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中世纪,抽卡升爵》 第一章哈布斯堡 比武场上,黑色的马鬃随风飘扬。 铁蹄踏在松软的草地里,掀起大片的泥土。 头戴桶盔,只露眼部一条缝隙作为观察口的骑士,身穿锁子甲,外套黑色罩袍,骑乘在一匹来自高卢的黑色妮萨安战马,正对着一具充当标靶的稻草人进行冲锋。 沉重的白榉木骑枪被他夹在腋下,与手臂和身体构成了一个标准的直角三角形。 这种姿势能给骑枪提供一个稳定的支点,也是当今世界,几乎所有骑士都必须掌握的夹枪冲锋战术。 他手中的骑枪是实心构造,前细后粗,极为笨重,在骑士比武大会上广为使用,但由于质地较脆,很容易断裂。 第一轮冲锋。 骑枪精准命中,金属质的枪尖透过稻草人的胸膛,强大的冲击力将整具稻草人都挑飞到了半空中。 骑士擎着稻草人,横空一挥,将其抖落。 随即他丢弃了沉重的骑枪,纵马驰聘,在路过一旁的武器架时,身手敏捷地从中抽出了两把短矛。 在重新调转马头冲锋之时,骑士反手持枪,举过头顶,自上而下插落,精准地钉在了一具稻草人的脖颈处。 这里往往是敌人护甲的薄弱处。 战马掠过宽阔的比武场,骑士反手抽出另一把短矛,力贯周身,将其狠狠投掷而出。 但很可惜,这一下没能命中。 短矛插在了稻草人旁边的泥地里。 洛萨摘下头顶的沉重桶盔,露出一张英气逼人的年轻面孔。 他将桶盔随手放在比武场上的圆桌上,举起装满清水的陶罐大口猛灌,这才将方才一番剧烈运动所带来的燥热强行压了下去。 他看着自己面前的属性面板,擦拭了下鬓角淌落的汗水,有些欣慰。 经过一周的康复性训练,他成功使自己的力量和体力均得到了一点的提升。 并且完全适应了这具身体的原主,经过多年的骑士训练,所锻炼出的战斗技巧。 无论是常用的轻重骑枪,短矛,盾牌,手半剑,还是比较冷门的单手锤,连枷,手斧,他都能熟练使用。 作为一名专职战斗的骑士,他已经完全合格,只可惜暂时还未得到册封。 洛萨是一名穿越者。 前世,他曾是一家游戏公司的老板,在晚上和员工一起加班制作游戏的时候,不幸猝死穿越到了这个时代。 取代了在一次训练中,不慎跌落战马,撞到了石头后昏迷不醒的日耳曼贵族次子——洛萨·冯·哈布斯堡。 他苏醒后,他本以为自己穿越而来的是历史上记载的,被称作黑暗时代的中世纪。 但在彻底融合原主记忆后,他才意识到这里与前世所知的中世纪绝对不是一码事。 譬如北方的日耳曼尼亚帝国皇帝亨利·冯·霍亨斯陶芬,在去年冬天,聘请了一位女巫作为皇家顾问,并且征召了上万名农奴,聚集在施瓦本的奥格斯堡,要建造一座独属于女巫的高塔,邀请各地女巫进驻。 这还不算离谱的,阿尔比恩的国王,那位有名的狮心王理查,居然迎娶了一位女巫作为自己的妻子,并且担任整个王国的财政大臣。 这在前世,教权至上的中世纪根本就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这个世界里,女巫跟教会之间的关系,似乎并没有前世那样紧张——最起码表面上如此。 姓名:洛萨·冯·哈布斯堡 爵位:无 职业:贵族 所属势力:大日耳曼尼亚帝国,阿尔高伯爵领(下勃艮第,非勃艮第公国)。 扈从:无 力量:9(正常成年男性平均属性均为5) 敏捷:7 体力:8 耐力:8 精神力:10 天赋:两世为人(融合了两个灵魂的你,天生就拥有比常人高出一倍的精神力,精神力上限永久+5)。 技能:无 系统的名字叫做:“昨日巨舰塔防系统”,源自于他穿越前,正挑灯鏖战,数日不眠不休,亟待完善并发布的一款山寨塔防游戏。 游戏的内容并不新鲜,说白了就是通过抽卡召唤各种各样的英雄角色,防守和强化自己的领地,以抵御一**敌人的进攻。 可问题在于,这款游戏开局就是有领地的! 而洛萨现在,别说领地,就连空头爵位都没有一个,根本就没办法激活系统。 所以至今,他也没能抽取任意一张卡牌。 训练结束后,洛萨返回城堡的房间。 在侍女的帮助下,将身上的罩袍,锁子甲脱下,换了身轻薄的亚麻衬衫,径直来到了城堡的塔楼上。 这座城堡被称作“鹰堡”,音译为“哈布斯堡”,也是他们家族名称的来源。 在高卢和日耳曼,分别用“德”以及“冯”这样的前缀,冠以姓前,意思是“来自”,代表有封地的贵族出身。 “鹰堡”是一座坚固的山间城堡,地势险要,倘若粮食储备充足,即使是千军万马,也很难攻破。 洛萨抚摸着垛墙上的凸起,吹着山间的凉风,有些感慨。 在前世,哪怕是工薪阶级,也能住在冬暖夏凉的空调房,拥有柔软的床垫,二十四小时的自来水。 而在这个时代,哪怕是贵族,过得也远远算不上如意。 尤其是比较尚武,习惯住在城堡里而非乡下庄园的日耳曼贵族,居住环境更是堪称恶劣。 潮湿,阴暗。 老鼠,跳蚤。 司空见惯。 毕竟,城堡在这个时代,军事意义远大于居住意义,最先考虑的永远是坚固性而非舒适度。 