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中世纪,抽卡升爵洛萨莫德尔》 第一章哈布斯堡 比武场上,马鬃猎猎。 铁蹄踏在松软的草地里,掀起大片的泥土。 头戴桶盔,只露双眼的骑士身穿锁子甲,外套黑色罩袍,骑乘在一匹来自高卢的妮萨安战马,正对着一具充当标靶的稻草人进行冲锋。 沉重的橡木骑枪被他夹在腋下,与手臂和身体构成了一个标准的直角三角形。 这种姿势能给骑枪提供一个稳定的支点,也是当今世界,几乎所有西方骑士都必须掌握的夹枪冲锋战术。 他手中的骑枪是实心构造,前细后粗,极为笨重,在骑士比武大会上广为使用,在真正战场上也具备一定的实用性。 第一轮冲锋。 骑枪精准命中,强大的冲击力将整具稻草人都挑飞到了半空中。 骑士擎着稻草人,横空一挥,将其抖落,随即丢弃了沉重的骑枪,纵马驰聘,在路过一旁的武器架时,身手敏捷地从中抽出了两把短矛。 在重新调转马头冲锋之时,骑士反手持枪,举过头顶,自上而下插落,精准地钉在了一具稻草人的脖颈处。 这里往往是敌人护甲的薄弱处。 战马掠过宽阔的比武场,骑士反手抽出另一把短矛,力贯周身,将其狠狠投掷而出。 但很可惜,这一下没能命中。 短矛插在了稻草人旁边的泥地里。 洛萨摘下头顶的沉重桶盔,露出一张英气逼人的年轻面孔。 他将桶盔随手放在比武场上的圆桌上,举起装满清水的陶罐大口猛灌,这才将身上的燥热强行压了下去。 他看着自己面前的属性面板,擦拭了下鬓角淌落的汗水,有些欣慰。 经过一周的康复性训练,他成功使自己的力量和体力均得到了一点的提升。 并且完全适应了这具身体的原主经过多年骑士培养,所锻炼出的战斗技巧。 无论是常用的轻重骑枪,短矛,盾牌,手半剑,还是比较冷门的单手锤,连枷,手斧,他都能熟练使用。 作为一名专职战斗的骑士,他已经完全合格,只可惜暂时还未得到册封。 洛萨是一名穿越者。 前世,他曾是一家游戏公司的老板,在晚上和员工一起加班制作游戏的时候,不幸猝死穿越到了这个时代。 取代了在一次训练中,不慎跌落战马,撞到了石头后昏迷不醒的日耳曼贵族次子——洛萨·冯·哈布斯堡。 他苏醒后,他本以为自己穿越而来的是历史上记载的,被称作黑暗时代的中世纪。 但在彻底融合原主记忆后,他才意识到这里与前世所知的中世纪绝对不是一码事。 譬如北方的日耳曼尼亚帝国皇帝亨利·冯·霍亨斯陶芬,在前不久,聘请了一位女巫作为皇家顾问,并且征召数万农奴,聚集在施瓦本的奥格斯堡,要建造一座独属于女巫的高塔,邀请各地女巫进驻。 这还不算离谱的,阿尔比恩的国王,那位有名的狮心王理查,居然迎娶了一位女巫作为自己的妻子,并且担任整个王国的财政大臣。 这在前世,教权至上的中世纪根本就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这个世界里,女巫跟教会之间,似乎并没有那么紧张——最起码表面上如此。 姓名:洛萨·冯·哈布斯堡 爵位:无 职业:贵族 所属势力:大日耳曼尼亚帝国,阿尔高伯爵领(下勃艮第,非勃艮第公国)。 扈从:无 力量:9 敏捷:7 体力:8 耐力:8 精神力:10 天赋:两世为人(融合了两个灵魂的你,天生就拥有比常人高出一倍的精神力,精神力上限永久+5)。 技能:无 系统的名字叫做:“昨日巨舰塔防系统”,源自于他穿越前,正挑灯鏖战,数日不眠不休,亟待完善并发布的一款山寨塔防游戏。 游戏的内容并不新鲜,说白了就是通过抽卡召唤各种各样的英雄角色,防守和强化自己的领地,以抵御一波波敌人的进攻。 可问题在于,这款游戏开局就是有领地的! 而洛萨现在,别说领地,就连空头爵位都没有一个,根本就没办法激活系统。 所以至今,他也没能抽取任意一张卡牌。 停止训练,洛萨返回城堡的房间,在侍女的帮助下,将身上的罩袍,锁子甲脱下,换了身轻薄的亚麻衬衫,径直来到了城堡的塔楼上。 这座城堡被称作“鹰堡”,音译为“哈布斯堡”,也是他们家族名称的来源。 在高卢和日耳曼,分别用“德”以及“冯”这样的前缀,冠以姓前,意思是“来自”,代表有封地的贵族出身。 “鹰堡”是一座坚固的山间城堡,地势险要,倘若粮食储备充足,即使是千军万马,也很难攻破。 洛萨抚摸着垛墙上的凸起,吹着山间的凉风,有些感慨。 在前世,哪怕是工薪阶级,也能住在冬暖夏凉的空调房,拥有柔软的床垫,二十四小时的自来水。 而在这个时代,哪怕是贵族,过得也远远算不上如意。 尤其是比较尚武,习惯住在城堡里而非乡下庄园的日耳曼贵族,居住环境更是堪称恶劣。 潮湿,阴暗。 老鼠,跳蚤。 司空见惯。 毕竟,城堡在这个时代,军事意义远大于居住意义,最先考虑的永远是坚固性而非舒适度。 塔楼下,传来脚步声。 头戴脊盔,身披罩衫的军士低声说道:“洛萨少爷,老爷请您过去,该吃午餐了。” “嗯,我知道了。” 洛萨点了点头,随他径直前往了城堡的主厅。 鹰堡的这些军士都是脱产士兵,跟战时才会被征召,平时在田地里务农的农兵不同,他们都是职业军人,整个鹰堡也就只有一百余人罢了。 在战时,他们将和伯爵麾下的骑士们,组成军队的核心,相当于东方将军的“亲兵”。 走进城堡主楼的大厅里,最醒目的,便是石拱穹顶的尽头,那挂了一张挂毯的灰色墙壁上,悬挂着的三面盾徽。 左侧是黄底三黑狮盾徽,中间是黄底黑色单头鹰盾徽,右侧的是黄底红色雄狮盾徽。 前者代表的是洛萨的父亲维尔纳伯爵所效忠的大日耳曼尼亚帝国皇帝,亨利六世所属的霍亨斯陶芬家族;中间则代表大日耳曼尼亚帝国;最右侧的才是洛萨所属的哈布斯堡家族。 在盾徽下的条形长桌上,女仆已摆满了菜肴。 洛萨的父亲维尔纳伯爵,已经跟他的兄长奥托落座了,至于他的母亲,伊莉丝女士,在一年前就已经病故了。 看到洛萨,维尔纳伯爵微微颔首,用眼神示意他入座。 这是个不苟言笑的男人。 他的颧骨很高,眼窝深凹,留着棕色长发和胡须,脸颊有着一道深刻的疤痕,从外貌上来看,他远远算不得英俊。 但他的儿子们,无论是长子奥托,还是次子洛萨,都是相貌堂堂。 见他落座,维尔纳伯爵抬起手在面前,由上而下,由左到右画了个十字。 “感谢天父赐予我们食物,也求您能赐予那些贫苦困顿之人以饮食,以父之名,阿门。” 念完祷告词,维尔纳伯爵才示意两人开动。 今天的菜品还算丰富,主菜是山羊肉炖胡萝卜和土豆,配菜有烤鹌鹑,水果派以及一筐用精细小麦粉制作的白面包。 餐具是银质的,据说是维尔纳伯爵年轻时,参加十字军东征时带回来的战利品之一...不然,单凭阿尔高这块穷乡僻壤,想要在举办宴会留作备用之余,再凑出一套日常使用的银质餐具,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ps:1.本书世界观架空,部分角色,家族及国家有原型,但切莫考据,譬如维尔纳伯爵就是十一世纪初的角色,而这个时代很显然还没有桶盔,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也不是霍亨斯陶芬家族,而是萨利安家族。 一来作者学识有限,二来会涉及十字军东征,这方面相当容易被和谐,所以大部分都会架空,包括用拜火教取代绿教。 要强调的是:本书是奇幻分类,不是历史频道! ps:2:众所周知,中世纪有三个勃艮第,哈布斯堡所在的下勃艮第,不是高卢的勃艮第,而是位于今天瑞士境内。 ps:3:本书绝大多数人物省略“教名”。 第二章骑士 洛萨很饿。 再加上今天的午餐不错,所以他吃的有些急。 这时,他突然听到有人用手指扣动桌面,发出笃笃的声响。 见洛萨循声看来,伯爵看了一眼他的兄长奥托,继而说道:“教宗陛下号召,要发起新一轮的圣战。” “在遥远的东方,埃及人已经和萨珊波斯联手,这群邪恶的,信仰拜火教的异教徒魔鬼们,在数十年来不断蚕食着东帝国在小亚的领土,他们残忍迫害着我们的同宗兄弟,阻断朝圣道路,将耶路撒冷王国团团包围。” “东帝国的女皇拉盖娅,和圣殿骑士团的大团长杰拉德,在前些日子里,分别向教宗陛下写了一封信,要求动员所有信仰天父的骑士们,帮助东帝国解放小亚,重新打通去往圣城耶路撒冷的道路。” “在高卢,已经有王公们组织了两千多名骑士,并且雇佣了两名随军女巫顾问,踏上了东征的旅途。” 兄长奥托有些振奋道:“父亲,我们大日耳曼尼亚的十字军什么时候出发,总不能让高卢人抢了先。” 维尔纳伯爵却并没有回答他的话,而是看向洛萨,不容置疑地说道:“洛萨,你也准备动身吧。” 正听得入神的洛萨有些惊诧:“我?” 维尔纳伯爵的灰色眸子注视着洛萨:“为神而战,是我们哈布斯堡家族应该履行的义务,你作为家族次子,责无旁贷。” 他又看向欲言又止的奥托,冷冷道:“你就不要再想了,我们已经为天父尽了我们应尽的义务。” 洛萨神情微怔。 的确。 现在已经不是还施行“分割继承制”的中世纪早期了,现在施行的是“长子继承制”。 继承制的变革,根源在于,“分割继承制”会产生类似于汉朝“推恩令”的效果,使家族的领地越分越小,不利于在欧陆这种群雄割据,大小领主互相兼并的环境下生存。 所以像洛萨这样的家族次子,基本上只有两条出路。 一条是成为领主麾下的骑士,用战功博取领地和爵位。 另一条就是进入修道院,成为一名侍奉神灵的僧侣。 比如他的两个弟弟,就在阿维尼翁修道院进修,未来如果家族显赫,能有余力扶持,再加上个人能力突出,或许还有一些可能,成为一处教区的大主教这种带有神职者属性的封建领主。 洛萨只能选择前者,因为他得作为他哥哥的备胎,在兄长无子嗣,可能会战死或病故的情况下,作为继承人登上伯爵的宝座。 所以他注定不可能走上神职者的道路。 至于十字军东征...这是一条危险重重,但同样有可能一夜暴富的道路。 如果维尔纳伯爵当初没有参加东征,现在恐怕跟那些穷困潦倒,每天啃着黑面包的低等贵族没什么区别。 现如今,在日耳曼尼亚和高卢,封地已经被瓜分得一干二净,即使作为骑士,在其余领主麾下效力多年,也未必能换取一片贫瘠的封邑。 对于需要领地和声望来解锁系统的洛萨而言,去效忠另外的领主,远不如到圣地去跟异教徒做斗争回报更快。 至于风险... 想要功成名就,哪有不需要风险的。 既然来到这个世界,洛萨可不再愿意甘于平凡。 “我明白了,父亲,我会去的。” 洛萨低头拿起汤匙,往嘴里塞了一口土豆浓汤。 这时。 维尔纳伯爵突然声色俱厉地开口说道:“跪下,洛萨!” 洛萨有些茫然地放下了勺子,随即意识到了什么,连忙推开椅子,在长桌前跪下。 伯爵站起身,一把抽出了腰间锋利的长剑,将其搭在了洛萨的肩头:“洛萨·冯·哈布斯堡,以战士之名赐予你勇敢,以天父之名赐予你公正,以圣母之名赐予你守护无辜之人。” “现在,向天父骑士的八大美德发誓:你将竭尽全力打击异教徒和天父的敌人,锄强扶弱,荡尽贼寇。” “父亲,我向天父和八美德发誓,我将友好对待弱者,勇敢面对强敌,惩奸除恶,匡扶正义,忠诚公正,至死不渝。” 啪—— 伯爵的巴掌狠狠抽在洛萨的脸上,发出清脆的声响:“记住,成为骑士,你将面临无数苦难和艰险,希望你能始终如一,铭记着骑士的准则。” 这一下可够狠的。 洛萨心里嘀咕,面不改色道:“我会的,致我所效命的封君。” 伯爵的眉头微微舒展,他将手中的骑士剑横端在手中,说道:“那就接剑吧,洛萨骑士。对于你的德行,我或许还看不真切,但在个人武艺上,我很确信,你无愧于它。” 这是一把武装剑,也就是常说的骑士剑。 区别于洛萨惯用的,既可以双手握持,又可以单手握持的手半剑,武装剑只适合单手使用,一般会搭配一面筝形盾或鸢盾使用。 洛萨接过武装剑和剑鞘,将它佩在腰间。 维尔纳伯爵轻叹了一口气:“你不必称我为封君,我能给你的,只有一个骑士封号,而无封邑...现在,家族麾下的骑士们还有三位是无封地的——他们已为我效忠多年,即使在战争中获得了新的领地,我也必须优先考虑他们的需求。” 洛萨点了点头:“我明白。” 伯爵轻叹了一口气:“洛萨,在启程前,你可以挑选两个精明能干的扈从和一应所需装备,记住要慎重挑选,即使是最穷困的骑士,也需要扈从的协助,扈从既是骑士的双腿,也是盾牌。” “感谢您的慷慨,父亲。” 洛萨诚恳道谢。 维尔纳伯爵待他这位次子,不能说有多好,但也在平均水平之上了。 至于这场受封仪式,虽然有些草率,既没有主教的见证,也不像自诩骑士之花的高卢人那样还有剪鸢尾等仪式,更没有赐予他至关重要的封地。 但洛萨心中还是颇为激动,因为耳畔响起了系统清脆的提示音。 只见系统面板上的爵位一栏,悄然变成了银白色:骑士。 你已激活爵位系统,获得首席扈从:般若(6星扈从) 第三章金色传说 你已解锁里程碑系统:冠军骑士(你累计赢得了三场由伯爵及更高等级贵族组织的骑士比武大会。) 侠义骑士(你惩奸除恶,累计阻止了三次强盗势力对平民的劫掠行动。) 模范封邑(你的封邑拥有至少两千英亩土地和超过二百温饱线以上的人口) 里程碑相当于游戏中的成就系统,奖励还算丰厚,但洛萨只是粗略扫过,意识到短时间内没有一个可以完成的后,便将注意力集中于自己的第一名扈从身上了。 只见系统之中,一张闪烁着灿金色光辉的卡牌缓缓浮现。 卡牌有着华丽的金色边框,并且在顶端,还盘踞着一只振翅欲飞的黑色巨龙。 在卡牌正当中,描绘着一名手持黑色三角形巨盾的少女,那面盾牌上绘着一幅鬼面浮雕,双目赤红,獠牙森森,仿佛随时都会活过来,择人而噬。 少女有着一头黑色长发,身材修长,穿着一身黑色机车服,裸露出两只洁白胳膊,抱胸而立,神情冷淡,宛如冰霜女神。 下方的介绍是: 这是来自地狱的看门人,般若。 她手中的盾牌,即是地狱的门扉。 没有人能够击破这面盾牌,攻击她守护的人。 恭喜您获得第一名扈从,请加快建设您的领地,使她变得繁荣富强,参与世界争霸吧! 洛萨嘴角抽了抽。 我倒是想... “般若”,是这游戏里,每个新手进入游戏时,都会赠送的顶级扈从。 虽然她看似穿得轻薄,但却属于重装战士,防御力极强。 之所以新手给重装战士,是因为这玩意儿在游戏初期既是刚需,没有根本扛不住伤害,能给新手兜底,同时又不会提升新手的“打怪”效率,要想迅速刷怪,就只能选择充值,以解锁那些高等级的输出型扈从。憾凊箼 不然,就只能凭借完成里程碑奖励的抽奖次数,用输出非常拉跨的低星输出扈从,以“日活”的形式来为游戏公司贡献价值了。 这种作法的俗称是:逼氪。 “本想噶韭菜,结果反倒噶到自己头上了。” 洛萨有些后悔,早知今日,当初一定把新手奖励做的更丰富些,比如一上线就免费白送所有六星扈从... 不过这种后悔的情绪很快就被他一扫而空。 取而代之的,是浓浓的兴奋。毕竟般若可是最顶级的扈从,即使是未经过强化和升级,实力也绝对跟这个世界的女巫一样,超过凡人的范畴了。 放到三国时期,保准得让曹老板来一句“我本以为吕布已经天下无敌了,没想到竟然有人比他还勇猛,这是谁的部将?” 维尔纳伯爵用过午餐后,率先离席。 一旁,一直默不作声的奥托这才开口道:“洛萨,恭喜你,终于得偿夙愿,成为了一名骑士。” “谢谢。” 洛萨道了声谢。 他跟兄长奥托的关系说不上有多差,但也绝对算不上有多亲近。 因为只要洛萨还存在,就有盼着奥托死的嫌疑,而常年给奥托当备胎,原主心中也确实有着不少怨怼。 不过这总比许多贵族家庭里,长子和次子为了继承爵位,兄弟阋墙,各施毒计,斗得你死我活要强得多。 很快,两人便先后吃完了午饭。 洛萨下午的时候没有出门,而是返回到卧室准备午休,现在正值盛夏,午后阳光炽烈,实在不适合外出训练。 而城堡内不分春夏秋冬,几乎一年四季都是阴冷潮湿,虽然未必有多舒服,但这个时间段,呆在卧室里总比冒着烈日在外面要强。 卧室的窗户很小,透进来的光芒十分有限。 洛萨伏在书桌前,用羽毛笔蘸了墨水,打算规划一下自己的出行路线,以及所需携带的物资和装备。 十字军的传统路线有两条,一条是走海路,在威尼斯或是那不勒斯,西西里的港口乘船,走海路经罗德岛,塞浦路斯,抵达圣地。 这条路线耗时较短,但风险却不小,地中海上盘踞着大量的海盗,如果被凿沉了船,任凭他有吕布之勇,也得葬身鱼腹。 至于走陆路,经奥地利边疆区,穿越东帝国的大片疆土,自君士坦丁堡穿越海峡,进入小亚细亚的路线,也不见得会有多安全。 因为现如今小亚细亚的大部分,都已被拜火教的国家占据,他们尊萨珊波斯的王为万王之王,受波斯王册封,虽然彼此之间也不乏互相攻伐,但洛萨这样的十字军骑士,很显然会更受敌视。 笃笃笃—— 房门突然被敲响。 洛萨皱起眉,道:“进。” 穿着麻布衣的女仆推门走了进来。 她捧着一件有些陈旧的,明显经过了多次缝补,上面刻画着很多黑红十字架的罩袍,放在他的床上。 “这是老爷曾经在圣地征战时所穿的罩袍,老爷吩咐我将它送给你...我已经洗过了,很干净。” 洛萨点了点头:“把它放在床上吧。” “是。” 女仆脸上带着淡淡的羞怯,眼神中的爱慕几乎能满溢出来,但很显然,无论是原主还是现在的洛萨,对她都没什么兴趣。 这个时代的西方女子,或者说绝大多数的西方女人,对洛萨而言都没什么吸引力。 女仆如此,洛萨在维尔纳伯爵召开的宴会上,所看到的那些贵族女子,也是如此,一群歪瓜裂枣。 有几个长相还算过得去的贵妇,也是惯于豢养情夫的放荡之人,他才懒得招惹。 反正远比不上系统里的这些纸片人。 作为自己带领团队一手研发的游戏,他可太清楚这里面可以召唤的角色,都是怎样的神仙颜值了。 尤其是6星卡牌,清一色全都是穿着清凉的小姐姐。 团队经费有一多半,都是花在这些小姐姐们精美的立绘上了。 即使是重装战士类的角色,依旧秉承着穿的越少,防御越强的原则。 战裙裸露出大片大片的白腿,根本就是常规操作。 一下午很快就过去。 傍晚,洛萨再度登上鹰堡的塔楼,远眺群山。 夜晚的鹰堡,跟正午时分又是两个极端。 带着些许从阿尔卑斯山吹来的料峭寒意,洛萨裹紧了身上代表十字军骑士的罩袍。 他暂时不打算召唤出般若,因为很难解释得清她的来历,即使这个世界的公教会不像前世,动不动把人吊死在火刑架上烧掉。 但他也没打算招惹这些麻烦。 第四章般若 身后传来脚步声。 奥托,他的兄长来到他的身边,微笑道:“我就知道你在这儿,你心情烦躁的时候,总喜欢来这儿透气。” 洛萨皱起眉:“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奥托温和地笑了笑:“弟,我只是感觉你有些紧张。” “你想多了,我有什么可紧张的。” 洛萨有些言不由衷地说道。 他前世连只鸡都没亲手宰过,这就要奔赴远方,拿着枪与剑,跟敌人搏杀了,怎么可能不紧张? “洛萨,十字军是神圣的事业,圣城群狼环伺,危在旦夕,我们是为神而战,这是我们的使命。” 奥托语气微顿,有些怅然:“如果不是皇帝被教宗陛下开除了教籍,想必我们大日耳曼尼亚也已经开始动员了。” 洛萨轻叹了一口气。 “奥托,你真的认为十字军有多么神圣吗?一群人千里迢迢,跑到别人家里去烧杀抢掠,真的谈得上正义吗?” 奥托皱起眉,毫不犹豫说道:“教宗陛下说过,杀异教徒不算杀人,我们是在拯救他们,免堕于魔鬼的怀抱。” “呵。” 洛萨笑了笑,想起前世,在第四次十字军东征的时候,这群来自西方的强盗们不仅将矛头指向了同宗兄弟,甚至还攻破了君士坦丁堡,狠狠地烧杀抢掠了一番。 要知道,东帝国信奉的正教,跟公教可都是基督兄弟啊。 “你说得对,是我想太多了。” 洛萨转身离去,没有跟这个时代的人辩驳的性质...他怕说太多了,会被奥托当作是渎神者。 转眼就到了洛萨启程的日子。 他带着两名精心挑选的侍从,收拾好全套装备,牵着自己的那匹妮萨安战马,来到了城堡的门口。 两名侍从其一是弩兵,叫莱恩,另一人是盾步兵,叫莫德尔,都是“鹰堡”的常备军士,经过多年训练,战斗技巧出众。 他们所牵的驮马需要用来负载装备和辎重。 两人严格意义上并不算“侍从”。 骑士侍从作为预备役贵族,放在乡间,也算是乡绅一流的角色了。 一些穷困骑士会借此敛财,收那些市民阶层的孩子为侍从,换取财富,而那些市民阶层则借此实现阶级跨越。 但洛萨毕竟才刚成为骑士,真想要两名骑士侍从,一来短时间内难以挑出合适的人选,二来实用性也不高。 毕竟骑士侍从可是要追随骑士进行冲锋的轻装骑兵,要骑乘正经的战马,需要携带的物资只会更多。 而且在狭窄山地,面对可能遇见的强盗,两名真正的骑士侍从,效果明显不会比两名军士更好。 临行前。 维尔纳伯爵面色严肃地递来了一封用蜡封封好,盖有他的私人印章的信:“洛萨,我曾经在蒙吉萨战役中,跟随鲍德温陛下,沐浴着大十字架的光辉,发起对埃及人的冲锋。我们饱尝战胜的果实,痛击了数倍于我们的异教徒。” “时至今日,我也尝尝在睡梦中,回到那一天。” “你要记住,鲍德温陛下是天生的王者,他值得你用勇武向他效命,并且一定会物超所值。” “持我的信件,替我向陛下带去我的问候,就说来自施瓦本的维尔纳,向他曾效命的主君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洛萨接过信封,微微颔首:“我会的,父亲。” 鲍德温即鲍德温四世,耶路撒冷之王,在洛萨前世那个世界里,有人认为他天纵奇才,也有人认为他能力平平。 但此世的鲍德温四世,倒是的的确确有着非凡的军事才能和人格魅力。 和维尔纳伯爵道别,洛萨带着莱恩和莫德尔两名侍从,走在了山间小道上。 刚走出不远,就听到身后传来阵阵马蹄声。 奥托骑着战马,从后面追了上来,居高临下看着洛萨。 “有什么事吗?” 洛萨挑了挑眉。 奥托沉默了片刻,向洛萨丢出了一个布袋。 洛萨接到手中,晃了晃,沉甸甸的钱袋里,顿时传出清脆悦耳的声响。 “你哪来这么多钱?” 奥托闷声道:“我把父亲最喜欢的那两盏银质酒杯偷出来了,余下的,是我这些年攒下来的积蓄。” 洛萨有些好笑道:“呵,奥托,你就不怕我活着回来,再跟你抢夺继承权。” 奥托跃下战马,来到洛萨的面前。 他拍了拍洛萨的肩膀,犹豫了下,又伸出手抓了抓洛萨的短发:“如果真到了那时候,我们各凭本事就是。” “老实说,我真的很希望你能平安归来。” 洛萨沉默片刻,笑道:“我会回来的。” “但不是为了跟你争夺一个小小的伯爵领的继承权。” “到时,我会以比阿尔高伯爵更尊贵的头衔,接受你的致敬。” 奥托也笑了起来,笑声开怀且畅快:“一定会的,洛萨。我相信你能做出一番大事,哈布斯堡将以你为荣。” 洛萨点了点头。 脸上的笑容逐渐敛去,他翻身跃上马背,不再逗留。 “走了。” 他低声道了句,没再看奥托的表情,也不等身后的两名牵马侍从,便驾驭坐骑,在山道中驰骋了起来。 从今天起,他就是一名流浪骑士了。 不过和绝大多数身为穷光蛋的流浪骑士不同,他有着一套很不错的骑士甲胄,一把手半剑,一把武装剑,一把骑枪,一匹战马,两匹驮马和两名全副武装的侍从。 这样的力量,无论是在哪位领主麾下效忠,都会受到欢迎。 身后,奥托在面前画了个十字,轻声呢喃:“愿天父赐予我的弟弟洛萨一个好运气,愿他在战场上无往不利,利刃与锋矢皆不能加身。” ... 傍晚时分。 洛萨一行来到了山脚的庄园休息,这里仍旧属于阿尔高伯爵领的范围,并且还是维尔纳伯爵的直辖领地,并未分封给别人。 在庄园里,洛萨迫不及待来到了一间密闭的房间里,打开系统,选择召唤出自己的首席扈从“般若”。 房间内,顿时闪耀起金色的光芒。 耀眼,高贵。 威严,冷峻。 仿佛有神祇降临于世,普渡人间。 许久,光芒散去。 身穿跨时代的黑色机车服,手持黑色三角形盾牌的高大女子,正直视着洛萨的双眼。 系统中,女子的信息缓缓浮现。 般若: 品质:传说级 等级:1 亲密度:冷淡 力量:18 敏捷:12 体力:30 耐力:30 精神力:15 技能:酣战(般若饱饮鲜血和死亡,在连续杀死十名敌人之后,在接下来的一分钟内获得全属性百分之五十的加成) 荆棘(需亲密度解锁)んttps:// 鬼门(需精英化解锁) 黑发女子真的很高,跟一米八往上的洛萨相比,也毫不逊色。 她平视着洛萨的双眼,神情疏离地询问道:“你就是我的master?” 看起来,这位首席扈从并没有任何恭敬的意味。 洛萨脸上的表情有些尴尬,这亲密度系统自然也是他一手缔造出来的。 在游戏中,增加亲密度不仅能够解锁更多语音,同时还能获得百分比战斗力的加成,解锁进阶技能。 但到了现实中... 这位名为般若,手持三角鬼面大盾的女子,在背景设定中,可是地狱看门人的角色,真的会臣服于自己一个普普通通的新晋骑士? 尽管在没有经过海量材料的培养,她还远远没有背景故事里那种横扫无敌的力量,高阶技能更是一个都没解锁。 但即便如此,单凭属性碾压,她都能一只手把自己这个训练有素的骑士给干翻。 洛萨不动声色道:“没错,女士,是我召唤你而来。” 幸好,般若只是轻蹙娥眉,便俯下首表示效忠:“那么从今日起,我便为您而战了,领主阁下。” 洛萨暗暗松了一口气,询问道:“般若,你从哪来?” 般若皱了皱眉:“领主阁下,作为鬼门关的看守,我当然是从鬼门关而来。” 是按照背景故事的设定来的吗... 洛萨微微皱眉,“般若女士,你似乎不太看得上我。” 般若凝视着洛萨,眼神中看不出悲喜等情绪,只是道:“领主阁下,无论我看中您与否,都将用我的盾牌抵挡一切射向您的明枪暗箭,因为我因您而存在,为您效命,天经地义。” “那就够了。” 洛萨拔出了手中的骑士剑,搭在了对方的肩膀处:“我接受你的效忠,般若女士,并且…我会在未来,向你证明我是个合格的主君,值得你付出这一份效忠。” 第五章小镇 “请多指教。” 般若微微点头,神情依旧是淡淡的,虽无恭敬,但也不显得无礼。 铿—— 不知由何材质制成的黑色三角盾牌拄在地上。 般若抬起头,棕色的眸子里透露出些许探寻的意味,似乎是想问他接下来有什么吩咐。 洛萨挪开了眼神,莫名有些心虚。 他刚刚仔细打量了一遍般若的相貌,跟立绘上相比,有了一定的修正,但仍不愧是纸片人老婆,肤若凝脂,连半点瑕疵都没有。 洛萨就喜欢这种,追求完美是人类的本能。 他从不喜欢雀斑,更不认同西方宣传的所谓的雀斑审美。 “你得先换件衣服,这一身还是太扎眼了。” 黑色机车服,听上去似乎没短裙热裤那么暴露。 但她穿的,却是洛萨特意魔改的紧身皮装,能完美勾勒出般若完美的身材,视觉上给人带来的冲击还是太大了。 再加上般若堪称完美的样貌,肯定会招惹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反倒是她的那头黑色长发倒是没那么显眼,虽然过于柔顺光滑了些,但无论是欧陆还是中东地区,都不乏这种发色。 “好吧。” 洛萨询问道:“你很喜欢这身衣服吗?我的意思是,相对于你的战斗风格,你会不会更喜欢穿一件重甲?” 般若微微皱眉:“抱歉,但我从来没有靠装甲来防御的习惯,给我拿一身普通衣物就好。” 洛萨愣了下。 下意识扫了一眼般若裸露在外的白净手臂,看上去软软嫩嫩的,白白净净,丝毫不像防御力惊人的重装扈从。 很难想象,她的体力和耐力,都达到了普通人的六倍,力量也近乎于普通成年男子的四倍了。 他脑海中莫名闪过了一幅画。 林黛玉倒拔垂杨柳。 ... 般若出现在莱恩和莫德尔两名侍从面前时,已经换了一身崭新的白色亚麻布衣,还戴了面纱和头巾...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设定中的地狱看门人。 她的体温始终是冷冰冰的,离她若是近一些,即使在盛夏时分,洛萨也能感受到一股令人舒适的凉意。 这使他油然而生一种想要抱着般若,躲在房间里大睡一场的冲动。 但也只是想想罢了。 一方面亲密度还不到位,般若未必会同意,另一方面,他觉得这样做有些卑劣,道德感使他无法接受自己做出这样的举动。 哈布斯堡在小镇的庄园里,没有穿着白色小短裙和白丝裤袜的女仆,也没有穿着燕尾服,彬彬有礼的管家。 洛萨的父亲,维尔纳伯爵是个典型的日耳曼军事贵族,他更热衷于居住在那座由他在斯特拉斯堡当主教的兄弟资助,自己筚路蓝缕,一手主持修筑的鹰堡,而非山脚下这座明显要更宜居的庄园。 镇子上,到处都是穿着破衣烂衫,忙完了一天农活,准备回家休息的农奴和自由民。 小镇的建筑大多数都是黏土和木头制成,少数用石砖堆砌,用芦苇和秸秆铺顶的,便算得上是富农了。 中世纪之所以被称作是黑暗时代,是有原因的。 这个时代的绝大多数人,都没办法填饱肚子。 一个皮肤像枯树一样的老人坐在街道旁,一群小孩儿簇拥着他,听他讲着故事。 他的身上遍布着陈年旧伤,斑驳的疤痕纵横交错,完好的部分也像是缩了水一般皱在一起。 他的眼睛上蒙了一层厚厚的翳,让人不禁怀疑他到底还能否看到东西。 “他身上有剑创,箭伤,还有一些根本看不出来的伤口...”憾凊箼 洛萨皱起眉。 “他是谁?” 莫德尔开口说道:“一个老瞎子,据说曾经到过耶路撒冷朝圣,还杀死了一名马穆鲁克骑士...但我觉得这应该是他自己的吹嘘。” 他是洛萨亲手挑选出来的,曾经在步战中,一对一击败过一名骑士的精锐剑盾兵。 小镇由一名驻守骑士带领哈布斯堡家族的五十余名军士管理。 军士来回轮换。 莫德尔和莱恩自然也曾在小镇上居住过。 “可惜他瞎了,不然我们或许能有一位不错的向导。” 洛萨叹了一口气,将目光收回。 在小镇正中央的广场上,有一座简陋的蓄水池,周围围满了头顶陶罐,准备汲水的农妇。 “洛萨,你怎么来这儿了?” 来者是小镇上的本堂神父,主持小镇上和附近农庄的一切祈祷,婚礼,丧葬事宜。 他穿着一件褪了色的法衣,戴着顶白色头巾,带着和善笑容走到跟前说道:“好久不见洛萨,唔,你已经佩上雄狮纹章了,你的父亲终于册封你为骑士了吗?” 洛萨微笑道:“没错,索约神父,我已经决定踏上十字军,解救圣地耶路撒冷的旅途,明天一早,我就会出发。” 索约顿时露出了一脸惊喜的神色:“恭喜你洛萨,这是一个非常明智的决定,天父会因你的虔诚之举而保佑你的。我有一匹还不错的驮马,或许你可以带上,当作我为你的朝圣事业所作的一点微不足道的贡献。” “感谢您的慷慨。” 洛萨低头行礼。 好一阵子,才应付走这位神父。 他有些无奈道:“索约神父还真是热情,一匹驮马可值不少第纳尔。” 一旁的莱恩小声嘀咕道:“当然,索约神父可是个好人,白天帮寡妇挑水,晚上替寡妇忏悔。” “哦,对了,那寡妇的丈夫曾经是个骑士,名叫约瑟夫,后来听信了神父的话,变卖了土地和所有家产,好购置东征的路费和装备,丢下寡妇就跑了。” 洛萨脸上的笑容僵了下。 沉声道:“他没回来吧?” “当然没有。” 莱恩摇头道:“去年,跟他一块去的老约翰...就是刚刚咱们看到的那个老瞎子,拄着拐杖从圣地回来了。” “那约瑟夫,这位骑士怎样了?”洛萨随口问道,“战死了?” “那倒不是...事实上,他根本就没到耶路撒冷,在半路上,遭到了海盗的抢劫,被变卖为奴隶了。” 洛萨皱起眉:“就没人给他交赎金吗?” “没有,那位寡妇跟神父厮混得正开心呢,哪有钱去赎她的丈夫...而且我听说,约瑟夫在的时候,对她也不好。” “少爷,我想说的是,不是谁都有幸抵达耶路撒冷的,朝圣是一个漫长的旅途,路上充满了艰难险阻,只有被神眷顾的人才能抵达天国。” 洛萨沉默了片刻,赞同道:“你说得对。” 在耶路撒冷跟异教徒拼杀很危险,但在去往圣地的道路上,同样充满了艰险与坎坷。 ps:欧陆中世纪货币复杂,日耳曼尼亚流通的是芬尼,但应该也有旧第纳尔,这里用的不严谨,勿考据。 第六章信念与目标 深夜,洛萨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明天,在庄园补充完粮草,水源,他们就该沿着阿尔卑斯山,一路向东,经由奥地利边疆辖区,进入巴尔干地区了。 翻越阿尔卑斯山,直接进入到意大利地区坐船,只是看起来更近些。 实际上,阿尔卑斯山上到处都是悬崖峭壁,即使是走海拔较低的地方,也很容易一不小心,跌入深谷。 不然的话,汉尼拔和凯撒翻越阿尔卑斯山,也不会被誉为军事上的奇迹了。 “良好的休息,对于一名战士而言,是至关紧要的。” 般若不含情绪的声音突然响起。 她就坐在与房间相连的客厅里,一张铺了薄毯的毡床上,正闭目养神。 夜风从她的方向吹来,变成习习凉风,使她像个小空调。 “般若,我有些迷茫。” “我想跟你聊一聊,毕竟,这世上我最值得信任的人就是你了。” 尽管态度冷淡,但从系统召唤出来的,并且由他亲手设计的般若,跟他的关系无疑是最亲密的。 客厅里,起先并没传来任何回应。 等待良久,清脆的女声才响起:“你说吧。” 还真是冷淡... 洛萨笑了笑,说道:“前世我只是个普通人,很普通很普通的那种,在上学时候,成绩算不上最好,但也不算最差,遵守纪律,但偶尔也调皮捣蛋,喜欢唱歌,打篮球,玩电子游戏。” “但不管是学习还是这些兴趣爱好,无一例外,我都很平庸。跟绝大多数人都一样,我就像社会上的一颗螺丝钉,没有任何特殊的地方,没了我,世界不会有任何改变,随时都会有新的螺丝把我替代。” “对于穿越到这个世界,说实话,我并没有太大的抵触,尽管这个世界上的国王生活也未必比我前世好多少。” “因为我很想过一段崭新的人生,一段没那么平庸,充满刺激和惊喜的人生。” “我需要一块领地,去增强我的力量,这就需要我去凭借骑枪和利剑,夺取功勋和财富。” “但我又很清楚一点,十字军不是正义的,为了权力和财富,千里迢迢跑到圣地,去夺走他人的性命,跟强盗又有什么区别?” “如果我是这个世界的土著,或许也会认为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但我不是啊...就这个世界而言,我很清楚我是特殊的。” “系统给了我开拓领地的目标,但我自己却没有,就像海上漂泊的小船,茫然跟随者灯塔的指引,却不知道灯光的尽头,到底是什么。” “我没有信仰,没有信念,也没有目标,我不知道这么做的意义到底是什么,难道就是单纯按照系统的意志前行吗?” 洛萨的语气很认真。 “如果没有信念的话,就给自己找一个好了。” 般若的语气微顿,说道:“你觉得这个世界怎么样,很美好吗?” 洛萨摇了摇头:“当然不,生产力水平太落后了,即使是伯爵,选帝侯,大主教区总主教,乃至于国王,皇帝,过得其实也就那样。底层百姓如果摊上个悭吝的领主或是神父,过得更是苦不堪言。” “想改变吗?” 般若反问道。 洛萨点了点头:“当然。” “那就把这当做你的目标,让那些忠诚于你的领民安居乐业,吃上饱饭,让那战乱之地归于一统,人们不再因为可笑的信仰,彼此攻伐。” 般若清冷的声音响起,语气有些平淡,没那么慷慨激昂,但就像一盏灯,在洛萨眼前的黑夜中亮起。 洛萨忍不住侧目。 般若见他许久没回话,皱眉道:“怎么?” “你说的太好了,般若。” 洛萨用惊叹的语气说道:“没错,你说的这些,的确是我愿意去做,并且感觉十分有意义的事。” “那就去做吧。” “嗯。” 房间归于寂静。 许久,洛萨开口道:“谢谢你,般若。” “嗯。” “晚安。” 般若没再回话。 脑海中,系统悦耳的提示音响起:般若对你的亲密度有所提升,目前亲密度:冷淡。 仍旧是冷淡吗? 洛萨脸上露出了一丝笑意,冷淡就冷淡吧,总归不是那种完全没办法打交道的类型。 他翻了身,沉沉睡去。 ... 庄园里。 莱恩和莫德尔坐在房檐下,正在激烈讨论着般若的身份,洛萨没跟他们解释。 事实上,他也没想好该怎么编。 但同时,他也没有解释的义务。 两人是洛萨的侍从。 侍从严格意义上来讲,跟奴仆在表面上看,其实是没多大区别的,区别在于本质不同。 “那一头乌黑柔顺的长发,或许是东帝国的皇室?” “不不不,你没感觉到她身上的气息吗,真的很吓人,明明只是一个女人,但给我的危险感,还要更胜于山狮。” 莫德尔以一种很笃定的语气说道:“她是个女巫!” “你确定?” 莫德尔沉默了下,摇头道:“不确定,但绝对不是普通人,你知道我的直觉,向来很可靠。” 莱恩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没想到少爷居然还认识一位女巫...据说高卢整个十字军队伍里,也才雇佣了两名女巫顾问。” “这是不是说明我们的旅程会安全很多?” “或许吧,但也可能截然相反。” 莫德尔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愁绪:“女巫是神秘的,强大的,美丽的...但同时也是危险的,恐怖的,令人敬畏的。” “我想象不出来她为什么要跟着少爷...说难听点,少爷真的配不上一名女巫的投效。” “嘿,伙计,你想太多了,或许是因为爱情呢...女巫爱上英俊的骑士,小说里都这么写,少爷可是我见过最英俊的骑士。” “总之,这不是我们应该考虑的事,我们只是侍从,而且还是不那么正式的侍从,少爷是我们的主君,我们没有对此置喙的资格。” 莫德尔沉默良久,点头道:“没错,莱恩,你说的很有道理,从今天开始,我们以后就不能再叫‘少爷’了,他已是我们效忠的‘主君(lord)’。” 莱恩拍了拍莫德尔的肩膀:“别小看少爷,他或许比我们都年轻,但也比我们都聪明,他会指引我们走正确的道路的。” 他语气微顿,又补充道:“即使错了,换作我们来也未必就能做的更好。” 莫德尔笑道:“或许吧,但愿只是我想多了。” 第七章强盗与商队 洛萨并不知道自己的两位侍从,已经将般若的身份脑补成了女巫,或者说知道了也不会在乎。 因为这个世界并不存在猎巫运动,女巫甚至能堂而皇之,充当一国皇帝的顾问。 而且,这种脑补也不能算错。 事实上,他觉得一般水平的女巫,根本不可能是般若的对手。 系统给出的五项属性中。 力量最好理解,涵盖了攻击力,速度,负重能力等。 敏捷则代表了速度和反应神经。 体力代表战斗的续航能力,恢复能力以及血条。 耐力同样代表续航能力,但更多的是防御力。 精神力也好理解,即蓝条。 般若即便不算技能,单从属性上来看,也算是跟巫师一个档次的超凡者了。 只不过是甘道夫这种炼体流巫师。 再加上她手中的那面,在设定中是用鬼门关碎片制作成的盾牌了,妥妥的神器,无论是物理攻击还是巫术,几乎都没有办法穿透它。 ... 一望无际的高原上,一支打着红白条纹旗帜的车队正缓缓行进。 穿着五花八门,纹章各异的骑士们,在队伍前优哉游哉地骑着马。 身后是布衣的奴仆和侍从,以及十余名穿着链甲衫的军士。 队伍的最前方,一名头顶佩着孔雀翎羽装饰,身穿蓝色罩袍的骑士,颐指气使道:“都警醒些,这里可是通往蒂罗尔的商道中,最危险的一段路了,那些穷得只能啃卷心菜和芜菁的牲口,随时有可能抄着粪叉和斧头,从山坡上冲下来跟我们拼命。” “如果惊吓到尊贵的伯爵夫人,你们所有人都将被挂在绞刑架上。” 军士们有气无力地回道:“是,老爷。” 孔雀骑士的神情有些严峻。 瑞士穷乡僻壤,山地繁多。 西部好歹属于施瓦本大区,也就是帝国皇帝所属的霍亨斯陶芬家族的核心统治区域,还比较稳定。 但越往东,越靠近由特伦托主教区管辖的边界,便越加贫困和混乱。 百姓困顿,再加上领主剥削严重,便会产生大量逃跑的农奴,进山为寇,再加上这里位于两地交界,两方领主又都懒得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去清剿。 似乎是印证了孔雀骑士的预感,地平线尽头的土丘上,突然出现了十几个黑点,黑点越来越多,也越来越高,终于得窥全貌。 赫然是十几名穿着锁子甲和皮甲的骑兵。 他们绝非孔雀骑士所提防的山民或是强盗,而是精锐的骑兵部队! 车队立刻停住了。 马车上,伯爵夫人妩媚的声音响起:“弗雷德,发生什么事了?” “伯爵夫人,有敌人来了。” 孔雀骑士凑到马车边低声提醒了一句,随即高喊道:“所有人准备迎敌,保护夫人的马车,不许任何人靠近。” 随即,他带着两名骑兵跟他一同上前,向逐渐靠近的骑兵队伍喊话。 “站住!这是来自奥格斯堡的卡尔夫家族的车队,你们冒犯的,是流淌着尊贵血脉的伯爵夫人,立刻退开。否则,我和我的士兵们,将会割断你们的喉咙,任由山上盘踞的野狗群嚼碎你们的骨头。” 骑兵们离得越发近了。 他们大概有三十余人的样子,有的穿着件破夹袄,有的则穿着链甲衣,装备看上去一般,但散发出的剽悍气势,还是令孔雀骑士颇感棘手。 为首的骑兵,脸上露出了一丝讥讽的笑,他举起一把手弩,铿的一声扣动弩机。 箭头“夺”得一声,钉在了孔雀骑士手持的鸢盾上。 他的态度已经很明确了,自始至终,他们就没有谈判的想法。 骑士暴怒,大喊道:“骑士们,跟随我一起冲锋,其余人依靠马车防御!” ... 另一边的山坡上,莫德尔皱起眉,询问道:“大人,我们要插手吗?” “不插手也不行了。” 洛萨指着不远处,两名没有参与进攻,在一旁游曳的骑兵:“他们已经发现我们了。” “即使丢掉所有辎重,我们也不可能躲过一群来去如风的轻骑兵的追击的,毕竟般若,莱恩,还有你,只能骑驮马。” 洛萨轻叹了一口气,随即高声道:“侍从,取我骑枪,准备作战。” 他将连帽锁子甲和罩袍的兜帽戴上,又将那顶只露出双眼一条缝隙的桶盔扣在头上,世界顿时变得安静了下来。 他的呼吸声显得越发粗重。 莱恩将他的那杆重型骑枪递了过去,他右手持枪,左手佩上筝形盾,又将武装剑悬在马鞍上。 般若低声道:“要我跟你一起吗?” 洛萨摇了摇头:“这匹马恐怕不太行。” 般若乘的这匹马,是小镇上的索约神父赠送的那匹驮马,驮马和真正的战马的区别,其实是相当大的。憾綪箼 驮马更侧重耐力,对品种的要求也不高。 而战马不仅相较于驮马更加高大,速度快,爆发力强,就连胆量也要比驮马大许多。 般若皱眉道:“我不需要坐骑也能追上你。” 洛萨愣了下,还是摇头道:“算了,这多多少少有些惊世骇俗,你们在这里做好准备,我相信乔伊的速度。” 乔伊是他的那匹妮萨安战马,每天吃的都是精饲料,三匹驮马携带的物资,有相当一部分都是专供给它的。 在伯爵领,乔伊算得上是首屈一指的快马了。 他自信自己即使打不过,想要逃跑还是没问题的。 另一方面,他对自己的实力还是很自信的,从小经历的骑士训练,使他堪称是一架战争机器,只不过还没经历过战争的洗礼。 般若点头道:“好,那我们就在这儿准备接应你。” 两名侍从也已准备好了作战,一人手持剑盾,另一人给弩机上弦,但在这种开阔地带,他们两个所能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 “呼——” 洛萨长出了一口气。 沉闷的桶盔里,仿佛都蒙上了一层水雾。 薄薄的一道视野中,那两名在旁游曳的斥候骑兵,已经向这边发起了冲锋。 洛萨猛夹马腹。 马蹄声顿时响彻耳边。 洛萨紧握着手中的骑枪,只觉肾上腺素飞快分泌,心脏如同一面战鼓,鼓声雷动。 夹枪冲锋,是骑士们排成队列,齐头并进时才会使用的战法,没有战友的掩护,夹枪冲锋很容易导致骑士露出破绽。 所以他采取的是正常持枪的姿态,这会减少冲锋带来的伤害,但也使他变得更加灵活。 第八章寡妇与女皇 眨眼间,洛萨便已欺近至敌人两百米的地方。 他甚至已经能够清晰地看到对方脸上,那脏兮兮,满是油垢,乱如蓬草的胡须。 黑色眼睛,黑色毛发。 这是匈牙利人? 他猛夹马腹,命令坐骑加快冲锋速度。 在他跟敌人交错的一瞬间,骑枪刺出,直接将左手边这名骑兵洞穿,挑飞了出去。 剧烈的冲击力使洛萨感觉自己差点就要被掀翻下去。 但他的骑术已经足够高超,很快就稳住了身形。 这个只穿了一件夹袄的轻骑兵,不仅武器装备比洛萨差太多了,战斗技巧也很是一般,仅一瞬间就送了命。 鲜血顺着枪杆往下流淌。 洛萨顺势丢弃骑枪,任由它跟着死去骑兵的尸体一同掉落在地,抽出马鞍上的武装剑,向着另一名骑兵挥去。 铿。 敌人的马刀砍在盾牌上,在上面留下了一道印痕。 两方错身而过。 洛萨调转马头,再度向骑兵冲去,但这人眼看着自己的同伴只一瞬间便送了命,哪里还有跟他正面对冲的心思,向着远方便向飞速逃窜。 洛萨也懒得管他,追着个人很可能会浪费自己大量的马力,而自己的后方,有般若坐镇,他也不怕被人偷家。 于是,他重新拔出洞穿敌骑的骑枪,向着围攻车队的骑兵们缓缓奔去。 敌人的鲜血并没有使洛萨感觉到紧张不安。 也没有小说里描述的第一次杀人后的恐惧与呕吐欲。 他反而感觉到了浓浓的兴奋! 还未靠近,敌人便分出了两名骑兵向洛萨奔来。 恭喜你完成了第一座里程碑:首战告捷。 你获得了一次普通品质的抽卡机会。 战斗很快就结束了。 这些骑兵并非是骑士,更像是一伙游牧民,无论从哪方面,都很难比拟从小经历严格军事化训练的骑士相比。 一名大胡子骑士蹲在地上,仔细端详着死去骑兵的尸体,沉声道:“是马扎尔人,大概率是从边疆辖区流窜进来的。” 孔雀尾骑士愤怒地咆哮道:“该死的达舍迈尔,居然雇佣了一伙马扎尔人袭击伯爵夫人,我要到御前,向皇帝陛下申诉他的罪行!” 洛萨摇了摇头:“没有证据,想要控诉一个实权伯爵,恐怕很难。” 洛萨知道达舍迈尔,这是北方狮子亨利麾下的一名封臣。 “感谢你的帮助,骑士,你是哈布斯堡家族的吧?” “没错,我是阿尔高的洛萨,我的父亲是维尔纳伯爵,此行是打算从这儿经由奥地利边疆区,南下在亚得里亚海乘船去往圣地朝圣。” “这位哈布斯堡家族的骑士,请跟我来,伯爵夫人要召见你。” 英俊的骑士,感谢你的帮助。 伯爵夫人的声音很妩媚,相貌也算得上出众。ganqing五.com 她微笑道:“我是来自奥格斯堡的玛丽安娜,我是个寡妇,跟我回去吧。” 对于你这样的家族次子,娶了我就能有大笔的嫁妆,还能继承我的领地和爵位,这难道不是你梦寐以求的事吗? 在欧陆,贵族寡妇的确抢手。 洛萨轻笑了声,真要娶个寡妇,我也要娶东帝国的摄政女皇。 简直是做梦! 东帝国的拉盖娅,孤儿寡母,想要傍上这位富婆的贵族,佣兵头子和军区将领简直不胜枚举。 你凭什么? 洛萨咧开嘴,微笑着说道:“我肠胃好,用不着吃软饭。” “呵,你可想清楚了,我跟几位选侯的关系都不错,当今陛下没有皇储,如果你想的话,我甚至可以为你争取皇位的继承权。” 皇位继承权? 洛萨忍不住沉默了。 大日耳曼尼亚帝国,对标的是洛萨前世的神圣罗马帝国。 伏尔泰对神罗的评价:“既不神圣,也不罗马,更非帝国”,虽然偏颇,但也有合理之处。 譬如此时主宰大日耳曼尼亚的霍亨斯陶芬家族的亨利皇帝,直辖领地比起几位帝国大诸侯,并不占什么优势。 这个时期的大日耳曼尼亚帝国,领土虽然广袤,但皇帝的收入恐怕还及不上东帝国女皇的十分之一。 要知道,东帝国如今已经衰落得不像话了,小亚细亚内陆基本已经全部沦丧,北方的保加利亚人时而叛乱,时而南下劫掠。 伯罗奔尼亚半岛也时常遭遇海盗的侵扰。 饶是在这种情况下,东帝国依旧远比大日耳曼尼亚富庶得多。 强干弱枝,是困扰大日耳曼尼亚的一个重要问题。 不过好在大日耳曼尼亚还没沦落到后来,颁布金玺诏书,明文规定七个选帝侯的地步。 选举制虽是传统,但还没根深蒂固,还有得救。 所以问题来了,到底要不要吃这个软饭? 第九章第二次抽卡 “好了,女士,你还是别给我画饼了,您的人脉如果真如此有效,也不会有人敢对您展开这样的袭杀。” 起步一个伯爵领,听起来诱人。 但要面临的问题也不少,首当其冲的恐怕就是要戴绿帽子了。 这个时代的有相当一部分的贵妇,私生活都很混乱,这取决于婚姻双方力量的对比,当然也存在琴瑟相和的那种,只不过是少数罢了。 对于这个时代的很多人而言,戴一顶绿帽子根本就不算什么,各玩各的呗。 你玩你的情夫,我找我的情妇,反正是政治联姻。 只要孩子是洛萨的,奥格斯堡伯爵领的头衔就会落到哈布斯堡家族,如果是维尔纳伯爵跟这位伯爵夫人谈,估计会很乐意答应下来。 绿帽子暂且不提。 领地里无论是下级封臣还是军士,效忠的目标都是伯爵夫人,还会招惹到一个背靠狮子亨利的实权伯爵。 这会极大限制他的发展。 况且,在传统的天主教世界,要想扩张,本就容易引来周围邻居的恐慌。 历史上,这位狮子亨利就是因接连获得了萨克森和巴伐利亚两大公爵领,还试图染指皇位,被一群诸侯组建了“反狮子亨利联盟”,两者足足打了两年仗,狮子亨利虽然赢了,但后来还是被皇帝放逐出境,就此在权力的游戏中败北。 洛萨从没有因他有抽卡系统就小觑这个世界上的弄潮儿,别忘了这个世界还存在掌控超凡力量的女巫。 有女巫就会有其他的超凡力量制衡,只不过他不知道罢了。 想明白这一点,洛萨立刻就坚定了下来。 伯爵夫人冷哼道:“骑士,你在怀疑卡尔夫家族的底蕴?” 洛萨摇了摇头:“抱歉女士,我绝无冒犯之意,我只是觉得,选出来的皇帝,自身没有实力,也未必能坐得稳当。” “而且,韦尔夫家族的狮子亨利作为帝国境内,最强大的诸侯,他才是皇位的有力继承人。” 狮子亨利在巴伐利亚,萨克森,皆有着非常强大的影响力,在帝国境内的势力,完全可以跟皇帝分庭抗礼。 伯爵夫人微微笑道:“但你不觉得,正因为如此,他才更加不可能坐上皇位吗?” “哈布斯堡家族的年轻骑士啊,没人想要一个强势的顶头上司。” 洛萨沉默了,伯爵夫人说的其实也有道理,但越是如此,他越觉得继续留在大日耳曼尼亚帝国境内,越制约他的发展。 即使费劲千辛万苦拿到了空头皇位,还得面对国内的诸多反抗势力,属实糟心。 还不如跑圣地发育一波,有朝一日带着千军万马杀回来来得靠谱。 “抱歉女士,您的魅力如天上的星辰,可我却肩负着保卫圣地的伟大使命,我毕生追求就是为了天父的荣光,跟异教徒们搏杀,所以我只能拒绝您的好意。” “好吧。” 伯爵夫人有些意兴阑珊,她当然知道洛萨说的只是场面话,所以态度立刻变得冷淡了下来。 “那你说吧,我该如何酬谢你的英勇相助,洛萨骑士。” 洛萨毫不犹豫道:“两匹战马,一些钱币就好了,您也知道,阿尔高伯爵领是个贫瘠的地方,我的父亲对我的资助有限。” “这是伟大的事业,我愿意赞助你。” 伯爵夫人微微颔首。 “战马你可以从那群马扎尔人遗留下来的坐骑中挑选,那本就该是你的战利品,除此之外,我还会另外赠予你一百枚成色不错的苏勒德斯金币。” 一匹战马的价格大概相当于十枚金币。 苏勒德斯金币是由东帝国铸造的金币,曾经的购买力十分坚挺,但随着东帝国的衰落,金币的成色也越来越差。 据说最近发行的一批苏勒德斯金币,含金量仅仅只有十分之一。 第纳尔银币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 这笔钱的确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但也就是中规中矩罢了,毕竟光战败的马扎尔人留下的坐骑,都是一笔不小的财富。 更别提若是没有洛萨出现,车队可能会造成的损失了。 但要说坑了洛萨也不尽然。 毕竟究其根本,洛萨也只杀了六名马扎尔骑兵,战利品全部变卖掉,也不值一百枚苏勒德斯金币。 “感谢您的慷慨,女士。” 洛萨向伯爵夫人行礼,脸上丝毫看不出不满。 伯爵夫人冷哼了一声:“不识好歹。” 说罢,拂袖离去。 洛萨不以为意地笑了笑。 身旁,以一副看傻子的表情看他的侍从,将沉甸甸的钱袋放到了洛萨的手中。 他愉快地转身离去,心情不仅没有受到影响,反而分外舒畅。 他决定到下一个住宿的地点,就使用这次因完成里程碑而获得的抽卡机会! ... 当晚。 他们进入蒂罗尔境内的一座小镇,在旅店住了下来。 依旧是洛萨跟般若一个房间。 一进门,洛萨就急不可耐道:“般若,今天我打算给你召唤一位新战友...或许还是你的老相识呢。” 在背景设定中,般若虽然是个寡淡性子,但所属的“地狱”阵营中,也有不少相熟的扈从,如果能召唤到足够的同阵营扈从。 还能形成羁绊,对扈从的属性进行全方位增幅。 般若没说话,只是淡淡地看着洛萨。 洛萨笑了声,小声嘟囔着“天父在上,请务必保佑我出五星和六星”,随即选择了抽取。 系统清脆的提示音响起:恭喜您,获得了一星防御类扈从:预备役骑士。 洛萨的脸色顿时一黑。 一星扈从在游戏里,属于除了新手阶段没得选,根本就不会有人会特意培养,即使没那资本组建全五星和六星的银河战舰,玩家起码也会用三星四星阵容凑活。 一星扈从存在的唯一意义就在于——污染卡池。 所以不光属性很差劲,就连立绘都很草率,往往连张脸都不露,用头发或头盔遮掩,也没有正式姓名,堪称偷工减料到了极致。 这是他一手设置的概率,怨不得旁人。 他一阵咬牙切齿,但也只能选择接受现实。 出来吧,预备役骑士。 身着铁甲,戴着面罩的男人缓缓显现在房间内,远没有般若第一次出场时金光熠熠,宛如神降的气势。 只是白光一闪,男人便已现身。 洛萨上下打量着对方。 预备役骑士比立绘上展现出来的,要更有气势的多, 他手持一面绘有白底,黄十字,及单头鹰盾徽的筝形盾,另一手紧握骑士剑,头戴带有如同公牛角的翼盔。 最起码这身盔甲,是实打实的,扒下来能换取一个小农庄的那种——要比般若的黑色紧身机车服强多了。 单从属性上来看,这名一星扈从跟自己不分伯仲...也就是说,自己也就相当于一张一星扈从,难怪般若看不太上自己。 “您就是我的 男人的声音意外很有磁性,他摘下头盔,露出一头金灿灿的长发,和一张相当英俊年轻的日耳曼人面容。 “没错。” 般若皱起眉:“这就是你说的要给我召唤的同伴?” 洛萨讪讪道:“呵,和预估有些偏差。” “般若将军?” 一星扈从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惊喜:“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我竟能跟随您一起作战?” 般若有些冷淡地看了他一眼,面无表情道:“不是跟随我,是跟随领主大人。” “你叫什么名字,预备役骑士?” “我叫汉斯,来自东普鲁士的条顿骑士团。” 汉斯... 真可怜啊,连名字都这么敷衍。 洛萨有些遗憾,至于条顿骑士团...其实不过是他在游戏背景中杜撰出来的,借用了历史上条顿骑士团的盾徽。 而非汉斯真正来自这个世界,虽然已经成立,但远没有圣殿,医院两大骑士团显赫的条顿骑士团。 第十章巨蟒 洛萨开口道:“汉斯,你对我现在的情况了解多少?” 汉斯有些歉意:“领主大人,我知道的并不多,这个世界是...中世纪?” “是,但不完全是。” 洛萨点了点头,将自己的近况,目前所处时代的背景,简要概括了一下,讲述给了汉斯。 汉斯恍然道:“原来是这样…这个世界也有条顿骑士团吗?” “当然,只不过还没什么影响力。” “我是一名哈布斯堡家族的骑士,你应该也听过这个赫赫有名的名字,但那是在后世,现在的哈布斯堡还没发迹,窝在瑞士的穷山沟里。” “汉斯,从今日起,你便是我的侍从了,我会在你立下足够的功勋后,晋升你为真正的骑士。” “到时候,你可以用白底黑鹰作为你的个人纹章。” 