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古代搞工厂》 第一章 娶了个小哑巴 “吹行锣、打喇叭,罗信娶了个小哑巴!” 罗信是被水浇醒的,那水湿湿热热,闻着还有刺鼻的腥臊味。 看着身旁陌生的古风小院,还有那几个在他身上撒尿唱着童谣跑远的顽童,他内心一万匹草泥马崩腾而过。 因为他穿越了,穿越到了大唐贞观年间。 原身也叫罗信,标准的寒门子弟,自幼丧父,与母亲相依为命, 家境贫穷至极,过着有上顿没下顿的日子,想到穿越前随意丢在垃圾桶的汉堡,罗信此时只想给自己一巴掌。 啪! 这时一道碎裂声响起,罗信抬头一看,不经眼前一亮。 只见堂前站着穿着碎布衫的女子,不发一言,脸色似乎因为刚刚罗信发疯似的动作满是恐惧,身体也在不住的颤抖。 但她那白皙娇嫩的肌肤、如星空般深邃的眸子、两弯似流水俊俏的柳眉、以及那精致而笔挺的瑶鼻下,温润却略泛白的唇儿,都深深地烙印在罗信的脑海里,也沉入心中。 她,便是孩童嘴里唱的小哑巴,李妘娘。 原身本来想娶的不是她,而是这一带地主的女儿崔氏。 只是崔氏压根对原身瞧不上眼,罗母为了宝贝儿子,变卖了家里唯一的田产,上门提亲,却被崔氏无情嘲讽拒绝。 原身因此要死要活,罗母无奈之下只得找了李妘娘这个与崔氏有几分相像的女子,骗原身与他结婚。 结果原身知道真相之后怒急,一哭二闹三上吊,更是对李妘娘动辄毒打辱骂,气得罗母旧疾复发,一命呜呼。 所以李妘娘所以已经嫁到罗家许久,却还是个处子。 罗信看着少女的俏脸,起身伸手。 谁知李妘娘直接被吓得报头蹲下,直摇头,因是哑巴,只能呜咽出声,眼上也满是恐惧和泪痕。 罗信眉头一皱,双手僵在空中。 这傻逼原身,这么娇滴滴的美人不好好疼惜,竟天天对其毒打辱骂,现如今他一抬手,李妘娘便条件反射般的恐惧。 想到这,罗信无奈叹了口气,轻声道: “别怕,我不打你,你脸上沾了灰,我帮你擦一下。” 说完扶起颤颤巍巍的李妘娘,用袖子给她轻轻擦了擦脸。 没想到却让李妘娘更为恐惧,身子颤抖得厉害。 这段时间每天罗信都对她又打又骂,她是真的怕了! 罗信见状无奈苦笑一把将李妘娘柔弱的娇躯揽入怀中,罗信紧紧地拥着她,在她耳边小声诉说: “妘娘,我的好妘娘。从今往后,我会疼你、怜你、爱你、惜你,一定会让你成为这世上最幸福的人,我保证、我发誓!” 李妘娘抬起头,呆呆地看着罗信,那乌黑的眸子里泛着丝丝晶莹;好一会儿,她又缓缓垂首,不仅两颊云霞遍布,那羞红更是上了精致小巧的耳根,看着令人垂涎不已。 待静下来之后,罗信就坐在自家门槛上,他很后悔。 他怨自己上初中、高中的时候不认真上历史课,而是去揪前排女生的小辫子;他怨自己上化学课从来不仔细听讲,一直都在画那些骗骗小女生的肖像画、漫画。 若是知道历史,他就应该知道接下来的路该怎么走,可现在却是两眼一抹黑,根本不知道哪是哪。 “自古无用是书生”,在现阶段对于罗信而言,吃饱饭才是头等大事,只可惜他目前没有一个正式的工作,眼下究竟要靠什么吃饭呢? 正寻思间,罗信的肩膀就被一只纤细的手儿轻轻拍了拍。 转身过去,就见李妘娘手里端着一个木盘子,脆生生地站着。 “吃饭了?”罗信问。 李妘娘微微颔首。 这顿饭是午饭,一个木盘子里放着两块干饼,边上则是一碗汤,那汤里面还泛着蛋花。 罗信原本以为这两块干饼是两人吃的,结果李妘娘则是站在边上看着罗信吃,见罗信吃得津津有味,她的嘴角微微上扬,勾勒出了一个甜美的弧度。 “妘娘,你不吃么?” 罗信突然开口,让李妘娘微微愣了一下,她轻摆螓首,还伸出两根纤细手指,意思是说她还准备了两张饼,让罗信放宽心吃。 也没多想,恰好罗信也感觉十分饥饿,三两口就将两块饼吃尽,还将汤喝透了底。 吃饱喝足,罗信出门绕着自家院子走了一小圈,算是饭后散步。 这一圈下来感觉肚子又有些空了,罗信摸了摸肚子,决定去厨房里再弄一张饼吃吃。而当他进入自家小院的时候,发现厨房门是紧闭着的。见边上窗纸已经破了一个很大的洞,罗信就偷偷摸摸地猫了过去,朝着里头窥探。 这厨房一眼就能看到底,比罗信的脸还要干净。 李妘娘就蹲坐在灶台边,她手里捧着刚才罗信喝蛋汤的碗。碗里的汤水已经被罗信喝得只剩下一丁点的蛋花,而李妘娘从锅里勺了一点白开水倒入碗里,再从木盘子里将罗信刚才吃饼时候掉下来的饼渣,一点点、一丝丝地聚拢,然后倒入汤碗里。 她的每一个动作都很专注,生怕错过一丁点的碎末末。待确定木盘子里没有饼渣了,李妘娘这才端起汤碗,小口、小口地喝着。 罗信就呆呆地看着,这一刻,他自己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是看着,让自己的眼眸逐渐湿润、泛红。 李妘娘将汤水喝尽之后,用桃粉色的小杏舌一点一点的舔着碗底,她舔得很细致,仿佛这碗里装着的是上天赐予的琼浆玉液,一丁点都浪费不得。 做完这些,李妘娘这才慢慢站起身,开始收拾。 罗信的手抬了好几次,两瓣嘴唇开了又合、合了又开,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他知道对于此时的李妘娘而言,一切言语都是那样的苍白无力,看着那她纤瘦的身子,罗信闭上了双眼,将拳头捏得死紧。 转身出门,罗信告诉自己,接下来就算是吃麸糠也不能让李妘娘再挨饿! 第二章 交粮 正在埋头苦思怎么赚钱的罗信,转悠着来到了一个小庙旁。 罗信抬头一看,不由得眼神一亮。 只见小庙后面有一片荒地,此时荒地上则是长满了一丛丛、一簇簇的白色、粉色花朵,足有三、四亩。 在看到这些花朵的时候,罗信脸部的肌肉都要笑抽了,他当即就朝着那花丛扑了进去,手脚并用地摘了一朵跟喇叭花有几分相似的白花。 这种白花其实就是棉花的花铃,罗信是农村出来的娃,棉花自然是再熟悉不过了。 这些花铃马上就会吐絮,很快就会变成棉絮,一旦变成棉絮,罗信就能全部采摘下来,编制成棉布,在这个年代布匹、粮食和银钱都是对等的,这些棉花只要织成布,就能直接换粮食。 眼下,罗信最要做的一件事,就是手工搭建织布机。 尽管罗信历史不行,读书时候生物化学一点都没学进去,所以没有办法制造火药什么的,但他是“全能型”水电工。 所谓全能型,就是什么都会一点,一天有时候要跑十几家工厂,什么都修。 辛辛苦苦好些年,就是为了攒老婆本,结果在赶工的时候半道上被车撞飞了,醒来就被熊孩子尿了一脸。 不过,总算老天垂怜,给了李妘娘这么好的媳妇,所以罗信无论如何都要保护好李妘娘,让她幸福快乐。 罗信看了一眼左右,见四周没人,就将身体里边的袄子脱下,摘取一些已经成熟的棉絮包裹起来,转身回家。 还未进家门,就看到一个身穿官服的男人领着三个狗腿晃晃荡荡得推开了罗信家的篱笆门。 他赶忙抱着棉絮过去,李妘娘那带着一丝丝惊恐和无助的声音就传了出来,她没有办法说话,只能咿咿呀呀。 “怎么,没粮?” 穿官服的男人冷哼一声,对着边上的人说:“搜!” 很快,几个人进屋转了一圈就出来,摇摇头:“头儿,啥都没有,这屋子里比我的腚还要干净。” 穿官服的男人直直得盯着李妘娘,故作凶神恶煞,沉声说: “我上上次来,你家婆婆说田地都卖了要给儿子娶媳妇,没粮还;上次来你家婆婆死了,我也不好计较; 这次倒好,家里直接被人搬空了。小娘子,我们也只是小吏,该做的都已经做了,现在你是没有办法逃了。 我家上官已发话,今次要是再不交粮,就把你自己卖去当官妓!” 李妘娘也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农家女,哪里见过这种阵仗,吓得脸色发白,颤颤巍巍地后退。 穿官服男人一扬手,顿喝:“带走!” 罗信急忙冲上前,大喊:“等一下!” 他迅速掠过官差,冲到李妘娘面前,将怀里的棉絮都塞给她,对着她说:“妘娘你去后院把那只老母鸡抓过来。” 李妘娘连连摇头,那速度都快成拨浪鼓了。 那只老母鸡金贵着呢,它每天下的一个鸡蛋,是家里唯一的营养来源,那些鸡蛋都让李妘娘给罗信做成蛋花汤了,平日里她自己最多也只是舔一舔蛋壳里的蛋清。 罗信用双手将李妘娘的头儿捂住,正色且严肃地说:“难道那一只老母鸡还比不上你的性命重要么?听话,快去!” 李妘娘这才半低着头,委委屈屈地转过身,去后院了。 罗信一转身,立马换了一张笑脸,对着眼前官差嘿然笑道:“这位官大哥……” “不敢,在下姓高,名亮,不过只是一个催粮的小吏而已,罗公子还是直接称呼我姓名吧。” “哎哟,这哪使得呀。”罗信笑嘻嘻得凑了上去,对着高亮说, “高大哥,我家里的情况你也知道,家里所有什物都换银钱了,老娘这才刚入土呢,你们就来催粮了。” 有道是伸手不打笑脸人,罗信到底也是个读书人,这样放低自己的姿态,高亮也实在不好太咄咄逼人,但他还是表明了自己的立场:“这是你的家事,我们管不着。上头怎么说,我们怎么做,也就只是混口饭吃而已。” “理解,理解。” 罗信猛点头,这时候李妘娘提着一个竹篓子过来,里头放着一只羽毛鲜艳、肥硕的老母鸡,看这老母鸡的模样就知道李妘娘平日里没少照料它。 罗信将竹篓子接过来,递给高亮,高亮后退半步,不敢接:“罗公子,你这是作甚?” “这粮呢,我们指定是要交的,毕竟这是国法。不过,法理不外乎人情嘛,先拿这只老母鸡垫垫底,高大哥您回去再跟上官说说,让他通融一下,就说再过……十来日,我罗信定将粮亲手奉上!” 高亮犹豫了一下,这才对着边上的人使了一个眼色,待对方将鸡篓子接过去,他轻轻一叹,说:“罗公子,希望这是最后一次了。” “放心,绝对是最后一次!” 待对方离开,罗信这才长长吁出一口气。 转过身来,发现李妘娘正垂着头,双手交叠于腹部,俊俏的脸上满是忧郁之色。 罗信走上前,对着李妘娘笑着说:“好妘娘,别泄气,我已经找到生计门路了呢。” 李妘娘显然是不信的,毕竟自家夫君有几斤几两她再清楚不过。但见罗信这么兴致勃勃,她还是报以微笑,不想扫罗信的兴致。 而罗信也知道空说无益,将那些棉絮都收拾到屋里,随后又从屋后头提了一个空竹篓再去小庙后面荒地上摘取已经成熟的棉花。 罗信这一忙,就是一个下午。 入了夜,李妘娘还是给罗信准备了两张饼,和一碗蛋花汤,这个鸡蛋是家里硕果仅存的一个了。 坐在门槛上,罗信对着身边的李妘娘招了招手,她微微歪着头,一脸茫然地走了过来。 待李妘娘靠近,罗信突然伸手上前,一把揽住她的身子,让她坐在自己的怀里。 李妘娘整个人都懵了,呆愣愣得,水汪汪的眼眸子定定地看着罗信,白皙的脸庞上很快就泛上红霞,娇嫩得仿佛能挤出水来。 第三章 偷偷摸摸的妘娘,她这是要干什么去 别看李妘娘身子瘦弱,但入怀之后罗信发现她的身子酥软无比,尽管从没有擦粉,但她身上就是有一股淡淡的香馨,闻着很是舒服。 “来来,咱们吃饭。” 说着,罗信用手撕开干饼,递到李妘娘略泛白的唇瓣边。 李妘娘摇摇头,对着罗信比划了几下,又指了指厨房。 罗信笑着说:“厨房里有就先留着,早上那一顿吃得饱嘞,傍晚这顿小食,就随便吃吃吧,来,张嘴,啊——”(注:唐朝普通百姓一天吃两顿,早上干活之前称‘大食’,干活回来称‘小食’) 媳妇儿自然是用来宠的,罗信是真的很疼惜李妘娘,她这瘦瘦弱弱的身子,要是再不吃点东西,很容易就会生病。 在罗信的强硬措施之下,李妘娘终于将一块饼吃入腹中,鸡蛋汤也喝了一半,直到罗信这臭不要脸的色胚自己衔了一口汤水,想要嘴对嘴渡给她喝的时候,这才如同受了惊的小兔子,一下子就蹿了出去。 看到李妘娘这般娇羞带怯的模样,罗信那是十指大动,笑嘻嘻地说:“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庙,这天马上就要黑了呢。” 这话刚出口,外边就突然传来一个人的怒喝:“竖子!” 罗信转过身,却是看到一个白发老头手持拐杖,伸出右手颤颤巍巍地指着罗信:“你娘新丧,你要守孝三年,怎么能行那房中之事?” “哦,对了,我差点忘了这事儿,多谢村长提醒啊。” 说着,罗信自顾自地将篱笆门给关上。 守孝,那是儒家思想,双亲死后,要给双亲守孝27个月。这段时间,子嗣不能娱乐、夫妻不能同房,甚至当官的都要暂时卸职,总之规矩很多。 这并不是世俗,而是规矩,一旦有人破坏,边上的邻居是可以告官的,严重者要坐牢,而且三年以上。 当然,这也只是明面上的,私底下谁真会守那么久,一般能有两三个月就不错了,只要关了门,管你是“啪啪啪”,还是“咿咿呀呀”,别人谁知道这些? 不过,罗信不在乎这种规矩,并不代表李妘娘不遵守。 无论罗信怎么说,她就是不进罗信的房间,死活不进。这两人从成婚到现在从未在一张床上睡觉,以前是罗信厌弃李妘娘,而现在是李妘娘不敢破了这个规矩。 第四章 这样的人儿,值得一辈子守护 李妘娘半低着头,双手紧攥,她跟着中年男人进了门,罗信强忍着要冲上去的冲动,将心头这一阵怒火压了下来,慢慢上前,试着推了一下门,好在对方没有锁门,罗信看了一眼左右,他从路边捡了一块硬板砖,悄悄溜了进去。 这看上去是一个偏院,李妘娘显然并不在这里,穿过小院的拱门,外边是一条很长的长廊。 没走多久,罗信就听到远处拱门后面传来了一个女人很是尖锐的声音:“你进来干嘛?谁让你进来的!这里也是你这种贱人能够踏进来的,要是将外边肮脏的泥巴带进来怎么办?” 罗信走过去的时候,就看到一个面容尖细的女人站在李妘娘面前,她眯着一双狐狸眼,一边说话,一边用尖锐的手指甲点着李妘娘的头。 中年男人赔着笑说:“五夫人,她是大公子家的,来领月钱。” 月钱? 罗信愣了一下,随即差点抽自己一大嘴巴子。 什么叫关心则乱,罗信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这具身躯其实是有身份的人! 那个催粮吏高亮为什么要叫罗信“罗公子”? 那是因为,罗信的父亲乃是李世民麾下猛将,罗成! 而讽刺的是,罗信的母亲乃是罗成正妻,罗成阵亡之后,李世民感怀罗成的战功,以及昔日情谊特意赐了良田和府宅给他的家人。然而,当时的妾室张氏巴上了一个人物,对方通过手段将大部分田产和在长安城的府宅都归到了妾室生的庶子罗恒名下。 罗信和他的母亲反而被赶出家门,住在郊外的土坯房里,依靠着几亩薄田度日。 而正当罗信因为自己错怪李妘娘而自责的时候,李妘娘后退了两步,她一直都是半低着头,予人一种低人一等的姿态。她指了指自己的鞋子,在地上蹭了蹭,是想告诉对方,她鞋底并没有泥巴。 女人冷笑一声,她对着身边一个粗壮的侍女使了一个眼色。那粗壮侍女当即走到李妘娘面前,狠狠一推! 李妘娘那瘦弱的身子哪是这粗壮侍女的对手,一下子就摔倒在地上。还未起身,那“五夫人”则是快步上前,她伸出手,一把按住李妘娘的头,将她娇嫩的脸压在地面上,她仿佛将李妘娘当成了一个情绪的宣泄口,那脸上的笑意也变得极为狰狞、恶毒! “小贱人,还说没有,如果不是你,这地上的尘土是哪来的?伸出舌头给我舔干净!” 李妘娘那乌黑靓丽的眼珠子早已泛着晶莹,但她却没有挣扎,而是慢慢地将那粉色的小杏舌从嘴里探出来,要去舔地上的灰尘。 罗信原本压下去的火焰因为眼前这个画面而瞬间燃爆! “住手!” 罗信怒吼一声,三两步冲到李妘娘身后,当那女人因为听到罗信声音而仰起头的时候,罗信已然将带着泥土的鞋底,狠狠踹在了她那张涂抹了两层胭脂水粉的脸上! 这一脚显然仍不解恨,他又要冲上去,而刚才推李妘娘的粗壮侍女则是张牙舞爪地扑了过来。 罗信左脚横跨,身体左倾,右手顺势在空中抡了半圈,照着那粗壮侍女的额头就砸了下去! “碰!” 这一板砖下去,那粗壮侍女顿时头破血流。 这幅身躯到底还是遗传了老爹罗成的底子,尽管他是书生,厌弃武艺,但从小到大却从未有任何感冒风寒,身板子看着瘦,却也不弱,有把子力气。这一点,昨天罗信到后山砍树,制作织布机的时候就已经充分验证了。 不过,罗信仍旧不觉得解气,更是冲上前,对着刚才被自己踹倒的尖脸女人连续踹了好几脚。 “快来人呐,大公子发狂啦,在殴打五……” 边上那中年男人跟个龟公一样咋呼,罗信见了也给了他一脚,直接将他踹进了池子里。 撒了气,胸腔一阵通畅,罗信舒爽无比地转过身,快步走向李妘娘,一把将她从地上抱了起来,转身就沿着来时路狂奔。 打完人就跑,真特么刺激! 李妘娘的身子很轻,轻得就跟一只小猫似的,罗信抱着她狂奔一点都不觉得赘沉。 一路飞奔出了巷子,罗信仍旧抱着李妘娘不撒手。眼下天已经微微泛光,路上也有不少行人往来,他们见了,纷纷转头注目。 罗信从初中谈恋爱到大学毕业,向来都是一个没脸没皮的货,否则一个农村来的娃儿也不可能泡到校花,虽然校花最后还是跟富二代跑了,但无论怎么说,他曾经抱过、亲过、睡过;教室、小树林、女生厕所,里面都有他们的痕迹,那些都是战果。 他做事向来不在乎旁人的目光,按照他的说法——“如果别人目光真的能够左右人的话,那些大胸长腿美女老早都被我盯怀孕了。” 李妘娘整个人都蜷缩着,她没有想到罗信竟然跟上来了,担心自己会被“休”,李妘娘就干脆闭着眼儿,什么都不看,什么都不想。 相比李妘娘的惴惴不安,罗信反而畅快无比,一方面是因为李妘娘没有背叛自己,另外一方面是因为这个身份。 尽管罗信对历史不熟悉,但那隋唐演义电视剧里罗成可是响当当的一号人物,最后如果不是中了李元吉的陷害,罗成也不会死。 罗信深知无论在哪个时代,一个人的出生就已经决定了很多事情。有了这一层身份,以后办事相对就轻松多了。 而在罗信怀里的李妘娘也不知道是起得太早困了,还是因为惊吓过度之后身体虚脱,她就这样在罗信的怀里睡着了。 低头看着怀里的美娇娘,罗信不由得嘴角微翘,笑得很温馨。 这样一位全心全意为自己的小娇妻,犹如上天的恩赐,罗信是无论如何都要好好守护的。 而对于李妘娘而言,这是自从养父母死后,她睡得最为踏实的一次。她是个孤儿,被养父母在大雪天捡到。由于家境贫寒,从小她就要帮着养父母干活,尽管每天都很累,但她的内心却是愉悦的,因为养父母是发自内心地疼爱她。 养父母死后,兄长巴不得将这小哑巴卖掉,所以一听有这亲事,就火急火燎地将她嫁到这边,从此断绝往来。 待李妘娘从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已经躺在卧房的木板床上了,门外的院子里则是传出锯木头的声响。 李妘娘坐起身,伸了一个舒服的懒腰,外边的阳光倾泻进来,将她那纤瘦却也姣美的身姿染得一片金黄。 她慢慢地走出房间,开了门缝偷偷地往外边看。 第五章 妘娘的小心思 院子里何时已经摆满了木头,罗信则是和十三、四岁的少年一同在奋力干活。那少年李妘娘是认识的,同村王木匠的儿子,叫王大宝。 夫君在干什么呢? 李妘娘心里虽然好奇,但她还是不敢出去,毕竟凌晨她可是瞒着自家夫君去“主家”要月钱。 这件事过去都是罗信母亲去做的,而且每次都是偷偷摸摸,因为罗信是一个好面子的人,他认为自己才是主家,罗恒不过只是庶子而已,嫡子向庶子讨要月钱,会让他抬不起头来,所以坚决反对。 院子里,罗信和王大宝将一件件散装的木头都处理好之后,开始安装。 王大宝是木匠的儿子,从小就跟着他爹到处做工。这几天他忙里偷闲,就到附近那天竺和尚住的旧寺庙后头观赏“白叠子”,结果就遇见了罗信。交谈几句之后,听闻身为书生的罗信要制造桌椅,出于好奇,王大宝则是跟罗信回来,并且还带上了一整套的工具。 一开始还是零零散散的物件,随着罗信巧手拼装,很快就成形了。 罗信先是拼接了一张长腿方桌和一张官帽椅。 为了赚钱,身为全能型的水电工,罗信拜过很多师父。 拜师的过程其实很简单,提着两瓶绍兴黄酒、一只荷叶鸡、一袋花生米和两包臭豆腐就行了。 他会制作的木头家具款式其实并不多,以前也只是闲着没事干的时候打发时间,同时也觉得多一门手艺,也是多一个出路。 长腿方桌倒是简单,王大宝一看就会了,就是一般的桌子加高就行。但是这官帽椅,他倒是第一次见到,绕着椅子是看了又看,摸了又摸。 “信儿哥,这东西叫椅子?” “对。” 这个时代没有椅子,吃饭蹲着吃,或者坐在地上实在不舒服,再说椅子也可以用来休息。 这把椅子是简化版的官帽椅,没有太多的线条和雕花,毕竟罗信原本做起来是给自己和李妘娘休息用的。 王大宝轻轻地抚摸上椅子顶部的线条,笑着说:“这椅子可真好看啊,能卖不少钱呢。” “钱?” 罗信犹如脑门子被人敲了一下,当即拍着手说:“卧糙!我这脑子难道被门给挤了么,可以自产自销啊!” 罗信当即一把搂过王大宝的肩头,笑嘻嘻地问:“哎,大宝啊,你跟着你爹一天能赚几个钱?” “俺爹说俺还没出师,做一天工就给俺十文钱。” 罗信故作夸张地说:“这么少啊?听说现在一个馒头都要四文钱呢,这一天下来,连饭都吃不饱。” 王大宝轻叹一声:“没办法,谁让他是俺爹呢。还有这几天去寺里修建佛殿,俺爹和那些叔叔伯伯却不要他们工钱,说是什么给子孙祈福,日娘嘞,老子每天都挨饿受冻,连媳妇都娶不起,祈哪腚门儿福啊!” 王大宝是个糙汉子,这性子罗信很喜欢,他当即笑着说:“哎,你跟着我干怎么样?” 先是看了罗信一眼,王大宝摇摇头。 “耶?你还嫌弃我啊?” 王大宝猛摇头:“俺哪敢呢,俺就是想也帮不上啥忙啊,俺又不识字。” “傻小子,我又不是带你摆字画摊。”罗信笑着伸手拍了拍边上的官帽椅,“来,你先坐坐看。” “哎。” 王大宝老早就想坐着试试了,但罗信不说,他肯定是不敢坐的。而罗信看中的,就是他的朴实憨厚。 坐下之后,王大宝先是扭了扭屁股,随后小心翼翼地靠在椅背上,过了一小会儿,他对着罗信笑着说:“信儿哥,这椅子坐着可真舒服!” 罗信对着王大宝伸出手五根手指头:“咱们俩合作做生意,我给你五成。” 王大宝的头摇得跟拨浪鼓一般。 “嫌少?” “哪能啊,俺要求不多,一天能赚半钱就很知足啦。” 罗信对眼下的物价了解并不是很多,但这一钱就是100文,半钱50文算算也差不多是工匠一天的工资。 这王大宝是个实在人,他不贪多,也不白干活,说明多少还是有些脑子的。 罗信伸出手,对着他说:“来,击掌,成交!” 躲在屋内的李妘娘可是被罗信这个举措给吓坏了,一天50文,她就是从凌晨洗到天黑,把手给洗断了也赚不到那些钱啊。 尽管心急如焚,但她却也不敢出来,只能在屋里干着急。 而罗信既然已经确定目标,两人就开始奋力制造。 尽管罗信以前什么活都接,但并不是盲目地接,他是有规划的。就比如眼下,时间有限,而且手头也没有余钱,家里米缸也差不多见底了,罗信今天必须要赚到一笔钱,才能缓解燃眉之急。 所以他打算线制作“三件套”。 所谓“三件套”,就是八仙桌、长板凳和官帽椅。 官帽椅制作两把就足够了,八仙桌的话需要一些精细的雕工,毕竟罗信打算将这三件套卖给富贵人家,这样赚到的银钱就会多一些。雕工没个三两年手艺是下不了手的,这方面王大宝做不到,罗信倒是勉勉强强,好在这年头的人没见过八仙桌,一时新鲜只要有纹饰就行。 两人分工合作,罗信的思维十分清晰,按照步骤一步步做下去。 看着看着,躲在门后头的李妘娘一直悬着的心也逐渐放了下来,因为她突然发现,自己相公在干活的时候显得特别认真、细致,他那样专注的模样是李妘娘从未见过的。 此时此刻,李妘娘就感觉自己的心里装了一只小鹿,扑腾扑腾地跳个不停。这并不是害怕,而是、而是一种她自己也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看着自家夫君,她的脸儿竟如同喝了酒,娇嫩绯红。 好一会儿,李妘娘终于拉开了门,从屋内走了出来。 听到开门声,罗信不由得朝着李妘娘咧嘴笑:“醒了?” 李妘娘微微颔首,虽然是刚成婚的夫君,却如同是认识多年的情哥哥一般,李妘娘甚至不敢看他的眼,深怕自己那一点小心思会被看穿。 她抿着嘴儿,匆匆进入厨房,不一会儿,就端着两个陶碗出来,里面装着清凉的水。 虽然帮不上什么大忙,但李妘娘还是在边上帮衬着,效率上稍稍提高了不少。 通过一些细微的动作,罗信发现李妘娘其实相当聪明,很多东西一学就会,这也使得罗信打算好好调教,呸!是教导李妘娘,给自己增加一个贴身的小帮手。 第三天一早,李妘娘在厨房里制作干饼的时候,向来不进厨房的罗信特意走了进去。 这让李妘娘吓了一跳,脸色瞬间青白。读书人是死也不会进厨房的,李妘娘以为出了什么大事。 第六章 忽悠,罗大忽悠 结果罗信则是快步走到米缸边,低头仔细看着那已经见底的米缸,又转头看向站在边上的李妘娘,伸手将她揽入怀中,低头在她的粉额上亲了一下,微微一笑、柔柔细语地说:“好妘娘,从今天开始,夫君再不会让你吃苦了。” 李妘娘有些发懵,不知道自家夫君这又是抽哪门子的疯。 “不过,被夫君亲的感觉真好呢。”李妘娘羞羞地想。 一大早,王大宝就拉着一个板车过来,两人合力将物件都装上去,之后还特意用打捆的茅草遮盖。 长安城的“城管”相当严格,所有货物都只能在特定的区域进行贩卖,比如东市和西市,东西两市中间有一条街道是笔直贯穿的,这一条街道相连左右十二“坊”,算是长安最为繁华的一条街。 罗信运气还算不错,他拉着板车寻了一小段就找到了一个空位。 在贩卖货物这方面,罗信的方法则较为新颖很多。 茅草掀开之后,他和王大宝将一张八仙桌、四张两人坐的长凳摆放在一起,并且还在八仙桌上放置了王大宝从家里带出来的茶壶和茶杯,而那两张官帽椅则是仍旧摆放在板车上,用茅草遮盖着。 罗信和王大宝直接坐了下来,两人一边喝茶,一边闲聊。 他们这样的举措很自然地吸引了路人的注意,很快就有人过来询问:“两位小兄,你们这是在做什么?” 见有人上前搭讪,而且边上也慢慢围了几个人,王大宝这才笑嘻嘻从边上举起一块木牌子,上书:贩售八仙桌套件! “八仙桌?”这时候,边上一个中年男人不由得笑了,他也走了过来,问,“何为八仙?” 昨天晚上罗信就已经考虑到了这个问题,笑着站起身,对着两个上前询问的人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这可就说来话长了,两位不妨坐下来,听在下慢慢道来。” 罗信的衣着是读书人的穿着,这年代对读书人还是比较尊重的,他们对视一眼,显然认识,于是双双含笑入座。 两人这也是第一次坐在长凳上,显得很新鲜,再加上手可以放在桌子上、双脚踏地,成半倚靠的状态,不由得点点头,显然对着桌椅所带来的舒适感到很满意。 “咳咳”,罗信清了一下嗓子,用一种评书人的方式,开始讲述《东游记》。 东游记讲述的就是八仙的故事,前期是八仙每个人的成仙过程。罗信在这里完全学会了评书人的精髓,讲究的是“吊胃口”,他先对着众人讲述了八仙的名字、形象、能力和法宝。吊足了众人的胃口之后,发现身边围观的人越来越多,随后罗信开始讲述吕洞宾的故事。 老话说“发图不留种,菊花万人捅;故事讲一半,腚眼捣成蒜”。 罗信也是够贱,他将故事说到最为精彩的时候,笑着对着周边众人说:“诸位,在下早上出门的时候这饭都还没吃,就是来卖这一套八仙桌的。这八仙的故事很长,一两天可说不完,诸位若是想听,过几天可以再来,到时候我再讲何仙姑与吕洞宾不得不说的故事。” 那两个听得津津有味的中年男人再度对视,接着就开始仔细观察这八仙桌。 很快,他们就发现八仙桌边缘下方雕刻着一些人物和图案,栩栩如生。 “这位小哥,这上面雕刻的人物就是八仙?” 中年男人说话的时候,那眼眸里一直泛着光,手更是不自主地摩挲着上边的图案、纹饰。 罗信咧嘴一笑:“对。” 他知道,两只肥羊上钩了。 最先开口的那个中年男人当即开口说:“小哥,你这八仙桌卖多少?” 罗信笑着说:“这位大叔,在下忝为读书人,尽管家中一贫如洗、食不果腹,但对着银钱却没什么概念,若不是走投无路,也不会出来糟践自己。这八仙桌,您觉得该给什么价呢?” 中年男人想了想,说:“左右800文吧。” 王大宝一听这一套就能卖八百文,当即兴奋得直搓手,罗信却是不为所动。 另外一个中年男人也是个人精,当即开口:“程管事,您这怕是给少了吧?在下孤陋寡闻,这桌椅啊还是第一次见到,不仅新鲜,还很实用。人坐在椅子上,菜肴放在桌面上,吃起来舒坦。单单这想法,就不止800文。还有这八仙,雕工虽然略显粗糙了一些,但刻画得很是活泼,我出二两银子。” “银、银子?” 王大宝惊得说不出话来,他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见过银子。不由得扯了扯罗信的衣袖,小声问:“信儿哥,二两银子是多少呀?” 罗信笑了笑,低声说:“2000文。” 王大宝的嘴已然成“0”形,说不出话来。 罗信这时候特意观察王大宝,发现他也仅仅只是惊讶而已,并没有因为之前拒绝罗信分成而懊悔,反而因为自己辛苦制作出来的物件能卖这么高的价格而感到很兴奋。 “这……”率先开口的程管事不由得犹豫了起来。 罗信对着程管事笑着说:“程管事,这物件如果您真需要,可以订做。先给一笔订金,做好之后,我们会送到您府上。” “嗯,好!” 程管事点点头,从怀里摸出了一串铜钱,递到罗信手里:“小哥收好,这是订金。” 罗信连看都没有看,就直接递给边上的王大宝。 这么做罗信是有两个想法,第一自然是做给两个管事,以及周边的人看,毕竟他现在的身份是读书人;第二则是要测试一下王大宝的心性,任何一个人在触碰到一大笔钱的时候,或多或少都会暴露出内心。 果然,他这样的动作落入二人的里,就见他们都不自觉地微微点头。 而王大宝在接过钱的时候先是愣了好一会,之后则是第一时间放入怀里,深怕别人看到会过来抢一样。他的表情很搞笑,却也十分淳朴。 “如此,我就先告辞了。” 程管事正要离开,王大宝则是急忙说:“信儿哥,那太平椅还要卖吗?” 第七章 危机悄至 太平椅就是官帽椅,罗信给它重新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毕竟官帽椅四平八稳,人坐在上面也十分安稳,叫太平也很贴切,而且对于刚经历战乱的人们来说,太平是他们心中最大的念想。 “太平椅?” 一听到这太平椅的名头,两名管事眼睛不由得一亮。 那程管事当即指着平板车上用茅草盖着的椅子问:“小哥,你说的太平椅就是这两个物件?” 罗信点点头,走过去将茅草都掀开,接着四周众人不由得发出声声讶叹,阵阵惊奇。 这太平椅的造型是他们前所未见的,人在看到新鲜物件的时候,肯定都会发出各种惊讶的声音,也使得四周围观的人越来越多。 罗信并没有将太平椅放下来,而是对着程管事说:“这两张太平椅在下花费了很多时间构思,是专门给家里头年迈的长者制作。” 两名管事点点头,显然他们也想到这一点了。家中给老人毕竟行动不方便,想要找地方坐,一般都是在胡床上,但人不可能总坐在胡床上,天气好的时候,到院子里遛一遛,有张太平椅坐着,晒晒太阳,那滋味肯定很美。 大唐以孝治天下,罗信这个举措很自然引得了四下所有人的赞赏。 因此,罗信还是没有开价格。 程管事对着边上的中年男人说:“萧管事,不如咱们俩分了如何?” “好。” 这时候,两人同时取出锦囊,程管事从中拿了一粒碎银子,而萧管事则是两粒,分别递到罗信手中。 银子在一般百姓眼里可是稀罕物,很多人纷纷踮着脚尖要看,不过罗信动作迅速就塞入怀里,笑着对二人拱手。 萧管事很快就叫来几个仆人将物件都搬走,临别的时候,他还特意吩咐,等罗信什么时候有新的器物,让他可以直接去宋国公府找他。 就萧管事的身份,罗信并没有多大的兴趣,他只是个卖货的人,再说他也不认为自己会因为这几件木头家具就能跟宋国公攀上关系,毕竟这年头工匠的地位并不高。 至于程管事,他给罗信留了一张纸,结果打开一看,也是有些发懵,竟然是卢国公府。 得,第一次在大唐制作的家具,竟然进了两个国公府。 这天下读书人对于宋国公萧瑀还是十分熟悉的,萧瑀乃是前朝萧皇后的亲弟弟,同时也是梁朝的皇子,出身高贵不凡,更是以刚正不阿、不畏权贵闻名于世。 至于这卢国公,罗信脑子里没什么印象,前任那书呆子平时日除了读一些之乎者也的书之外,满脑子都是崔家小姐。 回去的时候,罗信往平板车上放了不少食物,还在路边摊买了一个小簪子,是要送给小娇妻李妘娘的。 出了长安城,在拐入小道的时候,见周边没什么人,王大宝这才将怀里已经捂热的铜钱递给罗信。 罗信给王大宝数了两百文,结果王大宝连连摇头:“这时间还没到呢,俺不能要这么多。” 罗信拍着王大宝的肩膀说:“没事,你就拿着吧,下午咱们俩手脚快一点,将八仙桌和长凳都做出来,后天一早送到卢国公府去。” 王大宝憨笑着收了钱,对着罗信说:“信儿哥,你真厉害,俺以后跟着你,指定能很快就娶上媳妇。” 罗信人虽然瘦,但个子很高,一把笑着揽过王大宝的肩膀:“好,咱们多赚钱,到时候你娶上一个圆溜溜好生养的媳妇,我再包一个大红包!” 然而,罗信和王大宝不知道的是,在他们身后不远处,已经就有一个尖嘴猴腮的男人悄悄跟了上来…… 回到家里,李妘娘正细心地喂着两只不到拳头大的小鸡仔儿,眼见罗信和王大宝推着一个装满货物的平板车进来,不由得愣了好一会儿。 罗信对着李妘娘笑着说:“妘娘,从现在开始,咱们家每天吃三顿,我一定要把你喂得圆圆润润,然后生一个白白胖胖的娃。” 在说这话的时候,罗信还下意识地朝后边看,还好,村长正在很远的地方看着,没有过来,不然又要开口就骂“横子”、“竖子”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刚刚穿越过来时候身上染了童子尿的骚气,现在的罗信也愈发得浪了起来。 他当着外人的面跟李妘娘说这样的话,脸不红心不跳,就像是在说一句很随便的家常话一样。李妘娘脸儿可嫩着呢,听着这话儿,不由得两颊升绯,娇艳水润。 王大宝在外边搬运货物,罗信则是牵着李妘娘的手儿进了里屋,李妘娘正纳闷呢,罗信就笑着说:“来,把手伸出来。” 虽然不知道自家夫君要干什么,但李妘娘还是乖乖地把那小手儿摊在罗信面前。 接着,罗信就从怀里取出了三颗指甲盖大小的碎银子,放在李妘娘的手心。 李妘娘一开始还没认出这是什么物件,以为是罗信从路上捡的石头,可仔细一看又不对,这石头似乎有些重量,再仔细一看,她那好看的杏眼儿立即瞠圆,呆呆愣愣地盯着手心里的物件,好一会儿才抬起头,眨巴着眼眸子定定地看着罗信。 尽管李妘娘没有见过银子,但她却是猜到了几分,罗信见她这样,不由得笑着说:“以后啊,那些粗活你就不用干了,就跟着我打打下手,养几只小鸡仔儿,再给我生个大胖小子就行咯。” 本就是农村娃的罗信也没啥大出息,虽然是穿越者,但他的想法却很简单,就是安安分分地过着自己的小日子,守着自己的小幸福。 说着,罗信就从怀里取出从地摊上买的小簪子。 一百文,对于劳作的农人来说的确是有些贵了,而稍稍富贵人家却是觉得此物一文不值,唯独罗信觉得簪子上有一朵小花儿,那是山中的幽兰,与李妘娘的气质十分符合,所以罗信毫不犹豫就买了。 李妘娘头顶上本来是插着一根木签子,罗信将这木签子取下来的时候,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就如水流一般扬洒而下。 不得不说,对于自家媳妇的先天基因罗信还是相当惊叹的。虽然她出生于平凡农家,而且还有些先天不足,但老天似乎还赠予她其他更加美好的事物,比如这精致到如同匠师精心镌刻出来的面容,还有眼下罗信手中如丝绸般柔顺的黑发。 将李妘娘的头发重新盘起,罗信拿起小簪子慢慢深入,固定住。 李妘娘从来没有过自己会有这样的际遇,泪儿一直在眼眶中打着转,一不小心就满溢了出来,顺着如白玉般的肌肤垂下,滑过线条柔美的下巴,最终滴在了地上。 罗信的手轻轻地、柔柔地,抚过李妘娘娇嫩的肌肤,带着笑、还有别样的柔情,亲吻着李妘娘嫩嫩、冰冰的脸蛋,轻声宽慰:“傻丫头,以后可不许你哭鼻子了,我要你天天都开开心心的。” 李妘娘微微颔首,这一次就连罗信将她抱入怀中,她也不会有丝毫的挣扎,反而顺着自己心思,完全倚靠在罗信身上,感受着他虽不宽厚,却逐渐变得坚实的胸膛…… 第八章 你好歹是书生,就不能稍微矜持一下 书生罗信会制作家具的事情不胫而走,附近邻里偶尔都会从他家门口经过,个个都仰着脖子想往里边瞅。 不过,罗信在从长安回来之后的第二天就和王大宝一起将篱笆墙变成了泥巴墙。 更狠的是,罗信还在泥巴墙上插满了尖锐的木头尖子,这种木头尖子从远处是看不到的,因为被削得十分尖细,就跟牙签一样,只有晚上蟊贼爬墙的时候才会被戳得哭天喊地。 其实罗信本来是想制作水泥墙的,他以前没事干的时候,跟过一个泥水师傅,几瓶“青岛马尿”灌下去之后,从那泥水师傅手里学了不少看家本领,其中一样就是自制土水泥。土水泥虽然没有工业水泥那么坚硬,但是用来糊墙效果相当不错。 不过,任何事都要循序渐进,眼下显然没有这个必要。 而且,他也没有那个时间。从长安回来之后的几天,总有一些富贵人家的管事上门,要订做八仙桌和太平椅。 这订单一多,罗信两人也忙不过来,索性就喊了两个木匠过来帮忙,其中一人就是王大宝他爹。 罗信一般情况下都挺大方,唯独在自己的小娇妻上,连旁人多看一眼他都会生气,所以干脆就在村边搞了一个小家具作坊,专门生产家具。 罗信很清楚市场,眼下是物以稀为贵,别的木匠还不知道八仙桌、太平椅的存在,一旦他们知道了,只要看过外形,他们自己就能回去琢磨着捣鼓出来。 到了那个时候,这些桌椅的价格也就卖不上去,只能当成糊口度日的生计。 所以,罗信在三天前就将纺车和织布机架设好,李妘娘的聪慧也通过织布机完全地体现了出来。罗信仅仅只是演示了一遍,李妘娘就已经能够熟练应用。 尽管采摘来的棉花不多,但罗信还是将纺车、织布机都制作出来,一步到位。 发家致富,这是罗信眼下的唯一念头。 见过长安的繁华之后,罗信是无论如何都想要带着李妘娘住进长安那有这高高院墙、假山小院、亭台楼阁的府宅。 虽然与在现代社会当“全能型水电工”本质上并没有多少区别,但是眼下他多了一份动力,那便是李妘娘。 李妘娘对罗信的重要自然是不消多说,从第一眼看到她开始,罗信就已经认定这个娇弱的人儿为自己的妻子,要用自己的一切来保护她。 当然,这家宅大了,养几个可以随时调戏的俊俏婢女,那也是相当不错的,嘿嘿。 几天前,萧管事又来订做一批家具,今天一大早罗信和王大宝就推车出门送货。 说起来,罗信本来是想整一辆拉货的马车,结果到了西市一询问马价,对方扫了罗信和王大宝身上的衣着,一开始还不愿意搭理罗信,罗信问了好几次,他才报出了价格,一听到那个数字,罗信立马转身走人。 一百两! 简直就是天价! 要知道,现在就算是去东市买个使唤的奴婢,也只需要十两银子。 一匹马的价格竟然是人的十倍! 至于牛车就更不指望了,尽管大唐立国有一段时间,但耕牛仍旧是少之又少,一般有牛的人家都是将它看待成全家最金贵的宝贝,哪里会舍得卖,而市场上也见不到卖牛的人。 没有办法,罗信只能自己干了。 不过这批家具并不送往宋国公府,而是位于宋国公府后边的一个宅子。 这间宅子说来也奇怪,别人家的大门都是朝着大街开的,他们家倒好,大门竟然是在宋国公府后边的一个巷子里,如果不是有萧管事带路,一般人还真找不到。 通过观察,罗信还发现,那宋国公府似乎有个后门能够直通这个小巷,显然这户人家应该是宋国公的亲戚,不然不会有这样的编排。 萧管事上前敲了敲门,里边人应了一声,而这时候萧管事则是转头对着罗信说:“信儿哥,你待会儿可千万不要冲撞了里面住的这位贵人,你们之后只要将家具摆放整齐就可以出来了。” “好,您放心。” 进入大户人家,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罗信心里跟明镜似得,比谁都清楚。 这时候门开了,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走了出来。 萧管事忙对着老人行了一礼,老人微微点头,对着罗信笑着说:“两位小哥,请随我来吧。” 老人简单地说了一下家具的摆放位置,罗信和王大宝就开始搬运。 由于萧管事之前订得很多,一趟运不过来,罗信和王大宝又折回去,来回了三趟才将货物都搬清,最后一次抵达这件宅院的时候,罗信发现院子里有两人在,一人站着,一人坐着。 那坐着的是一个两鬓斑白的妇人,她的年纪倒是不好目测。但从花白的头发来看,应该已经过了古稀之年,但是她的面容却跟四十来岁的女人一样,不仅精致美丽,还泛着一份古稀老人稍有的红润光泽。 这美丽妇人坐在罗信制作的太平椅上,微微眯着眼儿,沐浴在灿烂的阳光下。 突然有那么一瞬间,罗信产生了一种错觉,似乎眼前的美丽妇人与自家的小娇妻有那么几分相似。 当然,这样的话罗信可不敢说出口,人家可是高门大宅里的贵妇,而李妘娘不过只是农家女而已,二人相差犹如天地。 至于站着那位,他双手负背,微微抬头望天,不知是在想些什么。 两人也不说话,罗信搬运的十几分钟时间里,他们一直都保持着这样的姿态。 待搬运最后一张太平椅的时候,那一直站着的男人突然用一种略微低沉的声音说:“把那张椅子搬过来。” 由于对方是背对着自己,罗信一时不确定,看了一眼左右,见边上的管事老人对着自己点点头,这才将太平椅搬过去。 椅子放正之后,男人这才缓缓坐下,但他仍旧背对着罗信。 由于银钱萧管事已经结清,罗信正打算要离开,就听那男人突然开口:“这太平椅是你做的?” 作为现代人,罗信倒是没什么尊卑观念,很随意地说:“是的。” “嗯,椅子四平八稳,取名太平倒也勉强。”男人将两臂安然放在扶手上,又说,“刚才老白跟我说,你摆放在膳厅里的那八仙桌还有出处?” “有的。” “哪听来的?” “小时候听一个游方道长说的,依稀记得一些,但不仔细,所以自己稍加了修改。” 大唐的国教是道教,“游方道长”这个说辞罗信可以讲一辈子,今后但凡只要是新奇的物件都可以推脱到这个“游方道长”身上。 “说来听听。” 罗信抓了抓头,苦笑着说:“呃,那个……家里还有活要干呢。” 男人用低沉的声音说:“少不了你银钱的。” “好嘞。” 没想到罗信会这么干脆就答应,男人不由得笑着说:“你好歹也是个书生,就不能稍微矜持一下?” 第九章 这小子,就是个财迷 罗信一直都是书生的装扮,主要是他没有别的衣服,而且对于罗信而言,这唐代的衣服怎么样都宽松,干脆也就不改了。 男人的话,让他觉得有些好笑,不由开口说:“矜持,那是属于你们富贵人家的。对于我们这些穷苦人而言,矜持就是要饿肚子。虽然老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只可惜这话并不适用所有学子,而是专门针对那些门阀世家的。” “哦?书中自有黄金屋,这是出自哪本书,为何……我从未没见过?” “呃……”罗信抓了抓头,“忘了。” 男人显然是被罗信给逗乐了:“你倒是忘得干脆!” 那一直眯着眼儿的美丽妇人也是微微侧颜看了罗信一眼,淡然一笑,尽管已经过了妩媚妖娆的年岁,但她这一笑仍旧是带着无限的风韵,让罗信不禁有些失神。 不知怎的,他就是觉得这美丽妇人跟自家的小娇妻有几分相似。 “给我们讲讲那八仙的故事吧。” “好吧。” 罗信耸耸肩,由于赶着回去,他就用稍微比较快的语速将八仙成仙的经历都说了出来,最后八仙在东海面对二十万天兵天将,陷入了鏖战,好在被成了斗战胜佛的齐天大圣所救,大圣两棍子就将天兵天将搞定了。 两人听后,不由得兴致盎然,男人听得有趣,开口问:“你说的那个齐天大圣为何如此厉害,两棍就能定乾坤?” “这个,那就是另外一个很长的故事了。” 罗信微微一笑,他其实笑得很真诚,可是当男人转过头看来的时候,却发现这笑容很是猥琐。 “你这胃口吊得还真是足啊。”男人抬头看了看天,说,“知道你着急回家,就不留你了,下次得空过来,再给我们讲讲那齐天大圣的故事。” 对于罗信而言,抓住任何机会往上爬才是人生至理。 眼前这个男人就算不是宋国公,那至少也是宋国公的亲戚,他的年龄比边上的美丽妇人要小一些,应该是她的弟弟。 能够攀上这样的关系自然是再好不过的了,不过罗信又想了另外一个好办法,笑着说:“很多时候,就算是小子得闲,您也不一定有空,不如这样。待回家之后,我花些时间,将这大圣取经的故事写下来。” “大圣取经,取的是什么经?” 罗信刚要脱口而出“佛经”,但又立即顿住。 这件事还是他两天前在破庙后边采摘棉花时候知道的,原来“唐僧”玄奘并不是皇帝李世民的“御弟”,李唐皇室都自称“老子”为他们的祖先,道教乃是国教。玄奘要西行去天竺取佛经普度众生,李世民几番阻止,最后玄奘自己是“偷渡”过去的。 如今玄奘已经回来了,就住在那村边不远处的“普贤寺”里,不过他如今却是足不出户,皇帝虽然优待玄奘,但并不是因为他取经,而是因为玄奘的为人和博学。但李世民还是最大限度地遏制他宣扬佛法,玄奘只能关在房中翻译经书。 考虑到这些都是大人物,罗信当即改口说:“三清道经。” 男人微微颔首:“待你写完,就让人送过来吧,到时候再一并付你银钱。” 罗信翻了翻白眼,无奈地耸耸肩,转身离开了。 罗信一走,男人就开口笑着说:“这小子,就是个财迷,” 边上一直未曾开口的美丽妇人轻启丹唇,轻声说:“能为自己的妻儿敛财,这样的男人也甚是可靠呢。至少在危险到来的时候,不会将妻儿弃之不顾,任由他人夺走。” 男人一听这话,手不由得颤抖了一下,还是轻轻一叹:“美娘,这件事你已责怪朕十数年,当年的情况你也清楚。为了救你和寻找我们的孩子,朕连心腹爱将罗成都失去了啊,朕带援军奔袭两日赶去驰援的时候,罗成却是战到最后一兵一卒,他自己也是深陷泥潭,万箭穿身……唉!” 一想到罗成,大唐皇帝李世民心中不禁满是愧疚,随后对着站在远处的一个太监招了招手。 对方小心翼翼地走了过来,轻声说:“陛下。” “传朕口谕,追封罗成为冠军大将军,东海郡公,食邑三百户,世袭……”(注:东海郡,春秋时期为郯国。罗成原型罗士信,被封为郯国公。) 罗信并不知道,因为他的一句话,大大改变了整个罗家的现状,同时也给自己带来了杀生之祸。 尽管赚钱的速度并不算快,但随着口袋里的银钱逐渐增加,罗信心里还是挺美的。 回去的路上,他正琢磨着是不是过几天把家里翻新一下,并且让木匠们制作一张床,这样自己和李妘娘躺上去也舒服一些。 这时候,就见隔壁大婶踉踉跄跄地从村口跑过来。见那隔壁大婶一脸着急,罗信原本还以为是她家里出了什么事,结果还未靠近,隔壁大婶就一边跑一边喊:“信儿哥,信儿哥,快回家,你家里有人,有人!” 隔壁大婶这话说得不清不楚,不过罗信还是本能地感觉不对,他甚至没来得及过问家里究竟出了什么事,全力迈开腿,朝着位于村边的那三间土坯房子狂奔! 近了,近了! 罗信在看清自家那刚刚筑起来的土墙时,就见家门口围着一些人,其中就有王大宝的父亲。一看到罗信靠近,王大宝父亲也对着他招手,同时还上前将罗信截住,连忙问:“信儿哥,你什么时候得罪官府了?” “官府?” 罗信转头看过去,发现自家门口竟然站着两个身穿制服的官差,那官差的腰间都陪着刀,他们往门口一站,一般平头百姓根本就不敢过于靠近。 罗信哪里管得了这些,李妘娘还在里面呢。 他急忙朝着自家门扑了过去,但那两人却是忙横在门口,将罗信挡住,其中一人顿喝:“来者何人?” “这是我家,你们要干什么?” 对上官差,普通百姓可能会发怵,但罗信却没这种感觉。 “我家大人在里面办事,闲杂人等速速离开!” “办你娘的狗屁事!”罗信怒吼一声,想要冲进去,两人对视一眼,将罗信直接推开。 跄踉后退几步之后,罗信随手就从王大宝他爹手里抢过处理木头表面的刨子。冲上前抬脚就狠狠踹中其中一人的肚子,将那人直接踹翻。另外一人没有想到罗信一个书生竟然如此彪悍,他正愣神,就见罗信用刨子狠狠砸在他的头上,随后迅速冲入门内。 “嘿嘿,小娘子,这屋就这么大,你想跑到哪呢?乖乖过来跟本大爷玩一玩。” 一个男人的声音自里屋传来! 此时的卧房内,李妘娘正躲在八仙桌的后面,而一个男人背对着罗信,他已经将自己身上的衣服脱了一半! “小哑巴,你还真以为自己是什么人呢?” 男人将上衣脱下,那原本就尖细的而眼睛变得更锐利而淫—邪。 第十章 东海郡公 “我告诉你,我们家五夫人可是万年县令的表侄女,上次的事,她可是天天都惦记着的呢。五夫人说了,大公子她暂时动不了,但是对于你这个连婚书都没有,顶多只能算贴身侍女的小贱人,任我怎么玩!嘿嘿嘿,快过来吧,只要你服侍得本大爷舒坦了,没准到时候还能偷偷地把你接到城里去享福,省得跟大公子那废物吃苦头。” 一听这话,向来温顺如小兔儿一般的李妘娘也是恼羞成怒,抓起桌面上的陶碗就砸了过去。 “耶呵,你个小贱人,竟然还敢撒泼,老子今天不干死你,就不叫陈四!” “砰!” 恰时,罗信一脚将房门踹开。 不吐一字、不发一声,就在陈四讶然转身的瞬间,怒火腾然高涨的罗信手持刨子愤然冲上去。 陈四一看到罗信,脸都吓绿了,他还未开口,罗信猛地对着他踹了一脚。这一脚踹得很重,陈四整个人都撞在墙壁上,他还未站直身体,就见罗信右手顺势将刨子由上下斜,对着陈四的脸狠狠刨下! “呃啊!” 那刨子的刀锋何等锋利,陈四的半张脸,连皮带肉都被罗信一刨子给削了下来! 再看李妘娘那瑟瑟发抖的娇弱模样,罗信尤不解恨,拿起刨子对着陈四的头部狠砸。 一下! 捂着脸惨叫的陈四被罗信砸瘫在地上。 两下! 陈四的额头顿时出了血。 三下! 四下! 五下! 如果不是外边的人冲进来,罗信没准就会这样一直砸下去,将陈四的头砸成肉酱。 眼见陈四半死不活地被那两个“门卫”拖出去,罗信脸上并没有丝毫得色,有的只是肃杀之气! 罗信向来就不是一个容易冲动的人,但冲动起来他绝对不是人! 他在殴打陈四的时候,更是一半愤怒,一半清醒。 首先这个陈四他是见过的,就是那天给李妘娘刚开门的那个男人,这并不是说罗信记忆力多强,而是要找一个类似陈四这般尖嘴猴腮的人,实在不多。 陈四至多只是罗恒府上的一个管事,他怎么可能会穿上一个小吏的制服? 还有门外那两人,他们压根就不是官差,因为官差别刀的位置都反了,之前那催粮官高亮的着装罗信可是看得很仔细,不可能会弄错。 所以,这三个人身上这一身“官皮”,应该都是从那县衙里借、或者偷出来的。 为了防止他们反咬一口,罗信更是直接将陈四的官服扒了下来,等到时候作为呈堂证供。 待这些人都离开,罗信将李妘娘轻轻地揽在怀中,小声安慰声。 整个下午罗信都没有出门,而是在等。 直觉告诉他,这个陈四和那五夫人不会这么容易放过他。 此时此刻,罗成府宅内。 “你说什么?” 罗恒惊呼出声,整个都跳了起来,他激动得全身发抖,死死地握着拳头,不停地重复着四个字。 “东海郡公,东海郡公!” 李世民登基之后,对以前追随过他的将领都进行了一番赏赐,罗恒也的确受到了他老子罗成遗留下来的恩惠。 但当时要赏赐的人实在太多,而且大部分田地都被门阀世家所控制,所以赏赐的东西也不是很丰富,典型的“僧多粥少”。再加上罗恒为了结交权贵,要经常出入酒馆青楼,李世民所赠予的那些田地收入根本就不够。 罗恒这几天正为这件事头疼,没想到竟然天上又掉了一个大大的馅饼下来! 先不说东海郡公这个爵位,单单那食邑三百户就让人垂涎无比。如此一来,罗恒以后在这长安也算是个稍微有点脸面的人物了。 大唐封爵九等,分别是王、郡王、国公、郡公、县公、候、伯、子、男。这郡公的爵位已经很高了,同时也说明李世民对待罗成是真的满怀愧疚。 相比表情激动的罗恒,那一直端坐在高位上的一个中年女人则是一脸阴鸷,冷冷地吐出让罗恒顿时兴致全无的话:“恒儿,那圣旨你可仔细读了?陛下可没有在圣旨上指名道姓地将这爵位扣在谁头上,按照礼制,爵位都是要嫡子继承。” 罗恒猛然转身,面色低沉:“母亲,孩儿这就去将那罗信弄死!” “胡闹!”中年女人哼哧一声,“那罗信再怎么说也是嫡子,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你以为他是平头百姓任人拿捏么?” “可、可我不甘心,这东海郡公是我的!” “为娘知道你的心思,眼下我们迂回。这圣旨咱们先存着,交接手续至少要等把来月,这段时间,咱们再合计一下,想办法再弄死罗信!” 说到最后,中年女人眼眸之中已然泛起了阴毒至极的寒芒! 对于家中所发生的事,五夫人王桂香是不知道的。陈四是她从娘家带过来的管事,说白了就是她身边养的一条狗,如今自己养的狗被人削了,王桂香无论如何都要想办法把自己的脸面找回来。 第十一章 贪官与刁民 面对这“老油条”,罗信淡然一笑,神态自若地说:“回刘县令,学生不是山村莽汉,大唐律法虽不说熟背于心,却也略知一二,还真不知道自己犯了何罪。” 刘玉柱对这件事的始末其实知道的也不是很多,原本以为只是一个山野村夫打了自己小情人的家眷,却没想到罗信还是个有点见识的读书人。 “哦?没想到还是个能说会道的小伙子。”刘玉柱笑吟吟地说,“本官听闻,你昨日用木匠所使的刨子,将一良家奴仆的脸部削下一层皮肉来,又对那人残忍施暴,有没有这回事?” “有。” 一听罗信开口承认,刘玉柱不由得笑着说:“有就好办了。来人呐,让这罗信签字画押,押入大牢关他个三年五载。” 两边的衙役正要上来,罗信却是突然放声大笑。 “你笑什么?” 罗信转头看了一眼身后,发现李妘娘和隔壁大婶站在一起,边上还有王大宝等熟悉的面孔。 他特意朗声大呼:“早闻万年县令是个清正廉明、端审正判的好官,却没想到竟然也是个糊涂之人。” “放肆!” 刘玉柱一拍桌面,对着罗信怒叱:“你敢辱骂本官!” “学生自然是不敢。”罗信直勾勾地盯着刘玉柱,嘴角微微上翘,“刘县令审案难道不问头尾的么?” “就是,事情都还没说清楚呢,就定罪,这也太扯了吧!”身后突然传来王大宝的声音。 同村的民众们纷纷应和。 刘玉柱轻咳一声,问:“既然如此,那本官问你,这件事起因是什么?” 罗信也不废话,直接就将怀里早先就准备好的官吏制服丢了出来,边上一人连忙靠近捡起一看,当即脸色吓得青白! 这制服俨然就是这万年县的,以为袖子内衬缝着“万年县衙”四个字! 刘玉柱脸色也同样变得铁青,当即拍案而起,怒斥一声:“你好大的胆子,竟然敢偷我万年县的差服!来啊,给我重重地打!” “等等!” 罗信顿喝一声,身体不退,反而上前两步。 他将自己仍旧有些偏瘦的身子笔挺而立,目光灼灼地直视万年县令:“刘县令,在您动手之前,先听听这上半件差服是怎么来的吧。这件衣服,就是你口中所谓的那个良家奴仆身上扒下来的,至于那人从哪里得到的这件差服,那学生就不清楚了。” 万年县令下意识地转头看向左手边一个魁梧男人,那魁梧男人微微低下头,搓手成刀,在暗处比了一个“切割”的手势。 电视剧看多了,在发现那万年县令转头看向魁梧男人的时候,罗信嘴角就微微上扬。 看样子,这古人和现代人的思维都差不多,从古至今贪官污吏都是一个德行。 万年县令转头看向另外一个男人,问:“张县丞,咱们县衙可有丢失差服?” 姓张的县丞想都没想地摇头:“回县令,未曾丢失。” 万年县令冷冷一笑,他突然对着桌子一拍:“你这厮行事蛮横、目无尊长,且不说你与那良家奴仆如何结怨,就单单你肇事行凶,本县令就能关你个三五年!本县令有些倦了,来人,将罗信押入大牢,择日再审!” 这当官的就是横,一开口就要将人关入牢房。 罗信很清楚,一旦进了牢房肯定会遭受到非人的虐待,到时候指定会被他们屈打成招。 好在这两天他也准备了一个杀手锏,当即伸手入怀,从中取了一个本子,用双手呈给万年县令。 “你敢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贿赂本官?” 万年县令当即拍案而起。 罗信则是不痛不痒地说了一句:“刘县令,您见过有谁用书本贿赂官员的么?” “那你这是何意?” “进了大牢,也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出来。前几日,我在宋国公府遇到一位贵人,这个本子便是那位贵人所要之物,讲述的是几位道士到蓬莱仙阁取真经的故事。由于时间有限,故事只写了几章不到,那位贵人几番催促,本来今早就送入宋国公府的。” 说到这里,罗信明显发现万年县令的眼角抽搐了一下。 他的嘴角微微上翘,脸上流露出一丝淡淡的笑意,接着说:“可惜呢,我现在要被关在大牢里了,没有办法亲自送过去,劳烦刘县令派人走一趟宋国公府,帮我送给那位贵人?” 在长安,读书人听到宋国公萧瑀的名号,通常会有两种反应。 出生门阀世家、贵族子弟的读书人对于萧瑀那就如同老鼠见了猫一般,深怕会被萧瑀揪住小辫子,然后被各种吊打。 而寒门子弟则不同了,也不知道为什么,出生于皇族的萧瑀似乎对寒门子弟钟爱有加,他此前就提拔了很多寒门子弟。 用现代人的思维来理解萧瑀,那就是“怼神”,别说王公贵族、门阀世家,就连皇帝李世民他也照怼不误。也正因如此,萧瑀几次被李世民罢免宰相一职,但最后李世民还是又要隆重地请他出山。 万年县令嘴皮子一下子就哆嗦了:“你你你、你……你这真是要送给宋国公的?” 罗信的话真中带假,假中有真,真真假假除了罗信和那个贵人谁也不清楚。 他这时候反而不直接回答,那脖子微微上扬至三十五度,眼皮上翘,显露出一副“哔格”很高的姿态来:“刘县令若是不信的话,大可派人前去宋国公府询问就是。” 万年县令直接在心里骂娘,他要是有这个胆子去宋国公府问,还用得着在这里哆嗦? 不过这万年县令也是个人精,多年的官场生涯让他掌控了一套相人之术。寻常百姓见到他哪个不是毕恭毕敬、畏首畏尾,就算对方是读书人,也绝对不可能像罗信这样义正严词。罗信身上所表现出来的自信和风度,绝对不是一般平头百姓所能够拥有的。 这长安可是在天子脚下,形形色色什么样的人都有,他不过只是第一个小小县令,什么时候不长眼就极有可能会得罪一个权贵,那样自己十几年的辛苦经营就毁于一旦了。 为此,万年县令心里也打起了鼓,他转头看向边上的张县丞。 张县丞眨了眨跟老鼠一般细小的眼睛,他在稍微隐秘一点的角度,伸出两根手指,做了一个“走”的手势。 万年县令当即领会,他轻咳一声,对着罗信说:“既然如此,那你就赶紧将本子送过去吧。这件事,待本县令调查清楚之后,再找你问话。” “多谢刘县令,看来百姓传言不假,您如果然清廉如水,公正如山!” 一个马屁丢过去,万年县令顿时乐呵呵地站起身,亲自将罗信送出了万年县衙。 第十二章 世间冷暖 出了县衙大堂,王大宝等人就围了上来,罗信对着众人抱拳的同时,视线很自然地飘向了李妘娘。 相比早上出来时的失魂落魄,此时的李妘娘明显松了一口气,她捧着手儿,抿着略显单薄的唇儿,俏生生地站在人群中间。 尽管她不能发出一丝言语,尽管她从不曾直面地表达自己的情思,但她那双灵动眼眸之中的莹莹微光、以及丝丝缕缕的情意,都让罗信心中如同抹了蜜,甜滋滋的。 罗信走上前,揽过李妘娘纤细的柳腰,嗅着她身上独有的香馨。 罗信在她的粉额上亲了一下,笑着说:“夫君还要去一趟宋国公府,你和柳婶他们先回家。” 这一吻,羞得李妘娘连头都不敢抬起来,但仍旧微微颔首。 眼见李妘娘跟着柳婶他们离开,罗信这才只身前往宋国公府。 一般人如果对长安不熟悉,连宋国公府的大门朝哪开都不一定知道。罗信去了几趟,自然是熟门熟路,而且他在街道上行走的时候,身后就有两人偷偷跟着,看他们贼头贼脑的姿态就知道是万年县令派来的。 这万年县令的算盘打得很是响亮,只要罗信进入宋国公府,那么他自然再不会为难他;倘若罗信被门卫拦下,那么立即就会有衙役过来将罗信重新带回万年县衙。 其实罗信无法确定那位贵人的身份,而且他也没有派人来催促,但宋国公府的大门他自然进得去。 他这次进入宋国公府的并非送那个自己根据《西游记》胡诌改编的小本子,而是另外一张纸。 罗信熟门熟路地走到宋国公府偏门外,那看守偏门的护卫已看到罗信,不由得笑着对他打招呼。 这护卫与门卫都是同一个工种,说白了就是看门的。 罗信跟“门卫”这个职业接触的时间和次数,比他自己对着某物件上下撸动的次数还要多,同时也总结了一套跟他们打交道的方法。 护卫、门卫这份职业相对比较清闲、资薪不高,而且还经常会被人鄙视、辱骂“看门狗”之类。 如果他们尽忠职守,逮谁过门禁都要盘查,那么就会得罪人;但如果一直都很松散,就会丢饭碗,被主人家一脚给踹了。 跟他们打交道首先要深切认知到他们的“不容易”,然后聊天的时候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每次经过的时候,赛一两个橘子、干果,甚至一小串铜板,那么三两次之后,他们就会跟人称兄道弟。 这不,罗信还没走近呢,那护卫就笑着对罗信打招呼:“信儿哥,今天咋有空过来啊,又有好东西要呈给萧管事?” 刚才在街边,罗信买了两个大橘子,随手丢给那护卫一个,两人就站在一起,一边吃,一边闲聊了几句。 “哎,信儿哥,话说你上次教我那招真牛啊,我媳妇被我收拾得嗷嗷叫。现在我回家,她都跟耗子见了粟米一般,黏糊着呢。” 罗信嘿然一笑:“今天没空,下次得闲,我再教你一招,保证你媳妇俯首帖耳,跟耗子见了香油一般。” “好嘞!” 男人嘛,彼此之间要促进感情,最好的方式就是从荤段子开始。 眼见罗信进入宋国公府,那两人却也没有走开,而是找个角落窝着,看看罗信在里边能待多久。如果罗信进去就出来,那就足以说明他是在撒谎,万年县令照样会办他。 而罗信却偏偏已经考虑到了这一点,从偏门进入,穿过一个回廊,罗信找到了正在跟人说话的萧管事。 一般罗信看到萧管事的时候,大多都是他在吩咐被人办事,而今天不同,他双手自然下垂,微微压着头,低眉顺眼地听着。 而说话的则是一个中年男人,他鬓发斑白,却是面带红光,看上去虽然气度不凡,但衣着却十分简单,身上也没有太多的装饰点缀之物。如果不是萧管事流露出这样的姿态,罗信会以为他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 为此,罗信并没有立即过去,而是站在不远处看着。 不多时,那个鹤发童颜的中年男人似是意识到了罗信的存在,转头看了罗信一眼。 眼见对方投眼过来,罗信忙对着他拱手行礼。 鹤发童颜的中年男人对着萧管事寻问了几句,不多时他就对着罗信招了招手。 待罗信走近,对方就开口问:“听萧六说,家中的那些八仙桌和太平椅都出自你手?” “是的。”罗信并没有表现得太过于谦卑,只是点到为止。 “那八仙的故事听来也甚是有趣,想来你也是个妙人啊。”他笑了笑,突然问,“小友贵姓?” “免贵姓罗,单名一个信字。” “你姓罗?”男人仔细打量着罗信,眉宇微蹙,轻吟一声,“说起来,小友倒是有些面善。老夫有个已去的故友,也是姓罗,你的身形虽然与他相比稍显纤瘦了一些,但容貌、气度却有几分相似。” 萧管事这时候在边上插了一句:“主家所说的那位可是罗成将军?” 男人微微点头:“是啊,罗将军乃当世英豪,当年与刘黑闼交战,他深陷敌营、孤军奋战,身中万箭!时到至今,陛下都对罗将军念念不忘。” 主家? 在听到这个称谓的时候,罗信愣了一下。 旋即反应过来,眼前这个鹤发童颜的男人竟然就是赫赫有名的宋国公萧瑀? 在看到男人脸上那追忆往昔表情的时候,罗信不由得摸了摸鼻子,他在想自己要怎么表明自己的身份,而这时候萧管事则是说了一句,让罗信差点上前抱住他,狠狠亲上两口的话。 “主家,信儿哥就是罗成将军的嫡长子。” “嗯?” 萧瑀眼眸一瞠,不禁眼神讶异地看着罗信:“贤侄真是罗成将军之后?” 这一声“贤侄”其实已经算是承认了罗信的身份,而罗信也顺着杆子往上爬,后退两步,对着萧瑀拱手深深一礼,恭声道:“小侄罗信,拜见萧伯父。” 萧瑀这才上下仔细打量着罗信,一边看,一边颔首:“像,越看越像。比起那个不争气的罗恒,贤侄与令尊的确有七八分相似之处。只是,贤侄既然是罗将军之后,为何会落寞到这般地步?” 罗信向来是一个知道“取舍”和“进退”的人。 他和萧瑀“非亲”,顶多算上一个“故交”,而且还是长辈故交。尽管明面上一口“贤侄”,一个“伯父”叫得亲热,但彼此之间仍旧还不够熟悉。 如果因为人家一句话,就立即大吐苦水,将那些苦楚翻江倒海地倾诉出来,没准这萧瑀会立即甩袖离开。 临了,还会翻一白眼。 这世间人情冷暖本是如此。 老话说“知进退、明得失”,眼下能够和萧瑀说上话,并且确立“叔侄关系”,这已经是今天最大的收获。 罗信并没有得寸进尺,反而苦笑着说:“这都是一些陈年旧账了,小侄怕伯父笑话,不提也罢。” 听罗信这么说,萧瑀不由得暗暗点头,接着说:“今后若是有困难之处,尽管开口,能帮的老夫绝不推辞。” “小侄谢过伯父,尽管前段时间家中无米下炊,但现在至少有了余粮,不至于挨饿了。”说到这里,罗信当即从怀里取出纸张,对着萧瑀展开。 “这是……” 第十三章 有人上门找茬 萧瑀仔细看着纸张上所画的事物,发现这东西的构造看上去有些复杂,类似于椅子,却又有很大的改动。 “这叫逍遥椅。” 其实这就是一把普通的摇摇椅,大唐木匠的仿造速度明显比罗信所想象的要快很多。眼下已经有好写木匠开始制造桌椅,其中也不乏那些木匠世家,他们的手艺要比罗信这门外汉好很多,为此罗信才想出了这么一个“花头”。 木制家具费时费力,只能讨巧。 同时,罗信也很清楚,制作家具只能养家糊口,想要大富大贵那肯定是不行的。 眼下既然已经跟萧瑀攀上了“亲”,那就好好利用这一层关系。 萧瑀对木制家具显然没什么兴趣,不过他的注意力却是放在了画上。 这一张“蔡侯纸”所画的逍遥椅显得十分细致而写实,线条流畅、光暗分明。萧瑀同样也是个读书人,但凡读书人都喜欢诗画,他将这画放在眼前仔细看了又看,对着罗信说:“老夫浸淫诗画多年,从未见过如此精湛奇特的画技,贤侄,这是你画的?” 罗信抓了抓后脑勺,笑着说:“小侄画技拙劣,让伯父见笑了。” 萧瑀却是忙摆手说:“不不,此等画技相当高明,能将实物真真切切地跃然于纸上,贤侄有如此才能,日后前途不可限量啊。” 萧瑀又说:“至于这个逍遥椅,贤侄能够告诉老夫,它究竟有何用处?” “回伯父,逍遥椅其实就是太平椅的升级版,逍遥椅底部是弯曲的,人躺上去之后能够随着自己的心意,微微摆动,半仰、半躺,在午间小憩的时候,人躺在上面惬意无比啊。” 罗信又介绍了几句,萧瑀听了连连点头:“奇思妙想啊,老夫没说错,贤侄果然是个妙人!” 这时候,有一个下人过来禀告,萧瑀听了之后就要离开,他走了几步,似乎这才想到什么,转身对着罗信说:“对了,陛下前些日下了一道圣旨,追封令尊为东海郡公,贤侄既然是嫡子,那这名头就应落在你身上,贤侄这次可要抓住机会,切莫再让罗恒夺了。” 罗信笑着点点头,萧瑀这个消息对于他而言可以说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只不过这个馅饼很大,一旦接不好就有可能会被砸死! 事后萧管事订了六把逍遥椅,每把五两银子,这对于罗信而言已经是相当高的价位。 不过,他同时也清楚,一旦逍遥椅推出市场,不过几天就会被被人学过去。 这年头,没有什么比当地主还要惬意的事情了,每天只要坐在家里,什么都不用干;再养三五个狗腿,时间一到就去收租,那小日子过得,啧啧啧…… 眼下,他还真要仔仔细细地研究一下,如果跟罗恒抢夺这个“东海郡公”! 罗信殴打陈四这件事已经过去了七天,万年县令那边也再没有消息,罗信也认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 而这几天,他除了忙木工作坊的事情之外,更多的是在思索如何跟刘恒争抢这“东海郡公”。 只是他对这一方面的了解实在太少,身边根本就没有一个能够商量的人。 这大中午的,罗信正坐在作坊门口偷懒呢,就见外边传来了马蹄声。 马在长安城内较为常见,而在罗信所处的小村子四周却是个稀罕物,特别是眼前三匹高头大马,若是放在现代社会,那就是三辆超级跑车啊! 马背上下来三个形体魁梧的男人,为首那哥们长得相当粗犷,一身劲装、将爆炸性的肌肉棱角分明地展示了出来。 这三人一看就知道是当兵的,而且领头那个肯定是将领。 罗信伸手抹了一把脸,当即笑嘻嘻地迎了上去:“贵客光临,有失远迎,不知道三位有什么需要的?” 那领头人上下打量了罗信一眼,问:“你就是这作坊的主人?” “对,在下便是。” 罗信正要介绍自己的新产品逍遥椅的时候,就见那汉子一甩手,低喝道:“带走!” 眼见自己被左右两人钳住,罗信急忙说:“哎哎,有话好好说,咱们都是文明人,千万别动粗。” “动粗?” 汉子突然咧嘴一笑,他从后背掏出一根木棍,那木棍约莫四五十公分,有一头是被折断的,上边竟然还有一丝鲜血。 “小子,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这……” 罗信仔细打量了一下,很快他就明白过来了。对方手里抓着的不是普通木棍,而是椅腿。这椅腿显然原属于他卖出的太平椅,只是这椅腿怎么被折断了,而且上面还沾了血? 第十四章 程咬金,程妖精 罗信用双手撑起身体,慢慢抬起头,就见一个跟汉子长得有七八分相似的中年男人慢慢蹲了下来。 这中年男人笑嘻嘻地看着罗信,那眼神就仿佛是在看一个绝世美女,泛着精光。吓得罗信连滚带爬地站起来,“呲溜”一下就躲在了一块大石锁后边。 “嘿嘿嘿,小崽子挺灵敏的嘛。” 眼见中年男人脸上笑容不减,并且朝着自己阔步走来,罗信急忙说:“大、大叔,咱们有话好商量。那坏掉的椅子,我陪双倍给您,另外医药费我出。如果您还觉得不解恨,那就随便踢我两脚解解气吧。” 中年男人站定,他伸手摩挲着自己下巴,脸上的笑容愈发得猥琐,那看人的眼神和姿态真就如同青楼勾栏里花钱挑姑娘的“恩客”。 “咕——” 罗信暗暗吞了吞口水,眼珠子左右摇摆,他发现自己所在的这个庭院虽然不大,却是布置得十分秀丽,有山有水,还有一些艳丽多姿的花朵。 “哎,过来。” 中年男人对着罗信勾了勾手指头,罗信则是将头摇得跟拨浪鼓一般,死活不肯过去。 结果中年男人突然一个箭步上前,他抓住罗信身前石锁上的把子,随手轻轻一丢,那能够将罗信全身都遮挡住的石锁竟然比轻飘飘地丢到一边。 罗信被惊得目瞪口呆。 我去,那石锁至少好几百斤重呢! 中年男人伸手在罗信的肩膀上拍了拍,摇着头说:“你这小身板也忒弱了些,跟你爹比起来差太远了。” 对方这话,罗信当即反应过来,对着中年男人问:“您认识家父?” “废话,当年我和你爹结拜的时候,你小子还没出生呢。” 罗成的结拜兄弟? 而且还姓程? 在愣了了几秒之后,罗信不由得惊骇得捂住自己的嘴巴。 夭寿哦! 眼前这个魁梧、粗犷的男人竟然是混世魔王程咬金! 程咬金的大名当真是如雷贯耳,再配上眼前人的形象,这混世魔王还真是没跑了。 罗信眼珠子一转,当即对着程咬金抱拳:“小侄罗信,拜见伯父!” 第十五章 小钱钱,真心甜 结果,程咬金这没脸没皮的老货笑嘻嘻地说:“嘿嘿,早上买酒花了一块。再说了,这臭小子的脾气肯定跟他爹差不多,能收一块就已经很不错了。而且现在他不是能自己赚钱了嘛,意思一下就行了。” 对于程咬金的实诚,罗信是打心眼里觉得亲近。 出了卢国公府,罗信的心情显得很不错。 兜里揣着巨款,就连走起路来也有些飘。出了长安城,他沿着小道一边走,一边跳,嘴里还哼哼着不着调的小曲儿。 “小钱钱、真心甜, 钱包鼓、放腰间, 坐马车、住豪宅, 三妻四妾睡成排。 浪里个浪,浪里个浪……” 在小路上浪了一段,快靠近自家村子的时候,罗信突然发现前边有两人鬼鬼祟祟地躲在树丛后边,朝着河滩边窥探。 那河滩边正有几个女人在洗衣服,罗信眼尖,一眼就看到了自家媳妇李妘娘那纤瘦的身子。 李妘娘很节俭,尽管日子逐渐变得安盛,但她仍旧和以前一样,天未亮就起床张罗。 眼下罗信还是戴孝之身,夫妻俩都还是分开睡,每当罗信推开房门的时候,李妘娘一般都已经在喂小鸡仔了。 家中养了二十来只小鸡仔,每当看到李妘娘带着一群小鸡玩耍,罗信心中的柔情便很容易就会满溢。 对于他而言,这辈子能遇到像李妘娘这样的妻子,是他几辈子修来的福气。 为此,罗信格外爱护李妘娘,眼见那两人躲在暗处偷窥,罗信也偷偷摸摸地绕了过去,就藏在距离二人不远的地方。 不多时,其中一个就开口问边上的人:“哎,下面好几个,到底哪个才是罗信的女人?” 听到这话,罗信的心不由得沉了下来。 他们是谁,为什么要找妘娘? 罗信正困惑和警觉的时候,另外一人开口说:“喏,下边那个最漂亮的就是了。听陈管事说,那个女人是个哑巴。你难道没有发现,她从一开始到现在就没开过口,说过话吗?” 距离罗信比较近的那个男人仔细多瞧了李妘娘几眼,笑得很是淫邪:“没想到罗信这小娇妻还是个大美人,嘿嘿,将她抓回去之后,咱们有的玩咯。” 那人显得有些急不可耐,接着说:“哎哎,什么时候动手?我已经等不及了!” “你急什么?”另外一人狠狠地瞪了同伙一眼,“陈管事可是给了咱们四当家一百两银子!” “一、一百两?” 距离罗信比较近的男人惊呼出声,另外一人猛地捂住他的嘴,两人同时躲入树丛里。 好一会儿,捂嘴的男人狠狠瞪了对方一眼:“我告诉你啊,四当家已经发话了,只要咱们配合陈管事办事,事成之后,咱们两个可以在勾栏里随便挑女人睡!” “真的?”距离罗信比较近的男人伸手将嘴角的口水抹去,笑着说,“哎,你说咱们把这美人交给陈管事之前,在半道上先享用怎么样?” “陈管事发了话,他要好好修理这个小哑巴,到时候再用这个小哑巴将罗信引出来。这个女人可是陈管事定的,他要狠狠耍一耍,他要的女人你也敢碰?” 对方缩了缩脖子,笑着说:“那我还是睡勾栏里的女人吧,虽然糙是糙了点,但安全没风险。” 两人又观察了一阵,其中一人说:“我观察她有两天了,白天几乎没什么机会,最好的时机是凌晨。这个女人起得比较早,她凌晨起床喂鸡的时候,咱们就下手。她没有办法发出声音,到时候怎么捆都行。” 说着,两人缓缓后退,迅速蹿入树丛。 他们离开之后,罗信并没有立即起身,而是仍旧趴在树丛里。 罗信铁着脸,那眼眸之中泛着森然寒光! 这个陈管事很显然就罗恒府中的管事陈四,罗信也知道自己上次用刨子,削去他脸上皮肉的人就是他。 其实罗信这些天也在琢磨陈四什么时候会报复自己,但是真没有想到这家伙竟然会伙同山寨里的土匪强盗劫走李妘娘,然后威胁自己。 如此一来,罗信和李妘娘都会成为砧板上的鱼肉,任由他们切割剁碎! 同时罗信也庆幸自己运气好,无意中得知了他们的计划,否则明天一早起来…… 他狠狠抓了抓自己的头,强迫自己不去想那样的画面。 好一会儿,罗信才站起身,朝着不远处正在洗衣服的李妘娘看过去。 此时衣服都已经洗好了,李妘娘和边上柳婶几个女人一同提着木桶子,慢慢地朝着自家方向走去。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过去,李妘娘的身子都显得过于纤瘦,尽管如今家中条件稍稍好了一些,但李妘娘仍旧起早贪黑,在家务上从不肯有一丝懈怠。 再看她的衣着,尽管天气渐冷,但她仍旧身穿一件单薄的衣裳。罗信怕她着凉,不知道说了多少次,但她在罗信面前会将衣服多穿一件,而一旦罗信去作坊,她则是会悄悄脱下,似乎穿得薄一些比较容易干活。 看着李妘娘那纤瘦的身体,提着沉重的木桶子,亦步亦趋地跟着柳婶她们,罗信深深吸了一口气,随即咧嘴一笑,快步走了上去。 他当着几个女人的面,从李妘娘的手中取过装衣服的木桶。 李妘娘先是吓了一跳,转头才发现是自己丈夫,这才微微松了一口气。 不待李妘娘反应,边上就有女人说了:“哎哎,我说罗公子,你疼人怎么也不换而地儿。” “就是,这摆了明是想让我们看着嘴馋呐。” 罗信这人向来都是荤素通吃,左手提着木桶,右手揽过李妘娘的腰肢,对着边上的女人们挑了挑眉毛,贱兮兮地说:“嘴馋啥呀,有本事你们回家让自个儿男人使劲疼你们呗。当然啦,如果你们家男人心有余力不足的话,那么我也是可以效劳嘀……” 尽管这些娘们长相不怎么出众,但娇憨嗔骂间,倒是别有一番趣味。 只不过眼下已经到了村口,罗信很自然地听到了那一声:“竖子!” 果然,隔着老远就听村长拄着拐杖在村口骂。 “村长好啊,村长再见。” 罗信改揽为牵,带着李妘娘慢悠悠、慢悠悠地从村长面前“浪”过去。整个村的人都怕村长,唯独罗信这怪胎,明明村长已经气得吹胡子瞪眼了,他还能跟没事的人一样调侃两句。 回家之后,李妘娘很自然地进厨房准备晚饭,罗信则是蹲在自家门口,等着王大宝他们经过。 隔着老远罗信就看到了王大宝和他爹走了过来,王大宝他爹叫王贵,这王大宝的性子岁他爹,父子俩都是实诚人。 罗信将两人叫到了边上,对着王贵问:“叔,您听过黑风寨吗?” 第十六章 山贼盯上李妘娘 王贵一愣,随即面露紧张之色:“东家,你不是惹黑风寨那些强盗了吧?” “哪能啊,我就是一小作坊主,怎么可能惹到他们,就是想问问这黑风寨究竟是个什么地儿,那里边都是些什么人。” 王贵想了想说:“黑风寨南边的深山里,专门打劫过往的一些商客。那些人可都是往刀口上舔血的土匪强盗,东家你没事可千万不能招惹他们。” “我就纳闷了,长安可是皇城,咱们周边都算是天子脚下,他们这么横,难道那些当官的就不管了?” 王贵苦脸一叹:“东家你有所不知,这秦岭里的贼寇可不止一窝,他们藏人的本事比兔子还精,官兵剿了几次匪都扑空了,再加上这些人土匪强盗专挑那些过往客商下手,那些客商和镖局经常走那些道,时间久了也就习惯性给他们一些过路费,大家都相安无事。有些时候也顶多欺负一下咱们这些小老百姓而已,只要不死人,官府里的那些官老爷们才懒得理会。” 听到这里,罗信就明白了。 官兵剿匪肯定属于机密,而这些土匪却能在官兵抵达之前就藏匿起来,那说明这官府里有人提前通风报信。 官匪结合,坑的自然都是小老百姓。 只是他想不明白,这陈四又如何跟黑风寨的人勾结上,不过陈四是罗恒的人,看样子这罗恒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罗信在继承“前任”记忆的时候,对罗恒的记忆几乎都是模糊的。兄弟两人在很小的时候就分开了,那之后就再没有接触,再因为罗信那脆弱的玻璃心、卑微的自尊心,使得他从不去关注罗恒的任何信息。 这也使得罗信现在很被动,眼下唯一要做的,就是解决那两个山贼! 罗信找借口将王大宝带到一边,眼见王贵离开之后,他拍着王大宝的肩膀说:“大宝,哥这两天右眼皮一直跳,这两天入夜之后,总感觉有人影在墙外边晃,你说着是咋回事?” 王大宝很自然地说:“东家,现在村里村外都知道你赚了不少银钱,没准是被贼给惦记上了。” 等的就是王大宝这句话。 罗信一把揽过王大宝的肩头,问:“那你说该咋办?” 王大宝皱着眉头说:“要不,俺去叫俺爹过来,他注意多。” “这件事还是先别让你爹知道,你爹那性子你又不是不知道,两碗黄汤下去,他连自己裤裆里的货有多长都会告诉别人。” 王大宝抓了抓,憨憨一笑:“也是。” “我想啊,咱俩先在墙脚蹲个把晚上,再探一探虚实。假如是真的,咱们就多叫两人埋伏,要是我错觉的话,那也就不会惊动那么多人了。” “嗯,俺听东家的。” 凌晨时分,就连鸡都还在睡觉的时候,就有两个黑影偷偷摸摸、鬼鬼祟祟地从外边的林子里猫出来。 尽管周边没人,他们的脚步仍旧走得很轻,踮着脚慢慢地摸到村角罗信家的墙根边。 罗信家的院墙并不高,站在墙边,双手一撑就能上去。 只不过这两人身高都不太达标,以至于其中一人蹲着,另外一人跨腿站在他肩膀上。 慢慢地,上边的人被撑了起来,他慢慢地、慢慢地将头从墙边探出,朝着小院望去。 此时,小院里显得十分空寂,并没有人。 下边的人捏着嗓子问:“哎,那小娘们出来了没有?” “还没呢,再等等。” 下边的人又说了:“咱们俩在林子里都猫一宿了,等下抓了小娘们,我怎么说都要好好爽一爽,下边的不能动,上边的总行吧?实在不行,让我摸摸过过手瘾。你不知道,昨天晚上我做梦一直梦到那个小娘们,她那水嫩嫩、软绵绵的身子,我只能看着,却摸不到,可馋死我了。不行了,我现在全身痒得难受,我等一下一定要搞她,在她身上泄一回。” 上面的人正要说话,这时候就听到了开门的“咯咯”声响,不多时,就见一个身影开门走出。 “来了,来了。”上面的人小声说,“先抓人再说,等进了林子,你想干啥都行。” “好。” 上面的人双手刚刚放在墙头,正打算撑起身体翻墙时,一阵剧烈的痛楚就从手掌传来,由于痛楚来的猝不及防,男人失声惨呼,接着身体也失去了平衡,摔了下去。 两人同时跌倒,正爬起时,墙脚边突然飞蹿出两个身影,当即用两口大麻袋,将左右两人都罩入其中。 紧接着,就见一人从地上捡起一块大石头,对着两人的头“碰!”“碰!”砸了两下。 黑暗中,这才传出王大宝略微有些紧张的声音:“东、东家,现在怎么办,咱们要不要报官?” 其实罗信一开始也想着要报官,毕竟这件事报官肯定是最好的。 但联想到陈四从万年县衙里能够借出官差的“皮”,就说明陈四能够轻松进出万年县衙。这两人跟陈四有关系,说不定罗信前脚离开县衙,那陈四后脚就能将他们给放了。 放了这两人,那等同于纵虎归山,那么接下来等待罗信的将会是无休止的报复! 另外,对于这两人罗信已经起了杀意! 罗信的童年充满了黑暗和暴力,他的父母以为车祸早亡,家中房产被舅舅霸占,他自小就生活在舅舅的冷眼和舅母的辱骂之下。罗信年幼时候显得很叛逆,旷课、抽烟、打架,是个典型的不良少年。 正因为对亲情的极度缺失,罗信对李妘娘的一切都格外看中与呵护。 这两人如果是针对罗信,他顶多将他们揍一顿之后放走,但他们的目标既然是李妘娘,那就不同了! “嗦……” “嗦……” 天逐渐泛白,山边起了一些雾气,在迷蒙雾气中,有两人正拖着麻袋,朝着林子深处进发。 走在前头的罗信突然对着身后的王大宝问:“大宝,你说的那个土坑还有多远。” 王大宝看了一眼左右,开口说:“前边就是。” 相比王大宝的惴惴不安,罗信的眼眸里却未曾流露丝毫的犹豫,却是显得极为冰冷,冰冷地如同寒冰,更似刀锋上的寒芒! 正如王大宝所说,前边还真有一个很大的土坑。 站在土坑边,罗信特意朝着里边看了一眼,这土坑有十几米深,里边落满了树叶,空气当中还弥漫着一股腐臭味。 罗信转头的时候,王大宝已经将两人都死死困在了树干上。 他走了过来,对着罗信问:“东家,咱、咱们真的要这么做吗?” 