塔楼下,传来沉重的脚步声。 头戴脊盔,身披罩衫的军士低声说道:“洛萨少爷,老爷请您过去,该吃午餐了。” “嗯,我知道了。” 洛萨点了点头,随他径直前往了城堡的主厅。 鹰堡的这些军士都是脱产士兵,跟战时才会被征召,平时在田地里务农的农兵不同,他们都是职业军人,整个鹰堡也就只有一百余人罢了。 在战时,他们将和伯爵麾下的骑士们,组成军队的核心,相当于东方将军的“亲兵”。 走进城堡主楼的大厅里,最醒目的,便是石拱穹顶的尽头,那悬了一张挂毯的灰色墙壁上,悬挂着的三面盾徽。 左侧是黄底三黑狮盾徽,中间是黄底黑色单头鹰盾徽,右侧的是黄底红色跃狮盾徽。 前者代表的是洛萨的父亲维尔纳伯爵所效忠的大日耳曼尼亚帝国皇帝,亨利六世所属的霍亨斯陶芬家族;中间则代表大日耳曼尼亚帝国;最右侧的才是洛萨所属的哈布斯堡家族。 在盾徽下的条形长桌上,女仆已摆满了菜肴。 洛萨的父亲维尔纳伯爵,已经跟他的兄长奥托落座了,至于他的母亲,伊莉丝女士,在一年前就已经病故了。 看到洛萨,维尔纳伯爵微微颔首,用眼神示意他入座。 这是个不苟言笑的男人。 他的颧骨很高,眼窝深凹,留着棕色长发和胡须,脸颊有着一道深刻的疤痕,从外貌上来看,他远远算不得英俊。 但他的儿子们,无论是长子奥托,还是次子洛萨,都是相貌堂堂。 见他落座,维尔纳伯爵抬起手在面前,由上而下,由左到右画了个十字。 “感谢天父赐予我们食物,也求您能赐予那些贫苦困顿之人以饮食,以父之名,阿门。” 念完祷告词,维尔纳伯爵才示意两人开动。 今天的菜品还算丰富,主菜是山羊肉炖胡萝卜和土豆,配菜有烤鹌鹑,水果派以及一筐用精细小麦粉制作的白面包。 餐具是银质的,上面有细密的花纹,据说是维尔纳伯爵年轻时,参加十字军东征时带回来的战利品之一...不然,单凭阿尔高这块穷乡僻壤,想要在举办宴会留作备用之余,再凑出一套日常使用的银质餐具,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ps:1.本书世界观架空,部分角色,家族及国家有原型,但切莫考据,譬如维尔纳伯爵就是十一世纪初的角色,而这个时代很显然还没有桶盔,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也不是霍亨斯陶芬家族,而是萨利安家族。 要强调的是:本书是奇幻分类,不是历史频道! ps:2:众所周知,中世纪有三个勃艮第,哈布斯堡所在的下勃艮第,不是高卢的勃艮第,而是位于今天瑞士境内。 ps:3:本书绝大多数人物省略“教名”。 第二章骑士 洛萨很饿。 习练武艺是很消耗体力的事。 再加上今天的午餐不错,所以他吃的有些急。 这时,他突然听到有人用手指扣动桌面,发出笃笃的声响。 见洛萨循声看来,伯爵看了一眼他的兄长奥托,继而说道:“教宗陛下号召,要发起新一轮的圣战。” “在遥远的东方,埃及人已经和萨珊波斯联手,这群邪恶的,信仰拜火教的异教徒魔鬼们,在数十年来不断蚕食着东帝国在小亚的领土,他们残忍迫害着我们的同宗兄弟,阻断朝圣道路,将耶路撒冷王国团团包围。” 伯爵说到这儿,语气微顿: “东帝国的女皇拉盖娅,和圣殿骑士团的大团长杰拉德,在前些日子里,分别向教宗陛下写了一封信,要求动员所有信仰天父的骑士们,帮助东帝国解放小亚,重新打通去往圣城耶路撒冷的道路。” “在高卢,已经有王公们组织了两千多名骑士,并且雇佣了两名随军女巫顾问,踏上了东征的旅途。” 兄长奥托有些振奋道:“父亲,我们大日耳曼尼亚的十字军什么时候出发,总不能让高卢人抢了先。” 维尔纳伯爵皱起眉,有些失望地叹了一口气,没有理会他,而是对洛萨说道:“洛萨,你准备动身吧。” 正听得入神的洛萨有些惊诧:“我?” 维尔纳伯爵的灰色眸子注视着洛萨:“为神而战,是我们哈布斯堡家族应该履行的义务,你作为家族次子,责无旁贷。” 他又看向欲言又止的奥托,冷冷道:“你就不要再想了,哈布斯堡家族已经为天父尽了我们应尽的义务。” 洛萨神情微怔。 的确。 现在已经不是还盛行“分割继承制”的中世纪早期了,现在欧陆的主流,施行的是“长子继承制”。 继承制的变革,根源在于,“分割继承制”会产生类似于汉朝“推恩令”的效果,使家族的领地越分越小,不利于在欧陆这种群雄割据,大小领主互相兼并的环境下生存。 所以像洛萨这样的家族次子,基本上只有两条出路。 一条是成为领主麾下的骑士,用战功博取领地和爵位。 另一条就是进入修道院,成为一名侍奉神灵的僧侣。 比如他的两个弟弟,就在阿维尼翁修道院进修,未来如果家族显赫,能有余力扶持,再加上个人能力突出,或许还有一些可能,成为一处教区的大主教这种带有神职者属性的封建领主。 