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侠客们的反穿日常》 1、01 *** x市,成江花园小区a栋27层。 晚上九点二十五分,秦蔻做完手上的活儿,坐在转椅上伸了个懒腰。 秦蔻二十七岁,四年前开了家专攻小型音乐现场演出的livehouse工作室,自己当老板,今天修改演出报批文件,一直忙活到现在。 不过这些表象之外,她身上还有一些不为人所知的秘密。 ——她能引来时空乱流。 没错,是“时空乱流”。 《大方广佛华严经》有云:“天地如微尘刹海,重重不可尽也”;现代物理学有所谓的多重宇宙理论,也正是同一种意思。 三千世界在无数个时空中平行存在,互不沟通。 但凡事无绝对,在这重重宇宙之中,存在着一种沟通平行宇宙的人,被称之为“锚点”。 “锚点”的身边,一生中会发生数次时空乱流现象,假如这时有异世界的旅人迷失其中,就会趁着这阵乱流来到另一方天地。 这种特殊的体质,大概源于秦蔻母亲这一边的血统——她们家祖上大概率就是来自异世界的时空旅人,因此身上血脉冥冥之中能破坏稳定的时空,秦蔻的曾外祖母就具有这种神奇的被动技能。 而秦蔻继承了这种能力。 目前为止,秦蔻已经遇到了四次时空乱流,见怪不怪,甚至家里还有只祖传大橘噬x兽用来防身(没错就是某宇宙那种可以一口吞人的玩意)。 她踏拉着拖鞋,准备去客厅给大橘喂小鱼干,顺便关电视——她一个人住,房子又很大,因此回家时常开着电视当白噪音,晚上睡前才关。 然而就是在此时此刻,时空乱流再次发生。 一片噼里啪啦的白光凭空在客厅中出现,而后周围的空气肉眼可见流动起来,宛如高温时柏油路上方的扭曲空气。白光之中掉出两个人来,砰的落在地上。 下一秒,白光消失,一切恢复正常,只余下两个来自异世界的时空旅人,出现在这全然陌生的新世界中。 *** 片刻之前,另一个时空中。 大漠的余晖下,两条人影正在走着。 其中一人身材瘦削、身着黑衣,腰间别着一柄又细又长、黑皮剑鞘的长剑,另一人宽肩窄腰、皮肤古铜,不似是被大漠的烈日晒出来的,倒像是在海上晒出来的。 这二人就是盗帅楚留香与中原第一快剑一点红。 半个月前,楚留香的三个义妹失踪,为了寻找她们,他一个人日夜兼程、风尘仆仆地赶到了这茫茫大漠之中,岂料义妹没找到,他自己倒是陷入了一堆麻烦事中,他的朋友们也一个个地全卷了进来。 中原一点红就是被石观音骗进大沙漠里的。 此事说来话长,总而言之,他们意外地上了石观音的沙漠轻舟,那轻舟又意外侧翻,一连串意外之下,二人……迷路了。 ——在大漠里迷路,通常意味着死。 楚留香不熟悉这里,不懂得如何寻找水源,而一点红走南闯北多年,却也是第一次来关外。 一直走了三天,他们都没有碰到一处水源、一颗仙人掌。 白天,烈日几乎要将他们给蒸干,夜晚,冷风又吹进人的骨头缝里,叫人的血液也几乎被冻出冰渣。 第四天的傍晚,他们几乎连路都已走不动。 一点红忽道:“能与盗帅楚留香死在一起,我一点红不虚此生。” 他的声音不高也不低,消散在傍晚猎猎的风下。 楚留香沉默着苦笑,半晌之后,才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一句话也没有说。 一点红也没有再多说话,在体力近乎见底的情况下,说话本来就是件奢侈的事情。 正在这时,忽然一阵狂风刮起,二人只听轰隆一声,闪电划破天空,天地间永无止境的黄沙被劈得一片亮白!这道闪电准确无误地裹在了二人身上,眨眼之间,楚留香脚下的黄沙消失不见,他飞快地坠落了下去! 下一刻,他“砰”的一声落在了地上—— 嗡得一声,他的耳朵尖锐得耳鸣着,只令他觉得脑袋都一抽一抽的疼。 被强光刺激的双眼在片刻的时间里什么也看不见,楚留香挣扎着站了起来,感到面前一片模模糊糊的亮白,再然后,是些……家具陈设? 他这是在……一间屋子里面?什么屋子能这么亮? 楚留香一怔,抬头看了一眼。 天花板上嵌着的是……灯? 那灯散发出宛若千万只烛火同时亮起的明辉,将整间屋子所有的角落都照得清清楚楚……楚留香盗过御用九龙杯,去过皇宫大内,然而饶是皇宫大内,绝大多数的宫殿的明间也不可能这般明亮。 这样的明灯,千金亦是难买,怎会出现在大漠之中? 尖锐的耳鸣渐渐消去,楚留香忽然听见有人说了句话,喘气声与话语声都仿佛就在他的耳边,可奇异的是,楚留香这样的高手,竟感觉不到那人的内息。 极度的体力透支与突如其来的下坠令楚留香还兀自有些恍惚,不能立即做出反应,他余光瞥见自己一点红正面对着声音发出之处,身上的肌肉下意识的紧绷,整个人竟忽然僵住,一动不动。 他竟似看到了什么极度震惊的事情一样。 楚留香立刻回身,朝那声音发出之处看去。 那是个……二指宽、半人高的物事,就架在雪白墙壁之前,藏不下半个人。 可里面分明就有活生生的人!他刚刚所听到声音……正是从这奇异物事里发出!那人宜嗔宜喜,喜怒哀乐,活灵活现,绝不是什么戏法或者皮影所能解释的! 楚留香的瞳孔忍不住收缩了起来—— 他这辈子也不知道见过多少奇珍异宝,老实说,无论见了何等奇珍,他都绝不应该露出这般神色。 可问题就是,此物绝非凡间之奇珍,更像是那志怪传奇里所说的宝镜仙术。 只有这一次,盗帅的脑中,竟也空白一片。 2、02 *** 楚留香紧紧地盯着这奇异物事,里头的活人露着胳膊,打扮奇异,仿佛像是全然没看见他发直的目光一般,旁若无人的唱唱跳跳,画面再是一转,又只见山川湖海之景缓缓扫过。 “……” ……这已绝非此世该有之物了。 楚留香心里生出了种奇异的骇然来,连头皮都忍不住发麻,但在奇异的震撼之下,他心底那种探究的欲望又涌出来,忍不住想靠近戳上一戳,看看里头的人究竟会不会有反应。 背后有“踏拉、踏拉”的脚步声响起。 楚留香回身,看见不远处站着个女子。 这是个相当漂亮的女子,衣着和那仙画里的人物一样的大胆,露在胳膊和小腿,一双星眸明亮有神,似乎并不意外他们的出现,十分镇定地看着他们。 她脚边窝着只橘色大猫,倒是用一种吃人样的眼神磨着牙把他们打量了个遍。 楚留香与一点红均是武艺高强之人,甫一落地,就感觉到了此间不远处有人,只是那仙画实在过于震撼,故而没能顾得上第一时间拜访主人。 这女子……应当就是此间的主人? 楚留香上前一步,抱拳道:“敢问,可是姑娘将我二人救至此处?” 那女子上下打量了他们一番,看出他们的状态并不好,不多废话,直接问:“喝水么?” 楚留香一怔,微笑道:“劳烦姑娘。” 那女子于是拐进了厅堂另一侧的一处大理石台面之后,那里的角落里放着个透明桶,里头装着水,桶下是个白色的物事,她随手一摁,便有水从机关里流进杯子里。 这种送水的机关倒没什么特别的,左右不过就是接着水源的管子再接上阀头,不过这阀头瞧上去十分轻便,并不似那等黄铜阀头一般沉重,很是精巧。 只是水至唇边,他才知道这机关根本就没那样简单。 因为水居然是冰的! 二人在沙漠中,已有整整五日都未曾进过一滴水了,喉咙干渴得像是火烧般的疼,每一下呼吸都带着翻滚的血沫子,此刻拿到了水,顿时再顾不得其他,将杯中水一饮而尽,冰水流过喉咙,好似发烫长满血泡的咽喉才终于被安抚。 那姑娘瞧着他们喝水的模样,又给他们添了几杯。 三杯冰水下肚之后,死亡的阴影终于从二人身上远去,楚留香长舒一口气,感觉肌肉慢慢地放松下来。 姑娘已经落座,双手抱胸,随意地翘着腿,还未等楚留香说话,就摆了摆手,直接说:“我知道你们要问什么,不过这件事解释起来很麻烦,看你们这样子,水都没得喝,估计也没吃吧?” 语气见怪不怪,一句废话也无,十分爽利,直奔重点。 而且…… “还没吃吧”,这四个字简直比天籁之音还动听…… 楚留香忍不住笑了,他摸了摸鼻子,道:“劳烦姑娘了,还未曾请教过姓名,在下楚留香,这位是一点红。” 她听了这话,脸上登时露出了种一言难尽地奇异神色,却没多解释,只是指了指自己:“秦蔻。” 楚留香说:“秦姑娘。” 秦蔻点点头,然后指了指他们背后的坐具,“你们先坐会儿。” 不难看出,这位秦姑娘是个爽利人,一句多余的废话都没有。说完转身就拐进一扇们后头去了,只余下楚留香与一点红二人在此等候。 她刚刚指的那坐具,比之罗汉床还要更宽一些,起码也能坐四五个人,只是与一般木质坐具的方正不同,圆圆钝钝的,覆着厚厚的垫子,这厚垫鼓鼓囊囊,里头估计是充了棉花之类的物事,垫子外头用的是种不知名的灰粉色布料,上头还有一层短短的绒。 就……看上去怪舒服的,感觉能歪着陷进去。 这圆钝罗汉床的旁边,还散落着几个袋子状的物事,就七扭八歪地堆在地上。 这也是坐具么? 罗汉床放在此间厅堂的正中,正面对着一面透明琉璃的大几,想来也是主人的正座,他们这风尘仆仆的客人,自然是不便去坐的,一点红于是就试探着坐到了那散落的袋子上。 初坐只听见袋子里填充之物摩擦发出的沙沙声,像是坐在沙面上往下陷一样,一点红这几日在沙漠里已太熟悉这种感觉,沙子流动,无论是背靠还是坐着,总不能够完全放松。 但很快,他便觉得自己被承托了起来,说来也怪,这袋子里的小小颗粒,竟似十分坚韧一般,将他的腰臀腿严丝合缝的托着,他本就疲惫至极,坐在这奇异袋子上之后,竟只觉得浑身上下都放松下来,极为解乏。 楚留香也坐在了另一个袋子上,不由诧异地挑起了眉,又扭了扭身子,用手指戳了戳颇富弹性的袋面,心道:也不知道里面放的是什么……总之不会是麦糠,他小时候和胡铁花一起流浪,也睡过麦糠枕,触感不一样,绝没有这样舒服。 小小一个坐具,也有这般多的讲究! 后头那扇门又吱呀一声打开了,秦蔻端着两个冒着热气的碗走出来,就放在那大理石台面之上,招呼他们:“过来凑活吃点吧。” 这……这就好了? 楚留香有些讶然,这冷锅冷灶的,烧火也要不少时间,这才多久?恐怕连半刻钟都不到!他甚至没听到柴火燃烧的声音! 不过…… 他又看了一眼架在墙前的……仙画,现在里头正有一男一女,旁若无人地说着情话,十分露骨。 楚留香不是什么迂腐老学究,对奇异的服装、露骨的话语都不觉得有什么,只不过这仙画里的人好似完全生活在与世隔绝的另一个世界里,与现实世界有一层说不清道不明的隔阂,总让人看着头皮发麻…… 有这等法术法宝珠玉在前,想来那扇门后的厨房里,也多的是种种奇异之物吧! 总觉得这里任何一样不起眼的物事都自有妙处…… 当然,现在还不是探究这些的时候。 二人艰难地起身(这填充着小颗粒的袋子实在太舒服让人不想起来),走到大理石台面之前坐下,鼻尖顿时充斥着一股极暖和、极浓郁的香味,再看碗里,原是一碗面。 这位秦姑娘的做派可真是处处与众不同,这面也与外头的不同,卷卷曲曲地窝在碗里头,有些微黄——看上去倒像是用油过了一遍再下锅煮的,汤色澄澈,上头飘着一层油花。 光是闻着,就知道这鸡汤一定炖了很久。 楚留香忽然感觉自己的胃袋都因为饥饿而沉甸甸得坠着难受。 他执起了筷子,挑起了一筷子面条。 *** 对于一个江湖客来说,纵酒放歌、千金散尽、生死相争,都是常有的事情。 然而,一碗热气腾腾的面,一张能安心睡一晚的床榻,对于一点红这种卖命的江湖人来说,却往往不可求。 况且,这鸡汤面的滋味,实在令人销魂,面条带着点微妙的韧劲与油香,汤底香得叫人恨不得把舌头吞下去——他甚至还吃到了胡椒的味道,此等香料实属难得,这样一碗金贵的面,竟也是“凑活”么? ……这里真的是人间么? 于是从秦蔻的角度,就看见杀手冷峻的盯着他那碗煮方便面,面容上难得露出了一种放空的、茫然的神色。 她坐在他们对面,托着腮,颇有兴趣地打量了他们几眼。 衣衫褴褛,神色疲惫憔悴,显然是正在生死境中挣扎,不过即便如此,也能看出二人皆是体格精壮,身材修长,那个黑衣、苍白的青年人,腰边还挂着一柄长剑,收在黑皮剑鞘里,很安静,但是有股不可忽视的血性与森然。 在听见“楚留香”三个字之后,秦蔻心里的第一反应是:好家伙,不仅是古穿今,还是纸片人! 楚留香、陆小凤,杨过、张无忌,四大名捕、七侠五义——对于如今十七八岁的小孩来说,这些或许都是些过气的名字,不过秦蔻今年二十七岁,在她小的时候,电视机里放的可都是武侠剧,这些名字随便拿一个出来,在她这个年龄圈层,绝对不可能有人不知道的。 但她其实不算武侠迷,对武侠的概念只停留在小时候看的电视剧里……只不过是听到“楚留香”这个名字之后,童年回忆一时涌上心头,这种感觉还蛮奇妙的。 她在心里感叹了一下。 不过,秦蔻毕竟是自小就知道时空乱流、还亲身经历过好几次的人,对这种事已经见怪不怪,看他们吃饱喝足,就准备开始做正事了。 正好这时楚留香放下了筷子,又一次开口问道:“还请问秦姑娘,此处究竟是什么地方?” 秦蔻的手扣扣台面,发出一声并不算清脆的闷响,说:“这里是……嗯,按照你们的说法,这里是长安。” 楚留香怔住了。 片刻之后,他说:“这不可能……我二人方才还在关外大漠之中。” ——关外大漠、关中长安,足足相隔两千余里。 秦蔻接着说:“准确来说,这里是……很久以后的长安,也许是几百年后,也许是一千年后。” 有那么一个瞬间,秦蔻感觉面前这两个人的身形凝滞了,雕塑一样。 3、03 *** 屋子里陷入了一阵凝滞的沉默中。 半晌,楚留香摸了摸鼻子,勉强道:“秦姑娘莫不是在说笑?” 秦蔻说:“楚先生是怎么想的?我这里的一切……是奇门遁甲?还是仙术妖法?” 楚留香笑了笑,道:“在下孤陋寡闻,平生未见如姑娘仙居之所在,只是……跨越千年之事实在太过诡谲……” 这样超出常理太多的事情,想要让人在几句话之间就接受,当然是不现实的,秦蔻点了点头,没多解释什么,只说:“还请二位跟我来。” 楚留香就见这位秦蔻秦姑娘径直绕过了大理石台面,穿过了架着仙画的那个区域,站在了两片长长的挂帘之前,拉开了帘子。 然后,他的呼吸忽然就停住了—— 挂帘遮挡的,是一面很大的通透琉璃窗。 透过这面大落地窗,他看到了窗外的景象。 原来这间屋子并不在地面之上,而是在一座……高塔似的建筑里,他仿佛是站在整片大地的最高点,去俯瞰这座城市。 不……却也不是俯瞰,因为这样高耸如云的建筑还有许多,令他只能平视。 这让楚留香忍不住想起了自己曾在琼州一带的森林中所见之景一般,参天大树拔地而起,遮天蔽日,与之不同的是,自己面前所见的森林,并非原始的、荒无人烟的——这些高塔一般的建筑之上,也有一片片的琉璃大窗,明亮的灯火自窗中射出,令这片城市森林一如头顶的夜空一般,有无数星星在闪动。 不——这当然比星空要更亮,到处都是灯光,窗户里的灯,道路上的灯,甚至他远眺到一片低矮的建筑群时,还看到了些桃粉与幽绿、明黄和鲜红混杂起来的,配色十分迷惑,叫人看着热闹到有些不适的灯海。 楚留香……当然没有见过这样的城市。 即便是在富庶繁华的扬益二州,天一旦黑下来,绝大多数地方都是黑漆漆的一片,唯有月光与星光照在白墙黛瓦之上,便是热闹的中元节,家家户户的门口都挂起红灯笼的日子,那单点红光,却也只像是朱砂痣一般点在黑暗中,光芒模糊,照不出长长的、清晰的影子。 地上银河,也当是如此了。 楚留香忍不住伸出手,贴在冰凉的琉璃大窗之上,这里家家户户都喜爱用此等窗户,就如同他们那年代糊窗户的白棉纸一般。 他的眼神很好,正巧就看见了对面大楼之中的人影,歪歪斜斜地窝在坐具之上,看“仙画”看的津津有味。 他有点明白过来,这“仙画”并非话本子里说的那些可照出幻境的宝镜仙术,而是一种……消遣,一种娱乐,与皮影戏有异曲同工之妙。 倘若这里真的是长安,也绝不可能是他们所在的年代的长安。 他道:“千年之后?” 秦蔻点头:“千年之后。” 楚留香忍不住苦笑起来,道:“这世上竟真有如此奇诡之事……只是想再请教秦姑娘,以姑娘对这‘跨越时空’之事的了解,我二人还有回去的可能么?” 他是为了寻找下落不明的义妹们才前往大沙漠的,如今义妹的下落仍不知晓,姬冰雁与胡铁花也不知如今怎么样了,那女魔头石观音又究竟是何许人也?这些事情桩桩件件,都要他去做,但现在……他却什么也做不成了。 因为他已来到了未来。 秦蔻伸出一根手指:“小姐,不是姑娘。” 楚留香:“啊?” 秦蔻:“我们这里不兴叫人姑娘,听起来太‘古代’了。” 楚留香从善如流:“秦小姐。” 秦蔻:“至于回去的问题,以我自己的经历来看,回去是可以回去的。” 她接着解释:“我们家祖上可能就是从……嗯,从另一个世界过来的,我曾外祖母身边就偶尔会发生这种事,我也一样,之前我也见过和你们一样情况的人,最后也回去了,不过我不敢保证时间,或许几天,或许几个月,或许得几年。” 楚留香又忍不住开始摸自己的鼻子了。 片刻之后,他沉声道:“原来如此,在下明白了。” 秦蔻伸出一根手指晃了晃,说:“无论怎么说,你们意外来到这里是我引起的,而要回去呢,也得关注等我这边的情况,你们也感受到了,时空乱流这种现象来的快去得也快,错过了又不知道等多久,而且在这里没有身份也没有钱,可以暂时先住在我这里。” 至于她一个独居女子的安全问题,倒是犯不着多考虑。 她可是有大橘傍身的人! 能诱发时空乱流也就意味着,秦蔻其实随时都面临着与不知底细的陌生人的接触,这种接触也就必然带着危险性,毕竟,谁能保证穿越来的人每一个都是好人? 这只心宽体胖的大橘,就是秦蔻的曾外祖母留下的,在她家养了好多年了,外表看上去倒是毛茸茸的很可爱,不过实则胃袋藏宇宙,可以一口吞人,秦蔻小学三年级第一次引发时空乱流时,曾招来一个落草为寇的古代士兵,眼神里都带着凶光,杀人杀上瘾了一样,看见秦蔻就要动手。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大橘嗷呜一口,这个没留下姓名的古代士兵连同他的兵刃甲胄一起从这个世界上完全消失了。 大橘:“喵!” 所以秦蔻用大橘防身,一点不惧。 而且,这可是楚留香!即便她不是武侠迷,听到这个名字的第一个瞬间,也会有许多正面的联想——古朴、浪漫、温柔、正义、潇洒等等等等,对楚留香需要有所防备么? 至于他这个叫一点红的朋友,看上去十分沉默冷峻……而且秦蔻对这个名字的印象只有《武林x传》里那个有洁癖且喜欢研究各类独门洗面奶洗发露的搞笑役…… 以至于在看到正主出现在眼前的时候,秦蔻都感觉有点怪怪的…… 秦蔻忍不住脸色微妙地看了一点红一眼,对方双手抱剑,面无表情,望着窗外,不知在想什么,但在她眼神飘过来的一瞬间,他立刻就注意到了,与她对视,开口道:“秦小姐。” 很敏锐嘛…… 秦蔻决定先暂时不告诉他们纸片人的事情,《武林x传》这种戏谑大作自然也暂时不要叫他们看到的好。 秦蔻歪了歪头,打招呼:“额……一先生?” 一点红:“…………” 他面不改色,淡淡道:“一点红不过江湖诨名而已,秦小姐直呼便是。” 秦蔻笑了:“所以你们也直接叫我秦蔻就好啦,走吧走吧,今天这么晚了,先洗漱休息吧,明天再给你们细讲这个时代,你们跟我来。” 她把他们带到了客房的卫生间。 秦蔻住的是复式大平层,这套房子是秦蔻上大学的时候装修起来的,那时候秦蔻自己组乐队,x市没有非常专业的排练室,所以装房子的时候她就缠着她爸爸给自己弄个很隔音的屋子当排练室。秦父一想,孩子们排练要是太晚刚好就住在这里吧,所以又装了两间客房,都带独卫。 秦蔻开了门,说:“洗手间,就是洗脸洗澡解手的地方。” 楚留香诧异:“官房?” 那等五谷轮回的污秽之处,怎能置在房中? 不过转念又想,秦小姐的住所在二三十丈的高空之中,这里的人也多习惯住在这样的高塔里,官房若不置在屋中,难道要下楼才行么? 不过说起来,这样的高塔,上下许是很不方便?若是爬楼梯,没有武功底子怕不是难熬得很?每日上下与爬山有何差异?难道这里的人各各都苦修?只是此等苦修,若无武功底子,总觉得对膝盖不好。 越想,他心中越觉得好奇,这千年之后的人是如何生活的?真是方方面面都全然陌生、全然不同。 秦蔻伸手开灯,楚留香就上下打量着这房间。 房间不算太大,没有窗户,地面铺的仍是瓷砖,不过与前头那正堂的样式有所不同,上头有豆绿色的花样,整整齐齐地排成线条简单的图案,巧思十足,倒也叫这屋子并没什么逼仄之感。虽说是“更衣”的地方,但里头一丝异味都无,反倒是有一股极其复杂的香味,却不似是熏香、草木灰、熏锯末之类的味道,反倒像是柑橘水果的香气,十分清新宜人。 墙壁上贴着面清晰至极的镜子,镜子前放着个陶瓷烧制的台盆,这台盆自然好理解,是洗脸打水用的,只是不知为何要把盆与台面连在一起,岂不是实不方便打水? 说起来,住在这样高的建筑中,取水、送水怕不是也十分困难? 正要问,秦蔻抬手拧开了水龙头,清水哗哗流淌出来。 “这是自来水,”秦蔻说,“打开水龙头,热水拧左边,冷水拧右边。” 他的疑问登时就卡在了喉咙里,楚留香盯着那哗哗流淌的清水,半晌都说不出话来。 过了好一会儿,他微笑着感叹道:“有水自来,此名甚好。” 4、04 *** 开关自来水会了,那淋浴用的蓬莲头也是一样的道理。 楚留香与一点红在沙漠中穿行数日,身上满是风沙,先前命悬一线时肯定是顾不上想这些的,现在吃饱喝足,又有无限取用的热水,当然也就想洗洗澡了。 秦蔻也不多说什么,翻出备用的牙膏牙刷、又从主卧的浴室里把她的沐浴露洗发露洗面奶什么的分装起来给他们,就去找换洗的衣服给他们今天先凑活穿了。 她家两间客房,都是独卫,同时洗漱是没问题的。 一点红拆了头发,踩上拖鞋,走到了浴室里,准备洗澡。 他能看出,秦小姐是个很耐心、很事无巨细的人,连齿木、牙粉之类的小事都担心他们不明白,要指着东西介绍,倒像是把他们都当小孩儿一样看…… 一点红自小是孤儿,不知道自己从何而来,亦不知道自己要往何处去,幼时在街面上流浪,能活过一天算一天,稍稍长大,被师父收养,给了口吃的,接着便作为杀手被抚养长大。 饶是他年幼时,也未曾有人用这种……又耐心、又带着点安抚味的语气同他说过话。 一点红试着想象了一下假如自己面前忽然出现了一个先秦的古人,他会怎么做。 ……他多半什么也不会关心吧,这先秦古人在他的年代里是死是活,又与他何干? 更遑论在意对方能不能吃上一口热饭,洗上一个好澡呢? 他伸手掀开了蓬莲头,热水登时倾泻而下,将他拆下的长发打湿,一绺一绺地贴在他身上,水稍微有点烫。 ——想洗一个热水澡,自然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朝廷官员有所谓的“休沐日”,休沐休沐,便是给官员休上一日,专门用来沐浴净身的。他们江湖客——尤其是他这样的杀手,居无定所四处漂泊,没有什么固定的做活时间,自然也没有什么“休沐”一说。 走南闯北的江湖客自然是在客栈中解决洗澡一事的,有些好客栈建在温泉边上,自然有天然温泉水用来沐浴,次一些的,就得要店伙计烧柴热水、再用水桶去打水装盆,来来回回,麻烦且不说,往往折腾了半天,水不过微温,实没意思。 一点红懒得废那功夫、也不想等,多数时候都是仗着自己身子骨好,直接去井边打冷水来洗的。 但倘若热水来得这样方便呢? 只需用手拨弄机关,便随时随地有热水可供取用,如此方便。 略微有些烫的水自头顶倾泻而下,蓬莲头如其名一般,中间有数个可以出水的小孔,水流均匀,与自己拿着水桶往下冲洗的感觉自然是全然不同的,热水自他的身体上流过,一点红只觉得一种极为解乏的感觉涌上来,抽痛的肌肉也随之放松。 再说那装着“洗发露”能摁出滑腻泡沫,倒不是十分陌生。毕竟他们那里也有沐膏,加了皂荚、无患子一类的东西,细细揉搓也出泡沫,若宿在些清贫地方,弄些草木灰水也能洗得很干净。 不过,能洗干净,和能方方便便地洗干净,又是两码事了,草木灰水又是要烧又是要沉淀的,先前他倒不觉得有什么,如今再看,不免觉得那样实在麻烦。 此处真是…… 装装件件,皆是便利无比,恐怕饶是那皇宫大内里坐龙椅的皇帝,都未曾享受过这样的方便吧? 