第十七章 我家妘娘很细心,特别听话 罗信没有说话,目光冰冷地看着那两个被他打晕的山贼。 其实,就在刚才那个人在墙边谈论的时候,罗信就已经对他们判了死刑。 罗信转头看向身边的王大宝,对着他问:“大宝,如果这两人要对付的是翠花,你会怎么做?” 翠花是张大宝的意中人,两人也是你情我愿,眼下缺的就是一笔彩礼钱。 一听这话,王大宝甚至没怎么过脑子,就瞪着眼眸喝道:“俺碎了他们!” “现在你能明白我的想法了吧?” 让罗信这么一说,王大宝终是点点头。 王大宝虽然憨厚老实,却不傻,他也明白这两个人不能放,一旦放了,肯定后患无穷。手里拿着铲子,就站在旁边不说话。 见两人还没醒,罗信就抬起腿对着其中一人的裤裆狠踹一脚! 伴随着一声惨叫,那人终于睁开了双眼。 “醒了?” 罗信眼前这人,就是之前嚷嚷着要对李妘娘下手的山贼。 “你你你……” 眼见对方一直结巴,罗信对着他的脸狠狠扇了一巴掌。 “连话都不会说了么?” “我、我……” 不知道是因为害怕,还是裤裆里那玩意儿被罗信踹疼了,男人的舌头一直在打颤。 罗信冷冷一笑,转头看向旁边另外一个:“别装了,一个昏睡的人,眼睫毛不可能还一直颤着。” 让罗信这么一说,边上的男人这才睁开双眼。与同伴相比,他则显得要冷静很多。 “你是谁?”男人低沉着声音,冷着脸。 伸手从王大宝手里拿过铲子,罗信对着男人的头狠狠抽了过去! 一下! 男人半张脸被打破了皮, 反过来,再一下! 男人当场吐了血,牙齿也被罗信砸落了两颗。 王大宝在边上有些发愣,在他的印象中,罗信是一个待人和气、喜欢开玩笑的人。可是现在罗信给他的感觉却完全变了,仿佛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一个他说不清楚,但本能地会感到害怕的人。 将铲子狠狠插在泥土里,罗信依靠着铲柄,对着脸已经逐渐红肿起来的男人笑:“怎么,你们黑风寨的人在动手之前,连对方的样貌都没有搞清楚么?” “你是罗信?”尽管被打得头疼脑热、两耳发蒙,男人仍旧沉着脸,声音的音调都未产生丝毫的变化。 罗信站在对方面前,上下打量着他,之后微微点头,笑着说:“不错,看来是个老手。你现在心里一定寻思着回去之后,如何带人来报复。只可惜啊,你们应该没有这样的机会了。” 听到这话,男人不由得冷笑一声。 “你笑什么?”罗信问。 男人虽然双手被缚,但他脸上却是流露出不屑之色:“你不过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平日里恐怕连鸡都么杀过,你还敢杀人?罗信啊罗信,我知道你现在只是意气用事,等这火气过了,恐怕就会双腿打摆子了。” 男人果然是老手,他一开始就没有求饶,反而摆出一副老江湖的姿态,仿佛被捆的不是他,而是罗信。 “我敢肯定你没有听过黑风寨,更不知道我们黑风寨有多可怕。”见罗信没有开口,他继续说,“我劝你现在就把我们放了,否则的话,我敢保证你和你身后这位小哥见不到明天日出!” “啧啧啧……”罗信笑嘻嘻地靠近,对着男人竖起大拇指,“不错啊,都这样了还能唬人,你看我身后这小哥还真被你唬得一愣一愣。” 罗信随手将铲子丢给王大宝,然后站在两人中间,对着两人说:“你们两个当中,只有一个能活。而活下来的条件很简单,那就是好好回答我问的问题。” 让罗信这么一说,右手边一开就被罗信踹裤裆的男人连忙开口:“什么问题?” 不待罗信开口,左手边的男人就大喊:“别信他的话,这小子不敢动我们,他只是在套话!” “不敢动?”罗信别了一下头,“哦哟,瞧你这话说的,搞得我好像真是带你们俩出来郊游了。” 左手边的男人瞪着眼睛说:“哼,有本事你动老子一下试试?” “嚯嚯,我活这么大,还是头一回听到这么变态的要求,好吧,既然你诚心诚意地要求,那我就勉为其难地动动你吧。” 罗信抬起脚又要踹人,但他又收了脚,自言自语:“嗯,不对,不对。你们这些山贼强盗的抗击打能力很强,我又没学过功夫,打了也不疼,还是换换方法。” 说着,罗信就从衣兜里取出了小布包,他从小布包中先取出一根尖细的牙签,在男人面前晃了晃,笑着说:“这东西叫牙签,就是平时用来剔牙的。其实啊,牙签除了剔牙之外,还有另外一个功效,那会是剔除指甲上的污垢。不过又一次,我不小心手抖了一下,结果牙签刺入指甲缝里,那疼得叫一个嘶哑咧嘴啊。” 尽管罗信说话的时候一直带着笑,但随着他讲话的深入,刚才还在叫嚣的男人不由得暗自吞咽了一下口水。 正所谓十指连心,特别是指甲缝更是敏感,一联想到牙齿刺入指甲缝里,都不自禁地全身一紧。 罗信这时候则是转头对着身后的王大宝说:“大宝,这活我一个人不好干,你过来帮帮我吧。” 说着,罗信就让王大宝脱了左手边男人的鞋子和袜子。 这些山贼土匪都是糙汉子,身上有异味就不说了,那鞋子脱出来味道其重无比。 然而,罗信却也仅仅只是微微皱一皱眉头,脸上变流露出一丝笑意,对着眼前的男人说:“你看看,平时不勤剪指甲,这脚趾甲里有很多污垢吧。来来,让我用这牙签帮你挑挑。” “哼,能让堂堂罗大公子为我这么一个小人物挑脚垢,还真是荣幸呢。” “嘿,我这人向来喜欢助人为乐。” 罗信拿着牙签,当即对着男人大脚趾头的指甲缝狠狠一插! “呃!” 突如其来的钻心痛楚,使得男人全身都为之颤抖了起来! 但他咬着牙关,尽量不然自己喊叫。 “嗯,相当不错的忍耐力呢。”罗信抬起头,笑嘻嘻地看着男人,“慢慢来,我这小布包里有很多呢,昨天特意让妘娘帮我装起来的。我家的妘娘做事特别细心,而且很听话,我让她装满,你看,她还真就将牙签装满了。” 罗信特意将布包打开,结果上面竟然真的有满满的一大包牙签! 第十八章 先问名字,接着问候全家 眼见罗信从中取了好几根牙签出来,男人终于慌了,大脚拇指上的牙签还未取下,那钻心的痛楚一直在折磨他,他很难想象罗信将这些牙签都刺入他的指甲缝,那怎样的一种痛苦。 尽管一开始装得很横,但他毕竟也仅仅只是一个跑腿的小喽罗而已,嘴巴硬气,并不代表他的身体也一样。 “罗信,我告诉你,你这样做,我们大当家不会放过你的!” 面对男人的威胁,罗信慢慢抬起头,笑着说:“我这人做事比较认真,这事要一码归一码地算。尽管我知道你们黑风寨好像很厉害,但既然陈四和你们勾结在一起,那就说明,无论如何这黑风寨和我的梁子算是结下了。” 罗信一提到陈四,两人不由得吓了一跳,他们从头到尾可没有提及陈四这个人。 “你怎么知道的?” 罗信没有回他的话,而是拿起一根竹签,对着男人脚指头的指甲缝狠狠一刺! 鲜红的血液很快就从指甲缝里留了出来,由于剧烈痛楚,男人的右脚都随之抽搐。 不过,罗信插了三根之后,却是慢慢站了起来,他对着左手边的男人说:“摆在你眼前只有一条路,那就是告诉我,你们和陈四碰头的地点,以及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我……” 男人正要开口,罗信却是阻止说:“先别说话,刚才你在开口的瞬间,眼皮子连续眨了三下,而且眼珠子转了半圈,这说明接下来所说的话都是假的。我给你时间慢慢思考,而现在,我让你见识一下,说明叫做真正的酷刑。” 说着,罗信捡起地上的臭袜子,慢慢地走到右手边男人面前,笑着对他问:“这位仁兄尊姓大名啊?” 眼看着罗信手里几根牙签,男人连忙开口:“免、免免、免贵姓、姓庄,叫庄五。” “哦,原来庄兄弟,幸会、幸会。”罗信对着庄五抱了抱拳,笑着问,“你一定觉得很奇怪,为什么我刚才不问那人的名字,反而来问你的呢?” 顿了顿,罗信接着说:“因为这是我的一个习惯,以前对一个人动真格的时候,第一件事就是问对方的名字,只有这样手里的水果刀、钢棍才好挥砸下去,一边砍他,一边问候他全家上下的女性。” 说着,罗信就从旁边地上捡来一块石头,笑嘻嘻地走到庄五身后。 “你你、你要干嘛?” 罗信没有回应庄五,他抓起石头,对着庄五的两只手臂狠狠砸了几下,随手将石头一甩,在庄五惨叫的同时,伸手上去对着庄五肩膀部位的关节狠狠一拧! 伴随着“咯啦!”两声,庄五两只手臂的就被罗信给卸了下来。 相比他的同伴,庄五就显得要懦弱和废物很多,呜呼哀嚎不说,还不停地对着罗信求饶。 “疼吗?嘿嘿,才刚刚开始呢。” “好汉,英雄!饶命啊,饶命啊!我一时糊涂,不该听陈四怂恿,我……唔!唔唔!” 罗信将那臭烘烘的袜子直接塞进了庄五的嘴里。 接着,罗信则是将庄五的两只手都解了出来,放在身前。 “知道我为什么要把你的嘴堵上不?”罗信对着庄五微微一笑,“尽管这是在深山里,但等一下你一定会像娘们一样尖叫,甚至惨叫,所以呢提前将你的嘴堵牢,这样的话,咱们接下来可以慢慢玩,嘿。” 罗信说话的时候是带着笑的,但他这样的笑意,却不免会让人起一身的鸡皮疙瘩。 当罗信再度拿出竹签的时候,他对着身后的王大宝说:“大宝,等下你要是心里承受不了,就转过头去别看啊。” 王大宝吞了吞口水,认真地点点头。 罗信也不管这些,他先是将竹签一根一根地刺入庄五的指甲缝。 庄五的手臂关节被罗信卸掉,尽管双手无法动弹,但感触还在,而且不知道为什么,庄五感觉自己现在手指比平时更加敏感。 “我罗信做人原则很简单,滴水之恩,我罗信一定涌泉相报;但谁要是敢对我的亲人,甚至爱人有丝毫的遐想,并且付诸实际,那么很抱歉,不是我死,就是你死!” 说着,罗信抓起庄五的大拇指,那大拇指上已然插着一根牙签,不过牙签仅仅只是刺入一点点。而现在罗信则是抓住石头,对着那微微上翘的牙签狠狠一敲! “呜!!” 突如其来的痛楚,让庄五全身的肌肉为之紧缩,眼眶瞠大,眼球仿佛要弹跳出来一般。 相比刚才那个男人,罗信对庄五要狠辣很多。 “别着急,才刚刚开始呢!” 这一刻,罗信的心是铁做的,不仅坚硬,而且冰冷无情! 他动作麻木地将牙签一根接一根刺入庄五的指甲缝里,鲜血顺着不断颤抖的牙签垂落,庄五的身体也不规则地扭曲了起来,只是他的扭曲都是徒劳,罗信的捆绑方式极为专业,他根本无法挣脱。 庄五已经疼得虚脱了,不知道是因为过度的痛楚,还是失血过多,此时的他脸色青白,看上去虚弱无力。 罗信慢慢站起身,脸上的笑容逐渐变淡、变冷、变硬,他对着庄五逐字逐句地说:“任何人胆敢觊觎我的妘娘,死!” 旋即,他从腰间拔出一把转来钻木头的锤子,狠狠刺入庄五的心脏! 但一次并不解气,罗信又连续刺了七八次,当那庄五的头完全垂下,没有一丝声息时,罗信这才将沾满了鲜血锥子取出。 这是罗信第一次杀人。 以前看电视剧,里边的主角杀了人之后会呕吐,自责什么的。 但罗信却没有一丁点这样的情绪,尽管一开始有些紧张,但这份紧张还是被浓烈的杀意所覆盖。 假如昨天下午罗信回来的时候晚了那么几分钟,那么现在李妘娘已经在树林里被他们摧残蹂躏! 他转身朝着另外一个男人走去,当下不再流露出那种玩笑的姿态,而是用冰冷的口吻说:“现在咱们讲正事,我希望你能老老实实地将整件事全盘托出,否则刚才我用在庄五身上的招式会全部用在你身上,而且,我还会另外招呼你的十根脚指头!” 男人终于害怕了,急急忙忙地将整件事都说了出来。 其实,尽管这两人都是黑风寨的喽罗,但整件事黑风寨的大当家并不知情, 几天前,陈四通过一个线人通知黑风寨的四当家,让四当家派两个人过来做一件小事。陈四并没有明说是什么事,只是让人捎去了一百两银子。 四当家是黑风寨最贪财的一位,只要有钱什么事都好办,所以他让庄五两人下山。 按照陈四的安排,庄五两人将李妘娘掳走之后,陈四会在普贤寺旁边那个已经闲置的破旧寺庙里等候他们。 时间点不是白天,反而是今天晚上三更。 三更就是子时,半夜十二点左右。 想到这里,罗信心里就有了算计。 他朝着男人慢慢靠近,抓起手中的锥子,对着他的胸膛狠狠一插! 第十九章 教妘娘写字,手把手地教哦 “你、你……你不讲信用。”男子瞠大着双眼,满是怨毒和不甘。 “从头到尾都没有向你保证我不会杀你,只不过你告诉我实情,我让你死得痛快一点!” 说着,罗信将锥子拔出来,再次狠狠刺入! 这个罗信连名字都懒得知道的男人就这样将拖缓缓垂落。 连续杀两个人,罗信却没有一丁点的负罪感,内心却反而生气了一种难以言表的悸动。这一份悸动就犹如读高中时候,带着一帮子小弟跟街头混子打群架时的感觉有那么一点相似,不过这一次感触更加强烈! 罗信转头看向王大宝,发现他手里紧紧地攥着铲子,面色紧张地看着罗信:“东家,咱、咱们现在怎么办?” 王大宝还真是个实在人,他开口用的是“咱们”,可见他也将自己也算进来了。 罗信朝着前边的深坑努了努嘴,笑着说:“这不是已经给他们挖好坟了么?” 然而,王大宝却是开口说:“俺、俺倒是觉得这样不太好,这样丢下去,先不说腐烂了之后会有臭味传出来,万一那些山贼过来找人,很容易就会发现呢。” 王大宝到底是木匠,木匠做工本来讲究的就是细致入微,凡事都要往好几个方面考虑,罗信听了差点就扇自己巴掌。 他到底还是大意了,以为这里是古代,能够随意杀人。 但其实即便对方是山贼,官府不会问责罗信,而黑风寨的那些山贼可就不一定了。 为此,两人将这尸体拖到了更加隐蔽的树丛里,挖了一个坑,将他们都埋了,时候再铺上枯树叶,再将现场清理干净。 下山的时候,王大宝还问起今天晚上两人在什么地方汇合,罗信则是笑着拍了拍王大宝的肩膀,那陈四罗信是见过面的,而且他猜测陈四肯定会一个人前来,毕竟这件事涉及男女之事,任何一个男人都不会在办事的时候,让边上站着其他人。 罗信让王大宝回去补个觉,两人到村边就分开了。 回到家里,罗信发现李妘娘就蹲在自家院子里,她身前摆放这一个木盆子,盆子里放着一层厚厚的细沙。她右手拿着一根树枝,左手抓着一片纸张,正对照着纸张上,在木盆子里写字。 罗信昨天晚上就跟李妘娘说要和王大宝睡在长安城里,为此早上两人将山贼拖走,李妘娘也没有发觉。 这还是罗信第一次看李妘娘这么专心致志地做一件事,就连他悄悄走到身后都没有发觉。 尽管李妘娘练得很认真,但是她握笔的姿势并不对,而且她并没有经过系统性的学习,写出来的字歪歪扭扭,看上去就如同几岁小孩的字一般。 罗信见了,嘴角不禁微微上翘,他慢慢地俯身上前,从后背伸出手,覆在李妘娘那略冰凉的玉手上。 李妘娘吓了一跳,她还没转头,罗信就开口说:“别动哦,按照我所说的,一撇一捺地写。” 知道是自己夫君,李妘娘的身子便软了下来,尽管心中羞涩万分,但她还是按照罗信所说,慢慢地在细沙上写下了三个字——李妘娘。 李妘娘是农户出生,不识字很正常,不过她左手上拿着那张纸却是写着好几个字。顶端一行是李妘娘的名字,下面则是从“壹”到“拾”的“数字”。 前几天罗信为了画设计图纸,就买了一些蔡侯纸和一个砚台。砚台他一直没用,因为画图纸用的是“炭笔”,毛笔则是太粗了,而且笔尖太软,很难运用。 眼下自己的小娇妻要学文化,罗信肯定只要用心教导。 考虑到李妘娘现在也没有掌握毛笔的手势,罗信干脆就教李妘娘硬笔书法。 “妘娘,我记得隔壁婶子家养了几只大鹅,你去要几根鹅毛来,不要太粗,也不要太硬。” 尽管不知道自家夫君要干什么,但向来听话的李妘娘微微颔首,转身出了门。 李妘娘出门之后,罗信则是将堂屋里的八仙桌搬了出来,并在桌面上平摊开一张大大的蔡侯纸。 长安的纸价很高,罗信家中银钱有限,也只能买几张纸。 眼下家里还买不起太多的纸,一般人穷苦人家练字,都是用毛笔沾水在石板上写字。 罗信打算将毛笔改成鹅毛笔,鹅毛笔的优势很明显,书写速度快,而且字不会像毛笔那样大,节省空间和水渍干燥的时间。 待李妘娘将鹅毛拿过来的时候,罗信已经将木盆子里的砂子放入锅里炒。 眼见李妘娘一脸不解地看着自己,罗信则是笑着说:“等一下夫君就让你见证什么叫奇迹” 制作鹅毛笔其实相当简单,步骤很少,不过想要之处一根好的鹅毛笔是需要一定技巧的。 罗信之所以会制作鹅毛笔,也是大学时候追求校花时学会的技巧,只是没想到现在又用在了自家娇妻身上,倒是没白白浪费这一个特殊的技能。 首先要对鹅毛进行脱脂,这个方法不难,就是将细沙炒热,然后将鹅毛插进去,等差不多拿出来之后,那原本半透明状态的鹅毛就会变得有“磨砂状”、不透明。 第二道步骤就是削笔,这个步骤是最为重要的。特别是斜切的角度,一般情况下30到40度角左右最好。之所以斜着切,这个角度就是用来储存墨水的,墨水太少就要不断地沾水,墨水太多会漏下来。 第三道是在斜切后,要用牙签将羽管里的杂志掏空,这样是为了确保不影响储存墨水和蘸墨水的流畅。 第四道要在笔尖位置,用剪刀轻轻地剪开一个小口子,这样一只鹅毛笔就形成了。 罗信一下子就制作出了六只,他去了一个陶碗,放在桌面是上,坐在凳子上,一边用鹅毛笔蘸陶碗里的水,一边在蔡侯纸上写字。 大概两个字就要沾一次水,尽管蔡侯纸有些粗糙,不过书写起来还是比较流畅。 罗信在上边写了两行字,是李商隐情诗里最为经典的“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接着,罗信就站起身,对着身边看得很仔细的李妘娘说:“妘娘,你坐下来,我手把手地教你怎么写字。” 第二十章 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李妘娘抿嘴红唇,慢慢地坐了下来。 反正是自己的妻子,尽管还没圆房,但罗信丝毫不避讳男女肌肤相处,身体相连。 罗信覆着李妘娘的手,宛如老师教导一个刚入学的孩子一样,一笔一划地教她。 李妘娘羞得连耳根都红了,精致的脸蛋更是娇艳欲滴,罗信教得很认真,每一次说话的时候,就会带出一阵男性特有的气息,在这种气息的影响下,李妘娘的心思根本就无法平静。 不过,纵是如此,她还是将罗信所教的十二个字记了下来。 这十二个字是“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果然呢,我家妘娘就是聪慧过人,我才写一遍,你就记下来了。”对于李妘娘过目不忘的记忆能力,罗信也是拍手称赞,索性眼下也是闲着,罗信干脆就将自己知道的三字经内容都教给李妘娘,一边写,一边念。 三字经罗信之所以记得这么牢,那还要归功于初中语文老师。 五十遍啊,他整整抄了五十遍! 当然,罗信做得也比较过分,原因是他将语文老师的儿子你打成了猪头,两个多星期不敢来学校。 尽管李妘娘不会说话,但罗信还是很仔细、很清晰地念给她听。 李妘娘都一一记下来,很快一整张蔡侯纸就写满了。 写满了之后,罗信将纸张取下方在一旁晾晒,同时拿出另外一张纸,对着李妘娘说:“字想要写得好看,就要一直练。不要着急,要慢慢练,很快你就能写出一首好字了呢。” 李妘娘点点头,这时候,她突然伸手指向门外。 罗信下意识地顺着李妘娘的玉葱指看向门外,结果李妘娘突然站起身,将那薄薄柔柔、润润绵绵的红唇在罗信的左脸颊上亲了一下。 那一瞬间罗信有些发懵,他至少愣了三四秒。 这是李妘娘第一次主动亲罗信,那一份温温热热的触感化成了无限的柔情,萦绕在罗信心中,缱绻万千。 他转头看向李妘娘,将右脸也凑了过去,贱兮兮地说:“好妘娘,左边都亲了,总不能厚此薄彼吧,来来,这边也亲一下。” 羞涩不已的李妘娘微微低着头,连正视罗信的勇气都没有。 “妘娘~~好不好嘛,嗯……好不好嘛?就亲一下,一下下就好了啦。” 在罗信臭不要脸地再三催促之下,李妘娘终于鼓足勇气主动亲罗信凑上来的右脸颊,结果在她快要靠近的时候,罗信突然正脸嘟起嘴,与李妘娘的两瓣薄唇来了一次完美的亲密接触。 这一吻很浅,浅得就如同蜻蜓点水一般,一触就分。 “嘿嘿,赚到了。” 李妘娘虽然已经嫁为人妇,但终究还是黄花大闺女,脸皮羞嫩得很,被罗信这么一调戏,当即捂着发烫的脸儿,如同受惊的小兔一般,呲溜一下就钻进了自己的房里。 罗信正要继续调戏自家媳妇呢,外边就传来王贵的声音,他是来叫罗信去作坊的。 虽然意犹未尽,但来日方长嘛,嘿嘿嘿。 罗信离开之后,李妘娘又如那小白兔从洞里探头探脑地出来,见自己夫君不在,她这才时候伸手轻轻拍了拍已然微微有些隆起的胸脯,暗自松了一口气,坐在院子里,继续认真地练字。 出村子的时候,就看到那三个熊孩子在河边玩耍。 这三个熊孩子里,有一个是王大宝的弟弟,也就是王贵的小儿子。 一看到自己娃儿在河边玩耍,王贵快步上前,眼疾手快地揪过一熊孩子的衣领,照着那小腚狠狠甩了两巴掌。 眼见那眼泪滴溜溜地在眼眶里打转,罗信笑着走了过去,劝慰了几句。这些孩子都已经到了要读书的年纪,只是穷苦家的孩子哪里有资格和条件上私塾,这年头能吃饱饭就已经很不错了。 罗信很是干脆地从地上捡起一根树枝,在上边写下了“三字经”的前边十二个字,让这些孩子在田埂边的泥地上练字。 读书人惜字如金,一般他们打死都不愿意将自己文字在那些穷苦人家面前显露出来,罗信此举自然是让王贵感激不已,就连不远处的村长也不再骂人,而是微微颔首。 待罗信和王贵前往作坊的时候,村长拄着拐杖慢悠悠地走了过来,他见三个娃娃在很认真地写字,不由得多看了几眼,很快他原本淡然的脸上就流露出惊讶之色。 村长自然是识字的,他对着地上的几个字读了又读,不禁地抚了抚长须,轻声说:“没想到信儿哥看似厚颜无耻、不学无术,却有如此造诣。” 这时候,王贵家的幺娃突然问边上的村长:“村长,我家养的那只大鹅怎么写?” 村长愣了一下,不禁笑吟吟地问:“为啥要写鹅呢?” 王贵家的幺娃抓了抓头,笑着说:“信儿哥教我们的歌儿很有意思呢。” 说着,他就将那首“咏鹅”唱了出来。 他一唱,边上两个熊孩子也一起唱了起来:“鹅鹅鹅,曲项向天歌……” 村长听了不由得微微颔首,问:“这首五言诗是谁教给你们的?” “信儿哥呀,好多人都觉得好听,刚才就有一辆马车上的贵人特意掀开帘子问我们呢。” “马车上的贵人?”村长愣了一下。 “嗯嗯,我们还唱了另外一首,那也是信儿哥教我们的,那两个贵人还给我们糖吃呢。” 村长当即问:“那两个贵人现在去哪了?” “喏,他们朝着信儿哥家去了呢。” 李妘娘练字练得入了神,就连门口这时候停了一辆马车都不知道。 这辆马车虽然看上去并不奢华,但那马匹却是比一般的驮马要健壮高大许多。 驾驶马车的车夫是一个看上去十分精壮的中年男人,马车一停,他就放下踏板,站在马车边,微微低头,双手垂立。 这时候,车上下来了一男一女。 男的是个少年,身穿锦衣,英俊不凡;而他身后则是跟着一个体态轻盈、身穿一件朴素道袍的少女。尽管一身素装,行走间但见身姿婀娜、灵动而曼妙。 这少女面容精致而秀丽,白皙柔美的脸庞上找不到丝毫的瑕疵。与李妘娘的朴素精致、清新淡雅相比,她又如同那超脱尘世的修道者,带着一份独有的遗世绝尘的气息。 少年公子的年纪看上去要比道袍少女大一些,两人的面容有相近之处,眉宇间也有几分神似,看样子应该是亲兄妹。 少年公子这个角度恰好就看到正俯首专心致志写字的李妘娘,仅仅只是一个侧颜,就让他惊叹不已,轻声说:“没想到这边角村屋当中竟然还有如此清丽脱俗之人。” 他转头看向身边的道袍少女,轻声一笑:“兕子,这位姑娘与你相比也不遑多让呢。” 第二十一章 近水楼台先得月 道袍少女抿嘴轻笑,那笑靥能令人如沐春风,心神荡漾:“九哥,这位姐姐都已经盘发了呢,你就别痴心妄想了。” “纵然已为人妇,能见着一面,也是人生一大美事呢。”少年公子笑了笑,当即跨步上前。 两人都没有打扰李妘娘,一方面是李妘娘专心致志地伏案书写,另外则是这样的八仙桌和长凳是他们从来没有见过的。 眼下觉得新奇有趣,就在悄悄地走了进来,站在一旁仔细端详。 如果此时罗信在的话,他一定会赞叹自己的娇妻是个天才。 此时的李妘娘已经不仅能够将罗信教予她的文字熟练书写,而且她甚至还将罗信只写过一边的那句“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一字不漏,一字不错地写了下来。 这十四个字对于一个从来没有写过字的人而言是有些难度的,而且李妘娘根本就不知道这句话的意思,但她还是完完整整地将这些字记录了下来。 她身后这两人在看到这诗句的时候,都不自禁地发出一声讶叹。 少年公子眼中异彩连连,当即拍手称赞:“妙,妙不可言啊!” 直到身后传来男人的声音,李妘娘这才反应过来。她连忙起身,面色惊讶地看着眼前二人。 少年公子对着李妘娘拱手一礼,笑着说:“在下与舍妹不请自来,唐突之处,还望见谅。” 李妘娘微微摆了摆手,后退两步,对着两人欠了欠身,她很是坦然地伸手指了指自己的薄唇,摇了摇手,告诉他们自己不会说话。 少年公子明显一愣,显然没有想到这如同谪落凡间仙子一般的人儿竟然是个哑巴。 他呆愣的间隙,身边的道袍少女当即走上前,对着李妘娘盈盈一礼,正要说话,外边就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哟,家里来客人了?” 两人转过身,就见一个书生装束,但看上去却给人一种不修边幅、流里流气感觉的俊秀男子走了进来。 来的自然是家主罗信,罗信大赤赤地走到二人面前,那身穿锦衣的少年公子,他只是瞥了一眼,就懒得理会,笑嘻嘻地对着身穿素色道袍的少女拱手,流露出自以为很真诚,实则相当猥琐的微笑:“两位贵客临门,有失远迎呐,不知两位来寒舍所为何事啊?” “听闻这里有一位大才子,我们兄妹二人特意来拜访求教。”说话的是少年公子哥。 “求教?”罗信转头看向公子哥,嘴角微微上翘,笑着说,“求哪门子教?” 罗信与少年公子说话的间隙,李妘娘已转身要去厨房,罗信见了忙伸手揽过李妘娘的肩头,笑着将她按在了长凳上:“你还是管自己练字好了,咱们家的陶碗盛井水,这两位贵人是喝不惯的,端出来也是浪费。” 说话间,罗信很自然地看到了纸张上那密密麻麻的字,略微有些惊讶地说:“嗯,不错呢。妘娘真是冰雪聪明,学习能力这么强啊。” 尽管边上有外人在,但得到自家夫君如此夸奖,李妘娘就跟吃了蜜一般,心里甜滋滋的。 说着,罗信转身就进入屋子,当他出来的时候,手里已经拿着一个砚台和另外张面比较小的蔡侯纸。 罗信将蔡侯纸放在桌面上,随后开始研墨,磨得差不多了就在蔡侯纸上连续写下三字经的后续内容。当然,罗信不是傻子,三字经是宋代才出现的,里面有很多信息和人这个时候还没有出现。 所以罗信只写到“隋朝”过。 由于鹅毛笔写一两个字就要蘸墨水,很快砚台里的墨水就要用光了,而当罗信打算重新磨墨的时候,却发现那素色道袍的少女何时已经站在边上,那一双玉葱素手握着墨条,动作看似轻柔地以倾斜角度,将墨条在砚台呈圆形打磨,很快浓浓的墨汁便形成了。 这时候,罗信不由得深深吸了一口气,赞了一句:“香!” 他这一个“香”字,不知是在说这墨香,还是赞美这道袍少女身上冉冉幽幽的女子香。 罗信的下笔速度很快,三字经有一千一百多字,罗信舍去了一半,专门为李妘娘摘取了其中五百多个字。 到最后,罗信恬不知耻地在蔡侯纸的顶端写上了七个美术字,“予妘娘启蒙小抄”。 罗信的书法也是小时候刻苦练出来的,而他练书法目的也很纯粹,班级第一名有五十块奖励,学校第一名有两百块钱,市第一有可以拿到他半年的生活费,六百块钱。 这个小抄的用意很清晰,就是给自家小娇妻李妘娘启蒙用的。 旁边的少年公子见证了这《予妘娘启蒙小抄》诞生的整个过程,一时惊为天人,他看向罗信的眼神里充斥着敬仰和崇拜。 素色道袍少女静静地站在罗信身边,面色已经恬淡如怡,但美目却是微渐迷离,有一份期待,更有一份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 由于墨水未干,罗信就对着上边吹了吹,之后转身对着身边的李妘娘说:“眼下夫君还要去作坊里做事,你先按照这上边的字练习,等晚上回来了,夫君再教你这些字的读音和意义。” 李妘娘颔首娇笑,含情脉脉地看着罗信,那眼眸里泛着晶莹的水儿,如清泉晶莹剔透、如蜜—汁缠缠绵绵。 眼见罗信起身要离开,少年公子哥突然叫住罗信:“兄台请留步。” 罗信转头看向少年公子:“哦,抱歉,我差点忘了家里还有客人。只不过,几天实在不方便,两位不如改日再来?” 少年公子拱手说:“在下与舍妹住在长安城中,家父管教甚严,平日里要出一趟门着实不容易。” 罗信苦笑着抓了抓头:“我作坊里有一个客人正等着我呢,实在不行两位不如随我一道吧。” 那少年公子眼珠子滴溜一转,笑着说:“这样吧,舍妹与尊夫人(注1)有缘,就让舍妹与尊夫人一道研习这份小抄,在下随兄台去出行。” 尽管不知道这少年公子的真正目的是什么,但这对兄妹俩眉清目秀、明眸善睐,看着也不像是奸诈的人。另外,由于李妘娘是哑巴的缘故,她并没有朋友,眼下难得有一个样貌与她一般出众的女子能与她接触,再加上对方还穿着一身清素道袍,这清丽脱俗的姿态倒是与李妘娘的气质十分相近,两人没准能够成为好朋友。 当然,这样的绝色佳人与自家小娇妻若是成了闺蜜,罗信没准还能“近水楼台先得月”呢,嘿嘿。 注1:说明一下,为了大家阅读方便,书中所有称谓都用电视剧里出现的,这样读起来不会太尴尬。 在唐代很多称呼是现在不用的、而且阅读起来会很奇怪。比如唐代没有“老爷”之称,奴仆称呼男主人为“阿郎”;而称呼少主人为“郎君”。 称呼主母和小姐都是“娘子”,一个下人突然对着李妘娘说“娘子”,是不是会犯尴尬症? 而且这“娘子”、“郎君”并非只用于奴仆称呼主人,旁人见了女子亦呼其为“娘子”,见了少年女子也有呼为“小娘子”。 另外,古人熟人之间的相互称呼都是用“字”,或者“号”。比如狄仁杰的字是“怀英”,主角如果称呼他“怀英”,估计又会有一批人会很别扭,为了阅读流畅,会改用一些“近称”,做一些适当性地更改。 第二十二章 生死由命,富贵在拼 罗信和少年公子正要离开,那一直不出声的道袍少女突然清气丹唇,对着罗信开口说:“敢问公子,这鹅毛制成的笔可是出自公子之手?” 面对佳人的询问,罗信咧嘴一笑:“你猜?” 说完,罗信很贱地转过身,大摇大摆地转身出了门。 少年公子很快就跟上罗信的脚步,笑着对罗信说:“在下李治,敢问公子高姓大名?” 正在前边走路的罗信突然打了一个跄踉,身体前倾了三两步,这才顿住身体,转头呆呆愣愣地看着少年公子,那眼神就跟青天白日里见了鬼一样。 少年公子被罗信那奇怪的眼神盯得全身不自在,正要开口,就听罗信问:“那、那啥,你刚才说你叫什么来着?” “在下李治。” 咕。 罗信吞了吞口水。 话说,罗信这才仔细打量李治,发现这小子不仅人长得帅,还是一枚嫩嫩的小鲜肉。再结合他自身的穿着,还有谈吐举止,他的身份也就呼之欲出了。 尽管罗信不知道现在这个时候的李治是不是太子,但无论如何他是皇帝的儿子,是皇子,正儿八经的高富帅啊! “原来是李公子啊,说起来你和我家妘娘一个姓呢,难怪一看到你就倍感亲切啊,没准百八年前,你们的先人还是亲戚呢。” 李治不禁笑着说:“也不知道刚才是谁要赶我们兄妹走来着。” “哪有的事啊,走走走,我带你去我的作坊溜溜,顺便认识一下新朋友。” 作坊就在不远处,两人抵达的时候,作坊外的空地上停放着一匹马,有一个身穿武服的魁梧男子正百无聊赖地坐着。 这人就是昨天拎着罗信进卢国公府的程咬金次子,程处亮。 程处亮一开始也还没注意,眼见罗信走了过来,不由得抱怨了一句:“信儿哥,你怎么去了那么久?” “家里来了客人,耽搁了一会儿。”说着,罗信就对程处亮介绍身边的李治。 来的时候,罗信就已经考虑到了这一点。 程处亮是卢国公程咬金的儿子,同时又是清河公主的驸马,说起来程处亮是李治的妹夫,这两人应该认识。 所以,罗信在介绍李治的时候,特意观察程处亮的表情。 果然,程处亮在看到李治的时候,眼皮明显跳了一下,同时罗信也发现李治还对着程处亮眨了眨眼睛,使了一个颜色。 随后,两人就装作仿佛第一次见面一样,用一种很坚硬的礼貌性话恭维对方。 罗信心里作数,并没有拆穿李治这拙劣的演技。 “信、信儿哥,最近长安盛行的八仙桌和太平椅是你制作出来的?” 作坊大门外有一个空地,那里摆放着刚刚上漆的家具,李治见了之后不由得面露讶异之色,而且对罗信的称呼也随上了程处亮。 李治的年纪并不大,看上去有十七、八岁的样子,但其实他才十四岁。说话文绉绉的,显得有些少年老成。 不过在社会跌摸滚打多年的罗信反倒是觉得,李治的真实性情应该不是如此。 他在接触到新奇事物的时候,那一份孩子天性,很自然地暴露了出来。 罗信笑着点点头,程处亮则是在边上笑着说:“不仅如此,那逍遥椅也是出自罗大公子的手笔啊。” 这一次,李治则是瞠大着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罗信,他那眼神就仿佛当兵十几年,第一次见到美女一样,就差留哈喇子了。 罗信可不会因为对方是皇子,真就怵他,对于罗信而言,无论李治这高富帅有多“高”、多“富”,对于他而言,那皇子和富二代也没什么两样,反正那些富二代要弄死他一个工厂“勤杂修理工”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 生死有命,富贵在拼。 对于眼下的罗信而言,只要能够赚到小钱钱,他才不管对方是皇子,还是皇帝。 李治在作坊里绕了一圈之后,连忙跑到罗信面前,对着罗信说:“信儿哥,你也帮我整一套怎么样?” 果然,李治一兴奋,那些文绉绉的词汇立即就丢到九霄云外去,自然而然地流露出了一个十四岁少年应有的天性。 罗信一把揽过李治的肩头,用左手大拇指和食指搓了搓,笑嘻嘻地说:“嘿嘿,只要有小钱钱,什么都好说。” 一听到钱,原本兴致高昂的李治脸色当即垮了下来,一脸挫败地说:“小弟家中虽然殷实富足,奈何爹娘管得很严,平日里给的都是一些细碎的银钱,实在是囊中羞涩啊。” “我见李兄弟气宇轩昂,将来必成大器,所以……” 听到罗信这话,李治以为罗信是想打算送他一套,以此来增进彼此关系,笑着说:“你是要打算送我一套?” 罗信嘴角微微上翘,笑着说:“送那是不可能的,人家亲兄弟还要明算账呢。” 李治翻了翻白眼。 “哎呀,你现在没钱,可不代表将来没钱啊。令尊就算不将祖业传给你,待你成年总要给你买套房子、搞几块地,娶妻生子、成家立业吧?”罗信仿佛时刻都做好准备敲别人竹杠一般,从怀里取出了一张事先就准备好的小片纸张,那纸张上竟然已经写了好几排字。 李治一眼就看到纸张顶端的两个字——借据! 罗信这借据可是相当得完善,甚至可以当成范本了。 程处亮低头仔细看,还将上边的字都读了出来。 “借款人……于……年……月,向出借人……借款……两,借款期限……月,月利率……分,于……年……月归还本息。如不能按时归还,愿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出借人可手持本借据向官府状告其罪。” 读完之后,程处亮不由得对着罗信竖起大拇指:“信儿哥,你这是要上天呐,都将这借据写出新高度了。” 李治惊讶之余,更多的是对罗信这个人感到万分好奇,他实在想不出罗信这脑子究竟装了什么东西,竟然能想出如此繁杂多样的事物。 出于对那些器物的喜欢,再加上一开始的目的,李治从罗信手中取过借据,多看了借据几眼,问:“那一套要多少银钱?” “友情价,二十五两。” 李治下意识地问:“黄金?” 罗信眼皮一挑,贱兮兮地说:“如果你给黄金的话,我自然没意见。” 第二十三章 公主要招驸马 “哦,如果是银子的话,我还是有的。” 说着,李治就从腰间取出一个锦囊,从中取了一个银珠子给罗信。 这还是罗信第一次见到球状的珠子,拿在手里觉得很稀奇,不由得问:“为什么要把银子铸成珠子?” “这算是我们家的特殊癖好吧,家中几个兄弟的零碎银钱都是珠子的形状。”李治笑了笑,没有过多的解释。 罗信掂了掂手里的银珠子,笑着说:“这珠子少说也有三十两,那多出来的五两银子,我再给你配一个茶几吧,这两天我刚好也打算将茶几摆弄上市。” 茶几,又是一个新鲜的玩意儿,李治和程处亮更是连听都没有听过。 于是罗信又给两人介绍了一下茶几的功能,听得两人更是对罗信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 当一个女人对男人产生好奇心的时候,她会很容易陷入一个爱情陷阱当中,到最后难以自拔;而当男人对一个男人感到好奇的时候,彼此之间很容易就会建立起比较坚实的友谊。 很快,罗信、李治和程处亮三人就开始称兄道弟了。 程处亮找罗信是为了给自己即将完工的驸马府添置一整套的木制家具,同时也希望罗信能够设计出一些“新鲜玩意儿”,一次来讨“清河公主”的欢心。 清河公主10岁的时候就已经跟程处亮定了亲事,这几年两人一直都处于若即若离的状态。 眼瞅着马上就要大婚了,程处亮想给加强两人的关系,所以才来找罗信帮忙。 这件事,罗信很自然地拍着胸脯答应了,同时,单单程处亮这笔订单,他的作坊就要日夜加工加点。 而程处亮的事情谈完离开之后,李治则是偷偷拉着罗信走到一边,对着罗信说:“信儿哥,实不相瞒,其实小弟与舍妹……” “别扯那些文绉绉的词汇,听着别扭。” 李治也是喜欢罗信这种直来直去的性子,他从小就生长在皇宫当中,宫里到处都是规矩,待久了之后憋闷得很。而跟罗信相处,却完全没有这方面的负担。 李治笑着说:“我和小妹这次出门,是来寻求帮助的。” 罗信咧着嘴,臭不要脸地问了一句:“你这是出门找妹夫?” 翻了翻白眼,李治接着说:“长安城每年都会有一个赛文会,整个长安,乃至整个关陇的才子佳人都会参加,赛文会若是有出彩之举,很容易就会受到朝廷中用。往年赛文会都是由皇后娘娘主持,自皇后娘娘仙逝之后,赛文会中断了五年之久。今年赛文会重启,由陛下亲自主持。” “然后呢?”罗信问。 “今年陛下举行赛文会有两个目的,第一是为了缅怀皇后娘娘,第二则是为晋阳公主招驸马。” “晋阳公主?” 罗信抓了抓头,话说他对着这个晋阳公主还真不熟。 以前看电视剧的时候,好像里面也没有出现这么一位公主,罗信唯一知道的就是那个跟和尚搞在一起,让驸马给她放风的“大唐绿帽王”房俊了。 “晋阳公主乃是陛下嫡女,自幼就深得陛下宠爱。只是她心性淡泊、与世无争,更不想借着赛文会来寻什么狗屁驸马。小妹与晋阳公主交好,所以就拜托我们出来寻觅一个文人雅士,在赛文会上拔得头筹,到时候以各种理由推脱。此事若成,晋阳公主必有重谢!” 李治这么一说,罗信不由得摸了摸鼻子,看样子那穿素色道袍的秀丽少女应该就是晋阳公主了。 眼下罗信的处境就如同刚刚进入一家很大的工厂,然后遇到了“乔装打扮”的厂长儿子和女儿,想要在这个工厂里混得好,混得开,没有人过硬的人际关系肯定是不行的。这一点罗信非常清楚,只是,罗信也就是半桶水,除了以前读书时候背的那些古诗词,以及在泡妞时候学的那些稀奇古怪姿势和技巧,咳咳,应该是知识和技能。 不过仔细想想,到时候随便来个“大江东去浪淘尽”应该也能够糊弄过关。 于是,罗信当下就答应了:“好吧,这事就包在我身上了!” 眼见罗信拍着胸脯答应,李治这才松了一口长气:“信儿哥,你真仗义!” “不是我仗义,主要是看在小钱钱的面子上。”罗信恬不知耻地说。 但他越是如此,在李治看来,这些都只是“假象”,而且罗信能够如此坦荡地将自己“贪财”这一点说出来,也说明他非池中之物。 这时候,李治对着罗信笑着伸出手:“道儿哥,刚才你那份借据给我如何?” “你要借据干嘛?” 李治嘿然一笑,说:“自然有用啦,你若是觉得这份借据珍贵,我花钱买便是。” “屁,一份破借据都让你花钱,那我这朋友你不是白交了?” 说着,罗信很是大方地将借据给了李治,引得李治又是对罗信一番赞美。 两人商讨得差不多了,就一起回村里。 李妘娘与晋阳公主处得十分融洽,毕竟妘娘的年纪也只是比晋阳公主长三两岁而已, 两个年龄相仿的女孩子,很容易走到一起。 此时天色渐晚,晋阳公主与李妘娘依依不舍道别离,尽管李妘娘不会开口说话,却也是表现出一份难分难舍的情绪。 为了对付陈四,罗信又对李妘娘撒了一个谎,独自一人背着一个大麻袋,前往普贤寺旁边的那个旧寺庙。 说起来,这座寺庙的存在也是十分古怪。 那天在跟王贵他们闲聊的时候,王贵提及了这座旧寺庙。王贵说这座寺庙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在了,只是在它的记忆中,这座寺庙早已经残破不堪,墙壁都已经倒了一大片。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几年前偶尔经过的时候,却发现这座寺庙很多残破的地方又被修缮好了。 但更加奇怪的是,那修缮旧寺庙的人也不知道出于什么样的目的,并没有将寺庙完全修好,仅仅只是将外墙重筑了一遍,而且看上去还是破破旧旧的,并没有翻新,仅仅只是让寺庙变成了倒塌之前的状态。 两年前寺庙里还住过一个天竺来的和尚,但后来那天竺和尚不知道什么原因突然消失了,然后寺庙就空了下来,再没有人去理会。 沿着熟悉的小路,罗信在天完全漆黑之前来到了寺庙的墙头外。 尽管前几天经常来寺庙后的荒地上摘棉花,但罗信却从未进入寺庙。 眼下站在墙根,看着身前这座寺庙,不知道为什么,罗信总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触。 第二十四章 夜半杀人时 夜幕之下,罗信就站在寺庙正前方三十来米处,从他的这个角度看过去,眼前这座寺庙,给他一种宛如活物一样的感觉。 当然,寺庙怎么可能是活着的呢? 他很快就将这样荒诞的想法抛弃。 寺庙的大门紧闭,罗信走近之后,尝试着用手推了推,前面两次都没有推开,当他转身打算去边上翻墙的时候,身后却是传来了木门打开时,门枢传出“咯咯咯”令人发怵的声响。 这大晚上的,一间从未有人居住的寺门突然自动打开,而且还发出这样的声音,但凡只要是个人都会抖一抖。 罗信偷偷地将脖子伸得老长,朝着寺庙门内瞅了一眼。 尽管天色晦暗,但多少还是有些能见度的。 这寺庙外面看似破败,但奇怪的是,寺庙庭院里竟然没有长任何杂草,更没有落叶。 难道平时还有和尚来这边打扫? 罗信揣着疑惑,跨过门槛,一脚深、一脚浅地进入庙内。 整座寺庙并不大,属于“两进”的院落。 寺庙左右两边的“耳房”的门都是敞开着的,罗信为了确认这里是否住着人,特意进去看了一眼, 房间内空空荡荡,什么都没有,不过奇怪的是,这房间当中有一股异味,这种异味它无法用具体的文字来描述,总之闻着心里头不是很舒坦。 耳房边缘是一堵墙,这堵墙中央是一个敞开的拱门,穿过拱门便是里边的庭院了。 庭院内空空荡荡,左右两边的厢房也同样如此。 中间的正房,也就是大殿了。 与其他房间都不同的是,大殿门是紧闭着的。 当罗信推开中央大殿门的时候,罗信却是愣了一下,因为大殿正中央立着的巨型人像的模样十分有趣。它的外形看上去像是一只猴,但猴子身上披着袈裟,双手放置于小腹位置,摆出一个类似“丄”(shang,同上)的手势。 披着袈裟的猴子,但凡只要是个中国人都能条件反射地相处一个人,或者说是一尊神,齐天大圣、斗战胜佛,孙悟空。 眼前这尊佛像的确与印象中的齐天大圣有几分相似,不过他的额头上并没有紧箍咒,而且手上、身边也没有那金箍棒。 罗信没有想到这间破旧的寺庙当中竟然供奉着斗战胜佛,这倒是十分奇怪。 而且,玄奘大师就暂住在普贤寺当中,由于李世民的各方面限制,使得玄奘大师足不出户,寻常人根本就没有机会见识到他的真容。 不过玄奘大师西行的事迹,通过其他渠道被广泛地传播了开来,但这些事迹却与“唐僧西天取经”的故事完全不搭边。 实在想不通为什么这里会出现一尊如此奇怪的佛像。 想不通的事情,罗信也懒得废那个脑子,眼下距离子时还有一段时间,罗信干脆爬上高台,他将麻袋放在佛像的左侧,让麻袋依靠着佛像,并且还特意摆出了一个类似“人”半躺着的造型。 麻袋里面装着的都是木屑,因此要摆造型很轻松。 随后,罗信就藏在了佛像的身后,他伸手拂了拂地面上的灰尘,对着佛像抱拳说:“猴哥,小弟今天晚上有事要在这里解决,眼下那混蛋人还没来,我先借你的身体靠一靠,勿怪哈。” 说着,罗信就背靠着佛像坐了下来,微微打了一个呵欠,慢慢地眯起了眼儿,进入一个半睡半醒的状态。 而此时,在罗信看不到的角度,那佛像原本闭着的眼睛,竟然缓缓睁开了! 佛像睁开双眼之后,迅速眨了眨眼皮,眼眸之中更是泛起了微弱的金光! 不过,佛像那灵动的眼珠子微微转了几圈之后,又慢慢地合上。 夜,愈发得深了。 在这寂静无比的深夜里,大殿的大门再度被人缓缓推开。 在大门被推开的瞬间,原本闭着眼睛的罗信猛然睁开双眼! 伴随着令人牙酸的声音传入耳畔,罗信发现大殿内亮起了光芒。他偷偷地从佛像后边看过去,果然看到了一个干瘦而猥琐的身影。 这人手里提着一盏灯笼,光虽然不算亮,但那张尖细,令人作恶的脸还是映入罗信的视线。另外,他的脸颊还缠着布条,那正是被罗信用刨刀削去的部位! “麻六,庄五?” 陈四小声唤着那两个已经被罗信埋了的山贼。 罗信没有应声,不过他却是已经从怀里将麻绳取了出来,他静静地坐着,听着脚步声由远至近。 这个正殿不算大,陈四很快就发现佛像旁边的麻袋。 在看到麻袋的时候,陈四阴笑一声:“嘿嘿嘿……想不到,麻六和庄五这两人还挺懂事的,知道老子办事的时候不喜欢边上有人看着,干脆就将美人放在这里。” 近了,陈四的步伐越来越近。 罗信自从能够吃饱肚子之后,每天早晚都要进行一番锻炼,尽管效果微乎其微,但他知道这一切都贵在坚持。 对付陈四这个瘦得跟竹竿差不多的人渣,罗信其实完全不需要费这么大的劲,他现在只要一跳出去,三两下就能将他放倒。 不过,罗信不清楚外边是否有陈四的人,为了稳妥起见,他还是稍稍布置了一下。 “美人,美人,你知道我想你想得多辛苦吗?”还未靠近,陈四就已经将他的本性暴露无遗,“自从那次见到你之后,我就天天想着法子想要得到你,而现在我终于如愿以偿啦。嘿嘿……你不用害怕,咱们欢好之后,我会跟珍宝一样怜惜、疼爱你的。到时候,我再设计将那个罗信剁成碎片!这样一来,咱们就可以双宿双栖了呢。” 说话间,陈四已经爬了上来。 “美人,你在这里一定等得很寂寞吧?我知道你不会说话,尽管少了那令人心肝火热的娇啼,但你的身子一定会让我感到更加的滚烫,哦……” 陈四最后竟然还发出了颤音,他甚至用双手在麻袋上轻轻摩挲了起来,紧接着,他甚至不待解开麻袋口的绳子,就迫不及待地紧紧抱住了麻袋。 就在他抱住麻袋的同时,早已经准备多时的罗信猛然从佛像后边冲出,双手抓着麻绳,迅速在陈四的脖子上绕了一圈,旋即狠狠一扯! “呃!” 陈四完全没有想到佛像后边竟然还藏着一个人,大拇指粗的麻绳将他脖子勒得死紧,使得他发不出声音,甚至无法喘息,只能双手抓着绳索拼命挣扎,两条腿更是在地面上不停地蹭着。 罗信在进入正殿之前就已经想到了解决陈四的方法,他用绳子勒着陈四的脖子,硬是将陈四拖到了柱子旁边,直接将陈四连同绳子困在了柱子上。 一开始陈四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是本能地挣扎,而当罗信不再拖着他,他也逐渐感到脖子稍稍有些放松,能够大口大口喘息的时候,罗信的高高瘦瘦的身体已经站在他的面前。 陈四在看清罗信的瞬间,不由得惊呼出声:“你、怎么是你?” 第二十五章 罗成遗留的宝藏 罗信冷冷一笑,照着陈四的鼻尖砸了一拳! 这一拳直接就将陈四的鼻子打歪了,鲜血第一时间垂挂而下。 “这一拳是刚才你恶心老子的惩罚。”罗信将自己手背上的鲜血在陈四的身上蹭了蹭,随即冷冷一笑,“陈四,现在时候也不早了,我这里呢,有三条路给你走,你自己挑一条。” “不、不要杀我,我、我……我、我……” 在这样的节骨眼上,向来能言善辩的陈四也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借口了。 “是不是找不到求饶的借口了?”罗信冷冷一笑,“相反,我要杀你根本不需要任何借口,单单刚才你所说的那些话,以及你让麻六和庄五两人所做的事,就足以让我将你千刀万剐!” 说着,罗信抬脚就对着陈四的裤裆狠狠一踹! 这一下他还不觉得解气,又狠狠踹了三脚! 尽管陈四疼得全身颤抖,但他身体被捆绑在柱子上,任何挣扎都无济于事。 生死关头,无比慌乱中的陈四已经找不到任何求饶的借口,他转而看向坐在正殿上的佛像,大声呵斥:“罗信,这里是寺庙,你在寺庙里杀人,就不怕佛祖怪罪吗?” 罗信没有跟陈四争辩,而是冷冷吐出几个字:“佛主说‘放下屠刀、回头是岸、立地成佛’,我先将你抽筋扒皮,剁碎糅烂了丢进河里喂鱼,然后到佛祖面前说一声‘阿弥陀佛,主啊,我忏悔,我有罪’,应该就可以了!” 罗信本来就不打算跟陈四多废话,他再度绕道陈四的身后,双手抓住勒住陈四脖子的麻绳,正要费力扯的时候,陈四突然想到一件事,连忙说:“老爷藏了一个宝藏,而这个宝藏的位置只有我知道!” 在听到“老爷”这个词汇的时候,罗信愣了一下,但很快就反应过来,陈四口中所说的“老爷”,指的是罗信的父亲,罗成。 “死鬼罗信”对于自己亲爹几乎没什么印象,在他很小的时候罗成就战死了。 至于陈四口中所说的这个“宝藏”,罗信持怀疑态度。一个胆小鬼在临死的时候,什么样的谎言都说得出来。 不过,反正都已经到这个程度了,也不差一两句话。 罗信故意冷冷一笑:“这种话你还是到了另外一个世界之后,去跟鬼说吧!” 说着,罗信稍稍松了一点力,但还是将麻绳勒住陈四的咽喉,不过速度并不算快,而且也不是死紧,陈四还有说话的空隙和力气。 “等等,这是真的,这件事现在整个罗府只有我知道!” “陈四啊陈四,你真当我是三岁小孩呢?”罗信故意狠狠勒了一下陈四的咽喉,勒得他吐舌头、翻白眼了才稍稍松了一点,“你不过是罗恒小妾带进罗府的狗,你进罗府才几年?” “咳!咳咳咳!”陈四连连咳嗽,来不及吞咽口水,咬着自己的舌头说,“千真万确!这件事是罗七告诉我的,罗七是老爷从燕北带到长安的老奴仆,自幼就追随老爷。当时当今圣上被前太子陷害入狱,老爷出征之前就预测到前太子和齐王会对他不利,特意将一个宝箱交给罗七。” 让陈四这么一说,罗信不由得信了几分,当即开口问:“你怎么会知道这件事?” “我、我与罗七是同乡,罗七卧病在床那两个月都是我在照料,罗七闭目之前他亲口告诉我的。” 罗信的手微微松了松,但很快又猛地扯紧! “既然是我爹留下的宝藏,那罗七不告诉我和罗恒,反而跟你说,你当我是傻子么?” 罗信故意死死勒了陈四好一会儿,又左右扯动,使得陈四还有气力说话,在陈四万分惊恐的时候,他挣扎着说:“真……千真万确,宝箱就、就在祠堂下、下……” 嘿,终于说出来了。 按理说罗信现在完全可以直接勒死陈四,但他还有一个疑惑想要询问陈四,不由得将手松开一些。 “这个宝藏,你拿到了?” 陈四没有回答,罗信所听到的只有剧烈的喘息。 “说!” 罗信又狠狠勒住陈四的脖子,使劲摇晃了几下。 “没、没有。祠堂牌位后面有一道墙,左手边有一个位置,要用手按下去,地面上的入口就会打开。通过密道之后,就是摆放宝藏的密室,密室我打不开,有一个机关。” “你为什么不将这件事告诉罗恒?”这个问题一出口,罗信完全不需要陈四回答,就冷冷一笑,“哦……我明白了,你是想独自占有宝藏!” 陈四没有回答,罗信则事再一次将绳子勒紧陈四的脖子,不过这一次他给了陈四喘息的机会。 “我再问你一个问题,你要老老实实地回答。只要这个答案让我满意,我会放了你。” “您、您说。”此时的陈四就如同在鬼门关里走了一遭,别说是一个,就算是十个,他也会一一告诉罗信。 “你和五夫人究竟是什么关系?” 罗信这么一问,陈四的身体不由得微微颤抖了一下。 “没、没……” 陈四话才刚出口,罗信的声音就愈发冰冷了起来:“陈四,我劝你仔细想清楚了之后再说,你只有一个活命的机会。另外,如果你和五夫人的关系不是非常特殊的话,她不可能会因为一个管事,去找万年县令,让他来对付我。” 陈四没想到罗信的洞察力竟然如此敏锐,既然这件事罗信已经说开,陈四也不敢再有所隐瞒,当即说:“她、她是我买的新罗婢,我原先带着她是来长安投奔亲戚的,有一次出门她被罗恒看上,后来我将计就计,让她成为罗恒的小妾。” “原来如此,想不到你这算盘打得还挺精,这新罗婢的生死大权掌控在你的手里,你就利用她在罗恒和万年县令之间左右逢源,甚至还跟黑风寨的山贼扯上关系,啧啧,陈四啊陈四,看样子你很不简单呢。这样一来,那我就更该杀死你了!” 说着,罗信猛然用力扯紧了麻绳! “你、你不讲信……” 此时此刻,罗信脑海当中所浮现出来反而是那天李妘娘受惊时所表现出来的惶恐和无助。 一想到这里,罗信就将麻绳勒得死紧,不给陈四再说话的机会。 第二十六章 纵然入地狱十八层又如何 “佛祖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像你这样的渣滓,留下来只会是祸害!”罗信的眼眸之中已然闪烁起了凶光,“我杀了你,虽然违背了信诺,但为了不让你再害人,即便死了之后下地狱会被那鬼差割舌头又如何?” 此时陈四的嘴角已经不断地溢出唾沫,他两眼翻白,身体不自主地颤抖、痉挛。 罗信也是怒意冲天,他全然不顾自己是在这寺庙里,为了将心中的愤怒和仇恨释放出来,他的声音越来越大:“妘娘乃是我的至亲!我罗信自问不是什么好人,你无论如何对付我都行,但你千不该、万不该对她下手!在这世界上,任何人都不能欺辱她!我可以为她杀人!为她下地狱十八层!别说是你,纵然是那诸天神佛,也不能!” 在罗信说这话的瞬间,那一尊佛像的眼眸再度睁开,眼眸之中疾然闪过一道极为凌厉的金光,只不过金光一闪即逝,罗信背对着佛像,并没有看见。 而且此时罗信全身都充斥着凌冽杀意,他越勒越紧,即便陈四不再挣扎,他还是多勒了半分钟;直到罗信自己都有些脱力了,这才气喘吁吁地松了手。 接着,罗信走到陈四面前,发现陈四的脖子已经被他勒破皮,流出了不少鲜血,边上的位置也变成了淤紫色。 罗信做事向来讲究稳妥,为了确认陈四是否真的死翘翘,罗信掐住陈四的脉搏,在确定陈四没有心跳之后,他这才冷冷一哼,转身从佛像旁边取过麻袋,将陈四的尸体连同木屑一同装入麻袋里。 处理好一切之后,罗信走到佛像前,对着佛像拜了拜:“虽然不知道您是那尊大神,不过我见您跟齐天大圣很像,就称呼您为猴哥吧。今天晚上打扰您休息了,实在抱歉,明天我会再过来打扫,给您供上香火。” 说完,罗信将装陈四尸体的麻袋拖出正殿,随后将正殿大门缓缓合上。 待罗信拖着麻袋离开之后,正殿中的那尊佛像微微眨了眨眼睛,金色的光芒忽明忽暗…… 在刨坑准备埋尸的时候,罗信突然想到了一点。 那个五夫人罗信是见过的,一脸的尖酸刻薄。这样的女人,不可能愿意一直被陈四掌控。特别是如今她是五夫人,而陈四仅仅只是一个管事,她肯定会想方设法得到那个卖身契。 陈四不可能将那卖身契放在罗恒的府宅里,再结合陈四的性格,罗信认为这陈四极有可能会将卖身契随身携带。 因此在埋尸之前,罗信索性开始“摸尸”。 之前罗信在杀陈四的时候,心里头是满腔的怒火,因此对于杀人他并没有丝毫的负面情绪,甚至还因为杀了这样的渣滓而感到一丝丝兴奋。 杀人并非冲动,更不是兴趣,而是身为一个男人的责任和担当。 不到万不得已,罗信不会杀人,但正如他之前在寺庙对陈四所说的话一样,一旦有人威胁到了他妻子或家人,他会毫不犹豫、甚至不择手段,无所不用其极! 唐人的衣服很宽敞,罗信索性就将陈四扒了个精光,之后真的在陈四的贴身衣物里找到了一份用羊皮包裹起来的卖身契。 在大唐,奴隶允许自由买卖,而且奴隶没有任何的权利,等同于畜生。家主一旦买了奴隶,可以凭借卖身契肆意对其玩虐、宰杀。 所以这张卖身契就等同于一把悬挂在五夫人头顶上的刀,只要一天不得到它,她就无法安眠。 也可以说,这是罗信对付五夫人的一张王牌。 折腾了大半夜,罗信在天微微发亮的时候,才晃晃悠悠地回家。 这个时间点,大部分人都还在睡梦中,当然也不乏那些勤劳能干的女人。 这不,罗信发现前边有一个身影在晃动。 天色暗淡,看得不是很仔细,只能大概看到一个模糊的身影。像是一个女人,肩膀上扛着一根扁担,两边则是挂着两个水桶。 待走近的时候,罗信看清了对方的背影。 这背影显得纤细而瘦弱,仿佛来一阵稍稍强烈一点的风就能将她吹倒。但这样娇弱的身躯却是挑着两个木桶,在小道上跄踉前行。 水桶里的水并没有满,甚至只有一半左右,但即便如此,她看上去仍旧显得十分吃力,步伐也显得十分沉重,在遇到坑洼地面的时候,还会趔趄侧倾。 果然,由于视线不是很好,她有一脚踏歪了,使得身体突然朝着左边倾倒。 关键时候,一只同样显得有些纤瘦,却充满了气力的手臂将她失去重心的娇躯扶住,同时另外一只手则是抓住扁担,并将其担在了自己的肩膀上。 昏暗中,女人缓缓侧头,面色讶异地看着眼前的男人,但她很快又垂下头,她不敢与男人对视,她怕在男人的眼眸之中看到失望,或者是厌弃。 同时,她也觉得自己很没用,连挑水这么简单的活都做不好。 罗信仿佛看穿了小娇妻的内心,非但没有丝毫的责骂,反而顺势将她揽入怀中,低头吻住她光洁的额头,嗅闻着怀中佳人特有的处子幽香,轻声呢喃:“你呀,真是个傻丫头,这种粗活你怎么能干呢?” 李妘娘抿着殷红的唇儿,尽管心中仍旧有些忐忑,但听到自家夫君用这样柔情似水的口吻说话,她就感觉自己整个人都泡在温水里一样,全身都暖暖的,很舒心。 不过,罗信很快就换上了一种略带责备的口吻问:“告诉夫君,你平时是不是都这么早起来挑水的?” 李妘娘点点头。 “说起来,也是怪我自己太粗心大意,忘记这茬了,咱们家里没有水井,边上也没有看见,偌大的村子似乎也只有村子中央这里有一口井了。” 一听到自家丈夫说出这样的话,李妘娘连忙摆手又摇头,比对罗信比划了好几下,她的意思大概是在自责,是说她自己没有处理好这件事。 看着怀中娇妻这般姿态,罗信感觉自己的心都要化了。 索性伸手将李妘娘紧紧抱入怀中,轻声说:“好妘娘,能遇到你,是我罗信这辈子最美最美的事情。” 第二十七章 宁将银钱丢湖当鱼食,不借老七半个子 李妘娘没有挣扎,她也不会挣扎,尽管她的心与罗信早已紧紧相依,但也随着罗信这句话,融成了水,渗入其中,再难分左右。 同时,也正是因为这件事,使得罗信更加迫切地想要赚钱,想要给李妘娘买一套更好的房子,至少是有水井的房子。 当然,他也感觉家里需要买一个粗使的丫头,平时帮李妘娘干干粗活,这样她反而可以空闲下来读书识字。 这样打定主意之后,罗信则是更加迫切地想要赚钱。 说到钱,最近长安皇族圈里一直流传一句话——“宁将银钱丢湖当鱼食,不借老七半个子。” 这里的“老七”,讲的就是李世民的第七个皇子,李恽(yun)。 李世民十几个皇子里边,李恽算是比较得宠的。 李恽的母亲并非名门望族,顶多算是一个大户,与杨妃等四妃比起来实在差得很远,因此虽然得宠,但手头却不怎么宽裕。 皇亲国戚之间的交际、玩耍,都需要大量的银钱,平时李恽就已经是拆东墙补西墙,自从半个月前李世民打算让李恽前往安州任都督,李恽就开始拼命地借钱。 人家李恽眼瞅着就要离开长安了,这个时候借钱给他,那不明摆着这辈子都要不回来了。 所以,皇族公子哥们就以各式各样的借口躲着李恽。 李恽将能借的、敢借的都借得差不多了,眼下就差最后一个,晋王李治。 在李恽看来,晋王李治那可是个“富户”。 自从长孙皇后离世之后,李世民就将晋王李治和晋阳公主李明达接到自己身边抚养,这样的恩宠就连当今太子李承乾,和现在风头正盛的魏王李泰都未曾有过。 所以李恽早早地就打算好,离开长安前的最后一天找李治借钱,而且是借多少就借多少! 皇族子弟里,谁都知道李治是个软柿子,性格温和,从来不跟别热争斗。 吃过午饭之后,皇帝李世民按照习惯会去御书房饮茶,听说御书房里有一个姓武的绝世美人,李世民每天都会抽一个时辰的时间泡在那里,有些时候还会叫一些大臣前去下棋、谈论国事。 而这段时间,晋阳公主会去太医署向太医孙思邈学习药典,晋王李治则会出玄武门,在西内苑的一个亭台小谢里读书。 正如李恽所猜想的一样,他抵达的时候,李治正依靠着栏杆,手里拿着一卷书细细地品读着,在他面前的桌面上摆放着砚台、镇尺,还有一根被墨条压着的鹅毛。 李恽走得很是悠闲,这小亭子在湖边,只有一条路进出,所以李恽不用担心李治看到他之后会躲闪。 “稚奴果然好兴致啊,在这鸟语花香之中品读诗书。” 李恽的声音一传来,李治这才抬起头,对着李恽笑着说:“七哥来啦?” 李恽显得有些讶异,在他的潜意识里,李治看到他肯定会闪躲才是,毕竟现在整个皇宫里的人一见到他就跟耗子遭了猫似的,个个溜得忒快。 不过,再一联想李治现在是皇帝最宠的儿子,平时皇帝一高兴,给个百八十斤的金牛、金猪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李恽迈着二八步子,笑嘻嘻地对着李治说:“九弟啊,七哥我呢,明天就要离开长安了。你说这些年,咱们俩兄弟虽说没到穿同条裤、睡一张床的地步,但咱俩至少是亲兄弟,比别人亲不是?你也知道,七哥我……” “七哥这是要借钱?” 李治突然蹦出一句,使得李恽脑子一下没转过弯,卡词了。 刚才来的路上,李恽让人准备了三大段台词,打算声情并茂地背诵出来,结果李治一句话就将他给噎着了。 不过,李恽还是条件反射地点点头。 “打算借多少?” 李恽原本是想借三百两黄金,所以伸出了三根手指头,但见李治竟然这么好说话,于是开口说:“三千两……” “金子?”李治问。 “嗯。”李恽有些忐忑地点点头。 李治抓了抓头,咧开嘴,很自然地流露出“罗信式”的笑容,对着李恽说:“三千两金子小弟倒是没有,不过十七姐与小弟交好,倒是可以向她借。” “嗯,以你和高阳公主的关系,借个三千两还真不是什么难事,不过你可不能跟她提及我。” 李治笑了笑,接着就从怀里取出一张纸,平放在身前的石桌上,用镇尺压着。 “九弟,这是……”李恽走近一看,不由地眉毛一挑,问,“借据?” “对,老话不是说了么,亲兄弟明算账。咱们这口头协议可不行啊,借钱必须得有白纸黑字。” 让李治这么一说,李恽不由得吞了吞口水,他将头如同乌龟一般朝着石桌上探了过去。这张借据上有两种字体,较多的字笔画很细,而且字迹遒劲有力,看上去应该是出自名家之手。 另外一种字体则是用狼毫笔写的,这一点李恽倒是看出来,应该是李治的笔记。 李恽仔细看了一遍,很快就抬头看向李治,问:“九弟,什么是月息一分两厘?” 早已经做好了准备的李治微微一笑,笑得相当礼貌而真挚:“七哥,这月息一分两厘其实很好理解,打个比方。小弟去找十七姐借来那三千两黄金,将这三千两黄金再借给七哥。从咱们签这借据开始,今后每个月,七哥都要还小弟十二两黄金。” “多少?” 李恽以为自己耳朵听错了,满脸惊愕地看着李治。 “七哥,如果你找小弟只是借那二三百两白银,小弟纵然再囊中羞涩,也是能从牙缝里为你挤出一些来。但这三千两黄金,实在太多了。小弟给你的利息算是少了,才一分二厘,换成别人,至少要算一分五厘,甚至两分。” 李治顿了顿,又说:“小弟找十七姐借,纵然十七姐借给我,我也不能白借啊,这利息总是要给的,至少要一分三厘,那中间多出来的一厘就算是小弟吃亏了。” 这些话自然都是罗信教李治的,李治发现罗信教的方法真的相当实用,看着李恽那一脸见鬼的表情就知道了。 第二十八章 武姓美人 李恽又仔细看了借据,发现借据里竟然还有还钱的日期。 假如李治只是一个平头百姓,哪怕是世家公子,他李恽都敢签这份借据。但李治可是皇子,而且还是皇帝最疼的皇子,天天都跟在皇帝身边,倘若李恽到了日期交不上那些利息和本金,李治到李世民告他一状,那他铁定是要被李世民扒下一层皮来! 李恽后退了,笑着后退:“那个……九弟啊,七哥突然想起来家里还有点事,我就先走了哈。” 李治强忍着笑,对着李恽问:“七哥,你不借啦?” “七哥家里是真有事,借钱这事吧,以后再说,再说。” 说着,李恽转身就走。 眼见李恽走远,李治则是笑嘻嘻将借据收了起来:“嘿嘿,信儿哥果然厉害,简简单单的一份借据就将老七给打发了。” 将李恽这扫把星赶走,李治那叫一个神清气爽,他正沉醉在赶走李恽所带来的兴奋情绪中,却是不知道自己身后有一个身影正迅速靠近。 李治正在仔细欣赏手里借据的时候,突觉一阵香风袭来,紧接着手中借据就被一只从身后探来的白嫩纤手给夺走了。 在嗅闻到那股别致香气的时候,李治不由得微微一笑,转身说:“武姐姐,你怎么来了?” 转身那一刻,李治看到的是如同火一般娇艳的身姿、妖娆妩媚,即便自小就接触,但这些年来每次见到她,李治仍会觉得惊艳无比。 她背对着李治,因此李治看到的是一个能让所有男人都浮想联翩的曼妙背影。 “刚才晋王殿下和蒋王殿下说话的时候,我就在边上听着呢。”这声音同样如背影一般令人心痒难耐。 李治邀功似地对着眼前人说:“武姐姐,我厉害吧?” “晋王殿下的性子整个皇宫的人都清楚,刚才那些话铁定是旁人传授予你,还有这份借据,肯定也是出自他人之手。” 说着,女子不由得惊讶出声:“奇怪,这上边的字怎会如此纤细?” 李治与眼前人相识已有好几年,在他的印象当中,眼前这位“武姐姐”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仿佛这天底下就没有她不知道的事情。她不仅博学多才,无论面对什么样的事情都是从容淡雅,再大的危机,她都能从容应对。 可以说,这是李治认识她这么长时间以来,第一次见到她惊讶的口吻。 李治正要解释,就听前边传来太监尖锐的嗓音:“皇上驾到!” 很快,前边就有一个身穿龙袍、面容刚毅、体态英武的男子阔步而来。尽管他的两鬓已然斑白,但眉目坚毅,行走如风。 在看到武姓女子与李治站在一起的时候,男人眉宇微蹙,问:“稚奴,你们在此作甚?” “回父皇,孩儿刚才在读诗经,后来七哥寻孩儿借钱,孩儿手头也不宽裕,就用武姐姐手中这份借据将他打发了。武姐姐觉得这借据奇特,便拿去看了几眼。” 武姓女子对着李世民盈盈一礼,用一种不高不低、恬淡如怡的口吻说:“奴婢参见陛下。” “借据?” 李世民接过武姓女子手中的借据,先只是粗略地瞄了一眼,不由得笑着说:“这借据倒是精妙,竟然连还款期日都注上了,只是这上面的字是用何种毫笔写成?” 李治献宝似地从桌面上拿起鹅毛笔,笑着说:“父皇,就是此物。” 纵然身为大唐九五至尊,历史在看到鹅毛笔的时候,也还是愣了一会。他取过鹅毛笔,放在眼前看了看,随后将纸放在桌面上,亲自写了几笔。 只是他掌握不到要领,一下子就将纸划破了。 “这……” “父皇,儿臣方才也尝试着用这鹅毛笔写字,但都失败了。信儿哥说,用鹅毛笔写字,必须要用硬笔书法,咱们平时练的都是毛笔书法。” “稚奴,你口中所谓的信儿哥,是谁家公子?” “回父皇,信儿哥是……” 李治话还未说出,就见一个太监匆匆而来,对着李世民说:“陛下,太史令求见。” “不见。” 李世民冷冷地吐出两个字。 不多时,一个男人的声音就从远处穿透而来:“陛下!妖星即将现世,届时牝鸡司晨,‘应宿’潜伏多年,即将惑乱江山!陛下,此女乃是大唐灾祸根源,不得不除啊!” “李淳风,你屡次三番要违逆朕的意愿,真以为朕不敢杀你么?” 伴随着李世民的一声怒斥,他随手就将手中的鹅毛笔对着声音方向飞投而去,那原本轻飘飘的鹅毛笔划破空气,犹如一道凌厉飞箭,疾速飞行! 紧接着那边就传来一声哀叫:“哎呀!陛下,您扎错人啦!” 也不知道是因为自己用鹅毛扎错人了,还是因为心中愤怒,李世民兴致索然地转身就走留下仍旧一脸淡然的武姓女子,和满脸愤慨的李治。 “这李淳风也太不像话了,每次都要中伤武姐姐,我这就找他算账去!” 武姓女子莲步轻移,挡在李治身前,对着他淡然一笑:“清者自清,只要奴婢问心无愧,又何须在乎他人呢。” “可是武姐姐,近段时间他越来越过分,我担心父皇这真信了他的谗言!” 武姓女子笑着摇摇头,她不去理会那李淳风,反而问李治:“晋王殿下,这鹅毛笔与借据都是出自一人之手吧,你刚才称呼他为‘信儿哥’?” 李治轻叹一声,随即点点头:“嗯,是的。他叫罗信,是冠军大将军罗成嫡子。” 武姓女子柳眉缓缓舒展,那精致无比的面容上微微绽放宛如牡丹一般艳丽多姿的笑靥:“罗信,倒是一个有趣的人呢。” “阿嚏!阿嚏哎哎!” 正在赶工逍遥椅的罗信连续打了两个喷嚏。 “东家,你莫不是感冒了吧?”罗信身边的王大宝问。 罗信摸了摸鼻子,贱笑着说:“哪能啊,我估摸着是哪个胸圆腚翘的姐儿想我了呢。” 对于罗信的臭不要脸,王大宝和身边的人也开始逐渐习惯。 用村长的话来说,罗信是个不学无术的诨人。 第二十九章 妘娘的哑病有救了 对于村长的话罗信向来是无视的,闲暇时仍旧会跟周边的人插科打诨,用一些奇怪的话语逗乐众人;但在正儿八经干活的时候,罗信却展现出了一份独有的认真和严谨,特别是在对作坊的生产管理上。 在作坊里,罗信说的一切都是真理,这里面所有一切都是按照他的想法来做。 为了提高生产效率,罗信采用了流水线的生产模式,每一个步骤都有一两个人负责,最后的产品则由罗信亲自检测。 这样一来,也就不存在偷懒和消极怠工的问题,大家在作坊外休息、吃饭的时候会聊得很开心,而一旦进入作坊都是安安静静地管自己干活。 眼下罗信和王大宝就在对两把逍遥椅进行最后的组装,按照现在的速度,傍晚之前树漆就能干,到时候他和王大宝就能到卢国公府上门送货了。 到了中午时分,李妘娘和柳婶就会过来送饭。 一天三顿,这是罗信的标准。 在罗信看来,一天两顿对肠胃的损害极大,尽管他现在手头不是很宽裕,但是对待自己的“工人”他还是相当慷慨的。 古时候的人都很朴素,大家的思维都很简单,人只要住家有屋、衣能遮体、食能果腹就行了。 也正因为罗信的慷慨,工匠们干活也特别卖力和用心。 “妘娘,来,坐这儿。” 罗信就坐在一张比较小的八仙桌前,这是他独有的位置,桌面上都摆放着一些设计图和稿纸,他拍了拍身边的凳子,特意给李妘娘空出了一个位置。 李妘娘依言坐在罗信的身边,刚坐下罗信就撕了一块烙饼递到李妘娘殷红色的薄唇前。 不远处就王贵他们几个都习以为常地背着罗信,但李妘娘还是显得娇羞难耐。 好在对于自家夫君的“霸道”,李妘娘也已经开始适应。 于是她轻启丹唇,将罗信送到嘴边的烙饼含入,并小口小口地吃着。 罗信知道李妘娘中午肯定没吃,就算自己叮嘱再多遍,她肯定还是如此。 按照李妘娘的思维,只要自家男人吃饱穿暖,她就算在寒风中瑟瑟发抖、饥肠辘辘都没有关系。 而罗信也找到了“对付”李妘娘的方法,那就用“霸道总裁”的风范。 话说,搂着怀中小鸟依人般的美人儿,也的确是一份千金不换的享受呢。 柳婶也是罗信花钱雇的帮手,早上见过李妘娘那娇弱的身躯一大清早就挑水的画面之后,罗信天刚亮就叫来了柳婶。 柳婶的年龄在三十七左右,膝下无子、寡居多年。在李妘娘搬来小王村之前,她是远近闻名的俏寡妇,虽然已经不再青春年少,却是风韵犹存,是实打实的少男杀手;经常会有懒汉、二流子故意经过她家门前,说些让人羞臊的话。 不过,柳婶可不是那些娇滴滴的小娘子,寡居多年的她没有让人偷腥成功,主要是因为她够彪悍。谁要是敢隔墙调戏她,不出一句话的功夫,柳婶就会提着菜刀从屋里冲出来。 前几天罗信就看到柳婶提着砍柴的柴刀,追着隔壁村的二流子,绕着村子整整跑了三圈,最后那小子还吃了柳婶丢过去的柴刀,磕破了头、也吓破了胆,今后怕是再不可能来小王村了。 罗信穿越过来之前,柳婶就一直很照顾李妘娘,如果没有她,李妘娘这样一个娇弱的女孩子根本不可能熬得过来。 有柳婶在边上帮李妘娘,罗信心里也踏实一些。 罗信和李妘娘正吃着,柳婶这时候走了过来,对着罗信说:“东家,昨天我和妘娘从河边洗衣服回来,恰好遇到一个云游的道长,那位道长说妘娘的哑病并非先、先……” “先天?” 罗信下意识地开口。 “对对,就是先天。” 柳婶这么一说,使得罗信豁然起身,脸上首次流露出无比惊骇震撼、乃至欣喜若狂的表情,连忙对着柳婶问:“婶子,那位道长还说什么了?” 刚才的话被罗信打断,使得柳婶一下子有些想不起来。 而罗信则是急得团团转、抓耳挠腮,那样的姿态看在李妘娘眼里,心中不仅甜蜜,还有一份沉沉的欣喜。 柳婶一边回忆一边说:“道长还说,这病是因为后天的什么原因造成的,他没有办法医治,但是道长提到了一个医师,他好像能治。” “哪个医师,叫什么名字,他住在哪里?”罗信是越来越紧张,对于他而言,再没有比李妘娘能开口说话更让他感到开心的事情了。 让李妘娘开口说话,这并非是为了罗信自己,他则是从李妘娘本身去考虑。 李妘娘本就是一个比较内向的女子,再加上她不能说话,就无法跟别人交流,甚至连身为丈夫的罗信也无法跟她进行更多沟通。因此罗信才会教她文字,打算通过文字进行一些简单的交流。 但写字这么可能比得上开口说话,可以说,罗信做梦都在想着有一天早上醒来,李妘娘温声软语地喊他一声“夫君”。 还有,多说话也能够缓解一个人内心的负面情绪,罗信希望李妘娘那姣美的脸上能够自然地绽放开美丽的笑靥。 “道长说那位医师姓孙,但他叫什么名字,道长并没有说。” “除此之外呢?” 罗信更加着急了。 这个道长的出现等同于是给罗信带来了一线希望,但如果仅仅只是说了这么一丁点的信息,那无疑又将希望掐灭,倒还不如一开始就不出现。 柳婶一下子也是有些着急了起来:“奇怪,刚才说话之前我明明还记得很清楚,怎么一下子就记不起来了呢。” “婶子,您先别着急,慢慢想。” 罗信干脆坐了下来,让柳婶自己想。 柳婶情绪平静下来之后,约莫过了一小会儿,她突然开口说:“哦,对了,那位道长的原话是说‘去找一位姓孙的医师,他在杏林被称为药王’。” “杏林?这边的杏林多着嘞,到哪去找啊?”王大宝下意识地说。 罗信没有应王大宝的话,而是将这些信息组合起来:“姓孙的医师,在医学界(杏林)有着‘药王’的称号……” 罗信很快就反应过来,当即拍着手说:“药王孙思邈!” 注:药王这个称号是后世冠上去的,这里提前了。 第三十章 卢国公晚宴 然而,罗信一提孙思邈这三个字,柳婶的脸色突然变了,就连眼神也变得有些奇怪。 罗信又问柳婶,柳婶则是有些发愣。问了好几声,柳婶才说那名道士也没多说什么,之后就离开了。 尽管罗信不清楚孙思邈如今身在何方,但孙思邈既然是一个名医,找寻起来应该不会太难。 这可以说是罗信近段时间所得到的最好的消息了,如果不是边上有人,没准罗信还真会抱上柳婶狠狠亲一口。当然,罗信对柳婶可没有非分之想,只是心存感激而已。 傍晚时分,罗信和王大宝拉着货车前往卢国公府。 前世,罗信只是一个在社会底层苦苦挣扎的“水电工”,尽管在电视上看过许许多多的宴会场景,但这还是罗信第一次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古代贵族以及上层社会的宴会。 眼下宴会还未开始,但是卢国公府的下人们却已经忙活开了。 上次来的时候,走廊里好见不到几个人,但是今天总是能看到下人们忙忙碌碌地穿行,很多人甚至开始小跑着去做事。 卢国公府很大,整体面积相当于一所高中。再加上这里的格局十分复杂,院墙阻隔、走廊穿梭,还分内院和外院,外人在没有内部人员的引领下,很容易迷路。 罗信和王大宝两人分别扛着两个逍遥椅,跟在程处亮的身后。 连续在走廊里绕行,穿过四道拱门之后,终于见到而来正厅。 此时正厅里有一大群人在忙活,那些矮桌子分左右两边,整整齐齐地排列开来,中间则是空出一个走道。 “信儿哥,劳烦你们将椅子摆放在主位前边。” 按照程处亮的说法,罗信和王大宝将逍遥椅放在主位前面的一个略大的空地上,之后则有人过来用红色的绸布将逍遥椅盖上。 货物交接完毕,罗信本来想直接离开,但程处亮却是叫住了罗信:“信儿哥,眼下时候也不早了,今天晚上就留下来吃顿便饭再走吧。” 罗信能够感觉得出来,程处亮对自己比较上心。 一方面是因为上一代程咬金与罗成的关系,另外一方面则是程处亮和现在的罗信比较谈得来。 从身份上来讲,程处亮是卢国公程咬金次子,他母亲更是“清河崔氏”嫡女,为名门闺秀。他不仅出身名门,几年前李世民下旨招程处亮为清河公主的驸马,而今程处亮凭借祖辈庇荫和自身的努力,更是官至正四品的“左武卫中郎将”。 再看罗信,不过也只是一个小小作坊主而已。 按照常理,这两人根本不可能站在一起,可实际上,此时的罗信却与程处亮两人坐在偏院里喝茶。 王大宝已经拖着车回去了,同时也告诉李妘娘,今天晚上罗信会晚一点回家,晚饭不用准备。 罗信是个自来熟,而且他压根就不觉得自己低人一等,在他看来,这个世界没有出身高贵低贱之分,只有拳头软硬和钱包瘪鼓的区别。 “信儿哥,你毕竟是书生,差不多也该要参加明年科举了吧?” “科举?”正在喝茶的罗信听到这话不由得愣了一下。 得亏“死鬼罗信”留下来的记忆,使得罗信对这个时期科举制度也比较了解。 唐朝的科举录取率极低,特别是眼下这个时期,那些当官的基本都出自门阀世家。 毕竟皇帝李世民本身就出自门阀世家,再加上当初帮他打天下、辅佐他登基的功臣大部分也都是世家子弟,以至于满朝文武基本都门阀世家的人。 而那些寒门子弟若是想要当官,唯一的途径就是参加科举。 但科举哪有那么简单,现在朝廷的科举录取率极低,低到了一个十分过分的程度。 以罗信的理解,应该是那些门阀世家的人故意在遏制寒门子弟进入朝廷。 另外,大唐的科举制度和电视剧里演出来的那些有些不同。 举考试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考试称常科。 而皇帝什么事情心情好,或者脑子抽了风,突然临时下诏举行的考试,就叫制科。 科举考试内容十分复杂,各式各样。 “常科”的话,就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等等五十多种科目。 这些科目就类似于现在的语文、数学、英语、化学等。 当然,并不是每一个科目都要考,只要考其中一科就行了。 不过,这五十多种科目里,最为重要的是“明经”和“进士”。 “明经”是眼下首选科目,考核内容涵盖“四书五经”等一些古典文学著作。 “进士”则相对要灵活一些,大部分考的都是诗词歌赋。 以罗信现在的知识点,去考“进士”的话,按常理来说应该没什么问题。 但罗信不会去,原因很简单。因为这几年所谓的科举都是狗屎,那些门阀世家的贵族子弟用很多种方法可以直接通过。 最为经典的,就是塞钱。只要小钱钱一到位,人只要来了走走过场,那考卷甚至交白纸都行。 还有就是带“小抄”,他们的小抄可不是随便摘取的,而是有人事先就已经对他们透露考试题目,只要直接将那些答案抄下来带进去就行。 当然,还要一样最高级的,那就是请人代考! 自己本人都不用来,花点钱找别人代考,别人在考场上挥毫泼墨的时候,那门阀世家的公子哥则是在芙蓉软床上,挥鞭泼豆浆。 罗信笑着摇摇头:“科举什么的,还是算了。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啊。” 当官,那是罗信从来就没有考虑过的。 这并不是说罗信不求上进,而是他很清楚自己眼下的处境。 尽管他的身份是罗成嫡子,但前边有一个罗恒一直压着,那罗恒母子在官场经营多年,绝对不是眼下罗信独自一人所能够抗衡的。 另外,“千里为官只求财”,尽管这年代商人的地位低下,但罗信又恰好有“罗成嫡子”这一层人面关系在,很多事情反而比一般商人要容易解决。 总而言之,就目前的条件下,罗信不可能去参加科举。 如今他正处于创业阶段,随着收入的提高,以及目前木工作坊所遇到的瓶颈,他必须要进行“转型升级”。 罗信对这个时代了解得还是很少,他问程处亮:“说起来,咱们生活当中有没有什么物件是家家户户都必不可少,而且每天都在消耗的么?” 对于这个问题,程处亮想都没想地说:“当然是酒啦。” 第三十一章 忽悠王公子弟开酒楼 “酒?” “对,酒。”程处亮从旁边桌面上去过一个酒壶,对着罗信晃了晃,“如果不是今天晚上还有宴会,咱们两个当下喝的就不是茶,而是酒啦。” 又跟程处亮交流了几句之后,罗信才明白,唐朝人嗜酒如命,只要家里条件允许的,几乎天天都要喝酒。 眼下大唐百姓喝的酒有“三勒浆”、“葡萄酒”和一些自家酿制的米酒。 罗信乍听到“三勒浆”的时候,脑子是浆糊的。 “啥玩意儿,三勒浆?” 这个词汇咋听起来这么耳熟呢。 程处亮笑着取过一个酒杯,给将酒壶之中的酒倒入。 “这就是三勒浆,它产自天竺,由波斯商人带入咱们大唐,要价可不低啊。” 罗信将酒杯端了过来,凑到鼻头嗅了嗅。 这三勒浆嗅闻起来并没有酒香,反而带着另外一种香气,具体是什么香气罗信也不好判断。尽管罗信酒量不错,以前跟人在酒桌上拼酒的时候,三两白酒他跟喝凉白开似的。 不过,这古代的酒他还是第一次喝,所以只是轻轻咪了一小口,结果这三勒浆入喉之后,他发现酒竟然是甜的? “这酒怎么是甜的?” 听到罗信这话,程处亮不由得笑着说:“酒不甜,难道还是苦的不成?” 这下子轮到罗信纳闷了,难道说大唐的酒都是甜的? 而且,这三勒浆给罗信感觉比凉白开还要凉白开,这哪是酒啊,简直就是糖水! 罗信所幸就将一杯三勒浆都倒入嘴里,砸吧了几下之后发现这酒真的没什么酒味,跟啤酒差不多。 罗信又对着程处亮说:“咱们一般普通百姓喝的米酒有没有,给我也尝一尝。” “有啊,我马上让人去拿。” 很快,下人就端着一个酒坛子过来。 罗信打开酒坛子的时候,发现这酒香仍旧不浓,倒了一杯出来,结果还是一口给闷了。 结果他发现这米酒的度数比三勒浆更低! 罗信突然联想到高中时候背的课文里李白的“会须一饮三百杯……将进酒,杯莫停……”难怪古人能够喝三百杯,就这度数的“糖水”,罗信能喝一年! “还有比这浓度更好的酒了吗?”罗信问程处亮。 程处亮摇摇头:“这清酒还是我舅父酒楼里卖价最高的酒了。” 罗信一下子就抓到了程处亮话里的重点,问他:“你说着酒叫‘清酒’,难道还有‘浊酒’不成?” “当然有。”程处亮仿佛也知道一点罗信的性格了,不待罗信开口,他就让身边伺候的下人去仓库取浊酒。 根据程处亮所说,这浊酒就是米酒,一般酒坊里酿造出来的酒都有些浑浊,档次差一些的呈现出来的是“绿色”,档次高的则显得干净一些,但想要跟清水一样干净,那是不可能的。