洛萨只能选择前者,因为他得作为他哥哥的备胎,在兄长无子嗣,可能会战死或病故的情况下,作为继承人登上伯爵的宝座。 所以他注定不可能走上神职者的道路。 至于十字军东征...这是一条危险重重,但同样有可能一夜暴富的道路。 如果维尔纳伯爵当初没有参加东征,现在恐怕跟那些穷困潦倒,每天啃着粗粝黑面包的低等贵族没什么区别。 现如今,在日耳曼尼亚和高卢,封地已经被瓜分得一干二净,即使作为骑士,在其余领主麾下效力多年,也未必能换取一片贫瘠的封邑。 对于需要领地和声望来解锁系统的洛萨而言,去效忠另外的领主,远不如到圣地去跟异教徒做斗争回报更快。 至于风险... 想要功成名就,哪有不需要风险的。 既然来到这个世界,洛萨可不再愿意甘于平凡。 “我明白了,父亲,我会去的。” 洛萨低头拿起汤匙,往嘴里塞了一口土豆浓汤。 这时。 维尔纳伯爵突然声色俱厉地开口说道:“跪下,洛萨!” 洛萨有些茫然地放下了勺子,随即意识到了什么,连忙推开椅子,在长桌前跪下。 伯爵站起身,一把抽出了腰间锋利的长剑,将其搭在了洛萨的肩头:“洛萨·冯·哈布斯堡,以战士之名赐予你勇敢,以天父之名赐予你公正,以圣母之名赐予你守护无辜之人。” “现在,向天父骑士的八大美德发誓:你将竭尽全力打击异教徒和天父的敌人,锄强扶弱,荡尽贼寇。” “父亲,我向天父和八美德发誓,我将友好对待弱者,勇敢面对强敌,惩奸除恶,匡扶正义,忠诚公正,至死不渝。” 啪—— 伯爵的巴掌狠狠抽在洛萨的脸上,发出清脆的声响:“记住,成为骑士,你将面临无数苦难和艰险,希望你能始终如一,铭记着骑士的准则。” 这一下可够狠的。 洛萨心里嘀咕,面不改色道:“我会的,致我所效命的封君。” 伯爵的眉头微微舒展,他将手中的骑士剑横端在手中,说道:“那就接剑吧,洛萨骑士。对于你的德行,我或许还看不真切,但在个人武艺上,我很确信,你无愧于它。” 这是一把武装剑,也就是常说的骑士剑。 区别于洛萨惯用的,既可以双手握持,又可以单手握持的手半剑,武装剑只适合单手使用,一般会搭配一面筝形盾或鸢盾使用。 洛萨接过武装剑和剑鞘,将它佩在腰间。 维尔纳伯爵轻叹了一口气:“你不必称我为封君,我能给你的,只有一个骑士封号,而无封邑...现在,家族麾下的骑士们还有三位是无封地的——他们已为我效忠多年,即使在战争中获得了新的领地,我也必须优先考虑他们的需求。” 洛萨点了点头:“我明白。” 伯爵轻叹了一口气:“洛萨,在启程前,你可以挑选两个精明能干的扈从和一应所需装备,记住要慎重挑选,即使是最穷困的骑士,也需要扈从的协助,扈从既是骑士的双腿,也是盾牌。” “感谢您的慷慨,父亲。” 洛萨诚恳道谢。 维尔纳伯爵待他这位次子,不能说有多好,但也在平均水平之上了。 至于这场受封仪式,虽然有些草率,既没有主教的见证,也不像自诩骑士之花的高卢人那样还有剪鸢尾等仪式,更没有赐予他至关重要的封地。 但洛萨心中还是颇为激动,因为耳畔响起了系统清脆的提示音。 只见系统面板上的爵位一栏,悄然变成了银白色:骑士。 你已激活爵位系统,获得首席扈从:般若(6星扈从) 第三章金色传说 你已解锁里程碑系统:首战告捷(你成功获得了一场最低限度为三十人的武装冲突的胜利) 冠军骑士(你累计赢得了三场由伯爵及更高等级贵族组织的骑士比武大会。) 侠义骑士(你惩奸除恶,累计阻止了三次强盗势力对平民的劫掠行动,或是清剿了三伙规模不下于二十人的强盗势力。) 模范封邑(你的封邑拥有至少两千英亩土地和超过二百温饱线以上的人口) 里程碑相当于游戏中的成就系统,奖励还算丰厚,但洛萨只是粗略扫过,意识到短时间内没有一个可以完成的后,便将注意力集中于自己的第一名扈从身上了。 只见系统之中,一张闪烁着灿金色光辉的卡牌缓缓浮现。 卡牌有着华丽的金色边框,并且在顶端,还盘踞着一只振翅欲飞的黑色巨龙。 在卡牌正当中,描绘着一名手持黑色三角形巨盾的少女,那面盾牌上绘着一幅鬼面浮雕,双目赤红,獠牙森森,仿佛随时都会活过来,择人而噬。 少女有着一头黑色长发,身材修长,穿着一身黑色皮质机车服,裸露出两只洁白胳膊,抱胸而立,神情冷淡,宛如冰霜女神。 下方的介绍是: 这是来自地狱的看门人,般若。 她手中的盾牌,即是地狱的门扉。 没有人能够击破这面盾牌,攻击她守护的人。 恭喜您获得第一名扈从,请加快建设您的领地,使她变得繁荣富强,参与世界争霸吧! 洛萨嘴角抽了抽。 我倒是想... “般若”,是这游戏里,每个新手进入游戏时,都会赠送的顶级扈从。 虽然她看似穿得轻薄,但却属于重装战士,防御力极强。 之所以新手给重装战士,是因为这玩意儿在游戏初期既是刚需,没有根本扛不住伤害,能给新手兜底,同时又不会提升新手的“打怪”效率,要想迅速刷怪,就只能选择充值,以解锁那些高等级的输出型扈从。 不然,就只能凭借完成里程碑奖励的抽奖次数,用输出非常拉胯的低星输出扈从,以“日活”的形式来为游戏公司贡献价值了。 