人!你只是个厨子而已! “请问,先生,您也是个厨师吗?以前吃过我做的菜?还是认识一个叫徐家明的老先生呢?”王秀英说话的语气开始变得恭敬了起来。 再无先前那种怒发冲冠的既视感了,显而易见,沈临风玩的这一手,的确是镇住了他。 徐家明是王秀英在港区的师父,也是明德望酒楼在港区总店的大主厨。除了他之外,王秀英就没服气过别人。 他刚才已经头脑风暴过了一遍,在他的记忆里,百分之百确定,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个人!可这个初次相见的陌生人,却能一眼认出自己,不仅能喊出名字,还针对性地点出了自己厨艺上的弱点,这就不得不让他感到些许的恐惧了…… 那么只有一个可能解释了,那就是——他是师父专门从港区派过来“教训”自己的! 可即便如此,也解释不通啊,方才在后厨的时候,大堂经理特别说起过,这个人,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从来没去过港区! 他到底是何角色?为何对自己这么一个做饭的厨子了如指掌呢?王秀英不由得开始小心翼翼起来。 “没事儿,别紧张,来,坐下聊,放心好了,不用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儿,我又不是个坏人,我没有恶意,不是来踢馆的,只是就事论事儿而已,不说别的,就说这道菜,龙凤呈祥这道菜的不足之处,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