就连罗信手中这“清酒”也并非干干净净,里边还是有一些浑浊物。 下人按照程处亮所说,端了两种普通酿造的米酒。罗信特意倒了两碗,结果发现档次高一些的酒看上去就如同平时煮饭时,倒掉的“淘米水”;而档次低的酒就不用说了,压根就下不去嘴啊,那里头竟然真的看上去显得有些“红红绿绿”,喝了半口罗信就给喷出来了。 摆弄完这些酒,罗信拍了一下手说:“我决定了,接下来搞酒坊,酿酒、卖酒!” 程处亮直直地看着罗信,问:“信儿哥,你打算酿什么酒?” 罗信贱贱一笑:“嘿嘿,这可是商业机密,说不得,说不得,除非……” 程处亮问:“除非什么?” 罗信笑嘻嘻地说:“除非你入股!” “入股?” “对。” 罗信点点头,他看了周边一眼,程处亮当即会议,挥退身边伺候的下人。 见身边都空了,罗信这才伸出自己的手掌,对着程处亮说:“老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一根筷子易折断。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是有限的,就拿我来说吧,假如我要建造酒坊酿酒,那么单单酿酒就会花去我很多时间和精力,这样一来,我就没有时间去卖酒。假如再来一个朋友入股,我负责酿造,他负责售卖,这样大家都赚钱,这叫双赢。” “嗯,在理!”程处亮听得连连点头。 其实,罗信的想法比现在说得更深。 眼下他可以说是举目无亲,无依无靠,完全是在靠自己。 假如他就搞搞木工作坊,一个人倒还没什么,反正家具这个行当也不可能有人眼红,毕竟这本身就是一个薄利的行当。 但是酒不同,正如程处亮刚才所说,酒是大唐人天天都要喝的饮品,等同于饭菜。 一旦他的酒酿造出来了,罗信相信整个长安,乃至整个大唐都会因此而沸腾! 那么,到时候如果罗信没有一个强大的、牢不可破的合伙人团队,别说生意被抢,他和李妘娘甚至有可能会被无数人追杀,顷刻间就横尸街头! 所以,罗信就有了拉程处亮“入伙”的打算。 而且罗信拉的,还不仅仅只是一个程处亮。 罗信接着说:“亮子,尽管咱们俩认识也没几天,第一天认识我就如同娃娃一样被你拎到了马背上,但总的来说,咱俩关系还不赖。” 程处亮是个武人,六个兄弟里,他跟程咬金的性格最像,因此他也格外受程咬金重视。 程处亮性子比较直接,他也很喜欢罗信的说法方式,够爽快、够直白。 “信儿哥,我解释一下哈,那天之所以那么做,是我爹让这么做的。他说,当年他就被你爹这么收拾过。” 罗信愣了一下,程处亮这句话已然表明,在程咬金的意识里,罗成的儿子只有罗信。 看样子,这其中似乎还有别的什么猫腻。 不过,眼下不是考虑这件事的时候,罗信拍着程处亮的肩膀,笑嘻嘻地说:“好兄弟讲义气,有钱大家赚!” “这话我爱听!”程处亮条件反射地说。 “所以呢,我有这样一个想法。”说到这里,罗信顿了顿,接着说,“只不过,眼下呢还没有完全成型,我要先将这酒酿造出来,然后你再叫上几个要好的朋友,旁敲侧击地询问他们是否想要入股,假如有兴趣了,到时候咱们约个地方,我让大家尝过新酿造的酒之后,才来谈论这个入股事宜。” 程处亮是点头又点头,他终于明白为什么程咬金这么看好罗信,这罗信的脑子,已经完全超乎常人,凌驾在众人之上了! 第三十二章 兄弟阋墙 这时候,下人来催促,说晚宴已经开始。 其实,罗信今天的目的已经达到,对于宴会并不是十分热衷。但这也是程咬金一番好意,身为晚辈的罗信也只能硬着头皮去。 程咬金是个武人,在大唐军方也是大佬级别的人物,因此今天晚上来的参加宴会的基本都是军方的大佬和新秀。 这些武夫不是膘肥体粗,就是魁梧健硕,像罗信这样的货色倒是极少的。 进入正厅的时候,罗信和程处亮是一起的,但没多久程处亮就被一个人叫走了,罗信虽然想离开,但联想到自己晚饭还没吃,而这时候也陆续上菜,看着身前矮桌上丰盛的美食,罗信当即低头开吃。 尽管罗信一直自顾自地吃东西,并不去理会身边的人,但很快还是有人注意到他了。 而这位不是别人,正是罗信同父异母的弟弟,罗恒。 罗恒来得比较晚,其实以他现在的身份和实力是没有资格参加这个晚宴的,毕竟罗恒现在只是一个小小的七品官,而且还是文官。 罗恒是以“罗成之子”的身份,跟着另外一个人进来的。 这人眼下就站在罗恒面前,正与几个身形魁梧的男子闲聊。 对于罗恒而言,今天晚上这个宴会谁来都可以,唯独罗信不行! 虽然他不知道罗信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是谁带他进来,但无论如何他和罗信两人绝对不能同时出现在这个地方! 一念至此,罗恒脸上不由得流露出一丝阴狠之色。 罗恒并没有怒气冲冲地走过去质问罗信为何会出现在这里,而是用了一个迂回的方法。 他走到自己“主子”,也就是那个身穿锦衣,满脸傲气的男人身边,对着他小声说了几句,之后随手指向不远处坐在角落里自顾自吃东西的罗信身上。 那人先是看了罗信一眼,很快脸上就流露出一份浓浓的鄙夷之色,之后领着几个人朝着罗信大摇大摆地走了过来。 锦衣男子也不说话,走上去就是一脚将踏在矮桌上,居高临下地看着罗信。 此时的罗信正津津有味地啃着鸡腿呢,对方这一脚踏在桌面上,使得他不由地抬起头,与锦衣男子对视。 “这是卢国公的晚宴,你算什么东西,敢坐在这里混吃混喝?”锦衣男子这么一声呼喝,使得四周众人纷纷转头看了过来。 眼下程处亮不在,程咬金似乎也不在这里,这偌大的正厅里,罗信没有一人是认识的。 晚上来这里的人大部分都是锦衣缠身,罗信这一身书生的装扮先不说显得十分落魄,与边上这些“武夫”们也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罗信没有做出丝毫的辩解,眼下这绝对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尽管不清楚眼前这个看似高高在上的富家公子哥为什么要针对自己,但好汉不吃眼前亏,万一对方真动起手来,别虐的也只能是罗信自己。 他当即将手中的鸡腿放下,笑着说:“既然诸位不欢迎在下,那在下走便是。” 罗信正要起身,但他身后却是出现两个魁梧汉子,他们一左一右地站在罗信身后,伸手按住罗信的肩膀,使得他无法起身。 “哎哎,哥几个,我不就吃了点东西么,不至于吧?” “你小子贼眉鼠眼,一看就知道不是好东西!”锦衣男子冷笑一声,看了一眼旁边存放骨头、皮屑的碟子,对着罗信伸出两根手指,“眼下有两条路给你走,第一条,把你刚才吃下去的吐出来;第二条,把这些碎骨头和果壳瓜皮吃了!” “这个……”罗信抓了抓头,对着锦衣男子说,“还有第三条不?” 罗信这话一出,身边众人不禁哄然大笑。 “这小子一看就知道是个脓包!” “估计是哪个落魄户,见这边有晚宴,就偷偷钻狗洞进来了。” “也就是有刘二公子会跟他两条路,要是我,早就一顿老拳过去了!” 那刘二公子冷冷一笑,眼眸之中的鄙夷之色更浓,此时罗信在他眼中就如同一个在路边行乞的乞丐,一只臭水沟里的老鼠。 “好,既然你说要选择第三条,那本公子就给你第三条!”说着,刘二公子对着旁边人使了一个眼色,“去,抱十坛酒过来!” 很快十坛酒就摆放在罗信身边,那刘二公子慢慢低下头来,用一种充满戏谑的眼神,看着罗信:“别说本公子不给你机会,眼下摆在你面前的就是第三条路,那就是将这十坛酒喝光!一旦喝光,你大可自行离开;但如果你喝不完的话……” 说到这里,刘二公子转头对着身边诸人问:“大家说他喝不完要怎么处理?” “灌下去!” “对,掰开他的嘴,灌下去!” 一听是喝酒,罗信当即抬起手,接着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中在矮桌面上重重一拍! “碰!” 这一声重击使得众人都下意识地收了嘴,罗信慢慢抬起头,看着仍旧居高临下的刘二公子说:“确定就喝这十坛?” 刘二公子冷冷一笑:“小子,别跟本公子装!等一下你要是喝不完,本公子亲自帮你灌下去!” 罗信的嘴微微上翘,很快就咧开了。 他点点头,随后伸手对着隔壁桌的一个壮汉说:“哎,哥们,把那个陶碗接我一下。我这边酒杯太小,喝不尽兴。” 接过对方递来的陶碗,罗信开了酒封,当着众人的面直接将陶碗倒满。 他并没有端起碗就往自己的嘴里灌,而是先小口咪了一下。 “喂,小白脸你是在喝奶吗?” “要喝奶滚回家找你老娘去!” 刘二公子身边的两个壮汉话一出口,就引得边上人哄堂大笑。 罗信也不作丝毫的辩解,目不斜视地端起满满一陶碗的酒,张开嘴“咕嘟、咕嘟”几声就将陶碗里的酒喝尽! 喝完之后,他还特意用空碗在空气里晃了晃。 “爽快!” 这时候,人群里同样传来了人们的欢呼。 尽管罗信没有刻意去观察,但他却是通过声音判断,称赞的那些人似乎与刚才辱骂他的那些人有些不同,难道说,这武将也分派系? 第三十三章 情深似海义无边,任凭云散风聚 听着耳边不断传来的喝彩声,罗信嘴角微微上翘,再一次倒满陶碗,扬起脖子就将碗中酒水一饮而尽。 扫眼四周众人,罗信发现这偌大的宴会,很多人都是七七八八、三三两两地聚着,这些人当中有喝彩的,也有表现出一脸看戏表情和姿态的,当然也有和身前刘二公子一般面色阴沉的。 很显然,罗信发现自己似乎介入大唐武将的党派斗争之中了。 不管了,不管了! 反正他就只是一个小小商人,眼下要做的就是喝酒,然后回家! 一碗、两碗地干罗信也觉得没什么意思了,在喝了五坛酒之后,罗信左手抱起酒坛,突然起身一脚踏在了矮桌上,对着四周众人举起手中的酒坛,笑着说:“小弟罗信,初来乍到若是冲撞了诸位,在这里对诸位陪个不是,我先干为敬!” 中华民族的酒桌文化是外国人向来都无法理解的,无论南方还是北方,但凡只要是在酒桌上,如果事情用一杯酒没有办法解决,那就一坛,如果一坛也不行,那就十坛! 当罗信喝到第九坛的时候,整个宴会场都沸腾了。 这时候很多人都撇开了党派之间的争斗,纷纷举起手中酒水,隔空对喝。 所谓文无第一,武无第二。 武人之间的争斗与文人多少有些不同,武人的脑子毕竟相对要直接一点。 争强好胜那是武人的特征,但同时热血豪气也是武人的特色。 罗信成功地点燃了武人的豪迈之气,很大一部人在微醉之后,都暂时抛开了一切,以酒论英雄! 在正厅左手边有一扇窗户,此时窗户外正站着几个人,其中一人便是程咬金。 此时的程咬金正微微欠身站在一个男人身边,这名男人身穿黄袍,面带严威,骇然正是这大唐帝国的主宰,李世民! 身为皇帝,李世民出现在程咬金的宴会上的确有些非同寻常,毕竟这是程咬金的私人宴会。 除此之外,李世民身后还站着两名老帅哥。 这左边的老帅哥一个年纪比较大,满头银发,看上去倒是有一股超凡脱俗的风韵;而右手边的老帅哥年纪大概在四、五十左右,面容刚毅,尽管不言不语,但他眼眸之中却是微微闪烁着犀利的锋芒。 今晚,李世民自然不是来参加宴会,更不是来看程咬金装哔的。 原本是带着大唐两名军方“栋梁”来找程咬金商谈要事,没想到恰逢其会,看到罗信在那里灌酒。 如果是普通人,李世民兴许还懒得多瞥上一眼,但李世民是见过罗信的,而且印象十分深刻,最为重要的是,罗信还欠他一本书。 李世民一直盯着罗信,对着身边的程咬金问:“他叫甚名?” “回陛下,他叫罗信。” 李世民微微蹙眉:“他姓罗?” “此子正是罗成的嫡子。” 李世民摩挲着下巴,轻声说:“原来如此,难改朕觉得他与罗三郎有几分相似。朕记得,前些天不是追封罗成为东海郡公了么?他是嫡子的话,这爵位应当落在他头上了吧,怎么还是这样一幅寒酸的衣着装扮。” 程妖精嘿然一笑:“陛下,这件事就说来话长了,您若是真想弄清个中缘由的话,还是去问一问夔国公吧。” 李世民一愣,显然没想到这件事竟然还跟夔国公刘弘基扯上关系了。 不过,李世民博闻强记,尽管年纪不小了,但他的记性仍旧很好,哪怕身为皇帝,很多人只要见过一面就能清楚记得他的容貌,以及身体特征。 他指着罗新身边的那个刘二公子说:“这便是夔国公家中老二吧,叫什么来着?” “刘仁通。”程咬金笑着指了指坐在另外一边角落里的罗恒说,“陛下,那个卧蚕吊梢眉、嘴角边还有颗黑痣的小子,就是老三的庶子,叫罗恒。” 听到程咬金后边那一句,李世民转头看向程咬金,笑着说:“你啊,还真是个妖精!” 面对皇帝的这不知褒贬的话,也只有程咬金腆着脸嘿笑。 李世民到底是大唐的皇帝,从罗恒与罗信的衣着他就已经看出端倪了。当即不由得冷冷一哼:“这以庶换嫡的手段,刘弘基的确干得出来。只是为何这罗信偏偏这个时候才跳出来?” “这件事,末将也是这几天通过调查才得知的。说起来,这罗信也是死过一回的人……”程咬金用比较简单的言语介绍了一下罗信气死母亲,之后跳河自尽的过程,“根据当地村民所说,当时这小子已经气绝了,恰逢有一个游方道人经过,他让三个孩童用童子尿‘嗞’罗信一身,说是救人的最后一剂偏方,结果没成想竟然凑效了。这小子苏醒之后,仿佛变成了另外一人,言行举止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 李世民微微颔首,却是不再说话了。 程咬金笑着将脸凑到李世民边上,轻声说:“陛下,这逍遥椅、八仙桌什么的,都是出自罗信手。如今虽然也算是苦尽甘来,但身为名门之后,在作坊里制作家具,这件事若是让旁人知道了,怕是遭笑话。” 李世民眉头一凝,正要开口,而这时候里面的罗信整个人都站在了矮桌上,他手里提着最后一坛子酒。 尽管这酒的浓度并不是很高,但十坛子下来,只要是个人都会醉。 罗信的状态还算不错,不过酒精却也是刺激了他的神经,使得他完全敞开了胸怀,接着就用一种浑厚,甚至有些沙哑的嗓音嚎开了嗓子: “风卷尘沙起,云化雨落地, 豪杰英雄涌四方,绿林杀场谱正气。 箭石穿梭急,刀剑交织密, 英魂有泪洒天地,饱蘸热血书过去 哪有常胜无敌,哪有人儿不离, 哪有无终的曲,哪有不散的席。 只有情深似海义无边,任凭云散风聚!” 罗信唱着,而身边的那些武将们则是跟着嚎,尽管个个五音不全,但他们却是出奇地跟上了节拍。 此时此刻,不仅是宴会场内,就连程咬金也下意识地跟上了节拍。 李世民身后左手那道骨仙风一般的老帅哥微微昂首,眼眸早已迷离,他之所以抬着头,就是不想让眼眶中滴溜溜转的热泪流下来。 还有那右手边的老帅哥,他的拳头早已捏得死紧,眼眸之中的锋芒不再犀利,却是充满了无限的缅怀与怅惘。 他们都不约而同地想到了自己的战友、手足,以及那挥洒热血的故去。 身为皇帝的李世民突然甩了一下头,转身就走。 “陛下。”程咬金连忙跟上李世民的脚步,“陛下,罗信这事……” “兄弟阋墙,这本就不是什么好事;但一山不容二虎,没有争斗就无法变强。朕只是追封罗成,念他的军功与情义,至于这东海郡公落在谁人头上,就由他们兄弟俩自己争取吧。” 言语间,李世民突然甩了一下手,程咬金以及身后的两名军方大佬眼尖,发现有一颗泛着晶莹的水珠,从李世民的手中甩出,飞入那阴暗的花丛之中…… 第三十四章 夫君怕是饿了 罗信是程处亮亲自送回家的,这也是罗信生平第二次骑马,呃,确切地说应该是“趴马”。 他最后也不知道喝了多少酒,愣是给那帮子“丘八”给灌醉了。 程处亮敲开门的时候,再一次被李妘娘给惊艳到了。 身为卢国公的嫡次子,程处亮也不是没见过美女,他的未婚妻清河公主也是一等一的大美人。但像李妘娘这样的人儿却是极为少见的,她的美在于一种十分特殊的韵味,即便现在已经入了夜,连风都凉了,但程处亮还是有一种如沐浴在春日灿烂阳光下的感觉,不自禁地会心笙摇曳。 程处亮将罗信从马背上扶着下来,递给连忙伸手来接的李妘娘。 从年龄上来说,程处亮的年纪比程处亮要大一点,他当即对着李妘娘说:“弟妹,信儿哥这次一人喝趴下了几十号人,晚上你多照看着点,可别让他掉茅坑里了。” 李妘娘忙点头,由于不能开口,只能目送程处亮上马。 程处亮对着李妘娘挥了挥手,笑着说:“回吧,夜风寒了,可别让这小子着凉。” 待程处亮策马远去,李妘娘吃力地扛着罗信打算进屋的时候,突然觉得肩膀一轻,接着她的身子反被罗信给揽入怀中。 此时的罗信虽然满身都是酒气,但他的目光却十分清明,丝毫没有醉酒人那般浑浊。 虽然是被自家夫君搂抱着,但这毕竟还是在门口,万一有人经过,罗信就麻烦了。毕竟现在他们还是在守孝期内,真有人要报官的话,罗信肯定要被关入牢狱之中。 罗信也自然知道这一点,揽着李妘娘进了屋。 关了门,罗信仍旧搂着李妘娘,用一种十分暧昧的姿势朝着卧房走去。 李妘娘的近段时间和罗信一直都是分房睡,然而现在罗信却是带着她前往自己的卧房。 李玉娘没有挣扎,先不说罗信的力气比她大,身为妻子,多次拒绝丈夫求欢就已经是一件十分严重的事情了。虽然罗信嘴上不说,但李妘娘还是担心自己会被罗信嫌弃。 随着生活越来越好,李妘娘心中那一份危机感也是愈发得重了。 正如那天陈四所说的话,罗信是被罗母骗来与李妘娘成婚的。罗信并没有将她当成自己明媒正娶的妻子,两人之间也没有婚书存在,再加上李妘娘也是养父母捡来的弃婴,她的处境俨然就是一个低贱的丫头。倘若罗信这个时候跟别的女子好上了,那么李妘娘很轻易地就会被扫地出门。 虽然现今的罗信与之前相比起来有了极大的差别,但李妘娘天生就是自卑的,哑病、身世、以及自身孱弱的身躯,都使得她犹如风中凌乱的一片落叶,孤寂而伶仃。 进了屋,罗信一翻身就将李妘娘压在了床板上。 这张床是罗信几天前做好的,李妘娘房间也有一张,只不过罗信这张大了一些,是“双人床”。 李妘娘如同兔儿一般微微蜷缩着身子,闭着眼睛,紧紧抿着红唇,显得十分紧张。 然而,罗信却是没有下一步动作,他就跟平时一样,用十分温柔的方式揽着她的身躯,令她依靠着自己胸膛,整个人都依偎在他的怀里。 罗信拥着她,就如同护着自己的孩子。 床就靠在窗边,尽管油灯已经熄灭了,但借着窗外映照而入的朦胧月光,罗信还是能够看清李妘娘的面容。 李妘娘在紧张的时候,薄唇会抿得很紧,那精致的瑶鼻会微微翕动着,很是可爱惹人。 罗信用左手揽着李妘娘娇柔的身子,右手伸出一根手,在她的鼻尖上轻轻点着、点着。 李妘娘感觉罗信没什么大的动静,这才微微睁开眼眸。 月光下,她的眸子如同黑珍珠一般泛着光泽。 她的眼神很干净,干净得让罗信看得不自禁低下头在她的眼睑上亲了一下。罗信的自额头往下,在鼻尖上如蜻蜓点水,于脸颊上柔柔轻触,最后在那殷红薄唇上,停留了片刻。 此时的罗信是温柔的,温柔得就如同是在呵护一件稀世珍宝。 当然,对于罗信而言,李妘娘真的是她的宝贝。 末了,罗信还是用手指在李妘娘的鼻尖上点了点,轻声说:“你呀,真真是个傻丫头。就你现在的状态,夫君能要了你么?” 李妘娘抿着唇儿,不敢与罗信对视,但还是时不时地偷偷瞄他一眼。 对于自己的丈夫,她也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虽然因为自身的身世,使得她有些害怕罗信,但这种害怕更多的是担心罗信会不要她。 她已经习惯了有罗信的日子,习惯了他会时不时地呵护自己,疼爱自己,她无法想象自己离开了罗信之后会怎么样,也许出了这个家门,就会朝着河里最深、最湍急的地方一头扎下去吧。 罗信拥着李妘娘,轻轻地说着情话,虽然不知道李妘娘的内心如何,但他还是用情话和实际行动来抚慰她的内心,让她知道,她在自己心中有多么得重要。 接着微微的醉意,罗信用略微沙哑的嗓音,第一次为自己的女人轻轻柔柔地唱起了一首歌,一首他来不及对校花女友唱的歌。 “让我轻轻地吻着你的脸,擦乾你伤心的眼泪, 让你知道在孤单的时候,还有一个我,陪着你, 路遥远,我们一起走, 我要飞翔在你每个彩色的梦中, 对你说,我爱你……” 次日清晨,李妘娘极为难得地睡了一个懒觉。 之前她睡懒觉是因为心中害怕,然后在罗信的怀中睡着了,那是她许久以来的第一个安稳觉;昨天晚上她同样睡得很踏实,而且还做了一个梦,一个即便是早上醒来,仍旧会让她觉得面红耳赤的梦。 清醒之后,已经日晒三竿了。 李妘娘连忙起身,此时她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夫君怕是饿了。” 可当她穿好衣服出了房门的时候,却发现正厅餐桌上,放着一个陶碗,碗口上还翻盖着另外一个陶碗,同时旁边还有一个碟子,上边放置着两个煮熟的鸡蛋,还有一块烙饼。 在碟子下还垫着一张半个巴掌大的纸,那纸上写着一行字:“妘娘乖乖哦,早饭要吃得饱饱的,不然打你小屁屁。” 这是李妘娘从出生到现在,第一次吃到别人为她准备的早饭,而且这个人,还是她的夫君。 心念至此,李妘娘一边吃着烙饼,一边小口、小口喝着罗信准备的粥水。尽管这粥水已经有些凉了,但是她的心却是炙热的。过往的阴霾一扫而空,心中所留下的满满都是对罗信的爱…… 第三十五章 不如虎穴,焉得虎子 罗信早上一直都在作坊里干活,中午李妘娘和柳婶过来送饭的时候,罗信发现李妘娘的眉宇间多了一丝喜色,与之前相比,似乎心境相较开阔了一些。 而且她坐在罗信身边,显然也比之前稍稍自然了一些。以前坐在罗信边上,总是微微低着头,而现在则是会偷偷瞄罗信一眼,那偷偷摸摸的可爱模样,使得罗信都忍不禁想要亲她一下。 不过,李妘娘到底还是脸嫩,为了不让她难堪,罗信并没有这么做。 在吃饭的时候,柳婶突然说了一句:“这几天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咱们周边几个庄子附近出现了好些个陌生人。” 柳婶这话,引起了罗信的注意,当即问:“婶子,那些人都干嘛呢?” “不知道啊,一个个游游荡荡的,看上去就不像是好人。” 罗信没有继续问下去,他大概猜出这些游荡的人,应该是黑风寨的。 不过黑风寨的人出来找寻的,应该不是那两个小喽罗,毕竟小喽罗完全不值得他们这么做,他们应该是出来找陈四的。 对于陈四尸体的处理,罗信做得很干净,并没有留下丝毫的线索给他们。 而且,他们也不知道陈四和庄五、麻六他们究竟做了什么事,毕竟这件事本身就见不得光,属于他们仨之间的秘密。罗信一下子就将他们三个都干掉,倒是给自己省了很多麻烦。 不过,避免节外生枝,这两天罗信并没有去那座旧庙,等风头过了,再去兑现自己的诺言。 眼下罗信只考虑两件事,第一件是酿酒,第二件则是如何夺得‘东海郡公’的爵位。 罗信本来只是想安安分分地赚钱,但显然这是不可能的。 钱少了,生活过得不如意,李妘娘就会跟着他吃苦;钱多了,边上觊觎的人也会跟着变多,到时候就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麻烦,两人甚至有可能会面对真正的死亡。 所以,罗信必须要一个真正的身份。 很显然,“东海郡公”很适合他。 但罗信也很清楚,罗恒肯定也是眼巴巴地盯着这块肥肉。 昨天晚上尽管罗信接着酒劲疯了一把,使得不少记住了他的名字,但他并没有说明自己的家世,而且眼下他不过只是一个小小作坊主,纵然有心要结交那些权贵,自身的背景还是不够的。 第三十六章 祸福相依,一线生机 罗信与罗成的长相有七成相似,只不过罗信因为从来没有练武的缘故,身体显得要瘦一些。 同时,也正因为罗信长得与罗成想像,这勾起了林氏十分痛苦的回忆。 林氏见罗信直勾勾地盯着自己,那眼神没有丝毫的遮挡,就如同只是在看到一件货物,一件再普通不过的货物。这样的眼神勾起了林氏更加不堪的回忆。 她微微仰头,用一种略冰冷而倨傲的口吻对着罗信说:“怎么,身为读书人,难道连见到长辈问候的最基本礼节都不懂了?” 罗信咧嘴一笑,相比林氏,他反倒是显得十分轻松。仿佛他进的不是罗恒的府宅,而是他自己的老家一般。 “首先,我必须要说清楚的是,我叫罗信,是冠军大将军罗成的嫡子,我娘是妻,而你……是妾。” 妻妾这两个字虽然经常出现在一起,但妻子和妾室在一个大家族中所拥有的地位相差极大。简单来说,妾室的地位也仅仅只是比一般的丫头要高一点而已,正妻如果要对付一个妾室,至少有几十种方法。 罗成死的时候,罗信的母亲仍旧是正妻,所以无论林氏现在打扮得多么高贵优雅,她仍旧无法摆脱自己只是妾室的命运。 “你……” 在林氏开口之前,罗信突然开口抢先,义正严词地说:“尽管你们用阴谋诡计夺得了原本属于我的财产,尽管现在你们身上披着锦衣绸缎、吃着山珍海味,但命这东西,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够摆脱的!” “罗信,你找死!” 站在旁边的罗恒当即发难,挥着拳头就朝着罗信冲了过来。 在罗恒开口的时候,罗信的视线就一直盯着他的双腿。 打架,那是罗信从小到大都在做的“运动”。 当打架成为了一种习惯之后,罗信也很自然地练就了超凡的眼力。罗恒在迈步的时候,罗信就已经判断出,这罗恒似乎战斗力不弱。 尽管罗信没有学过武功,但是这打架首先看的是一个气势和起手式,这两点罗恒都做到了。 罗信的拳头微微捏紧,同时左脚迈出半步,右脚微微前倾,眼看两人就要掐到一起,半道上林氏突然呼喝住:“恒儿!” 冲了几步的罗恒当即收住了脚,不过纵然如此,他还是伸手指着罗信。 不过,罗信显然不给罗恒装哔的机会,笑着说:“你是不是想说,如果不是你娘喊住你,你一拳就能把我打趴在地上?” 罗恒瞠着眼睛,没想都罗信竟然一字不漏地将他的心声给说出来了。 “哼,虽然看上你好像学过武,但学武和会不会打架那是两码事,这年头花架子多去了。” 对于罗信而言,在力量比不过别人的时候,打架靠的就是技巧了。 尽管不知道罗恒的力气如何,但就刚才他走出的那几步,罗信就已经断定罗恒几乎没有什么实战经验。这家伙应该也只是空挂着大将军儿子的名头,到处招摇撞骗而已。 罗信转头看向林氏,这个女人的确不简单,当年能够将“死鬼罗信”母子赶出罗府也是必然的。 林氏收起刚才那盛气凌人的姿态,慢慢站起身,对着罗信说:“你人既然来了,那我们就去祠堂祭拜你爹吧。” 罗府的后院建了一个小祠堂,这个祠堂也就是陈四口中所说隐藏宝物的那个祠堂。 这也是罗信这一次来罗府的主要原因,若是平时他根本就没有机会进来。 按照陈四所说,宝物隐藏在祠堂地下,有一个地道能够通往地下密室。 祠堂的位置很偏僻,幽深而寂静。 罗信跟着罗恒、林氏穿过了三道拱门才递到祠堂。从两边茂盛的草木不难看出,这个地方已经很久没什么人打扫整理了。 然而,进入祠堂之后罗信就意识到不妙了。 通常祭拜先祖,或者逝去的亲人,至少需要一些祭品和工具吧,而这里什么都没有,就连那些牌位上也布满了灰尘。 眼珠子一转,罗信当即转身就朝着来时路冲出去,然而他还未冲出祠堂,外边就有四名手持刀刃的壮汉将罗信给堵了回来。 罗信不断地后退,最终被逼到了墙脚上,他随手抄过边上的一个木头烛台,对着不远处的林氏喝问:“你要干什么?” 林氏冷冷一笑:“当然是做早就应该做的事情!” 罗恒脸上也同样露出奸计得逞的笑容:“嘿嘿,罗信啊罗信,只要弄死你,我就是东海郡公!” 紧接着,罗信就嗅闻到了焦臭味,转头看向四周,发现祠堂外边竟被点燃了! 林氏和罗恒不断后退,他们推出祠堂之后,那四个持刀的男人也迅速撤出,并将大门从外边锁死。 当罗信冲到大门边时,就连大门外也压了几捆木柴,火势很快就蔓延开来,避无可避! 罗信连续后撤,只是四面八方都是火焰,他根本无法逃出去。 火势越来越大,滚滚热浪不断地冲袭着罗信的神经,那种闷热无比的感觉使得罗信差点窒息。 这样的生死关头,罗信不断地控制着自己的情绪,他干脆蹲了下来,找寻出路。 出路,路……对了,地下密室! 按照之前陈四所说,罗信急忙冲到摆放那些牌位的桌子前,他连忙将桌子移开,在桌子的后面是一堵空空荡荡的墙壁,墙壁上什么都没有。 罗信伸手不断地拍打墙壁,果然有一个比较软的地方,他按下之后,有脚边当即有一块砖扳缓缓打开。 这时候,火已经连同屋顶都燃烧起来了,罗信原本闷头冲入密道,但想了想,还是将桌子上那几个牌位抱入密道当中。 进入密道之后,在踩踏下边一个台阶的时候,头顶上的砖板就缓缓地合上。 砖扳合上之后,虽然环境变得一片漆黑,但至少热量被隔开了。 为此,罗信不由得长长松了一口气:“也得亏之前有陈四那句话,否则这次真的要被这对母子玩死。这祸福相依,希望宝藏我能够打开吧。” 第三十七章 皇血霸王经 眼前的一切就都跟泼了层厚重的墨一样,无论眼睛睁得多大都没有办法看清四周的事物,伸手不见五指。 得亏来之前罗信就已经有打算要进祠堂下的密道,准备好了一个火折子。 打开火折子之后,罗信对其轻轻吹了吹,很快就有微弱的火光冒出,并将四周的整体轮廓也映照出来。 眼下后路被堵,罗信也只能左手抱着那些牌位,右手扶着墙,一步一步地往下走。 密道并不大,左右两三米的宽度,上下也就两米多一点,罗信的个子挺高的,大概在一米八几,伸手就能很轻松地摸到顶部。 一开始是呈阶梯往下,大概走了二十来个阶梯之后就到了平地。 沿着密道墙壁一直走,走了约莫三十来步,此时他已经完全感受不到头顶传来的热量。而此时罗信眼前出现了一堵墙,这堵墙大概就是陈四所说的机关。 手里拿着火折子,沿着墙壁上下探照了一下,罗信发现这堵墙四周空空荡荡,什么都没有,根本找不到下手的点。 不过,陈四找不到,却不代表罗信找不到。 因为他发现了一个很有趣的事情,那便是墙壁上有很多凹槽,而且每一个凹槽看上去就如同钥匙孔,但这钥匙孔却很大。罗信上下数了一下,发现这里一共有七个凹槽,而罗信手中恰好有七个牌位。 罗信尝试着将牌位插入凹槽当中,结果发现牌位和凹槽能够完美契合。 不过七个牌位都塞进去之后,墙壁并没有发生变化,罗信将视线从墙壁上移开,转而看向两边的墙壁。 墙壁两边找不到任何蛛丝马迹,最后他将目光定格在脚下的砖块,发现地上有一个砖块明显有微微凸出来的迹象。 罗信站在砖块上,但砖块没有陷下去。 他站在原地上想了想,考虑到嵌入凹槽的都是罗家先辈的牌位,这样的行为无疑是让罗家先辈永世安眠于此,那么身为罗家的后人,肯定是要跪地磕头了。 罗信后退两步,他对着墙壁上的牌位跪了下来,随后双手放在地面上,对着身前凸出来的砖块磕了三个响头。 “碰、碰、碰。” 三个响头一过,只听“咔”的一声异响,顿时那一整面墙都开始下降。 当这面墙完全下降之后,眼前还真就出现了一个密室! 其实,罗信刚才完全可以不磕头,用手砸三下那个凸出来的砖块就行,但他还是磕头了。 说一千、道一万,老天爷给了罗信一次重生的机会,姓没改、名没变,也使得罗信很容易就接受了自己这个身份,同样的他也将自己真的看待成罗成的儿子。 所以这三个响头,他磕得没有任何心理负担,反而还有一份归属感。 而且,眼前这个密室,是罗成特意留给他的子孙的。 密室不大,大概也就七八个平方左右。当罗信进入密室之后,身后突然落下一道墙,将整个密室再度封上。 不过,身后门关上的同时,前边却是开出了另外一条生路;罗信相信,只要自己一走出那条生路,还会有一道门从身后落下。 看样子,罗成在设计的时候,就已经打算将这个密室永久封闭了。 密室里其实没什么东西,眼前就只有一个石头台面,上面摆放着两个木箱子。 罗信本来还担心木箱子里有什么机关,小心翼翼地打开之后,结果发现就只是一个很普通的木箱子而已。不过想想也是,毕竟刚才开门的方式也只有罗成的后人才会这么做,而身为设计者,他怎么都不可能会害自己的子孙。 右手边的木箱子里放置着一个令牌,这个令牌是铁制的,黑色的铁。 罗信将令牌从箱子里拿起来的时候,觉得这令牌特别沉,放在手里掂了掂,这玩意儿少说也有五六斤重。 令牌本身并不大,大概半个巴掌左右,通身黝黑,上书两个字“云帅”,背面则是一个“罗”字。 另外,令牌下放着一张纸,上面的字并不多,但大致告诉罗信,这个黑色的令牌叫做“云帅令”,乃是“燕云十八骑”的帅令,当罗家后人手持令牌,燕云十八骑当无条件听从命令。 这燕云十八骑乃是罗成太祖爷爷组建起来的精兵,明面上燕云十八骑只有十八个人,但这十八骑世世代代相传,每一名“骑士”都有着自己的势力,所以说着燕云十八骑代表着幽州、燕北、辽东一带的十八个势力。 当年罗成父亲,也就是幽州军阀头子罗艺投靠李渊之后,就特意解散了燕云十八骑,不想将自己祖辈的心血拱手让给李唐。 倘若罗家的后人想自立门户,拿着这块令牌前往幽州,燕云十八骑随时听候号令,剑指江山! 看到这里,罗信不由得摩挲着下巴,看样子手里这块“云帅令”不仅份量重,它所蕴藏的势力也令人心慕。 不过,眼下这燕云十八骑对罗信没啥子用处,毕竟他可不认为自己这么一个毛头小子拿着所谓的云帅令过去,那些势力头目就会听从自己的号令,反之还有可能惹来杀身之祸。 云帅令也不知道是用什么矿石打造的,它很薄,大概也就一块钱硬币那么厚,但是抓在手里份量却很足,这样的物件恐怕天底下也就仅此一个,别人就是想造假都不可能。 有趣的是,云帅令还穿着一根很细的丝绳,罗信一开始还没注意,抓起来的时候才发现的。看样子,这云帅令是用来贴身存放的,于是他很干脆地将云帅令挂在了脖子上,结果这玩意儿冰得罗信龇牙咧嘴。 好一会儿捂热了,又转头看向左手边的箱子,打开箱子之后,罗信不由得愣了一下,因为这竟然是一个白玉简。 玉简就跟竹简一样,用同样看不见的蚕丝串联起来,每一块玉片都很薄,而当罗信拿起来的时候,发现玉简里面竟然写着许许多多细小的文字,开篇五个大字——皇血霸王经! 嚯嚯,这噱头够大的,皇血霸王经,听着好像就很“小母牛倒立”的样子。 罗信迫不及待地阅读了起来,结果是越看眉头越皱。 这上边的字他自然都认得,同时也明白是什么意思,但这皇血霸王经的内容似乎过分夸张了,有些不切合实际。 皇血霸王经的修炼与众不同,能否修炼成功,取决两个两天条件,首先一个是“皇血”。 第三十八章 东家,你没死啊 这个皇血并不是说皇帝的血脉,这“王侯将相本无种,天下皇帝轮流做”,何来皇血一说。 按照皇血霸王经的说法,皇血有两个层面的意思。 一是“血脉”,另外一个则是天资。 天资好说,一方面是智商,也就是理解能力,假如连内容都看不懂,再好的武功秘籍也是白搭。另外一方面则取决于人的身体,有些人天赋异禀,修炼起来事半功倍。 “血脉”和天赋一样,都取决于一个人的出生。但是“天资聪颖”者不在少数,任何地方都能抓出几个来,而“血脉”不同,天资可以说是“万中无一”,而血脉则是“百万”,甚至“千万中无一。” 然后则是“霸王经”。 霸王经一共分九层,这九层可不是上楼,走上去就行了。 这九层又可以理解为“九道门”,它将人的身体分成了九道门。每一道门都需要自己将“气血”和“真气”融为一体,变成“血气”,然后用力去冲撞,一旦撞开一道门,就会获得很强的力量。 九道门的力量不仅是叠加那么简单,有可能是几倍,或者几十倍,而且每一道门所带来的力量、速度,以及其它能力都远远超出人的想象。 九道门分别是承灵、合阳、巨阙、步廊、天枢、神阙、商冲、紫宫、通天。 另外,玉简下面也放着一张纸,上面的字和另外一箱子里是一样的,应该都出自罗成之手。 纸上已经写得很清楚,罗成一家血脉,源自江东,祖上曾是楚霸王项羽的旧部,是项羽“江东十八骑”一员,那燕云十八骑,就是模仿项羽横扫中原的“江东十八骑”而组建的。 皇血霸王经乃是项羽在一个仙洞之中偶然得到,项羽之所以勇猛,就是修炼了皇血霸王经。而且战斗力如此恐怖的项羽,也仅仅只是将皇血霸王经修炼到了第五层! 这还是因为楚霸王项羽乃是楚国皇族后裔,他继承了楚国皇室“九凤”的血脉。 罗成自幼修炼这皇血霸王经,尽管天资聪颖,但因为血脉受限,他只修炼到了第三层。 隋唐英雄排行里,罗成排第七,可见这皇血霸王经有多牛哔了。 尽管罗信也不知道自己能否修炼成功,但在这个时代,有一身高强的武艺,的确也是活下去的重要资本。罗信小心地将玉简放入怀里,仔细搜查之后,发现再没有任何物件,这才迈步离开。 当罗信踏步离开密室的那一瞬间,只听“砰!”的一声,又是一道门轰然落下,这一次密室是再没有办法打开了。 罗信一直沿着密道走,这个密道就比之前那个要长很多了。罗信走了约莫十来分钟之后,前面终于出现了阶梯,沿着阶梯往上,走了大概两层楼高左右罗信发现自己似乎走出密道了,而他面前竟然是一个山洞。 山洞并不高,人要弯着腰才能走出去。 出了山洞,罗信发现眼前就是山林。 用了不到半个多小时的时间,罗信走回了家。 有柳婶在边上帮忙,很多粗活就不需要李妘娘做了。 李妘娘平时出了养小鸡仔之外,还会放房间里纺纱、织布。 纺纱机、织布机都是罗信自己架设起来的,特别是织布机相比现在那些工坊里的织布机要高级很多,因此这个房间平时只有李妘娘和柳婶能进入,外人一概都被阻挡在外,对于罗信而言,这也算是商业机密。 说起纺纱织布,那旧庙后边的棉花差不多这几天要完全成熟了,到时候罗信会亲自带着李妘娘和柳婶前往收割。 这一批棉花收回来织出的布匹,也能让罗信小赚一笔。 而且天气逐渐变凉,御寒的衣物、被子都要早早地准备好。 对于有钱人来说,他们御寒的方法有很多种,但穷人只有一个,那就是多穿衣服。 一般人穿得衣服都是麻衣,麻衣和棉衣相比,那保暖功效差了不是一星半点。 罗信回家的时候,李妘娘和柳婶都坐在院子里,柳婶在纺纱,而李妘娘则是抱着一只小鸡仔在喂食。 这小鸡仔昨天被别人家的狗吼了几声,可能是吓到了,连续两天没吃东西,李妘娘本就是一个天真善良的女孩子,这自家的小鸡仔她是看着它们长大的,犹如自己的孩子一样,因此特别上心。 罗信对着柳婶做了一个“嘘”的姿势,一小步、一小步地靠近,当他正要从后面抱住李妘娘的时候,就听门外传来了王大宝的惊呼声! “不好了,不好了!东家被火烧……” 王大宝冲入院内,结果发现院里仨人都转头看着他,特别是罗信,脸上则是带着似笑非笑的表情。 “烧……东家,你、你没死啊?” “我呸!”罗信啐了一口痰,“哪个王八蛋咒老子死,我恁不死他!” “不、不是俺,是那个、那个罗恒,他说东家你在祠堂里被烧死了。” 罗信咧嘴一笑,说:“那现在青天白日的,我就站在这日光里,就算是鬼也化成烟了吧?” 让罗信这么一说,李妘娘连忙伸手去抓罗信的手臂,在接触到罗信手臂的瞬间,李妘娘明显微微松了一口气,伸手拍了拍已然有些隆起来的胸脯。 眼见李妘娘流露出这般可爱、娇憨的模样,罗信见了当即伸头过去,在她的脸颊上突袭般地亲了一下,笑嘻嘻地说:“妘娘放心呢,只要有你在,夫君可舍不得死,我还要你给我生几个大胖小子呢。” 李妘娘面色羞红地垂着首儿,尽管逐步有些习惯自家夫君这般“诨样”,但每次他说出这样的话来,内心总不免一番娇羞难耐。 说着,罗信慢慢站起身,朝着王大宝走去:“大宝啊,这个消息是不是罗恒亲口告诉你的?” 王大宝点点头:“俺按照东家你说的去找程中郎将,一开始中郎将不在。俺等了个把时辰左右,中郎将就回来了。他一听说东家去了罗府,就立马带着一票人过去了,俺们到了罗府的时候,就看到好些人在救火,然后那个罗恒就说东家、说……” 到了后边,王大宝就说不下去了。 罗信可没有这方面的忌讳,笑着说:“没事,你继续说。” 第三十九章 君子动口不动手 王大宝舔了舔略微发干的嘴唇,嘿笑着说:“反正罗恒那鸟人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东西,他说了一些话,然后程中郎将就一脚把他踹开,带着人进去救火了。俺反正也帮不上忙,就回来报信,没成想东家你已经在家里了。” 说话间,外边就传来了急促的马蹄声,罗信走到门口的时候,发现外边正有一支骑兵队疾奔而来,临头的正是程处亮。 那程处亮隔着大老远就看到了罗信那骚浪的贱笑,脸上原本交集的神色不由得松了松。 马还未停,程处亮就已经从马背上跳了下来,快步走到罗信面前,抬脚就要踹人。 罗信连忙跳开,躲在王大宝的身后,贱兮兮地笑着:“嘿嘿,别激动,别激动,君子动口不动手。” 程处亮也是被罗信这贱样给惹笑了,手里提着马鞭,插着腰说:“娘的,一开始我还真以为你小子被烧死了,差点就要拔刀砍死罗恒那贱种。后来大火扑灭了,但里边没有找到尸体,我就知道你肯定是半道上逃脱了,所以第一时间回来确认,没想到你小子还真的在。” “没办法,罗恒那贱种家里人多,我一个人干不过他,就算心里憋着再多的火,也没地儿发不是?” 罗信耸耸肩,一脸无所谓的姿态。 程处亮发现自己根本就看不透罗信,特别是罗信现在这个状态。一般人若是遇到这样的事情,肯定会气急败坏、暴跳如雷,死活都会央求程处亮去对付罗恒,再加上有程咬金这一层关系,罗信就算去找李世民都没问题,毕竟他才是嫡子,要弄死身为庶子罗恒也是分分钟的事情。 不过罗信显然没有这么做,而且还表现出一副这样的状态,实在让人费解。 罗信仍旧是笑嘻嘻地对着程处亮说:“亮子,罗恒母子的事,你就不要插手了。说起来,这也是我的家事,既然他们对于我不义,那我也犯不着再跟他们假惺惺地客套。” 程处亮有些无奈地点点头,对着罗信说:“无论如何,你自己都要小心一些,若是遇到事情,先别忙着自己解决,让人知会兄弟一声,咱们合计之后再干。” “好嘞。” 送走程处亮之后,罗信又跟李妘娘说了些暖话,这才和王大宝一同去作坊。 由于罗信打算开始搞酿酒作坊,所以他打算将木工作坊交给王大宝来打理。 经过这一段时间的接触,罗信发现王大宝看上虽然有些憨憨的,但其实脑子转得很快,而且他还有一个年轻人十分少有的特性,就是心定、安分。 再加上他本身就憨厚老实,而且作坊里的工匠都跟他熟识,彼此之间也不存在隔阂,当一个木工作坊的管事绰绰有余。 出于王大宝的性格,罗信并没有立即打算告诉他这件事,而是借口自己有别的事情,然后交代一些事情给王大宝,自己则是在边上偷偷观察。 在观察王大宝的同时,罗信也终于提着竹篮子,回到旧庙“还愿”来了。 由于寺庙里的佛像是“猴哥”,所以罗信特意准备了猴子喜欢吃的贡品。贡品很简单,就两样,左边是用面粉制成的香蕉形状馒头,而右边的馒头则是用面粉做成了桃子形状。 毕竟罗信现在的经济水平也就只能是糊糊口,解决温饱问题而已。 这些贡品都是李妘娘亲手制作的,不得不说,李妘娘当真是心灵手巧、聪慧过人,尽管李妘娘没有吃过、甚至没有见过香蕉,但罗信跟她解释一下之后,她就能制作出相似程度有七八成的形状来。 罗信将贡品摆放好,后退了几步,对着佛像拜了拜。 罗信向来是一个无神论者,以前无论是进佛寺,还是道观,顶多也只是双手合十,礼貌性地拜拜,但是今天他却是对着佛像跪了下去,然后磕了三个响头。 这三拜并非罗信诚心礼佛,而是出于一份感激。因为在这里,罗信杀死了觊觎李妘娘的陈四,同时也从陈四嘴里敲出了罗成的宝藏下落。 罗成制造的密室不仅救了罗信一命,同时也让罗信得到了两样至宝。 先不说那“云帅令”,单单现在罗信怀里揣着的玉简,就是一个真正的无价之宝。 这三个头磕得很诚心,罗信抬起头的时候,额头都红了。 他也干脆没有起身,就坐在地上,然后从怀里取出玉简,开始按照玉简上所说修炼“皇血霸王经”。 只是这“皇血霸王经”罗信根本就无从下手,毕竟他从来都没有学过武术,对于内功心法什么的,没有一丁点的头绪。 一连三天,罗信都来旧寺庙还愿,还愿三天,他以后就不会来了,毕竟事不过三嘛。 和前面两天一样,罗信在“皇血霸王经”的修炼上,仍旧没有丝毫的进展。 “唉,算了算了,我估计就没有练功的命,还是踏踏实实地赚自己的小钱钱吧。” 说着,罗信将玉简放入怀里,提着篮子打算离开。 “阿弥陀佛。” 正当罗信转身要走的时候,门外却是突然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 转头间,却见一个身穿袈裟的男人从门外走了进来。他虽然身穿袈裟,却不是光头。 他的脸,嗯,怎么说呢,说帅不帅、说酷不酷,却很耐看,第一眼可能会觉得很普通,但多看两眼就会发现他的脸上自带一种淡淡的笑意,这一份笑意给人一种十分亲近的感觉。 不知道为何,在看到他的瞬间,罗信几乎是下意识地开口了:“猴、猴哥?” 袈裟男人左右看了一眼,微微一笑:“阿弥陀佛,这位施主,这里可没有猴子哟。” 罗信抓了抓头,笑着说:“大师,不好意思,我认错人了。” “无碍,无碍。” 袈裟男人笑着走到佛像前,伸手抓过一个桃子形状的馒头,他看似随意地咬了一口。一开始可能觉得这只是一个普通的包子,所以吃得很随意,可是当这桃子形状馒头吃到一半的时候,只见他眼睛突然一亮,三两下就将两盘贡品都吃个精光。 吃完之后,他这才舒舒服服地打了一个饱嗝。 伸手捂着嘴巴,飞快眨了几下眼睛,咧嘴一笑:“抱歉抱歉,贫僧实在是很久没有吃到这么好吃的素斋了。” 他在眨眼睛的时候,罗信总感觉他的眼睛仿佛泛着金色的光芒,但由于速度极快,罗信看得不真切。 “刚才贫僧听施主唉声叹气,不知所为何事?” 第四十章 老母牛和小母牛一起倒立 罗信抓了抓头,苦笑着说:“我说出来,怕大师笑话。” “哎,话可不能这么说。贫僧云游四海,能与施主在这里相遇,便是有缘。我佛有云,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这浮屠啊,贫僧是造不得的;不过,救人贫僧倒是十分乐意。” 说着,袈裟男人的手对着空气轻轻一抓,罗信惊诧地发现,他的手中竟然凭空出现了一个白玉简。 罗信再伸手摸入怀里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白玉简已经消失了。 袈裟男人径自打开白玉简,眼珠子只是轻轻闪烁了一下,之后微微点头,淡然一笑:“这玉简倒是有几分可取之处。” 说着,袈裟男人随手丢给罗信。 待罗信接过白玉简,袈裟男人便笑着说:“施主,贫僧并非红尘人,不应管这世俗事,但念在方才吃了你两盘素斋,你又诚心诚意磕了三个响头;所谓拿人手短、吃人嘴软,这个忙贫僧可以帮。只不过,这其中痛苦,怕是你经受不住。” 尽管罗信不知道眼前这袈裟男人究竟是谁,但单单刚才那一手,就已经表面他绝对不是普通人,而且肯定是世外高手。 他肯指点自己练武功,那自然是再好不过的事情,罗信当即开口说:“大师,我从小到大,吃的苦很多,多得我自己都数不清了。很多苦是肉身所承受的痛楚无法比拟的,对于我来说,只要能够变强,只要能够保护我要守护的人,什么苦我都能吃,吃不下,我塞着咽下去!” 对方眨了眨眼睛,笑问:“你确定、一定以及肯定?” 罗信瞪大着眼珠子:“我笃定、断定绝对坚定!” 袈裟男人微微点头,他突然对着罗信的肚子打了一拳! 这突如其来的拳头震得罗信整个人的身体都弓了起来,剧烈无比的痛楚使得他张开了嘴巴,却是发不出丝毫的声音。 这一瞬间,罗信明显感觉到有一股玄妙无比的气息从袈裟男人的拳头传入他的身体,仿佛瞬间刺激了他全身上下的每一个细胞! 紧接着,袈裟男人用左手抓住罗信的嘴巴,将其撑大,而后他则是用自己的食指指甲划破自己的大拇指指腹,接着就见那伤口里有一滴金色、并且释放出五彩缤纷光芒的血珠滴落,准确无误地掉入罗信的咽喉之中。 那一瞬间,罗信就感觉自己吞下去的不是一滴血,而是一颗核弹! 那种感觉根本无法用言语来描述,只此瞬间,眨眼时那眼皮子才刚刚落下眼珠的三分之一不到,罗信全身的每一个细胞,都炸开了! 他要惨叫,但是不能! 他想哀嚎,但是不能! 他仍旧张着嘴,就连口水都下意识地留下来,但他的身体仍旧无法动弹,此时对他来说,仿佛连眨一下眼皮子都极为困难。 突然,他的身体能动了,但那种前所未有的痛苦非但没有丝毫的减弱,反而越来越强! 罗信的身体不住地颤抖,那控制不住的颤抖给他感觉自己骨头都会为此而震碎! 他跪坐在地上,双手高高举起,然后重重下落——“碰!” 他的双手重重地砸在地面上。 一下、两下。 “砰!” “嘭!” 那重击的力道越来越大,越来越猛! 到最后,罗信全身的皮肤开始不断地渗出鲜红的血液,当这些血开始变黑、变得污浊而充满臭气的时候,痛苦才开始如同抽丝剥茧一般,从他的体内开始抽离。 身体细胞从爆炸,再到重新修复;修复好之后,又爆炸,再修复…… 如此循环,罗信感觉自己死了几十遍,甚至是几百、上千遍! 罗信不知道经过多久,也许是一秒,也许是一天,也许是一年…… 由始至终,袈裟男人都站在罗信的身边,他脸上的笑容从未曾减弱过,而且还时不时地微微颔首,显然对罗信的表现很是满意 当罗信再次感觉自己的双手、双脚,以及眼睛鼻子耳朵都“回来”的时候,他这才长长地吁出一口气,面无表情地说了一句:“哎,好疼啊。” 这样的一句话,给人感觉好像被蚊子叮咬了一下一般,不痛不痒。却是使得边上的袈裟男人突然放声大笑:“你这娃儿,方才那万般痛楚都忍过来了,这时候却突然来这么不痛不痒的一句,是要笑煞贫僧么?” 罗信也是抬起头,看着袈裟男人傻笑,这一大一小就这样笑着。两人的笑容,嘴角上扬的弧度都如出一辙。 好一会儿,罗信突然眼珠子一转,当即从地上弹了起来,双膝下跪,对着袈裟男人“碰碰碰”磕了三个响头:“师父在上,请受……” “哎哎。” 袈裟男人身影闪烁,眨眼间人已经站在了门口,他依靠着门板,对着罗信吹了一口气,罗信就感觉一阵极为猛烈的气劲翻卷而来,他整个人都被吹得在地上打了好几个滚,最终滚在了佛像的下端,仰面看着眼前的佛像。 “方才贫僧已经说了,帮你可以,但贫僧不收徒。”袈裟男人笑了笑,随后接着说,“不过呢,看在你这娃儿如此诚心的份上,就再教你一门武艺吧。” 说着,袈裟男人转身就朝着门外走去。 “还愣着干什么,出来。” “哦!” 罗信连忙翻身,他发现自己吃了对方一滴血之后,宛如脱胎换骨一样,觉得自己身轻如燕,好像力气也大了很多。 另外,他发现这袈裟男人也是个口是心非的人,不仅给自己喂了血,接下来还要传授技艺,那不是师父,还能是什么? 罗信心里乐呵呵的,身体也是屁颠颠地跑出正殿。 罗信刚刚跑出正殿,那袈裟男人突然闪现至他面前,他伸出一根手指点在了罗信的眉心。 也不见袈裟男人有别的动作,但是罗信的眼里却是出现许许多多的画面。这些画面编织在一起,形成了一系列动作。 在画面里,有一个罗信看不清晰的男人,他穿着一身金光闪闪的铠甲,手里握着一根看似朴实无华的棍子。他身如霹雳惊鸿,每一个动作都很快,但却实实在在地烙印在罗信的脑海里。 这些动作单单从表面上看,似乎显得很简单、也很直接,但每一棍挥出之后,都能让天地为之色变,日月无光! 这些动作重复再重复,但每一次重复,仿佛都有一个全新的定义,到了最后,就连罗信自己都分不清自己是记住了,还是完全忘记了。 他就恍恍惚惚地看着,仿佛看了十年、百年,甚至五百年! 当袈裟男人将自己的手指移开的时候,刚刚恢复力气的罗信突然觉得自己双腿绵绵无力,一个屁墩就坐在了地面上。 他坐在地上不住地喘息,仿佛全身的每一丝气力都被抽空了,就连呼吸也显得特别费劲。 好一会儿,罗信一边咽口水,一边艰难地说:“牛哔啊!这老牛哔了!” 袈裟男人在一旁笑着说:“你这娃儿,就不能换个词儿?” “小母牛和老母牛一起倒立啊!” 第四十一章 斗天棍 袈裟男人捂着额头,做出一副想笑,却是憋着不能笑的表情。 “师父,医师说了,男人不能憋着,伤身也伤肾。” 袈裟男人对着罗信眼眸一瞠! 那一瞬间罗信就感觉自己的身体被一辆狂飙中的重型大卡车撞到,当即倒飞了出去,“砰!”的一声撞在了佛像下的墙壁上! “嘶——,好疼啊!” 罗信半个身体都嵌入墙壁当中,好不容易才把自己从里面给扒出来。 他突然发现,自己受到如同被卡车冲撞的冲击,竟然一点事都没有! “哎?好神奇,我的身体怎么突然变得这么结实了?” “你小子,就是个泼皮!”袈裟男人没有直接回答,却是一脸无奈地说。 “嘿嘿,师父,您不也是泼……” “嗯?”袈裟男人眼睛一瞪。 “哦哦,我闭嘴,我闭嘴。”罗信将后边那个“猴”字给吞了进去,没敢说出来。 罗信这才发现自己刚刚被撞得那么激烈,尽管身体疼得骨头都要碎裂了,但他还是很轻易地就从地上爬了起来,原地蹦跶了两下。 “那个,师……呃不对,大师啊,刚才那棍法好酷、好帅、老牛、呃,不是,老厉害了!” 袈裟男人翻了翻白眼,他突然有一种“遇人不淑”的感觉,怎么就摊上这么一个不靠谱的二货,突然感觉罗信这货比他自己当年还要泼皮无赖。 不过,教也教了,血也喂了,这三顿饭和九个响头的缘分也算是到此为止了。 他轻轻一叹,说:“这棍法讲究一个随性,无招胜有招,你今后自行领悟吧。” “大师啊,这棍法总有个名字吧?” 袈裟男人愣了一下,他习惯性地伸手挠了挠头,眨了几下眼睛。 “这个这棍法还真没名字,是俺被压……是贫僧多年苦练自创而得,嗯……叫什么好呢?” 罗信笑着说:“要不,就叫‘斗天棍’,怎么样?” “斗天……棍?”袈裟男人眼睛一亮,下意识地点点头,“好,就叫斗天棍!” 紧接着,袈裟男人转过身,朝着门口走去。 “大、大师……” 看着袈裟男人离开,罗信忙开口。 “嗯?”袈裟男人没有回头,却是站了住。 “我们……还能再见吗?” 袈裟男人微微一笑:“随缘吧。” 说着,袈裟男子便径自出了门。 “大师,你好歹告诉我你住哪吧,以后我没准还能登门拜访呢?” 袈裟男人没有说话,摆了摆手,自顾自地走出了大门,两扇大门缓缓合上。 站在大门口,他朝着普贤寺的方向看去一眼,面色一下子就沉了下来:“师父,俺老孙虽然顽劣,却也是最懂你的人。你虽然一心向佛、普度众生,却也动了凡心,因俺老孙犯了杀戒,当年西梁女国老孙所犯的过错,日后就让此子去弥补吧。” 说着,袈裟男人对着普贤寺方向跪了下去,连续磕了三个响头:“你我师徒缘分已尽,后会无期。” 只见袈裟男人脚踏一团白云腾空而起,朝着东边方向疾飞而去。 罗信见了,不由得笑着说:“猴哥真是一点都不坦诚,这筋斗云可是你的独家标识,而且还朝着东边飞去,不是明着告诉我你现在住花果山么?嘴上喊着不要,身体却很实诚呢。” 这时候,那在半空之中原本划过一条漂亮弧度的筋斗云突然掉了下来,之后成一个“v”字形,以比原先更快的速度飞离…… 待那筋斗云已经看不到了,罗信这才将视线收了回来,他突然发现猴哥离开之后,寺庙的外形发生了一些变化。 寺庙原先虽然看起来陈旧,却不残破,而现在周边的墙壁都出现了裂痕,还有一两块当着罗信的面慢慢地倒塌了。 当罗信转身看向正殿的时候,那正殿中哪里还有猴哥的佛像,上面连佛像都没有,空空如也。 直到现在罗信才反应过来,看样子这座寺庙之所以一直屹立不倒,并不是有人过来修补,而是猴哥一直在这里。至于他将自己的佛像摆放在正殿的原因,恐怕和普贤寺里的玄奘法师有关。 不过这件事跟罗信没有关系,他也懒得去深究了。 之后三天,罗信都是在旧庙里修炼皇血霸王经,有了猴哥的血,在血脉方面他已经拥有“人”根本无法企及的程度. 皇血霸王经的修炼与罗信以前看的电视剧、武侠小说里所描绘的画面截然不同。 按照传统套路,只要将真气汇聚于丹田之中,可罗信在修炼皇血霸王经的时候,体内却感触不到丝毫的所谓真气。 反倒是他在地上打坐的时候,每次闭上眼睛都能够感觉到有丝丝缕缕的气息在身体四周萦绕。 一开始罗信还找不到要领,但很快他发现自己的身体就如同磁铁,而四周那些气息就好似铁粉,能够将它们附着在自己的皮肤表层。 这些气息能够给人带来一种十分温暖的感触,罗信尝试了很多次想要将这些气息融入自己的身体,但都失败了。 他认为可能是气息凝聚得不够,所以就不断地汇聚这些气息。 而当这些气息汇聚到一定程度之后,罗信发现自己四周的环境产生了改变。 尽管闭着眼睛,但他却是“看”到自己身前出现了一道门。 而一旦他睁开双眼,那道门就会消失,只有沉下心来,再度汇聚那些气息,门才会出现。 慢慢地,罗信发现这道门的前面出现了一个人,一个只有不到十几厘米的“小人”,而这个“小人”就是他自己。 随着气息不断地汇聚,罗信发现这个“小人”在不断地变大,当“小人”变得有一米左右的时候,罗信尝试着用让“自己”伸手按在门上,然后重重一推! 只听“碰!”的一声轰响,那种感觉就好似有人在罗信的脑子里丢了一个“轰天雷”进去,炸得罗信嘶哑咧嘴,疼得全身都不自禁地颤抖起来。 第一次“推门”宣告失败。 不过,在得知了方法之后,罗信又用三天的时间汇聚周遭的气息,将“小人”变成了与自己自身等高的形象。 然后卯足劲,对着眼前这道严严实实的大门拼尽全力、狠狠一推! “砰!” 伴随着一个巨大的声响,罗信的脑域再度炸响开来,然而与之前不同的是,大门推开了! 推开大门的瞬间,罗信感觉自己已然置身于一个十分奇妙的空间之中。 那一直萦绕在身体四周的气息开始丝丝缕缕地渗入体内,融入自己的经脉、血管,乃至每个细胞之中。 他没有借助自己的双手,单单用两只脚的力量,就让自己从盘腿的状态站了起来。 他捏了捏手,将五指捏成拳头状态,随后又松开,脸上终于流露出一丝充满自信的笑意…… 第四十二章 这是一门要下地狱十八层的学问 经过这几天的观察,王大宝所表现出来的管理能力,令罗信感到十分满意。 他这才将王大宝叫到边上,对着他说:“大宝,我打算让你当这个木工作坊的管事,工钱双倍,你觉得怎么样?” 王大宝愣了好一会儿,他没有拒绝,却是抓着头,憨笑着说:“俺、俺怕自己干不好。” 罗信抬脚踢了他一下,笑着说:“想干就直说,哪来那些弯弯道道,我就问你,干不干?” 男人之间做事就要爽快,罗信也不想跟王大宝婆妈,单刀直入反而得到了很好的效果,王大宝想都没想地说:“干!” 他伸手拍了拍王大宝的肩膀:“好好干,明年这时候,你就能娶媳妇了。” 王大宝连连点头,他问罗信:“东家,前些天听你说要酿酒,是真的吗?” “对啊。”罗信点点头。 “说起酿酒的话,俺倒是知道有一个作坊,昨天晚上听俺爹说,他们最近正在找买主。” 罗信当即问:“他们为什么要卖作坊,是因为酒酿得不好?” 王大宝摇摇头:“他们酒坊酿的酒挺香的,不仅俺们附近的人会去他那里买,城里也有酒肆会来订货。” “好端端的他们为什么要卖作坊?” “俺也是听俺爹说的,好像是作坊老板欠了赌债,现在不仅仅要卖作坊,还要把女人娃儿都给卖了。” “哟,这事儿可是旧社会的典型案例啊。”罗信不禁笑着摇摇头,在问清地址之后,罗信就朝着那个酿酒作坊走去。 说起来,这个酿酒作坊就在小王村隔壁,作坊主是隔壁村的人,姓陈;他女人姓王,和王贵有点亲戚关系,所以王贵第一时间得到了消息。但王贵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木工,就算有心也是无力帮忙。 出了小王村,沿着山边有一大片田,少说也有百来亩地。 罗信对那酿酒作坊的具体位置也不是很清楚,沿着山边小路走了一段之后就问一个恰好在田间劳作的老农:“老人家,这边上是不是有一个酿酒作坊?” 老人点点头,为罗信指明了道路,原来那酿酒作坊就在前边的一个山坳里。 进山坳就是一条不算太宽的路,从路上那深深的车轮子印不难看出,酿酒作坊的生意应该不错。 也没走多远,前边就看到房子了。 人还未靠近,罗信就听到前方传来了女人的尖叫声,同时还有摔砸陶罐酒坛的声音。 眉头微微一皱,罗信加快了脚步。 “出来!” “再不出来,老子放火烧房子了!” 这个时候,罗信不由得停下了脚步,脸上则是流露出了一种玩味儿似的笑容。他看到了一个熟悉背影,这个人就坐在房门外的一块石头上,身边站着一个青壮,前边则有两个青壮在对着房子嚷嚷。 那熟悉的背影正是那天带着罗信回罗府的管事,他伸手拍了拍身边的青壮说:“咱们今天可是来要人的,且不管这屋里的女人长得怎么样,公子已经将她卖给了群芳楼,好赖还能值几量银子;至于那八九岁的男娃,眼下宫中紧缺这个年岁的内侍,公子已经打点好关系,今天日落之前就要将他送入宫中。你们手脚麻利点,不就一扇门么,踹开!” 两个青壮同时抬脚连踹,随即破门而入。不多时,里边就传出一个女人的尖叫声,紧接着罗信就看到一个身穿素色麻衣,用麻布将头包起来的女人,拽着一个小男孩从室内仓惶逃出,并朝着后山跑。 “快拦住她!” 另外一个青壮连忙挡住了她的去路,而当她打算往山下跑的时候,另外两人已经挡在了她的面前。 罗恒的管事这才笑吟吟地站了起来,他背着双手,隔着几米直勾勾地盯着眼前身姿丰腴的女人。 女人的模样端庄,虽然衣着粗陋了一些,但她皮肤白皙,而且身上有几两肉,是那种男人都比较喜欢的少妇。 罗恒的管事笑着点点头:“嗯,这模样嘛,还算凑活,比某之前想得要好一些,应该能卖个十两银子。” 但从这罗恒的管事所说的话里就不难听出,类似这样的事情他平时应该没少干,以至于连一个女人卖到青楼妓院的价钱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这麻衣女人缩着身子,将小男孩抱在怀中,可怜兮兮地看向罗恒的管事:“这位大爷,求您放过我们母子吧,来世我们母子一定做牛做马,好好报答您!” “给我做牛做马的人多得很,不差你一个。” 罗恒的管事笑吟吟地从怀里取出两张纸,他指着其中一张纸说:“呐,这张纸上面写着的是你丈夫的欠条,他一共欠我们家公子五十两银子。这另外一张呢,是你和你儿子的卖身契,同时也包括这个酿酒作坊都已经是我们家公子的了!眼下你们只是我们公子的奴仆,等同牲畜,我们家公子想要你干什么,你们就要干什么!” 罗恒的管事说话的间隙,罗信已经走到他身后了。 也不废话,罗信抬起脚就对着身前那个青壮的后背狠狠一踹! 按照罗信的想法,这一脚顶多也只是将人家踹倒,结果这一脚出去,那青壮竟然被罗信踹飞了起来,对方在空中手脚乱舞地飞了十几米之后,重重地跌落在前方的树丛里 罗信显然没有想到自己力气比之前大了那么多,就在他略微有些发愣的间隙,罗恒的管事连忙转投过来。而他在看清罗信面容的瞬间,两眼怒瞪,整张老脸吓得雪白! 罗信嘿然一笑,也趁着罗恒的管事发愣的时候,直接伸手从他手中夺过那两张纸。 在纸面上扫了一眼,罗信先是将那张欠条撕成粉碎,而另外一张卖身契罗信则是迅速扫了一眼,随后不禁笑着说:“噢哟,不错哦。上面竟然写着将老婆孩子,连同这个酿酒作坊都一同卖给冠军大将军府的罗大公子,嗯……既然是这样的话,那本公子就勉强收下了。” 说着,罗信对着麻衣女人笑着说:“大姐,还等什么,快带着娃儿过来吧。” 尽管是第一次见到罗信,但麻衣女人还是选择相信他,连忙拽着孩子朝着罗信快步走来。 “拦住她!” 罗恒的管事一边后退,一边喊。 那另外两个青壮当即朝着麻衣女人扑了过去! 仿佛早就猜到对方会这么做一样,罗信右脚前迈,一个箭步上前。当右手边的青壮伸手要抓住麻衣女人手臂的时候,罗信的右手迅速探出,极为迅猛地抓住对方的手腕,旋即五指弯曲,狠狠一捏! “咯啦!” “呃啊!” 在听到骨骼碎裂声的同时,还有青壮的惨叫! 罗信这一手,已然将对方的手臂骨骼捏成粉碎,以现在的医学水平想要接好是不可能了。而他之所以下手这么重,那是因为这青壮,那是那天提着刀将罗信逼入祠堂死角的三人之一。 罗信是个诨人,但同时也是个狠角色。 他从小就没有依靠,一切都只能靠自己,从小他就明白一个道理——慈不掌兵,情不立事,义不理财,善不为官;人想要在这个操蛋的世道上活着,不仅要对自己严苛,同时也要对别人狠!否则,到头来还会害了深爱自己的人,留给自己的只有无限悔恨! 而懂得这些道理,并且付诸实际的人,绝对不是善类,因为这是一门要下地狱十八层的学问! 第四十三章 正面交锋 伸手抄过麻衣女人略微带一点肉的腰肢,罗信将其直连同孩子一起扯到身后,随后旋身对着另外一个青壮的胸膛踹去一脚。 这一脚同样使得那青壮倒飞了出去,摔到地上之后,还就地滚了好几米才停下来。 不得不说,这丰腴女人抱在怀里的手感真好。 当然,就是这面相一般了些,与李妘娘相比起来简直就是天地之差。 不过,罗信则是开始幻想李妘娘的身子要是变得这般丰满的时候,那滋味肯定很美,嘿嘿。 麻衣女人被罗信紧紧搂着,她一开始还挣扎了几下,但她那点软绵绵的力道对于罗信而言,实在过于微弱。硬的不行,自然就要来软的,她的个子并不高,直到罗信的肩膀过,因此要仰着头,对着罗信用一种哀求的口吻说:“公、公子,能否先放开奴家?” 罗信愣了一下,这才“哦”了一声,连忙松开手,略微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抱歉哈,刚才情急行事,冒犯大姐之处,还请多多见谅。” 屁,这货绝哔是故意的,看他那嘴角所勾勒起来的猥琐角度就知道了。 有便宜不占是王八蛋! 这向来是罗信的处世态度。 麻衣女人拉着孩子后退几步,与罗信拉开了一定的距离,而罗信也转头看向罗恒的管事,脸上带起了笑容。 “你、你……你究竟是人是鬼?” 罗信冷冷一笑:“你说呢?” 罗恒的管事后退几步,他见地上有罗信的影子,这才松了一口气。当即对着罗信说:“大公子,我们也只是奉命行事,还请高抬贵手,放我们一马。” 到底是根老油条,在见识了罗信刚才所展示出来的速度和力量之后,罗恒的管事一下子就认怂了。 那三个被罗信揍的青壮,一个废了右手,另外两个多少都受了一些内伤,没有半个月干不了重活。这件事的罪魁祸首是罗恒,罗信自然不会对他们下死手。 他很是大度地对着罗恒的管事挥了挥手:“滚滚滚!” “多谢大公子!” 罗恒的管事连忙带着三个人急急忙忙朝着山下走去,四人走开二十几米左右,罗信突然喝了一声:“等等!” 罗恒管事转过身,对着罗信说:“大公子有何吩咐?” “回去告诉罗恒,老子的人头就在脖子上,他要是想成为‘东海郡公’,那就早点拿刀过来砍,再过一段时间,那可就没机会咯。”罗信看了身边的麻衣女人和孩子一眼,笑着说,“罗恒那傻哔,以为我死了,他就是罗府的大公子了,所以对方写出这样的卖身契来,不过这样,算是便宜我了,从现在开始,这个酿酒作坊就是老子的了!你们要是还来打扰,到时候就不是打断手脚那么简单了!” “是、是。”罗恒的管事低着头,眼珠子在眼眶里打了好几个转,这才带着人下山。 待四人离开,罗信这才转头仔细看着眼前的麻衣女人。尽管危险已经远离,但她那张略显秀美的脸上仍旧带着一丝惊慌与凌乱。 罗信对着她微微一笑,说:“大姐,不知今后你有什么别的打算呢?” 麻衣女人轻轻一叹:“奴家是太原人,原先就打算收拾细软,带着孩子回并州。只是没想到,他们来的这么快。” 一听对方有去处,罗信不由得稍稍松了一口气。 麻衣女人深怕那些人还会再回来,带着孩子急匆匆地离开了,对于身后这个酿酒作坊是一丁点留恋都没有,她甚至不曾回头多看一眼。 罗信在附近绕了一圈,同时也仔细查探了一下酿酒作坊。 从规模上来说,这个作坊很小,看样子平时都是男人、女人自己下手干的,罗信也从存活里倒出一点尝了尝,味道还是太差,毕竟对于他而言,古代这些酒的劲头都不足。 酿酒罗信自然是不会的,不过他“没吃过猪肉”,还是见过猪跑的。身为全能型水电工,他去的工厂有很多,其中就有酿酒厂,而且对方酿造的还是白酒。 只是罗信对酿酒的过程不是很清楚,只是偶尔和那些酿酒师傅聊天的时候知道他们用的是一种叫做“蒸馏”的方法。 这个方法就等同于收集水蒸气,用酿造好的酒放在蒸馏器里,一点一点地收集蒸馏出来的酒水,这样一来酒精浓度高了,味道和劲头也就上去了。 尽管原理罗信知道一些,但制作过程还需要捋一捋。 罗信一般不会在这个时间点回家,毕竟木工作坊平时都比较忙,而当他回到家的时候,却发现李妘娘不在。 正纳闷李妘娘去哪了呢,就听到外头传来了吵杂声。 罗信刚一走出门口,嚯!外头好多人! 扫眼四周,约莫二十多个男人,就没有一个是罗信认识的。这些人看上去个个孔武有力,而且手里个个都握着棍棒,气势汹汹,一看就知道是来找事的。 这时候,一个身强体壮的男人从人群里走了出来,他走到罗信面前站定,瞪着眼珠子说:“你就是罗信?” “对。”罗信点点头,脸上仍旧是那一副不咸不淡的笑容,他对着男人问,“是罗恒派你来的吧?” “你还不够资格知道我家主人的名讳,既然你就是罗信,那就把王氏和她孩子的卖身契交出来!” 罗信笑容更胜了:“如果我不交呢?” “不交,那我就打到你交为止!” 说着,男人挥舞着手中木棍对着罗信狠狠砸下! 眼见木棍落下,罗信看似随意伸出右手,木棍落在罗信的手掌,发出“啪”的一声脆响。 男人落棍其实很重,既然他已经知道罗信的身份,而下手还这么重的话,那说明来之前已经受了罗恒的吩咐,是要狠狠教训罗信了。 既然对方下重手,罗信也没打算留手,而且眼下也是时候来验证一下,这斗天棍的妙用。 五指弯曲,罗信迅速抓住木棍,在将木棍往后拉的同时,也将壮硕男人扯了过来。右脚同时迎上,狠狠踹中壮硕男人的腹部,男人在吃疼而弯腰的同时,罗信握着木棍的右手轻轻一拧,木棍当即上挑,极为精准地击中对方的下巴,将他整个人都打飞了起来! 待壮硕男人跌落在地,罗信手中的木棍打了一个旋转,重重地杵在男人的肚子上,只听“碰!”的一声,一股劲气以男人为中心,在四周一两米范围内震起了不少尘土。 罗信手持木棍,对着身前众人咧嘴一笑:“都上吧,让小爷我也好活动一下筋骨。” 第四十四章 继续忽悠皇子公主 这些都是狠人,罗信话还未说完,纷纷嚷嚷着从三面冲上来。 罗信的手顺势往上,握住木棍的顶端,木棍在半空舞了一圈,随后罗信以点打面,将木棍当成剑来刺,那木棍在围上来的众人眼前瞬间变得模糊了起来,很多眼睛甚至还未反应过来,额头、身体就已经不断地遭受到了如同暴雨一般的攻击。 仅仅只是一个照面,就有十几个人躺在,不是捂着脸,就是捂着肚子在地上哀叫。 而剩下的几个人冲到一半就缩起了脖子和脚,吞着口水不敢再前进半步。 “来啊,继续。” 罗信柱着木棍,将半个身体都依靠在木棍上,摆出一副很贱又很讨打的表情,笑嘻嘻地看着眼前众人。 这些不过都只是罗恒雇来的打手,在见识了罗信这样的伸手之后,只要不是个傻子都不会上前,纷纷后退,谁都不会为了几十文钱而上去挨揍,而且看那些躺在地上人的表情,应该很疼。 这时候,那第一个被罗信击倒的壮汉,突然从腰间拔出一把匕首,对着罗信的后背狠狠刺来! 也不见罗信回头,手中木棍突然上扬,手臂甩过肩头,木棍在半空抡圆并重重地砸在偷袭壮汉的头上。待那壮汉应声倒地,罗信这才转身朝着壮汉走去,他将木棍插在地面上,蹲在壮汉身前,并从他手中夺过匕首。 “啧啧啧,我说哥们,咱们俩这是有多大的仇啊?”壮汉趴在地面上,硬着头皮说,“少废话,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哟?要杀要剐都听我的呀,那敢情好啊。”说着,罗信一把抓过男人的手,同时用匕首狠狠扎下。 但这匕首并没有刺穿男人的手掌,而是蹭着男人的手皮,扎入泥土之中。 即便如此,壮汉还是吓得全身打了一个哆嗦。在意识到被罗信耍了之后,他才猛然抬头,直直地盯着罗信。 罗信脸上笑容不减:“收了我那个不成器的弟弟不少钱吧?打既然打不过,那干脆就死在我手里,这样一来,那小子就能到官府告我杀人了呢。” 眼见壮汉脸色阴晴不定,罗信笑着抓起插在地面上的木棍,用木棍敲了敲男人的头:“回去告诉罗恒,做人要光明磊落一些,别天天整这些下三滥的招数。他要是真有点本事,就自己过来找我,叫你们这些阿猫阿狗顶多也只是给我增加一点余兴节目而已。” 说着,罗信伸手揪住男人的衣领,如同丢弃废物一样将壮汉丢到了对方的人群里:“我数三下,再不滚,每人打断一条腿!” 结果罗信才数到二,那些人便纷纷落荒而逃。 眼看着这些人离开,罗信的眉头不由得微微皱了起来。 这个罗恒做事不择手段,现在两人的冲突还只是刚刚开始而已,罗信担心他接下来会不断地骚扰自己,还有李妘娘。 坐以待毙向来不是罗信的风格,只是眼下敌强他弱,而且罗恒做事滴水不漏,他一下子还找打不到解决的方法。 罗信正头疼着呢,就听到前边传来了马蹄和车轱辘声。 抬头发现一辆马车正从前边的道路上缓缓驶来,罗信见这两马车见着有些眼熟,不由得多看了几眼。而马车也在罗信的注视下缓缓靠近,待马车停下,罗信就发现李治瞎开车帘,笑得很是灿烂。 “信儿哥,真看不出来,你还挺厉害的。” 罗信耸耸肩,笑着说:“三脚猫功夫而已。” 待李治下了马车,罗信略微有些讶异地发现李妘娘竟然从马车内探出头来,李妘娘缩了缩身子,半低着首儿,不敢与罗信对视。 见她从马车上下来,罗信上前一把揽过她的纤瘦娇躯,笑着说:“刚才我还找你来着,原来是出门了呀。” “罗公子莫要怪罪妘娘姐姐,是小妹央求妘娘姐姐出门的。”晋阳公主的声音轻轻柔柔的,宛如春风一般清新怡人。 罗信笑着摆了摆手:“不碍事,不碍事,难得妘娘能交到朋友,只要她开心就好。” 罗信在看到晋阳公主和李治的时候,脑海里就有了一个想法。 其实罗恒之所以这么主动地想要对付他,那是因为罗信的身份已经摆在那里。他是罗成的嫡子,就算罗成的府宅被霸占,他的身份仍旧无法改变和动摇,那“东海郡公”无论如何都会落在罗信的身上。 就算罗信什么都不做,就坐在自家院子里等着,这天大的好处也会送上门来。 但罗信向来不喜欢等,他本就是一个主动出击的人。所以他打算借助那所谓的赛文会打响自己的名号,让“罗成嫡子”这个身份真正地进入众人的视线当中。 特别是李治和晋阳公主的身份,他们是皇帝的子嗣,就算赛文会皇帝李世民不出现,一旦李治回去跟李世民多提两句,那么这个名头也就没跑了! 另外,李妘娘和晋阳公主走得越近越好。这当然不是说罗信想通过这层关系攀上高枝,而是希望李妘娘能有一两个可以交流的朋友。而且她是公主,李妘娘跟她在一起,肯定是安全的。 “对了,信儿哥,那飞鸿笔是怎么制作的啊?现在有好些人都找我要呢。” “飞鸿哔(笔)?”罗信歪着头,一脸懵哔地看着李治,“晋王殿下,你什么时候对鸟生娃儿的器官感兴趣了?” 这话一出,晋阳公主不禁别头不去看罗信,而李治则是伸手捂着头,对着罗信说:“是飞鸿笔,笔!那天,我不是从你这里取了两支鹅毛笔回去么,我有一位相熟的姐姐,她觉得鹅毛笔的名字太俗,就起了‘飞鸿笔’这个雅称。她说用飞鸿笔写字不但速度快,而且还能节省许多笔墨,而且她还用飞鸿笔做了一首诗呢,现在好多人都想要飞鸿笔。但我们用普通鹅毛尝试了很多次,都没有你这个效果好。” “那必须的,这鹅毛,不,飞鸿笔的制作工艺非常复杂(其实只有几个步骤),首先挑选的都要是最为上品的鸿毛(就是柳婶随便拔的),然后要花很多时间和精力来制作(随随便便就做好了,比炒糖豆还要简单)。”说着,罗信这大忽悠笑嘻嘻地揽过李治的肩头,对着他说,“晋王殿下啊,既然这飞鸿笔看上去挺受欢迎,要不咱俩合伙做这笔的生意怎么样?” 第四十五章 连撒谎都不会的可爱丫头 李治则是转头用一种鄙夷的目光看着罗信:“俗!信儿哥你好歹也是文化人,制作飞鸿笔乃是惠及天下所有读书人的大好事,怎么能沾染上铜臭味!你应该告诉全天下读书人这飞鸿笔的制作方法,哎呀……” 李治话刚说完,就挨了罗信一脑门子,尽管罗信打得不重,不过李治还是一脸幽怨地看着罗信:“信儿哥,你打我干什么?” “骚蕊啊,刚才情不自禁。不过,我也知道这是惠及天下所有读书人的大好事,正因为是大好事咱们才要抢着做。”罗信显摆出一副大义凛然、义正严词的姿态来,“商人逐利,一旦制作方法在长安传播,至少有几十个商贩会打这飞鸿笔的主意。到时候,他们会到别的地方去卖这飞鸿笔,而且定价至少是几两银子一支,你信不信?” “不、不会吧?”李治说这话的时候,其实他自己也信罗信所说的话了。 极少开口说话的晋阳公主则是细风软语地说:“兄长,罗公子说得对,飞鸿笔的制作方法绝对不可外传。而且,李公子的做法也没错,咱们自己将飞鸿笔制作出来,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将这飞鸿笔发放出去。” 罗信点点头,对着晋阳公主竖起大拇指,赞道:“妹子说得没错,对于那些寒门子弟,你大可以随便送,而那些附庸风雅的世家公子哥,嘿嘿,不好好敲诈他们一笔,实在是对不起老天爷啊。” 听到罗信的夸赞,晋阳公主不由得抿嘴单纯,微微轻笑。 “对了,说起来,我还不知道妹子你叫啥名呢。”罗信做人做事显得很随意,即便对方是公主,他也随性,不会因为他们的身份而过分地拘束。 晋阳公主显然没有想到罗信会问她的名字,一般情况下,女儿家的名字都是通过打听得来的,极少有人直接询问,而一般女子如果不是对男方有意思,也不可能会回答,大多都是骂对方“登徒子”了事。 在愣了一会之后,晋阳公主则是大大方方地对着罗信说了两个字:“兮颜。” “夕颜?嗯,很美的名字呢,我记得有一种花就叫夕颜吧。”罗信将“兮颜”听到了“夕颜”,一般人对罗信这种恭维的话肯定不予理会,但李兮顏却是很认真地问,“罗公子,这世间真有叫‘兮颜’的花?” “当然有。”罗信很肯定地说,“不过这种只有在南方才能看到,花色一般都是白色,跟月光一样。由于长得跟牵牛花有一点相似,所以又叫月白夕颜,月白牵牛花。” 晋阳公主转头看向李治,笑着说:“兄长,母亲没有骗我呢,这世上真有这样的花。” 笑着,笑着,晋阳公主的眼角不由得泛起了晶莹。 李治点点头,看向罗信的眼神又是变幻了一种颜色,里面多了一份感激。 罗信抓了抓头,有些不太明白,似乎自己无意间触动了这高高在上的公主大人的心事。 李治拉着罗信到一边,对着他说:“兮颜,并非舍妹的正名,而是闺名。这闺名是母亲起的,除了父亲之外,极少有人知道。” 一听到是晋阳公主的闺名,罗信不由得了愣了一下。在这个年代,闺名可是相当隐秘的,很多时候,没就连关系最为亲密的夫妻都不知道,更别说是罗信这样的一个陌生人了。 “这个、那个……我就当没听到好了。” 罗信笑得很贱,贱得李治都想抬脚踹他。 李治和晋阳公主离开的时候,罗信才问他们那个赛文会什么时候举办,李治比了两根手指头。 罗信本以为是两天,而李治说是个把月后。罗信一脸无语,这个把月跟两根手指有个毛线关系? 待李家兄妹离开,罗信揽着李妘娘的腰肢,笑嘻嘻地问她:“好妘娘,你告诉夫君,刚才你跟晋王殿下他们去什么地方了呢?” 然而,李妘娘却是破天荒地摇摇头,避开了罗信的视线,脚步匆忙地进厨房准备晚饭去了。 哟? 向来对罗信言听计从的李妘娘竟然拒绝回答? 看着李妘娘在厨房里忙活的身影,罗信嘴角微微上翘,笑着说:“连撒谎都不会的丫头,真的很可爱呢。” 为了弄清楚李妘娘跟着李家兄妹去了什么地方,罗信白天装作去作坊,其实是藏在远处,偷偷地观察。 前面两天,李妘娘都和平时一样,在家里干一些家务,闲暇时候不是织布,就是看书识字。罗信给李妘娘准备的“三字经”很实用,在完全学会三字经上的字之后,李妘娘已经基本能够看懂晋阳公主为她带来的两本启蒙类书籍。 到第三天中午,罗信终于等来了李治兄妹的马车。 不过,今天罗信却没有看到李治。晋阳公主下车之后,只是与李妘娘简单地说了几句,之后二女就上了马车。 很快车夫就扬起皮鞭,马车缓缓驶离。 自家小娇妻的性子,罗信是再清楚不过的了,李妘娘平时很少离开家,走得最远的地方就是附近的河滩,而且她去河滩洗衣服,基本都是跟着柳婶她们一起去的。 她这是要去哪呢? 由于马车行驶得并不快,罗信就隔着一段距离跟了上去。跟了一段路之后,罗信就更加纳闷了,因为马车并未驶向大路,而是一直沿着村子边上坑坑洼洼的小道前行。 罗信跟着走了大概二十来分钟左右,马车在一块相对比较平坦的地方停了下来。这里有一个亭子,此时亭子里就坐着一个手拿拂尘的中年道士,道士身边还跟着一个道童。 两人下车之后,中年道士带着道童对着晋阳公主微微行礼,由于隔着一段距离,罗信听不清晰他们在说什么。 晋阳公主与中年道士简单地说了一两句之后,中年道士就带着二女沿着一条蜿蜒的山道拾阶而上。 罗信则是偷偷摸摸地跟着,那姿态就跟偷子一样,踮着脚、曲着手、缩着脖子,一会躲在树后面,一会藏在石头缝里。 其实,罗信不知道的是,当他跟着上山的时候,中年道士就已经察觉到了。 中年道士对着身后的晋阳公主说:“公主殿下,后边有位男居士一直鬼鬼祟祟地跟着,是否需要贫道去问个清楚?” 晋阳公主没有回头,她淡然一笑,问:“这位居士是否身高六尺有余,七尺不足,面若冠玉、剑眉星目?”(注1:唐代一尺30.7厘米) 中年道士笑着点点头:“看样子,这位居士应当是公主殿下的熟人了。” 第四十六章 妘娘与公主 “应是妘娘姐姐的郎君呢。” 晋阳公主轻笑一声,如那山林间拂煦而过的微风,解意醉人。 “贫道了然。” 中年道士点点头,李妘娘虽然从未精心装扮,一切装束都显得很随意,但即便如此,中年道士这样的出家人在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还是被惊艳到了。 任何男人,家里有这样的一个娇妻,自然是要处处关怀。 晋阳公主转头看向李妘娘,李妘娘一听是自家夫君在身后跟踪,俏脸儿微微色变,正要有所动作的时候,晋阳公主则是轻轻抓住她的手臂,微微摇摇头:“妘娘姐姐,咱们就当不知道,等到了道观之后,再予他一个惊喜。再说,如果他不相信你,你就是解释得再多也没有用,现在解释反而还不好,等到了道观自然水落石出。” 李妘娘微微颔首,只是脚步还是显得略微急了一些。 罗信一路猥琐,呃,是尾随。约莫走了十来分钟的山道,在穿过一片树丛之后,前边就出现了一个道观。 这道观的规模不大,也就十来间屋子,有的在山坎上,有的在溪流边,有的则是在大树下,上下错落有致。 道观,妘娘来道观干什么? 罗信突然想到,之前晋阳公主是身穿素色道服来着,由于这两次没有穿道服,他都忘记了。现在回想起来,晋阳公主这是带着李妘娘来她清修的地方了。 不过,罗信同时也很纳闷。这晋阳公主放着金碧辉煌的皇宫不待,闲着没事干来这么破旧的小道观干什么? 这道观甚至没有山门,随随便便地建造在这里,如果不是有道士在,一般人还以为这只是民居。 晋阳公主带着李妘娘上了山道,前往山坎上的一处房屋。那处房屋的外形倒是很普通,但那里竖立了一个比较高的烟囱,而现在又不是饭点,却是不断地冒出白色的烟尘。 还有就是那个中年道士和道童并没有跟着李兮顏上去,而是转而进入了另外一个房间。 罗信见四周没人,也就大胆地跟了上去。 上了山坎,还未靠近那间屋子,罗信就嗅闻到了十分浓重的草药味! 道士炼丹、炼药,这是很常见的,就算放在现代社会也是如此。同时,这也是道家与佛家的根本区别,道家修炼的是黄岐之术,研究的是人体本身;而佛家所研究的是人的心情和内心。 