一点红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气,伸出一只手,摁在了分隔干湿的玻璃门上,门上蒙了一层水蒸气,叫人瞧不出外头有什么,倒叫他产生了些奇异的错觉,好似他现在不是在人间,而是误入了什么仙宫一般。 杀手愣了一下,又反应过来:不对,这不是仙宫,这是……很多很多年后的世界。 只是这个世界比之仙宫,恐怕也差不了多少了。 他麻利地洗完头,用浴巾擦了身子,又用毛巾绞了头发——毛巾,又是一样初看不显眼,用起来却实在是蓬松吸水、厚实舒适的东西,一点红一摸那毛巾,便是一愣,细细看过,是棉的,但比之棉布要细腻柔软得多,织法也有区别。 还有那叫“吹风机”之物。 未来的人起名似乎都是这般直白,不讲究用典、也不甚雅致,只叫人一听就知道这物是作什么的,这“吹风机”构造十分奇妙——底下一个粗粗的把手,上头是个中空的圆环,细看了半天,也闹不清楚这没有风扇,风究竟是如何吹出的? 不过这风的确柔和,吹出来的头发异常柔软顺滑。 怎么说呢……就,最不起眼的事情,秦蔻这里也有办法解决得妥妥当当,这些精妙绝伦、巧夺天工的技艺,似乎就只是用来……用来让人活得更舒服的? *** 秦蔻坐在沙发上一边刷手机一边等他们出来。 她独居好几年了,家里也一直没来过别人,好在家里还留下前男友忘在柜子里的家居服,虽然上头都是樟脑丸的味道,但也干净,今天凑活一下应该没什么问题。 吱呀一声,门开了,一点红从客房里走出来。 秦蔻抬头一看。 江湖客刀口舔血,靠自己一身武艺吃饭,身材肯定差不了。一点红身上贴着黑色背心,皮肤苍白,但身姿挺拔端正、身材修长,一点病态的感觉都没有,贴身的面料把他的胸、腰、腹的形状勾勒得十分清楚,腰间短裤的松紧带勒着一把劲腰,赏心悦目。和那种健身房里练出来的、夸张得让人觉得辣眼睛的身材一点儿也不一样。 不过他干嘛在身上披个浴巾啊? 秦蔻忍不住噗嗤笑了,对方微微一怔,终于露出了除了“面无表情”和“震惊”以外的表情。 他的眉头微微皱起,有点微妙地问:“贵地的穿衣打扮都是这样……?” 面料也太少了! 他曾听说过青楼里的女子会着一种叫“抱腹”的衣裳,只小小一点布料,用两根细细的布条系在脖颈上,只遮前胸,露着腰腹后背,如今他所穿的这名为“背心”的衣裳,比之那种床笫增趣之物,也差不了多少了…… 至于他为什么会知道这种青楼女子拿来讨人欢心的玩意,这倒要怪他几年前杀的一人,那时他的凶名已传遍了江湖,找上那被出价的倒霉蛋时,对方眼见逃生无能,便转而侮辱他是那曲意奉合、只要出价高、谁都可以的伎子。 他那时未曾在意,今日穿上这换洗的衣物,瞧着镜子里的自己,这个联想就……很诡异地蹦出来了。 秦蔻说:“我们这里的人都这样,没人会在意的,现在是夏天,街上的人露胳膊露腿的,还有更夸张得呢,明天带你们上街去看看。” 杀手的脸上难得露出一种带着几分困惑的神色,似乎一时之间无法想象还有比这又小又紧的衣物更暴露夸张的衣物,他张了张嘴,最后还是只说:“有劳。” 5、05 *** 秦蔻的这套房子是复式,分上下两层,下层比较大,客厅、餐吧、厨房和客房都位于这一层,上层是顶楼,约有一半的空间是露台,另外一半就是她自己的书房和卧室了。 时间也不早了,她把楚留香和一点红就安排在下层的客房里,然后就上楼休息了。 秦蔻的工作时间自由,最近又不忙,开放麦和拼盘演出都不需要她本人太关注,既然家里来了客人,第二天她就不打算工作去了。 第二天一早,秦蔻打着哈欠下楼的时候,楚留香与一点红已经醒了。 一点红在洗衣裳。 秦蔻家步步都是精妙之物,昨夜床榻自然也与他所睡过的所有床榻都不一样,他看过床板材质,是木的,但上头铺了个极厚的垫子,躺上去既柔软,又觉得有种奇异的承托感,舒服得叫人沾上枕头就睡着了。 他二人在沙漠跋涉数日,体力早就耗尽,若非是遇见了这“时空乱流”,遇见了秦蔻,恐怕就得埋骨大漠了。 不过武人毕竟大都是律己之人,而一点红这样自小就习惯了起早贪黑练功的杀手更是如此,早早就起来了。 起床之后,他径直拐到了客厅里,拎着昨天扔到“脏衣篓”里的衣裳去卫生间了。 杀手风餐露宿、风尘仆仆,一人独行,也无甚呼奴使婢、叫人伺候的毛病,洗衣裳这等事自然也是自己去做,所以他才对民间如何烧草木灰、如何碾碎皂角去洗衣裳这种事如此熟悉。 所以秦蔻下楼的时候,正好就看到了抖开湿衣正准备晾晒的一点红。 他人很高,目测也估计在一米八五以上,室内阳台上的晾衣架被收到很上面的位置,一点红一只手插在裤兜里,一只手拎着湿衣裳,撩起眼皮看了一眼,没什么多余的表情,也没研究一下怎么把架子的高度降下来,轻轻松松往上一跃,衣服就挂了上去,然后稳稳落下,一点声音也没发出。 武人做什么动作,都有种行云流水、举重若轻的感觉。 听见声音,他转过头来,就看见了站在楼梯上的秦蔻。 她的头发长而卷曲,松蜷蜷地搭在肩上,穿着条只到膝盖的裙子,露着秀美小腿和手臂,有点睡眼惺忪的不防备感。 杀手目光不着痕迹地移开,绝不放在她肩膀以下的位置。 秦蔻有点惊讶。 他不是冷面杀手么?号称什么“杀人不流血,剑下一点红”。 ——秦蔻昨天晚上连夜搜出《楚留香传奇》原著看了半拉。 就……怎么说呢,古龙的小说其实是一种风格相当古怪的小说,语言风格冷峻短促、反转突然,以及非常重要的一点——剧情完全为了人物服务!所以她看了半晚上,什么剧情都没记住,但是里面的出场人物形象倒特别鲜明,关键是……每个人耍起帅来都很有那味儿…… 这种风格所造成的一个结果就是生活细节特别少,楚留香作为主角还好一点,像一点红,基本上没讲过他衣食住行都是什么样子,总让人觉得他是喝露水生活的。 结果完全不是,看他这样子,这些生活琐事做起来熟练得很。 而楚留香在点茶。 现代人想起茶,那就肯定是泡茶了,不过这种散茶冲泡的饮用方式并不是自古以来的,而是在明朝之后才兴起的。而在此之前,西汉至六朝时期喝“粥茶”——也就是把茶当菜汤一样煮,里头还会放什么葱姜茱萸薄荷一类的调味料,现代广东人喝的擂茶就是这么流传下来的。 唐代开始,慢慢出现了那种把茶碾成细末,然后用沸水来冲点的喝法,这个就和现代的抹茶差不多了。 到宋元时期,点茶就非常流行了。 秦蔻前段时间看到这种传统茶文化的科普,一时兴起,就买了一整套的点茶茶具,顺带着还买了小茶几和跪坐用的蒲团,就放在客厅一角,想的是什么时候天气好了,就坐在这里消磨时间,就很风雅。 买回来之后的结局也很标准:放着落灰。 今天倒是用上了。 楚留香唇角带笑,左手持汤壶,右手持茶筅,手腕放的很平,正稳定地击拂着浓绿色的茶汤,茶汤之上,便很快浮出了雪白且细密的泡沫。 楚留香看上去其实并不是个翩翩佳公子,因为他的身材比起佳公子来说,未免太强壮了些,而常年在海上晒太阳晒出的古铜色皮肤和那种恰到好处的懒散,又总让人觉得他有种天然的热情。 怎么说呢,让人想到阳光、沙滩、椰子树! 秦蔻有种想给他买海南旅行必备的蓝天白云沙滩套装的恶趣味冲动。 不过,他击拂茶汤的时候,动作浑然天成,一副十足的世家大少的贵气,倒是和一点红身上那种冷峻沉默的江湖锐气完全不同。 他抬眼就看见了秦蔻,冲她轻轻笑了下,顺手就递了杯茶给她,说:“小心烫。” 楚香帅点的茶是什么味道?秦蔻颇有兴趣地接过来尝了尝。 好苦!!! ……对了,秦蔻没买那种专门的点茶粉,现在放在小几子上的就是纯抹茶粉……纯抹茶粉,懂得都懂,真的超级苦。 秦蔻的表情顿时变得微妙异常,一旁的一点红双手抱胸,瞥了她一眼,顺手递给她一个装着冰水的玻璃杯,她连着喝了好几口,这才缓过劲儿来。 她咳嗽了一声,说:“走吧,出门去吧,家里没有别的换洗的衣服了,去趟商场。” 6、06 *** 现在是早上八点半。 这个点就出门逛街其实有点早,不过今天要做的事情其实不少,衣服鞋子什么的就不用多说了,她家里能翻出两件背心短裤已经很不容易了,而且衣服可以穿别人的,内衣总不好这么干吧?……况且她家里也没有男式内裤。 秦蔻总怀疑他们现在是真空状态。 她忍不住充满怀疑地看了楚留香一眼,对方正面不改色地喝下巨苦无比的抹茶,又很热心的给自己的朋友一点红也击拂了一杯,一点红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出于朋友之间的礼貌,他伸手接过,象征性的用嘴唇沾了一下,然后就放下了。 楚留香跪坐得无比端庄,瞧见她微妙的目光之后,还冲她微笑着眨了眨眼。 秦蔻决定放弃思考这个问题,直接带他们去内衣店就行了。 然后呢,既然都要出门逛街了,顺便去吃个火锅、吃点炸鸡喝点奶茶什么的、最后回来的时候再去逛逛超市也很好。 不过八点半……确实太早了,这个点,商场还没开门呢。 那就在家先吃个早饭吧。 她转身就进了厨房。 秦蔻这个人虽然独居,但是生活技能并没有拉到位,好在她也不需要掌握什么特殊的生活技能,平时扫地拖地有扫地机器人,家里乱了就请阿姨过来收拾,至于吃饭,要么点外卖、要么用半成品料理包——食材还得是不需要特殊处理的,给鸡肉去骨什么的她都不会做。 不过早饭还是很好解决的。 昨天傍晚回家的时候她在楼下的面包房里买了吐司和可颂,本来想着够吃两三天的,没想到晚上家里就多了两位客人。 吐司就是最简单的白吐司,放在吐司机里烤出来,面包边烤得有点酥脆,面包体则是暄软蓬松,相当轻盈,配上冷藏的草莓果酱味道一绝;可颂就是种十分罪恶的面包了,它其实是用面皮包裹黄油开酥,然后再卷成牛角状烤出来的,故而表皮酥脆,能吃到一股浓浓的黄油香。 秦蔻有喝咖啡的习惯,昨晚就提前在冰箱里冰了冷萃咖啡拿出来喝,考虑到这玩意儿古代人或许是喝不惯的,而且也只有一人份,她就顺便开小电锅热了个牛奶给他们俩。 一点红就跟在她后面,一只手插着裤兜站在厨房门口看着她动作。 他其实惯常自己解决自己的衣食住行问题,作为杀手,他相当有名,一剑难求,想来找他干活儿的人,一是要有人脉,能找到他,二是要有钱,能出得起他要的价,故而他与雇主之间,通常情况是雇主来讨好他,曾经那天星帮的二当家宋刚,便说“我即便是对我的老子,也没有这样尊重过”。 不过说穿了,那种“尊重”不过是一种利益的考量,其间混杂着厌恶和恐惧之意,他一向对此很是不屑。 但这位秦蔻秦姑娘……不,秦小姐,给他的感觉却是完全不同的,她似乎真的是觉得,因她的缘故令他们来到这陌生的未来是件很需要负责的事情,于是就真的把他们的衣食住行全都纳入到了她的职责里去了。 一点红虽面冷,心却不坏,性格之中也有士为知己者死的几分意思,不然也不能为了有几面之缘的楚留香孤身入大漠了,因此秦蔻待他好,他就也待秦蔻好。 一个来自武侠世界的杀手,走路当然是没有声音的,秦蔻根本没有发现他,端着吐司盘子一回头,就看见一只修长的手伸了过来,极其丝滑地端走了她手上的盘子,一点红撩起眼皮,问她:“就放在昨日用餐之处么?” 这么会来事儿……秦蔻怔了一下,说:“不要说昨日,说昨天。” 一点红:“?” 秦蔻笑:“你说话太文绉绉啦,我们这里的年轻人一般都不这样说话的,出门会露馅哦。” 一点红:“…………” 他又不是读书人,小时候师父教他读书认字,不过是为了以后更好的干活儿,拢共也就学了些《急就篇》之类的启蒙,谁知道有一天会被人诟病讲话文绉绉的……微妙。 再加上她昨日说的,自己身上这衣服还不算是最过分最大胆的衣着,千年后的人不像是中原人士,与那化外蛮夷之人倒是有些相似。 但蛮夷之人又怎会有如此之多巧夺天工的机关? 早饭端到桌子上的时候,楚留香也已经把自己刚刚玩的那一套茶具洗好重新规制妥当了,三个人就坐在大理石吧台旁边解决早饭。 从昨天穿越过来之时,楚留香一直对这些层出不穷的新东西保持着极大的兴趣,一点红性情内敛,除了第一眼看到电视后太震惊,之后就一直收敛着自己的情绪,什么也不多问。 不过现在他却实在好奇得很,便问:“灶房里头也无需柴禾么?” 秦小姐进了灶房,只把这片状的馒头塞进个机关中,机关上有两个槽,与这馒头片正好相宜,她只摁了下开关(和明灯的开关倒是极其相似的),不过片刻,馒头片倒已热了。 再说热牛奶的那小巧的锅子,材质一点红不细看也知道自己不认得,底下不坐火,只有把手处连出跟黑漆漆的线来,往墙上一个白色物事中一插,奶白色的液体便很快开始冒出沸腾的小泡来了。 秦蔻说:“啊,那个啊,那个是用电的。” 她指一指头顶的灯,又指一指客厅里的电视,说:“家里大部分的东西都是电器,通电之后就可以用了,照明、制冷、制热,还有昨天你们用的吹风机,都是这样的。” “电?”楚留香诧异道,“便是……雷光?” 古代自然也有“电”这个字,字义自古至今也未曾改变过,就是指闪电雷火。 秦蔻正在给自己的面包片上抹果酱,非常随意地点了点头。 楚留香与一点红两个人就又……怔住了。 霹雳雷光,在他们那里,当然就是完全的天灾,他们二人之所以会来到这个时代,也正是一道闪电的功劳。 狂风乍起之时,黄沙已漫天飞扬,饶是武功再好的人,进入大自然的威仪之后,不脱层皮也是绝不可能的,当时那一刻,一点红只觉得耳边轰鸣一声,随即尖锐的耳鸣像是针一样直直戳刺到他的脑子里,眼前一片亮白,他的生存与死亡在那一刻根本不属于自己,而是属于闪电,那一道霹雳的雷光! 这本是人力所根本不可能控制的东西,就因为不可控,所以人们才会拜雷公电母,拜龙王河神,企图赋予这些完全随机出现的可怕灾祸人性,以摆脱面对这些灾祸时无能为力之感。 普通人是如此,江湖人亦是如此。 但现在……但一千年后,这……这霹雳雷霆竟也被人驯服到如此乖顺,能令夜晚亮若白昼,能令食物无火自热……么? 7、07 *** 千年后的世界,第一眼就是秦蔻的家。 到处都是令生活更便利、更舒服的机关,若说自来水管还属于楚留香理解的范围之内的话,那么电灯、电视机、电吹风一类的东西,在他这里就干脆理解为法术了。 现在,秦蔻告诉他,这些东西之所以这样神奇,全都是因为电,或者说,电能。 能,就是能源,可以燃烧产生热量的柴禾是能源,木炭是能源——到这里为止,都很好理解,但随后,这位千年之后的秦小姐又掰着手指头,说劲风是能源、水力是能源,而电,也是能源的一种。 千年之前,这些“能源”中的“能量”都在自由的散发着,倘若人卷入其中,那么这些能量就会怒涛般向人卷来,变成人口中的天灾。 人当然从未放弃过去利用自然,柴禾可以直接燃烧、葛麻可以沤来做衣裳,土地可以开荒…… 原来千年之后,人们已可以这样纯熟的去驯服自然,将自然所产生的这些怒涛之力全部利用起来,利用它们让生活变得如此便利舒适。 楚留香盯着手中柔软的白吐司,忽然笑了一下。 就……感觉这个世界忽然穿越了迷雾,变得更具体、更可接触了些。 *** 吃完早饭之后,秦蔻上楼去换衣服,一点红和楚留香就在楼下等她下来。 秦蔻身材高挑、样貌也出众,当年上大学时组校园乐队时,还曾小有名气,她们乐队签过独立唱片公司,出过专辑——不过独立乐队就是这个样子,属于自成体系的一个圈子,歌迷也好乐队也好,基本上和外界都不发生联系,“听乐队”都算得上一种小众爱好了。 现在她不玩乐队了,对穿衣打扮也就没有那么讲究了,出门逛街主要突出一个舒服。 秦蔻挎着包包下楼,刚走到转角处,就看见端正站着的两位古代男士,楚留香更松弛些,不过他的松弛和现代人电脑前久坐得多了的含胸驼背是不一样的,脊背笔直,他人生得很是强壮,宽肩窄腰、线条流畅,穿着件贴身的背心就……就……就…… 就很像健身教练…… 秦蔻:orz 赶紧去买衣服!这事不能拖! 她在看两位古代男士的时候,两位古代男士自然也在看她,楚留香背靠着墙,一点红倒是不习惯靠着什么东西站,就负着双手立在楼梯口,听见楼上传来秦蔻的脚步声,顺势抬眼一看。 秦蔻也扎着高高的马尾,鲜红的蝴蝶结在她头顶,像是两只尖尖的狐狸耳朵,她身上穿了件十分贴身的姜黄色短袖,露出白得发光的胳膊和一小截腰,下|身穿着布料凉爽的阔腿裤,脚上蹬着白运动鞋,正冲着他们笑。 家居服总是舒适又日常的,穿家居服的人无论长什么样,总会有几分日常又柔和的气质,但是今天的秦蔻看起来很不一样,她的辫子扎那么高,看起来又神气、又明艳。 楚留香是何许人也?他可是整个古龙宇宙中最有代表性的浪子之一,生平桃花无数,不过这种桃花和很多男性向的文章写出来的桃花不一样,就……读者是真的能感觉到这个人很有个人魅力,强大而富有同理心,有人喜欢也很正常。 所以啦,他无论看到什么都不会不自然的,只是微笑着瞧着秦蔻。一点红这种毫无女人缘的家伙倒又开始不自在了,眼神一滞,立在原地别开眼。 秦蔻噗嗤一声笑了,伸出手想点点一点红的肩膀,对方眼看着她的手点过来,也不懂她什么意思,也没好躲开,就这么站着受了不轻不重地两下。 秦蔻说:“不自在啊?” 一点红:“……未曾。” 秦蔻大笑:“大人,时代变啦,你现在就不自在待会儿出门该怎么办!” 她一挥手:“走吧!” 于是正式出街。 八月份的x市,其实正是全年最热的时候,早晨六点的气温能达到三十五六度,晚上十一点的时候气温仍然是三十七八度,热还不是干晒,而是像蒸笼一样,作为全国十大火炉之一,主打的就是一个没有空调不能活。 x市的夏季实在不宜出行,男女老少都是能待在室内就待在室内,所以她的livehouse也没太多外地巡演的乐队过来,主要给本地的小乐队做拼趴演出还有脱口秀开放麦什么的,这类演出的票价一般都很便宜,票房也不高,权当是支持本地文化事业发展了,最近她也没什么事忙。 刚一打开门,那股楼梯间里席卷而来的热浪就令两个古人惊呆了。 楚留香:“……这里真的是长安?” 秦蔻叹气:“谁说不是呢?” 楚留香诧异道:“长安地处北方关中,怎会比闽南之地还要炎热?” 楚留香不是南人,却常年住在广府一带的海上,自然知道极南之地的苦热,古人曾云:“南郡极热之地,其人祝树树枯,口唾射人”1,意思就是说:这个太阳的火气是有毒性的,住在极热之地的南人,就连口水都是有毒的,吐一口能把树给毒枯咯,再吐一口能把人给毒倒下…… 当然这是不可能的,否则江湖上也就不必研究各式各样的用毒手段了,一个南人直接过来吐口水,决斗就结束了……南少林长大的无花也不必偷什么天一神水了,直接给天峰大师……算了不能再想了,想多了脑子痛。 不过由此也可看出,南郡之热,实在是苦煞人也! 怎得千年之后,长安也变成了这样的鬼天气?! 秦蔻说:“这个嘛……地理什么的我懂得不多,没法子和你们解释,不过全球变暖,每年夏天的极端天气都在变多,可能还有城市热岛效应,秦岭上肯定要凉快很多的,城市里会更热。” 楚留香继续抓住自己不懂的词汇:“全球变暖?全球又是何物?” 秦蔻想了一下,还是放弃解释了:“先走啦,你们要补的知识太多啦,就……一时半会儿也说不清的。”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不出意料的摸到了鼻尖上被热出来的汗珠,笑道:“也是,我们还是快些走吧,这鬼天气……” 走到楼梯间,他昨天晚上看到高层大楼时的疑问终于被解答了。 人们怎么上下楼? 电梯! 秦蔻就跟他们解释:“电梯哦……就是个长长的、烟囱似的大管道,里面有个大盒子,人就站在盒子里头,盒子上吊着绳索可以上下,因为是直上直下,所以速度很快的。” 这“电能”还真是无所不能! 三人进了电梯,秦蔻摁下负一层的按钮,一种奇异的失重感果然传来,楚留香轻功绝佳,也曾坠下无底深洞,这种失重感倒是也曾感受过,只不过那时是命悬一线、必须集中精神,企图挂在石壁之上,现在却是好端端的站在这大盒子里,只需等待即可。 这样失重的感觉,于古代的江湖客来说,只能想到死亡。 一点红就想到了死亡,想起自己初出茅庐之时,曾被敌人逼到山崖处坠落,九死一生。他的身子仍不住绷起,浑身蓄势待发。 电梯走到十三楼时停了一下,门自动打开,外面是个带着耳机的小男生,双手插兜,嘴里嚼着口香糖,正要进来,抬眼一看,就看见两个穿着背心的……健身教练,其中一个似乎心情不佳,面无表情,冷冷地扫了他一眼。 小男生:“…………” 打扰了! 他退出来等隔壁的那一部电梯。 电梯门重新关上,秦蔻忍不住用余光观察了一下两个古代男士,他们都是成熟的江湖客,很明白怎么样很好的收敛自己的情绪,也尽量都很心平气和地接受着自己来到了千年之后的事实,没有大呼小叫。 不过此刻,身处(他们认为的)危险之中,秦蔻还是感觉到一种蓄势待发。 电梯当然是有风险的,否则它也不会纳入到特种设备里,定期要检查了。 这个高高的管道、被钢索挂住的四面封死的铁盒子,一旦出了事,连个逃生的机会怕是都无,生活在城市里的现代人对危险的感知其实是很迟钝的,因为身边太安全了!但对于生活在刀光剑影的古代江湖客来说呢? 危险对他们来说就是无处不在、五花八门的,所以无论是松弛潇洒的楚留香、还是冷傲尖锐的一点红,其实都对危险非常敏锐,他们之所以愿意走进这个铁盒子里,其实是出于对她的信任。 所以,现代人又怎么可以自以为是地去嘲笑他们呢?真的那么做的人才是烂人。 秦蔻伸手戳了一下一点红的手心,对方的手指蜷了一下,目光朝她扫过来,没有说话。 秦蔻轻声说:“就快下去了,电梯要定期检查的,其实很安全,别怕。” 杀手怔了一下,忽然有种不真实的荒谬感涌上来。 从来只有别人怕他的。 一个人想要别人怕,就得自己先无所畏惧,不怕死、不怕刀剑、不怕孤身一人对敌,唯有如此,方才能够让血肉之躯变成利剑。 但现在,却有人对他说,别怕。 他黑漆漆的目光安静而无锋芒地看着她,直到听到“叮”的一声,电梯门打开,他才低低地说了句:“多谢。” 8、08 *** 电梯直接下到了负一层,地下停车场。 与采光通透的楼上相比,这里有种阴森的凉气,这种凉气与秦蔻家空调所吹出的凉气有明显的区别,带着地底独特的阴冷味,不知名材料铺就的地砖之上,黄色的线条方方正正的划成格子,格子上七七八八的停着铁皮盒子做的车。 这东西是车——这是很好理解的。 长着四个轮子的东西,本就是为了在地上跑动起来的,马车、牛车、骡车,都是一样的道理,只不过他们那个时代用畜力驱动,这个时代嘛…… 楚留香挑眉:“此车也用电?” 秦蔻说:“那倒不是,用的是汽油,唔……这东西在你们古代好像叫石漆。” 与一般人想当然的看法不一样,古代生活在产油区的先民们其实很早就开始利用石油了,在地表燃烧的天然气叫“火泉”,而流动的石油被叫做“石漆”,不过在早期的文献记载中,石漆是当做照明用的燃油以及润滑车轴承的润滑剂来用的,后来在南北朝时,出现了用石漆火攻的记载。在沈括的《梦溪笔谈》之中,又记载了此物可制造墨——此墨被称作“延川石液”,有意思的是,沈括所记载的这个产油地距离x市并不远,就在秦蔻家小区不远的地方,就是如今的延x石油家属院(之一)。1 不过古代对于能源的利用,多集中在燃烧上,想要将热能转化为动能,自然要等到工业革命之后了。 一点红的注意却在别处。 昨夜来时,他曾站在二十七楼之高,居高临下地观察这个世界。 到处都是灯,楼下每隔几丈,就有挂在高杆上的灯火将周围照亮,路上的人不少,三三两两,脚步闲适,手里拿着吃食在路边吃,或者提着个袋子拎在手上晃,并不急着回家。 他看到这一幕时,心中就陡然升起了一种古怪的感觉。 在他的时代,夜晚是不会这样亮若白昼的,即便有人家点着煤油灯,那灯光也只是如豆一般,逐渐消散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中,穷苦人家的人夜间多是无法视物的,故而天一旦黑下来,无论是城里还是野外,都是一片萧瑟肃杀之气,这也正是江湖人出来活跃的时候。 