洛萨将手中的武装剑搭在了他的肩膀上:“现在,向我发誓效忠吧。” “汉斯,你是否愿意对我宣誓效忠,终其一生,做我忠诚的骑士,用你的勇气,武力和智慧为我服务?” 汉斯立刻单膝跪地,恭敬道:“天父在上,我发誓将会向我的主人洛萨奉献我的忠诚,遵守骑士的美德,矢志忠诚,不离左右。” 系统的提示音响起:您与扈从“汉斯”的亲密度提升至友善。 “还真是...简单。” 洛萨有些无奈,相较于般若,汉斯的亲密度提升未免也太容易了。 不过即使是低星扈从,也相当于一个不错的战力了,实力肯定要比自己从鹰堡带出来的两名“侍从”都要强出不少。 不过到底只是普通人的范畴,跟人均小超人的高星扈从根本没办法比。 洛萨将汉斯介绍给了莱恩和莫德尔,便离开了。 他可没打算让汉斯也跟自己住一个房间。 莱恩看着汉斯这一身精良的装备,有些不敢置信:“汉斯,你真是大人新收的侍从,而不是哪个高级领主的私生子吗?” 莫德尔满脸羡慕:“这身装备,即使是正式的骑士,也没多少能穿得起的吧?” “你这头盔上是维京人的角吗,真有气势!” 汉斯的脸上有些不好意思,笑道:“只是装饰罢了,我是自带装备效忠大人的,我曾经在一家修会进行过骑士训练,只是没得到正式的骑士头衔。” … 夜色渐深。 般若棕色的眼眸中倒映着摇曳的烛火,她如瀑般的黑色长发,垂在雪白的手臂间。 她就像一座雕塑,闲暇时候也不会多说话,更没有什么解闷的小动作。 这时,她清冷的眸子里突然闪过了一丝惊讶。 她回头看向洛萨,询问道:“你做了什么?” 洛萨扬起头,指了指桌上,一堆已经失去了金灿灿的色泽,变得暗淡无光的金币。 “刚刚研究了下氪金系统,给你升了十级。没想到竟然这么贵,如果换做后世,去金店换成钞票再充值,估计都能直接给你升到满级了。” 首战告捷,他本身的等级条也往上动了动,只差一点就要升至2级了。 但他升级的效果有限,六星扈从之所以强力,除了技能强势以外,还在于每次升级都能获得六个属性点。 而他作为领主,每次升级只能获得三个属性点。 不过好在领主和扈从的亲密度够高的话,还能使用扈从的技能,以后他或许打不过六星扈从,但战斗力也绝不会低。 “你手中的钱财有限,还是不要花在我身上了,我现在的实力,暂时已经够用了,如果遇到强敌,临时再做提升也不晚。” 般若皱眉道。 古往今来,如果想要做出一番事业,没有钱财是万万不能的。 招兵买马,置办装备... 全副武装的铁甲骑士,在战场上如果运用得当,可以轻松击垮数倍,乃至数十倍之前所遇到的马扎尔轻骑。 但武装一位骑士要耗费的钱财,即使对于一位国王而言,也不算小数目了。 洛萨的脸上满是笑意,如果不是系统提示“亲密度”上涨的声音响起,他恐怕就当真了。 他从善如流道:“好吧,那目前就只这样了,等我们在耶路撒冷打下一块领地,挣了大钱,一定给你升到满级。” 般若微微点了点头:“谢谢。” 洛萨说道:“时间不早了,明天还得继续赶路,早些休息吧。” “晚安。” “嗯。” 深夜里。 街道突然变得极为静谧,虫鸣, 正熟睡着的洛萨,只觉一股强烈的危机感涌上心头,身上的汗毛都立了起来。 他睁开眼,发现般若正站在窗户边上,凝视着窗外。 他露出问询之色。 般若摇了摇头,指向窗外,示意洛萨走近些看。 洛萨来到窗户边上,这一看,顿时惊出了一身冷汗。 只见窗户外的街巷中,一具庞大如同火车般,覆满黑色鳞片的巨蟒,正缓缓从小镇正中央的泥泞道路中蜿蜒爬过。 身后的泥泞中留下一道深深的沟壑。 这时,它似乎也察觉到了两人的目光,原本即将远去的头颅高高扬起,伸向正处于旅店二楼的两人面前。 铿—— 黑色的鬼面盾牌被般若竖在身前,一股恐怖的死亡气息飘扬而起,她的黑发狂舞,无风自动,恐怖的气势宛如风暴,将房间内的一切陈设卷的飞起。 洛萨还是第一次见识到般若竟然掌握着这样恐怖的力量,一时间竟有些不敢相信她那纤弱的身躯中,竟有如此凛然威仪。 巨蟒不含丝毫感情的眼眸如同两盏大灯笼,与般若对峙着。 虽然看似它没有任何情绪波动,实则已经将般若视作能威胁到自己的大敌,鳞片都开始有规则的律动起来。 许久。 巨蟒低下了头颅,向着远方蜿蜒爬去。 洛萨松了一口气。 “它走了?” 般若点头:“嗯,它没把握击败我,或者说,即使能击败我,它也害怕自己受到重创。” “般若,你居然这么厉害!” 般若摇了摇头:“其实没有,这只巨蟒很强,绝非我现在所能对抗的,之所以被吓走,是因为被我的气息吓到了。” 洛萨点头道:“我明白了。” 设定中,满级才是六星扈从的真正状态,充值提升,不过是在解锁扈从身上的封印罢了。 第十一章穷人十字军与骑士竞技大赛 洛萨的心情许久没有平复下来, 他的前世今生,加起来两世为人的阅历,也从没见过如此恐怖的巨兽。 “不仅是体型大。” 般若沉声道:“它最恐怖的地方在于,体内存在着一股极为强大的魔力,跟一些术士同僚有些相似。” 黑暗中,她的眸子闪过了一丝兴奋:“它或许是一个女巫?” “是变形术吗?” 洛萨猜测道。 他虽然没真正见识过女巫,但从传奇小说和市井传闻中,多多少少也听说过这种巫术。 “据说女巫能够通过媒介,变身成各种各样的恐怖巨怪,以借助其力量,但同时也会因变身而被兽性吞噬。” “每隔一段时间,都会不由自主变化成怪物。” “童话传说中,灰姑娘之所以快到十二点时,便迅速离开了王子的视线,便是因为她是一位精通变形术的女巫,即将化身成巨怪。” “我也只是猜测,这个世界对你而言陌生,对我而言同样蒙有一层迷雾。” 般若叹了一口气,窗外,巨蟒的身影早已消失不见,但在地面上留下的泥泞痕迹却依旧清晰无比。 啪嗒。 有水珠落下。 洛萨惊异道:“下雨了?该不会是那条巨蟒为了掩盖自己经过的痕迹,用巫术降的雨吧?” 般若摇了摇头:“不知道,但的确有这种可能。” ... 第二天。 依旧是阴雨绵绵。 整个世界都仿佛变成灰蒙蒙的了。 一行人,六匹马,早早便离开了旅店,走在了乡间的泥泞小道上,身上的罩袍,衣衫,都因这鬼天气而变得潮湿不堪。 洛萨从马扎尔人手中得到的两匹草原马,相较于洛萨的妮萨安战马要矮上不少,但也是不错的战马,被洛萨直接分给了般若和汉斯。 莱恩和莫德尔倒也没有怨言。 毕竟他俩本就不擅长马上作战,用战马也没用。 汉斯穿越来的时候,没有携带骑枪和战马,但那是因为立绘上没有画,不代表他作为骑士侍从不会骑术和枪术。 这时,他们看到前方有密集的人群在不断前进。 “你们是去做什么的?” “回禀老爷,我们是要到圣地朝圣的农民,我跟我的同伴们都来自勃兰登堡边疆辖区。” 穿着破旧,肮脏,风尘仆仆的平民们,躲避着战马溅起的泥水, 一个带车厢的大篷车上,时不时传来一阵男女的喘息声,不多时就有一个神情萎靡且畅快的佣兵,提着裤子走了下来。 “这是跟随队伍一同前进的妓女,用流莺来形容再贴切不过了,她们跟着朝圣者们一同前进,赚取路费,最终可能在沿途城市定居下来,也可能就此一路跟到圣地,去洗涤自己的罪孽。” “就不怕得病吗?” “嘿,在大城市里做就不会得了吗?跟着朝圣者们,反而能少被那些领主老爷们收税。” 洛萨沉默了下。 “连出卖身体挣到的钱都得缴税?” “当然,而且还不低呢,再算上十一税,劳役和军役税,领主为了一己私欲发明的新税种...” 莱恩说到这儿,语气微顿:“大人,您的父亲是个好心的领主,但绝大多数领主都是不把平民当人的。” “尊贵的老爷,行行好吧,我的女儿就快饿死了。” “骑士老爷们,我们也是十字军,请让我们追随您吧,我们可以做侍从,奴仆,为您喂养牲畜,耕耘田地。” “请您收留我的女儿吧,她就快要饿死了。” 穿着破破烂烂的男人,举起手中破旧的,用染料涂抹的红色十字旗帜 有人拉着一个面庞白净的少年凑到妮萨安战马跟前,谄媚道:“骑士老爷,那些干瘪跟火柴棒一样的小姑娘没什么可玩的,不如尝试着走一条崭新的旱路。” “快滚开!” 头戴牛角盔的骑士举起马鞭,怒斥道:“你居然敢向我尊贵的主君推销如此不洁之物,是想让我的主君犯下不可饶恕之罪孽吗?” 在公教教义中,同性恋可是大罪! 那名推销的商人顿时露出惊恐之色,他本以为这名看起来同样勇武的骑士应该是洛萨的同伴,却不曾想竟是侍从。 洛萨的地位在他眼中顿时也从骑士拔高到了高等的贵族。 “请饶恕我的罪过,但他并非男人,而是以东帝国宫廷秘术自小阉割的阉伶,非是不洁之物,东帝国的皇帝们最喜欢任命宦官为心腹,为他们治理国家。” 商人诚惶诚恐。 阉人在很多地方都已被视作第三性别者,深受王公贵族们的喜爱。 但仍有很多人认为阉人不过是残缺不全之男人,并且深深鄙视,厌恶。 洛萨向他挥了挥手,示意对方赶紧离开。 “汉斯,别太激动,这只是” 他压低了声音,说道:“我很疑惑你到底是天父的骑士,还是只服务于我,哪怕我投身于异教的魔鬼,依旧忠贞不二的骑士。” 汉斯头盔下的脸色大变。 他的嘴唇失去血色,不住哆嗦。 片刻后,他缓缓拨马跟了上来,对洛萨说道:“我的主君,抱歉,我可能对这个世界融入的太好了,假使这个世界真的存在天父,您依旧是我的造物主,唯一敬拜的主,请原谅我的冒昧,我现在立刻去寻那商人,将那宦官买下。” 洛萨哭笑不得道:“大可不必,我并非喜爱那宦官,更没这种特殊的兴趣爱好,但我很看重你的忠诚,汉斯。” “有位哲人曾说过,忠诚不绝对,即为绝对不忠诚。” 汉斯连忙道:“请您务必相信我的忠诚,我的剑与骑枪,都是为您而生,为您所用的。” 般若淡淡的声音响起:“他没说谎...洛萨,你大可不必忧虑于我们忠诚与否,我们因你而存在,即使我讨厌你,憎恨你,依旧要听命于你,更不可能做出危害你的事。” “我明白了。” 洛萨微微颔首。 人潮变得越发密集。 前方出现了一座由军士们把手的哨卡,一名骑士骑在棕色战马的背上,按着腰间佩剑,高声喊话。 “远道而来的朝圣者们,前方是巴本堡的利奥波德大人的领地,利恩茨,我奉大人之命向你们布施谷物,但你们不得再向深处前进,那里正举办着一场骑士竞技大会,诸多贵人和骑士都云集于此,你们若是冒犯了贵人们,必将迎来严惩。” “所有人,领了谷物立刻向南去吧,但凡我们的巡逻队再碰到你们,必将会施以残酷刑罚!” 洛萨长叹了一口气:“已经到利恩茨了啊。” 这里,已经属于奥地利边疆辖区了。 这里是属于巴本堡家族的领地。 统治这里的利奥波德伯爵,虽然名义上只是伯爵,但权柄和军力,都远远超过了一般伯爵的范畴。 奥地利边疆辖区,论大小,恐怕连一般的公爵领都无法相比,但毕竟地处边疆,山地繁多,还很贫瘠。 “大人,这里应该归属于您的家族才对。” “我听父亲提起过,这位利奥波德伯爵,也不是好惹的,而且,哈布斯堡家族在历史上之所以能崛起,靠得也不是奥地利,这里虽是基本盘,但并非不可替代。” 洛萨没有打奥地利主意的想法,波西米亚国王和狮子亨利都早已对此地觊觎良久,他即使从圣地返回,也不会贸然向此地下手。 利恩茨是一座围绕城堡修建的城市。 城堡在城市的最中央,拥有最高,最坚固的围墙。 而城市的外围,只剩了一层小矮墙,杂乱排布的建筑群,让人很难意识到这里已经算是一座规模不小的城市了。 “骑士,你是来参加骑士竞技大赛的吧,如果想要报名,请随我来,马上就要到截止时间了。” “竞赛的奖励是什么?” “我和我的侍从,都将参加,并且要赢下这场比赛。” “侍从?”“哈,大人,您可不要小瞧了这次大赛。名声卓绝的骑士们数目可不少,规模一点也不比上次在维也纳召开的那场小,如果只是侍从,很可能招架不住,被活活打死的。” “你可别小看了我的侍从。” 洛萨指了指汉斯:“他铠甲齐备,” “莱恩,我需要四杆白榉木制作的骑枪,两杆苹果木制的骑枪,再给汉斯准备一面制作精灵,要蒙皮的鸢盾。” 白榉木骑枪质地较脆,容易断裂,在比武中使用最合适不过了。 而苹果木骑枪就要坚韧多了,适合在战场上使用。 第十二章大赛开幕 竞技大赛的具体召开时间没说,但当午后,几乎整个城市的人都开始往城外涌去,他们自然而然就知道大赛要开始了。 猎场是贵族专有的。 平民百姓想要进去打猎,都是不被允许的一件事。 跟着人群抵达猎场,洛萨也被此处的布置稍稍震撼到了。 在最中央,环绕比武场建立起的木质看台,竟颇有几分古帝国斗兽场的宏伟,利奥波德伯爵的座位在最上方。 那里悬挂着大日耳曼尼亚帝国的鹰标盾徽和巴本堡家族的红白盾徽。 洛萨有些感慨:“这位利奥波德伯爵是个有野心的人啊。” “据说,这位利奥波德伯爵也打算参加这一轮的十字军东征,只是碍于皇帝陛下的颜面,暂时仍处于筹备阶段。” 前些年,皇帝跟教宗斗的正厉害。 教宗陛下直接把皇帝的教籍给开了,即使现在两方都有缓和的意思,但在教宗恢复皇帝教籍之前,一些中小封建主还是不敢擅作主张。 大日耳曼尼亚虽然松散,但皇帝还是有其权威的。 毕竟作为霍亨斯陶芬家族的家主,这位亨利皇帝拥有的施瓦本领地,也位列帝国初始四大邦国(即施瓦本,萨克森,法兰克尼亚,巴伐利亚),实力雄厚,狮子亨利在没获得巴伐利亚之前,皇帝既是帝国皇帝,又是帝国境内最强大的封建主。 当然,真要说起来,波西米亚才是帝国境内最强的邦国,但波西米亚居住的主要是斯拉夫人,一直游离于帝国的权力中心之外。 洛萨之所以说利奥波德伯爵是个有野心的人,从他此次举办的竞技大赛的规模就可见一斑。 实际上,骑士竞技大赛绝大多数都是不设奖品的。 冠军会获得名望,这就是最大的奖励。 而每一场比斗的胜利者,都能像真正战争中赢得胜利了一样,向败者要求赎金,或是获得对方的盔甲和马匹作为奖励。 所以,召开一场骑士竞技大赛,在很多时候都是一件惠而不费的事。 而骑士们也能彰显个人勇武,无论是吸引领主的瞩目,从无敌骑士脱颖而出,摇身一变成为采邑骑士。 还是博得名望,使自己出名后,再待价而沽,都是不错的事情。 可以说,骑士竞技大赛就是一场大型招聘会,是几乎每一名骑士都参加过的盛会。 只可惜,洛萨的父亲,阿尔高的维尔纳伯爵实在是太穷了。 他根本养活不了更多的骑士,所以也没召开大赛,招揽骑士们的想法。 因此,迄今为止,洛萨还没能真正参加过这种中世纪贵族骑士们风靡的娱乐活动。 当然,骑士竞技大赛也是一项很危险的活动,历来大赛,罕有不出现伤亡的,即使使用容易断裂的白榉木骑枪,圆形的钝剑头,依旧很容易酿成伤亡和终身残疾。 尤其是甲胄不齐全的,家道中落,只剩下一副祖传的,堪称老古董的甲胄的穷光蛋骑士,往往一个照片,他盔甲的薄弱处就会被敌人找出来,给予致命一击。 但他们依旧趋之若鹜,希望能被封君看重,招纳自己做采邑骑士。 来自阿尔比恩的吟游诗人,怀抱着鲁特琴,一边弹唱,一边跳着舞,这些居住在岛屿上的凯尔特人,仿佛天生就是能歌善舞的舞者。 他们还会即兴发挥。 有个吟游诗人看到了戴着面纱的薄弱,便弹奏着鲁特琴,在一旁跳起舞来:“啊,东方的黑发美人,她与我们勇武的骑士并肩而行...” 一边唱,一边露出讨好的笑容,向他伸出手来。 洛萨很无奈地笑了笑,示意莱恩将钱币放在对方手心里。 一张巨型长桌上,摆满了美味佳肴,烤野鸡,孔雀,乃至天鹅,种种野味,以及大瓶的佳酿,任由宾客取用。 酷似后世的自助餐。 已经有骑士和同伴们喝得酩酊大醉,跑到看台下,伴随着吟游诗人的歌声,放浪形骸地跳着舞蹈。 在伯爵看台下的中央,有一道长长的挡板,周围用简易的木栅栏隔开。 骑士将会在挡板两侧分别入场,然后进行比斗,这是为了避免战马相撞,造成不可挽回的损伤。 看台上,已经有不少贵妇率先到达了。 她们交头接耳,打量着比武场上出现的骑士们。 诸多由政治联姻而走到一起的贵族夫妇,相互之间很少约束对方的行为,这也使得两方虽都已结婚,但均可放荡不羁。 这些贵妇们若是看中了哪位骑士,据说不仅会招为入幕之宾,还会大笔资助一笔钱财,供骑士购买装备,甚至发展为长期的情人。 前方,头顶插着彩绘鸟羽,宛如一支努力开屏,求偶的孔雀的骑士,正向看台招着手。 参加比武大会,争取看台上的贵族妇人和小姐们的青睐,以获得资助,甚至白嫖,同样是骑士们的追求。 洛萨很敏锐地注意到,在人群中,有一个穿着陈旧甲胄的骑士,和看台上的一名小姐对视了一眼。 那位小姐的眼神中充满忧虑,而骑士却是满脸坚毅,很显然,这是一个落魄骑士和贵族小姐间的爱情故事。 一旦骑士能赢得比赛胜利,或是崭露头角,博得青睐,他就有门当户对,迎娶这位贵族小姐的希望了。 但洛萨并不认为他有多大的期望。 一套精良的甲胄,能使洛萨这样的骑士,在与马扎尔的游牧民骑兵的战斗中,以一敌十。 有甲和无甲,精甲和破甲,完全是两个概念。 “这个时代的竞技大赛,还真是有趣。” 洛萨感慨道。 “汉斯,你参加过类似的活动吗?” 汉斯摇头道:“我们那个时代的竞技大赛,已经转变为了社交性质的演出,骑士们打扮得花枝招展,像野鸡一样,根本不用比斗。” “快看,伯爵大人来了。” 有人激动地大喊着。 人们顿时沸腾了,他们万分感激这位慷慨的伯爵,能掏出这样一大笔钱,来供他们享用这热闹的盛会。 第十三章比武 利奥波德伯爵是一个留着短卷发,皮肤苍白的男子。 他穿着一件紫红色罩衫,系着金色的腰带,奴仆们拎着他身后的红色披风,一边走一边向人们挥着手。 他在座位前站定,伸手按在腰间装在镶金象牙剑鞘中的宝剑上,衬托的整个人越发高贵不凡。 洛萨安安心想:虽然同样是伯爵,但维尔纳伯爵若是跟他站在一起,根本就没法比。 紧随利奥波德伯爵登台的,却并非是伯爵夫人。 也不是利恩茨本地的主教,而是一位头戴兜帽,穿着大红长裙,看上去颇为神秘的女人。 有人小声嘀咕道:“这位据说是伯爵大人聘请的女巫顾问,你们可别冒犯了这位,她若是发怒,即使是伯爵大人也管不了。” 般若悄悄扯了扯洛萨的衣角。 “她的气息有些熟悉。” “熟悉?” 洛萨一惊。 似乎是心有所感,台上的女人落座后,目光立刻扫了过来。 洛萨连忙低下头,心中猛然生出了一个猜测:“你说的是昨晚我们看到的那条巨蟒?” “嗯。” 般若微微点了下头:“她也认出我了,不过应该是把我当成了一位女巫同行,我们井水不犯河水就是了。” “嗯。” 洛萨点了点头,但心底还是不自在。 在一只随时有可能杀死你的雌狮眼皮子底下比斗,即使明知道雌狮不会跳下来把他吃掉,依旧感觉浑身不自在。 利奥波德伯爵抬手虚按了一下,随即在身前画了个十字:“诸位骑士,贵族,自由民们,赞美天父!” “永生永世,阿门!” 人们虔诚念道。 “现在,请诸位骑士向我们展示你的勇武吧,我有意甄选出一位贴身骑士,不仅将赠予维也纳林山为他的封邑,还将委以其他重任。” 骑士们一听,顿时沸腾了。 “赞美天父,赞美伟大的利奥波德殿下。” 洛萨暗暗感叹:“真是大手笔呀,也唯有还在不断开拓领地的奥地利边疆伯爵能有这手笔了,其余哪位领主手下还能有空余的封地?” 比武一场场上演。 洛萨观摩了一阵,心中的想法是:就这? 这些骑士们的水准参差不齐,但就目前来看,洛萨还没感觉到有能让自己觉得明显不敌的对手。 类似于报幕员的奴仆高喊道:“接下来即将对战的是,阿尔高的洛萨·冯·哈布斯堡,与卡诺莎的阿韦拉多·斯蒂芬。” 洛萨心中一凛,立刻起身,招呼着莱恩帮自己拿着装备,牵着坐骑准备入场。 洛萨入场明显较早。 等了许久,对手才姗姗来迟。 他穿着蓝底,白鸢尾的罩衫,骑在高头大马上,频频向两边挥舞手臂,周围顿时响起热烈的欢呼声。 显而易见,这个名字拥有着不低的知名度。 相反,哈布斯堡家族的名声就没那么显赫了。 “哈布斯堡,这是哪个家族?” “阿尔高...呵,瑞士的那个穷乡僻壤吗?” “别瞎说,那位伯爵可是个厉害人物,皇帝陛下对他都青睐有加,甚至邀请过他担任帝国军队的统帅。” “有什么意义,他厉害,不代表儿子也厉害。” “阿韦拉多可是以曾追随查理曼大帝的名将为名的强大骑士,曾经横扫过伦巴第所有的竞技大赛,如果不是生性放荡不羁,早就在哪位王公手下做封臣了。” 嗡嗡的议论声,听得般若有些皱眉:“你们下决断也太早了,如果以名气论胜败,干脆这个阿韦拉多一上场,其余人就都认输算了。” “呵,女人你懂什么?” 有人不屑道。 也有人仔细打量了般若,脸色顿时微变,即使戴着面纱,单看这眉眼,也能分辨出这是一个绝世美人。 那人顿时改弦易辙道:“小姐,你说的其实也有道理。” “我是来自洛林的梅尔根,小姐,你对骑士竞技大赛很感兴趣吗?要不要我给你讲解讲解,我也是个非常厉害的骑士!” 般若皱起眉,捏在栏杆上的手微微用力,在上面烙上了一个深深的凹陷。 梅尔根的脸色顿时变得惨白。 能把这么粗的木栏杆掰断,捏碎的人他见过,但怎么也想不到这世上竟有人能在上面烙下四根清晰可见的手指印的。 “抱...抱歉,打扰了,女士,请原谅我的冒昧。” 般若挥了挥手,像赶苍蝇一般把他赶走了。 对手的神情并不倨傲,但眼神极富侵略性,上下打量着洛萨,开口道: “你的甲胄是出自米兰的一位大匠师之手吧?我不识得你的纹章,但我知道这位匠师制作的铠甲是十分精良的。” “但很可惜,它和你的坐骑马上就都要归属于我了。” 阿韦拉多银灰色的眼眸中满是冷酷与不屑,他曾在多次骑士竞技大赛中获得冠军骑士的称号。 显而易见,他并没有把洛萨这种名不见经传的新人骑士放在眼里。 “但愿你的本事能跟你的嘴一样硬。” 洛萨嘴角微微翘起,露出嘲讽的笑容——他深知对方是高傲之人,用这样的语气和神态,最能激怒对方。 而愤怒,就会失去理智。 只是对面的骑士眼神中依旧充满了冷静与冷酷。 两种情绪完美糅合在一起,丝毫不受洛萨的影响,既自信,又谨慎——这是个相当厉害的对手! 他从侍从手中接过骑枪和盾牌,将头盔佩好,说道:“快些开始吧,早些击败了你,我还要将这份微不足道的荣誉,献给观礼的贵妇。” 随后,拉下面罩。 纹章学是一门大学问,但却不是每个贵族都能掌握的。 一些大贵族家中甚至聘有专门的纹章官,当然,这里的大贵族绝不包括阿尔高的维尔纳伯爵。 所以洛萨也根本不认识这个阿韦拉多,究竟是出自哪个名门望族。 他拉下面罩,擎起骑枪和筝形盾,吩咐莱恩准备好替换的骑枪,便催动战马,向前小跑着奔去。 阿韦拉多率先加快马速,展开了冲锋。 他用盾牌护着自己盔甲的薄弱处,手中的骑枪左右轻微地抖动,在这冲锋之时,尚且敏锐地观察着洛萨的弱点。 咔—— 伴随着一阵碎裂声。 两根骑枪同时钉在对方的盾牌上。 洛萨只觉一股巨力袭来,整个人直接被掀翻了下去。 而对方也不好受,两人竟是双双同时落马。 但落马不代表战斗结束。 阿韦拉多立刻就想翻身重新上马,而洛萨则是截然相反,抽出腰间的武装剑便向阿韦拉多斩去。 论骑术,他并非对方的对手。 但在力量上,他要更胜对方一筹。 面对这种敌人,势必要扬长避短。 嗤啦—— 洛萨的武装剑在对方的罩衫上划出了一道口子,随即便卡在甲胄的锁环中,不能再进一步。 影视作品中,甲胄往往跟薄纸一样脆弱。 但真要是打起来,才知道披着一副精良甲胄的骑士,在普通人面前简直如同一架坦克,简直就是无坚不摧。 阿韦拉多也只好放弃了重新上马的打算,拔出武装剑和洛萨应战。 两人纠缠十余回合,均是奈何不了对方。 利奥波德这时说道:“停手吧,你二人之表现,均是杰出非常,不必非要在此时便决出胜负,干脆双双晋级,在此后的决战中,再分高下吧。” 两人只好罢手,纷纷向场外退去。 洛萨摘下头戴的桶盔和链甲兜帽,长出了一口气,他走到般若的面前,低声询问道:“会不会太无聊?” “的确有一些。” 以般若的实力来看骑士竞技大赛,就像是在看蚂蚁打架一样。 “等我一下。” 洛萨在她不解的目光中,径直走到中间的长桌前,片刻后又悠然返回。 般若突然感觉手心里被塞了些什么,低头一看,是一捧榛子。 洛萨解释道:“吃一些,权当解闷。” 般若严格意义上来讲,不属于人类。 但她也可以吃人类的食物,只是吃多吃少,都没什么关系。 她并不需要通过进食的方式来补充能量。 洛萨并没有拒绝,剥开一颗榛子仁塞进嘴里,微微点了点头:“还不错,你去休息吧。你是我效命的主君,不必为我顾虑。” “好。” 洛萨点了点头。 第十四章冠军骑士 比赛还在继续。 洛萨第二轮的对手,就是那位跟看台上的贵族小姐眉目传情的贫苦骑士。 他甲胄上的环片上,甚至都蒙上了一层难以清除的铁锈。 尽管他的武艺还算不错,但洛萨依旧很干脆地击败了他。 他并没有成人之美的想法,因为他很确信,即使自己故意输给这位贫苦骑士,这人依旧会在接下来的战斗中出局。 下一次的对手,可未必有自己这么仁慈。 这位贫苦骑士血洒当场的可能性实在是太高了。 “感谢您的手下留情。” 洛萨摇了摇头:“不必客气,但恕我直言,你最好先搞一身过得去的盔甲再来参加竞技大赛。” 贫苦骑士满脸苦涩:“我本来寄希望于能在第一轮击败个富裕骑士,好使用对方的盔甲的,但可惜对手也是个无地骑士。” 洛萨有些无奈。 这样一个对手,虽然容易解决,但也榨不到什么油水。 总不能指望这连一身新盔甲都置办不起的穷鬼,能给自己提供多少赎金吧? ... 此后,随着时间推移,天色反而越发明亮。 天空中的阴云逐渐散去。 洛萨又经历了很多对手。 来自科隆的教会骑士,某小骑士团的僧侣骑士,还有如阿韦拉多这种追求荣誉,拥有封邑,腰包很鼓的贵族骑士。 来自伦巴第,高卢,阿尔比恩...此次骑士竞技大赛,几乎云集了大半个公教社会的骑士品类。 他们中有相当一部分都怀着跟洛萨一样的目标,准备经此,去往意大利或者走陆路经东帝国,去往圣地参加东征。 唯独没有伊比利亚的骑士们,那里仍处于再征服运动的前线,摩尔人的势力虽然已经开始萎靡不振,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那里本就是十字军前线,再抽调多少力量去往圣地,也不现实。 几轮战斗和观战下来,洛萨不得不承认的是,绝大多数情况下,越有钱的骑士实力便越强。 刨除盔甲因素,一方面他们平时吃的肉食更多,体质更强。 还能请更昂贵的骑士教练,或者干脆就是家学源远。 穷文富武,古今中外都是一个道理。 好在洛萨的父亲,维尔纳伯爵本就是个武艺高强的骑士,再加上他从十字军战争中夺得了不少财富,使得洛萨也勉强归属于“富骑士”的范畴。 ... 终于,参赛者越来越少。 洛萨的休息时间也越来越短,往往他刚击败对手退场后不久,过个两三轮,就又要重返战场。 他感觉自己就像是一张弓,弓弦绷得越发紧了。 汉斯的战斗经验还是太少,在击败了三名对手后,遗憾告负,所幸对手也没占据太大的优势,将其击败后没能乘胜追击,只能勉强保持站立,所以也没索要赎金的余地。 汉斯三胜,赢得了三十枚成色不一的苏勒德斯金币,败者身家都还算不菲,决定掏钱来赎回自己宝贵的战马和盔甲。 而洛萨的运气就差远了。 他的对手大多数都是些穷鬼,即使胜了,能挣取的赎金也十分有限。 洛萨甚至收到了成色发黑的第纳尔银币,这说明其中的银含量简直少得可怜。 不过他最终还是接受了对方的报价。んttps:// 他也不想太过悭吝,非要把对手身上,那质量一般的陈旧铠甲扒下来,把场面弄得太难看。 慷慨的名声对于一位骑士而言是很重要的。 太过锱铢必较,很容易被在场的骑士和吟游诗人们,传颂出“阿尔高的犹太人”“阿尔高的夏洛克”这样的绰号。 当然,现在还未到文艺复兴时代,还没有经典的“威尼斯商人”一书发行。 … 到了倒数第二场的时候,无论是洛萨还是对手,都已经到了强弩之末的地步。 受限于体能的消耗,两人都失去了速战速决的把握,只能一次次进行武器和盾牌的碰撞。 终于,洛萨捕捉到对手的一个疏忽。 一记盾击,撞开了对手的盾牌。 反手用剑柄砸在对方的头盔上,震得对手七荤八素之际,直接摘下了他的头盔,一记头锤,将对手击晕当场。 终于赢了啊! 大概是因为没见血,洛萨击败这些骑士获得的经验值少的可怜。 但他距离二级本身就不远了。 击败这人,成功将经验条往上推了最后一步。 他能感觉到自己原本已经消耗殆尽的体力再度变得充盈起来。 整个人的状态瞬间被补满。 几天来辛苦赶路积攒的疲惫也被宣泄一空。 洛萨举起手中的剑,向观战的人们致意。 这一天,即使他没能摘取冠军骑士的头衔,也成功使阿尔高的洛萨之名,响彻东欧边境。 他日,若是洛萨在耶路撒冷受封领主,振臂一呼,想必就能招来不少骑士和军士的主动投效。 新获得的三个属性点,他暂时不打算加到力量上了。 作为骑士,他冲锋时主要借助的是马力,攻击力是绰绰有余的。 而且现在洛萨没能抽取到治疗扈从,以这个时代糟糕的医疗水平,可能一场感冒就要了他的命。 第十五章野兽之眸 洛萨离场后,阿韦拉多再次登场。 “不愧是曾追随查理曼大帝的名将阿韦拉多的名号的使用者啊,阿韦拉多战胜敌人的速度要比那位洛萨骑士快太多了。” “没错,应该是阿韦拉多参加竞技大赛的经验更丰富,比洛萨骑士这样的年轻人更擅长保存体力。” 洛萨皱起眉。 倒不是对别人认为自己不如阿韦拉多而不满。 毕竟人家是曾经在伦巴第诸城邦中的竞技大赛横扫无敌的前辈,自己不如对方也正常。 如果没有系统的加持,原主也就是个天赋不错的骑士罢了,离天赋异禀还差得远。 只是,连番大战至此,阿韦拉多的体力依旧如此充沛,实在是让人难以理解。 “我是开挂的也就算了,怎么你个普通骑士也能这么持久?” 由于对手本就体力不支,致使败北速度太快,导致洛萨只来得及喝了口水,便再度在莱恩和莫德尔的帮助下,重新翻上马背。 他接过从之前击败的对手手中,获得的白榉木骑枪,之前购买的两根均已在之前的战斗中断裂。 擎起描绘有立狮纹章的筝形盾,这面包铁的盾牌一轮大赛下来,也已伤痕累累,上面满是被骑枪洞穿的破洞。 但他却无法更换从其余骑士手中获得的战利品盾牌,那上面有他们的专属纹章,在不抹掉之前,使用这种盾牌是不荣誉的。憾凊箼 更何况,那些盾牌的状况比起洛萨手中的这面也强不出多少。 而阿韦拉多则不同,他的经验更丰富,早就备有换用的盾牌。 他的纹章是九枚散布排列的金珠,涂料中可能还掺杂有金粉,在太阳的倒映下,反射出夺目光辉。 “你能打到最后,真没让我失望。” 阿韦拉多举起骑枪,枪尖对准了洛萨:“但很可惜,接下来的战斗,我将不再留有余力,你可以及时认输,以避免酿成不可挽回的损伤。” 洛萨的声音从桶盔下传出,显得有些瓮声瓮气:“这番话我同样送给你。提早认输,以免损伤。” 两个人都没什么后台。 阿韦拉多出自托斯卡纳的美第奇家族,属于家族次子,究其根本也不过是个在外闯荡的无地骑士,只是声名显赫了些。 况且,在比武场上被杀,是光明正大的决斗,任谁也挑不出错来。 如果有人想要报复,是会遭受整个贵族世界唾弃的行为。 “那就开始吧。” 阿韦拉多用骑枪敲了下盾牌,脚后跟猛夹马腹,发出一声暴呵:“allez!(驾!)” 洛萨也提振马速。 比武场地有限,两人根本没有多少提振马速,展开猛烈冲锋的时间,只能使坐骑尽量跑得更快些。 砰—— 两杆骑枪同时穿透了对方的盾牌,马儿发出不堪重负的悲鸣,磅礴巨力,将两人直接掀飞了出去。 洛萨只觉浑身如同散架了一般,被对方骑枪戳到的胸口,更是传出阵阵剧痛,绝非只是淤青的轻伤,恐怕连肋骨都断了。 反观阿韦拉多,虽然同样被洛萨手中的骑枪命中,但他却很快就再度站立起来,举起手中的骑士剑,宛如已经得胜般回应着场上的欢呼。 站在看台上的般若,攥紧了木栏杆,神情中罕见流露出了一丝冷意。 汉斯,莱恩和莫德尔也急切大喊着:“快,快站起来。大人,狠狠地教训这个自以为是的家伙!” 洛萨拄着手中的武装剑缓缓爬起。 他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胸口,那里的罩袍已经被戳破,露出下面变形的锁环。 锁子甲对劈砍,戳刺的防御力是很强的,但却防不了钝伤。 如果不是他的体力已经被提升到了非人的地步,这一下他恐怕就彻底失去战斗力了。 阿韦拉多看向洛萨,有些疑惑道:“还要继续吗?你不是我的对手,能坚持到现在,你已经算很不错了。” 看台上的人们见局势又有变化,纷纷站起来大声欢呼起来。 仅剩下两人在角逐冠军骑士的名号,他们已成为所有人眼中的焦点。 围绕骑士比武场的那些诸如弓箭,步战,投枪等比赛,早就没人观看了,所有人都云集于此,用法语,拉丁语,德语发出各种各样的叫好声。 洛萨没说话,桶盔下,他的呼吸声变得极为粗重。 他握紧了手中的剑盾,来到阿韦拉多面前,用剑敲了下手中的盾牌,其中含义,不言而喻。 “我不明白,早些结束,对谁都好。” 阿韦拉多轻叹了一口气:“不过,既然你坚持,那就继续吧,我会让你知道,比武场上十二连胜的冠军骑士,究竟是什么样的存在!” 咔! 他直接跨过比武场上,用来分割两边的木质挡板,来到洛萨面前。 他当头一剑劈下。 锐器斩破空气,带着呼啸声,狠狠砸在洛萨手中的盾牌上。 洛萨格挡住这一剑,握持盾牌戴着链甲手套的手指都是一阵发麻。 只觉此时的阿韦拉多,比起初次交战时,力道增加了至少一半,他之前绝对隐藏了实力。 铿—— 钢铁相交的声音响起。 洛萨的反击被阿韦拉多的手半剑直接格挡了开来。 “感受到了吗,这才是我的真正实力。” 阿韦拉多的头盔下,传出有些沙哑的嗓音,他干脆丢弃了手中的盾牌,双手握持手半剑,高举过头顶,在洛萨瞅准时机,冲上来之际,当头劈下,将洛萨铁箍的筝形盾牌硬生生削掉了一边。 洛萨也丢弃了不堪大用的盾牌,努力平复剧烈的呼吸,他的眼眸顺着桶盔的缝隙死死盯着对方的动作。 下一刻。 阿韦拉多再度挥剑向前,洛萨一手握剑刃,一手握剑柄,将武装剑横于面前,格挡下了这一击。 趁着对方脚下不稳,一脚踹出,蹬在对方腰间,使其踉跄了几步向后退去。 洛萨好不容易逮到了反击的机会,自然是得势不饶人,一个箭步冲上,利用了对方手半剑更适合劈砍而非戳刺的特点,闯进对方怀里。 紧跟着,一顿连环头槌,磕得两人均是一阵头晕目眩。 但就在这几乎是贴面作战之时,洛萨赫然发现对方的桶盔缝隙中,赫然是一双瞳仁竖起,宛如野兽般恐怖眼眸。 洛萨眼神中下意识流露出的惊骇。 阿韦拉多也立刻意识到了什么,翻身将洛萨掀翻,高举手中长剑想要顺着桶盔的缝隙,戳向洛萨。 他打算用杀招了! 洛萨心头骇然,拼命挣开对方单手的束缚,躲过这一记刺杀。 第十六章狼人 咔! 倒地的阿韦拉多,双手硬生生握住了洛萨捅下来的锋刃。 链甲手套的甲片,将洛萨武装剑的剑刃卡在里面,不得寸进。 “好,很好,你成功激怒了我!” 在看台上的观众们都以为局势即将逆转,洛萨要反败为胜之际。 阿韦拉多猛然发力,肌肉鼓胀如花岗岩一般,将骑在他身上的洛萨掀翻了出去。 阿韦拉多想要拿回自己插在泥地里的手半剑,但洛萨哪可能给他这个机会,强悍的体力使他迅速从地上爬起,一个猛撞,将阿韦拉多扑倒在一旁。 他手握剑尖,想要刺入阿韦拉多桶盔的缝隙,但这人的动作更快,双臂护在胸前,抵住这一剑后,双手一绞,握住了洛萨的剑刃,将其硬生生扭成了两截。 “给我滚开!” 砰—— 洛萨再度被阿韦拉多踹飞了出去。 两人这下都变成了赤手空拳。 桶盔下的呼吸声喘得像是风箱。 洛萨敏锐地注意到,阿韦拉多的体型比之前变得更大了些,原本宽敞的罩袍,被撑得鼓鼓囊囊,一对胸大肌像大猩猩一般。 “你到底是什么鬼东西?” 阿韦拉多冷笑道:“你猜呢。” 外界的喧嚣,使场上的对话并未使别人听见。 洛萨也没有振臂一呼,道破对方真身的想法,刚刚只是惊鸿一瞥,他也没办法确定对方真是什么怪物。 即使他确定对方不是正常人,没有证据,也奈何不了对手,反而衬托得自己像个小丑一般。 更何况,现在场上如此混乱,他即使喊话,别人也根本听不清。 “如果我认输呢?” 阿韦拉多低声笑道:“已经太晚了。你不会有这个机会的,只要你敢抬手做出动作,我就会立刻杀了你!” 抬手示意认输。 这放在平时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动作。 但在面对阿韦拉多这样的对手时,无异于将自己的脖颈架在对方的刀刃上。 “那可真糟糕。” 洛萨嘴上敷衍着,下一刻,身体却如绷紧的弓弦骤然松开,直接冲向阿韦拉多方才遗失的手半剑。 “这个狡猾的小崽子。” 阿韦拉多心中暗骂,猛扑了出去,沉重的铁甲没有影响他动作的敏捷。 在洛萨即将握住手半剑剑柄之时,直接攥住了他的小腿,将他一个踉跄拉倒在地。 他提起拳头,狠狠砸向洛萨的腿部,只听咔嚓一声脆响,剧烈的痛苦瞬间占据了洛萨的全部心神。 他咬紧牙关,强忍着没喊出来。 在一脚踹在对方的头顶,将他蹬开之际,洛萨也成功拿到了手半剑,只是阿韦拉多明显一点也不慌。 他站在洛萨对面,语气轻挑:“你腿都瘸了一根,接下来该怎么跟我打?” “呵呵。” 洛萨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嘲讽,他将手半剑撑住骨折的那条腿。 随即看向场外的般若。 “这次,我的小命算是系在你身上了,般若。” 他无声呢喃着。 就在阿韦拉多以为洛萨失神,打算绕到他背后发起攻击之时。 正在围栏外观战的般若,脸色像是蒙了一层寒霜,周围的人们下意识离她远去,隔开了十余米。 洛萨的耳畔,系统提示音宛如天籁一般响起。 您与传说级扈从般若的亲密度提高至友善。 解锁第一项羁绊共享天赋:坚石(在接下来的三秒内,免疫所有物理伤害。) 你将分享给扈从:般若一项自己的天赋。 鉴于你仅有一个天赋,该天赋默认为:两世为人(融合了两个灵魂的你,天生就拥有比常人高出一倍的精神力,精神力上限永久+5)。 洛萨没有再关注系统的提示音,果断选择了开启“坚石”天赋。 阿韦拉多的重拳,砸在洛萨的身上,却没给他带来任何痛感,他只是身体被巨力带的一个趔趄,便再度站稳。 “给我倒下!” 阿韦拉多猛扑了上来,将他手中的手半剑远远击飞了出去,把洛萨按倒在地。 砰砰砰—— 铁拳砸在身上的声音不绝于耳。 看台上的贵妇们有的面露潮红与兴奋之色,但更多的则是连忙掩过面,做出不忍的表情。 突然,阿韦拉多的身体僵住了。 只见洛萨手中,一块碎裂的剑尖,被他拿在手中,从后面扎进了由于低着头,而被拉薄的链甲护颈中。 “天呐,他做了什么?” “是他的那把武装剑的剑尖,他是什么时候捏在手里的?” “这是不荣誉的行为,他居然用诡计杀死了阿韦拉多!” 看台上,人们纷纷鼓噪了起来。 噗通。 洛萨将身上沉重的男人掀翻在地。 他能感受到阿韦拉多原本鼓胀的身体,如同漏气了一般,正迅速变得干瘪。 “呵呵...” 令人头皮发麻的可怖笑声响起。 在他头盔的缝隙间,溢出大团乌黑的血沫。 阿韦拉多断断续续的虚弱声音响起:“原来,你他妈的,也不是人类。你等着吧,迟早,你会像我一样的。” “天父不会眷顾我们这种人的。” 洛萨没有理会耳畔响起的争论声。 他看向不远处的般若,对方面纱上方的双眸,依旧清冷如月。 似乎自始至终就没担心过他的安危。 咔—— 洛萨掀开了阿韦拉多头盔下的面罩,露出了一张生满灰色毛发,宛如恶狼般的恐怖头颅。 看台上的喧嚣声为之一滞。 紧跟着,是更加喧嚣的议论声。 “我的天,阿韦拉多...那是阿韦拉多吗?” “天父在上,我刚刚看到了什么?阿韦拉多的脑袋竟是一颗狼头!” “原来阿韦拉多竟然是邪恶的狼人,我们之中居然没有一个人发现,难怪他的体力竟然如此充沛!” 利奥波德伯爵看向了身旁的女巫顾问。 红袍女巫微笑道:“阿韦拉多的确是一只狼人,但他身上的血气并不浓郁,也没有冤魂缠绕,这证明他并非滥杀之人。” 利奥波德有些恼怒道:“为什么不提前跟我说?” 红袍女巫脸上的笑容依旧:“为什么要跟你说?招揽一位战力强悍的狼人为手下,对你有什么坏处吗?” 利奥波德沉默了。 没人注意到这一段简短的对话。 此时比武场上,恐怖的喧嚣声简直要掀翻天。 而他们议论的焦点,洛萨,此刻却一个踉跄,跌倒在地,跟阿韦拉多的酣战,已耗尽了他的所有体力。 ... 在利恩茨的澡堂里。 洛萨任由身体漂浮在水面上,他恢复的速度很快,超过十点的体力值,使他续航能力远超常人。 连小腿的淤青,此时都已没那么明显了。 还好他的小腿上也穿着链甲护腿,如果是那些打绑腿的穷苦骑士,估计腿骨都要直接断掉。 这座澡堂据说是由古帝国时代遗留下来的改造而成的,显得极为空旷,大气,一旁还点着熏香,女仆恭敬等候在一旁,曼妙的身姿在薄纱后若隐若现,随时可以供他享用。 这里曾属于古帝国的诺里库姆行省。 帝国虽亡,但人们对于那个埋葬于历史废墟中的国家,还是充满憧憬的。 时至今日,东帝国依旧是文明之光。 第十七章奖励 你击杀了一头狼人,解锁里程碑:猎魔人(击杀任意三只包括狼人,吸血鬼,恶魔,女妖在内的黑暗生物)【已完成1/3】 你目睹了一名女巫,解锁里程碑:女巫猎人(和超过三位以上的女巫进行体液交流)【未完成】 你成功获得了第一个冠军骑士的头衔,里程碑:冠军骑士【已完成1/3】 洛萨的脑海中闪过一系列里程碑的信息。 在没有获得封地之前,想要获取抽卡次数的机会,就只能在里程碑上下功夫了。 【女巫猎人】暂且不用考虑,但凡女巫,选择投效的对象无一不是大领主,最次也是利奥波德伯爵这样的一方诸侯。 往上还有狮心王理查,大日耳曼尼亚皇帝亨利。 她们眼界高着呢。 再者说,洛萨也看不上这群女巫。 虽然利奥波德伯爵身边的红袍女巫应该也是个美女,但跟般若比起来,属实差得远。 除此之外。 【冠军骑士】和【侠义骑士】两个里程碑可以考虑尽快完成。 前者还需获得两次冠军骑士的头衔,如果在威尼斯没碰到机会,可以放在抵达耶路撒冷之后再做。 后者要简单许多。 这个时代,到处都是山匪强盗,尤其是圣地附近的游牧强盗,就跟苍蝇一样多得数不清。根本不愁遇到。 猎魔人里程碑的难度要高一些。 毕竟是超凡生物,而且善于藏身于普通人当中,甄别困难。 而且,即使能甄别出对方的身份,也很难将其击杀,般若强则强矣,但优点不在于杀伤力和速度上。 熏香的味道,使他有些昏昏欲睡。 临近傍晚时,和中世纪建筑相比,带有古帝国风格的澡堂,采光要出众不少,皎洁月光从穹顶的窗子洒在大理石地板上。 唰—— 水流声响起。 洛萨猛然惊醒,随后便看到身着纱衣的漂亮女仆,正宛如美人鱼一般向他这边游来。 “你是谁?” “我是陛下的女仆长,娜姿。” 女仆划着水,缓缓游来,面露挑逗之色:“您似乎对我们安排的礼物并不满意,所以我只能亲自为您服务了。” 洛萨恍然。 原来是见自己一直没动那位安排在一旁伺候的女仆,这位女仆长亲自出马了。 他连忙摇头道:“抱歉,我并无不满,只是我曾对天父发誓守身,在驱逐圣地周围的异教徒之前,不会接近女色。” “您不愧是天父的虔诚骑士,是我冒犯了。” 女仆长站起身,被水打湿了的纱衣下,一切曼妙都是纤毫毕现。 她缓步走出浴池,指了指池边的一叠衣服,说道:“请您换上礼服,随我觐见陛下,我会在外面等您。” 洛萨换了身缀有紫色流苏的黑色修身礼服,跟随女仆长向城堡内部走去。 紫色无论是在东西方都是十分贵重的染料,尤其是在西方世界,除了富庶的东帝国贵族,几乎没人能穿得起紫袍。 故此,一条小小的紫色流苏,也成了彰显财富的重要装饰。 澡堂通往城堡的一段路,完全用大理石板铺成,沿途时不时还能看到装备精良的军士四处巡逻。 利奥波德伯爵的富有,可见一斑。 这时,城堡的铁栅门吱咔咔被绞盘拉开。 利奥波德伯爵站在城门口,很亲切地对洛萨说道:“怎么样小洛萨,我准备的礼物你还满意吗?” 洛萨有些拘谨道:“当然满意。” “哈,不必紧张。第一眼的时候我甚至都没认出你,当初我曾跟你的父亲一同领兵东征,我们是很要好的朋友。” 利奥波德拍了拍洛萨的肩膀,示意他跟上。 边走边道:“维尔纳是个死板的老顽固,你是他的儿子,不知不觉也沾染了这样的毛病。” 洛萨微笑道:“的确。” “你打算什么时候接受我的册封?纹章官和工匠都准备好为你制作私有的纹章了,维也纳林山男爵。” 洛萨有些愕然:“您打算册封我为男爵?” 利奥波德满脸欣赏地说道:“当然,但不仅仅是男爵,我还打算让你跟在我身边,做贴身骑士。” “这是竞技大赛前我便允诺的奖励,我可不是信口开河之辈。” 洛萨连忙道:“陛下,您的慷慨众所周知,但我此次出来,是打算到威尼斯乘船前往圣地和异教徒做斗争的,我无法履行封臣的义务。” 陛下这一称呼应用的并不严格,许多领主的臣子和奴仆都会以此来称呼自己的封君,这一点越靠东方越能体现。 至于利奥波德的奖赏。 的确令人心动。 但天上没有平白无故掉下来的馅饼,封臣是需要履行封建义务的,他根本不可能留在奥地利当一个小男爵。 那意味着他这辈子估计也就是个男爵了。 毕竟他根本没有向周围扩张的渠道,只能凭借为利奥波德伯爵效劳,指望对方能慷慨赠予自己新的封地。 这种可能性很小。 因为利奥波德本身就是个伯爵,册封男爵已经顶天了。 利奥波德摆了摆手道:“我知道这些,但先别急着拒绝,我最近打算谋求将奥地利边疆辖区,升格为奥地利公国。如果这件事做成了的话,只要你表现出色,我会考虑册封你为伯爵,跟你父亲并列。” 洛萨深吸了一口气:“抱歉,陛下,我很想立刻点头答应您的慷慨要求,但我心中的信仰阻止我违背神圣的誓言。” 利奥波德皱起眉,神情渐冷。 “小洛萨,你知不知道这是多么大的恩荣?如果不是你机缘巧合,在这么多人面前解决了伪装成狼人的阿韦拉多,你恐怕这辈子都只能是个骑士!” 对于普通骑士,这一点倒是确实。 绝大多数无地骑士,在建功立业的过程中就死掉了。 剩下相当一部分,也根本没有再进一步的可能。 洛萨摇头道:“我知道,再次感谢您的慷慨,但请恕我不能接受。” 利奥波德恼怒道:“既然如此,就离开我的城堡吧。” ... “回来了。” 般若坐在旅店的椅子上,听到洛萨进来,也只微微抬了下头。 “今天真是多谢你了。” 般若眼眸低垂,没有回话。 如果最后洛萨没能借用他的天赋反杀,在关键时刻,她还是会出手的。 规则归规则。 打破规则,虽然会使洛萨在未来变得举步维艰,但前提是还有未来。 但这种话她是不会说出口的,没有生死间的磨砺,总抱有“般若会出手救我”的心态,洛萨永远也不会成长为她所信服的主君。 第十八章赐金 洛萨盘坐在床上,用白色亚麻布擦拭着手中的手半剑。 维尔纳伯爵赠予自己的武装剑已经寿终正寝,他手中的这把手半剑,是杀死阿韦拉多获得的战利品。 阿韦拉多已死,赎金虽然落空了。 不过他的那套甲胄和战马按照规则,也归了自己所有。 他的那匹阿拉伯战马,不比自己的这匹妮萨安战马差,连带上整套甲胄,即使算上折旧,也能卖出一百枚金币的价格。 般若突然询问道:“利奥波德伯爵准备给你什么奖赏?” “原本是想让我当他的封臣,维也纳林山男爵,还给我画了张日后晋封伯爵的饼。” “只不过我拒绝了。所以最后换成了一笔钱的资助,以及等我们在圣地站稳脚跟后,会给我们输送物资的承诺。” “这个承诺很宽泛,可能是给我们提供武器盾牌,盔甲箭矢,也可能是粮食种子,铁匠工匠。” “没有具体数额,但到时候具体能要到多少,恐怕还得看我的表现,值不值得利奥波德伯爵进行投资了。” 般若点了点头,没有对此发表什么评价。 两人就此熄灯入睡。 但这一次,或许是亲密度增加的缘故,两人间的氛围到底不像往常那样疏离了。 ... 第二天清早,洛萨便再度拜访了利奥波德伯爵,并提出辞行的要求。 从他手中,洛萨获得了一袋沉甸甸的,足有一百枚成色远胜苏勒德斯,由热那亚城邦发行的弗罗林金币。 弗罗林金币每一枚重3.5克,比东帝国新铸的索利德金币轻1克。 苏勒德斯金币只是一个统称,它可以指索利得金币,也可以指诺米斯玛金币,不过按规制,都是4.5克。 只是不同时期发行的苏勒德斯,成色也良莠不齐。 东帝国由拉盖娅女皇新发行的索利德金币,就是含金量十足的足金,跟热那亚发行的弗罗林金币成色差不多。憾凊箼 从这一点就能看出,这位女皇是打算挽救早已是声名狼藉的东帝国货币体系了。 不然再这样下去,整个东帝国的市场将充斥着热那亚,威尼斯等商业城邦的货币。 这一时期,金银兑换比是十二比一,也就是说,一枚成色十足的金币,能兑换十二枚等重的银币。 但由于银币往往只有1克出头,所以按照道理来讲,一枚金弗罗林,大概能兑换40枚银第纳尔。 当然事实上往往不可能这样兑换。 因为银质餐具等广泛应用,绝大多数银币的成色比金币还要差,譬如高卢的一位国王,就曾铸造含银量十分之一的黑币。 东帝国也有皇帝,发行了含银量不足二十分之一的镀银币,甚至某些闭塞的地区,迄今仍在使用毫无流通价值的青铜币。 不过普遍来讲,这个时期,一头猪大概价值1.5枚弗罗林金币。 一枚弗罗林金币,能购买五十条品质不错,没有掺杂麦麸和砂砾的面包。 一匹上等战马,如洛萨的妮萨安战马,大概在60枚弗罗林金币左右,是马扎尔人骑乘的草原战马的6倍。 而一匹顶级的,王室专用的御马,大概要500枚弗罗林金币左右。 至于普通驮马,也就值五枚金弗罗林左右。 城内旅店的年租金,是6枚弗罗林金币。 一座城堡的造价,大概是在2000枚弗罗林左右。 一套精锐军士或下级骑士穿戴的精良锁子甲,大概值30枚弗罗林金币;如果是订制的骑士全身盔甲,需要50枚弗罗林。 一套王室专用的四轮马车,大概需要240枚弗罗林。 当然,这只是个约数,具体物价会随供求关系而浮动,在后世,仍会因封成等因素,物价暴涨,更别提中世纪了。 可能一场旱灾下来,面包的价格就在犹太商人的哄抬之下,暴涨数百倍。 等到犹太商人挣够了钱,精明的当地领主往往又会找个由头,将其处死,并没收其全部财产。 这不仅能使沸腾的民怨被平息,还能间接从领民的手指缝里掏出每一颗铜子儿,供自己享用。 所以洛萨现在的全部家当,有一百枚金弗罗林,八十枚金苏勒德斯,将近五百枚银第纳尔,两盏奥托赠予他的银质酒杯,两匹草原战马,一匹妮萨安战马,一匹阿拉伯马,两匹驮马。 以及一套多余出来的精良锁子甲。 银币有相当一部分都是汉斯击败对手,获得的赎金。 这笔钱大概能武装十名穿皮甲,手持铁剑和长枪的军士,雇佣一个规模在三十到五十人之间的小型佣兵团为自己效力。 “果然,打仗就是烧钱,想要在耶路撒冷崭露头角,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洛萨盘点着自己的小金库,有些忧心忡忡。 回到旅店时,莱恩已经结清了房费,收拾好了全部行装,牵着马匹在外等候了。 “大人,这是您的坐骑,食物和坐骑的饲料都已准备妥当,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莱恩谦卑地躬下身子,满脸敬畏道。 莫德尔则来到战马跟前,伏下身子,准备充当洛萨的踏板,好让他上马。 自从昨天洛萨击败了阿韦拉多这位狼人骑士后,他和莫德尔看自己的神情就与以前截然不同了。 简直是敬若神明。 倒是汉斯,依旧如往常一般,没什么变化。 在他看来,洛萨杀死狼人是一件理所应当的事,连大名鼎鼎的地狱守门人都为领主服务了,区区一只狼人,根本不算什么。 洛萨面色肃然呵止了莫德尔的行为:“站起来,莫德尔!” “如果需要奴仆,我会拿钱去买,但我现在需要的是勇猛善战的勇士,而非卑贱的奴仆。” “莱恩,你也一样。” 洛萨翻身上马,冷哼道:“我们即刻出发,” 其实,一个忠诚的奴仆,在战场上往往也能发挥出不俗的威力,譬如阿尤布帝国的马穆鲁克骑兵。 但洛萨完全接受不了这种作践人的行径。 他距离彻底融入这个世界还有很长的一条路要走,但洛萨宁愿自己永远都不会融入。 ... 这是一座被火焰焚烧过的小镇,满目疮痍,遍地废墟。 身首分离的男人倒在路边,密密麻麻的乌蝇趴在死者的口鼻与伤口处,进进出出。 人一靠近,顿时掀起黑色的风暴。 富有经验的老兵莫德尔沉声道:“这些强盗刚走不久,废墟中尚有余烬。” 洛萨皱眉道:“巴本堡的边境巡逻队也不管吗?” “应该是管了的,您看几具尸体,身上和脖颈上都有穿戴盔甲时的勒痕,他应该是个军士,只是甲冑都被人剥掉了。” “能找到吗?” 洛萨的语气很平静,这样的事每天都会发生,这是这个时代的缩影,不仅是强盗,就连贵族间争斗,也时常会劫掠村庄。 将男男女女统统抓回作为农奴,老弱病残则统统杀掉,减轻负担。 贱民的命,从古至今都不值钱。 “有人说,在战争中,贵族提供武器装备,富人提供钱财和粮食,而贵族提供他们的孩子;在战争结束后,贵族建功立业,富人收获更多钱财,而穷人只能寻找自己孩子的坟墓。” “最好的战争也比不过最差的和平。” 洛萨的目光从一具具尸体上扫过,一位老人手里还拿着被利刃劈断的农具,脖颈上有个箭矢的贯穿伤。 但箭矢最后肯定是被收回了。 这种贱民的命,甚至不值一根箭矢的陪葬。 “我们走,去抓住这群强盗,以天父之名,送他们入地狱。” 他必须承认,追捕强盗,有很大一部分因素是为了完成里程碑。 但仍有相当一部分是希望能救回那些被掳走的人们。 杀死那些残忍的强盗,以血还血,以牙还牙。 第十九章剿匪 “天父在上,但愿这鬼天气不要说变就变。” 一路追寻牲畜蹄印和车辙的莫德尔在身前画了个十字。 别指望一群乌合之众的强盗能具备多强的反追踪意识,而该封邑的骑士要么已经阵亡,要么就是出逃了。 短时间内想要从所效忠的领主那借到足够的力量,好卷土重来,根本是不可能的事。 所以他们其实根本就不慌。 天快黑的时候, 遥远的山头上,终于隐约能够看到点点微弱火光。 洛萨下令道:“所有人,准备着甲。” 在平时赶路时,洛萨和汉斯是不佩甲的,装备大多寄存在驮马身上。 因为不管是他,还是汉斯的锁链甲,甲环都是很密集,编织手法很复杂的高档货,重量是莱恩和莫德尔这种军士的链甲衫的一倍。 如果不是囊中羞涩,他和汉斯甚至都不该乘坐战马,而是去乘驮马,以节省马力。 战马是种精细动物,跟好料理的驮马不同,不仅不能久骑,平时得喂**细饲料,吃的有时候比人都要好。 这样的付出是值得的,因为在战场上,一名骑士的性命,跟坐骑的体力息息相关。 “大人,要贴浮动甲片吗?” “不用了,对付一群蟊贼不必如此慎重。” 洛萨摇了摇头,不是他太过轻敌,而是骑士在小规模冲突中,对于这些无甲,布衣的强盗而言,根本就是降维打击。 在这个平民普遍吃不饱的时代,即使是落草为寇,绝大多数情况下依旧吃不饱,他们的战斗力比起农奴征召兵也强不了多少。 中世纪的步兵,除雇佣兵,长弓手等少数特例以外,本就不值一提。 步兵中最强的战斗单位,往往是失去坐骑的步行骑士。 前方属于丘陵地带,乘马冲锋并不稳妥。 所以离近了。 洛萨便嘱咐莫德尔留下,照顾马匹,自己和般若,汉斯和持弩的莱恩,从两方的树林包夹了过去。 ... 强盗们聚在篝火旁,火光照亮了他们油亮的面孔。 被绑缚在马车旁的俘虏们,满脸恐惧与绝望。 尤其是女眷,押送路上就少不了被揉捏。 