这种作法的俗称是:逼氪。 “本想噶韭菜,结果反倒噶到自己头上了。” 洛萨有些后悔,早知今日,当初一定把新手奖励做的更丰富些,比如一上线就免费白送所有六星扈从... 不过这种后悔的情绪很快就被他一扫而空。 取而代之的,是浓浓的兴奋。毕竟般若可是最顶级的扈从,即使是未经过强化和升级,实力也绝对跟这个世界的女巫一样,超过凡人的范畴了。 放到三国时期,保准得让曹老板来一句“我本以为吕布已经天下无敌了,没想到竟然有人比他还勇猛,这是谁的部将?” 维尔纳伯爵用过午餐后,率先离席。 一旁,一直默不作声的奥托这才开口道:“洛萨,恭喜你,终于得偿夙愿,成为了一名骑士。” “谢谢。” 洛萨道了声谢。 他跟兄长奥托的关系说不上有多差,但也绝对算不上有多亲近。 因为只要洛萨还存在,就有盼着奥托死的嫌疑,而常年给奥托当备胎,原主心中也确实有着不少怨怼。 不过这总比许多贵族家庭里,长子和次子为了继承爵位,兄弟阋墙,各施毒计,斗得你死我活要强得多。 很快,两人便先后吃完了午饭。 洛萨下午的时候没有出门,而是返回到卧室准备午休,现在正值盛夏,午后阳光炽烈,实在不适合外出训练。 而城堡内不分春夏秋冬,几乎一年四季都是阴冷潮湿,虽然未必有多舒服,但这个时间段,呆在卧室里总比冒着烈日在外面要强。 卧室的窗户很小,透进来的光芒十分有限。 洛萨伏在书桌前,用羽毛笔蘸了墨水,打算规划一下自己的出行路线,以及所需携带的物资和装备。 十字军的传统路线有两条,一条是走海路,在威尼斯或是那不勒斯,西西里的港口乘船,走海路经罗德岛,塞浦路斯,抵达圣地。 这条路线耗时较短,但风险却不小,地中海上盘踞着大量的海盗,如果被凿沉了船,任凭他有吕布之勇,也得葬身鱼腹。 至于走陆路,经奥地利边疆区,穿越东帝国的大片疆土,自君士坦丁堡穿越海峡,进入小亚细亚的路线,也不见得会有多安全。 因为现如今小亚细亚的大部分,都已被拜火教的国家占据,他们尊萨珊波斯的王为万王之王,受波斯王册封,虽然彼此之间也不乏互相攻伐,但洛萨这样的十字军骑士,很显然会更受敌视。 笃笃笃—— 房门突然被敲响。 洛萨皱起眉,道:“进。” 穿着麻布衣的女仆推门走了进来。 她捧着一件有些陈旧的,明显经过了多次缝补,上面刻画着很多黑红十字架的罩袍,放在他的床上。 “这是老爷曾经在圣地征战时所穿的罩袍,老爷吩咐我将它送给你...我已经洗过了,很干净。” 洛萨点了点头:“把它放在床上吧。” “是。” 女仆脸上带着淡淡的羞怯,眼神中的爱慕几乎能满溢出来,但很显然,无论是原主还是现在的洛萨,对她都没什么兴趣。 这个时代的西方女子,或者说绝大多数的西方女人,对洛萨而言都没什么吸引力。 女仆如此,洛萨在维尔纳伯爵召开的宴会上,所看到的那些贵族女子,也是如此,一群歪瓜裂枣。 有几个长相还算过得去的贵妇,也是惯于豢养情夫的放荡之人,他才懒得招惹。 反正远比不上系统里的这些纸片人。 作为自己带领团队一手研发的游戏,他可太清楚这里面可以召唤的角色,都是怎样的神仙颜值了。 尤其是6星卡牌,清一色全都是穿着清凉的小姐姐。 团队经费有一多半,都是花在这些小姐姐们精美的立绘上了。 即使是重装战士类的角色,依旧秉承着穿的越少,防御越强的原则。 战裙裸露出大片大片的白腿,根本就是常规操作。 一下午很快就过去。 傍晚,洛萨再度登上鹰堡的塔楼,远眺群山。 夜晚的鹰堡,跟正午时分又是两个极端。 带着些许从阿尔卑斯山吹来的料峭寒意,洛萨裹紧了身上代表十字军骑士的罩袍。 他暂时不打算召唤出般若,因为很难解释得清她的来历,即使这个世界的公教会不像前世,动不动把人吊死在火刑架上烧掉。 但他也没打算招惹这些麻烦。 第四章般若 身后传来脚步声。 奥托,他的兄长来到他的身边,微笑道:“我就知道你在这儿,你心情烦躁的时候,总喜欢来这儿透气。” “这可真是好地方,视野开阔,令人神清气爽。” 洛萨皱起眉:“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奥托温和地笑了笑:“弟,我只是感觉你有些紧张。” “你想多了,我有什么可紧张的。” 洛萨有些言不由衷地说道。 他前世连只鸡都没亲手宰过,这就要奔赴远方,拿着枪与剑,跟敌人搏杀了,怎么可能不紧张? “洛萨,十字军是神圣的事业,圣城群狼环伺,危在旦夕,我们是为神而战,这是我们的使命。” 奥托语气微顿,有些怅然:“如果不是皇帝被教宗陛下开除了教籍,想必我们大日耳曼尼亚也已经开始动员了。” 洛萨轻叹了一口气。 “奥托,你真的认为十字军有多么神圣吗?一群人千里迢迢,跑到别人家里去烧杀抢掠,真的谈得上正义吗?” 奥托皱起眉,毫不犹豫说道:“教宗陛下说过,杀异教徒不算杀人,我们是在拯救他们,免堕于魔鬼的怀抱。” “呵。” 