但在这里,人们都是有恃无恐的,就像那名为“电梯”之物,他左看右看,也是相当危险之物,秦蔻解释过,这叫“特种设备”,是定期就要检修的,其实出事的可能相当之小,但一点红其实有点无法理解这种,把自己的性命放在他人手中的感觉。 简而言之,他现在还没意识到这是一个充满规则的世界。 江湖当然也有江湖的规则,但那规则说起来也简单得很,就是弱肉强食,谁的刀快、谁的剑利,那就听谁的。 他只是冥冥之中感觉到了这个世界的基础逻辑与他所存在的世界不一样。 但这名为“地下停车场”的地方,却又不一样。 杀手一抬眼,就把四周都瞧遍了,此地虽大而空旷,却并非一览无余,无数的车辆停下,便有无数可遮掩人耳目的角落,且人实在是少,与地面之上的热闹对比鲜明。 即便到了千年之后,人依旧是人,那么冲动与暴力就仍然是人性中的一部分,若说这一部分在哪里最容易爆发……那也很简单,一是居舍之中,二就是这等人烟稀少且死角颇多的地方了。 一点红抬眼,又瞧了秦蔻一眼。对方高高的马尾晃来晃去,手指上转着车钥匙往前走,和楚留香聊得不亦乐乎,相当放松。 ……果然是个对危险没什么概念的姑娘。 他收回视线,跟在他们两个后头上车,也没说什么。 *** 秦蔻家住直江新区,与x市老四区离得不远,市中心玩得地方不少,距离也不远,回|民坊、钟鼓楼、小寨、不夜城、大慈恩寺、曲江公园、再加上大名鼎鼎的历史博物馆,都聚集在这一片儿,附近还有大学城,众所周知,大学城附近的东西都挺好吃的。 唯一的问题就是开车进这一片儿实在堵。 工作时间十分自由的秦蔻小姐特地避开了上班高峰期,不过饶是如此,街上的景象还是惊呆了两位古代男士。 人!人!车!车!怎么这么多人! 就……到处都是人,到处都是高楼。 这里的高楼比之秦蔻所住的地方,还是要矮上不少,七八层的居多,四通八达的道路,架在道路上空的“人行天桥”。 只看这路居然要人与车分开走,就知道这路上到底有多少人、多少车了。 长安自古繁华是没错,但关中平原其实是无法供养太多人的,这也就是为什么,有唐一朝要设洛阳为东都,年景不好时,就连皇帝也要率领百官去往洛阳“逐食”。 所以长安已是旧日都城,自唐之后,就逐渐没落了。 然而现在…… 长安居然能有这样多的人?! 楚留香问:“不知长安的人口……” 秦蔻挠挠头:“一千二百万?” 楚留香:“……你说多少?” 秦蔻说:“x市是千万级别的城市啦,常住人口千万以上。” 楚留香摸摸鼻子,问:“长安如今仍是都城?” 想来也只有都城能有如此盛景? 楚留香是江湖客,却也读书,他有位义妹叫做李红袖,李红袖博闻强识,能将江湖上各门各派的来历如数家珍、也通晓各地的风土习俗,她藏书甚广,甚至还有《地理志》这样的藏书。 有关地理的藏书,一向不是平头布衣可收藏的,不过楚留香所在的时代,虽然不说是战乱四起吧,民间是挺乱的,江湖客盛行的年代,当然也就意味着官府的管控力不太行…… 所以藏了也就藏了,看了也就看了。 人口、食货一类的知识,楚留香自然通晓一二,也知道一座城有超过一千万人到底多么令人咋舌! 唯有都城,才能有如此盛况吧。 结果秦蔻说:“不啊,我们这地方发展的很一般的。” 从人均工资就能看出,x市,真的……很一般…… 她在x市定居开店,第一是因为她从小在这里长大,第二也是因为这里文化产业也发展的不太好,像川省的c市,就号称“西南文化重镇”,乐队文化相当兴盛,首都b市那就更辉煌得不得了了,而x市相比之下就相当默默无闻,秦蔻当年正是抱着一种投身本地文化事业的心态来开店的。 楚留香:“…………” 他有点想象不出来,如今的中原到底有多少人了。 不过…… 这个时代的百姓过得真的很好啊。 如此苦热,家家户户都有那名为“空调”之物纳凉,人人家中通电、人人家中有水自来,这样的时代,能养出这么多生机勃勃的百姓,也很正常吧。 正说话间,今天的目的地已经到了,就是x市比较繁华的一个商圈,逛商场嘛,就挑个大的,一站式解决,刚好顶楼还有海底捞,逛累了就去吃东西。 车子停在地下停车场里,她带着二人坐电梯上楼。 商场七层,比起秦蔻住的高层小区,不算什么。但商场的建筑风格是完全不同的另外一种,这栋商场的设计是最为普通的回廊挑空设计,从一层进来,抬头往上看,能看到阳光撒在顶楼的玻璃顶上,熠熠生辉,墙壁雪白,在巨大的室内空间上投射上一层奇异的神性。 即便楚留香不知道有个梗叫做“奇观误国”,他也很明白巨大建筑的意义。 他曾盗过御用的九龙杯,进过皇宫大内,还曾坐在金銮殿的琉璃瓦上喝酒。 只有亲眼见过那样高大的宫殿,才能明白巨大建筑的意义。 建造宫殿所用的木头,是从南方走漕运来的深山巨木,高高的台基,一眼望不到尽头的台阶,而在台阶的尽头处,是巨大巍峨的宫殿,檐角高高地飞起,在太阳升起的那一刻,阳光照在琉璃瓦上,为矗立在最高处的、代表着无上权力的宫殿渡上辉煌的金色。 人在看到巨大造物时,的确会感受到自己的渺小,会有种想要匍匐倒地的欲|望、会生出敬畏的、感动的情绪。 所以巨大的建筑才会被视作是权力的象征,所以等级是多么的重要,平头百姓就算是再富有,也绝不能够逾制去建造更大的房子,衣着也是一样的道理。所以坐在皇宫顶上喝酒是件十恶不赦的事情,朝廷对难以驯服、逾制逾成习惯的江湖人才那么讨厌。 但这里…… 这样的建筑,人们也只是拿它来当一个……吃饭的、买东西的、娱乐的地方? 这个认知实在让楚留香心中生出了一股奇异的荒谬感,毕竟在他的时代,敢上皇宫去偷东西喝酒,是他楚留香艺高人胆大,而这个时代的人对此稀松平常——这地方就是拿来喝酒吃菜、消遣时光的! 楚留香盯着那高高的玻璃顶,还看见一个中年年纪的男人正拿着水管冲洗屋顶,他视力相当之好,隔着这么远,也能看出那人似乎习惯了站在高处,行动相当松弛。 他忍不住笑了一下。 秦蔻问:“嗯?你在笑什么呢?” 楚留香摸摸鼻子,说:“我想到高兴的事情。” 秦蔻:“?” 谜语人。 那么第一要务,赶紧去买衣服。 千年之后人们的衣着,当真是令人大开眼界。 此时的人显然不讲究什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男人们大都剃青头,头顶一层发茬,也有再长一些的,但是绝没有和他们一样留长头发的,故而他们两个还引来了不少目光;而女人们呢——和千年前有一点相同,那就是头发的花样比男人的多得多。 光是短发,就能瞧出各种不同的样式,和男人一样留青头的也有,短至耳朵的也有,顺直的也有、卷曲得也有,一眼望去,真是个个不同。 至于衣裳,也是如此。 千年之后的女孩子们,都实在大胆得很,像那被称作是“吊带”的衣裳,怎么说呢……千年之前,在床笫间的亵衣也多是如此了,至于什么露胳膊的、露腿的、露腰的、露领口的,更是层出不穷,若是让个老学究“穿越”过来,怕不是会当场气到暴毙。 商场里的男男女女闲庭信步的走着,对此都司空见惯,只是偶尔有特别漂亮、特别英俊的男女走来,才会有人多看两眼,不过那种多看,与他们那年代,街上的闲汉去瞧女人的目光是完全不同的。 他们那年代,江湖上自是有许多女侠,然而除此之外,更多的还是普通人家的女子。 普通人家的女子是害怕独自一人上街的,因为街上总有些地痞流氓,整天正事不做,就三三两两的聚集着,倘若瞧见个独行的女子,那猥琐的目光便粘稠且恶臭地打量着她,十足不怀好意。 楚留香也不知道出手救过几次这样的姑娘。 这倒不是说他只会英雄救美,主要是这样的事情发生的实在很频繁——他的年代江湖客辈出,各地都有各种江湖帮派,江湖帮派鱼龙混杂,实在是什么人都有的。他喜欢四处溜达,碰上事儿的概率自然就大了。 但这里,人们瞧见特别漂亮的姑娘的眼神,也就是“哇,真好看”,这样子,然后……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其实楚留香能理解为什么这里的人都穿得如此暴露,只肖得想一想外头的酷暑就什么都明白了,热得不行就得穿少点、穿薄一点儿,这只是一个最简单不过的道理,但在他的年代里,衣裳却被赋予了更多的意义,以至于这最简单的道理却成了谬论。 这里的氛围实在很是松快。 而一点红,当然也见识到了秦蔻所说的“明天你就知道了”到底是个怎么样的知道法。 他手插着兜,面不改色,目不斜视地往前走,只觉得她人如何,与他本无关系,他不是什么君子,只是也不屑于做些地痞流氓会做的事情。 秦蔻把他拉进了家店里,此世的女子也可抛头露面的做活儿,故而这家店里也多是姑娘,穿着这“商场”中做工的人统一的衣裳。 他进去后,秦蔻就站在一边低着头摆弄一个会发亮的小方块。 一点红瞧了她一眼,见她无意和他们二人一起进门,便收回了目光,自己抬脚踏进去了。 片刻之后,他就僵硬在了店中。 因为这是家卖亵裤的店,女店员们轻车熟路,上来就问……尺寸。 9、09 *** 尺寸,是一个非常微妙的词语。 丈、尺、寸,都是用以衡量长度的单位,买衣裳要量尺裁衣,也是相当正常的事情,然而一点红无论如何都不会想到,原来千年之后,竟连亵衣亵裤都堂而皇之地在这“商场”之中售卖。 这些做工的女伙计们说的倒也没有那般直白,只问他是要m码,l码,还是xl码,这三个号码今天之前一点红都从未听过,但只要是个男人——无论这个男人到底有没有过女人,他都绝对会在第一时间明白过来这是什么意思。 一点红一瞬间人都懵了,脑子里嗡嗡的,下一秒,他下意识地回头去找秦蔻。 那漂亮又爽利的姑娘就站在门口,似乎在把玩手中的小方块,却忍不住偷偷抬起眼睛朝他这边瞟,嘴角还止不住地上扬,完全一副偷着乐的模样,被他的眼神抓个正着之后,她上翘的嘴角抽搐了一下,似乎想要把面部表情调整回来,然而失败。 一点红:“…………” 她! 她故意的! ……此间的女子们实在太大胆了。 然而再看这家店中的其他男人,挑选起来毫不含糊、面不改色,这些女伙计也面色如常的介绍着面料、剪裁,实在…… 而且她能想到带他们来这种店,这说明她今天早上瞧他穿的短裤的时候心里想的是…… ……从昨晚一直萦绕着一点红的荒谬感在此刻达到顶峰。 不过,这也的确是个问题。 衣食住行,本来处处都是细节,这等私人之事,他是万万没想过要劳烦秦蔻的,却不想她竟连这处都能想到。 一点红长长地吐了一口气,瞧了眼挂在货架上的样品尺码,给自己拿了几件合适的尺码,秦蔻在他临进门时塞给了他这个时代的钱,想来是为了怕他们窘迫,要他们自己结账的。 唯一让他有点困惑的是,方才在路过其他店铺的时候,他明明听见那边的伙计说的是:有s码、m码和l码,为何此间店铺却并无s码? 不过他没问,这些不甚重要的东西,一般他就直接无视掉了。 买完东西,他径直走出去,又瞥了秦蔻一眼,秦蔻又偷偷抬眼瞧他,又被他抓了个正着,对方忍不住翘起嘴角,露出了两颗尖尖的虎牙来,一点红脸色有点微妙地欲言又止。 从内衣店出来后,就直接去买成衣了。 商场的女装区自然是大的,占了整整两层,男装区与鞋子、运动品牌一起占了一层,且逛男装区的,也多是女性,或者一男一女。 既然没什么事,那就慢慢逛,慢慢买,至于价格什么的,秦蔻这种万恶的富二代是不会在意的。 一点红虽然名字里带着一个红字,却独独爱穿黑衣——即便秦蔻提醒过他,黑色吸热,夏天穿黑色肯定不舒服。 但他还是习惯性地挑选了黑衣。 秦蔻本来以为他会挑宽松的t恤,却没想到他顺手拿了件贴身的轻薄运动t恤去换了。 秦蔻:“?” 他不是因为衣服贴身很害羞么? 但其实一点红的选法完全是基于他的职业习惯。 杀手的衣裳,自然是简之又简,绝不带任何个人化的标记,也绝不会装饰任何会影响行动的东西,一点红的衣裳自然也是如此,总是裹着一身紧紧的黑色劲装,下摆收进腰带里,袖口收得很紧,裹着手腕。 千年后的衣裳其实整体来说是往简单了走,夏天街上的男男女女很多都穿t恤和裤子,放在他们那时代,女子的裤子外头还要再穿一层裙子才是,而男子呢,自然也以穿长袍为贵,“短衣帮”三个字,说的正是码头力工、抬轿的轿夫这样卖力气的穷苦人。 这一点上来说,其实一点红是更喜欢千年之后人们穿衣的风格的,至于短袖,昨晚和今天他实在已见过太多人穿了,已经从惊讶变为麻木了。 于是他就按照自己平日的穿衣习惯,挑了件合身的t恤去里头的“试衣间”里换。 刚换上,他就发现自己失算了。 他平日里所穿的,就是最普通不过的粗布衣裳,这种纱线在纺织的时候是需要上浆以保持韧性的,故而织出的布料是粗糙且硬挺的,有自己的形状。 但千年之后,显然是没人再穿那等粗糙布衣了,这商场之中所售卖的所有衣物,都是柔软细腻的,棉布已是最普通、最不值得一提的料子,至于这些买运动品的店家,更是在面料上极下功夫,什么速干的、防水的、凉爽的,实是应有尽有。 他所挑选的这件t恤自然也是一样,柔软细腻,又极为合身,且因是夏日,衣裳很是轻薄,薄薄一层,贴着他的身子,身上只要一动,居然隔着衣服都能瞧见他肌肉的走向,杀手站在穿衣镜前瞧着自己,忍不住皱了下眉。 秦蔻和楚留香就站在外头等,她一看见一点红,顿时眼前一亮。 就很好看! 他身材很好,宽肩窄腰,这种制式的t恤设计来就是为了展现穿衣者的身体的,因此短袖的袖口不会像休闲款一样放得很大,一点红衣服尺寸选的很对,正好令短袖袖口贴在他的大臂上,更显出他的手臂线条,只是安静地垂下来不紧绷的样子,也有种极富力量的感觉。 有句话说的好,适度健身吸引异性,过度健身吸引同性。那种什么健美先生之类的比赛,秦蔻承认他们都很厉害,但确实……嗯,对她来说有点太过了。 一点红肯定不是适度健身,他只不过是身体比例天生就优越,身量很高、手长腿长,骨架不呆笨,行动迅捷如风……行动轻灵的人,身上的线条就很均匀流畅,富有美感。 即便是运动品牌店里的店员,也没见过多少身体条件这么优渥的人,她们也挺开心的,尤其这个帅小伙子看上去还多多少少有点不自然…… 这……这不是更好了! 女孩子就是会喜欢帅而不自知的男人啊! 于是原本店员们开始更热情地给一点红推荐“合适”他穿的衣裳,而一点红不动声色瞥了一眼秦蔻,又看到对方嘴角止不住地上扬…… 一点红:“…………”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他总觉得对方好像从他的反应里获得了什么奇怪的快乐…… 这倒真不是错觉,秦蔻就觉得看一点红各种手足无措的样子特别有意思,不过他估计再过一阵子就习惯了吧,这属于穿越前期限定反应呢。 总而言之,秦蔻大手一挥,表示这衣服很好、很不错,很衬他的精气神,买! 然后一点红就学聪明了,开始挑选面料对比起来更厚、挺括且版型休闲的衣裳。 秦蔻:╮( ̄▽ ̄)╭ 真没办法~ 楚留香是另外一种穿衣风格。 在服制已经全然不复存在的现代,穿衣裳其实是一种自我表达的形式,而“风格”又是与文化有着密切相关的,以秦蔻以前上台演出为例,她们乐队的风格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于日本兴起的citypop风,因此服装多突出一个复古、摩登、热情、自信。 古代人未经过现代人的审美洗礼,并不清楚什么不同样式的衣裳到底代表了一种什么样的风格与感受,就比如说衬衫,这样立翻领的衣裳于中原人穿的交领衣裳是截然不同的,只能叫楚留香在第一时间想起唐人穿的、受到波斯诸国影响的胡服。 不过他的观察力当然不是盖的。 这名为“衬衫”的衣裳,与中原传统,讲究“天衣无缝”的衣裳很是不同,格外的强调立体挺括,原本进来时穿着圆领t恤、有些含胸驼背之人进来换上一件后,登时瞧着便挺拔了些,究其原因,便是因为衬衫格外讲求肩部的挺括,又以立翻领掩盖肩、背上的毛病,且——且不知为何,好似这人一旦穿上衬衫,就受到了什么暗示一样,格外的挺胸抬头、昂首阔步。 佛靠金装、人靠衣装,这道理无论是谁都能懂得的。 楚留香一向都是个随性而为、极其松弛的男人,他倒是不太喜欢这等一板一眼的衣裳。 但秦蔻却觉得楚留香就是莫名很适合穿衬衫。 她给他挑了件垂感很足,丝绸面料的纯色衬衫,配同色休闲西裤,换上之后的效果果然很不错。 就是还感觉有哪里怪怪的。 秦蔻撑着下巴思索,过了好一会儿,恍然大悟,说:“我知道了。” 还未能掌握这个时代审美精髓的楚留香摸摸鼻子,十分茫然。 秦蔻比划着给他出主意,楚留香忍着笑意按照她说的做,把扎起的头发拆了,只抓上一半扎个了小发髻,底下一半就随意垂下。 秦蔻说,这叫“半丸子头”。 梳着半丸子头,穿着休闲衬衫,一只手随意插在裤兜里,整个人站得并不那么挺正,而是重心稍微有点歪的楚留香,就很像是那种潇洒不羁搞艺术的……富二代。 该说他这种奇怪的贵公子气质真是无论如何都遮掩不住的么? 不过这位搞艺术的富二代又实在强壮高大,属于能打十个的武德充沛艺术家。 秦蔻被自己的想法逗笑了,目光又顺势转到了他的耳朵上,心想:要是打了耳洞,带个耳钉或者小圆环什么的,就更像艺术家了。 不过打耳洞在古代的确是只有女人才会做的,否则在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里,也不会有梁山伯瞧见祝英台耳朵上的耳洞怀疑她是女子的剧情了。 反正他们是要回去的,这种没什么必要的建议,秦蔻不会提起。 接下来就是随意逛了,今天正好出来了,秦蔻自己也给自己买了点东西。 手里的东西自然不是她自己拎,而是提在男士手中。 楚留香自然不必说,他是再温柔多情不过的男人,又有三位义妹,平时不在船上的日子,也陪苏蓉蓉她们逛逛街,女孩子逛街,男人还能没一点眼力见么? 至于一点红……他倒是从没和女人一起逛过街,不过他长着眼睛,能看到但凡是一男一女走在商城中,必定是女孩儿走在前头,男人跟在后头拎着东西。 俊男美女,本来回头率就高,更何况是一女两男,这两个男人还都留着长发,长相气质极其出众呢? 本来就习惯站在焦点中心的秦蔻根本没有不适应。 而江湖上名声最大、风度翩翩的盗帅佳公子自然也是不怕别人看的,就是声名狼藉、惯常令人害怕的杀手很不习惯这种目光。 就……很善意的目光吧,惊艳的、惊奇的,小小声和同伴讨论的。 他耳力极佳,即便隔着一段距离,也能听清那两个女子在讨论什么,只说是怀疑他是“网红”,他名字里带个红字是没错,不过这“网红”又是何物?按照语境来说,许是一种身份? 但没人猜测他是干脏活儿的。 他今日是没带剑的,因为秦蔻坚决不许。 这或许是一个原因,但他也瞧见,这商场之中,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听脚步声均是普通人,甚至那负安保之责的“保安”,身体都呆笨得实在说不上是武人。 每一个人猜测他是做脏活儿的,其实是因为……这地方的人根本就没概念,根本就不觉得这世上有人是做杀手的,故而想都想不到这可能性。 秦蔻又戳戳他手心。 一点红垂眸看她。 她神色柔和,语气带着一贯的安抚:“我们现在的人可不讲究什么非礼勿视,你长得好看就会有许多人看你咯,况且我们这里的男人留长头发的很少,所以你习惯就好,大家没有恶意的。” 她本以为他这种做杀手的人,会很排斥焦点瞩目在他身上,因此才出言安抚他。 但杀手的反应却很出乎她的意料。 他垂着眸听秦蔻讲话,又仰起头瞧着这干净、明亮、宽敞的娱乐之地,他的语气淡淡的、却有几分罕见的松弛,说:“我知道,他们没有恶意。” 秦蔻歪了歪头。 总觉得他看起来有点高兴? 算啦,不管啦。 逛了半天,也有点累了,秦蔻打算带他们去喝喝奶茶,然后再去吃火锅! 10、10 *** 十几年前,奶茶对于秦蔻这种内陆长大的小孩来说,还只代表着学校门口三块钱一杯、用五颜六色的奶茶粉冲出来的那种廉价饮料。 秦蔻的妈妈安宁安老师最看不喜欢她吃辣条、喝奶茶这样的垃圾食品,因此奶茶对于小秦蔻来说,属于一种能偷偷“反抗”无聊大人的武器。 但那玩意儿吧……仔细想想,喝起来确实没有什么意思,一股廉价奶精的味道。 也不知道是从几年前开始的,奶茶这种饮料品类更新换代,重新又回到了大众的视野之中,用的材料也是越来越好——上中学时,秦蔻喝那种勾兑的奶茶还觉得没什么,但前一阵子突发奇想去中学门口回忆青春时,被养刁了的口味就开始觉得哪里哪里都不对劲了。 近几年奶茶这个赛道开始卷起来之后,又开始层出不穷各种新东西,比如加小料加成八宝粥什么的,比如说加入油柑、奶油芭乐等小众水果的水果饮、再比如说最近风很大的新中式茶饮。 x市属于历史文化名都,本身就有文化底蕴在,这几年也有了自己本土的新中式茶饮品牌,不得不说,他们做产品的思路还挺有那么两下子的,就说去年新出的那个海盐茯苓奶茶,味道又甜又咸,又很微妙的好喝。 楚留香挑眉:“奶茶,是塞外鞑靼人吃的那种东西么?” 对于楚留香来说,“奶茶”不是一个陌生的词汇。 ——塞外草原上生活的游牧民族就会食用奶茶,里头煮了咸肉、炒米,又放盐来调味,楚留香的朋友遍布天下,去塞外马背上的人家喝上一碗奶茶、吃上一只烤全羊,那都是常有的事。 但归根到底来说,手抓羊肉很好、他很喜欢,但奶茶确实有点不符合他的口味。 秦蔻说:“不是、不是,你去了就知道了嘛。” 于是三个人就去了秦蔻喜欢的那家新中式茶饮店里头,这种开在商场中的奶茶店,除却几个大品牌之外,店面并不大,也只有三三两两张座椅,大部分的顾客都是买了就走,边喝边逛街的。 楚留香只见这家店店面小小,供客人们坐的地方不大,倒是灶房(?)占了大半位置,里头有三个男女伙计,正麻利地干着活儿。 想来他们也是不知道该如何点单,秦蔻也不推让,自己上前,啪啪啪报了几个名字,那站在柜台前的女活计便确认一下,说这个东西有奶油顶,没办法封杯。 奶油? 楚留香又一次抓到了熟悉的词汇。 是的,古人当然也吃奶油,于楚留香印象中的奶油点心,自然当仁不让得是酥油鲍螺了。 酥油鲍螺乃是用酥油制成,从牛奶中得到奶油,从奶油中脱水得到黄油,再将那凝固状的黄油加热脱水,使得黄油中残存的蛋白质焦化,从金黄色的油液变成淡淡的焦黄色,如此,便得到了酥油。 中原人的日常饮食很少用到酥油,此物现代人多称之为印度酥油,又叫“醍醐”,所谓的醍醐灌顶中的醍醐,正是指此物。 而酥油鲍螺正是用此种东西制成,因形状胜似鲍螺,故而得此名。 牛奶本是北方草原上惯常食用之物,愈往南走,价格便愈发昂贵,再加上其中还会增添大量蜂蜜和糖,做起来又相当之难控制形状与火候,平头百姓是万万吃不起的,也只有显赫的富贵人家能拿出来待客了。 ——楚留香的好友,松江府左家庄的左二爷,不仅做的一手好鲈鱼,拣起这酥油鲍螺来也是一绝,每次他去,桌上必有一碟,此物外壳微微酥硬,内里又奶香十足、绵绵软软,很是有一番妙味。 所以,奶茶与奶油,对楚留香来说,便是两种口味截然不同、体验好坏有别的两种东西了。 这样的两种东西,又如何融为一体呢? 这店家没有跑堂的活计,吃食做好后,须得食客自行起身去拿,此刻店里没有几个人,坐着的只有他们三人,片刻之后,那“奶茶”便已制好,一点红瞥了眼柜台,很自觉主动地起身去拿了。 他拿回来的奶茶,是装在纸杯子里的。 楚留香只是挑了下眉,倒是没有太惊讶。 这当然是没什么好惊讶的,许多现代人总觉得古代人的见识就短浅到不行,见到什么都要大惊小怪,见到个一次性纸杯子,都要感叹一番纸居然不怕水,还可用来当杯子。 但其实只要稍微一想,就能想到,古代也有油纸伞啊,纸要是防不住水,谁能拿它来当伞使用?油纸油纸,就是在皮纸上涂上均匀的熟桐油,便能防水了,理解了这一点,纸杯一物,也无甚可惊讶的。 唯一让楚留香惊讶的是这玩意儿很显然是只用一次的,刚刚在逛商场时,他就瞧见许多人手中都拿着相似的纸杯,杯上覆盖着一层纸膜,中间似是插了根芦苇管一样的东西吸着喝,喝完之后,便随手将此物扔到了“垃圾桶”之中。 就……就很奢侈浪费。 如此一天下来,该产生多少垃圾?