等到这帮强盗酒足饭饱之后,等待她们的命运,可想而知。 强盗们此时正兴高采烈地举杯畅饮,酒水顺着胡须淌落。 架在火堆上炙烤的禽畜散发着诱人的香气。 “这次可真是大丰收,安德尔那个愚蠢的骑士居然带着侍从跑到利恩茨去参加比武大会了。这座肥美富饶的村庄,便成了我们的战利品。” 有人迫不及待地撕下一块肉,咀嚼着,含混不清地问道:“这次,我们每个人应该都能分到三十…哦不,或许有五十枚第纳尔吧?” 强盗头子神情一冷,哼道: “前提是先把这群奴隶带到南方的市场上卖掉,不然最多分给你们十五枚小银币。” 强盗们面面相觑。 他们一手展开的劫掠,对这次获得的战利品也有大概的印象。 按照他们约定的分成比例,落到个人手上,怎么也不至于只有十五枚第纳尔。 其实若是十五枚成色十足的大银币也就算了。 但他们清楚,以强盗头子的性格,恐怕只会分给他们“黑币”! 有人面露不满: “头儿,这不符合我们当初以天父之名起誓,订下的规矩吧?” 强盗头子满脸红晕,得意洋洋地说道:“是你们先打破规矩的。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私藏了战利品,放心,十五枚银币也够你们潇洒很久了,再者说了,这儿不还有好多姑娘供你们享用嘛。” 强盗们下意识看向被绑在马车旁的女人们,面色稍霁。 能喝酒吃肉玩女人,这待遇似乎已经算不错了。 但就在这时。 一声宛如石破天惊般的呐喊声响起。 “你们犯下了不可饶恕之罪孽,只有天父能宽恕你们,而我则负责送你们去见天父!” “届时,祂将决定你们是在地狱的硫磺火湖中沉沦一百年,或是一千年。” 黑暗中,一个巍然伫立的铁面人正手持双手剑,冷冷地看着他们。 那仅存于头盔上部的一字窗,仿佛来自地狱的门扉,恐惧感顷刻间席卷每个人的心头。 披着黑色斗篷的高大女人站在铁面人的身旁,鬼面盾牌上的恶鬼浮雕,仿佛活了过来,露出冰冷,贪婪的微笑。 “骑…骑士老爷?” 有人惊惧地大喊着。 这些强盗多是领主底下的逃奴,对于骑士的畏惧简直是刻入骨髓的。 “都别慌,他就两个人,给我砍死他们,谁杀了他,他身上的铠甲统统归你,我还会额外再分他一百个小银币!” 强盗头子大喊着想要稳定军心。 但就在这时,身后的树林里响起另一声呐喊:“以天父之名,条顿骑士,冲锋!” 恐怖的牛角盔下,披着白色罩袍的汉斯宛如白色死神,从树林里一跃而出,率先发起冲锋。 伴随他而出的,还有一支弩矢。 弩矢精准命中了强盗头子的脖颈,他捂着脖子倒地,鲜血喷涌而出。 莱恩躲在密林里,早已锁定好了几个站在篝火旁的显眼目标。 那几个穿着链甲衫,皮甲,或是棉甲的,必然是这伙强盗的头目,只要杀死这些人,本就乌合之众的强盗团伙,立刻就会崩溃。 而强盗头子还不知躲避,在那儿发号施令,当然第一时间就被莱恩解决掉了。 作为维尔纳伯爵麾下一百军士的佼佼者,莱恩可不是只会喂马,伺候人的男仆。 很快,喊杀声便停歇了。 强盗们几乎被杀了个精光,只留下三个早早投降的软蛋,跪在地上,连连求饶。 被绑在马车后的青年男女,满脸惊恐地望着眼前高大的骑士,不知迎接他们的将会是怎样的命运。 别以为这个时代的骑士能多么富有骑士精神。 公然带队劫掠村庄,以杀人为乐的刽子手比比皆是。 “你们自由了。” 洛萨举起剑,砍断了束缚他们的绳索:“我是利恩茨伯爵的朋友,你们不必忧虑我会将你们变卖为奴。” “从那些强盗们手中拿回属于你们的财物,返回去重建家园吧。” 第二十章领民 人们看着浑身浴血,宛如魔神般将那些残暴的强盗如砍瓜切菜般砍杀的洛萨,噤若寒蝉,完全不敢相信他所说的话。 直到他又重复了一遍,才有人战战兢兢地站起来,面露愁苦地说道: “尊敬的老爷,感谢您从那些恶棍手中拯救了我们,并且慷慨赐予了我们自由,可我们现在还有哪里可去呢?” 洛萨沉默了下。 那座村庄被焚烧得很彻底,想要重建,要花费的精力和时间都太多了。 男人继续说道:“我们的领主是个残酷悭吝的人,我是他的男仆,我们没有保护好他的庄园,他虽然不会处死我们,但他肯定会选择将我们变卖为奴,抢走我们手上所有的财物。” “尊敬的骑士老爷,他根本就不会帮助我们重建家园,他只会榨取到最后一点油水后,抛弃这里!” 洛萨皱起眉,感觉有些棘手。 男人诚恳地低下头,单膝跪地说道:“请您让我们成为您的追随者吧,在这里还活着的,都是身强力壮的年轻人,我保证,他们会像最勤恳的骡马一样劳作,只求能得到您的庇护。” 他身后的男男女女也纷纷开口保证,自己会辛勤干活,他们也能看出来,洛萨是一个罕见的善良的领主。 而且足够强大! 洛萨有些为难道:“抱歉,我知道你们的苦衷和难处,但我并没有封邑来收容你们。” “我们此行是要前往圣地,跟异教徒们做一番艰苦卓绝的斗争,你们若是追随我,必定会遇到很多危险。” 他的确需要追随者。 这十几名青壮年正处于体力的巅峰期,而且男女比例均衡,是很不错的领民。 比起在圣地招募朝圣者…能在如此艰苦的朝圣旅途中存活下来的穷人朝圣者,良善之辈究竟有多少,可想而知。 “赞美天父,朝觐圣地是光荣且神圣的使命,若我们追随于您,您的荣光也将照耀我们这些卑微之人。” 村庄的幸存者们全部随着那名男仆跪倒在地。 他们有些人尚且还懵懵懂懂,但那名男仆的“睿智”形象,想必早已深入人心,有他带头,余下的人也丝毫没有犹豫。 “好吧。” 洛萨不再犹豫,开口道: “我是来自阿尔高的哈布斯堡家族的骑士,洛萨·冯·哈布斯堡。我接纳你们的投效,并承诺不视你们为奴仆,而是领地内的自由民。在我获得封邑后,你们都将获得属于自己的土地,但同时,你们必须以天父的名义向我发誓效忠,履行赋税和兵役!” 他仔细数过了,总共有七个男人,六个女人,总共不过多支出十三人的船票费用。 他们的吃喝,有强盗们洗劫来的财物打底,不需要他额外付钱。 “莱恩,你去把莫德尔叫过来吧。” “汉斯,你负责去清点缴获与财物,并把原属于这些领民的财物归还给他们。” 莱恩和莫德尔都是文盲,连用金币换算成银币都不会,书记员这种工作暂时由汉斯代理。 处理完这些。 洛萨和般若来到三名幸存下来的强盗们面前。 洛萨看着这三个抖如筛糠的软蛋,皱眉道:“说吧,你们的老巢在哪,那里留了几个人?” 不是为了“除恶务尽”,而是他想试验一下,同一伙强盗,是否能被系统判定为两伙。 如果可以的话,在拔掉这伙失去主力的强盗据点后,他就能完成“侠义骑士”的里程碑了。 他越来越感觉人才难得。 哪怕是汉斯这种系统评价为一星的扈从,也是这一时代,自己区区一个骑士根本不可能招募到的优秀人才。 三人没一人开口。 洛萨有些纳闷,怎么这群不作抵抗直接投降的软蛋,此时骨气倒是硬了起来。 洛萨冷哼道:“交代实情,我会饶你一命,我向天父发誓!” “机会难得,谁先开口,谁就能活命。” 终于有人意动,他试探着举起手,小声道:“老爷,我们的据点离这儿不远...” “皮克,你这狗娘养的住口,难道你忘了我们曾在天父面前发过的誓言了吗?难道你想在火狱中沉沦吗?” 旁边的强盗立刻破口大骂。 皮克也不甘示弱地回骂道:“你跟老约翰在据点都留了妻儿,我孑然一身,就想保住自己的命有什么错?” 洛萨点了点头:“你很聪明,现在老实交代地点,我警告你,别耍花样,我会带你抵达你们的老巢后,再把你放走。” 皮克立刻如竹筒倒筛子一样把事情交代了出来。 他很相信洛萨。 这个时代的人还是很重视誓言的,尤其是洛萨这种骑士。 皮克满脸谄媚的笑道:“老爷,我都交代清楚了,包括他们布置的陷阱,绝对没有一项疏漏。” 洛萨点了点头,随即高声道:“领民们,这三个人中,是否有人曾杀害你们的亲友,抢夺你们的财产。” 这些刚刚拿回自己财物的男女们,立刻面露憎恨。 “就是他,他杀了我的母亲!” “那个人杀了我的父亲!” “那个独眼的畜生,我亲眼看到他把我刚三岁的儿子摔死在墙上,他小小的脑袋都瘪了下去。呜呜呜。” 女人说着,便恸哭了起来。 “那便,有怨报怨,有仇报仇吧。” 洛萨挥了挥手,转身离去。 皮克满脸惊恐:“骑士老爷,您曾许诺要饶恕我的性命。” 洛萨头也不回地说道:“我的确饶恕了你,但他们不愿饶你,我作为他们的领民,赐予他们公平公正,报仇雪恨的权力。” 第二十一章侠义骑士 强盗们的据点的确很近,就位于威尼托与奥地利边疆辖区的交界,距此不过几公里的路程。 只是需要牵着驮畜,马车,翻山越岭,还得走上一段很漫长的夜路,这对于绝大多数都有夜盲症的人而言,无疑是个无法克服的难题。ganqing五.com 这伙强盗之所以没直接返回据点,就是这个原因。 洛萨最开始还以为是因为这伙强盗家有悍妇,才不敢堂而皇之带着一群掳掠来的女奴,回去玩弄。 略一琢磨便回过味来。 这个时代底层女性地位非常之低。 即使贵族阶层中,存在少数女大公,女皇,受人追捧的女爵。 以及那些隐藏在领主幕后,令人生畏的女巫。 依旧改变不了这一事实。 一来,女性很难履行封臣对于封建主服兵役的义务,致使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无法像男性那样,通过战争实现阶级跨越。 二来,是受宗教压迫,女性被视作邪恶的诱惑者,具备“原罪”,没有受教育的权力,一切都得依附于男人。 强盗们不敢赶夜路。 洛萨自然也没有这种想法,他吩咐莱恩和莫德尔,带领新招收的领民们,在山间的开阔地安营。 熊熊篝火很快便重新燃起。 洛萨将强盗们没来得及享用的食物,分发给了麾下的领民们,又拿出驮马上携带的食物,拿到篝火上加热。 洛萨吩咐道:“莫德尔,莱恩,你俩就别在这儿傻站着了,去看看领民们都有什么需求,从今天起,他们就归你俩管了。” “啊?” “别犯傻,你们俩以后可是我的军士统领,现在人手虽然还不多,但他们以后可都是骨干,得你们好好培养。” “我明白了。” 两人闻言都有些振奋。 他们很敬畏洛萨,也认定洛萨能做出一番伟业,这也使得洛萨对他们的看重,更使他们感激。 两人相继离去。 心中都萌生了一个往日不敢奢望的想法。 “大人有朝一日若是成了领主,该不会真的分封我们为骑士吧?” ... 篝火噼啪作响。 洛萨小口喝着肉汤,神色坦然。 曾几何时,他还是个小菜鸟,但现在已经是大战过后,连杀十余人依旧能面不改色地喝肉汤的老练战士了。 他蜕变的很快。 总有种自己是不是天生就是个喜好杀戮的变态疯子的感觉。 “什么?你想给我倒杯水?” 洛萨做出侧耳倾听状,随即点头道:“那就谢谢你了,般若。” 般若:“…” 她面无表情地取出木杯,接了杯热水递了过去。 洛萨接过水杯,轻吹了下上面的水汽,才小口啜饮着。 般若张了张嘴,有些无奈道:“你有要求可以直说,不用拐弯抹角的,作为你的臣下,我会听命行事。” 洛萨扬起眉毛,盯着对方火光映照下的暖橘色面庞,笑道:“那行,我想借你的膝盖躺一会儿。” 气氛一瞬间有些压抑。 洛萨能清晰感觉到一阵寒意从对面袭来。 迎着洛萨清冷的眸子,他咽了口温水,但眼神中却没流露出任何恐惧的情绪。 许久。 般若才道:“抱歉,这不是作为臣下应尽之义务。” 感觉到气氛不那么僵硬了,洛萨才有些讪讪地开口道:“我就那么一说。” “领主大人,我可以的…” 汉斯拍了拍自己的大腿,满脸憨笑:“您如果疲倦了,臣下愿意充当您的枕头,让您能获得一个良好的睡眠。” 这可怜的孩子,大概是品质太低,仅有一星,所以亲密度涨得飞快。 打开系统一瞅。 豁! 已经从“友善”上涨到了“崇拜”。 “还是算了。” 洛萨连忙摇头道:“我只是同般若开个玩笑,没有那么娇气。” 汉斯暗暗心想:“大人就是大人,居然敢跟般若将军开玩笑。” ... 第二天凌晨。 天还未亮,一行人便启程。 洛萨,汉斯,般若,莫德尔轻装简从,沿着山路艰难跋涉。 这次轮到莱恩在据点附近被留下来,跟领民们一起看守驮畜和马车。 仅仅这么短暂的相处时间,洛萨不可能完全信任这群领民,所以临行前,特地嘱咐莱恩长个心眼儿,防止他们暗地里串联。 防人之心不可无。 几率再小,也得防备。 有防备的莱恩,手握弩机,甲胄在身,如果那些领民真是利欲熏心,也很难得逞。 至于为何不带这伙领民杀上强盗据点,是因为尽管他们之中的青壮,拿起强盗们留下的武器就是一员合格的“征召兵”。 但他可没想把这些新招募的领民当做炮灰使用。 而是打算交给莫德尔和汉斯训练成正规士兵。 即使他没有财力将他们都训练为“军士”,也不会把一群破衣烂衫,从未经过训练的农民强行拉上战场。 再者说了,圣地附近的领民,大多数都是信仰正教和少数信仰拜火教的异文异种。 这十几个领民好歹也是同文同种的日耳曼人,到时候也是一支更值得信任和器重的关键力量。 既防备,又寄予厚望。 两者并不矛盾。 路程过半时,汉斯突然开口问道:“大人,如果碰到妇孺怎么办?” 洛萨略一思索,便道:“如果有威胁就杀,没威胁就放她们自生死灭,总之,一切以自己的性命为重。” 虽然洛萨知晓,即使是老弱妇孺,既然她们享用着强盗们杀人掳掠来的钱财和食物,也就没什么无辜可言。 但真要他“斩草除根”,他还是有些下不去这个手。 汉斯点头道:“我明白了。” 他还是个新兵蛋子,但受时常侵略斯拉夫人,烧杀抢掠的条顿骑士前辈们的影响,也不是什么妇人之仁的人。 翻过个小山坡。 目的地终于映入眼帘。 “这就是所谓的强盗据点?” 站在山坡上,汉斯大皱眉头:“这分明就是一座村庄!” 他们甚至开辟了一小块农田。 据此不远处,还能看到一大片果园,上面开着淡黄色的花,香气扑鼻,简直像是个世外桃源。 洛萨也有些疑惑:“那个强盗该不会故意给我们指错路了吧?” “我去探探!” 莫德尔一马当先,向据点走去。 不多时便快步跑回,面露惋惜道:“没搞错,那个强盗所说陷阱的位置和布局都是对的,这就是他所说的那座强盗据点,他不敢骗我们的。” 洛萨沉沉叹了一口气。 这应该是一座由逃跑的农奴组成的聚集地,既能避免领主的压迫,重税,偶尔还能组团下山,劫掠一番。 或许他们原本也是一群可怜人。 但当他们拿起屠刀时,便不再可怜。 “汉斯,莫德尔,你们两人从侧翼包抄,我跟般若从正面突破,记住我的嘱咐,一切以保护自己的性命优先。” 第二十二章完成里程碑 “爷爷,父亲还没回来吗?” 小木屋前,跛足的老人正打磨着手中的柴刀,闻言也有些忧心忡忡。 但脸上还是露出笑容,安抚道:“就快回来了,别急,这次你父亲肯定能带回来很多肉和钱币,到时候给你裁一身新衣。” 男孩顿时露出了缺了一颗门牙的笑脸:“不,我不要新衣服,要父亲先给爷爷打一副拐杖。” 老人脸上的褶子挤出了个笑脸:“乖孙真是孝顺,不过我这条腿也不碍事,还是先给你裁新衣吧。” 祖孙俩说说笑笑。 但男孩的脸色突然僵住了,他看到不远处,村子里的一个叔叔被一个披着红色罩袍,浑身被铁皮包裹的男人一脚踹翻。 殷红的鲜血从铁皮人手中的剑刃上淌落。 洛萨一剑劈下,连带着眼前这名强盗手中的长枪杆劈断,剑势丝毫未减,直接将眼前男人的大半个臂膀都削了下来。 啊—— 尖锐的惨叫声,使这名强盗在地上痛苦地翻滚着。 洛萨桶盔下的眼神中闪过了一丝悲悯,双手握住剑刃,稳稳地刺入了对方的心脏。 惨叫声戛然而止。 金属与血肉摩擦的滑腻感借着剑尖涌来。 他拔出手半剑,再度向迎来的两名强盗劈去。 般若站在他的身侧,宛如影子一般跟着,她没有出手,这些羸弱不堪的强盗丝毫没有让她动手的想法。 直至,有一名强盗,似乎把她当成了软柿子,想要挟持般若,好使洛萨投鼠忌器。 但还未靠近,脖颈处便飘起一串血花。 鬼面三角盾的三个尖角上,有血水滴落,般若侧身避开了喷溅而出的血水,脸上的神情依旧没有任何波动。 青壮的强盗们逐渐被清理一空。 洛萨抬脚踹翻一个拿着粪叉的老农,他的目光从对方苍老的面容上扫过。 随即毫不犹豫一剑捅穿了对方的心脏。 他不敢轻视粪叉这种可笑的武器。 因为据说曾经有位猎魔人便是被粪叉杀死的,既然手持武器,便应该心怀死在他剑下的觉悟,无论是否是老弱妇孺。 ... 汉斯和莫德尔互相掩护着,跟敌人拼杀着。 两人的武艺和装备都远胜于这些人,再加上清晨起来,猝不及防之下,根本没人是他二人联手的一合之敌。 铿—— 汉斯举起盾牌,撞翻了一个跛足老人,一脚踹飞了对方手握的柴刀,身旁莫德尔一剑刺出,扎进对方的喉咙。 咯咯—— 老人还想说些什么,但脖颈处喷涌的鲜血堵住了他的气管,他无力地倒在地上,眼神看向自己藏在木屋里的孙子,随即气绝。 “不!” “爷爷!” 眼含泪水,满脸憎恨的男孩儿,捡起地上的柴刀便向汉斯扑来。 汉斯只是稍一犹豫,险些被柴刀劈中,是他身边的莫德尔及时站出,抵住了这一刀。 “你这个长角的恶魔,我要杀了你!” “我要杀了你!” 男孩儿嘶吼着,拼命挥砍手中的武器。 但柴刀太钝,力气又不足,汉斯有了防备后,盾牌护在身前,任凭他再怎么疯砍,也像是蚍蜉撼树。 “住手小孩儿,立刻放下武器!” 莫德尔怒喝道。 “大人,我该怎么做?” 带角巨盔下,汉斯的神情有些迷茫。 此时,抵抗已经逐渐被平息,这些强盗们留守的都是些老弱病残,即使有几个手持猎弓的强盗,箭簇甚至都是骨质和木质的,根本威胁不到四人。 莫德尔有些不耐烦,要他说,这种不识好歹的小孩儿,就该一剑砍死了事,左右不过是些强盗后裔,耳濡目染之下,长大了也是个该上绞架的恶棍。 但他又有些犹豫。 自己的主君明显是个仁君,自己若是做出这种屠杀幼小的事,会不会显得太过血腥冷酷,不符合骑士精神? 不远处,洛萨甩了甩剑刃上沾染的鲜血,不疾不徐地走来。 他略一打量,便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他沉默片刻,开口道:“既然拿起武器,就是敌人。” “对付敌人该怎么做,不用我教你吧?” 啪—— 莫德尔一个盾击,将小男孩儿撞了个屁墩儿。 洛萨盯着眼前满脸仇恨的小男孩,神情有些怜悯:“你的父亲在屠杀别人父亲的时候,想必也曾目睹过这样的神情。” “当你吃着你父亲蘸着他人鲜血的面包的时候,肯定不会认为那是罪恶的。” “我最后给你一个机会,放下手中的武器。” 小男孩倔强地握着手中的柴刀,咬牙切齿,眼神中的恨意,仿佛要化作墨水流淌而出。 洛萨摇了摇头,背过身去。 “动手吧,汉斯。” 汉斯咬着牙,高举起手半剑。 唰—— 鲜血肆意流淌。 洛萨微微低下头,在身前画了个十字:“天父在上,他们是否有罪皆由你审判,我无法细致甄别,所以只能送他们去见您。阿门。” “继续吧,手握武器,反抗的人,如果劝不动,就统统处理掉。” 眨眼间,这座看似世外桃源的山中村庄,便已是血流成河。 “大人,我们跟这些强盗有区别吗?” 汉斯的神情有些迷茫。 洛萨也同样。 他不知道自己这么做是不是对的,但他知道自己不能在汉斯这个仰慕自己的扈从面前表露出任何迷茫。 他沉声道:“每个人都要为自己所做的事付出代价,况且,我们只杀了那些拿着武器的人,不是吗?” “敌人已经肃清,莫德尔,你去通知莱恩他们过来,接收物资...给那些未曾抵抗的人,留下些口粮和种子。” 洛萨看着那一张张有些麻木和恐惧的面孔,没有再说些什么。 这些人中,或许被掳掠来的女眷,但更多的还是强盗本身的家人。 他们,包括很多死者,或许都很无辜。 第二十三章紫色品质的扈从 恭喜您,已完成里程碑——侠义骑士,你的侠义之心应得到奖励,获得高级扈从抽奖券:1。 高级扈从抽奖券:使用后,必定获得一个罕见品质及以上品质的扈从。 在游戏中,一星对应普通品质,白色。 二星对应稀有品质,是蓝色。 三星对应罕见品质,绿色。 四星对应超凡品质,青色。 五星对应史诗品质,紫色。 六星对应传说品质,金色。 也就是说,这张抽奖券,最低也能获得一个三星扈从! 洛萨回头望了一眼强盗据点。 不知为何,他的心中并没有多少喜悦的感觉。 游戏里司空见惯的打怪升级,放到现实中,还真是让人感觉沉重。 莱恩率领的车队,逐渐进到据点里。 勤恳的领民们将便于携带的,有价值的东西,搬了个大概,只给困守在“议事厅”的妇孺们留下了一些口粮和种子。 收益有些出人意料。 大概是刚洗劫过一个小商队,还没来得及销赃。 这一次获得的战利品,若是在附近城镇里换成钱财,大概能有三十枚苏勒德斯的样子。 离开强盗据点。 一行人便直接开赴威尼托。 这一片地域,皆处于此时地中海上的一个大势力,威尼斯共和国的统治范围内。 他们在一座城镇停下修整。 洛萨派汉斯和那名原先骑士的贴身男仆一起,负责处理缴获,换取需要的物资。 自己则和般若早早返回旅店休息。 洛萨准备立刻进行抽卡! 随着五颜六色的高级扈从兑换券变成飞扬的粉末,一张闪烁着浓郁紫色光辉的卡牌缓缓浮现。 洛萨屏住了呼吸,感觉自己心脏跳得厉害。 作为“昨日巨舰”游戏的总策划,他再清楚不过抽卡系统能抽到五星和六星扈从的几率有多低了。 他本来都已经做好只出三星的准备了,谁曾想,自己的运气居然来了个小爆发。 卡牌有着尊贵的紫色边框,并且在顶端中央处,还镶嵌着一枚紫色宝石。 作为史诗品质的扈从,是具备跟最强的传说扈从并列的资格的,即使是一些氪佬,最强阵容中也不乏五星扈从的身影。 在卡牌正当中,描绘着一名笑容甜美的邻家少女形象。 她留着白色的齐刘海,穿着薄纱长袖,外套黑色紧身衣,穿着黑色短裙,露出穿着长棉袜的光洁白腿。 整个人除了头顶长了一对蜿蜒双角外,看上去似乎没有任何危险气息。 名称:芙琳吉拉·采佩什 类别:术士 品质:史诗级(五星) 等级:1 亲密度:冷淡 力量:10 敏捷:12 体力:23 耐力:12 精神力:35 简介:她是来自鲜血王庭的贵女,在暗夜唱响挽歌,头顶着红月,一点一滴将看中的猎物吸干最后一滴血。 天赋:鲜血魅惑:芙琳吉拉的声音充满了女性吸血鬼们诱人犯罪的魅力,她可以轻易俘获一些意志不坚定的男人的心。 渴血:芙琳吉拉能够汲取任何富含生命力量的鲜血,来作为补充自己消耗掉的体力及精神力的养料。 技能:鲜血魔法专精:芙琳吉拉是一位基本功扎实的鲜血魔法师,只要她的精神力足够,就能施展绝大多数的鲜血魔法。 血池化:(需精英化解锁) 暴君化:(需精英化解锁) 紫色的光辉闪过。憾凊箼 空气中,涌现出一股浓郁的甜腥味,有些馨香,又有些令人作呕。 张牙舞爪的红色雾气,弥漫开来。 片刻后,又猛然聚拢在一起,汇聚成了一个看上去最多不过一米六的黑裙少女。 和立绘上一样。 少女有着修长笔直的大白腿,看起来酷似白丝,但实际上应该是棉制的裤袜,与短裙间的绝对领域,惹人遐思。 一股强烈的占有欲从洛萨的心中涌现,但紧跟着,一股清冷的气息便从他面前轻轻拂过,使他恢复了清明。 与立绘唯一的不同点在于,她失去了那两根蜿蜒的双角。 芙琳吉拉的大眼睛眨了眨,仰起头望着洛萨,脸上露出楚楚可怜的模样:“master,你终于把我召唤出来了,我等待这一天,已经很久了。” 她向前走了两步,扶住洛萨的手臂,轻轻摇晃着:“master,我好渴啊,你能给我一点血喝吗?” “行了,跟我没什么可装模作样的。作为高级吸血鬼,鲜血对你而言就像是吃甜点,根本不是必需品。” 洛萨是一手打造昨日巨舰游戏的总负责人,自然清楚这位看似只是邻家少女的女孩,其内核究竟是什么东西了。 在解锁精英二级的专有技能“暴君化”后,芙琳吉拉会化作一只生满血色触手,每一根都能刺穿敌人身体,汲取鲜血的可怕怪物。 她表面上所有的可爱与美丽都是伪装的,实际上,是跟人类截然不同的另一个物种。 芙琳吉拉的眼眸上蒙了一层水雾,可怜兮兮道:“领主大人,您连扈从这么一点点要求都没办法满足吗?明明您身上的血气如此充沛,是刚杀过很多人吧?” 或许是般若身边的“冷气”的缘故,洛萨丝毫没有被迷惑。 他皱起眉,询问道:“你头顶的双角哪去了?” 芙琳吉拉“啊”了一声,惊讶道:“什么角,人家的身体,可是跟正常人类女性没有任何区别的哟。” 她眨了眨眼,坏笑道:“只会更润。” 坐在房间另一端的椅子上,自始至终就没开口过的般若,终于说话了。 她的语气中带着显而易见的厌憎:“你们这些从地狱里潜逃出来的可憎畜生,皮囊下掩盖的丑陋身躯,简直令人作呕。我警告你,别再用这种恶心的语气来跟领主大人说话。” 洛萨有些头疼。 游戏中,芙琳吉拉所属的势力是鲜血王庭。 而鲜血王庭是一群从地狱中逃出的吸血鬼所创建的势力,根据地在瓦拉几亚。 跟般若所属的地狱阵营,不仅不存在羁绊,反而是死敌。 两者是警和匪的区别。 不过也没什么,能得到五星扈从,就已经是意外之喜了,即便带点副作用,他依旧血赚! 芙琳吉拉瞥了般若一眼,尤其是那面鬼面浮雕盾牌,眼神中闪过了一丝浓郁的忌惮之色。 她的几个先祖就是被般若强行带回地狱的。 但随即又衍变成不屑:“般若,你不过比我早服侍大人一段时间罢了,不然你现在还真未必能打得过我。” 她觉得,以自己的本事,肯定比般若这种冷冰冰的蠢女人更受领主大人宠爱,只要领主大人多多给自己升级,甚至精英化。 即使相差一个品质,般若也不可能是自己的对手。 “再者说了,大家现在都在领主大人手底下干活,难不成你还想对我动手不成?” 芙琳吉拉一副有恃无恐的态度。 般若看向洛萨,清冷的眼眸中罕见有一丝怒意。 她不擅长言语之争,眼下,明显是想让洛萨帮她说话。 洛萨顿时感觉脑袋剧痛! 这怎么搞? 第二十四章准备启程 帮般若,很显然会掉芙琳吉拉的好感度。 而芙琳吉拉的好感度重要吗? 这是毋庸置疑的。 他现在只是个骑士,但若是能共享到芙琳吉拉的天赋,立刻就能掌握神秘的鲜血魔法,从近战炮灰转为高贵的施法者。 但若是帮芙琳吉拉,自己好不容易跟般若培养起来的感情,恐怕也会受到影响。 没有丝毫犹豫,洛萨开口道:“芙琳吉拉,注意你的言辞。我愿意提拔谁,让谁恢复实力,轮不到你做决定。” “只会由你们立下的功勋来决定,而般若曾救过我的命。” “还有你,般若,我比你更清楚芙琳吉拉的身份。她愿意怎么说是她的事,不会影响我的判断,你不必担心。” 般若依旧面无表情,但亲密度上涨的提示音说明她对洛萨帮她说话还是很受用的。 不过芙琳吉拉的亲密度不仅没降,反而上涨了一点就让洛萨有些看不懂了。 “芙琳吉拉,你跟我出来一趟,我会把你介绍给我的追随者。” 两人来到走廊上。 洛萨语气微顿,严肃道:“我得提前警告你,别对我的追随者们动手,也别随意伤害普通人,这里不是鲜血王庭,是个有女巫,吸血鬼,恶魔存在,水很深的异世界,平时最好不要显露你的独特之处。” “吸血鬼?” 她舔了舔嘴角:“这个世界也有吸血鬼?我已经有些迫不及待想要见到这些同族,让它们臣服于我的裙下了。” “如果你能做到,会有机会的。” 洛萨语气微顿,又强调道:“记住我所说的话。” 芙琳吉拉微笑着矮身,说道:“当然,我尊敬的领主大人,您的任何吩咐,都将得到无条件的服从。” “现在,我得先带你换一身衣服,你身上的衣服虽然好看,但跟这个时代太过格格不入了。” 这一次,传来的提示音,终于是亲密度下降了。 也不知是不愿受管束,还是不愿意换衣服。 洛萨深深地看了芙琳吉拉一眼,对付这个把心切开,两瓣都是黑的女吸血鬼,可不能像对待般若一般。 洛萨带芙琳吉拉到领民们那里换了件很普通的中世纪女性衣服,跟般若一样,都佩上了面纱,只不过她的头发是罕见的白色,还额外佩了个头巾。 叮叮叮—— 连续三次亲密度下降的提示音,令洛萨确定,芙琳吉拉的确是十分反感换一件在她看来如此丑陋的衣服的事。 不过洛萨也不着急。 他回忆起了自己当初对于芙琳吉拉的设定,这是个缺乏管教,打小就肆无忌惮的鲜血王庭大小姐。 她表面上肆无忌惮,似乎还有着小孩子的逆反心理。 实际上,又对亲情和爱情有着发自内心的憧憬。 这也是洛萨选择偏袒般若,不仅没有令她失望,反而更开心的缘故——她自始至终就不喜欢那些因美貌而对她另眼相待的人。 这种人其实很好对付。 自己只要像个兄长一样好好照顾她,管制她,哪怕她表面上逆反,亲密度也只会越来越高。 “芙琳吉拉,这个世界是很危险的,我知道你很爱漂亮,你也的确是个很漂亮的女孩,但你的安危更重要。” 洛萨语重心长地说道。 芙琳吉拉微怔,罕见点了点头,用很平淡的语气应道:“我知道了。” ... 威尼托在洛萨那个世界的历史上,也曾纳入过哈布斯堡家族的统治,不过那都是地中海贸易衰退后,很多年的事情了。 威尼斯共和国,作为亚得里亚海当之无愧的王者,整个地中海海上实力最强的城邦共和国之一。 此时,能在地中海上,跟威尼斯人一较高下的,就只有热那亚人的舰队,连占据东方丝绸之路的,威尼斯人曾经的宗主国——掌握希腊火的东帝国,在海上都无法与其争锋。 历次十字军东征,大军若是想要走海路,都势必要求助威尼斯人的舰队。 威尼斯共和国能在整个亚平宁半岛绝大多数国家都被纳入大日耳曼尼亚帝国的统治的情况下,仍旧保持着自己的独立地位。 其实力可见一斑。 尽管这个时代的商人,是受人鄙视和嘲讽的,但没人能否认他们手中掌握着的庞大财富,是任何封建领主都望尘莫及的。 “这群贪婪的商人,居然敢开出一张船票一枚金币的价格,简直是。” “你说了我们是要到圣地参加圣战了吗?” “说了,那个该死的家伙居然不以为然地告诉我,如果连船票都掏不起,到了圣地也是做地痞流氓,游手好闲。” “我真怀疑威尼斯人到底是不是真的信仰天父!” 洛萨忍不住笑道:“他们信仰的是赫尔墨斯才对。” “赫什么墨斯?” 莱恩一脸疑惑。 汉斯解释道:“是希腊人曾经信仰过的,主管商业的异教神。” 这个时代,受教育权大多掌握在神学家们手中,作为领主,大字不识一个也并非什么难以启齿的事。 莱恩恍然,有些尴尬地应和道:“没错,这群贪婪的威尼斯人,对天父的虔诚,远不及他们对钱币的虔诚。” “在上次十字军东征的时候,原本都谈好了价钱,威尼斯人还敢临时加价,那可是有教宗圣谕的。” 洛萨笑道:“没关系,他开这么高的价钱,不代表别人也会开这么高。” “现在又不是所有十字军齐聚亚平宁的时候,高卢的十字军主力还在筹备粮秣辎重,离威尼托还远。” “他们现在涨价未免也太早了,你告诉他们,如果他们执意加钱,我们会去找热那亚人坐船。” 洛萨没有亲自出面的想法,区区一个商人,自己若是表现得太平易近人,反而会被认为是好欺负。 一直到下午时分, “谈下来了?” 第二十五章扬帆,启航 海风轻拂。 依稀能看到远方薄雾掩映间,建筑林立的城市。 一艘有着滚圆腹部,张着横帆的商船,正行驶在亚得里亚海的海面上。 这是一艘柯克船。 由西西里的诺曼人从北欧带来的船种,很快就适应了地中海气候,被广泛应用于商船上。 身穿白色麻布衣衫,手握木质十字架的穷苦修士,正对围拢在身边的船员和乘客们布道。 “耶路撒冷,存在于天堂与尘世的瑰宝,作为地上之城,它美轮美奂,作为天上之城,它荣耀无双。” “耶路撒冷,一个神圣之地,现在,它正处于野心勃勃的异教徒们的包围下。阿尤布和萨珊,这两个庞然大物,是可憎可鄙的魔鬼。” “它们毁坏神的教堂,在神殿中央点燃他们所谓的‘圣火’,将基督同胞们杀死,掳掠,贩卖到各处。” “朝圣者们在通往小亚细亚的道路上,被它们豢养的突厥骑兵们袭击,遭受非人的虐待。” “它们想用火焰焚烧救世主的圣墓,侵占我们的地上天国,耶路撒冷。这是无论公教徒与正教徒都无法容忍之举。” “用我们手中的武器,去消灭异教徒,去那圣经中记载的‘流奶与蜜之地’,去赎你们的罪,你们将得到天国的永恒荣耀!” 人们纷纷高喊道:“这是天父的旨意!” “阿门!” 披着暗红色罩袍的洛萨,在汉斯,莱恩,莫德尔的拱卫下,站在人群中,面色虔诚地祷告着。 他从不是公教徒,也未曾信奉过任何神灵。 但他觉得,这既然是个具备超凡力量的世界,或许真的存在那所谓的“天父”。 既然如此,不妨信一点。 只要不碍着自己的事,他会一直很“虔诚”。 一行人是在今天下午时才登船的。 今天早晨时他们便早早起来赶路,由威尼托的北部城镇,去到南方的港口乘船。 如今,才刚出发不过两个小时。 修士突然指向人群中的洛萨,说道:“洛萨·冯·哈布斯堡——这是一位来自施瓦本的英勇骑士,他不顾那渎神的亨利国王阻止,毅然决然踏上了保护圣地的道路,愿天父保佑你,尊敬的骑士!” 由于教宗开除了亨利皇帝的教籍,所以许多教士们也不认为这由教宗陛下加冕的“皇冠”还奏效。 所以称亨利为国王。 乘客们也纷纷对洛萨投以崇敬的目光。 “赞美你,尊敬的骑士。” 修士满脸笑容地邀请:“洛萨骑士,请你为大家讲几句吧,大家需要你的鼓舞。” 洛萨脸上的表情有些僵硬。 和像逃荒的难民,更胜于军队的穷人十字军们相比,这艘柯克船上的乘客们,要富裕一些,不乏手工艺者和城市商贩。 他们跟洛萨的目标一致,同样是去往圣地,响应教宗陛下对东征的号召。 洛萨不想欺骗他们,但人们的盛情欢呼,又使他委实难以推脱。 思索许久,他才缓缓开口:“这是一场伟大的事业,为了天父,为了圣地不被异教徒玷污,即使战死,也将魂归天国。” “没错,死去的人,将魂归天国,而生者,将获得荣誉。” 修士继续高声布道。 而作为一名“虔诚”的十字军骑士,洛萨也实在没有不聆听布道的理由,更何况这位修士还如此热切地追捧他,为他扬名。 看那些领民们,他们此刻看向洛萨的眼神,充满了忠诚与敬畏。 在信仰已经与人们生活融为一体的这个时代,即使是伪装,洛萨也必须伪装成一个虔诚的信徒。 ... 两个戴兜帽的女子,坐在客舱里。 一个高大,一个娇小。 两人相对而坐,谁都没理对方。 芙琳吉拉按捺许久,终于忍不住开口道:“好无聊啊,傻大个儿,领主大人为什么要听那个老男人喋喋不休?” 般若微微抬起眼,不含感情地盯着芙琳吉拉。 一直看得芙琳吉拉都感觉身上有些发冷,才继续盘坐在木板床上,不知在想些什么。 “喂,般若,你是个机器人吗?就不会感觉无聊吗?” 芙琳吉拉翘着两条小腿,上下摆动着:“你可真是个没有情趣的女人,如果有朝一日,你跟领主大人在一起了,他一定会被逼疯的。” 般若皱起眉,脸上的情绪终于有了少许波动:“你在说什么鬼话?” “哈,你回我话了?” 芙琳吉拉一脸奸计得逞的模样:“我就知道,你果然对领主大人有想法!你这个诡计多端的女人。” “但我告诉你吧,你跟领主大人是不可能的。” “虽然你的胸很大,屁股也很大,腰也很细,皮肤也很细腻,长相也很漂亮...” 芙琳吉拉掰开手指细细数着,突然一愣:“哇,你这个坏女人居然有这么多优点?坏了,没准儿还真有戏!” 般若的嘴角抿了下,脸上依旧是古井无波的表情,她冷冷道:“你到底想说些什么?” 芙琳吉拉扬起笑脸:“鲜血王庭和你的恩怨,是他们的事情,跟我无关,般若,正如大人所说的那样,我们今后会是并肩作战的袍泽,需要互相掩护的战友,我不希望跟你闹得不愉快。” 般若皱了皱眉:“于我而言,公是公,私是私,即使我再怎样敌视你,也不会在战斗中打半点折扣。” “所以你不必多虑,更不必故意讨好我。” 芙琳吉拉的嘴角微微翘起,脸上露出狡黠的笑容:“般若,你果然对领主大人有意思,如果你真有想法,这样下去可不行啊。” “呵,你以为这样说,我就会像凡俗的普通小女生那样娇羞吗?” 般若面无表情道:“我对领主,仅仅只是战友及臣子所应有的感情,并无你所说的那种‘想法’。” “真的吗?我不信!” 芙琳吉拉调笑道。 “你信与不信,与我无关。” 般若闭上眼,这次彻底不再说话了。 芙琳吉拉则得意的像一只偷到了鸡的小狐狸一样,露出狡黠笑容。 如果般若真的一点都不在意,压根儿就不会接她这话茬。 第二十六章圣地局势 “洛萨骑士,你要加入圣殿骑士或医院骑士吗?” 修士布道结束,热情地对洛萨说道:“” “抱歉,贝克特神父,我不打算誓发终身愿,我的父亲曾为鲍德温陛下效力,并参加了那场著名的蒙吉萨战役,击败了阿尤布的王。我也希望能延续这样的传统,以封建领主的形式,为国王尽忠。”憾綪箼 “难怪你身上的罩袍,像是旧式耶路撒冷王家骑士团的罩袍。” 贝克特若有所思道。 “但是洛萨骑士,请你宽恕我的直率,你不了解圣地的局势,就我一己之见,选择直接效忠陛下,并不是明智之举。” “陛下也未必还有心思见你,更别说授予你封邑了。” “骑士团的确是个好去处,尤其是圣殿骑士团,加入骑士团,也不影响你为国王陛下效忠。” 贝克特开始为洛萨介绍这个时代骑士团的显赫,以及在圣地那恐怖的影响力。 圣殿骑士团虽然名义上只是个军事修会,但他们在公教世界拥有成千上万座庄园和城堡,十几块大小不一,分散在各处的领地。 除此之外,他们还时常会收到来自各方的巨额捐赠。 并且圣殿骑士团的领地,都是享受免税政策的,他们自身就是神权的代表,也无需担忧会有人来收取十一税。 富有,使得他们开办了这个时代最早的“银行”,这艘船上的许多朝圣者,就是向骑士团贷款,才有钱置办行李,购买船票。 这是一条盘踞在圣地的巨鳄。 不仅富可敌国,军事实力,也丝毫不弱于任何一个欧陆上的大国的君主。 医院骑士团比之也差不了多少。 这也使得两大骑士团的存在,极大遏制了耶路撒冷国王,鲍德温四世的权柄。 但迫于外界威胁,国王还必须信重,笼络两大骑士团。 有俚语说,国王虽然头戴王冠,但大团长才是无冕之王。 洛萨跟贝克特神父畅谈着,这位神父曾多次来往于地中海上,致力于到西方世界募捐,号召十字军。 再把他们带到圣地去,作为兵源,或是封建主底下的领民,以获得资助。 “萨珊和阿尤布已经联合,而王国内部却还在不断倾轧,骑士团各自拥有着自己的支持者,试图让他们迎娶国王陛下的姐姐西比拉,成为下一任王储。” 贝克特有些沮丧:“我不知道‘号召’这么多的基督子民去圣地究竟是对是错?那些异教徒的铁蹄,或许会毁灭一切。” 你那不是诓骗吗? 洛萨暗暗吐槽,嘴上却道:“我实在料到,王国内的局势竟已严峻到此等地步,但据我父亲所说,鲍德温陛下可是一个十分杰出的君主,怎可能放任局势发展成现在这样?” “没错,国王陛下的确是个杰出的君王,有着非凡的军事才能和人格魅力,但罹患麻风病,使他的统治越发羸弱不堪。” 贝克特的眼眶有些发红:“我们都知道,当初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国王已经一去不复返,如今剩下的,只有一个苟延残喘的麻风病人。” 洛萨微微有些沉默。 维尔纳伯爵的想法,是让他投靠鲍德温三世,还给他带了一封信。 但现在看来,国王的这条大船,远远没有他想象的那般坚固。 只是有利也有弊,正因为这条船不够坚固,他才更容易崭露头角,引起国王陛下的信赖与器重。 鲍德温国王即便再怎样,依旧是耶路撒冷唯一合法的国王,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正统”二字,在中世纪有时候要比东方世界还要更加重要。 他思索片刻,决定还是按照原计划,效忠鲍德温国王,哪怕暂时无法得赐封地,也比去投效人才济济的两大骑士团要靠谱。 要知道,许多伯爵级的大贵族,宁愿捐赠所有的财产,也要加入圣殿骑士团,或许有其虔诚的因素在内,但也能看出骑士团的水有多深了。 锦上添花,永远也比不上雪中送炭。 “我会好好考虑您所说的话的,贝克特神父。感谢您同我谈论这些我所不了解的隐秘,愿天父保佑您。” “阿门。” 和贝克特道别。 洛萨正准备返回船舱。 就看到一个穿着华服的肥胖男人,正挥舞着皮鞭,怒斥那些聆听修士布道的船员们:“我花费十枚大银币雇佣你们,可不是让你们在这儿发呆的,都给我动起来,去擦拭甲板,去缝补备用的船帆!” “无论做些什么,都不要让我再看着你们在这里闲聊!” 肥胖男人是这艘船的主人,那名不讲信誉的威尼斯商人。 莱恩昨日的破口大骂,一语成箴。 这位威尼斯商人,还真是一名犹太人。 这个时代并没有民族主义存在,威尼斯共和国的人口组成中本就包罗万象,而视财如命的犹太人明显很适合这个共和国。 而犹太人门,虽然也将耶路撒冷视作“应许之地”,是神圣之城,但跟基督教相比,就是大大的异端,相互敌视。 第二十七章故事 转眼间,已是第二天早晨。 海上的生活是如此的无趣。 天气又闷热,潮湿,使得洛萨更愿意待在般若的旁边,她身上源源不断散发的冷气,就像个小空调。 芙琳吉拉就没这种能耐了。 尽管她的体温也是冰冰凉的,但那得贴近了才能感觉到冷意。 可是,就算再不想出去,洛萨也必须履行一个骑士应有的社交活动。 比如嘱咐两位侍从,对男性领民们进行培训;吩咐女性领民为她们同村的男同胞们缝制印有他的纹章的罩衫。 汉斯可以独力处理绝大多数的事,但洛萨也不能就此便做了甩手掌柜,他得维系自己的威望。 登上甲板上时,海面上,正蒙着一层薄雾。 船员们认真操帆,驾船。 神父握着木制十字架,依旧在对乘客们布道。 等他布道结束,洛萨才走上前去攀谈:“我们到哪了,贝克特神父?” “已经通过了爱奥尼亚湾,我们完全驶离了亚得里亚海。” 贝克特神父语气微顿,指向模糊一片的海岸:“在天气晴朗的时候,我们这时应该能看到摩里亚的灯塔,那里是东帝国的国土,有着与你们的故乡截然不同的风土人情。”憾綪箼 “东帝国啊。” 洛萨不禁有些神往。 “有朝一日,等到圣地的战事告一段落之后,或许我会去一趟君士坦丁堡,见识见识这座七丘之城‘万城女王’(vasileousapolis)的风采。” 贝克特调侃道:“那你可要小心了,像你这样勇猛善战的骑士,一定会得到那些帝国贵妇们狂热的追捧的。” 洛萨开玩笑道:“如果是拉盖娅女皇,那我恐怕真的会动心。” “谁不是呢。” 贝克特感慨道:“毕竟那位可是世间最美丽的女子,及最有权势的女子。如果说娶了西比拉公主,就能成为耶路撒冷的王储。那么娶了拉盖娅女皇,就将成为东帝国的皇帝。” 洛萨笑了笑,没再接话。 他不是个喜好幻想的人,成为东帝国的皇帝这种遥不可及的梦,也就是嘴上说说罢了。 “洛萨骑士,你知道吗,刚刚在我布道时,船员们都在提醒我,今天要小心海妖。” “往常,我们需要警惕的是诺曼人,摩尔人和柏柏尔人的海盗,现在却要警惕压根儿就没几个人见过的海妖。” 神父的语气有些嘲讽。 他往来亚平宁半岛和圣地没有十次也有八次了,从没真正见识过有什么海妖。 在他看来,海妖就是无聊的水手们编撰出来的的传说,跟狼人,吸血鬼这些没什么两样。 突然有人开口道:“神父,没几个人见过,是因为见过的人都死了。” 说话的,是这艘船的船长。 一个满脸沧桑的中年男人。 “就像您肯定不知道被卖到非洲酋邦的基督徒,究竟过着怎样悲惨的生活一样。” “您也无法知晓那些曾经目睹过海妖的船员们,到底迎来了怎样的结局。” “但不知道,不代表就不存在。” 船长语气凝重地叮嘱道:“据说,海妖习惯在没有太阳的天气下出没,用歌声勾起人们的欲望,再把受惑者一点一滴撕碎吞下。” “如果你们听到奇怪的声音,一定要捂住自己的耳朵!” 他的语气很严肃,说完就有些紧张地离开了。 留下两人面面相觑。 洛萨深以为然道:“我倒是觉得他说的有道理,没见过,不代表就不存在,我曾经在利恩茨的骑士竞技大赛上就曾手刃过一头狼人。” “可海妖...那是异教神话里的传说。” 洛萨没说话,只是深深地看了他一眼。 贝克特神父欲言又止,半晌,才道:“我明白你的意思了,我会把船长的嘱咐,告知这艘船上的乘客们。” ... 傍晚,雾气越来越大了。 整个世界都仿佛因此而晦暗了下来。 芙琳吉拉站在甲板上,放肆舒展着曼妙的曲线,语气慵懒地趴在船舷上:“领主大人,这样的生活实在是太无趣了。” “我今天跟般若那个女人一起面壁了一整天,感觉我的吸血鬼生都黯淡了许多。” 洛萨瞥了她一眼,无奈道:“无聊或许会有些,但怎么也不至于比你躺在棺材里沉睡时更无聊。” “沉睡时跟现在能一样吗?” “睡着了,就什么都不知道了,肯定不会感觉无聊啊。” 芙琳吉拉扶住洛萨的手臂,水汪汪的眼眸里满是期待:“求你了,让我去随便找个男人吸一下就好了,我会把他的尸体丢到海里,鱼儿会清理掉所有痕迹,没人会知道是我做的。” “不行。” 洛萨皱起眉:“芙琳吉拉,你得清楚一点,我是人类,你要吸血的也是人类——并且,我警告过你,没我的允许,不能对任何人下手。” 芙琳吉拉哼道:“我这不就是在征求你的同意吗?” 洛萨严肃道:“我的答案已经很明确了。” “还有,据说这片海域,会有海妖袭击过往船只,海妖是一群居住在深海的怪物,它们讨厌光明,所以今晚的天气,正适合它们活动,你最好小心些。” “切,区区一些海妖罢了,那群喜欢找人类交配的浪荡货,难道还有什么值得一提的厉害本领吗?” 芙琳吉拉有些不屑。 如果海妖是校园怪谈级别的怪物,那么吸血鬼起码要高出两个档次,属于都市传说。 “还是别掉以轻心。芙琳吉拉,你的实力还没恢复,被压制得很厉害,比起这个世界的超凡生物,未必能强出多少。” 洛萨絮絮劝道:“傲慢是七罪之首,我跟你说过很多次,这个世界并不比你们那个世界简单多少。” “唉哟,我知道了,大人你怎么跟个喋喋不休,一板一眼的老古董一样烦人?” 芙琳吉拉露出不耐烦的神情。 以及,亲密度增加的提示。 这个嘴硬的小孩儿。 洛萨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笑意:“别那么不耐烦,待会儿回舱室里,我给你和般若讲故事总行了吧。” “好吧。” 芙琳吉拉露出勉为其难的表情。 实际上她期待极了。 饱经网文熏陶的洛萨,脑袋里装了太多太多有意思的故事了。 “还讲那只猴子的故事吗?” “你不愿意听吗?” “唔——听听也行。” 第二十八章塞壬 s:新章被审核了,大概率不过,所以重发此章,并作修改。 但仍有小概率过审,我会及时删掉的。 昏暗的船舱里。 洛萨已讲完了“悟彻菩提真秒理,断魔归本合元神”。 对面的床榻上,芙琳吉拉依旧神采奕奕听着。 “继续啊,后面怎么了?” 般若抿了抿嘴唇,没说什么,但洛萨分明能感觉到,那双素来清冷的眼眸里,隐隐含了一丝期待。 洛萨挤到嘴边的“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又被他硬生生咽了回去。 “好吧,那就最后再讲一章。” “提前说好了,讲完这一章就必须要休息了!良好的休息,对于一名战士而言,是至关紧要的。” 芙琳吉拉有些不耐烦道:“好了好了,知道了,快开始吧!” 般若嘴角抿了下,后面那句话,是当初她跟洛萨一起睡的第一晚时说的。 洛萨没好气地看了芙琳吉拉一眼,清了清嗓子,继续讲道:“却说那美猴王荣归花果山,剿了占山为王的混世魔王...” 亲密度增加的提示音时不时响起一次。 但都没有显著的改变。 芙琳吉拉依旧没有提升到“友善”,但态度明显跟“冷淡”时已经有所不同了。 大概是跟般若一样,似乎都还欠缺一个契机,才能得到突破。 洛萨也没那么多功利的想法,跟她们的相处时,自己也很快乐,那就不要想着亲密度会解锁技能什么的了。 一切都待水到渠成。 况且,急也没用。 总不能掐着芙琳吉拉白嫩的脖颈催促:“给老子变友善,快点!” 讲完这一章,洛萨打了个呵欠。 体力不代表精力,他可做不到一天一夜不睡觉... 如果以后能从系统里抽取到一些改变体质,或是增加属性的药剂,兴许他也能变得跟高品质扈从一样。 “若想知晓这猴头上了天去,究竟得授了什么官爵,请听下回分解。” “就到这儿吧,我睡了。” “嗯。” 般若微微点了下头。 芙琳吉拉也没再软磨硬泡,只是有些可惜道:“都怪我实力还没恢复,不然给领主大人一个初拥,你就不需要每天都睡觉了。” 洛萨有些无语,闭目躺下。 如果是他以后年龄大了,还没抽取到能延寿的药剂或道具,他可能还会考虑考虑要不要变成吸血鬼。 但他现在可不会做这种打算。 吸血鬼是另一个物种,转变为吸血鬼,整个人的价值观,世界观都会天翻地覆。 天知道到时候他会不会变成一个只知道豢养“血畜”,躲在阴暗潮湿的古堡里,凶狠残暴,择人而噬的魔头。 见洛萨躺下。 芙琳吉拉满脸都是无趣。 吸血鬼跟般若所属的鬼族一样,也需要睡眠,但那种睡眠,都是最起码以月计算的。 像人类那样每天一次的短暂睡眠。 可以。 但没必要。 芙琳吉拉想说些什么,又看了眼已经响起匀称呼吸声的洛萨,硬生生把话憋回去了。 和般若挤眉弄眼,那个傻大个儿也不理会她。 哼。 翻身,睡觉。 ... 洛萨正睡得昏沉。 耳畔,突然响起了动听柔和的歌谣。 那声音是如此的温柔,没有给人带来丝毫睡梦被搅扰的暴躁感。 仿佛是正枕在心爱女子柔软的膝枕上,鼻尖都仿佛能嗅到那淡淡的芬芳。 柔软,舒适。 洛萨感觉自己的身体很沉,像是要陷入一望无际的大海,四周的海水,像是温柔的手掌抚摸着他的皮肤。 激活里程碑:遇见海妖:你和海妖有了一次“亲密”接触,并且成功从她们残忍的交配运动中幸存了下来。 系统的提示音,像是烦人的闹铃声。 洛萨有些暴躁的醒来,但立刻就意识到了不对劲——那歌声并未消失,不是在做梦,而是真的有女人在唱歌! 漆黑的船舱里,般若正手握那扇鬼脸盾牌,警惕地打量着四周。 盾牌上的鬼脸浮雕都兴奋了起来。 芙琳吉拉的眼眸闪烁着暗红色的光。 “居然真的来了。” 她的语气有些兴奋,仿佛波澜不惊的生活中出现了某种惊喜。 “领主大人,我不吸人类的血,吸海妖的可以吗?” “听这骚里骚气的声音,就知道她们的血肯定格外甜美。” 獠牙,不自觉刺破了她的嘴唇。 般若皱起眉,轻呵道:“醒来!” 芙琳吉拉猩红的眼神立刻一黯,她有些不敢置信道:“怎么会?不对啊,我精神力比你高那么多,怎么是我中招?” 般若言简意赅道:“你的欲念太炽。” “我们走,去叫醒人们,不能让他们继续在海妖的歌声里沉醉。” 洛萨披上外衣,率先走了出去。 一个个舱室内,此刻是丑态百出。 洛萨看的是大皱眉头:“还好领民们按照性别被分在了两个舱室,不然肯定会酿成一系列伦理惨案。” 他率先把汉斯,莱恩,莫德尔叫醒。 这三个人醒来时,满脸怒意,看清了是洛萨后,才冷汗直冒,彻底清醒了过来。 “堵住耳朵,把人们唤醒,优先叫我们的领民。” 他急匆匆说完,便带着般若和芙琳吉**上了甲板。 甲板上,痴肥的商人正满脸陶醉地望着远方,嘴里呢喃道:“赛琳娜,我又回来了,这一次,我带了一整船的祭品给你。” “我知道,像我这样丑陋的胖子是不配得到你的垂青的,但也求你,求你们收下这微不足道的礼物。” 赛琳娜? 应该是塞壬吧? 洛萨神情微冷,合着这该死的犹太商人,不仅悭吝,贪婪,还想着拿他们这群乘客充当讨好海妖的礼物。 真是该死! 夜空中,三道身影浮空掠起。 她们鲜艳的红唇开合,唱着动听的歌谣。 上半身与人类女性一般无二,只是在背后,生有一对宛如蝙蝠翅膀的肉翼。 在她们的腰间,还生着七彩的鱼鳍。 下半身则如传说中那般,是一条很长的鱼尾。 金色的柔顺长发披肩。 她们手拉着手,浮空唱着歌,面容柔和而美丽。 不得不承认,这三只女海妖,哪怕是跟般若和芙琳吉拉相处已久的洛萨,都感觉到了一丝动心。 美丽,高贵。 哪有半点传说中,海妖的恐怖与丑陋呢? 这时,一只女海妖缓缓飘下。 她向痴肥商人伸出了手,轻轻抚摸在他那肥胖的脸上。 商人满脸激动:“赛琳娜,我就知道,我就知道你不会伤害我的,你上次放走了我,我就知道你对我也有特殊的感情。” 赛琳娜嘴角微微翘起,露出迷人的微笑。 特殊? 如果不是你力气太大,我没抓住,怎可能放任你这样一大块肉逃跑? 不过还好,这个愚蠢的猎物居然再一次送上门了,还贴心献上了如此丰盛的祭品,那么是不是要饶他一命呢? 赛琳娜舔了下嘴唇,她感觉自己口水分泌的厉害,这满身肥肉,看得她颇有些情难自禁。 商人却因此会错了意,有些激动地把脸凑过去。 下一刻,凄厉的惨叫声响起。 海妖的脸上沾满了鲜血,面容狠厉地大口咀嚼着商人的嘴唇和皮肉,商人惨叫着,在甲板上来回打滚,留下一道道触目惊心的血痕。 天空中,仍悬浮着的女妖们,也再难按捺食欲,振动翅膀,飞扑向满脸鲜血的商人。 芙琳吉拉嘲讽道:“就这种低智的生物,跟我们吸血鬼可没办法比,明显是给这个商人点甜头,才好放长线钓大鱼。” 洛萨低声道:“废话少说,杀了它们!” 第二十九章塞壬之殇 薄雾朦胧。 两只俯冲下来的海妖落在甲板上,正欲大快朵颐。 洛萨和般若已经一前一后,欺近至她们的面前。 面对来势汹汹的两人,两只海妖被吓了一跳,她们的防御力并不突出,覆有鱼鳞的下半身还好,能抵过刀剑。 但上半身比之脆弱的人体也强不出多少,哪里敢跟手握刀剑的洛萨硬拼。 赛琳娜只是起飞的速度稍微慢了些,她脚下流淌的鲜血,便在芙琳吉拉的鲜血魔法的操纵下,化作坚韧的绑带。 绑带绕过了她那滑腻腻的鱼尾,拦腰将她死死扣在了甲板上。 洛萨哪里会放过如此好的时机,紧握着手半剑便大步迎上,随着海浪轻微摇晃的船身,丝毫不能撼动他的身躯。 他的双臂肌肉坟起,高举大剑。 海妖赛琳娜拼命振动翅翼,双手锋利的指甲扣在绑带上,拼命想要逃脱束缚,但又哪里由得了她呢。 “求你。” “求你放过我,我会为你带来海底的珍珠与宝石,那会使你成为这世界上最富有的人,求你了!” 她语速极快地说道,竟是操着一口流利的,带有少许小亚细亚口音的希腊语。 她的声音清脆如百灵鸟。 她的姿容秀丽,国色天香。 但她面前的男人,却有着铁石一般的心肠,他冰冷的眼神中难以窥见任何怜悯,锋利的剑刃狠狠劈落。 噗通—— 一颗美女的头颅在甲板上咕噜咕噜滚远了。 无头尸体的颈腔里,喷溅出大片的血迹,恰巧落在洛萨的身后。 赛琳娜的表现,证明她们并非芙琳吉拉所说的低智,只是她们根本抑制不住自己嗜食人肉的欲念。 “琪娜!” 天空中,两只海妖惊恐尖叫着。 赛琳娜在海妖中的名字,根本就不是赛琳娜,这是那名犹太商人,根据“塞壬”的音译,给她取的名。 她们的脸上流出晶莹的泪珠,纷纷张大了嘴,小巧的唇瓣间,露出满口锋利如锯齿般的獠牙。 唇角缓缓撕裂开,仅剩少许皮肉相连,涎水从中溢出。 眨眼间,那诱人红唇,便成了一张几乎咧到了耳朵根儿的血盆大口。 下一刻。 两只海妖齐齐发出凄厉的呐喊声。 声音中充满了愤怒与悲伤的情绪。 笼罩在海面上的薄雾,都因此而翻腾了起来。 恐怖的音波,使洛萨萌生了一种宛如面对惊涛骇浪般的错觉。 甲板上,凭空出现了一道道宛如刀劈斧砍的伤痕。 般若没有丝毫犹豫,向前踏出一步,来到了洛萨的身前。 鬼面盾牌抵在前方。 铿—— 一连串金铁相击的声音响起。 洛萨抵着般若的腰间,只觉前方传来的力量大得惊人,两人同时连连后撤了好几步。 “这海妖竟然这么厉害?” 洛萨有些愕然。 虽然海妖的近身战斗力远远不如狼人,但这远程声波攻击,简直堪比强弓劲弩。 “的确。” 般若点头道:“而且它们会飞,我们的攻击很难命中它们。” “傻大个儿,吸引她们的注意!” 芙琳吉拉大声用中文喊道,她身披的亚麻布长袍,随着魔力的暴走而充盈起来。 “必须在空中解决掉她们,若是让她们潜入水中,从水底凿穿船底,我们所有人都得死在这儿!” 般若罕见地语速极快,说了一长段话。 