洛萨笑了笑,想起前世,在第四次十字军东征的时候,这群来自西方的强盗们不仅将矛头指向了同宗兄弟,甚至还攻破了君士坦丁堡,狠狠地烧杀抢掠了一番。 要知道,东帝国信奉的正教,跟公教可都是基督兄弟啊。 “你说得对,是我想太多了。” 洛萨转身离去,没有跟这个时代的人辩驳的兴致...他怕说太多了,会被奥托当作是渎神者。 转眼就到了洛萨启程的日子。 他带着两名精心挑选的侍从,收拾好全套装备,牵着自己的那匹妮萨安战马,来到了城堡的门口。 两名侍从其一是弩兵,叫莱恩,另一人是盾步兵,叫莫德尔,都是“鹰堡”的常备军士,经过多年训练,战斗技巧出众。 他们所牵的驮马需要用来负载装备和辎重。 两人严格意义上并不算“侍从”。 骑士侍从作为预备役贵族,放在乡间,也算是乡绅一流的角色了。 一些穷困骑士会借此敛财,收那些市民阶层的孩子为侍从,换取财富,而那些市民阶层则借此实现阶级跨越。 但洛萨毕竟才刚成为骑士,真想要两名骑士侍从,一来短时间内难以挑出合适的人选,二来实用性也不高。 毕竟骑士侍从可是要追随骑士进行冲锋的轻装骑兵,要骑乘正经的战马,需要携带的物资只会更多。 而且在狭窄山地,面对可能遇见的强盗,两名真正的骑士侍从,效果明显不会比两名军士更好。 临行前。 维尔纳伯爵面色严肃地递来了一封用蜡封封好,盖有他的私人印章的信:“洛萨,我曾经在蒙吉萨战役中,跟随鲍德温陛下,沐浴着大十字架的光辉,发起对埃及人的冲锋。我们饱尝战胜的果实,痛击了数倍于我们的异教徒。” “时至今日,我也时常在睡梦中,回到那一天。” “你要记住,鲍德温陛下是天生的王者,他值得你用勇武向他效命,并且一定会物超所值。” “持我的信件,替我向陛下带去我的问候,就说来自施瓦本的维尔纳,向他曾效命的主君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洛萨接过信封,微微颔首:“我会的,父亲。” 鲍德温即鲍德温四世,耶路撒冷之王。 在洛萨前世那个世界里,有人认为他天纵奇才,也有人认为他懦弱平庸——所谓蒙吉萨战役,不过是他的贴身骑士臆想编造出来的妄语。 但此世的鲍德温四世,倒是的的确确有着非凡的军事才能和人格魅力。毕竟,就连亨利皇帝,都没受到过维尔纳伯爵如此吹捧。 和维尔纳伯爵道别,洛萨带着莱恩和莫德尔两名侍从,走在了山间小道上。 刚走出不远,就听到身后传来阵阵马蹄声。 奥托骑着战马,从后面追了上来,居高临下看着洛萨。 “有什么事吗?” 洛萨挑了挑眉。 奥托沉默了片刻,向洛萨丢出了一个布袋。 洛萨接到手中,晃了晃,沉甸甸的钱袋里,顿时传出清脆悦耳的声响。 “你哪来这么多钱?” 奥托闷声道:“我把父亲最喜欢的那两盏银质酒杯偷出来了,余下的,是我这些年攒下来的积蓄。” 洛萨有些好笑道:“呵,奥托,你就不怕我活着回来,再跟你抢夺继承权。” 奥托跃下战马,来到洛萨的面前。 他拍了拍洛萨的肩膀,犹豫了下,又伸出手抓了抓洛萨的短发:“如果真到了那时候,我们各凭本事就是。” “老实说,我真的很希望你能平安归来。” 洛萨沉默片刻,笑道:“我会回来的。” “但不是为了跟你争夺一个小小的伯爵领的继承权。” “到时,我会以比阿尔高伯爵更尊贵的头衔,接受你的致敬。” 奥托也笑了起来,笑声开怀且畅快:“一定会的,洛萨。我相信你能做出一番大事,哈布斯堡将以你为荣。” 洛萨点了点头。 脸上的笑容逐渐敛去,他翻身跃上马背,不再逗留。 “走了。” 他低声道了句,没再看奥托的表情,也不等身后的两名牵马侍从,便驾驭坐骑,在山道中驰骋了起来。 从今天起,他就是一名流浪骑士了。 不过和绝大多数身为穷光蛋的流浪骑士不同,他有着一套很不错的骑士甲胄,一把手半剑,一把武装剑,一把骑枪,一匹战马,两匹驮马和两名全副武装的侍从。 这样的力量,无论是在哪位领主麾下效忠,都会受到欢迎。 身后,奥托在面前画了个十字,轻声呢喃:“愿天父赐予我的弟弟洛萨一个好运气,愿他在战场上无往不利,利刃与锋矢皆不能加身。” ... 傍晚时分。 洛萨一行来到了山脚的小镇上休息,这里仍旧属于阿尔高伯爵领的范围,并且还是维尔纳伯爵的直辖领地,并未分封给别人。 在小镇里,哈布斯堡家族的庄园中,洛萨迫不及待来到了一间密闭的房间里,打开系统,选择召唤出自己的首席扈从“般若”。 房间内,顿时闪耀起金色的光芒。 耀眼,高贵。 威严,冷峻。 仿佛有神祇降临于世,普渡人间。 许久,光芒散去。 身穿跨时代的黑色机车服,手持黑色三角形盾牌的高大女子,正直视着洛萨的双眼。 系统中,女子的信息缓缓浮现。 般若: 品质:传说级 等级:1 亲密度:冷淡 力量:18 敏捷:12 体力:30 耐力:30 精神力:15 天赋:坚石(开启后,在接下来的三秒钟内,般若将免疫一切物理伤害。) 