如此之多的垃圾,又不知多少人才能清理的过来?再看这商场之中,每家店都有如此之多的伙计,也不知道此世到底多少人从商?务农的人呢?长安竟有千万人之多,到底多少人务农,才能供养得起这样多的人? 越看这千年后的世界,越觉得处处都是不可思议之处。 不过现在嘛…… 他还是更好奇这奶茶的口味。 只见面前这一杯奶茶,不见液体,只见上头如小山般堆起的奶油,只论纹路来说,倒真的与酥油鲍螺有几分异曲同工之妙,只是此物未经油炸,并不金黄,反倒瞧起来软乎乎、云朵儿一般,上头撒着些不知名的坚果,如酥山一般。 杯壁摸上去自然是冷的,如此热的天,即便是在充满宜人冷气的室内,也多是没几个人愿意喝热饮的。 这店里给了一种小勺,晶莹剔透似琉璃,却无琉璃的重量与冰冷感,秦蔻说着叫塑料,乃是这时代最常见、也最廉价的材料。 他便用塑料小勺舀了些奶油放入口中,只觉得此物极为轻软,甫一入口,便化得无影无踪,却满口余香,上头的坚果绝不是花生,比花生要香甜上许多,咬在嘴里,咯吱咯吱的,奶油与坚果,一轻柔、一脆香,口感与味道,都十分丰富,令人欲罢不能。 再说那奶茶,明明是冷茶,却喝不见半分苦涩之味,楚留香闭上眼睛细细品味。 楚留香是个风雅之人,其实在他所生活的年代,点茶这一项茶艺已基本没什么人会了,大家喝茶,都讲究散冲散泡,只看他那一手点茶的功夫,就知道他在茶之一道上也颇有研究。 他口中这幽幽茶香,韵味悠长,只令人觉得口中满是岩骨花香,分明便是产出自武夷山的岩茶,奶味醇香淡淡,倒是不喧宾夺主,奶茶奶茶,这一杯又放了奶油与坚果,本以为是十分浓郁的东西,却不想口感清爽,半杯下肚,非但不会腻,反倒是意犹未尽,喝了还想再喝。 再看价格,十八元。 楚留香自然是有观察过这里货币的购买力的。 此间商场,有大而平价的杂货店,也有小而贵价的铺子,去买家居服时,秦蔻就带着他们去逛了一圈一家名为优x库的铺子,里头的活计多是各自忙碌,也无人来介绍,买衣裳便是自己拿着去试,试好了自己去柜台结账就是。 他观察过,此间最是热闹,来来往往的人很多都是进这里来买衣裳。 那么自然是这家店铺更加平价,不甚富裕的百姓们也更爱来此购物,可以与他那时代平头百姓会去光顾的成衣店相比。 秦蔻结账时,楚留香留意听了一下,这家店铺的棉t恤价格在七十八到一百二十八元不等。 也就是说,这般好的茶叶、这云朵儿般轻盈的奶油,也就只需一件布衣价格一半的一半。 ……这样的好东西,若放在他那时代,想来是大户人家的饮食秘方,有钱都没地儿买去。 楚留香一边暴风吸入一边出神,心情很是复杂。 至于一点红…… 她给他点的是玫瑰乌龙,用的是蜂蜜渍过的重瓣玫瑰和高山乌龙,不算很甜,清清爽爽,玫瑰花的香气揉进奶茶之中,又有乌龙茶所特有的、焙火浓郁的茶香。 秦蔻自己是非常喜欢这种口味的,至于一点红喜不喜欢,她还真不知道。 她带两位古代男士来,也不是说非要他们喜欢或者惊叹如何如何,只是既然来现代了,那就多体验一些现代独有的东西。 为了避免太甜他不适应,她还专门选了三分甜。 她用余光瞟了一点红一眼。 这个书中所描写的“残酷、冷漠、眼睛中闪动着野兽般的碧光,”的冷面杀手,此刻面无表情地瞧着面前的奶茶,从神色来看,谁也看不出他到底是喜欢呢,还是不喜欢呢。 不过他倒是差不多连余在杯子底部的蜜渍玫瑰都吃掉了。 寻常人一听到杀手这个词,总要脑补一个风刀霜剑的环境、一个冷漠酷烈的形象,还有一副满是伤疤的躯体。 这些特征一点红倒是都很满足,不过杀手当然也有不为他人所知的小反差。 ——他是松江府人,正儿八经的江南人士。 江南人士,口味本就清淡,且偏爱各式点心,一点红自小在江南长大,虽因为职业的关系,说的是一口正经官话,且各地的口音方言都能学,平日说话绝不带半点吴侬软语。但他的口味却异常的嗜甜,甚至于,他对甜度的接受度比秦蔻高得多。 现代人生活中的糖分实在太多啦,饮料、甜点、冰激凌,等等等等,“不太甜”成了甜品最好的评价,像酥油鲍螺这种点心,放在现代,多半要被批评太油腻、太甜了。 不过在古代可并非如此,平日里想吃个点心并算不得容易的事,一点红又是杀手,惯常风餐露宿,他们这些走南闯北的江湖客,行路之时也没法子向大户人家出远门时一样,准备极为下饭的咸油路菜,而多是箪食壶浆——也就是用竹筒装着炒干了的饭,吃时和以水浆,如是便算是对付过去一顿了。 至于烤肉、叫花鸡什么的,就属于野外生存时给自己加餐的必备烹饪技能了。 也因此可看出,他想要吃上一口现蒸的、热乎乎甜糯糯的糕点,是有多么的不容易。 有一回他进了北方的一座大城,竟找到家松江府人远上开的点心铺子,极为难得,他兴趣上来,买了一个,谁晓得竟有那不长眼的仇家,在他的糕点里下毒……下毒……下……毒…… 总是号称“杀人不流血,剑下一点红”的杀手,那一次给那不长眼的仇家留下了九点红。 总而言之,他很喜欢这名为“奶茶”的饮子,也对此间百姓能随时随地获取甜味感到不可思议,再一想,这地方实在富庶到令人发指,有什么事情是不可能的?即便秦蔻现在告诉他,人能上天、上广寒宫去,他也绝不会感到惊讶的。 喝上一杯奶茶,在店里坐着歪一会儿,秦蔻说:“走,吃饭去,你们饿不饿?” 虽然她刚喝了杯奶茶,不过这杯奶茶本身比较清爽,又没加小料加得和八宝粥似得,喝完之后再吃个饭,一点儿问题都没有。 而对于武人来说……武人运动量大,无论看起来身材多修长、行动多敏捷,饭量都绝不可能小的,他们倒是可以不吃——那是因为可以忍耐,而不是因为不能吃、不想吃。 秦蔻带着他们往楼上走,楼上的六层、七层都是餐饮,这商场里还有个从一层直通六层的室内大扶梯,号称什么“亚洲第一室内电梯”,秦蔻的评价是:不如山城的那个两块钱坐一次的皇冠大扶梯。 ——那个是室外的,山城多雾,站在扶梯上面经常能在雾中穿行,颇有种腾云驾雾的感觉吧。 不过这个扶梯的规模也足够让这两位古代男士惊异了。 虽然这扶梯和秦蔻没半点关系,不过她还是从古人们颇为惊异的神色之中获得了满足感……以及更深刻的理解了为什么玩文明系列的时候她就总是想着造奇观、造奇观、造奇观…… 奇观,真的让人心里好膨胀啊! 坐着扶梯,他们直接到了六楼,秦蔻其实半个小时前就在海x捞的小程序里提前取号了,现在上去不用等位,直接进去就行。 海x捞,一家以极好的服务著称的火锅店,许多人都表示味道一般,不过秦蔻又不是川省人,对她来说,这种口味就已经足够了。 三个人进去坐下的时候,正巧就看见了隔壁桌正在上演海x捞的保留项目——过生日。 于是在楚留香的视角下,便只见一堆穿着制服的男女伙计,正围着一桌食客在唱歌跳舞,肢体极不协调,像极了一堆群魔乱舞的海带精…… 楚留香:“…………” 楚留香颇为感叹地向秦蔻夸赞道:“唐时有酒肆胡旋,我们那时中原人已然不善歌舞,却不想如今又在这海x捞中见到旧唐风范……” 秦蔻:“。” ……倒也不必。 11、11 *** 火锅火锅,其本质上就是架起一口锅,底下烧上火,使得锅中水沸食热,北方人叫涮锅子、川人叫吃火锅,广东人叫打边炉,宋时雅称拨霞供……煮和炙烤本就是人类最原始的烹饪手段,这种天冷时自然而然的吃法,实在不能说是现代人的特供。 许多穿越小说里写古人对火锅这种吃法惊为天人,就很有一种想当然的傲慢了。 两位古代男士真正没接触过的,想来应该是辣椒?秦蔻自己是无辣不欢的,不过她没有整蛊人的爱好,不想强行摁头别人非要吃辣,于是点了个鸳鸯锅,一半牛油红锅一半猪骨汤锅。 海x捞的上菜效率很高,刚点完一小会儿,就有服务员端着锅子上来了。 楚留香颇为感兴趣。 还未进店,他就闻到了此店中传出的香风辣雨,再看店前摆了无数桌椅,竟然都是等位子的人!在现代呆了一天的他,已经对现代人于吃食上的精细奢华有了了解,此店等位之人如此之多,想来即便是在现代,此店也是诸食店中的佼佼者才是。 此刻锅子上来,他定睛一瞧,只见锅中一半翻滚着红彤彤、油亮亮的红汤,另一半翻滚着浓白咸鲜的骨汤——那一阵浓郁的、充满侵略性的香风,正是从这一半翻滚的红汤中不断飘出的,这味道极具刺激性,令人禁不住口齿生津,食欲大动。 楚留香说:“这叫辣椒之物,我们那里倒是没有的。” 秦蔻说:“辣椒啊,这玩意原产美洲,要在全世界传开要等到地理大发现之后了。” 十六世纪,也就是明朝。 不过辣椒在明代的《蔬谱》、《本草纲目》里都并无记载,清初时在《花镜》一书中才见记载“番椒”一物。 不过她倒是很好奇,问他:“诶,说起来,你们那里有辣味的东西么?” 楚留香含笑道:“自然,我们那里虽不曾有辣椒,却有姜辣、芥辣,还有茱萸,都有辣味,京城中有家卖芥辣瓜旋儿的,可是一绝。” 秦蔻笑:“那就来尝尝我们这里的辣味吧,等下,我教你们打料碗……芝麻酱加南乳加韭菜花,这是北方以前吃涮羊肉锅子的料碗,川味火锅呢会吃香油香菜……啊,香菜就是芫荽,再加上蒜泥耗油,这个看起来虽然油腻腻的,但其实很解辣的……” 调料台上,十数种各色调料一字排开,任人取用,这里头的任何一样,倘若被他们那时代的老百姓瞧见,恐怕都要大惊失色吧。 光说这雪□□细的盐,就已不知道超出官盐多少,要知道,许多地方的官盐都是肮脏不堪,根本吃不得的,百姓们被强行摊派官盐,说穿了就是每年花样百出的盘剥中的一种形式罢了,买了官盐,还得再从私盐贩子手里买私盐,而要说私盐,也绝对没这调料台上随意摆放的、根本没多少人正眼看一眼的雪花盐的一半好。 至于红油腐乳、油亮的菌菇酱、瑶柱酱,就更不用说了,这些东西楚留香当然也是吃过的,他们那地儿也是有的,只不过价格很是不菲,不是普通百姓可以吃得上的,山珍海味山珍海味,若不珍贵,哪里能演化出这样一个词语呢? 楚留香似乎有点逐渐理解这个时代了。 这里的东西当然不是样样都新,这些各色调味料、方才喝的那奶茶中的一抹岩骨花香,都是楚留香很是熟悉的东西,平日里想吃上这样一口,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 但那也只是他而已。 他潇洒倜傥,作风不羁,艺高人胆大,不知有多少人恨他恨得牙痒痒,也不知有多少人一提到他的名字就心生感激。 他一直认为,这世上的财富其实并不少,只是掌握在了太少的人手中,这世上的快乐也不少,只是那一小部分的人的快乐,往往建立在很大一部分人的不幸之上。 所以他想要将那些过剩的快乐去分给那些不幸的人,于是他不惜的去偷、去抢,去管那些与他完全无关的闲事。 这里…… 楚留香不会觉得这里真的是世外桃源,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但最起码,这些原本只能在达官显贵的餐桌上出现的名贵调料,就这样随意地放在柜台上,任人取用,谁也不会去多惊叹一秒,所有人的态度都是稀松平常的,这些调料就是再普通不过的、任何一个人都能享用的东西。 从一出门开始就萦绕在楚留香心中的,关于这个时代的异常感,他也就终于想明白了。 ——下限。 就是下限,这个时代的人们,生活水平的下限提高了,或许在这个时代、这个地方,一个人会饿死、会吃不起饭,都是很骇人听闻的事情吧! 他愈发有兴致地给按照秦蔻教的法子,给自己调了一碗香油蒜泥碟,一点红无可无不可——他其实吃什么都可以,而且也并没有对新事物有特别强烈的探索欲,就只照着秦蔻的样子,给自己弄了碗芝麻酱蘸料。 回到座位时,菜都已经上来了,因为有两个大男人,所以秦蔻这次点菜一点儿没收着,牛羊肉卷是不会少的、再来弄个滑嫩嫩的黑鱼鱼片,黄喉、毛肚这一类的东西古代当然有啦……只是不知道他们吃不吃,素菜里最应该点的是土豆,秦蔻喜欢那种切得厚厚的绵土豆,这样下锅之后就能煮到极其软烂入味,苕皮什么的也来一点——这玩意是红薯淀粉做成的,想来他们两个也是没尝过的。 至于绿叶菜呢,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古人餐桌上最爱的两种蔬菜可能就是菠菜(波棱菜)和白菜(崧)了吧,她本来吃火锅是没有什么吃绿叶菜的爱好的,今天想了想,还是点了个蔬菜拼盘。 锅中红汤翻滚,浓郁的辣香带着数种不同香料共同炒制出的复杂香味传出,雪花牛肉卷切得很薄,本来就是为了入味,夹起一片在锅中轻涮几下,嫩红的颜色便转而熟透,带着满满的红油被夹起,再入料碗之中,与香油、香醋、香菜、蒜泥和成的汁水中走上一圈儿,放入嘴中—— 这是完全来自于调味佐料的刺激! 从刚刚楚留香对各种辣味的了解程度来看,也能明白他的口味其实是很广博的,南人爱的河鲜原味他也爱吃,藏于各种铺子的姜辣萝卜、辣脚子、芥辣瓜旋儿他也爱得很。 不过这牛油火锅之味,还真是辛辣至极!楚留香吃了一口,只觉得这薄薄的肉片真是连一丝腥气都无,各色刺激的好味一同在口中爆发出来,那一股极其夺目的辛辣直充头顶,只叫人觉得畅快无双! 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笑道:“的确好辣味,这般好味,想来冬日里吃是极其畅快的。” 秦蔻笑着说:“所以这种锅子就是在冬天湿冷的川地最先流行起来的,不过现在就属于本末倒置了,为了在夏天吃火锅,大家才把空调温度调的这样低的。” 楚留香吃得很是畅快,而一点红呢,他本来就是是话不太多的类型,秦蔻和楚留香相谈甚欢的时候,一般他只是听着,偶尔插上一两句话。 他的口味很是清淡,这红红辣辣的一锅,浓辣咸香,极为开胃,闻起来倒是让人极受刺激,他瞧见秦蔻面不改色地吃着,并不觉得很痛苦的模样,又盯着那锅子中翻滚的红汤看了一会儿,筷子还是伸了进去,夹了片肉吃。 他脸色立刻就变得很是精彩,甚至耳根子有点泛红,显然是被辣得七荤八素的,好在秦蔻早就想到了这一点,早早地就点了三罐可乐,此刻刚上,易拉罐的外壁还挂着喜人的冷雾,她忍着笑打开一罐,立刻递给了他。 一点红甚至连声音都变得嘶哑了几分,含糊地道了声谢后,举起可乐瓶就喝了大大一口。 不能吃辣,属于吃饭坐小孩那桌的口味——无辣不欢的秦蔻在心底这样辛辣的评价道。 12、12 *** 秦蔻特地点了冰冰凉的冰可乐,就是为了应对这种情况。 有一种说法是热水解辣,喝冷的东西只是一开始爽快,但过后该辣还是辣;另有一种说法是乳制品解辣,秦蔻去川地时,在火锅店里就看到几乎每一桌食客都会点大瓶的唯x豆奶。 但她还是钟爱冰可乐啦! 热辣辣的火锅,冰爽爽的可乐,这真是属于钢铁肠胃的放肆吃法。 平心而论,海x捞的红汤其实没有那样辣,毕竟是做全国生意的,做得太辣肯定没前途。但一点红这个江南男人还是被辣得脑子里嗡得一声,有一个瞬间都有点恍惚失神,秦蔻立刻递给了他什么,他瞧也没瞧就接过来喝了一大口。 冰凉的饮子中裹着无数细小而活泼的气泡在他口中炸开,好似都要咕嘟咕翻腾起来,一种极沁爽的、极刺激的口感顺着他的喉咙下滑,味道很是奇妙,又有种微妙得让人上瘾的感觉…… 吃不了辣的一点红连着喝了两三口,这才放下易拉罐,长长吐出一口气。 他不是个重口腹之欲的人,吃东西从来也不挑剔,对他来说,街边一碗水饭、与酒楼中那名贵的鱼脍、蟹酿橙根本就没有什么区别,硬要他说,那就是都“不错”。 他走南闯北许多年,各地的口味自然都试过,先前楚留香所说的那姜辣萝卜、芥辣瓜旋儿、姜豉类子什么的,他偶尔也尝过,已觉得很是辛辣,但同今日这火锅子比起来,那可真是全然算不得什么了。 锅子坐在无火的炉上,翻腾的汤水之上有氤氲又带着辣味的袅袅雾气,对面的姑娘歪着头瞧着他,似乎看他的确有些狼狈,眉眼中隐约透露出一点笑意来,说:“吃清汤、吃清汤。” 说着,很自然的自清汤锅里夹出一筷子被煮的软软烂烂的菘菜来,放在他面前的食盘上。 一点红有点恍惚。 其实……他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这些高塔般的高楼、各色的神奇机关倒都没让他觉得那样那样的不真实,最让他觉得如坠梦中的,反而却是这样……完全没有半分算计、热情又充满善意的对待。 他张了张嘴,道了声谢,对面的秦蔻果然不以为然地摆了摆手,还嘟囔着:“你怎么看见什么都要道谢?太见外啦。” 他的唇角忍不住勾了勾,又垂下眸去看盘子里的菜。 这东西说是叫“高山娃娃菜”,在一点红看来,与他们那时代、北方最常见的菘菜倒是很相似,但要小上许多,味道上……怎么说呢,吃锅子本就吃得不是食物之原味,这菜叶里浸满了骨汤,这骨汤底儿又极其鲜美,面前的料碗之中,芝麻酱实在浓香,这样的饭菜,其实多吃得是汤底与调料的味道。 却也是相当奢侈的一餐。 秦蔻又给他夹了几片滑嫩的黑鱼片吃,又觉得这两个习武之人……自昨天穿越过来之后,好像都没畅快得吃上一顿。 ——秦蔻是不会做饭的,厨房里的东西少得可怜,昨天晚上翻出四包泡面,一下子全给他们煮了,但看他们那样子,真的好像饿得不轻,两包泡面可以让一个武林人士吃饱么?秦蔻其实并不清楚,看他们两个的块头,感觉不好说。 所以她今天才要带他们出来吃饭的。 楚留香吃辣很可以,虽然被辣的连鼻头都有点红,不过加菜的速度倒是越来越快,还非常勇敢地尝试了猪脑花。 秦蔻:“啊,你的脑花好了!” 楚留香:“…………?!” 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这句话有歧义。 不过这点小事不用在意,猪脑花——楚留香所在的时代,猪肉被看做是贱肉,除却穷苦人家之外是没人吃的,楚留香自己倒并不在意这些虚的,他认得一家人,那家的娘子能用一根柴禾将猪头肉炖的又香又烂。 然而饶是如此,他也没吃过脑花……秦蔻在介绍桌上的某些食物时,还真是让他大吃一惊。 比如:黄喉——牛气管,百叶——牛的第三个胃的间隔瓣膜。 楚留香:“…………” 楚留香:“???” 会吃,实在会吃(擦汗.jpg) 不过脑花这种东西,在这一片的奇异食材中也是佼佼者,这玩意儿端上来的时候,实在是令人吃了一惊,连以杀人为生的一点红都惊了一跳,眼睑下的肌肉抽动了一下,颇为疑惑地瞧了秦蔻一眼,看见对方面不改色,那伙计(秦蔻管他叫服务员)也面不改色,十分妥帖地问:“是现在下么还是等一会儿下?” 一点红:“…………” 他觉得千年后的人……胆子挺大的。 不过毕竟只是吃食,楚留香一向都是勇于尝试新事物的。 这脑花也的确好味,煮在红锅里头捞出来,滚烫烫、热辣辣,又嫩滑得不像样子,要真说的话,口感比较接近于豆花,倒是叫人吃得停不下来。 不过这东西似乎只有煮在红汤里才好吃,譬如说那服务员,在下虾滑的时候,会问此物下到哪一个汤中,但下脑花时便没有这一问了。 楚留香吃着嫩得不像样的脑花,摇头对一点红道:“红兄啊红兄,此物甚美,只可惜你却无福享用。” 吃不了太辣、太滚烫的猫舌头一点红面上浮出了轻浅的一丝笑,朝秦蔻与楚留香端起了可乐罐,遥遥一敬,仰头喝下。 古人的一举一动之中,还真是有一股说不出的写意、说不出的潇洒,他手举着个可乐罐子,坐在海x捞的皮椅子上,却也叫人觉得他就是坐在白墙黛瓦之上,对着月光,饮一杯浊酒。 楚留香感叹:“这饮子叫可乐?味道倒是奇妙。” 秦蔻说:“碳酸饮料,我们这里最常见的一种饮料了。” 楚留香问:“此物可是酿造而成?怎地没喝见酒味?” 古人知道碳酸饮料么?那是万万不知道的,但古人是不是没有喝过带着气泡的饮料呢?却也未必。 酵母发酵产生气泡,这是老古人就观察到的现象,早在西晋时期,便有记载何曾“性豪奢”,“蒸饼上不坼作十字不食”——就是说吃馒头都得吃开花馒头,别的不吃! 而酒类作为发酵饮料的一种,自然也是如此,苏州于每年冬至时售卖冬酿酒,酿出即卖,不窖藏,刚酿好的酒液因黄栀子染色而显现出通透的金色,无数细小的气泡就隐藏在其中,喝上一口,便能体会那种气泡在口中迸裂开来、释放出其中淡淡的酒香、甜香、与桂花香的滋味。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又何尝不是碳酸饮料呢? 楚留香这样爱好享受的人,自然是接触过这种不窖藏的酒的,故而便以为这可乐也是用酒曲发酵而来的。 这倒是让秦蔻很是惊奇——她还以为古人喝到碳酸饮料会大呼神奇呢。 她歪歪头,说:“这种碳酸饮料的气不是发酵得来的,就是直接打进去的。” 秦蔻家不是开饮料厂的,她爸爸是开装修公司的,不过她有个叔叔正好就是开汽水厂的,小时候她还去人家的厂子里玩过呢,见过汽水生产的流水线。 不过这东西比较难以形容。 楚留香摸着下巴说:“原是如此,这饮子里的气泡倒是比酒中的要厉害上许多。” 一点红道:“我曾喝过一种松针叶浸过的水,也会如此。” 那还是他初出茅庐的那几年,为什么会喝到这种东西一点红也已忘了,只记得喝第一口,就觉得连舌头都已麻了,当时还以为是这江湖上新出了什么他不认得的下毒之法,后来喝见了淡淡的叶香,才知道这是松针叶浸出来的水。 这下轮到秦蔻吃惊了:“啊?居然还能这样么?就松针叶泡水么?” 一点红似乎在很认真的回想着那次的经历,不由自主地伸出手抚上了自己的薄唇,停了片刻,才皱眉道:“不曾注意过其中奥妙。” 不过秦蔻一想,也能明白。 其实还是发酵,树叶浸没在水中,如果还能进行呼吸作用、光合作用的话,产生的气体溶于水中,那可不就是气泡饮料嘛! 诶?那这样说的话,穿越回古代岂不是也有气泡水喝?那种古言种田文什么的,岂不是又多了一条致富道路? 13、13 *** 古穿种田文什么的,中二时期的秦蔻看得还真不少,什么砂糖黄泥脱色技术、煮盐法晒盐法、高炉大炼钢铁什么的……少女时期的幻想真的不少。 不过这种事嘛,当小说看个乐呵就好了,作为一个真的有条件实现穿越的人士,秦蔻坚决不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就说自己面前这两个人……他们其实自过来的那一刻起,就开始隐藏自己了。 楚留香与不会武功的普通人接触得应当不少,他本来就是个温和的人,但棱角足够分明,偶尔不笑时,便显出了几分坚毅和冷酷来,然后下一秒,那双如春风般的眼睛就又足够令所有的积雪都融化了。 他身上穿着深色的丝绸衬衫,垂感很足,颇有些放荡不羁的浪子艺术家风范,袖口挽起,又露出了紧实的小臂,小臂延伸往前,手指修长、指骨凸出。 不过就是…… 因为穿着纯色衬衫,秦蔻害怕滴上油直接把衣服毁了,给他套上了海x捞的那种胸前挂着的餐牌,他当时看到这东西的表情相当一言难尽。 ——不过他十分乐于接受新事物,对很多事情也是无可无不可,瞧见这里许多人都带这玩意,他也就没拒绝。 一点红身上的异常感就更明显了。 一般的杀手或许还需要隐藏自己,融入环境之中如同水入大海,以神不知鬼不觉地杀死目标,但他显然是不一样的,当一个杀手的名字俨然成为中原第一时,他即便是杀人,都是光明正大、孤傲异常的。 所以即便他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全然不一样的世界,即便他在第一时间就试图先隐藏锋芒,先观察这个世界,他做得也并不是完全得好。 多数时候,他瞧起来是冷漠且安静的,没什么表情、看不出他在想什么,但偶尔他警惕起来时瞥出的眼神,其中就藏着如刀片般的锋芒,一闪而过,冷硬至极。 秦蔻看见他偶尔露出的眼神,就只觉得那种从书中感受不到的,来自中武世界的腥风血雨扑面而来。 所以,即使《楚留香传奇》是一本相当古朴而浪漫的小说,要秦蔻自己说的话,那肯定还是现代好,穿越回去种田什么的,真的是吃饱了撑得慌。 因为觉得两个江湖人士饭量应该不小,她点菜的时候一点儿没收着,还点了炒饭啊面条啊之类的主食给他们加餐,等到结账的时候看了下价格,三个人吃了将近八百块。 就……以这个饭量来说,秦蔻确信他们昨天晚上根本没吃饱,就是强撑着呢。 