很多佛家大师都是哲学家,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他们参悟的是人性;而有名的道家真人在炼药和医术方面却有着很高的造诣,他们学的是济世救人。 罗信一下子就明白晋阳公主的用意,她这是带着李妘娘看病来了。 既然是来看病,那罗信也索性不再躲躲藏藏,很是干脆地朝着他们进的那个屋子走去。 还未进屋,一股浓郁的药味就从室内传出,与此同时罗信发现李兮顏正带着解意春风般的笑容站在那里,似是在等着自己。 “罗公子,你怎么在这里?” 李兮顏明知故问,罗信则是抓了抓后脑勺,首次在她面前流露出一种略微尴尬的笑容:“那、那个……其实我是一路跟踪过来的,虽然有点小人行径,但出发点是好的,毕竟妘娘是我妻子呢,我肯定是要为她的安全着想的。” “那罗公子是不信任我咯?”李兮顏笑容不减,看向罗信的眼眸之中也多了有一份嬉闹之色。 如果李治这个时候在,一定会决定万分惊奇,因为李兮顏的性子跟她的母亲长孙皇后一样,温婉娴静、恬淡如水,极少会对他人产生兴趣,更别说用这样调侃的口吻跟一个男人说话了。 “没有,绝对没有!”罗信信誓旦旦地说,“我对兮颜妹子你的信任犹如黄河之水滔滔不绝,又如长江入海汹涌澎湃。” 李兮顏是真的被罗信这句不搭调的话给逗乐了,一开始抿这嘴儿笑,但是笑着笑着突然脸色一变,当即咳嗽起来,她越是咳嗽脸色就变得越是苍白,接着罗信发现她竟然咳出血来了! 要死! 堂堂公主要是被自己一句话给笑出毛病了,那就不用等罗恒这些杂碎了,皇帝李世民恐怕会亲手提刀将罗信的脑袋砍下来! 罗信赶忙冲到李兮顏身后,他深深吸了一口气,旋即双手在空中打了一个圆,缓缓放在了李兮顏的后背上。 罗信没有学过正统的武学,更没有学过医,但是他急得电视剧里那些高手就是用“真气”这么救人的。 同时,罗信也不知道自己从空气当中所吸收的那些气息是不是真气,但眼下他也只能这么做。 好在结果很显著,当罗信将体内那些顺着血液流动的气息缓缓地注入李兮顏体内之后,她的咳嗽慢慢地停了下来。 与此同时,从另外房间里出来了一个人。 这人身穿一身朴素道袍,体态偏瘦,头发花白,慈眉善目。 当他看到李兮顏手里带着血的时候,脸色大变,连忙走了过来。不过,他并没有拆开两人,而是伸手扣住李兮顏的手腕,为她把脉。 “师父……” “孩子,别说话。”老道士忙打断李兮顏,一开始他面色凝重,但过了几秒之后,他的脸上旋即流露出无比惊骇之色,那惊骇之中更有浓浓的欣喜。 老道士松开李兮顏的手,他站在边上,对着罗信说:“这位公子,现在你且听贫道的指引,将这先天之炁(qi)运转于公主的各大经脉之中。” 罗信点点头,按照老道士的说法,将所谓的“先天之炁”在李兮顏的体内运转起来。 与此同时,罗信自己也按照这方式,在自己体内也运转起来。一开始还没什么感觉,但是慢慢地罗信进入了一个十分奇妙的境地当中,他发现自己似乎隔绝了周边的环境,此时意识世界里只有他与李兮顏两人。更让罗信感到惊讶的是,他感觉自己与李兮顏仿佛练成了一体,不分彼此。 这样玄妙的感觉一直延续了很久,久到了他忘却了时间。 当这种感觉慢慢消失之后,罗信才发现外边天竟然已经黑了。 罗信长长吁出一口浊气,将双手收了回来,而当他收回双手的时候,却是惊骇地发现李兮顏后背上的衣服竟然出现了两个“手掌印”,通过手掌印,罗信能够看到里头那娇嫩如新、白玉无瑕的水润肌肤。 在一旁等候多时的妘娘忙将一件道服披在了李兮顏的身上,同时转头用一份充满关切的目光看着罗信。 罗信伸手将李妘娘揽入怀中,低头吻了她光洁温软的粉额,笑着说:“夫君没事,非但感觉不到累,更是觉得精神奕奕呢。” 说到这里,罗信突然发现自己怀里的李妘娘身上似乎还泛着一阵淡淡草药香味,不由得转头对着身边的老道士问:“道长,拙荆这哑病能治愈吗?” 此时的李兮顏已经脚步略微有些慌乱地出了房间,李妘娘伸手对罗信比划了一下,大概是跟上去帮忙。 罗信点点头,松开了手。 老道士却也恰好有话要跟罗信说,当即道:“眼下已经入夜,公子若是不嫌弃的话,晚上就与尊夫人在道观内过夜好了,贫道也恰好有件事要拜托公子。” “好,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第四十七章 扫天霾 老道士带着罗信出了房间,就坐在外边的石头桌椅上。 晚上山风有点凉,但罗信却觉得分外惬意。 老道士开门见山地问:“敢问公子贵姓?” “小子姓罗,单名一个信字。” 老道士显然知道罗信的存在,又问:“罗公子,可是冠军大将军罗成之子?” “正是。” 老道士脸上不由得流露出一丝缅怀之色:“说起来,贫道与罗将军也有一面之缘,当年贫道在燕北行医遇见了两位少年英雄,其中一位正是令尊。” 眼见罗信点头,老道士又说:“贫道有一个不情之请,可否让老道为罗公子把一下脉?” “当然,有劳道长了。” 说着,罗信就将手伸了出去。 老道士将手指搭在罗信的脉搏上,片刻之后,他对着罗信说:“能否请罗公子将体内的真气释放出来,展示一下呢?” 尽管不太清楚老道士要干什么,但假如他真的能医治好李妘娘,别说展示一下,就算几百、几千罗信眉头都不会皱一下。 罗信看了一眼四周,发现不远处有一根晾衣服的粗棍子,他走过去将粗棍子取下,随手将其折断,取了两米左右的棍子在手里。 站定之后,罗信深深吸了一口气。尽管修炼“皇血霸王经”有一小段时间,而且罗信也推开了第一道“承灵”门,但这还是他第一次将体内那些气息外放。 眼下这些气息在罗信的四肢百骸之中,与血液一道流淌,贯穿罗信全身,罗信只需要一个意念就能提取出来。 他并没有做多余的动作,而是右手抓住木棍的一头,将木棍的另外一头放在自己身体左侧。 慢慢地,罗信将体内的那些气息一点点地注入木棍之中。一开始木棍还没有什么反应,可是当那股气息越来越多时,木棍突然释放出十分炙热的能量,眨眼间整根木棍都熊熊燃烧了起来。 老道士见了不由得豁然起身,然而罗信这才刚刚开始! 这一刻,只听罗信左脚大步前迈,发出一声低喝:“扫天霾!” 在声音吐出的瞬间,燃烧起来的木棍倏然对着头顶的天空挥出一道半月弧光,那半月弧光迅速闪现,带着一阵极为凌厉的气息消失于天际之间,而再看罗信手中的木棍,却早已经化为了灰烬。 “唉!” 罗信轻轻一叹,显然对这样的效果很不满意。 这“扫天霾”乃是斗天棍第三招,在猴哥给予罗信的画面当中,那一招扫天霾,直接将天都撕裂开来,十万天兵也就是一棍子的事情,而罗信所制造出来的效果却跟烟花差不多,一闪即逝。 但相对罗信的一脸不满意,老道士却是满面惊容,用一种夸张的口吻说:“天纵奇才,果然是天纵奇才啊!” 以罗信那堪比长安城墙的脸皮,竟然也被老道士夸得都有些不好意思了,苦笑着说:“道长,您就别恭维我了,就我这三脚猫功夫,随便遇到哪个高手,三两下就把我给突突了。” 老道士一脸激动走到罗信面前,伸手再度扣在罗信的手腕上,与之前不同的是,罗信明显感觉到一股十分清凉的气息从老道士的指腹传入他的体内,只不过这股清凉的气息刚刚进来,就被罗信体内的那些随着血液流淌的气息瞬间吞噬,融入其中。 “果然是先天之炁!” 老道士目光灼灼地看着罗信,问:“罗公子,可否拜贫道为师?” “哈?”罗信有些懵哔,下意识地问,“您是谁呀?” 不待老道士开口,不远处就传来晋阳公主那与晚风一般清凉的声音:“师父姓孙,杏林前辈予‘药王’尊称师父。” “我去,原来您就是药王孙思……呃,呃,不好意思,太激动了。” 直呼人家的名字本来就不礼貌,再加上这孙思邈的年纪当罗信爷爷都没问题了。尽管孙思邈的面色、和身体状态看上去都很年轻,就跟中年人一样,但人家毕竟是长者,罗信立马就闭嘴了。 眼珠子一转罗信当即后退三步,二话不说,对着孙思邈“碰碰碰”磕了三个响头:“师父在上,请受徒儿一拜!” 猴哥与罗信有传授斗天棍之情谊,但他并没有收罗信为徒,一方面可能是罗信不够资格,另外一方面则是猴哥所说,他并非俗世中人,不能与罗信过于亲密接触,否则肯定会因此给罗信带来更大的灾祸。 罗信与猴哥之间是亦师亦友,而对于罗信而言,眼下最最需要的就是一个能够在武学方面为他指出一条明路的师父,同时也需要一个长辈作为“倚靠”。 “好好好……”孙思邈也显得很是兴奋,显然对罗信这个徒弟十分满意。 他亲手将罗信搀扶起来,而这时候晋阳公主和李妘娘也一道走了过来。李妘娘手中端着一个木头盘子,上面放着一些刚刚出锅的烙饼,晋阳公主手里则是端着一壶酒。 孙思邈拍着罗信的肩膀说:“好徒儿,来见过你两位师姐。” “哈?” 罗信又是一脸懵哔,晋阳公主是孙思邈徒弟,罗信多少有点心理准备,但李妘娘什么时候也拜孙思邈为师了? “师父,您什么时候收妘娘为徒了?” 孙思邈笑着应了一声:“就在三天前。” “不对,不对。”罗信刚入师门就跟孙思邈扯皮子,“师父啊,这师门辈分不是这么排的。您看啊,妘娘是徒儿妻子,她辈分如果比徒儿高,那徒儿喊她师姐,不好听吧?” 孙思邈轻抚着长须,略略点头:“嗯,这倒是。” “还有还有,公主殿下乃是千金之躯,她年纪不过二七豆蔻芳华,让我这么糙老爷们喊她师姐,这要别人怎么看她呀?” “嗯,有理。”孙思邈被罗信忽悠得一愣一愣的。 见孙思邈“下套”,罗信笑嘻嘻地说:“所以啊,我应该是他们俩的大师兄。” 孙思邈苦笑着摇摇头,拍着罗信的肩膀说:“你呀,顶多只能算是二师兄,在你之上还有一位大师姐。” 一听孙思邈这么说,罗信则是用一种很“内涵”的眼神看着孙思邈:“吼吼,师父啊,没想到您看上去道骨仙风的,竟然还有如此嗜好,收的竟都是女徒……哎呀!师父别打,徒儿知错了。” 眼见罗信被孙思邈抡着圈儿打,李兮顏和李妘娘对视一眼,二女皆是抿嘴娇笑。 第四十八章 与大唐公主的亲密接触 四人坐下来之后,罗信这才开口询问孙思邈:“师父,妘娘的哑病能治好吗?” 有些时候,命运就是那么有趣,罗信本还头疼如何寻找孙思邈,结果没想到孙思邈竟然自己出现了,而且在此之前就已经收了李妘娘为徒。 而孙思邈则显得很轻松,笑着说:“在遇到信哥儿你之前为师有六成的把握,而现在有十成。” “当真?” 孙思邈笑着点点头:“别的不说,妘娘也是为师的徒儿,无论如何都是要将她这哑病治好的。” 罗信将头点得如同小鸡啄米一般,随即开口问:“对了,师父您为什么会收妘娘为徒呢?” “为师行医五十余载,仅仅遇见两位芳龄少女在医道上有天纵之赋,第一位是你大师姐,第二则是妘娘。只可惜你大师姐一心钻研武学……哎,算了,不提她。”孙思邈有说,“妘娘天资聪慧,有过目不忘的本领,而且一般书籍她只要看过三两遍就能融会贯通,并且还有自己的注解,这样的女娃不学医,老天都不会合眼啊。” 罗信之前倒是没有考虑过李妘娘的职业,本来他教李妘娘看书写字仅仅只是不希望她太过于孤单,想让彼此之间通过文字来交流而已。 罗信对于行医治病、拯救苍生什么的,没有半丁点兴趣,对于他而言,只要自己和身边人能过得舒服安康就行。 转头看向李妘娘,甚至不需要询问她,罗信就已经从她的眼眸里看出了心中的希冀。 尽管这个时代女性没有任何自主权,但罗信还是希望李妘娘能有属于她自己的空间,同时也希望她能够过得有意义,总不能天天抱着小鸡仔过日子。 罗信对着李妘娘伸出手,而李妘娘也乖乖地将柔嫩的手儿放在罗信的手掌心。 尽管李妘娘显得略微有些羞涩,但身为妻子,对于罗信的任何行为她都不会有丝毫的抵触,言听计从。 “妘娘,虽然说一般女人都只是相夫教子,但总有那么几个巾帼英雄。你想做什么就去做吧,夫君我是你最坚实的后盾!”罗信左手将李妘娘的娇嫩柔荑轻轻握住,右手则是把自己的胸膛拍得梆梆响。 孙思邈见了,不由得微微颔首,笑而抚须;李兮顏同样也是为李妘娘感到高兴,因为她知道李妘娘最大的心结就在罗信身上,只要罗信不答应,李妘娘肯定会依顺罗信,从此再不会读那些医书,学医术治病救人。 但同时李兮顏那原本清澈的眼眸当中,也是多了一份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 特别是她看向罗信的时候,有赞赏、有期盼,甚至还有一份连她自己也不知道该如何诠释的感觉。 孙思邈显然也考虑到了罗信的心情,接着说:“让妘娘学医,主要是考虑到了那些女性病患。男女授受不亲,同时还有一些比较隐秘的病情别说看病治疗,病患甚至无法对医者开口倾诉,所以女医师就显得极为重要。” 罗信点点头,表示明白。 “另外呢,为师还有一件事需要信儿哥你帮忙。” “哎哟,瞧师父您这话说的。我可是您徒弟呢,您是师父,有啥吩咐您尽管说,只要徒弟能办到的,绝对不推迟。” 对于罗信这率真的性子,孙思邈也是相当赞赏,他特意转头看了李兮顏一眼,对着罗信说:“想来,你应该已经知晓你师妹的身份了。” “嗯呢,第一天见面的时候就猜到了。” 这话让李兮顏不由得面露惊讶之色:“师、师兄那时候就已经知道小妹的身份了?” “那是,你也不瞅瞅师兄我是谁?”罗信贱兮兮地对着李兮顏眨了眨眼睛,笑着说,“你们这皇子、公主的社会阅历还是太浅了,说话漏洞百出,再加上师兄我又是天才,分分钟就能猜出你们的身份。” 对于罗信这种臭不要脸的说话,李兮顏在惊讶之后,更多的是觉得搞笑有趣,心情也显得愉悦欢快了起来。 而李兮顏这样的表现,孙思邈一直看在眼里,他抚了抚须,对着罗信说:“既然你已经知道,那为师问你,你敢与大唐公主有肌肤之亲么?” “哇塞!师父,您这话说得太劲爆了,让我考虑一下。” 罗信表现出一副很为难的姿态,孙思邈正要说明原因,结果才不到一两秒的间隙,罗信这猥琐货当即笑嘻嘻地说:“既然是师父您的意思,那我就勉为其难地答应了。嘿嘿,不知道是我亲师妹呢,还是师妹亲我……哎呀!师父,您干嘛又打我,我是后娘养的么?” 面对罗信那“水汪汪”的卖萌无辜眼神,孙思邈不由得捂住额头,大有一种“遇人不淑”的感慨。 而边上的李兮顏仍旧笑语盈盈,显然对罗信并没有丝毫的负面抵触,反而对他还有一份十分奇特的好感与亲近。 孙思邈接着站起身,带着罗信走到旁边。远离李兮顏之后,孙思邈告诉罗信,李兮顏自娘胎里就带着病,长孙皇后在生李兮顏的时候就已经得了气疾,身体日渐亏损。李兮顏得的是一种先天性的疾病,尽管这两三天孙思邈一直在为她调养身子,但仍旧只能治标,不能祛除病根。 孙思邈原先在并州一带行医,李世民的人找到他之后,许以金钱和权势,希望孙思邈去长安给晋阳公主治病,但孙思邈拒绝了。 结果让孙思邈没有想到的是,仅仅两天之后,身为大唐皇帝的李世民竟然以祭祖的名义来到了太原,而且他丢下大臣,只领一小队护卫亲自来见孙思邈。这一次,李世民是以身为一个父亲的身份请的孙思邈,而不是一国之君。 李世民对孙思邈明言,他有二十几个儿女,其中最为疼爱的女儿是晋阳公主。晋阳公主乃是长孙皇后所生,同时也与长孙皇后长得最为相似,每次看到晋阳公主,李世民就会想到亡妻长孙皇后。 他不希望李兮顏与长孙皇后一般红颜薄命,再三恳请孙思邈救她。 孙思邈最终答应了,但他也表明,李兮顏不能待在皇宫里,而是要与他在山林间修行,一边学道,一边治病,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寻找到治愈的方法。 李世民答应了,并且还让自己最疼爱的儿子,晋王李治时常伴随左右。 然而,随着李兮顏的年龄增大,她的先天顽疾就会越来越明显,按照孙思邈的判断,李兮顏最多活不过十五岁,也就是说,她最多只有半年不到的寿命了。 近段时间,李兮顏的身体状态每况愈下,再这样下去,她能不能活到半年都是个问题。 第四十九章 你呀,真是个傻丫头 一听到这里,原本还活蹦乱跳,喜欢跟孙思邈开玩笑的罗信脸色一下子就沉了下来:“师父,您就直说吧,徒儿能帮什么忙?” 孙思邈点点头,轻声说:“许是上苍也在佑怜这孩子,让她遇见了你。你身上有一股十分纯正的先天之炁,只要将先天之炁缓缓输入她体内,再辅以药物佐佑,就能使那些衰竭的脏器缓缓复苏。” 罗信抓了抓头,问:“师父,您刚才说肌肤之亲,不会真的脱得精光,那啥吧?” 这一次孙思邈反倒是没有打罗信,而是轻轻一叹,说:“你师妹毕竟是大唐公主,按理来说你连见她一面都极为难得,更别说是治病了。但这件事已然刻不容缓,所以,为师打算瞒着圣上。” “哇塞,师父,这可是欺君之罪啊,要株连九族的。” 孙思邈转头看向罗信,问:“怎么,你怕了?” “开玩笑,您徒弟我的字典里还真没有怕这个字!” “那好,吃完饭,马上进行治疗。” “唉,这么快?” 按照孙思邈的操作,他先是准备了一个不大不小的浴桶,让罗信将上衣脱去,精赤着上半身坐在浴桶里,浴桶中盛放着一种充满了浓郁药味的液体,罗信坐下来之后,药水恰巧到他的脖子过,而后李妘娘亲手用麻布将罗信的眼睛蒙住。 待罗信坐了一小会之后,他听到了一个人的脚步声,这脚步声不是李妘娘的,对于自己娇妻的脚步声罗信很熟悉。听声音那人好像没有穿鞋,而且脚丫应该不大,落地的声音很轻、很缓,显然内心是有一丝丝犹豫,或者说是胆怯和迟疑。 但她终究还是走过来了,绕到罗信身后。 尽管眼睛看不到,但由于四周实在太安静了。以至于,罗信能够清晰地听到对方探出了脚,在自己身后的水面上轻轻滑动着。 慢慢地,有人入了水。 如水的动静并不是很大,仅仅只有一丝丝水浪轻轻荡漾着,水浪在罗信的脖子位置起起伏伏,就好似有人用手轻轻地撩动着他脖子上敏感的皮肤。 不多时,罗信感触到有一软软的、温温的身子与他的后背贴在一起。 尽管彼此都是背靠背,但在肌肤接触的瞬间,罗信的内心还是不自禁地微微颤抖了一下。 这是一份难以言喻的感触,以至于罗信忘记了一开始孙思邈的嘱咐。 “师、师兄?” 好一会儿,当罗信听到身后传来李兮顏声音的时候,这才意识到自己似乎走神了。 “抱、抱歉哈,刚刚有些走神了。”罗信连忙收敛心神,按照孙思邈所说,将自己体内的气息运转起来,一丝一缕地通过彼此接触的后背,传入李兮顏的体内。 这个过程十分漫长,漫长到罗信认为自己和李兮顏就这样在药水桶里坐了一天,甚至是一年。 整个过程都是罗信主导的,因此李兮顏的感触与罗信截然不同。 此时此刻,她觉得自己在罗信面前没有一丝遮掩。 随着那股气息的还有一份罗信身上独有的灼热之感,而正是这一份灼热使得李兮顏身体产生了某种难以形容的感触。 在被温热药水包裹的同时,她感觉自己那一份独有的灼热在她体内缓缓流淌,就如同自己完全倚靠在罗信的怀中,感受着他的关怀、他的温暖,以及无微不至的呵护。 两人就这样入定了,而当罗信睁开双眼的时候,木桶当中的药水已然变得十分污浊,同时药水当中还带着一股十分难闻的异味。 与此同时,罗信也感触不到身后有人,微微侧头时才发现,身后的李兮顏何时已经离开了。 而在自己身不远处,李妘娘就那样站着,轻轻地依靠在门板上。她的眼眸是微微闭着的,看上去像是是睡着了一般。 罗信忙起身,简单地用布擦去身上的污渍,朝着李妘娘走去。 刚刚靠近,原本眯着眼儿的李妘娘,那修长的眼睫毛微微跳动了一下,一睁开眼她边看到了罗信。 李妘娘忙用一种充满关怀的眼神看着罗信,尽管她不能说话,但罗信却是从她的眼眸之中读懂了很多意思,有关怀、有担忧,还有浓浓的情意。 罗信原想伸手揽李妘娘入怀,但考虑到自己身上有着臭味,这才收回了手,柔声说:“在这里站多很久了吧?” 第五十章 又进万年县 炼丹术是道家独创,本意是为了炼制出治病救人的丹药。 罗信这是第一次进入炼丹房,当他看到炼丹室内的装置时,第一反应不是惊骇,而是拍着自己的大腿说:“找到了!” 孙思邈转头看向罗信,略微有些讶异地问:“找到什么了?” 罗信并没有立即回答孙思邈,而是绕着孙思邈的炼丹装备转了好几圈。在仔细观察炼丹设备之后,罗信则是搓着手,笑嘻嘻地看着孙思邈。 一看到罗信这贱兮兮的表情,孙思邈就知道罗信肯定是要耍坏了。 “师父啊,徒儿求您一件事呗。” 孙思邈没好气地说:“你这娃子,莫不是想要师父这炼丹炉吧?” 这屋内摆放这很多器具,其中形状最大的就是孙思邈所说的炼丹炉。不过罗信却是出乎孙思邈意料地摇摇头,他伸手指向旁边一个相对比较小的器具说:“师父,徒儿要借这一套器具。” 孙思邈抚了抚长须,问:“你且说说,你要作甚。若是使坏,为师定然不肯。” “师父,您这可是把徒儿我小瞧了呢。”罗信习惯性地搓着手说,“我做的这件事非但不坏,而且还是惠及这天下所有病人的好事,大好事!” “哦?”孙思邈抚须眯起了眼睛,定定地看着罗信,“说来听听。” “虽然徒儿不知道您这一套器具叫啥,但徒儿习惯地称呼它为蒸馏器。” 罗信眼下所看到的这一套器具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蒸馏器,但它从原理来讲与蒸馏器相差不多。罗信尽管不懂得如何制作蒸馏器,但是这蒸馏器他以前在酿酒厂里见多了,因此一见到类似的形状就大致能够判断出来。 “徒儿知道一个法子,能够用这套器具,蒸馏出一种酒,这种酒的酒精浓度很高,一般人只要喝下一小杯就会醉。如果徒儿再对这种酒进行提纯的话,就能够提纯一种酒精,这种酒精涂抹在伤口上,能够起到杀菌消毒的作用。” 孙思邈虽然听不懂“杀菌”是什么意思,但是消毒他听懂了。 当即问:“为师行医几十载,从未听过酒还能消毒。还有,你说的那个菌,是什么东西?” “嗯……这该怎么解释呢。”罗信抓了抓头,“打个比方,徒儿若是用刀划破手臂,流血之后就会有一道很深伤口,一旦伤口处理得不好,就会发脓溃烂,而导致发脓溃烂的罪魁祸首就是一种咱们肉眼看不到的细菌。” 孙思邈不亏是神医,当下了然:“你说的,那应是小鬼。”(注:中国古代医师在很早以前就意识到细菌的存在,但没有一个确切的说法,通常称之为肉眼看不到的‘小鬼’。) 罗信没想到孙思邈竟然知道,尽管称呼不同,但意思一样就行了。 “对对,就是那种小鬼。徒儿生产出来的究竟能够有效地杀死那些小鬼,让伤口不那么容易溃烂流脓,有助于伤口修复。同时,这些酒精还有帮助清理环境,使人不容易得病,徒儿称其为‘医疗酒精’。” 孙思貌听得那是两样直泛光,他当即对着罗信说:“信儿,倘若你真能炼制出这医疗酒精,师父当即就会呈现给皇帝陛下,算你立下大功!” “嘿嘿,师父,您瞧好了吧!” 再找到蒸馏器之后,罗信转身就下山搬运酒去了。 李妘娘有李兮顏和孙思邈照顾,罗信一点都不担心,而刚才孙思邈的一句话,更是让罗信找到了一条“通天之路”,只要能够与皇帝李世民见上一面,那这“东海郡公”铁定会落在罗信的头上,到时候要收拾罗恒,也就是分分钟的事! 前几天检查老陈酿酒作坊的时候,罗信发现仓库里还存了十坛酒,他这次下山就是去搬运这十坛酒的。 酿酒作坊和罗信那天去的时候一样,四周都是静悄悄的,不见一人。 但不知道怎么回事,越是靠近酿酒作坊,罗信心里头就会自然而然地浮现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不待他仔细回味这种感觉,四周突然涌现出了大批官差! 而这些官差的衣着跟之前罗信见到的都不一样,他们个个身穿锦衣,手里提着一把细长的刀,看上去就如同那日本武士刀,但日本武士刀是弯的,而它却是直的,在阳光的映照下,泛着森然寒芒! 当罗信反应过来的时候,四周已经二十多人将他包围了起来。 这些人太阳穴高高鼓起,根据孙思邈的说法,说明他们都是练家子,而且功夫肯定都不弱。 罗信面色凝重地看着众人,问:“你们是谁?” 说话间,就见体型略胖、身高在两米左右的壮汉走了出来,他双手握刀,对着罗信抱拳道:“在下不良副尉,高星!” “你们是不良人?”(注:不良人是唐朝特有的一个刑侦机构,类似于现在的刑警。) 高星微微点头,他看上去魁梧健硕,却不是一个莽汉,上下打量罗信之后,对着罗信说:“敢问可是罗信,罗公子?” “正是。” 高星又说:“在下奉命前来请罗公子去一趟万年县衙。” “又是万年县衙?” 罗信听了不由得冷笑一声,只要提到这个万年县衙,他知道应该又是罗恒那杂种搞的鬼。 “敢问高副尉,在下所犯何罪?” 高星再度抱拳问:“临来之前,万年县令曾嘱咐在下,称冠军大将军之子罗信忤逆不孝,气死亲生母亲,可有此事?” 这话一出,罗信的瞳孔顿时放大,他万万没有想到罗恒竟然用这个把柄来抓自己。大唐以“孝”治天下,对于孝道极为看中,罗信活生生将生母气死,这件事小王村的人都知道,他根本无从辩解。就算这件事不是罗信自己做的,他也没有办法告诉别人,他不是之前那个罗信。 深深吸了一口气,罗信闭上了双眼,他眼下还真找不到借口。 眼见罗信闭上双眼,高星当即低喝出声:“带走!” 第五十一章 本官要你死,你就得死 罗信并没有丝毫的抵抗,尽管这些不良人有点实力,但罗信自认就算无法将他们一一击败,但逃跑肯定没问题。 不过,罗信同时也很清楚,他绝对不能逃跑,一旦逃跑就会成为通缉犯,而这个罪名也将会做实,到时候就算皇帝也没有办法赦免罗信,否则将会引来天下人的一致愤怒,而到那时,恐怕第一个要杀罗信的,就是李世民了。 在来的路上,高星就给罗信支了一招,他让罗信无论如何都不能认罪,一旦签字画押,那么他就死定了。 罗信转头问高星:“高副尉,你为什么要帮我?” 高星冷冷一笑:“那万年县令也不是好东西,贪财好色,在天子脚下贪赃枉法。这样的人若是再多几个,最终受苦的还是大唐百姓。” 半个时辰后,万年县衙大堂。 “罗公子,咱们又见面了。”万年县衙的大堂上,万年县令脸上带着冷冷的笑意。 罗信一言不发地看着万年县令,他在思索对策。 尽管高星让他死活不要认罪,但这也只是权宜之计,一旦罗恒将这件事散播开来,到时候他根本没有办法逃脱罪名。 “罗公子,你气死令堂大人之事确凿,我劝你还是早点认罪,免受皮肉之苦。”那万年县令皮笑肉不笑地看着罗信。 罗信并未流露出丝毫的胆怯之色,反而脸上同样洋溢着灿烂的笑意,对着万年县令说:“刘县令,我罗信为人做事向来光明磊落,我自己做过的事情,但凡真有此事,我一定会认;但如果是有人刻意栽赃陷害,这样的罪,我断然是不会认的。” “哼,死到临头还敢狡辩!看来,不给你点颜色看看,你是不会说实话了。”说着,万年县令大喝一声,“来人,先打二十大板!” 一般人打板子肯定是要趴着,罗信却是站着,双手抱胸,脸上总是带着似笑非笑的表情。 眼见罗信不趴下,万年县令怒喝一声:“还愣着干什么,给本官打断他的腿,让他趴下!” 当即有两个小吏手持木棍跑到罗信身后,对着罗信的后背狠狠扫了过去。 可结果这两木棍扫中罗信身体之后,非但没有将罗信击倒,两个挥棍的人却是被一股内劲震退,他们后退几步站定之后,手中的木棍应声断成两截。 自从推开“承灵”门之后,罗信只要一有空就会修炼皇血霸王经,再经过昨天孙思邈的指导,眼下罗信也算是一个二三流的小高手,这普通小吏怎么可能令他受伤。 “再来!” 伴随着万年县令的一声又一声呵斥,小吏们接连打算了十几根木棍,到最后他们实在找不到木棍方才收手。 万年县令死死地盯着罗信,目光逐渐变得阴冷:“罗信啊罗信,你以为会点武功就能在我这县衙里耍横?我告诉你,今天你进了我万年县衙,就别想活着走出去!” “哟,按照你这么说,好像无论我有罪、无罪都会滥用私刑弄死我咯?” “你不过只是一介草民,本官要你死,你就得死!” “放肆!” 这时候,大堂外突然传来一个罗信为之熟悉的声音,而在听到这个声音的时候,罗信嘴角微微上翘,笑了。 正所谓来得早,不如来得巧,这李治来得恰恰正好。 这时候,只见李治带着一个魁梧中年男子阔步而入,他双手负背,脸上很自然地流露出皇族子弟所应有的倨傲,还有那蔑视一切的眼神。 万年县令虽然只是一个小小县令,但他可是半个长安城的县令,每天都要进宫上早朝,李世民最疼爱的儿子,晋王李治他怎能不认识? 因此在看到李治面容的时候,万年县令立马连滚带爬地起身,冲到罗信身前,对着李治连连拱手:“不知晋王驾到,有失远迎,还请恕罪。” 李治双手负背,神态倨傲地看着万年县令:“万年县令刘玉柱,别的不说,单单你刚才所说的那句话,本王利马就可以到父皇面前告你一状!你不仅官位不保,那大牢也怕是要进去住个三年五载!” 刘玉柱悚然一惊! 他怎么都没有想到堂堂晋王竟然会出现在这里,而且看样子还是奔罗信来的。 “晋王殿下,刚、刚刚那是下官无心之言。但罗信的的确确杀了他的生母,这样的人,应当千刀万剐!” “你亲眼看到他杀人了?”李治问。 “没、没有。” 李治冷笑一声,眼眸之中那不屑之色逐渐加重:“亏你还是万年县的县令,仅凭道听途说的言辞就来判定一人的罪行,真不知道过去错判了多少案子,诬陷了多少人!” “晋王殿……” “少废话,本王就问你一句,可有真凭实据?” 面对李治突然释放出来的气势,刘玉柱不由得缩了缩脖子,微微摇头。 “既然没有人证物证,你这就是草菅人命,诬陷好人!” “下官、下官,下官知错。”面对晋王李治,刘玉柱眼下就算手里有证据也不敢再挑衅罗信了。 尽管这件事是由罗恒而起,而且罗恒与他之间也有着十分隐秘的关系,但与晋王李治相比,这孰轻孰重他心里还是有数的。 “本王今天心情好,就不跟你计较了,但如果还有下次,本王定把你这官帽摘了,亲手递交到我父皇手中!”说着,李治对着罗信说,“信儿哥,这地方无聊得紧,咱们走吧。” 刘玉柱吓得两脚直打哆嗦,弓着身子,颤颤巍巍地恭送李治和罗信三人离开。 出了万年县衙,上了马车,罗信对着李治竖起大拇指:“晋王殿下,牛哔啊。” 李治笑着耸耸肩:“打小就见太子和魏王他们用这样的方式对付那些官员,看得多了,也就学会了几招。” 李治又问:“对了,信儿哥,你怎么惹上官府了,他们还说你杀了令堂?” 罗信苦笑着不知道该说什么,他不开口,李治索性也就不问了。 不过,这件事也为罗信敲醒了警钟。 他和罗恒之间已经到了一个不死不休的境地,这个罗恒为了杀他,也是无所不用其极。 特别是今天这件事,尽管表面上看起来好像解决了,但其实埋下了很深的隐患。罗信很清楚罗恒肯定不会罢休,而且这件事特别不能酝酿,一旦经过妘娘发酵,那么下次爆发出来的时候,罗信根本避无可避! 所以,他打算先下手为强! 坐在马车上,罗信一直在回忆和罗母有关的信息和画面。 在罗信的记忆里,罗母并不是一个娇弱的女人,尽管出身名门,但她很顽强。丈夫战死沙场,自己和年幼的儿子又被妾室赶出府宅,蜗居在这乡下茅草屋里。 而且罗信家原本几亩薄田,在田地卖掉之后,田里的农活基本都是罗母一个人操持,可见她的身体应该很好,绝对不可能会因为那“死鬼罗信”的言语而气得吐血而亡。 这时候外边的刮来一阵强风,使得马车的帘子被风吹开了一些,罗信的余光似乎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使得他转头朝着那身影看过去,看到了罗恒家的那个管事。 罗信发现那个管事是从一家药店里出来的,但他手里并未抓着药,而是神色显得有些慌张,左顾右盼,在确定没有人认识他之后,这才转身拐入一个巷子。 “停车。” 罗信忙叫停马车,掀开帘子就蹿入小巷。 第五十二章 罗恒的身份 联想到罗恒很多恶事都是让这个管事去做,而且上次他是直接带着人来罗信家的,罗信认为这个管事应该跟罗母很熟悉,平时肯定有接触过。 而且他眼下流露出这样鬼鬼祟祟的表情和姿态,说明这里头肯定有事,也许就跟罗信自己有着很大的关系。 罗信三两步就跟上了对方,眼见左右没人,罗信突然冲上去,措手成刀,对着管事的后颈迅速一切! 眼见管事软软倒地,罗信迅速将他搀扶起来,装成醉酒的姿态将他扛上了马车。 眼见罗信看着一个男人进来,李治不禁开口问:“信儿哥,这人是谁?” “直觉告诉我,这个人知道很多,其中既有可能包括我娘的死因。” 李治面色一凝,当即吩咐车夫早点出城。 出了城,罗信将管事带入一个林子,并且捆在了树干上,几个巴掌下去之后,对方这才缓缓醒来。 在看到罗信的第一时间,管事就连忙求饶:“大公子饶命,大公子饶命啊!都是二公子让我干的!” 没想到对方这么快就求饶,罗信不由得冷冷一笑:“喂,现在摆在你面前的只有两条路,第一条将这些年你给罗恒干过的那些恶事都说出来,第二天路就我随便刨个坑把你埋了,而且还是活埋!” 罗信的本事,管事之前在酿酒作坊就已经见识过了,对于罗信的那股狠劲到现在还心有余悸,于是如同抖筛子一般将过往的事情都一一说了出来。 还真别说,这罗恒看上去人模狗样,但干的却没有一件是好事。 这个管事也是姓陈,叫陈三,但跟陈四没什么关系,他是罗恒老娘从娘家带过来的。 陈三算是罗恒老娘的嫡系,看着罗恒长大。在罗恒之前,他就一直听从罗恒老娘驱使,也同样干过不少恶事。 陈三告诉罗信,罗恒最大的生意是贩卖奴隶。而这里面还牵扯到了另外一个人,刘三少爷。 罗信转头问李治:“晋王殿下,刘三少爷是谁?” 李治想了想说:“应该是夔国公刘弘基的嫡子,刘仁通吧。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刘仁通在东市和西市都有一家铺子,卖的就是奴隶。听说他家卖的不仅仅是咱们大唐的贱奴,还有不少新罗婢和昆洛奴。” 陈三显然这才注意到旁边的李治,不过他不认识李治,但见李治一身锦衣,而且样貌不凡,连正眼看对方的勇气都没有。 “夔国公的嫡子?”罗信摩挲着下巴,看样子这个人应该就是罗恒背后的主子了。 罗信想了想,又问李治:“我记得上次这家伙要将那个女人卖入醉仙楼,这醉仙楼是什么地方,难道也是那个刘仁通的产业?” 一听到醉仙楼,罗信发现李治的眼神明显变了一下,这样的变化虽然十分细微,但还是被罗信捕捉到了。 李治深深吸了一口气,对着罗信说:“信儿哥,对付这个罗恒很轻松,但他和刘仁通关系非同一般,你要把握好这个分寸,至于醉仙楼明面上是刘仁通的产业,但它的实际掌控者却比刘仁通的来头要大很多。” 罗信哂然一笑:“能有多大,差一步就能登天么?” 这句话本是罗信随口说说,却没有想到李治的瞳孔又是颤抖了一下! 还真让罗信给说中了! 但李治并没有说明,罗信则不再提这事,转而问陈三:“陈三,你刚才进那家药房做什么?” 陈三不敢回答这句话,但身体却是颤抖得越来越厉害。 罗信直直地盯着陈三,冷冷地说:“陈三,我眼下至少有十几种方法能逼你说出任何我想要知道的任何信息,但我不建议你这么做,因为那样的过程会很痛苦。” “大公子,我、我……” 罗信两眼一瞪:“说!” 让罗信这么一瞪,陈三连忙说出了真相:“我、我进药房是去销毁证据。” “什么证据?” “大夫人身体一直不好,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去那家药房抓药。那家药房的伙计与我有旧,按照二夫人的吩咐,让药房伙计在大夫人的药里多放了一味药。” 听到这里,罗信大概就明白了。他目光冰冷地看着陈三,问:“就因为多放了一味药,才导致我娘暴毙的是不是?” 陈三迟疑了一会,才点点头“是。” 听到这里,李治不禁开口说:“看样子,这个案子可以结了呢。” “不,没那么简单。” 在找到突破口之后,罗信心里也稍稍安了一些,只要知道罗母是被他人害死,那么罗恒就再没有借口通过官府的手段来对付罗信。 不过这样一点信息还不够,对于罗信而言,要么不做,要做就必须得彻彻底底地将罗恒,连同他的母亲连根拔起! 陈三所说的那些所谓“恶事”基本都只涉及普通的平头百姓,这样的所谓证据对罗恒起不到多大的作用。 眼下,罗信需要更加劲爆一点的信息。他略略沉吟了片刻,嘴角随即微微上扬,勾勒出一丝邪魅的笑意。 “陈三,罗恒他老娘的婆家在哪?” 陈三显然没有想到罗信会突然问这个。他的眼珠子微微一转,对着罗信说:“大公子,二夫人的娘家和大夫人一样,都是燕北啊。” “哎,我说你撒谎能不能走点心?那老娘们明明就是从夔国公府里出来的贱婢,怎么又扯到燕北去了?” “你怎么知道的?” 惊骇莫名的陈三脱口而出,然而罗信却是冷冷一笑:“我不仅知道贱人的身份,我还知道,那罗恒根本就不是我爹的种!罗恒是那贱人跟刘弘基生的杂种!” 陈三惊得张大着嘴,从他脸上的表情罗信就已经将这件确信得八九不离十。 “陈三,我说得没错吧?” 陈三仍旧不敢回答,垂下了头。 “哼哼,你这样的状态那就表示默认了。” 就连李治也是惊讶地看着罗信,问:“信儿哥,这种事你都知道?” “哦,我猜的。” 罗信这话让李治一脸无语,而陈三则是猛然抬头,用一种不可置信的眼神看着罗信:“大公子,你、你使诈!” 第五十三章 夔国公的秘密 “你是猪么?我也就那随便一说,结果你自己默认了。”罗信冷冷一笑,接着又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上次在卢国公府吃酒宴遇到刁难我的那个公子哥,应该就是刘仁通。哎呀,怎么说呢,要怪也只能怪他们老刘家的基因太强大。这个刘仁通与罗恒,同父异母,但他们长得却有几分相似,特别是那酒糟鼻子到两条眉毛的长度几乎一样,如果将这两人摆在一起,忒特么像了!就不怀疑他们是兄弟也不行啊。” 李治则是学着罗信的手势,对着罗信竖起了大拇指:“信儿哥,牛啊。” 罗信嘴角上扬的弧度更高了:“另外,刚才陈三将那些事情坦白得那么轻松容易,并不是说他怕死,而是他很清楚,就算我知道我娘是遭人下毒,但没有证据指向那老贱婢和罗恒,再加上后边有堂堂夔国公在撑腰,我一个连功名都没有的作坊主能拿他们如何?” 李治点点头:“嗯,这倒是。别的不说,这刘弘基早年就与我父皇关系私交甚密,后来随我父皇征战天下,战功显赫。别说没有证据,就算有真凭实据,也奈何不了他。” 对于李治这话,罗信是相信的,毕竟身为儿子的李治肯定很懂他的父亲。 听到这里,罗信不由得深深吸了一口气,假如李世民真那么护短的话,那么罗信就要撇开罗恒与刘弘基的关系,单独对付罗恒与他母亲。 罗信随手就从腰间拔出一把匕首。他用一种很随意的表情对着陈三说:“这把匕首是前几天从你们家丁手里拿来的,就用他送你上路吧。” 罗信甚至不给陈三说话的机会,直接刺入陈三的胸膛! 不过,罗信却是刺歪了,将匕首扎在了陈三的肩胛骨的位置。 “哎,怎么扎歪了?”罗信故作一脸惊讶之色,“不好意思啊,我这次一定扎准你的心脏,一刀就让你下去见阎王爷。” “大公子,你不守信!” 陈三吓到了,他没有想到罗信杀人竟然连眼皮都不眨一下,那姿态比杀一只鸡还要轻松写意,这哪里还像是一个读书人? “嚯,你这话可就不对了。我是想听实话啊,可你总是避重就轻,说一些有的没的东西。”罗信挥了挥手,“算了算了,反正只要知道我娘是被那老贱婢毒死的就行,这样罗恒就算找我麻烦,本公子也不怕了。” 说着,罗信就特意将手中的匕首举得很高。 陈三的呼吸变得越来越急促,死亡的恐惧不断地侵蚀他的理智,眼看着匕首不断下落,陈三突然闭着眼睛大喊一声:“我知道二夫人一个秘密!” 罗信的匕首顿了一下,此时匕首已经抵在了陈三的胸膛上。 “哼哼,你知道的那些秘密无非是那老贱婢养了几个小白脸而已。”罗信晃了晃手里的匕首。 说着,罗信用匕首锋利的刀刃划开陈三胸膛的衣服,冰冷的刀锋在触碰到陈三胸膛皮肤的时候,他整个身体都为之打了一个寒颤。 “不是不是!”陈三连忙解释,“这个秘密涉及很广,一旦说出去,二夫人和夔国公必定会杀我全家!而且,这件事跟大公子你有关!” 罗信的眉头也凝在一起,看陈三的样子,他应该是真的知道一个很大的秘密。罗信面色郑重地说:“陈三,我罗信向来说到做到,你只要保证你所说的这件事是真的,并且还有相关的证据,我一定会放你走,并且我和身边这位朋友今后再不会提到你的名字。” 陈三也是被吓到了,死亡的恐惧让他不再有丝毫的顾忌,连忙说:“大公子,这件事涉及一个天大的机密,牵扯到数千人的性命。这些年我就算是在梦里,也是守口如瓶。” 陈三越是这么说,罗信手中的匕首就握得越稳,他眼眸之中已然泛着丝丝寒芒:“少废话!你如果说了,兴许还能再多活几年,而如果不说,我现在就送你去见阎王!” “我说,我说!”感受到匕首的刀尖已经刺入自己的皮肤,陈三连忙开口,“老爷、老爷他是被人害死的!” “什么?” 罗信一下子有些没有反应过来。 陈三口中的这位老爷很自然是罗成,谁都知道罗成是与刘黑闼战斗中,中了苏定方的陷阱而被万箭穿心至死。 从某种意义上说,罗成的确是被害死,但这件事天下皆知,根本就不是什么秘密。 “陈三,把话说清楚!这件事跟我爹究竟有什么关系?” 陈三哆哆嗦嗦地终于将事实说了出来:“老爷出征之前,二夫人曾在老爷的酒里下毒。那种毒无色无味,混在酒水里谁都感觉不出来。喝下毒药之后,三十日之后就会发作,全身经脉尽断,形同废人。那瓶毒药,是、是夔国公交给二夫人的。” 罗信整个人都懵了,这夔国公刘弘基是李世民的人,罗成也是李世民的人,他为什么要害罗成? 这时候,李治沉声说:“这不可能,刘弘基虽然心胸狭小,但他不至于害罗将军啊?” 陈三一下子显得很犹豫,罗信见了,握着匕首,再一次刺入陈三的肩胛骨,而且就连伤口的位置都是一模一样! 突如其来的痛楚让陈三发出哀叫,罗信死死地盯着陈三,冷冷地说:“你应该知道,我的耐心是有限的。” 疼痛和死亡的恐惧使得陈三豁了出去:“夔国公是前太子的人!他家里,他家里还养着前太子的遗孤!” 这个消息的确是个重磅炸弹,同时也已经很清楚地说明了刘弘基为什么要杀罗成。 罗成是被迫出征,当时李世民受李建成和李元吉陷害入狱,秦王府被迫解散。李建成和李元吉攻打刘黑闼接连受挫,于是使计让李渊强征罗成,让罗成替李世民出征,领着李世民一些部众攻打刘黑闼。 刘黑闼本就骁勇善战,击败过不少猛将,罗成一开始和刘黑闼斗得旗鼓相当,并且逐渐占据了上风。但是在最为关键的时候,李建成和李元吉却是突然断了罗成的供给,使得罗成战死沙场。 假如陈三所说是真的话,先不提罗成被害之事,单单刘弘基偷偷养着前太子李建成的儿子,这件事就不同寻常。就算罗信这个不怎么懂政治斗争的门外汉,都嗅闻到了浓浓的阴谋气味。 这时候不仅是罗信,就连李治也变得警觉了起来:“陈三,你可知道那前太子的儿子是谁?” 陈三摇摇头:“我只是无意中偷听到二夫人与夔国公谈话而已,其余一概不知。” 罗信对那政治阴谋没什么兴趣,当即问:“你刚才说有证据,什么证据?” 第五十四章 夜潜罗府 “婚书。” “婚书?” “二夫人与夔国公的婚书,这份婚书是二夫人向夔国公要来的,从未公开过,二夫人一直藏自己的床板底下的匣子里。” 陈三一口气将自己所知道的信息都说了出来,罗信听到这里总算松了一口气。罗恒母亲想夔国公要婚书听起来有些荒唐,但从一个女人的角度来考虑却是在情理之中。 而且这份婚书,估计还是罗恒母亲在对罗成下毒为前提,向刘弘基要的。 夔国公刘弘基你是一个立于大唐政治顶层的人物,罗信自问没有那个本事,更没有那个心思去斗他。所以他和前太子李建成的事情很自然就烂在了肚子里,眼下罗信所要做的,就是对付罗恒一家。 放开陈三之后,罗信并没有上李治的马车,但李治在上车之前却是对着罗信说:“信儿哥,这件事……” “啊,什么事?”罗信故意装傻充愣地问,“晋王殿下,你说啥?” 李治愣了一下,随即对着罗信竖起大拇指,笑着进入车内。 罗信回到家里的时候,才刚进门,就看到庭院里站着两个倩影。不待罗信开口,那右手边的倩影便缓缓转身,定定地看着罗信,眼眸之中泛着晶莹的微光。 罗信对着李妘娘伸出手,而李妘娘这一次终于不再矜持,径自扑入了罗信怀里。 她哭了,双手紧紧地拽着罗信的衣袖,哭得像个孩子一般。 “傻丫头,夫君这不是回来了吗?”罗信用温热的手掌,轻轻地摩挲着李妘娘的后背。 接着,罗信转头看向晋阳公主,对着她说:“师妹,大恩不言谢,日后若是有任何差使,师兄我一定结草衔环、以身相许。” 李兮顏本来脸上还带着优雅的笑意,结果在听到最后一句话的时候,不由得娇羞万分,对着罗信略略翻了翻白眼。 罗信笑得很无耻,同时对着李兮顏说:“对了,你们怎么下山了,师父呢?” “师父还在山上等我们消息呢。” “嗯,那我先送你们上山。” 罗信先送二女上山,孙思邈在见到罗信之后,特意将他叫到一边,问:“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一个人如果想要自己和家人过得安生,就必须要将一切已知的危险扼杀在萌芽状态,既然对方已经出招,那我也就没有必要再留手了。” 说着,罗信又对孙思邈道:“师父,酿酒这件事,徒儿先暂时放一放。徒儿要进城三天,三天之后再回来,到时候给您一个惊喜!” 孙思邈就是喜欢罗信这股冲劲,当即点点头:“去吧,这三天为师也加紧调理妘娘的身子,等你回来之后,为师再告诉你如何完全根治妘娘的哑病。” “好!” 罗信劝慰了李妘娘几句之后,当即转身下山。 罗恒一家不解决掉,罗信是无论如何都无法睡得安稳。 下山到一半途中,罗信并没有沿着山道往下,反而折身进入密林,在山里边里穿梭将近两个多时辰,并等傍晚的时候才从林子里出来。他算好了时间,在天黑之前,才从长安城西南的“延平门”进入。 入夜之后的长安城非但并没有安静下来,反而显得愈加热闹。 延平门离西市很近,也就隔了两三个“坊”而已,因此罗信很容易就辨明了方向,穿入一些小巷,在阴暗的环境中前行。 半个多小时候,罗信摸着黑来到了罗恒府宅的后院。这道后门罗信之前跟着李妘娘身后来过,因此对内部结构倒多少有一些熟悉。 他看了一眼左右,将先天之炁运于双脚,接着身体轻轻一弹,就蹦到了两三米的高度,随后很是轻松地落在了院墙上。 皇血霸王经里并没有提及“先天之炁”,而孙思邈对皇血霸王经也一无所知。 根据孙思邈的观察,他认为罗信将四周环境之中的先天之炁吸入自己体内,并且打开了“承灵”门,已然进入了另外一个境界。同时,他也认为罗信已经超脱了一般武者的修炼方式,他体内没有真气,反而经脉之中缠绕着只存在于道家学说里的先天之炁。 同时,孙思邈也认为先天之炁正潜移默化地改变罗信的脏器和身体,随着时间增长,罗信最终极有可能会变成“凡胎仙体”,这是修道者究极一生都无法达到的层次。 当然,眼下罗信要做的事情有很多,首要解决的,就是眼前这一家子人! 罗信偷偷地溜入府宅之中,由于不怎么熟悉环境,他干脆就如同小偷一样,一个个小院慢慢地摸索过来。 走着走着,罗信的耳朵不由地微微动了一下,前边似是传来了乐器声。 他顺着声音前行,穿过一个长廊和两个拱门之后,发现前边出现了一个别院。别院的门口站着两个侍女,罗信干脆就绕到了侧面。双脚轻轻一跳,双手攀住墙头,罗信用双手一点点地将身体支撑了起来,当他的头越过墙头的时候,发现大堂内里有一群衣着单薄,甚至可以说是裸露的女人们在弹奏乐曲。 同时还有一个身穿华丽衣裳的女人,正在大堂中央翩翩起舞。 这个女人罗信自然是认识的,她就是罗恒的妾室,五夫人王桂香。 这王桂香虽然样貌长得不怎么样,但身姿妖娆,而且这舞跳得也是相当艳丽曼妙,看得罗信都不自禁地倏然“起敬”。 今天晚上罗信来找的,就是这个王桂香。 反正眼下还有时间,罗信就干脆在边上偷偷趴着。 知道丝竹声逐渐消散,王桂香这才披上衣服,领着两个侍女前往另外一个院子。 罗信干脆上了屋顶,如同小偷一般,踮着脚一小步、一小步地探过去。接着,他小心翼翼地掀开瓦片,朝着下方眯着眼睛瞄。 这一瞄不要紧,罗信顿觉鼻头突然变得十分炙热,那鼻血差点就往外彪。 他连忙仰起头,不禁捂着额头苦笑。 自己两任女朋友哪个身材都不输于王桂香,当初也是夜夜笙歌,在床单和棉被上驰骋冲刺。结果现在仅仅只是瞄了女人的身子一眼,就感觉鼻血狂飙。 而且罗信也没有想到下边的房间竟然是浴室,这王桂香的模样实在让罗信提不起兴趣,而且他也不想跟这个女人在别的方面有丝毫瓜葛,干脆就悄悄地潜入边上的房间,等着王桂香出浴。 罗信在王桂香的房间里等得都快睡着了,这个女人终于慢吞吞地走了进来。 她刚进入内卧,罗信突然从边上蹿出,左手将王桂香抱入怀中,右手则是捂住她的嘴,低声说:“别说话,如果你敢大喊大叫,我就用匕首在你的肚子上捅几个窟窿眼,再划破你的脸!” 第五十五章 拐卖人口,断子绝孙的勾当 王桂香挣扎了几下,但罗信的力气出奇大,她的反抗显得十分微弱。 任何人在这个时候都会害怕,罗信为了缓解她的情绪,则是用略微平和的口吻说:“你放心,我不会伤害你。之所以这么晚过来,是因为大门不好进,而且我相信我跟五夫人所商量的事,你自己也不希望有第三个人听到。” 一听到这话,王桂香不由得转过身来,直直地盯着罗信。 “是你,罗信?” “嘿嘿,正是本公子。” 眼见王桂香没有大喊大叫,罗信则是慢慢松开手。 王桂香后退几步,躲在矮桌的后边,面色阴晴不定地看着罗信:“你来干什么?” “当然是来跟你做一笔买卖。” “哼,我可没那个本事跟堂堂罗大公子做买卖。” 罗信也不废话,径自从怀里取出那一份卖身契,对着王桂香扬了扬,笑着说:“别的可能你没兴趣,但这个我认为你肯定会跟我合作,是吧,王桂香。” 王桂香变成五夫人之后,陈四特意让她改了名,毕竟王桂香这个名是在太土气,如今她叫王钰。 王桂香一愣,脸上原本的不屑之色立即改变成了惊骇,而惊骇之后则是惊喜,她连忙问:“是你杀了陈四?” 看到对方脸上流露出欣喜之色,罗信不由得笑着点点头:“看样子,你对那个陈四也是心怀憎恨呢。” “我恨不得将他千刀万剐、碎尸万段!”说到最后,王桂香脸上很自然地浮现出狰狞之色。 晃了晃手里的纸张,罗信对着王桂香笑着说:“我想,你现在比谁都想要得到我手上这物件,毕竟只要撕了它,你和王桂香这三个字就再没有任何关系,而且你就成了那天上飞翔的小鸟,自由了呢。” 罗信的话引动了王桂香内心最为渴望的念想和画面,她急忙问罗信:“你想我用什么东西跟你换?” “我不要东西,我只想知道罗恒囚禁那些奴隶的地方在哪。” 白天的时候,陈三告诉罗信,罗恒与刘仁通之所以关系密切,并非因为他们是亲兄弟,而是彼此之间还有生意往来。 另外,罗恒并不知道自己的亲生父亲是刘弘基,他一直以为自己是罗成的儿子。 罗恒对于刘仁通的价值就在于那些奴隶,罗恒一直都与秦岭中的那些山贼有联系,他通过一些特殊渠道能够获得比东西两市更好的“奴隶货源”,他将奴隶分成三个批次,最次和中等的奴隶都放在市场上贩卖。而最为“资质”最好的努力则是关押起来,通过一些特殊手段进行培训,之后送入某些富商、高官家中。 罗恒是刘弘基人脉关系网中一道必不可少的棋子,如果没有罗恒的奴隶,即便这些关系仍旧在走,但也会相对凝滞,甚至堵塞。 而罗信现在要做的,就是先破坏罗恒的生意,使得罗恒在刘仁通那边失去利用价值。 王桂香定定地看着罗信,问:“你要对付罗恒?” “你可以这么理解。”罗信咧嘴一笑。 “我可以帮你,但事成之后,你要是不认账怎么办?所以……” 对方话还未说完,罗信就开口说:“我罗信说话向来是说到做到,当然,如果你不信的话,完全可以亲自领着我去那个地方,找到之后,我自然会将这卖身契原封不动地奉还。而且现在你的卖身契在我手里,你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不是么?” 有了这张卖身契,王桂香就是一个贱奴。 在大唐,贱奴和普通百姓完全不在一个层次。先不说一个大户人家,就算是普通百姓买了一个贱奴,只要他们手持对方的卖身契,对他们就有生杀大权。卖身契本身就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持有卖身契的一方,就是奴隶的主人,而奴隶在大唐的律法里和牲畜等同,就算是宰了吃,顶多也就是被人谴责一下。 王桂香纵然眼下再光鲜,一旦这卖身契在罗信手中,她就永远无法摆脱“贱奴”的命运。 此时王桂香与罗信不过只有三两米的距离,伴随着灯烛摇曳,都能看清彼此身上的每一个细微动作。 她欠了欠身,很是刻意地将自己肩头上的衣带滑落,同时左手也抚上皮肤细腻的酥肩,娇声轻吟:“嗯,好热呢……” “抱歉哈,我这人有洁癖,那些不干不净的东西我向来是不喜欢吃的,脸闻着都觉得不太舒服。”罗信显得很平淡,这王桂香模样一般也就算了,一想到她平日里的行径罗信就有些作呕。 罗信的话使得王桂香的脸色变了变,她忙将自己滑落的衣带扯起来,冷着声音说:“既然如此,劳烦大公子出去等候片刻,待奴家换好衣服再来伺候您。” 罗信点点头:“我在后门等候夫人。” 罗信按照原路返回,在后门约莫等了十来分钟左右,后门缓缓打开,身披长袍的王桂香带着一个侍女缓缓走出。 王桂香朝着罗信看了一眼,轻声说:“大公子,走吧。” 说着,王桂香带着侍女转身朝着深邃的箱子里走去。 长安城有着许许多多的巷子,在外边的大街上看不出来,而人一旦进入,若是不熟悉的人就会等同于进入一个巨大的迷宫。 特别是眼下这样的阴暗环境,人一旦不如深巷,很容易会迷失。 王桂香走得并不算快,罗信也是缓缓跟着。原本罗信以为罗恒安置那些奴隶的地方会在相对偏僻的位置,结果没有想到的是,竟然就在罗恒府宅后边不远的地方。 在漆黑的巷子里拐了大概三次之后,王桂香在一个拐角处站定,她微微侧身,对着罗信说:“前边巷子尽头有一道门,进门之后是一个房间,里边看上去是个很简单的房间,一般有两个人把守,入口在衣柜里面,沿着地道往下走,那些人都被关在房间里。” 罗信不由得皱了皱眉头,对着王桂香问:“罗恒为什么要把那些人都关在这么隐秘的地方?既然他们是奴隶,按照大唐律法奴隶允许自由买卖,没必要这么偷偷摸摸。” 王桂香冷冷一笑,她身边的侍女手里提着一盏灯笼,尽管光线不是很明亮,但罗信还是在她的脸上看到了一种深恶痛绝的笑容:“大唐是允许自由买卖奴隶,可是现在不打仗了,贫民百姓不再颠沛流离,也能吃饱饭了,谁还会愿意将子女卖给他人为奴为婢?” 联想到王桂香的身份,罗信当即说:“人口拐卖?难道说,罗恒一直在暗地里干拐卖人口这种断子绝孙的勾当?” 第五十六章 你们想不想回家 没想到罗信会用“断子绝孙”这样的词汇,王桂香定定地看着罗信,问:“大公子,你此番来,究竟是为什么?” “救人啊,顺便断了罗恒的财路。”罗信咧嘴一笑,“五夫人门道很广,我想就算罗恒这棵大树倒了,也能够另攀高枝吧?” “你、你真要这么做?” “当然,我罗信向来说到做到。” 王桂香一下子就沉默了,她又突然抬头看向罗信:“既然大公子是真心要救他们脱离苦海,那奴家再告诉大公子一个秘密。” 罗信眼睛一亮:“什么秘密,说来听听?” 王桂香还是显得有些犹豫,她不知道是否要相信罗信,毕竟从小到大,她实在是吃了男人太多的苦了。 见王桂香有些迟疑,罗信笑着说:“我说五夫人,都到这个时候,你有话就直接说出来吧。尽管咱俩之前有些过节,但过去的事情都已经过去了,人都是要往前看不是?” 王桂香直直地盯着罗信,好一会儿才说:“大公子,令尊是受世人净重的英雄豪杰,希望你也能与他一般信守承诺。” “妥妥的。”罗信拍着自己的胸脯说。 “这里面关着的大多都是刚刚拐来的孩子,罗恒买通了城门守卫,之后将这些可怜的孩子关押在此,里面暗无天日,这些孩子会在里面关上一个多月,磨去他们所有的锐气,同时也让他们感到无限的恐惧和孤独。而后罗恒会与万年县令勾结,通过一些特殊手段,让这些孩子变成真正的奴隶。”这时候,王桂香突然凑近罗信,她那香香软软的身子完全倚靠在罗信身上,对着罗信的耳畔小声说,“罗恒会从这些孩子里分男女挑出,女的会被送到醉仙楼;而男的则是送到另外一个地方。” “什么地方?” “这个我也不知道,罗恒在这方面做得很隐秘。但是我知道醉仙楼所有女人,包括醉仙楼花娘的卖身契在哪。” 罗信愣了一下,没想到王桂香这么一个小小的侍妾,竟然还知道这样的秘辛。 他问王桂香:“你想要什么?” 出乎罗信意料的是,王桂香并没有狮子大开口,更没有装可怜、博同情,而是用一种平淡如水一般的口吻说:“我唯一的要求就是你能让这些孩子都活着回到他们父母身边。” 烛火仍旧摇曳着,昏暗而看得不太清晰,但一开始罗信严重那容貌普通而平凡的王桂香这一刻却变得异常柔美而纯净。 罗信点点头,沉声说:“还是那句话,包在我身上!” 说着,罗信随手就将怀里的卖身契递给王桂香。 王桂香接过卖身契,探入灯笼之中,定定地看着这份卖身契燃烧殆尽。 随后她从腰间取出一把钥匙,递给罗信:“你进入衣柜之后,沿着地道的台阶走,走到第十七个台阶的时候,左手边的墙壁上有几块砖是可以移开的,里面有一个柜子,醉仙楼那些女人的卖身契都在里面。” 说完,王桂香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看着王桂香的背影,罗信笑着说:“五夫人,不,王姑娘,我建议你近段时间还是早点找好下家。” 王桂香没有回头,却是娇笑一声:“多谢大公子提醒了。” 待那微弱的烛光逐渐淹没在黑暗之中,罗信这才拐弯进入巷子。 正如王桂香所说,巷子尽头的确有一道门。门关得很严实,罗信先是伸手敲了敲,不多时里边就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谁?” 罗信没有应声,继续敲门。 门从里边开了,就在门打开的瞬间,罗信的眼眸紧紧盯住对方的脖子,右手如同毒蛇一般迅速探前,极为精准地掐住对方的咽喉! 不等对方反应,只听“咯啦!”一声,罗信直接捏断了他的脖子。 “谁?” 床上躺着一个男人,男人刚刚坐起来,罗信箭步上前,冲到对方的面前,双手分左右扣住对方的头儿,狠狠一扭! 男人的脖子成了螺纹状,即刻毙命。 而后罗信又将门重新关上,并且上了门闩。 屋内没别的摆设,罗信从开门那人的衣兜里取出六把钥匙,径自走到衣柜面前,伸手打开。衣柜内的确有一道门,推开门里边就是一个阴冷的暗道。 从桌面上端起油灯,罗信一头就扎了进去。 这条暗道一直向下延伸,按照王桂香之前说的,罗信一直数着台阶走。走到第十七个台阶的时候,罗信就伸手朝着左边的墙壁夫摸。 结果他还真的从墙壁上很是轻松地扣下了几块砖,取下砖块之后,里边真的是一个箱子。 用钥匙打开箱子,罗信发现箱子里装着的还真是卖身契,而且都是女人的。 有趣的是,这箱子里竟然还有一个暗格,暗格也是卖身契,但是只有一份,上边的卖身奴的名字叫,余香。 由于这个名字听着很有意思,而且还是藏在暗格里,所以罗信干脆将它取了出来,贴身携带。 箱子里一共有三十几份卖身契,份数虽然不多,但这些人极有可能是醉仙楼最红的姑娘。 罗信抱着箱子缓缓向下走,暗道走到尽头,前边是一条长廊,长廊两边都有房间,一扇接一扇门并排过去,左右各有三扇。这样的布置,看上去就像是监牢一样。 每一道木门上都有一个窗口,罗信站在窗口上,朝着里边看进去。 里边漆黑一片,什么都看不见。王桂香说得没错,孩子们的锐气已经被这无尽的黑暗磨光,罗信站在门口朝着里边喊了几声,都没有人反应。 而当他将木门打开的时候,里边的孩子非但没有冲出来,反而个个都蜷缩在角落里。 眼下罗信站着的这个房间有一股异味,甚至可以说是有点臭。在墙脚里蜷缩着三个孩子,而且都是小女孩,年纪大概在十一二岁左右。 罗信将手里的油灯晃了一下,仔细看着她们,发现这三个小女孩模样清秀可人,尽管头发凌乱,眼神涣散,但通过她们的眼眸,仍旧能够看到一丝灵动。 “你们三个,想不想回家?” 三人连连点头,尽管大门已经打开,但是没有罗信允许,她们眼睛只是看着大门,却不敢迈出一步。 “跟我走吧。” 罗信连续打开六道门,每隔房间里都有孩子,但数量不等。 他将这些孩子都带到走廊上之后,发现一共有十四人,男八、女六。 当罗信要离开的时候,身后却是有人抓了抓他的衣服,伸手指向走廊最深处,轻声说:“那里还有一个人。” 第五十七章 公子,我不想死 罗信皱了皱眉头,问拉他衣服的小男孩:“不是只有六个房间吗?” 罗信数了数手里的钥匙,只有六把。 小男孩又说:“那个房间里关着一个姐姐,她很久以前就关在那里了。我们每三天都会出去看一下太阳,晒一下阳光,可那个姐姐从来没有出来过。” 这时候,又有一个小女孩说:“那里臭死了,管她干嘛呀?” “就是,听说她已经关了好长时间,没准她已经死了。” 小男孩连忙说:“不会的,不会的,前天我还跟她说过话,她说她想喝水。” 前天? 罗信二话不说当即端着油灯快步来到走廊的尽头,眼前这扇门与另外六扇都不同,这里没有那一扇小窗,门也是严严实实的。 将气运于手掌当中,五指回握成拳,罗信对着身前的门倏然挥出迅猛一拳! 木门应声而开,罗信正要迈步进步,一股极为浓郁的恶臭就飘散了出来。 这种味道已经到了一种不言而喻的程度,就算是屎堆、垃圾场都比这要好一些。 不过门既然已经打开了,罗信索性憋着气走了进去, 他手里端着油灯,通过昏暗的光芒,发现前边的角落里趴着一个女性。她显得很脏,头发披散着,看不清她的样貌。但是她非常瘦,瘦得就如同只剩下皮包骨一般。 罗信端着油灯走到她身边,而她仍旧没有反应。 而当罗信将她翻过来时,发现她又干又皱的嘴唇微微颤抖着,显然是想说话,却发不出声音。 她的状态很差,距离死亡已经不远了。 一般这个时候,换成任何人恐怕都不会救她。罗信仍旧屏气缓缓蹲了下来,并将耳朵凑到了他的嘴边,问:“你想说什么?” “救、救我……” 她的气息十分虚弱,而罗信也没有多想,径自低下身,伸手将她那全身都泛着臭味的身躯抱了起来。 她的身体很轻,轻得仿佛真的只剩下了骨头和皮。罗信低头对着她说了一声:“坚持住,我马上带你出去。” 罗信让小男孩抱着木箱子,另外一人护着油灯,一行人缓缓进入密道。 出了密道,大门仍旧紧闭着,说明没有人进来过。罗信让边上的小孩去开门,而后自己则是带着这批孩子前往一个罗恒就算想到,也不敢进去的地方——卢国公府! 卢国公府罗信来不止一次,那守卫自然认得罗信。两名守卫眼见罗信抱着一个不人不鬼的东西,身后跟着一票漂漂亮亮的少男少女,其中一人急忙迎上了,而另外一个则是冲入府内。 “你们国公爷和二公子在府上吗?”罗信连忙问守卫。 “二公子今晚当值,国公爷在。” 尽管罗信跟程咬金关系还没有程处亮那么亲密,但他带着这一票奴隶进来,肯定是要知会程咬金的。于是就让人通知程咬金,而他则是和这些少男少女留在客厅里等候。 众人在等候的时候,罗信特意将自己的外衣脱了下来,书生的衣服十分宽大,摊在地上就跟床单一样。罗信怕女人脏了卢国公府的地面,就让她躺在自己的衣服上。 随后他对着边上的一位侍女说:“请问,能给我一杯温水吗?” 待侍女端来一杯温水,罗信就坐在地上,让对方倚靠着自己的胸膛。 看她的样子应该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喝过水了,罗信用自己的手指沾了沾温水,将沾湿的手指小心地点在她的嘴唇上。随着温水将她的嘴唇一点点打湿,并丝丝地融入她的口中,罗信发现她开始有节奏地吞咽口水。 整个过程并不算长,当她张开嘴唇的时候,罗信这才一点一点地喂了她半杯水。 与此同时,在程咬金府宅一个相对比较偏僻的庭院里,程咬金、李世民,还有一个头发斑白的老帅哥正围着一张八仙桌坐着,桌面上放着一张地图,左上角有“辽东舆图”四个字。 李世民伸手指了指辽东半岛部分,上书“高句丽”三个字的疆域,对着头发斑白的老帅哥说:“药师,按你的意思,朕不该打辽东?” 头发斑白的老帅哥微微摇头,却又跟着点点头:“陛下,不是不打,而是时候未到。眼下马上就要到秋收了,这个时候出征肯定不行。再者,辽东一带入冬之后,气候苦寒,咱们的水军不一定忍受得了。还有,从蓟州出发到高句丽,途中虽然有营州补给,但补给有限,这一段路程极为漫长,士兵携带的粮食根本不足,咱们这是未打先衰啊。” 李世民恨恨地看着头发斑白的老帅哥,拍着桌子说:“那朕就亲率五万骑兵,杀入高句丽!” “陛下,使不得!高句丽人本就擅长马战,他们且战且退,从不在乎一两城的得失,咱们大军杀到,他们提前就会撤出,如此往来消耗的都是咱们的粮草,不出两月,待粮草耗尽,酷寒又至,只能撤军。” 尽管李世民脸上满是怒意,但他还是控制了下来,对着头发斑白的老帅哥问:“那你说怎么办?” 头发斑白的老帅哥正要开口,这时候,一个中年男人在很远的地方敲了敲竹竿。 程咬金当即起身,朝着中年男人所在的位置看过去。他对着李世民说:“陛下,末将家中来了客人,先……” 李世民看上去显得有些烦躁,有些不耐烦地说:“什么客人?能在这个时候过来的人,也不是普通人吧?” “这个末将也不是很清楚。”说着,程咬金对着那中年男人招了招手。 中年男人弓着身子,快步过来,他都没敢看李世民,对着程咬金小声说:“老爷,罗公子来了,还带了好多孩子。” “谁家的公子,咱们长安还有哪个姓罗的大族?”李世民皱起了眉头。 中年男人不敢吭声,程咬金则是急忙开口:“陛下,是罗成的嫡长子,罗信。” “哦……是那贪财的混小子啊。”提到罗信,李世民的表情稍稍显得好了一些,“朕记得那小子还欠朕一本书来着,走吧,朕也随你去看看。” 不多时,程咬金风风火火地赶到了大堂,李世民和头发斑白的老帅哥则是站在旁边的窗户外,看着室内。 眼见罗信怀里抱着一个臭烘烘、比乞丐还要可怜的女人,程咬金不由得快步走了过来,问:“贤侄,这是怎么回事?” 第五十八章 登高除梯、釜底抽薪 身为卢国公,在靠近女人的时候,程咬金很自然地嗅闻到了异常难闻的异味。不过他也仅仅只是皱着眉头,并没有太大的动作和表情,粗犷的脸上反而流露出一丝担忧和关切之色。 “伯父,我身边这些孩子,是被人拐卖到了长安,他们都是良家子弟。”说着,罗信转头对着边上的少男少女说,“你们谁还记得自己的家乡在哪,跟这位伯父说说。” 罗信这话刚刚说完,之前那个劝罗信救这个女人,并且手中抱着木头箱子的小男孩从人群里走了出来,他将木箱子放在罗信身边,随后对着程咬金拱手道:“小子拜见伯父,小子老家并州太原,属太原狄姓旁支。” 小男孩的话让罗信也不由得愣了一下,他没有想到,这些孩子里竟然还真有氏族子弟。 小男孩这么一开口,边上又有几个孩子站了出来,自报家门。 程咬金忙转头对着罗信问:“贤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是从何处将这些孩子救出的?” 罗信用比较快的语速说明了经过:“伯父,这事说来也怪。昨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我梦见了我娘。她什么都没说,就只是看着我,看着看着,然后她嘴里就吐出了黑色的血水。” 听到这话的时候,程咬金连忙道:“黑色的血水,难道她中毒了?” 罗信顺着程咬金的话点点头:“我师父也是这么说的。” “你师父?” “哦,我忘记说了。前些日子,我无意间遇到了我师父,他说我有学医的天赋,就收我为徒。”罗信不待程咬金问,直接开口,“他老人家姓孙,在杏林有‘药王’的美称。” “药王孙思邈?”程咬金吓了一大跳,“他不是在太医署么,听闻是陛下还御赐了他一个道号,叫妙应真人。” 说这话的时候,程咬金还特意朝着窗户位置瞄了一眼,他发现李世民和头发斑白的老帅哥已经朝着这边走了过来。 罗信抓了抓头,苦笑着说:“这个小侄就不太清楚了,我才入门呢。师父认为这个梦乃是‘空穴来风,必定有因’,我娘极有可能是因中毒而仙逝的。所以,我特意回长安进行了一番调查,调查到一半,我就在罗恒府宅后边的一条暗巷里发现了一个十分隐秘的地方。而后通过调查得知,罗恒这小子和贼人勾结,四处作案。他们先是挑好地方,专门找那些品相好、机灵聪慧的良家小孩下手。而后又通过特殊手段运入长安城,就关在那个地下监牢里。让他们饱受痛苦之后,再运往青楼、勾栏,或者别的地方。” “岂有此理,老子现在就去端了他的贼窝!”程咬金豁然起身,满脸煞气。 罗信连忙抓住程咬金的手:“伯父,小侄眼下还要去做两件事,等这两件事做完了,您再动手也不迟。” “哪两件事啊,不会是带着人将罗恒拐卖人口贪的那些钱都搬运出来吧?” 说话间,李世民双手负背,带着头发斑白的老帅哥阔步而入。 罗信的眼力一直不错,但凡看过一眼的人都能清楚记得。自从那次在宋国公府后边的宅院里见过李世民之后,两人就再没有碰面,但罗信还是一眼就认出了李世民,当即将怀里的女人缓缓放下,起身对着李世民拱手行礼:“小侄见过两位……” “你就喊我伯父吧,我与你父亲也是古旧,当年也一同杀敌建功来着。”说着,李世民还特意朝着边上的头发斑白的老帅哥使了一个眼色。 白发老帅哥微微一笑,对着罗信说:“贤侄亦可喊老夫一身伯父。” 罗信这不是傻子,这大晚上的,两人出现在程咬金的府上,说明他们肯定是高官显贵,而且应该也是武将派系的。 就攻打高句丽这件事,李世民是憋了一肚子火,整个朝廷上下就没有人赞同他的,而他自己却有一个不得不打的理由。眼下看到罗信,不自禁地开口问他:“贤侄啊,你打算怎么对付罗恒?” 罗信笑嘻嘻地说:“登高除梯,釜底抽薪。” 李世民和身边的头发斑白的老帅哥不由得一愣,而程咬金见了当即对着罗信使了一个眼色:“你这娃儿,莫要乱说话。” “不不,这词儿挺有意思。”李世民阻止程咬金,对着罗信说,“贤侄,快跟伯父说说,何为登高除梯、釜底抽薪?” 罗信抓了抓头,他没想到这个年代的大佬们竟然没听过“釜底抽薪”,当即解释说:“老话说,胳膊拧不过大腿,小侄我不过只是第一个小小作坊主,想要跟有夔国公当后台的罗恒对抗,自然不能硬来。所以呢,必须以柔克刚,说难听点的,就是玩阴的!” 李世民从小就认识很多绿林莽汉,对他们那种粗糙的性子,以及听起来很顺耳的话有着天然的好感。而罗信这么一说,使得李世民当即眼睛一亮:“喔,说来听听。” “这世上人人都爱脸面,很多人都是因为这脸面而活着,罗恒这小子更是如此。”罗信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让李世民三位大佬坐下,待三人入座之后,他接着说,“罗恒是庶出,无论走到哪,他的身份就已经注定他没有办法拿到台面上。为此,他会更加渴望名利!为了得到名利,会无所不用其极,这些孩子就是最好的证据。” 李世民看了一眼四周的孩子,脸色也是略略沉了下来,点点头。 罗信接着说:“眼下我已经有了他拐卖孩童最好的证据,随时都可以报官。但是,咱不能报官。” “为什么?”这话不是李世民问的,而是他旁边头发斑白的老帅哥。 “官字两张嘴,当我身后没有强而有力臂膀支持的时候,白的都能说成黑的。” 程咬金连忙说:“贤侄,慎言!” “无妨,让他继续说下去。”李世民接着说。 罗信嘴角微微上翘:“既然他渴望名利,那我就让他身败名裂!尽管他这辈子都不希望自己是罗府的二公子,但我会让他知道,如果他连罗府二公子的身份都是假的时候,那种被千万人戳脊梁骨的感受!” 李世民三人都是人精,他们很快就从罗信的话里听出了端倪,李世民当即说:“你的意思是说,那罗恒不是罗家庶出?” 罗信咧嘴一笑:“三人成虎,就算他是,我也会让他变成不是!更何况,他本来就是。三位伯父不知道认不认一个叫刘仁通的人?” 第五十九章 混世魔王,程妖精 李世民低头沉思,显然对这个名字没什么印象;头发斑白的老帅哥直接摇头,不过程咬金却是转头提醒身边两位:“这刘仁通,是夔国公的庶子,那醉仙楼就是他的产业。” “哦,醉仙楼……”在提到醉仙楼的时候,罗信发现眼前这个谈吐不凡,看上去官位比程咬金还要大的男人眼眸里闪现了一丝寒芒。 罗信接着说:“老话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儿会打洞。” 李世民当即拍掌大笑:“这话精辟!” “这孩子遗传了父母的血脉,一般与不是与父亲,就是跟母亲长得有几分相似。” “嗯,对。”李世民点点头,他对着罗信说,“贤侄的模样,与令尊就有六分相似,说起来,乃父当年也是有名的俊儿哥啊。” 罗信笑着说:“三位伯父可能对罗恒没什么印象,但你们如果见过陆恒,就绝对不会将他与家父联系起来,反而会将这罗恒与那刘仁通联系在一起。” 头发斑白的老帅哥下意识地说:“这年龄不对啊,刘仁通也才二十出头吧。” 程咬金怼了头发斑白的老帅哥一句:“药师老哥,刘仁通是谁的种?” 头发斑白的老帅哥当即一愣,和李世民二人对视一眼,后者直直地盯着罗信,问:“贤侄,你可有证据?” “有!眼下侄儿正是要去取那证据!” 李世民当即拍着案几说:“既然如此,待你取回证据,某为你做主!” “侄儿先谢过伯父!” 说着,罗信又对程咬金说:“程伯父,这些孩子就劳烦您先照料一二,还有这位姑娘,伯父若是觉得脏……” “瞎说什么呢!” 程咬金起身就踹了罗信屁股一脚,不过却是被罗信给避开了,他这样一个简单的动作,却是引得李世民和头发斑白的老帅哥眼睛微微泛光。 程咬金的身手他们再清楚不过,这老妖精可是真真切切的“混世魔王”,手中那天罡三十六斧,就从来没有完全使出过。因为打得过的人他前面三斧头就搞定了,而如果遇到三斧头解决不了的对手,那程咬金肯定第一时间退下来,让秦琼、罗成这些高手去杀。 其实,程咬金天罡三十六斧十分厉害,他的身手也丝毫不弱于秦琼、罗成,只不过这老妖精是“能懒则懒”。 只有真正熟悉程咬金性格的人才知道这一点,而且当年那些出生入死的兄弟都给他起了一个外号,程妖精! “你伯父我当年也是放牛娃出生,那夜香、泔水也没少倒过。” “嘿,您别生气嘛。既然如此,那侄儿就快去快回,叨扰三位伯父了!” 说着,罗信当即快步走出大堂。 罗信一离开,李世民就站起身,慢慢地走到大堂门外。待那头发斑白的老帅哥走到边上,李世民问他:“药师,此子如何?” 头发斑白的老帅哥笑了笑,说:“怪才。” “朕看他就是个奇葩。”李世民笑容越来越盛,“不过,朕反倒是觉得这朵奇葩给了朕不少灵感,兴许在对付高句丽方面,他还会有更多的坏点子,嗯……过两日,朕要登门拜访。” 头发斑白的老帅哥惊骇万分地看着李世民,眼睛是眨了又眨。 “瞅啥呢?走,陪朕喝两杯。” 十来分钟后,罗府。 罗府依旧显得十分安静,罗信之前的到访并没有引起骚乱,王桂香回去之后也没有声张。 这罗府其实并不算大,人在其中可能会一时迷路,而一旦上了屋顶那就不一样了。罗信爬上屋顶之后,罗府内部结构一目了然。 罗恒母亲乃是罗府的真正当家人,因此他住的地方,乃是当年罗信母亲住的正院。罗信摸着黑,翻过几道墙之后悄悄地潜入其中。 按照陈三的说法,那份所谓的婚书就在罗恒母亲的床板下面,罗信本来还担心对方这个时候在床上睡觉,结果偷偷进入内屋的时候,发现室内空无一人。 罗信一开始还以为有陷阱,结果站在屋里左右看了好一会儿,确定只真没有人之后,这才偷偷摸摸地掀开被褥,通过昏暗的灯光,罗信还真从床板下发现了一个木盒子,里面装着一方锦帕,这锦帕还绣着花,看上去十分高档。锦帕上面已经清清楚楚地写明了两人的关系,下边还有夔国公刘弘基的签字、印章。 看样子,这并不是说罗恒母亲有多爱刘弘基,这一份所谓的婚书其实是罗恒母亲的一份保障,同时也是对刘弘基的一份制约。 罗信将被褥重新放好,并且抚平之后,又偷偷地离开了房间。 离开的时候,罗信走了另外一个方向,结果刚刚翻过一道墙,在前边的一个小房间里听到了男人如同拉风箱似的喘息声音。 他悄悄贴近,站在墙根仔细听了一会,发现里边传来的大多都是污秽不堪的言辞,什么“夫人你的皮肤真滑腻”、“夫人你的身子好软”、“夫人我的坚挺不”。 还有就是女人嗯嗯啊啊,以及各种不堪入耳的声音,从字面上去听,应该就是罗恒的老娘给他老爹戴绿帽了,而这个奸夫应该是个健壮的家丁。 罗信虽然不是初哥,但听得也是有些烦躁,话说自己虽然已经有个美人小娇妻,但眼下只能看、不能吃,每天晚上只能对着月光吟诗: “日照香炉生紫烟,黄河之水天上来。 攀峰不止望登顶,流连忘返欲徘徊。 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 射南射北皆春水,但见群鸥日日来。” 也得亏罗信没有跟飞机过不去,否则他那小屋的墙壁上,铁定满满的都是他的子孙后代。 屋里叫得太欢,而边上却空无一人,看样子这老女人偷汉子已经不是一两次了。罗信冷冷一笑,转身就翻墙出了罗府。 离开罗府,罗信再一次悄悄地来到那个藏匿拐卖儿童的监牢,罗信之所以来是想再看看有没有遗漏什么。 可是,当罗信进入房间,站在柜子面前,伸出双手刚刚推开暗门的时候,却是发现前面暗道里突然闪过一道影子,紧接着黑暗之中就有一股凌厉的气息朝着他的面门直刺而来! 第六十章 余香 避无可避! 黑暗中罗信的双手还来不及收回,那道凌厉气息已在眼前,罗信几乎是下意识地张开嘴,将气息运转于面部肌肉之上,旋即猛地将两排牙齿狠狠咬下。 只听“当!”的一声,罗信竟然用他的牙齿将来人这致命一剑挡了下来。 由于前边还是很黑,罗信只能隐约看到一个影子,他急忙挥手前探,结果就感觉自己的手好像抓到了某种酥绵柔软之物,哎,还真别说,手感挺好的,于是罗信的五指又抓了几下。 “去死!” 伴随着对方一声娇叱,罗信只感觉自己的右手臂传来一阵刺疼,他在缩回右手的时候,左手顺势而上,对着身前人狠狠一推,入手处又是那一种别样熟悉的柔软。 尽管不得不承认对方的身材极好,但在这样的危险关头,罗信也不可能理会对方的性别。他认为这个黑影应该是罗恒的人,她之所以出现在这里,就是等着罗信自投罗网。 对于任何想要杀自己的人,罗信不可能会手下留情,将对方推入暗道之后,罗信握紧双拳,尽管看不真切,但他还是凭着感觉对着前方的黑影拼命挥拳。 罗信是真下了杀心,因此每一拳挥出都霍霍生风,猛烈的气劲震得那黑影连连后退。 黑影显然也意识到自己不是对手,她突然开口:“你不是罗恒?” “废话,老子叫罗信!” 在听到对方传来声音的时候,罗信猛地朝着她扑了过去,将匕首从她手中夺走。 黑暗中,两人又是胡乱地拼斗了一场,这一次罗信手里有兵器,挥舞起来更是没有丝毫的顾忌,直到罗信听到对方传来“呃”一声悲呼,他才意识到自己手中的匕首似乎刺入了对方的体内。 “喂,你没事吧?” 罗信似乎这才想起来彼此之间见过面,而且好像也没有什么深仇大恨。 “你、你究竟是、是谁?” 这女人的声音听上去挺好听的,不过她功夫实在不怎么样,顶多也只能算是花拳绣腿,否则罗信这样的门外汉也不可能会在黑暗中弄伤她。 “刚刚不是说了么,我叫罗信。从名义上来说,罗恒那狗杂种是我弟弟,不过老子跟他有仇。” “你、你……” 女人的气息显得十分虚弱,罗信听着声音觉得不对,急忙转身冲出暗道,从外边带了一个油灯进来。 当罗信将油灯凑近时,发现眼前是一个穿着紧身黑衣的女人。 这女人身姿婀娜、玲珑有致,特别是被罗信扎了一匕首的前胸,那一只手根本就掌握不过来。 “登、登徒子……” 呃,好吧,眼下好像不是研究人家身材的时候。 罗信忙将油灯放在走廊地面上,他伸手将女人蒙面的黑巾摘了下来,好让她透气。黑巾一经取下,罗信不由得愣了片刻。 随着摇曳的微弱灯光,罗信看到了一张精致而白皙的面容,这是一张让人过目不忘的脸,瑶鼻微挺、那映着灯光的眼眸显得十分深邃而迷人。还有那抹着淡紫色唇彩的润唇,随着她的呼吸,而微微张合着,性感而诱人。 “你是谁?”罗信开口问她。 女人没有开口,她显得十分虚弱,因为罗信的匕首结结实实地扎入了她的胸膛。 “那个,如果你不是罗恒的人,我应该有办法救你。” 女人那漂亮的眼眸宛如黑夜中的珍珠,她眨巴了一下修长的眼睫毛,苦笑着说:“这匕首距离我的心很近,来不及了,咳咳。” 她一开口,就有血水从嘴角里溢出来。 “你跟罗恒什么关系,为什么会知道这里?”罗信问。 但她没有回答,而是依靠着墙壁,看着前面已经敞开的一道门。 “那些孩子……是你、救、救走的吧?” “嗯,是的,他们现在很安全。而且,罗恒今后再没有办法作恶,这一次我会将他连根拔除!”罗信的眼眸之中闪烁着丝丝凶光。 女人好看的嘴角微微上翘,勾勒出一个性感迷人的弧度:“谢谢。” 她这一句“谢谢”,罗信就知道眼前这个美丽而性感的女人应该也是从这里出去的。 “我、我叫余……” 在听到“余”的时候,罗信脑海里很自然地浮现出两个字,当即说:“你是余香?” 女人没有直接回答,笑而不语,同时眼眸之中也浮现出一份难得的温柔。这一份温柔,似是追忆,更似是在怀念,总之很复杂。 而她也没有应罗信的话,同样也没有承认自己就是余香。 她的瞳孔开始涣散,手也是无力地垂了下来。 罗信连忙抓住她那略冰凉,却仍旧十分柔软的纤细素手:“挺住,我真有办法救你!” 这话罗信倒是没有说假,孙思邈告诉罗信,他体内的先天之炁的确能够修复人体的脏器和皮肤,起到很好的疗伤作用。 罗信连忙将余香扶正,他对着余香说:“那个,这个过程可能会有点那啥,不过眼下也就咱们两个,你担待一点哈。” 说着,罗信突然用双手扯开余香左边胸膛的衣服,余香美目瞠圆,全身都为之颤抖了起来。 “别动!”罗信这时候哪里还顾得上男女之分,他连忙从怀里取出一个瓷瓶。 这个瓷瓶里装着的是孙思邈给的止血药,结果瓷瓶取出来之后他才发现,这瓶底不知道什么时候破了。 “要死,师父给我的止血药粉怎么漏了!这下麻烦了,必须要尽快止血,否则我没有办法让你的伤口愈合。” “我、我有……药。” 对方这么一说,罗信忙看向她的腰间,发现她的腰带上系着一个布袋。罗信从布袋里取出两个药瓶。 “左、左……” “啊,什么?”罗信故意靠近,装作没有听到,同时他的手也已经握再了匕首的把柄上。 他这还是第一次用这种方式救人,记得以前看病的时候,医生在给小孩子扎针都是先转移小孩子的注意力,然后出其不意地将针扎下去。 罗信也打算用这样的方法,因此当余香开口的时候,罗信猛地将匕首拔了出来。 在匕首拔出的瞬间,罗信猛地抓起左边瓷瓶,将里边的药粉尽数洒在胸前的伤口上。也不得不说罗信匕首扎的位置很流氓,他只要再往左边一点,就切到那团圆滚滚、肉呼呼的白馒头了。 由于很着急,罗信几乎将整瓶止血药的药粉都洒上去,随后他则是用手糊着药粉和鲜血,将自己的手掌轻轻地按在了大白馒头的边缘。由于伤口的位置很敏感,使得罗信半个手掌都压在了那酥软弹绵的部位上。 “你……” “别说话,现在闭上眼睛,按照我所说的,将我输入的先天之炁引导入你的经脉当中。”尽管心中绮念无限,罗信还是按捺住内心的跳跃情绪,强迫自己安静下来。 