随即,她手握的黑色盾牌上,鬼脸浮雕立刻变得生动了起来。 恐怖的地狱气息,几乎使她一瞬间,变成了世界的中心,两只海妖上下牙抑制不住地打颤,连尖啸声都停下了。 “那是刻耳柏洛斯的气息,是地狱的门扉!” 甲板上,两到虚幻的身影缓缓从尸体上浮起,又如乳燕投林般向鬼脸浮雕张开的大嘴飞去。 “不!” “不能让琪娜的灵魂被吞噬!” 海妖们惊声尖叫,想要扑过来阻止这一切。 就在这时,芙琳吉拉灵巧的身体,踩在船舷上,腾空而起。 她在半空中,向着甲板上肆意流淌的血浆张了张手,血水立刻汇聚而去,化作一柄散发着浓郁甜腥味的投矛。ganqing五.com “给我滚下来!” 鲜血投矛带着刺耳尖啸,向两只海妖飞去,有着鲜血魔法的加持,这柄投矛的速度快到了极致。 但两只海妖虽然心急,却早已做好了防备,于这千钧一发之际,竟是同时停在了原地。 鲜血投矛几乎是贴着她们的脸从前面飞过。 然而下一刻,一面锋利的黑色盾牌,便如极速旋转的电锯一般飞驰而出。 紧随黑色盾牌丢出的,还有一柄新的鲜血投矛——这是芙琳吉拉紧跟着凝聚出来的,出现在的地方,是在躲在般若背后的洛萨的手中。 噗嗤—— 黑色盾牌,将一只海妖拦腰斩断。 而另一只,也被洛萨投掷出的投矛正中背后的翅翼,整个身体一歪,如断线的风筝一般跌落。 “死!” 芙琳吉拉攥紧了手掌。 那只被命中翅翼的海妖,还在半空中,那鲜血投矛便轰然炸开,血液化作一根根锋利的细针,顿时将其扎成了筛子。 “太好了!” 洛萨有些振奋地说道。 这一波,他们三个的配合,堪称是完美。 事实上,洛萨在丢出投矛的那一刻,也不敢确定自己能命中。 毕竟他之前练习在马背上投掷投矛时,往往十次才能命中三次。 甲板上虽然不如马背上颠簸,但也强不出多少。 般若长出了一口气,张开手,飞远的盾牌竟像是回旋镖一般,又飞回到了她的手中。 这时,芙琳吉拉却脚下一个踉跄,摔倒在地。 “芙琳!” 洛萨急忙走上前去。 “别急,只是透支了些精神力罢了,没有大碍。” 般若语气平淡道。 芙琳吉拉虽说也是史诗级扈从,但到底只有一级,洛萨担心她无法无天,再加上囊中羞涩,也一直没给她提升过等级。 这一系列大威力法术施出来,已经超出了她的能力范围。 洛萨抱住芙琳吉拉,只觉手中的少女轻飘飘的,竟像是纸片做的一般,仿佛随时都会飘走。 “我们回船舱。” 洛萨急忙说道。 “嗯。” 伤痕累累的船只在第二天清早,于克里特岛停泊。 这艘船在失去原主人后,理所应当地被洛萨征用了。 因此,修理船只的花费也落在了他的头上,所幸只是甲板和桅杆有轻伤,耽误不了多长时间。 在克里特岛,他们补给并替换了淡水。 这是座主体人口为希腊人的岛屿,岛上的势力犬牙交错,东帝国,威尼斯,热那亚甚至是阿尤布都在此投射着自己的势力。 他们在岛上的旅店修整了一个上午,于下午时分再度启航,目标直指圣地的贾法城。 第三十章抵达圣地 今天是个罕见的好天气。 天空万里无云,风轻浪缓。 严苛悭吝的犹太商人死去后。 船长和海员们不再需要故作忙碌,悠闲地站在甲板上晒太阳。 乘客们也在甲板上三三两两聊着天,没人愿意继续窝在憋闷的船舱里。 这几天,船上的气氛一直很尴尬。 有几个乘客干脆直接在克里特岛下了船,打算转乘其它船只去圣地。 海妖之夜,洛萨看到了许多不堪入目的场景,乘客们,水手们,不分男女...而在公教教义中,无论是通歼还是同性恋,都是罪孽。 “等到了圣地,一切罪恶都将消弭。” 贝克特神父对人们如是说道。 那晚,他在海妖的歌声作用下,跟一名男性水手在船舱里翻滚许久。 耶稣肯定不认为人们抵达圣地,就罪孽全消了,但神父还是这样说了。 正如耶稣不会认为杀死异教徒无罪,反而是通往天国之路,但教宗陛下还是这么说了。 水手们对这些看得要格外通透,常年在海上奔波的他们,信仰并不虔诚。 在海啸,海盗,风暴到来之时,他们甚至会向异教的海神波塞冬祈祷。 而在狭窄宛如与世隔绝的船只上,基情虽说不是司空见惯,也绝非什么难以想象的事情。 距离他们驶离克里特岛已经两天的时间了。 他们期间经过了塞浦路斯岛,但没在那里停靠。 那里曾是东帝国的核心领土,于东帝国的摄政女皇加冕之后,便趁机独立,拥有着一支不俗的海上力量。 经过塞浦路斯以后,他们距离圣地已经很近了,时不时能隐约看到远方,那条一片昏黄的海岸线。 这里的船只也变得密集了许多。 络绎不绝的商船,载着零散十字军的客船,海盗们配备了诸多大桨,安装弩炮的战舰...经常能看到海面上漂浮着散架的破碎船板和木桶。 那是被劫掠,摧毁的商船。 “快看!” 水手们突然激动了起来。 在遥远的海平面上,一支规模庞大的舰队逐渐出现在了众人面前。 它们巨大的黑色帆面上,印有一个个白色十字徽记。 一张张帆迎风鼓胀。 “那是...医院骑士团的舰队!” 洛萨立刻吩咐道:“悬挂十字军旗,别让我们的基督兄弟误会我们的身份!” 贝克特神父与有荣焉道:“医院骑士团在圣地,拥有着一支规模庞大的海上力量,他们时常出海巡逻,保护商路与海上朝圣者们的安全。” 这就是现如今骑士团的力量。んttps:// 不是王国,却胜似王国。 柯克船抵达贾法城外的港口时,恰巧是中午时分。 这里风化严重,到处都是荒漠,隐隐还能看到几座侵蚀严重的塔楼式建筑,耸立于戈壁滩。 芙琳吉拉慵懒的声音响起:“大人,太阳好晒,我感觉头好痛啊。” 洛萨倍感无奈:“别装了,你只是透支了一次精神力,睡了两天早就没事了,你堂堂吸血鬼王族哪那么脆弱?” 般若依旧安安静静跟在洛萨身旁,像是他的影子。 令人安心。 “汉斯,打起燕尾旗!” 洛萨命令道:“自今日起,我们恐怕得跟很多贵族打交道,你暂任纹章官一职。” 莱恩叮嘱着麾下的领民,高声道:“都站直了,别丢了大人的脸面!” 这些领民中,男性现在一律手持长矛和盾牌,虽然没有着甲,但都披上了统一制式的罩袍,看上去也有模有样了。 当然,他们现在还只是样子货,仅能起到仪仗队的作用。 真打起来,也就比征召来的农兵强一点。 纸上谈兵,永远比不上真正的操演。 洛萨深吸了一口从内陆吹来的干燥的风。 “这就是圣地,络绎不绝的人们来此寻求救赎…以及财富。” 洛萨站在码头上,数日来第一次踏上坚实的大地,使他的脚步不自觉有些飘忽。 “准备出发吧,这里距离耶路撒冷不远,早些抵达目的地,我们也好休息。” 柯克船被他交给了船长,但船上的商人的财富,被他尽数征用了,充当“资助”。 这时,洛萨看到一支队伍从码头上下来,他们打着黄底十字的旗帜,大多身穿暗红色与白色相间的罩衫。 装备精良,一看就是专业的军士和骑士。 为首的骑士径直询问道:“这熟悉的立狮纹章,你是哈布斯堡家族的哪位?” “你们是?” 洛萨皱起眉。 哈布斯堡不是多么显赫的家族,影响力也仅局限于施瓦本,巴伐利亚地区。 他没料到到了圣地,居然还能有人辨认出来。 “我是向伊贝林的高弗雷男爵效忠的骑士凯文·麦克基德,这是我侍奉的小主人,伊贝林男爵唯一的继承人,贝利安阁下。” 洛萨将视线投在骑士的身后,那个裹着一件暗红色罩袍的年轻男子。 “我是哈布斯堡家族的洛萨骑士,维尔纳伯爵的次子。” 洛萨向对方点头致意:“很荣幸认识你们,贝利安阁下,凯文骑士。” “洛萨骑士,您的父亲与我的主人是非常要好的朋友,我是亲眼见证他们并肩作战的深厚友谊的,他们曾一起于耶路撒冷骑士团效命。” 凯文骑士看着洛萨的罩袍,微笑道:“就是这样款式的袍服。” 耶路撒冷骑士团很显然不是圣殿和医院骑士团那样的军事修会。 而是类似于后世勃艮第的金羊毛骑士团那种荣誉称号。 “只是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不选择留在圣地,而是返回瑞士那样的穷山沟,去做了一个乡下伯爵。” “说实在的,我也不明白他到底是怎么想的。” 洛萨耸了耸肩。 他是听过对方的名头的,维尔纳伯爵曾经有限提到过的在圣地的几位战友之一。 伊贝林的高弗雷男爵。 伊贝林家族并不简单,虽然只是个男爵,但这男爵的含金量依旧不是阿尔高的维尔纳伯爵所能媲美的。 首先,伊贝林距离贾法如此之近,是一座商贸发达的贸易城市,过往商队络绎不绝,只是抽税都是很大一笔收入。 此外,耶路撒冷王国规模有限,有名有姓的男爵加起来也就十余人。 而伊贝林男爵很显然就是其中的佼佼者,属于鲍德温国王的轻信,铁杆儿的王党。 来时路上洛萨就盘算着跟他们扯上关系了,没想到正好遇见对方的继承人和家臣。 凯文骑士询问道:“你们这是正打算去圣城?” “没错,既然到了圣地,还怎能按捺住立刻赶往圣城,瞻仰圣墓的急切心情呢?” “哈,不介意的话,我们一起走吧,我猜男爵大人一定很高兴能见到故友的儿子。” “那再好不过了。” 洛萨笑容满面地和对方搭着话。 “贝利安,你看起来似乎有些拘谨?” “的确…我不是贵族,我指的是,曾经我只是个铁匠,所以并不擅长跟你们这样的人打交道。” “我明白。” 洛萨点头道:“但恕我直言,你根本无需拘谨,这个时代卑劣如恶棍的贵族比比皆是,只要你有着一颗高洁的灵魂,即使是铁匠,也能笑傲王公。” 说白了就是私生子合法化,在这个时代并不鲜见。 多见于绝嗣的家族,当然由于宣称较弱,继承权被他人夺走的事情时有发生。 ps:电影天国王朝的内容有不少都是经过艺术加工,甚至凭空捏造的,比如贝里安根本就不是私生子,而是家族第三子,也并不年轻。 这里要说的是,不要试图从小说里学历史。 因为作者表示会采用部分电影情节,杜撰部分情节,最后再加上一小部分历史情节。 第三十一章耶路撒冷 耶路撒冷不是阿勒颇,安条克那样的贸易枢纽,它位于地中海东南角和约旦河之间。 距离最近的海岸线也有将近五十公里,远离商道,高高地耸立在悬崖,峡谷和山峦碎石之间,承受着酷暑与寒冬的侵扰。 从军事和商业价值来看,耶路撒冷仅仅是一座用砖石包裹起来的大坟墓。 但宗教赋予了它额外的神圣意义。 萨拉丁试图夺回耶路撒冷,重铸大牧首的桂冠,以获得无上声望,压服国内的反抗势力。 十字军诸国则拼命捍卫这里,因这不仅是他们信仰所在,更是一切统治合法性的根源。 在贾法,凯文骑士把洛萨引荐给了为接自己儿子而来的高弗雷男爵。 这是位留着利落短发的中年男人,当他得知洛萨的身份后,立刻热情地询问着维尔纳伯爵的近况。 继而又知晓洛萨打算遵从父命,加入王党。 他的态度也更加热情。 “我就知道,维尔纳那个老家伙,一定不会忍心让他的老友独自奋战的,瞧啊,他将自己最为勇猛善战的儿子送到了我的面前!” 高弗雷男爵开心极了:“我保证,国王陛下得知你的到来,也会很开心的。” 洛萨露出腼腆的笑容:“我也很荣幸能跟我父亲的袍泽一同为陛下效命。” 他能感受到高弗雷男爵的真诚,这令他不禁好奇维尔纳这个乡下伯爵,到底曾经在此,立下过怎样的丰功伟绩。 他们在傍晚时,终于穿过了戈壁滩,抵达了圣城耶路撒冷。 这座城市看起来跟西欧的城市,是截然不同的两种风格。 它有的地方显得极为逼仄,狭小,但那高耸于城市中间的巨大堡垒,又如洛萨生平仅见的雄伟要塞。憾綪箼 这里到处都是土胚房的建筑,圆顶,尖顶,法兰克和阿拉伯风格的建筑,不分彼此分布于城内。 最初的十字军在攻占耶路撒冷后,进行过一次惨绝人寰的大屠杀,阿拉伯人,犹太人...一切异教徒都被屠戮一空。 他们的财富被洗劫,遗留下来的建筑,包括拜火教的寺庙和祭坛,都被十字军占据,甚至直接拿来改成了圆顶的教堂。 往后,即使过了百余年,耶路撒冷依旧留有显著的阿拉伯特征。 来自各地的朝圣者们,操着不同的语言汇聚于此。 这里是三教圣地,几乎囊括了东西欧,再加上中亚,北非的所有信仰。 络绎不绝的商队和朝圣者,犹太人,波斯人,aks姆人,天竺人,突厥人…甚至还有来自遥远东方的宋人。 各种信仰,各种语言的谈话声,使洛萨感觉头大如牛。 街边,售卖香料,丝绸,蔬果的商贩,高声叫卖着,价格大多不菲,物资哪怕是从海边运到这儿,都会狠狠涨一波价。 赶着牛羊牲畜的农奴,低眉顺眼跟着主人前行。 穿着蓝色罩袍的的耶路撒冷骑士,白底红十字的圣殿骑士,黑底白十字的医院骑士,带领军士,在城内巡逻。 还有来自的黎波里,安条克,北日耳曼尼亚,昂格鲁萨克逊,阿拉贡,两西西里的骑士们… 他们的纹章五花八门。 三五成群,聚在一起交谈。 很显然,战争的脚步已经迫近。 眼前这繁华的,充满包容性的和平景象,马上就要一去不复返了。 高弗雷男爵指向远方的山丘上,那里隐约能看到一座圆顶建筑,顶端屹立着一根十字架:“那里就是耶稣被钉死的地方,我稍后会带你和贝里安去朝拜,但现在我们得先去王宫。” 洛萨点头道:“一切听您安排。” 一行人在城堡的外城止步。 “高弗雷大人,您来的正好,诸位大人正在议事,就差您了。” 守卫穿着跟高弗雷男爵类似,显而易见也是王家骑士团的成员。 这是一支隶属于王室的禁卫军,跟耶路撒冷骑士团相比,多了王家二字,性质便截然不同。 “我带两个人进去。” 高弗雷指了指身后的两人,随即便大步走进宫殿内。 般若微微皱起眉,她习惯了跟在洛萨身边,下意识想跟他一起进去,但脚刚迈出一步,便意识到此处不便。 洛萨回头向她报以微笑。 有般若的贡献天赋在,洛萨感觉自己出意外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王宫的墙壁上,到处都是浮雕。 镂空的窗户缝里,投射出明亮的光彩。 高弗雷带着两人在一条长桌前坐下,低声为两人介绍道:那个穿红色斗篷的,是埃德萨的乔治林,一个只剩头衔的伯爵,他现在的封地在阿卡附近。 那个留着满头蓬乱红发的高瘦男人,是雷纳德伯爵,他曾经是安条克公爵,只是他跟那位埃德萨伯爵的父亲一起被阿拉伯人抢走了领地。 所以他现在是“奥特雷约旦伯爵”,意思是“约旦河旁的伯爵”。 他是整个耶路撒冷最有权势的人之一,他勇敢善战,是曾经蒙吉萨战役,除陛下以外,最重要指挥官之一。” 高弗雷压低了声音:“此人亦是以安格妮斯太后为首的太后党的关键角色。一心想要撮合吕西尼昂的居伊迎娶西比拉公主。” “那个穿红色罩袍的,是沙蒂永的雷蒙德,的黎波里伯爵,泰比利亚斯王子,耶路撒冷的摄政王,曾经一手撮合了西比拉公主的第一场婚姻。” “他与诸多贵族组成了一个小联盟。 医院骑士团的莫林的罗杰,是其最有力的支持者。姑且称之为爵党。 圣殿骑士团的大团长杰拉德,曾经是坚定站在我们这边的。 但是你知道的,陛下的病情越来越恶化,杰拉德团长最近跟太后党的雷纳德走的很近。 尤其是雷纳德在对待异教徒方面更为激进,跟圣殿骑士团的作风一拍即合。” 洛萨皱起眉,高弗雷三言两语便将这殿堂内的三股势力分析了个透彻,这三方任意一方都没胜过对方的把握,只好无奈联合。 但这份联合显然是很不靠谱的。 高弗雷不假思索道:“伊贝林家族只忠诚于陛下。” “如果陛下驾崩呢?” 伊贝林男爵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沉重:“我不想跟你聊这个话题。” 洛萨微笑道:“但若不说清楚,我怎么跟你同进退?” “那就支持下一任国王。” “国王驾崩后,王位肯定要由西比拉公主跟前夫所生的儿子继承。” “西比拉公主是什么党?” “太后党。” “所以我们其实跟雷纳德伯爵是一条阵线上的?” “不,伊贝林家族从不提前做出决策。” 高弗雷语气微顿,脸上露出了一丝得意的笑容:“这是我的家族智慧。” 洛萨恍然。 的确如高弗雷所说的那样。 这不是做墙头草。 伊贝林家族如果只忠诚于国王,就不会遭受党争的倾轧,可以更好地保存实力。 再加上伊贝林家族在圣地堪称是根深蒂固。 势力不浅的伊贝林男爵,是任何一位新君都要拉拢的对象。 至于新君是谁? 任你们争去吧。 这时,大殿上,鲍德温国王的纹章官大步走来,高声喊道:“国王陛下仍在休息,此次议题由我暂代主持。” “今日的议题是,是否要打开耶路撒冷大金库,修缮耶路撒冷城墙!” 大殿内顿时乱成了一锅粥。 洛萨有些纳闷道:“现在国王陛下,连修个城墙都要跟臣下们商量了?” 高弗雷解释道:“大金库的钥匙,分别掌控在国王陛下和圣殿骑士团,医院骑士团的两位大团长的手中,只他自己,是无法动用的。” “而且这笔钱本不属于国王陛下。是英王亨利二世预存的,用来维系他下一次东征的军费。” 洛萨语塞。 “啊这...” 果然,议题一开始便遭到了坚决的反对。 “亨利二世到死都没履行支援圣战的义务,这笔钱我们用的理所应当!目的还是保护圣地这一崇高使命!” “没错,亨利二世虽然死了,但他的儿子,狮心王理查可没死,我们还指望他率领军队支援圣地,怎能挪用这笔钱?” 贵族们七嘴八舌吵嚷了起来。 爵党,太后党,王党只是粗略的划分,实际上他们除涉及根本利益时会共同进退,平时也会各抒己见。 比如现在,杰拉德表示同意加筑城墙,雷纳德伯爵却表示反对,应该用这笔钱来武装朝圣者,在野战复刻当初的蒙吉萨战役,击溃萨拉丁。 医院骑士团的团长罗杰则认为,应该保留这笔钱,用来敦促亨利二世的儿子,狮心王理查尽快动身前往圣地支援。 更有人异想天开地提出,要用这笔钱雇用霍桑的杀手,去刺杀萨拉丁。 “够了,现在举手表决!” 沙蒂永的雷蒙德拍了桌子,高声道:“同意修缮耶路撒冷的城墙,加固城防的举手,其他人都放下!” 第三十二章决断与宣誓效忠(合一) s:两章合一起了,就不分了。 唰唰唰。 场中约莫有四分之一的贵族举起了手。 立刻有人不屑道:“如果让萨拉丁带人杀到了耶路撒冷城下,加固城墙又有什么意义?迟早也是被破!” “没错,我们不能像一只缩头乌龟一样躲在城内,要跟异教徒们斗争到底!” 摄政王雷蒙德大声喊道:“肃静,肃静!” “下一个提案。” 此后,一轮轮提案轮过。 每一个提案的支持者都不少,而且每一个提案都没办法争取到半数以上人的认同。 于是贵族们又分成了一个个小派别,开始争论不休。 摄政王雷蒙德不胜其烦,这时,他看到了一直沉默不言的高弗雷,眼前一亮道:“高弗雷男爵,你有何见解?” 场中气氛顿时为之一滞。 争论声小了不少。 乔治林伯爵,雷纳德伯爵,杰拉德大团长,罗杰大团长这四位顶级权贵,皆看了过来。 诚然,高弗雷男爵向来存在感偏低,但若是谁忽略了这位在圣地权势不小的权贵,才是愚蠢透顶。 这也是王党仅存的一位核心人物。 高弗雷思索片刻,示意洛萨替他答话。 “我?” 洛萨有些疑惑。 高弗雷男爵压低了声音,在洛萨耳畔说道:“就是你,我得让这群老狗知晓,哈布斯堡又重新登上了耶路撒冷的政治舞台。” 洛萨略一思索,便反应过来,这是高弗雷男爵给他的崭露头角舞台。 拜托,咱俩才刚认识,有必要这么信任我吗? 万一我是个酒囊饭袋呢? 洛萨不再犹豫,站起身说道:“泰比利亚斯大人(对雷蒙德的尊称),就由我替高弗雷男爵表达看法吧。” “这是谁?” “维尔纳的盾徽?” “那个冷血的屠夫和刽子手又回到圣地了?” 周围,响起了一阵窃窃私语。 他们看向自己的目光并不友善,但跟他预想的不同,似乎根本没几个人对他区区一个无地骑士,是否有资格发言纠缠不清。 雷蒙德微微点了点头:“可以,但在这之前,请说出你的身份。” “我是阿尔高伯爵,维尔纳·冯·哈布斯堡的次子,洛萨·冯·哈布斯堡,我的父亲曾为保卫圣地而战,如今我也遵循父命,来到了圣地。” 雷蒙德微微颔首:“原来是维尔纳爵爷的儿子,我与你父亲也曾并肩作战,你有资格于此发言,请讲。” 洛萨微微颔首,不管场下人们对他身份的议论,自顾自道:“请佣兵团的提议暂且不必多说,诸位应该都清楚,那些佣兵们虽然自带武器装备,战斗力不错,但节操堪忧,打打顺风仗也就罢了,一旦陷入困境,恐怕会背信弃义。”憾凊箼 “请他们还不如像雷纳德伯爵所说的那样,拿这笔钱来武装朝圣者们,士气更高昂,也更便宜。” “至于保留这笔钱,等待狮心王理查召集军队——即使没有这笔钱,狮心王理查是个英明贤能的君主,他不会因这笔钱而加快或放缓自己备战的脚步,他会参加十字军,这是可以肯定的事,但绝不是一两个月,乃至半年之内所能抵达的。” “至于山中老人霍桑的刺客...请诸位宽恕我的直率,要请动这位在伊朗等地,拥有上百座城堡的刺客国王,得花多少钱才能填饱它?” “而且,跟这种卑劣的,依靠刺杀来起家的异教徒合作,实在是侮辱了我们十字军的名声。” “要知道,当初可是有不少十字军王公,都是因他而死。在这方面,我们不仅不能花钱请山中老人的刺客,还应该表态,支持萨珊和阿尤布对霍桑的刺客王国的围剿。” 霍桑本就刺杀过萨拉丁,只是失败了。 两者本就是不死不休的敌人,霍桑要是能刺杀成功,早就动手了,根本用不着花这冤枉钱。 洛萨这么说,只是照顾提出这个建议的蠢材的面子罢了。 摄政王雷蒙德微微颔首:“的确,目前来看,唯有加固城墙,与用这笔钱来武装朝圣者最为可靠。” 三项提案接连被否,这些大贵族们却并没有不服,反而很是认可。 这个时代的知识,是掌握于神学家手中的。 除教会学校以外,这时代的大部分贵族,其实都是文盲,见识短浅,固执己见,这也使得他们的口才实在不出众。 洛萨这样能条理清晰地表达自己观点的,已然是难能可贵了。 洛萨继续说道:“我们得承认,如今圣地面对的危险,是前所未有的。阿尤布王国的异教徒军队,数目是我们的很多倍。” “即使我们的骑士再怎样勇猛善战,面临从四面八方涌来的敌人,也要左支右拙。” 此话一出,顿时引来一阵不满。 有人高呼道:“放屁,天父的骑士无所畏惧,萨拉丁手下的大多是从田地里征兆来,满裤腿泥巴的农奴,或是奴隶组成的骑兵队。” “这样一群乌合之众,怎可能是我们的对手?” 说话者,是个很英俊的骑士,尽管气质有些粗俗,但在这时代,不粗俗的骑士反倒寥寥无几。 洛萨并没有生气,语气平静地问道:“阁下是何人?” “我是吕西尼昂的居伊。” “您是高卢人,对吧?” “没错,我的封邑在普瓦图的吕西尼昂。” “我知道那儿,您在耶路撒冷过的一定不太舒服,因为这里的气候跟普瓦图是截然不同的,那里湿润温暖,这里却是如此酷热难耐。” 洛萨露出笑脸:“不知道在这样的天气下,您披上甲冑,又能发挥出几成实力呢?您的尼萨安战马,也绝对跑不过阿拉伯马。” 居伊骑士微怔,没接话茬。 “我不否认天父骑士的英勇,因为我也是其中之一,但敌人要比我们强,这是毋庸置疑的。” “所以,无论是编练新军,还是加固城墙,都有其道理。” 雷纳德伯爵皱眉道:“都有道理?你这不相当于说了一堆废话吗?” ”雷纳德伯爵,诚如您所说,这只是一堆废话,因为这两条决策孰优孰劣,是极难决断出来的。” “但我很清楚一点,倘若继续扯皮,分散我们本就不多的力量,圣地被萨拉丁从我们手中夺走,已是可以预见的事了。” “所以请尽早做出决断吧,诸位大人。” “无论是加固城墙,还是训练新军,总要做出个决断。” “至于这个决断究竟是什么,其实并不重要,只要你们都认可就够了。” 洛萨沉声道。 言外之意,你们继续抢吧,继续争吧,继续扯皮吧。 等到耶路撒冷城破,你们还争个屁。 大殿内的众人面面相觑。 如果现实是一场游戏,那么他肯定能够听到系统,关于“声望增加”的提示音。 前世,东方人的灵魂总是告诫他,要谨小慎微,枪打出头鸟。 这是很朴素的生存智慧。 但在这个时代,就有些水土不服了。 … 最终,用这笔亨利二世的军资,采购军备,训练朝圣者士兵的决议被通过了。 十字军贵族们更倾向于进攻,而非防守。 这大概源于他们热衷于抢劫的本性,如果战争发生在自己门前,那还抢劫个屁。 从大殿出来,高弗雷拍了拍洛萨的肩膀,赞许道:“表现不错,洛萨。” 贝里安也是满脸钦佩。 这番话他也能想通,但若让他组织好语言,并在这么多贵族面前说出来,就是他所完全无法做到的事情了。 所以…这种眼神其实是社恐分子对社牛者的崇拜? “跟我来,我带你去觐见国王陛下。” 洛萨疑惑道:“贝里安呢?” “他虽是我的继承人,但我还没册封他为骑士,他没资格觐见陛下。” 洛萨对贝里安笑了笑,安慰道:“也是迟早的事情,那我先去了。” 穿过一条阴暗的甬道,洛萨在一座明亮宽敞的宫殿中,看到了那正伏案在桌前的年轻国王。 桌上有大量的金器,里面盛满了时令水果。 “上前来,骑士。” 洛萨被年轻国王包裹在头巾和面具下的面容吓了一跳,脸上却没做出任何冒犯的表情。 鲍德温四世上下打量着洛萨,眼神有些复杂,许久才道:“你穿着这件袍子,跟你父亲的确很像,我险些以为回到了三年前。” “你父亲最近身体可还好?” 这还是洛萨第一次听人说自己跟维尔纳伯爵长得像的,他觉得自己比维尔纳帅多了。 “他很健康。陛下,这里有我父亲给您的一封信。” 鲍德温将信放在桌上,没有拆开,只是深深看了洛萨一眼:“你父亲曾是我最信赖的伙伴与良师益友,他教会我统帅军队,指挥千军万马。” “他睿智聪明,计策百出,勇猛善战,无所畏惧。” “但我最羡慕的,还是他有一副健壮的,仿佛什么伤病都不会对他奏效的身体。” 鲍德温四世指了指旁边的座椅,笑着说道——或者说,听起来像是在笑着说。 “坐吧,洛萨骑士,桌上有一些水果,但请恕我不能与你分享,因为我身怀会传染之恶疾,一旦染上,巫师难救。” 说起他的病症,国王的语气很淡然。 “雷纳德从高卢带回来了十五名十字军骑士,他们向我宣誓效忠,但我并未接见他们。” 洛萨心中已有猜测,但仍是询问道:“为何?” “洛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而非泥塑木雕。我活不了太久了,这不是秘密,所以忠诚于我的人,确切来说,是只忠于我的人,已越来越少。” 洛萨默然。 对于这位少年英主,他是有好感的,听他这么说,他也不由感到一丝悲伤。 鲍德温四世似乎看穿了洛萨的想法,温和的笑了笑。 他的笑声有些沙哑,语速不急不缓地说道:“洛萨,我信任你的父亲,信任引荐你而来的高弗雷,所以我也愿意信任你,将你引以为肱骨。” “但你太弱小了,而且未立功勋,即便是我也难以为你争取一份勋爵。” “耶路撒冷的骑士太多了,我甚至没办法无理由地赐予你一座庄园的封邑。之前在大殿内,想必你也已经看到了,身为君王,我并非一言所决。” “陛下,我明白你的难处,请给我一项能够证明自己的任务。” 鲍德温四世微笑道:“我正有此意。” “既已来到圣地,你得知晓,虽说波斯的萨珊王朝,已与阿尤布王国联合,但他们之间绝非铁板一块。” 洛萨微微颔首:“这我已然知晓。” “萨珊王朝作为不下于东帝国的千年王朝,曾经的影响力要涉足阿尤布帝国如今掌控的许多领土。” “虽然衰落,但萨珊的那位万王之王,可不会甘心将拜火教大牧首的位置,转交给萨拉丁。” 鲍德温赞许道:“看来,你已提前做好了功课,我没看错你,你并非那群刚到圣地,满脑子跟异教徒厮杀的骑士。” “我要你做的事便是,带一支精锐骑兵,伪装成波斯人的模样,进入到两国交界处,烧杀抢掠。” “总之,动静闹得越大越好。” “你若立下功勋,将异教徒们进攻的步伐再拖慢几年,等到新一批的十字军到来,耶路撒冷城将坚不可摧。” “事实上,耶路撒冷已处于危若累卵的阶段,东帝国的主要对手是盘踞在小亚细亚,受萨珊支配的突厥人,不可能给予我们多少帮助。” “而阿尤布的萨拉丁,他仅在大马士革,就拥有一支十万人的大军,一旦他决定倾力来攻,除非高卢,大日耳曼尼亚,阿尔比恩皆组织一批庞大的十字军来援,单凭我们,不会有任何胜算。” “我明白了。” 洛萨点头道:“我会尽力完成此项任务,争取使阿尤布王国的东方边疆点燃战火——我想,萨珊的那位万王之王,也不会愿意看到萨拉丁成功收复圣地的。” 鲍德温四世点头道:“的确如此。” “此次任务之隐秘,不容任何人知晓,等到事情完成后,我会以你击败了一支异教徒军队的名义,来为你授勋。” 洛萨沉默了片刻,皱眉道:“陛下,耶路撒冷,有人跟异教徒勾结?” 鲍德温不置可否地笑了笑,随即有些艰难地双手撑住桌面,站起身来:“洛萨骑士,向我宣誓吧。” 洛萨应了声“是”,单膝跪地:“我,洛萨·冯·哈布斯堡,宣誓效忠我主,鲍德温四世陛下,矢志忠诚,不离左右。” 鲍德温铿的一声,抽出佩剑,搭在了洛萨的肩头:“我以耶路撒冷国王,耶路撒冷王家骑士团大团长,圣地守护者,所有十字军唯一的统帅,鲍德温四世之名宣布,接受你的效忠,愿天父庇佑你,洛萨骑士。” 做完这一切,鲍德温四世长舒了一口气,险些站立不稳,这已足能看出,他此时的状况究竟有多糟糕。 他坐在椅子上,许久才缓过劲来,带着些许歉意,温和说道: “洛萨,我本该在此时与你亲吻,并授予你一块封地,但受限于身上的恶疾与国内的局势,这两件事我皆无法办到。” “无碍,陛下。” “你初到耶路撒冷,需要一个落脚地,我把xc区的庄园赐予你,这里曾是你父亲的地产,他临走前归还给了王室,现在我重新把它赐予你。” “并赠予你一千枚苏勒德斯金币,你可以在此招收朝圣者,训练军士。” “此外,我知你身边人手有限,你可持我信物,自高弗雷男爵那里获取援助,以完成此项任务。高弗雷男爵,是我现在,少数几个可以完全信任的人之一。” 洛萨微笑道:“如您所愿,我所效忠的君上。” 第三十三章康斯坦茨庄园 洛萨从王宫里出来时,高弗雷男爵已经不在了。 侍者递给他一张纸条,上面写着高弗雷男爵在圣城的住所。 骤然从阴暗的宫廷,来到炎炎烈日下,洛萨下意识遮住了眼睛。 心中感慨,难怪大殿里,有不少十字军贵族都采用了阿拉伯人的打扮。 他感觉自己的确需要一件阿拉伯式的“库菲耶”宽松白袍,外加一条白色头巾。 耳畔,系统的提示音响起:你已激活并完成了里程碑——“我有一座小庄园”。 描述:庄园是领主地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领主获取收益的重要渠道。 万事开头难,你已经获得了第一座庄园,接下来的第二座,第三座还会远吗? 激活进阶里程碑:“地产大亨”,获得十座庄园地产,或工坊。(1/10) 你获得了一次抽卡机会。 洛萨嘴角微微翘起,果然,到了圣地后,抽卡机会就会变得多起来。 等候在外面许久的芙琳吉拉,率先凑上前来:“怎么了,笑得这么开心?” “没什么,就是在耶路撒冷城里获得了一座庄园地产,我们可以在那里落脚,不至于再住旅店了。” 芙琳吉拉脸上露出喜色,随即又板起脸,冷哼道:“区区一座小庄园,便能让你喜形于色了吗?” “我当初,可是住在鲜血王庭的王宫里,那里比耶路撒冷的王宫还要更加恢弘!” 芙琳吉拉努力想使自己表现得更矜持高贵一些,但洛萨根本不吃她那一套,满脸敷衍地把她推到一旁。 “是是是,我的公主殿下。” 般若淡淡地看着这一幕,脸上依旧没有露出任何情绪。 但洛萨还是满脸温和地对她笑了笑。 对于般若,他一直怀有特殊的感情,那是一起白手起家,聆听他心声的人,像是朋友,也像是亲人。 “诸位,我今天获得了国王陛下的召见,并且向他宣誓效忠,陛下赐予了我一座庄园作为住所。” “太好了,陛下竟然如此赏识大人!” “我听说,很多高卢来的骑士,想要觐见陛下都被拒之门外了!” 汉斯,莱恩,和莫德尔俱都是喜形于色。 领民们也感觉与有荣焉。 自从他们跟随洛萨,远渡重洋来到圣地后,命运就跟洛萨紧密相连了。 洛萨让他们生,他们就能生,洛萨让他们去死,他们就得死,从法律上来看,他们虽是自由民,但跟农奴也没区别。 “洛萨老爷,我们是不是就该有田种了?” 有人一脸忐忑说道。 如果能不打打杀杀,就再好不过了。 即使是奥地利边疆辖区这种地方,出的也不都是勇猛好斗的彪悍之士。 “恐怕不行。” 洛萨摇了摇头:“陛下赠予我的庄园,并非骑士的封邑,而是一座别墅式的地产,能住人,但没有土地,也没有农奴。” 这很显然还够不到“领地”的标准,没办法帮助他激活系统。 “原来是这样。” 那人一脸失落,这些人中,就他的性格稍微有些软弱,当日操刀子杀强盗时,手都在颤。 “你叫迪特尔是吧,我记得你的名字。” 迪特尔小声嘀咕道:“是特维尔啊大人。” 洛萨语气微塞,继续说道:“我知道你不喜欢战争,但你得知道,倘若未来我获取了封邑,分给了你土地,你又能否守住你的土地呢?” “还是说,你觉得异教徒们杀过来,把你的领主老爷我给杀了,你就能独善其身?” “我...” 特维尔愣了好一阵。 洛萨又看向其他人:“是像以前那样,面对强盗的屠刀,只敢瑟瑟发抖,还是用我赐予你们的长矛和盾牌,奋起反抗,全靠你们自己。” “特维尔你这个懦夫!” 有人破口大骂道。 以前曾经担任过骑士的贴身男仆,名叫安德里亚斯的,狠狠地给了他一脚:“特维尔,为老爷效命,是我们曾一同发下的誓言,你若敢违背,必要下火狱受刑!” 特维尔一脸委屈道:“我没,没想违背誓言...我只是问一问老爷,我更喜欢种地罢了。” 洛萨拍了拍他的肩膀,将他从地上拉起来:“喜欢种地没错,迟早我会获得封地的,到那时,你就给我好好研究如何提高粮食产量。” 他和颜悦色道:“现在,我们先回陛下赐予我的庄园,庄园的名字叫康斯坦茨,是我父亲取的名字,或许是因为我的叔叔曾任康斯坦茨大主教的缘故。” 回去路上,洛萨向莱恩和莫德尔吩咐道: “我们现在有了据点,已经可以编练新军,莱恩,莫德尔,此时就交给你们两个了,记住,要以我们的7个...不对,是6个男性领民为骨干。” “可以再考察一下特维尔,如果他实在做不好,就放弃他吧。” “选拔标准,只看才能。” 他不在乎朝圣者们的身体素质,因为根本没这个必要。 除了营养不良以外,能艰难跋涉到圣地的,无一不是身体底子强健的,就算比较瘦弱,能填饱肚子,好好养一段时间也能恢复。 他也不在乎忠诚,在不敢拿出某些超时代的思想,以征服军心的情况下,想要绝对忠诚根本是不可能的。 而这个时代的法律,已经足以保证这些由他一手打造的军队,具备标准线以上的忠诚了。 洛萨强调道:“目不识丁的人,最多做个小军官,要以日耳曼人为主,不然语言不通,更别提什么战斗力了。” 耶路撒冷什么都缺,就是不缺没工作的朝圣者。 可供他筛选的范围很大。 “必须要争先,因为王国也在打算武装朝圣者们保卫圣地。” “人数的话,以五十为界,每人都要着甲,无论是皮甲,札甲,鳞甲皆可。此外,他们每人都要装备一面蒙皮盾牌和一支安装精铁矛头的长枪。” 维尔纳伯爵拢共就武装了一百名军士,他也不打算好高骛远,五十个,满够。 “我和汉斯这段时间会受邀,前往高弗雷男爵的领地,这里会全权交给你们两个负责,一定要把这件事办漂亮些。” 两人立刻面露激动之色。 “我们一定不会辜负大人的信任。” 洛萨微微颔首,拧眉思索着自己是否有忽略的事物要交代给这两人的。 此番深入敌境,他只打算带系统出品的四个扈从。 之所以说是四个,是因为他新获得的这次抽卡机会还没来得及使用。 第三十四章翼骑兵的燕尾旗 康斯坦茨庄园,位于耶路撒冷西部城区。 这是个三层的别墅小楼,外面有一圈围墙,里面依附围墙,建有不少供仆人居住的房屋,以及马棚,铁匠铺等场所。 庄园里,还培植了许多绿色植物,撑起一片片荫凉。 一座小型喷泉,不断喷洒出清凉的地下水。 洛萨提着马鞭,指着庄园问道:“你们说这里能住的下多少人?” “挤一挤的话,一百人应该是没问题。” 住过“集体宿舍”的莱恩给出答案。 莫德尔补充道:“大人,这是在不算主楼的情况,那里只有您和您的家人,客人以及贴身女仆可以居住。” 洛萨点了点头:“我们进去吧,赶紧办完移交手续,也好休息。” 看守庄园的,是个老男仆,以及两名披着蓝色罩衫的耶路撒冷军士。 验证完鲍德温四世的印章后,老男仆替洛萨简单介绍了庄园的情况,便很干脆地带着两名军士离开了。 事情远比洛萨想象的顺利,他还以为,会发生什么类似于鸠占鹊巢的事。 “不得不说,这种东方式的庄园,要比欧陆上的,舒服太多了。” 洛萨,芙琳吉拉和般若走在庄园的楼梯上。 第一层是镂空的,原本应该是马棚,但这里的原主人想必是无法忍受自己住在臭气熏天的马棚上方的。 因此便将第一层空置了,重新修建了马棚。 走上木质楼梯,便来到第二层。 这里的房间极为宽阔,和外面的刺眼不同,这里要阴暗许多,但不比欧陆上庄园的潮湿,这里的阴暗,相较于外界的酷热,完全是褒义词。 “跟我来。” 洛萨回头说道。 芙琳吉拉疑惑道:“你要干嘛?” “或许要你们见证新同伴的诞生。” 洛萨打算立刻进行抽取。 打开系统,点选抽卡后。 氤氲的紫色光芒闪过。 又是五星? 洛萨心中惊喜交加! 但随即,就变成了疑惑。 您获得了史诗级道具,翼骑兵的燕尾旗。 道具? 怎么会是道具? 洛萨皱起眉,他不记得自己有设计这样的内容,要么是系统“变异”了,就像氪金系统,变得更加昂贵了。 要么就是自己死后,制作团队的成员又更新了新内容。 如果是前者还好说,听天由命吧。 如果是后者... 我劝你们善良,别跟个奸商似的天天变着花样想坑玩家的钱! 洛萨这样想着,浑然忘记了当初那个团队里,就自己是个天天想着法噶玩家韭菜,逼迫他们氪金的奸商。 其余成员,全是被自己用“画饼”招揽来的,为爱发电型成员。 “看来,不会有新成员了。” 洛萨取出燕尾旗,这是一面红白相间的旗帜,但他挥手过后,就变成了一面绘有立狮纹章的崭新旗帜。 严格意义上,洛萨其实不应该使用立狮纹章,这个纹章代表的是阿尔高伯爵领,而他可没有伯爵领的继承权。 但他现在没有领地,也没有设计自己纹章的必要。 燕尾旗大小不一,抽取出来的这面燕尾旗较小,正适合悬挂在骑枪上冲锋。 燕尾旗的属性缓缓浮现。 翼骑兵的燕尾旗:悬挂在骑枪上,可增加骑枪的穿透力,使其坚不可摧;作为旗帜,可增加名下所属骑兵队伍的冲锋速度百分之二十。 道具的作用很大。 如果洛萨是一位能征召成百上千骑兵的国王,这一面旗帜简直就是神器,使用得当,完全能逆转战局。 可惜洛萨不是。 他现在麾下,只有一个骑兵,也就是汉斯。 算上自己也才两个。 他目前还是更希望能获取扈从,人才实在是太难得了,哪怕是像汉斯这样的一星扈从。 毕竟,系统出品的扈从,不论亲密度高低,都能保证百分之百的忠诚度。 这一点实在难得。 他不是个擅长驭人之术的领导型角色,最擅长的本事就是画饼...但洛萨的画饼,是的确打算让手底下人在未来吃到的。 至于办不办得到,就看天意了。 ... 稍微休息了片刻,洛萨便带着般若,芙琳吉拉和汉斯前往了高弗雷男爵的庄园。 高弗雷男爵在此已等待多时。 带着一行人,和贝利安,凯文骑士等人,一同逛起了圣城。 他们先去了圣殿山,即摩利亚山。 位于耶路撒冷东南角。 这里被认为是最接近于天父之所在,圣殿中,还存放着约柜,内里还置有十戒石板中的两块。 随后,是西墙。 那是一堵由巨型条形岩石堆砌成的墙壁,被古帝国皇帝驱赶,被迫远走他乡的犹太人们在此相聚哭泣,故此又被称作是哭墙。 一路上,洛萨看到了很多虔诚的信徒,在满怀恭敬地祈祷。 信仰拜火教的阿拉伯人,犹太教的犹太人,信仰正教分支的使徒教会的亚美尼亚人,东帝国统治小亚和叙利亚时留下来的正教遗民。 这些异端异教徒们的狂热与虔诚,丝毫不比公教徒们差。 这个时代,是属于宗教的时代。 “有人说,耶路撒冷就是一座大坟墓。” 贝利安面露感慨:“这里埋葬过太多太多的人了,我简直无法想象,耶路撒冷城破后,将会迎来那群拜火教徒们怎样血腥的报复。” 高弗雷拍了拍他的肩膀,道:“那就努力保护这里,我会尽快授予你骑士的头衔。” 洛萨跟高弗雷交换了下眼神,不动声色地笑了笑。 随后,他们去了圣墓大教堂,当初耶稣便是沿着这条路,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一步步走上刑场的。 他们还去了橄榄山上的苦闷教堂,那里是东帝国修筑的正教教堂,是耶稣被捕前,祷告的地方。 洛萨是怀着一种神圣的情绪来祈祷的,他依旧不很虔诚。 但所有人都怀着极度虔诚的情绪,来瞻仰这一座座古建筑,他们甚至不敢高声说话,唯恐冒犯了距此很近的神灵。 这种情绪感染了他。 而这满城虔信者也使他更深刻地认识到信仰的力量。 如果能引导得当,这股力量无疑是极为恐怖的。 “高弗雷大人,有件事需要你的帮助。” “有关陛下交给你的任务的?” 高弗雷男爵反问道。 第三十五章援助与计划 洛萨直言不讳道:“陛下有个任务交给我,但我手底下可用的力量太少了,我需要你的帮助,高弗雷大人。” 他将鲍德温四世交代给他的事,同高弗雷男爵详细说了一遍, “我麾下有一百骑兵,十二名骑士,你想要借多少人?” 高弗雷男爵面色严肃道。 这么多骑兵? 洛萨被高弗雷男爵掌握的力量吓了一跳,能维持这样一大笔常备武装,即使是帝国伯爵也没几个能媲美的。 帝国伯爵指的是大日耳曼尼亚,由皇帝直属的伯爵,而非一些大公麾下分封的伯爵。 维尔纳就是其一。 洛萨思索片刻,答道:“最少二十人,骑士的话...我需要一个懂得随机应变,熟悉圣地地形和势力分布的人。” 高弗雷好整以暇地问道:“你打算怎么做?” “如果是烧几个村庄?劫掠,屠杀几百个异教徒平民的话,我借给你十个骑兵就够了,他们的战技都很娴熟。” 洛萨皱起眉:“烧村庄?” “我从没那么打算过。” 战争虽然总归会殃及平民,但他绝不会亲手对那些手无寸铁的人进行屠杀。 他过不去自己内心里的那道坎儿。 “公正,怜悯,惩恶扬善,不对弱者出剑,这是骑士的信条。” 高弗雷语重心长地说道:“但教宗陛下说过,杀死异教徒不算杀人。洛萨,你必须明白,迂腐之人,不管是在圣地还是其他地方,都是无法成就伟业的。” 洛萨沉默了片刻,摇头道: “大人,您说的或许是对的。但人不可不问一己良知,我无法欺骗自己,告诉我这么做是对的。” 高弗雷许久没说话。 洛萨抬起头,在他的脸上,洛萨看到了欣慰,赞赏以及怀念。 他长叹了一口气:“洛萨,其实你根本不像你的父亲,这是我的肺腑之言。” “除了智慧和勇气以外,无论是样貌还是性格都不像,你比你父亲英俊多了。” 高弗雷拍了拍洛萨的肩膀,两人相视而笑。 “你的父亲是个虔诚的信徒,他懂得权谋,却不像你一样怀着仁善之心。” “他被称作是刽子手,冷血的屠夫,从不怜悯自己的敌人,也对那些跟异教徒勾结的十字军贵族,毫不留情。十字军贵族们害怕他,异教徒们憎恨且畏惧他。”ganqing五.com 高弗雷见洛萨神情有异,笑道:“不过你放心,爵党和太后党也有很多人都敬佩维尔纳的公正耿直,没人会因此而针对你。” 洛萨笑了笑。 他其实并不害怕受到针对,不遭人嫉是庸才,他既然得了维尔纳老爹的余荫,父债子偿也没什么。 不过没有自然是再好不过了。 高弗雷脸上的笑容逐渐敛去,露出了一丝惭愧:“维尔纳之所以离开圣地,其实是对我和陛下有看法的。因为我们在很多时候,没有选择支持他。” “他认为我们背叛了我们的事业,向异教徒们苟求和平,而没有战斗到底。” 高弗雷男爵的脸上流露出了一丝苦涩。 “不过现在来看,他应该也已经想通了,不然也不会把你派到我们身边。” 高弗雷的脸上重新露出微笑:“我手下有一队库尔德骑兵,他们曾经为赞吉王朝效力,赞吉王朝被萨拉丁覆灭后,他们发誓要为主君复仇,即使是为异教徒服务。” 高弗雷盯着洛萨的眼睛,这算是他最大的隐秘之一了。 尽管在圣地,十字军贵族们或多或少,都跟异教徒有所勾结,就连国王鲍德温四世,也曾跟萨拉丁有书信来往。 但这是绝对无法摆上台面的。 洛萨很干脆地说道:“那就再好不过了,就带这队库尔德骑兵!但问题是,萨拉丁肯定会将此事推到赞吉王朝余孽的头上。” 赞吉王朝,曾是阿尤布王国的宗主国,于前些年,被萨拉丁推翻并占据了所有领土,相当于前朝余孽。 他们的势力本就主要集中于阿勒颇,安条克等地。 曾经的安条克大公雷纳德伯爵和埃德萨伯爵乔治林三世,便是被赞吉王朝的军队所败,自此丢失了领地。 而萨拉丁本身就是库尔德人,这支库尔德骑兵队隶属于他,也说得过去。 高弗雷轻笑道:“呵,事情真相如何,往往并不重要。” 洛萨也反应了过来,点头道:“萨珊王欠缺一个出兵的理由,而我们只要给他一个理由就够了。” 萨拉丁收复耶路撒冷,他将成为整个拜火教世界的救世主。 他的声望将立刻压倒萨珊王朝的那位万王之王。 而萨珊王明面上,还绝不能扯萨拉丁的后腿,不然根本没办法向盼望着能光复圣地的拜火教信徒们交代。 高弗雷微笑着补充道:“即使有不合理的地方,萨珊王也会替我们掩饰好的。” 他看着洛萨鬓发间的汗珠,笑道:“你该换一身丝绸长袍的,更凉快,也更符合贵族的身份。” “放心,在这儿,丝绸还没那么贵,经由那些悭吝的商人之手,才一下子翻了好几倍。如果你买不起的话,我可以送你一件。” 洛萨连忙道:“那我就不客气了。” 高弗雷微怔,有些无奈道:“我只是跟你客气一下。” 洛萨满脸苦涩:“确实没钱了,陛下赏赐我了一千枚苏勒德斯,但我决定用这笔钱来武装五十名披甲军士。” “粮秣,军备,士兵的薪资,训练的场地,这笔钱我恨不得一枚金币掰成两半用。” “五十名披甲军士?” 高弗雷愣住了。 “洛萨,在圣地,你用这笔钱组织十名骑兵,都要比五十名披甲步兵更管用。” 洛萨有些无奈道:“身为骑士,我无法招揽流浪骑士和他们的侍从,只能雇佣一些骑马军士,他们的战斗力与骑士相去甚远,而且太过昂贵了。” 当初跟马扎尔骑兵一战,骑士跟普通游牧民的战斗力的差距,可见一斑。 洛萨当然知道这个时代,骑兵才是王者,确切来说,一直到大方阵崛起前,骑兵都是当之无愧的王者。 亚历山大的方阵,伙伴骑兵才是一锤定音。 帝国的军团,也需雇佣蛮族和努比亚的辅助骑兵。 他还手握翼骑兵的鸢尾旗这件骑兵神器。 但知道归知道,他玩不起。 “的确。” 高弗雷被说服了,点头道:“你有你自己的考量就好,我的经验未必就符合你的实际情况。” “今晚在城内休息一晚,明天我们即刻出发,返回伊贝林,你得在那儿,跟那支库尔德骑兵队汇合。” 第三十六章西比拉公主 告别高弗雷男爵。 天色已晚。 四人准备回返庄园。 天空中,繁星点点,深蓝色的天像是距离地面很近,星辰也仿佛触手可及。 难怪人们会说这里是最接近神的地方。 即使在傍晚,圣地的温度依旧很高,白天汲取了大量热量的地表,如同一个饼铛,烘烤着人们的脚底。 “般若,那些是你的族人吗?” 芙琳吉拉指着路旁,一支束发高冠,黑发黑眸的商队。 般若压根儿没搭理她的意思。 她是鬼族,在人间怎可能有族人? 洛萨对芙琳吉拉解释道:“是宋人,东方那座大帝国的商人——相当于你们那个世界的炎夏帝国。” 他仔细观察着这支商队。 他们有膀大腰圆,身着札甲和皮甲的护卫,穿着短打劲装的奴仆,簇拥着几个穿着红色丝绸华服的男人。 他们眉头紧锁,不知在谈论什么。 洛萨侧耳仔细倾听了一阵,发现周围环境嘈杂,再加上这伙宋人口音很重,他实在难以分辨他们究竟在说什么。 宋人的官话应该是开封话,但与后世的开封话也已大相径庭,若是细致去听,应该还能勉强分辨。 但离远了听,就真是鸡同鸭讲了。 “算了,我们走吧。” 洛萨轻夹马腹,一行人和宋人商队擦肩而过。 现在,跟宋人接触并不能给他带来多大的好处。 或许他能凭借着对宋帝国历史的了解,外加语言优势,能更容易博取对方的信任。 但至多也就能获取一条购买到稍微便宜些的丝绸的渠道,他们无法带给洛萨更多的利益。 譬如造纸术,早已传入。 印刷术,他自己就会。 指南针,他知道原理,而且现在他也没开辟新大陆的需求。 至于火药...且不提这个时代的火药威力如何,这帮商人也肯定不会懂火药的配方。 洛萨起码还知道一硝二磺三木炭,虽然知道这些也没多大用,因为这是分子系数比,而不是重量比。 他不属于这个时代,外邦人的面孔,也注定他没办法返回宋国,做一根赵氏江山的擎天玉柱。 就是不知,那历史上如上帝之鞭般的鞑靼铁骑,是否依旧会如约而至。 正出神,前方,一队骑兵纵马驰骋而过。 队伍最前方的侍从,打着红底的耶路撒冷十字纹章,手持卵形盾,高声呵斥路人避让。 他们簇拥着一名骑着白马,头戴阿拉伯式头巾,用黑纱遮面的贵妇,向前方奔去。 “是西比拉公主!” 道路上,卓有见识的人纷纷认出了这一徽记,西比拉公主不仅仅只是公主,同时也是具备封地的女爵。 来时经过的贾法港,便是她的领地之一。 这就是鲍德温四世的姐姐? 洛萨刚冒出这个念头。 这时,她脸颊上的面纱突然随风飘落,洛萨下意识伸手接在手中。 惊鸿一瞥间,他看到了西比拉公主姣好的眉眼五官。 她却未作停留,继续纵马驰骋而去,只留一阵香风。 “啧,手法真刻意。” 芙琳吉拉轻哼了声:“洛萨,她似乎对你有意思,你今天在宫殿里见过这位公主?”憾綪箼 “见过,但我没太在意。” 洛萨将手中的面纱递给了一旁的汉斯:“替那位女士好好保管,下次见面时替我还给她。” “感觉怎么样?” 芙琳吉拉脸上笑意盎然,但洛萨很清楚,她的眼神中已经透露出强烈的不满了。 按照她的性子,现在恐怕已经想着怎么把西比拉公主给吸成一具干尸了吧? 般若的眼眸依旧平淡如水,只是轻轻瞥了他一眼,就继续目不斜视,乘着坐骑向前方行去。 洛萨摇了摇头:“与你和般若相去甚远,实在不怎么样,而且还是个生过一个孩子的寡妇,我不可能对她有想法。” 其实还是很美的。 只是他跟芙琳吉拉和般若朝夕相处,眼光被拔高了太多。 除非是东帝国的女皇,拉盖娅那样,既漂亮,又能陪嫁一座帝国的寡妇,否则他是不可能吃这口软饭的。 而且,这位公主之所以抢手,是因为她和前夫生了一个儿子,是鲍德温四世死后的第一顺位继承人。 但万一鲍德温四世没死呢? 洛萨很确信,倘若自己真抽取到一个五六星的医疗扈从,真治愈麻风病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其实,他现在也有办法。 就是让芙琳吉拉给他一个初拥。 只是芙琳吉拉不可能愿意的,这个爱干净的小姑娘,得被pua到什么地步,才会愿意纡尊降贵,去吸一位麻风病人的血,再将自己珍贵的精血注入。 洛萨也不会提出这种要求。 哪怕鲍德温四世以后再怎样器重他,他也不可能做出这种决定。 似乎对洛萨的反应很满意,亲密度增加的提示音再度响起,只是大概真像洛萨推测的那样,还差一道门槛,亲密度仍处于冷淡范畴。 洛萨走到队伍前面,回头看了一眼般若。 两人对视许久。 般若才语气淡淡地问询道:“怎么了?” 洛萨嘴角微微翘起,没有说话——如果不是系统提示亲密度增加的声音,我还真以为你完全不在意呢。 洛萨迟疑了下,还是询问道:“般若,你觉得呢?西比拉公主真的对我有意思?” 般若摇了摇头:“我看不透人心,芙琳或许能做到。” 芙琳吉拉阴阳怪气道:“傻大个儿还是有眼光的,我的确能感受到,这种发情的贱货的气味,我再熟悉不过了。” 洛萨露出忧心忡忡的表情:“这位公主可是耶路撒冷如今局势混乱的中心人物,能不招惹是最好的。” 西比拉公主只能在王党,爵党以及太后党挑选自己的夫婿。 原本西比拉应该选择太后党推出的吕西尼昂的居伊作为夫婿,毕竟西比拉也是太后党的成员。 而且吕西尼昂的居伊,虽然不过是个没有继承权的高卢骑士,但却是耶路撒冷首席军政大臣阿马尔里克的弟弟。 洛萨实在想不明白西比拉为何要招惹自己? 即便是想要拉拢王党,也该去找贝利安啊。 似乎看穿了洛萨的心声,芙琳吉拉微笑着说道:“可爱情来了,什么都挡不住,你最好小心一点。” “我会的。” 洛萨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 王党势衰,即使有伊贝林家族支持,他想要迎娶西比拉,坐上摄政王的位置也必定要面临重重困难。 更别提他压根儿就不想娶西比拉。 “贝利安是个不错的选择,汉斯,劳烦你再跑一趟,把这条面纱给贝利安爵爷,就说托他转交给西比拉殿下。” 汉斯面露无奈之色。 他看了眼两位传说和史诗级的大佬,暗叹了句:“老爷你带着我,果然就是想让我替你干粗活和跑腿的吧?” 今晚,洛萨罕见大方了一次,请全体领民吃了一顿好的。 在漫长的海上旅途中,许多领民间都已暗生情愫,酒精上头,便随着节拍,跳起舞来。 特维尔有些消沉。 领民共计七男六女,就他恰巧是多出来的那一个,没人喜欢他。 ... 篝火映照出一张张欢快的面容。 洛萨坐在篝火旁,面露微笑地看着这一幕。 心中却有些怅然。 这一张张鲜活的笑脸,是否在下一场战斗中,就会变成一具具倒在血泊中,连相貌都辨别不出来的尸体了? 他起身,不再观看。 慈不掌兵,他有时候觉得,自己根本就不适合作为一名统帅。 他拍了拍特维尔的肩膀:“好好训练,女人迟早会有的,到时候,我替你们主持婚礼。” “老爷...我。” 一整天被同村的兄弟冷嘲热讽,心爱的姑娘对自己的懦弱不屑一顾,使他早就积压了太多的苦闷。 此时被洛萨一安慰,顿时落下泪来。 “别哭,像个什么样子。” 洛萨语气严肃了些,沉声道:“坚持你想走的路,不管是种田,还是当兵打仗,选择了,就不要后悔。” 特维尔努力抽了下鼻涕,带着哭腔道:“老爷,我想好了,以后一定要拿起武器,捍卫您的荣耀与尊严,我不会再给您丢脸了。” “我相信你。” 洛萨站起身,向小楼上走去。 芙琳吉拉坐在黑暗中的树梢上,默默地看着这一幕,神情莫名。 般若依旧站在窗户边,不知在眺望着何方,只是偶尔眼光扫来,总会在洛萨的身上停留一下。 第三十七章出发 第二天清早,洛萨便骑着侍从们精心照料过的战马,带着般若,芙琳吉拉和汉斯,来到了城门口与伊贝林一行汇合。 天色尚早。 迷蒙的晨辉下,耶路撒冷的灯塔冒着稀薄的青烟。 一望无际的昏黄戈壁上,一行骑队像是蜿蜒的行军蚁,低矮的灌木点缀其间。 让人感慨天地竟是如此辽阔。 凯文骑士一边剥着石榴,一边跟汉斯攀谈着:“侍从…恕我直言,你可不太像个侍从。你的纹章跟那伙日耳曼人组建的骑士团很像。” 条顿骑士团是仿照医院骑士团建立的,早期也是个旨在为朝圣者和十字军提供医疗援助的组织。 此后逐渐转变为军事修会。 由于成立时间较晚,条顿骑士团在耶路撒冷的势力远远无法同圣殿骑士团相比,势力集中于封地阿卡等耶路撒冷北部领地。 目前,条顿骑士团是医院骑士团的亲密盟友,两者一同对抗强势激进的圣殿骑士团。 “的确很像,但这只是巧合,我并非条顿骑士团的成员。” 汉斯礼貌微笑道:“凯文骑士,你是阿尔比恩人吗?” “没错,我曾是安茹和阿尔比恩的王,亨利二世的贴身骑士,于五年前只身一人来到圣地,那个时候我还很年轻。” 凯文微笑道:“日耳曼有许多叫汉斯的人,这个名字实在太普通了。” 汉斯不卑不亢地答道:“凯文在阿尔比恩也是一个很普通的名字。” “没错,所以我给我起了一个帝国名字,叫乌瑞纳斯,你觉得怎么样?” “听起来还不错。” “汉斯,能跟我讲讲你的主君吗?我听一些朝圣者们说,他曾在一场骑士竞技大赛上,一对一杀死了一只狼人骑士。” “这是真的。” 汉斯的脸上露出了无限的崇敬:“虽然大人总让我跑腿,干一些粗活,但大人是个勇敢兼具谋略的伟大骑士。” ... 