终于吃饱了饭的一点红还有心情主动问秦蔻:“方才见你结账,只用手中那……方块便好?” 他其实早就注意到了,除却在亵衣店里那一回,她塞了此世的钱币给他,叫他自己结账之外,其他时候,都是用手中的这会发亮的小方块。再瞧这店中的其他人,也是人人手中都有此物。 但这发亮小方块他却是无论怎么样都看不明白。 秦蔻就皱着眉想了一会儿,说:“这个呀,这个叫手机,就是一种……嗯,这个我回去给你一个再说吧,实在很难解释,然后呢,我用手机支付,就是一种电子支付方式。” 一点红嗯了一声,微微点了下头,表示不着急,他也就是随口一问。 秦蔻问他:“你们那里是用银票么?” 一点红道:“平日多用金银锞子,大宗交易才用银票。” 其实他们那里的百姓多是用铜钱的,不过江湖人嘛,走南闯北,身上带着几吊钱几吊钱的,忒不方便,也只有那作风清奇的金钱帮,一天天的身上不知道带多少铜钱——也不是拿来花,就是放在别人头上恐吓人家。 他们一般都用金银锞子,去什么店中消费,店家最常备的工具就是戥子,戥子就是小秤,多用来秤金、银、药品等贵重的小物,另外能用来把金银绞开的剪子也是必要的。 而此世之钱币,便是一张银票似的纸,江湖上当然有钱庄票号,手持票号所出的银票凭证,便能在各大分号兑取现银,因此但凡此种凭证,必然是要在防伪上下大功夫的,以江南花家所开的大通钱庄为例,但凡千两以上的银票,须得盖上存钱人的私印,非但如此,还需有自己的亲笔花押。 一点红在大通票号中也有存款,不过多数时候他也不爱一掷千金、平日里吃穿用度又随便得很,只用金银锞子,也够使了,只有别人请他来干活儿时,那才叫“大宗交易”,银票得出场。 他摸到此世的钱币,本以为也是银票,一瞧却看出,这上头的花纹极其复杂,想要仿制怕是极其不易,不作为票证使用、直接拿来当钱花,也不是不可能。 他那时心中还感叹——千年之后,确实是日新月异,什么都更便利了,金银之物,毕竟沉甸甸的不方便。 然而看见那叫手机之物,才知他对方便的想象也实在是很贫瘠。 只听秦蔻解释:“用银票就好解释啦,你瞧,银票其实不等于钱,是一种取钱的凭证,人把钱存在钱庄里,再拿着银票去取钱,是不是?” 又是那种很耐心的,像是教小孩子认字一样的语气。 不过他并不讨厌这种语气,他点点头。 秦蔻:“那么你们在铺子里消费之后,应该能把对应面值的银票给店家,叫店家自己去票号中取钱?” 一点红道:“自然。” 倘若并非如此,那么银票这种东西岂不是连一点流通的价值都没有么?又如何起的到便利的作用? 秦蔻晃了晃手中的手机:“用它是一样的道理,我们这里的票号叫做‘银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账号,账号就叫‘银行卡’,至于你们说的银票,我们这里就叫‘付款码’,你看见刚刚那个闪红光的东西没,那个东西扫过我的‘付款码’,就是支付完成了。” 一点红垂眸,似乎在思考消化,手指不自觉地抚上唇角,说:“银票藏在‘手机’中,那红光一扫过手机,就相当于把银票给了店家?店家再用凭证去‘银行’中取钱。” “没有这么麻烦。”秦蔻说,“银票给了店家,店家还要去钱庄里兑换成现银,才能自己继续使用,但在我们这里,扫描这个动作一过,其实是等于直接完成了去票号兑换成现银、再存入店家户头的步骤,店家不必再做额外的事情,这钱已经在他手里了,而且我们这里现在花钱也不兴用现金了,就是这样在各自的银行户头上把钱划过来划过去的。” 一点红挑了一下眉,问:“就这么……一瞬之间?” 他的语气倒一如既往地平而冷,但光从他能再追问一句,就可知道他还是被震惊到了。 秦蔻笑:“对,就这么一瞬之间,现代社会,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就是快,是效率高,而效率又是建立在精细分工之上的,就比如说家里能用上自来水,是因为有自来水公司的员工,专职就管这个事。” 楚留香对这个话题显然也很感兴趣,问:“如此说来,不事农事之人应当是相当多了?秦小姐早上说长安如今有千万人口之多,却不知多少农人能养活得起这样多的百姓呢?” 这……这秦蔻还真不知道,她不是学农的。 但这并不妨碍她回答这个问题。 她说:“所以农业的发展也很重要啊,我们这里有杂交水稻,亩产一千八什么的根本就不是问题。” “亩产一千八”,是那个网络上著名的鬼畜广告金坷垃农药的台词,所以她说这话时,用的就是一种特别轻松、特别自在的语气。 楚留香沉默地看着她,半晌,摸了摸鼻子,笑道:“……你现在告诉我,这个世界人都能上天,去广寒宫,我也会相信的。” 秦蔻幽幽地看着他,幽幽地说:“……啊,这个么?确实可以啊。” 14、14 *** 楚留香:“…………” ——说好不会惊讶的楚留香还是惊讶到了。 他用一种复杂而一言难尽的眼神看着秦蔻,半晌,他忽然笑了一下,又悄悄凑近了秦蔻,用一种低沉的、富有煽动力的、极其私密的语气问她:“秦小姐……月宫上真的有嫦娥么?” 秦蔻:“…………” 你就想问这个啊!!! 她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笑得眼泪都出来了,楚留香摸摸鼻子,有些无奈地笑着看着她。 过了好一会儿,秦蔻才止住笑,说:“没有哦。” 然后她就说,不仅没有嫦娥,也没有广寒宫、玉兔、以及砍桂树的吴刚。月亮上没有空气,没有生命,土壤贫瘠异常,只有月球车一类的设施在上面活动。 楚留香微微一怔,下意识地想要抬头看。 但他身在商场之中,抬头只能看见明亮雪白的天花板,如晶宫一般。 是啊,是啊,既然没有雷公电母,那自然也没有什么广寒仙子了。 千年后的人并不那样敬畏雷公电母,所以才能将雷电拿来,做成如此神奇的电能,改善生活。 月亮也是一样的,或许,正是因为千年后的人并不那样笃信月宫上的神仙,才能以肉身之躯上九天揽月,真真切切地站在月壤之上吧。 他颇为感慨地叹息着。 秦蔻说:“然后去逛超市吧,你们哪里应该没有超市?” 楚留香问:“那是何物?” 秦蔻说:“买卖东西的地方,吃喝玩乐、从蔬菜到衣服、从米面油到卫生纸,什么都能买到。” 楚留香惊讶:“这铺子得有多大!” 秦蔻:“超级大。” 楚留香与一点红对视一眼,不明所以。 秦蔻一般不太爱逛超市,这都二十一世纪了,自己逛超市还得自己拎回去,又重又累,实在很麻烦,一般她来这边玩儿,最多也就逛逛河马,买的东西也不多,就买点烘焙产品,轻便好拿。 但凡要屯饮料什么的,她都是直接叫外送,送到家门口来。 今天就不一样了,她有意带两个古代人去逛一下超市,来都来了,多看看多逛逛总不会错的嘛。 这个商城里就有超市,不过规模不大,差点意思,但是不远处正好有本市最大的超市麦x龙。 麦x龙属于仓储式超市,也就是把仓储和零售结合在一起,进去跟进了个大仓库一样,天花板挑高很高,货架都是从地面一直延伸到两三米高的,下层放的都是单个包装,让客户好拿,上层就是一个一个的大纸箱子了。 这种店一般都很大,而且习惯来这里购物的人多半是来“进货”的,一次性买个两三周要吃用的东西,都是开车来的,所以店外还附带一个很大的停车场。 整个x市最大的超市,果然让两位古代男士又震撼了一把。 无尽地、延绵的货架,空旷而巨大的室内——商场当然是比这里要大的,但是商场的货品陈列都是一格一格,一个品牌一个品牌,视觉上是分割的,但这里的视觉却是无限延伸的,这里的屋顶挑高也没有商场那样高,但极高的货架、堆满的商品和走在其中回荡着的回声,却会给人带来一种扑面而来的压迫感。 怎么说呢…… 楚留香曾感受过很多压迫感,有的来自于史前巨兽般的高耸石峰、有的来自于高手身上散发出的那种原始、古朴而凶暴的杀气,但唯有这一次,这压迫感来自于……琳琅满目的商品。 昔日杜草堂所写“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恐怕也不及此世之分毫吧! 一点红盯着面前的货架出神,忽然冷不丁地想:倘若他生在此世,或许即使是个孤儿,也不至于会沦落到被训练成杀手,靠杀人为生吧? 不过这样的倘若,想多了也是徒增烦恼、徒增激怨而已,他随之把这念头抛在了脑后,瞧见秦蔻要去推一辆制式奇异、起码能装下十来岁小孩的推车。 这推车,不看这“超市”中来来往往的人,只看这多到极具压迫感的商品陈列,也知道是拿来装东西的。 他顺手就帮秦蔻把购物车推上往里走了。 这时,秦蔻问:“你们那里,有可能开起这样的地方么?” ——穿回古代开超市,好像也是穿越文主角经常会做的事情呢! 一点红道:“难。” 他言简意赅地指出问题的关键:“灯。” 且不说这些琳琅满目的商品究竟从哪里来,就说这样大的地方能这般明亮,都是靠这电能驱动的一盏盏明灯的——地方太大了、只有窗户怕是都不够。 在他们那个时代,即便是用明瓦,也达不到这种亮度,大部分的室内,就算是白天,也是暗压压的一团昏,江南那些织户女,到年纪大些时,十个有八个眼睛都是坏的,正是因为年轻的时候在昏暗的环境之下弄那些精细的活计。 临街的商铺小一些,还可靠外头的天光,若是这般大,恐怕里头都得是黑洞洞的一片了。 秦蔻若有所思地唔了一声,带着他们进了超市。 逛超市,就是看天南海北各式各样的商品了,最近正好是大樱桃上市的季节,秦蔻看着感兴趣,买了一盒五斤装的。 楚留香看了一下产地,问:“这连市在何处?” 秦蔻说:“在东三省……嗯,就是辽东那一带,这地方可是很有名的大樱桃基地。” 辽东! 说到辽东,其实楚留香心里最先想起来的,是隋末天下大乱时流传的那首《无向辽东浪死歌》,再来的印象就是滴水成冰、苦寒之地了,第三有的印象,便是长安距离辽东山高路远的距离…… 再看那大樱桃,放在纸箱子里头,上头覆盖着一层极薄、极通透的薄膜,个个都饱满得像是果肉要胀出来一般,颜色深红,只这样瞧着,便能想见其果肉的汁水充足、香气馥郁…… 辽东距离长安十万八千里,这样的果子,如此新鲜,便能出现在长安百姓的餐桌上么? 再者,辽东何等苦寒之地,竟也能种得这样的果子?——不过这果子虽然叫樱桃,却与他吃过的樱桃不大一样。 但其实这是秦蔻地理不太好的原因。 连市说是东三省的一部分,其实气候环境更接近于胶东半岛,和东三省其他的城市气温简直就不像在同一个行政区划,举个例子来说,十月份的连市,还可以穿风衣晃荡,但十月份的沈市,能冻得人怀疑人生。 楚留香对吃食的研究显然是不错的,他对此也很有兴趣,虽然刚吃了一顿火锅,逛起超市来还是对各种没见过的食物很好奇。 一点红就不一样了,他本来就是个对生活条件没什么要求的人,又不爱说话,跟个锯嘴葫芦似得,推着购物推车,默默地跟在秦蔻后头,脸上没什么表情,若不是眼神偶尔会停在某一种自己感兴趣的东西上,秦蔻估计会以为他是真的对这些东西都不感兴趣。 他们此刻转到了方便食品区。 方便,就是便利的、省事的意思,当然还有某种引申出来的意思,但在这里显然不是。 方面面,意思就是便利的、省事的面……? 一点红不懂。 吃面,要把麦子脱壳、磨粉、筛粉、和面、下锅……在这里直接能买到磨好的精细面粉,已让一点红觉得便利非常了,还能怎么便利?还会怎么便利呢? 秦蔻凑上来,他的视线下方就多出了一个晃来晃去的鲜红蝴蝶结。 她问:“啊,这个是要买的,你对这个感兴趣么?” 一点红问:“方便二字,从何说起?” 秦蔻答非所问:“你觉得我的厨艺怎么样?” 一点红微怔,不自觉地想到了昨天晚上那一碗汤清味美的面,他那时饿得狠了,胃都坠得生疼,那面是鸡汤味的,好味得超乎想象,上头飘着一层宝贵的油花,热气腾腾。 他沉默了片刻之后,才哑声说:“当然很好。” 他平日里不爱说话,又极少说别人的好话,以至于这样真心实意地去夸赞什么的时候,也显得相当笨拙。 好在秦蔻并不在意,她用一种有点促狭地表情瞧着他,压低了声音说:“我教你啊,怎么样?” 15、15 *** 其实秦蔻只是想到了一点红今天早上洗衣服时的娴熟姿态,总觉得他似乎点了某些不太符合冷面杀手人设的技能点,故而才出言戏弄他一下。 一点红正一只手推着推车,购物推车里此刻已经堆满了小山似的东西——秦蔻甚至突发奇想地买了台料理机,想着回去给他们瞧瞧现在打豆浆是怎么样方便的一件事。 毕竟古代有句俗语,叫“世上三事苦,撑船打铁磨豆腐”嘛。 这种仓储式超市的推车都比别人家的要更大更深些,虽然设计上肯定是为了让人更好的省力,但质量大、体积也大的东西惯性本来就大,这么多东西,叫一般人来推,一只手也很难控制方向速度什么的,但对一个来自武侠世界、且能在杀手中做到第一的人来说,这显然不算什么。 他一只手插兜,另一只手握着推车把手,也不见他手臂使什么力,那小山似的推车就稳稳地跟在秦蔻后面,等着她扔东西进来,甚至那只握着把手的手,还有余力用手指一下下慢慢敲着推车把手。 ——就很游刃有余。 杀手也会对做饭感兴趣么?她颇为促狭地瞧着一点红。 对方棱角分明的面庞上一如既往地并没有什么表情,丝毫看不出什么排斥之意,只微微点了下头,开口道:“有劳。” 啊?就这样么? 秦蔻颇为惊讶的看着他。 一点红垂眸瞧着她,一双眼睛漆黑锐利,似乎瞧出了她的疑惑,语气很淡:“我孑然一人,平日里……为人卖些苦力,当然自己埋锅造饭、做些粗食。” 他是杀手,又不是少爷,身边又没有什么奴婢小厮之类的人天天鞍前马后地为他服务,平日里走南闯北、风餐露宿,埋锅造饭是最基本的生存技能,做出来的东西也不必多么的好吃,能吃就是了。 江湖人大都是会打猎、炙烤的,风度翩翩如楚留香当然也会。 况且,他今日也观察过秦蔻。 千年之后的世界当然大变样了,人人的生活都过的比他们那时候要好得多,但他可不认为,千年之后就没有了贫富之差。 今天逛街的时候他就发现了,大部分人进铺子里去逛,在开口问伙计之前,会先看一眼那衣裳上吊着的一个牌子,那牌子他也看了,倒是写着价格二字,后面跟了一串不认识的鬼画符,但应该同苏州码子差不多。 所以那个小纸牌上,写的正是一件衣裳值几分银子。 他不动声色间,早就瞧出,秦蔻买东西是不看那个写着价钱的牌子的,只要她第一眼看上了,觉得好,就直接要买了。 这足以证明,秦蔻家中富庶。 但她所住的那间屋子里却显然是没有下人的。 一个富庶人家的小姐,做饭端茶这样的事情,还都得自己来,那么说明千年后的世界普通人是不许蓄养仆婢的——其实他们那里的布衣也不许蓄奴,那些大户人家里蓄养的仆婢,名义上都是主家的养子养女。 但千年后的朝廷貌似管控力相当不错,秦蔻这样富有之人,居然也没法子弄个养女什么的。 但总而言之,他误入千年之后,吃人家的住人家的,难道还要心安理得地使唤别人家的娇小姐? ……他从不爱欠人恩情,但既然已经欠下了,那必然是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哪里还有如此心安理得地磋磨恩人的道理? 而秦蔻也一下子反应过来了。 ……对哦,杀手身边又不可能有后勤人员跟着,他自己不给自己鼓捣食物,难道是等着饿死? 而且,古人嘛,说话讲究谦虚、中庸,他说着什么“做些粗食”,搞不好只是因为调味品跟不上……这人大概率做饭比她好多了。 秦蔻歪歪头,说:“好,我回去就教你,这个其实就是一种很简单的,只要会烧水就行。” 烧水……这毫无疑问是件简单的事情。 但简单也是分等级的,比如说对一点红来说,烧水的简单就是捡柴禾、烧火,上头坐水等几个步骤,但秦蔻说的简单,就是指用手摁一下电热器的烧水开关而已。 仅仅一天时间,他立刻就意识到了在秦蔻的比喻之中,简单是哪一种等级。 他十分不明所以。 昨天那面,确实是难得的美味,且不说那味美的鲜鸡汤,就说那面,很是有嚼劲,又有一种很难形容的油香,乃是一点红从未吃到过的口感,想来很是有巧思,放在他们那里,这已经是足以流传百年的秘方了,那怎么会是“烧水一样的简单”呢? 但既然秦蔻这样慷慨地说要教他,他自然也不会在这时候多问什么,只是继续跟在她后头,看着她连什么价格都不看,觉得喜欢就往推车里扔东西。 *** 去超市采购完东西之后,时间也不早了。 逛街也是很能看出一个人的体力的,秦蔻以前是搞乐队的,在台上一边弹吉他一边唱歌,一搞就是一个多小时,听起来还好,其实全情投入时非常耗费体力,她能干这一行,就说明她本身是个很有活力的人。 不过即使是这样,逛了足足七八个小时,她也已经累得够呛了,晚上就在家附近吃了烤肉。 吃饭的时候,秦蔻和他们两个攀谈的劲头已经完全消失了,有点蔫蔫地坐在座位上,一只手撑着脑袋,头上狐狸耳朵一样的蝴蝶结看起来也有点耷拉。 于是这顿饭就完全没有中午那种快活的氛围,懒懒散散的……她甚至都不想自己翻动一下篦子上的肉…… 好在楚留香的确是个够温柔体贴的人,瞧见她累得要命,蘸料都是他帮忙去打的,而一点红常年的野外生活又让他格外地擅长肉类的炙烤,就连特别容易烤老的牛肉,他也能很精准地在最合适的时候一筷子夹给秦蔻吃。 秦蔻:<( ̄︶ ̄)> 平心而论,这家烤肉店她是喜欢的,肉很新鲜,酱汁也好,就是晚上饭点人太多,帮忙烤肉的店员难免会看不过来,像牛五花什么的,真是特别容易老。 不过秦蔻太累了,吃饭也没什么心情吃,只吃了一点点。 吃完饭回家,都晚上过九点了。 秦蔻感觉自己累得明天估计得一觉睡到中午,她非常沉默地进了屋,非常沉默地上楼,挣扎了洗了个澡,吹干了头发,躺在床上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十一点过的时候,有相熟乐队的朋友给她发微信…… 她一个激灵坐了起来。 不对,不能睡。 这两位古代男士……嗯,他们的确都是武人,武人的一大特征就是——消耗大,那么吃得当然也不会少。 今天还没来得及给他们找备用手机,教他们用软件点外卖,明天早上她铁定得睡到中午,那么到中午之前,这两个人还是自己给自己弄点儿吃的吧。 起码教一下他们怎么煮泡面……正好她晚饭没怎么吃,睡了两个小时之后感觉还有点饿。 啊,说起来,今天在超市里的时候,她还说要教一点红煮泡面呢。 秦蔻从床|上爬起来,穿着家居睡裙,一边打哈欠一边开门去楼下。 正好,一点红刚刚又“奢侈”地洗了个热水澡,他似乎有点不耐烦吹头发,发丝还湿润着,就把头发扎起来了,此刻正站在落地窗旁,瞧着外头的夜色出神。 听见秦蔻脚步声的那一刻,他就已经转身去看她了。 秦蔻睡眼惺忪的挠了挠自己的头,说:“来啊,我教你怎么煮那种面吃。” 一点红不明所以。 ……现在么? 且不说要煨着鸡汤,就光说面,要和要揉要压要切的,今日如此之晚,她怎地现在起了这个心思? 正要说话,秦蔻已经走到厨房里去了,一点红双手插兜,跟在她后头,也进了厨房。 三分钟之后,他目睹了秦蔻毫不藏私的开袋、倒水、倒调料包的全过程。 一点红:“…………” 一点红:=。= ……就这? 16、16 *** 秦蔻小姐倒水、开锅、开袋、扔调料包,一气呵成,行云流水。 然后那一股与昨夜十分相似的、浓香的鸡汤味道就从那咕嘟咕嘟冒泡的小电锅里冒出来,原来他所吃到的那一种好味,竟是用……如此便利的方式做出来的。 这……这实在是…… 虽然他知道,千年后的世界待起来实在是舒服得要命,好像有无数人每天绞尽脑汁,都在思考着如何让人过得更便利……但方便面,这种级别的食品工业,还是给了古人不小的震撼。 他们那时候有没有可以便利吃饭的手段呢?当然是有的,尤其是他们这样总是行在路上的人,对这样的手段就更清楚了。 江湖上自然也是有富家子弟行走的,什么“武林三大世家”,这个山庄那个帮派之类的,这样的世家子弟在外行走江湖,通常情况下,本事不大、排场不小。一点红就曾听过,有个名流子弟,在外住客栈时,不仅点名只要住天字一号房,还要店家将床榻被褥换上全新、用花果香细细熏过才行。 于吃食上,这样的公子哥当然也讲究得很,只去最豪华的酒楼、只吃最时鲜的美食……但江湖路上,无论是谁,多多少少都避免不了露宿野外、亦或者是去了个特别贫瘠的小城,无甚入眼的东西。 所以富家大少出行,必会带路菜。 所谓路菜,就是行在路上带的下饭菜,行路总比不得家中,吃食上自然有所不同,这样的路菜往往放的盐不少,又多用油封,为的是避免在路上腐坏,多是各种卤豆干、鸭脚子、雪里蕻什么的,也有做毛豆腐、鱼干、梅干菜扣肉什么的。 当然啦,这样一坛子一坛子的、油汪汪的菜色,世家公子们怎可能会自己带在身上呢?所以他们出门闯荡江湖,身边也多跟着丫鬟小厮一类的仆人,照料生活起居。 一点红当然没那种福气,所以他行在路上时,吃的要简单很多,前头说过,唯有四个字而已——箪食壶浆。 这样的吃食,方便是挺方便的,但也只是方便了,没有任何口味可言,就纯粹是为了补充体力。 谁能想到,千年后的人,不仅吃得如此方便,竟还如此美味呢?要是秦蔻藏私不肯告诉他,他真要当她是什么百年名酒楼的女掌门……才能做出这样美味的东西来! 这时,面已出锅了。 甚至这碗面都没给他多久震撼的时间,因为它做起来实在是……太快了,就这么片刻之间,面已软在汤中,俨然已是一碗热腾腾的鸡汤面了。 秦蔻端着碗去餐吧吃,顺便问他:“你在外头赶路时,一般都吃点什么呢?” 听见这话,一点红黑漆漆的眸光忽然闪动了一瞬,随即他抬眸,瞧了秦蔻一眼,脸上仍没什么表情,跟她讲了讲他们那时代的饮食。 秦蔻显然不知道他从这一句话中意识到了什么,一边吃东西一边听他说。 一点红通常不太爱说话,一来,他身世飘零、做的又是杀人的活计,名声差得吓死人,根本就没有朋友,没人愿意听他说什么,故而慢慢地就养成了一副冷傲又偏激的个性,也正因为如此,他遇见了楚留香,他拿他当真心朋友,他就愿意为了他孤身入大漠,将性命置之度外。 二来呢,或许是活计的原因,或许是自小浸淫在剑气中的原因,他说起话来,一股子森冷杀气,他天生声音低沉,又总是带着几分嘶哑之意,总有人说他讲话像毒蛇般可怕。 这两日遇到秦蔻,他其实很尽力地收着了,就为避免吓到她。 不过秦蔻显然并不在意这些……她可是个音乐行业从业者,还是地下音乐行业从业者,什么重金属、电子核她简直听多了……甚至于听见一点红说话,她的第一反应是:嗯,声音条件其实挺特殊的,低音炮什么的,要是乐感好会唱歌就更好了╰( ̄▽ ̄)╭ 所以两个人居然还有来有回地攀谈起来。 一点红瞧了一眼那面,想起刚刚秦蔻只是倒了一包浓稠的酱,这鸡汤便如此之香浓,只感叹道:“只小小一包酱,竟能煮成如此浓香之汤水。” 秦蔻说:“这就是半成品,其实细想起来,做法上是不困难的,就比如番茄沙司,就是在制作的过程中尽量少放水、多放番茄,这样制作出的番茄酱当然又香又浓,要喝番茄汤的时候加上一些,用水熬煮开,就是了。” ——其实方便面的调料包是不是这么来的她也不清楚,只是像他解释一下什么叫“半成品”。 一点红立刻就懂了:“类似渴水。” 这下轮到秦蔻不懂了:“渴水是什么?” 一点红在手上比划一下,向她解释:“是种饮子,取些果子,加水熬煮成一团果子胶,封坛之后吊在深井中存着,要喝时便舀出一些冲水。” 这样的东西说来不难,但做起来着实麻烦,非大城不能有,一点红平日里常喝的是另一种叫“熟水”的饮子,就是把带着香气的竹叶、柑橘叶等翻炒出香气过之后与水同焖,吊进井中沁至清凉后再行饮用。 有淡香的叶子不少,翻炒几下叶子又比做渴水慢慢熬煮省柴禾得多,故而这种饮子夏天倒是到处都有,喝起来一股淡淡清香,也别有一番滋味。 秦蔻明白了:“就是古代的浓缩果汁啊。” 所以说,千万别以为古代什么都没有,其实古人的想法挺多的,只是大部分时候都受限于科技水平。 就比如说储存这件事吧,像刚刚一点红所言,在没有防腐剂的年代,他们那里的“浓缩果汁”至多也就是吊在深井之中保存了,这样能保存多久呢?