很快,先天之炁从罗信的手掌之中源源不断地输入余香的伤口之中。在感受到先天之炁同时,余香同时也发现伤口不再那么疼痛了,似乎血液也很快就停止了往外奔涌。 尽管余香很想告诉罗信用错了药,但在感受到那一份特殊气息在自己体内流窜的时候,余香很自然地将躁动的情绪镇压了下去,开始顺着罗信的引导将那一股十分玄妙的气息融入自己的体内。 整个过程仿佛很漫长,而且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罗信旁边的那一盏油灯里的灯油都耗尽了,四周再一次陷入了无边的黑暗之中。 “嗯……” 不多时,幽暗的地下长廊里传出了一声轻吟。这一声轻吟,宛如清晨的闹钟一般,唤醒了正沉浸在那种玄妙感觉之中的罗信。 罗信的意识刚刚恢复,就感觉入手处一片柔软与圆满,他只感觉自己的手也不知道何时攀上了山峦的巅峰,正触及那么让令无数男人心驰神往、最为绵柔的事物。 空气之中似乎也弥漫开一股十分奇怪的气息,这一份气息闻着有点香,香中还带着一丝丝甜味,十分好闻。 罗信正要仔细去嗅闻的时候,怀里却突然钻进了一具温软的身躯,同时又有一双手儿环住了他的脖子,对方那软得不像话的身子已然完全贴在了他的胸膛上。 第六十一章 君子这词儿,跟我不沾边 “你……” 不待罗信开口说话,罗信就感觉自己的耳朵被两排牙齿轻轻咬住,接着对方稍稍一用力——“嘶!” 罗信轻叫了一声。 耳垂上传来了十分清晰的痛楚,同时又有湿柔软糯的感触自耳垂传来,她那灵巧的杏舌如同一条快乐的小鱼,在罗信的耳垂上游动着。 柔软湿润的唇儿轻轻地触动着罗信耳朵上的每一根神经,她缓缓吹着温温的、香香的气息,轻声说:“昨天就有一个老道说奴家有血光之灾,没想到竟是你害的。方才你倒上来的不是止血药,而是春、春……嗯……” 只听她微吐芳馨,温香的气息开始变得灼热,同时罗信也感觉自己的身体产生了一些变化,身体就感觉置身于炎热的酷暑当中,燥热难耐。 罗信抓了抓头,面带苦笑地说:“那个,真抱歉哈,早知道刚才我就多问一句了。不过既然这样,那就将错就错吧,你放心,我会负责到底的。” 说着,罗信的双手将怀中火热的身子紧紧搂住…… 夜,是静匿的。 但是在黑暗当中,总有那么一两处能够传来悉悉率率的声响。 这声音不仔细听,还以为是两个孩子在嬉闹,因为总不时能够听到呵笑声,虽然音调不高,但总是在这幽暗长廊之中回荡。 慢慢地,笑声停了。 变得断断续续、起起伏伏。 像是有人在轻轻地幽叹,诉说着如同这走廊一般幽暗的过往。 幽叹中,又仿佛带着一层愉悦,转而轻吟、婉转,声声慢慢…… 黑暗中什么都看不清,但外边的声音却总能传入走廊当中。一开始还有打更人经过,但慢慢地,上边传来了风声、雨声。 风里夹着雨,越下越大,那“噼噼啪啪”的声响也在幽暗的长廊里传开。 风,愈发得猛烈了。 时而呼啸,风力之猛仿佛能够将人送上一层接一层的浪潮;时而游曳,带着人在浪潮中徜徉…… 夜总有结束的时候,待外边的天微微露出一点鱼肚白的时候,长廊里如泣如诉的声响也终于止息了。 罗信就坐在自己的衣物上,怀中缠绵着一具温香酥软的身子,空气之中弥漫着一股令人神往、徜徉的气息,但凡只要嗅闻到都会觉得面红耳赤。 罗信由衷地发出一声感叹,这一场鏖战可以说他使出了浑身解数,使得怀中玉人数次登顶高峰,在海浪尖儿上弄潮,最终才软软地依偎在自己怀里。 “死人,奴家苦苦坚守了二十年的贞、洁都被你糟蹋了,你就不能说点情话哄哄人家?” 罗信嘿笑一声,他伸手从边角上捡起一张纸,同时还有一个火折子,对着余香说:“香儿,我这里有一样东西送给你,我想你肯定会喜欢。” 说着,罗信对着手里的火折子轻轻一吹,伴随着零星的光芒将四周微微照亮,罗信将那一份之前藏在自己怀里的卖身契照亮在余香面前。 而余香在看到自己卖身契的时候,不由得惊呼出声,她转头定定地看着罗信,一双白玉手臂再一次缠上了罗信的脖子。 她对着罗信吐着香兰,娇声说:“你、你是怎么找到这东西的?我之前来了三四回都没有寻到。” “嘿嘿,你亲我一下,我就告诉你。” “啵。” 余香身子都给了罗信,哪还在乎一个香吻,当即腻声问:“快告诉奴家嘛。” 罗信知道余香应该是醉仙楼里的“姑娘”,否则技术不会这么娴熟,每一个动作都是媚态横生、令人迷醉不能自己。只是,他实在想不通,这样的娇媚人儿竟然还是个雏。 而余香也仿佛看穿了罗信的内心,她依偎在罗信怀里,轻声说:“信郞,你是不是在想为什么奴家身处花街柳巷,却仍旧一直保持贞洁?” “嗯。”罗信点点头。 在点头的同时,他也当着余香的面,用火折子将那一份卖身契给烧了。 “信郞!”余香惊呼出声,她万万没想到罗信竟然将能够控制自己的卖身契给烧了! 罗信很满意余香这种惊讶的状态,在余香光洁的粉额上亲了一下,笑着说:“要喊夫君。你以为我只有一个卖身契才能控制你么,哼哼,你错了,我还有一样东西能够像绳子一样拴着你,让你永远都没有办法逃离。” 余香一愣,显然没有想到是什么物件还能够控制自己。 而罗信则是低下头,用牙齿轻轻咬着余香娇嫩的耳垂,轻声说:“当然是婚书啦,傻妞。” 余香在微微愣神之后,眼媚都笑着都月牙儿,那眼眸当中仿佛能够挤出蜜来。 她将身心都倚靠在罗信身上,像只小猫一般乖巧地呢喃着:“坏家伙,就知道欺负奴家。” “嘿嘿,那就不好意思咯,你接下来这几十年都要被我欺负呢。”罗信伸手轻轻摩挲着她娇嫩的身子。 “信郞,为什么你不早点出现呢?”余香抬头,媚眼迷离地看着罗信,她的眼眸之中满满的,都是对罗信的情意,这是在这份情意之后,还有一份掩盖很深的神色。 “现在出现也不晚,过往的一切,就当云烟一般消散吧。”罗信笑了笑,接着又突然插了一句,“还有。” “嗯?” “从今往后,喊我夫君。” “嗯……夫君。” 两人又温存了好一会,余香告诉罗信。她和现在醉仙楼的很多姐妹都曾经被关押在这个阴暗的地方,她是十三岁的时候被关押在这里,之后则是被送到了醉仙楼。由于她的样貌出众,而且心灵手巧,他们就特意请人对余香进行了一系列的培训。大概五年的时间,余香一直在苦学技艺,如今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就连武学也是跟一位教她古琴的女子学的。 而她之所以还是雏儿,那是因为,她如今是醉仙楼的花魁。 本来,再过一段时间她就要“出阁”了,结果让罗信抢了先。 听到这里,罗信不由得问:“醉仙楼到底是什么地方?” 余香有些发愣地看着罗信:“夫君不知道?” 罗信微微摇头:“不知道。” 余香不由得搂罗信更紧了,她将整个身子都贴在罗信的身上,呢声款款:“好夫君,你还真是个谦谦君子呢。” “你呀,只能说明不了解夫君我。君子这个词汇,跟我是一丁点都不沾边。”罗信笑了笑,随即对着余香说,“走吧,天快亮了,咱们先离开这里。” 两人很快就将衣服穿戴整齐,余香左肩膀的衣服被罗信给扯断,而罗信则是随手给她绑了起来,打了一个结,没成想这样式更加诱人。再加上余香体态轻盈而纤长,就如同模特一般,什么样的衣服在她身上都显得很好看。 “对了,你现在是先回醉仙楼,还是跟着我回家?” 第六十二章 有我在,你不会死 余香显然已经有了盘算,她对着罗信说:“自然是先回醉仙楼,夫君不知,这醉仙楼背后的老板来头极大,刘仁通只是明面上的一个摆设而已。我们姐妹几人若是想要逃离醉仙楼,自然需要一番周密的计划。” 罗信摩挲着下巴,陷入了沉思。 好一会儿,罗信才对着余香说:“这样吧,你先回去做好准备。我这两天先恁死罗恒那狗杂种,再扣一盆子的屎在刘仁通身上,让刘仁通和他幕后的主子无暇分身。看样子这个醉仙楼不简单,既然你是花魁,到时候夫君我自然有办法帮你赎身。” “嗯!” 有了亲密接触之后,余香对罗信极为信任,分别前二人拥吻了片刻,之后这才依依不舍地分开。 罗信回到卢国公府的时候天已经微微发亮了,程处亮就坐在大厅里等着罗信。 “信儿哥,你可算是回来了。”程处亮显得有些着急。 罗信当即问:“怎么了?” “昨天晚上你不是救了一个干瘦得跟骷髅一样的姑娘吗?她快要不行了。” “快带我去看看!” 程处亮带着罗信穿过回廊和拱门,进入一个小院子,院子里正围着一群孩子,看到罗信进来,昨天晚上央求罗信就那干瘦女孩的小正太连忙跑了过来,对着罗信说:“公子,公子,快救救姐姐吧!” “先别着急,我进去看看。” 罗信连忙进入屋子,那干瘦女子就躺在床上,边上则是坐着一个白发老人,看上去应该是个医师。 “医师,这位姑娘怎么样?” 医师摇摇头,叹道:“唉,她的身子实在太虚了。” “吃药不行吗?” 医师仍旧摇头:“不行,药毕竟是药,她现在的身体就算吃再名贵的药材也没用,反而还会有负面的作用,救人不能,反害人啊。” 接着,医师又长长一叹,说:“老朽行医多年,还未见过像她这样的状况。她的脏器都已经严重萎缩,你看她手臂上的皮肤就知道,已经没有丝毫的水分,眼下就算是喝水,她也补不进去,五脏六腑皆已衰败。看她的样子,应有个把月未曾进水了。真不知道是什么人,竟然如此歹毒。” 罗信想了想说:“医师,我记得我师父说过,只要用某种特殊的方式,刺激一下脏器,然后以炁来修复那些脏器,人是不是就会慢慢好转?” 医师愣了一下,当即问:“尊师是哪位高人?” “家世姓孙,杏林有不少前辈称他药王。” “原来是妙应真人的高徒啊,失敬,失敬!” 罗信连忙还礼,对着医师说:“我刚才的方法可以吗?” 医师凝着眉头,深深吸了一口气,随后说:“只能说死马当活马医了。不过,老朽再用药材煮一桶益气养神、修补身心的药汤,到时候就劳烦公子了。” “好!” 待医师出门,罗信坐在床边,看着床上的干瘦女子。 从骨骼上判断,她的年纪应该在十五六岁左右;她的肤色与一般人有些不同,显得略微呈小麦色。还有就是她的五官,显得比较立体,这样的五官一般汉人是具备的。相较西北的少数民族,她给人的感觉也有些不同。 虽然她现在看上去显得有些枯瘦丑陋,但罗信相信等她好转之后,肯定也是个充满异国风情的美人。 另外,刚才医师说她有一个月没有喝水,一般人一个星期不喝水就死球了,更别说一个月。她能够撑到一个月,可见她身上肯定有着寻常人没有的特质,或者说她练了某种很特殊的法门,这也是罗信很想知道的。 罗信低头看着她,动作轻柔地撩开她的头发,目光柔和地看着她:“你放心,我既然把你从那阴暗地方里救出来,就绝对不会让你死!” 她睁着眼睛,尽管没有开口,那眼眸之种却是闪烁着微微的光芒。 约莫半个多小时,就有一名侍女进来:“罗公子,医师说药汤已经准备好了。” “好,谢谢。” 罗信径自抱起干瘦女子,跟着侍女进了一个浴室,浴室内早已水雾缭绕,在中央位置摆放着一个很大的洗澡用木桶,此时木桶里已经放置着一半的药汤。 侍女想要为干瘦女子脱衣服,罗信则是开口说:“让我来吧。” 说着,罗信动作很是利索地将干瘦女子身上的衣服尽数脱下,穿着衣服就觉得她瘦,清洁溜溜之后瘦得就更加离谱了,真如同那枯瘦的骷髅一般。 干瘦女子显然也因为自己的身体而感到羞怯,不由得闭上了双眼。 不过,罗信眼眸之中没有丝毫的嫌弃之色,而是小心翼翼地抱着她进入浴桶之中。 罗信让干瘦女子盘腿坐在木桶之中,而他也同样坐在她身后,双手放在她的后背上。 “你现在什么都别想,就按照我所说的去做。” 罗信将先天之炁输入干瘦女子体内的过程十分缓慢,过程中,边上又有两个侍女每隔一段时间进来,她们将桶内的药汤通过木桶下方的一个管子排出,之后又将新鲜熬出来的药汤倒入。 如此反复四次之后,干瘦女子突然发出长长的一声轻吟,那声音就宛如人飞到了浪尖上而发出的愉悦声音,十分高亢。 罗信也是缓缓吐出一口浊气,这些药汤其实也有很多是被他吸收了,为此他非但没有感到丝毫的萎靡,反而觉得自己体内的先天之炁更加精纯了。 先天之炁的来源是四周的环境,草药本身就是汲取天地精华而生,可以说整个过程,罗信就等同于是在练功,而且这样的功效十分显著。 有了先天的一次经验,罗信很是干脆地从木桶内站了出来。由于身上的衣服全部都湿透了,尽管边上侍女已经准备好了衣服,但罗信还是有些不好意思,对着两个侍女说:“那个,两位姐姐,能否劳烦你们先出去一下?” 其中一个侍女抿嘴娇笑说:“罗公子,方才你都将那位姑娘的身子看光了呢,怎么现在自己反而害羞了起来。” 第六十三章 寡妇门前是非多,多瞅两眼就是贼 罗信是谁,那可是流氓中的老司机,他笑嘻嘻地对着两个侍女说:“不是我害羞,而是担心我那一尺两寸的物件露起来,让两位姐姐见了,怕是晚上会辗转难眠呢。” 两侍女听了,不由得轻啐一声,纷纷红这脸儿走出了房间。 罗信这才笑嘻嘻地脱下衣物,一边晃着某根粗壮的物件,一边擦身体。 待他自己穿戴好衣物之后,也将干瘦女子从木桶里捞出来,细心地将他身上每一寸肌肤都擦拭干净。 在擦拭的时候,罗信见她面红羞红,两眼紧闭,那眼睫毛也因为紧张和娇羞而颤抖。 罗信见了则是笑着说:“我说过了,我不会让你死的。你看,现在我做到了。” “谢谢公子。” 她说话的时候,还带着一点点口音。 “对了,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迪娅。” “嗯,名字很好听哦。”罗信笑了笑,她的身体还需要休息,罗信也就没再多跟她聊天,而是认真擦拭。 与之前相比,迪娅的身体有了很大的改善,尽管她的皮肤仍旧带着一点小麦色,但与刚才的干裂、粗糙相比,现在则好了很多,也呈现出一份别样的水润和光泽来。 罗信真不愧是流氓中的老司机,他一般擦拭人家的身体,还一边仔细欣赏了起来,这色胚竟然还开始构想迪娅长肉之后的身体会是怎样的衣服光景。 将迪娅暂时安置在小院之后,罗信将她交给医师打理,自己则是出了小院,在下人的指引下,于一个亭子里见到了程处亮,当然还有他爹程咬金。 罗信对着程咬金拱手抱拳,而后依着两人边上的位子坐下,眼见桌面上有吃食,罗信也毫不客气地吃了起来。 罗信越是不客气,程咬金就越是高兴,他对着罗信笑嘻嘻地说:“对了,贤侄啊,你后边怎么去那么久,那边是不是发现新的状况?” 这货吃得正香,很是干脆地从怀里取出那一份丝绢手帕,递给程咬金。 一开始还没什么,程咬金脸色还算正常,可是在看了几眼之后,他猛地一掌拍在石桌上。一开始这桌子还没什么反应,可是不到“两个数”,桌子底下的支柱突然变成了一堆粉荠! 罗信关键时候将桌面上放着吃食的篮子提了起来,他一边啃着里边的鸡腿,一边对着程咬金说:“伯父,别激动,别气坏您身子。” 话是这么说,但罗信还是惊讶程咬金所展示出来的力量,刚才那一掌以罗信现在的能力,无论如何都做不到,他不知道自己在开启第二道“合阳”门之后,能不能达到这个层次。 程咬金看向罗信,问:“贤侄,这东西你是从哪里得来的?” “那老贱婢的床板底下。”罗信随口说了一句。 “她不守妇道,该死!”程咬金怒气冲天,自己的洁白兄弟被人戴了绿帽,但凡只要是个人都会火冒三丈。 而罗信这时候则是不阴不阳地说了一句:“但对方是夔国公呢。” “就算是刘弘基那又怎样!那老东西除了倚老卖老,还能做什么?若不是仗着陛下佑护,他早死三两回了!”程咬金是真的怒了,气得满脸通红,一身煞气。 罗信仿佛这才吃饱一样,将竹篮子放在边上,对着程咬金说:“伯父,以您的身份和实力,自然不用惧怕那刘弘基。但是小侄不行啊,人家乃是堂堂夔国公,他随便动动手指头,就能把我捏死。” 程咬金是典型的人粗心细,罗信这么一说,他不由得缓缓坐了下来,理顺气息之后对着罗信问:“贤侄,看你的样子似乎有办法对付刘弘基?” “我对付人家夔国公干嘛?”罗信笑着说,“眼下要杀我、抢我东海郡公的人是罗恒,又不是刘弘基。” 程咬金愣了一会,满目精光地看着罗信:“就知道你小子有招,快跟伯父说说。” 罗信嘿然一笑,说:“不知道伯父您有没有听过一句话,叫‘三人成虎’。” 程咬金一脸懵哔,二他边上的程处亮则是解释说:“爹,这是《战国策,魏策》里面的一则典故,一个叫庞葱的人说的话,大概意思是说一人说集市里出现老虎没人信,两人说也不会有人信,而当三个人说的时候,就会有人信了。” 程咬金拍着手说:“我懂了,寡妇门前是非多,多瞅两眼就是贼!” 罗信点点头,接着说:“眼下咱们要做两件事,第一件就是让亮子带人将元和药铺,一个叫张休的抓药伙计保护起来;第二件事,就是找一些七大姑、八大姨,教他们说一句话。” 程咬金父子异口同声地问:“什么话?” “七大姑、八大姨的本事就是捕风捉影、众口铄金,只要将罗恒是他娘偷汉子生的杂种说出来就行,然后呢,将这封婚书,扣去刘弘基三个字,印刷几百份,折成纸飞机满城丢就行了。” 前边那些事好办,这长安城里要找碎嘴的婆娘有的是,只是罗信后边说的“印刷”,程咬金父子俩有些懵哔。 “贤侄,这婚书少说也有几十个字,抄几百份难办啊。” “要不是手头紧,最近蔡侯纸又涨价,我还想整几千份呢。”罗信翻了翻白眼,随后说,“咱们找印刷作坊解决不就得了。” “亮子,咱们长安,有印刷作坊吗?” 程处亮摇摇头:“未曾听说。” “唉?” 这下子换成罗信一脸懵哔了。 “没印刷作坊?” “印刷是为何物?”程处亮问。 “嘶……这个怎么解释呢。”罗信抓了抓头,“我演示一下给你们看吧。” 说着,罗信站起身,他朝着左右看了一眼,之后走到树下,捡了一根比较粗的树枝。他从腰间拔出匕首,切了一小段树枝下来,之后则是在平整的部位开始雕琢一个字。 很快,罗信就雕出了一个“妇”字,他用这个妇字先沾了一下水,之后在被程咬金震碎的石粉上沾了沾,随后就印在旁边的泥地上。 指着地上的石粉字“妇”,罗信对着程咬金父子说:“只要将这些字都雕刻出来,列在一个版面上,然后刷上墨汁,再将纸覆盖上,不就成了?” 程咬金父子对视一眼,两人都张大着嘴,一脸惊骇。 第六十四章 奇葩罗 程咬金走到罗信身边,伸手放在罗信的肩膀上,对着他说:“信儿哥,伯父我是个粗人,从小没读过几天私塾,但伯父知道,你刚刚做的这件事,可是造福全天下的读书人啊!” “是么?”罗信抓了抓头,“哎呀,先不管那么多,只要叫两个会雕刻碑文的石匠来就行了。” “好,印刷的事情,等解决这件事了再说。” 程处亮的办事效率很高,程咬金家的管事刚刚叫来两个石匠,才开始雕刻字呢,那个叫张休的药铺伙计就被程处亮带来了。 在罗信的威逼利诱之下,张休很快就招供了。过去半年多时间里,他的确按照陈三的吩咐,在罗母的药里多放了一味药。这味药单吃没什么问题,但是和罗母的药混合起来,就会产生毒素、造成心梗,一旦动怒或者情绪激动,就会暴毙而亡。 程处亮担心罗信会当场暴起弄死张休,但罗信没有这么做,他却是出奇得冷静。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眼眸之中泛起了森然寒光。 当天下午,罗信就临时印刷出了八百多份“婚书”来,这些婚书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出现在长安的大街小巷。 罗信让一些扒手将婚书塞入一些读书人的衣兜里,折成纸飞机飞入私塾、一些人的家里。又或者直接贴在墙壁上,供路过的人观赏。 更加夸张的是,当罗府门卫第二天打开大门,清扫门前落叶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家墙壁上写满了字! 门卫虽然不认得字,但是在远处的墙壁上竟然还有人画上了各种男女肉搏的画! 一时间,罗府四周围满了人。 “哎,这墙上都写了啥啊?”一个买菜的中年妇女问边上的一个青年。 “我也不识字啊,不过从墙上这画来看,应该是在说着罗府里面有女人偷汉子吧。” 中年妇女一听“偷汉子”三个字,立马两眼放光:“哦,偷汉子啊,那我知道!”中年妇女津津有味地说,“昨晚我家幺儿说了,这罗府里面住的人啊,没一个是真的。现在罗府的当家人不是罗恒么,他是个杂种!是他娘林梅不知道跟哪个野男人生的!” 边上立即有人插话:“当真?” “真!比珍珠还真呢!如果这事不是真的,我咋会知道罗恒他娘叫林梅?” 同样是一个中年妇女听了,不由得开始咋舌:“哎哟哟,我滴亲娘哎,啧啧啧……在我们老家那边,这林梅可是要进猪笼啊。” 这时候,边上又有一个大婶悄悄地走了过来,对着众人说:“哎哎,我这里还有一个大秘密呢。” 一个长得比较猥琐的青年朝着大婶的前胸瞅了瞅:“婶子,你的咪—咪不大啊。” “老娘一口浓唾沫咽死你!”大婶还真对那猥琐青年吐了一口浓痰,她对着边上的人说,“我告诉你们,刚刚我听一个妹子说呀,这林梅不仅偷汉子。她还杀人呢!她在十前就将罗府的正牌夫人和大公子赶了出去,之后又让人在罗府正牌夫人的药里下毒,前些日子,那大夫人就喷血死啦,那一口毒血,都喷满了半个墙壁呢!” “噢哟,好可怜哦。”之前那个中年妇女满脸同情,她问,“那个大公子呢?” “说到这个大公子,他果然是冠军大将军的亲儿子呢。我听说,大公子前些天独自一人杀入一个贼窝,从里边救出了十几个娃,这些娃都是那些贼从别地拐来的良家子,男的为奴,女的为妓。” “这挨千刀的,谁啊,干这种断子绝孙的事!” “喏。”大婶伸手指了指罗府,“不就是那个叫罗恒的杂种么?” …… 于是乎,这一天整个长安城讨论最多的人物就是“林梅”和“罗恒”。 而出现频率最多的字眼就是“杂种”和“奸夫淫—妇”。 本来按照罗信的算计,整件事至少要妘娘两三天时间,然后程咬金才会动用他的关系,开始抓人。 可是罗信万万没有想到,一个小孩子折的纸飞机,竟然飞入了皇宫,并且让一个皇子捡到,而这位皇子手中的纸飞机也落入了李治手中。 李治也觉得这纸飞机有趣,在西苑里飞着飞着,最终落到了李世民的脚下。 李世民没有弯腰,他五指微微弯曲,一股吸力将纸飞机从地面上吸入他的手中。 他也学着李治的方式,将纸飞机投了出去,在发现纸飞机真的能飞之后,李世民不由得两眼泛光:“这物件当真十分奇妙啊。” 纸飞机在空中飞绕了一圈之后,落在了李世民身后的一位绝世佳人手中。她那纤纤素手迅速将纸飞机拆开,看了一下纹路之后,就走到亭子边,从桌面上取了一张纸,很快就折叠成另外一只纸飞机。 将纸飞机投出,使其在空中迅速飞绕了一圈,李治见了,不由得拍着手说:“武姐姐真厉害,看一眼就学会了。” 然而,那“武姐姐”很快就被纸面上的文字吸引了,不由得讶异出声:“咦?” 李世民朝着亭子走了过去,从宫装美人手中取过纸,发现上面的字端端正正,而且有些位置还显得不太清晰。 宫装美人对着李世民说:“陛下,这上面的字,像是如同印章一般印上去的。” “嗯,的确如此啊。”李世民点点头,脸上随即流露出一丝笑意,“这混小子果然是奇葩,竟然还能想出这样的法子来。只不过,这蔡侯纸的质地还是软了些,却又符合他贪财省钱的性子,也只有他才能做出这么不着调的事情。” 宫装美人美目微微泛光,她跟了李世民好几年的时间,从未见这大唐皇帝、天下第一人脸上流露出这样的表情来。 而这时候李治则是笑着应了一句:“父皇,您说的这个人,应是信儿哥吧?” 李世民一愣,不禁问李治:“稚奴,你与那罗信很熟么?” 李治可不敢告诉自己老子,他找罗信是为了过段时间在“赛文会”上夺冠,好暂时断了李世民给晋阳公主招驸马的念想。他早就想好了借口,对着李世民说:“孩儿之前在妙应真人的道观里见过他,眼下咱们皇宫里盛行的飞鸿笔,就出自他手。” 李世民听到这话,不由得开始轻抚自己不算长的胡须,沉吟道:“这个罗信总是不断地给朕惊喜,看样子朕也该出手帮帮他,也好将这件事先遏制,免得朝着不可收拾的方向发展。” 说着,李世民突然低喝一声:“来人,传刑部尚书张千进宫!” 第六十五章 不能当皇帝儿子,但可以做女婿 李世民说话的间隙,转头看向身后,结果发现李治正一脸欣喜地与宫装美人说话:“武姐姐,信儿哥这人真的很有意思呢,还有哦,他家里也有一位与姐姐不遑多让的美人娇妻呢。妙应真人前些天还收了这位美人为徒,传她医术。” 眼见李治这么“黏糊”宫装美人,李世民的眉头都拧在了一起,再联想到太史令李淳风的话,李世民不由得开口说:“既然你们对那罗信这么有兴趣,过两天就随朕一同去他家好了。” 宫装美人微微错愣,她眨了眨眼眸,微微垂下螓首,轻声应命:“奴婢遵命。” 再说罗信,这货此时正在小院里的卧房里,陪着迪娅在说着悄悄话。动手动脚什么的就不用多说了,罗信以治疗为名,将迪娅全身上下摸了个遍。不过他在“摸”的时候,的确是用先天之炁修复她的身体。 眼下迪娅已经能够吃米粥了,偶尔还能娇羞地抗议一两声,当然,她的抗议往往是无效的。 不过,说到迪娅的身份,罗信一直觉得奇怪,因为那些卖身契里并没有迪娅的名字。 现在迪娅状态还算不错,罗信就开口问她:“迪娅,你老家在哪啊?” 一提到自己“老家”,迪娅的眸子一下子就湿润了。 “哎哎,别哭、别哭,如果你想家的话,什么时候我带你回家探亲好了。” 没想到罗信会说这样的话,迪娅也不知道哪来的力气,突然抓住罗信的手臂,用一份恳求的目光看着罗信。 虽然她话不多,但罗信还是拍着胸脯说:“放心,我向来说到做到!只不过你现在要乖乖养病,等身体好了才能乖乖地当我小女奴啊。” 罗信说话的时候,手指已然轻轻地点在迪娅那比一般人还要挺的鼻尖上。而她自己对于“女奴”这个身份并没有丝毫的排斥,早在罗信抱着她离开那个又脏又臭的房间时,她的人、她的心,以及她的灵魂都已经属于罗信了。 眼见迪娅目光灼灼地看着自己,罗信的头也是缓缓低下,两人的鼻尖不断地靠近。 当罗信就要吻上迪娅那略厚的性感红唇时,门突然被人推开,就听程处亮大喊:“信儿哥,信儿哥,快,快!” 罗信站起身,看向气喘吁吁的程处亮:“啥玩意儿啊,火急火燎的?” 程处亮整张脸都被憋红了,他缓了好一会气,才对着罗信说:“快点,外边有圣旨!” “啥玩意儿?”罗信一时间有些发懵。 圣旨,圣旨跟他有什么关系? “哎呀,你快出去接圣旨啊!那圣旨是给你的!” 现在罗信整个人是蒙圈的,因为就在几秒钟前,一个太监当众宣读了圣旨,圣旨的内容很简单,李世民终于将“东海郡公”这个爵位落实到人,砸在了罗信的头上。 尽管罗信和罗恒一直在争夺这个东海郡公的爵位,但罗信却不知道东海郡在哪,这个东海郡公有什么权利,每个能“收租”多少银钱。 当罗信双手接过圣旨的时候,那些太监转身就走。 就这么搞定啦? 罗信还是有些懵哔。 按照电视剧的桥段,不是要请那些太监进屋喝茶,然后送上一两箱金银么? 眼见太监走出大门,罗信不由得转头看向身边的程咬金:“伯父,怎、怎么回事啊?那几个太监走得也太潇洒了吧,咱们不用拿点银子犒劳一下他们吗?” 听到罗信这话,程咬金也是有些懵哔:“犒劳这些没卵蛋的贱人作甚?” 接着,从程咬金的话里罗信终于知道,李世民对太监管制得极为严格,而且皇宫里的太监数量一直控制得十分严格,李世民本身对于太监这个身份也是深恶痛绝的,因此还真没听过他宠信哪个太监,以至于皇宫里所有太监的地位都普遍不高,也没有哪个大佬,或者官员真把他们当人看的。 罗信点点头,“哦”了一声。 但同时,他也是第一次感受到了皇权的可怕之处。 细想起来,罗信和罗恒两人拼死拼活争抢的不就是皇帝丢出来一块肉骨头么? 眼下,主人家随手就赏给罗信,而这个罗恒…… “对了,罗恒那杂种现在怎么样?”罗信问程咬金。 不待程咬金说话,程处亮就笑着说:“半个时辰前,同样也是一份圣旨送到了罗府,陛下收回了罗恒的一切职务,发配到西北充军了。还有那罗府,现在是你的了,那个老贱婢因毒害大妇、生活不检点等罪,被太监当场灌了毒药,死了。” “嗯?” 罗信两眼瞠圆,此时此刻,他非但没有丝毫的庆幸,反而是感受到了皇权的真正可怕之处。 看样子,在这时代,对于当权者来说,想要一个人死,实在太简单了,往往一句话就能让人倾家荡产、家破人亡。 而程咬金显然是看透了罗信的内心,他挥退了四周众人,亲自领着罗信前往偏院。 三人坐下之后,程咬金对着罗信说:“怎么,怕了?” 罗信一愣,条件反射地起身:“开玩笑,怕个球!信哥我从小到大还真没怕过谁!” 程咬金伸手又将罗信按在了椅子上,脸上带着一份坏坏的笑:“你小子啊,跟你爹一个糙性。看似好像心思细腻,其实啊,还不如我整个大老粗来得精明。身为一个普通老百姓,远离朝堂纷争,安安分分地过一辈子。说起来,这日子是挺美的,却也是清淡无味的。男儿在世,当提三尺青锋,立不世之功!” 罗信耸耸肩,苦笑着说:“可是,很多时候无论你做得有多好,一旦上边那位要砍你的头,也就是一句话的事情。” “蠢!”程咬金没好气地横了罗信一眼,“这位子坐得再高,他也是个人,也有七情六欲,也是要护短的。” 让程咬金这么一说,罗信似乎抓住了某个要点,但又一下子不明确。 “举个例子。”程咬金伸手拍了拍自己边上的程处亮,“你可知道,伯父当初是在多少人里杀出重围,将清河公主驸马这个身份夺下来给亮子的不?” 程咬金又说:“你小子呢,人聪明、反应也快,但唯独对着朝堂纷争不太清楚。别以为陛下高高在上,其实他也是个人,他也需要自己的亲信,更需要一个他能够清清楚楚知道这个人底细、性情的人。当然,这个人如果是他家亲戚,那再好不过了。” 说到这里,罗信一下子就被点醒了。 什么叫成为皇帝家的亲戚? 当皇帝的儿子,自然不可能,但是可以当他女婿啊! 老话说“一个女婿半个儿”,只要成了大唐公主的驸马,那今后的路的确会顺畅很多。 一提到公主,罗信脑海里很自然地浮现出了晋阳公主那清丽可人的身姿…… 第六十六章 调戏公主 对于罗信来说,他与罗恒的争斗算是结束了,而在接到圣旨之后,罗信并没有利马搬入罗府,而是坐上马车,带着迪娅先回家。 从地牢里救出来的那些孩子都被刑部的人接走了,很快就会送回他们老家,而迪娅是个特例。她没有卖身契,而且在罗信的特意隐藏之下,官方人员根本就不知道迪娅的存在。 而罗信也是存了私心,这迪娅他是要定了。 罗信径自带着迪娅进了山,将她交给孙思邈调理,有李妘娘在边上照看,迪娅回复得也快一些。 而罗信在之后的三天,则是一头扎进了炼丹房,专心致志地开始蒸馏白酒。 其实蒸馏白酒的原理很简单,过去也比较枯燥,但是,当罗信从炼丹房里抱着两坛酒出来,摆放在桌面上时,向来不怎么饮酒的孙思邈也不由得动容了。 “师兄,这酒好香啊,这种香气还从未闻过。”李兮顏也是凑近嗅了嗅。 其实罗信的蒸馏白酒,和孙思邈的炼制丹药,性质是一样的,目的都是“提纯”。 孙思邈炼丹几十载,他还从未想过在酒上下文章。待罗信倒了小半碗酒,孙思邈当即抓起陶碗凑到鼻子前嗅了嗅,随即他深深吸了一口气:“酒乃五谷酿制而成,是为谷物精华所在,再经提纯之后,此酒堪称仙酿啊。” 罗信腆着脸,笑嘻嘻地说:“那就借师父这句话,这酒就叫‘醉仙酿’好了。” “好,好!”说着,孙思邈端起陶碗就往嘴里倒。 “哎哎,师父!” 罗信反应不及,孙思邈已经喝了一大口。他那姿势就感觉跟喝水一样,结果这一口下去,纵然是药王,还是被烈酒的刺激得捂住嘴巴,然后转身,不肯让徒弟们看到师父那般囧态。 接着,罗信特意为李妘娘和李兮顏都倒了一点,对着她们说:“你们可不要学师父,这酒呛鼻得很,要小口小口抿,才有滋味。” 待李妘娘和李兮顏各自端起陶碗,罗信先是很认真地看着李妘娘,眼见那清澈如同山泉水一般的酒水一丝丝地倒入李妘娘那薄唇之中,罗信忙在边上说:“要小口哦,可千万不要呛到了。” 自家夫君这种怜惜和关怀,使得李妘娘更觉得最终的烈酒香醇,虽然有些刺激,但她还是一丝丝地咽下去。 只是李妘娘咽下不久,那绝美的脸蛋上迅速红云遍布,娇艳欲滴。 罗信见了,不由得上前亲了一口。 孙思邈当即骂道:“你这登徒子!这光天化日之下也不知道收敛,你师妹还在呢!” 罗信看了身边羞涩万分的李兮顏一眼,贱兮兮地说:“哎呀,早晚自家人,事先习惯一下也是好的。” 而罗信这臭不要脸的话,并没有引来李兮顏的反感,她则是拉过李妘娘的手儿,二女娇笑着跑开了。 罗信对着边上的孙思邈抛了一个媚眼,笑着说:“嘿,师父,肥水不流外人田,这两个师妹,徒儿我就笑纳啦。” 孙思邈懒得理会罗信这没脸没皮的货,他指着另外一坛酒,问罗信:“这坛子里也放着一样的酒么?” 罗信仍旧是一副贼贱贼贱的表情,对着孙思邈说:“嘿嘿,您猜一猜?” “我猜你个大头鬼!” 孙思邈乃是得道高人,同时更是扬名大唐的名医,他向来是一个淡泊名利、心情平和的人,结果每次跟这“孽徒”说话,都会被他气得七窍生烟。 罗信笑嘻嘻躲开了孙思邈打过来的拳头,对着孙思邈说:“师父,这里边装着的就是我所说的酒精。酒精浓度高,一旦放置在空气当中,很容易就会挥发。眼下徒儿也没有时间搞玻璃,只能暂时用这酒坛子替代。” “玻璃?”孙思邈想了想,问,“你说的是不是琉璃?” “对,那玩意儿在西市卖得死贵,其实都是破烂货,压根就不值钱的。”说着,罗信拆开酒封,顿时一股刺鼻的味道从酒坛里散发出来。罗信取了另外一个碗,倒了一点进去,随后又忙将酒坛封好。 他让孙思邈伸出手,尽管孙思邈不知道这“孽徒”要干什么,但还是依言伸出手来,而后罗信则是用手指沾了沾碗里的酒精,涂抹在孙思邈的手背上。 当酒精涂抹在手背上的时候,孙思邈就是感觉冰冰凉凉,这种感觉和水一样,也没什么不同的。他正要说话,却是惊讶地发现罗信刚刚涂抹上去的酒精竟然很快就消失了。 “信儿,这酒精怎么没了?” “师父,酒精的挥发的速度很快,它不是没了,而是飘散到了空气中。所以,在使用的时候,这容器肯定是越小越好。” 孙思邈点点头,他二话不说,当即抱起酒精就往山下走。 “哎哎,师父,您干嘛呢?” 孙思邈当即转过身,对着罗信说:“还愣着干什么,走,跟为师到山下给人看病去,顺便看看这究竟的功效如何。” “好,好,您慢点走,哎哟,都这么大岁数了还风风火火的,得什么时候整个娘们来管管才行。”罗信一路尾随,一路吐槽。 “你说什么?”走到前边的孙思邈突然转过身来。 “没、没什么,我说师父您年轻时候一定特别英俊,铁定有不少姑娘倾慕吧,师父您出家也怪可惜的。” 结果孙思邈突然来了一句:“为师修的是正一道,又不是和尚?” “哎?”罗信愣了一下,他三两步就跑到孙思邈面前,对着他问,“师父,照您这么说,你以前成过家咯?” 说到这里,孙思邈却又不开口了,反而加快了脚步。 看着孙思邈的背影,罗信笑得很贱:“哼哼,有故事。” 下了山,孙思邈和罗信就近去了小王村。 与此同时,小王村的村口来了一辆又两匹马拉的马车。 村口那几个熊孩子趴在地上,一边用树枝在沙上面写字,一般吟唱:“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停车。” 车内突然传出一个男人浑厚的声音,紧接着,车帘子被掀开,大唐皇帝李世民从里边走了出来。 他走到那几个熊孩子面前,低头看着几个熊孩子在沙地上所写的字。 接着李治与美艳绝伦的“武姐姐”从马车上先后下来。 今天她卸下平日里华丽的宫装,身穿一件很是简单的罗裙,但即便如此,她的出现,还是引得边上几个农人的频频注目。 她走到李世民身边,低头很是认真地看着上边所写的字,这些字虽然看上去有些歪歪扭扭,但对于农家孩子而言,他们能够写出这么多字,就已经十分难得了。 李世民笑着问其中一个孩子:“娃儿,这首诗是谁教你们的呀?” 第六十七章 一笑百媚生 李治早已经知道是罗信教的,但他上次见到这些孩子,他们还不会写字,而这一次到访,孩子们已经能写出像样的文字了,这也让李治感到十分的讶异,同时对罗信也是更加欣赏,甚至有些敬佩了。 “信儿哥教的呀。” 一听是罗信教的,李世民不由得点点头,罗信会干出这样的事情来,的确也是在李世民的意料之内。 不过,这首诗却是很值得斟酌,李世民转头问身边的宫装美人:“你觉得这首诗如何?” “寥寥数字,却是将农人辛勤劳作描绘得淋漓尽致,同时也劝孩童们珍惜粮食,难怪陛下对这位罗工如此推崇,果不简单呢。” 李世民笑着说:“你自幼就在朕身边,天资聪慧不说,就连翰林院那些学士们也是对你的才智赞不绝口。而今,朕便带你去见见这朵奇葩,看看你们二人之间能否擦点火花来。” 说话的时候,李世民有意无意地飘了李治一眼。让他感到奇怪的是,李治并未流露出丝毫的嫉妒,或者不适之色。 罗信家李治自然是认识的,由于离着很近,李世民索性不坐马车,徒步而行,顺便看看这附近的民风如何。 三人行走间,就见前方的树下围着好些人。 还未走近,李世民就对着一个头发发白的老人:“老人家,前面是干什么呢?” 这花白老人正是小王村的村长,村长手持拐杖,他见李世民三人气度不凡,当即笑着说:“前边是孙真人和信儿哥在给人看病呢。” 李世民不由得一愣,当即说:“这罗信还替人治病?” 村长笑了笑,说:“您自个儿去瞧瞧,便知晓了。” 李世民三人靠近之后才发现,前边树荫下,坐着两人。 罗信将家里的八仙桌和长凳抬了出来,上面还摆放这一些纸,还有两支鹅毛笔。此时罗信正坐在边上,而为人把脉诊断的人自然是孙思邈。 这看病诊治的设备十分简陋,但前来排队治病的人却是很多。 孙思邈正在检查一个中年男人,他的大腿受了伤,上边的伤口看上去都溃烂化脓了。 “信儿,你先用小刀将这脓和烂肉都割了。”检查之后,孙思邈让罗信打下手。 “好嘞!” 罗信手里抓着匕首,他笑嘻嘻地对着那中年男人说:“牛叔,听说您小儿子过几日要娶媳妇了?” 中年男人没想到罗信会突然问这个,不由得问:“对啊,你问这个干啥?” 罗信伸出手,指着不远处的林子说:“噢哟,那个不是您小儿子嘛,他手里牵着那娘们年纪不小啊,应该不是新媳妇吧,他们进林子这是作甚呢?” “啥?”中年男人猛然转头,朝着罗信所指的方向看过去。 他刚转身,罗信立即眼疾手快地抓起匕首,迅速地将中年男人大腿上的烂肉和脓都刮了下来。尽管动作已经很快,但还是疼得中年男人“嗷嗷”直叫。 “你个‘碎崽娃子’,下手就不能轻点!” 尽管被中年男人骂了,但罗信仍旧是站在一旁没脸没皮地笑。 在看到罗信脸上流露出这般笑容的瞬间,站在李世民身边的宫装女子明显有些发呆,只感觉自己的心头被什么物件撞了一下,然后心跳微微加速,就连身子也略微有些羞热了起来。 李世民的关注点却不在罗信身上,而是孙思邈手里的酒坛,这时候他取了一块面巾,在酒坛里蘸了蘸,随后就在伤口轻轻擦拭着。 这一个动作,疼得中年男人那叫一个龇牙咧嘴,全身都颤抖了起来。 擦完酒精之后,孙思邈在伤口上涂抹药粉,这才开始包扎。 包扎好伤口,罗信将一瓶药粉递给中年男人,正色说说:“牛叔,您千万记住啊,这伤口绝对不能碰水。” “好嘞!”中年男人刚才虽然各种谩骂,而现在则是笑嘻嘻地从衣兜里掏钱给罗信。 “干啥呢?”罗信突然喝问。 中年男人有些懵哔:“给、给钱啊?” “给钱!给什么钱?”罗信没好气地横了他一眼,“我师父是那种俗人吗?他看病救人完全是出自一片善心。若是收了钱,那这都成什么了?” “嘿……” 中年男人笑得很是腼腆:“哎呀,这钱虽然不多,那也是我的一点心意。” 罗信也是笑了,他拍了拍中年男人的肩膀,笑着说:“您也知道不多呀,这赚钱有多难大家伙心里都有数。您这钱呀,还是揣衣兜里,回去之后给我婶子做件漂亮衣裳,若是有余了,再买个簪子,我保证她再不会三更半夜把您踹下床,而是抱着您啃到大天亮咯。” 这荤段子一出,边上的人纷纷附和大笑。 就这样,孙思邈足足看了三十来个病人,很快酒坛里的酒精也差不多快见底了。 最后一位看病的不是别人,正是李世民。 孙思邈在看到李世民的时候,先是愣了一下,他刚要起身,李世民就笑着说:“孙真人,好久不见。” 孙思邈很快就从李世民的眼眸里读懂了意思,轻笑一声:“的确是许久不久,二王爷英姿不减当年啊。” “您老也是啊,鹤发童颜,当真令某羡慕。” 这两人一捧一唱,罗信在边上不由得吐槽一句:“这是我见过最干的商业互吹,哎呀……师父,您干嘛又打我?” 罗信一脸无辜地看着孙思邈,那眼睛里都泛着水儿。 而罗信这样的姿态和表情,却是惹得站在李世民右手身后的武姓美人抿嘴娇笑。 这一笑百媚生,倾国倾城。 罗信看得不仅有些发呆,不过也仅仅只是发呆了一两秒而已,很快就将视线收了回来。既然她会站在这个大人物身后,说明不是小妾,就是贴身小秘了。 再看眼前这个罗信仍旧不知道名字的大人物,年纪看上去虽然有些大了,但仍旧精壮威武,一个晚上玩个三、四屁没什么问题。 别人玩过的女人,罗信向来不会看相。 孙思邈对着罗信说:“二王爷比你那卢国公的伯父还要深受皇上器重,你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娃儿晓得什么?快道歉认错!” 第六十八章 没办法,生活所迫,嘿嘿 这是罗信第一次看到孙思邈这么严肃,但同时也知道自家师父这是在保护他。 而且,罗信发现站在那“二王爷”身后的李治也是不断地对着他眨眼睛。 看样子,眼前这个“二王爷”应该是个相当牛哔的人物。考虑到李治是皇子,还要站在这二王爷身后,那说明这个二王爷应该是亲王,而且辈分应该比李治高。 罗信不知道李世民有几个兄弟,他知道的两个李建成和李元吉都被李世民杀了。而眼前这位既然能够活得这么滋润潇洒,这样的时节带着美若天仙的小秘和皇子出城玩耍,看样子应该和皇帝关系十分亲近。 罗信站起身,对着“二王爷”深深一礼:“小子冒犯了,还请尊驾恕罪。” 李世民见了,不禁笑着说:“我还是不太习惯你这正儿八经的姿态,随意吧,今日我出行就是奔着你小子来的。” “哎,我吗?”罗信指了指自己。 “嗯。”李世民伸手指着罗信身边那个酒坛问,“方才就见孙真人在医治病人溃烂伤口的时候,都会擦拭这酒坛里的酒,敢问这酒有什么功效?” 孙思邈微微一笑,说:“启禀二王爷,这酒坛里装的并非酒,而是小徒近段时间特意炼制出来的酒精,乃是酒之精华,对于处理伤口、消毒消炎有奇效。” “哦?” 李世民眼睛一亮,当即伸手将那酒坛抱了过来,当他打开酒坛的时候,顿时被里面一股刺鼻的气味冲了一下。不过,他非但没有避开,反而凑近特意闻了闻。 “嗯……的确有酒味,只不过这酒味也太浓了。” 罗信忙用酒封就坛子盖了起来,笑着说:“那啥,二王爷啊,这酒精就是因为浓度高,才有会杀菌消毒的效果。还有,就你们这酒量还是不要多闻,闻多了会醉。” “这东西能喝?”李世民问。 “酒精不能喝,喝了会死人的。不过,我最近在酿造‘醉仙酿’,这酒倒是能喝,只不过嘛,嘿嘿……” 罗信笑得那叫一个猥琐,而李世民则是抬脚就要踹罗信,罗信关键时候迅速跳开。 “你混小子,就知道吊人胃口,今天你要是不把那酒端出来让本王好好尝尝,本王就赖着不走了!” “哎哟,可别!”罗信连忙笑嘻嘻地说,“小子那破屋子可是家徒四壁啊,您这精贵之躯怎能住呢。醉仙酿我才刚刚酿造出来,统共也就三两坛呢,本打算明天跟亮子他们商量办酒楼用的。” 此时罗信给李世民、武姓美人,以及李治的感觉就是一个典型的商人,那说话的语态、表情可比商人还要商人。 不过,正因如此,反倒是觉得罗信这人与众不同。李世民很快就听出其中味道来,他对着罗信问:“你要和程处亮办酒楼?” “嗯呐,我就是一个小小作坊主,在长安无亲无故的,肯定要拉帮结伙呀。再说了,财分天下人,有钱大家赚,我这醉仙酿一旦上市,保证能够改版整个长安的饮酒习惯!” 李世民抚了抚胡须,对着身后的李治说:“稚奴啊,要不,他那酒楼你也入一成。” 李世民这么一说,李治当即笑着应命。 而这时候,李世民右手边的那武姓美人却突然轻声说:“主子,不知道奴婢可否入个半成?” “你?” 武姓美人的声音轻柔无比,宛若桃李春风,清新怡人、却又能令人迷醉徜徉。 “奴婢再过一年多,就要离开主子的府宅了。出了府宅,奴婢就再无进账,家中还要母亲要赡养,同时奴婢也要为自己准备一份嫁妆,毕竟以奴婢这年纪,纵然想嫁人都难了呢。” 罗信这人很是嘴贱地说了一句:“哎呀,有啥可难的。姐姐要是真没地方去,到时候就住我家,我家宽敞着呢。” “碰!” 李世民突然一巴掌趴在桌面上,顿时四周所有人都禁言不声。 “咋,咋了,我又说错话了?”罗信的眼里又泛起了水儿,那眼珠子滴溜溜地往孙思邈和李治身上瞄。 “好!到时候妧嬅若是真没地方去了,就让她带着老母亲,住你家!” 说着,李世民突然发出十分爽朗的笑声,那笑声当中竟然还有一种解脱之意。 什么情况? 罗信抓了抓头,他转头看向武妧嬅,而她则是对着罗信颔首微笑。 这武妧嬅与罗信所接触到的女性都有些不同,她比一般女性显得更加落落大方,娇媚之中又带着一份古代女性十分难得的从容与自信。 这时候,孙思邈不由得微微站起身,他朝着不远处的天空看了一眼,对着李世民说:“二王爷,这天怕是要下雨了。” “那就去信儿哥家里小坐片刻,同时,我还是对那‘醉仙酿’很感兴趣啊。”说着,李世民对着罗信挑了挑眉毛。 罗信很是无奈地说:“好吧,我先和师父回道观,从再从上边带半坛下来。” “瞧你小子那抠门样儿,唯独这一点跟你爹没半分相似。” 罗信耸耸肩:“没办法,生活所迫,嘿嘿。” 在山道上,孙思邈就告诉罗信,让他等一下无论如何都不要惹这二王爷发怒。罗信应了几声,之后就端着半坛子酒下山了,由于时间很紧,连李妘娘的小手儿都没来得及摸。 当罗信进自个儿家门的时候,外边还真下起了雨。 罗信原本进的是堂屋,发现里边没人,于是走到李妘娘平时用来织布的房间,发现李世民三人正在研究织布机。 看到罗信进来,李世民指着罗信放在角落里的棉花问:“信儿哥,如果我没看错的话,这是发了絮的白叠子吧?” “是啊。”罗信点点头,一个马屁就拍了过去,“伯父您的眼力可真好。” 罗信这拍马屁技巧虽然不咋滴,但李世民却很是受用,他接续问:“你在用这些白叠子纺纱线?” 所谓的纺纱线,就是将植物纤维捻成线,或者纱,这是织布的前一道工序。 罗信又点点头,笑着说:“这些都是小侄之前摆弄起来给拙荆用的,眼下拙荆在师父那里学习医术,这纺纱机和织布机就由隔壁的柳婶摆弄。这眼瞅着就快要入冬了,秋收之后天气就会逐渐放凉,我们穷苦人家保暖设备没富人家那么好,这棉衣、棉被还是要准备的,否则这冬天还是太难熬了。” “棉衣、棉被?” 罗信指着边上的一卷看上去很朴素的布卷,对着李世民说:“喏,就是这个,这棉布就是用棉花纺成纱线,然后织成的。” 李世民将棉布抓在手里揉了揉,接着对罗信说:“这棉布似乎比麻布要更柔软一些。” “嗯,除了柔软之外,它更加保暖、更吸汗。”罗信笑着说,“本来,小侄还打算织布卖来着,但小侄家中没有田地,种不了棉花。而且眼下这个时节也不对,所以就摆弄酒了。” “你所说的棉花,就是白叠子?” 第六十九章 卖酒,给皇帝打折 “嗯,白叠子是咱们唐人的说法,它源自印度。” 李世民下意识地说:“印度在哪?” 听到这话,李世民身边的武妧嬅则是插了一句,说:“主子,印度就是天竺,按照梵语翻译过来,用咱们‘雅言’来说就是印度,天竺的叫法,其实是错误的。这一点,玄奘大师也曾说过。”(注:雅言,就是古代的普通话。) 李世民微微颔首,继续问:“这白叠子大明宫和西内苑倒是种了不少,不过上次朕去看的时候,好像都凋谢了。” 罗信想了想,问:“伯父,这大唐的农业,您能说得上话吗?” 李世民没想到罗信会这么问,不由得想了想说:“应是可以的。” “如果您能向皇帝陛下写份奏折什么的,让一些地区开始种植棉花,我敢保证,在冬天被冻死的普通百姓将会大大减少。这棉花不仅可以织布,还能做填充,制成棉衣穿着保暖;再制成棉被,晚上睡着也舒坦。还有,棉纱可以制成纱布,这玩意儿在行军打仗方面可是能用来救命的。” 李世民一下子就被罗信说到了心坎上,他十几岁就带兵打仗,戎马一生,对于他来说,没有什么比行军打仗更加重要的了。 “快说来听听!” 这时候外边已经下起了雨点,罗信对着眼前三人说:“咱们还是去堂屋吧。” “好。” 罗信先让李世民三人坐下,随后对着他说:“伯父,你们先坐一会,我准备点东西。” 客人来,总要准备点吃的东西,不过罗信家里什么都没有,总不能请亲王、皇子吃烙饼吧。 刚才下山的时候罗信就想到了,请他们吃炒鸡蛋。 话说,自从罗信来到大唐之后,还真没吃过一顿像样的食物,大唐人虽然看上去食品种类很多,但大多都是面食。那东市到西市的大街上,是各种各样的烙饼和面条。 而这个时候的人还没有炒菜的习惯,普通人家有烙饼吃就很不错了,而那些稍微好一点的人家基本都是蒸煮,至于王公贵族、大户人家则喜欢吃烤肉。 罗信给他们准备了葱炒蛋,这葱还是李妘娘自己种的,自家经济条件稍稍改善之后,她会想法子给罗信烙饼,有些时候在烙饼里放鸡蛋,有些时候则是放葱,那滋味,老香嘞。 将葱洗干净,罗信拿起菜刀“哚哚哚哚”几声,就将葱切成细丁;家里只剩下八个鸡蛋,罗信尽数打入陶碗里,将从葱花都放入,再撒上一些盐,然后拿起筷子“铛铛铛”地开始搅拌。 铁锅里的油温也差不多了,罗信将碗里的什物尽数倒入,当“噼啪”声一起,罗信就用筷子迅速搅拌,不过几秒钟鸡蛋就已经有而来几分熟。 很快,罗信的厨房里就传出了葱炒蛋的香味,由于厨房与堂屋隔着并不远,再加上风是朝着堂屋吹的,很快李世民就嗅闻到了香味,就连武妧嬅这样的优雅的美人也是微微翕动了一下秀鼻。 “嗯,好香啊,”李治刚刚出声,罗信就端着一个木盘子进来,里面放着三个碟子,上面盛着金灿灿的炒鸡蛋。 罗信将筷子摆放好,又取了三个茶杯,放上。 身为皇帝,李世民自问吃遍了天下美食,天上飞的、水里游的,还有那深山老林里的珍馐美食,他也吃了不少,但还是第一次嗅闻到这种香味。 “伯父,这炒鸡蛋是拙荆发明的,家里没啥子好东西招待您,所以就用家常小菜了。不过这炒鸡蛋,配酒味道还是不错的。” 李世民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金灿灿的炒鸡蛋。放入嘴里轻轻咀嚼几下,不由得笑着点点头:“不错,这味道可以。” “嘿,不错吧。其实啊,用炒的方法来烹饪,还有很多菜肴可以研究,这些东西,我会有都会用在酒楼行,到时候还请伯父您多多关顾啊,我给您打八折!” 李世民伸手点了点罗信,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你呀,还真是三句不离一个钱字。” 论脸皮,罗信堪称无敌。 他贱不兮兮地打开了酒封,那酒封一开,顿时就有股十分浓郁的酒香飘扬而出。 “嗯,香!” 这醉仙酿的气味与酒精多少还是有些不同的,罗信为三人分别到了一小杯,李治见了不由得笑罗信:“信儿哥,你这也忒小气了吧,才这么丁点,连塞牙缝都不够啊。” 罗信没好气地翻了翻白眼:“你懂锤子,还以为这醉仙酿是那些随便酿造出来的米酒呢?不是我吹牛,晋王你要是能将这一小杯酒都喝下去,我白送你两坛!” “哼,我还真就不信了。” 说着,李治端起酒杯就往嘴里倒,不过他的手扬到一半的时候又稍稍顿了顿,接着就对罗信笑:“哼哼,我才不上你的当,以你的糙性,这酒怕真的与众不同。” 李治先是喝了一小口,他原先以为一小口自己肯定能够轻松应付,结果这一口酒下去,还没来得及咽呢,当即吐了出来,很不雅观地吐出了舌头:“好辣,好辣。” 罗信笑着说:“知道厉害了吧,这醉仙酿是要品的,而不是喝水一样灌下去。” 他又给自己倒了小半杯,演示给李世民看:“伯父,这半杯醉仙酿能抵两坛普通的米酒。浓度高,就要慢慢品。” 眼见罗信小口喝入,李世民也喝了一小口,一开始还觉得有些冲鼻,但他这个性格的人,就是喜欢有烈性的东西,这醉仙酿恰恰就符合他的性格。 两口下去之后,李世民发现自己显然爱上了这种味道。一边吃着香喷喷的炒鸡蛋,一边喝酒,不过几下功夫,李世民碟子上的炒鸡蛋就空了。 而李治这时候也学着吃,虽然一开始表情有些诡异,但是很快他也发现其中滋味,越吃越有劲。 至于武妧嬅,她显然滴酒不沾,但罗信那盘炒鸡蛋她却吃光了。看向罗信的眼神当中又了一份探究与好奇。 武妧嬅自问自己能够轻松读懂很多男人,有些时候仅凭对方一两个动作,她就能知道对方的内心在想什么,可唯独这个罗信,由始至终她都摆弄不清楚,罗信给她的感觉就像是一座无法攀登的高山,或者说是一个深不见底的水潭。总之,她发现自己似乎对这个刚刚认识的大男孩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李世民毕竟是皇帝,自制力极高,尽管还想再喝,但他很快就一抹嘴,对着罗信表明了来意:“贤侄,伯父问你一件事。” 罗信见李世民表情严肃,也收了玩的心情,面色认真地看着李世民:“伯父请说。” 第七十章 与佳人共饮一杯酒 “眼下这屋里也就四人,但接下来所说的话切勿外传,否则那就是死人。” 听到这话,罗信愣了一会,之后连连点头:“伯父您放心,我这人虽然看着不怎么靠谱,但在大是大非上,还是很清楚的。” 李世民问:“你去燕北么?” 罗信摇摇头:“未曾去过。” “那你知道北方入冬之后的情形么?” 罗信点点头:“嗯,千里冰封,万里雪飘。” 很简单的一句话,却是将北国的寒冬清晰地描绘了出来,就连一边的武妧嬅也是微微颔首。 “在咱们北方有一个部族,他们最近很是嚣张啊。皇帝呢,近段时间想带兵打他们,但是众多大臣都反对,就连一些纵横沙场数十载的老将也是一样,你知道为什么吗?” “这很容易理解啊,马上就要入冬了。一旦入冬,那北面得多冷啊。别说人了,就连马匹也经受不住。在那样的环境下打仗,就算咱们赢了,那也是赔本生意。别的不说,咱们的战马多精贵,西市的一匹普通驮马就要一百两,先不说那战马买不到,就算能买到,少说也要两三百吧?” 李世民点点头,罗信一开口就说到而来节骨眼上。眼下大唐虽然明面上看起来国泰民安,其实在一些小地方还时不时会发生一些暴乱,特别是南方一带,山高水远鞭长莫及。 还有就是入冬之后打仗,对于国库的消耗也很大,这也是大臣们不想看到的。 眼见对方肯定自己的说法,罗信接着道:“还有就是,咱们喧喧闹闹地打他们,从某种角度来说,咱们是侵略者,在道义上是讲不通的。” “这方面没问题,既然要打他们,那肯定得师出有名。” “不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罗信连忙摆手,“这国与国之间的战争啊,其实跟民间打架纠纷也是一个道理。打个比方,隔壁那张三每次经过我家门口的时候老吐唾沫,而且还动不动投拔我家种的小菜。假如我要揍他,单单刚才那几个借口是不够的。我既然要揍他,不仅仅要有理由,还有在揍了他以后,让边上街坊邻居都站在我这一头,大家伙一起唾弃他,甚至到最后跟我一起动手揍他丫的,让这孙子再没有办法立足,卷起被窝铺盖,滚叽叭蛋!” “嗯,有点意思。” 罗信的话说得很直白,通俗易懂。李世民虽然明白,但他又说:“可是,要如何才能让街坊领居都站在你这一头,一起唾弃、谴责他呢。” “往对方头上盖屎盆子啊,把他所做过的丑事、恶事通过其他手段,不断地进行宣传,扩大、夸张。比如,张三只是偷偷瞄了一眼村长家的儿媳妇,就说他天天猫在墙根偷看村长儿媳妇洗澡,那村长一家肯定就要揍人了;或者张三跟某个地痞无赖有往来,就说他是个地痞,专门干坑蒙拐骗的事情。村里人反正也不是很清楚他是干什么的,越是这样,就越会自动将张三带入这个角色当中去。” 罗信顿了顿,接着说:“北方部族都有一个特性,善于马战,毕竟他们都是马背上长大的,民风比较彪悍。这班子人可都是狼崽子,千万不能让他们养大,他们一个个都眼红咱们大唐的富饶土地,一旦给他们机会,就会趁虚而入,烧杀抢掠!咱们只要在这方面做文章,通过一些方式进行宣传,点燃大唐国内民众发动战争的积极性,乃至对他们整个部族都产生强烈的仇恨,到那个时候,就算是皇帝陛下不想打,也会有民族和大臣请愿,让咱们大唐的战士将这个‘邻居’赶离,赶得越远越好,让他们祸害别人去。” 李世民想了想问:“可有什么切实的宣传方法吗?” “有啊,举个简单的例子。让那些闲着蛋疼的书生们编写一些故事。这些故事都描绘咱们边境百姓受这个部族欺凌、压迫的悲惨经历,如果谁的文笔更妙一些,那就整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什么男的被部族杀了,女的被他们那啥了,然后女的忍辱负重,最终杀了那部族的当初欺凌她的小头领。总之,一切手段,就是为了让民众将这个部族的人,恨得牙痒痒,就算千刀万剐也不能解心头只恨!” 说得有些口干,随手就拿起武妧嬅身前的杯子,将里头的酒喝得精光。 武妧嬅面色惊讶地看着罗信,轻声说:“罗公子,那杯子……” “没事,我知道你喝了一点,美人津加酒水,更加香甜呢。” 罗信很是无耻地说了一句,他见李世民没生气,就接着说,“这些故事编写好之后,就让一些嘴皮子利索的人,在酒楼、茶馆,甚至人群聚集的市场里开始演说,那效果保证好!” 听到这里,李世民也已经得到自己想要的方法了,他正要夸奖罗信,边上的李治突然开口说:“信儿哥,假如哪个部族善于打游击,一直避开我们大部队,你有没有好的办法对付他们呢?” “游击战啊,嚯嚯。咱们华夏人才是游击战的鼻祖,那些番邦莽汉懂篮子。”罗信随口说,“如果他们是十几个人,几百人打游击,那压根就不用管,但如果是成千上万人,嘿嘿,断他们粮啊。粮食又不能凭空生产,咱们就专门组织部队,抢夺他们的粮食。这些部队不仅仅要抢军队的粮食,还要抢老百姓的。” 李治苦笑着说:“这、不太好吧,毕竟咱们是天朝上国啊。” “哎哟,打仗的时候,谁还要脸啊。”罗信一脸恨铁不成钢地看着李治,“打仗那可是要人命的啊,谁家的娃儿没有爹娘,谁家的男人没有媳妇孩子?他们为国家卖命,那些当将领的,就要想方设法保他们的命。要人,还是要脸?如果是我,我就不要脸,坚决不要脸!” 罗信的话,给李世民开了一扇不一样的窗。他之后就没再开口,恰时雨也停了,李世民站起身,对着罗信:“今日与君倾谈,收获良多啊。待你酒楼开业之时,一定领着众人光临。” 第七十一章 丢佛啊 上马车的时候,李治特意掀开帘子,对着罗信问:“信儿哥,酒楼什么时候开张?” “七日后我会带人清理罗府,到时候在那边碰头吧。” “好。” 眼看着马车缓缓离开,罗信这才长长吁出一口气。 其实刚才所说的那些话,都是他临时胡编乱邹的,对于行军打仗,罗信压根就不懂。好在这位看上去很牛逼的王爷似乎听进去了一些,不过对方是否会采纳罗信也不保证,反正将人送走,那就没问题了。 而且罗信的酒楼如果连晋王李治都入股的话,那这个酒楼就妥妥的没问题了。 眼下对于罗信而言,还是要想办法先将酿酒作坊运作起来。 接下来三天罗信都在酿酒作坊里忙活,同时也喊王贵和王大宝过来帮忙,开始对作坊进行拆除和改造。 这个酿酒作坊太小,要从头开始酿造的话,时间长不说,酿造出来的数量也不够一个酒楼消耗的。所以,罗信打算先建造一个大型蒸馏器,从别的地方买酒,然后直接蒸馏出成品来。眼下长安人还是第一次喝到烈性的白酒,这时候还不会讲究口感,应该可以应付一段时间。 三天时间蒸馏器是建造好了,但罗信眼下缺人,或者说是信得过的人。 蒸馏酒其实不难,一般人只要干上几天就学会了,因此罗信绝对不能将蒸馏酒的方法流传出去。因此在这里干活的人首先不能有人生自由,最好的就是奴隶了。 就算以后规模扩大,罗信也不打算将核心技术流传出去,毕竟眼下这是他唯一的谋生工具。至于圣旨里提到的良田和食邑,那玩意儿在东海郡,而东海郡眼下在哪个犄角旮旯罗信也不清楚。 酿酒作坊是在一个山谷里,地势上已经占据了优势,想要进山谷只有一条路,罗信只要在谷口设立一道围墙就行了。 而干活的人,罗信还要进长安城,跟程处亮他们商量,同时眼下他也急需一笔资金和一个店铺。 罗信和守门的王松打了一个招呼就离开了。王松是王贵的堂叔,村里出了名的老实人,前段时间崴了脚,年纪大了农活也干不动,罗信特意让他过来看门,王贵一家都是实在人,在这方面罗信是用人不疑。 罗信刚刚回到家里,刚从水缸里舀了一瓢水,才喝到一半,外边就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东家,东家不好了!”是柳婶的声音。 罗信走出厨房,就见柳婶磕磕绊绊地走了进来,罗信发现她的左腿脚踝有伤口,看上去像是摔倒的时候,在碎石地上蹭破的。 连忙上前搀扶住柳婶,罗信扶着她坐了下:“婶子,发生什么事了?” “有、有人要烧那片棉花!” 破庙后边的棉花也已经到了最后采摘的时候,柳婶去踩在棉花,还是罗信早上特意嘱咐她去的,没想到竟然有人要烧那片棉花。 “是谁要烧棉花?” “一个和尚,还有好些奇奇怪怪的人。” 罗信眉头当即凝在一起,二话不说,当即提起水桶快步冲出院子,朝着那件破庙快步跑了过去。 隔着老远,罗信就发现那一片棉花地里的确冒起了一小股烟尘,他当即在小河边将水桶灌满水,朝着那边冲了过去。 近了,近了。 只见一个身穿白色长衫的光头低头站着,一般和尚身上的衣服都比较朴素,而这个光头却不同,他身上那白衣乃是丝锦,这种只有那些大富大贵的人家才穿得起。此时他手里捻着一串佛珠,正念叨着什么,而他身后则是站着几个人。为首的是一个女人,着一身红色罗裙,她的侧着身,模样看得不是很清楚,但那丰腴的身段,以及挺拔的酥胸倒是让人印象深刻。 女人身后站着几个男女,看上去像是侍女和……太监? 罗信不是很确定,但眼见那火势有逐步放大的趋势,立马加快了速度。 还未完全靠近,就听那个锦衣光头说:“阿弥陀佛,众生皆苦,贫僧现在为你超度。你来自波斯,就在这波斯特有的花田之中焚烧肉身,早登我佛极乐世……” “哗!” 锦衣光头话还未说完,罗信就将一整桶的冷水泼了过去! 那些刚刚燃烧起来的火堆被扑灭的同时,锦衣光头也被浇了一身。 罗信手持木桶,面色阴沉,目光冰冷地看着锦衣光头,怒喝一声:“喂,光头,你枉造杀孽,是不是想死后入十八层地狱?” 锦衣光头吓了一跳,对着罗信说:“施主何出此言?” 罗信冷冷一笑,问:“那刚才在干什么?” “焚化这位,为它超度诵经,早登我佛极乐。” 罗信低头一看,不由得笑了出来:“哎,我说你脑袋秃了,脑子是不是也没了?这尼玛是一只波斯猫啊,这白叠子原产印度,也就是天竺。我的上帝真主阿拉如来佛啊,你念的是什么狗屁经书,波斯和天竺有多远你知道吗?” “这……这,贫僧……” “不懂就别装懂,不知道就别瞎哔哔,丢人,呃不,丢佛啊,你们佛祖的脸面都被你给丢光了。” 锦衣光头正要说话,而罗信却丝毫不给他机会,接着怒斥:“还有,子非鱼焉知鱼之乐?你若真是那得道高僧,想要好好地让安葬这只波斯猫,那就用你们佛家大无畏的精神,本着‘你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原则,现在就将这只猫打包好,然后一步一个脚印地亲手送它回波斯!” 哑口无言。 锦衣光头其实也是被突然窜出来的罗信给说蒙了,一下子找不着北,无法发挥平时忽悠人的最佳状态来。 罗信也不打算就这样放过他,继续说:“还有,花不是生命?每一株花花草草都是生命,你凭什么用别人的性命来换取猫的灵魂升华?我现在想杀人,我拿刀捅死你,换来我的灵魂升华,你说行不行?” 接着,罗信又随手指向四周一大片棉花地:“我还有一句话想说的是,你是不是瞎啊。这一把火要是真起来了,别说这片棉花地,边上的林子都会一同着火,到时候那边普贤寺,以及周边所有的村庄都会遭殃!你刚才就是在犯下地狱十八层的罪,你知道么?” 话罢,罗信不再理会那呆呆愣愣的锦衣光头,转而看向身后那一身红装的美人,而罗信压根就没注意红装美人的样貌,他的视线全部都被女人那挺拔孤傲、浑圆白皙的软玉酥胸所填满。 咕—— 罗信暗暗吞了吞口水。 好大! 尽管罗信没有去掌握尺寸,但他相信那两团物件绝对比余香的大白馒头要大上一个尺寸。 e,还是f? 好吧,这个不是重点。 罗信微微甩了一下头,对着红装美人问:“哎,美女,这只波斯猫是你的吧?” 第七十二章 刁蛮任性、无理取闹,公主必备 红装女人上下打量了罗信一眼,微微点头。 “找个懂风水的相师,寻个地儿埋了吧,死就死了,还遭这份罪干啥?” 红装女人突然笑了。 她的面容精致妩媚,再这么展颜娇笑,更是美艳绝伦。 然而,这时候她突然朝后边伸手,一个侍女立即呈上一只很长的皮鞭! 但见红装女人玉臂轻摆,那有好几米长的皮鞭突然闪过一道残影。 “嗖!” 关键时候罗信猛然低头,那一瞬间,就感觉头顶有一阵凌厉气流飞掠而过。 待罗信转头往后看过去,却发现身后有一小片棉花杆都断了,看那切断口就如同刀锋砍过一样! 这个女人会武功! 罗信无暇多想,因为那皮鞭兜了一圈又迅速挥来,这一次速度比先前更快! 连忙抓起水桶挡在身前,伴随着水桶破裂的声音,罗信也感觉到胸腔传来剧烈的冲击感,接着身体就倒飞了出去。 在地面上打了一个翻滚,罗信还未起身,那鞭子再度袭来。双手狠狠一撑,罗信的身体于半空之中迅速旋转,避开鞭子的同时,人也越到了一棵树下。 “喂,我跟你有仇吗,下手这么重?” “你坏了本宫的兴致,该死!” 罗信转身就跑,原本以为自己闪人就没事了,结果那红装女人确实手持皮鞭追了上来。 罗信没有学过轻功,而他却是在红装女人身上见识到了真正的轻功,她那纤细的双脚竟然她在了弯曲的棉花梗上,如同飞鸟一般朝着罗信扑了过来。 与此同时,罗信只感觉耳边生风,那皮鞭更是如影随形。 这是一名高手! 而且罗信每一次回头,都能够看到那波涛汹涌的白浪,左右晃动、上下起伏,看得他一阵眩晕。 “啪!” 伴随着一声脆响,罗信的胸膛结结实实地被皮鞭抽中,他的身体再一次倒飞了出去,狠狠地撞击在一棵树的树干上。 在第二道鞭子落下之前,罗信双脚狠狠一跺,身体突然高跃而起,而他身后那棵大树被鞭子抽中之后,竟然应声而断! 天呐,这娘们的内功究竟是有多强啊! 难道这年头内功的强弱跟乳—量有关? 罗信终于明白,当年秦始皇为什么要焚书坑“乳”了。 身体刚刚落地,罗信转身就冲入林子里。 对方的鞭子速度太快,而且力道极猛,被抽中一下就感觉五脏六腑要炸开,要是再来一下罗信感觉自己铁定要吐血。 本以为自己逃得很远了,结果那红装美人竟然又追了上来! “喂,你有完没完?”罗信大喊。 而回应他的,则是那狠厉的鞭子。 两人一个在前边跑,一个在后面追,速度上红装美人要比罗信快很多,但是由于树林阻隔,她的轻功无法完全施展开来。而罗信因为有先天之炁护体,就如同坦克一样在林子里横冲直撞,一前一后就这样追逐了起来。 在山上绕了一大圈,当罗信冲出一个茂密的树丛时,结果发现自己竟然落在了孙思貌道观边上。 前面没多远就看到了一个清丽脱俗的人儿,联想到身后那蛮横不讲理的红装美人,罗信担心她会拿前面的李兮顏泄愤,于是急忙冲到一棵树边上,右脚狠狠踹出,那包含着先天之炁的右脚直接将树干踹断,罗信措手成刀,将树干尾端削去,再撸了多余的枝叶,一根手臂粗的木棍就握在手中。 待罗信做好这一切,转身时,发现红装美人已经冷笑着站在不远处的树枝上。 山风轻抚着她长长的发丝,衣袂翩飞。这样的画面显得十分唯美,罗信也想如果这女人手里的少了皮鞭,应该是一副十分曼妙的画面。 她见罗信手握木棍,不由得冷冷一笑:“哦?终于不逃了么,哼,这样才有趣么,只要你能在本宫的手下过完十招,此事本宫就再不追究。” 罗信嘴角微微上翘,笑着说:“这话可是你说的,到时候别反悔。” 说着,罗信随手舞了一下手中的长棍,顿时四周草木涌动,一阵强大的气流以罗信为中心,将他迅速包裹了起来。 伴随着罗信右手轻轻一甩,长棍的一端倾斜着地,而他的嘴角也是微微上翘到一定的弧度,笑着说:“来吧,我先让你十招。” 尽管罗信近段时间一直都在忙,但他从未落下对皇血霸王经的修炼。他深切地认知到,在这个年代,有着一身高强的武功就等同于有了一项保命的手段。 虽然他知道自己不可能像猴哥那样翻天覆地,但无论怎么说,求得一世平安还是要办到的,这是身为一个男人,身为一个丈夫的必备条件! “大言不惭!” 红装美人玉臂轻轻一抖,伴随着玉臂抖动的,还有前胸那圆滚滚的白浪, “嗖!” 刺耳的破空声呼啸而来,红装美人的长鞭的确厉害,挥舞过来的时候肉眼根本无法分辨。 罗信只能凭借破空声微微侧过头,就在他侧头的瞬间,耳朵之中的破空声达到了一个极致,一阵凌厉气息呼啸而过,震得罗信耳膜发疼。 这一鞭子别说是人,就算是石头被抽到了,也有可能当场破碎! 红装美人显然没想到罗信竟然能够避开自己这必杀一击,玉臂再度挥舞,但见那白浪此起彼伏、波涛汹涌,看得罗信感觉自己鼻头一阵发热。 那长鞭速度飞快,每一次都无法用肉眼分辨,但罗信从小就打群架习惯了。打群架的时候,根本就不能依靠自己的眼睛,人的眼睛在看到对方冲过来的时候,还要将看到的信息传输到大脑,再由大脑做出反应才能挥拳,整个过程最快也要以秒来计算。但在打群架混战的时候,这样根本就反应不过来,三两下就会被被人按倒,打架的时候人一到地上,那也就彻底玩完了。 所以罗信从小就练就了听声辩位的功夫,甚至老师上课在讲台上唾沫横飞,走廊上传来皮鞋踏地的声音,罗信都能够通过皮鞋踏地声音的频率来判断这个人距离自己有多远,同时这个人是刚刚结婚的班主任、和老公两地分居的年级主任,还是处于更年期的政教处主任。 在修炼皇血霸王经之后,无论是罗信的眼力、听力,还是体力都有了极大的提升,虽然说达不到避开子弹那么恐怖的速度,但是避开对方的长鞭不成问题。 “嗖!” 第七十三章 这彪悍的公主是谁 伴随着凌厉的破空声,罗信再一次迅速避开,他已经开始习惯红装美人挥鞭的速度了。 他笑嘻嘻地对着红装美人说:“那个,美女啊,我稍稍提醒你一下,这已经是第九招了哦。” 红装美人冷哼一声,她突然将手中的长鞭挥舞了起来,长鞭就如同蛇一样开始在她的四周缠绕,长鞭缠绕的速度越来越快,紧接着四周的烟尘也被长鞭舞动时所产生的气流带飞起来。 倏然! 一道破空声呼啸而来,罗信两眼一瞠,身体当即朝着右手边侧移,而他刚才所站的位置的地面上,已然出现了一个深深的鞭痕! 罗信刚想说已经第十招了,可紧接着又有一道破空声传来,罗信迅速闪避,而对方却仿佛忘记了刚才的约定,不断出招。 “喂,你有完没完!” 这红装美人似乎没有听到罗信的怒喝,手中的长鞭越来越快,突然罗信只见一个身影从烟尘之中飞跃而出,她在上空也不安分,手中的长鞭更是不停挥舞,噼噼啪啪地甩下来,不断地抽打着罗信所在的位置。 而罗信一直闪避,人也是有些恼了,一直不曾动弹的长棍突然旋转了起来,瞅准对方在空中的距离,罗信握棍的右手朝着左边横斜,怒斥一声:“扫天霾!” 先天之炁可以救人,同样也可以杀人! 大量的先天之炁涌入长棍之中,那长棍更是泛起了刺目的光芒,而当罗信对着上空横扫时,一阵极为强劲的气息呈扇形对着上空飞扫而去。罗信所释放出来的力量与一般的真气截然不同,这股力量之中带着一种毁灭性的气息,红装美人在感受到这阵气息的瞬间,手中的长鞭尽数断裂,而她自己也是被这股气息扫射到,身体被凌空打得翻转飞旋,随后朝着下方迅速下坠。 罗信手中长棍在挥到一半的时候就已经被先天之炁震成碎末,如果他手中握着的是一根铁棍的话,这红装美人有可能已经香消玉殒了。 罗信也是感觉有些后怕,毕竟他自己也不清楚这“斗天棍”配上“皇血霸王”经会有这样的效果。 眼见那红装美人从空中跌落,罗信当即冲了上去,伸出双手,身体不断地调整位置。 而就在罗信抬起头的瞬间,就看到两个绵柔的、浑圆之物重重地砸在他的脸上,然后他整个人都被压在了柔软的草地上。 温香满怀是一件十分舒服的事情,但罗信被压在地面上之后,却是感觉自己快要窒息了! 他从来没有想到,女人的胸怀竟然也能够如此之博大、深邃,以至于他根本无法呼吸,无论脸这么晃动、这么蹭,都无法逃出这高山耸峰。 而那红装美人也是被刚才那一棍震得有些发懵,等她回过神来的时候,才感觉自己的胸口有些麻麻的、痒痒的,低头时才发现有一个男人被自己压着。 她连忙用双手支撑着要站起来,可当她刚刚要起身的时候,身体突然晃动了一下,刚才那股劲还没有缓过来,又再一次坐下,结果这一坐,就听身下男人传出一声狼嚎般的声音:“哦呜——” 红装美人感觉自己臀儿有些膈应,好像坐到什么物件了。 那一瞬间,红装美人有些懵了,不由得呆呆愣愣地看着身下这个长得还算英俊的男人。 “那、那啥,能否先、先劳烦起一下身子……” 红装美人反应过来之后,并没有像寻常女子那样尖叫着、捂着脸抛开,而是玉指一收,当即掐住了罗信的脖子。 她虽然面色羞红,如同娇花般艳丽夺目,但眼眸之中还是流露出狠辣之色,娇叱道:“你这登徒子,竟然敢轻薄本宫!” “大姐啊,那都是污秽,呸,误会!我刚才是想接住你啊,阴差阳错之下,就成这样了。”罗信连忙倒吐苦水。 红装美人冷冷一哼,非但没有丝毫松手的意思,而是用更狠的劲力掐住罗信的脖子。 而正当这时,前方传来了一个清清脆脆、委婉动听的声音:“十七姐,是你么?” 红装美人的手这才微微松开,不由得抬头看向正前方,这时候,只见着一身素色道袍的李兮顏款步而来,脸上带着欣喜之色。 “小兮,你怎么会在这里?”对方在看到晋阳公主的时候,也是满脸惊讶之色。 “十七姐,没想到能在这里见到你呢。”晋阳公主淡然一笑,款步走了过来。 她伸手阻止晋阳公主靠近:“你先别过来,姐姐先处死这混账小子。” 红装美人眼眸之中闪过一丝狠厉之色,那是真正的杀意,而罗信也趁着这个机会,双手突然伸出,在红装美人的双肩上推了一下,将她整个人都推开,同时手也随之松离,罗信这才两腿一蹬,让后背蹭着草皮迅速滑开,然后趴到一边较为茂密的草丛里,撅着腚,一直抽着冷风。 “你、你敢轻薄本宫!” 红装美人满脸杀意,而晋阳公主这时候忙走到她面前,牵过红装美人的手说,一脸哀求地说:“十七姐,师兄也不是故意的,还有,你最喜欢的飞鸿笔,和那一句‘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也是出自师兄手呢。” “嗯?” 红装美人眼眸不由得一亮,转而看向还是在抽冷风的罗信,她上下打量了罗信一眼,对着李兮顏说:“小兮,你确定是他,看着不像啊?” “姐姐不知,师兄虽然看起来随意胡来、不修边幅,其实胸怀博大、心系万民呢。” 红装美人轻笑一声,她掠过李兮顏,缓缓走到罗信面前,纤细的玉指微微弯曲,对着罗信做了一个“握”的手势,柳眉一挑,笑问:“还疼么?” “姑娘、女侠,咱有话好好说,刚才坏你兴致是我不对,只不过那臭和尚要烧棉花地,我也是有些上火了。剩下的那些棉花要是全部收回来,也够制作小王村那些贫苦娃儿今年过冬棉衣了。” “棉衣?” 第七十四章 蛮不讲理这词儿是专为她设的 红装美人到底是皇朝公主,懂得大是大非,同时也眼界也是常人所不能及。刚才晋阳公主说的那些话,其实她心中的火就已经消了一半。别人不知道,她手中那只飞鸿笔可是从李治手里抢过来的,还有那一份“借据”也成了她的私藏,还有李治宫里的那一套家具,她也是抢了一把太师椅。红装美人一直对制造飞鸿笔和那些奇特家具的男人很有好感,本来今天就是要借着去普贤寺的空档,特意去小王村见识一下那个一直被晋王李治和晋阳公主李兮顏夸赞的男人,结果没成想两人还进行了这么一场“有趣”的见面方式。 红装美人身为大唐公主,自小就锦衣玉食,也见惯了那些无聊的东西,她喜欢新鲜的东西,一心想要去见识一下大好河山,见识一下有趣的人和事物,只可惜老爹李世民不肯,她也只能练武发泄。 此时,红装美人再一次听到有趣的事物,不由得问:“你说的那个棉衣是为何物?” 罗信对着李兮顏努了努嘴:“喏,我家师妹身上那件衣服就是棉布材质。” 李妘娘和柳婶前段时间织了几匹布,恰好隔壁村有一个染坊,柳婶就拿过去染了色,余下两匹布,都用来做了衣服,李妘娘心灵手巧,给自己和李兮顏都缝制了一件道袍。 一听罗信这么说,红衣美人不由得上前摸了摸李兮顏衣袖的材质,很快她脸上就显露出一丝讶异之色:“这衣服很软呢,摸着也舒服。” 李兮顏笑着给红装美人解释棉衣与麻衣的区别和好处,再加上眼下天气逐渐变凉,棉衣在保暖方面的确要比麻衣好一些。 眼见两人迅速攀谈起来,罗信不由得松了一口气,他转身就朝着药房走去,眼下李妘娘应该正在药房里学习如何分辨药物。 罗信走了几步,那红装美人突然开口:“小贼,等等!” 罗信转过身,一脸苦笑地看着红装美人:“我说公主殿下,我又没偷你东西,你干嘛说人家是贼呢?” “本宫说你是贼,你就是贼。”红装美人摆出一副大唐公主正儿八经的蛮横姿态,随即伸出纤细的玉指,隔空对着罗信点了点,“另外,既然棉布这么好,你也给本宫正一匹布来。” “我不干。”罗信想都没想地说。 “你说什么?”红装美人美目一瞪,“有本事再说一遍?” 见李兮顏在一边不断地对着他眨眼睛,罗信这才微微松了松口:“不是我不想干,这棉布给寻常人家用还行。你可是大唐的公主啊,那些棉布就算给了,你也不会穿。” 红装美人转头看了一眼身边的李兮顏,不由得微微点头:“这倒也是,小兮随了皇后那淡薄名利的性子,本宫反倒是喜欢鲜艳着装。” “对啊,看你穿得跟大红灯笼一样,这普通的棉布根本就达不到你的要求,还不如将这多出的棉布给那些贫苦娃儿呢。” “哼,算你有理,不过,如此一来,你就欠本宫一样物件。” “哈?” “这个物件你要在七日之内想出来,到时候本宫会亲自上门来去。” 说完,红装美人玉足轻点,身体化成一道红色倩影,朝着来时方向迅速飞掠而去。 看着她在树梢间飞掠,罗信则是一脸羡慕:“哎呀,有轻功就是好啊,什么时候我也能学轻功呢。” 李兮顏抿着粉色的红唇,娇笑着靠近,对罗信说:“师兄,我十七姐自幼就受父皇宠爱,再加上她性子随已经去世的长公主,父皇特意然命慈庵静斋的高人传授十七姐功夫。眼下众多兄弟姐妹里,除了吴王,再没有人是她的对手。” “这么厉害?”罗信没想到这红装美人来头竟然这么大。 另外,慈庵静斋是什么鬼? 待罗信问,李兮顏则是笑着回答:“慈庵静斋是已故平阳长公主的师门,同时也是一个延续数百年的山门,其门内大多都是女子,在咱们大唐境内有着很大的影响力。” “山门?那就是门派咯。”罗信想了想问,“小兮,咱们大唐还有其他山门吗?比如什么武当、华山派,少林寺什么的。” 李兮顏将红唇微微撅起了一个很是可爱的弧度,仔细想了想,之后摇摇头:“小妹自由生长在宫中,对江湖之事了解甚少。武当、华山派倒是没听过,少林寺不是在嵩山么?上次玄奘大师向父皇请辞,说要去少林寺弘扬佛学,但被父皇拒绝了呢。” 罗信没想到李世民果然对玄奘法师心有芥蒂,不过这件事跟他没关系,他则是直接略过。 既然问不出个所以然来,罗信干脆就问那红装美人的身份:“对了,你那十七姐究竟是谁啊?” “师兄不知?”李兮顏略微有些讶异。 罗信耸耸肩,苦笑着说:“我们刚照面,这话没说两句,她就拿皮鞭抽我了,哪来得及问啊。” “十七姐的闺名我就不说了,父皇前些年将高阳给十七姐当封地,外人都称呼她为高阳公主。” “啥玩意儿?” 第七十五章 三八中的魁首 夭寿哦! 罗信是怎么都么有想到,刚才那个跟泼妇一样拿着皮鞭到处乱抽、乳量惊人的美女竟然是高阳公主! 那个跟和尚通奸,并且让自己丈夫在门口把风的女人中的极品,三八中的魁首! 这个女人不能惹,罗信记得这个高阳公主是一个相当彪悍的女人,电视剧里后来她似乎还造反了。 虽然有些怀念她那绵柔以及浑圆的胸怀,但罗信是坚决要跟这个女人划清关系。 另外罗信又突然想起来了,电视剧里高阳公主出轨的男人似乎就是个和尚,叫什么鸡来着,啊,不管了,总之以后见到这个女人就躲着走,打死都不能跟她有半点瓜葛,否则没准会被牵扯到,造反可是要株连九族的! 暂时将这些事抛开,罗信踮着脚,贱兮兮地去药房撩骚李妘娘去了。 李兮顏看着罗信那令人捧腹的姿态,清丽脱俗的容颜上,很自然地流露出一丝淡淡的笑意。 抛开罗信才情、丰富的想象力,以及刚才所展出来的武艺,李兮顏最为欣赏的就是罗信的重情重义。尽管深处后宫,但李兮顏平时日见到的、听到的事情并不少,那些男人为了往上爬抛妻弃子,甚至杀妻求将。 但是罗信不同,李兮顏能够清楚地看到罗信的生活在一天天地变好,他很聪明,也很努力,而他之所以如此,并非因为本身的欲望驱使,而是他想让自己的妻子能够享受到更好的生活环境。 这样的男人,是李兮顏从未见到,甚至听到的。 尽管李妘娘是个不可多得的美人,但这个年代,只要有钱女人有的是。无论东市、还是西市,天天都有人贩卖女奴,那些价值百两以上的女奴,个个都是美人。 而且李妘娘还是一个哑巴,她看得出,罗信对李妘娘的爱是深埋在骨子里,甚至是灵魂深处。 有些时候,李兮顏甚至有点小羡慕…… “哎哎,好妘娘,你就让我进去嘛。” 李兮顏正思绪万千时,罗信这流氓终于被自己小娇妻给赶了出来。他倚靠在门板上,一脸无赖地说:“好妘娘,亲亲小妘娘,让夫君进去好不好嘛。你管自己学医,我就在边上看着,再也不抱你了,顶多就亲一下,好不……哎呀!” 罗信后边那个“好”字还没说出口,腚就被孙思邈踹了一脚。 孙思邈虽然不会武功,但这腿脚功夫还是不错的,一踹一个准。 “你这兔崽子,自己不学医术就算了,竟然还打扰妘娘学医,看为师不抽死你!” 说着,孙思邈就从地面上捡起一根树枝追着罗信打。 李兮顏在边上见了,那笑意更胜了。这时候,她的心突然跳得好快,当她捧着心窝的时候,突然发现,近段时间自己的眼里、心里似乎都已经被罗信这个坏家伙满满占据…… 又过几天,按照约定时间,罗信包着两坛酒进入长安城。 本来在卢国公府跟那几个富二代和皇二代见面比较好,但考虑到那里毕竟是人家的地盘,罗信老是上门叨扰也不太好。而且程咬金有六个儿子,罗信目前也就跟程处亮关系比较好,其余人平时见了面也就点头打个招呼。 不得不说的是,程咬金的基因极其强大,他的六个儿子,生日都有一定的年龄差距,但是这半打儿子的长相都随他,可以说都有七成相似,这兄弟六人出了门,不熟悉的人根本分不清谁是谁。 还有,罗府毕竟是罗信自己的房子,今天他去罗府,一方面是跟几个人商量开酒楼的事情,另外就是办理交接手续,正式继承罗成的爵位,东海郡公。 按照程处亮说好的时间是下午,而罗信天还没亮就在“启厦门”外等了。 罗府在“永宁坊”,永宁坊的地理位置十分特殊。它北面隔着一个亲仁坊就是万年县的县衙,而万年县衙就在长安东市的西面,二者相邻。 虽然罗府占地并不算大,但是这附近居住的大多非富即贵。 罗恒老娘死了,罗恒被发配边疆,他的那些妻妾也都散了,眼下照看罗府的是一个叫高平的花甲老人,他之前和罗信见过一两次面。