洛萨和高弗雷男爵走在队伍的最前方,高弗雷不露痕迹地打量着跟在洛萨身边的两位女士,眉头微皱。 “洛萨,你还没有结婚对吧?” 洛萨点头道:“还没。” “已故国王的妻子,科穆宁家族的公主,玛利亚·科穆宁托我说亲,她有意将伊莎贝拉公主许配给你。” 科穆宁家族是东帝国的皇室,玛利亚·科穆宁,是女皇拉盖娅已故的丈夫阿莱克修斯二世皇帝妹妹。 也是上一任耶路撒冷国王,阿马尔克的遗孀。 虽然都是太后。 但玛利亚·科穆宁不是鲍德温四世及西比拉公主的生母,且是信仰正教的希腊人,在耶路撒冷的地位远不如安格尼斯太后显赫。 洛萨摇头拒绝道:“感谢您的好意,大人。但我并没有迎娶王室公主的打算。” “我希望你能再考虑考虑。” 高弗雷也没有再多提此事。 左右不过是个意向,即使洛萨愿意,这件事也未必能成。 得看洛萨此行任务完成的到底怎样,鲍德温四世又会赐予他怎样的封爵。 “我明白。” 气氛沉重了少许。 贝利安并不在返程的队伍里,他被高弗雷安排去往伊贝林家族在拉姆拉的封地,锻炼处理政务。 高弗雷看着洛萨,几次话到嘴边,又欲言又止。 洛萨无奈道:“您到底有什么疑惑,大可直言不讳。” 高弗雷叹了一口气:“洛萨,年轻人风流一些无所谓,但你此行可谓危险重重,还要带着两个贴身女仆吗?” “高弗雷大人,您误会了。” 洛萨犹豫了下,还是直言道:“她们两个并非我的女仆,而是我的两位女巫顾问。” “女巫?” 高弗雷的神情变换。 惊愕。 恐惧。 羡慕。 敬畏。 憎恶。憾凊箼 一时间有些精彩。 对绝大多数人而言,这个世界的超凡存在,都不过是小说中杜撰出来的。 但对高弗雷这样的显贵而言,跟这种存在打交道并非一次两次的事。 鲍德温四世也曾寻求女巫的治疗。 如果不是耶路撒冷这种地方,神学氛围太过浓厚,延请一位女巫顾问,很容易动摇王室的口碑。 即使是耶路撒冷的国王,也肯定不会拒绝一位女巫的投效。 她们不仅掌握着超凡脱俗的力量,还有丰富的学识。 农业,铸铁,哲学,历史,语言,考古... 哪怕没有超凡力量,她们也是最佳的顾问和助手。 “抱歉,是我误会了。” 高弗雷男爵回过头,向两位女士点头致歉。 洛萨摇头道:“大人,没人能想象得到两位女巫会为一个平平无奇的骑士效劳,这不是您的错。” “呵,你可不是平平无奇。自从昨天之后,你在耶路撒冷也算是个知名人物了,有不少贵妇和单身的贵族小姐都对你有兴趣呢。” 高弗雷笑道:“不然,玛利亚太后也不会提出把伊莎贝拉公主嫁给你的想法,你丝毫不比太后党选择的那位吕西尼昂的居伊差。” 洛萨沉默了下。 他似乎有些低估自己的魅力了。 这么一看,自己还真是个香饽饽,不仅相貌英俊,更胜于吕西尼昂的居伊。 而且还谈吐优雅,拥有着出众的学识和口才。 还有冠军骑士的头衔,曾于奥地利边疆辖区的骑士竞技大赛,当众斩杀一只伪装成骑士,声名赫赫的狼人。 此外,他还深受鲍德温四世的赏识,被委以秘密重任,若无意外,平步青云,指日可待。 高弗雷微笑道:“你不喜欢王室公主的话,我可以为你张罗一场合乎你身份的贵族联姻,丰厚的嫁妆会使你更容易在耶路撒冷崭露头角。” “不必了,高弗雷大人,得到女巫的青睐并非毫无代价,这意味着我可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都要奉行独身主义了。” 高弗雷恍然,但仍是笑道:“这很值得。” “如果独身就能获得女巫青睐,我想杰拉德和罗杰麾下的骑士们,一定会欣喜若狂。” ... 一行人在伊贝林和高弗雷男爵麾下的库尔德骑兵们汇合。 十字军领主麾下,有异教徒骑兵效忠并非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但这伙库尔德骑兵的数目实在有些多。 足足四十名穿着深色札甲或鳞甲的重装骑兵,全副武装起来,在一座村庄集结。 “圣火永燃,大人。” 为首的骑兵纵马向洛萨走来,单手捂住自己的右侧肩膀,微微垂首。 “我是亚伯拉罕·阿卜杜拉,我们可以用高卢语来交谈。” 高卢语是西欧广泛使用的宫廷语言,洛萨只会高卢语和日耳曼语,他的哥哥奥托更聪明些,还娴熟掌握着拉丁语。 “圣火永燃。” 洛萨学着他的模样,同样捂住肩膀,垂首道:“伊贝林的高弗雷男爵应该已经把任务的内容交代给你们了吧?” “是的。” 阿卜杜拉挥了挥手,立刻有两名骑兵奔来,将手中叠放整齐的全套拜火教式的盔甲递给了洛萨。 洛萨和汉斯纷纷卸下头盔和罩衫,换上新甲,包紧头巾和长袍,将马匹上的所有属于西方的装饰物尽数摘掉,收起。 “圣火永燃。” 洛萨重新做了一次用手捂肩的动作,用对方的语言复述道。 库尔德骑兵的首领,阿卜杜拉忍不住笑道:“您的手放的有些高了,应该像我这样,而且您应该注意用右手而不是左手。” “左手在我们的习俗中,是用来擦拭粪便等物的不洁之处,用这只手行礼,是傲慢无礼的行为,很容易激怒对方。” 洛萨又重新做了一遍动作:“感谢你的教导。” “这段时间,我想同你学习阿语。” 阿卜杜拉摇了摇头:“抱歉,但库尔德语,波斯语,阿拉伯语,突厥语言各不相同,我只会库尔德语和高卢语。” “那就库尔德语。” 库尔德人同样是西亚人数颇为广泛的民族,仅次于波斯人,阿拉伯人和突厥人。 “收拾好行囊,我们即刻乘船出发!” 洛萨下令道。 第三十八章骑兵,冲锋 昨晚写一半睡着了,这章算昨天的。 ... 一星期后。 浩瀚沙海,一队骑兵正缓缓前行着。 几天下来,从外表上看,洛萨的皮肤黑了一圈。 如果戴上头巾和面罩,跟土生土长的阿拉伯人或是库尔德人,几乎没有任何差别。 这段时间,他们遇到过不少危险,最惊险的一次,是撞上了萨拉丁的心腹重臣,萨伏丁和他的骑兵队。 幸好阿卜杜拉成功蒙混了过去。 洛萨取出水囊,轻抿了一小口,对着身旁的库尔德人首领询问道:“我们现在到哪儿了,进入到萨珊的国境了吗?” 阿卜杜拉有些疑惑于眼前的这位异族年轻人,竟如此耐得住沙漠的干旱与酷热:“哪有什么国境?在此处,效忠于萨拉丁和萨珊王的领主和酋邦,像是狗嘴里的牙,错综交错,亦或是戈壁上的草,随风而倒。” “我明白了。” 翻译过来就是“犬牙呲互”和“墙头草”。 “所以,我们如果选定一些坚定倒向萨珊王,甚至是公然反对,抵抗萨拉丁的领主下手,效果会最好?” 洛萨盘算着说道。 演戏演全套,他可不敢保证萨珊王会按照他的剧本来。 “没错,我知道距这里不远处的一座绿洲,那里是考克卜的领地,他曾是效忠于努尔丁王的的封臣,萨拉丁篡位后,他便投靠了萨珊王,在此多次公然向萨拉丁挑衅。” 洛萨有些疑惑:“听起来他们难道不应该跟你们是一个阵营的吗?” 阿卜杜拉的脸上涌现出了一丝戾气:“当初萨拉丁率军进入叙利亚,我们向他求援,他连半个士兵都不曾派。” “此等奸佞,也敢打着先王的旗号,向萨拉丁挑衅,这是对我们的侮辱!” 洛萨点头道:“那就选他们了。” “这位考克卜,住在你说的那片绿洲吗?” 阿卜杜拉点头道:“当然,那里是他的大本营,所有臣属于他的酋邦和部族,都需按时到此上供,进献牛羊。” “防御如何?” “有一座木堡,其内守军虽然不多,但在这片绿洲周围的小绿洲内,分散驻扎着很多支骑兵队,一旦木堡内守军求援,四周的军队就会驰援。” 洛萨若有所思。 绿洲所能承载的人口数量有限,超过限制,就会使绿洲极速萎缩。 这使得考克特的木堡中,守军必定不会太多。 “看来我们得速战速决,如果考克特的防备严密,我们也不能再次耗费太多时间,得尽快转变目标。” 洛萨和阿卜杜拉商议着计策,催促队伍加快了速度。 不多时,就有斥候纵马疾驰而来。 他高声道:“前面有一支约莫一百人的队伍,是考克卜麾下的贝都因人,他们运载着向考克特进贡的贡物,看上去并无防备。” 洛萨眼前一亮:“机会来了,我们得先解决掉这伙贝都因人!” 阿卜杜拉点头道:“我懂的。” 随即扯起嗓门,大喊道:“所有人,准备作战。” 一名库尔德骑兵走来,递给洛萨一袋战马饲料,里面除牧草以外,还掺了煮熟的豆子,马铃薯,小麦麸。 洛萨一边给坐骑补充营养,一边和这名骑兵攀谈道:“哈登,你是第一次参加战斗吧,会紧张吗?” 哈登温和地笑了笑:“大人,我今天已经吃过饭了。” 洛萨:“...” 哈登是库尔德骑兵队伍里,最年轻的一个,今年才十六岁。 “我以为我已经会说了库尔德语了。” 洛萨有些无奈,他摸了摸哈登的脑袋。 将饲料交给了汉斯。 自己则手握马鞭,快步爬上了前方的一座小丘陵上。 远远的,已经能看到一支长长的队伍,正缓缓向这边行进。 单峰驼,战马,驮畜,牲口。 这是一支规模不小的游牧民队伍。 戴着链甲头盔,内里还垫有紫色丝绸的首领,走在队伍最前方的位置。 他们看起来的确没什么防备的样子,连斥候都没洒出来,似乎根本没料到会在考克特麾下的核心地带遭受到袭击。 洛萨回过头来,等待骑兵们给坐骑补充好精细饲料,随即翻身上马。 下令道:“准备动手吧。” 洛萨用围巾遮住口鼻,链甲面罩垂落,覆在面巾上。 他将翼骑兵的燕尾旗拿在手中,轻轻一抖,便换成了印有三朵熊熊燃烧的火焰,拱卫着一只萨拉丁雄鹰的旗帜。 “时刻铭记我们的身份,萨拉丁麾下忠诚的武士,我是你们的首领——萨伏丁。” 他擎起手中,挂了燕尾旗的骑枪,对身后的库尔德骑兵们说道:“杀死一切敢于拿起武器反抗的敌人!” “是。” 骑兵们立刻动了起来。 他们也和欧陆骑兵们的作战方式极为相似,同样是使用骑枪冲锋,但近身后,会改用弯刀近战。 阿卜杜拉和汉斯紧紧跟在洛萨的身边。 般若和芙琳吉拉则靠的比较远,这场战斗中,洛萨命令般若优先保护芙琳吉拉这个法系职业。 自己有共享天赋在身,不必担忧短时间内陷入危险境地,完全可以撑到援助赶来。 不知为何,库尔德骑兵们只觉今天的冲锋,竟是如有神助般轻快。 胯下的坐骑飞奔着,速度比往常快了不知一星半点。 ... 发现遭到袭击,这伙贝都因人是极为慌乱的。 最前方,穿着宽敞白袍的骑兵们,纷纷向队伍前方奔去,试图抵挡这来势汹汹的敌人,好为步兵们做好防御准备争取时间。 贝都因人的首领分别用阿语和库语大喊道:“我们是考克特大人麾下,你们是什么人?是不是误会?” 阿卜杜拉高声喊道:“我们找的就是考克特,胆敢侮辱吾王萨拉丁,我的主人萨伏丁,会将考克特的首级丢给荒漠中的秃鹫啃食。” 高大的阿拉伯马踏起漫漫黄土。 洛萨感觉耳畔的风在呼啸,心跳一点点加速,但他的心情却早已不像以前冲锋时那样紧张。 他已经足够老练。 嗤啦—— 骑枪洞穿了前方一名骑兵的脖颈。 这是位装备精良的骑兵,但他的鳞甲护颈丝毫没能阻止锋利的枪尖,撕裂他的喉咙。 洛萨用盾牌格挡住眼前一位手持连枷的贝都因骑兵的攻击,只觉握盾的手一阵痛麻。 电光火石间,他清晰地看到了对方狰狞的面孔。 随即,他们便错身而过。 宛如走马观花。 洛萨的眼前还残留着上一个敌人的面孔,骑枪已然刺入下一名敌人手中的盾牌,将他整个人撞飞了出去。 洛萨的身形也被剧烈的冲击力带的险些坠马,被身旁的汉斯眼疾手快扶了一把。 他重新坐稳,这才发现,刚刚解决的,竟是这支贝都因人的首领。 四十余骑硬生生凿穿了敌阵。 这支贝都因人的骑兵队伍立刻便土崩瓦解,残余的几人,四散而逃,根本不敢再来抵抗这支宛如从地狱走来的魔鬼骑兵。 洛萨来到队尾,看着一片混乱的车队,高举手中的旗帜,用库尔德语说道:“收拢队伍,禁止追击!” “阿卜杜拉,去劝降他们,放下武器者,可以自由离去。” 解决掉骑兵队伍,这支贝都因人的车队几乎已经可以宣告灭亡了。 但若是强攻,耗费时间不说,还可能遭受更多的损失。 阿卜杜拉思索了片刻,用仅会的几句阿语叫喊着命令他们投降。 但回应他们的,是贝都因人的弓箭。 洛萨高举起手中因附着了翼骑兵燕尾旗,从而变得坚不可摧的骑枪,那上面还染着殷红的鲜血。 “既然他们已决心抵抗,那就继续吧,分组冲锋,一点一滴,蚕食掉他们。” 洛萨下了命令。 半个时辰后,负隅顽抗的敌人被清理干净。 “阿卜杜拉,清点伤亡。” “伤2死1。” “不错。” 有人满脸悲伤地抱着一具尸体走来,语速极快地用库尔德语说了些什么。 洛萨看着这具尸体熟悉的眉眼,默然。 哈登死了。 那个十六岁的,总是咧开嘴露出两排白色整齐牙齿的少年。 “烧掉他的尸体,哈登会回归密特拉神的怀抱。” 阿卜杜拉脸上并没有流露出多少悲伤的情绪:“如果这孩子能活过他的第一次战斗,他就将蜕变成雄鹰。” 洛萨摘下头巾,攥在手里,默默祈祷了句。 “我们走吧,趁着考克卜还不知道我们到来的消息!” 他高举起手中的火焰雄鹰旗帜:“带上这支车队,骆驼,和马匹,我们要伪装成向考克特进贡的车队,速度要快!” 天空中,已经盘旋着兀鹫,迟早会引来考克特手下的士兵前来探查。 必须抓紧时间。 经此一战,洛萨成功升至了三级。 属性点洛萨暂时没有分配。 他在等待跟芙琳吉拉的亲密度提升至友善后,使用她的羁绊天赋,鲜血魔法专精。 如果好用的话,他在考虑,是否要把属性点往精神方面加一加。 第三十九章突袭 于绿洲之间,建立一座石质城堡,是极为艰难的事情。 但这不代表考克卜仅仅只住得起木堡。 阿卜杜拉沉声道:“考克特从来都不是一个喜欢防守的人,给他充足的时间,他能从效忠于他的各氏族和酋邦手里,召集一支数千人的庞大军队。” “但他不会有这个时间了。” 洛萨微笑道。 库尔德士兵们在收拢四散的战马,剥下战死者的甲胄。ganqing五.com 这些贝都因人装备的鳞甲,往往华而不实,防护能力远不如洛萨的那套锁链甲。 在这个时代,除北亚平宁地区率先投入使用的半身板甲,没有哪种甲胄是完全优于其它甲胄的。 比方说阿拉伯人的锁链甲工艺就要胜过西欧,东帝国具装骑兵的鳞甲工艺之精美,价格之高昂,更是能让绝大多数封建领主望而却步。 而鳞甲早在西亚霸主还是帕提亚的时候,就已经广泛应用了。 他们换下染血的衣物,伪装成贝都因的朝贡队伍,牵来骆驼,坐骑,将兵刃,武器藏于车下。 “我们是乌尔德的凯穆尔大人的麾下,向尊贵的考克卜总督进献贡品。” “凯穆尔大人的麾下?” 守城的卫兵警惕地迎了上来:“往常不都是阿拉丁大人押送贡物吗?你是谁?我怎么没见过你?” 库尔德士兵们的呼吸变得粗重了些。 气氛极为凝重。 卫兵意识到了不对劲,想要说些什么,就在这时,芙琳吉拉纵马向前走出了两步,清脆的女声响起: “你确定没见过我吗?” “你们?” 卫兵的神情有些恍惚。 芙琳吉拉眼眸闪烁起暗红色的光,只是在这刺眼的阳光下,显得并不明显。 那人话说到一半,却像是忘记了自己之前想说什么了。 他若有所思道:“没错,我见过你,你是凯穆尔大人的麾下,这没错,打开城门,让我们远道而来的客人进城。” 木堡的大门就这样洞开了。 阿卜杜拉有些疑惑地看向洛萨,洛萨面色淡然,很随意地说道:“进城吧,这次的贡品有来自宋帝国的精美瓷器,那是我们劫掠萨拉丁的商队时获得的战利品,都轻拿轻放,如果损坏了,考克卜大人是不会饶恕你们的。” 洛萨面色如常,但鬓角的汗水还是出卖了他的心情。 芙琳吉拉的魅惑只能对心智不坚定的人产生效果,像上次遭遇的萨伏丁总督,就险些起反面效果,幸好阿卜杜拉急中生智,应付了过去。 一行人就这样进入了木堡,卫兵们甚至都没要求他们卸下武器。 一切顺利的不像话。 堡内的女眷,仆人,有些好奇地围观着众人。 洛萨打量着木堡城墙上的守卫,见他们的警惕心并不强,甚至没几个人愿意在这烈日暴晒下,继续在城墙上站岗。 便挥了挥手,小声道:“动手,消灭任何拿起武器的敌人。” 有个仆人注意到了这伙人的不对劲,刚想大声质问。 一柄飞斧从洛萨耳后飞掠而过,铿的一声,嵌入仆人的颅内。 洛萨拿起手半剑,和库尔德士兵们一涌而上,冲进木堡内。 坚固的铠甲能使他们无视掉绝大多数的远程攻击。 不得不承认,这支库尔德骑兵队绝对是一支非常精锐的力量,无论是步战还是骑战,都不下于二十名骑士其侍从组成的骑兵队伍。 但洛萨虽然眼馋,却也没有招揽的意思。 高弗雷男爵好心借兵给自己,自己如果这还挖墙脚,那还是人? 喊杀声四起。 塔楼上燃起滚滚浓烟。 阿卜杜拉急切道:“得快些解决他们,不然等考克卜麾下的骑兵们支援过来,我们想撤都没地方撤。” 洛萨一脚踹飞面前的敌人,踩在他身上,将手半剑刺入对方的咽喉。 “我知道,阿卜杜拉,你带人解决城墙上的守军,我去找考克卜!” 一名仆人突然从地上跃起,抱住洛萨的小腿,用一把铁锤凿向他的小腿。 这时,他的眼眸突然鼓胀。 砰的一声,眼珠爆裂,鲜血从中喷涌而出。 洛萨向芙琳吉拉微微点头致意,便头也不回带领士兵们冲入了木堡内。 这里的装潢十分精美。 墙壁上的精致壁画,各种异域风情器皿,家具,整齐排列。 穿着清凉的异族女仆们发出尖锐的叫声,惊恐地躲避着面前这个浑身浴血,宛如杀星降世的凶恶男人。 穿过一道门槛,面前迎来呼啸劲风。 铁锤砸在洛萨的铁盔上,震得他脑袋一阵嗡鸣。 他顾不得眩晕感,举起盾牌向前方撞去,将那人撞了个趔趄,身后,一名库尔德士兵已然丢出了一把飞斧,正中那人的眉心。 赫然是个手持铁锤,光着膀子的彪形大汉。 他们袭击的速度太快,这些人还来不及着甲,十成战力起码被削掉一半。 洛萨捡起这人手中的铁锤,双手剑在狭窄的房间内不易挥舞,不如这把铁锤好用。 一行人迅速向前逼近。 越往里,反而越发安静。 木堡内就像个小迷宫,能够藏身的地方实在是太多了。 这时,他轻轻抽动了下鼻翼,循着气味拉开了一扇柜门,露出其后,一个未着寸缕的异族女子。 “听得懂库尔德语吗?” 异族女子面色惊恐地连连点头。 “考克卜在哪?” 女子指了指洛萨身后,趁着洛萨回头的一瞬间,取出一把匕首,瞄准他的脖颈就是狠狠刺出。 但这时,洛萨却像是未卜先知一般,直接向后撤出一步,躲过这一匕首的同时,如铁钳般的大手直接扼住了对方的脖颈。 女子的眼神中满是不甘。 洛萨皱起眉:“表演痕迹太重,你其实一点都不害怕,你是考克卜豢养的死士?” 女人没有回话,满脸怨毒。 咔嚓。 洛萨松开了钳制着女人的手,看向芙琳吉拉:“她没穿衣服,房间内也没有浴桶之类的东西,大概率刚跟考克卜亲热过,能追踪吗?” 芙琳吉拉吸了吸鼻子,点头道:“跟我来。” 他们跟着芙琳吉拉,一路穿过狭窄的长廊和花园,来到了木堡后的一处静室。 “出来吧,考克卜,你的女人出卖了你。” 洛萨高声道。 砰—— 房门被推开,身披铁甲的魁梧男人满脸狰狞地扑了出来。 洛萨看向身边的一名库尔德骑兵。 他摇了摇头:“他不是考克卜,让我来对付他。” 说着,便抽出武器迎了上去。 洛萨绕过战在一起的两人,和芙琳吉拉,般若两人对视了一眼,刚想走进房间,就看到般若已率先走了进去。 砰—— 铁锤呼啸。 般若的身形却是稳如泰山,岿然不动。 铿—— 她撞了过去,硬生生把房间内那人顶翻在地。 考克卜双手各持一把钉头锤,从地上爬起,发出一声咆哮:“你们是什么人,胆敢袭击我,伟大的考克卜!我的士兵们马上就会赶来,将你们屠杀殆尽。” 洛萨冷哼道:“卑贱之人,当你冒犯吾主萨拉丁时,就该想到有这一天,我们不是阿萨辛的肮脏刺客,我给你公平一战的机会。” 考克卜面色变换,大喊道:“好!” 他摆开架势,洛萨挥了挥手,芙琳吉拉的手中立刻凝聚起一柄鲜血投矛。 考克卜惊愕道:“魔鬼,这是魔鬼的力量,你骗我,你说要跟我公平一战的。” 洛萨微笑道:“这很公平了。” 砰—— 鲜血投矛轻易洞穿了考克卜的盔甲,将他钉在了身后的墙壁上。 洛萨头也不回地走出房间,帮助库尔德骑兵解决了他的对手,高声令道:“立刻清点战利品。” 第四十章战利品商店 s:又睡着了,这波怪我。 上一章改为三千字了,因为又查了些资料,发现写的有问题。 检查了下前面,发现部分内容有缺失,可能是敏感词句,也可能是作家助手有bug,正在检修。 考克卜的首级,在库尔德骑兵们手中传递。 敌人的抵抗之心,在此刻已是摇摇欲坠,唯有一些死忠,仍旧在大声呵斥那些放下武器的人,继续抵抗。 这群库尔德士兵们战记娴熟且残酷,如同沙漠上游荡的胡狼,两两结伴,以最迅捷也最没有骑士精神的下作手段,了结一个个敌人的生命。 他们是杀戮的机器,没有丝毫怜悯之心,忠诚贯彻着洛萨杀死一切手持武器的命令。 终于,喊杀声逐渐平息。 阿卜杜拉手持一把沾满鲜血的钉头锤,来到洛萨面前。 他端详着洛萨的侧脸,片刻后,恭敬道:“敌人已经被肃清,俘虏都被集中看管了起来。” 洛萨点了点头:“搜集战利品吧,我们的时间有限,叮嘱大家别被财富蒙蔽了双眼。” 阿卜杜拉的脸上露出笑容,考克卜作为一方领主,这些年来积攒下来的财富,绝对不少。 即便只取金银器皿,和钱币,那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 “放心吧,我的小伙子们都是身经百战的战士,不会做出这种蠢事。” 与此同时,洛萨的耳畔响起了系统提示音。 你激活了里程碑,攻城拔寨(你成功带领士兵攻占了敌对领主的城堡,并且杀死了对方领主) 奖励:激活战利品商店。 战利品商店:你可以将战利品出售给系统商城,系统会做出价值评估,给予金银币。 洛萨神情微动,这对他而言,可谓雪中送炭。 他正发愁该如何挑选有价值的战利品呢。 “阿卜杜拉,我们也去吧。” 他立刻放下矜持,向城堡内的庄园走去。 ... 一名库尔德士兵刚想冲进一处房间内搜刮财物,竟愕然发现,房间里空空如也,家具,地毯,壁画,器皿,一切都消失不见了。 “圣火在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库尔德士兵一连看了几个房间,俱是空空如也。 他的同伴大喊着提醒他:“去那边,这边我们已经搜过了,洛萨大人给予了我们优先挑选战利品的权力。” “搜过了?” “怎么才能搜这么干净?” 士兵满头雾水。 洛萨就这样一个个房间狂奔而去。 银质夜壶,红松橱柜,天鹅绒床垫,涂釉瓷瓶,桌椅板凳... 总之,除了地板以外,所有能拆卸,能够被系统判定为战利品的东西,统统被他甩卖了。 反正他也只是沾一下手,轻轻一碰,便消失不见了。 最终的收益,刨去零头是,整整八百枚系统出品的金币,上面还描绘着他的头像,洛萨可以随时取用。 金币上印自己头像虽然让人感觉有些社死,但这个时代许多地方领主都是拥有铸币权的。 只是得看封地是否有金银矿。 “才八百枚?” 洛萨有些失望。 他刚刚,把所有库尔德士兵们搜刮过的房间,都逛了一圈,那些他们遗漏的大件物品,都被他甩卖一空。 就这才八百枚金币。 洛萨才不信,这考克卜一方诸侯,领地里的物品才值这么点钱。 除了这些不方便携带的大件贵重物,洛萨和库尔德骑兵们,也搜刮了一大批便携的金银财宝。 只可惜,活物不能通过战利品商城卖掉,不然也是一大笔钱。 这里的“活物”指的是牲畜,战马。 洛萨还没丧心病狂到把所有俘虏都通过系统给卖掉。 “所有人,一人双马,快速离开。” “别带太多东西,粮秣,水囊,饲料为重。” 洛萨高声下令。 同时,他来到俘虏们面前,在最前方一人惊恐的目光下,一剑劈断了束缚他的绳索:“你们自由了。” 俘虏们面面相觑。 “去吧,解开你同伴们的束缚。” “吾主萨拉丁是宽厚之人,之所以对你们的领主考克卜施以残酷手段,全是因为他对吾主的傲慢羞辱。” “你们可以去转告萨珊王,倘若他麾下的领主再有敢对吾主萨拉丁无礼之徒,我保证他们将会迎来同样的下场。” 说罢,洛萨便转身,带着库尔德骑兵队,掀起一阵狂风,呼啸而去。 漆黑的斗篷和飘扬的圣火鹰旗在他们的注视中逐渐远去。 ... 考克卜领地附近的绿洲。 考克卜的长子,统帅着一百名骑兵的赛弗耳正带领士兵,准备赶往远方狼烟升起之地。 一位骑着战马的信使匆匆赶来,跪倒在地。 “赛弗耳大人,考克卜大人被萨拉丁派来的军队杀死了。” 他面露惊愕地看着前来报信的人:“你说什么,再说一遍?” 信使满脸悲戚:“领主大人死了!” “立刻点兵,我们回去拯救考克卜大人!” 信使一脸惊愕:“可是考克卜大人已经死了啊。” “住口,考克卜大人没死!” 赛弗耳一剑砍翻面前的信使,高声喊道:“考克卜大人遭遇袭击,委派我指挥所有军队,立刻赶往营救大人。” 考克卜麾下的数支骑兵队中,就他驻扎的这片小绿洲,距离木堡最近。 那伙袭击者们肯定不会这么傻还停留在这儿,只要自己赶到,整个木堡以及这些年来考克卜积攒下来的财富都将归自己所有! 怀揣着热切心情,赛弗耳几乎是一马当先,冲入了木堡内。 “立刻封锁木堡,如果有人来,一定要把他们拦在外面。” 可等到进入木堡之后,他的心立刻凉了一半。 “这?” “这是怎么回事?” 原本美轮美奂,宛如王室宫廷的庄园,此刻却像是被沙尘暴刮过一般。 “这简直就是挖地三尺!” “他们是蠢材吗?携带这么多重物,他们怎么可能逃脱我们的追击?” “给我追,他们一定跑不远!” 他气急败坏道。 就在这时,卫兵冲进门高声喊道:“大人,不好了,隆德大人带兵过来了,要求立刻进入木堡。” 隆德是考克卜的二儿子,也是自己最大的竞争对手。 赛弗耳脸色一僵,本以为木堡是个大宝藏,却不曾想竟然屁都没有,这下自己率先进堡,岂不是屁股底下沾黄汤? 赛弗耳又急又气,思索再三,还是道:“让他们进来吧!” 隆德这边带人冲进来,也是目瞪口呆:“赛弗耳,这是你干的?” 赛弗耳没好气道:“怎么可能,我才刚到这儿多久?那么多宝贝,我又能藏到哪儿,全被那群萨拉丁的走狗搬走了。” “不过你放心,他们带这么多东西,肯定跑不快。” “立刻点齐兵马,我们去追!” 可当赛弗耳一行沿着洛萨一行留下的痕迹追过去之后才发现,蹄印很浅,也没有车辙。 隆德满脸怒容,呵斥道:“赛弗耳,你当老子是蠢货吗?我已经拷问过那些软骨头的贱民了,萨拉丁的手下根本就没带走多少东西。” 赛弗耳唰的抽出武器:“你难道就没有捎带拷问出,我比你根本就没早到多久吗?” “别狡辩了,赛弗耳,你简直不配做父亲的儿子,父亲遇害,不想着追击敌人,反而搬空了父亲的遗产。” 隆德大喊着:“士兵们,看看这位卑鄙之徒的丑陋嘴脸,你们是愿意为这种人效忠,还是向我,伟大的隆德效忠。” “住口!” 气急败坏的赛弗耳一剑劈了过去。 两方战成一团,哪里还有追击库尔德骑兵队的意思。 况且,追也没用,一人双马的骑兵队,早已跑出十数里远了。 第四十一章野望 露天的营地中,燃着一丛丛篝火。 库尔德骑兵们神情轻松地席地而坐,补充着水分和食物,时而有人笑着炫耀自己白天里杀了多少敌人。 这一次,他们每个人都收获颇丰。 洛萨坐在铺有羊毛地毯的沙地上,手里捧着一个盛有肉汤的陶罐,小口啜饮着。 “考克卜的死讯不知道传出去了没。也不知道我们原路返回,会不会遭到萨伏丁和他麾下的马穆鲁克的袭击。” 马穆鲁克指奴隶士兵,跟已经盛行几百年的“古拉姆”类似,但更为精锐。 国王有国王的马穆鲁克,总督也有总督的马穆鲁克。 萨拉丁的卡萨吉卫队,更是马穆鲁克的佼佼者,也是拜火教势力中,罕见的能够对抗十字军骑士的精锐力量。 “考克卜的死讯没那么快传到阿尤布那儿,除非他们能依靠天上的雄鹰传信。” 阿卜杜拉攥着一把有着银色花纹的大马士革弯刀,从篝火上的烤架上,切下了一条烤羊排,塞入嘴中咀嚼。 油脂落在他茂密的胡须上,他有些含混不清道: “但其余忠于萨珊王的领主,肯定会第一时间作出应对,他们会更警惕,也更难对付。” 洛萨接过了一条烤羊排,咀嚼着,微微颔首:“我知道,我不打算再向其余目标动手了,我们的收获已足够丰盛。” 考克卜这位活跃于萨珊和阿尤布边疆的封建领主,论地位,其实不比萨伏丁这位叙利亚总督差多少。 如果在地图上看,单论大小,考克卜的领地还要更胜过萨伏丁。 尽管前者的领地,大多是一堆毫无意义的沙子,麾下的领民,是一个个逐水草而居的酋邦。 但这不影响考克卜的死,足以在整个边疆地区引起轩然大波。ganqing五.com 阿卜杜拉微微侧目:“我之前还担心你会头脑发热,被这轻易得来的胜利冲昏头脑。” 洛萨无奈道:“我还以为我这些天的表现,已经得到你的认可了。” “当然,但正因为如此,我才担心你太过年轻气盛。” 洛萨咀嚼着烤羊排,眼角余光扫过坐在旁边毯子上,正在般若耳畔喋喋不休的芙琳吉拉。 般若捧了一本纸页泛黄的旧书,完全无视了芙琳吉拉的絮叨。 “对了,还有...” 阿卜杜拉欲言又止。 洛萨无奈道:“有什么想问的,就直说吧,自从离开考克卜的木堡,每个人看到我的眼神都像是在看一只怪物。” “大家都说你和魔鬼签订了契约,把士兵们无法带走的财富,献祭给了地狱的妖魔。” 洛萨反问道:“你信吗?” 阿卜杜拉摇了摇头:“我不信,魔鬼从来都不缺少财富,恰恰相反,他们喜好用财富来诱使人堕落。” “你是个仁慈的人,洛萨,你尊重我们的信仰,慷慨赠予我们优先挑选战利品的权力,为你作战,是我们的荣幸。” “哈,不必这么吹捧我,阿卜杜拉。” 洛萨嘴角微微翘起:“但我不相信高弗雷男爵没有告诉过你事实。” 阿卜杜拉微怔,承认道:“没错,是这样的。” “你有着两位女巫的效忠,她们拥有神秘莫测的力量,但她们的力量是源自于你们所信仰的天父吗?若是如此,为何你们的神职者,反而没有蒙神赐予这种伟力?” 洛萨沉默了片刻,他当然知道女巫的力量绝非源自于神,但嘴上却不能这么说。 “天父赐予女巫们超凡脱俗的力量,同时也背负着神圣的使命,有人贯彻了这一使命,匡扶明君,也有人偏安一隅,纵情声色。” 洛萨语气微顿,继续道:“就像是那些神职者中,既有甘于清贫,将所有钱财捐献给骑士团的大主教,也有十根手指上,每一根都佩戴者宝石戒指,吝啬到恨不得榨干每一个农奴的血与汗的贪婪之徒。” “你拥有两位女巫的效忠,所以你的意思是,你是你们的天父的宠儿?” “或许吧,神的意志我无从揣测。” 洛萨皱起眉:“但我觉得我的确应该做些什么,这是我的使命。” “做些什么?成为耶路撒冷的领主,男爵,伯爵,甚至是大公,国王?” 洛萨嘴角摇了摇头:“那只是过程,我真正希望做到的,是终结此地频仍的战乱,使那些不同语言,信仰,甚至是肤色的民族,能够平等的生存于此。” “这不可能!” 阿卜杜拉猛地摇头:“这绝对不可能!” 洛萨当然知道这很难。 没有主体民族的多元民族,在后世,不是裂开,就是在裂开的过程中。 更别提还存在着尖锐的宗教问题。 这不是某个游戏,开个宗教和人文,叛乱度就能归零。 但正因为难度高,才称的上是野望。 拥有系统的他,从始至终就没怀疑过自己未来,会一步步得到更高的勋爵,甚至成为掌握王权的国君。 更何况,这个时代的民族观念极为淡薄,要“洗文化”并不是不可能的事。 “洛萨,或许如你这般的神眷者,就该有着常人无法想象的野心。愿圣火能庇佑你,得偿所愿。” “谢谢。” “等到进入凯蒙特,就是十字军的势力范围内了,我们在那儿分道扬镳。” 洛萨有些诧异:“你们不再为高弗雷男爵服务了?” “暂时不了。” 阿卜杜拉犹豫了下,还是说道:“努尔丁王的儿子在召集旧部,我们打算去辅佐他,在阿勒颇,重新集结反抗萨拉丁的势力。” “我们解决掉考克卜后,边疆会陷入混乱,这是我们的机会。” 洛萨默然。 “你应该知道,你们成功的可能性有多小,萨拉丁再怎样宽仁,也不会饶恕你们这样的叛乱分子。” 阿卜杜拉沉声道:“故主相召,义无反顾。” 洛萨没有再劝。 尽管这支库尔德骑兵队令他极为眼馋,可对方拥有着坚定的信念,不是他三言两语就能劝的动的。 洛萨瞥了一眼汉斯。 这个自己的“侍从”,正在布置营帐,累得满头大汗。 这是洛萨手底下,唯一的一个“骑兵”。 在这骑兵为王的时代,想要组织起如眼前这支库尔德骑兵队般精锐的骑兵力量,开销实在是太大了。 “或许,我也应该加入,或者建立一个骑士团。” “反正短时间内,我也没打算结婚,等到我以后强大起来了,再退出骑士团就是了。” 第四十二章猎鹰 “止步!” “原地休息!” 风尘仆仆的骑兵队在荒漠中停下脚步。 阿卜杜拉神情凝重地仰起头,说道:“那只鹰,在我们头顶盘旋很久了。” 洛萨询问道:“能射下来它吗?” “不行,飞的太高了。” 阿卜杜拉摇了摇头:“看来,接下来我们会迎来一场血战。” “但愿只是巧合。” “不,洛萨,战场上没有巧合一词,驯鹰,是阿拉伯人的传统。” “在这片荒漠中,除了经过专门训练的猎鹰,是不会有猛禽追着活人盘旋的。” “我明白了。” 洛萨从善如流,立刻高喊着下达命令:“休整队伍,换乘坐骑,准备迎敌。” 这支库尔德骑兵队名义上的指挥官是他,他也从不吝于发号施令。 尽管他知道只要阿卜杜拉一声令下,这支骑兵队立刻会抛弃他,转而听从阿卜杜拉的命令。 但他依旧在努力学习着,该如何担任一个合格的骑兵指挥官。 阿卜杜拉也很清楚这一点,一直毫无保留地教导着洛萨。 如果洛萨真的是个拎不清的,愚蠢自大之辈。 肯定无法得到阿卜杜拉的倾囊相授。 如果过分指手画脚的话,甚至还有可能被杀死在这片荒漠上。 他取出马鞍袋上的精饲料,给坐骑补充体力。 连番赶路,这匹雄壮的阿拉伯战马体表出了一层细汗,连鬃毛都浸湿了一大片,肯定是无法载着他进行冲锋了。 一行人休息了片刻。 洛萨时刻注意着远方。 他的神情突然微变:“果然来了。” 只见远方,尘埃漫天。 沉重的马蹄声,震得地面上砂石微颤。 系统的提示音响起: 激活里程碑:一骑当百(以一己之力,成功凿穿一支规模在一百人以上的骑兵队)。 洛萨心中暗骂:我可去你的一骑当百吧,真当我是吕奉先在世? 一百余名骑兵,带着滚滚黄沙,于不远处停下脚步。 在骑兵队的身后,还有一支规模庞大的驼队,缓缓跟来。 很显然,这队骑兵是乘坐骆驼赶来,在附近才换乘了战马。 在荒漠中,骆驼远比战马更具耐力,负载也要高的多,更适合长途跋涉。 也就是说,他们坐骑的体力,现在还很充沛。 洛萨仔细观察着对方的衣甲和装备,见大多杂乱无章,才稍稍舒了一口气。 不是马穆鲁克那样的精锐。 这队骑兵的成分很复杂,装备也是五花八门。 短矛,锤矛,弯刀,直剑,复合弓... 风筝盾,圆盾。 金色札甲,黑色的鳞甲,土黄色的布面甲。 绝非马穆鲁克这种装备和战法都相当统一的精锐之师。 但这不代表他们就好对付了。 洛萨回头看了一眼众人,果然,这些身经百战的库尔德骑兵们,每个人的脸上都写满了凝重。 他们很清楚自己这支疲敝之师,很难与以逸待劳,数目还远在他们之上的敌人相抗衡。 事情显而易见,考克卜麾下的人,用猎鹰通知了这伙敌人来拦截他们。 只是洛萨有些不明白。 为什么在萨珊和阿尤布交界的这块,多为墙头草的边疆地带,还会有人冒着得罪萨拉丁的风险来截杀他们这支队伍? 投入与产出完全不成正比! “圣火在上,我们是萨拉丁王麾下的骑兵,你们是什么人?” 阿卜杜拉纵马上前,洪亮的声音在戈壁滩上回荡。 对方的首领,一个穿着金色札甲的男人,催动坐骑,走上前来。 “果然是萨拉丁的走狗,这里是万王之王统治下的帝国领土,你们已经过境了。把你们从考克卜那里抢来的财物拿出来,我会放你们一条生路。” 洛萨催马上前,喊道: “懦夫,你敢报出你的名号吗?前方不远处,就是萨伏丁大人亲自驻守的伊尔比德,你敢对我们动手,萨伏丁大人是不会饶恕你的。” 逃肯定是逃不了的。 对方以逸待劳,洛萨很清楚自己这支疲惫之师,是不可能跑得过对方的。 正相反,如果选择逃跑,等到坐骑兵体力不支的时候,就再也没有反击的可能了。 毕竟这里距离伊尔比德,起码还有一百里的距离。 而且他们也并非真正的萨拉丁麾下。 但敌人的首领很显然不知道这一点,他的神情有些凝重。 萨伏丁是萨拉丁的侄子,也是萨拉丁委任的叙利亚总督,前不久还像埃德萨伯国曾经的领土进军过,在这片地界,可谓声名赫赫。 “这蹩脚的库尔德语,你是法兰克人吧,什么时候萨拉丁的军队,轮得到一名马穆鲁克做主了?” 法兰克人其实是阿拉伯人对高卢,阿尔比恩,日耳曼人的统称。 洛萨没料到自己苦心练习的库尔德语,竟一下子就被看出了蹩脚之处。 至于对方之所以把自己认作是马穆鲁克,是因为这时萨拉丁麾下的马穆鲁克,有相当一批都是被拐卖而来的法兰克人。 尤其是穷人十字军,他们身无长物,唯一的财富就是他们自己。 洛萨不再说话,跟阿卜杜拉交换了一个眼神,示意对方拖延时间,便退回到了队伍中。 一个谎言的最高境界,就是使自己都相信这个谎言。 洛萨此刻仿佛都把自己当成了萨伏丁的亲信属下,唯一目标就是拖延时间,好等待萨伏丁派出军队救援。 “阁下真的铁了心想要与吾主为敌了吗?” 阿卜杜拉抽出手中的那把大马士革弯刀:“我们只花了一刻钟的时间,就攻陷了考克卜的城堡,你觉得你们需要多长时间来解决我们?” 敌人首领眉头深皱。 他张开手。 一声清脆的鹰唳。 猎鹰从天而落,锋利的爪子扣住他手臂上的皮甲。 阿卜杜拉火上浇油道:“我们总共才这么点人,能带走多少财富,真正有价值的东西,仍留在考克特的木堡中。” “阁下如果是聪明人,就应该知道现在应该如何抉择。” “是对我们这支人数虽少,但难啃的骨头下手,还是去吃真正肥美的鲜肉,全看你自己的选择。” 第四十三章回归 这场战斗,最终也没打起来。 实际上,当敌人发现,洛萨一行根本就没有携带装满金银财宝的马车和驼队后,就已经打起了退堂鼓。 这是个大鱼吃小鱼的时代。憾綪箼 任何时候,打任何仗,都要考虑投入与产出的性价比。 他如果折损了太多亲信,很可能会动摇自己的地位,而收益也是寥寥。 再加上还有可能被萨伏丁派出的援军来个前后夹击。 敌人还是主动退却了。 当洛萨让他报上名来的时候,他没敢接这个话茬就说明,这不是个脑袋一热就不管不顾的鲁莽之徒。 时间,又过了整整两天。 他们绕过了萨伏丁亲自驻守的伊尔比德,选择了一条更绕远,也更为人迹罕至的道路,以规避可能撞上的敌人。 “过了这座小山坡,前面就是凯蒙特了。” 阿卜杜拉微笑着在一座沙丘前止步。 洛萨神情有些复杂:“你们要离开了吗?” 阿卜杜拉点了点头:“圣火在上,洛萨大人,能和你并肩作战,是我的荣幸。如果这次之后...我还有命在,我可能会选择带着小伙子们去投奔你。” “但愿你那个时候已经拥有一片富庶的封地了。” “我保证会的。” 洛萨拍了拍阿卜杜拉的肩膀,又看向他身后的一众库尔德骑兵们,诚恳道: “你们是我见过最英勇,最善战的骑兵,我为曾担任过你们的指挥官而骄傲,也衷心祝愿你们此行一切平安。” 他以右手抚肩膀,微微颔首:“愿天父庇佑,圣火永燃。” 库尔德骑兵们纷纷以手抚肩,回礼。 这段时间,他们跟洛萨相处的也很融洽。 这使他们原本对于十字军贵族的刻板印象有所改观。 但随着洛萨施展的神秘“巫术”,使得库尔德骑兵们对洛萨的感觉,变成了三分好感,七分畏惧。 阿卜杜拉有些感动,嘴上却是哈哈笑道:“洛萨,你接连向两位神明祈祷,这可一点都不虔诚。” 洛萨笑着说道:“兴许,我的神跟你的神,其实都是一个神呢?毕竟,他们都是造物主。” “或许吧。” 阿卜杜拉向汉斯点头致意,又看向两位“女巫”,依次行抚肩礼。 “再见,两位尊贵的女士。” “再见,勇猛勤劳的侍从。” 汉斯匆忙回礼。 本来还有些受宠若惊,但听到“勤劳”二字的评价时,免不得生出了一丝幽怨。 洛萨目送着阿卜杜拉和一众库尔德骑兵们远去的背影,仿佛在易水河畔,目送荆轲刺秦的高渐离。 许久,才长叹了一口气。 区区几十个骑兵,又能在有十万大军坐镇的叙利亚,掀起多少波澜呢? 即便这十万大军仅仅只是个约数,但哪怕是除以十倍,仅有一万人,依旧不是区区几十个骑兵所能撼动的庞然大物。 “这是一群值得尊敬的勇士。” 汉斯满脸感慨。 洛萨拍了拍汉斯的肩膀:“这几天辛苦你了。” 汉斯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的确,大人。您把所有粗活都交给我了,我一个人得搭两个帐篷,喂八匹马。我衷心希望您能尽快为我找几个同伴。” 洛萨脸色一黑。 心说,你这小子不是诅咒我接下来只能抽一星卡吗? “少来,我也没少帮忙!” 说罢,不待他反驳,洛萨便道:“加快脚步,我们赶紧进城休息。” 他现在最想做的事情就是洗一个冷水澡。 他已经将近一周没有洗过澡了,每天跋涉在炎炎烈日下,即使有般若这个小空调降温,也时常汗流浃背。 凯蒙特是一座有些破败的边疆城市。 围墙,因年久失修,剥落下大块的墙皮。 偶有过往的商队进入城内,也只是稍作停留,便要深入内陆。 城内没有喷泉,只有一条肮脏的排水沟自城中央穿过,里面积攒了一层厚厚的湿滑污物,闻起来像是暴晒过的旱厕。 这里位于耶路撒冷王国的东北边疆,往北就是曾经的安条克公国,如今的阿尤布王国叙利亚总督区。 作为门户城市。 这里时刻要面临萨拉丁在北方厉兵秣马的十万大军,所以就连这座城市的领主,都抛弃封地,跑到耶路撒冷的王宫去了。 酒馆里。 寥寥几个客人正喝着酒。 洛萨一行推门而入,两位女眷率先找了个角落坐下,而洛萨则和汉斯一同,来到了吧台前。 有人笑着调侃道:“哈,两位高贵的骑士老爷,他们竟然和我们坐在了同一张酒桌上,要一起喝两杯吗?” 洛萨露出温和的笑脸:“当然,我请客。” 他说着,屈指弹出了一枚银币。 “给这几位,还有我和我的同伴来一杯麦酒。” “感谢你,慷慨的大人!” “天父保佑你,骑士老爷。” 客人喜笑颜开。 洛萨又弹出两枚银币,压在桌面上:“准备两个干净房间,还有足够四个人分别洗澡用的浴桶。” 说罢,他看向客人们。 “先生们,这几天圣地有什么稀罕事发生吗?” 客人们面面相觑,不太清楚什么才算稀罕事。 难道骑士老爷也想听听隔壁家那位石匠的女人,趁着丈夫外出时,给她戴了一顶结结实实的绿帽子的八卦吗? 这时,有个像是见多识广的人站出来说道:“骑士老爷,您是个日耳曼人对吧?” 洛萨点头道:“没错,我是阿尔高的洛萨,来自施瓦本的瑞士。” 那人说道:“昨天,我听一个商人说,你们的那位皇帝,跟亚平宁半岛上的伦巴第人打起来了。” “据说是因为伦巴第人不顾皇帝的命令,抗交十字军税,皇帝忍无可忍,才决定对他们动手。” 洛萨有些难以置信。 这位亨利皇帝,并不像历史上,同一时期的那位赫赫有名的红胡子,腓特烈大帝一样,雄心勃勃。 对于国内诸侯,尤其是本就与大日耳曼尼亚隔了一座阿尔卑斯山的北亚平宁诸侯,他的态度一直相当柔和。 怎么在这即将与教宗缓和关系的关键时刻,画风突变,要施以雷霆手段了? 有人忧心忡忡道:“这么看来,日耳曼的十字军,恐怕要很久才能过来了。” “这的确是件大事。” 洛萨点了点头,举杯灌了一大口麦酒,这种小酒馆的麦酒带着淡淡的苦味与麦芽香,度数可以忽略不计,是解渴的神器。 那人又道:“除此之外就是伊贝林的贝利安,据说要跟吕西尼昂的居伊进行决斗了。” 说到这儿,他的脸上眉飞色舞,就像是亲身经历过一般:“他们两个都倾倒于西比拉公主的裙下,为了角逐究竟谁更适合成为公主殿下的夫婿,决心于三日后,在耶路撒冷进行一场骑士的公平决斗。” 第四十四章洛萨的披甲军士 耶路撒冷。 康斯坦茨庄园。 莱恩有些无聊地看着莫德尔训练这群新兵。 列队,持棍行进,左右转向,蹲下站起... 一片乱糟糟的,弄得原本干净整洁庄园里满是灰尘。 “所有人,原地站立,直到教堂的钟声响起!” 莫德尔满脸严肃,喊道。 烈日下,全副武装的新兵们此时已是汗流浃背。 如果不是康斯坦茨庄园开出的薪水更高,伙食也远超耶路撒冷征召的士兵,这些人是无论如何也没办法忍受这种枯燥的训练的。 在他们看来,这种训练毫无用处。 还不如拿着木剑朝着标靶一通乱砍来得有用。 足足一刻钟后,教堂的钟声才响起。 新兵们立刻出了一口气,松松垮垮或蹲或坐在地上。 “卸甲休息!” 莫德尔下令道。 “接下来,我会教你们如何保养盔甲和武器,这些东西的价值我想你们应该很清楚,它们也是你们在战场上保命的根本!” 新兵们面色一凛,他们当然清楚一副盔甲值多少钱。 往常,领主老爷们根本不可能给予他们盔甲,这是只有领主亲卫才能有的待遇。 这也是新兵们能忍受这种训练的原因之一。憾綪箼 莱恩看着莫德尔讲解这些基础知识,懒洋洋坐在地上。 片刻后,讲解结束。 新兵们又开始了漫长的“罚站”过程。 “我知道大人是为了训练这些披甲军士的‘纪律性’,使其能在战场上如使臂指,不至于被骑兵冲阵,轻易溃散。” “但这种训练实在是太无聊了,那些从奥地利带来的领民,也没个顶用的。” 莫德尔皱眉道:“莱恩,训练新军本就是一件枯燥无聊的事,但你要知道,这支新军可是你我二人以后的班底,练的好坏,关系到我们日后的前程。” 莫德尔的眼神中闪过了一丝炙热:“你就不想像那些骑士老爷们一样,穿着光鲜亮丽的铠甲,纵横在战场上?” “想是想,但你也看到了,这些蠢材连左右都分不清,练习个转法都乱糟糟像是受惊的羊群,就这种模样,怎可能让大人满意?” “那就加练!” 莫德尔咬牙道。 这群新兵的训练的确有些不如人意,因为他们虽然身强体壮,但大多是文盲,上过教会学校的寥寥无几。 左右不分,如何能结成密集队列,齐步前进? 这时,街巷中,徐徐传来了一阵马蹄声。 一骑穿着萨拉森式黑色鳞甲的骑士,在莱恩和莫德尔惊讶的目光中,缓缓步入庄园内。 “来者止步,这里是洛萨大人的庄园!” 莱恩和莫德尔立刻拿起武器,围了上去。 几个站岗的领民也手持武器跟了过去。 “才分开半个月,你们就连我都认不得了吗?” 熟悉的声音响起。 骑士摘下围在脸上的面罩和头巾:“莱恩,莫德尔,还有我的领民们,好久不见。” 他将目光投向正在站立训练的新兵们。 虽然满脸惊讶与好奇,但他们并未因此而一哄而散,围过来看热闹。 “初次见面,我的士兵们,我是你们的领主和效忠的对象,也是为你们发放薪水的雇主,你们训练的不错,继续保持。” 汉斯,般若和芙琳吉拉这时才缓缓走进庄园。 “好久不见,我亲爱的兄弟们!” 汉斯眼含热泪,一把抱住了莱恩跟莫德尔。 “好...好久不见。” 两人被汉斯的热情吓了一跳。 “兄弟们,找几个可靠的人,搬运一下马匹上携带的货物,再好好照顾照顾这些可怜的大牲口。” 不再需要干粗活的汉斯,感觉整个人都解脱了。 “莫德尔,你继续训练。莱恩,跟我过来,我得了解一下最近庄园里都发生了什么。” “大人,您先随我来。” 莱恩带着洛萨,来到库房,指着这里陈列整齐的军械说道:“这里有铁枪头一百个,蒙皮的圆盾,筝形盾六十,用来修补甲胄的甲片若干,铁锤,单手锤十余。” “还有弓三副,弩机两架。” 英诺森三世教皇曾颁布过禁弓弩令,严禁对基督兄弟使用弓弩,但根本没几个封建君主会将此事放在心上。 更何况这里是耶路撒冷,洛萨要用弓弩对抗的也是异教徒。 “做的不错,弓弩有就可以了,不必投入大量精力,目前主要还是训练披甲军士。” 洛萨不打算大规模组建轻步兵单位。 他这次突袭考克卜的城堡,获得了不少财富,要组建就得组建这个时代的王者,重甲骑兵。 他也没打算组建骑射手。 其一是训练难度较高,不是游牧民,想要掌握骑射功夫,即使是停马骑射,也要花费大量的训练。 再则这个时代的骑射,因骑弓射程远逊于步弓,难以贯穿重甲,实际上就是鸡肋罢了。 鞑靼铁骑之所以强大,是强在他们先进的组织形式,以骑兵部队为主所获得的极高的机动性,而非强在弓骑。 鞑靼铁骑中,有相当一部分重甲骑兵,部队着甲率要远高于这个时代绝大多数的军队,也包括十字军。 不能说十字军骑兵败于鞑靼铁骑之手,鞑靼铁骑又败于马穆鲁克之手,马穆鲁克骑兵又曾败于十字军骑士之手。 就得出令人啼笑皆非的,十字军骑兵小于鞑靼铁骑小于马穆鲁克,又小于十字军骑兵的循环。 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十字军骑兵就是虎式坦克,鞑靼铁骑就是t34,两者各有高下。 但以这个时代来论,组织散漫,崇尚个人英雄主义,战法呆板的十字军骑士,是绝无可能战胜鞑靼铁骑的。 离开库房,洛萨跟着莱恩观摩披甲军士的训练,不由暗暗点头。 不同于莱恩和莫德尔的高要求,洛萨知道,能在短短的半个月时间内,招募并训练出这样一支队伍,已经算是很不错的了。 而且这些军士当中,有很多都是见过血的。 朝圣者的道路充满了危机,能活着抵达圣地的,运气与能力缺一不可。 洛萨拍了拍莱恩的肩膀:“做的不错,等训练结束,再去采购一些种子,农具,顺带看看有没有铁匠和木工,庄园里的铁匠铺和工坊不能就这么荒废着。” “马厩有专人照料吗?这些精细牲口可得紧要伺候,若是得病了,要及时隔离。” 洛萨正絮叨着。 庄园外,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来。 身着红白罩衫的耶路撒冷王家骑士,停步于庄园门口,语气急促道:“洛萨骑士,陛下召见你,要你立刻进宫觐见。” 洛萨连忙道:“我知道了,请先容我换一身衣服。” 骑士摇头道:“不必,你进宫后,自有人伺候你沐浴,更衣。” 第四十五章洛萨男爵 这两章是昨天的。 下午再更今天的。 ... 阔别半月的耶路撒冷,战争迫近的气息越发明显。 手持水滴盾和鸢盾,披着白底红十字罩衫的圣殿骑士团军士,成群结队走在大街上。 那些往日里游手好闲,耶路撒冷最大的不安分子,此刻都被骑士团的军士们羁押起来,准备充当征召农兵。 条顿骑士团的骑士,也罕见出现在了圣城内,他们穿着黑色白十字的罩衫,簇拥着一位领头的高贵者前往王宫。 “兄弟,条顿骑士团的大团长是谁?” 洛萨开口询问道。 “兄弟”是“基督兄弟”的简化,任何基督教信徒都能如此称呼对方,表示亲近。 当然,前提是地位相仿。 一个贱民若是称骑士老爷为“兄弟”,引来一阵痛打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条顿骑士团?” 王家骑士一脸诧异:“哦,我明白了,你说的是那群寄居在阿卡城的日耳曼骑士吧?他们还没有大团长,目前由一个类似于帝国人的议事会主持日常事务,不过最近倒是在紧锣密鼓筹备选举。” 洛萨神情微变。 原来这个时候的条顿骑士团,连大团长都没有吗? 他的心思有些活络了起来,如果自己做出一定的成就,以自己日耳曼贵族的身份,是不是也有机会角逐这大团长的位置? 不行,这跟自己的计划不符。 他要当的是世俗领主,而非教会骑士,后者受到教会的钳制太大了,就如空中楼阁,强大但却虚幻。 倒是可以让汉斯去试试。 只是他太年轻了,也太稚嫩,短时间内,很难崭露头角。 “这段时间耶路撒冷有什么变故吗?” 洛萨开口道:“我听说高弗雷男爵的继承人贝利安,据说要跟吕西尼昂的居伊决斗,这是怎么回事?” 王家骑士的脸上露出愁容:“此事有些复杂,我也不太清楚内情,你如果想了解,可以试着询问陛下。” 两人一前一后进到王宫。 洛萨在房间内稍微等候了片刻,便有穿着薄纱的侍女们鱼贯而入。 她们曼妙的身姿在薄纱下若隐若现,柔软的小手不由洛萨分说便将他的衣服剥去。 “洛萨大人,请随我们去沐浴。” … 一刻钟后,浑身清爽的洛萨,穿着一件丝绸衬衫,走进鲍德温的大殿。 殿内燃着一根根手臂粗的蜡烛,狭窄的窗子里投射来的阳光,照得烟雾朦胧。 鲍德温四世依旧坐在桌案前,手持一支鹅毛笔不知在写些什么。 仿佛自上次离开,便没有任何移动。 烛光摇曳。 鲍德温四世头也不抬地说道:“你杀了考克卜?” 洛萨点头道:“是的,陛下。” 鲍德温四世的眼神中透露出了一丝欣慰,他示意洛萨坐下,微笑道:“我果然没看错你,深入敌境,奇袭一地总督的城堡,还成功攻破,你跟你的父亲一样,都是个杰出的将领。” 洛萨很谦虚地说道:“多亏天父庇佑,以及高弗雷男爵麾下的那支骑兵队足够精锐。” “不必谦虚,你才是核心。” 鲍德温四世撑着桌案,勉力站直了身体,微笑道:“此事若是无法引起萨珊王与萨拉丁的矛盾,那是我谋划之错,你已尽力。” “我该如何酬谢你的功勋,洛萨?” 洛萨摇了摇头:“无论您赐予臣下什么,臣下都会接受,并感谢您的宽宏与慷慨。” 鲍德温四世轻叹了一口气,笑声透露出一丝寒意:“呵,你为王国之未来历经生死,王国贵族于此时仍在为争权夺利而内斗不休。” 他猛地拍了下桌子: “与此等虫豸为伍,何以治理好国家?” 洛萨缄口不言,只是微微低下了头。 权力的游戏,一旦开始便没有结束的余地,任何一方上台,对于对方而言,都是难以接受的噩耗。 鲍德温四世宣泄了怒火,逐渐平静了下来:“洛萨骑士,你认为我该将西比拉许配给何人?” “一切皆由您来裁决。” 洛萨依旧没有贸然出口,无论是东西方的君主,在继承人的问题上,都是慎而又慎的。 “洛萨,你是否真正忠诚于我?” 洛萨连忙道:“当然,我以天父的名义发过誓。” 鲍德温四世叹了一口气:“他们也曾发过誓...洛萨,我知道你跟他们不一样,我希望你能对我直言不讳。” 洛萨沉默了片刻,还是开口道: “陛下,我不知道谁更合适,但居伊明显不够格,这是个鲁莽,自以为是的传统骑士,把耶路撒冷交给他,王国迟早会毁在他的手里。” 说的是居伊,实际上洛萨也是在说太后党。 这群人的想法太过激进,明明实力不如萨拉丁,还一味想着与其决战,实在是愚蠢透顶。 “居伊...” 鲍德温四世长叹了一口气:“我明白你的意思,把王国交给我的母亲,姐姐,是合法,但却愚蠢的。” “可国王,也非无所不能。” “我更属意你,洛萨。” 洛萨果断摇头道:“可是陛下,您应该也听了高弗雷男爵所说的话,我麾下有两位女巫效力,我实在不可能去娶西比拉公主。” “可惜了,我的姐姐虽然私生活...但会是个不错的妻子。” 鲍德温四世沉默了片刻,开口道:“那就是贝利安了,可他还太稚嫩,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才能成长起来,也不知我哪天就会猝然长逝,回归天父的怀抱。” 洛萨犹豫了下,还是没说出他可能有办法治愈麻风病的事。 八字还没一撇呢。 想要召唤一个高品质的医疗扈从,即使获得了封地,也需要很长一段时间。 “对于贝利安和居伊今天下午的决斗,你怎么看?” 洛萨反问道:“陛下想让我猜出输赢吗?” “输赢并无悬念,贝利安是个年轻骑士,绝非居伊的对手,我想让你看的,是此战之后,该如何回绝居伊向西比拉的求婚。” 洛萨沉默了片刻,道:“很难,太后党的势力太大了,如果贝利安在骑士神圣且公平的决斗中落败,想把公主殿下许配给他,阻力太大。” “那就由你来替他决斗吧。” 鲍德温四世沉声道:“居伊丢出的手套,并未被贝利安捡起,他只是口头答应了此次决斗,按照规矩,他可以找人替代。” “尽管这依旧很丢人。” 洛萨摇了摇头:“贝利安是个很有自尊心的骑士,他未接手套,源自于他曾是铁匠,不懂这一规则,而非想要弄虚作假。” “你的意思是,贝利安不会答应?” 洛萨点头道:“没错。” “好吧,那就让天父来决定这一切吧。” 鲍德温四世拔出寒光凛然的宝剑,再度将它搭在洛萨的肩膀上:“洛萨骑士,我以鲍德温家族的血脉,耶路撒冷王国的国王的名义,擢升你为男爵,并赐予你王室领地,约格律斯堡作为你的封邑。” 