大抵是时间不长的,所以能废珍贵的柴禾去制作这种果胶的人家是不多的,果汁也自然不是人人都能享用得上的。 但现代,喝一瓶果汁,真的是件很困难的事情么? 而这不正是现代食品工业的伟大之处么?有无数研究者正在追求如何让食物更好吃、更稳定、更安全、更低价,能惠及更多的人啊! 17、17 *** 吃完夜宵,秦蔻很满足地站起来,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准备收拾碗筷。 只不过她的手还没碰到那只碗,另一只惨白修长的手已经快一步端起了那只碗,一点红从椅子上站起来,一只手垂在短裤侧边的裤缝处,另一只手端着那只碗,神色自然道:“我来吧。” 秦蔻一怔,下意识说:“没事,我自己收拾就好。” 一点红淡淡道:“你累了,歇息去吧。” 秦蔻说:“可是……” 他只问:“我瞧见灶房里有种东西叫‘洗洁精’,想来便是涮洗碗筷所用?” 秦蔻说:“是。” 他嗯了一声,无意再多言语,转身端着碗进了厨房,秦蔻跟在他后头,靠在厨房门口看他洗碗。 同样都是武人,楚留香与一点红给人的感觉却是完全不同,平心而论,楚留香生得高大,宽肩窄腰,身上的每一寸都充满力量,却很难给人以压迫感,那是因为他的眼睛。 他的眼睛实在温柔,声音又实在低沉而富有煽动力,冲淡了他身上那种属于江湖客惯有的、看惯了打打杀杀的肃杀之气。 一点红就完全不一样了,他整个人就是一柄利剑,只是站在那里的时候,周身就好像有一股森冷之气,这或许是因为他的瞳孔太漆黑、眼神太锐利,而皮肤又过于惨白了一些……但他绝不病态,浑身如黑豹一样的矫捷有力。 这种气质,放在他那个时代,谁都能一眼看出——这不是个善茬,最好还是少惹。 但是现代嘛…… 现代人心中不是善茬的形象是怎么样的呢?满脸横肉腆着大肚子带着金链子在酒桌上吆五喝六开黄腔的“社会大哥”,或者是那种不上学也不上班、整天游手好闲不做正事、气质猥琐的街溜子。 反而是像一点红这样的,叫人看见之后,第一个想法绝对是“这家伙该不会是个模特吧”。 而且他这种冷峻的气场的确很少见,所以才能被服装店女店员们非常热情地围观一把…… 但无论怎么说,看见这个身高起码超过一八五、浑身精悍有力的习武男人站在厨房里低着头洗着碗,那种违和感还真的……挺奇妙的。 秦蔻说:“那我去睡了啊,你也早点睡吧。” 一点红:“嗯。” 秦蔻的脚步声在身后响起,应该是上楼去了。 一点红垂眸。 这名为“洗洁精”之物,洗起碗来自然很便利,他做什么事情利索得很,这也不麻烦,随手弄干净放好,他又洗了个手,就回到自己住的那间屋子里去了。 昨天来的时候,他只觉得处处身在梦中,此处绝不似是人间,然而今天在外头逛了一天,所见之人各各都是普通人、所见之物……虽说都是精巧至极,有些甚至已超出了“机关”的范畴,但秦蔻是个很耐心的人,总会用一种他们也能听懂的方法来解释那些神奇的东西。 他与楚留香一同踏进了这时空乱流之中,一起来到了千年之后。 楚留香此人,极富胆识,心智强大,心胸又宽广豁达。 他们二人是相识于个把月前的,那时他接了天星帮的活儿,与楚留香不打不相识,又心中激郁,自嘲以杀人为乐,瞧见武功高强之人,便想着上前决斗。楚留香瞧出他的意思,竟是笃信他不会随意杀人,负着双手、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地等着他将剑刺过来,面不改色。 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这话说起来容易,可想要做到又何其之难? 他的剑风甚至激得楚留香的喉结不断的颤动,但他的身子只好似是铁铸成的,面上竟仍带着淡淡的微笑! 这样的人,又如何能不令人钦佩呢? 但现在,一点红敢说,于这“跨越千年”之事上,楚留香的心绪,绝不如他这般稳。 ——因为他有牵挂,而他没有。 楚留香进大漠,是因为他的三个义妹不知所踪,似是被那沙漠之王扎木合的儿子黑珍珠掳走了,而如今他身在千年之后,义妹的下落,他又如何去找寻? 是故,楚留香看似如此平淡、如此富有兴趣地接受着新东西,但心中始终焦急如火,只等着能快快回去,快快找到自己的亲人。 但一点红…… 他根本就没有亲人可牵挂。 不仅没有亲人,也没有朋友、爱人,至于师门……他的那师门其实算不上什么师门,师父培养了十几个孤儿长大,不过为了让他们卖命罢了,师兄弟之间,也是点头之交,多得话是一句没有。 所以他比楚留香适应得更快,甚至于……他觉得这个时代……很好。 “杀人不流血,剑下一点红”之名,又何尝不是一种恶毒的桎梏? 来到此世,谁也不晓得他的过去,谁也不曾真的怕他……这倒是比此世间的各类神奇的造物更让他觉得不真实。 秦蔻昨天就说得很清楚,时空乱流不是只有一次,只需慢慢等候,该回去的时候,是能回去的。 也是,这里毕竟不是属于他的时代,能做上这样一场美梦,本也是许多人毕生难求之事了。 秦蔻是个好人,对他们的收留之恩实难报答,他只希望能把自己当杀手的经历滴水不漏地隐藏起来,莫要让她知晓、莫要让她害怕。 但他心中却觉得有点隐隐约约地不对劲,秦蔻的一些反应,让他觉得,她对他们的态度,实在不像是完完全全的陌生人。 但要他细说那种不对劲是怎么回事,他又……完全想不明白。 18、18 *** 隔天,秦蔻起床的时间是早上十点。 她不是坐办公室的,至于开店创业呢,这也已经是第五年了,过了那种筹备期昏天黑地没日没夜的日子,近来演出活动又不算多,她人比较闲,睡到这个时间点起床其实很正常。 楚留香和一点红就不一样了,逛街七八个小时对他们来说,根本算不上什么事儿,况且楚留香心中有事,躺在床|上也睡不着,一点红又是个极度自律的人,惯常起得比鸡还早。 当然,起得早了其实也没什么事情好做。 从昨天上街就能瞧出,千年之后的长安城到底有多少人。 昨天秦蔻开车上街之后,本来以为他们二人会对宽阔的马路表现出惊讶的态度,但实际上却不是这样的。 宽阔的街道,在他们的时代确实不多见,但若说没有,那却是万万不可能的。 一个例子——京城。 京城是有御街的,天家出巡、公主出降,都是自御街上而过的,那街宽达四五十丈,用这个时代的计量单位来说,便是足足一百五十多米。1 然而这样的街道,只是为了展现天家威仪,实际上即便是京城之中,也没有那样多能把这样的街道塞满的马车。 但千年之后,是真的有这么多车! 本来,在瞧见过街天桥时,一点红还疑惑,至于给行人单独在头顶开一条道么?还有那红绿灯、斑马线之流的东西,只叫他觉得……此地的规矩真是多得要命、细碎地要命。 秦蔻还说呢,在这个时代,开车可不是想开就能开的,必须学习、考试,把规矩全学会学通了,拿到了政府——也就是朝廷发的驾驶证,才能上路,否则是要被抓起来的。 但晚上驱车回家时,他就发现……这些规矩,的确是必要的。 因为人实在太多、车也实在太多了!这样宽阔的道路,还规定好了行车的方向,竟也能堵得水泄不通——他们那时候街上自然也是有堵车的,只不过堵的是马车罢了,而原因嘛……一般不是因为马车太多,而是因为有两家的马车在路上迎头遇上,都不肯相让。 但这里是真的因为人多…… 而且这种铁皮车的速度,比之畜力,真是快了不少。 江湖客就没有不会骑马的,楚留香前一阵子,还借用了黑珍珠的那匹宝马,这铁皮车的驾驶位上头有个表盘,虽然他看不懂阿拉伯数字,也看不明白那km/h是什么意思,但不妨碍他能大致地测算行车的速度。 秦蔻的车行使起来,比之名驹,也绝对不差。 但秦蔻说:“这个么,这是在城区里头,是限速的,限速六十,上了高速公路就不一样了,高速公路限最低速,不能低于六十,高于一百二。” 还能再快!而且是快上一倍! 在这种速度之下,他们也就理解了,为什么会有这样繁琐细致的规定,以及为什么只有拿到驾驶证才能上路行使。 ——这么多的人,这么快的速度,一旦出事,后果的确严重。 不过,车子正挤在水泄不通的车流中时,说什么飙车会引发的严重后果,确实很没必要。 瞧秦蔻那司空见惯的态度,也能想见,这样壮观的大堵车,在这里根本都不是什么新鲜事,秦蔻甚至语气平淡地说:“这个么?高峰期就这样,每天能发生个两回吧。” 每天……两回…… 当时的楚留香:“…………” 当时的一点红:“…………” 这就让人更直观的体会出……一千万人,整整一千万人是一种什么样的概念。 这座城与以前一样,就在关中平原之上,地方也就这样大,要容纳得下这么多的人口,这样高塔般的建筑就很有必要了。想来在这地方,土地已成了很奢侈的资源,想建一座宅邸,怕是难得很。 一点红平日早起,都是为了习武练剑的,武之一道,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然而秦蔻的家里嘛…… 楼上是秦蔻的闺房,他没去过,楼下又无地方给他练剑——总不能在人家的厅堂里舞剑吧? 风尘仆仆、精力充沛的杀手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闲得浑身发毛…… 于是秦蔻小姐早晨起来之后,就看见一点红穿着家居服,正盘腿坐在客厅的地板上闭目打坐,他那把剑就放在自己的膝盖之上,漆黑安静。 听见秦蔻的脚步声,一点红缓缓睁眼,淡淡地跟她打声招呼:“你醒了。” 秦蔻嗯了一声,问:“你们吃了么?” 一点红说:“煮了速冻饺子。” 昨天去超市的时候,秦蔻有意识地买了不少速冻食物,她能在家呆几天可以,但是也不能个把月的待在家里,所以昨天晚上才想着赶紧教一下一点红怎么使用厨房电器。 但是没想到他居然会举一反三,知道怎么煮泡面,就知道速冻饺子是怎么回事了。 秦蔻这种厨艺不好、又不想请阿姨的独居青年,通常都是半成品厨房大师,北方人爱吃饺子,她自己又不可能会包,各种口味的速冻饺子都吃过,昨天去超市,特地买了她自己觉得不错的几种。 一点红开的是香菇猪肉馅的饺子。 前头说过,在他们的时代,猪肉算是贱肉,不入流的,牛名义上也是不能随意宰杀的,当然了,江湖人以武犯禁,朝廷说什么同他们有什么关系?该吃就吃,只是即便如此,牛肉还是不太多,毕竟百姓养牛为了耕种,舍得宰杀之人不多。 更多的,是吃羊肉、鱼脍为多,而且香菇这种山珍也是少见,他瞧见包装袋上写的口味时,还挺惊讶的。 不过出于对现代制品和秦蔻口味的信任,他还是把这饺子下锅了。 结果这猪肉糜也不知是怎么做的,竟连一丝腥臊之味都无,肉香与香菇的鲜美混在一起,被薄而有些韧劲儿的面皮包着,一口咬下去,之水充盈。 他道:“此物着实味美,想来名楼大厨,也是比之不过的。” 这里却是人人都能吃到的“方便食品”。 一般来说,为了便宜行事而弄出的饮食,多是口味不佳的,就说那些世家公子出门所带的路菜,比起他们这种箪食壶浆来说,已不知好了多少倍,但同他们平日的饮食比起来,还是不知道差了多少。 但这速冻饺子,却真的是美味,只是这种法子在他们那时代是决计没用的——不会有谁为了让一口饺子多存一段日子,就拿去冰窖里藏着的。第一是因为即便富贵人家,冰也是种珍贵的资源,二也是因为没必要——没有那么多需要方便食品的人。 他似乎更理解这个时代所说的“精细分工”是什么意思了。 秦蔻说:“我也去弄点东西吃。” 一点红道:“有粥。” 秦蔻:“?” 她惊讶地说:“你还自己煮了粥?” 他言简意赅:“电饭煲。” 秦蔻走到厨房,果然看见电饭煲里煮了白粥,米粒开花、米香浓郁,配点榨菜吃会很舒服。 一点红不欲在生活小事上麻烦秦蔻,昨夜又得了秦蔻的许可,可以随意地动用灶房内的东西,这电饭煲,秦蔻昨天也提了一嘴,但没细说,他自己瞧着,发现上头有几个摁键,底下一一写着文字,什么“保温”、“煮饭”、“煮粥”之类的,便舀了半碗米,来试一下。 这一试之下,又是一番感叹。 无论古今,科学技术的演变都是朝着效率更高、操作更简单去的,就好比说从长辕犁到曲辕犁,从手经指挂到脚踏提综的斜织机等等,只不过在这个时代,这种演变已经到了一种“连傻瓜都能操作”的地步了。 一点红本以为可以一键烧水就很了不起了,谁知这个时代的人连时间都不用操心的,东西放进去,摁一下机关,自动计时,到点断电,实在方便得不像话。 秦蔻说:“其实还有更方便的。” 一点红:“?” 秦蔻手上比划比划:“就是提前定时,比如我今天早上想吃粥,就可以昨晚把米和水放进去,定好时间,今天早上这个电饭煲就会自己开始工作,等我醒来,粥已经好了,直接吃就行。” 杀手默然片刻,叹道:“如此小的一个物什,竟也有如此之多的奥妙。” 秦蔻自己给自己舀了粥,正要往出走,却忽然想到了什么,猛地一个转身,一点红本来是跟在她后头的,瞧见她转身,脚步一停,立在原地,低头看她。 秦蔻面色很严肃,说:“虽然我们这里电器用得很多,不过呢……电还是很危险的,你看见那个墙上的白色小方块没,不能拆开、也不能试着把手往那个小孔洞里塞哦!会死人的,注意安全。” 一点红微微一怔。 他刚刚见秦蔻忽然身体僵直,好似想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一般,原来是为了提醒他……注意安全。 他又默然了一瞬,张了张嘴,又不晓得该说点什么,最后还是只沉声说:“我记住了,多谢。” 秦蔻把粥碗端出去吃粥。 吃完之后,她就准备做今天的事情了。 ——昨天出门逛街,一是为了让他们两个补充一些日常生活用品,别搞的连个换洗衣服也没得穿,二是来都来了,出门直观感受一下这个时代的风貌比在家里用嘴巴说要好得多。 而今天呢……就得开始学习了。 她也不知道他们会在现代待多久,而在现代,手机、互联网绝对不只是一种消遣娱乐方式,而早就成了生活的必须品,就比如说电子支付吧,真的,现在好多街边小店里连零钱备得都不多,如果不会用手机支付,用现钱人家都不一定找得开呢! 而要使用手机、互联网,会认字就是最基本的了。 关于这一点,秦蔻倒是不太担心,简体字与繁体字是一脉相承的,会认其中一种,另外一种就肯定能读通。 就说她自己吧,她上初中的时候,网络小说还不流行,学生们都是去租书店,租台湾小言、或者港台漫画去看,那里头写的都是繁体字,她照样看得津津有味,一点阅读障碍都没有。 当然啦,租书店里的书偶尔也很神奇,秦蔻记得那时候电视上播放《灌篮高手》的动画片,租书店里就上了一批漫画,其中有一本叫《灌篮高手外传》,堪称是男同学杀手,看过的男同学无一例外双眼呆滞、怀疑人生…… 咳,扯远了。 通过昨天的观察,秦蔻确信他们两个都是认字的。 但是要上网,光认字可不够,他们还得会输入,会打字,所以……拼音是必须要学会的。 她今天早上起来其实在床上多躺了一会儿,拿着ipad下载了好多那种幼儿学拼音、学阿拉伯数字的视频,这个就是他们今天的学习任务。 她带着自己的ipad很自然地给两位古代侠客制定学习计划。 不过,这时候,楚留香听说今天要学字儿,倒是问出了一个她意料之中的问题。 只听他问:“……还请教秦小姐,不知现世是国号为何?年号又为何?皇帝名讳……需要避讳的字有这么多么?” ——其实他昨天逛街时就发现了,这里的文字大体上还是那些字,就是个个都缺笔,看得人头皮发麻,也不知道如今的皇帝到底名讳是什么,哪来这么多字要避讳的! 19、19 *** 关于避讳这件事,楚留香其实蛮疑惑的。 所谓避讳,便是天底下所有的人,所有的事物,均不可冲撞天子的名讳,古有唐太宗李世民,言之只要不是世与民两字连用,便可不用避讳,是故当时六部中的民部依旧叫民部,大将李世勣也仍叫李世勣,然而高宗登基后,改民部为户部,李世勣为避先皇名讳,改名李勣。 天下所有人都不得与天子拥有一样的名讳,这便是等级森严。 服装也是一样的道理,柘黄袍衫乃是天家才能穿的,三品大员着紫、五品以上着绯,小官着绿、青二色,庶人着白、军户着黑……也因此,胡乱穿衣,便是一种僭越的罪行了,称之为“服妖”。 服制是一回事,服制混乱是另一回事,游侠儿要穿什么,是谁也管不着的。朝廷式微之时,服妖在民间百姓身上也是一抓一大把,就说那凤披霞冠,原本乃是诰命夫人的服制,后来渐渐的,民间成婚之时,竟成了新娘子的喜服。 当然,无论民间穿衣僭越之事多么常见,起码百姓是晓得有服制这个东西的。 但在这里,楚留香能很清楚的感觉到,这里的人对于衣服和等级之间的关系,根本就没有概念,西装衬衫是只有朝廷官员能穿的吗?显然不是的,能不能穿、好不好穿,好像就是完全只取决于喜好、以及财力…… 这种认知差别产生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千年之后的人们,从出生起,就不知道这世上有着森严的、无法跨越的等级! 身处此世虽然只有一天,但他却也体会到了一种更加宽松、更加宽容的环境。 但这与字的缺笔却又恰恰好截然相反,这字儿缺笔多到他们有些字得连蒙带猜……实在是不便利。 那么如此矛盾的两件事,又是如何能在同一个朝代并存的呢? 这事儿已让他好奇了一整天,因此才有此一问。 秦蔻的脸上就露出了一种迷之微笑。 她伸出了一根手指,说:“我们这里早一百年都没有皇帝啦。” 有那么一个瞬间,她感觉到了面前的两位古代男士几乎具象化的疑惑。 能在江湖这个大修罗场之中混得如鱼得水的人,都绝不会是寻常人,这两位江湖侠客,本身就都是人中之龙凤,接受现实、接受新鲜事物的能力都不是一般的高。 秦蔻看见他们露出最震惊的神色,也就是他们刚刚穿越来时,看见了电视机,以为这里是什么妖境……或者仙宫的时候了。 除此之外,他们震惊归震惊,但都没有像现在这样……完全凝固住了的感觉。 过了好一会儿,楚留香才问:“……怎么会没有皇帝?” 这也不是说他多么多么的喜欢头上有个“真龙天子”的感觉,只不过是因为……自尧舜时代起,一直都是这样的!一直都是一个王朝建立、一个姓氏成为主宰王朝的主人,然后另一个姓氏推翻这个王朝成为新朝的主人……周而复始、从来如此。 所以,碍于时代的桎梏,他当真是想不到还有别的可能性。 倘若没有皇帝,那还有朝廷么?若有朝廷,这朝廷又是谁在做主呢? 迄今为止,这件事简直是最颠覆他认知的事情了。 秦蔻咳咳了两声,知道今天是必须要解释这件事了。 她大学学得可不是音乐,秦蔻是正儿八经的法律系学生,讲起法制史来还是很流畅地,她从《自由大宪章》讲到君主立宪制,又从1912清朝灭亡之前一直讲到华国建立,其中各种制度轮番上阵——其实人类的历史这样的久,摆脱封建制度的时间却很短。 当然,秦蔻不是网上写基建文的大大,对于社会矛盾、生产力进步这些话题是没法子深入解释的,只说:“我也不是研究这个的,了解的很浅,等你们会上网之后,可以自己查查资料自己研究研究啊。” 不过,即便是她所讲的这非常浅显的一点点,都足以让古人感慨万千了。 楚留香只道:“惯来只听说过成王败寇的,前朝天子竟能被新朝善待,还能自己做工、出书,这实在是古今千百年来的第一奇事。” 又道:“却没想到,那英吉利王室如今只是个‘吉祥物’,全然没有一丁点处理朝政的权力。” 秦蔻说:“还是有不少民众对王室不满的,经常抗议。” 楚留香摸摸鼻子,笑道:“若我回去跟其他友人说起这事儿,他们准认为是天方夜谭,简直是我在发疯。” 秦蔻说:“所以呢,我们这个时代的字之所以缺笔这么多,是因为这是简化字,就为了让百姓更好学,更容易学,拼音也是一样的,比起你们那时候的反切法,可要好入门多了。” 楚留香问:“却不知此间百姓有多少识字,多少不识的呢?” 昨天他就注意到了,这里几乎到处都是字儿。 服装店的吊牌上用密密麻麻的字儿写着此件衣物的价格、料子以及洗护的要点、奶茶店点个奶茶,也能瞧见客人们都是抬头对着菜单看上一阵,再说出个名字,至于火锅……火锅店的菜单不太一样,是个同电视机有着相似屏幕的东西,上头的每一道菜倒是都有图(那图十分逼真,绝不是画上去的),但是图底下都是字儿。 如此说来,最起码在长安城里头,是默认这吃喝玩乐、衣食住行,样样都得会识字的。 在他们那里不一样,识字的人……很少。 其一是没有时间,百姓的生活负担是很重的,仅仅是想做到有干净的衣裳穿、有足够的粮食吃、有遮风挡雨的地方住……就已经得从早忙到晚了,读书?哪里来的时间? 其二是没有钱,其三也是因为,读书对于民间的百姓来说,好处并不算是那样明显。 江湖上也有许多大字不识一个的大老粗,这都实在太常见了。 那么这里,有多少人能认得字呢? 简体字、简体字,确实瞧起来都要好学许多,那阿拉伯数字看起来也十分简洁,一种知识愈是简单、愈是容易学,那么理所当然地就能传播得更远、更广——这道理是不言自明的。 所以他真的很好奇,这里到底有多少人是识字的呢? 秦蔻说:“你猜?” 楚留香微笑道:“想来,得有一半的人。” 他认为这已经是一个相当夸张的数字了。 但秦蔻说:“错啦,我们这里,基本上都见不到不认字的人啦,年轻人九九成以上都识字,因为我们这里是要接受九年的义务教育的,不过当然……这是近四十多年来才施行的,也要考虑到以前这个执行的程度,所以一些中老年人……还有一些贫困农村的人是不认字的。” 20、20 *** 义务教育,这就又是一个全新的词汇了。 教育二字好懂,义务二字就是他们完全没听过的新词儿了。 秦蔻就和他们解释,现代汉语当然是继承了古代汉语中的大部分词汇,不过许多词的词义已发生了变化,就好比说,先生一词,词面本意是出生在先的人,引申之意就是学问很高的人,是个尊称,但现在已变化发展为了对男性的一种礼貌性称呼,类似于“郎君”、“x郎”、“老丈”等等,再用古义来解释,就很不合时宜了。 ——这楚留香当然懂,他们那时代也有训诂学,也就是译解古籍中的词义、语义,多是大儒才会研习的东西。词义本就是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慢慢发生变化的。 除此之外,现代汉语之中还有许多来自外国的舶来词汇,义务就是其中之一,古代人听不懂,也很正常。 秦蔻想了个最简单粗暴的解释:“就和征发徭役的意思差不多。” 楚留香:“…………” 他艰难地理解着,说:“也就是说,小孩子上学堂,就如同朝廷征发徭役一般,必须得去,不去不行?” 秦蔻:“差不多就是这么个意思吧。” 至于什么:接受教育既是权利、也是义务,这样的话就比较的难以理解了。 古代虽然没有义务这个词语,但是却永远在要求老百姓干着干那的,然而权利嘛……古代哪里有什么“生而为人所应当享有的权利”,有的更多是“生而为人,我很抱歉”吧。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有些默然。 他的过去其实是个迷,他自己几乎不谈起,而诸多友人之中,也唯有胡铁花与他相识得很早,他还记得自己曾经有一次和胡铁花一起去偷别人家的酒喝,却差点被人家发现,于是就躲进了个空的大酒缸里,也不知道是因为冷、还是因为害怕,他的身子就不停的发着抖。 那已经是二十多年前的往事了,那个时候他还只有七岁。 一个七岁的孩子,若是有一个很好的家庭、有一个严厉的父亲和慈祥的母亲,那他当然是不会养成喝酒的臭毛病、还去偷别人家的酒喝的。 所以他的过去当然不会很优渥,其实恰恰应该说,正是因为童年时期他见多了穷苦的百姓、见多了什么叫“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才会变成一个爱好是劫富济贫的大盗贼了。 他当然是认字的,也读过许多书,说实话,这江湖上大多数人的学问,也怕是不及他的,但童年偷入学堂时,那种窘迫的、害怕被发现的心情,他也全然分毫不差地记着。 