他原先只是罗府一个扫地、洗厕所的人,眼下府宅里所有人都散光了,就只有他独自一人留下,看守府宅。 罗信抱着两坛酒走到罗府大门前时,那高平恰好正在门口扫地,同时他也是看着墙壁上那些涂涂画画一直叹气。 这些涂涂画画都是罗信摆弄上去的,之前那是罗恒的房子他自然肆意破坏,而现在不同,因此在来的路上,他就已经想好要怎么处理墙壁上的这些涂鸦。 罗信走过去,叫了一声高平:“老高。” 高平忙转过身来,一见是罗信,连忙对着罗信行礼:“大公子,哦,不不,老爷。” “哎哟,您这一声老爷,可是瞬间把我喊老了。咱们老罗家就我一个娃,您就喊我公子吧。” 高平笑着点点头:“是,公子。” 罗信朝着墙壁上看了几眼,由于墙壁上的画面着实有些难以入目,时不时有人经过还会多看几眼。 整个长安城都是由一个个“坊”组成,一个坊就类似一个小区,小区的面积自然有大有小。永宁坊的算是比较大的小区了,每一个坊都有一个牌坊。牌坊所在的街道乃是这个“坊”的主街道,相对比较宽敞,街道两边的府宅一般都是大户人家。 罗府则不在主街道上,除了主街道外,每个坊还会根据自身的特点,拥有很多狭小,或者相对比较窄一些的街道。 罗府正门与对面“阎府”大门中间的街道宽度大概有七、到八米左右,由于是副街道,平时往来的都是附近的邻居,很少有车马经过。 眼下这房子是罗信自己的了,当然要搞得美观一些,所以罗信打算拿出他当年泡妞的“老本行”。 “公子,咱们墙壁这东西要怎么处理啊?” “老高,您去买些颜料来,再叫两个伙计将墙壁涂抹一下,剩下就交给我吧。” 说着,罗信递了一贯钱给高平。 “好,好的!” 高平结果钱币,转身就朝着街道另外一边快步走去。 抱着酒坛进了屋,罗信将就躺放在大堂里。 眼下这屋里空空荡荡,与那天来的时候相比还真有着很大的差距。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罗信在宅院里随处乱逛,走着,走着,在经过一道长廊的时候,他突然感觉前边拱门后面的宅院里传出了声响。 罗信当即就纳闷了,不是说人都走光了么,怎么还有声音? 第七十六章 小财发一笔 尽管有可能是遭了贼,但罗信还是小心翼翼、轻悄悄地绕过拱门。 拱门后边就是一个院子,声音是从院子左边的一个厢房传来的。 罗信不清楚这个院子之前是谁住,不过看这里的摆设和景观布置,应该是罗恒的妾室,而且还是比较得宠的小妾。 声音一直不断地传出来,而当罗信慢慢凑过去之后,却发现一个男人正在房间的地面上摸索着,时不时用手指在地砖上轻轻敲了敲。 当他敲到一个地砖的时候,发现地砖传来的声响有些清脆,于是连忙用手里握着的小刀将地砖撬开。 地砖撬开之后,下面横着几块木板,待他将木板搬开,罗信发现下面放着两个酒坛子。 男人显然是知道这下边有酒坛子,当他打开酒封之后,罗信不由得两眼瞠大,因为那酒坛子里竟然放着金铤! 看到这里,罗信不由得下意识地惊讶出声:“我去,这是要发啊!” “谁?” 男人猛然转身,同时也将手里的小刀朝着罗信所在的位置飞射而来。 罗信微微侧身,避开小刀,旋即踹门而入。 眼前这个男人罗信从未见过,不过他既然知道这个地方埋着两坛子银铤,而无法确定是那颗地砖,那说明这坛子不是他埋的,应是有人告诉他。 “你是谁?”男人面色警惕地看着罗信,眼神总时不时地往酒坛里飘。 “我是谁并不重要,我只是感到奇怪,这里放着这么多金子,你是怎么知道的?换句话来说,是谁告诉你的?” “多管闲事,找死!” 对方也是个狠人,立即从腰间拔出另外一把小刀,对着罗信直刺而来。 面对眼前男人刺来的小道,罗信甚至不做丝毫的闪避,身体迅速上前,一个抬脚就踹了过去。这一脚速度很快,而且踢的还是对方刚刚迈出的右腿。他右腿被罗信踹中的同时,身体顺势扑倒,而等着他的是罗信已经往上撞的膝盖! “碰!” 结结实实地声音从男人的面部传来,罗信甚至没有使用内劲,仅仅只用最为简单的格斗技巧就将他撂倒了。 眼见男人捂着脸在地上直打滚,罗信咧嘴一笑,从地上捡起小刀,将刀尖轻轻地敲击着地面,对着男人问:“哎,是谁告诉你这里有这么两坛物件的?” 对方仍旧不开口,只是捂着脸继续打滚。 罗信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小刀在手中打了一个旋转,手掌握住刀柄,对着男人的左手手臂狠狠扎了下去。 “呃啊!” 男人惨叫一声,这一次不再捂脸翻滚了,右手想要伸手去抓腿上的小刀,但他刚刚仰起头的却被罗信一手按在了地面上。 “小子,我这人做事向来没什么耐心,我现在建议你还是早一点回答我的问题,否则后边迎接你的将会更多的痛楚。” 说着,罗信握着插入对方手臂的匕首微微扭动了一下,男人疼得又是连连惨叫,连忙开口:“好汉饶命,饶命啊!是我家公子派我过来取的!” “你家公子?”罗信冷冷一笑,“你不会告诉说,是罗恒那杂种吧?” “你、你是罗信?” 罗信笑着点点头:“正是在下呢,不知道这位仁兄如何称呼?” “大公子,别杀我,我只是原来府上的一个家丁啊!”在确认对方就是罗信之后,男人明显变得紧张了起来。 “杀不杀你完全取决于你接下来所说的每一句话。”罗信再度问,“你先告诉我,为什么你会知道这里有这么两样物件?” 男人眼珠子一转,正要说话,罗信一个巴掌就怕了下去:“老子没时间跟你磨叽!眼珠子转什么转,就你这点脑子能想出什么借口来?” 说着,罗信猛地拔出小刀又突然扎下去,在男人的手臂上连续扎了三下,罗信低头恶狠狠地对着男人说:“小子,我最后跟你说一句,是谁告诉你的。” “是二公子,是二公子说的!” 罗信目光冰冷地看着男人:“你还想骗我?罗恒眼下应该已经去西域了吧,听说他被发配到西北边陲的弓月城。” “不是,不是的,我没说谎。刘公子半道上塞了一些钱,用另外一个犯人替换了二公子,眼下二公子正在长安城西郊的一处林子里等我,他让我将这两坛金子运出去。” 待对方说完,罗信不由得深深吸了一口气,他已经相信了男人的话,眼下正在抉择。 罗恒对于罗信而言,就是一颗长在体内的毒瘤,无论如何都要铲除! 绝对不能放任它生长,否则到最后死的就会是罗信自己。 想到这里,罗信不由得深深吸了一口气,拔出男人大腿上的匕首,他低头看着男人,逐字逐句地说:“想要活命,就把罗恒所在的确切位置告诉我。” 谁都怕死,男人也不例外,他连忙将罗恒所在的详细位置告诉罗信,同时就连眼下罗恒身边有五名随从的名字也都告诉罗信。 这五名随从都夔国公刘弘基派过去保护罗恒用的,多少有点实力。 罗信用绳子将男人的双手绑起来,又从怀里取出一点止血药给他撒上,并且做了包扎。 为了避免罗恒再派人来搜着两坛子黄金,罗信就酒坛子放入隔壁院子里的水池里。随后带着男人出了长安城,朝着罗恒的藏身之处前行。 在快要靠近罗恒的时候,罗信用匕首阁下男人的衣袖,塞入他的嘴里,这样做是为了避免他等一下通过喊叫提醒罗恒。 不过,总的来说这个家丁还算老实,为了活命他并没有欺骗罗信,隔着大老远,罗信就看到罗恒了。 罗恒边上的确有五个跟班,这五人都站着,呈左右前后将罗恒保护在当中,罗恒就坐在一块石头上,他身上已经换了一件粗布麻衣,再不是之前那舒适锦衣了。 这五人的装扮都很普通,而且年龄看上去也不大,但不知道为什么,罗信看向他们的时候,总感觉对方给自己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他们五个都穿着黑色的衣服,他们的背上都背着一个用黑布包裹起来的长棍子,不清楚里面是什么物件。这些人的眼神虽不至于说空洞,但至少没有神,或者可以说缺少了灵气,总之和正常人就是不太一样。 罗信并没有着急上前,而是随手就将带路的家丁打晕,慢慢地猫到后边,又观察了一小会儿。 在这将近十几分钟里,罗恒和周边五个人没有说过一句话,那五人也是笔挺挺地站着,这样的画面看上去真的很诡异。 而相比那五人,罗恒就显得比较急躁,他不断地抖着脚,时不时站起身朝着远处望几眼。 看样子,罗恒是真的在等家丁将东西带出来。 只是罗信有一点想不通,他是如何肯定那个家丁一定会将如此巨资带到他面前,而不是自己途中逃走了呢? 转头看向不远处躺在地上昏迷的家丁,罗信苦笑着摇摇头,好吧,这不是重点。 既然人已经来了,而且也已经看到罗恒,那么罗信也该出手了。 出手之前,他想先试探一下那五个人。 罗信从地上捡起两块巴掌大小的石头,将两块迅速投出,一块飞往罗恒,另外一块则是朝着一个距离罗恒最近的黑衣人砸了过去。 第七十七章 兄弟对决 两块石头飞行速度都很快,眨眼间就到他们面前,出乎罗信意料的是,那黑衣人的头被罗信的石头结结实实地砸中,而罗恒则宛如背上长了眼睛一眼,随手探出,就将石头抓入手中。 “哟,小样洞察力不错嘛。” 罗信一边拍着手,一边笑着站起身。 “是你?” 罗恒在看到罗信的时候,明显吓了一跳。他当即起身,面色紧张地朝着左右观望。 “不用看啦,就老子一个。”尽管罗信还是分不清这五个人是干什么的,但是他们给人的感觉实在是太奇怪了。那个被石头砸中的人,头部明显破了口子,流出了鲜血,但那家伙还是跟没事的人一样,不管不顾,随着罗恒转过身来。 罗恒在发现四周真的只有罗信一人之后,惊慌之色顿去,逐渐变得狰狞起来。 “罗信,你这狗东西竟然还敢一人过来?” “对付你这杂种,一人够了。” 罗恒显然对“杂种”这个词汇极为敏感,对于自幼就以“罗成之子”为骄傲的罗恒而言,当他知道自己从小所崇拜的英雄老爹跟他没有一丁点关系之后,那种强烈的失落感使得他好一阵子回不过神来。 而今,这罗成的正牌儿子却是又在他面前揭伤疤,这种疼痛使得罗恒几近发狂。 他看向四周五人,怒斥一声:“你们还愣着干什么,给我上去杀了他!” 罗信本来还以为这些都是木头人,结果没想发到罗恒一声令下,他们突然抓住背后的黑色长棍,用了一抖,就亮出其真身,原谅是长枪! 这五人一声不吭地朝着罗信冲了上来,他们的速度不算快,但是罗信却发现他们的眼神变了,从一开始的死鱼眼,一下子就充满了杀意。 也顾不得研究这几个人为什么会变成这样,罗信拔出别再腰间的小刀,顺着下坡的趋势,朝着右手边一个离他最近的男人冲了上去。 尽管罗信没有学过轻功,但他将先天之炁运于双脚之上,右脚下冲向对方的时候,猛然发劲,他侧掠过黑衣人刺来的长枪,左手抓住抢杠,右手持刀狠狠刺入对方胸膛! 罗信一脚将男人踹开,顺势抓过长枪,在其手中旋舞成风。 罗信不会使枪,而现在他则是将这枪当成了棍来使。 自从学会斗天棍之后,这还是罗信第一次握住铁棍。尽管铁棍比木棍要重和结实很多,但是对罗信而言,这铁棍还是太轻了。 他将铁棍挥舞起来,对着身前冲杀上来的两人狠狠一扫,这一扫力道奇大,两人当即就被扫飞了。 这铁棍一旦到了罗信手里,就仿佛被赋予了生命一样,罗信每一次出棍动作都十分刁钻,就如眼前这两个黑衣男人,他和同伴分左右朝着罗信袭来,罗信放弃长枪的尖头,改刺用敲,铁棍在被罗信挥出的时候,与空气之中产生了一种十分诡异的扭曲,明明是一根铁棍,却如同丝带一样弯曲了起来。 弯曲之后所产生的力道奇大无比,那棍头就如同攻击的蛇头,在肉眼无法看清的情况下分别“咬”中那两个黑衣男人握长枪的手背。 “咔咔!”两个声响,两名黑衣男人的手背骨都被罗信挥出的棍头“咬”碎! 而另外一个黑衣男人刚刚冲上来,罗信手中的铁棍由下往上斜挑,那长棍在上挑的瞬间突然弯曲,又如同弹簧一样骤然弹起,狠狠地扫在男人的下巴处,在听到下巴碎裂声响的同时,男人的身体也飞了起来,在空中打了一个空翻,落地的时候以头部着地,“咯啦!”一声,死得很清脆。 尽管罗信出手很狠,没有丝毫要留情的意思,但那剩下的四人却没有流露出丝毫的胆怯之色,尽管那两人已经握不住手中的长枪,但他们仍旧用一开始同样充满杀意的眼神,死死地盯着罗信。 “废物!” 在听到这两个字的时候,罗信顿觉右手有劲风传来,他忙有右手去抵挡,右手刚刚伸出手,就被一股巨力冲击,身体顿时蹭着地面滑了十来米,重重地撞到了一棵大树的树干上才停下来。 罗信转头面色略微有些诧异地看着罗恒,尽管他知道罗恒会功夫,却没有想到这家伙的内劲还挺强的。 罗恒从一个黑衣男人手中抢过长枪,对着罗信冷冷一笑:“我本来还想离开之前,到你那狗窝去一趟。听说你娶了一个哑巴婆娘,虽然不能说话,但人却很娇嫩,嘿嘿,本来还想抓过来玩一玩,我玩腻了,再丢给边上这几个随便同一捅,能玩死最好,玩不死就丢到乞丐堆里偏僻那些腌臢的东西。” 罗信还略微有些惊异与罗恒的实力,本来还想调他几句,而在听到这句话之后,罗信沉默了。 在平时,罗信也是一个话比较多的人,没事就爱瞎叨哔。可是现在罗信却出奇地沉默了,他只是看着罗恒,那眼神仿佛只是在看一具冰冷的尸体。 “怎么,怒了?”罗恒冷冷一笑,“本来我还想再忍一段时间,等那件事开始实施的时候,再将你千刀万剐!不过,今天你既然自己送上门来,那就怪不得我了!” 罗信仍旧没有说话,但是他握着铁枪的手却是越发得紧了。 “哼,怕了?”罗恒显然对自己的能力很有信心,似乎罗信已经是瓮中之鳖,他笑声愈发得嚣张,“你放心,我暂时还不会杀你,我会将你的手脚都砍断,然后腌制在水缸里。之后,我会当着你的面,一遍又一遍地玩弄你的女人,把她玩得跟你一样烂为止!” 罗信的手,动了,仅仅只是五指抓铁枪过于用力,以至于发出轻微的声响。 但罗恒却是停住了继续放肆嚣张的说话方式,因为他发现罗信手中那看似朴实无华的铁枪表面竟然微微泛起了光芒。 “真气外放?”罗恒在看到铁枪发光的瞬间,脸色徒然大变。 而罗信却已经失去了跟罗恒说话的兴致,他一脚前踏,身体倏然化成一道残影撞向罗恒! 罗恒的身体被撞得飞起,他在连续撞断两棵树干之后方才落在地上。罗恒刚刚起身,罗信手中的长枪再次挥来。 好快! 罗信的速度快得罗恒眼睛根本无法跟上! 其实罗恒一直都在隐藏自己的实力,这些年他都是在修炼罗成留下来的一套内功心法,同时也在研习罗成的家传绝学,飞云枪。 他按照也找过不少江湖高手切磋过,按照他对自己的判断,认为自己至少也算是一个二流的江湖高手。 结果没想到一直被他看待成废物的罗信竟然这么厉害! 第七十八章 扫天霾 罗恒的身体再一次结结实实地被抢杠扫中,这一次的力道比刚才更强,罗恒的身体被扫得在空中连续翻滚,最终重重地落在了几十米开外的树丛里。 而当罗信打算再度冲上去的时候,那四名黑衣男人突然从两侧杀了过来。与此同时,胆怯的罗恒也连忙滚爬起身,连续两个纵跃,身体一下子就跳到了树杈上,朝着远方逃离。 罗信怒喝一声:“既然你们想死,老子就成全你们!” 只见罗信双手握枪,枪游如龙,那枪尖更是冒着丝丝寒芒,眼见四人分左右扑上,罗信不退反进,手中长枪于空气之中连续疾刺,当他与四人擦身掠过的时候,那四人的额头上已经多出了四个血洞! 罗恒逃得很快,这家伙的轻功不俗,罗信在树丛里无法跟上他的速度。 罗信追了一段之后,前面的林子出现了一小片的空地。此时罗信就站在空地这一头,罗恒则是在空地另外一头,并且他的身体已经高高跃起,就要踩在前方一棵大树的树杈上,两人之间的距离少说也有百米。 这时候罗信做了一个很简单的动作,他右手握着铁枪,并慢慢地将铁枪的枪尖横在自己的左侧,旋即大量的先天之炁灌入铁枪之中,那原本朴实无华的铁枪表面再度泛起了光芒,而且比刚才还要强烈! 与此同时,罗信手中的这杆铁枪也慢慢泛红,就宛如烙铁一样! 就在罗恒的双脚要落在那树杈上的瞬间,只听罗信发出一声暴喝:“扫天霾!” “呜——” 罗信挥舞长枪的瞬间,空气之中竟然传出了类似鬼哭狼嚎一般的哭啸之声! 只是这一招看上去好像声势浩大,但罗恒并没有什么影响,他还笑着转过身,正要对罗信说一些侮辱性的话,结果罗恒突然发现自己眼前的天地突然颠倒了起来,紧接着他就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倾斜,随后一头栽了下去,而就在他下落的同时,他看到了自己腰部以下的身躯! 刚才那一瞬间罗恒根本就感觉不到丝毫的痛楚,知道现在他才发现自己被罗信腰斩了。罗恒发现自己的视线越来越模糊,他躺在地上无法动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罗信慢慢走过来。 罗信和刚才一样,仍旧是面无表情,如同一块寒冰。 他手中的那根长枪早已经融化了,原本笔直的枪身也变得扭曲、碎裂。 正如孙思邈所说,先天之炁可以救人,也可以杀人,而且就连铁棍都没有办法承载这一份恐怖至极的力量,仅仅只是一招这铁棍就废了。 但即便如此,罗信还是抓起扭曲、变形十分严重的长枪,对着罗恒的头狠狠一戳! 罗信甚至连罗恒最后一两句话都懒得听,直接将他戳死。 罗恒虽然死了,但常规动作“摸尸”还是要进行的。结果,罗信还真从罗恒的身上摸到了一块玉佩,而且还是黑色的玉佩。 一般玉都是白色的,这种黑色的玉极为少见,而且上面还雕琢着一些奇怪的花纹。 除了黑色玉佩之外,就只有几两银子。 “这年头,就没见过比老子还穷的穷鬼,让你小子下地府之后没钱引渡,半道上被丢入三途川,永远徘徊在三途川浑浊的河水里!”说着,罗信站起身,对着罗恒的尸首啐了一口痰,转身离开。 罗信朝前走了一小段之后,一阵微风轻轻拂过,刚才罗恒落脚的那棵大树所在水平位置突然发出异响,紧接着,一个扇形面积范围内,成片大树的树干、或者树梢倒了下去…… 当罗信回去找那个家丁的时候,那家伙已经离开了,罗信原本就不打算杀他,既然他自己离开,那也就不再追究了。 至于罗恒,罗信连他的尸首都懒得埋,直接喂野狗! 回到罗府的时候,自家大门两侧的院墙都已经被重新粉刷干净了。 还别说,这高平办事效率还挺高,罗信回到大堂就看到程处亮和一个年轻公子哥坐着,小声地闲聊着。 眼见罗信进来,二人同时站起身,程处亮笑着问罗信:“我说信儿哥,你去哪了?我俩在这里等你老半天了。” “去长安东郊活动了一下筋骨。”罗信笑着扭了扭脖子,随后看向程处亮身边的年轻公子哥,“亮子,这位公子是?” 不待程处亮介绍,年轻公子哥对着罗信拱手道:“小弟秦怀道,见过信儿哥。” “哎?你姓秦,难道是……” “对了,怀道是胡国公秦伯父的嫡次子,乃是陛下的近身侍卫统领。” “我去,这职位牛哔啊,御前带刀行走,千牛备身。” 秦怀道笑着点点头。 罗信近段时间恶补了一下大唐的官职,同时也知道这个千牛备身都是正儿八经的武官,个个都跟“御猫”展昭似的,都是武功高手。 罗信特意打量了秦怀道几眼,发现秦怀道虽然看似平淡、不露声色,但是身上总带着一股若有若无气息。 不过仔细想想也是,秦怀道老爹乃是十三太保秦琼啊,秦琼武功虽然不如罗成,但在隋唐英雄也是排的上名号的人物。再联想秦琼、程咬金和罗成三人的结拜关系,罗信当下就明白为什么秦怀道对自己这么和颜悦色了。 秦怀道本身是武将,虽然长得比较“鲜肉”,但虎口全是老茧,看样子是个使刀的高手。 三人刚刚坐下,洞察力很高的秦怀道一下子就发现罗信衣角的鲜血,不禁开口问:“信儿哥,你刚才怕不是去城东郊活动筋骨这么简单的吧?” 罗信笑了笑,反正对于他来说这也不是什么隐秘的时候,那个地方位置并不算偏僻,估计明后天就有人会发现尸体,到时候不良人一到事情也就暴露了。 他索性很直接地告诉二人:“说来也是有趣,刚才抓了一个小毛贼,结果那小子说是罗恒那个杂种使唤他来的。于是我就去东郊看了看,发现那里还真有一个跟罗恒长得差不多的杂碎,那孙子占着边上有五个保镖,一见面就对着我胡胡咧咧,我当时被那孙子给气蒙了,然后一拍脑门子,就给他来了一个腰斩,顺道也将那五个打手干掉了,这血应该就是那五个打手其中之一的。” 罗信说得很是随意,但程处亮和秦怀道对视一眼之后,两人均是从对方的眼眸之中看出了惊骇之色。 特别是秦怀道,他很是认真地看向罗信,问:“信儿哥,你确信那个人就是罗恒。” “那孙子嘴巴臭得很,从嘴臭的程度来闻,应该是罗恒那杂种没错。不过,听说罗恒那杂种好像发配边疆了,也许只是一个长得跟他比较像的人吧。” 程处亮面色一下子就沉了下来:“这件事可大可小,一个被发配边疆的重犯竟然在半道上被掉包,这说明肯定有人从中作梗,不行,我得马上将这事禀告……” “哎哎。” 罗信和秦怀道同时拉扯住站起身的程处亮,罗信笑着说:“莫管闲事,闲事少管。这事也就我跟两位兄弟说说,别人指定不知道是谁下的手。而且,除了你们谁都不知道我会武功,这件事也不可能会查到我头上来。” 第七十九章 好看么? “可是……” 秦怀道劝程处亮:“信儿哥说得没错,这件事兄长你就别管了。也许等你派人过去的时候,罗恒的尸首早已经被别人处理了。再说,眼下太子和魏王争斗得十分厉害,就连那吴王都避其锋芒,更别说咱们这些小鱼小虾了。” “对对,咱们眼下最为主要的事情是先将酒楼建立起来。”说着,罗信抬头看了看天,问程处亮,“对了,之前不是说会招几个要好的弟兄过来么,怎么只有怀道一个?” 程处亮不由得叹了一口气:“唉,别提了,那帮孙子,平时一个个称兄道弟,一听到要开酒楼,一个个都把头塞到女儿腚沟里去了。” 秦怀道笑着说:“这样也好呢,这样一来就只有咱们三人来分着钱财。” 秦怀道话音刚落,外办就传来了一个罗信位置熟悉的声音:“秦统领话可不要说得太满哦。” 说话间,三人就看到一个李治带着一个眉清目秀的小帅哥走了进来,那小帅哥看上去有些腼腆,走路的时候还微微缩着李治身后。 一看到是李治,程处亮和秦怀道立即起身,对着李治行礼:“拜见晋王。” 秦怀道显然与李治比较熟悉,当即问:“晋王殿下,你怎么来了?” 李治对着罗信努了努嘴,笑着说:“信儿哥要办酒楼,那可是明摆着要赚钱的,本王怎么可能会错过赚大钱的机会?” 李治身后那小帅哥就连秦怀道和程处亮都不认识,眼见两人一脸茫然,李治笑着介绍:“这位是英国公的嫡次子。” “在下李思文,见、见过诸位。”李思文的确如他长相一般,是个腼腆的小鲜肉。 英国公李勣与程咬金、秦叔宝关系都不错,程处亮显然听过李思文的名号,因此笑着打了两声招呼。 而秦琼一直抱病再身,他去世之后,由于秦家并非名门大户,往来的都是一些官衔比较低的人,因此还是第一次知道有李思文的存在。不过,李思文能够跟在晋王李治身后,说明他们俩的关系匪浅。 五人寒暄了几句,就在堂屋坐下。 罗府的堂屋是罗信第一个收拾出来的,原先那些家具能用的留下,不能用的全部都拿去卖了。而罗信又让王大宝赶工了一批太平椅和茶几,以至于眼下几个人不是坐在地上,而是太平椅。 “信儿哥,你说办酒楼,这酒呢?”程处亮和他老子一样,都嗜酒如命,一说到美酒,那口水都出来了。 李治玩心比较重,毕竟前几天他自己可是被罗信坑了一把,由于不清楚这“醉仙酿”的烈性,结果一口下去就出了洋相。 李治对着罗信炸了眨眼,笑着对程处亮说:“程驸马,听说你酒量很不错啊,本王跟你打个赌怎么样?” 从本性上说,李治是个心地善良的人,而且比较重情义;但他同时也有一点小孩子的耍闹性子,毕竟年纪还小,而且他本身来就没有想过要当皇帝,因此没有太多的负担,自由自在地当自己的逍遥王。 程处亮笑着说:“那是自然,难道晋王殿下还想跟我拼酒量不成?” “本王可不跟你拼酒,不过本王打赌,信儿哥这酒坛里的酒,你没有办法一口气喝一茶杯。” 听到这话,程处亮不由得朗声大笑:“晋王殿下可能还不知道,我平时有一个习惯,在吃饭之前都要喝一坛子酒。” 李治很自然地学着罗信的口吻说:“吹牛由不上税,你自说自话有什么意思,有本事咱们现在就来。” “好!”程处亮那倔脾气也是被李治给激出来了。 秦怀道也是唯恐天下不乱,笑着问:“赌注是什么?” 李治似乎很清楚程处亮的软肋,突然学着罗信那很贱的表情说:“赌注很简单,如果程驸马输了,让他当场抱着我十一姐亲十一下。” 罗信不由得翻了翻白眼:“我说晋王殿下,这算啥赌注,别说十一下,就是一百下也没啥问题啊。” 李治看向罗信,笑得已然很贱:“信儿哥你不知道,别看程驸马在咱们这边挺爷们的,在我十一姐面前他怂得跟未出阁的大家闺秀一样,平时日连摸我十一姐的手都不敢。为这事,我十一姐经常跟十七姐抱怨呢。” 听李治这么一说,罗信不禁笑了:“你不懂,亮子在你十一姐面前越是羞涩,就说明他心里越是在乎她、怜惜她。这就好比很多男人都怕糟糠之妻,家中河东狮一吼,上街都要抖三抖,这抖并不是因为怕,而是因为爱。是爱极了,才会尊重她;是爱煞了,才会怕。否则任何男人大笔一挥,休书一封,河东狮立马就会变成哈巴狗。” “东海郡公这般话若是让那些困守闺阁的相思女子听到,不知道有多少人要为你肝肠寸断呢。” 说话间,外边传来了一个让罗信听了全身都起鸡皮疙瘩的声音。 罗信仰头朝着外边看了过去,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满眼的殷红,之后才是高阳公主那美艳绝伦的面容,与玲珑有致的身子,以及那让罗信见了都不由得咽口水的奶白色波浪。 她怎么来了? 这是在场所有人认识高阳公主的人心中共同想法。 罗信转头看向李治,而李治则是看向罗信。 “信儿哥,你、你认为我十七姐?” “哎哟我的勤娘哎,晋王殿下你咋把这妖精给请来。” “不、不是你找的啊。”李治愣了一下,但听罗信的声音,似乎是真的认识高阳公主。 罗信连翻白眼:“我是活得不耐烦、还是嫌命长,找她干什么啊?” 程处亮、秦怀道,以及李治身边的李思文同时对着高阳公主行礼,而那高阳公主却仿佛没有看到三人一般,径自走到罗信和李治面前。 “咕——” 罗信的眼睛不自禁地瞄到那两坨雪白雪白、圆圆润润的山丘上。 “好看么?” “还行。”罗信脑子一抽条件反射地说了一句,但他很快就反应过来,“看、看啥呢,我啥都没看。话说,公主殿下您咋来了呢?” 第八十章 酒与美人相当,犹如烈马 “你不是要开酒楼缺钱么,本宫手上还算有点余钱,可以借你一笔。” 罗信一脸假笑:“那、那怎么好意思,我们哥几个捯饬捯饬、捻巴捻巴也差不多了。” “对对对。”李治连忙点头,从他那表情也足以看出,李治有些怕这高阳公主。 “对什么对。” 高阳公主伸手就捻住李治的耳朵,稍稍一用力,李治就跟小娘们一样叫了起来:“哎哎哎,姐、姐姐、好姐姐,我错了,我说错了,我欢迎你加入我们。” 这李治还真是个怂包,罗信和旁边几个一脸鄙视。 而李治则是满脸委屈地看着边上几人,看样子,这小子平时在皇宫里没少被这高阳公主欺负。 高阳公主扫了一眼四周众人,随后大赤赤地坐在了罗信的椅子上,将玉腿轻轻交叠,那修长的大白腿看得四周几个纷纷吞咽口水,但很快就联想到她的身份和为人,纷纷低下头,当作苦行僧。 “你们都站着干什么,都坐下啊,刚才稚奴和程驸马的赌约继续,本宫也想看看东海郡公究竟摆弄了什么酒。” 人既然来了,也没有办法撵走人家,罗信索性也就不管了,反正她一个女人,又是大唐公主总不可能吃了他们。 说着,罗信就将茶杯摆上,当着众人的面打开了酒封,酒封一开,一股浓郁的酒香就飘散了出来。 这一刻,几乎所有人都做了一个相同的动作,那就是深吸一口气,就连高阳公主也是如此,她在做深呼吸的时候,那原本就高耸的玉峰更是入了云层,巍峨耸立;而两座山峰中间的沟壑更是深邃不见底,仿佛一头扎进去就会窒息一般。 罗信先给程处亮倒了一杯,笑着说:“亮子,这回你就算是输了也不亏,你和清河公主本就是夫妻,亲几下也能增进感情。来,感情深,一口闷。” 程处亮一闻到这浓郁的酒香,口水都要流出来了。再看着这酒杯里的酒水清澈见底,宛如山涧清泉一般晶莹剔透。 他双手捧起酒杯,先是放在鼻头闻一闻,面色欣喜地说:“这酒太香了,闻着感觉就有一点点醉意。” “哪来那么多废话,喝吧!” 罗信这么一说,边上几个也开始怂恿,程处亮端着茶杯就往嘴里到了半杯进去,结果这烈酒刚刚入咽喉,一股浓烈的刺激气味就贯穿了他的五官,那酒气甚至从他的鼻孔里蹿了出来。 程处亮第一次喝着烈酒,连半杯都下不去嘴,就猛地捂住嘴巴,喷到了旁边的地面上。 他面色惊异地看着罗信:“信儿哥,这、这什么酒?” 罗信笑着说:“醉仙酿,神仙喝了都会醉的酒,怎么样,味道很大吧。” 程处亮这回是真怂了,苦笑着点点头:“嗯,我爹嗜酒如命,我也从小就喝酒,喝了这么多年的酒,还是对第一次尝到这种味道的。” “醉仙酿和咱们以往的酒不一样,它的酿造过程更加复杂,而且造价更为昂贵。”罗信接着说,“不过,但凡好酒的人,一旦尝过它的味道,就会深深地爱上它。” 程处亮这时候咂吧了一下嘴,点头说:“哎,还别说,这酒回味无穷啊。” “醉仙酿不是用来喝,而是要用品,一小口,一小口地品。然后,酒劲大的人,可以一口闷。” 高阳公主看着就不像是一个服输的人,听到罗信这话,她很是干脆端起酒杯,对着罗信说:“来,给本宫倒上。” 罗信给高阳公主倒了三分之一茶杯,她将茶杯凑到秀鼻前,微微一嗅,当即对着罗信翘起嘴角,对着罗信说:“如果本宫将这一口都闷了,你拿什么给本宫?” “公主殿下说笑了,您是金枝玉叶,从小就锦衣玉食,什么样的物件没见过,我一个穷酸,这才刚刚要白手起家,哪有什么宝贝能给您啊。” “你说了不算,反正你上次欠本宫一个物件,而今天本宫这杯酒若是喝不下去的话,你又欠本宫一个物件。” 说着,高阳公主当即将茶杯里的酒水倒入殷红的嘴唇之中。 然而,酒水刚入嘴,高阳公主美目一瞠,当即做出要吐出的动作。而罗信见了连忙伸手捂住高阳公主的嘴,轻声说:“先别吐出来,这酒就如同一匹烈马,是需要人来驯服的。现在可能还觉得狠辛辣,但慢慢得味道就出来了。” 眼见罗信伸手捂住高阳公主的嘴,边上几个都傻了,特别是李治,自家姐姐的性子他最清楚,这高阳公主从小就深受李世民宠爱。李世民二十多个女儿,无条件宠爱的也不过两人,心头肉自然是晋阳公主,而次之就是高阳公主了。 李世民总是说高阳公主跟他的姐姐平阳长公主最为相似,而李世民也是从小受平阳长公主的照顾,因为一直对这三姐念念不忘。 这平阳长公主可不是普通人,罗信以前可是看过电视剧的。平阳长公主是真正的巾帼英雄,她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带兵打仗,并为自己父亲建功立业的公主;同时也是唯一一个死后由三军为她举殡的女性。 正因为相似,李世民对着高阳公主也是极为宠溺,几乎是有求必应。也使得高阳公主在长安城横行无忌,无人敢在她面前耍横,更别说做出如此亲密的动作了。 而罗信在伸手之后其实就后悔了,刚才也是情急之下的条件反射,现在人家公主的嘴都捂着了,就算取下也没用,干脆把心一横,就这么着了。 高阳公主也没有发怒,反是斜了罗信一眼,接着真听罗信的话,仔仔细细地去品味这醉仙酿。很快,高阳公主那好看的柳眉就微微扬了起来,紧蹙的眉头也是稍稍展开,她打开罗信的手,一点点地将这醉仙酿咽了下去,末了发出一声赞叹:“好酒!” 眼见高阳公主如此,其余众人也纷纷学着开始喝醉仙酿,不过罗信可不敢给他们喝多,连忙将酒坛子收了起来。 “哎哎,信儿哥,你这么小气干什么?让我再喝一杯。”程处亮起身就要去夺罗信手中的酒坛,结果起身才走了两步就觉得脚步浮虚,一个跄踉就要摔在地上。好在身边的秦怀道眼疾手快,伸手将他抄住,随手按回了座位。 罗信笑着说:“看到了吧,我之前就说过了这醉仙酿的后劲很大,一开始喝的时候可能还没什么感觉,但等酒劲一上来,人就软塌了。你们都是第一次喝,还不太习惯,以后酒多了,慢慢喝,酒量就会大起来。” 高阳公主眼媚儿朝着罗信飘了一下,笑着说:“提到这酒楼,你有什么计划?” 第八十一章 狐媚子 不待罗信开口,李治就说:“既然是建酒楼,自然是得有一座小楼。反正现在也空闲,要不咱们几个到朱雀大街上找一处?” 这朱雀大街是长安城最大的街道,从皇宫大门“朱雀门”开始,一直笔直延伸到长安正门“明德门”。 罗信不由得苦笑一声:“就咱们几个手里那丁点零星钱,连朱雀大街的一个十尺铺子都买不下来,还妄想开酒楼啊。” 李治显然对金钱没什么概念,抓了抓头,问:“那怎么办?既然要开酒楼,位置总要挑好的吧。” “别着急,这种事情千万别着急。酒楼方面我已经有了盘算,咱们眼下只要整一间很普通的门面就行了,位置就在我家门前这条街拐角处的裁缝铺,那间铺子,连同二楼的住房这两天正在挂售,我刚才去瞄了几眼,位置刚刚好。” “裁缝铺,那不是很小?”高阳公主一听,眉头都皱了起来。 “正所谓酒香不怕巷子深,这醉仙酿无论在什么样的地方卖,都能卖出一个好价钱,而且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肯定供不应求。所以,就先将裁缝铺和二楼的住房改造成酒楼,先试试水,然后再择机扩大。”罗信顿了顿,接着说,“眼下咱们面前,还有一个更大的问题亟待解决。” “应是货源吧?”李思文小声地说了一句。 “对。”罗信点点头,“我跟大家透个底,这醉仙酿耗时、耗材料,一旦酒楼开业,咱们必须要源源不断地供应,中间绝对不能断。眼下咱们没有一个比较大的酿酒作坊,只能买普通的酒水,然后在我的小作坊里进行加工。可是,一旦中间出了差错,之前的所有努力都会功亏一篑。” 程处亮沉声说:“我明白了,信儿哥你的意思是说,怕有人会来捣乱。” “他敢?”高阳公主杏目瞠圆,那彪悍的性子一下子就显现了出来。 “公主殿下,这已经不是敢不敢的问题了。尽管有心人知道这酒楼有高阳公主和晋王的股份,但咱们明面上啥都不能说,出头的顶多也就是我罗信一人而已。” 罗信看了周边五人一眼,接着说,“在长安家家户户都喝酒,一旦这醉仙酿流传开来,那些普通的米酒对于他们而言就会变得但淡而无味,咱们不知道要得罪多少人。特别是那些以此为生的人,肯定恨不得将我罗信抽筋扒皮。难保这其中,就没有皇亲国戚。不过,也因为有你们存在,他们自然不会亲自出手,至于雇一些亡命之徒截杀我、放火烧酒楼、烧酿酒作坊,诸如此类的事情也不会发生,但是……” “但是什么?”高阳公主问。 “但是有一词儿叫断人后路,咱们先搞一个相对小一点的店铺做一些尝试……” “这样婆婆妈妈能干什么大事!”高阳公主那玉手在桌面上重重一拍,当即瞪着美目盯着罗信说,“本宫在长乐坊有一间酒楼,位置就定那里好了,那间酒楼就当是本宫的股金。另外,倘若有人胆敢在背后使阴招,本宫会将那人连皮带根一同拔了!” 边上这些人都达官显贵之后,他们从小到大就不知道“恐惧”为何物,更不明白所谓的经商之道。 李治也觉得罗信过于胆小,伸手拍着罗信的手臂说:“信儿哥,十七姐说得没错,你别怕,我们在呢!” 程处亮和秦怀道也在一旁帮腔。 罗信捂着额头,轻轻一叹:“好吧,既然这样,那咱们先合计一下股金分配。” 很快,股金的分割就安排了出来,包括秦小道在内,一共六个人,罗信、高阳公主、李治各占两成,也就是六成,剩下的四成由他们三个人分。 当程处亮和秦怀道商量着怎么分的时候,李治突然插了一句,不用分了:“剩下四人,每人一成。” 李治这话刚出,众人突然觉得背后了阴气森森的。 罗信这宅子虽然不大,但眼下人都走光了,人气少了,也就显得阴森了一些。 高阳公主伸手拍了李治一下:“稚奴,你讨打是不是,明知道姐姐我对那些乌七八糟的东西有些敬畏。” 李治笑着说:“哎呀,你们误会了。那个人是武姐姐,她没办法出宫,所以她的股金就由我带来了。” 高阳公主一听到“武姐姐”这三个字,脸色当即就垮了下来,沉着脸说:“那狐媚子怎么会知道要开酒楼的事,是你告诉她的?” 李治连忙摇头:“前些天,信儿哥不是亲口答应武姐姐,要算她一成股金的么?” 待高阳公主转头看过来,罗信这才想起来:“哦,还有这事,既然这样,那事情就这么定了吧。” 高阳公主隐而不发,只是看向罗信的眼神变得犀利了一些。看样子,她似乎跟武妧嬅关系并不好。 最终众人的股金合在一起,罗信结算了一下,一共是白银三千四百两。 第八十二章 干嘛用那么猥琐的眼神看着我 高阳公主没有回应罗信这话,反而理直气壮地说:“什么您您您,本宫有那么老吗?” 罗信缩了缩脖子,笑着说:“这张纸就当是之前答应给你的那个新奇玩意儿行不行?” “不行,这只是一张纸,本宫要的是没见过的物件,最好还是本宫自己能用的。”说着,高阳公主便站起身,对着罗信说,“本宫对你今日的表现很是失望,等下次你有好东西的实在来唤本宫。过两日我让那酒楼的管事到你府上交办手续。” 说完,高阳公主一脸傲娇地走出堂屋,眼见她走得稍微有些远了,罗信这才说了一句:“整得好像我多么希望你能来似的,巴不得你不……” “你说什么?”高阳公主突然侧过身,那眼神直勾勾地盯着罗信,就如同一把利剑。 “没、没啥,我是说公主慢走,脚下留神,可别把你那金贵之躯摔着了。” “哼,奴才相。” 高阳公主冷冷一哼,转身款步离开。 待高阳公主真的走开了,罗信才一脸同情地看着李治:“晋王殿下啊,有这么一个姐姐,你这些年都是这么活过来的。” 而李治则是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看着罗信。 罗信被他看得有些发毛,不由得吞了吞口水,问:“干嘛呢,用干么猥琐的眼神看着我。” 李治伸手拍了拍罗信的肩膀,用一种很同情的口吻说:“信儿哥,你自求多福吧。从今以后,我们几个兄弟姐妹算是解脱了。” “啥玩意儿?” 程处亮和秦怀道对视一眼,二人笑着站起身,程处亮说:“既然银钱已经到位,那身下的就没我们什么事了,以后大家就等坐着收钱吧。” 秦怀道搓了搓双手,笑着说:“说起来,我还指望着能多赚些钱,然后取上一个能入得厨房、出得厅堂的娇妻呢,信儿哥,这件事就拜托你啦。” 两人前脚离开,李治和李思文也跟着走了。 这些皇二代、官二代所带过来的并不是真的金银,而是飞钱。(注:飞钱应该出现在唐代中期,这里提前了一些。) 所谓的飞钱,就是后世的银票。 眼下整个长安的市场,流行的基本还是铜钱,极少能够看到金银。 普通老百姓一般都是将手里的粮食、布匹,或者其他货物存在“钱柜”里,等需要的时候再去钱柜里取出来用。 钱柜就类似后世的钱庄,而经营钱庄的都是门阀大族,他们都有了几十年,甚至几百年的积淀,老百姓倒也不担心他们突然倒闭。 这飞钱一般人是不可能有的,飞钱乃是真正上流社会的代表,也只在上流社会流通。 看着手里这一沓飞钱,罗信不由得深深吸了一口气。眼下,钱是有了,同时也结交了五位权贵,特别是李治和高阳公主,有他们在后边镇着,一般人也不可能敢在明面上捣乱。 只是,罗信心里非但没有丝毫的轻松,反而变得沉甸甸的。 看来,这无论是在哪个时代,钱都必不可少,但同时钱也不好赚呐。 既然钱已经到位,那么接下来就是招募人手了。 罗信将飞钱收好,随后找到高平:“老高,您知道哪里能雇到比较老实听话的雇工么?” “公子,您是要找短工,还是长工?” “当然是长工,而且是越长越好,最好一住下来就不要走的那种。” 高平想了想说:“既然如此,公子不如买些奴仆好了。” “对哦,我怎么把这个给忘了。”罗信拍了一下手,就让高平带着罗信前往市场去买奴隶。 本来罗信是想去东市,但高平却让罗信去西市。 高平告诉罗信,长安的东西两市有着截然不同的性质。东市的商铺都是大唐人自己开的,贩卖的大部分都是大唐自己的产品,诸如丝绸、茶叶之类;而西市都是外族番邦,他们贩卖的货物很杂,什么样的物品都有,而且很多番邦的商人可能一辈子只来那么几次,所以西市经常能够淘到很多新奇有趣的货物,这其中就包括了奴隶。 东市的奴隶,大多都是戴罪之身,或者是被狠心父母卖了的娃儿。品质好的那些老早就被高门大族挑走了,剩下的一般都是次等货。 西市就不同了,对于大唐人来说,西域并不仅仅代表现在的新疆、伊朗和阿富汗,而是整个大唐以西的所有国家,连同西亚、欧洲、非洲等国。 长安是一个经贸十分繁荣的国际型大都市,每天进出长安西边“金光门”和“延平门”的外族番邦少说也有数万人,这里能够见到各种各样肤色的人,而其中最为常见的就是萨珊波斯人。 同时根据高平所说,眼下的萨珊波斯帝国已经土崩瓦解,曾经庞大的波斯王朝也已经日末西山了,大食国吞噬了萨珊波斯大量的领土,听说萨珊波斯上一任皇帝都战死沙场,连他们的公主都失踪了。 大食国与大唐关系不错,经常会派遣使者进贡,因此在西市经常能够看到波斯奴隶。 波斯奴隶有一个特点,女的很丑,但干活很勤劳,而且可以说是任劳任怨;男的比较魁梧,虽然脑子不怎么灵光,但干一些机械且重复的活还不错。 长安的西市罗信来过几次,不过每次都仅仅只是在角落里看看,很少有一整圈逛过来的。 西市比罗信想象的要大很多,这里有各种各样的商铺,甚至还有充满意义风情的酒馆、客栈、歌舞伎坊、甚至是妓—院。 罗信和高平逛了一圈,最终发现了很有意思的一点,以前在这里的波斯舞女很受欢迎,但是唐人也只是远观,不会近距离接触。因为他们都认为波斯女人又黑又丑,唐人似乎无法接受那些皮肤比较黑的女人,甚至是小麦色的皮肤都不行。 因此,这里的波斯女人大部分都用面巾将脸遮盖起来,然后穿着性感的传统波斯服侍,挑着撩人的舞蹈来吸引路过的客人。 罗信是来找奴隶,对舞女自然不感兴趣。 在经过一家店铺的时候,突然店铺后边传出了一个男人的惊呼,罗信顺着声音转头看过去,却是发现有一个身子丰腴的波斯女人拉着一个大概十二三岁的小女孩从里边冲了出来。 她们才刚刚冲出大门,那店铺二楼就掉了一张很大的网下来,将两人都困在其中。 紧接着,就见一个肥硕的波斯女人带着十几个随从出来,她手持一根皮鞭,用波斯语对着那两人说了几句,之后那皮鞭就狠狠抽打起来。 女人一直抱着怀里的孩子,为了保护她,即便身体被抽得皮开肉绽,都不曾颤抖一下。 罗信本身也不是善男信女,这样的事情在大唐随时随地都会发生,他本想一走了之,而这时候,那个波斯小女孩竟然对着罗信说了一句雅言:“救救我。” 第八十三章 波斯女奴 与此同时,罗信所看到的并不是一双充满哀求的眼神,而是一双坚毅的眼神,这样的眼神几乎不可能会出现在这样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身上。 这样的眼神与罗信记忆中的那个眼神出奇相似,使得他转头看向那肥硕波斯女人。 “等等!” 罗信终于开口,他这么一喊,那个肥硕波斯女人手里的鞭子很自然地停了下来。 尽管罗信身上的服侍很普通,但肥硕波斯女人还是习惯性地对着罗信笑脸相迎:“这位尊贵的客人,您是不是觉得这对姐妹很可怜,想要买下她们?” 罗信还没开口呢,这肥硕波斯女人就迫不及待地说:“这两人在我们波斯可都是美女,虽然大唐人不喜欢波斯女人,但我相信您将她们买回去绝对物超所值。” “她们多少钱?” 罗信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总有一种很别扭的感觉。用钱能够买到人,这样的感触对于罗信来说还是挺奇怪的。 “尊贵的客人,考虑她们已经受了伤,那个跟冰棍一样的小鬼就当是赠品好了,这个女人还是个雏儿呢,她的价格是五两银子。” 罗信愣了一下,问:“别人家一个波斯女人撑死也就五钱,你倒好,价格是她们的十倍!” “尊贵的客人,这个女人跟一般人可不一样,她曾经是一个宫廷酿酒,她酿造的葡萄酒连你们的皇帝公主都很喜欢,您知道她原来的价格是多少么?那可是整整五十两啊,都快赶上半匹马了!”肥硕波斯女人叹了一口气,接着说,“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个贱女人突然又不肯酿酒了,怎么打都不行,我将她卖了五次,别人都退了回来,这严重影响到了我们的声誉,所以现在就只能贱卖了。” 一听这个女人会酿酒,罗信心里当即就敞亮了开来,但这种兴奋却不能表现在脸上,否则对方肯定会坐地起价。 听到这话,罗信不由得冷笑一声:“我家里又没有酒坊,她会酿葡萄酒有什么用?你们波斯的葡萄贵得要死,我要喝葡萄酒直接买一点就行了,完全没有必要买她。五两银子,我都可以去买新罗婢了。” 说着,罗信转身就走。 肥硕波斯女人见坑不了罗信,连忙说:“等等,等等,要不这样吧,这个贱女人有几个要好的贱婢,我给您打八折。” 罗信摇了摇头:“三折。” “噢哟!噢哟!我的小心脏啊。”肥硕波斯女人按住她前胸那跟西瓜扎不多的物件,一脸肉疼的表情,“三折太夸张了,六、六折吧?” 罗信扣了扣鼻子,笑着说:“四折。” “五折,五折行不行?” “成交。”说到这里,罗信咧嘴一笑,问,“对了,你刚刚说她有多少个贱婢来着?” 肥硕波斯女人陪着笑说:“加上她和这小女孩,一共十个人。” “我去,你当我开善堂啊!不要了!” 说着,罗信转身就走,肥硕波斯女人连忙拉住罗信,陪着笑脸说:“要不,再把零头抹掉一点?” 最终,罗信用十二两银子买下了十个来自波斯的女奴。 讲真,这十二两银子换做一般人,还真拿不出来。毕竟在这个年代,人工费并不是很贵,贵的是后面要养活他们的粮食。 这十个人每天要吃多少斤粮食,她们的住宿,以及其它方面罗信都要安排好。 交了钱,罗信领人的时候不禁有些发愣。 “亲娘哎,老子上辈子是不是做了什么天大的好事?” 这是罗信此时此刻的心声,这些波斯女奴都没有蒙脸,因此罗信一眼就看清了她们所有人的面容。尽管因为长期营养不良,她们的身体显得略微有些消瘦,但是那张脸可就如同“维密”的模特一般,一个比一个漂亮。 波斯女人的五官十分立体,而且肤色都偏于小麦色和棕色之间,每一个看上去都几句异域风情。 尽管心里美滋滋的,但罗信还是沉着脸,一脸嫌弃的姿态。 在离开之前,罗信发现刚才抱着小女孩那个女人身上多处受伤,衣服也被鞭子抽破了,罗信特意将自己的外衣脱了下来,披在她身上。 对于罗信来说,这是一个很君子、很绅士的举措,可是当他将衣服披在她身上之后,边上那些波斯人一个个都用十分讶异的眼神看着罗信,就连那个小女孩也是这样,只不过她的讶异之中还带着一份很奇怪的神色。 “怎么了?干嘛一个个跟见了鬼一样看着我,我不过只是觉得她这样衣不遮体地出门有伤风化,万一让官差给抓走了怎么办,那我不是亏本了?” 边上那些波斯女人大部分都听不懂罗信的话,小女孩显然是听懂了,但她并没有翻译,而肥硕波斯女人则是笑着送罗信出她的店铺,临走的时候,还给十个波斯女性都赠送了遮脸用的布纱。 那披着罗信衣服的女人一直垂着头,干脆还用衣服将自己的半张脸都遮盖了起来,似乎让别人看到自己的脸都是一种罪过。 眼见她如此,剩下的九个人也同样披上布纱。 罗信不太懂她们的习俗,也懒得管这些。眼下有了九个帮手,做事相对会轻松一些,尤其其中一会还会酿酒,那自然是再好不过了。 罗信带着这十个女奴从西市的牌楼下经过的时候,那个小女孩突然冲到罗信身边,伸手揪了揪罗信的衣袖。 “怎么了?”罗信问她。 小女孩伸手指向右手边的一个围栏,那围栏里正做着好几个男性奴隶,其中有两人显得十分瘦弱,但他们的眼睛却是炯炯有神,此时正直直地看着小女孩。 “能不能把他们也买了。”正如那肥硕波斯女人所说,小女孩表情一直都是冷冰冰的,如同冰棍一样。 罗信脸上流露出如同灰太狼一般的表情,笑着说:“你给我一个买他们的理由。” “他们力气很大,能干很多脏活、累活。”小女孩还是用一种冰冷的口吻说话。 罗信又仔细看了两人一眼,发现两人出了瘦之外,还真看不出有什么特别的,而且那个围栏里的波斯男奴都是残次品,相对另外一个地方肌肉发达的昆仑奴,那差别不要太大。 “要我买他们也可以,不过你笑一个给我看看。” 小女孩先是愣了一下,接着两边的嘴角微微上翘,那原本跟冰冻住了的脸部肌肉十分艰难地露出了一个比哭还要难看的笑容。 罗信露出一脸“被你打败”的表情,不过他最终还是以每人一两银子将这两人买走。 其实,比起那个所谓的宫廷女酿酒师,罗信更加好奇这个小女孩。 因为她的唐朝雅言说得很正,而且还是洛阳腔。 洛阳的雅言是整个大唐最为正宗的,一般唐人都不是这种腔调,她一个未经世事的小姑娘怎么会呢? 第八十四章 乱红 就比如刚才那个肥硕波斯女人,她的唐朝雅言就带着一股浓重的异域腔调,她学雅言是为了做生意,而这个小女孩为什么学雅言,是谁教她的? 总之,罗信对这个小女孩很好奇。 回去的路上,改为罗信牵着小女孩的手,那姿态就好似她是自己的亲妹妹一般。 一开始那九个女人还显得有些紧张,但是看到罗信对小女孩的动作很亲昵,而且俨然就如同自己的家人一般,她们也逐渐将心放了下来。 家里一下子就多了十二个人,使得原本空旷而寂静的罗府变得稍稍有点人气。 同时高平也从看门老头变成了管事,尽管高平有些年纪,但他的身体素质很好,而且为人做事都也很稳重,办事效率高,是个典型的管家。 现在罗信就坐在大堂上,他面前站着十一人,那小女孩就在边上坐着。 失去双亲之后,罗信因为舅舅舅母各种暴力对待,他愤怒之下一把火将房子给烧了,然后自己跑到公安局自首,而那个时候他才九岁。 进入孤儿院之后,罗信才有了自己的人生。 但一个人,总是很无聊。他也想有一个弟弟,或者妹妹。尽管罗信从小就打架,但在孤儿院里,他经常会照顾那些年龄小的孩子们,其中就有一个小女孩叫小红。罗信从小就照顾她,把她当成自己的亲妹妹一般照顾,可是上天不公,小红不到九岁就离开了人世,她患的是白血病,她也因为是白血病才被父母遗弃在火车站厕所里的。 这个波斯女孩样貌与小红并不一样,但是她那倔强的眼神与小红却如出一辙,在看到那个眼神的瞬间,罗信很自然地就想到了小红,这也是罗信买下她的主要原因。 小女孩和所有人一样,都看着罗信。 罗信喝了一口茶,慢慢站起身,看着眼前诸人问:“你们当中谁听得懂大唐雅言?听得懂的,上前一步。” 结果,只有披着罗信外套的那个女人站了出来。 罗信又问她:“你能说吗?” 女人点点头:“主人,我能说一点。” 果然,她说话带了一些口音,与小女孩完全不同。 罗信转头看向小女孩,笑着说:“我现在开始怀疑你不是波斯人,而是大唐人了,为什么你的大唐雅言说得那么溜?” 小女孩仍旧是面无表情,冷冷冰冰地说:“一个大唐人教我的,不过他已经死了。” “嗯……”罗信沉吟了片刻,对着小女孩问,“我再问你一个问题,只要你老老实实回答,从今以后你和她们就都是我罗信的人。我罗信虽然不是什么正人君子,但对待自己的家里人,我向来宽厚。” 小女孩表现出不应该属于她这个年纪的冷静:“你问,我答。” “好。”罗信接着问,“你叫什么名字?” 小女孩有些发愣,因为她完全没有想到罗信会问这个问题。本来她还做好了心理准备,认为罗信肯定会问一些比较刁钻的问题,比如她的身世。 “我、我……” 在她开口之前,罗信又补充了一句:“别说谎,当一个人对我说了谎话,我这辈子都不会再相信他。” 罗信的话显得十分严肃,这可以说也是罗信的底线。 小女孩深深吸了一口气,说:“我叫赫茜乱莎。” 小女孩并没有骗罗信,她的名字并没有错,只不过她隐藏了她的姓。 罗信在沉默了片刻之后,对着小女孩说:“这个名字太拗口了,从现在开始,你叫乱红,是我罗信的妹妹。” 乱红再一次被罗信的言行惊到了,在经历了诸多惨厉教训和痛苦之后,她以为自己已经变得如同一块坚冰,却完全没有想到,在这短短一天不到的时间里,她竟被罗信惊到了三次。 她发现自己完全看不透眼前这个男人,但同时内心却是萌生了一份亲近感,特别是罗信看她的目光,显得特别温柔、亲切,宛如她父亲和母亲看待她的眼神。 罗信又转头看向那个披着自己衣服的女人,问:“你叫什么?” “主人可以叫我辛。” 罗信点点头:“你这个名字还算好记,后边这八个妹子名字我就重新起了,你们从左到右分别叫春夏秋冬、梅兰竹菊。后边那两个,左边那个叫阿诺,右边那个叫阿汤。” 那十个人听得一愣一愣的,罗信则显得很有耐心,一个个地教她们学发音,等到她们发音完全标准了,罗信才点点头:“很好,现在咱们走吧,我先带你们出城。” 春夏秋冬梅兰竹菊一般人都还能明白,那阿诺和阿汤是什么鬼? 了解罗信的人应该很快就能猜出来,阿诺现在是老美某个州的州长;阿汤就不用说了,阿汤哥。 罗信买他们的时候就没打算将他们留在家里,而是直接到酿酒作坊。 罗信带着一群美女前往酿酒作坊,而看门的王松一下子就傻眼了。在罗信眼里,身后这些都是没人,而王松却不同,尽管这些女人一个个都将脸捂住,但是看到那简单的衣着,裸露的大长腿和手臂,以及那与大唐人截然不同的肤色,王松吓得连忙躲到一边。 见他这个样子,罗信不由得笑着跟跟王松解释:“王大爷,这酒坊以后就给这些人外邦人住了,他们是我请来酿酒的师傅和伙计,等下我会让王贵叔和大宝他们过来帮忙,这两天在谷口建立一个寨门,并且在寨门边建立一个房子,今后这寨门就由您老看管了。” 王松是个老实人,他也是有些看不惯这些番邦女人这种姿态,罗信让他一人去谷口看守大门那自然是再好不过的了。毕竟这年头这只坐着不动就有银钱拿的伙计真的不多,王松也是很感激罗信,因此也是十分尽职。尽管这鬼地方连老鼠都不想光顾,但他每天夜里还是起来巡夜两趟。 罗信让王松去喊王贵他们了,他自己则是带着乱红和辛她们进入罗信改造的酿酒坊。 辛的确是一个宫廷酿酒师,而且她的手艺相当高明,她在简单地了解了罗信的蒸馏器之后,那看罗信的眼神就跟看神一样,充满了崇拜,如果不是边上有人,估计她都要跪下来亲吻罗信的脚了。 “主人,您是上天派来拯救我们的神!” 辛只有在保护乱红的时候才会体现出别样的坚强,而当一切都安稳下来之后他,她却是体现出如同流水一般的柔弱与美酒一般韵味的韵味。 罗信按捺住内心的些许骚动,逐步逐步地跟辛解释蒸馏的过程,而辛也用她那蹩脚的大唐雅言告诉罗信,她的酿酒技巧和心得。 在结合罗信的蒸馏技术之后,辛提出了一些建议:“主人,如果我们自己酿造的话,酒会更醇香浓郁。” “不不,眼下只要按照我的要求酿造就行了,人的欲望是无止尽的,一开始就给他们太好的,那普通的酒就卖不掉了,咱们要温水煮青蛙,一步一步来。” 第八十五章 有人欺负妘娘? 罗信是个水电工,做事向来是按照步骤一步步进行,而且安全措施都准备齐全,否则容易怀孕,呸,容易触电。 一开始他还认为买的这些波斯女奴回来,顶多就是当当花瓶和摆设,结果出乎意料的是,这些女奴干活相当勤快,而且都很聪明,尽管语言不通,但是一教就会。 而那阿诺和阿汤的表现也很不错,正如乱红所说,他们力气大,能干活。 这两人力气的确大,罗信教给他们的任务有两样,一样是运输酒,另外一样是则是保护酿酒作坊。 罗信首先到附近的酒坊买成品酒,人家将货物拉到寨门口就不给进了,接着由阿诺和阿汤两人搬运进入。 不到三天,酿酒作坊就正式运作起来了。 这个酿酒作坊被罗信列为禁区,寨门也是在第二天就搭建好了,罗信告诉王松,出了酿酒作坊的人,任何人都不许进入。 这两天由于李妘娘都在道观里,走不开的罗信干脆就和一堆娘们同吃同睡,罗信整了一个大通铺,十一人就这么齐刷刷地躺在事先就已经搭建好的宿舍里。 这些女奴其实都有心里觉悟,她们既然被罗信买了,就已经做好了成为他泄欲工具的准备。 酒坊有男工宿舍和女工宿舍,彼此分别在酒坊左右两边,隔得比较远,而罗信却没有去男宿舍,则是睡在女工宿舍,为此这些女奴第一天晚上都显得很紧张,就连乱红也是。 只是让她们都没有想到的是,尽管罗信平时看着她们干活的时候会时不时调笑几句,比如: “辛啊,话说你的腚真圆呢,但还是差一点就很完美,来来来,让公子我帮你揉揉,一揉就圆润了呢。” “哟,我突然发现小夏和小梅的大腿挺长的呢,干活的时候水蒸气和汗水凝聚在一起,哇塞,看着有种想跪舔的冲动啊。” “小冬你过来,成天板着脸干什么,咱们有乱红这冷冰冰的丫头就可以了,你给哥笑一个,不笑?不笑我就挠痒痒了哈。” …… 总之,一开始所有波斯女奴们都以为自己遇到了一个色胚公子,结果到了晚上,罗信一趟下去就睡着了,那姿势比君子还君子。 第二天起来,罗信又开始口花花,动手动脚,惹得那些女奴们哭笑不得。 很快波斯女奴们便知道了自己主人的糙性,同时也明白,他这么做应该是为了增进彼此的感情,同时也不让她们那么拘束。 当酿酒作坊出第一批酒之后,罗信总算稍稍松了一口气。 对于酿酒,罗信所知有限,辛告诉罗信,这种酒酿造出来之后,最好是存放起来沉淀一段时间,而且时间越长,越是醇香。 罗信虽然也知道一点,但眼下没有办法,只能先拿出来应应急。 毕竟他也着急着要赚钱,按照罗信的想法,先准备两百坛,等数量够了,酒楼就正式开业。 这边酿酒作坊已经能够自己运行了,罗信也就起身离开,毕竟后边还有一大堆事等着他。 出山谷的时候,罗信发现乱红一直在他后边跟着,他不禁回头看向她,问:“小红,你不跟辛她们,出来干什么呢?” “跟着你。” 经过这几天时间的接触,乱红已经不再如同以前那般冷冰冰了,偶尔罗信给她讲那些从来没有听过笑话的时候,她还会慢慢地流露出一种破冰的笑容,看得罗信一愣一愣的。 罗信当然知道乱红并非小红,不过这个妹妹他是真的认了。 “跟我?”罗信抓了抓头,“也行,不过你要先做一件事。” 说到后边,罗信脸上又习惯性地流出那种很是猥琐的笑容。 看到这样的笑容,尽管乱红已经有些习惯,但还是下意识地后退了半步。 “来,叫我一声哥。” 听到这话,乱红心里不由得松了一口气,但在松一口气的同时,也不知道怎的,却又滋生了另外一种情绪,嗯,怎么说呢,有点小遗憾,仿佛她还期待罗信真做出一些超越兄长与义妹之间的事情。 乱红连忙将这样的情绪抛开,对着罗信叫了一声:“哥。” “嗯,不对,声音还是太冰了,来来来,温柔一点。” “哥。” “也不对,要再暖一点。” “哥。” “还是不对呢,来,你用柔情似水的眼神看着我,把我当成你最最亲的人。” …… 辛带着夏和冬站在酿酒作坊的门口,看着山坡上,大槐树下那一大一小。她微微擦了一下额头上的汗水,脸上流露出一丝淡淡的笑意。 本来她还有些不放心乱红跟着罗信,但现在看起来,她所遇到的这位东方男人,真的是一朵奇葩。 “这一切都是全能的‘奥尔’神的安排,跟着他也许也不错呢。”(注:奥尔穆兹德,又称阿胡拉马兹达,祆教的至高神) 辛笑得很温柔,但同时又联想到罗信那只色手,早上摩挲自己的敏感之处,不由得又是一阵羞红…… 罗信带着乱红回家,本来他还以为李妘娘还在道观,家里应该美人,结果没有想到的是这还没到家呢,就发现自家门口围了好些人。 罗信的眉头不由得皱了皱,当即快步走了过去。 边上的村民一看到罗信,纷纷主动让开一条道,而罗信未进门就听里边传出一个女人略显刺耳的声音:“你这贱婢,还愣着干什么,过来给本小姐倒茶!” 这是谁的声音? 罗信一下子就困惑了,听着不像是高阳公主,而且这声音听着就让人会产生一种厌恶、反感的情绪。 思索间,罗信就到了自家门口,这前脚还未跨进门槛呢,就看到一身素衣的李妘娘站在院子里,她身前则是坐着一个女人。这个女人罗信只是觉得有些眼熟,但一下子却又想不起来是谁。 还不待罗信开口,那女人将刚刚喝入嘴里的茶水一下子就喷到了李妘娘身上,指着她骂:“笨手笨脚的贱婢,这茶水这么烫,你是想烫死本小姐吗?” 说着,女人端起茶杯就要将茶水往李妘娘身上泼,那一瞬间,罗信猛地冲了上去,一把将茶杯从她的手中夺了过来。 罗信手持茶杯,目光犀利地盯着女人,问:“你是谁,敢在我的家里耀武扬威?” “信郞,我是……” 这女人话还没说出来,罗信就将一整杯茶水泼到了女人脸上。 李妘娘做事向来很仔细,她泡的茶水不可能很烫,否则人根本没有办法喝下去,但即便如此,这茶水多少还是有点温度的,女人被泼得连续尖叫,她身后的两个侍女连忙过来给她擦洗。 罗信懒得理会她,转身看着李妘娘,伸手撩开她略微有些凌乱的头发,轻声说:“什么时候回来的?” 第八十六章 妘娘会说话了! 李妘娘抿着薄唇,经过一段时间的调养,她的脸色相较之前的确要红润一些,美眸还是一如既往得清澈深邃,顾盼生辉。在自家夫君面前,她似乎永远都会呈现出一份难得的娇羞,恰似两个刚刚交往的少男少女,羞涩、懵懂、却又情愫暗生。 李妘娘没有对罗信比手势,只是那薄唇抿了又张,张了又抿,显得十分犹豫,又或者说有些害羞。 “信郞,你不认得我了吗?” 罗信这才转头看向身后的女人,他脸上没有丝毫的犹豫与纠结,甚至连眉头都不曾皱一下,当即对着女人说:“我不在乎,也不想知道你是谁,但有一句话得清清楚楚地告诉你,这世上任何人都不能欺负妘娘,包括我罗信在内,谁特娘的要是敢欺负她,我会让那人后悔来到这个世上!” 很简单,却同样很彪悍的一句话,使得一边的乱红看向罗信的眼眸当中更是异彩连连。 说着,罗信手中的茶杯“乒”得一身被捏碎,捏碎之后罗信尤不解恨,而是将茶杯直接磨成了粉! 罗信似乎记得眼前人是谁了,就是那个“死鬼罗信”一直念念不忘的崔家小姐。 这三八以前看不起罗信,是因为他家里穷,而现在估计是听到风声,知道罗信眼下是“东海郡公”了,这才巴巴地跑上门。 罗信随手将粉末撒开,对着眼前的崔家小姐说:“看在你女人的份上,我不打你,但是有句话我必须对你,以及外边的乡亲们说清楚。妘娘,是我罗信的妻子,正妻!她的在我心里的地位,谁都不能动摇!现在、立刻、马上,给老子滚!” 罗信这一声吼,引得外边乡亲们纷纷鼓掌,更有大声叫好的。 崔家小姐颜面丢尽,捂着脸跑出去了。 而罗信也懒得理会她,转身含情脉脉地看着妘娘,笑着说:“些许天不见,我的亲亲小妘娘又变得更美了呢。” “夫、夫君。” 哎? 罗信愣了住。 他以为自己耳朵听错了。 但他确确实实地听到了一个细细柔柔、温婉缱绻的声音。这声音听上去比志玲姐姐还要柔软、清脆,宛如夏日的挂在窗台上的风铃,却又不那么尖细,而带着一丝丝沙哑与甜美。 这一次,李妘娘仿佛终于鼓足了勇气,才开口对着罗信轻轻地唤了一声:“夫君。” 也不知怎的,罗信突然感觉自己眼眶跟着了火一样,眼泪很不值钱地就流淌了下来。 他就如同得到了这世间最好宝物的孩子一样,突然原地蹦跶了起来:“妘娘会说话了,我的妘娘会说话了!” 说着,罗信伸手就将李妘娘揽入怀中,低头吻住了她那略薄的红唇。 “竖子……唔!” 村长刚开口怒斥,只是他那个“子”字音才刚刚出口,就被身后的王贵伸手捂住,与此同时,另外一个青年也横身挡在村长面前,跟着边上的人一同欢呼。 这一吻很深,而向来羞涩的李妘娘也在这一刻抛开了一切,依偎在罗信怀中,感受着自己丈夫给予她最为浓烈的爱。 待唇分,外边看热闹的男人们都被自家女人撵着耳朵去干活了,院子里仅有乱红站着,尽管她的脸色仍旧寒如坚冰,但她看向罗信的眼眸里却是变得无限温柔。 这样的男人,是她前所未见的。以至于乱红更希望贴近罗信,想要知道更多跟他有关的事情。 “妘娘,师父是不是将你的哑病都治愈了?” 李妘娘微微颔首,轻声说:“师父说还不能大声说话。” “好,好,大不了晚上那啥的时候,我动作小一点。” 罗信这话使得李妘娘羞得整个人都缩进了罗信怀中,娇声说:“夫君还、还在守孝呢,等过些时日,奴、奴任由夫君……” 到后边,李妘娘自己都说不下去了,这样的话也只有罗信这种臭不要脸的人才会在光天化日之下说出来。 罗信自然是心疼自己的小娇妻,对于李妘娘他是千依百顺的,刚才那话不过只是为了调剂生活而已。他揽着李妘娘纤细的腰肢,对着她介绍身边的乱红:“妘娘,这是我新买的妹妹,乱红。她没准是波斯的大家闺秀哦,不过在咱们家她就是小妹啦。” 嫉妒这种类似的词汇是永远都不可能出现在李妘娘身上的,她很容易就接纳了乱红。也不知道是不是李妘娘自带的特殊光环,乱红在面对李妘娘的时候竟然极为难得地流露出了一丝淡淡的笑意。 这种笑是发自内心的,没有丝毫的做作和刻意,仿佛就连乱红都被李妘娘身上那一份独有的气质所吸引。 眼下小王村这边罗信已经没什么可惦记的事,而酒楼那边也要去视察一下,有些位置也要重新装修和调整一下。 罗信本想马上带着李妘娘和乱红前往长安城,家里面也没什么物件,就只有织布机和纺纱机,罗信打算将自己的钥匙交给隔壁柳婶。结果,罗信和李妘娘推开柳婶家门的时候,却发现柳婶独自一人呆呆地坐在凳子上,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嘴里还不停地念叨着什么。 罗信和李妘娘对视一眼,李妘娘与柳婶一直很亲,柳婶这些日子也帮了她很多忙,两人情同母女一般。 李妘娘快步走上前,蹲在柳婶的身边,伸手握住柳婶的手,轻声问:“婶子,您怎么了?” 柳婶是真的呆了、痴了,对于李妘娘能够开口说话都没有半丁点知觉,而是仍旧呆愣愣地重复一句话:“他在怪我,他不要我了。” 罗信走近之后,不由得皱着眉头说:“什么情况?” 罗信也学着李妘娘蹲了下来,伸手在柳婶的眼前晃了晃:“哎,婶子,婶子!” 后边那声罗信是喊出来的,这才让柳婶吓得打了一个激灵。眼见是李妘娘与罗信,她这才松了一口气,勉强一笑:“是你们呐,咋来了也不跟婶子说一声。” “婶子,我们喊您半天了,是您自己在发愣呢,什么他看到我了,他不要我了。哎,婶子是不是遇见要好的了?您要是磨不开脸,让我去呗,反正我脸皮厚,刀剑砍不透。” 若是以往,柳婶没准要笑骂罗信几句,而今天她却是沉默了。她越是这样,罗信就越觉得有事。 罗信一改平时的嬉皮笑脸,对着柳婶说:“婶子,我和妘娘都将您看成了亲人,有事您就说吧。今天我和妘娘都要进城了,今后回村也少了,咱们也就不常见面了。到时候就是想帮您,机会也少了。这些年您一人过得苦,大家伙都看着呢,按您刚才那句话,是不是真有心上人了,我马上给您说媒去。” 柳婶还没开口,那眼泪就流淌了下来。 她先是看了罗信一眼,之后对着李妘娘说:“妘娘,婶子心里苦啊。” 终于,柳婶对着罗信夫妇说出了她的心里话。 小王村的人都知道柳婶是个寡妇,但谁都不知道她男人是谁。而且柳婶并非小王村人,三年前她才来到小王村,这一住就是三年。 尽管小王村很多男人都对她垂涎三尺,但她一来就表现出悍妇的特有手段,啐痰、咒骂,撵着男人打。 柳婶独自一人,身边又没有孩子,很多人都不明白她为什么会来这里,而且还表现得如此忠贞刚烈。 直到今天,柳婶才告诉罗信和李妘娘,她的丈夫并没有死,她来这里就是找她男人的。之所以说自己是寡妇,就是不想别人男人骚扰。 听到这里,罗信当即开口说:“婶子,按照你所说,是不是见到叔了?” 柳婶点点头,她轻轻一叹:“我比他小了很多岁数,成婚的时候他就已经是远近闻名的神医了。他年轻的时候一直在外求学,是他爹娘装病,才把他骗了回来。他是在爹娘的逼迫下才娶的我,成婚之后,我们圆了房,而他第三天就离开了。两月后,我才知道怀了他的孩子。” 提到自己的孩子,柳婶那原本就在眼眶里打转的泪水一下子就垂挂了下来。 柳婶告诉罗信,她孩子五岁那年,村子里糟了匪,柳婶和孩子躲在地窖里不敢出去,而她的公婆却为了保护他们死了。那些匪徒为了掩盖罪行,还放火烧了村子,柳婶和她的孩子在地窖里整整待了三天,期间她自己也是被烟给熏晕了好几次,但最终还是挺过来,只是她的孩子却永远闭上了双眼。 公婆死了,孩子也没了,柳婶先是四处乞讨,找寻自己男人的下落。由于他是名医,只要通过打听,多多少少能知道一点他的方位,只是这一找就是十年,柳婶最终打听到她男人在小王村一带出现过,只是这三年里她却怎么都见不到他。 直到前些天,她终于见到了她男人,对方就坐在村边上的大榕树下,在给人看病。 而在听到这话之后,罗信不由得当即跳了起来:“哎哟我去,婶子你男人原来是师父啊!” 第八十七章 师父与师娘 柳婶告诉罗信,那天他和孙思邈给人治病的时候,她恰好经过,就看到了孙思邈。 当时人多,她不好说什么,就一路尾随到了道观里。之后婶子特意找了一个僻静的时候去找孙思邈,但孙思邈见到柳婶却是一副不闻不问的姿态,无论柳婶说什么,孙思邈都不予回答,用的是一种冷暴力。 罗信不明白孙思邈的内心是怎么想的,既然柳婶真是孙思邈的妻子,那柳婶就是师娘了。 尽管罗信认识柳婶的时间并不算久,但进过这一段时间的相处,他发现柳婶仅仅也只是表面上看上去坚强而已,其实她的内心十分脆弱,就刚才柳婶那个姿态,只要她稍稍想不开,明天河面上肯定会浮着她的尸体。 李妘娘转头看向罗信,用她那独有的声线,轻声说:“夫君,帮帮婶子吧。” “嗯,必须的!我这就找师父去。”说着,罗信豁然起身,同时对着李妘娘说,“妘娘你和婶子待在一起,把小红也叫过来,你们仨说说话,排解一下婶子的情绪。” 说完,罗信转身就走。 这种事不能耽搁,罗信看得出来,孙思邈可以说是柳婶这辈子唯一的指望,更是她活下去的动力,假如这个动力没了,柳婶的人生也到了终点。 罗信找到孙思邈的时候,他正在晒药材,晋阳公主李兮顏着一身素色道袍在边上帮忙。 若是以往,罗信肯定会上去调笑几句,而罗信今天却一反常态地走向孙思邈,这反而让李兮顏觉得有些不太习惯。 罗信笑嘻嘻地走到孙思邈边上,接过孙思邈手中的一些药材,将其一一铺在地面的竹篾上。 罗信铺药的时候,孙思邈还略微有些讶异地看着罗信问:“怎么就你一个,妘娘呢?” 将药材铺完,罗信笑着抬头看向孙思邈:“嘿嘿,师父啊,我正要说这事呢。我看师父您独自一人在修道也怪冷清的,要不要寻个道侣双修啊……哎哎,师父您别激动!” 眼见孙思邈抬脚就要踹人,罗信连忙后退好几步,他对着孙思邈笑着说:“师父您不知道,我们家隔壁住着一个婶子,无论身材样貌那在小王村都是一流的。而且她呀,也是一个顶好的女人。” 孙思邈正要开口,罗信连忙说:“师父您听我把话说完嘛,这位婶子呢老家在华原县,说起来离咱们这里也不是很远,但这位婶子却是用七年时间走遍了咱们大唐各地。师父,您猜猜她是怎么走的呢?” 这句话问话,却是让孙思邈闭了嘴,脸色也变得略微有些奇怪了起来。 罗信仍旧是一脸没羞没臊的笑容,对着孙思邈和身边的李兮顏说:“这位婶子是一路乞讨过来的,她披头散发,满身污泥,将自己的头发剪得跟男人一样,有时候为了不然别人靠近她,更是特意将一些带有气味的草药抹在自己身上。就这样兜兜转转,她在七年的时间里,走遍了咱们大唐的诸多山河。” 李兮顏很是配合地问罗信:“师兄,这位大婶为什么要这么做?” “师妹这个问题问得好,这位婶子之所以这傻傻愣愣、艰苦万难地一边行乞一边游走四方,为的是去见她的男人。虽然她说的时候是轻描淡写,但可以想得出来,这一路她走得是多么艰辛。” 罗信特意朝孙思邈瞥了一眼,发现孙思邈的嘴角不禁抽了一下。 能有这样的表情,罗信心里就舒服多了,毕竟这表示孙思邈心里其实还是在意柳婶的。 “那、那她男人找到了没有?”虽然同意一个爹,但娘不同,性子也差了很多。与那傲娇刁蛮的高阳公主相比,晋阳公主简直就是天使。 轻轻一叹,罗信脸上很自然地流露出一份别样的惋惜之色:“说起这个男人,那真是狠心呐。婶子在她花儿一样的年纪,最美的时候嫁给了这个男人,而当时这个男人呢当她爹都可以了。但婶子非但没有丝毫的排斥,反而一心一意地嫁给他,当他的女人。可惜啊可惜,这狠心的男人心里压根就没有柳婶,他们成婚的第三天,男人就毅然决然地离开了。而婶子呢,没有一句怨言,尽心尽力地照顾公婆。直到两个月后的一天,她和往常一样起床,劈柴、挑水,这两桶水可重着呢,婶子身体虽然不壮实,但她还是硬抗了下来。只是那天不知道怎么回事,她突然觉得身体发虚,脚步虚浮,身体一歪,就摔在了道上。” “婶子怎么样了,有没有事?”罗信说得很生动,李兮顏很自然地代入其中,脑海里甚至还产生了画面。 罗信发现孙思邈的嘴皮子又微微颤抖了一下,显然他也很想知道婶子的情况。 “没事,婶子运气好,摔在了沙地上。当时边上恰好有人经过,他们扶着婶子回家了。公婆立马为婶子请了医师,医师把脉之后,他们才知道,原来婶子已经有了两个月的身孕。” 这话一出,孙思邈的手突然抖了一下,眼眸之中的询问之色愈发得浓重。 李兮顏又问:“师兄,婶子的孩子呢?” 说到这里,罗信长长一叹:“孩子五岁那年,婶子所在的村遭了土匪,婶子的公婆为了保护婶子和孩子,都被那些土匪无情地杀害。婶子和孩子就缩在地窖里,只是那些土匪纵了火,烟尘进了地窖,婶子被熏晕了好几次,最终还是挺了过来,但她的孩子,却……” 听到这里,李兮顏那俊俏的脸上已满是哀伤之色。 “师父,师父!” 罗信发现孙思邈双腿突然一软,整个人都坐在了地面上。连忙将他搀扶起来,坐在一般的凳子上。 罗信缓缓抚摩着孙思邈的后背,轻声说:“师父,婶子这些年,苦啊。” “她……我……唉!” 孙思邈长长一叹,这一叹道不尽的苦楚与复杂。 好一会,孙思邈才告诉罗信:“为师娶她的时候,已经快四十了,正如你所说,为师当他父亲都成了。你们不知,为师其实是被……” 说到这里,孙思邈显得略微有些迟疑,而罗信则是笑着说:“师父,咱们都是男人,有些事咱们是推卸不掉了。再说了,这年头,脸面这东西那是拿给别人看的,这里就我和师妹,你想说就说出来吧,憋在心里不好。” “唉。”孙思邈又是一叹,这是这一叹却是显得轻松了一些,“成婚那天晚上,也不知道是谁在为师的酒里下了迷魂散,然后那天晚上为师就迷迷糊糊地跟你师娘圆房了。为师有些生气,就负气离家,外出游历。” “然后呢?就算是负气,您也总该回老家看看师公他们吧?” 第八十八章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孙思邈显然不愿意提过往的事情,而罗信也没有继续问下去,毕竟过去了都已经过去了。 罗信见孙思邈有些意动,接着说:“师父,之前的事就头顶的云一样,风一吹就散了,散了也聚不拢了。这人生不过匆匆几十载,且行且珍惜啊,可不要等到快断了气,才知道后悔莫及。” 孙思邈仍旧没有说话,而罗信还是不不死心地劝他:“师父,您是医师,以救人为业。婶子苦苦寻觅了您十年的光阴,十年呐,对一个女人来说能有几个十年?对于她来说,您已然成了她的唯一,也是生存下去的唯一动力,您救人无数,难道要自己的妻子因为您而死么?” 好一会儿,孙思邈才缓缓开口。他告诉罗信和身边的李兮顏,其实孙思邈在外边早就有一个妻子,只是一直没有时间带回来见父母。那五年,他就是跟自己的发妻在一起。妻子离世之后,孙思邈伤心欲绝,从而开始徒步行医,走到哪医到哪。 孙思邈告诉罗信,他心里一直放不下他的发妻。 “师父,这就是您的不对,其实说来说去,您只是不希望有人取代大师母在您心中的位置。但其实您错了,这每一段感情就如同古琴的弦,每一根都有它自己的音律,都能鸣奏出不同的音调。感情也是如此,婶子她不想,也不会取代大师母在您心中的位置,她所希望的只是您能接受她,承认她。我知道,现在对您来说,接受婶子还有些难度,但我希望您能给予她一些希望,让她能好好地活下去。” 孙思邈沉默了一会儿,缓缓起身,之后进入他的屋子。他很快又出来了,手里拿着一张纸,递给罗信:“这封休书,你亲手交给她,告诉她,为师心意已决。” 说完,孙思邈转身朝着他的房间走去,罗信突然发现,孙思邈的身体好像苍老了很多岁。 罗信见了,突然站起身,对着孙思邈说:“师父,您先等一下。” 罗信随手从地面上捡起一株山姜,他用指甲抠出一点,然后用山姜的发黄的枝叶在地面写下了两行字:“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 这首词李兮顏第一时间就读懂了,而读懂之后她看向罗信的目光已然充满了浓浓的情愫。一般人在看到这首词的时候肯定会认为这首词写的是孙思邈与他的亡妻,然而前面一个“十年”却是道出了另外一份情感,这首词的女主人其实是柳婶。 罗信写完,转头看向孙思邈,逐字逐句地说:“师父,这首词是徒儿替您写给婶子的,因为徒儿很清楚,一旦这份休书递到婶子手里,她必死!” 孙思邈的双手微微颤抖了一下,那眼眶也是有些泛红了。 “您可能不知道,婶子三年前就已经来到了小王村,这是她所能打听到您的最后所在。只是她一直见不到您,所以对外宣称她是个寡妇,这么做是为了不赶走那些狂蜂烂蝶。婶子说她见过您,我不知道您跟她说了什么,或者是什么都没说,但她回去之后,已经人如死灰,我来的时候她已经躺在床上了,全身冰冷,奄奄一息。从小王村到这里,我花了一刻钟的时间,刚才又是那一番话,现在恐怕她已经死了,而现在你却要对一个死人写休书!” “你说什么?她、她已经死了?”在以往,孙思邈做事向来稳重,不慌不忙;而眼下他则神情慌乱,更因为无法按捺内心的情绪,使得双手都颤抖起来,就连说话的声音也起伏不定。 “师父您是看病救人的神医,这人死没死要看您自个儿的了。” 让罗信这么一说,孙思邈二话不说当即朝着下山路快步走去。 而看到孙思邈这般行色匆匆的姿态,罗信总算是长长地吁出一口气:“婶子,我能帮的就到这里了,剩下得要您自己咯。” 说着,罗信就将手的“休书”撕成粉碎,随着突起的山风飘散在山林之中。 “师兄,这事基本就算成了。师父向来是个嘴硬心软的人,看他的样子想来心里也只一直惦记着师娘,只是碍于面子。” 罗信则是笑着说:“面子害死人啊,我真没有办法理解那些人,明明一个个爱得死去活来,却因为一些所谓的脸面问题死活不肯走到一起。到头来,就应了那一句‘多情自古空余恨,此恨绵绵无绝期’啊。” 这些话,罗信是随口说的,还真的没有在自家师妹面前显摆的意思。 但说着无心,听者有意,罗信这句话却是引得了李兮顏的深思。 罗信见自家妹子低头深思,不自禁地伸手摸了摸她的头。 李兮顏与高阳公主截然不同,她似乎向来不喜欢那些花里胡哨的头饰,因此头上连根发簪都没有,只是简单地用丝带将黑色的秀发系在一起。 李兮顏正在回味罗信刚才所说的那句诗,不曾想有一只大手按在了自己的头上。只此瞬间,一种无法言喻的情愫迅速萌生,她只感觉自己通身都被一份别样的情绪萦绕,心中更有一种难以控制的火热在燃烧,她已分不清什么是羞,何为怯。 她微微仰头,用一双水灵灵的眼眸子看向罗信。 “小丫头,想什么呢?” 李兮顏的年纪也不过小罗信几岁,听罗信这么说,她不自禁地噘着嘴儿。 这是一个极为罕见的画面,在以往李兮顏总是给人一种温文尔雅、知书达理、聪慧过人的表象,这些都与她的母亲长孙皇后十分相似,也许是李兮顏在本能地模仿她的母亲。但其实,很多时候她都忘却了自己的年龄,对于罗信而言,她还是一个孩子。 “师兄,我不是小丫头,别人家这个年纪的时候,都已经嫁人生子了。” 罗信笑着说:“对啊,你那个皇帝老爹不就是想着法子要给你招驸马嘛,但你不肯啊,所以过段时间师兄我就要甩着巴掌,大嘴巴抽那些长安的才子们咯。” 说到这里,罗信又流露出那副招牌式的贱笑:“对啦,师妹啊,师兄帮你挡了这次‘相亲会’,你要怎么奖励师兄啊?” 第八十九章 如此笑容只为我绽放 李兮顏眨了眨明亮的眼眸子,嘴角微微上翘,娇容绽放、恰如百花盛开,她还未开口,罗信就拍着手说:“哎,对,就是要这样的笑容,你这样的笑容就是给师兄最大的奖励啦。” 说着,罗信微微弯下腰,对着身前的李兮顏说:“不过呀,这样的笑容只能给师兄绽放呢,好不好?” “好。” “一言为定。” 说着,罗信伸出了小拇指,而李兮顏则微微侧着螓首,显然不太明白罗信这个动作是什么意思。 罗信笑着说:“来,学着我的手势,咱们拉钩。” 虽然心中羞涩无比,但李兮顏还是伸出纤细玉手,前边那四根手指弯曲,露出纤细玉葱版的小拇指。这一粗一细、一长一短的手指慢慢扣住、交缠在一起,李兮顏只感觉自己的心思也完全缠在了罗信的身上、心里。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李兮顏学着罗信所说的话,同时在也心里许下了一个“百年不变的誓言”。 做完这些,罗信笑着说:“对啦,刚才那句诗,并不是完整的,等下次你相亲会的时候,师兄再念给你听。” 说这,罗信很自然地牵过李兮顏柔嫩的小手,拉着她下山:“走,咱们看师父和师娘热闹去。” 罗信和李兮顏牵着手在山道上徐徐往下时,在他们的背后,李妘娘平时休息的房间门缓缓打开了,一个有着十分难得的小麦肤色的异域美人依靠着门板,看着罗信远去的背影,痴痴发呆…… 罗信和李兮顏进了刘婶家的时候,发现孙思邈已经坐在堂厅里,柳婶端着盘子招待几个相亲,罗信一眼就看到了村长,吓得后天了两步。 李兮顏见向来天不怕地不怕的罗信竟然被村长给吓到,不由得抿嘴娇笑:“平日里就见师兄你怵师父,没想到师兄也有怕别人的时候呢。” 罗信嘿然傻笑,对于小王村的村长,罗信更多的应该是敬佩。 相比别的村子,小王村的很少有特别贫困的家庭,而之前“死鬼罗信”败家的时候,村长也救济了他们很多次。 另外,孙思邈曾告诉罗信,李兮顏的病是天生的,一方面是身体缘故,另外一方面则是心情。 她是公子,就注定不可能会有玩伴,边上那些太监宫女哪个敢跟她嘻嘻哈哈地玩耍。至于其他公主皇子,平日里也都是客客气气的,由于她是李世民最为疼爱的女儿,很多人都不敢过于靠近她,只是相对保持一定的距离,显得很恭敬。 从小到大,李兮顏也就跟李治的关系比较好,但李治毕竟是男儿身,很多事情他没有办做到。 因此,孙思邈给予罗信的任务是想方设法让李兮顏开心,能开怀大笑最好。 只要她一直保持这样的心情,再由孙思邈用药物调养,一段时间后她的疾病就能得到根治。 通过院子里那些村里“老干部”们的话里,罗信知道,原来村长他们过来是给孙思邈和柳婶重新做婚证人的。柳婶此前一直声称自己是寡妇,而现在丈夫没死,村长他们自然是要过来的。再者,孙思邈眼下可是太医署的官员,深受皇帝器重,村长他们巴结一下也很正常。 罗信带着李兮顏笑嘻嘻地走到孙思邈面前,对着他说:“师父啊,这大好的日子,您怎么愁眉苦脸的呢?” 孙思邈对着罗信瞪着眼珠子:“逆徒!为师中了你的诡计啊!” “师父,话这不能这么说啊,虽然表面上您是抗拒的,其实心里肯定是欢喜的。” 孙思邈懒得跟罗信费那口舌,因为他知道自己根本就说不过这个徒弟,而且还真被罗信给说中了。孙思邈正要喝一杯茶水压压惊,结果边上的李妘娘补充了一句:“夫君,你说的是不是那句‘嘴上喊着不要,身体却很老实’。” “噗!” 孙思邈一口浓茶水喷在了罗信的脸上,他伸手指着罗信:“师门不幸啊,连妘娘都被你这逆徒给带坏了。” “夫唱妇随嘛,嘿嘿。”罗信对着李妘娘投以一个鼓励的眼神,而李妘娘则是含羞一笑,刚才那句话其实也是罗信特意让她说的。 很快院子里的客人都散了,孙思邈这时候这是站起身,对着罗信说:“眼下这堂屋里也没外人,师父有件事要跟你们说一下。” 