洛萨连忙跪下,有些激动道:“感谢您的慷慨,陛下。” 鲍德温四世摇了摇头:“这并不值得你多期待,约格律斯堡是个贫瘠的地方,长久处于王室把控,但却无人问津。” “抱歉,洛萨,我本来想赐予你伯利恒作为封地,但王国目前的局势,使我无法顶住朝臣的压力,将富裕且神圣的伯利恒赐封给你。” 洛萨摇头道:“已经足够了,陛下。我会在接下来,立下更多的功勋。” 许多骑士,为封君效命终身也难以被擢升为男爵。 男爵虽然看起来是低等勋爵,实际上在耶路撒冷,已经算作是登堂入室,有资格进入这场权力的游戏当中了。 “起来吧,洛萨,要下一盘象棋吗?” 洛萨摇头道:“抱歉,陛下,我不会。” 鲍德温四世笑了笑,说道:“是我抱歉才对,因这恶疾,我罕有出门之时,唯一的消遣便是下棋了。” “其实很简单,我来教你。” 洛萨跟着鲍德温四世在棋盘桌的对面坐下。 “为君,为将之道,皆在这方寸棋盘之中,国王,皇后,主教,骑士,战车和禁卫军,各司其职...” 第四十六章混乱局势 系统的提示音响起了很多遍。 您已被擢升为王国男爵,获得超凡扈从抽奖券1。使用该抽奖券,您将获得任意四星扈从的效忠。 您已获得了“约格律斯堡”作为封地,请尽快前往封地,激活“昨日巨舰”系统全部功能。 临走前,鲍德温四世再度开口道:“洛萨,不要在那片领地上投入太多的心力,耶路撒冷才是你真正的舞台。” 远离耶路撒冷,便是远离王国的权力中心。 就像他回归时的凯蒙特城,明明是一座还算富庶的城市封地,其领主却根本不愿住在那儿,而是跑到了耶路撒冷任职。 “我明白,陛下。” 洛萨低下头,道。 “等局势稍缓,我会对你另有任命。” “去吧,洛萨,别忘了找我的纹章官,我会让他制作你的个人印章,并将其录入王国的贵族谱系。” “愿天父保佑您,我的主君。” “也愿天父保佑你,我忠诚的骑士和男爵。” 洛萨和鲍德温四世告别,手拿一张由鲍德温四世亲自书写的“封地特恩状”,大步走在狭窄的长廊中。 这是他的身份证明,上面规定了他对于封地上,官员任免,征收税收等权力。 同时也申明科作为王国贵族,需要履行的“封建义务”。 洛萨找到纹章官,出示了自己的封地特恩状,并慷慨地付了一枚金币的手工费和材料费,便告辞了。 他无需设计自己的个人纹章。 在这个时代,个人纹章与领地和头衔息息相关,不是自己能随意更改的。 临行前,洛萨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那座巍峨的宫殿。 士为知己者死。 他虽然不至于为鲍德温四世而死,但受人如此器重,又哪能不心存感激呢。 … 洛萨骑上久违的妮萨安战马,纵马来到高弗雷男爵的庄园。 将缰绳递给仆人。 洛萨径直闯入庄园中。 “贝利安。” 此时,贝利安正全副武装,穿着厚重的锁链甲和桶盔,跟凯文骑士对练,发出清脆的金属撞击声。 见洛萨到来,两人也停止了训练。 两人的脸上都露出了欣喜的神情:“洛萨骑士,你终于回来了!” “你们应该改口叫洛萨男爵了。” 穿着一件丝绸常服的高弗雷男爵,起身向洛萨走来。 “陛下已经召见过你了吧?” “嗯。” “你们两个继续,洛萨,你跟我来,有些事我得跟你谈谈。” 洛萨向贝利安和凯文骑士点头致意,便跟着高弗雷男爵走进了庄园的内庭。 贝利安的神情有些复杂,既有羡慕,也有钦佩:“洛萨骑士可真受陛下器重,居然这么快就被擢升为了男爵。” 凯文骑士轻叹了一口气:“洛萨男爵,他是个很出色的人,麾下又有像汉斯这样的杰出人才,他能擢升男爵,我并不意外。” “倒是您,我的小主人,我们该继续练习了。” 屋外,再度响起金属碰撞的声响。 房间内。 高弗雷男爵的神情有些复杂,洛萨刚跟他讲述完这支库尔德骑兵队的去向。 “这就是阿卜杜拉的抉择吗?” 他长叹了一口气:“其实,当我知道努尔丁王还有子嗣活着的消息时,就已经意识到会有这么一天。” “但愿他们真能搅乱萨拉丁对安条克和埃德萨的统治,这对我们也是件好事。” 洛萨沉声道:“高弗雷大人,我不明白我才走了半个月的时间,城内的局势怎么又有了这么大的变化?” “呵,政治就是如此,瞬息万变。” 高弗雷男爵叹了一口气:“自从宫廷会议上决定要组建朝圣者十字军后,三派斗争的矛头便埋下了。” “所有人都想要争取更多的财富,以及更多的军队配额,而我,恰巧被陛下任命为耶路撒冷王家骑士团的团长。” 洛萨知道,王家骑士团,拥有三十名骑士,二百名披甲骑兵,这支骑士团的力量一点也不弱于摄政王雷蒙德掌控的耶路撒冷骑士团。 现在,各大军团都在扩充兵力,王家骑士团自然也是一样。 “雷蒙德想要我倒向他这边,他会尽全力否决这次决斗的合法性;雷纳德,则想要逼迫我辞去王家骑士团团长的职位,他会保证,这场决斗,居伊不会伤到贝利安一根汗毛。” 洛萨若有所思道:“难怪陛下提出想让我代表贝利安出席这场决斗,这场决斗,居然关系到王党的存亡。” 高弗雷苦笑道:“居伊是个非常厉害的骑士,曾经取得过普罗旺斯全境冠军骑士的显赫威名,你也未必会是他的对手。” “我已经否决了陛下的提议。” 洛萨沉声道:“贝利安曾经做了很长时间的铁匠,但不代表他的内心是没有骄傲的,他不会答应让别人替代他来完成这场神圣的决斗。” 高弗雷沉默了片刻,点头道:“这个孩子的确是这样的性格,所以我时常觉得他不适合王国的权力场。” 洛萨也有些焦虑。 高弗雷男爵可是王党当之无愧的领军人物,他虽然现在也被擢升为男爵,但无论是地位,影响力,实力,都远逊于高弗雷男爵太多。 若是高弗雷男爵倒了,王党基本上就可以宣告灭亡了。 “你也不必过于忧虑,或许还有出路。” 高弗雷男爵的脸色突然变得有些古怪。 洛萨有些不解其意,但是想到这位可是曾在耶路撒冷权力场上斗了很多年的老狐狸,心中的紧张情绪终于稍稍缓和了些。 他开口道:“决斗地点在哪?” “城西的检阅场上。” 洛萨点头道:“我会带我的私兵前去观战,我的这支军队,现在也算是有模有样了,又都是披甲军士,但愿能让居伊在动手时投鼠忌器。” 高弗雷男爵笑了笑:“你去吧,到时我们再见。” ... 结束训练后。 贝利安洗干净了身体,走进自己的房间,突然神情微变。 只见桌上,一个盛着湛蓝色液体的水晶瓶,在阳光的照射下,反射出五彩斑斓宛如彩虹的光辉。ganqing五.com 窗户边,一个披着黑色巫师袍的女人,正面容冷淡地盯着他:“如果你想击败居伊,就饮下这巨龙之血。” 贝利安惊讶道:“伊芙,你怎么也来耶路撒冷了。” 裹在巫师袍下的女人声音冷若寒冰:“当然是为了报恩,以及了结我们之间的恩怨,你曾救过我的性命,我也不能眼睁睁看着你死在居伊的剑下。” 贝利安神情有些黯然。 “巨龙之血,是我老师炼制的药剂,取材于斯堪的纳维亚雪山上的棘背龙血,能大幅度提升你的身体素质。” “这种药剂很珍贵吧?” “不,没什么,对我而言没什么。” “你骗我。” 贝利安拿起水晶瓶,沉声道:“如果这种药剂真的没什么的话,亨利皇帝早就靠这种药剂来武装自己的骑士了。” 伊芙“呵”了一声:“关你什么事,我走了。” 砰—— 她化作了一只黑色的乌鸦,充满着不祥气息,穿过窗户,直冲云霄。 ps:约格律斯堡是我杜撰的地名,所以大家可以提出建议,洛萨·冯·哈布斯堡,约格律斯男爵的个人纹章用怎样的图案? 第四十七章铁匠马勒斯 在耶路撒冷旧城的街上,远道而来的朝圣者们,正在朝拜“维亚多勒罗沙”,译为“受苦之路”。 传说中,耶稣曾身负十字架,由此登上加尔瓦略山受难之路。 这片通往山上的街道上,到处都是跪在地上的朝圣者。 洛萨看着脚边,一个正匍匐在地,衣衫褴略的年迈老人,他不住亲吻着地上的石头,低声念着祷词。 洛萨听不清楚他究竟在说些什么,但依稀能分辨出来他所说的是拉丁语。 高卢语是由拉丁语衍变而来的,夹杂了诸多日耳曼语词汇。 洛萨虽然只会高卢语,不会拉丁语,但还是能分辨出来的。 这个老人的胡须都已发白,身体苍老,动作迟缓。 当他再一次跪伏在地时,久久没再起身。 他死了。 有人欣喜道:“老约翰在此登天了,这个令人羡慕的老家伙,天父宽恕了他此前犯下的所有罪孽!” 洛萨没有再攀登一次加尔瓦略山,瞻仰圣墓大教堂的兴致,但这时,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他的面前。 这个人手持一部圣经,穿着白色的圣袍,高声呐喊道: “圣地正处于危难时,远道而来的朝圣者们,你们的虔诚令人动容,但一味朝拜,还无法完全洗刷你们的罪孽。” 朝圣者们面面相觑。 有人面露愁苦:“天呐,仁慈的主,难道在这距离天国最近之处,天国之门仍无法向我们敞开大门吗?” “老约翰,难道根本没有升上天国吗?”憾凊箼 喧嚣的人群中,神父再度开口: “萨拉丁的爪牙们正在云集,异教徒的军队已经包围了圣地,只有守护圣地,在与异教徒的作战中死去,才能得到真正的救赎!” 他挥舞着手中的圣经,仿佛刚刚所说,皆能在这本典籍中找到注脚。 “去参加十字军吧,一切能够拿起武器之人,都去战斗,所有能够奉献钱币之人,都去捐献,所有能够劳作之人,都去做工,我们一定会取得最后的胜利。” 朝圣者们的狂热情绪很快就被调动了起来:“天父保佑,我们将战斗到底!” 神父拔高了语调,高喊道:“以耶路撒冷之名,以父之名,为天父而战,杀死所有的异教徒!” 朝圣者们纷纷欢呼起来,立刻有人停止朝拜,簇拥着神父向山脚下走去。 洛萨皱起了眉。 这位神父可是个老熟人。 也就是曾跟他一起乘船赶赴圣地的贝克特神父,现在看来,他似乎是得到正式的神职了,并在圣地发挥起了自己最擅长的“宣教”本领。 洛萨没有故人重逢的喜悦,心中反而涌现出了一丝不舒服。 他看着少有的一些,根本没有劳动能力,也身无余财的年迈朝圣者们。 这些人正有些茫然无措地留在原地。 他们不知道自己是否还能迎来救赎,原本出发时,小镇上的神父所说的,抵达圣地,忏悔自己的罪孽就能免罪,是否还作数? 康斯坦茨庄园。 洛萨将缰绳递给莱恩:“铁匠和木匠的招收是不是出问题了?” 莱恩有些羞愧道:“的确,大人,所有铁匠都被耶路撒冷的各方领主征召了,木匠倒是有两位,手艺还算不错,其中有一位还曾经为雷蒙德伯爵修建过攻城器械。” “那就好,铁匠的话...暂时先放放,让这两位木匠提前和家人一起,收拾好行囊,准备跟我们返回领地。” 莱恩应了声“是”,随即回过神来:“领...领地?” 他满脸激动道:“大人,您获得采邑了?” 洛萨摇了摇头:“不是采邑,是封地,国王陛下册封我为约格律斯男爵,我已经有册封骑士的资格。” 他拍了拍莱恩的肩膀:“你要多努力了,只要你和莫德尔积攒下足够的功勋,我是不会吝惜一个骑士的头衔和采邑的。” “莫德尔呢,让他给新兵们加个餐,庆祝我擢升男爵,另外,今天下午要把他们拉出去练练,封闭训练了这么久,也是时候让耶路撒冷的贵族们,见识见识我们哈布斯堡家族的练兵本领了。” 回到房间。 洛萨立刻使用了超凡扈从抽奖券。 和普通抽卡不同,这一次,他没有提前观察卡牌的机会,一道道青色的光芒便夺目绽放。 光芒在封闭的室内无处可去,最终汇聚于洛萨身前,形成了一个身高足有两米,打着赤膊,手握铁锤的巨汉。 他的信息也立刻浮现。 铁匠·马勒斯。 品质:超凡(四星) 等级:1 亲密度:冷淡 力量:30 敏捷:5 体力:10 耐力:20 精神力:5 技能:铸造大师【铁匠马勒斯擅长打造各种各样的武器和防具,他的技艺精湛,无愧于大师之名】 简介:铁匠马勒斯曾是波·立联邦,铁匠行会的首席大匠师,他曾为波·立联邦的国王雅盖隆八世打造了一副全封闭式铠甲,但最终被东普鲁士的条顿骑士团大团长,手持神器【十字圣枪】轻易洞穿,因此遭到放逐。 “铁匠?” 洛萨的眼前顿时一亮。 似乎是被烟火熏了太长时间,马勒斯的声音很是沙哑:“您就是我的领主大人吧?” 洛萨点头道:“没错,我是洛萨·冯·哈布斯堡,耶路撒冷王国,鲍德温四世陛下册封的约格律斯堡的领主。” 马勒斯低下头,庞然身躯宛如一座小山般单膝跪地:“马勒斯愿意为您效劳。” 洛萨将他扶起,面色肃然:“我保证,马勒斯先生,您在波·立联邦遭受的不公待遇,绝不会再发生在您的身上。” 他很尊重马勒斯。 不仅是因为马勒斯是一位四星扈从,而是因为他的身份,这绝对是一位掌握着最先进铸甲知识的人才。 远胜于伦巴第人。 甚至可以在圣地,引发一场席卷欧亚的盔甲革新。 马勒斯微微点了点头,这也是个沉默寡言的木讷汉子,看不出什么情绪的波动。 但洛萨这一番漂亮话也不是说的毫无意义,最起码,亲密度是有少许提升的,当然,幅度很不明显。 “走吧,马勒斯,我带你去认认人。” 洛萨推门走出。 第四十八章决斗 “这是我的新扈从,跟大家打个招呼吧,马勒斯!” 洛萨走出庄园主楼,向众人说道。 紧跟着,仿佛一片阴云,从头顶盖下。 那魁梧宛如古希腊神话中的战神马尔斯般的身躯,带着极致的压迫感,立刻占据了所有人的视线。 天父在上! 莱恩和莫德尔下意识咽了一口唾沫。 这尊两米高,宛如巨人一般的恐怖壮汉,肌肉像是花岗岩一般坚硬。 若是披上重甲,在战场上,他们根本想象不出有谁能够抵挡住他。 莱恩惊叹道:“如果他是一名骑士,我想象不出究竟是怎样雄壮的马匹,才能承载他这样伟岸的身躯。” 莫德尔言简意赅道:“他应该在东帝国的瓦兰吉卫队!” “呵,马勒斯虽然力气大了些,但他实际上是个铁匠——顶尖的那种,不上战场的。” 马勒斯虽然基础属性高,但体力值仅是普通人的两倍,洛萨可不舍得让他这样的技术人才上战场。 尽管可以想象,马勒斯若是出现在战场上,绝对是个不逊于古之恶来的战神角色。 汉斯的脸上满是震惊,有些结结巴巴道:“你...你是波·立联邦的那位大匠师?” 马勒斯微微低下头,看着那身熟悉的白底黑十字,神情中罕见露出了一丝厌恶:“居然在这儿碰到了骑士团的小崽子。” 莱恩跟莫德尔面面相觑,他们不知道汉斯口中的“波·立联邦”,以及马勒斯口中的“骑士团”是什么东西。 但这两个人所属的势力,明显有恩怨啊。 “马勒斯。” 洛萨声音中透着一丝警告的意味。 “记住,这里是耶路撒冷,你们效命的主君是我,而不是什么联邦和骑士团。” 般若不动声色往前走了一步,若隐若无的气势,立刻冲散了马勒斯带给众人的压迫感。 她不认识什么马勒斯,归根结底,不过是凡人的工匠,是铸造不出如她的这面鬼面盾牌一般的神器的。 正想站出来的芙琳吉拉不动声色停住了脚步,小声嘀咕道:“傻大个儿的反应还挺快。” 马勒斯沉默片刻,深深鞠了一躬:“大人,遵从您的意志。” “好了,我带你去看看庄园里的铁匠铺,有什么需要采购的东西,尽快列个清单,我们最迟明早也得赶往领地。” 莱恩小声嘀咕道:“怎么感觉每隔一段时间,大人都能从不知道哪儿,划拉出一两个厉害的人才?” “难道大人其实不是伯爵的儿子,而是霍亨斯陶芬皇帝的私生子?” “住口,不可随意非议主君。” 莫德尔虽然嘴上这么说,但心中实际上也有些打鼓,若非背景雄厚,当初区区一个无地骑士,哪可能一连得到两位女巫的青睐? “总之,这肯定是好事!” “一切都是天父的意志!” 莫德尔虔诚地在身前画了个十字。 “对,天父的意志!” 莱恩对这种“教宗听了想打人”的说法,深表赞同。 ... 骑士的决斗对于耶路撒冷而言,并不稀罕。 汇集在这座城里的骑士实在是太多了,欧陆上那些无地骑士们,总是怀揣着在圣地能发一笔横财的美梦而来。 但当这场决斗,跟耶路撒冷尊贵的西比拉公主有关时,人们就免不得会投以更多的关注。 下午时,比武场周围挤满了前来看热闹的人。 流浪骑士,还未参加十字军的朝圣者,贵族,僧侣,将街道挤得满满当当。 卫兵们大声怒斥挡住道路的贱民,用手中的长戟,努力为自己的主君隔出一片空隙。 贝利安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桶盔下,他的神情有些紧张,他到的要比吕西尼昂的居伊更早。 他喝了那瓶龙血药剂! 此时,他感觉自己的体内,充斥着恐怖的力量。 但同时他又有些惶恐不安。 他不知道使用这种明显不属于天父所赐之物的力量,来履行神圣的决斗,是否是一种亵渎神圣的举动。 这时,有人发出阵阵惊呼。 “天呐,这是来自罗德岛的巨人吗?” “这支军队,是谁的麾下,竟然如此精锐?” 从比武场的看台上,已经就位的贵族,贵女们,纷纷站起身,露出难以置信的惊讶表情。 只见一位雄壮无比的巨汉,以一种俯瞰四周的姿态,在人群中辟开了一条道路。 在他身后,一列披坚执锐的军士,正列着整齐的队列,目不斜视向前齐步前进。 他们都穿着白色的,印有红色立狮纹章的罩袍,动作整齐划一,一眼望去,便有种剽悍之气扑面而来。 连战马都蒙上了黑色皮甲的骑士,走在队伍最后。 “是...哈布斯堡家族的洛萨?” “他回到圣城了?” “我听说,陛下居然擢升他为男爵了?” “封地在哪?这种大事,陛下怎么能绕过议会,就这样轻易决断?” “据说是王室私有领地,那个偏僻的约格律斯堡。” 人们议论纷纷,仿佛原本正处于风暴中心的贝利安,一瞬间就被这冉冉崛起的王国新星,洛萨男爵所取代。 这时,披着蓝色罩袍,耶路撒冷的摄政王,雷蒙德伯爵从看台下缓缓走了上来。 紧随其后的,是约旦伯爵——雷纳德,这个满头红发的高瘦男人,今日经过了严格的梳洗,竟显得颇为英俊魁梧。 高弗雷男爵也在此时缓缓登台。 他一眼就看到了人群中,洛萨的队伍。 那支队伍的威慑力太强,以致于跟身边的人呈现出泾渭分明的分割。 他招了招手,示意洛萨上前。 洛萨带着般若,芙琳吉拉和汉斯一同登台。 本来他想留般若和芙琳吉拉在家的。 但前者说为了保护他的安全,必须寸步不离,后者芙琳也喜欢凑热闹,一听这话,更是缠着要一起去。 高弗雷男爵打趣道:“声势不小啊,这支军队,真的才训练了半个月?” 洛萨见他面色轻松,有些疑惑,但还是点头道:“的确只训练了半个月,目前只能说是初具战力,跟老兵没法比。” 这时,吕西尼昂的居伊也来了。 这个年轻的高卢骑士,带着满满的傲气,手握宝剑,缓步走来。 “神圣的决斗是天父赐予贵族的权力,任何人都必须遵守这个法则,但贝利安,你当日并未捡起居伊·德·吕西尼昂向你丢出的手套,因此你有拒绝决斗,并派你的侍从和下属代替履约的权力。” 披着法袍的耶路撒冷大主教,用抑扬顿挫的语调高声宣布。 贝利安摇头道:“主教大人,我愿意履行决斗的约定,我无法放弃对西比拉女士的追求,无论她是否是有着尊贵的头衔。” “我也一样,主教大人。” 吕西尼昂的居伊神情玩味。 他抬起头,望着戴着面纱,不知是在看向他们两个何人的西比拉公主,高喊道:“就让天父决断出我们究竟谁才拥有这样的殊荣。” 第四十九章约格律斯堡 西比拉坐在安格妮斯太后的身边,她的神情有些复杂。 诚然,是她引发了这场决斗。 但那不过是她试着自己掌控命运时,所带来的微不足道的后遗症罢了。 她万万没想到,洛萨居然会拒绝自己抛来的橄榄枝,并将其转交给了贝利安。 对她而言,贝利安跟居伊又有什么区别呢? 她不反对,但也没有多少期待。 因为身为公主,婚姻从来都不是不由自主的。 “母亲,这个洛萨骑士,不就是个没有采邑的骑士吗?他是从哪得到这样一支军队的?” “不,他已经是洛萨男爵了。” 安格妮斯太后并不显老,正相反,由于保养得当,她依旧是个富有魅力的贵妇,许多贵族都愿意成为她的入幕之宾。 “鲍德温很喜欢这个孩子,他打算重用他。” “弟弟原来这么看重他...” 西比拉若有所思。 安格妮斯的笑容隐含深意:“西比拉,你得知道,无论是谁统治王国,都需要像洛萨这样有能力的臣子来辅佐。” “迟早,他会为你所用的。” ... 而此时,两位贵族的决斗业已开始。 由于贝利安并非骑士,两者间的战斗,是以步战的形式开始的。 居伊持一把手半剑,并未使用盾牌,他对自己的剑术拥有足够的信心。 在威廉宫相兼提尔主教宣布决斗开始的一瞬,便疾步向前,发起猛攻。 相较而言,贝利安就显得有些生疏了,他单手握盾,下意识向后退去。 正当人们以为这场战斗是毫无悬念的时候。 只听砰的一声—— 贝利安手持盾牌,硬生生将居伊撞翻在地,他犹豫了下,丢下手中的利刃,用戴了链甲护手的铁拳,狠狠砸在居伊的头盔上。 一拳又一拳。 竟像是教堂准点报时的钟声一般清脆。 战斗结束的太快,以致于人们还没反应过来时,贝利安便喘着粗气,踉跄着从地上站起。 而居伊,显然已经陷入昏迷了。 洛萨惊异道:“这是怎么回事?” 明明中午拜访时,贝利安还跟凯文骑士打得难解难分,现在怎么一下子就具备如此恐怖的力量了? 高弗雷男爵不动声色地扫过了洛萨身后的般若和芙琳吉拉,嘴角微微翘起。 “你应该清楚的。” 洛萨恍然。 是女巫的力量吗? 良久,威廉宫相才满脸震惊地喊道:“贝利安,是来自伊贝林的贝利安获得了胜利,他成功击败了自己的对手,赢得了追求西比拉殿下的资格!” 围观的群众一脸茫然。 这就是骑士的决斗? ... 决斗以虎头蛇尾的形式而告终。 居伊,这个曾经与其兄弟,敢于反抗狮心王理查的统治,袭击了理查的母亲,阿基坦的埃莉诺的车队。 并杀死了两位伯爵的勇猛骑士,竟然轻易就败给了一个私生子——在这之前,他甚至只是一个铁匠! 没人能料到这一点。 高弗雷面带微笑地和诸位贵族们一一致意,洛萨甚至能够想象出高弗雷现在有多得意。 “不错,贝利安。” 看着走上看台的贝利安,洛萨迎了上去,拍了拍对方的肩膀:“你很聪明,懂得扬长避短,利用了居伊骄傲的心理,以自己最擅长的力气,直接压制住居伊,使他根本没有出剑的机会——我想,居伊醒来后,一定会气得捶胸顿足。” 贝利安的脸上却并未露出喜悦的情绪,反而有些忐忑。 他看向自己的父亲,用只有在场三人能听到的声音说道:“我用了女巫的力量,这不是神圣的决斗。” 洛萨揽住贝利安的肩膀,斩钉截铁道:“不,这是天父假借女巫之手,赐予你的力量!” ... 黄昏时分。 洛萨一行,排成蜿蜒的车队,缓缓走在荒漠中。 由于决斗结束的太快,下午还有充足的时间,洛萨便决定即刻动身,前往自己的领地。 约格律斯堡距离耶路撒冷并不远,这也是一座位于约旦河畔的领地,距离雷纳德的领地很近。 约格律斯,听起来就像是个希腊化严重的名字。 希腊文明对这里的统治,最早可以追溯到继业者国家的塞琉古,此后,又经过东帝国漫长的统治,早已刻入骨髓。憾綪箼 约格律斯堡,最早修筑时,是为了防备沙漠中的游牧民对帝国领地的侵袭。 但现在,沧海桑田,物是人非。 这里已不再是边疆地区的要塞,王室对于这座城堡每年投入的修缮经费也少得可怜。 耳畔,响起系统的提示音: 您已抵达领地境内,激活昨日巨舰系统全部功能。 您将开启家具与建筑抽奖,每周固定获得抽奖次数为:1。 您首次进入领地,获得基础建筑,领主大厅。 领主大厅:具备额外的舒适度加成,居住在这里的扈从将会获得体力恢复速度增加的效果。 升级后,将获得更高舒适度加成,并缓慢提升扈从对你的亲密度。 “已经进入领地的范围了吗?” 洛萨极目远眺,果然能够看到不远处,一座村庄正升腾起袅袅的炊烟,那里应该就是约格律斯男爵领附属的村庄了。 未来,可以考虑分封给属下作为骑士的采邑。 “命令大家加快脚步,把这当做一场行军拉练!” 洛萨催促道。 他已经迫不及待想要赶赴自己的封地去看看了。 在未来,或许他也会有相当长一段时间,居住在耶路撒冷,而非自己的领地,甚至在王宫内担任官职。 但领地才是他的根本! 经过村庄,队伍只是稍作停留,洛萨向村民宣布了新任领主的到来,便继续上路了。 很快,他们就能看到在遥远的丘陵上,一座孤零零的石质城堡,正耸立于其间。 “汉斯,打出我的旗号!” 洛萨的专属纹章已经设计完毕,是一只黑色的单头鹰,鹰头朝向右边,除此之外,并无多余装饰。 城堡上的守军,似乎也因看到了一支精悍的队伍,而躁动起来。 汉斯纵马上前,命令他们打开城门,出来迎接。 作为洛萨临时的纹章官,他向城堡的守卫官,出示了鲍德温四世亲手写下的封地特恩状。 守卫官立刻迎接众人进入到城堡。 这座城堡并不大,风化严重的城墙后,依次排分布着马厩,铁匠铺,木工坊,厨房,士兵宿舍。 主楼内也不宽敞,跟阿尔高的鹰堡相比,还要更寒酸一些,再加上这里的气候,远不如居住在耶路撒冷城内的庄园里。 “这里有多少守军?” 洛萨询问道。 守卫官小心翼翼地答道:“三十人,大人,都在这里了。” 第五十章现状 “三十人?” 洛萨打量着这一个个盔甲不整,面“黑”肌瘦的军士,皱起眉:“一座城堡的守军居然只有三十人?” 守卫官陪着笑,满脸心虚。 这样一位强大的领主,如果发现自己的封地竟是如此一穷二白,肯定会有雷霆震怒。 到时把气再撒到自己头上。 虽然自己名义上是守卫官,算是国王陛下的家臣,但他连个头衔都没有,实际上就是个奴仆身份。 “城堡里连一座可供领民们礼拜的教堂都没有吗?” 守卫官强撑着笑脸,说道:“只有一间祈祷室,位于您的内堡一楼。” 洛萨露出微笑:“好,很好,真是一穷二白的地方。” 守卫官的心都揪到嗓子眼里去了。 芙琳吉拉有些不满地看着这座城堡:“这里实在是太破了,我怀疑老鼠都不愿意光顾这样一个破地方。” “我曾经离家出走时,在摩尔达维亚的乡下住过最差的地方,跟这里一比,也像是王室的宫殿了。” “抱歉女士,这里的确太简陋了。” 守卫官小心翼翼地说道。 这位女士的口气这么大,该不会真是一位尊贵的公主殿下吧? 天父在上,她该不会因为这里的破败,而把可怜的老伦纳德给推出去绞死吧? “我倒是觉得还不错,什么都没有,也方便我们推倒重建,比如说这座内堡,我打算直接推倒重建成领主大厅。” 守卫官硬着头皮说道:“大人,您再在这里待一段时间,就会意识到根本没有在这儿大兴土木的必要。约格律斯十年的税收,都未必够您翻修一座领主大厅。” 领主大厅其实就是城市里,或城堡里,由领主和其家眷,奴仆居住的内堡,虽然名义上是“厅”,但至少会有三层。 “马勒斯,你觉得这里的铁匠铺怎样?” 马勒斯沉默了片刻,答道:“勉强可以用,但效率很低,我需要时间和材料来改进和修补工作台。” “没问题,我给你二百枚成色最好的苏勒德斯金币的预算,请尽快替我打造一副坚实耐用的盔甲。” 马勒斯点头道:“我保证,这将是一副非常结实的盔甲。” “士兵们,约格律斯堡既然已经归我所有,从现在起,你们的人身依附关系,已从王室,转入到我的手中了。” “现在,以天父的名义,向我宣誓效忠!” 洛萨举起了手中的武装剑。 守卫官和三十名士兵,只是稍加犹豫,便纷纷跪倒在地,嘈杂地向洛萨宣誓。 “汉斯,你也跪下!” 汉斯愣了下,随即毫不犹豫单膝跪地。 “守卫官,告诉我,西边的那座村庄叫什么名字?” 守卫官跪在地上,不假思索道:“是塞戈。” “那么汉斯,我忠心耿耿的侍从,为嘉奖你的勇猛善战,我将塞戈赐予你作为你的采邑,并擢升你为骑士!” “谢大人!” 汉斯有些喜悦,自己终于成为正式的骑士了,但同时也有些迷茫。 他不明白洛萨为何要赐予自己一座采邑,但当他看到莱恩与莫德尔那几乎要放光的眼神时,又似乎明白了。 “都起来吧。” “我,哈布斯堡家族的洛萨,以天父的名义发誓——只要立下足够的功劳,我将不拘出身,将任何人擢升为骑士!” 他的目光扫过这八十余人的面庞。 在他们的脸上,洛萨看到了渴望与期待。 而这正是他想要的。 “莫德尔,你自今日起,重新对新加入的三十名军士进行队列训练,莱恩,你负责五十名老兵的日常操演。” “汉斯,由你来担任约格律司堡骑兵队的统领,你可以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从他们之中甄选出擅长骑术,或者天赋出众的人成为骑兵,名额只有十人。” 莫德尔,莱恩,尽数领命,他们现在干劲十足,恨不得立刻让洛萨看到他们的努力。 汉斯倒是有些头痛,要想分辨出谁有没有骑兵天赋,又哪是那么容易的,只能看过往经历了。 “守卫官,告诉我你的名字!” 守卫官陪着笑道:“大人,您将我伦纳德就行。” “你这段时间负责去采购战马和驮马,我需要十匹质量上乘的阿拉伯马,价钱无所谓——但这关系到我对你的认可。” 伦纳德连忙道:“我保证,大人,我一定会买到价廉物美的良驹!” “好了,去做你们该做的事情吧,今天训练暂缓,去收拾出你们的住所。” 八十名披甲军士,防守有余,但进攻不足。 这个时代终究是骑兵的时代。 在圣地这种旷野地带,若是遭遇了沙漠强盗,总不能指望步兵们用两条腿跑过那些来去如风的轻骑。 但是训练一支骑兵要花费的时间和精力都太大了。 像现在这样从头开始训练骑兵,是最费时费力的做法。んttps:// 而征召骑士,又受限于领地的规模…没有采邑,凭什么聚拢大批骑士为自己效力? 从伦纳德口中,洛萨得知,约格律斯堡的村庄只有6个,人口平均都在两百人左右,依附约旦河而生。 加起来,他治下的人口也有上千人了。 但这些都是挣扎在温饱线下的贫困人口。 按照十抽一的动员,他能拉起上百名征召兵——即使放在遍地都是小贵族的西欧,这份力量也实在弱小的可怜。 如果是把村庄都分封出去作为采邑,他能召集六个全副武装的骑士。 但若是依靠收税,自己培养骑兵,一个村庄一年的税收,也买不到一名骑兵的甲胄。 这是封建采邑制度之所以大行于世的原因所在。 阿尤布和东帝国,能养活一支常备的大型骑兵军队,是因为他们的领土足够广袤且地处商贸节点,能够获取大量的商税。 身为华夏人,对种田的渴望是刻在本能里的。 但洛萨不得不承认,约格律斯堡根本不适合种田,也远远不具备成为一个龙兴之地的必要条件。 难怪鲍德温四世会让自己别把太多精力放在领地上。 好在,洛萨是个开挂的。 系统已经被激活,接下来,他每周都能获得一次抽卡机会,如果都抽扈从的话,一年下来,也有五十多个扈从了。 这都是他的最佳班底,都能拿来当军官用的。 而且,他平时还可以完成各式各样的里程碑,来加速这一进程,要不了几年,他就将掌握一支举足轻重的力量。 第五十一章翼骑统领 洛萨打开系统的建筑栏,除领主大厅以外,所有的建筑槽都是灰暗的,需要他抽取到建筑卡才能解锁。 系统的提示音响起:检测到特殊道具“翼骑兵的燕尾旗”,可以用来解锁特殊建筑“翼骑兵军营”。 翼骑兵军营:你每天可以将一名普通骑兵,训练为特殊兵种,翼骑兵。训练花费为五十枚苏勒德斯金币。 翼骑兵:装备龙虾盔与半身板甲的精锐骑兵,他们手持枞木制成的空心骑枪,以及马刀,阔剑,破甲剑,战锤等近战武器,在甲胄背后,还会有雄鹰式的双翼装饰,用以威慑敌人。(由于时代修正,翼骑兵装备的短管火枪已移除) 激活里程碑:翼骑统领:你的麾下至少有五十名翼骑兵为你效力【0/50】。 洛萨皱起眉。 翼骑兵的燕尾旗,作为能增加骑兵部队百分之二十冲击速度的神器,足以使他一个普通人,一跃而成最顶尖的骑兵统帅。 而且,这也是对付擅长骑射的游牧骑兵的重要道具。 能使重装骑兵,在短距离冲刺中,迅速追上用以骚扰阵型的骑射手,也能更快地达成自己的战略目标。 若洛萨前往耶路撒冷担任骑兵统帅,在与萨拉丁的马穆鲁克骑兵的战斗中,将会发挥无比巨大的作用。 但现在的问题是,洛萨没有属于自己的骑兵部队。 假使指挥耶路撒冷的王家骑士团取得了辉煌的战果,又有几个人认为能把这功劳归功于洛萨头上? 他们只会认为是王家骑士们如有神助,得到了天父庇佑,战马才跑得如此迅捷。 洛萨犹豫了下,还是决定使用。 翼骑兵的燕尾旗再稀罕,迟早也会有新的道具替代。 他得把握当下。 只有自身的实力足够强大——哪怕只是纸面实力够强,才能在王国的动乱之际,攫取到最大的利益。 这也是洛萨为何会不惜重金,打造一支披甲军士的原因所在。 能不能打先不提,起码样子要好看,能唬住人。 不过虽然敲定了主意,但洛萨也没打算立刻就选择建造这翼骑兵军营和领主大厅。 他不知道修建时的动静有多大。 是凭空生成,还是会有一支建筑队出现,过来修筑,他无从得知,因此他打算在晚上时,等到所有人都睡着后再动工。 洛萨带着般若和芙琳吉拉走进内堡。 这是座三层高的堡垒,鹤立鸡群般耸立于约格律斯堡内。 虽然看上去有些破败,但能看出这座堡垒的状况要远比外堡强出不少,大概是在动工时,便优先考虑了这里。 一楼的大厅颇为宽敞,虽然桌椅要么缺了条腿,要么就是蒙上了一层厚厚的灰尘和蛛网。 地毯上积满了厚厚的灰尘。 老鼠循着墙边飞速流窜,不是来这空无一物的堡内觅食,而是为了躲避外面炽热的骄阳。 “这里繁华时,应该还不错。” 洛萨有些言不由衷地安慰道。 芙琳吉拉小声嘟囔了一句:“这该怎么住啊?大人,要不我们还是回耶路撒冷吧,总不能要我们住在废墟里。” 见洛萨不为所动。 她又道:“那总得让那几个领民的老婆,过来这里收拾收拾吧,你总不至于叫我这位高贵王庭公主,来干这种粗活吧?” 洛萨早已打算今晚便建造领主大厅,届时自然会覆盖,或是完全改造这座内堡。 所以嘴上说道:“有什么不行吗?难道鲜血魔法中,就没有什么清洁的法术?” 芙琳吉拉急了:“这怎么能行?鲜血魔法是用来杀人的,除非是清洁血迹,哪能用来清理灰尘和捉老鼠?” 洛萨伸出手,揉了揉芙琳吉拉柔顺的白发,语气宠溺道:“放心,我不会让你住在这种地方的。” “咳——” 般若轻咳了一声,见两人看来,不动声色地挪开了眼睛,像是真的只是不经意间咳嗽了一下。 与此同时,系统的提示音响起:你与芙琳吉拉的亲密度已提升至“友善”,你可共享芙琳吉拉的天赋“鲜血魔法专精”或“鲜血魅惑”,并默认共享给扈从芙琳吉拉,你自身唯一的天赋“两世为人”。 洛萨毫不犹豫选择了第一项“鲜血魔法专精”。 无数知识顷刻间涌现在洛萨的脑海。 他感觉自己的脑袋一阵剧痛,眼球中充满了血丝,视线里,所有的一切都变成了血红色的线条。 尤其是芙琳吉拉,在这个血红的世界中,仿佛中心一样,所有的血色线条都围绕着她而动。 比起需要主动释放才会开启的天赋“基石”,“鲜血魔法专精”是被动的技能,无时无刻都在产生效果。ganqing五.com “你怎么了?” 般若皱起眉,从洛萨的身上,她感受到了一丝不同寻常的气息,尽管微弱,但已经能对她构成威胁。 芙琳吉拉似乎也意识到了什么,连忙道:“你的精神力不够掌握这么多的鲜血魔法,先放弃这次共享天赋!” 洛萨心中一惊,原来是精神力不够吗? 他毫不犹豫呼唤出系统面板,将上次积攒下来的三个属性点统统加在了精神力上。 下一刻,眼前的血色飞速褪去。 他的视线重新恢复正常。 脑海里,已充斥着各种各样的鲜血魔法:血瀑,通过加快自己血液流速,短时间内增幅自己的速度与力量。 鲜血投矛:投掷出一个蕴含自身魔力的投矛,在与敌人的鲜血混合后,魔力会感染对方体内的血液,并引发一场“血爆”。 化蝠:短暂化身成吸血蝙蝠。 免疫:你的所有要害都因你的鲜血魔法而无效化,你将免疫一切流血效果,并且对你的伤害,你将通过消耗鲜血的方式来免疫。 ... 或许是余下的鲜血魔法太过精深,他的精神力无法负担,因此都呈现出省略号的状态。 不过仅是这些,对洛萨而言就已经是极大的提升了。 般若深深地看了洛萨一眼,不再说话,也没有像往常那样,寸步不离地跟在洛萨的身边,而是率先向楼上走去。 这应该是吃醋了吧? 没有亲密度降低的提示,洛萨一时间也有些摸不着头脑。 芙琳吉拉倒是罕见有些羞赧。 她平时虽然喜欢口嗨,但实际上也仅仅只是嘴强王者罢了,亲密度解锁共享天赋的事,是瞒不过她自己的。 “我跟傻大个儿一起上去看看。” 说完,便飞也似的跟了上去。 只留洛萨在原地,不知道自己是跟上去好,还是不跟上去好。 ... 第二天清早。 伦纳德睡眼惺松地爬起来,突然瞪大了眼珠。 他惊讶万分的捂着嘴,上下牙打颤,口中发出意味不明的呜咽声。 “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只见昨天尚且破败不堪的内堡,此刻,已然变成了一座比起原来,更加雄伟,且焕然一新的巍峨堡垒。 第五十二章神迹 崭新的白色墙砖,与周围一切都被黄沙侵蚀成土黄色的世界显得是那样格格不入。 黑色雄鹰的旗帜,在领主大厅的顶端飘扬。 伦纳德知道,这是自己的新领主的个人纹章。 “老伦纳德,发生什么事了?” “你自己看!” 除了这座焕然一新的城堡以外,在城墙边上的一块空地上,还修建起了一座巨大的石质军营。 军营的塔楼上,悬挂着两面旗帜。 一面是那熟悉的黑鹰旗帜,另一面旗帜的底色则是红色的,上面绘制着一名手持长枪,背生双翼的骑兵。 “昨晚,你们听到有什么动静吗?” “没有,这绝不可能是一晚上就能修筑成的宏伟建筑!” 城堡主楼还好说,只是修缮的焕然一新。 这座石质军营分明就是从无到有,一夜之间便屹立而起的! “神迹!” “这是天父的意志!” 伦纳德下意识喃喃自语道:“大人是神眷者!” 洛萨不知何时出现在了伦纳德的身后,他穿了一件丝绸衬衣,在身前画了个十字:“没错,这是天父的意志。” 他的脸上是宠辱不惊的平静:“不必对此大惊小怪,神迹并非是供人膜拜,而是要助我们保护圣地的工具。” 系统修建建筑,并没有太大的动静。 而是根据修筑地点的实际情况,进行翻新,加工或是直接凭空建立。 “是,大人,我们知道了!” 很快,沉寂的约格律司堡便苏醒了。 人声鼎沸,所有人都震撼地看着这一幕神迹。 有人甚至干脆放下了手中的一切,来到领主大厅外顶礼膜拜,被伦纳德骂骂咧咧驱赶走了。 ... “汉斯,昨晚有挑选到合适的骑兵人选吗?” 洛萨找到汉斯。 对于系统造物,汉斯并没有感到有多震惊,他是清楚昨晚所发生的一切的,只是心中不免生出了一丝紧迫感。 作为一星扈从,他对比翼骑兵并没有什么优势,如果真让这些“外来户”把自己比下去,自己也太丢人了! 汉斯暗暗打定主意:要更加努力地提升自己啊! “有一个。他叫乌尔姆,以前给村长家放过牧,后来当了约格律斯堡的信使,经常来往于耶路撒冷和约格律斯堡,骑术还算精湛。” “只有一个吗?” 汉斯也有些无奈:“还有几个也骑过马,但骑术明显比不上乌尔姆,只能说勉强会。” 这个时代,除了游牧民和骑士阶层,擅长骑术的人是真的很稀罕。 洛萨也清楚这一点,点了点头,便道:“先带这个乌尔姆过来吧,我决定让他晋升为第一名骑兵。” 军队中除了讲究赏罚分明,就是能者优先了。 即便是矮子里挑将军,这个叫乌尔姆的,也是八十余名军士中,最出色的一个了。 乌尔姆很快就过来了。 这是一个面庞黝黑,但相貌还算清秀的年轻男人,他的下颌蓄着稀疏的胡须,穿着一件有破洞的链甲衫。 “乌尔姆,你是个日耳曼人?” 乌尔姆连忙道:“是的,大人,我的父亲来自巴伐利亚,他曾经参加过第二次东征,我们就是在那个时候定居在塞戈的。” “不错。” 算是根正苗红。 “大人,您真的要我做骑兵吗?” “当然,你将是我麾下的第一名骑兵!” 他的神色过于激动,以至于说话都有些断断续续:“大…大人,我很荣幸…我是说,我很荣幸能成为天父的宠儿的第一名骑兵。” 洛萨施展出的“神迹”,使这个虔诚的士兵早已对洛萨视若新的圣子。 “牵着你的坐骑,跟我来吧。” 洛萨带着士兵来到翼骑兵的军营的门外。 这座高大的石质建筑,与其说是军营,不如说更像是一座堡垒。 洛萨率先走入军营:“从此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军营,你将成为一名光荣的翼骑兵,并在这里训练。” 乌尔姆没有犹豫,牵着分发下来的战马,也跟着走了进去。 这里有一座巨大的跑马场。 场地两边,有摆放着盔甲和长矛的武器架。 洛萨引领他来到武器架旁。 乌尔姆的眼神有些迷茫地盯着那一杆杆长达四米的细长骑枪,在洛萨的帮助下,娴熟地将铠甲一件件穿在身上。 他有些疑惑道:“我…我的脑海里多了很多记忆,仿佛我生来就会使用这些武器…大人,这是天父赐予我的恩惠吗?” “没错,好好使用这份力量。” 洛萨看着拍了拍乌尔姆的肩膀。 系统的提示音响起: 你的士兵经历了艰苦的训练,已经成功晋升为翼骑兵,他对你的忠诚度将恒定为 “乌尔姆,今晚跟大人请个假,我们回村子里一趟吧?那些年轻小姑娘们看到你这一身,一定合不拢腿。” 乌尔姆面色坚毅,摇头道:“不了,我已经是一名光荣的翼骑兵了,为大人效力,保卫圣城,这是神圣的使命,我不会再做这种无耻的事。” 他骑上战马,飞一般地跑出了城堡。 “天父在上,乌尔姆就像变了一个人…难道他从领主大人那里得到了天父的启迪?” 熟悉乌尔姆的士兵们面面相觑。 洛萨看着这一幕,有些沉默。 他喜欢忠诚的士兵,但他很清楚,这种近乎于洗脑的手段,绝对不是正途。 但他还是会这么做。 ... 乌尔姆骑些威风凛凛的坐骑,在城堡外,沿着围墙跑了一圈。 他从来没有感觉到自己的骑术竟然如此精湛,本以为应该相当沉重的盔甲,其实重量并没有那么惊人。 在冲锋时,他感觉自己就像是一阵呼啸而过的风。 战马马蹄带起的风沙,从他背后的双翼间飞掠而过,发出簌簌的哨声。 “这就是翼骑兵!” 乌尔姆兴奋地发出呼喊声,他感觉自己以前的人生,就像是一个笑话,直到遇见“圣子”大人,才得到了真正的救赎! 第五十三章沙漠强盗 军士们都挤在围墙上,看着那飞奔而过的骑兵,眼神中充满了羡慕与嫉妒。 “这个好运的小子!” “我以前也为领主老爷放过牧,等下我就找汉斯骑士去试试,我也要成为那个什么...带翅膀的骑兵?” “是翼骑兵!” “我才发现,乌尔姆的骑术竟然这么好,瞧啊,那闪亮的盔甲,简直就像贵妇使用的镜面一样。” 城墙上,马勒斯默默看着这一幕,神情中有些缅怀。 曾几何时,他也打造过不少翼骑兵的盔甲,每一件都要比这名骑兵穿着的更加精良,但那终究是曾经了。 自从雅盖隆八世大公阵亡,他被驱逐出波立联邦的国境后,他便再也没有见过翼骑兵。 咔—— 一块风化严重的墙砖落在地上,咔嚓一声碎成了两截。 马勒斯惊愕地发现,这块墙砖竟然因为自己的“抚摸”,而松动脱落了下来。 他下意识看向四周,正撞上洛萨瞧过来的眼神。 “我保证,大人,我真的没有用力。” 洛萨勉强扯动嘴角,笑了笑:“我相信你,这座城堡的确需要修缮,目前还只是内堡,但迟早外墙也会焕然一新的。” 你快拉倒吧! 如果不是你那相当于普通人五倍的恐怖力量,谁能把一块墙砖给硬生生拽出来? 马勒斯沉默了片刻,开口道:“大人,我今天就能堆砌出一座炼铁用的高炉,到时候就能着手锻造铠甲了。” “但受限于材料和工具,我只能为您打造一副半身板甲。” “足够了。” 如果不是翼骑兵军营只有“土著”才能花费金币,使用里面摆放的盔甲和武器。 洛萨也想薅这个羊毛。 因为翼骑兵的全副武装,以及战斗技巧,明显不是50枚苏勒德斯能相提并论的。 半身板甲,此时只有米兰最顶尖的工匠才能锻造,而且质量也不比翼骑兵的半神板甲强。 这时,乌尔姆已经跑完一圈,向城堡纵马奔来。 “把所有人都召集过来!” 洛萨吩咐道。 “圣子大人!” 乌尔姆一进城门,便飞跃下战马,单膝跪地。 “感谢天父与您的馈赠,您使我重新感受到了生命的意义,我必将以我手中的剑与矛,来回报您的慷慨。” 洛萨示意乌尔姆起身,随即说道:“诸位,我希望你们不要称呼我为圣子,异教徒和邪恶的力量,是不会坐视一位圣子降临人世的,他们会拼尽一切,去扼杀,去阻挠,去威胁他——就像对耶稣所做的那样。” “我的身边常常伴随着奇迹,但请永远不要称呼我为圣子,我将是世俗的领主,现在是,未来也是!” “向我效忠,我保证,凡忠诚,必有报!” 军士们顿时欢呼了起来。 “万岁,尊贵的神眷者,我们效忠的领主大人!” 洛萨转身,回返内堡。 芙琳吉拉站在窗子边看着这些激动的人们,有些骄傲地说道:“看呐,他们是如此崇敬大人,我保证,即使大人现在让他们去刺杀教宗,他们也不会有任何犹豫。依我看,大人很快就会成为一位国王的。” 般若冷冷地斜睨了她一眼。 轻“呵”了一声。 “你在笑什么?” 芙琳吉拉皱起眉,满脸不悦。 般若罕见开口回了句:“在笑某人正在做着的,不切实际的王后梦。” ... 两天后。 天鹅绒质的窗帘挡在窗子边。 洛萨伏在桌案前,鹅毛笔飞速移动。 他正在写信。 一封是给奥地利的利奥波德伯爵,询问他何时启程前往圣地,包括一些问候,以及对圣地目前局势的担忧。 当然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寻求资助,无论是钱币,还是如“面包师”,“裁缝”,“商人”,会修水渠,开凿水井,修缮城墙的“泥瓦匠”这样的人才。 一封是给阿尔高的维尔纳伯爵,对他进行日常的问候,以及交代自己目前的状况。 他知道维尔纳伯爵并不富裕,很难拿得出钱财对他进行资助,所以根本没提约格律斯堡是个贫瘠的地方。 最后一封是给高弗雷男爵的。 目的依旧是寻求资助。 他的存款虽然不少,但目前完全处于负收入状态。 以附近六个村庄的税收,是根本无法维系洛萨打算组织的庞大军队的,吃饱饭足够,但要付薪水就不够了。 而且他还要向自己的领主,鲍德温四世缴纳附庸税,这笔钱虽然不多,但同样是一笔开销。 “国王陛下恐怕根本就没打算让我整理这片领地,也没打算让我养活一支军队。” 洛萨盘算着账单,有些头痛。 鲍德温四世应该是想让他在耶路撒冷担任军官,以指挥王室的军队。 但他可不打算完全按照鲍德温四世的规划来走。 虽说约格律斯堡不是个种田的好地方,既没特产,也没商业。 但他起码要先搭起一个框架,拥有一套能独力运行,并使领地不断发展的框架,而非竭泽而渔式地一味进行剥削。 约格律斯堡下辖的六个村庄中,还有一个半数人口都是拜火教徒的村庄。 往年,他们都会被课以重税。 但洛萨不打算这么做,因为他们实在是太穷了,许多人连铁质农具都需要跑到城堡这边进行租借。 就算课以重税也收不到多少钱,不如对他们好一点,也能使他们更安分一些。 ... 伦纳德战战兢兢走进内堡中。 他端详着这座既熟悉又陌生的内堡。 墙壁上,有各式各样的精美浮雕。 原本狭窄的祈祷室,此刻已经被拓宽为一座正式的教堂,正中央的十字架后,有用马赛克砖拼凑成的圣像。 整个内堡,比起以往要显得更空旷了。 那些垃圾一般的旧家具统统被清理一空,因此而显得有些空旷,但除了家具较少以外,这座内堡比起之前,要干净了太多太多。 “天父在上!” 伦纳德惊叹连连,这是三天来,他第一次鼓起勇气踏入这座被他视作神圣之地的领主大厅。 他一路走向洛萨在二楼的行政厅。 看着正在桌边伏案疾书的洛萨。 伦纳德露出谄媚的笑容:“大人,您的城堡里还缺一些漂亮的姑娘作为侍女吧?这里实在是太空旷了,我知道附近几个村庄的水灵小姑娘,让我把她们替您带过来吧,她们一定很乐意为圣...哦不,是为老爷服务!” “不必了,我来到圣地并非是为了个人的享受。” 洛萨果断拒绝。 这个时代,连养尊处优的贵妇都没几个相貌能入他眼的,更别提需要日常面临暴晒和辛苦劳作的普通女子了。んttps:// “伦纳德,我交代你的事情做得怎么样了?” 洛萨看着伦纳德久久不愿意挪动屁股,皱起眉,询问道。 伦纳德的脸色有些难看,他支支吾吾道:“抱...抱歉大人,您交给我的,用来买战马的钱款,被夺走了,那是一伙来去如风的沙漠强盗,我骑着的骡子根本跑不过他们。” 洛萨的脸色变得难看起来,我正愁钱呢,你还给我丢钱? 他强迫自己迅速冷静了下来:“守卫官阁下,你的无能令我很失望。说说看吧,这伙沙漠强盗究竟是怎么回事?” 第五十四章内鬼 s:打了个补丁,作为特殊兵种“翼骑兵”增加训练上限,根据领主爵位解锁训练上限。 男爵为:50。 前文已修改。 这就是用脚做平衡的下场。 … 随着伦纳德磕磕巴巴的讲述,事情脉络,逐渐明晰。 伦纳德口中的沙漠盗匪,是一支以拜火教徒的骆驼骑兵为主的,盘踞于约旦沙漠的一伙老牌盗团。 他们仗着自己来去如风,又熟悉沙漠中的水源分布,时常会袭击村庄,索取大量的财富,牛羊和粮食。 连卡勒堡的领主雷纳德伯爵都奈何不了他们。 伦纳德也是倒霉,今早带了五名军士一起出发,本想去蒙特利尔堡下辖的一座富裕村庄购买战马。 那里有一座大型马市。 马市的幕后主人是雷纳德伯爵的夫人,斯蒂芬妮女爵。 雷纳德伯爵通过劫掠阿尤布的商队,击败贝都因部落缴获的马匹,偶尔会集中于此售卖。 他们刚进蒙特利尔堡境内不久,便遭遇了这伙强盗。 洛萨拧紧眉头,神情肃然:“伦纳德,只有你一个人回来了吗?我们损失了多少人?” 伦纳德立刻跪倒在地,哭丧着脸道:“大人,我们...没有损失,他们得知我们是您麾下的军士,把钱币抢走了,就离开了。” 洛萨微怔。 他不知自己是该高兴还是不高兴。 高兴的是没死人。 不高兴的是,这个时代人命根本不值钱,如果有的选,他宁愿是这伙盗团把伦纳德一行都杀光,而非把钱款洗劫一空。 “蒙特利尔也是雷纳德伯爵的领地吧,他对此就没有任何表示吗?” 雷纳德伯爵毫无疑问是耶路撒冷王国的实权大贵族,但洛萨跟他的接触很少。 自从洛萨被高弗雷男爵推上王国的政治舞台后,他便被打上了深深的王党烙印,成了为高弗雷男爵摇旗呐喊的小弟。 最起码,在外人看来是这么回事。 伦纳德连忙说道:“大人,我拜见了雷纳德伯爵的妻子,斯蒂芬妮女伯爵。她曾是这片土地的唯一主人,雷纳德伯爵就是依靠着跟这位女爵的婚姻,才得以获得伯爵的尊位。” 洛萨面无表情地敲了敲桌面:“说重点!我还不至于需要你为我来讲解雷纳德这位昔日的安条克大公,是如何被赶下公爵尊位,又依靠着婚姻重新崛起的。” 伦纳德连忙道:“斯蒂芬妮女爵没有接见我,不过她的一名骑士告诉我,近日会再组织军队围剿这伙强盗,让我回来等消息。” “等消息?” 洛萨嗤之以鼻。 作为邻居,这约旦女伯爵斯蒂芬妮按理说,无论是拜访还是邀请赴宴,总归是要“人情往来”一番的。 但他抵达约格律斯堡都已经三天的时间了,邀请还没送来。 要么就是对他瞧不上眼,要么雷纳德对他心怀敌意。 洛萨觉得后者的可能性更高些,毕竟贝利安击败了居伊,王党和太后党间的关系急剧恶化,他又旗帜鲜明地站在了王党这一边。 “我可没这么好的耐心等下去。” 洛萨心中暗暗盘算着,这伙沙漠盗匪纵横这么多年,积攒下来的财富一定很可观,如果能找到他们的巢穴,肯定能极大地给他回一波血。 此外,战马的问题也亟待解决。 不然他现在有钱都没办法训练翼骑兵,他可是打算尽快训练出二十名翼骑兵,形成规模战力。 不过目前领地里的骑兵数目还是太少,新训练的翼骑兵有三人,算上汉斯和他自己,也就五人罢了。 要靠这五个人在茫茫荒漠上找到来去如风的沙漠强盗,简直难如登天。 不然雷纳德伯爵这一实权大贵族,也不可能会对这伙强盗束手无策。 “伦纳德,你觉得这伙沙漠盗匪和我的领民们会不会有所勾结?或者说,最起码有一部分人加入了进去?” 洛萨怀疑有内鬼。 伦纳德面露惊恐:“天父在上,我保证,我和我的小伙子们绝对没有跟这伙强盗有勾结,他们都是可耻的异教徒,我们如果敢跟他勾结,谋取大人您的财富,是一定会下火狱,被魔鬼折磨一万年的!” 洛萨摇头道:“我说的不是你,是领民!那六个村庄里,尤其是那座半数人是异教徒的村庄里,很可能有人跟这伙强盗有勾结。” 伦纳德长舒了一口气:“对,大人,我也认为他们有问题,这群该死的家伙,不仅不感谢大人对他们宽宏的恩典,反而恩将仇报,简直是该死!” 洛萨冷笑道:“你不觉得,正是因为他们感谢了我的宽宏,才放弃取走你们的性命吗?” “不然,那伙强盗团连雷纳德伯爵都敢得罪,凭什么不敢得罪我区区一个约格律斯堡男爵?” 这时。 洛萨的耳畔突然响起提示音: 你已完成里程碑:模范封邑(你的封邑拥有至少两千英亩土地和超过二百温饱线以上的人口) 你激活了进阶里程碑:模范领地(你的领地拥有至少一千温饱线以上的人口,以及二百以上的富裕人口。) 你获得了三星特殊道具:“大天使的雕像”。 大天使雕像:当你将这件道具放置于领地范围内时,你的领地内,所有居民对你的忠诚度得到小幅增益,对你的敌人好感度得到小幅减益。 洛萨思索片刻,明白了这应该是因为他停止了对拜火教徒征收重税,使得这群生活在他统治下的异教徒们,生活水平得到了改善,最终凑够了200名温饱线以上的人口数目。 至于两千英亩的土地... 在这里,最不缺的就是这遍地砂砾的荒漠,约格律斯堡虽然只有六个村庄,但囊括的土地恐怕都相当于西欧的伯爵领了。 “看来,约格律斯堡的现状还很糟,能吃饱饭的人居然只有不到五分之一。” 洛萨皱起眉。 温饱是人能生存的基本条件。 洛萨的手指轻轻敲动桌面:“减税是不可能再减了,还是得开源,另一方面,这伙时常敲诈我的领民的沙漠盗匪,也亟待解决。” 洛萨只是稍加思索,便敲定了一个主意。 既然这来去如风的沙漠盗匪不好抓,那就来个守株待兔。 他看向仍跪在地上的伦纳德,沉声道:“伦纳德,你丢失了我交予你购买战马的财富,你该如何偿还你的罪责?” 瑟瑟发抖的伦纳德带着哭腔道:“任凭大人您处置,只求您能宽宏地赦免我死后的罪孽,容许我这虔诚的信徒升上天国。”んttps:// “呵,伦纳德,我给你一个将功折罪的机会,就看你能不能把握住了。” 第五十五章剿匪 恐惧万分的伦纳德像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连忙询问道:“大人,我该怎么做?” “你先告诉我,这伙沙漠强盗是怎么盯上你们的?路上,你们又遇到了什么人?都有谁知道你携带了大笔的苏勒德斯?”ganqing五.com 伦纳德语无伦次地开口道:“是这样的...是,啊,我出发的时候,只有我带的五名士兵知道这些,他们都是很久以前就驻守在约格律斯堡的...” “那伙有半数异教徒生活的村庄,叫做安托加,它距离蒙特利尔最近,所以我们途径了那里,并索要了水源。” “我不知道他们之中有没有人发现我携带了很多苏勒德斯,因为我一直贴身携带这笔钱,但钱袋里的清脆声响,是我掩饰不住的。” “...” 伦纳德心中的惊慌逐渐平静,他开始认真回忆之前经历的一切。 “好,那我问你最后一个问题,你们在赶路时,头顶是不是有一只雄鹰在盘旋?” 伦纳德悚然:“大人,你是怎么知道的?我还以为是天父的意志,使您的纹章化身,在注视着我们!” “好了,我明白了。接下来,你要去大肆宣扬一个消息,那就是约格律斯堡的洛萨男爵,打算携带一笔丰厚的礼物,前往卡勒堡去拜访尊贵的斯蒂芬妮女伯爵。” 洛萨拍了拍伦纳德的肩膀:“如果这么简单的事情,你再办出岔子的话,在你死后,我甚至不会让人在你的墓碑上立一个十字架。” 伦纳德整个人都抖了一下。 “我会的,我一定会办好的。” 洛萨又补充道:“你属下的人也一样,告诉他们几个后果,天父赐予我仁慈,但仁慈不会降临在犹大的头上。” 目送伦纳德小心翼翼离去的背影。 洛萨开口道:“芙琳,他说的都是真的吗?” 倒吊于天花板上的少女,如同幽灵一般无声无息坠下。 “是真的。” “不过你的计划不会太草率吗?