没想到千年之后……原来读书也变成了件徭役似的事情,你不想读、不愿意读,那还万万不行! 这实在是…… 他忽然微笑道:“昨日见长安的种种盛况,便只觉得此间一定是太平盛世,但今日才知,什么叫真正的太平盛世。” *** 题外话说完了,该学的也就得开始学了。 秦蔻拿出了平板给他们,里头已经下载好了一些给幼儿教习拼音的视频,里面一个颜色饱和度超级高的卡通毛毛虫,在那里大声的念着“啊窝饿”,上来就亲切地喊“小朋友们~”。 第一次被叫小朋友的一点红:“…………” 第一次被叫小朋友的楚留香:“…………” 秦蔻解释:“拼音在我们这里,都是小孩子三四岁就得学的,所以我搜出来都是这种幼稚粗糙的视频,但是这个真的很重要,凑活着学一学吧。” 她把她的手机拿出来、调出输入法界面给他们看,说:“这叫手机,是我们现代人生活的必须品,非常方便。” 然后演示了一下如何用二十六个字母来输入中文。 这东西昨天逛街的时候他们就见过了,一点红瞧了一眼,说:“可以扫付款码。” 昨天秦蔻全程都是用这东西付账的,按她所说,这东西的确奇妙,能一瞬之间,就完成三方之间的交易,全然不需要别的,老实说,这里的其他东西——譬如说自来水、冰箱、电饭煲等物,机关精巧,但还处在他能理解的范畴之内,但这名为手机之物到底是如何实现这付款功能的……当真已近乎于道了。 他昨天着实好奇,就顺带着问了一下,结果秦蔻说,她也不明白。 她说:“大部分都不懂的,只有从事手机行业的技术人才才能说清楚,不过这也不影响我们使用就是了。” 说得也是。 楚留香道:“昨日瞧见有行人对着这手机说话,却不知又是为何?” 他早就注意到了,这东西几乎是人手一个的。 秦蔻:“因为手机原本的作用就是通讯呀。” 她说:“这东西,比你们想象的,还要方便百倍……你们等一下。” 她去楼上拿自己淘汰下来的旧手机。 手机这玩意更新换代挺快的,今年刚买了新的,明年的最新款又发布了,秦蔻不缺钱,换电子产品的速度也快,五年换三个手机实在不算什么。 至于旧手机,就都留着了,拿去回收很不值当——关键就在于她害怕自己信息删不干净,卖出去泄露了信息,多接几个房地产推销电话事小,如果碰上什么拿到私人信息来骚扰人的神经病就很麻烦了。 前天晚上,他们两个穿越过来的时候,秦蔻就把自己的旧手机翻出来,充上电,把里头的东西该删的都删了。 ——联络是必须的,她又不搞什么字面意义上的“金屋藏娇”,不可能限制他们的活动,而她自己也不可能整体待在家里,有个什么事情,打电话肯定是最方便的。 本来打算让他们先学拼音,学会了之后再拿手机的,不过既然已经提起了,那就直接给他们吧。 就是没有手机卡……这个倒是没关系,她的手机是双卡的,其中有一张卡基本上没怎么用过,然后以前买套餐还送过副卡,激活了拿来用就好了。 弄好了之后,她带着手机下楼,走到楼梯口,瞧见一点红坐在沙发上的身影,忽然脑子一抽,把手机抛了出去,喊:“接住!” ……就,把手机这种贵价东西抛着玩的行为真的很……二。 不过她就是有点想看看武功高手的行动是如何如何敏捷、如何如何行云流水的嘛。 一点红坐在地板上,背靠着墙。 他似乎不太习惯坐在沙发上——毕竟沙发很软,本来就是给人坐着放松的,而秦蔻的懒人沙发真的更过分,坐上去之后会感觉整个身体被吸住了,莫名其妙地就想懒洋洋的歪着睡觉,完全不想起来……这种太舒服的感觉,令一点红莫名警醒。 他就坐在地板上,双手抱剑,正与楚留香说着话,听见秦蔻这一声喊之后,连头都没回,动作比思考更快。 秦蔻是从楼梯上把手机丢下来的,离他其实有一段距离,只见他单手握着剑柄,手臂发力,伸手一探,漆黑的剑鞘简直就像他手臂的延伸一样,挑住了手机,那个小小的、会发亮的小方块,在剑鞘末端转了几个花,一点红抬手,用剑鞘一挑,手机被高高挑起,下一秒就就被他捏在手里。 秦蔻:wow ——比现在电视上那些又笨重又滑稽还慢动作超级多的武打动作好看一百倍。 一点红有点困惑地看秦蔻。 这东西瞧起来像是贵重东西,昨天在路上看见的行人,无论贫富,这玩意儿都是好好收着的,怎么秦蔻就这么抛着玩……么? 秦蔻就在这时候拨通了他手上这只手机的号码,手机立刻震动了起来。 一点红一惊。 秦蔻教他:“摁那个绿色的小圆圈。” 他嗯了一声,依言行事。 秦蔻又教他:“然后把手机拿到耳朵边上。” 她自己示范了一下。 他看了一眼手机,又看了一眼秦蔻,又嗯了一声,学着她的样子,把手机亮着的那一面放在了耳边。 然后秦蔻忽然转身跑了。 一点红:“…………” 一点红:??? 片刻之后,贴在耳边的那个叫手机的东西里,忽然传来了她的声音。 她说:“听得到么?” 她的人明明不在这里,但声音却是那样的清晰——清晰得就连说话时口齿之间那种浅而轻快的呼吸声都清清楚楚地传到了他的耳中。 一点红心下一惊,五指骤然发力,紧紧地攥住了手中的手机。 21、21 *** 他紧紧地闭着嘴,一句话没说,电话那头的秦蔻正疑惑呢,连着“喂?”了好几声,说:“你听到了么?” 一点红下意识地把这个叫“手机”的小方块拿的离他的耳朵远了一点……这倒不是说他害怕还是怎么的,只是这种耳语似的感觉,对这个古代侠客来说还是着实太超过了一点。 楚留香正好走了过来,一点红倏地转身,伸手一抬,把手机丢给了他,薄唇动了一下,无声的做了个“你来”的口型,自己转过头去双手抱剑,靠在墙边上。 楚留香疑惑眨眼,接过手机,道:“是我。” 他的耳力当然是不错的,刚刚一点红拿着手机,他在一旁,自然也听见了手机中传出的声音。 秦蔻说:“啊?好,总之这东西就是这样用的。” 声音清晰极了、又细微极了,连呼吸声——都能透过这个小小的方块传到耳边,头一次听来,楚留香真是觉得又震撼、又惊奇。 她挂了电话,从自己的屋子里走出来,教他们:“每一个手机都对应着一个唯一的号码,是十一位的数字,可以认为这串数字就是手机的‘地址’,输入对了就可以这个样子通话了,我已经把我的号码存进去了。” 楚留香低头,去看自己手上的小小手机。 他只道:“此物……此物这‘通话’功能,是隔多远都能用么?” 秦蔻说:“当然。” 楚留香道:“……千里传音?” 秦蔻说:“可以这么理解吧。” 他就忍不住多看了几眼手机,叹道:“……没想到千年之后的人,都可以如此便利的联络了。” 秦蔻问:“你们呢?你们那时代是怎么样联络的?飞鸽传书?” 她其实还挺好奇的,毕竟一说到武侠小说,就得是飞鸽传书嘛。 楚留香道:“秦小姐还晓得飞鸽传书?” 秦蔻咳咳了两声,说:“我们这里有种传奇小说……也就是话本子,经常会写飞鸽传书。” 她描述了一下,楚留香忍不住失笑,道:“飞鸽传书,没有那样简单的。” 秦蔻:“嗯?” 楚留香就和她解释:“飞鸽传书所用的信鸽,只能来回走一条路线,还要考虑到鸽子的损耗……” 所谓的飞鸽传书,当然是存在的,但并没有那样的玄乎。,遇到了什么需要联络的事情时,总是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就掏出一只信鸽来,在脚上放上信筒就放飞出去,甚至这一次飞达的目的地和下一次飞达的目的地都不一样。 这是完全不可能的,事实上,鸽子只能走一条固定的路线,出发地和到达地都得是定死了的,且同一个消息,要同时放出十几只鸽子——放出去的鸽子,有可能被猛禽吃了、有可能被人打下来,这些损耗都是要考虑到的。 所以,如果不是江湖上的大帮派,是完全没有必要去训练信鸽的,就好比说只在济南城活动的朱砂帮吧,出了什么事情,派个人快马加鞭岂不比信鸽要方便上许多、花费也要小上许多? 再者,如果把飞鸽传书作为一个重要的通信渠道,那就意味着在一个大的范围之内,这个江湖势力一定是稳定的、没有敌手的,因为信鸽飞上一遭后,需要运回出发地等待下次备用,倘若这批信鸽在路上遭了别的势力毒手……这就不是单纯的杀几只鸽子的问题了,而是通信渠道被人掐断的问题。 如今江湖之中风头最盛、势力最大的金钱帮倒是常用信鸽,而弟子最多的丐帮……因为弟子实在太多,不用信鸽,传递信息的速度也远超其他帮派。 当然,楚留香和秦蔻解释的时候,把后面这一段对江湖势力的分析给掐了。 他自己对自己的身份倒是觉得没什么可遮掩的,但一来秦蔻根本就没问过他们的生计,二来,他也能瞧出自己的朋友一点红在收敛自己身上的气息,显然是不想在这里暴露身份的。 这冷傲、孤独的青年,向来我行我素,何曾在意过旁人的想法?可他既然如今在意了,身为朋友,楚留香又如何忍心拆他的台? 他们这样的心思,自然掩盖的很好,秦蔻没注意到,托着腮继续问:“那寻常百姓呢?假如家里有人在远方、又或者说想和在别的地方的亲戚通信,又怎么办呢?” 这问题一点红是肯定回答不上来的,因为他就没人可以联络……而楚留香呢,他的生活其实和大多数人并不一样。 他的名气是大得离谱的、他的朋友是多得吓人的,他经常一个人离开他的小船,四处行走,多管闲事,等到他累了,就回到自己的那艘小船上,喝他最喜欢的,吊在海水里冰冰凉的西域葡萄酒。 而若是要传什么消息给苏蓉蓉她们,那也容易,因为死心塌地地认他做真心朋友的人实在不少,很多时候,他传消息都靠的是丐帮弟子的消息网。 这样的生活当然是极端浪漫、又极端不现实的。 楚留香没提他自己,只说:“商队。” 他和秦蔻解释:“普通百姓用不了飞鸽传书、也用不了各地官道的驿站,只能托走南闯北的商队、或者走镖的朋友帮着带信件,只不过这商队、押镖,少则几个月、多则一年半载的,实在慢得很。” 而且这信件也不是一定就能带到的,一切都充满了不确定,因此才有了“家书抵万金”的感叹。 秦蔻觉得难以想象:“那想要知道亲友的近况,一来一回,居然需要一两年?” 她当然是惊讶的,因为她对古代人生活的了解至多也就是小时候看的一些古装剧、以及偶尔去博物馆里走马观花的看上一圈儿,要么就是一些网上的科普。 其实现代人对古代生活就是有一种奇奇怪怪的滤镜的,就只看那些穿越小说,为什么女主角一穿越,要么是公主、要么是公门小姐呢?第一是身份高了比较苏,其二也是因为,史料的记载当然多是集中在上层人士身上的,大量的平民生活细节,都只是作为背景存在的,一句“八月,某地大旱”就被带过去了。 至于武侠小说……某种意义上来说,和西方的中世纪魔法一样,属于幻想题材…… 楚留香叹道:“可不是?所以百姓家中不愿女孩儿远嫁,就是因为去得远了,就真的杳无音信、是死是活都不知晓了。” 他又看了一眼手中那小小的手机。 这手机很是轻巧,小小一个,不点亮屏幕就这样瞧着,也实在瞧不出什么门道,岂知竟会有这样的大神通!千里传音、千里传音,这近乎仙术的科技(秦蔻语),所带来的意义又何止只是平日里和亲人朋友相互通信这样简单呢? 就说这行路吧,其实他们那时候,整日风尘仆仆、东奔西走的大都是江湖人,普通百姓是不挪窝的,其一,是因为路不好走、也无甚必要,许多人去过最远的距离,就是距离村里最近的县城……或者镇子。 其二,也是因为危险。 出一趟门,动辄一年半载,路上夜黑风高,被土匪强盗一刀宰了,就地一埋,谁也不会晓得、谁也不会追究。 其实昨天出门逛街,开车上路之时,他就注意到,路上的车并不只有秦蔻所开的这样的车子。 有一种车,方方大大的,规律地隔一段距离就停一次,路边站着的行人就一个个上去,秦蔻说,这叫公交车,属于公共交通,就是为了便宜人们出行的,花两块钱就能坐,基本上城市的各个区域都会覆盖公交线路。 还有一种绿色的车子,头顶上顶着个别的车辆都没有的牌子,写着“x市出租车”五个字。 出租、车,都很好理解的,在他们那里也有雇车夫赶车的,不过车夫对来往的道路更熟,倘若雇主弱势一些,又露了些财,那么车夫凶性毕露,在路上把雇主杀死取财的也有不少。 昨天他便疑惑,纵观这里,年轻女孩儿单独一人上路行走的不计其数,也无人有甚异样,那么女子独自一人做上这出租车也很寻常,可一辆封闭的、行车速度极快的铁皮车、车夫又完全掌握着行车的路线,这样的情况之下,杀人取财之事难道不会频发? 千年后的人也是人,从秦蔻家大门那厚度与门锁的复杂程度就能瞧出,什么大同社会夜不闭户……即便在这里也是天方夜谭。 但今天他却了解了,上出租车之前,完全可以先和家人联络一番,将那每辆车都固有的“车牌号”告诉家中亲人,倘若发生了什么事情,那么通过这车牌号,就可寻到谋财害命的车夫。 当然了,这样说并不是为了真的事后去追究责任,而是为了警告车夫,莫要乱来,如今的世道,乱来是能追本溯源的。 通信的畅通,必然带来的结果之一,便是更加安全的环境。 当然,无论是什么样的社会,都少不了那些脑子里有坑的、极端愚蠢的恶人,然而要是能遏制住绝大多数还会考虑后果的恶人,那这里生活起来,的确要更安全、更安宁。 他颇为感叹地把自己的看法告诉秦蔻,秦蔻说:“你这样想是对的……但是其实,也不只是手机的原因啦,首先,你们要知道,摄像头是什么……” 22、22 *** 秦蔻发现一个学拼音引申出的问题还真是不少…… 不过社会就是这个样子的,一环扣一环,想要解释其中一件事的作用,就必然要引申到另外一件事上去。 那么要想解释社会的治安问题,就必须得解释解释什么叫摄像头。 秦蔻把手机翻过来,让他们看背面的摄像头,说:“你们看,这个东西。” 楚留香摆弄着手机,问:“这是何物?里头瞧上去有个小孔,倒像是眼睛一般。” 秦蔻说:“嗯……这么说也对,它就是手机的眼睛。” 说着,她就调出了照片界面,想给他们看一看。 正在找合适的照片,她忽然想到以前看过的历史轶闻,说是那时候的老百姓没见过照相机,认为照相机可以摄魂,引起了恐慌。 楚留香和一点红……他们当然不是等闲之辈,来到这里,面对很多新鲜事物都足够的处变不惊,但是秦蔻总是记得,昨天他们出门的时候坐电梯,一点红脸上看上去不动声色,但其实整个人都绷紧了。 她于是挑了一张自己的照片。 这张照片是在店里拍的,那天她去店里的时候给员工们带了咖啡和面包,正低着头分咖啡呢,负责灯光的那个小姑娘叫了她一声,她顺势抬头,小姑娘咔嚓一声,给她拍了张照片。 而且确实拍得也挺不错的,秦蔻就高高兴兴地让人家把照片发过来了。 她把手机塞到他们眼前,说:“你们看这个。” 楚留香瞧了屏幕中那张照片一眼。 照片里的女人头发没梳起来,松蜷蜷地披散着,丰茂异常,她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银丝的“眼镜”,身上穿的是件剪裁略微有些宽大的白色西装,倒是有一种与她现在这幅日常又休闲的模样不一样的利落气质。 经过这几天的相处,楚留香其实已经有点了解秦蔻了,她对他们说什么话、做什么事,全然都是为了解释这个时代的一些事情的,此刻翻出这张精细异常的画儿来,一定也是为了解释手机后头的那小圆孔。 但他仍然微笑着说:“秦小姐这般打扮,倒是与这几日很不相同……当然,也实在好看得很。” 一点红双手抱剑,靠在墙上,一直安静地听他们两个人说话,此刻倒是下意识地垂眸看了她一眼,又默默地没有说话。 秦蔻噗嗤一声笑了:“你是不是看见每一个女孩都这么夸人家?说得也太顺当了!” 楚留香摊手(这个动作也是他昨天新学会的),笑道:“我要是见到个姑娘就这么说一次话,头早被人打破了。” 秦蔻说:“好啦……我给你们看这个的意思呢,其实就是说手机背面这个摄像头,就可以直接把人拍下来……你们前天晚上来的时候,电视里放的那些人啊景物啊,都是这样被拍摄下来的。” 楚留香面不改色,点头道:“原是如此。” 秦蔻歪头,观察着他们的反应,又扭头跟一点红说:“不是摄魂哦!” 一点红:“…………” 他张了张嘴,眼底居然罕见地闪过了一丝笑意,对她说:“我知道,我没有怕这东西。” 秦蔻狐疑地瞧着他。 他解释:“昨日上街,瞧见了不少铺子门口挂着画儿。” 那些画儿都是栩栩如生、精细异常,全然不似是画,再看四周行人,对这些挂在铺子门口的画儿并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异样神色,反倒他还听见好几拨人说:“诶,是xxx啊,我喜欢xxx。” 于是他自然就能知道:这上头的人,都是真实存在的人,且名气大得很,能叫百姓都认得。 而更进一步……这种这么栩栩如生、这么状似真人的画儿,一定也是用一种他所不知道的、独属于这个时代的技术所创制的。 他不着急问,因为他很明白自己不可能在短短几天之内,就将此处所有的新东西都学了去、看了去,况且……作为一个不知何时要走的外人,想来也不必要事事都了解的。 只没想到今天秦蔻就来解释这东西了,更没想到,原来这东西并非只有那等名气很大的人才能享有的,按照她的说法,每个人的手机上,都带着这“摄像头”,每个人都能拍照。 秦蔻说:“那……我们过来一起拍张照片?” 一点红颔首,走到她身边,楚留香也凑过来——他对新鲜事物的好奇程度远远超过了杀手,已经开始对着拍照界面问东问西了。 秦蔻把手机高高举起,手机屏幕里就出现了三个人的脸,楚留香对着手机微笑,屏幕里的他也就冲着屏幕外的他微笑——这东西似乎与镜子极为相似,但又不同于镜子,要实在说的话,他总觉得摄像头里的他和镜子里的他略有一点微妙的不同。 ……这是怎么回事呢? 秦蔻很同情地看了他一眼,摇着头说:“你不上相啊,楚先生。” 楚留香:“???” 不上相是什么意思。 秦蔻不理他,指挥道:“蹲下来一点,你们太高了!” 楚留香忍不住笑了,依言蹲下了点,一点红瞧着她摆弄手机,这东西似乎举得越远、能收入镜头的范围就越大,但她的胳膊伸不了那么长,况且她这手机着实有点大,单手拿着已经不易,还要在上头操作…… 他问:“怎么拍?” 秦蔻:“摁一下中间那个白色的小圆圈就可以。” 他张了张嘴:“我来?” 秦蔻就把手机塞给他。 他学着秦蔻的样子,把手机高高举起,屏幕中出现了自己的脸,那感觉的确很是新奇…… 人的样子居然可以这样被记录下来么?那岂不是……官府出的通缉令上都可附有如此清楚明白的画像了? ……不能怪他的第一反应是这个,他毕竟是个杀手,干的都是手上沾人命的活计。 他压下心中异样的情绪,按照秦蔻刚刚的说法,轻轻摁了一下手机屏幕中间的那个白色小圆圈,刹那之间,画面定格,一张照片已然拍好。他把手机还给秦蔻,秦蔻就把那张合影翻出来给他们看。 碍于手机屏幕的大小……以及一点红虽然胳膊长到可以拿来当自拍杆用,但完全不懂得任何自拍技巧,平平无奇地把手机平着往前伸,导致比他们两个矮上不少的秦蔻只露了半张脸出来,看上去像是在暗中观察什么。 除此之外,一点红颇有些心不在焉的样子,侧着头垂着眸,拍照的那一瞬间似乎在想别的事情,楚留香一只手摸着下巴,倒是兴趣盎然地盯着镜头看——他应该还在琢磨不上相的事情,当然了,他本身就是个五官条件优渥的男人,即便不上相,那也只是是从“顶级英俊”变成了“非常英俊”。 唯一好的一点,就是这张自拍非常清晰。 这样子把手伸出去一直举着,在镜头里调整姿势表情,对充当自拍杆的那个人无疑是一种酷刑——平常人的胳膊在空中平举一会儿,就已经酸得不行了,不过这对古代侠客来说当然不成问题啦,一点红的胳膊稳得和磐石一样——方才抬起胳膊的时候,秦蔻都能看见他手臂上流畅紧实的肌肉线条。 ……这就是人肉云台么? 第一次充当自拍杆……除却拍照技术,一切都还行。 秦蔻小姐对待古代侠客们的态度是相当的宽容,只觉得他们没把拍照当成摄魂心生抵触,就已经很了不起了。 不过一点红盯着那张拍得异常惨烈的照片,倒是眼神闪动了一下,张了张嘴,道:“抱歉,我……” 秦蔻摆摆手,打断他:“没事,以后有的是拍照的机会。” 她把照片保存下来,又发给了一点红——刚刚她在旧手机里登陆了她没怎么用过的微信小号,拿来给他用,至于楚留香……她不是批发小号的,只能待会儿教他怎么样用手机号注册一个新的微信号。 顺便给他打了一行字发过去。 秦蔻:这是你第一次拍照,已经很好啦~ 猫猫手握玫瑰花.jpg 一点红:“…………” 这又是什么?这也是拍出来的么?这时代的猫儿也与他们那时不同,居然能做出这样子的动作? 而且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这张照片里似乎存在着某种他不是很理解的趣味…… 秦蔻打字飞快:这个叫微信,我们这边一般没什么急事都不打电话,都是在微信上联络的,有事没事聊聊天,是不是很方便? 一点红:“…………” 他观察着那个界面,只见上头一个大框,底下一个小框,秦蔻正是在那个底下的小框中调出了另一个框,上头密密麻麻地排列着她所说的“拼音”,她在上头飞快的摁着,方块大小的字就一个个的蹦出来。 是了,这便是拼音的重要性了,他也明白什么叫“输入”了。 又见底下那小框之中有三个小圆圈,其中两个他瞧不太明白,最后一个倒是看得明白,是个娃娃笑脸,他试着点了一下,屏幕上就跳出了一堆黄脸圆圈娃娃,喜怒哀乐,个个情绪不同,上书:所有表情。 他明白了:这便是用简单的画儿来表达情绪的吧,千年之后的人倒是有巧思的很。 他并不是真正的铁石心肠,对别人的好意视而不见,秦蔻这几日,真是把他们当做是初生于世上的婴孩一般对待,耐心又温柔,一点红要是这也看不见,他就真的是如江湖人所的一般,是个没有思想、只会杀人的行尸走肉了。 况且她连着发了好几条消息,想来是要回应一下的,只可惜他还没学拼音,并不知晓如何输入文字,这表情栏倒是丰富得很,看起来也很直观,不若就试着回复一个表情吧。 他这样思量着,便非常含蓄地点了排在最前面的那个微微一笑的表情。 一点红:微笑.jpg 秦蔻:“。” 秦蔻:“…………” 23、23 *** 秦蔻表情微妙。 一点红不明所以,很是困惑,于是直接开口问道:“这……微笑表情,可有什么不妥?” 这困惑又认真的神色,真的还怪老干部的。 秦蔻笑得好大声,一边笑一边说:“没事没事,这个东西就比较微妙,得深入语境才能懂,你别在意。” 一点红:“?” 听不懂。 不过他倒是对另一件事挺感兴趣的,问:“这‘拍照’,便是用摄像头对准要拍之人,摁一下那圆圈儿即可么?这东西……也是人人都有的么?” 秦蔻说:“对,人人都有的,操作也都是这么简单,不过这也就是日常随便一用,还有很多专业的设备,像你们昨天在街上看见的海报,还有电视里的人和景物,都是用更专业的设备拍摄出来的,我自己也有相机,可以拿来给你们看看呀。” 她的相机是拿来拍舞台的,拍出来的乐队舞台照就挂在店里的照片墙上展示……不过她拍照技术不怎么样,一般都是直接找乐队经纪人要他们拍的舞台照。 一点红默然半晌,忽然道:“我明白了。” 一开始,他们是在说这手机的普及带来的社会安宁,但秦蔻却说,不只如此,还有别的,然后就给他们展示了这摄像头。 摄像头可以这样清晰、这样明白的留下人的影像,甚至能将人的所作所为悉数录下,存在手机之中,往后无论过了多少年,只要想看,便能复现出来。 而既然人人手中皆有此物,也就是说,人人都能用摄像头对准别人。 这手机摄像使用起来如此快捷方便,且全然无声,饶是最顶尖的武林高手,也没法子在第一时间发觉此物,随随便便就有可能被人拍下身影、拍下所作所为。 更进一步来想,这般好物,民间都已兴盛普及至此,那么朝廷难道不用么?朝廷用的只会比民间兴盛之物更好,绝不可能更差的。 倘若,朝廷在那“出租车”里,强制性的装上这样的摄像头,随时随地注视着,行人出行还担心什么杀人求财抛尸?再倘若,像昨日出行的那些街道、商场里头,若也在各处装上摄像头,那岂非就是一只只的眼睛,随时随地地注视着这里所发生的一切? 秦蔻问:“想什么呢?这样出神。” 