鼓舞(开启后,以般若为圆心,半径三百米的范围内,所有友方获得耐力+10的增幅) 技能:酣战(般若饱饮鲜血和死亡,在连续杀死十名敌人之后,在接下来的一分钟内获得全属性百分之五十的加成) 荆棘(需精英化解锁) 鬼门(需精英化解锁) 黑发女子真的很高,跟一米八往上的洛萨相比,也毫不逊色。 她平视着洛萨的双眼,神情疏离地询问道:“你就是我的ster?” 看起来,这位首席扈从并没有任何恭敬的意味。 洛萨脸上的表情有些尴尬,这亲密度系统自然也是他一手缔造出来的。 在游戏中,增加亲密度不仅能够解锁更多语音,同时还能使扈从获得百分比战斗力的加成,解锁玩家和扈从共用的羁绊天赋。 但到了现实中... 这位名为般若,手持三角鬼面大盾的女子,在背景设定中,可是地狱看门人的角色,真的会臣服于自己一个普普通通的新晋骑士? 尽管在没有经过海量材料的培养,她还远远没有背景故事里那种横扫无敌的力量,高阶技能更是一个都没解锁。 但即便如此,单凭属性碾压,她都能一只手把自己这个训练有素的骑士给干翻。 洛萨不动声色道:“没错,女士,是我召唤你而来。” 幸好,般若只是轻蹙娥眉,便俯下首表示效忠:“那么从今日起,我便为您而战了,领主阁下。” 洛萨暗暗松了一口气,询问道:“般若,你从哪来?” 般若皱了皱眉:“领主阁下,作为鬼门关的看守,我当然是从鬼门关而来。” 是按照背景故事的设定来的吗... 洛萨微微皱眉,“般若女士,你似乎不太看得上我。” 般若凝视着洛萨,眼神中看不出悲喜等情绪,只是道:“领主阁下,无论我看中您与否,都将用我的盾牌抵挡一切射向您的明枪暗箭,因为我因您而存在,为您效命,天经地义。” “那就够了。” 洛萨拔出了手中的骑士剑,搭在了对方的肩膀处:“我接受你的效忠,般若女士,并且…我会在未来,向你证明我是个合格的主君,值得你付出这一份效忠。” 第五章小镇 “请多指教。” 般若微微点头,神情依旧是淡淡的,虽无恭敬,但也不显得无礼。 铿—— 不知由何材质制成的黑色三角盾牌拄在地上。 般若抬起头,棕色的眸子里透露出些许探寻的意味,似乎是想问他接下来有什么吩咐。 洛萨挪开了眼神,莫名有些心虚。 他刚刚仔细打量了一遍般若的相貌,跟立绘上相比,有了一定的修正,但仍不愧是纸片人老婆,肤若凝脂,连半点瑕疵都没有。 洛萨就喜欢这种,追求完美是人类的本能。 他从不喜欢雀斑,更不认同西方宣传的所谓的雀斑审美。 “你得先换件衣服,这一身还是太扎眼了。” 黑色机车服,听上去似乎没短裙热裤那么暴露。 但她穿的,却是洛萨特意魔改的紧身皮装,能完美勾勒出般若完美的身材,视觉上给人带来的冲击还是太大了。 再加上般若堪称完美的样貌,肯定会招惹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反倒是她的那头黑色长发倒是没那么显眼,虽然过于柔顺光滑了些,但无论是欧陆还是中东地区,都不乏这种发色。 “好吧。” 洛萨询问道:“你很喜欢这身衣服吗?我的意思是,相对于你的战斗风格,你会不会更喜欢穿一件重甲?” 般若微微皱眉:“抱歉,但我从来没有靠装甲来防御的习惯,给我拿一身普通衣物就好。” 洛萨愣了下。 下意识扫了一眼般若裸露在外的白净手臂,看上去软软嫩嫩的,白白净净,丝毫不像防御力惊人的重装扈从。 很难想象,她的体力和耐力,都达到了普通人的六倍,力量也近乎于普通成年男子的四倍了。 他脑海中莫名闪过了一幅画。 林黛玉倒拔垂杨柳。 ... 般若出现在莱恩和莫德尔两名侍从面前时,已经换了一身崭新的白色亚麻布衣,还戴了面纱和头巾...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设定中的地狱看门人。 她的体温始终是冷冰冰的,离她若是近一些,即使在盛夏时分,洛萨也能感受到一股令人舒适的凉意。 这使他油然而生一种想要抱着般若,躲在房间里大睡一场的冲动。 但也只是想想罢了。 一方面亲密度还不到位,般若未必会同意,另一方面,他觉得这样做有些卑劣,道德感使他无法接受自己做出这样的举动。 哈布斯堡在小镇的庄园里,没有穿着白色小短裙和白丝裤袜的女仆,也没有穿着燕尾服,彬彬有礼的管家。 洛萨的父亲,维尔纳伯爵是个典型的日耳曼军事贵族,他更热衷于居住在那座由他在斯特拉斯堡当主教的兄弟资助,自己筚路蓝缕,一手主持修筑的鹰堡,而非山脚下这座明显要更宜居的庄园。 镇子上,到处都是穿着破衣烂衫,忙完了一天农活,准备回家休息的农奴和自由民。 小镇的建筑大多数都是黏土和木头制成,少数用石砖堆砌,用芦苇和秸秆铺顶的,便算得上是富农了。 中世纪之所以被称作是黑暗时代,是有原因的。 这个时代的绝大多数人,都没办法填饱肚子。 