如果我是那个强盗头子,一定会避避风头,最起码短时间内是不会再动手了。” 洛萨点了点头:“你说的很有道理,如果常规意义上的守株待兔,肯定不会奏效。” “雷纳德虽然残暴,激进,但他是个不错的将领,不然也不可能在蒙吉萨战役中发挥出举足轻重的力量。伪装成商队,守株待兔的手段,我相信他也能想得出来。” “但这伙沙漠盗匪是有猎鹰的,他们能看清我们的虚实,而且——顺风顺水了这么多年,连死海之王雷纳德都奈何不了他们,你觉得这支强盗团会看得起我这样一个荒僻之地的小领主吗?” “我只会带上汉斯和他手下的翼骑兵,除此之外,就是你跟般若两个人了。” “这种手段只有我们才能用,正常情况下,这伙强盗团伙,肯定不会惧怕区区七个人,哪怕里面有五个全副武装的骑兵。” “原来如此。” 计划说到这儿已经很明朗了。 芙琳吉拉若有所思:“只要我们能活捉一两个沙漠盗匪,我就能依靠魅惑的能力,从他们口中询问出他们营地的所在。” “没错。” 这时,门外的走廊里,传来了细微的脚步声。 般若裹着一件浴袍,赤着纤细白嫩的玉足,从门外走了进来,似乎是感受到气氛的严肃,她微微侧了下头,疑惑道:“我似乎错过了什么?” 洛萨努力将自己的视线从那片雪白中挪开:“待会儿跟你讲,你先穿好衣服。” 般若淡漠的眸子若有若无扫了一眼芙琳吉拉,气得吸血鬼小姐咬紧了一口小白牙。 不就是胸脯大了点,屁股翘了点,腿长了点吗? 有什么了不起的! 洛萨背过身。 窸窸窣窣的声音响起。 般若从衣柜里取出衣物,给自己换上。 “好了吗?” “嗯。” “你们两个,跟我去一趟教堂。” 芙琳吉拉皱起眉:“大人,你确定要我一个吸血鬼跟你一起去祈祷吗?就不怕天父祂老人家一道神雷劈下来?” 洛萨毫不在乎地说出了一句渎神之言:“天父若在意这些,那便不是天父。” 他们一同走进教堂。 洛萨的双手间,出现了一座头顶圆环,手持十字武装剑与鸢盾,背生双翅的白色雕像。 它的原型应该是圣米迦勒像。 洛萨将这具雕像摆放在教堂尽头的桌案,那一片由马赛克砖拼凑成的圣像下。 阳光映照下。 白色的雕像仿佛熠熠生辉的金色神灵,令人下意识生出了一种想要膜拜的感觉。 “它能使臣民更忠诚于我。” 洛萨解释道。 他心中暗叹,自己可能真的要在“尤里”大光头的道路上一骑绝尘了。 … 傍晚时分。 天色稍黯,但气温却并未下降。 被炙烤了一天的大地,开始尽情释放积攒下来的温度。 汉斯和乌尔姆等三名翼骑兵跟在洛萨的身后。 这些穿着光洁如镜,保养得当的半身板甲的年轻骑兵。 人人手握一把三米长的骑枪,背后的双翼装饰,显得越发威风凛凛。 翼骑兵的骑枪太长了,就算是最短的也有4米,因此都是空心,由两截枞木拼凑在一起,很容易折断。 这种骑枪并不实用,起码洛萨的领地里,是没办法制造,或是购买到这种特制的骑枪的。 所以洛萨命令他们改用传统骑枪,更实用,也更容易替换。 般若和芙琳吉拉两位女士,跟在洛萨的身边。 伦纳德赶着马车,车上载满了用毡布蒙着的“贵重”货物。 天空中,伴随着一声清脆的鹰唳,雄鹰振翅而飞,仿佛在与马车上高挂的黑鹰旗帜,遥相呼应。 ... 远方,骑着快马的沙漠轻骑们,望着那近乎于能反光的明亮铠甲,眼神中充满了贪婪:“他们真的只有五个骑兵。” “当然,永远不要质疑首领用鹰眼看到的事物。” “你去通报首领,我来盯着他们。” “别让他们跑了,这位自大的约格律斯堡男爵,该不会以为我们抢劫过他的属下一次,短时间内就不会有第二次了吧?” 裹着白色头巾的贝都因人冷笑着说道。 “听说,那一辆马车上,载满了给斯蒂芬妮那个贱女人的礼物,这个该死的女人,绞死过不少我们的兄弟。” “或许首领会答应把这个愚蠢男爵的头颅送给那个贱女人当礼物。” 第五十六章翼骑兵,冲锋 坐在马车上的伦纳德,有些不安地打量着四周。 气温降低得很快。 在荒漠将所有温度释放出来后,这里的温度,已经降低到恨不得让人裹上一条羊皮毯子的地步了。 而翼骑兵们也的确是这么做的。 他们的装备中包括一件用来披在甲胄上的豹皮,狼皮或是熊皮斗篷。 乌尔姆捧着自己的熊皮斗篷想要进献给洛萨,被他拒绝了。 他并不惧怕这么点寒冷。 掌握鲜血魔法的他,已经不再是普通人那么简单了。 一阵风吹来。 将黄沙带走,露出下面掩盖的,一具只剩白骨,仰躺在地面上的尸骸。 伦纳德一边赶着马车,一边腾出手,握住自己胸前佩戴的银质十字架上。 “天父在上,请保佑我们不要遭遇那群强盗,我们只有六个人具备战斗力,不,应该是五个人,我已经老得快要拿不起剑了。” “而且,乌尔姆这三个穿着光鲜亮丽的骑兵,在之前还不过就是一群步兵,他们不可能是那些该死的异教徒的对手。” 想到这里,伦纳德神情越发绝望。 他开始后悔自己为何要逞能,代替自己麾下的五名军士履行押送马车的职责了。 “伦纳德,你去过卡勒堡吗?” 来自自己的领主,有些高高在上的声音传来。 “是,是的,大人。” 看着因为紧张,连话都说不利索的伦纳德,洛萨感觉有些好笑。 伦纳德是个胆小的人,这一点毋庸置疑。 但他为了让洛萨不再追究跟他一起丢失了钱款的五名士兵的责任,依旧在这个时候毅然站了出来。 只能说,人性总是复杂的。 伦纳德回忆着说道:“卡勒堡是一座雄伟的城堡,跟破烂...啊不,但约格律斯堡的确没办法同它相提并论,它被雷纳德伯爵修缮得很坚固,驻守的军队也很强大,城墙上遍布塔楼和射石机,恐怕得十倍的军队,才能攻陷那里。” 洛萨轻笑了声:“的确,卡勒堡作为雷纳德伯爵领地的核心,守卫必定很严密,毕竟他得罪了萨拉丁那么多,而卡勒堡又处于王国的东部边疆。” “雷纳德伯爵的领地距离约格律斯堡并不远,但他的领地富庶,肥沃,盛产食盐,战马,而我的领地却如此荒僻,连商队都不会光顾。” 类似于虹吸效应。 约格律斯堡这片领地仅剩的那么一丁点发展潜力,都被雷纳德伯爵领给吸走了。 “大人,您是蒙受神眷的圣子,不必纠结于约格律斯堡这片贫瘠之地,您迟早会获得更肥沃的封地,您的地位也绝不是雷纳德伯爵所能媲美的。” 伦纳德讨好地说道。 “我说过,不要再对我使用这个称呼。” 洛萨语气微顿,又道:“不过你有一点说的很对,战争的脚步已经迫近,封地肥沃与否已不再重要。” 约格律斯堡这座封地,于他而言,不过是一个跳板,一个增加自身实力的跳板。 在未来,约格律斯堡很可能只是他众多领地和头衔中,微不足道的一部分。 如果不是翼骑兵军营和领主大厅都位于此,他甚至更愿意把这里分封给效忠于自己的下级领主。 洛萨突然抬起头,看着头顶的猎鹰逐渐向远方落下。 他抬起手,示意道:“准备作战,敌人已经很近了。” 滚滚黄沙很快便出现在地平线上。 乌尔姆有些兴奋地握紧了手中的骑枪,他看向自己的伙伴,又看向站在前边的骑兵长官,汉斯骑士。 明明是第一次上战场,他却一点也不紧张。 他抬起一只手,在身前描绘了一个十字架,又回头看了一眼洛萨,低声祷念道:“愿光荣归于父,及子,及圣灵,起初如何,今日亦然,阿门!” 约格律斯堡的人们,依旧固执地认为,洛萨是圣子,虽与天父有别,但神的性质却为统一,即三位一体。憾綪箼 洛萨将链甲衫穿戴整齐,戴上冰冷的桶盔,他看了一眼般若和芙琳吉拉,微笑道:“跟在我的身后。” 随即,率先拨马,迎了上去。 他带着麾下的骑兵们,立足于一座小山坡上,率先占据了有利地形。 沙漠强盗们的身影逐渐明晰。 那是一个个穿着灰扑扑的白色长袍,头戴包头巾的拜火教徒。 他们的装扮有显著的贝都因风格,骑着阿拉伯马和单峰驼,装备各异,骑矛,直剑,弯刀,弓箭和圆盾。 强盗们的首领是一个脸上有着一条醒目刀疤,从左到右,贯穿了他整张脸,蓄着浓密的黑色胡须。 他的肩头,厚厚的皮垫上,一只神骏的雄鹰,正昂然挺立。 洛萨催动坐骑,缓缓走上前去。 他用右手按在自己的左肩,用库尔德语说道:“感谢你曾对我的士兵手下留情,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驾车的伦纳德,此刻还在后面,没有发现自己心目中的圣子,居然做出了异教徒礼拜圣火的手势! 而翼骑兵们,对此则熟视无睹。 强盗首领有些惊讶,随即也伸手按在自己的左肩:“真是出人预料,你竟然会说库尔德语,还会做我们的手势?” 洛萨的声音从桶盔下传出:“这是因为我曾和一位伟大的库尔德骑士并肩作战过。” “是萨拉丁吗?” “当然不是。” 强盗首领深深地看了洛萨一眼,开口道:“我是阿布德,比尔卜特氏族的酋长,也是这群劫掠者的首领。” “我是洛萨·冯·哈布斯堡,约格律斯堡的领主,你和你的属下掠夺了我给他买马的财富,这是不仁义的行为。” 阿布德看了眼自己的属下们,忍不住哈哈大笑:“洛萨领主,我们贝都因人从来不讲究仁义,财富只属于强者。” 桶盔下,阿布德和贝都因强盗们没能看到洛萨脸上,露出的一丝冷笑。 “你曾释放过我的士兵,我对此表示感谢,如果你们愿意归还我的财富,我将宽恕你们的罪孽,并允许你们于我的领地上定居。” 强盗们哄笑一团。 “这个人该不会是个傻子吧?” “我们不仅抢了你的财富,还要抢你第二次!” 阿布德却下意识感觉到了一丝心慌,他道:“把你的这车货物留给我,我会邀请你们饮用我带来的水源。” 在拜火教的教义中,邀请对方喝水,便是向圣火发誓,不会威胁对方的人身安全。 “大人!” 有人小声提醒道:“他们身上的盔甲也很值钱。” 阿布德怒道:“住口!一切由我做主!” 洛萨轻叹了一口气:“抱歉,阿布德,我的底线不容逾越,既然谈不拢,只好开打了。” 敌人人数众多,近乎于他们的五倍。 但洛萨并不发愁如何击溃他们,发愁的是很难在这空旷的草原上,将其一网打尽。 “很遗憾。” 阿布德举起一只手,早已弯弓搭箭的贝都因强盗们,立刻射出了手中的箭矢。 洛萨他们占据高地,阿布德是绝不会率先展开冲锋的。 但洛萨也没打算利用地形的优势,他拨马回到队伍里,擎起骑枪,高喊道:“翼骑兵,随我冲锋!” 下一刻,那些背后带着飞翼装饰的骑兵们,发出了一声怒吼,跟着洛萨如同飞一般自山坡上冲下。 第五十七章乌合之众 头戴翼盔的汉斯默默擎起骑矛,与三名翼骑兵组成了小型锋矢阵的双尾。 在这紧要关头,他的脑海中却突然萌生出了一个念头:若是让自己的教官知道,自己做了翼骑兵的骑兵长,那个老顽固的表情一定会非常精彩。 马蹄声如雷。 明明只是五名骑兵,却硬生生给人一种千军万马的恐怖错觉。 伦纳德此时,才刚刚登上山坡。 他只犹豫了一会儿,便忙不迭开始拆卸驮马背后的车辕。 “可怜的老伦纳德,今天你肯定会死在这儿,但总不能眼睁睁看着天父选择的圣子,就这样在自己面前魂归天国。” “那是只有犹大才能做出来的事。” 他嘴里絮絮叨叨地念着,从车厢后,艰难地取出了一把骑矛,扛在肩上。 “圣子大人,我来了!” 没人理会他。 混乱的战场上,没人能够听到他那夹杂着恐惧的嘶吼。 这些手持骑枪的钢铁骑士们,宛如锋利的热刀,轻易便剖开了如同黄油般的游牧骑兵的阵型。 这么短的距离下,骑弓只能射出一轮。 而这一轮,他们那无力的箭矢,也根本洞穿不了骑兵们的盔甲。 或许在沙漠地形中进行游击战法,十字军骑士们的确已经不是经历了战术革新,由古拉姆转变为马穆鲁克的精锐奴隶骑兵。 但由骠骑兵转化而来的翼骑兵,装备更轻,速度更快。 对手也只是一群贝都因游牧骑兵,而非自小经过严厉的军事训练,完全按照战争机器培养的马穆鲁克骑兵。 洛萨强有力的心脏,在此刻剧烈跳动着。 血液流速暴涨。 名为血瀑的增益法术,使洛萨手中的力气在短时间内暴增了整整一倍。 骑枪洞穿了一名贝都因骑兵的盾牌,断折在了其中。ganqing五.com 洛萨立刻转而拔出武装剑,向身边的敌人斩去。 借助战马的冲势。 敌人的盾牌,连带着后面的手臂,被武装剑轻易斩断。 般若的黑色盾牌,如同一柄锋利的链锯,在她手中极速旋转着。 挡在她面前的敌人,立刻便被绞成一团血肉风暴,许久未曾进食的鬼面浮雕,脸上露出饱足的诡笑。 芙琳吉拉低声诵念着魔咒。 战场上飞溅的鲜血化作锋利的刃,成片切割着敌人的身体。 这是邪术! 来自法兰克人的恐怖邪术! 正在督战的强盗首领阿布德的眼神中透露出了一丝恐惧:“难怪我会在他们身上感受到恐惧,难怪他竟是如此信心满满地承诺,说会给予我们宽恕,这竟然是真的!” 作为驯鹰师,他同样具备着超凡的力量。 但正是因为同样具备超凡力量,阿布德才更清楚,对方身上的恐怖力量,更自己相比,无疑是巨蟒和蚯蚓的差距。 “撤,撤退!” 他声嘶力竭地大喊着。 然而混乱的战场上,根本没人听得到他究竟说了些什么。 一个戴着棕色头巾,穿着黑漆漆鳞甲的男人,发出震耳欲聋的咆哮:“圣火永燃,至尊至大,火焰眷顾的子民们,随我冲锋!” 前赴后继。 越来越多人死在敌人的骑枪,阔剑和诡异的法术上。 好在很快,强盗团的士气就被打崩了。 这伙沙漠盗团,之所以能纵横于约旦河流域这么多年,不是因为他们有多厉害。 而是归功于他们的首领,阿布德的猎鹰,以及他们在此地经营许久的人脉。 真要论正面的战斗力,雷纳德麾下的骑士们,只需一个冲锋,就能将这群乌合之众统统歼灭在荒漠中。 浑身浴血的洛萨,高呼酣战,在将敌人杀了一个对穿之后,翼骑兵们在他的带领下,再度向敌人发起冲锋。 而此时,这支沙漠盗团的溃散之势,已成燎原。 洛萨勒住坐骑,他看向芙琳吉拉,见她微微点了点头,才喊道:“不用追了,收拢敌人的坐骑,原地休息。” 他走近芙琳吉拉,询问道:“知道他们巢穴的方位了?” 芙琳吉拉点头道:“我在其中几个强盗的身上下了追踪印记,不需要我再施展魅惑法术了。” 洛萨点了点头,开始打扫战场。 破损的盾牌和鳞甲,折断的骑矛和箭矢...一些有用或无用的破烂,都被洛萨统统甩卖了出去。 最终的价值是165枚苏勒德斯。 他抬起头,看着瞠目结舌,盯着这里的伦纳德,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 “这是神迹!” 伦纳德嘴里嘟囔着:“只有圣子才能使一群从没上过战场的新兵蛋子,变成身经百战的精锐骑兵;只有圣子才能从无到有,一夜之间从天国唤来使者,筑起美轮美奂的宫殿;也只有圣子,才能使这些杀人利器,都消失无踪。” 或许是大天使的雕像的影响,伦纳德虽然依旧改变不了天性的胆小,但他对洛萨的忠诚,却是毋庸置疑的。 洛萨走向伦纳德,这个老家伙在刚刚的战斗中,可没起什么效果。 他骑的那匹矮小的驮马,还没来得及冲起来,这支横行无忌的沙漠盗团,就被洛萨轻松剿灭了。 伦纳德被洛萨身上,扑面而来的杀气给吓了一跳,下意识跪在地上道:“老爷,大人,求您宽恕我。” 洛萨暴喝道:“伦纳德,站起来。” 伦纳德战战兢兢从地上爬起来。 洛萨指着他的鼻子说道:“你已经受住了我的考验,伦纳德,你的过失已经一笔勾销,但我希望今后,你不会再犯类似的错误。天父垂青于勇者,而非怯于作战的懦夫。” 伦纳德连连点头道:“我今后必定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 “起来吧,随我返回约格律斯堡,召集我麾下的所有军士,今晚,我们就要拔掉这颗约旦河流域的毒瘤。” ... 考克堡。 领主大厅,灯火通明。 穿着一件高腰长裙,头戴宝石金冠的女伯爵,坐在自己的宝座上。 她远比寻常的女子更加高大,甚至可以说是健壮,腰间佩有一把锋利的宝剑,她便是雷纳德伯爵的夫人。 世代掌管约旦领地。 她慷慨地接济着每一位求上门的骑士和贵族,时常举办盛大的宴会和骑士竞技大赛,这为她博取了“穿裙子的女骑士”的美名。 此刻,她正高坐在宝座上,聆听属下人的汇报。 “哦?我们那位新邻居要来拜访我?” 她忍不住发出冷笑:“终于还是按捺不住了,看来那笔钱对他这个小男爵而言,已是一笔难以割舍的巨款。” “只不过,乡下小领主就是不懂规矩,难道连拜访尊贵者之前,要提前准备好礼物这件事都不懂吗?” 属下满脸恭维道:“夫人,伯爵大人来信说让我们给他点颜色瞧瞧,是不是正好借此机会,将这个乡下男爵拒之门外?” 斯蒂芬妮女爵冷哼道:“当然不,让他来吧。我会给他男爵应有的待遇,我听说了有关于这位洛萨男爵的一些传闻,他曾经亲手杀死过一只狼人,我很想见识见识,究竟是怎样勇武的骑士,能与狼人这种魔物搏斗。” 第五十八章火焰 黑暗中,营寨的大门洞开。 即使是一支来去如风的沙漠强盗团,在这片荒漠中,亦需要一处落脚点,来躲避白日的灼光与夜晚的森冷。 所以一处偏僻,但又拥有隐秘水源的营寨,便应运而生。 留守的强盗们惊愕地看着一个个出发之时,趾高气昂,扬言要带回来一车金银的同伴。 此时正如丧家之犬般,满脸惶恐地拥入大门。 “到底怎么了兄弟!” “我们败了,那些可怕的法兰克蛮子,卑鄙地使用了一种以鲜血为媒介的可怕法术,他们是魔鬼的化身!” “圣火在上,求您燃去我们身上沾染的恶咒吧。” 有人刚冲进营寨大门,便跪伏在地上,虔诚地向营寨中央供奉的圣火祭坛祷告。 阿布德满脸阴沉地看着这一幕,心中的愤怒与忧虑简直要将他整个人烧融。 阿布德神情严峻道:“让大家做好防备,巴托,你带人去准备‘大祭’所需的祭品,我要举行‘圣火’大祭。” “是,大人。” 脸颊上有一道血肉外翻的狰狞伤口的巴托,神情阴沉地领命而去。 这是一个卑鄙的,头上戴着酷似于牛角头盔的法兰克骑兵给他造成的伤害。 阿布德沉声道:“命人今晚严加看守,只许一半人睡觉,剩下的都给我随时待命。” 有人疑惑道:“头儿,我们是不是太小心了,他们不可能找到我们的营地,即使找到,在深夜里他们什么都做不了。” “就是,头儿,我们都对圣火启过誓,谁如果胆敢把营地的位置透露出去,立刻就会被焚烧成灰烬。” “你们知道我看到了什么吗?” 阿布德的脸上罕见露出了一丝恐惧。 他们从未在自己的首领脸上看到这种情绪,一时间纷纷安静了下来。 阿布德沙哑的嗓音响起:“我看到了那个法兰克领主麾下的女人,用手中的黑色盾牌吞噬了灵魂!” “誓言只对活人奏效,死人,不属于圣火的管辖范围。” 他看着鸦雀无声的一众属下,脸上露出惨淡的笑容:“去准备吧,如果真让那些法兰克人找到这里,他们只需把这儿团团包围,我们就会被困死在这儿,没有人会为了救援我们一群强盗,而不惜深入到法兰克人的境内!” … 黑暗中,一名名披甲军士或紧张,或兴奋地等待着自己领主下达进攻的命令。 有人默默握着十字架虔诚祈祷。 由随军的木工打造的攻城梯和简易撞车,已经布置完毕。 有人低声道:“我的锁子甲已经很破了,这次领主大人许诺我们自己处置缴获,我一定要换一套新甲。” “闭嘴。” 莫德尔板着脸打在他的头盔上:“在大人发布命令之前,谁也不许说话!” 士兵们沉默下来,他们安安静静地伏在草地中休息,连夜的赶路,使他们的体力和精力都已经消耗了大半。 洛萨之所以没有立刻展开进攻,就是出于这样的考量。 洛萨此时,正盘算着时间。 翼骑兵们都已卸下了甲胄后的羽毛装饰,手持阔剑和单手锤,簇拥在他的身边。 他这次带了六十名披甲军士,动员了几乎所有的驮畜,甚至还从几个村庄里借来了驮马和骆驼,几乎可以说是倾巢出动。 “时候差不多了,命令大家准备作战。” 洛萨开口道。 黑暗中,他紧握着一把手半剑,没有拿碍事的盾牌。 身旁只跟着般若一个。 芙琳吉拉的魔力已经消耗殆尽,这是为了施展一个名为“群体夜视”的法术,持续时间为两个小时。 否则洛萨的军队根本不可能在没有打着火把的情况下,悄无声息摸到营寨的附近。 底下乱糟糟的声响很快就惊动了营寨上的守军,借着火光,他们看到一个个包裹在铁甲下的狰狞人脸,正带着狞笑向他们杀来。 “是法兰克人!” “圣火在上,这群魔鬼居然真的来了!” 洛萨身先士卒,冲在最前面。 他距离等级4已经不远了,再杀上十几人,应该就能成功晋级。 虽然身为领主,个人属性并不是优先需要提升的一点,但古往今来,被刺杀的君王和领袖数不胜数。 而且作为十字军贵族,亲自带兵冲杀更是司空见惯的事,总有般若护不到他的时候。 他一剑砍翻了一个强盗,只觉黑暗中,从营房里跑出来的强盗简直数不胜数,他们反应的速度太快了。 弓箭在这种乱战中,已经很难起到作用。 黑暗对于拥有“天父赐福”的披甲军士们是最好的掩护。 正在这时,黑暗中一簇火苗迅速窜起,升起数十米高。 整个营地被映照得亮如白昼。 阿布德,这个强盗首领,虔诚地跪在火焰面前,不住向其中投入,白银,黄金,丝绸,种种香料。 火苗越窜越高,随即,化作一条巨型的火蛇,向着正站在营寨木墙上的洛萨飞去。 还未靠近,扑面而来的炽热,便令他感觉一阵灼痛。 一时间,他竟不知道该向哪边逃跑。 因为这火蛇,分明就是自带追踪功能的。 惊恐的披甲军士们,不知所措地看着这一幕,嘴里呢喃着:“天父在上,这是异教徒邪恶的巫术!” 砰—— 一个高瘦的身影挡在洛萨面前。 明明看上去要比他纤瘦太多,但般若此刻,在洛萨心中,就像狄奥多西城墙般伟岸。 黑色的盾牌飞速旋转。 鬼面浮雕不甘地喷吐出大量的黑雾,萦绕于盾牌前,将这面黑色盾牌,扩展得越来越大。 砰—— 火蛇撞在其上。 鬼面浮雕发出尖锐的嘶吼。 黑雾大片大片崩碎。 飞溅的火星溅射到营寨的木墙上,顿时燃起熊熊大火。 洛萨分明看到有几粒火星落在般若的手臂上,顷刻间将衣袖燃尽,在光洁的皮肤上面燎出大片的褶皱。 “该死!” … “该死!” 两声怒骂,几乎在同一时间响起。 阿布德怎么也想不到,自己通过圣火大祭,求来的必杀一击,竟然会被这个女人挡住。 心中的颓丧不由自主涌现。 “圣火在上,难道您的威能,终究是不如那窃据了圣地的异教徒们伟大吗?” 砰—— 锋利的手半剑高高斩下。 阿布德下意识向前跃出了一步,剑刃只划过他的脊背,便被上面的甲片给划落到了一旁。 “阿布德,我给过你机会,但你放弃了。” 阿布德脸上的愤怒夹杂着恐惧:“拜火教的子民,不会臣服于你们这些来自法兰克的屠夫!” 洛萨没有跟他打嘴炮的心情,古往今来,成王败寇,如是而已。 砰砰砰—— 蓬勃心跳,宛如鼓点。 洛萨的桶盔下,呼吸变得极为粗重,血瀑带来的属性暴涨,使他下一刻,便如闪电般斩出了一剑。 阿布德瞪大了眼睛。 鹰眼使他能够看清对方的动作,但他的身体却根本反应不过来,只是一瞬间,头颅便被锋利的手半剑劈落。 洛萨甚至没给这颗头颅坠地的机会,便攥住了它,高高举起,发出中气十足的咆哮:“阿布德已死,停止抵抗者,不杀!” 第五十九章种田发育 天亮了。 披甲军士们打扫着战场。 洛萨挽起般若的衣袖,看着上面被灼烧得卷曲的皮肤,有些心疼地说道:“我给你包扎一下。” 般若摇了摇头,伸手按在手臂上,轻轻一搓。 一层皮肤便被搓了下来,只露出后面,那白嫩的像是新生儿一般的新皮肤。 看着洛萨惊讶的神情,般若嘴角微微翘起。 “我没事,去做你该做的事情吧。” 洛萨看着般若罕见露出的笑脸,下意识伸出手,按在了她的脸颊,轻轻一挤,有可爱的小虎牙露出。 般若的相貌,总是让人忽略她本身的职业定位。 “谢谢,如果没有你,我不知道已经死了多少遍了。” 他由衷感谢道。 “不...不必这样客气。” 她有些不适应地抬起手,想要拿开洛萨的手,但在半途又停下了:“快些去吧,保护你是我天生的职责。” 洛萨深深地点了下头,带着士兵们开始收缴强盗营寨的赃物。 放下武器的强盗,被绑成一串长长的队伍。 看守他们的翼骑兵高声道:“我们的领主,是受天父钟爱的神圣之人,他已作出不伤害你们性命的承诺,便不会违背这条誓言,只要你们足够老实,所有人都能活命!” 披甲军士们有人在摸尸,也有人在翻箱倒柜寻找财富。 这时,有人喊道:“大人,我找到他们的金库了。” 缴获归私有。 但洛萨所说的缴获,仅仅只是强盗们随身携带的盔甲和财物罢了,无论是驮畜,还是强盗们的藏宝,都归洛萨所有。 这已是难得的慷慨了。 毕竟,这些披甲军士们身上的甲胄和武器,甚至连同他们自己,所有权都属于洛萨。 洛萨匆忙赶过去,立刻被其中琳琅满目,堆成小山的金银钱币,雕塑,丝绸,宝石,香料等物给震撼到了。 这些财富,如果全换成金币,起码值三千苏勒德斯! 这还是在昨晚,强盗首领举行过大祭,消耗过不少的前提下。 “难怪许多领主老爷们都热衷于劫掠,没什么生意是比抢劫来的更快的。” 洛萨喃喃自语着。 这笔钱一到手,他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都不必再为军费发愁了。 “莱恩,莫德尔,你们两个监督,把这些财物都装上车,准备运回约格律斯堡。” “汉斯,你带一部分人,把那些强盗俘虏押送到卡勒堡,当作我们给邻居的见面礼。” ... 相隔不远的卡勒堡内。 彻夜未眠的斯蒂芬妮女伯爵,突然收到消息,令她瞪大了双眼。 “这怎么可能?” 属下言辞凿凿道:“夫人,一切都是我亲眼所见,那位约格律斯堡男爵运送财宝的马车,和俘获的贝都因强盗们,排成了一条长龙,不仅是我,很多人都亲眼看到了。” “夫人,那个约格律斯堡男爵的使者到了,他还递上来一封信。” “拿来!” 斯蒂芬妮女伯爵憋着一肚子气,接过信封,拆开一看,脸色竟温和了不少。 信上,字体优美,措辞文雅。 “尊敬的斯蒂芬妮女士,我是您的敬慕者洛萨,早在未抵达圣地时,我便听闻了您那慷慨的名声。 作为一个虔诚的信徒,我得感谢您对于朝圣者们无私的赠予与捐助。 很遗憾在拜访您的旅途中,遭遇了一伙沙漠盗匪的袭击。 这破坏了本该发生在昨晚的会晤,但事态紧急,穷困潦倒如我,再也损失不起这笔敬献给您的礼物了。 好在,我询问出了这伙沙漠强盗们的据点,因此我决定剿除这支横行于约旦河流域的强盗,作为您邻居的见面礼奉上。” “呵,这个洛萨男爵真是满口胡言。” 斯蒂芬妮女爵冷笑道:“谁不知道这伙异教徒强盗,一旦有透露藏身处的想法,就会立刻被魔火吞噬。” “看来,我们都小瞧了这个年轻人。” “也对,能得到国王陛下青睐的,又怎么会是普通人。” “他还带来了什么?” “一群强盗俘虏。洛萨男爵说,他已宽恕了这些俘虏的性命,但这无法弥补他们所曾犯下的罪孽,希望夫人您能帮忙把这群异教徒俘虏变卖为奴。” 斯蒂芬妮女爵愣了下,冷笑道:“什么变卖为奴,他只是不想违背自己的誓言,真正宽恕这些恶棍罢了。” “按照二十枚第纳尔的价格收下吧,我要把他们押送到约旦河畔统统绞死。” ... 十天后,一切都已步入正轨。 清早的约格律斯堡,已然是焕然一新,仿佛新筑的城墙上,一个个垛口上,摆放着小型投石机。 两名木工正以城堡内的水井为中心,搭建通往山下不村庄的灌溉水渠。 来自各个村庄,准备做弥撒的村民们,满怀忐忑地看着守在门口,盔甲鲜明的军士。 他们人人手持双手大斧,披着多层锁链甲,其中几个甚至是他们以往熟识之人。 此刻却满脸冰冷地握着斧头,用警惕的目光上下打量着他们。 一股剽悍之气,令这些赶来做弥撒的村民们噤若寒蝉。 汉斯骑士被临时委任了做弥撒的职责。 这很显然不符合规矩。 但洛萨在约格律斯堡的威望,俨然已经到了堪比教宗陛下的程度,许多在旁人看来完全是悖逆之举,他们对此都视若无睹。 伦纳德这个狂热之徒,更是在私底下大喊道:“领主大人的意志,就是天父的意志!只因领主大人是圣子,而圣子,圣灵,与圣父是三位一体的。” … 在这十天里,洛萨新获得的两次抽卡机会,分别是一座瓦兰吉卫队军营,以及一座城墙,两样建筑卡。 城墙没什么好说的,一级城墙只是在原有基础上,加高,加固了约格律斯堡,并没有扩展城堡的大小。 瓦兰吉卫队,是东帝国现存的一支步兵军团,成员大多是由来自北欧,阿尔比恩和诺夫哥罗德的维京人。 训练一个,同样需要五十枚苏勒德斯的价钱,男爵级头衔的训练上限为100人。 他们大多是手持双手斧,背负盾牌的重甲步兵,取代了有着优良弑君传统的“禁卫军”,成为了拱卫东帝国皇宫的常备佣兵团。 论战斗力,他们的确踩在了这个时代的步兵天花板上,但问题在于,这个时代可供步兵发威的机会,除了守城和攻城以外,实在寥寥。 同样的价钱,洛萨宁愿自己再搭一匹战马,训练成翼骑兵,而非瓦兰吉卫队。 所以洛萨这十天里,只挑选了十名最精锐的,包括莱恩和莫德尔在内的披甲军士,转职为了瓦兰吉卫队,以充当自己的私人卫队。憾凊箼 黄昏时刻。 一封措辞严谨的信被使者递上。 “战争即将到来,洛萨男爵,作为效命于王室的男爵,我以耶路撒冷国王,你的封君的名义,征召你前往耶路撒冷,你需携带你的全部骑兵。” 这封信,来自于鲍德温四世。 第六十章权力的中心(二合一) 领主大厅内。 跳跃的烛光映照着每个有资格列席于此的人脸,背后的长椅,投射出拉长,变形的阴影。 在大厅正中央,一座条形长桌上,已摆满了佳肴美酒。 洛萨坐在最中央的御座上,头顶是一面巨型单头鹰盾徽,雄鹰的翅翼,恰到好处地在洛萨身后张开。 烤肉,乳酪和美酒的香气,令人蠢蠢欲动,但没人敢动刀叉。 洛萨举起一张印有红色蜡章的纸:“国王的召集令已经发出,所有人都得在规定时间内抵达耶路撒冷。” 汉斯的神色有些阴沉:“大人,这段时间以来,领地的发展已经步入正轨,我们的实力每天都在增长,但这明显还不够...据我所知,萨拉丁麾下的大军,有数十万之多,以我们现在的实力,很难在这场战斗中发挥出作用。” 洛萨摇头道:“没有数十万那么夸张,萨拉丁麾下的军队虽多,但大多数都是未经训练的征召兵,精锐的本部军队,不过也就一两万。” “他也不可能真的倾巢出动,来进攻耶路撒冷,圣地的气候,是无法容纳一支如此规模的军队劳师远征的。” 事实证明,他最初选择训练披甲军士的思路是正确的。 如果真的从零开始训练骑兵,两个礼拜的时间,顶多训练出一批骑马步兵,更费钱,也更无用。 尽管这个思路正确也没多大意义。 他现在的力量还是太弱小了。 莱恩开口道:“大人,约格律斯堡不是边疆,这里不会轻易受到敌人的威胁,所以我建议把所有能带的士兵都带上,这也是一笔不小的力量,即使战斗失利,也能掩护您离开战场。” 伦纳德连忙表示赞同:“没错,大人,您在耶路撒冷,需要一支强有力的军队支持,这样才不会让那些鼻孔朝天的贵族们轻视于您!” 洛萨思索了片刻,还是摇头道: “上百人的职业军队,对于领主而言的确不弱,但放在数万人的战场上就像是约旦河里的一粒沙子般渺小。” “一旦战斗失利,溃兵如潮涌来,轻易就会被冲散。所以带不带他们,意义都不大,留在领地里,反而能保证这里的安全。” 洛萨略加思索,便拍板道:“所有披甲军士们都留守约格律斯堡,我只带十名斧卫,还有翼骑兵就够了。” 斧卫是领地里对于“瓦兰吉卫队”的称呼,因为东帝国还有一支正牌的瓦兰吉卫队,再叫这个名字就不好了。 “莫德尔,你留下主持大局,包括每日对翼骑兵和斧卫的招募事宜,原定只招募十人的计划取消。” “是,大人。” “伦纳德,事情打听的怎么样?萨拉丁派人刺杀萨珊王的封臣的事,就这么不了了之了吗?” 伦纳德低下头,说道: “据说前不久,萨拉丁在边境上,与萨珊的万王之王进行了会晤,他承认了属下私自行动,杀死了考克卜,并表示愿意对此付出赔偿。” “他还承认了,萨珊王作为拜火教的大牧首的神圣地位,运送了很多车的金银财宝,美女良驹,萨珊王便退兵了。” “萨拉丁…真是个厉害的人物。” 洛萨长叹了一口气。 如果萨拉丁不承认此事,反而会给萨珊王借题发挥,胡搅蛮缠的机会。 正相反,萨拉丁承认了,并摆低姿态,向萨珊王献上赠礼作为赔偿,迫于拜火教世界对于内部团结的期望,萨珊王反而没了借题发挥的机会。 而且,这还不会有损于萨拉丁的威严。 反而使那些原本自恃“萨拉丁是个讲骑士精神的正直之人,不会对自己怎么样”的墙头草们受到了极大的震慑。 “马勒斯,你也留在堡内,加紧制作军械,改进盔甲和武器的制作工艺。” 马勒斯点头道:“明白。另外,大人,为你打造的铠甲已经制作完成,那把特制的武装剑,也就差最后的淬火了。” “好,不错!” 洛萨点了点头,道:“开饭吧,吃完这一餐,我们明早就出发,前往耶路撒冷。” 马勒斯给他打造的新铠甲,是一套崭新的半身板甲。 内部套上一件在专门部位,加装锁链甲的武装衣,防御力虽然只是略胜于之前的那件锁子甲,但灵活性暴增。 穿着这件半身板甲,洛萨完全可以自己完成上马的动作。 头盔则是类似于鸟喙的巴萨内特式头盔。 这种头盔在口部设有气孔,比起闷不透风的桶盔,更适合在圣地这种酷热的天气中作战。 掀面式设计,使洛萨陷入近身搏杀或步战时,视界更为广阔,同时圆弧形的面甲也更有利于缓冲。 … 第二天清晨。 此时的耶路撒冷王宫,正举办着一场盛会。 此次宴会,是为了迎接来自佛兰德斯的蒂埃里伯爵,他和鲍德温家族是有亲戚关系的,两者都属于安茹家族,即金雀花王朝的支系。 气氛热烈。 蒂里埃伯爵也有些惊异,和羡慕地享受着这东方的奢靡生活。 他带来了三十位骑士,和上百名军士和扈从,其中有一部分是他的封臣,但更多的都是些自愿投效过来,搭伙过日子的无地骑士和佣兵。 这时,一个英俊高大的骑士走上前来。 他的脸上因饮酒过量,而升起大片的红晕:“蒂里埃伯爵,国王陛下的十字军,究竟何时才能抵达圣地?” 周围的音量立刻降了下去。 很显然,所有人都在关注这个问题,只是碍于贵族的体面,没好意思开门见山。 “你是何人?” 醉醺醺的骑士一点也不怕他,嘴里喷出的酒气几乎要蹿到蒂里埃伯爵的脸上:“吕西尼昂的居伊!” 蒂里埃伯爵的脸色有些阴沉,他迟疑了片刻,还是直言不讳道:“抱歉诸位,国王陛下仍在动员。” “动员,动员!” “早在我来的时候,我就听说有军队准备好出发了,可现在仍是杳无音讯!腓力二世这个混蛋,难道已经忘记了身为天父所选中的国王,所应履行的神圣义务了吗?” 吕西尼昂的居伊有些暴躁地喊道。 蒂里埃伯爵涨红了脸,怒道:“大胆,你居然敢辱骂我的主君,伟大的奥古斯都,高卢人之王!” 其实骂就骂呗,但你别当着我面骂啊! 蒂里埃伯爵可是知道这位吕西尼昂的居伊,可是位剑术非常出色的骑士,自己根本不是其对手。 按照流程,他现在应该主动向对方提出决斗,但问题是蒂里埃伯爵不敢啊。 居伊冷笑道:“当初我为了高卢人的自由,和我的兄弟一起袭杀阿基坦的埃诺莉的时候,你还在捧日耳曼皇帝的臭脚。” 眼看冲突即将升级。 一直闷不做声的雷蒙德伯爵怒道:“退下,无论是出于怎样的理由,你都不可污蔑一位国王的虔诚之心。” 居伊哼了一声,重新坐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留下蒂里埃伯爵,是既尴尬,又有些手足无措。 在场的贵族们神情阴沉。 都怪那群该死的亚平宁人,他们没事抗什么税,这下给了亨利皇帝借题发挥,向亚平宁进军的理由。 本就弱势的高卢国王,腓力二世,又哪里愿意亲眼看着亨利皇帝就这样轻易拿下富庶的北亚平宁? 腓力二世不动,占据有大片高卢领土,在高卢地区,权威甚至比政令不出法兰西岛的腓力二世更显赫的狮心王理查也不敢动。 这个时代的阿尔比恩开发有限,狮心王理查最核心的领土仍处于大陆上, 即使此刻的腓力二世,和理查正处于蜜月期,理查作为家族次子,能登上王位,本身也少不了腓力二世的助力。 但权力的游戏中,于国王而言,任何人都不是绝对可信的。 “腓力奥古斯都,之所以暂停了东征一事,自然有他自己的考量,作为臣子,或者说作为一个高卢人,我们不应质疑他的行为。” (奥古斯都是对法王的尊称,不是“姓”,腓力二世的姓是“卡佩”。) 蒂里埃伯爵的脸上有些尴尬。 实际上他对腓力二世根本没多少忠诚。 他从法理上,虽然从属于腓力二世,又由于地理位置的原因,时常跟大日耳曼尼亚的皇帝眉来眼去。 但从亲缘关系上,蒂里埃伯爵明显又跟阿尔比恩的狮心王理查更为亲密。 原本气氛热烈的欢迎会,已经陷入一连串的死寂,蒂里埃的存在感迅速从“众星捧月”,跌落至谷底。 早在多年前,那场泉水谷之战中,十字军诸邦惨败于萨拉丁之手后。 绝大多数的十字军贵族们都已然意识到了,在没有得到来自欧陆的援助的前提下,萨拉丁绝非他们所能对抗的对手。 即使是一直叫嚣与萨拉丁开战的外约旦领主,雷纳德伯爵,和作风激进的圣殿骑士团团长杰拉德,也是在考虑到己方可以从欧陆获得源源不断的十字军的支援的前提下,才提出要主动跟萨拉丁野战的。 这时,摄政王,泰比利亚斯(即太巴列)王子,的黎波里伯爵开口道:“借这次宴会,陛下另有事情要宣布。” 雷蒙德看了眼纸上写下的内容,神情微变,高声道:“以耶路撒冷之王的名义,我将委任约格律斯男爵,洛萨,为耶路撒冷王家骑士团的大团长,另调伊贝林的高弗雷男爵,为耶路撒冷骑士团的司令官,辅佐摄政王雷蒙德伯爵处理全团事物。” 话音刚落下。 一名穿着红色长袍的贵族便高举起手,喊道:“我否决!” 雷蒙德高喊道:“雷吉纳男爵,说出你否决的原因!” 来自西顿的雷吉纳男爵张开双手,环顾四周:“这个洛萨男爵,我不得不承认他是一位出色的骑士,也有一手不错的练兵本领。” 他话锋一转,高喊道:“但他绝不是一个出色的骑兵指挥官,因为他的麾下根本就没有骑兵!” 说完,大殿内顿时响起一阵哄笑声。 骑兵可不是谁都养的起的。 一名精锐的骑兵,训练周期更是需要以年为计量单位,而洛萨抵达圣地才多久? 约格律斯堡那个贫瘠的封地,能不能养活他那些披甲军士都是个未知数。 底下立刻有人应和道:“没错,他只是一个暴发户一般刚刚获得封地的男爵,怎能将此等重任委命于他?” 高弗雷的神情微冷,他重重地咳嗽了一声,说道:“如果连维尔纳伯爵的儿子,都是暴发户了,你们这些躺在祖荫下,没有寸缕战功的,又是什么人?” 雷金纳德·德·格里尼尔伯爵,掌管吉伯利特的领主高声道: “高弗雷男爵,我无意从身份上贬低这位洛萨男爵,但在圣殿骑士团,即使是家世显赫的王室成员,最多也只能从军士长做起。大团长的职位,只能从德高望重的诸位大师中选举诞生。” 下面立刻又有人应和道:“没错,大团长的职位,理应由王家骑士们选举产生。” 此时,无论是太后党还是爵党的成员们,罕见同仇敌忾了起来,他们可不愿意这些外来户,轻易攫取到整个耶路撒冷最具权柄的几个职位之一。 高弗雷男爵高喊道:“吉伯利特伯爵,我得提醒你,王家骑士团是国王陛下的私有武装,是属于世俗的,而非属灵的,跟圣殿骑士团绝不可一概而论。” “至于你们说洛萨男爵没有指挥骑兵的经验...” 高弗雷男爵话锋一转,看向罕见闷不做声的雷纳德伯爵。 这位被称作“死海之王”的外约旦领主一见高弗雷看来就心道不妙。 果不其然,高弗雷男爵直言不讳道:“雷纳德伯爵,我听说你的领地里有一支沙漠强盗,纵横数年,劫掠的财富能够填满一整座城堡,你屡次出击,也没能将其剿灭。” 雷纳德伯爵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区区一支强盗,不值得我投注太多的注意力,这才使他们能勉强苟存。” 高弗雷男爵脸上露出了一丝畅快的笑容,他彬彬有礼地来到大殿中央: “雷纳德伯爵,你不必用这种话搪塞,我们都知道,一支在沙漠中来去如风的轻骑兵有多么难缠,这无损于你的威名。” “没错。” “是这样的。” 一些不明所以的贵族们纷纷点头表示赞同。 这里,绝大多数人都没再关注约格律斯堡这座偏远封地的后续,也不清楚这里前不久到底发生了什么。 但他们或多或少都曾经历过来去如风的沙漠强盗的困扰。 高弗雷男爵竖起一根食指,高声道:“只花了一天!某些人口中,不会指挥骑兵作战的洛萨只花了一天的时间,就带领麾下的骑兵,在正面击溃了这伙强盗,紧跟着又将其藏匿的木堡攻破。” “我必须告诉诸位,洛萨不仅拥有骑兵,而且是一支能征善战,最起码不比雷纳德伯爵麾下的骑士们差的精锐骑兵!” 高弗雷看向雷纳德眼神隐含嘲讽,这顿时激怒了暴躁的外约旦伯爵。 他险些破口大骂。 这位背负着“毁约者”之称的外约旦伯爵,虽然平时还算彬彬有礼,但怒火中烧时,是绝不会考虑所谓贵族的体面的。 这时。 沉重的马蹄声,在宫门外响起。 “来人,是谁在外面喧哗?” 有人怒斥道。 下一刻。 一群身着鲜亮板甲的精锐骑兵,簇拥着一个年轻骑士走进宫殿。 骑士摘下头盔,露出一张英气勃勃的面孔:“诸位,晨安。我听说,诸位正在大殿里谈论我的事,所以我就不请自来了。” “敢问诸位,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在耶路撒冷,国王所说的话都需经过臣下的同意了?” 第六十一章大团长洛萨 洛萨孤身一人,走向大殿的正中央。 他穿着一身鲜亮的半身板甲,左手抱着一顶带黑色饰带的头盔,身后系着绘有鹰徽的黑色斗篷。 在他腰间佩的武装剑的剑柄上,镶嵌有一颗硕大的红色宝石。 和第一次在这大殿中慷慨陈词时,他的打扮已截然不同。 此时的他,一眼看上去,就像个非常富裕的领主。 面对诸多贵族们或诘难,或愤怒,或不屑,或疑惑的目光,洛萨的脸上毫无畏惧之色,他甚至好整以暇地环顾四周,向每一个方向的贵族点头致意。 耶路撒冷国王在圣地,从来都不是一言以决的,但真正令国王权威一落千丈的,是因为鲍德温四世的麻风病,已越发严重,已经许久未曾公开露面。 在此之前,由于受东方传统,以及神权加持,能够使用大卫王十字作为纹章的耶路撒冷国王,其权柄是要超过绝大多数的西方国王的。 “洛萨男爵,你怎么敢带着一队披甲武士直接闯进神圣的王宫?” 吕西尼昂的居伊,瞪着一双满是血丝的眼睛,高喊道:“卫兵,你们还不赶紧把这个无礼之徒驱逐出去?” 恨屋及乌,他对洛萨没有半点好感。 卫兵们面面相觑,但谁也没有动一步。 这些披着红白罩衫的卫兵,都是隶属于王家骑士团的军士,而雷蒙德伯爵刚刚才宣读了国王的命令。 洛萨微笑着说道:“抱歉,诸位,无论你们是否同意,自今日伊始,我便是耶路撒冷王家骑士团的大团长了。” “王宫的警备将由我负责,所以我带领我麾下的披甲骑兵和军士,在此巡逻,这可算不上无礼。” 高弗雷男爵点头道:“的确如此,作为耶路撒冷王家骑士团的前任大团长,我肯定洛萨男爵的行为,一切都是合乎法律的。” 居伊气得脸色通红,狠狠地剜了洛萨和高弗雷一眼。 “诸位且听我一言。” 洛萨没有返回到座位上,而是径直走到面前摆满美酒佳肴的桌案上,拿起一盏酒杯,将冰凉的葡萄酒一饮而尽。 早就已经按捺不住心中怒火的雷纳德伯爵,怒道:“够了,洛萨,你还想耍什么把戏?” 洛萨看了一眼雷纳德伯爵,微笑道:“只是有几句话想借着这场宴会来说罢了。” “国王陛下还没死。我知道你们很多人都盼着这一天的到来,开始没有理由地互相攻讦,为了反对而反对,试图攫取更多的权势与财富,浑然不顾即将到来的威胁。” “人们总是喜欢往好的地方去想,有些人想着借助教宗号召的十字军,来抵抗异教徒,反正十字军总会走的。” “可他们又未尝不和你们怀着同样的想法?” 洛萨环顾四周,却没有迎来预料之中的反驳。 事实上,得知欧陆三王不约而同推迟了东征一事后,耶路撒冷的贵族们,心中也生出了这一想法。 等到十字军诸国,都被攻灭了,这些占着坑位的老十字军都死光了,再由他们出来收拾残局,难道不是收获更丰的一件事吗? 洛萨突然注意到了站在不远处,满脸尴尬的蒂里埃伯爵。 他面露微笑,举起酒杯道:“当然,像蒂里埃伯爵这样高尚的人除外,我相信,他是一名纯粹的骑士,为了天父的意志,到来圣地。” “是时候结束这一切了,最起码,在击败萨拉丁之前。” “我们都知道,三王就算现在立刻罢兵言和,一起向耶路撒冷进军,没个一年半载,也不可能抵达圣地。” “大军行动,不可能像几十个,几百个十字军一样来得那么快。” “在这之前,就凭我们,真的是萨拉丁的对手吗?” 雷纳德豁然站起,猛拍了下胸膛:“在真十字架的庇佑下,天父的战士将战无不胜!谁敢提出与萨拉丁议和,便是叛逆!” 洛萨一脸诧异:“谁说要跟萨拉丁议和了?我和蒂里埃伯爵这样的人,来到圣地就是为了保卫耶路撒冷,我们必须战斗,但我们也必须团结一致!” “呵。” 雷纳德冷笑不语。 摄政王,雷蒙德点头道:“的确,战争已经无法避免,作为弱势一方,我们必须团结一致。” 贵族们纷纷露出赞许的神色。 但就像是后世欧陆讲究的政治正确,“团结一致”,也不过是在何时说都符合时宜的漂亮话罢了。 没人能真正做到这一点。 权力是一杯漂亮的毒药,有着至死不休的恐怖魅力。 这时,一个穿着阿拉伯式长袍的侍从,缓缓从连接大殿的走廊中走出,他用低沉的嗓音喊道:“洛萨男爵,陛下召见。” 洛萨点了点头,跟着这名侍从走进通往内殿的走廊。 只留下身后,一众议论纷纷的贵族们。 “这个洛萨,从哪弄来了这样一批穿着米兰式板甲的骑士?” “呵,无非是花了大价钱搞来的华而不实的东西。” “没错,据说那支沙漠强盗的财富,能填满一整座城堡,他就是用这笔钱雇来的骑兵吧?” 半身板甲在防御力上,的确不比精致的锁链甲强,但半身板甲更灵活,也更轻便,对制作工艺的要求更高,但却又不如锁链甲繁琐。 雷纳德伯爵对着自己的追随者们哂笑道:“呵,连一个毛头小子现在都要踩在我们头上了,王家骑士团的大团长,呵,你们有谁见过这么年轻的大团长?” 有人压低了嗓音,嘟囔道:“那个麻风病人怎么还不蒙召?” 一众人佯装听不见,雷纳德伯爵狠狠地剜了他一眼,这种话也是能在这儿说的? 高弗雷男爵招呼着洛萨的属下们喊道:“诸位,过来和我的骑士们同桌吧;还有两位尊贵的女士,请坐到这里来。” ... 昏暗的宫殿内,房间里依旧燃着香薰。 洛萨看着鲍德温四世,他的状况似乎更糟了,有一只手臂完全动不了了,只能用另一只手艰难地指向对面的座位。 “坐吧。” “陛下,你的身体...” 鲍德温四世微微摇了摇头,捻起一枚棋子,走出第一步:“接下来的这段时间,我们能经常见面,这件事,不急着讨论。” “我听说了你最近的表现,你没让我失望。” 洛萨也捻起一粒棋子,走出第一步:“多亏了您的器重,我寸功未立,便得赐男爵之爵,又获大团长之职,我心惶恐。” “呵,都说了,那件事,是我谋划之错,你已尽力,自然是有功的。” 鲍德温四世微微摇了摇头,他的动作总是不疾不徐,明明是因为麻风病的原因,但却一点没有病人的迟缓,反而给人一种从容不迫的感觉。 “洛萨,萨拉丁是个非常厉害的敌人,我曾于蒙吉萨击败过他一次,也曾于泉水谷败于其手,我很了解他。” “雷纳德不会是他的对手,泰比利亚斯,雷蒙德很聪明,但他缺乏勇气,他的领地集中于耶路撒冷北部,如果只是割掉南部的领土,我想他会愿意跟萨拉丁缔结合约的。” 洛萨点头道:“萨拉丁的确厉害,我实在没料到,他居然会以这样的方式,破解掉我们和萨珊王的默契。” 低头认错。 听起来简单,但对于身居高位的王者,又何其之难? “是我高估了萨珊王的决心,也低估了萨拉丁的决心。” 鲍德温四世轻叹了一口气:“洛萨,快些成长起来吧,我能尽可能地帮助你,但你要为我守住这座王国。” 洛萨点了点头:“我会尽力而为,但这很难,陛下。” “行奇迹者,总会有奇迹傍身,洛萨。” 鲍德温四世面具下的双眼,有些怔怔出神。 第六十二章努尔丁之子 此时,遥远的奥地利边疆辖区。 在维也纳的行宫里,红袍女巫环抱着意气风发的利奥波德伯爵,他手中挥舞着一封信,笑道: “哈,我果然没看错这个洛萨,他是个有能耐的人,再加上他那个古板严肃的父亲留下的人脉,这笔投资绝对是划算的。” “他怎么了?” 红袍女巫有些疑惑。 “他已得到了鲍德温四世的看重,被赐封了一座希腊城堡,如今写信给我,希望我能履行当初的约定。” “希腊城堡?” “不,我的意思是,我不知道那是哪儿,但看名字肯定是希腊人统治那里时,留下来的古老城堡。” “总之,这是件值得开心的事。” 随即,他背起手,脸色有些凝重:“只可惜,我前往圣地的时间又要推迟了,皇帝陛下向我发出了征召令。” “如果我还想筹划着把奥地利边区从巴伐利亚分割出来,升格为奥地利公国,我恐怕不得不应召前去了。” 利奥波德伯爵算不上一个多虔诚的人,但他一心想着去往东征,闯荡出偌大的名声,攫取富饶的东方财富。 如果能在东方获得一片封地,就再好不过了。 … 阿尔高伯爵领。 维尔纳伯爵拆开了信上的蜡封,认真读着这封来自遥远的地中海对面的信件。 不知不觉间,这个性格冷硬,像是一颗顽石般冰冷的男人,脸上罕见露出了一丝笑意。 奥托有些疑惑地看着维尔纳伯爵脸上的笑容,问道:“父亲,发生了什么让您如此高兴?” 维尔纳伯爵立刻敛去了笑容,他将信丢给了奥托:“我就知道,那两盏酒杯,就是你偷走塞给洛萨的,他已在信中说的清清楚楚。” 奥托脸色大变:“他特地写信回来,就是为了出卖我?” “呵。” 维尔纳伯爵没忍住,笑出了声。 他拍了拍奥托的肩膀,神情莫名有些欣慰:“洛萨已经是男爵了,而且很得陛下器重,或许下次回来,他拥有的头衔,将会比你我更加显赫。” ... 洛萨从王宫里出来时,已经是正午时分了。 伦纳德很狗腿地跑了过来,牵来妮萨安战马的缰绳:“圣...大人!陛下跟你都说了些什么?” 洛萨停住脚步,他的脸色变得很严肃:“我警告你,伦纳德,不要再叫我这个称呼,圣子是属灵的,而我只是世俗的领主。” “是,是的,大人。” 伦纳德被洛萨突如其来的怒火吓了一大跳。 “伦纳德,我知道你是出于对我的敬畏,才总把这个称呼挂在嘴边,但你得知道,无论是耶路撒冷还是更遥远的教皇城,没人喜欢一个活着的圣子。” 伦纳德像是想到了某种可怕的可能,额头上沁出大片的冷汗:“不,大人,我明白了,我以后再也不会喊出这样的称呼了。” 洛萨点了点头:“再有下次,你的脑袋不会还安然留在你的脖颈上。” 他翻身跃上马背,也不等伦纳德,便纵马带队,前往了康斯坦茨庄园。 走到半路时,一个戴兜帽的男人突然蹿了出来。 洛萨本能拔出了武器,指向对方。んttps:// 男人低声道:“大人,我并无恶意,请随我来,有一位大人物要召见你。” 戴兜帽的男人,只露出满是青色胡茬的下巴,他的身上没有任何纹章之类,能证明他身份的东西。 “是什么样的大人物,在圣地还需要如此藏头露尾的?” “您无需戒备,我们绝非是你的敌人。” “呵。” 见洛萨无动于衷,男人长叹了一口气,道:“您可以带着您的女巫和部分卫兵,请原谅吾主有迫不得已,无法与您公开相见的苦衷,等到了地方,您就知道是哪位大人物了。” 洛萨略一思索,点头道:“你去带路吧。” 一路来到了一家破旧的旅店。 洛萨一眼就认出了站在旅店门口的男人。 “阿卜杜拉!” 洛萨的脸上充满了惊喜:“竟然是你!” 阿卜杜拉的脸上也露出笑意,但他摇了摇头,说道:“我可算不上什么大人物,要见你的,是我的少主。” 他指向里面:“跟我来。” 循着他的指引,洛萨见到了一个披着丝绸外衣,敞着胸膛的年轻男人,很显然,这也是一位库尔德贵族。 “我是伊斯玛仪·麦利克·萨利赫,努尔丁之子,叙利亚之王,阿勒颇真正的主人。” 洛萨看着眼前这个肤色黝黑,眼神锐利的男人,疑惑道:“萨利赫...你不是已经死了吗?” 萨利赫冷冷道:“如果不是那样,我根本逃不出萨拉丁的掌控,他想像我的父亲囚禁雷纳德一样,囚禁我十五年!甚至直到我死去!” 赞吉王朝的努尔丁,也就是眼前这个男人的父亲,曾经生擒过雷纳德伯爵,也正是因此,雷纳德才丢掉了安条克大公的爵位。 而且,雷纳德被囚禁的时间,可是整整十五年之多! 这也是雷纳德对拜火教徒们极为痛恨,甚至屡次袭击经过他的领地的异教徒商队,把好好的一条商路弄得鸡飞狗跳的原因所在。 “我要夺回阿勒颇,甚至是整个叙利亚,那里正被萨拉丁的爪牙萨伏丁占据着,我无时无刻都仿佛能听到它在哀嚎,在呼唤着我。” 洛萨微笑道:“我能理解你的心情,但我不明白,你找我有什么用,我只是个小小的男爵。” 萨利赫轻哼道:“我知道你的地位并不显赫,但你深受你的国王的器重,我要你把我引荐给鲍德温,作为答谢,我愿意送你十名漂亮的女奴,一把大马士革的弯刀。” 洛萨很痛快地答应了:“我会转述你会晤吾王的想法,但我不保证国王陛下会答应接见你,同时,我希望能把你的谢礼折算成别的。” 萨利赫很豪气地说道:“你想要什么?作为阿勒颇之主,尽管流落在外,但我的富有,仍旧远超你这样的法兰克蛮子的想象。” 洛萨指了指阿卜杜拉,说道:“我希望能得到阿卜杜拉的效忠。” 萨利赫默然。 阿卜杜拉一脸惊异。 许久,萨利赫摇头道:“不行,阿卜杜拉是我忠诚的战士,信赖的臣下,而非古拉姆奴隶,我无权命令他效忠于一个异教徒。” 洛萨能清楚地看到阿卜杜拉长出了一口气。 他暗叹了一声,只好道:“战争即将到来,我要战马,或是金银币,只有这两样,才能短时间内增加我的力量。” “没问题,我会给你十匹良驹,这够了吧?” 洛萨点头道:“当然,感谢你的慷慨,阿勒颇之主。” 第六十三章上任耶城 目送洛萨离去,萨利赫感慨道:“阿卜杜拉,你说的很对,他的确是个很特殊的人——他刚刚甚至用我们的礼节向我行礼。” 阿卜杜拉笑着说道:“他已经被封为男爵,又得到鲍德温国王的看重,依我看,要不了多久,他就会成为圣城里的大人物。” 这时,有侍从凑到萨利赫耳边耳语了一阵。 萨利赫脸色微变,神情复杂道:“不,不需要多久了,我刚收到消息,鲍德温国王委任他做了王家骑士团的大团长。” “他已经是这座城里的大人物了。” “阿卜杜拉,收复圣地是一个壮举,但这份壮举,只能由我来完成,而非萨拉丁那样的叛逆。” 阿卜杜拉低声道:“我明白,大人,您一定会夺回阿勒颇的,就像我们曾为了给努尔丁王复仇,为高弗雷男爵服务一样。” 萨利赫轻咳了一声,道:“阿卜杜拉,对于朋友,我们要更慷慨些,除了给他送去十匹战马以外,再送五名女仆吧。” 阿卜杜拉犹豫了下。 萨利赫立刻看出了他的疑虑,正色道:“是真正的女仆,不是那些经过特训,随时能在床榻上,杀死主人的女仆。” 阿卜杜拉这才欣然领命。 ... 离开旅店。 芙琳吉拉小声嘟囔道:“为什么不要女仆?我听说,这些拜火教贵族们调教出来的女仆,都很会伺候人。” “你自己不用,也可以给我用啊。” “以前在王庭的时候,起码要三个女仆伺候我沐浴更衣,三个女仆伺候我梳妆打扮,三个女仆伺候我饮食起居...” 洛萨黑着脸道:“别扯,你在王庭的宫殿,阴冷的像个大棺材,哪有活人伺候你?” 芙琳吉拉捂住小嘴,有种信口雌黄被人戳穿的尴尬:“你这都知道?” “我比你想象的还要更了解你。” 洛萨叹了一口气:“不过你放心,无论是女仆还是豪华的宫殿,以后肯定都会有的,但现在能省则省。” “又画饼!” “是说真的。” 对于一个贵族而言,女仆的确是必需品。 即使自己不用,贵族间人情往来,迎来送往,总有用得上的地方。 总不能举办一场宴会,还要让粗手粗脚的军士来伺候人吧? 只是现在还不是享受的时候,他也不打算把有限的资金花在这种事上。 接下来的一切,都要为扩张军事力量让步。 萨利赫允诺的十匹战马,稍后会送往康斯坦茨庄园,洛萨没打算把它们送回约格律斯堡,而是打算直接留作翼骑兵的备用马。 约格律斯堡用来训练翼骑兵的军马是足够的。 