孙思邈的的语气略微有些严肃,罗信也不再放肆,与李妘娘李兮顏三人坐了下来。 “河南道汴州、郑州一代旱灾严重,为师与杏林几位好友相邀去洛阳救治灾民。近段时间,你们师兄妹三人一定遵守为师平日所训导,切勿乱来。” “师父您放心吧,徒儿……” “特别是信儿,你这逆徒唯恐天下不乱的性子稍稍也要收一收,你可要知道这天下虽然是陛下的,但真正的权势却非在皇家手中,很多时候就连陛下也有忌惮那些士族门阀。” 最后一句话,孙思邈说得特别重,而这样的话也是罗信第一次听到。 毕竟一直以来,在普通人的眼中,皇帝就代表着天子,他想要干什么都行,看谁不爽就杀谁。 但仔细一想,显然也不可能,就如同这次李世民想要征战北方某个部族,不是也受到大臣们限制了么? 边上的柳婶一听孙思邈要走,当即就进屋子开始收拾,孙思邈见她提着包裹出来,不由得瞪着眼睛说:“你这是干嘛?” “我是你娘们,你去哪,我就去哪!”柳婶一脸认真地说。 “胡闹!我这是去治病救人,你跟着去干嘛?” “给你打下手,抬桌子搬椅子,给你煮饭、洗衣裳。”柳婶也是一根筋到底的人,如今好不容找到自己男人了,她肯定不会离开,接着柳婶又说了一句让孙思貌没有办法反驳的话,“再说,那些灾荒流民,我比你们这些医师更清楚,我自己曾经就是流民。” 得,让柳婶这么一说,孙思邈也只能叹息着点头了。 知道这老两口需要更多的交流,罗信就带着李妘娘和李兮顏从柳婶家里出来,乱红这时候就坐在自家的门槛上,偷偷地朝着罗信这边瞄。 第九十章 巧兮俏兮 按照罗信本意,他是希望李妘娘留在自己身边,但考虑到眼下酒楼还没搞好,而且罗信自己事务也很多,就让李妘娘和李兮顏,以及乱红都留在道观里,毕竟道观里可不止一个道士,那些道士里有很多都是武林高手,基本都是李世民派去保护李兮顏的。 另外,从孙思邈的话里,罗信显然也听出了另外一份含义。汴州和郑州就在洛阳的东边,孙思邈等名医没有去旱灾的事发点,而是在洛阳救人,那说明汴州和郑州的灾民已经朝着洛阳这个方向汇聚。洛阳距离长安也不过几天的路程,看样子孙思邈这次去洛阳治病救人,也应该是李世民批准的,同时也是为了避免更多的灾民略过洛阳,朝着长安这个方向走来。 而在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罗信条件反射地想要做点什么。 他不知道历史上李世民执政时期是否发生过十分严重的旱灾,但未雨绸缪是他的个人习惯。特别是身为一个水电工,在为人安放水管、架设电线的时候,多少都要为以后维修考虑,细心一些,多准备一些总是好的。 所以,罗信打算囤积一些粮食。 一方面粮食这东西永远都不愁卖不出去,另外他的酒坊一旦正式开始酿酒,也需要很多粮食,总之不亏就是了。 这时候,细心的李兮顏显然是看到乱红了,她应是第一次见到异域的女孩子,因此一下子显得有些讶异,但是她的讶异当中并没有丝毫的厌恶与方案,更多的是新奇与有趣。 她转头对着罗信问:“师兄,这位姑娘以前从未见过呢。” 到底是公主,说话还真委婉,罗信笑着对着乱红招了招手。 乱红站起身,慢慢地走向罗信,就站在罗信和李妘娘中间位置。 “她叫乱红,我刚刚认的妹妹。”罗信笑着说。 按照罗信对李兮顏的认知,他认为李兮顏应该会大大方方地与乱红认识,但没有想到的是李兮顏竟然说了一句:“又、又是妹妹么?” 罗信突然想到,之前调笑李兮顏的时候就一直喊她妹妹,没想到这丫头对“妹妹”这个词汇如此敏感,当即笑着解释:“妹妹的意思有很多呢,而且乱红我可是当成自己亲妹妹一般的哦,你不觉得我们长得有些像么?” 说着,罗信蹲了下来,将自己的脸和乱红凑到一起,罗信同时也摆出乱红那张标准的“冰块脸”。 结果,惹得李兮顏抿嘴娇笑,人生第一次吐槽罗信:“师兄哪有乱红妹子长得好看,顶多也就肤色有些相似而已。” 说起来,罗信自从被几个熊娃子尿醒之后,就再没有如那些读书人一样足不出户,一心只读圣贤书,他几乎每天都在外边奔波,这时间稍稍久了,皮肤也晒得略微有些发黑,有那么一点小麦色的迹象了。 见李兮顏知道调侃自己,那就说明她也是接受乱红的存在了。 其实,一个师妹,一个妹妹,其实罗信放在她们身上的情感是不同的。乱红罗信是正当妹妹看待,而李兮顏则是有点师兄妹的情谊,这样的情谊很容易会有更大的升华。当然,这种事罗信暂时也不会去想,毕竟人家是公主,而且还是李世民最为疼爱的公主。 在回到长安之后,罗信立即从水潭里将那个两个酒坛捞了出来,他在自己房间的后面挖了一个土坑,将两个酒坛重新埋了下去,同时从中取出五个金铤。 金子这个东西在市面上是不可能流通的,一般人连银子都见不到,更别说是金子了。 罗信自然也不可能傻乎乎地拿着金子到东市的粮店里买粮食,他进的是一家商行。 正如孙思邈所说,这个时代,掌控全国经济的并非皇帝,而是门阀世家。门阀世家几乎垄断了大唐所有的生意,其中特别是粮食。 不过。李世民自从登基以来就对粮食掌控得特别严格,以至于那些门阀世家都不敢在粮食上做文章,眼下长安的粮食价格还不算高,都处于老百姓都能够接受的程度。 高平带着罗信进的是一家来自南方大族掌控的商行,不过谁也不清楚这家大族究竟来自哪个确切地区,仅仅知道他们姓陈。 罗信这次去的又是西市,东市贩卖的基本都是奇珍异宝,而西市则更为“平民化”。 西市占地面积很大,里面巷道纵横,又有四条宽达二十米左右的大街贯穿,按照高平所说,西市占地越有1500多亩地。 在这样一个巨大无比的市场里走动,如果没有熟悉的人,根本无法走通。 高平在长安生活几十年,对西市倒是十分熟悉。他带着罗信进入一个宽约五米左右的巷道,巷道两边各有一些小店铺,卖的都是一些成品衣服和帽子之类。在巷道的底部,罗信见到了所谓的陈氏粮行。 罗信刚抬脚跨步们门槛,就有一个伙计笑着迎了上来:“这位客官,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 罗信看了一眼左右,对着伙计说:“你们管事在不在?” “在在,小的这就去请管事,两位请稍等。” 罗信发现这个铺子虽然不是很大,但装修得十分典雅,还有就是这里与别的店铺不同,他们已经八仙桌、太平椅和茶几都摆放上了,罗信看了一下做工,竟然还是自己那小木工作坊制造出来的。 他摩挲了一下太平椅,这椅子的表面还有一丝丝粗糙,看样子是最近赶工出来的,而且坐的人很少。 刚刚坐下,就有一名个子略微有些矮小的侍女端着茶水过来,尽管这侍女长得很一般,但罗信发现她的肤色和大唐人也略微有些不同,而且这名侍女将茶杯放在矮桌上的时候,罗信发现她的虎口也长了一些茧。很显然,这个侍女会武功,而且使用的还是刀剑之类的兵刃。 连一个端茶的侍女都会武功,这个商行的确有些与众不同。 不多时,就见一个显得有些肥胖的男人挺着一个大肚子走了出来,他笑着对罗信拱手:“贵客临门,有失远迎啊。” 罗信笑着寒暄了几句,待肥胖男人坐下,他就开口问:“敢问公子贵姓?” 第九十一章 高筑墙、广积粮 “我姓罗。” “罗公子好,不知道罗公子此番来我商行,所要何物呢?” “听说你们商行的粮食不错,我想了解当下的粮食价格。” 那管事对自家的货物价格记得十分清楚,当即对着罗信报出了七种作物的价格。 来之前,罗信路过一些米铺的时候就简单地询问了一些价位,发现与肥胖男人报出的价格差了一些,后者的价格明显要低很多,根据高平所说,这里的粮食价格是整个长安最便宜的,不过人家的起步量比较大。 “罗公子,如果您只需要自己家庭的粮食,还是去别的店铺吧,我们给出这么低的价格,可不是按斤卖的。”肥胖男人说得很客气。 眉头一挑,罗信笑着说:“那你们的粮食是按什么卖的?” “当然是按车卖咯。” “你们一车是多少斤粮食?” 肥胖男人愣了一下,罗信既然这么问,那说明他是有备而来,脸上的笑容更盛:“我们一车通常是五百斤左右。” 罗信右手在茶几上轻轻点上,他这是在将金铤折算城铜钱,看看自己手上这五根金铤能买多少粮食,结果这一换算下来,罗信发现自己手里这一个金铤竟然能买百来车! 难怪罗恒在那样危险的情况下,还会叫人回罗府取两坛子黄金,没想到这黄金在这个年代的价值竟然这么高! 他原本还以为五个金铤能买半个仓库的粮食就不错了,而现在一个金铤就能买一个仓库的货! 但同时,也表示大唐的粮食价格真的很便宜,尽管肥胖男人给出的粮食价格比别人要便宜一半,无论如何这些粮食真的很便宜! 他接着又闭上眼睛折算究竟要不要买,想来想去,罗信最终一拍桌子,问:“你们有粮仓吗?” “有啊。” “在什么位置?” 肥胖男人笑着说:“我们在长安东南两郊都有粮仓,不下十个。” 罗信突然想到,自己平时从长安城南边的“启厦门”出来,在回小王村的道上,也就是离小王村不到千来米左右的地方的确有一个很大的仓库,平时看着马车往来、装卸货物。他当即问:“小王村前头的仓库是不是你们的粮仓?” 肥胖男人点点头:“罗公子还研究过我的粮仓?” “不不,只是你刚才那么一说,我突然想起来。小王村在城南,而本公子之前在小王村待过一段时间。” “哦,原来如此。” “这样,小王村前头的那个粮仓,我要租一年,另外,你们将整个仓库的粮食堆满,我全包了。” 罗信的话说得轻描淡写,但肥胖男人却是惊得肥肉乱颤,为了确定自己没有听错,他忙开口问:“罗、罗公子,您没开玩笑吧?那可是一仓库的粮食啊,够整个小王村吃两年的了!” 知道对方会是这样的反应,罗信笑着回答:“我恰好开了一个酿酒作坊,需要大量的粮食,如果你们粮食质量不错的话,今后就都找你们了。” 肥胖男人当即站起身,拍着肥腻腻的胸脯当场做了保证,为了表示自己的诚意,他更是立了一个誓契,并且在上边签了字,保证他们的粮食质量绝对优良。 罗信是个生意人,这份“质量保证书”他自然拿了,但同时也从怀里取出了一份“买卖合同”,上面清清楚楚地描述了买卖双方所要应尽的义务。 肥胖男人看了这些之后,对着罗信竖起了大拇指,那是久久都没有放下来:“罗公子,有了这份契约,我等商人今后做事可就方便多了!” 罗信笑了笑着从怀里取出了一块金铤,当他将金铤放在茶几上的时候,罗信发现肥胖男人的眼神微微颤抖了一下,但他表面上还是显得很淡定。 罗信对着肥胖男人说:“这块金铤算是订金,我还要再囤四个仓库的货,这些货物呢,你们分批运送到小王村旁边一个山坳,那是我的酒坊。” “成交!” 离开陈氏商行,罗信发现身后的高平虽然一直跟着,但他却从没有任何言语,不禁略微有些奇怪地问高平:“老高,你对我买那么多粮食不觉得奇怪么?” “主人家的事,老奴这些下人不敢想,对于老奴来说,只要做好自己分内之事就行了。” 罗信笑着说:“您不愧是老姜啊,厉害。” 罗信和高平离开之后,那肥胖男人则是在手里掂着金铤,微微皱着眉头。 这时候,那个伙计慢慢走了过来,轻声说:“堂主,您一直在掂这块金铤,难道这金子有问题?” “金子倒是没问题,有问题的是金子的主人。”肥胖男人沉着脸,声音略显低沉,“相比一个月前,粮食的价格又降了两成,眼下又到秋收的季节,粮价怕是只低不高。这罗公子若是在等两个月过来,这粮价怕是还会再降两成,我认为他应该很清楚这个道理。可是,他为什么要花这么大笔钱买粮食呢?” “堂主,他刚才不是说自己开了一个酒坊么?” 肥胖男人听到这里,不由得笑了:“你小子平时很机灵,怎么这时候这么傻呢?那小王村边上顶多也就一两个很小的酿酒作坊,能需要多少粮食?这五仓库的粮食,足够他酿几年的酒了!” “那、那……那您是怎么回事?” 肥胖男人眉头越来越紧:“不清楚,这罗公子肯定不是普通人,你马上派人调查一下这罗公子的身份。还有,我刚刚接到总部的消息,女帝有可能会驾临长安,让手底下的兄弟们近段时间做事手脚都干净一些,千万不能惹出任何事端。” “女、女帝要、要来长安?”伙计在听到“女帝”这个称谓的时候,他眼中不是崇拜、也非敬仰,而是惊恐,他眼眸之中所透露出来的恐惧那是绝对无法假装出来的。 肥胖男人长长一叹:“是啊,我们谁都没有想到女帝会来长安,女帝向来行踪莫测,而且她眼里容不得半点沙子,还愣着干什么,快去告诫堂里的所有兄弟姊妹!” “是、是!” 伙计离开之后,肥胖男人又看着手里的金子,轻声呢喃:“这小子囤这么多粮食,难道说粮食会涨价?嗯,这怎么想不可能。算了,不想了,还是先琢磨怎么迎接女帝吧,我可不想稀里糊涂就掉了脑袋。” 这几天高平从外边买了几个比较便宜的奴婢和家丁,开始清扫罗府。罗信和高平回到罗府的时候,正在扫地的一个家丁对着罗信说:“公子,刚才来了一位客人,他自称是栖霞楼的管事。” 第九十二章 醉仙酿 栖霞楼就是高阳公主所说的酒楼,李世民有规定,大唐所有五品以上的官员都不能经商,对于士族和皇族而言,商贾都是“贱类”。 因此,那些位高权重的人只能让自家亲戚,或者手底下的人来经营实业。 这一点别说高阳公主,就连当金太子也不例外。 罗信进入大堂,就见一个中年男人坐着,此人衣着较为普通,但眉宇清朗、国字脸,长相看着较为敦厚,不过那一份敦厚之中又透着一份精明。 “小人章德,拜见罗公子。” 这章德的确是个精明人,他一开口不是称呼罗信为“东海郡公”,而是“公子”,在言语称谓上已经将两人的距离拉近了。 罗信也没有提及高阳公主,毕竟皇族不能从事“贱类”,只要大家心知肚明就行了。 “章管事,你来得正好,我肚子正好饿了,而家里没有厨子,快带我去栖霞楼吃顿午饭。” 章德也是愣了一下,没想到罗信一丁点架子都没有,当即笑着说:“好,公子请随小的来。” 栖霞楼的位置相当不错,甚至可以说是个“旺铺”,它就正对着长安东市。 栖霞楼并非一栋楼,按照章德所说,这原先是隋朝一个达官显贵的府宅,后来被一个神秘人给买了下来,之后则是逐步开发成酒楼,到了晚上,某几个比较特殊的位置还有歌舞表演。 长安东市附近居住的都王公子弟和门阀世家,而长安东市内其实也有一些很高档的酒楼,但由于那个神秘人的身份摆在那里,使得很多王公子弟会时常过来消费,就算这里上的菜里放了蟑螂和石头,那酒里兑的都是谁,他们也会乐呵呵地点一大桌。 不过,章德并没有辜负高阳公主的期望,将栖霞楼打理得井井有条。这栖霞楼的顾客也是络绎不绝,同时它也成了高阳公主最为主要的经济来源。 当伙计将饭菜都端上来之后,罗信看着满桌的美食,不由得吞咽了一下口水。 他好吧客气地拿起筷子就吃,这一番吃下来,对着章德是连连竖起大拇指。 本来呢,罗信以为这酒楼的伙食也就那样,毕竟他在小王村可是吃了好长一段时间的烙饼,虽然李妘娘的烙饼味道很不错,却也使得罗信认为大唐的物资比较匮乏,结果没想到这桌面上有着各式各样的佳肴。 只不过,唯一的区别,就是没有炒菜。 但是炒菜它上不了大雅之堂,仅仅只能算是家常小炒而已、那些名贵的菜肴都是靠蒸、煮、烤出来的。 看到这些之后,罗信当即就将自己事先的计划取消,决定不改变这栖霞楼的伙食。 之后他又欣赏了一下栖霞楼的歌舞,看着那一个个身姿婀娜、花容月貌的舞姬在舞池里翩翩起舞,罗信又对着章德竖起大拇指。一开始章德还不明白竖大拇指是什么意思,三番两次之后,他终于知道了,这是在夸赞他。 到了最后,罗信和章德坐在沿街的窗位上,看着下边往来的马车。 在东市的大街上,很少看到行人,因为这里往来的非富即贵,难保那些马车里坐着当朝宰相的夫人,或者某个国公的千金。 这时候,章德很是谨慎地问罗信:“罗公子,敢问栖霞楼还有什么要更改的么?” “不需要,完全不要。章管事你管理得相当好,跟你比起来,我就是一个门外汉。” 章德连忙说:“可别这么说!” 眼见章德站起身,罗信笑着又将他拉着坐了下来,笑着说:“我这个人向来直接,有一说一。栖霞楼基本怎么修改,基本它本身的定位就是给名门望族、王公子弟准备的。既然门槛高了,自然在食物、歌舞方面就要高大上,而我事先所准备的那些平民化、小资化的东西就不适用了。眼下,栖霞楼唯一却的,就是酒。” 说着,罗信当着章德的面打开了酒坛子,酒坛子一经打开,章德不仅豁然起身,凑近酒坛子深深吸了一口气。 章德眼睛突然一亮:“香!好香的酒!” 罗信笑着说:“来,先喝一小杯看看。” 待章德喝过这“醉仙酿”之后,更是赞不绝口。 很快,两人就坐下来商讨如何定价。 按照罗信的想法,是给“醉仙酿”定一坛二两。 它成本大概在两百文,所以罗信的定价也在合理范畴,酒水十倍赚还是要的。 然而,章德之后所说的话,却是让罗信对经商有了更深的了解。 他对着罗信说:“罗公子,在下认为,这醉仙酿应该分为三个档次。您将这一坛酒送到栖霞楼,按照三成和七成兑水,这样一来,酒的烈性就淡了很多,但味道仍保留了一些。七成水卖二两一坛;三成水十两两,原液二十两一坛。” “我去,这行吗?” 章德笑着点点头:“罗公子,您是读书人,不太了解这酒楼的经营之道。其实,每一家酒楼的酒都兑水,就看兑得多少了。而来酒楼喝酒的人,本义不是喝酒,更非吃饭,他们目的是为了增进彼此的情谊,或者商量一些事务。所以酒水如何,并不重要,当然您的酒乃是极品,想来产量不高,用兑水的方法,反而给您减少了生产压力。” 罗信听得连连点头,对着章德拱手行礼:“章先生,受教了!” “使不得!在下不过只是一介草民,怎能受您的礼。” “礼不分贫富贵贱,我是真心受教啊。”说着,罗信又给章德行了一礼。 而章德则是面色激动地看着罗信,他勤勤恳恳地干了大半辈子,这还是第一次受到读书人的礼,而且对方还是冠军大将军之子,现今的东海郡公。 本来罗信还在担心产量跟不上,这样一来,最令他头疼的问题迎刃而解,而且他第二天晚上就开始供货。 二十坛酒当天晚上就被抢夺一空! 同时,得益于章德的策略,罗信又想出了另外一招,“饥饿营销”! 罗信每天只给栖霞楼二十坛酒,章德则是将保留五坛原液,剩下的全部兑水。而且章德在兑水方面很有经验,它加的并不是仅仅只是水,而是掺了糖水、蜂蜜水之类,在稀释酒精浓度的同时,也改变了一点口感,使得酒喝起来有别的味道,这样一来,一些贵族小姐也能接受。 如此一来,那些酒客们更是疯了一样购买。 一连十天都是如此,栖霞楼拥有“当世仙酿”的传闻很快就在长安的贵族圈传开,使得原本还留恋于醉仙楼的酒客们纷纷跑去栖霞楼。 这一次,他们不仅仅是为了应酬,而是真喝酒来的! 第九十三章 终究还是低人一等 这几天,罗信都会找一个僻静的角落,看着栖霞楼往来的顾客,同时他也是真正见识到了大唐贵族的奢华。 看着眼前衣裳华丽、着装高贵的男男女女,罗信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不过,他还是无法融入到这些当中,仅仅只是在角落里,悄悄地当一名看客。 之前几天都有章德陪着罗信,两人一边说话,一边观察客人的反应,等时间差不多了,罗信就径自步行回家。毕竟从栖霞楼到罗信的罗府走路也就十来分钟的事情。 而今天章德有事不能来,罗信一人站着无聊,索性就在长长的回廊里走着。 讲真,直到现在罗信还无法相信,规模这大的酒楼会属于自己。尽管他只是占了两成,但无论怎么样,也算是这栖霞楼的大股东了。 有了这栖霞楼,罗信今后根本就不用担心钱的问题。 他也开始打算在入冬之前让李妘娘她们搬入罗府,到时候夫妻恩爱、被子一盖,那四肢交缠、玉颈环绕,床板颤抖、地动山摇,风停雨歇之后,自己的娃儿十月之后就能出生了,这样一来罗信也算是真正成家立业了。 罗信的着装还是和平时一样,都是书生装扮。这样的装扮在别的地方也许受用,毕竟读书人无论到哪都比较受欢迎,但是在这栖霞楼自然是不行的。 对于平民百姓而言,读书人高于他们一等,虽然现在还没有“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这句话,但在普通民众的潜意识里已然根深蒂固。 而栖霞楼往来的都是达官显贵,在他们的观念里,读书人也分两种阶层,一个是平头百姓,而另外一则是高门大户。 很显然罗信属于前者,尽管口袋里有那么一丁点钱,但罗信却从未在着装上下功夫,他反正也已经习惯了。 但栖霞楼这里边的人,看人首先看的是外表,正所谓“先敬罗衣后敬人”。罗信一开始在回廊上行走还没什么,走着走着,他下意识地进了第一天来的时候,章德带他观赏歌舞的地方。 这个地方是位于院子里,院里有座三层小楼,此时小楼二三层分别有歌舞丝竹声传出。 罗信正要进入小楼的时候,二楼突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站住!” 身体微微一顿,罗信不由得抬头看向声源所在。 二楼的栏杆上依靠着一个年轻男人,年纪看着和罗信差不多,身穿锦衣,手里抓着一小杯酒,居高临下,并且用一种罗信极其不想看到的眼神看着罗信。 罗信是一名水电工,虽然靠的是手艺技术活吃饭,但仍旧属于社会底层。类似这样的眼神罗信见多了,以前也是麻木了,他原本以为自己不会介意,但是他错了。 自从来到大唐之后,罗信就一直很努力,他努力地想要改善自己的生活水平,让李妘娘能够过上好日子,同时也希望能够摆脱以前那种卑躬屈膝的底层身份。 这样的眼神,会很自然地让罗信想到自己以前低头哈腰、埋头工作的日子。 那锦衣公子晃了晃手中的酒杯,用一种仿佛天生的优越感说:“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不?” 罗信没开口,但摇摇头。 “这里成仙阁,只有王公贵族才能踏足,你是什么东西?” 罗信还是没开头,只是仰头看着那锦衣公子。 “房兄,干嘛呢?”又有一个公子端着酒杯走了过来,他也同样居高临下地看着罗信,眼眸之中所流露出来的眼神与那锦衣公子一模一样。 后过来的公子在看了罗信的穿着之后,不由得嗤笑一声:“这乞丐哪里来的?给本公子轰出去!” 章德这时候连忙从外办走了进来,他躬着身体,半低着头,甚至不敢抬头与楼上那两名公子对视,卑微又低三下四地说:“回房公子,这位是东海郡公。” “东海郡公?”那姓房的锦衣公子听到这话,态度非但没有好转,反而朗声大笑,“什么狗屁东海郡公!这怕是我听到最好笑的笑话了,谁知道东海郡在哪个犄角旮旯里,没准也就本公子茅坑那么大的地儿呢。” 章德是这里的管事,近段时间虽然一直和罗信在一起处理栖霞楼的事务,但罗信对这栖霞楼的内部结构,特别是真正的股权分割都不清楚,直到章德接下来说出的这句话。 对于章德而言,无论是身旁的罗信,还是头顶的这两人,都是他不能得罪的,当下硬着头皮说:“两位公子,罗公子是公主殿下请来的大管事,眼下栖霞楼都由他负责。” “公主殿下?”那房公子一听到是高阳公主喊罗信来的,突然一抖手,就将手中的酒杯缓缓倾泻,慢慢地倒了下来,晶莹剔透的酒水自酒杯当中缓缓倒出,成一股水流垂打在了罗信的头上。同时一股为罗信所熟悉的浓郁酒香飘散开来,不断地刺激着罗信的鼻子,肺,以及他的心! 房公子在倒酒水的时候,边上另外一个英俊男子更是放声大笑:“哎,东海郡公,这杯酒少说也有几两银子呢,怕是你这辈子都没喝过这种仙酿,要不本公子也赏你一杯?” 房公子的面色突然变得很糟,眼眸之中更是流露出一丝狠厉之色,脸上的笑容渐去,显得极为阴鸷:“本公子不清楚你是哪里跳出来的蚂蚱,但现在我给你一条活路,马上给本公子滚出栖霞楼,否则本公子立即就让你横尸街头!” 这是罗信第一次真正面对大唐的纨绔子弟,在长安能这么横的,而且还姓房,又与高阳公主关系密切的,想来也只有当朝宰相房玄龄之子,房俊了。 历史上房俊是高阳公主的驸马,而眼下罗信还不清楚他们两人的关系,但罗信这一次是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自己与这些人的差距。 对方是在知道自己身份的情况下动的手,也就是说在他们眼中所谓的“东海郡公”不过只是一坨屎。 直到现在罗信还不清楚这“东海郡”究竟在哪,可想而知同样是郡公,因为封地的区别,也是有着很大的等级差。 这酒水自上而下地浇下来,罗信并不觉得耻辱,因为比这个更加耻辱的事情他曾经都经历过,而且旁边那英俊公子哥又说了一句话,立马就转移了罗信的注意力。 只听那英俊公子哥说:“虽然你是公主殿下叫来的管事,但这座栖霞楼也不仅仅只有她一人做主哦,还我身边这位房公子,可是未来驸马,你小子若是识相一点,还是乖乖离开吧。得罪了未来驸马,这栖霞楼你铁定是待不下去的。” 罗信原本以为这栖霞楼是高阳公主一人的,但仔细想想又不可能,毕竟这么大的酒楼,公主不可能独自一人占据,按照常理也会像罗信这样拉帮结派,这样也算是一种利益捆绑。 不过,罗信还是想要确认一遍,他转头看向章德,问:“章管事,楼上这位公子所说,是否属实?” 章德仍旧不敢抬头,也不敢说话,只能微微点头,在这房俊和英俊公子面前,他宛如蝼蚁一般卑微。 罗信深深吸了一口气,接着双脚微微弯曲,他突然高跃而起,身体直接跳到了三四米的高空,落在了房俊旁边的栏杆上。 这一次,变成罗信居高临下地看着房俊,相比面色阴鸷的房俊,罗信身上所展示出来的一份凌厉肃杀之气! 第九十四章 此处不留爷 罗信直直地盯着房俊,轻轻甩了一下被酒水打湿的头发,嘴角微微上翘,咧嘴一笑:“房俊是吧,刚才听边上这位公子所说,看样子你也只是个预备驸马,估计是从宫中哪个嘴贱的太监那里得到的消息。只不过呢,只要陛下还没有正式赐婚,那么你就不是驸马。呵,呵呵呵……咱们,走着瞧。” 说着,罗信再度高跃而起,身体在半空之中划过一道靓丽的弧度,随即落在了庭院之外,同时外边也传来罗信的声音:“章管事,劳烦转告公主殿下,这栖霞楼地儿太窄,没有我罗信的容身之地,我就不在这里继续掺和了。另外,你们日后若是还想要醉仙酿的话让公主殿下自己来寻我。” 几个纵跃间,罗信人已经出了栖霞楼。 罗信这一步走得比较冒险,但他必须这么做! 他不清楚大唐的朝堂争斗,更不清楚这些门阀世家的派系划分,但人争一口气佛受一炷香,既然罗信被房俊浇了一头的醉仙酿,那么作为补偿,那就是房俊的驸马头衔! 无论如何,罗信绝对不会让高阳公主嫁给房俊! 想到这里,罗信转身就走。 第二天,罗信就切断了栖霞楼的醉仙酿供货,与此同时,罗信也让辛展开新品种的研究,眼下他有了一仓库的粮食,辛想怎么摆弄都行! 而高阳公主在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已经是次日傍晚。 “砰!” 高阳公主一掌就将身前的八仙桌拍成粉碎,刚刚从西苑赛马回来的她身穿劲服,英气逼人。 她转头瞪圆了杏目,对着章德问:“那罗信真这么说?” “是。”章德在高阳公主面前别说抬头,那腰都弯得快七十度了。 “这个小贼就是想让本宫出丑!”说着,她一甩如瀑般的长发,娇叱一声,“来人,备马!” 此时的罗信在小王村的家里,酿酒方面有辛在,他根本就不需要操心,而从栖霞楼的经验可以看出,至少就上层人士而言,大唐人对烈酒的适应能力还算不错。而且章德也给罗信拓宽了卖酒的思维,他需要一座真正属于自己的酒楼。 另外,罗信在采摘棉花的同时,也收集了很多棉花种子,来年春天就能种植,但他在长安没有地,现在也是时候知道那东海郡在什么地方了。 眼下罗信就在摆放纺织机的房间里,他已经打算搬到罗府,毕竟罗府的环境比这边要好很多,罗信也希望给李妘娘更好的生活环境。 这架纺织机眼下没什么用了,罗信也打算将它捐给小王村,不过在捐之前,罗信提了一个小小要求,他让村长找了村里两个心灵手巧的大婶,这两位大婶专门给那些达官贵人做一些针线女红。罗信将自己裁剪好的棉布片递给她们,让她们在上边绣花,二绣花的丝线用的都是蚕丝。 当罗信将这些花纹画在纸上的时候那些大婶纷纷表示从未见过,但她们显然也很喜欢这些花纹,不过罗信却是要求她们保密。 当她们绣完之后,罗信又让她们将一些小配件缝制上去,当这些缝制好之后,大婶们有些发懵,因为她们竟然看不出这物件是用来干什么的。 罗信呢,则是笑而不语地将这看上去做工样式都相当精美的物件放入一个檀木盒子,之后将盒子放在堂厅,自己则是坐在一边喝茶等待。 村长带人将织布机、纺纱机都搬走没多久,外边就传来了马蹄声。 罗信咧嘴一笑,等的人终于到了。 “罗信,你给本宫出来!” 伴随着高阳公主那一声娇叱,罗信家的两扇大门就被人踹开了。 “公主殿下大驾光临,有失远迎啊。” 罗信站起身,笑脸相迎。 一看到罗信脸上流露出这样贱兮兮的表情,高阳公主就气不打一处来。 高阳公主和她姑姑平阳公主一样,都喜欢英俊有文才的男子。 英俊的话,罗信是搭了一点边,但这长安城里比他俊的人海了去,别的不说,那房俊就比罗信要俊俏。 而文才,高阳公主正是听了那句“心有灵犀一点通”才对罗信产生了兴趣,只是这一段时间以来,她从未听罗信吟诗作赋,反而时不时会摆弄出一些新奇的事物,但也正是这些新奇的事物吸引了高阳公主。 正因为对罗信怀有别样的好感,所以高阳公主没有一开口就怒气腾腾,反而稍稍降低了声线,对着罗信问:“罗信,你告诉本宫,章德所说是否属实?” 罗信却只字未提这件事,笑嘻嘻地对着高阳公主说:“公主殿下,你来得正是时候呢。之前不是说要我准备一份新奇的物件给你么,这物件我已经准备了好了,做工也是相当精细,” 高阳公主同样也喜好新奇之物,罗信这么一说,使得她当即就抛开栖霞楼的事,快步走到罗信面前,问:“什么物件,给本宫瞧瞧。” 罗信伸手放在木盒子上,对着高阳公主说:“公主殿下,这物件我敢打包票,全天下仅此一件,而且天下人都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高阳公主将信将疑地看着罗信手下的木盒子:“当真?” “这物件呢,的的确确前所未见,我近段时间一直苦思冥想,而且还是专门为公主殿下,您这样的妖娆身姿设计的。它的好处,我就不多说了,你自己戴上之后马上就会明白。” “那还等什么,快让本宫戴上!” 说着,高阳公主伸手就要来抓,但罗信却是挡在她面前,笑得愈发贱:“公主殿下,这物件好是好,但它不适合戴给外人看,而且我怕你不敢穿。” “不敢?” 高阳公主杏目一瞠,迈步上前,身上更是散发出一股十分强劲的真气,使得罗信和他放在堂屋里的八仙桌也被震得后移了两三米。 “本宫三岁的时候就敢就揪父皇的胡子,从小到大,还真没有不敢干的事情,拿来!” 眼见激将法差不多了,罗信终于笑着将双手奉上,并且当着高阳公主的面打开了木盒子。 木盒子里放置着一个模样十分奇怪的物件,这物件的主体应该是两个碗型的布料,边上则是分左右两条两根手指宽的长带。 高阳公主从木盒子里拿起来的时候,发现这东西质地十分柔软,厚薄不均。尽管造型十分奇怪,但是上面的绣工却是极为精致,里面那柔软的布料是红色的,同时也是高阳公主喜欢的颜色,而表面的蚕丝线却是金色的,红色与金色形成一种十分强烈的色彩对比。还有就是上面的花纹,这些花纹缠绕着碗型布料四周,碗上面更是绣着一种外形从未见过的花朵,林林丛丛很是艳丽。 “这是什么花?” 第九十五章 栽赃嫁祸 罗信笑着说:“这叫郁金香。” “为何从未见过?” “它远在欧罗巴洲一个叫尼德兰的小国,同时也是这个国家的国花。”罗信以前在泡校花的时候,可没少研究那些花,曾在一段时间里,每天都坚持送不重样的花给校花。 “尼德兰,为何本宫从未听过?”高阳公主一脸不信。 “尼德兰的位置在欧罗巴洲的北部,众所周知丝绸之路的终点是大秦,而这尼德兰是在比大秦更加遥远的地方,这郁金香只有在他们那里才会开放。他们那边低洼多湖,又靠近大海,在尼德兰人眼中,它代表着自由和爱恋。”(注,大秦,是古代对罗马帝国的称呼) 罗信又讲述了一些自己以前在电视上看到的有关于欧洲国家的画面,由于口才好,讲述得绘声绘色,使得高阳公主也逐渐流露出一丝向往之色。 高阳公主抚摸着上边有凹凸感的花纹,当即对着罗信说:“你告诉这东西要怎么戴?” 罗信笑着摇摇头:“公主殿下,这物件你自己收藏就好,戴的话还免了吧。” 高阳公主径自走到罗信面前,整个人都压了上去,眼见那两团浑圆嫩白之物不断靠近,罗信的身体也是不断后退,最终被压在了桌面上。 “本宫说了,这世上就没有本宫不敢做的事!” 尽管自己的胸膛感触到了一份独有的柔软与酥绵,但罗信可不敢声张,担心这妞一个激动就提刀子砍人。 “那个,公主殿下既然你真的想戴,那我还是先给你做一个示范吧,只不过咱们俩现在这姿势,有点那啥。” 让罗信这么一说,高阳公主这才意识到自己整个人都压在他身上,连忙后退几步。后退的时候,她微微低下头,脸上极为难得闪过了一丝羞红之色。 而当高阳公主抬起头的时候,罗信从衣袖里取出了一个“劣质品”,这物件与高阳公主手中之物的样貌相差不多,只不过那两个倒扣的碗没有那么大,而显得有些小。 当然,这不重点。 重点是接下来罗信做了一个让高阳公主这样彪悍的女汉子都为之面红耳赤的动作,他当着高阳公主的面,先将碗旁边的两条长带子系在自己的腰上,然后转了一个圈,将那两个倒扣的碗摆放在身前,并且慢慢地向上挪移,移到了自己胸口的位置,最后将碗顶端的两根用蚕丝编织起来的纤细带子,顺着手臂往上,最后套在自己的肩膀上。 高阳公主目瞪口呆地看着罗信,而罗信则是用双手托着那两个“大碗”,对着她笑着说:“喏,这就是正确的戴法。” 在沉寂了好一会儿之后,高阳公主突然娇叱一身:“你你你、你竟然敢轻薄我,我杀了你!” 她从腰间拔出短剑,朝着罗信迅速刺来! 罗信连忙躲闪,整个人都跳到了八仙桌后边,与高阳公主绕着了两圈。 “公主殿下,听我解释!这物件真的是专门为你设计的,我不知道你自己有没有感觉,但按照常理来说,以你这样的身姿,平时在练武的时候,有一些太大的动作肯定做不了,甚至剧烈奔跑、跳跃都不行,因为那样的话,前边那、那两个物件就会给你带来很大的身体负担,而且严重的话,还会产生拉扯的痛楚。” 这句话还真是说到高阳公主的心坎上了,她不由得停了下来,当即问:“你怎么知道?” “这个不是重点,重点是,这个物件它的名字叫文胸。它的作用就是为了保护女性胸前那两物件,特别是有公主你这样傲然身姿的女子。有了它,你就能上蹿下跳,提着剑从启厦门追杀我到金光门都没事。”见高阳公主举手要揍人,罗信跳到一边,笑嘻嘻地说,“还有,这个文胸还有一个优点,它能够让女性的身姿更加丰美,具体呢,要等公主自己回家之后尝试才知道。而且,你还可以穿给房公子看啊,让他来评判一下美不美。” 本来高阳公主也被罗信说得跃跃欲试,但最后一句话一入耳,她当即脸色大变,声音也随之沉了下来:“你刚才说什么?” 第九十六章 奴,是夫君的人 慢慢地走上前,罗信牵过她的白玉般的手,轻轻摩挲着娇嫩的肌肤,笑着说:“怎么连自己家都不敢进了?” “奴、奴怕扰了夫君的雅兴。” 她有一种十分独特的声线,那声音宛如微风拂过树梢,“沙沙”作响;又如同泉水般清灵,令人心旷神怡。 “妘娘,我的好妘娘哟,只要你在,你就是夫君我的心情。你说这天晴,它就阳光灿烂;你说下雨,它就大地丰润,总之,你是上苍赐予夫君我最好的宝物。” 说着,罗信将李妘娘揽入怀中,在她额头亲了一下。 他揽着自家小娇妻坐在了椅子上,很是无耻地让李妘娘那柔柔软软的蜜桃儿坐在了自己的大腿上,双手揽着她纤细的腰肢,细细地嗅着李妘娘身上独有的芳香。 “妘娘,些许天没见,夫君发现你的身子变得丰腴了些许呢,该长肉的地方都长了不少肉呢。” 说着,罗信笑嘻嘻地看着怀中的佳人,发现李妘娘原先的小山包也变成了初具规模的山峦了。 此时的罗信就如同抱着蜜罐子的熊,又是亲亲,又是抱抱,那眼睛都笑出月牙形了,而李妘娘对待自己夫君的“侵袭”是没有半丁点的抗拒,毕竟这是自家夫君呢,尽管眼下是在守孝期间,但摸摸小手,亲亲小嘴儿,让自家夫君“解解渴”还是需要的。 而这时候门外传来了乱红的声音:“嫂子进门这么久了,怎么一点动静都没有?” 罗信的手很自然地停住,他就算再无耻,也不能教坏小孩子。 很快罗信就发现乱红和另外一个女子走了进来,她身后的女子就是一直在道观里疗养的迪娅,尽管迪娅仍旧显得有些纤瘦,但身上的确长了不少肉,看上去也不像起初那般骨瘦如柴了。 乱红和迪娅一同进来,眼见李妘娘坐在罗信的大腿上,二女当即背过身,朝着门外走去。 “回来。” 罗信这么一声呼喝,二女这才站住,彼此对视一眼,眼眸之中不由自主地流露出一份十分奇怪的神色。 “这青天白日的,你们回避啥?等下村长过来,见你们俩站在门口,还真以为这屋里有情况,我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李妘娘也忙站起身,尽管她的哑病已经治好了,但还是习惯性地寡言少语。 眼见乱红和迪娅二女进来,罗信这才对身边的李妘娘说:“妘娘,咱们进城吧。” 虽然有些舍不得周边那些相熟的邻居,但对于罗信的话,李妘娘向来不会忤逆,当即点点头:“嗯。” 罗信早早就雇了一辆马车,就停在边上,他搀扶着李妘娘上马车,待乱红二女也上车之后,一家四人朝着长安城徐徐进发。 此时的罗信胸中并没有所谓的雄心壮志,更未表现出过盛的风发意气,他仅仅只是揽着李妘娘的腰肢,让她倚靠在自己的怀里,马车颠簸,娇妻的温暖身子在自己的怀中随着车轮起伏,耳鬓厮磨。 罗信的“无耻”乱红早就见识过了,但迪娅可是第一次,也是看得有些面色羞红。 与乱红不同,迪娅自带身份是李妘娘的贴身侍女,自从她能够活动之后,在道观之中都一直以这样的身份服侍李妘娘。尽管李妘娘习惯于自己干活,但很多事情迪娅还是会率先就为她做好。 迪娅很清楚,她在常人眼中就是一个任人宰杀的奴隶,为此,她必须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不然主人厌弃。 好在女主人李妘娘心性善良,她很快就融入这个身份当中。 过去些许时间,迪娅一直在窥视罗信,她很自然地对这个将自己从死神手里解救出来的男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但她不敢多看罗信,只是偶尔等罗信注意力转移的时候,会偷偷地瞄上一眼。 马车最终停在了罗府门前。 罗信再一次搀扶着李妘娘下马车,站在罗府高大的正门前,李妘娘显得有些拘束。毕竟这个地方,她之前来过两趟,这两趟的记忆都不是很好,特别是第二次当时李妘娘还以为罗信要休了她,担惊受怕了一整个晚上。 罗信仿佛看穿了李妘娘的内心,笑着说:“妘娘,从现在开始,你就是罗府女主人了哦。” 李妘娘抿了抿薄唇,很是难得地对着罗信主动说了一句:“奴,是夫君的人。” 不得不说,李妘娘这句话让罗信感觉自己的心都化了,他也明白,其实对于李妘娘而言,无论住在哪里都一样,关键是主要有罗信的地方,就是她的家。 此时门口的高平带着十来个奴仆一同行礼,齐声说:“恭迎公子、少夫人回家。” 罗信大步前迈,李妘娘则是在身边跟着,身后的乱红与迪娅也没有流露出过多的表情,仿佛对于她们而言,这样的府宅和小王村的土坯房也差不了多少。 罗府并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高门大户,但就罗信眼下这一家四口人来说,还是太大了。 他将李妘娘三女安排在了同一个院子里,而后自己则是着手操持酒楼。 酒楼的位置还是罗信原先的设定,就是街角的那间裁缝店。 罗信一开始就东拆西拆,将裁缝店出了支柱之外几乎都拆空了,原本显得十分狭小的空间一下子就变得亮堂了起来。 柴峰店的位置在街角,也就是十字街头,这个位置相当显眼,他模仿现代酒楼饭馆的做法,将裁缝铺的外观坐成了圆形,这样空间上看上去就大了很多。 尽管这裁缝铺没有电线,也不需要安装水管,但身为水电工的罗信还是亲力亲为,将王贵他们都喊进城,亲自指挥他们干活。 眼下罗信正只会王贵他们开始装门呢,章德就来了。 “罗公子,您怎么自己下手啊?”章德对于罗信的行为显得有些讶异。 罗信对章德并无恶感,毕竟他只是一个平民,在那些权贵面前,他犹如猪狗。 转头对着章德微微一笑,罗信给自己灌了一大口清水:“这种事情,必须要自己下手干,否则摆弄不清楚。” 见章德欲言又止,罗信笑着说:“你是来买酒的吧?” 第九十七章 妘娘的小心思 章德点点头,罗信见了,咧嘴一笑:“在你买酒之前,我想弄清楚一件事,那栖霞楼究竟有几个东家?” 章德是一个人来的,他凑近罗信,小声说了几句。 听了他的话,罗信才明白,原来这栖霞楼除了高阳公主意外,还有刘仁实、柴令武、房俊三个大股东,此外还有一些依附在他们下面的小势力,总之非常复杂。 就连章德自己也认为罗信离开栖霞楼是对的。 说起来,这刘仁实就是那刘仁景的兄长,而且还是夔国公刘弘基的嫡长子。 柴令武的来头也不小,他乃是李世民姐姐平阳公主的儿子,老爹是柴绍,同样也代表着一个庞大的家族和势力。 房俊就不用说了,通过高平罗信才知道,房俊身后可不仅仅之所有一个房玄龄,他同时也代表着两个极为庞大的家族,一个是房俊父系家族,清河房氏,房氏一族在北魏的时候就已经是门阀大族;另外一个则是母系家族,陇西李氏,这陇西李氏乃是正儿八经的门阀世家,也属于庞大无比的关陇世家集团。 总而言之这三人,身后都代表这一个很大的世家,像罗信这样“无根之萍”根本不可能与他们相比拟。 不过,说到房俊,就不得不提高阳公主。 高阳公主在回长安之后狠狠修理了一顿房俊,至于修理过程,整个长安城的老百姓都先于罗信之前知道了。 因为高阳公主手持马鞭,从东市边上的“长乐坊”,一直追杀房俊到皇宫朱雀大门前的“兴道坊”,房俊身上至少被抽了十几鞭。 更有意思的还在后面,当时房玄龄和几个政界大佬刚刚议会结束从皇宫内走出,亲眼目睹了高阳公主鞭笞爱子的画面。 若是普通人,看到自己爱子被鞭笞,肯定会心疼,甚至求情,然而身为宰相的房玄龄非但没有求情,在知道事情始末之后,更是上前就用脚踹,踹得那叫一个狠呐。 高阳公主挥鞭子那是有分寸的,抽的都是房俊皮厚肉多的地方,不至于落个残疾,毕竟他梁国公房玄龄的嫡子。可是老爹教训儿子可没有半丁点的所谓分寸,房玄龄虽然是书生,但他年轻的时候一直追随李世民,身子骨也是十分硬朗,那每一脚都是朝着心窝子踹的。 到最后,房俊被人抬着回家,高阳公主气也消了,话都懒得跟房玄龄说,转身就进皇宫找皇帝告状。 听到这里,罗信不仅冷冷一笑:“果然是当朝宰相,和护犊子的方法也是别致。不过这样一来,就算公主跟陛下告状,也没有办法进行实质性的处罚,只能不痛不痒地牢骚几句呢。” 不过,后边还有一句话罗信没有说出口,那就是房俊这下子是不可能当驸马了,至少李世民绝对不会将高阳公主嫁给他。看现在高阳公主的反应就知道了,一旦将房俊招为驸马,那他还不被高阳公主给抽死? 一个连皇帝胡子都敢揪的公主,抽死一个驸马也是属于常理之中啊。 这些信息罗信听得很是舒爽,而且他去栖霞楼也不是完全没有收获,得益于章德的“兑水”手段,罗信早已经让辛开始针对性地酿制其余一些品种的酒,降低酒精浓度的同时,增加更多的风味。这样一来,酒的产量就会增加,罗信的收入也能够大量地提高。 章德见罗信没有生气,而是在笑,心里倒是长长松了一口气。 其实是高阳公主叫他来的,没有高阳公主的命令,他一个小小的管事可不敢接近罗信。 高阳公主自己不好意思过来,毕竟那天她自己可是怒气冲冲地杀到罗信家里,事后才知道罗信在栖霞楼受了委屈。 “罗公子,不知道这醉仙酿……” “醉仙酿当然可以每天照常供应,而且近段时间数量也可以增加到四十坛,但是价格嘛。” “公主殿下吩咐小的,今后醉仙酿一坛价格涨到二十两。” 罗信笑着点点头,对着章德说:“那就替我多谢公主殿下了。” 普通的米酒一坛大概在八十文左右,而罗信一坛醉仙酿就卖到了二十两,对于普通人来说这的确是天价! 要知道,眼下普通人家结婚办的酒席,一桌也就一两银子左右。 其实罗信早已经通知辛,如果章德派人来卖酒,那就卖,而且价格人家自己开,眼下二十两坛醉仙酿,罗信的利润非常高。 章德离开不多时,李妘娘就来了。 这几天的午饭,罗信他们都是在店铺里吃的,由于很近,都是李妘娘带着乱红、迪娅,以及几个女仆过来送饭。 罗信和众人一样,一屁墩就坐在椅子上,大口大口地啃着李妘娘亲手烙的葱蛋饼,这葱蛋饼王贵他们也是第一次吃,香得他们口水直流,吃了几口之后一个个对着李妘娘竖起大拇指。 李妘娘略显羞涩地依偎在罗信身边,定定地看着自己的男人。 对于李妘娘而言,她的世界里只有罗信。这些天她来送饭,可是见罗信的辛苦都看在眼里,身为妻子她总想为罗信做点什么。 只是眼下家中有奴仆,洗衣服烧水之类的家务活都已经有专人干,眼下就连迪娅和乱红也是闲着只能数手指头。 考虑到自己在医术方面还算有点见解,李妘娘就有了行医的打算。 只是她却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开口,毕竟这件事已经超出了一个身为妻子应该做的事情范畴。 眼见李妘娘一脸欲言又止,罗信不由得笑着说:“妘娘,心里有事憋着可不好哦,说出来才能保持心情舒畅呢。” 没想到自己那点小心思一下子就被自家夫君看穿,李妘娘更是垂着首儿,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李妘娘的薄唇微微启合,好几次想说,却又深怕罗信会反对,从而引来他的反感,一下子又不敢说了。 而正当这时候,有一辆小马车缓缓地停了下来,上边下来一个白发老人。 巧合的是,这个白发老人罗信还认识。 把白发老人刚刚靠近,在一旁吃饼的王大宝就笑着说:“老人家,您怎么来了?” 这个白发老人就是罗信之前和王大宝送货进宋国公府后边,那座神秘府宅里的管事。 白发老人先是对着罗信行了一礼,罗信连忙将嘴里的鸡蛋葱油饼塞入嘴里,对着白发老人还礼,几口将食物吞咽下去,他对着白发老人说:“老人家,您找我可有事?” “罗、罗公子,敢问你可是那妙应真人的亲传徒弟?” “嗯,在下正是。”罗信点点头,不明白老人为什么会问这个。 “听说,妙应真人还收了一位女徒,你可知她身在何处?” 第九十八章 母女相见 罗信这下更懵了,怎么他还知道李妘娘的存在,不过罗信也不能当即就说李妘娘在自己身后,于是对着老人拱手说:“家师收了两位女徒,不知道老人家所寻的是哪位?” “是一位姓李的姑娘。” 罗信笑了:“老人家,在下两位师妹都姓李。” 白发老人也是有些发懵:“啊?那、那道观的林道长告诉老朽,说妙应真人新收的女徒聪慧绝顶,短短时间内就已经掌握了医术精髓,妙应真人也是常常夸赞不绝。” 李兮顏跟着孙思邈,其实是为了治病,学习医术主要是更多地了解自己的病情,而不是救人。 而李妘娘不同,她学习能力极强,基本可以达到过目不忘,孙思邈只要说一遍她就能领会,而且举一反三,使得孙思邈好几次都说她是天才。 “哦,那老人家寻的应是拙荆了,不知道老人家寻拙荆有何要事?” 白发老人一听自己找的人是罗信的妻子,当即又是行礼说:“老夫人最近身体略感不适,恳请罗公子让尊夫人出诊。” 这下子换成罗信发愣了,原来白发老人是来求医的。 相处了这一段时间,罗信虽说不是李妘娘肚子里的蛔虫,但多少还是知道她的心事。 李妘娘之前在道观那么认真地学习医术,一方面是为了能够让自己和罗信平时少得病,另外一方面就是想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 罗信考虑的点自然不是经济方面,而是李妘娘的内心。 罗信是现代人,他考虑问题的角度自然也是现代人的思维方式。李妘娘心性细腻,假如一直困在家里,无所事事的话,在情绪方面肯定得不到舒展,时间长了肯定会身心的健康不好。 而且李妘娘学医的时候,本身就是奔着女性病人去的。 尽管大唐的“男女之防”没有后几个朝代那么严重,但大唐基本见不到女医师,以至于很多女性疾病得不到很好的救治。 孙思邈本身就提出了“妇科”这么一个学术词汇,他也提倡让女子学习医术,但是他这个提案被很多朝廷大臣严厉拒绝了。 尽管李世民本身也有这样的想法,却是无能为力。 加入李妘娘看的都是女病人,那罗信自然是支持的,看病的同时,还会让她多接触一些人,总比闷在家里好。 想到这里,罗信笑着站到一边,将李妘娘从自己身后亮了出来,他对着白发老人说:“老人家,你运气很不错呢,拙荆恰好就在我边上。” 奇怪的是,白发老人在看到李妘娘的瞬间,他不是开口恳求,而是有些发愣。 是的,他的的确确愣住了,呆呆愣愣地看着李妘娘,那眼神里满是惊讶,而惊讶之中还有一份很是奇怪的神色。 “老人家?” 直到罗信开口,白发老人这才回过神,忙对着罗信说:“抱歉抱歉,失礼失礼。老夫初见尊夫人,没想到尊夫人乃是如此佳人,一时有些走神。” 对于老人的坦诚,罗信则是笑而不语,他看向李妘娘,问:“妘娘,你要去么?” 与此同时,白发老人在听到罗信喊李妘娘名字的时候,白发老人眼眸当中更是闪过一丝光芒,那眼神里除了欣喜之外,更有雀跃!如果现在边上没有人,他没准会高兴地跳起来! 李妘娘则是看向罗信,她的眼神当中呈现出来的是询问,她在询问罗信,她是否可以去。 罗信在人向来不在乎脸面、礼仪,她将李妘娘揽入怀中,低头在他的额头上亲了一下,笑着说:“夫君尊重你的每一个决定,只要是你想做的,夫君都支持。” “嗯。” 李妘娘点点头。 与此同时,旁边那表情一直冷冰冰的乱红则是对着罗信说了一句:“有我在,没人能欺负嫂子。” 说起来,乱红近段时间还跟道观里的林道长学习武艺,妘娘告诉罗信,那林道长说乱红是练武奇才,她的修炼武学速度可以跟李妘娘医术上相媲美。再加上她又是罗信的义妹,所以林道长就收她为徒,传授一种十分高深的武功心法。 不过,乱红不喜欢剑,反而喜欢用刀,而且她练武的时候用的还是砍柴的柴刀。 眼下罗信就给乱红配了一把短刀,等什么时候有空了,再托人给她配一把大唐正规骑兵配备的制式武器,唐刀。 那位夫人的府邸,罗信之前就去过,本来他是想和李妘娘一起去,但考虑到人家夫人身体不适才叫李妘娘过去看病的,罗信这外人就不好过去,只能让乱红和迪娅两人陪在边上。 李妘娘三女上了马车,朝宋国公府所在的方向前行。 宋国公府的位置距离罗府也不是很远,马车晃荡了不到半盏茶的功夫就到了。 李妘娘三女被白发老人请入屋内。 不知道为什么,李妘娘总感觉白发老人看待自己的眼神有些奇怪。当然,这种眼神并非恶意,反而还显得很亲切,那种眼神就如同家里的长辈看待小辈一样。 但联想老人的年纪的确可以当自己祖父,李妘娘也就没多想了。 白发老人领着李妘娘进入后院,刚入后院拱门,就见一个白发夫人坐在一张逍遥椅上,边上有一个年逾五十的奴婢在轻轻晃动着逍遥椅。逍遥椅上,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妇人慵懒地躺着,她并未睡着,而是睁着双眼,目光迷离地看着天空。 在看到老妇人的一瞬间,李妘娘也不知怎的,就感觉自己的心口好像被某种柔软的东西轻轻撞了一下,与此同时,她发现眼前的老妇人看上去是那样的熟悉,仿佛自己在梦里,或者别的什么地方见过她。 还有老妇人那一双略有些空洞的双眼,李妘娘在老妇人的眼眸之中看到了哀伤,那是一种深入骨髓的哀伤,她仿佛是在思念,又或是在呼唤亲人的归来。 白发老人连忙快步走到老妇人身边,在她身边轻轻说了几句。 老妇人那原本充满哀伤的眼眸突然闪现出无数希冀之色,那空洞也随之被无限的欣喜所充斥,她眨了眨眼眸,连忙抬头看向李妘娘。 秋日午后的阳光已不如夏日那般刺目,却仍旧灿烂夺目。 老妇人一直在抬头遥望天空,因此也是被阳光迷了眼眸,当她看向李妘娘的时候,四周的环境突然变得十分朦胧,宛如置身于迷梦之中。 眼前的李妘娘你置身于金色的光辉中,她双手交叠于腹前,显得纤弱而娇羞。 恍惚间,老妇人仿佛看到了另外一个人,那便是年轻时候的自己,那时候的她与眼前的李妘娘宛如一个模子印刻出来的。 第九十九章 只要你愿意,我养你一辈子 在侍女的搀扶下,老妇人忙站了起来,她坐在一旁的太平椅上,对着李妘娘招了招手。 李妘娘款步上前,对着老妇微微行礼:“老人家好。” 李妘娘的声音与一般人不同,显得特别好听,听着、听着就会入神,脑海里会很自然地浮现出很多美妙的画面。 老妇人牵过李妘娘纤细柔嫩的手,尽管她头发花白,但她却保养得极好,若是一头黑发的话,至多给人四十来岁的感觉。 她轻声问:“女娃娃,你告诉老身,你叫甚名啊?” “回老人家,小妇人姓李,名妘娘。” “李妘、妘娘……”在念叨这个名字的时候那眼泪水都已经在她的眼眶之中不住地打转,“好孩子,你爹娘是否健在?” 尽管不清楚老妇人为何问这个问题,李妘娘还是微微摇头说:“双亲皆已离世。” “哦……”老妇人微微低头,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李妘娘对着老妇人说:“听闻老妇人身体略有不适,不知道可否细说缘由?” 老妇人笑了笑,其实她在看到李妘娘的时候,那些所谓的“不适”早已经烟消云散,就算身体真的有问题,也因为李妘娘的出现,而痊愈了。 她牵过李妘娘的手,带着她进堂屋:“走,咱们进屋说。” 李妘娘这一次探病花费了两个时辰左右,她回来的时候已经日薄西山。 李妘娘三人是让小马车赶着回家的,因为李妘娘担心错过煮饭的时间,这个时间一旦错过,自家夫君就要饿肚子了。 然而,当李妘娘带着迪娅进入厨房的时候,却是惊讶地发现一个高大的身影竟然手持铲子,在一口大铁锅上铿铿锵锵地炒菜。 罗信感觉身后有人,转头发现李妘娘正一脸惊讶地看着罗信。 “哟,回来啦?”罗信笑着说,“厨房里面没有装排烟的换气窗,现在油烟比较大,你们先出去。” 尽管李妘娘想上去帮忙,但罗信这么说她也只能在厨房门口站着,好几次想进去,都被罗信的眼神给盯了出来。 不多时,罗信拍了拍手,对着门外说:“迪娅、小红,你们俩进来,帮忙将饭菜都端出去。” 待二女进入厨房,看到木头托盘上的七碗香气四溢的菜肴,不由得满脸惊讶,在她们的观念里,男人本就不应该进厨房,可身为主人的罗信不但进了,而且竟然还整出这么一大桌子的菜肴! 待罗信和李妘娘二人坐了下来,却发现乱红和迪娅二女转身离开。 “你们俩干嘛呢?”罗信喊住了二女,二女转头呆呆愣愣地看着罗信。 之前几天,罗信晚饭基本都是在装修现场吃的,罗信亲自带着王贵一伙人加班加点,为的是能够尽快将这酒楼开出来。 尽管大唐的高层鄙视商人,将商贾称之为“贱类”,但对于罗信而言,做人首先要有钱,有了钱之后那些名声他随随便便就能整过来。 而且距离赛文会只有不到十来天的时间,罗信必须要在赛文会开始之前将酒楼开出来。 先有钱,再讲名,这个先后顺序是有一定逻辑的。 很多人都听过“浪子回头金不换”、“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这是人类一个很普遍的共识。 也就是说,当一个被所有人都唾弃的坏蛋、恶棍,突然变成好人的时候,很多人听到这件事的人都会为他鼓掌,因为他战胜了内心的恶念,放下了屠刀,浪子回头。 但如果从另外一个反的方面来表述呢? 一个从小到大都被人看待成“好人”的人,他做了一件错事,那么大部分人在单单听到这件事的时候,条件反射的一句话就是“人面兽心”、“穿着羊皮的狼”等等。 为什么人们不会对这个善良却犯了错的人给予更多的宽容呢? 这是一种惯性思维,罗信不知道具体原因,因为他只是一个水电工。 先有钱,那表明罗信是一个成功的商人,但倘若当那些人知道一个商人也富有文才,能出口成章的时候,他们肯定会条件反射夸赞罗信。 反之,则有人会认为罗信不学无术,不好好读书,反而却经商,自甘堕落,从此会用各种鄙夷的眼神看待罗信。 前者,罗信不但有了名声,同时接下来还能继续经商,想干什么都行! “过来。” 罗信对着二女招了招手,二女则是一脸发懵地走到罗信面前。 罗信牵过她们的手,将她们分别按在了李妘娘的座位旁边,随即伸手摸了摸她们的头,笑着说:“我早先就是说过了么,咱们是一家人,吃饭当然要一起吃。” 很简单的一句话,却是让二女瞬间幸福感充盈全身,那娇嫩的脸上都不自禁地泛起了羞红之色。 然而,罗信之后又补充了一句大煞风景的话:“当然,如果晚上能够一起睡觉就更好了。” 乱红很是直接地翻了翻冷冰冰的白眼,而迪娅却是偷偷看了李妘娘一眼,见李妘娘没有发怒,而是仍旧带着淡淡的笑意,这才松了一口气。 当乱红夹着筷子吃了一块肉之后,她那冰块脸一下子就解冻了,十分罕见地大口大口吃了起来,还不停地扒饭。 之前罗信吃的一直都是烙饼,而那陈氏商行乃是南方大族,他们的粮食种类很多,其中就有稻米。罗信让他们往罗府堆放了十几大袋稻米,吃到久违的米饭,心里头那种舒适感根本无法言表。 眼见乱红津津有味地吃着,罗信笑着问:“好吃吧?” 乱红十分罕见地点点头:“好吃。” “好吃就多吃点,等你以后嫁人了,可就吃不到老哥我这手艺啦。” 乱红那修长的睫毛眨了眨,眼角微微上挑,斜眼看着罗信:“兄长舍得将小妹嫁人?” “哟,怎么,你这是打算赖着不走啊。” “那你肯不肯?” “肯,只要你愿意,我养你一辈子!” 迪娅抿了抿嘴,最终还是没有开口,继续低头扒饭,但她光扒饭没吃菜,而这时候李妘娘则是为她夹了一块肉。迪娅抬头略微讶异地看着李妘娘,见她笑如春风解意,迪娅忐忑的心也稍稍安定了些许。 然而,罗信仿佛看穿了迪娅的心思,极为无耻地说了一句:“迪娅你是妘娘的贴身婢女,你的任务是妘娘在经受不住我冲锋的时候,你替补上哈。” 迪娅猛地低下头,羞怯得连脸都不敢抬起来。而李妘娘也同样如此,都不敢与罗信那充满侵略性的眼眸对视,只有乱红怼了一句:“色胚!” 第一百章 燕行决 吃过晚饭,罗信会习惯性地绕着自家的院子摇摇摆摆地走着,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嘛。 绕了一圈,罗信在经过一个小院的时候突然听到了水声,仔细一听好像是倒水的声音。 罗信悄悄地走到墙边,就听到墙那边传来了迪娅的声音:“小红,水差不多够了吧?” “嗯,虽然住到大房子里,但她的性子还是没变,洗澡水放多了都会觉得心疼,咱们再多倒一桶进去。” “好,我听你的。” 洗澡? 而且还是李妘娘? 嘿嘿。 罗信脸上很自然地流露出了猥琐的表情,尽管李妘娘是自家媳妇,但说实在的,由于“守孝”时间没过,李妘娘这丫头认死理,她认为自己与罗信同房会引来旁人的责难,到时候如果有人要攻击罗信,那就真有的放矢了。 所以,搬到这罗府之后,李妘娘与罗信还是分房睡。 另外,从开始到现在,虽然李妘娘对罗信是百依百顺,但在男女之防方面一直十分坚持,很多时候防罗信就跟防贼一样。 没办法,主要是罗信有些时候太过鸡贼,经常流露出一副如饥似渴的表情,吓到了李妘娘。虽然有些心疼自家夫君,但她这样做也是为了罗信着想。 罗信双脚轻轻一跳,双手就攀在了墙顶,之后运用手臂的力量将自己的身体慢慢地引拉上去,他先是将头慢慢地冒出墙顶,发现自己所在的位置竟然是李妘娘小院的后边,而他眼前则是这个小院的浴室。 从罗信所在的角度自然是看不到浴室内部的,只能听到水声和乱红与迪娅的交谈。 按理说以罗信的身份自然是不应该偷窥自家媳妇的,只不过人总有好奇心,特别是罗信,两人做夫妻这么久,摸摸小手、亲亲小嘴儿的事罗信干了不少,但罗信还从未见过李妘娘的身子。 按捺不住好奇心,罗信偷偷摸摸、轻轻悄悄地翻上了墙,然后通过墙头慢慢地爬到了屋顶上,罗信所处的位置在屋顶后方,因此前边院子里的乱红和迪娅看不见。 他慢慢地掀开两个瓦片,眯着眼睛,由上至下地瞄了下去。 他所处的位置刚刚好,就在那大浴桶的正上方,此时浴桶中的热气正不断地蒸腾而上。 这时候门开了,李妘娘的迪娅两人走了进来。 迪娅想要给李妘娘宽衣,而李妘娘则是轻声说:“我自己来吧,你和小红忙前忙后总是要休息的。” 迪娅知道李妘娘这是害羞,轻笑一声,退了出去。 浴室其实不大,左右也就是十来个平方,一个大大的浴桶就占据了很大的空间,浴桶边上有一个屏风,正对着大门,屏风边上还有一个木架子,是专门用来放置衣物的。 李妘娘先是伸手试了试水温,随后则是解开腰带。腰带一开,原本还算紧身的衣服一下子就变得宽松了许多,以至于从罗信这个角度看下去,一眼就看到了两团嫩白浑圆之物。 平时由于李妘娘的衣服穿得比较严实,罗信无法很直观地判断小娇妻的尺寸,还有罗信的生活条件好起来也不过是近段时间的事情,以前李妘娘还是偏于纤瘦,而现在罗信在看到那梦寐以求之物的时候,脑海里下意识地浮现出两个字,一只手把握不了! 呃,好像不是两个字,管他呢,罗信现在就想伸手抓一抓、捏一捏、戳一戳、揉一揉、舔一舔…… 在罗信无限意淫的时候,李妘娘将外衣脱下,伴随着一件件衣物褪去,此时的李妘娘就宛如剥了壳的鸡蛋,又如白玉无瑕。 这个浴桶挺高的,浴桶的外边和里边都有三个台阶的木制阶梯,很容易就能翻进去,或者出来。 眼见李妘娘皎白纤细的腿儿划入水中,罗信非但没有感到遗憾,反而觉得水中的李妘娘更添了一份特有的韵味与美丽。 她乃白嫩的肌肤在热水的浸泡之下,呈现得晶莹剔透,就如同剥了壳的荔枝,水水润润,仿佛轻轻用牙齿含一口都能渗透出蜜汁来。 自从一开始见到这个纤弱的姑娘开始,罗信就已经喜欢上她,到后面慢慢接触,罗信也是被她的善良纯真所打动,这样的姑娘是要用自己一辈子来疼爱和用自己的性命来守护的。 想到这里,罗信不禁笑自己,这年头偷窥自己妻子洗澡的男人估计也只有罗信这么一号了。他苦笑着摇摇头,打算转身离开。 然而,正当罗信抬脚往后踩的时候,只听“咔”的一声,紧接着他的身体迅速下沉,随即摔了下去! 罗信摔下去的瞬间,门外的迪娅和乱红都听到了,乱红的速度比迪娅要快很多,在听到那一声脆响的瞬间,他就已经旋身撞开门。她甚至没有绕过屏风,目光极为犀利地朝着罗信下落的位置扑了上去。 人在半空,右手从腰间抽出罗信送的短刀,对着屏风后还未站稳身体的罗信自上往下斜劈! 乱红这一刀倾注了全力,以至于罗信看到了一道极为凌厉的寒芒! 然而,那寒芒眨眼即到,罗信根本几没有闪避的空间和时间,在这样的关头他只能将全身的先天之炁运转于右手,抬起右手的手臂挡在了自己身前。 “铛!” 一声铿锵! 当短刀砍在罗信手臂的瞬间,眼见一击不中的乱红抬脚猛地踹中罗信的肚子,接着双手握刀,扑到罗信身体上方,对着罗信的头部狠狠刺下! 直到这个时候,乱红才看清罗信的脸,那是一张极为尴尬和苦笑的脸,乱红连忙将刀刃偏移,刺向罗信头部左侧,但两人的身体还是不偏不倚地撞在一起。 罗信怕乱红受伤,双手抱住她娇小的身躯,将她的头埋在自己的胸膛里,并用自己的后背在地面上滑蹭了好几米,最后重重地撞在了墙壁上。 “公、公子?” 此时的李玉娘全身都缩在木桶里,一听迪娅这么一喊,她这才冒出头来,发现自家夫君正朝着她咧嘴笑。 李妘娘有史以来第一次伸手拍了拍自己的胸脯,稍稍松了一口气,她这般娇憨的模样落在罗信眼里,自然是丰韵无限,某个部位也很自然地起义。 结果戳到了怀里的乱红,一开始乱红还没说什么,直到罗信感觉到胸膛变得有些炙热,这才意识到自己的举措十分失礼,连忙让乱红站起身。 罗信起身之后,李妘娘的十指放在浴桶边缘,冒出半个头,眼眸之中满是担忧之色:“夫、夫君,你没事吧?” 看吧,这就是李妘娘,明明自己刚才被吓得不轻,非但没有丝毫责怪,反而担心罗信是否摔疼了。 罗信这货脸皮也够厚,笑嘻嘻地说:“没事,你夫君我身强体壮,这点高度摔下来没啥。” 刚才的换乱恢复之后的乱红则是一脸嫌弃地看着罗信,但她不说话,就是盯着罗信。 罗信都被这妹子盯得有些发毛,他眼尖,突然发现瓦片当中竟然藏着一个小本子,于是弯腰将其捡了起来。 这本子上书三个字,“燕行决”。 第一百零一章 瞎猫碰上死耗子 “燕行决?”罗信眼珠子一转,当即笑着说,“果然,果然被找到了!我就说着和燕行决是在这里,没想到真的让我找到了!” 说着,罗信对着乱红晃了晃手里的《燕行决》,同时转头对着李妘娘说:“妘娘,现在你不方面,等会儿夫君给你赔礼道歉。其实这段时间我一直在寻找这本燕行决,根据我娘所说,燕行决乃是我爹的独门轻功。当年我爹正是凭借燕行决在敌人十万军中来回冲杀,最后是中了那苏定方的诡计才掉入泥潭之中,无法自拔。” 让罗信这么一说,乱红的脸色很快就好转,她在因为自己错怪罗信而感到羞愧。 李妘娘是无论怎么样都没关系,只要自家夫君身体没摔伤就好。 “那个,你们继续哈,明天一早我就让人过来将这屋顶修补一下。” 说完,罗信快步走出了浴室。 一出李妘娘的小院,罗信不由得拍了拍自己的胸脯,同时也夸赞自己反应灵敏,否则还真没有办法解释,还会落得一个“偷窥狂”的名号。 不过,这巧合归巧合,罗信还真没有想到在浴室顶部的瓦片里竟然藏着一本书, 罗信并不清楚这《燕行决》是本什么书,结果随手翻开一看——“卧糙!还真是一本轻功秘籍!” 无论平时多忙,只要一空闲下来罗信就会修炼“皇血霸王经”,眼下他对先天之炁的运用也十分娴熟,他也打算等酒楼正式开业,并且过了赛文会之后,给自己空出几天时间,闭关突破“皇血霸王经”第二道门,“合阳”。 一旦突破合阳门,罗信的实力肯定会上升到更高的层次,尽管他目前还没有正儿八经地跟高手拼斗过,但他有信心只要突破合阳门,他自己就会成为一流的高手。 毕竟罗成突破三道门,就已经在隋昂英雄排行榜第七名了。 而且罗信还拥有猴哥的血液,本身这个血就已经超出了“皇血”的犯愁,而是“神血”。 眼下罗信真缺一门技能,那就是轻功。 外有斗天棍法,内有皇血霸王经,再修炼一门不错的轻功,罗信在这大唐盛世活下去的资本就更高了。 燕行决总共只有七页,一共有四层,有趣的是,这燕行决还真是罗成的独门轻功! 书里提到“燕行决”乃是罗成在一个仙洞的岩壁上抄写下来,不清楚是哪位前辈高手所创。《燕行决,开篇第一页就已经提到,燕行决是罗成十五岁岁之后修炼的轻功,之前他似乎应修炼了另外一门轻功。燕行决修炼成功之后,不但会给人一种身轻如燕的感觉,当达到“内劲外放”的程度时,人还能够如同燕子一样,张开双翼,顺着气流在空气之中滑翔。 眼下罗信仍旧无法完成“内劲外放”的程度,书中也没有提及皇血霸王经那道门能够有如此效果,但罗成只是练到了第三层。 而且这里罗成也没有说明如何开启第二道门。 就算无法达到内劲外放的程度,燕行决仍旧是一门十分适用的内功心法。 不过,让罗信感到诧异的是,他一直以为修炼轻功就跟修炼内功一样,通过字面上的意思自行参悟,然后盘腿下来修炼就行了,结果过程完全相反。轻功是一门技术活,不仅仅需要熟能生巧,对体质也有很大的需求,而且它还有一个修炼的步骤。 别的不说,按照罗信现在这个门外汉的程度,一开始就要“跑缸”。 别看错字了,是缸,不是肛。大水缸的缸,司马缸砸光的……呃,算了,不解释了。 罗信向来是一个实践主义者,他当即让下人找来一口水缸,家里恰好有一口平时原来蓄积雨水的大水缸,有半人高,直径在两三米左右。在水缸里注满水,罗信就跳了上去,他满以为凭借现在的眼力和实力这一脚肯定能够踩稳,结果一踩上去就跌入水缸里。 当他如同落汤鸡一般从水缸里出来的时候,李妘娘三女也恰好从小院里出来,结果看到罗信这副模样。 “夫君,这是怎么了?”李妘娘忙走到罗信边上,她从边上侍女手中接过毛巾,细心地为罗信擦拭身上的冷水。 罗信笑着说:“没事,等一下估计还要再弄湿。” 索性就将自己身上的衣服都脱了,罗信在脱去上衣的时候,边上的女性们很自然地看到罗信那一身结实而健硕的身躯,罗信身上的肌肉棱角分明,没有一丝多余的赘肉,就连李妘娘如此羞涩的人儿见了也是不由得多看了几眼。 “这、这便是夫君的身体呢,真好看……”李妘娘在心中羞涩万分地想。 眼见李妘娘面色羞红,罗信知道她脸儿薄,当即笑道:“妘娘你们若是要看,就离远一些,等下怕水溅到。” 李妘娘很听话,带着乱红与迪娅站到了一边。 当罗信再度要跳上去的时候,乱红突然说了一句:“兄长,小妹劝你还是把鞋子脱了,否则又要成落水狗了。” 乱红在提醒的时候,还不忘吐槽一句。 罗信一拍手:“对哦,我怎么没想到!小红真聪明。” “那是你笨。”乱红又怼了一句。 罗信翻了翻白眼,随着接触时间多了,罗信发现乱红其实挺傲娇的,但有性格是好事,这样生活才会有滋有味。 罗信不仅将鞋子脱了,他还搬来一张椅子,这一次不再是跳上去,直接直接踩着椅子踏在了水缸岩上。 这第一脚算是踩稳了,然后罗信就在水缸的边缘上慢慢走了起来。 按照《燕行决》上面所说的方法,这跑缸是有阶段的。第一阶段,就是在水缸蓄满水的情况下跑起来;第二阶段要缸里的水要变成七成左右,然后是三成,最终阶段是缸里没有水! 这水缸本身其实没有多重,罗信这大男人一旦踩上去,水缸肯定会倾倒,人他还要在上面奔跑,看样子难度不小。 罗信原先有打算让高平去重新订做一个更大的水缸的想法,现在走了两三圈之后就放弃了。他反而觉得到了后边,还需要将水缸再度缩小。 水缸越大,它本身的重量和缸接触到地面的面积也就越大,也会相对稳一些,水缸越小,人在上边别说跑,就算是踩一脚缸就会倾倒,这样一来对速度、平衡力等各个方面都有很大的要求,这才是《燕行决》起步阶段的要求。 想到这里,罗信不由得咧嘴一笑,看样子的确是误打误撞地得了一个宝贝。 一开始罗信走得很不平稳,当他摔了了五六次之后,他开始控制先天之炁注入双脚的量,不仅没有增加,反而减少。 罗信本来以为是将先天之炁灌入双脚,才会走得平稳,但恰恰相反。他突然发现,走在水缸岩壁上,需要的不仅仅是双脚的把控力,还有身体的平衡力,以及一种罗信自己也说不出的感觉。 第一百零二章 不太贵酒楼 总是,他觉得在水缸上面跑,靠得是自己全身的协调,而不仅仅只是双脚。 随着天色渐渐变暗,罗信仍旧继续训练,本来他以为天变暗了之后他就没有办法再走,可是很快他发现事实恰恰相反。由于走得时间长了,他已经完全是适应了水缸的弧度,行走起来已经没什么困难,而且也因为黑暗,他反而将先天之炁丝丝缕缕地融入眼眸之中,慢慢得,他发现四周的黑暗就如同烟雾一样被驱散了一些,尽管仍旧昏暗不明,但至少能够看清脚下的痕迹,以及李妘娘那姣美的面部轮廓。 罗信的步伐越迈越大,他开始奔跑了…… 之后几天,罗信白天指挥王贵他们装修酒楼,晚上跑缸。 李妘娘也没怎么闲着,几乎每天都要去老妇人家一趟。李妘娘告诉罗信,老妇人的毛病不是在身体,而是心病。 好在她显然很喜欢李妘娘,总是问一些李妘娘的过往,有些时候还会问起罗信,问罗信疼不疼她之类的。几天下来,李妘娘俨然如同老妇人的孩子一般,老妇人也是天天盼着李妘娘能去她家。 时光荏苒,转眼间赛诗会只有五天时间,而罗信的酒楼明天就要开业了。 酒楼要开业,罗信反而显得很坦,他没有去酒楼里,而是这一直在厨房的小院里忙活。 李妘娘进入拱门,见罗信将一块块晒得有些发黑的肉用草绳挂起来,不禁小声问:“夫君,这是在干什么呢?” 罗信也不说话,他拿出小刀,从已经凉晒好的酱猪肉里割了一小块,递到李妘娘嘴边:“来,张嘴。” 李妘娘的水润薄唇微微开启,罗信用大拇指和食指捻着酱牛肉慢慢地放入李妘娘的嘴里,在她含下的时候,薄唇也是将罗信的手指含了一小部分进去,那一份独有的温暖湿濡之感使得罗信仿的身体不自禁地微微颤抖了一下。 虽然有些舍不得,但他还是将手指取了出来,对着轻轻咀嚼的李妘娘问:“这样,好吃么?” 李妘娘连连点头,但她很快又微微垂首,满脸都是歉意:“奴、奴没用,不能为夫君解忧,只能做哪些粗糙的饼。” 罗信笑着伸手见李妘娘揽入怀中,在她的粉额上亲了一下,笑着说:“你现在可是女医师呢,再说了,我家妘娘烙的饼香得很嘞,夫君我呀,一辈子都吃不腻。” 说着,罗信又特意从木盆子里取出两块酱猪肉,他用油纸包裹了起来,递到李妘娘手中:“这酱猪肉入口即化,老人家也能吃一些,你带两块过去,就说是承蒙之前受了老夫人的关照。” “嗯。” 看着李妘娘三女离开,罗信继续腌制酱猪肉。 西市上,一斤猪肉六十文,对于普通人家来说也比较贵了,一般人家不到过节是不会吃的。而王公贵族一般不吃猪肉,他们觉得猪肉有腥臊气;而牛肉在市场上很难见到,毕竟牛是一个农户的宝贝,谁都舍不得杀。 通过李治、程处亮等人的了解,罗信得知王公贵族天天吃羊肉、鹿肉,或者别的山鲜,而且大部分都是用火烤,味道千篇一律。 所以罗信才想到了一个新的下酒菜,酱猪肉。 酱猪肉,再配上一碟韭菜炒鸡蛋,或者葱爆羊肉,那滋味美得“恨”! 眼下罗信不打算准备太多的菜肴,毕竟酒楼才刚刚开业,不能将客户的胃口养刁,要细水长流。 另外,在酒楼开业之前,罗信就准备一样重磅的物件,那就是爆竹! 在此之前罗信就已经做了很多调查,他原先以为爆竹在这个时代就已经有了。但是高平告诉罗信,他们过年的时候的确会在盆子里燃烧竹子,但其统一称为“爆竿”,而且竹子里塞的不是火药,而是硝石。 罗信以前从未关注过这一点,直到现在才知道原来火药还没有出现,而有趣的是,罗信可是七岁的时候就知道怎么制作黑火药了。 黑火药制作原理很简单,罗信也是跟着一个捡破烂的老人学的。老人以前是炸山石的,炸石头需要大量的炸药,而炸药管制得很严格,很多时候他们都买不到炸药,只能自己下手制作。 黑火药的主要原料就是硝石,孙思邈那炼丹房里有的是。 为此,罗信特意减弱了黑火药的威力,只是装了一点点在竹子里,然后在自己的店门口引爆。 由于程处亮事先已经跟“城管”打过招呼,罗信放心大胆地将一百多个爆竹都引爆,在噼啪不断的爆竹声中,四周不断有百姓被吸引过了过来。 罗信站在自家酒楼门前,他的头顶上方是酒楼的牌匾,只不过此时牌匾挂着红布,还没有揭开。 罗信脸上带着礼节性的笑容,并且用内劲扩大声音,对着身前已经挤满的人说:“诸位,今天是小店开张的日子,在下罗信,乃是这酒楼的东家。我在此承诺,今天我们酒楼将会有一道‘特价菜’,名为‘可乐肉’,两文钱一块。” 这时候,外边当即有人问了:“罗东家,什么叫可乐肉啊,可否让大家伙瞧一瞧。” “当然可以。” 说着,罗信身后就站出一个伙计,他手里就提着一个木头盘,而上面则用木头盖子盖着,但他掀开盖子的时候,众人发现木头盖子里整整齐齐地放置着一块块棕褐色的肉。这些肉肥瘦相间,看着就好吃。 而且,这些酱猪肉都是刚刚蒸过的,盖子打开之后,一股浓郁的香味就飘散开来。 “好香啊!” “这什么肉,竟然这么香?” 罗信很明显看到很多男性的喉结上下起伏,就连一些女子也是不断地吞咽口水。 “罗东家,这肉怎么就卖两文钱,这也太便宜了吧?”当即就有人提出了质疑。 罗信笑着说:“你没听清楚,我刚才说了,它是今天的特价菜。一块两文钱,过了今天,它的一个小碟子五块肉,要一两银子。” 此话一出,众人不自禁地倒吸了一口冷气。 一两银子就是一千文! 第一百零三章 酒楼开业,亲王捧场 “不就两文钱嘛,比一个包子都便宜!我买两块!”人群里顿时传出一个男人的声音。 罗信脸上的笑容不曾减少,继续说:“很抱歉,所有特价菜,一个人只能买一块,小店总共准备了一千块,卖完为止。” 紧接着,罗信身后有一个伙计端着一个木托盘从二楼的栏杆边经过,他这时候突然假装跌倒,然后手中的木托盘摇晃了一下,里边的酒水迅速从二楼倒了一些下来,顿时酒楼门口四周就有一股浓郁无比的酒香飘散而出。 顿时,外边的人一下子就炸锅了,纷纷嚷嚷着要买酒、吃肉。 罗信也不废话,伸手轻轻一扯,上边的红布就被他扯了下来,上书——“不太贵酒楼”。 接着罗信后退几步,让人进入店里。 长安城内的百姓相对比较富足,跟周边那些小村庄的农人们相比可是要好很多。因此,罗信将酒也分成了三个档次,分别是“仙酿”、“佳酿”和“陈酿”。 别人酒楼的酒是按坛算的,而罗信则是按“壶”算,还有大小壶,分别有一斤装、三斤装和五斤装。 价格的话,陈酿是一斤五十文,佳酿是一斤两百文,仙酿是一斤二两银子。 和栖霞楼不一样,罗信这三个品种的酒可不是兑水那么简单,这里头有很高的技术含量,纵然是最便宜的“陈酿”也能很轻易就吊起人的胃口,一口气和它个三两壶。 而且,为了避免供不应求,罗信施行了“限购”。 短期内,每人每个品种的酒只能购买一壶,壶的大小不论。 即便如此,罗信的酒楼里还是挤满了前来买酒的客人。 这一传十、十传百,很快罗信的“不太贵”酒楼就在长安城里传荡开来。 由于酒楼实行了限购,因此并没有对别的酒楼产生太大的冲击,那些酒楼的管事也懒得搭理。 只是他们并不知道,这才只是刚刚开始而已。 傍晚时分,酒楼里才变得稍稍宽敞了一些,毕竟这个“不太贵”只是酒楼的牌匾,其实里面每一样价格都贵得离谱,再加上限购,一般人只能望而止步,听着从酒楼里出来的客人说着赞不绝口的话,喟叹不已。 罗信的酒楼目前还没有管事,只是请了一个账房先生充当临时掌柜,不过他安排有道,酒楼整体忙而不乱。 这个时候,罗信也是累瘫了,他一屁股坐在了围栏上。 看着里边围坐在桌子上大吃大喝的顾客们,罗信那眼睛都笑成了月牙状,仿佛这些人头上戴着的都不是帽子,而是银子。 “信儿哥。” 这时候,罗信发现李治的生意从楼下传来,他翻了翻身,却是发现楼下停了一辆马车,不多时,上次来罗信家的那个看上去来头很大的“亲王”走了下来,他身后跟着两人,一个是罗信之前见过的英俊老帅哥,另外一名是个中年男子,样貌也是不俗。两人同样身穿锦衣,气度不凡。 罗信连忙站起身,二话不说就从二楼跳了下来,笑嘻嘻地走上前,对着“亲王”拱手道:“王爷大驾光临,有失远迎。” 李世民抚了抚短须,笑着说:“本王向来守信,那天说你酒楼开张本王就来捧场,今日就是专程来你这儿吃酒的。” “王爷请上座。” 李世民一入酒楼,发现这里边的布置颇具匠心,特别酒楼分左右都有楼梯,而且这两个楼梯竟然是螺旋上升形状的,即便是身为皇帝,李世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形态的楼梯。 他当即转头问罗信:“楼梯为何要制成这种形状?” 罗信笑着说:“酒楼是供人吃饭休息的地方,酒有酒气、饭菜也有香气,就如同那蒸腾的烟雾,一直都是上空飞绕,所以才有了这样的想法,这两个梯子可是费了我不少心力呢。” 罗信这么一说,李世民身后那中年男人则是抚了抚长须,深以为然地点点头,显然他也认可这两道楼梯制作的确有些复杂,而且算是奇思妙想。 不过他也有自己的考量,当即问罗信:“敢问东海郡公……” “噢哟!您可千万别这么喊我。”罗信吓了一跳,连忙跳到一边,一脸夸张地对着中年男人说,“我不过就是一个不学无术的小子,您一看就知道是大师级别的人物,虽然未见其人却闻其香,我对您的敬仰犹如淘淘江水连绵不绝、又如江湖入海汹涌澎……哎呀!” 罗信被李世民踹了一脚,李世民瞪着眼珠子骂:“说人话!” 罗信捂着腚一脸幽怨地看着李世民:“我说王爷,您好歹是个亲王啊,这么暴力可不行。” “本王这是替你爹和你师父教训你这不学无术的混小子!” 说着李世民抬脚又要踹人,罗信蹦到老远,对着李世民吐着舌头。 眼见罗信这样,李世民不禁又好气、又好笑。 而边上的中年男人和英俊老帅哥见了,不由得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眸当中看出了惊诧之色。他们都是李世民的近臣,对李世民的性格都十分了解,伴君十几载还从未见过李世民流露出这样的表情来。 此时的李世民看上去显得十分轻松,说话也随和了许多。 李世民转头问中年男人:“阎大家,你有什么要问这臭小子尽管开口,这小子向来没大没小,你也不用跟他过于计较。” “是。”姓阎的中年男子对着罗信笑着问,“请问罗公子,为何要特意建造两个楼梯呢,你这酒楼的空间本就不大,这样一来就更拥挤了啊。” “哦,摆弄两个楼梯是出于两种考虑,第一实用性,也就是出于安全考虑。”说着,罗信分别指了一下左右的楼梯,“咱们的房屋都是木质结构,而我这是酒楼,后边是厨房。一旦厨房着火,火势很快就伙蔓延出来,为了顾客的安全考量,我就增加的两个楼梯,方便顾客疏散;还有一个实用性是为女性顾客准备的,通常情况下,这两个楼梯的编排是‘左上右下’,左边上楼,右边下楼。” 就连李世民也觉得诧异,问:“这里面还有玄机?” “当然有咯。”罗信笑伸手指了指自己的胸膛,“咱们大唐的女子大多丰美,假如只有一个楼梯,那么当一位姑娘上楼,而有一个男子下楼的时候,那男子的目光很自然就会落入姑娘的胸间,到时候春光外泄,可就不雅了。” “信儿哥,妙啊!”李治连连拍手,他边上的李思文和英俊老帅哥也是同时点头。 罗信这才发现,那英俊老帅哥与李思文长得还有几分相似,再看李思文站的位置,看样子这英俊老帅哥极有可能是英国公李勣! 李世民同样表示认同罗信这个设定,之后又问:“那第二种考虑呢?” 第一百零四章 不要把我画得太丑 “哦,这个哔格就比较高了。”罗信看向李世民,见他没有抬脚要踹人,笑着说,“那就是不走回头路。” “不走回头路?”李世民诧异问。 “对啊,左上右下,不重样。” 众人领会,笑着随罗信上了楼,罗信则是迎李世民几人上了三楼。 这里一开始是没有三楼的,最高只有二楼,但罗信却硬生生地在楼梯架设了一个小阁楼。 在这小阁楼里消费有一个硬性规定,必须消费超过一百两! 一般人在听到伙计这么说的时候,连脚都不会迈上去。而且罗信这是小酒楼,富贵人家是家奴来买酒的,卖完酒家奴就会离开。而留下吃吃喝和则是一些有点小钱的商人,或者士子,他们还没有到有钱吃一顿花费百两的奢侈地步。 小阁楼有一般在室内,还有一半在室外,有一个半圆形的栏杆,手持酒杯,就能够看到四周繁花似锦的景色。 李世民显然对罗信这个设计感到十分满意,刚刚坐下来,他就被墙壁上一幅画给吸引了。 这幅画乃是山水画,只是它的画工李世民前所未见。 一般山水画都是抽象的,讲究的是一种意境,而墙壁上这幅画则是写实,人站在画前,一眼就能够看清画中的而一切,如果有人去过这个地方,还会分外觉得熟悉和亲切。 画中的景象李世民是见过的,因为那是孙思邈的道观,以及周边的风景。 整幅画长度在五米,高一米多,整体看上去十分大气。也正因为李世民到过孙思邈的道观,对道观四周的环境还比较熟悉,他在看这幅画的时候显得十分仔细、认真,并且一直都很认真地观看。 待酒菜都上来,李世民才问罗信:“这幅画是出自哪位大家之手,为何从未见过如此画技?” 