一个皮肤像枯树一样的老人坐在街道旁,一群小孩儿簇拥着他,听他讲着故事。 他的身上遍布着陈年旧伤,斑驳的疤痕纵横交错,完好的部分也像是缩了水一般皱在一起。 他的眼睛上蒙了一层厚厚的翳,让人不禁怀疑他到底还能否看到东西。 “他身上有剑创,箭伤,还有一些根本看不出来的伤口...” 洛萨皱起眉。 “他是谁?” 莫德尔开口说道:“一个老瞎子,据说曾经到过耶路撒冷朝圣,还杀死了一名马穆鲁克骑士...但我觉得这应该是他自己的吹嘘。” 他是洛萨亲手挑选出来的,曾经在步战中,一对一击败过一名骑士的精锐剑盾兵。 小镇由一名驻守骑士带领哈布斯堡家族的五十余名军士管理。 军士来回轮换。 莫德尔和莱恩自然也曾在小镇上居住过。 “可惜他瞎了,不然我们或许能有一位不错的向导。” 洛萨叹了一口气,将目光收回。 在小镇正中央的广场上,有一座简陋的蓄水池,周围围满了头顶陶罐,准备汲水的农妇。 “洛萨,你怎么来这儿了?” 来者是小镇上的本堂神父,主持小镇上和附近农庄的一切祈祷,婚礼,丧葬事宜。 他穿着一件褪了色的法衣,戴着顶白色头巾,带着和善笑容走到跟前说道:“好久不见洛萨,唔,你已经佩上雄狮纹章了,你的父亲终于册封你为骑士了吗?” 洛萨微笑道:“没错,索约神父,我已经决定踏上十字军,解救圣地耶路撒冷的旅途,明天一早,我就会出发。” 索约顿时露出了一脸惊喜的神色:“恭喜你洛萨,这是一个非常明智的决定,天父会因你的虔诚之举而保佑你的。我有一匹还不错的驮马,或许你可以带上,当作我为你的朝圣事业所作的一点微不足道的贡献。” “感谢您的慷慨。” 洛萨低头行礼。 好一阵子,才应付走这位神父。 他有些无奈道:“索约神父还真是热情,一匹驮马可值不少第纳尔。” 一旁的莱恩小声嘀咕道:“当然,索约神父可是个好人,白天帮寡妇挑水,晚上替寡妇忏悔。” “哦,对了,那寡妇的丈夫曾经是个骑士,名叫约瑟夫,后来听信了神父的话,变卖了土地和所有家产,好购置东征的路费和装备,丢下寡妇就跑了。” 洛萨脸上的笑容僵了下。 沉声道:“他没回来吧?” “当然没有。” 莱恩摇头道:“去年,跟他一块去的老约翰...就是刚刚咱们看到的那个老瞎子,拄着拐杖从圣地回来了。” “那约瑟夫,这位骑士怎样了?”洛萨随口问道,“战死了?” “那倒不是...事实上,他根本就没到耶路撒冷,在半路上,遭到了海盗的抢劫,被变卖为奴隶了。” 洛萨皱起眉:“就没人给他交赎金吗?” “没有,那位寡妇跟神父厮混得正开心呢,哪有钱去赎她的丈夫...而且我听说,约瑟夫在的时候,对她也不好。” “少爷,我想说的是,不是谁都有幸抵达耶路撒冷的,朝圣是一个漫长的旅途,路上充满了艰难险阻,只有被神眷顾的人才能抵达天国。” 洛萨沉默了片刻,赞同道:“你说得对。” 在耶路撒冷跟异教徒拼杀很危险,但在去往圣地的道路上,同样充满了艰险与坎坷。 绝大多数的穷人朝圣者们,是根本无法负担去往圣地的“巨额”船费的,他们只能凭借双腿,一路上,不知有多少人倒在瘟疫,饥荒,强盗面前。 ps:欧陆中世纪货币复杂,日耳曼尼亚流通的是芬尼,但应该也有旧第纳尔,这里用的不严谨,勿考据。 第六章信念与目标 深夜,洛萨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明天,在庄园补充完粮草,水源,以及三匹驮马,一匹战马的饲料后。 他们就该沿着阿尔卑斯山,一路向东,经由奥地利边疆辖区,去往威尼斯乘船。 翻越阿尔卑斯山,直接进入到意大利地区坐船,只是看起来更近些。 实际上,阿尔卑斯山上到处都是悬崖峭壁,即使是走海拔较低的地方,也很容易一不小心,跌入深谷。 不然的话,汉尼拔和凯撒翻越阿尔卑斯山,也不会被誉为军事上的奇迹了。 “良好的休息,对于一名战士而言,是至关紧要的。” 般若不含情绪的声音突然响起。 她就坐在与房间相连的客厅里,一张铺了薄毯的毡床上,正闭目养神。 夜风从她的方向吹来,变成习习凉风,使她像个小空调。 “般若,我有些迷茫。” “我想跟你聊一聊,毕竟,这世上我最值得信任的人就是你了。” 尽管态度冷淡,但从系统召唤出来的,并且由他亲手设计的般若,跟他的关系无疑是最亲密的。 这一点是他在这个世界的兄长奥托所无法相比的。 客厅里,起先并没传来任何回应。 等待良久,清脆的女声才响起:“你说吧。” 还真是冷淡啊... 洛萨笑了笑,说道:“前世我只是个普通人,很普通很普通的那种,在上学时候,成绩算不上最好,但也不算最差,遵守纪律,但偶尔也调皮捣蛋,喜欢唱歌,跳舞,打篮球,玩电子游戏。” “但不管是学习还是这些兴趣爱好,无一例外,我都很平庸。