部分是从沙漠强盗们手中抢来的,部分是通过约旦伯爵领里的马市买来的。 向萨利赫开口要阿卜杜拉,虽然更多是在试探两者的关系,但实际上,他是真的很眼馋阿卜杜拉和他麾下的库尔德骑兵。 那是一支非常精锐的骑兵队伍,弓马娴熟,不逊于阿尤布王国的精锐马穆鲁克。 同等人数下,即使是他麾下的翼骑兵,能赢,也只能是惨胜。 但很可惜,这两人现在大概正处于君臣两相宜的热恋期。 自己这个小三实在难以插足。 … 康斯坦茨庄园。 离开仅有两个礼拜的时间,庄园就积满了灰尘,十三名翼骑兵和包括莱恩在内的九名斧卫们,已经开始打扫了。 洛萨在般若的帮助下,卸下甲胄,站在庄园主楼的阳台上,望着繁忙的人群,愁眉不展。 圣地错综复杂的局势,鲍德温四世的赏识与器重,都令他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 这个时代的当世人杰,就没一个好对付的。 哪怕是那些看似蠢笨,只知争名夺利的十字军贵族。 如果不开挂,没有继承原主的身份和能力,他一介平民,若是穿越到这个世界,一个回合就被骑士老爷们一枪挑飞才是正理。 他从没觉得自己真的具备能跟萨拉丁比肩的才能,麾下掌握的力量,面对即将到来的战争,也不过是杯水车薪。 不过他若是能完全把王家骑士团收归己用,运用得当,这支力量想来也能稍稍左右一场战争的走向了。 “洛萨。” 身后,响起清冷的女声。 般若来到他的身边,这个身高不比他低多少的女人,伸出手,抚平了洛萨的眉头。 冰凉的触感,令洛萨感觉身上的燥热都被驱散一空。 “你知道吗,有些人孑然一身时,能做到一往无前,但拥有更多,反而总是瞻前顾后,忧心忡忡。” 洛萨立刻意识到了这是在说自己。 他面露苦笑:“的确,这很愚蠢。” “但我总感觉现在肩负了很多人的期待,若是把事情搞砸了,会使他们失望。” 他指向下面忙碌的众人:“还有他们的忠诚,以及身家性命,一旦我决策失误,他们都将丧命。” 般若眼眸微垂,低声道:“权力的游戏,不是小孩子过家家,不仅他们会死,你也会死,没有这种觉悟可不行。” “是啊。” 洛萨收拾好情绪,微笑道:“是我多虑了,下午我得去一趟王宫,你和芙琳吉拉跟着我,还是留在家里。” “我当然是跟着你,但那只小吸血鬼,我觉得她应该更喜欢留在庄园里,做自己想做的事。” “傻大个儿,你在放什么屁!” 芙琳吉拉尖锐的叫声响起:“我也要跟着领主大人!” 洛萨的脸上露出笑意:“好,那就跟着我,只要你不嫌无聊的话。” … 耶路撒冷王宫是一座带有鲜明东方色彩,但又很西式的宫殿。 拜火教文明,犹太文明,帝国——或者说是希腊文明,还有法兰克文明,完美融合在了一起。 洛萨走在王宫内的花园里,般若等一众人,跟在他的身后。 灰色石砖铺成的道路中央,有一汪喷泉。 泉水环绕着花园,涓涓流淌。 洛萨在喷泉里洗了个手,感受到手中的甘洌,他干脆便捧起水,洗了一把脸:“呼,还真是舒服。” 工作环境不错,接下来的日子应该不会难熬。 披着红白罩衫,戴着锅盖盔,脊盔的王家骑士团军士,部署在各个角落。 “大团长!” 路遇的军士纷纷行礼。 “带我去你们的驻地,让监察官,财务长来见我。” 洛萨吩咐道。 第六十四章狼人血脉强化药剂 王家骑士团的驻地,位于耶路撒冷王宫东部的一个偏殿,这里有专门的祈祷室,休息室,校阅场,医务室。 随着洛萨踏入驻地,系统的提示音响起: 您已激活新的里程碑:【一团之长】 作为王国内的高等贵族,你已肩负起一个骑士团的大团长之职,这是一个崭新的起点,愿你在这条路走得更远。 要求:骑士团拥有的骑兵不少于一百人。(91/100) ... 洛萨微怔,看来,王家骑士团现有的骑兵,应该是91人。 这个里程碑很好完成,替麾下的翼骑兵们办理“入职”就好了。 王家骑士团是世俗骑士团,而非军事修会,不需要誓发终身愿那么严格。 穿着红白罩袍的监察官和财务官很快就从宫殿里走出,前来迎接。 洛萨来之前,就找高弗雷男爵做过功课,基本算是明白了王家骑士团的组织框架。 监察官和财务官作为骑士团最主要的后勤官员,是他要摸清骑士团现状,必须要首先接见的。 监察官,兼任制衣官,监督骑士团礼仪秩序,同时负责采购衣物,一般为制式罩衫,以及整理阵亡骑士和军士的遗产,将其按照遗嘱,寄回家中。 财务官,顾名思义,就是掌管骑士团的财务,包括但不限于从王领抽取税金,支付穷骑士的补贴(实际上就是薪水),以及一应支出。 “洛萨大团长,我是王家骑士团的监察官安德鲁·德·波尔蒂,来自瓦卢瓦,很荣幸受到您的接见。” “我是财务官,理查·德·回森,来自阿拉贡。” “抱歉,我的拉丁语不太好,我们可以用法语来交流。” 洛萨一边说着,一边道:“安德鲁,替我的属下们办理入团手续吧,他们不需要罩袍,让王家骑士团的铁匠,在他们的盔甲上烙上纹章就好了。” “理查,萨拉丁的大军即将到来,战争或许在明天就会打响,我得知道现在的王家骑士团,拥有多少战力。” “大团长,王家骑士团登记在册的骑士总计有八十四人,但一多半都已返回了欧陆,变为了荣誉成员。” 理查顿了顿,继续道:“目前在耶路撒冷的骑士,总计有三十四人,这包括您在内。他们的侍从数目不详,登记在册的只有50人,加起来大概能有八十余名骑兵。” “还有部分骑士和他们的侍从,驻守在各个王领,不过应该也都收到了征召令,在向圣城赶来。” “至于军士,王家骑士团登记在册的军士,共计有五百零四人,其中有两百人分散布置在各个王领,或许会随骑士一同召回,也或许不会,这一点我无从判断。” 洛萨点了点头,赞许道:“你对数字很敏感,可以看出,你是个很严谨的人。” 理查微微欠身:“我是家族次子,曾经在尚贝里的教会学校学习过三年,比起繁琐的经文和祷词,我更喜欢数字。” “我也是家族次子,我甚至已经不记得我的那些被送往修道院的弟弟们的名字了。” 洛萨说完,不待理查回话,便继续道:“理查先生,如果刨除需要留守王宫的军士,随军出征,我最多能带多少人?” 理查思索了片刻,道:“大人,王宫很大,需要的看守数目并不小,平时轮值的话,每天都要有一百五十人守在各处。” “您若是想要带领骑士团出征,最多抽调三百名军士,这还是在那分散在各个王领的军士们都被骑士带来的前提下。” “也就是说,三百军士和一百名骑兵,对吗?” 理查点头道:“是的,这得算上您带来的那些骑兵。” “我明白了。” “理查,跟我说说咱们骑士团的司令官吧,我还没见过他,但愿这是位好相处的同僚。” 司令官是骑士团的副手,高弗雷男爵就是被调任到了耶路撒冷骑士团,作为摄政王雷蒙德的副手。 理查犹豫了下,还是道:“司令官阁下的名字是菲利普·冯·韦尔夫,他是个还不错的人,对待属下信赖有加,我不知道他在军事上的才能是否出众,但在内政上,高弗雷男爵还是大团长的时候,也有许多事务要交给他处理。”ganqing五.com “韦尔夫?” 洛萨饶有兴致道:“萨克森公爵,狮子亨利的那个韦尔夫家族吗?” 理查点头道:“对,菲利普阁下是亨利公爵的叔叔,他是效忠于大日耳曼尼亚皇帝的封臣,在萨克森拥有一片伯爵领,目前只是出任司令官的职责,并未向鲍德温陛下效忠。” “我明白了,你先下去吧。” 洛萨目送着理查·德·回森离去,他将房门关紧,麾下的翼骑兵们的“入职”应当是很顺利,他已经得到了里程碑已完成的提示。 获得的奖励,是一张四星道具抽奖券。 洛萨没有丝毫犹豫,便选择使用了。 屋内,青色的光芒闪烁,片刻后,一瓶泛着青色光芒,里面盛满了暗红色液体的水晶瓶,出现在洛萨的手心里。 它的名字是狼人血脉强化药剂。 品级:超凡。 服用后,能使对方获得狼人的血脉,品质有极大可能跃升至四星级。 和洛萨曾经在骑士竞技大赛解决的那只狼人不同,洛萨创造的游戏世界观里,狼人是一种不逊于吸血鬼的强悍魔法生物。 相较于自己每次升级都只能获得三个属性点,相当于三星的水准,自己服用这瓶药剂似乎也不是不行。 但血脉这种东西,一听就是具有唯一性的,自己这次能抽到狼人,自然也能抽到更强,也更具潜力,副作用也更小的血脉。 所以洛萨自始至终,就没打算自己服用这瓶药剂。 他考虑的是,要不要把这瓶药剂送给鲍德温四世,狼人作为长生种,想来也不至于被麻风病给杀死。 这也算变相治愈鲍德温四世的恶疾了。 只是他又有些犹豫,他知道鲍德温四世不是那种古板的神学家。 但狼人到底不是女巫。 在教会的宣传下,狼人可是彻头彻尾的魔物,任何人,不论是公教徒还是正教徒,科普特教徒,看到后都会得而诛之。 “还是试试看吧,鲍德温四世待他不错,投桃报李,若是能将他从罹患麻风病的痛苦中解脱出来,也算是一件好事。” 第六十五章国王的尊严 洛萨打定主意。 这时,房门被推开了。 芙琳吉拉急匆匆走进来。 她刚刚在外面,看新兵训练正看得带劲。 这些新兵使用木剑和盾牌,噼里啪啦打得很热闹,比起枯燥乏味的队列训练有意思多了。 芙琳吉拉走进门,吸了吸鼻子,满脸狐疑:“我似乎闻到了那群狼崽子的恶臭?” “大人,你该不会召唤来了一只狼崽子吧?” 洛萨讶然:“你能闻到?” “对,虽然很淡。” 芙琳吉拉抽动鼻翼,一路嗅着,直到洛萨的跟前,她盯着那盛有狼人血脉的水晶瓶:“是这瓶子里的东西?” 随即悚然:“大人,你要是想要超凡血脉,我可以给您初拥,您可不要一时糊涂,变成狼人啊!” 芙琳吉拉满脸悲怆,仿佛洛萨即将堕入无边的邪恶,而自己则是苦心规劝的神父。 “怎么就一时糊涂了...狼人也没什么不好的。” 见芙琳吉拉神情有异,洛萨只好安抚道:“放心,没这回事,我暂时还不打算放弃人类的身体。” 鲜血王庭的死敌,就是两西西里的诸多狼人家族。 如果说鲜血王庭跟般若所属的“地狱”阵营只是敌视的话,那么鲜血王庭跟两西西里的狼人家族,便是宿敌! 如德法一样的宿敌。 芙琳吉拉长出了一口气:“不是就好,大人,您得相信我,狼人这种浑身散发着恶臭的野兽,蛮荒又原始,根本不符合您的身份和气质。” 洛萨看着罕见恭维起自己来的芙琳吉拉,伸手抓乱了她柔顺的白色长发:“既然答应你了,我就不会食言,不必说这种瞎话。” “芙琳,你和般若跟我走一趟吧,我要觐见国王陛下。” ... 洛萨走在午后,略显静谧的王宫里。 太后们和公主们,常年居住于自己的封地中,真正居住在王宫里的王室成员,仅有西比拉公主和她的儿子。んttps:// 一路畅通无阻。 没有人上前盘问他。 作为王家骑士团的大团长,王宫里的一切守备都由他负责。 换而言之,除鲍德温四世以外,明面上,他已是这座宫殿里,地位最显赫的人了。 即使他想对国王不利,也有很大可能做到这一点。 王家骑士团的大团长,这一职位,就相当于鲍德温四世的绝对心腹。 来到内庭的门外,洛萨向侍从通报了一声,很快就在他的带领下,来到了鲍德温四世的寝宫里。 烛台下,罕见没戴面具,而是围了一条面巾的鲍德温四世,很坦然地看着洛萨:“男爵,骑士团的事情捋清了吗?” “嗯,王家骑士团能凑出一百名披甲骑兵,三百名军士,随时能离开耶路撒冷,与异教徒的军队战斗。” “不错,洛萨,一百名披甲骑兵算不上多,但也绝对不少,如运用得当,也能发挥出一锤定音的效果。” 鲍德温四世的声音中透露出些许追忆:“当初,在蒙吉萨战役中,我所率领的披甲骑兵,也仅有五百人罢了。” 说罢,他看向洛萨身后的两位女士:“这两位女士,就是追随你的女巫对吧,请坐,两位尊贵的施法者。” 洛萨示意般若和芙琳找一把椅子坐下。 麻风病的传染性并不如人们想的那样强,只是在民间被妖魔化了,否则这座宫廷中,早就没有一个正常人了。 “陛下,有个人想要见您,据他所说,他是努尔丁王的儿子,阿勒颇和叙利亚之主——萨利赫。” “萨利赫,居然从阿勒颇跑出来了?还真是令人意外。” 鲍德温四世的语气中,罕见流露出了一丝惊讶。 “没问题,我会在明天接见他,并给予他应有的礼遇。” 洛萨看着鲍德温四世,犹豫了下,还是道:“陛下,我想知道,您的病情到底怎样了?” 鲍德温四世有些费力地抬起一只手,撸开丝绸袖子,露出下面缠满绷带的手臂:“恶化很快,我大概是没多久可活了。” 洛萨取出水晶瓶,放在了桌上,轻声道:“大人,这是我的女巫们为你调配的药剂,有大概率能治愈麻风病。” 鲍德温四世惊讶地看着洛萨,许久,才道:“代价呢?我知道,女巫们调配的药剂,都是有代价的。” 洛萨低声道:“代价就是您会变成一只狼人。” “以变成狼人为代价,治愈麻风病吗...” 鲍德温四世长叹了一口气:“洛萨,教会的人说,麻风病是诅咒,是对于那些罪孽深重之人的惩罚。” “我并不信这一套,或者说,我并不是很相信教会。” “对于他们而言,我并非是个虔诚的信徒,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是。” “洛萨,你的好意我心领了。” 鲍德温四世的笑容依旧温和:“我曾经找过一位女巫,试图要她医治我的病痛。” “她其实不是做不到,只是我拒绝了。” “她的办法是:要拿一百个儿童的鲜血,向一位邪恶的存在祭祀,以换取我的破茧成蝶。” “不得不承认,我的确为此而动心过,这已是大错。” 洛萨有些急道:“这两者岂能混为一谈,调配这样的魔药,并不需要夺取他人的性命。” 鲍德温四世微笑道: “洛萨,为了王国,我已承受足够之多,我已经失去了头发胡须,我的身体变得日益扭曲,惨不忍睹。 现在,我只想以人类之躯而死。” 鲍德温四世的神情很坦然,仿佛他所诉说的这一切,都是加诸于别人身上。 “身后事,我已经交代的差不多了。我死后,将由我的外甥继位,西比拉女王摄政,但他的夫婿会是贝利安。” “不要把我看得那样不可或缺。” “蒙吉萨战役时,我曾以为我是天命君王,可泉水谷一战,又使我如梦初醒。” 鲍德温四世微笑道:“洛萨,我并没有你想得那样具有才能,给我一副健康的身体,我能做到的也十分有限。” “乐观一点,最起码麻风病在收走了我的知觉的同时,也抹销了我的痛苦。” 洛萨陷入沉默。 他是知晓麻风病人,需要忍受怎样的痛苦的。 肌肉扭曲,手脚萎缩,便连五感都在不断消退。 那并非身体上的痛苦,而是心灵上,对于自己日渐腐朽的身体, 洛萨有些难以理解鲍德温四世的执念,在他看来,只要能活下去,人类的身份并不是多么紧要的东西。 后世里,许多人甚至期待着能够摆脱孱弱的人类之躯,实现机械飞升。 “陛下,我只想最后再劝您一次。” 鲍德温四世摇了摇头,他指了指自己的脑袋:“洛萨,你根本想不到,一只狼人成为了耶路撒冷的国王,会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 “所思所想,都将因身体改变而改变,或许有朝一日,我会向你下达一个想要吃掉一个小孩儿的命令,届时,你还会依旧履行对我的效忠吗?” 第六十六章五星汉斯 洛萨下意识看了一眼芙琳吉拉。 在他眼里,芙琳是个有些傲娇,满嘴瞎话,时不时蹦出脏话,有点熊,但有时候又很听话的小破孩儿。 但如果没有他的束缚呢? 芙琳就是个动辄取人性命,饱饮鲜血,视人命为草芥的吸血魔物。 在设定中,她若是完全解放自己,即施展出还未解锁的能力“暴君化”,她将化作一只能伸展出无数血肉触须,完全由鲜血构成,不死不灭的恐怖魔胎。 “想清楚了吗?” 鲍德温四世的声音依旧温和,明明隔着一层面纱,洛萨却仿佛能看到他脸上露出的温和笑意。 “陛下,您并不比我年长几岁。” 洛萨轻叹了一口气:“但我感觉,和我交谈的是一个睿智的长者。” “或许是因为快死了吧。” 鲍德温四世语气轻快地打趣道:“洛萨,退下吧,我想在今天读完这本书,你还有个人要解决呢。” “您是说...韦尔夫家族的那位?” 鲍德温四世微微颔首。 随即,他又看向般若和芙琳吉拉:“两位女士,感谢你们的帮助,如果不嫌弃的话,日后有空可以再来做客。” “我们走了,陛下。” 走在昏暗的走廊里,洛萨的神情有些茫然。 鲍德温四世说的是对的,一位国王,或者说一位领袖,是不能沦为具备兽性的魔物的,哪怕每个月只会发作一次。 因为无人能制。 换句话来说,屁股决定脑袋。 那么多人一旦晋升为精英阶层,就仿佛变了个物种,再也不会为底层发声,反而变着花样和上层阶级一起压迫底层人民。 谁又敢保证,连物种都变了,鲍德温四世依旧还会是那个宽厚仁慈地对待臣民,哪怕是异教徒都一视同仁的君王呢? 可那到底是能活下来的机会啊。 洛萨回过头,看着黑暗走廊的尽头,那扇正被侍从缓缓关闭的大门,轻声道:“他怎么会拒绝得这么干脆啊?” “难道,他就不想活着吗?” ... 在内庭里待了没多久,出来时,天色就显得晦暗了不少。 有一层厚重的阴云,缓慢地从远方飘来。 空气中,带有少许暴雨将至时,散发出的泥土的芬芳。 洛萨返回到王家骑士团的驻地。 他打量着一个个在胸口的盔甲上,烙印下王家骑士团的纹章的翼骑兵们,最终,将目光挪向了最前面,换了件崭新红白罩袍的汉斯。 “汉斯,你跟我来一趟。” “好的。” 他带着汉斯走进休息室的大殿,对着般若说道:“你跟芙琳就留在这儿吧,不要让任何人进来。” “把罩袍脱掉,坐吧。” 洛萨示意汉斯坐在对面的椅子上。 他有些忐忑地询问道:“大人,您有什么隐秘的任务要交代给我吗?” “不是。” 洛萨看着汉斯,这个跟随自己的时间之久,仅次于般若的扈从。 任劳任怨,踏实能干。 除了品质太低,以致于洛萨权衡利弊,从没为他升过级,依旧没有一句怨言。 “汉斯,你的好运气来了,想不想晋升四星?” 汉斯不假思索道:“想,当然想!” “哪怕代价是变成狼人?” “狼…狼人吗?” 汉斯愣了下,他神情有些复杂,低语道:“大人,您知道的,我是个虔诚的信徒,我从小在修道院长大。” “那么你是要拒绝了?” 汉斯扬起头,金色的头发下,眉眼间隐含笑意:“不,大人,所以我很清楚那些自诩神圣者,实际上也没什么神圣之处。” “只是变成狼人,这样的代价,我可以接受,毕竟,有您看管着我,我总不至于变成只知道食人的恶兽。” 他单膝跪地,伸出双手:“我愿意接受您的恩典。” 洛萨将水晶瓶放在了他的手心:“这是对你一直以来,为我服务的酬谢,” “大人,这该怎么用?直接喝吗?” 见洛萨点头,汉斯没有丝毫犹豫,拧开小木塞,便将其中的液体一饮而尽。 洛萨提醒道:“如果疼的话,就忍着点,别喊出声。” 汉斯摇了摇头:“大人,我并没有感觉到疼痛,只是胃里暖暖的,像是喝了一瓶烈酒。” “似乎还没起效。” 洛萨上下端详着汉斯。 突然,他的眼神定格于汉斯的双眸上,由于室内的黑暗,他那双琥珀色的眸子,显得格外明亮。 下一刻,一簇簇银灰色的毛发仿佛钢针,刺破了他的皮肤,如丛般扩散开来。 汉斯发出了一声压抑的低吼,体内因骨节暴涨,而发出噼啪的脆响。 他的身高硬生生拔高了一大截,体表的亚麻衬衣,直接被撑破,露出其内鼓胀的肌肉。 他的下颌被拉长,吻部变尖。 满口锋利的獠牙如同钢锯,从他的唇角伸出。 系统的提示音响起:“您的一星扈从汉斯,已经得到晋升,由于他与狼人血脉强化药剂的相性极高,他的品质将提升至五星。” 随后,是更新过后的角色卡。 五星扈从:汉斯·冯·塞戈。 连姓氏都有了,是洛萨封给汉斯名义上的那座封地。 品质:史诗级(五星) 等级:1 亲密度:信赖 力量:25 敏捷:16 体力:15 耐力:14 精神力:10 天赋: 野兽直觉:作为狼人血脉的继承者,汉斯拥有如同野兽一般的直觉,哪怕不需思考,也能本能选择出更有利于自己的抉择,但这也可能遭受敌人的误导。憾綪箼 狼人化:解放自己的真身,化作恐怖的狼人,除精神力以外,所有属性都将得到全方位的提升。提升限度最高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技能:锐爪:汉斯的狼人之爪,拥有着恐怖的毒素。 简介:汉斯,曾是来自条顿骑士团国训练的预备役骑士,他自幼便经历了严格的骑士训练,坚信着教会的信条。 直到他遇到了自己的领主,洛萨·冯·哈布斯堡,在为他的领主服务的过程中,汉斯学到了很多知识。 这使他走上了被引诱堕落的第一步。 直至某天,如魔鬼一般的邪恶领主,用充满诱惑的语气对他说道:“你想获得力量吗?” 早已被力量蒙蔽双眼的虔诚骑士,毫不犹豫选择了答应。 来自两西西里,已经覆灭的,不知名的狼人家族的血脉被注射到汉斯的体内,从此,一个虔诚善良,正直可靠的骑士消失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只被兽性吞没,忠诚于邪恶领主洛萨的,魔鬼的爪牙。 看着已经被篡改的面部全非的简介,洛萨一脸懵逼。 第六十七章菲利普伯爵 这玩意儿是谁写的? 我怎么就成邪恶领主洛萨了... 还有,明明汉斯本身也不是什么伟光正的虔诚信徒好吗? 洛萨简直无力吐槽。 不过这些都是细枝末节。 虽然都是五星,但跟芙琳这样的五星天花板相比,汉斯就像是后天发育不良一般。 这一点从技能上就能看出。 第一个技能,剑枪双精——这也算是一个技能? 那洛萨觉得还能给自己加上骑术专精,吃饭专精,日耳曼语专精,等一系列技能。 第二技能不死之躯: 吸血鬼和狼人这种生物,本身就以生命力顽强而著称,居然还堂而皇之摆在技能列表里,俨然成了一个至关重要的技能了。 第三个技能就不提了,汉斯大概率是没机会享受二次精英化的待遇的。 洛萨计算过,如果要把五星扈从提升到满级,可以精英化的程度,起码要花费上万枚苏勒德斯金币。 他起先还以为是系统变异了,才导致充值系统出了问题。 后来才想清楚,应该是系统直接把他身上的钱,跟系统里的“游戏币”划为了等号。 只不过用的是银币。 之所以一开始没看出来,是因为他“充值”用的苏勒德斯金币,纯度不一,所能兑换的银币数也对不上号。 如果前世真在游戏发行的时候,推出汉斯这位扈从,一定会问鼎最弱五星的宝座...甚至还会被认作是毒瘤五星。 因为抽卡游戏都会设置一个保底,比如抽十次给一张五星卡。 把汉斯放进卡池凑数,虽然会有损玩家的抽卡热情…但山寨抽卡手游,不逼氪那还叫抽卡游戏吗? 洛萨上下打量着气质大变的汉斯。 昔日那个温和,英俊的骑士,此刻已经被一头足有两米高的恐怖狼人所取代,这副尊荣,在以颜值论英雄的抽卡游戏里,绝对是减分项。 “感觉怎么样?” 汉斯的嗓音有些沙哑:“没,没太大的问题,我感觉自己现在充满了力量,这实在惊人...我感觉,就算是我以前的导师,骑士团的一位大师,都不是我的对手了。” 洛萨称赞道:“你跟狼人血脉的契合度很高,完全挖掘出了这份狼人血脉的潜力,破格提升到了五星的效果,很不错。” “但你要知道,星级只代表潜力,而不是即战力,你的实力要比阿韦拉多那样的狼人强一大截,但还有很多神秘存在,不是你所能对付的了的。” 就好比当初遇到的,利奥波德伯爵身边的女巫,虽然看似跟般若的气息拼了个旗鼓相当。 但那是因为,般若的气息,是跟她巅峰时期的战斗力挂钩的。 如果真的打起来,般若肯定不会是那名女巫的对手。 其实洛萨一直有些不理解。 虽然这个世界上,许多女巫都有投效领主,或者跟领主合作,从对方手中获取施法材料,金钱之类的先例。ganqing五.com 但女巫掌握了如此恐怖的力量,就没一个想着像武曌一样,做一位女皇? “变回来吧。” 汉斯的体表,毛发和增殖的血肉逐渐缩回,重新露出人类的躯体。 他有些害羞地捂住露点的地方,一只手抓起罩袍,披在身上:“多亏了大人您让我提前把罩袍脱掉了。” 你露出这种害羞的表情是做什么? 洛萨有些无语,难不成你以为我愿意看你露的呀。 ... “让我看看是谁占了我的位置!” 门外,响起一个醉醺醺的大汉的喊声。 般若冷漠地看着这个穿着红白罩衫,在襟前,绘着棕熊纹章,一脸蛮横的中年男人。 “站住!” “喂,哪来的女人?是那个新来的小子带来的贴身女仆吗?我警告你们最好让开,伟大的菲利普伯爵可没有不打女人的习惯!” 芙琳吉拉脸上带着看好戏的笑容。 傻大个儿的脾气可没那么好。 “喂,你在把我的话当耳旁风吗?” 自称菲利普伯爵的男人唾沫横飞,般若却没跟他废话的念头,从不离手的黑色三角盾牌抬起,向前跨出一步,直接将他撞飞了出去。 “哎哟,我...” 菲利普伯爵在地上滚了两圈,这一下子,酒便醒了大半,只觉身体像是散了架一样,哪哪都疼。 他刚想口吐芬芳,突然意识到了什么,硬生生把到嘴边的污言秽语又咽了回去。 “女巫?” 般若没有理会他,只是重复道:“没有大人的许可,任何人都不得入内。” 砰。 门被推开了。 洛萨带着汉斯走出。 他上下打量着对方,语气有些不善:“司令官,我已经等你很久了,你这么匆忙赶来,是想向我述职吗?” 菲利普伯爵没好气道:“小家伙,你父亲在我面前尚且要毕恭毕敬,高弗雷男爵对我也是礼敬有加,你算什么东西,也敢让我向你述职?” 他觉得,自己的措辞和以前比起来,已经算是相当文雅了。 但洛萨没有给他半点面子,冷冷道:“菲利普司令官,我是王家骑士团的大团长,如果你愿意立刻辞去司令官的职位,我的确没资格要求你向我述职,毕竟您是伯爵。” 他让开大门:“如果您愿意的话,请跟我来,我会立刻把监察官带来,让他为您办理手续。” 菲利普伯爵被噎的够呛。 他冷哼道:“洛萨,我在王家骑士团做了五年的司令官,你才到圣地有多久?也好意思骑到我的头上?” 洛萨皮笑肉不笑道:“伯爵大人,你是大日耳曼尼亚皇帝的封臣,而非陛下的封臣,你觉得自己真的有资格做大团长吗?” 菲利普伯爵词穷,但要他放弃自己在大日耳曼尼亚的领地,又是心有不甘。 想要动粗,看了一眼站在洛萨身边,一言不发的般若,又没这个胆子。 只好冷哼一声:“咱们走着瞧!” 便拂袖离去。 芙琳饶有兴致地来到汉斯身边,嗅了嗅,面露嫌恶:“果然,最后是你小子变成了狼人,不过还好,总归不是大人。” “给我来点狼血,我要做做研究。” 汉斯想要拒绝,但芙琳吉拉积威已久,他张了张嘴,本想硬气一把,可在对方身上感受到的恐怖的威胁感,使他立刻又萎靡了下来。 “好。” 啪—— 洛萨一巴掌,轻轻拍在芙琳吉拉的脑袋上:“别欺负汉斯,你也知道,他原本不是狼人,跟你们鲜血王庭没仇。” 第六十八章阿萨辛 洛萨看着匆匆赶来的财务官,有些无语地指着菲利普伯爵的背影:“你管这叫脾气还过得去?” 财务官理查认真道:“大人,菲利普阁下在骑士团的威望很高,因为他是个很慷慨的司令官,很多人都受过他的恩惠。” “你觉得他会怎样对付我?” 理查犹豫了下,还是道:“无非就是煽动那些受过他恩惠的骑士和军士们,对您的命令阳奉阴违。再抓住您的疏漏,在朝会上,充当攻讦您的手段,最好能号召跟他关系亲密的贵族,向陛下施压,解除您的职务。” 洛萨微微颔首,这些手段,他也能想到。 根本没什么高明之处。 “理查,跟我说这些,你就不怕有朝一日菲利普伯爵登上了大团长之位,会找你的麻烦?” 理查看着似笑非笑的洛萨,神情坦然:“大人,我很喜欢您在大殿上说的那些话,圣地局势危如累卵,再不团结一致,我们都将成为异教徒的刀下亡魂。” 洛萨点了点头。 “但愿这个菲利普能聪明一点,别给我找麻烦。” 骑士团拢共就这么点力量,若是再被菲利普伯爵分裂出去一部分,这是洛萨绝对无法容忍的。 要对付菲利普其实也简单,直接在大庭广众之下,向他丢一副铁手套就是了。 洛萨有必胜的把握。 而尚武的法兰克人,从来只追随于强者。 哪怕菲利普不应战,也足以名声扫地,根本不可能再掀起什么波澜了。 居伊当初就是怀着这样的自信,向贝利安发起挑战的。 可结果竟是截然相反,受到不知名女巫帮助的贝利安,宛如天神下凡,一通老拳,把吕西尼昂的居伊给砸懵了。 ... 一下午的忙碌。 骑士团的事务开始步入正轨,各种积压的文件,被送到大殿里,供洛萨翻阅,并处理。 骑士团里鸡毛蒜皮的小事实际上不少,比如同僚间的小摩擦,两位骑士因封地被对方多占了一部分,就大打出手。 或是王宫里,前段时间丢了一件东方瓷器。 经调查是某某人盗窃,该如何处理云云。 这类小事数不胜数。 傍晚,洛萨放下手中的羽毛笔,他已将最后一份文件翻阅完,对骑士团内部的脉络,也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 在高弗雷男爵和他的亲信们调离王家骑士团后,空缺出来不少职位。 但这些职位又没办法直接授予忠于洛萨的骑兵们,因为他们没有骑士的头衔,以平民的身份,根本无法占据那些关键职位。 而洛萨又不愿意因此,破格擢升这些还没立下多大功劳的骑兵们为骑士。 这就使得洛萨只能从骑士团内部来招揽人才,安插到各个关键职位上了。 这也是好事,如果操作得当,能收买一大批人心。 洛萨站起身,活动了下手脚。 烛光下,般若正捧着一本书读着,看封面,应该是一本神学典籍;而另一边,芙琳吉拉已经伏在桌子上,睡得香甜了。 “汉斯,般若,我们三个走一趟,都在这儿坐一下午了,也该活动活动了。” 般若合上书,起身。 汉斯询问道:“大人,我们去哪,要着甲吗?” “就在王宫里,不会走远,应该碰不上危险,我打算看看那些骑士老爷们有没有偷懒,挑几个敲打一番。” 洛萨吩咐道。 恩威并施。 新官上任三把火。 他打算挑几个人杀鸡儆猴,免得这帮人以为自己好说话,都被菲利普伯爵给拉拢走了。 洛萨一行走在王宫里。 即使是王宫,在半夜里也并非灯火通明,许多地方都是漆黑一片,唯有在走廊上燃着一盏昏暗的油灯。 洛萨对汉斯叮嘱道:“这条走廊连通两座大殿,如果有人潜伏进来,这里是必经之路,按照常理,肯定得布置人巡逻。记下来,回头询问理查,究竟是谁负责这片区域的防务。” 往走廊深处走去。憾凊箼 汉斯突然停住脚步,语气急促道:“大人,是血腥味!” 汉斯的瞳仁,在黑暗的雨夜中,闪烁着幽幽的绿光。 他蹲下身,指了指一根石柱的角落:“这里有一片新鲜的血迹,像是不久前才刚留下的。” 洛萨皱起眉,低声道:“汉斯,你觉得对方有多少人?” 汉斯有些犹豫。 “相信自己的直觉!” “十个左右,危险性应该不高。” “看来我们挺走运。” 这应该不是他倒霉的缘故,才刚上任的第一天就碰到刺客了的缘故,而是菲利普伯爵想向他展示一下自己的肌肉。 调离了一批忠于自己的属下,导致王宫的防务出现了漏洞。 “这个蠢货!” 洛萨暗骂了一声,这下倒是有了把菲利普伯爵一脚蹬出骑士团的理由了,只是对方是伯爵,犯下这么大的疏漏,也不能因此而处决了他。 “我们走,不能让这些刺客得逞,否则我这刚做了还不到一天的大团长之位,就悬了。” 小院里,逐渐响起了淅淅沥沥的雨声。 酝酿许久的雨,终于是下了起来。 汉斯走在最前方。 他拥有狼人出众的嗅觉,哪怕是人形,也能循着血腥味追到敌人的踪迹。 很快,洛萨便听到前方隐约传来了打斗声。 一个重伤垂死的骑士躺在地上,他的一条腿已经被切断,哗哗冒着血。 “大,大团长,快去救公主殿下,他们是阿萨辛。” 骑士看到洛萨,宛如抓住了救命稻草。 洛萨神情微变。 据说,初代山中老人,霍桑斥巨资,在萨珊波斯购买了一座城堡,命名为“鹫巢”,于其中打造了一处地上天国。 有数不尽的美女,珍馐,美酒。 他满世界收养幼童,将他们培养成刺客,又将他们送进“天国”中享受,在某一天将他们迷晕逐出。 醒来后的阿萨辛刺客们,仿佛被关押起来的瘾君子,一心一意想要“获得救赎”,以重返天国。 所以他们根本无惧死亡,正相反,死亡才是他们的追求。 这是一群非常难缠的死士! 洛萨顾不得为这名骑士医治,拔出武装剑,向着里面奔去,链甲护腿踩在泥泞中,溅起大片的泥水。 锋利的刀,带着呼啸风声,向着洛萨劈落。 洛萨抬起武装剑,轻松格挡住了这一刀,磅礴巨力直接向对方砍去。 血淋淋的头颅滚落在地,发起突袭的刺客,连面还未见,便被洛萨一剑枭首。 夜晚骤降的气温,使洛萨口中呼出的白烟都清晰可见。 鲜血魔法,血瀑已然发动! 第六十九章雨夜激战 雨夜中,走廊里的灯烛伴随着冷风一阵摇曳。 雨声淅沥。 鲜血在地面的水洼中迅速浸染开来。 沉默的刺客们看着这一幕,口中发出急促的交谈声,他们说的话跟库尔德语有些相像,应该是波斯语。 随即,靠近走廊这边的三名刺客,便呈品字形向三人杀来。 另外的人,则抓紧了时间,向守卫的军士和侍从发起猛攻。 洛萨低声道:“他们想要一人一个解决掉我们,那我们就争取,一人一个,把他们解决。” 汉斯和般若点了点头。 但后者的脚步却不由自主向洛萨靠近了些。 在战斗中,杀敌从来都不是般若的首要任务,哪怕洛萨如此要求,她最重要的职责,依旧是保证洛萨的生命安全。 这就是重装扈从的职责! 洛萨没注意到这一点,他的全部心神都放在了面前的这位对手身上。 这是个剃了胡须,跟任何一个萨拉森奴隶,从表面上看都没什么区别的中年男人,唯独他的眼睛,里面像是一潭死水,毫无生气。 他的速度很快,眨眼便欺身到了洛萨的跟前,手中的短剑如同毒蛇,以一个极为刁钻的角度,戳向洛萨的腹部。 但洛萨立刻便捕捉到了对方的破绽,以骑士剑之长,攻敌人之短,迫使对方只能放弃攻势,现行躲避。 这伙刺客们能混进来就不错了,他们根本不可能携带长兵器,也根本用不惯。 呼啸的风声响起。 尖锐的袖箭从刺客袍袖中飞射而出,洛萨一个偏头便轻松躲过。 但当他回过头来的时候,刺客已然一脚踩在洛萨面前不远的一个水潭中,污水向洛萨迎面溅来,短暂遮蔽了他的视线。 随后,锋芒毕露,刺穿雨幕,向洛萨的胸口扎来。 铿—— 剑刃相撞。 被敌人欺身至近处,他可没有丝毫以攻代守的念头,挥剑格挡住了这一击。 阿萨辛的刺客,可是出了名的悍不畏死。 洛萨手中的武装剑荡开刺客手中的短剑,余势未消,砍向刺客持剑的手臂,但他对此不管不顾,另一只手再度挥出一把袖箭,迫使洛萨只能放弃攻击,向一旁躲闪。 任谁面对这样悍不畏死的对手,也得失去三分胆魄。 洛萨也一样,他可不想跟一名死士换伤,只能放弃掉这得来不易的击杀机会。 在洛萨身边不远处,另一名刺客在进攻时,被般若手中的盾牌砸飞,几次进攻都被般若轻松化解,于是也停止了徒劳的攻势。 而汉斯,已然解决掉了对手。 一具被从正中间劈开,鲜血与内脏哗啦啦流淌一地的刺客,正躺在地上,散发出刺鼻的血腥味。 汉斯的脸上有些惊异,他从没想过只是一瓶药剂,自己的剑术居然提升到了这种地步。 那些昔日曾在骑士团,日日夜夜劈砍木桩积攒下来的经验,在此刻,尽数被融会贯通,这样精妙绝伦的剑术,根本不是对手所能匹敌的。 刺客们对视了一眼,本来有些木讷的脸上,罕见露出了一丝凝重的表情。 “大团长,他们的目标是王储,一定要阻止他们!” 有一名肤色黝黑,带着典型萨拉森人特征的侍从,用并不纯熟的法语高声疾呼。 王储? 是鲍德温五世? 西比拉公主和她前夫的儿子? 洛萨几乎立刻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 现如今,围绕西比拉公主展开的王位争夺,实际上倒不如说是围绕“谁能成为王储继父”的争夺。 因为王储尚且年幼,根本无法亲政,一旦鲍德温四世驾崩,王储的继父就将获得名正言顺的“摄政王”之位。 在王储还没成长起来的这将近十年的时间里,摄政王就等同于国王。 如果在鲍德温四世已经病入膏肓的时候,传出王储的死讯。 爵党和太后党两派的矛盾,立刻就会被激化到不可调和的地步,因为已经到了图穷匕见,必须一拼的地步了。 向来信奉中立的王党,也绝无可能在这场争斗中幸免,除非高弗雷男爵明确表示,不会履行鲍德温四世想把西比拉下嫁给贝利安的意志。 本就貌合神离的十字军诸国,将再没联合起来的可能。 “守卫已经要撑不住了,必须快点解决他们。” “般若,不必顾忌我的安危,别忘了我有你和芙琳的天赋,他们没那么容易杀我。” 洛萨提醒道。 下一刻,刺客们几乎是不约而同地伸手入怀,取出一个木瓶,将里面的液体大口灌下。 一根根青筋从他们的体表暴起,肌肉膨胀,原本木讷的脸上,立刻便充斥起浓郁的戾气,那是不惜与敌偕亡,同归于尽的戾气。 他们身上的气势暴增。 原本便左支右拙的侍卫们,立刻便有些扛不住攻势,若不是仗着铠甲和武器上的优势,早就被刺客们杀穿了。 魔药? 无论是速度,还是力气,这些刺客们都比之前有了显著的提升。 有一名刺客,哪怕是被砍掉了一只手臂,依旧沉默酣战,仿佛连痛觉都彻底摒弃掉了。 这时,三名刺客再度向他们冲来,可以看出,这一次,他们完全是为了拼命,好给自己的同伴们争取时间。 嗤啦—— 洛萨的武装剑在对手的胸口划出一道大口子,裂开的亚麻布间,渗出大片的鲜血,但他根本就没有丝毫犹豫,便再度向洛萨扑来。 如果是其他人,面对这来势汹汹的敌人,势必要胆寒。 但洛萨的双眸中,迸射出猩红的光芒。 高达十六点的精神力,带来的强大魔力爆发开来,血瀑全力击发,使他手臂上的力气,短时间内暴涨了好几倍。 铿—— 剑断! 武装剑将刺客的半张脸都劈了下来,一直划过他的喉咙,和半边胸膛,才余势未消,刺入地面。 他不是不想操控敌人的鲜血,打出向芙琳吉拉那样的一整套搭配式的连招,他的魔力有限,在已经消耗了一部分用于血瀑后,根本施展不出鲜血投矛等其余法术。 雨水中,般若的黑色飞扬,身上萦绕起浓郁的森寒气息。 如链锯般飞旋的盾牌,几次撞击,计算好了敌人进攻的角度,在下一次敌人扑来之时,侧盾成刃,将迎面拦路的刺客从正中央劈成两半。 汉斯这一次,对敌时要游刃有余多了。 精妙绝伦的剑术,使他轻松压制住了这个悍不畏死的刺客,更高于对手的基础属性,又使他在各方面都形成了碾压,轻松取胜。憾凊箼 而此时,剩余的刺客们,才刚攻破第一道防线。 “杀了他们,不用留活口!” 阿萨辛的刺客们悍不畏死,想从他们口中挖掘出幕后主使,完全是做梦。 第七十章审判 ps:补昨天的。 战斗,很快就结束了。 现实不是“刺客无双”。 这些专精于刺杀的刺客们,也不擅长正面作战。 但临死前,他们的反击依旧带走了十余名军士和侍从的性命。 “大人,如果不是您及时赶来,我们都得死在这些卑劣的,令人作呕的阿萨辛刺客的手中。” 一名手持鸢盾的王室骑士满脸激动地说道。 洛萨皱起眉,道:“先别说这些了,立刻派人去喊人来。此外,加强皇宫的守卫,不要让任何可疑人物进出。” 地上躺着的伤员,已经脸色泛青。 这些刺客们的剑刃上淬有剧毒,伤员根本就没有医治的必要,有一个算一个,都很快死去了。 洛萨的脸色有些阴沉。 仅在场能看到的损失,就有三名骑士,六名侍从,十二名军士。 那些西比拉公主留下来保护鲍德温五世的扈从另算。 “让监察官过来,收敛并修补死者的遗体和遗物。” 洛萨大声下令道:“尤其记住,要把那些被斩首的人的头颅和身躯缝补在一起,不然他们将无法登上天国。” “是,大团长!” 王家骑士团的成员们面露崇敬地看着洛萨,他们是亲眼看到,那些凶残暴虐的阿萨辛刺客,是如何葬身于这位大团长和他的属下手中的。 仍旧保有“蛮族”传统的法兰克人,崇拜勇士,是深植于他们心底的传统。 洛萨向走廊后的房间走去。 “大人,您不能过去!” 为保护王储,被迫拿起武器的仆从们纷纷阻拦。 “我要去觐见王储,确认殿下的安危,立刻让开。” 铿—— 洛萨身后,汉斯锋利的武装剑出鞘,吓得奴仆们浑身一震。 汉斯在刚刚战斗中的表现,在他们看来,简直就是传奇小说里,那些得到女巫青睐,能斩杀恶龙与魔鬼的骑士主角。 洛萨推开拦路的侍从,径直闯进房间。 房间内,空无一人。 一座座铁质灯架上,燃着上百根白色的蜡烛,将封闭的,只开了一扇小窗的房间,映得通明。 洛萨低下头,致意道:“殿下,我是王家骑士团的大团长洛萨·冯·哈布斯堡,阿萨辛的刺客们已经被肃清,请您出来吧。” 挂着白色纱帐的床榻下,露出了一个脸色苍白的小脑袋。 小男孩缓缓爬了出来,仰起头,凝视着洛萨。 他的身体很单薄,声音也有些颤抖,也不知是不是因为恐惧,小脸煞白,但还是努力挺起胸膛:“感谢你及时到来,洛萨男爵。” 见到鲍德温五世无恙,洛萨轻出了一口气,动荡的耶路撒冷,可经不起这番折腾了。 “殿下,我希望您能立刻移步,住到国王陛下的寝宫里,我的翼骑兵们,会寸步不离地保护你们。” 小鲍德温点了点头:“如您所愿,男爵。” “我们能够保护王储!” 一名效忠西比拉公主的骑士,在此时走了出来,有些不满道:“这是公主殿下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如果我们把殿下交给你,这会玷污我们的荣誉。” 汉斯神情冰冷地看向他。 这名骑士只觉一阵恐怖的压力铺天盖地而来,下意识向后退了两步。 汉斯冷声道:“请你遵从大团长的意志。” “是...是。” 没人再敢说话。 洛萨抱起小鲍德温,在一众人的簇拥下,向国王陛下的寝宫走去。 刚刚说话的那名骑士快步跟在他的身后,很客气地说道:“洛萨男爵,我得通知我的主君,西比拉殿下,到时候她会向您索回王储的监护权。” “嗯,让她来见我就是。” 洛萨点了下头。 他正在盘算谁是这次袭击的幕后黑手。 首先可以排除的就是西比拉公主,这位权力欲浓重的公主殿下,虽然前世总有她为了权力,和居伊合谋,谋杀亲子,占据王位的传说。 (电影中美化为鲍德温五世患有麻风病,西比拉公主不希望自己的儿子也像自己弟弟一样痛苦,于是亲手了结了他的性命,但未有证据表明鲍五真患有麻风病,且,麻风病只会传染,不会遗传) 但她这样做对自己没有丝毫利益,因为她还没坐上摄政太后的宝座,且她若是想动手,有太多机会让小鲍德温死的毫无声息了。 ... 耶路撒冷城内。 菲利普伯爵的庄园里,正举行着一场晚宴。 萨拉森女奴们扭动着曼妙的身姿,在乐曲声中,翩翩起舞。 菲利普伯爵举起酒杯,向众人说道:“感谢诸位能参加鄙人举办的晚宴,今晚,美酒与鲜嫩的羊肉管够。” 人们纷纷叫好。 这时,有人高喊道:“向伯爵大人致敬,只有伯爵大人,才配得上大团长之职,我们要请陛下收回成命。” “只要我们所有人都不服从那个新来的乡下男爵的命令,陛下也必须考虑到大家的意愿!” “对,就像今晚,我和我的侍从们,都选择不再履行职责,因为我们不会服从一个不称职的大团长的命令。” 至此,这场晚宴算是图穷匕见。 有些王家骑士团的成员面露难色,很显然,率先开口的这几个人,都是菲利普伯爵的铁杆儿心腹。 但他们可不想为了这点蝇头小利,就悖逆国王的意志。 王家骑士团,最重要的,就是对国王陛下的忠诚。 若是连他们都悖逆国王的意志,那整个耶路撒冷,就再没有忠诚可言了。 场中气氛,陷入凝滞。 菲利普伯爵脸色有些难看,事情的发展,明显并不像他们想象的那样如意。 这时。 咚—— 顶部被加装了十字架的,拜火教式的宣礼塔,传出悠扬的钟鸣声。 随后。 砰—— 庄园们封闭的大门炸裂,木屑纷飞。 一个个手握双手斧,背负圆盾,身披多层锁链甲和红白罩衫的重装步兵,从门口冲了进来。 “什么人?” “站住,这里是菲利普伯爵的私人地产,你们过界了!” 有几个醉醺醺的骑士还没看清楚状况,笑着说道:“哈,这小子,是仿照东帝国的皇帝们,为自己也整了一支瓦兰吉卫队吗?” 法兰克人们是看不起希腊人的孱弱的。 尽管他们打心眼儿羡慕东帝国的富足,但这些年来,军备废弛,在小亚细亚被突厥诸邦打得接连败退的帝国式军队,可没被他们放在眼里。 菲利普伯爵调侃道:“怎么了,小子,你是专程来向我道歉的吗?” 洛萨骑在妮萨安战马的背上,根本没理会这些酒疯子的念头,高声道:“司令官菲利普伯爵,玩忽职守,擅自调人离岗,致使王储遭受到了阿萨辛刺客的袭击,即刻除去你所有官衔,关押进大牢,等待大议会的审判。” “不...不可能!” 菲利普伯爵面色大变,他结结巴巴道:“这么多年都没事,怎么偏偏是今天?” “司令官阁下,今晚王宫内的调动,是否出自你意?” “是...是这样的,但是...” “那就不用废话了,我现在怀疑你涉嫌参与进了王储谋杀案,请你立刻卸下抵抗,否则我将不保证你的性命安全。” “谋...谋杀王储?” 菲利普的嘴唇都在哆嗦:“我绝无可能参与进去,我发誓,我以韦尔夫家族的荣誉发誓!” 洛萨环顾四周,面露冷笑:“此外,我接下来有一个名单,所有叫到名字的人,都给我站出来,我允诺给你们一个公正的审判。” 第七十一章行刑 骑士们面面相觑。 尤其是那几个菲利普伯爵的心腹,脸色一片惨白,豆大的汗珠顺着鬓角淌落。 他们不知道王储到底出没出事。 对他们而言,这已经不重要了。 因为无论小鲍德温死没死,他们都犯了渎职和可能参与谋杀王储的罪名, 反倒是菲利普伯爵,因他身为日耳曼皇帝的封臣,只要小鲍德温没死,最多也只能免去他的官职,将他驱逐出耶路撒冷。 洛萨拿起名单,缓缓开口道:“亚琛的罗德尔,请你出列,今晚你本该带人巡视盛夏长廊,但你只留了一名军士...” “佛罗伦萨的密米尔。” “阿图瓦的夏洛尔。” 他一桩桩宣布罪名,随后道:“主动站出来吧,假使你们尚且还存有一丝骑士的荣誉,就别让我的士兵们将你们从人群中揪出来了。” 念到名字的骑士有六人。 有人试图辩驳,但唯独没有人打算反抗。 菲利普伯爵满脸绝望地走在路上,他被没收了兵器,双手戴上了沉重的镣铐。 途径洛萨面前时,他低声哀求道:“大团长,我愿意对着神圣的十字架发誓,我没有参与对王储的谋逆,如果你还当自己是个光明磊落的骑士的话,请你还给我清白,我保证,以后我再也不会找你的麻烦了。” 洛萨摇了摇头:“誓言是神圣的,但不视誓言为神圣之人的誓言,一文不值。” 洛萨指了指菲利普伯爵:“你加入王家骑士团的誓言中,有一条是要你服从公义,胸怀仁德,而你,已经违背了这一点。” 菲利普伯爵跟刺杀案有关系的可能性不大,但煽动他跟洛萨做对的人里,绝对有刺客那边的人。 在场其余的骑士们,看着自己的同伴们被抓走,有些兔死狐悲,因此沉默以对,甚至没人主动向洛萨行礼。 不少人都对这位新到来的大团长,充满了敬畏。 刚一来,就把菲利普伯爵搬倒了,这是什么手段? “诸位,你们见了大团长,难道都忘记该怎么行礼了吗?” 骑士和他们的侍从,这才纷纷向洛萨行礼。 洛萨能够看到他们脸上的惊惧,他面色肃然道:“今晚,你们中,同样有不少人没在岗位上,且并非处于轮休阶段,这次的事,我愿意宽恕,但仅此一次。” 说罢,头也不回纵马向外跑去。 身披重甲的瓦兰吉卫队,将“犯人”押送上囚车,纷纷乘上洛萨分配给他们的旅行马。 通过“骑马步兵”的方式,能大幅减小他们行军的压力。 将犯人统统关进监狱。 洛萨径直向王宫走去。 在国王的贴身男仆的引领下,洛萨走进了静室。 屋内,依旧燃着熏香。 但他还是敏锐地嗅到了空气中,弥漫着的淡淡的腐朽气息,似乎洛萨每一次看到鲍德温四世,他的状况就更糟糕一分。 “陛下,我已将渎职者统统关进了监狱。” “你打算怎样处置他们?” 洛萨语气平淡道:“除菲利普伯爵只是除掉官衔,逐出王家骑士团以外,其余人统统判处绞刑。” 这就是政治斗争的残酷。 让洛萨逮到机会,他是不会宽恕对方,好给菲利普伯爵东山再起的机会的。 经此一事,既整顿了军纪,也肃清了骑士团内部的另一座小山头,将大大加快他掌控王家骑士团的进度。 鲍德温四世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转而问道:“你觉得谁是幕后主使?” “这得看王储陛下死后,谁是最大的受益者。” 鲍德温四世有些疑惑:“你的意思是说,雷蒙德伯爵?” 雷蒙德伯爵是摄政王,一旦国王,王储接连驾崩,作为圣地最有权势,也最有威望的人,他继位成为国王的可能性最大。 “我了解他,他是不会办出这种事的,比起一个空头王号,他本就是北耶路撒冷之王了,是不会多此一举的。” 洛萨点头道:“我也不认为是雷蒙德伯爵,甚至不会是十字军贵族。” “萨拉丁也不会做出这种事,我跟他订立过停战条约,那是个慷慨仁慈的君王,不次于最正直的西方骑士。” 鲍德温四世的语气和缓:“其实,我已有些猜测。” 洛萨试探着询问道:“安茹?” 鲍德温四世点了点头,嘴上却说道:“不,是拜火教徒,也只能是拜火教徒,或许人们都知道萨拉丁不会做出这种事,但他的侄子,叙利亚总督萨伏丁,却是个不择手段的残酷角色,他曾派人屠杀了诋毁萨拉丁的考克卜领主的木堡。” 说到这儿,两人相视而笑。 这就是政治,即便他们都知道,这件事不可能是跟山中老人有着深仇大恨的阿尤布王国的人做的,依旧要统一口径。 至于所谓的“安茹”二字,是因为王储若是被杀,鲍德温四世的继承人,将有很大概率,由安茹家族的族长,狮心王理查钦定。 而狮心王理查,很可能在一年之后,会带领阿尔比恩的十字军莅临东方。 ... 第二天清早。 耶路撒冷的主教广场上。 汉斯高举国王陛下赐下的御旗,他已被洛萨任命为王家骑士团的掌旗官,这是名誉官职,而非洛萨任人唯亲。 高大的堡垒二楼,一根根木质踏板被推出,被剥掉罩袍,外套的军士,仆从被推了出来。 随着一声钟响。 监察官站在一旁,开始高声向围观者宣读他们的罪孽。 这里面,包括但不限于洛萨昨晚抓回去的六名骑士,还有他们的侍从,一些收受贿赂,为刺客们提供方便的奴仆。 有人紧张地低声忏悔,祷告。 有人双腿战战,不住哀求和哭诉自己只是无心之失。 有人和站在人群中,痛哭流涕的妻儿们告别。 也有人大声向站在人群中,已经被宣布除职,释放的菲利普伯爵求助。 死前百态,不一而足。 随着莱恩等人将白色布袋套到他们头上,紧跟着,他们抽回了木板。 被吊在绳索上的犯人,有些疯狂踢蹬着双腿,但更多的,则是在一瞬间就被拉断了脖颈,如同毫无声息的烂麻袋,悬吊在了半空之中。 围观的骑士和军士们背后生出了一丝寒意,他们偷偷看着站在远方的高台上,冷漠地看着这一幕的洛萨,心中满怀恐惧。 ps:还有一章,稍微晚点。 第七十二章南下大军 “愿天父宽恕他们此生的罪孽。” 洛萨在自己身前画了个十字,他不是个冷酷的人,对待敌人,他能毫不留情;对待屠杀弱者,抢劫平民的强盗,他也能眼睛不眨地宣判他们死刑。 但这些人,平心而论,其实并未犯下多么不可饶恕的罪过。 洛萨前世做社畜的时候,自己都不敢保证在上班时间摸鱼。 但严刑峻法,自古以来就是掌握军队的关键。憾綪箼 若是洛萨手中没人,没兵,也没鲍德温四世的无条件信赖,他敢这样做,下场可能就是落得众叛亲离。 但他有自己的亲兵,除非王家骑士团的所有人都联合起来,公然反叛,不然根本奈何不了洛萨。 严刑峻法之后,就必须得是怀柔。 骑士到底是准贵族阶级,相当于一支军队的军官阶层,不能一味打压,而要讲究一个恩威并施。 这比单纯施压,或是像菲利普伯爵那样施恩要管用的多。 只是小恩小惠,绝不可能使一支军队感念你的恩德,就对你忠贞不二,如使臂指。 哪怕是前世,整天板着一张脸的女神,突然对你露出笑容,也远比平时都对你笑脸相迎,更使人受宠若惊。 洛萨目睹行刑结束,转身离去。 菲利普伯爵从人群中挤了过来,咬牙切齿道:“洛萨男爵,他们根本不曾料到会有人袭击王储,你却夺走了他们的生命!” 洛萨居高临下看着他,冷冷道: “菲利普伯爵,您已被无罪释放,但您得知道,这是不经大议会的审判,程序不正义,我随时有权把你抓回去。” 菲利普伯爵惨笑:“呵,就算经过审判,我的结果也不会比这更糟。” “是吗?” 洛萨轻笑道:“菲利普大人,您现在还有多少人?” “对于曾拉拢于您的爵党或是后党,您还有多少利用价值?这真的足够他们利用自己的影响力,来保全您的官衔和性命吗?” 洛萨语气恭敬地说道:“伯爵大人,您知道自己错在哪了吗?” 菲利普面露愕然之色。 “王家骑士团,只容许王党的存在。” 望着洛萨的背影,菲利普伯爵长叹了一口气,他对跟在自己身边的侍从说道:“走吧,我们回萨克森的封地。” ... 廷议的大殿中。 雷纳德伯爵富有穿透力的嗓音,在殿内回荡:“这是一场卑劣的谋杀,该死的萨拉森人,他们终于扯下伪装,露出了那丑陋不堪的真容!” 这位跟异教徒有着刻骨铭心之痛的前任安条克大公,攥紧双拳:“战争,我们需要一场战争,孱弱的希腊人已经跟萨拉丁媾和,西方的国王们仍在亚平宁争权夺利,没有人会来帮助我们,也没有谁是真正可靠的援军!” “为了骑士的荣誉,和上帝的意志,我们要主动同萨拉森人开战,我们的军队,将如同一把神圣的枪矛,洞穿敌人的心脏!” 雷纳德伯爵慷慨激昂的演讲,引发了哄堂的叫好声。 萨拉森人同样是对拜火教徒们的统称,不分波斯人,库尔德人,埃及人这些人种。 就像法兰克人同样是对高卢人,日耳曼人,盎格鲁人等一系列西欧民族的统称。 宣扬异教徒的邪恶,骑士的荣誉和勇气,在这个时代,是政治正确的一句话。 尽管洛萨觉得,任谁都知道不应该在这炎炎烈日,走出十字军们历精修的堡垒,去同异教徒的大军作战。 但这不妨碍他们这么说,并把一切敢于提出固守城堡,任由萨拉丁的军队劫掠村庄的人,视作窝囊废和与异教徒勾结的叛徒。 这也使得洛萨原本还想提出的“坚壁清野”,又被他咽了回去。 想想就知道,这些愚蠢短视的贵族们,根本不可能有魄力做出这样的抉择。 于是,洛萨在本次大议会上,就成了一座泥塑木雕。 他只是盘算着,萨伏丁带领大军南下,似乎有利于那位萨利赫王和阿卜杜拉,在北方搞事。 这时,有人风尘仆仆闯进了大殿,高声疾呼:“泰比利亚斯大人,叙利亚总督萨伏丁,带着数万大军,已经攻破了阿卡斯和罗格堡,正向的黎波里挺进。” 雷蒙德伯爵的脸色微变。 整个大殿内更是一片喧腾。 耶路撒冷王国北部,几乎都是雷蒙德伯爵,和他麾下封臣的领地。 没了摄政王的位置,他依旧是的黎波里伯国的国君,而丢掉了的黎波里的领地,他却未必还能是摄政王。 不是谁都能像雷纳德伯爵那样好运,丢掉了安条克大公的头衔,还能凭借婚姻的方式,混成外约旦伯爵。 很多太后党都暗暗期待,这位的黎波里伯爵,能因此而带着自己的追随者,北上去抗击敌人的入侵。 这样,耶路撒冷就将独属于他们。 “那只是佯攻。” “萨拉森人的海军,不是骑士团和的黎波里舰队的对手,他们即使围困了的黎波里,短时间内也不可能攻破这座坚城。” 摄政王雷蒙德的语气很坦然:“萨拉丁的真正目标,永远是耶路撒冷,他们想要将圣地据为己有,只有这两条路可走。” “埃及和外约旦。” 前者,首当其冲的是高弗雷男爵的领地,后者,首当其冲的是雷纳德伯爵的领地。 圣地的气候,决定了一支军队所能劳师远征的时间。 萨拉丁要想从北方进攻,需要拔掉的坚城要塞实在是太多了,明显不合常理。 尽管如此,洛萨还是有些感叹,这位雷蒙德伯爵绝非庸人,在自己安身立命之本遭遇攻击时,还能保持冷静,这不是一般人所能做到的。 雷纳德伯爵高呼道:“那就更该趁着这个机会,把这支敌人的主力吃掉了,在北方,离医院骑士团的阿卡城,圣殿骑士团的骑士堡都很近,我们能迅速集结起一支由五百名重骑兵组成的精锐部队,必将使这群异教徒有来无回。” “对,开战!” 人们纷纷高呼。 雷蒙德伯爵沉默了片刻,他说道:“我得请示陛下的意见,他若答应我们北上迎击敌人,那我们就派兵出击。”