罗信笑着伸手,他的手指先是指向外边,然后绕了一圈又指在了自己的胸膛上。 不仅仅是李世民愣住,就连他旁边那姓阎的中年男子也是愣住了, 姓阎的中年男子自从进来之后,就对酒楼的布置,以及旋转楼梯的倍感新奇。特别是在见识到这幅画之后,那就如同见到了倾国倾城的大美人一样,连眼皮子都不眨一下。而罗信现在说着画是他画的,姓阎的中年男子看向罗信的眼神都变幻了好几个。 有惊异,有怀疑,甚至还有一份求知。 李世民沉着脸说:“你知不知道那些对本王撒谎的人都已经被发配到西域建造城墙了?” “哦哟,我就知道你们不信,反正我也留了一点工具,现场来个演示好了。” 说着,罗信就下了楼,上楼来的时候,发现桌面上的菜肴已经吃得一半不到了。 李世民对着罗信说:“看在这酒菜如此美味的份上,本王赦你无罪了,还有没有更好吃的,再上!” 罗信没想到这亲王竟然还是个吃货,不由得笑着说:“王爷,目前小店只有这三种菜式,不过接下来每隔一月都会上一样新的菜式,到时候欢迎来品尝哈。” 李世民伸手指了指罗信,一边指一边摇头:“巨奸!你爹若是在的话,一定会将你这臭小子活活打死。” 罗信当即说:“话可不是这么说,这人心不足蛇吞象,假如我一口子都将菜肴弄上来,顾客一下子却反而不知道该吃什么,点太多了就会囫囵吞枣,就无法细细品味其中的滋味呢。” 那话向来不怎么说的英俊老帅哥点点头:“罗公子这话倒是不假,有深度。” 李世民是笑着拿起筷子,加了一块可乐肉放入嘴里,问罗信:“你这是什么肉,为什么吃起来如此酥软?咸淡相宜、还带了一丝甜味。” 罗信咧嘴一笑:“这肉是为王公贵族、门阀世家所唾弃的猪肉。” 李世民又吃了一口,摇了摇头说:“吃不出这猪骚味来啊。” “那是,它可是经过十几道工序秘制出来的。” 说着,罗信将手中的画板摆放好,对着身前的李世民说:“王爷,您是想我画人,还是画物?” 李世民眼睛一亮,当即问:“还能画人?” “当然,肖像画我最拿手了。” 罗信虽然成绩一般,但是他文艺技能却相当不错,其中上美术课更是经常得到美术老师的赞扬。为了多学一门技能,以至于以后不被饿死,罗信初中的时候私下里经常缠着美术老师,使得美术老师将自身所学几乎都传授给了罗信。 李世民指了指边上的李治:“就画稚奴吧。” 李治按照罗信的要求坐在了椅子上,对着罗信说:“信儿哥,你可不要把我画得太丑。” “安啦,保证把你画成全长安最帅的美男纸。” 说着,罗信就动用手里的炭笔,迅速勾勒李治的面部轮廓。 阎姓中年男人一直在边上观察,罗信下笔速度很快,动作看上去非常娴熟,勾勒划描间李治的整体轮廓已经出来。 李世民一开始没有理会,而是坐在边上继续美滋滋地喝着小酒,不经意抬头时,发现阎姓中年男人一脸惊骇,而且看向罗信的表情那是满眼崇敬,这也使得李世民对此感到十分好奇,于是站起身,朝着罗信走了过去。 当他绕到画板后边的时候,却是发现罗信笔下的李治跃然于纸上。李治是李世民的娃儿,从小就看着长大,对于自家娃儿的长相自然再清楚不过,仅仅只是一眼,他就认定这是自己的孩子,因为罗信画得实在是太像了!无论是神韵,还是整体轮廓,与李治现在的眼神也都一模一样! 将李治的头部画好之后,为了节省时间,多余脖子以下的部位,罗信采用了比较模糊的画法,简单地勾勒之后,就涂抹着成型了,然而这样看似省时间的画法,却又有另外一份十分独特的质感和视觉冲击。 直到这个时候,李世民才用一种很好奇的口吻对着罗信说:“本王现在非常好奇,你年幼的时候究竟经历了什么,而你的授业恩师……” 第一百零五章 蝗灾 “王爷,还记得我之前跟您提起的游方道人么?” 李世民翻了翻白眼,尽管罗信这话漏洞百出,不过也只能这么相信了。主要是李世民他自己也没有见过这样神乎其技的画技,再看边上那被李世民称之为“大家”的阎姓中年男人,他看向罗信的眼神就显得特比炙热。 “信儿哥,这画能给我不?”李治显然对这幅肖像画很是满意。 “当然,以咱俩的交情,这肖像画指定是不能向你收钱的。”罗信笑嘻嘻地将画递给李治,并收了画板。 李世民吃得也差不多了,他对着罗信招了招手。 罗信就知道这个权势很大的“亲王”肯定不是简简单单来这里喝酒吃肉的,他笑着坐在李世民边上:“王爷,您还有何吩咐?” 李世民从衣兜里取出了一个金珠子,放在罗信面前。 “嚯嚯,金子哎!这辈子还是头一次见到金子!” 罗信的表情显得很夸张,明明自己家里有两坛金铤,但他还是显出一副守财奴般的姿态。 很显然,李世民对罗信流露出这样的姿态很是满意,而罗信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让所有人都认为他贪财,当然,他却是也很贪财,没办法,人就这糙性。 李世民将金子晃了晃,然后放在罗信面前,对着罗信接着问:“你可还记得前些天在小王村跟本王说的那些话?” “嗯呐。” “之前你跟本王提的那些建议,有些陛下采纳了,但还是有很多大臣反对陛下亲征那个外族,眼下又有新的情况,你有没有……” “没有。”罗信想都没有想地说,“王爷,我也算是半个读书人,对于那些死脑筋的读书人,特别是那些老头子,我是真是一丁点办法都没有。还有那些达官显贵,说不通,说不通。” “混小子,本王又没有让说服他们。” 李世民抬脚就要踹人,罗信忙缩了缩身体,笑着说:“不是就好,那您继续。” 李世民没好气地翻了翻白眼,其实他今天来罗信的“不太贵酒楼”真是吃肉喝酒散心来的。 在他的观念里,罗信的脑子跟一般人有些不同,那些稀奇古怪的偶尔糊弄一下别人还行,但真正要用在刀刃上,还是欠缺了火候。李世民也就将罗信看待成了一个有些与众不同的孩子而已,但刚才吃着吃着,就萌生了一个有趣的想法,他就是想看看罗信有没有“馊主意”帮他解决眼前的困境。 因为这个高句丽他必须要灭,而且越早越好! 如今很多大臣都反对,特别是关陇一带的官员,他们是整个朝廷的支柱,离开了他们,李世民很多政令都没有办法得到良好的实施。 而且现在河南、河东、河北三道多地有旱灾,特别是河南道更是发生了十分严重的蝗灾,蝗灾已经朝着长安所在的反向蔓延而来,眼下受灾面积越来越大,尽管国库还有一定的粮食能够应付,但这样一来,李世民担心未来三年内都无法征战高句丽。毕竟要征战高句丽,用的基本都是这三道的兵。 说到这里,李世民看了左右一眼,阎姓中年男人当即起身,李治和李思文也同时起身,打算下楼。 “稚奴,你留下。” 李治有些发愣,没有想到李世民会让他留下来。 带李思文和阎姓中年男人下楼之后,罗信发现楼下就有四个男人站在楼梯口,杜绝有人偷听。 待李治坐下,李世民对着罗信问:“听人说,近段时间你足足囤积了五个仓库的粮食?” “有啊,那陈氏商行的粮食价格开得比较低,我手头上又有一点银钱,所以就多买了一些。您不知道,酿制这些美酒,需要比一般酒要多出好几倍的粮食。” 李世民笑着说:“但那五仓库的粮食,足够你酿制五六年的酒了,你难道就不怕粮食发霉?” “嘿……”罗信抓了抓后脑勺,用傻笑来糊弄过去。 罗信同时也在揣测这位“亲王”说这话的用意。 李世民显然也不想跟罗信绕,当即问罗信:“你囤积这么多粮食,是不是从你师父那里知道了什么?” 一听这事牵扯到孙思邈,罗信就急忙说:“王爷,这事跟我师父还真没有一丁点关系。师父说要跟几个杏林好友去洛阳义诊,但我仔细一琢磨觉得不对。师父怎么说也是太医署的御医,没有陛下的命令他不可能离开长安。而他又带着一批太医过去,我估摸着可能那边发生旱灾了。咱们的粮食有很大一部分都是从河南道运送过来的,假如河南道有旱灾,长安肯定也会受影响,所以我就多囤了一点粮食。另外……” 听罗信话未尽,李世民急忙问:“另外什么?” “另外,这个季节如果来干旱的话,最怕一样物件。”说着,罗信用手沾了沾酒水,在桌面上写下一个字,“蝗。” 李世民眼眸一瞠,他万万没有想都罗信竟然猜到了! 河南道闹蝗灾的事情就连朝中大臣都不知道,知道的人不超过两个巴掌。 李世民还没有开口,罗信就说:“您一定很奇怪我是怎么知道的,其实这件事是我小时候在玩耍蝗虫的时候发现的。” 说着,罗信对着李世民说:“王爷,假如河南道真发生蝗灾的话,那这件事就会变得非常严重。眼下马上就要到秋收了,那些东西会将老百姓一整年的辛苦劳作成果都啃食得一干二净。” “你有办法对付蝗虫?”李世民仅仅只是问,他可从没有想过罗信有办法对付蝗虫。 “有。” 罗信这么一说,李世民豁然起身,死死地盯着罗信:“当真?” “是的。”罗信也站起身,对着李世民说,“要对付蝗虫,咱们首先要知道它们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反正现在诸位也吃饱了,诸位跟我出城就知道了。” 出了城,罗信让马车停在田野边,罗信随手就从田埂边抓了两只蝗虫,他将一只递给李治,让他抓着,而他则是将自己手指中间捻着的蝗虫递给李世民看。 “王爷请看,这两只蝗虫眼下很乖巧,它们不会胡乱地啃食庄稼,只是吃自己该吃的,吃饱了就休息了。” 李世民点点头。 罗信又说:“这只虫眼下是绿色的,大家请仔细看。” 说着,罗信就伸手在蝗虫的大腿侧面轻轻磨蹭了几下,奇特的事情很快就发生了,随着罗信的磨蹭,那只蝗虫身上的眼色开始改变,慢慢地变成了黄色。一变成黄色之后,蝗虫的立即开始变得暴躁起来。 罗信将李治手中的两只蝗虫都捏在手中,让李世民观察,李世民当即问:“为什么会是这样?” 第一百零六章 哥,咱能要点脸不 “王爷您可能不知道,根据医术记载,这蝗虫入肾经,具有补肾、益气、壮阳的功效。”说着,罗信脸上很自然地流露出男人都懂的表情,“您难道不觉得这家伙现在的反应,跟男人那个部位很像么?蹭一蹭就变得激动了,从某种方面来说还是以形补形呢……哎哎,君子动口不动手哈,有话好好说,别动不动就踢人啊。” 罗信连忙跳到一边,避开李世民的脚。 “你刚才说有办法遏制这灾害,快跟本王说!” “哎呀,这个其实很简单。首先,让太医署的御医们宣布一个消息,就说这蝗虫具有很好的壮阳效果,比那龙虎丹的效果更强劲;这虫子一旦产生了利益,就自然而然就会有认去捕捉。所谓防范于未然,将隐患抹杀在萌芽状态,这样大规模的蝗灾就不会产生了。” 李世民脸色阴晴不定,他又问:“如果蝗灾已经产生了呢?” 罗信耸耸肩,笑着说:“以每只一文钱的价格将这些蝗虫都买下咯。” “信儿哥,你疯了!那可是有成千上万只蝗虫呢!”李治也是被罗信给吓了一大跳。 “慢来,慢来,且听我说完。”罗信继续说,“这商人啊,大多取巧。一旦有了商机,就会有人大肆哄抢。先不说别的地儿,就单单长安、洛阳一带有多少平民?你要是告诉那些人蝗虫能卖钱,那会是怎么样的一个场景?” 一直不曾开口的英国公李勣突然说:“不出几天,那漫天飞舞的蝗虫就会被比它们更加疯狂的人给抓光。” “对。”罗信点点头,“而且,我是真有办法能让蝗虫变废为宝,保证将这些出去的钱从那些王公贵族的手里赚回来。” “只是,这蝗虫不能抓啊。”李勣重重一叹。 “为啥?” 李世民没有开口,而李治则是说:“信儿哥,蝗虫蝗虫,它有一个‘皇’字。而且翰林院的那些大儒肯定会说蝗灾是因为上天在惩罚我们,它们是上天派来的使者,我们不能抓。” “我呸!”罗信当即啐了一口唾沫,“谁说的,老子恁不死它!这些玩意儿糟践庄稼还有理了?蝗虫过境寸草不生,他们是祸害!那些老不死的东西,它们难道就不能换个思维,它们难道就不知道蝗虫又叫蚱蜢吗?蚱蜢、草蜢、蚂蚱,随便叫!你们回去让皇帝下一道圣旨,从现在开始,所有蝗虫统一叫蚱蜢,谁特么再敢叫蝗虫两个字,就让他生吃一千只蚱蜢!” 李世民为之一愣,旋即眼眸泛光,反手就拍向罗信的肩膀。 那一瞬间,一股极强的劲气撞向罗信的右肩,猝不及防之下罗信的整个身体都被拍得飞旋了起来。 他的身体在半空飞掠过一个弧度之中,最终迅速下坠。 “信儿哥?” 眼见罗信的头部就要坠地,关键时候,罗信的右手突然对着下方挥出一掌,从他手掌当中汹涌出强大的气劲,使得他的身体再度翻转,身体在半空打了几个空翻,最终安然落地。 在拍中罗信的时候,李世民才知道自己无意识地用了内力,而当罗信潇洒落地的时候,那看向罗信的眼眸当中更是光彩熠熠,仿佛罗信就如同剥了壳的倾国美人一般。 “伯父啊,好在小侄我多少还会点武功,不然刚才那一掌会死人的。”罗信揉着自己的肩膀,慢慢走近,“以后您下手的时候能轻点不?” “咳,抱歉,刚才有些情不自禁。”李世民极为难得地对罗信道歉,也使得边上的李治和李勣看向李世民的眼神都有些轻微的变化。 李治对着罗信问:“信儿哥,那蝗,呃,蚱蜢真的能吃?” 罗信咧嘴一笑:“当然能吃,而且味道相当不错,加点孜然的话,你一定会爱不释手的。” 本来按照罗信的想法,是让人先捕捉一些蝗虫,在城门口摆摊免费油炸蝗虫,供路人吃。以此为起点,然后一步步地进行,结果罗信没想到的是,第二天一早,就有一辆马车停在了罗信家门口。 李治亲自请罗信上马车,并告诉罗信,皇帝下旨,今年的赛文会改为洛阳,来自大唐各地的那些才子们连夜往洛阳赶去,昨天晚上大部分人都已经出发,也就罗信速度慢一些。 这是早先罗信就答应晋阳公主的事,自然不能食言。 不过罗信没让李妘娘三女跟着,一方面李妘娘要给萧老夫人研磨药粉腾不开身,另外就是罗信也不希望李妘娘趟进这淌浑水里来,毕竟眼下洛阳正闹着蝗灾。 一上马车,罗信不由得愣了一下,车厢里竟然还坐着一人。 这人着一身素衣,纤柔的身子略显单薄,清秀的脸庞虽不显苍白,却也没有普通人那般红润。 眼见罗信进车厢,她对着罗信微微一笑,用她那特有的柔美嗓音说:“师兄。” “师妹,你怎么在车厢里?按理说,你可是赛文会的头号人物啊,咱们大唐那些风流才子,个个都眼巴巴地想要一睹你的风采呢。” 晋阳公主轻笑一声:“小妹潜心修道,为父皇祈福,心无旁骛。” “哎呀呀,看样子师兄我这两天的任务很是艰巨呢。”罗信大赤赤地坐在晋阳公主的身边,笑着问,“对了,难道你就以这样的状态去那赛文会?” 晋阳公主很是罕见地反问罗信一句:“有何不可?” 不待罗信反应,李治就插了一句:“信儿哥,说起来你是除我母后之外,第一个能让兕(si)子笑,又让她主动说话的人呢。” 罗信一仰头,满脸得瑟:“那是,你也不瞅瞅哥是谁,再说了,小兮可是我妹子,不让她多笑笑,身体怎么能好,身体不好怎么嫁人,不能嫁人就一辈子赖着你,到时候你肯么?” 李治正要说话,罗信又补充了一句:“就算你当亲哥的肯,我这当师兄的也不肯啊。这么好的妹子不嫁出去,生个漂漂亮亮的娃儿……嘶——” 罗信突然倒吸了一口冷气,不由得面色惊骇地看着李兮顏,因为刚才李兮顏用纤细的小手儿放在罗信的腰间,专门挑了罗信的一块软肉,狠狠掐了一下。 与李兮顏认识也有一段时间了,她给罗信的感觉一直都是一个温文尔雅、淡如沐风的大家闺秀。 而且一直都与罗信保持一小段距离,罗信可从来没见过她伸手掐过人,而且还这么用力。 李治更是用一种看待怪物的眼神看着罗信:“哥,你是我亲哥!兕子从小到大除了我母后,旁人都不给碰的,就连父皇也要哄半天。现在她竟然掐你了,我的天呐!” “没办法,谁让哥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呢。”罗信厚颜无耻地说。 “哥,你能要点脸不?”李治一脸无语。 罗信眨了眨眼睛:“嘿嘿,要脸干啥?” 第一百零七章 三人行 尽管已经见惯了罗信这幅姿态,但李兮顏还是抿嘴娇笑不已,显然与罗信只见已经产生了某种特殊的默契。自然而然、潜移默化间,她也对罗信产生了一种心理上的依赖,仿佛只要罗信在她身边,她就会觉得快乐有趣,心里也是甜滋滋的,跟吃了蜜糖一般。 罗信离开的时候,李妘娘已经带着二女出诊了,有乱红在李妘娘身边,罗信多少也安心一些,而且萧老夫人罗信也是见过的,是一个慈眉善目的老人,而且与李妘娘还有几分相似,也许正是如此,她与李妘娘才会如此投机。 罗信所在的这两马车随着商队前往洛阳,皇子公主出行,李世民并没有给他们配备太多护卫,仅有马车夫一名。 从长安到洛阳有七百多里,一般骏马只要一天左右就能够抵达,驮马一天半,乘坐马车大概在两天多时间,赶到洛阳的时候,赛文会也差不多快开始了。 李世民突然将赛文会搬到洛阳,对于普通的士子来说问题并不大,只要像罗信他们一样,乘坐马车,晃晃悠悠地三两天就能够抵达洛阳。 从长安到洛阳有一条宽约六米左右的官道,这条官道虽然都是泥土路,但相对还算平坦,因此马车行驶起来也比较顺畅。 当天傍晚商队就抵达潼关,从潼关到函谷关还有一段距离,今天就算连夜赶路也无法抵达,所以商队的人在抵达潼关之后就在驿站里休息,明日早点出发。 商队领头人这样的决定自然是正确,毕竟人家这是多年总结出来的经验。 可是那些读书人可不这么想。 在潼关驿站门口的空地上,十几个读书人就闹腾了起来。 “王管事,你们王氏乃并州大族,我们一行人就是凭这一点才跟了你们商队前往洛阳,而现在你的所作所为无疑是将我们往火坑里推啊!”一个身穿白衣,看上去斯斯文文的读书人一脸愤慨地看着商队王管事。 边上一个青衣书生也是义愤填膺:“就是啊,我们同为并州人,可不能坑自家人啊!” 还有一个书生依旧撸起了袖子,卷起了裤腿,这哥们看起来细胳膊小腿的,却是喷出满嘴的唾沫星子:“王管事!我们这些读书人不知道盼了多少个春秋,就是冲着这次赛文会去的!错过了几次赛文会,谁知道要再等到猴年马月!现在你们无论如何都要继续前行,否则我、我就,我就跟你们拼了!” 有这三个傻缺带头,边上那些读书人纷纷呐喊助威。 那王管事也一个头两个大,行商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疯狂的年轻人。 他连忙说:“诸位,诸位公子,请听在下一言。想必诸位此前从未走过这条道,虽然大家都知道过了潼关,前边就是函谷关了。可是,你们知道潼关到函谷关还有多远吗?” 那些才子们这才一脸茫然。 这时候,罗信笑嘻嘻地走出马车,就蹲在车夫的边上,对着前边不远的王管事说:“之前听家中某个长者提及,潼关与函谷关之间,长达一百四十余里,听上去是不是感觉也不是很远?” 罗信这么一问,那青衣书生当即大喊:“对啊,也不是很远嘛!” 罗信继续说:“可问题是,两关之间只有一条狭小的通道,通道蜿蜒山间,深险如函,所以才有函谷之称。这函谷的东头,叫做函谷关,西头,就是咱们现在所处的潼关了。函谷关如今已经荒废得差不多了,咱们潼关还有个小县城供你吃住,信不信到了函谷关你们连睡觉的席子都没有,还是说你们想要谁在那些兵器架上?你们要是闲着没事蛋疼呢,大可以自顾自地走一遭,半道上被那什么财狼虎豹给扯着蛋了;被山贼土匪扒光了衣服,就别再找人哭诉,翻过北边的山,直接跳黄河吧。” 罗信这么一说,那些读书人这才消停了下来。 王管事忙对着罗信拱手行礼:“多谢公子。” “没啥,我就是想告诉诸位公子,这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有些时候多出去走走,拓宽一下视野,才不会一直坐井观天、夜郎自大。” 说着,罗信伸手拍了拍那车夫,笑着说:“我说得没错吧,兄弟?” 车夫微微颔首,但他却不说话。 以前还未修炼“皇血霸王经”的时候,罗信只是感觉这个车夫比较健硕,而现在罗信却能够清晰地感应到车夫体内所蕴藏的浑厚内力,这家伙是个高手,而且还不是一般的高手! 留宿驿站,这不仅仅罗信是第一次,就连李治和李兮顏也是第一次。 相比李兮顏的淡然,李治则显得兴致勃勃,他似乎对外出体验生活很感兴趣。 驿站就在潼关城内,驿站相比那些客栈的价格相对要便宜一些,不过硬件设施却没有那么好。 那些有钱的公子哥基本都在客栈里,而没钱的则是睡在驿站。 驿站与客栈不同,这里本身就是给那些行脚商人、军人、镖局镖师落脚用的,因此大部分房间都是大通铺,只有少部分房间有床。 由于人实在很多,以至于到最后只给罗信三人留下了一个房间,一张床。 房间虽然整洁,但无奈睡觉的地方实在太少,李治转头对着罗信问:“信儿哥,要不咱俩睡马车上吧?” “嗯,这也行。” 然而,罗信这才商定,李兮顏就轻声说:“九哥,还、还是小妹睡马车吧。” “那怎么行,你可是姑娘家哎。这次本来父皇是要求你同行的,是我硬着要求你留下来与信儿哥一起走,这苦怎么能让你受着?” “可、可是……” “没什么好可是的,信儿哥糙人一个,别说马车了,就算是石头上他也能睡;你九哥也不是娇惯的公子哥,睡马车没问题,” 罗信见李兮顏欲言又止,很快就明白她的内心所想,当即对着李治说:“你这个当兄长的还真是一根筋啊,师妹的意思是说她一人晚上不敢睡,让你同她睡一间屋子。” 李治这才明白,但他还是摇摇头:“不行,三五岁孩提时候还能一个被窝里躺着,但眼下都这个年纪了,怎么行呢?” 罗信笑着指了指房间里的两张矮桌子:“这两张矮桌子不是很长,但拼凑起来还是能睡的。” 然而,李治还是摇头,罗信不禁问:“怎么,难道你还有什么难言之隐不成?” 李治别过头,一脸不可说的表情。 “不会是晚上说梦话怕被自家妹子听见尴尬吧?比如在梦里喊什么芳芳啊、兰兰啊、荷花、翠花、柳儿什么的?” 让罗信这么一说,李治为了证明自己的青白,终于开口说:“晚上睡觉会打呼噜,而且还是特别响的那种。” 罗信一脸无语地说:“那你说怎么办?” 李治笑着说:“这桌板就让你来睡吧,我去车厢里,晚上就由你这个师兄来照顾师妹了。” 罗信翻了翻眼皮:“你放心让我们俩共处一室?” 第一百零八章 天天让你煮饭烧水捏脚擦背陪吃陪睡 罗信这话原本是故意要刺激李治的,结果李治这货竟然连连点头,一脸“我相信你为人”的表情,还伸手在罗信的肩膀上拍了拍:“信儿哥,虽然咱俩认识的时间不长,但你的为人我还是很笃定的。” 罗信转头看向李兮顏,结果发现这妹子虽然面露羞怯之色,却没有反对。 要死,怎么有一种入了坑的感觉? 虽然罗信平时经常对着李兮顏口花花,开各种玩笑,但他是个典型的有色心没色胆的人。特别是在生死攸关这种大事情上,要知道李兮顏可是晋阳公主啊,大唐皇帝李世民最最疼爱的女儿,这次赛文会就是为了给李兮顏选驸马的,假如让李世民知道自己在赛文会之前就已经跟晋阳公主睡了一个房间,那皇帝还给他来一个六马分尸啊! 此时罗信看向李治,怎么看都觉得李治这货的表情特别猥琐。 他就如同那个下了套的猎人,而他则是一只肥白肥白的兔子,或者是随便来一闷棍就能拖回家蒸煮炒炸的傻狍子。 只是想来想去,似乎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再说,有李治在,他身为兄长总不能坑自己亲妹妹,毕竟这件事被宣扬出去,李世民自己的脸面也挂不住。 于是罗信也只能点点头,答应了:“好吧,不过明天天未亮咱们就要出发,商队的速度还是慢了一些,咱们早点抵达洛阳,多一点准备也是好的。” “嗯,这点我赞成。” 吃过晚饭,李治就直接回马车了休息了。赶了一天的路,就算是坐马车,这腚瓣也被颠簸得少了几两脂肪。 李治一走,原本还有说有笑的房间一下子就安静了下来,罗信甚至能够听到隔壁传来了一丝丝呼噜声。 “呃,那个……” 平日玩笑归玩笑,眼下两人独处,而且又入了夜,明显感觉李兮顏显得局促了一些。 “师妹,时候也不早了,咱们早点歇息吧。” 我去,这话怎么说起来觉得这么别扭啊。 罗信抓了抓头,他将桌子收拾干净,又从边上拿起一块毯子盖子自己身上,一个翻身就躺在了桌板上。 待李兮顏也上了床,罗信的心这才缓缓平缓了下来。 尽管边上有个绝美佳人,但罗信的心思却是飞回了长安,他在想李妘娘这时候差不多也该睡了。不过,这丫头最近一直在研究医术,孙思邈给她留下了一整箱的医术,里边很多字都是李妘娘看不懂的,因此她读起来很是费尽,就算入了夜,还是会挑灯读书。 一想到李妘娘,罗信的心里温暖如春,但想着想着,脑海里又不自禁地浮现出余香那热情似火、娇媚如水的身子。 这段时间罗信和余香联系过两次,都是余香让一个贴身丫鬟送信过来,她告诉罗信,距离她出阁还有一个多月,让罗信一定要在那天过来“买她”。 罗信的回信也坚定——“小妖精,就等着夫君提着一麻袋的金银来买你吧,把你买回家之后,天天让你煮饭烧水捏脚擦背陪吃陪睡。” 想着,想着,罗信的脑海突然浮现出一个画面,或者说是两团白白嫩嫩、圆圆挺挺的物件,妖娆的身姿、精致的脸庞,还有那臭得不行的脾气。 罗信使劲地摇了摇头,将高阳公主的身影从自己的脑海里甩开。 而正是罗信这一甩头,却突然发现右手边五六米位置的李兮顏正眨巴着明亮的眼眸子,定定地看着自己。 “怎么了,第一次出远门,睡不着?”罗信问。 李兮顏微微颔首,她双手抓着被子,将被子盖在自己脖子位置,侧头看着罗信,问:“师兄以前出过远门吗?” 罗信笑着摇摇头:“和你一样,这也是第一次呢。” “可是为什么感觉师兄知道得那么多?” “要是我说那些都是骗人的,你信么?” 李兮顏微微摇头。 “其实啊,我所知道的那些都是小时候所遇到的那位游方道士告诉我的,他说了很多新奇有趣的故事,你要不要听。” “嗯。”李兮顏乖巧地应了一声。 “不过呢,听完故事之后,你就要睡觉了哦。” “好。” 罗信索性就坐了起来,对着李兮顏说:“你想听什么样的故事?有关男女的爱情故事,还是兄弟情义的热血传奇,又或者是悠悠荡荡的鬼怪?” 一听到最后那鬼怪的时候,李兮顏连忙开口:“我要听男女爱情故事。” 说到后边,那“爱情故事”四个字细微得连罗信自己都听不清楚。 “师妹你想听什么?师兄刚才有点耳背,没听清楚。” “坏师兄,不理你了。”李兮顏别过头,傲娇了一小回。 罗信咧嘴一笑,忙说:“好好,师兄不逗你了。你想听咱们大唐的,还是大唐之外的?” “还有大唐之外?” “嗯,有呢。”罗信点头。 “我想听后者。” “好嘞,那师兄讲了哦。”罗信搓了搓手,一边构思,一边问,“师妹见过大海吗?” 李兮顏微微摇头:“以前听师父提及过,书中也写描绘过呢,听说大海无边无垠,在大海深处还鲲鹏居住其中。” 罗信笑了笑:“现在师兄给你讲述一个跟大海女儿有关的故事。” “大海的女儿?” “对,咱们大唐有龙王女儿,而在西方啊,有大海的女儿。传说大海的女儿生得十分美丽,就如同师妹你一样。”罗信夸人丝毫不生硬,听得李兮顏心里甜滋滋的,“但是呢,着大海的女儿啊她的形体很奇特,她的上半身和咱们一样,但她却没有双脚,取而代之的长长的鱼尾。” 说着,罗信还用双手凭空描绘了一下具体形状,他接着说:“这位大海的女儿被海里的生物们称之为美人鱼,因为她聪明又善良,这一点又与师妹一般,因此大家都很喜欢她。小美人鱼一直都生活在大海里,由于她只有鱼尾没有双腿,无法上岸,所以她经常趴在海岸边的岩石上眺望陆地,幻想自己长上双腿的模样。有一天,她在海里玩耍的时候,救了一位年轻英俊的帅小伙,呐就跟……” “跟师兄一样?”被罗信套路了两次,李兮顏开始下意识地问? “哦哟,师兄我这颜值可配不上‘帅小伙’的称号啊。”话是这么说,但罗信这货却又补充了一句,“不过,师妹你说师兄帅,师兄就勉为其难地接受吧。” 罗信的话,总能够逗乐李兮顏,她捂着嘴儿,笑得很甜。 第一百零九章 给你一个眼神,自己体会 之后,罗信跟李兮顏大致地讲述了一遍,中间省略了很多,但即便如此,讲到最后小美人鱼最终没有等到王子所说“我爱你”那三个字,而坠入大海化为泡沫的时候,屋内的油灯终于将灯油耗尽,一切都归于黑暗。 黑暗中,罗信听到了一丝丝啜泣的声音。 这声音一听就是李兮顏的,在听到这般声音的时候,罗信就感觉自己的心也随之揪了起来,当即小声问:“师妹,怎么了?” “师兄,这世上真有小美人鱼么?” 罗信不禁笑着说:“其实,每个人都是小美人鱼,只不过结局如何,完全掌控在他自己手里。无论是皇子公主,还是奴仆婢女,身份这东西是天生的,咱没有办法去更改,但是路就在脚下,怎么走,完全凭借个人意愿。路上会遇到什么人,做了什么事,看到什么样的风景,都取决于自己的每一个决定,还有坚定不移的内心。” 好一会儿,李兮顏才幽幽开口:“师兄……” “嗯?”罗信应了一声。 黑暗中他看不到李兮顏的表情,不过听她的声音,显然已经从故事里面走了出来,而且仿佛想通了某件事一样。 “赛文会上你会向父皇要什么呢?” “师妹你对师兄我这么有信心啊?这天下才子都赶往洛阳,争抢着想成为你的驸马呢。” 结果李兮顏一反常态地重复刚才的话:“师兄还没有回答小妹的问题。” 室内一切漆黑,就算罗信将先天之炁注入眼眸之中,也只能看到李兮顏的轮廓,无法看清表情。眼下他也不知道李兮顏在想什么,不过对于这件事罗信本来就没有过多的想法,抱着是走一步看一步的念头,毕竟他自己也不知道皇帝李世民就进更是一个怎么样的人,他自身的态度是什么。 罗信可不是那些死读书,天天做梦自己能够通过这狗屁赛文会就能一步登天的书呆子。 所谓的赛文会,不过是给那些门阀世家、王公子弟一次露脸的机会而已;而且李世民突然将赛文会转移到洛阳,本身就没有考虑到寒门子弟,他也不在乎那些寒门子弟能否在三两天之内赶到洛阳。 这本身就是一次不公平的竞争,那些有钱的公子哥,随便就能够雇到好一点的车马,在两天左右感到洛阳,而口袋空空的寒门子弟在赶到洛阳之后,还要承担另外一笔住宿、饮食费用,没准到时候还有参赛的附加条件,那些人也只能一个个在边缘角落里望洋兴叹。 也就是说,其实李世民自己心里多少已经有了一定的择婿标准,晋阳公主是他最宠爱的女儿,自然不可能会下嫁给那些贫贱出生的寒门子弟。同时,罗信也自然不会把自己硬着拉扯入王公子弟当中,他也很清楚自己没有那样的条件。 “师兄?” 听罗信没了声响,李兮顏不仅又轻轻唤了罗信一声。 “哦,我在呢。” 罗信强装欢笑,其实无论是平时口花花,还是有意无意地靠近,无形当中罗信已经喜欢上了这个天真善良的师妹,只是一直以来他自己都没有发现而已。 直到这个时候,罗信才意识到这一点,只是他和她之间的距离似乎太远了。 当然,距离远并不意味着不可能,罗信心里多少还是有些希冀,同时也希望通过自己努力,能够给予李兮顏幸福与快乐。 而首先,罗信要确定李兮顏的态度。 “师妹啊,如果我突然反水,向陛下提亲,你会不会跟你十七姐一样,提着剑,从洛阳东追杀我到洛阳西?” 原本一个很严肃的话题,却因为罗信这一句话,惹得李兮顏破涕为笑。而那清脆如银铃般的笑声过后,李兮顏突然语义双关地说了一句:“我会像小美人鱼那样坚强和勇敢,尽管最后小美人鱼变成了泡沫,但我认为她至少曾经幸福过。” 罗信笑了,微微点头:“嗯,师妹能这样说就对了,有些时候你也要向你十七姐学习,虽然没必要像她那样彪悍,以至于没人敢娶她,但至少也要有自己的决断。” “师兄。” “嗯?” “有你在,真好。” 罗信的心,微微颤了一下。 虽然只有简简单单的几个字,但罗信却是切切实实地感触到了李兮顏的内心。尽管有些话,罗信现在不能说出口,但他仍旧用很是坚定的口吻说:“师妹,只要师兄在,没人能欺负你。” “嗯!” 次日清晨起来,罗信是精神倍爽,而李兮顏却早已经不在房间内了。罗信边上放着一张纸条,上书:“懒虫快起来,我们在车厢等你。” 待罗信打着呵欠进入马车,李兮顏果然已在车内。 李兮顏递给罗信一个柑橘:“吃个柑橘清清口气。” 罗信笑嘻嘻地接过柑橘,很是臭不要脸地将柑橘捧在手里:“哎呀呀,这就是师妹对师兄的爱啊,好温暖。” “信儿哥,你还再恶心一点不?” “嘿嘿,你自己没有就羡慕嫉妒恨了?” 李治回了罗信一句:“哥,说话不怕伤着你,小弟我已经有一个正妃,两个侧妃。” “啥玩意儿?”罗信吓了一跳,“你一个毛都没长齐的正太竟然已经有三个妻子了?” 接过,李治又学着罗信平时那贱兮兮的表情,挑了一下眉毛:“嘿嘿,信儿哥,我还未告诉你,父皇前几日又帮我新纳了两名妾室,都是一等一的大美人哦。” “我勒个去哦,就你小子这身板,不怕精尽……” 罗信突然意识到自己边上还坐着李兮顏,这才收了嘴,不自禁地苦笑着摇摇头:“果然是不能比啊,这人比人,比死人呐。” 李治笑着说:“信儿哥,要不我给你介绍几个?” “棍!”罗信翻了翻白眼,“我给你一个眼神,你自己体会。” 有罗信和李治两人插科打诨,时间很快就消磨了过去。 快到晌午的时候,罗信觉得自己的腚都快被颠烂,不由得出了马车,伸展了一下腰骨。 这函谷小道真的很窄,左右大概只有不到三两米,全是黄泥路。道路两边是往上倾斜的斜坡,坡上长满了茂密的树木。 眼下这个位置整体呈上坡的趋势,两匹驮马拉着三个人还算轻松,走着,走着,罗信突然发现地面上有一些褐色斑点。 一开始他还没怎么注意,但发现有好几处之后当即对着车夫说:“兄弟,劳烦停一下。” 车夫当即停下马车,转头看向罗信。 跳下马车,罗信往后走了几步,特意蹲下身体,伸手在地面上扫了扫尘土。 果然,罗信没有看错,这地面上褐色的东西真的是血! 第一百一十章 棍 罗信站起身,朝着左右看了一眼,又看向两边茂密的山林,眉头不由得皱了起来。 “信儿哥,怎么了?” 李治这时候从车厢内走了出来。 “晋王殿下,赶紧回车厢!” 尽管李治有些贪玩,但他并不喜欢冒险,一听罗信声音低沉,当即矮身连忙进入车厢内。 他在车厢里问罗信:“信儿哥,你发现什么了?” “地上有血,有可能是人血。”说着,罗信又蹲下身,伸手在地面上拍了拍。 “我拍打起来的尘土并不多,这一小段路也显得特别干净,就好像有人特意在这里打扫过一样,地面上也有树枝扫过的痕迹。”罗信缓缓站起身,脸色逐渐沉了下来,“是有人在这里设了一个点,要劫道。看样子,某些山贼团伙应该是知道长安的王公子弟要赶往洛阳,在设立设伏。” “那、那我们该怎么办?”李治还算镇定,但他的声音也略略显得着急了一些。 罗信舔了舔略微发干的嘴唇,他走到车夫边上,对着他问:“兄弟,你使的是什么武器?” 车夫显然也相信罗信的判断,他伸手将旁边的木板掰开,从中取出了一把模样略微有些弯曲的刀,这把刀罗信在秦怀道的腰间见过,当即问:“千牛刀?” “罗公子好眼力。” 车夫这么一说,也是承认他“千牛备身”的身份。 千牛刀只有“千牛备身”才能持有,与“唐刀”一样都属于管制武器。一般人别说配备,恐怕连见都没有见过。 罗信叹了一口气,说:“近段时间一直在搞酒楼的事,忘记给自己打造一把兵器了,现在书到用时方恨少,头疼啊。” 那车夫问:“罗公子用什么武器?” “棍。” 掀开车帘,露出半个头的李治对着罗信说:“信儿哥,这时候你怎么还骂人呢?” 罗信翻着白眼说:“我是说,我使的是棍。” 然而,车夫这时候却是翻身下车,他伸手在马车下边摆弄了一下,接着就抓着一根被黑布包裹着的棍子出来,随手丢给罗信。 罗信接过长棍,入手时略略觉得有些沉,不禁在手里舞了一下,笑着说:“好东西,手感不错!” 那车夫见罗信轻轻松松就接住,而且还很轻松地舞了起来,不禁开口说道:“罗公子,这根镔铁棍重达一百六十斤,是公主殿下命在下从兵武库里取出来。” 罗信不仅愣了一下,转头看向从车窗里露出俏丽脸蛋的李兮顏。 李兮顏轻声一笑:“上次师兄与十七姐切磋的时候,师兄还说自己没有趁手的兵器呢。而且师父也说过,师兄体内的先天之炁至刚至柔,这天下间能够承受先天之炁的器物极少,小妹无能,只能取一根镔铁棍,它也只能给师兄勉强使用。” “瞧师妹这话说的,你能这么有心,师兄我可是感激不尽呢。” 说着,罗信的脸一下子就沉了下来,他转头看向车夫,车夫也同样与罗信对视。 罗信沉声说:“你继续架势马车,我上车顶。等一下若是有贼人出现,你只要不离开车厢就行了,其余都交给我。” 车夫也知道个中险恶,当即对着罗信拱手说:“罗公子,有劳了。” “必须的,这一个是我师妹,一个是我兄弟,怎么样都要保他们周全。”罗信咧嘴一笑,在旁人眼中,罗信的笑容一般都比较猥琐,而此时此刻,在李治眼里,罗信的笑容之中充斥着的那是对兄弟的“义”,而在李兮顏的泛水眼眸里,那是一个“情”字。 这时候,罗信的耳朵很自然地微微动了一下,他当即对着车夫沉声说:“走!” “公子、小姐,坐稳了!” 车夫一抖手中的缰绳,两匹驮马当即撒开马蹄,朝前飞奔。罗信手里抓着镔铁棍,在一旁迅速跟上,前边几十米都是上坡路,罗信和车夫一同认为对方应该会是在这个地方设伏,毕竟从地面上的血迹来看,他们昨天应该已经在这里干过一票了。从昨天到现在也有一段时间,既然没有人返回潼关报信,那只能说明那些被劫的人要么被劫匪绑走,要么被全部杀死! 假如眼下就罗信一个人还好说,但马车内还有李治与李兮顏,这两位当今皇帝最为疼爱的皇子与公主,可不能出半丁点的差池,哪怕是少一根毫毛也不行,这就是罗信的做人底线! 前边再有二十多米就是这斜坡的顶部了,然而这时候,罗信的心却是突然一紧,他右脚猛踏地面,身体骤然飞掠上前。 他率先冲到山坡顶部,却是发现眼前并不是一条平坦的山道,而是一个下坡路,而且坡度比来的时候更陡,在斜坡半道上横亘着两棵大树,马车一旦下坡,两匹驮马势必无法刹车,到时候一定会撞上。 站在坡顶上,看着身后不断靠近的马车,罗信深深吸了一口气,他突然举起手中的镔铁棍,对着前方那两株横亘在道路中央大树狠狠刺了过去。 长棍一出,罗信也迈出步伐,疾奔而下。 在奔跑的过程中,罗信放声呼喝:“你只管驾车,道路上的所有障碍我都会扫清!” “好!” 车夫放声呼喝,眼眸直直地盯着眼前倾斜而且还略微有些弯曲的道路。 罗信刚才那一投,已经将镔铁棍十分准确地刺入两棵树干中间的缝隙,在距离那两棵树干约莫二十来米的时候,罗信突然双腿微微弯曲,迅速弹跃而起,双脚猛地踩在镔铁棍的露出来的一端,借力将上头的那棵树干掀翻了起来,偏离了道路,落在旁边。 接着罗信左手抓住镔铁棍,同时将先天之炁迅速运转于右手五指之中,曲指成爪,将五根手指宛如钢铁一样直接刺入粗糙的树皮当中。 紧接着,只听罗信发出一声低喝,凭借一人之力竟将整棵树干都掀翻了起来, 他的手轮了一个大圆,顺势将这粗壮的树干飞丢了出去。 而罗信丢的方向就在右前方一处树丛较为茂密的位置。 树干未经落下,那树丛之中就迅速蹿出十几名手持刀刃的山贼强盗! 敌人出现总比窝在树丛里无法发现要来得好,毕竟这样还可以避免人家在暗处施放冷箭。 与此同时,前边的道路两侧也冒出了二十来名山贼,为首的是一个魁梧壮汉。他手中提着一口厚背大刀,就站在道路中央,对着四周呼喝:“都给老子出来,今天应该是钓到一条大鱼啦!这小子功夫不错,那马车里应该是哪个富贵人家的公子或小姐!嘿嘿嘿,男的拿来赎钱,女的晚上大家一起爽啊!” 第一百一十一章 搅龙宫 那魁梧壮汉说出这话的瞬间,罗信迈出了右脚,他的右脚尖刺入地面的黄土之中,身体做了一个冲刺的动作,先天之炁打量灌入他的右腿之中,旋即只听“砰!”的一声,罗信整个人都化成一道残影,朝着百米开外那名魁梧壮汉疾冲而去! 魁梧壮汉抬起右手,顿时两边的树丛、树梢上迅速冒出二十来名弓箭手。 “放箭!” 二十来名弓箭手朝着罗信连续射箭,罗信在弓箭还未靠近之前,身体微微下沉,接着弹地而起,他这一跃就跳到了十几米的高空,身体在半空之中呈现出一个扭转的诡异姿势,接着只见他快速旋转身体,手中的镔铁棍也顺着他的旋转发出一种十分奇怪的声响。 “嗡——” 那一瞬间,下方的强盗们就感觉那一棍镔铁棍产生了扭曲,或者说极为诡异地变长了! 紧接着,就听罗信发出一声呼喝:“搅龙宫!” 镔铁棍竟然变长了! 在先天之炁的灌输下,那先天之炁迅速缠绕在镔铁棍上,随着罗信自上而下狠厉一劈,镔铁棍至少变长了七八米,狠狠砸在魁梧壮汉的肩膀,那魁梧壮汉甚至来不及惨呼,他的肩骨急速碎裂,整个人都也顺势跪在了地面上。 此时罗信手中的镔铁棍也已然变得通红,它虽然比一般的铁棍好要一些,但仍旧无法承受先天之炁,迅速变成一根烙铁,就连罗信自己抓在手中也变得极为炙热、滚烫! 所谓擒贼先擒王,对方人多势众,而眼前这个魁梧壮汉显然就是他们的头领,罗信这一棍本来是可以砸中他的头部,让他当场去见阎王,但在出棍之后就闪过一个念头,留他一命,他将会是己方四人的盾牌。 罗信随手一棍杵在魁梧壮汉的后颈,尽管罗信没跟孙思邈学多少医术,但孙思邈在为李妘娘和李兮顏讲解人体经络的时候,罗信倒是很认真地听了,因此他这一棍下去并没有杀了魁梧男人,而是将他的下半身暂时打成麻痹,短时间内无法自如活动。 这时候马车已经冲下来了,罗信将手中滚烫通红的镔铁棍对着旁边一扫,迅速逼退那些被吓到的山贼喽罗们。 在马车靠近之时,罗信将魁梧壮汉丢到了车架上,他自己也跑了一小段,迅速上了车架,将手中的镔铁棍抵在魁梧男人的头上:“想要他活命,就都给老子住手!让开!” 群龙无首之下,山贼们也变得有些缩手缩脚,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罗信带着魁梧壮汉冲下山道,飞速离开。 待马车驶离之后,树丛里冒出一个文士装扮的男人,他抚着胡须,眉头紧锁,一直盯着驶离的马车。 “叶先生,四当家被那小子抓走了,我们现在怎么办?”边上一个喽罗面色紧张地问中年文士。 那“叶先生”沉吟道:“前面距离函谷关已经不远了,咱们追上去也只会成为官兵的靶子,而他们一到函谷关,官兵就会扑过来,眼下咱们只能先撤。” “可、可是四当家……” “今早天未亮我就劝四当家趁早回山寨,是他自己偏偏不听。眼下,我们也没有办法救他,只能马上同时三当家,让他去就四当家。还有,这件事可千万不能让大当家和二当家知道,否则咱们都完蛋!” 叶先生又朝着前方迅速没入树林之中的马车瞥去一眼,眼眸之中闪过一道熠熠光彩。 脱离险境之后,车夫并未有丝毫的停顿,驾驶马车飞速前行,在一个多时辰后终于抵达函谷关。 函谷关乃是一个方形的关隘,嵌在了笔直的山道当中,想要过关,必须要经过城门,没有别的道路可以走。 看到函谷关那高耸的城墙之后,罗信和车夫明显都松了一口气。 待马车徐徐靠近,前边城门位置站出一个手持长枪的士兵,呼喝:“都下车,接受检查!” 罗信看向车夫,车夫则是冷冷一笑,他从腰间取出一个腰牌,那士兵隔着三四米看到腰牌的时候不由得吓了一跳,连忙行礼。 车夫对着那士兵说:“你们赶紧禀报上官,这条谷道上有一伙强盗杀人劫货,我刚刚才从几十人的围堵中冲杀出来。” 那士兵吓了一跳,连忙转身冲入城内,马车夫则是驾驶马车继续前行。 函谷关并不大,眼下是太平年代,函谷关的守军不过五百人。 马车在函谷关休整了一下,同时车夫也让人找了一个随军的医师,过来给那个被罗信敲碎肩骨的男人包扎。 男人仍旧昏迷着,如同死尸一样任医师摆布, 李治从马车内走了下来,对着罗信问:“信儿哥,这家伙怎么还没醒过来?” 我那一棍应该伤了他的脏器,之后又杵了他一棍,那一棍含了真气,闭塞住他的经络,没有三、五个时辰他是没有办法苏醒的。 车夫这时候从旁边走了过来,对着罗信问:“罗公子,这个匪首是否要交给这里的守将?” 罗信摇摇头:“不,这孙子我们带上,直接去洛阳。” 车夫愣了一下,他没想到罗信会将这人一直带在身边。 “这、这样不太好吧?我们长途跋涉已经很辛苦,带着这么一个累赘……” “不不,这孙子不是累赘,他顶多只是第一个包裹而已。” 说到这里,罗信的嘴角微微上翘,脸上的笑容不再猥琐,而是变得十分阴冷、邪恶! 他看向车夫,以及身边的李治:“在你们眼里他也许还是个俘虏,而就我看来,他不过只是一个会喘息、说话的肉票而已。” 车夫不由得吞了吞口水,他转头看向李治,李治想也没想地说:“听信儿哥的。” “好,眼下沉天色尚早,咱们即刻赶路,在天黑之前抵达渑池县。” 刚出函谷关,前边的地形还算平坦,马车走得也相对比较快。只是前边很快又出现了山林丘地,马车行驶的速度又变慢了很多。 有了之前的经验,罗信索性就不进车厢,他将那魁梧壮汉捆成粽子一样,自己则是拿着他当肉垫,就坐在他身上。 第一百一十二章 杀人劫货 通过聊天,罗信得知车夫叫徐汉。 徐汉话不多,但对于遇袭这件事,徐汉也显得有些纳闷:“奇怪,这长安一带的山贼前段时间基本都被剿灭得差不多了,今日怎么会突然出现这么一批人?” 罗信问徐汉:“徐兄弟,你是不是看出什么来了?” 徐汉点点头,说:“别的不说,单单刚才藏匿在树丛里对公子射箭的那些弓手,他们的问题就很大。如果关键时候公子没有跳起来,避开那些弓箭,身上肯定要挂彩。” “嗯,对。”罗信点点头,“我有这样的感觉,但是那些飞箭的密度实在太高,我感觉自己没有办法穿过去,所以才跳起来的。” “公子说得没错,那些弓手绝不是普通人,他一定进行过极为严密的训练,而且他们的手法与咱们军弓手几乎一致。” 不待罗信开口,车厢里的李治突然探出头来,对着徐汉问:“徐汉,你的意思是说,刚才想要截住我们的那些都是大唐的军士?” 徐汉摇摇头:“晋王殿下,这个末将不敢打包票,只是怀疑而已。” “怀疑就对了。”罗信沉声说,“长安士子一窝蜂地前往洛阳,他们却是在当天就已经在潼关和函谷关之间设下了埋伏,这说明什么?” 徐汉与李治对视一眼。 “一般山贼能这么快就得到消息?别说是山贼了,就算是长安百姓,他们也不可能知道这件事,很多人恐怕是在洛阳的赛文会结束之后才会知道。所以,这件事里边藏着的,可不仅仅是杀人劫货这么简单了。” 让罗信这么一说,李治不禁拧着眉头说:“信儿哥,你的意思是说,咱们长安有人跟山贼合谋,命他们在这函谷道上杀人劫货,意图减少赛文会上的竞争对手?” “嗯。”罗信点点头。 “谁人这么大胆?私通贼寇不说,竟然还敢半道截杀参加赛文会的读书人?” 相比李治的满脸惊骇,罗信就显得很平淡,他的声音也逐渐淡了下来:“众所周知,但凡只要是个读书人,口袋里多少都会有点银钱,毕竟这年头能供得起孩子读书的,家里虽然不是名门望族,但肯定也是富庶一方,像话本子里提到的那些连饭都吃不起的穷酸书生,自然是少之又少。所以他们将目标打定在这些寒门子弟,本身就没有错,而问题就出在为什么他们的消息如此迅速而准确,谁又是幕后黑手?” 说着,罗信低头看着自己身下的“肉垫子”,笑着说:“看样子,只有等这家伙醒过来才能弄清楚了。” 本来按照徐汉的预想,天黑之前应该能够在抵达渑池县,可是知道天黑,马车还是在山道上,一路行来根本就没有人家。 晚上夜路本就不好走,更何况还是在荒郊野外,为了安全起见,罗信与徐汉商议之后,决定就在路边的一个林子里休息。 罗信寻了一出有溪流的林子,在溪流边架起了篝火。 本来罗信还担心,身为皇子公主的李治和李兮顏会不习惯夜宿野外,结果二人反而津津有味地坐在篝火边,啃食着简简单单的干粮。 吃饱之后,李治指着旁边那仍旧没有苏醒过来的魁梧壮汉,问罗信:“信儿哥,这家伙怎么还没醒过来,不会是死了吧?” 罗信嘴角微微上翘,他也不说话,右手抓起绳索,随手就将魁梧壮汉朝着旁边的山溪丢了进去。 罗信所丢的位置恰好有一个积潭,积潭的水比较深,魁梧男人手脚都被绳索捆住,当即沉了下去。 很快,原本跟死鱼一样的魁梧壮汉就扑腾了起来。 李治走到罗信身边,看着水潭说:“没想到这家伙竟然一直装昏迷。” “他这么做,是想让我们放松警惕,等咱们都睡着了,到时候再行动。”罗信看着水潭里不断搅动的水花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孙子手里肯定有割断绳索的器物,现在没准就在用呢。” 说着,罗信看了一眼左右,他从地上捡起一块脚掌大的石头,然后慢慢走上去。 当罗信靠近水潭边的时候,那原本一直扑腾的水花突然炸裂,接着一个黑影当即朝着罗信直扑而来! 面对着着突如其来的袭击,罗信眼皮都不眨一下,将先天之炁通过手掌灌入石头当中,那石头一下子就如同被烈火灼烧一般,旋即罗信对着眼前人的脑门子狠狠一拍! “碰!” 石头瞬间破碎成粉,那魁梧男人的整个人也别罗信打飞了起来,身体凌空飞旋,最后重重地撞在不远处的树干上 罗信慢慢地朝着魁梧壮汉走了过去,脸上笑容逐渐绽放开来。 魁梧壮汉被罗信砸得晕头转向,此时脑门子都是“嗡嗡”声,好不容易反应过来,罗信已经手掌在他的脸上拍了拍,笑着问:“没死吧?” 对方没有回应。 “哟,小样儿还挺傲娇的。” 罗信蹲在他面前,直直地看着魁梧壮汉:“哎,我说哥们,我有几个问题要问你,你能不能如实回答。” “呸!”魁梧壮汉显然已经缓过神来,他扭头死死地盯着罗信,眼眸之中闪烁着凶厉之色,“小子,我不管你是谁,但我肯定,你们都得死!” 说着,魁梧壮汉还特意抬头看向不远处篝火边的李兮顏,尽管他这个角度看不清晰李兮顏的容貌,但单单清丽脱俗的身姿就已经能够让人浮想联翩。 魁梧壮汉特意伸出舌头,做了一个很让人倒胃口的舔嘴唇表情,脸上也相继流露出淫邪之色:“这小妞不错啊,到时候本大爷一定会好好疼爱她,嘿嘿嘿……” “找死!”李治怒起就踹了魁梧壮汉一脚。 然而,这家伙皮糙肉厚,李治这一脚对他来说不痛不痒。他咧开嘴,露出满口的黄牙,对着李治说:“小公子,你看上去细皮嫩肉,洗干净屁股之后,倒是可以卖给那些士族老爷,他们对你这样嫩屁股的鲜肉很是喜欢呢。” “我……” 罗信拦住李治,对着他笑:“对付这种人啊,我有的是办法,接下来就看我的吧。” 第一百一十三章 罗信的特殊审问 说着,罗信对着走过来的徐汉说:“徐兄弟,劳烦你再看着他,我准备一下审问的家伙。” 罗信就转身去准备所谓的“审问器械”了。 不一会儿,罗信就在篝火旁边摆弄了一个木头架子,这个架子说白了就是一个比较大的烧烤架,通常就是用来烤山猪、山羊用的。 罗信找来一根很粗的弯曲树枝,见魁梧壮捆在了树枝上。 说到捆绑,罗信这一次捆绑倒是有些技巧了。他将魁梧壮汉的双手双脚都尽量拉伸,然后分上、中、下三段将魁梧壮汉捆绑在树枝上。 “你、你要干什么,你要干什么?” 魁梧壮汉似乎嗅闻到了某种危险的气息,一下子就变得紧张了起来。 “嘿。”罗信对着魁梧壮汉咧开嘴,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刚才不是很横么,不是说自己皮糙肉厚什么都不怕么?接下来,让你感受一下前所未有的热火与激情,我敢保证,你一定会舒服得叫出来。” 然后,罗信也不废话,就直接将粗壮的树枝放在了烧烤架上。 然后罗信就在魁梧壮汉的正下方用石头摆了一个圆,放上干燥的树枝,点上火。 “你你你你、你要干什么!” “哎,能不能闭上嘴?”说着,罗信就从旁边拿起早已经准备好的草团,直接塞进魁梧男人的嘴里。 面对罗信这样一种“反人类”的举措,旁边的李治、李兮顏,以及军人出身的徐汉,看得都有些发愣。 当火逐渐有点冒起来了,李治才干巴巴地问一句:“信儿哥,你这是觉得我们晚饭吃得有些清淡,要给我们加餐么?” 罗信笑着说:“这人肉又臊又臭,我可没兴趣。” 罗信还在弯曲的树枝上做了一个可以旋转的插杆,树枝的中央部位是弯曲的,罗信可以通过插杆来调整魁梧壮汉与火焰的距离。 现在下面的火还不是很旺,但罗信将手放在魁梧壮汉的肚腩位置,已经能够感受到一些热度。 “唔!唔!” 魁梧壮汉的嘴里被草团子堵住,没有办法开口说话,只能不停地“唔”着。 罗信,仿佛压根就没有看到、没有听到一样,似乎对他来说,这烧烤架上的不是一个人活生生的人,而是一头已经剥了皮、掏干净内脏的猪。 当罗信完全摆弄好之后,好像这才听到男人的呼喊,一拍脑门子,笑着说:“瞧我这记性。” 边上所有人,包括魁梧壮汉都以为罗信是要给他松绑,结果罗信却是用小刀应是将魁梧壮汉的衣服给割开! 眼见罗信在拔对方的衣服,李兮顏连忙转身,轻声问:“师兄,这是在做什么呀?” “这是师兄最先发明的烧烤审问,等一下你们就明白了。”说着,罗信对着李兮顏手,“来来,小兮呀,给我递两根柴火。” 罗信这么做,无疑是将李兮顏也变成了“烧烤”魁梧壮汉的帮凶。 李兮顏在愣了三两秒之后,竟然还真给罗信递了两根树枝,不过细得就跟手指一样。 李治见了,不禁笑了笑,他知道自己妹妹从小就心地善良,就算眼前这个男人再怎么作恶多端,她都不会狠心下手,而这两根细细的树枝根本就起不到什么作——“卧糙!” 这绝对是身为皇子的李治人生第一次爆粗口。 李兮顏在递给罗信树枝的时候,李治还在想这树枝起不到作用,结果罗信这货做事完全不按照常理出牌,他竟然将那细细的树枝点燃了一头,然后抓着树枝,将那零星的火焰举了起来,直接就放在了魁梧壮汉的胸膛上烧烤! 眼看着炙热的火焰在人的胸膛上一寸、一寸地灼烧皮肤,以及魁梧壮汉不住颤抖的身体、狰狞而凄厉的表情,李治不自禁地别过头,他感觉自己都快要看不下去了。 “唔!唔!!” 魁梧壮汉不住地想要怒吼,但罗信却不予理会,仍旧是在专心致志地“烧烤”,好像眼前真的是一头山猪。 李治对着罗信说:“信儿哥,这家伙是不是要招了?” “是么?” 罗信抬头看了魁梧壮汉一眼,发现他的眼眸当中仍旧充斥着凶恶的眼神,罗信笑了笑,又从旁边抓过两根木柴,架了在了火堆上。 火焰,似乎正在一点一点地冒高。 罗信仍旧很是悠闲地烧烤着,男人胸膛的皮肤都已经被灼烧通红,甚至起泡。 “唔,唔,唔。” 随着火焰温度的升高,男人不仅显露出脱水的症状,罗信用李兮顏递来的细树枝对他造成的伤害也很大,在这样的情况下,任由一个人功夫再高,内功再强,恐怕都没有办法抵挡。 罗信宛如就是一个从地狱十八层里出来的恶鬼,仍旧自娱自乐地灼烧着,直到火焰越来越大,罗信这才对着边上的徐汉说:“徐兄弟,劳烦将他翻过来。” 徐汉点弹头,用插杆旋转粗树枝,将魁梧壮汉翻了起来,这样他与火焰的距离一下子就拉开了,同时罗信也从中捡起两根燃烧得最旺的木柴,放在身后的篝火堆里。 直到这个时候,罗信才取下魁梧壮汉嘴里的草团,笑着说:“爽不爽,还要不要再来几下?” 魁梧壮汉仍旧不说话,一脸虚弱地看着罗信。 罗信见了,转头对着徐汉说:“再转回去。” “别,别,我说,我说,我什么都说。” “哎,这才乖嘛,虽然长夜漫漫,但大家的时间都很宝贵,接下来呢,我问、你答,如果你说谎,或者有所隐瞒,那么我会再转回去。你放心,我不会杀你,但是如果你不说实话,我会像你平时玩弄那些劫回去的女人一样,慢慢地玩死你!”罗诜伸手拍了拍魁梧壮汉的脸,“明白么?” “我、我知道,你问吧。” 罗信伸出一根手指:“第一个问题,你是谁,来自哪里?” “我,我叫秦海,是黑风寨的四当家。” 在听到“黑风寨”这四个字的时候,罗信的眼皮微微一挑:“黑风寨?嗯,倒是第一次听说呢,黑风寨在什么地方?” 第一百一十四章 师兄,师兄 “在黑风岭。” “废话,鬼特么知道黑风岭在什么地方!” 眼见罗信又要往已经逐渐减弱的火堆里加木柴,魁梧壮汉连忙说:“黑风岭在翠华山一带,具体也不好说啊。” 一听黑风寨是在翠华山一带,李治当即说:“不可能,翠华山一带又称‘上林苑’,乃是皇家狩猎场所,你们这些贼寇怎么能够藏在他们的眼皮底下而不被发现?” “我们头领说了,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翠华山正因为是皇族狩猎场所,才能躲过军队的围剿,我们自然有自己的隐秘手段,就算皇帝策马从眼前经过,也不会发现我们。” 罗信听了,不由得点点头:“嗯,不错啊,看来你们头领也是个颇有手段的人物。” 他拿着一根树枝,这树枝的头有点尖锐,罗信用尖锐的树枝轻轻地戳着魁梧壮汉的脸,对着他问:“第二个问题,是谁让你们在函谷小道上劫杀路人的?” 魁梧壮汉突然又不开口了。 这时候,罗信听到了一种奇怪的鸟叫声。 这种鸟叫声类似猫头鹰的声音,但又比猫头鹰的叫声更加尖锐一些。 罗信同样也不说话,转头看向徐汉。徐汉冷冷一笑,转动了一下插杆,使得魁梧壮汉的身体转了半圈,再一次面对身下的火焰。 这一次罗信并没有立即加火,而是缓缓蹲了一下,对着魁梧壮汉说:“哥们,如果你真的想活命,那就把你所知道的都说出来。” 魁梧壮汉也不知怎的,突然就变得硬气了起来:“哼,小子,老子出来杀人劫道的时候,你还在娘胎里呢!你以为就凭这一点就能弄垮老子了?老子告诉你,老子乃是黑风寨四当家,老子叫,唔,唔!” 罗信突然再一次将草团塞入黑风寨四当家的嘴里,旋即将先天之炁灌入树枝之中,直接从后背刺入,将黑风寨四当家的心脏穿透! “信儿哥,你……” “嘘,别说话!” 说话间,罗信连忙后退到李兮顏身边,从她旁边的地上捡起镔铁棍。 眼见罗信如此,徐汉和李治立即跟了过来。 罗信压低声音说:“刚才我听到一种十分奇怪的鸟叫声,声音一起,那孙子就突然将声音变大,应该是黑风寨的人已经尾随上来了。” 听到这话,李治当即色变,对着罗信问:“信儿哥,咱们现在怎么办?要不现在就上马车走吧。” 徐汉摇摇头:“不行,先不说车轱辘会发出声音,这样的环境下,我们根本无法辨别方向。” 罗信看了一眼李治与身边的李兮顏,当即对徐汉说:“我的眼睛与一般人略微有些不同,入夜之后多少还能够看清道路,我驾车,徐兄弟你在一旁保护晋王与公主。” “好。” 李治与李兮顏连忙进马车,而罗信在离开之前迅速熄灭篝火,驾驶马车在小道上迅速奔驰。 马车刚刚离开宿营地不到百来米,身后就传来了一群人的嚎叫声。 “不好!这帮孙子竟然来得这么快!”徐汉脸色大变,急忙开口,“听上去他们的人数很多,比白天咱们遇见的还要多!” 这时候李治也探出头来,略微有些埋怨自己:“我真笨,早知道白天的时候就让函谷关的守将带一队人保护咱们了。” “这世上没有后悔药,眼下马车是个累赘,咱们必须解下车架,骑马前进。”罗信当即勒紧缰绳,将马车停了下来,他从徐汉手里接过千牛刀,将驮马身上的禁锢完全解开,转头看向徐汉,“徐兄弟,你保护晋王!” 说话间,意识到危险到来的李兮顏也从车厢内走出。 眼下片刻都不能耽误,徐汉和李治迅速上马,李治对着罗信沉声说:“信儿哥,兕子就交给你了!” “嗯!” 没有过多的废话,罗信当即抱着李兮顏上了驮马,担心后面会有人放冷箭,罗信干脆将李兮顏抱入怀中,将自己的后背面对后边不断靠近的山贼们。 “走!” 四个人、两匹马,在解除了马车的束缚之后,罗信他们的速度的确比原先快了很多。 而这时候身后突然传出了一个男人的怒吼:“老四!是谁,是谁杀了我的兄弟!!” 尽管彼此距离至少有数百米,但对方的怒吼声仍旧好似在自己身边传出一样。与此同时,后边传来了马蹄声,以及山贼们的呼喊声,徐汉连忙说:“罗公子,他们好像追上来了!” 罗信发现徐汉有要跳马的冲动,知道徐汉是想牺牲自己保全李治与李兮顏,他当即说:“徐兄弟,别犯傻。你一人抵挡不了他们多久。眼下咱们唯一要做的,就是往前冲,按照距离来看,再冲刺一段距离,应该就有驿站了,驿站有官兵,他们应该不敢进攻驿站。” 通常情况下,在大唐的官道上,每隔三十里就会有一个驿站,驿站有大有小,人数自然也是有多有少,这荒郊野岭的驿站肯定不会太大,但眼下这个时候,有总比没有好。 罗信策马狂奔,他的眼睛一直盯视前方,深怕前面也会有人山贼的埋伏。 这一次老天总算是比较眷顾罗信,前边没有山贼的埋伏,只是身后那些山贼已经越来越近,而且尽管是在夜里狂奔,他们仍旧能够搭弓上箭,箭矢时不时从罗信的身边飞掠而过。 在拐过一个弯道之后,前面就出现了一条完全笔直的道路,而且道路也逐渐变大,只是这样一来,罗信他们就没有丝毫的遮挡,他们的后背将会完全暴露在眼里,成为他们的移动靶子。 当机立断,罗信突然开口问怀里的李兮顏:“小兮,你会骑马吗?” 李兮顏聪慧过人,一下子就反应过来:“师兄,你、你不能下去!” “傻丫头,你师兄福大命大,死不了的。” 李兮顏看样子会骑马,罗信当即就松了缰绳,伸手抓过李兮顏柔嫩的手儿,让她来把控缰绳。 “师兄,师兄!” 然而,这个时候,李兮顏却是伸手抓住了罗信的衣服,不住地摇头,接着天上的月光,罗信发现她的眼眸之中已然泛着丝丝晶莹。 美人情深,罗信自然知道她想说什么,只是这个时候,罗信也顾不得婆妈,他将李兮顏揽入怀中,低头在她的粉额上轻轻触了一下,轻声说:“这次要是大难不死,赛文会上,我向你爹提亲。” 说完,罗信轻轻一跃,身体迅速脱离驮马,用镔铁棍杵地,身体原地打了一圈才落地。 而此时罗信已经转过身来,在他眼前,是一群拍马而来的土匪,有几名土匪手持弓箭,其中更有三人已经拉弦搭箭,开始瞄准。 罗信自然不会坐以待毙,手中紧紧攥着的镔铁棍已然微微通红。 第一百一十五章 踏南天 对方看上去有三十多人,而他们身后还有多少罗信并不清楚,不过很显然这帮子不是普通山贼,极有可能是正规军。 至于为什么会有正规军冒充山贼,并且与山贼为伍,那不是罗信应该考虑的,眼下他唯一要做的,就是先打散他们。 尽管练武的时间不到个把月,但此时此刻,罗信心中非但没有丝毫的惊慌、恐惧,甚至还有一丝莫名的欣喜。 这样的场面,使得他很自然地浮现出当初追校花的最后一把推力,当时有个富二代同样也在追求校花,他为了对付罗信,叫了一帮社会人,堵截罗信。那个时候罗信恰好约校花出来,于是两人同时被堵截在一个巷子里,那个时候的心情与现在相差无几,对于罗信而言,他只有一条活路! 深深吸了一口气,罗信不退反进,他迈出了一步。 “嗖!” 前方突有两支箭矢凌厉飞射而来,罗信侧着身体夺过一支,手中镔铁棍轻轻一扬,将那支箭矢挡了下来。 他终于明白武侠小说里,那些武功高手为什么能够抵挡箭矢了,原来将先天之炁灌入眼眸之中,不但视线能够得到很大的扩充,同时还能清晰地看到对方射出箭矢的飞行轨迹。在这样的情况下,罗信躲避对方几支箭矢还不成问题。 只是他们的人马很快就到了眼前,厮杀一触即发! 镔铁棍早已如同老铁一般通红,在彼此相聚不到二十米,月光从树叶缝隙渗透下来,罗信甚至能够看到对方那怒吼而张大的嘴巴里,有一点菜叶子夹在了牙齿的缝隙当中。 近了,近了! 在彼此距离只有十米时,罗信手中的镔铁棍终于动了! “扫天兵!” 一棍间,滚滚气浪呼啸而出,在如此近距离之下,那些山贼根本来不及反应,特别是那几个弯弓射箭的,他们用双腿夹着马腹,双手握着弓箭,气劲一到,整个人就如同那狂风中的枝叶,被吹得凌乱无比,有几个直接从马背上掉了下来! 如今皇血霸王经才开第一道门就有如此威力,罗信很期待自己开第二道,第三道之后会如何,当然,眼下最为关键的就是活着离开! “小子受死!” 风尘肆虐中,只听一声低吼,就见一个壮硕男人手持厚背大环刀凌空飞起,对着罗信直劈而来。 对方来势汹汹,但罗信仍旧没有后退半步,就如同当初在巷子里一般,他嘴角微微上扬,勾勒出一个特有的笑意。 手中通红的镔铁棍自左下斜挑而起,在夜幕下划过一道靓丽的橙色弧度。 “铛!” 棍刀对碰,火花飞溅! 按照罗信的设想,这一棍过去对方应该会被扫飞,结果一股十分霸道的劲气从对方刀刃上汹涌而来,震得罗信双脚踏地飞退,在地面上划开了两道小沟子。 镔铁棍斜入泥土,止住了罗信飞退的趋势,他伸手摸了一下嘴角,发现自己不知何时竟然已经溢出一点血丝。 当然,对方也没吃到什么甜头,他整个人都被罗信震飞了十来米,落地之后还在地面上蹭了好几步停下。 这高低一眼就能看出,罗信也不跟对方废话,手持镔铁棍骤然上前。 斗天棍的奥义在于一击必杀,挥棍间神魔灰飞烟灭! 但现在的罗信自然做不到这一点,一方面他自身的实力不够,另外一方面他手中仅仅只是一根重达一百多斤的镔铁棍而已,与那定海神针可是有一万三千五百斤,更是传说中的神物。 不过,眼前这个山贼头领虽然看着很横,但实力一般,罗信还是本着“擒贼先擒王”的准则,朝着壮硕男人冲去。 全身通红的镔铁棍在地面上飞蹭,偶与石头发生碰撞的时候,还会有火花飞溅。 壮硕男人显然没有想到罗信的实力这么强,连续后退,同时那些被罗信扫开的山贼从四周合围了过来。 原本罗信还以为山贼会跟他短兵相接,但对方显然已经有了一套对付武功高强者的方法,他们在罗信四周飞绕,并且朝着罗信跑出了绳索! 两人分别从两头抓住绳索,很快罗信就被几根绳索从上到下完全捆住。 眼见两边有山贼迅速将刀斧劈砍而来,罗信猛地发出一声怒喝,手中镔铁棍变得更加炙热,铁棍很快就将绳索熔断,罗信同时高高弹地而起。 这一跃他跳到了十多米的高空,周边四个弓手也是立即弯弓搭箭,但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罗信的身体并没有按照一般人的思维下降,他的身体就仿佛加持了千斤重量一样,猛然垂直下坠! 与此同时,四周所有人山贼的耳膜都开始震荡,有三个字一直在他们的耳道里彻响:“踏南天!” “砰!” 大地颤动! 以罗信为中心,一股极为强大的劲气呈圆形朝着四周震荡开去。这一时间,原本包围罗信的那些山贼们都被劲气卷起,七零八落地跌入道路两边的密林当中。 紧接着,罗信听到身后竟然传来了马蹄声。 眼前是洛阳反向,身后才是长安,罗信原本以为是山贼的同伙,但在转头的瞬间,不由得愣了片刻,因为他看到了一个纤细而飘逸的身影。 “师兄,上马!” 罗信怎么都没有想到,来的竟然是李兮顏,而且她还换了一匹山贼的骏马。 在听到李兮顏声音的同时,罗信也看到了她伸出了白嫩玉手。罗信当即抓住了她的手儿,翻身上马。 李兮顏当即策马狂奔而去。 刚才的震动使得山贼的马匹都已经纷纷逃入密林里,山贼们先要在找到马匹之后再追上罗信显然是不可能的了。 明显与山贼们拉开距离之后,罗信揽着怀中柔软的娇躯,对着李兮顏问:“师妹,你怎么绕到他们后边去了?” 李兮顏没有回头,而是笑着很是轻松地说了一句:“我是在等师兄呀。” 很是简单的一句话,但这其中却是蕴藏了浓浓的情意。 佳人如此舍生忘死,再联系到她平日那温文尔雅的性子,罗信的心是真的再一次被打动了。 第一次是李妘娘,而这一次,则是这位大唐公主。 第一百一十六章 乞丐与灾民不得入城 李治与徐汉并没有走远,两人果真就在前边不远处的驿站等待罗信。 待罗信与李兮顏下马,李治快步走了过来,他伸手重重地拍了罗信的手臂,一改平时的嬉笑表情,很是认真地,用一种略微凝重的口吻说:“信儿哥,多谢了!” 罗信撇了撇嘴:“嘁,表情这么凝重,我还以为你是这是要将你妹子托付给我呢,白高兴一场。” 结果得到的则是李治的白眼。 当然,玩笑归玩笑,在这场有惊无险的经历之后,罗信与李治的友谊也的确得到了进一步升华。 第二天中午时分,罗信四人终于抵达了洛阳。 在进洛阳之前,于洛阳十里亭的位置,李治、李兮顏和徐汉就被皇帝的人接走了。 离别前,李治告诉罗信,赛文会的地址已经定下来,就在洛阳南边的龙门山上。说到龙门山,就不得不提龙门石窟了。 整个赛文会分为三个阶段,前面两个阶段李治不是很清楚,而第三个阶段的题目则是由皇帝李世民亲自出的,一共有三道题目,最终结果如何,完全凭借李世民自己的决断。 尽管这话让罗信倍感压力巨大,毕竟他从未见过李世民,也不知道李世民的性情如何,会出什么样的问题,喜欢什么样的答案。 不过,既然已经答应了李兮顏,罗信无论如何都会做好,毕竟这个姑娘是真真切切地烙印在他的心坎里。 与他们分开之后,罗信干脆就独自一人道路上走着。 相比长安,洛阳则相对要小一些。长安城整体成正方形,而洛阳则是长方形,被“洛水”贯穿,分南北两城。 当罗信抵达洛阳的时候,首先看到的不是洛阳的繁华,而是拥挤。 而洛阳的拥挤并非因为赛文会,而是蝗灾! 尽管大片的蝗虫还未完全抵达洛阳,但一路走来,罗信总是能够从路人的口中听到蝗虫似乎已经不断靠近了洛阳,最多也只有一两天的时间。 而且眼下不止洛阳城外,就连城内偶尔也能够看到一两只通身黄色的蝗虫飞过。 此时此刻,洛阳城内已然拥挤了大批量的人。而这些还都不是难民,他们衣着整齐,看上去至少都是小康之家,只是眼下这些人都拖家带口地留宿在洛阳城内。这些基本都是已经在洛阳城找到落脚地了,但那些难民呢? 而这时候,就见两个身穿官府的男人快步走过来,一前一后地截住罗信。 见眼前人上下打量自己,罗信不禁开口问:“两位,有事么?” 罗信眼前人用冷冰冰的口吻说:“城门口贴的告示没有看见么?” “什么告示?” “乞丐与灾民不得入城!”说着,对方就伸手要来抓罗信的手臂。 罗信也不反抗,脸上仍旧带着淡淡的笑意:“差大哥,我看起来像乞丐?” “何止是像,你就是!” 对方想要拽罗信,但罗信仅仅只是站在地面上,声色不动,任由他们拖拽都纹丝不动。 而罗信在检查自己衣着的时候,这才发现,自己的衣服虽然没有破,但看起来的确是脏兮兮的,毕竟昨天晚上打斗了一场,而换洗的衣服都留在那辆马车上了,好在罗信衣兜里还有几两银子,他一个大男人,只要不进青楼勾栏,随便吃喝,在洛阳混个把月不成问题。 眼见拽不动罗信,两人对视一眼,其中一人伸手就到腰间,打算将佩刀拔出来。眼见对方要拔刀,罗信当即笑着说:“有话好好说,别动不动就拔刀嘛,拔刀多伤和气啊。反正眼下这洛阳城的客栈都已经满员了,我也找不到可以投宿的地方,那就出城门吧。” 也不给二人反应的机会,罗信迈步就走。 原本以为只是城内拥挤,然而出了城之后,罗信却有一种置身于集市、庙会的感觉,左右前后全部都是人! 而且这些人还不是普通灾民,他们大部分的衣着都比罗信要干净,有的甚至还坐在马车内。 不过,城门口有士兵把守,自能出、不能进。 出了城,四下满满当当都是人,眼下就连罗信自己都不知道要去哪了。 正当罗信随意走动的时候,突然感觉背后有一只手伸了过来,他当即将其抓住,扭头看过去时不由得一愣,随即讶异出声:“亮子?你怎么会在这里?” 此时的程处亮甲胄在身,他笑着说:“我隔着大老远就看见你了,只是这边上人太多,好不容才挤过来。哎,信儿哥,你怎么也来洛阳了?” 罗信苦笑一声:“陛下不是将赛文会搬弄洛阳来了嘛,没办法,我只能顺应大潮流来洛阳了。” 程处亮用手肘顶了罗信一下,笑着说:“怎么,家中有了美若天仙的美娇娘还不够,又打算跟那些王公子弟争抢驸马了?” 他耸耸肩:“没办法,受人所托啊。” 程处亮拍了拍罗信的肩膀:“走,我带你去见个人。” 程处亮并没有告诉罗信他来洛阳的真正任务,而且以程处亮现在的职务,就算他看到罗信,也不能过来搭讪,甚至还带着他再一次穿过城门,上了城墙。 那位第一个看见罗信的人并非程处亮,而是李世民。 此时的李世民正着一身便装,站在一个特殊准备的小高台上。高台位置倒是十分巧妙,他在洛阳的城墙上,它能够看清四周,而下面的人从下边却没有办法看清上面。 小高台左边是个粥棚,眼下正有相关人员在对灾民施粥,而高台的右边则是一个专门救治受伤民众的救护站,此时孙思邈正领着一群医师在前线义诊。 罗信并没有看到孙思邈,程处亮直接领着罗信来到了小高台边上。 隔着老远罗信就看到李世民了,走近之后,罗信对着李世民拱了拱手,笑着说:“王爷,您怎么也来洛阳了。” 听罗信喊李世民“王爷”,李世民身后几个中年男人眼眸之中不由得闪过一丝讶异之色。而且就算对方是王爷,罗信在行礼的时候也显得很随意,显然与李世民的关系已经十分亲近了。 李世民显然不在乎这些,他笑着对罗信招了招手:“贤侄,快过来。” 第一百一十七章 一个女婿半个儿 李世民这一声“贤侄”可是将身后那几个人给愣住了,什么叫“贤侄”? 堂堂大唐帝国的主宰,竟然这么亲密地称呼一个青年人为贤侄,那么这位年轻人父亲与李世民是什么关系? 亲王? 但仔细一想,李世民兄弟也就那几个,堂兄弟也是一两个巴掌都数得过来,但从未见过李世民对皇室宗亲那么亲昵的。 这几个人没有一个认识罗信,也不清楚眼前这个看上去风尘仆仆青年与李世民的关系,但仅凭李世民这句话,就说明罗信一定来路不凡,因此很多人已经开始盘算着如何结交这个连名字都叫不出来年轻人了。 罗信走到边上,但又缩了缩脖子,他发现李世民身后那些人有一部分身着甲胄,还有一部分身穿官服,而罗信这一副难民的姿态走过去,实在有些不合适,于是笑着说:“伯父,您应该挺忙的吧,小侄这一闲散人就不叨扰了。” 皇帝喊人,竟然还有人敢推辞的? 在这些官员和武将的眼中,李世民向来是一个说一不二,杀伐果断的皇帝。 当那些大臣和将军一个个都用怪异眼神看向罗信的时候,李世民却是突然站起身,他反而走到罗信面前,伸手一把搂过罗信的脖子,对着罗信的胸膛拍了拍:“好你个混小子,翅膀硬了,连伯父的话都不听了?” 罗信苦笑着说:“瞧您说的,小侄这不是担心身上这灰会沾到您身上嘛。” 李世民十分干脆地扯着罗信下了城墙,朝着门外走去。 李世民这样亲密的一个举措,完完全全地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特别是程处亮,他多少知道李世民很看重罗信,但看重也得有个限度啊,李世民可是堂堂大唐帝国的皇帝啊,他怎么能够像个普通百姓一样,跟罗信这样一个没有功名,更没有任何权势的人勾肩搭背? 就算有功名、有权势,也从未见李世民跟哪个大臣这般要好的。 程处亮自然无法猜透李世民内心所想,就连那些大臣也是一样。他们刚刚想要跟上去,却被李世民命人挡了下来,他就带着几个护卫,和罗信一起出城了。 对于李世民这样的举措,别说洛阳的这些官员,哪怕是长安城内的那些一二品大官,亲王都看不透,猜不着。 而真正明白李世民意图的人,现今整个大唐恐怕也只有卫国公李靖、郑国公魏征和看上去大大咧咧的卢国公程咬金了。 整个李唐江山有大半是李世民亲手打下来的,他深切地知道百姓疾苦。这也是为何,李世民登基之后,一直将粮食的价格压得很低,尽管粮农的收入不高,但同时却能保证大唐的百姓不会饿肚子。 让自己的子民吃饱,这是李世民的心中最大的期愿。 然而,眼下旱灾、蝗灾越来越严重,旱灾还好,李世民已经调了大批粮食前往赈灾,但是这蝗灾能够跨越地域,无论是生理,还是心理上,都会给人带来极大的破坏,眼下李世民急于解决这件事。 而罗信对于李世民而言,就是其中的关键人物。 李世民向来是一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他为了当皇帝连自己的亲兄弟都敢杀,为了一己私欲连亲兄弟李元吉的老婆都敢抢到后宫啪、啪、啪,这天下还有什么他干不出的? 还有,搂罗信的脖子,这是表示亲密。 这种亲密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是李世民爱才,他一直称呼罗信是朵奇葩。一开始也只是认为这朵奇葩会给他带来一些感官的刺激,以及整一些小玩意儿来哄他开心而已。但是随着对罗信的了解,以及两人的交谈之后,李世民发现这一朵奇葩如果利用得当,将会造福整个大唐。 至于如何造福,这里面又有一个很深、很深的设想,这个设想即便是李靖和程咬金都无法参透,也许魏征能够捕捉到一些蛛丝马迹,但肯定也不会完全猜透。 第二层,就是罗信的身份。 东海郡公? 不不不,东海郡公其实只是李世民的一时兴起而已,那也是他对死去的“战友”罗成的一份缅怀和一丝愧疚。 在李世民的潜意识里,他已经将罗信当成了半个儿子,也就是……驸马! 一个女婿,半个儿。 通过自家的女儿来拉拢与门阀世家,或者功臣之间的关系,这已经是李世民的老套路了。 至于李世民要将女儿许给罗信,那就是他自己的个人意愿了。 出了城,李世民与罗信一前一后地走在,在他们的四周,有十几个护卫成圆形将李世民保护其中。 “伯父,您这是要带小侄去哪?”罗信问。 “之前在长安的时候,你不是在城外高谈阔论各种解决蝗,嗯,蚂蚱的方法么,现在给你实践的机会来了。” 李世民说这话的时候,罗信发现他脸上也随即带起了一种不阴不阳的笑容。 这样的笑容,看得罗信有些瘆得慌。 不过,罗信向来是个实干派,这时候两人已经走到了粥棚边上,罗信朝着那大铁锅里薄兮兮的粥,对李世民说:“伯父,这粥啊太稀,一人和三碗下去,到边上一泡尿就没了,还是让他们吃点有营养的东西吧。” “站着说话不腰疼!”罗信这句话,很自然地引来了一人的冷哼,“眼下灾民越来越多,粮食有限,每个人能分到一碗粥就已经不错了。” 说话的是个年轻公子,他身上的衣服比罗信还要破,此时正端着碗,蹲在旁边小口小口地喝着粥。 罗信仔细看了年轻公子一眼,发现此人眉宇清朗,容貌端正,介于小帅哥和小鲜肉之间。 说话间,罗信随手就抓住一只从眼前飞过的蝗虫,他对着那年轻公子说:“这位公子,咱们打个赌如何?” 那年轻公子指了指自己:“这位仁兄,你认为在下身上可还有值钱的物件?” “我不赌钱,只是赌个口头协议。如果我在半个时辰内,能给大家创造出一堆能吃,而且还很好吃、大补之物,就算我赢。”罗信顿了顿笑着说,“咱们立个口头协议,如果我赢了,你当我小弟,以后听我的;如果我输了,我听你的,给你端茶倒水。” 年轻公子将这赌约当成一个玩笑:“好啊,这洛阳城外的树皮都已经被灾民们啃光了,我倒是要看看,你能够摆弄出什么东西来。” 第一百一十八章 你敢吃我庄稼,我就吃你全家 罗信笑着点点头,转身对着李世民说:“伯父,能否让人帮我支起一口大锅,然后再锅里倒入一半左右的油呢?哦,对了,劳烦再让人准备一些木签子,就是细细长长的那种,也不用很多,几十根就行了。” 李世民转头看向程处亮,程处亮当即让人去办了。 接着,罗信则是独自一人快步朝着远处的走去,这一次李世民没有跟上,而是站在原地等候,同时也视察一下民情。 当程处亮让人抬着一口大锅,并且就在路边架起炉灶的时候,罗信已经回来了。 他手里不知道何时多了一口麻袋,里边鼓鼓囊囊的,看上去装了一些东西。 走到大锅边,罗信朝着里头瞄了一眼,发现锅里已经到了一半有余的油。罗信让边上的一名侍卫帮忙生火,待油温身高,罗信就从麻袋里抓出了好五只蝗虫,他迅速将蝗虫有勾刺的地方都掰断,丢入油锅当中。 很快五只被油炸过的蝗虫就被罗信捞了起来,他从程处亮手中取过一只木签,迅速将五只都串了起来,随手就递给程处亮,笑着问:“嘿嘿,敢不敢吃啊?” 说实话,程处亮一开始还是有些怵的,但边上李世民看着呢,被皇帝盯着,别说是蝗虫了,就算是蛆虫也得吃进去! 而且不仅仅是皇帝,边上很多饥肠辘辘的人们也都纷纷盯着程处亮,早在他们摆弄大锅的时候,边上就慢慢围了一些人过来。 程处亮伸手从木签里取出一只被炸得很脆的蝗虫,闭着眼睛将其丢入嘴里。 这东西刚进嘴,程处亮心理上还无法适应,觉得有些恶心,但是咀嚼了几下之后,突然睁开了眼睛,用一种很是惊讶的眼神看着罗信。 罗信仿佛很有经验一样,他又取了一直蝗虫递给程处亮,而这一次程处亮很是自然地将蝗虫丢入嘴里,开始大口大口地咀嚼。 “嗯,好吃,好香哎!” “又香又脆吧?”罗信问。 程处亮连连点头:“信儿哥,这东西怎么这么香脆?” 罗信笑着说:“我小时候因为没东西吃,就吃过蚱蜢,不过那是火烤的,没有油炸来得好吃。毕竟油这物件贵啊,一般人买不起。” 说这,罗信对着边上的人说:“来来,按照我这个方法来整就行了。一支木签五只,将会扎人的腿角都掰断。” 很快那些侍卫就按照罗信所说,将蝗虫都处理干净,罗信负责油炸,一麻袋的蝗虫都被油炸出来,就放在麻袋上面。 油炸蝗虫的时候,那种炸蛋白质的香味很快就飘散了开去,将四周许许多多的人都吸引了过来。 罗信就半蹲在麻袋边上,对着眼前那些已经开始流口水的人说:“大家是不是很想吃炸蚱蜢啊?” 说着,罗信就取出一个蝗虫,对着眼前人晃了晃,随后丢进嘴里开始“咔呲、咔呲”地吃着,这货还很贱地故意将咀嚼的声音发出来,看得眼前这些灾民们是一个接一个地吞口水。 罗信又拿起一个蝗虫,对着身前不远处的一个小男孩招了招手。 小男孩看了一眼他边上的男人,男人对着他点点头,他这才走到罗信面前,对着那一整堆的蝗虫吞口水。 “想不想吃?” “嗯。” “呐,给你。” 第一百一十九章 王淞 这时候,一直在边上看戏的李世民终于带着一丝笑意走了过来,对着罗信问:“贤侄,为何是两只活的换一只熟的?” 罗信对着李世民咧嘴一笑:“伯父,‘皇帝都不差使饿兵’呢,我这么卖力地干活,总要赚点油头啊。” “油头?” 罗信嘿然一笑,笑得很贱、很贱的那种,他转头对着前方不远处手里拿着一个破碗的青年招了招手。 那青年虽然输了,但确是输得心服口服,他走到罗信面前,对着罗信拱手,深深一礼:“在下输了。” 罗信抓了一把油炸的蝗虫给他:“来,吃吃看。” 青年见蝗虫的模样有些发怵,但实在耐不住这物件香喷喷的味儿,终于还是抓起放入嘴里。 很快,效果就出来,他一下子就将几只蚱蜢完全吃尽。 其实,罗信之所以有如此信心,是因为他很清楚,虫子大部分都是蛋白质,油炸蛋白质蚱蜢肯定是又香又脆,在食物极度缺乏的情况下,这东西甚至能够让人吃上瘾! 青年连续吃了罗信递来的十几只油炸蝗虫,末了,他还舔了舔手指头,对着罗信说:“直到如今,在下才明白为何它叫‘炸’蜢。” 一听青年这么说,不仅罗信,就连边上的李世民也是抚掌大笑,也不由得多看了这青年几眼。 “在下罗信,不知道兄台高姓大名啊?”罗信的笑容愈发得猥琐,那看向青年的表情,宛如看着一个倾国倾城的大美人一般。 青年缩了缩脖子,苦笑着说:“王淞,并州人士。” “哦?你是并州人啊,又是姓王,难道是并州王氏的宗亲?” 一提到并州王氏,王淞不由得冷冷一笑:“在下不过只事一介草民,哪敢与那高门大户攀亲。” 罗信笑嘻嘻地一把揽过王淞的肩头,问:“家中可还有亲人?” “家中还有老母亲一人。”想到自己母亲的模样,王淞的眼眸不由得微微湿润了。 罗信在他的肩膀上重重一拍:“王兄弟,从今后我罩着你,别的不敢说,让令堂衣食无忧绝对没问题。” 不知为何,看着罗信那贱不兮兮的表情,王淞突然有一种上了贼船的感觉。 很快,就有人相继折回来,他们手里或多或少都抓了几只蝗虫,之所以不抓多,估计就是想试试看罗信说得是不是真的。 因为炸蝗虫可是要出油的,这一锅油也不知道能炸多少,这年头油可和是相当贵。 出乎他们意料的是,罗信还真的兑现了之前的承诺,只不过罗信又附加了一句,将蝗虫的带勾刺的腿和角折断。 随着人不断增多,罗信转头对着李世民说:“伯父,接下来我一个人可就不够了,您干脆在粥棚边,再架设一个蚂‘炸’棚。等群众的情绪相对稳定一些了,并且大部分人都吃过蚂蚱了,我再教他们一个吃蚂蚱更好的方法。” 眼见罗信的方法凑效,李世民点点头。同时拍了罗信的肩头,又问:“见你这麻袋里的蚂蚱越来越多,你接下来是打算摆弄什么呢?” 罗信装出一副可怜兮兮的姿态说:“这年头没钱寸步难行啊,小侄囊中羞涩,打算去赚点外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