跟绝大多数人都一样,我就像社会上的一颗螺丝钉,没有任何特殊的地方,罗斯皇帝曾提出过一个名词——耗材,我感觉很贴切,因为没了我,世界不会有任何改变,随时都会有新的螺丝把我替代。” “对于穿越到这个世界,说实话,我并没有太大的抵触,尽管这个世界上的国王生活也未必比我前世好多少。” “因为我很想过一段崭新的人生,一段没那么平庸,充满刺激和惊喜的人生。” “我需要一块领地,一个头衔,去增强我的力量,这就需要我去凭借骑枪和利剑,夺取功勋和财富。” “但我又很清楚一点,十字军不是正义的,为了权力和财富,千里迢迢跑到圣地,去夺走他人的性命,跟强盗又有什么区别?” “如果我是这个世界的土著,或许也会认为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但我不是啊...就这个世界而言,我很清楚我是特殊的。” “系统给了我开拓领地的目标,但我自己却没有,就像海上漂泊的小船,茫然跟随者灯塔的指引,却不知道灯光的尽头,到底是什么。” “我没有信仰,没有信念,也没有目标,我不知道这么做的意义到底是什么,难道就是单纯按照系统的意志前行吗?” 洛萨的语气很认真。 “如果没有信念的话,就给自己找一个好了。” 般若的语气微顿,说道:“你觉得这个世界怎么样,很美好吗?” 洛萨摇了摇头:“当然不,生产力水平太落后了,即使是伯爵,选帝侯,大主教区总主教,乃至于国王,皇帝,过得其实也就那样。底层百姓如果摊上个悭吝的领主或是神父,过得更是苦不堪言。” “想改变吗?” 般若反问道。 洛萨点了点头:“当然。” “那就把这当做你的目标,让那些忠诚于你的领民安居乐业,吃上饱饭,让那战乱之地归于一统,人们不再因为可笑的信仰,彼此攻伐。” 般若清冷的声音响起,语气有些平淡,没那么慷慨激昂,但就像一盏灯,在洛萨眼前的黑夜中亮起。 洛萨忍不住侧目。 般若见他许久没回话,皱眉道:“怎么?” “你说的太好了,般若。” 洛萨用惊叹的语气说道:“没错,你说的这些,的确是我愿意去做,并且感觉十分有意义的事。” “那就去做吧。” “嗯。” 房间归于寂静。 许久,洛萨开口道:“谢谢你,般若。” “嗯。” “晚安。” 般若没再回话。 脑海中,系统悦耳的提示音响起:般若对你的亲密度有所提升,目前亲密度:冷淡。 仍旧是冷淡吗? 洛萨脸上露出了一丝笑意,冷淡就冷淡吧,总归不是那种完全没办法打交道的类型。 即使般若对他态度不太好,但总归是值得信任的。 他翻了身,沉沉睡去。 ... 庄园里。 莱恩和莫德尔坐在房檐下,正在激烈讨论着般若的身份,洛萨没跟他们解释。 事实上,他也没想好该怎么编。 但同时,他也没有解释的义务。 两人是洛萨的侍从。 侍从严格意义上来讲,跟奴仆在表面上看,其实是没多大区别的,干的都是伺候人的活,区别在于本质不同。 “那一头乌黑柔顺的长发,或许是东帝国的皇室?” “不不不,你没感觉到她身上的气息吗,真的很吓人,明明只是一个女人,但给我的危险感,还要更胜于山狮。” 莫德尔以一种很笃定的语气说道:“她是个女巫!” “你确定?” 莫德尔沉默了下,摇头道:“不确定,但绝对不是普通人,你知道我的直觉,向来很可靠。” 莱恩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没想到少爷居然还认识一位女巫...据说高卢整个十字军队伍里,也才雇佣了两名女巫顾问。” “这是不是说明我们的旅程会安全很多?” “或许吧,但也可能截然相反。” 莫德尔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愁绪:“女巫是神秘的,强大的,美丽的...但同时也是危险的,恐怖的,令人敬畏的。” “我想象不出来她为什么要跟着少爷...说难听点,少爷真的配不上一名女巫的投效。” “嘿,伙计,你想太多了,或许是因为爱情呢...女巫爱上英俊的骑士,小说里都这么写,少爷可是我见过最英俊的骑士。” “总之,这不是我们应该考虑的事,我们只是侍从,而且还是不那么正式的侍从,少爷是我们的主君,我们没有对此置喙的资格。” 莫德尔沉默良久,点头道:“没错,莱恩,你说的很有道理,从今天开始,我们以后就不能再叫‘少爷’了,他已是我们效忠的‘主君(lord)’,即使是伯爵大人,也不再能命令我们,我们只听从于他。” 莱恩拍了拍莫德尔的肩膀:“别小看少爷,他或许比我们都年轻,但也比我们都聪明,他会指引我们走正确的道路的。” 他语气微顿,又补充道:“即使错了,换作我们来也未必就能做的更好。” 莫德尔笑道:“或许吧,但愿只是我想多了。” 两个侍从的心中也有些迷茫,他们不知道跟随着洛萨究竟能迎来怎样的前程,是有朝一日被册封为骑士,还是还未到圣地,就因为一场疾病猝然长逝? 没人知晓。 “愿天父能庇佑祂虔诚的信徒们,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