一点红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秦蔻说:“对的,所以你看昨天我们在路上开车的时候,路上的车都很遵守交通规则,就是因为路上到处都是摄像头,如果超速了或者闯红灯,那都是要扣分的,分扣得多了,驾照被吊销了,连车都开不上了。” 这便解释了两位古代侠客听说了诸多复杂细碎的交通规则之后的了另一个疑问——如何保证执行? 众所周知,没办法落实的规矩,那就不是规矩,而是活生生的笑话。 而倘若在衣食住行方面都能很好的执行规矩…… 一点红慢慢地说:“想来……千年之后,这世上当是不存在□□之事了?” 谋杀,怕不是这世上最古老的罪恶之一。 然而杀人,这却并不是人人都有勇气、人人都有能力做来的。 所以杀手和伎女一样,都是这世上最古老、最卑贱的职业,放在以前,一点红全然想不到杀手这职业有一天竟然也会消失。 但秦蔻却说:“也不是。” 一点红的眸光闪动了一下,皱了皱眉,一双黑漆漆的眼睛就这样瞧着她。 居然不是?现如今竟仍有□□之事?究竟是何等人,才能在这铺天盖地的摄像头之下全身而退? 秦蔻说:“啊,我之前看过这样一个案子,就是两广那边,有个商人想杀死他的竞争对手,就找到个人,出两百万买他的命……” 楚留香:“既然已办成了铁案,想来这雇凶杀人者和杀手都已伏法?只可惜了那人的性命……” 秦蔻:“咳咳,我还没说完呢。” 楚留香:“?” 秦蔻快速说:“然后杀手不敢动手,转包一百万找了下家……就这么层层外包了四五次,到最后一人手上只剩十万了,人家觉得为了十万块杀人太不值当了,转头告诉苦主了,苦主一报警,把这些人一连串揪出来端了。” 楚留香:“…………” 一点红:“…………” ……行吧。 秦蔻道:“所以其实,现代也不是什么大同社会啦,就像刚刚说的出租车司机杀人的隐患……其实还有的,但是很少很少了……天哪我们都扯了一个小时了,快点、快点学拼音,待会儿吃饭。” 说着,她就把自己的ipad塞给了楚留香,又去拿了一些便于他们练习的纸笔,教他们怎么样去握笔,说:“这个叫圆珠笔。” 圆珠笔的笔尖十分顺滑,且不用研墨就可直接书写,楚留香又忍不住动手把笔给拆了再装上,叹道:“的确是方方面面都便利了许多。” 秦蔻又怕他们觉得自己看着会窘迫,于是就上楼去了,只留他们两个在客厅自学。 而且他们学得也很快,他们是本来就认字的人,现在需要的只不过是学会用二十六个英文字母组合起来的拼音,且这拼音与声韵学又有诸多相似之处,却又比佶屈聱牙的声韵学要容易许多许多,与浅显的白话结合起来,想来给三四岁的孩童学,也无甚困难之处。 本来开始学的时候,就已经十一点多了,十二点的时候,秦蔻打开外卖软件,准备叫外卖。 她一个人住的时候,还偶尔自己下下厨,搞点能下口的东西,现在家里有三个人,其中两个饭量还挺大……她就完全不准备自己动手了。 直接点了家附近的中餐,挑挑捡捡选了五个菜,有辣的也有不辣的——她自己是无辣不欢的,但是一点红不能吃辣。 外卖送得很快,菜上桌的时候,他们两个拼音也都学的差不多了,甚至楚留香已经无师自通地学会了用二十六键给她发消息……而且该说真不愧是武学奇才么?仅仅一个多小时,他不仅把拼音掌握得差不多了,甚至已经熟悉了手机上的26个字母排序,打字飞快! 这真的是…… 要知道没多少年前,电脑打字员还是一份“高技术”的职业呢!而他们是来自千年之前的古人! 秦蔻招呼他们上桌。 她今天点的是一家口碑不错的中餐馆,开在商场里,这种连锁的中餐馆画风都挺一致的,菜单看不出非常明显的地域性——就说这家吧,荤菜她点了鱼香肉丝、梅菜扣肉,素菜点了个白灼菜心、荷塘小炒,顺便再来个凉菜,五彩大拉皮!……饭后甜点再搞个冰凉凉的芒果糯米饭。 24、24 他们来这里是第三天,第一天就吃了碗泡面,第二天吃了火锅和烤肉,到现在才吃上一顿正经的米饭炒菜。 菜量挺大,还有糯米这种特别顶饱特别抗饿的大杀器,不过有他们两个人在,解决完不浪费也不成问题,况且——况且秦蔻私心里很喜欢吃饭多两个饭搭子。 一个人吃饭菜点多了根本吃不了,剩一堆浪费,点少了又总觉的不过瘾,点那种直击单身独居人士的小碗菜外卖吧……真的,全是预制菜,千篇一律的口味,没一家好吃的。 还是这种现炒的比较对她的胃口,不过就是外卖送过来需要一点时间,炒菜讲究的就是一个刚出锅就吃,口感上肯定还是有区别的。 她问他们两个今天这个菜怎么样。 楚留香在吃辣上与秦蔻还是很合得来的,他很喜欢那道辣子鸡,说:“这道菜倒是咸辣酥脆,里头的肉……是鸡肉么?怎会如此嫩滑?” 这问题叫一个现代人听起来,其实是很摸不着头脑的,什么叫鸡肉为何如此嫩滑?难道鸡肉还能不嫩么? 秦蔻又不是专门研究古代食货志的,网上的基建小说一般也很难涉及到这样细致的层面,忽然她也很懵,啊了一声,说:“鸡肉难道不都是这个味儿么?” 楚留香说:“我们那里吃鸡多是小火慢炖,炖到汤清味美,主取鸡汤来食,鸡肉倒只是小食几块就是了,也不太拿来做炒菜,因为鸡肉实在质地紧实,不好嚼。” 秦蔻明白了,说:“啊,我知道了,老母鸡汤,是么?” 楚留香颔首。 鸡汤秦蔻肯定是喝过的,那种号称是农村土鸡的老母鸡汤,她也喝过,汤味道是挺美的,但是肉是真的干柴柴的,遇到不太好的厨师,牙口再差一点,这种老母鸡的肉纤维是真的嚼不烂啊嚼不烂。 她说:“啊,我们这里现在的鸡和你们那时候都不是一个品种了,出栏很快的,五六十天就可以出栏了,肉质就比较嫩了,再来,现在这么多人,真和以前一样慢慢的养、一只鸡喂个一两年,哪里够这么多人吃啊。” 楚留香道:“原是如此。” 他十分喜欢这道辣子鸡,鸡肉是炸过的,带着些些油香,又令鸡肉表皮有种酥脆脆的口感,辣椒很多,老实说,这个菜上桌,他还看到自己的友人一点红瞳孔都缩了一下……想来是看到被调味料淹没的鸡肉小块整个人都不好了。 不过这道菜倒是没有看起来那么可怕,辣椒很多,但不算很辣,带着独属于辣椒这种作物的香味……说实话,他吃了几顿这里的饭菜之后,已经非常明白为什么这个时代已经不用茱萸、芥菜来调辣味了。 秦蔻接着解释:“不过速生的鸡嘛……为了追求出栏快和出肉率,在口味上就比那种农村走地鸡要差一些了,现在一只土鸡的价格还不低呢。” 还有西红柿,秦蔻她爸爸总说,现在菜市场里买到的西红柿都和他小时候家里养的那种味道不一样,没有西红柿味……这就是因为品种改良,西红柿这种蔬菜(水果?)皮很薄,不容易运输,于是就改良出了现在市面上能买到的那种皮比较厚的西红柿,作为代价,味道就没那么足了。 楚留香笑道:“物以稀为贵,这世间的道理莫过于此,在哪里都是一样的。” 就好比说这用以盛菜的塑料碗,透明、轻薄,明明如水头最足的玉石一般清透,然而手感却又与玉石极为不同,带着一种难以言喻的弹性。若在他的时代,天下忽然出现了这样一只塑料碗,那必然是天下最珍贵的宝物,想来皇帝是必须要拥有的,再想来,他说不定会闯进皇宫去,冒着极致的危险和刺激去瞧一瞧这塑料究竟是何种宝贝。 但这想法若告诉秦蔻,告诉此世之人,想来会很令人发笑吧。 秦蔻又问:“说起来,你们那时候有炒菜么?” ——炒这种烹饪方式,可不是自人类历史一开始就出现的,秦蔻记得自己以前看一本穿越南北朝的小说,里面那个主角刚穿越过来,就有好心的一家人在家里给他炒了菠菜吃。 那时候看文的秦蔻还没意识到什么不对劲,直到翻评论区看到读者吐槽“南北朝哪里来的炒菜”。 炒菜炒菜,首先要有一口铁锅,其实锅铲也是必须的,在铁器紧俏的年代,一家子有一把菜刀都是了不得的财产,铁制的耕器更是命根子一样的紧要,就不说隋唐,光说秦蔻爸爸吧,中老年男性就是有喜欢在饭桌上忆苦思甜的毛病,秦蔻已经不记得他说了多少回,小时候他那个村子,家里有一口铁锅的人家简直就是凤毛麟角,说媳妇的时候都会专门把这个事拿出来说。 不过这个在楚留香的时代成立么?……想来是不太成立,武侠小说嘛,谁还不是手里有刀有剑的,感觉上铁的产量很高,而且朝廷对铁器的控制能力非常弱。 再一个是要油、炒菜讲究的是一个猛火快炒,油多用植物油料,隋唐以前,人们获取油脂多是动物油脂,温度一降低,动物油脂很容易凝固,所以炒菜的流行还得等到植物油料的使用推广之后。 结果楚留香说:“当然是有的,像是这荷塘小炒,每年到了时令,在下必去苏州的馆子里尝上一尝的。” 所谓的时令,便是夏秋交际之时,茭白、鸡头米成熟的时令,鸡头米与红菱、虾仁、藕带同炒,用荷叶托着呈上,实在好味。 另有一道油焖茭白也是名吃,茭白切块,小火慢慢煎,至微微发黄,再配上春天里留下的河虾虾籽,那一口,实在是鲜灵到不行。 秦蔻说:“诶,有茭白啊,那你们那里吃菰米么?” 楚留香摸摸鼻子,道:“杜草堂有诗云‘波飘菰米沉云黑’,只是可惜得很,在下也算是对享受二字颇有研究,于食之一道,也算老饕,然而这菰米,却只听其名,从未见过实物。” 秦蔻说:“啊,其实那也正常,茭白就是从菰这种植物中来的,菰被一种黑粉菌侵入之后,就没办法正常的开花结籽,反而会膨大产生菌瘿,这种菌瘿其实就是茭白,因为实在很好吃,所以唐之后的人就从种菰米转为种茭白了,也许是因为这个,你们那时候雕胡米才消失了,哦对了,我还听说菰米这种东西产量其实很不稳定的,也是原因之一吧。”1 楚留香怔了一怔,道:“竟是如此。” 他又赞叹道:“秦小姐实在学识渊博,食货的学问,竟懂得如此之多。” 秦蔻摆摆手,说:“不是啦,现在人的信息获取渠道太丰富了,想知道什么事情都比你们那时候容易太多了,你们那时候大儒才能研究的事情,我们这里,楼下保安大叔,只要想知道,也能找到渠道去学习的。” 她说:“这就是互联网的伟大之处了,我们现在想要知道什么事情,学到什么知识,遇到的问题其实不是没东西可看,而是可以看的东西实在太多,怎么样在海量的信息里检索到合适的、真实的东西,才是现代人要学习的。” 25、25 *** 互联网——秦蔻是第一次提起这个东西,这是一个古籍古书中完全不存在的词语,这也就意味着,这种叫“互联网”的东西,同塑料一样,是“近现代”(秦蔻语)的科技爆炸之后才出现的新事物。 但楚留香的脸上却并没有出现过于惊讶的神色,他只是坐在那里,唇角露出了一丝淡淡的微笑,道:“互联网……互联网,这便是秦小姐之前所说的‘网上’么?” 没错,他是知道的。 在江湖上讨生活,最重要的往往不是绝高的武功,而是独一份儿的眼力与见识。 在这个全然陌生的新世界,楚留香那曾经引以为豪的见识已完全派不上用场,在此地,他的知识甚至比不上一个四五岁的孩童——孩童都已能够熟练地去掌握拼音与拼写了。 但他就像是一块海绵,在来到这个陌生世界的第一秒,他就已经开始不动声色地观察、吸收与模仿了——他换上秦蔻准备的新衣服的时候就发现,这里的裤子在裤缝处均有两个口袋,里头恰恰好可以放下一只手,于是他就立刻调整了自己站着时候的姿势,莫要负着双手了。 昨天上街时,他也观察到了——的确,这里的年轻人随意站着时,要么是双手把玩着那种叫手机的神奇造物,要么是一只手插兜、一只手把玩手机,唯有老年人在街上慢慢散步时,才见负着双手这样的姿势。 而网上这词,他也听见过好几次了。 一开始是昨天在商场中逛街之时,他听见一个女孩儿与自己的女伴谈天,道:“你们看了么,网上说xxxxx。” 网上?什么叫网上?渔网么?那“说”又是怎么一回事?什么样的网竟还会开口说话……? 后来又见几个人谈天,那人一边说着网上怎么怎么样,一边又把自己的手机往友人眼前塞。 昨天楚留香还不是很理解手机这种造物,刚刚秦蔻给他之后,他才理解——原来手机就是一种能千里传音,还能随时传信的好物!再结合昨天那几个人的语境,这“网”显然指的不是渔网,而是一种可以传递消息的东西。 这就好理解得多了,甚么“关系网”、甚么“消息网”,楚留香那时代也是有的。 就好比说丐帮吧,丐帮弟子遍布天下,又如何不是一张铺在这中原大地上的一张密网?无论是什么样的秘辛,只要有丐帮弟子在的地方,便会通过一个个的弟子、一个个的分舵飞速地传播着,因此丐帮才被人称作是中原第一大帮,即便少帮主南宫灵的武功在江湖上只能勉强称一流,但也已足够叫人尊敬了。 手机既然能通讯,能如此快捷地传递消息,那么利用手机,自然而然地便可建立一张这样的网……这能量,光是想一想,便叫人心中吃惊,他又敏锐地意识到,一个王朝……啊不,一个政府,又岂能不在意这样巨大的信息网? 总之就是……感觉理解了,又感觉好像有哪里不对劲。 毕竟他听到的大部分关于“网上”的内容,都是谁谁谁和谁谁谁恋爱了、谁谁谁和谁谁谁分手了……还有秦蔻今天拿来那些非常幼稚的拼音视频时提过一嘴,这些视频都是从网上来的。 这话给脑补了好大一串的楚留香听,就好似是那月黑风高杀人夜,有着特殊渠道、满嘴黑话的信息贩子,在他耳边十分神秘说着什么“给你看个大宝贝”,结果等你到了地方,对方掏出一包瓜子给你磕。 楚留香:摸不着头脑.jpg 关键又在于,他敏锐地觉得这问题其实不太好问出口,就好比那丐帮的信息网,在他发现南宫灵真面目、与他翻脸之前,他们二人的关系不可谓不好,但他也从不问这其中细节。 秦蔻……秦蔻当然是个古道热肠的好人。 按照她自己所言,时空乱流之所以会发生,其实正是因为她本人的缘故,是而她须得负责起他们二人在这千年之后的生活,然而他自己却很明白,倘若没有这时空乱流,他们二人……他们二人怕不是早就已经葬身大漠,化为白骨了。 是而,即便他来到了千年之后,与千年之前的亲人、友人隔着如此亘古不变的时光,他这几日躺在榻上,一闭眼,便忍不住想起苏蓉蓉、李红袖、宋甜儿三人,心急如焚,恨不得立刻跳回去找到她们……但他面上却是依然什么都不显露出来。 楚留香这个人,惯常是妥帖周到的。 许多男人总觉得有钱、有权,便可换得三妻四妾,只说得好似全天下的女人都只在意他那两个臭钱,但楚留香却很明白,其实一个人是否真诚、是否温柔妥帖,才是更重要的,男人想追求女人,与男人想同另一个男人当朋友,是全然一样的事情,真正的朋友既然只能用真诚与待人去换,那么真正的爱人当然也一样。 这也就是楚留香为何如此受到江湖上女孩子们欢迎的原因。 所以,这样妥帖周到的他,即便自己心中再是焦急,也全然不会在秦蔻面前展露半分,叫也不舒服的。 而且,像“信息网”这样稍显敏感的话题,他自然也不会主动提起。 直到此刻,他听见秦蔻说起所谓的“互联网”,才一下子与自己之前的猜想联系了起来。 这“互联网”一词,虽说他从未听说过,不过望文生义,却是好理解,互联互联,便是互相联络、互相联系之意了,那么这互联网,便是人与人互相联系所组成的一张巨网,与他猜测的倒是八九不离十? 于是他就问出了刚刚的那句话。 秦蔻说:“啊……对的,所谓的网上,指的就是互联网,而互联网,就是……” 她似乎认为这是一个很难向他们解释、又必须向他们解释的问题,为了思考一个好的说法,面前的姑娘陷入了思考之中。 楚留香忍不住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秦蔻很是诧异地看了楚留香一眼。 楚留香挑了挑眉,摸了摸鼻子,道:“这猜测十分离谱?” 秦蔻说:“不是……你已经猜得八九不离十啊。” 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仅仅凭借观察到的一二小碎片,就可以把事情理解到这个程度……他的观察力和推理能力……真的不是盖的! 这就是可以用xxx传奇命名的主角的智力么……秦蔻颇为复杂地看了一眼楚留香。 而这一眼,又恰恰好落在了一点红的眸子中。 心中那种古怪的、仿佛他们与秦蔻之间曾经认识的感觉再次涌上心头,杀手不动声色地瞧了秦蔻一眼,又没什么表情地把目光重新放在了自己的手上,轻轻地、放松地、一下下地用手指扣着桌面。 可观察力同样惊人的楚留香却好似什么也没瞧出来一样,并不转移话题,只是等着秦蔻来说明什么叫“互联网”。 秦蔻想了一会儿,说:“你猜测的确实不错,但还是有那么一点不对,因为我只告诉你了你手机的两个功能,第一是打电话、第二是一对一的发消息,其实,手机、还有这个ipad,以及……你们等一下。” 说着,她回到自己的房间,把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拿了下来,给他们展示一些自己电脑里存的资料。 她说:“这个是电脑,顾名思义,就是用电作为能源的脑子,你们看,人通过学习,脑子里就会累积各种各样的知识吧?而在合适的时候,这些储存在脑子里的知识就可以教给别人……也就是,传递给别人。” 这是很好理解的。 中国古代向来崇尚老人,一来呢,是因为人活七十古来稀,实在少见;二来也是因为,农耕社会是高度依赖经验的,老年人活的时间久、见过的状况多,很多经验都储存在年老之人的脑袋里,因而才有“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的说法。 这说法放在现代很显然是不成立的,因为时代发展的太快了,二十年前的社会与现在的社会截然不同,经验不可共用。再者现在的教育越来越好了,秦蔻偶尔看到什么“少儿编程课”的招生信息,再想想自己小时候上微机课,都坐在那里玩儿金山打字通,就会忍不住感叹现在的小孩太厉害了。 但讲给两位古代侠客听,却是合适的,因为武功这种东西,玄之又玄,回想小时候看的各种武侠剧,里面最长提到的就是一些神秘的世外高人,他们通常白胡子飘飘、还掌握了失传的绝世武功。 楚留香果然秒懂,说:“所以这电脑,也像人脑一般,存着许多知识、经验,通过微信或者电话的方式,便可以传给别人?” 秦蔻说:“不,其实电脑、ipad、手机这样的东西,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功能,我没有告诉过你们。” 她想了想,说:“你们可以认为这个功能是……藏书阁,每个人都能通过这几样东西,把属于自己的知识、视频、音频、文字、图片等等东西,放在这个藏书阁中,而同时大家也可以随时地通过手机电脑去取用别人放在这里面的东西,这个藏书阁就是由大家手中一个个的电脑和手机连接起来组成的,把手机、电脑当成是结点,是不是就很像一张网呢?一张……无形的、笼罩在所有人头顶上的……信息网络。” 楚留香忽然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气,久久没有说话,似乎被秦蔻的形容震撼到了。 贯穿经纬、天地,平等地笼罩在所有人头顶上的……网络么?如天幕、如星辰大海一般广阔又任人取用的知识么? 半晌,他忽然问:“如此伟大的造物……不知当今的人,都是如何运用这‘互联网’的?” 秦蔻卡壳了。 她说:“看熊猫睡觉。” 楚留香:“???” 楚留香:“啊?” 秦蔻比划比划:“就摄像头嘛,你们知道的,有的摄像头是可以直接通到网上直播的,一天能有几十万人就看熊猫吃饭睡觉打滚呢,哦对了,熊猫就是一种特别可爱的动物,你们那里也有的,就是名字不一样。” 楚留香:“。” ……认真的么? 26、26 *** 楚留香——这款温柔倜傥型酷哥的脸上就很少见地露出了一种十分一言难尽的表情,好像在表达“……就这?” 秦蔻比划着:“是真的!还有那种修驴蹄子、磨刀、磨贝壳之类的视频,观看量真的能达到几十万呢。” 楚留香:( ̄. ̄) 秦蔻说:“互联网……是一种信息的集合体吧,想拿来干什么都可以,不过……” 她耸耸肩,接着说:“不过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互联网也是一样,不可能只有好的没有坏的,事实上,有的时候人在网上说话,比在现实里说话要难听多了。” 楚留香微微一颔首,道:“我明白。” 只要想一想互联网的使用方式,这再没什么不好理解的了。 互联网,便是通过这一个个的手机、电脑等物,将人和人畅通的连接到了一起,任何人只要动动手指,就能轻松将自己要说的话发布于大庭广众之下,且绝不会有人晓得发布消息的这个人究竟姓甚名谁、家住何处、家中几口人。 江湖上常常出现这样一种人,他们武功平平、见识也并不多,但是嘴巴里吐出的话却难听得很。 这种人在讲这种话的时候,是万万不会当着正主的面的,江湖上的高手往往骄傲得很,下手又绝不留情,倘若正主听见了,那么因为嘴巴不干不净送了命也不是没有可能——就好比一点红,他这辈子绝不允许任何一个活着的人叫他懦夫,一旦有,不好意思,什么叫剑下一点红,你便能亲自感受感受了。 而在全然匿名的网上,说话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全然没有的。 秦蔻这样一说,他便立刻反应过来,这“互联网”不仅是个巨大的知识宝库,却也是一个巨大的森冷江湖。 秦蔻却不想继续这个角度,说:“归根结底,互联网是一种工具,有好处、也有坏处,既然来到了现代,就不可能不体验这种工具的。” 而拼音与数字,就是使用这种工具的方式,秦蔻是个现代人,她太熟悉现代的生活了,其实是没办法站在古人的角度看问题的,所以她必然不可能面面俱到。 他们两个足够聪明、观察力也强,只要让他们学会如何使用工具,那他们遇到不懂的问题,就知道如何自己去找答案了。 手写输入当然也没问题,但是他们两个的学习能力与学习欲望都很好,学个拼音轻轻松松的,既然有更方便的选择,何必去手写呢? 这一顿饭的功夫,又聊了许多,几个菜都吃得差不多了,秦蔻饭量不大,吃碗米饭后就吃不下了,饭后甜点嘛……她现在一看到那个芒果糯米饭就顶得慌。 于是只好推到他们跟前,说:“你们尝尝呀。” 芒果椰浆糯米饭,这种甜品无论从气质到用料,都有一种浓浓的东南亚风情,而且也确实在泰式餐厅里比较常见,秦蔻每次去都会点,结果每次都吃不完。 糯米和椰浆混在一起蒸熟放凉,上头整整齐齐地码着金黄芒果块,顶上再浇下凉凉的椰浆,椰浆流过这种为人们所喜爱的热带水果,渗入沁凉软糯的糯米中——蒸糯米的时候还需要放一点斑斓叶和盐,这样子斑斓叶的香气会渗进糯米之中,盐又让这一道甜品吃起来更清爽。 当然,不能忘了油炸绿豆仁,顶上撒上一点,酥酥脆脆的,口感非常好。 一点红吃了一口,品了品,觉得有点怪。 这吃食上的果子、这浇在上头的汁水、以及渗透在糯米中的淡淡叶香…… 他又吃了一口,道:“这几样东西,倒是从未见过。” 秦蔻说:“啊,椰子啊,椰子是在海南的,就是琼州……你们那里应该有琼州吧?还有芒果,芒果……嗯,琼州也是有的,然后你们那时候有爱州么?反正就在那一块儿,天气很炎热的地方。” 爱州,就是越南。 南方——江南沿岸是鱼米之乡,但是极南之地,两广、闽地、琼州、百越,这都被称作是毒瘴之地呢。 其实只要夏天去这些地方走上一遭,就知道为什么古人认为这些地方是流放政敌之地了,真的是……太热、太热了,没空调真的是遭不住。 也因此,饶是楚留香和一点红这样惯常流浪的人,也没去过琼州。 一点红道:“没想到那等穷乡僻壤苦热之地,竟也物产如此丰富。” 秦蔻说:“下次请你喝椰汁,虽然有点甜吧……但是冻得冰冰凉喝一喝,真的蛮舒服的。” 就是那个外包装吧,实在一言难尽。 一点红瞧了她一眼,张了张嘴,道:“好。” 她又说:“下午我要出门去,你们自己看看干嘛吧,钥匙我放在玄关,想出门你们就带上,不过……现在到处都是摄像头,可别带着剑乱跑哦。” 楚留香说:“好……不过在下还有一事不明。” 秦蔻说:“嗯?什么事。” 楚留香双手插兜,伸出一只手摸了摸鼻子,面上带着春风般的微笑,双眼之中却好似笃定了什么一样,瞧着秦蔻,慢慢地说:“秦小姐是不是……认识我们?或者说,在什么地方听过我二人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